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出版说明 文学名著都有浓重的人文主义思想和情怀,常读、多读这些人类的精品,就犹入兰室,久而其香自溢,养成浓郁的人文情怀。外国文学不仅是外国人心灵的历史,也是全世界人心灵的历史。外国文学名著展现了比宇宙更广阔、更深邃、更神秘的精神世界。博览外国群书,每一个用心的读者都能从中发现你自己,发现一个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精神家园,抑或现实生活的种种。 纵观世界文学中文版百余年的翻译历史,由于时代因素和译者参差不齐的水平,我们一直期望有一套更加完整、更有水准的外国文学丛书面世。 不求最好,只求更好,我社汇集了一大批在国内外拥有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成就的文学翻译家,精心打造出这套世界文学译丛,与读者共分享。 本套丛书在汲取以往外国文学编译精华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创新。首先,译者不但具有深厚的外文底蕴,而且在文学方面也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和积累,在翻译过程中不但原汁原味的保留了外国文学的固有特色,而且从文学的眼光加以审视、润色,将原著的风格和文笔的优美性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其次,每部译著都经过了编者的精编精释,扫除了一些阅读障碍,使读者能够深入而迅速地进行阅读。再者,本次图书采用上等的纸质,加上精心的设计,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有一个良好的视觉享受,同时又适用于收藏。诚挚地希望这套《世界文学译丛》在带您徜徉文学大师田园的同时也让您受益一生。 第一章 亲爱的朋友,你读过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那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吗?如果没有读过,你一定不认识我的。不过,那也没有什么,那本书虽然讲的都是事实,但是有些地方确实是夸大的。 生活中,不说谎的人真的不多,一次谎没有说过的人更是少见。不过,还是有例外的。我见过的人就有不说谎的。 姨妈,那本书里有汤姆的珀蒂姨妈,还有麦莉和道格拉斯寡妇,那本书里讲的很多都是真的,就像我说过的,只是那里面难免有夸大的地方。 哦,那本书好像是这么收场的:我和汤姆找到了海盗藏宝的山洞,很快地就发了财。我们每人得了几千块金币,真的是件叫人心花怒放的事情。后来舍齐尔法官把钱拿去存起来了,害得我和汤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人每天只能得到一块金币。 还有,那道格拉斯寡妇认我做了义子,使我受到良好的教育;可是在她家我总觉得过得不舒服,那寡妇总是循规蹈矩、刻板郁闷,我可实在有些受不了她,很快我就逃掉了。我又穿上了以前的破烂衣服,钻进了我原来的那个大木桶。可是汤姆却找到了我,说他要纠集一帮强盗,如果我回到寡妇家里,他就可以让我也加入。所以我就又回到那寡妇那去了。 看着我的重新归来,那寡妇对我唉声叹气,说我是只迷路的羔羊,还一个劲儿地骂我,但她并不是存心要伤害我。她为我换上了新衣服,吓得我不知道怎么办好,浑身直冒汗,好像进了监狱一样。这回好了,老日子又开始了。那寡妇开饭的时候,会一个劲地摇铃,我就得马上跑到餐桌前,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而且不能马上就吃,必须等寡妇低下头,对着饭菜嘀嘀咕咕地抱怨一会儿,其实那和饭菜根本就是毫不相干的。如果,什么东西都是单独做熟的,都搅在一块儿做成一锅大杂烩,各种味道都混在一起,她也就不会抱怨了。 晚饭后,她就取出一本书,给我讲摩西和什么草箱子的故事。我总是急着要知道他们最后怎么样了,可她总是那么不急不慌地讲,后来总算说到摩西死去了,听到那儿,我可就再也不喜欢听下去了,因为我对死人可不感兴趣。 那时候,我的烟瘾就要犯了,我就求寡妇允许我抽烟,可她不答应。她说抽烟是不良习惯,是不卫生的,我必须要把烟戒掉。有些人就是这样,对自己根本不懂的东西胡乱讨厌。瞧她唠唠叨叨地讲个不停的样子,而且她讲的那个摩西和她一点都不相干,对谁都没有一点的用处,因为他早就死了。那还不算,我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她还总是挑我的毛病。她自己也吸鼻烟的,当然了,那倒没什么,因为她总是亲自动手。 她的妹妹奥恩小姐是个瘦骨嶙峋的老姑娘,戴着一副眼镜,最近才搬来和她住在一起。这会儿,她正拿着一本拼写的书逼着我学。她吃力地教我学了大概一个小时,寡妇才允许她放松一会儿。我可是再也忍受不了了。 接下来,那一个小时的时间真的是无聊得要命,搞得我坐立不安的。奥恩小姐就说:“别总是把脚放在那儿,哈克贝利。”“别总是缩头缩脑的,哈克贝利,挺直腰杆。”不一会儿,她就又说:“别一直打哈欠伸懒腰的,哈克贝利,你要规矩点!” 后来,她接着给我讲了地狱的许多坏处,我就说我真的想到那儿去。她听了气得要命,那可并不是我要故意伤她的。我只不过是想到一个地方去,只不过是想换个法子活活,何况我又不是专门指什么地方。 奥恩小姐总是说我说的话是邪恶的,她自己就是死也不会说出那种话来的。她要一本正经地活着,将来就可以去天堂。哼,我可看不出她要去的那个地方有多么的好,所以我打定主意不向那方面努力。但是,那话我可没直接对她说出来,因为那真的会给我惹麻烦的,一点好处都没有。 一谈起那个话题,她就没完没了地给我讲起天堂的各种好处来了。她说人在那地方根本不用干别的,就是抱着竖琴漫游,弹琴唱歌,永远都是那样。我感觉那并没有什么好,不过我并没说什么。我问她汤姆会不会到那去,她回答我说可能会去的。我一听立刻就高兴起来了,因为我真的想要和他在一起。 奥恩小姐老挑我的毛病,搞得我心里很郁闷。过了一会儿,她们把一个黑人找来一块儿做祷告,做完就各自回去休息了。我端着蜡烛来到楼上我自己的房间里,把蜡烛放在桌子上,自己坐进靠窗户的一张椅子里,本来要想点高兴的事,可是无论怎么想也高兴不起来。我忽然感到寂寞极了,心想还真不如死了更好呢。 那时,天上闪着眨着眼睛的星星,树林里的树叶沙沙作响,听起来感觉伤心透了。我听见远处有猫头鹰呜呜不停地叫,准是有人死了,我想。我还听到一只夜莺和一条狗的叫声,风儿在轻轻地吹,好像在倾诉着什么,可是我并不喜欢,只是觉得浑身抖得厉害。 我还听见远处的树林好像有一种鬼叫的声音,那鬼的心里分明是有事,可是想说却说不出来,所以在坟墓里不老实呆着,大半夜地跑出来。 我感到十分孤单,好可怕,真的希望能有个人来和我说说话。不一会儿,有只蜘蛛爬上了我的肩膀,我就一下子把它弹掉,正好落在蜡烛上,很快,它就被烧得缩成了一团。我知道,那是个不祥的预兆,我会倒霉的,我吓得浑身不住地发抖,魂都要跑出体外去了。 我迅速地站起来,原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胸口画个十字,又用线绑住一绺头发,意思是把妖怪吓跑。可我还是不安心。有人说,如果你拣了个马掌,没有钉在门上,又弄丢了,那你就可以吓倒妖怪。可是我不知道,如果弄死一只蜘蛛,用那个办法消灾还灵不灵。 我又坐起来,浑身仍然是抖个不停,我拿出我的烟来抽,因为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寡妇他们没有人来陪我。 大约是过了很久,我听见远处传来了钟的声响,铛,铛,铛…是十二下,一会儿,又静了下来,比刚才还要寂静。忽然,又听见黑黑的树林里有一根树枝折断的声音—树上有什么东西在不住地扑腾。我屏住气息,侧耳倾听。只是依稀听见那里好像是有“喵!喵!”的声音。太棒了!我心里说,一面也轻轻地“咪—呕,咪—呕”叫了两声,随后吹灭蜡烛,爬出窗口,我爬到外面的棚顶,又轻手轻脚地跳到了地上,猫腰钻进树丛里,我很有把握:汤姆索亚,他一定在等着我。 第二章 我俩沿着树丛里的一条小道朝寡妇的花园尽头走去,一路猫着腰,踮着脚,免得树枝挂住脑袋。经过厨房时,一截树桩绊了我一下,弄出了点声响,我俩赶紧趴下不动了。奥恩小姐带来的那个名叫基姆的大个子黑人正在锁厨房的门,因为他背后亮着一盏灯,所以我们都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他伸长脖子朝门外看了看,忽然问:“是谁在那儿?” 又听了一会儿,他踮起脚尖走下台阶,就站在了我俩中间。我们简直能摸到他。过了好一阵子,我们就离得那样近,却一动也不敢动。不好,我的脚脖子忽然发痒了,可是我不敢伸手挠。一会儿耳朵也痒了起来,接着是脊背,简直太不好受了。如果再不挠一挠,简直痒得要死掉了。 唉,这种情况我可是经历过千百遍了。如果你和那些高贵的人在一起,或者是在葬礼上,或者想睡又睡不着的时候—在那种无法挠痒痒的任何场合,你的全身上下,就会有千百个地方一股脑儿地发起痒来。这时就听见基姆在说:“喂,是谁哦?干吗的?怎么不出声了。好吧,瞧着吧。我可要坐在这儿一直不动了。” 于是,他开始在我和汤姆中间坐下来。他背靠着一棵树干,伸展开两条腿,有一条差不多都快碰到我的腿了。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流出了泪。但我忍住没有挠。可是鼻孔里面又痒了,接着屁股也痒了起来。我真不知道就这样还能呆多久。就这么足足熬煎了六七分钟的样子,感觉好像过了漫长的几年。 不大一会儿,我身上已经全部在发痒了,我觉得哪怕再多呆一分钟,也忍受不下去了。但是我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坚持下去。这时,就听见基姆开始发出呼吸声了,不久,他就打起呼噜来了。 汤姆用嘴里轻轻弄出点声音,给我打了个暗号,于是我们手脚并用,开始朝别处爬去。爬了十英尺左右的时候,汤姆小声对我说,他想要开个玩笑,他要把基姆捆在树上。可我不同意,怕他醒过来大声叫喊,那样一来,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家。 汤姆又说,他拿的蜡烛不够用了,他要溜进厨房去取几根。我不愿意让他去,就说基姆说不定会醒来的。可是汤姆坚持要冒险,于是我和他溜进厨房里取了几根蜡烛,汤姆掏出五美分放在餐桌上,算是蜡烛钱。 随后,我俩就又溜出厨房,我紧张得出了一身的汗,但是汤姆可一点儿都不害怕,他一定要爬到基姆那儿去戏弄他一番。我只好等着,似乎过了好大一会儿,周围寂静得没有一点声响。 汤姆一回来,我俩赶紧沿着栅栏周围的小路走去,一直走到房子另一面的那座小山的山顶上。汤姆说他摘下了基姆的帽子,挂在了他脑袋上的一根树枝上。基姆动了一下,但没有醒。 后来,基姆说他是妖魔附身,神志恍惚,被附身的妖魔驱赶着在州里到处乱跑,又被绑在了一棵树下,帽子被悬挂在树枝上了,那都是妖魔干的。又有一次,谈起那事的时候,基姆说附身的妖魔骑着他到了新奥尔良。以后每次说起来,他总要再夸大一点儿事实,于是越说越离谱了,一直说到妖魔骑着他跑遍了全世界,差点把他累死,他的背上被磨得伤痕累累了。 为了这事,基姆总是沾沾自喜,神气十足,对别的黑人简直不屑一顾。有的黑人情愿从大老远跑来听他讲这个故事,捧得他成了这一带最傲慢的黑人了。不认识他的黑人会张开嘴巴敬佩地望着他,好像望着一个神话里的人物似的。 晚上在炉火边聊天的时候,黑人们总要谈起妖怪,可是不管在什么时候,谁如果谈到这事,基姆就会碰巧出现在那里,他就会说:“哼!说起妖怪,你知道个什么?”那个黑人就会张口结舌,缩到后面不敢再讲什么了。 基姆脖子上老挂着一个五美分的硬币,说是那晚的妖怪亲手交给他的护身符,还告诉他用这个护身符可以治病,而且对着护身符说一句话,就能招来那妖怪,可是他从来不告诉别人那句话是什么。 附近的黑人都愿意到这个地方来,而且不惜一切代价地要看一眼那个硬币,但决没有人敢碰它,因为妖怪的手拿过。作为一个仆人,基姆可算是非常得意了,因为他总是唠叨个没完,说他如何看见了妖怪、如何被妖怪骑着到处跑。 继续说汤姆和我,那晚我们来到了一个山顶上,瞧着山下的村庄,看到不远处亮着的灯光,头顶上星星在亮晶晶地闪烁着。村边就是那条河,很宽呢,一切都异常寂静而庄严。 后来,我们下了山,来到了那座破旧的制革厂,找到了藏在那里的切罕彼和彼洛吉斯,还有另外几个男孩儿。我们解开一条小船,顺流划了很远,划到了山边的一块岩石前,停了船上了岸。 一上岸,我们就钻进了一片矮树丛,汤姆要每个人都必须发誓和保守秘密,然后领大家来到一个山洞口,洞口就在树丛里的某个地方。接着我们点燃蜡烛爬了进去。大约爬了一会,洞里开始豁然开朗。汤姆摸索着洞壁,忽然低头钻到了一面石壁的下面,那里有个不注意就根本看不到的小洞。我们进了洞口,钻过一截狭窄的通道,来到了一间石屋,里面真的是又湿又潮又冷。我们停住了,只听汤姆说:“大家听着,现在,我们成立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匪帮。谁要想加入,就必须发誓,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我们都没有反对,于是汤姆掏出一张上面写着誓词的纸,把誓词对大家念了一遍,内容是每个人必须誓死忠于帮派,决不能泄露秘密。如果有人欺负了帮里的任何人,那么帮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接受命令去杀了那家伙和他的全家,必须全力执行,不得违抗。 接着,在每个人的胸口都插上了一个十字架,谁不听话,他就不许他吃饭和睡觉。十字架是匪帮的标志,帮外的人不可以使用这个标志。如果帮里有人胆敢泄露了秘密,要被割掉喉咙,烧毁尸体,用血把他的名字在名单上抹掉,从此后,帮里的任何人再也不许提起他的名字,只能诅咒他,永远地诅咒他。我们大家都对汤姆交口称赞,都禁不住问汤姆是怎么想出来的。他说有一部分是自己想出来的,其余是以前在海盗书和武侠书里学的,还说每个好的匪帮都必须有自己的誓言。这时,彼洛吉斯说:“哈克芬没有家。他要犯了帮规该拿他怎么办?” “哦,难道他没有父亲吗?”汤姆索亚说。 “是的,不错,他是有父亲,可是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在哪儿哦。他过去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如今,大家已经有一年多没见到他了。” 大家说来说去,就是想要把我排除在外,因为我没有家,他们认为如果我犯了帮规,无法惩罚我的家人。一时间,我差一点急得哭出声来,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我向他们提出了奥恩小姐,我说,如果我犯了帮规,他们可以杀她的。 大家听了,异口同声地说:“好,她哦,可以的,就是她了。完全可以。这下,哈克可以入伙了。” 接着,我们大家一一用针扎破手指,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包括我在内。 “那么,”彼洛吉斯问,“我们帮的任务是什么呢?” “抢劫和谋杀,”汤姆说,“这就是我们的任务。” “可是我们抢什么呢?—抢牛,还是抢羊—还是抢什么—” “抢牛羊之类的东西那算不上是抢劫,那只能算是盗窃,”汤姆索亚说,“我们可不是一般的盗贼。当盗贼那多没意思。我们要戴上面具抢劫公路上的马车,杀死车上的人,抢下他们的手表和钱财。” “每次都要杀人吗?” “哦,当然,杀死人是最好的。当然,有的人不那么想,但大部分人还是认为杀掉好一些。不过,有些人可以不把他杀死,把他绑架了押回山洞里的。” “绑架?那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在书里看到过,他们都那么干,所以我想我们也要那么干。” “可是我们什么都不懂呢,我们该怎么干哦?” “大家先别说泄气的话,我们只管干就是了。我不是和你们说了,我在书上看过吗?难道你们连书都不相信吗,你们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哦?” “哦,说起来简单,汤姆。可是我们真的是什么都没有干过,什么经验都没有哦?不把事情先搞清楚,你要我们怎么做呢?” “嘿,我也不是很懂呢。不过,也许我们可以把他们先关起来,直到有人来送钱,否则,就把他们关到死掉为止。” “嗯,那还差不多。应该没什么问题的。你为什么不早说?如果我们把他们关起来,他们也是很讨厌的,又要吃东西,还总想着逃跑呢?”彼洛吉斯问。 “事情不可以那么想的,彼洛吉斯。有人看着呢,他们能跑得了吗?哪个敢偷跑,我就下命令开枪把他们打死。” “对,一定要有人看守,那是应该的。也就是说有人要整夜不可以睡觉,一直看着他们。可是,我觉得那样有点犯傻。为什么不刚押回来,就先让他们挨一顿棍打,然后都给赎回去呢?” “书上可没那么说,彼洛吉斯,难道你不想按老方法办事吗?难道你认为写书的人在瞎说吗?难道,你觉得他们还不如你懂吗?绝对不可以的,好了,我们就按书上说的办吧。” “好吧,我不反对,可我总觉得那样还是有点傻。可是,女人也照杀不误吗?” “我说,彼洛吉斯,这事大家都不怎么懂,可我真的不想不懂装懂。至于杀不杀女人?不—书上可从来没讲过。也许,你把她们弄到山洞里,对她们好,对她们温柔体贴,她们就会不知不觉地爱上你,就会不想回家了呢。” “哈哈,如果那样的话,我喜欢,可我觉得有点不可能呢,如果是那样的话,山洞里很快就会住满女人的。那样的话,我们可就得的住了。不过,也只有先按你说的办了,我没什么好说的了。” 这时,有个叫巴德斯基的睡着了,他被我们叫醒后吓得哭了起来,说他要回家去,他想妈妈了,他再也不想做强盗了。 于是,我们大家一起逗他开心,叫他是爱哭的小子,他听了后不高兴了,说他马上就去把我们的秘密揭穿。汤姆急忙给了他五美分,一面说着,他命令我们先都回家去,下礼拜再见面,一起动手抢劫杀人。 彼洛吉斯说他平时可能出不来,只有礼拜才还可以,所以他想要在下礼拜天开始行动;可是大家一致反对,说礼拜天干那事太不好了,他的提议被大家否决了。大家都同意尽快再聚一次,定个具体的日子。我们几个人一致推选汤姆索亚当大帮主,大家都必须听他的,切罕彼当二帮主。然后,我们就都各自回自己的家了。 天亮前,我爬上屋顶,钻进窗户,回到了我的房间。这时,我发现我的新衣服上被弄脏了,我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了。 第三章 第二天早上,我一醒来就挨了奥恩小姐的一顿臭骂,因为她看见我衣服脏了;不过老寡妇可没骂我,她帮我洗净了我的新衣服,还显出一副很难过的样子,弄得我倒不好意思了。心想,暂时可不能添乱子了。奥恩小姐带我进小屋去祷告,祷告了半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她告诉我只要天天祷告,就会要什么有什么的。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骗谁呢,我以前试过的。 有一次,我弄到了一条钓鱼线,但是却没有钓鱼钩。没有鱼钩,鱼线对我一点用处都没有。为了有个鱼钩,我祷告了三四回,可不知怎的,真的是毫无结果。后来有一天,我叫奥恩小姐替我祷告,可她说我真傻。她没说原因,我也搞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还有一次,我来到树林里,认真思考了很长时间。我对自己说,如果一个人只要祷告就会要什么有什么的话,为什么肯蒂文卖猪肉赔本了呢?为什么寡妇被人偷走的银鼻烟盒却也找不回来呢?为什么奥恩小姐总是胖不 起来呢?没用的,我对自己说,祷告根本什么用都没有的。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寡妇,她说祷告只能给人带来“精神礼物”。我听不懂,她就给我解释了一下—我必须不断地帮助别人,并尽量为别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而从不考虑自己。 按照我的理解,她说的别人当然也包括奥恩小姐。我又来到树林里把这事反反复复想了很长时间,还是想不出结果。最后,我总算想通了,以后再也不为这事操心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有时候,寡妇把我叫过去,给我讲上帝的故事,讲得有滋有味的,听得我心里直发痒。但是第二天,奥恩小姐又会给我大讲一通别的,她会把寡妇讲的故事全部推翻。照这样看来,我觉得好像应该有两个上帝存在,和寡妇说的那个上帝在一起,一个穷孩子就有福了,如果跟了奥恩小姐说的那个上帝,那他可就惨了。我认真思考了一下,觉得还是跟寡妇说的那个上帝更好一些,只要他愿意要我。可我还是搞不明白我对他有什么好处,就怕他嫌我太不懂事,又寒酸又顽皮。 我的爸爸有一年多没来看我了,我反而觉得不错,我真的是再也不想见他了。过去他只要没喝醉,抓住我就痛打一顿。所以他在的时候,我常一个人躲进树林里。最近有人看见他淹死在河里了,在城北的一个地方,反正人们都是那么说的。他们说淹死的人就是他,一定错不了;他们说那人身材和他差不多,穿着破衣服,头发好长—和我的爸爸一模一样—可是脸上却什么也看不出来,因为在水里泡得太久,已经不是一张人脸的样子了。人们说他脸朝上漂在水里。他们把他捞起来,就在岸边埋了。 不管怎样,他终究是我的爸爸,我听说那事后还是难过了很久。后来,我碰巧想起了一件事。我很清楚淹死的男人漂在水上不是仰面朝天,而是脸朝下。所以我想那个人不是我的爸爸,是其他的什么人,他们一定是说错了。于是我又不自在了。我断定那老家伙没准儿什么时候又会出现,可我真的不希望再看见他呢。 我和汤姆他们断断续续做了一个多月的强盗,后来,我就洗手不干了,伙伴们也都不干了。我们什么人也没抢,什么人也没杀,只不过是闹着玩儿罢了。 我们往往是突然冲出树林,朝赶猪的,或者是朝坐着马车往市场送菜的女人扑过去,但是我们并没有把他们关起来过。汤姆索亚把猪叫“金 条”,把萝卜什么的叫做“珠宝”。事后大家就一块儿去山洞里疯狂地庆祝战果,可是我看不出干这事能得到什么好处。 一次,汤姆索亚派了个孩子拿着根点着火的棍子在镇上跑了一圈,汤姆把这叫信号(是索亚帮的集合号令)。他把大家集合起来,说探子报告了他一个秘密消息:明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贩和阿拉伯的有钱人要在霍洛洞扎营住宿,他们赶着两百多头大象、六百多只骆驼和一千多匹健壮的骡子,全部都驮着钻石,并且只有四百名士兵护送,所以我们可以打他们个埋伏(他就是这么说的),把他们杀光,把东西全都抢过来。他说我们要擦亮刀枪,做好准备。他那人就是这样,哪怕是追萝卜车,也总要叫我们把刀枪擦得亮亮的。其实哪有什么刀枪,只不过是些木头板和笤帚疙瘩罢了,再怎么擦也是没用的,就是累死了,也和没擦一个样。 我真的不信,就凭我们几个人,能打得过那么一大帮的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可我想看看那些骆驼和大象,所以第二天我也去行动了。那天是个星期六,大家埋伏在树林里,只听一声号令,我们猛然钻出树林冲下山去。可是眼前根本没有什么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也没有什么骆驼和大象。 原来,是一个天主学校的学生举行野餐会,而且只来了个初级班。我们一下就把他们冲散了,还追着他们满山的跑。结果什么也没抢着,只弄到一点炸面饼和苹果酱,彼洛吉斯运气不错,弄到一个布娃娃,切罕彼抢到了一本赞美诗集和一本教会发的小册子。 不料,他们的老师冲了过来,吓得我们丢掉抢来的东西,撒腿就跑。我问汤姆,我根本就没看见什么钻石,他说不管看见没有,反正是有很多的钻石。他说那儿还有阿拉伯人,还有大象和其他东西。我说,那为什么我们看不见?他说如果我看过一本叫《堂吉诃德》的书,我就会明白的。他说那都是因为施了魔法。他说那儿有几百名士兵,还有大象和财宝,还有别的东西,但是我们有敌人,他把这些敌人叫存心使坏的魔法师,使他们把那些东西都变成了毛孩子们的天主学校。我说,那好吧,我们就去对付魔法师好了。但是汤姆说我是个大笨蛋。 “哼,”他说,“那魔法师一下就能召来一大群的妖怪,你还来不及喊救命,他们就会要了你的脑袋的。他们个个都是巨人,像树那么高,像教堂的屋子那么粗。” “哦,”我说,“如果我们把妖怪请来帮忙,不就可以打败那些人了吗?” “那你有办法把他们找来吗?” “我可不知道。那么魔法师是怎么把他们找来的?” “哦,他们是拿个破油灯或者是个小铁环,就在上面那么擦一下,空中就会又打雷又是闪电的了,周围还会冒起一团团的烟雾,眨眼工夫,大小妖怪就会飞到眼前,你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会干什么。哪怕是叫他们把一棵树连根地拔起来,砸到一个天主学校的校长或者其他什么人的脑袋上,他们也会那么干的。” “谁可以让他们那么快就飞过来呢?” “哦,只要拿到那个灯或是那个铁环,谁都可以的。谁有那些东西,妖怪们就会听谁的命令,叫他们干什么就会干什么的。哪怕是吩咐他们用钻石盖一座大宫殿,把里面装满口香糖或者是你想要的东西,再去娶个什么皇帝的女儿来,他们也会去的,而且,在第二天太阳出来以前就会干完。另外,只要你愿意,他们还会抬着那座宫殿周游全国呢!” “嘿,”我说,“我倒觉得他们真的是一群傻瓜,有宫殿自己不享受,却要为别人白辛苦。还有,如果我是个妖怪,叫我丢开自己的事不管,人家叫我去,我就乖乖跑去听人家的吩咐,那事我可不干,哪怕下地狱我也不会去为他们干的。” “哈哈,哈克芬,你说得简单,其实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人家只要那么一擦,你是非去不可的,那就是命令。” “什么?那和大树一样高、和教堂一般粗的妖怪,就随便人家怎么耍弄都可以吗?那好吧,去可以,可我非得把那喊我的家伙吓得爬到全国最高的一棵树上去。” “呸!哈克芬,你就是个笨脑袋,跟你说了半天都等于是对牛弹琴呢。你简直什么都不懂,真是个天下第一笨的大傻瓜。” 后来,我把那事反反复复地想了两三天,我想试试看这说法到底是真是假。于是,我就找来一个旧铁灯和一个小铁环,拿到树林里去,左擦右擦,直擦得汗流浃背,心里还在念叨快有个大宫殿,可我白忙活了半天,一个妖怪也没来。我才断定那不过是汤姆索亚编出来的瞎话,纯粹是骗人的。我觉得他是相信真有阿拉伯人和大象什么的,可是我才不信呢!我可是什么都看得很清楚的了。 第四章 三四个月就那么一晃很快过去了,现在已经到了冬天。我差不多天天都去上学,多少学会了点东西,能拼拼词、写写字、读读书了,还背会了乘法口诀表,不过只能背到五七三十五,我觉得哪怕我再活一百年,我也背不下去了。反正数学那玩意儿我压根就不喜欢。 开始,我恨透了那个学校,可是后来,我就渐渐能忍受了。上学上得太腻歪时,我就开始逃学,即使第二天挨一顿鞭子,也觉得很痛快。所以上学的时间越久,学校里的事就越好对付。 至于寡妇的那一套,我也渐渐习惯了,不那么感觉心烦了。住在一座房子里,睡在一张床铺上,真憋得我难受,天天有那种感觉,不过天气转冷前,我时常会溜到树林里去睡上一觉,那才算得上是真正休息呢!我还是喜欢过去的活法儿,可是慢慢也多少喜欢上了一点现在的这种生活。寡妇夸我有长进,慢是慢,倒还不错,她对我很满意,说我还算没让她丢脸。 一天早上,在大家一起吃早饭的时候,我不小心把盐罐儿打翻了。我急忙伸手想捏点盐扔到我的左肩膀后面,要避避邪运。可是奥恩小姐的动作却比我快得多,她一伸手就拦住了我。 她说:“快把手拿开,哈克贝利—你怎么老是把东西弄得一团糟。”寡妇倒是替我说了句好话,可我知道那也没用,还是不能避邪,那是我最清楚的事情。吃完饭我就出门去了。一路上,我直犯愁,心惊肉跳的,摸不准那邪运什么时候会落到我的头上,也摸不准那邪运会是什么。 我知道,有些邪运是可以有办法避开的,可是这种就不一样了,所以我什么办法也没去试,只是垂头丧气、提心吊胆地往前走。 一会儿,我来到房子前面的花园,爬上木梯,翻过高高的木板栅栏。地面上新下的雪积了大概有一英寸那么厚,我看见雪地上有人踩过的脚印。留下脚印的人是从采石场方向过来的,在木梯子旁边转了转,又绕着栅栏走了一圈。真是怪事,他们绕了半天,却没有进来。我实在琢磨不透,总觉得事情特别蹊跷。我正打算跟着脚印走一圈,转念一想,不如先蹲下来看看脚印再说。我乍一看,那些脚印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仔细一看,那脚印可就引 起我的注意了:它们左靴后跟上有个大铁钉子钉成的十字架,我知道那是用来避邪的。 当时,吓得我立即站起来拔腿就跑,一溜烟跑到山下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张望,可是并没有看见什么人。我一口气跑到了撒切尔法官那里。 他说:“哦,我的孩子,瞧你这样子,上气不接下气的。你是来取利息的吗?” 我说:“不,先生,不过,是不是有我的利息?” “哦,不错,昨晚上收进了半年的利息。一共一百五十几块,对你来说,可是一笔大数目哦。孩子,你最好让我把这钱和你那六千块本钱加在一块儿放债,你如果拿去,准会很快就花光的。” “不,先生,”我说,“我不想花钱,我根本不想要这笔钱,也不想要那六千块。我想让你要了这钱,我想都送给你—六千块,连本带利。” 他显出很惊讶的样子,他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的孩子?” 我说:“这件事你就不要再问我了。你就收下吧,好吗?” 他说:“哦,那我可就莫名其妙了。是不是出什么差错了?” “请你收下吧,”我说,“什么也别问我—免得我又瞎扯谎。” 他考虑了一会儿,接着又说:“噢,我明白了。你是想把你的全部财产都卖给我,而不是送给我,是吗?” 说罢他就在纸上写了点什么,念了一遍,又对我说:“瞧,这儿写着‘作为代价’。这意思是我把它从你那儿买过来啦,把钱也付给你了。这一块钱给你。好了,你签个字吧!” 于是我签了字,一会就离开他那儿了。 那个黑奴基姆有个拳头大小的毛球儿,是从一头牛的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老拿那个毛球儿变魔法。他说毛球儿里面有个什么都知道的小精灵。所以当天晚上我就找到他,告诉他我爸爸又到这儿来了,我看见他在雪地上踩下的脚印了。 “我想知道他来干吗,是不是要一直呆下去?”我问。 基姆取出他的毛球儿,对它说了点儿什么,然后举起来,一松手它就稳稳地落在了地上,又往旁边滚了一英寸的样子。基姆又试了一次,接着又试了第三次,接连三次都一模一样。 于是,基姆就跪在地上捧起毛球儿,把耳朵贴在上面听了一会儿。可是 那没有什么结果。他说毛球儿不肯说话,还说有时候不拿钱它就不说话。我告诉他我有个假银币,可是又旧又滑溜,不能用的,因为一层镀银下面的铜都露出了一点儿,再怎么也瞒不过人。就是没露出铜来也不行,因为它太滑溜,好像上了油似的,所以每回都要露出马脚。(我决定不提从法官那儿拿到的一块钱)我说那个小钱儿是不中用的,可没准儿毛球儿愿意要,因为它大概弄不清真假。 基姆捏住我的假银币闻了闻,咬了咬,擦了擦,这才说他想想办法,让毛球儿当好钱收下。他说他要掰开一个生土豆,把银币塞进里面,放上一夜,第二天早上就看不出上面有铜了,也觉不出上面有油了,那样一来,镇子上的人谁都会认这个钱的,更不用说毛球儿了。嗨,我早就知道用土豆就可以的,刚才怎么就忘了呢? 基姆把那假钱放在毛球儿底下,又跪下听了听。这次,他说毛球儿好了,还说如果我愿意听,它可以讲出我的命运。我说那就讲吧。于是毛球儿就对基姆讲了一番,基姆又讲给我听。 他说:“你老爸现在不知道该干什么。他一会儿说想走,一会儿说要留。最好别吭气,随老头儿怎么办好了。有两个天使绕着他飞哩,一个白得晃眼,一个黑不溜秋。白的领他走正道,才走一会儿,黑的就拦住不让走。眼下谁也说不准究竟哪个能抓了他去。不过你没事,你命里注定会多灾多难,但是又多吉多喜。有时候你要受伤,有时候你会生病;不过每次都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你命里有黑白二女厮守,白的富,黑的穷。你先娶穷女,再娶富女。还有,你要离水越远越好,千万不能冒险,因为生死簿上写得很清楚,你是淹死的命。” 那天晚上,我点着蜡烛,一走进自己的屋子,就看见我的爸爸正端坐在那儿,没错,真的是他,我的爸爸! 第五章 第五章 过去,我的爸爸很凶的,他老是揍我,所以我一见他就吓得要命。所以,我只好把门关上,硬着头皮转过身来。可是稍一定神后,我才发现自己想错了。就是说他出乎意料,乍一出现,会吓得我一愣,可以说我连大气都不敢 喘,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就真的用不着害怕他了,更根本不必胆战心惊。 我爸爸快五十岁了,看上去头发又长又乱又脏,乱蓬蓬地披散着,你可以透过挡在他脸前的一缕缕乱发,看见他的眼睛还是闪闪发亮的,那样子真像是躲在葡萄藤后面偷看什么似的。他的头发不错,一点儿白的都没有,长络腮胡子乱麻一样的也全是黑的。脸上没被头发挡住的地方连一点儿血色都没有,白得和别人不一样,白得叫人看了直难受,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白得就像鱼肚皮那样有点恶心。至于他身上穿的,简直就是些破布条。他总是把一只脚搭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一只脚上的靴子裂开了口,两个脚趾头都在外面露着,扭来扭去的。他的破帽子总是爱掉在地板上,帽檐儿又旧又黑,帽顶陷下去的样子好像个破锅盖。 我站在那儿望着他,他也坐在那儿望着我,他的椅子朝后翘起来一点儿。过了一会儿,我把蜡烛放在桌上,抬头一看,见窗户是开着的,知道他是从屋顶棚上爬进来的。他一个劲儿地上下打量着我,后来,他总算说了话: “你的衣服倒是不错呢,很气派。你自以为很了不起,是不是?”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呗。”我说。 他听了,不高兴地说:“不许跟老子顶嘴,自从老子走了以后,你小子就抖起来了,是吗?看我非杀一杀你的威风不可。听说你还念了书,能写会算了。连我都不会的,你也会了,所以,现在你就觉得比我强了,是不是?我不会让你再这样混下去了。说,是谁闲的,尽叫你做些傻事?” “是寡妇,都是她叫我那么做的。” “寡妇,嘿,那又是谁叫那个寡妇多管闲事的?” “没有谁让他来管。” “那好,以后我来教教她怎么管闲事。你要记住—赶紧给我退学,听见没有?我要好好教训教训那些人,他们就知道叫别人家的孩子在自己老子面前摆架子的后果了。如果你再去学校瞎混,叫我抓住一定给你点颜色看看,你听见没有,小子?你妈妈她一辈子没有读过书,我们全家上下都和她一样,我也不例外。你倒好,认了两个破字,尾巴就翘到天上去了。我可受不了这个,听见没有?你,现在念个书给我听听。” 我就拿起本书开始念了,念的是华盛顿将军以及战争的事。刚念了一会儿工夫,他就一巴掌把我的书打飞了,他说: “看来真的没有错,你真会念书了。刚才听你说,我还有点儿不相信。听着,不准再在这和我摆你的臭架子,我可不吃那一套。以后,给老子当心点儿,你这自以为是的家伙。只要我在学校附近抓到你,就要结结实实地揍你一顿。老子可容不下你这么个混蛋儿子。” 说着,他拿起一张黄蓝相间的彩色图片,上面画着一个孩子和几头牛,他看了一眼就问:“这是怎么回事?” “他们奖给我的,因为我的功课好。” 他顺手把画扯个粉碎,还说:“我要给你些比这好的东西—我抽你一顿皮鞭。” 他坐在那儿,嘟嘟囔囔,骂骂咧咧的。过了一会儿,他又说:“瞧你这德行,简直成了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了。有床,有被褥,还有个梳妆镜儿,还铺着地毯。可是我却在制革厂里睡觉。真没见过你这种不孝顺的儿子。我非要杀一杀你的威风不可,然后再跟你一刀两断。哼,你这臭架子还摆个没完没了了呢。听说你发财了,真的吗?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都是人家在胡说,根本就没那么回事。” “听着—跟我说话要当心点儿,我的忍耐可是有限度的—别那么没大没小的。我到镇上来了两天了,都听人家说你发财了。在很远的地方就听说了。我是专门为这个才来的。明天你就把你的那笔钱给我,我要钱有用呢。” “我没钱,真的。” “你尽胡说。钱在撒切尔法官的手里。你去给我拿来,我一定要不可。” “我没钱,真的没钱。你去问撒切尔法官好了,他也一定会那么说的。” “好吧,那我就自己去问他,叫他把钱拿出来,最起码要把这事搞清楚。我说小子,现在你口袋里有多少钱?都给我掏出来。” “就只有一块钱,我打算自己用的—” “我可不管你怎么打算的—小子,快把钱都给老子掏出来。” 他一把抢过我掏出的硬币,用牙咬了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接着,他说要到镇上去喝杯威士忌,还说已经几天都没沾酒了。他钻出窗口,爬到棚屋顶上,又探进头来警告我以后别摆臭架子,别妄想比自己的老子还强。 后来,我估摸着他爬下去了,没想到,一会他又回来把脑袋伸进窗口,告诉我别忘了退学的事情,他说他会在暗地里监视我的,如果我没退,他一定会来揍我的。 第二天,他喝醉后找到撒切尔法官,对他大吼大叫,逼他交出钱来,可是他一分钱也没要到,他就发誓要去打官司,叫法院强迫法官把钱交出来。 寡妇也去了法院,请求法院判我和他脱离父子关系,让法官或者寡妇做我的监护人。可是,刚巧遇到了一个新上任的法官,对我那混蛋爸爸的为人一点儿都不了解。他说关于家事,特别是父子脱离关系的事,法院是大多都不会管的;还说他不喜欢硬把一个孩子从他父亲的身边夺走。所以撒切尔法官和寡妇没有任何办法,只好不再管这件事了。 这下可把那老头子乐坏了。他说我要再不给他弄点儿钱来,他就要把我揍得不能动弹。我没有办法儿,就去找撒切尔法官借了点钱,他一拿到钱就去喝了个大醉,还大喊大叫,到处骂人,敲着个铁盆子,满镇地折腾。差不多快闹腾到半夜,后来,他们把他关了起来,第二天又把他送到法院关了一个星期。就这样,他还说他挺满意,说这回好了,他的儿子又归他管了,他要给他点颜色瞧瞧。 出来以后,老头子找到那个新来的法官说他要重新做人,所以,法官就把他带到自己家去,还给他换了新衣服,既干净又体面的,每天的三顿饭都和法官的家里人一起吃,可以说,那家人对他好得不得了。 每天,吃完晚饭,法官还把戒酒一类的道理讲给他听,每次老头子都听得大哭起来,说他过去真的是个混蛋,一直在瞎混日子。以后,他要重新做人,再也不让别人跟他丢人了,他希望法官别看不起他,帮他一把。法官听了他的话,搂了搂他,说着说着自己禁不住也哭了,他太太也跟着哭了。我的爸爸说他过去老让人误会成坏人。法官说这话他信。他说自己就是一个倒霉蛋,要的就是同情,法官说得没错儿。这一来他们大家又都哭开了。 到了该睡觉的时候,老头儿站起来,伸出手来说:“看看我这双手吧,先生,太太,小姐们,你们把这只手抓住握一握吧!这手过去是个猪蹄子,现在才变了样,要成为人的手了,我一定要改邪归正,就是死也不走回头路了。记住我今天的话—别忘了是我亲自说过的。这只手现在可是干干净净的了,握住它吧—请你们别害怕。” 于是,大家一个接一个地和他握手,又都哭了。法官的太太还亲了他的 手呢。随后,老头儿发誓当众戒酒,接着老头儿就在一张保证书上签了字,画了押。法官说这是最神圣的时刻。 然后,他们把老头儿弄到一间漂亮的屋子里,那是他们家专给客人住的屋子。可是不知道夜里什么时候,他的酒瘾又犯了,难受得忍不住,就从窗口爬到门廊子上,又顺着一根廊柱溜下去,用法官给他的新上衣换了一壶烧酒,又爬回屋里,过足了酒瘾。 天亮前,他又爬了出去,人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他从门廊上摔了下去,把胳膊摔断了。太阳出来后,才被人发现,当时,他就要被冻死了。后来他们到那间空屋里看了看,房间里满地都是酒,他们进房间之前,还得先测估一下房间里酒的深度。 这次,那法官真的有点儿生气了。他说看样子非得用枪逼着他不可,否则没法叫他改邪归正的。 第六章 不多久,老头子就缓过来了。他又精神了,他在镇上到处转悠,后来又去找撒切尔法官打官司,叫他把那笔钱交出来。 他还来找我,看我不退学,还抓过我两回,用鞭子抽我,可我还是照样去上学,我老是躲着他走,要不就撒腿跑开,叫他追也追不上。过去我不大愿意上学,可现在我偏喜欢上,就是要气一气他的。那场官司可真的是件磨时间的事,看样子他们简直就不打算办呢,所以我只好常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上点钱给我的爸爸,免得他老揍我。他每次要了钱,总是还照常喝醉,一喝醉就在镇上胡闹一气。每次胡闹,总是被人家关起来。这一切,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就从不嫌丢丑呢。 他老喜欢在寡妇家周围转来转去,寡妇很生气,就对他说如果他还在那周围转悠,她会不客气的。嗬,你瞧他气得那个疯样。他说他倒要看看哈克芬究竟归谁管。所以春天里的一天,他抓住了我,把我带到了一条小船上,在河上划了差不多三里的样子,快划到了河对岸的伊利诺斯州,那儿有一片树林,树林里有一间旧木屋,那一带的树长得很密,如果事先不知道有这间木屋,谁都找不到的。 他一直紧紧盯着我,我根本就跑不掉。我们就住在那间旧木屋里,每天晚上,他都要锁上门,把钥匙压在枕头下睡觉。他有一杆枪,大概是偷来的,我们就靠打猎和捕鱼来填饱肚子。 隔上几天,他就把我一个人锁在屋子里,自己走上三里路,带上鱼和猎物到渡口去换威士忌酒,拿回来后,他就痛痛快快地享受一阵,然后喝醉了再揍我一顿。后来寡妇总算打听到我的下落,就派了一个人来领我,可是爸爸拿枪把他赶跑了。没过多久,我就在那地方住惯了,还有点喜欢那儿呢,除了他用鞭子打我,那儿没什么不好的。 我和他整天闲着,都没什么事,整天懒洋洋地呆着,抽抽烟,钓钓鱼,既不用念书,也不用学什么功课。两个多月一转眼就过去了,我身上的衣服已经又脏又破。我很纳闷,当初在寡妇家怎么就会习惯了呢?那时候老得被他们逼着洗脸洗手,还得用盘子吃饭,要经常梳头,按时睡觉,按时起床,还老要念书,更不用说奥恩小姐那没完没了的挑刺儿了。 总之,说什么我也不想再回去了。骂人话我本来已经都忘记了,因为寡妇听不惯,可现在我又说溜了,因为爸爸他可不在乎。总得说来,我在树林里过得倒是还不错。 可是爸爸他叫我实在受不了了,他用那根山桃棍子把我给打得浑身没一块好地方,他用那东西打我是越来越顺手了。他还老爱把我一个人锁在屋里,自己到外面去。 有一次,他又把我锁起来,一走就是三天,我差点儿没被闷死。我以为他被淹死回不来了呢,那我这辈子就甭想再出去了。我害怕极了,就打定主意要想法儿从那逃出去。可是试了无数遍,还是不能逃出那间小屋。那屋子连个能钻出狗去的窗户都没有,烟囱也很细,我也没法儿从那里钻出去。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板做的。爸爸精明极了,走时候连把小刀什么的都没有给我留下,我找了最起码有一百遍。其实我一直在找,根本就没有停下来过,因为只有那样才能把时间打发掉。 后来,我总算找到了一件东西,我找到了一截生了锈的旧锯,没有把手,夹在椽子和屋顶的木板中间。我往锯条上抹了点儿油,就动手开始干啦。屋子里有张桌子,后面的木头墙上钉着条旧毛毯,那是用来挡风的,免得木头缝里吹进的风,把蜡烛给吹灭了。 于是,我钻到桌子底下,掀开毯子,开始用力地锯起来,想把底下那根圆 木头锯下一截来,我可以从那里钻出去。哦,那活计可真费工夫,就在快干到有一点希望的时候,猛听到树林里一声枪响,我一听就知道是我的爸爸放的。我赶紧把锯木头的痕迹清理干净,把掀起来的毯子又重新放平,藏好我的锯,收拾好刚不大一会儿,爸爸就进来了。 爸爸又开始发脾气了,又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他说他去镇上走了一趟,每一件事都不顺心。他的律师说只要一开庭,大概就能打赢官司,钱就会到手的,可是人家总有理由把这官司往后拖的,撒切尔法官总会有办法的。 他说,有人断定原先那场官司可能还会开庭,会判我和他断绝关系,让寡妇做我的监护人。并且有人估计,这次大概人家会赢的。我一听那话很吃惊,因为我可实在不愿意回寡妇那里去了,实在受不了她们的管教,受不了她们的那一套。 接着,老头子又破口大骂起来,把能想到的人和事全骂了个遍,然后再重骂一遍,生怕有漏掉的,最后再笼统地痛骂一回,才算是收场。有不少人他根本都不认识的,可是他还是照骂不误,骂到他们的时候,就用“那个叫什么玩意儿的东西”来代替人家的名字,然后再接着往下骂。 他说,他真想看看寡妇如何把我夺走。还说他要加紧提防,如果他们敢来和他耍花招,他知道该怎么对付:可以把我藏在六七里外的一个地方,谁都找不到的地方。他那计谋又弄得我心神不宁,不过很快我就好了。我估计我不会一直呆在他身边的,不会老让他有机会打我的主意。 爸爸带回来一些东西,叫我一起到小船上去搬。我一看,船里真的有很多东西,有五十磅重的一袋玉米面、一大块咸肉、四加仑重的一罐威士忌酒、垫东西用的一本旧书和两份废报纸,另外还有些弹药和麻团儿。我先背回去一包,又出来坐在船头上歇了会,一边就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 我琢磨着,如果自己溜掉的话,就带上那杆枪和几条钓鱼线,逃到树林里去。我考虑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最好到全国各地去流浪,一定要在夜里出没,靠打猎和钓鱼生存,走得远远的,爸爸和寡妇谁都别想找到我。我琢磨着,在晚上爸爸喝醉后,我如果能够锯开那个洞钻出去,我的计划就成功了。我估计他会醉得不省人事的。我满脑子尽想着这事了,竟忘记了我自己一个人坐了有多久,后来,猛听老头子大声叫唤我,他问我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我把东西全搬到小屋里以后,天就已经差不多黑了。做晚饭的时候,老头子猛喝了几口威士忌,来了劲儿,他就又破口大骂起来。其实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臭水沟里躺了一夜,那模样可真够人瞧的,滚了一身臭泥巴,人们看见他,没准儿会以为他是上帝刚造出来的亚当呢! 他只要酒劲儿一上来,十有八九就会大骂政府。这次也不例外,他说: “这也叫他妈的政府!哈哈,瞧瞧吧,它算个什么东西,弄出这伤天害理的法律,抢走人家的亲儿子—人家的亲骨肉,也不问问人家费了多少心血、花了多少钱,才把他拉扯大。现在倒好,儿子好歹大了,快能干点活儿了,该孝敬孝敬老子了,也好让他歇一歇了,偏偏这时候法律就跑来插一杠子,死活和他作对。这还算什么政府!这还不算,法律还帮着撒切尔法官那个老不死的来抢我的财产。这就是法律做的好事。法律把一个有六千多美元财产的人硬往死里整,逼他住在这么个小破屋里,穿着猪都不稀罕的破烂衣裳。这也算是政府! “有这种混蛋政府管人,谁也没法儿指望享受自己的权利。有时候,我真想永远离开这个国家。不错,我就是这么对他们说的,我就是冲着撒切尔那老东西的脸这么说的。听见我说这话的人可不少,他们会记住的。我说我反正是什么也不在乎了,横竖是要离开这个不讲理的国家,一辈子也不沾它的边了。我就是这么说的。我说看看我这顶帽子吧,这也能叫帽子吗?帽壳撑得老高,帽沿儿拉得低过了下巴,根本不能算是帽子,倒像是我把脑袋伸进了一截儿铁皮炉子的烟筒里啦。看看吧,我说,这种破帽子还叫我戴着,如果我能享受到自己的权利,我可是这镇上的一个大财主呢。 “哈,不错,这政府可真不错,真不错。哈哈,瞧呀。俄亥俄州有个自由的黑鬼,是个黑白混血种,长得倒是白,差不多就和个白人一样。他穿着天底下最白的衬衫,戴着顶耀眼的帽子,镇上谁也不如他穿得好;身上还装着一只带金链的金表,手里还拿着根银手杖,那气派简直就是全州的头号老财主。 “还有,你没想到,是吧?人家都说他是个大学里的教授,哪国话都会说,天下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这还不算,糟糕的还在后头哪。人家传说他在老家的时候,还能投票选举。呀,这我可就怎么也想不通了。我心想这个国家成什么样儿了?那天正好是个选举日,我如果不是醉得走不动的话,就要亲自去投票。可是人们告诉我说这个国家有个州还让黑鬼投票,我一听 就气炸了。我说我可是再也不投票了。我就是这么说的,他们都听见了。这个国家真的不行了,快完蛋了。我这辈子可再也不投票了。你瞧那黑鬼那副傲慢劲儿,我要不把他推到一边去,他就敢挡住道儿,不给我让路。 “我对人们说,真纳闷,我怎么不把那个黑鬼弄到市场上卖掉呢?唉,他们说要等他在这个州住够六个月以后,才能把他卖掉,他还没住够六个月呢。哈哈,这可真是怪事,一个黑鬼没住够六个月,政府就不能卖他,这种政府也算是政府吗?这个政府真不知羞耻,自己管自己叫政府,冒充的政府,自以为是的政府,却好意思整整六个月动也不动,然后才去抓那个穿白衬衫的自由黑鬼,而且—” 爸爸就这样大骂不止,一点儿也不注意他那两条晃晃悠悠的老腿要走到哪儿去,结果一下子撞到了装咸肉的木桶上,把两根小腿骨上的皮都蹭破了。这一来,他可就骂得更难听了,多半还是骂那个黑人和政府,也时不时地骂上几句木桶。 他在屋里跳着转过来转过去,转了好一会儿,一会儿用这条腿跳,一会儿又用另一条腿跳,一会儿捂住这根小腿骨,一会儿又捂住那根小腿骨,后来,他突然松开左脚,咣的一声猛踢了木桶一下。可惜这下又没算计好,因为他脚上穿的恰好就是那只露出两个脚趾头的靴子,于是他就痛得大喊了一声,简直能把人吓得头发都竖起来,随后就见他扑通一下倒在了泥地上,捂着脚趾头满地打滚儿。 这时候,他骂得更凶了,是他这辈子骂得最凶的一次。后来他自己也那么说。他以前听见过那个叫索伯根的老头儿在最得意的时候骂人,他说他刚才这一顿骂赛过他了,可我倒觉得他大概又是在吹牛呢。 晚饭后,爸爸拿起那个酒罐子,说里面的威士忌酒足够他大醉两次,发一回酒疯。这话我都听腻了,他老爱那么说。我估计只一会工夫,他就会醉成烂泥,到那时我就乘机偷走钥匙,要不就锯个窟窿钻出去,反正怎么好办怎么来。他把酒一个劲儿往肚里灌,灌着灌着就倒在毯子上醉成一团了。 但是,我的运气不好,他并没有睡死呢,他还在动个不停,嘴里直哼哼,两条胳膊甩来甩去的,闹腾到大半夜。后来,我实在困得撑不住了,眼皮也睁不开了,就不知不觉睡着了,那根蜡烛还一直点着。 我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但是猛地一声尖叫把我给惊醒了。爸爸就在面前,一副发疯的样子,跳来跳去,他叫喊着说有蛇,说有几条蛇爬到了他 腿上,说着就尖叫一声猛跳一下,说有条蛇咬到了他的腮帮子,可我根本没看见什么蛇。他绕着屋子转个不停,一边叫着“砸死它!砸死它!啊呀,咬住我的脖子了!” 我从来没看见过一个人的眼睛会有那么可怕。没过多久,他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气喘吁吁地瘫倒在地上,接着又在地上直打滚儿,滚得特别快,一边还用两只脚乱踢东西,两手在空中乱打乱抓,说有魔鬼附上了他的身呢。 过了一会儿,他实在精疲力竭了,开始安安静静地躺着,嘴里小声地哼唧。后来就连一点声音也没有了。那时,我听见猫头鹰和狼在树林里叫着,外面静得好吓人。我的爸爸躺在屋角,过了一会儿,他又自己坐起来歪着脑袋听了一阵,低声嘟囔了几句: “踏—踏—踏,是死人走路的声音;踏—踏—踏,他们是来抓我的;我不想去—呀,他们来了!哦,别碰我—别!快放手—真凉;放开我—呀,饶了我吧!” 随后,他就趴在地上,拿毯子把自己裹起来,滚到那张旧松木桌底下去了,嘴里还唠唠叨叨地在求饶,接着就哭开了。我能透过毯子听见他的哭声。 后来,他从桌子底下爬出来,一下子就跳起来,好像疯了似的。他一眼看见了我,就朝我扑过来。他追着我在屋里绕圈,手里拿着把大斩刀,把我叫“死亡天使”,还说要杀了我,免得我老缠着他。我求他开恩,告诉他我不是别人,我是他的儿子呢。可他发出一声怪笑,又吼叫又咒骂,还是不停地追我打我。 有一次,我猛一转身,打算从他胳膊底下溜过去,没提防他伸手一抓,从背后抓住了我的衣服领子,我心想这下自己可完蛋了,我一下子扔掉了衣服,动作快得像闪电,这才死里逃生,拣回了一条命。 没过多久,他已经累得不行了,靠在门上开始瘫了,自己还说先歇一歇再来杀我。他把刀压在身子底下,说要睡一会儿,养足精神,再来看看我们到底谁更厉害。 很快,他就打起盹来了。我把那个椅子慢慢搬过来,轻手轻脚地爬上去,没有弄出一点声响,把那杆枪取了下来。我捅了捅枪膛,保证里面还装着弹药,接着就把它架在萝卜桶上,瞄准了我的爸爸,我坐在枪后面,等着 他再动弹。时间真是过的慢极了,真是静得出奇。 第七章 “喂,起来!你在干吗?” 我睁开眼睛四下看了看,想弄清楚我在什么地方。太阳早就出来了,我一直睡得很熟。爸爸正站在旁边低头看着我,脸色很难看,就像大病了一场一样。 他问我:“你拿这枪要干吗?” 我想他根本不知道昨晚自己干了些什么,就说:“有人想闯进屋里,所以我就埋伏在这儿,准备对付他。” “那你为什么不叫醒我?” “哦,我是叫了,可就是没叫醒你,我推都推不动你。” “嗯,好了。不要整天站在那胡说八道啦,快去看看我们放的线上钓到鱼了没有,要有就拿回来做早饭,我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 他一把门打开,我就急忙跑到河岸上。河水要涨上来了,因为我看见河里漂下来些树枝,还有些零星的树皮。我琢磨着,如果在镇子上的话,这时候就能玩个痛快。而且河水一涨,我的运气就会来了,因为水涨上来的时候,会漂下来大块大块的木头,还有散开的木筏,有时候会有十几根圆木头连在一块儿,我只要动手捞起来就行,然后可以拿到木材场或者锯木厂去卖钱。 我沿着河岸往上游走,一边盯着爸爸,一边看着水里漂下些什么东西来。呀,转眼间就漂来了一只小筏子,真漂亮,大概有十三四英尺长,像只鸭子一样慢悠悠地漂过来了。我连衣服也来不及脱,就像青蛙一样从岸边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朝那小筏子游过去。我估计也许有人躺在小筏子里,因为经常有人那样捉弄别人,等有人划着小船快追上去的时候,躺在小筏子里的人就猛地坐起来冲着人家笑。 但是这次却不一样。顺流漂下来的小筏子根本没人呢,没问题,我爬上去把它划到了岸边。我想我爸爸看见准会高兴的,这小筏子怎么说也值十美元。可我划到岸边的时候还没看见我爸爸的影子,后来我就把它划到一 条小溪里去了。小溪两岸长满了柳树和藤萝,这时我忽然又想出来个主意:干脆把它好好藏起来,我逃跑的时候就可以顺水划走哩,找个地方一直呆下去,省得一天到晚地到处流浪。 靠近小屋的时候,我好像听见我爸爸走过来了,可我还是藏好了小筏子才走出来,我张望了一遍,只见他一个人正在打鸟,所以他什么也没看见。 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正卖力地拖一条钓鱼线。他骂了我几句,嫌我干得太慢,我就告诉他说我掉到河里了,所以才弄了这么久。我浑身都湿透了,他肯定能看出来,我们从鱼线上取下五条鲶鱼,然后就一起回屋去了。 吃过早饭,我俩都觉得很累了,就躺下来想睡会儿,这时候,我又想起心事来了。如果有办法叫爸爸和寡妇都找不到我,那该有多好啊!比趁人家没发觉逃出去可要好得多了。其实,那样逃走,说不定会有什么乱子的。 过了一会,爸爸坐了起来又喝了一罐水,他说:“下次再有人来这附近转悠,你就叫醒我,听见了吗?那人到这儿来可是没安好心。我要给他一枪呢。下次你要叫醒我,你听到了吗?” 说完,他就又躺下睡了—可是他说的话恰好给我出了个好主意。我想,现在我就有办法了,谁都别想发现我。 快十二点钟的时候,我们出了门顺着河岸往上走去,河水涨得很快,水面上漂下来不少木头。过了一会儿,漂过来一个散了架的木排,是九根木头连在一块儿的。我们上了小船划出去,把那些木头拖到岸边,然后就吃午饭去了。 如果换了别人,准会一整天守在那里,好多捞点东西,可我的爸爸不爱那么做。他觉得一次捞上来九根木头就足够了,他要把木头马上拉到镇上去卖。于是他把我锁在屋里,快三点多的时候,他自己划上小船拖着木头走了。 我猜,当天晚上他是不会回来的了,等他走了好大一会以后,我拿出我的那把锯,又开始锯起那根木头来了。不大一会儿,我就锯出个窟窿钻出屋子来了,只见他和那些木头在远处的水面上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我自己拨开藤条树枝,把那袋玉米面和那块咸肉搬到小筏子上,还有那罐威士忌。我把所有的咖啡和白糖、弹药都带上了;还拿了一些垫东西的书和报纸;水桶和葫芦瓢;长勺和铁杯、一把旧锯子和两块毯子;还有一个长把小锅和咖啡壶。此外,我还拿了钓鱼线、火柴和另外一些零七碎八的东 西—但凡有点用处的东西,我全都拿走了。我把那个地方搬了个一干二净。我想要把斧头,可是没有,最后,我把枪拿了出来,这下,全部都准备好啦! 我常那样,趁爸爸不在的时候在那个窟窿里爬进爬出,一趟一趟地拖出了好多的东西,把那块地的高低也磨下去了。于是,我尽量把外面收拾了一下,把地上撒上些土,盖住了磨光的痕迹。然后又把锯下来的那截木头插到原来的地方,垫上了两块石头,又用一块在上面顶住。如果站在几步开外,是看不出来那地方是被锯过的。 我们住的屋子的草地一直连到小筏子附近,所以我没留下任何脚印。我在周围转了一圈,四下看了看,又站在岸上朝河对岸望了一阵。什么事都没有。于是我就扛起枪,一个人往树林里走去。正四下张望找鸟打的时候,忽然,我看到只野猪,那是一只从草原上的农场里跑掉的家猪变野猪,我立刻开枪打死了那头野猪,把它拖回了小屋。 我拿起那把斧头朝门上劈去,左劈右劈,好不容易才把门劈开。我把死猪拖进来,拖到靠近桌子的地方,用斧子砍破了它的脖子,放在土地上让它流血,我说是“土地上”,因为那的确是又硬又结实的土地,没有地板。 接下来,我找了个旧口袋,里面装了不少大石头块儿—能拖动多少就装多少—然后拖到门口,穿过树林,一直拖到河边,往水里一推,咕咚一声就沉下去没影了。那样看上去,地上很容易看出是拖过东西的痕迹。 如果汤姆索亚在那就好了,我知道他肯定喜欢这种事情,准能想出些怪点子,干出点新花样。要说干这种事,谁也不如他有办法的。 最后,我把自己的头发揪下来一撮儿,先用斧子用血好好涂了一遍,然后把头发粘在斧背上,把斧子扔在屋子的犄角里。我又把死猪抱起来,拿我的上衣垫在胸脯前,让它不往地下滴血,离开屋子走了一大截的路,才把我的带血的衣服扔到河里。 一会儿,我又想起点儿别的事。于是,我就跑去从小筏子里取出那袋玉米面和那把旧锯子,送回小屋。我把面袋放到原来的地方,用锯在面袋底下划开个口子,因为屋里没有吃饭用的刀叉—爸爸不管做什么吃的都是用他那把大斩刀。随后我扛起面袋走过草地,穿过屋子东边那片柳树林,走了一百来米,来到一个浅水湖边,这个湖有五里宽呢,里面长满了灯心草—这个季节湖里还满是鸭子。湖对岸连着一个小溪,向外流出去也有好几里 呢。我把玉米面撒了一路,撒成一道痕迹,一直连到湖边。我把爸爸的磨刀石也丢在那儿,让它看起来好像是不小心丢在那儿似的。又用条细绳把面袋上的裂口扎起来,不让它再漏面,这才把它和那把锯又搬回到小筏子上。 这时候,天快黑了,我就把小筏子推到水里,靠在岸边的柳树底下,等着月亮出来。我取了点儿东西吃,吃完后就躺在小筏子里开始抽烟,脑子里琢磨着我的计划。 我心想,人们一定会顺着那袋石头拖出的痕迹,一直找到河边,到河里打捞我。他们还要沿着那道玉米面的痕迹找到湖边,再一直追到湖对面那条小溪里,去抓那些杀了我、抢了东西的强盗。他们会在河里不停地打捞我的尸体,用不了多久就会腻烦了,再也不愿意费力气了。 那当然是最好的啦,以后,我想呆在哪儿,就呆在哪儿。对我来说,文帝斯岛就挺不错。那个岛我很熟悉,别人谁也不会上那儿去的。我可以趁黑夜划船到镇上去,悄悄转上一圈儿,弄点儿我需要的东西。 我很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一觉醒来的时候,我一时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了,坐起来四下望了望,禁不住有些害怕了。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想起了事情的前前后后。大河一望无边,不知道有多宽;月亮特别得亮,离河岸几百米远的水面上漂着的木头,我简直都能数得出有多少根呢。一切都安静得要命,看样子时候已经不早了,简直是用鼻子闻都能闻出来呢,料你一定会懂我的意思—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儿形容才好。 我痛痛快快地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正要解开缆绳开船出发,就听见不远处的河面上有声响。我听了一会儿。很快就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了。那是在安静的夜里,船浆在浆架上划动的那种均匀单调的声音。 我隔着柳树枝往外看,果然,我看见远处河上有一条小船。我看不出船里有几个人。小船一直朝这边划过来,划到和我成一条直线的时候,我才看清楚里面只有一个人。我心想,也许是我爸爸,不过我可不希望是他。那个人顺着水流往下划去,后来掉了个头,划到了岸边的水面上,渐渐到了离我很近的地方,我只要拿起枪简直就能碰到他。哦,不是别人,真的就是我的爸爸,一点儿都不错—看他划浆的样子,他还很清醒,并没有喝醉。 这下,我一分钟也不敢耽误了,马上在河岸的阴影里顺流划下去,又快又没有一点声响。划出有两里半,我又往河中间划了几百码,因为很快就要经过渡船码头了,挨着岸边划,岸上的人会看见我,跟我打招呼的。 我划到那些漂在水面上的木头中间,躺在小筏子的底上,任由它自己往下漂。我躺在那儿好好歇了一会儿,抽了点烟,我望着天空,看不见一丝云彩。我躺在月光下望着天空,感觉天是那么得深邃,这我以前一点儿都没发现过呢。 在这么安静的黑夜,在水面上能听得多么远啊!我听见码头上人们说话的声音,还能听见他们说的是什么,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有个人说该到白天长黑夜短的时候了,另一个人说他觉得这一夜可不算短—说着两人就笑起来。 随后,那两人又把另外一个人叫醒,把这话对他说了,两人又笑起来,可是那老兄没有笑,他狠狠骂了一句尖刻的话,叫他们别嚷嚷,他还要睡一会儿。第一个说话的人说他要把这话告诉他老婆—她肯定会觉得有意思。我听见一个人说快三点了,他希望不要让他再等上差不多一个星期才能等到天亮。后来我听见他们的说话声音越来越远了,我再也听不清了,可是还能听见嘀嘀咕咕的声音,时不时还能听见一阵笑声,但是听上去似乎已经很远很远了。 这时候,我已经到了码头的下面了。我一看,文帝斯岛就在差不多两里半的地方,岛上树木茂密,都挺立在河中间,就像一条黑灯瞎火的轮船一样。岛前面的的沙洲没有一点儿踪影—它们全叫涨起来的河水给淹没了。 没多久我就到了那儿。水流很急,我像箭一样冲过岛的前端,来到岛边平静的水面上,向着伊利诺斯州河岸的那边靠了岸。我把小筏子划进熟悉的一个深水湾里,要拨开低垂的柳树枝条才能钻进去。我把缆绳系好以后,外面的人就一点都看不出来这儿停着一个小筏子了。 我上了岸,在岛上的一根大木头上坐下休息,望着眼前这条大河和那些漂浮在水面上的黑乎乎的木头,望着三里开外的那个镇子,和那三四处还在闪烁的灯火。 这时候,从上游漂下来一个巨大的木排,上面亮着一盏灯。我盯着它慢慢漂下来,漂到和我站着的地方对齐的时候,我听见一个人在说:“划尾浆,好!船头向右转!”这声音清楚得就像是那人在我身边说出来的一样。 这时候,天色变得有点儿灰白了。于是我走进树林躺下来,打算睡一会儿再去吃早饭。 第八章 一觉醒来,太阳已经升起来老高了,看样子是过了八点了。我躺在草地上的一处阴凉的地方,脑子里在琢磨着事儿,觉得歇够了,心里又舒服又满意。透过头顶上密密的树叶中间的一两个窟窿,我可以看到天上的太阳,可是周围都是大树,里面黑压压的真有点儿憋得慌。草地上有些地方让树叶漏下来的太阳光照成了斑斑驳驳的光影,那些光影还在晃动着树梢上吹着点小风。一根树枝上坐着一对松鼠,我看了它们的样子感觉好开心。 虽然感觉浑身都有点懒洋洋的,我倒是很舒服—懒得做早饭。就又迷糊了一阵,忽然,我好像听见“轰隆”一声,响得很沉闷,是从河上老远的地方传过来的。我一下子惊醒过来,用胳膊肘支起上身仔细听着,不一会儿就又听见了一声响。