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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作品:媳妇与枪(H) 作者:初禾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爸,你个坏家伙!赶紧放我下去,我的风筝丢啦!”

    程故别过眼,不再看谢征,“丢就丢了吧,回家我再给你做一个。”

    “不行!我要下去捡!”程木瓜吼:“爸爸你干嘛呀,赶紧放我下去,我要捡风筝!”

    谢征在一旁看着这对父子,无动于衷。风筝就在他脚边,他却没有弯腰帮捡的意思。程故向他投来一瞥,意思是请他帮忙捡一捡,他装作没领会到,甚至往旁边挪了一步。

    意料之中看到程故微皱起眉。

    特别行动组的副队长很少皱眉,除非是在真的很窘迫的时候。

    就像现在。

    就像当初在他身下,爽得想叫又不好意思叫时。

    谢征其实不太明白程故为什么会因为一个风筝陷入窘迫,直到看见程木瓜拼命甩着两条腿喊:“爸爸!程帅!程帅帅!你今天吃错药了吗!你从来不抱我的!我耍赖打滚儿你都不抱我,说抱我不如抱游戏机!干嘛呀,想跟帅叔叔炫耀你的爸爸力吗?程帅帅,我跟你说,你再不放我下来,我要生气啦!”

    谢征无奈地想,原来是拿孩子当挡箭牌。

    程故瞧见谢征了然的眼神,眉间皱得更深,担心倒霉孩子再说出什么见不得人的话,弯腰将程木瓜放了下去。

    一落地,程木瓜就冲到谢征脚边捡起风筝,正要跑回程故身边,后衣领突然被人勾住。

    谢征蹲下来,大衣的衣摆落在地上。

    他拍了拍程木瓜的脸,温柔得非常刻意:“叔叔很久没见到你爸爸了,想和他聊会儿天,你看行吗?”

    照常理来说,被他如此哄,再勇敢的孩子都会哭着跑远,程木瓜却丝毫不怵,笑嘻嘻地说:“好哇,那我爸爸暂时交给你,我去找佳佳妹妹!”

    “瓜瓜!”看着儿子跑远,程故之前装出的淡定不见了,目光一与谢征对上,脚步就下意识地往后一退。

    谢征却往前一步,右手一抬,捏住程故的下巴,轻声说:“既然程队记得我与你说过的话。那程队还记不记得,我对你做过的事呢?”

    03

    在遇上程故之前,谢征从不认为自己有朝一日会爱上一个男人。而遇上程故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亦从未想过自己会对这位聒噪烦人的副队长生出那方面的心思。

    程故给他的第一印象,是明艳的美。

    莫说在军中,就是在谢征见惯的上流圈子里,程故的长相也称得上惊艳。

    但这位漂亮副队长给他的第二印象却相当糟糕——带训第一天就迟到,也不检讨,垂着脑袋听队长训完话,回头就被几名老队员逗得拍腿大笑,帽子笑掉了也不捡,毫无军人的威严。

    谢征受过礼仪训练,虽不至于苛求“笑不露齿”那一套,但一到特殊行动组就摊上这么个花瓶上司,心里还是相当膈应。

    他瞧不上程故,从程故的外表与带训迟到这两点,就草草将程故丢进“花瓶”那一拨里。

    直到被花瓶招惹上。

    谢氏家大业大,谢征从小就被当做继承人培养。谢家前几代从军从政,老爷子给子孙们定了规矩,男儿若想今后在家族企业里谋事,年轻时必须去军中吃几年苦。谢征少时沉默少言,却聪慧过人,进入青春期后个头也长得快,看上去比同龄人老沉不少。

    16岁那年,父亲问他愿不愿意提早去军校。

    父母有自己的打算,祖上的规矩不能坏,儿子迟早要去部队锻炼。与其拖着,还不如早去。

    早去,便能早回。

    谢征明白父母的心思,不过是想他二十出头时回来,那时几位堂兄弟还在军中,同辈里无人与他竞争。

    对家业,他没多少兴趣。但对其他事,也提不起太大兴趣,于是过完16岁的生日,便按照父亲的安排去了军校,并在那里脱胎换骨,不仅被特种部队看中,挑去与特种兵同训同住,还一起去国外参加了特种兵技能比武。

    他拿了几个单项第一,尚未毕业就接到军方特殊行动组抛来的橄榄枝。

    特殊行动组人数极少,优中选优,成员几乎全来自下一级特种部队,只有谢征是个例外。

    毕业当天,谢家派直升机来军校接人,谢征却上了特殊行动组的步兵战车。

    谢父气得发抖,谢母担心得落泪,唯独谢老爷子相当满意,连夸谢征有血性,有出息。

    当然得夸。近些年谢家子辈在军队镀的金越发显得成色不足,要么去军校深造,要么在机关挂职,没有一人去过野战部队。

    谢征倒好,不仅去了野战部队,去的还是金字塔尖的特殊行动组。

    不过谢征本人倒没有老爷子想的那么豪迈。

    他选择特殊行动组,而不是时间一到就回家继承家业,并非因为怀有什么保家卫国的抱负,也不像别的队员一样满腔热血,只是在“回家”与“留在部队”中权衡一番,觉得后者更有意思。

    他很享受那种不停突破自己的感觉,对未来刀口上舔血的生活也有一丝向往。

    当初刚入军校时,谢征不希望因为家世显赫而被区别对待,与同学相处时一直装作普通家庭的孩子,这一装就装了三年,身上的少爷气儿被洗净,到特殊行动组时还真与其他队员无异了。

    程故就是在这时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寻常人很难忽略程故,谢征也做不到。这位哥的存在感太强了,生得异常俊美不说,嗓门也大,活力十足,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他。

    炊事班的小弟打架,程故第一个跑去围观。队长被上头叫去谈话,回来脸黑得跟碳似的,谁也不敢靠近,只有程故乐呵呵地跑过去,往队长手里塞一杯刚泡的大红袍,还说:“消消气,来,趁热喝。”

    队长被烫得脸更黑了。

    每天早上晨训,程故能一边领着大伙负重狂奔,一边大声唱歌。

    唱的不是振奋人心的军歌,是外面中学生最爱唱的流行歌曲,一周七天不重样,还接受队员点歌。

    谢征很无语,想不通特殊行动组里怎么会有这种军官。

    同样想不通的是,程故扯着嗓门儿唱了五公里,到达终点时居然喘都不喘一声。

    平心而论,程故的唱功不错,不仅不走音,唱得还相当有感情,喜欢时不时来个颤音,高音嚎得上去,低音沉得下来,表情也相当深情。

    彼时新队员们还没见识过程故的本事,闲来无事说起军官们的八卦,有人说程故可能是靠脸和嗓子吃饭,特招进来的,毕竟特殊行动组压力大,有个能说会唱,又长得好看的队员在,时不时搞点文艺节目,有助于帮大家减压。

    谢征却觉得,程故让他压力更大了。

    一天晚上,谢征正往手肘的伤口上抹药时,程故突然出现,自来熟地摸一把他扎手的头发,又跟被刺猬戳了似的缩回去,甩着手说:“小家伙,你毛挺硬啊。”

    旁边的队员全笑了起来,毛硬不硬这种问题,在全是糙爷们儿的特殊行动组,已经可以被自动升级为荤段子了。

    有人

    抢答道:“必须硬啊!鸡巴越长毛越硬!是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