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 分卷阅读1 作者:无射 文案 裴明昊在某一天跳楼身亡,但是他的第二次生命才刚刚开始。 入侵了他躯壳的不明生物与人类之间展开了精彩的互动。 不识人类情感的彪悍受,与穷追不舍的强势攻, 你喜欢科幻耽美吗?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竞技 主角:裴明昊,何远飞 ┃ 配角:裴越 ┃ 其它:寄生体,寄主,科幻 寄生(parastisu)。 一种生物从另一种的体液、组织或已消化物质获取营养并造成对宿主的危害,更严格地说,寄生物从较大的宿主组织中摄取营养物,是一种弱者依附于强者的情况。 然而,寄生物与宿主如果产生了协同进化,常常会使有害的“负作用”减弱,甚至演变成为互利共生关系。 楔子 裴明昊从一幢25层楼高的建筑物顶跳下,在生还率不到千万分之一的物体运动规律下毫无意外地落到地面。 这是一幢盖了五六年还未完工的烂尾楼,工地里乱七八糟地堆满了建筑材料和垃圾,裴明昊就像一个装着水泥粉的破麻袋摔落在这片晦暗、肮脏、灰尘遍布的角落里。 按照裴明昊的个性,就算跳楼自杀也绝不可能像另外一些人那样,从市中心灯火辉煌的唐城大厦顶楼自由落体,为自己的人生做一次豪华而万众瞩目的谢幕。裴明昊活着的时候,就连进那种门口站着侍者和保安的大楼都有点腿软,更何况是一心想死。 裴明昊的身体现在就像一具开始溶化的泥塑,产生了奇怪的变形。他的骨骼多处粉碎,内脏也几乎全部破裂了,暗红的血霎时间泉涌而出,染红了一大片砖土,如同顽皮的孩子猛然将一个装满水的塑料袋拍破。他的颅脑也受了致命的撞击,只剩下一小部分神经电流还在灰质白质的神经回路里盲目乱蹿。 基本上,裴明昊可是算是死亡了。他现在的濒死状态维持不了几毫秒。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说是“听”,是因为那股神经电流直接进入了大脑中已经无法运转的听觉神经线,强制性地接通了他即将消失的意识。 [你希望‘死亡’吗?] [是的……不!我还不想死!不想永远消失!不——] [人类总是这样,出尔反尔,浑浑噩噩,不论怎么进化,仍然是依靠本能活着的低级生物……既然你不想‘死亡’,就把生命体给我吧,我会让你‘存活’下去。] [……] [觉得还有什么东西让你‘舍不得’吗?肉体,精神,还是你现在仅存的、我一离开就将马上消亡的意识?] [……我明白了。我现在已经一无所有。与其让我的尸体在垃圾堆里腐烂,直到几天后臭味终于被人闻到,几个警察围过来鉴定身份,然后直接扔进火葬场,不如就给你吧。至少让这副身体活下去,让‘裴明昊’活下去……] 外来的那股神经电流输入的信息中断了。 一根像蚕丝般洁白细长的丝线状物体蜿蜒着爬上他支离断碎的身体,从后颈第一节脊椎处缓缓地钻了进去。 城市夜空的月亮又大又圆,却黯淡无光,酷似某种动物灰白色的尸骸。临近大楼勉强投射过昏黄的光线,映在砖瓦堆上的一团黑影剧烈地震颤、抽搐、突起、凹陷,不断变化成各种怪异至极的形状,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寂然不动了。 这是繁华城市中某一处人们不屑一顾的角落。 第1章 寄主是个自杀的人类 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看上去糟糕透了。 满身血污、头发纠结,棕色的毛衣和蓝色牛仔裤裂着好几条破口,粘满了灰尘。我游荡在不算偏僻的街道上,就像个疯子或酒精中毒的流浪汉。 我可以把寄主的身体修补得很完美,重整骨骼、连接肌腱、血管和神经、修复内脏……但是对非生命体的衣服之类的东西却没辙。我甚至连身上的血迹都没法清理掉,希望面前不要突然出现个警察,把我当嫌疑犯什么的抓起来,那样会有点麻烦。 好在现在是凌晨三四点,街道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我一路适应着这个新躯壳,摇摇晃晃地爬进街心公园的喷泉里,把身体上的血迹和灰尘冲刷干净。在这过程中,偶尔路过的几个生活作息时间异常的人看了我几眼,很快走过去了。——那种眼神就好像看到别人家的水池里爬满了蟑螂。不过我无所谓,甚至有点感激人类对自身相关之外的事物漠不关心的本性。 我在喷泉边沿的瓷砖上坐下来,浑身湿嗒嗒的,但是既不觉得难受,也不冷。我习惯这种潮湿阴冷的感觉,甚至喜欢它。我开始读取宿主存于大脑神经中的咨讯,关于这个世界、人类社会、城市、生活……等等,还有这个身体以前的所有经历。 这非常简单。人类的脑容量很大,但他们不善思考,也不懂得怎样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 就像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叫做“裴明昊”的人。他毕业于F大化学系三年了,一份正式工作都没有找到,倒是被非法中介公司骗了五六次。家庭情况很简单,贫困,父母双亡,有个哥哥在国外,已经很久没有跟家里联系,生死未卜。他之所以产生厌世的念头并最终付诸行动,主要是因为从大二开始相恋了六年的女朋友最后还是抛弃了他,跟一个有钱的商人订婚了。他不甘心地跑去找她理论,毫无悬念地被狠狠羞辱了一番,于是万念俱灰。 一个懦弱的可怜虫,我想。他这一生唯一做过勇敢的事情,就是有胆子从25层高的楼顶跳下来。——其实8楼就足够了,这样衣服也不至于破得这么厉害。 总而言之,这个叫“裴明昊”的青年又一次验证了我对人类的看法:弱小、无知,并且永远不知道为什么活着。 而我不同,我一出生就知道为什么活着,并且始终不渝地朝那个目标努力。 微弱的晨光撒向这座城市,和公园喷泉边上的我。高楼密布的城市,看不到太阳是如何从天际升起的,它如同命运的转折点一样突如其来。 我发现衣服逐渐被风吹干的同时,肚子发出了咕噜噜的奇怪声响。差点忘了,现在我的宿主是个人类,他需要不断摄入食物来补充热量,以维持身体机能正常运转。我开始摸身上的口袋。 一小叠零碎的钞票、半包湿漉漉的香烟、一个打火机、一小串家里的钥匙,没了。 钞票粘满了血迹,又在喷泉里浸泡了不少时间,已 分卷阅读2 经沤烂到无法使用了。 我觉得越来越饿了。 又摸了片刻,我从挂在脖子的黑绳上拽下一颗圆润的珠子。对着阳光看,半透明的圆珠闪烁着幽绿色的光芒,里面有些絮状与针状的沉淀。是颗水晶,人们好像管这种水晶叫“绿幽灵”。我的脑中闪过一条讯息:这是“裴明昊”的前女友送给他的定情信物。 对于我来说这只颗普通的矿石,很多星球上都有。我只看了一眼就分辨出来了,用宿主所学的专业用语来说,化学式SiO2,属六方晶系,硬度7,比重2.6,折射率1.54—1.55。 不能吃。 我学着人类的模样叹了口气,神经末梢却感到一种轻微的颤动。 这是通常被人类称为“预兆”的,一种非常敏感的神经活动,人类本身基本上不具备,却传得神乎其神。对我来说,这是本能,类似于吃饭睡觉。 一个八九岁左右、圆滚滚的小女孩背着书包从我身旁走过,我叫住了她。 “小姑娘。” “干吗?!”她很警觉,凶巴巴地瞪着我。 我向她摊开手掌:“你看。” “……哇,好漂亮的绿水晶!一定很值钱吧?” 人类对“钱”这种货物流通中的代替品一直有着非常狂热的渴望,这我很清楚。只是没想到连他们的幼体对此都具有这么敏锐的触觉。我想这大概是他们的本能。 “你想要吗?” “想……可我不认识你!你干吗平白无故给我东西?我们老师说了很多坏人会伪装成很温和的样子给我们东西然后把我们骗去卖掉——” 小女孩突然反应激烈起来,声音尖锐得像在耳膜里用小刀划过玻璃。 跟人类打交道往往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再年幼的人类也不例外。 开始有驻足围观的人了,我立刻截断了她的尖叫:“当然不是白给,你得拿口袋里的东西来换。” 小女孩一愣,终于闭嘴了,胖手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一枚硬币。 “你是说用这个换?” “没错。”我把那个叫“绿幽灵”的珠子递给她。 “只卖一块钱?”她还在狐疑中。 我没理会,从她手上直接拈起硬币,走开了。 “阳光照耀我的破衣裳,我就站在街口东张西望。” 脑中忽然自动浮出了这一句歌词。看来这个宿主的幽默感很低级。 我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对着头顶逐渐强烈的光线眯起双眼。硬币从我手中划出一个条圆润的抛物线,而后在水泥马路上飞快地滚动起来。 白线、黄网、车轮、阴井盖、许多人走动的脚…… 我愉快地盯着那枚肆意滚动的硬币,最后看着它撞在一个人脚边停了下来。那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出头的男性,西装革履,长相……说实话,我最不擅长的就是分辨人类的长相。我觉得他们都长得差不多,不同性别、年龄的可能还比较容易区分一些。其实这不能怪我,假如让人类来分辨同一品种的猴子,我想他们也觉得没什么区别。 不过这个人不同。我根本不用“看”,就能认出他来。 他和我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个体。 我看着他,终于露出了一个不明其意的微笑。 他也在微笑。 我走过去,跟他面对面,可是谁也没有说话。 我们虽然不属于同一类,但是都没有低等到像人类那样,需要依赖不可靠的声波来彼此传递信息。我可以跟他直接通过宿主的大脑神经脉冲进行交流。 [你看起来混得不错。]我“说”。 [你看上去倒是挺惨的。虽然不是同类,但我还是愿意帮助你,毕竟像我们这样的寄生者已经很罕见了。你需要我的帮助吗?]他“回答”。 [是的,我需要一个——]我从他脚下把硬币捡起来,晃了晃,[这个。] 他看上去有点吃惊,好像我的回答出乎意料,不过还是从钱包里摸出一枚硬币给我。 [谢谢。]我转身就走。 [等一下——难道你就不要其他的什么……比如说更多的钱之类的?] 我转过头看他。我想他大概是在人群中生活得太久了,连思维方式都跟人类很相像。 他被我的目光看得有些局促起来,好像刚才说了什么很愚蠢的话。可怜的家伙。 我有点同情他了,走过去用人类表达友好的方式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吧,我还要一样东西。] 我把他手上的早餐抽走了。 那是一块咬了一口的汉堡包,不过没关系,我现在饿极了。 我兜里揣着惟有的两枚硬币进了街旁一家小小的福利彩票站,把钱递给老板。 “我买一张既开型彩票,什么种类的都可以。” 老板鄙夷地扫了一眼我的打扮,还是收下了钱,朝旁边的大箱子努了努嘴。 我把手伸进去,拿出我碰到的第一张彩票,用指甲刮开兑奖区。 “……末等奖,运气不错。”老板咕哝着,给我一张五十元面额的钞票。 当然不错,这样我就不需要什么公证手续和证件登记了。我连回家拿证件的车费都没有。 我决定先回家(就是“裴明昊”住的那套简陋的小单元房),准备好一切证件,明天继续来拜访这位老板。 用不了几天,他就将成为这座城市的名人,到时会有无数彩民络绎不绝地涌入这家十平方米不到的小店,疯狂地购买彩票。 不过这与我无关,我既不想得到谁的感谢,也不想被人围观。我去办领奖手续的时候,要求媒体不得泄露我的真实姓名。 两周后,我带着一张信用卡飞往澳门。 信用卡里有一千五百万人民币。 但是远远不够,我至少需要10亿。 美金。 第2章 全身而退 对于赌徒、猎艳者与享乐者们而言,澳门无疑是个天堂。它具备了所有繁华而靡乱的大城市气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里拥有数不胜数的大型商场、酒楼、夜总会、桑拿城、红灯区、秘密俱乐部……你可以尽情吃喝嫖赌抽,享尽人类的感觉器官所能承受的愉悦的极限。当然,前提是你得有钱。 我对以上的任何一种感官享受都没有兴趣。但是为了确保不被赌场门口的保安赶出来,我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名牌西装,修剪了发型(我坚决制止发型师在我脑袋上染各种奇怪的颜色,我喜欢纯 分卷阅读3 黑。因此听见他无声地嘀咕了一句‘老土’),并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开了间豪华套房。 沐浴后我对着镜子刮胡渣。我看见镜子中宿主的身体,皮肤白皙、四肢修长,只是太单薄了点,肌肉线条淡淡的。我开始努力回忆“裴明昊”曾经看过的服装杂志,上面的男模特好像个个肌肉贲张、身材完美——但是我实在无法区别这一个与那一个之间有什么不同,最后不得不放弃了进一步改造身体的念头。——其实这个身体用起来挺舒服的,反应神经灵敏,系统协调性也不错,各个部分之间健康而充满活力地运作着,至少能顺利地使用三十年以上。这点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我吹干了湿漉漉的头发,然后按部就班地穿上那套刚买的铁灰色西装,打好领带。全身镜中映出了一个光鲜亮丽的身影,看上去像个含着银汤匙出生的纨绔子弟。这样的败家子形象我很满意,它在赌场里泛滥得犹如罐头里的沙丁鱼,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我拎着一个银色的手提箱离开了酒店,打车前往澳门最大的赌场。 说实话,我很不喜欢赌场里嘈杂的声音。钟声、电子音乐、硬币撞击金属盘的脆响,混合着人类急促的呼吸、懊恼或欣喜若狂的低叫……把箱子里的澳门币全部兑换成筹码后,我希望速战速决。 百家乐、廿一点、轮盘、法国轮盘、番雄、大小、摇银机,项目多得令人眼花,但我只对转盘有点兴趣。38格红黑两色的轮盘,庄家的抽红率是5.26%,也就是轮盘每转100转,就有52.6次输掉的机会,比掷骰子输的速度快4倍,但是赢的利润相对也非常可观。 这种纯粹物理运动与几率计算的方式对我来说没有丝毫所谓的“运气”成分可言,你只要稍微计算一下投掷的力度、轮盘的旋转速度及其相对产生的各种作用力就行了。不过光凭目测对人类来说相当有难度,他们已经很习惯依赖大型计算机了。 这种游戏虽然简单,但还蛮有意思的。 我小试了一盘,然后开始放开手脚。 几个小时的时间,筹码在我面前像骨质增生一样疯狂地堆积起来,严重影响了我的视线,我不得不叫了两个侍应生把一堆堆的圆片挪到地上去。 我所在的轮盘旁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他们瞠目结舌地盯着我,好像我是哪个星球的异形入侵地球后被逮住关在笼子里。隐藏在各个角落里的彪形大汉们用无线电不间断地联络着,眼神闪烁地朝我这儿飘过来。 我想差不多是该收手的时候了。反正今天我只是来体验一番的,明天我准备飞往美国。 筹码兑换了无数沓澳门币,装了满满四个手提箱,我懒得去数到底有多少。 走到门口的我被三个彬彬有礼的保安拦住了。 “裴先生,我们老板非常佩服您精湛的赌技,所以诚邀您前往楼上的贵宾休息室喝杯茶。” “这算什么,额外服务吗?” “您放心,我们老板绝对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想见识一下您无与伦比的赌技而已。恳请务必赏脸。” 我想就算我不赏这个脸,直接走出去,他们也未必能拿我怎么样。 但我不打算这么做。我那敏感颤动着的神经末梢告诉我,“可以”选择上楼。 贵宾专用电梯一直爬升到十三层,而后“叮”的一声停了下来。我被领一间精致豪华到连五星级饭店的总统套房都相形见绌的房间里。 保安们迅速退下去。我孤立地站在诺大的房间中央,旁边是一组看上去就让人坐着不想爬起来的沙发,但我没看它们,我盯着房间最深处的地方。 在落地窗前那组背光的沙发上坐着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大约三十岁左右,或许实际年龄更大一点,我无法肯定。他有一头纯黑的短发和相同颜色的眼睛,这跟我多见过的大多数人黑中带棕、褐的发色与瞳色不同。至于容貌与他其他同类之间的区别,我不太分辨得出来。他的身旁站着两个铁塔似的保镖,雕像一般面无表情。 “请坐,裴先生。” 他沉稳地说,声线低沉浑厚。 我依言在沙发上坐下,在尽量合乎礼仪的范围内将我的身体摆成最舒适的造型。 “我现在既不想喝茶,也没空吃夜宵,”我直截了当地说,“但是我知道在消除你的疑心之前,无法离开这个房间。所以请你抓紧时间。” 他轻笑了一声,听上去更像个带着嘲讽意味的鼻音。“我喜欢跟裴先生这样的聪明人打交道。这省去了许多浪费在无聊的客套与试探之上的时间。既然彼此心里都有数,那鄙人能不能开门见山地问一问——裴先生觉得,对于一个从未在澳门任何一家赌场露过面、在各国赌界中也完全没有半点记录的二十五岁年轻人,竟然能够做到一百七十五圈转盘,每一盘稳赢不输,原因是什么?” 看来他在这几个小时中一点也没闲着,把我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了。我不仅有点好奇,他知不知道“我”曾经从25层楼顶跳下来的事? “你这么问是什么意思?是佩服我的赌技呢,还是怀疑我出老千?”我毫不客气地反问。 “或许我更倾向于第三种可能,你拥有特异功能。”他暗含讽刺地回答。 我冷笑起来:“很可惜,这种说法很不科学。” 我清楚人类的劣根性,他们习惯把所有以他们目前为止极其有限的科技无法作出解释的现象,统统归为三个字:“不科学”。 这个男人自然也不例外。他九成九是在怀疑我出老千。 他的目光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在我的脸和身体上划过来划过去,不过我敢肯定他不会有任何斩获。 “既然裴先生的赌技如此精湛,不好好见识一下也太失礼了。”他动作优雅地朝身前桌面一抹,不怀好意地挑了挑唇角,“在一副扑克中找出黑桃A,对你来说,应该是易如反掌吧?” 我低头看了一眼紫檀木桌面,扑克牌整齐细密地排列成一行,底朝上。 确实易如反掌。 我的手指沿着一张张牌底缓缓抚过,感觉一道咄咄逼人的目光聚焦在我的指尖,要是中间塞进一面放大镜,它们可能已经燃烧起来了。 手指移到最后一张牌面,停顿了一下。 对面的男人不动声色,定力过人。 我忽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站定。我靠他太近,已经超过了人类对陌生个体心理距离的最低防线,他身后的两个保镖有些沉不住气了,我能感觉到他们 分卷阅读4 全身的肌肉条件反射地轻微收缩着。 他做了个微不可察的手势,保镖们瞬间又恢复成了两尊雕像。 我的手指从他西装的领口间伸进去,隔着薄薄的衬衫,指尖传来温热硬实的触感。这是一副比我现在这个躯壳更加健康、结实,也更加充满活力与生命力的人类身体,我突然间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想把面前的这个身体据为己有! 虽然这个念头转瞬即逝,指下的身体却在那瞬间绷紧了。 这个人类的直觉强得异乎寻常,如果打他的主意,可能会有点麻烦。 我基本上放弃了这个自寻烦恼的想法。 有点兴意阑珊地抽回手指,指间夹着一张扑克牌。 黑桃A。 “真是了不起!我现在不得不对裴先生的超凡能力表示由衷的钦佩了。”他象征性地拍了几下手掌,脸上的神情复杂难解。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解读人类细微的表情变化并非我的强项。 “过奖了。既然已经证明了我的清白,那我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当然可以。”他递来一张白金名片,“如果裴先生愿意的话,能不能和你交个朋友?” 我接过名片,扫了一眼。 何远飞。 “裴明昊。”我说,“不过我没有名片可以交换。” “哦?”他的语气流露出三分不解与好奇,火候拿捏得恰倒好处,“那我能不能冒昧问一下,裴先生从事的是什么工作?” “无业游民。” 我自认为回答得很真实,不过我猜想对面那个男人绝对不会相信。 果然,他摆出一副“不愿意说也没关系,我不会勉强”的微笑。 “既然这样的话,我这里有一份前景非常可观的工作想介绍给裴先生,不知你愿不愿意接受?” 鱼饵开始垂下水面了。 “愿闻其详。” “裴先生应该知道,全澳门的名赌场几乎都是我旗下的娱乐公司经营。”他慢条斯理地轻扯着鱼杆,“由于近几年澳门博彩业的壮大,我们急需像裴先生这样身手不凡的优秀人才,不知裴先生对加入我公司发展有没有兴趣?” “这个……”我故意迟疑了片刻,“能否让我考虑考虑?” “没问题。如果裴先生做出决定,可以按名片上的号码打给我,我随时恭候你的回答。”他微笑着握了握我的手,志在必得。“我派人护送裴先生回酒店。” “不用劳烦何老板,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没有坚持。 我全身而退。 回到酒店的房间后已经是后半夜一点半。 我小睡了几个小时,然后往民航中心打了个电话,预定一张明天飞往美国拉斯维加斯的机票。 何远飞撒下的鱼饵很诱人。而且我相信如果真的加盟他旗下,前景不止非常可观。 可是对于我来说,这种方法收效甚微,耗费的时间也太长。 我的目标非常明确。 10亿美金。——我想得到的东西最少也要这个数才有希望。 我给自己一年的时间期限。 得到民航中心的确定回复后,我又倒头大睡。 但我万万没有意料到的是,我还是低估了人类大脑的思维能力。——某些人类。 这一点小小的疏忽给我的未来所带来的,几乎是灭顶之灾。 第3章 第二场赌局 傍晚时分,我来到澳门国际机场,轻装简行。在赌场赢得的所有澳门币已经兑换成美金,存入瑞士银行的私人帐户中,大约有八百万。 我在贵宾候机室的落地玻璃前最后俯瞰了一眼这座沐浴在夕晖晚照中的城市,忽然觉得它是一个体积巨大的多细胞结构生物,就像海绵,或者血吸虫。不同的是,它比海绵更没心没肺,比血吸虫更具有侵略性。它始终挥舞着长满吸盘的触角,吞噬一个个自动送上门的猎物,然后不断扩展自身的领地范围。 登机提示已经响起,我转身离开落地窗。一个身材高挑的空姐将我领向密封的登机桥通道,到了机舱门口,她笑容满面地摆了个“请进”的姿势。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脸上闪闪发光的微笑很碍眼。 后脚刚踩进机舱,舱门“砰”的一声关闭了。 我倒不知道原来自己的身份已经尊贵到可以一个人独自霸占一架客机了。 面前的男人在真皮坐垫上翘着长腿,盯着我的双眼微微眯缝着,一副君临天下的架势。 我觉得他有点面熟,于是开始在庞大的大脑信息库中搜索着与他外形特征吻合的那一条,大约花了两三秒的时间,我才认出他来:何远飞。 “何老板。” 何远飞的脸色阴沉下来:“裴先生真是贵人多忘事啊,不到二十四小时,已经把我们之间的谈话忘得一干二净了!” “哪有的事。”我打着哈哈,面不改色地撒谎,“只是因为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说是在美国那边有点急事需要帮忙,这才不辞而别。有什么失礼的地方,还请何老板多担待。” “哦,这么巧?”何远飞扯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刚好我也要去美国办点事,就顺便用私人座机送裴先生一程吧。裴先生,你看如何?” 我能说“不用”吗。舱门已经锁定,飞机在跑道上滑行,一分钟后即将升空,我现在的状况只有一种动物可以形容:瓮中之鳖。 我被这个人类混蛋阴了! 他查出了我登记住宿的酒店,监控了我的出入电话记录(大概是利用服务生装了窃听器之类的),还买通了机场的空姐,偷换登机通道把我骗进他的私人飞机。 可能还要更早一些,在赌场的贵宾休息室里他就看穿了我的缓兵之计,表面上不动声色,阴暗处将触手布置成天罗地网,然后一举成擒。这条奸诈的深海老章鱼! 或许我在对于人类的评价中还应该再补充进一个词: 弱小,无知,但足够狡猾。 目前我必须先考虑的是,怎么从几千米的高空、完全密封的机舱里安全脱身。我计算了无数种可能,最后沮丧地发现,可能性是零。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见机行事。 “我好像没有拒绝的余地,”我说,“把刚认识的人拖进自己的飞机作陪大概是何老板的兴趣之一。不过作为旅客,我想我有权知道我的目的地是哪儿。” 他伸出两根骨节分明的手指晃了晃,“两个。一个是洛杉矶,另一个 分卷阅读5 是太平洋上只有靠经纬度才能标识的某处海面。裴先生,你可以二选一。” 他竟然敢威胁我! 一种少有的情绪开始在我的大脑皮层形成,迅速堆积。 人类管这种情绪叫“愤怒”。 “我两个都不选!”我冷冷地说。 他身旁的两座雕像突然复活了,以迅猛无比的动作擒住了我,把我按倒在他脚下。我猜我的胳膊差不多被拧成麻花了,这很疼,但我可以忍受。 他用意大利皮鞋的鞋尖挑起我的下颌。我现在所处的角度很糟糕,视线困难地越过他高耸的膝盖,正好对上他居高临下的、像黑洞一样没有丝毫反光的瞳孔。 “我想你弄错了一件事,”他冷酷地说,“你没有第三种选择。我最后给你十秒钟的考虑时间,在这张合同上签字。否则——” 他恰倒好处地停顿了一下,我感觉一个冰冷坚硬的东西顶在了太阳穴。 是消音器。 “我不会为任何一个人破例,哪怕他是天才。” 我在假设中飞速计算着我的后事。子弹嵌进颅骨后,我那可怜的宿主的脑浆将像烧烤一样瞬间被炸开、烫熟,不过我自身肯定安然无恙,然后连同宿主的尸体一起被抛下几千米高空,落进大海。运气好的话,我会碰到一两条大型的鱼类或什么的进行寄生转移,费劲力气游到海岸边,重新回到土壤层,静静等待下一个合适的人类寄主。这一折腾,可能又要耽误掉我好几十年的时间……一切都托我面前这个人类男人的福! “时间到。”罪魁祸首宣布,“跟我友好道别吧,裴先生。” 何远飞,你去死。 “给我笔,我签字。” 我漠然坐在座位上,从圆形舷窗望出去,白茫茫的浮云在机翼下聚散飘荡。那些水分子不论怎样改变形态,云、雨、霜、雪,本质却永远是H2O,就像我一样。前排那个男人正因为奸计得逞而心情愉快,如果他知道新招纳的部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估计他颅骨里的那部生物电脑得死机好一阵子。 空姐殷勤地问我需要什么饮料,我一言不发,脸色臭得像刚签了卖身契的倒霉鬼。 最令我生气的是,我确实就是那个刚签了卖身契的倒霉鬼。 我在肚子里把地球各国语言中所有咒骂的词汇全都慷慨赠送给了我的新老板,包括赞比亚的通加语。 从私人停机坪坐上一辆黑色加长的凯迪拉克后,我的新老板给我下了第一道指令。 “我们现在前往FourSeasonsHotel,十点钟要和一个重要的客人会面,在那之间,你把自己好好收拾清楚。” “我觉得我看上去已经很清楚了。”我摊了摊手,做出无辜的表情。我想“裴明昊”这一辈子都没有这么西装革履、油光水亮过。 “我指的是你的脑子!”何远飞漆黑的眼睛盯着我,“到时坐在你对面的,是号称拉斯维加斯赌王的史林格兰特·埃得森,你觉得胜算如何?” “没发生的事只有老天才知道。” 其实我有必胜的把握,但我不想这么早让这个混蛋舒心。 他开始陷入沉思,额头上蹙起一两条细纹,不久后露出了一个不太明朗的微笑:“我相信你能赢,裴明昊。” 我可不相信他。对一个认识不到两天的人哪来的什么信任,这不符合人类的本性。八成是他的攻心之术。他想在我面前当个好老板,把我收服得死心塌地,可惜我不可能是个好员工。 “你得告诉我事情的始末,我才能尽力一搏。” 他想了想,轻描淡写地说:“去年我的人和埃得森玩了几局,他意犹未尽,跟我约定今年一决雌雄,就是这样。” 鬼才信。 赌桌下面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交易,牵扯到双方相当大的利益。不过这与我无关,我只要不出纰漏地扮演好下属的角色降低他的戒心,然后寻一个机会溜之大吉,彻底摆脱他就行了。 “如果我替你赢了赌局,有什么奖励?” 他有点意外地怔了一下,“你还真是直率,想要什么?” “美金。” 他脸上泛出了点晴色。一个对某方面有强烈需求的手下总是比较好控制的,而我乐于将自己的缝隙暴露给他。 他马上填了张支票给我,“这里有50万,如果你表现出色的话,我再奖励你5O万。” 真是大手笔。 “多谢。”我收好支票,“遇到善解人意的老板是件幸运的事。” 大概是和宿主融合的时间渐长的缘故,我发现自己辨别人类长相的本领有所提升。尽管还分不清美丑(以人类的标准),但是一些显著的外貌特征已经可以注意到了。 史林格兰特·埃得森看上去大约六十多岁,个子很高,脸上瘦得有棱有角。他有着冰冷的灰色眼珠子和一个尖如鸟喙的鹰钩鼻,现在正用一方纯棉手帕擦拭额头上细小的汗珠。 “红心8,Q。”我把手中的牌翻在桌面,淡淡地说,“又是天牌。” “好了,到此为止吧埃得森。一场游戏而已,不用太在意,我们可以明年接着玩。”我的顶头上司笑得亲切可人。 埃得森抿紧了他那又薄又瘪的嘴唇,脸色难看无比。 我准备起身离开,他忽然叫了一句:“等一下!” 何远飞挑了挑眉,“亲爱的埃得森,你忘了我们的约定是一年一次。” “赌注三倍!”埃得森斩钉截铁地说,目光中闪动着赌徒们共有的固执与狂热。 “三倍?好主意……”何远飞微笑着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坐下来。 一连三个小时了,我的腰坐得有点酸。天下果然没有白吃的午餐,100万美金也不是那么好赚的,我不情愿地坐回去,顺势拉伸一下开始僵化的腰椎间盘。 埃得森额头上忽然一滴汗都不见了,松弛的皮肤上露出了一丝阴鸷的微笑。他吩咐手下:“叫威廉过来。” 片刻之后,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坐在了我对面,脸色苍白,长发披肩,像个男性版芭比娃娃。 他拿牌的手稳得不像人类。 在接下来的十局里,我四输六平。 情况很不妙。 我自认为没出什么差错,但是对方算牌的能力强得惊人,总能抢在我之前一步。这不正常,这绝不是属于人类该有的能力! 何远飞坐在我旁边,他的拳头在桌下握得很紧,青筋毕露。看来这“三倍赌注”真的是个了不得的 分卷阅读6 大东西,如果输了,我想他会一枪崩了我。 埃得森若有若无地微笑着。这只老狐狸,一开始发现技不如人后就开启了双重保险,还故意装出一副惶恐不安的样子。他根本不在乎上一盘赌局的输赢,只要赢了这一盘,他一本万利。 我的怒火被他引燃了。我现在很生气。 我会让他知道,惹怒我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对面名叫威廉的年轻人在专心算牌,我在专心算他。人类的生物电会释放出磁场,颜色也有细微的差别,在我看来,它们处于鲜艳的红色与黄色之间,形状非常迷人。我用欣赏的眼神从威廉的脚趾头看到了头盖骨,然后恍然大悟。 可爱的小骗局。 我居然差点上当了。 我看威廉的时候,何远飞投来一种非常怪异的眼神。我没理他,起身说:“不好意思,我想去一趟洗手间。” 从洗手间回来,我在经过威廉身边的时候,不小心被椅子腿绊了一下,重心不稳地扶在了他肩上。他就如同丢进滚油的活鱼,全身猛地抽搐了一下。 “抱歉。”我坐回座位,拿起牌,微笑着说:“我们继续。” 威廉面如缟素,眼睛像死鱼眼珠子一般黯淡无色。他拿牌的手开始颤抖起来。 我开始全力反攻。我现在甚至可以理解为什么人类的报复心那么强。 因为复仇确实是一件令人感觉喜悦的事情。 我们离开的时候,老埃得森使劲揪着一头稀疏的白发,神情惨不忍睹。 电梯里,何远飞忍不住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板只要验收成果就行了,”我回答,“至于方法嘛,这是个人隐私。”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威廉的大脑里被硬性安置了一块微电脑芯片,而我借扶上他肩膀的瞬间,用一股强大的生物电流将那块芯片烧短路了。 我希望那个可怜的家伙下半辈子不要弱智得太厉害,我已经尽量手下留情了。 第4章 不能分享的秘密 我泡在豪华酒店顶层的室内温泉里,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水温恰倒好处,蒸得身体懒洋洋的,进行过特殊灯光处理的温泉浴池波光迷离,像一大碗水蓝色的热果冻。 过高的温度会使我的神经处于松懈状态,我有气无力地仰躺着,双眼微阖。 身边水声哗然,有人进了浴池,坐在我身边。逐渐熟悉起来的生物电流,不用睁眼就知道是谁。 何远飞。 他可以算是除了宿主以外,和我相处时间最长的人类了。虽然我到目前为止还不能精准地描述出他的长相,但不可否认,他是我看得最久、也最眼熟的一个。我猜他在人类的审美眼光中是个美男子,因为昨晚被他推给了我的那个女人瞪着他怀里搂着的另一个女人的时候,眼里充满了赤裸裸的嫉妒。 “昨晚那个你不满意?听说你连一根指头都没碰。”他问。 这不是满不满意的问题,我分辨不出人类的美丑。更何况就算再美丽的雌性猴子,你也不会对它有什么“性趣”。人类是一种雌雄交配才能繁衍后代的生物,可我不是。我和我的同类们不需要伴侣,也不喜欢群居。我们的新陈代谢极其缓慢,通过不断更换宿主,度过漫长的生命,所以也没有繁殖后代的必要。当然,如果碰到危急情况,我们也可以自体分裂繁殖,新生的不是我的后代,而是“我”本身。 不过我不会告诉身边的这个男人,就算告诉他,他也绝不会相信。 “我比较喜欢东方的。”我随便糊弄他。 “昨晚那女的是日本人。” “我有民族仇恨情结。” “我会交代阿杰今晚给你安排个韩国妞。” 他到底想干吗,非要逼我跟他的异性同类交配吗?这对他又有什么好处?我睁眼看他,一脸不悦,“不管哪个国家的都别塞进我房间里来。” 他看我的眼神透着说不出的古怪,如同我跟威廉对赌那时一样。 “难道……你喜欢男的?” 我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跟人类沟通很困难,这我很早以前就发现了,现在这男人又让我产生了进一步的充分认识。 “随你怎么想!”我爬上岸,摊在白色躺椅上,浑身湿淋淋的,空气对流中皮肤的温度持续下降了不少,很舒服。 “你放心,性取向的选择属于个人权利,我不会干涉部下的隐私。”男人自以为是地说着,走向躺椅旁的圆桌,取了一杯颜色鲜艳的饮料,顺手把另一杯递给我。 哦,那我还真得感谢你的宽宏大量,老板。我朝天翻了个白眼,接过玻璃杯嗅了一下,放回去。 “我不喝含乙醇的东西。” “为什么,你酒精过敏?” “唔。”其实也不是过敏,摄入乙醇会令我产生一种非正常反应,神经兴奋,快感增强,感知觉发生扭曲,甚至出现幻觉。类似于人类服食迷幻剂后的症状。有些寄生者非常喜欢这种东西,我对此嗤之以鼻。我习惯冷静、清醒地思考,讨厌一切仅仅为了愉悦感官的放纵。 他嘲弄地笑起来:“不抱女人、不喝酒,甚至连赌博都像做计算题一样不带感情,要不是对金钱的狂热喜爱,我简直要把你当成修道院里的苦行僧了!” 他又说错了。我对金钱并不喜爱,只是需要。 “拥有多少钱才能让你感到满足?” 今天他有点奇怪,问题很多,神情也过于温和。我还是比较习惯他表面成熟稳重、内心冷酷奸诈的的一贯形象。 “多少钱?”他继续逼问。 我喜欢清静。看来我不满足他的好奇心的话他就不肯放过我。 “最少10亿。” “最少10亿!看来你想添置一艘航空母舰。”他朗声大笑,一口灿白的牙齿很晃眼,大概是因为它们太少晒太阳。 我懒得跟他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还有什么事吗?如果没有我就先回房间了,老板。”最后两个字我故意咬得很重。 他看上去像是默许了。 我披好白色浴巾,光脚踩过浴池边沿的水迹,冰蓝色的波光映着我的皮肤,越发显得苍白没有血色。 “你真的喜欢男人吗?”何远飞在我身后突然出声。 我脚下一滑,险些栽进浴池。这个人类男人阴险、无聊,外加纠缠不休,我很想把他丢进浴池里淹死。假如我有这个能力的话。 “如果你肯真实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告 分卷阅读7 诉你。” “什么问题?” “你从埃德森那里赢到了什么?” 他很识相地缄默了。 人类也好寄生者也好,没有谁愿意将性命攸关的秘密与别人分享。我无声地冷笑着,离开了温泉浴池。 四个男人把我堵在了更衣室里。他们一个个人高马大、肌肉发达,相比起来我显得瘦弱又纤细。 场面看上去有点像四只老鹰抓小鸡。 两个黄种人,一个白种人,还有一个黑白混血的,但我对他们没什么印象。 “你们是谁?有什么事吗?” 其中一个勃然大怒起来:“婊子养的!别仗着老板罩你,就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老子进公司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呢,居然敢爬到老子头上作威作福!今天不给你点颜色瞧瞧,老子就跟你姓!” 听上去像是何远飞的手下。不过我不记得何远飞什么时候“罩”过我,更想不起我怎么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而且我也不需要谁跟我姓。不可理喻的人类。 “麻烦让一下,”我对他说,“你挡到门了。” 不明白这句话中哪个字激怒了他们,他们凶暴地咒骂着,像四条疯狗一样朝我扑过来。 他们不止“给我点颜色看看”而已。拳头落在肚子上的声音很奇怪,有点像漏气的橡胶袋。疼痛这种神经知觉对我来说并非无法忍受,一般来说,对于人类愚蠢的挑衅行为我采取的是漠视的态度,但是如果威胁到寄主的生命机能我就不会坐视不理了,我还不想失去这个身体。 有一只手卡在我的脖子上,我往那噗噗跳动的脉搏里输入一股特殊的电流脉冲。那是一个神经指令。这只手的主人骤然发出了一声惨叫,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脊背重重砸在墙面上。他浑身颤抖,双手遮在脸前胡乱挥舞,似乎想阻挡空气中看不见的凶器,发出孩童一般尖锐的哭号:“……别打我……别打我……求你了,爸爸!” 我给他大脑下达的指令是:重现记忆神经中最痛苦的往事。 他完成得很好。他面前那个看不见的继父会继续对他施暴,直至他的神经负荷不住过于强烈的冲击而昏厥过去为止。不过我一点也不同情他。 其他三个人惊愕地看着他,不明白自己的同伴好端端地发什么疯。 接下来该轮到他们发疯了。 当更衣室中回荡着的哭喊与哀嚎消失的时候,门被人猛地踹开了。 几个保镖冲了进来,然后是我的老板何远飞。 他的视线缓缓扫过地上深度昏迷的四个人,最后停留在我脸上。我看见他脸色铁青,目光冰冷得像零下196度的液态氮。 “泰林,”他一个一个指给我看,“上届拳王争霸赛的冠军。格林克斯,跆拳道黑带六段。陈利、郑国强,特警部队退役。就算是最优秀的国家特工,同时对付他们四个也很难占到便宜——现在我听你解释,你是怎么把这四个人撂倒的?” 我怎么解释,总不能说我让他们的神经统统搭错了线吧。 “我没什么好解释的。” 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我跟他拜了把子后转身杀了他全家。 他的保镖们拥上来。我的手臂上感到刺痛,有一些液体注射进了我的静脉血管,我侦测出那是混合了甲氧氟烷的乙醚,效果超强的麻醉剂。分量再多一点的话,我可怜的寄主的肝肾和呼吸系统就全毁了,这是哪个白痴人类医生配的,比例不对…… 身体昏过去前,听到他的声音在耳边幽魂般飘过。 “我生平最恨两种人,卧底和双重间谍。” 这关我什么事。 我“看”着他们把“裴明昊”的身体扛了出去。——这么描述好像不太准确,应该是我和“裴明昊”的身体被一起扛了出去。 他打算把“裴明昊”怎么样?严刑拷打还是直接杀掉?我打定了主意,如果我好不容易找到的身体就这么毁掉的话,我就把他的身体抢过来! 第5章 Till they tell the truth 我和我昏迷的身体被弄进了一间看上去像医学实验室的大房间。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电子仪器,从天花板到地板一律雪白,亮得晃眼,我怀疑在这里待久了会得雪盲症。 保镖们把我的身体粗暴地丢在一张结构复杂、体积庞大的金属椅子上,用两边的皮质扣带牢牢绑紧。这种椅子让我想起了行刑室处死犯人用的电椅。我的颅骨、心脏、脉搏与身体重要关节部位被放置了电极,通过许多根传导电线连接在几部大型仪器上。 何远飞站在我前方不远处,两手抄在西装裤兜里,冷冰冰地看着。 他想对我的身体做什么?电击实验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建议他应该换部功率更大的仪器,否则我担心它们很快就会短路。 一个年轻人类男子翘着二郎腿坐在仪器前面的转椅上,穿着白大褂,戴一副斯文的无框眼镜。看他脸上的神情,跟何远飞很熟络。 “又是一个走霉运的家伙。”他打量了我一番,露出的微笑让我想起“裴明昊”以前看过的漫画中的变态医生,“上次那个FBI只撑了半小时,希望这家伙别那么不济事,毕竟这种娱乐机会不多。” “把他弄醒,然后马上开始。” “这恐怕有点麻烦,因为麻醉剂超量,他现在处于深度昏迷中。——你给他注射那么多干吗,放倒一头老虎都绰绰有余了。” “你别管。”何远飞停顿了一下,有点焦躁地说,“想办法把他弄醒。” “你好像很着急,”医生玩味的眼神在镜片后闪动,“为什么?我记得以前你比我更享受这种过程。是不是因为这个家伙……比较特别?” “把他弄醒!我不想再说第四遍。” “好吧好吧,看来今天你比较容易生气。” 我感到一股强电流从脊柱冲进大脑,刺激着脑核的觉醒神经。“裴明昊”的身体马上就要清醒了,但我不想控制他。我的“预兆”本能告诉我,现在最好不要待在他的大脑里。我把本体缩成最小化的状态,小心地避开每一个神经元。让他们折腾“裴明昊”的身体去吧,大不了我再换个新的。 “裴明昊”垂着脑袋,一动不动地耷拉在椅子上。 “他的大脑神经已经醒了。”医生说。 “给他注射逼供药。” “PCP还是LSD?” “两种都注射!” “看来你对我们的老板 分卷阅读8 犯了十恶不赦的罪过,嫌疑犯先生。”医生对我的身体咕哝,愉快地执行了命令。 两种精神控制药品被混合注入我的身体,顷刻之间在大脑和中枢神经产生了强大的效果。目前这个身体思维混乱、感觉迟钝、判断力和自控力严重下降,完全符合诱供、逼供要求。 “可以开始了。”医生指了指我对面的椅子。 何远飞静立不动,像是在极力调整着呼吸,而后猛地拉过椅子坐上去。 “你的姓名?” “裴明昊。” “身份?” “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员工。” “你的真实身份!” “F大化学系03届毕业生。” 何远飞转头吩咐医生:“加大注射量。” “确实很特别……”医生挤压着注射器里的空气,饶有趣味地笑着,“比上次那个特工有趣多了。” 又一份逼供药注射进来。我那可怜的宿主的身体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损伤,细胞中的染色体被大量杀伤,记忆力与抽象思维出现了部分障碍。人类对待他们同类的手段一向很野蛮,如今我算是亲身体验了。如果我是个正常人类的话,现在恐怕已经疯了。 幸亏我不是人类。而且,我现在确定了,我讨厌人类。 非常讨厌。 审讯还在无耻且无聊地进行中。 何远飞第N次问了我同样的问题,我也第N次回答了他同样的答案。 他脸色白里透青,牙齿紧咬,盯着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活吞进去。我忽然觉得快要疯掉的那个是他。 他提出再一次加大剂量的要求时,医生摇了摇头。 “我还没有问到答案!”何远飞咆哮道,“我要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人!” “他的身体恐怕无法再承受精神类药品的毒副作用了!” “没关系……如果他是卧底,我就杀了他。如果他不是,我会用尽一切办法治好他!” 医生再次摇头,“不能再增加了,已经到了人类的极限。除非你想把他变成一具尸体,或者植物人。” 何远飞颓败地支着前额,一脸失魂落魄。 “你想听听我的结论吗?”医生自顾自地说,“他刚才说的,全部都是事实。他是无辜的。” “那么该怎么解释在更衣室中发生的一切?我那四个手下都是受过特殊专业训练的,身手超凡,是精英中的精英!如果换作是你杜衡,你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他们打到人事不醒吗?!” 医生沉默了片刻,说:“我承认对于此无法作出科学合理的解释。但是有一些资料可以给你参考一下,你过来看。” 他把何远飞带到仪器屏幕前,“这是他经过放大后的大脑电位讯号,也就是脑电图。目前他的脑电波活动微弱,而且紊乱不堪,这是因为大量摄入精神控制类药品造成的。” 很遗憾,这个人类医生说得很不准确。如果我还控制着宿主的大脑,就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当然他们也看不到,因为我的脑电波活动会强烈到把他的仪器烧出黑烟来。 “而这里显示的,”蹩脚医生指向另一个屏幕:“是他的人体磁场和生物电磁场。看到了吗,电磁波动异常强大,几乎要超过正常人类的范畴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目前国际医学界对此也没有充足的研究,只能说,他与常人不太相同,可能……”他看了何远飞一眼,“你有没有发现他具有某些比较特殊的……能力?” “……他性格乖僻,但头脑很好。”何远飞低声说,“他是个天才。” “但不是什么特异功能对吧。”医生意料之中地笑了:“当然,从人类学角度看,他的情况还是属于正常范围内的。他可能某些方面比常人优异,但你别指望他是超人,或者蜘蛛侠。” 那是因为我已经尽力收敛本体的电流活动了,不然他的仪器还得报废一台。 不过这不重要,我生气的是,他的类比水平低得让我无法忍受!我知道人类的电影一向喜欢胡编瞎造,且不论那个明明就是普通人类还动不动就顶起一整架航天飞机的红内裤有多么可笑,被蜘蛛咬了一口就基因突变的杂交品种更是荒谬之极。但我跟他们完全不一样。我是纯种的! 这是严重的人身侮辱。可惜我现在没法抗议。 何远飞的脸色好看了一些,看来他还是比较接受这个白痴人类医生的结论。 “再看看这个你可能会更清楚些。这是那四个人的身体检查表,他们的身体几乎没有受到外力撞击的伤害,主要是大脑出现了某些暂时性神经脉冲紊乱,类似于思维错乱或是幻觉什么的,休息一段时间就没事了。” 医生抖了抖手上的几张表格,再次露出了变态的微笑:“人类的潜在能力真是深不可测呀,这就是我当初选择人体医学的原因之一……” 你感慨你的,看我干什么?我又不是人类! 何远飞把我的身体弄得半死不活,又无法使它恢复如初,这个男人好像是专门为了给我找麻烦而生的。修补染色体、恢复大脑部分瘫痪功能……我忙得不可开交。血液里充满了药物成分,我花了不少工夫才将它们过滤出来,通过汗腺排出体外。 好像有一条热毛巾在我的额头、脖子上擦拭着,我希望他能换成冰的。 我睁开眼睛,何远飞拿毛巾的手僵在我胸口,慢慢缩了回去。 他脸上的神情复杂而有趣,混合着欣喜、恼怒、懊悔……还有许多我无法辨识的非常细微的人类情绪,但他却极力压制着,不许它们通过脸部肌肉显示出来。 这种神情让我忽然很想打击他。从精神层面上。 “我无罪释放了吗?还是保外就医?”我装出一副虚弱无比的模样。其实我只是疲惫,我的本体消耗了太多能量,还来不及补充。 他垂下眼睑,不敢看我的眼睛。不过很快就恢复了以往的声调和语态。我发现他是人类中难得的精神强韧的那一类型。 “要喝水吗?”他答非所问。 我没理他。 他自发地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杯水,看看我,又放下杯子,把我的身体挪高一点,再把杯子递过来。 一系列动作显得笨手笨脚。他看上去丝毫没有照顾病人或伤员的经验。 “喝点水吧,你流了很多汗。” 这一句话又勾起了我的新仇旧恨。我用我所能调动的最凶狠的表情瞪了他一眼。 “就算恨我,也别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他把水杯的边沿凑到我唇上。 分卷阅读9 “恨”?这种比较高级的人类情绪我还没有学会,目前我掌握的只到“愤怒”和“厌恶”这两个档次而已。 不知道现在的情况属于哪一种。但是不管哪一种,都让我觉得更加疲倦。 没有情绪才是最好的情绪,我用人类的身体生活得太久,几乎都忘了这条真理。 我开始喝水。只喝了一口。因为我发现纯净水只能补充身体流失的水分,却不能消除本体的疲惫感。 “C12H22O11。” “什么?”他没反应过来。 但我反应过来了,这是宿主的专业。人类一般只认识物体的名称,而非本质。 “蔗糖。”我指了指杯子里的清水,换了种说法。 我往杯子里倒了整整三大罐蔗糖,水溶液变成粘稠的半透明色,我一口气喝光了它,又开始往杯子里倒糖。 何远飞看得目瞪口呆。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一下子吃这么多糖,身体能受得了吗?” 我白了他一眼,挣开他的手,继续倒。 他以为这是谁害的!我的本体损失了大量的能量,这些糖份远远不够,再不补充摄入,我连控制身体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样不行,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我去叫杜衡!”他慌张地跑去出,险些踢倒了椅子。 在我印象中,他平时极少露出这种慌乱的神情。有时看他面沉如水的样子,我想就算那天是我把消音器顶在他的太阳穴上,他可能依旧还是那副德行。 对此我能做出的结论就是某个人类自我评价的:人类是种善变的动物。 不过这与我无关。 我已经喝了十六、七杯糖浆,正准备消灭最后的三罐蔗糖。 很快我就又能生龙活虎了。 第6章 裁决之剑 “没关系。血检结果出来了,很正常。”名字是某种中药的人类医生对何远飞说,“他恢复得很快,基本上已经没问题了,只是要记得定期来做复检。” 鬼才会再去他那间色素缺乏的实验室。他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只背上长耳朵的白老鼠,要不是碍着何远飞,他八成想把我弄上解剖台好好研究一番。 “病人有要求静养的权利,现在能不能请两位出去?”我下了逐客令。 何远飞看了我一眼,站起身:“走吧,杜衡。” 医生推了推鼻梁上的镜片,嘴角勾起了可疑的弧度:“这样可以吗,何总?会让我觉得他才是老板哦。” 这家伙在挑拨离间。我跟他有仇吗? “你再说一遍。”正牌老板一字一字淡淡说道。 “啊呀,我是说,最好现在给他做一个比较详细的全身检查……” 何远飞把他拖了出去。门“砰”的一声甩上,我的枕头在床上跳了两跳。他到底是来探病的还是来寻仇的? 说起来,何远飞最近不太正常,尤其是看我的时候,眼底燃烧着一簇幽暗的火焰,冷热交加。我知道无论那种人类语言,“幽暗”跟“火焰”的意思都丝毫搭不上边,但我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词。至于“冷热交加”,我想大概是一种新型疟疾的前期症状。总而言之,感觉有点诡异。 我很想说一句“这与我无关”,但是自从出现这种症状之后,何远飞在我身边出现的几率是以前的4.5倍。我不知道他突然哪来这么多空闲的时间来检查我在病床上干什么和药及时吃了没有,但我知道目前我单独行动的机会大大减少了,这也意味着我重获自由的日期将被无限制延迟下去。 我必须做点什么。 跟在他身边的这一个月,我花了点心思搜查了他的办公室,想找到我的那份卖身契(我可不想在人类法庭上跟谁对簿公堂,那太可笑了),但我发现那里只是个幌子。我相信如果人类的办公室连缴税报帐都滴水不漏,那只是为了应付一些来自政府的突发检查。我知道何远飞从事的交易远远没有表面上看上去那么单纯。他一定有一个存放重要资料的秘密办公室,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签的那份合同也属于“重要资料”的范围之内。 我得进一步博取何远飞的信任。我不想利用他做什么,但也不允许他利用我。我们本该是两颗运行轨道相隔几十万光年的行星,天知道是怎么撞击到一起去的。不过既然相撞了,如果有一颗注定要毁灭的话,我希望是他。 夜幕低垂,空气又湿又闷,充满了沉甸甸的水分子,一场大雨随时都有可能倾倒下来。 半夜里我被云层与地面之间的强烈电场惊醒了。每厘米超过一万伏特的电场强度令我全身的生物电都发出了剧烈警报,神经脉冲在无数亿个神经元之间极速狂奔,传递速度连我都无法控制,我的磁场完全紊乱了。 是雷电! 对于人类来说,它只是一些耀眼的光线和震耳欲聋的声响,可是对于我而言却是致命的武器。我的生物电流比人类活跃上万倍,这导致了与雷电电场之间的共鸣,一亿到十亿伏特的闪电电压很容易像磁铁吸引一样击中我,届时我会连自体分裂繁殖的时间都没有,我的生命将永远终结。 以前一到雷雨天,我就躲进深深的地壳,待在安全的花岗岩层。可现在包裹着我的只有宿主的身体和一床薄薄的棉被。 一道闪电在不远处劈下,发出轰然巨响。我可以感觉到积雨云层正缓缓地朝我所在的方向移动,像一张准备笼罩我的死亡之网。我本能地恐惧着,发出人类听觉无法接收的高频率嘶叫。 我发疯似的跳下床,把所有的床单被褥丢进最远离窗户的角落,浑身颤抖地钻进去将自己裹成一个茧。 “裁决之剑降临在你的头顶,落下,或是等待。” 宿主储存在大脑中的信息仿佛在恶毒地嘲讽着我,我狠狠捏住它,把它掐死,管它来自于莎士比亚还是基督耶稣。 