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已经无数次的征服李晓露了,每一次的彻底征服都让这个欧罗巴美女,对李安产生强烈的臣服之感,渐渐的彻底臣服在李安的身躯之下,成为李安的小玩物,而她自己却也能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幸福和快乐,并且,非常希望能够这样一直持续下去。
人的奴性有时候是天生的,有很多人天生就有臣服于人的念头,而且觉得臣服于人也很幸福,尤其是女子,最喜欢依附于男人的,他们喜欢像一只小绵羊一样,静静地臣服在男人的怀里,让男人为她们遮风挡雨,而她们只需要尽心尽力的伺候男人就可以了,不需要太辛苦的去打拼,更不需要独当一面。
作为一名奴隶,自然有奴隶的好处,同时也有奴隶的悲哀,作为奴隶的好处,就是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去思考问题,只需要按照主人要求的去做就可以了,可以大大减少脑细胞的消耗,保存自己的固有精力,也就是不需要太动脑子。
而作为奴隶的悲哀,就是自己永远掌握不了主动权,自己的身家性命都被系在主人的身上,万一主人哪天不高兴把自己给抛弃了,那么,自己还要重新去谋生,若是遇到心地比较坏的主人,更有可能被卖到青楼里,或者干脆被杀掉。
总之,作一名奴隶本身就是悲哀的,只是有些人天生喜欢做奴隶,不愿意自己去面对很多事情,把自己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主人的身上,想当然的以为,只要自己尽心尽力的伺候主人,就一定不会被主人抛弃,就会永远过着安稳的日子。
这种想法当然是非常可笑的,自从做奴隶的那一天起,一个人的身家性命就已经是主人的了,根本就不属于自己了,如此,又哪儿来的安稳,而所谓的安稳,不过是主人赐给奴隶的罢了,只要主人愿意,奴隶的生活就是完全安稳的,而若是主人不愿意的话,奴隶的生活就比较悲惨。
任何时代,主人都有好心的,也有坏心的,跟随一个好心的主人,对于某些没有志向的人来说,也是一种非常不错的生活,至少能够感受到幸福,只要主人不发生意外,奴隶就可以一直尽心尽力的伺候主人,而若是跟随一名坏心的主人,那以后的日子就要非常悲惨了,能不能活下去都是很大的问题,或者有可能天天被打骂,活着也生不如死,在痛苦之中度日如年。
李安无疑是善良之人,尤其是对待自己的奴仆,从来都是非常体贴的,不但能够满足奴仆的口腹之欲,同时,还能满足女仆的特殊需求,简直太善良了,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主人。
所以,李晓露即便是像狗一样屈膝在李安的身下,也会感到内心的满足,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是快乐的,是蓝星上最幸福的小女人,毕竟,李安让她如此的舒服,如此的快乐,让她飘飘欲仙,死了也心甘了。
看着额头冒汗,完全臣服在自己怀中的李晓露,李安内心的满足感已经爆棚了,这种征服一个女人的感觉是非常舒心的,会让人非常的快乐,而征服越多的女人,人的内心满足感就越大。
就比如李安,这一路走来,遇到的所有年轻貌美的女子,就没有一个不被自己所征服的,个个都被李安的独特魅力所折服,心甘情愿的臣服在李安的身下,任由李安进行各种姿势的宠幸,而她们甘之如饴,即便不能长相厮守,哪怕只有一夜之欢,她们也很是满足了。
有些人会把这些动了情的女人说成是浪妇,觉得她们太不矜持了,是祸害人间的妖物,是应该像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的。
李安倒也不反对这一点,不过,越是放浪的女子宠幸起来的时候就越是舒心,就越是让人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快乐,会大大满足男儿郎的征服感觉,大大的缓解身体的疲劳,又有什么不好的呢?李安就是要好好的收拾这些芳心泛滥的浪荡女子,而且还是姿色过人的浪荡女子,这能给李安的征服之感远胜别的什么感受,也是李安最喜欢的感受之一。
轻轻抚摸李晓露的柔嫩部位,李安嘴角淡淡一笑,柔声道:“小美人,你喊这么大声干啥?让外面的人都听见了,你不害羞?”
