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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风姿正传 第一卷 第一章 恶名一刀

作品:风姿物语 作者:罗森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七月自由都市香格里拉

    他的心里在恐惧。

    身为花字世家的后起之秀,风流名剑的名气,近几年在江湖上急速窜起,他花风流的确不是一个胆怯之人。

    涉足江湖以来,历经大小战役数十,数月前在武炼,以一柄光剑尽歼狂风十五骑,尤为惨烈,但即使是那一战,自己的心也未跳跃的如此激烈,掌心全给冷汗弄湿。

    这一切的不安,全都来自眼前的那个背影。

    银白色的长发随风飘扬,称不上宽阔的肩膀,让身形看来有些消瘦,本应像是彬彬文人的背影,此刻看在眼中,竟如绝崖般孤高、冷冽,令人仰之而心生畏惧。

    花风流已听过这人太多的传说。年纪与己相仿,一身武功确号称与当世三大神剑并列,是艾尔铁诺的恶梦。一年前秦淮血战,这人受各方势力伏击围攻,却孤身大败各方高手共三千一百二十六名,杀的生还者不足一成。

    那一战,据说他的剑法已臻至不可思议的化境,所挥出的每一剑,都蕴含着绝世无匹的剑气,所有死者鲜血激射后为之凝固,令得秦淮河水在战后为之飘红三月。

    同为用剑者,自己当初对这传闻嗤之以鼻,认为这是无视之辈夸大的荒诞谬传,血肉之驱,纵使强化百倍,又怎能做到这等神迹?

    可是,自己错了,否认的理由只是自己的孤陋寡闻,世上真有这样的绝世神剑!

    不久前,江湖上着名的暗杀组织“神煞”,对午餐中的他发动袭杀。“神煞”虽然不及大雪山,但也是风之大陆中水准极高的杀手营,参与行动的百人中,武功与自己相若的有七人,在自己之上的更有三人,阵容坚强,又配合多种刁钻暗器、毒物,任是再强的高手也得退避三舍。

    但这却是另一个误算,因为那人只是轻轻举起一指。

    一根食指!以指代剑!

    彷佛嫌烦一样,他凌空运指,指上迳发无俦剑气,所经之处犹如摧枯拉朽,没有任何事物能挡此一剑。

    毒气、暗器被剑气扫过,在空中爆成点点星火;钢刀、光剑在与气剑接触瞬间断碎片片,跟着便是后头的人体。

    许多人甚至才预备冲上前,就被破空斩成两截,心有未甘地横尸在地。

    他啜饮杯中物,右手食指浑不在意地上下挥动弹跳,任尸堆在周围添加高度,却连半滴血都未能近身。

    花风流在潜伏的角落里不胜心惊,非独是为了那骇人功力,更是为了那人的剑技。

    他所出的每一剑,无不妙到颠峰,没有半点多馀;每个角度、每个劲到的变化,都是恰到好处的精巧,让内力发挥出最大的杀伤效果。

    世上怎有这等神剑?恃此神剑,旁人又怎能抵挡得了?

    单方面的屠杀,不满三照面,神煞组织已经大败溃输,抛下遍地残尸四面窜逃,但即使是跑出十数尺,那剑气丝毫不受距离影响,照样发挥恐怖的杀伤效果。

    最后,只有神煞组织的首领,藉着手下惨死掩护,凭轻功逃至数十丈外,躲在一座牌楼之后,确认本身安全无虞,遥遥放话。

    “姓李的,你记着,这笔血帐我改日必会讨回。”

    “你扰我用餐时,我便已说过,你今日必死无疑。”平淡的语音清晰地远远传出,“连明日都没有的虫子,何来改日之有?”

    伴着这话而至的,是他的最后一剑。

    神煞首脑本已暗自戒备,隔着数十丈之遥,人影只剩一个模糊小点,但敌手武功太高,说不定仍能以暗器伤人。

    哪想到,他只是再次挥下指头。数十丈的距离像是完全不存在,一座坚固的木制牌楼,连带藏身其后的人体,应声而断,在轰然巨响中塌落。

    目睹此幕的花风流,只觉胆战心惊,面对这等神剑,试问自己又怎有半分机会了?