我跳起来凑到树叶漏缝的地方往外张望,我看见河上远远的地方冒起一团烟雾,大约就在渡船码头那地方。渡船正往下漂过来,上面挤满了人。哦,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轰隆!”我看见那团白色的烟雾从渡船侧面喷了出来。是的,是他们正在水上放炮呢,想把我的尸体炸得浮到水面上来。 我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可是我又不敢生火,怕他们看见这在冒烟。我只好坐在那儿看他们放炮,听放炮的轰隆声。大河在这儿有一里宽,夏天的早晨,这条河很好看—所以我看着大河很高兴,得意地瞧着他们在打捞我的尸体,如果能吃点东西就更好了。 过了一会儿,我忽然想起人们老是在面包里放上水银后扔进水里,因为装了水银的面包一漂到淹死的人的身边,就停下来不动了。所以,我在心里说,我要留意,如果有漂到我这儿来的面包,可有它好看的。 我走到朝着伊利诺斯州的那边去碰运气,果然没有让我白跑。一个挺大的双层面包漂过来了,我拿根长棍子差一点就够到它了,可是脚底下一滑,就叫它又漂远了。当然啦,我是在离水最近的地方站着—这我自己心里很清楚。不一会儿,就又漂过来一个,这次叫我抓到了。我一把揪掉面包上的塞子,抖掉里面那点儿水银,放在嘴里就咬。那面包的味道好极了,是面包房做的高级面包,是有钱人吃的,可不是那种玉米面做的粗面包。 我在树叶遮盖的地方找了个地方,在一根大木头上坐下来,出声地大嚼着面包,一面望着那条渡船,觉得满意极了。忽然我又想起了一件事,我想寡妇和牧师或是别的什么人一定在祷告,让这块面包快些找到我,面包果然就漂到这儿来,找到我了。没错,这事还真有意思,就是说寡妇和牧师的祷告还真灵验。 我点着一袋烟,狠狠地抽了一阵,接着往河上看。渡船顺流漂下来了,我估计漂过这儿的时候,我会看清船上的人,因为渡船会漂得很近,就像那块面包一样。等它接近我的时候,我会把烟斗弄灭,来到捞起面包的地方,趴在一根大木头后面,从木头分叉的地方悄悄朝外看。 过了一会儿,渡船果然靠近了,离我近极了,船上的人如果放下一块踏板来,简直就能上岸呢。我认识的人差不多都在船上,爸爸、撒切尔法官、切罕彼、汤姆索亚和他的老珀蒂姨妈等人,还有好些别的人。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个谋杀事件。 那个船长忽然插了一句:“大家注意看哪,水流在这儿离岸上最近,说不定他被水冲到岸上,被水边的树丛挂住了。真的,我希望是那样。” 我可不希望是这样。船上的人一齐朝这边拥过来,靠在船栏杆上探着身子往外看,简直是在看着我的脸,我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们,但是他们看不到我。 随后,我就听见船长扯开嗓门叫了一声:“闪开!” 话音一落,我就听见耳边轰隆一声巨响,炮声差点把我的耳朵震聋,烟雾差点把我的眼睛熏瞎,我以为这下我可完蛋了。如果那炮里真有炮弹的话,他们准能找到我的尸体,也不算白忙活了一气。嘿,谢天谢地,我发现自己浑身上下还好好的,一根毫毛也没有伤到。 渡船一直往下游漂去,绕过岛上的一个拐角就不见了。我能听见不时有一两声炮响,听上去越来越远,一个小时以后就什么也听不见了。这个岛有三里长,我猜他们是到了岛的那头去了,怕是要歇手不干了。可是这会儿他们还不罢休。他们在岛的那头掉转船头,开动了机器,沿着密苏里州那一边,逆水向上开去,偶尔还能听见一两声炮响。 我走到那边望着他们。他们走到岛这头的时候,停止开炮了,开到密苏里州那边靠了岸,人们都下船回到镇上去,各自回自己的家去了。 我知道,我是安全的了。谁也不会再来找我了。我把带来的东西从小 筏子里取出来,在茂密的树林里给自己做了个舒舒服服的窝。我用毯子搭了个歪歪斜斜的帐蓬,把东西都放在里面,这样就是下雨我也淋不湿了。我捉到了一条鲶鱼,用锯把它砍开,日落时分,我生起了火,做了顿晚饭吃。然后我在水里放了线,打算钓几条鱼明天吃。 天黑了,我就坐在火边抽烟,心里觉得很满意。可是过了一会儿,又觉得有点儿孤单了,就坐下听那哗啦哗啦的流水声,数着天上的星星,数着水上漂下来的浮木和木筏子,数困了才去睡觉。感觉孤单的时候,这是我消磨时间的最好办法,这种感觉不是很长,不久就没有了。 就这样过了三天三夜。什么变化都没有—一切都是一个样子。第四天,我就去把岛上转了个遍观察周围的情况。我成了这个岛的主人,可以说,整个岛都是我的了,我想把岛上的一切都弄清楚。主要还是为了消磨时间。我找到很多的草莓,都熟透了,还找到些青葡萄和黑莓一类的野果。颜色发青的黑莓才长出来,看样子这些野果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摘来吃了。 我在那片茂密的树林里一直转悠着,后来,我估计已经快到岛的另一头了。我是带着枪出来的,可是一路上什么也没打到,带枪是为了防身用的。后来,我差点儿一脚踩住一条大蛇,它一下就钻进草丛里,我就追上去打算给它一枪。我用足力气朝前飞跑,一下子踩到了一堆营火灰上面,那上面还在冒烟。 这下,我的心一下子差点跳出来了,我连再看一眼的胆量都没有了,就猛地拉开了枪栓,踮起脚尖飞快地往后溜。每隔一会儿,就在茂密的树叶中间停下来听上一下,我自己喘气的声音除外,别的什么声音我也没听见了。我再往前跑了一截儿,又停住听了一下。就这样一直跑跑停停,停停跑跑,见到一截儿树桩也会当成是个人,踩断一根树枝就觉得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那口气怎么喘都有些费劲了。 跑回自己露营的地方,我真的是一点劲儿都没有了,胆子都快被吓破了,但是我对自己说这会儿可不能浪费时间。于是我又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到小筏子上,免得被人看见,然后熄灭营火,把灰撒开,让这儿看上去好像是去年才有人来过一样,一切都收拾好,我就爬到一棵树上去了。 在那棵树上,我大概呆了有两个小时,我什么也没有看见,什么也没有听见—只不过想像着听见和看见了很多事情。唉,老呆在树上也不是个办法,后来,我只好又下来了,但是我一直呆在密密的树林里,一直注意着 外面的动静。能吃的东西,就是草莓和早饭剩下的那点儿东西了。 天刚黑的时候,我饿得要死。等到天全部黑的时候,我趁月亮还没有出来,就上了我的小筏子,划到对面伊利诺斯州岸边—大约四分之一里的路程。我上了岸跑到树林里,做了一顿晚饭吃,正打算拿定主意就在那地方过夜,忽然听见一阵“得哒得哒”的声音,我想这准是有人骑马过来了。接着又听见有人说话,我吓得赶紧把东西全搬到小筏子上,然后就爬着穿过树林,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还没爬多远,我就听见有一个人说: “我们就在这儿歇脚吧,这地方不错,马可累得够呛。我们先到周围看看再说。” 我没有耽搁,立即就把小筏子撑开去,轻轻划远了。我又把小筏子系在老地方,心想干脆就睡在筏子里算了。 一夜,我都没怎么睡,就是睡不着,老在想事情。每次一醒来,总觉得有人掐住了我的脖子。那么睡还不如不睡好呢。后来,我想不能老是这么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我得弄明白这岛上的那个人是谁。要么找到他,要么自己倒霉。想到这儿,我才觉得好受些了。 于是,我操起浆,从岸边撑出一两步远,随后就让小筏子在树荫下边往下漂。月光明晃晃的,树荫外面亮得跟白天似的。我悄悄划了个把小时,一切依旧那样安静。 哟,这时候,我都差不多到了岛那头了。黑夜快过去了,空中吹起一阵凉凉的风,我拿桨一撑,把筏子掉转过来,头冲着岸边,然后拿起枪,跳上岸,钻进树林里去了。 我在那儿找了根大木头坐下,从树叶缝里往外看。过了一会儿,我看见树梢上出现一道灰白的亮光,我知道天快亮了。于是我拿起枪悄悄朝遇见营火的那地方溜过去,走几步就停下来听一听动静。不知道怎么搞的,我很不走运,那地方好像找不到了。 后来,我远远看见那些树中间分明有堆火。我就小心翼翼地朝火堆走过去。走到跟前一看,地下躺着一个人,差点没把我吓得昏过去。他头上蒙着一条毯子,脑袋差不多快要伸到火里去了。我在离他约摸六英尺的一堆树丛背后坐下盯着他看。 这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过了一会儿,他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一 下就掀开毯子,哦,原来是奥恩小姐的基姆!看见他,甭提我有多高兴了。 我说:“嗨,基姆!”说着我就从树丛背后跳了出来。 他猛地一下吓得跳起来,惊慌地瞪着我。接着就朝我跪下,两手合十,对我说: “求你别伤害我,可别!我这辈子向来没得罪过鬼。我一向喜欢死人,为他们做什么都愿意。你是住在河里的,还是回到河里去吧,别老跟基姆过不去,我可一直都是你的老朋友呀!” 还算不错,我没用多少时间就让他知道了我并没有死。遇见基姆,我真是高兴极了,这下我可不孤单了。我对他说,我不怕他告诉别人我在这儿。我一直对他说话,说个不停,可他却一声不吭,只管愣愣地坐在那儿看着我。 后来我说:“天大亮了。我们做早饭吃吧!把你那堆营火生旺了。” “生火有什么用?草莓什么的又用不着煮。你带枪没有?咱别老是吃草莓呀,弄点儿好吃的东西去。” “草莓什么的,”我说,“你就靠吃这些东西吗?” “别的东西我又搞不到。”他说。 “哦,基姆,你到这个岛上有多久了?” “你被人害死的那天夜里我就来了。” “什么,呆了这么久?” “是的,没错。” “可你除了吃那草莓没再吃别的了。” “是的,一直没吃别的呢。” “哎呀,这么说,你都快被饿死了,是不是?” “我觉得这会儿我连匹马都能吃下去。你一个人在岛上呆了多久?” “从我叫人害死那天夜里就一直呆到这会儿。” “哦!那你都吃什么呀?不过你有枪,哦,对了,这就好。现在你去打点儿东西,我来生火。” 于是,我们去了放小筏子的地方。他在树林里的一片空草地上生火,我去筏子上取咸肉、咖啡、咖啡壶、平底锅,还有糖和杯子。一见我拿来了这些东西,基姆大吃了一惊,以为我是变魔法弄到这些东西的。我还捉到一条大鲶鱼,基姆用他的刀子把鱼收拾好,放到锅上炸熟了。 饭做好了,我们就在草地上一坐,舒舒服服地趁热开始吃了。基姆拼命大吃,因为他简直都快饿死了。等到我们吃饱喝足,肚子都填满了,就往地上一躺,消磨时间。 基姆说:“你倒是说呀,小哈克,在那间小屋里被弄死的人不是你,又会是谁呢?” 我就把事情的经过全都讲给他了,他夸我说那事干得漂亮,还说连汤姆索亚也想不出这么妙的办法来。 我说:“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他一听就开始紧张起来,一下子又说不上话来了。 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我想,还是不说的好。” “为什么,基姆?” “哦,我有我的难处。如果我告诉了你,你可不能说出去,好不好,哈克?” “好的,我如果说出去,就叫我下地狱,基姆。” “好,哈克,我相信你。我—我是逃跑出来的。” “基姆!” “可是你要记住,你说过不会说出去的—是你亲口说的,哈克。” “不错,是我说的。我说过不告诉任何人,我说到做到,决不骗你。可是,这一来人家一定要说我是个坏蛋,是个什么废奴主义者,还要小瞧我,因为我看见这事不做声—不过这没关系,我不会说的,反正我是再也不回去了。好吧,你就把这事的前前后后都讲给我听听。”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老小姐—就是那个奥恩小姐—一天从早到晚老挑我的毛病,对我很凶,她老说不会把我卖到奥尔良去,可是这一次,我看见一个黑奴贩子老在附近转悠,我就不放心了。 “一天夜里,很晚的时候,我悄悄地溜到门口,门没关严实,我听见老小姐对寡妇说她打算把我卖到奥尔良去,她原来也没想过要那么做,可是如果卖了我,她就能拿到八百块钱,她简直没法不要那钱。寡妇倒是劝她别那么做,可我没心思再往下听了。告诉你吧,当时我撒腿就跑出来了。 “我一出来就往山下跑,打算溜到镇上到河边偷个小筏子,可那时候还老有人走来走去的,我就在河边那个破破烂烂的桶匠铺里藏起来,想等到没有人看见的时候再说。嗨,我就在那儿呆了一整夜。那地方的人一夜来来往往地没有断。 “大概到了早上六点,河上就有小筏子的动静了,到了快八九点钟的时候,每个过路的小筏子上都有人说你爸要到镇上来了,还说你被人杀死了。后来那些小筏子上就坐满了先生太太们,都是要到那儿去看热闹的。有时候他们的小筏子要先停在岸边歇一歇才过河,这时候我就能听见他们说话,听来听去才弄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听说你被人杀了,我伤心得要命,哈克,是真的,不过这会儿见到你,我可不伤心了。 “我在那一带的木头堆里躺了一天,肚子饿坏了,可是我不害怕,因为我知道老小姐和寡妇早上吃过饭就要去开个布道会,要走一整天的,她俩知道天一亮我就赶着牲口出去了,不会起疑心的,要到了天黑以后发现我不在也没办法了。 “天黑以后,我就顺着河边的大路往上游走,走了两三里地,到了没人住的地方。我打定了主意,一不做,二不休。你知道,我如果一直这么走下去,狗都能追上我,如果偷个小筏子过河去,那就没人知道我的下落了。 “过了一会儿,我见有个亮光从河拐弯的地方过来了,我看那大概是个木筏子,就跳到河里一直游到过了河中间的地方,混在漂在水面的木头中间,把头埋得低低的。顶着水往上游,直游到木筏子跟前。 “我上了木筏子,这时候天上有了云,开始黑了。我乘机爬上去,躺在木筏上。只见木筏上的人们都在中间那亮灯的地方呆着。河水正往上涨,水流得挺急,我估算了一下,大概到早上三点来钟,我就能到下游二十五里左右的地方,天亮前我就下了水,游到岸边,在伊利诺斯州上岸,钻到了树林里。 “但是很不走运,就在快到岛头的时候,有个人提着灯到木伐子后面来了。我知道再等下去没有好处的,就溜到水里,朝岛这儿游。原来我以为在哪儿都能上岸的,结果却不是那么回事—岸很陡。 “在快游到岛尾的时候,我才找到个上岸的好地方。一上岸我就钻进树林里,心想再也不到木筏上去了。我的烟袋、烟丝和火柴都在帽子里放着,没弄湿,我很安心。” “这么说,你这些天一直没吃到肉和面包?干嘛不捉海龟吃呢?” “哦,你以为那些东西那么容易就能捉到吗?你没办法过去用手抓,就算用石头砸,你能砸得到吗?夜又是那么黑,你能看得见吗?我可不想在白天去岸边暴露自己。” “嗯,说的也对。当然,你只好一直呆在树林里。你听见他们放炮了吗?” “是的,听见了。我知道那是他们在满世界地找你呢。我还看见他们打这儿过去了呢,我是躲在树丛背后看见的。” 有几只小鸟飞过来了,老是飞上一两米高就落一下。基姆说小鸟那么飞,一定就是要下雨了。我打算逮几只小鸟,可是基姆不让我逮。他说捉了小鸟会死人的。他还说那次他爸爸病得严重,正好有人捉了一只小鸟,他的奶奶就说他爸爸会死的,果然他就真死了。 基姆还说,用来做饭的东西千万不要数,一数就要倒霉。同样,太阳下山以后也不能抖桌布。他说如果有个养蜜蜂的人死了,你必须在第二天太阳出来以前把它告诉蜜蜂,否则蜜蜂就会精疲力尽的,不采蜜,慢慢都会要死掉。基姆说蜜蜂不会蜇傻瓜的,这我倒不信。 基姆真的是神了,不管好兆头还是坏兆头,他没有不知道的事情。他说他差不多什么都懂。我说好像所有的兆头都要给人带来灾祸的,就问他有没有那种叫人走运的兆头。他说:“简直是太少了—再说对人也没什么用处。好运气找上门来的时候,你为啥非要知道呢?莫非要避开好运气吗?”接着他又说:“如果你两条胳膊上和胸脯上长满了毛,那是你要发财的好兆头。不错,这还算是个最好的兆头。” “基姆你的胳膊上和胸脯上是不是长满了毛?” “你干嘛要问这个?我胳膊上和胸脯上满是毛,难道你没看见吗?” “那么,你有钱吗?” “没有,不过我以前有过钱,以后还会有钱。以前我有过十四块钱,后来拿去做投机买卖,都赔光了。” “你做的是什么投机买卖,基姆?” “哦,先是买了件能生财的宝贝。” “是什么生财的宝贝?” “哦,是头牲口。一头牛,我把十块钱花在一头母牛身上。可我再也不想冒这个险了,不想买卖牲口了。那头母牛在我手里死掉了。” “这么说你白扔了十块钱。” “不,没有那么多。我只白花了差不多九块钱。我把牛皮和牛油卖了一块一毛钱。” “你还有五块毛钱。没做别的投机买卖吗?” “做了。你知道普莱德老先生家的那个只有一条腿的黑人吗?瞧,他开了 个钱庄,说谁要放一块钱进去,年底就能得到四块钱。那次,几乎所有的黑人都在那儿存了钱,可他们没多少钱。钱最多的就数我啦,所以我就叫他给我加利钱,要比四块多才行,否则我就要自己开个钱庄。那个黑人认为那地方的生意不够两个钱庄做,所以他就答应我存五块钱,年底给我三十五块。利息是最高的。 “我就这么做了。后来我打算拿这三十五块钱做买卖。有个叫鲍比的黑人捞到一条平底船,他的主人一点都不知道。我就把他那条船买了,叫他到年底去取那三十五块钱,不料那条船当天夜里就被人给偷走了,第二天那个一条腿的黑人说那个钱庄也完蛋了。这一来,大家的钱全部都泡汤了。” “剩下的那一毛钱你是怎么花的,基姆?” “唉,我倒是想把它花掉来着,可是我做了个梦,那个梦叫我把钱给一个黑人,那人叫巴蒂姆—人家都叫他笨蛋,他也算得上是个地道的傻瓜。可是人家都说他那人有福气。那个梦告诉我让巴蒂姆拿这一毛钱去做买卖,会给我赚些钱回来。于是,我就把那一毛钱给了巴蒂姆,他去教堂做礼拜的时候,听见牧师说谁如果接济穷人,就等于是把钱借给了上帝,就一定能收回上百倍的回报。他把那一毛钱送给了穷人,一心等着有好报呢。” “那么,后来呢,基姆?” “结果自然是什么也没有了,我连那一毛钱也没有了,巴蒂姆也没办法,以后我就决定不再借钱给别人了。那个牧师说什么一定能收回上百倍的钱来!哪有的事情哦,有一分钱回来,也算是公平的,也会叫我高兴的。” “好了,基姆,你以后迟早还是会发大财的。” “是的,这会儿我就发了财,看看吧,我成了自己的主人,要知道我值八百块哪!如果能拿到这那笔钱该多好哦,哈哈!” 第九章 岛中间的一个地方是我当初到处游荡的时候发现的,我想去看看,于是我俩就出发了,一会就到了,因为这岛很小。 那地方是个又长又陡的小山脊梁,大约有四十多英尺高,要想上去是很费劲的。我们好不容易才爬到山顶上,那个坡陡极了,灌木丛也很繁密。我俩就 在这小山脊梁顶上连走带爬,转了个遍,后来发现一个蛮不错的大石洞,就在朝伊利诺斯那边山坡的一个地方。石洞有两三间屋子那么大,基姆在里面能站直身子,还很凉快。基姆主张把我们的东西都搬进去,现在就要动手,可是我反对,我们总不能老那样爬上爬下。 基姆说,如果我们能把小筏子藏在一个好地方,把东西都放进石洞里,即使岛上来了人,我们也能飞跑到那儿去,他们如果没带着狗来,谁都休想找到我们。他还说那些小鸟告诉我们要下雨了,难道我想让东西都淋湿吗? 于是,我们就回到原来的地方,把小筏子划过来正对着石洞,把东西全搬上去。随后我们又在附近的柳树丛里找到一个藏筏子的好地方。我们从钓鱼线上摘下几条鱼来,接着我们就动手做晚饭。 石洞的口很大,连那种大木桶也能滚进来,口上有一边高出一点儿,上面很平,是个生火的好地方。我们就在那儿生着火,开始做饭。 我们在洞里铺开毛毯当地毯用,坐在上面吃了饭。我们把东西都放在洞后面的地方,用起来很方便。 不久,天黑下来了,接着就是电闪雷鸣,那些小鸟儿的预告果然准极了。紧跟着就下起了瓢泼大雨,还刮起了我从没见过的狂风,这是夏天常见的那种暴风雨。天一下子黑得很吓人,又急又密的雨点刷刷地打下来,像遮了一层蜘蛛网似的,连近处的树都看不清了;猛地又是一阵狂风,把树都吹得翻转过来,露出底下发白的那面;接着又卷过来一阵暴风,把树枝吹得乱甩,好像发了疯似的;接下来,就在黑得发蓝的天色好像变得最浓的时候—唰啦!天空一下子又亮了,而且很晃眼,霎时间,你能远远看见暴风雨里树梢在乱抽乱打,能看见比平时远出好几百米的地方;一会儿又是一片漆黑,这时候猛听一声巨响,接着就是轰轰隆隆的一长串的雷声,从天上一直滚到地底下去似的,又好像有空桶从楼梯上滚下来似的,当然得是通到天上去的长楼梯和老高的大木桶,这个谁都知道的。 “基姆,这儿真好,”我说,“我哪儿也不想去了,就呆在这儿。把一大块鱼和几片玉米饼递给我。” “哼,如果不是我基姆,你还不会到这儿来呢。你一定还呆在树林里没吃饭,还被雨浇得湿透了,简直要淹死了,小鸟知道天要下雨的,孩子。” 河水一直涨了有十多天,到底还是涨上了岸。岛上的低洼处和朝伊利诺斯州那边的河滩洼地上积了三四英尺深的水。那边河水足有好几里宽,可是朝密 苏里州这边,河水还和以前一样宽—半里地的样子—这是因为密苏里河岸边都是高高的峭壁。 到了白天,我们就坐上小筏子在岛上四处转。在密密的树林里凉快极了,就算外面的日头毒得跟火一样,里面也一样阴凉。我们在树中间绕来绕去,有时候倒挂着的藤萝太密,我们就只好退出来,划到别的地方去。哦,所有折断倒下来的树上都能看见野兔和蛇,还有别的小动物。它们找不到吃的东西,饿坏了,也变得温顺极了,你如果愿意,可以划过去把手放在它们的身上,不过遇上蛇和龟你可不能那么做。我们那个石洞上面的小山上到处是这些东西。如果想把它们养起来玩,那可是有很多呢。 一天夜里,我们捞到几块很不错的松木板,是从一个冲散了的木筏上掉下来的。木板有十二英尺宽,十五英尺长,漂在水上露出来有六七英寸,很像是一块又结实又平整的地板。有时候,我们在白天就能看见锯好的圆木从水上漂下来,可是我们不能去捞,让它们漂走算了,我们白天是不可以露面的。 又有一天夜里,天就要亮的时候,我们正在岛头上,看见从西边漂下来一座木头架的房子。房子有两层,在水里歪得很厉害。我们划到那儿,从二层的一个窗口爬进去。当时天还很黑,什么都看不清,我们就把小筏子系在上面,坐在筏子上等天亮。 还没到岛尾,天就亮起来了。我们又从窗口往里看,能看见一张床,一张桌子,两把旧椅子,地板上还乱搁着不少东西,墙上还挂着一些衣服。在最远的那个屋角里,地板上有样东西,看样子像是个人。 基姆就说:“喂,你怎么了?” 可那人一点都没有动。我就又叫了一声,接着基姆说:“那人一定不是在睡觉—他是死了。你呆在这儿别动—我进去看看。” 他过去弯下腰看了看,对我说:“是个死人,一点儿都不错,还光着身子呢。有人朝他背上打了一枪。看样子他死了有两三天了。进来呀,哈克,但千万别看他的脸,孩子。” 听了基姆的话,我一眼也没去看那人。基姆拿几块破布盖在他身上。地板上乱扔着很多沾满油的旧纸牌,有几个空酒瓶,还有两个黑布做的面具,四面墙上用木炭胡乱涂抹着无聊的字和画儿。墙上挂着两件脏兮兮的破衣服,一顶女人用来挡太阳的帽子,几件女人的衬衣,还有些男人穿的衣服。我们把那些东西都收拣起来,放进筏子里,说不定以后会派上用场的。地板上还有一顶花的 旧草帽,是男孩子戴的那种,我把它也留着了。还有个装牛奶的瓶子,上面还有奶嘴儿呢,瓶子破了我们没有要。有一只破破的旧木箱,一只鬃毛箱,上面的合叶都坏了。两只箱子里面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东西全都四下乱扔着,看那样子,我们觉得那些人是急忙跑掉了,多半东西都没来得及带走。 我们找到一个旧铁皮灯,一个没把儿的杀牛刀,一把崭新的巴罗牌折刀,在任何一家商店里,这刀也值两毛钱,还找到些牛油蜡烛,一个锡做的蜡台,一把葫芦瓢,一只铁皮杯子,一条掉在床下的破破烂烂的旧被子,一个手提网袋,里面装着些针啦、线啦、扣子之类的东西,还有黄蜡和别的什么,另外还找到一把斧头和一些钉子,还有像我小拇指那么粗的一条钓鱼线,上面系着大得吓人的钓鱼钩,还找到一卷鹿皮,一条套狗脖子的皮圈儿,一个马掌,几个没有标记的药瓶儿。 在我们正打算离开的时候,我又找到一把还算不错的马梳子,基姆又找到一个破旧的提琴弓子,和一条木头做的假腿。假腿上的皮带断了,还算不错的。另一条在屋里翻了个遍,还是没找到。 所以,从各方面来说,我们可真是满载而归了。收拾停当打算撑开筏子离开的时候,我们已经漂到岛下面四分之一里的地方了,天也大亮了,所以我就叫基姆躺在筏子底上,再用那条被子盖住他,因为如果坐着的话,人们老远就能看出他是个黑人。我先划到伊利诺斯州那头的岸边,这样就又往下漂了大约半里路。我紧贴岸边往上划,一路上什么岔子都没出现,什么人也没看见。我们总算平平安安地回到了岛上。 第十章 吃过早饭,我想聊一聊那个死人,以及他是怎么被杀死的,可是基姆不愿意说。他说聊死人会倒霉的,那死鬼说不准会缠上我们,他还说死了没埋的人爱到处作祟,安安稳稳地埋进土里的人才会老实呢。那话听起来有些道理,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可是心里又没法不琢磨,老想究竟是谁开枪打死了那个人。 我们把拣来的衣服又细细搜了一遍,搜出了八块银币,是缝在一件旧大衣里面的。基姆说他觉得这件大衣是那房子里的人偷来的,如果是自己的,肯定知道里面有钱的,不会扔在那儿不管了。 我说:“这会儿你觉得说死人就会倒霉,可是前天我从山顶上拣到蛇皮拿回去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你说世上最倒霉的事就是用手去摸蛇皮。瞧呀,这就是你的倒霉事!捞到这么多东西,外加八块银币。基姆,这种倒霉事咱如果天天有,那该有多好哦。” “别急,我的宝贝,别急。别高兴得太早喽,好事就会来的。别忘记我是怎么说的,好事一定会来的。” 但是不久,倒霉事果然来了。我们说话的那天是星期二。星期五吃过晚饭,我们一起躺在山脊梁的草地上歇着,烟丝抽光了,我回石洞里去拿,却撞见一条响尾蛇。我把它打死,盘起来放在基姆的毛毯脚下,看上去跟活的一样,心想基姆回来见了,该多有意思。可是到了晚上,我早把蛇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正要划火柴点灯,基姆刚侧身就躺在了毯子上,嘿,那条死蛇的同伴正在那儿守着,趁机就咬了他一口。 他大叫一声跳了起来,灯亮了,我们看见那条毒蛇蜷起身子准备再次对他发起进攻。说时迟,那时快,我抓起根棍子就把它给干掉了,基姆抓过我爸爸的威士忌酒就往肚子里倒。 当时他光着脚,蛇正好咬在了他后脚跟上。那都怨我,我真是个大傻瓜,忘记了不管人把死蛇放在哪儿,它的伙伴都会找过来的。基姆叫我把蛇头剁下来扔掉,剥掉蛇皮,烤一块蛇肉。我按他说的做了,他把那块烤好的蛇肉吃下去,说吃了这肉伤口会好得快。他还叫我把蛇的响鳞弄下来拴在他手腕上,说这也能让伤口好得快呢。后来我悄悄溜出去,把两条死蛇扔到远远的树丛里去了,为的是不想让基姆发现这是我干的好事。 基姆抱着酒罐喝个不停,隔一会儿就撒一阵酒疯,跌过来倒过去,尖声怪叫着,每次一清醒过来,总是抱住酒罐继续喝。他的脚肿得很厉害,腿也一样,不过后来酒还是起了点作用,我估计他会没事的。然而我可不愿意喝我爸的威士忌,宁肯被蛇咬也不愿意。 基姆整整躺了四天四夜,消了肿,他才又可以起来走动了。我以后再也不想去碰蛇皮了,因为我已经知道那样做的结果了。基姆说他猜我下次就会信他的话了,还说玩蛇皮会倒大霉,说不定我们的霉还没倒完呢。他说他宁肯侧着肩膀扭头看一千遍月牙儿,也不愿意把蛇皮拿在手里。是啊,我自己也觉得是那样的。不过,我感觉看月牙也没什么意思的。 有一次,班克曼那老头儿就看过,还拿那事吹牛。可是不到两年,他就喝酒 喝上瘾了,天天搞得醉醺醺的,后来从厕所顶上摔了下来,人都摔成一块肉饼了。人们拿了两块谷仓门板钉了个棺材,把他给塞进去,就那么埋掉了,大家都是那么说,但是我没看见。那事是爸爸告诉我的。不管怎么说,那就是傻子一样看月亮的结果。 眼下,我们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河水退下去了,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以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个剥了皮的兔子挂在一个巨大的钓钩上当鱼饵,放在河里,结果钓起有人那么大的一条鲶鱼,足足有六英尺两英寸长,两百多磅重。我们当然拉不动它,它太大了,好像一用劲就能把我们甩到伊利诺斯州那边去似的。 后来,没有办法,我们只好干坐着瞧它在水里翻滚折腾,它总算被累死了。我们在他的肚子里找到一颗铜扣子,一个圆球儿,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们用斧子砍开圆球儿,原来里面有个绕线轴,基姆说线轴在鱼肚里时间很久了,里面的东西把它包了一层又一层,慢慢形成了一个圆球儿。我估计这是从密西西比河里钓起来的最大的一条鱼,基姆也说他从来没见过比这更大的鱼,拿到镇上准能卖个好价钱。市场上这种大鱼都是论磅卖的,人人都会买一点,鱼肉雪白,用油一煎好吃极了。 第二天早上,我对基姆说,日子过得乏味极了,真想找点有意思的事做做。我说我想跑过河那边去打听一下,看有什么新鲜事。基姆觉得主意不错,但他说我只能在黑夜出去,要特别留神才是。 后来,他又想了想,可以把那些旧衣服穿上,打扮成个女孩。真的是个好主意。于是我们就取出一件花布裙子来,剪短了点,我把裤腿卷到膝盖上面,穿上了那条裙子。基姆用钓鱼线给我弄了弄,显得很合身的样子。我戴了顶太阳帽,把带子在下巴底下捆紧,这样,谁如果想看到我的脸,就没那么容易了。基姆说谁也不会认出我来的,即使是白天也认不出来。我苦练了一天,学女孩的样子,后来总算学得像那么回事了,可是基姆说我走路不像女孩,还告诉我不要老把裙子提起来,我都记在心里了。 天一黑,我就上了我们的小筏子,顺着伊利诺斯州那头的岸边往上划去。 在渡船码头靠下一点的地方,我开始朝镇上划过去,一道急流把我冲到了镇子下头。我把筏子系好,沿着河岸走去。有个好像很久没人住过的小茅屋里亮着灯,我想看看谁在里面,就跑过去从窗口往里偷看。里面有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正坐在一张松木桌上的油灯旁边织毛活儿。我不认识她,不用问,是个陌 生人,因为镇上以前还没有哪张脸是我不认识的。我还真走运,这会儿我就怕遇上熟人。不过,如果这个女人在这个镇上哪怕才住了两天,我就能把想知道的都在她这搞清楚的。所以我就走上去敲门,心想可千万别忘了自己是个女孩。 第十一章 “谁哦?进来吧。”那女人说。 我推开门进去了。 她说:“坐下吧。” 我就坐下了。她用那对亮亮的小眼睛把我上下打量了一遍,然后说: “你叫什么名字呀?” “萨拉彼得。” “你住在哪儿?就在附近吗?” “不。在胡克维尔,离这儿有七里地,一直往下走。我一路上都是走过来的,可被累坏了。” “大概饿了吧。我给你弄点吃的去。” “不,谢谢。刚才我是饿坏了,就在下面离这儿两里地的一个村里吃了点东西,这会儿不饿了。所以我这么晚才到了这儿。我妈妈生病了,家里没有钱,什么都没有,我来这儿是想把这事告诉我舅舅的。妈妈说他就住在这个镇子里。我以前没来过这儿。您认识他吗?” “不认识,这地方的人我还没认全呢。我在这儿才住两星期。从这儿到镇子上头要走一阵子哪。你就在这儿过夜好了,把帽子脱掉吧。” “不,”我说,“我就想休息一下,我要继续赶路的。我不怕黑。” 她说,她不能让我一个人走,她丈夫也许再过一个多小时就回来了,她要让她丈夫陪我去。随后她就谈起她丈夫,谈起住在上游和下游的亲戚,谈起她家过去的日子多么多么好,后来错走了一步,搬到这个镇上来了,真不如在老地方好好过下去—这些婆婆妈妈的事她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说得我都担心真不该到她这儿来打听镇上的消息。 可是,后来她说起了我爸爸和那场谋害的事儿,这时候我就很想听她一直 唠叨下去。她说到我和汤姆索亚每人弄到六千块钱(不过她说成一万啦),还说了半天我爸爸的事,说他糟糕透了,我也糟糕透了,后来她说起了我是在什么地方被人给谋害的。 我说:“你知道那是谁干的?这件事我们也听说了不少,可是我们没弄清到底是谁杀了哈克芬呢。” “哦,我看这儿的人也都想弄明白究竟是谁杀了哈克芬。有的人怀疑是他爸爸自己干的呢。” “不会吧—怎么会是他自己呢?” “开始大家都是那么看的,还差点把他私下里弄死。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改了主意,认定是那个逃跑了的黑奴干的,他叫基姆。” “哦,是他—” 我停住没说下去。我觉得还是别吭气儿的好。她又接着说起来,根本没留意我插了句嘴。 “那个黑奴就是在哈克芬被人谋害那天夜里逃走的。有人出了赏金捉拿他—三百块,还出了赏金捉拿哈克芬的爸爸—两百块。你瞧,头天夜里出了那件杀人的事,第二天一早他就到镇上来了,见人就讲这件事,还跟大家一起搭上渡船打捞尸体,可是后来他就不见了。天还没黑的时候大家想私下里把他弄死,但是,他早跑得没影了。 “第二天,他们发现那个黑奴也逃跑了,后来他就再没露过面。所以他们就把这事放在他头上了,你瞧,这下他们就没完没了地开始谈论这件事。第二天老哈克回来了,哭着喊着找撒切尔法官要钱,要去伊利诺斯州去捉那个黑奴。法官给了他些钱,当天晚上他就喝醉了,有人看见他和两个凶神恶煞的大汉一直在镇上呆到半夜,然后才和他们一块儿走了。唉,以后他就再没回来过,人们都说等到这事平静下来的时候,他才会回来,因为人们都觉得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又布置了一个虚假的现场,好让人相信是强盗干的,这一来他用不着花很长时间打官司,就能把小哈克的钱弄到手。人们说他这人能干出这种事呢。哟,我看他可真够狡猾的。如果一年以后他还不回来,那他就没事了。你瞧,根本抓不住他的把柄,到了那时候,一切都会平静下来的,就这样,他不费什么力气就可以把小哈克的钱弄到手。” “对,我也觉得是那么回事,我看这事再明白不过了。很多人怀疑是那个黑奴吗?” “哦,也不是所有的人。只有少数人觉得那是他干的。反正他们用不了多久就会捉住他的,到那时,也许他就招了。” “怎么,他们还要捉他吗?” “哎,这你可就不知道啦。难道天天都有三百块钱放在那儿随便让人拿吗?有些人觉得那黑奴没有跑远,我也这么看—不过我倒没有到处跟人说去。几天前,我跟住在隔壁那个木头房子里的老两口聊天,他们偶然说到河上有个岛,叫文帝斯岛,从来没有人到那个岛上去。莫非岛上没人住?我问了一句。他们说没人住。我没再说什么,可我琢磨了一下。我差不多能肯定就在一两天以前,我看见那个岛头上还冒过烟,所以我心里想,没准儿那个黑奴就在岛上藏着呢。我想怎么说也值得去那岛上搜一搜。打那以后,我就再没看见那冒烟,所以我又想,要真是他的话,也许已经又跑掉了。不过我家那老头子还是要过去看看,打算叫个人一块儿去。他本来出门到上游办事去了,可今天回家来了,两个小时前他刚到家,我就把这事告诉了他。” 一听这话,我可就急得坐不住了,两只手也不知该做点什么才好,我就从桌上捏起根针,往针鼻里穿线。可是两手直打哆嗦,穿也穿不进去。这时候那女人停下来不说了,我抬头看了她一眼,她正用好奇的眼光笑眯眯地看着我。我把针线搁在桌上,假装听得入了神,顺口说: “三百块可真是一大笔数目呢。我妈要能得到这笔钱就好了。” “哦,对了。我家老头子刚才和我说过的那个人他们一块儿到镇上去了,他们要去弄条船,还要看看能不能再借一杆枪。他俩后半夜就要动身到那儿去呢。” “白天去不是看得更清楚吗?” “是的,可是那黑奴不是也看得更清楚了吗?后半夜他没准会睡着的,他俩就能摸黑穿过树林,如果他还在生着火,天越黑就越好找的。” “那我可没想到哦。” 那女人又开始好奇地看着我,看得我浑身不舒服。 过了一会儿,她说: “姑娘,你刚才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玛…玛丽洁菲斯。” 可是,我记得好像刚才说的不是玛丽,我就没敢再抬起头来,所以我有些感觉不自在,生怕脸上露出破绽来。我巴不得那女人再说点什么,她越是不吭气 儿,我越觉得不自在。 过了一会儿,她总算又开始说了:“姑娘,我记得你刚进来的时候说你叫拉迪,对吗?” “哦,是的,阿姨,我是这么说的。我的全名是拉迪玛丽洁菲斯。拉迪是我的名字的头两个字。有的人叫我拉迪,有的人叫我玛丽。 “哦,是那样吗?” “是的。” 这下,我才觉得自在了些,可还是想尽快离开那儿,还是不敢抬起来看她一眼。 谈着谈着,那女人终于把话题扯开了,说起这收成多么坏,她家过得多么寒酸,家里老鼠大摇大摆地跑跳,简直都成窝了,东扯西扯说了一大堆,这一来我就又自在了。老鼠的事儿她说得真没错,当时就有一只老鼠从屋角的一个洞里不停地伸出鼻子来,她说她一个人呆在屋里的时候,手边总得放点东西,好随时扔过去打老鼠,要不它们就搅得她不得安宁。 一会儿,她拿出一个粗铅丝拧成的疙瘩给我看,说她平时拿这玩意儿打老鼠很准的,可是她两天前把胳膊给扭了,这会儿不一定能打得准。她一边说着一边就瞅准个机会,嘭的一声朝一只老鼠扔了过去,可是没有打住,差得远着呢。她“啊呀”一声,看样子把胳膊弄疼了。她说再有老鼠出来就叫我再打一次试试,可我想赶紧走掉,免得老头儿回来找我的麻烦。不过我倒没有露出马脚,我照她的吩咐拿起铅丝疙瘩,朝一个露出鼻子的老鼠扔过去,如果那家伙呆在那儿不动,非砸得它蹬了腿不可。她说我这两下子真是没得说,再有老鼠出来准能打中。她把铅丝疙瘩拿回来,还取来一些绵线,叫我帮她绕。我举起两只手,让她套上线,她一边绕一边又说起她自己和她男人的事来。 说着说着,她忽然停住话头,吩咐我:“盯着点老鼠,干脆把铅丝疙瘩放腿上吧,用起来方便。” 她一边说着,一边就把那块铅疙瘩往我腿上一扔,我两腿一夹,把它给夹住了。她接着又唠叨起来,不过只唠叨了一会儿,就把线从我手上取下来,盯住我的脸,样子倒挺和气,问我说:“好了,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什—什么,什么?”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是叫德比、汤姆、鲍比,还是别的什么名字?” 我觉得自己当时像树叶一样发起抖来,一时竟没了主意,不知道该怎么办 才好。可我还是开口说了话:“哦,我是个可怜的女孩子,千万别拿我开心哦。如果我在这儿让您不高兴了,那我就—” “不,姑娘,别多心,坐着别动,我不会伤害你的,也不会揭你的底儿。尽管把你的秘密告诉我,相信我吧,我会替你保密的;另外,我还要帮你的忙。如果你愿意,我男人也会帮你的。我看,你准是个学徒,从东家逃跑出来了—没问题。那算不了什么,不是什么过错。东家对你不好,你就打定主意跑呗。上帝保佑你,孩子,我一定不会揭你的底儿。对我全说了吧—好孩子。” 听她这么一说,我感觉再装下去也没什么用了,全对她坦白了吧,不过她可不能说话不算数。然后我才告诉她我父母全死了,法官把我判给一个刻薄的老农民做长工,这人住在离河三十里的乡下,待我坏极了,我实在受不了。 有一次,正好他要出门去两三天,我就趁机偷了他女儿几件旧衣服跑走了。这三十里地我走了整整三夜。我夜里赶路,白天躲着睡觉,我带了一袋肉和面包,吃了一路,还剩下不少。我说我相信我的舅舅会收留我的,就为这我才跑到这个镇上来。 “孩子?这是圣彼得堡。你确定你的舅舅真的在这个镇上吗? “哦,我说,我想,我的舅舅应该就在这里呢。” “哦。孩子,等一等,我给你弄点东西吃。你大概饿了。” 她给我弄了点吃的,随后说:“我问你,卧着的牛要站起来的话,哪头儿先起来?我要你马上回答,别琢磨。哪头儿先起来?” “尾部先拱起来。” “好,那么,马呢?” “也是尾部。” “树的哪面长青苔?” “北面。” “有十五头牛在山坡上吃草,脑袋朝一个方向吃草的有几头?” “十五头都朝一个方向。” “好了,看样子你是住在乡下的,我还以为你又在哄我呢。那么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萨拉彼得,阿姨。” “那好,你要把这个名字牢牢记住,别忘了。别到走的时候又告诉我说叫什么亚历山大,等我抓住你的错儿,你又说叫萨拉彼得,哄我放你出门。别穿这 身旧花布裙在女人跟前打转转,你装女孩子装得太不像了,哄哄男人兴许还将就。孩子,往针眼里穿线的时候,别死死抓住线不动,光动针,要抓住针不动,拿线往里穿,女人都是这么做的,男人的做法正好相反。扔东西打老鼠的时候,要踮起脚尖来,手要举过头顶,怎么笨就怎么来,还千万别打中老鼠,要差上七尺八尺的才好。扔的时候胳膊不要僵巴巴的,就像肩膀上有个能转动的轴一样—要像个女孩子;别把胳膊伸到一边,用手腕和胳膊往外甩,那就像个男孩子了。还有件事要提醒你,女孩子用腿接东西的时候,是把两个膝盖分开,可不是像你接那个铅丝球一样,把两膝夹在一块儿。瞧,你往针眼里穿线的时候我就看出你是个男孩子了,后来我又想出别的办法来,为的是确定一下。现在,快去找你的舅舅吧,萨拉亚历山大彼得,如果你遇上麻烦,就给我捎个话来,我会尽量帮你摆脱麻烦的。” 我顺着河岸往上走了五十来米,随后又折回来,找到了我的小筏子,这儿离那所房子还远着呢。我跳进筏子里,赶紧划开了。我往上游划了一大截儿,算准走多远才能划到岛头上,这才横着划过去。我把遮阳帽脱掉,因为这时候也用不着遮脸了。 划到河中间的时候,我听见钟声响了,就停下来听了一会儿,钟声传到水上已经很微弱了,但是能清清楚楚地听见是十一下。在岛头上一靠岸,我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可我连喘口气儿的工夫也没耽搁,就马上钻进了树林里,来到我最初宿营的地方,在一块干燥的高地上生了一堆旺旺的营火。 接着我又跳进小筏子里,使劲朝下游我们住的地方划过去,划了一里半的样子,上岸穿过树林,爬上山脊梁,钻进石洞。基姆正在地上躺着,睡得很熟。 我把他叫醒,说:“起来,打起精神,基姆!一分钟也不能耽搁,他们追上来了!”基姆什么也没问,一句话也没说,但是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他那股劲头显出他心里是多么的害怕。这时候,我们的东西全都搬上了藏在水湾里柳树下面的木排上,可以撑出去上路了。我们先把洞口的营火扑灭,后来在外面连一支蜡烛的亮光也没有暴露。 我把筏子从岸边撑开,四外张望了一下,不过就是附近有只船,我也看不见,因为在星光下和黑影里,什么都瞧不清楚。随后我们撑出木排,顺着树影一直往下溜,轻轻溜过岛尾,我们始终连一句话都没有说。 第十二章 我们离开岛尾的时候,快到一点钟了,木排好像走得慢极了。如果有条船走过来的话,我们就打算溜到小筏子上,朝伊利诺斯州河岸划过去。幸好没有船来,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想到把枪或者钓鱼线以及什么吃的东西放在筏子里。我们走得太急了,来不及想那么多。把所有的东西一股脑儿全放在木排上可不是个高明的想法。 如果有人到了岛上,我真希望他们发现我生的那堆火,在那儿守上一夜,等着基姆回去。不管怎么说,我们总算远远离开他们了,如果我生的那堆火骗不了他们的话,那也不能算是我的过错。我玩的这个把戏也实在是够损的。 天边露出亮光的时候,我们在伊利诺斯州岸边的一个大水湾里靠了岸,把木排系在沙洲上,用斧头砍了些杨树枝盖在上面,让它看上去就像岸边塌进去一块似的。沙洲上本来就长满了茂密的杨树。 密苏里河岸上全是山,伊利诺斯河岸上盖满了密密的树林,河里的那股急流在这一段是顺着密苏里河河岸流的,所以我们用不着担心碰上人的。我们在那儿躺着休息了一整天,瞧着木排和汽船沿着密苏里河岸顺流飞奔,逆水行驶的汽船在河中央吃力地向上爬行。我把我和那个老女人胡扯的事儿从头到尾讲给基姆听,基姆说那女人是个滑头。如果她来追我们,恐怕是不会守在那堆火边死等着的,不会的,真的,她准会带条狗来。我说,那她怎么就不会告诉她男人也带条狗来呢?基姆说他敢打赌那些男人出发的时候,那女人肯定想到带狗的事儿了,基姆相信他们肯定到镇上走了一趟去找狗,所以才耽误了那么久,要不我们就来不了村子下边十六七里的这块沙洲上了。没错,真的,我们真的会让人家抓回那个老镇上去的。所以我说我倒不在乎他们没抓住我们到底是什么原因,只要没抓住就好。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们从那层密密的杨树枝里探出脑袋,四下里张望了一阵,什么也没看见后,基姆才把木排上面的木板拿起来,搭了个舒舒服服的小窝棚,能挡住火辣辣的太阳,遮风挡雨,还能把东西放进去,免得被雨淋湿。 我们在窝棚的正中间铺了一片土,差不多有半尺厚,四周围上,免得散开。基姆在窝棚里铺了一层地板,比木排高出一尺多,毛毯和别的东西放在上面,就 不怕被汽船翻起的浪头打湿了。我们还做了个备用的船桨,碰上水里的树权,折断旧的,就换上新的,还在木排上竖起一根带权的木棍,好把那个旧马灯挂在上面,只要遇见上游下来汽船,就得点上灯,免得被它撞翻。遇到往上游开的船,就用不着点灯了,除非我们漂到了他们叫做“十字路口”的地方。因为这时候水还相当深,岸上太低的地方还都淹在水下呢,所以往上游去的船并不老在急流上开,说不定也会跑到静水里来。 第二天夜里,我们在水里划了七八个小时,急流一个小时流了四里多。我们一边钓鱼,一边聊天,一会儿又下水游泳,要不就打会儿瞌睡。那情景真美,在静静的大河上飘荡,躺在木排上仰望星星,我们都不想大声说话,也很少大笑,只是偶尔悄悄地小声笑一笑。天气好极了,我们什么事也没遇到,当天夜里、第二天、第三天的夜里也都没有遇到意外的事情。 每天夜里,我们都能经过几个镇子,有些镇子在远处的山坡上,只能看见亮亮的一片灯光,一座房子也看不到。第五天夜里,我们经过了圣路易,只见灯火通明,好像整个世界都是亮的。在圣彼得堡,听人们说圣路易有两三万人,可我一直不相信,直到那个万籁俱寂的子夜里两点钟的时候,我们亲眼看见了那片灯火,才知道那话真的没有错。那里没有一点声响,所有的人都睡着了。 在这段日子里,每天夜里十点,我们都要溜到岸上的小村子里去,买上一两毛钱的面饼或者腌肉,或是别的什么吃的东西。偶尔我也会顺手抓住不老老实实呆在窝里歇息的小鸡,把它带回来。我的爸爸常说,看见小鸡能抓就抓,你用不着,总有人用得着,做了好事别人忘不了。我倒从来没见过爸爸抓了鸡自己不要的时候,可他老爱那么说。 天亮前的早上,我常常溜进玉米地里找东西吃,有时候是颗甜瓜,有时候是颗南瓜,有时候是个刚长熟的玉米。爸爸常说借点东西没什么害处,只要你记着有朝一日还人家就行。可寡妇说那就是偷,只不过说得好听一点儿罢了,正经人是不会干那种事的。基姆说寡妇和爸爸的话都有点儿道理,最好的办法是从那些东西里挑出两三样来,就到此为止,再也不借了,这样一来,往后再借就没关系了。 关于借的话题我们谈了整整一夜,任木排在水上随便漂流,一心想拿出个主意,到底是舍掉什么东西,是西瓜、甜瓜,还是别的什么。天快亮的时候,终于有了个让人满意的决定了:舍掉沙果和柿子。在那以前,我俩一直觉得借东西这事不大好呢,现在有了这个决定,一下就心安理得了。我对这个结果挺满意, 因为我从来就不爱吃沙果和柿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打到水鸟,是那种早上起得太早,或者是夜里睡得太迟的水鸟。总的来看,我们的日子过得还是挺痛快的。 第五天的后半夜,我们在圣路易遇到一场暴雨,雷雨交加,大雨铺天盖地倾泻下来。我俩呆在小窝棚里不出来,让木排漂到哪儿算哪儿。电光一闪,我们就能看见眼前是一条笔直的大河,两岸是高高的悬崖峭壁。 过了一会儿,我说:“喂,基姆,瞧那边!”那是条撞到礁石上的汽轮。我们正冲着它漂过去。闪电的亮光把它照得很清楚。它歪向一边,部分甲板露出水面,一个闪电就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一条条固定烟囱的铁索。还有一个大钟在旁边,一把椅子,椅背上挂着一顶旧帽子,帽缘已经耷拉下来。 深更半夜,伴着狂风大雨,一切都显得那么神秘,这时候我看见大河中间那条孤零零的破船歪在那儿,心里的感觉和别的孩子一样。我想到船上去溜一圈,瞧瞧上面有什么东西,就说:“基姆,我们上去瞧瞧吧。” 基姆一听就拼命反对,他说:“我可不想到破船上去浪费工夫。我们现在日子过得挺不错,我们还是不管它好了,《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再说那儿一定有人在那守着船。” “去你奶奶的,”我说,“除了顶舱和舵舱,根本没什么可守的。在这种暴风雨天,那船随时都会烂成碎片,顺水漂下去,你以为谁会为个顶舱和舵舱搭上一条命吗? 听了我的话,基姆什么也说不上来,他不吭气了。我接着又说:“说不定我们能从船长室里借点什么值钱的东西。比方说雪茄烟,一定有的,一根值五分钱。汽轮上的船长都很阔,一个月能挣六十块钱,他们花钱很大方的,你知道,只要遇上想要的东西,不管多贵掏钱就买。哪怕找根蜡烛塞进口袋里也行,基姆,如果不上去搜一搜,我就不安心呢。你想这如果叫汤姆索亚遇上的话,他能眼看着就走过去吗?决不会,他肯定会上去的。他会把这叫做一次冒险—他准会这么叫的。哪怕上去会要了他的命,他也一定要上去看个明白的。他这么做多气派哦?我真希望汤姆索亚也在这儿。” 基姆埋怨了一两声,终究还是让了步。他说我们尽可能不要讲话,要讲就尽量压低声音。又是一个闪电,我们看清了船的位置,于是,我们找到了右舷上的吊车,把木排系在上面。 天黑得什么也看不见,那甲板跷得挺高,我们顺着甲板上的斜坡摸黑往左 舷溜,打算溜到顶舱去,我们的两只脚在甲板上摸摸索索探路,双手在前面伸开挡开吊索。 不一会儿,我们就摸到了天窗朝前面的那一边,在那儿爬了上去,再走一步就来到船长室门口,门开着,天哪,只见顶舱大厅里远远亮着一道光!就在这一瞬间,我们好像听到那儿有低低的声音! 基姆悄悄告诉我,说他觉得心里直发毛,叫我赶快撤。我说那好吧,就打算回到木排上去。就在这时,我听见一个声音哭喊着说:“啊,伙计们,饶了我吧,我发誓决不说出去!” 另一个高亢的声音说:“骗人,一堆鬼话,文森特。你从前就耍过这种花招。分东西的时候你老想占便宜,因为你发誓说占不了便宜就去告发。这次你又这么说,是该你倒霉的时候了。你是天底下最卑鄙、最阴险的混蛋。” 这时候,基姆已经朝木排那儿走去了。我感到特别好奇,就对自己说,汤姆索亚在这种时候决不会溜走的,所以我也没有走。我要看看这儿到底出了什么事。 于是,我就在小小的过道里趴在地上,摸黑朝船尾爬,一直爬到和顶舱大厅只隔着一个特等舱的地方。我看见那儿地板上躺着个人,手脚都被捆着,旁边站着两个人,一个人手里提着个昏暗的马灯,另一个人拿着一把手枪。拿枪的人用枪口对着地上那人的脑袋,说:“我真想一枪结果了你,也真该结果你了,你这卑鄙的臭家伙!” 地板上的那个人吓得蜷成一团,战战兢兢地说:“啊,饶了我吧,德比,我绝对不说出去呀。” 他一说这句话,提灯的那人就哈哈大笑着说:“没错,你当然不会说出去!”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只管叫他求饶就是了!如果我们没有把他制服捆住的话,他早送咱俩见阎王了。到底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吞了咱俩该拿的那一份,就这么简单。这下你可就谁也吓唬不成了,把枪收起来吧,德比。” 德比说:“那可不行,卡尔德。我要杀了他。他不是把老菲尔德给杀了吗?难道不该也把他这么杀掉吗?” “可我不想这么快就把他给杀死,我有我的道理。” “你帮我说了好话,上帝会保佑你的,卡尔德!只要我活着,就不会忘了你的大恩大德!”地上那人带着哭腔说。 德比根本不听那一套,他把马灯挂在一个钉子上,朝我呆的这块地方走过 来,一边还招呼卡尔德也过来。我赶紧往后爬,只爬了两米的样子,因为船斜得厉害,我简直躲都来不及躲,手忙脚乱地爬进了一个特等舱里,免得被人家踩住、抓到。那人摸黑走过来,等到卡尔德走进我待的那个特等舱门口,他就说:“这儿,快到这儿来。” 说着,他就走了进来,德比跟在他后面。不过还没等他们进来,我就先爬到上铺去了,没有退路,我只好缩在一个角落里,心里直后悔不该到这个舱里来。紧接着,那两人就把手搁在床架子上,站在那儿说起话来。 我虽然看不见他们,可是能闻到他们身上的强烈的威士忌酒味,知道他们在哪儿站着。幸好我没喝威士忌,不过喝没喝都没关系,因为我在上面压根儿就不敢出气儿。我吓得要死,再说谁听了他们的谈话,恐怕都不敢出大气儿了。他们说得很低,很认真。德比想杀掉文森特。他说:“他说他要说出去的。现在反正也闹僵了,也把他收拾得够呛,哪怕把咱俩那份都给了他,怕是也不顶事了。没错的,他准会去告发的。你还是听我的吧,我看就别叫他活受罪了,干脆把他干掉算了。” “我看也是。”卡尔德说,他的口气很平静。 “真见鬼,我还以为你不想干掉他呢。好,那么我们就去动手吧。” “等一等,我的话还没说完。你听着,用枪把他干掉当然不错,可是这事如果非干不可的话,还有没有别的闷声不响的办法。我想能不能找个法子既办了事,又不惹祸,免得我们犯法,脑袋往绞绳套里钻。你说呢?” “没错,说得可真对。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是想这样:我们动手把那些特等舱里剩下的东西拿走,弄到岸上藏起来。干完就等着。我看用不了两个小时,这条破船就会烂成碎片,叫水冲走。知道吗?这样他就会被淹死的,谁也怨不着谁,只能怨他自己。我看这种结果要比杀了他好得多。我觉得杀人这事,能免就免。那么做毕竟是不聪明的,也不是很道德的。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对,我看你说得不错。可是船不碎,冲不下去怎么办?” “反正我们要等上两个小时看看再说,怎么样?” “那好吧,我们走。” 他们终于一起都走了,我已经被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我赶紧溜出来,朝前爬去。面前漆黑一片,我哑着嗓子悄悄叫了一声“基姆!”就听见他在我胳膊肘旁边答应了,那声音好像是在哼哼。 我说:“快,基姆,这可不是哼哼的时候;那儿有一帮杀人的凶犯,我们如果不去找到他们的救生船,解开缆绳让它漂下河去,他们当中有一个可就惨啦。如果我们找到他们的救生船,就能叫他们全都遭殃,警察就会来抓住他们的。快—快点儿!我去左边找,你到右边找。你从木排那儿找起,还有…” “啊,我的上帝呀,上帝呀!木排?木排不见啦,我们的木排被冲走了!我们走不了啦!”基姆说。 第十三章 哎哟,我吓得倒抽了一口凉气,差点儿昏过去。 和这么一帮匪徒一块儿困在这条破船上!可现在不是唉声叹气的时候。我们得找到那条船,为了我们逃命,非找到那条救生船不可。于是我们跌跌撞撞,连滚带爬,沿着右舷往后挪,挪得慢极了,好像走了一个星期才来到船尾,可是连救生船的影子都没看见。基姆说他再也走不动了,吓得浑身连一点儿劲儿也没有了。我说走吧,如果我们困在这条船上,非倒大霉不可。我们这才又摸摸索索往前走,朝顶舱靠船尾那头走去,到了那儿,只见天窗已经淹在水里了,我们只好抓住天窗上的木板条,悬在空中一点儿一点儿挪过去。来到厅堂门口一看,谢天谢地,小船就在那儿,没错!我能模模糊糊看见它。 本来,我们马上就能上去,可偏偏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门开了。一个人伸出头来张望,距我只有两三尺远,我想这下我可完蛋了。不料他一下子又把脑袋缩了回去,还说:“快把那个该死的灯拿开,德比!” 说着,他把一袋子东西扔到小船上,自己也爬上去坐好。那是卡尔德,紧接着,德比也上了小船。卡尔德低声说:“都收拾好了,开船!” 我浑身发软,简直抓不住窗板了。可是德比说:“等一等,你搜了他身上没有?” “没有。你也没有吗?” “没有。这么说他分到的那份钱还在他身上。” “那好吧,来呀,不能光拿东西,把钱留在那儿。” “伙计,那他会起疑心的,猜出我们的用意来呢?” “大概不会吧。可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得去拿。来吧。” 于是他们下了小船,又去舱里了。 他们一进去就砰的把舱门关上了,我立即跳进小船,基姆也紧跟着跌跌撞撞地进来了。我掏出刀子割断缆绳,一眨眼的工夫我们就开船跑掉了。 我们没动船桨,两人都没吭气,连悄悄话也没说,甚至连大气也没敢出一口。小船飞快地顺流漂下去,一点儿声响也没弄出来,周围静得像坟墓,转眼间,就漂到了破船下边一百米的地方,回头一看,只见漆黑一片,破船连个影子也看不见了,我们总算脱离了危险,这才松了口气。 我们顺流走了三四百米的样子,才远远看见那个马灯像颗小火星一样从顶舱门口闪了一下。我俩清楚那两个恶棍发现他们的小船不见了,他们总该慢慢明白,他俩和文森特一样倒了霉。 随后,基姆划开了船桨,加快速度去追我们的木排。到这会儿,我才替那些人担心起来—刚才或许是没工夫往这上面想。我开始琢磨,就算是凶手,被逼到这种绝路上,也实在是够可怕的了。我心想,没准我自己有朝一日也会变成凶手,都是说不定的事,到那时候如果弄到这种地步,我心里会好受吗? 于是我对基姆说:“一看见亮光,咱就在附近一百米左右的地方靠岸,你把小船藏起来,我就上岸去编个故事,叫人去把那帮家伙救出来,等到他们死期到了的时候,好让人家把他们吊死。” 可是我这个主意还是落空了,因为就在这时候又起了风暴,而且比上次还猛烈得多。雨水哗哗的直往下泼,黑压压的一片,看不见一丝儿亮光。 看样子,所有的人都在睡觉。我们在河面上箭一样直往下冲,瞪着眼睛找亮光,一边找我们的木排。过了很久,雨才停下来,可是黑云还没散,还在不停地打雷。 后来一个闪电照亮了我们前面漂着的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我们急忙追上去。原来是我们的木排,我们高兴极了。这时候只见远处右边岸上有个亮光,我就说要到那儿去。那帮匪徒从破船上偷来的东西都装在这儿,把小船占了一半。我们把东西搬到木排上堆起来,我让基姆上木排一直往下漂,差不多漂出两里地就挂个灯,让灯一直亮着等我。 然后,我一个人划起船浆,直奔向岸边的那个亮光。一路上又看见三四处的灯光,都在一个小山腰上。慢慢走近才看出那是个村子。我在靠近岸上那处亮光的地方停住桨漂过去。漂过亮光的时候,看清楚那是一条双壳渡船的旗杆上挂着个马灯。我加快速度绕过渡船,想找见看船的人。 找了一会儿,才发现那人在前面缆绳柱上蹲着,脑袋耷拉在两个膝盖当中。我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接着就不由得大声哭起来。 他猛地惊醒过来,一见眼前就我一个人,他就不慌不忙地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这才说:“嘿,什么事?小兄弟,出什么事了?别哭呀。” 我说:“我爸,我妈,我姐,还有…” 说着,我又大哭起来。他说: “呀,行了,别那么难过,谁都难免遇上倒霉事,过去就好了。他们怎么啦?” “他们…他们…你是不是看船的?” “不错,”他说,还显得有点得意,“我又是船长,又是船主,又是大副,又是舵手,又是看船的,有时候还是坐船的,有时候还是船上的货物。我还不如老霍恩罗克有钱,不能和他一样,对随便什么人都那么大方,拿着钱到处乱给,不过我可对他说过无数次了,要叫我和他换一下,我还不干哩。我对他说,咱就是吃水手这碗饭的,如果叫我住在离镇子两里的地方,什么事也不做,那非把我憋死不可,哪怕把他所有的钱全给了我,我也不干。我说…” 我插嘴说:“他们遇上倒霉透顶的事了,还…” “谁?” “哦,我的爸爸、妈妈、姐姐,如果你把渡船开上去…” “开到哪儿去?他们在哪儿?” “在一条碰坏了的船上。” “那条碰坏的船哪?” “哦,就是那条吗?” “什么,难道你说的是‘华尔特司各特’号?” “是的。” “天哪!他们怎么上那儿去了?我的上帝。” “唉,他们不是故意要上那儿去的。” “我敢说当然不是的!上帝,如果他们不赶紧下来的话,那可就没指望了!唉,他们是怎么搞的,跑到那个鬼门关去了?” “说起来挺简单,我的姐姐要到一个镇上去看个人…” “对,罗布思码头”—我接着说。 “她要去罗布思码头那儿去看个人,天快黑的时候,她带着她的黑女佣人,坐上运马的渡船过河,打算到她朋友家去过夜,我想不起她朋友的名字了。那 船把舵桨丢了,船掉了个头,尾冲前漂下去。大约漂了两里地,一下子就撞在那条破船上,然后就撞翻了。 “后来,那个撑船的和那个女佣人当时就淹死了,船上的马也都掉进水里淹死了,可是我的姐姐拼命抓住那条破船的拦杆,爬了上去,当时天已经黑了。又过了一个来小时,我的爸爸妈妈和我坐着我们家运货的船到了那儿,这时候天都黑了,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结果也撞上去了。不过我们被救起来了。多亏了卡尔德和德比先生。” “天哪!真是天大的不幸,从来没见过。后来你们怎么样了?” “唉,我们大声叫喊,急得要命,可是那儿河面太宽,谁也听不见我们叫喊。爸爸说要有人上岸去叫人来救我们。会游泳的就只有我一个,我只好硬着头皮应承下来了。我的姐姐说如果找不到人来搭救,就到这儿来,说不定会遇到人的。 “我在下游一里远的地方上了岸,一直转悠到这会儿,想找人帮忙,可是能找到的人都不乐意去,他们说:‘什么,这么个黑夜,河水流得那么急?那不是要人的命吗?去找那种摆渡汽船吧。如果您愿意去…’” “上帝,我当然愿意去,如果不愿意去,我就不是人。可是你倒说说看,去了谁付钱给我呢?你爸爸他…” “瞧,那绝对没问题,我的姐姐特地告诉我了…” “哎呀!你看见远远那个亮灯的地方吗?先走到那儿,再朝西拐,走不了半里地,就能看见个小酒店,酒店里的人会带你到我的舅舅家里去,他会付这笔钱的。你千万别磨蹭,因为他一定想知道这个消息。好了,你自己去吧,我到拐角那儿去把开船的叫醒。” 然后,我拔脚就朝那个亮灯的地方走去,可是等他一拐弯,我就急忙折回来,跳上小船,把船肚里的水舀出来,沿着岸边往上划了六百米,然后钻进一片木船里躲了起来,因为我要看见那条渡船出发,才能放心。要说为那帮家伙费了这么大的劲,我心里倒也挺舒服,说实在的,没什么人肯下这个工夫。真希望这事能传到寡妇的耳朵里。我想她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的,因为我帮了那些坏蛋的忙。寡妇和好心人对坏蛋和骗子可是最关心的了。 没多久,那条破船就过来了,黑乎乎的一团,正顺水往下漂!我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定了定神,就朝它划过去。这船已经沉下去很深了,我一眼就看出上面如果有人,也没救了。我绕着它转了一圈,叫了几声,可是连一点儿反应也没 有,静得像坟墓。想到那帮家伙大概遭了殃,我心里多少有点儿难受,不过倒也没什么,我心想只要他们能受得了,那我也能受得了。 那条渡船跟着也下来了,我赶紧把船头一转,拐进一截儿斜冲下来的急流里划了一阵,接着朝河中心划过去。一直划到我觉得眼睛看不见的地方,我才收了桨,回头望着渡船绕着那条破船转来转去。不一会儿,渡船不再绕圈了,知道没指望了,就掉转船头朝码头开去。我赶紧行动起来,箭一样往下冲去。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基姆的灯光才总算露出来了,可是看上去好像还在一千里以外的地方呢。等我到了那儿的时候,东边天上已经露出一点儿灰白色,我们赶紧朝一个小岛上划过去,把木排藏起来,把小船沉到水里去,随即钻进小窝棚,然后躺倒像死人一样就开始睡。 第十四章 后来,我们醒过来了,一起来就把那帮坏蛋从船上偷来的东西翻腾了一遍,里面有靴子、毛毯、衣服,还有别的一些东西,有很多的书,有个望远镜,还有几盒雪茄烟。我俩这辈子谁也没有这么阔气过。雪茄烟是头等货色。我们整个下午都在树林里歇着,聊天看书,过得很快活。 接下来,我把在破船上和渡船上遇到的事一五一十地讲给基姆听,我说这些事就算得上是冒险了,可是他说他再也不想冒险了。他说当时我到了顶舱,他爬回去却发现木排不见了,他说他那时差点儿吓死掉呢,他估计这回他算是完蛋了。因为他如果不能得救,就得淹死,如果得救的话,不管是谁救的,都会把他送回原来的地方领赏金,然后奥恩小姐就会把他卖到南方。嘿,他还真说得不错,在黑人里面,他可算得上是个了不起的聪明人了。 我给基姆念了不少关于国王、公爵一类贵人的故事,故事里说他们穿得多么华丽,多么气派,互相称呼不是叫先生,叫的是陛下、殿下、阁下。 基姆听得入了迷,眼睛都鼓出来了。他说:“我真不知道这么多,我可都没听说过,只听说过一个叫所罗门的老国王,除非你把扑克牌里的国王都算上。国王能挣多少钱?” “挣钱?”我说,“只要他们愿意,一个月就能挣一千块钱,他们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什么东西都是他们的。” “那有多么快活呀!他们每天都干什么,哈克?” “什么也不干!你怎么连这都不懂。他们每天就是在宫殿里待着。” “不会吧,真的是那样?” “当然是的,每天就是在宫殿里坐着。打仗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他们也去打仗。不打仗的时候,他们就到处玩,要不就去放鹰,除了放鹰就没别的事了—嘘!你听见声音了吗?” 我们溜出去看了一下,原来是条小汽船的明轮打水的声音,还在下游老远的地方呢,这时候正转过弯了,我们放心了,就又回到睡觉的地方。 “是的,”我说,“不打仗的时候,他们闲得无聊,就跟国王过不去。谁要敢违背国王的心意,他就砍掉谁的脑袋。