有什么东西落在了我的肩膀上,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是死亡之剑。 “你……没事吧?” 一个人类声音说道。 “……我听到你房间里有声音,所以没敲门就进来了。” 这种情况下就算他敲了门我也听不到。 “你发抖得很厉害……害怕打雷吗?” 关你什么事,滚回去睡你的觉!想陪我烧成焦碳吗? 那人强硬地将我脸上的被单剥开。他的脸在我逐渐散焦的瞳孔里有些模糊,但我还是认出了他。 何远飞。 我现在这个样子不想被任何 分卷阅读10 生物看到,尤其是人类。 “滚出去。”我用尽全力说道。 他没有动,只是看着我。 “滚!让我一个人待着——” 他半跪下来,抱住了我。动作很轻柔,但是力道很大。隔着被单我感觉到来自人类身体的热度,那不是我喜欢的温度。 “别怕,我在你身边。”他低声说。 我不需要他。我只需要一个安全的藏身点。 一个只属于我的空间。 “和我说说话好吗?”他说。我不理他。 “要不就你听我说?” 等待了很久没有回应,他开始自说自话。 “以前我有两个手下,他们不仅是我的左膀右臂,更是我的兄弟和朋友。成子头脑很好,像你,负责打理公司对外的事项;阿乾手段灵活,我让他负责一些……”他停顿了一下,很快接了下去,“一些隐秘的业务。他们跟随我很多年,出生入死,我信任他们就像信任自己的双手。所以直到成子用手枪对着我的心口的时候,我都不愿意相信他背叛我的事实。我们曾经是那么知心的兄弟,就像亲生的一样……我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那时阿乾把他的命给了我……我亲手杀了成子之前,希望听他说一句他恨我,可是他却说,他从来就没有恨过我,这只是个必须完成的任务,一开始他就是个卧底……原来我们之间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是虚假的!这种欺骗比被杀更痛苦,因为你会发现,你自以为拥有的东西、以为可以交付感情的人,原来是空,是无,连影子都没有……” 他低沉的声音穿透轰然的雷声,像一束我完全没兴趣却不得不接受的神经电流一样传入我的大脑。 他为什么对我说这些?希望得到我的安慰吗?对于人类之间的感情这种复杂多变、极其不稳定不可靠、甚至没有任何痕迹与规律可循的东西,如果连人类自身都不了解,我又怎么能体会? “我和你说这些,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安慰或信任。”他像看穿了我的想法,但我知道这绝不可能。“我只是希望你明白一点:如果你背叛了我,我会亲手杀了你,而且不会让你死得轻松,我会把在你身上尝到的每一寸痛苦,全部都还给你!” 我当然不会背叛他,因为我从来就没有信任过他。我们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甚至连细胞构成都不一样,即使这两个世界擦肩而过,我跟他也永无交集。 况且,他也杀不了我,顶多毁掉我的宿主的身体。对此我毫不在乎,人类的身体,要多少有多少,包括他的那一个。 雷声逐渐停了。云中电荷正缓慢而坚定地散去,我想我安全了。 我在他的怀抱与墙壁之间,但我离他有一千万光年之远。 我是安全的。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他正紧抱着我靠在墙角呼呼大睡。我用脚尖把他踢醒。 “放手!” 他清醒时对我没心没肺地笑,因为我手臂的肌肉被他压得麻痹了,暂时不听神经指挥。我洗脸的时候不得不接受他拧好的毛巾。我倒不知道他公司的福利好到可以免费享受老板的私人生活服务。 我跟他共进早餐的时候(虽然我很想把那盘极其愚蠢的、被摆成笑脸的培根和盘子一同扣到他脸上,但我毕竟还是忍住了),他漫不经心地对我说:“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我现在没有好奇心,可是他可以逼我有。我不得不从善如流地问:“是什么?” “埃德森输给我的东西。” 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他打算、还是已经把我当成心腹了? 我不知道原来我具有如此平步青云的本事。如果我是人类政客的话,晋级一定很快。 送到眼前的机会就要抓住。我正一步步接近目标。 “好。”我说。 第7章 亚特兰蒂斯号 “你从埃德森手里赢来的,是这个?” 我花了整整三分钟的时间才从头扫描到尾,不太确定地问。 洛杉矶长滩港的风挟着湿润而腥咸的海洋气息和阵阵鸥鸣向我拂来,我为了使仰望的视线不受阻碍而用手指撩起被吹到额前的黑发。 我的面前是个庞然大物,通体洁白,镶嵌着淡淡的青色,我可以想象当它灯火通明的时候,表面流转着的翡翠冻玉般透润的光泽。 “很美吧,这就是‘亚特兰蒂斯’,”何远飞用称赞的语调说,眼睛却看着我,“目前世界最大的豪华游轮。16万吨位,360米船体,可以容纳6400名乘客以及1300多名船员,总造价13亿美元。它拥有独立的制动、饮水和废物处理系统,设施完善的程度更是无与伦比,——第一次见到上面的攀岩场和高尔夫球场时,连我都惊叹不已。你知道吗,有人说,这艘船就是一座流动的海上城市。” 难怪他当时那么爽快地给我100万美元作为报酬,这跟他赢得的赌注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尽管这艘游轮看上去宏伟壮丽、气势惊人,我还是替那13亿美金感到可惜,如果不是花在只为满足人类永无止尽的享受欲望的奢侈品上,而交给我处理,我会让它们的用途更有意义。 “‘亚特兰蒂斯’,人类失落的文明吗……了不起的游轮,只是名字不太相称。”我冷淡地说。 “或许吧,不过那不重要。”典型的商人式的狡狯微笑在我的老板脸上一闪而过,“重要的是它的真正意义不仅仅体现在奢侈的造价上。” 对他的说法我并不吃惊。 “因为其中另有玄机。作为旅游公司,购置一艘游轮连上帝都不会起疑,关键是,它是否够大、够牢固、够隐蔽。” “答案既简洁又准确,像你的一贯作风。”他眯起了漆黑的眼睛,愉快地说,“你会知道它的真正用途的,因为以后我会把它交给你来打理。目前我们要面临的是两天后的一场盛大宴会,几千名来自各国的商人、政客与社会名流将汇聚于‘亚特兰蒂斯’。届时我会隆重地向他们介绍你,我新任的公司副总裁,裴明昊。” 最后那一句大概就是人类报纸上常说的“爆炸性新闻”,我不得不承认我很吃惊。他的做法很不合常理,他到底在想什么? “我什么时候升职成了你的副总裁?” “就在我刚才宣布的时候。” “我有权拒绝在莫名其妙的任命书上签字。” 他看着我的黑眼睛里第一次泛出了亮光,像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黑耀石。他朝我伸出了一只手,明朗,坚定,仿佛要穿越一 分卷阅读11 千万光年的宇宙空间,朝我伸过来—— “做我的翅膀吧,明昊,我们一起飞,飞到天上去。” 我想,没有哪一个人可以抗拒他此时热烈执着的眼神、具有无比煽动性的姿态和话语中巨大诱惑。那包涵着财富、权力、尊荣的巨大诱惑,散发出物质与精神混合的馥郁香气,吸引力超过了任何一个黑洞。 ——对人类的吸引力。 何远飞,我会飞到天上去,但不需要跟谁一起。 我微笑着握住了他伸过来的手和掌心灼热的温度,感觉他手背上激动的轻颤。 我身体里某一部分敏感的神经末梢也在激动地轻颤,催促我登上这艘神秘的游轮,它们不断地絮絮低语:“……就在里面……等着你……” 属于我的东西。 上流阶层的宴会比我想象中还要嘈杂、无聊,以及暗流涌动。 我端着伪装成葡萄酒的蜂蜜水跟无数个陌生面孔碰杯寒暄后,终于彻底厌倦了那种纯利益的应酬与职业性微笑。人类总是把仅有的短暂时间中的一大部分,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如同乞丐挥霍着兜里的硬币。 我寻隙溜到了船尾的甲板上,尽量做到神鬼不觉。后背倚着栏杆,双眼微阖,终于可以享受新鲜的海风和遥远的星空了。 “裴……明昊,真的是你吗?” 一个颤抖的声音划破了我难得的清静。 我不满地睁眼,望向前面的人类。一个穿着白色晚礼服的年轻女人,说的是中文。 她用一副白天见鬼的眼神看着我,满脸震惊。我回忆了一下刚才宴会中见过的上千张面孔,很快找到了与她吻合的那一张。不过我们没有说过话,她一直坐在角落里。 她站在我对面,手指紧张不安地绞着酒杯,像是在犹豫要不要走过来。我决定等她先开口。 “……我刚才看了很久,可就是不敢确定……明昊,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还突然成了澳娱的副总?” 听她说话的语气,好像跟“裴明昊”相识,可我在以往的信息资料里找不到跟她吻合的那一条。 “这位小姐,我们认识吗?” 她浑身一震,紧咬住鲜红的嘴唇,眼眶湿润,颤抖地说:“……明昊,你不要这样……我知道你心里恨我,可我真的有不得已的苦衷……你也知道,我爸爸身体一直不好,妈妈那时又要动开颅手术……我努力过了,可我真的承受不起那一大笔医疗费……你说过要帮我,哪怕去借高利贷也要把钱凑齐,可我不想我们一辈子背负沉重的债务而活,不想让这种人生毁了你也毁了我……” 我想我知道她是谁了,她是“裴明昊”相恋六年的前女友任雨。我之所以对她没有印象,是因为宿主某种强烈的意识修改了储存在记忆神经中的信息,刻意将她的容貌消抹得只剩模糊的轮廓。 不论是由什么样的感情因素造成,这都是“裴明昊”自己的事,与我无关。我只答应延续他的生命机能,没有替他的感情或意识善后的义务。 “这位小姐,不论以前发生过什么事,现在对我都没有意义。我希望能将彼此当作两个今天刚刚认识的人,我想你应该明白我说的意思。我要回房间去了,晚安。” 我朝她微微颔首,准备离开船舷。 脆响声中,酒杯残骸在甲板上滚了两圈,红酒洇了出来。她扑过来,死死抱住了我的胳膊,泪流满面,“明昊……明昊……我知道你不肯原谅我……那天对你说出那种话,确实是我太过分,但我不是存心的……是他逼我一定要跟你做个了断……明昊……”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 究竟是我刚才表达的意思不够清楚,还是人类的理解力水平开始进入退化阶段?我实在不想再浪费时间跟她纠缠下去。 “你——”我刚一开口,她的脸猛凑过来,然后吻了我。 我愣住了。 “我打扰到你们了吗?”一个声音从我身后冷冷地飘过来。 任雨惊惶地推开我,踉跄后退了几步。 “没有。”而且这是你做的第一件值得我感谢的事情。我转过身,平静地对何远飞说,“我正准备回房间。这位小姐现在的精神状态好像不太稳定,我会顺带叫医务人员过来看一下。” 任雨突然失声痛哭。 “用不着!”她反手抓着栏杆边哭边喊,声嘶力竭,“我好得很……用不着你管!” “裴明昊,我现在才知道,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人!”她抬起泪迹纵横的脸,无比清晰地吐出这句话,眼里充满了深深的恨意。 我不知道该跟她说什么。或许现在什么都不说,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我转身离开了甲板。 脚下软绵绵的,好像踩在一滩泥沼里。铺着地毯的通道在我眼前毫无规律地扭曲着,变成了无数个多边形的碎片,我进入了一个正负交接循环变幻的时间,无数彩色光谱碎裂成微小粒子在我眼前盘旋飞翔,我能看见它们的波长,7700埃的是红色,3900埃的是紫色……我甚至能听见各种各种的声音,中子衰变、细胞分裂、行星诞生……我漂浮于无限的漆黑的宇宙之中…… “明昊,你怎么了?!明昊!” 我努力看清何远飞的脸,他的胳膊正搀着我的身体,使我不至于坐到通道的地板上去。我被他接触到的部位轻微地刺痛着,产生了颤栗一般的快感…… 我正极力与体内的非正常反应对抗,压抑兴奋的神经,尽量保持神志清醒。我甩开他的搀扶,扶着墙壁慢慢起身,“……没事。” “你是不是生病了?我去叫医生!” “不用——”我一把抓住他的手,又骤然松开。他的手冰凉,就像我现在正贴着的墙壁一样,烙在我滚烫发热的皮肤上。冰凉的感觉,非常舒服……“我只是有点……累了。” 我不能让他知道,我正处于意识错乱和感知觉扭曲的飘飘然状态中,类似人类服食了迷幻剂后的症状。 那个女人的唾液里含有乙醇。 大概只有一两毫升,但是浓度很高,看来药性颇强。而且这种症状无法强制消除,只能等它的效果自然消退。叫医生来我只会更麻烦。 他扶着我进入最近的一间客房,把我放在床上。 “真的没关系吗?” “没事,我有点累,休息一会就可以了……”我闭上双眼,低声说。无法控制自我的感觉很糟糕,不知道那些嗜好乙醇的寄生者大脑里究竟在想什么! 四周安静了 分卷阅读12 下来。 对抗的意识一松懈,神智就开始模糊,无数幻觉包围了我,产生了一种深度梦境般无法描述的神秘感。宿主的身体仿佛脱离了我,成为外界环境的一部分,我想把它抓回来,但它的燥热感使我浑身无力。我渴望一种冰凉的、潮湿的感觉…… 真有一个冰凉的东西搁在我的额头上,带着微薄的湿气,我一把抓住了它。可是不够,远远不够,我沿着那种令人舒服的触感摸索,像沙漠的旅人拥抱绿洲的湖水…… “……明昊,快放手,不然……” 这是什么声音,也是幻觉吗? “……你在玩火……” 我不要火,我想要冰。 冰凉的感觉顿时覆盖了全身,我抱住了它。就像很久很久以前,黑暗、冰冷、潮湿,但是非常安全、无拘无束……我怀念一千万光年之外的自由。 寄主的身体上传来一些疼痛感,但我不知道这是否也是幻觉的一部分。我隐约感到何远飞在旁边,离我非常近,或许就是他造成的。 不过无所谓,反正我现在也控制不了这个身体,就暂时寄存在他那里吧。 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第8章 第六感 当我终于能重新控制宿主的身体时,第一反应是这辈子绝不会再接近半滴乙醇。平时我就连处于深度睡眠状态中,潜意识也始终保持清醒,这次意识错乱的糟糕体验让我深恶痛绝,我宁可直接被一道十亿伏特的闪电击中。对我而言,失去自我跟失去生命没什么区别,而后者还更干脆痛快。 幻觉中的时间感是扭曲的,我猜测现实时间大约过了两个小时,或者更多一些。 一个人类黏在我的宿主的身体上,胳膊和腿紧紧缠绕过来,脸上的神情像一只饱得快要撑死掉的章鱼。 何远飞。 其实人类的体温偏高,要不是大脑比较发达,我更愿意选一条蛇做宿主。一个人类身体就已经够勉为其难的了,两个赤裸地挨挤在一起的温度简直让我无法忍受。 偏偏他还在我的肩膀上舔来舔去。我很想提醒他,不管他再怎么咬,我也不会变成烤全羊。 “离我远点!” 他置若罔闻,甚至抱得更紧了,笑吟吟地看着我的样子让我全身起鸡皮疙瘩。 我开始反省自己对人类的态度是不是过于宽容了。如果遇到脾气暴躁一点的同类,他现在已经被锉骨扬灰,连一条染色体都不剩。 我抓往他放在我腰上的手,往脉搏里输入一股神经脉冲。他触电般全身剧震,闷哼一声条件反射地缩回了四肢,但是强烈的麻痹感足以让他难受好一阵子。 我开始快速检查宿主的身体。如果发现有什么不可挽回的损伤的话,我一定会击昏他,谋杀他的意识,再把他的身体抢过来。好在除了一些轻微的皮下出血和韧带拉伤,以及肠道里残留着不属于这个身体的体液之外,基本没什么大碍。 他还不知道自己刚捡了条命,坐在床另一头挑眉看我,微带着怒意,“你刚才对我做了什么手脚?!” 好像这句话应该我来问他。 “真是不好意思啊老板,”我把他的指控轻飘飘地拍回去,“我有时不太控制得住力道,尤其是心情恶劣的时候。” 他一愣,像是想起了我异于常人的地方,脸色阴晴不定,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明昊,为什么我们一定要用这样的语气对话?为什么要互相伤害?你总是一副对什么事都不屑一顾的样子,好像这个世界上除了10亿美金以外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值得你去关心。你知道吗,大部分的时候你看我的眼神冷漠得令人心寒,就好像在看大街上随便一个什么人,或者是一只猫、一条狗……不,还不止是这样!我甚至感觉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东西能留住你眼神的焦距,你的视线穿过这一切,究竟看向什么地方?!”他越说越激动,愤怒与焦躁开始在他的脸上堆积,“该死的!我根本就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两个小时前你还在诱惑我跟你上床,抱着我就像抱着你的全部渴望,可是一转眼就翻脸不认人,你他妈的到底把我当作什么?!不喜欢我碰你的话就别来勾引我!不爱我的话就别给我希望!” 我安静地听着。虽然我可以听懂他说的每一句话,却不能理解沉淀在话语中的、交织混响的人类感情,它们的成分比我见过的任何物质都要复杂,无法分析,更无法制造。何远飞现在看上去就像一只受伤咆哮的动物,可我医治不了他的伤口,因为我甚至不知道他伤在哪里。 或许还有个办法,就是把纠缠在我们之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清除干净。这样他就不用烦恼,我也没有困扰。我们一开始就不应该相遇,就像两颗不知为何偏离了轨道的行星,现在必须回到各自的行程。 “你的这些问题我没法回答,”我语调平淡地说,“但是有一点我可以做出解释。刚才发生的事情——不管是什么,都不在我的意识控制之内。我刚才意外地摄入了点乙醇,不过症状不是什么酒精过敏,而是意识错乱,就像你们人类喝了……迷幻剂。” 他脸上血色尽褪,漆黑的眼睛大睁着,嘴唇颤抖。我从没见过他这么痛苦绝望的表情,好像下一秒钟就会爆发出一声抑制不住的怒吼,或是哭泣。 他开始机械地穿衣,步伐僵硬地走到门口时,语言似乎又回到了他身上。他打开门,然后背对着我说:“那个女人有一句话说对了,‘裴明昊,我现在才知道,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人。’” 他头也不回地走出去。 我忽然觉得有点儿冷,有生以来第一次想洗个热水澡。不,或许只要温水就够了。 我把自己收拾干净后,出了客房直奔电梯。 至少今天之内,何远飞不想看到我,而我也不想碰到他。 电梯在最底层停了下来。接近舱底的一层,面积与上面的十四层相比明显小了很多,但高度增加了。船员一般拿这里当仓库,堆放了许多材料和杂物。我之所以会怀疑这里,是因为目测出它的实用面积与图纸上的建筑面积有些偏差。我猜何远飞的秘密办公室就在这里,不过这里堆放的货物会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假象,一般人几乎看不出什么问题。 我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找到了那个比圣母的棺材藏得还隐蔽的密室入口。那里有好几道锁重重把守,磁卡、密码,指纹、虹膜,就差没用DNA检测,到目前为止大概只有何远飞能安全通过这些关卡。我没办法弄出跟他相同的指纹与虹膜,只 分卷阅读13 好用生物电流把密室的电脑控制中心连同报警器的芯片给烧短路了。 里面的空间约有三百平方米,分为两个部分。外间像一个资料室,我烧了抽屉的电子锁,终于在某个角落里找到了我的卖身契,用碎纸机铰了个粉碎,毁尸灭迹。其他的秘密文件我没有任何兴趣,纹丝未动。 里间设置了一排排顶天立地的大柜子,每个柜子都有整齐地排列着由电脑控制开关的暗格。由于中心电脑当机,我很容易就可以把它们抽出来。 我有点好奇地打开手边最近的一个银色金属小门,想知道何远飞到底在暗地里做什么非法买卖。 暗格里一块薄薄的芯片被小心地放置上底座上。我盯着它扫描了许久,才认出这是美国军方发明的最新型“病毒固化”军用计算机芯片。只要把这些带着陷阱的小家伙插入武器系统中,由外国的武器制造商运送到到潜在敌对国家去,一旦双方爆发战争,不知就里地使用了这些武器系统的国家就倒大霉了,只要一个远程命令,飞机、坦克、潜艇等等装备中的电子系统就会统统染上病毒,整个作战指挥中心也将全部瘫痪。我不禁有些齿冷,人类为了屠杀同类,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看来何远飞是把美国军方的高科技产品偷贩到其他国家去,难怪CIA、FBI什么的时不时老盯着他。大概他行事非常隐蔽谨慎,军方就算怀疑,也总是找不到证据。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要找的。 我感觉那个“属于我的东西”就在这里,但我找不到它。这里有成千上万个外形一模一样的暗格,我总不能一个一个地扒拉过去吧。何况这里并非久留之地。 到底在哪里? 我的手指沿着一排排灰银色的小门划过去。金属板上倒影出何远飞曾经摆在我面前的扑克,互相重叠着,整齐地排成一列,底朝上。他问我,黑桃A在哪里?你无法用眼睛看、用耳朵听,无法用你五官的任何一种去感知,你只能用ESP,“预兆”。超越视、听、嗅、味、触五大感觉之外的,第六感。人类其实也曾经有过这种超感觉力的,不过已经退化得所剩无几了。 指尖在其中一扇门前自动停止了。 找到了,黑桃A! 我打开最下面角落里的一道暗格,属于我的东西就静静地躺在那里。13厘米高,3厘米厚,呈金属圆管状,银白的表面散发着一层淡淡的、冰蓝色的冷光。 我伸出微微颤抖的手指触摸它,如同触摸希望之光。 “别动!”身后“喀哒”一声响,像好几个保险栓被同时打开,陌生男人的声音不带丝毫感情,“把手抱在脑后,慢慢站到墙边去。别想耍什么花样,否则就打爆你的头。” 我深吸了一口气,把一只手缓缓伸到脑后,另一手跟着举起……以迅雷疾电之势抓起金属圆管,就地一滚,躲到了一排柜子后面。 经过消音器过滤了的枪声在房间内密集地响起,我利用一排排柜子做遮挡,朝密室外夺命狂奔。 身后的枪声与脚步声随即追了出来。他们的目标不是何远飞的货,而是我手上这个神秘的金属圆管。 但我绝不会给他们。死也不。 管他们是谁! 我在堆满杂物的舱底曲折地奔跑,不断躲避身后紧追不舍的子弹,这感觉就像“裴明昊”最喜欢的好莱坞大片。我很久没有这么玩命地运动了,况且这个身体绝对跟“强健”、“彪悍”之类的词搭不上半点边。我只能在心里狠狠地诅咒,千万别让我逮到这些混蛋人类中哪个落单的,否则我要让他死得很难看。 电梯门上的红灯闪烁不停,显示有人正从六层下降到地下五层。这该死的玩意儿就不能再快一点吗! 一颗子弹射在电梯门上,迸出一大团火星,另一颗则从我的左臂穿过去,报废掉了无数血管和一根主动脉,最糟糕的是控制神经被切断了。金属圆管从我的手中蹦出来,在地板上骨碌碌滚了很远,我不惜把自己当成做圆周运动的靶子,奋不顾身地朝它扑过去。 好在电梯在这时停靠下来,“叮”的一声脆响替我吸引了大部分火力。一通狂扫后,正在开启的电梯内门弹痕累累,我想里面的倒霉家伙已经成了蜂窝状,希望不是何远飞。 可电梯里居然是空的。 就在所有人一愣神的时间,某处隐藏电梯的门悄无声息地开启了,喷吐着火舌的枪口朝那些蒙面入侵者毫不吝惜地赠送着流弹雨,舱内装置顿时被毁得惨不忍睹。 兵不厌诈,外加大手笔,还真是何远飞的做事风格。 对方只剩下身手极敏捷的四个人,三个顽强反击,一个利用枪弹掩护朝我冲来,一脚把我手中的金属圆管踢到半空接住,向底舱另一边的紧急逃生门飞奔而去。 他们的任务是不惜一切代价夺取这个东西。 但我不会把它交给任何人,哪怕要我破例,杀死人类。 “给我枪!” 我冲着何远飞厉声大喝。 一把德林格从空中抛了过来,我单手抄住,稳如磐石地平举着,将枪口从凌乱堆放着的货物的空隙间,瞄准了那个即将消失在视线中的身影。 子弹从76.2mm长的枪管出膛。 我知道它将优美地飞过去在那个人类的枕骨上钻个洞,一枪毙命。 第9章 捕猎者 我丢了枪,走过去拾起属于我的东西,套在手腕上。冰冷无机质的触感紧贴着前臂的肌肤,带来一种无法言喻的宽慰。 保镖们正把舱内的遍地横尸清理出去。何远飞虽然对窥探了他隐私的家伙深恶痛绝,但还没有笨到未经审讯就杀人灭口。我记得他很喜欢玩那种名叫“Tilltheytellthetruth”的游戏,以精神控制药物逼供,“直至他们说出真相”。 用脚尖勾下一具并未受致命伤的尸体的面具,果然是服毒自杀的。 这些入侵者不是来自军方,军方的原则是人身安全第一。他们不是政府特工,是精心培养的“捕猎者”。所受的特殊专业训练可以令他们身兼数职,杀手、保镖、盗贼……是不逊于政府特工的多面手。唯一不同的是,不仅是技术,他们连性命都是老板的私有物。 他们是谁派来的?幕后指使者对这个看似金属圆筒的东西究竟知道多少?还有,这东西是怎么流落混入何远飞的走私品之中的?无数迷团等待着我去解答,我要按原定计划走下去,或许过程会很危险,但我正一步一步接近目标。 想到 分卷阅读14 这里,我不由露出了自寄生人类以来第一个真心的微笑。 不期然抬头,看见何远飞正一脸震撼地盯着我,那种惊疑至极的眼神让我似曾相识。我认出来,那是人类面对无法理解、无法想象的未知事物而产生的本能的排斥与恐惧。 我顺着他的视线低头看,胸口心脏的位置被击穿了一个洞,温热的鲜血正从破碎的冠状动脉中源源不断地涌出。这颗子弹是什么时候射进来的,我没什么印象了,可能是刚才精神高度集中的缘故。我可怜的宿主的身体又要进行一次大修了。 “你……”对面那个人类男人嗫嚅着,似乎在艰难选择该使用哪一个类型的问句。 该到让他认清真相的时候了。 他知道了以后,会是什么样的态度?惊骇?憎恶?还是避之惟恐不及?我从未想过有这么一天,我会对人类的反应产生如此强烈的好奇,我大概是受什么刺激了,或者乙醇的药效还未完全消退。 “我不是人类。”我平静地对他说,吐气清晰,字正腔圆。 他脚下动了动,看不出由关节、肌肉与神经带动起来的腿部动作究竟是要朝前还是往后。或许就连指挥这一动作的大脑本身也不太清楚。我全神贯注地观察他,他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他非常紧张。 直到他脚下又动了动,我才发觉自己已经屏住呼吸好几分钟。 我究竟在等待——不,在期待什么?我第一次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无法准确把握自己的意识。我想我的本体恐怕出了什么大问题,我可能需要一次自体分裂繁殖,重新诞生一个新“我”来阻止这种情况的继续恶化。 然后他缓缓地、不太确定地朝我走过来,停在我面前,迟疑了片刻,伸手摸了摸我胸口涌出的鲜血。 当然不会是蓝色的。 殷红、粘稠、温热,跟任何一个人类并没有两样。这种认知好像令他的紧张感消除了一些。 “你……” 他会怎么问?[你是什么东西?]或者更糟糕,[你是什么怪物?] “……你没事吧?” 那一瞬间我似乎接收到了来自面前这个人类大脑中的神经脉冲,虽然我万分确定,人类并不具备这种精神感应的能力。但是那束微弱却明亮的电流火花却历经我的每一个神经元传递进来,在我大脑中呢喃低语:……你没事吧……你流了好多血……会疼吗……一定很疼……我应该怎么说……你会回答我吗……我不知道该对你说什么才好…… 这是……来自他大脑中的意识流吗?他传来的精神脉冲支离破碎,但是……非常美。 “嗯,没事。”我微笑地看着他漆黑的眼睛,第一次觉得人类的长相并不像我所想的那么难以分辨。至少现在我可以清晰地描述出他的容貌。 他很美。 “……要叫医生把子弹取出来吗?” “没事,我可以自己来,伤口很快就会愈合。我现在只需要一些血液。” 他犹豫了一下,拉起袖口,把手腕内侧凑到我嘴边。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 然后捧腹大笑。我很久很久没有这么畅快淋漓地笑过了,笑得肚子上的肌肉直抽筋,眼角都湿润了。 “老板,恐怕你得先去验一下血型,”我戳了戳他的手腕,“再找一根输血管才行。——我不是吸血鬼。” 他猛地把手腕抽回去,用脸上紧绷的肌肉来掩饰尴尬的神情。 我笑着说:“可以麻烦你扶我回房间吗,如果让别人看见我心口开了个大洞还能一路走得气宇轩昂,恐怕会惹来很大的麻烦。” 我把那颗变了形的铜弹从身体中弄出来,它击断了我的两条肋骨和右边的冠状动脉,幸亏没有直接轰进心房心室,不然修补起来更麻烦。左上臂的血管和神经也已经修复完毕,刚输入的1000cc同型号血液正在体内大大小小的血管里欢快地流动着。 身体损伤的情况比被逼供那次轻微得多,但何远飞还是坚持说我看上去精神虚弱,盯着我喝了七八杯糖浆。 我们非常有默契地对同一个话题避而不谈。 我想他即使接受了我不是人类的事实,要继续了解其中的具体情况也没那么容易。虽然人类的好奇心足以杀死一只猫,但他很明智地不问,以免彼此再一次陷入尴尬境地。 他开始转移方向。 “这个是你从我的仓库里偷出来的?我记得我的货物清单上应该没有这一项。是什么?”他指着我前臂上的圆筒问。看来他也不知道其中缘由。 “说得真难听。它本来就是我的,应该叫物归原主。”我抚摸着它光滑冰冷的表面,“这个啊,是‘弹簧’。” 他斜眼看我,终于还是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从“亚特兰蒂斯”号上回来的时候,那个变态医生杜衡不知道从哪里得知我受伤的消息,非要来替我检查伤势。我一想到他脸上那伴随着闪闪发光的镜片的微笑,就有点毛骨悚然。我怀疑他也不是人类,只是比我隐藏得更深。 “别让他进我房间。”我提出待遇要求,“他八成想把我弄上解剖台。” “他敢!”我的老板走出去门去。 我望着他挺拔的背影消失在门外,模仿着他当时的语调,微笑自语:“时间到。跟我友好道别吧,何先生。” 我决定离开,去寻找答案。如果幕后的指使者真是冲着“它”来的话,我留在这里反而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何远飞,我的路,不需要跟谁一起走。 好吧,或许我还有一点点私心,想报飞机上的一箭之仇。 第10章 第三个杀手 我挑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跟何远飞说,我要去酒店附近的超市买甜味剂,但是不需要他的保镖跟随。由于上次游轮上的“捕猎者”入侵事件,他一直忙着调查内幕,连带对我的人身安全问题投入了过多无谓的关心。虽然我一直向他强调,没有什么来自人类的袭击会对我造成实质性伤害,但他就是固执地摆出许多理由拒绝接受。 “我不喜欢看到你的身体受伤,哪怕一秒钟后就痊愈了也不行。所以我会给你安排两个最可靠的贴身保镖,你不许拒绝,否则就扣薪水。”他用老板的权力威胁我。 但是这次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两座人类雕像紧跟在我身后。 “我只是去买阿斯巴甜,很快就回来。” 他埋头看调查报告,“那些‘捕猎者’身上没有任何可以标识身份的物品 分卷阅读15 ,但是我们从其中两人的DNA上找到了切入点。他们的DNA资料被记录在军方关于S级雇佣兵的档案里,按里面的说法是‘极端危险份子’。看来幕后指使者大有来头,如果他们的目标锁定了你那个——” 他停顿了一下,别扭地吐出那个词,“‘弹簧’,我恐怕他们不会善罢甘休。而你又坚决不肯把那个硬邦邦的护腕摘下来,所以——” 我觉得他说了这么多,都是为了最后这一句做铺垫。 “所以你目前处在非常危险的状况中,必须以人身安全为第一考虑要素。” 我叹了口气,“老板,我只想去直线距离两百米的超市里挑一款喜欢的糖。” 他漆黑的眼睛看着我,形状优美的眉毛挑了起来,“……半小时内回来。” “好。”我说。 十分钟后,我抱着一袋糖从超市的后门出去,搭乘市内巴士。 两个小时后,我坐上了泛美航空公司AA76航班从洛杉矶起飞横越美国。 五个多小时后,飞机降落在维吉尼亚洲的杜勒斯机场,我换乘巴士来到华盛顿市区。 我身无长物,只带了一张信用卡,里面的钱买两三座五星级豪华酒店绰绰有余。但我却在市区边缘挑了一套幽静的小型住宅,并且预付了半年房租。 当我在刚刚收拾好的房间里喝甜茶,顺道给窗台上的蚂蚁喂糖末的时候,不由开始猜想何远飞现在的表情。 他肯定气疯了。 我在自己的床上留了一张扑克牌,黑桃A。如果他看到了的话,应该会明白我的意思:不要找我。 这一个月前来狙击我的两个“捕猎者”都是杀手型的,我很想抓住其中一个活口,用我的方法问出他们的幕后老板,但是都失手了。 第一次是我经验不足,然后我知道了原来人类的指甲也可以作为挑断喉管自杀的武器。第二个伪装成房东雇的水电工,企图在我的盥洗台里安一颗威力不错的小型炸弹,当我以为已经制服了他的时候,他居然把脑袋里早已定时好的微型炸弹引爆了。他就那么确信可以和我同归于尽吗,这个炸弹狂魔。 现在是凌晨四点,人们好梦正酣的时候,我告诉自己这次绝不能失手,一定要把正从窗户悄然潜入的第三个杀手一举成擒。 我正在淋浴间冲凉,哗哗的水声完全遮盖了他的行踪。 这次的杀手比前两个更加优秀,头脑冷静,身手敏捷,判断精准,最令我欣赏的是他做事的风格,不做目标之外的任何一件事,包括极其细微的动作。只有精神坚韧得几乎没有缝隙的人类才有如此高度集中的注意力,他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可惜他这回的对手恰巧不是同类。 我没有关水莲蓬,只在腰上围了一条浴巾,感觉他像豹一样轻盈的脚步逐渐接近,无声地将枪口对准我的后脑勺,保险栓早就已拉开,或许在完成任务以前,枪上的保险栓就从没关过。他轻扣扳机,隔着水雾朦胧的玻璃板在我的脑袋上完美地对穿了一个洞,消音器只发出很小的声响。 确信任务完成的一瞬间,他的神经有些微松懈。我乘机将手指按在他后颈脊椎处,“很棒的海市蜃楼,对吧。” 我想他没有听到这句话,他的大脑已经进入昏迷状态。 为了以防万一,我把他身上的所有装备以及衣物全部除去,并且检查体内是否装有特殊装置。而后把他的双手绑在床架上,打开灯,弄醒他。 他睁眼时那一瞬间的表情非常有趣,让我想起了何远飞。但那种不可思议的震惊很快就被他脸上刚毅的线条和高密度的神经反应所吞没。我猜他受过极其严格的精神训练,以保证即使跟深渊异形亲密接触都能面不改色。 但我不希望他在精神上对我过于防备,这样不利于刺探他大脑神经电流的波动。 “不要过于信赖你的眼睛,它只是个低端的光线传感器,很容易被光线折射与反射的小游戏欺骗,看见你以为是真实的东西,或看不见你以为不存在的东西。”我耐心地向他解释道。 看样子他听懂了,至少明白刚才击中的只是个光学幻景。他在人类中算是理解力与接受力很强的那一类型。 “好吧我们言归正传,我想你也不希望一直躺在又冷又潮的地方。”我掠了掠额前的湿发,避免水珠落进眼睛里,浴巾把黑色的床单洇湿了一大片,“我不会杀你,但是只给你两种选择:由你来告诉我幕后老板是谁、抢夺这个东西的目的何在;或是由我进入你的脑缘系统,强行记忆信息。我建议你选择第一种,因为人类的大脑比较复杂,即使我尽量避免冲击脆弱的神经线,但损伤的几率还是很大,你可能会因此而造成永久性的记忆缺失、情绪混乱,或是更糟糕,丧失部分行动能力。现在,你做好选择了吗?” 我仔细盯着他的眼睛,但那里没有任何情感波动,他就像一块坚硬的玄武岩,以沉默与坚定对抗来自外界的一切打击。以人类意志薄弱与优柔寡断的本性而言,他几乎算是个异类,我不禁有点欣赏他了。 “看来你自动选择了第二种,那我们就开始吧。”我把手掌覆盖上他的额头,连续不断的神经脉冲通过大脑皮质的无数亿个神经元传递进去,延伸向脑缘系统的记忆处理区,寻找我想要的那部分信息。 他双眼圆睁,全身像经受电击酷刑般剧烈震颤抽搐,看上去痛苦不堪。但他的意识在极力抵抗着我的入侵,他自身的神经脉冲与我在每一条纤细的神经线上狭路相逢,像一扇牢不可破的大门紧紧把守记忆的仓库。 我有点失望。本来我不想对他的大脑造成额外伤害,但是现在却不得不这么做了。我增加了输入的神经脉冲强度,那扇大门就像汹涌的洪水大潮冲击下的砖墙,顷刻间分崩离析,他的神经线在根根断裂、神经细胞成千上万地死亡,我乘机大举入侵,全面占领他的记忆信息库。 ……不要伤害他…… 如同空中划过尖锐的弹道,一个突兀的声音在我的大脑中响起。 我警觉这并非来自我的意识,这是哪里来的?但我没时间管它了,我正在飞速浏览着那个杀手的记忆信息,就像暗室中的幻灯片,以每秒几亿帧的播放速度不停地一闪而过。在他隐藏得最深的那个部分,有些记忆信息如珍珠一般泛着微光,我想找的信息会在那里吗,我把意识的触角探了进去…… 一道眩目的白光骤然膨胀开来,爆炸后的冲击波席卷了我的大脑,无数记忆碎片落在我的神经上,像在我的大脑中下起一场纷纷扬 分卷阅读16 扬的大雪。 这些是什么东西? 凌乱、支离破碎,但是却闪闪发光……我的大脑像在播放一部乱七八糟的电影,镜头不停地摇晃着……我被邻居家的野小子打得满身是伤缩在角落,他在替我擦药包扎伤口……我受罚在卧室关禁闭,他偷偷打开门缝塞进几块巧克力……我遭到同学的奚落和辱骂后抱着他号啕大哭……我被人怂恿着从高高的栏杆上跳下来,他知道后摔了我一个耳光……我第一次勃起时慌乱无措,在他的帮助下知道以后该怎样解决性冲动……他在最后一次告别时拥抱着我说,阿昊,你要好好活着,你是我在这世界上的唯一希望……记忆画面无休止地闪回,主角都是我和他…… 我终于发现了事情的严重性。在这场数秒钟的精神波动碰撞中,我的本体意识被宿主意识重叠了…… 我就是裴明昊! 可是这怎么可能!宿主的意识早已死亡,思维早已消失,这个身体的大脑里每一个细胞的物质构成我都一清二楚,这些该死的记忆和感觉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不是人类,却在这一秒钟被迫体验着人类所有的感情。 是的,那些像海潮般冲刷着我的神经的,是人类的感情!喜悦、悲伤、失落、寂寞、依赖、渴望……无数微妙而复杂的感情像分子式一样铺展开来,它们的成分根本不需要分析和制造,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一种绝对存在,伴随着每一次的呼吸和心跳,如何使用它们,根本不需要思考……它们互相交织互相融合,却又像金字塔一般层层堆叠,而处在最顶端位置的,就是我曾经在何远飞的话语中感受到的、复杂至极的感情,它能量的强大,远远超过了任何一种神经电流,就是因为它,我才在这个杀手的大脑中栽了个大跟头。这种感情,人类称之为“爱”…… 我把本体的意识从对方的大脑中迅速撤离出来,所有的记忆碎片像幻觉一样消失了。我还是我,宿主的身体依旧任由我随意操纵。刚才那场梦境般的感觉,仿佛是“裴明昊”残留在大脑最深处的某种感情的最后一次爆发。 或许那就是人类称之为“灵魂”的东西。 在对我实施了唯一、也是最后一次的报复之后,“裴明昊”终于彻底宣告死亡。 我以为摄入了乙醚而意识错乱的那次已经是最糟糕的经历了,没想到这次与人类意识的重叠,才是我遭受到的最具毁灭性的打击。 “……阿昊?!”那个杀手的意识清醒了,他无法置信地盯着我,似乎在寻找我与他记忆中那个幼小身影的重叠部分。然后他的眼神猝然发亮,不知哪来的力量挣脱了手腕上的桎梏,狠狠抱住了我。 “阿昊真的是你!” 我不是裴明昊,但我知道他是谁,甚至经历了他与裴明昊之间的所有记忆与感情。 他是裴明昊那个浪迹国外多年、音信全无的哥哥,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裴越。 “哥……” 我听见自己替裴明昊发出的呼唤。 我绝望地闭上双眼,发誓在这次的事件结束之后,立刻抛弃这个该死的宿主的身体,并且连续进行两到三次自体分裂,把现在这个受到严重污染的“我”彻底销毁。 此后哪怕寄生在一条蚯蚓身上,我也绝不再找人类当宿主! 第11章 修改行动计划 我换上干爽的衣服,随便擦了擦头发。裴越正靠在床头安静地抽烟。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五官轮廓深刻硬朗,神情冷峻,但是看着裴明昊的时候,眼神却很温柔。如果裴明昊还活着,以他那种软弱单纯的个性,恐怕很难接受他的哥哥成了一名职业杀手的事实。裴越一直都没有与家里联系,大概也是因为担心弟弟受到牵连。 对于我来说,他是杀手还是牧师都无关紧要。在“捕猎者”里遇到裴越确实令我始料未及,不过应该不会对我的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我在床沿坐下来,盘算着该如何问他。 “我的老板,巴塞尔·考根。”他在指尖碾碎了烟蒂,忽然开口,“美国运输业大鳄,表面从事跨国海运,实际上是个军火走私贩,近几年来对各国的军事与航天航空方面的高科技产品尤为感兴趣。两个多月前,他从中国大陆的一个固体物理研究所里弄到了这个东西。”他瞥了一眼我手臂上泛着冰蓝色冷光的银白圆管。 “他知道这是什么吗?”我乘机截断他的话,追问道。 “不知道。验货时我也在场,听那些研究员说,以地球上任何已知元素做比对后,无法鉴定出这东西的成分,只能凭外观猜测是一种高密度复合金属。考根先生很感兴趣,说是要带回美国做进一步研究。” “那它的另一半部分呢?里面的……芯的部分?”我谨慎地选择着措辞。 他露出了意外的神情,“你知道?” “只是直觉而已。” “……另一半是个金属圆柱,已经被带回去了。原本完全相套合,还以为是连成一体的,想不到会在运送过程中突然脱落。” 他没有再往下说,但我知道接下来应该是经历了一系列的意外与巧合,才流落到何远飞的货里。毕竟是吃一碗饭的同行,很多运输渠道和中间人是相通的,串货的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只是几率很低。 我已经决定了下一步的行动。 “你跳槽吧。” 他有点惊讶地看我,虽然没有说话,但我能听见那个无声的问号。 “这东西我不打算交给任何人。”我轻轻抚摸着手腕上的冰冷,“任务没有完成的话,恐怕你就算回去也不好过吧,所以还是炒老板的鱿鱼好了。厌倦刀锋生涯的话就隐姓埋名,如果不想转行就去找何远飞,就说是我介绍的。” 如果是以前的我,只会跟他说四个字:“别妨碍我。”什么时候开始,我对人类的同情心开始泛滥起来了?记得我曾经很讨厌这个种族的。当然,现在也远远谈不上喜欢,只是厌恶感或许没有那么强了。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问:“你呢?” “我要去巴塞尔·考根那里拿另外一半。”顺便帮他洗洗脑。如果他识相的话,只要把这件事情和裴越的身份忘得一干二净就行,否则我会让他的后半生在精神病院里度过。 裴越用一种深思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是一个他熟悉的陌生人,“阿昊,你变了很多……和从前简直判若两人。” 本来就是两“人”。我微笑道:“人总是会变的。记得你以前的愿望是当个刑警,不是吗 分卷阅读17 。” 他也微笑了,只是笑容中泛着些苦味。“我帮你。”他坚定地说。 或许有个熟悉内部情况的人帮忙,里应外合也不错,只要稍微修改一下行动计划。 “你确定?” “确定。” 入夜的海风吹拂在我脸上,铁灰色的海浪汹涌着拍打海岸长堤,在阴霾的天空下发出阵阵哗响。一条十米宽的人工堤延伸向波涛中苍茫的小岛,岛上矗立着一座宏伟的、拜占庭风格的城堡。 “只有一条通道。”我微微皱了眉,“如果涨潮的话,这条堤会被海水淹没吧。为什么不修高一点?” 裴越在身上装置好强光弹、催泪瓦斯与小型炸弹遥控器,仔细检查着每一把枪的弹匣,头也不抬地说:“涨潮时刚好漫到表面,还是可以通行的。我的老板管这叫海中漫步,认为这样比较有情调。” 情调?那是什么玩意儿?我看了看那条在海浪中显得岌岌可危的狭窄通道,无法理解地摇了摇头。人类的想法有时真是匪夷所思。 裴越递过来一把黑色手枪,“德国瓦尔特P99,会用吗?” “没问题。”我感受着握把的流畅弧度,淡淡地说。 根据裴越提供的情报,未转手的货一般存放在地下保险库中,但那里防盗设施极其严密,设有多重守卫和陷阱,要想直接闯进去相当困难。我们的行动计划是,先由他将圆管交给巴塞尔·考根,考根一定会把它拿去保险库与另一半部分进行套合比对,那时他再出其不意地将两部分一起夺回来。这对裴越来说可能有些冒险,考根身旁一般有三个24小时贴身保镖,但我一收到他的信号就会马上进入保险库清除剩下的守卫,以最快的速度接应他出来。我相信以他的身手,即使同时对付三个“捕猎者”,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有太大危险。 “走吧。”我打开他那辆汤加绿的陆虎Range Rover揽胜越野车的后箱盖,把最后一排的座椅折叠起来,准备藏身其中。手腕忽然被人一把抓住,我回头,看见他轮廓分明的脸,一双棕褐色的眼睛深深凝视着我。如果我是一艘行驶在海面的帆船,大概会被他目光的旋涡吸卷进去。 “一定要去吗?”他低沉地问,声音有些沙哑。 我没有回答,只是微笑看他。“……要小心。” “嗯。”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你也是。” 他紧紧抱了我一下,很快放开了,拉开驾驶室的门。我钻进行李箱,把后箱盖扣下来。一片晦暗中听见4.2升V8引擎启动的声音,车轮摩擦着地面飞驰而去。 裴越顺利通过了岛上的重重关卡,把车停在离地下保险库入口不远的一个隐蔽角落里,我纹丝不动地蜷在后备箱,辨认着从微型通讯器里传来的各种声音。 稳健的脚步声、电子仪器的提示音、开门声、嘈杂模糊的说话声……忽然,较一般男子声线更为尖细些的声音清晰地穿透了无线电波,带着一种舞台剧演员似的夸张语调:“越,看到你安然无恙地回来,真是令人高兴。” “东西我带回来了,老板。”裴越的声音如同速度均匀的打字机,平直无波。 “干得不错。跟我说说,你是怎么做掉那家伙的?他可是个危险角色,毁了我两名好手下,为此我还心痛了不少日子。——你不会让他死得太轻松吧?” “我只在他脑袋上直接穿个洞。” “呵呵,跟那种家伙纠缠得越久就越危险是不是?最好还是速战速决。” “是。” “越,你很聪明。要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多谢老板。” “那么,打开箱子,把你的战利品亲手交给我吧。” 看来巴塞尔·考根是个不放过任何一点可疑之处的家伙,哪怕面对的是他的心腹。或许他的多疑与何远飞的狡猾一样,正是他们在风口浪尖上生存至今的原因之一。 轻微的喀哒声,箱子被打开了。 “唔……每一次看都觉得非常迷人,多么具有残缺美的艺术品,就像米洛斯的阿芙罗狄德断裂的双臂,不是吗……越,你去保险库把另一半拿来怎么样?” “是。” “——等一下。”裴越的脚步声刚响起就被打断了。 “我差点忘了,另一半已经不在保险库里了。因为Z先生又打电话来催,我就先把它搬上了飞机……越·裴,你在想什么呢,后背有点僵硬啊。” “没什么,老板。” “那就拿好箱子,跟上来。这次我想带你一起去。” 我猛地打开后备箱,按裴越给我的地图指示,朝小岛上的停机场狂奔而去。那里离保险库入口足足有大半个岛的距离,隔着数十栋建筑物,沿路来往穿梭着数不清的守卫与白炽探照灯,但愿我能赶在飞机起飞前到达。 一架灰蓝色的CH-47D型军用直升机即将悬空,前后两个巨大的螺旋桨高速飞转,掀起的阵阵狂风吹动我的衣服猎猎作响。我奋不顾身地飞扑过去,凌空跃起,指尖扣住了黑色机轮上的轮轴。直升机逐渐远离地面,强大的气流刮得我睁不开眼睛,险些摔落下去,忙翻身抓紧机腹上的铁架,双脚蹬上机轮往舱门攀爬。 “……打开舱门……”我朝耳朵上的微型通讯器叫喊,声音还未出口就被强健的暴风吞噬了。 手臂上的肌肉开始酸痛发麻,裴明昊的身体绝对无法胜任什么体操运动员或是海军陆战队之类的,我可不想从舱门边被暴风吹到机尾,然后在钢制叶轮上切得连内脏的碎块都找不到。 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我将一束神经电流混合在无线电波中发射至裴越的通讯器,希望在何远飞身上产生的奇迹还能出现第二次。虽然奇迹出现第二次就不能称之为奇迹,虽然精神感应的几率在人类中低于十亿五千万份之一,但如果是他的话,应该可以让我抱有哪怕一点点微弱的希望吧…… 舱门猛然打开了,强气流呼啸着扑进机舱内,机身的晃动中一只手攥紧我的手腕,另一只手圈住我的腰,一下子把我拽了进去。 舱门“砰”的一声关闭,我的手还来不及从裴越身上松开,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的太阳穴。 “欢迎光临夜鹰号,不速之客。”那个夸张如舞台剧表演的声音说道。 我的怒火在大脑皮质的每一个神经细胞上燃烧起来。 我痛恨被人用枪顶着脑袋,尤其是在飞机上。这让我想起了上回的恶劣经历,那是我第一次在人类极其有限的智商上马 分卷阅读18 失前蹄。同样的错误,我怎么可能犯上两次?巴塞尔·考根,这个蹩脚三流演员死定了! 第12章 白夜礼花 裴越在那一瞬间箍住了我的胳膊,把它们以一种看上去极端痛苦的姿势拧到背后,其实我几乎没有什么疼痛感。对于怎样将最轻的伤害用最狠辣的方式表现出来,他是专家。而且他确实很聪明。 面前的肥皂剧男主角正用一副获得了本年度奥斯卡奖提名的神情看我,翘腿坐着,两手在胸前十指交叉。巴塞尔·考根,看上去就像一个正值壮年的成功商人,白色的西装领口内露出略嫌花哨的衬衫,银灰色的头发一丝不乱地梳在脑后,保养得体的贵族式脸庞不论做出什么样的表情都带着十二分的充足分量。只有在那双深绿色的眼睛深处偶尔的浮动里,才能找到一种扭曲森冷、怀疑一切的阴翳。 “嗬,真是意想不到的访客,”他从上到下打量了我一遍,眼神就像在满室的珍贵文物收藏中忽然发现了一个赝品,然后别过脸对裴越语调欢快地说:“亲爱的越,你在他脑袋上穿的那个洞呢,愈合了吗?” 裴越抓着我手腕的指头紧了紧。我几乎能听见在他冷硬如石的躯壳内,大脑高速运转所发出的声音。我不禁有点同情他了,天天面对像考根这样的人类,不死也得疯,原来他的高密度神经是这样锻炼出来的。 “没发现他使用了替身是我的错,老板。” 精彩的回答。但他那笑得如同保险推销员的老板似乎并没有打算就此放过他。 “那可真是太粗心大意了,越。身为‘捕猎者’却犯了这种低级错误,我本来应该狠狠惩罚你的。——但我又是这样的喜欢你,怎么办呢……这样吧,用你那把最宝贝的‘巨蟒’在这个假死者的身上咬出美妙的图案吧,就像那些颜色浓烈的中国锦缎上的花团一样,你看,很富有浪漫主义气息不是吗?” 裴越面无表情,甚至连唇角的细纹都没有一丝牵动的痕迹,他用拇指利落地拨下保险栓,将左轮手枪的枪口对准了我的胸口。 隔着衣物,似乎有许多非常复杂的情绪从9毫米口径的枪口丝丝脉脉渗进我的皮肤,愤怒、沉郁、痛苦以及憎恨……它们在手枪的另一端不断翻滚,犹如黑色的岩浆沸腾着泡泡……它们深沉而灼热,以至于我忽然有些担心容纳它们的那具看似坚硬的躯体,会不会骤然间由内向外爆裂开来。一种纯黑色的、仿佛白矮星爆炸般想要冲破一切空间束缚的强烈情感,就在这个拿枪指着我的人类男人身体内部激烈而压抑地喷发着,与何远飞眼睛里的纯黑色何其相似,却又截然不同,各自闪耀着令人绚目的美丽光芒…… “砰”的一声巨响!突兀的枪声在封闭的空间中发出嗡嗡的回音。我的那些念头运转的时间只是他从瞄准到扣动扳机间的几毫秒。 子弹滚烫的轨道镝割过空气,消失在眉心的黑洞里,随即淌下来的血流像把那张脸分成了两半。帷幕落下,对面那个男人的生命在他所喜欢的舞台上终结,临死前连震惊的时间都没有,真是非常具有戏剧性的死亡。无论信不信任的结果都是背叛,无论如何怀疑与防备结局都是死亡,这就是所谓的人类的悲哀之处吗?我忍不住想露出嘲讽的笑。 但我没空冷笑。刹时间扣住那个枪口顶在我太阳穴上的“捕猎者”的脉搏,超强度的生物电流使他的神经脉冲暂时中断,我将他持枪的手往内一折,替他扣动了扳机。大量鲜血立即从他的腹部涌出,我想他的肝脏与脾脏已经报废了。 还来不及抽回手,复仇的火焰朝我喷射过来,裴越猛扑过来,抱着我一阵翻滚,子弹在金属壁垒上溅起点点火花。活着的“捕猎者”还有六个,一场机械与肉体的混战在几千英尺的高空中展开。其实也谈不上对死去的老板有多么忠诚,这些人的血液已经被子弹出膛与生命断裂的声音彻底点燃了,如同来自某种深渊的呼唤声在耳边不断催促着,享受血腥与杀戮的颤栗般的快感,这种快感让人类疯狂。我身边这个男人的血液大概也被点燃了,他老练而冷峭地瞄准、开枪,无论躲避还是进攻都没有半分张望与犹豫,像一台急速运转、计算精准的机器。他的棕褐的眼睛里沉淀着化不开的暗红血色,满溢出强悍的野性与杀气。那是属于野兽的眼睛。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人类就是野兽。他们是进化退化还是基因突变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现在只在乎那个银白色的金属箱子。它就放在考根歪斜的尸体的脚边,散发着冰冷无机质的光泽,属于我的东西。我利用瓦尔特P99完美的快速射击功能在前方织起一道防护网,然后翻身朝箱子一步步靠近。 陡然的失重状态中我感觉直升机正在迅速下降,驾驶室里的机师不可能不察觉机舱中的混乱,除非他是聋子。箱子在地板倾斜的角度下缓缓滑动,只差一点了,拜托……让我抓住它! 整架直升机突然剧烈地震动起来,像临死前痛苦的抽搐与颤抖,我想是大概是某颗流弹恰巧钻进了燃气涡轮引擎或是什么鬼地方,它即将像一只中枪的大鸟从高空直直坠落下来,砸在海面上爆出升腾怒吼的死亡焰火。我可不想宿主的身体也一起当了它的陪葬品。 催泪瓦斯在地板上滚了两圈,呛鼻的白雾顿时弥漫了整个机舱。裴越重重地拉开舱门,呼啸的罡风下是一片蔚蓝无际的海面,离我们七八百米的距离——这距离还在飞速缩短中。 “抱紧我!”他在我耳边大声说,胳膊紧箍住我的腰,不假思索地跳了下去! 气流尖利地冲撞过身体,降落伞立即在头顶打开。但是由于超额载重、离海面高度不足,而且风速太大,几乎不可能安全着落。如果只是我一个人的话不会有什么问题,顶多入水时造成双腿骨折什么的,我可以很容易地修复它们。可是裴越的身体很有可能会在这场坠落中严重损伤,因为无法得到及时治疗而彻底死亡。人类的生命总是这么脆弱,这个想法掠过的瞬间,我感到一种莫明的失落。 