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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写作杂谈

作品:其实你蒙蔽世人 作者:海岩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谈写作

    我的定位是写北京的都市生活,北京青年的爱情。我想中国最不雷同的作家是我,有点大言不惭。但我现在可以马上写商场、写政治,都可以,而且我想我也有这个能力写好。但我的选择是在写“杨志卖刀”后紧接着写“林冲卖刀”。金庸先生评价施耐庵时说,施耐庵的优秀就在于他敢于这样,别人恐怕是避还来不及。所以我也这样做了,我想让读者看看“杨志卖刀”和“林冲卖刀”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从文学的角度上来说,我想是因为我传统,我用传统的方式来写小说。现在文学界用传统的方式来写作的倒是少数派了,多数人是不遵循传统的风格的。什么是传统?就是在一本小说中有完整的故事,有戏剧性的冲突,有典型化的人物,有贴近生活和时代的善恶观念。现在的小说觉得这样不特别,传统的东西反倒成了一种特别了。

    我的小说往往在借爱情表达一些别的东西,如命运、如道德观,以及这个时代年轻人老年人不同道德观的冲撞。在整个社会中个人命运的渺小、不被人重视的无望。《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一书,就在表达人的生存状态,导致人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的不同,某些关键的岔口,就会选择不同的方向。

    读者喜欢可能是因为细节、人物的味道不露痕迹地迎合了他们,还有对人物、语言的细微把握。实际上单一的爱情和案情有很多人都这么写过,关键不在于写什么,也不在于怎么写,还是在于水平。况且畅销并不能代表水平。如我能接受金庸,却不能接受琼瑶。

    我的小说比较传统,有性格鲜明的典型人物。我不太赞成按主人公的职业把文学分类,文学就是文学,是为了表现人的命运、人的观念。在我的作品里,案件只是背景,主人公不论从事何种职业,他在生活中的状态才是文学主要表现的东西。设置的职业、事件,都是为了表现人物的生活态度,我的作品关心的是人本身。

    现在有两种文学深得人心,一种是写老百姓的身边事,如,大家看了非常有共鸣,觉得写的就是我的朋友、我的邻居、我的亲戚,特别贴近生活,这种文学是因为熟悉而吸引读者的兴趣。还有一种是写不可能发生之事,与现实生活距离非常远,让人觉得“生活中怎么会有这种事呢”?这也能构成一种欣赏的兴趣,我的作品属于后者。

    其实人都爱关心生活中看不到、遇不到的事情,这与猎奇心理不同。当代人的生活看起来比从前丰富了,但大部分时候,我们都是在做着周而复始的事情,我们几乎没有空闲静静地思想。如果有一天,突然被一部小说或影视作品刺激一下,便会调动出内心很多感受和思想。

    在创作方法上,我采用了一些好莱坞的模式,即大情节上看上去简直胡编乱造,但人物的语言、感觉,场面的细节等小地方却非常真实。我不喜欢那些大情节非常真实,甚至是真事,但具体到细节、表演上却极其虚假的作品。文学创造应该把假的弄得像真的,而不是把真的变成了假的。

    我喜欢在小说结构上炫耀自己的技巧

    我的强项是结构,我在结构上的智慧是其他的。很多业内人士总结海岩电视剧的“通病”是进入剧情慢。我认为“进入慢”的毛病是先天性的,但是前面好似漫不经心、游离于整个故事之外的那部分内容都是有用的……没有一处闲笔,都为后来情节的推进提供着动力。我的小说的整体结构和快速进入剧情是无法两全的。

    说到“言情”,我的确不是一个为言情而言情的作家。我作品中的道德冲突比较多。像《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都是通过案件表现人的情感,通过情感表现人的道德观念、道德冲突。道德冲突在现实社会中是有一定的典型性的,双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冲突起来才有力量。

    我的小说是比较传统的,有文以载道的东西。我不愿意被人称作“通俗小说作家”。现在的“通俗文学”中有许多我不喜欢的、和我风格不一致的东西,把我们相提并论肯定是不科学的。比如《廊桥遗梦》是最典型的“通俗文学”作品,但它和琼瑶的东西能划为一类吗?无论从情节和语言文字,都不在一个层次上。

