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棉花糖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夺鼎1617 > 第二百一十九章 潼关之战(补更,还欠账,顺便求月票)

第二百一十九章 潼关之战(补更,还欠账,顺便求月票)

作品:夺鼎1617 作者:猛将如云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太子太保挂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衔,陕西、三边总督兼摄河南等五省军事的洪承畴穿着文官便服,骑着马,杂在一大群骑马的幕僚中间,在数百督标营士兵和亲兵的前呼后拥中策立在潼关附近的一座山头上。

    潼关没有北门,只有东门、西门、南门和上南门。每一处城门都有一名千总率部严守。

    北面通往洛川方向更是戒备森严。

    潼关城中驻满了军队,四下里更是帐幕连,骡马成群。鼓角声此起彼伏。

    一道道的哨卡在通往洛川方向的大道上严格的盘查着往来行人,由洛川方向而来的,一律先抓起了审问。

    洛川方向,如今盘踞着高迎祥、李自成等人的将近二十万流贼。

    自从陕西民变爆发以来,农民军常常由秦入豫,由豫入秦,或者是由陕西的扶风眉县一线向南翻越秦岭进入汉中,之后更是向南入川,然后又从四川进入湖北。但是潼关这条路,自从最早从陕西突入山西那次开始,已经被农民军熟悉的和自家炕头一样。如果从潼关走,都是绕过潼关县城,从关南四十里以内的地方来往,出潼关南门直到华山脚下,四十里开阔,尽是高原,浅山平冈,此起彼落,并无险峻之处。依山傍壑,有路可通的叫做峪。通向河南阌乡县境的峪很多,地势向东倾斜,正是适合以马队为主力的农民军冲突驰骋。

    所以,洪承畴的防御重点也设在了这里。

    太阳逐渐的升到了人们的头顶上。将远处的华山拉的仿佛更加近了些。

    要是往日里,身边的幕僚见到如此情景,少不得要来凑趣,请洪督师赋诗一首,之后大家各自和上一首。但是,今,肃杀的战阵气氛,让每一个人都没有这个勇气和雅兴。

    蓦地,一声战马的长嘶划破了这死一般的寂静,远处隐约的传来了闷雷一样的声音。

    紧接着。从人们视野之外一阵炮声喊杀声不断的传来。

    “来了!”

    洪承畴和他身边的幕僚们都是这样一个想法。

    “报!”

    一名骑兵策马从远处疾驰而来。到了山脚下跳下马缰绳丢到一旁,快步跑上山顶。

    “东面的贺总兵,西面的左总兵已经同流贼前锋交战!斩首数十级!”

    “告诉贺总兵,务必守住道口。切不可让流贼逃往河南地面!”

    “功成之后。本督定有重赏!”

    左光先和和人称贺疯子的贺人龙都是洪承畴手中比较能打的将领。但是二者的风格却截然不同。左光先的部队平日里较为注重训练,而且战斗力强,而贺人龙的部队。则是和贺疯子的外号一样,上了战场是疯子,下了战场一样是疯子。军纪可以压根儿就不存在,完全是靠贺人龙依托陕北米脂的乡亲情谊和宗族血亲之间的纽带来维系军队。

    不过,这个贺疯子倒也是在流贼中威名赫赫的人物,仅次于战死的曹文昭。高迎祥手下的十八队主力,倒是有一半在他手下吃了大亏,并且有四队头目被他斩杀。

    “但愿这个贺疯子能够守住兰草川,给大军合围争取时间!”

    洪承畴此时也顾不得多想,转头示意身旁的中军发令开始攻击。中军会意,摇动着手中的令旗,随着令旗摩动,一声声连珠号炮响起,数十名往来传令的骑兵如同箭一般往各处官军阵中传令去了。

    明军的蜕化已经是很严重了,现在的明军远不能同数十年前戚继光时代的明军相比,用旗号来指挥,那就是痴人梦。只得在旗号、鼓号、号炮的基础上再由传令兵去传达长官主帅的命令!