不过他们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后宫胡混。” “在什么地方?” “后宫。” “后宫是什么地方?” “笨蛋,后宫就是那有一群老婆住的地方。你连后宫都不知道吗?所罗门国王就有个后宫,他差不多有一百多个老婆。” “哦,对了,没错,我—我把这事给忘了。后宫就是个大房子,我看没错。我看那群老婆整天也会吵个你死我活的。这样一来,里面可就热闹了。可是大家都说所罗门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从古到今谁都比不上。我可不信那一套,因为哪个聪明人会一直住在那个闹哄哄的地方呢?不,决不会的。” “哦,可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个聪明绝顶的人,那寡妇告诉我的,是她亲口对我说的。” “我不管寡妇怎么说,反正他不是个聪明人。他有些事是干得可恶极了,真让人吃惊哪。你知不知道他把一个小孩劈成两半的事?” “知道,寡妇把这个故事从头到尾讲过的。” “这就对了!这还不算最坏的人吗?你想想看吧。比方说那个树墩,就算是个婆娘,你就算是另一个婆娘,我就算是所罗门。这儿是张一块钱的票子,就算是个小孩吧。你俩都说这是自己的票子。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该到街坊邻里四下打听打听,看看这张票子到底归谁,就把它给了谁,完完整整的,恐怕傻子都会这么办吧?不行—我偏不这么办,非把这票子撕成两半,一半给你,一半给那个婆娘。所罗门就是这么对付那个孩子的。我倒要问问你,那半张票子有什么用?拿它什么也不能买。那半个孩子又有什 么用?哪怕有千千万万,也是屁用都没有的。” “见你的鬼去吧,基姆,故事里的道理你一点儿都没弄明白—你他妈的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谁,我?去你的吧,不要跟我讲你的道理。有没有道理我还看得出来,这件事里根本没什么道理。这两个婆娘争的又不是半个孩子,她们争的是一个完整的孩子。谁如果以为能拿半个孩子给人家,免得人家为一个孩子争吵,那他就是个糊涂蛋,傻得连下了雨都不知道进去躲躲。别跟我说所罗门了,哈克,我算是看透了那个人了。” “可是我告诉你,你没有把里面的道理弄明白呢,基姆。” “让你的道理见鬼去吧!该清楚的我都看清楚了。你要知道,真正的道理还得往深里看哦。这个道理就在于所罗门有什么样的身世。 “打个比方吧,有个人只有一两个孩子,这人肯把孩子随便仍掉吗?不,他决不会。这孩子他扔不起。他懂得怎么去疼自己的孩子。可是有个人养了千千万万个孩子,满街乱跑,那他就不在乎把个孩子劈成两半了,觉得跟劈一只猫没什么两样。反正孩子他有的是,多几个少几个没关系的,这该死的所罗门!” 像基姆这样的黑人的脑子里一旦有了个主意,谁都劝不开了。在我见过的黑人里面,他算是最讨厌所罗门了。所以我就说起了别的国王,把所罗门撇到一边不说了。我提起了路易十六,说多年以前,他在法国被砍掉了脑袋,还说起他儿子,就是法国皇太子,本该继承皇位的,可是被人家抓去关进了监狱,传说,他后来死在监狱里了。 “可怜的小家伙。” “可是也有人说他逃出了监狱,跑掉了,后来到了美国。” “那可真好!可是他一定很孤单,对不,哈克?” “没有。” “那他就什么也干不成了。他找到了什么干的吗?” “哦,这我倒不清楚。跟他一块儿逃出来的人,有的人当了警察,有的教人说法语。” “哦,哈克,法国人不跟我们说一样的话吗?” “不一样的,基姆,他们说的话你连一句也听不懂的—甚至连一个字也不懂。” “啊,是这样的,真要命!那是怎么搞的呢?” “我也不知道,反正没错。他们的话跟鸟叫差不多,我从一本书上学了一点儿。如果有人过来对你说‘巴雷乌伏航塞’①,你是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也没有。我要把他的脑瓜敲开,我可不许黑人叫我这个。” “呸,那不是叫你。只不过是问你会不会说法国话。” “嘿,那他怎么不直接说呢?” “哎,他就是这么说的呀。法国话就是这么说的呢。” “嘿,真他妈的怪,那种话我可不想听,听不出个名堂。” “瞧,基姆,猫和我们说一样的话吗?” “不,当然不一样。” “那么牛呢?” “不,当然也是不一样。” “猫说话和牛一样吗?牛说话和猫一样吗?” “不是的,都是不一样的。” “它们各自说话都不一样,这没什么错,是很正常的事情,对不对?” “当然喽!” “猫和牛说话跟我们不一样,这也没什么错,也是很自然的,对不对? “哦!肯定没错。” “那么,法国人说话和我们不一样,这又有什么错,也是很正常的哦?你倒是说呀。” “猫是人吗,哈克?” “不是。” “那好,猫说人话就没道理。牛是人吗,牛是猫吗?” “不是,它既不是人,也不是猫。” “那么,它就用不着说人和猫的话了。法国人是人吗?” “是。” “这就对了!那他怎么就不说人话?你倒是说呀!” 我看跟基姆说话全是废话,一点儿用也没有—你压根儿没法跟一个黑人交流。所以,我就不再和他说什么了。 ①此处指法语“Parez-VousFrncais”意思是“你会说法语吗?” 第十五章 我和基姆断定再过三天,我们就能漂到伊利诺斯州最南端的索罗镇,俄亥俄河就在那儿流进了密西西比河,我们就想到那儿去。到那儿以后,我们就卖掉木排,搭上一条汽船,沿着俄亥俄河往上,到那些自由的州去,那样不用整天东躲西藏的了。 第二天夜里,下起了雾,我们划到一个沙洲上去,打算把木排栓住,因为在雾里没法走。可是我坐着小筏子划上前去,拿着缆绳打算拴木排的时候,却找不到拴缆绳的地方,只有些细细的小树苗能将就拴一下。我把缆绳绕在陡岸边的一棵小树上,不料来了一股急流,把那棵小树连根拔了起来,把木排一下就冲出去老远,急流冲着木排一直往远走。 我看见雾越聚越浓,心里又急又怕,一下子愣在那儿差不多有半分钟—再一看,木排就不见了。二十米开外什么也看不见,我连忙跳进小筏子,奔到船尾,抓起桨就划,可它连动也不动。原来是我着急得忘记解开缆绳了。我赶紧站起来解缆绳,可是慌慌张张,两手直哆嗦,简直什么也干不成了。 一划出去,我就沿着沙洲往下冲,拼命去追木排。开始一段还算顺利,可是沙洲还有六十米长,刚冲过这段,就一头扎进了一片浓密的白雾里,一时间,我就像个瞎子一样,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走了。 我想不能用桨再划水了,要不会撞到岸上去,或者沙洲上和别的什么东西上去。我得老老实实坐着,让筏子自己漂,可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两只手却放下动也不动了,可真叫人心急火燎。 我叫了几声,听了听。远远传来基姆一声低低的喊叫,我的精神顿时为之一振,赶紧追过去,又仔细听了听。那个声音又传过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方向没正冲着它,而是偏向它的右面。又一次听到叫声的时候,我又偏到了它的左面,也没靠近多少,因为我老是忽左忽右的,可那声音却是笔直地往前走。 但愿那傻瓜能想到找个铁盆子敲,一直不停地敲,可他没这么做,他隔一会儿叫一声,声音一落,我就麻烦了。唉,我就那么一直追下去,忽然又 听见那叫声在我背后。我简直被搞糊涂了,那是另一个人的声音,要不就是我拐了个弯儿。 我把桨扔到一边,让筏子自己漂。这时候又听见了那个声音,还在我背后,但位置又变了。声音不断传来,可是发出声音的地方不停地换,我也不停地答应着,过了一会儿,它又跑到我前面去了。我明白在急流里我的小筏子这会儿是头冲下。如果那个叫喊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基姆,那我就算走运了。在雾里我分不清声音,因为在雾里一切都变了样,声音也变了样。 喊声还是不时地传过来,突然我的小筏子一头撞到了陡峭的岸上,岸上的大树好像一个个从烟雾里冒出来的鬼影一样。急流把我冲到了左边,水底下伸出许多树干,那股急流箭一样从中间哗哗地冲过去。 再一转眼,我的周围成了白茫茫的一片,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了。我坐在筏子里动也不动,听着自己的心砰砰地直跳,好像数了一百下以后,我才换了口气。 这时候,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刚才撞上的陡岸根本不是河岸,是个岛,基姆被冲到岛那边去了。如果有个沙洲的话,十来分钟也就过去了,可这岛也许有五六英里长,半英里来宽。 我闭紧嘴巴,竖起两耳,仔细听了一会。当然喽,我是一直不停地往下漂去的,每个小时漂了四五英里。可是你决不会想到有那么快,不会的,因为你会觉得自己好像钉在水上动也不动。就是水里伸出一棵树桩来,你偶尔看见的话,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漂得那么快,你会吃惊得连气也喘不上来,天哪!那树桩漂得才快呢。你要觉得在一个下起了大雾的黑夜,一个人坐在筏子上在河上漂,不见得有多可怕,也不闷得慌的话,那你就去试试好了—否则你就不会明白的。 就这样,又过了半个来小时,我隔一会儿就叫一两声。后来我总算听到有答应的声音,马上跟过去,可老贴不上。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是被冲到沙洲当中去了,两边能模模糊糊地看见好像沙洲一样的东西。有时候水面很窄,有时候沙洲又根本连个影子也看不见,可我还是知道的确有,因为能听见岸边的小树和其他的杂七杂八的东西,被急流冲得哗哗响。 嘿,我漂在沙洲当中,没过多久就听不见喊声了。我可不想就这么一直跟下去了,说实在的,鬼火也没有那么难追呢。这个声音老是跟我捉迷藏,躲来躲去的,溜得那么快,我还从来没碰见过这种事呢。 有那么四五次,小筏子差点撞到岸上,我赶紧使劲地把它划开,免得把小船撞碎,没准儿小岛也会跟着遭殃,给撞得再也找不到了。估计木排也老往岸上撞,要不早就走远了,我也早该听见上面传来的声音了—木排比我的小船漂得稍微快一点儿。 过了不久,我觉得好像又漂回到宽阔的河面上去了,但喊叫的声音可是连一点儿都听不见了。我琢磨基姆大概撞到了树桩,玩完了。这么一想,我可就一下子累瘫了,只好躺在小船里想心事,觉得着急也没用,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当然不想在这种时候睡着,可实在困得撑不住了,就想打个盹儿。 但是,我一下子就睡过去了,醒来一看,星光明亮,雾也散尽了。小船正沿着一个大河湾飞快地往下漂,头冲后,尾朝前。乍一醒来,我一下没反应过来自己在什么地方,还以为是在梦里呢。等到把刚才的事慢慢想起来以后,又觉得不像是刚才发生的,好像个把星期前发生的事似的,只朦朦胧胧记住一点呢。 眼前的河面宽得要命,河两岸都长着又高又密的树林,在星光下,看上去好像两堵高墙似的。朝下游远远望去,看见水面上有个小黑点,赶紧追上去,追到近处却又什么都不是,原来是两根捆在一块儿的木头。后来又看见一个小黑点儿,又急忙追上去,结果又落空了。等到下一次瞧见个黑点儿追上去的时候,才追对了,总算是找着了我们的木排。 追到近处,我看见基姆正坐在上面,脑袋耷拉在两个膝盖中间,睡得正香呢,右手还搭在船浆上,另一支桨早撞得没影了,木排上面粘满了乱糟糟的树叶、树枝和污泥。看样子也经过一番出生入死的磨难。 我把小船系牢,上了木排躺在基姆身边,打了个哈欠,朝他伸过一个拳头去,一边说:“嗨,基姆,我是不是睡了一觉?干吗不把我叫醒呀?” “我的天哪,真的是你吗,哈克?你还活着—难道你没被淹死—真的又回来了吗?这不是做梦,那可真是太好了,宝贝儿,那可太棒了。快让我看看你,孩子,让我摸摸你。呀,真的呢,你还活着!又回来了,还这么结实,还跟从前的哈克一样一点儿没变。哎呀,谢天谢地,我们又见面了。” “你这是怎么啦,基姆?该不是喝醉了吧?” “喝醉了?你是说我喝醉了?我还有工夫喝酒吗?” “但是,你说话怎么那么离谱呢?” “怎么离谱了?” “还问我怎么个离谱法儿?呸,你不是说我回来了吗?还有那些不着边际的怪话,好像我到什么遥远的地方去了似的。” “哈克—哈克芬,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莫非你压根儿就没走开过吗?” “走开过?嘿,你这是开什么玩笑呀?我哪儿都没去呀。你说我能到哪儿去呢?” “噢,你瞧,少爷,恐怕是出了什么错子,没错。我还是我吗?如果不是又会是谁呢?我还在这儿吗?要不在又会在哪儿呢?这会儿我一定非要弄清楚不可。” “哦,我看你明明就在这儿,不会错,不过你这糊涂蛋是昏了头,基姆。” “我?我是糊涂蛋?那好,我倒要问问你,你不是划走小船,拿了木排上的缆绳,要捆在沙洲上的吗?” “没有,压根儿没这事。什么沙洲不沙洲的,我根本没看见。” “没看见?嘿,你拴的缆绳松开了,木排一下子就给冲走了,你坐在小船上,撇在大雾里看不见了,难道没有那么一回事吗?” “什么大雾?” “嘿,大雾就是大雾呀!就是那一夜没散的大雾呀。你不是一直叫喊来着?我不是也一直叫喊来着?后来那些小岛把咱给弄糊涂了,咱俩都迷了道儿,搞不清自己在什么地方。难道不是?我不是还撞了不少小岛吗?险些儿遭了殃,要了我的命。你说这还能有假吗,少爷,这还能有假吗?你倒是快说呀。” “哎哟,这就叫我摸不着头脑了,基姆。什么大雾啦、小岛啦、遭殃啦,你说的这一套,我连看也没看见。一整夜我都和你坐在这儿聊天,一直聊到现在,你睡着了,大概我也睡着了。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你倒是绝对不会喝醉的,那就只能是做梦了。” “真见鬼,这么一大堆事儿,我怎么能在十分钟里就全梦到呢?” “哦,别嘴硬了,不是你梦见的还能谁梦见?再说你讲的那些事,没一件是真的。” “可是,哈克,这些事全是明摆着的,我看…” “再明摆着的也是没用的,反正根本没这回事,别想瞒我,我可是一直 呆在这儿来着。” 憋了五分来钟,基姆都没说话,就坐在那儿自己在心里琢磨。后来他说:“也罢,那就算我做了一场梦吧,哈克。可我这辈子还从来没做过这么真的梦呢。我还从来没被一场梦搞得那么累过呢。” “噢,行了,别费神了,有时候做梦和别的事一样,也挺累人呢。可这个梦真是不一般,从头到尾给我讲讲吧,基姆。” 于是基姆就讲开了,把前前后后的经过全给我讲了一遍,还活灵活现地编出不少瞎话来。讲完以后他说还要好好琢磨一下,要把这个梦圆一圆,说这是老天给我们降下的训戒。他说第一个沙洲代表一个对我们行善的人,那股急流是另一个人,就是不让我们靠近那个善人。喊声代表我们常听到的训戒,我们无论费多大劲也要把它弄明白,不然它就不能替我们消灾解难,反而会给我们惹事生非。 后来,我们遇见的那些沙洲指的是我们要遇到的麻烦,就是各式各样的小人要和我们过不去。不过,只要我们事事小心,不管闲事,不得罪人,不惹是非,就能逢凶化吉,钻出大雾,回到开阔的大河里,也就是说能到达废掉蓄奴制的自由州,以后就再不会遇到什么灾难了。 我上木排那会儿,天色黑压压的,这时候,乌云又散开了。 “哦,不错,这梦你圆得挺好,基姆,”我说,“可是这些东西又代表什么呢?” 我指的是木排上那些树叶和一些乱糟糟的东西,还有那支撞断了的船桨,这些东西现在能看得一清二楚了。 基姆朝这些乱糟糟的东西上看了一眼,又看看我。又转过去看看东西。他满脑子都是那个梦,似乎暂时摆脱不掉,一下回不到现实中来想有用的事。 等到他终于明白过来,就睁大眼睛瞪着我,一本正经地说: “知道这些东西代表什么吗?告诉你吧。我拼命划木排,大声叫你,累得半死,后来困得打起了瞌睡,你一直不露面,我难过得要命,哪里还顾得上木排往哪儿漂,昏昏沉沉就睡着了。一醒来见你一根毫毛也没伤着,好生回来了,我就谢天谢地,高兴得流出了眼泪,恨不得跪下抱住你的脚亲一口。可你尽编瞎话捉弄老基姆。这些乱糟糟的东西全是狗屁,拿屎盆子往朋友头上扣,给朋友难看的家伙都是混蛋。” 说罢,他就慢慢站起来走到小窝棚口上,没再吭气就钻进去了。可是他这一招真够叫我受的,我一下子觉得自己真的是缺德透顶,恨不得过去亲一亲他的脚,叫他把那些话收回去。 我灰溜溜地单独呆了一会儿,才终于鼓足勇气,要去向一个黑人朋友认错道歉—我总算是这么做了,我可从来没有后悔过。以后我再也不会捉弄他了,早知道开这个玩笑会叫他那么伤心,我可绝对不会这么冒失的,现在,我真的开始后悔了。 第十六章 我们睡了几乎一整天,在晚上才动身,这时看到了前边不远处,有一只长得出奇的木排。木排之长,仿佛象一个好大的游行队伍一般。木排上每一头有四根长桨①,因此我们估摸他们可能共有三十来个人之多。上面有五处窝棚,彼此离得很开。在中间的地方,露天生了个篝火。两头竖起了高高的旗竿。那个派头非同一般。它仿佛在大声宣告,在这样的大排上当个伙计,才称得上是个人物。 -------- ①诺顿版注:长桨作推进或掌舵之用。 我们正顺水漂到一处大的河流里。夜晚,天上起了云,挺闷热。河水很宽,两岸巨木森森,连绵不断,也透不出一丝亮光。我们谈到了开罗。还说,我们经过时,不知道能不能认出那个地方。我说,也许我们认不出来,因为我听说,开罗不过十几家人家罢了,要是镇上没有点起灯的话,我们经过时,怎么能知道那是开罗呢?杰姆说,要是两条大河在那儿合流,那一定能看得出来。不过我说,说不定我们会以为我们只是在经过一个小岛的岛尾,又回到了原来的河上,这也难说啊。这样一说,害得杰姆大为心神不安——我自己也如此。这样一来,就有一个该怎么办的问题了。我说,不妨一见有灯光,便划过去走上岸。不妨跟人家说,我爸爸在后边坐着商船,马上过来。还可以说,他做生意是个生手,想知道这儿离开罗还有多远。杰姆认为这个主意不错。我们便一边抽烟,一边等着①。 -------- ①诺顿版注:以下本有写密西西比河上木筏夫一节,为有关当年河上生活的名篇,后抽去编入《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1883)。按后来的不同版本,有不同的处理,有略去的,有移作附录的,有仍编入第十六章的。我们这个译本把这个名篇收作《附录》(一)。 眼下无事可做,就只是睁大了眼睛,留心察看着是否到了开罗。可别不在意,错过了还不知道啊。杰姆说,他肯定会认出来的,因为只要一认出来,从那一个时刻起,他便是一个自由人了。反之,如果一错过,他便会再一次身在奴隶制的州里,再也没有自由的机会啦。于是,每隔一会儿,他便会跳起来说道: “到啦。” 可是并非灯火。那不过是些鬼火或者是萤火虫罢了。他便又坐了下来,象刚才那样,又盯着望。杰姆说,眼看自由就在眼前,他浑身发抖、发热。啊,我要说的是,听他这么一说,也叫我全身发抖发热。因为在我的脑子里,也开始在形成一个观念,这便是,他快要自由了。——那么,这事该怪罪谁呢?啊,该怪罪我啊。不管怎么说,不管什么个办法,在我的良心上,这一点就是去不掉。这可叫我坐立不安啊。在过去,我从没有想到这一层,从没有想到自己正在干的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可是现在想到了,认真想过了,这叫我越来越心焦。我也曾试图给自己辩解,说这怪罪不得我,因为我可没有叫杰姆从他那个合理合法的主人那儿逃跑啊。可是辩解也没有什么用。每一回,良心会站出来,说道:“可是你明明知道他为了自由正在逃跑啊,你尽可以划到岸上去,向人家告发他啊。”这话说得不错——这个理是我绕不过去的,无法绕过去。这是直刺良心的,良心对我这么说,“可怜的华珍小姐有什么地方亏待了你,你竟然可以明明看见她的黑奴在你的眼皮底下逃掉,却从未说过任何一个字?那个可怜的老妇人有什么地方对不住你,你竟然这样卑鄙地对待她?啊,她想方设法要你好好读你的书,她想方设法要你有规有矩,她一桩桩、一件件,凡是能见到的,总是想尽办法对你好。她可就是那么样对待你的啊。” 我只觉得自己太卑鄙了,太难受了,但愿就此死了的好。我在木筏上忐忑不安地走来走去,一边怪怨自己,而杰姆也在忐忑不安地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我们两人,谁也安不下心来。每一次,他跳起了舞,说道,“开罗到啦!”我就中了一枪,并且刺透了我的心。我这时心想,要真是开罗的话,我真会难受得死过去①。 -------- ①诺顿版注:关于对黑奴制的态度,人们务须记住,本书所写的故事,在当时,凡有钱人以及教会,都是支持黑奴制的。赫克当时内心里正有两种感情在交战、一种是忠于社会上流行的维护奴隶制的,另一种是对黑人表示同情。这样一种内心的矛盾,贯串全书。 在我自言自语的时候,杰姆不停地高声讲话。他在说,一到了自由州,他第一件事要干些什么,那就是拼命挣钱,决不乱花一分钱,等到积聚得够数目了,便要把老婆赎买回来。她如今是属于一家农庄的,地点靠近华珍小姐那里。然后他们两个人要拼命干活,好把两个小孩赎买回来。还说,要是他们那个主人不肯卖他们的话,他们就要找个反对黑奴制度的人,把孩子们偷出来。 听到他这样说,我几乎全身冰凉。在他一生中,在今天以前,他决不敢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见当他断定自己快要自由的这一刹那间,他这人的变化有多么大。正是老话说得好:“给黑奴一寸,他便要一尺。”我心想,这全只是因为我没有好好地想一想,才会有如此的结果啊。在我的面前,如今正是这么一个黑奴,我一直等于在帮着他逃跑,如今竟然这么露骨地说什么他要偷走他的孩子们——这些孩子原本是属于一个我所不认识的人的,而且此人从来也没有害过我啊。 听到杰姆说出这样的话来,我非常难过。这也是杰姆太不自爱才说出了这样的话。我的良心从我心里煽起的火正越煽越旺,到后来,我对我自己的良心说:“别再怪罪我吧——还来得及呢——见灯光,我就划过去,上岸,去告发他。”于是我马上觉得满心舒坦,很高兴,身子轻得像一根羽毛似的。我所有的烦恼也都烟消云散了。我继续张望着,看有没有灯光。这时我高兴得要在心里为自己歌唱一曲哩。没有多久,出现了一处灯光。杰姆欢呼了起来: “我们得救啦,赫克,我们得救啦!跳起来,立个正,大好的开罗终于到啦,我心里有数的!” 我说: “我把小舟划过去,看一看,杰姆。你要知道,也许还不是呢。” 他跳将起来,弄好了小舟,把他的旧上衣放在船肚里,好叫我坐在上面。他把桨递给了我。在我划的时候,他说: “马上,我就要欢呼啦。我要说,这一切,都得归功赫克。我是个自由人啦。可要不是赫克,我哪里会自由呢。全是赫克干成功的。杰姆永生永世忘不掉你,赫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也是我杰姆唯一的一个朋友。” 我刚把小船划开,急着想去告发他,可是他这么一说,我就泄气泄了个精光。我动作缓慢起来了,也辨不清我心里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我划了有五十码,杰姆说: “你去啦,你这个对朋友忠心耿耿的赫克。在白人绅士先生里面,你是对我老杰姆唯一守信用的人。” 啊,我只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不过我心想,我还是非得这么干不行——这事我躲不过啊。恰恰在这么一个时刻,开过来一只小船,上面有两个人,手上有枪。他们停了船,我也停了船。他们中有人说: “那边是什么啊?” “一只木筏子”,我说。 “你是木筏子上的人么?” “是的,先生。” “上面有人么?” “只有一个,先生。” “嗯,今晚上逃掉了五个黑奴,是上边河湾口上的。你那个人是白人还是黑人?” 我并没有立刻回答。我想要回答的,可就是话说不出口。一两秒钟以后,我决定鼓起勇气说出来,可是我那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不够——连一只兔子的勇气都没有。我知道自己正在泄气,便干脆放弃了原来的念头,直截了当地说: “一个白人。” “我看还是去亲自看一下。” “你们这样做得好”,我说,“是我爸爸在那一边,最好请你们劳驾帮个忙,把木筏子拖到有灯光的岸边,他有病—— 跟我妈和玛丽·安一个样。” “哦,孩子,我们他妈的忙得很啊。不过我看我们还是得去一趟。来吧——使劲划起来,一块儿去。” 我用力划,他们也用力划。划了一两下,我说: “我跟你们说实话,爸爸一定会十分感谢你们。我要人家帮个忙,把木筏子拖到岸上去,可是一个个都溜了。我一个人又干不起来。” “嗯,这可真是卑鄙万分啦。而且很怪。再说,好孩子,你爸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是——是——嗐,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 他们停下来不划了。这一刻,离木筏才只一点点儿路了。 有一个人说: “孩子,你这是在撒谎。你爸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老老实实地回答,这样对你也好。” “我会的,先生,老老实实——不过千万别把我们丢在这里。这病——这——先生们,只要你们把船划过去,我把木筏子船头上的绳索递给你们,你们就不用靠拢木筏——求求你们了。” “把船倒回去,约翰,把船倒回去!”有一个人说。他们在水上往后退。“快躲开,孩子——躲到下风头去。他妈的,我估摸着风已经把它吹给我们了吧。你爸爸得了天花,你自己应该是清清楚楚的。那你为什么不老老实实说出来?难道你要把这个散布得到处都是么?” “嗯,”我哭哭啼啼地说,“我跟每一个人都说了,可是他们一个个都溜了,抛下了我们。” “可怜的小鬼头,这话也有些道理。我们也为你难过,不过,我们——滚他妈的,我们可不愿意害什么天花,知道吧。听我说,我告诉你怎么办。你一个人可别想靠拢河岸,不然的话,你只会落得个一塌糊涂的下场。你还是往下漂二十英里左右,就到了河上左手一个镇子上。那个时辰,太阳出了很久了,你求人家帮忙时,不妨说你们家的人都是害的一忽儿发冷、一忽儿发热,倒了下来。别再充当傻瓜蛋了,让人家猜想到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也是存心为你做一桩好事,所以嘛,你就把我们和你之间保持个二十英里吧,这才是一个好孩子。要是到点灯的那边上岸,那是毫无用处的——那边只是个堆放木头的厂房。听我说,——我估摸,你爸爸也是穷苦人,我不能不说,他眼前命运挺艰难。这里——我留下值二十块钱的金元,放在这块板子上。你捞上这块板子,就是你的了。抛开你们不管,我自个儿也觉得对不住人,不过,我的天啊,我可不愿意跟天花开什么玩笑,你明白不明白?” “别撒手,巴克,”另一个人说,“把我这二十块钱也放在木板上。再见了,孩子,还是遵照巴克先生的嘱咐为好,你会把什么问题都给解决得好好的。” “是这样,我的孩子——再见了,再见了。你要是见到有逃跑的黑奴,不妨找人帮个忙,把他们给逮起来,你也可以从中得些钱嘛。” “再见了,先生,”我说,“只要我办得到,我决不会让黑奴在我手里逃掉。” 他们划走了,我上了木筏,心里头可不是个滋味,因为我很清楚,自己这是做了错事。我也明白,我这个人要想学好也是做不到的了:一个人从小起,没有一开始就学好,以后也就成不了气候——一旦危急临头,也没有什么东西能支撑住他,把事干好,这样,就只能败下阵来。我又思量了一会儿,就对自己说,等一等——假如说,你是做得对了,把杰姆交了出去,你心里会比现在这个时刻好受些么?不,我说,我会难受的——我会象眼下一样地那么个感觉。我就说,这么说来,既然学好,做得对,需得费劲,做错不必费劲,而代价都是一个样,不多一分,不少一分,那么又何必学着做对的事呢?这个问题可把我给卡住了,我回答不出来。我就想,从今以后,别再为这个操什么心了吧;从此以后,不论遇到什么事,只要怎样办方便就怎样办吧。 我走进窝棚,杰姆不在那里。我四下里一找,到处见不到他。我说: “杰姆!” “我在这里啊,赫克。那些人望不见影子了么?别大声叫嚷。” 他身在河水中,在船舶的桨下,只有鼻子露出水面。我告诉他,那些人望不见了,他这才爬上船。他说: “你们讲的话,我全听到了。我溜到了河中,要是他们上船的话,我会游上岸去。他们一走,我就会又游到筏子上来。不过啊,我的天,你可把他们作弄得够苦的了,赫克。这一手玩得可真帅!我跟你说,老弟,你这一下可是救了老杰姆一命——老杰姆永永远远也不会忘掉老弟啊。” 随后我们谈到了钱。这下子可真捞了不少。每人二十块大洋呢。杰姆说,如今我们可以在轮船上打统舱票了。这笔钱够我们到各自由州,愿去哪里就去那里的所有花费了。他说,再走二十英里路,对木筏子来说,也不算远。他但愿我们已经到了那里才好。 拂晓时分,我们系好了木筏。杰姆对怎样能把木筏藏得好好的,特别留神。接下来,他用了一整天把东西捆好,准备好随时可以离开木筏子。 那一个夜晚十点钟光景,我们望见左手河湾下边一个镇子上透着灯光。 我把小船划过去进行探询。不久我见到有一个人在河上驾着小船,正在水中下拦河钩绳。我划过去问道: “先生,这里是开罗镇么?” “开罗?不,你可真是个傻瓜蛋。” “先生,那么,是什么一个镇子?” “你要想知道,不妨去问一问。你要是再缠着我半分钟,就有你好看的。” 我划到了木筏那边,杰姆失望到了极点。可是我说,不用灰心,据我估计,下面一个镇子就会是开罗了。 我们在拂晓以前到了另一个镇子。我正要出去,一看是片高地,因此也就不出去了。杰姆说,开罗四周并没有什么高地,我差点儿把这个给忘了。我们白天混了一天,那是在离左岸不远的一处沙洲。我开始产生了一些疑虑,杰姆也一个样。我说: “说不定那晚上我们在大雾中漂过了开罗。” 他说: “别谈这个啦,赫克。可怜的黑人就是交不到好云(运)气。我一直在疑心,那条蛇皮给我们带来的坏云(运)气还没有完呢。” “我但愿从没有见到过那张蛇皮的,杰姆——我但愿我这一双眼睛从没有见到过那张蛇皮。” “这不是你的什么车(错),赫克。你根本不知道嘛。你用不着为这个怪罪自己嘛。” 天一亮,岸这一边果然是俄亥俄河清清的河水,千真万确。外边还是原先那种混浊的河水。啊,原来开罗确实已经错过了①。 -------- ①诺顿版注:开罗镇位于俄亥俄河注入密西西比河的入口处。俄亥俄水较清,流入水浊的密西西比河。赫克和杰姆看到了清浊两种水,因而知道已错过了开罗镇。 我们把事情的方方面面谈了一遍。走陆路,那是不行的。我们当然无法把木筏划到上游去。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等到天黑,再坐小划子往回走,试试运气了。所以我们便在密密的白杨丛里睡了一整天。等到擦黑我们回木筏那里,小划子不见啦! 一时间,我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没有什么话好说的嘛。我们两人肚子里都明白,这是蛇皮又一次作的怪,说有什么用?说只能仿佛我们故意找岔子,结果只能招来更多的坏运气——而且不停地招来恶运,一直要到我们终于懂得了该一声不吭才行。 后来我们谈到了我们最好该怎么办。最后认定没有别的什么好办法,只能坐木筏往下游漂去,一直到找到一个机会,能买只小划子往回走。我们不打算趁四周无人时随手借它一只,就象我爸爸当年干的那个样子,因为那么一来,就会有人在后面追我们。 因此,我们就在天黑以后,坐着筏子走开了。 蛇皮给了我们这么多祸害,要是有人至今还不相信玩弄蛇皮该是多么愚蠢,那么,只要他继续读下去看看它怎样进一步加害我们,就一定会相信了。 要购买独木舟,通常是就在有木筏停靠着的那个岸边。不过我们并没有看见那边有什么木筏子,所以我们一直往前走了三个多小时。啊,夜色变得灰蒙蒙的,闷得很,这是仅次于大雾那么叫人讨厌的。河上是什么个光景,你就是看不清。连远和近也辨不清了。夜已深,一片寂静,这时下游开来了一只轮船。我们把灯点亮了,断定人家在轮船上会见到灯光的。下游开来的船,一般开来时不会和我们很靠近,它们开出去时沿着沙洲,挑暗礁底下水势平缓的水上走。不过,在这样的夜晚,它们便不顾一切往水道上拱,仿佛跟整个儿的大河作对似的。 我们听得见它轰轰轰开过来,不过在靠近以前没有看得很清楚。它恰恰正朝着我们开来。这些轮船一般往往这么干,好露一露它们能多么贴近得一擦而过,可又能碰不到我们。有的时候,大轮盘把一根长桨咬飞了,然后领港的会探出脑袋,大笑一声,自以为挺帅的。好,如今它开过来了。我们说,它是想要给我们刮一刮胡子吧。可是它并没有往旁边闪那么一闪啊。这可是一条大轮,正急匆匆地开过来,看上去活象一大片乌黑乌黑的云,四周围亮着一排排萤火虫似的亮光,可是一刹那间,它突然露出了它庞然大物的凶相,但见一长排敞得开开的炉门,一闪闪发着红光,仿佛红得炽热的一排排牙齿,它那大得吓人的船头和护拦装置直接罩住了我们。对着我们发出了一声大叫,又响起了停止开动引擎的铃声,一阵阵咒骂声,一排排放气声,——正当杰姆从那一边、我从这一边往水下跳的一刹那,大轮猛冲过来,从木筏的中间冲过去。 我往下潜水——目的是要摸到水底,因为一只直径三丈的大轮子眼看着要在我的头项上开过去。我得保持一个距离,我得有个足够活动的空间。我能在水下停留一分钟,这一回嘛,我估计停留了整整一分半钟。然后我急着窜到水面上,因为我委实快要憋死了。我一下子把脑袋探出水面,水齐着胳肢窝,一边由嘴里往外喷水,一边由鼻子里往外擤水。当然啰,水流得很急。轮船停机以后十秒钟,又开动了机器。因为这些轮船根本没有把木筏子上的工人放在眼里,眼下它正沿着大河往上游开过去,在浓重的夜色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是偶尔我还能听到它的声音。 我大声叫唤杰姆有十来回,不过毫无回音。我就把我“踩水”时碰着我身子的一块木板抓住了,推着它往岸上游去。不过我发现,水是朝着左岸流的①。这也就是说,我已来到了横水道里了,于是我转了一个方向,朝那个方向游去。 这是一条两英里长的斜斜的横水道,因此我花了不少时间才游过去。我找了一个安全地点爬上岸来。我没法看得很远,只能在坑坑洼洼的地上摸着往前走了四分之一英里路。接下来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一座老式的那种用双层圆木搭成的大房子跟前。我正要急匆匆走过,突然窜出几条狗,朝我汪汪乱叫,我知道,我还是站着不移动一步的为是。 -------- ①诺顿版注:指肯塔基,下面一章写的“打冤家”就发生在这里。 第十七章 大约过了半分钟,窗下有个什么人在说话。他并没有探出头来,只是说: “准备好,孩子们!外边是谁?” 我说: “是我。” “‘我’是谁啊?” “乔治·杰克逊,先生。” “你要什么?” “我什么都不要,先生。我只要走过去,可是狗不让我过去。” “夜这么深,你东荡西荡,干什么来着?” “我不在东荡西荡,先生,我是在轮船上失足落了水。” “哦,是么,真是么?你们哪一个在那边点一个火。你刚才说你的姓名是什么来着?” “乔治·杰克逊,先生。我还是个孩子。” “听我说,你要是说的真话,那你就不用害怕——没有人会伤害你。不过你不要动,就站在你那个地方。你们哪一个去把鲍勃和汤姆给叫起身来,再把枪带来。乔治·杰克逊,还有什么人跟你在一起?” “没有,先生,没有什么人。” 这时我听见屋子里人们在走动,还看到了一处烛光。那个人喊道: “快把那个蜡烛拿开,贝茵,你这老傻瓜——你还有点儿头脑么?把它放在前门后边的地板上。鲍勃,要是你跟汤姆准备好了,就站到你们的位置上去。” “准备好了。” “嗯,乔治·杰克逊,你知道歇佛逊家的人么?” “不知道,先生——我从没有听说过他们啊。” “嗯,也许是这样,也许又并非是这样。好,都准备好。乔治·杰克逊,往前走一步。要注意啦——千万别急——要慢慢地慢慢地走过来。要是有什么人跟你在一起,叫他靠后——要是他一露面,就得挨枪。好,走过来。慢慢地走,把门给推开,你自己开——只开那么一丝丝,够挤进来就行了,听见了么?” 我没有着急,着急也没有用。我慢慢地一次走一步。什么声音都没有,只听得见自己心砰砰地跳。狗静得跟人一个样,不过紧钉在我的后面。等到我走到了由三根圆木搭的台阶时,我听到了开锁、拉开门闩、去插销的声音。我把一只手按住了大门,轻轻推了一点点儿,再一点点儿,到后来有人在说话了,“好,够了,把你的脑袋伸进来。”我照着做了,可是我还担心人家会把它“摘”下来呢。 蜡烛放在地板上,他们的人全都在场,他们望着我,我望着他们,这样有十几秒钟。三个大汉枪对着我瞄准着,吓得我畏畏缩缩,知道吧。年纪最长的一个,头发灰白,六十岁左右。另外两个三十多岁——全都长得一表人才——还有一位非常慈祥的头发染霜的老太太,背后还有两位年轻妇女,我看不大清楚。老绅士说: “好吧——我看没有什么,进来吧。” 我迈进屋,老绅士就锁了大门,把门闩上,把插销插好。他招呼那些带着枪的年轻人往里边去,他们就全聚齐在地板上铺着百衲地毯的一间大厅里。他们都挤在一个拐角上,那里,从前面窗口朝里打枪是打不到的——两旁是没有窗的。他们举着蜡烛,对我着实打量了一番,异口同声地说,“哈,他不是歇佛逊家的人啊——不是的,他身上一点儿也没有歇佛逊家人的味道。”接下来,老人说,要搜一搜身,看有没有武器,希望不用介意,他并没有什么恶意——不过是要弄一弄清楚罢了。所以他没有搜我的口袋,只是用手在外面摸了一摸,摸后说没有什么问题。他要我别拘束,一切象在自己家里一样,把自己的身世全都讲一讲。可是那位老太太说: “嗳,你呀,苏尔,这个可怜的孩子全身湿透啦。再说,你看他会不会已经饿慌了吧?” “你说得对,拉结——我忘了。” 老太太就说: “贝茜(这是女黑奴的名字),你赶快给他弄点吃的,这个可怜的孩子。你们哪位姑娘去把勃克给叫醒了,告诉他说,——哦,他来了。勃克,把这个小客人带去,把他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把你自己的干衣服给他穿上。” 勃克看样子跟我差不多大,——十四五岁光景①,但是比我长得块头大一点儿。他身上只披着一件衬衫,头发蓬蓬松松的。他打着呵欠走进来,一个拳头揉着眼睛,另一只手里拖着一支枪。他说: “没有歇佛逊家的人来吧?” 人家说没有。说是一场虚惊。 “好啊,”他说,“要是有的话,我看我准能打中一个。” 大家都齐声笑了起来。鲍勃说: “哈,勃克,象你这样慢慢吞吞出来,人家说不定会早把我们的头皮都剥下来了②。” -------- 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在一个笔记本上明确地说过,赫克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参见华尔特·勃莱尔《马克·吐温和赫克·芬》,143页。 ②美国的土著印第安人常把战败的敌人的头皮剥下,作为战利品。 “啊,根本没有人来叫我啊,这可不行。我老是被落下,捞不到表现一下的机会。” “别担心,勃克,我的孩子,”老人说,“你迟早总会有机会表现表现的,急什么。现在你去吧,照妈对你说的去做。” 我们上楼进了他的房间,他给了我一件粗布衬衫和一件短茄克,还有他的一条裤子。我穿上了身。我正换衣服的时候,他问我叫什么名字,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他,他就急着跟我说,他前两天在林子里捉到一只蓝喜鹊和一只小兔子。他还问我,蜡烛熄的时候,摩西在哪里①?我说,我不知道,过去也从没有听过这件事。 -------- ①这里写孩子玩的猜谜游戏。《旧约·出埃及》写摩西出生三个月,母亲把他放在蒲草编的箱子里扔在河岸边,“河岸”与“黑暗”,英语发音接近,故这里系通过双关语玩猜谜的游戏。 “那你猜一猜,”他说。 “我怎么猜得着?”我说,“既然过去从没有听说过。” “不过你能猜啊,不是么?容易猜啊。” “哪一支蜡烛啊?”我说。 “怎么啦,随便哪一支啊。”他说。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啊,”我说,“他在哪里呢?” “他在黑暗中呢!那就是他所在的地方。” “既然你知道他在哪里,你又问我干什么?” “啊,真是的,这是一个谜语嘛,你不知道么?听我说,你在这里准备耽多久?你非得长久耽下去不可。我们会过得快快活活的——现今也没有什么学校了。你有一条狗么?我有一条狗——这条狗能冲进河里,把你扔进河里的小木片给叼回来。在星期天,你喜欢把头发梳得光光的,以及干诸如此类的傻玩意儿么?对你说,我是不乐意的,可是我妈逼我这么干。这些旧裤子可真讨厌死人,我看最好还是穿上了吧,尽管我不喜欢。怪热的。你都搞好了么?好——来吧,老伙计。” 冷的玉米饼,冷的腌牛肉,黄油,和酪乳——他们那里给我吃的就是这一些。我吃过的东西,从来没有比这一些更加好吃的了。勃克,他妈,其他所有的人,全都抽玉米轴烟斗,除了那个女黑奴,她走开了,还有那两位年轻妇女。他们全都一边抽烟,一边说话。我呢,是一边吃,一边谈话。那两个年轻妇女都披着棉斗篷,头发披在背后。他们都问我一些问题。我告诉他们说,我爸爸、我和一家人是怎样在阿肯色州南头一个小农庄上的;我姐姐玛丽·安怎样出走,结了婚,从此杳无音讯;比尔怎样出去四处寻找他们,连自己也从此没有下落;汤姆和摩尔怎样也死了;除了我和我爸爸,我们这一家就没有留下别的人了;爸爸磨难重重,也穷得精光。所以等他一死,既然庄子不属于我们所有,我就把剩下的一点点东西带着走,打了统舱往上游去,可又掉到了水里,这才投奔到了这里①。他们就说,我可以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爱住多久就住多久。这时天快大亮,大家一个个去睡觉了,我和勃克一床睡,早晨一觉醒来,糟了,我把我自己的名字给忘了。我躺着想了一个钟头。勃克醒来时,我说: -------- ①诺顿版注:赫克编造的身世,往往反映出他个人的不幸经历,饱和着突然从天而降的坎坷,灾难与死亡这等等方面的遭遇。另一方面,喜剧讽刺小品,传统上也往往有这类奇闻轶事。 “你会拼字母么,勃克?” “会,”他说。 “我估摸着你才不会拼我名字的字母呢,”我说。 “我敢说,你会的,我都会,”他说。 “好吧,”我说,“那你拼拼看。” “考——治——杰——克——宋——①怎么样,”他说。 “不错,”我说,“拼出来了,我原本以为你不行呢。这名字不疙里疙瘩,——不用想就能拼得出来。” 我私下里把名字记了下来,因为下一回可能会有人要我拼出来,我得记熟了,一张嘴就能咔嗒咔嗒说出来,仿佛说惯了似的。 这是挺可爱的一家人,屋子也是挺可爱的屋子。以前在乡下从没见到这么可爱的,这么有气派的。大门上并没有安装铁门闩,也不装带鹿皮绳子的门闩,用的是可以转动的铜把手②,镇上的人家也都是这样的。客厅里没有床,也没有铺过床的模样。可是在一些镇子上,大厅里铺着床的可有的是哩。有一个大壁炉,底下铺了砖的,这些砖上面可以浇水,用另一块砖在上面磨,就擦得于干净净,红红的。他们间或抹上一种叫做西班牙赫石的红色颜料,用这个来洗擦,和镇子上的人家一个样子。壁炉的铜架大得可以放一根待锯的圆木。炉台中间放着一只钟,钟的玻璃罩下半部画着一个镇子,玻璃罩的中间部位,画着一个圆轮,那就算是太阳了。在这个后边,你看得见钟摆在摆动。听到钟的滴嗒声,那是挺美的。有时会有走乡串镇的工匠来擦洗一遍,整得象模象样的,它就能一口气敲响一百五十下,这才累得停下来。这样的一台钟,不管你愿出多少价,他们也不肯卖。 -------- ①这里是勃克拼错了,应为GeeJa,乔治·杰克逊。 ②指弹簧锁。 钟的两旁各立着一只有点儿怪模怪样的大鹦鹉,是用白垩①般的什么东西塑成的,颜色涂得红红绿绿的。在一只鹦鹉的旁边,有一只瓷猫;另一只鹦鹉的旁边,有一只瓷狗;在这些东西的身上一按,就会哇哇地叫起来,只是嘴并没有张开,也不变样,也没有什么表情,是从肚子里发出声的。在这一系列东西的后边,正张开着几把由野火鸡翅膀做成的大扇子。屋子中间有一只惹人喜爱的瓷蓝子,里边装着一堆堆苹果、橘子、桃子、樱桃,颜色比真的还要来得更红或者更珍贵,也更可爱。这些当然不是真的,从破损处露出里面的白垩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就可以看得很分明。 -------- ①指石膏。 这张桌子铺着一张美丽的漆布,上面画着红蓝两色展翅翱翔的老鹰,四周围着花。人家说,这是从老远的费城运来的。还有一些书,堆得整整齐齐,放在桌子的四角上。有一本是大开本的家用《圣经》,附有很多的图画。一本叫做《天路历程》,是讲一个离家出走的人的,至于为什么原因离家,上面没有说。我有时拿来读读,已经读了不少。书上的句子难懂,但是还算有趣。另一本叫做《友谊的献礼》,①尽是美丽的文字和诗歌,不过诗歌我没有读。还有一本是亨利·克雷的演讲集②。另一本是昆恩博士的《家庭医药大全》,是讲一个人生了病或死了该怎么办的事的。还有一本《赞美诗集》以及其它别的一些书。屋子里有几张柳条编底的椅子,还挺挺的,并没有象旧篮子那样中间陷下去或者开裂。 -------- ①始刊于1843年,乃一年一度的感伤性诗文集。 ②亨利·克雷(1777—1852),美国共和党创始人之一。 墙上挂得有画——大多有关华盛顿、拉法耶特②和一些战役的,还有“高原上的玛丽”③,有一幅标明为“独立宣言签字式”。有几张他们所说的炭画,是一位已故的女儿亲手画的。她死的时候才只十五岁。她这些画跟我过去见过的不一样,大多比一般的要黑一些。其中一张画的是一个妇女,身穿瘦长的黑衣裳,胳肢戴一顶又大又黑、象煤铲似的遮阳帽,帽子上挂下来一张黑面纱。又白又细的腕子上绕着黑丝带。一双黑色的小巧的便鞋,活象两把凿子。她正站在一棵垂柳下边,用右肘斜靠在一块墓碑上,作沉思状,另一只手在另一侧往下垂着,拿着一条白手帕和一个网线袋。画的下边写着“谁料想,竟是一朝永诀。”另一幅画,画的是一位年轻姑娘,头发从四边拢到头顶上,在一把梳子前挽了一个结,象椅子靠背似的。她正用手帕捂着脸哭泣。她左手托着一只死鸟,两脚朝天仰卧着。这幅画下面写着“婉转鸣啼,竟成绝唱。”在另一幅画上,一位年轻的姑娘正凭窗仰望着月亮,眼泪沿着腮帮往下淌,一手拿着一封已经打开的信,信封的一头还有黑色的火漆。她用力把带链子、装照片的鸡心盒子贴在嘴上。画下面写着:“难道就从此长逝了么?唉,长逝了啊,多么伤心!”据我看,这些画都画得很好,不过,我仿佛不大喜欢这些画,因为每当我心里不痛快的时候,这些画总叫我更加心神不定。每个人都为她的死而惋惜。因为她已经打算好要画更多的画,人们从她已经作出的贡献,可知这损失有多大。不过我又估猜着,以她的脾性,在坟墓里也许还开心些。人家说,她病倒的时候正在用力于她那幅最伟大的画。她每天每晚祈祷的,便是能恩准她把这画画成功,可惜的是,没有能如愿以偿。画上是一位年轻的姑娘,身穿一件白色长袍,站在一处桥头栏杆上,已经准备好,要纵身一跃。她秀发披肩,仰望明月,泪流满面。她双臂抱在胸前,另有双臂朝前张开,又另有双臂伸向明月——原意是想要看一看,哪两个双臂画得更好些,定了以后,便把其余的给抹掉。不幸的是,正如我所说的,在她打定主意以前,突然逝世。家人如今把这幅画挂在她卧室的床头上。每到她的生日,他们在上面放了花。平时是用一块小小的幔帐给遮了起来。画上的年轻姑娘,脸又美又甜,只是胳膊太多了,我总觉得看起来有点儿象蜘蛛似的。 -------- ②拉法耶特(1757—1834),法国将军和政治家,美国独立战争时,率军援助美军。 ③指苏格兰大诗人彭斯著名的情人玛丽·坎贝尔不少感伤性诗画中的主人公。 这位年轻姑娘生前有一本剪贴簿,把《长老会观察报》上的讣告,伤亡事故和某些人默默地忍受煎熬的事迹保留下来,还诉说自己的胸怀,写下了诗篇。诗写得好。有一首诗是为一个名叫斯蒂芬·道林的男孩不幸坠井而死写的: 悼斯蒂芬·道林·博茨君① 莫非年轻的斯蒂芬病了? 莫非年轻的斯蒂芬死了? 莫非悲伤的人啊,正越加哀痛? 莫非吊唁的人啊,在痛哭失声? 不,年轻的斯蒂芬·道林·博茨君, 他遭到了的并非是这样的命运, 周围的人固然哀伤得愈来愈深, 他可并非因为病痛而丧身。 并非百日咳折磨了他的身子, 并非可怕的麻疹害得他斑斑点点布满身, 并非是因为什么病痛啊, 这才夺去了斯蒂芬·道林·博茨君的令名。 并非单相思啊, 折磨了这长着一头鬈发的年轻人, 并非胃部的什么病痛啊, 害得斯蒂芬·道林·博茨一命归阴。 啊,都不是的,你便流着热泪倾诉。 当你听着我把他的命运细诉, 他的灵魂已从这冷酷的世界逝去, 只因他不幸坠落了井中。 给捞起了,也挤出了肚子里的水, 可是痛哭吧,都只为迟了一步, 他的英灵已经飞逝远方, 在那至善至伟的圣境。 -------- 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戏拟当时流行的哀伤诗体,他对这一类诗体很喜爱。 如果说哀美琳·格伦基福特能在不满十四足岁时便能写乘遣凰溃嵝闯鲈趺囱暮檬蔷褪强上攵牧恕2怂担艹隹诔墒挥梅丫ⅰK恍柰O吕聪氚∠氲摹K担姹阋荒ň褪且恍小U馐保绻也坏侥芪乱痪溲涸系模惆涯且痪淠ǖ簦匦驴贰K饽坎幌蓿宦勰闾袅耸裁刺饽浚矗湍苄础V灰切幢У谋阈小C康币桓瞿腥怂懒耍蚴且桓雠怂懒耍蚴且桓龊⒆铀懒耍逦春阋寻选巴焓彼屠戳恕K颜庑┦谱鐾焓A诰用嵌妓担钕鹊匠〉氖且缴缓笫前懒眨俸竺媸情胍枪堇锏娜恕胍枪堇锏娜舜用挥心芨显诎懒涨氨叩模艘换兀蛭核勒呋菟估照飧雒值脑希嗟⑽罅诵┕Ψ颍獠爬闯倭恕4诱庖院螅蟛蝗缜傲恕K永疵挥性固煊热耍皇谴哟讼萘讼氯ィ挥心芑钕氯ァ?闪娜耍以嗌俅蜗铝司鲂模剿巧暗男》考淙ィ页鏊潜窘腥松诵牡募籼纠丛亩涟 D鞘窃谒哪切┗刮腋械叫睦锓⒚疲踔炼运行┣樾鞯氖焙颉N蚁不端侨胰耍懒说模钭诺模霾蝗迷谖颐侵溆惺裁锤艉摇?闪陌懒栈钭诺氖焙蛟械乃勒咝聪率缃袼吡耍疵挥惺裁慈宋怂词U庖残硎羌妒掳伞R虼耍以示∧灾匆皇淄焓墒牵恢涝趺锤愕模苁切床怀伞0懒盏恼饧浞考洌依锶俗苁钦淼酶筛删痪弧⑶迩逅3肿潘跋舶哪歉鲅印4用挥腥嗽谡饧浞考淅锼@咸鬃哉樟献耪饧浞考洌」芩械氖桥谂K谡饫镒稣胂撸亩了哪潜尽妒ゾ贰? 至于说到那间大厅,一扇扇窗上都挂着漂亮的窗帘。是白色的,上面画着画,象一些城堡,藤萝在城墙上往下垂;象走下河边饮水的牛群;等等。大厅里还有一架小小的旧钢琴。我估猜,钢琴的里面,准有不少的白铁锅吧。年轻的姑娘们唱着一曲“金链寸寸断”①,弹着一曲“布拉格战役”②,那是再悦耳也没有了。各间房间里的墙壁都是粉过的,大都地板上铺了地毯。这座房子在墙外一律粉刷得雪白。 -------- ①为失恋者的悲歌。 ②弗朗兹·科茨瓦拉的乐曲,马克·吐温于1878年首次听到,认为是不成腔的作品。 这是一座二合一的大屋子,两所当中有一块宽敞的空地,上面也有屋顶,下面也有地板,有时候在中午时分在那里摆开一张桌子,委实是个阴凉、舒适的去处,没有法子再好了。 何况饭食既美味,又尽你吃饱哩! 第十八章 你知道,格伦基福特上校是位绅士。他从头到脚都是个绅士。他全家也一样。正象俗话说的,他出生好。这对一个人来说,就如同对一匹马来说,最有值价。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么说的。至于这位寡妇,谁也没有否认过她是我们镇上第一家贵族人家。我爸爸也总是这么个说法,尽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条大鲶鱼好不了多少。格伦基福特上校个子挺高,身材细长,皮色黑里透着苍白,哪儿也找不到一点儿血色。每天早上,总把那瘦瘦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他是薄嘴唇,薄鼻翼,高鼻子,浓眉毛。眼睛漆黑,深深地陷在眼眶里,看着你时,不妨说如同从山洞里朝外望着你。额骨高高的,头发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双手又长又细。他这一辈子,每天穿着一件干净衬衫,从头到脚的一套服式是细帆布做的白色西装,白得简直刺眼睛。每逢星期天,总是穿一身蓝色的燕尾服,钮扣是黄铜的。他手提一根镶银的红木手杖。他没有轻浮的气息,丝毫也没有;也从来没有高声说话。为人和蔼可亲——你知道吧,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因此,你也就感觉到了一种信任之感。他有时候微微一笑,而这是挺动人的。可是一旦他把腰板子那么一挺,如同一根旗竿站立在那里,再加两道浓眉下目光一闪一闪,那你就一心想往树上爬,然后再探问究竟出了什么事。他毋庸提醒人家注意自己的行动举止,——不论他在哪里,在他的面前,一个个都有规有矩的。谁都喜欢和他在一起;他多半总是一片阳光——我的意思是说,他神态象个好天气。一旦他成了层层乌云,那就半分钟之间,一片黑压压的,可吓人啦;而一旦来了这下子,那就够了,一个星期之内,准定不会有什么不恰当之事发生。 早上,每当他和老夫人下楼来,全家人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向他们说一声早上好。在他们两位就坐以前,其他人是不会坐下的。然后由汤姆和鲍勃走到橱柜那儿,取出酒瓶,配好一杯苦味补酒递给他,他就在手里拿着,等到汤姆和鲍勃的也掺好了,并弯了腰,说一声,“敬两位老人家一杯,”他们稍稍欠一下身子,说声谢谢你们,于是三个全都喝了。鲍勃和汤姆把一调羹水,倒在他们的杯子里,和剩下的一点儿白糖和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掺和起来,递给我和勃克,由我们向两位老人家举杯致敬,喝下了肚。 鲍勃年纪最长,汤姆是老二。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棕色的脸,长长的黑发,两只黑黑的眼睛,都可说是一表人才。他们从头到脚,一身细帆布服装,跟老绅士一个样。戴的是宽边的巴拿马帽。 然后再说说夏洛特小姐。她二十五岁,个子高高的,骄傲而挺有气派。不过只要不是在她生气的时候,她总是挺和气的。可只要她一生气,那就象她父亲一样,立时立刻,叫你蔫了下去。她长得很美。 再有她的妹妹苏菲亚小姐。不过她是另一种类型。她又文静,又长得甜,象只鸽子。她才只二十岁。 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我的贴身黑奴空闲得很,因为我不习惯于叫人家服侍我。不过,勃克的黑奴整天跑东跑西,忙个不停。 全家人的情况都在这里了。不过,原来还有人的——另外的三个儿子。他们给杀死了。还有哀美琳,也死了。 老绅士拥有好几处农庄,黑奴在一百个以上。有的日子里,会有许多人汇聚到这里,是骑了马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来的,耽个五六天,在附近的各处、在河上,痛快地玩一玩。白天,在林子里跳跳舞,野餐。夜晚,在屋里举行舞会。他们大多是这家人的亲属。男人身上都带了枪。我对你说吧,这些人可称是精英啦。 附近还有另一族贵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大多姓歇佛逊的。跟格伦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样格调高,系出名门,又有钱,又气派。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使用同一个轮船码头,离我们这座大屋两英里多路。所以我有时候和大伙儿上那儿去,在那里见到过不少歇佛逊家的人,一个个骑着骏马。 有一天,勃克和我两人出了门,到林子里打猎。我们听到了朝我们走来的马声。我们正要穿过大路。勃克说: “快!朝林子里跳!” 我们跳进了林子,透过林子里一簇簇树叶丛朝外张望。不一会儿,一个挺漂亮的小伙子骑着马沿大道飞奔而来。他骑在马上,态度从容,神态象个军人。他把枪平放在鞍鞒上。这人我过去见到过的,他是哈尼·歇佛逊。但听得一声枪响,勃克发的子弹从我耳边擦过,哈尼头上戴的帽子滚落在地。他握紧了枪,径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冲过来。不过我们可没有耽搁。我们在林子里奔了起来。林子长得不密,所以我曾几次回头察看,为了好躲掉子弹。我看到哈尼两次瞄准了勃克。后来他从来处往回转——我猜想,是去找帽子的,不过我没有能看到。我们一路上奔得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绅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半分钟,——据我判断,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随后,脸色平和下来,语气柔和地说: “我不喜欢躲在矮树丛里打枪那种打法。我的孩子,为什么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逊家才不干呢。他们就喜欢取巧。” 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讲述事情的前后经过时,头部挺挺的,活象一位女王。她的鼻翼张开,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两个兄弟显得挺阴沉,可全都没有说话。苏菲亚小姐呢,一时间脸色发白。不过,当她知道那个男子没有受伤,脸色就回过来了。 等到我把勃克带到树底下玉米仓房的旁边,光只是我们两人时,我说: “你真的想杀死他么,勃克?”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啊?” “他么?他从没有害过我啊。” “既然这么说,那你又为了什么要杀死他呢?” “啊,没有什么啊,——就只是为了打冤家嘛。” “什么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儿长大的?你不知道什么叫打冤家?” “从没有听说过啊——说给我听听。” “啊,”勃克说,“打冤家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吵了架,把他杀了。另一个人的弟兄便杀了他。接下来,其他弟兄们,这是指双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来,堂兄弟表兄弟,参加了进来——到后来,一个个都给杀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光了。这是进行得缓慢的过程,得花很长的时间。” “这里的打冤家有很长的时间了么?” “嗯,这我需要估一估了!是三十年前开始的。或者说,大致是这么久以前吧。为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纠葛吧。然后是上法庭求得解决。判决对一方不利,他就挺身而斗,把胜诉的一方给枪杀了——他当然会这么干。换了任何哪一位,都会这么干。” “那么是什么纠葛呢,勃克?是争田产么?” “我看也许是吧——我不清楚。” “啊,那么,先开枪的是谁呢?——是一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还是一个歇佛逊家的人?” “老天爷,我怎么知道?是老早的事啦。” “能有人知道么?” “哦,那是的,据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辈人知道。不过到如今啊,一开头,最早是怎么闹起来的,连他们也不知道了。” “死了很多人么,勃克?” “是啊,出殡的机会有的是。不过嘛,也并非总是死人的。我爸爸身上就有几颗子弹,不过他可并不在乎,因为反正他的身子称起来也不怎么重。鲍勃给人家用长猎刀砍了几下,汤姆也受过一两次伤。” “今年打死过人么?勃克?” “打死过。我们死了一个,他们那边也死了一个。大概三个月前,我的堂兄弟、十四岁的勃特骑着马,穿过河对面的林子。他身边没有带武器,这真是他妈的再傻也没有了。在一处偏僻的地方,他听得身后有马声。一看,是巴第·歇佛逊老头儿,手里拿着枪正飞快赶来,一头白发迎风乱飘。勃特并没有跳下马来,躲到树丛里,反倒让对方赶上来。于是,两人赛开了,一个在前飞奔,一个在后紧追,足足奔了五英里多路,老头儿越追越近。到最后,勃特眼见自己没有希望了,便勒住了马,转过身来,正面朝着人家,于是一枪打进了胸膛。你知道吧,老头儿赶上前来,把他打倒在地。不过呢,老头儿也并没有多少时间庆祝自己的好运气。一星期之内,我们这边的人把他给干掉了。” “我看啊,那个老头儿准是个懦夫,勃克。” “我看他可不是个懦夫。怎么说也不是。歇佛逊家的人没有懦夫——一个也不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也一个懦夫也没有。是啊,就是那个老头儿有一天跟三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三对一干了一仗,干了半个钟头,结果他是赢家。他们这几个人都是骑了马的。他下了马,躲在一小堆木材后面,把他的马推到前边挡子弹。可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还是骑在马上,围着老头儿,窜来窜去,枪弹雨点般地对他打去,他的子弹也雨点般朝着他们猛击。他和他的那匹马淌着血,一瘸一拐地回了家,可歇佛逊家的是给抬回家的——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第二天死了。不,老弟,要是有人要寻找懦夫的话,他大可不必在歇佛逊家的人身上白白浪费时间,因为他们从没有这样的孬种。” 下一个星期天,我们都去了教堂。有三英里路远。全都是骑了马去的。男的都带上了枪,勃克也带了。他们把枪插在两腿当中,或者放在靠墙随手可拿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也是这般架势。布讲的道,说的没有什么意思——尽是兄弟般的爱这类叫人听了厌烦的话,可是人家一个个都说布道布得好,回家的一路之上说个不停,大谈什么信仰啦,积德啦,普济众生啦,前世注定的天命①啦,等等的,叫我说也说不清还有些什么。总之,在我看来,这可说是我一生中最难受的星期天啦。 -------- ①诺顿版注:赫克把长老会的两种教义混在一起了,一是前世因缘说,一是天意决定论,这是以逗笑的文笔表现了边疆人故意把两个词合并起来,从而制造出新的词汇的特色这样的语言风尚。 吃过中饭以后一个小时,大家一个个在打瞌睡,有坐在椅子上的,有在卧室里的,总之,气氛挺沉闷。勃克带着一条狗在草地上大模大样在日光下躺着,睡得挺熟。我往我们那间卧室走去,心想不妨睡个午觉。我见到苏菲亚小姐站在她卧室的门口。她的卧室就在我们那一间的紧隔壁。她把我带进她的房间,轻轻把门关上,问我喜欢不喜欢她。我说喜欢。她问我肯不肯替她做件事,并且不告诉别的人。我说我愿意。她就说,她把她的《圣经》忘了带回来了,是放在教堂里的位子上了,这位子在另外两本书的中间。问我能不能一声不响地溜出去,到那边把书给她带回来,并且对任何人也不说。我说愿意。于是我一溜烟似地走出了家门,走到大路上。教堂里没有什么人,也许除了一两只猪吧。因为教堂门上没有上锁,猪在夏天喜欢上了木条铺的地板①图个凉快。你要是留心注意的话,便可以知道大多数的人总是不得不去的时候才上教堂,可是猪呢,就不一样。 -------- ①诺顿版注:这种地板用一面刨平的圆木铺成,刨平的一面朝上。 我自己寻思,总是出了什么事吧——一个姑娘家对一本《圣经》这糜谑俏野咽樵谑掷锒读艘欢叮恍∑蕉读讼吕矗厦嬗们Ρ市醋拧傲降惆搿薄N艺伊烁霰椋艘酝猓裁匆裁挥姓业健U庖馕蹲攀裁矗乙哺悴磺澹谑俏野阉呕厥槔铩N一亓思遥狭寺ィ辗蒲切〗阏诿趴诘茸盼摇K盐乙话牙私ィ厣狭嗣牛缓笸妒ゾ防镎遥沼谡业搅四瞧健K吹搅松厦嫘吹模拖缘煤芨咝恕K洳环酪幌戮捅ё×宋遥艚舻芈Я寺В顾滴沂鞘郎献詈玫暮⒆樱挂也桓魏稳怂怠R皇奔洌澈焱ㄍǖ模劬ι磷帕凉猓雌鹄纯烧媸蔷廊恕N业故浅粤艘痪2还掖矗阄仕狡窃趺匆换厥隆K饰铱戳嗣挥校宜得挥小K饰胰系貌蝗系眯吹淖帧N腋嫠咚安唬蝗系糜∷⒆痔濉!彼担馄街皇瞧鸶鍪榍┑淖饔茫挥惺裁幢鸬囊馑肌K婧笏担铱梢宰吡耍梢酝娑チ恕? 我走到了河边,把这件事思量了一番。一会儿注意到我那个黑奴跟在我的后面。我们走到了后面那间大屋子里的人看不到我们身影的地方,他往后、往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走过来说: “左(乔)治少爷,你要是到下边泥水塘那里去,我指给你看,那么一大堆黑水蛇。”① -------- ①美国南方特有的一种类似响尾蛇的毒蛇。 我想,这好怪啊,他昨天也这么说过啊。照理他应该知道人家不会那么喜爱黑水蛇,不会到处去寻觅啊。他究竟是什么个意思呢?所以我说—— “好吧,你头里走吧。” 我跟在后面有半英里多路,他就蹚着泥水塘,泥水没到膝盖骨。又走了半英里路,我们就走到了一小片平地,地势干燥,密密长满了大树、矮树丛和藤萝。他说: “左(乔)治少爷,你往前走,只要几步路,就可以看见黑水蛇啦。我以前看过,不想再看了。” 随后,他蹚着泥水马上走开了,才不一会儿,树木把他给遮住,看不见他人了。我摸索着往里走,到了一小块开阔地段,才只象一间卧室那么大,四周满是青藤,有一个人正在那里睡着了——天啊,这正是我那老杰姆啊! 我把他叫醒了。我原以为,又见到了我,他准定会大吃一惊,可是并非如此。他差点儿哭了起来,他高兴得非同一般,不过并没有吃惊。他说,那天晚上落水以后,他跟在我后边泅水。