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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作品:我把青春献给你 作者:冯小刚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刘齐(旅美作家)

    我住纽约皇后区的那年冬天,雪下得很勤,下了扫,扫了下,街上总是白晃晃的一片。有一天我比较闲,就去法拉盛的中国音像店租带子。店主刚从中国大陆回来,对流行影视梃了解,挑出一摞带子,铺在台面上介绍说,这盘不错,写上海舞女的,有不少大胆镜头。那盘也挺火,两广黑帮联手贩毒,逼良为娼,都逼到女警察头上了。

    我说,有没有写东北的?

    店主说现在没有,过几天能进一盘。

    这时忽听有人高叫:谁呀,这么想看东北片?

    我一怔,定定神说,我想看。

    那人呵呵笑了:纽约还是大小,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爱看东北片呢。又说,小伙子,你是沈阳人吧?

    我说,叫我猜,你也是沈阳人。

    那人又笑:吾们还用猜?一张嘴,一股苣荬菜味儿,除了沈阳人,谁说话能这么好听?

    把家乡话与家乡野菜连在一起,多好!说这话的是一位女性,我心头一热,立刻对她有了好感。

    不仅仅因为她是家乡人。

    也不仅仅因为她爽朗、快活。

    关键在于,她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太大,年龄与我妈相仿,模样、神态也接近。

    最像的是身板儿,都是宽宽绰绰的,富富态态的。

    那一个时期我总想家,尤其想母亲,街头遇见胖一些的老太太,常常情不自禁地多看两眼。可惜美国人大多是西方模子做出来的,胖则胖矣,派头却不对,一说话更离谱,急里拐弯的,很难让你往家乡方面联想。现在好了,茫茫异邦,突然出了这么一位可爱的老人,苍天对我真是挺关心。

    我们顾不上挑带子,随便找个长凳,坐下就聊。

    老太太姓吴,来自沈阳郊区新城予,穿一件老式的黑呢短大衣,长得慈眉善目,实实在在。手背麻约约的,手指也发糙,没有粗活细活的长期磨砺,断然成不了这个样子。八成她是哪个留学生的家属,办到美国来,看看孙子,做做家务,房前房后见缝插针,栽三把韭菜两把葱。今天有空了,就到这里转转,租一盘录像带消遣。

    纽约的带子,红的血红,粉的艳粉,搂搂抱抱,杀杀砍砍,未必合老人的心思。她应该喜欢评戏或者二人转,可能还会咿咿呀呀唱两口,比如《茶瓶计》,比如《小姑贤》。

    这一次我没全猜对,老吴太大喜欢东北地方戏不假,说她是家属也不错,但却不是当今留学生的老人,而是前国军的妻眷,念过私塾和国高,算得上很有来历了。

    多年前她随丈夫从大陆东渡台湾,后来又辗转到了美国。她的丈夫也是沈阳人,戎马半生,官至上校。假如这些年我的岁数一点儿没长,仍然停留在少年时代,相信我的反应会很强烈。国军!上校!这两个词可不简单,能引出一长串让人心跳的东西:大盖帽,小配剑,白手套,长筒靴,鞋根儿周围非常厚实,好像还钉了铁,以便提到蒋委员长时啪地一磕,打个立正。给我上!谁不上我毙了谁!不是我们无能,是共军太狡猾了……等等等等。然而,我已经老大不小了,又赶上见怪不怪的多元社会,出国后阅历更是大增,因此,我只是摸棱两可地说了声挺好,并不是特别的惊讶。