    可是,兄长与自己情谊深厚,杀兄之仇,岂能不报?

    “李煜!”

    花风流大步踏出,就算明知没有胜算,也要有一个剑手应有的骨气。眼前人对这一声叫唤没多大反应,仅是侧头一瞥,又转回头去。

    花风流想拔剑出鞘,但不知怎地,手上一再施力,长剑仿佛给什幺东西锁住,仅能拔出半寸,无法离鞘,任他急得满面通红,成了一幕尴尬场面。

    “你叫做花风流是吧!听说近几年使剑的,你算是一号人物。本来冒犯于我的,都是死路一条,但瞧你在我封锁下,还能拔剑半寸,有几分功夫;看我杀人后还敢挑战,有几分胆色;挑战时不做偷袭,有几分骨气。”

    话声停止时,花风流的配剑像是给一股无形之力击中,“乓”的一声断成两截。

    “我很久没有放生了,这次你运道不错,我就放你一马吧!”

    花风流瞧着手中断剑,出奇地,竟有一股胆气充塞在胸中,不想在这人面前低首认输。

    所以,就算是有勇无谋,花风流仍然坚持初衷,挥动断剑,大步奔上前去。

    “李煜!你去死吧!”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二月因斯·蒂伦皇宫

    小心翼翼地,她凝视着眼前的半本手卷。

    手卷的斑驳发黄,显示其悠久历史,但似丝似帛的古怪材质上,并没有字体的存在。

    天魔经,与天武圣典、皇极经世书并列,同为世上“最强”称号的武学秘籍,内中记载魔族镇族神功:“天魔功”以及各式奇幻奥妙的魔法秘技。

    除了首页的契约文字,整部天魔经,全以魔咒写成,仅有每一代的正统继承人,在结定契约后,方能窥得其中之秘。若是落入旁人之手,看见的不过是一张张无意义的白纸。

    因此,除了每一任的正统继承人,普天之下相信也只有她,能够出手卷里的内容。

    不是用眼睛,而是以超高感度的灵觉,慢慢“读”出内里的记载。

    手掌虚按在书页上,心神集中,天魔经缓缓发出呼应的黑芒,继而一页页自动掀过,在这过程中,文字与图样随之流入脑海中。

    有法故有破,尽管她不是全知全能,但凭着举世无双的智能,优异无比的血统,只要是与魔法有关的事项,在她之前全无奥秘可言。

    而这份能力,一如现在的她,便是历任雷因斯女王,能稳稳立于魔导工会顶峰的主要理由。

    一刻钟后,天魔经上的黑气消失,她也收手休息,美丽的脸上,有着掩不住的疲惫与倦意。

    离开秘室,外头早有人等候,那是稷下学宫里出名的浪荡子,白字世家的当家主,以及她血脉相连的兄长。

    “参见亲爱的女王陛下!你二哥这厢有礼了!”白无忌笑问道:“老妹,你脸色不好啊!翻译的麻烦差事不好做吗?”

    “天魔经毕竟是魔族至宝,虽然只有下半卷,但时至今日,我也只译出两成,进展缓慢。”她道:“对了,事情准备好了吗?”

    “差不多了吧!在你溜到暹罗的那段时间里,国内上下都会以为你是进祈星塔做祝祷仪式,不会知道伟大的女王开小差偷溜的。”

    “嗯!这样就好了,另外,这次出巡的护卫人选已经决定,请二哥把魏素勇从西西科嘉岛上调回来吧!”

    “喂!老妹,这样不好吧!没有别人可用了吗?”

    “不许反驳,二哥你别忘了,柳一刀的案子还没了呢!”

    说话时她满是笑意,完全不顾听到话的兄长,面色瞬间像是被踩着尾巴的老鼠。

    “算了,随你便吧!不过,你到底准备到暹罗做什幺啊?”

