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作品:科举文继母养儿日常 作者:骨生迷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这些东西上头的比试,劳不语自然不可能输给他这么个半大少年。

    他散进去十几二十两银子之后,劳不语在心里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小肥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只记得这外号,连对方具体姓名也忘了个干净。

    一直到前头过年那阵,这小肥羊才没寻他,劳不语以为连他都放弃了,才想着可以另换一个地方待了。

    “啊,这就续上了。”沈翠接过话茬,“那天在书院街,我去寻夫子那日,就是听他和他兄长拉扯,他兄长想让他去青竹书院,他则奋力反抗,从他们的话语中我才知道了夫子……想来不是放弃了,而是被家人拘着。”

    “这孩子也是,遇上我怎么不直接打招呼,反而偷偷跟着我,若不是你拉我再去看过一遭,今儿个外头风那么大,怕是没人听见他蚊子哼哼似的求救。”

    这也是沈翠没弄明白的点。

    也恰好,他们说到此处,穆二胖轻快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娘,先生,他醒了!”

    沈翠和劳不语就立刻进了屋去。

    炕上的少年已经醒了过来,如老郎中所言,他确实伤了脚,此时坐起身后,就不自觉地蹙着眉,倒吸了一口冷气。

    然后他就闻到了自己身上散发出的臭味,等见到沈翠和劳不语一起进来,他的脸嗖一下就红了,一脸羞愤欲死的表情。

    他这么害臊怕丑,沈翠就很自觉地站在门口没上前。

    劳不语连忙道:“刚给你请了郎中看过,说你扭伤了脚,需要好好躺着,你先别动。”

    少年听话地点点头,把已经开始变肿的脚平放了下去,而后给劳不语作揖致谢。

    别看劳不语之前还吓得跟什么似的,此时他背着一只手,一副沉稳的文士模样,摆手道:“不用谢我,你该谢穆夫人,若不是她提醒我说得回去看看,多半你要在那坑洞里待上半宿。”

    少年闻言便转过脸,朝着门口的沈翠深深作揖,认真道:“多谢夫人相救。”

    没人不喜欢有教养有礼貌的人,尤其他还长得十分俊秀,沈翠对这半大少年倒是真的多了几分欣赏——时下文人倨傲的多,尤其是资质高、有才学的文人,不把眼睛生在头顶就是不错了。

    “说说吧,小肥……小郎君,今儿个是怎么回事?”

    第三十章

    听到询问,那少年脸上又是一红,垂下眼睛不敢看人,慢慢地道:“年前兄长见我屡试屡败,就劝说按着家人的意思,拜入青竹书院。那时候同他吵了几句嘴,身子不舒服就在家歇着了。前两日兄长又带我去参加书院春招……总之我是没应的,但后头听说夫子已经收到了学生,还从住处搬走了。我便只好去夫子常去的酒楼等着。”

    劳不语拍着大腿道:“那你等到我了为何不上前?一味跟在后头做什么?我还当撞……”

    没好意思说自己以为撞鬼,劳不语临时换了个词儿,“我还当撞见什么毛贼霄小了呢!”

    少年的脸更红了,声音也跟低了,说:“打搅了夫子那么久,诗词歌赋、君子六艺,我会的都悉数展示给夫子瞧过,夫子却还是没能看上我。想来是我才疏学浅,天资愚钝,入不得夫子的眼。夫子既已经收到了称心的学生,我便更不好再纠缠夫子。所以并不敢上前和夫子搭话,只想跟着夫子过来,远远看一眼夫子的学生是何等的天纵英才,教我知道我哪里不足,便心满意足了……只没想到那树下居然有个坑,我夜间不大能视物,脚下踩空就摔晕过去……”

    其实哪里是他不足呢?只是劳不语这厮前头做事忒不厚道,换成任何一个正常想教书育人的,都得把他这样的好苗子当宝贝疙瘩供着!

    所以这话说完,劳不语也跟着脸红了,讪讪道:“原来那‘咚’一声不是你撞树上,是跌进坑里的声音哈。”

    旁边穆二胖听到那句“天纵英才”,小胖脸也是跟着一阵发热。

    眼前的少年谈吐不凡,眼下的他是如何都比不过人家的,不过是有了个聪明的娘,这才给她赢来了一个好先生!

