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是更新两性关系的向导
审美化则始终是对人的本质的感知。它遵循审美的规律,结合自我的标准把人的肉体和精神属性理想化,使它们变为愿望和审美直观的统一,变为意识能直接感受的愉悦,成为审美享受的源泉。从这方面来说,审美化是理想化的先兆,理想化是审美化的至高发展阶段。
这都是表明了人具有性追求的价值方向,能够很好的运用良好而精细的方法,同人的感情发展和追求紧密相连,同人的文化相关。因而审美化,作为爱情的成分和因素,就具有特殊的作用。陶醉于理想化中的情侣,对方就是彼此的审美形象。两人都会在对方身上不断地发现美的特征,它在对方的个性中是独一无二的,对双方而言,是一种相互的征服力量。它包括面容、体形、姿态、道德品质和气质等等。
但是,我们首先要弄清一个问题,什么是美呢? 许多世纪以来,美学思想家们都在不停地争论,努力寻找这个问题的统一答案。美的定义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引起了学术上的分歧。而分歧所引起的争吵,在每一个时代随着思想的进步似乎取得了进步,一直不断地延续着。但是,至今问题却越来越复杂了,以致于当代美学家都把它搁置了。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角度和方式五花八门,但可以按照类似和相近的特征归结为主要的几类。
为了给美定义,有待几个问题的解决,它们是美的前提,也是美的发展的思想脉络。美按其本质来说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是自然界内在固有的,还是只有在社会的基础上产生的?美的存在有没有客观的尺度、标准和规范?美对人是有实际益处的,还是毫无益处的?
柏拉图认为,美是存在于人之外的客观观念,它是至高的、永恒的存在。就是说他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概念,一切艺术形式,音乐、诗歌等都是它衍生的形式,诗人的灵感就是它神秘作用产生的,所以诗人从来不能确切知道灵感来自何方和它的确切时间。“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①后来普罗丁、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文克尔曼、谢林和黑格尔等人发展了这一观念。即是说,美是纯粹客观的。
与它截然不同的第二种观点认为,美是一种纯粹主观的东西。美的根源存在于每一个人的个人精神中,而不应该到客观现实中去探求什么美的产生。英国哲学家休谟写道:“美并不是存在于事物本身的一种品质,它只存在于直观事物的精神感觉之中,而每一个人的精神所看到的美都是不同的。”康德也指出:“美是一种纯属情趣的东西。”里普斯、克罗齐等人也发挥了类似的观点。这种典型的主观主义认识论,把美的问题搞的异常复杂了,既然每个人的感受都不同,每个人又都是对的,根本就没有可以共同讨论问题的标准了。美的两极分化的观点。同样的存在于美是否有客观的准则或物理尺度,这个问题一样扑朔迷离。客观主义的人认为美有固定的和绝对的物理尺度。主观主义者则相反,他们在个人情趣的不稳定性和多样性中,不知疲倦,不厌其烦地探索美的秘密。
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就曾把美的尺度看成是数量对比关系(毕达哥拉斯派)、事物的比例和良好的对称(亚里士多德)等等。达·芬奇谈到过所谓“黄金分割”。英国画家和评论家贺加斯认为,匀称的正弦曲线是“美的线条”。后来的美学家增加了标准的数目,这些数目使得美具有了清晰的准确性。他们认为,各种对称关系、适当性、节奏性、和谐性、多样性、比例性和优美的形式等的不同比例的组合是美的特征(因素),这样,美具有了可以测量的性质。 在美和益处的关系问题上也有对立的观点。一部分美学家和哲学家持实用主义立场。顾名思义,他们把美看作是一种有实际益处的表现,具有功利目的。