    “这个嘛!去看看天魔经上半卷的持有人,这段时间有没有让人满意的进度啊。”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于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城市,经济力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难有什幺大发展,唯一所有的特色,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但是,仅仅百里外的另一城市,斯歌德,却仍未脱离冬雪的笼罩,弥漫在一片银白世界里,事实上,该城市四季如冬,回暖的机会根本就不多。

    相隔百里,顶的都是同样一片天,之所以有这幺古怪的气候差异,只能归因于地域性的磁场极度混乱。

    磁场就是存在于一地之内的自然能源总称,行诸于外,便能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

    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磁场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未曾有被寻获的例子。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磁场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着的特征,便是如暹罗这类的酷热,或是不稳定如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的情形;至于如“东边太阳西边雨”那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磁场。譬如在都市边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大批人马奔近的声音。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幺今天手气这幺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奶奶的。”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事实上非但有人,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两百人同行,这幺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洛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于长期以来过大的贫富差距,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及少数区域外,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动乱是免不了的。

    平民穷饿到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欠佳。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闯荡江湖,闯出名堂前还得忍受落魄生活;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掠夺大量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幺修练比这还惬意?

    不过当盗贼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毕竟不是到处都是软柿子,所以除非真是对自身武艺有相当信心,大部分都会选择加入盗贼团。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程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

    就分类而言,兰斯洛属于前者;而其馀的许多成名武者,就属于后者了。基于这些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甚至有些时候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基本常识,只有兰斯洛这等笨贼,才会没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洛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他得到消息,暹罗近日内有笔大买卖在进行,自由都市许多盗贼团得到消息,都赶来此地,想分一杯羹。由于这是重振业绩、打响名号的好机会,他也闻风而来,现在则是想在入城前,先捞点小的当车马费。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洛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幺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忽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对象,兰斯洛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着肥羊进入圈套。

    听着脚步声,兰斯洛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其它人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以个人能耐作案,倒还是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洛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站住!不要……”兰斯洛一面斥喝,一面大步奔了出去。他已想得周全,仗着自己体魁梧,一上来便要先声夺人,以凶狠气势压倒对方,让肥羊乖乖将荷包奉上。

    谁知道,人才冲出去,一句“不许动”还没喊完,两旁忽然升起一片喊打喊杀之声,兰斯洛一楞,反应就是自己中了埋伏,反被人包围起来,但喊杀声多半中途便止,反而成了一股奇异的沉默。

    (搞什幺鬼?)往左右一看,六七个年纪不同、打扮不同的盗贼,手持兵器,分别从几处跑了出来。面上的惊异表情,证明彼此间并非同伙,只是不约而同地选在此处,捡中了同一匹肥羊而已。

    大伙儿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在理解整个事态后,喊杀声再起,众人纷纷朝离自己最近的那人挥刀,先拼个你死我活。

    “唉!经济萧条,连作强盗都作到恶性竞争,真惨!”兰斯洛感叹着,飞起一脚,把一个狂呼大叫奔向自己的臭贼踹倒,率先奔向目标物。

    那肥羊似乎是给吓坏了,浑身颤抖地瘫坐在地,兰斯洛一马当先,奔到他面前,朗声道:“不用怕,本大爷只是求财,只要你乖乖交出身上钱财,本大爷就保你……”

    说的同时往下端详,且看看是谁那幺走运,成了兰斯洛大王此行的位受害人。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洛气了个七窍生

    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脸如土色,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

    兰斯洛怪叫道:“搞什幺?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碰到了个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关于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这类的形式──“本场所属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入。”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因为自身的贪婪、高傲,以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神处罚,从此之后,这个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因为其短视近利,成了猫一般的怪瞳孔。这个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没有独立的国家,属于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各地,靠占卜、打零工、跑单帮……等杂役为生,与其说他们热爱旅游,倒不如说是他们的血液里,有一种无法久居一地的冲动。有人相信,这是诸神诅咒的一部分。

    他们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不起,这当然不是因为神话的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极为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难来临,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后卖友求荣,有句俗语说:“世上没有战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没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只有争着相互出卖而给踩死的雪特人。”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们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个着名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有过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说,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过自己的老师──某个神圣宗教的救世主,让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当然不过是雪特人肮脏历史中的一页而已。

    每个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这个名字,就不难理解大陆诸种族对其之蔑视,更将其族当作不吉利的象征。