    沈翠倒是没顾着脸红,正从少年的话里提取关键信息。

    有钱,天资高,甚才有学,是劳不语的坚实拥趸是真的,这些前头都是已知的。

    但听过他这一番话,沈翠却也知道了些旁的——他身体不大康健,有夜盲症。

    夜盲症是小问题,虽然眼下这个时代,夜盲会影响人夜间的生活和读书效率,但终归影响不是很大。

    倒是那个体质问题,读书科举最费心神,身体不好的人走这条路,很容易夭寿。

    但系统的产出物可以改善体质,只是前头穆二胖身体素质超棒,所以沈翠没在那上头花过心思。

    若是后头这事儿能成,对他的培养则应该要注重这方面。

    性情方面,他害羞怕丑,偏内向,被劳不语“宰”了那么久,非但一点不怨怼,还觉得是自己的问题,所以心思单纯,但同时也有些执拗,颇有毅力,认准了事儿八匹马都拉不回。

    若是引导不当,则容易钻牛角尖。

    但综合来看,确实是个很不错的培养对象!

    说完话也就到了用晚饭的时辰,沈翠喊上穆二胖回家,留出时间和空间给少年和劳不语梳洗,再说好一会儿给他们送饭来。

    家里,周氏晚上把中午的杂烩汤热了,馒头蒸过,又清炒了一个白菜。

    饭桌上没有肉菜,但那白菜是周氏特地搁了一小块猪油炒的,看着就又香又润,十分诱人。

    往常穆二胖是最买账的,今儿个他虽也夸嫂嫂手艺好,却像无甚胃口似的,夹着菜叶子一片一片慢慢地吃,还有些无精打采。

    “是不是菜不合口味?先凑合吃着,我明儿个去割点肉。”周氏歉然道。

    穆二胖连忙摇头,努力对着周氏扯出笑说:“嫂嫂别忙,菜是好吃的!大概是今天有些累,所以吃不太下。”

    周氏闻言点了点头,“读书最是费神,那你慢慢吃,嫂嫂不打扰你。”

    说着她就起身去了灶房,把留给劳不语的饭食从锅里拿出来装上。

    等到周氏离开,沈翠伸手把筷子从他手里抽走,“没胃口就别逼着自己吃。说说吧,啥事儿不高兴了?”

    对着自家亲娘,穆二胖就没什么好装的了,老气横秋地叹息道:“听了方才那个哥哥的话,心里觉得很内疚。我真要是大哥那样的‘天纵英才’也没啥。可我知道自己不是啊,要不是有娘想办法,先生肯定是看不上我的,我就觉得……觉得好像是我占了那个哥哥的位置,怪对不起他的。”

    “别这么想嘛,要是咱们没拜劳夫子,那孩子生病的时候,劳夫子已经离开县城了,没看他书都托人保管起来了吗?或许他们两人再也见不着了,也就没有今日的再聚首了。”

    有些话沈翠没好意思说,那少年知礼本分,但坏就坏在这份知礼本分上,对上不按常规出牌的劳不语,那真跟秀才遇到兵没差别。

    若劳不语真想收他,还能一直把人当肥羊宰?甚至只记得小肥羊,不记得人家姓名。

    但现在劳不语是自家胖儿子的师长,不好破坏他的形象,所以沈翠只说了时间差的问题。

    沈翠想了想又道,“当然你说的也有道理,他一心向学,又格外孺慕劳夫子,资质又那般好,这都没能拜入劳夫子门下,委实可惜了一些。”

    穆二胖听她这话就知道她在想办法了,再联想到白日里他娘同他说的要给他找个同窗的事,眼睛立刻亮了!

    母子俩现在是越发心意相通了,很多话不必细说。

    而且到底周氏还在旁边灶房里,虽说她这人勤劳讨喜,但如今也不算完全的自家人。那少年的事还没定下来,不方便让她知道。

    沈翠就没再多说什么,把筷子放回他手边,笑道:“这下子能吃下饭了?”