我试图挣脱他,使他减缓下降速度,反正对我来说没什么不同,但他的生存几率可以大大提高。可是圈在我身上手臂爆发出惊人的力量,牢固地锁住了我。 他对上我的双眼里充满了深深的痛苦。那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了那种黑色岩浆似的强烈情感的来源,他无法原谅自己将枪口对准了亲生弟弟时的冷漠和无动于衷,在憎恨着逼迫他的那个人的同时,也憎恨着自己,同时憎恨着将自己一步步拉进深渊的、某种强大而不知名的力量。而当他 分卷阅读19 发现这种力量不仅仅来自于外界,更来自于自己隐藏着的黑暗面时,更努力的挣扎只会带来更深的绝望…… 多可笑!裴明昊死的时候想活下来,而他的哥哥裴越活着却是为了寻找自我毁灭的途径,所以他成了“捕猎者”,并且毫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在哪一天终结。 无论如何,这都与我无关。可是愤怒与悲哀的心情却不肯轻易放过我,人类的感情就像传染病毒一样悄无声息地潜入,而后大面积无规律地爆发,不论如何一次次杀灭,依旧一次次变异出新的类型,顽强且不厌其烦。 我冷冷看着这个一相情愿做我的缓冲垫的家伙,用尽全力将他推开。 我在空中自由飞翔,划出清晰而肆意的轨迹,落进碧蓝海水的怀抱中。不远处,直升机终于在低空爆炸,如同白夜盛放着的黑色礼花。 我在冰冷海水中漂浮,这感觉很好,没有任何阻力与拖累,就像一只随波摇曳的水母般轻盈和自在。我甚至想就这么一直躺着,随便洋流把我带到地球的哪片陆地上,反正那没有丝毫区别。我享受着这一刻难得的清净,但它总是很快就会因为某些自以为是的打扰而消失无踪。——那些打扰往往是来自于人类。 水波中传来大型轮船螺旋桨的声音,然后是快艇马达的轰鸣声,一双手抓住了飘荡在水面上的我,揽着我的肩膀拖上船去。 “明昊!明昊——!”熟悉的声音狂乱地呼喊,让人很难充耳不闻。他惊惶地摇晃我的身体,拍着我的脸,一副痛不欲生的模样,像那些白烂言情剧中可笑的煽情片段。 “安静!”我不耐烦地睁开双眼,看见何远飞略显憔悴的脸,漆黑的眼睛里燃烧着惊喜与愤怒交织的烈焰,“别妨碍我睡觉,我两天两夜没合眼了。” “行!你好好睡!”他咬牙切齿地说,“敢情我大老远找来是特地为你铺床的!” 我懒得回应无聊的玩笑,指了指百码之外漂浮着的橙色降落伞,“拜托你件事,去救他。”停顿了一下,“——假如他还活着的话。” 第13章 又见何远飞 醒来的瞬间眼前竟然掠过一片耀眼的空白。我不太舒服地眨了眨眼,看清楚天花板上吊灯的形状。可能是因为一口气睡得太久的缘故,宿主的大脑在轻微地涨痛着,我缓缓吐了口气,感觉思维清醒多了,慢慢坐起身。 身上套着全棉睡衣,从头到脚清理得干净清爽,只是脖颈与胸腹的皮肤上残留着斑斑点点的淤血,虽然并不严重,但形状与颜色都眼熟得可疑,这大概又是何远飞的杰作。我怀疑他有点施虐心理和破坏倾向,尤其是和我待在一起的时候精神状态不是太……稳定,不过在我看来大多数人类都是这样。 房门被轻轻推开,那个疑似病患两眼发亮地走进来,一连串的问句接连冒出,“你醒了!你整整睡了18个小时,现在感觉怎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吃东西吗?还是先喝点水?” 我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先回答哪个问题,老板?或许你可以先编个号。” 他一怔,摇摇头后倒了杯水递过来,“你还是那个老样子,冷漠孤僻,牙尖嘴利,活像颗成了精的墨西哥仙人掌。” “仙人掌也没对谁发出靠近的邀请,”我喝着水,咕哝道,“可它们不会老是被弄得青一块紫一块。” 施虐狂先生忽然单膝支在床沿,一手撑着我脑后的床架,带着压迫意味朝我俯下身,另一只手抽走玻璃杯,黑眼睛危险地眯起,眼里闪着某种蠢蠢欲动的幽光。“听你这话像是在抱怨啊!当初是哪个王八蛋答应我半小时内回来,然后不告而别音讯全无的?买包糖他妈的给我买到美国的另一头去了!你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力气才逮住考根那条老狐狸的尾巴,千里迢迢赶来救你的?要不是我听见直升机爆炸的声音,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漂在海里当水母?!那个鬼东西就有这么重要,值得你连命也搭上?!”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我的东西呢?那个箱子!” 他冷哼了一声,“放心,我还没把它丢到海里去,虽然我非常想。发现你的时候,你就一直死死攥着箱子提手,掰都掰不开,最后不得不打了肌肉松弛剂才弄出来。除了10亿美金之外,我还没见你对什么东西这么执着过!” 只要能把那个东西夺回来,别说水母了,寄生在草履虫身上我都愿意。我松开手,他的手掌却顺势摸上我的脸,“……明昊,别又露出这种眼神……看着我!看着我!我在你面前!我!何远飞!不是什么别的无关紧要的人,更不是可以让你目光随意穿透的玻璃!不许对我视而不见……你那该死的发育过度的大脑究竟在想什么?!”他低沉的声线些微颤抖,发出类似抽气不顺的声音,“为什么会这样……明明就在面前,伸手就可以碰到……”他的手指摩挲着我的脸颊,“很凉,但是干净柔软,”擦过嘴唇,“尖刻又骄傲的弧度,总是吐出伤人的话,但是沾上水湿漉漉的样子很性感……” 性感?居然把这种形容发情期人类的词用在我身上!我确定他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严重缺陷。感谢宇宙他没接着说什么魅惑迷人之类更恶心的话,不然我哪怕空着胃也想吐点什么出来。 他一点一点凑近,染上了浓浓情欲色彩的乌黑瞳孔近在咫尺,急促粗重的气息吹拂在我脸上,“……我想跟你做……现在……” 做啥? “让我抱你……放松点,别这么僵硬……”他的手从我睡衣下摆伸进去,沿着脊柱往上抚摩,带来粗糙炽热的触感,“别紧张,把身体交给我,我会让你很舒服……” “我拒绝!”我按住他的胳膊,生硬地说,“发情的话就去找你的同类,异性同性随便你,但是别想打我身体的主意!”开什么玩笑,我好容易才弄到一副灵活好用的身体,才不会交给任何人! 他的另一只手摸进被单,扣住我的脚踝往下一拽。身体陡然滑落,后脑勺在松软的枕头上弹了几下,火热的人类身体侵略性地压上来。 “拒绝无效!”他的手在我身体各处摸索,逐渐移到我的双腿之间,指尖勾勒着隆起的弧线,隔着单薄的布料揉搓按压,然后将整个手掌包裹上去,“……就算你说什么意识错乱也好,那时候你每一丝细微的表情、每一寸肌肤的颜色、每一声压抑的喘息,甚至连这里无助颤动的样子,我都记得很清楚……” 真是不好意思,我半点印象也没有。难道他还指望我对他的挑逗有什么反应吗?这想法真是太蠢了!现在这副人类 分卷阅读20 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我的意识控制之下,包括那三条没节操的海绵体。 “你就这么想要我的身体吗?” 他的脸埋在我被扯开的衣襟里,吮咬我的锁骨,手上稍微用力地捏了一下:“……难道我表现得还不够明显?” 我的脸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微微冷笑着。“非要坚持也可以,用你的身体来交换吧。”说起来,我觊觎他的身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今天有绝佳机会摆在我面前,干吗不抓住呢? 他发出了低低的笑声,嘴唇叠上我的,开始扯衬衫上的扣子,“没问题,你想怎么用都行……” “不用那么麻烦。”我轻声说,同时手指爬上他的后颈,按在第一节脊椎处。 自我意识存在的情况下被寄生是件非常痛苦的事,那种人类无法忍受的撕裂般的剧痛会让他们做出不顾一切的疯狂举动,所以我往往寻找的是意识即将消失的宿主。不过看起来他应该不会在乎。 我会尽量缩短寄生转移的时间,替你减轻痛苦的,何远飞。 一根蚕丝般洁白细长的触角从我的指尖探出头来。那是我进行寄生时使用的体外交接器,它会像最坚韧的钻探,将我的本体和意识送入寄主的身体…… “砰——”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 我吃了一惊。何远飞的动作僵硬在那里。床头柜的实木表面上,一个黝黑的弹坑正消散着丝屡轻烟。弹道擦着他的头发过去,我几乎能闻到蛋白质烧焦的味道。两秒钟后他不知从哪摸出把P226西格手枪,一翻身指向敞开的门口。 与之争锋相对的是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那是裴越最心爱的“巨蟒”。它冷森森的枪口正对着何远飞的眉心,嘶嘶地吐着信子,除了它的主人,谁也不知道下一颗子弹会在什么时候出膛。持枪者虽然头部和腿脚都缠着绷带,却丝毫不影响稳如盘磐的手势与凌厉逼人的杀气。 “离开他。”裴越的声音没有一丝波动,仿佛那是一片沉静的沼泽,却隐藏着令人窒息的血腥与残酷。 何远飞漆黑如墨的双瞳从准星缺口中冷冷盯着他。毫无疑问,裴越那职业杀手所特有的无视一切生命的杀戮气息正全面压迫着他的神经,但他依旧不动声色。这个男人自骨子里渗透出一种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掌控全局的强烈愿望,这使得他即使面对气势比他更强的对手,也不会落于下风。 “我不喜欢有人用命令的口吻跟我说话!”他嘲弄地冷笑道,“在我的船上,居然有人用枪指着我的头,而这个人还是我刚从海里救上来的!原来现在流行的是这种报恩方式。” 他很熟悉也很会利用人性的弱点,如果对手不是裴越,现在可能已经在哪怕只是最轻微的内心不安中气势动摇了。 “我没要你救。”杀手丝毫不为所动地说。 “因此你就可以随意打扰我和我情人的约会?” “约会,”杀手的眼里掠过危险至极的寒芒,“还是强暴?” 何远飞扯着嘴角笑起来,他的左手故作亲密地环着我的腰,“这个问题,你可以问问我可爱的宝贝儿。” ……已经到我忍受的极限了!这两家伙的荒诞剧还要演到什么时候! “出去。”我淡淡地说。在没有得到预想中回应的三秒钟后,我的手指搭上了何远飞的脉搏,“既然你记性那么好,那种感觉应该还记得吧?” 何远飞火燎一般抽回手,愠怒的情绪在他的胸膛上起伏,而后浮上他的脸,“你——” “我再说一遍,出去,——你们两个。”我的声音并不大,但我知道该怎样使最轻柔的声音具有最强大的震慑力。其实我和我的同类们可以连声音都不用发出来就达到这样的效果,人类的神经不够敏感,却足够纤细。 两把枪犹豫了一下后,终于回到它们主人的身上。我希望他们走的时候能轻一点关门。 金属箱子就在窗边的桌底下静躺着,我看见它,忽然想起一件细小的事,它令我心里咯噔一响。 “等一下——” 散发着相互排斥气息的两个人同时回头,我望向裴越,“你能不能留下来一会儿,我有些事想问问你。” 房间的门猛地甩上,发出一声砰然巨响。 我换衣服的空档,裴越倚在床架上,开始安静地抽烟。我走到桌旁,开启箱子,“环”和“芯”正完美地契合在一起,阳光下散发着迷人的冰蓝色冷光。 “你把它交给考根的时候,我在通讯器里听到他说,‘Z先生又打电话来催了’,你知道是谁吗?” 裴越深吸一口烟雾,吐出来,“是买家。但又不是一般的买家。考根好像很忌惮他,我曾怀疑就连去中国大陆买这东西都是他的指令。” “指令?”我微微惊讶地挑眉,那个考根看上去可不像愿意屈居人下的那种人,“他是他的老板吗?” “应该不是。倒像是受他利诱与胁迫。” “利诱与……胁迫,”我在唇齿间咀嚼着后面那个词,“我得好好想想。谢谢你,裴越。” 他身体一僵。 “你叫我什么?” 我警觉自己犯了个漫不经心的错误。 “对不起,哥。我总觉得自己已经长大到足以和你并驾齐驱的程度了。”我笑着,像一个渴望追逐哥哥脚步的任性弟弟,“以后我可以叫你越吗?” 我实在很不习惯使用人类对于亲属的称呼。我和我的同类总是独居,我们每个都是只属于自己的“一”。 他静静看我,看不出眼神里的情绪。然后他丢了烟,走过来拥抱我。从小他就不喜欢与人亲近,除了裴明昊以外。 “……无论怎样,你永远是我唯一的弟弟。” “是啊。”我微笑。 我并不担心裴越因此产生什么怀疑。对于人类来说,我的真实身份是个不可思议的存在,这大大超越了他们正常逻辑思维的范畴。即使他感觉裴明昊的性格改变了许多也没关系,反正人一向是善变的。而且我敢打赌,在没有得到百分之百的证实之前,他绝对不会对自己最重要的弟弟问出关键的那一句:“你是谁?” 第14章 z先生 如果不算上何远飞每天的性骚扰,船上的日子过得还算平静,那天的谋杀未遂事件也没有再度发生或升级。裴越的伤势正以超乎常人的速度恢复中,——本来也只是轻度脑震荡和胫骨骨裂而已,对他而言这种伤根本微不足道。当然,“一分钟也不想待在那家伙的船上”这种精神疗法 分卷阅读21 可能也起到了一定的疗效。三周后他悄然离开,留下一张纸条,还有变态医生实验室里的满墙弹痕。——杜衡居然还四肢完好地活着,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给我的纸条上言简意赅地写着:“我去办点事。” 何远飞看上去很是松了口气。跟充满敌意、指不准什么时候在他脑袋上穿个洞的顶级职业杀手朝夕相处,他的精神压力相当大。 我在房间里摆弄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段时间我在玩一种叫炒汇和炒股的函数游戏,在每隔一个波段的变化曲线中截取最高点和最低点,然后投入资金就会成倍上翻,就像变相的赌博。当我心情愉快地在网上办银行转帐手续时,何远飞饶有兴趣地凑过来问:“赚了多少钱?” “零头不算大概有3亿吧。” “想改行当股神吗,”他小小地取笑着,“看来世界首富很快就要改姓裴了。” “我对无限累积金钱没兴趣,老板。”我合上电脑,顺便把他凑得太近的脸推远一点,“只有蜣螂才喜欢把粪球越滚越大,只要它们能看到的,不管需要不需要,统统搬回自己窝里,这是它们的本能。” “你这句话可是把所有人类都骂进去了,明昊,别忘了你也是——”他的话断在那里,像一台突然被拔了电源的唱机。他脸上的神情非常复杂,如同把一直以来小心翼翼保管着的什么东西不慎摔坏了似的,流露出微不可察的懊恼和惶恐。 我侧过脸看他的眼睛,那里面犹如跳动着幽暗的火苗一般,我无声地叹了口气,真诚地说:“确实,我不是,虽然从外表上看毫无二致。何远飞,不论你怎样看待我,你看到的也只是‘裴明昊’这副躯壳而已。我有自己的思维方式与生活目标,这你是无法了解的,我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物,就比如蛞蝓和雨燕、瞪羚和海鳗,你无法想象它们会在一起对吧,因为它们连生存空间都不同。假如你觉得可以对我投入人类的感情并希望得到什么回报,那只是因为我所寄生的人类身体使你产生错觉,而我总有一天是要抛弃这副躯壳的。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我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类,我知道!”他的手握紧我的肩头,声量不自觉提高了,有些焦躁地说,“你的大脑比任何人都发达,你能释放莫名其妙的生物电流,甚至心脏中枪都没关系,我都知道!但这又怎么样呢?你就是你,你就在我面前,有温度、有心跳,活生生的人!跟我说话,对我冷笑,用不耐烦的眼神看我,知道我在想什么,没有哪一只蛞蝓或是海鳗之间能做到这一点!”他深深吸着气,似乎在努力平复着过于激动的情绪,“你还不明白吗,我爱的不是这副身体,甚至不是‘裴明昊’这个人,我爱的是你!是你!我管你是吸血鬼狼人妖怪超人蜘蛛侠铁血金刚深渊异形还是别的什么鬼东西!” “‘爱’?”我摇摇头,忍不住笑起来,“这种人类情感对我来说太遥远了!是的,我见过它,虽然不知道它的构成成分,但我体验过它的感觉,可那又怎样呢?那只是宿主身体中残留的感情余烬,不是属于我的东西,它就像一场台风从我的大脑里呼啸而过,留下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印象和一堆乱七八糟的烂摊子而已!哦不,我不想再跟你谈这个字眼,它比台风更糟糕,简直就是一种超级病毒,所有中毒的电脑和人脑都得瘫痪,所有编写好的程序全都会变成一团乱麻。你知道我的宿主裴明昊是怎么死的吗?就是因为‘爱’,他爱上了一个女人,而后这个女人不爱他了,于是他就从25层的楼顶跳下来!如果这就是你们人类所谓的最高级情感的话,那我宁可被十亿伏特的闪电直接击中也不想了解它!” “不!不是这样!”他无法抑制地叫起来,仿佛在终审法庭上为自己做着无罪辩护,漆黑的眼睛里像有烈火燃烧,“那不一样!我对你的感情没那么肤浅!天知道我怎么会爱上你的,你他妈的甚至连个好脸色都没给过我!但我就是没法控制自己,我想你永远留在我身边,看你笑听你说话,如果你不想我碰你,我也可以尽量忍着……但是你不能,不能像隐形人一样从我面前一声不响地消失掉,就好像你从来没在我面前出现过一样!”他的声音突然低沉了下来,带着一点期冀与哀求的意味:“你会留下来对吧?你会……会爱上我对吧?至少给我点希望,别这么残忍明昊……别这么残忍……”他挨近我,把头靠在我的肩窝上,亲吻我的头发和脸颊。 “每一个人类都觉得自己的感情比别人深刻,何远飞。事实证明,他们只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物。说实话,我看不起人类,虽然不像有些寄生者对人类抱有很深的敌意,但我真的不喜欢人类,他们自私、残酷、软弱、无知、贪婪、盲目自大,大多数都是这样,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惜伤害同类,自以为站在地球生物链的顶端就可以漠视和主宰其他一切生命。他们强者压迫弱者、弱者压迫更弱者,把别人的尊严踩在脚底下,施暴、屠杀、四处发动战争,然后在脖子上挂着秩序维持者的牌子并为此得意洋洋。真是令人讨厌啊。”我任凭他的吻在我耳际游移,冷淡地说。 “……那么我呢,你也是这样看待我吗?” “你觉得你跟其他人类有很大区别吗?不,何远飞,我曾经也讨厌过你。即使是现在,我也只是觉得你是人类中我比较熟悉的一个。即使你对我真的有那么些真挚情感,但我还是那句话,那只是我所寄生的人类身体使你产生的错觉。我很抱歉不得不像你所担忧与讨厌、并感到痛苦的那样,你自以为拥有的东西、以为可以交付感情的那个人,的确是空,是无,甚至连影子也没有。” “别说了——!”他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咆哮,像野兽临死前的哀嚎,他用力摇晃着我的肩膀,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拜托你!别再说了!” 一瞬间我的大脑里掠过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身体里最柔软的地方被划了一刀,这痛觉并非来自宿主,而来自我的本体。我是在同情他吗?同情会带来这样空荡疼痛的感觉吗?我狠狠甩了一下头,像是要把这个令我不安的不明增生物甩出脑海。我和他之间乱七八糟的关系马上就要解决了,或许我还要再下一贴重药。 “你确定你爱的不是‘裴明昊’,而是‘我’吗?”我轻轻推开他站起身,向后退了两步,“那么,你愿意——并且有勇气看一看我的本体是什么样子吗?你要好好考虑清楚,做好思想准备,因为以其他人类的反应来看,那并不是件愉快的事,有些神经脆弱的甚至当场精神崩溃,以至于在他们有生之 分卷阅读22 年连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都恐惧得想把眼珠子挖出来。——即使是这样,你也要坚持看看你深爱的‘我’吗?” 他像一块大理石雕像般凝固在那里,圆睁着双眼,震撼而惊慌地看着我,仿佛前方是一道令人粉身碎骨的万丈深渊,而他就站在悬崖边,必须在跳与不跳之间,艰难地作出选择。 “你准备好了吗?”我轻柔地问。 他翕动着嘴唇,许久之后,似乎就要开口—— 我的手机突然惊天动地地响了起来,在桌面上又蹦又跳。机械化而又熟悉的声音像一柄铁锤敲打着几乎凝滞的空气,它碎成千万片飘散了,于是他和我忽然间又找到了正常的呼吸。 我走过去拿起手机,按了接听键。 电波那一头没有任何声音。 一片沉默。 但我似乎听到了什么,压抑的呼吸声,心跳声,神经电流在大脑中飞速传递的声音…… “……裴越……越……是你吗?”我不确定地问。 另一端隐约传来模糊的暴怒的训斥,“说话!你这猪猡!”然后是踹踢重物的沉闷声响…… 我预感对着电话的一定是裴越,但他一声不吭,甚至连一个细微的呻吟都没有发出来。 好像又有个人把电话接了过去,陌生的声音在我耳边清晰而平淡地响起:“我想你应该已经明白了,裴先生。你的哥哥就在我手里,如果想要他平安无事地回去,只要把我想要的东西还过来就可以了。” “你是谁?”我冷静地问。 对方轻笑一声,“何必明知故问呢,裴先生。不过我不介意亲口向你作一次自我介绍,我叫‘Z’。” 是的,我已经猜到了,他就是那个“Z先生”。裴越怀疑他,想去查探他的情况,而作为考根座机爆炸事件的参与者和生还者,Z也一定不会放过他。他抓住了他,并且打算利用他从我手里夺回箱子。 按目前的情况来看,主动权在他手上。但他始料未及的一点是,裴越这个筹码的分量,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重。 我微微冷笑起来,“Z先生,恐怕我不能如你所愿把东西交给你,因为这场赌博太不公平,你想从我这儿赢走的,比我想从你那儿赢回来的要重得多。很抱歉,交易不成立。但是有一点希望你明白,裴越是我哥哥,如果他死了我会很不高兴,到时候我会把那个装着你想要的东西的箱子,从莫那洛瓦火山口扔进去,作为送给我哥哥的陪葬品。好了,我今天不想再和你交谈,再见吧。” 我断然掐了电话,把手机重重摔在桌面上。 “Shit!” “裴越是你哥?”何远飞吃惊地问。 “不!是裴明昊的哥哥,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但你很生气。”他的黑眼睛盯着我,露出一丝似欣喜又似惆怅的神情,“你关心他,虽然你不承认。明昊,你有人类的感情,虽然你对此嗤之以鼻。” “闭嘴!”我冲他怒吼。竟然把我逼到这步田地,他和裴越,包括所有的人类,都他妈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第15章 同类?! 我坐在窗前的藤木椅子上喝甜茶,刚才那股莫名其妙的怒火像一场行事仓促的暴动,被我飞快地镇压下去了。我在想下一步的行动。虽然绝不打算拿箱子去换裴越,但也不能对那个‘Z先生’放任自流,我直觉他不是个简单角色,否则以裴越的身手,怎么可能轻易栽在他手里。不过在他拿到想要的东西之前,应该不会对裴越下毒手,我刚才在电话中为他留了一线余地。我只是说今天不想和他谈。接下来就看他的反应了,我得见机行事,步步为营。 何远飞沉默了片刻,问:“你会拿那个去换他吗?” “不!”我一口否认,啜了口茶,缓缓说,“但我也不会作壁上观。如果不解决这件事的话,那个Z一定会纠缠不休吧,可能会很麻烦。” “我知道你不喜欢麻烦。”他微笑着看我喝茶的样子,“如果打算救他,我陪你去吧,虽然我们以前相处得不算愉快,但他毕竟还是我的大舅子。” 大舅子?我不禁打了个寒战。“你的脸皮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人类都要厚。” “那是我的优点之一。”他笑眯眯地说,为我半空的杯子里续茶。 从窗外望去,海天交接处沉沉地悬着一轮橙黄色的夕阳,斜照洒进房间,何远飞俯身的剪影镶在光线里,黑发上像蒙了一层半透明的金纱,连瞳孔里都反射出流彩灿金的光芒。 “很美,对吧,”他转头望向窗外,“日落时分的大海,把一切都染上了绚丽的颜色。” “我更喜欢纯黑。”我轻轻放下茶杯,看着天际那个逐渐被大海吞食的生蛋黄,“但是,在这样的景色下喝茶,也算是件美事吧。” 何远飞回头看我,目光朦胧而深邃,然后他自然而然地低下头,将嘴唇轻轻印在我唇上。与以往他吻我的任何一次都不一样的,纯洁、温柔、恬静……不带一丝情欲色彩的吻,仿佛想要安抚什么似的,初雪般轻柔地降落下来。 我想避开,又觉得没有避开的必要,正如我没有必要避开清晨的微风、黄昏的细雨、深秋的最后一片落叶与初春的第一抹新绿,那么自然、纯净的触感,在人类身上也可以体会的到吗? 他的嘴唇像来时一样轻轻离开,怔了怔,好像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我……没有别的意思……” 用得着做出惶惑的样子吗,这种单方面的事他又不是第一次做。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我只是觉得,刚才那一瞬间,你看上去显得很……孤独。” “孤独?”我重复着这两个字,忍不住大笑起来,“天哪,亏你想得出这个形容词……你听好了,所谓的孤独,是相对于群体生存的种类而言的。像我们这样的寄生者,要不是碰到意外,在漫长的一生中可能连一个同类都不会遇见,这就是我们的生存方式。如果独居的生活被打扰了,我反而会觉得厌烦。” “这是可以改变的。”他用肯定的口吻说,冲我露出信心十足的微笑,“我会让你改变的,相信我。” 这个人类的神经究竟是怎么长的?像海参腔肠一样一根管子通到底吗?我白了他一眼,无奈地说:“随便你怎么想,偏执狂先生。” “你会发现这也是我的优点之一,亲爱的。” 第二天早晨,手机再次响起,我沉着脸,按下了通话键。 “裴先生,昨晚睡得好吗?”  分卷阅读23 “好极了,如果没有你的打扰,我还能再多睡一会儿。” “真是抱歉打扰了你的美梦,但是我不得不遗憾地通知你,你哥哥目前的状况不容乐观。说真的,我还没见过像他这么强硬的家伙,真是了不起,一般人的话100伏特电压就足以致死,而他只出现了强直性肌肉收缩、心率失常和休克。对了,除了电击我这里还有另外一些实验报告你想看看吗……啊,你看不见,没关系,我可以读给你听,你是想先听毒素抵抗性的还是疼痛神经反射的报告?或许你对外力击打损伤实验更感兴趣……” 一股凉意从我的脚底卷起,像藤蔓一般爬满四肢百骸,进入心脏,身体仿佛凝结成一个巨大的冰柱,从内往外冒出刺骨的寒冷。这种感觉让我无比享受,并且近乎亢奋地微微颤栗着,如同有什么东西要从冰封的身体内部尖叫着蜂拥而出,而它们真的从每个毛孔中喷发出来了……天花板上灯管闪了几下突然四下爆裂,连接着电源的笔记本电脑与电视冒出黑烟,重量较轻的物体以一种极高的频率震颤着移动位置……整个房间内的磁场与静电强度强烈到几乎连墙体都无法负荷…… “出什么事了?!”门被人猛然撞开。房间内的一切顿时又恢复了平静,只是一片狼籍犹如龙卷风过境。 “没事,只是一时没控制好力道。”我站在满地报废品中对何远飞说,“麻烦你再给我一部手机,这部已经坏了。” 他走进来,把自己的手机递给我,“生气的话就尽管发泄出来,不要憋着。” “生气?”我微笑了一下,“不,只是想杀人而已。” 拨通了裴越的手机,我淡淡地说:“Z先生,见个面怎样?” 华盛顿州。西雅图市。 夜晚的太空针塔如同圆盘状的幽浮架设在500多英尺高的细长金属架上,顶端荧光流转。在我看来,它的飞碟造型是人类对外太空智能生物充满向往的具现,尽管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却依旧用憧憬、调侃或是嘲弄的语气夸夸其谈。“嘿伙计,这可是我们西雅图的骄傲,——地球发生大劫难时,总统先生逃往宇宙的专用飞船!” 我提着一个金属小箱子,独自乘坐电梯,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就登上了太空针塔的观景台。今夜的针塔没有一个游客,只有各个角落里隐藏式摄象机背后的监视视线如影随形。我在阒无一人的观景台转了一圈,从直悬的铁梯爬上最顶端的了望台,夜风撩起黑色风衣的下摆,行云流水般翻卷着,发出猎猎声响。 脚尖刚沾到地面,一个冰冷中略带暗哑的声音在幽暗中响起,大概是用了特殊扬声器的缘故,分辨不出来自哪个方向。 “一秒不差,裴先生,准时是个好习惯。” “待客时只敢出声不敢见面却不是什么好习惯。” “呵呵,只要交易能顺利完成,见不见面又有什么关系,不是吗?” 老奸巨滑的家伙,你以为不现身就安全了吗?我暗自冷笑。 “既然这样,我们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免得浪费彼此的时间。裴越呢?” “我想要的东西呢?” 我把箱子一旋,箱口朝外架在手臂上,另一只手缓缓开启箱盖。一段银白色泛着冰蓝冷光的金属静静躺在箱底的黑色天鹅绒上,那是完美套合起来的环和芯。 对方发出了一声含混的鼻音,仿佛是抑制不住激动的情绪。片刻之后,一道灰白的灯光在我正前方不远处亮起来,裴越反铐着双手,半昏迷地垂头坐在地面上。他看上去糟糕透了,遍体鳞伤,鲜血淋漓,似乎连睁开眼睛的力气也没有。 “把箱子放在身后,往前走五步站着别动。十秒钟后,你就可以把他带走了。” 我没有按他说的做,只是仔细端详着前方灯光中的身影,是裴越没错,但又觉得有点不对劲。我微微眯起双眼,从头到脚扫描了他一番,从腰间拔出他给我的那把黑色瓦尔特P99,毫不犹豫地拉开保险,扣动扳机。一声枪响,子弹从他的心口穿过去,如同穿过水面上的倒影,连一丝涟漪都没有漾起。 “非常逼真的全息影象,Z先生,可以打5分。”我举着枪冷笑,“但是下面你所看到的,却不是幻影。”话音未落,一道银白色的冷光被我用力投掷出去,在半空疾射出优美的弧线,外窗玻璃炸裂开来发出一声巨响,碎末飞舞的同时,银光像一只掠进幽深的酪梨树林的知更鸟,瞬间消失在太空针塔外乌沉沉的夜色与密密麻麻的街道建筑中。 “不——”我听到扬声器里传出一声变了调的悲鸣。四周气流的轻微变化中,一个幽灵般的身影出现在破裂的窗前,仿佛想要抓住滑翔在高空中的那道银光。我朝他扑过去,手指按在他的后颈,往延髓的中枢神经输入一股神经电流,它将导致人体的肌肉僵硬、心搏紊乱与呼吸暂时中止。不用几毫秒,他的身体将进入急性循环功能障碍造成的深度昏迷中。 我松开手,准备站起身,一只苍劲有力的手狠狠扼住了我的咽喉,把我掀翻在地,指腹紧压住颈动脉窦。宿主的身体出现了反射性的血压下降与大脑缺氧,立刻休克过去。 怎么可能?!即使再强壮的人类,受到这样的神经电流刺激也不可能若无其事,甚至反过来制服我!我极力与外来打击争夺着身体控制权的同时,震惊不已。不假思索地,我由身体向外扩展开一个无形的生物电磁场网,其强度足以扰乱置身其中的所有生物的大脑神经,不料却结结实实地冲撞上了另一个毫不逊色的生物电磁场。 强大的电磁风暴席卷了整个空间,空气中的各种气体分子无法承受粒子爆炸的冲击而快速连续碰撞着,释放出惊人的能量。电浆效应像幽蓝色的纤细光线互相连接起来的无数电光球,充斥了周围空间,噼啪作响。观景台的灯光瞬间熄灭,以太空针塔为中心,方圆百米之内的电波通讯骤然中断、电力系统完全瘫痪,如同被拉下了巨大的闸门,灯火通明的街区顿时陷入了一片黑暗。 在感应到对方生物电磁场的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他是我的同类!对于像我们这种数量稀少到几十年都不一定会遇上一个同类的种族来说,这还真是件难得的事。 我的瞳孔几乎缩成针尖大小,抓住他扼在我咽喉上的手,却无法撼动半分。他所拥有的寄主身体无论体格还是力量都远胜过我,可以感觉出肌肉与反射神经受到过极好的锻炼,强健程度与裴越不相上下。 [从你一进入电梯我就已经发觉了,我的同类。]他的神经电流对我“说”。 分卷阅读24 [所以你才躲起来不露面?] [现在看来完全没这个必要,没想到你是个不懂有效利用资源的家伙。——这么孱弱的人类身体,你该不会碰到哪个就是哪个,根本没有进行优化选择吧?]他毫不客气地嘲笑我,[让我看看——修补过不少次啊,连宿主的意识都是自然消失的,你居然寄生在濒死人类的身上?]他发出了高频率的尖锐笑声,刺激得我的神经很不舒服,[我还没见过像你这样……智力低下的同类!] [我只是对你所谓的优化选择没兴趣。为了寄生最强壮的身体,你杀了不少人类吧。]我对他的奚落反应冷淡。 他很是不以为然:[那又怎样?人类对于我们而言只是些有着各种各样瑕疵的容器,他们的精神软弱得不堪一击,也只有躯壳有点用处而已。我倒是劝你赶快把这个残次品换掉。那个叫‘裴越’的人类身体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让给你,反正现在这个身体我用得还算满意,你看怎样?] [……我不要半死不活的,也不要二手货。] 他又一次讪笑起来,[放心,我会把他修补好,活生生的带到你面前。不过,空间跳跃动力装置你可不能独吞,对吧。要知道,坠毁在地球上的飞行器零件没几个保存完好的,那些白痴人类总是自以为是地用各种拙劣可笑的‘高科技手段’对它们反复折腾,结果把信息存储核全给毁了!真是无法忍受!这个星球其实完全符合我们的居住条件,却落在一群除了无限制繁殖后代之外一无是处的低等生物手里!暴殄天物!破坏规律!毫无存在意义!]他怒气冲天地总结着,愤恨地哼了一声。 虽然我见过的同类不算多,可还没见过像他这样喋喋不休和情绪多变,并且对人类的存在价值蔑视至极的。我猜要不是他不想破坏这个星球的自然生态,准会用中子武器的电磁脉冲把所有‘除了无限制繁殖后代之外一无是处的低等生物’统统杀光。我虽然不喜欢人类,对他的种族灭绝理论却不予苟同,我甚至开始怀疑他想得到空间跳跃动力装置的动机与我并不相同。 第16章 与人类同居生活 [如果你不妨碍我,这件事还有商量的余地。] [妨碍?哦不,当然不会,就算已经离开母星,同类之间不得相残的生存规律依旧不能违背不是吗。你知道我需要什么,而你要的东西,我也恰巧能弄到。]他意有所指,[既然如此,干吗不联手合作呢?] 联手?或许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可以省去我一大部分精力。如果目标一致又是同类的话,我不介意多一个旅伴。但我也不想过于信任他,毕竟与同类之间如何交流相处我们都不擅长,更何况我和他远谈不上意气相投。 [真想联手的话,就拿出点诚意来给我看吧。]目前为止,最重要的筹码在我手上,这是我唯一能牵制他的东西,尽管他确实比我强大。 [这你放心,准备好后我会去找你的。——我们的生物电磁场已经相互确认过身份了,只要你不拒绝我发出的电位讯号,要在这块大陆上找到你所处的位置并不太难。——在此期间,不妨关注一下人类的电视新闻吧。]他故弄玄虚地“说”着。 我们不约而同地松了手,彼此保持着一定的人身距离。 [那就下次见吧。] 我刚转身,他又叫住了我:[电梯已经停了,要我送你下去吗?] [不用了。]我淡然拒绝,走到玻璃碎裂的外窗边,纵身跃下太空针塔。 风衣被气流鼓起,在身后如同倒悬的尾翼,我享受着夜空飞行的快感,像一只俯冲下来的黑色蝙蝠。其实就这样坠落到地面也挺好,但是宿主的身体恐怕经不起再次大修了,我按下腕轮上的发射器,钢丝激射而出,末端的倒钩稳稳扣紧了塔身的钢架。我顺着钢丝下滑,矫捷地落在地面上,解去腕上的悬挂装置,坐上静候已久的跑车。 银白色的梅塞德斯AMGCL65以4.5秒的百公里加速与610匹马力狂飙而出,穿越已经恢复通讯与供电的几个街区,在一条略显阴暗的街道上停下来。 有人敲了敲车窗玻璃,我打开驾驶座的车门,看见何远飞紧蹙的浓眉。 “怎么,没找到?”我大为紧张起来,大脑开始复核相关的所有数据,针塔高度、投掷力与角度、穿过玻璃产生的阻力、当时的风速……该死,到底是哪个环节的计算出了差错? 他欣赏着我忧心忡忡的神色,终于忍不住露出微笑,把一管银色金属给我看。“唬你的,谁叫你老是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与预计的降落地点只误差了十几米。” 那一刻我真有一种掐死他的冲动。 他钻上车,赖在副驾驶座上,“谈判进行得如何?” 我想了想,决定先不告诉他遇见同类的事。“基本顺利。双方各退一步。” “哦?依你当时生气的程度来看,我还以为你会把他好好收拾一通。”他的眼睛斜睨过来,目光锐利,“谈生意时,会在原先己方有利的条件下退让,只有两个原因,一是对方力挽狂澜,掌控了大局,二是双方发现了另一条互惠互利的道路。——刚才的情况属于哪一种?我猜是后者。你们是不是达成了什么协议?” 眼前这个人类的直觉敏锐得惊人。虽然确定他不会知道事实真相,可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随你怎么想。”我发动引擎,“这是我的私事,没有必要向老板作详细汇报。” “……你过河拆桥!”我的老板恼火地指控道,“我这么尽心尽力地帮你,你居然连句实情都不肯说!” 我叹了口气:“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现在……还不到时候。” 他的眼神在飞掠过窗口的光影中飘闪着,不知道脑子里又在盘算着什么。然后低头端详手中的金属,手指在上面仔细摸索,用极轻微的声音疑惑地嘀咕:“……弹簧?” 虽然何远飞经常弄得我不堪烦扰,但我还算度过了个把月相对平静的日子,直到一天早晨,这种表面上的平静终于被打破了。 当时我正坐在餐桌旁看早间新闻。——因为Z的那句话,我时不时都会关注一下人类社会的发展动态,虽然那些往往都很无聊。 ABC电视台金发碧眼的女郎用清脆的声音播报一则新闻:“……NASA(美国航天航空局)昨天宣布,新一代光帆航天器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定于今年8月底进行首次试航,这将成为世界航天航空史上的又一项创举。多 分卷阅读25 年以来,动力问题一直是限制太空航行发展的瓶颈,液氢燃料不仅成本高昂,而且很不稳定;核动力的污染隐患又使人们对环境灾难的后果深表担忧,而近年来科学家致力研究的以阳光压力驱动航天器运行的‘太阳帆’装置将彻底解决以上难题,为人类的航天航空史开辟新纪元……” 何远飞用勺子轻敲一下装着橙汁的杯子,发出“叮”的一声脆响。“了不起!不过依靠太阳能的话,不论怎么飞也只能接近太阳系的边缘吧,离外太空还远着呢。估计NASA那帮家伙对ET的热爱还得再被浇一盆凉水。” “……确实了不起,不像人类在短短几百年间能掌握的技术。”我盯着屏幕上的模拟航天器飞行画面,“不过你有一点说错了,它是星际航行器的前身,将来活动的范围绝不止局限于太阳系而已。” “怎么说?”他饶有兴致地凑过来。 我用指尖沾着清水在桌面上画示意图,“按照你们爱因斯坦的理论,每一个质量巨大的物体都可以成为一个引力透镜,使其后面的发光体发出的光线发生弯曲,太阳的引力可使从遥远恒星发出的光汇聚并放大。另外再加上强力激光器、微波源与放置于宇宙空间中的巨型聚焦透镜提供能量,可以产生至少十分之一光速的飞行速度,理论上到达银河系的另一颗恒星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我在餐巾上抹了抹手指,微笑起来,“离真正的星际航行还远着呢!以太阳系来说,如果要抵达更遥远的星际空间,必须穿越过一个特殊地带,靠一般意义上的‘飞行’,根本不可能实现。或许人类终此一生也永远无法领悟其中真谛。” 他不甘心地挑了挑眉,“别说得跟文明高度发达的外星人一样,无所不能先生。” 我正要开口,忽然响起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 何远飞吃了一惊,“你刚才有听到来客登记吗?” 我们所在的别墅,大门安装了智能辨识系统,会记录下来客的声音与相貌,传至房间屏幕,通过主人认可后,铁门才会打开。可是刚才电脑控制中心没有任何显示。 “没有。” 我大概猜到是谁了,只有他能完全无视大门的智能锁与花园中的监视系统,直达主楼。我起身去开门,何远飞的手则蓄势待发地按在了枪柄上。 门外站的人大约三十岁,身高至少有一米九,体格强壮、肌肉健硕,金棕色短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长相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但五官轮廓非常刚硬,看上去有点像某个喜欢单手拿榴弹炮轰直升飞机的电影明星。我跟他不是第一次见面,但现在才将他的外貌看清楚。 “看样子你最近过得不错。”他用一种老熟人的口吻对我说,墨蓝色的眼睛里似乎含着某种不辨善恶的深意,毫不客气地径直走进来。 何远飞冷冷地注视着他,手里摆弄着一把银色外壳的“沙漠之鹰”,比起一般手枪,它的贯穿力大得惊人。 他看到何远飞时微微一怔,然后留意了我们的餐桌与客厅,惊诧而又讥讽地叫道:“你——你居然和人类同居?天,这真是全宇宙最荒唐的笑话!跟这种弱小、龌龊、毫无智商可言的低等生物一起生活,你的神经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上次自体分裂时基因畸形了吗?”他激动得颧骨泛红,冲我咆哮,“你也沦落到跟某些自甘隐藏身份混在人类中生活的寄生者一样了?你完全迷失了本我!你忘了我们是什么!人类又是什么!你实在太令我失望了!” 我对他歇斯底里的情绪波动已经见识过一次了,不用理会他自然就会平静下来。但是何远飞可不这么想,他被他话语中莫名其妙的人身攻击激怒了,枪口直指非法闯入者,寒气逼人:“滚出去!” 不速之客不以为意地耸耸肩,“开枪啊,然后我会让你看看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奇迹。你准会惊讶得目瞪口呆,或者像另外一些人类那样精神崩溃,这实在是一种有趣的消遣——” “闭嘴吧,Z!”我一声厉喝。 这个罗嗦又情绪化的家伙简直比人类还烦人! “他就是那个Z?”何远飞的脸上满是冰冷与敌意。 “特里·泽诺,我这副身体的名字。”他轻蔑地撇过脸,似乎不想让视线在这个企图用武器攻击他的人类身上多停留一秒,然后对我说:“看到今早的新闻了吗,那艘造价10亿美元的光帆航天器,可爱的‘飞跃者号’?那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只是交易品而已。”我冷漠地回答,“你混进了NASA?我就怀疑,依照人类科技发展的进程,这种航天器的制造成功至少是一百年之后的事。” 他得意洋洋地笑起来:“就因为施舍了他们一点低端技术,这些人类把我当成伟大的天才科学家了!他们还在做梦想着明天的星际旅行呢!如果没有空间跳跃装置,这种航天器连家门都出不了!——喂,你答应我的东西呢?可别食言啊!”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发现何远飞不露声色地听着,手指在枪身上无意识地画着圈。 [我会带着它去找你,顺便把裴越带回来,现在你可以闭嘴了!]我直接向他发送神经电流。 [……你不想让这个人类知道什么?我们的交易还是你的小秘密?如果这样的话很容易,让他的意识彻底消失就行了。] [你要是这么做了,就永远别想拿到东西!] 我想这是我第一次对同类露出森寒刺骨的目光,他愣了一下,讪笑起来。 [放心,我不会为了个人类跟自己过不去,你就尽管护着他吧。只要你现在跟我签定契约就行了。] 按照母星上的规矩,一旦我们定下了某种约定,就让本体互相触碰一下表示绝不违约,对于习惯精神交流的我们来说,这种仪式虽然不太情愿却必不可少的。 我点点头。 何远飞似乎觉察到我们在无声地交流着什么,不快地蹙起了眉。接下来他看到的情形更是让他怒不可遏地朝泽诺派送了两颗玛格努姆手枪弹。因为我们的签约仪式在他看起来像个亲吻,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秒钟。 那两颗大威力子弹镶在泽诺引以为傲的大脑里。修补宿主身体,他屡次嘲笑我的事,很快也得降临在他自己的头上了。 我忍着大笑的冲动把他踹出门去,心情好得不得了。 何远飞脸色铁青地瞪着我,枪一丢朝我走过来。 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他想干吗? 第17章 何远飞盯着我,脸色不善。他的一只手握 分卷阅读26 紧我的肩头,另一只手抹去我脸颊上的几滴血迹。那是Z留下的。他搓了搓指尖鲜红的粘液,“他不是人类!……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看来是瞒不过了。我想了想,回答他:“是同类。” 一阵呼吸困难的沉默之后,他的声音艰涩地响起,如同上好的瓷器出现无法修补的裂痕一般充满了悲伤的意味,“……和人类不一样的,相同物种是吗?你们有共同的思考与生活方式,所以可以是同伴,甚至是情侣是吗?……你向来排斥我的接近,我以为那是因为你天性冷淡,可你却可以若无其事地和他接吻!因为我和你之间横着一条名叫非同类的海沟,而你和他之间就他妈的毫无障碍,平坦得像亚马逊平原!”他的脸上并没有太多怒火燃烧的痕迹,但一双眼睛里却黑沉沉没有一点儿反光,他似乎在极力压抑着某种危险的情绪,但它仍然在他的每个神经元上尖利地叫嚣着,试图挣脱理智的束缚,“告诉我,你们是怎么做爱的?用人类的身体?你有什么感觉?会产生冲动、快感,既而达到高潮吗?” 我想告诉他的是,他的想象力过于丰富了。但他没给我开口的时间。 “人类身体的话,我也可以!”他低吼着,猛然间堵住了我的嘴唇。我能感觉他的手指掰着我的下颌,强迫我打开齿关,泄愤似的在我的唇上啃噬,我尝到了宿主血液的甜腥味,那味道并不坏。灵活温润的舌头滑进了我的口腔,掠夺与品尝着唾液与每一处角落,疯狂地追逐纠缠着我的舌头,热烈而绝望。 许久之后他离开我的脸,目光像一只走投无路的困兽,在绝望与反噬之间挣扎不定。“为什么不抵抗?接受,但不回应,这就是你对我的心情吗?还是说,你觉得这一切都无所谓?” 我抿了抿唇上的血,有一种灼烧舌尖的刺痛感。正把我压在地板上的这个人类男人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存在,我能清晰地感知到他的生物电流、磁场,他的质量、密度、温度、气味以及一切细胞的构成形式,但又充满了不可预料的变数。——那些往往是来自于精神方面的、所谓的人类感情,它们就像无数缤纷的火焰一样交替或同时燃烧着,靠近时会有灼热与冰冷的感觉,例如现在。 他的身体火热而紧绷,流露出欲求不满的气息,紧贴着我的部位带着明显的性暗示。我对他的这类行为与其说是厌烦,不如说是无法理解。人类性交是为了繁殖后代,但我确定这在我们身上绝不可能实现,即使我是人类也一样。两个雄性,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以生物发展的进程来看,这是浪费时间的无意义行为。 “你想和我性交吗?为什么?这么做不会繁衍后代的,也没有任何结果。”我问他,不甚明了地看着他瞳孔中沉淀着的深深的欲望。 “为什么?”他笑起来,嘴角微微扭曲,看上去更像个悲哀的哭相,“你竟然问我为什么?!我不是同性恋,在你之前我和成打以上的女人做过爱,被你折磨得快疯了时候也试图跟男人上床,但是无论怎样都有一种不满足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填补这里——”他拉着我的手捶在胸口,“这里始终空荡荡的。你不明白吗?这种焦躁痛苦的渴望无关繁衍,甚至不完全是性上的,这是、是——”他哽咽了一下,似乎不知道该如何用合适的字眼表达。 但是我知道,有时候他不用说出口,我也能知道盘绕在他大脑中的某种情绪和思想。那一瞬间我有种奇怪的念头,我想拥抱他。而我的双臂甚至在没接到大脑的指令之前就环上了他的肩膀。人类过高的体温第一次没有让我觉得难受,真是匪夷所思,难道我的本体已经被污染到无可救药的程度了吗? 我想我正被某种能量强大的病毒入侵与吞噬中,在地球上、人类中,尤其是这个人类的身体里存在的病原体。我的免疫系统经过顽强的抵抗,最终还是败下阵来,因为它们强烈、深沉、不畏打击,并且永不消亡。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马上就可以离开这个病毒污染源了。阻隔着人类无法想象的空间与时间的距离,我相信它对我的影响将逐渐减弱并彻底消失。 在那之前,我想我可以完成这个人类的某些愿望,作为对他这一段时间以来始志不渝地帮助我的补偿。 “我同意。”我认真地对他说。 他愣住了,有点茫然地看我。“什么?” “你想对我做的事。” 他的神情非常古怪,像是惊讶到无法置信。他的脸上至少变换了四种以上的表情后,我终于辨认出来,那是欣喜若狂,虽然其中混杂着不明显的阴影。 “明昊!明昊!你再说一遍——哦不不,你还是别说,就当我听错好了!”他紧紧抱着我,绷直的身体一动不动,语无伦次,“可我真的听见了,你说你同意……你愿意和我做爱?” “是。”我清晰地回答他。 “……天哪,这简直——”他没能再说下去,剧烈起伏的胸膛压着我,激动的喘息近在咫尺。他迫不及待地脱去我身上的衣物,以至于到了后面几乎变成粗暴的撕扯了。他吮咬着我的喉结,粗糙濡湿的掌心在我身体上充满情欲地摩擦,揉弄着所有敏感的地带,乳头、腰侧、大腿根部和性器。 我并不太清楚人类做爱的具体过程,尤其是同性之间,所以干脆交给他引导和掌控。被揉捏阴囊和套弄阴茎的时候,宿主的身体本能地颤栗着,有一种细小密集的电流流窜全身的感觉,这大概是人类所谓的快感。身体仿佛暂时脱离了控制一般,抽动、喘息,发出模糊的鼻音,我的意识则清醒和好奇地接收来自身体的各种反应,如同隔着布帘窥视外界。对人类而言那好像是一股由无数微妙的感知觉混合在一起的、欲死欲仙般的快感,尤其是射精的时候,快感像潮水涌到最高峰后的一片耀眼空白,令他们的大脑无法思考。——反正裴明昊的大脑本来就无法思考了。 宿主的身体像绷得过紧的弦突然松懈下来,在潮水的余韵中微微喘着气。何远飞的脸上却呈现出越发明显的急迫和压抑,肌肉在情欲的渴望和驱动下轻微痉挛,他分开我的双腿折叠在腹侧,手指沾满了粘稠的精液,按摩着肛门口的褶皱,小心地插进去。手指带来凉意与压迫感,括约肌本能地收紧了,排斥外物的入侵。“……放松点……放松,亲爱的……”他语不成调地安慰着我,手指抽动着。 我没什么好放松的,不放松的是宿主的身体。当然我可以控制那一圈括约肌,让它立刻松弛下来,但我更想看看他会怎么处理。我的本体饶有趣味地猜测并等待着。  分卷阅读27 他分外辛苦地用其余手指扩张着入口处的容量,指尖在肠壁上摸索,试探性地按压,当括约肌终于略微松懈下来的时候,猛地把自己的性器顶进去。 我看见他脸上瞬间变化的表情,猜想快感一定像汹涌的海潮将他彻底淹没了。他猛烈地抽插,兴奋地摇晃着身体,狠狠撞击身下的肉体,大口喘着气,发出无意识的呻吟与低沉含混的叫喊,渗出的汗水滴落在我的皮肤上。我接收到疼痛的感觉,不过比起骨折、动脉破裂之类的轻微多了。 “……明昊……明昊……”他在唇齿间碾磨宿主的名字,但又好像是想穿透宿主的身体呼唤着某种不知名的东西。谁知道呢,反正他现在精虫冲脑、意识发昏,他死死地嵌在裴明昊的身体里,享受着性欲带来的无限快感,并呢喃重复着他的名字,谁知道他真正在呼唤什么?反正不是我。 我没有名字。 人类的性交是个漫长的过程,并且间歇性地重复了好几次。运动地点从地板挪到沙发,又从沙发转移到卧室的床上,直到那个男人筋疲力尽地睡着了为止。我想他已经够满足了。 热水浴带走了身体上部分的疲倦酸软,我穿戴整齐,拨开一点窗帘的缝隙往外望去,夜色沉沉地笼罩着。 我走到客厅,用手机拨通了某个号码。 “Z,我现在带你要的东西过去,不过我要亲眼看到它被安装进光帆航天器。” 另一端穿来愉悦的笑声,“没问题,到休斯顿航天中心来吧,你的新身体也在这里。——不过,我想未来的日子你大概不会需要他了……” 我对此表示赞同,并及时掐断通话制止了他滔滔不绝的发挥。我觉得比起我来,他更适合伪装成一个人类,虽然他本人并不这么想。 我回到卧室,去取保险箱里的小箱子。床上的男人含糊地咕哝了几句,翻了个身后没有动静了。 我忽然想到,他知道我彻底离开以后会有什么反应。这种明显不合适宜的想象力无法抑制地蔓延开来,弄得箱子沉甸甸的几乎脱手。我向他熟睡的身体附下身去,很想跟他说点什么告别的话语,可是就在这一刻丧失了语言能力。 可我总得说点什么,这是我最后一次和他说话的机会了。我痛恨Z,为什么他过于旺盛的语言能力就不能分给我一点儿?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找到了只言片语:“……好好活着。” 那是宿主的记忆中曾经有人说起过的分别话语,我还隐约记得当时拥抱的温度和耳边的气息,[阿昊,你要好好活着,你是我在这世界上的唯一希望……] 床上的人像在梦中经历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似的,露出无自觉的不安神情。我的指尖轻抚过他额上紧蹙的纹路,那里如同大气旋涡般具有巨大的引力,但我终于挣脱了它,转身离开房间。 城市的夜景明亮而迷离,我走在通往目标的最后一层台阶上,——那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如今却不知为何心情沉重。 但我没有回头。我将离开人类行走的大地,在我眼前铺展开来的,是延伸到无穷无尽的天空。 第18章 疯狂的设计师 得克萨斯州。休斯顿市约翰逊航天中心。 “明昊·裴……”访客接见处的小姐嘟囔着不太标准的中文发音,在一大叠资料里翻来翻去,最后对我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对不起,预约来访资料里没有您的名字。如果您要见泽诺博士的话,请填好这张表格,我们会帮您安排具体的访问时间。” 我皱了皱眉。