    我已经反复地被人归类过了,有什么“公安文学”、“警探文学”、“道德文学”、“法制文学”、“畅销文学”,还有的说我是“商业文学”。而我现在不太喜欢把我归到某一堆儿,归到哪儿都不能说服我,让我安身立命。我到现在也没有搞懂什么是“纯文学”,什么是“通俗文学”,如果硬要我对号入座,我比较倾向于“畅销文学”。我不太喜欢琼瑶的作品。我写小说玩也好,闹也罢,反正是蛮辛苦的。一下子把我归到他们那堆儿,我就白干了。如果说我的作品是“商业小说”我也没有意见,因为我是从商的,商品这个词儿,在我们心目中是非常崇高完美的,最优质的东西才能称得上“商品”。

    我们在工作中提出一个口号:要我们的产品完美无缺。我们还在不断挑我们产品的缺陷,使其不断变化以适应变化着的客人。

    在自己的企业里,我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在文学上,我自认为是一个有良知的和有基本责任心的作家。我的作品在商业上的成功很自然,不是因为我追求它才如何。我说我的作品都是胡编乱造,因为我不能写我自己的经历和生活中感受最深的那部分,每个作家最敏感的那部分是他自己的宝藏,现在状态我没有能力开发,可能将来不干这个工作了,多读书、多思考之后再去写作。我现在写的更多是感觉上的东西,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

    谈影视文学

    我写东西有点工厂化,比如说写到缠绵悱恻、最激动的地方,球赛开始了,我完全可以停下来马上看球,属于德国狼犬那类,和中国的藏獒比它有一个优点,就是兴奋和抑制的转化速度特别快。

    我在大学里讲《商业时代的写作》时说过,现在的写作不是你要怎么样、他要怎么样,而是你要意识到所处的这样一个时代,已经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信息化的时代和知识经济的时代,和大工业时代的写作手法、读者的阅读习惯完全不同,上网一点击什么都有了,作家对读者不再拥有知识上的笼罩性。就像索尼公司总裁说的,这是一个信息处理时代。前阵儿读一位女作家的新作,开篇仅女主角在沙发里的坐姿就写满了一页纸,文字流畅,人物跃然纸面,可到底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有兴趣去读这种东西呢?信息量不够,就引不起更多人的阅读渴望。现在的作家有个毛病,我写作,我不讨好观众,你爱看不看,我写我自己感动的东西。我可能跟他们立足点不同,我是从商的,商品在我头脑当中的印象非常崇高,是没有缺陷的,而你的全部声誉和信誉构成你的商品。我们文艺界内部对商业化的写作、商品化的艺术品定位是比较低档的,和艺术呈对立面。而在一些商业国家像美国,影院都有商业院线和艺术院线之分,按中国人的理解,“商业”一定不敌“艺术”。可实际上只有质量上乘能让观众掏腰包的影片才能进商业院线,艺术院线放的反而是些另类或水准不够的片子。

    我的创作主要是出于自己的文学兴趣。现在虽然不是一个阅读的时代,也不是一个电影的时代,看电影比看小说的人还少。我在小说里讲过这样一段话:我们这些人非常不幸地生在了一个电视的时代,电视可以让一个本事不一定大的人、一件很普通的商品红得一塌糊涂,也可以让NBA红遍全球。中国的明星里更有95%都是电视制造的。身在这样一个时代,文学情绪让更多的人接受的话,你就离不开电视。

    我觉得不存在文学是否要掉价去搞电视还是坚持你的孤独,应该是时代不同了,你应该用电视的途径把你的文学弘扬开去。每一个作家都会问自己,你希望你的小说是10万人读还是1亿人读,小说写得再好也不可能有1亿人读,但电视可以,这个“可以”的前提是你要有一些牺牲,要和导演讨价还价,要和每个演员去商量。

    现在电视剧不好看的原因不是缺少尹力、赵宝刚这样出色的导演,也不是缺少明星,主要问题出在剧本上。每年23000部(集)的产量,可一年下来你能记住或是有争议的能有几部?大概也就两三部吧,60%都没什么可拍的。我觉得作家去搞电视是应该鼓励的,但作家也有几种:一种是他的作品本身不适合于移植影视的,比如说一个侦破故事就不好改编成相声和芭蕾;一种是可以移植,但作家会写小说不会写剧本,因为剧本的创作经验和所要求的知识结构和小说是不一样的,隔行如隔山,交给别人去改,那这个作家就只有仰天长叹了。