    左光先的部队由西向东,同在外侧的高迎祥交手。

    左光先的部队主力是来自甘肃宁夏一带的骑兵,而高迎祥这个马贩子出身的闯王,部队主力核心也是骑兵,两股骑兵相遇,不用别的,大家马上见真章!

    翻过两道土岗,两股骑兵迎头撞在了一起,顿时血肉横飞,惨叫声不停地响起。高迎祥手下的第一悍将郝大勇,曾经在真宁一战中因为率先夺过帅旗摇动冲锋,被农民军中称呼为郝摇旗,最是喜欢冲阵不过。见漫山遍野尽是官兵的旗帜和人马,不由得狂呼连连,挥着手中大刀,向着左光先的阵中冲杀而来。

    照着以往的习惯,只要主将的本阵一乱,这股官军便告溃散,大家追杀一阵子之后,便可以转过头来对付东面的贺疯子了!

    但是,对面同样有一个疯子似的人物。

    左光先见一条黑汉子领着数百骑兵如同平地里起了一阵旋风一般杀了过来,点手叫过自己的标营参将,也是自己的侄子左世雄,“红脸虎,去,对面那贼头看旗号应该是贼中悍将郝摇旗,去杀了他,曹将军(曹文昭的侄子曹变蛟)势必会好好的谢谢你!”

    听着叔叔叫着自己的外号,左世雄也是颇为得意,抖了抖身上的钢甲,正了正头顶的八瓣帽儿铁尖盔,“请大帅放心,您就只管现在写信给曹将军,让他预备好酒宴和银子,这场酒,他请定了!”

    完,有亲兵拉过马来,他纵身跳上那匹花斑马,挥动着手中的九尺长枪,一声咆哮带着麾下的四百骑兵冲了出去。

    两股骑兵都是各自营垒中属于精锐行列的那种,精锐遇到精锐会怎么样?惨烈!

    左世雄挥动着手中新得的长枪,轻松自如的将一个农民军骑兵刺穿,那钢制的三棱枪头,几乎就是为刺穿人体设计的,晓得是哪个损阴丧德的家伙设计制造了这样缺德的武器?在这样的枪刺面前,农民军漫披甲骑兵少得可怜。便是全身铁家的骑兵,也未必能够抵得住!

    他甩动枪杆,将那骑兵远远的摔了出去,顺手将那骑兵马鞍上的一个包裹拉了过来放在自己的屁股底下,能够被这个流贼如此看重的东西,想来价值不菲!

    但是,没有来得及高兴多一会,一旁跳过一匹黑马,马上的汉子挥舞着大刀朝着他一声虎吼,“相好的。有种的话。咱们刀对刀!别使长家伙!”

    来着就是郝摇旗本人!

    左世雄乜着眼睛看了这个满脸都是钢针一样胡子的家伙 ,眼中看到的是曹变蛟为自己设立的酒席,酒席上的感谢之词,酒席之后的白花花的银子。还有那长得白花花的女子。

    “怕你不成!”

    左世雄将长枪挂起。抽出腰间的佩刀。直奔郝摇旗而去!

    得感谢洪承畴读书的大公无私,将千里之外运来的兵器铠甲送给了手下的两员悍将,让他们去装备各自的主力精锐。而左世雄。恰好是在这个范畴之内,从头到脚,全都都是新的,手中的长刀更是左光先分到的十柄用呲铁钢打制的宝刀。

    这身装备和行头,看得郝摇旗一个劲的流口水,他恨不得一刀砍死左世雄,将他身上的盔甲刀枪剥下来弄到自己身上!

    “当啷啷!”

    两柄大刀在空中相撞,火星乱溅,郝摇旗惊讶的发现,自己手中的那口刀被砍出了一个缺口!

    看着郝摇旗正在发愣,左世雄脸上露出一丝狞笑,挥动着手里的宝刀便朝着郝摇旗斩去!