    老吴太太提起往事,语气也很平淡,仿佛在谈针头线脑一类的家常话。她哪里像个官太太,她那双手勤劳朴素得可以纳鞋底子。补靴子可能也行。在纽约的洋氛围和华人聚居地的粤语环境中,听她用醇厚的乡音讲话简直是一种享受,眼睛一闭甚至有回家的陶醉感。我家在沈河区,沈河区的北边是皇姑区,再往北走,穿过楼群,穿过铁路,穿过河流和小湖,就是新城子区的大片庄稼地。我念初一时曾到那里的一个村庄参加过夏锄,夕阳西下,暑气渐消,齐腰深的苞米黑绿黑绿的,冒着清甜的香气,用乎一握苞米杆儿,凉津津的特别好受。夜幕四垂,年轻的女教师素于一挥,我们便七长八短、高高低低地唱起来:天上布满星,月牙儿亮晶晶,生产队里开大会,诉苦把冤伸……

    老吴太太说出她家所在的村名,问我当年去的可是这个堡子,我说记不清了。

    她有几分失望,又详细打听我父母家的住址,听说住在三经路,便很兴奋,露出不胜向往的神情。她似乎对那一带很熟悉,一连提了好几个街名和老旧的建筑物,还提到市府广场的那幢咖啡色大楼,说抗战胜利后,全市开大会,老蒋和宋美龄就站在楼上,向欢呼的东北百姓频频招手。

    当时老吴太太还是没出阁的黄花闺女,也在场,穿一条蓝色的旗袍,激动得直想掉泪,嗓子都喊哑了。

    我说我也在市府广场开过会,庆祝十一,批判“四人帮”

    什么的。参加会的官员也不少,挤挤擦擦都站楼上,只是没有特别大的,最高才是省委书记,离得又远,隔着人山旗海,军警民兵,根本看不清长的什么模样。

    老吴太太笑说,中国人就是爱开大会,吾们开完了你们接着开。

    我说现在不怎么开了,再说那个楼也不行,矮爬爬的,跟周围一些摩天大厦、玻璃大厦相比,灰头上脸,黯然失色。广场倒是扩大不少,一律种上青草,围上栏杆,不准进去耙踏,谁进去罚谁款。

    两个老乡相识之后,经常在法拉盛的音像店见面,因为都是同一时间租带,所以差不多是同一时间还带。

    租完了还,还完了租,转眼冰消雪融,春风拂面,我与老吴太太已经很熟了。

    她老人家快人快语,热情乐观,性格挺像我母亲,我们自然相谈甚欢。谈的范围极广,南朝北国,东海西洋,逮啥谈啥。对台湾一些比较露脸的成就(篇幅有限且有目共睹,恕不罗列),我竖大拇指说好,多好啊。老太太却不满意:不行不行,糟心的事也挺多,那口吻像是一位胸怀全局的高级长官。我并不认为可笑,因为我恭维老太太面相年轻时,她也会一迭声地说不行。当然,争执还是有的,尽管不很激烈。比如有一次,提到简化字的问题,老太太就很不屑:你们大陆啊,尽胡来。好好的汉字,用了几千年,说改就改,丢胳膊拉腿的,还得从左往右看,别扭不别扭?

    我听了有点儿不乐意:你们的繁体当然好了,不但消磨时光,还锻炼体力,而且从右往左看,宇里行间遇到洋丈或者阿拉伯数码——这些都是从左往右看,你们的脑袋就往这边一甩,然后再往那边一甩,知道的说你在读书,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跳探戈呢。

    老吴太太朗声大笑,并不以为忤,反而称赞我口才好,说大陆出来的口才都好,难怪台湾连推带挡,磨磨蹭蹭,不愿意跟北京谈判。

    她的嗓门非常豁亮,这一点也像我母亲。不论是夸我们,还是训(东北土话叫“狠叨”)我们,母亲一律高门大嗓,余音绕梁。甚至“丈革”中说当局的怪话,余音也敢绕梁,害得天天换批斗的父亲胆战心惊,一再哀求:小点儿声,小点儿声。

    两位东北妇女的区别在于,母亲嫁的是共产党,老吴太太嫁的是国民党。这一嫁,注定了她大半辈子呆在远处,想念家乡又够不着家乡。

    我说,为啥你们的嗓门都那么大?

