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节

作品:炮灰不想死(快穿) 作者:缓归矣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届时竞争对手就会像闻到血腥味的大白鲨一拥而上,将他们分食殆尽。

    伴随着舆论的发酵,在姜归暗中的推波助澜之下,梁莹杀害利馨岚的案件引来热议。

    其实大众对精神病杀人并不宽容,因为绝大多数人都会把自己代入被杀害的人,而不是精神病本人以及家属,试想一下,自己被杀了对方却不需要付出代价。

    糟不糟心?

    糟心透了!

    但是梁莹和利馨岚不同。

    利馨岚霸凌过梁莹。

    一个花季少女被活生生逼疯,人生前途毁于一旦,只能在精神病院里混混沌沌度过一生。

    而利馨岚这个罪魁祸首却光鲜亮丽地享受鲜花与掌声。

    并且,被利馨岚迫害的不止梁莹这一个,被逼转学退学的也非一人,甚至还有人因她丧命。

    又有几个不会觉得利馨岚是自作自受,死的活该。

    民意强烈希望并且要求梁莹无罪。

    失去了女儿的利家人如何愿意,然而之前他们施压有关机构出局梁莹装疯卖傻的证据被披露,对手大做文章,再次引来一波攻击。

    梁莹的精神状况经过的多方要求下公开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她不能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责令家属和相关机构严加看管和治疗。

    第186章 一个女儿的复仇9 完结

    这个结果, 路利两家人显然难以接受,他们高高在上惯了,从来都是视别人如草芥, 如何能接受自己如草芥一般被践踏。

    要是一个月前,就算梁莹有精神疾病, 两家人绝对会让梁莹偿命,说不得还要连累梁家父母亲人。奈何今时不同往日, 两家人官司缠身自顾不暇,没有精力更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做手脚。

    于是,梁莹杀了利馨岚,却什么事情都没有, 她的生活和以前没有任何不同, 依旧是浑浑噩噩的生活在医院里, 彷佛那骇人啊的一刀从来不曾出现过。

    两家人尤其是利家人恨得心头滴血,明明是装疯卖傻, 不然怎么会好巧不巧只在利馨岚面前发疯,分明就是蓄意报复。

    其实外界不少人也有这种怀疑, 不过作为被迫害的受害者, 大众对梁莹颇为宽容, 纷纷觉得利馨岚死的不冤。利馨岚是没亲手杀过人, 可她做的孽不比杀人轻, 偏偏法律上对她无可奈何,幸好死了,只能说报应不爽。

    连带着倪胜辉、马明阳和魏禧也被拉出来鞭尸,随着路家利家倪家开始倒霉,很多陈年旧事都被挖出来,越来越多的知情人开始爆料, 这些人做过的肮脏事一件接着一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其中黎雅婷一家的遭遇也慢慢浮出水面。

    之前大众因为这几桩案件人心惶惶,不无同情受害者,可当这些人的黑料接二连三的爆出来之后,同情?幸灾乐祸还差不多。

    这种仗着家里有权有钱就为非作歹,跟在有钱人背后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人渣,死了都是活该。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虽然倪胜辉等人有错,但是罪不至死,就算该死也应该交由法律惩罚,而不是动用私刑。

    另外一部分人则觉得,倪胜辉那些人干的恶心事要是用法律来衡量,实在太过便宜他们了。尤其是把人一家三口都逼死,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犯规,他们只需要付出极少的代价,难道就让人白白死了。

    人当然不能白死。

    黎父的车祸是意外,黎雅婷和她母亲都是自杀,那些人不需要负这三条人命任何法律上的代价,可要不是他们,黎家三口怎么可能走到那一步。

    杀人总是要偿命的,这才公平。

    网上的争论继续着,渐渐的话题热度开始转向凶手到底是谁。

    徐甘也在想,事到如今,他已经有九成的把握凶手杀倪胜辉马阳明以及魏禧是为了替黎雅婷一家三口报仇,这三个人的重合点只有在这里。

    至于梁莹杀了利馨岚,徐甘见过梁莹好几次,觉得她不像是装疯卖傻,并且三个权威专家亲自为梁莹鉴定,得出的结论都是梁莹是真的有病而非假装。

    病着还能杀利馨岚,大概只能说恨的深沉,想想梁莹的遭遇,大好人生生生毁在利馨岚手上,有这样刻骨的怨恨,恨到病了都难以忘记,倒也在情理之中。

    就是不知道那个凶手是谁,和黎家有怎么样的渊源,能做到这一步。再来徐甘还有个疑惑,路家利家那些料爆的时机太好了,若非再晚一点,只怕梁莹凶多吉少。那么爆料人和梁莹认识?爆料人和凶手是否也认识?