我每喊一声,他都听到了的,不过没有回答,因为他不想让人家把他逮住,再一次沦为奴隶。他说: “我受了点儿双(伤),游不快了,到最后,我掉在你后边相当一段路了。你上岸的时候,我原想,我能赶上来。我正想朝你叫喊,但是我看到了那座大屋子,我便放慢了。我离你离得远了些,人家对你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我害怕那些勾(狗)——不过,当一切静了下来,我知道你是进了屋里去了,我便走到了树林子里,等候白天来到。拂晓时分,你们家的几个黑奴走过来,到田里去干活。他们把我领到这儿来,指点给我这个地方,因为有水,勾(狗)追踪不到我。每晚上,他们给我东西吃。说说看,你过得怎么样。” “啊,你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叫我的杰克把我带到这儿来呢,杰姆?” “唉,赫克,在我们还没有想好办法之前,去打搅你有什么用呢?——不过,如今我们一切太平了。一有机会,我总去买些盆、碗、口粮,晚上我就修补木伐(筏)。” “什么木筏,杰姆?” “我们原来那个木伐(筏)啊。” “你是说我们原来那个木筏没有给撞成碎片片?” “没有,没有撞成碎片片。撞还(坏)了不少——有一头损还(坏)得可厉害——不过还碍不了大事,只是我们那些东西可全完了。要不是我们往水里扎得那么深,泅得又那么远,加上天又那么黑,我们又给下(吓)得那么晕头转向,我们原本是可以看到我们的木伐(筏)的。不过,看到也好,没有看到也好,如今是无所谓了,因为如今木伐(筏)已经整修得跟原来那个样子差不多了,原来损失掉的东西也给布(补)上了。” “啊,你究竟怎样又把那个木筏给弄回来的呢——是你一把抓住了它的么?” “我已经躲到那边林子里了,怎么能张(抓)住?是这儿几个黑人发现木伐(筏)给一块礁石当(挡)住了,就在这儿河湾里,他们就把它藏在小河浜里,在柳树的深处。他们为了争木伐(筏)归谁所有,争得不可开焦(交),很快就给我听到了。我跟他们说,木伐(筏)本不是他们中间哪一个人的,原本属于你和我的。我还说,你们难道是想从一个白人少爷手里,把他的财产给夺过去,藏起来?这样,才把他们间的纠葛给解决了。我还给他们每人一角全(钱),他们这才欢添(天)喜地,但愿以后还有木伐(筏)漂来,好叫他们伐(发)财。他们对待我可好哩。凡是我要他们为我干些什么,从来不需要我说第二匹(遍),老弟。那个杰克可是个很好的黑人,为人挺鸡(机)灵。” “是啊,他挺机灵。他没有对我说你在这里。他要我到这儿来,说是要给我看黑水蛇。要是出了什么事啊,与他可毫不相关。他可以说他自己从没有看见我们两个在一起,这倒也是实情。” 关于第二天的事,我简直不愿意多说啦。我看还是长话短说吧。我清早醒来,本想翻个身,再睡一会儿,发现一片寂静——没有任何人走动的声音,这可是异常的事。第二件事我注意到的,是勃克也已经起了身,人不在了。好,我马上起了身,心里疑疑惑惑的,一边走下楼梯——四周寂无一人,四下里一片静悄悄。门外边呢,也是一样。我心想,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到了堆木场那儿,我遇到了杰克,我说: “怎么一回事啊?” 他说: “你不知道么,左(乔)治少爷?” “不,”我说,“不知道。” “啊,苏菲亚小姐出走啦!她确实出走啦。她是晚上什么一个时候出走的——究竟是什么一个时间,谁也不知道——是出走去和年轻的哈尼·歇佛逊结昏(婚)去的,知道吧——至少人家是这么个说法,是家里给发现的,大约是在半个钟头以前——也许还更早一些——我告诉你吧,他们可真是没有耽误一点儿时间。那么样急急忙忙立刻带抢(枪)上马,真是恐怕你从来也没有见识过。那些妇女也出动了去孤同(鼓动)她们的亲戚们。骚尔老爷和儿辈们拿了抢(枪),上了马,沿着河边大道追,要想方设法在那个年轻人带着苏菲亚小姐过河以前抓住他,打死他。我看啊,前途可是匈(凶)多吉少啊。” “勃克没有叫醒我就出去了?” “是啊,我料想他是没有叫醒你。他们不想把你绢(卷)进去。勃克少爷把抢(枪)装好子弹,说要淡(逮)住一个歇佛逊家的人押回家来,要不然,就是他自个儿玩淡(完蛋)。我看啊,歇佛逊家的人在那边有的是,他只要有机会,准会谈(逮)一个回来。” 我沿着河边的路拼命往上游赶去。一会儿听到稍远处传来了枪声。等到我能望见堆木场和轮船停靠的木材堆那边,我拨开树枝和灌木丛使劲往前走,后来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处所。我爬上了一棵白杨树,躲在树杈那儿。子弹打不到那里,我就在那里张望。不远处,在这棵大树的前边,有一排四英尺高的木头堆在那里。我本想躲到木垛后边去的,后来没有去,这也许是我的运气好。 有四五个人在木场前一片空地上骑着马来回转动,一边咒骂吼叫,想要把沿轮船码头木垛后边的一对年轻人打死——可就是不能得手。他们这伙人中,每次有人在河边木垛那儿一露面,就会遭到枪击。那一对年轻人在木垛后边背靠着背,因此对两边都把守得牢牢的。 隔了一会儿,那些人不再骑着马一边转游一边吼叫了。他们骑着马往木场冲过来。就有一个孩子站了起来,把枪搁在木头上面瞄准,一枪,就有一人翻身落马。其他的人纷纷跳下了马,抓住受伤的人,抬着往木场那边走过去。正是在这一个时刻,那两个孩子撒腿就跑。他们跑到了离我这棵树有一半路的时候,对方还没有发现。等到他们一发现,就立刻跳上马在后紧追。眼看着越追越近,可是仍然无济于事,因为那两个孩子起步早,这时已经赶到木垛后边躲了起来,又占了对方的上风。这木垛就在我那棵树的前边。两个孩子中,有一个就是勃克,另一个是细挑个儿的年轻人,大约有十九岁左右。 这些马上的人乱闯了一阵,然后骑着马走开了。等到望不见他们的影子了,我便朝勃克大叫一声,告诉他我在这里。他起初还弄不清楚我是从树上发出的声音,被吓了一大跳。他叮嘱我仔细瞭望,一见那些人重新出现,立刻告诉他。还说他们准定是在玩弄鬼花招——不会走远的。我原来想要从树上爬下来,可是没有下去。这时勃克就一边大哭、一边跳脚,说他和他的堂兄乔(就是那另一个年轻人)发誓要报今日之仇。说他父亲和两个哥哥给打死了;敌人方面,也死了两三个人。说歇佛逊家的人设了埋伏。勃克说,他的父亲和他的哥哥们本应等候他们的亲属来增援以后再行动的——歇佛逊家的人的力量,远远胜过他们。我问他,那个年轻的哈尼和苏菲亚小姐的情况怎么样。他说,他们已经过了河,平安无事。听到这么说,我是高兴的。可是勃克是另一个样子。他又气又恨,因为这一天他朝哈尼开了枪,可是没有打死他—— 象这样的事,我还闻所未闻哩。 突然之间,砰!砰!砰!响起了三四响枪声。那边的人没有骑马,偷偷穿过林子,绕到他们后边,冲了过来。那两个孩子往河里跳——两人都受了伤——他们往下水划,对方在岸上对着他们一边射击,一边大叫,“打死他们,打死他们!”我当时是多么难受啊!几乎从树上栽下来。这种种全部的经过,我也不想叙说了,——要是这样做的话,只会叫我更难受。我但愿,当初那个夜晚,我根本没有爬上岸来,以致亲眼目击这次的惨祸。我的脑子里,将永远赶不掉这种种的一切——有好多回,我在梦里还梦见了这种种的一切啊。 我躲在树上,一直躲到天黑,害怕爬下树来。我间或听到远处林子里有枪声。有两回,我看到有一小伙的人骑着马、带着枪,驰过木材场,因此我估摸着冲突还没有完。我心里万分沉重,因此打定了主意,从此决不再走近那座房子。因为我寻思,这全是我闯的祸啊!我推想,那张纸片是苏菲亚小姐要和哈尼·歇佛逊在晚上两点半钟一起出奔。我寻思起来,我原本应该把这张纸片的事以及她行动的怪异之处告诉她父亲的。这样,他父亲也许会把她关在房间里不许出来。这么一来,这多么可怕的灾祸就根本不会发生。 我一下了树,就沿着河岸下游偷偷走了一段路。我发现河边躺着两具尸体。我把他们一步步拖上岸来,然后盖住了他们的脸。随后我就赶快离开。把勃克的脸盖起来的时候,我不禁哭了一会儿,因为他对我多么好啊。 这时天刚黑。从此以后,我从未走近那座房子。我穿过林子,往泥水塘那边走。杰姆不在他那片小岛上。我急忙往小河浜那边赶,一路拨开了柳树丛,火烧火燎地只想跳上木筏,远离这片可怕的土地——可是木筏不见了!我的天啊!我多么惊慌啊!我几乎有一分钟时间喘不过气来。我使劲吼叫了一声。离我二十五英尺,响起了一个声音: “天啊,难到(道)是你么,老弟?别作申(声)。” 是杰姆的声音——这样美妙的声音,过去可从来没有听到过啊。我在岸边跑了一段路,登上了木筏,杰姆一把抱住了我。见了我,他真是异常高兴。他说: “上帝保佑你,乖乖。我断定你又丝(死)啦。杰克来过。他说他料想你已经中蛋(弹)丝(死)了,因为你再也没有回家。所以我这会儿正要把木伐(筏)划到小河浜口口去。我已经做好准备工作,只要杰克回来告诉我你肯定已丝(死),我就把木伐(筏)划出去。天啊,见你又回来了,我多么高兴啊,乖乖。” 我说: “好——好极啦。他们再也找不到我啦。他们会以为我已经打死了,尸体往下游漂走了——那边确实有些东西会叫他们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杰姆啊,别再耽误时间了,赶快朝大河划去,越快越好。” 木筏向下游走了两英里多路,到了密西西比河的河中间了,我这才放下了心。然后我们悬挂起了信号灯,断定我们如今又自由、又平安无事了。从昨天起,我一口东西也没有吃过,因此,杰姆拿出一些玉米饼、酪乳、猪肉、白菜和青菜——味道又烧得可口,世上没有更好吃的了——我一边吃晚饭,一边和他谈起来,高兴得什么似的。能够离打冤家远远的,我十分高兴。杰姆呢,能离开那片泥水塘,也十分高兴。我们说,说来说去全世界没有一个家能赶得上木筏子的。别的地方总是那么别扭、那么憋死人,只有木筏子是另一个天地。在一只木筏子上啊,你感觉到的,就是自由,就是舒坦,就是轻松愉快①。 -------- ①诺顿版注:有关格伦基福特事件的两章把有关这家人家诗情画意的描写和“打冤家”的野蛮、不人道、令人生厌的虚骄,形成鲜明对比。并且马克·吐温始终以河上风光与陆上生活作对比,以淳朴的自然与人性作对比。这章末了一句话,是赫克带有总结性质的体会。 第十九章 两三个白天和夜晚就这么过去了。我看我不妨说是漂过去了,那么宁静、那么顺当、那么甜美地滑过去了。我们是这样消磨时光的。一到下游那边,只见一条大得吓人的大河——有的地方河面有一英里半开阔。我们在夜晚行驶;白天,便躲起来。夜快尽了,我们便停止航行,把筏子靠岸——总是靠在一处沙洲水流平静的地段,然后砍下白杨和柳树的嫩枝,把木筏子给遮盖起来。随后我们放好钓鱼竿。接下来我们溜下水去,游它一下,提提精神,凉快凉快。然后我们在沙滩上坐下来,在那里,水只有膝盖深。我们就迎接白天的到来。到处没有一点儿声音——万籁俱寂——仿佛整个儿世界沉沉入睡了,只是偶然有牛蛙叫几声。往水面上望去,首先看到的是灰蒙蒙的一条线——那是河对岸的树林子——别的便什么也看不清——接着是天空中有一点儿鱼肚白;然后鱼肚白多了些,逐渐朝四周散开去;接下来,远处河水的颜色淡了些,不是那么黑了,而是灰灰的了。更远处,可以看到小小的黑点子在漂过来——那是些载货的驳船之类。还有黑黑的一长条——那是木筏子。有时能听到长桨吱吱地响,或者一些杂音。四周这么寂静,声音又来自很远的远方。过了一会儿,你看到一道水纹。凭了水纹的模样,你知道那里有一块礁石,急流朝着它冲过去,流水飞溅,成了这个模样。你看到,雾气袅袅上升,离开水面,东方红了起来,河面红了起来。你可以看到对岸河边树林子边上一处原木搭成的小屋,那可能是一个木材场,在那里堆着的一堆堆木材,中间却是空的,容得狗钻来钻去,为了能叫人家上当①。然后微风轻拂,从河上一阵阵吹来,那么凉凉的,那么清新,闻起来那么甜美,这是全凭了那些树林子和那些鲜花的缘故。可有时候也并非全是如此美妙。因为人们把死鱼扔得到处都是,象尖嘴鱼之类,弄得臭不可闻,然后是大白天来到了,万物在阳光下微笑,百鸟在争鸣。 -------- ①诺顿版注:当时木材买卖论堆,木头当中的空隙也算在内,因而堆放时往往故意搞成空隙。 到这时,有点儿炊烟不会惹人注意,我们便从鱼钩上取下几条鱼,煮一顿热呼呼的早饭。然后我们便面对着河上的寂寞,懒洋洋地、懒洋洋地睡了过去。等到慢慢醒来,看看情况,也许会看到一只轮船一路喘着气,往上游开去。只因为是在对岸老远的地方,所以除了它的明轮是装在船两旁或是在船尾之外,什么也看不清。并且在一个钟点以后,连听也听不见什么了,看也看不见什么了——留下的只是一片冷清。再隔一个时候,你也许会看到一只木筏老远地滑过水面。也许上面会有一个楞头楞脑的小伙子在劈木柴,因为木筏子上总有人干这个活。你会看到斧头一闪,朝下一劈——声音你是听不到的;又见斧头往上举起,举到人头那么高,然后喀嚓一声——从水上经过一些时间才传到你耳朵里。我们在白天里就是这么懒洋洋,这么懒懒散散,在一片寂静之中凝听着。有一会浓雾沉沉,河上驶过的木筏之类,一路上敲打着白铁锅,免得自己被轮船撞翻。有时候一只驳船或者一只木筏贴近我们开过去,离我们这么近,说话声、咒骂声、调笑声,声声入耳——听得一清二楚,就只是看不见人的影子。这叫人浑身汗毛直竖,仿佛是精灵在天空中显灵。杰姆说,他肯定那是精灵,不过我说: “不,精灵不会说什么‘开(该)死的雾’啊什么的”。 没有多久,天黑了,我们就出发。我们漂到河中心的时候,听任它自然地漂,由它随水漂到哪儿就是哪儿。我们点燃了烟斗,两脚泡到水里面,谈天说地——不论白天、黑夜,我们通常总是光着身子,只要没有蚊子咬——勃克家的人给我做的新衣服,做得太讲究了,穿起来浑身不自在。再说,对衣服,我可从来不讲究。 有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里,偌大一条大河全归我们所有。那边是河岸,是一些岛屿,和我们隔水相望。也许会有一点微光闪闪——是船舱里的一支烛光——有的时候,你会在河面上见到一两处闪光——是木筏子上的,或是驳船上的。也许你还能听到一处船上传来提琴声或者歌声。生活在木筏子上,这是何等美妙。头上的天空是我们的,正布满着一闪一闪的的星星。我们朝天躺着,仰望着星星。我们议论着这些星星是造出来的呢,还是自然而然地生成的——杰姆认为是造出来的,我呢,认为是自然而然生成的。我断定,要造这么多,该要多少多少时间啊,费的时间太长啦。杰姆说,这些是月亮下的蛋。啊,这仿佛也有道理,因此我没有说什么反对的意见。因为我见到过一只青蛙便能下好多好多的卵,因此这也是做得到的。我们也留心看着星星掉下来,看着它划过天空。杰姆认为,这些星星是变坏了,这才被从窝里扔了出来。 每天晚上,我们总有一两回看到一只轮船轻手轻脚在暗地里溜过去,从烟囱里喷出一大簇火花来,象雨点般地落在水面上,煞是好看。然后它拐过一个弯,灯不亮了,吵闹声停下来了,留下的是一片寂静的大河。轮船卷起的水浪,在它开走以后好久才流到我们的面前,把木筏轻轻摇动几下。在这以后,你耳朵里一片寂然,有好长好长一段时间里一片寂然,只是偶然传来青蛙的叫声。 半夜过后,岸上的人都上床了。有两三个钟头,岸上一片漆黑——木屋的窗内也看不见灯光了。这些灯光就是我们的钟表——第一道灯光表明早晨正在来临。这样,我们就会马上寻找一处地方,好躲藏起来,并且把木筏子系好①。 有一天拂晓时分,我发现了一只独木小船②,便划过了一道狭窄的急流靠到岸边——只有两百码路——然后划进了一英里外柏树林子里一条小河浜,看能不能摘些浆果。我正经过一处牛走的小道,跨进小河滨,忽听得有两个人在小路上飞奔而来。我想这下子我可完啦。因为每逢有人追什么人,我总以为追的是我——要不然,就是杰姆。我正想赶快溜,可是他们已经逼近我了,还喊出了声,苦苦哀求我救他们一命。——还说他们并没有干什么坏事,可人家却要追捕他们——后面正有一伙人带着狗在追来。他们想要马上跳上木筏,不过我说: “别跳。我还没有听到后边的狗和马的声音嘛,你们还有时间闯过灌木林子,往小河浜上游走一小段路,再下到水里,蹚到下边我这里来,然后上木筏子来——这样,狗就闻不到气味啦。” -------- ①诺顿版注:以上是马克·吐温的名篇之一,写了回到了木筏子上的自由天地,写了河上风光,洋溢着抒情色彩。这样的抒写,刚好插在两次有关人类暴行的描叙的中间,一是前面的“打冤家”,另一是后面要写的冒充国王与公爵的丑态;一个有悲剧性,另一个有讽刺喜剧性,插在中间的抒情性,与之形成鲜明对照。 ②《文库》本注:十六章本来已写到赫克他们已丢失了独木小舟,后来作者续写时写成“我上了那独木小舟”,校清样时发现错了,于是改写成“我找到了一只独木小舟”,这样便可以继续抒写作者所熟悉的密西西比河两岸的风物人情。 他们就照我的话做了。他们一上筏子,我就开往一处沙洲。三五分钟后,我们听到远处狗啊,人啊,吵做一团。从声音听来,他们是往小河浜来的,不过我们没有看到他们。仿佛他们在那里停了下来,转了一会儿。在这个时间里,我们愈走愈远,后来就根本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了。等到我们离林子一英里多路,驶进了大河,一切平静了下来。我们划到了沙洲那边,躲到了白杨树丛里,就平安无事了。 两人中有一个七十岁光景,也许更大些,秃头,胡子快白了。头戴一顶宽边软呢帽,身穿一件油腻腻的蓝色羊毛衬衣,一条破破烂烂的蓝斜纹布旧裤子,裤脚塞在靴筒里,背腰用家织的两条背带吊着——不,只剩了一条了。他胳膊上搭着一件蓝斜纹布旧上衣,钉着亮堂堂的铜扣子,下摆老长①。两人各提着一只用毡子做的又大又肥的旧提包。 -------- ①赫克不识燕尾服,才这样形容。 另一个人呢,有三十上下,一样的穷酸打扮。早饭过后,我们躺下来闲聊。首先暴露出来的一件事,却是这两个家伙谁也不认识谁。 “你遇到了什么麻烦啦?”秃头问另一个人。 “我在推销一种去牙垢的药水——这药水确实能去掉牙垢,往往连牙磁也一块儿去掉——不过,错就错在我不该多住了一个夜晚。我正要溜走的时候,半路上在镇子的这一头碰到了你。你对我说,人家正在追你,要我帮你一把,摆脱他们。我就对你说,我正遇到麻烦,自身难保,那就跟你一道溜之大吉吧。事情的全部经过便是这样,——你的呢?” “啊,我正在那边搞点儿重振戒酒运动的事,大致搞了个把星期。告诉你吧,娘儿们,不论大的小的,都挺宠我,因为我把那些酒鬼描画得够他们受的。一个晚上,我能得五六块大洋——一人一毛,儿童、黑奴免收——生意好兴隆。不料,昨晚上,有人到处散布一个小道消息,说我私下里藏着一罐子酒,自个儿偷偷地喝。今早上,一个黑奴叫醒了我,说人家正在静悄悄集合起来,带着狗,带着马,马上要来聚齐。他们会先放我一码,先走半个钟头,然后他们就追上我。追上以后,肯定要给我浇柏油,撒羽毛,骑木杠①。我没有等到吃早饭就溜啦——反正我不饿②。” “老头子,”那个年轻的说,“我看,我们两个不妨来一搭一档,你看如何?” “我不反对。你的行当——主要的——是什么?” “就职业来说,是个打零工的印刷工人③。还干点儿医药、演员——你知道吧,演悲剧。有机会时,搞点儿催眠和摸头颅算算命。为了换换口味,也曾在歌唱——地理学校教过书,偶尔来次演讲④,——哦,我能干不少行当哩——多半是什么方便就干什么,所以也算不上什么职业。你的行当呢?”⑤“我干的是行医的,干了不少时候。我的拿手好戏是‘按手’——专治癌症,半身不遂,诸如此类⑥。我算个命还挺准的,只要有人替我把事情打听个明白。传道也是我的一行,还有野营会啊,巡回布道啊,等等的。 -------- ①《文库》本注:十九世纪美国盛行私刑,南方尤甚。将犯众怒的人身上浇热的柏油,上撒羽毛。另外有一种叫受刑的人骑在一根劈开的圆木尖利的一边上,抬着游街。这类私刑,往往造成重伤,甚至致死。 ②喝了半夜的酒,故不饿。 ③四处漂泊打零工的印刷工人。马克·吐温本人十八岁——十九岁时便当过印刷工人。 ④当时的地理学校,把地理知识编成歌曲教学生唱,以便学生易记。 ⑤诺顿版注:当时有关西部开发的作品中往往有行骗的流浪汉这类人物,马克·吐温的特色在于把笔下的两个人写得充分的个性化。 ⑥当时南方落后、迷信,故有这种用祷告、念咒治病的。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后来那个年轻人叹了一口气,说道: “可叹啊!” “你叹些什么啊,”秃头说。 “我落得如此一个下场,堕落得跟这伙人为伍,想起来也可叹。”他用一块破布头抹抹眼角。 “他妈的,这伙人有哪一点配不上你?”秃头说。话说得相当不客气。 “是啊,是配得上我,也是我该受的。是谁把我从那么高贵弄成这么低贱?还不是我自己。我不责怪你们,先生们——不光如此,我谁也不怪,是我自作自受。叫冷酷的世界露出它的凶相吧。有一点我是清楚的——反正世界上总有我一块葬身之地。这世界会照样的转,并且从我身边把一切都夺过去——我爱的人,财产,一切的一切——可就是这一个它拿不走。有一天,我将长眠在那里,并且把种种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我那破碎的心将永久安息。”他一边又擦起泪来。“收起你那可怜见的破碎的心吧!”秃头说,“你那颗可怜见的破碎的心朝着我们唏嘘悲叹干什么呀?我们可没有害过你啊。” “是的,我知道你们没有害过我。先生们,我不是在责怪你们。我自己把自己从上面掉了下来,——是的,我咎由自取。我理当受难——完全活该——我决不哼一声。” “从什么地方掉了下来?你从什么地方把自己掉了下来?” “啊,说来你们也不会相信。全世界也永远不会相信——随它去吧——一切无关紧要。我出身的那个秘密——” “你出身的秘密?你的意思是说——” “先生们,”那个年轻人非常庄严地说,“我现在向你们透露,因为我觉得我对你们是信任的。从出身的权利来说,我是一个公爵。” 一听见这话,杰姆的眼睛鼓鼓的。我看啊,我自己也如此。随后,秃头说,“不!你不可能是这个意思。” “是的。我的曾祖父,勃里奇华特公爵的长子,在上世纪末,逃亡到这个国家来,好呼吸最纯粹的自由的空气。在这里结的婚,死在这个国家,留下了一个儿子,而他自己的父亲呢,也差不多在同一个时候逝世的。已故公爵的次子夺取了爵位和财产——可那个真正的公爵、那个婴儿,却被抛在一边。我就是那个婴儿的直系后代——我才是名正言顺的勃里奇华特公爵。如今我就在这里,形单影只,被剥夺了高位的尊荣,遭到人家的追捕,冷酷的世界白眼相加,衣衫褴褛,心灵破碎,落难到与木筏子上的罪人为伍!” 杰姆对他无限同情,我也如此。我们试图安慰安慰他。不过他说,这于事无补,他不可能得到多大安慰。他说,要是我们有心认可他是公爵,那就会比任何其它的事更有价值了。我们就说我们有心,并且问他该怎么一个做法。他说,我们该在对他说话的时候对他鞠躬,并且称他为“大人”,或者说“我的爵爷”,或者“爵爷大人”——还说,如果我们光称他为“勃里奇华特”,他也不会介意。他说,那反正是一个封号,而不是一个人的姓名。还说,在吃饭的时候,我们应该有一个人在他边上侍候他,还做些他希望他们干的零星小事。 啊,这好办,我们就照办了。吃饭的时候,杰姆自始至终站在边上,侍候着他,还说,“大人,你来点这个,或者来点那个?”如此等等。旁人一看就知道他对这样做挺满意。 不过那个老头儿一会儿不作声了——没有多话要说的,对围着公爵团团转的吹捧那一套,仿佛不很舒服,好象他心里有些什么。所以到了下午,他开口了: “听我说,毕奇华特,”①他说,“我真是为你难过极了,不过嘛,象你那样落难的,你可并非是唯一的一个。” -------- ①冒充的公爵自称是勃里奇华特(Bridgewater)公爵,老头儿仿佛不经意,念成了毕奇华特(Bildgewater)公爵。毕奇华特,乃船舱里的污水,又脏又臭,这是水上人家都知道的。 “不是唯一的一个?” “不是的。你不是唯一的一个。象你这样从高位给人家违反正义,一口咬住,拖下来的,可并不是唯一的一个。” “可叹啊!” “不,怀有出身的秘密的,你并非是唯一的一个。”真糟糕,他竟哭了起来。 “等一等!你这是什么意思?” “毕奇华特,我能信得过你么?”那老头儿说,一边还不停地呜呜咽咽。 “我要是靠不住,天诛地灭。”他握住了老头儿的手,紧紧握着,并且说,“把你的来历的秘密说出来吧!” “毕奇华特,我是当年的法国皇太子!” 你准能猜得到,这一回啊,杰姆和我可吓了一大跳。随后公爵说: “你是什么啊?” “是的,我的朋友,——这可是千真万确——你的眼睛现今这一刻看到的是可怜的、失踪的路埃十七,路埃十六和曼雷·安东纳特的儿子①。” “你呀!就凭你这个岁数!没有那么回事②!你莫非要说你是当年的查理曼么③?至少至少,你非得是六百岁、七百岁的人吧。” -------- ①骗子把路易说成路埃,把安东埃纳特说成安东纳特,连国王、王后的名字都说不全。 ②诺顿版注:法国王太子如果当时活着,应该只有五十多岁,可见冒充者的年龄不合。 ③查理曼,佛兰克斯和罗马帝国大帝,死于814年。 “都怨我遭的劫难啊,毕奇华特。劫难招来了这一切。劫难叫我头发白了,额头未老先秃。是啊,先生们,你们看到了,在你们面前,是身穿蓝布裤子,身陷灾祸、漂泊、流亡、被糟塌、受苦受难的合法的法国国王。” 啊,他一边说,一边伤心痛哭,叫我和杰姆简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们非常难过——又非常高兴,非常骄傲,因为能有他和我们在一起。于是我们就凑上前来,象刚才对待公爵那样,试图安慰安慰他。不过他说,这于事无补,除非人死了,一了百了。不过他又说,要是人家按他的名分对待他,对他说话时,双膝跪下,并且总是称呼他“皇上”,吃饭时第一件事是侍奉他,在他面前非经面谕,不敢坐下。如果那样的话,他总会感觉到舒服一些,好过一些。因此,杰姆和我就称呼他为皇上,为了侍候他,做这做那,当他的面站得直挺挺的,一直要等到他发了话。叫我们坐下为止。这样百般地侍候他,他就变得高兴起来,舒坦起来了。不过公爵对他还有点儿酸溜溜的,对这般光景仿佛有所不满。可国王还是主动对他表示真情实意的友好。国王说,公爵的曾祖父和其他的毕奇华特公爵曾经得到他先父的恩宠,经常被召入宫内。只是公爵还是有好长时间在睹气。后来国王说: “毕奇华特,说不定我们得在这个木筏子上,耽在一起一个相当长的时光,你这样酸溜溜的有什么用呢?只能叫大家心里不痛快。我并非生来就是一个公爵,这不是我的过错;你并非生来就是一个国王,这也不是你的过错——因此,干吗要烦那个心?我说啊,随遇而安——这是我的座右铭。我们碰巧在这里相聚,这也并非是件坏事——吃的还丰富,活的还清闲——好,把你的手给我,公爵,让我们交个朋友。” 公爵依着他的话做了。杰姆和我眼见这一切,心里挺高兴的。种种不快,一扫而光,我们都觉得高高兴兴的。如果在木筏子上彼此不和,这该多么倒霉,在木筏子上,人家图的便是能一个个感到心满意足,对别人合情合理,和和气气。 我无需多长时间,就在心里断定了:根本不是什么国王、公爵,而是下三烂、骗子手。不过我从没有说出口来,从没有露出口风,只是自个儿心里明白。还是这样最好,免得争吵,也不致招来麻烦。要是他们要我们称呼他们皇上,公爵什么的,我们也不反对,只要这一家子能保个太平。再说,把实情告诉杰姆,也没有什么好处,所以我就没有告诉他。也许从我爸爸那里我从没有学到什么有益的东西,只是除了一件,那就是,和这么一类人相处,最好的办法是:他们爱干什么,就随他们干什么。 第二十章 他们给我们提出了很多问题。他们想要知道,为什么我们要把木筏子这样遮盖起来;为什么要白天躺下,不把木筏开出去——杰姆是一个逃亡的黑奴么?我说: “老天爷啊,难道一个逃亡的黑奴竟会朝南方走的么?” 不会的。他们也认为不会的。我得把事情原委说出个道道来,就说: “我家人是密苏里州派克郡的。我就出生在那里。后来他们一个个死了,只留下了我和我爸爸和我的兄弟伊克。我爸爸认为应该离开那个地方,到下边去和我叔叔朋思一起过。我叔叔在离奥尔良四十四英里的河边上有一块巴掌大的地。我爸爸穷得很,还欠下债。因此还清债以后,就所余无几了,只有十六块光洋和黑奴杰姆。靠这点儿钱,要走一千四百英里地,不论是买轮船的统舱票,或是别的什么办法,都是办不到的。嗯,在大河涨水的时间里,爸爸交上了好运,有一天捞到了这个木筏子。我们就认为,不妨坐这个木筏子前往奥尔良去。爸爸的运气没有能好到底。有一晚,一只轮船撞到了木筏前边的一只角,我们都落了水,泅到了轮子下面。杰姆和我游了上来,平安无事。可爸爸是喝醉了酒的,伊克是才只四岁的孩子,他们就再也没有上来。后来一两天里,我们遇到过不少麻烦,因为总有人坐了小船追过来,想要从我手里夺走杰姆,说他们确信他是个逃亡的黑奴。从此,我们白天就不开。在夜晚,没有人给我们找麻烦。” 公爵说: “让我独个儿想出个主意来,好叫我们高兴的时候,白天也能行驶。让我仔细考虑一番吧——我会设计出一个办法来,把事情弄得稳稳当当的。今天我们暂时不去管它,因为我们当然不想在大白天走过下边那个镇子——那不太稳妥。” 黄昏时分,天黑起来了,象要下雨的样子,天气闷热,闪电在天边很低的地方闪来闪去。树叶也颤抖了起来——这场雨将会来势凶猛,这已经是看得清清楚楚的了。所以公爵和国王便去检查一下我们的窝棚,看看床铺是什么一个样子。我那张床,铺的是一床草褥子——比杰姆那条絮着玉米皮的褥子,多少要好一点。他那一条,掺杂着许多玉米棒子,躺在上面,刺得生痛;一翻身,玉米皮响起来,人象在干燥的树叶子上打滚,那声响准把你吵醒。公爵表示要睡我那张床,可是国王不同意。他说: “依我看,爵位高低会提示你,一张塞了玉米棒的床,不适宜于我睡。还是由阁下去睡那张塞玉米棒的床吧。” 杰姆和我一时间再一次急得汗直冒,生怕他们中间又生出更多的纠葛来。等到公爵说出了下面的话,我们真是太高兴了—— “老是给压迫的铁蹄在泥地里踩,这可是我的宿命。我当年高傲的劲头,已经给不幸的命运打得粉碎啦。我屈服,我顺从,这是我的宿命嘛。我在这世界上孤零零只一个人——让我受苦受难吧,我受得了这种种的一切。” 等到天大黑,我们马上开动。国王嘱咐我们要尽量朝大河的中央走,在驶过了那个镇子后再经过很长一段路以前不要点灯。我们逐渐逼近一小簇灯光——那就是那个镇子了,知道吧——我们又偷偷走了半英里地,可一切太平。等到开出下游四分之三英里,我们就挂起了信号灯来。十点钟光景,又是大雨倾盆,又是雷电交加,闹得不可开交,所以国王交代我们两人都要留心看守好,一直要等到天气好转。随后,国王和公爵爬进窝棚宿夜。下边是该我的班,要值到十二点钟。不过,即使我有一张床,反正我也不会去睡的,因为这样的暴风雨,并不是一周之内天天能见到的。不,简直就很少见到。天啊,风正在一路上尖声叫唤啊!每隔一两秒钟,电光一闪,半英里路之内,一下子照得明晃晃的。你会见到,在大雨中,一处处小岛全都灰蒙蒙的,大树被大风吹得前仰后合。然后喀嚓一声,呼隆隆、呼隆隆、呼隆隆——雷声在滚动,一直滚向远处,才逐步消失——紧接着,唰的一下,来了个大闪,跟着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霹雳。急浪有时差点儿要把我从木筏子上冲到水里去。不过我身上没有穿什么衣服,我也不在乎。对水上露出的树干、木桩,我们不难对付。既然电光老在四下里闪来闪去,我们就能对水面上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我们会不费事地拨动筏子的头头,避开它们。 你知道,我该值半夜里的班。不过,我到那时实在困得不行,所以杰姆就说,开头一半的时间,由他替我代值吧。他就是这样体贴人。杰姆一向这样。我爬进了窝棚,不过国王和公爵在铺上摊开了手脚,就没有我容身之地了。我就睡到了外边去。雨,我不在乎,因为这是暖暖和和的。眼下,浪头也不会那么高了。到两点钟,风浪又大了起来,杰姆本想叫醒我,后来一想,便改变了主意。因为依他看来,浪不致于掀得太高,造成祸害。可这下子他看错了。没有多久,突然之间,猛然冲过来一个地地道道的急浪,一下子把我打到了水里去。杰姆开怀大笑,差点儿就笑死了。他是黑奴中间最容易哈哈大笑的一个呢。 我接过了班。杰姆躺了下来,一会儿就打起呼噜来了。暴风雨慢慢过去了,天转晴了。一见到岸上木屋里有灯光,我就把他叫醒,把木筏子藏进隐蔽的地方,藏它个一整天。 国王在早饭后拿出一付又旧又脏的纸牌。他和公爵玩了一会儿“七分”①,第一场五分钱的输赢。玩腻了以后,他们就说要——用他们的话说——“制定作战计划。”公爵从他的旅行包里掏出许多印着字的小传单,并且高声念着上面的字。 -------- ①一种有王牌的纸牌游戏,谁先赢到七分者胜。 一张小传单上写道:“巴黎大名鼎鼎的蒙塔尔班·阿芒博士,定于某日某地作‘骨相蜒萁病牌泵咳艘唤恰!薄氨赣泄窍嗤急恚空哦俏宸帧!惫羲担蔷褪撬约骸T诹硪徽糯ド希褪恰奥锥靥乩绽紫锞缭喊缪萆勘妊堑氖澜缰缪菰毙″壤锟刷佟!痹谄渌恍┬〈ド希钟辛吮鸬囊恍┟郑苡兄种址欠驳哪苣停笥谩巴蛄楸φ取保梢曰爻鋈蛲辽穑换褂小扒闲澳獾馈保绱说鹊龋灰欢恪:罄此担? “演戏的行当是我最最心爱的了。皇上,你登过台没有?” “没有,”国王说。 “那么,不出三天,下台的皇上②,你将要登台演出。”公爵这么说。“到了下面第一个镇子,我们要租下一个会场,演出《理查三世》中斗剑一场和《罗密欧——朱丽叶》中阳台情话一场。你看怎么样?” -------- ①大卫·迦里克(1717—1779)是英国演莎剧名演员,伦敦特勒雷巷剧院经理。但并没有“小迦里克’之说。诺顿版注:可比较第二十一章中关于捏造出来的“小迦里克”之说。 ②诺顿版注:“毕奇华特’(“舱内污水’)和“下台的皇上’这类名词的创造,可见马克·吐温使人物个性化并进行幽默讽刺的工夫,也表现了边疆老百姓善于起绰号以逗笑的本领。 “毕奇华特,我是倒霉透顶了,只要能进钱,我都赞成。不过嘛,演戏,我实在一窍不通,看得也不多。我爸爸把戏班子抬进宫的时候,我年纪还太小。你看,你能教会我么?” “那容易!” “那好,我正急着要干些什么新鲜的事儿呢。马上就干起来。” 公爵就对他讲了罗密欧是怎样一个人,朱丽叶又是怎样一个人。他说,他通常演罗密欧,所以国王可以演朱丽叶。 “公爵,既然朱丽叶是那么年轻的一位姑娘,拿我的秃秃的脑袋,白白的胡子,演她,也许显得有些异怪吧。” “不,不用担心——那些乡巴老不会想到这一些①。再说,你得穿上行头啊,那就不大一样了。朱丽叶是在阳台上,在睡觉以前,赏赏月。她穿着睡衣,戴着打皱摺的睡帽。这里就是角色穿的行头。” -------- ①诺顿版注:“国王”扮演朱丽叶的角色可能会引起观众的意见,倒不是由于性别关系,而是由于年龄太大。据专家研究,在当时,如同在十七世纪的英国一样,女子没有登台演出的,女角都由成年男子或男孩扮演。 他拿出了两三件窗帘花布做的戏装。据他说,这是理查第三和另一个角色穿的钟(中)古时代的战袍。还配上一件白布做的长睡衣和一顶打皱摺的睡帽。国王感到满意了。公爵就拿来他的戏本,念角色的台词,念时双手一伸一伸,极尽装腔作势的能事。一边跳来跳去,作示范的动作,表演了该怎么个演法。随后他把那本书交给了国王,要他把他那个角色的台词背熟。 离河湾下游三英里路,有一处巴掌大的小镇。吃过饭后,公爵说,他已经琢磨出了一个主意,能叫木筏子在白天行驶,又不致叫杰姆遭到危险。他说他要到那个镇子去亲自安排一切。国王表示他也要去,看能不能碰上什么好运气。我们的咖啡吃完了,所以杰姆和我最好能和他们坐了划子一起去,买点咖啡回来。 我们一到那里,不见有人来往,街上空空荡荡,简直有点儿死气沉沉,一片寂静,仿佛是星期天似的。我们找到了一个有病的黑奴,他正在一处后院里晒太阳。据他说,只要不是年纪太小或者病太重,或者年纪太老,全都去了露营布道会了。那是在林子里,离这儿两英里路。国王打听清楚了怎么个走法,说他要前去,把那个布道会好好利用一下①。还说我也可以去。 -------- ①诺顿版注:当时边疆地区,常有骗子假借宗教的名义在布道会上行骗捞钱的。 公爵说他正在找的是一家印刷店。后来我们找到了,式澈陀∷⒐と硕既ゲ渭硬嫉阑崛チ耍诺故敲挥猩纤5胤胶茉啵至懵摇4采系酱κ怯湍鸵恍┐ィ厦嬗新砗吞油龊谂耐蓟9舭焉弦乱煌眩迪纸褚磺杏邪旆恕K晕液凸蹙腿フ也嫉阑崛チ恕? 我们在半个钟头左右到了那里,身上一身汗,因为天气挺热。四下里二十英里方圆,聚着一千人之多。林子里到处拴满了骡马、车辆。这些牲口一边把脑袋伸进车槽里吃料,一边踢着脚驱赶苍蝇。那里的棚子是用竿子搭的架,树枝盖的顶,出售柠檬水和姜饼以及青皮的嫩玉米一类东西。 就是在这样的棚子里,有人正在布道。只是棚子大一些,能容一群群的人。凳子是用劈开的原木外层做的,在圆的一面凿几个窟窿,安上几根棍子,当做凳腿。这些凳子并无靠背的。布道的人站在棚棚一头的高台之上。妇女们戴着遮阳帽。有些妇女穿着毛葛上衣,有几个穿着柳条布上衣。还有些年轻姑娘穿着印花布褂子。有些青年男子光着脚丫子,有些小孩除了一件粗帆布衬衣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穿。有些老年妇女在做针线。有些年轻人在偷偷地谈情说爱。 在我们走进去的第一个棚子里,布道的人正在一行一行地念赞美诗。他念两行,人家就跟着唱起来,听起来颇有点庄严的味道。因为人又多,唱得又很带劲。随后再念两行,大家又跟着唱——就这样先念后唱。会众越来越兴奋,唱得越来越宏亮,到后来,有些人呻唤起来,有些人使劲吼叫起来。接下来,布道的人开始传道,讲得十分认真,先在讲台这一头摇摇晃晃,然后到另一头摇摇晃晃,再后来往台前向下弯着腰,胳膊和身子一直都在摇摇摆摆。他布的道是使出了全身力量喊叫出来的。每隔了一会儿,他就把《圣经》高高举起,摊了开来,仿佛是向左右两边递着看的,一边高喊着,“这就是旷野里的铜蛇!看看它,就可以得着活命①。”会众就会高喊,“荣耀啊,——阿门!”他就这样布下去,会众跟着呻唤着、哭喊着,还说着“阿门”。 “哦,到这悔罪的板凳上来吧②!过来吧,罪过大的人们!(阿门!)过来吧,害病的人和伤心的人!(阿门!)过来吧,病腿的人,跛脚的人,瞎眼的人!(阿门!)过来吧,穷苦无告的人,陷于耻辱的人!(阿门!)过来吧,所有衰弱的、堕落的、受罪的人!——带着一颗破碎的心过来吧!带着一颗悔恨的心过来吧!带着你们褴褛的衣裳,带着罪孽和肮脏过来吧!洗涤罪孽的圣水是自由供给的,天国之门是永远开着的——哦,进来吧,安息吧!(阿门!光荣啊!光荣啊!哈里路耶!)” -------- ①《旧约·民数记》以色列人随摩西出埃及,一路死了许多人,他们埋怨上帝和摩西,自认有罪。摩西为他们祷告,并制造一条铜蛇,凡被蛇咬的,一望铜蛇,就必定得活。 ②诺顿版注:放在前排,专供悔罪的人就座。 布道会就是如此这般地进行着。由于一片吼叫、哭喊声,布道的人在说些什么,你就无法听清。一堆堆人群里,人们站起身来,全凭力气,挤着出来,挤到了那一排悔罪的板凳这边来,脸上流着泪水。等到一群悔罪的人全都到了这排悔罪的板凳那里,他们就唱了起来,吼了起来,并且扑倒在面前的稻草上,简直就疯狂了。 啊,我一眼就看到国王正在跑过去。你听得到他那压倒一切人的声音。接着,他一抬腿就走上了讲台,牧师请他对大家讲话,他也就讲了。他对大家说,他是一个海盗——已有三十年历史的海盗,远在印度洋之上。在春天一次战斗中,他部下的人损失惨重。如今他已回了国,想招募一批新人。昨晚上,他不幸遭到了抢劫,被赶下了轮船,落得身无分文。他对这个遭遇倒是很高兴,认为该谢天谢地,看作是平生一大好事。因为,如今嘛,他已经是变了一个人,平生第一回真正感到了什么叫做幸福。尽管他如今确实很穷,但是他主意已定,要立即设法返回印度洋,以此余生,尽力劝导那些海盗走上正道。干这样的一件事,他能比任何人做得更好,因为他和纵横印度洋上的海盗全都非常熟悉。尽管他远途前往,要花很多时间,加上自己又身无分文,他反正要到达那里的。他要不放过每一个机会,对被他劝说悔改过来的每一个海盗说,“你们不必感谢我,你们不用把功劳记在我的名下,一切功劳归于朴克维尔露营布道会的亲人们,人类中天生的兄弟和恩人们——还应归功于那里亲爱的传教师,一个海盗们最最真诚的朋友!” 说着说着,他哇哇地哭了,大家也一个个哭了。这时有人高声叫喊:“给他凑一笔钱,凑一笔钱!”刚说过,就有五六个人争着干开了,不过有一个人喊道:“让他托一顶帽子转一圈凑这笔钱吧!”接着一个个都这么说,传教师也这么说。 所以国王就托着他的帽子在人群前走了一圈,一边抹眼睛,一边为大伙儿祝福,并且感谢大家对远在海上的海盗如此仁义。每隔一会儿,就会有最美丽的姑娘泪流满面,走上前来,问他能不能让她亲亲他,作为对他的一个永久的纪念。 他呢,有求必应。有些漂亮姑娘,他又搂又亲了五六回之多。——人家又邀请他多留一个星期,大家一个个都愿邀请他到他们家住,还说,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光荣。不过他说,既然今天已是露营布道会的最后一天,他留下来没有什么用了。 再说,他恨不得马上到印度洋去,好感化那些海盗。 我们回到木筏上以后,他数了一数钱,发现他募得了八十七元七角五分。外加他捡来了一只三加仑威士忌的酒罐,那是他在穿过林子回家的路上在一辆大车下面捡的。国王说,要算总帐的话,今天要算是他传教生涯中收获最大的一天了。他说,空讲没有什么用,对不信教的蛮子,跟对海盗一样,搞野营布道会那一套没有什么用。 公爵呢,本来自以为他干得挺不错。等到国王讲了他怎样露了一手以后,他这才不那么想了。他在那家印刷店接了活,为农民干了两件小小的活,——印了出售马匹的招贴。还收了钱:四块钱。他还代收了报纸广告费十元。他还宣传说,如果预付,四元即可,人家也就按此办法付了钱。报费原是两块钱一年,他收了三个订户,按照他的规定,凡是预付,只收五角钱一年。订户原本想按老规矩,用木柴、洋葱头折现付款。可是他说,他刚盘下这家店,把价钱定得低而又低,无法再低了,所以贷款一律付现。他还写了一首小诗,是他自己发了诗兴写的——一共三首——是那种既甜美又带点儿悲凉的——有一首诗的题目是:“啊,冷酷的世界,碾碎这颗伤透了的心吧”。他临走前,把这首诗排好了铅字,随时可以印出,登在报上,分文不取。他得了九块半大洋,还说,为了这点儿钱,他干了整整一天。 随后他给我们看了他印的另一件小小的活计,也不要钱,因为这是为我们印的。那是一幅画,画的是一个逃亡的黑奴,肩膀上杠一根木棍,上面挑着一只包裹。黑奴像下面写着“悬赏大洋两百元”。这都是写的杰姆,写得一丝一毫也不差。上面写道,此人从圣·雅克农庄潜逃,农庄在新奥尔良下游四十英里地,潜逃时间是去年冬天。说很可能是往北逃,凡能捉拿住并送回者,当付重酬云云。 “如今啊”,公爵说道,“在今晚上以后,只要我们高兴,就不妨在白天行驶了。见到有人来,我们就用一根绳子,把杰姆从头到脚捆绑好,放在窝棚里,把这张招贴给人家看看,说我们是在上游把他给抓住的,说我们太穷,坐不起轮船,所以凭我们的朋友作保,买下了这个木筏子,正开往下游去领那个赏金。给杰姆戴上个脚镣手铐,也许更象个样子,不过和我们很穷这个说法不很相称。那就象戴上珠宝一类很不相称了。用绳子,那是恰到好处——正如我们在戏台上说的,‘三一律①’非得遵守不可啊。” -------- ①“三一律”,法国古典卞义诗学规定,戏剧剧情必须时间在一天内,地点不变,刷情一致,称“三一律”。 我们全都说公爵干得很漂亮,白天行驶从此不再会有什么麻烦了。公爵在那个小镇上印刷店里干的那一套,一定会引起一场大闹,不过我们断定,我们当晚会走出去离镇好几英里路远,那场吵闹就跟我们无关了——只要我们高兴,我们完全可以一帆风顺向前开了。 我们躲起来,静悄悄的,等到晚上近十点钟才开动,然后轻手轻脚地离镇远远地溜了过去。 早晨四点钟杰姆叫我值班时,他说: “赫克,你看我们往后还会遇到什么国王么?” “不”,我说,“我看不会了吧。” “那,”他说,“那好。一两个国王我还不在乎,不过不能再多了。这一位喝得蓝(滥)醉,公爵呢,也霍(好)不了多少。” 我看到杰姆总想叫国王讲法语,好让他听听法国话究竟是什么个样子。不过国王说,他在这个国家已经很久很久了,而且又这么多灾多难,所以他已经把法国话给忘了。 第二十一章 这会儿太阳已经升起了,可是我们一直往前开,并没有靠岸把木筏系好。到后来,国王和公爵走出棚来,脸色不大好看。不过,后来他们跳下水去,游了一下,显然高兴多啦。早饭以后,国王在木筏子一个角落坐了下来,把靴子脱了,裤脚管卷了起来,两腿在水里荡着,舒服舒服。他点起烟斗,心里默默念着罗密欧——朱丽叶的台词。背得挺熟以后,他和公爵开始操练起来。公爵还得一遍又一遍地教他,教他每句话该怎么讲,教他该怎样叹气,怎样把手按在心口上。隔了一会儿,他说他练得很不错了。“不过”,他说,“你喊罗密欧的时候,可千万不能象一条公牛那么吼叫——你务必说得那么轻柔,那么病恹恹的,心神恍惚的,吐出——罗——密——欧!就该这样,因为朱丽叶是那样可亲可爱,甜甜蜜蜜,还只是个孩子那样的姑娘家,你知道吧,她决不会象公驴般地呜呜叫唤。” 好,到下一步,他们取出了一对长刀,是由公爵用橡木条做成的。他们开始练习斗剑——公爵自称是理查第三。他们那样一来一去开打,在木筏子上跳过来,又跳过去,那个模样叫人看得入迷。不过,后来国王摔了一跤。在这以后,他们就停下来休息了。他们谈到了他们在别的时候在河上那种种历险的事迹。 吃过饭以后,公爵说: “好,卡贝①,你知道吧,我们要把这一场戏演成第一流的精彩节目。所以我看我们不妨添加点儿什么。反正人们一声‘恩各尔②’,你总得应付应付才行啊。” -------- ①《文库》本注:马克·吐温喜读汤姆斯·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一书,书中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被废黜以后,革命者称他为公民路易·卡贝。卡贝是中世纪法国权势极大的一个家族。 诺顿版注:在这里,冒充的公爵还可能把朱丽叶家的姓Capulet和法国国王的姓capet混为一谈了。 ②法语:再来一个。 “毕奇华特,‘恩各尔’是什么啊?” 公爵对他作了解释,然后说: “我就来上一段苏格兰舞,或是水手跳的笛舞,你呢——啊,让我想一想——好,有了——你不妨念一段哈姆雷特的独白。” “哈姆雷特的什么啊?” “哈姆雷特的独白,知道吧,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台词。啊,这是多么辉煌,多么辉煌!每一回总是把全场给迷住啦。我这本书里没有这一段——我只搞到一卷——不过我看啊,我能凭了记忆凑齐它。我只需来回走走台步,走个把分钟,看能不能从记忆的仓库里回想起来。” 于是他就来回走起了台步,一边思索。有时候间或把眉头紧锁,有时候眉毛往上一耸。接下来,一只手紧紧按住了额骨,踉踉跄跄倒退几步,仿佛还哼了几声。然后他会长叹一声,再后来他装成流下了热泪。这种种表演,煞是好看。慢慢地他回忆起了,于是他叫我们注意了。接着他摆出了一个最最高贵的姿势,一只脚往前探,两只胳膊往上往前伸,脑袋往后仰,眼睛望着天。接下来,他开始中了邪似地叫嚷,磨他的牙。然后,在念这段台词时,从头到尾吼叫着,两手摊开,胸膛鼓起,这样就使我过去见过的表演,都为之黯然失色。这段台词是这样的——他教国王念的时候,我很容易地便记住了的。① -------- ①诺顿版注:演莎剧时,把不同剧本中的著名台词随意拆散,东拼西凑,这在当时边疆地区演出时常有的情况。 活下去呢,还是不活下去,这是一把出鞘的宝剑, 使这漫长的一生成为无穷的灾难, 谁愿挑着重担,一直到勃南森林,真是来到了邓西宁, 可是对死后的遭遇深怀恐惧, 害死了无忧无虑的睡眠, 伟大天性的第二条路, 使我们宁愿抛出恶运的毒箭, 决不逃往幽冥去寻求解脱, 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我们才不得不踌躇。 你敲门吧,去把邓肯敲醒!但愿您做得到; 谁愿忍受人世的鞭挞和嘲弄, 压迫者的虐待,傲慢者的凌辱, 法律的拖延,和痛苦可能带来的解脱, 在这夜半死寂的荒凉里,墓穴洞开, 礼俗的黑色丧服,一片阴森。 但是那世人有去无还的冥界, 正向人间喷出毒气阵阵, 因此那刚毅的本色,象古语所说的那只可怜的小猫, 就被烦恼蒙上了一层病容, 一切压在我们屋顶上的阴云, 因此改变了漂浮的方向, 失去了行动的力量。 那正是功德无量。且慢,美丽的峨菲丽雅: 别张开你那又大又笨的大理石嘴巴, 赶快到女修道院里去吧——快去①。 -------- ①《文库》本注:“公爵”自以为在背诵哈姆雷特这段著名独白,其实背得颠倒错乱,还胡乱插进了莎剧《麦克白》和《理查三世》中的台词。 又,故意把莎剧弄得面目全非,是十九世纪喜剧惯用的手段。又,如果查一下,“公爵”怎样把不同莎剧的台词胡乱拼凑在一起,以获得逗笑的效果,是很有趣的。特别是怎样把《麦克白》一剧中的台词和《哈姆雷特》的台词拼凑在一起的。象第三行后一半,第五行,第六行,第十二行,第十八行后一半,都是如此。 啊,那老头呢,倒也喜欢这段台词,很快便记住了,所以能够作出了第一流的表演。那情景仿佛他生来就是为了表演这段台词似的。等他练熟了,激动起来了,他演的时候那个狂吼乱叫、哭哭啼啼的模样,可真美妙。 一有机会,公爵就印好了几份演出的海报。在这以后,有两三天的时间,我们在河上漂流,木筏子上显得很活跃,不同寻常,因为木筏子上整天在斗剑啊,彩排啊——是公路叫的这个名词——除此以外,没有干别的。一天早晨,我们到了阿肯色州下游老远的地方,可以望见前边一个大的河湾处,有一个巴掌大的小镇,我们就在离镇上游大约西分之三英里的地方,把木筏子系好了。那是在一条小河浜出口处,两边有柏树浓荫覆盖,仿佛象一条隧道似的。除了杰姆以外,我们都坐了独木舟前往那个镇子上,看看在那里能否有个机会好演出。 我们可交了好运。那边下午恰好有一场马戏演出,乡下的人已经纷纷坐各式各样的旧篷车或是骑着马开始前来。马戏团要在夜晚以前离镇,这样,就给了我们的演出非常好的机会。公爵租下了法院大厅,我们便四处张贴我们的海报。海报上面写着①: 莎士比亚名剧隆重再演!! 惊人魅力! 只演今晚一场! 世界著名悲剧演员: 伦敦特勒雷巷剧院的小但维·迦里克与伦敦匹凯特里·布丁巷白教堂皇家草料场剧院及皇家大陆剧院的老埃特蒙特·基恩演出莎士比亚出类拔萃之名剧《罗密欧——朱丽叶》中精彩的阳台一场!! 罗密欧——迦里克先生 朱丽叶——基恩先生 由本剧团全体演员协力演出!全新行头,全新布景,全新道具! 并演 惊险万状、惊人绝技、惊心动魄 《理查三世》中之斗剑场面 理查三世——迦里克先生 里士满——基恩先生 加演 (应观众特邀) 哈姆雷特的不朽独白! 由声名赫赫的基恩演出! 在巴黎连续演出了300场。 因欧洲各地有约在先, 只演今晚一场。 入场票两角五分,童、仆一角。 -------- ①诺顿版注:这里“公爵”故意把演莎剧的三个名演员混在了一起。这三人年代各异,迦里克(1717—1770),老基恩(1787-1833),小基恩(1811?—1868)。第二十二章中《王室异兽》海报上也有这样的情况。 随后我们在镇上逛来逛去。①所有商店、住家大多是干木头搭的房子,东倒西歪的,也没有刷过油漆。离地有三四英尺高,底下用木桩撑着,这样,大水漫过来时,房子不会进水。屋子四周都有小园子,不过上面仿佛没有栽什么东西,所以杂草丛生,只长些向日葵。此外便是灰堆,破旧的鞋靴,破瓶子,破布头和用旧了的白铁器具。围墙是用各种板子拼凑的,在不同的时间里给钉牢的,歪歪斜斜,很不雅观。大门只有一个铰链——是皮做的。也有些围墙曾于某年某月刷白过,不过据公爵说,那是在哥伦布时代②的事了,这倒很象。 -------- ①诺顿版注:以下是马克·吐温对当时边疆地区的人往往懒散、邋遢表示不满的描写,实乃写的故乡汉尼拔。马克·吐温在其它地方写到汉尼拔时,往往出之以怀旧抒情的笔调,与这里的文笔有所不同。 ②哥伦布于1492年发现美洲。 园子里往往有猪闯进去,人们就把它们赶出去。 所有的店铺都开设在一条街上。各家门口都支着一个自家制成的布篷。乡下人把他们的马拴在布篷的柱子上。布篷下堆放着装杂货的空木箱,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整天坐在上面,或是用他们身边带的巴罗牌小刀,在箱子上削来削去,或是嘴里嚼嚼烟草①,或是张开嘴打打呵欠,伸伸懒腰——这群十足的无赖。他们通常戴顶黄色的草帽,边宽得象顶雨伞。他们不穿上衣,也不穿背心,彼此称呼比尔、勃克和汉克、乔、安特。说起话来懒洋洋,慢腾腾,三句不离骂人的话。往往有游手好闲之徒,身子靠着布篷柱子,双手老是插在裤袋里,除非要伸出手来拿一口烟嚼嚼,或是抓一下痒。人们总是听到在说: “给我一口烟嚼嚼吧,汉克。” -------- ①当时卷烟尚未流行,南方乡间大多嚼烟叶。 “不行啊——我只剩一口啦。跟比尔去讨吧。” 也许比尔会给他一口。也许这是他在撒谎,推说自己没有了。这些流氓,有的人从来身无分文,也从没有自己的烟叶子。他们嚼的烟都是借来的——他们对一个家伙说:“杰克,借口烟嚼嚼,怎么样。我刚把我最后一口烟给了朋·汤浦逊”——而这是谎话。往往每回都如此,除非是生人,这骗不了谁,而杰克可并非生人,他就说: “你给过他一口烟,真是这样么?你妹妹的汉子的奶奶还给了他一口呢。勒夫·勃克纳,你先把我借给你的那几口还给我,然后我借给你一两吨,并且不收利息,怎么样。” “可是我先前还过你几回啦。” “哦不错,你是还过——大概六口吧。可是你借的是铺子里的货。你还的是黑奴嚼的。” 铺子里的烟是又扁又黑的板烟,不过这些家伙嚼的大多是把生叶子拧起来嚼。他们借到一口烟的时候,往往并非是用小刀切开,而是放在上下的牙齿中间,一边用手撕扯,撕成了两片——有时候这块烟叶的本主,在人家还给他的时候,不免哭丧着脸,带着挖苦的口气说: “好啊,把你嚼的一口还给我,把这片叶子给你吧。”大街小巷全是稀泥,除了稀泥,什么都没有——稀泥黑得象漆,有些地方几乎有一英尺深,其它的地方,全都有两三英寸深。猪到处走动,嘴里咕噜咕噜叫唤着。有时你会看见一头泥糊糊的母猪带着一群猪崽子懒洋洋地沿街逛荡,一歪身就当着街上躺了下来,害得人们走过时必须绕过它走,它却摊着四肢,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喂着小猪崽子,那神态的舒坦,仿佛它也是领薪水过活的。不用多久,你就会听到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在叫:“叱,过去,咬它,小虎。”老母猪便一边发出可怕的尖叫声,一边逃走,因为它左右两旁都有一两只狗咬着它的耳朵打秋千。这时还可见到那些无赖一个个站了起来,乐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不见踪影才算了事。他们那个模样仿佛在说,亏得有了这场热闹。然后他们又恢复了原状,一直要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再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能象一场狗打架那样能叫他们精神陡然振作起来,叫他们全身欢快起来——除非是在一条野狗身上浇些松节油,点上一把火,或是把一只白铁锅拴在狗尾巴上,眼看着这条狗不停地奔跑,到死为止。 在河边,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料斜的,快塌到河里去了。住家的都已经迁了出来。沿河房子的有些角落,下边的土已经塌了,房子还悬在那里,住家的人也没有搬出,可这是多么危险。因为有时候会有一大段土,有一所房子那么大,突然塌了下来。有时候,整整一片共有四分之一英里那么深,会一天天往下塌,后来到一个夏天,便整个儿塌到水里去了。象这样一个镇子,得经常往后缩、缩、缩,因为大河在不停地啃它。 每天越是快到中午,街上大篷车啦,马啦,就越发挤,越是不断地涌来。一家人往往从乡下带着中饭来,就在大篷车里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看到过三回打架的事。后来有人叫起来了: “老博格斯来啦①。——是从乡下来,照老规矩,每个月来小醉一回——他来啦,伙计们。” -------- ①诺顿版注:以下的插曲,是根据马克·吐温十岁时在故乡汉尼拔亲眼见到的惨事写成的。此案的法官即是马克·吐温的父亲。 那些二流子一个个兴高采烈,——我看他们惯于拿博格斯开开心。其中一个人说: “不知道这一回他要搞死谁。要是能把二十年来他说要搞死的人都搞死了,那他如今早就大大出名了。” 别一个人说,“但愿老博格斯也能来吓唬吓唬我,那我就会知道,我一千年也死不了。” 博格斯骑着马飞奔而来,一边大喊大叫,就象印第安人那个架势,他吼道: “快让开,快让开,我是来打仗的,棺材的价钱要看涨啦。” 他喝醉了,在马鞍上摇摇晃晃的。已经五十开外的人了,一脸通通红。大家朝他吼叫,笑他,对他说些下流话,他也用同样的话回敬人家。他还说,他要按计划收拾他们,一个个要他们的命,只是现在还没有工夫,因为他到镇上来,是要杀死歇朋上校这个老东西的,并且他的信条是:“先吃肉,临完了再来几勺果子汤。” 他看到了我,他一边骑着马往前走,一边说: “你从哪里来的啊,孩子?你想找死么?” 说着就骑着马往前去了。我吓得什么似的。可有一个人说: “他是说得玩玩的,他喝醉了,便是这么个调调儿。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和气的老傻瓜了——从未伤害过人,不论是喝醉的时候,还是醒的时候。” 博格斯骑着马来到镇上最大的一家铺子的前面。他把脑袋低了下去,好从篷布帘子底下朝里张望。他大叫:“歇朋,有种的站出来!站出来,会一会你骗过他钱的人。我就是要找你这条恶狗,老子要找的就是你,就是要你的命!” 接着,他又骂下去,凡是他想得起来的骂人字眼,他都用上了。这时满街都是人,一边听,一边嘻嘻哈哈笑。他就这样骂下去。隔了一会儿,一个神气高傲、五十五岁左右的男子——他还是全镇衣着最讲究的人——从铺里走了出来,大伙儿从两旁纷纷后退,给他让道。他神态慎静自若,一板一眼地说起话来——他说: “这一套叫我烦死了,不过,我只能忍到下午一点钟。到一点钟,好好注意啊,——决不延长。在这个时间以后,要是你再开口骂我,哪怕光只一回,那不论你飞到天涯海角,我一定会找你算账的。” 说过,他一转身,就走了进去。围观的大伙儿仿佛都清醒了,没有人动一动,笑声也停了下来。博格斯骑着马走了,沿了大街,一路之上,不断用种种脏话,倒在歇朋头上,不停地高声叫骂。过不多久,他又转了回来,在铺子前面停下,还是不停地骂。有些人围在他四周,试图劝他就此收场别骂了,可他就是不听。这些人对他说,离一点钟只有十五分钟了,因此他务必回家去——而且马上就走。不过,说也无用,他使足了全身的劲骂个不停。他还把他自己的帽子扔到了泥塘里,然后骑着马,在他那顶帽子上踩过去。一会儿,他走开了,沿着大街,又一路漫骂起来,只见他一头白发,随风飘扬。凡是有机会跟他说话的,都好言相劝,劝他跨下马来,这样好让他们把他关在屋里,让他酒醉醒过来。可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他会又一次在街上飞奔起来,再一次大骂歇朋。隔了一会儿,有人说: “去把他的女儿找来!——快,快去找他的女儿。他有的时候还能听她的。要是别的人不行,她能行。” 因此就有人奔去找了。我在街上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了下来。在五分钟到十分钟之内,博格斯又回来了——不过倒不是骑着马来的。他光着脑袋,歪歪倒倒朝着我走过街,两旁有他的朋友搀扶着,催他快走。这时候,他一声不响,神色不安,并没有赖着不走。倒是自个儿也有点儿快走的模样。 有人喊了一声: “博格斯!” 我往那边张望,看是谁喊的,一看正是歇朋上校。他一动不动站在大街中央,右手举起了一支手枪,枪口朝外——并非瞄准着什么人,不过是向前伸着,枪筒对着天空。就在这一刹那间,我只见一位年轻姑娘正在奔过来,边上有两个男子同她在一起。博格斯和搀他的人一转身,看看是谁在叫他。他们一看到手枪,搀他的人便往边上一跳。只见枪筒慢慢地往下放,放平了——两个枪筒都上了板机。博格斯举起双手说,“天啊,别开枪!”砰!第一枪响了,他脚步踉踉跄跄往后倒,两手在空中乱抓——砰!第二枪响了,他摊开双手,扑通一声,仰面朝天,倒在了地上。那位年轻姑娘尖声大叫,猛冲过来,扑在她父亲身上,一边哭泣,一边说着,“哦,他杀了他啦,他杀了他啦!”围观的群众推推搡搡,紧紧围着他们,伸长了脖子,想看个究竟。已经在里边的人使劲推开他们,叫道,“往后退,往后退!让他好喘气!让他好喘气!” 歇朋上校呢,把手枪往地上一扔,脚后跟一转身,走了开去。 大伙儿把博格斯抬到了一家小杂货店,四周围的群众还象原来那样围得紧紧的,全镇的人都来了。我赶紧冲上前去,在窗下占了个好位置,离他近,能看得清。他们把他平躺在地板上,拿一本大开本的《圣经》放在他的头下,并且还拿了另一本《圣经》,把《圣经》打了开来,放在他的胸上——不过他们先把他的衬衫扯开。我看到两颗子弹中有一颗就打进了他的胸膛。他长长地喘着粗气。这样有十来回。他吸气时,《圣经》随着胸膛往上升,呼气时,《圣经》随着胸膛往下坠——这样十来回以后,他就躺着不动了,他死了。大伙儿把他女儿从他身上拉开。女儿一边尖声叫唤,一边哭泣,他们把她拉走了。她不过十六岁左右,又甜,又长得文静,不过面色很苍白,一脸惊慌、害怕的样子。 啊,没有多久,全镇的人都赶来了,大伙儿推推搡搡扭着身子往前边挤,想挤到窗下,看个清楚。不过,已经占了好位置的人不肯让,后边的人便不停地说,“喂,好啦,你们各位也算看得够了嘛,你们老占着地方,不给别人一个机会,那就不仗义、不公道了嘛。别的人跟你们一样有那个权利嘛。” 前边的人就纷纷还嘴,我就溜了出来,生怕闹出乱子来。凡是看到了怎样开枪的人,一个个都在跟别的人讲述当初事情的经过。在这样的人四周,就各个围着一批人,伸长了脖子,认真听着。一个长头发的瘦高个子,一顶白毛皮烟筒帽子推向脑门后边,正用一根弯柄手杖在地上画出博格斯站在哪个位置上,歇朋又站在哪个位置上。大伙儿就跟着他从这一处转到另一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一边点点头,表示他们听明白了,还稍稍弯下了身子,手撑着大腿,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标出有关的位置。接着,他在歇朋站的位置上,挺直了自己的身子,瞪起眼睛,把帽檐拉到齐眼的地方,喊一声“博格斯!”然后把手杖举了起来,慢慢放平;接着喊一声“砰!”踉踉跄跄往后退,又喊一声“砰!”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凡是目击过了的人都说,他表演得十分完满,当初全部经过,就正是这个样子。接着有十来个人拿出酒瓶来,招待了他一番。 啊,隔了一会儿,就有人说,歇朋这个家伙,该用私刑杀了他。没有多久,人人都在这么说了。他们也就出发了。一路之上象疯了似的,大声吼叫,还把路上见到的晾衣服的绳子扯了下来,好用来绞死歇朋。 第二十二章 他们涌上大街,朝歇朋家而去,一路上狂吼乱叫、气势汹汹,活象印第安人一般。无论什么东西都得闪开,要不就给踩得稀巴烂,这景象可真吓人。孩子们在这群暴徒的前面拼命乱跑,尖声喊叫,有的拼命躲开压过来的人群。沿路一家家窗口,挤着妇女们的脑袋。每一棵树上都有黑人小孩扒在上面。还有许多黑人男男女女从栅栏里往外张望。每次只要这群暴徒逼拢来,他们便仓惶逃散,退到老远老远的去处。 许多妇女和女孩子急得直哭,她们几乎吓死了。 暴徒们涌到了歇朋家栅栏前,挤挤嚷嚷,密密层层,吵得你连自己自言自语的声音都听不清。这是个二十英尺见方的小院子。有人喊道,“把栅栏推倒!把栅栏推倒!”紧接着是一阵又砸又打,又捣毁,栅栏也就倒了下来。暴徒队伍的前排便象海浪般冲了进去。 正是在这么一个时刻,歇朋从里边走了出来,在小门廊前一立,手中拿着一枝双筒大枪,态度十分镇静,从容不迫,一句话也不说。原来那一片喊叫声停了下来,那海浪般的队伍往后缩。 歇朋一言不发——就是那么一站,俯视着下边。那一片静默,叫人提心吊胆,毛骨悚然。歇朋朝群众的队伍缓缓地扫了一眼,眼神扫到那里,人群试图把它瞪回去,可是不成。他们把眼睛向下垂着,显出一派鬼头鬼脑的神气。紧接着,歇朋发出了一阵怪笑,那笑声叫你听了很不舒服,仿佛象你正吞下掺着沙子的面包。 然后他发话了,说得慢慢吞吞,极尽挖苦。 “你们居然还想到了要把什么人处以私刑!这真够有趣了。居然想到你们还胆敢给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处以私刑!难道只因为你们敢于给一些不幸的无人顾怜的投奔到此而被逐出家门的妇女涂上沥青,粘上鸡毛,你们便自以为有那个胆量,敢于在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头上动手动脚?哈,只要是大白天,只要你们不是躲在人家的身背后——在成千上万你们这一号的人手里,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准包会太太平平、安然无恙的。 “难道我还不认识你们?我对你们可认识得再透也没有了。我生在南方,长在南方,我又在北方生活过。因此,各处各地,常人是怎么回事,我全清楚。常人嘛,就是个胆小鬼。在北方,他听任人家随意在他身上跨过去,然后回转家门,祈祷上帝让自己谦卑的精神能忍受这一切。在南方呢,单身一人,全凭他自己的本领,能在大白天,喝令装满了人的公共马车停下来,他就把他们全都抢了。你们的报纸夸你们是勇敢的人民,在这么大夸特夸之下,你们就以为自己确实比哪一国的人都勇敢了——可实际上你们只是同样的货色,绝非什么更加勇敢。你们的陪审团的审判员们为什么不敢绞死杀人凶手呢?还不是因为他们害怕,生怕人家的朋友会在背后、会趁着黑夜里朝他们开枪——事实上,他们就是会这么干的。 “所以他们总是投票判处犯人无罪释放。所以一个男子汉便只会在黑夜里行事,而上百个带着面具的懦夫,便跟着前去把那个流氓处以私刑。你们到我家来的错误,是你们没有叫一个男子汉大丈夫陪着你们一起前来。