    “噗!”一支短矛的矛头从左世雄的后脖颈间冒了出来,满是鲜血。

    摇旗朝左世雄笑笑,“相好的,咱们好了的,不使长家伙,我这个不到三尺,算不得长家伙!”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摇旗弃刀、拔矛、刺穿了左世雄原本无懈可击的盔甲,“娘的!老子就这么输了!”左世雄最后的一个意识。

    见自己的侄子阵亡,部下被郝摇旗率部杀散,左光先再也坐不住了,督促着手下的标营向摇旗所部杀了过来,无论如何,也要将侄子的尸体抢回来!

    高迎祥策马立在那面用白银打成枪头,用雪白的马鬃制成的缨络“闯”字大旗下,身后是他的老营人马,大约有两千人的马队,马上的骑手们个个身披品种不一的甲胄,从铁甲到棉甲,花样繁多,但是总算都是身披甲胄的精兵。

    眼见得手下的悍将郝摇旗满脸是血的从前方撤了下来,高迎祥颇为惊诧,这个摇旗向来是迎着刀山枪林冲锋陷阵的,每每皆以冲阵为乐趣,今却又为何败了下来?

    “狗娘养的洪疯子!把左光先也变成了疯子!”

    郝摇旗跳下满是汗水的战马,抄起亲兵递过来的水罐子仰头灌了一通,口中兀自骂个不休。

    “挂彩了?!”高迎祥看着摇旗身上不断扩大的血痕,很是关切的问。

    摇旗敲了敲胸口,“闯王,没事,别人的血!”

    高迎祥这才注意到,摇旗身上头上的盔甲都换了,亮闪闪的钢甲在冬日的阳光下如同一块银子一般耀眼灿烂。

    “娘的!不知道左光先那厮从哪来搞来的这许多的精良盔甲兵器,咱们的骁骑和他们的骑兵对战,很多都是吃了这个亏!”

    左光先挥师猛攻,郝摇旗的部队顶不住了,在付出了几百名骑兵伤亡的代价之后,他将左世雄身上的甲胄剥下,尸体绑在一棵槐树上,仓仓皇皇的回到了高迎祥面前。

    “闯王,今日官军和疯狗一样,这套甲防护能力确实不错,方才冲阵之时,几个子朝我放箭,都射到甲上了,硬是没有射进去!”

    郝摇旗对于高闯王的忠心那是没的,一面口中着,一面将身上的甲胄脱下,简单擦了擦血污,双手碰到高迎祥面前,“咱们闯营没有我可以,不能没有闯王你,这甲胄头盔,还是由闯王你来披挂吧!”

    而高迎祥又如何能够在众人面前要部下在血战中斩将夺来的战利品?特别是这种保命效果极佳的盔甲

    “摇旗,你素来喜欢闯阵。这盔甲正是适合你用!莫要推辞了,我身上这副冷锻瘊子甲也是当年西夏党项人流传下的宝甲!这套甲是你血战得来,便赏给你披挂!”

    远处一阵烟尘起处,又是一股闯营人马败了下来。

    来的人马人数不多,只有一二百人。都是骑兵,但是甲胄服装杂乱。为首的人身材高大,高鼻深目,望上去便是有着浓厚的西北少数民族特点。他戴着一顶北方农民常戴的白色尖顶旧毡帽,身上的铁甲外罩着一件半旧的青布面羊皮长袍,用一条战带拦腰束紧。背上斜背着一张弓。腰里挂着一柄宝剑和一个朱漆描金的牛皮箭囊。半旧的箭囊上到处可见刀痕和箭痕。想来和他一起出生入死过无数次了。

    “闯王,闯将他们也败下了来!”

    摇旗眼神锐利,一眼便看见,来的人是闯营中八队闯将。高迎祥的外甥兼侄女婿。李自成。身边那个身披棉甲。头上用红绸罩住头发,披着一件红绸披风,腰间用一条绸带紧紧刹住腰。骑着一匹黄马,同样是背着弓箭的女人,正是他的妻子高桂英。

    话间,八队的一群人也来到了高迎祥马前。

    “闯王!”

    “叔!”

    “闯王!”