    穆二胖笑着点点头,拿起筷子,就着那白菜,喝着杂烩汤,香喷喷地吃完了两个馒头。

    一顿饭吃了一刻多钟,周氏照例收拾桌子,沈翠自己晚上少吃了一个馒头,放到了准备给劳不语送去的那份饭食里,又带着穆二胖出了家门。

    这时穆家老宅里,劳不语和少年都换好衣服,简单地梳洗过了。

    尤其那少年,擦了脸,更了衣,虽然劳不语的文士衫又大又旧,但穿在他身上,自有另一种说不出的俊逸。

    沈翠和穆二胖一人端着两碗菜,一人端着馒头和碗筷。

    因少年脚上有伤,他们就把饭摆到了里头的炕桌上。

    他温声道谢,也上手帮忙。

    馒头装在小盘子里,穆二胖搁菜的时候难免碰到一些。他已经算是很白净的农家人了,但跟这真正的金尊玉贵的公子哥一比,他的胖手就像黑了一个色号似的。

    那少年不自觉地也多看了几眼。

    穆二胖赶紧说:“我手很干净的,特地拿胰子洗了好几遍。”

    说着他也有些懊丧,“早知道等嫂嫂把前头的碗洗了,我再用大碗装过来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那少年急促地解释,然后又咳嗽了两声,沈翠伸手摸了摸炕桌上的水壶,发现是冰的,便没有给他倒水,而是舀了一碗热汤给他喝。

    他咳嗽时也不忘道谢,喝过之后才接着道:“是我的错,我不该乱瞧。”

    他确实不是嫌弃穆二胖,而是看他的手白白胖胖的,还有窝窝,馒头似的手拿馒头,怪有趣的,他这才多看了一眼。

    饭食是温在灶上的,此时已不像刚出锅时那么热,劳不语就催着少年开动。

    劳不语是个不讲究吃喝的主儿,早上周氏做的煎馒头片他就吃的格外香,这会儿正饥肠辘辘,立刻大口吃起来。

    而少年则是拿着个馒头,一口汤,一口菜,一口主食,那么细嚼慢咽地吃着,格外的赏心悦目,跟他一比,劳不语那吃相都快没眼瞧了!

    沈翠到了这会子也纳罕呢,这玉人似的少年到底看中劳不语啥啊?

    很快劳不语就吃完了俩馒头,他夜间还要讲书,所以周氏给他准备了三个,加上沈翠省下来那个,所以桌上还剩一个。

    吃了七八分饱的劳不语搁下筷子。

    少年见了便道:“夫子用吧,我日常吃的就不多。”

    劳不语也就不再客气,把另一个馒头吃了。

    这举动无疑让沈翠对这少年的好感度又加了一点——虽然出身富贵但是也不讲究吃喝,而且胃口小,好养活!

    沈翠过来自然不是为了看他们吃饭的,见劳不语吃完,她正要请他去堂屋说话。

    却没想到是劳不语先从炕上站起身道:“有件事儿,我想同夫人商量。”

    两人便到了堂屋里。

    劳不语欲言又止,支支吾吾,几次张口都没说出一句完整话来,一副十分为难的模样。

    沈翠便道:“夫子是我家二胖的先生,我说句托大的,咱们也算是自家人。我比夫子小一些,夫子就把我当自家晚辈,想说什么就说吧。”

    劳不语这才道:“好,那我就直说了。这小肥羊一心想做我学生,我前头却只想在他身上捞油水,委实不地道。今遭他受伤,虽他自己说是因为自己夜间视力差,才脚滑掉下去的。但多少跟我也有些关系,我心里实在不安……”

    沈翠听到这里还有啥不明白的?这劳不语啊,到底不是什么心狠之人。见到那少年这般孺慕他,还为了他掉了坑崴了脚,应该也是被触动到了。

    是要主动补偿人家,完成人家的夙愿,收人家进门了吧!

    这事儿本是沈翠要求着劳不语的,没成想劳不语竟跟她想到一块儿去了!

    沈翠惊喜地看着他,示意他接着往下说。

    “我想补偿他,所以……”说着话,劳不语搔了搔发烫的脸,“所以夫人能不能借我一点银钱?我还一部分银钱给他。”

    第三十一章

    要不说劳不语不按常理出牌呢?

    搁谁谁能想到他吞吞吐吐了半晌,为的居然是借钱?

    沈翠被他这么一噎,既震惊又疑惑地看着他,一时间真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后头还是系统在她耳边闷笑一声,沈翠回过神来,问劳不语说:“夫子要还银钱给他?但是怎么跟我借银钱,您捞……赚的那些呢?”

    劳不语面露难色道:“城里吃住都要钱,我又不会做饭,顿顿都得下馆子……更主要是的吧,在我想出那个比试之前,我还跟人借了不少,后头得了银钱自然得还上。这旧账一清,就没剩下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