这是一项错误。另一项错误,是你们没有挑黑夜里来,也没有带上你们的假面具。你们只是带来个小半个男子汉大丈夫——就是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要不是他把你们发动了起来,你们早就奔逃得喘不过气了。 “你们本来并不想来的嘛。常人嘛,总不喜欢惹麻烦,冒危险。你们可不愿意惹麻烦、冒危险。不过只要有半个男子汉大丈夫——象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那样一个人——高喊一声‘给他处死刑,给他处死刑’,你们就不敢往后退啦——深怕因此给捉住,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胆小鬼——因此你们也就吼出了一声,拖住了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屁股后边,到这儿来胡闹,赌神罚咒说要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来。天底下最最可怜的是一群暴徒——一个军队便是如此——一群暴徒。他们并不是靠了他们生下来便有的勇敢去打仗的,而是靠了他们从别的男子汉大丈夫和上级军官那里借来的勇敢打的仗。不过嘛,一群暴徒,没有任何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在他们的前面,那是连可怜都谈不上了。现如今你们该做的事嘛,就是夹起尾巴,回家去,往一个洞里钻进去。如果真要是动用私刑的话,那也得在黑夜里干,这是南方的规矩嘛。并且他们来的时候,还得带上面具,还得带上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现在你们滚吧——把你们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一起给带走”——他一边这么说,一边把他的枪往上一提,往左胳膊上一架,还扳上了枪机。 暴徒们突然之间往后退,纷纷夺路而逃,那个勃克·哈克纳斯也跟在他们后面逃,那样子,真是挺狼狈的。我原本可以留下来的,只要我高兴,可是我不愿留下。 我去了马戏团那边。我在场子后边逛荡了一会儿,等着警卫的人走过去了,然后钻进篷帐下面。我身边还有二十块大洋的金币,还有其它的钱,不过我思量着最好还是把这钱省下来为是。因为说不定哪一天会用得着的,既然如此这般远离了家,又人地生疏。你不能不多留一点心眼嘛。如果没有别的办法,在马戏团上面花点儿钱,这我并不反对,不过也不必为了这一些,把钱浪费掉啊。 那可是货真价实顶呱呱的马戏团。那个场面真是最辉煌不过了。只见他们全体骑着马进场,两个一对,两个一对,一位男士,一位女士,一左一右,男的只穿短裤和衬衫,脚上不穿鞋子,也不蹬鞋,双手叉在大腿上,那神气又潇洒,又舒坦,——一共至少有二十个男的——女士呢,一个个脸色很好看,长得挺娇美,看起来仿佛是一群地地道道的皇后,身上穿的服饰价值几百万元以上,金钢钻一闪一闪发着光亮。这是叫人为之倾倒的场面,这般可爱,可是我平生没有见到过的。随后他们一个个挺直身子,在马上站立了起来,围着那个圆圈兜圈子,那么轻盈,那么微波荡漾般地起起伏伏,又极其典雅。男子显得又高又挺又灵巧,他们的脑袋在篷帐顶下飘逸地浮动。那些女士,一个个穿着玫瑰花瓣似的衣裳,裹住了她们的下身,正轻盈地、丝光闪闪地飘动,看上去象一把一把最可爱的小阳伞。 随后他们越走越快,一个个跳起舞来,先是一只腿翘在半空中,然后翘起另一只腿,马就越跑越往一边斜,领班的围着中央的柱子一圈一圈地来回转,一边挥起鞭子啪啪啪地响,一边吼叫着“嗨!——嗨!”那个小丑便跟在他后面,说些逗笑的话。再后来,所有的骑手撒开了缰绳,女的一个个把手背贴在臀部上,男的一个个双臂叉在胸前。这时候,只见马斜着身子,弓起脊背,多么美妙!最后,他们一个个纵身跳下马来,跳进那个圈子里,非常美妙地向全场一鞠躬,然后蹦蹦跳跳地退场。这时在场的一个个鼓掌,全场象发了狂似的。 马戏团的表演,从开头到末了,全都叫人惊心动魄,那小丑从中的插科打诨,又差点儿叫人笑死。领班每说一句,一眨眼间,他总能回敬他一些好笑透顶的话。他怎么能想得出那么多的笑话,又能说得那么突如其来,那么恰到好处,真叫我弄不明白,哈,换了是我的话,花一年时间,我也想不出来啊。隔了一会儿,一个醉鬼要闯进场子里去——说自己要骑马,还说自己能骑得跟别人一样高明。人家就跟他争论起来,想不让他进去。他偏偏不听,整个儿的演出便停了下来。大家伙儿就对他起哄,开他的玩笑,这下子可把他惹火了,惹得他乱蹦乱骂。这样一来,大家伙儿也火了,便纷纷从长凳上站起来,朝场上涌过去,一边喊“揍得他躺下来!把他给扔出去!”有一两个女的尖声叫了起来。这时,领班演说了几句,说他希望不要闹出乱子来。还说只要这个男子保证不闹出乱子,他就可以让他骑马,只要他认为自己能骑在马上坐得稳稳当当。这样,在场的一个个都乐了,说这样也行。那个人便骑上了马。他一骑上马背,马便乱蹦乱跳,一边绕着圈儿撩蹶子,马戏班的两个人使劲拖住马鞍子,想扶住他。那个醉鬼呢,使劲抓住了马脖子。马每跳一回,他的脚后跟便被抛向空中一回。全场观众乐得站立起来,大喊大笑,笑得眼泪直流。临了,尽管马戏班的人想尽法子,那匹马还是挣脱开了,疯了似地绕着场飞奔起来,醉鬼伏在马背上,使劲抓住脖子,一只脚几乎在一边拖到了地上,接着另一只脚也差点儿拖到地上了,观众就乐得几乎发了疯似的。对这一些,我倒并不觉得什么好玩。只是看到他这么危险,我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不过并没有多久,他就用力一挣,跨上了马鞍,抓住缰绳,晃到这一边,又晃到那一边,坐立不稳。再歇了一会儿,他又一跃而起,撒开了缰绳,站立在马背上啦!那只马呢,仿佛象屋子着了火似地飞奔了起来。他笔挺地站在马背上,绕着圈子走,神态自自然然,似乎此人平生滴酒不沾——随后他把身上衣服脱掉,然后摔掉。他脱下的衣服那么多,扔得那么快,一时只见空中尽是一团团的衣服,他一共脱了十六件衣服。这时刻,但见他站在马背之上,英俊,漂亮,一身打扮花哨、华丽得见所未见。他这时马鞭子一挥,在马身上使劲地抽,逼着马拼命地跑——最后他跳下马来,一鞠躬,翩然退场,回到更衣室去,全场观众又喜又惊,发狂地吼叫。 到了这时候,领班仿佛才明白过来,发觉自己怎样被作弄了。据我看,仿佛他这时才知道自己成了世上最惨的领班。原来醉汉竟是他们自己的人嘛!这一套把戏,全是他自个儿一个人动的脑筋设计了的,并且还从未对任何人透露过。嗐,我让他作弄了一番,真是够丢人的。不过呢,我可不愿意处在那个领班的地位,即便给我一千块大洋,我也不干。世上有没有比这个更棒的马戏,这我并不知道,不过我从未见过。反正对我来说,这是够好的了,以后如果在哪里遇见它,我肯定会光顾不误。 哈,那晚上还有我们的一场好戏呢。不过观众只有十二位,刚够开销。这些人从头至尾嗤嗤地笑个不停。这叫公爵大为光火。反正戏全部演完以前,观众一个个都走了,只留下了一个小孩。他是睡着了。因此公爵就说,这些阿肯色州的蠢小子才不配看莎士比亚的戏呢。他们要看的嘛,是低级趣味的滑稽剧——据他估计,也许比低级趣味的滑稽剧更低一个层次的吧。他说他已经能摸得准他们的口味了。这样,到第二天,他搞到了一些大的包书纸和一些黑漆,他就涂了几张海报,在全村各处张贴了起来。海报上说: 兹假座法院大厅 只演三晚! 伦敦和大陆著名剧院的 世界著名悲剧演员 小但维·迦里克 和 老埃特蒙·基恩 演出惊心动魄的悲剧 《国王的长颈鹿》 又名 《王室异兽》 门票每位五角 海报底下用最大的字体写下了这样一行: 妇孺恕不接待① “你瞧吧”,他说,“要是这一行字还不能把他们招来,就算我不了解阿肯色州的人了。” -------- ①《文库》本注:马克·吐温曾说,“在我的一本书里——我想是《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我曾用了杰姆即兴讲的一个故事,题目是《一场奇耻大辱的悲剧》”,只是“曾不得不大加删改。”另据有关资料,马克·吐温大概读过爱伦·坡的《四兽合一——人变长颈鹿的故事》,“君王四肢着地,爬来爬去。”马克·吐温对这样辛辣嘲讽兽化了的国王的章句,必然十分欣赏。本书下一章写“国王”扮演的“悲剧”可能是由爱伦·坡的故事引发的。 第二十三章 他和国王拼命地忙了一整天,搭戏台,挂幕布,安一排蜡烛权当脚灯。这一晚,大厅里一转眼就挤满了人。等到场子里再也容不下更多的人了,公爵从入口处走开,绕到场后,走到了台口,站在幕布前面,作了一个小小的演说。他对这次演的悲剧大大夸奖了一番,称作从来戏剧里最为惊心动魄的戏。他大吹大擂地把这个悲剧介绍了一番。还替老埃特蒙·基恩吹嘘了一通,说他要演剧中的主角。最后,当他把观众的胃口吊足的时候,他把幕布向上一拉。一会儿,但见国王全身一丝不挂,四肢着地,蹦上场来。他全身涂着红红绿绿的各种颜色,一圈一圈的条纹,就象天上彩虹那么色彩鲜艳。并且——不过嘛,他身上别的打扮也就不用提了,总之是放肆到家了,却又非常引人发笑。观众笑得前仰后翻,几乎笑死。国王蹦跳了一番,然后一蹦,跳进了后台,只听得全场又是吼叫,又是鼓掌,象暴风雨似地大笑大叫,直至国王走回台前,把全部动作重新表演了一番。在这以后,又鼓噪着叫他又表演了一下。啊,看这个老傻瓜的这番精彩演出,恐怕连一头牛也会哈哈大笑吧。” 接下来公爵拉下大幕,对观众一鞠躬,说这场伟大悲剧只能再演两个晚上,因为伦敦方面有约在先,在特勒雷巷戏院里的座位早已预订一空。然后他又朝大伙儿一鞠躬,还说,如果这回演出,还能叫大伙儿满意,给了他们以启迪的话,就请他们跟亲戚朋友们多作介绍,叫他们也来看看。 有二十个人大声喊道: “怎么啦,就这么完了么?难道就全部演完了么?①” -------- ①诺顿版注:据说,马克·吐温是采用了当时人所讲的一个猥亵故事改写的,那是他在加州时听到的。边疆地区幽默故事中不乏这类行骗的故事。了大河中央以后,顺流往下漂,然后在镇子下游两英里光景,找个地方藏了起来。 公爵说是的。这一下啊,接下来可真是一场好戏。一个个都在大声说“上当了”,象疯了似地跳将起来,纷纷对着舞台和两个悲剧演员扑过去。不过呢,有一个样子长得漂漂亮亮的大个子男人一跃跳到了一张长凳上,大声吼了起来:“先别动手!先生们,听我说句话,”大家就停下来听着,“我们是上了当啦——上当上得可不轻啊。不过,依我看,我们不会愿意给全镇人当作笑料吧,给全镇人一辈子也笑不完吧,不。我们下一步要干的是,不作声地从这儿走出去,把这出戏好好地捧它一场,让镇上其他的人都来上当!这样一来,我们全都成了一只船上的人了嘛。听懂了么?”(“你不妨打赌说,听懂啦!——这个主意出得好!”在场的人一个个都这么叫。)“那就好,那就这样——上当的事,一字也不提。 回转家门,劝说大家一个个都来,来看看这场悲剧。” 到第二天,全镇上传来传去的,尽是演出多么精彩这类的话。此外简直听不到谈论别的什么事了。当晚上,场子里又一次挤得水泄不通。我们照老办法,叫大伙儿又上了一次当。我、国王和公爵回到木筏子上以后,一起吃了晚饭。后来,大致半夜前后,他们要杰姆和我把木筏子撑了出去,到 到了第三个晚上,全场又一次挤得满满的——而且这一回啊,他们并非新面孔,而是前两个晚上的看客。我在门口站在公爵的旁边。我发现每一个进场的人,口袋里都是鼓鼓的,要不就是上衣里塞着什么东西——我就知道这些并非是香料,绝对不是的,一眼便知。我闻到了整桶的臭鸡蛋、烂白菜这类东西的味道。你要是问我是不是有人把死猫带了进来,我敢打赌说有。一共有六十四个人带着东西进了场。我挤进去待了一会儿,可是那种种气味,叫我实在受不住。好,等到场子里再也容不下更多的人了,公爵把两角五分钱的一个银币给了一个人,要他替他照看大门口一分钟。然后他绕着通往戏台的小门那条路走过去,我跟在他的后面走。我们一绕过拐角,到了黑呼呼的地方,他便说: “快跑,等你跑得离这些房子远远的,便拼命往木筏子跑去,要仿佛有鬼在你后面追你!” 我就跑开了,他也跑。我们在同一个时间上了木筏子,一刹那间,我们便往下游漂去,四周一片漆黑,没有一点儿声响,只是斜对着河心划过去,也没有人说一句话。我估计,那可怜的国王准定会被前来看戏的观众揍得够呛,可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不一会儿,他从窝棚里爬将了出来,说道:“哈,我们那一套老戏法这一回是怎么样得手的,公爵?” 原来他根本没有到镇上去。 在划离那个村子十英里路以前,我们没有点灯。后来才点燃了灯,吃了晚饭。一路之上,为了他们如此这般耍弄了那些人,笑得连骨头都要散架了。公爵说: “这群笨蛋、傻瓜!我早知道第一场的人不会声张开,只会叫镇上其他的人跟他们一起钻进圈套。我也早知道他们想在第三个晚上在四下里埋伏好整我们,自以为这下子可该轮到他们来一手啦。好吧,是轮到他们来一手了,我会赏他们点儿什么,好叫他们知道能得多少便宜。我倒真想知道他们会怎样利用这下子的好机会。只要他们高兴,他们尽可以把它变成一次野餐会——他们带了好丰盛的‘吃食”嘛。” 这两个无赖在三个晚上骗到手了一共四百六十五块大洋。我可从来没见过这样整车整车把钱往家拉的。 后来他们睡了,打呼了,杰姆说: “赫克,国王这样的行经(径),你不觉得吃惊么?” “不,”我说,“不吃惊。” “为什么不,赫克?” “这有什么好叫人吃惊的,因为他们那个种就是这样的料。依我看,他们全都是一个样子的。” “不过,赫克,我们这儿的国王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流忙(氓),就是这么回事,不折不扣的大流忙(氓)。” “是啊,我要说的也是这个话:天下的国王都是大流氓,我看就是这么一回事。” “真是这样么?” “是的。你只要学过一点儿有关他们的事——你就明白了。你看看亨利第八吧。咱们这一个要是跟他比起来,那还可算是个主日学校的校长哩。还看看查尔斯第二、路易十四、路易十五、詹姆斯第二、麦德华第二、理查第三,还有其他四十个呢。此外还有撒克逊七王国的国王们①,在古时候都曾猖狂一时,闹得坏人当道。天啊,你该看看那个亨利第八老王当年志得意满的时候的那些事迹啊②。他可真是个花花太岁。他每天要娶一个老婆,第二天早上就把她的脑袋砍下来。他干这样的玩意儿,就如同他吩咐要几只鸡蛋吃吃一样随随便便,不当作一回事。他说,‘给我把耐儿·格温带来。’人家就把她带了来。第二天早上,‘把她的脑袋给我砍下来。’人家就把脑袋砍了下来。他说,‘替我把珍妮·旭尔带来。’她就来了。第二天早上,‘砍掉她的脑袋。’——人家就把脑袋砍了下来。‘按一下铃,把美人儿萝莎蒙给带来,’美人儿萝莎蒙应召来了。第二天早上,‘砍下她的脑袋。’此外,他还叫她们每人每晚讲一个故事,他把这些积累起来,这样积累成一千零一个故事,并且把它们编入一本书,把这本书叫做《末日之书》③——这书名起得好,名实相符。杰姆,你还不了解国王这帮子人哩,我可看透了他们。我们这儿的老废物,要算是我在历史书上见到的国王里最最干净的一个了。是啊,亨利心中起了一个念头,要给这个国家来点儿麻烦,他怎么搞法呢——来个通知么?——给这个国家来点颜色瞧瞧?不。他突然之间把波士顿港船上的茶叶全都抛到了海里去。还发表了一个《独立宣言》④,看人家敢不敢应战。这就是他的那种作风——他可从来不为人家的死活考虑一下呢。他对他父亲威灵吞公爵起了疑心。啊,你可知道他怎么办?——要他露面么?不——把他推到一大桶葡萄酒里,给淹死了事,就象淹死一只猫一样。假如有人把钱放在他附近什么个地方,——你说他会怎么办?他偷走。假如他订了合同要做一件事,你把钱付给了他,可是你并没有在旁边,亲自看他把事情干好——你说他怎么着?他干的总是别的什么一件事。假如他一张嘴——下一步怎么样呢?要是他不是马上把嘴闭上,他就会放出一句谎话来。这屡试不爽。亨利就是这么一个大好佬。要是一路之上和我们在一起的是他,而不是我们家的国王老子们,那他准把那个镇子糟塌得比我们家那位干的不知要厉害多少倍。我并不是说我们家的那一些是羔羊,因为他们并不是羔羊,你只要认清冷酷的事实就清楚了。可是要和那些老浑蛋相比,那就算不上什么了。总而言之,国王就是国王那样的货色,这你得忍着点儿。归总来说,这些人是十分难惹的货色。他们就是这样教养长大的嘛。” -------- ①《文库》本注:五至九世纪,英格兰分裂为七个王国,世称盎格鲁——撒克逊七王国。 ②诺顿版注:赫克把有关亨利第八(1509-1547)的描述,搞成了一笔糊涂账,把历史与搅混了。把历史上的《末日记》和《天方夜潭》,以及其人其事搅混了,甚至把与亨利生平以及其时代并无牵涉的若干世纪的事搅混在一起。他把十六世纪的亨利第八写成了十九世纪的威灵吞公爵之子,又把威灵吞公爵和十五世纪的克拉伦斯公爵搅混了。他甚至把亨利第八写成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的人。又,美女萝莎蒙乃十二世纪的亨利二世的情妇。耐儿·格温乃十七世纪查理二世的情妇。珍妮·旭尔乃十六世纪爱德华第四的情妇,这些都给搅混了。 ③《末日之书》,原来应为《杜姆斯台纪》。征服者威廉在下令对英格兰的土地进行一次丈量后所作的记录,作为征税的根据。杜姆斯台与英语“末日”一词相似,以示调查所得犹如末日审判那样不可更易。 ④以上这些事,实与亨利第八毫无关系。 “不过,这个人的身上有一种怪微(味),叫人受不了,赫克。” “杰姆,他们这帮子全都是这样。国王发出这么一种味道,叫我们有什么办法?历史书上也没有说出一个解决办法啊。”“说到那个公爵,有些地方倒还不是那么讨人咸(嫌)。” “是啊,公爵不一样。可是也并非十分不一样。作为公爵来说,他可说是个中等货色。只要他一喝醉,近视眼的人也难说出他和国王有什么不一样了。” “反正我不希望再碰到这样的人了,赫克。已有的已经叫我够寿(受)了。” “杰姆,我也是这么个想法。不过,既然这两个我们已经粘上了手,那我们只好记住他们是怎样的货色,一切忍着点。有的时候,我但愿能听到说,有哪一个国家是并没有国王这类货色的。” 至于这些家伙并非是真的国王和公爵,去对杰姆说明,也没有什么用处,效果不会好。并且,正如我说过的,你也说不出来他们和那些货真价实的有什么不一样。 我就去睡了。该由我当班的时候,杰姆并没有叫醒我。他总是这样的。我一醒来,天已大亮,他坐在那里,脑袋垂到膝盖中间,一边在独自唉声叹气。我并没有十分在意,也没有声张。我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他正在想念他的老婆和他的孩子们,在那遥远的地方。他情绪低沉,思家心切,因为他一生中还从未离开过家,并且我相信他跟白种的人们一样,爱怜他自己的人。这似乎不合乎自然,不过我看这是实情。他总是这样唉声叹气,那是在晚上,他以为我已经睡着了,便自言自语:“可怜的小伊丽莎白!可怜的小强尼!命好苦啊!我怕再也见不到你们一面啦!”杰姆这个人啊,可真是个好心肠的黑人啊。 不过这一回啊,我还是想法子跟杰姆谈到了他的老婆和他年幼的小孩。他后来说: “这一回我这么难过,是因为刚才听见岸上那一边‘啪’的一声,象是打人的声音,又象关门的声音。这不由得叫我想起了我当初对小伊丽莎白,自己的脾气多么坏。她还不满四周岁,还害了一场腥红热,苦苦折腾了好几天,不过后来逐渐好了。有一天,她在附近站着,我对她说着话。我说:“‘把门关上。’ “她没有关门,只是在原地站着,对我微微一笑。我就火了,我就又说了一遍,而且高声地吼叫。我说: “‘听到了吧?——把门关上!’ “她还是照样站在那里,对我笑咪咪的。我冷(忍)不住啦。我说: “‘我叫你不听话!’ “我一边这么说,一边在她脑袋上一个巴张(掌),打得她满地滚。接着我到了另一个房间去,去了大约十分钟,我转回来,见到门还是开着的,孩子正站在门坎上,朝下面张望着,眼泪直淌。天啊,我真是气疯了。我正要对孩子扑过去,可是就在这一刹那,——门是往里开的,——就在这一刹那,刮起一阵风,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正好由后面打着了孩子,喀嘭一声,把孩子打倒在门外的地上。天啊!孩子从此动也不动啦。这下子,我的心快跳出腔子啦——我难受得——难受得——我不知道我难受得到了乎(何)等程度。我全身颤抖地摸了过去,一步步摸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把门轻轻打开,静悄悄地伸着脖子从后面看着孩子。我猛然间死命吼叫了一声:‘哎!’她一动也不动。哦,赫克,我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把她抱在怀里:‘哦,我可怜的儿啊!但愿上帝饶恕可怜的老杰姆吧①!’我今生今世,再饶不了自己啦!哦,她是完全隆(聋)了,亚(哑)了,赫克,完全隆(聋)了,亚(哑)了——可是我一直这么很(狠)心对待她啊!” -------- ①据茹斯丁·卡普兰《克莱门斯先生与马克·吐温》:马克·吐温在手稿上曾在这句话下面划了一道,并在边上批了一句:“这一表述不能更改。”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傍晚时分,我们在河心一个长满柳树的小沙洲停靠着。大河两岸各有一个村落。公爵和国王开始设计一个方案,好到镇上去施展一番。杰姆呢,他对公爵说,他希望能只去几个钟头,因为不然的话,他得整天捆绑在窝棚里,实在闷得慌。知道吧,我们每次留他一个人的时候,就得把他捆起来,不然的话,要是碰巧有人发现就只是他一个人,并没有捆绑着,他就会仿佛是个逃亡的黑奴似的,你知道吧。公爵就说,整天给捆绑着,这确实有点儿难受,他得想出一个法子来,免得受这个罪。 他这人绝顶聪明,公爵就是这号人,他一会儿就想出了一个法子。他把李尔王的服饰给杰姆打扮了起来——那是一件印花布长袍,一套白马尾做的假发和大胡子。他又取出了戏院里化装用的颜料,在杰姆的脸上、手上、耳朵上、颈子上,全都涂上了一层死气沉沉的蓝色,看上去仿佛一个人已经淹死了九天之久。那要不是从未见过的最怪异的模样才怪呢。接下来,公爵拿出来一小块木板,在上面写着: 有病的阿拉伯人——只要不是发疯的时候,与人无害 他把木板钉在一根木桩上,这木桩就立在窝棚前面,离四五英尺光景,杰姆大为满意。他说,这比被捆绑住的时候,每天度日如年,一听到什么声响,就全身抖擞,要强一些。公爵对他说,不妨自由自在一些。要是有什么人来近处打扰,那就从窝棚跳将出来,装腔作势一番,并且象一头野兽那么吼叫一两声。依他看,这样一来,人家会溜之大吉,尽管让他一个人自由自在。这样的判断,理由倒很充分。假如是个平常人,不必等他吼出声来,就会撒腿便逃。因为啊,他那个模样,不光是象个死人,看起来比死人还要难看得多哩。 这两个流氓又想演出《王室异兽》那一套,因为这能捞到大钱。不过他们也认定不安全,因为时至今日,上游的消息传闻,也许已经一路传开了。他们一时间捣鼓不出最合适的妙计,因此临了公爵便说,暂时放一放,给他一两个钟头,让他再动动脑筋,看能不能针对这个阿肯色州的村落,搞点儿好主意出来。国王呢,他说他准备上另一个村子去,不过心中倒并无什么确定的计划,单靠上天帮忙,指引一个捞钱的路子——依我看,这意思是说,靠魔鬼帮忙吧。我们在上一站都从铺子里添置了一些衣服,国王这会儿便穿戴了起来。他还要我也穿起来。我自然就照办了。国王的打扮一身是黑色的。看起来果然颇有气派。我过去从没有想到过服装会把一个人变成另一个样子。啊,原来呢,他本象个脾气最乖僻的老流氓,可如今呢,但见他摘下崭新的白水獭皮帽子,一鞠躬,微微一笑,他那种又气派,又和善,又虔诚的神气,你准以为他刚从挪亚方舟里走出来,说不定他根本就是利未老头儿本人①呢。杰姆把独木舟打扫干净了,我也把桨准备好了。大约在镇子上游三英里的一个滩嘴下面,正停靠着一只大轮——大轮停靠了好几个钟头了,正在装货。国王说: -------- ①《圣经·旧约·利未记》:利未人是古代以色列人,这里赫克误以为是一个老头儿的名字,又把他错当作挪亚,即关在方舟里逃过洪水灭顶之灾的挪亚。 “看看我这身打扮吧。依我看,最好说我是从上游圣·路易或者辛辛那提,或是别的什么大地方下来的。赫克贝里,往大轮那边划过去,我们要坐大轮到那个村子去。” 听到说要去搭大轮走一趟,我不用吩咐第二遍,便划到了离村子半英里路的岸边,然后沿着陡峭的河岸附近平静的水面上快划。不多一会儿,就遇见一位长相不错、涉世不深、年纪轻轻的乡巴佬。他坐在一根原木上,正擦着脸上的汗水,因为天气确实很热,并且他身旁还有几件大行李包。“船头对着岸边靠”,国王说,我照着办了。“年轻人,要到哪里去啊?” “搭大轮。要到奥尔良去。” “那就上船吧,”国王说。“等一等,让我的佣人帮你提一提你那些行李包吧。你跳上岸去,帮一下那位先生,阿道尔弗斯。”——我知道这是指我。 我照着办了,然后我们三人出发了。那位年轻人感激万分,说这么热的天气,提着行李包赶路,真够呛。他问国王往哪里去。国王对他说,他是上游来的,今天早上在另一个村子上的岸,如今准备走几英里路,去看看一处农庄上一个老朋友。年轻人说: “我一看见你,就对我自个儿说,‘准是威尔克斯先生,肯定是的,他刚刚差一步,没有能准时到达。’可是我又对自个儿说,‘不是的。依我看啊,那不是他。要是的话,他不会打下游往上划啊。’你不是他,对吧?” “不是的。我的名字叫勃洛特格特——亚历山大·勃洛特格特——亚历山大·勃洛特格特牧师。我看啊,我该说,我是上帝谦卑的仆人中的一个。不过嘛,不管怎么说,威尔克斯先生没有能准时到达,我还是替他惋惜,要是他为此失掉什么的话——我但愿事实并非如此。” “是啊,他不会为此失掉什么财产,因为他照样可以得到财产,可就是他失去了在他哥哥彼得瞑目以前最后见上一面的机会啊——也许他哥哥不会在意。这样的事,谁也说不准——不过他哥哥会为了能够咽气以前见他一面,付出他在世上的任何代价。最近三个星期来,他唠叨的就是这件事了,此外没有什么别的了。他从小时候当孩子时起便没有和他在一起了——他的兄弟威廉。他根本从未见到过——那是个又聋又哑的——威廉,该还不过三十岁,或者三十五岁。彼得和乔治是移居到这里的两个。乔治是弟弟,结了婚,去年夫妻双双死了。哈维和威廉是弟兄中仅剩下来的人了。正如刚才说的,他们还没有及时赶到送终啊。” “有没有什么人给他们送去了信呢?” “哦,送了的。一两个月前,彼得刚得病,就捎去了信。这是因为当时彼得说,他这一回啊,怕好不了啦。你知道吧,他很老了。乔治的几个闺女陪伴他,她们还太年轻,除了那个一头红发的玛丽·珍妮。因此,乔治夫妇俩死后,他就不免觉得孤单,也就对人世很少留恋了。他心里急切想的,是和哈维见上一面,——还有和威廉见上一面——因为他是属于那么一类的人,这些人说什么也不肯立什么遗嘱之类。他给哈维留下了一封信。他说他在信中交代了钱偷偷放在什么地方,也讲了他希望怎样妥善地把其余的财产分给乔治的几个闺女——因为乔治并没有留下什么别的文件。这封信嘛,是人家想尽方法叫他签了名的文件啦。” “依你看,哈维为什么没有来?他住在哪里?” “哦,他住在英格兰——在歇费尔特——在那边传教——还从未来过这个国家。他没有多少空余的时间——再说呢,也可能他根本没有收到那封信啊,你知道吧。” “太可惜了,可怜的人,不能生前见兄弟一面,太可惜了。 你说你是去奥尔良的?” “是的。不过这是我要去的一处罢了。下星期三,我要搭船去里约·热内卢。我叔叔住在那儿。” “那可是很远的路啊。不过,走这一趟是挺有趣的。我恨不得也到那儿去一趟。玛丽·珍妮是最大的么?其他的人有多大呢?” “玛丽·珍妮十九,苏珊十五,琼娜十四光景——她是顶倒霉的一个,是个豁嘴。” “可怜的孩子们。冷冷清清地给抛在了这个冷酷的世界上。” “啊,要不然的话,她们的遭遇还可能更糟呢。老彼得还有些朋友。他们不会听任她们受到伤害。一个叫霍勃逊,是浸礼会的牧师;还有教堂执事洛特·霍凡;还有朋·勒克、阿勃纳·夏克尔福特;还有律师勒未·贝尔;还有罗宾逊医生;还有这些人的妻子;还有寡妇巴特雷——还有,总之还有不少人,上面是彼得交情最深的,他写家信的时候,常常讲到过他们。因此,哈维一到这里,会知道到哪里去找一些朋友的。” 哈,那老头一个劲地问这问那,几乎把那个年轻人肚子里都掏空了。这个倒霉的镇子上一个个的人,一件件的事,以及有关威尔克斯的所有的一件件事和彼得的生意情况,他没有问个遍,那才算是怪事一桩呢。彼得是位鞣皮工人。乔治呢,是个木匠。哈维呢,是个非国教派牧师。如此等等,如此等等。接下来老头儿说: “你愿意赶远路,一路走到大轮那里,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因为这是到奥尔良的一只大船。我担心它到那边不肯停靠。这些船在深水里走的时候,你尽管打招呼,它们也不会肯停靠。辛辛那提开来的船肯定会停。不过如今这一只是圣·路易来的。” “彼得·威尔克斯的生意还兴旺么?” “哦,还兴旺。他有房有地。人家说他留下了三四千块现钱,藏在什么一个地方。” “你说他什么时候死的啊?” “我没有说啊,不过那是昨晚上的事。” “明天出丧,大概是这样吧?” “是啊,大致是中午光景。” “啊,多么悲惨。不过呢,我们一个个都得走的,不是这个时辰,便是另一个时辰。因此缘故,我们该做的事,便是做好准备,这样,就不必操心了。” “是啊,先生,这是最好的办法。我妈总是这么个说法。” 我们划到轮船边的时候,它装货快装好了,很快便要开了。国王一字没有提我们上船的事,所以我最后还是失去了坐轮船的运气。轮船一开走,国王嘱咐我往上游划一英里路,划到一个没有什么人的去处,然后他上了岸。他说: “现在马上赶回去,把公爵给带到这儿来。还要带上那些新买的手提包。要是他到了河对岸去了,那就划到河对岸去,把他找到。嘱咐他要丢下一切上这儿来。好,你就马上走吧。” 我知道他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不过我自然不则一声。我和公爵回转以后,我们就把独木舟藏了起来。他们就坐在一根原木上,由国王把事情的原原本本讲给了公爵听,跟那位年轻人说的一个样——简直一字不差。在他讲述的过程中,始终象一个英国人讲话的那个调调儿,而且学得惟妙惟肖,也真难为这个流氓。要学他那个派头,我可学不起来,因此也就无心学了,不过他确实表现得顶呱呱。接下来,他说: “你扮又聋又哑的角色,怎么样,毕奇华特?” 公爵说,这包在他身上就是了。说他过去在舞台上演过又聋又哑的角色。这样,他们就在那儿守候着轮船开过来。 下午,开来了几只小轮船,不过并非从上游远处开来的。最后开来了一只大轮,他们就招呼它停下。大轮放下一只小艇,我们就上了大轮。它是从辛辛那提开来的。等到他们知道我们只要搭四五英里路就要下船,他们就气坏了,把我们臭骂了一顿,还扬言说到时候不放我们上岸。不过公爵挺镇静。他说: “要是两位先生愿意每英里路各付一块大洋,由轮船上派一只小艇接送,那大轮就该让他们坐了吧,你们说呢?” 这样,他们就软了下来,说好吧。于是一到那个村子,大轮就派小艇把我们送上了岸。当时有二十来个人聚集在那里,一见小艇开过来,就聚拢过来。国王说: “你们哪一位先生能告诉我彼得·威尔克斯先生住哪里?”他们就我看着你,你看着我,点点头,仿佛在说,“我说的怎么样?”然后其中一人轻声而斯文地说道: “对不住,先生,我能对你说的,只是昨天黄昏时分他还在哪儿住。” 一眨眼间,那个老东西、下流胚就连身子也撑不住了,一下子扑到那个人身上,把脸颊伏在他肩膀上,对着他的后背哭了起来,说道: “天啊,天啊,我们那可怜的哥哥啊——他走啦,我们竟然没有能赶上见一面。哦,这叫人怎么受得了啊!” 随后他一转身,呜呜哭着,向公爵打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手势,于是公爵就把手提包往地上一丢,哭将起来。这两个骗子要不是我遇见过的最混蛋的家伙,那才怪呢。 人们便聚拢来,对他们表示哀悼,说了种种安慰的话。还给他们提了手提包,带上山去。还让他们靠着自己的身子哭。又把彼得临终前的情况一一告诉他们。国王就做出种种手势,把这些告诉了公爵。这两个人对鞣皮工人之死那种哀痛啊,就仿佛他们失去了十二门徒一般①。哼,我要是以前见过这样一类的异怪,那就罚我当一名黑奴吧。真叫人为了人类害羞啊②。 -------- ①指《圣经》上所说耶稣的十二门徒。 ②诺顿版注:威尔克斯事件中,“国王”与“公爵”的种种策划,表明了他们已进一步深深堕落到了绝对无耻的地步,企图掠夺正在哀痛逾恒的一家人。赫克体会到,这使全人类蒙羞。这时他没有出面揭发,是因为他考虑到这两人知道杰姆是逃亡的黑奴。参阅28章中的赫克与玛丽·珍妮的谈话。 第二十五章 才只两分钟时间,消息便传遍了整个儿村落。但见人们从四面八方飞也似地跑来,有些人还一边跑一边披着上衣。才一会儿,我们就被大伙儿围在中间,大伙儿的脚步声如同军队行军时发出的声音一般。窗口、门口都挤满了人。每分钟都能听到有人在隔着栅栏说: “是他们么?” 在这帮一溜小跑的人中间,就会有人说: “可不是么。” 等我们走到这所房子时,门前大街上人头济济,三位闺女正站在大门口。玛丽·珍妮确是红头发,不过这没有什么,她美丽非凡,她那脸上,她那对眼睛,都闪着光彩。她见到“叔叔”来了,十分高兴。国王呢,他张开双臂,玛丽·珍妮便投进他的怀抱。豁嘴呢,她朝公爵跳过去。他们着实亲热了一番。大伙儿看到他们终于团聚,彼此这般欢悦,几乎一个个都高兴得为之落泪,至少妇女们都是这样。 随后国王偷偷推了一下公爵——这我是看到了的——接着四周张望,看到了那口棺材,是在角落里,搁在两张椅子上。国王和公爵一只手搁在对方的肩膀上,一只手抹着眼泪,神色庄严地缓步走过去,大伙儿纷纷为他们让路。说话声、嘈杂声,都一下子停息了。人们在说“嘘”,并且纷纷脱下帽子,垂下脑袋,简直连一颗针落地,都能听到声音。他们一走近,就低下头来,朝棺材里望,只望了一眼,便呼天抢地大哭起来,那哭声哪怕你在奥尔良也能听到。接下来,他们把手臂勾着彼此的脖子,把下巴靠在彼此的肩膀上,有三分钟之久,也许还是四分钟呢。眼泪象撒尿一般地流淌,这样的洋洋大观,我过去可从没有见识过。请你注意,人们一个个都这样,把地都给弄潮了,这也是我见所未见的。接下来,这两人一个到棺材的一侧,另一个到另一侧,他们跪了下来,把额骨搁在棺材的边上,装做全心全意祷告的模样。啊,到了这么一步。四周人群那种大为感动的情景,委实是从未见过的。人们一个个哭出了声,大声呜咽——那几位可怜的闺女也是一样。还有几乎每一个妇女,都朝几位闺女走过去,吻她们的前额,手抚着她们的脑袋,眼睛望着天,眼泪哗哗直淌,随后忍不住哭出声来,一路呜呜咽咽、抹着眼泪走开,让下一位妇女表演一番。这样叫人恶心的事,我可是见所未见。 随后国王站了起来,朝前走了几步,酝酿好了情绪,哭哭啼啼作了一番演说,一边眼泪直流,一边胡话连篇,说他和他那可怜的兄弟,从四千英里外,仆仆风尘赶到这里,却失掉了亲人,连最后一面也未见到,心里有多难过,只是由于大伙儿的亲切慰问和神圣的眼泪,这样的伤心事也就加上了一种甜蜜的滋味,变成了一件庄严的事,他和他兄弟从心底里感谢他们。因为嘴里说出的话无法表达心意,语言委实太无力、太冷淡了。如此等等的一类废话,听了叫人要吐。最后胡诌了几声“阿门”,又放开嗓子大哭一场,哭得死去活来。 他一说完,大伙儿中间就有人唱起“赞美诗”来,大家一个个加入了进来,并且使出全身的劲直喊,听了叫人来了兴致,仿佛做完礼拜、走出教堂时的那种感受。音乐嘛,实在是个好东西,听了一遍奉承的话和这些空话以后,再听听音乐,就使人精神一振。并且那音乐听起来朴朴实实、那么悦耳。 接下来国王又张开大嘴,胡诌起来,说如果这家人的好友中,有几位能留下和他们一起晚餐,并且帮助他们料理死者的遗骸,他和侄女们会十分高兴。还说如果躺在那一边的哥哥会说话的话,他知道该说哪些人的名字。因为这些名字对他是十分可贵的,也是他在信上时常提到的。为此,他愿提下列的名字——霍勃逊牧师、洛特·霍凡执事、朋·勒克先生和阿勃纳·夏克尔福特先生,还有勒维·贝尔律师、罗宾逊医生,还有他们的夫人。还有巴特雷寡妇。 霍勃逊牧师和罗宾逊医生正在镇子的另一头合演他们的拿手好戏去了,我的意思是说,医生正为一个病人发送到另一个世界,牧师就做指路人。贝尔律师为了业务去路易斯维尔了。不过其余的人都在场,他们就一个个走上前来,和国王握手,谢谢他,并和他说起话来。随后他们和公爵握手,并没有说什么话,只是脸上始终透着笑容,频频点点头,活象一群傻瓜蛋。而他呢,做出种种手势,从头到尾只说“谷—— 谷——谷—谷—谷”仿佛象一个婴孩还说不成话似的。 这样国王便信口开河起来,对镇上一个个的人,一只只的狗,几乎都问了个遍。还提到了人家的姓名。镇上以及乔治家、彼得家,过去曾发生过的芝麻绿豆小事,也一桩桩一件件给提到了。而且装作是彼得信上提起过的。不过这些都是谎话,这些全是他从那个年轻的笨蛋、也就是从搭我们的划子上大轮的人嘴巴里掏来的。 随后玛丽·珍妮拿出了她爸爸的那封遗书,国王大声读了一遍,一边读一边哭。遗书规定把住宅和三千块钱金洋给闺女们,把鞣皮工场(这行业正当生意兴隆的时候),连同房屋和土地(值七千元)和三千元金洋给哈维和威廉。遗书上还说,这六千块现钱藏在地窖里。这两个骗子便说由他们去取上来,一切办得光明正大、当众公开。他还嘱咐我带一支蜡烛一起去。我们随手把地窖的门关上。他们一发现装钱的袋子,便往地板上一倒,只见金灿灿的一堆堆,煞是好看。天啊,你看国王的眼睛里怎样闪闪发光啊!他往公爵的肩膀上一拍,说道: “这太棒啦!这还不棒,天底下还有什么棒的呢?哦,不。我看没有了!毕奇,这比《王室异兽》还强,不是么?” 公爵也承认是这么回事。他们把那堆金洋东摸摸、西摸摸,让金钱从手指缝里往下溜,让金洋叮叮噹噹掉到地板上。 国王说: “说空话无济于事。作为富裕的死者的兄弟,留在国外的继承人的代理人,我们该扮的就是这么个角色,毕奇。一切听从上天的安排,我们这才有这样一个遭遇。从长远来看,这才是最靠得住的一条路。一切我都试过了,除此以外,别无更好的路。” 有了这么一大堆钱,换了别的人,都会心满意足了,都会以信任对待一切了。可是不,他们非得把钱数过才行。于是他们就数了起来。一数,还缺四百十五块钱。国王说: “妈的,真不知道他把四百十五块钱搞到哪里去了?” 他们为这件事烦恼了一会儿,把各处也都搜了个遍。后来公爵说: “啊,他是个重病在身的人,很可能是搞错了——依我看,就是这样。最好的办法是随它去吧,不必声张。这点亏我们还吃得起。” “哦,他妈的,是啊,我们还吃得起。我对这个根本不在乎——我如今想到的是我们数过了。我们要把事情就在这儿搞得公平交易、坦坦白白、光明正大你知道吧。我们要把这儿的钱拿到上边,在众人面前公开点数——好叫人起不了疑心。既然死者说是六千块大洋,你知道吧,我们就不愿——” “等一等,”公爵说,“由我们来补足”——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了金灿灿的钱。 “这可是个了不起的好主意,公爵——你那个脑袋瓜可真是聪明绝顶了,”国王说,“还是《王室异兽》这出老戏帮了我们的忙。”——一边他也顺手掏出了金币,摞成一叠。 两人的口袋几乎掏空了,不过他们还是凑足了六千块钱,一文不少。 “听我说,”公爵说,“我又有一个想法。让我们走上楼去,在那儿把钱数一数,随后把钱递给闺女们。” “我的天,公爵,让我拥抱你!这可是一个人能想到的最光辉灿烂的主意啦。你的脑袋肯定是聪明到了最惊人的地步。哦,这说得上是锦囊妙计,一点儿漏洞也没有。要是他们还心存疑虑的话,凭这下子管叫它一扫而空——这一下啊,管叫他们无话可说。” 我们一上了楼,大伙儿一个个围着桌子。国王把金币点过数了,随手摞成一叠叠,每三百元一叠——整整齐齐的二十小堆。大伙儿一个个眼馋得不知道怎样才好,并且使劲舔嘴唇。随后他们把钱重新扒进了袋子里。我注意到了国王正在蹩着劲,准备又一次发表演说了。他说: “朋友们,耽在那一边的我那可怜的哥哥,对我们这些留在阳间这伤心之谷的人是慷慨大方的。他对他深爱的、他保护的、失去父母的这些可怜的羔羊是慷慨的。是啊,凡是了解他的人,我们都知道,要不是他怕亏了他亲爱的威廉和我本人,他准会对她们更加慷慨的。他到底会不会呢?依我的心里思量,这绝对不会错的。既然如此,——如果在这样一个时刻,竟然出来挡道,那还算什么叔叔?如果在这样一个时刻,竟然想对他深爱的这些可怜的甜蜜的小羔羊存心掠夺,——是的,掠夺,——那还算什么叔叔?对威廉,如果我还了解他——我想我是了解他的——好,我来直接问他。”他一转身,对公爵做出种种的手势借以达意。公爵呢,有一阵子只是傻乎乎地瞪着眼睛望着,随后仿佛突然懂得了是什么个意思,一跳跳到国王面前,咕咕咕地不停,快活得不知怎样才好,并且拥抱了他足足有十五下左右,才放开手。接着,国王说,“我早知道了。我料想,他对这件事是什么个态度,从这一些看来,能叫大伙儿一个个都信得过。来,玛丽、苏珊、琼娜,把钱拿去——全部拿去。这是躺在那边的,身子凉了,心里却是高兴的人赠送给你们的。” 玛丽·珍妮就朝他走过去,苏珊和豁嘴朝公爵走过去,一个个拥抱、亲吻,那么热烈,是我见所未见的。大伙儿也一个个含着热泪,大多数人还和骗子们一个个握手,一路上还说: “你们这些亲爱的好人啊——多么可爱——真没想到啊!” 接下来一个个很快又讲到了死者,说他是多么好的一个人;他的死对大家是多大的一个损失;如此等等。这时候,有一个大个子、说话冲的人,从外边往里挤,站在那里一边听,一边张望,默不作声,也没有人对他说话,因为国王正说着话,大伙儿正在忙着听。国王在说——说到了半中间: “……他们都是死者至好的朋友。这是为什么今晚他们被邀请到这里。不过,到明天,我们希望所有的人都来——我说所有的人,因为他素来对每一个人都尊重,对每一个人都和好。因此他的殡葬的酒宴理当对大家都敞开的。” 此人就是爱听自己说话,所以唠唠叨叨没有个完。每隔一会儿,他又要提到殡葬酒宴这句话。后来,公爵实在受不了了,便在一张小纸片上写了几个字“是葬礼,你这个老傻瓜”,折好了,便一边嘴里谷——谷——谷,一边从众人头上扔给他。国王看了一遍,把纸片往口袋里一塞,说道:“可怜的威廉,虽然他害了病,他的心可始终是健康的。他要我请大家每个人都来参加葬礼——要我请大伙儿务必参加。不过他不用担心——我说的正就是这件事嘛。” 随后,他不慌不忙,滔滔不绝地胡谄下去,时不时地提到殡葬酒宴这个词,跟刚才一个样。他第三次这么提时,他说: “我说酒宴,倒并非因为这是通常的说法,恰恰不是的——通常的说法是叫葬仪——我这样说,因为酒宴是正确的词。葬仪这个词,在英国是不再沿用了。酒宴这个词更好些,因为这意思是更正确地指明了你的意向。这个词源自希腊文DγgD,指外面,露天,国外;希伯来文是Jeesum,指种植,盖起来,因而就是埋的意思。你们知道吧,所以殡葬酒宴就是当着大众的公开的下葬。” 这是我见到的最拙劣的表演了。啊,那位说话冲的人当了他的面大笑了起来。大伙儿一个个都惊呆了。一个个在说,“怎么啦,医生?”阿勃纳·夏克尔福特说: “怎么啦,罗宾逊?你没有听到这个信息么?这位是哈维·威尔克斯。” 国王更巴结地满面堆笑,伸过手来说: “这位是我那可怜的哥哥的好朋友、医生吧?我——” “你这双手别碰我!”医生说。“你说话象一个英国人么——可真是么?学得这么糟的,我可还从没见过。你这个彼得·威尔克斯的兄弟啊。你是个骗子,这才是你的真面目!” 哈,这下子可把大伙儿惊呆了!他们一个个围住了医生,要叫他的气平下来,想给他作种种解释,告诉他哈维已经在四十件事上表明他确实是哈维,他怎样知道每个人的姓名,知道每一只狗的名字。还一个个求他,求他千万别伤害哈维的感情、可怜的闺女们的感情和大伙儿的感情。可是不论你怎么劝说,都没有用,他还是一个劲儿地大发雷霆。还说不论什么人,装做英国人却又英国话说得那么糟,准是个骗子,是个撒谎的家伙。那几位可怜的闺女偎着国王哭泣,医生突然一转身,对着她们说: “我是你们父亲的朋友,我至今是你们的朋友,我作为一个朋友,一个忠诚的朋友,一个要保护你们免遭伤害的朋友,现在我警告你们,马上别再理会那个流氓,别再理睬他,这个无知识的流浪汉。他满口胡言乱语,乱扯所谓的希腊文和希伯来文。他是一眼便能被识破的诈骗犯——不知从什么地方拣来一些空洞的名字和没影子的事,就当作什么依据,还由这儿的一些本该明白事理的糊涂朋友帮着糊弄你们。玛丽·珍妮·威尔克斯,你知道我是你的朋友,也是你无私的朋友。现在听我一句话,把这个可怜不足惜的流氓给轰出去—— 我求你干这件事,行吧?” 玛丽·珍妮身子一挺,我的天啊,她多么漂亮啊。她说: “这就是我的回答。”她抱起那一袋钱,放在国王的手心里,还说,“收下这六千块大洋吧,为我和我的两个妹妹投放出去吧,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也不用给我收据。” 随后她一边用一条胳膊搂着国王,苏珊和豁嘴搂着另一个。大伙儿一个个鼓掌,脚蹬着地板,仿佛掀起了一场风暴。 国王呢,昂起了脑袋傲然一笑。医生说: “好吧,我洗手不管这号事了。不过我警告你们全体,总会有一个时刻来到,到时候你们会为了今天的看法害羞的。”——说罢,他就走了。 “好吧,医生,”国王嘲笑他说,“我们会劝她们来奉告你的。”——这话逗得大家笑了起来。他们说,这下子挖苦得恰中要害。 第二十六章 等到大伙儿都走了,国王问玛丽·珍妮,有没有空闲的屋子。她说有一间是空的,威廉叔叔可以住这一间。她呢,要把她自己那一间更大些的留给哈维叔叔住。她会搬到妹妹的房间去,睡一张帆布床。上面顶楼有个小间,摆着一张小床铺。国王说,这可以叫他的跟随住——也就是说我。 玛丽·珍妮领我们上楼,让他们看了自己的房间。房间陈设简单,不过倒也挺舒适。她说,如果哈维叔叔嫌碍事的话,她可以把她的一些衣衫和零星什物从她房间里搬出去。不过国王说,不用搬了。那些衣衫是沿墙挂着的,一排衣衫前面有一张印花布的幔子从上面垂到地板上。一个角落里,有一只旧的毛皮箱子,另一个角落放着一只吉它盒子,各式各样的零星小家什、小玩意儿,散在各处,都是些姑娘家爱用来点缀房间的东西。国王说,这些家具使得房间里增添了家常气氛,也更舒适,因此不必挪动了。公爵的房间小巧而舒适。我那个小间也是这样。 那天晚餐很丰盛,男男女女,济济一堂,我站在国王和公爵坐的椅子后边侍候他们,其余的人由黑奴们侍候。玛丽·珍妮坐在桌子一头的主人席上,苏珊坐在她的旁边。她们的话题是说油饼的味道怎么糟,果酱怎么不行,炸鸡怎么炸老了,口味差——如此等等的废话,尽是妇女们搬出来的一套客气话,用来逼客人说些恭维的话。客人都明白今天的饭菜全是上品,并且也这么说了:“这油饼你是怎么烤的,烤得这么鲜美?”“天啊,你哪里弄来这么好吃的泡菜啊?”诸如此类的废话,不一而足。你知道,人们在饭桌上就爱搬弄这一些。 把大伙儿都侍候过了,我和豁嘴在厨房里吃剩下的饭菜,别的一些人帮着黑奴收拾整理。豁嘴一个劲儿地要我多讲讲英国。有的时候,我真怕快要露出破绽来了。她说: “你见过国王么?” “谁?威廉第四?啊,我当然见过——他上我们的教堂去的。”我知道他几年前死了,不过我没有露出一点口风。我说他去过我们的教堂以后,她就说: “什么——每星期都去么?” “是的——每星期都去。他的座位正好在我的座位的对面——在布道台的那一边。” “我原以为他住在伦敦啊,不是么?” “哦,是的。他不住在伦敦住哪里啊?” “不过我原以为你是住在谢菲尔德哩!” 我这下子知道自己快招架不住了。我不得不装做给一根鸡骨头卡住了喉咙,好抓住时间想一个脱身之计。我说: “我的意思是说,他在谢菲尔德的时间里每星期上我们的教堂。这只是说夏季,他夏季来洗海水浴。” “啊,看你说的——谢菲尔德并非靠海啊。” “嗯,谁说靠海啦?” “怎么啦,你说的嘛。” “我可没有说。” “你说了的!” “我没有说。” “你说了的!” “我从没有说过这类的话。” “好,那你说了些什么呢?” “我说的是他来洗海水浴——我说的是这个。” “好吧,如果不靠海,他怎么洗海水浴?” “听我说,”我说,“你看见过国会水①么?” -------- ①诺顿版注:纽约萨拉托迦的国会泉有矿泉水。 “看见过。” “好,你是不是非到国会去才弄得到这个水?” “怎么啦,不是啊。” “好啊,威廉也并非必须得到海上去才能洗海水浴啊。” “那么他怎么搞到的呢?” “这里的人怎样搞到国会水,他也就怎样搞到海水——一桶桶运吧。在谢菲尔德的宫里,有锅炉,他洗的时候就是要水烫些才好。在海边人家没有法子烧开这么多的水。他们没有这样方便的条件嘛。” “哦,我如今明白了。你可以一开头便说清楚嘛,也好节省些时间。” 听到她这么说,我知道我总算得救啦。我就舒坦、快活了起来。下面她说: “你也上教堂么?” “是的——每星期去。” “你坐哪里呢?” “怎么啦,坐在我们的长椅上啊。” “谁的长椅?” “怎么啦?我们的啊——你叔叔哈维的啊。” “他的?他要长椅有什么用?” “坐嘛。依你看,他要了有什么用?” “啊,我原以为他是站在布道台后边的。” 糟了,我忘了他是个传教师。我知道我又快招架不住了。因此,我就再一次玩起了鸡骨头的法宝,好再想一想。随后我说: “真该死,你以为一个教会只有一个传教师么?” “啊,多了有什么用呢?” “嘿!——在国王面前布道么?象你这样傻的姑娘,我还从没有见过。他们一共有十七位之多呢。” “十七位!我的天!要我听这么一长串,即便进不了天堂,我也坐不住啊。听他们布完道,得一个星期吧。” “别胡说了,他们并非同一天都布道——只有其中一个布道。” “那么其余的人干些什么呢?” “哦,没有多少事。到处走走,递递盘子,收收布施,—— 如此等等。不过一般他们不干什么。” “那么,要他们有什么用?” “哈,是为了有气派嘛。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我才不要懂得这样的蠢事呢。英国人对待佣人怎么样? 他们对待佣人比我们对待黑奴强些么?” “不!一个佣人在那里是不算人的。他们所受的待遇连狗还不如。” “象我们这样给他们假期么?象圣诞节啊,新年啊,七月四日等等的。” “哦,听我说!从这一些,人们就知道你没有去过英国。啊,豁①——嗳,琼娜,他们从年初一到年底,从没有假期,从没有去过马戏团,从没有上过戏院,也没有看过黑奴表演,哪儿也不去。” -------- ①赫克在这里几乎说出了“豁嘴”这样不礼貌的话,幸亏说了“豁”急忙收住。 “教堂也不去么?” “教堂也不去。” “不过你怎么经常上教堂?” 啊,我又给问住了。我忘了自个儿是老头儿的仆人啦。不过一转眼间,我马上胡乱抓住了一种解释,说一个侍从怎样跟一个仆人是不同的,不论他本人高兴或者不高兴,他非得上教堂去,去跟一家人坐在一起,因为这是法律上有了规定的。不过我这个解释搞得不怎么样,我解释完以后,她仿佛还不满意。她说: “说老实话,你是不是一直在跟我撒谎?” “我说的是老实话。”我说。 “连一句假话也没有?” “连一句假话也没有,没有撒一句谎。”我说。 “把你的手放在这一本册子上,然后这么说一遍。” 我一看,不是什么别的书,只是一本字典,所以我就把手按在上面,然后又说了一遍。这样,她显得比较满意些,说道: “那好吧,其中有一些,我信。不过其余的话,要我的命也不能信。” “琼,你不信的是什么啊?”玛丽·珍妮跨进门来,苏珊跟在她的后面。“你这样对他说话,他一个生人,离自己的人那么遥远,这样说话既不应该,又不客气。换个位置,你愿意人家这样对待你么?” “你总是这样个脾气,玛丽——怕人家受委屈,爱半道上便插进来帮人家。我并没有得罪他啊。依我看,他有些事说得加油加醋的,我在说,我不能句句都照吞不误。我就说了这么几句话。这么小事一桩,我想他还受得住,不是么?” “我才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哩。他是在我们家作客,你说这一些是不对的。你要是在他的位置上,这些话会叫你害臊的,因为这个缘故,凡是能叫人家害臊的话,你都不该对别人说。” “只是,玛丽,他在说——” “他说些什么,这不相干——问题不在这里。问题是应该对他和和气气,凡是足以让人家感觉到自己不在本乡本土、不是和自家人在一起的话,一概不说。” 我对自个儿说,“恰恰正是这样一位姑娘,我却听任那个老流氓去抢劫她的钱财!” 随后苏珊她也插了进来。你信不信,她把豁嘴狠狠地剋了一顿! 我便对自个儿说,这是又一位姑娘,我却听任那个老流氓抢劫她的钱财! 随后玛丽·珍妮又责怪了一通,随后又甜甜蜜蜜、亲亲热热地说起话来——这是她的章法——不过等到她把话说完,可怜的豁嘴就无话可说了,只是一迭声地央告起来。 “那么好吧,”另外两位姑娘说,“你就请他原谅吧。” 她也照着办了。而且她说得多么动人啊。她是说得如此动人,听起来叫人多么快乐。我真是但愿能给她讲一千回的谎话,好叫她再这么说一回。 我对自个儿说,这是又一位姑娘,我正听任那位老流氓抢劫她的钱财。她赔了不是以后,她们便对我百般殷勤,让我觉得是在自己家里,是和朋友在一起。我呢,只觉得自己何等缺德、何等卑鄙、何等丧失人格。我对自个儿说,我已经下定了决心,我死活也要把那笔钱给藏起来。 于是我就跑开了,——我嘴里说是去睡觉的,我的意思却是说等一会儿再说吧。我一个人在的时候,独自把当前的事从头至尾在心里过了一遍。我对自个儿说,要不要由我私下里去找那位医生,把这两个骗子都加以告发呢?不——这不妥。他说不定会说出来是谁告诉了他的。那么,国王和公爵准会狠狠地收拾我。我该不该私下里去告诉玛丽·珍妮呢?不——这个办法不行。她脸上的表情准定会表现出一种暗示来。如今既然他们把钱弄到了手,他们便会立刻溜之大吉,把钱带走,不见踪影。要是她找人帮忙,我看啊,在事情真相大白以前,我会被卷了进去。不,除了一个办法,其它的路子都行不通。无论如何,非得由我把钱偷到手。我非得找出一个办法来,把钱偷到手,而又不致叫他们起疑心,以为是我偷的。他们在这里正得手哩。他们是不会马上就离开的。在把这家人家和这个镇子油水挤干以前,是不会走的。所以我还有的是机会。我要把钱偷到手,藏起来。等我到了大河下游,我可以写封信,告诉玛丽·珍妮钱藏在哪里。不过嘛,只要做得到的话,最好今晚上便能偷到手。因为医生不见得象他所说的真的撒手不管这事了,他未必真会善罢甘休。他反倒兴许会把他们吓得从这里逃走哩。 于是我思量,还是由我去房间里搜一搜。在楼上,厅堂里是黑的。我先找到了公爵的那一间卧室,便用手到处摸着。不过我一想,按照国王的脾气,未必会肯叫别人照管好这笔钱,而是非得由他自己管不可的,于是我去了他那间房间,到处掏摸。然而我发现,没有一支蜡烛,我什么也干不成。当然啰,我并没有点燃蜡烛。依我看,还是得走另一条路——躲起来,偷听。正在这个时刻,我听到有脚步声。我想钻到床底下面为好,便伸手去摸床。不过我原以为放床的地方,却并没有床。我摸到的是遮住珍妮小姐衣衫的布幔,我便纵身一跃,跳到了布幔后边,躲在衣衫中间,一动不动站着。 他们进来了,随后把门一关。公爵干的第一件事便是弯下身子,朝床底下张望。我真是高兴极了,刚才我本想摸到床,可并没有摸到。不过嘛,你要知道,人如果干什么偷偷摸摸的勾当,便很自然的会想到要藏到床底下去。他们坐了下来。国王说: “你有什么话要说?有话就快说。因为咱们要是在楼下大着嗓子谈论丧事,总要比在楼上让人家议论我们来得安全些。” “喂,我要说的是:卡贝,我心里不安着哪。我感到不舒坦啊。那个医生老压在我的心上。我要知道你的打算。我如今想到了一个念头,我看是稳妥的。” “什么念头,公爵?” “今晨三点钟以前,我们最好溜之大吉,带了已经到手的,飞快地赶到大河下游去。特别是这样,既然得来这么轻易——又还给了我们,简直可以说是当面扔给我们的。我们原本以为非得重新偷回来才行哩。我主张就此罢手,来个溜之大吉。” 这话叫我感到情况不妙。在一两个钟头以前,也许感觉会不一样,可如今听了,感到情况不妙,很是灰心失望。国王发急了,嚷道: “什么?其余的财产还没有拍卖掉就走?像两个傻瓜蛋那样就此开路。值八九千块钱的财产就在我们手边,尽我们捡,反倒丢着不管,——而且全都是能轻易便脱手的。” 公爵嘟嘟囔囔地说,那袋金洋就够了嘛,他可不愿进一步冒什么险啦——不愿意把几个孤女抢个精光。 “嘿,听你说的!”国王说,“我们并没有抢劫她们,不过就只是这钱嘛。那些买家产的才是受害者嘛。因为只要一发现我们并非财产的主人——我们溜掉以后,不用多久便会查明的——那么这回买卖便并无法律效力,财产就会物归原主。这些孤女就会重新取得这些财产,这对她们来说,就心满意足啦。她们还年轻,手脚轻快,挣钱吃饭并非难事。她们并不会受什么苦。啊,你只要好生想一想,世上赶不上她们的,还有成千上万个人呢。天啊,她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国王把公爵说得晕头晕脑,他最后便屈服了,说那就这样吧。不过他还说,这样耽下去,还有医生威胁着他们,他确信那是傻瓜才会这么干。不过国王说: “滚他妈的医生!我们还在乎他么?镇上所有的傻瓜不都是站到了我们这一边么?这难道不是占任何一个镇子上的大多数了么?” 于是他们准备重新到楼底下去。公爵说: “我看这笔钱藏的地方不合适。” 这话我听了为之精神一振。我原本以为我得不到什么线索找到这笔钱啦。国王说: “为什么?” “因为玛丽·珍妮从现在起要守孝。她会吩咐那个收拾这间屋子的黑奴,把衣物装进盒子里收起来。难道你以为黑奴发现了这笔钱,不会顺手借一些么?” “公爵,你的脑袋又精明起来啦。”国王说。他在离我两三英尺的地方的布幔下边摸了一会儿。我紧贴住墙,纹丝不动,尽管身子在颤抖。要是这些家伙抓住了我的话,真不知道他们会对我说些什么。我就思忖着,要是他们真的把我给逮住了,我该怎么办?不过,我还来不及在念头一闪以后进一步进行思考,国王已经把钱袋拿到了手。他根本没有怀疑到我竟然就在旁边。他们拿过袋子,往羽绒褥子底下一张草垫子的裂缝里使劲塞,塞了足足有一两英尺深。还说,这么一放,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因为一个黑奴只会整理整理羽绒褥子,不会动草垫子,草垫子一年只翻两回,把钱塞在里面,就不会有被偷的危险啦。 不过我比他们知道得更多一些吧。他们才只下了三步楼梯,我就把东西取到了手。我摸着上去,走进了我的小间,先行找个地方藏了起来,以便以后再找个更好的地方。据我判断,放在屋子外面什么一个地方为好。因为一旦这些家伙发现丢了,肯定会在整个屋子里搜个不亦乐乎,这我很明白。于是我转身睡了,身上的衣服一件未脱。但是要睡也睡不着,心里火烧火燎似的,只想把事情办了。随后听到国王和公爵走上楼来。我便从毛毡上滚下来,下巴颏搁在梯子口上,等着看会不会发生什么危险。不过什么事也没有。 我就这样等着。后来夜深了,一切的声音全都静了下来,而清早的声息呢,也还没有开始,我这才溜下了梯子。 第二十七章 我爬到了他们房间的门前去听,只听见他们在打呼噜,我就一路踮着脚尖,顺顺当当下了楼梯。四下里一点声响也没有。我从饭厅一道门缝里往里望,见到守灵的人都在椅子上睡着了。门朝客厅开着,遗体放在客厅里。两间屋里都各点了一支蜡烛。我走了过去。客厅的门是开着的。不过除了彼得的遗体外,我没有见到那里还有什么别的人。于是我继续往前走,可是前门是上了锁的,钥匙不在那儿。正是在这个时刻,我听到有人从我背后的楼梯上下来。我便奔进客厅,急忙往四下里张望一下,发现眼下唯一可以藏钱袋的地方只有在棺材里了。棺材盖移开了大约有一英尺宽,这样就可以看到棺材下面死者的脸,脸上盖着一块潮湿的布。死者身上穿着尸衣。我把钱袋放在棺材盖下面,恰好在死者双手交叉着的下边。害得我全身直发抖。死者双手是冰凉凉的。接着我从房间的这一头跑回到另一头,躲在门背后。 下来的是玛丽·珍妮。她轻手轻脚地走到棺材边跪了下来,朝里边看了一下,然后掏出手帕掩着脸。我看到她是在哭泣,虽说我并没有能听到声音。她的背朝着我。我偷偷溜出来。走过餐厅的时候,我想确定一下,看我有没有被守灵的发现。所以我从门缝里张望了一下,见到一切正常,那些人根本没有动弹。 我一溜烟上了床,心里有些不称心,因为我费尽了心思,又冒了这么大的风险,却只能搞成这个样子。我在心里思忖,如果钱袋能在那里安然无恙,我到大河下游一两百英里地以后,便可以写个信给玛丽·珍妮,她就能把棺材掘起来,把钱拿到手。不过嘛,事情不会是这个样子的。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人家来钉棺材盖的时候,钱袋给发现了。这样,国王又会得到这笔钱。在这以后,要找个机会,从他手里弄出来,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当然啰,我一心想溜下去,把钱从棺材里取出来,不过我没有这样做。天色每一分钟都渐渐亮起来了,守灵的人,有一些会很快醒来的,我说不定会给逮住啊——逮住时手里还明明有六千块大洋,而且谁也没有雇我来照管这笔钱啊。这样的事,我可不愿意牵扯进去。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早上我下楼梯的时候,客厅的门是关了的,守灵的人都走了。四周没有别的什么人,只有家里的人,还有巴特雷寡妇,还有我们这帮家伙。我仔细察看他们的脸,看有没有发生什么情况,可是看不出来。 快正午的时候,承办殡葬的那一些人到了,他们把棺材搁在屋子中央几张椅子上,又放好了一排椅子,包括原来自家的和跟邻居借的,把大厅、客厅、餐室都塞得满满的。我看到棺材盖还是原来见到的那个样子,不过当着四周这么多人,我没有往盖子下面望一望究竟。 随后人们开始往里挤,那两个败类和几位闺女在棺材前面的前排就坐。人们排成单行,一个个绕着棺材慢慢走过去,还低下头去看看死者的遗容,这样每人有一分钟的光景,一共半个钟点,有些人还掉了几滴眼泪。一切都又安静,又肃穆,只有闺女们和两个败类手帕掩着眼睛,垂着脑袋,发出一两声呜咽。除了脚擦着地板的声音和擤鼻涕的声音以外,没有任何别的声音——因为人们总是在丧仪上比在别的场合更多地擤鼻涕。教堂里除外。 屋里挤满了人,承办殡葬的人带着黑手套、轻手轻脚地四处张罗,作一些最后的安排,把人和事安排得有条有理,同时又不出多大的声音,仿佛一只猫一般。他从来不出声,却能把人们站的位置安排好,能让后来到的人挤进队伍,能在人堆里划出行走的通道,而一切只是通过点点头、挥挥手。随后他贴着墙在自己的位置上站好。我委实从未见到过能这么轻手轻脚、动作灵活、毫不声张就把事情安排得如此熨熨帖帖的。至于笑容呢,他的脸就象一条火腿一般,与笑容并没有多大的因缘。 他们借来了一架风琴——一架有毛病的风琴。等到一切安排停当,一位年轻的妇女坐下弹了起来。风琴象害了疝气痛那样吱吱吱地呻吟,大伙儿一个个随声唱起来。依我看,只有彼得一个人落得个清闲。随后霍勃逊牧师开了个场,语气缓慢而庄重。也正是在这个时刻,地窖里有一只狗高声嗥叫,这可大杀风景。光只有一条狗,却已吵得大伙儿六神无主,而且狗还叫个不停。闹得牧师不得不站在棺材前边不动,在原地等着——闹得连你自己在心里想些什么你自己也听不见。这情景着实叫人难堪,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可是没有多久,只见那个腿长长的承办殡葬的人朝牧师打了个手势,仿佛在说,“不用担心——一切有我呢。”随后他弯下腰来,沿着墙滑过去,人们只见他的肩膀在大伙儿的脑袋上面移动。他就这么滑过去。与此同时,吠叫声越来越刺耳。后来,他滑过了屋里两边的墙,消失在地窖里。接下来,一刹那间,只听得“啪”的一声,那条狗最后发出了一两声十分凄厉的叫声,就一切死一般地寂静了。牧师在中断的地方重新接下,去说他庄重的话语。一两分钟以后,又见到承办殡葬的人,他的背、他的肩膀又在大伙儿的脑袋后面移动。他就这么滑动,划过了屋子里面三堵墙,随后站直了身子,手掩住了嘴巴,伸出脖子,朝着牧师和大伙儿的脑袋,操着沙嘎的低声说,“它逮住了一只耗子!”随后又弯下身子,沿着墙滑过去,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我看得很清楚,大伙儿都很满意,因为究竟是什么个原因,他们自然都想知道。这么一点点儿小事,本来说不上什么,可正是在这么一点点儿小事上,关系到一个人是否受到尊重,招人喜欢。在整个儿这个镇子上,再也没有别的人比这个承办殡葬的人更受欢迎的了。 啊,这回葬仪上的布道说得挺好,只是说得太长,叫人不耐烦。接下来国王挤了进来,又搬出一些陈腔滥调。到最后,这一套总算完成了,承办殡葬的人拿起了拧紧螺丝的钻子,轻手轻脚地朝棺材走去,我浑身是汗,着急地仔细看着他怎样动作。可是他一点儿没有多事,只是轻轻把棺材盖子一推,拧一拧紧,最后拧好了。这下子可把我难住了!我根本不知道钱在里边,还是不在里边。我自个儿心里在想,万一有人暗中偷走了这个钱,那怎么办!——如今我怎么能决定究竟该不该给玛丽·珍妮写信呢?假定她把棺材挖掘了起来,却什么也没有找到——那她又该怎样看我呢?天啊,说不定我会遭到追捕,关进监牢哩。我最好还是不做声,瞒着她,根本不给她写信。事情如今搞得越来越复杂啦。本想把事情弄好,却弄得搞糟了一百倍。我存心想做好事,可是原不该瞎管这闲事啊! 人家把他下了葬,我们回到了家,我又再一次仔细察看每一个人的脸——这是我自个儿也由不得自己的,我还是心里不安生啊。可是,结果仍然一无所获,从人家的脸上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傍晚时分,国王到处走访人家,叫每个人都感到甜甜的,也叫他自己到处受人欢迎。他是要叫人家有个印象,就是他在英国的那个教堂急需要他,因此他非得加紧行事,马上把财产的事解决掉,及早回去。他这样的急促,他自己也十分抱歉。大伙儿呢,也是一样。他们原希望他能多耽一些日子。不过他们说,他们也明白,这是做不到的。国王又说,当然啰,他和威廉会把闺女们带回家去,这叫大伙儿听了一个个都欢喜,因为这样一来,闺女们可以安排得好好的,又跟亲人们生活在一起。姑娘们听了也很高兴——逗得她们高兴得了不得,以致根本忘掉了她们在人世间还会有什么烦恼。