    以兰斯洛来说,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个雪特人,这当然是一件大大触霉头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见那雪特人衣衫褴褛,满身脏污,可怜的穷酸像,肯定比自己还穷,榨干了也没几滴油水,恼怒之下,喝道:“天杀的,你这雪特人为什幺会在这里。”

    “我……我不知道……”

    “混帐东西,你这死胖子为什幺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雪特人是出了名的胆小,这时给兰斯洛凶巴巴地喝问,险些吓得屎尿齐飞,再看到雪亮刀光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哭叫道:“别……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啊……”

    “喂!把值钱的东西……”

    “哇!别杀我,我什幺都不知道。”

    “喂!”

    “呜哇!神啊,什幺神都可以啦,我还不想死啊……”

    兰斯洛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令他不知如何是好。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这样个除了哭叫以外什幺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很伤脑筋的一件事。

    兰斯洛大感无趣,反手出拳敲昏了一个跑来捡便宜的盗贼,叹道:“算了,本大爷放你一马,滚吧!”

    如临大赦,雪特人战战兢兢地抬头,看兰斯洛一眼,却旋即惊恐大叫。

    “哇!杀人啦──”

    “你怎幺那幺烦啊!不是说不杀你了吗?”

    话声未完,一样血淋淋的东西掠过眼前,滚落在地上,正是一颗人头。

    兰斯洛回头一看,四名身穿黄衣的汉子,悄没声息地出现,对几个还在混战中的盗贼,一刀一个,轻易诛杀,出手又稳又重,不是一般的盗匪。

    “哼!凭着这点微末道行,也敢到暹罗来生事,真是活腻了。”

    一名黄衣人把最后一名盗贼挥刀砍死,扔下嘲笑。另外两名,则把刚才被兰斯洛打晕在地的人也了结掉后,齐向为首的那名黄衣人报告。

    兰斯洛冷眼旁观,这四个人都穿着土黄色衣衫,服式一致,显是出自同门,胸口绣了一个“石”字,指的是出身派门。

    “敢镇哥,点子都已经摆平,全是杂碎,轻松得很啊!”

    “大家作得很好。”黄衣人首领石敢镇道:“自由都市一向不是什幺上手机看片 :LSJVOD.流地方,长着狗眼的宵小不少。这次大公子亲来,分派大伙儿把路上清干净,咱们可得加把劲,不能给大公子丢脸,让东方家那些眼高于顶的家伙,知道我们石家的能为。”

    “那边还有个大个子,该如何处置?”

    “杀了。”

    “还有个胖子,不是盗贼,但却是雪特人,要不要也……”

    “也杀了!留着碍眼,顺便让你们多练点经验。”

    四人自顾自地说话,全没向旁边的兰斯洛看上眼。

    兰斯洛听得火冒三丈,扬起手中长刀,喝道:“他妈的鬼东西,有种就过来,本大爷把你们一个个都宰了!”

    那三人应声而来,脸上都是一副轻蔑表情,压根便看不起这貌不惊人的小子。兰斯洛抢先奔出,立刻便对上一名黄衣人,在他挥刀斜砍自己左肩时,直刺对方面门。

    “妈的,好狠的小子!”

    那黄衣人大吃一惊,没想到敌人不守不躲,直接以同归于尽的打法回应,被逼得撤招,往后连退。旁边两人被这拼命打法弄得一愣,回过神来,分左右夹攻兰斯洛。

    可是,当比武是以生死来分胜负时,对在无数生死边缘中成长的兰斯洛而言,敌人发愣的霎那,就是决定一切的契机。

    左右合围之前,他率先撞进左边那人怀里,刀势往上斜挑,立即将他了结;这时后方刀风斩下,他猛地回身,趁着转速将刀横挥,将对方手中钢刀连带半边脑袋一次砍掉。

    早前往后退的黄衣人,这时才拿稳身子,待要再上,却见敌人转眼间便杀了两名同伙,吓得往后退开。

    “敢镇哥,点子太硬,您赶快来帮手!”

    “没用的东西!”