    徐甘一个脑袋两个大,头疼欲裂。

    同样头疼的还有路一帆,路家大厦将倾,但是他年轻初初步入政坛,加上性格谨慎,以及父辈的疼爱,并未来得及参与那些要命的事情,所以在长辈兄弟都被带走调查至今未归的情况下,他被带走之后很快又出来,至今安坐在家中。

    当然那个安是别人认为的,路一帆并不觉得自己安全,家族摇摇欲坠,覆巢之下无完卵,他何来的安。除了要担心自己的迷惘的未来,路一帆还要担心自己的小命,他有可能从家族这个烂摊子里全身而退,虽然前途肯定会受到重创,但是黎雅婷那个烂摊子却没那么容易退。

    在魏禧都被杀之后,他就知道,对方不可能放过他们,果然,利馨岚死了,死在梁莹手里,他并不觉得那是个意外,那必然是复仇之一。连利馨岚都死了,只剩下他一个。

    纵然他从来没碰过黎雅婷,但是很多事情都是他在出谋划策,是他教倪胜辉他们如何驯化黎雅婷,也是他在出事后教他们怎么统一说辞把事情撇得干干净净。他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没动黎雅婷,对方就会放他一马。

    路一帆甚至都怀疑,家族遇到的那些事,是不是同样是那个凶手干的,当年他们利用家族势力抹平了黎雅婷的事,现如今却大厦将倾。

    想到这里,路一帆只觉得脖子凉飕飕的,彷佛贴着一把开了刃的利剑,刹那之间冷汗如雨下,他顺风顺水二十六年,可以说得上是呼风唤雨,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有这样惶惶如丧家之犬的一天。

    路一帆抬头,望了望不远处监视他的人,路家事情还有很多没有厘清,所以他还需要配合调查,这一刻,他竟然觉得这些禁锢着他自由的人是如此的安全可靠,有一种希望他们一直待在他身边的冲动。

    夜深人静时,路一帆甚至都想自己是不是坐牢会更好一点,起码没有性命之忧,这个念头一冒出来,路一帆自己都吓了一跳。

    路一帆摇了摇头,进了监狱,那个凶手可能没办法对付他,但是他之前结下的那些对头却求之不得,生不如死并没有比死更好。

    辗转反侧至天明,路一帆终于有了决定,等事情结束,他立刻出国,就不信该死的凶手还能找到他。

    配合调查结束,路一帆立刻出国,还连续换了三个城市,行踪连仅剩下的几个亲友都没有告知。

    “就不信这样你还能找到我。”路一帆恶狠狠地想着,光滑如镜的落地窗上倒映出他扭曲又惊恐的脸庞,不知何时在他身后多了一个人,一个带着口罩鸭舌帽的人。尾椎骨边彷佛有电流通过,路一帆全身的鸡皮疙瘩瞬间鼓起。他重重打了一个寒噤,伸手摸向裤兜,那里有他出国后买的枪,之所以出国,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武器,在国内他被重点监视着,根本没机会搞到杀伤性武器。

    冰冷的触感传来,路一帆顿生安全感,下一瞬手腕上传来剧痛,枪掉了出去,连带他整个人也被掀翻在地,一把匕首抵在他的喉咙上。路一帆如坠冰窖,他瞪大眼睛,死死盯着眼前的人。

    “你是谁?”路一帆强装镇定,动也不敢动,惟恐剐蹭到脖子上的刀刃:“倪胜辉他们都是你杀的是不是?”