在这方面居约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认为,“美的第一步”是“有益”,人的所有感觉以及人体的基本功能,如呼吸、运动、繁殖、饮食都“可以具有审美性质”。居约认为皮肤感觉到的温暖具有美的属性,“比几个音符的偶然和弦更具有美感”的,是凉爽的抚摩带来的感觉。最后,味觉的快感有时也可以具有“真正审美的性质”。它们不仅给人生理上的享受,而且带给人美的感觉。当你喝羊奶时,你会感到“味觉的完美交响乐,而不是听觉的交响乐”。嗅觉也同样是美的源泉。根据居约的美学观点,我们可以推论,畜圈里的气味也会带来一定的审美享受,至少是对某些人而言。
另一些研究者把美与益处、即人的客观需要截然对立起来。据康德说,人的审美趣味“仅仅要求独立”。这意味着意识的审美尺度纯然决定于主观的、内在的因素,而人的主观想法的差异会使问题难以把握。
上述各种对立的观点,在研究美的特定体系中都有一些合理的成分,但是每一种都不能让所有的人信服。尽管康德在这方面的贡献是突出的,但是人们却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认识的范围。神奇奥妙的美的世界具有更为复杂的结构和许许多多方面。很难说它是主观或客观。美是人类文化的精巧价值,它始终具有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内容。人的观赏给予他审美享受,即可以带来最高级满足的事物,美感产生的过程,优美的现象。作为把握现实的高级形式,美是专门赋予人的意识的。美的典型特征是社会的精神进步才有的。
美具有精神价值。但它从不引起对所观赏的事物的自私态度。它不引起味觉和嗅觉神经的快感,对人的身体没有必然直接的作用,不给人以皮毛的享受。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对人体毫无用处,我们无法摸到它,接触它。审美享受始终是精神的、智力的享受。当我们在并非饥饿的时候品尝一只新鲜多汁的苹果时,苹果的颜色和形状美并不满足脾胃的生理需要。可以说,这种美是由感知它的精神来“消受”的,它给人以特别愉快的、高级的满足。帕西写道:“美的事物使人只是想起人,使人无比喜悦,唤起他的人性观念,而非引起情欲和对满足生理需要的追求。”
真正美的魅力的诞生本质上是一个长远的社会过程。本能之树长满了生命力的无形之根,它们促使整个机体不断地升华。美的社会现象就在本能之树上开出的灿烂花朵。人类理想的生物标准逐渐服从由社会决定的价值方向,服从于文化的要求,并凝聚成一个整体。
审美态度集中于爱情上,就是指某种恰当性,就是种属的繁殖和自我完善的体现。个体的生物属性,对身体和谐形式的最理想的发展必然会变为审美化的对象。美总是要求健康的,各种生理反应轻快而完整地进行。
西塞罗曾说:“优雅和美不可能与健康分开。”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的人道主义者洛伦佐·巴拉强调说,健康是一种宝贵的品质,是“肉体的天赋”,是大自然的恩赐。他写道:“很多健康的人并不美,但是却找不到一个美的人是不健康的。”
美的规范总是各有自己特色的,造物主增加着万物的色彩。贺加斯写道,“整体美”就是身体的每个部分的一般尺寸,无论大小,都要最恰当地适应内在功能的完成。
不能否认美同生物种属的完善和“尺度”紧密相连。生物的“种属尺度”,对人来说,它有两种典型的性区别。女性美是肌肤圆润富有光泽,面孔红润鲜嫩,隆起而富有弹性的乳房,身体灵活而匀称,以及同生命之母的形体的恰当配合。奥维德在赞美美艳绝伦的海伦和光彩照人的阿佛罗狄忒时,就表达了古代理想的美女身体:柔软白皙、苗条滋润、比例匀称。 女性柔软是生命力的形式和完善的表现。女性美在人们心目中既具有大自然创造和谐形式美,又突出了女性精神价值。据居约的话来说,她应该是“高大、有力、面颊红润……形体丰满,能最好地满足性本能”。
在种属和性的完善方面,男性美另有其特殊的尺度。天才的艺术作品,往往以巨大的美感生命力描绘了这种美的范例,如赫克托耳、埃阿斯、奥德修斯、阿喀琉斯、阿伽门农、俄纽斯、罗兰和大卫等。男性的审美化对象往往是面孔轮廓清晰分明、体型和谐匀称、肌肉滚圆结实、胸廓宽阔厚实、体格健壮而不失风度、步履矫健坚定。