说完狠狠的掐了一下,惹的李晓露再次尖叫一声,吓得外面骑马的大唐骑兵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快乐就要表现出来,为什么要害羞呢?外面的人听到了有什么关系吗?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看法。”
李晓露嘴角骚气一笑,脖子用力后仰,让李安亲吻他的玉颈。
李安自然也就不客气了,张开嘴就咬住了李晓露呼吸的脖颈,让李晓露再次感受到一种非常欲仙欲死的痛快之感,整个人都陶醉了。
当然,这样做也是有一定危险性的,万一一口气真的上不来了,那就是一条人命的问题了,不过,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万分之一的概率应该都还不到,所以,也就完全没有必要太担心了,这种多余的担心是非常没有必要的。
折腾了一个多时辰之后,李安都有些疲乏了,李晓露就更不用说了,累的是香汗淋漓,气喘吁吁,大有一命呜呼的感觉。
李安喘着粗气,看着怀中的李晓露,开口说道:“晓露,看看外面的大唐骑兵,是不是很英俊很英雄。”
李晓露瞟了一眼窗户,噘嘴道:“满脸都是泥土,丑死了,一点也不好看,还是李侍郎最英俊最英雄。”
“哈哈哈!说的也是,试问整个天下,还有谁能比得过我呢?没有了,一定不会有的。”
李安也懒得争辩,索性就应了李晓露的话,承认自己是最牛逼的存在,这样自己心里舒坦,别人心里也同样舒坦,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这也是很正常的,像李晓露这样的拜金浪女,自然只会喜欢李安这样的大土豪,地位超高的有钱人,而且还很帅的,挂着灯笼都找不到的。
随行护卫的除了大唐骑兵和大唐铁甲车,还有很多奥斯曼麾下的阿拉伯骑兵,而这些阿拉伯骑兵都用白色的面罩捂住自己的口鼻,从而让自己在面对风沙的时候,能够不那么难受。
李安自然发现了这种情况,觉得大唐骑兵在沙漠中奔驰的时候,也完全可以用纱布捂住口鼻,这样就不用吃土了,毕竟,大量的沙土进入嘴巴,会让人很不舒服的。
在大军停下休整的时候,李安仔细的看了一下,好多将士都在洗脸和漱口,而将士们嘴里吐出来的漱口水之中,含有大量的泥沙,而被将士们吃到胃子里的泥土显然更多。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若是任由情况发展下去的话,很有可能会引起更大的麻烦,比如有大量的士兵因为吃多了沙土而生病,一旦士兵生病的数量比较多,就会严重影响大军行程,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阿拉伯骑兵用来遮挡风沙的,主要是一块白色的布匹,绕在脸上遮住整个口鼻,而人则只露出一双眼睛,如此,大量的风沙就不会进入嘴巴之中了,以保护嘴巴这个对人累来说至关重要的器官。
不过,阿拉伯骑兵的口罩,看上去太儿戏了,就是一块绕在脸上的白布,面积有些太大了,浪费材料不说,而且,看上去也不太方便,应该做的小一些,就像后世的小口罩,这样就能够很好的挡住风沙了,至于脸部则根本就不需要遮挡,脏了的话,洗一下就好了,而且,就算把整个脸都裹起来,也不能完全杜绝风沙侵袭人的面部,完全就是多此一举。
李安的车队之中自然是携带了很多物资的,有吃喝的食物,也有各种生活用品,白色的布料自然也是少不了的,而且,有丝绸材质的,也有棉布材质的,各有优缺点,具有不同的功能。
“来人,拿纸笔来。”
李安开口下令道。
很快部下将纸币和桌案都准备好了,而且是李安亲自改进过的纸张,笔也是李安发明的鹅毛笔,比这个时代原本普遍在使用的毛笔要先进许多,是非常具有跨时代意义的新的笔种。
李安拿起鹅毛笔,很快就把自己亲自设计的口罩给画了出来,也就是后世非常普遍的那种方形口罩,不但效果不错,而且,成本还非常的低廉,最重要的是适用性非常的高。
方形口罩在裁剪的时候,几乎是没有一丁点浪费的,而四个拐角的四根白色的棉绳是可以自己调节的,脸大的话就系的远一些,若是脸蛋比较小的话,那就系的近一些,总之,怎么样最舒服就怎么样来,具有很好的调节性,而且极其的方便,至少比阿拉伯骑兵脸上围的白布要方便太多了,成本也节省了不止一点。
“这是本官设计的口罩,中间这里是六层棉布,四个拐角是四根棉绳,下面是口罩的使用方法和制造方法,你们立即让人准备,要尽快给所有将士都准备一份,越快越好。”
李安将图纸交给部下,让部下立即准备制造口罩。
虽然李安的车队不是工厂,但最基本的技术人才还是蛮多的,对于口罩这么简单的产品,还是很容易就能制造出来的,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压力,就算是大批量的生产也是小菜一碟,举手投足间就能完成。
部下拿着图纸开始着急更多的人,分别负责不同的步骤,并从车队的物资之中调拨足够数量的棉布和棉绳,然后按照李安的要求,将这些棉布和棉绳,加工成合格的口罩产品,以满足大唐骑兵的需要。
白色的棉布本就是现成的,只需要快速裁剪和折叠就可以了,棉线的裁剪就更加容易了,一段一段的很好裁剪,最消耗功夫的是将六层棉布封边固定,并将四根棉线缝在棉布的四个拐角处,这个是最消耗时间和精力的。
不过好在人多,每个人动手一下,就能够很快的完成任务了,大唐将士可不是仅仅只会拿刀打仗,这些最基本的生存技能,他们都必须要学会,拿针线缝衣服这种活儿,并不一定只有女人能干,男人也是能干的,而且还能干得非常好。
在平时练兵的时候,李安就已经把针线活儿作为一项士兵必须掌握的技能,在刚开始推行的时候,会有很多士兵不理解,尤其是很多带兵的将领,更是对李安的要求不屑一顾,认为只要部下们学会了这项技术,那么,就有人帮自己干活了,自己就不用亲自搞针线活了。
但李安非常严厉的批评了士兵和部分将领的想法,并告诫他们,所有人都必须学会,即便自己作为将领,几乎不需要干这种活儿,也必须要学会技能,至于干不干活都不重要,而且,李安自己亲自拿了一件破衣服在将士们的面前缝了起来,而且,缝的还非常的不错,比不少女子做的针线活儿都要好许多。
既然李安作为全军主将,都能以身作则的亲自缝衣服,如此,麾下的那些将领,还有什么好叫屈的,难道不是应该的么。
随着李安的亲自以身作则,麾下的将士们终于开始学习缝纫技术,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学会了如何缝补衣服。
当然,李安对麾下士兵的缝衣服水平要求也不高,并不需要他们付出太多的努力,只要能把东西给缝好就行了,能够正常的使用,是李安对麾下将士的最低要求,真的不能再低了。
平常的时候,真的不需要将士们去缝缝补补,但在需要的时候,也会让将士们动动手,修补一下自己的衣服和鞋袜,从而极大的减轻后勤方面的压力,更可以方便将士们的生活,让将士们能够自食其力,不用过多的去依附后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