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书出来了,记得给我们打电话。”

    孙卓笑着答应,“好,没有问题。”

    送走了吴老板和黄老板后,孙卓为廖先生打开车门,等对方坐好了,才自己也跟着坐了上去让司机开车。

    “今天的饭菜,全都是这家店的老板亲手制作的吗?”廖先生状似不经意般地问道。

    “也不是,有几道菜是店老板的女儿做的,这小姑娘和她娘一样能干,手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真是非常出色的。”孙卓对于许锦薇这个听话懂事成绩又出色的小姑娘印象非常好,于是忍不住多夸了几句。

    “嗯,这家店的饭菜味道的确非常不错,你给我说说这家店老板的事情吧。”

    既然拌饭酱是郑萍制作的,那么郑萍以后也会是成为他们的合伙人之一,因此孙卓并没有多想,只以为廖先生是想要了解一下未来的合作对象,于是便把他知道的关于郑萍的事情讲述了一遍,主要还是强调郑萍的好手艺,以及她非常可靠的人品。

    廖先生听着孙卓的讲述,思绪却不知不觉地飘远了。

    会是她吗?

    第77章 是你(一更)

    过了几天,正赶上一场小雨, 出门吃饭的人变少了, 郑萍看看时间已经八点多了, 于是便对苏余说道, “小苏啊,我看应该没什么客人了,你让大家把店面收拾收拾就早点回去休息吧。”

    “好的,郑姨!”苏余答应一声, 就带着其他的服务员一起打扫店铺了。

    苏余对于现在的工作真是满意极了,工资高不说,上班时间还很灵活, 早上十点上班, 下午两点可以休息到五点,他们都住得不算远, 完全可以回去睡一觉,晚上九点下班, 还包中饭和晚饭。

    最关键的还是老板人好, 晚上下班的时候, 店里的饭菜要是有多的, 老板还会让他们打包带回去,连他们的家人都能一饱口福。老板的手艺那绝对是一等一的棒,一顿吃不上就想得慌,就冲着这两顿美味的饭食,他们也是绝对不会跳槽的。

    苏余他们把店铺打扫的差不多了, 便下班离开了。

    郑萍正打算关门的时候,却突然看到有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门口,一位身穿西服的男人下车走了进来。

    店里都已经打扫完了,店里的炉子也都已经熄了,眼看着就快要关门的时候,却突然来了个客人,一般的店家都会客客气气地请客人明天再来,郑萍认出了这人是那天孙卓请来的贵客,而且人家又是特意打车来吃饭的,让人白跑一趟实在不太好,于是便微笑着上前招呼道,“这位先生,您想吃点什么?”

    廖先生看了看店里冷冷清清的样子,就知道自己来的不是时候,犹豫了一下道,“会不会太打扰了?要不然我还是改天再过来吧……”

    “没什么打扰不打扰的,开门做生意就是这样的,您进来坐吧。”

    廖先生跟着郑萍走了进去,来到了最靠近厨房的一张桌子坐下。

    “您想吃点什么?”

    “随便弄点什么就行。”廖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那我给您下碗面吧。”熬骨汤的大锅灶刚熄,但里面的汤还是热的,倒出来用小锅煮个面就行了。

    “好的,麻烦您了。”

    郑萍很快进了厨房,开始忙碌起来,廖先生可以通过透明的窗看到她的一举一动。

    她掀开锅盖,将面条丢下去的时候,热气蒸腾间模糊了她的面容,却与多年前廖先生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合在了一起。

    那年他和他的父亲一起被下放到皖南的农场,住在简陋的牛棚里,饥一顿饱一顿,干着最脏最累的活,时不时还要被人拉出去凌辱和辱骂,他的父亲受不了折磨自杀了,而他的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差,几乎到了骨瘦如柴的地步,他的胃病就是那个时候落下的。直到一个寒冷的冬夜,他发起了高烧,整个人都已经迷糊了,他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没想到的是,牛棚里怀孕的母牛刚好要生了,发出的声音引来了生产队的人,还有几个刚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跟着看热闹。

    其中一个女知青发现了正在发烧的他,于是请求大队长把他送去医院。大队长本来不想管他,可女知青说他可能是受寒感冒了,要是传染给了牛就不好了。牛可是生产队非常重要的财产,大队长不敢马虎,这才让人用板车把他拉去了镇上,也没有去医院,只找了一个赤脚大夫给他看病。

    女知青用票跟那大夫换了点粮食,蹲在角落用小陶锅煮了一碗红薯米粥给他喝,热腾腾的粥下肚,让他冰凉的身体渐渐暖和了起来,那碗普普通通的红薯粥,对他而言却是这辈子都难忘的珍馐美味。

    后来给牛棚送饭的责任不知道怎么就落到了她的身上,生产队上吃的是大锅饭,等大家都吃完了,剩下的才是他的。生产队上都是庄稼汉,干的又是体力活,吃的当然多,真是恨不得连锅底都给刮干净了,哪里还会有多出来的饭给他,以前给他送饭的人,每次送来的都是刷锅水和一两个馊掉的窝窝头,所以他才会被饿出胃病来。

    但是给他送饭的人换成女知青之后,他每天至少能吃上一顿热食,烤地瓜、玉米馍馍有的时候甚至还有米粥。

    他知道,那些都是女知青省下来的口粮。

    只是牛棚就在大队部边上,每次她来送饭,他也不敢和她多说话,生怕拖累了她。整整一年多的时间,他对她说过最多的话,也就只是‘谢谢’罢了。

    女知青的厨艺很好,再简单的食物都能被她烹饪得有滋有味,会琢磨着做一些酱菜和泡菜什么的,队上有不少人都愿意拿东西和她换。过年那天,她去买了一块肥肉回来,瘦肉切成肉丝拌了咸菜,肥肉则用来榨油,然后煮了一碗咸菜肉丝面给他送来,面上还放了点金黄酥脆的猪油渣,那个味道令他至今都难以忘怀。

    后来他被接回了首都,也没来得及和女知青告别,他只知道大家都叫她阿萍。

    他的身体透支的太厉害,回了首都之后将养了好一段日子,又料理了诸多的事情,等他终于能够抽出空去到皖南的时候,那女知青已经回城三年多了,物是人非,村里的大队长换了人,关于那女知青的事情,已经被大队的人所淡忘,他最终只得到了她的名字——郑萍。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几乎没有什么辨识度,没有其他的信息,想要只凭这么一个名字去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不知不觉间,十几年过去了。

    他第一次吃到‘泡菜王’的时候,似乎尝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但是并不敢确定,因此在孙卓找上门的时候,他才会同意给他一次见面的机会。

    结果那天的骨汤面、咸菜肉丝、猪油炒饭等等,在惊艳了他的味雷的同时,也勾起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