    老吴太太:小子,松辽大平原你知道吧?宽宽绰绰的,亮瓦晴天的,又没墙又没盖儿,人就爱敞开嗓于可劲儿喊,这样才痛快。

    我们虽同操乡音,互听不厌,但有时也会遇到语障,谈话就卡了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以为嘴或耳朵出了毛病。细一问,却原来布希是布什,卡斯楚是卡斯特罗,飞弹是导弹,便当是盒饭,徐蚌会战是淮海战役,大陆沦陷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于是她笑我,我笑她,笑过之后每每发问:刚才吾们谈到哪儿了?

    店主允诺的那盘东北片,姗姗的,终于进货了,竟是我在文化一元时代看过无数遍的黑白老片——《铁道卫士》,里边的台词熟得都能背下来。我对老太大说,这盘真还就挺不错,是在吾们沈阳拍的,有中街百货大楼,还有中山公园,你老先睹为快吧。老太太说演的啥内容,我说防奸反特,反你们国民党。

    谁们国民党?老太太说,你看我像国民党吗?我要是说了算,国民党也不会有今天。

    我和老太太都不是政治人儿,好不容易碰到一起,理应多聊点儿别的。美国一般民众,该吃饭吃饭,该娱乐娱乐,没事谁扯政治干嘛?我曾问一个修车老头儿谁是国务卿,老头儿一翻白眼:我有必要知道他是谁吗?然而我跟老吴太太却很蹊跷,两人不管唠什么,三弄两弄总弄到政治上,仿佛我们兴冲冲赶到音像店,是来参加例行的干部学习活动。这老太太发言极踊跃,心得体会也多,有一些我听来相当新鲜,甚至匪夷所思。比如她指出,“八一五”光复后,应该把张学良放出来,派他回东北主事,这样共产党就不好意思打了。谁知老蒋错了一步棋,把陈诚派了出来。陈诚这个人哪,大“正”,喜欢清水养鱼,伪满军队送上门都不要,嫌人家不干净,结果可倒好,全让林彪接过去了。林彪还嫌兵不够,就把炕烧得滚烫,让农村小伙儿都坐上去开会,讨论抽丁的事。庄稼院的人顾家,不愿跟解放军走:可是炕太热,屁股烙得直冒烟儿,一挪窝儿,得,人家说你表态了,主动要求上前线。

    我觉得她这么说,有点儿抹杀人民的积极性,就反驳道,老百姓其实最不愿当的是中央军。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

    老吴太太眉毛一挑:中央军并不都像你们说的那么糟,也有一些纪律严明的,她还顺手举了几个例子,滔滔不绝说谁谁如何英勇,如何善战,说得我挺来气,真想噎她一句狠话——你们那么能打,为啥还“转进”到台湾去了。又一想,算了,人家不过一个老太太,属群众一级,犯不上那么严肃。再说仗也不是我打的,是我打的老提当年勇也没意思,有能耐把大陆弄得好好的,让台湾老的少的,穷的富的,本地的外省的,都争着抢着搬过去,咋撵也不走。

    见我不吱声,老太太好像觉察到了什么,语调随即蔫下来:你看我这嘴,尽说些没用的,你别往心里去。我没旁的意思,就是爱跟家乡人唠,唠啥都高兴。你心肠子热,不嫌我老婆子絮叨,换个旁人,老外不用提了,一般中国人也不行,谁稀罕听这些陈芝麻烂谷子?这些年,还是头一回,我当当当当,一下说了这么多话:我说没事,我挺爱听的,在国内时,一回家,我妈也总念叨过去的事;我说妈,我帮你干点儿活吧。我妈说不用你干活,跟我唠嗑就顶干活了。