Z这家伙搞什么鬼? “不用了,谢谢。”我转身走出大厅,准备再给Z打个电话。 一个金色卷发的女人朝我走过来,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裴先生?——不,您不需要打电话,泽诺博士正在他的私人实验室等您。请跟我来吧。” 我跟着她乘坐电梯,穿过走廊,拐了七八个弯,来到一扇门前。她朝我做了个请进的手势之后就离开了。Z的私人实验室在整栋大楼比较偏僻的角落,而且他不希望我的名字出现在来访登记里,看来比起他漏风的嘴巴,大脑明显要谨慎得多。 我推开门走进去,里面一尘不染得像洁癖者的卧房,空气中充满杀菌剂的味道。Z在操作台前坐得笔直,眼睛盯着超大的液晶屏幕。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屏幕上不是什么飞船结构或是太空模拟图,而是人类基因组。我记得他向来对人类不屑一顾,怎么会有心情研究这个? “嗨,你来了。”他转过头,笑眯眯地打招呼,指了指旁边的座椅,“请坐,亲爱的。我这没有准备待客用的沙发什么的,或许硬邦邦的金属椅子坐起来不是太舒服,不过我想你应该不会介意的。——本来我该出去迎接你的,但我的研究已经到了最后阶段,你看实际上——” “我还以为你对即将发射的‘飞跃者号’会更上心一些。”我打断他的话,坐下来,把箱子放在脚边。 “哦哦,那当然。它会准时、顺利地发射升空的,毕竟那是你——我们期待以久的不是吗。我们的目标很快就会实现了,是的,很快!”他墨蓝色的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可不知为何我有种异样的感觉。 紧接着我明白了这种不安感的缘由,他的手在控制台上飞快地触碰了几个按键后,我坐的椅子的扶手上弹出两圈银灰色的环扣,将我的手腕牢牢钉在上面。我下意识地挣扎了几下,脚踝也被扣死了。 “没用的,”他依旧笑容满面地看着我,“你不会认不出来,这是钛,超强度的纯性金属。即使你释放电流也没用,它的熔点是摄氏1668度。” 被紧缚的感觉断不好受,但远远比不上被设计的感觉。我深吸一口气,抑制着愤怒的冷焰,它的中间温度已经低至零下。“你最好别说这是个拙劣的玩笑,否则我担心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什么违背规律的事!” 他笑得越发开怀了,而脸部轮廓完全不适合这种表情,以至于看上去像个精神过于亢奋的病患。“拙劣的玩笑?哦不,不,这么说太侮辱我的智慧了,你应该称之为完美的阴谋!是的,完美极了!阴谋、抢夺、谋杀、欺骗、背叛,多么美妙的字眼,它们在这个星球上泛滥成灾,每时每刻都在上演!和作为旁观者的你不同,我更喜欢作为参与者和设计师,而我的作品一向非常完美,今天你会体会到的。” “……我以为你厌恶人类,现在看来你厌恶的是他们的劣根性没达到你的要求。” 他的脸迅速沉下来,阴冷中 分卷阅读28 透着暴戾,“不要跟我提人类!他们简直就像没出生就胎死腹中的婴儿,没成熟就干瘪掉的果实!他们有欲望,却没有满足欲望的能力;有野心,却没有追逐野心的手段;有企图,却没有实现企图的智慧,他们是不完全体,是残缺的容器、需要改造的躯壳!他们不需要作为摆设用的大脑,这些精神苍白浅薄的人类,只要依从我的意志就可以了。而我,可以赐予他们所缺乏的一切,我可以让他们更加强壮、聪明、充满力量!” 我露出了一抹嘲讽的冷笑,“你指的是用寄生的方式,谋杀他们的意识?当然,你可以一个一个地支配他们,人类的数量有几十亿,每小时又会有一万八千个幼体诞生,我敢打赌直到你生命终结的那一天,他们还吵吵闹闹地拥挤在这个星球上。” “这就是我需要这东西的原因。”他丝毫不受打击,得意洋洋地拍了拍我带来的箱子。“你以为这是什么?超光速加速器?空间跳跃装置?都没有错!但你忽略了最基础的一点,它绝无仅有的构成物质,以及所具备的强大能量!你还不明白吗,我需要的不是成品,我管它被制作成动力装置还是其他什么东西,我只需要原料!” 我惊愕,既而恍然:“你想利用——”我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说出它的名字,因为这种元素不存在与地球,它是同时具有金属与矿物晶体特征的一种特殊物质,能产生改变粒子运行规律的强大能量。我把目光转向屏幕,现在上面播放的是细胞分裂的模拟效果。人类的细胞,以及我们的……Z,这家伙疯了吗?! “你终于明白了。”他带着一种慈悲怜悯的口吻,“其实我很希望,遇到的是个智能相当的同类,这样我们就可以真正联手,实现这个伟大的构想了!不,托人类基因的福,现在已经不再是构想,实验已经进行到最后阶段,成果马上就出现在眼前了!多么了不起呀,我将改变我们整个种族的命运!从今以后,我们的自体分裂不再是一个细胞衰亡、另一个细胞顶替它产生,而是像人类胚胎那样,由一个细胞分裂成两个、两个分裂成四个、四个分裂成十六个……呈几何倍数无限增长!不同的是,他们的细胞无论如何分裂,最终只能形成一个个体,而我们不同,我们将迎来不计其数的同类的诞生!”他激动地手舞足蹈,“我们的种族将彻底摆脱濒临灭绝的境地!我们将繁衍数十亿、百千亿的数量,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宇宙高等生物进化的一个新阶段!而我,我就是这一切的设计者和主导者!” “你疯了!你想复制一大堆的自己吗?!”我忍不住高声叫起来,“我们的细胞无法承受多元分裂,基因会变异的!到时会培育出什么样的怪物谁都不知道!你会把这个星球——不,把我们整个种族都推向覆灭的边缘!” 他露出了没有温度的微笑,似乎我的担忧毫无必要,“畸形也好变异也好,那又怎样呢?比起现在这样一成不变、甚至逐渐衰微的情况要好太多了!——你为什么离开母星?难道不也是在寻找另外一种生存的方式吗?回去的目的,不是作为下一次旅程的起点吗?其实你比任何一个同类都躁动不安,却偏偏装出冷漠正统的模样,你这个彻头彻尾的虚伪者!” 我被他刺得哑口无言。是这样吗?寄生人类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在我身上就发生了许多其他同类一生都不会遇到的事情,是因为我骨子里的不安分,和潜意识中追寻着某种连我自己都不了解的东西吗? 他吐出一口长气,拎起箱子放在平台上,“最后一步了。只要改变存储核里的信息,它就不再是动力装置,而成为能量放射器……” 我绝望地看着他打开扣锁。 箱子底部的黑色绒布上躺着一段金属。银白色,但没有反射出冰蓝的冷光。 只要一眼就可以辨认出,是这个星球上最常见的金属之一。 铁。 他的身体僵在那里,双手像得了震颤麻痹综合症一样抖起来,短暂的震惊后,发出了愤怒至极的嘶叫声。“……你……你骗了我!” 我的震惊程度并不下于他。这怎么可能?!我一直把它收藏得很好,几乎寸步不离,甚至连带出门之前都觉得没有检查的必要。可我认为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就这样发生了! 尽管受到了打击,但我的大脑却越发冷静地运转起来。是谁?是谁有能力,并且有机会偷换掉了箱子里的东西? 所有的推论都指向一个目标——何远飞! 我怎么忽略了呢,这个异常狡猾的人类,始终都会不动声色地为自己留一招后手!瞬间我的脑海里掠过一张张画面:他用犀利的眼神盯着它;在车上他摸索着它,疑惑地吐出“弹簧”两个字;他饶有兴趣地听我解释空间航行;Z脱口说出空间跳跃装置时他若有所思却刻意隐藏的神情……还有他那该死的、格外敏锐的直觉!我怎么会忽略了呢?就像当初在飞机上被他瓮中捉鳖时一样的手段! 这条奸诈的深海老章鱼! Z缓缓转身,表情像一座喷发着岩浆的活火山。“你把它弄哪儿去了?”他杀气腾腾地问我。 “我不知道。”我漠然回答。我确实不知道。 “难道你还想说不是你干的?!”他脸上的肌肉全数扭曲了,尽管套着人类的身体,现在这副模样怎么看也不像人类。 “我确实这么想。” 他爆发出一连串的咒骂,难听得我不想用文字记录下来。当他把这一通怒火发泄得差不多了以后,又开始冷笑起来。他离开房间,片刻之后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管针筒,里面透明的液体被摇晃出微小的气泡。 “你喜欢这东西吗?平时有服食过吗?”他语气轻柔地说,像是跟朋友谈论院子里花草的长势,“这是好东西,只要一点点,就可以让我们飘上云端,连意识都融化在甜美的幻境里。到那时你会发现,没有任何一个秘密需要费劲心力去保守……试一点儿怎样?先十毫升?” 我的脸色开始发白。用尽全力挣扎着,却半点也挣不开禁锢,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将针筒里的乙醇注入我的身体。 那种叫我狠不得自我毁灭的感觉将重新降临,比上一次更迅猛、更难以抗拒……周围的一切开始扭曲,意识逐渐模糊错乱,一股神经电流入侵了我的大脑,我拼死抵抗,但力不从心…… 我不能、绝不能让他知道—— 不能让他知道什么?…… 第19章 黑桃A 我仰面漂浮在浅蓝色的海水里,波浪在耳边温柔地 分卷阅读29 涌动,发出细碎而不知所云的呢喃。身体就像被遗弃的布偶,顺着水流四分五裂地朝不同方向而去,精神毫无负荷地松弛着,在半睡半醒间懒洋洋地蠕动。隔着海面上一层水蓝色透明的薄冰,灿白的太阳散射出模糊的光晕,在我眼皮上荡漾着……灿白、眩目的…… 我猛然睁眼,正对上天花板上灿白眩目的的灯光,空间感扭曲的后遗症在头脑里带来旋转后的眩晕,好在意识终于清醒过来了。 陷入幻觉太深,生物钟有些紊乱,无法感觉出现实时间究竟过了多久,按照药效计算,至少是在20个小时之后。我发现自己依旧被禁锢在钛合金椅子上,Z已不见踪影。不知道失去警戒后的记忆神经出卖了我多少,但他肯定已经从中获取到想要的信息。他去找何远飞了! 不论他是否已经找到他,我都不能这样束手无策,我必须夺回空间跳跃动力装置!我用尽全力挣扎着,试图一点一点移动椅子,靠近控制台,但它竟然是被钢轴固定在地板上的! 该死,难道我只能用唯一一种办法脱离桎梏了吗? 被迫抛弃宿主的躯壳,用本体离开这个房间,然后随便找一个人类的身体重新寄生。这对我来说并非难事,只不过“裴明昊”的身体将终止一切生命机能,成为一团被微生物分解而逐渐腐烂的尸体。 寄生者往往视宿主的身体为己物,能用时很爱惜,不能用时则毫不在乎。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抛弃“裴明昊”的身体,我不知道其中原因与不想换掉用习惯的漱口杯之间有没有共同联系。可是目前情况已经紧急到足以将我对这具身体微薄的爱惜之情彻底粉碎的地步,我没有什么好顾虑的。 垂下头,交接器洁白纤细的触角从后颈第一节颈椎处悄然探出头,在空气中试探性地挥动了一下…… “阿昊!” 突如其来的一声叫喊,冷硬的声线中含着担忧与隐怒。 我蓦地抬起头。实验室最深处的门被打开了,裴越出现在门口。他站得笔直,身体绷得很紧,蒙在单薄的深色长袖T恤下肌肉起伏的弧线相当明显,脸色不太健康,但比起一个多月前在全息影象中看到的状态要好得多。他的双手戴着手铐,中间的铁链已经被弄断了。 “阿昊,你没事吧?!”他朝我冲过来,眼神与任何一个关心弟弟的哥哥毫无二致。 从他的神情语态中,我无法断定他是否看见了刚才的一幕,也许他才刚刚打开门,也许交接器细如棉线肉眼难以察觉。我猜他应该没有发现,因为就算他的理解力与接受力再超乎常人,也不可能对这种在人类看来显然算是诡异的现象无动于衷。 “没事,只是动不了。”看他在椅子的环扣上又撬又砸,我说,“不用白费力气,是钛制的,高硬度高熔点,子弹都轰不开。” 他一拳狠狠砸在上面,棕褐色的瞳孔直视我,隐藏其中的情绪像杯子里尚未融化的咖啡末,颜色黯淡地转着圈,片刻的沉默后,他语调生硬地说:“不要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我愣了一下,不由微笑了,“别这样,越,我还没有堕落到自暴自弃的地步,只是很多事情必须寻找一个最有效率的方法解决。——看到那个控制台了吗,上面有很多按键,你能不能按我的指示来操纵它?” 他默然注视了片刻,眼睛从我身上移开,走到控制台边,把手放在那一排排密密麻麻的按键上,依照我的口述准确地操作着,动作简洁而坚定,毫不拖泥带水。 “……什么都没了。”他看着屏幕上令人眼花缭乱的雪花麻点,拧起眉心。 不,还有人类眼睛不可视的电波。“那是一段二进制密码,我可以试着破解它。”我闭上双眼,全神贯注地接收空气中的讯息,轻声说,“00101110010100111100……” 寂静的房间中,我的声音像细弦上拉出的乐音,搭配着轻微的触键声,无质感地飘浮着。如同一个即将消失的半透明幽魂,“啪”的一声响后,束缚解除,生命波动也随之消失。 因为保持一个姿势太久,麻痹的肌肉有些不听神经指挥,被压迫的毛细血管又开始恢复流通,之后神经末梢大面积地刺痛起来。我深吸了口长气,从椅子上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裴越两三步跨过来把我抱住了。他用的力道太大,我想我的胳膊和背上大概会留下勒痕。 “阿昊……” 我觉得他有话想对我说,但接下来只是长久的沉默。其实我可以进入他的精神领域去看那些沉淀混杂的情绪,但我不想那么做,他有不想把那些思绪用语言表达出来的理由和权利。这个人类是我唯一无法深入探究的存在,我入侵过他的大脑神经,过他的记忆信息,但我依旧无法完全了解他。他的思想就如同他的身体,沉默内敛,包裹着坚硬的外壳,在外力打击下毫无罅隙,却不知会在什么时候由内部无声而激烈地、核裂变般不顾一切地爆发。 但现在不是研究他的精神构造的时候。 我挣开他,往实验室门口走去,“我得去找何远飞,Z盯上他了。”拿回被他偷梁换柱的真品,——或许现在已经落在Z手里了,但愿我还来得及。 手腕被一把攥住,我回头,撞进他深邃的目光。如同我们偷袭巴塞尔·考根的那一夜,凉薄如水的月光洒在汤加绿的越野车上,他拽住我,看我时旋涡般的目光,只是比那时增加了一种无法言喻的沉郁与落寞。一定要去吗,他的目光在问。 我露出了个极淡的笑容,空着的那只手拍了拍他的胳膊。 他垂下眼睑,松开了手。 “我帮你。”他坚定地说,声音沙哑干涩。 简单的三个字,与当初一模一样。 但我这次不想答应他。这是我和Z之间的争斗,没有一个人类有能力、有资格介入,包括何远飞。 “不,这件事我必须自己解决。”我对他摇摇头,拒绝得干脆利落,没有余地。 撇下裴越,转身走出实验室,午后刺眼的光线让我觉得过于耀眼,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副墨镜戴上,乘坐电梯离开这座不过几十米高度、却像是立于地球最高点的大楼。它的每一根钢筋之间都灌注着人类有限却不断发展中的智慧,我第一次感觉,或许真有那么一天,从这里将开启一条通往浩瀚宇宙的通道。 路过大厅时,看见墙上红字闪烁,显示离飞跃者号发射日期还有三天。 我抬起腕表,按下倒计时键,时间具像化成黑色数字的形式开始一分一秒流逝。 分卷阅读30 72小时。 何远飞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我联系不上他,只好一处一处地方找。 西雅图的别墅里空无一人,凌乱得像美国坦克们逛过街后的伊拉克。 洛杉矶的办公大楼,各部门有条不紊地运作,没人知道老板去了哪里。颜色惨白的实验室里,杜衡看见我心情很是愉快,“……好不容易有单独相处的机会,不考虑一下跟我共进午餐吗——” 我扫了一眼他指间尤带血丝的手术刀,转身就走,把他的后半句话甩在门后。 “亚特兰蒂斯号”早已不在长滩港,据说半个月前就行驶在加勒比海的旅游航线上。 第二天深夜,我来到了澳门。这座城市依旧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各大赌场门口人流不息。但还是没有何远飞的身影。 他在哪里?我仿佛看见他动作优雅地将扑克牌底朝上摊开在桌面,不怀好意地扯着嘴角:在一副扑克中找出黑桃A,对你来说,应该是易如反掌吧? 黑桃A在哪儿?我在哪儿?人海茫茫,来找我吧!来追逐我吧!他狡黠而得意的笑声在我耳边回荡,半秒钟也不肯停歇。我一脚踢翻十三楼贵宾休息室里的那张茶几,满腔怒火无处发泄。这个该死的人类混蛋,我这一生犯的最大一个错误,就是当初没有及时谋杀他的意识、抢夺他的身体,所以现在我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我在心中恶狠狠地咒骂着他和自己。 我滑落在柔软的沙发上,舒展四肢,试着闭上眼睛。他到底想要我怎么样?看不见,听不到,没有气味,无法触碰、磁场远离……我和他之间没有任何感知觉的联系,我要怎样才能找到他?我用手臂压住前额,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好像睡着了。我知道自己身处梦境,在地球上以人类身份生活以来的无数画面,像不断按下快门的摄象机镜头一样从我眼前飞掠而过,我被凌乱不堪的光与影的画面碎片包围,它们无处不在,无论朝什么方向伸出手都能触摸到它们冰凉、温暖或是灼热的温度。我辨认不出方位,只能任凭直觉奔跑,可是无论如何奔跑,它们都如影随形……我像撕扯纸片一样撕碎它们,像砸破镜面一样打烂它们,这些是我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只有彻底消灭它们,才能在这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空间中,找到出口的亮光…… 有一片流动的画面飘落在我眼前。 何远飞看着我的黑眼睛里第一次泛出了亮光,像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黑耀石。他朝我伸出了一只手,明朗,坚定,仿佛要穿越一千万光年的宇宙空间,朝我伸过来—— “做我的翅膀吧,明昊,我们一起飞,飞到天上去。” 我狠狠扯过它,毫不犹豫地撕成两半—— 犹如一瞬间的心电念转,一个想法凭空降临在我的大脑,来无影踪。我及时抓住了它,一个来自四维空间的预兆! 我惊醒过来,在沙发上腾地坐起身。 我知道何远飞在那里了! 就像无限循环的梅比斯之环,无始无终,因为它的开端即是结尾!这个怪圈多么像某种无法抗拒的宇宙规律,超新星膨胀成红巨星,一场震天动地的大爆炸,而后在废墟上又重新诞生一颗新星;人从某个地点出发,绕了一大圈,最终又要回到这个地点来! 我急急奔向机场,何远飞的私人飞机正停驻在那里。 还有十七个半小时。 我还来得及,在光帆航天器升空之前赶回休斯顿航天中心,找到何远飞! 休斯顿的夜阴霾密布,黑沉沉的云层遮蔽了整片星空,高空气流像粘稠的胶水,艰难地流动着,气压低得令人喘不过起来。 我向休斯顿发送了紧急迫降信号,获准之后降落在跑道上。向联络员丢下一句机械故障,躲到机场角落去,拨打何远飞的手机。 几声等待音后,手机接通了,我深吸口气按捺住满胸怒火,“你在哪里?” 对方愉快地轻笑了一声,“亲爱的,想我了吗?我也想你。” “别说废话,我的东西在哪里?” “你第一次主动找我,就为了那个东西?除此之外,难道就没有别的话想对我说?” “有。”我冷冷地说,“马上还给我,否则我会杀了你。” 对方沉默了片刻,似乎发出一声幽然的叹息,“来主楼顶层平台吧,这件事必须做个了结,我等你……” 我“啪”地合上手机,朝灯火通明的大楼走去。 头顶的夜空乌云低垂,阴沉沉的没有半点亮光,大气中充满潮湿的水汽,密云不雨。 第20章 乙醇嗜好者 利用从Z的实验室弄到的ID卡,我通行无阻地来到顶层天台。 一推开门,就看见背倚在栏杆上的何远飞。藏青色的西装,两手抄在裤兜里,长腿略微交叉地放在一起,烟头红色的一点光忽明忽黯地亮着。我记得他平时很少抽烟。他神情专注地看我,四面投射过来的灯火余光中,漆黑的瞳孔越发显得深不可测,他的目光骄傲而沉静,却又带着一种破釜沉舟似的悲壮意味。 “把东西还给我。”我抢先开口,打破笼罩在我们之间的怪异气氛,它比现在低气压的沉闷天气更令人感觉不快。 他松开口中的半支烟,用鞋底碾得粉碎,“你还是那样,说话像刀切似的生冷,没有多余字眼。以前我以为你不擅言辞,后来才知道,你根本就是对交谈的对象不屑一顾——对我,以及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甚至对语言这种交流方式。” 他停顿了一下,我没有接他的话茬。我的时间所剩不多了,不能再浪费在没有意义的言谈上,我希望他快点把想说的说完,然后提条件,做交易。 他似乎也不指望我做出什么回应,自顾自地接着说,“你就一点儿也不好奇,我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一切的?其实我很早就产生怀疑了,直到Z来访时吐露了那个关键的字眼,就像揭去遮蔽其上的最后一张幕布,把完整的真相呈现在我面前。——你收集金钱,但看它们的眼神就像看一堆废纸,因为10亿美金在你眼里只不过是一艘航天器的交换品,连工具都谈不上。这块金属才是你真正在乎的东西,听到‘空间跳跃’这个词的瞬间,我明白了你为什么称它‘弹簧’,确实很形象,这不正是科幻中所谓的‘虫洞’吗,在宇宙空间的结构中用强大的动力撕开一个裂缝,将相隔遥远却相互关联的两个点连接起来,让飞船以光速从中通过到达目的地!” “那么你是谁,你想要做什么,——关于 分卷阅读31 你的真实身份,到现在我不得不承认,一直以来不是我不知道,而是我不想去知道。因为我无法确定是否能面对这样的打击,于是我下意识地采取了自私的自保办法。是的,完全可以说是自私,一相情愿地将人类的情感倾注在你身上,利用你所寄生的人类身体产生的微薄影响强迫你接受和回应,甚至潜意识中希望你就是‘裴明昊’!你说的对,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爱的是谁,我曾经信誓旦旦地说过,‘我爱的不是这副身体,甚至不是‘裴明昊’这个人,我爱的是你’,但我却没有勇气接受真实的你。那一天你说要让我看你的本体,我几乎无法抑制自己的仓皇和恐惧。我对你的爱首先是建立在被我否定了的、‘裴明昊’身体的基础之上,因为眼睛看到的是人类,所以我根本就没有把你当成不同的物种!” 他一口气说完,仿佛耗尽全身力气似的,发出一声疲倦虚弱的叹息。 我依旧沉默,面无表情的沉默。 他的黑眼睛像是混合着逼迫与哀求紧盯着我,“……明昊,别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你就不能对我说说话吗?哪怕短短的几句也好!哪怕是指责、咒骂,冲过来揍我也好!” “你是不是需要听点什么,才能安慰此时失望的心情?如果是的话,抱歉我没有时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人类的声音可以冰冷到这个地步。我实在厌倦极了这些反复无常的人类情绪,就像这个男人从内心深处散发出来的,以前是企图捆住我手脚的障碍,如今那条绳索反过来束缚了他自己。 我冷眼看他,忽然露出一丝轻柔的微笑,“请你把东西还给我——然后,所有的矛盾都会彻底消失,你将永远不必忍受这种痛苦挣扎。来,把它给我……” 如同被什么蛊惑了似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段金属筒,缓缓地递出,神情痛楚而茫然。我凝视着追逐了多年、如今近在眼前的渴望,平静地接了过来。——我以为这会让我产生喜悦感,或者是一些欣慰,哪怕只是松口气——但是没有,什么都没有!大脑里一片宁寂,死水不波般,平静得令人发怵!这表示什么?我已经彻底摆脱那些复杂至极、烦不胜烦的人类情感了吗,就像被硬生生扯断的电线一样,可是连一簇微弱的火花都没有爆出来?这种反应并不糟糕,但却让我感觉说不出的诡异! 我的指头抽搐似的动弹了几下,握住手掌中冰冷而无机质的触感——下一秒种,手腕被紧紧箍住,在一股大力的拉扯下,我往前扑去,栽进对面男人的怀抱里。 他发了疯一般,胳膊死死勒着我,我听见身体内的骨骼被外力挤压而咯咯作响,胸口被压迫得难以呼吸,与对方身体接触的皮肤下,毛细血管一片片断裂。不过我想他也舒服不到哪儿去,简直就像两颗重重压轧在一起的核桃,他似乎打定主意死不放手,除非听到彼此坚硬的躯壳碎裂的声音。 “……不!不能放手!因为我还是觉得痛苦……”他的声音震颤着从喉咙深处挤出,在空气里摔得四分五裂,“只有一个办法能免除痛苦……让我的思维消失,不看、不听、不说、不想……什么也感觉不到,没有任何回忆,失去意识,不再生存……死亡!只有死亡才能将它彻底消除!对,只有这样!杀了我吧!杀了我!!” 我困难地吸着气,感觉两副胸膛在急促的起伏下彼此撞击。他这是什么意思?不论他所谓的、愚蠢至极的“爱”是否真实存在,他都觉得痛苦,甚至痛苦到宁可自愿结束思想和生命的地步?我生生打了个寒战。这种毫无任何外在形式、仅仅依靠神经脉冲传递、除了让人类有限的智商变得更加有限之外一无是处的东西究竟具有什么样的能量?扰乱磁场?摧毁意识?让人类无法控制大脑神经而做出不被任何有形或无形的物质压抑的、像原子核爆发一样疯狂的举动?我想我应该对此表示点惊讶之情,但我连一点情绪的波动都没有感觉。 “我不提供额外服务。”我的声音同样没有波动,“放手。接下来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他的身体保持着紧抱的姿势僵硬在那里,像拧得过紧而骤然绷断的发条。我开始考虑是不是弄晕他,或者用神经电流刺激使他肌肉与关节放松。 这时我听见了身后一声嘲讽的口哨,然后是Z那满含怒意的、带点神经质的声音:“你总是能带给我意外的惊奇,亲爱的同类,虽然现在这副情景实在令我很火光。你拒绝接受堕落深渊时我伸出的援手,并且甘心越陷越深!” 何远飞绷紧的全身在霎时动了起来,像一只被侵犯了领地的大型猫科动物嗅到空气中危险将至的气息而做出气势骇人的应对举动。他一手将我揽开,借助这眨眼间的掩护拔出手枪,将冷森森的视线和枪口一齐对准了出现在门口的身影。 Z对他手上的武器视而不见,只把怒气腾腾的脸对着我:“到现在你还跟人类纠缠不清?!该死的家伙,要不是碍着母星的规定,我一定会消除掉你!” “你可以当那条规定没有任何约束力,这里不是母星,不会有审判。”我冷漠地回视他。 “哈,哈哈……”他紧紧盯着我的眼睛,忽然不明其意地笑起来,脸部迅速切换成愉快的神情,“好极了,你现在这种眼神!我非常喜欢!我终于感觉到一种同类的气息了,不仅仅是物种上的相同——你应该明白——是精神上的共通,现在的你完全有资格成为我的同伴了!” “是吗,可惜,你没有资格。”我说,“——不要挡在我面前。” 他冷笑一声,“你是不是忘记计算我们之间的实力差距,才产生了如此可笑的判断?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你竟然愚蠢地错失了得到一副更强壮的身体的绝佳机会!你现在根本就没有半点胜算——从来就没有!你和我不是一个档次上的!” 他往前跨了一步。同时何远飞手里子弹出膛。它滚烫的弹道贯穿了Z的头颅,从他的左眼射进,估计是从顶骨与枕骨交界处的人字缝冲出来。他的眼球整个爆裂了,像颜色混杂的涂料泼洒在脸上,暗红的血不断从那个冒着热气的黑洞中涌出。 这一枪虽然对他的本体没有构成任何威胁,但却对宿主的身体造成了一些无法修复的损伤,而且还是他目前为止最满意的身体。他脸上的肌肉像被不可见的力量拉扯而彻底扭曲了,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咆哮。不是因为疼痛,而是愤怒!被他向来蔑视的低等生物挫伤了自尊与傲慢的极度愤怒! 他继续往前跨步,这一次的目标是何远飞。 何远飞将弹匣里的所有子弹填入对方身体,却依 分卷阅读32 旧无法阻止那个恐怖生物的来势汹汹,他举枪的手愣住了,错愕不已。——虽然心理上很清楚地知道对方的非人类身份,但眼前血淋淋的冲击力却不是大脑想忽视就可以无动于衷的。人类的感性成分往往会毫无道理地压制住理性,特别是当他们面临无法理解、不可思议的事情之时。 我一把推开他,拔枪,顶开保险。 Z看我的眼神像看疯子,鲜血覆盖下的脸露出大约是耻笑的表情,“你想用这种东西对付我?不可救药……” 我不为所动地扣下扳机。 三秒钟后,他的笑僵死在脸上。 “确实不在一个档次。”我看着他挣扎摇晃、双膝发软的庞大身体,“我还以为你至少会想到这是麻醉枪。虽然子弹里填充的不是麻药。” 他的双目开始失神,但被理智死死拖拽住的意识还能发出声音:“你——是用乙醇!” “那是你送我的,我当然要加倍回礼。报复是一件愉悦的事情,只可惜我现在没有快感。”我朝他又射了两枪。 他抽搐着,瘫软在地上。 有一滴液体忽然落在我的脸颊上,冰凉冰凉的。 我抬头望去,泼了墨汁一样的阴霾夜空没有风,厚重的乌云已经无法负荷沉甸甸的水汽,它们互相撞击融合,颗粒越变越大,随时将以倾盆之势倒下来。我能感应到积雨云中的正负电荷在不断加强,逐渐孕育中的电流正准备击穿空气,撕裂开一条狭窄的通道,以六千到两万度的高温发出耀眼的强光。 雷雨云正在快速形成、扩大,紧接着,将是被我们的生物电场像磁石一样强烈吸引下来的,一亿到十亿伏特的致命雷电!高楼的顶层天台上,毫无遮蔽物地击中,像利箭射穿靶心! 我脸色刷的白了,本能的恐惧顺着神经曼延全身,双脚却像捆在原地一样无法动弹。 何远飞被我的脸色吓了一跳,旋及抓着我的手腕往楼道门口拽。 “等一下——”我试图挣脱,“不能把Z放在这里,很危险——” “管他去死!”何远飞拖着我,头也不回,恶狠狠地说。 脑后陡然袭来一阵凉风,一瞬间我的神经发出了尖锐的警告。可是被何远飞抓住的手腕延误了我的反应,我的后颈被人狠狠掐出,像掼玩具一般用力摔了出去!那是足以制人死命的力道!我被剧烈的震荡弄得天旋地转,身体像被摔得七零八碎似的发出一连串闷响。 Z的手掐在我的脖子上,血肉模糊的脸近在鼻端。 “你……” 整整三十毫升的乙醇,他居然还能保持自我意识,甚至附诸行动?! “很吃惊吧!对于乙醇没有任何抵抗力的你,当然无法理解我对它强大的免疫力。你知道吗,最早的时候,只要一毫升就可以让你尝到飘飘然的快感,等到服食的药量逐渐加大,几十毫升也不过只带来短时间的幻觉而已。”他咬牙切齿地说,温热粘稠的血液滴落在我的脸上。 Z,我没有料到他是寄生体中的乙醇嗜好者! 第21章 未完的旅程 “我可以当那条规定没有任何约束力,这里不是母星,不会有审判。——这可是你说的!”Z掐在我脖子上的手指越收越紧,我听见颈椎咯咯作响,喉管在强力的挤压下发出类似气泡破裂的声音。他准备毁掉我的宿主身体,紧接着,毁掉我。 是的,我应该想到,虽然他游荡在母星之外的时间并不长,但和我不同的是,他可以真正挣脱生存规律根深蒂固的束缚。他天生具有破坏和重建的能力,他是我的同类中最不像同类的一个。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更像他所彻底鄙视的人类。 如果让他知道我在想的这些,他准会气得发疯,然后毫不犹豫地杀了我——虽然目前已经是最坏的情况了。就在我以为宿主的大脑和呼吸系统停止了工作的时候,他松开手,去拾取掉在我手边的动力装置。——大概他觉得依照这样的身体质量,我现在已经没有反抗能力。 就在他即将触碰到它时,我骤然出手,抓住Z的胳膊,一脚把它踢飞出去。 银白色的金属筒在地面飞速滚动着,撞在何远飞脚下。“带上它离开!”我朝他喊道。 这个白痴人类置若罔闻,依旧呈直线运动向我冲过来。动力装置被他踹了一脚,改变运动方向朝天台的边缘滚去,眼看就要穿过栏杆与地面间狭窄的缝隙掉落下去。 Z发出一声狂暴的咒骂,抛下我以惊人的速度朝它扑过去,从栏杆间伸出手臂,在它即将自由落体之前抓住了它。 电光石火之间,一条黑影从栏杆外的平台边缘幽灵般悄无声息地冒出来。喀嚓一声轻响后,Z的手腕被牢牢扣在了栏杆上。 那是一副闪着金属光泽的手铐。 黑影撑着栏杆,矫健地翻身跃上天台,动作像只奔跑跳跃中的黑豹,流畅而充满野性的爆发力。 “裴越?”何远飞从地上扶起我,吃惊地说。 裴越连眼角都不抬,一刻不停地从全身口袋中掏出各种大小不一的金属零件。Z正在竭尽全力地挣脱铁制手铐,链条在蛮力的拉扯下铿然作响,而后在超强电流产生的高温中开始发红,变软…… 另一边,一架火箭助推榴弹发射器在裴越手中逐渐组装成型。 Z终于扯断了铁链,转身扑来,只要指尖触及到裴越的身体,哪怕只是一丁点,也足以让他即刻毙命。——其实他只要像太空针塔那次,扩展开强大的生物电磁网,光是电磁冲击波就可以令对方的神经混乱甚至爆裂。但现在雷雨将至,细小的闪电亮光开始在云层间游蛇般划过,Z不敢冒这种风险。 延误的几秒钟时间给了裴越唯一的机会,他被严酷训练过的身手发挥到了极致。他将火箭筒扛在肩上,无须瞄准,扣动扳机。 我看见他的肩膀因为子弹发射瞬间的后座力猛然震动,同时一声巨响被惊雷声吞没。雷电终于不可阻遏地撕裂了空气,由高空逐渐向云层与地面之间转移。眩目的亮光遮盖了弹药爆炸时的火光,Z那副异常强壮的人类身躯被榴弹产生的冲击波击中并反弹出去,砸在通往楼道的水泥墙面上,热浪掀起滚滚烟尘。 庞大的身躯摔落在地面,冒着黑烟,像一堆看不出形状的焦碳,算是彻底报销了。 我听见何远飞高度紧张的神经松懈下来的声音。雷声越发迫近,已经没有迟疑的时间了,我挣开他的怀抱,朝泽诺烧焦的尸体走去。动力装置可以承受强力与高温,应该不会造成什么 分卷阅读33 损坏,但我必须小心的是—— “裴越——”我失声叫起来,“不要靠近他!!” 但是来不及了!裴越那杀手特有的、谨慎确认死亡的习惯驱使他抢先一步走上前去。他靠得太近了,超过了与寄生体之间的人身安全距离! 我以最快的速度扑过去,但还是差之毫厘。 一道闪电划过夜幕,亮光中焦碳般的尸体突然探出无数条惨白的丝线,像箭一样直射而出,眨眼间包裹住裴越的全身。白色细长的交接器彼此缠绕着,在他身上快速游动,从背部整条脊椎骨上钻了进去! Z!他的本体果然还活着!并且以最迅速也最惨烈的的方式对任何接近他的活物进行寄生转移! 裴越的身体扭曲折叠成诡异的角度,发出令人不忍卒闻的叫声。我简直无法想象他现在的痛苦达到何种程度,这就是我从不找意识存在的生物寄生的原因,更何况Z使用的手段粗暴至极,为求在最短的时间完成寄生,他在最大程度上具现化了本体,同时使用了所有的交接器。 像由无数奇形怪状的零片拼接在一起,又互相吞噬、融会、变形,最终整合成一具人类的身体,面前的人影恢复了原本的轮廓,缓缓转过身来。 裴越看我的目光充满冰冷而憎恨,同时燃烧着惨毒的怒火。 我知道裴越不会用这种目光看裴明昊,哪怕只是裴明昊的躯壳,绝对不会。 我像被一盆冰水当头浇下般清醒,他已经不是裴越,他是Z。裴越的意识已经消亡,地球上没有任何一种生物,能够在我们寄生之后还能保持独立的思维意识。无一例外。 我的同类伸出手,冷酷地钳制住人类身体最脆弱的地方,他的手指像死人一样僵硬冰冷,只要稍微用力,我的宿主的脖子就会像一根小树枝“啪”地被折断。他忽然扯着嘴角露出笑容,这笑容与他的目光极不相称地温和,使得整张脸像个制作拙劣的滑稽面具。 “……对于我们这种不合群的生物来说,遇见同类是一件充满希望的倒霉事。亲爱的,这结局或许不是你我乐见,”他柔声说,“但是我们避无可避。” 那一瞬间,我感应到来自头顶天空的强大电流,它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力量与速度,飙风一样肆意奔腾,摧毁一切阻挡。 裁决之剑终于降临了,我想。 而后,我丧失了意识。 “……明昊!明昊!” 非常熟悉的声音和呼唤方式,熟悉到令人觉得不耐烦。我品味着意识清醒后的第一个感觉,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 我睁开眼皮,正对上何远飞白里泛青的脸。然后才发现我们现在的处境很尴尬。 我吊在十五层高楼的顶端,紧贴着冰凉粗糙的水泥外墙,之所以没有自由落体,是因为何远飞半挂在栏杆上,一只手紧攥着我的手腕。他的掌心正抵着我的脉搏,湿漉漉地渗着冷汗,手背上青筋毕露,肩关节随着我的晃动发出咯咯脆响。 状况看上去有些不着头脑。 我努力搜索了一下失去意识前的记忆,一些由神经脉冲输入大脑的信息碎片隐约显现出来,大概是当时电场过强的缘故,它们模糊且支离破碎,难以读取。 “明昊……”何远飞打断了我的思考,他的唇色发紫,脸上满是冷汗,“把另一只手给我,我拉你上来。” 有这必要吗,我不解地看他。即使从这里摔下去也要不了我的命,顶多把宿主的身体摔散架而已。反正这身体也禁不住大修了,干脆乘机换一个。 “放手。”我淡淡地说,“关节脱臼了吧,你明知道我不会死,干吗要把自己搞成这样?” 他从忍痛的神情里挤出一个笑容,该死的令我很不舒服的笑容,“我知道放手了就会永远失去你,不放,死也不放。” 他的偏执症状一如既往,无可救药。 “上来吧,我们一起离开这里……雷声一直在响,马上要下大雨了。” 他的最后一句话使我改变了决定。我朝他伸出手,然后被吃力地拖上去,翻入栏杆里。 暴雨像拧开了水龙头一样丝毫不讲究循序渐进地倾泄下来,我们很快全身淋透。何远飞闷哼一声,在栏杆上把脱臼的肩关节顶进去,拉起我就往门口跑。中途我在两具炭化的尸体旁停下脚步,四周的地面残留着雷击过后的焦黑痕迹。 “裴越。”我低声说。还有Z,他们的生命波动彻底消失了,没有了精神活动,肉体只是一团纯物质构成的焦脆遗骸,体内水分因电流产生的高热被瞬间蒸发。 “别太难过……”何远飞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我并不伤心难过,只是觉得空虚,像漂浮在宇宙中,四面八方都是不可触摸之物的那种空虚。我不由自主地蹲下身,抚摸着被雨水浇湿的尸体,它在我的指下坚硬、沉默,但是非常温柔。 像裴越。 我目光茫然地望向何远飞,似乎在向他求证什么。 “……裴越突然把你推过来,用的力道太大,你翻过栏杆差点摔下去。幸好我在旁边及时抓住了你,然后一道闪电劈下来——” 何远飞的声音消失在雨水的冲刷中。 像破碎的镜子被一片片拼起,我突然清晰地出那段模糊零碎的神经脉冲:[……阿昊,即使只留下半个灵魂、半个肉体,你也是我在这世界上的全部希望……] 裴越,他什么也不说,但什么都知道。某种毫无理由却坚韧隐忍的力量使他在对抗Z的寄生时,硬是保留了一丝自我意识,虽然那将使他的身体承受更大的痛苦。 结果正是这一丝意识救了我。 我起身离开的同时,知道自己终生都无法忘记这个人类了。 楼道里洇开一团团水迹,我笔直地朝前走,在窗外肆虐的电光中脚步平稳。恐惧感不知被抛到了何处,我好像无法控制这具身体,只想让它一直走下去,永不停歇。 “明昊!”何远飞拉了几次不见成效,终于恼火了,一把拽过我,用力摁在墙壁上,“裴明昊!你想去哪儿?” “……不知道。” 动力装置因为受到雷击,里面的信息存储核已经完全破坏了,而这个星球上缺少将它修复的工具,我想我得继续寻找。千百年来,像我这样把飞船坠毁在地球上的例子并不少见,但是我无法确定是否能找到另一个合用的空间跳跃装置。我又要度过一段漫长而流离的寄生生涯,直到下一个目标出现。 “既然这样,不如暂时留在我身边。”何远飞漆黑的眼睛看着我。 分卷阅读34 “以什么理由,‘爱’?”我露出嘲弄的表情。 “是的。我想我终于弄明白了,我爱的既不是‘裴明昊’,也不敢说是无法了解与想象的某种外星生物。我爱的是,以人类的外在形式存在的你。” 多么狡猾的答案,就像他一贯的行事风格。 “那是你的理由,与我无关。” “你也有的。因为我害得你无法实现心愿,难道你就不生气?不把一腔怒火好好在我身上发泄一通就走,不觉得遗憾吗。”他微笑着,显得无比真诚的样子,“其实我的提议对你没有什么妨碍。反过来,如果被无情地拒绝的话,只要你还在地球上,我就会不死心地追逐你纠缠你,——你很讨厌麻烦事,对吧?” 他的表达方式很令人讨厌,但是说的有点道理。他给我找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比起将来一直被他纠缠不休,不如就近察看。 “你说的暂时是多久?” “我想想……五十年差不多吧。” 五十年,对我来说并不算长的时间。或许我能在这期间寻找到另一个动力装置,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此之前,不妨和这个人类一起生活吧。 我微一点头。 他兴奋得两眼发光,凑过来不停亲吻我的嘴唇,手摸进我的衣服里。 我毫不客气地推开他,“前提是不要对我做出什么无聊的事情。” 他皱着眉,发出一声绝望的呻吟:“亲爱的,你不能怎么残忍……这是很不人道的,会对我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随你怎么想。” 天亮的时候,暴雨终于平息了,温润的天空一碧如洗。 我走在机场平坦宽阔的跑道上,眯起眼看着从我脚下穿越而过的白线,它们执着的轨迹沉默而明晰,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看,飞跃者号发射升空了!”何远飞指着不远处,对我说。 我仰头望向远茫天空,看见一朵明亮的白日烟花。 尾声 许多年后。 何远飞欲言又止了很久,终于对我说:“……明昊,我想看看你的本体。” 我从书本上抬起眼睛,睨了他一眼。一般来说,这种诚意不足的请求会被我完全无视,但今天我的心情还算不错,打算劝他取消这个心血来潮的念头。 “你有没有听过白熊王子的故事?童话书里的。王子娶了个心爱的公主,嘱咐她不能在夜间看到他的容貌,但是公主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终于在某天晚上用蜡烛照亮了他的面容,结果王子将永远无法摆脱女巫的诅咒,必须终生以白熊的样子生活。公主追悔莫及,但是已经发生的事永远不能改变了。” 他有点紧张地吞了口唾沫,“这不一样,我做了充足的准备……我不会后悔。” “是吗?”我看着他有些忐忑的神情,放下书本,“如果你坚持的话,不妨让你看看吧。” 五分钟后。 对面的人类男人睁大了眼睛,脸上的神情像皇帝新装发布会上那个可怜的诚实孩子:“……我什么都没看见……” “啊,难道我没跟你说过吗,人类的眼睛是个低端的光线传感器,很容易被光线折射与反射的小把戏欺骗,看见你以为是真实的东西,或看不见你以为不存在的东西。” “你的意思是——” “很显然,我的本体人类的眼睛看不见,虽然是确实存在的。你唯一能看见的只有寄生时使用的交接器,不过我想你应该对它没兴趣了,我也没必要显露出来。” “可是你说过,看到你本体的人类往往会无法承受而精神崩溃,甚至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都会恐惧地想把眼珠子挖出来——亏我做了那么多年的心理准备——” 我不禁微笑起来。 “我骗你的。” —END— 分卷阅读35 舍不得放开这篇文章,一再的重复去读。 当时在宋阳面前时,她没有办法说太多,但这篇论文对她就像黑暗中指路的灯塔,替她照亮了一条似乎蜿蜒曲折,却能看到方向的道路。 她虽然在宋阳面前批评它“不可信”,“站不住脚”。但可能这个世界上只有她清清楚楚的知道,这篇论文中所叙述的事其实是有可能实现的? 不管她怎么自我安慰,将寄生草带来的影响大事化小的解释掉,但在心底深处,她仍然深深藏着一股不安。 G大的清晨充满新鲜的活力。天气越来越暖了,来此晨练的人越来越多了。G大在新建之初就划分了教职工宿舍,也就是家属院。所以晨练的人中有不少都是G大的老师和他们的家属。 关芝兰(男)正带着他的十四岁却已经体重一百四十斤的儿子在进行早起锻炼。 “看看人家!人家跟你差不多高,还是个姑娘,从咱们来就在跑,你跑一圈就不想跑了,像话嘛!”关老师指着路边那个带着耳机,似乎漫不经心的慢跑的女生说。 女生被他一指,茫然回头,慢半拍的跑过来,取下耳机问好:“关老师好。” 关老师记人的本领还是不错的,他是老师,虽然平时不上课,但记住自己班上的学生是本职工作,所以一眼就认出了季笙,然后挺自然的叫儿子:“去,跟着姐姐一起跑。” 季笙惊讶的看着关老师身边这个小胖墩:真是个横阔竖圆的胖墩啊。 胖墩白里透着红,红里透着白的脸都皱到一起了,苦兮兮的跟在季笙身后有气无力的拖着脚往前迈……一分钟后,季笙已经把他甩到身后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像天堑一样不可逾越的慢慢拉大。 季 笙挂着耳机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被人搭话,真被人搭话了也能装没听见。自从她跟姚东海和贝露佳来晨练过后,一跑成名,竟然成了这一片的小小的名人。现在网球 场这里更是发展成了一个小小的晨练场所。熟人一多,自然说话的就多,季笙却不太想惹人瞩目,所以个耳机当掩饰。 但她今天确实没听见,因为她一直在想宋阳和他的那篇论文。 她在犹豫:要不要她仅剩的最后一瓣寄生草给宋阳,让他研究它。 一方面,她很想早点知道寄生草到底都有什么特性,有什么特点,在它寄生到人身上之后,会有哪些变化?这些变化是否有危险?特别是现在她已经被寄生(过),有没有办法把它从她身体里清理出去? 另 一方面,被寄生草寄生后,她身上发生的一些变化让她下意识的隐瞒这件事。“这应该是个秘密,知道的越少越好”她这么告诉自己,警惕着。她害怕被当成异类。 一旦成为“被寄生的人”,她担心自己永远也不可能重新回到原来的生活中了。如果她是自己被关进实验室还算是能接受的话,那父母亲人也可能被当成异类就让她 不敢想像了。 ——更让她害怕的是父母、亲人、朋友也把她当成异类。 季笙不愿意,也不想要变成那样。 所以她一直保存着这个秘密,谁都没说,并下意识的说服自己“现在还算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一点也不危险”等等。 但同时她又清楚的知道这是自欺欺人。所以当她发现宋阳这篇论文后,她就克制不了让宋阳研究寄生草这个念头了。 季笙一骑绝尘,跑得轻快无比。而跟在她身后的小胖墩却对着她的背影生出无能为力之感:赶不上去啊…… 关老师在旁边糖果加鞭子的给儿子鼓劲,从“你看姐姐都跑过去了,你也跑啊!”“你这么胖,只能穿运动服,都没小姑娘喜欢你了!”,再往下就是把体检时医生教训他的话拿出来激励儿子,“你这样下去以后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高血脂、脂肪肝……病多着呢!” 小胖墩看了爸爸一眼,心想这话真耳熟啊,之前妈妈才在饭桌上这么教训过爸爸。 “我真的跑不动了……”小胖墩诚实的说。 “那也要跑!就是跑不动才要跑!”关老师说。 你不讲道理!小胖墩欲哭无泪,这时季笙已经第三次跑过去了,小胖墩加紧几步赶上去,气喘吁吁的跟季笙搭话:“姐姐,你是怎么练的啊?” 季笙被他跟上来,完全是条件反射的说:“天天晒太阳。” 小胖墩也只有这十几米的暴发力了,两人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又“分手”了。 六点半,关老师就带着小胖墩回去了。小胖墩还要去上学,所以现在不得不回家了。临走前,关老师特意问季笙是不是天天来这里晨练。 季笙说“是”之后,关老师就拍着身边喘个不停的小胖墩说,“他叫关南雁,以后他早上过来,你带着他跑两圈。”说着拍了下小胖墩的大肥脑袋,“听到没有?以后早上就过来找姐姐。” 自家班主任的儿子,这地位绝对不同寻常啊。所以季笙就主动伸出友爱之手,“你的名字好像大侠啊。” 关南雁小朋友满脸苦大愁深,在父亲的“逼迫”下,小声喊了句:“姐姐好……” 季笙出去晨练一趟收获一枚大侠小师弟,回去就跟姚东海和贝露佳说见到关老师的儿子了,巨胖。 “那孩子多大啊?”姚东海好奇的问。 “听说今年初二。”季笙说,“就是太胖了,一米七左右的个子,看着足有一百五十斤!” 不过第二天就被关南雁小朋友跳着脚更正,“姐姐!我只有一百四十四斤!” 季笙表示记住了,下回绝不会再跟人说他一百五了,就一百四十四。然后问他:“今天打算跑几圈啊?” 关南雁来的时候,季笙已经在慢吞吞的跑着了。他问:“姐姐,你一般每天跑几圈啊?” “没数过。” “那你每天早上几点来啊?” “今天早上是五点来的。”季笙说完,就看到关南雁一脸看到外星人的震惊!“你一定来了之后不是马上跑吧?”肯定不是一来就跑吧!那不是现在已经跑了一小时了? “一来就跑啊。”反正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季笙也懒得再解释了,就让她长跑健将的美名流传的更广吧。 关南雁不可思议的看她:“那你什么时候休息?” “跑累了就休息。”季笙说。 这给了关南雁希望,他也信心百倍的说:“那我跟你一起休息!”他想,她都跑了一小时了,肯定很快就休息了。其实他也很想好好锻炼的。 十分钟后,关南雁上气 分卷阅读36 不接下气的问:“姐姐,咱们休息一下吧!” 看在是老师的儿子的份上,季笙不好把他一个丢下。何况她跑不跑都行。“那好吧。”季笙同意休息十分钟。 关南雁立刻有精神了,跑回去喝水,他刚拧开盖子要喝,犹豫了下先递给季笙:“姐姐,你喝不喝?” 季笙好笑的谢谢他,“不用,你喝吧。” 关南雁放心喝水,看季笙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密封瓶,就跟班上女生用的那什么化妆器分装瓶一样。 密封瓶的瓶口还紧紧缠着透明胶带。季笙把它撕开,对着阳光看瓶底。仅剩的那一瓣寄生草已经再次变化了,它原本米白的表面变成了深褐色,大小像一粒芝麻。 关南雁千辛万苦才看到瓶底的东西,“这是什么啊?” 季笙在草坪上挖了一些土装进去,关南雁恍然大悟:“姐姐,这是那种菜籽吧?我见我妈种香菜就是这种种子。” 他见季笙装了些土,也不浇水,就这么直接再把盖子拧上,忍不住说:“姐姐,这样种子该闷死了。” 季笙复杂的想,如果它真的这么简单就闷死了,那她反而会高兴吧。 ——给了它湿润的土,经冬过后饱含水份和营养的土……它会,发芽吧。 ☆、第24章 当天晚上七点时,密封瓶里的寄生草已经冒出了嫩芽。 季笙在今天一天不知把它拿出来看过多少次,上课时就把它放在桌上时时刻刻盯着。但它似乎总不发芽,好像一切都是她的妄想。 但在吃过晚饭,打过热水,泡过脚,洗好袜子准备上床前,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密封瓶顺便看一眼,就看到了它的芽。 芽冒出小小的头,只有头发丝那么细,仅有几毫米高。 可能是一直不见阳光的关系,芽是淡白色的。 季笙说不出是什么心情。她可能想像过如果它没有冒出芽,那就说明它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植物。她把它等同与恐怖电影里的海藻,实在太夸张它的能力了。 但现在证明虽然不像那部电影里的海藻只要接触人体就会寄生,半小时就能长满一个人全身,但它也确实与众不同。 季笙就把它装在口袋里,没有拿出来,没有再给它水,让它见到阳光,只有土而已。但它还是“茁壮”成长起来了。 两天后,它长得有豆芽那么高了,和季笙第一次在树兄根下见到它时一样高。但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它的茎格外细弱,大概只有棉线粗。 季笙就算再不懂植物,也知道它这么细的茎再长下去就会倒伏了。果然又过了一夜,在它的芽头没有碰到密封瓶顶部时,它已经“歪”了。好像身上没骨头一样上半截茎身靠在了瓶壁上。 姚东海发现季笙买回来一个五百毫升的细长型塑料密封瓶,“装洗发精的?” 季笙含糊的应了一声,偷偷把寄生草移到这个瓶子里来了。这个瓶子大,不太好隐藏,但那天之后这株寄生草就不长了,她有些怀疑是不是瓶子太小的原因。 换成大瓶后,她也往里新加了一些土,只有薄薄一层,刚盖住瓶底。因为之前密封瓶里的土已经都“消失”了。 这是她昨天发现的。原本她以为那瓶底还有土,但在一次凑近去观察时她才看到,瓶底全都是寄生草的根,密密麻麻的盘在瓶底。 季笙当时就浑身发毛。她忍不住想自己当时的身体里是不是也有寄生草的根?它肯定是缺乏营养才把土都给“吃”掉了。当时她只是把它从手上剪下来,没有“拔”…… ——她……不敢 所以那些根估计就留在她的身体里,导致了这么多变化。 她不敢给寄生草太多的土,就像不敢给它阳光、给它水和空气一样。她害怕它会变得无法控制。 寄 生草到了新的密封瓶以后,可能新的水和更多的空气给了它更多的活力,它又开始生长了。新的密封瓶能看得更清楚,季笙在把它装进去后,每隔一小时都要看一看 瓶底。在四个小时后,瓶底已经出现了寄生草的根。在第二天早上四点二十,也就是季笙起床准备去迎接日出的时候,它的根,已经再次长满了整个瓶底。 相反,在土层上面的寄生草却没有长得那么“惊悚”,比起它的根,它的茎可以说长得相当慢了。在第一个24小时后,它只长了五厘米。 第二个24小时后,它长到了离瓶盖几厘米的地方,然后就不再长了。 第三个24小时,茎身长出了小小的芽,紧紧贴伏在茎身上,像鳞片一样。 瓶 养植物并不算特别出奇,在早几年的精品店里还有拇指大小的密封玻璃瓶出售,里面就是袖珍植物。所以季笙天天带着一个密封瓶,里面养着一株白色的草,也没什 么奇怪的。特别是现在她还有了一个农大的男友,女生寝的人还知道宋阳曾经送给她一盆玫瑰,她们都认为这是另一个宋阳送的礼物。 季笙没有多加解释,让大家这么误会着挺好的。她有更大的问题需要考虑。 她在犹豫还要不要把这个给宋阳。 她 已经知道这是一株多么危险的植物,而且最重要的是,根本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可怕。比如,她到底会不会在未来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人都被寄生草给寄生?就像它 “吃”掉密封瓶里的土一样,有一天,她的血管里可能也会充斥着它的根。可能现在只是寄生草给她的“缓刑”,她现在还活着,只是因为它还没有在她的身体里 “长大”。 