    “你要是没出国,还真有点麻烦,好几个人暗中盯着你呢,幸好你自己出来了。”

    对方答非所问,意识到他话里的深意之后,路一帆悔得肠子青了,他出国就是为了摆脱追杀,可现在对方却告诉他,他出国反而正中对方下怀,这让路一帆如何不后悔莫及,他大声咽下口水,冷汗不受控制地滚下来,心跳更是快的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都是倪胜辉他们做的,我没碰过黎雅婷,我没碰过她一根手指头。”

    姜归冷笑:“你是没碰,可你教倪胜辉他们怎么折磨黎雅婷。”

    “倪胜辉魏禧他们告诉你的,是不是?他们都是胡说八道,”强烈的求生欲令路一帆口齿伶俐极了,“我时候,多少女孩子喜欢我,我要是想找女朋友,根本用不着用这种手段。当年我就劝过倪胜辉他们不要那么过分,可他们不听我的。当然我也有错,我应该告诉老师,帮黎雅婷主持公道,可我当时年纪太小我……”

    “把人玩弄在股掌之间,看着他们绝望哀求,是不是很有趣。”姜归直直望着路一帆的双眼,“对你来说,黎雅婷大概连人都算不上,只是一个玩物,对嘛?”

    路一帆四肢发寒,一阵又一阵的冷意从冰冷的地面袭向全身,骨头缝里都透着冷,冷的他身体都没了知觉,只剩下铺天盖地的恐惧。

    “不,我……没有!”

    “你有。”姜归面无表情地看着路一帆,“从你折磨黎雅婷那一刻起,你就应该知道,总有一天报应会来的。”

    徐甘得知路一帆死讯已经是好几天之后,说实话,并不觉得意外,很久之前他就有路一帆难逃一劫的预感,尤其是在路一帆出国最后。在国内,自己还很能盯着点,出了国,他总不能丢下工作跟出去。

    果不其然,这才出去多久,人就没了。徐甘翻了翻传过来的档案,路一帆的死因和倪胜辉魏禧马明阳一样,并且都是保持着跪姿,彷佛被行刑。

    在凶手眼里,大概他就是在行刑。

    了解了路一帆的所作所为,徐甘心情有点复杂,无疑路一帆是个人渣,偏偏这个人渣很聪明很幸运,做了恶却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最后被处以私刑,同样的还有倪胜辉魏禧马明阳一流。

    黎家三口可以说就是死在这几个人手上,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来说,他们什么责任都不用付,这显然让人意难平。但是动用私刑,徐甘理智上着实难以接受。

    徐甘吐出一口郁气,心里头沉甸甸的。

    难得休假,徐甘谢绝朋友的邀请,独自开车去了a大。路一帆出事后,他灵光一现,就去查了下姜怡宁的出境记录,竟然发现,案发期间她就在路一帆隔壁那个市,她住的酒店距路一帆的公寓,开车来回三个小时。太巧了,巧的让徐甘心惊肉跳。

    徐甘皱了皱眉头,一直以来,姜怡宁都给他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违和感。

    “你尝尝我这个草莓,肯定比你的山楂好吃。”聂清韵举着手里的草莓糖葫芦递到姜归嘴边,“山楂木木的,一点都不好吃。”

    “糖葫芦当然得山楂的才正宗。”姜归笑着说了一句,低头从聂清韵手里咬了一颗过了糖浆的草莓,抬眼就见徐甘站在十几米外,神色震惊。

    盯着姜归手里红艳艳的糖葫芦,一些陈年记忆在电光火石之间涌现:滚了一地的红山楂,好几颗滚到血泊中,两眼直勾勾格格不入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的面容突然之间变得清晰,徐甘难以置信的望着不远处的姜归,他只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她似曾相识。因为她就是当年他从黎雅婷的母亲苏玉萍跳楼自杀现场抱走的小女孩。当时他就觉得小女孩反常,但是并未多想,只当她是吓坏了。可一个吓坏了的孩子不应该哭闹着找家长么?当时围了那么多小区住户,却没一个认得小女孩的模样。更重要的是,根据户籍资显示,她从小就在y城长大,怎么会在四年前出现在这个城市?