    老吴太太叹口气,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人哪,谁都不愿说自己白活了一辈子。

    有一天傍晚,还完录像带,老太太执意要请我吃饭。我怕她着急,就不过分椎托。纽约的中餐馆大多是南方口味,偶尔有一两道北方菜,做的也随心所欲,四方不着调。于是,我们在餐桌上怀念起东北的吃喝来。我说现在要是有一碗猪肉炖粉条,让我到中东当敢死队都不惧。以前北京人说相声,嘲笑东北土老帽儿,就知道吃这个。如今他们品出味道,也想当老帽儿了,街头巷尾,恨不得每个小馆都炖一大锅。

    大锅炖怎么行?老吴太太提出疑义:又不是连队伙房,剁几斤肥肉片子,撒两把糟粉条子,咕嘟咕嘟就得。正经的猪肉炖粉条相当有讲究,不是随便哪一个老张老李就敢整的,那肉得五花三层,那粉条得上好的土豆宽粉,别小看宽粉,学问大了……老人两眼放光,说得十分仔细。那一瞬间,她还真有几分食不厌精的官太太派头。

    老人家告诉我,她最爱吃的还是酸菜。一九四八年秋冬(多么遥远的日子),国共辽沈大激战,她丈夫所在的部队开始还挺硬实,渐渐就抗不住了,残兵败将,妻儿老小,凄凄惶惶往关内跑。老吴太太离开沈阳时,看着家里那缸白白净净的酸菜,心里怪舍不得的。丈夫说都什么时候了,还惦着吃。快走吧,晚一步小命就保不住了。老吴太太说她当时不知怎么搞的,刚走两步又折回来,从缸里捞出一棵酸菜,把帮子啪啪掰掉,剩一个小菜心儿,攥在手里,边走边吃。上了丈夫那辆中吉普,还吃,惹得一车的人全看她,像看一个傻子。

    一晃快五十年了,老人垂下干涩的眼皮,低沉地说,再没吃过那么好的酸菜。

    晚餐临近结束,我假装上洗手间,趁机到柜台把饭钱和小费都交了。老人知道后,并不刻意争执,只是轻声责备了几句。

    由饭店出来,大西洋的夜风已经很凉。我搀着老人横过马路,去公共汽车站。

    老人步履蹒跚,嘴却挺硬,说她自己能走。她的家并不远,每次来法拉盛,都要走很久。等车时,老人说,下回上我家串门吧,我给你馇小米粥,烙韭菜盒子。我满口答应,老人显得很满意。分子时,她突然搂住我的胳膊,略有些喑哑地说:孩子,你自个回家,也要加小心。

    上了车,隔着玻璃,她一再向我招手。车帮上的英文广告暗影斑驳,车厢内的异域乘客昏昏欲睡,惟有我那忘年的老乡目光幽长,鬓发如霜。

    从那以后我一直很忙,无暇光顾音像店。老吴太太打过几次电话,邀我去她家“认认门”,我特别差劲,居然一拖再拖。夏天里,我获得一次回国机会,行前百事纠缠,实在抽不出身向老人当面告辞,就打电话过去。老人很感突兀,半晌不吭声。

    我说,我去新城子看看吧,替你老。

    她说不必了,老家那边早没人了。

    我说,还有什么事要办,你老尽管吩咐。

    老太太沉默片刻,缓缓说,给你老母亲,带个好,儿子回家,她该有多高兴。

    白云苍狗,世事难料。重新看到纽约的天空,竟是一年之后了。我翻开通讯录,找到老吴太太的号码。通讯录旁放着一本最新版的沈阳游览画册,外加一袋真空包装的东北酸菜。电话铃响了几下,没人接,又响了几下,听筒里传出话务员的录音声,瓮声瓮气,零度情感——对不起,这个号码已经注销了。

    我跟老太大是“单线联系”,她生活圈子里的人我都不认识。她的老伴去世多年,独生子也因病早夭,世上亲人只剩下一个孙女,远嫁比利时,逢年过节总不忘寄个贺卡过来。老太太靠不多的一点儿积蓄维生,有时给人打打零工。不知现在她老人家身体怎样,还去租带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