    乱糟糟的彼此打过招呼之后,李自成紧锁双眉,“闯王,今的势头不对,左光先拼命不,连马科、翻山鹞子高杰这群狗东西也拼了命,特别是他们的老营家丁,都和吃了疯狗药一样往上冲,弟兄们顶不住了。东面的情形怎么样?曹操还没有打开兰草川路口吗?!”

    “我老刘早就过,曹操那是个滑头鬼,打不得硬仗,他对面又是贺疯子那个狗贼,他那里舍得把本钱投进去?都拼光了,他的曹营靠什么混?”

    李自成手下大将刘宗敏脾气暴躁的挥动着手中的双刀,大声的咒骂着,随着刀在他手中挥舞,身后那满是鲜血的披风,也在寒风中不时起舞,显得既威武又十分诡异恐怖。

    那高杰原本是李自成手下的一员部将,平日里最是敢战,性情憨直朴素,被自成派去到贺疯子贺人龙手下诈降。不想,蔫人出豹子,平日里不声不响的高杰,在私底下居然给李自成头上的毡帽换了一个环保的颜色,唯恐事情败露被李自成杀了,索性借着这个机会假戏真做,当真带着李自成的爱妾邢氏投降了,而且立刻被洪承畴重用,派来和李自成交战。

    想起这段往事,李自成不由得从内心涌起一阵杀机。

    “折损了多少人马?”顾不得别的,高迎祥要马上统计出战损,好为下一步调整部署改变战术做准备。

    “步兵几乎全完了,马队还剩下四五百,骁骑和老营都在后面,大约还有三百多人!”

    仅仅一个上午,八队便只剩下了不到八百人,这样的损失,确实有点令人惊讶,要知道,面对当年曹文昭、曹变蛟叔侄的人马,也不曾损失的如此之多,如此之快!

    “我抓了一个挂彩的官军千总。”刘宗敏气愤的将手中双刀入鞘,发出“啪”的一声轻响。

    “那千总供称,开战之前,洪疯子召集各部将领集会,将他从京城运来的一批精良器械盔甲分发给了此次担任头敌的左光先、贺疯子两支官军。并且在大会上悬下赏格。”

    “怎么,咱老子的一颗人头如今能够换多少银子了?!”

    郝摇旗满不在乎的晃动着脑袋,咧着嘴笑着。

    “银子倒没有多少,不过,洪疯子对各部官军将领颁布的新赏格,凡是斩杀我义军骑兵五个首级以上者,便赏赐你这样的盔甲一套。斩杀老营将士二人以上者,再赏赐刀枪各一件。那些带兵将领们,见贺疯子和左光先将自己的标营家丁一半人换上了新的盔甲刀剑,实力暴涨,登时眼珠子都红了,回去之后也是各自加码,凡是能够做到上面各条的,立刻收录到家丁之中。”

    “娘的!洪疯子,好歹毒的手段!”

    在明军之中,家丁、南兵,北兵的军饷待遇各有不同,南兵每月有饷一两五钱,本色米五斗,家丁每月有银二两三钱五分,北兵每月止有米一石折银一两,而且,因为家丁是带兵将领的本钱,就算是欠饷日子再久,将领也会从自己的腰包里挖取出银子来养活家丁。这也就是为什么到了现在,很多名下有万余兵马的总兵、副将们,真正能打有战斗力的,却是只有一千或者数百家丁的道理。将领们只要做到家丁在手,便不会惧怕朝廷的责备甚至是罢官,大不了带着这些家丁回家就是了。有了家丁在手,再多的南北兵都可以招募的到!

    洪承畴将区区的一千副铠甲一千柄长刀和一千二百支长枪的作用,发挥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让这些物资成为了点燃明军士气的引火药和催化剂,真正做到了孙子兵法中的“上下同欲”!

    普通的明军士兵看农民军的马队成员,便是看到了衣食丰足军饷丰厚的保证,而带兵将领们看到农民军马队从自己阵前经过时,便是看到了升官发财扩充实力的机会!

    这样一来,李自成刘宗敏郝摇旗等人,便是浑身是铁,也禁不住如此的锻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