    石敢镇怒斥一声,为了子弟兵的丑态大感愤怒,同时也诧异自己判断错误。本来他看这大个子的模样、动作,不像有什幺精湛武功,单单是身手敏捷、体格健壮而已。谁知道一交手,三名子弟兵给他拼命的气势弄乱阵脚,而对方的动作又“敏捷”得惊人,让他一下子便折损两名部下。

    将剩馀的那人叱到一旁,石敢镇打量敌人。浓眉大眼,虎背熊腰,模样堪称威武,好象曾在哪里见过此人。手中持着一口薄细长刃,散发寒光,刚才竟能轻易削断部

    下的配刀。

    他们四人兵器都是家族特制的厚背重刀,依兵刃型态,理应轻易碰碎那把长刀,现在却反被削断,看来那刀并非凡品。

    “你是什幺人?在哪国的军队待过?报上名来!”看这人的武功不高,却充满剽悍之气,石敢镇心想或许是军旅出身,先问个明白。

    “我是……少说废话,掏出你身上值钱东西,跪地求饶,不然立刻取你狗命。”兰斯洛本想炫耀一番,但想想自己来此目的是探查,不宜张扬,索性直接干回本行。

    石敢镇轻蔑道:“原来是个无胆匪类。你杀我石家子弟,依我族规,我要将你砍断四肢,弃诸此地,放血而死。那时你就会悔恨自己为何不一开始便引颈就戮!”

    “哪那幺多废话!”兰斯洛道:“我现在就一刀劈了你!”

    “你说什幺?”石敢镇脑里灵光闪过,想起一人,惊讶万分。

    “我说一刀就劈了你!”口渴加肚饿,兰斯洛再没瞎扯精神,手中一紧,挥刀便扑了上去。

    (果然是他,今天发财了!)在脑里的各国通缉图像中,石敢镇想到了敌人身份,惊喜交集;惊的是突然遇逢此人,喜的是这人武功与传闻中差得太多,自己将可以轻易赚笔重金。

    兰斯洛举刀劈下,石敢镇用配刀一格,被断做两截,趁着刀势稍缓,双掌便轰往兰斯洛胸口。

    他在家族中薄有名气,论武功,确实比此刻的兰斯洛强得多,这两掌全力击出,重重轰在兰斯洛胸膛,满以为一击便能让他倒地。哪知掌力一吐,竟如泥牛入海,兰斯洛更是一脸错愕表情。

    “你这笨蛋,不要用内力……”话没说完,兰斯洛惨叫一声,跟着便是一股比自己不知道强多少倍的浑厚内力反激过来。

    这股内力不单浑厚霸道,劲道更是灼热难当,像一股爆发岩浆似的往四周冲开,石敢镇首当其冲,双臂如遭火焚,被远远震出,后飞数十尺,摔落时两条手臂俱皆焦黑,疼得在地上打滚。仅馀的一名黄衣人惊得魂不附体,抱着他慌忙逃跑。

    兰斯洛只觉头晕脑胀,坐倒在地,只听对方撂下一句惨嚎:“柳一刀,你等着,我们石家不会放过你的!”

    自从离开杭州后,他逐渐接触武学知识,发现自己体内有股极霸道的强猛内力蓄存着,但不管自己试用什幺内功口诀,便立刻会引得体内真气剧烈排斥,无法驾驭。

    这股内力从何而来,他全无所知,但遇着外来劲力,却会自行护体反激,外头力道来得厉害,反激回去的力量就更加恐怖,但自己身体承受的痛苦也更大,现在虽能稍微适应,但如果碰上高手,有时候的效果还非常惊人。

    对方临走时撂下的话,让兰斯洛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自己为了侦察而来,抢劫不成,却和这几个不速之客糊里糊涂打了一场,杀了两人,环顾左右,死人除外,活人都跑得干净,钱没捞到,事情也没办成,真是好没由来。

    “柳一刀?这家伙在说什幺玩意儿?”

    越想越懊恼,兰斯洛抹去嘴角的些微血丝,决定先入城一解饥饿。但是,自己身无分文,吃饭也没得钱给,这该如何是好呢?

    索性在倒下的两具尸体中,出几串铜币,解决经济问题,兰斯洛转身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