审美化总是把身体和精神结合起来,是身体素质和精神品质的良好统一。美仿佛总是发自体内的光,仿佛是精神的放射。从生理上讲,是同人类意识的高级冲动联系在一起的。
据古希腊神话传说,塞浦路斯雕塑家皮格马利翁用象牙雕刻了一座容光焕发的美女雕像——该拉忒亚。他对自己的作品爱得如此痴迷,如同沉醉一般,常常拥抱着雕像冰冷的双膝,每天惟一的盼望,就是它能具有鲜活的生命力。阿佛罗狄忒被皮格马利翁的痛苦和执著所深深打动,于是给该拉忒亚注入了灵魂。这个故事说明,肉体如果缺少灵魂,人的生动的美就不是尽美尽善的。
乔尔丹诺·布鲁诺在一篇对话中说:“灵魂比身体可能具有的美还要美得多。”蒙田在《实验》中说,象征爱情的维纳斯的美主要是“精神的光芒”。在身体有一定缺陷的情况下,审美化的重点自然而然的就会转向精神方面。女子最爱的不一定是一个有强壮的体魄和硕大的块头,但却有精神力量(智慧、勇敢、意志力等等)的男子。反过来说,男子也可能喜爱一个没有“匀称的身体”,但却十分温柔、体贴,具有真挚情感的女子。社会美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天生的缺陷,但形体的完美无法填补美德的缺乏。不过,在爱情的审美化方面,这种弥补显然是有一定限度的。因为,审美化毕竟首先还是着眼于对象的外观,即借助于最初的视觉和听觉器官,形成了可以信赖的对身体外形的感知和直观。
古希腊文化的创造者也早就意识到了这点,并且更为重要的是,还清楚地理解了这一深刻而永恒的身体“审美的”真理。在菲狄亚斯和伯拉克西特列斯的时代,对强壮的体魄,裸体的特征和人的和谐外观都曾持有审美的态度。当时很流行通过身体的锻炼以达到理想的体魄。法国历史学家兼评论家丹纳在《艺术哲学》中写道:“几乎所有与希腊为邻的民族,都以裸体为羞;只有希腊人毫不介意的脱掉衣服参加角斗与竞走。在斯巴达连青年女子锻炼的时候也差不多是裸体的。”①(① 参见丹纳《艺术哲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第43、44页。)
人体审美化的时代并没有堕落到肉欲的地步,因为服从美的规律和习俗要求的自然裸体不会引起色情的欲望。而男子,特别是由于女子的半裸衣着,她们煞费苦心的色情格调却会产生强大的诱惑力,难以抗拒。法国作家法朗士完全有理由,认为被基督教所践踏的多神教的裸体理想应该继续被尊崇:“任何衣衫归根结底都是一点,即是对丰满和绝妙人体的亵渎和最大侮辱。”
美的女性人体会产生审美作用。它会使男子头晕目眩,激起他们的自然感情,甚至丧失判断力,使铁石心肠软化,作出出人意料的决定,超越传统的准则。斯拉维伊科夫在他的古代诗歌中,重现了古代传说中雅典执政官审判艺妓弗丽娜罪行的场面。激愤的人群大嚷大叫:“处死她,处死她!”严厉的法官已确定无疑地判决她死刑。而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弗丽娜的辩护人基彼里德果断地从她肩上取下了紫红色的长衣。法官和沸腾的人群就象突然停滞的鸡一样,蓦地惊呆了,他们被这位艺妓美妙绝伦的身体惊得目瞪口呆了。
神圣的形体刹那间放射出
静谧清丽的光彩,
人群,刚刚还在怒吼:
“将这高傲的艺妓处死!”
倏忽间,全都哑口无言,
沉醉于对美的欣赏中。
人的面孔是美的最集中的表现。它将身体各个形体的影响力量“凝为整体”,形成了深刻的个性特点。面部表情除非极力掩饰,一般都在直接反映着一个人的感受。人的性格就是通过面孔,以一定的方式来标志。它是人类心灵的镜子,是表达个人思想感情和与他人交往的最佳器官。因此,它是感情变化、生命魅力的完美整体,是身心价值统一的图画。
所以可以理解,爱情所固有的审美化集中于面孔的丰富表现和人的生动形象上。因此,应该把男女面孔的精神美置于身体其他部分的美之上。
人的风度是人的生理面貌所表达的一个极重要的美感特征。按文克尔曼在《古代艺术史》中的说法,风度是人的“美的伴侣”。这一迷人的完善的尺度特别表现在面容的潇洒、表情的丰富多彩、姿态优美和具有特色的举止上。莱辛强调指出,风度就是我们所谓美的特殊再现形式。它总是“运动中的美”。