虽然她想自救,想知道寄生草的一切,但如果不告诉宋阳这些危险之处,只是把它简单的交给他,那…… 那她就太过分了。 但如果告诉宋阳一切——如果提到寄生草会在人体寄生,那就不得不提到发生在她身上的事的了。把一切合盘托出……她还远没有相信宋阳到这个地步。 ——如果他会恐惧呢?会把她当怪物呢? 这 时,她接到了宋阳的电话。他阳光轻快的声音向她抱怨了一通老教授又给他布置了一个新的题目,他又要开始写论文了。还有实验室已经建立起来了,木淑娟跟在老 教授身边打杂,司邦毅和赵晓虹已经被教授布置的任务,他问过教授说能不能在旁边看看,教授答应了,却让他跟着秦风。 “但秦师兄他自己就根本不去实验室啊!”宋阳叫起了苦,正主不去,他就没理由去了嘛。 他知道秦风在实验室里被人排挤,也能理解他为什么不愿意去看司邦毅和赵晓虹的脸色。但这样他也没事干 分卷阅读37 了,而且现在大家都在忙,实验还是需要保密的,他也不好再去4-19的休息室写论文了,但不管在寝室还是在自习教室都没动力。 ……所以,他的新论文现在还没有动笔。 人有三懒。拖延症犯了真没辄。所以才打电话找女友聊天,继续拖延>﹏< 季笙想起宋阳第一次带她去的老实验楼,那个地方简直就像垃圾场,被人遗忘了似的。 宋阳本来什么也不想干,女友一说想再去那个老实验室,还说她找到了去年的那株草,就立刻说好周四下午两人都没课,一起去老实验楼。 “这就是那株草?”宋阳看季笙从书包里把密封瓶掏出来就好奇的看(他一直忍耐没有吐槽女友把植物封进密封瓶里)。 季笙指着瓶底说都是这种草的根,不想宋阳却一点也不吃惊,还跟她说这很正常,“盆栽植物都这样,不然你回去看我送你那盆玲珑玫瑰,它的盆底肯定也都是根……这个,你给的土也太少了。这么放着它该蔫了。” 季笙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我已经这么放着它有两周了。”看,它的生命力就是这么强。 “两周?”宋阳还是没有扔下瓶子大喊“真的吗?!”,他的态度还是太正常了,让季笙心急如焚。为什么她觉得不正常的地方,他都不觉得呢?她不想说出她曾被寄生的事,要怎么提醒他呢? 宋阳说:“你知道有种叫空气凤梨的植物吗?” 季笙惊讶的听他给她科普了一种不需要土,可以通过叶片上的绒毛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生长的沙漠植物。 “这个也挺有意思的。”宋阳晃晃密封瓶,能看到寄生草再次把根盘在瓶底,在晃动中,它的根像个圆盘一样微微“跳”起来。 宋阳认为这个植物的生命力确定很强,而且在看到它的茎时,他已经有点谱了。不过按说它这种植物不太可能有这么强的生命力,所以他想把它倒出来看看。 在季笙的强烈要求下(紧紧抓住他的手),他不得不戴上手套再来打开盖子,把它倒到一个托盘里。 凑近观察了一会儿后,他脱下手套说:“这个有点像菟丝子。” “菟丝子?”季笙没想到这次这么简单就知道了寄生草的名字——她不相信。 宋阳:“我看着有点像。”他指着茎身上鳞片状的叶子,而且它是淡黄色的,“不过不能确定。”菟丝子也有很多种,他看季笙担忧(?)的脸,开玩笑说:“不过我们有个最简单的鉴别方法:把它放到别的植物身边,看它会不会寄生。” 他觉得这是一个挺不错的玩笑,但季笙没有笑,她正在搜索菟丝子,搜索完后,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小盆栽,这是她在来农大的路上随便买的。农大附近的路上有很多卖盆栽的小摊,旁边的花店里也有出售小型盆栽。 这是一盆小雏菊。季笙没有挑,随便拿了一盆。她现在对所有的植物都有天生的好感,所以做这种事让她有罪恶感,甚至当时只是把它简单的包上塑料袋放进书包里。现在拿出来后,这盆雏菊当然有一点不太好,但它还是开了很多的花,显得可爱又生气勃勃。 季笙想了很久,要怎么提醒宋阳,最后只能确定,就是让寄生草当着他的面寄生。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寄生草的特别之处,让宋阳在对待它时更慎重。 宋阳看到雏菊,虽然不解季笙为什么把它这么潦草的放在书包里(她就不怕土撒了吗?),但也马上夸了一句:“很可爱!” 然后他看到季笙用长镊子挟起那株菟丝子——他还是不明白,所以只是好奇的看着。 ——她把菟丝子放在雏菊的花朵上。 宋阳好笑:“你干什么?它寄生没那么快……”他的话没说完就失音了,因为他看到那株菟丝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伸出枝条(或根)插到雏菊的花丛间,然后,可能过去了一分钟?或者五分钟?它变绿了。 像吸取了养份,像吸收了雏菊绿色的血,这株菟丝子变绿了。 季笙看到宋阳往后退了两步,碰到了身后的桌子。 她站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没有靠近。 “我的天啊……”宋阳看着雏菊惊叹。 ——现在这株菟丝子就像这盆雏菊中的一根不起眼的杂草,它仿佛天生就长在那里,细弱的枝条好似一折就断,不会有人把它放在眼里的,人们会想:它这么细,这么小,能吃多少养份呢?就算让它继续长在这盆花里也不要紧。 ☆、第25章 五点半下了课,贝露佳和姚东海商量着去哪儿解决晚饭。食堂已经吃腻了,在G大后门外的那条小巷里都是卖吃的小店,两人一路过去,边吃边逛。贝露佳掏出手机来看看季笙有没有联络她,见电话短信统统没有,抱怨道:“真是一谈恋爱就什么都忘了!” 今天下午,季笙又逃课了。宋阳现在不用上课,她可不一样。现在老师大概都能认清班里的学生了,上课时贝露佳明明看到老师一边看着班里的空位,一边在点名册上勾划。估计季笙这下肯定榜上有名了。 “算她倒霉喽。”姚东海其实倒不觉得季笙是被男色迷住了,因为她记得季笙当时出门时,脸色根本不像去见男友,反倒像是去拆地雷,一脸的沉重灰暗。她担心季笙和宋阳之间出问题了,提醒贝露佳一会儿见到季笙回来千万别说她。 “我不说。等期末看她怎么办。”贝露佳恨铁不成钢的说。 两人回到寝室,开灯后却发现季笙那边床上的床帘是拉上的,再看她的包就放在椅子上。贝露佳奇怪她怎么回来就躺下了,她们路上还买了糖葫芦,就想叫她起来,问她吃不吃。 姚东海拉住贝露佳,悄悄摆手:“别去,让她睡。” 贝露佳担忧的也压低声:“她是不是感冒了?” 姚东海沉重的摇头,贝露佳也有了不祥的预感,两人没有打扰季笙,静悄悄的洗漱,早早的就关上寝室门,准备睡觉了。 床帘后的季笙合衣躺在那里,枕畔放着仙人球。春天到来以后,仙人球似乎更活泼了,现在正不满季笙把它带到床帘里,吵着要出去晒灯光。 季笙打开野营灯照着它,它才算满足了。 ——如果能像仙人球这么简单就好了。 下午,宋阳看到寄生草的“奇异”之处后—— “操啊……”宋阳在离雏菊一步远的地方围着它转了好几圈,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刚才眼花看错了? 那根细细的菟丝子现在看起来就 分卷阅读38 像杂草,还是特别不起眼的那种。任谁都不会把它当成了不得的东西。 现在他有点明白为什么季笙每次都如临大敌了。现在他也不敢贸然用手去碰了。 他拿着镊子把菟丝子挟起来,不管他怎么看,这都是一株非常平常的菟丝子。 “这真是不得了……”宋阳现在脑子里各种念头不停的往外蹦,他搓着手站在花前,似乎正在艰难的思考。 “你想把它给你们教授吗?” “给教授?”宋阳第一时间就排斥这个念头,他下意识的摇头,“不,不,我先养养。看看情况再说。而且现在教授也没空。” 他现在也顾不上季笙了,而季笙也不想再留在这里。 季笙说想走,宋阳看看花,看看她。 “你不用送我,我自己能出去。你小心点。”季笙能明白他的心情。当时她刚被寄生草……菟丝子寄生的时候,也是顾不上别的事了。她就怕他马虎之下,也被寄生。 宋阳虽然觉得不送女友说不过去,但他们俩又不是外人。这株菟丝子这么奇异,还是她拿来的,她一定能理解。 他说:“那好吧,你出去时要是迷路了就给我打电话。” 季笙笑着说:“我不会迷路。” 宋阳仿佛是一步也不想离开那盆花,送她到门口后就匆匆回去了。 季笙不知道怎么形容她的心情。 她很清楚,之前她一直在自欺欺人。其实恐惧一直都在,她只是假装不在乎它而已。但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宋阳拿到寄生草后开始研究,她也没办法再把他当成男朋友看了。 这个从一开始就像做梦一般的恋爱,大概也走到尽头了吧…… 宋阳满脑子都是那株菟丝子。他在老实验楼一直待到十一点,什么也不干,就是搬着凳子坐在那里盯着它看。直到保健打电话催他:“你TMD还不回来!一会儿铁门都关了!“ 他这才匆匆赶回寝室,一进屋就被保健打趣:“玩到这么晚?去哪儿了?” “……出去转了转。”宋阳话到嘴边,没有说出他一直在老实验楼,而季笙早就回去了。 “嘿嘿嘿~汇报汇报?”罗亚男和保健一起趴到宋阳背上。 宋阳却没什么心情,装做无事跟他们笑闹了几句就去洗漱了,回来就直接上了床,床帘一拉,不说话了。 另外三人都觉得奇怪,平时他们都不会睡得这么早啊,还不到十二点呢。 丁琰小声说:“吵架了?” 罗亚男猜:“……是不是他带人去开房了,他妹纸不愿意?” 保健吓了一跳:“真的?!” 三人说话未偿没有想引宋阳出来一起聊的意思,但唱了半天独角戏不见宋阳应声,渐渐就无趣起来。 第二天,宋阳六点多一起来就出门了。寝室里另外三人还在床上,保健摸出手机:“这么早他干嘛去啊?” 清晨的校园弥漫着薄薄的雾。宋阳到了老实验楼,却发现大门还没开。他在旁边等到七点半清洁工才来开门。 楼里空无一人,他上了楼,轻手轻脚的掏出钥匙打开门,期间还小心翼翼的回头张望,怕被人跟踪。 他知道这样挺傻瓜的,根本没人知道菟丝子的事,怎么会有人来跟踪他?不过他还是担心被人知道,小心一点总是对的。 他一进去就把门反锁了,那盆雏菊被他摆在窗台的角落里,还用窗帘挡着。一盆普普通通的花,如果珍而重之,反而会显得奇怪。倒不如就放在窗台上。 他把雏菊拿到桌上,想再看看那株菟丝子。他现在还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 ——他肯定是要研究它的。 只是怎么研究,他还要再想想。 但是他找不到那株菟丝子了!他记得很清楚,那株菟丝子在什么位置,但现在它不见了! 宋阳的心猛的漏跳了一拍,一时想被人偷了?不对。他手忙脚乱的掏出手机调出昨晚拍的几十张照片,再三观察,发现菟丝子虽然“不见了”,但原位置上却多了一片雏菊叶。 “……拟态。”宋阳不敢置信的看着这株越来越显得不同寻常的“菟丝子”。 现在他也不敢确定这真的是菟丝子了。 他调出去年季笙传给他的那几张照片,照片中的苗看起来有点铁杉幼苗的形态,但不是完全一样。如果这就是它的特性,那它当时应该是在模仿铁杉。 ——不,不是拟态。就像嫁接的植物会有两种植物的特性一样。 这是同化,由它主动的同化。 季笙以为她和宋阳短时间内不会再见面了,就让这段感情随风而逝吧……然后第二天下午第二节课后,宋阳一个电话打过来:“我来找你了,你在哪儿呢?” 姚东海发现季笙接个电话接得脸色都不对了,问:“谁的电话?” 季笙把书包给姚东海,就带上钱包和钥匙,说:“宋阳来找我。” 贝露佳和姚东海对视一眼,围着她说:“要不我们陪你一起去?” 季笙今天早上起来到现在一句话都没说,整个人低落得不得了,她们俩很担心。 “不用。”季笙被朋友们一关心,感觉好些了,挥挥手就走了。她跑到楼下时,宋阳已经一路打听着找过来了。姚东海和贝露佳下楼刚好看到宋阳向季笙跑去,两人说了两句话,宋阳就把季笙给拉走了。 “这谈个恋爱怎么比什么都麻烦?”贝露佳自己还没谈过,只是旁观季笙谈都觉得短命,今天心情不好了,明天又好了,累死个人。 宋阳来找季笙是想让她带他去小树林看看还有没有那种菟丝子了。他带来了很多标本袋,打算把小树林里所有的野草都给采一株回去。 ——因为谁也分不清那野草到底是不是“菟丝子”。 只好挨个试验了。 季笙没办法解释,只好陪着他在小树林挖野草挖到天黑。天黑到实在看不清了,两人才打道回府。 “都这么晚了,你们食堂也没饭了吧?跟我出去吃吧。”宋阳不等季笙说话就拉着她上了自行车,出了G大,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小炒就进去了。 季笙发现宋阳的情绪很高昂,一气点了四五个菜,还是季笙拦着才没有接着点。等上菜的功夫,他悄悄跟季笙说:“我怀疑这一片肯定不止一株这种菟丝子。” 他打算这周末两天到附近的郊区里转一转,一是想找一找本地原生的菟丝子,正常的,不会把自己变成别的植物的。另一方面,也是想找一找看还 分卷阅读39 能不能碰到长在别的植物旁边,身上带有这个植物的特征却不明显的“植物”。 不止一株。 季笙打了个寒战。 是啊,她从来没想过,这种植物不可能只有一株。如果此地的气候适合它生长,可能在某地会有一大片。 宋阳悄悄说了他的新发现,用嫁接植物来解释能更好的理解“菟丝子”的特点,当它长到别的植物身上时,就会慢慢呈现出那株植物的特性来。 “那它会对那种植物有什么影响吗?最后会不会整株植物都变成它?”季笙微颤着声音努力镇定的问。 “这个暂时还不知道。不过你送我那盆雏菊是多年生草本的,所以今年十月就能看到结果了。”青椒炒鸡块上来了,宋阳拿出两双免洗筷,递给季笙一双,“我会帮花授粉,看它结出来的种子能种出什么来吧。” 好像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不管前方是什么,至少开始前进了。 季笙虽然仍然心情沉重,忐忑不安,但她告诉自己:知道得越多,就越有可能帮助自己。 “周末我跟你一块去吧?”她说,“我能帮你。” 宋阳有点犹豫,因为这次他有正事,不能照顾她,要取标本肯定很脏很累,“这个不怎么好玩,又脏又累,而且我要早起。” “我的体力你不用担心。”季笙认为这都不是问题,“而且我一直晨练,早上一般是五点前就起来了。” 她坚持要去。宋阳也不能一味回绝,最终只好答应下来,“那好吧,周六早上五点,我们在车站见。” ☆、第26章 从G大门口坐上公交车,只要再坐九站就能到本市最出名的“旅游胜地”:回头山。因为此名不雅,在九几年的时候本市的领导班子为了开放搞活,开发新的就业机会,在报纸上搞了个集名活动,最后给这山改了个名叫“九回头”,取恋恋不舍,来了就不想走之深意。 不过本地的学生,特别是G大和农大的,一般管这山叫“再回首”,学生们都觉得叫个“九回头”还不如“再回首”好听呢。 再 回首海拔不高,最低的三百多米,晨练的老头老太太很喜欢没事时去爬一爬。山体连绵,不管爬哪座山,爬到山顶回头望,前后左右看到的山都处在差不多的同一水 平线上。由于山势不够好,也没做成出名的旅游项目,也就本市的人偶尔拖家带口的来爬爬山,运动一下身体,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之前也有领导班子说过要不要把这山给平了,或者找找有没有其他的经济路子可走。但这个话刚提出来没两年,还没有真正动工上马,环保之风一吹起来,推山平地的这个念头立刻就被掐死在腹中了。最近两年倒是听说又打算搞成森林公园,看能不能请求财政拨款保护环境。 宋阳和季笙赶头班公交车,六点十五坐上车,六点四十就到了。九站路,司机飚了二十五分钟,车都快开得飞起来了。这个时间坐这趟车的人不多,倒是回去的车坐满了人,都是去市区赶上班、赶上学的。 车里就他们两个乘客,司机问清两人到哪里下车后一路呼啸,到站后特意指点他们:“回去还在这里等车,对面没站啊。” 宋阳不是第一次坐这趟车,知道这个,还给季笙解释:“以前对面有站,是来回车。可能坐得人少,现在改成一趟。一辆车跑个来回才能到终点站。” 进去要买票,普通人十块,学生五块,旁边还有个告示说门票钱是用来清理山里的垃圾的。 天此时已经亮了,山里的天更是亮得早。从小径一路上山去,能看到薄薄的阳光洒在路上。 宋 阳背了个大包,手上还拿着把行军铲,打扮得像个资深的驴友。他回头看季笙,没想到她也穿得非常“正确”。全套的户外衣,行军靴,戴着有遮阳的帽子。宋阳还 记得大一时跟老教授上山,当时同行的一个女生穿着雪纺裙,打底裤,十厘米高的高跟鞋。老教授一看就让她不用去了,那个女生还说她之前跟她爸上山就是这么穿 的,没事。 老教授摆摆手,挺幽默的说:“那你下回把你爸一块带来吧,我批准了。” 既然季笙穿的没问题,他看着两人往上走了有十多分钟了,就说:“咱们换条路走吧。” 季笙是全听他的,两人便舍弃小径,从野路上去。 再 回首虽然山不高,但除了小径外都是大面积的缓坡。而且当年乱砍滥伐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到背山处砍树,直接从那头运下山去,绕个圈再运出本地。这种事多的时 候,常常几个村子连手“霸山”,所以再回首有不少山有时整个背面都没有树。虽然市政府年年栽树,但树要长起来却没那么快。 所以野路并不好走。野草、树枝、灌木等特别多,还有很多碎石块和小坑小沟,一没留神,脚下绊个树根,能一路滑下去十多米。 宋阳怕季笙走不好路,不但把行军铲给她让她当成拐杖,还紧紧牵着她的手,不时提醒她:“这边有块大石头,小心。”牵着季笙让她绕过去。 “这里有条沟。”扶着她让她跨过来(沟只有不到二十厘米的宽度=_=) 路边长着一丛野兰,韭菜般的宽叶子,郁郁葱葱的,中间是茂盛的一大捧兰花,攒在一处足有二三十朵,高低错落,种在盆里肯定是个超级大盆。宋阳兴致勃勃的围着看了两圈,起身张望记下此地的位置,说,“回来的时候把这一株兰花挖出来给你带回去吧。” 季笙上前摸摸兰花,知道花草对种在哪里并不介意,种在盆里和种在野外没有区别,差别只是人把它挖回去后能不能好好对待它。 季笙有信心能养好它。 宋阳又转了一圈,特意把路边的石头捡过来摞到一起,做个标记,“这样也算不虚此行了。” 季笙渐渐证明了她的体力,宋阳也不再那么顾忌她。他走在前头领路,为了避免季笙无聊就不停的说话。 他说的正是菟丝子。 宋阳觉得季笙才是头一个发现者,所以她一定也很想知道菟丝子的事,说起来滔滔不绝。 “……我给它分了盆,那一盆有十八株,我都给分开了。一株一个小盆,全都放在实验室里。不过菟丝子长着的那一株被我贴了个透明胶带。它现在越长越像雏菊叶了。”他已经分不出来了。 “我想看看它到底能跟雏菊像到什么地步。”宋阳觉得菟丝子对雏菊的同化是有一个限度的,那就是就算它能模仿雏菊叶,说不定还能模仿雏菊开花,但它不可能结的种子最后种出来 分卷阅读40 是雏菊。 “如果能多收集一些它的种子,我想试试它到底能在多少种植物身上发芽,又能跟多少种植物同化。”这是一个大工程,宋阳不可避免的心潮起伏。因为如果他真的能证明这一点,最后发现有这么一种特殊的植物在,哪怕要花上二三十年的时间也是值得的。 季笙能发现宋阳的激动,她的感觉很复杂,复杂到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连她自己的心情是什么滋味,她都分不清了。 “对了。”宋阳突然想到一件事,他牵住季笙的手停下来,谨慎的问她:“你有没有把菟丝子的事告诉别人?” “……只有你知道。”季笙说。 宋阳点点头,牵着她继续走,一边嘀咕:“回去后要把论坛上的贴子给删了才行。” 季笙:“……”她只是握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而已。 到 了下午四点多,他们只收获了几株普通的本地菟丝子,宋阳大概看了看说这几种他都在学校里找到了,这一路走来,他挖的最多的标本就是山中的各种植物。想也知 道,想从这里找出另一株那么特殊的菟丝子的可能是多渺小。宋阳自己都吐槽说菟丝子的同化,“……‘模仿’、‘拟态’,不管是什么,它有这么一招,怪不得没 什么人发现过它们呢。” 季笙没有说话,宋阳以为她是累了,看看已经是黄昏了,说:“咱们回去吧,也走了一天了。”他还把季笙背上 的包接过来,让她什么都不用拿,“走吧,能把你自己背回去就行了。”他笑着说,回去的路上,果然又路过了那丛野兰,他把野兰连根挖出来装进塑料袋里提着, 说等回去后栽到盆里再给季笙。 女朋友陪他来这一趟,带一株花回去也算是玩过了。 到了山脚下等公交车时,太阳已经落山了。宋阳前面一个书包,背上一个书包,左手是行军铲,右手是野兰,季笙站在旁边觉得自己太轻装简从了不好,死活从他手里把行军铲要过来了。 “明 天你还跟我来吗?”宋阳试探的问。今天在山里跑了一天,说实话除了挖草就是走路,一点都不好玩。系里的女生只要上过一回山几乎没有不抱怨的,只要不是学校 老师要求,不管男生女生,只要能不上山就不上山。宋阳猜老教授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可能就是他上山还是上的比较勤快的。 老教授主张要亲自到田间地头去,不能什么都用温室解决了,不管学什么的,都要亲手去做。宋阳还亲手试过自己沤有机肥呢。 但不能不说,这样的约会绝对是负分的。 其实宋阳有点拿不准季笙到底为什么一定要跟他来。这么喜欢他吗?可是两人谈恋爱的这几个月,他也不觉得季笙有多粘着他啊。 季笙点点头,理所当然的说:“当然来啊。”她来就是为了想知道这里有没有第二株寄生草,或者是被寄生草寄生的植物。她已经发现了寄生草对植物的作用。比如对树兄和她,寄生草起的是“联通”的作用,让她和树兄联系到了一起。而对仙人球,就好像是“启智”。 如果他们走过的地方有另一株植物有着超出它的年龄的“智慧”,或者一棵树对她有着特别的友好,那她就能确定这里还有第二株寄生草。 第二天他们又在山里走了一天,但两天下来,季笙却没有碰到特别的植物。宋阳收集了将近一百份标本,他说要把它们都给种一种。“目前我对菟丝子还是一无所知,这些植物里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只能先种着,将各种资料都记录下来,今后再进行对比。 季笙发现这可能不是一两年就能完成的,草木完成一个轮回就是一年,而寄生草的研究要以年为单位。乐观的估计,能在她毕业时研究出来就已经算快了,悲观的说没有个十年八年是不可能出成果的。 她之前想的有点太简单了,宋阳是在探索未知,而她想找出克制或消除被寄生的事,则比未知更遥远。 宋阳回学校后微博上抱怨说自掏腰包买了土、盆等物,还找老师申请半间温室放他的那些野草野花,钱都花光了,求包养>﹏< 然后季笙给他打过去五千块钱。 然后宋阳吓尿了:⊙o⊙ 火速把钱再给季笙打回来后又赶紧拨了个电话:“我是开玩笑的!你的手怎么这么大啊!这五千块是你今年的生活费吧?你打给我了你吃什么!” 季笙上次已经想到关于对菟丝子的研究估计要花上好几年功夫,只让宋阳一力承担怎么行呢?她虽然不能把一切都告诉他,但是站在女朋友的立场上支援也是可以的。于是她在电话里千方百计的说服他安心把钱收下来。 宋阳死活不收。 两人扯皮扯了两天,最后谁都没办法说服谁。 季笙:┬_┬好累……把钱收下不就好了吗? 宋阳:┬_┬好累……姑娘拜托你长点心吧,一手就给五千……你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居然没被人骗死? 季笙挂了电话,垂头扶额身心俱疲。姚东海和贝露佳已经听了两天了,大概听明白了,就是宋阳缺钱,季笙愿意借他,宋阳不要。 贝露佳:这男的绝对是不安好心!季笙你也太傻了吧!(╯-_-)╯╧╧ 两人装做朋友谈心,季笙含糊的把事情说了,重点强调她知道他现在进行的研究是完全义务的,怎么能让他一个人掏钱呢? 贝露佳:“那你也不能跟他一起掏啊?让他找他老师要钱去啊,再不然还有他父母呢!”你怎么这么傻!怎么是你掏!你算他的谁啊! 她都恨不能抓住季笙的脖子使劲摇,看她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姚 东海也劝,不过更理性一点,她说:“五千块其实也算不上大钱,他要真像你说的要进行研究,不管是什么研究吧,你这五千块肯定是杯水车薪,还是让他找个赞助 更有用。还有,你这五千块是你家给你的生活费吧?你想没想过你把钱给他了,你这一年不吃饭了?就算这一次你能给他五千,以后你能给多少?你能一直给?” 贝露佳:“拿爹妈的钱养男友,说出去都让人笑话!有本事你自己挣钱,想怎么糟蹋都行。” 姚东海悄悄打了贝露佳一下,避免她再说出更难听的话。 季笙被点醒了,她不再坚持让宋阳收下这五千块。然后,她打算去打工了,发个传单当个家教什么的。贝露佳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你打什么工?不对,你打工赚的钱是打算给宋阳吗?”她的表情就是你敢说是?你敢说是我就掐死你省得你气死我。 姚东海 分卷阅读41 拦下贝露佳,表示:季笙应该首先专注学业,其它的时间想打个工也算勤工俭学了,只是赚的钱首先要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baba…… 季笙被她俩念的头大,再三保证她会理性的谈恋爱,绝不做把钱送给男人花这么蠢的事。 另一边,宋阳受到会心一击(天外飞来五千块),失血掉蓝只剩一口气了,但整个人处在头脑风暴中,一脑袋乱麻。但保健他们听说后全都激动的沸腾了! 保健:“真爱!这绝对是真爱!” 罗亚男:“我怎么没遇到这么好的妹纸啊!”保健,“醒醒,早上起来照镜子了吗?”两人对掐去了。 丁琰比较能理解宋阳的心情,他也怕宋阳滑入泥潭(以后习惯用妹纸的钱怎么办?那就堕落了) “还是把钱还回去吧。” 宋阳有气无力:“还了……” 丁琰拍拍他,想了想说:“跟你妹子好好说,别凶,人家也是为你着想。你在微博上说一句,人家跟着就把钱打过来了,都不提让你打个借条的……”说着他都鸡肚了,这么好(傻)的妹纸怎么都是人家家的? 宋阳的额头抵着桌子:“我知道……” 就是……在他刚觉得季笙不够爱他的时候都会被打脸…… 欲哭无泪……┬_┬ ☆、第27章 农大有不少温室,学生可以申请租用,偶尔搞个副业什么的学校也并不禁止。宋阳租了半平米用来放他那些山上挖来的野草也是无奈之举:寝室放不下。但 真把自己的野草摆在温室里,与左右一比,立刻就落了下风。左边是师兄的几百盆多肉植物,右边是师弟的几百盆猪笼草,轮到他这里,不说标本数量不足,种类也 太……寻常到有些丢脸了。 丢脸什么的,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宋阳也不是不能忍,只是他担心他的行径太过古怪,反倒会引人注意。 菟丝子2.0(他给那株奇异菟丝子起的新名字)是他的一张王牌,不客气的说,宋阳日后飞黄腾达就靠它了。这种宝贝,自然要珍之重之,不能轻易让人瞧在眼里。哪怕有一丁点的可能会被人猜出来都不行。 所以宋阳在发觉不好之后,不得不考虑另一个办法,那就是租个房子搬出学校去。 说实话,他大三的时候就想过要租房子。但他的父母也只是工薪阶层,不是大款。他现在读书时还是靠家里支援,所以宋阳不太想花些没必要的钱,住宿舍一是热闹,二来住在学校里,跟同学老师联系起来也方便。 但现在这样看来,房子只怕是非租不可了。哪怕为了2.0,他也需要把它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现在2.0还放在老实验室装普通盆栽呢,但这样安全性还是不够高。 宋 阳自己攒了一些钱,打定主意后就去学校附近找房子,他别的要求没有,就是房子的朝向必须向阳。找到房子后,他立刻把花草都搬了过去。他租的这个房子是个老 旧小区,楼高仅六层,他租的是顶层,而且租的是一整套。房主说如果他愿意其实可以把房间给拆分成几间,然后分租给同学。宋阳说不用,说他习惯自己住,不想 跟人合租。 对房主来说,只要租金不少,租户越少也越少事,两边就痛快的先签了一年的约,宋阳预付了半年的房租。然后他把向阳面的 客厅和主卧全都用来做盆栽的温室,自己却挤到了儿童卧室。每天也不再去学校,除了观察采回来的野草、曾与2.0同盆的那十几株雏菊和2.0以外,剩下就是 每天早上都去山里走一圈。 他不再坚持把每一种草都囫囵吞个的全采回来,而是默默选定几处草木茂盛和过于贫瘠的地方后,每日去观察记录,以期能够发现一二不同寻常之处。 而被他留在屋里的雏菊和2.0之间的区别也越来越明显,同盆的雏菊在分盆后长势普通,不像曾经受过2.0的影响,那盆2.0似乎也很普通,但他试过把曾经分盆的一株雏菊又种回2.0的盆中后很快发现,这株雏菊的长势明显变弱了。 2.0并不一视同仁。虽然都是曾经与它同盆的雏菊,但它扎根的那株明显算是它的“自己人”。同在一个盆中,养分有限,它便供应与自己同体的雏菊,而大肆掠夺另一株的养分。 乍一看,似乎这也是植物之间正常争夺营养的过程。但宋阳试过不浇水后,只是一天,另一株雏菊就枯萎了。 很明显,2.0“操纵”它的同体雏菊,夺走了另一株雏菊全部的水分。可见其霸道。 宋阳不再来学校,对此感觉最深刻的是秦风。本来宋阳也无所事事,每日闷在自习室写论文,他还打着宋阳忍耐不住去找老教授,他好跟着敲边鼓的主意。结果没想到,宋阳竟然好像突然对这件事毫无兴趣了。 秦风跟着宋阳,也跟保健他们熟了,就自自然然的去打听。不想,宋阳的室友保健笑嘻嘻的说:“他现在哪有那个功夫?交女朋友了,正热乎着呢!” 秦风不太想相信:“不能吧……我看宋阳不是这样的人啊……他现在也是要紧的时候啊,他的论文写了吗?” 宋阳寝室的三人互相交换了个眼色,都觉得秦风打听的有点太迫切了。换句话说:这也显得太关心宋阳了吧? 无事献殷勤,非奸既盗。 保健说这就不清楚了,罗亚男装没听见,丁琰过来半是赶人半是客套的说:“应该是这样,他都出去租房子了。” 租 房子当然是为同居做准备。这话一出,仿佛已经板上钉钉了。秦风只能告辞,出来后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一边觉得宋阳太不成气,就这样的人老教授还当心爱弟子捧 着,叫他心里不是滋味。另一方面又认为宋阳是个年轻男人,交了女友恋奸情热也是可能的,对丁琰和保健的说法信了八成。 如果这事让老教授知道,会不会失望?那会不会就是他的机会? 秦风各种念头交杂在一起。实在是他输不起,他从自己的城市和学校过来,如果这里不行,他回去只会比原来混得更差。 秦风在高中和大学时的成绩并不好。他是个普通的城市子弟,父母也没什么能量。他按部就班的过日子,上学读书都是随大流,并没有任何出奇之处。大三的时候大家开始考虑前途时,秦风才发现自己好像没什么长处。 当时班里很多同学都提前去人才交流市场感受气氛,也有提前向用人单位投简历的。秦风跟着一起去,竟然发现自己可能未来一个月只能拿两千块的工资——前提是真的有公司雇他。但事实上就 分卷阅读42 算是这两千块工资的岗位可能都有几十个人跟他竞争,而他还真没把握能脱颖而出。 秦风这才发奋图强。先是在学校里打听,再从父母那里拿钱,想办法挤进本校教授的手下开始读研。但这也远远不够,因为秦风的学校并不好,他的教授也毫无名气。别说能要来项目中饱私囊,再让秦风这些跟着他的学生喝些肉汤了。 秦风的教授只会在自己学校的学生身上赚钱。 秦风自然不甘,所以才把自家教授给喂饱后,凭着他的推荐,借着他的教授跟老教授是同学的交情,跑到了这里来。这是他赌上身家性命的背水一战,绝不能失败认输! “宋阳。”秦风终于在新实验楼的大楼下堵到了宋阳,赶紧叫住他。 “秦 师兄。”宋阳心里叫苦,心道明明打听过这几天他都没来才过来的,没想到还是撞上了。之前秦风在他面前露出想让他去找老教授说参加小组试验的事,宋阳就觉得 头痛为难。说白了,宋阳自己一点都不用着急。没有秦风,他和司邦毅和赵晓虹之间就没什么直接矛盾了。等他进来时,司邦毅都快毕业了,两边根本没有冲突的机 会。换句话说,这次试验他就是真的轮不上,日后机会多着呢,不急在这一时半刻。 虽然他和司邦毅确实都看对方不太顺眼,但那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秦风跟司邦毅等人对上,等于是想把他给拉进去当个法宝使,进可当矛,退可当盾。宋阳又不傻?怎么会愿意? 秦风笑道:“去哪儿呢?这几天都没见你去自习室,我听说你租了个房,打算搬出去住?” 宋阳已经听保健他们说过了,兄弟们再三叮嘱他小心,此时也顺着兄弟们编的话说:“对啊,我也快毕业了,早就想租房搬出去了。” 秦风没有提起同居的事,免得引人反感,就笑着说:“那你的论文开始写了没?回头我帮你找点资料。” 秦风是真热心,宋阳是真为难。人家对他这么好,却是打着利用他的主意。说他不快吧,有。可说不能接受吧,却没有。以后这种事多着呢,气不过来。 宋阳打着哈哈说:“那谢谢秦师兄了,我论文还没开始写呢。”说完看看手机,啊呀道:“呀,我时间来不及了,秦师兄我先走了啊!” 秦风叫不住他,没想到宋阳还真的是不写论文不想进实验室,一心跟女朋友同居去了。真是让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宋阳忙着租房搬家观察2.0,自然就把女友给“忘”到一边了。 而季笙这里也不得空。因为之前她一口气给宋阳打钱的事让姚东海和贝露佳如临大敌,都认为她谈恋爱谈得智商下降。身为好友,不能眼看着闺蜜就这么傻下去,自然要努力把她给拉回来。 宋 阳不打电话,正好。姚东海提醒季笙常回家看看,关心父母友爱亲人。贝露佳提醒季笙养小白脸是没有好下场的,找了不少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念给她听,还很讲 究方式方法的说:“我不是说宋阳就是这种人,但有的女人就是会把男人给惯成渣男。我相信你对宋阳的爱情是真心的,但真心爱一个男人,不是应该鼓励他靠自己 吗?他要是需要钱,你可以鼓励他靠自己去赚钱,这样才能培养出一个好男人。” 季笙:“……姚东海教你的?”这话听着不像贝露佳平时的口吻啊。 贝露佳黑着脸:“闭嘴!”还不是姚东海说她说的那些只会造成反效果,要是季笙脑筋一拧,起了逆反心理,越不让她给宋阳钱她越想给,她才不会照着姚东海教的话说呢。 “你不是想打工吗?我打听过了,学校里就有一个咱们学生会开的职介,听说还挺有信誉的,你去不去?”贝露佳心道,真让你赚了钱,一天累八小时还赚不到一百块,看你还把不把钱给男友。 季笙没想到贝露佳连这个都替她找好了,真是好闺蜜!于是幸福道:“去啊。” “走!”贝露佳说走就走,拉着季笙就出门了。 ☆、第28章 季笙星期五回家前先给季妈妈打了个电话。 季妈妈:“要回来?没钱了吗?” 季笙:“……” 季妈妈觉得有点麻烦啊,“你回来家里没菜啊,那你路上顺便买点吧,对了,鸡蛋也没了,买两斤鸡蛋回来。” 季笙被姚东海“批评”的正打算洗心革面孝顺父母,乖乖都答应下来。 季妈妈突然警觉道:“你是不是带了很多衣服回来想让我给你洗?” 季笙:妈,我在你心里就是这个形象吗? 所以季妈妈回家后惊讶的发现,厨房里堆着够他们一家三口吃一星期的菜(居然全都是叶菜!),已经是下午六点了,阳台上晒着满满的衣服,而洗衣机里还有一缸(一会儿往哪里晾?!) 而她心血来潮突然想干家务的好闺女正在用洗衣机里的废水拖地,还跟她说这是网上看的省水妙招。 季妈妈看着湿淋淋的地:“……”好歹算是有心干活,她就不打击了。 季妈妈放下包,撸袖子进厨房做饭。季笙买了小青菜、小白菜、空心菜、生菜还有一把蒜黄,看份量都是一斤的。 季妈妈先问她:“你今晚想吃什么菜?” “那个韭黄炒肉丝吧?我还买了两斤肉丝!”季笙干得热火朝天满头大汗拖着拖把跑过来点菜。 季妈妈拿着“蒜黄”打开冰箱门,心道买两斤肉丝做炒肉丝,我闺女真厉害=_= 她先把冰箱里的东西清一清,肉丝抓一把出来腌上,剩下的冻起来。蒜黄留一把出来,小青菜和小白菜都留一半,剩下的用塑料袋包上放进冰箱。 季笙拖完地,季妈妈对湿淋淋的地视而不见,一边洗菜一边喊她:“去,买半斤老豆腐。” 季笙领命而去,不过买豆腐时总觉得那么“一小块”豆腐够吃吗? 季爸爸七点半才到家,推门一进来吓一跳,看瓷砖上有一汪汪的水渍,忙问:“水管崩了?” 季笙正帮着端菜摆桌子,闻言回头问季妈妈:“水管崩了?”她不在家不知道啊。 季妈妈平静的说:“是笙笙拖地拖的。我一回来就做饭,还没来得及收拾。”反正放着也会自己干,她不管了。 季爸爸这边翻着花的夸季笙懂事会干活了爸爸好高兴好高兴哦! 季妈妈平静的吃菜说:“快吃吧,都是你闺女买的菜。” 桌上的菜除了昨天的一碗剩菜外,新炒的是蒜黄炒肉丝,蒜茸青菜和小白菜烧豆腐。季爸爸最爱吃豆 分卷阅读43 腐,豆腐怎么做都喜欢,蒜茸青菜归季妈妈。“把你要的菜吃完,别剩了。”季妈妈指着蒜黄炒肉丝说。 季笙大力的夸季妈妈做的“韭黄”炒肉丝好吃级了,说在学校都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菜,还是回家幸福。 季妈妈呵呵。 吃完饭,季爸爸去上厕所,一看,喝!怎么这里这么多湿的衣服?出来问季妈妈:“为什么衣服晾洗手间不晾到阳台上去?” 季妈妈:“没有地方。” 季爸爸一边说一边往客厅去:“怎么会没有地方……=口=”阳台上两根晾衣杆上已经晾的没有地方可以插了。 季妈妈在后面说:“你闺女洗了三缸衣服,幸好她还不傻,没把换下来的床单也给我洗了。” 季笙在屋里听了个尾巴立刻出来表功说:“今天太晚了,我打算明天上午洗!” 季妈妈:“……”你还知道今天太晚了? 季爸爸对季笙的技术不怎么相信,忧心忡忡的去看洗过的衬衣什么的,季妈妈还没来得及看,季笙已经跟上去继续表功(第一次干这么多活好兴奋!觉得自己棒棒哒!) “爸爸你放心,我有记得有颜色的衣服要分开洗,还有衬衣的领子和袖口都要好好搓一搓!” 季爸爸马上夸季笙好能干好厉害,出来对季妈妈叹道:“以后你就轻松了,闺女会干活了。” 季妈妈专心换台,认真看电视,没说话。 虽然现在天气还算不错,至少每天都有太阳,但季笙周五晚上洗的衣服,一直晾到她周日晚上返校还没有全部晾干。 回学校后,季笙跟姚东海和贝露佳说她在家里帮父母干活了,“我妈心疼我,我还想洗床单,我妈都不让。”季笙幸福又骄傲的说。 季妈妈:乖,不用受累了,咱家没有地方晾了…… 姚东海立刻夸她知错能改还是个好孩子,以后要多多关心父母,男朋友必须排到父母后面去,如果想给男朋友五千,先给爹妈一万(自己赚的)才是孝顺的好孩子。 贝露佳也手握两个打工机会问她要不要先尝试一下?一个是发传单,第二个还是发传单。因为季笙只能周末打工,而周末竞争的人多,所以一天只有四十块哦,而且不包盒饭。 季笙虽然觉得一天四十块有点少,但也觉得机会不能放过。 姚东海私下对贝露佳说:“不包盒饭太过分了吧?有餐补吗?” “有,五块。”贝露佳。 姚东海:“你给她找的这都什么打工啊?站一天发传单只给四十。” “好的打工机会人人抢,哪那么容易找到?”贝露佳,“也不指望她靠这个赚生活费,就让她去尝试下,知道钱不好赚,以后就不会那么大手大脚了。” 贝露佳等着看季笙痛哭流涕的回来,然后这孩子就会痛改前非(?)了! 于是,季笙的第二个周末也被预定了。她还特意打电话回家说她要去打工,要勤工俭学,要赚钱自己花,减轻父母的负担,她在电话里深情的说她以前总花家里的钱太不孝顺了。 季妈妈一心二用,一边干活一边嗯嗯嗯的听完后,交待她:“打工的时候身份证,你的学生证都不能压给人家,只能给他们复印件,记得写上用途。还有如果让你交培训费、押金、服装费、证件费,统统不用搭理。去不认识的陌生地方记得带钱,找不着路自己打车回来。” 季笙发了两天传单回来,赚了一百块。 贝露佳问起累不累啊?钱少不少啊?季笙高兴的说没想到每天还有十块的餐补加交通费!而且站一天一点也不累!(因为有太阳) 贝露佳:(╯-_-)╯╧╧ 平 常这一张一百块的票子,放在季笙的钱包里坚持不了一周的时间就会没了,通常破开以后,不知不觉就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但她辛苦了两天才赚回这一张票子,听 同行的打工老手说,虽然这次给的钱不多,但因为给钱痛快,没有克扣,没有扯皮,没有让交杂七杂八的费用,已经是难得的好工了。 如果说季笙被菟丝子寄生时觉得自己的人生从此进入了一个艰难困苦的新境界,那这次亲手赚钱,倒是让她发现……就算被寄生了,也是要赚钱的。 寄生了,也是要毕业的。 寄生了,也是要找工作的。 寄生了,也没什么不一样的。 这让她发现之前把五千块打给宋阳确实是太轻率了。她自觉天塌地陷,人生再没有什么比手心曾经长过菟丝子更重要的事了。她不告诉父母,不让父母担心就已经是孝顺了。但事实上她现在仍然仰赖父母的疼爱生活。她肆意挥霍的正是父母的爱。 中二的说,她没有资格说她的人生已经没救了。先把父母的恩情还完后再去自怨自艾,自怜自苦吧。 这段时间她确实是太混了。 所以到了周一,季笙乖乖的去上课了。认真看书,准备考四六级的事。菟丝子的事既然一时半刻出不了结果,与其日日担忧,不如先放到一边不去管它。 不过季笙也考虑到最坏的结果,万一菟丝子最后真的会要了她的命,那她要给父母留下什么呢? “你想买保险?”姚东海挺不理解的,“想买什么险?” “有没有什么我突然死掉了,可以给受益人很多钱的那种?”季笙对保险的印象全部来源于各种电视的狗血剧情。 姚东海:“意外车祸的那种?” 季笙:“不,得绝症的那种。” 姚东海:“……你有什么想不开的跟我说说?” 季笙跟姚东海解释了一百遍她身心健康后,姚东海也明白她是想找一个如果她突然挂了,然后保险公司能赔季爸爸和季妈妈一两百万的那种保险,当然如果赔的钱更多她也不介意。 姚东海想不出季笙又吃错了什么药,经过深入挖掘后发现她是担心她出了意外,季家父母膝下空虚无人奉养,道:“那干脆让你父母再生一个好了。只要你不鸡肚。” 季笙如当头一棒!怎么早没发现呢?生个弟弟妹妹不就好了吗?当即打电话给季妈妈:“妈,你跟我爸要不要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啊?” 季 妈妈:“……小时候你说过再生个你就把他掐死。”这是发生在季笙五岁时的事,当时她一语震惊四座,季爸爸和季妈妈的三观都被更新了一遍。自家萌萌的小宝宝 怎么会说这么杀气腾腾的话呢?不科学!谁教她的?电视剧,必须是电视剧教的!从此后季笙到七岁都只能看动画片,不许看一切会 分卷阅读44 教坏小孩子的电视剧。 季爸爸悄悄跟季妈妈心惊胆战的说:“笙笙说的时候,我的心都不跳了。”吓的。 季笙惊讶:“我这么说过?那时是我不懂事,那你们现在生吧,我一定会好好疼爱他的!” 季妈妈:“……养你一个我已经够了。我要上班,想说话找你爸去!” 姚东海吃着花生看季笙被季妈妈一痛骂,这下她能吸引教训了吧? 季笙继续拨电话,姚东海:“……你不是真想给你爸打吧?” 季笙点头,她觉得季爸爸这边比较好沟通一点。 季 爸爸接到电话哈哈哈:“你小时候不是说不要弟弟妹妹吗?”他还记得自家闺女当年小脸突然一沉,也不笑了,冷冰冰的说“你们再生一个我就把他掐死”,吓得季 爸爸做了两年的恶梦。因为季爸爸和季妈妈都有不少兄弟姐妹,所以季爸爸总觉得季笙一个太寂寞了,但因为当年政策的关系,所以他一直觉得很对不起季笙,没想 到闺女自己也不想要(┬_┬),从此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季笙:“我那时不懂事嘛,现在没关系了,如果你和妈妈觉得寂寞的话……” 季爸爸马上表忠心:“不用啦,爸爸和妈妈有你了。” 季笙:“不是啊,爸,你不是小时候一直说想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的吗?” 季爸爸立刻说:“那都是逗你玩的,其实爸爸有你就满足了。” 季笙:“不是啊,爸爸你当时不是这么说的,你说……” 季爸爸头顶冒汗,再三保证都是儿时戏言,爸爸还要上班,先挂了啊。 季笙拿着手机百思不解,以为的强力队友怎么倒戈的这么快? 姚东海:“吃花生不?” ☆、第29章 “教授,是我一个同学来看我了,是,是,我今天就不过去了,好,好,那您忙……”秦风挂了电话,站在路口茫然四顾,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他到现在也摸不起实验室的边,司邦毅一直给他脸色看,老教授却只会和稀泥,他看得出来,老教授也不是那么实心实意的要带他。他跟他原来教授的同学情谊也没多少,肯收他过来,留他在农大混个文凭估计就已经算是够给面子了。 也是他没本事,人家凭什么要高看他一眼呢?人跟人之间就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比起他,老教授当然会更向着他自己的学生。 秦风不想在学校里无所事事,就编了个理由出来。只是走在街上,行人匆匆,他却不知道该去哪儿。 突然,他看到一个眼熟的女生站在路边阳光底下笑盈盈的发餐巾纸。他定睛一看,确实是宋阳的女友,叫……季笙。 四月中旬的太阳已经有了六月的威力,但路上的行人却穿什么的都有。心急怕热的短袖已经上身,不敢脱衣服的也有穿鸭绒服的。 季笙站在大太阳底下,浑身暖意融融,出于女生爱美的天性,再加上她确实不怕冷,所以她是牛仔外套加连衣裙的搭配,脚上一双小皮鞋,披肩发戴个棒球帽。帅气又可爱,很吸引眼球。所以她手里的餐巾纸和传单发得还是相当快的。 她 今天是最后一次干这个活,因为她已经找到另一个更稳定,钱更多的打工了。因为正在备考四六级,就接了一个家教英语的活,陪一个初一的女生每天晚上练练英语 口语,再讲讲卷子语法什么的。一边自己复习,一边还能赚钱,何乐不为呢?每天晚上七点到九点半,一小时二十块,所以一天五十,她一周干六天,那就是三百 (⊙﹃⊙) 季笙发现这钱是真不好赚,而且赚钱容易上瘾,站街边发发传单两天一百,这么一来想想她浪费了多少时间?少赚多少钱?她这么跟姚东海她们说,贝露佳恨铁不成钢的说“财迷!” 其实季笙还是想过的,她今年就上大二了,大三要考级,大四要找工作或忙考研。真想打工,还就是大一大二时间充裕。既然这样,她更不能浪费时间了(撸袖子) “你不是宋阳的朋友吗?”一个男人在旁边笑着看她。 季笙打量这个人,想了一会儿才记得好像认识,“秦师兄?” 秦风一下子笑了,“怎么这么辛苦啊?打工呢?” “嗯,打工。” “怎么不去找宋阳玩?” “他忙呢。我也忙啊。”季笙对这种只见过一面的“熟人”不是很有谈兴,敷衍过去就算了。 秦风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又试探了句:“你们都多久没见了啊?他搬出学校了,你知道吗?” “知道,他给我说了。”季笙见他好像想问个没完,干脆拿了包餐巾纸塞给他,“师兄拿着用吧。” 秦风拿着餐巾纸匆匆离开,季笙这才松了口气,继续发纸巾。中午吃饭时借着碰到秦师兄的机会给宋阳打了个电话。 “碰见秦风了?”宋阳也很吃惊,“你在哪里发传单啊?” 季笙:“就建新大厦旁边那里。” “别干了,多辛苦啊。”发传单是体力活,宋阳有点小心疼。 “不发了,今天是最后一天,领了钱我下回就不来了。我又接了个家教的活。”季笙说这活是很辛苦才抢到手的,初一的学生也不会学太深,就练练口语写写题讲讲语法,这钱不要赚得太容易。 宋阳听说她要考四六级,问她买书了没,没买的话他把他的书给她:“就是上面有我划的道道标的东西,还有几套卷子和练习题,你要就都给你。” “要啊,要!”季笙马上说,“等下周我闲了去找你拿!” 秦风从宋阳女友的话里听出来,宋阳最近并不是和他的女友在一起。但他没有写论文,租了房子,从学校搬出去,神神秘秘的是干什么? 周四,他在自习室又见到了宋阳。他走过去,发现宋阳正在埋头拼命的写论文。 “嗨。”他拍了下宋阳的肩。 宋阳回头:“哦,师兄啊。听说师兄同学来了,有机会一起吃个饭啊?” “忙你的吧。”秦风放下书,坐下说:“写论文?” 宋阳打了声招呼还继续埋头写着,秦风拿他的平板看也不管。 平板上有大纲,秦风看得出,这篇大纲中规中矩,没有出格的地方。但同时也没有特别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老教授布置给宋阳的题目就看得出来是打算放水的,只要写得差不多就能让他过。 “写到哪儿了?”秦风问。 “刚开个头呢。下个月就要交了。”宋阳十指如飞,此时也只 分卷阅读45 是起个草稿。论文要改上几遍,他写完初稿后还要拿去找老教授讨论。昨晚老教授打电话问他写得怎么样了,宋阳才发现他还没动笔。他打算这周周末把它给赶出来。 “对了。”秦风听到宋阳嘀咕了声,保存了下后掏出手机语调温柔的给女友发了个消息,说他这周末要赶着写论文,可能没办法给她送书,如果她也没时间拿,不如他给她快递过去? 秦风笑道:“就这么两步远,还用快递?你要给她送什么书?不多的话我有空帮你送过去。” 宋阳犹豫了一秒,还是回绝道:“一些书和卷子,不少呢。还是快递吧,也就几块钱的事。” 秦风也没坚持,仿佛只是过来打个招呼就走了。 周五,秦风早上先到学校来了一趟,在自习室门口张望了下,看到宋阳已经坐在里头了,去食堂买了杯咖啡给他,说了两句话,知道他今天一天都会在自习室赶论文。 “那你写吧,我跟同学说好带他去逛逛,晚上一起吃饭?”秦风拍拍宋阳的肩。 宋阳打着哈哈:“再说吧。”最近老教授对实验室之间的气氛已经越来越不满了,好像有点后悔把秦风招来,他实在害怕秦风最后再求他去说情,不太想再跟秦风近乎了。 秦风看出了宋阳的冷淡,这个态度很伤人,但他却无能为力。 他匆匆离开学校,坐公交车来到宋阳租住的小区。这里小区的门卫并不严格,秦风自然大方的走进去,门卫就当他是这里的住户。因为小区里挨着好几个大学,租房子的人很多,门卫早就习惯生人进出了。 秦风早就打听出来宋阳租的房子在哪里。早上九点多钟,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没有人。他走上楼,没有听到狗叫。可见这一幢楼无人养狗。 宋阳租的这家是老房子,装着老式的防盗门,就是铁栏杆式的。铁门上方的铁丝网撕开了一条缝。秦风有点犹豫,想了下直接把手伸进去,打开了这扇门。 他松了口气。这种老式的防盗门他以前也用过,知道很多邻居都不会多一事把它锁上,都以为里面的门锁了就行了。 里面是木门,锁是普通的黄铜锁,锁芯是新的,似乎是新换的。 秦风带了把大螺丝刀,用力一别就把这门给别开了。他以前的邻居也被小偷摸过门,这种老门虽然会换锁,但其实老门本身已经松了,可以轻松的把锁舌别出来。 进去后,他从里面把门再锁上,然后套上一次性的脚套,戴上手套开始找电脑在哪个屋。 让秦风没想到的是,宋阳一个人租了两室一厅的大房子,但他自己却住在小屋里,大屋和客厅没有家具,只摆了很多普通的植物。 他在里面看了一圈,实在看不出哪一种植物有什么特别的。 ——就算他在进行什么实验,样本数量也太少了,不起作用啊。 秦风草草看过一遍,分不清有什么不一样的,干脆转头直奔摆在小卧室桌上的电脑去。 电脑是台式机,他试着开机,发现是锁着的。他没有多耽误时间,直接把机箱拆下带走。临走前,为了伪造让人认为这是小偷进来偷东西,他把床和衣柜都给翻了一遍,还踢翻了几盆花。 宋阳摆在电脑桌旁的一盆雏菊也被他抓住扔到地上,花被他给拽出来。 “嘶!”秦风倒抽一口冷气,手心到手腕好像被割了一下一样,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正往外渗血珠。他看到一片叶子沾上了血。虽然不知道雏菊的叶子会这么利,他也只能匆匆把这叶子抓下来,随手塞进兜里带走。如果他的血留下来,可能就会被警方发现了。 最后他抱着机箱走出小区大门。这是组装机,不是什么名牌,何况现在就算有人偷也只会偷笔记本手机之类的。所以没有什么人拦他,路上也没有人觉得他抱着一个机箱有什么奇怪的。 秦风把机箱拆了后,把除了硬盘外的东西扔到一个网吧的垃圾箱里,它们都是有用的,很快就会被人捡走。 他只把硬盘带走,回寝室后上网自己搜攻略,换到自己的电脑上,把资料全都弄了出来。 硬盘里的东西很杂很乱,有电影、动画、、图片、视频等等。也有下的资料和一些文件。 秦风按时间排列,从最新修改找起,就算是电影动画图片也都打开看。在越过两个小电影几个文件的小黄图之后,他打开了一个观察日志。 日志写得非常的简单,大部分是在写一个“2.0”的植物。不知道宋阳用这个来代称哪个植物样本,但2.0肯定对应的是1.0. 所以,老教授确实偷偷给宋阳开小灶了。所以宋阳才不急着进实验室,连论文也没时间写,还特意瞒着他。 秦风抹了把脸。他坐在屋里,太阳正一点点落下,屋里渐渐变暗了。 他,觉得自己心里有一个魔鬼,苏醒了。 ☆、第30章 一夜过去,天亮了。 秦风在电脑前坐了一整夜,当第一束阳光投射进来后,他就像做了一场恶梦般。昨天晚上他坐在这里想了很多。 平 凡普通又碌碌无为的父母,家庭,学校……从小到大,他没有一样值得向人炫耀的东西。不管是父母还是家庭,包括他自己。他的外表,成绩,学历。他想起穿着校 服跟同学在放学路上打闹,互相吐口水,路过的一个大人看他们就像看一堆恶心又讨厌的孩子;他想起初中、高中时的老师发卷子时看他的眼神嫌恶又可怜,却连骂 都懒得骂,把卷塞给他就让他赶紧下去;他想起上大学后离开家,在学校里的放纵和心底隐隐的不安,还有回家后父母期待又失望的眼神,这些全都混合在了一起。 他混在人群中,平平无奇。 可以想像,等他毕业后去找工作,他的学校和文凭也不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可能那些招工单位和公司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就扔进了垃圾堆。 而他原来的教授也是个垃圾,每天无所事事,课也不会上,连卷子都是助教出的,只会占女生的便宜,挖学生的钱,每年需要报上去的论文都是让学生给他写的。秦风听同学抱怨过,“写得不好还要骂,操蛋玩意!有本事自己写去啊!”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也要毕恭毕敬的叫他教授,给他送钱,奉承他,巴结他。 到 农大来之后,老教授是出了名的人好,对学生好,业务水平高。但对他还不是就那样吗?司邦毅在实验室排挤他,他也不是不知道,可他就是不管。叫一个才大四的 学生给他当向导,如果当时让木淑 分卷阅读46 娟带他,司邦毅看在师姐的份上也不敢太过分。到最后,他还要去巴结宋阳,结果人家还不把他当回事。 