她们还对他说,希望他能赶紧把东西拍卖掉,她们随时准备动身。这些可怜的孩子感到这么高兴,这么幸福,我眼看她们如此被愚弄,被欺骗,实在万分心痛啊。可是我又看不到有什么可靠的办法能插上一手,把局面给整个儿扭转过来。 啊,天啊,国王果真贴出了招贴,说要把屋子、把黑奴、把全部的家产统统立即拍卖——在殡葬以后两天实行拍卖。不过,如果有人愿意在这以前个别来买,那也是可以的云云。 因此在下葬以后的第二天,在中午前后,姑娘们的欢乐心情首次遭到了打击。有几个黑奴贩子前来,国王以合理的价格把黑奴卖给了他们,用他们的话说,是收下了三天到期付现的期票,把黑奴卖了。两个儿子给卖到了上游的孟菲斯,他们的母亲卖到了下游的奥尔良。我想啊,这些可怜的姑娘啊,这些黑奴啊,会多么悲伤,连心都要破碎啊。她们一路上哭哭啼啼,景象如此凄惨,我实在不忍看下去。那些姑娘说,她们连做梦也没有想到,她们会全家活活拆散,从这个镇上给贩卖到别处去啊。这些可怜的姑娘和黑奴,彼此抱住了颈子哭哭啼啼的情景,我将永世难忘。要不是我心里明白,这笔买卖最终不会作数,因而黑奴们一两个星期内就会返回,要不是这样的话,我早就会忍不下去,会跳将出来,告发这帮骗子。 这件事在全镇也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好多人直接了当说这样拆散母女是造孽。这些话叫骗子们有些招架不住了,不过那个老傻瓜不管公爵怎么个说法,或者怎么做法,还是一个劲地坚决要干下去。我不妨告诉你一句话,那个公爵如今已经慌得很哩。 第二天是拍卖的日子。早晨天大亮以后,国王和公爵上阁楼来,叫醒了我。我从他们的脸色就知道已经出了事。国王说: “前天晚上你到我的房间里来过? “没有啊,陛下,”——这是在边上没有旁人只有我们这一帮子人的时候我平常对他的称呼。 “昨天或者昨晚上,你有没有去过啊?” “没有,陛下。” “事到如今,要说老实话——不用撒谎。” “说老实话,陛下。我对你说的是真话。从玛丽小姐领你和公爵看了房间以后,我就没有走近过你的房间。” 公爵说: “你有没有看到有人进去呢?” “没有,大人,我想不起有什么人进去过。” “好好想一想嘛。” 我考虑了一下,想到我的机会来了,便说: “啊,我见到黑奴们有几回进去了的。” 这两个家伙听了都跳了一下,那神气仿佛说,这可是他们没有料想到的;一会儿以后,那神气又仿佛早就料到了这个似的。随后公爵说: “怎么啦,他们全都进去过啦?” “不是的——至少不是全体一起进去的。我是说,我从没有见他们同时间里一起走出来,只除了一回。” “啊——那是在什么时候?” “就是殡葬那一天,是在早上。不是很早了,因为我醒得迟了,我正要从楼梯上下来,我见到了他们。” “好,说下去,说下去——他们干了些什么?他们有什么动作?” “他们什么也没有干。反正,拿我看到的来说,他们并没有做什么事,并没有多大动作。他们踮着脚尖走了。我自然认为他们是进去整理陛下的房间的。他们原以为你已经起身了,结果看到你还没有起身,他们就想轻手轻脚出去,免得吵醒你,惹出麻烦来,如果他们并非已经把你吵醒的话。”“老天爷,真有他们的。”国王说。两人的神色都很难看,有点儿傻了眼的样子。他们站在那里想些什么,直抓脑袋。随后公爵怪模怪样地笑了几声说道: “可算本领高强,黑奴们这一手多么漂亮。他们还装作因为要离开这方土地伤心得什么似的!我相信他们是伤心的。你也这么相信。大伙儿一个个都这么相信。别再告诉我说黑奴没有演戏的天才啦。哈,他们表演起来的那一手啊,尽可以糊弄任何一个人。依我看,在他们身上,有一笔财可发。我要是有资本、有一座戏院的话,那别的班子我都不要,就要这个班子——可如今我们把他们卖了,简直是白送。我们没福消受,只会白送啊。喂,那张白送的票子在哪儿——那张期票?” “正在银行里等着收款呢。还能在哪里呢?” “好,谢天谢地,那这期票就保险了。” 我这时插了话,仿佛胆小怕事地这么说: “是出了什么事么?” 国王猛然一转身,恶狠狠地对我说: “不关你的什么事!不许你管闲事。你要是有什么事的话——就管好你自己的事吧。只要你还在这个镇子上,你可别把这句话给忘了,你听到了吧?”随后他对公爵说,“我们只能把这件事硬是往肚子里咽,决不声张。我们只能不声不响。” 他们下楼梯的时候,公爵又咯咯地笑起来,说: “卖得快来赚得少!这笔生意真不赖——真不赖。” 国王回过头来,恶狠狠对他说: “我正尽力而为嘛,正尽快拍卖掉嘛。就算结局捞不到赚头,或是倒赔了不少,什么都没有能带走,那我的过失也未必比你大多少,不是么?” “当初要是能听从我的劝告,那他们就会还在这屋子里,而我们就会早走了。” 国王强词夺理地回敬了他几句,随后转过身来拿我出气。他责怪我见到黑奴从房间里那样走出来的时候没有过来告诉他——说再傻也会知道是出了事啦。随后又转过去对自己骂了几句,说全怪自己没有迟一点儿睡,早上便自然可以多歇一会儿。他以后再这么干才怪呢。他们就这样唠唠叨叨走了,我呢,快高兴死了,我把事情推在黑奴身上的路子生了效,黑奴呢,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第二十八章 过了一会,到了该起身的时间了。我便下了梯子到楼下去。我走过姑娘们的房间,门是开着的。我见到玛丽·珍妮坐在她那只旧的毛皮箱的旁边。箱子盖是打开着的,她正在整理行装——准备前往英国去。不过这一刻她住了手,一件叠好的衣衫放在膝盖上,双手掩着脸,正在哭泣。见到这个景象,我心里十分难过。自然人人都会难过的。我走了进去,说道: “玛丽·珍妮小姐,你生来见不得人家陷于不幸,我也不行——总是不行。请告诉我吧。” 她就对我说了。是黑奴的事——不出我的所料。她说,她美妙的英国之行差一点儿给毁了。她说,既然知道了母女从此分离,再也见不到一面,她不知道此后怎么会快活得起来——说着说着又哭得更加辛酸,双手往上一举说: “哦,天啊,天啊,试想一想吧,永生永世不能再见一面啦!” “不过她们会相见的——不出两个星期——这我可知道!”我说。 天啊,我还没有仔细想一想,就这么脱口而出了——她呢,不容我往后缩,就两条胳膊紧紧围住了我的脖子,要我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再说一遍。! 我发现自己说得太突然了,也说得太多了,一时间感到左右为难。我要求她让我想一分钟,她便坐在那里,很不耐烦,又很激动!样子又漂亮,神情有点儿快乐而舒坦,仿佛一个人刚把病牙拔掉。我于是又思索了起来。我跟我自己说,当一个人处境艰难的时候,要能站立起来,把真相给说出来,那是要冒风险的。我虽然还没有经验,不能说得十分肯定,不过依我看,事情是这么样的。可是,眼前这件事,我总以为说实话要比撒谎好得多,也保险得多。我非得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有时间时多多琢磨琢磨。这委实是件怪异的事,非同寻常可比。我还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我临了对自己说,好吧,我还是好歹试它一试。这一回啊,我倒要站出来,把真相给说出来,尽管这很象是坐在一桶炸药上,用火把它点燃起来,看看究竟会把你崩到哪儿去。于是我说: “玛丽·珍妮小姐,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在离这个镇子不太远的地方,找到一个什么去处,去耽那么三四天?” “能啊——洛斯罗浦先生家。为了什么啊?” “眼下还不用问为什么。要是我对你说,我知道这些黑奴是会重新团聚的——不出两个星期——就在这间屋子里团聚——而且我证明我是怎么知道的——那你肯不肯到洛斯罗浦家去耽四天?” “四天!”她说,“我愿耽一年哩!” “那好,”我说,“我要你说的正就是这句话,不用说更多的话了,——我要你这句话,比人家吻了《圣经》说的话还要强呢。”她微微一笑,脸红了起来,那么甜甜的。我说,“要是你不在乎的话,我要把门关上——把门闩好。” 随后我走了回来,坐下来说: “别嚷啊,就这样静静地坐好,要象个男子汉一般对待这一切。我得把真相告诉你,你呢,得鼓点儿勇气,玛丽小姐,因为这是一件不幸的事,叫人难以忍受的事,但是事已如此,是无可奈何的了。你们的这些叔叔啊,他们根本不是什么叔叔——他们是一伙骗子——地地道道的大流氓。啊,如今已经把顶可怕的事端了出来了,——其余的话你便能受得住了。” 不消说,这些话对她的震撼是无以复加的。不过我呢,仿佛鱼游过了浅滩,我便继续说下去。我一边说,她眼睛里发出的光越来越亮。我继续把这些为非作歹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她,从我们第一次遇到那个搭轮的年轻傻瓜讲起,一直讲到她怎样在大门口投进国王的怀抱,他吻了她不下十六七回——这时她跳将起来,满脸通红,仿佛烧得象落山的太阳。 她说: “那个禽兽!来——别再耽误一分钟——一秒钟——我们要给他抹柏油、撒羽毛,把他扔到河里去。” 我说: “那当然。不过,你难道是说,在你到洛斯罗浦家去以前便动手么?——” “哦,”她说,“你看我在想些什么啊!”一边说,一边又坐了下来。“别见怪我说了些什么——请别见怪——如今你不会见怪,不会了,是吧。”她把那柔滑得象绸子一般的手搁在我的手上,这份情意就是叫我去死我也是愿意的。“我从未想到我会这么激动,”她说,“好吧,说下去,我不会再这样激动了。我该怎么办,你尽管说。不论你怎么说,我一定照着办。” “啊,”我说,“那可是一帮穷凶极恶的家伙啊,这两个骗子。我事已至此,非得跟他们一起走一程,不管我愿意还是不愿意——至于是什么原因,我暂时还不能对你说——你如果告发他们,那这个镇子上的人,倒是会把我从他们的爪子下搭救出来,可是这里还牵涉到一个你不知道的人。他可要遭殃啦①。唉,我们得搭救他啊,不是么?当然是这样。这么说来,那我们还不必告发他们。” -------- ①诺顿版注:指黑人杰姆,参看24章末了的记叙。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心生一计。我想到了我和杰姆怎样摆脱掉那两个骗子,并且皆谡饫锉愀亟斡2还也幌朐诖蟀滋炀突痉ぷ樱蛭庋幕埃宋遥兔挥斜鸬娜嗽谀痉ぷ由匣卮鹋涛实娜耍虼宋也辉敢獍涯歉黾苹诮裢砩钜挂郧熬涂鹄础N宜担? “玛丽·珍妮小姐,我会告诉你我们该怎么办——你也不用在洛斯罗浦家耽那么久。那里离这里有多少路?” “四英里路不到些——就在后边那个乡下。” “好啊,这就行了。现今你可以到那边去,耽到今晚九点,或者九点半,不要声张,随后请他们送你回家——对他们说是你想起了什么一件事这才要回去的。要是你在十一点以前到,在窗子上放一支蜡烛,到时候我如果没有露面,等我等到十一点,随后如果我还没有露面,那就是说我已经远走高飞啦,已经脱身啦,已经平安无事啦。随后你就可出场了,可以把信息在各个方面传开来,并且把这些败类关进牢狱。” “好,”她说,“我会照着办的。” “万一我没有能走掉,跟他们一起被抓住,你务必挺身出来,说我是怎样把事情的全盘经过在事前就告诉了你的,你务必竭尽你的全力站在我的一边。” “站在你的一边,当然我会的。他们决不会动你的一根毫毛。”她说。我见她说的时候鼻翼微张,眼睛闪着光亮。“要是我走成功了,我就不会在这里了,”我说。“不会在这里为这些流氓并非你的叔叔这件事作证。如果我到时候还在这里,我也无法这样干。我能宣誓证明说这是些败类,是痞子,我能做的,仅此而已。尽管这还是有点儿价值的。可别的人也能这么干,并且干得比我更强——他们这些人一出场就不会遭到怀疑,和我有所不同。我来告诉你怎么找到这些人。你给我一支笔和一张纸。就这样——《王室异兽》,勃里斯克维尔。把这个藏好,别丢了。一旦法院要弄清这两个家伙的事,让他们派人上勃里斯克维尔去,去对镇上人说,你们已经抓住了演出《王室异兽》的家伙,要他们前来出场作证——哈,不用你一眨眼的工夫,全镇的人会涌来作证,玛丽小姐。而且他们准会怒气冲冲地赶来。” 依我看,我们已经把事情一桩桩一件件都安排好了。我因此说: “不妨让拍卖就这样进行下去,不用担什么心。拍卖以后,人家在整整一天之内,不用为了买下的东西付现款,因为通告的时间太局促了,他们在取到钱以前无法付款——依照我们设下的方案,拍卖不会作数,他们也就拿不到钱。黑奴的事和这没有什么两样——这不是买卖,黑奴不久也就会回来。哈,黑奴的钱,他们是到不了手的——他们可陷进了最糟的困境啦,玛丽小姐。” “好啊,”她说,“我如今先下去吃早饭去,随后径直往洛斯罗浦家去。” “啊哟,那不成啊,玛丽·珍妮小姐,”我说,“这绝对不行啊。吃早饭以前就走。” “为什么?” “依你看,我要你去的根本原因是什么,玛丽小姐?” “嗯,我从未想过啊——让我想一想。我不明白啊。是什么原因呢?” “为什么?因为你可不是那种脸皮厚厚一层的人啊。要是我念的书能象你的脸一样,那该多好啊。人家一坐下来,就读到粗黑的铅字体,看得清清楚楚的。依你看,你难道能够见到你叔叔,你叔叔来亲你,说声早安的时候不露——么?” “对,对,别说啦!好,我在吃早饭以前就走——我乐意的。难道让妹妹跟他们在一起?” “是的——根本不用为她们担什么心。她们还得忍耐一会儿。要是你们都走了的话,他们说不定会起疑心。我不要你见到他们这些家伙,也不要见到你的妹妹,或是这个镇上的任何别的人——要是今天早上一个邻居问起你叔叔,你的脸啊,会说出点儿什么来。不行,你还是径直去吧,玛丽·珍妮小姐。至于其余的人,我会一个个安排好的。我会让苏珊小姐替你向叔叔们问候的,还让她们说,你要走开几个钟头,好小小休息一下,换一换环境,或者是去看一个朋友,今晚或者明晨就会回来的。” “去看一个朋友,这样说是可以的,不过我可不要向他们问候。” “好,那就不问候。”对她这样说一下,那就够了——这样说不会有什么坏处。这是小事一桩,不会惹什么麻烦。可往往只靠一些小事,便能清除人们深层里的障碍。这样一件小事能叫玛丽·珍妮小姐感到舒服,却又不用花费什么代价。随后我说:“还有另外一件事——就是那袋钱的事。” “啊,他们拿到了手啦。一想到他们是怎么样搞到手的,我觉得我是多么傻啊。” “不对。你可不知情哩。他们并没有搞到手。” “怎么啦,那么在谁手里?” “我但愿我知道就好了,不过我并不知道。钱曾经在我的手里。因为我从他们那儿偷了过来。我偷来是为了给你们的。我也清楚我把钱藏在什么一个地方,不过我怕如今不在那里了。我非常难过,玛丽·珍妮小姐。我实在难过得无以复加,不过能做到的我都做过了,我都做过了,这是说的实在话。我差一点儿给逮住了。我不得不随手一塞塞好,拔腿就跑—— 可塞的不是个理想的地方。” “哦,别埋怨自己罢——光埋怨自己,那太不好了,我不准许这样——你也是无可奈何嘛,这不是你的错嘛。你给藏在哪里啦?” 我并不愿意让她又想到自己的烦恼。我仿佛张不开嘴来对她说些什么,以致叫她仿佛见到棺材里躺着的尸体,肚子上放着那个钱袋。因此,我一时间什么也没有说——随后我说: “我宁可不告诉你我把钱放在哪里的,玛丽·珍妮小姐,如果你能不追问我的话。不过我可以为了你起见,把这写在一张纸片上。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在去洛斯罗浦家的路上拿出来看。你看这样行么?” “哦,行的。” 我就写了下来:“我把钱袋放到棺材里了。那天你在那儿哭的时候,也就是在当晚,钱还在棺材里。当时我躲在门背后,我也替你非常难过啊,玛丽·珍妮小姐。” 写着写着,我眼里也流了泪,我想到她怎样深夜只身一人哭哭啼啼,可就在她自己家的屋檐下,这些魔鬼正住在那里,叫她丢丑,掠夺她。我把纸片折好递给她时,看见她眼睛里也热泪盈眶。她用力握住我的手说: “再见了,——你刚才对我说的话,一桩桩、一件件,我都会照着做。要是我再也见不着你了,我也永远不会把你忘掉,我会一次又一次,无数次地想你,我会为你祈祷。”—— 说过,她飘然而去了。 为我祈祷!我看啊,要是她知道我是怎样一个人的话,她就会挑另一件和她更般配的事去干。不过我敢打赌,话虽这样说,她还是为我祈祷的——她就是这么一类人。只要她打定了主意,她就有胆子甚至敢为犹大祈祷哩——我看啊,她身上没有软骨头。尽管你爱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不过据我的看法,她是我见到的姑娘中最有胆量的人了,她浑身是胆。这话听起来仿佛是过于奉承的话,其实并非如此。要是说到美——以及善——她就比人家高出一头。自从我亲眼看到她走出这道门以后,我就从没有再见到过她了,不过我想念到她的次数啊,我看恐怕有千百万次了吧。还不时想到了她所说的要为我祈祷的话。要是我认为,为了她祈祷会对我有点儿用处的话,我死活也要为她祈祷啊。 是啊,依我看,玛丽·珍妮是从后门溜走的,因为并没有人见到她走开。我见到苏珊和豁嘴时,我说: “你们有时候全家去拜访的河对面那家人家叫什么名字来着?” 她们说: “有几家哩。主要是普洛克托斯家。” “正是这个名字,”我说。“我差点儿把这忘了。玛丽·珍妮小姐要我告诉你们,她急急忙忙到那里去了——有人病了。” “哪一个?” “我不知道。至少是我忘啦,不过我想是——” “天啊,但愿不是汉娜?” “真对不起,”我说,“恰恰正是汉娜。” “天啊,——她上个星期还身体好好的嘛!她病得厉害么?” “是叫不出名字的病。玛丽·珍妮小姐说,人家陪了她整整一个晚上,还深怕她拖不过多少时间了。” “到了这么个地步啊!她究竟得的什么病呢?” 我一时间想不出什么一种合理的病,就说: “流行性腮腺炎。” “流行性腮腺炎,别瞎扯啦!得了流行性腮腺炎,也不致于要人整夜守着啊。” “不用守着,是么?你不妨打个赌,对这样的流行性腮腺炎,人家是要整夜守着的。玛丽·珍妮小姐说,这是新的一种。” “怎么新的一种?” “因为跟别的病并发的。” “什么些别的病?” “嗯,麻疹、百日咳,还有一种非常厉害的皮肤病,还有痨病、黄疸病、脑膜炎,还有别的什么,连我也说不清。” “天啊!还把这个叫做什么流行性腮腺炎!” “玛丽·珍妮小姐就是这么个叫法。” “啊,他们为什么要把这个叫做流行性腮腺炎呢?” “为什么?因为这是流行性腮腺炎,这病开头从这个开始的。” “哈,这就没有道理了。一个人也可能最早先碰痛了大拇脚趾,随后吃了毒药,又掉到了井里,扭坏了脖子,摔坏了脑子,有人出来问起此人怎么死的,可是一个蠢家伙却出来说‘啊,他碰伤了大拇脚趾。’这样的说法难道有什么道理么? 不,毫无道理。这病传染么?” “扎人①?看你说的。假如有一张耙——在黑地里——会扎人么?你不给这个耙齿扎住,就会给别的耙齿扎住,你说对不对?你要想挣脱掉这张耙齿,就非得把整张的耙拉开,不是么?这流行性腮腺炎就不妨说如同一张耙一样,——可不是平平常常的一张耙,让它扎上了就下不来啦。” -------- ①原文g可作抓住、挂住解,也可作传染解,这里赫克可能有意逗笑,也可能不知道有后面一种意思(传染)。 “我看啊,这太可怕了,”豁嘴说。“我要到哈维叔叔那里去——” “哦,是啊,”我说,“我要是你的话,当然我得去。我要一时一刻也不耽误。” “嗯,为什么一时一刻也不耽误呢?” “你只要稍稍想一想,你就会明白的。你的叔叔们不是非得尽快回英国老家去么?你难道以为他们会那么卑鄙,以致自己说走就走,而让你们单独走这样远的路程么?你们知道他们肯定会等你们一起走的。到此为止,一切还顺当。你叔叔哈维是位传教师,不是么?既然这样,一个传教师会欺骗一只轮船上的伙计么?他会欺骗一只船上的伙计么?——就为了让他们同意玛丽·珍妮小姐上船?现在你明白了,他是不会这样干的。那么,他会怎么干呢?啊,他会说,这实在没有办法。教堂的事只好由它去了,因为我的侄女接触了那可怕的综合①流行性腮腺炎,我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儿留下来,等三个月,看看她有没有得这个病。不过不用担什么心,要是你认为最好是告诉哈维叔叔的话——” -------- ①原文为拉丁文,美国国徽上以此作为箴言,意为“合众为一”,这里用作多种病症形成的综合症。 “别胡说了。放着我们能在英国过快活日子,却要耽在这儿鬼混,光为了看看玛丽·珍妮是不是沾上了这个病?你这不是在说傻话么?” “不管怎么说,也许最好还是跟你们邻居中哪一位先说一说。” “你听我说吧。你可说是生来就比任何什么人都要笨。你难道不明白,他们就会去告诉别的人?如今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根本谁也不告诉。” “啊,也许你是对的——是啊,我认为你是对的。” “不过依我看,我们应该至少告诉一下哈维叔叔,说她要离开一会儿,好叫他不必为她担心。” “是啊,玛丽·珍妮小姐要你这么办。她说,‘对她们说一下,要她们向哈维叔叔和威廉叔叔问候,说我到对河去看——你们的彼得大伯经常念叨着的那一富有人家叫什么来着——我是说那一家——叫什么来着。” “哦,你一定是指阿贝索贝斯,不是么?” “当然是的,他们这种姓名啊,真是烦死人,叫人家怎么也记不住,多半记不住。是的,她说她要过去求阿贝索贝斯家务必到拍卖的现场来,并且买下这座房子,因为她认定,彼得大伯宁愿由他们家而不是别的人家把这座房子买下来。她准备缠着他们不放,直到他们答应会来。如果能说通,并且她还没有累倒,她就会回家来。如果那样的话,她会回家来的。如果这样,至少她在早上会回家来的,她还说,关于普洛克托斯家,什么也别说,只提阿贝索贝斯家便行了——这是完全实实在在的话,因为她去那里是为了讲她们买下房子的事。这我清楚,因为是她亲口对我这么说的。” “好吧。”她们说。随后就去找她们的叔叔,向他们问候,给他们传口信。 如今一切顺利。姑娘们不会说什么,因为她们想去英国。国王和公爵呢,他们宁愿玛丽·珍妮出门为拍卖出一把力,而不愿意她们就在身边,叫罗宾逊医生一找就能找到。我呢,也感觉良好。据我自个儿判断,我干得挺漂亮——依我看,就是汤姆·莎耶吧,也未必能干得更漂亮些。当然啰,他会搞得更有气派些。我因为从小缺少这方面的锻炼,便不能那么得心应手。 啊,他们在公共广场上进行着拍卖,一直搞到傍晚。拍卖拖啊,拖啊,一直在拖下去。那个老头儿亲自到场,站在台上主持拍卖的人身边,神情十分虔诚,不时插进去引一小段《圣经》上的话,或是几句假仁假义的话。公爵呢,也在旁边咕咕咕地叫,想方设法引起人家对他表示同情,并且借这个机会,好叫自己出出风头。 事情终于拖到了尽头,一切都拍卖光了。什么都拍卖掉了,除了墓地上的一些小玩意儿。他们还要不遗余力把这些都拍卖掉——国王那种决心把一切的一切都吞下去的那个贪财劲头,我可从来没有见过。啊,这一切正在进行着的当口儿,一只轮船靠岸啦。在这以后不过两分钟,就有一群人来了,他们一边大声喊叫,一边哈哈大笑,闹着玩地叫道: “如今来了你们的对头啦!老彼得·威尔克斯家,如今有了两套继承的人马啦——你们只要掏出钱来,押哪一家,尽你们挑!” 第二十九章 那伙人带来了一位挺体面的老先生。还有另一位挺体面的年轻一些的人,只是右胳膊用绷带吊着。天啊,大伙儿吼啊,笑啊,没完没了。不过我看这可不是笑笑的事。我还料想,公爵和国王如果看出了什么,势必会神情紧张起来。我以为他们的脸一定会吓白了。可是错了,他们的脸才没有吓白呢。公爵丝毫没有流露出他担心出了什么意外,而是继续在谷——谷——谷地到处叫唤,显得又高兴,又得意,仿佛象一把咕嘟嘟倒出牛奶来的奶壶。至于国王呢,他只是悲天悯人地两眼朝下望,望着那两个刚来的人,仿佛在心里哀叹世上竟然会有这样的骗子和流氓,把他肚子都气痛了。哦,他这种表演,可算精彩到万分。不少有身分的人围在国王的身边,为了让他知道他们是站在他这一边的。那位刚来的老先生仿佛给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没多久,他就开了口。我马上觉得,他发音就象一个英国人那么样,跟国王可大不一样,尽管国王能模仿成那样,也算挺不错的了。我就不会说老先生说的那些话,并且要学也学不来。他转过身来,对着大伙儿,说了下面这些话: “目前的情况叫我大吃一惊,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坦白地说,我承认我还没有作好准备该怎样对待这样的事。因为我的兄弟和我本人刚遭到了无妄之灾。他摔坏了胳膊,我们的行李因为昨晚上天黑给错卸在这儿上游一个镇上。我是彼得·威尔克斯的兄弟哈维,这位是他的兄弟威廉,他又聋又哑,连做手势也做不了多少,如今又只有一只手好使了。至于我们是否是象我们自己所说的那样的人,等一两天内,行李一到,我就能够拿出证据的。不过,在这以前,我不准备说什么了,只准备上旅馆里去等着。” 这样,他和新来的聋哑人就走了。国王呢,他大笑了一声,便胡话连篇了: “摔坏了胳膊——很可能,不是么——说起来方便得很嘛。一个骗子就非得打手势不可,可是又恰恰还没有学好嘛。丢了行李!这有多巧啊——这个主意妙极啦——特别在目前的情况之下!” 说着,他又大笑了起来,旁人也一个个笑了起来,只除了三四个人,也许五六个人。其中的一个就是医生,另一个是一位目光锐利的先生,手里提着一只用毛毡做的老式手提包。他刚从轮船上下来,正跟医生在低声说话,时不时用眼睛瞟一眼国王,还点点他们的脑袋——此人就是勒维·贝尔,去了上游的路易斯维尔刚回来。另外还有一个人是一位又高又大的粗壮汉子。他走过来,听完了老先生的话,如今正听着国王在说话。国王的话刚说完,这位粗壮大汉就挺直了身子说道: “喂,听我说,如果你是哈维·威尔克斯,那你是什么时候到这个镇上来的?” “在殡葬的前一天,朋友。”国王说。 “在那一天的什么时间?” “黄昏时分——太阳落山以前一两个钟点。” “那你怎么来的呢?” “我搭了萨珊·鲍威尔号轮来的,从辛辛那提开来的。” “那好啊,那么你怎么会在那天早上——坐了一条划子——在滩嘴子的呢?” “我早上没有去滩嘴子。” “这是撒谎。” 有几个人朝他跳将过来,求他别以这样的态度对一位老人和传教师说话。 “去他妈的传教师,他是个骗子,是个撒谎的家伙,那天早上,他就到了滩嘴子了。我就住在那里,不是么?啊,我正在那里,他也在那里。我看到他在那里。他坐着一只小划子来的,还有丁·柯灵斯,还有一个孩子。” 医生就站出来说话了。 “那个孩子,你如果看到了,能认出来么,哈纳斯?” “我看我能,不过我说不准。啊,那边那个不正是他么? 我认得他一清二楚的。” 他指着的正就是我。医生说: “众乡亲,我不知道新来的一对是骗子还是不是,不过,如果这两个不是骗子,那我就是个白痴了,就是这么一句话。我认为,我有这个责任不让他们从这儿溜走,一直到我们把事情弄清楚为止。来吧。哈纳斯,还有大伙儿都来吧。我们把这些人带到酒店里去①,去和另外那一对人对质。据我估计,不用我们盘问到底,就能发现些什么了。” -------- ①当时村镇酒馆兼营客栈业。 大伙儿这下子可来了劲啦,尽管国王的朋友们未必这样想。于是我们都去了。这是在日落前后。医生呢,他手牵着我,态度还是挺和气的,不过就是从没有放开我的手。 我们全都集中在旅馆一间大房间里。点起了蜡烛,还把新来的一对人也带了来。由医生首先说话: “我不想太难为这两个人,不过我认为他们是骗子,他们还可能有我们全不知情的同伙的。要是有的话,那些同伙会不会把彼得·威尔克斯留下的那袋现金携款潜逃呢?这不是不可能。要是这些人并不是骗子,那他们就不会反对去把钱取来,交我们保管,等到他们能证明自己没有什么问题为止——是不是这样?” 大伙儿一个个都表示赞成。所以我料想,大伙儿一开头就叫我们这帮子人无处逃生了。不过国王呢,只是显得伤感而已。他说: “先生们,我也但愿钱还在那里,因为我一点也不想妨碍大伙儿对这件不幸的事进行一次公正、公开、彻底的调查。可不幸的起,钱不在那儿了。你们愿意的话,不妨去查看。” “那么,钱在哪里?” “啊,侄女儿把钱给我,叫我替她保管好以后,我就收下了,藏在我床上的草垫子里。我想可以不必往银行里去存放了,因为我们在这里耽不了几天;还认为放在床下是放到了一个靠得住的地方。我们对黑奴又不熟悉,以为她们是老老实实的,就如同在英国的佣人一个样。可是在第二天早上,我们下楼以后,黑奴就把钱偷走了。我把她们卖掉的时候,我还没有发现钱已经不见了,所以她们就把钱全数带走啦。这里有我的仆人可以把情况奉告诸位先生。” 医生和别的几个人“嘘”了一声。我看啊,没有一个人相信他的话。有一个人问我有没有看见黑奴偷那袋钱。我说,没有。不过我看见她们轻手轻脚从卧室走出来,当时我并未在意,只以为是她们怕吵醒了我的主人,在他跟她们生气以前就溜掉。他们问我的就只是这一些。随后,医生猛然一转身,朝着我说: “你也是英国人么?” 我说是的。他和其他几个人便笑了起来说,“狗屁!” 好,接下来他们开始详细的调查。我们就被他们翻来覆去问个不停,一个钟点又一个钟点,谁也没有提过吃晚饭的话,连想也没有谁想到这一点——他们就这样追问来,追问去,追问的是从未有过的一笔糊涂账。他们要国王讲自己的经历。他们又要老先生讲他的经历。除了一些怀有成见的傻瓜以外,谁都看得清清楚楚,那老先生讲的是实话,而另外两个是在撒谎。随后他们要我把我所知道的讲出来。国王从眼梢给我递过来一个眼色,所以我便懂得了该怎样说才是对路的。我开始讲到谢菲尔德,讲到我们在那儿是怎样生活的,还讲到在英国的威尔克斯一家种种的一切,如此等等。不过我还没有说多少,医生就大笑了起来,勒维·贝尔律师就说: “坐下来吧,我的孩子。我要是你的话,才不费这么些力气呢。依我看,你也不是惯于撒谎的人,说起谎来还不怎么顺口。你需要的是多练。你如今还搞得别别扭扭的嘛。” 对这样的恭维话我倒并不在意。不过我高兴的是他们毕竟放过了我。 医生开始在说些什么了。他转过身来说: “勒维·贝尔,要是你起先在镇上的话——” 这时候国王插了进来,伸过手去,说: “啊,是我可怜的亡兄信上常常提起的老朋友吧?” 律师和他握了手。律师微微一笑,样子仿佛挺高兴,他们两人便谈了一会儿,随后转到一旁去,低声说起话来。最后,律师开腔说: “就这样定夺吧。我接受委托,把你和你兄弟的状子递上去,这样,他们就知道一切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他们搞来了一张纸,一支笔,国王坐了下来,脑袋歪到一边,咬了咬舌头,潦潦草草涂了几行字。他们随后把笔递给了公爵——公爵第一次露出了不舒服的神气。不过他还是接过了笔,写了字。于是律师转过身来对新来的老先生说: “请你和你的兄弟也写一两行字,并且签一下你们的名字。” 老绅士就写了,只是写的字没有人能认得清。律师显得大吃一惊的样子,并且说: “啊,这下子可把我难倒了”——一边从他口袋里掏出一叠子旧的信件来,并且细细地看,随后仔细地看了老头的笔迹,然后又细细看了旧信,接着开了腔:“这些旧信是哈维·威尔克斯寄来的。这里还有那两个人的笔迹,谁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这些信可不是他们写的。(我对你们说,国王和公爵露出了这样的神色:上当了,被作弄了,知道是律师对他们设下了圈套。)还有,这儿是这位老先生的笔迹,谁都能一下子便看出来,他并不是写这些信的人——事实上,他涂的这些玩意儿根本不是在写字。请看这儿的一些信,是从——” 那位刚来的老先生说: “请你让我解释一下。我写的东西,谁也认不出来,只除了正在那儿的我的兄弟——是他给我抄写的。所以你们收到的那一些,是他的笔迹,可不是我的。” “啊,”律师说,“原来如此。我接到过威廉的一些信。所以如果你能让他写一两行,那我们就能比——” “他可不能用左手写啊,”老先生说。“如果他能用右手写,你就能认出他写的信和我的信。请把这两种信都对一对—— 这两种信都出自同一个笔迹。” 律师照着对了一下,然后说: “我相信是这么一回事——即使不是这样,反正比我早先注意到的,有一大堆相似的地方。啊,啊,啊,我原以为我们正朝着解决疑案的方向前进,不过我们是部分地失败了。但是至少有一件事已经得到了证实——这两个人,谁也不是威尔克斯家的人。”——他一边说,一边朝国王和公爵摇了摇头。 啊,你猜怎么着——那个死不认账的老傻瓜竟然还不肯认输呢!是啊!他还不肯认输。说什么这样一个测试不公平。说他的兄弟威廉是天底下最爱开玩笑的人,他压根就没想写——他看威廉拿起笔在纸上写,就知道他存心要开个玩笑了。就这样,他越说越来劲,滔滔不绝地胡诌一通,到后来,说得连他自己也信以为真了——不过,没有多久,那位刚来的老先生插话说: “我刚想到了一件事。在场的有没有谁帮忙装殓我哥—— 已故的彼得·威尔克斯?” “有啊,”有人在说,“有我和阿勃·特纳帮过。我们两人如今都在这儿。” 随后老人朝国王转过身去,说道: “也许这位先生能告诉我们在他的胸膛上刺了些什么吧?” 啊,这下子如果国王不能在一刹那间便鼓足勇气来立刻作答,那他就会像给河水淘空了的河岸一样,一下子突然塌下去——请注意,象这样猝不及防而又硬碰硬的问题,准能叫十个人有九个招架不住——因为他怎么会知道死者身上刺了些什么啊?他脸色有点儿发白啦,这可是由不得他自己的。这时在场的一片肃静,大伙儿一个个都往前倾,凝视着他一个人。我对自个儿说,这下子他会认输了吧——挣扎也挣扎不起来了嘛。啊,他真认输了么?可是谁也不会相信,他硬是没有认输。依我着,他的思路是要把事情顶下去,把人家搞得精疲力尽,只好软下来,他和公爵就能钻个空子,溜之大吉。反正他还是稳坐在那儿,不多久,只见他开始笑了起来,并且说: “啊,这可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不是么?是的,先生,我能告诉你他胸膛上刺了些什么。刺的就是一支小小的、细细的、蓝色的箭——就是这样。并且你要不是贴近地细看,就会看不见。这下子啊,你有什么说的——呢?” 啊,象这样一个死皮赖脸的老东西,我可从没有见过。 那位刚来的老先生立刻转过身来,面对阿勃·特纳和他的伙伴,他的眼睛里闪着亮光,仿佛他已经断定他这下子可把国王逮住啦。他说: “好——他刚才说了些什么,你们都听到啦!在彼得·威尔克斯的胸口可有这样的标记么?” 这两人都开了腔,说: “我们并没有看见这样的标记。” “好!”老先生说。“啊,你们在他胸膛上真正看到的是一个小小的看不太清的P,还有一个B(这是他姓名中的第一个字母,可他年轻时就不用了),还有一个W,字母的中间有破折号,所以是P—B—W”——他一边说,一边在一张纸上照这样记了下来。“你们看——你们看到的不是这样的么?” 两个人又开了腔,说: “不,我们没有看到。我们根本从未见到过什么标记。” 啊,这会儿大家伙一个个都非常气愤了,他们喊道:“这一群东西全都是骗子!来,让我们把他们按到水里去!让我们来淹死他们!让他们骑着杠子去游街!”大伙儿一个个都在齐声狂叫,乱成一片。不过,那位律师呢,他跳上桌子,高声吼道: “先生们,——先生们!只听我的一句话——只是一句话——请了!还有一个办法——让我们去,去把尸体挖出来,看一看。” 大伙儿接受了这个办法。 大家高呼“好啊”,立刻就出发了。不过律师和医生高声说: “等一等,等一等!要揪住这四个人,还有那个孩子,把他们一路带着走!” “照这些话干!”他们这样大叫,“要是找不着那些标记,我们把这帮子家伙全都上私刑!” 我告诉你吧,这下子可把我吓坏啦。可是又无路可逃,你知道吧。他们把我们全都揪住了,一路上押着我们一起走,直冲墓地,那是在大河下游一英里半路。全镇的人都跟在我们的后面,一路之上我们大声嚷嚷,那时还只是当晚九点钟。 我走过我们那间屋子时,我心里想的是,当初我不该叫玛丽·珍妮离开镇子的。因为不然的话,只要如今我对她使个眼色,她就会挺身而出,把我搭救出来,并且会把那两个死皮赖脸的无赖的丑行,一桩桩、一件件都揭发出来。 啊,我们沿着河边的路涌去,吵吵嚷嚷,活象一大群动物似的。这会儿,天空更暗起来了,电光到处一闪一闪,风吹得树叶簌簌发抖,使得情景更加变得可怕。这可是我一生中最吓人的大灾大难,也是最最危险的一回啦。我简直给吓呆了。情况跟我当初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原以为,只要我高兴,我能一旁看笑话玩玩,爱看多久就看多久,背后会有玛丽·珍妮做我的靠山,一旦情况紧急,她会出来搭救我,恢复我的自由,而不是象如今这样一切听任人家摆布。在这个世界上,在生命和突然死亡之间,只隔着那刺着的标记了。要是他们没有找到这些刺的标记呢…… 我简直连想也不敢再想了。不过,除了这个呢,我又什么也没有想。天越来越黑了,要从人群里溜走,这本该是最好不过的机会了,可是那个彪形大汉——哈恩斯——紧紧抓住了我的手腕,要从他手里逃掉,就仿佛想从巨人歌利亚①手里逃掉一样难。他一路上拖着我往前走。他又是那么激动,我非得一路小跑才追得上他。 -------- ①《圣经·旧约》中所写的巨人,后为大卫王所杀。 大伙儿一到,就涌进墓地,象洪水漫过了堤坝。大伙儿到了坟场,就发现他们带底樱刃枰亩喑隽艘话俦叮善裁挥邢氲礁么徽档评础2还还茉趺此担瞧玖说绻庖簧烈簧粒故峭诰蛄似鹄础M迸闪艘桓鋈说桨胗⒗锫吠庾罱囊患胰ソ枰徽档啤? 他们就挖啊挖啊,一个劲地挖。天黑漆漆一片,雨开始在下,风在呼啸,电闪得更急了,雷声在隆隆作响,可是大伙儿对这些理也不理,全都把心扑在挖掘上。这一大群人群中间每一样样东西,每一张张脸,一刹那间都看得清清楚楚。只见铲子把一铲铲泥巴从坟上挖出来。可是再一刹那间,一片黑暗又把这一切全给吞掉了,你面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最后,他们终于把棺材挖掘了出来,并且开始拧开棺材盖上的螺丝钉,随后一群群人挤着人,肩擦着肩,推推搡搡,都想钻进去看一眼,这景象是你见所未见的。而且天又是这么黑漆漆的。也就是说,这样子真叫人害怕。哈恩斯呢,他把我的手腕子搞得疼痛万分,又拉又拖的。依我看,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我这么一个人,他恐怕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他是那么样的激动,直喘着粗气。 突然之间,一道闪电仿佛打开了一道闸门,只见一片白光奔泻下来,有一个人这时高叫: “老天爷啊,那袋金币原来正在他的胸膛上啊。” 和在场每一个人一样,哈恩斯不禁欢呼起来,他放开了我的手腕子,使出全身的劲,想挤进去看上一眼。我乘机一溜烟乘着黑直奔到大路上,我当时那个情景,谁也无法加以形容。 大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我简直如飞一般奔去——这大路之上,只有我这么一个人,此外便是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电光偶尔一闪一闪,雨哗哗地下,风刮得人发疼,雷一声声炸裂开来,而我呢,就飞也似地往前冲去。 我到了镇上,发现在暴风雨中镇上一个人也没有,我就没有走后街小巷,而是弓着身子径直穿过那条大街。走近我们的房子时,我刻意看了一眼。没有灯光,房子里一片漆黑——这叫我很难过,很失望,为什么有这样的感受,连我自己也说不上来。可是到后来,正当我快在那间房子前面跑开去的时刻,玛丽·珍妮那间房间的窗口,突然闪出一道亮光,我的心啊,猛然胀鼓鼓的,象要爆裂开似的。再一刹那间,那座房子,连同其它的一切,都被抛到了一片黑暗之中,今生今世,再也不会在我面前浮现啦。她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姑娘,也最有胆量。 我走到了离镇子相当远的地方,能看清到沙洲的路了,我就仔细寻找,看能不能借到一只小船。电光一闪,我就见到有一只没有栓住的小船。我一跳上去,就划将起来。这是只独木小舟,除了有一根绳子系着,此外并没有被拴住。那个沙洲还在河中央,离得还远呢。不过我并没有白白耽误时间,而是使劲地划去。等我最后终于靠到木筏边的时候,累得只想就地一躺,并且喘得不行。不过我没有躺下来。我一跳上木筏,就高声大叫: “杰姆,快快出来,把木排放开!谢天谢地,我们摆脱了他们啦!” 杰姆马上跑了出来,对我张开了双臂,高兴得什么似的。不过,电光一闪,我瞥见了他一眼,我的心啊,可一下子涌到喉咙口。我倒退了几步,一交跌到了水里。因为我一时间忘了他是李尔老王又身兼一位淹死了的阿拉伯人这样两位一体的角色,可把我吓得灵魂出窍。不过杰姆把我打捞了上来,搂着我,替我祝福,如此等等。我能平安回来,我们又摆脱了国王和公爵,委实万分高兴。不过我说: “现在还不是时候——到吃早饭时再说,到吃早饭时再说!解开绳子,让它漂吧!” 二话不说,我们就朝下游漂将起来了。能再一次自由自在,在大河之上由我们自个儿主宰一切,没有旁人捣乱,这是多么美好啊。我不由自主地乱蹦带跳了一阵子,纵身跳将起来,把脚后跟跳得嘣嘣直响。可是才只跳了几下子,就听到了我非常熟悉的声音——我屏住了气,静静地听,等着下一个响声——又一道闪电,照亮了河面,果然,是他们来啦——并且正在使劲摇桨,把他们那只小船弄得吱吱吱直响!正是国王和公爵。 于是我一下子瘫倒在木板子上。只能听天由命啊。为了避免哭出声来,除这以外,别无它法啊。 第三十章 他们一上了木筏,国王便朝我走过来,揪住了衣领,使劲摇我。还说: “好啊,想把我们给甩了,你这狗崽子!跟我们在一起嫌腻味啦,——是不是?” 我说: “不,陛下,我们不敢——请别这样,陛下。”“那好,马上说出来,你安的是什么心?不然的话,我把你的五脏六肺全给掏出来!” “说实话,我把一切经过从实说出来,实话实讲,陛下。那个揪住我的人对我可非常好,还老是说,他有一个孩子,跟我一般大,不幸去年去了。还说,看到一个孩子身处险境,他也十分难过。后来他们发现了金币,为之大吃一惊,朝棺材冲过去的时候,他放开了我的手,还轻声地说,‘开路吧,要不然的话,他们会绞死你,肯定会的!’所以我就赶紧溜了。我看我耽下去,可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我干不了什么事,并且如果能逃掉,我也不想被绞死嘛。因此我就不停地奔起来,直到后来找到了一只划子。我一到这里,就叫杰姆赶紧划,要不然他们会逮住我,把我给绞死。我还说,你和公爵,恐怕都已经保不住了,活不了了,我也为此万分难过,杰姆也万分难过。如今看到你们回来了,我们又万分高兴,你不妨问问杰姆,事情是不是这样?” 杰姆说是这样的。国王对他说,要他闭嘴。还说,“哦,是啊,也很可能是这样的!”一边说,一边又把我使劲地摇。 又说,要把我扔到河里淹死。不过公爵说道: “放了孩子,你这个老傻瓜!要是换了你的话,你还不是一样这么干,有什么不一样?你逃的时候,有没有问一下他怎么样了?我可记不得你曾问过。” 于是国王放开了我,并且开始咒骂那个镇子以及镇上每一个人。不过公爵说: “你最好还是骂你自己吧,因为你是最为罪有应得的人。从一开始起,你就从没有干过一件在理的事,除了那一件事算是例外,那就是既态度沉着、又老脸皮厚地凭空编了个蓝颜色箭头标记这码事。这下子高明——确实顶呱呱,只是这下子啊,才救了我们一命。要不是这下子啊,他们早就把我们关在看守所里了,要等到英国人的行李运到作最后的处理——那就是坐班房,这我可以跟你打赌!正是这个妙计把他们引到了坟地去,那袋金币更是帮了我们的大忙。因为要不是那些激动的傻瓜松开了他们的手,涌上前去看一眼,那我们今晚上怕就要带上大领结①睡觉啦——这个大领结还保证经久耐用,可我们只要带上一次就完啦。” -------- ①指绞索。 他们停了一会儿没有说话——是在想心事——随后国王开了腔,仿佛有点儿心不在焉的模样。 “哼,可我们还以为是那些黑奴偷走的呢!” 这一下可叫我提心吊胆啦! “是啊,”公爵说,声音低沉,用意深长,带着挖苦的味道。“我们是这么想的。” 大概半分钟以后,国王慢声慢气地说: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公爵说了,用了同一种腔调: “不见得吧,——我才这么想。” 国王气呼呼地说: “听我说,毕奇华特,你这是什么意思?” 公爵回答得挺干脆利索: “讲到这个嘛,也许该由我问你一下,你是什么意思?”“嘘!”国王说得十分挖苦。“可是我并不知道——也许你是睡着了吧,连你自己干的什么事,你也搞不清楚了吧?” 公爵这下子可发火了,他说: “嘿,别讲这一套废话——你把我当一个大傻瓜?你有没有想到,我知道是谁把钱藏在棺材里的?” “是啊,先生,我知道你是知道的——因为是你自己干的嘛!” “撒谎!”公爵朝他扑了过去。国王高声叫道: “把手放开!——别卡住我的喉咙!——我把这些话都收回!” 公爵说: “好吧,那你就得承认,第一,你确实把钱藏在那里,打算有朝一日把我甩掉,然后你回转去,把它挖掘出来,归你一个人所有。” “等一下,公爵——回答我这个问题,老老实实、公公道道地说。要是你并没有把钱放在那儿呢,你也就照实这么说,我就相信你,把我说过了的话一律收回。” “你这个老流氓,我没有,你也明明知道我没有。就是这话。” “那就好吧,我相信你。不过只要你回答另外一个问题——不过别发火,你心里有没有想过要把钱给拐走、给藏起来呢?” 公爵沉默了一会儿,没有作声,随后说: “哼——要是说我曾想过吧,我也并不在乎,反正我没有这么干过。可你呢,不光是心里想过,而且还干过。” “公爵,要是我干过的话,我就不得好死,这是大实话。我不是说我并非正要这么干,因为我是正要干,不过你—— 我是说有人——赶在了我的前面。” “这是撒谎!你干了的,你得承认你是干了的,不然——” 国王喉咙口咯咯地直响,随后喘着粗气说: “行啦——我招认!” 听到他这么一说,我可高兴啦,我觉得比先前舒坦得多啦。公爵这才放开了手,说道: “要是你再否认的话,我就淹死你。你活该光只坐在那儿抹你的眼泪,活象一个婴孩——在你干了这些事以后,你只配这样——可我过去却一直相信你,把你看做象我的父亲一般呢。你那么样站在一旁,听任人家给可怜的黑奴栽赃,自己却一言不发,你不该害臊么?想想看,我竟然那么软心肠,相信了你的那些胡话,这有多可笑。你这个混蛋,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你那么急于把那笔缺的数目给补足——是你存心要把我从《王室异兽》以及别处搞到的一笔笔钱财都拿出来,好全都归你一个人吞掉。” 国王仍然有点胆怯怯、可怜兮兮地说: “怎么啦,公爵,那是你说的该把缺数补上,可不是我说的嘛。” “给我闭嘴!我再也不愿意听到你的话了!”公爵说。“如今你看到了,你落得个什么样的下场。他们把他们自己的钱全都讨了回去啦,还把我们自己的钱,除了零零星星的以外,也都裹走了。滚到床上去吧——从今以后,只要你活一天,不论你缺什么钱,不准你缺到我的头上来!” 这样,国王偷偷钻进了窝棚,拿起了酒瓶,自我慰劳一番。没多久,公爵也抓起了他的酒瓶。这样,半个钟头以后,两人又亲热得什么似的。并且越是醉得厉害,也就越是亲热,最后抱在一起大打起呼噜来。两人都非常高兴,不过我注意到,公爵还没有高兴到忘掉那件事,就是不许他否认是他把钱藏起来的。这叫我非常宽心,非常满意。他们大打呼噜的时候,我和杰姆自然就有机会聊了好长时间,我把整个儿的经过一桩桩、一件件都告诉了杰姆。 第三十一章 从这以后,我们没有在任何哪一个镇上停留过。一天又一天,一直往大河的下游漂去。如今我们到了气候暖和的南方了,离家已经很远很远了。我们逐渐见到了生着长长藓苔的树木,藓苔从树桠上垂下来,仿佛象长长的白胡子似的。我平生第一回见到这样生长的树木,这样,树林子就带上了庄严、惨淡的色彩。这两个骗子以为他们如今已经摆脱了危险,又想到了要到村子里去表现一番了。 他们的第一下子就是搞了一次戒酒演讲。不过他们从中捞到的钱还不够他们醉一回的。随后在另一个村落,他们办了一所跳舞学校,不过他们对舞蹈的知识并不比一只袋鼠更高明。他们刚开始练舞步,公众便跳将进来,把他们轰出了镇子。还有一回,他们想教朗诵,不过他们教了没有多久,听众便起来把他们痛骂了一顿,他们只好逃之夭夭。他们也曾干过传教、讲道、治病、催眠、算命,样样都干了一下,可就是命运不济。所以最后不得不快要穷死了,整天躺在木筏子上。木筏子一路往下漂去,他们一路想啊,想啊,有时候整整半天,不则一声,神情暗淡而绝望。 临了他们起了某种变化,两个家伙把脑袋凑在一起,在窝棚里交头接耳、谈机密的话,有时一谈就是两三个钟头。杰姆和我开始不安起来。这样的一种光景,可不是我们所喜欢的。我们断定,他们这是正在策划什么比往常更加恶毒的主意。我们猜来猜去,最后我们断定他们是想闯进什么一个人家的家里,或者哪一家店铺里,或是想搞伪钞的生意经,或是别的什么玩意儿。所以我们吓得不轻,我们商定了,走遍天下,也决不跟这样的胡作非为沾上一点点儿的边。并且讲定,只要一有机会,我们就会给他们一个冷不防,马上溜开,把他们甩掉。一天清早,我们在离一个又小又破,叫做比克斯维尔的村落两英里路的地方,找到了隐藏木筏的安全去处。国王上了岸。临走时说,他到镇上去,去到处嗅嗅情况,看有没有人得到过《王室异兽》的风声。还招呼我们在他走后躲起来,(我这时对自个儿说,“你是说,去看有哪家人家好下手去抢吧。等到一抢完,你们转回来的那个时刻,可就不知道我和杰姆、还有那木筏子哪里去啦——到那时候,你就只好干瞪眼,无计可施啦。”)他还说,要是中午时分他还没有回来,那我和公爵就该知道,那就是一切平安无事,我们就可以前去会合了。 于是我们便在木筏上等着。公爵焦躁不安,脾气不好。他动不动就责怪我们,仿佛我们一无是处,连一点点儿小事都要找岔儿。事情很明显,他们正在酝酿着什么玩意儿。到了中午,还不见国王的影子,这叫我挺高兴的。我们的生活好歹能有点儿变化嘛。——也许是有个机会搞点儿盼望着的变化吧。于是我和公爵往村子里去,四处寻觅国王的踪迹。后来在一家下等酒馆的后边房间里找到了他。他已经喝得醉醺醺,一些游手好闲之徒正在拿他开玩笑。他呢,正使劲一边骂人,一边唬人,醉得路也走不成,对人家更无还手之力。公爵呢,就骂他是个老傻瓜,国王也马上还嘴,乘他们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刻,我便溜出了酒馆,撒开腿就跑,活象一只小鹿沿着河边大路往前飞奔——因为我看到机会来啦,我下定了决心,从此以后,他们要是想再见到我和杰姆,那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啦。我奔到了那里,几乎连气都喘不应,可是心里是满心高兴的。我大声地叫: “放开木筏,杰姆,我们这回可好啦!” 可是没有人应声。窝棚里也并没有人钻出来。杰姆已经不在啦!我再一次大叫一声——又叫——再叫,又奔到林子里,一边使劲吆喝,一边尖声叫唤,可是一无用处,——老杰姆已经不在啦。于是我坐了下来,一边哭喊。这是我由不得自己的。不过我不能老是坐等啊。我立刻走到了大路上,一边思量该怎么办才好。我遇见一个男孩正在路上走,我问他有没有见到一个外地来的黑奴,穿着得是如何如何的。他说: “见到的。” “在哪里?”我问。 “在下面西拉斯·费尔贝斯那边,离这里两英里地。他是个逃亡的黑奴,人家把他给逮住啦。你是要找他么?” “我才不是要寻找他呢!我是在一两个钟头以前在林子里遇见他的。他说,要是我叫喊起来,他就开我的膛——还叫我躺着别动,耽在原地,我就照着他的话做。就这样,一直耽在那一边,不敢出来。” “啊,”他说,“你不用再害怕啦,因为人家已经把他逮住了。他是从下边南方什么地方逃出来的。” “人家把他逮住,这可是一笔好买卖啊。” “是啊,我看是这样!人家出两百元大洋的悬赏呢。这正是如同在大路上捡到的一笔钱啊。” “是啊,真是这么一回事——我要是大人的话,这笔钱就归我的了,我是第一个看到他的呢。到底是谁把他抓住的?” “是一个老家伙——一个外乡人——他才只要了四十块钱,就把得悬赏的机会卖给了人家,说是因为他有事非得往上游去不可,不能多等了。你想想看吧!要是我的话,等七年我也干啊。” “我也是这样,一点儿也不差,”我说。“不过,既然他以这么便宜的价钱便卖掉了,可见他的这个机会也许不过值这个价罢了。也许其中有点儿什么曲折吧。” “可是这是实情——事情一清二楚。我亲眼看到了那张传单。传单上把他的所有情况都说得详详细细——把他描绘得简直象给他画了一幅画,还讲了他是从哪一家庄园逃出来的,是在新良斯①下游那边的。不,错不了,这笔投机买卖不会出差错,不用担心。喂,给我一口烟叶子嚼嚼,行不行?” -------- ①密西西比河入海处的大城市,也是拍卖黑奴的中心。 我没有,他也就走开了。我走到了木筏上,在窝棚里坐着前思后想起来。可是页龈龅赖览础O氲猛芬卜⑻哿耍删褪钦也坏桨谕牙Ь车穆纷印>苏饷匆欢纬ね景仙嬷械闹种中量啵谡庖欢问奔淅铮颐怯秩绱苏獍愕匚饬礁隽髅ゾ⌒木×Γ绰涞酶霭装仔量嗔艘怀。裁囱拇蛩愣荚伊斯几倭恕U馊皇且蛭庑┤诵某φ饷春荩谷皇钩隽苏庋慕萍疲兴忠淮纬晌酥丈淼暮谂⑶沂窃谒缫斓亍6磺芯椭皇俏怂氖榇笱蟆? 我曾经心里想,杰姆要是注定做奴隶的话,在家乡做要比在外地强一千倍。在家乡,他有家啊。为此,我曾经想,不妨由我写封信给汤姆·莎耶,要他把杰姆目前的情况告诉华珍小姐。不过我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原因有两个。她准定会发火,又气又恨,认为他不该如此忘恩负义,竟然从她那儿逃跑。这样,她会干脆把他卖掉,再一次把他卖到下游去。如果她不是这么干,大伙儿自然会一个个都瞧不起忘恩负义的黑奴,他们势必会叫杰姆时时刻刻意识到这一点,搞得他狼狈不堪、无地自容。并且再想想我自己吧!很快便会传开这么一个说法,说赫克·芬出力帮助一个黑奴重获自由。这样,要是我再见到这个镇子上的随便哪一个人,我肯定会羞愧得无地自容,愿意趴在地下求饶。一般的情况往往是这样的嘛。一个人一旦做了什么下流的勾当,可是又并不想承担什么责任,自以为只要把事情遮盖起来,这多么丢人现眼啊。这恰恰正是我的情况。我越是想到这件事,我的良心越是受到折磨,我也就越是觉得自己邪恶、下流、不出息。到后来,我突然之间猛然醒悟了,认识到这明明是上帝的手在打我的耳光,让我明白,我的种种邪恶,始终逃不开在上天的眼睛。一个可怜的老妇人平生从没有损害过我一根毫毛,我却把她的黑奴拐跑,为了这个,上帝正指引着我,让我明白什么都逃不过“他”那高悬的明镜,“他”决不允许这类不幸的事再发展下去,只能到此为止。一想到这一些,我差一点儿就立刻跌倒在地,我委实吓得不得了啦。于是我就想方设法,试图为自己开脱。我对自个儿说:我从小就是在邪恶的环境中长大的,因此不能过于怪罪我啊。不过,在我的心里,还有另一个声音在不停地说,“还有主日学校哩。你本该到那儿去啊。要是你早去的话,他们会在那儿教导你的嘛,教导你说,谁要象我那样为了黑奴所干的这一切,是要下地狱受到永恒的烈火的熬煎的。” 我全身簌簌发抖。我正要立意跪下祈祷,但愿能与过去那个孩子的所作所为一刀两断,重做一个新人。于是我双膝跪下。可是啊,偏偏话到了口边却说不出来。为了什么,话出不了口啊?企图瞒过“他”,那是做不到的嘛。要瞒过我,那也是做不到的嘛。我深深地明白,为什么那些话说不出口来。这是因为我的这颗心还不正啊;因为这颗心还有私心啊。这全因为我在玩两面倒的把戏啊。我一面装做要改邪归正,可是在私下里,在心底里,我却黏住了其中最最大的邪恶不放。我试图叫我的嘴巴说什么我要干正正当当的事,干干净净的事,还打算给这个黑奴的主人去信,告诉她他如今在那里。可是在我心底深处,我知道那是在撒谎——而上帝也知道。你可不能对上帝撒谎啊——这个道理,我如今算是弄明白啦。 我因此就心里乱糟糟,可说乱到了极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到后来,我产生了一个念头,我对自个儿说,我要把信写出来——然后再看我到时候能不能祈祷。啊,这有多怪啊,我这么一想,就仿佛立时立刻自己身轻得如一片羽毛,我的种种烦恼都一扫而光。于是我找来了纸和笔,既高兴,又激动,坐下写了起来: 华珍小姐,你在逃黑奴杰姆现正在比克斯维尔下游英两里地被费尔贝斯先生逮住了,你如把悬赏金额给他,他会把他交还给你。 赫克·芬 我觉得挺痛快,觉得已经把罪恶洗涤得一干二净,这是我平生第一回有这样的感觉。我知道,如今我能祈祷啦。不过我并没有马上就祈祷,而是把纸放好,坐在那里思前想后——想到了这种种的一切终于能成如今这个样子,这有多么值得高兴啊,而我又怎样差点儿迷失路途,掉进地狱。我又继续地想。想到了我们往大河下游漂去的情景。我见到杰姆正在我的面前,片刻不离,在白天,在深夜,有时在月夜,有时在暴风雨中。我们漂啊漂,说话啊,唱啊,笑啊。不过呢,不管你怎么说,我总是找不到任何一件事,能叫我对他心肠硬起来。并且情况恰恰相反。我看到他才值完了班便替我值班,不愿意前来叫我,好让我继续睡大觉。我看到,当我从一片浓雾中回来,当我在世仇械斗那儿,在泥塘里又见到了他,在所有这类的时刻里,他是多么兴高采烈,总要叫我乖乖,总要宠我,总要想尽一切方法为我设身处地设想,他对我始终如一这么好啊。最后我又想起了那一回的事:我对划拢来的人们说,我们木筏子上有害天花的,从而搭救了他,这时他是多么地感激,说我是老杰姆在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如今唯一的朋友。正是这个时刻,我碰巧朝四下里张望,一眼看到了那一张纸。 这可是个叫人左右为难的事啊。我把纸拣了起来,拿在手里。我在发抖。因为我得在两条路中选择一条,而且永远也不能反悔。这是我深深知道的。我认真考虑了一分钟,并且几乎屏住了气考虑的,随后我对自个儿说: “那好吧,就让我去下地狱吧。”——随手把纸给撕了①。 -------- ①这几段是马克·吐温的名篇。百年多来,从来是研究与评论的焦点之一。从全书的构思谋篇论,也可说是高潮所在,其峰回路转,奔向高潮的高超技巧,也使后人得益良多。作品中有关赫克的内心矛盾、天人交战的心理描写,既生动地描写了赫克的高尚情操的胜利,也折射出了反黑奴制度的斗争在普普通通老百姓心中艰难曲折的胜利历程。 这可是可怕的念头,可怕的话语啊,不过我就是这么说了。并且我既然说出了口,我就从没有想过要改邪归正。我把整个儿这件事从脑袋里统统赶了出去。我说,我要重新走邪恶这一条路,这是我的本行,从小就这样长大的嘛。走别的路就不内行了。作为开头第一件事,我要去活动起来,把杰姆从奴隶的境地给偷出来。要是我还能想出比这更为邪恶的主意,我也会照干不误。因为既然我是干的这一行,那么,只要有利,我便要干到底。 随后我就琢磨着该怎样下手。我在心里盘算过好多条路子,最后定下了一个最适合于我的计划。接下来,我认准了大河下游一处林木森森的小岛,等到天一黑,我便把木筏子偷偷划到那一边去,把木筏子就藏在那里,然后钻进窝棚去。我睡了整整一个晚上,天蒙蒙亮前爬了起来,吃过了早饭,穿上了我那套现成的新衣服,把一些零星东西打成一捆,坐上独木小舟,就划到对岸去了。我在据我判断是费尔贝斯家的下边上了岸,把我的一捆东西藏在林子里,接着把独木舟灌满了水,装满了石块沉到了水里去。沉下去的地方是我需要时能找到的去处,离岸上那家小小的机器锯木厂,有四分之一英里地。 随后我就上了路。我走过锯木厂的时候,看到了一块牌子“费尔贝斯锯木厂”。又走了两三百码,就走到了农庄了。附近没有见到什么人,尽管天已经大亮了。不过我对这些并不在意,因为我暂时还不想见到什么人——我只想看看这一带的地形。按照我原来的计划,我本应该是从下游不远的一个村子来的。因此我只是随便看了一眼,就径直往镇子走去。啊,一到那里,我第一个遇见的人却是公爵。他正在张贴一张《王室异兽》的海报——只演三个晚上——跟早先一个样。他们还是这么死不要脸——这些骗子!我刚好跟他面对面,躲也躲不及了。我仿佛大吃一惊。他说: “哈——啰!你从哪儿来啊?”随后他仿佛很高兴、很关心的样子说,“木筏在哪里啊?——把它藏在一个好地方了么?” 我说: “哈,这正是我要问你大人的呢。” 他就显得不那么高兴了,他说: “你问起了我,这是什么个意思?” “啊,”我说,“昨晚上,我在小酒馆里见到国王的时候,我对自个儿说,在他醒过来以前,在几个钟点内,我们是无法把他弄回家的了。因此我就在镇上到处闲逛,一边消磨时间,一边等。有一个人找到我,愿出一角钱,要我把一条小船划到对河去,把一只羊给赶回来,我就去了。我们把羊拖到船边,那个人让我一个人抓住绳子,他在羊的后面把羊往船上推,可是羊力气太大,我顶不住,一松手,它就挣脱掉了,我们就在后面追。我们身边没有带狗,于是不能不在四野里到处追赶,一直到羊累得跑不动为止。要到天黑了,我们这才把它捉住,然后把它带过河来。我呢,就去下游找我们的木筏子。可是到了那个地方一看,木筏不见了。我对自个儿说,“准是他们遇到了麻烦,不能不溜之大吉吧。可是他们把我的黑奴也带走了,那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一个黑奴啊。如今我流落他乡,身无分文,连生计也没有着落,因此我就趴在地上哭了起来。我在林子里睡了整整一个晚上。不过,木筏子究竟怎么样啦?——还有杰姆呢,那可怜的杰姆?”“该死的,我怎么知道?——我是说,我不知道木筏子哪里去了。那个老傻瓜做了一笔买卖,得了四十块大洋。我们在小酒馆里找到他的时候,那些二流子正跟他赌钱,赌半块钱的赌。除了他付威士忌酒账的钱以外,他们把他所有的钱骗了个精光。到下半夜,我把他弄回家,一看,木筏子不见了。我们说,‘那个小流氓把我们的木筏子偷走啦,他撇下我们不闻不问,往大河下游去啦。’” “我总不会撇下我自己的黑奴吧,不是么?那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一个黑奴,唯一的财产啊。” “这一点我们倒是没有想到。事实是,依我看,我们已经把他看成我们的黑奴啦,是啊,我们就是这么看待他的——他给我们惹的麻烦也够多啦。这样,见到木筏子不见了,我们已经穷得精光了,没有别的生路,只好把《王室异兽》再演上一回。为了这个,我一直忙得不亦乐乎。我已经好久没有润润喉咙,干得象火药筒似的。你那个一角钱哪里去了?马上给我。” 我身边还有不少钱,便给了他一角钱。不过我央求他要把钱用在吃食上,还得捎带分给我一些,说我就只这点儿钱了,从昨天起,还没有吃过东西呢。他没有吭一声。再一会儿以后,冲着我怒气冲冲地问: “依你看,那个黑奴会告发我们么?他要是这么干啊,我们非剥他的皮不可。” “他怎么能告发?他不是逃跑了么?” “不!那个老傻瓜把他给卖啦。连钱也没有分给我,如今钱也光啦。” “卖了他?”我一边说,一边哭了起来。“啊,他可是我的黑奴啊,这可是我的钱啊。他在哪里——我要我的黑奴。”“嘿,你要不回你的黑奴啦,就是这么一回事——所以你哭哭啼啼也没有什么用。听我说——你也曾想要告发我们么? 我要是相信你,那才该死呢。嘿,你要是想告发我们的话——” 说到这里,他没有说下去,可是他眼色里露出的凶相,是我从没有见到过的。我继续抽抽嗒嗒地哭着说: “我谁也不想告发,我也没有时间去告发哪一个。我得跑去把杰姆给找回来。” 他那个神情仿佛有点儿为难似的,就站在那里,一边胳膊上搭着的海报随风飘动,一边在左思右想,眉头紧皱。最后才说: “我来点拨你一下吧。我们得在这里耽三天。只要你保证不告发我们,也不让那个黑奴告发我们,我就会告诉你,哪里能找到他。” 我作了保证,他就说: “有一个农民,叫做西拉斯·费——”说到这里打住了。你可以看得出来,他一开头是要对我说实话的,可是如此这般一打住,他又仔细一想,我估计他就变卦了。事实正是这样。他不愿信任我,他想的是要想方设法,在这三天中,不让我碍他的事。因此很快便接着说,“把他买下来的那个人,名字叫阿伯拉姆·福斯特——阿伯拉姆·格·福斯特——住在去拉法耶特的路上一个乡下,离这里四十英里地。”“好啊”,我说,“我走三天就可以走到。我今下午就走。”“不,你不用等,你现在就得动身。你千万别耽误时间,一路上也不准你随便乱说。只许你把嘴巴紧紧封起来,赶你的路,那你就不致于给我们惹麻烦了,你听到了没有?” 这正是我盼望的一道命令,是我求之不得的。我就是盼望能自由自在地实现自己的计划。 “那就赶快走吧,”他说。“不管你心里想要些什么,你不妨对福斯特先生直说。说不定你能说服他杰姆·是你的黑奴——世界上是有些傻瓜并不要求人家提出什么文件——至少我听说,在这一带下游南方地区就有这样的人。只要你告诉他那张传单和悬赏等等都是假的,以及为什么要要这套把戏,也许人家会相信你的话。好,现在就动身吧,你爱怎样对他说就怎样对他说,不过要记住,从这儿到那儿的一路之上,可不许你多嘴多舌。” 这样我就走了,朝内地乡间走去。我并没有回头望,不过我感觉到他正密切监视着我。但是我知道我有办法叫他盯得不耐烦。我在乡间一直走不一英里左右才停下来,随后一转身,加快穿过林子,往费尔贝斯家而去。我思量,最好还是别再迟疑,马上按照我原来的计划就干起来。因为我要设法在这两个家伙溜走之前封住杰姆的嘴。我不愿意跟这帮人再打什么交道。他们玩的那套把戏我已经看得够了,我要的是跟他们一刀两断。 第三十二章 我到了那里,但见四下里静悄悄的,象在过星期天的样子。天气又热,阳光热辣辣的——干活的人都到田里去了。空中隐隐约约响起了虫子或者飞蝇的嗡嗡声,格外叫人感到沉闷,仿佛这儿的人都已离去或者死光了。偶尔一阵微风吹过,树叶簌簌作响,使人分外伤感,因为你仿佛感到是精灵在低诉——那些死了多年的精灵——你并且觉得他们正在谈论着你。总之,这一切叫人滋生着一种愿望,觉得自己生不如死,可以一了百了①。 -------- ①诺顿版注:作品中这样的情绪也见于十一年以后出版的《侦探汤姆·莎耶》的全书开头一段,用词也类似。 费尔贝斯家是那类巴掌大的产棉小农庄,这类小农庄到处都差不多一个样子①。两亩地一个场院,围着一个栅栏。有一排梯磴,是用锯断的圆木搭成的,好象高矮不等的木桶似的,从这儿可以跨过栅栏,妇女们可以站在上面,再跳上马去。在大些的场院里,还有些枯黄的草皮,不过大多数场院里地面光光滑滑的,活象一顶磨光的绒毛旧帽子。给白种人住的是一座二合一的大房子——全是用砍好了的圆木搭成的。圆木缝隙里,都用泥或者灰浆堵上了,这些一条条形状的泥浆,后来或先或后给刷白了。