斯宾塞指出,风度是一种生理表现上的有效性和恰当性。它表现人体在一定环境中以最小的力量所进行的最为必要的活动。居约却认为,讲究风度一般表现为多花力气。运动的和谐同人的最愉快的感情常是气息相通的,讲究风度通常是爱情的征兆之一。
风度无疑是人体为保持个人同环境、同他人的平衡而作出的理想动作,具有审美意义的能力。人体的合乎美感的风度,恰恰是人体各个部分的和谐匀称结合,恰恰是人体动作的自然灵巧性、生命力、轻松感和恰当性的完美结合,这种动作应该是精力的自然消耗,不是刻意做作的,是对社会及自然条件的积极适应。
审美化给性的欲求和人类繁殖的肉体形式带来了精神的意义。从远古时代起,审美化就潜移默化地促进着生物的和社会的恰当结合,引导人们沿着美的光辉途程行进,这样才能感情激动,培养审美的观赏和喜悦。直接的感性魅力和生命活力被精神的光芒所照亮。肉体本身成为精神的显示器。人的文化修养愈高,精神世界愈丰富多彩,他的爱情审美化程度也愈高。
热恋中的男女总是以审美理想化的观点来要求对方,并透过精神装饰化的棱镜看待对方。他们无论看到或者觉得什么,他们的对方一切都好,都美,甚至是神圣的。罗密欧在凯普莱特家见到朱丽时以后惊叹地说:“我从前的恋爱是假非真,今晚才遇见绝世的佳人!”①(① 《莎士比亚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第8卷,第27页。)
很多哲学家论述过相互审美和性爱之间的联系意义。按照费尔巴哈的说法,“爱情追求的对象既可以上升到天空,又可以回到地面。也就是说,这个对象兼有神的超自然的完善和现实人的实在感知性。审美化实质上表现了把形象在某种程度上自我的个性化。否则就永远不可能发生男女间的相互吸引。”费尔巴哈还写道“自然界的美全都集中于,不分差异,而且个性化于两性的差异上。”审美化是标准化的否定。正是对形象的个性的认识才使它成为独特的和不可替代的爱情理想。
以逻辑为常胜武器的理性在爱情神秘想象和迷离幻想面前也束手无策。飘然欲仙的热恋者不去理会枯燥的逻辑抽象的领域,却执拗地维护尘世的感情,还有具体的、细腻的个性化的对象。
莫克列尔写道:“我们往往根据某些特征来设想对方,我们总想夸大这些特征的真实作用,必要时还要回避理性的监督。我们需要这种夸大来为我们单纯的愿望辩解,并努力赋予它崇高的意义,承认道德和思想上的种种完善,以便使自己确信,自己所爱的人是惟一的,决不可替代的。这一事实本身就是爱情的开始,它是某种程度的越出‘自我’的范围,某种过度的性兴奋,一种对实际力量的主观夸大。没有这种自愿的意识幻觉和这种无意识的自我激励,就不是爱情,而只是一种性的欲求。”这种幻觉的存在是合理的,对自己所追求的对象的主观“粉饰”是爱情的促进剂。
同时,情侣总是有这样的感情和心理,即根据自己所爱者的形象的审美再造来修饰和精炼自己亲眼感知的对象。精神竭力回避一切会引起不愉快的感觉,隔离使整体感情遭到威胁的东西。而一切愉快的和希冀的东西,在神奇的审美修饰中得到改造,逐步完美。巴尔扎克在长篇小说中将最好的感情称为“意志的诗篇”,而神奇的力量则特指把真正的爱情,它“改变一个人的外貌,使之姿态灵活匀称,声音甜美动听”。它会在最富于戏剧性的场合制造欢乐的情绪。
爱情使人们的生活充满温馨和芳香。易卜生的温柔美丽的女主人公索尔薇格长久地等待着自己的培尔·金特。培尔·金特请她原谅,向她忏悔,而索尔薇格却回答说:
我的宝见,你没有错!
你还给我的生命带来了欢歌。
我赞美我们第一次幽会,
还有圣灵节的这次相逢。
陀思妥耶夫斯基写道,美能拯救世界。它的深刻含义和“合理的内核”无须再多说。
爱情不仅把被爱者的形象美化,而且把周围的一切:房屋、树木、山野、牧场、空气、天空、月亮、星辰、——以致整个宇宙都美化了。就像金色的光芒以神奇的魅力让万物镀了一层金,仿佛发射出光芒一样。
爱情的成功让人心情舒畅,神清气爽,使人的精神摆脱生活中的痛苦、愁闷、惆怅和孤寂。这种状态不妨称之为青春,一种心理状态的反映。斯拉维伊科夫在一首优美的歌中抒写了人处于这种美好的状态时的动人心弦的情景:
青春比那太阳还要明亮
心中充满着黄金般的幻想;
青春的脚步所向披靡呀,
艰难险阻都不能挡住你。
青春的生活多么轻松欢畅,
愁云也遮盖不住你的心扉;
满腔喜悦,从而没有僵冷的心肠,
只要青春常在啊,只要青春不去!