太阳升起,新的一天来了。秦风从桌前站起来,他坐得浑身僵硬。他走到窗前,迎着阳光,心中渐渐坚定起来。 如果人人都看不起他,都不肯帮他一把,那他就非要走到所有人的前面! 秦风在心里盘算着:老教授那边还是不能撕破脸,看得出来,老教授是个不太会得罪人的老好人,暂时虽然是“晾”着他,但看老教授估计也没脸一直晾着他,最后还是要让他进实验室的。既然不想让他参与前期,那他只要最后出成果前能进去就行了。他有的是时间跟他们耗。 司邦毅是个小人,还是没什么脑子的,排挤人也只会拉帮结派,恶心人而已。秦风以前是被他恶心住了才懒得去看他难看的脸色,现在把他当一个跳梁小丑看,看他还能变出什么花样了。 秦风冷笑,他这一周都没怎么去实验室,还不知道司邦毅在背地里怎么得意。以后他要天天去,就让司邦毅这小人好好把他的嘴脸露出来。这人一嚣张起来,看不顺眼的人就多了。他就不相信,木淑娟和赵晓虹真就一点不讨厌司邦毅? 至于宋阳…… 他刚想到宋阳,那边就来了短信。他拿起手机,宋阳说:“对不起,师兄,我昨天出了点事,以后再请你吃饭。” 秦风拨了个电话回去:“怎么了?宋阳,出什么事了?以后一起吃饭的机会多的是。你那边要不要帮忙?” 宋阳坐在出租屋的床上,茫然的看着这一屋子的乱七八糟,叹气说:“没什么,谢谢师兄了。”挂了电话,他扒拉着头发,看着屋里的一团乱局叹气。 昨天晚上他在自习室一直写到十一点才回来,小区十二点关大门,他是卡着点回来的。结果进门就发现遭小偷了。 宋阳吃了一惊,不过他租房已经把钱花光了,出租屋里什么值钱的都没有。最让他担心的反倒是2.0,他冲到小屋,看到床垫子被掀开,床底的行李箱都被翻出来,电脑桌上的机箱不见了,2.0的盆栽也不见了。不过后来发现是掉在了墙缝里。 但他把盆栽小心翼翼的捧起来后才发现上面的花叶被揪掉了一大把。 大概是小偷没找到多少东西,撒火抓住这花扔了吧? 花叶被揪乱了,宋阳一时也分不清2.0的那片叶子在哪里,他先在屋里找,没有找到被扔掉的花叶,又打起手电筒沿着楼梯找,还去翻了小区里的垃圾箱。小区保安巡逻,大半夜看有人翻垃圾箱过来问,宋阳这才想起遭小偷了还没报警。 保安们吓了一跳,赶紧先随他上楼,站在门口张望了下就用他们的对讲机让保安室赶紧报警。警察很快到了,询问一圈后又让宋阳今天到派出所做个笔录。 接 待宋阳的是一个跟宋阳爸爸差不多年纪的老警察,姓居。居警官先跟宋阳道歉,说这是他们工作不足造成的,请他原谅;接着说因为那片小区人口流动性较大,是小 区外的人做案,还是小区内的人做案这个还需要进一步的侦察,如果宋阳发现什么可疑人员,或者想起什么都可以给他打电话;最后,诚实的跟他说丢的那个电脑主 机找回来的可能性不太大,让他节哀顺变。 宋阳对那台电脑主机倒没什么可惜的,他就是想知道2.0到底有没有被小偷揪掉,揪掉的那些花叶被扔到哪里了。 但他昨晚上在小区几个垃圾箱翻了一晚上,已经有预感找不回来了。 不管之前脑补了多少次当发表2.0时在全国乃至世界引起的震动,鲜花和掌声,此时当然是万事成空。 宋阳反倒有种“啊,我果然没有这个命”。他一下子就坦然了。 那盆雏菊已经被救回来了,少了好大一半,只剩下瘦伶伶的几片蔫叶子。他重新给换了个盆,也搞不清到底2.0还在不在这个盆里,但倒是不敢再折腾这盆花了,试试再一星期不浇水看它会不会干死?这种念头算是一点都不敢有了。 毕竟就算2.0真的被拔走了,这盆雏菊也是种过2.0的,说不定它还带着2.0的某些特性。何况还有根在。菟丝子虽然是寄生植物,扎根在植物身上,但有根说不定还能再长出一根来? 这些都先放到一边,宋阳倒是被这次意外一打扰,那被2.0刺激的沸腾的脑袋瓜却冷静下来了。 想想看他这段时间也算是被2.0给闹的什么都顾不上了,论文也不写了,实验室也不去了,还搬出学校租了房子,家底都掏空了。 但其实培养2.0这件事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靠宋阳自己是不可能承担的。而且发现2.0的特性还是其次的,重要的是它的价值,这才是重点。换句话说,一种植物只有证明它对人对社会对自然是有用的,对它的研究才有价值。 换句话说,宋阳如果想靠2.0发达,在把他的研究卖出去前,需要先证明这东西有经济价值,才能吸引投资或赞助。 想明白这个以后,宋阳打算先把2.0的事放一放,还是应该专心写论文。于是,他就又开始去老教授面前刷存在感了,前段时间都是他太混,好在教授还没有放弃他。 宋阳先往实验室打了个电话,然后才提着吃的喝的去看师兄师姐和教授。没想到4-19的气氛却出乎意料的险恶。 木淑娟接过他递来的奶茶后就推他去老教授的办公室,“别在这里待着了,去教授那边待着,不然一会儿连你也落不着好。” 宋阳乖乖出来,跟师姐打听:“因为秦师兄?” 木淑娟摇头,是司邦毅和赵晓虹扛上了,起因是分脏不均。本来木淑娟今年就要毕业,她的目标本来也不在这里,所以这次实验,她已经打算退一步,把出风头的事都让给学弟们。至于学弟之间怎么分账,这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 之前赵晓虹肯跟着司邦毅一起排挤秦风,也是怕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所以一至对外了。但秦风被撵出去后,就剩下他们俩了,矛盾就又有了。 司 邦毅的性格在这里摆着,天生鼻孔朝天看人。他看不起秦风,也不会看得起赵晓虹,一直以为赵晓虹就是他的小弟,马仔。所以很理直气壮的要求自己拿大头,所出 的成果署名上都要他在前,木淑娟在后,赵晓虹排最末。而且不止是他自己的是这样,连赵晓虹主持的实验都要这么署名才行。 赵晓虹的想法是他跟司邦毅应该是五五开,就是他的实验中会给司邦毅留名,而司邦毅的成果也应该有 分卷阅读47 他的署名啊,两人不就是应该这样吗? 司邦毅:你做白日梦啊?我自己的实验为什么要给你署名?你应该给我署名才是真的。 赵晓虹:知道你不要脸,不知道你居然这么不要脸!早在你欺负秦风时我就该看出来你是个什么东西! 木淑娟:你们随便吵,不关我的事。 所以现在实验室是天天吵,QQ群里吵,朋友圈吵,微博吵,学校论坛匿名吵,暗喻吵,换着法儿的吵。 木淑娟:“现在连教授来了都不想进来,就在办公室坐着,我们有事再去问他。” 宋阳没想到他才几周没来,世界已经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 ☆、第31章 宋阳正打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在老教授面前刷存在感,好洗刷掉前一段时间的恶劣印象。没想到刚到实验室就发现两位师兄正在狗咬狗。他很害怕自己被扯进去,连老教授看到他来都小声叮嘱他(老头子很可爱),“不要让你师兄看到你来。” 宋阳心有戚戚的点头。但他很快发现,这场撕逼大战的战火竟然没有烧到他这里来,事实上,连木淑娟都完美闪避了。 因为秦风来了。 他 一来就被卷进去了。比起前一段时间的狗不理,现在是两边都争着拉他这张票。宋阳还算了解这两位师兄,司邦毅是什么人就不说了,赵晓虹的性格其实也有点小问 题,会跟司邦毅狼狈为奸是因为他们俩的性格正好互补。司邦毅疯狗一样逮谁咬谁,赵晓虹就喜欢躲在司邦毅背后挑拨。他从不亲身下场掐。 像这次,明明是他跟司邦毅掐,却拿秦风当挡箭牌,口口声声说司邦毅欺负同学排挤人,俨然成了正义的化身。司邦毅偏偏平时跟他说了很多,所以赵晓虹手里有短信、QQ聊天记录等多样证据,铁得不能再铁。司邦毅气得七窍生烟,被自己的狗咬一口,简直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秦风身处风暴眼,却安之若素,这边劝劝赵晓虹,表示他很同情赵晓虹的遭遇,只是司邦毅这人就这样,咱们惹不起躲得起,忍忍吧。 赵晓虹跳脚,胜利近在眼前,为什么要忍?就该趁他病要他命!一口气把司邦毅的小人嘴脸公之于众! 秦风再对司邦毅说师兄你消消气,之前的事都是小人在旁边挑唆,其实我知道你是个特别真诚的人,以前肯定有我做得不对的地方,你千万别跟我一般见识。 司邦毅想秦风现在来巴结他肯定是想进实验室,正好把赵晓虹踢出去,让秦风进来,他肯定还要靠他,肯定听话。于是亲手“考”了秦风几个实验后,大度的点头表示让秦风进实验室的事包在他身上了,他会去跟老教授说的。 这边解决了他“排挤同学”的事后,司邦毅撸起袖子跟赵晓虹掐起来了。 当事者迷,旁观者清。木淑娟包括宋阳都看出来了,这场矛盾就是秦风挑起来的,但现在司邦毅和赵晓虹掐得风升水起,两人都没兴趣去做那个点化之人,于是只坐在一旁看热闹。 只有老教授看着自己的学生掐成了不共戴天之仇,连实验都不做了,唉声叹气。 秦风只觉得最近事事都很顺利。 他已经进了实验室,虽然还没有过老教授的明路,但司邦毅天天带着他进实验室,一些实验也放手给他了;木淑娟从来不得罪人,看他进来也对他挺客气;赵晓虹把他当成了知已,天天给他说司邦毅的种种恶行劣迹。 再有宋阳。失窃的事已经报了警,但警方好像根本没有认真查。宋阳好像也没当成一回事,那台主机是他大一时自己配的,用了四年也算完成历史使命了。虽然还没查出宋阳到底在私底处进行什么实验,但现在看他倒霉还束手无策,秦风已经心满意足了。 这天是周四,一大早就是个好天气。 因为最近天气越来越热,秦风到实验室特意带了些水果。他每天都来得最近,因为实验室里有各种实验数据,所以不让清洁工打扫。屋里拖地抹桌子都是学生干的。秦风每天来得最早,一来就先干活,打扫卫生,看实验计划做准备。 他以为老教授还没来,结果拿垃圾筒出去的时候却听到老教授在屋里打电话,可能老人年纪大了耳朵不好使,所以声音有点大。 老教授:“……是,是,孩子在我这里屈了才了……是,是唉哟,我哪里比得上你哟!哈哈哈,那行,那我跟他说了?行,行……是,是你的高材生,是……知道他在你那边干得好,是……哎呀,我这边还是不行啊,年纪大了,带不动了……” 秦风等老教授电话打完,才洗了一缸杏去敲门。 “进 来。”老教授刚放下电话,心里也是有些忐忑的。他这辈子不说爱学生像爱自己的孩子,但一惯是有教无类的。只是秦风这个人的心数不太正,老教授看了一阵子 后,很怕他把自己实验室的风气给搞坏了。他现在真是年纪大了,也不想管这么多事,管不了,也管不动,所以就想把他给送回去。 门一推开见是秦风,老教授还有些不好意思,格外客气的让他坐,见他拿了杏过来,摇摇头说:“年纪大了,牙不好,吃不了酸的,甜的也不敢吃,你们自己吃吧。”想了又想,这会儿学生们都快要来了,还是等下午大家走了以后再说吧。 这一天很快过去了,秦风又是最后走。他把每个实验台边的垃圾都收到一起放到垃圾筒里,准备着明天早上扔,再关掉饮水机,拉窗帘,关灯,锁门。 他这边刚把门锁上,老教授就推开门喊他进来。 “您还没走啊?”秦风挺吃惊的。以前老教授都是上午过来,下午一般四点前就走了,很少会留到这么晚。他看看时间,已经快七点了,天都要黑了。 他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老教授请他进来,请他坐在沙发上,还亲手给他沏了一杯茶送到他手里。秦风连忙站起来接过。 “坐,坐。”老教授和煦的让他坐下,跟着在他对面落座,似乎有些为难的话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来我这里也有半年了,有什么感想没有?”老教授笑着说。 秦风笑着说同学们都很好,都很照顾他,大家的专业水平也很高,让他叹为观止,果然还是农大的学气好,氛围也好,像个做学问的样子。还道老教授是他见过的最崇拜的教授。说完摇摇头,“以前的学校……” 话没说尽就赶紧端起纸杯喝茶,好像已经尽在不言中了。 或许平常人会顺着他的话往下想,但老教授这把年纪,多少牛鬼蛇神都 分卷阅读48 见过了,这种小心机真不算什么。但也更让他更明白必须让秦风离开,不然他这屋里的几个学生玩心眼没有一个能玩得过他的。 老教授轻声说:“我想了一下呢,你的专业跟我现在的研究还是不太对口,再留你在这里,也只是浪费你的时间。时间不等人啊,你现在正是年轻的时候,正是追求进步的时候,此时耽误你,就是在害你。” 秦风就算预感到了,也没有亲耳听到时的震撼大,这让他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往日灵便的口舌,此时竟然没有用武之地。 因为在老教授的目光注视下,他竟然觉得自己被看透了。 他觉得羞耻。 老教授平静的说,“我已经跟你的教授说过了,你这边的东西交一下,收拾收拾,尽快回去吧。临走前叫上你同学,咱们一块吃个饭。” 秦风没有多说什么,他知道此时说什么都没用。所以他只能尽力保持尊严。他礼貌的谢过老教授这段时间的关照,说吃饭的话他来请客,算是感谢这段时间大家对他的照顾。 老教授看着他铁青的脸色,僵硬的表情,心中暗暗叹气。秦风的心气极高,但显然没有足够的心胸。 一对“师徒”相携走到楼下,老教授谢绝秦风要送他的话,叹道:“有时,心境放宽些,路才好走。”心越窄,路越窄。 老教授这句良言,秦风过耳不闻。这些话轻飘飘的,说的人轻松,他们又知道什么呢?但秦风还是摆出受教的样子,谢过老教授的开导。 老教授一眼就看出他根本没听进去,也不再多废话,摆摆手道:“走吧,走吧。”说完,提着一个旧布兜,背着手慢慢悠悠的走了。 此时天已经黑透了。 秦风两手插兜慢慢的走着。今天上午,他还意气风发,没想到几个小时过去,他就成了丧家之犬。 回到以前的学校以后,想也知道他们会怎么嘲笑他。当时他使尽全力想到农大来,还有人笑话他白费功夫。在他确定能走成之后,这些人又统统成了羡慕。现在他被人给赶回去…… 秦风回到寝室,屋里没有开灯,窗外灯火辉煌,比起这陋室,外面的风光更美。只是都不属于他。 ——他为什么要一个人倒霉? ——想赶他走,可以,但也别想他乖乖的走! 秦风打开电脑,找出宋阳的实验日志。虽然通篇只有代称,但也看得出来这篇观察日志只记了不到两周的时间。短短的时间里,似乎只证明了2.0的耐旱性以及吸收营养的能力。它的根系应该相当发达,同盆栽种的另一株植物就被它抢去了营养。 ——可惜实验室的钥匙已经被老教授收走了。 秦风拿了个黑塑料袋,里面随便装些旧书和报纸,然后提着它出了门。 他坐上公交车,往G大而去。 姚东海接了个电话,是个男人找季笙,说是宋阳的同学,顺路过来给季笙带了点东西。姚东海道:“她不在寝室啊,去做家教了,要不你先给我?我是她同寝室的。” 结果那个人不愿意,把电话挂了。 姚东海放下电话:“怪人。” 贝露佳说:“季笙是不是说今天回家?” 姚东海想想说,“她是说今天明天都有可能回去,今天周四,明天周五。” 贝露佳说,“那个人不会在外头等她吧?” 姚东海:“他怎么等?季笙要回来也快到十点了,他能在外面等两个小时?再说她要是回家了呢?不管他。” “给她发个短信说一声吧。”贝露佳拿出手机。 季笙正在跟学生缠怎么发“th”,两人比着怎么咬着舌发音,口水沫子都喷到对方脸上了,学生和她都笑得哈哈的,学生的父母都探头进来看过好几回了。 接到短信,她也只是拿出手机看一眼就赶紧放回去了,“继续啊,th—ink……” ☆、第32章 季笙觉得这家教吧,其实就是哄孩子玩。她记得自己初一时已经很大了啊,没想到见到真初一生时,发现这根本就是个小孩子嘛。 所以季笙很自然的就把自己当成“长辈”了,每回来都给这个小姑娘带点吃的喝的。无形中连家长也一起征服了(骄傲脸),家长妈妈很主动的说要给她涨价!艾玛太幸福了! 初 一的英语其实还是难在词汇量上。而背单词是世上最痛苦的差事,还有语法,还有读音。这些都是小姑娘畏难的地方。而季笙经过那个时期,更重要的是她已经跨过 那个时期,所以难免就有了“这都是小菜一碟”的心境,一来就给家长和小姑娘大手一挥道“这都不是事!”,拍胸脯打包票的说一定能让小姑娘的成绩上升。课有 什么难的啊?一本书讲一学年两个学期,一学期才上一半,每个课也就一小篇文章,简直不能更简单!妹纸跟姐往前看:那就是太阳! 结果两人每天上课都是嘻嘻哈哈的,每回下课送她出来,小姑娘的脸都笑红了,脸上的笑都还没下去,亲亲热热的抱着她的胳膊说:“老师你明天还来哦!” 季笙心都快化了,不但说明天还来,明天还带麦旋风给她! 小姑娘的妈妈拍了下小姑娘说:“天天吃你老师给你带的东西,都长胖了!回头又说要减肥!” 季笙欢跳着下楼,一路跑到车站,只觉心如飞鸟,身轻似燕。简而言之:乐歪了。 她在车站等车时才想起贝露佳的短信,不过短信说什么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是跟宋阳有关。掏出一看,就决定干脆还是回学校吧。因为今天周四,就算今天回了家,明天照样还是要去学校。 家教的地方离G大并不远,也就两站路。不过姚东海和贝露佳再三提醒她,家教回来绝对要坐车,不能走路,因为太晚了,路上危险。 这附近毕竟不是市中心,这个时间路上已经看不到一辆车了。 下了公交车就是学校大门,季笙跳下车,不等她站稳,公交车就呼啸而去,她将将站稳,就见路那边正有一个人过来,走近一看,原来是熟人。 “秦师兄?”季笙觉得此时此地碰见这人有点意外啊,“你是要回农大?” 秦风笑着说,“对,我刚跟人吃过饭。今天我到这边来,他就让我把这书给你拿来。”说着递过来一个沉甸甸的黑塑料袋。 季笙虽然奇怪为什么是秦风来送书,但也赶紧道谢,伸手想接过来,秦风收回去说:“挺沉的,我给你送到寝室去吧。之前给你寝室打过电话,你不在,我吃完饭想着再过来 分卷阅读49 看看,没想到正好碰到你了。” 季笙连忙说:“真是麻烦你了。” 两 人结伴进了校门,这个大门正好就是可以途经小树林的那个。季笙本来想回来时去小树林跟树兄打声招呼的,现在跟着秦风一起倒是不好这么说了。她刚往林荫路那 边扫了一眼,没想到秦风也往那边拐了,一边拐一边跟她说:“最近宋阳忙着写论文,还有个实验要忙,你别怪他啊。” 季笙大步往林荫路走,顺口道:“怪他什么?” 秦风状似不经意的说:“你也知道,老教授很看重他,就算他才大四,论起在老教授心中的地位,我们这些师兄师姐也都比不过。” 季笙听这话有些不好接,就卡了壳,秦风解嘲道:“老人疼幺儿嘛,哈哈。” 季笙也跟着干笑。 秦风接着说:“再说他手上是两个实验,除了跟大家一起做的那个,还有一个是我们教授单独给他的——你知道吧?”他扭头看季笙。 ——单独给宋阳的实验项目? “不知道啊。”季笙一点印象都没有。 秦风盯着她的表情看了一会儿才点头,继续说:“他让我帮了一些忙,就是他那个2.0的实验。”然后这次,他看到季笙的表情变了。 ——她果然知道。 季笙也在心里嘀咕,如果说宋阳假装2.0是老教授偷偷交给他的,然后找秦风帮忙,似乎也很有可能?但她总觉得这样一来,该说宋阳心太大呢?还是他太相信秦风了? 不知不觉,秦风站住了,季笙也下意识的跟着停下,不等她反应过来,秦风已经抓住她把她往林荫路旁的小树林里拖了。 ——这是怎么发生的? ——一切都太突然了。 ——原来人真的会突然哑了。 季笙刚才受惊想叫却发现自己叫不住声,然后下一秒,秦风就用胳膊勒住了她的脖子,像牵狗一样箍着她的脖子把她往树林里拖。 小树林的一面靠近网球场,是个开阔的场地。但林荫路另一边的小树林尽头却是学校的围墙。而且现在,这附近一个人都没有。学生们就算深夜要约会也不会来这里,他们都是去自习室或网吧。 季笙以前在这里发呆晒太阳时就知道这里人烟稀少,但她从来没想过这里也是犯罪的温床。她第一次发现这里很危险! 她的心如擂鼓,脖子很疼,跌跌撞撞的被秦风挟持着。 “别喊,不然我就杀了你。”秦风惊讶的发现他竟然非常冷静,非常平静的就决定要这么做了。好像从那天闯进宋阳的房子之后,他就像突然明白了什么。 ——世界上的规则都是约束胆小鬼的。 ——为了吓住他们,让他们不要越界。 ——其实,一切都很容易。 他的胆子似乎越来越大了,好像以前的一些界线,他现在可以轻松跨过。似乎没什么能吓住他了。他的心变得更勇敢,更坚强了。 不 敢走到墙根底下,怕被路过的行人听到动静。秦风挟持着季笙躲在一棵巨树的阴影里,把她推倒在地,压在她身上,掐着她的脖子说:“乖乖听话,我就不会伤害 你。如果你不听话,我就杀了你。我把你杀了,尸体往这里一扔,可能要到几天后,你的尸体都发臭了才会被人发现。所以你乖一点,我就不会伤害你。” 秦风能从季笙的神情和目光中看得出来,她已经吓坏了,她不敢置信,她惊惧的看着他。他笑了一下,轻轻摸了下她滑嫩的脸,还替她理了理头发,放柔声音:“你乖一点,其实我很喜欢你,我也不想伤害你,你乖一点好不好?” 季 笙的脑袋里一时涌出很多东西,比如她很有可能真的会在这里被杀,很多凶杀案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她死了以后,爸爸和妈妈肯定会很伤心吧,她的保险还没买, 如果早一点买了就好了。还有寄生什么的其实没那么吓人,也一点都不重要,看,在血管里塞满菟丝子的根之前,她也有可能发生意外,像现在就是。所以她之前真 没必要对寄生如临大敌。 还有,宋阳也会很可怜,如果最后查出来秦风是假借他的名义的话,他肯定也会被舆论攻击吧? 除 了这些,还有一些网上流传的女子防暴秘诀,比如遇到暴行时,要保持冷静,绝不要刺激犯人。不要说“你一定会被抓”,“我一定会报警”这样刺激犯人的话,要 赞美他,夸奖他,要表现的喜欢他,可以说一些“我绝不会告诉别人”,“我绝不会报警”这样的话来让犯人放松警惕。 但季笙自认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我喜欢你”,“我不会报警”这种话,她现在好像还是哑的,所以她只能不停的像颤抖一样点头。 秦风又摸摸她的脸,她克制着自己不要动,事实上她一直在发抖,还不自觉的躲避他伸过来的手,这个真的控制不了。 “你知道宋阳那个2.0的实验吗?他跟你说了多少?”秦风问。 2.0?菟丝子?他是发现了这个才这么做的吗? 季笙发现自己不太能理解,但似乎又有一点明白为什么古时候有为一句诗杀人的。如果秦风是因为发现了2.0的事,想跟宋阳争夺2.0才这么做,那就可以解释他为什么突然发疯了。 季笙悄悄松了口气,比起秦风是个突然发神经的QJF,她宁愿他是有目的的。那只要满足他这个目的就行了。 “他跟我说了一些……”她拿不准他到底知道多少。 秦风一手掐着她的脖子,一手按在她的胸口,猥亵般抓了两把,季笙打了个寒战,很快的说:“你别碰我,我都告诉你。”她双手环胸保护自己。 秦风却不想要季笙这么怕他,他一直很喜欢季笙。似乎以前从来没发现过这种心情,但现在他发现了,他很喜欢季笙。 ——如果把宋阳的女朋友抢过来那就更好了。 ☆、第33章 “其实他早就跟我说了,大概就是在去年过年前……”季笙忍受着秦风放在她身上的手,还有他看她的眼神,努力把菟丝子的故事编得曲折一点,长一点。 ——因为宋阳对菟丝子真正的特性是一无所知的。 真正知道菟丝子的人是她,唯有她。她很清楚,宋阳对菟丝子的所有猜测和印象,所以她也很有把握能瞒过秦风。 她说课题其实是老教授之前接到的,是下头一个科研所送上来的,但老教授没时间做,好像也没给钱,所以就压在那里。后来宋阳要考研,老教授就把这个拿出来让他先做着。 分卷阅读50 “毕竟现在这个实验,宋阳插不进去,听他说老教授好像让他这一两年先做这个,出了成果后再说。”季笙说。 “具体是什么?”秦风听得入了神,马上问。 “这个我也不知道,他倒是跟我说过几次,但那个名字太复杂,我没记住。他真接到这个也才很短的时间,具体情况你还是问他吧。我真不知道。”季笙说,“我都说了,你能放我走吗?我一定谁都不告诉。” 秦风还在想季笙说的八成是对的,但这说明具体资料可能都在老教授那里,所以宋阳这边才只有一个粗陋的观察日志,说不定实验的植物标本也在老教授手里。 这样的话,他想在临走前毁了宋阳的这个实验就不可能了。 其实本来他也只是突出其来的一个念头。没想到他现在这么有行动力了。 秦风低低的笑了两声,他发现人只要越过那条界线,好像底限也在不断降低啊。上次他敢入室,这次就敢绑架了。下回呢?难不成就该杀人了? 季笙被他的反应吓得不敢再说了,警惕的看着他。 “你真的谁都不说?”秦风逗季笙,现在她就是他手中的玩偶,任他想干什么都行。他完全掌握她的命运和一切。 ——这种感觉太棒了! 他看到季笙慌忙拼命点头,他就又笑了。 “我不相信你,怎么办?”他说,“不如,你给我做个保证?” 季笙茫然的看着他,结结巴巴的保证:“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秦风又笑了,他伏下身,“你亲我一下,我就相信你。” 季笙惊悚的看着他,他就这样笑着强在她嘴上亲了一下,紧紧的搂住她。 她感觉到他的另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裙子,撕裂。 “啊!!”她刚叫出声就被捂住口鼻。 “不要喊,你想我杀了你吗?”秦风觉得她这么无望的挣扎很有趣,他轻轻的威胁了一句,把手伸到了她的裙子里面。 他坐在她的腰上,任她怎么挣扎也直不起身。 脑袋整个像炸开一样,她整个人都被恐惧占据了。 ——救我!! ——救我啊!!! ——救命啊!!!! ——救救我!!救救我啊!!!! 一阵无声的风仿佛席卷了小树林上空,所有的树叶都剧烈的拍打起来,令人心悸。 小树林里的空气好像被压缩了,风停止流动。 然后,有一股轻轻的风刮过来,似乎有什么落下来了,像花粉一样轻微又无处不在。 秦风突然觉得自己头顶、脖子、脸上都落上了轻轻的、让人发痒的粉末,它们好像是被风刮来的一阵灰,粉尘一样。 他吸进了喉咙里,眼睛里也落了一些。这让他有一瞬间分心了,跟着一股大力把掀开,季笙的手推开他的脸,她的手指刺进了他的眼睛里! 可能只是撩了一下,但女生尖锐的指甲边缘像刀一样锋利,好像在他的眼球上割了一下。 “啊!!”秦风的眼睛像被刺到或蜇到一样,他捂住眼睛,整个眼球火辣辣的,眼泪迅速涌了出来。 等他发觉时,季笙已经把他推开,跌跌撞撞的往外面跑。 ——别怕 ——别害怕 ——我们在这里 ——到这里来 ——往这里跑 秦风在身后追着,依稀传来他的声音:“别跑!!” 很多信息涌到她的身体里,漆黑的林荫路仿佛一下子变得更明亮了。所有的树都好像在发光,脚下的每一棵草都传递着温暖的信息。 季笙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向着那些树指引的方向跑去,她的腿还不太听话,好几次都差点摔倒,但这里有那么多的树,它们像一个个朋友一样伸出手来扶住她,每当她把手按到树干上,树都告诉她:别怕,往前去。 ——我们来消灭他! 秦风只觉得自己的眼睛模糊了,那只被刺伤的眼睛流了血,他只能用一只眼睛看,但另一只眼睛好像也看不太清了,雾蒙蒙的。 他的喉咙很不舒服,喉头有甜腥味,鼻腔里像放了一把火,火烧火燎的干燥。他的心脏好像变沉重了,每跳一下都很费力,脚下在发沉。 这些反应都很微小,他想可能是他太紧张了。毕竟是他第一次做这种事,所以其实他也很害怕。 ——他不能让她逃走。 之前他没考虑过抓到她,问出2.0之后要拿她怎么办。他本来想的是季笙可能不会知道太多,所以他想威胁她给宋阳打电话,让宋阳源源本本的说出来。 但是他刚才却想上了季笙。可能所有的犯罪者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既然他们已经是这样了,那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他刚才想的是上了季笙后,再威胁她不能说出去。但现在她跑了,抓回来后要怎么做?是杀了她?还是先等一等呢? 秦风一边想着一边往前追。这里的路太暗了,树影重重,这些树的影子好像跟季笙融为一体,他总是会看错。 ——但他不能放过她! 季笙一直向前跑,她看不到方向,也没有时间去考虑她在往哪里跑,她只知道要跑,要快点跑。 突然间脚下一空,她滑了下去。 但旁边茂密的野草像一只只手托住了她,她只往下滑了一点点,只有两条腿滑下去了。她趴在坑边,两只手都牢牢抓住野草,它们出乎意料的强韧,不但没有被她拽断,还把她整个人都给淹没了。 然后她听到秦风跑过来了! 她又开始发抖,野草丛遮住她,她也尽量往野草丛里缩。她看着他跑过来,然后像是脚下被交缠的长长的野草给绊了一下,竟然头朝下栽了下去。 似乎那一刻的画面在她的眼中成了慢动作。 她能看清在月光下他脚上被缠上的草茎,是好几条爬山虎,它们紧紧缠在他的小腿上,让他倒栽下去。 她还听到了一声闷响,伴随着一声让人骨头发寒的脆响,就像关节扭了一下那种脆响。 时间好像过去了很久。 季笙的脑海一片空白,她浑身没有一丝力气的卧在野草丛中。刚才,在它们的帮助下,她慢慢爬了上来。 她没办法说话,她又变哑了。她只能在心底问它们:他怎么了? ——他死了 ——我们会吃掉他 ——别怕 ——已经没事了 季笙仍然不敢看,她回头 分卷阅读51 也只敢平视。她能看清野草丛中的每一棵草,她看出来眼前是一条深沟,不知道有多深,但似乎这条沟已经很久了,因为长满了野草。在茂密的野草丛的掩盖下,沟似乎很窄,但季笙离得近能看出来,沟应该有一米以上宽。 她从来没到这边来过,所以从没发现这里还有条沟。沟很长,能看出这里扔了不少垃圾,远处好像还有一两个大水泥管。 这里可能是排水沟,只是挖了沟后却没有装排水管,也没有填平。 季笙像做了一个恶梦,她在梦里,却不愿醒来去面对。 ——别怕。 是树兄,它敞开温暖和宽大的怀抱。 ——别怕,过来 季笙顺着这个声音走过去,走到树兄身边。 ——别怕,不用害怕了,他死了,动物都会死,他会成为我们的食物 她倒在树兄的根下,把自己缩成一个球,紧紧的抱住树兄。 ——不要害怕,我们都在这里 十一点半了,贝露佳准备睡觉,打着手电下床上厕所,突然看到季笙摆在窗台上的仙人球。 “姚东海,你看,季笙这个仙人球是不是营养过剩了?” 姚东海探头一看,也吓了一大跳。 仙人球的刺好像长了一倍,所有的刺都像闪着钢铁般的光芒一样炸开,杀气腾腾。 贝露佳摸着胳膊说:“都让人发寒了。”这下都不敢靠近它一公尺以内了。 清晨五点半,小胖墩关南雁一大早就过来晨跑了,他现在每天都跟季笙一起晨跑,今天来了发现季笙还没来,关南雁第一次“赢”了,挺有干劲的决定今天要跑得圈大一点,像季笙一样从林荫路跑。 他跑到一半,突然看到那边树下好像倒着一个人? 关南雁吓了一跳,想想看这是学校,天又亮了,就壮着胆子过去,走近以后就吓傻了。 那是一个女生。 她赤着脚,两条腿上全是一道道划的红痕,脏得可怜又可怕。她的裙子被撕开一个大口子,她团着双腿,像一颗卵一样躲在一棵大树下。 关南雁已经想到可能发生了什么,他更怕这是一个尸体。他往那个女生的脸上看,突然发现这是他认识的人! ——是季笙!是爸爸的学生! 关南雁马上拨通了电话,关老师接起的瞬间,他就哭了,哽咽着小声说:“爸你快过来!姐姐出事了!你学生!” 关老师的心就是一沉,他让关南雁在那边等着,他把妻子也叫起来,拿上一条大毛巾被,关老师的妻子还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两人匆匆赶到小树林。 只是一眼,关老师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关老师的妻子立刻过去把毛巾被盖在这个女生身上,从头到尾盖得严严的,然后轻轻摸了摸她的额头,松了一口气,小声对关老师说:“晕过去了。” 关老师也小声说:“我给老钱打个电话,让他把车发动起来,咱俩一起把这孩子给抱过去,让他把车开到哪儿?” 关老师的妻子说:“就开到这边的路口,别让太多人看到这孩子。” 关南雁还在旁边,关老师推着他把他送到路口说:“你做了件好事,现在爸爸和妈妈都有事,今天不能管你了,你先回家,一会儿自己去外面吃早饭,好好去上学,记得带点钱,中午就在你们学校附近吃吧。记住这事不能说出去,知道吗?” 关南雁的眼圈还是红的,像被霜打的小苗一样,他在网上看到再多,亲眼看到还是带给他很大的震撼,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恶行,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他点头说:“我知道,我一定谁也不说。” 关老师拍拍他,打电话给了一个相熟的老师。这个老师嘴严,不多事,靠得住。一个女生发生这种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还要通知家长……”关老师按着额头,深深的叹了口气。 钱老师穿着背心短裤拖鞋就把车给开来了,此时已经有了一些人,但林荫路这边倒是没碰到人,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关老师和他妻子一个抱住,一个帮着抬脚,把人给抱到车上。钱老师回头看了一眼就痛心的摇了摇头,“造孽啊……” 他尽量把车开得平稳。在路上,他和关老师商量这事该怎么办。 “钱我带的有,先让孩子住院,然后你回来通知一下学校里,找老葛,尽量别告诉太多人。”关老师说。 他的妻子说:“今天我请个假,我在医院陪着。” 钱老师说,“学校这边我找老葛说,那学生家长……”他从后照镜看了眼关老师。 他的妻子也担心的看他。人家孩子在学校出了这种事,哪个家长知道了都不会轻饶了学校,估计到时生撕了学校的心都有。 关老师的眉头紧紧皱着,说:“我去说吧。先确定孩子的情况,对了,还要给派出所打个电话……” 到了医院,关老师他们没去急诊室,怕那里人来人往的对孩子影响不好,临时又托熟人先在病房开了个单人间,让医生在这里检查。有熟人一切都好说,但医生刚进病房简单听了心音看了眼底,又量了个血压,就说:“要不还是先送ICU吧,那边东西全,检查起来方便。” 这边赶紧叫人在ICU腾个床,再把人送上诊疗床推过去。医生那边跟关老师说,“情况不太乐观。人现在是昏迷状态,别的都可以先放一放,先查一下昏迷的原因吧。” 关老师眼前一黑,连声答应,他妻子赶紧拿银行卡去附近的银行取钱交费,医生开了一连串的检查单,先查血,再照个脑部CT,确认昏迷不是由于病变或药物原因导致。医生问关老师:“病人有什么过往病史吗?过敏史?” 关老师记得学生入学前都有体检,说这就回学校拿档案,马上就回来。他跟着钱老师一起走,他妻子交完费回来,手里拿着一大叠单据,医生说:“你在这里陪着吧,等结果出来,我再过来。” 关老师和钱老师回到学校,已经开始上第一节课了。关老师去翻档案,钱老师去找葛副校长,先把人堵在了办公室,等关老师来了以后一起说。 葛副校长在学校主抓安全和学生处,听关老师说完就立刻站起来说:“走,咱们先去财务室。” 到财务室,葛副校长签字拿了五万现金,跟关老师一起去医院。先去把钱存在交费处,再去找医生。 此时脑部CT的片子已经出来了,医生正准备去ICU,看到他们就说:“边走边说吧。” ICU里,关老师的妻子守在床前 分卷阅读52 ,本来已经买了睡衣过来,想给孩子收拾一下,但护士说可能警察还要取证什么的,不能擦洗,结果只换了衣服。 关老师他们进来时,他的妻子还在擦泪,“太混蛋了……” 医 生看了下心电监护,看了护士记录的血压和心跳,“十五分钟查一次。”他交待道,然后跟关老师他们一起出来,说:“从脑部CT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等查血 的结果出来后再看。”脑部CT可以看出病人的头有没有受过击打,有没有受伤,是不是因此导致的昏迷。查血就是看她是不是服过什么药。 医生说:“不过这个有点慢,你们要是着急,我就给她下个尿管,做个尿检?还是等警察来了再说?”万一女孩遭过性侵,那下尿管就可能破坏证据。 葛副校长问:“她什么时候能醒?” “这个不好说。”医生说。 关老师说:“我觉得还是要先通知家长,如果要报警,我们也要考虑到家长的意见。” 葛副校长拍板说,“那就先通知家长,你把电话给我,我来打。” 关老师先把季笙的体检报告给医生,然后把自己的手机递给葛副校长。 葛副校长拨通电话,“请问是季笙的妈妈吗?你好,我是葛朱平,我是G大主管学生的副校长,你好你好……我有件事要告诉你,请季妈妈尽量冷静的听我说,好吗?” ☆、第34章 季妈妈姓苏,苏梦柳。据说苏姥爷是个文化人,在季妈妈出生前梦到过一棵柳树,就这么给她起了名。她还有两个哥哥,但没长大就幺折了,底下有一弟一妹,结果出生的年月不对,家里没吃的,都送给别人养了。 苏梦柳虽说是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但也是吃足了苦头的。两个哥哥死的时候,她都依稀有印象。大哥是突然不见了的,家乡传言有说是让人拐了,有说是得急病没了的。她懂事后也没仔细打听,这事就放在心底了。 二哥是淹死的。听说是回老家跟人钻河沟子,一个猛子扎进去就找不到人了,死不见尸。苏姥爷和苏姥姥也不管工作,跑回老家找人,据说拉大网在河沟子那边找了一个多星期也没找着,散烟都散出去五六百——那个时候,这不是一笔小钱了。 等小弟弟和小妹妹出生时,苏梦柳正上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就带个布袋满树拽嫩树叶,回家当饭吃。苏姥姥整个人都是浮肿的,生完孩子一滴奶都没有,两个刚落地的小婴儿每天就是喝借来的糖冲的糖水,饿得几乎要断气。 苏姥爷没办法,寻人看有没有人收养。结果小儿子和小女儿被不同的人家收养走了,临走两家留下了六十块的营养费和十六斤的粮票,算是救了一家性命。 当时还有个插曲,苏梦柳是躲被窝里听到的。苏姥姥和苏姥爷吵,因为当时刚送走小女儿时,那家给了二十块钱和八斤粮票,苏姥姥就说小儿子就不送人了,有这些钱和粮票,就能给孩子换米了,自己能养为什么要送人? 苏姥爷说这孩子长到不怕饿至少要三年,这二十块钱够他吃三年吗?苏梦柳是大了,不怕饿,饿一饿也能扛,小儿子刚落地,全家勒紧裤腰带养他一个?还不一定能不能养活,全家都不吃喝了?送出去,这孩子也能有好日子过,这钱也能存着,当个不时之需。 苏梦柳就记得那天她放学回家,在路上看到一男一女抱着她的小弟弟走了。她悄悄跟到车站,看着他们上的车。她当时差一点就想跟着去认认门,看能不能把小弟弟给偷回来。 后来苏家缓过来了,就又去找那两家,大家当亲戚走,过年还串门。苏梦柳也见到了她的弟弟和妹妹。她记得妹妹过年来时穿着崭新的红棉袄,漂亮的小黑皮鞋,扎着两个小麻花辫,戴着小洋帽状的小发夹,看起来是个洋气的小姑娘。 收养妹妹那家有个儿子,想要儿女双全就收养了妹妹。那天那个男孩一直牵着妹妹的手,很怕苏家再把他妹妹给要回去。 收养弟弟那家一开始不太愿意跟苏家来往,苏梦柳记得爸爸和妈妈给他们送了很多礼物,那家人才带弟弟来了一趟。 知青下乡时,他们主动上门,说想把弟弟给还回来。 原因是当年一家要出一个孩子下乡,男女不论。他们家虽然就一个也是要下乡的,他们家就想如果让弟弟回苏家,可以让苏梦柳替弟弟下乡。 苏梦柳一家一直觉得对不起被送走的孩子,苏姥姥和苏姥爷都让苏梦柳自己决定。苏梦柳又去打听了收养妹妹的人家,那一家倒是已经决定让儿子下乡。一来男孩皮实耐摔打,又比妹妹大五六岁;二来妹妹是女孩,怕送到乡下受人欺负。 苏梦柳就说反正无论如何她也是要下乡的,弟弟回来一是可以宽慰两位老人,二来能让弟弟留下不是更好吗?所以她就答应了。弟弟改了姓,又成了苏家的孩子。 现在苏梦柳留在这里成家立业,弟弟苏楠奉养双亲。但因为苏楠还有另一家老人要管,苏梦柳每年都会寄些钱回去。 苏梦柳这辈子什么苦都吃过,她也一直是个坚强的人。但在接到葛副校长电话时,她第一次觉得天塌了。她语无轮次的请假,拿上包坐车赶到医院来,在车上给季爸爸打了电话。 “你赶紧到市二院,什么都别问,直接过来。”苏梦柳挂了电话,顾不上跟季爸爸多说,她现在整个脑子都是乱的,身体里却像点了一把火,烧得她好像要冲出去把眼前的一切都打破! 她很快到了市二院,在医院门诊大厅门口看到了关老师,站在他身边的应该就是葛副校长。 关老师和葛副校长快步迎上来,关老师介绍:“这是我们葛校长。” 葛副校长伸出双手来跟苏梦柳握手:“你好,你好,孩子现在还算平安,我们一起进去吧。”他其实很担心家长一来就一副天塌地陷无法沟通的样子,现在季妈妈还算冷静,他就松了一口气。 “关老师第一时间发现了孩子,和他爱人一起把孩子给送到医院来,住院费都是关老师先垫付的。”葛副校长说。 苏梦柳扫了关老师一眼,点点头,没说话。三人正急步往ICU去,看电梯人多,苏梦柳心焦不想等,直接上了楼梯。 葛副校长一直走在前头引路,让关老师跟家长解释。 关老师从头到尾说了一遍,承认道:“这是我们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昨晚没有查寝,所以不知道季笙是什么时候出去的。” 苏梦柳却知道季笙接了个家教的活,估计是她从学生家回来得太晚才出的事。从这方 分卷阅读53 面说,不能完全怪学校。 到了ICU,他们只能在窗外看。里面有一个护士,葛副校长解释说:“我们给孩子用了最好的照顾,24小时都有护士在这里照顾她。还给她开了个病房,现在是关老师的爱人在这里一直陪着。” 苏梦柳一看到躺在雪白的病床上的季笙就掉泪了,葛副校长去找护士求情,看能不能让家长进去看一眼。护士过来领苏梦柳进去。 季笙仍是蓬头垢面,只是换了衣服,头发简单拢到一起,但脸和手上都是在地上蹭的灰和土,头发间还有树叶。她的衣服被放在一旁的桌上。 苏梦柳手抖着拿旁边的纸杯想接水给孩子擦洗下,护士小声说:“还没有报警,怕毁掉证据。” 苏梦柳捂着嘴,把哭声全都闷在喉咙里,眼泪滚珠般砸在季笙的枕头边。 护士把她扶出来,葛副校长和关老师一起劝她,问要不要去病房看看?要不要去见见医生? 苏梦柳把眼泪胡乱抹掉,努力镇定下来,说:“先去看医生吧。” 正好血检的结果出来了,医生拿着化验单说:“目前看来没有发现问题,但病人一直在昏迷,我想或许需要精神科的会诊。看看是不是心理问题。” 没有问题就是最好的消息。葛副校长和关老师都松了口气,苏梦柳的嘴唇咬得发白,她艰难的问:“孩子在别的地方有没有……” 医生放下化验单,放轻声音,温柔又可靠的对苏梦柳说:“放心吧,已经请妇科主任过来看过了,孩子没有……那个。外阴完整,不见损伤,也没有红肿、擦伤或撕裂伤。” 整个办公室的气氛都为之一松,苏梦柳心神一松,头都有些打晃。 医生赶紧扶住她,手掐在脉博处数心跳,葛副校长立刻去接了杯热水放在苏梦柳的手边。 苏梦柳坐下后说:“我没事。” 医生数完心跳说,“你要冷静啊,心跳有点快,血压估计也有点升高。现在别小的没事了,你又出事。” 苏梦柳点点头,医生说:“现在看来,病人受的都是一些擦伤,脖子、右手手腕、右手上臂和两条大腿有不同程度的淤伤,但总的来说应该没有大碍。等精神科的大夫来了以后,我们会诊一下再说。” 医生这边已经没有问题,他们又回ICU看了看季笙,然后葛副校长请苏梦柳去病房,需要商量一下报警的事。 这种事跟一般的事不一样,学校也要顾忌家长的意见。有的家长并不愿意报警,不想把“丑事”公诸于众。 葛副校长和关老师就是顾忌这个才要等季笙家长来了之后,再考虑报警的事。 “这个上头,我们听家长的意见。”葛副校长说。 苏梦柳的脑子现在整个还是乱的。她就想守着季笙,别的都是其次的事。 “等孩子的爸爸来了以后,商量商量吧。”她说。然后她就去ICU外守着了,看着护士给笙笙记录血压心跳。 季爸爸也到了,苏梦柳没头没脑的一个电话把他吓得不轻,到了医院才想起给她打个电话。 “你到四楼的ICU来,我在这里。” 季爸爸气喘吁吁的找电梯,一看挤的都是人,一转头爬楼梯去了,一边也不挂电话:“你先告诉我是谁出事了?你?还是孩子?” “……”苏梦柳顿了下,让季爸爸的心都快跳出来了,“你快说吧,我这心脏都不对劲了。” “你来吧,笙笙的班主任也在这里。” 季爸爸一脚踩空,幸亏旁边一个也是来看病的伸手托了他一把,他抓住扶手,胡乱道谢:“谢谢啊,谢谢。”然后润了润干渴的喉咙,“笙……是笙笙出事?” 苏梦柳拿着手机,听话筒里季爸爸一边上楼一边慌张的猜着:“她摔着了?磕着了?生病了?你说啊!你别吓我!” “她身体没什么事,你过来再说吧。”苏梦柳实在不知道怎么开口,话像堵在嘴边,不敢说出来。 很快,季爸爸已经跑过来了,远远的看到季妈妈站在走廊里,他加快脚步跑过来,不及说话就看到ICU里的季笙。 “孩子怎么在里头?”季爸爸慌张中有着迷茫,还有着他不愿意面对事实的装傻,他直愣愣的去推ICU的门,立刻就被护士劝住了:“您不能进来,这是无菌病房,不能进。” “不是,我孩子在里头,你不能不让我进啊。”季爸爸指着里头的季笙,想推开护士闯进去。 季妈妈赶紧过去劝,刚才离开打电话的葛副校长和关老师都回来了,一看到就赶紧过来拉。 “都松开!撒手!”季爸爸突然怒火冲天,推开上来拉的葛副校长和关老师,他记得关老师,上去就要拽他的领子:“这是怎么回事?孩子在你们学校……” 对这种家长,葛副校长已经很有经验了,立刻上去半抱住季爸爸,“我是校长,季笙爸爸请您冷静点,冷静点,我们慢慢说。” 季爸爸神情激动,他的眼睛大大的瞪着,已经盈满水花,满腹委屈和愤怒的瞪着这两个人。 苏梦柳过来小声说:“你跟他们去病房谈,我在这里陪着笙笙。” 季爸爸一把抹掉鼻涕泪,问她:“笙笙到底怎么样?医生怎么说?” 苏梦柳把季爸爸拉到玻璃窗前,两人一起看着季笙,她小声说:“笙笙没受重伤,那人没得逞,不知道是笙笙跑掉了还是怎么回事,她身上都是擦伤,就是现在人还没醒,医生说一会儿请精神科会诊。学校问要不要报警,我现在脑子是乱的,想不清楚,你去跟他们说吧。” 季爸爸握住季妈妈的手,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你跟孩子在一块,我去跟他们说。不行这学咱就不上了。”季爸爸想得很快,“发生这种事,我也不想让孩子再上这个学了,先让她休息休息,反正不上学,我也能养她一辈子。” 苏梦柳一直这么隔着窗户看着孩子,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季爸爸过来了,同行的还有关老师和他爱人,葛副校长已经回学校了。 季爸爸说:“我跟他们说了,报警。不能放过那个王八蛋。” 苏梦柳点点头,这对她来说都不是最重要的。 季爸爸说,“我在这里看着,你跟关老师回去,把笙笙的东西收一收拿回家,咱不上学了。” 关老师欲言又止,他能理解家长此时此刻为什么会这么说,他们对学校的信任估计已经落到谷底了。但学校对此肯定是不想让学生离开的——学生只有继续留在学校里,学校才能占据主 分卷阅读54 动。换句话说,才好补偿学生。如果任由学生退学,说不定过几天学校就该被人告了。 这肯定是学校不愿意看到的。 不过此时家长心情激动,说这个也没用。关老师说:“对,咱们一起回去。” 坐上出租车以后,关老师就试探的跟苏梦柳说最好还是先给季笙请个长假,“毕竟如果孩子以后想回来上学,最好不要让她受到太大的影响。” 不上学是一回事,如果要回来上学,那就要小心流言了。 苏 梦柳一听,还真起了让季笙先退学的主意。关老师说:“当时我儿子发现的早,五点半,那条路也没人经过,肯定没人看到。当时我和我爱人过去时也是用衣服和毛 巾被挡着的,所以季笙出事的事,肯定还没人知道。一会儿我去班里跟纪委说一声,就是咱们当家长的,还是先给孩子想个请假的理由,最好是长假,反正再一个多 月就该放暑假了,季笙这事是特例,先让她不用参加期末考了,想跟着上二年级就暑假完了后直接补考,免试的科目我去打招呼,就不用让她考了,直接给个分 数。” 关老师绝口不提季笙休学或退学的事,一切都是照季笙休息一段时间会再来上学安排的。 苏梦柳也感到老师的用心,毕竟流言越少越好,知道这件事的人越少越好,除了知情的老师外,季笙的同学中间最好谁都不知道。这样对季笙的伤害才能减到最小。 “就说她奶奶病危,我们回老家了。”苏梦柳说。 季笙的奶奶在季笙没出生前就去世了,季笙爷爷和大爷一起跟着季爸爸的堂兄住,离季笙他们非常远。逢年过节也就打个电话,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季笙五岁时,说五岁了爷爷都没见过才带去见见的。 苏梦柳说:“他老家远,他平时也没办法回去孝顺老人。” 理由正当又充足,关老师点头说:“那对外就这么说了。” 到了G大,已经是第四节课了。关老师的爱人直接回家了,说下午再去看季笙。关老师带苏梦柳去寝室,寝室不上课时就锁着门,就是怕学生偷懒回来。宿舍阿姨听关老师叫还奇怪,打开门说:“这是有事?” 关老师找她拿钥匙,说,“我一个熟人,过来替孩子拿点东西。” 到了季笙的寝室,推开门就能闻到一股饼干混合着花香的香味。屋里不算特别整齐干净,三人的床都没叠被子,就这么直接铺在床上,床栏杆上搭的有裤子和毛衣,桌上堆的都是书。 关老师不知道季笙睡哪张床,问苏梦柳,她说:“我认识。” 她看到季笙的毛衣,还有她的裤子、被子,枕套还是她在超市买的四件套中的一个,还有窗台上那盆仙人球。 苏梦柳开始给季笙收拾行李,行李箱就放在没人住的第四张床上,里面还有叠得整整齐齐的两个编织袋。 季笙的柜子没有锁,就这么挂着。这屋里就她们三个,谁都不防谁,刚开始还锁,后来都懒得锁了。 苏梦柳收拾完所有的东西,关老师已经去找钱老师又借了车钥匙,把车开到楼下,一趟趟往下扛东西了。最后一趟,苏梦柳提着季笙的提包,拿着她的仙人球出去。 关老师看到还问了句:“这是季笙养的吧?她们这屋的小姑娘都很有生活情趣,屋里收拾得也干净,还养花。”季笙这屋的花真不算少,窗台上都摆满了。 苏梦柳看着仙人球说,“这花是季笙爸爸给她买的,她特别喜欢。” 回到医院,精神科的主任已经来了,还有个法医来取证,取过后季爸爸已经给季笙擦过澡了,把他的小姑娘洗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 负责季笙的小护士回去护士站说:“那个爸爸还会给女儿编辫子,编得可好了。” 护士站的护士们都知道ICU的女孩出了什么事,一个护士说:“造孽啊,那种人都不得好死!” 精神科的医生认为最好还是等她自己醒过来,生命指标没有下降的话,不必用强制的手段强制她清醒,“人体有个自我调适的过程,等她自己恢复吧。” 其实现在人已经不必住在ICU了,没有生命危险了。季笙从ICU挪出来,搬进了病房。医生也给她开了水,先输液,保证体内电解质平衡,又考虑到她无法自主排泻,下了尿管,也问季爸爸要不要找个护工?翻个身啊,擦屎接尿什么的。 季爸爸说不用,有他和孩子妈两个人就行了,他问医生孩子需不需要下胃管?不然她要一日不醒,那就不能吃东西啊,人不吃东西怎么行? 医生说:“暂时还不用,补着液呢,四十八小时以后再说,先把该做的检查都做了。”八小时一查血,防着有什么之前没发现的意外。 苏梦柳先回了趟家把东西放下,再收拾一些病人的洗漱用具带过来,还给季笙带了她的电脑,打算给她放点歌听。最后还有那盆仙人球。 季爸爸已经给她打了电话,她过来时就直接到病房了,还给季爸爸带了午饭。 “你吃了吗?”季爸爸接过盒饭说。 苏梦柳把电脑接上电源,连上网,找到播放器开始小声放歌,再把那盆仙人球摆在床头柜上。“没,跟你一块吃。”这些都做好了,她才坐下吃另一个盒饭。 季爸爸边吃边说:“法医说提取到了几个完整的指纹,笙笙的衣服也拿走了,上面可能也有指纹,反正一定能找到这个王八蛋。” 苏梦柳不想听关于这个人的事,她说:“我跟笙笙老师说先让她请个长假,就说笙笙奶奶病危,等笙笙醒了以后,我想带她出去散散心。” 季爸爸说:“行,我把假请了,到时咱们一家一起去。” 吃完季爸爸去扔垃圾,这一扔就半天不回来。苏梦柳知道他是去找地方抽烟了,估计心里也不好受,刚才一直憋着,让他出去散散也好。 她关上门,掀开被子仔细检查季笙都有什么地方受了伤。刚才法医走后,护士已经给季笙所有的擦伤都涂过碘酒了。 苏梦柳发现女儿受伤的地方并不多,心里好受了一些。她坐下来握住女儿的手,静静的看着她。这件事情之后,她想她再也不会放心把孩子放到她看不到的地方去了。 季笙的眼皮动了动,苏梦柳立刻趴在她耳边小声叫:“笙笙?” ——她感觉到了仙人球传递来的信息,从来没有这么清楚过。 ——仙人球在愤怒的号叫:攻击!攻击!刺他!刺他!! 苏梦柳看到季笙睁开眼,像听到什么声音一样去看仙人球。她 分卷阅读55 立刻把仙人球拿到季笙眼前,不过看到仙人球格外吓人的刺之后又拿远了点,“笙笙,你是不是要这个?” 季笙这才听到妈妈的声音,发现她在身旁。 “妈?”她把仙人球拿过来抱在怀里,坐了起来。 苏梦柳怕仙人球刺着她,商量着说:“把这个给妈妈好不好?放在柜子上你也能看见。”她觉得女儿似乎很依恋仙人球。她看着季笙,不敢大声说话。 精神科的医生说,季笙醒来后应该给她一个调整的时间,这时身边的人切忌过于激动,这样会刺激到她。 她看季笙好像有些迟钝的看了一圈病房,她抬起手才发现手上有点滴,手指上还夹着个连着电线的大夹子。 苏梦柳轻轻按住她的手:“别动这只手,你打着针呢,这个是心电监护的东西。” 苏梦柳什么都不说,也不问,把季笙扶起来就给她倒了杯橙汁,医生说等她醒了基本没有忌口的东西,当然立刻吃麻辣火锅回锅肉是不行的,不过可以喝点果汁,病人昏这么久起来嘴里应该是苦的。饿了可以吃饭,先喝点粥啊稀饭啊,鸡汤鱼汤也可以。 季笙小口小口抿着橙汁,“肚子饿不饿?想吃点什么?你爸也来了,刚才出去抽烟了,正好我让他给你带点什么?”她问。 “……什么都行。”季笙的反应有点太平静了,虽然苏梦柳不想刺激她,但看她这么平静,她这个当妈的反倒先受不了了。 “你想吃什么都行,妈回家给你做。”苏梦柳哽咽的说。 季笙这才反应过来,她和苏梦柳的目光对上了,两人一下子都说不出话来了。苏梦柳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过去搂住季笙,把这个跟她差不多高的女儿搂在怀里轻轻的拍。 季笙能感到妈妈发抖的手,能听到她不稳的呼吸,知道妈妈应该是哭了。但她的感觉好像被蒙在了一层厚玻璃里,对外界的反应是迟钝的。像现在她竟然还有心情去想:这种情况,她应该哭吧? 可季笙哭不出来。她不但没有眼泪,也没有伤心、恐惧、后怕等种种情绪。她很清楚的记得昨晚发生的一切,但她同样知道:那都结束了。 如果说她现在最担心的,反而是被人发现秦风的尸体怎么办。 ——这算冷血吗? 季笙不知道。 她趴在妈妈的怀里,不知不觉,浑身就放松了。 苏梦柳也平静下来了,把她扶起来,很自然的就把一切都告诉她了。包括是谁发现的她,谁把她送到医院,已经报警了,学校的老师也来过了,家里打算先给她请个长假,然后他们一家去旅行。 “哦,对了,忘了通知医生了。”苏梦柳这才按响了护士站的铃。 护士很快就到了,还有医生也一起来了,经过一番检查后,医生笑着很轻松的说:“孩子已经没事了,针还接着挂吧,水都开了,打完这三天。心电监护今晚护士换班时再撤。” 苏梦柳赶紧问孩子现在能不能吃东西》 医生说:“可以吃,回家给她炖点鸡汤熬点大米粥,放几颗红枣。不过明天早上等抽完血再吃完,检查多做几个,也让人放心。”然后把苏梦柳拉到外头小声问她,“你们打算什么时候通知警察来?” 苏梦柳这才想起还需要告诉警察,给季笙录个口供。 医 生说,“要我说现在先不用急,孩子刚醒,一会儿我再让精神科的过来一趟,看她今晚会不会做恶梦,有时人的反应会滞后,可能过去几天,半个月,甚至时间长的 半年后也有才开始有反应。那时候如果家人放松警惕,可能就会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总之,现在还是先让孩子的身体尽快恢复过来,先不要急着让她回忆这次的事。 警察最好明天再通知,先看看今晚的反应。” 苏梦柳连连点头。 季爸爸,季秫接到苏梦柳的电话说季笙已经醒了,差点从台阶上栽下去。他就蹲在医院门诊后门的台阶上抽烟,清洁工来来去去好几回都盯着他看,不过看这人一脸沉郁也不敢上来让他别吸。 “醒了?那我马上过来!”季秫慌忙把烟掐了,拍拍身上的土就要进去。 “你先别急,你先去门口的饭店买点吃的,看他们那里有没有粥,没有我再回家熬。” “对对,你看咱俩怎么把这个给忘了!我这就去!”季秫摸摸身上带着钱包,一路小跑的去找饭店了。 医院周围肯定不缺卖饭的,大饭店小吃店应有尽有。季秫直奔旁边看着最大的一间饭店去了,迎宾说先生几位?坐大厅还是包间?季秫问:“你们有粥吗?我打包。” 季秫不但打包回来了粥,还有他们饭店据说是大师傅做的最好的红枣饼,绝对不是外面卖的成品枣泥,都是他们自己饭店打的枣泥,绝对有营养。另有佐粥小菜两碟四样,外加一笼鲜肉包。苏梦柳一看他一手一个提两个大塑料袋进来就知道他又胡买了。但打开后倒是满屋香气。 “吃吧,乖。”季秫把这些一个个小纸盒都摆在病床桌上,似乎季笙只要能把这些都吃了,他肯定就能放心了。 但当季笙真的沉默着喝完一大盒粥,吃完一笼肉包,小菜几乎全吃完,连一份十二个巴掌大的红枣饼也吃下去两个还想拿第三个后,季秫和苏梦柳说什么也不敢让她吃了。 “留着当点心吃啊。”季秫把红枣饼给合上了。 苏梦柳摸了摸季笙的胃,发现也没吃撑才放心了,她本来看季笙一直没什么特别的反应,也不哭也不害怕,以为这孩子还没反应过来,但看她这么有胃口,又像是个好兆头。 ——看来当时是笙笙跑掉了。 她抱着季笙摸摸她的脸,她的头,季秫把垃圾扔了回来见状也过来抱她们娘俩,一家三口抱在一块。 季笙突然想起今晚没办法去当家教了,跟苏梦柳要手机。 “你要手机干什么?给谁打电话?”苏梦柳把手机给她。 季笙找到姚东海的号码,拨过去说:“我今晚没办法去做家教了,找个人替我去。” 苏梦柳哭笑不得,但也很欣慰,孩子就是孩子,心又干净又天真。 姚东海接到电话时已经发现季笙的东西都被搬走了,她跟贝露佳两人轮着给季笙打电话发短信都没回应,已经开始发毛了。一接起电话就连声问:“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我们一回来你的东西都不见了,你家里出事了?” 季笙就说奶奶病危了,她昨晚回家后家里接到电话了,现在正准备去看,家里父母都请假了,她也请了个长假,因为 分卷阅读56 不知道这一去要花多少时间,估计要花上一个多月。 姚东海明白了,说:“哦,那也对,不然你这一来一去的,估计也没时间复习,那还不如直接参加补考呢。那行,就是你这一点动静都没有,把我们吓了一跳。”她听季笙的声音非常平静,就是有点太平静了,更像死气沉沉的感觉——一点都不像她。 季笙说家教的事,问她和贝露佳愿不愿意代教,不愿意她就直接打电话给家教学生的家长了。 姚 东海问贝露佳去不去,贝露佳摇头,她又不缺钱,“手机给我……季笙?别太难过了,老人都有这一天,这次去好好尽尽孝心,好好把老人送走就行了,我奶奶当年 去世的时候我还去烧纸磕头呢,她和我爷前后脚走的,就差了两个月,我们那边都说这是老太太不放心老爷子把人给带走了……” 姚东海拍了她一下,把手机抢过来了。知道的是她在安慰人,不知道的这话说的多不吉利! 苏梦柳听那边有个女生关心的一直嘱咐季笙,而季笙虽然还是面无表情,但也一直点头回应,这通电话讲了快二十分钟才挂。 “你朋友挺关心你的。”她轻轻抚摸着季笙的后脑勺说,看她还要打,就把手机拿过来说:“要给家教那家打吧?我来打,你躺下歇会儿吧,刚起来别太久。” 季笙乖乖躺下,苏梦柳替她掖好被子,拿着手机出去打,就看季笙的脸对着仙人球那个方向,不时的用手去碰仙人球,好像在抚摸它的刺。 关老师的爱人,赵梅萍来的时候带了一保温瓶炖好的鸡汤,她看到苏梦柳在走廊里就加快脚步过去,小声说:“我给孩子炖了点鸡汤……孩子现在怎么样?” 苏梦柳刚挂了电话,赵梅萍看得出来她现在的神情不像早上那么紧绷了,看来是有好消息了。 “刚才人已经醒了,还喝了点她爸给她买的粥。”苏梦柳领她进去,赵梅萍伸头一看,轻手轻脚的过来,摆摆手说:“睡了。” “刚起来,累。”苏梦柳说。 “让她睡吧,没事就好。”赵梅萍说,两人就搬个凳子守在床边,看着点滴。 季笙的梦里是一片平静,没有梦,没有任何东西,就像最深最安静的梦乡。 只有仙人球的信息不停的向她传递: ——有两个敌人! ——刺他们!刺他们!刺他们! 季笙在梦中安抚它:她们不是敌人。但这没有用,仙人球从之前就一直处在非常严重的警戒状态,除了季笙外,所有出现在附近的人,它统统当成了敌人。之前它把季笙叫醒时,就是它想攻击当时在季笙身边的苏梦柳。 季笙:她们不是敌人。 ——敌人已经被消灭了。 ☆、第35章 季笙这一觉睡得又沉又长,醒来时已经十点了。医生已经换班,她的水还剩最后一瓶,据说要打到两点了。季秫回家,明天要跑单位请假,还要去苏梦柳的单位递假条,今天晚上她陪着季笙。 “医生给你开了安眠药。”苏梦柳拿不准给不给孩子吃,她这一觉睡得太长了,要是个正常人,现在肯定不想睡,“想不想尿?妈扶你去厕所?” 单人间里有卫浴,还有一个小冰箱和小微波炉。苏梦柳推着点滴送季笙去上了个厕所后问她喝不喝鸡汤,“是你关老师的爱人送来的,喝不喝?” 见季笙点头,苏梦柳给她盛了碗汤,还挟了个鸡腿,下午吃剩下的红枣饼也拿过来,“还有牛奶,你爸走之前给你买了面包,要是不想吃这个,还有水果。” 只 是一下午时间,病房里各种吃的喝的已经堆满了。季笙睡着的时候,关老师和葛副校长又来了一次,听说孩子醒了,都连声说“那就好,那就好”,苏梦柳说暂时想 让孩子先休息,不想让警察来问这问那,葛副校长说:“没事,这个没关系,警察现在正在学校里查,已经把监视录相给调走了。一切都以孩子为重。” 葛 副校长还去收费处查了下账单,虽然只住进来一天,但半天ICU加上脑CT和化验的费用已经不少了。不过五万块也不是个小数字,显然还能撑上几天。葛副校长 让把关老师垫的一万块先取出来还给他,关老师要推,葛副校长说:“拿着吧,你要是想给,就自己给孩子家长。医院账单这块还是清楚点好,好给学校报账。” 关老师就拿给苏梦柳。 苏梦柳不接,说这不是钱的事,暂时先不说这个吧。 季笙虽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但后续的事也麻烦得很,接下来就是学生和学校之间的扯皮了。苏梦柳对学校不说有敌意,但也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感。她不想接了这钱,反倒理亏。 关老师就买了些东西送来,水果和鲜奶都是,还有一篮鸡蛋,关老师说:“学生会把这个蛋打在电热杯里,做荷包蛋吃。这里吃饭不方便,给孩子加个餐吧。” 季笙慢慢吃着,苏梦柳在一边替她看着点滴,默默看着她吃,她就愿意这么看着孩子,一眼不错。可是看着看着,她发现季笙吃得虽慢,可好像胃是个无底洞一样,吃起来没个头。 她喝了鸡汤,吃了鸡腿,剩下的红枣饼一不留神就剩一个了,苏梦柳刚才拿过来放在床头柜上的盒装鲜奶(500ML),她已经喝空了。 苏梦柳吓了一跳,“你这孩子怎么跟不知饥饱似的?”她再去摸她的胃,发现还是没有撑起来的样子。 “撑吗?”苏梦柳都想去问医生开点消食片了。 季笙摇头。 “那你什么感觉?还没吃饱?还能再吃?” 季笙体会了一下,点了点头。 苏梦柳却不敢让她吃了,按响护士铃把医生请来了。 医生已经换班了,这是另一个。他接班的时候就听说了新进来的这个病床是出了什么事,所以进来后怕让病人受惊,就站在门口跟苏梦柳聊,听完后才进来温柔又小心的对季笙说:“你好,我是你的主治医,我姓王,让我给你看看吧?” 得到季笙允许后才掐着她的手腕测脉搏,又在期间引着她说出自身感受,比如冷吗?热吗?睡久了身上累不累?头晕不晕?刚才睡醒起来渴不渴?想不想上厕所?有没有尿意? 苏梦柳听得云里雾里,王医生问完后笑着说季笙好好休息,既然睡了那么长一觉,现在看看漫画电影,上上网,干什么都行,就是声音别太大,别的病房的人都睡觉了。 他出来后,苏梦柳也跟出来,“大夫,我孩子这是怎么了 分卷阅读57 ?” 王医生一开始听说季笙吃了这么多远超出她原本食量的东西后,担心她有点植物神经紊乱,所以才问了那么多,但问下来又觉得她的反应都挺正常的。他不敢把话说死,就道:“我让精神科的人再来一趟。” 十分钟后,季笙又被另一个医生问了一遍,这个医生问了更多问题,比如季笙现在心情如何,平时喜欢听什么歌?看到仙人球后又说,“你喜欢种花啊?”然后这个医生很健谈的聊起了他家都种了什么花。 谈了二十多分钟以后,他笑着拍拍季笙的头,看她没躲开,也没有面露厌恶之情,出来对苏梦柳说,“孩子挺好,挺正常的。” 发生了这种事,怎么可能挺好的? 这个医生也说不清,但他说从季笙的表现看,她现在的心里非常平静,“人是会自我保护的,所以她很有可能把之前发生的事都给掩盖住了。” 苏梦柳听不太懂:“你是说她把那事给忘了?” 医 生说:“不是忘了,而是把感觉给关起来了。就像拿个罩子把它给罩起来,然后她就接触不到它,也不会去感觉它。”医生说人对发生的事的感觉其实是一遍遍的回 放的,高兴的回想起来会更高兴,生气或愤怒在回放中更愤怒,悲伤的更悲伤。人如果不故意去回忆一件事,那它就等于是已经途经过的风景,人像列车一直往前, 当然不会再看到那时的风景了。 “她记得发生的事,但她现在就是不去想它,也不去感觉它。可以这么说,她‘假装’她忘记了。” “这是好还是不好?”苏梦柳总觉得这像个定时炸弹,不是说这种时候就应该让她勇敢面对吗? “暂时看来是好的,因为发生这种事,我们都不知道她到底受了多深的伤害,就算身体上的伤害可以痊愈,心里的伤害是看不到的。她现在把这件事‘忘记’,才能继续正常的生活,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医生说。 苏梦柳送走医生,心怀不安的回到病房。她看着季笙拿着手机在刷微博,上网,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她的孩子像一个看似完好,实则有了裂纹的玻璃瓶。 让她心如刀割。 季笙现在等于是继续留院观察中,每天输水、抽血化验,除此之外就是被勒令躺在床上休息。三天后,连水都不输了,她就跟苏梦柳说想回家了。 “老在医院待着干什么?花那么多钱。” “你放心住吧,你们学校给了钱,账户上多着呢,你现在也就每天抽个血化个验,再加上床位费,省着呢。我今天去查账,够你再住两个星期都富余。”苏梦柳说,“这个电影看完了?再挑一个接着看吧。” “不会真住两个星期吧?”季笙吓了一跳啊,可苏梦柳不理她,她只好在网上百无聊赖的再挑一部电影看。 这时医生又来查房了。还是那个精神科的医生,他似乎对季笙特别关心,一天没事能跑四五趟。 苏梦柳是很感动的,一来就跟他躲出去说“悄悄话”。 季笙都怀疑她妈是不是怕她神经了。 ——不过她心里的确沉甸甸的。只要一想到还躺在那个沟里的尸体…… 想得多了,她也知道“毁尸灭迹”是不可能的,如果真问到她头上了,她就只能说不知道。反正从表面看,秦风是自己摔死的,就是特别不巧,一摔就把脖子摔断了。 不过她也想,照那些野草和树兄的说法是要“吃”掉尸体…… 到今天都没警察来问她,是不是那些人找到的尸体已经快变成“骷髅”了啊?哪怕只被植物吃掉一半,那也不会像是前几天死的啊。 那要这样,那这件事就彻底跟她无关了? 门外,苏梦柳说:“她这几天别的不说,就是一天几乎要洗三四次澡。如果我不拦着,可能次数还会更多。有时她进去上厕所,一会儿我就听到她打开淋浴了。” 医生点头说,“这也是个反应。情况发展还是比较好的,这表示她现在已经渐渐被当时的事件影响了。” 之前苏梦柳和医生都担心季笙会把这件事一直压抑在心底。短期内看,似乎这更有利于她的恢复。但长期来说,把激烈的情绪一味压抑下来并不利于心理健康。还是应该让她发泄。 “照你的说法,她醒来后没有哭,也没有表现出害怕、恐惧,这都是不正常的。”医生说,“发生这种事后,见到家人,安全了,心理上应该有一个释放期。她现在就没有。” 苏梦柳担心的点头,医生说,“仔细观察,我给她开的安眠药暂时不要吃了,如果她晚上睡不着,家长可以陪她一起睡,拍拍她,哄哄她,像小时候一样,给她营造一种安全的氛围,让她有安全感,让她觉得回到爸爸妈妈身边了,坏人不见了,再也没有危险了。” 苏梦柳:“谢谢医生,麻烦您了。” 医生想起一件事,“对了,你们是不是还没通知警察?” 苏梦柳一直逃避这件事,警察那边没有找她,她也就不去管。从她的角度来说,非常希望他们一家都能忘了这件事。但理智又让她清楚的知道,应该把那个人抓起来,告他,让他坐牢,好给季笙报仇! “我看她现在的精神还不错,不如就让她见见警察吧。”医生说,就像人看到医生会觉得安心,看到父母也会安心,看到警察同样会有安全感。 葛副校长也对这个案件的进展非常关心,几乎是一天一个电话。G大所属的派出所的指导员接到电话就苦笑,“这个案件我们已经移交上级了。” 葛副校长惊讶:“为什么移交了?” 指导员说我们这边警力不足,上级认为我们侦办这个案件有一定难度,所以就移交了,“证据什么的都交过去了,您放心,我们一定尽快侦破!” 指导员挂了电话长叹一口气,旁边的小女警说:“又是G大的人?他们也挺着急的。” “没 办法不着急啊,这种事情通常都不会只发生一起,这回等于是逮着了,暴露了,谁知道是不是有女生被施暴后自己回去了?隐瞒了?没有说?或者失踪了?”指导员 说,“再说还有别的问题:比如真是外来人员做案吗?这种发生在高校中的犯罪,是自家人做案的可能性也很高。可能是学生,也可能是老师,校工。你说G大能不 急吗?” 小女警说,“那现在证据多吗?能找出嫌疑人了吗?” 指导员摇头说,“不好说啊。首先那是个开阔地,不管是学生、老师还是外来人员都可能从那里经过。再加上一头临着校 分卷阅读58 门,一面是学校的围墙,进出都方便。”潜入和逃跑也格外方便。 “是个惯犯?” “有 点像,挑的这个地方很有迷惑性。”指导员说,“还有就是他们报案太晚,前一天晚上案发,第二天下午咱们才去现场,已经过去了十二个小时了,很多东西都不好 说了。除了受害人的一双鞋可以确定外,还有那一袋书不知来历,提取的那两个鞋印就很难说跟这个案件有没有关系了。” “可以叫受害人指认嘛。”小女警说。 指导员笑着摇摇头,叹道:“发生这种事,不能强迫要求受害人出来指认作证,万一刺激坏了怎么办?先等等吧。不然主动去,人家也可能有所隐瞒。等她想找我们了,那就是有话想说了,这时得到的信息会更多一点,也会更可靠。” 正说着,电话响了,小女警接起来:“喂,槐花路派出所你好……哦,居哥!在,在,就在我这儿呢!”她赶紧把话筒塞给指导员,道,“居朝东!” 指导员接过电话,“老居啊,怎么了?哦,受害人家长给你打电话了?那就去……我就不去了吧……那行,那我跟你走一趟吧。” 居朝东带着人是穿着警服到医院的,虽然两人没戴帽子,但看起来也是威风凛凛,正气浩然。 季秫和苏梦柳都陪在季笙身边,如临大敌。 居朝东笑眯眯的说:“咱们就随便聊聊,别紧张。” 他跟季秫差不多年纪,一笑就显得和蔼。他坐到床边的凳子上,手里拿着个笔记本,对季笙说,“从头说?孩子你多大了?” 姓名、年龄、籍贯……居朝东从季笙自己一路问到季秫和苏梦柳,季笙说出季秫和苏梦柳的出生年月日后,居朝东一边记一边开玩笑道:“是个孝顺孩子啊,我家孩子跟你一样大,他都不记得我跟他妈的生日。” 当一问一答已经成了居朝东和季笙之间的“游戏规则”之后,居朝东开始问季笙那天晚上的事了。 “你是几点从家教的地方回来的?”居朝东翻过一页,问道。 “九点半准时下课,然后我跟学生和学生家长又说了几句话,到车站时是九点四十五,车很快就来了,没等多久。路上也很顺,几个站都没人上车,也没等红灯,到学校时我没看时间,但应该还不到十点,或者十点过五分吧。”季笙是边回忆边说的。 居朝东却在“到车站九点四十五”上做了标记:她当时应该看了时间,所以这个时间点,她非常确定。可能只是顺便看的,也可能是别的原因看的。 “后来你就直接进学校了?”居朝东似乎问了句“废话”,这个问题特别没有意义,似乎并无特别的指向。 “……嗯。”季笙顿了一下才点头。 居朝东又在这个问题上做了标记:有所隐瞒。 接下来他又问了几个问题,但对季笙在什么地方遇上的“坏人”却只是轻描淡写的问了两句。 季笙说是走到一半他冲出来的,然后就把她拉到了小树林里,最后她挣扎逃走了,那人有喊让她别跑,剩下的就不知道了。 “你看清他的脸了吗?”居朝东仔细看着季笙的表情问。 “没有。”季笙很快摇了摇头。 居朝东就没有再问,然后他又拿出几张照片来,都是当时在案发现场捡到的东西。那双白色皮凉鞋很快被认出来了,果然就是季笙的,还有她的书包。 “这个呢?”居朝东指着一个黑色垃圾袋问,“里面都是书,是你的吗?” 季笙点头说是。 “都是什么书啊?”居朝东问。 季笙说是考四六级用的词典和卷子以及复习资料。 居朝东点头,笑着说都确定了,剩下的事就交给他们了,还有等季笙出院后,看什么时候方便,去帮他们指认一下案发现场,“这是为了确定收集到的鞋印是不是跟本案有关。” 苏梦柳和季秫一起把人送出医院。居朝东一个劲的说留步,留步。 季秫出来就叼上了烟,他这几天几乎都是每天三四包烟,他这样让居朝东有些同情。现在家家都是一个孩子,说实在的,孩子出事真跟剜父母的心一样。 “查得怎么样了?有线索了吗?”季秫问。 “具 体的不能透露,但我们正在审查附近几个路口的录相。”但效果很不好。G大不是在市中心,它周围几乎全是村庄。马路上的监视录相的作用几乎就等于零:那人可 以不走马路啊。要是真有这么一个犯人,他逃走时没走马路,走的小路,走田里头,更甚者他就是附近的村民,如滴水入海,根本找不出来。 他们现在是怕这个人不是第一次作案,或者不会只作案一次,他们需要在他再作案前抓住他的马脚,以免有更多人受害。 单就这一个案件来说,由于受害人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其实并不算一个重大的刑事案。不过考虑到它的社会影响,可能会是个连续案,局里才会这么重视。 本来居朝东都有点觉得没路走了,但见过受害人后,他反而发现了线索。 他跟指导员一起上了车,指导员说:“……怎么样?”他也是个老警察,最重要的是初期收集证据就放在他的所里,所以他很清楚,那个黑塑料袋里的书根本不是四六级词汇和卷子,而是一堆过期报纸杂志,以及一些这种书。 ——受害人在说谎。 居朝东发动汽车,“她应该认识嫌疑人。” 指导员说:“难不成这不是无差别犯案,而是寻仇?这小姑娘才多大?能有什么仇家啊?” 居朝东说:“反正接下来,排查一下她的社会关系吧。”既然是她认识的人,这至少就有了一个范围了啊。 ☆、第36章 警察来过之后,这个病区也渐渐有了流言。苏梦柳出来进去都能感觉到周围好奇和窥伺的目光。她当机立断,带季笙出院。 目前季笙身上已经没事了,只是可能以后需要常回精神科看诊。苏梦柳和季秫商量过之后,就给关老师打了电话。 关老师很快来了,帮季笙办出院手续。当时存的钱没有花完的全都退了回来,关老师要拿这个钱和住院账单回学校报账,不过他也跟苏梦柳说如果他们家想要这个钱,写个收条就行,以后跟学校商量好了赔偿的事,到时再用收条抵去一部分就行了。 苏梦柳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直接拒绝了。他们连学都不想上了,哪里还会在乎这么一点点钱?不客气的说,接下来就是跟学校之间的 分卷阅读59 事了,肯定要当面锣对面鼓的说清楚的,要走法院还是怎么样都是以后的事,现在收了钱算什么? 关老师心里发苦,连忙说:“过两天,学校的几位领导想去看看季笙同学,不知道方不方便?” 苏梦柳不太情愿的答应了下来,知道早晚都要跟学校开诚布公的谈一次的。 季笙要出院了,已经是六月初的酷暑天气,她却穿着长衣长裤。下面是条咖啡色工装裤,上身是一件超级宽大的白雪纺衬衣,整个人罩得严严的,苏梦柳看到后背过身去,眼眶又红了。 这些天负责季笙的小护士听说他们要出院,特意过来帮忙提东西,回去后在护士站感叹,“那姑娘看起来特别有气质,特别漂亮,我见犹怜的感觉,真是……红颜薄命啊……” 329病房住了一个被那什么的女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听说还是在大学出的事,还引起了护士们感叹现在大学也不安全了,这种事特别多什么的。 进去查过房的护士也都过来说,“就是,第一次看到她我就惊呆了,那么漂亮的姑娘……” “你说人家是怎么长的?眉毛不是特别好,眼睛不是特别大,鼻子也不是特别高,组合在一块就是特别好看。” “估计是气质吧?进去好几次她都不说话,特别安静,她妈她爸给她切芒果拿牛奶,她也不说话,就往那一靠,看得我心都软了。”小护士捧心道,现在电视上网路上多少美人,可长这么大才碰上这一个,真是让女人看了都心动。 “气质好,人长得也好,看起来家庭也不错,就是命不好……”一个年纪大点的护士叹道。 刚才说得热热闹闹的小护士们顿时都不吭声了。 “红颜薄命。” “果然是红颜薄命啊……” 今天出院,季秫和苏梦柳都在,还有关老师的爱人赵梅萍也特意来帮忙。现在就看季家要不要追究学校的责任,真追究起来,关老师就是首当其冲,赵梅萍也是想现在多做一点,好让学生家长的怨恨少一点,到时能替关老师说两句好话。 下车时,季笙就捧着仙人球,她倒是想提点东西,可那三个大人宁可自己两手都提满,却一个都不肯给她。她只好拿着钥匙先上去开门,结果在楼下刚才碰到了邻居阿姨。 “哟,笙笙,你这个时间怎么不上学啊?” 季笙一下子就卡壳了。在学校能说奶奶病危,可这十几年的邻居就没法这么说了,人家知道她奶奶早就没了的。 幸好这阿姨问这一句也没打算让她答,而是抓住她的手左右上下的打量,“越长越漂亮了啊!你妈怎么生的你啊!怪了怪了!” 季笙想着这几天妈妈一直说她瘦了,就说:“是我瘦了吧?” 阿姨啧啧,这时苏梦柳他们也过来了。苏梦柳一看闺女被人拉住了,就替闺女解围:“笙笙,你说要去开门的,快去!” 季笙答应一声赶紧跑上楼了,听到身后那个阿姨还在跟苏梦柳说:“你们这是去走亲戚了?对了,苏梦柳,以前没发现笙笙这么漂亮啊!她去年还不是这样啊,这孩子长得晚?现在才长开?” 苏梦柳拿这种人没办法,陪着说了半天闲话才脱身出来,季秫和赵梅萍都已经上去了。她走到一半,季笙出来接她,去接她手里的提袋。 “去歇着,喝口水。”就剩两步了,苏梦柳就让她接过去了。 “我都躺了好几天了,没事。”季笙提着东西进去,季秫在客厅里招待赵梅萍,她想躲开,怕赵梅萍拉着她说话。 现在她还没办法面对曾经见过她当时模样的人,这让她开始考虑妈妈和爸爸说过的休学。 赵梅萍没有久留,她道:“你们收拾吧,我回头再来看笙笙。” 苏梦柳把季笙叫出来送客,几人一齐走到大门口,赵梅萍一直拉着季笙的手,跟她说:“好好在家休息,别的事都先不要想。这件事不是你的错。” 季笙的心重重的颤动了一下。 ——她不能克制自己不去想:是不是因为她做错了什么才会遇到这种事? 如果她在校门口见到秦风后拒绝他送她回寝室呢?如果他们没有走那条人迹罕至的林荫路呢?只要当时她有一个不同的选择,那一切可能都不会发生。 她一遍遍的去回忆,当时秦风要送她回寝室,她是不好意思拒绝,因为他是宋阳的熟人,又是特意替宋阳来给她送书。 ——可是为什么要不好意思拒绝呢?如果重来一次,她肯定会拒绝的。感觉不好的事就要拒绝,这是对自己负责啊。 而那条林荫路,或许她觉得自己更熟悉那条路,或者因为这是她的学校,所以她觉得不用太担心。可事实证明哪怕是在自己熟悉的学校,最熟悉的地方,坏人想伤害她的时候也是轻而易举的。是她太低估了坏人能有多坏,而她在面对坏人时是无能为力的。 现在事情变成这样,甚至还添上了一条人命…… 这个代价太大了。 现在人人都把她当成受害者,可季笙在无人时却忍不住的想,一个人死了…… 比起被秦风施暴,更让她接受不了的是死了一个人的事。精神科的医生的诊断还有父母的担忧她都知道,但她不敢说出实情,不敢说当时还死了一个人。在警察来的时候,她几次张嘴都不敢吐实。 ——如果被发现秦风死了的话,会被说成是她的错吗?她会被人告吗? ——如果他们发现秦风的尸体以远超他死亡时间的速度被植物吃掉,他们会发现寄生草的事吗? 最后她还是没说。她说不出口。等警察走后,她既害怕,又松了一口气。这样等秦风的尸体被发现,可能就不会有人会跟她联想到一起了。 ——可她的心底深处永远都会埋藏着这个秘密。 送走赵梅萍后回到家里,季笙变得更沉默了。苏梦柳看了一会儿,把她推到她的卧室说:“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吧。我之前在医院一直没空收拾。” 把季笙的行李从学校拿回来后就一直堆在她的房间里。看到季笙不发一语的默默收拾行李,苏梦柳偷看了一会儿才放下心,季秫也点头说:“让她有点事做,别自己一个人胡思乱想。” 季笙把手机和笔记本都放在桌上插上电源充电,不一会儿手机滴哩哩响了,她一滑开,姚东海的抱怨声就传来了:“啊啊啊你好幸福啊!我们又要开大会了!” G 大现在正在开展安全教育,请G大派出所的小女警给全校学生做报告,报告分两个方向,第一 分卷阅读60 是念几个案例,当然全都隐去姓名来历时间,就说某地有某几个女生夜 归在小巷子里被人抢劫强奸,或某地某大学有人深夜摸进女生寝室强奸、猥亵,最后发现竟然是隔壁寝室的男生。底下嘻嘻哈哈,议论的声浪一波接一波。 老师们不是坐在上头听,就是在大礼堂里巡逻,让学生们注意听,回头还要写心得体会! 姚东海在偷偷刷手机,贝露佳坐她身边,跟旁边的人小声聊天。 “咱们学校林荫路那片好像给封了,我上次从那边过看到拉黄条了。你说是不是咱们学校出事了啊?”一个女生说。 贝露佳:“能是什么事啊?进小偷了?” 女生摇头,声音压得更低,“进小偷那也是宿舍或办公楼啊,哎我听说咱们学校前年好像财务室被盗了!丢了好几百万啊!” “哇!真的?找回来了吗?” 话题从这里就歪了,有几个人去讨论丢的那几百万了。 贝露佳转头跟姚东海说:“你说会是什么事啊?” 姚东海正在上学校贴吧,把一个贴子点开给她看:“是不是因为这个啊?” 学校贴吧里一个贴子说:危险化学品泄漏!! 我们寝室好几个人从林荫路那边走,都觉得好像有粉尘落到头发上和脸上,结果回去脸都烂了!还有人流鼻血!眼睛也不舒服了!这肯定是什么地方有危险化学药品泄漏!! 这种贴子一开始只有一两个,但随着受害人越来越多,开始受到校方的重视。 校方通报上级,很快环保局的人来了,经过调查说不是化学品泄漏。再经过多方调查,其中一份样本被送到了农大。 “宋阳,你来做这个。”司邦毅从老教授办公室出来就直接把宋阳叫来,把这个推给了他,“赶着要,快点啊。” 宋阳立刻动起手来,中午要去吃饭时,司邦毅还喊他:“哎!你做好了没啊!这就去吃饭了?” 宋阳已经假装跑太快跑出门了,回头喊了声:“已经做上了,下午四点结果就出来了!” 他一路跑到食堂,保健他们几个已经打好他的菜了,“来了,包身工。快吃吧。” 现在宋阳就是实验室的小可怜,一切打杂的差事都是他的,他还不能抱怨,每天大家走后收拾实验室这事也归他了,有时司邦毅他们结果出的晚,结束时都凌晨了,宋阳还不能走,要一直等着。特别是司邦毅,使唤这个小师弟使唤的特别勤快。 宋阳狼吞虎咽的吃着红烧肉盖饭,喷着米粒说:“可累死我了!” 保健几个都把自己的饭缸挪远点,他们都吃过了,就是在这里等他的。 “那你吃吧,我们先走了。”保健说。 三人站起来,丁琰走在最后,道:“对了,你多久没跟你妹子联系了?别不是已经把人给甩了吧?” 宋阳浑身一僵,头朝下磕在桌上。 保健嘿嘿笑,捣捣丁琰说,“别说他了,他弄坏了妹子给他的一个东西,现在不敢去见人家。” 宋阳抬起头可怜巴巴的说,“我想等我再找到一个再去见她……”所以他现在就算已经没了2.0,却还是隔几天去爬一次山,就是想找到另一株2.0. 丁琰推推他:“不至于,你这么长时间不跟人家联系,人家还当你想分手呢。快打个电话。” 宋阳自己是越拖越不敢打,被朋友推着,鼓起勇气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过去——被按断了。 宋阳一脸“完了”看着手机。 丁琰他们也是满脸的“节哀顺变”望着他。 季笙按掉手机,继续看放在茶几上的照片。居朝东带着现场照片过来,想让她认认事发现场。本以为可能会很困难的。因为当时不但是深夜,又是在那种情况下,再加上受害人似乎有意隐瞒,居朝东已经有心理准备了,结果事情意外的顺利。 季笙指出了其中两张照片说是事发地,这两张是从不同角度照的,一般人绝不可能这么快认出来——除非对这个地方非常熟悉。 居朝东拿出根烟,却没有吸,而是在手背上磕着,他没有看季笙,眼睛盯着茶几上的照片,不带一点个人色彩的情绪的问:“怎么认出来的?” 季笙指着出现在照片里的树说:“我认识这几棵树。” 居朝东:“你常去那里?” “我每天去那里晨练,偶尔也去背书。”季笙说。 居 朝东轻舒一口气,他有点明白为什么受害人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里了。在发现受害人很可能认识嫌疑人后,他们的侦查方向自然会有所偏疑。然后就有人提出,如 果是夜归的人是不可能走那条路的,因为那边的路灯在深夜几乎没什么用,那么黑的路,一般人都不会走。要回女生寝室可以走另一条树没那么多的路。 所以他们认为受害人很有可能是跟人在那里约好的,要么就是两人在约会。而且他们已经锁定了第一个嫌疑人,正是受害人的男友:宋阳。 但居朝东觉得这个推论简单粗暴了点,当然,如果真是宋阳犯案,那受害人隐瞒实情就能解释的通了,本来可能只是男友一时冲动犯下暴行,受害人不忍心告发他。 不过居朝东还是倾向再多看看,收集更多证据再说。 现 在季笙的话倒是成功解释了她为什么会在那么晚走那条路,因为她对那条路特别熟悉。普通人都会认为熟悉的路更安全,这是一种潜意识的心理。所以很多暴徒会尾 随女子直到进入小区或楼道里再犯案,因为此时人认为“快到家了”,警惕性会降低。有的罪犯在问清受害人是独居后,还会大胆的直接挟持受害人进入受害人家里 再犯案。 熟悉的人,加上熟悉的路,让这个姑娘放松了警惕心,最终不幸发生。 居朝东在心底暗暗叹息。他干警察已经有三十年了,见过的案件非常多,有很多都是在这种“不经意”间发生的,最让人扼腕。因为只要有一个选择不同,悲剧就有可能不会发生。而一旦发生,这将是两个家庭的悲剧。 居朝东收起照片,让季笙在笔录上签字。趁这个时间,他打量了几眼这个女孩。似乎比起上一次见面时没什么变化,她看起来冷漠得很,连脸上的表情都很少,却不显得讨厌,相反,她冷冰冰的样子只会惹人怜爱,让人想拼命让她开怀。 ——是个美人胚子。 这样的气质配上这样的眉眼,连居朝东都难免心软几分,想想看她还是个孩子,遇到这种事有点不知所措也是正常的。隐瞒嫌疑人的事估 分卷阅读61 计也是有顾虑。 居朝东走后,季笙打开电视随便选了个台,虽然眼睛盯着,心里却在转着别的事。 ——她身上好像又起了一些变化。 在医院时虽然天天吃得多,但她的身形却消瘦了。苏梦柳还为此偷偷红了眼眶,但季笙知道她这不是瘦了,而是变“结实”了。“减一分则瘦,增一分则肥”这是用来形容美女的,但也可以形容极为健康的身体。她的身上似乎没有一分多余,也没有缺少什么。 季秫有一次看到季笙站在病房里还夸她“长高了”,他和苏梦柳像哄小孩子玩一样兴致勃勃给她量身高,发现她还是一米六五没变,但腿变得更修长、紧实,无形中让她看起来比真实身高更高。 脸型也变了,苏梦柳给她梳头时捧着她的脸蛋说:“乖乖变成瓜子脸了。” 季笙发现,她其实只是好像“多”了一个下巴。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太容易被发现的,比如她的指甲也变得更坚硬了。 苏梦柳现在对季笙有点像对待小孩子,给她梳头剪指甲。季笙还记得那天妈妈握着她的手左看右看说,“你的指甲长得好慢啊,这都一星期了一点没长。”然后轻轻给她用锉刀修修边,修完说,“笙笙的指甲很硬啊,这点像妈妈。” 季笙听了后心里记住了,自己偷偷剪,发现要很用力才能剪得动。 她给自己拍了照片,跟以前的照片对比,两张照片里人还是那个人,眉眼鼻子嘴都没怎么变,但就是不一样了,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把五官和脸型小小的调整了下。 今天居警官对她的态度也比上次更和气——刚才她明明感觉到了他的怀疑,可在最后送他出门时,他又变得温柔了。 季笙不知这种改变到底最后是个什么结果。 电 视里的播音员轻快的说:“……经过调查,G大林荫路附近落下的‘粉尘’其实是树叶上生出的某种生物碱……有关专家表明,植物会自已分泌出生物碱用来杀死害 虫,哪怕是无毒的树也能分泌出带有毒性的生物碱……最奇特的是,同一地区内的不同树种都有可能同时分泌生物碱,它们之间会相互影响……” ☆、第37章 姚东海在电话里说:“你真牛,这就不参加考试了?打算回来补考吗?十几科呢,回头你看得过来吗?不过补课监考好像不太严。听说有的科目补考是原卷,要不我考完给你划划题?” 季笙:“……好,别太麻烦你。” “这有什么麻烦的?万一我也补考呢对不对?行了,不耽误你了,挂了。”姚东海挂了电话,跟贝露佳做了个沉重的表情说,“听着特别没精神啊。” “谁家长辈去世也不可能笑嘻嘻的吧?虽然是个没怎么见过面的长辈,也是她爸的亲妈。”贝露佳回忆道,“我记得我特别小的时候去参加葬礼,大人跟我说一声哭,我就扯着嗓子干叫来着,当时还记得前面有个小姑娘哭得特别惨,我哭不出来,一看她哭,最后我也能哭出来了。” 姚东海把书翻得哗哗的,“我看我也直接参加补考得了……”看不进去啊。 前 一段日子,关老师和葛副校长又来了一回,说可以一口次补偿给季家十万块钱,也可以日后给季笙保研,只要她还在本校上,那日后不管她想读哪个专业的都由她 挑。还有如果她想跟着本校的老师读,当然是保她一定能上,再不行G大还有两个兄弟学校,有喜欢的专业也能调剂一二,反正就是要么给你们钱,收了钱就保证不 告学校,以后也不要提起此事,也可以保你前程无忧。当然想两边都占着就不太可能了,如果选了保研,那只能再补偿三万块。也就是季笙在医院没花完的钱,补个 整给她。 季秫和苏梦柳都觉得学校有点欺负人。本来还觉得学校在处理这件事上是很积极的,印象不错。但这种二选一就给人侮辱人的感觉了。不是说季家就死要钱或怎么样,但至少态度应该比这个更好一点吧? 葛 副校长是亲自带了礼物来了,叹气说:“学校给出这个处理意见,我知道家长可能不太满意,但学校也不可能再让步了,这方面也不是我一个说了算,我也很为难。 咱们先把这些旁枝末节给放到一边,只考虑怎么对孩子更好,是吧?要我说呢,这个钱,不管多少你们都留下,给孩子买点补品。保研这个,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 的。G大在本省也算是个不错的学校了,更别提我们学校一直都积极搞对外联络,去年还跟港大那边做了个交换生计划,季笙如果有这个意思的话,我可以在这里打 包票,如果她想去港大,我可以保证一定有她!到时如果港大那边不给奖学金,我们学校可以给一部分。” 季秫和苏梦柳都知道季笙的成绩也就是在中上流,以前也想过家里送她去留学,但如果有学校推荐,似乎更好?两人此时都迟疑了,一起看坐在旁边的季笙。 关老师主动说:“季笙,你自己怎么想的呢?如果你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说。” 季笙很突兀的说:“能让我读农大的研究生吗?” 葛副校长祭出港大的招牌来,以为这肯定是克敌致胜的法宝了,没想到季笙竟然只想去农大,他微笑道:“你喜欢农大的哪个系?有喜欢的教授?你要想去,我帮你问问。” 不过季笙说过了一句就不吭声了,葛副校长也不急着立刻说定此事,把钱和礼物留下后,就和关老师告辞了,“正好是暑假,你们带着孩子出去散散心,有什么事都可以等开学后再说。季笙,再见。”葛副校长说。 下楼时,葛副校长问关老师:“这孩子想上农大?我怎么记得农大当时分数还没我们高呢?” 关老师失笑道,“我听说她交了个农大的男友,大概是因为这个吧。” 葛副校长听了先是一愣,然后就笑了,点头说:“行啊,也好,这样挺好的。要是她真想进农大,咱们这边也方便。”G大与农大相临,两个学校关系本来就不错,送个学生进去轻轻松松的。 关老师想替季笙多争取一些赔偿,道:“她要是选农大,学校看看是不是多赔点钱?三万确实太少了。”三万?打发叫花子吗?关老师当时看到就想说你好歹给个十万八万的,尼玛系主任买辆车三十万起,轮到学生出事赔点钱扣扣索索。 葛副校长皱眉说:“……我看看吧。其实可以先帮她催催保险,他们进校时不是买了保险?” “那我去催催?就把他们扯皮……”关老师说。 葛副校长说:“你不用去,叫老钱去,当 分卷阅读62 时这保险是他联系的吧?他跟那保险经理熟,让他去。” 关老师和葛副校长走后,苏梦柳和季秫根本没有在家继续讨论这件事的意思,他们的假已经请下来了,打包好行李,坐上飞机出发了。 第一站,杏花沟。 苏梦柳和季秫不想让这种事破坏旅行的情绪,所以在途中也没有再提起,而是拉着季笙说到了杏花沟怎么玩。 杏花沟是个刚开发的小景区,据苏梦柳单位去过的人说挺漂亮的,最重要是人少。而且那边的农家院为了拉来游客,服务特别好,收费还少。 在商量去哪里旅行时,苏梦柳和季秫让季笙随便远。苏梦柳说如果想去购物,想出国,那就先去出境处办护照,要等上一两个星期才能走,不过想去哪里都由季笙选。如果不想那么麻烦,想这就出去玩,国内的景区倒是说走就能走。 “都听你的,笙笙,看你想去哪里都行。”苏梦柳说。 季笙对出去玩的兴趣不大,倒不如说她是顺从父母。父母想安慰她,想带她出去玩,那她就听父母的。所以她对出境游的兴趣不大,所以选了杏花沟。 季秫说:“要是想看山水风景,要不要去爬泰山?”他想爬爬泰山,走锁道,体会一下上青天,据说这个特别能锻炼人的精神和意志,说不定正对季笙的症呢? 他和苏梦柳都发现,自从出了这件事后,季笙完全变了一个人。她以前就是每天傻乐,从来存不住心事,现在却变得一天都难说一句话。听她妈说不叫她,她能搬个凳子在窗户前坐一天晒太阳,也不上网,也不玩手机,倒是那盆仙人球不离手。 这样下去,他们还真怕季笙精神再出问题了。 季笙对泰山的兴趣不大,她在很小的时候去过一回,不过没爬上去,当时的事都记不清了,就记得越往上走越冷。但她也答应了,说去泰山也行。 “那就定下来了,咱们先去杏花沟,再去泰山。从泰山下来后,先去看你叔叔他们,再去你舅舅家。”苏梦柳说。 之所以要先去旅游再去亲戚家,那是因为还不到正式放假时间,把季笙带到亲戚家就不好解释了。发生在季笙身上的事,就算是亲戚也不能说。 坐上飞机后,空姐提醒关手机,季笙拿出手机来,刚好一个电话进来了。 宋阳。 季笙条件反射的把这通电话给按了,然后就好像害怕看手机一样把它给塞进了包里,到下飞机都没拿出来。 宋阳看着又被按掉的通话,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前段时间有四天没有联系季笙,后来再想联系就找不到人了。他在朋友圈问季笙的好友,姚东海说:“季笙奶奶病危了,你不知道?” 宋阳就知道糟了。怎么会这么巧呢?他问丁琰这种情况怎么办,丁琰说:“赶紧道歉啊!就说老教授催你的论文,你写论文写忘了!“ 宋阳就开始一个接一个的给季笙打电话,他怕短信不够郑重。可季笙不接他的电话,可是也没把他拉黑名单。保健他们都说这就是等他道歉的姿态,“妹子生气了,等你哄呢。你多哄哄,多拨几个过去,别嫌烦。妹子哪有不作的?作起来什么样都有。” 宋阳倒不嫌烦,他就是止不住的担心害怕。要说以前季笙老发随手拍的野花野草给他时,他们就说他被妹子调教,所以季笙怎么作,他都觉得正常。现在只是不接电话,如果真像保健他们说的那样,那倒简单了。 他就怕季笙是想跟他分手。 罗亚男听完想了下说,“那再给你介绍一个?” 宋阳从兄弟这里得不到有用的指点,只好锲而不舍给季笙打电话,心想真要把她烦得打回来骂他也行啊,只要她打过来,他就立刻道歉,怎么道歉都行! 他握着电话想,要不过十分钟再打一个?打得多了会不会有反效果? 正想着,手机响了,他看了眼是个没存的本地座机,期待的想是不是季笙打的?接了后才想到姚东海说季笙已经不在本地了。 “喂?宋阳吗?我是派出所,我姓刘,你前段时间是不是报了个入室盗窃案?我们进行案件汇总,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去找你?” 刘 鲜是今年来的小警察,刚从警校毕业,有着满腔的热情和使不尽的力气。居朝东觉得这小伙子有活力,就把调查宋阳这边的事交给他了,看重的就是他年轻,跟宋阳 这样的大学生应该很有话聊。调查季笙家庭和学校的事交给了另一个资深的女警,走街串巷跟大爷大妈们聊天当然是女警给力。 这个案子的级别已经降下来了。不过还有三个月的缓冲期,三个月内要是没有另一个发生在附近高校的这种路遇QJ案的话,或者就算发生也找不到两个案件之间的联系,那就能定性这个案件属于激情作案。而不是连续案。 刘鲜接替居朝东成了这个案件新的负责人,没想到头一遭独立办案就撞上这种大案,可把他给激动坏了。不但立刻把宋阳曾经在他们所报过一个入室盗窃案,还以两个案件相隔时间很短为由,认为这两个案件是有联系的。 “既然521案件的受害人有可能跟嫌疑人认识,是熟人作案,那有没有可能这个盗窃案也是同一人所办?”刘鲜认为现在哪个小偷就为偷一个拼机的主机入室啊?这提前也不踩个点什么。 “可能小偷认为宋阳有钱呢?现在单身学生也有钱啊。”居朝东故意这么说。 刘鲜卡了壳,于是决定亲自跟宋阳接触一下,到他家里去看看。 “你一个人住这里啊?”刘鲜进屋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宋阳租房的这个小区算是新建小区,95年的房,二室一厅,他一个人全给租了。要是被小偷认为这是个富二代也是有可能的啊。 但进去后就发现这屋里挺坑人的,几个屋几乎没几件家具,床、柜子和桌子还是房东的家具。桌子上有个显眼的新主机,刘鲜上前看看,宋阳说:“这是我又配的,四千多。” “你原来配那个多少钱?”刘鲜说。 “那个上八千了,当时刚入学时配的。”宋阳说,当时那个是想玩游戏,特意配了个好的,再加一个27寸的屏,整个下来一万二左右。“不过用了好几年了,也都差不多不值钱了。”宋阳还是挺可惜那个主机的,用着熟,再不值钱也没过时啊。搞得还要重新配。 刘鲜就几个屋转过来,看到哪个屋都有各种大小的花盆,种的也不是什么名贵的植物。倒是有一盆雏菊是摆在桌上的,极为茁壮可爱。 “ 分卷阅读63 你这花养得挺好的,怪不得是农大的学生。”刘鲜说。 宋阳顺着他的目光看桌上那盆雏菊。 这盆雏菊就是被2.0寄生过的。它被小偷揪掉了一大半的叶和花,根被暴露在外超过十二个小时,但在他把它重新种到盆里之后,两个小时就恢复过来了。 他 还记得那天半夜,他怕它撑不过去,打着手电筒进来看,竟然看到原本凄惨的花叶已经缓过来了,被揪断的叶茎也直了起来,不细看都不知道它是曾经受过伤的。到 了第二天下午四点,仿佛被咬了一口的地方已经开始冒出新叶。第四天,它已经重新长满一盆,并开出了十几个花苞。 现在它比它所有的“兄弟姐妹”长得都好。宋阳试着这一盆再次分盆,却发现这次分盆后,每一株都长得很好。 跟之前完全不同了,就像这一次它们每一株都喝了加速剂。 宋阳怀疑,2.0应该是真的被小偷给揪走了。但它留下的东西却成了这盆雏菊的营养剂,因为是全株吸收,所以它们都获得了养分。所以再次分盆才没有出现2.0寄生时的情况:只有一株获益。 ——那如果把它跟别的花种在一起会怎么样?是会像2.0一样吃掉营养? 他把3.0的其中一株跟别的正常雏菊种在一起,果然又发生了抢水分抢营养的事。看来3.0有着跟2.0一样霸道的特性。 虽然3.0不是原株2.0,但这意味着他的研究可以继续下去。宋阳松了一口气,这也是他敢联络季笙的原因。 只是没想到季笙那边也出事了,他真是后悔得不得了。 刘鲜跟宋阳聊得很high,两人聊过配机子的种种心得后,刘鲜又跟宋阳请教了一下养花的秘诀,因为刘鲜爸爸养菊花总是有虫子,菊花梗上爬得密密麻麻,想知道有没有什么低毒有效,家庭使用比较安全的除虫方式?他们家现在是用烟头泡水。 两人之间气氛越来越好,刘鲜就进入正题说:“对了,发生盗窃案那几天,有没有什么比较特别的事情?你都跟我说说。” 宋阳冥思苦想,连等公交车时觉得自己身后有人,那个拿着泡面碗乞讨的乞丐不像好人这种“疑点”都说了。 刘鲜哭笑不得,提醒他:“这种事,有时也有可能是身边人不经意透露了什么,你说说你认识的人。” 宋阳那几天就是赶论文,而且知道他赶论文的人还不少。比如保健他们帮他买饭,还有就是秦风。 “秦师兄是B市的,到我们这边来跟我教授学习,现在已经走了。他这个人挺好的。”宋阳说。 刘鲜眼里一亮,“走了啊?几号走的?” “21号吧?我们教授跟他说过后,他21号就没来了,估计是已经走了。”走得太突然,不过考虑到秦风跟他们实验室人的关系,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宋阳也不太想看失败者的嘴脸,倒是老教授有些唏嘘,说本来还想叫他们一起吃顿饭,一酒泯恩仇。 连木淑娟都私下跟宋阳说:“敬谢不敏。”可见大家都觉得他这么走了挺好的,省了事。 刘鲜后面的话题就都集中在秦风身上了,特别是知道他跟实验室的人关系都不太好,等于是被赶走的时候,更是双眼发亮,语气都变了。 宋阳慢慢也发现事情不太对,这话说的就有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盗窃案,他还不至于要把这事按在秦风头上,就替秦风说了两句好话:“秦师兄一直跟我很不错,一直挺照顾我的。” 刘鲜:“你们私人关系不错?” 宋阳:“是啊,以前我们寝室一起吃饭还叫上他了呢,还有我朋友她们寝室。” “女朋友啊?”刘鲜露出“我懂”的笑容,心底替眼前的宋阳难过了。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他这算是引狼入室了。 宋阳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秦风有重大嫌疑。”刘鲜把报告放在居朝东的桌上了,一切都串起来了。 秦风可能是因为被赶回去而心怀怨恨,但他没有去找跟他一直有矛盾的司邦毅报仇,而是找跟他关系不错的宋阳报复。原因很简单,宋阳和他的女友对秦风没有警惕心,他的报复更容易成功。 有时干警察久了就是容易影响三观。刘鲜写完报告都觉得要真是这秦风干的,这家伙真是个货真价实的混蛋了。人家对他好也成了他选择报复对象的原因之一了,玛蛋! 居朝东看过报告,对刘鲜点头说:“有点意思了。可以照这个方向查下去。” 周末,刘鲜就自掏腰包直扑B市,秦风老家。 周一,他风尘仆仆,两眼冒贼光的回到派出所,在食堂堵住正在剥茶叶蛋的居朝东:“秦风逃跑了!”畏罪潜逃!板上钉钉是这小子了!这么快就逮住他的马脚,刘鲜简直脚下生风,都要飞起来了。 居朝东嘴里塞着半个蛋,一边点头让他坐下,一边招手让那边盛饭的小妹拿套公用餐具给这小子盛一份饭过来。小妹对刘鲜这个年轻小警察印象很好,给他盛了满满一碗八宝粥,包子、花卷、油条堆成山,外加两个茶叶蛋和一大筷子咸菜丝,还特意把餐巾纸给拿到这张桌来。 居朝东对比自己八分满的粥碗和一疙瘩咸菜丝,“……” 刘鲜已经迫不及待的汇报起来了:“……秦风根本没有回B市,他父母根本不知道他要回来了。而他的学校也没有见到他去报道,他以前的教授也说没见过他,连电话都没有。” 居朝东:“那他是什么时候失踪的?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哪里?” 刘鲜卡壳了。 居朝东两口喝完粥,说:“你直接去B市了?” 刘鲜:“……啊。”他发现他做错的地方了。 居朝东:“那他最后一次出现到底是在本市还是B市?如果他当时根本没往B市跑呢?”天南海北哪里都能跑,聪明点的嫌疑人根本不会往老家跑,他们第一个要绕开的就是老家。 刘鲜沸腾的脑袋冷却下来了,垂头道:“领导我错了,我搞错顺序了。”他是想直接按住这小子。特别是这种案件,有很多嫌疑人都认为女方不会告,所以会大摇大摆装成没事人一样。他想的是找到秦风诈诈他,不过发现他跑了以后,倒是连诈都不用诈了。 但正确的顺序是从本市查起,查秦风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哪里,最后一个见到的人是谁,因为如果要找到他真正的落脚点,最终线索还是在本市:这里是他离开的起点。 他这么一来,有点打草惊蛇了,要是秦风真因为这个跑了,那刘鲜能悔 分卷阅读64 死!抓不到人,没有决定性的口供和证据,他的调查就是纸上谈兵,没有半点用啊!难道他能把一段空想的报告送到检察院吗? 刘鲜的肠子都悔青了。 居朝东把盘子给收拾了,拍拍刘鲜的肩说:“有冲劲是好事,给你开个搜查证,带上鉴证科的小唐去一趟秦风的租屋,再去找他的教授谈谈,看能不能再挖出点什么。” ☆、第38章 秦风刚进农大时,托老教授在研究生宿舍弄了个床位,但事实上没人知道他在外面还租了一套房。 刘鲜是从秦风父母那里打听出来的,秦风跟他们说寄东西不要寄到学校,要寄到他另一个地址去。但刘鲜去农大查秦风时,发现他在农大还有一个落脚处。 “这 家伙,玩狡兔三窟啊。”刘鲜站在屋门口往里张望了下,让鉴证科的人先进去取证,他叫住房东打听起来。秦风租这房还是挺舍得的,一手就交了一年的房租。当然 这些钱都是秦家父母支援的。房东什么都不知道啊,见警察上门心惊胆战的问:“警官,这人干什么了?贩毒?卖黄碟?” 刘鲜把房东颠来倒去问了个遍后让他先把钥匙留下,如果秦风回来了,让他千万别打草惊蛇,悄悄给他们打个电话通知一声。 房东大惊:“他还会回来?!”一脸“如果他回来我一定装不在家”的表情。 再三跟房东宣讲了一下警民合作的精神后,刘鲜送走房东,转身冲屋里喊:“马子,我进来了?” “滚进来!”马伟喊,“我划圈的地方不许走!” 刘鲜大步跨进来,他只走直线,不四处乱走给取证增加难度。门口的电灯开关,鞋架,门框等处都已经取过指纹了,鞋已经全部装走,回头好跟G大校园小树林里的鞋印对比。而门口这一片贴满了A4大小的取证胶纸。 马伟正在厕所取脚印,这种三伏天回家谁不要洗个脚冲个澡什么的?男人当然不会像女人那么讲究,说不定秦风就会赤脚进来呢? “拿套子,过来帮忙。”马伟一个人忙不过来,看刘鲜在那里站着十分不满。 刘鲜套上脚套,说:“厨房交给你了,我去里屋看看。”说完就迫不及待的走了,留下马伟在后头骂。如果说人最容易留下生活痕迹的地方,一个是厕所,一个就是厨房——所以这两个地方的取证任务都是最繁重的。 卧室没什么好看的,衣柜和床都是房东的。刘鲜先拿胶纸在衣柜门把上绕一圈,然后打开衣柜看。 衣柜里的衣服都是胡乱堆在里头的,上面孤零零的几个衣架挂的是袜子和领带。刘鲜还在脏衣服底下翻到了两件还没拆封的新衬衣。 床上也是乱七八糟,床单、枕套一看就是很久没换过,床底下扔着不少垃圾,废报纸、杂志、包装袋,还有袜子和从床缝掉下去的衣服。连床头上都积了灰。 马伟进来说:“弄过哪儿了?” 刘鲜把肯定够时间的胶纸撕下来贴好,马伟指着他骂:“我就知道你这小子把活都留给我了,看出什么了没啊?” “这人,在家应该什么都不干。”刘鲜说。 “你不废话嘛,你跟我说的他这房租都是找爹妈要的。肯定在家都父母干了。”马伟说。 “他不会打扫卫生,估计从住进来就没打扫过,东西也都随便乱放。估计他也从来没请宋阳他们到这里来作客。”刘鲜嘀咕,“那他干嘛非要租这个房呢?真想玩狡兔三窟这一招?” 马伟比刘鲜早参加工作,说:“你想多了,我看这人就是闲的。” 刘鲜:“什么意思?” 马伟说,“照你说的,他在家他爹妈应该都挺疼他的吧?但这人心眼还特别小,还爱嫉妒,自己本事又不够,所以你说他住在农大寝室里,能自在吗?” 刘鲜恍然大悟,马伟一边说一边不耽误干活:“我估计他非要在农大占个床,是怕他不住学校的话,学校里有什么事他不容易打听,有好处会漏了他。但在那边不自在怎么办呢?那就再租一个房呗,反正钱冲爹妈要就行了。” “真他妈不是个东西啊。”刘鲜道。 从秦风两处住所取回去的指纹跟在521现场找到的黑塑料袋上的指纹对上了,还有黑塑料袋上的旧报纸和书,也证实是秦风住所的,一是指纹,二是日期。 但这跟把秦风钉死在521案还是有差距的,因为当时季笙的口供是说这些书是她的。就算有秦风指纹也没用,因为不能证明黑塑料袋是“当晚”由秦风带去的。 ——除非季笙翻供。 刘鲜想去找季笙,特意去问那个去季笙家调查的女警,结果得知季家父母带季笙出游了!案子办到这里,就差临门一脚,能钉死秦风才能让这小子上通缉令啊,才能漫天撒网的找他啊,不然现在就发一两个协查通报还是不够的。 刘鲜急得抓耳挠腮,居朝东让他别急,以他现在这种态度,去见了受害人也拿不回品供。 “这可不是犯人,由着你去吓唬。你要考虑一下到时怎么跟受害人交流,怎么说服她说出实情。” 刘鲜:“呃……这个,还是让赵姐来吧,啊。”让他去跟一个差一点被QJ的小姑娘说,让她好好出来作证,把一切都说出来……尼玛他说不出口啊! 居 朝东还是挺喜欢刘鲜的,这个案子现在说白了已经是刘鲜的案子了,完全是他一力跑下来的,眼看就要破了,特意提点他:“不要急嘛,在学校学的案例和心理学都 忘了?