用圆圆的原木搭成的厨房,边上有一条宽敞、上有顶、下无墙的回廊,和那座房子连接起来。在厨房后边有一座圆木搭成的熏肉房。熏肉房的另一侧,有一排三间圆木搭成的小间,是给黑奴住的。离这里稍远,靠后边的栅栏,有一间小小的木屋。在另一侧,有九间小屋。小屋旁边,放着一个滤灰桶,还有一把大壶,是熬肥皂的。厨房门口有一条长凳,上面放着一桶水和一只瓢。一只狗在那里躺着晒太阳。有更多的狗分散在各处睡大觉。在一个角落,有三棵遮阴大树。栅栏旁边,有一处是醋栗树丛。栅栏外面是一座花园和西瓜地,再过去就是棉花田了。从棉花田再往前去,便是树林子了。 -------- ①这里的农庄很象马克·吐温的叔叔约翰·奎尔斯在汉尼拔附近的农庄。马克·吐温童年时常去那里。 我绕到了后面,踩着碱桶旁边的后梯磴,朝厨房走去。我走近了一点儿,就隐约听到纺纱车转动的声音,象在呜呜地哭泣,一忽儿高,一忽儿低。听了这种声音啊,我当时心里但愿我死了的好——因为这是普天之下最凄婉不过的声音了。 我只管往前走,心里也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打算。一旦那个时刻来到,就听凭上帝安排吧。要我这张嘴巴说些什么,我就说些什么。因为我已经体会到,只要我能听其自然,上帝总会叫我的嘴巴说出合适的话。 我走到半路,先有一只狗,然后另一只狗站起身,朝我扑来。自然,我就停了下来,对着它们,一动也不动。于是狗又汪汪汪乱叫一通。一时间,我仿佛成了一个车轮子的轴心,——一群狗——一共十五只之多,把我团团围在当中,对着我伸着脖子、鼻子,乱叫乱嗥。又另有些狗往这边窜过来,只见它们纷纷跳过栅栏,从四面八方绕过拐角窜出来。 一个女黑奴从厨房飞快地奔出来,手里拿着一根擀面棍,使劲喊道,“小虎,你给我滚开!小花,你给我滚开!”她给了这个一棍,又给另一个一下子,把它们赶得一边汪汪汪直叫,一边逃跑,其它的也就跟着逃跑。一会儿以后,有一半的狗又窜了回来,围着我摇尾巴,又友好起来。狗毕竟对人是无害的。 在女黑奴后边有一个黑女孩和另外两个黑男孩,身上只穿了粗夏布衬衫,此外什么都没有穿。他们拽住了妈妈的衣衫,害羞地躲在她身后,偷偷地朝我张望。黑孩子一般总是这个样子的。这时只见屋子里走出来一位白种妇女,年纪在四十五到五十左右,头上没有戴女帽,手里拿着纺纱棒,在她身后是她的几个孩子,那动作、神情跟黑孩子一个样。她正笑逐颜开,高兴得几乎连站也站不稳了似的——她说: “啊,你终于到啦!——不是么?” 我连想都来不及想,便应了声“是的,太太。” 她一把抓住了我,紧紧地抱住了我,随后紧紧地握住我两只手,摇了又摇,眼泪夺眶而出,泪流满面,抱着我,握住我,没有个够,不停地说“你长得可不象你妈,跟我料想的不一样。不过嘛,我的天啊,这没有什么。能见到你,我是多么高兴啊。亲爱的,亲爱的,我真想把你一口吞下去!孩子们,这是你姨表兄汤姆——跟他说一声‘你好’。 可是他们急忙低下头,把手指头含在嘴里,躲在她身子后面。她又接着说下去: “莉莎,快,马上给他做一顿热腾腾的早饭吃,——也许你在船上吃过了吧?” 我说在船上吃过了。她就往屋子走去,握住了我的手,领着我进去,孩子们跟在后面。一进屋,她把我按在一张藤条编成的椅子上,自己坐在我对面的一张矮凳子上,握住了我的两只手说: “现在让我好好看看你,我的天啊,这么久的年月里,我多么盼着你啊,如今总算盼来啦!我们等着你来到,已经有好多天啦。再说,是什么事把你绊住——是轮船搁了浅?” “是,太太——船——” “别说,是的,太太——就叫我萨莉阿姨。船在哪里搁的浅?” 我不知道怎么说的好,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船是上水到的还是下水到的。不过我全凭直觉说话。我的直觉在告诉我,船是上水开到的,——是从下游奥尔良一带开来的。不过,这也帮不了我多大的忙,因为我不知道那一带的浅滩叫什么名字。我看我得发明一个浅滩的名字才行,再不然就说把搁浅的地方的名字给忘了——再不然——这时我想到了一个念头,于是脱口说了出来: “倒不是因为搁浅——这不过耽误了我们不一会儿的时间。我们船上一只汽缸盖炸了。” “天啊,伤了什么人么?” “没有,死了一个黑奴。”① -------- ①评论家认为,这一句话真切地表明了,在蓄奴州里,在白人眼里,轮船出事,死了一个黑奴,还是可说“没有伤人”。 “啊,这真是好运气。有的时候会伤人的。两年前,圣诞节,你姨父西拉斯搭乘拉里·罗克号轮船从新奥尔良上来,一只汽缸盖爆炸,炸伤了一个男子。我看啊,他后来就死了。他是个浸礼会教徒。你的姨父西拉斯认识在巴顿·罗格的一家人,他们对他那一家人很熟悉。是啊,我记起来了,他如今确实死了。伤口烂了,长大疮,医生不得不给他截肢。不过这没能救他的命。是的,是因为伤口烂了——是这么个原因。他全身发青,临死还盼望光荣复活。人家说,他那个样子惨不忍睹。你的姨夫啊,他每天到镇上去接你的。他这会儿又去了,去了不过个把钟点,现在就快回来了。你一定在路上遇见过他的,不是么?——一个上了岁数的人,带着——” “没有啊,我没有遇见什么人啊,萨莉阿姨。船到的时候天刚亮。我把行李放在码头的小船上,到镇上四周和乡下溜达了一番,好打发时间,免得到这里来时间太早,所以我是打后街绕过来的。” “你把行李交给哪一个啦?” “没有交给哪一个啊。” “怎么啦,孩子,不是会被偷么?” “不,我藏在了一处地方,我看不会被偷走的。” “你怎么这样早就在船上吃了早饭?” 这下子可要露馅啦。不过我说: “船长见我站着,对我说,上岸以前最好吃些东西。这样,他就把我带到船顶上职员饭厅上去,把我要吃的都弄了来。” 我心神不定,连听人家说话也听不大清楚。我心里老是在孩子们身上打主意。我打算把他们带到一边去,套些话出来,好弄清楚我究竟是谁。可是我总是不得手。费尔贝斯太太不停地说话,滔滔不绝。没有多久,她叫我顺着脊梁骨直冒凉气。 “不过我们在这儿说了半天,你可还没有跟我说起有关我姐姐,或是他们中任何哪一个人的一个字啊。现在我要把我的话头收住,由你来说。要把所有的事,一桩桩、一件件都告诉我——所有的事全对我说一说。他们的情况怎样啦,如今在干些什么啦,他们又要你对我说些什么啦,凡是你能想到的,都说给我听。” 啊,我心里明白,这下子可把我难住了——毫无退路。到目前为止,老天爷帮忙,一切顺顺当当,不过如今可搁了浅,动弹不得啦。我看得清楚,企图往前闯,那是办不到了,——我只能举起双手投降了。我因此对自个儿说,这是又一次走上了非说实话不可的绝路啦。我刚想张嘴说话,可是她一把抓住了我,推到了床的背后。她说: “他来啦!把你的脑袋低下去——好,这样行了,人家看不见你了。别露出一点儿风声说你已经来了。让我开他一个玩笑。孩子们,可不许你们说一个字啊。” 我知道我如今是进退两难啦。不过也不用瞎操什么心嘛。除了一声不响,你也无事可做嘛。等待雷电轰顶以后,再从下面钻将出来嘛。 老先生进来时,我只能瞥了一眼,随后床把他挡住了。费尔贝斯太太呢,她跳过去问他: “他来了么?” “没有啊。”她丈夫说。 “天啊,”她说,“他会出了什么事么?” “我也想不出来,”老先生说,“我得承认,这叫我心里非常不安。” “不安!”她说,“我都快发疯了。他一定是已经到了。你一定是路上把他给错过了。我知道一定是这样的——我推算得出来。” “怎么啦?萨莉。我不可能在路上错过他的——这你也明白。” “不过,啊,天啊,天啊,我姐会怎么说啊!他准定已经到啦!你准是把他错过了。他——” “哦,别再叫我难受啦。我已经难受得够啦。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实在不知所措啦。我不能不承认,我已经吓得不知道怎样才好。他不可能已经到了,因为他到了,我却错过了他,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嘛。萨莉,这可怕——简直可怕——轮船出了什么事,肯定是的。” “啊,西拉斯!往那边看一眼——往大路上看!——看是不是有人正在走来?” 他一跳,跳到床头窗口,这就给了费尔贝斯太太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她赶紧弯下身子,一把拉住了我,我就出来了。当他从窗口转过身来,她就站在那里,红光满面,满脸笑容,仿佛房子着了火似的。而我呢,温温顺顺的,急汗直冒,站在她的身旁。老先生呆住了,说: “啊,这是哪一个啊?” “你看是哪一个?” “我可猜不出。是哪一个啊?” “这是汤姆·莎耶啊!” 天啊,我差点儿没栽到地板底下去。不过这时已不由人分说,老人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握个不停,在这同时,他的老伴呢,正手舞足蹈,又哭又笑。随后他们两人连珠炮似地问到茜特和玛丽以及那家子其余的人来。 不过要说高兴的话,恐怕没有人能比我更高兴的了,因为我几乎象重投了一次娘胎,终于弄清楚了我原来是谁。啊,他们对我问这问那,一连问了两个钟头,最后我的下巴颏也说累了,连话也说不下去了。我讲给他们听有关我家——我是说汤姆·莎耶家——的种种情况,比起实际的情况多出六倍还不止。我还讲了,我们的船怎样到了白河口,汽缸盖炸了,又怎样花了三天时间才修好。这样的解释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效果也是头等的,因为为什么要三天才修好,他们一窍不通。要是你说是一只螺丝帽炸飞了,他们也照样会相信。 现今我一方面觉得挺舒坦,另一方面又觉得挺不舒坦。作为汤姆·莎耶,我是挺自在、挺舒坦的,而且始终这样自在、舒坦,直到后来我听到了一只轮船沿着河上开来时发出的气喘声——这时我对自个儿说,万一汤姆·莎耶搭了这条轮船来了呢?——万一他突然走进来,在我给他递去一个眼色,示意他别声张以前,就喊出了我的名字呢?啊,决不能让这样的情况发生——这样就糟啦。我必须到路上去截住他。我便告诉他们,我得到镇上去,把行李取来。老先生本想跟我一起去,不过我说不,我自己可以骑马去,不用给他添麻烦了。 第三十三章 于是我就坐车前往镇上去。半路上我见到有一辆车迎面而来,那肯定是汤姆·莎耶无疑了。我就停下车来,等他过来。我说了声“停车”,车就停了,靠在一边。他的嘴巴张大了半天合不拢。他咽了两三口口水,活象口渴得不行似的。他说: “我可从没有害过你。这你自己明白。那你为什么要还阳找我算账?” 我说: “我并没有还阳啊——我根本没有到阴间去啊。” 他一听清是我的声音,神志便镇静了些,不过还是不很放心。他说: “别作弄我了,我也不作弄你。你说句实话,你是不是鬼?” “说实话,我不是。”我说。 “那好——我——我——那好,当然,这样就不成为问题了。不过,我实在弄不懂。听我说,你不是已经给害死了么?” “不,我根本没有被害死——是我作弄了他们。你过来,摸一摸我,要是你不信我的话。” 他就过来,摸了摸我,这才放了心。又见到了我,他很高兴,只是他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些什么。他急于想马上知道一切的真相,因为这可是一次轰轰烈烈的冒险,又神秘兮兮,这正合他的脾气。不过我说,这不妨暂时放一放,且待以后再说,还招呼他的车夫在边上等一会儿。我们就把车往前赶了几步,随后我把当前为难的处境对他说了,问他该怎么办才好。他说,让他想一会儿,别打搅他。他就左思右想起来,没多久,他便说: “不要紧,我有啦。把我的行李搬到你的车上去,装成是你的。你就往回转,慢吞吞地走,挨到原该到的时候才到家。我呢,往镇上那个方向走一段路,我重新开始,在你到家后一刻钟或者半个钟点才到。在开头,你不必装作认识我。” 我说: “那行。不过等一下。还有一件事——这件事,除了我,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还有一个黑人,我想力争把他给偷出来,好不再当奴隶——他的名字是杰姆——华珍老小姐的杰姆。” 他说: “什么!怎么是杰姆——” 他没有说下去,便思量了起来。我说: “我可知道你要说些什么。你会说这是一桩肮脏下流的勾当,不过那又怎么样呢?——我是下流的,我准备把他偷出来,我要你守口如瓶,别泄漏出去。行吧?” 他的眼睛一亮。他说: “我会帮你把他偷出来!” 啊,这句话可叫我大吃一惊,仿佛一声晴天霹雳,恰好打在我身上。这可是我平生听到的最叫人诧异的话了——我不能不说,在我眼里,汤姆·莎耶的份量,大大地下降了许多。我怎么也不相信汤姆·莎耶竟然会是一个偷黑奴的人①。 -------- ①诺顿版注:赫克一向把汤姆看作代表了社会上“有身份的人”和守法的人,因而如今他答应参加搭救、解放杰姆的计划,便认为汤姆这是有失身份了。 (又,杰姆当时还并不了解他的女主人有关他命运的决定,并且他对汤姆的为人也毕竟缺乏真正的认识。) “哦,去你的吧,”我说,“你这是在开玩笑吧。” “我可不是在开玩笑。” “那好,”我说,“开玩笑也好,不开玩笑也好,要是你听到什么有关一个逃亡黑奴的任何什么事情,别忘了,你对这个人什么也不知道,我呢,也什么都不知道。” 随后我们把行李放到了我的车子上。他就走他的路,我赶我的车。不过我把应该慢些走的话压根儿忘得一干二净,因为实在高兴得不得了,有一肚子的事得思量一番。这样一来,我到家便比这段路该花的时刻快得太多了些。这时老先生正在门口。他说: “哈,真了不起。谁想到母马会跑得这么快。可惜我们没有对准了看一下时间。它连一根毛都没有汗淋淋的——连一根毛都没有。这多了不起。啊,如今人家出一百元这个价买我的马我也不肯卖啦。往常我十五块钱就肯卖了,以为它只值这么个价。” 他说的就是这些话。他是我见到过的最天真最善良的老人了。这也并不奇怪,因为他不光是一个农民,他还是一个传教士。在他农庄后边,他还有一个巴掌大的由圆木搭成的教堂呢。那是他自己出资并亲自建成的,作为教堂兼学校。他传教从不收钱,讲也讲得好。象他这样既是农民又兼传教士,并且干这类事的,在南方可有的是。 大约半个小时左右,汤姆的马车赶到大门的梯磴前。萨莉姨妈从窗户里就望见了,因为相距只有五十码。她说: “啊,有人来啦!不知道是谁哩?啊,我相信肯定是位外地来的,吉姆(这是她一个孩子的名字),跑去对莉丝说,午餐时添一只菜盘子。” 大伙儿一个个朝大门口涌去,因为有一个外地的客人来到,这可并非每年都有的事。他一来,比黄热病更加引人注意。汤姆跨过了门口的梯磴,正朝屋里走来。马车沿着大道回村去了。我们都挤在大门口。汤姆身穿一套新买的现成衣服,眼前又有一伙观众——一有观众,汤姆·莎耶就来劲。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用费力,他就会表现出气派来,而且表现得很得体。他可不是一个卑躬屈膝的孩子,象一只小绵羊那样驯服地从场院走来。不,神情镇静,态度从容,仿佛一只大公羊那般模样。一走到我们大伙儿的面前,他把帽子往上那么提了一提,态度高雅,分外潇洒、仿佛是一只盒子上的盖子,里面蒙着蝴蝶,他只是不愿惊动它们似的。他说: “是阿区鲍尔特·尼科尔斯先生吧?” “不是的,我的孩子,”老先生说,“非常抱歉,你那个车夫把你骗了,尼科尔斯的家在下面三英里地。请进,请进。”汤姆往身后望了一下,说,“太迟了些——他看不见了。” “是啊,他走啦,我的孩子,你务必进来,跟我们一起吃顿中饭,随后我们会套车把你送到下边尼科尔斯家的。”“哦,我可不能太打搅你了。这不行。我能走——这点子路我不在乎。” “不过我们不会让你走了去——这可不合乎我们南方人礼貌待客的规矩。请进吧。” “哦,请进吧,”萨莉阿姨说。“这对我们谈不到什么麻烦,一点儿也谈不到。你务必请留下来。这三英里路不短,路上灰尘又多。我们决不能让你走得去。我已吩咐添一份菜盘子啦。见你进来的时候就吩咐下去的,可别叫人失望了。请进来吧,就象在自己家里一样。” 汤姆便热情道谢了一番,接受了邀请,进了屋里。进来时说他自己是一个外乡人,是俄亥俄州希克斯维尔的人。说他的名字叫威灵·汤普逊——一边说,一边又鞠了一躬。 是啊,他就滔滔不绝地如此这般地讲下去,讲到希克斯维尔以及每一个人的事,只要能编到哪里就讲到那里,可我倒有些忐忑不安,不知道这些话能否帮我摆脱目前尴尬的处境。到后来,他一边谈下去,一边把头伸过去,对准萨莉阿姨的嘴巴吻了一下,随后又在椅子上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准备继续高谈阔论下去。可是萨莉阿姨却猛然跳将起来,用手背抹了抹嘴巴说: “你这不要脸的狗崽子!” 他满脸委屈说: “真想不到您会这样,夫人。” “你真想不到——嘿,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真想好好——你说,你吻我,这是什么意思?” 他仿佛很低声下气地说: “没有什么意思啊,夫人。我并无坏心眼。我——我—— 以为你会乐意我亲一下。” “什么,你这天生的傻瓜!”她拿起了纺纱棒,那模样仿佛她使劲克制自己这才没有给他一家伙似的。“你怎么会认为我乐意你亲我?” “这我可不知道。不过,他们——他们——告诉我你会乐意的。” “他们告诉你我会乐意。谁告诉你,谁就是又一个疯子。 我从没有听到过这样的神经病。他们是谁?” “怎么啦——大家啊。他们全都这么说,夫人。” 她简直要忍不住了,眼睛里一闪一闪,手指头一动一动,仿佛恨不得要抓他。她说: “谁是‘大家’?你给我说出他们的名字来——要不然,世界上就会少一个白痴。” 他站起身来,仿佛很难受似的,笨手笨脚地摸着帽子,他说: “我非常抱歉。这不是我所料想到的。他们这样告诉我的。他们都是这么说的。他们都说亲亲她,她会欢喜的。他们都这么说——一个个都这么说。不过我非常抱歉,夫人,下一次不会了——我不会了,说真的。” “你不会了,你敢么?嘿,料你也不敢!” “不会了,说实话。决不再犯啦,除非你请我。”“除非我请你!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神经病的话。我请你,你等着吧,等到你活成千年怪物——糊涂蛋—— 或者这么一类活宝,我也不会请你啊。” “唉,”他说,“我真没有想到,我实在弄不明白,他们说你会的。我呢,也认为你会的。不过——”他说到这里,把话收住,朝四下里慢慢地扫了一眼,仿佛他但愿有什么人能投以友好的眼色。他先是朝老先生看了一眼,并且说,“你是不是认为,她会欢迎我亲她,先生?” “嗯,不,我——我——,啊,不。我看她不会。” 然后他还是照他那个老法子,朝四周张望,他朝我看了一眼——随后说: “汤姆,你难道认为萨莉姨妈不会张开双臂说‘西特·莎耶’——” “我的天啊,”她一边打断了话头,一边朝他跳了过去,“你这个顽皮的小坏蛋,这么糊弄人啊——”她正要拥抱他,可是他把她挡住了,并且说: “不,除非你先请我。” 她就一秒钟也不耽误地请了他。她搂住了他,亲他,亲了又亲,随后把他推给老人,他就接着亲他。等大家稍稍定下神以后,她说: “啊,天啊,我可从没有料想到。我们根本没有指望着你会来,只指望着汤姆。姐信上只说他会来,没有说到会有别的人。” “这是因为原来只打算汤姆一个人来,没有别的人。”他说。 “可是我求了又求,最后她才放我,从大河往下游来。我和汤姆商量了一下,认为由他先到这个屋里,我呢,慢一步跟上来,装做一个陌生人撞错了门,这样好叫你们喜出望外。不过,萨莉阿姨,我们可错了。陌生人上这儿来可不大保险哩。” “不,——只是对顽皮的小坏蛋不保险,西特。本该给你下巴颏一个巴掌呢。我已经不知有多少年没有冒这么大的火啦。不过我才不在乎哩。什么条件我都不在乎——就是开一千个玩笑我也愿意承受,只要你能来。试想一想刚才的情景真叫人好笑。我不否认,你刚才那啧的一下,真是把我给惊呆啦。” 我们在屋子和厨房间宽敞的回廊上吃了中饭。桌子上东西可丰富啦,够六家人家吃的——而且全都是热腾腾的,没有一道菜是那种松塌塌可又嚼不动,在潮湿的地窖的食厨里放了一夜,明早上吃起来象冰凉的老牛肉似的。西拉斯姨夫在饭桌上做了一个很长的感恩祷告,不过这倒是值得的,饭菜也并没有因此凉了,要热好多回才行。我曾多次遇到过这样的事。 整整一个下午,谈话谈得没完没了。我和汤姆呢,一直在留着一个心眼,可是无济于事,没有人有一句讲到逃亡的黑奴的。我们呢,又不敢把话引到这上面去。不过到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有一个小孩在说: “爸爸,汤姆、西特和我可以去看戏吧?” “不行,”老人说。“依我看,也演不起来了。就是有戏,你们也不能去。因为那个逃亡黑奴已经把那个骗人的演戏这回事,原原本本给我和伯顿都说了。伯顿说,他要给大伙儿公开这件事。所以啊,依我看,这时候,他们已经把两个混帐流氓给轰出这个镇子啦。” 原来如此!——而我却无能为力。汤姆和我要在一间房一张床上睡。这样,既然困了,我们刚吃了晚饭,便道了声晚安,上楼去睡了。后来又爬出窗口,顺着电线杆滑下来,朝镇上奔去,因为我料想,不会有谁给国王和公爵报信的。因此,要是我不能赶紧前去,给他们报个信,他们就会出事无疑。 在路上,汤姆告诉了我,当初人家怎样以为我是被谋害了,我爸又是怎样在不久以后失踪的,从此一去不回;杰姆逃走的时候又是怎样引起了震动的;一桩桩、一件件,原原本本都讲了。我呢,对汤姆讲了有关两个流氓演出《王室异兽》的事以及在木筏上一路漂流等等的全部经过。因为时间不多,只能讲到哪里就算哪里。我们到了镇上,直奔镇子的中心——那时是八点半钟——只见有一大群人象潮水般涌来,手执火把,一路吼啊,叫啊,使劲地敲起白铁锅,吹起号角。我们跳到了一旁,让大伙儿过去。队伍走过时,只见国王和公爵给骑在一根单杠上——其实,那只是我认为是国王和公爵,因为他们遍身给涂了漆,粘满了羽毛,简直已经不成人形——乍一看,简直象两根军人戴的狰狞可怕的粗翎子。啊,看到这个模样,真叫我恶心。这两个可怜的流氓,我也真为他们难过,仿佛从今以后,我再也对他们恨不起来了。 这景象看起来真是怕人啊。人对人真能这么残酷啊。 我们知道我们已经来迟了——已经无能为力了。我们跟在旁边看热闹的人打听了一下。他们说,大伙儿都去看演戏,仿佛若无其事似的。大家沉住气,不露一点儿风声。后来当那个倒霉的老头国王在台上起劲地又蹦又跳的当儿,有人发出了一声信号,全场涌上前去,把他们给逮住了。 我们慢慢吞吞地转回家,心里也不象原来那么乱糟糟的了,只是觉得有点儿心里有愧,对不起人,——尽管我自己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住人的事。世上的事往往如此,不论你做得对也罢,错也罢,根本无关紧要。一个人的良心反正不知好歹。要是我有一条黄狗,也象一个人的良心那么个样子,分不清好歹,我便会把它毒死拉倒。一个人的良心占的地方比人的五脏六肺还多,可就是一无可取之处。汤姆·莎耶呢,他也是这么个说法。 第三十四章 我们停止了谈话,各自思索起来。后来汤姆说: “听我说,赫克,我们多傻啊,先前连想也没有想到这一下子。我敢打赌,我知道杰姆在哪里了。” “不会吧?在哪里呢?” “在装灰的桶子旁边那间小屋里。你听我说。我们吃中饭的时候,你没有看见一个黑奴带着食物走进去么?” “看到啦。” “你看食物是给谁吃的?” “给一只狗嘛。” “我原先也这样想。哈,这可不是给一只狗吃的哩。” “怎么啦?” “因为其中有西瓜。” “有这么回事”——我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啊,这可真是个怪事。我竟然没有想到狗不吃西瓜。这表明,一个人是会视而不见的。 “是啊,那个黑奴进去的时候把门上的挂锁打开,出来时再锁上。我们吃完饭,站起身来的时候,他从我们叔叔那里取了一把钥匙——我敢打赌,那就是同一把钥匙。西瓜表明了那是一个人,锁表明了那是一个囚犯,而且小小一个农庄对人又和气善良,因而也不会有两个囚犯。那个囚犯便是杰姆。好啊——我们按侦探的那个路子——查清了这回事,这叫我挺高兴的。我是不会按别的路子去查了。现在你来开动开动脑筋,设想出把杰姆给偷将出来的方案来,我呢,也要设想出我的方案来,然后我们从中挑选一个最佳方案。” 小小年纪,竟然有这样一个脑袋,有多了不起。我要是有汤姆·莎耶的脑袋啊,如果要用它作为交换条件,可以换个公爵当当,或者当一个轮船上的大副,马戏班的小丑,或者其它任何玩意儿,那我也决不干。我想啊想的,想搞出一个办法,不过那也只是装装样子罢了。我心里很清楚,真正的好办法该从哪儿来。没多久,汤姆说: “想好啦?” “是的,”我说。 “好啊——说说看。” “我的计划是这样,”我说。“杰姆在不在里面,我们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查出来。然后我们在明晚上便把我的独木舟找出来,再从小岛那边把木筏子弄来。等到哪一天没有月亮,我们在叔叔睡了以后,从他裤袋里把钥匙偷到手,就同杰姆一起坐木筏子朝大河的下游漂去,大白天躲起来,晚上走,就和往常我和杰姆干的那个样。这个方案行不行?” “行不行?哈,当然啰,能行。就象耗子打架一般,清清楚楚。不过,毛病是简单了,搞不出什么名堂来。一个方案,执行起来不用费任何什么周折,这有什么劲?味道淡得象水。啊,赫克,这样叫人家议论起来,不过象谈到抢劫一家肥皂厂,如此而已。” 我一句话也不说,因为跟我预料的一点也不错。我心里透亮,只要他想出了一个方案,那是肯定挑不出一点儿毛病的。 事情果然如此。他跟我说了他的方案,我马上看出了他的计划,论气势,长处胜过我的计划十五倍,如同我的计划一样能叫杰姆得到自由,而且可能叫我们都把性命赔上。因此我挺满意,并且说我们该说干就干。至于他的计划,在这里,我无需讲出来,因为我很清楚,他不会一成不变。我知道执行时,一路之上,会随机应变。而且一有机会,就会添些漂漂亮亮的新花样。这可是他的一贯作风。 啊,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这就是,汤姆·莎耶是全心全意的,是在切切实实想方设法把杰姆给偷出来,不再当奴隶。而正是这一点,叫我百思不得其解。他明明是个有身份的孩子,受过良好的教养,人品又好,家里人也都是人品好。他为人又聪明,不是那种木头脑袋的人。有学问,不是愚笨无知。不是下流胚,而是为人和善。可如今,竟然不顾自己的体面,不顾是非,不顾人情,降低身份干起这档子的事,在众人面前,丢尽自己的脸面,丢尽他一家人的脸。这我实在弄不懂,百思不得其解。这真是荒唐透顶。并且我心里明白,我应该站出来,把这些告诉他,这才算是他的真朋友,让他赶紧到此为止,立刻洗手不干,免得毁了自己。而且我确实在开始对他这么说了,可是他马上叫我闭嘴,还说: “难道你不知道,我对我自己在干些什么,心里面一清二楚么?我如今正要干些什么,难道我不是肚子里雪亮么?” “是的。” “难道我不是说过,要把那个黑奴给偷出来么?” “是的。” “那就好了。” 他说的就是这些,我说的也就是这些。这样就用不到再说什么了,因为每当他说要干什么,他总是干什么。不过我委实不明白为什么他会甘心搅在这件事里面,所以我只好随它去,不再为此操什么心。要是他非如此干不可,我也无能为力。 我们到家时,屋子里黑漆漆的,一片寂静。我们便走到下边放灰桶那儿的小屋去,察看了一番。我们在场院里走了一遍,看看狗会有什么反应。这些狗已经认得了我们,因此就象乡下一般的狗夜间遇见有什么事的时候照例会发出些声响以外,并没有别的什么反应。我们走到了那间小屋,对小屋的正面和两侧都察看了一番。在没有察看过的一侧——那是朝北的一侧——我们发现了一个四方形的窗洞,相当高,只有一块厚实的木板钉在窗洞的中间。我说: “要找的就正是这个。窗洞的大小刚好能叫杰姆钻出来。 只要我们把木板撬开就行。” 汤姆说: “这就跟下五子棋一样,未免太简单了,也跟逃学一样容易。我宁愿我们能找到一种路子,能比这个更复杂些的,赫克·芬。” “那么好,”我说,“把它锯断,就象我前次被害死那一回那么样,行不行?” “这就多少好一些,”他说,“要来个真正神秘兮兮的,曲曲折折的,并且够味儿的。”他说,“不过我们准保还能找到需得花一倍以上时间的方案。不用心急,让我们再找找看。” 在后边的一侧,在小屋和栅栏的中间,有一个披间,它接着小屋的屋檐,是木板做成的。跟小屋一般长,只是窄窄的——只有六英尺宽。门开在南头,门上了挂锁。汤姆走到煮肥皂的铁壶那儿,四处搜寻,把人家拿来开壶盖的东西拿了来,用它撬开了一只链环。链子随着掉下来。我们随手开了门,走了进去,把门关上,点起一根火柴,发现披间只是靠着小屋搭的,并非连起来的。地上也并没有地板,披间里只放了用坏了的发锈的锄头、铁锹、尖镐和一张坏了的犁。火柴熄了,我们便走了出来,重新把链环安上。门就象刚才一样锁得好好的。汤姆兴高采烈。他说: “如今我们有办法啦。我们挖个地道让他钻出来。得个把星期时间!” 随后我们往屋子走去,我从后门进——只消拉一下用鹿皮做的门闩绳子就行了,他们门是不锁的——不过这样还不够浪漫,不合汤姆·莎耶的胃口。他非要爬那根避雷针上楼才算够味。不过他大致有过三回爬到了半中间,一失手滑了下来。最后一次,还差点儿摔破了脑袋。他寻思,他非得放弃不可了。可是一休息后,就又要再度试一试运气。这一回啊,他终于爬了上去。 第二天,天蒙蒙亮,我们就下去到黑奴住的小屋去,拍拍狗,跟那个给杰姆送吃食的黑奴套个近乎——如果里面关的是杰姆的话。那些黑奴刚吃过早饭,要开始到地里去。给杰姆送吃食的那个黑奴呢,他正在把面包、肉等等东西放在一只白铁盆里。别的一些人正走开的时候,屋里送来了钥匙。 这个黑奴的脸看上去是一副脾气好、傻呼呼的样子。他的一头卷发用细绳子扎成一撮一撮的。那是为了避开妖魔作祟。他说,这些天晚上妖魔作祟,害得他好苦。他见到了种种异象,听到了种种怪声怪调,他一生中还从没有被作祟得时间这么久。这些搞得他神魂不定,坐立不安,害得他连平日里该做些什么事也记不得了。汤姆就说: “这些食物送给谁啊?是喂狗么?” 这个黑奴脸上漾开了笑容,好象一块碎砖扔进了一片泥塘。他说: “是的,西特少爷。喂一条敢(狗)。你想去看一看么?” “好的。” 我捅了汤姆一下,轻声对他说: “你就去啦,天一亮就去?这可不在原来的方案之内啊。” “不在,是不在——不过在现今的方案之内。” 唉,管它呢,我们一起去了,可心里却老大不以为然。我们一进去,四下里什么也看不见,小屋里太黑了,不过杰姆确确实实在里面,他能看清楚我们。他叫了起来: “啊,赫克!我的天啊!这不是汤姆少爷么?” 这一切,都跟我预料的那么样,早在我意料之中。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即使知道,也办不到,因为那个黑奴冷不防地插嘴说: “啊,老天!难道他认识你们这两位先生?” 这时我们能对四下里看得相当清楚了。汤姆呢,他定神地看了黑奴一眼,仿佛莫名其妙地说: “难道有谁认识我们?” “啊,这个逃跑的黑奴啊。” “我看他并不认识。不过,究竟是什么叫你脑子里竟会有这么个想法呢?” “有这么个想法?他不是刚才喊了声,好象认识你们么?” 汤姆仿佛大惑不解似地说: “啊,这可太稀奇古怪啦。有谁喊啊?什么时候喊的?喊了些什么?”他转身对着我,态度非常地安详镇静。他说,“你听到有谁喊么?” 当然没有什么好说的,答案只有一个。我就说: “没有啊,我没有听到有谁说话啊。” 随后他就朝杰姆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那神情仿佛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他。他说: “你喊了么?” “没有。少爷,”杰姆说。“我没有说什么啊,少爷。” “一个字也没有?” “没有,少爷,一个字也没有。” “你过去见到过我们么?” “没有,少爷,我不记得曾在哪儿见过你。” 汤姆便转过身来对着那个黑奴,这时他已经有点儿神经错乱的模样了。汤姆厉声地说: “你倒底是怎么回事啊?你怎么会想得出来,说有人在叫喊啊?” “唉,少爷,全是妖魔在捣鬼啊,我但愿死了的好,说真格的。他们老是跟我捣淡(蛋),快把我折幕(磨)死了,吓得我魂不附梯(体)。请你别对任何人说,少爷,要不然,西拉斯老爷会狠狠刮我一顿。因为他说,根本没有什么妖魔鬼怪。我但愿他现今就在这里,——看他有什么好说的!我看啊,我能打赌,这一回他可说不圆啦。不过啊,说来也总是如此,人就是这个样子,人一傻,就傻到底,从来不肯认真看一看,自个儿把事情看个清,人家即使告诉他真相,他也不肯新(信)。” 汤姆给了他一角钱,还说,我们不会对别人说什么。还说,他不妨多买几根绳线,把头发给扎起来。随后他对杰姆看了一眼说: “我不知道西拉斯姨父会不会把这个黑奴给吊死。要是我抓住了一个忘恩负义逃亡的黑奴,我可不会放掉他,我会吊死他。”这时趁那个黑奴走到门口认一认清那个银币,咬一咬,看是真是假,他就低声对杰姆说: “别流露出认得我们。要是你晚上听到挖地这类声响,那是我们。我们要恢复你的自由。” 杰姆只能匆匆地抓住了我们的手,紧紧握了握,随后那个黑奴回来了。我们说,只要那个黑奴要我们再来,我们准来。他就说,他要的,特别是最好在夜晚,因为妖魔多半在黑夜里作怪,这时如果能有人作伴,那就好得多了。 第三十五章 这时离吃早饭还有个把钟头,我们就离开了那里,到了林子里去。因为汤姆说,挖地道时最好能有点儿光亮,能看得见,而灯呢,又太亮,怕给我们惹出乱子。我们最好能找到一些烂木头,人们称做“狐火”①的,放在黑洞洞的地方,能发出幽幽的光。我们在林子里找到了一些,堆放在草丛里,然后坐下来休息。汤姆以一种不大满意的口气说道: -------- ①诺顿版注:腐烂的木料发出的磷光。 “真该死,这件事嘛,整个儿说来,有多容易就多容易,有多别扭就多别扭。要搞出个曲曲折折的方案,可真是太难啦。又没有一个看守理该毒死的——本来就应该有这么一个看守嘛。甚至连应该下蒙汗药的狗也一只都没有。杰姆呢,也只是铐上了一付一丈长的脚镣,一头拴住了一条腿,一头拴在床腿上,你只须把床往上那么一提,脚镣就往下掉了。再说,西拉斯姨父这人啊,他对谁都一概信任,把钥匙给那个傻呼呼的黑奴,也不派一个人从旁监视他。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杰姆早就能从窗洞里爬出来,只不过腿上拴了一丈长的铁镣,走不了路。真是糟透了,赫克,这样一类顶顶愚索的安排我从未见过。所有的艰险曲折,一桩桩、一件件都得凭空制造出来。啊,实在无法可想,我们只能凭眼前的材料能做到怎么样就做到怎么样。不过有一件事是确定无疑的。必须经过千难万险方能把他搭救出来,这才称得上光荣。可这样的千难万险,原本应该有人有这个责任提供的,如今却一无着落,必须由你从自己的脑袋里编造出来。眼下就拿灯这一件事来看一看吧。面对眼前无情的现实,我们就非得装做那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其实呢,据我看,只要我们高兴,我们原本不妨来个火炬大游行也碍不了事啊。哦,我眼下又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一有机会,我们就得找些材料做一把锯子哩。” “要一把锯子干什么用?” “要一把锯子干什么用?不是我们得把杰姆那张床的腿给锯断,好叫脚镣脱下来?” “哈,你不是说,只要有人把床往上一提,脚镣就能往下掉么?” “啊,赫克·芬,你这话真是活象你这样的人说的。你遇到一件事,就会象一个上幼儿园的小孩子那样对待它。难道你从没有念过那些书?——难道没有念过有关屈伦克伯爵,或者卡萨诺伐,或者贝佛努托·契里尼,或者亨利第四这类英雄好汉的书①?有谁听说过曾有人用老娘们的那套办法去救出一个囚犯的?那可不行。凡是赫赫有名的人,他们一个个都是这么干的,把床腿给锯成两截子,让床照原样放在那里,把锯下的木屑吞下肚去,好叫人家无从找到。在锯过的地方呢,涂上泥和油,好叫眼睛最尖的人也看不出一点儿锯过的痕迹,还以为床腿还是好好的。随后,到了夜晚,你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就对准床腿那么一踢,床腿的一截子给踢到了一边,那脚镣就脱落了,就大功告成了。此外不用忙别的什么事,只消把你的绳梯拴在城垛上,顺着它爬下去,然后在城墙里摔坏了腿——因为,你知道吧,那绳梯短了十九英尺——好,你的马,你忠实可靠的亲随正守在那里,他们连忙把你给打捞起来,扶你跨上马鞍,你就飞奔而去,去到你的老家朗格多克或者纳伐尔,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这才叫有声有色哩,赫克,我多么希望小屋下面有个城墙啊。到了逃亡的那个晚上,要是有时间,让我们挖出一个城壕来。” -------- ①诺顿版注:以上四人都曾试图冒险越狱,或越狱成功,或失败。屈伦克伯爵是菲特烈大帝的重臣;卡萨诺伐为意大利有名的情人;契里尼为著名雕刻家;亨利第四为法国国王。 我说: “我们要个城壕干什么?我们不是要从小屋下面让他象蛇一般偷偷爬出来么?” 可是他根本没有听到我说的话。他把我啊以及其它的一切全都忘得一干二净。他手托住了下巴颏,陷进了沉思。没多久,他叹了一口气,摇摇脑袋,随后又叹起气来。他说: “不,这个行不通——这样干还没有必要。” “干什么?”我说。 “啊,把杰姆的腿给锯断。”他说。 “我的老天!”我说,“怎么啦?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干嘛。 你要锯断他的腿,究竟又为的什么呢?” “嗯,有些顶出名的人物便是这么干的。他们无法挣脱锁链,便干脆把手砍断了逃走。砍断腿相比起来要更好一些。不过我们得把这个放弃掉。拿这回的事来说,还没有这样干的必要。再说,杰姆是个黑奴,对必须这样干的原因也无法懂得。这是在欧洲流行的风俗嘛,所以我们只得放弃。不过有一件事非办不可——他必须有一根绳梯才行。我们不妨把我们的衬衫撕下来,便能不费事地给他搞一根绳梯。我们可以把绳梯藏在馅饼里给他送去。人家多半是这么干的。比这还难吃的馅饼我也吃过。” “啊,汤姆·莎耶,你说到哪里去了啊,”我说,“杰姆根本用不着绳梯啊。” “他非得用绳梯不可。看你说的。你倒不如说,对这个你还一窍不通。他非得有一根绳梯不可,人家都是这么干的嘛。” “你得说一说,他用这个能干些什么啊?” “干些什么?他不妨把这个藏在褥子底下,不是么?他们都是这么干的。他就得也是这么干。赫克,你啊,仿佛总不肯按照规矩办事。你总喜欢搞些新花样。就算这个他派不上用处吧,在他逃走以后,这个不还是留在床上,也就成了一个线索么?你以为他们不是都需要线索么?当然,他们都需要。你怎么可以不留下点线索呢?不然的话,岂不是叫人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么,你说是不是啊?这样的事,我可从没有听说过。” “好吧,”我说,“如果这是规矩,那他就准得有一根绳梯。那就让他有一根吧。因为我并不退回到不按规矩办事的地步,不过嘛,还有一件事呢,汤姆·莎耶——要是得把我们的衬衫给撕下来,给杰姆搞一根绳梯,那萨莉姨妈肯定会找我们算帐,这是可以断得定的。依我看,用胡桃树皮做成一挂绳梯,既不用花什么钱,又不用糟塌东西,也一样可以包在馅饼里,藏在草垫子底下,跟布条编的绳梯一个样。至于杰姆,他并没有什么经验,因此他不会在乎究竟是什么一种——” “哦,别胡说了,赫克·芬,我要是像你那样缺乏知识的话,我宁愿不则声的——我就会这么做。可有谁听说过,一个政治犯竟然从一根胡桃树皮做的绳梯逃跑的?啊,这简直荒唐透顶。” “那好吧,汤姆,就照你自己的路子办吧。不过嘛,要是你听从我劝告的话,你会赞成由我从晒衣绳上借条把床单。” 他说这也行。并且这引发了他另一个想法,他说: “顺便还借一件衬衫吧。” “要一件衬衫干什么,汤姆?” “为了让杰姆在上面写日记。” “记你奶奶的日记——杰姆连字也不会写啊。” “就算他不会写吧——他可以在衬衫上做些符号,不是么?只要我们用一只旧白铁皮调羹,或者用一片箍桶的旧铁条为他做一枝笔就行了。” “怎么啦,汤姆,我们不是可以从鹅身上拔一根毛,就能做成一枝更好的笔,并且更快便能把笔做成么?” “囚犯可没有鹅在地牢周围容他拔毛做笔啊,你这个笨蛋。他们总是用最坚硬、最结实、最费劲的东西,象旧烛台啊,或是能弄到手的别的什么东西,用来做成笔。这就得花好多个星期、好多个月才能锉成笔,因为他们非得在墙上锉。就算是有一枝鹅毛笔吧,他们也不会用,因为这不合乎规矩嘛。” “好吧,那么,我们用什么来给他做成墨水呢?” “很多人是用铁锈和眼泪做的。不过那是庸庸碌碌之辈和娘儿们的办法,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用的是他们自己身上的鲜血。这是杰姆可以干的。在他要送出具有一般神秘性质的小小的通常的信息,将叫全世界都知道他如今被囚在何地何处,他就可以用叉子刻在一只白铁盘子背后,并且把这个从窗子里扔将出来。铁面人①就是这么干的,这也是个顶呱呱的办法哩。” -------- ①诺顿版注:这是汤姆喜爱的又一个传奇人物。大仲马在《勃拉格龙伯爵》中写他是个神秘人物,戴铁的面罩,1703年死于巴黎的巴士底监狱。 “可杰姆并没有白铁盘子啊,他们是用平底锅给他送吃食的。” “这不费事,我们可以给他几只。” “没有人看得懂盘子底上的东西嘛。” “这无关紧要,赫克·芬。要紧的是他必须在盘子底上写好了,然后扔将出来。你根本不必非得读懂不可。囚犯在白铁盘子上或者在别的东西上写的,你看不懂的,要占半数呢。” “那样说来,白白扔掉些盘子有什么用处呢?” “啊,谁管这些闲事,又不是囚犯自己的盘子。” “可盘子总是有主的,不是么?” “好吧,有主又怎么样?囚犯哪管那是哪个人的——” 他说到这儿就收住了,因为我们听到了吃早饭的号角声吹响了。我们就跑回家来。 那天一个上午,我借了晒衣服绳子上一条床单和一件白衬衫。我又找到了一只旧口袋,就把这些东西装了进去。我们又下去找到了狐火,也放到了里面。我管这个叫借,因为我爸爸一向这么个叫法。不过汤姆说,这不是借,是偷。他说他是代表了囚犯的,而囚犯并不在乎自己究竟是怎样把一件东西弄到手的,反正弄到了手就是了,也没有谁会为这个怪罪他。一个囚犯,为了逃跑而偷了什么,这不叫犯罪。因此,只要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么,为了叫我们逃出牢笼,凡是有用处的,都可以偷,并不算什么犯罪。汤姆这么说。说这是他的正当权利。因此,当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我们就完全有这个权利偷这里任何有一点点儿有用处的东西,为了好逃出牢狱。他说,要是并非囚犯的话,那就大不一样了。一个人不是囚犯却偷东西,那他便是一个卑鄙下流的人。因此我们认为,这里手边任何一样东西,我们都可以偷。可是在这么讲了以后,有一天,他跟我庸人自扰地吵了一架。那是我从黑奴的西瓜地里偷了一个西瓜吃了,他逼着我前去,还给了黑奴一角钱,也没有对他们说明是付的什么钱。汤姆说,他的本意是说,我们能偷的,是指我们需要的东西。我说,那好啊,我需要西瓜嘛。不过他说,我并非为了逃出牢狱而需要这个,而不同之处,恰恰正是在这里。他说要是我需要一个西瓜,以便把小刀子藏在里面,偷偷送给杰姆,用来杀死看守监狱的,那就是完全正当的了。因此,我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尽管要是每次有机会能饱餐一顿西瓜,却非得要我这么坐下来,仔细分辨其中像一根头发丝那样的差别,那我就看不出代表囚犯有什么好处了。 好,我刚才说了,我们在那个早上在等着大伙儿一个个开始干正事了,在场院四周也看不到人影了,汤姆就把那个口袋带进了披间。我呢,站在不远的地方,替他放风。随后他出来了,我们便跑到木材垛上,坐下来说起话来。 “眼下一切都搞得顺顺当当的,除了工具一项。那是容易解决的。” “工具?”我说道。 “是的。” “工具,干什么用?” “怎么啦?挖地道啊。我们总不能用嘴巴去啃出一条道儿来叫他出来,不是么?” “那儿不是有一些旧的铁镐等等东西,能挖成一个地道么?”我说。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那神情仿佛是在可怜一个哭着的娃娃似的。他说: “赫克·芬,你难道听说过有一个囚犯用铁铣和镐头,以及衣柜里的所有现代工具,用来挖地道逃出来的么?我现在倒要问问你——如果你头脑还有点儿清醒的话——这样一来,他还能怎么轰轰烈烈表演一番,显出他的英雄本色?哈哈,那还不如叫人家借给他一把钥匙,靠这个逃出来算了。什么铁铣、镐头——人家才不会拿这些给一个国王呢。”“那么好吧,”我说,“既然我们不要铁铣和镐头,那我们究竟要些什么呢?” “要几把小刀。” “用来在小屋地基下面挖地道?” “是的。” “啊哟!这有多蠢!汤姆。” “蠢不蠢有什么关系,反正该这么办——这是规矩。此外并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反正我从没听说过。关于这些事,能提供信息的书,我全都看过了。人家都是用小刀挖地道逃出来的——你可要注意挖的可不是土,而总是坚硬的石头。得用好几个星期又好几个星期的时间哩,硬是没完没了。就拿其中一个囚犯为例吧,那是在马赛港第夫城堡最深一层地牢里的囚犯。他就是这样挖了地道逃出来的。你猜猜,他花了多少时间①?” -------- ①诺顿版注:这是汤姆受到大仲马影响的又一个例子。这一次是指其名著《基度山伯爵》中的主人公。 “不知道。” “那就猜一猜吧。” “我不知道。一个半月?” “三十七年——他逃出来时发现自己到了中国。这才是好样的。我但愿如今这座地牢底下是硬邦邦的石头。” “杰姆在中国可不认识什么人啊。” “那有什么关系?哪一个在中国也没有熟人嘛。不过,你总是说着说着就偏到枝节问题上去。为什么不能紧紧抓住主要的问题不放?” “好吧——我并不在乎他从哪里出来,反正他是出来了,可杰姆还没有。不过有一点可不能忘了——要杰姆用小刀子挖了逃出来,年纪太大了。他活不了这么久。” “不,他会活这么久的。挖土质的地基,要不了三十七年,对吧?” “那要多久呢,汤姆?” “嗯,我们不能冒时间太长的风险,因为西拉斯姨父也许不用多久便能从新奥尔良得到下游的消息。他会得知杰姆不是从那里出来的。那他第二次便会登广告,招领杰姆,或者采取其它类似的行动。因此我们不能冒那种风险,也就是按常理,该挖多久便挖多久。按理说,我看啊,我们该挖好多年,可是我们办不到啊。既然前途难卜,我建议这么办:我们事实上是马上挖,或者尽快挖。在这以后,我们不妨只当是我们已经挖了三十七年才挖成的。随后,一旦有紧急情况,我们就把他给拖出来,赶紧把他送走。是啊,依我看,这是最妥当的办法。” “好,这话有点道理,”我说,“‘只当是’不费什么劲,‘只当是’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如果这是必要的话,我并不在乎‘只当是’已经挖了一百五十年。而且一旦动手以后,我也不会觉得太累人。我这就去,去把两把刀子偷得来。” “偷三把,”他说。“得用一把做成锯子。” “汤姆,也许我这么说有点儿不合规矩,犯忌讳,”我说。“在那个熏肉房后边防雨板下面,有一根长了锈的锯条哩。” 他的脸色有点儿疲倦,鼓不起精神。他说: “赫克啊,要想教你多学一点东西,可就是白费劲啊。快去吧,去把小刀偷来——偷三把。”我便按照吩咐办了。 第三十六章 那天晚上,估计大家都熟睡了,我们便顺着避雷针滑了下来,躲进那个披间,把那一堆烂木头狐火取出来,就动手干了起来。我们把墙根底下那根横木的中段前面的东西搬开,清出了四五英尺宽的一块空地。汤姆说,他现在的位置恰好是在杰姆床铺的背后,我们就该在下面挖起来,等到我们一挖通,在小屋里的人谁也不会知道下面有个洞,因为杰姆的被单快要垂到地上了,你得把被单提起来仔细地看,才能看到地洞。因此我们便挖了又挖,用的是小刀,一直挖到了半夜。到那个时辰,我们累得要死,两手也起了泡,可是还见不到有什么进步。最后,我说: “这可不是要三十七年完工的活。这是要三十八年完工的活,汤姆。” 他没有说话。不过他叹了一口气,没多久,便停挖了。隔了一会儿,我知道这是他在思索了,他才说: “这样不行,赫克,这样行不通。要是我们是囚犯,那就行得通。因为我们要干多少年便有多少年,用不到着急。每天,趁着监狱看守换班的当儿,只能有几分钟的时间挖掘,因此我们的手也不会起泡,我们就可以一直挖下去,一年又一年地挖得好,挖得又合乎规矩。不过如今我们可拖不得,得赶紧,我们没有时间好浪费的了。要是我们再这么干一个晚上,我们就得歇上一个星期,手上的伤才能养好——不然的话,我们的手连这把小刀也都不敢碰一碰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汤姆?” “我来告诉你吧。这当然是不对的,也不道德,我也不喜欢靠了这个逃出去——不过如今也只有一条路了。我们只能用镐头挖,把他给弄出去,‘只当是’用小刀挖的。”“你这才象句话!”我说。“你的脑瓜子水平越来越高啦,汤姆·莎耶。”我这么说。“镐头才能解决问题嘛,合乎道德也罢,不合乎道德也罢。对我来说,我才不管道德不道德呢。我偷一个黑奴,或者偷一只西瓜,或者主日学校的一本书,我并不操心该怎样偷,反正偷就是了。我要的是我的黑奴,或者要的是我的西瓜,或者我的主日学校的书。如果镐头是最容易弄到手的东西,我便用它来挖那个黑奴,或者那只西瓜,或者那本主日学校的书。至于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怎么个看法,我才不管呢。” “嗯,”他说,“拿这样一件事情来说,镐头和‘只当是’是情有可原。要不是这样,我就不会赞成,也不会站在一旁,眼看规矩遭到破坏——因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一个人如果有知识,有识别的能力,就不会干错事。拿你来说,你靠了镐头,把杰姆挖掘出去,又并没有‘只当是’什么的,那行,因为你不知道识别嘛。可是如果是我,那就不行了,因为我有识别的能力嘛。给我一把小刀。” 他有他自己那一把,可是我还是把我的小刀递给了他。他把小刀往地上一摔,并且说: “给我一把小刀。” 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过我在当时便思索起来了。我在那堆破烂的农具里翻了一下,找到一把尖嘴镐,递给了他。他接过去了,干起来了,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就是这么特特别别。一脑子原则。 我找到了一把铁锹。我们两个就你一镐,他一锹地干了起来。有时把工具倒一下,活儿干得飞快。我们使劲干了半个钟头左右,这是我们能使劲使到最高限度了,不过挖的地方倒也挖得有了个洞的模样。我上楼以后,朝窗外一望,只见汤姆拼命抱住避雷针往上爬,可是怎么也爬不上来。他的双手尽是泡。后来他说: “不行啊,爬不上啊。你看我该怎么办才好?你想不到别的法子么?” “有法子,”我说,“不过依我看,怕不合规矩。走楼梯上来嘛,‘只当是’爬避雷针上来的。” 他就这么上来了。 第二天,汤姆在屋里偷了一只调羹和一座铜烛台,为了给杰姆做笔用的。还偷了六支蜡烛。我呢,在黑奴小屋四周转,等待机会,偷了三只洋铁盘子。汤姆说这些还不够用的。不过我说,杰姆摔出来的盘子不会有谁看见,因为盘子落到窗洞下面野茴香和曼陀罗草丛里,——我们可以捡回来,他可以再使。这样,汤姆认为满意了。随后他说: “眼下该研究的问题是怎样能把东西送到杰姆手里。” “洞一挖通,”我说,“就把东西往洞里送。” 他表现出不屑一听的架势,还说,可有谁曾听到过这样的馊主意。接下来,他自个儿思索开来了。后来他说,他想出了两三条路子,不过暂且还不忙决定哪一种好。他说,还得先通知杰姆一下。 当天晚上,我们在十点钟以后,顺着避雷针滑了下去。还顺手偷了一支蜡烛。我们在窗洞口一听,只听得杰姆在打呼噜,我们就一抬手把蜡烛扔了进去。可是这并没有弄醒杰姆。随后我们抡起镐头和铁铣猛干了起来,大约两个半钟点以后,大功便告成了。我们爬到了杰姆的床底下,这样进了小屋。摸了半天,才摸到了蜡烛,点了起来。我们在杰姆边上站了一会儿,见到他那样子还挺健旺。随后我们轻轻地、慢慢地把他推醒了。他见到我们,高兴得快要哭出来,叫我们乖乖、宝贝等等他能叫出来的种种亲热的称呼。他还要我们找一只凿子,把腿上的镣铐给打开,并且不要耽误时间,马上逃出去。不过汤姆对他说了为什么这样不合乎规矩。汤姆还坐了下来,详详细细讲了我们的计划的方方面面。还说明,万一情况有变,我们会怎样立时立刻对计划进行改动,完全不用害怕,因为准会想尽办法,确保他逃出去。杰姆便说这样很好。我们就坐在那里,谈了一阵过去的事,汤姆也提出了一些问题询问他。后来杰姆说,西拉斯姨父每隔一两天来一回,跟他一起作祷告,萨莉阿姨也来看他过得是不是舒服,吃得饱不饱,两人都和善得无以复加。汤姆说: “现今我知道该怎样安排了。我们要通过他们把有些东西送给你。” 我说,“这样可使不得,这种办法可是最笨不过的办法。”不过我的话他只当耳边风,还是他干他的。一旦主意已定,他就是按他的老路子办。 所以他就对杰姆说了我们准备怎样通过给他送吃食的黑奴纳特,把绳梯馅饼等等东西偷偷送进来,要他随时注意,千万不要大惊小怪。他打开这些东西时,别叫纳特看见。我们还打算把一些小玩意儿塞进西拉斯姨夫的口袋里,他务必把这些东西偷到手。我们还打算一有机会,把一些东西拴在萨莉阿姨的围裙带子上,或者放进围裙口袋里,还会设法告诉他,那是些什么东西,有什么用途。他还对杰姆说,该怎样在他的衬衫上,蘸着他自己的血写下日记,如此等等。他对他讲的这么多种种的事,杰姆多半听了莫名其妙,不过他承认,我们是白种人,懂得的比他多,因此他也就满意了。还说他一定一一按汤姆的话去做。 杰姆有的是玉米轴烟斗和烟叶子,因此我们在那里快快活活地聊了一阵,随后从洞中爬了出来,回屋里睡觉。两只手呢,磨破了好几处,乍一看,仿佛被什么东西啃过似的。汤姆兴高采烈,说这是他平生最开心也最用脑筋的一段时光。还说,只要他能想出个法子,我们便能一辈子干到老死,让儿辈把杰姆搭救出去。因为按照他的想法,杰姆会越来越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也就越来越喜欢这样的生活。他说,这么一来,便可一拖拖到八十年,从而成为历史上的最高纪录。他还说,这能叫我们这些有关的人一律都成为赫赫有名的人物。 到早上,我们走出去,到了木材垛那边,把那座黄铜烛台砍成几小截,汤姆把这一些和一把锡镴调羹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随后我们到了黑奴的小屋,由我把纳特的注意力引开,汤姆把一小截烛台塞在给杰姆送饭的锅里一块玉米饼中间。我们和纳特一块儿去小屋,看这办法灵不灵。果然这办法灵得很哩。杰姆一口咬下去,烛台几乎把他的牙给崩飞啦,世上恐怕没有比这更灵的办法了。汤姆就是这么说的。杰姆呢,他装做若无其事,仿佛只是吃到了一粒小石子之类的东西。你知道的,吃面包时往往难免会吃到小粒石子。不过,在这以后,杰姆吃东西时,总是先用叉子戳个三四处再吃。 我们正在不明不暗的披间里站着,忽然有几条狗在杰姆床底下钻了出来,并且越聚越多,后来一共有十一只之多,挤得连呼吸的余地都快没有了。天呀,我们忘了把披间的门关上了。黑奴纳特呢,只听得叫了一声“妖魔”,便昏倒在地,倒在狗群里,开始呻吟,仿佛快死的一般。汤姆砰地推开了门,把给杰姆的肉往门外扔了一块出去,狗纷纷去抢,汤姆紧跟着出去,一会儿就回来,把门关上。我知道披间的门他也关上啦。随后他又去对付那个黑奴,好言安慰他,亲热地拍拍他,还问他是不是他自以为又看到了什么。他站起身来,朝四下里眨了眨眼睛说: “西特少爷,你一定会说我是个傻瓜。不过,如果我不相信自己确实见到了一百万只狗,或是魔鬼,或是别的什么,那就叫我当场使(死)在这儿。我确实看到了的,千真万缺(确)。西特少爷,我觉着他们——觉着他们在我眼前,他们扑到了我身上。该死的东西,我要是有一回能抓住这些妖魔中的一个那才好呢——哪怕只抓住一回——那就好啦。不过,顶好还是它们别来缠住我,那就好啦。” 汤姆说: “好吧,我来跟你讲讲我是怎么看的吧。是什么原因叫他们在逃亡的黑奴吃早点的时候到这儿来的呢?这是因为他们饿了,这就是原因所在。只要你能给他们做一个妖魔馅饼就行了。你该做的就是这个。” “可是天啊,西特少爷,叫我怎样做一个妖魔馅饼呢?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啊。我过去连听也没有听说过这样一种东西啊。” “那好吧,我来替你做。” “真的么,我的好少爷——你肯?我要巴(趴)到地上给你磕头!” “好吧,看在你的面上,我来做。你对我们这么好,还带我们来看这个逃跑的黑奴。不过你得非常小心才好。我们过来时,你就该转过身子去。不管我们把什么东西放到锅子里去,你看见了也不许跟人家说。杰姆打开锅子的时候,你也不准看——看了怕会出什么事,这在我也说不准。顶顶要紧的是,你别去碰那些妖魔鬼怪的东西。” “我哪敢逢(碰),西特少爷?看你说的。我连手指也不敢逢(碰)一逢(碰)。就是给我一百万亿块大洋,我也不会逢(碰)一逢(碰)哩。” 第三十七章 这样就把一切安排好了。我们便走了出来,到了场院里的垃圾堆那里。这家人的旧皮靴啊、烂布头啊、碎瓶子啊、旧白铁什物啊这类破烂都扔在那儿。我们翻捡了一阵,找到了一只白铁做的旧洗碗盆,把盆子上的洞洞尽可能堵好,用来烘饼子。我们下到地窖里去,偷偷装了一盆面粉,随后去吃早点,又找到了几只小钉子。汤姆说,这些钉子,囚徒可以用来在地牢墙上刻下自己的名字、自己的愁苦。他把一只小钉放到了搭在椅子上的萨莉阿姨围裙口袋里。另一个塞在柜子上搁着的西拉斯姨父的帽箍里。这是因为我们听到孩子们说,说他们的爸爸妈妈今早上要去到逃亡黑奴那间屋去。随后我们去吃早饭。汤姆又把一只调羹放到西拉斯姨夫的上衣口袋里。萨莉姨妈还没有到,我们只得等一会儿。 她一来,便气呼呼的,脸涨得通红,一肚子火,几乎连做感恩祷告都等不及似的。随后她一只手端起咖啡壶哗哗地给大家倒咖啡,一只手用套在手指上的顶针给身边最近的一个孩子脑袋上一个爆栗,一边说: “我上天入地找了个遍,也没有找到。你那另一件衬衫怎么一回事啦?” 我的心往下一沉,沉到了五脏六肺的底下去了。一块掰下的玉米饼皮刚进我的喉咙,可在半路上一声咳嗽,啪地喷了出来,刚巧打中了对面一个孩子的眼睛,疼得他弓起身子象条鱼虫,疼得他哇地一声大叫。这一声啊,可比得上印地安人打仗时的吼叫声。汤姆的脸色马上发青,大约有十五秒钟这么久,情势可称非常严重。这时候啊,我恨不得有个地缝好钻。不过在这以后,一切重归于平静——刚才是事出突然,害得我们吓得慌了神。西拉斯姨父说: “这太过于离奇啦,我委实弄不懂。我记得清清楚楚,明明是我脱了下来,因为——” “因为你身上只穿了一件。听听这个人说的什么话!我知道你脱了下来,知道得比你那个晕晕沉沉的脑袋还清楚些。因为昨天还在晾衣绳上——我亲眼看到的。可是却不见啦——说长道短,一句话,便是这回事。现在你只好换那件法兰绒红衬衫,等我有工夫再给你做一件新的。等做好的话,那就是两年当中给你做的第三件了。为了你穿的衬衫,就得有人忙个不停。你这些衬衫是怎么穿的,我实在弄不懂。这么大年纪,你也该学着点管管好了吧。” “这我懂,萨莉,我何尝不注意。不过这不能光怪我嘛。你知道,除了穿在身上的以外,我既见不到,也管不着嘛。再说,就是从我身上脱下来的,我看我也从没有丢掉过啊。”“好吧,西拉斯,要是你没有丢过,那就不是你的过错了——依我看,你要是存心丢的话,你是会丢的。再说,丢的也不光是衬衫啊。还有一把调羹不见了,而且还不只是这个。原本是十把,如今却只有九把。我看,是牛犊子搞走了衬衫,不过牛犊子可决不会搞走调羹啊,这是断得定的。” “啊,还丢了什么,萨莉?” “六根蜡烛不见啦——这是怎么回事。耗子能叼走蜡烛,我看是耗子叼走的。我一直奇怪,它们怎么没有把这儿全家都给叼走,——凭了你那套习性,说什么要把耗子洞全都堵死,可就是光说不做。耗子也实在蠢,要不,耗子真会在你头发窝里睡觉了。西拉斯——而你也不会发觉。不过嘛,总不能怪耗子叼走了调羹吧,这我有数。” “啊,萨莉,是我有错,这我承认。我疏忽大意了。不过我明天准会把洞给堵死。” “哦,我看不用急,明年还来得及嘛,玛蒂尔达安吉里娜·阿拉明达·费尔贝斯!” 顶针叭地一敲,那个女孩赶紧把爪子从糖盆子缩了回去。 正在这时,黑女奴走上了回廊说: “太太,一条床单不见了。” “一条床单不见了?啊,老天啊!” “我今天就去把耗子洞给堵死。”西拉斯姨父说,一脸愁苦相。 “哦,给我闭嘴!——难道你以为是耗子叼走床单,丢到哪里了,莉兹?” “天啊,我实在不知道,萨莉太太。昨天还挂在晒衣绳子上,可就是不见了,已经不在那儿啦。” “我看是到了世界末日啦。我一生当中,从没见过这样的日子。一件衬衫,一条床单,还有一把调羹,还有六根蜡——” “太太,”来了一个年轻的黑白混血儿丫头,“一只铜烛台不见了。” “你们这些娘儿们,给我滚,要不,我可要骂你们一顿啦。” 她正在火头上。我想找个空子,偷偷出去,到林子里一钻,等风头过去。她却一直在发作个不停,光她一个人几乎闹翻了天,大伙儿一个个缩头缩脑,不则一声。后来,西拉斯姨父,那样子傻呼呼的,从自己口袋里东摸摸、西摸摸,摸出了一把调羹。她马上停住了,嘴巴张得大大的,举起了双手。我呢,恨不得往地缝里钻。不过,没多久就好了,因为她说: “不出我的所料。啊,调羹一直在你的口袋里,这样说来,别的一些东西也在你手里吧。调羹怎么会到了你的口袋里呢?” “我确实不知道啊,萨莉,”他带着道歉的口气说。“不然的话,我早就会说了。早饭以前,我正在研读新约第十七章①。我想我是无意之中放了进去,还以为放的是新约呢。肯定是这样,因为新约不在这里。不过我倒要去看一下,看新约在不在我原来放的地方。我知道我并没有把调羹放进口袋里。这样会表明,我把新约放在了原处,拿起了调羹,随后——”“哦,天啊,让人家清静一下吧!出去!你们这些讨厌鬼,连大带小,都给我出去,在我静下心来以前,别来打搅我。” -------- ①诺顿版注:《新约·使徒行传》写书中的赛拉斯被罗马长官“下在监牢里”,马克·吐温意在讥刺本书中的赛拉斯把黑奴关了起来。《文库》本注:马克·吐温认为《使徒行传》谴责奴隶制。 我听到了她说的话。要是她这是自言自语,我也能听得清,更何况这是说出了口的了。我便站了起来,听从了她的话。即便我是个死人吧,我也会这么干的。我们穿过起居间的时候,老人他拿起了帽子,小钉子便掉到了地板上。他只是捡了起来,放在了壁炉架上,没有则声,便走了出去。汤姆亲眼看到了他这些动作,想起了调羹的事,便说:“啊,通过他送东西是不行了,他靠不住。”随后又说,“不过嘛,他那调羹无意之中帮了我们的忙。所以我们也要在无意之中帮他一回忙——堵住那些耗子洞。” 在地窖里,耗子洞可真不少啊,我们花了整整一个钟头才堵完。不过我们堵得严严实实,堵得又好,又整齐。随后我们听到梯子上有声音在下来,便把我们的蜡烛吹熄了,躲了起来。这时老人下来了,一手举起了一支蜡烛,另一只手里拿着堵耗子洞的东西,那神情有点儿心不在焉的模样,就跟一年前一个样。他呆呆地查看了一个耗子洞,又呆呆地查看另一个耗子洞,又查看另一个,后来把一个个都查看遍了。随后他站在那里,有五分钟之久,一边掰掉了蜡烛滴下的烛油,一边在思索。随后他慢吞吞地、仿佛在睡梦中似地走上梯子,一边在说: “啊,天啊,我可记不得曾在什么时候堵过了。如今我能跟她表明,那耗子的事可怪不得我。不过算了——随它去吧。 我看啊,说了也不管什么用。” 这样,他就自言自语上了梯子,我们也就走开了。他可是个老好人啊。他从来如此。 汤姆为了再找一把调羹,可费了不少事。不过他说,我们非得找把调羹,便开动了脑筋。等他一想出了办法,他就把我们该怎么办的路子对我说了。随后我们在放调羹的篮子边上等着,等到萨莉阿姨走过来。汤姆走过去数数调羹,随后把调羹放在一边,我呢,乘机偷偷地拿了一把,放在袖口里。汤姆说: “啊,萨莉阿姨,只有九把啊。” 她说: “玩你的去吧,别打搅我,我有数,我亲自数了的。” “嗯,我数了两遍了,阿姨,我数来数去只有九把。” 她那神气显得很不耐烦。不过,她当然走过来又重数了一遍。谁都会这么做嘛。 “我向老天爷声明,只有九把啦”她说。“啊,天啊,——倒底是怎么回事啊,——是瘟神拿走啦。让我再点一遍。” 我把我刚拿走的一把偷偷放了回去。她点完以后说道:“这些破烂货,尽捣蛋,滚它的,如今明明是十把啊。”她显得又气又烦恼。不过汤姆说: “啊,阿姨,我看不是十把。” “你这糊涂虫,你刚才不是看着我数的么?” “我知道,不过——” “好吧,我再数一遍。” 我又偷掉了一把。结果是九把,跟刚才的一回一个样。啊,这一下她可真火了——简直浑身直抖。她气痛了。不过她还是数了又数,数得头昏眼花,甚至把那只篮子也数作一把调羹,数来数去,有三回数对了,另外三回却又数得不对了。随后她伸手抓起那只篮子,往屋子对面一扔,正好扔在那只猫身上,打得它魂飞魄散。她叫我们走开去,让她安静一会儿。要是从现在这一刻到吃饭这段时间里,我们敢来打搅她,她要剥我们的皮。这样,我们就得了那把作怪的调羹,趁她给我们发出开路的命令时,把调羹放进了她围裙口袋里。杰姆也就在中午以前得了调羹,还连同那只小钉。这一次的事叫我们非常满意。汤姆认为再花一倍的麻烦也值得,因为他说,如今啊,她为了自己保命起见,从此再也不会数调羹啦。即使再数吧,她也不会相信自己是数对了。往后三天里,她还会再数,数得自己晕头转向,从此便不会再数了。谁要是叫她再数调羹,那她非要跟这人拼命不可。 所以我们就在那天夜里,把床单放回晒衣绳子上,另外在衣柜里偷了一条,就这样放放偷偷,有好几天之久。到后来,她也弄不清自己究竟有几条床单,还说反正她也不操这份心了,也不想为了这个白费劲啦。