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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极度坑钱

作品:网游之虚拟再生 作者:雍华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唔这书上,巫师需要炼金魔杖”

    欸?!

    “唔还需要炼金魔石,魔药以及,一只幼生的魔兽驯化”

    唉好吧好吧,反正我是完全听不懂,我的职业没有那么复杂

    但是我知道的是,沐蓉要的东西一定很贵!!

    果不其然,单单是炼金魔杖,那个老板就要足足17枚金币!

    “嗯嗯1寸半,紫珊木与龙尾骨神经做的施展大型咒术最合适了挥舞起来就像带着风!很适合姑娘的巫术魔杖是没有品级之分的,统统17金币,不二价,童叟无欺。”这是老板的原话

    于是,我和方都赤贫了

    不过这还不算是最令人崩溃的情况,只是心疼罢了,然而当我看到那些所谓的‘炼金魔石’和‘魔药’的价格后,我就差点儿趟死在地上

    “鳕鱼浓缩鱼油,1金币一蛊司,服用后可以短时间提升巫息。”

    “龙鳞石,8金币一克,海龙蜕皮而生的鳞片,经提炼后具有高密度水系巫息,可以提升水系咒术一倍威力,每克只可使用5次。”

    “炎择玉,17金币一克,又地下深处岩浆浓缩而成的赤红玉石,经提炼后具有高密度火系巫息,可以提升火系咒术六倍威力,每克只可使用次。”

    “马黄蜂浓缩蜂蜜,4金币一蛊司,取自魔蜂的蜂蜜后精炼而成,能够快回复巫息,但是味道太甜容易恶心呕吐。”

    “电花火魔石,18金币每克,当世巫息含量最高魔石,来自第一大6的神荒域中心地带,以此为凭借所有巫术,咒术的提升倍效果,且内部巫息可自动回复,一克每可以使用5次。”

    “幼生海龙,54金币,是大6最强的种族龙族的幼生海龙,海龙对水系能量全部免疫,完全吸收,驯养到成年期可以变化成人类,寿命过万年。”

    这价格真是感人啊但我选择狗带

    方也是满脸的生无可恋果然,rb玩家和单纯高手玩家之间依旧是有谴一般的差距么?这一条破龙就要5多亿金币是要闹那样?这游戏只是单纯的在抢钱吧,是开者开了这游戏以后资金不足打算从玩家身上把钱都捞回去吧,按照汇率1金币就是1华夏币,尼玛54亿华夏币都能够让上千个落后村庄脱贫了好伐,有54亿华夏币都能在纽约最火热的地方买下好几条街了好伐,54亿华夏币都能爆炒某个冷门国家的货币把人家炒破产了好伐!你在这儿只能换一个龙?神经病才来买!!

    再一次的印证了那个真理,作为一个没有钱的穷**丝就一定要有能耐,要是连能耐都没有那还玩个卵的游戏没能耐的那也得拼了命咬着牙倔着骨把自己的能耐给练出来啊!!在这个睡马路要交罚款费,睡房子要交房费,睡个人要交结婚费的时代,没本事的人就只能让传中的各种高富帅白富美官二代富二代各种二代三代抢光风头抢光美女抢光帅哥然后成在你面前炫耀嘚瑟你还无可奈何只能静静地看着别人在你面前装来装去想要越这些人,可以,前提是得有那个能耐和运气

    总是要准备好的,机会不会等,有时候这辈子的机会只有一次而那些本来就比你优越的人机会却有无数,他们可以挥霍机会,但有些人的机会错过了就真的永远都没有了。

    “唉我还是”我确信方现在已经是生无可恋了快!快!用自己的枪戳死自己吧,这样我华夏第一的地位就没人抢了,咦哈哈哈哈!!!总感觉我这么想好有罪恶感。

    “哥哥好贵”好嘛,就连沐蓉自己都觉得贵了

    “唉,把你哥我卖给人贩子都不值这钱啊”

    “虽然这句话像是哭穷,但我怎么总觉得你这句话显得你很值钱一样这笔钱就算是想把意大利王子或者英国公主买回来都绰绰有余了吧”我心里暗暗的吐槽54亿,开什么国际玩笑,中东的石油巨鳄个人资产差不多也就这身价了,据人家年过半百的e很顺利的就娶了个双十不到的欧洲皇室的公主当老婆而且那e还是阿拉伯的一个不知道什么教的教主,但唯一知道的是那个教的教规好像是规定的教徒实施一夫多妻制度

    果然是有钱!任性!

    话我们四个总算是出了这条维内街,里面的东西都是价,在我和方成为各种意义上的‘有钱人’之前反正我们是不敢再来这里了,要知道当你走进一家店之后你居然什么都不买再走出来那可是很尴尬的,至少我是这么觉得

    其实出了炼金魔杖之外我们还给沐蓉买了一些东西,那就是巫师穿的衣服,这个便宜的很,只有几金币就可以买一整套,不过这衣服可不是想象中的那种大斗篷,穿上去难看的就像个怪物一样,这儿的人居然也会赶时髦了,把女性巫师服设计的就和哥特服装裙似的,便宜又好看,沐蓉也很喜欢,不过便宜的唯一原因就是老板和我这种服饰没有属性加成纯粹就是为了好看

    也就是这游戏居然还想方设法来赚爱漂亮的妹妹的钱咯,这年头连游戏都变着法的坑钱咯?!嗯,很好,连几块钱都不放过!!好得很啊。

    最后得知的情报就是这个世界居然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什么‘魔法师’‘元素师’这样的职业,只有‘巫师’来使用各种各样的咒术和巫术,这世界的能量槽,哦,就是我血槽下面的那个东西也不叫什么魔力之类的,而是叫做‘巫息’或者‘元气’,一开始选择‘巫术’这样走向的人才会被提示为‘巫息’,而想我和方雪这样的则是会被提示为‘元气’。

    至于我和方雪属于什么分类其实已经很清楚了,那就是‘英灵’,而沐蓉则是‘巫师’,本质上是两种职业,凡是物理战斗的人全部都归类为‘英灵’,而凡是使用‘巫术’的则全部归类为‘巫师’,这个世界的规则还真是让人觉得千奇百怪。

    我想后面到来的人们应该也会被这种规则给雷到吧不过也蛮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