    文学和影视本身也不是完全对立的,我的小说为什么部部都能改编成影视,我觉得还是因为我的小说比较传统,所谓传统就是首先有个完整的故事,一个片段几段情绪就不行;再就是要有典型化人物,他们都有正常的职业正常的恋爱正常的喜怒哀乐;另外就是相对简单的主题,小说可以用大量的人的历史和评论,甚至人物的内心独白来把事情说得很清楚,电视剧不行,一切都是动作化的;特点就是情节进展速度快。故事的大结局一般在我写作的开始就已经有了,不过人物的命运都有自己的逻辑,比如里原来肖童是不死的,可后来死了,写到那个份儿上只有死了更合适。还有里的林星,在我原来的构思里是要死的,后来情节发展到没有这个必要了,非让她死反而显得有点儿成心故意要制造一个悲剧似的。

    是惟一一部不以警察为主角的作品。我说过,这部戏是写给能坚持到9集以后的人看的,前面的节奏太拖。就像我们写一篇文章,过了一晚上以后再看能删掉好多可有可无的东西。这个戏讲的还是一个比较纯粹的爱情故事,以前有种说法,说海岩提供的是“清感消费”,生活中不是没有吗,那就看海岩的书吧,流几滴眼泪也挺痛快的。

    另外,《你》剧还提出了一个道德冲突,也就是中国人的公德和私德的问题。据我的员工反映,看我的作品有两个特点:一是放不下,二是不舒服。

    我在写小说时,还是从文学的规律出发投入写作,不是为了写电视才写小说,更不是电视剧出来后再攒小说。

    有一点要说明的,并非所有的小说都适合改编影视,有的小说只是适合阅读。我的小说很传统,适合改编成影视可能具有以下四个因素:一是有性格鲜明的人物,二是有相对完整的情节,有人说我特别会编故事;三是善恶是非的判断是大众可以接受的;四是情节的进展有一定的速度和节奏感。

    剧本写出来后我基本就不管了,以后的运作靠投资方和摄制组了。

    情感消费

    爱情小说不外乎两个类型,一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爱情,二是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的爱情,人们更愿意看的是后者,所以我写的就是这一类型。

    我说我的小说是情感消费,是指当代人已经很难在现实中找到真正的感情,所以花钱去买海岩小说,从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中寻找同感和抚慰。人有衣食住行的物质需求,也有情感寄托的需求。

    关于作品的经典性

    海岩作品虽然大热十年,但其是否可以成为经典尚需时间的检验。我写小说的动因只为抒发自己的感想,目标不在是否经典。全球化之后的中国和世界一样,世态及思维瞬息万变,未来难以预测,在这样的时代还枉自追求经典和不朽,不免有陈腐之嫌。但在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速朽年代,海岩作品十年未衰,显然已是当代文学及影视史上一个很难忽略不计的现象。

    以研究经典为己任的理论家当然不妨拭目以待,但也有一些研究现实的理论家,已在研究海岩。我自己也很好奇的关注这些研究,因为理论文章说了我在创作时并未意识到的意义,让我得到启示,获益匪浅。

    作品中不得不爱的人物

    很多读者问我为何笔下的反面人物常常让人喜爱,如里的毛杰之类。这问题问得太刁钻啦,这可是海岩作品最核心的问题呀。我几乎每部作品都表达了对这个问题的困惑,这问题就是不同的价值观的冲突和不可调和。爱情至上者看到了破灭;国家至上者看到了英雄;道德至上者看到了正义,每个人从不同角度发出的欢呼与诅咒,正是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确实存在着价值观的巨大差异。到底是普罗米修斯更值得歌颂还是少年维特?到底是人性更重要还是公众意志更重要?这正是海岩作品争议最多的一个焦点。

    其实这些问题我无法做出理论的回答,作家的任务只是忠实地写出他内心的直观感受,书中的是非曲直只能交给读者,由每个读者根据自己的道德取向自由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