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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6

作品: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备接下来一周的考试。

    这几天就像被我藏起来了似的,只有我们俩知道。

    第 87 章

    放寒假了,我跟李谦蓝乔馨心约好回酒吧团聚。归心似箭,撺掇得我行李都来不及扔进家门,第一件事是排练好足够煽动的表情,对何故说,何老师,你又胖了。

    他气得脸都大了一圈,一边笑骂一边口不对心的给我们三个一人发了一个红包。

    时隔半年我们重新围桌一坐,相互打量,彼此都有变化,又好像什么都没变。老实说,我担心的是他俩在一起二人世界的气场太强,把我摒除在外,不过两三句话下来,我就知道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李谦蓝削瘦却结实了,头发染了一层薄灰,与之相比的乔馨心倒是漂亮得很明显,正常的,这个岁数的女孩儿一天不见都要另眼相看。

    大学是个重造工厂,专治各种不修边幅,高中时女孩子玩玩头发都会被老师多瞪两眼,一上大学,再丑再懒都注意起形象。我对此不太在意(看我塞满柜子的T恤球鞋基本款就知道),这以前是夏皆的工作,女性对穿戴打扮的方面嗅觉灵敏,我还要成全她把儿子当做体面的小私心;而现在轮到宫隽夜操着当爹的心,就如侍弄花草般定期琢磨修剪,将我从上到下一手包办。

    广告上说,这叫“比你更了解你”。

    酒吧还是老样子。它就像何故一样迈进三十岁的门槛,不再以改头换面为乐趣,平缓步入事业的稳定期。据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来了个姑娘接替我原先的工作,也是在当地念大学的学生,寒假一放人就回家了,昨天刚走。

    何故说,看得出她家里条件不太好,穿着打扮都很俭朴,闷头做事,不爱说话,偶有一次提起老家是农村的,父母年迈,手足众多,她念书已经让务农为生的家庭入不敷出,还有两个半大的弟弟等着用钱。于是临走前他不顾推辞,给那姑娘多塞了几百块,不是什么大数目,撑死值两张来回的车票,但起码能让她宽宽心,过个好年……

    我们东拉西扯地闲聊一下午,绝大部分不围绕自身,当我们经历过长大和分别之后,不能总是谈论从前。酒吧开门后又投入工作,有些日子没听乔馨心唱歌了,听李谦蓝说她现在就有一份相当稳定的驻唱工作,在学校那边市中心的酒吧一条街,清吧,很安全,他每晚都去接她下班,两个人沿着曲折的胡同走回学校,或是在沿路的小店里吃夜宵。

    他说,我那时会恍惚觉得,我们还只有十四岁,你托我送她回家。她是你同桌,是你们班最漂亮的姑娘,可我和她不熟,没有什么话说,于是我插着口袋跟在她身后吹了一路的口哨,不敢牵她的手。

    我和他靠在卡座边上,听那女孩儿在灯下拨着吉他,酒喝罢了,我递支烟给他,不知道他会不会抽,自己也忘了点着。问他,现在呢?

    现在?

    他伸过头,将燃烧的烟头和我的烟头抵在一处,深吸一口,心无城府的笑。

    我说这么多年了,每次牵你手的时候都会心跳,还当是早恋呢。

    回到家,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夜,不停用笔在稿纸上记下歌词。

    灵感像流星般稍纵即逝,我要从那密集的闪光中打捞出为我所用的词汇,这是个奇妙的过程,在此之前,它因为种种可恶的原因被耽搁了近一个月,今天却像是解除了枷锁,能够握着笔将想要表达的东西描写出来,几乎到了令我感激的地步。

    收笔的时候天都亮了,我攥着最后的耐心把歌词又通读了一遍,感觉眼睛下方吊着两个沉甸甸的热水袋,倒在床上,不出一分钟就不省人事。

    日夜颠倒让人格外的乏,我睡到下午,精神上的亢奋让我毅然舍弃了怠懒,醒来冲了个澡就直奔录音棚。

    ——如果我能不用一个“爱”字写一首情歌。

    “我很固执,没有太多故事

    像坐末班车,想给你留个位置

    你的微笑你的眼神究竟哪个是暗示

    数到三闭上眼睛,摸摸我心口的痣

    问你一个问题,只能回答“我愿意”

    收起没用的顾虑,把美梦熬成蜂蜜

    洒上一点紧张一点猜疑一点心跳一点焦急

    睡前唱给你听,你在没在听?

    ‘初次见面’是练习一百次的抱歉,没及时出现

    追得好累,错过了你二十年

    可不可以付给你初恋

    买断你亲吻的所有权

    我很失败,不是调情的天才

    不说晚安不说喜欢不敢任性耍赖

    离你0.001米也无法不想你

    这是通关密码,这是我的告白”

    我去的时候宫隽夜在一楼的健身房里跑步,他进来了,等我唱完。

    我的个人情绪代入现实,没办法让自己克制那种驿动。

    他什么都没干,就普普通通的坐在我对面,喝一瓶运动饮料,有水滴顺着他的下颚流淌至喉结,被吞咽的动作抖动,迅速地滑落,耳钉和胸膛都明晃晃的,刺青被汗水洇了一层朦胧的雾气。

    想必是我的凝视太过露骨,他眼睛微微抬起回望着我,下唇抵在饮料瓶的透明瓶口上,凸显出一种柔然而诱人的质感。

    我彻底没心思唱歌了。

    他实在不是个认真的人,对待人事鲜有专注严肃的态度,多数时候慵懒随性,看谁都像流水似的过,可那双眼睛却像连着心,总敛藏着与之相反的深情,眨眼慢慢,和嗓音一样附有磁性。

    因为太好看了,我在自己的精神试图制止行动之前,就凑上去舔了一口他脖子里咸津津的汗,皮肤表面有运动后发散的余热,肌理细腻。我又把嘴唇贴在他锁骨的下凹处,明目张胆地占他便宜。

    然后事情的发展就有些欲罢不能。

    他一下子被我点着了,两手从我腰间钻过,拽得我坐在他腿上,带着那一身馥郁的荷尔蒙香味把我搂得死死的,不容挣脱。

    圈椅不堪重负地吱了一声,椅子腿摩擦地板,他抱着我滚到地毯上。

    我手里捏不住的草稿纸洒了一地。

    这是我写给他的歌。

    他说,录音棚的隔音效果挺好的。

    第 88 章

    事毕我喘匀了气,腿从两边圈着他的腰,坐在他身上歇了好一会儿,才以手捶捶他的肩膀,哑着声音说,让我出去一下。

    我的意思是让我出去看看时间,顺便归置一下我可怜的歌词,他却不理睬这祈使句本身,把汗都蹭到我脸上,回道,你先让我“出去”啊。

    边说边动了动还埋在我体内的那东西。

    我惊呆了。一个人不要脸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他开黄腔时的语调有多么恬不知耻。

    见我被噎得脸红脖子粗,干瞪着眼半天没动静,他笑笑,打横抱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