为了多活几天,也不愿再数啦,不然的话,她宁愿死了拉倒。 这样,我们如今就太平无事啦。衬衫啊,床单啊,调羹啊,还有蜡烛啊什么的,靠了牛犊子、耗子和点数目的一笔胡涂账,就这样全都混过去了。至于蜡烛台,那无关紧要,慢慢也会混过去的。 不过馅饼的事倒是个难题。为了馅饼,我们可受累无穷。我们在下边老远的树林子里做好了,随后在那里烘焙,最后终算做成了,并且叫人非常满意。不过,并非一日之功就能做成的。我们用了满满三面盆面粉才做成的,并且烤得我们伤痕累累,眼睛几乎给浓烟熏瞎。因为,你知道,我们要用的只是那张酥皮,可是这酥皮总是撑不起来,老是往下陷。不过,后来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的办法,那就是把绳梯放在馅饼里一块儿烘。于是在第二天晚上,我们到了杰姆的屋里,把床单全撕成一小条一小条,搓在一起,远在天亮前就搞出了一根美美的绳索,用来绞死一个人也行。我们“只当是”花了九个月时间才做成了的。 在上午,我们把这个带到了下边的树林子里,不过馅饼包不住这绳索。既然是用整整一张床单做的,绳索就够四十个馅饼用的,如果我们真要做那么多的话。此外还有大量剩余的,可以用来做汤、做香肠或者别的你爱吃的东西都成。总之足够一顿筵席用的了。 不过我们并不需要这些。我们所需要的,就光只是放在馅饼里的,所以我们把多余的都扔掉了。我们并没有在洗衣盆里烘饼,深怕盆的焊锡见火会化。西拉斯姨父有一把珍贵的铜暖炉,是他珍爱之物,因为这有木头长把子的炉,是他的一个祖先随着征服者威廉坐“五月花”之类早先的船只从英格兰带来的,他一直把它和其它珍贵的古物藏在顶楼上。珍藏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有什么价值,它们并无什么价值,但却是因为这些是古董。我们把它偷偷弄了出来,带到下边的树林子里。烘开头几次馅饼时失败了,因为我们开头不得法,不过最后还是成功了。我们先把炉底和炉边铺了一层生面团,把炉子放在煤火上,再放上一团布索子在里面,上面加一层面团,把它罩住,盖上炉盖子,上面放一层滚烫的煤炭。我们站在五英尺之外,握着长长的木把子,既凉快,又舒服。十五分钟以后,馅饼就成了,看起来也叫人挺舒服。不过嘛,吃这个馅饼的人得带好几桶牙签才行,因为要不是馅饼会把他的牙缝塞得结结实实,那就是说我是在胡说八道了。再说,一吃以后,准会叫他肚子疼得止不住。 我们把魔法般的馅饼放进杰姆的锅里时,纳特并没有看一眼。我们又把三只白铁盘子放在锅底上饭食下面。这样,这一切杰姆都拿到了手。当只剩他一个大的时候,他立刻把馅饼掰开了,把绳梯塞在草垫子里。还在洋铁皮盘子底上划了一些记号,随后从窗洞里扔了出去。 第三十八章 做笔可是苦不堪言的活儿。做锯子也一样。杰姆说,刻字的活儿,那就是苦上加苦了。这是指囚犯需得刻在墙上的字。不过我们非得有这样的字不可。汤姆说,我们非有不可。一个国事犯不留下字,不留下他的纹章,那是闻所未闻的。“看看珍妮·格雷夫人吧;”他说,“看看基尔福特·杜特雷吧;看看老诺森伯兰吧①!啊,赫克,就算这是挺难办的事吧,——你又有什么办法?——你能绕过它么?杰姆非得留下字和纹章。非留不可。” -------- ①诺顿版注:珍妮·格雷夫人(1537—1554)自称有权继承英国王位,因此和她的丈夫基尔福特·杜特雷,及其父诺瑟伯雷公爵同囚伦敦塔中,后均被斩首。 ②纹章这个词组,其中第一个词可作“上衣”解释,杰姆只懂这个词义,故误解了。 杰姆说: “啊,汤姆少爷,我可没有上衣②啊。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你的这件旧衬衫。你知道,我得在上面写下日记。” “哦,杰姆,那是你不懂,一个纹章可大不一样。”“啊,”我说,“反正杰姆说的是对的。他说他没有纹章,因为他就是没有嘛。” “我看,这一点我还知道吧,”汤姆说,“不过,你不妨打赌,在他从这里出去以前,他会有一个纹章的——因为他要堂堂正正地出去,决不能在有关他事迹的记录上留下污点。” 这样,我和杰姆各自用碎砖头磨笔,杰姆磨的是一截铜烛台,我磨的是调羹。这时,汤姆就为了纹章在开动脑筋。后来他说,他已想出了好多图样,不知道挑中哪一个,不过其中有一个他可能选中,他说: “在这盾形纹章的右侧下方,画一道金黄斜带,在紫色中带之上,刻一个斜形十字,再加上一条扬着脑袋蹲着的小狗,当做通常的标记。狗的脚下是一条城垛形的链子代表奴役。在盾的上部成波纹的图案中是一个绿色山形符号。在天蓝底色上有三条瓦棱形的线。纹章中心稍下的脐点左高右低,下面是一道锯齿形饰纹。顶部是一个浑身漆黑的逃跑的黑奴。在左横格上,是他肩扛着的行李卷儿。横线下是两根朱红支柱,它们代表你和我①。纹章的箴言是Maggiorefrettamio。这是我在一本书上找到的——意思是‘欲速则不达’。” -------- ①诺顿版注:一般盾形纹章分为上部、中横带和底部。汤姆的设计更复杂些,有许多横线,六种颜色,又有狗和黑奴。 “我的老天爷,”我说,“那么其余的又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现在顾不上这个,”他说,“别人越狱,都得拼命地干,我们也得拼命地干。” “那好吧,”我说,“你多少得说一些嘛。中带是什么?” “中带是——中带是——你不必知道中带是什么。等到他画的时候,我会教给他的。” “去你的,汤姆,”我说,“我看你讲一讲也可以嘛。什么是左横①带啊?” -------- ①黑恩详注本注:左横带在贵族纹章中暗指有私生子女。“所有的贵族都有”,是作者对贵族的讥刺。 “哦,我也不知道。反正他非有不可。凡是贵族都有嘛。” 汤姆就是这么个章法。要是他认为不必向你解释一件事情的原委,那他就怎么也不会解释。你哪怕钉着他问上一个星期也没有用。 他已经把纹章的事都定下了,所以如今便开始要把其余的事干完。那就是设计好一句伤感的题词——他说,杰姆非得留下一句,人家全都如此嘛。他定下了不少的留言,都写在一张纸上。他逐个念道: 1.一颗被幽囚的心在这里破碎了。 2.一个不幸的囚犯,遭到了人世和朋友们的背弃,熬过了他悲苦的一生。 3.这里是一颗孤单的心破碎了,一颗困乏的心终于得到了安息,在三十七个年头单身囚禁以后。 4.在这里,一个无家室、无亲友的高贵的陌生人,经过三十七年辛酸的幽囚终于死去了。他原本是路易十四的私生子。① -------- ①黑恩详注本注:一说,大仲马笔下的铁面人是路易十四的私丝子。 汤姆在念的时候,声音在颤抖。差点儿要哭起来。他念过以后,窘苣房淘谇缴稀C烤涠己玫煤苈铩=苣匪担靡桓ぷ影颜饷炊嗟耐嬉舛淘谠材旧希糜靡荒甑墓し虿判小T偎邓植⒉换嵝醋帜赴 L滥匪担梢蕴嫠龅鬃樱苣凡挥酶杀鸬模幌兆琶杌褪橇恕K婧笏幼潘担? “想起来,这木头可不行。地牢里不会有木头的墙嘛。我们得刻在石头上才行。我们得弄一块石头来。” 杰姆说石头比木头更糟。他说在石头上刻字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行,那他就不用想出去啦。不过汤姆说,他会叫我帮他把这事做好的。随后他看了一下我和杰姆磨笔磨得怎样了。这实在是又累又苦又慢的活儿,我的两只手,泡一直没有消过,看情况,简直难有什么进展。所以汤姆说: “好,我有办法了。为了刻纹章和刻伤感的遗言,我们得弄一块石头来,这样,我们可以利用这块石头来个一举两得。锯木厂那儿有一块又大又棒的磨刀石,我们可以去把它偷来,在上面刻东西,另一方面又可以在上面磨笔和锯子。” 这个主意不能说是糟主意,只是要搬动磨刀石,那可是够糟的了。但是我们还是决定要干。天还没有到午夜,我们就出发往锯木厂去,留下杰姆干他那份活儿。我们偷出磨刀石,开始住家滚,可是这活儿多艰难啊,有的时候,尽管我们使出了全身的劲,还是阻止不住磨刀石往后滚,差点儿把我们给压扁了。汤姆说,在推到家以前,我们两人中,看来有一个准定会吃它的亏哩。我们滚了一半的路,就筋疲力竭,出的汗简直能把我们淹死。我们眼看不行了,便去把杰姆给找来。他就把床一提,从床脚下脱出了脚镣,把脚镣一圈又一圈地套在脖子上。随后我们从洞口爬了出来,到了下面。杰姆和我把磨刀石一推,毫不费力,就叫它滚动着往前①。汤姆呢,他在场督导。他督导起来,就我所知,能胜过任何一个孩子。不论什么事,都能十分来得。 -------- ①诺顿版注:在这些结尾的几章中,一再进行的恶作剧,看来是对杰姆的一种残酷的行为。另一方面,诚如前面所提到的,这些也是在彼此相知的孩子们中间干的滑稽可笑的事,有人如果要躲掉,也是不难做到的。作者在这里用的是喜剧性的夸张笔法,这在当时边疆地区也是习以为常的。不过在这里也表现了作者对人性理解得非常透彻。 我们挖的洞,本来已经够大的了。不过要把磨刀石给滚进去,就不够大了。杰姆举起了铲子挖起来,一会儿就挖大了,能容磨刀石滚过。随后汤姆用钉子把那些东西画在磨刀石上,让杰姆照着干起来,用钉子当钻凿,用从披间废料堆里捡到的一只铁螺栓当鎯头刻。还叮嘱他干到蜡烛熄灭为止,就可以上床睡了,临了得把磨刀石藏在床垫下面,人就睡在上面。随后我们帮着把杰姆的脚镣放回床腿上。我们自己也准备睡觉去了。不过汤姆又动起了什么念头。他说: “你这里有蜘蛛么,杰姆?” “没有,汤姆少爷,我这尔(儿)没有,谢天谢地。” “那好,我们给你弄一些来。” “多谢你啦,老弟,我可是一个也不要。我拍(怕)蜘蛛。我还不如要响尾蛇,也不要蜘蛛。” 汤姆想了一两分钟,随后说: “这是个好主意。依我看,人家也干过的,必须干过,因为这符合理性。是啊,这是个出色的主意。你养在哪里呢?” “养什么啊,汤姆少爷?” “怎么啦,一条响尾蛇啊。” “天啊,汤姆少爷。要是这里来了一条响尾蛇,我就立刻把脑袋往圆木墙上撞去,我会这么干的。” “啊,杰姆,隔不多久,你就不会害怕它了。你能驯服它嘛。” “驯服它!” “是啊——容易得很嘛。动物嘛,只要对它和善,对它亲热,它总是感恩的。凡是对它亲热的,它是不会想到要加害于他的。任何一本书上都会把这层道理告诉你的。你不妨试一试——我要求你的,不过如此而已。只要试它个两三天就行了。啊,不用多久,你就能养熟了,它就会爱上你了,就会跟你一起睡了,会一时一刻也离不得你了,会让你把它在你脖上围成一圈又一圈,还能把它的脑袋伸进你的嘴巴里哩。” “求求你,汤姆少爷——别这么说!我可收(受)不了啊。它会让我把它的头塞进我的嘴巴里——作为对我的情意,是么?我敢说,它就是等上一辈子,我也不会这么请它。再说,我根本不愿意它跟我睡啊。” “杰姆,别这么傻嘛。一个囚犯嘛,就得有个不会说话的心爱的宠物。要是说过去还没有人养过响尾蛇,那你就是破天荒第一个,能在其它的方法以外,用这样的方法搭救自己的人,那就更加光荣啦。” “啊,汤姆少爷,我可不要这样的光用(荣)啊。蛇一进来,就会把杰姆的下巴给咬掉,那还说什么光用(荣)?不,我不愿意这么干。” “真该死,你试一试不行么?我只是要你试一试嘛——要是试得不灵,你就不用养下去嘛。” “不过嘛,我刚一试养它的当儿,蛇就咬我一口,那我不就遭养(殃)了么?汤姆少爷,不论什么事,只要不是不合情理的,全都愿干。不过,如果你和赫克把一条响尾蛇弄到这里来,我便利克(离开)这里,这是一定的。” “那好吧,那就算了吧,那就算了吧,要是你这么死心眼儿的话。我们可以给你弄几条花蛇来,你可以在蛇尾巴上绑上几个扣子,只当是响尾蛇,我看这该行了吧。” “这样的蛇我深受得了,汤姆少爷。不过我跟你说,要是说没有这些玩意儿,我就会活不下去的话,那才是怪事一桩呢。做一个囚犯,麻烦事、灾祸事可真不少啊。” “嗯,按照规矩,总是如此这般的嘛。你这里有耗子么?” “没有。我没有见到过一只耗子。” “好吧,我们给你弄几只耗子来。” “怎么啦,汤姆少爷,我根本不需要耗子啊。这些东西最讨厌。你想睡觉,它就在你身边转来转去,咬你的脚,我见到的都是这样。不,要是非有不可的话,我宁要花蛇,也不要耗子。耗子对我一点儿涌(用)处也没有。” “不过杰姆,你总得有耗子啊——人家都有嘛。凡是囚犯,没有耗子,那是没有的。过去没有这样的先例。人家就驯养耗子,对耗子亲亲热热的,教耗子各种各样的把戏。耗子变得象苍蝇那样随和。不过你需得为它们奏起音乐来。你有什么乐器能奏乐么?” “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只粗木梳子,一张纸和一只口拨近(琴)①。不过依我看,这口拨近(琴)嘛,它们是看不中的啰。” -------- ①一种简单的乐器,奏时用嘴咬住琴身,用手指弹拨铁簧发声。 “不,它们会看中的。它们并不在乎是哪一种的音乐。对一只耗子来舜砹恕7彩嵌铮际前靡衾值摹诶畏坷铮前衾职萌肓嗣浴S绕浒氲囊衾郑诓η倌兀苏飧觯鸬囊衾炙沧嗖怀隼础:淖佣哉飧鲂巳ねΥ螅潜阆不冻隼纯匆豢茨憔烤故窃趺戳恕J前。闶且磺泻煤玫睦玻愀磺邪才诺猛淄滋穆铩T谝雇恚阆胍洗踩チ恕6谀闼郧埃约耙磺逶纾阆胪嫱婺愕目诓η佟W嘁磺蹲詈笠桓隽范狭恕贰馇油δ艽蚨淖拥男模仁裁炊甲嘈Ц臁D阒幌嗨隽椒种幼笥遥憔突峒胶淖永病⑸呃病⒅┲肜病⒒褂衅渌鹊鹊模蓟峥嘉惴⑵鸪罾矗嶙呗@础K羌蛑比嘉W拍悖炜旎罨畹赝嫔弦徽笞印!? “是的,汤姆少爷,我看它们是会这样的。不过,杰姆怎么样呢?我要是能懂得其中的笃里(道理)才怪呢。不过如果必要的话,我会干的。依我看,我得设法叫这些动物开开新新(心心)的免得在屋子里惹事生非。” 汤姆等了一下,想了一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事要解决。 没多久,他便说: “哦——有一件事我可忘了。你能不能在这里种一株花,你看呢?” “我不知道,不过也许能吧,汤姆少爷。不过这尔(儿)挺黑的。再说,我养花也没有什么用,见了叫人家刺眼,会惹出麻饭(烦)来。” “嗯,反正你不妨试一下嘛。别的囚犯也有种过的嘛。” “有一种象猫尾巴的大毛蕊花,我看在这尔(儿)大概忽(活)得了,汤姆少爷。不过养起来,得化(花)很大力气,怕花(划)不来。” “别信这一套。我们会给你弄一株小的。你就栽在那边角落里,把它养起来。也别叫它毛蕊花,就叫它毕巧拉就行了——这是在牢房里叫的名字①。并且你得用眼泪来灌溉它。” -------- ①诺顿版注:博尼法斯的《毕巧拉》(1836)中即写一个贵族囚徒在狱中养花。藉此得以维持生命。 “怎么啦,我有的是丰富的泉水嘛,汤姆少爷?” “你用你的眼泪浇花的时候,泉水就用不上啦。人家都是这样的一个路子嘛。” “啊,汤姆少爷,别的人里眼泪浇毛蕊花,我却能用泉水浇,还能长得比他快一贝(倍)呢。” “这个路子不对。你得用眼泪浇嘛。” “花就会撕(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必撕(死)无疑,因为我从来难得哭上一回。” 这一下子可把汤姆给难倒啦。不过他考虑了一下,随后说,杰姆只好用一只洋葱头来对付着挤出眼泪来。他答应要到黑奴的房间里去,在早上偷偷把一只洋葱头放到杰姆的咖啡壶里。杰姆说他宁愿在他咖啡壶里放点儿烟叶子的。随后他牢骚一大串,说又要栽毛蕊花,又要给耗子奏口拨琴,又要对蛇、蜘蛛之类献殷勤。并且作为囚徒,论麻烦、论烦恼、论责任,难上加难的,而在这些活儿以外,还得磨笔、题词、写日记、如此等等,没有料想到做囚徒须得干这么多事。这么一说,汤姆可火了,对他失去了耐性。他说,杰姆空有这么好的机会,能比世上任何一个囚徒扬名天下,却不知好歹,眼看这些好机会正在他手里给白白错过了。于是杰姆急忙赔不是,说他要从此改正。我和汤姆便回屋睡觉去了。 第三十九章 到早上,我们到林里买了一只铁丝编的耗子笼子,拿了回来,又把最好的一个耗子洞重新挖开了。才只个把钟头,就捉到了十五只顶呱呱的大耗子。我们把笼子放到了萨莉阿姨床底下一个最安全可靠的地方。可是啊,我们去捉蜘蛛的当儿,给小汤姆斯·佛兰克林·朋杰明·杰佛逊·费尔贝斯①发现了。他打开了笼子,看看耗子会不会出来,而耗子果然出来了。萨莉阿姨走了进来。当我们走回家时,只见她正站在床头大叫大喊,而耗子正在表现它们的拿手好戏给她解解闷。所以她一见我们,便抄起木棍,揍了我们一顿。我们不得不重新花了两个钟头才另外搞到了十五六只。那个爱淘气的小鬼就是这么跟我们捣乱。而且这回捉到的又不象样。赶不上第一批那种精英之辈。象第一批那么棒的,我还没见过哩。 -------- ①当时普通人家给儿子取名,经常取历史上大人物的姓作为名字,几乎每家都有叫华盛顿的,还有从拜伦或司各特作品中人物取名字的。 我们又弄到了挺棒的一大批各式各样的蜘蛛、屎壳郎、毛毛虫、癞蛤蟆,还有许多别的东西。我们本想弄到一个马蜂窝,后来没有弄成。那一家子正在窝里呢。我们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跟它们比一比耐性的劲儿,因为我们知道,在耗时间上不是它们把我们轰跑,就是我们把它们轰跑,结果是它们胜了。我们找了点草药,在给蜂子蜇过的地方擦了擦,就好得差不多了,不过坐下来的时候还不怎么灵便。于是我们去捉蛇,捉到了二三十来条花蛇和家蛇,放进了一只袋子里,随后放到了我们的房间里。这时正是吃晚饭的时间,忙忙碌碌干了一整天,肚子饿不饿呢?——哦,不,我看是不饿!等到我们回来,一看,一条蛇都不见了——我们没有把袋口扎紧,蛇就溜跑了。不过问题还不大,因为它们总还在这房子里嘛。因此我们认为,总能把一部分捉回来吧。不,有好一阵子,这间屋里可真是闹起了蛇的天下。时不时的,你能看见房椽子上等处地方突然掉下一条蛇来,往往掉到了你的菜盘子里,或是掉到了你的背上,你的脖子上,而且多半总是在你不愿见到它的时间里掉下来。说起来,这些蛇还长得挺漂亮,身上一条条花纹。这些蛇,即便是一百万条吧,也害不了人。可是在萨莉阿姨眼里,蛇就没有什么好歹之分。她讨厌蛇,不管它是哪一种、哪一类。不管你怎么说,只要是蛇,她就受不了。每逢有一条蛇跌到她身上,不论她正在干着什么,她就一概丢下活儿往外跑。这样的女人我真没见过。而且你能听到她大声叫喊。你就是告诉她用火钳就能把蛇给夹住,她也不干。要是她睡时一翻身,看见了床上盘着一条蛇,那她就马上滚下床来,拼命嚎叫,仿佛房子着了火。她还把那位老人吵得六神无主,弄得他只好说,他但愿上帝创造万物时能没有创造蛇才好。啊,即便最后一条蛇在屋里消失了已经有一个星期了,对萨莉阿姨来说,这事还未了结,还谈不到快了结这样的话。只要她坐着想些什么,你用一根羽毛在她颈背后轻轻一拂,她会立时立刻跳将起来,吓得魂不附体。这也真怪。不过据汤姆说,女人一概如此。他说,她们这是生来便是如此,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每次有蛇惊了她,我们就得挨一回揍。还说,要是下次还是搞得满屋是蛇,她会揍得叫我们觉得这一回的挨揍简直就算不上什么。我并不在乎挨揍,因为那实在算不上什么,我怕的是再去捉一批蛇,那可是麻烦事。不过我们还是去捉了蛇,还捉了其它别的东西。每逢这些东西在杰姆的小间里挤在一起听着杰姆的音乐,围着杰姆打转,那个热闹啊,可是从来没有见过的。杰姆呢,他不喜欢蜘蛛;蜘蛛呢,也不喜欢杰姆。所以它们和杰姆打起交道时,弄得杰姆真是够受的。他还说,他这样在在耗子、蛇和磨刀石的中间,在他那张床上,他简直没有容身之地了。他说,即便是可以容身的时候吧,他也睡不成觉,因为在那个时候,这儿可闹得欢呢。而且这里老是这么闹得欢,因为这些东西从来不是在同一个时候入睡的,而是轮流着睡的。蛇睡的时候,耗子出来上班。耗子睡了,蛇就出来上班。因此,这么一来,他身子下面总有一群东西,而这时另一群则在他身上开演其马戏。要是他起身寻觅一处新的地方,蜘蛛就会在他跨过去的时候,找个机会蜇他一下。他说,要是这一回他能出得去,他再也不愿当一个囚犯了,即便发给他薪水,他也不干了。 这样,一直到第三个星期的末了,一切进行得非常有条有理。衬衫早就放在馅饼里送了进来。每一回耗子咬他一口,杰姆便起身,趁血水未干,在日记上写点儿什么。笔也磨好了,题词等等已经刻在磨刀石上了。床腿已经一锯为二。锯下的木屑,我们已经吃了,结果肚子痛得要命。我们原以为这下子要送命了,可是倒并没有。这种木屑之难于消化,是我见所未见的了。汤姆也是这么个说法。不过,正如我说的,这些活儿如今都终于完成了。我们都吃尽了苦头,最苦的还是杰姆。那位老人写了好几封信到奥尔良下面的那家农场,要他们来把逃跑的黑奴领回去。不过信去后没有收到回信。因为根本没有那么一个农场。所以他表示,要在圣路易和新奥尔良两地的报纸上为招领杰姆登广告。这个消息,我听后全身冰凉得直发抖。我看,我们再也耽误不得啦。汤姆因此说,写匿名信的时机如今到啦。 “匿名信是什么呀?”我说。 “是警告人家,谨防发生什么意外的。警告的方式有时是用这样一种方式,有时是用另外一种方式。不过总会有人暗中察访,知照城堡的长官。当年路易十六准备逃出都勒里宫时,一个女仆就去报了信。这个办法很好,写匿名信也是个好办法。我们不妨两种方法并用。通常是囚徒的母亲换穿他的服饰,改扮成他,她留下,而他改穿上她的衣服溜之大吉。 我们不妨照着做。” “不过你听我说,汤姆,我们为什么要警告什么人,说什么要有意外发生呢?让他们自己发现不好么,——这原本是他们的事嘛。” “是啊,这我知道。不过光靠他们是靠不住的。事情从一开始起,他们就是这么一回事——什么事都得由我们来干。这些人啊,就是喜欢轻信人家的话,死脑筋,根本不注意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嘛,要不是我们给他们提个醒,那就不会有谁来干涉我们。这样一来,尽管我们吃了千辛万苦,这场越狱,会变得平淡无奇,落得一场空——什么都谈不上。” “那好啊,拿我来说,汤姆,这是我求之不得的嘛。” “去你的。”他说,仿佛不胜厌恶的样子。我就说: “不过我不想埋怨什么。只要你认为合适,我都行。那个女仆的事,你有什么打算呢?” “你就是她,你半夜里溜进去,把那个黄脸丫头的袍子偷出来。” “怎么啦,汤姆,那样一来,第二天早上便麻烦了。因为那可以断得定,她很可能只有这么一件嘛。” “这我知道。不过嘛,你送那封匿名信,把信塞到大门底下,最多十五分钟嘛。” “那好,我来干。不过我穿自己的上衣,也一样可以送嘛。” “那样的话,你就不象女仆了,不是么?” “是不象。不过反正不会有人看见我是个什么模样嘛。” “问题不在这里。我们该干的是:尽到我们的责任,而不是担心有没有别人看到我们。难道你丝毫没有原则观念么?” “好吧,我不说了。我是女仆。那么谁是杰姆的妈妈呢?” “我是他的妈妈。我要偷萨莉阿姨的一件袍子穿上。” “那好吧,我和杰姆走了以后,那你就得留在小屋里啰。” “也留不了多久。我要在杰姆的衣服里塞满稻草,搁在床上,算是他那乔装改扮了的母亲。杰姆要穿上从我身上脱下来的萨莉阿姨的袍子,我们就一起逃亡。一个有身份的囚徒逃跑,就称做逃亡①。举例说,一个国王逃走的时候,就称作逃亡。国王的儿子也如此,不论是否是私生子,一概如此。” -------- ①原文为evasion,意为“躲避”。 汤姆就写下了那封匿名信。我呢,按照汤姆的吩咐,在那天晚上,偷了那黄脸皮丫头的衫子穿上,把那封信塞到了大门下面。信上说: 当心。灾祸快临头。严防为妙。 一位不相识的朋友 第二天晚上,我们把汤姆蘸血画的骷髅底下交叉着白骨的一幅画贴在大门上。再下一个晚上,把画了一付棺材的画贴在后门口。一家人这么恐慌,我可是第一回见到。他们吓得魂飞魄散,仿佛他们家到处是鬼,在每一样东西的后面,在床底下,在空气里,隐隐绰绰的,都是鬼。门砰的一声,萨莉阿姨就跳将起来,喊一声“啊唷!”什么东西掉了下来,她就跳将起来,喊一声“啊唷!”她没有留意的时候,你偶然碰了她一下,她也会这样子。不论她的脸朝那个方向,她总是不放心,因为她认为在她身子背后,每一回都有什么妖怪之类——所以她不停地突然转身,一边说“啊唷”。还没有转到三分之二,就又转回来,又说一声“啊唷”。她又怕上床,可又不敢坐着熬夜。汤姆说,可见我们那套办法很灵验。他说,搞得这么灵验,他过去还没有过。他说,这表明,事情是做得对的。 于是他说,压轴戏如今该上场啦!所以第二天,天蒙蒙亮,我们把另一封信准备好了,并且正在考虑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因为我们在吃晚饭时听到,他们说,他们要通宵在前门后门都派黑奴看守。汤姆呢,他顺着避雷针滑了下去,在四下里侦察了一番。后门口的黑奴睡着了,他就把信贴在他颈子背后,随后就回来了。这封信是这样写的: 你们别泄露我的秘密,我是有心做你们的朋友的。现下有一帮杀人犯,是从那边印第安领地来的①,要在今晚盗走你家的黑奴。他们一直在试图吓唬你们,好叫你们待在屋里,不敢出来阻拦他们。我是这一帮团伙中的一分子,可是由于受到宗教的感化,有心脱离这个团伙,重新做人,因此愿意揭露这个罪恶阴谋。他们定在半夜整沿着栅栏,从北边偷偷摸进来,带着私造的钥匙,打开黑奴的小屋,将他盗走。他们要我在稍远处放风,一有危险,便吹起白铁皮号筒。不过我现在决定不照他们的办,根本不吹白铁皮号筒,而准备他们一进来,我便学羊的声音,喝喝地叫唤,望你们趁他们在给他打开脚镣时,溜到小屋外,把他们反锁在里面。一有工夫,就可把他们杀掉。千万要按我的话办,如果不照办,他们就会起疑心,惹出一场滔天大祸。我不想获得什么报酬,只愿知道自己是做了一桩好事。 一位不相识的朋友 -------- ①诺顿版注:指当年的俄克拉荷马,当时为印第安人领地,不法之徒不少。 第四十章 吃了早饭以后,我们兴致很高,便坐了我的独木船,往河上钓鱼,还带了中饭,玩得很开心。我们还看了一下木筏子,见到木筏子好好的。我们很迟才回家吃晚饭,发现他们惶惶不安,不知道前途吉凶。他们叮嘱我们一吃好晚饭便上床去睡觉,却并没有告诉我们会是什么样的一种灾难。对那封刚收到的信,他们也一字不提。不过那也是不必要的事了,因为我们跟不论哪一个人一样肚里清楚。我们走到楼梯半中间,萨莉阿姨一转身,我们就溜进了地窖,打开食柜,把中上的午餐食品装得满满的,带到了我们的房间里,随后就睡了。到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我们便起身了。汤姆就穿上了他偷来的萨莉阿姨的衣服,正要带着饭食动身。他说: “黄油在哪儿?” “我弄了一大块,”我说,“搁在一块玉米饼上。” “那就是你忘了拿搁在那儿啦——这里没有啊。” “没有,我们也能对付。”我说。 “有,我们也能对付嘛,”他说,“你就溜到下边地窖里去一趟,弄一些来,随后抱着避雷针下楼,赶上来。我就去,去把稻草塞进杰姆的衣服里,假扮成他妈的模样。等你一到,我就学羊叫,呣的一声,然后一块儿逃跑。” 于是他就出去了,我也去了地窖。一大块黄油,象拳头般大,正在我刚才忘了拿的地方。我就拿起搁了黄油的大块玉米饼子,吹灭了我的烛火,偷偷走上楼去,平安无事地到了地窖上面那一层。不过萨莉阿姨手持蜡烛正在走过来。我赶快把手里的东西往帽子里一塞,把帽子往头上一扣。再一瞬间,她看到了我。她说: “你刚才在下面地窖里啊?” “是的,姨妈。” “你在下面干什么?” “没干什么。” “没干什么?” “没,姨妈。” “天这么晚了,是什么叫你这个样子下去,是你见了鬼么?” “我不知道,姨妈。” “你不知道?汤姆,别这样回答我的问话。我要知道你在下边干了些什么?” “我什么事都没有干,萨莉姨妈。要是能干过什么那倒好了。” 我以为,这样她会放我走了。要是在平时,她是会放我走的。不过,如今这么多怪事不断,只要有一点儿小事出了格,她就急得什么似的。所以她斩钉截铁地说: “你给我到起坐间去,耽在那儿等我回来。你卷进了与你丝毫不相关的事。我决意要把这个弄清楚,不然的话,我可饶不了你。” 于是她走开了,我把门打开,走进了起坐间。我的天,这么一大群人!有十五个农民,一个个带了枪。我怕得要死,便轻手轻脚走了过去,在一张椅子里坐下。这些人围坐在一起,其中有些人偶然谈几句话,声音放得轻轻的。一个个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可又装得若无其事。不过我知道他们真正的心理,因为你可以看到,他们一会把帽子摘下来,一会又戴上,一会儿抓抓脑瓜,一会儿换个座位,一会儿摸摸钮扣,如此等等。我自己呢,也心神不定,只是我自始至终,并没有把帽子摘下来。 我确实巴不得萨莉阿姨快来,跟我说个清楚,高兴的话,就揍我一顿,随后放开我,让我好告诉汤姆,我们怎样把事情搞得太过火了,怎样已经一头撞上了一个天大的马蜂窝了,怎样该在这些家伙失去耐性找到我们头上来以前,就和杰姆溜之大吉,一逃了事。 她终于来了,便开始盘问我,不过我无法直接了当地回答。我已经慌得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因为这伙人如今已是焦躁不安,其中有些人主张立时立刻马上就动手,去埋伏好,等候那些亡命之徒。还说现在离半夜整只有几分钟了。有些人则力图劝说他们暂时按兵不动,静候羊呣呣叫的信号。姨妈呢,偏偏盯着我问这问那。我呢,浑身发抖,吓得要晕过去了。房间里又闷又热,牛油开始在化,流到了我的颈子里和耳朵根的后边。这时,有一个人在叫:“我主张先到小屋里去,现时立刻就去,他们一来,就逮起来。”我听了差点儿昏过去,同时一道黄油从额骨头上往下流淌,萨莉阿姨一见,马上脸色白得象一张纸。她说: “天啊,我的孩子怎么啦——肯定是他得了脑炎,准没有错,脑浆正往外流啊!” 于是大伙儿都跑过来看,她呢,一把摘下了我的帽子,只见面包啦、剩下的牛油啦,都掉了出来。她立刻把我一把抓住,搂在怀里。她说: “哦,你可吓坏了我啦!现在我又多么高兴,原来你没有病啊。我们如今运气不好,碰上了祸不单行。我一见那浆子,以为这下子你的命可要保不住了。一见那颜色,分明和你的脑浆一个样啊——亲爱的,亲爱的,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说一说你到地窖里去为的是什么,我根本不会在乎嘛。好了,睡觉去吧,天亮以前,别让我再看见你。” 我马上就上了楼,又一眨眼便抱住了避雷针滑下来。我在黑地里如飞一般冲往那个披间,心里急得连话也差点儿说不成。不过我还是赶快告诉了汤姆说,大事不好,必须马上就逃,立时立刻就逃,一时一刻也不容耽搁——那边屋里已经挤满了人,都带着枪哩。 他的眼睛亮了一下。他说: “不会吧!——真是这样!多棒啊!啊,赫克,要是能从头再来一次的话,我打赌,准能抬来两百个人!只要我们能推迟到——” “快!快!”我说,“杰姆在哪里?” “就在你眼皮底下。只要手一伸,你能摸得到他。他衣服穿好了,什么都准备好了。现在我们就溜出去,发出羊叫的暗号。” 不过我们那时已经听到大伙儿的脚步声,正一步步逼近门口。接着听到摸弄门上那把挂锁的声音,只听得其中一人在说: “我早就对你们说了,来得太早啦,他们还没有来嘛——门是锁着的。好吧,我现下把几个人锁在小屋里,你们就在黑洞洞里守候着,他们一进来,就杀死他们。其余的人分散开来,仔细听着,看能不能听到他们摸过来。” 有些人便进了小屋,只是黑漆漆的看不见我们,差点儿踩着了我们。我们这时急忙往床底下钻。我们顺顺当当钻到了床底下,从洞中钻了出来,行动迅速,轻手轻脚——杰姆在前,其次是我,汤姆最后,这都是按照了汤姆的命令的。如今我们已经爬到了那间披间,只听得外面不远的脚步声。我们便爬到了门口。汤姆要我们就地停下来,他往门缝里张望,可是什么也望不见,实在天太黑了。他低声说,他会听着,看脚步声有没有走远。要是他用胳膊后捅我们一下,杰姆就必须先走,由他压阵最后走。随后他把耳朵贴在门缝上,听啊,听啊,听啊,可是四下里一直有脚步声。到最后,他用胳膊后捅了捅我们,我们便溜了出来,弓着腰,屏住了呼吸,不发任何一点点儿声音,一跟着一个,轻手轻脚,朝栅栏走去,平平安安地走到了栅栏边,我和杰姆跨过了栅栏,可是汤姆的裤子给栅栏顶上一根横木裂开的木片给绊住了,他听到脚步声在走拢来,他使劲扯,啪地一声把木片扯断了。他跟在我们后面跑。有人叫了起来: “是谁?答话,不然我要开枪了。” 不过我们并没有答话,只是拔腿飞奔。接着有一群人追上来了。砰,砰,砰,枪弹在我们四周飞过!只听得他们在喊叫: “他们在这里啦。他们在朝河边跑啦!伙计们,追啊!把狗放出来!” 于是他们在后边穷追。我们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因为他们脚上穿的是靴子,又一路喊叫。我们呢,没有穿靴子,也没有喊叫。我们走的是通往锯木厂的小路。等到他们追得逼近了,我们就往矮树丛里一躲,让他们在身边冲过去,然后在他们后面走。他们为了不致于把强盗吓跑,把狗都关了起来。到了此时此刻,有些人把狗放了出来,这些狗便一路奔来,汪汪直叫,仿佛千百只一齐涌来,不过这些毕竟是我们自家的狗,我们一收住脚步,等它们赶上来,它们一见是我们,并非外人,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便跟我们打了个招呼,朝呼喊声和重重的脚步声那个方向直冲过去。我们便鼓足马力,在它们的后面跑,后来到锯木厂,便改道穿过矮树丛,到原来拴独木舟的那边,跳了上去,为了保住一命,使劲往河中心划,不过一路上尽量不发出声音。随后舒舒服服、自自在在地到了藏着我那个木筏子的小岛,这时还听得见沿河从上边到下边一路之上人吼狗叫,乱作一团。到后来,离得越来越远了,声音越来越低,最后终于消失了。我们一跨上木筏子,我就说: “杰姆啊,如今你再一次成了个自由的人啦。我敢打赌,你不会再一次沦为奴隶啦。” “这一回也真干得飘良(漂亮),赫克。计划得太巧妙了,干得也巧妙。谁也搞不出一个这么复杂又这么浜(棒)的计划啦。” 我们都高兴非凡,最高兴的是汤姆,因为他腿肚子上中了一枪。 我和杰姆一听说这事,便没有刚才那样的兴致了。他伤得挺厉害,还在淌血,所以我们让他在窝棚里躺了下来,把公爵的一件衬衫撕了给他包扎,不过他说: “把布条给我,我自己能包扎。现如今我们不能停留啊,别在这儿磨磨蹭蹭了。这一回逃亡搞得多么漂亮。划起长桨来,顺水放木排!伙计们,我们干得多棒——确实如此。这一回啊,要是我们是带着路易十六出奔,那该多有劲。那样的话,在他的传记里便不会写下什么‘圣·路易之子上升天堂’之类的话啦。不会的,我们会把他哄过国界,——我们肯定会带他哄过国界——而且干得十分巧妙。划起长桨来,划起长桨来!” 不过这时我和杰姆正在商量——正在考虑呢。我们想了一分钟以后,我就说: “杰姆,你说吧。” 他就说了: “那好。据我看,事情就是如此的。赫克,要是这回逃出来的是他,伙计们中间有一个吃了一抢(枪),那他命不会说,‘为了纠(救)我,往前走吧,别为了纠(救)其他人惹麻烦,找什么医生啊。’汤姆少爷是那样的人么?他会这么说么?你可以打多(赌),他才不会呢!那么杰姆呢,我会这样说么?不,先生,要是不找医生,我一布(步)也不走,即便要等四十年也行!” 我知道他心里是颗白人的心。我也料到了他会说他刚才说的话——所以现在事情就好办了。我就对汤姆说,我要去找个医生。他为了这便大闹了起来,可是我和杰姆始终坚持,寸步不让。后来他要从窝棚里爬出来,自己放木筏子,我们就不许他这么干。随后他对我们发作了一通,——可是,那也没有用。 他见到独木船准备好了,就说: “那好吧。既然你执意要去,我告诉你到了村子里怎么办。把门一关,把医生的眼睛用布给绑个严严实实,要他宣誓严守秘密。随后把一袋金币放在他手心里。接着在黑地里带他在大街小巷里转来转去,然后带他到独木舟上,在各处小岛那里转圈子。还要搜他的身,把粉笔扣下来,在他回到村子里以前,不要发还给他。不然的话,他准会在这个木筏子上做上记号,以便往后找到它。这样的方法是人家都这么干的。” 我就说,我一定照着办,就出发了。杰姆呢,只要一看见医生来,就往林子里躲起来,一直到医生离开为止。 第四十一章 我把医生从床上叫了起来。医生是位老年人,为人和气、慈祥。我对他说,我和我的一个兄弟昨天下午到西班牙岛上去钓鱼,就在我们找到的一个木筏子上露宿。大约半夜里,他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一脚踢到了枪,枪走了火,一枪打中了腿。因此我们请他到那边去看一看,诊治一下,还要他不必声张出去,不让任何一个人知道,因为我们准备当晚回家,好让家里人惊喜一下。 “你们家的人都是谁啊?” “费尔贝斯家,是住在下边的。” “哦,”他说。隔了一分钟,他说,“你刚才说的他是怎么受的伤啊?” “他做了一个梦,”我说,“就挨了一枪。” “奇怪的梦。”他说。 他就点了灯笼,拿起药箱,我们就出发了。不过他一见到那只独木舟,就不喜欢这条独木舟那个模样,——说船只能坐一个人,坐两个人恐怕不大安全。我说: “哦,你不用害怕,先生,这条船能坐我们三个呢,还绰绰有余。” “怎么三个?” “啊,我,西特,还有——还有——还有枪,我的意思是指这个。” “哦。”他说。 不过他在船边上踩了踩,晃了一晃,随后摇了摇脑袭,说最好由他在附近找一条大一些的船,不过,附近的船都是锁上、拴好了的,所以他只得坐我们的那条独木舟,要我在这里等他回来,我也可以在附近继续找一找,或者最好是到下边家里走一走,好叫他们对惊喜有个准备。要是我愿意的话。不过我说我没有这个意思。我把怎样能找到我们的木筏子对他说清楚了,他就划船走了。 我马上想到了一个念头。我对自个儿说,万一他不能象俗话所说,羊尾巴摇三摇,很快就把腿治好,那怎么办?万一得花三四天呢?那我们怎么办?——难道就只是躺在那儿,由着他把秘密泄露出去么?不行,先生,我知道我该怎么干。我要等在这里,等他回来。如果他说他还会再去,我就跟他去,就是我得泅水过去也得去。随后我们就要抓住他,把他绑起来,不放他走,松了木筏子往下游漂去。等他把汤姆治好了,我们会重重地酬谢他,把我们的所有一起掏给他都行,然后放他回到岸上。 于是我就钻到一个木材垛里睡了一会觉,一觉醒来,太阳已经移到我的头顶上了!我立刻朝医生家奔去,人家说他晚上什么一个时辰出诊的,至今未归。我就寻思,这样看来,汤姆的病情恐怕很不好,我得马上回岛上去。于是我转身便走,刚到转弯的街角,一头差点儿撞到了西拉斯姨夫的肚子上。他说: “啊,汤姆你这个流氓,这一阵子,你哪里去啦?”“我什么地方也没有去啊,”我说,“光只是追捕那个逃跑的黑奴啊——我和西特两个。” “你究竟去了哪儿?”他说,“你姨妈担心得不得了啊。”“她不用担心嘛,”我说,“我们不是好好的嘛。我们跟在大伙儿和狗的后面。不过他们冲到前面去了,我们就找不到他们了。可是我们仿佛听到在河上发出的声音,我们就找着了一只独木船,在后面追上去,就划过河去,可就是不见他们的踪影,我们就沿了对岸往上游慢慢划,到后来,划得累了,没有力气了,就把独木舟系好,睡了过去,一觉睡到一个钟头前才醒来,随后划到了这边来,好听听消息。西特到邮局去了,看看能否听到什么消息,我呢,四处遛遛,给我们买些吃的,我们正要回家转呢。” 我们便往邮局走去,去“找”西特,不过正如我意料中的,他不在。老人呢,他从邮局收了一封信。我们等了相当久,可是西特并没有来。老人说,走吧,让西特玩够后步行回家吧,或是坐独木舟回去,我们可要坐马回去。我要他答应把我留下来,等等西特,可就是说不通。他说,不必等了。还说我得跟他一起回去,好叫萨莉阿姨看看我们是好好的。 我们一到家,萨莉阿姨高兴得又笑又哭,搂住了我,给我不疼不痒地揍了几下子。还说,等西特回来,也要这样揍他一顿。 家里可挤满了农民和他们的娘儿们,是来吃饭的。这样唠唠叨叨没个完的场面,可是从没见过。霍区基斯老太特别饶舌,场上只听见她的声音。她说: “啊,费尔贝斯妹子,我把那间小屋兜底翻身搜了一遍,我确信,那个黑奴准是疯啦。我对顿勒尔妹子就是这么说的——顿勒尔妹子,我不是这样说的么?——妹子啊,他是疯啦,——这就是我说过的话。你们全都听到了我说的话:他是疯啦,我说。一切的一切说明了这一点,我说。你看看那磨刀石吧,我说。有谁能告诉我:一个脑子清醒的人会在磨刀石上刻下这么多的疯话。这儿刻着什么一个人的心破碎了。那里又说在这儿苦熬了三十七个年头,诸如此类的。还说路易的私生子什么的,尽是这些胡话。他准是疯啦,我说。我一开头就是这么说的。在中间是这么说,到最后也还是这么说,始终是这么说——那个黑奴是疯啦——疯得跟尼鲍顾尼愁①一个样,我说。” -------- ①指《旧约·但以理书》中的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不听但以理的忠告,上帝使之丧失理智,这里是说话的乡下老太太胡乱拼的音。 “还看看那个破布条搞成的绳梯吧,霍区基斯大姐,”顿勒尔老太说。“天知道他想用这个干——” “我刚才跟厄特巴克大姐说的,就是这样的话,这你可以问问她本人嘛。只要看一看那个破布条绳梯,她,她,我说,是啊,只要看一看这个,我说——他能用来干什么,我说。她,她,霍区基斯大姐,她,她——” “不过,天知道他们怎么能把这块磨刀石弄进去的?又是谁挖搁了这个洞?是谁——” “我恰恰正是说的这些话,奔洛特大哥!我刚才说的——把那碟子糖浆递给我,好不好?——我刚才对顿拉普大姐说的正是:他们怎样把磨刀石弄进去的?我说。别忘了,还没有人帮忙——没有人帮忙!怪就怪在这里!别跟我这么说吧,我说。一定有人帮忙的,我说。而且有很多很多的人帮忙,我说。有十来个人帮那个黑人的忙。我非把那边每一个黑奴的皮剥掉不行,不过我先得查清楚究竟是谁干的,我说,而且,我说,——” “你说十来个!——四十个也干不了那一桩桩,一件件啊。看看那些小刀做的锯子什么的,他们做起来有多费事?再看看用这个锯断的床腿吧,需得六个人干一星期才干得了!再看看那用稻草装成的在床上的黑奴吧,再看看——”“你说得不错,海托华大哥!我刚才还对费尔贝斯大哥他本人说的,正就是这个出,知道吧?霍区基斯大姐,你又怎么看?费尔贝斯大哥,你又想到了什么?我说。想到了这床腿竟然会这样被锯断,是吧?想一想吧,我说。我断得定,床腿不会自己断的,我说——是有人锯断的,我说。我就是这么个看法,你信也好,不信也好,这也许不重要,我说。不过,既然情况如此,我就是这么个看法,我说。如果你能提出一个更好的说法,让他提出来好了,我说。我要说的就是这些。我跟顿拉贝大姐说了,我说——” “说来真见鬼,要干完所有这些活儿,须得一屋子挤得满满的黑奴,用四个星期,每晚每晚地干,费尔贝斯大姐。看看那件衬衫吧,——上面密密层层地蘸着血写满了非洲神秘的字母。准定是有一木筏子的黑奴几乎夜夜在干这个。啊,谁能把这个读给我听,我愿意给他两块大洋。至于写了这些的那批黑奴呢,我保证要抽他们——” “说到有人帮他们,玛贝尔斯大哥!啊,依我看,要是你在这间屋里耽过一阵,你准会这么想的。啊,他们凡是能偷到手的都偷了——你别忘啦,可我们还一直在时时刻刻地看着呐。他们干脆在晾衣绳上把衬衫偷走。说到他们用来做绳梯的床单,他们已经偷了不知多少回啦。还有面粉啊,蜡烛啊,烛台啊,调羹啊,旧的暖炉啊,还有我如今已经记不起来的上千种东西,还有新的印花布衣服啊等等的。可我和西拉斯,还有我的西特和汤姆,还日日和夜夜看守着、提防着呢,这些我都对你说过了。可是我们没有一个能抓住他们的一根毛,或者见到过他们人,或者听到过他们的声音,而如今到了最后一刻,啊,你看吧,他们竟然能溜之大吉,就在我们的鼻子底下呢;还竟然敢于作弄我们,并且还不只作弄了我们,还作弄了印第安领地的强盗,并且终于把那个黑奴太太平平地弄走了,即便立即出动了十六个人、二十二条狗拼命追踪也无济于事!我告诉你吧,这样破天荒的事,我确实是闻所未闻。啊,就是妖魔鬼怪吧,也做不到这么巧妙、这么漂亮。依我看,一准是妖魔怪鬼在施展法术——因为,我们的狗,这是你知道的,没有比这些狗更机灵的了,可是连他们的踪迹也没有嗅出来!你有本事的话,不妨把这个解释给我听听。要是你有本事的话!——你们随便哪一位!” “啊,这真是把人难倒了——” “老天!我从未——” “天啊!我可还不——” “毛贼和——” “天啊,我真怕住在这样的一个——” “怕住在——是啊,我吓得简直既不敢上床,又不敢起床,躺下来也不是,坐着也不是,里奇薇大嫂!啊,他们还会偷——老天爷,昨晚上,到半夜时刻,我吓成了什么样子,你们连想也想不出来哩。要是我说,我不怕他们把家里的什么人都偷走,那只有天晓了!我简直到了这么个地步啦。我已经神志不清了。如今,在大白天,我当时那种情形仿佛太傻了,可是在昨晚上,我对我自个儿说,我还有两个可怜的孩子在楼上那间冷冷清清的房间里睡着呢。老天在上,现在我可以说了,当时我慌乱到了极点,我偷偷上了楼,把他们锁在了房间里!我就是这么干了的。换了别人,谁都会这么干啊。因为,你知道,人要吓成这个样子,而且吓得越来越厉害,越来越糟,你的脑袋给吓懵了,你就什么样的荒唐事都做得出来。到了后来,你会自个儿寻思,假如我是个男孩,独自在那里,门又没有上锁,那你——”她说到这里停住了,神情显得有点儿惶惑,慢慢地转过头来,当眼光落到我身上时——我站了起来,出去遛达一会儿。 我对我自个儿说,关于那天早上我怎样没有在房间里的事,要是我能走出去,找个地方,好好想一想,我就能解释得更圆些。于是我就这么办了。不过我并没有走远,不然的话,她会找我的。到了傍晚,大伙儿都走了,我就转回家,对她说:当时喧闹声,枪声把我和西特吵醒了,门又是上了锁的,我们想要看一看这场热闹,便顺着避雷针滑了下来。我们两人都受了点儿伤,不过这样的事,我以后再也不会干了。随后我把先前对西拉斯姨父说过的那一套话,对她说了一通。她就说,她会饶了我们的,也许一切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又谈到了人们对男孩子该怎么看,因为据她说,男孩子嘛,全都是冒失鬼。既然没有受到伤害,她该为了我们活着,一切平平安安,她仍跟我们在一起等等,好好感谢上帝,不必为了过去的事烦神了。所以她亲了亲我,拍拍我的脑袋,又自个儿沉思幻想起来了。没多久,她跳将起来说: “啊哟,天啊,快天黑了,西特还没有回来哟!这孩子出了什么事啊?” 我看到机会来了,便一纵身说: “我马上到镇上去,把他找回来。” “不,你不用去,她说。“你待在原地别动。一回丢一个,就够糟的啦。要是他不能回来吃晚饭,那你姨父会去的。” 果然,吃晚饭时还没见他来。所以一吃过晚饭,姨父就出去了。 姨父十点钟左右回来的,显得有些神情不安。他没有找到汤姆的踪影。萨莉阿姨就大大不安起来,西拉斯姨父说,不用担什么心——男孩嘛,就是男孩,明早上,你准定会看到他,身体壮壮实实,一切平安无事。她于是只得安下心来。不过她说,她要等他一会儿,还要点起灯来,好叫他能看到。 随后我上楼睡觉时,她跟着我上来,替我掖好被子,象母亲一般亲热,这叫我觉得自己太卑鄙了,连她的脸我都不敢正视一下。她在床边上坐了下来,和我说了好一阵子的话。还说西特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孩子。她仿佛说到西特时就是爱说得没有个完。她再三再四问我,要我说说,认为西特会不会死了,或者受了伤,或者落水了,这会儿说不定躺在什么个地方,或者受了伤,或者死了,可她却不能在边上照看他。说着说着,眼泪暗暗淌了下来。我就对她说,西特是平安无事的,准定会在早上回家来的。她呢,会紧紧握着我的手,或者亲亲我,要我把这话再说一遍,还不停地要我把这话再说一遍,因为说了她就好受一些。她实在是太苦啦。她临走的时候,低头望着我的眼睛,目光沉稳而温柔。她说: “门不锁了,汤姆。还有窗,还有避雷针。不过你准会乖乖的,对吧?你不会走吧?看在我的份上。” 天知道我心里是多么急于见到汤姆,多么急于出去。不过,在这以后,我就不会出去了,说什么也不出去了。 不过嘛,她是在我的心上,汤姆呢,他也在我的心上,所以我睡得不安生。在夜晚,我两次抱住了避雷针滑了下去,轻手轻脚绕到前门,从窗子里看到她在蜡烛火边上眼睛朝着大路,眼泪在眼眶里转。我但愿我能为她做点儿什么,但是我做不到,只能暗暗发誓从此决不再做什么叫她伤心的事了。到清晨我第三回醒来,便溜了下来。她还在那里。蜡烛快要熄灭了,她那飘着白发的头托在手上,她睡着了。 第四十二章 老人在早饭前又去了镇上,可就是找不到汤姆的踪影。两人在饭桌上想心事,一句话也不说,神色凄凉。咖啡冷了,他们什么都没有吃。后来老人说: “我把信给了你么?” “什么信?” “我昨天从邮局取的信啊。” “没有,你没有给我信。” “哦,准定是我忘了。” 于是他掏了掏口袋,随后走到他放信的地方,把信找到了,递给了她,她说: “啊,是圣·彼得堡来的——是姐寄来的嘛。” 我正想再出去遛达一会,对自己有好处,不过我已动弹不得。啊,这时,她还来不及拆信,便把信一扔奔了出去——因为她看到了什么啦,我也看到了。是汤姆·莎耶躺在床垫上。还有那位老医生。还有杰姆,身上穿着她的那件印花布衣服,双手捆在身后。还有不少人。我一边把信藏在近旁一样东西的后面,一边往门外冲。她朝汤姆身上扑去,哭着说: “哦,他死啦,他死啦,我知道他死啦。” 汤姆呢,他把头微微地转过来,口中喃喃有词,这些表明了他如今已神志不清。她举起了双手说: “他活着呢,谢天谢地!这下好啦!”她啧地吻了他一下,往屋里飞奔,去把床铺铺好。一路上舌头转得飞快,对黑奴和其他的人一个个下了命令,跑一步,下一个命令。 我跑在人群后边,看人家准备怎样对待杰姆。老医生和西拉斯姨父跟在汤姆后面走进了屋里。人群里怒气冲冲,其中有些人主张要绞死杰姆,好给这儿周围的黑奴做个榜样,叫他们从此不敢象杰姆那样逃跑,惹出这么天大的乱子来,多少个日日夜夜,吓得全家人半死。但也有些人说别这么干,这么干不妥,他可不是我们的黑奴嘛。他的主人会出场,肯定会为了他这个人叫我们赔偿损失。这样一说,大伙儿冷静了一些,因为那些急着要绞死那做了错事的黑奴的人,往往是最不愿意为了出过气拿出赔偿金的。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恶狠狠地咒骂杰姆,还时不时地给他一个巴掌。不过杰姆决不吭一声。他装做不认识我。他们把他押回原来那间小屋,把他自己的衣服套在他身上,再一次用链子把他铐了起来。这一回可不是拴在床腿上了,而是拴在墙脚那根大木头上钉着的骑马钉上,把他的双手和两条腿都用铁链拴住了。还对他说,吃的只给面包和水,此外不给别的,一直要到他的原主人来,或者在过了一定期限原主人还不来,就把他给拍卖掉。他们把我们当初挖掘的洞填好了。还说每晚上要派几个农民带上枪在小屋附近巡逻守夜。白天要在门口拴一条恶狗。正在这时,正当他们把事情安排得差不多,最后骂几句作为告别的表示时,老医生来了,四下里看了一下说: “对待他嘛,别太过分了,因为他可不是一个坏黑奴。我一到那个孩子所在的地方,发现非有一个助手不可,不然,我就无法把子弹取出来。按当时的情况,我无法离开,到别处去找个帮手。病人的病情越来越糟。又过了一段时间,他神志不清了,又不允许我靠近他身边。要是我用粉笔给木筏子上写下记号,他就要杀死我。他这类傻事几乎没有个完,我简直给弄得束手无策。所以我对自个儿说,我非得有个助手不可,怎么说也非有不可。我这么刚一说,这个黑奴不知从什么地方爬了出来,说他愿帮忙。他就这么做了个助手,而且做得非常出色。当然我断定他准是个逃亡黑奴。我实在处境为难!可是我不得不钉住在那儿,整整一个白天,又整整一个夜晚;我对你们说吧,我当时实在左右为难!我还有几个病人正在发烧发冷,我自然想回镇上来,给他们诊治,但是我没有回。这是因为这个黑奴可能逃掉,那我就会推脱不掉那个责任。加上过往的船只离得又远,没有一只能叫得应的。这样一来,我得钉住在那里,一直顶到今早上大白天。这样善良、这样忠心耿耿的黑奴,我从未见过。而且他是冒了丧失自由的危险这么干的,并且干得筋疲力竭了。再说,我看得清清楚楚,在最近一些日子里,他做苦工也做得够苦了。先生们,我对你们说吧,为了这一些,我挺喜欢这个黑奴。象这样的一个黑奴,值一千块大洋——并且值得好好对待他。我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所以那个孩子在那里养病,就跟在家里养病一个样——也许比在家里养还好一些,因为地方实在太清静了。只是光我一个人,手头要管好两个人,并且我非得钉在那里不可,一直到今天清早,有几个人坐着小船在附近走过。也是活该交好运气,这个黑奴正坐在草褥子旁边,头撑在膝盖上,呼呼睡着了。我就不声不响地对他们打了招呼,他们就偷偷走过来,抓住了他,在他还莫名其妙的时候,就把他绑了起来。凡是这一切,都没有遇到过什么麻烦。那个孩子当时正昏昏沉沉睡着了,我们就把桨用东西裹上,好叫声音小一些,又把木筏子拴在小船上,悄悄地把它拖过河来。这个黑奴始终没有吵闹,也不吭一声。先生们,这可不是一个坏的黑奴,这就是我对他的看法。” 有人就说: “那好,医生,听起来挺不错,我不能不这么说。” 别的一些人态度也和缓了些。这位老医生对杰姆做了件大好事,我真是非常感激他。这也表明了,我当初对他没有看错人,这也叫我很高兴。因为我一见他,就认为此人心肠好,是个好人。后来大伙儿一致认为杰姆的所作所为非常好,人们应该看到这一点,并给以奖励。于是大伙儿一个个都当场真心实意地表示,此后决不再责骂他了。 随后他们出来了,并且把他锁在里面。我本来希望大伙儿会说,不妨把他身上的镣铐去掉一两根,因为实在太笨重了。或者有人会主张除了给他面包和水外,还该给他吃点肉和蔬菜。不过这些人并没有想到这一些。依我看,我最好还是不必插进去。不过据我判断,等我过了眼前这一关,我不妨设法把医生说的这番话告诉萨莉阿姨。我是说,作一些解释,说明我怎样忘了说西特中了一枪的事,也就是指那个吓人的夜晚,我们划了小船去追那个逃跑的黑奴,忘了提西特中枪的那回事。 不过我有的是时间。萨莉阿姨整天整夜呆在病人的房间里。每逢西拉斯姨父没精打采走过来,我马上就躲到一边去。 第二天早上,我听说汤姆病情大大好转。他们说,萨莉阿姨已经前去打盹去了。我就偷偷溜进了病房。我心想,如果他醒了,我们就可以编好一个经得起盘问的故事给这家子人听。不过他正睡着哩。并且睡得非常安稳。他的脸色发白,可已经不象刚回家时那么烧得通红的了。所以我便坐了下来,等着他醒转来。大约半个钟头光景,萨莉阿姨轻手轻脚走了进来。这样一来,我又一次不知道怎样办才好啦。她对我摆摆手,叫我别作声。她在我旁边坐了下来,低声说起话来。说如今大家都可以高高兴兴了,因为一切迹象都是第一等的。他睡得这么久,看起来病不断往好处发展,病情也平静,十有八九醒来时会神志正常。 所以我们就坐在那里守着。后来他微微欠动,很自然地睁开眼睛看了看。他说: “哈啰,我怎么在家里啊?怎么一回事啊?木筏子在哪里?” “很好,很好。”我说。 “那杰姆呢?” “也很好。”我说。不过没有能说得爽快。他倒没有注意到,只是说: “好!精彩!现在我们一切平安无事啦!你跟姨妈讲过了么?” 我正想讲是,可是她插进来说: “讲什么?西特?” “啊,讲这件事前前后后的经过啊。” “什么前前后后?” “啊,就是这件事的前前后后啊。就只是一件事啊,就是我们怎样把逃亡的黑奴放走,恢复自由啊——由我和汤姆一起。” “天啊!放——这孩子在讲什么啊,亲爱的,亲爱的,眼看得又神志不清啦!” “不,不是我神志不清。我此时此刻说的话,我都是一清二楚的。我们确实把他放走了——我和汤姆。我们是有计划地干的,而且干成了,并且干得非常妙。”他的话匣子一打开,她也一点儿不想拦住他,只是坐在那里,眼睛越睁越大,让他一股脑儿倒出来。我呢,也知道不用我插进去。“啊,姨妈,我们可费了大劲儿啦——干了好几个星期呢——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当你们全熟睡的时候。并且我们还得偷蜡烛,偷床单,偷衬衫,偷你的衣服,还有调羹啊,盘子啊,小刀啊,暖炉啊,还有磨刀石,还有面粉,简直说不完的东西。并且你们也想象不到我们干的活多么艰苦:做几把锯子,磨几枝笔,刻下题词以及这个、那个的。而且那种乐趣,你们连一半也难以想象得到。并且我们还得画棺材和其它的东西。还要写那封强盗的匿名信,还要抱着避雷针上上下下。还要挖洞直通到小屋里边。还要做好绳梯,并且装在烤就的馅饼里送进去。还要把需用的调羹之类的东西放在你围裙的口袋里带进去。” “老天爷啊!” “还在小屋里装满了耗子、蛇等等的,好给杰姆作伴。还有你把汤姆拖住了老半天,害得他帽子里那块黄油都化掉了,差点儿把整个儿这回事给弄糟了,因为那些人在我们从小屋里出来以前就来到了,因此我们不得不急着冲出去。他们一听到我们的声响便追赶我们,我就中了这一枪。我们闪开了小道,让他们过去。那些狗呢,它们追了上来,可对我们没有兴趣,光知道往最热闹的地方跑。我们找到了独木船,划出去找木筏子,终于一切平安无事,杰姆也成了自由人。凡此种种,都是我们自个儿干出来的,难道不是棒极了么,姨妈?” “啊,我这一辈子还是头一回听到这样的事。原来是你们啊,是你们这些坏小子掀起了这场祸害,害得大伙儿颠三倒四的,害得我们差点儿吓死。我恨不得在这时这刻就狠狠地揍你一顿。你想想看,我怎样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在这里——等你病好以后,你这个小淘气鬼,我不用鞭子抽你们两个,抽得你们叫爹叫娘,那才怪呢。” 可是汤姆呢,既得意,又高兴,就是不肯就此收场,他那张舌头啊,就是收不住——她呢,始终是一边插嘴,一边火冒三丈,两个人一时间谁也不肯罢休,活象一场野猫打架。 她说: “好啊,你从中快活得够了,如今我告诉你一句话,要是我抓住你再管那个人的闲事啊——” “管哪一个人的闲事?”汤姆说。他收住了笑容,显得非常吃惊的样子。 “管哪一个?当然是那个逃跑的黑奴喽。你以为指的哪一个?” 汤姆神色庄重地看着我说: “汤姆,你不是刚才对我说,说他平安无事么?难道他还没有逃掉么?” “他哟,”萨莉姨妈说,“那个逃跑的黑奴么?他当然跑不掉。他们把他给活活逮回来啦,他又回到了那间小屋,只给他面包和水活命,铁链子压得他够受的,这样要一直等到主人来领,或者给拍卖掉。” 汤姆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两眼直冒火,鼻翼一开一闭,仿佛象鱼腮一般,朝我叫了起来: “他们没有这个权把他给关起来!快去啊——一分钟也别耽误。把他给放了!他不是个奴隶啊!他跟全世界有腿走路的人一样自由啊!” “这孩子说的是些什么话?” “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实话,萨莉阿姨。要是没有人去,我去。我对他的一生清清楚楚,汤姆也一样。两个月前,华珍老小姐死了。她为了曾想把他卖到下游去感到羞愧,而且这样明明白白说过了。她在遗嘱里宣布了还他自由。” “天呀,既然你知道他已经自由了,那你为什么还要放他逃走呢?” “是啊,这是一个要害问题,这我必须得承认,而且凡是女人,都会要问的。啊,我要的是借此过过冒险的瘾,哪怕是须得淌过齐脖子深的血泊——哎呀,葆莉姨妈①!” -------- ①诺顿版注:葆莉姨妈,在开头就提到了。是汤姆的亲戚和监护人。在《汤姆·莎耶历险记》中是重要角色之一。 可不是,葆莉姨妈站在那里,站在进门口的地方,一付甜甜的、知足乐天的模样,活象个无忧无虑的天使。真想不到啊! 萨莉姨妈朝她扑了过去,紧紧搂着她,几乎掐掉了她的脑袋,我就在床底下找到了一个地方,往床底下一钻,因为对我来说,房间里的空气把人憋得慌。我偷偷朝外张望,汤姆的葆莉姨妈一会儿从怀里挣脱了出来,站在那里,透过眼镜,眼睛打量着汤姆——那神情仿佛要把他蹬到地底下去似的,这你知道。随后她说: “是啊,你最好还是把头别过去——我要是你啊,汤姆,我也会别过去的。” “哦,天啊,”萨莉姨妈说,“难道他变得这么凶?怎么啦,那不是汤姆嘛,是西特——是汤姆的——啊哟,汤姆哪里去了?刚才还在嘛。” “你准是说的赫克·芬——你准是说的他!我看,我还不致于养了我的汤姆这坏小子这么些年,却见了面还认不出来。 这就太难了。赫克·芬,给我从床底下爬出来!” 我就爬了出来。可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萨莉阿姨那种给搞得颠颠倒倒、莫名其妙的神态,还真少见。无独有偶的是萨莉姨父了。他进来,人家把所有的情况跟他一讲,他就成了那个样子。你不妨说,他就象个喝醉了酒的人。后来的一整天里,他简直是什么都弄不懂了。那天晚上,他布了一次道。他这回布道,使他得到了大出风头的名声,因为他布的道,就连世界上年纪最大的老人也听得不知所云。后来葆莉姨妈把我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原原本本说了一通。我呢,不得不告诉他们我当时的难处。当时费尔贝斯太太把我认作了汤姆·莎耶了——她就插嘴说,“哦,罢了,罢了,还叫我萨莉阿姨吧,我已经听惯了,就不用改个称呼了。”——我接着说,当时萨莉阿姨把我认作汤姆·莎耶,我就只得认了——没有别的路子嘛。并且我知道他不会在乎的,因为这种神秘兮兮的事,正中他的下怀,他会就此演出一场冒险,落个心满意足。结果也真是如此。所以他就装作是西特,尽量让我的日子变得好过一些。 他的葆莉姨妈呢,她说,汤姆所说华珍老小姐在遗嘱里写明解放杰姆的话,是说的实情。这样一来,那汤姆·莎耶确确实实是吃尽苦头,费尽周折,为的是释放一个已经释放了的黑奴!凭他的教养,他怎么可能会帮助释放一个黑奴,这是在这以前,我一直弄不懂的,如今算弄明白了。 葆莉姨妈还说,她接到萨莉姨妈的信,说汤姆和西特都已经平安到达,她就对自个儿说: “这下子可糟啦!我本该料到这一点的嘛,放他这样出门,却没有一个人照看好。看来我非得搭下水的船走一千一百英里的路,才好弄明白这个小家伙这一回究竟干了些什么,既然我接不到你这方面消息的回信。” “啊,我可从没有接到过你的来信啊。”萨莉阿姨说。 “啊,这怪啦。我给你写了两封信,问你信上说的西特已来这里是什么意思。” “啊,我一封也没有收到啊,姐。” 葆莉姨妈慢慢地转过身来,厉声说: “你,汤姆!” “嗯——怎么啦。”他有点儿不高兴地说。 “不准你对我‘怎么啦’、‘怎么啦’的,你这淘气鬼—— 把那些信交出来。” “什么信?” “那些信。我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是我非得揪住你不可的话,那我就——” “信在箱子里。这下好了吧。我从邮局取的,至今原封未动。我没有看。我动也没有动。不过我知道,信准会引起麻烦。 我心想,如果你不着急,我就——” “好啊,真该揍你一顿,准没有错。我发了另一封信,说我动身来了,我恐怕他——” “不,那是昨天到的,我还没有看,不过这没事,这封信我拿到了。” 我愿意跟她打两块钱的赌,她肯定没有拿到。不过我想了一下,还是不打这个赌保险一些。所以我就没有作声。 最后一章 我一有机会能和汤姆单独交谈,便问他当初搞逃亡的时候,究竟是什么用意?——如果他搞的逃亡能成功,并且设法释放掉的黑奴原本已经自由了,那他的计划究竟是什么?他说,从一开始,他脑子里的计划是,一旦能把杰姆平安无事地释放掉,就由我们用木排送他到大河的下游,在大河入海口来一番真价实货的历险,然后告诉他已经自由了,于是叫他风风光光地坐了轮船,回到上游家里来。至于这段耽误了的功夫,我们照样付给他最后的一笔钱。并且还准备事前写个信,把四下里所有的黑奴全都招得来,让他们组成一个火炬游行队伍,再来个军乐队,吹吹打打,在一片狂欢中,送他回到镇上。这样一来,他就会成为一名英雄,而我们也会成为英雄。不过依我看,目前这个情形,也应该说是差不多可以满意了。 我们赶紧给杰姆卸下了身上的镣铐。葆莉姨妈、西拉斯姨父和萨莉姨妈知道了他怎样忠心地帮助医生照看汤姆以后,就大大地夸奖了他一番,从优把他安顿好,他爱吃什么就让他吃什么,还让他玩得开心,不用做任何什么事。我们把他带到楼上的病房里,痛痛快快地聊了一番。此外,汤姆还给了他四十块大洋,作为他为了我们耐着性子充当囚犯,并且表现得这么好的酬劳。杰姆开心得要死,不禁高声大叫:“你看,赫克,我当初怎么对你说的,——在杰克逊岛上,我是怎么对你说的?我对你说,我胸上有毛,明(命)中就会有些什么。我还对你说,我已经发过一回才(财),以后还会发。如今可不是都应了验,运气已经来啦!别再跟我说啦——命相就是命相,记住我说的话,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就是会再发,这如同我如今这一刻正站在这里一样的敏敏拜拜(明明白白)。” 接下来是汤姆滔滔不绝地说得没完没了。他说,让我们三人挑最近的一个晚上从这儿溜之大吉,备齐了行装,然后到“领地”①去,在印第安人中间耽上两三个星期,来一番轰轰烈烈的历险。我说,行啊,这很合我的心意。不过我没有钱买行装。依我看,我也不可能从家里弄到钱,因为我爸爸很可能如今早已回去了,并且从撒切尔法官那里把钱都要了去,喝个精光啦。 -------- ①即印第安人领地,见三十九章的注。 “不,他没有,”汤姆说,“钱都还在那里,——六千多块钱。你爸爸从此就没有回去过。反正我出来以前,他就没有回去过。” 杰姆以庄严的语气说道: “他是再也不会回来了,赫克。” 我说: “为什么呢,杰姆?” “别问为什么啦,赫克——不过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可是我钉住他不放,他终于说了: “你还记得大河上漂下来的那个屋子么?还记得屋里有个人全身用布该(盖)着的么?我进去,揭开来看了看,还不让你进去,你还记得么?所以说,你需要的时候,能拿到那笔钱的,因为纳(那)就是他。” 如今汤姆身体快完全康复了,还把子弹用链子拴好,系在颈子上,当作表用,还时不时拿在手里,看看是什么一个时辰。所以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要写的了。我也为此万分高兴,因为我要是早知道写书要费多大的劲,我当初就不会写,以后自然也就不会写了。不过嘛,依我看,我得比其他的人先走一步,先到“领地”去。这是因为萨莉阿姨要认领我做儿子,要教我学文明规矩,这可是我受不了的。我先前经受过一回啦。 完啦,你们真诚的朋友赫克·芬 1884,1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