    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虽然匪夷所思,当时直觉告诉徐甘,这一次他猜对了。深深看一眼姜归,徐甘转身离开,他要去求证一下。

    “咦,那不是之前那个警官吗?”聂清韵认出了大步离开的徐甘,好奇,“难不成在查案子,怎么又来我们学校了?”

    姜归若有所思,视线在手里的糖葫芦上绕了绕,笑了下。

    回到局里,徐甘亲自调查,心中有数,他调查起来更有目的性,立刻就发现了其中不对劲的地方,然后徐甘亲自去了y市一趟,深入走访调查一遍,很容易的就知道了姜怡宁是被姜家收养的孤儿,八岁以前在a市孤儿院长大。

    姜怡宁就是当年黎家想收养的那个孤儿,她亲眼目睹了养母苏玉萍跳楼死在她面前,长大之后决定为养父母一家报仇。

    徐甘知道,这就是真相。

    终于弄明白纠缠自己大半年之久的疑团,徐甘却没有丁点如释重负,只觉得心情更加沉重。从业这么多年,这种复仇案从来都是他最头疼的,因为在感情上,凶手会比受害人更让人想同情。

    徐甘摇头苦笑,百般滋味在心头翻转,却又什么都说不上来。

    三天后,徐甘寄了一个包裹给姜归,本来是想亲自去见一见那个姑娘,可见了之后自己又该说什么呢?

    总不能说我知道那些事情都是你做的,或者说你小时候我见过你还抱过你,在你养母的死亡现场。想想,徐甘就有种窒息的念头。再说,徐甘真有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昔年的那个小女孩。

    这两天,夜深人静时,他脑海中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浮现当年那个小女孩的脸庞,稚嫩的脸庞上那双眼睛却如同死灰一般,孤独的活了八年之后好不容易等来一个温暖的家庭,却猝不及防地亲眼目睹了养母的死亡,对那个孩子来说,世界末日不外如是。

    徐甘的心情极为矛盾,理智与情感不断拉锯,整个人活生生都要劈成两半,电光火石之间,他想起了最为关键的一点,自己就算是想把她绳之於法,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这个小姑娘太聪明了,她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突然之间徐甘如释重负,意识到自己的心态之后,徐甘啼笑皆非。

    “阿宁,你的包裹。”聂清韵捧着三个快递回到寝室,把最上面那个递给姜归。

    以为自己东西到了的姜归拆开之后发现是一本书,尼采的《善恶的彼岸》,她挑了挑眉,这本书里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是: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回以凝视。

    “嗳,你买书了啊,什么书?”聂清韵好奇的探头。

    姜归微微一笑:“警察叔叔善意的告诫。”

    聂清韵:“……???”

    第187章 虐文女主的倒霉姐姐1 我不愿意

    “薇薇, 你在这里干嘛,还不出去招待客人。”姜母抱怨着走进房间,今天是大女儿姜以衡结婚的大喜日子, 男方是a城赫赫有名的慕容璟。他们姜家虽也称得上富商,可和慕容家一比, 那真是小巫见大巫,现如今, 大女儿找到这样的乘龙快婿,姜母如何不高兴。以后啊,借着慕容璟的关系,再给小女儿薇薇也找个青年才俊, 那她后半辈子就没什么可愁的了。

    心神不宁的姜以薇回道:“我有点累进来休息下。”

    姜母不疑有他, 笑嗔:“今天是你姐的大日子, 一辈子也就这一次,可不许躲懒, 赶紧出去。”

    姜以薇嗯了一声,正要硬着头皮出门, 就听姜母手机响了起来。

    姜母从精致的小手包里拿出手机:“……我在休息室呢, 诶呀, 这就来这就来, 东西在……”姜母看一眼姜以薇, 眼神催促她赶紧的,然后自己先走了出去。

    姜母一走,姜以薇面上强撑出来的笑容迅速垮了下去,欢声笑语穿过门缝透进来,姜以薇不由自主的咬紧了下唇,双手无意识绞着。

    “看起来不开心的样子。”居高临下的戏谑吓了姜以薇一大跳, 不等她反应过来,只觉得下巴一疼,视野之中骤然出现一张五官宛如刀削的男人脸庞,薄唇似笑非笑的勾着。

    姜以薇瞪大了眼睛,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