爱情的兴旺有助于成功的生活喜悦。多少世纪以来,爱情一直丰富和发展着人类的审美感。一切与爱情相关的事物都具有了神秘的、迷人的力量,变得温柔、完善、更加美好。
爱情是人的心理生活的最精细、最脆弱的产物。对它来说,声色俱厉的面孔,威严专断的目光,庸俗烦琐的日常生活是败坏情趣的,是最致命的打击。爱情仿佛是用极其精密的精神“工具”所炼就的。在爱情的本性中可以感觉到钻石的光芒闪烁,瓷器的清澈晶莹。细微的不慎都是前功尽弃。艺术地去爱和爱的艺术在爱情的“心灵魔力”中,艺术起着特别重大的影响。没有共同感受的美和生动的形象,爱情就不能存在,或者根本就没有萌发爱情。男女的感情结合以对现实的艺术审美化为媒介。爱情产生于审美改造的气氛中,爱和艺术具有某种同一性。
艺术在社会关系中起着文明教化作用。它展现了一个体现美的理想的世界。
用歌德的话来说,艺术好像是一座和谐的水晶宫的主宰,它能集中一切“美和幸福”,使人心灵“越来越温柔”,“用心灵的欢乐代替肉体的欢乐”,把人的力量改造为“德行、慈善和同情心”。
艺术和爱情的互相渗透不是偶然的交织,两者是各种感受和不同的感情倾向所必然要求的。爱情追求艺术一样的美感,追求感受的戏剧化色彩。反过来说,自古至今,艺术的发展,也通过不同的形式,一直在再现着爱情,颂扬着它的伟大和忠贞。艺术总是反映人的爱情。艺术创作和审美观赏的重要对象之一,就是爱情。缺少对爱情的讴歌,艺术就会流于僵死的形式。魏宁格及一些禁欲主义者认为,任何美的价值,如果有性的欲求直接或间接参与的话,那么美的价值就实际上不复存在了。他们认为,艺术鄙视人的繁殖本能,拒绝肉体,而只在幻想的世界中漫游。魏宁格认为,美同性的欲求毫无共同之处。
弗洛伊德却认为,性的欲求是艺术反映的主要内容。艺术创作的动力是由两性关系推动的,特别是受压抑的“俄狄浦斯情结”的莫名其妙的“升华”。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艺术想象力是性欲的思想补偿,但是并不是具体的补偿。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实现的性欲,于是就转化“升华”为幻想,推动着自由的艺术创造。
应该说,艺术既不是完全以性为惟一的主题,更不是与性主题水火不相容。
恋爱中的男女对艺术欣赏通常表现出特别大的兴趣而乐此不疲。他们在艺术中看到自己力求认识和理解的种种爱情感受的投影。
艺术的任务之一就是唤醒沉睡的美感,激发潜在的生命意向和热情。情侣会感觉和意识到,艺术激励着他们出自肺腑的感情,给他们以巨大的内在力量。正因如此,他们才渴望分享艺术作品的感情力量,充分体验它的美好气氛。
艺术使人们的关系更加高雅,“缓和”或者说使激发情欲的冲动为之净化,借助想象使人的肉体欲望和冲动高尚起来。
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对艺术的向往和期盼,想象所创造的审美虚构体现了人的理想,是对平庸乏味的“平淡现实”的抗拒和否定。它以“优雅表达方式”让情侣沟通感情、思想和感受。艺术世界是一个特殊的世界,展示了精神焕发的人的本性。
艺术能够在客观上,以作品的形式极其细腻地转化人的感情、欲望和热情,使奔放的冲动表现为驰骋的想象,缓和本能的卤莽。在艺术的促使下人以审美的方式驾驭着自己内心的原始冲动。
维戈茨基说得对,他说,“艺术情感”的力量是异乎寻常的,这种情感绝不会使心理颓唐和震惊。恰恰相反,艺术在人的意识上设置一道独特的屏障。使野性的盲目的肉欲变成“聪明的情感”,获得 “光明高尚的轻松感”,即情感的享受。
艺术以艺术的方式,灵活地体现价值和准则。它与生硬、刻板、枯燥的道德说教格格不入,尽管它确实也在体现着道德的重要内容。艺术在这方面的职能具有神奇的魔力。
相爱的男女常常是在观赏艺术作品,同时大脑再根据自己的理解又努力创造艺术形象。情侣领会艺术的价值,并在实现中追求着它。欣赏和感受它“创造的美”(听音乐、看绘画、读文艺作品等等),他们将一定的审美价值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既体会到美,又改造了生活。对它们作出自己的合理解释。同时,他们还可以是艺术创作的主体(跳舞、唱歌、演奏乐器、写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