现在不能急,你要让受害人相信你,对你没有抵触才行。”所以他当时两次见季笙,两次明知她说谎,都没有拆穿。因为他明白受害人此时的心理状况非常脆 弱,人会下意识的隐瞒对自己不好的事,一味的拿大道理去灌输是没用的,在这方面只能慢慢来。万一急了,人家反口说什么都没发生,那天晚上她就是摔了一跤, 怎么办?不乏这样的例子。所以现在的趋势是轻口供,重证据。 “受害人这边是其次的,重点还是秦风。既然他没回出租屋,也没回农大,他总不能上天入地,查查他的落脚处。他一直在上学,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应该不难查。” 秦风出事的事,宋阳他们算是都知道了。警察都来了,挨个谈话。宋阳跟刘鲜也算见过面,心里觉得这警方为了一个小小的入室盗窃都这么认真的办,真是,真是太感动了。 老教授送走刘鲜,把宋阳叫进来,问秦风的事,连宋阳跟秦风碰过几次面,说过什么话都非要宋阳全都回忆起来。  分卷阅读65 对着老教授,宋阳没什么好隐瞒的,绞尽脑汁都给回忆起来了,原话不可能记清,但说的什么都有个大概的印象。 短时间里两次回忆,连宋阳也发觉他遭小偷的那天早上,秦风确实有点可疑。 “可能就是他做的吧?教授,可他为什么会盯上我呢?”宋阳疑心是2.0的事,可那时他才刚拿到2.0多久啊?谁都没说,根本不该有人知道啊。 老教授却从警察的态度中察觉很有可能不仅仅是为了一次入室盗窃。 “唉,你们以后都小心点吧,见着秦风了尽量别惹恼他,把刘警官的电话记一记,到时打给他。”老教授深深的叹了口气,不免后悔当初不该收下秦风。 宋阳想把秦风的事告诉季笙,顺便也撒个小娇,希望能让女朋友心软。但他写了长长的短信送过去,却没有丝毫回应。 宋阳握着手机站在校园里,心里既有些委屈,又很难过,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不知道是什么导致季笙完全不跟他联络,真是因为那几天他没有跟她打电话,也没有发短信的事吗?还是因为他说好要给她的书也没给她送去? 虽然保健他们一再说这都是他不对,他也知道不对,可这真的能让季笙对他失望,再也不跟他联系吗? 宋阳总觉得季笙不是这样的人。虽然保健他们信誓旦旦的说女生都这样,作天作地。 “可能她就是想晾你一阵。”保健说。 “联系不上就先不联系,不是说她回老家奔丧了吗?可能人家现在心情不好,没功夫理你呢?等她回来再说吧。”丁琰说。 “女人烦的时候,千万别在她面前晃,你先写你的论文呗,晾一阵,她看你不吃这套,自己就回跑回来了。”罗亚男说。 宋 阳心里像一团乱麻,他又发了个短信:季笙,你在家好好休息,别太累了,你奶奶的事我很遗憾,你一定很想念她,我想你奶奶也非常疼爱你。上次的事是我不好, 我那几天因为家里遭了小偷,还有2.0被小偷给揪走了,我怕你知道了会失望就一直不敢告诉你。现在警察正在查,很快就会有结果的,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个嫌疑 人,你一定不相信是谁,就是秦师兄。没想到他这个人这么坏。等你回来,我陪你复习四六级好吗?我想你╯ε╰ 他发了之后等了一会儿,没有回音,他叹了口气,有点习惯了,不由安慰自己可能季笙没带手机,要么就是手机放到包里了,不在她手边。 ——她……是想分手吗? ——如果她想分手,他要答应吗? 宋阳不太敢想这件事。因为作为男人,如果女生提出分手,男子汉大丈夫就要干干脆脆的,不应该挽留,天涯何处无芳草? 他以前也想过如果女朋友想离开他,移情别恋,他一定会大度的祝她幸福的。 但事到临头他才发现这很难。潇洒挥手说再见,他很难做到。他可能会忍不住追问原因,问她为什么想分手。是因为家人突然去世太难过了吗?那他可以陪她一起走过,她伤心难过,或者心情不好想发脾气,这他都能忍受,他是男人嘛,肯定是要给她依靠的啊。 如果是因为生气他当时冷落她,现在还要加上有事瞒着她,那他可以道歉,真心道歉,保证日后绝不会再发生这种事。 如果他这么做了,能不能……不分手? 季笙听到手机响,看到是宋阳的短信,她把它按掉了。 她没有把宋阳设置成黑名单——因为她总是下不了手。 但她已经考虑跟宋阳分手了。可能要慢慢冷落他,让他烦她,讨厌她。 因为她找不到分手的理由。 宋阳一直在认错,可他不知道,她才是坏人。她骗他,不告诉他菟丝草的事,还想骗他进行研究,好找出治疗自己的办法。 现在,她还杀了一个人。 出 来这么长时间,季笙明白了一件事。菟丝草太特别了,它一旦公布,肯定还会有像秦风一样的人的。这次她能幸运的逃脱,下次呢?植物杀人,其实也等于是她杀 人。因为植物是从她的要求去杀人的。而且植物是没有杀人的概念的,在树兄看来,秦风是要“捕猎”她,而树兄和植物们反过来捕猎了秦风。在自然界,猎人和猎 物的角色一直在对调互换。 以后如果她还会“杀人”呢? 季笙第一次承认,在菟丝子长到她手上之后,她就必须跟周围的人割裂开来了。 这不止是为了她自己的安全,也是为了周围人的安全。 她希望不会再有第二个秦风。 G大,林荫路上。葛副校长带着建筑系的院长大牛一起来看这条路,学校已经打算把这条路给修一下,至少不要再这么阴森,容易出事。 “最简单的就是多装灯,不止是路灯,多装几个地面灯,草坪灯。” 葛副校长点头,“这个倒是能马上就去办,花钱少,也不用再打报告砍树……这里怎么有条沟?” “哦,那是以前排水打算从那里走,不过后来前面就直接通到校外的窨井了,这里的就没用上。这怎么也没填上啊。” “赶紧让他们填上,学生在这里摔了怎么办?”葛副校长说。 “不用急啊,我看这条沟也挺好,外校的人想翻墙进来,一不小心就要栽里头,跟护城河似的,再说当时土都拉走了,填这道沟没个十几吨的沙土都不行。” 葛副校长:“哦,那就先放着吧。” 地上的人渐渐走远,在深深的地下,被无数野草的根紧紧包裹着的一个东西,微微弹动了一下,仿佛是想翻个身,挣脱开这些束缚。 ☆、第39章 苏梦柳听到电话响,拿起一看脸色就变了,她说了声对不起,起身避到厨房小声接起来:“喂?” “你好,是季笙父母吗?我是派出所,我姓刘,关于那件事,我们还有些事想再跟季笙确认一下,请问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刘鲜挺客气的说。 虽然居朝东一再叫他不要急,可调查已经陷入僵局了,秦风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哪里都找不到他的踪迹。连银行卡都没有他的取款记录,他也没有信用卡。刘鲜已经天天给收容所打电话了。 居朝东一进屋就看见刘鲜打电话催季笙回来,等他挂了电话,他问刘鲜有烟没。 刘 鲜赶紧把烟拿出来请领导抽,自己也拿一根,两人一起开始吞烟吐雾,居朝东教他:“你着什么急呢?你看,秦风这人的性格差不多已经能看出七八成了吧?他不是 那种很有计划的 分卷阅读66 罪犯,他更像激情犯罪,冲动型。老教授七点多跟他说请他卷铺盖滚蛋,他晚上十点就袭击了季笙。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留下了一大堆的指纹和脚 印,却没有记得给自己多取点钱,以防备逃走。” 刘鲜:“居哥,你说秦风之前是不是想杀了季笙?” 居朝东:“有这个可能。这样就可以解释他为什么毫不掩饰自己,也没有取钱,他可能是想杀了人后再掩盖尸体,这样他就有时间去考虑了。最后没有杀成,我觉得是他当时起了色心,一时疏忽被人给逃走了。” 刘鲜呵呵笑,美色误人嘛,可以理解。“那他原本只是打算杀人泄愤?这跟他跑宋阳家去是一样的吗?没什么目的,图一爽?” “也可能是想先奸后杀……”居朝东皱眉,对,这个好像有点奇怪? 刘鲜看居朝东愣了,也不敢催,他猜居朝东应该想到什么了。 居朝东沉吟了一会儿,抓住那一瞬间划过脑海的灵光闪现,快速的说:“他为什么针对宋阳?” 刘鲜明白了,前有盗窃,后又对人家女友下手,确实是一直在针对宋阳。可这说不通。宋阳从秦风到农大后算是实验室小组里对他最照顾的人了。 “他羡慕嫉妒恨?”刘鲜想想秦风的证件照,再对比宋阳,方方面面够把秦风给比到茄子地里的。 居朝东把根本没抽的烟扔了,说:“重新再查一遍那个入室盗窃,我觉得这里头有东西。” 入 室盗窃时,秦风应该还没有那么疯狂。那时他还是有理性的,不是纯粹想报复。不然他不会只抱走一个电脑主机,他完全可以再做点别的。小偷入室报复的手段多得 是,比如在人家被子里撒尿拉大便,把所有的水龙头都打开淹屋子,既报复了又毁灭证据。只有人想不到,没有做不出来的。 想想看只抱走一个电脑主机,是不是秦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这个? 刘鲜再去了一次农大。 宋阳听刘鲜把重点集中在他丢了的电脑主机上,问他里面有什么要紧的东西没?丢了以后补回来了吗? “没什么啊,就一些下的电影。”宋阳笑得格外灿烂的说,还一个劲的摆手:“没什么,就我写了一半的论文在里头,不过我邮箱里还有,真没什么。” 他说这么多“没什么”,刘鲜能确定是“有什么”了。 他揽着宋阳的肩,把这个年轻漂亮的大小伙子拽到无人处,小声说:“跟哥说,主机里有什么?秦风不可能没事就搬你一主机玩吧?” 这回他盯着宋阳的脸看,看出他的表情更加不对了。 “真没什么!”宋阳强笑,眼睛不停的眨。要说当时他的电脑里存的最神秘的东西,就是2.0了。 可秦风怎么知道2.0的事? 宋阳拍拍宋阳的肩,加重语气说:“宋阳,不是我吓唬你。现在秦风跑得不见影,你还不知道吧?他没回家,不知道躲在哪儿呢。我们能确定,他想要你手里的东西,就是我们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也不知道他下一步还会做什么,告诉我,也是帮你自己。” 宋阳又是感动,又是不解,特别不明白的问:“刘警官,我以前真的对警察有太多误会了,就为查这一个盗窃案,你……真拼啊。”不算浪费警力吗? 刘鲜呵呵干笑,“人民公仆嘛。实话跟你说吧,这案子现在交到我手里了,到年末要评先进的,你说这一个小盗窃案我都查不清楚,那不是丢人嘛!” 宋阳挺替他着想的说:“那要不我把案撤了?” 刘鲜:“你撤了我也要照查啊。” 宋阳:“……” 刘鲜明白过来了,宋阳不相信了。一个小偷的案子会让警察这么重视的一查再查吗? 刘鲜脸色一整,严肃道:“秦风还犯了别的案子,但他在本地的第一次出手就是你家的案子,所以我们把这当做了突破口,你好好想想。” 但最后宋阳还是没说,刘鲜也不勉强,再三嘱咐他注意安全才走了。 “秦风说不定还会回来找你。”刘鲜这也不完全是吓唬他,谁都不能预测秦风的下一步是干什么。事实上就是找不到才急,怕他还要犯案,真找着人了,估计就目前查出来的东西,送检察也就是三五年的事。 宋阳心惊胆战的回寝室了,他现在又从外面搬回来了,偶尔保健他们几个也去他租的房子喝酒看电影打游戏。就要毕业了,四人就快分道扬镳。他们四个中,只有宋阳留校继续读本校的研究生,剩下保健他们都要各奔前程。 秦风的事寝室里也大多都知道了,近年发生在高校中的类似事有很多,听说宋阳差一点成了当事人,现在他出来进去不少人都拍着他说他命大。 宋阳又被警察找去说话,回来兄弟们自然要关心的。宋阳把刘鲜的话学了学,保健说:“有可能他现在藏着就是打算报复你。” 宋阳特别不解,“他报复我什么呢?排前头的怎么也该是司邦毅吧!”他真没有得罪过秦风啊! “有的人,活着就是种罪过。”罗亚男叹道,正色说:“估计就是嫉妒你,因为你太受老师喜欢啊,人长得好,也不缺钱,前程远大,所以他嫉妒你。哎我说,老教授喜欢的学生,除了你就是你们大师姐了,剩下两个估计就是随便收的。司邦毅以前不也找过你麻烦吗?” 宋阳抱住头沮丧起来,丁琰一直在沉默,不时的看一眼宋阳。 等晚上没人时,他悄悄把宋阳拉出去,两人走到走廊尽头的小窗户那里,却不说话。 宋阳:“你是不是想借钱?我这里还有三千多……” “宋阳,我觉得秦风可能对你妹子下过手。”丁琰突然冒出这句话,宋阳听到耳朵里,先是笑,满心都是“怎么可能?”,但慢慢的他的脸就发白了,脚下也发软了。 “这是我猜的啊。”丁琰小心翼翼的看了眼宋阳,垂头说:“之前你一直说你妹子不是那种一直不接你电话的人,肯定不是作,那时我就猜可能是出了什么事。”不过那时他是猜妹子移情别恋。 “后来不是秦风的事暴出来了吗?你还记得你教授是哪一天跟他说的让他走吗?” 宋 阳脸上的神情就是呆滞,似乎反应慢半拍一样,想思考回忆却发现脑子像死机,没反应,迟钝的摸出手机,他记得他发过微博:“……五月二十……”后面就不用丁 琰说了,因为他手指一划,23号的微博上就是“妹子已经回老家两天了我才知道!我错了!你们说我现在去跪还来得及吗?”下面一串的“分手 分卷阅读67 愉快”。 丁琰看宋阳瞪着手机眼睛是红的,可表情又不像在哭,倒像是不想相信。 “其 实我真是猜的,就今天你说秦风为什么恨你,我突然想到的……警察一直在找你,秦风就算真的入室盗窃了,那也犯不着跑得不见影,我就这么一串……”丁琰有时 也恨自己这嘴怎么这么贱,他说完了,看宋阳的表情又害怕了,抓住宋阳用力拍他的胳膊说:“也可能就是我胡说的,你妹子可能就是跟你作一作,等她回来你问 她,当面去赔理道歉,肯定就没事了!对不对?” 季笙很快回来了。接到刘鲜的电话后,苏梦柳就和季秫商量回来的事。季笙也再三保证她的心情已经恢复了,没看她都晒黑了吗?玩了这么长时间,她也想回来赶紧复习,到时还要补考呢。 苏梦柳却跟季秫说:“确实该回去了,我想让笙笙早点去见见孙医生。就是那个精神科的。笙笙这次出来,你发现没?她的表情越来越少了,我几乎都没见她笑过。” 季秫也很担心这个,跟以前的季笙比,现在的完全就是另一个人了。他还是喜欢以前那个没心没肺的傻孩子,现在这个让他什么时候看到心里就疼。 苏梦柳担心季笙的心理问题会越来越严重,很快就确定了归程。 回到家后,季笙每天在家里状似认真的看书,却没有跟朋友说她已经回来了。她装成还在旅行的样子,没有跟任何人说,只是偶尔在姚东海和贝露佳的微博下点个赞。 她发现宋阳的微博在这两天变得一点动静都没有,倒是保健他们常常他美剧和,下面全是“求拯救”,“求抱大腿”,“多谢不杀之恩”这种话。 她打开微信,宋阳本来每天都会发很多给她,而且语气撒娇卖萌的多,但这两天却只有一句话:“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去找你好不好?” ——她觉得他已经快哭了。 ☆、第40章 “好的,谢谢啊,谢谢!”一位女警放下电话,站起来张望了下,冲着坐在角落里看报纸的刘鲜喊:“刘鲜!521的受害人回来了!” “好嘞!”刘鲜跳起来,抓起钥匙钱包,看居朝东不在,就跟人说:“帮我跟居哥说一声。”一溜烟出去开上车去季笙家了。 但他在季笙家门口停下车,却不急着下车进去。他在想到时要怎么说呢?这个他真的没经验。从目前看来,受害人的家长明显不太希望他们再提起这件事,上回他打电话时那个妈妈就严厉的说她不希望他们再来找她女儿了。 他就这么坐在车里,突然看到一个在三伏天穿着长裤长袖衬衣还戴了一顶棒球帽的女孩骑着一辆自行车像一道流星一样轻巧又飞快的从里面出来,她在路口停下左右看了看车流,才穿过了马路,刘鲜正好看清了她的脸。 正是受害人季笙。 她要出去?刘鲜悄悄发动汽车,他记得季笙妈妈说她最近一直不出门,在亲戚家也是亲戚叫她才出去。这种情况常常发现在被施暴的女子身上,她们会恐惧人群,有的更严重的还会引发心理疾病。 ——那季笙出去干什么呢? 刘鲜有一种激动的猜测:她会不会是去见秦风? 有 时会有这样的事,有一些案例表明受害人和加害者之间会产生某种“我们是同伙”的认同感;也有的心理学家也认为受害人就算在获救之后也会认为自己始终处于加 害者的控制之下,只要加害者愿意就能伤害她,所以她会听加害者的话做一些看起来不能理解的事,包括逃脱家人的保护重新回到加害者身边。 他悄悄的跟在了季笙身后。 季笙决定要跟宋阳说清楚。她不能再这么折磨他了,必须直接告诉他:她要跟他分手。 秦风的事她当然不会说,也没必要说。2.0的事,她会请他不要再研究,就说她见过这种植物会吃小东西,吃了只鸟什么的。总之这种植物非常、非常危险,最好不要再管它。 她还想在这之前骗宋阳把种过2.0的那盆雏菊拿出来,当着他的面把它给毁了,从此不会再有人知道它,研究它。这样也能顺利的分手,宋阳肯定会觉得她是一个坏人。 她想了很多,但站到宋阳面前时,她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宋阳早就到了,他把车支在路边,垂着头在那里等着。然后就像有一种预感,他抬起头往来路看,就看到季笙过来了。她骑到他身边几步远的地方捏了闸,下车后看着他。 两人都没说话。 季笙把车支在宋阳的车旁边,她刚才看了他一眼,就这一眼,他看起来像一条被踢了一脚的大狗,可怜又委屈,忠诚的看着她。 宋阳上来抱住她,眼泪瞬间就下来了,他死死抱住她,语无论次的说:“是不是他……是不是……” 季笙听懂了,她浑身僵硬,然后宋阳也懂了,他忍不住呜咽着哭了起来,他整个人都的抖,手连抱住她的力气都没了,他的眼泪顺着她的脖子往下滑。 什么都不用说,也不必再解释。 季笙没有回抱他,轻轻说了句:“这不是你的错。” 刘鲜的车停在远处,当他看到是宋阳时就知道他猜错了。看到这对小恋人,男生在哭,女生一脸木然。他心里也不免有些揪疼,对他们来说这件事是无妄之灾,所以说犯人都是变态疯子,不知道他们毁了多少幸福的人的人生。这对小恋人不知道还能不能走下去。 “得了,回吧。”刘鲜发动汽车,觉得今天不应该去找人说那些煞风景的话。发动机刚转起来就看到前面宋阳跳上车狂奔而去,季笙没拉住,喊了两句也回去推车追了。 “我槽,这是在干嘛?”刘鲜警觉的跟上去,见宋阳没骑多远就在一家五金店前停下进去了,季笙也很快赶到,跟着进去了,过了五分钟,两人一起被老板给赶出来了。 刘鲜好笑,也猜到刚才怎么了。估计是刘鲜打算买个凶器什么的报仇。 “小B孩子!”老板骂了一句,“赶紧滚!” 宋阳像头斗牛呼哧呼哧喘粗气,季笙死死抓住他的手,挡在五金店前,刚才她进去就看到宋阳买了最大的……裁纸刀,两把。她要把他拽出去,还要夺他手里的刀,估计两人的表现让店老板起疑了,刀被老板收走了,不卖给他了。 宋阳怒目圆瞪,杀气森森的低声说:“我要宰了他!” 季笙没有回答,就是固执的抓住他的手。 过了很久,她说:“你帮我个忙好吗?” 宋阳 分卷阅读68 的眼里现在还有泪,抬头说:“你说。”说什么他都会做,上刀山,下火海,要打他要骂他,要他下跪,他什么都干。 “你把2.0放哪儿了?”季笙说。 宋阳带季笙来到他的出租屋。这是她第一次来。 屋里很乱,门口放着三四兜垃圾,还有啤酒罐和一次性餐盒。屋里有一种盆栽过于密集的土腥味,季笙看到大卧室和客厅的桌上、柜子上都有各种营养剂和小袋花肥。 还有那盆他们第一次去爬山带回来的野兰,现在它被种在一个直径一米的大缸里,长得极为茂盛。 “在这里。”宋阳拿来一盆雏菊。当时在手机上,他没有说过2.0曾经被秦风揪走一半的事,他觉得在手机上说不安全,所以只是含糊的说要给季笙道歉,想等她回来当面说。 这一刻,宋阳不知怎么回事,他下意识的隐瞒了这只是分盆后的3.0.1,还有另外三盆3.0的分株。 刚才他进屋去拿的时候,还特意把那三盆给藏到了柜子里,拿吃剩的薯片包装袋给罩住了。做完这一切,他才把这盆拿出来。 季笙用手轻轻碰了下这盆雏菊,她感觉到了从这盆花中传递来的信息,让她意外的是跟仙人球很相似,却不是跟树兄一样。 ——可能这个还是跟植物本身有关。 虽然她很奇怪,怎么菟丝草本株的意识也跟被寄生的植物没什么不同。 雏菊可爱的对她说:^▽^ 这让季笙下不了手了。她本来是打算把它烧掉的,像以前一样。 最后她捧起这盆花:“把它给我好吗?” 宋阳连忙说:“好,给你。” ——说实话,刚才他看季笙的反应,以为她会把这盆花给怎么样,所以才藏起来三盆。 他送她下楼,在楼下看她开车锁时,他说:“我送你回家吧?” 季笙沉默了一会儿,抬头时的眼神让宋阳心中有了预感。 “对不起,宋阳,我们分手吧。”她说。 宋阳眼中含泪,努力想笑,他点头,又点头,用力点头,抖着声音说:“好,祝你幸福。对不起。” 季笙推着车往前走了两步,回头说:“不是你的错,宋阳。”看他这样,她实在觉得是她对不起他,她看着他说:“我有一件事不敢告诉你,总之,这件事不能怪你。还有菟丝草,别再管它了,以后也不要跟别人说。” 宋阳听她说着,却连她说的什么都没听到,他的两条腿像被钉在原地一样,目送她离开。 刘鲜出于好奇,也是出于责任心,怕这两个小孩子再闹出什么事来,所以一直在外面等着。反正他也没事,今天下午也不用再回所里了。 他看到季笙一个人出来,车篓里放着一盆花,可宋阳却没有送出来。要是和好了,肯定是要送女友回家的。 “分手了啊……”刘鲜叹气,这个结果,算是意料之中的吧。 ☆、第41章 季笙报了个柔道班,迅雷不及掩耳,事先谁都没说。她从宋阳那里走了之后,骑车经过一条路时看到了招生简章,然后就报名了,进去见了老师后,付了两期的费用。 她存了很大一笔钱。在去年九月以后,她就没有再花过钱了,支付宝和银行卡几乎没怎么动,而苏梦柳还按月往里打钱。 所以她能一口气付清两期的费用,回家后就告诉父母明天起她就要去学柔道了。 “男老师还是女老师?”季秫蹦出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报名的是女老师,教我们的是男老师。”季笙很快明白过来了,她解释说:“有二十几个人一起上课呢,而且我们都穿着运动服。” 但季秫还是不放心,“明天我陪你一块去吧。” 为了让爸爸放心,季笙点点头。其实她觉得在这次事件中,父母比她更需要安慰,在旅行的时候他们就不许她走出视线,不管她是想去上厕所还是去买瓶水,肯定有一个人陪着她。 苏梦柳本来打算明天就带季笙去医院,但她听到这个“好消息”后,就改主意了,她想明天她先去找医生聊聊,看看季笙是不是变好了点。 所以第二天刘鲜来的时候扑了个空,季家没有一个人。他本来是想当个不速之客,好让这家人没办法拒绝他见小姑娘,现在却不得不给苏梦柳打个电话了。 “好的,好,那您晚上过来行吗?笙笙明天还要去上课,是,她报了个柔道班,是……”苏梦柳很快的结束了这个电话,对面前的孙医生说:“大夫,您看我要把笙笙带过来吗?” 孙 医生想了下,摇头说:“我想暂时还没这个必要。你不用太紧张,其实笙笙恢复的情景很好。她主动去学柔道就是个好现象,这表示她正在努力振作起来。而且,你 说她不像以前那么开心快乐了,这是很正常的,毕竟才发生过那种事,我们不能要求孩子很快把这些给忘了。你需要给她时间。” “我知道,我明白。”苏梦柳深深的吸了口气,她想她可能是太着急了。 季笙上了四个小时的课,季秫就在门口等了她四个小时。幸好柔道班租的这个旧旅馆大厅里的空调,季秫还买了本杂志,在四个小时里把它翻了无数遍,还跟旁边的两个人聊了会儿天。 看到季笙出来,季秫马上过去接过她手上的包,递给她一杯切块水果:“吃吧,我刚才出去买的,学得怎么样?” “挺好的。”季笙嘴巴塞得鼓鼓的,水果块切得太大了。 她的体力和神经反射都不错,所以老师在看了她一节课后,第二节课就让她跟着二班上了。这个柔道班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减肥班,一班除了收一些零基础的学生之外,大多数姑娘们都是来想办法让自己的肌肉和脂肪更加协调,而且据说柔道减肚子很棒。 二班就算是入门了,会直接的教一些基础动作,季笙无形中省了一期的钱。 他们回家时手上提满了东西,季秫这一路进了三家蛋糕店,一家中式,两家西式,还有水果店,干果店等等,他只会用这种有些笨拙的方式来表达父爱,就像季笙还是个小宝宝,只要给她买吃的就能让她开心起来。 不过进家门后看到坐在客厅里的刘鲜,季秫的瞬间就沉下脸了。 这让刘鲜特别不安的站起来问好,他觉得自己的任务已经失败一半了。 “季秫,进来帮我做饭。”苏梦柳把季秫给喊进厨房。 “你怎么让他进来了?”季秫熟练的撸袖子洗手,看看案板和水池,就抓 分卷阅读69 起干香菇用软毛刷轻轻刷起来。 “小声点。”苏梦柳躲在厨房的窗户后偷看,“让他自己跟笙笙说。”她回头跟季秫解释,“大夫跟我说的,让笙笙自己慢慢面对,有时咱们太保护她了会起反效果。”这就像心理暗示,当把一个人当病人保护时,他慢慢的也会觉得自己生了重病。 客厅里的一切意外的和谐,在刘鲜说出来意后,季笙只考虑了一秒就点头说:“那天是秦风。” 似乎在跟宋阳分手后,她彻底脱去了身上最后一层温柔的装饰。现在她像个女战士,她没有男友,也不需要当个温柔可爱的小女人,她以后都不会再谈恋爱和结婚了。 她只需要保护她的家人就行了。爸爸妈妈都已经老了,她必须坚强起来。 再说,被植物寄生也没有她想像的那么严重,最可怕的还是人。 ——而且宋阳怎么会猜到秦风做的事的? 她猜警方应该已经找到了足够多的证据,证明那个人就是秦风,她再隐瞒也没有必要了。特别是在她今天出来前,宋阳打算把他四六级的书给她时,她就知道从一开始,秦风就在说谎了。而她也在警方面前露了一个大马脚。 她说:“那天,我的朋友给我发了个短信,就在我当家教的时候。”她掏出手机,找到贝露佳寄来的短信,“她们说有人替宋阳带东西给我,因为我们之前说好了,他把他的四六级的书拿给我,我就不用买了,我以为是这件事,所以家教后我没有回家,而是回了学校。” 刘鲜几乎是如饥似渴的听着来自受害人的第一号证词,她能把所有的拼图都拼起来吗? “秦风就等在我学校门口。我们学校有好几个门,但我从家教回来坐的车就在林荫路的那个门口停。我不知道他怎么会挑在那里等我……”季笙皱了下眉,她在旅行中曾经不止一次的回忆那天的事,抛开之前让她痛苦的部分,前面仍然有很多过于巧合的地方。 刘鲜让她快速跳过这里,“这些你不用考虑,等我们把他抓捕归案后就能知道了。你继续说。” “他说他给我带来宋阳的书,然后他说书太沉,可以帮我提回寝室,我就跟他一起走了。”说到这里时,季笙的脸色变糟了。 刘鲜抓紧时间问:“他有没有说别的?他之前还入室盗窃,趁另一个案的当事人,也就是宋阳,你认识他吧?趁他不在家进了他家,带走了他的电脑主机。我们猜测这不会是一个简单的报复行为,而是有他的目的在的。” 季笙转了一下脑筋,她认为警方并不坚持知道秦风想找的是什么,他们只想找到秦风确实有这个目的的证据。 她点头说:“是的,他问我知不知道宋阳的教授给宋阳的什么研究还是什么的,他好像认为教授给宋阳开小灶了。” 刘鲜兴奋的想,这下都串起来了! 季笙在笔录上签字,送走了刘鲜。接着她就没有再听到来自警方的消息了。很快暑假过去,季笙回校参加了补考。 她去交学费时,关老师特别高兴,叫她等一等,他跟她一起去教室。 “回来上学紧张不紧张?”关老师悄悄问她,“有什么不习惯的直接给我打电话,我的手机你知道吧?回头家里电话也给你留一下。”他压低声说,“还有就是,没有人知道,别害怕。” 确实没有人知道。关老师当时的处置保证这件事只有他和钱老师,还有葛副校长知道。学生中更是一个都不知道,他们参加了一次安全报告大会,然后暑假两个月的时间把这件事的印象给清洗到最低。 季笙回来后,一切都跟以前一样。 “你整容了?”这是姚东海看到季笙后的第一句话,也让季笙想通了为什么刚才班里看到她的女生几乎都表情怪异。 很快到晚上,就有流言说季笙暑假前请了一个月假是去做整容了,言之凿凿的说她开了眼角,垫了下巴,削了脸颊,可能还吸脂垫鼻子了。 贝露佳神情严肃的把手放在季笙的下巴上,轻轻的揉,半晌说:“确实没有垫东西。” 季笙……面无表情,她的心情挺无奈的,可能以前她就该欲哭无泪或者别的什么了,但现在她也只能木着脸说:“我只是长开了。” “她就是长开了。”姚东海坚定的说,下午她见到季笙后已经试过了,人家确实没垫下巴,只是突然变成瓜子脸了而已╰_╯ 季笙打开手机,调出苏梦柳的照片说:“看,我妈就是瓜子脸。我爸是方脸,我以前像我爸,现在转回来了。” 贝露佳,还有也在这个寝室的其他女生都遗憾的叹息,她们几乎都在好奇之下摸过季笙的下巴,而且每一个人的手势都格外轻柔——她们都怕把同学的下巴摸歪了。 但知道季笙没垫下巴之后,她们又都转为羡慕,要是自己也能这么幸运就好了。 贝露佳说:“我不行,我天生就像我妈,要像我爸,我早一头碰死了。”贝露佳的爸爸是梯形脸,有个宽大无比的下巴。 虽 然在寝室里,季笙好像说服了大部分人她没有整容,但在整个年级里,还是流传着她整容的传说。这让更多人想从她这里知道整容医院的名字和医生的名字,还有她 用的假体的名字,不少人问她是去北京做的手术还是去上海?还有人问是不是专门请假出国了,在女生中兴起了一阵整容潮。季笙惊讶的发现有很多人已经整过了, 就是在高中毕业后,而更多人打算在大学中完成这一任务,这样到拿毕业证时,她们的照本就是最新的了。 季笙只是走在了前面而已。 季笙以复习补考为由谢绝了继续跟大家讨论整容问题。这又引发了另一波热议,大家都认为季笙爹妈都非常疼爱她,为了让她整容还愿意让她错过所有考试! 关老师悄悄给季笙拿来了他所能拿到的所有考卷:电子版。看起来像是有手机拍的。季笙发现就像姚东海说的,大部分补考都是用原卷。只是原卷是A卷的补考用B卷,而原卷是B的则用A卷或C卷。就是轮着来,基本保证了所有人补考时没见过原题。 有关老师的“保驾护航”,季笙轻轻松松的就完成了补考。而据说改考卷时,关老师又特意去说情,总之,在补考完了之后,任课老师中好像不少都认为她是关老师的熟人,在课堂上对她非常关照,表现为让她帮着发东西,或者想不起班长叫什么名或不认识班委时,就叫她。 季笙无意间更受欢迎了,不管是同学还是老师。更让她吃惊的是大部分人把这归功于她的整容,就连姚东 分卷阅读70 海也说:“因为你变漂亮了嘛。” 但季笙自己却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她天天穿着长裤和长袖衬衣,宽宽大大的那种,毫无线条感。她也不再擦防晒霜,任由太阳把她晒得越来越黑——她现在是班里最黑的女生,但又得了个黑珍珠的外号。 她也不再剪流海,注意保养,海淘漂亮衣服。她三点一线,只去教室、食堂、寝室,当然,早上她仍然去林荫路慢跑。每次跑过那条路,她都有种窒息感,但她像自虐一样每天都去。因为每次她去,树林里所有的植物都在欢迎她,它们发自内心的爱它。 她在回校后第一天就去见了树兄。它还在老地方,笔直挺拔。 她靠在它身上,依抱着它。 树兄温柔又可爱,它每回传递给她的信息都带着树木特有的清香味。 树兄:你看起来更好了 季笙:嗯 树兄:你还小,好好吸收营养,等你长到像我这么大,你就不用再怕那些动物了 季笙摸着树兄身上粗糙的树皮。 它说:教你个招数 季笙感觉到了,一股特别的气息调动起了她身体里很微小的一部分,然后它们就像涓涓细流一样,慢慢通到了她的全身,浮到她的身体表面。 她觉得自己像出了一身汗,好像就是身上突然一热,等热度下去,汗留在了她的皮肤上。 她舔了舔自己的嘴角,是淡淡的苦涩味。 树兄:分泌这个可以杀死爬到你身上的小虫子,也能让鸟不再来啃树叶 季笙又舔了手背,她发现这股苦味是真的。 ——这是毒吗? ☆、第42章 开学后,学生们会发现时间过得相当快,转眼间就又过去了半学期。当树叶仿佛在一夜之间掉光后,冬天也快来了。 季笙现在对温度的感知已经很迟钝了,她跟着姚东海和贝露佳穿衣服,不然就算是现在,她也只需要一件外套就够了。 没有多少人发现她的不同,只有贝露佳说过一次:“你的流海好像一直没长啊?”以前她们三个几乎每周都要一起剪剪流海,这样就省了去美发店的钱。但季笙已经很久没让她们俩帮忙剪流海了。 “我回家剪,我妈办了个卡,不去钱就浪费了。”季笙说,这个理由太正当了,很快取信了朋友们。 贝露佳立刻想起她也有一张三千块的美容卡,连忙去翻出来后发现今年都快过完了还没用过几次,马上拽着姚东海和季笙去做了一次美甲。 季笙和宋阳分手的事是两个朋友慢慢猜出来的。因为他们没有再天天发短信,打电话,微博也很少交流。姚东海和贝露佳都不知道他们分手的原因是什么,她们只是像每一个好朋友一样在此时默默关心季笙,抚慰她“失恋”的心灵。 季笙为了避免让宋阳背黑锅,主动说分手是她提出来的,而且宋阳一点错都没有,是她厌倦了。 贝露佳默默点头说:“早就猜到了,你跟他在一起压力是大了点,要我也早就受不了了。” 朋友们似乎找到了理由,都认为她主动提分手是因为跟帅哥谈恋爱压力太大,连“整容”之说都再度有了市场:她肯定是因为男友太帅才想整容,但受了难以想像的折磨之后,她又对这段恋爱失去兴趣了。 逻辑与情理上竟然无懈可击。季笙都有点服了,而且最让她吃惊的是,虽然她越来越沉默寡言,都让苏梦柳悄悄跟季秫商量着给她找心理医生了(君子兰什么都告诉她了),但在闺蜜们的脑补下,都认为她是失恋伤心——虽然是她甩人,那也是失恋,也能伤心。 失恋的季笙得到了更多的关心,渐渐她失恋的事和整容联系到一起,都认为她是整容后才被宋阳甩了的,由此可证天然的脸是最美的,男人都不喜欢人造脸。 季笙没想到她现在没有以前活泼了,反倒吸引了更多的关注(微博关注真的在增加)。在这种让她多少哭笑不得的背景中,他们迎来了寒假。 学生放假后,学校再次变得安静下来了。路上再也看不到熙熙攘攘的学生,学校像突然空了一般。 李强是个校工,负责维护校园林木,以及校园里的灯具。在学生都离校后,确定没有人逗留,学校关闭了大部分的校区,只留一个正门进出,除此之外所有的校门在晚上七点后全部关闭,进出有门卫验看证件。 这是因为在今年夏天,学校里发生了一次恶搞事件,虽然没有大肆宣扬开来,但学校职工是都知道的。受害学生的名字是保密的,随之而来的是学校的安全工作一再抓紧。 李强接到通知,校区关闭后,林荫路这边的夜灯每晚十二点关闭,以节约用电。 林荫路长一百一十六米,原来只在装了四盏高约八米的路灯,但在今年夏天后,又新增了二十盏,除这些路灯外,林荫路两边小树林里又装了五十盏草坪灯。 李强就是要把这些草坪灯关掉。他拿着大手电筒匆匆赶到草坪前,在中间一盏草坪灯下找到开关关掉它。 眼尾突然扫到一道黑影。 李强条件反射的把手电照过去,但他没有靠近,也没有出声,他猜可能是条野狗或野猫,他等了一会儿见没有动静就走了。 小树林里漆黑不见五指。 一个身影慢腾腾从地上爬起来,原来他刚才趴在地上。他的口鼻前没有白雾,而且过了一会儿,他好像才突然发现这个,然后他剧烈的喘息起来,喷出一口口白雾。 最后,他又慢慢停止了,白雾再也没有出现。 他的手脚似乎不太协调,脑筋似乎也不太清醒。他蹲在那里足有半个小时,然后才开始左右张望。跟着,他好像发现了什么,想起了东西,他的动作灵活了起来,他转身往围墙走去。他毫不费力的就趴到围墙上,向外张望,好像在观察围墙外的马路有没有车或行人经过。 马路上没有一辆车,这个时间也没有行人,远处也没有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那在晚上会非常响。 他翻了出去,跑远了。 刘鲜苦大仇深的写结案报告,路过的警察都安慰的撸一把他的头发,或者拍一拍他的肩。 “刘鲜,别难过,以后还会有案子的。”一个年纪大点的女警说。 案 子明明已经差最后一步了,但就因为抓不到嫌疑人,就败在了最后一步了。这个案子到现在来说还不能算结案,但它的档案却必须要封起来了,日后等抓到嫌疑人才 会再起出来。不能浪费警力,一直放着这个案子。临近年末,警察 分卷阅读71 也要做总结,这种案子只能暂时先写个结案报告放起来了。 刘鲜本来还以为今年是他的好年,能来个开门红,什么都查完了,口供证据都有了,结果嫌疑人死活不归案,他真是不甘心啊。 居朝东进来看刘鲜这张脸,好笑的捧着热茶杯过去:“还想不通?算了,找不到就找不到,每年那么多案子,下回有好的还给你啊。” “我 想不通啊居哥!秦风从他的性格上看,他不像是有这种脑子的啊,他就是个冲动的家伙,他怎么会能这么完美的躲上半年呢?他就是拾垃圾也有个卖的地方啊,何况 咱们这市里的垃圾几乎每一个地方都有人承包,出来个抢生意的,还能露不出来?”刘鲜就想不通,秦风是怎么躲的?他以为照秦风的性格,他只会犯下一个又一个 案子,根本不会有躲的脑子。 比如他逃走的时候没钱,也没取卡里的钱,当他花完钱后,除了抢就是偷,要么就是骗,他早就做好从小偷小摸里抓出他的准备了,结果人家不出现! 居朝东嘿嘿笑,刘鲜还在嘀咕:“头一回就入室,第二次□□,这第三次怎么着也要来个大的才像他啊,杀人?放火?”居朝东一巴掌呼他后脑勺上,“想点好的吧!他犯了案,累的还不是咱们!赶紧把你的报告写完去把猪肉领了!” 宋阳从实验室出来时刚好碰到去吃饭的司邦毅,看他脚下生风的样就知道他的工作大概是有门了。司邦毅已经打算走了,他在老教授这里刷够了东西,靠现在他手里拿的专利,找个差不多的工作不难。 看到宋阳,司邦毅还跟他打了声招呼,叫他一起去。宋阳摇头笑道:“不了,师兄快走吧,一会儿说不定会下雪。” 司 邦毅端起师兄的架势教育他:“我跟你说句实在话,别太实心眼,咱们教授学术上过关,可这做人上……”他撇嘴摇了摇头,他压低声说:“你记得咱们做这个实验 时,又有个公司拿项目来找教授,当时就让教授找人做也行,你说咱们实验室加你四个人,分出两个去做这个不就行了?教授非给推了。你说到时要是有这个新项 目,我带着你,你肯定也能……对吧?比现在当个名儿都不记的好多了!” 宋阳见司邦毅不喝都半醉了,不想陪他在这风口里站,催他快走,别让人久等。司邦毅是想带宋阳一块走的,他新去一个公司负责一摊,总要有自己的班底。他就想拉宋阳一起,最近对宋阳特别热情,见他不接茬也不急,还好声好气的说要不要给宋阳带点回来? 宋阳哭笑不得,被硬扯着一直到校门口才摆脱这位师兄。等他走后,宋阳脸上的笑就收了,转身去公交站等车,准备回他租住的小屋。 研究生也有宿舍,但宋阳在保健他们毕业后也跟着一起彻底搬了出来。现在他除了去实验室和听课,几乎不去别的地方。结果到现在竟然跟司邦毅和赵晓虹最熟,这在半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没 有了秦风后,实验室的气氛终于恢复正常了。司邦毅还是那么脸酸嘴贱,跟赵晓虹竟然又合好了,两人继续狼狈为奸,撩撩木淑娟,欺负欺负宋阳,表现也就是好事 争先,坏事恐后。但这种偶有小勾心斗角的气氛却让人安心多了,总比之前秦风在时,大家都要对他客气对他微笑,却在心里越来越提防人来得要好。 跟季笙分手后,他还在悄悄关注她。但她发的状态非常少,有时几乎好几天没有一条。偶尔也只跟姚东海和贝露佳回应一下。他记得以前她追星、追剧,还关注了一些团购号,但现在这些都取消了。 宋阳一直觉得,季笙跟他分手就是因为秦风那件事。虽然她最后跟他说当时什么都没发生,她成功逃走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她的心就没有受伤。只要想到这个,宋阳就恨不能把秦风给剁碎,如果他当时在那里,他一定会宰了他的! 他想在旁边一直守护她,等着她。等到她能再次接受他为止。在这之前,他不会谈恋爱交女朋友。如果她以后跟另一个男人结婚,只要她幸福,他就会祝福她。 他 跟她分手后就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来培养3.0.他发现3.0的生命力超出寻常的强。现在3.0已经结过一次花种了,他觉得这些花种都只是雏菊花种,种出来后 的发的苗也确实是雏菊。看来他确实失去了真正的2.0.这些3.0只能说继承了2.0的某些特性,它们不是2.0. 其实从这方面看,3.0已经不能说是2.0的变种了,它们最多能算是雏菊的2.0. 这个结论在一开始让宋阳沮丧得很,但在他试着把3.0稼接到别的植物上时,却发现不管是什么植物,几乎都能一次稼接成功。虽然他目前只试过仙人掌和葡萄树,但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植物却都成活了,这是让宋阳最震惊的。 他重新写了观察报告,这一次是手写,各种乱码拼音网络语言交插,有一段还是摩斯密码。而电脑上没有留下任何资料。 他还不知道这次的研究能带来什么,但未知吸引着他继续走下去。 司邦毅在外面租了间房,他从大三时就住在这里,每年过年时都不回家,因为父母太爱唠叨了。 他喝得醉醺醺的上楼,半途电话响了,“喂?妈,行,行,我明天回去吃饭,好,中午吧,晚上我怕有事,行,我一定回!一定!”他不等妈妈多说就挂了电话,费了半天劲才打开门,进门后他靠在门板上嘿嘿嘿笑起来。 今天这顿酒一吃,这事就有八成了!年前估计就能把合同签了!到时过年去老教授家跟他说,教授肯定会放人的,很快就有新人了,何况宋阳现在也能用了。 他一边想着,一边把脚甩的东一只西一只,踉踉跄跄的往屋里走。他先去的厕所,却在打开灯的时候发现不对:地是湿的,就像有人在这里洗过澡。 司邦毅被酒精淹没的脑袋有点迟钝,他至少站在厕所前愣了五分钟才转过身—— 客厅里站着一个人。 他的脸色是一种让人不快的苍白色,有些发青、发紫。他似乎变得瘦小了一点,个子变低了。他阴森的看着司邦毅,微笑着看着他。 司邦毅往后倒在坐便器上,把洗脸台和旁边的架子都给撞翻了,他的舌头也有点迟钝,他说:“你、你不是失踪了吗?你来我家干什么?” ☆、第43章 司邦毅听到鞋柜那里传来的电话铃声,这是第四个。 他被绑在洗手间的水管上,右臂大动脉正在放血。秦风问了他的银行卡密码,还在他的右上臂伤口处绑了一道半紧的 分卷阅读72 绳子,这可以延长他的时间,不然十五分钟内他就会因失血过多而休克。 他的嘴没有被堵住,这就是说他任何时候都可以放声呼救。 但秦风把刀比在他脸上说:“你可以叫,但只要你叫一声,我就杀了你,然后我可以从容离开,你来试试在你咽气前能不能被邻居发现吧。” 司邦毅知道这不可能,上次楼下有一对夫妻打架,男的把女的打得哭叫到半夜都没有人去看看。当时他想的是反正与他无关,但现在他才感觉到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绝望。 他很清楚,就算秦风能让他多叫几声也未必会有人愿意出来看看。就算他喊救火,大家也只会争先恐后往楼下跑,不会费心来敲邻居的门。 司邦毅凝聚所有的真诚,真心的对秦风说:“以前都是我不是东西,我是混蛋,你要钱我可以给你,我还可以让我父母再给我打点来,他们会用网银,你……你不要杀我……”他哭得脸上都是泪。 让他恐惧的是秦风就那么盯着他看,让他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他一点也不在乎。 他害怕了,他知道秦风真的会杀了他,毫不在乎的杀了他。 所以他现在不敢叫人,也不敢动。他想用他的配合来让秦风放心,最后能放了他。 秦风在上网,他旁边有一碗血,正是司邦毅的血。暗红的血有些出乎意料的粘稠,散发着生血的腥气。 让秦风不解的是,他并不想喝这个血。但他死而复生,他在网上查了半天,觉得他这样应该是变成僵尸了。网上的东西有些乱,但都是说人死后成僵尸要天时、地利加人和,几百年才能出一个。他现在算是刚刚变成僵尸,应该要小心一点。 僵尸的身体关节僵直,这点他没有,可能是他刚刚变成的缘故?还有僵尸怕阳光,所以他打算在司邦毅这里多躲几天。而僵尸的食物就是人和家禽、家畜的血。 僵尸要修炼就要晒月亮,吸阴气。 秦风端着血坐到阳台上,今晚月亮不圆,而且因为空气原因,月亮几乎看不见。不过他打算试一试,他把血强咽下去,照着手机上的图盘腿坐下,摆出五心向天的姿势。 坐了一会儿,他还是什么感觉都没有。他想,可能这个还是需要时间。 但他确实变得不同了,至少他现在对杀了司邦毅没有半点问题。 就连现在,他的心里都在不停的翻涌着要杀掉司邦毅的恶念。他在打座时就不停的想起司邦毅当初是怎么为难他,排挤他的,让他心中升起越来越多的杀意。杀了他就像踩死一只虫子,轻而易举。 他为什么不去杀了他呢?杀了他,轻轻松松的杀了他,让他知道杀他是多简单的一件事,他一定会后悔当初没有好好对待他,让他知道他的命全掌握在他的手心里。 这些念头不停的涌出来,当初他被司邦毅排挤时就想过要报复他,不过那时他也只是想抢走司邦毅的成果一类的事,让他白忙一场,如果能把他从农大赶出去就更好了,让他灰溜溜的走。 但现在他发现杀了他更简单,更利索,更痛快。 司邦毅有些困了,他知道他快休克了,从刚才流出的血已经有快一千毫升了,他不敢动,不敢做大动作,怕血流得更快。这时他听到了秦风的脚步声,他正慢慢的走过来。 司邦毅的心恐惧的狂跳起来,他想躲,想逃,他能感觉到顺着手臂流到手指尖的血从一开始就是凉的,但到手指尖会变热。那是因为他的胳膊因为被绳子绑着在发热,而手指尖因失血在发冷,像冰一样冷。 但秦风还是走过来了,他站在门口看着地上的他,似乎正在考虑怎么处理他。 “放了我,我一定不说,谁也不说,要不你切了我的舌头?再剁了我的手,两只都剁了!我一定谁都不告诉,我发誓!你别杀我!求你了,求你了!”司邦毅哆嗦着哭起来,眼泪不停的停,可他却不敢停下,他一直在求饶。 秦风走进来,踩到他的血上,他捂住他的口鼻,司邦毅哀求的摇头,就算他无法出声,鼻子被捂住而无法呼吸,脸都憋红了,他也不在乎,他只能不停的用目光去哀求,眼泪顺着秦风的手背往下流。 ——别杀我,别杀我,我一定谁都不说……救我……救我……妈妈…… 第二天,下午六点,司妈妈特意过来找司邦毅。他说中午去吃饭的,但中午给他打电话没打通,她就想把中午做的菜给他拿过来,晚上让他自己热热吃。她想等她进去后,先给他打个电话,他要是今晚没应酬呢,她就先帮他把菜热好放在锅里,还可以给他煮一锅粥放着。 走 到门口,司妈妈掏出钥匙打开门,屋里有一股熟悉的腥味,像家里杀了鸡没冲干净一样。她先把保温饭盒提到厨房,腾到盘子里,再看看垃圾筒,没见有鸡毛鱼鳃一 类的生鲜垃圾,她闻着这个味,想可能是楼下或隔壁的。她看到地上有很多不知在哪里踩的泥脚印,“这孩子……”她摇摇头去洗手间拿拖把,一眼就看到司邦毅喝 醉一样倒在马桶后面。 “呀!”她立刻慌手慌脚去扶,一边说:“你这孩子!怎么喝的这么醉啊!” 司邦毅很沉,非常沉,像灌满泥沙的袋子,稀软,无处着力,他冰凉的手让司妈妈急的说:“你小心再冻坏了!”可她一个人扶不动儿子,只好先出去抱了个被子回来盖他身上,想想又抱来一床,费力把他挪到被子上。 他的裤子和毛衣右侧全是湿的,还有些发硬。 “你不会在哪儿摔了一跤吧?滚的一身是泥?”司妈妈扶正他的脸,突然发现她的手指甲里沾上了黑色的东西,“小毅?”她发现儿子没有反应,平时给他翻身,他都会哼哼一声的,那是不高兴了,嫌烦。 “小毅?” 快要过年了,各处都忙得脚不沾地,警察们尤其如此。年关难过,小偷小摸的也要回家过年啊,还要是个肥年。所以小偷、抢劫、深夜入室的事也越来越多了。 刘鲜累得脚下像灌了铅一样回来,他刚去过现场,又去了医院,回来还要写报告录口供。而他连午饭都没吃呢,眼看晚饭也吃不成了。不然他今晚就要住这儿了,报告不能拖到明天,明天事一多更没时间写了。 他去食堂要两个馒头盛了一勺猪肉炖粉条,还没吃上,电话催命般响起来了,他把馒头往盘子里一拍,旁边的警察就笑了。 “喂?说。”他要抓紧时间吃饭,把馒头掰开,把菜里的猪肉白菜夹进去,把粉条吸溜吸溜全吃了,那边刚介绍完案情:“哪个小区?救护 分卷阅读73 车报的案?行,我这就去。” 旁边的警察兄弟问:“死人了?” “死了一个,家属叫了救护车,非说人是喝醉了,救护车一去一看,死了已经超过八小时了,尸僵都快过了。”刘鲜拿着手机翻人名,这种活不能他一个人去啊,肯定要找个人一块。 警察一看他还在找人:“怎么?死的不对?” 刘鲜悄声做了个口型:“刀伤。” 警察点头,吃完连刘鲜的盘子一块收拾了,拍拍他说:“加油吧。” 刘鲜看自己这一队的几乎不是在值勤就是已经回家了,想了想试探的给居朝东打了一个,“居哥?哪儿呢?不是吃饭,有人报案,人命案,对,我一个人去不了啊,没人,这个点都跑了,没跑的也在外头呢,叫不着人……行,行,那我在哪儿等你?” 居朝东和刘鲜赶到案发现场时发现楼下已经挤满了人,还有一辆救护车。警车开进来时,外面围观的人都哗的一声让开了一条路。 两人上楼,连楼梯上都挤满了看热闹的。不用问几层,几个绿色救护服的人正在那里跟人解释,“阿姨,不是不救,人真的已经死了,不是,我们已经报警了……不能拉走,人真的不能拉走……” 能依稀听见屋里一个女人翻来覆去的说:“你们就是不救,我儿子就是喝醉了,摔倒划了一下,什么刀伤?那是划的,洗手间那么小,可能他在哪儿磕了一下,你们就救救吧,啊,救救吧。” 看到居朝东和刘鲜上来,救护人员跟见了救星一样,立刻让开让他们进去,一边介绍情况,还有个护士拿出诊记录给他们看:“六点三十八接到的电话,说是喝醉摔了一跤休克了,胳膊上划了一道有出血,我们就来了……” 居朝东和刘鲜进来一看,就知道现场已经被破坏完了。屋里到处是脚印,而尸体被人抬到了床上,还盖了被子,正在吸氧。 打电话叫救护车的是一个中年女人,年约五旬,她头发染得很黑,过肩半长,烫成小卷,现在已经乱了,露出下面花白的发根。她的两只眼睛瞪得很大,像看闯进她家的坏人一样瞪着居朝东和刘鲜,“你们走!我儿子没死!”她说完又过来拉救护人员。 救护人员赶紧往后躲,问刘鲜:“我们能走了吗?” 居朝东拦住司妈妈,他的镇定似乎把司妈妈的疯狂给打破了,把理智重新塞进她的脑袋,让她明白再拦人,她的儿子也救不回来了。 瞬 间,她全身的力气都没有了。居朝东险些被她带倒,把她扶到椅子上后,看刘鲜已经登记过后把救护人员给送走了,正在满屋查看。居朝东就专心对付司妈妈,他轻 轻抚着她的背,让她先缓一缓,看她似乎回过神了才说:“你好,我是居朝东。”说着掏出警察证,“说说你是几点来的吧。” 冬夜九点,街上车流如织,司邦毅的租屋内挤满了人。居朝东陪着司妈妈和司爸爸坐着,鉴证科的人在采集证据。司妈妈和司爸爸坚持要等司邦毅被送走后才离开。 氧气瓶被拿下来了,司邦毅换下来的湿衣服被装进证物袋,他也被放进尸袋中,两个警察小心翼翼,提着前后的提手,提起司邦毅准备下楼。 “小毅。”司妈妈走过来,司爸爸扶着她。“小毅……”她要拉开尸袋,警察想拦,但在居朝东的示意下没有拦。司妈妈拉开拉链,替里面的司邦毅理理头发,抚着他的脸看了又看,她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像金鱼一样张着嘴无声的哭。 最后还是司爸爸把她拽了回来,警察才能重新拉起拉链,把尸体送下了楼。 居朝东看今天是什么都问不出来了,特意让刘鲜开车送这两位家属回去,笔录可以改天。 刘鲜悄悄过来说,“居哥,你看这个。”他拿着手机,翻到半年前的日志,在521案的相关人中,“司邦毅”三个字就在其中。 居朝东眼皮都不动,看到就点了点头,悄悄说:“明天去所里,打报告把档案要回来。” ☆、第44章 季笙突然从梦中惊醒,她就像准备起跑一样蓄势待发。床头柜上的仙人球正在狂怒的尖叫“刺他!”,它身上的每一根刺都竖起来了。 她没有急着动,在刚醒来时太着急活动会伤害自己,而躺着未必不能发动攻击,她学的柔道超过八成都是近身博斗技巧,谁离她最近,谁就最倒霉。她的教练一直在说服她去参加比赛,说冠军就是她的囊中之物。他说她神经迟钝,挨打就像没感觉一样。从后者来说,他说的也没错。 她细细品味着空气中传递来的信息,它充满恶意、肆意妄为和狂喜。这个信息投入空气中就像在水里散开的血腥味一样,稀薄但非常醒目。 但它同时也非常模糊,就像季爸爸屋里那盆君子兰,也很像早期的仙人球,它们只能传递出非常模糊,无法明确表达的信息,让季笙只能简单的分辨它是喜欢她还是讨厌她。 ——模糊,却能广泛传递?这太矛盾了。 季笙从发现这个恶意的信息其实离她很远之后就放心了,不过它的古怪之处也让她不解。 植物们传递信息是有限制的。季笙自己只能在摸到植物时跟它们交流,哪怕她就站在离它们十公分的地方,只要不碰到它们,她就什么也传递不出去。 而树兄和小树林里的植物们是可以在不碰到她的前提下给她传信息的,但前提是它们在那一刻都想对她传递信息,就像一滴滴水汇成河流,这时她就能感觉到了。 这个不知是什么的东西,它的身上有着弱小和强大两个不同的特点。它是什么呢? 早上七点,季笙去上学前,苏梦柳接了个电话,立刻叫住她:“笙笙别走。” 季笙站住,苏梦柳拿着手机还在说,指着她说:“给你关老师打个电话请假。”再指着季秫,“你也请一个。” 季秫放下包,走过去听苏梦柳在跟谁打电话。 “行,那我们在家等你,行,谢谢,谢谢。”苏梦柳连声道谢,季秫小声问:“谁?” 苏 梦柳紧紧握着手机,神情紧张又愤怒,她拍拍季秫让他等等,去拿走季笙手上的书包,推她回餐厅:“去,再吃点,你刚才就喝了一碗稀饭,再吃个煮鸡蛋。”然后 拉季秫去厨房了,等他们出来后,季秫也是一脸怒容,温柔的对季笙说:“我给你老师打电话请假,你别急,慢慢吃。” 苏梦柳挨着季笙坐下,给她剥鸡蛋拿榨菜丝,“吃你的,想不想吃春卷?给你炸一盘春卷吧?”不等季笙说吃不吃,她就起身去 分卷阅读74 厨房开冰箱拿春卷了。 季笙知道父母在半年前的那次事后,对她时好像她重新变成了五岁,当他们想安慰她时,就是给她买东西,做吃的,抱着她哄。季笙默默的接受了,她觉得她接受了才能让父母的感觉更好一点。 吃完早饭,季笙被赶回屋上网了,季秫还进来跟她说在单位他听说有个电影很好看哦,帮她在网上搜。等苏梦柳收拾完厨房后也进来,两人一起陪她看电影,直到门铃响了,季秫去开门,苏梦柳继续在屋里陪季笙,不让她出去。 但季笙听到声音了,是一个让她很难忘掉的人:刘鲜警官。 虽然隔着门,她也听到了刘鲜和季秫说的话,这让她浑身慢慢紧绷起来,苏梦柳在旁边紧紧搂着她,不停的小声说:“别怕,笙笙,没事,妈妈和爸爸会保护你。” 刘鲜说:“我们已经发现秦风的踪迹了,已经又有一个人遇害了,他现在非常危险,我们担心他会再次回来伤害季笙,所以希望你们提高警惕。” 季 秫握紧拳头,握到关节发白,刘鲜总觉得如果秦风出现,这位父亲很有可能会扑上去亲手把他打死。但出于职责和道义,他有责任劝阻和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最重 要的是,普通人很难在跟犯人的打斗中占上风,哪怕他有杀死犯人的决心,但在动手的时候还是会迟疑,这就会反过来被犯人打倒。这就是普通人和坏人的分别。 “你们能抓住他吗?”季秫说。 每当被受害者家属这么问的时候,刘鲜都会觉得羞耻。今天去司邦毅父母家的是居朝东,因为领导认为派他一个年轻的警察去,很可能会让受害人的父母产生不信任感。居朝东更像一个有经验的老警察,更能给受害人家属信心,免得他们做出过激行为。 “我们已经投入了全部的警力,全力侦破此案。”刘鲜说。 凌晨两点时,此案已经移交到刑警一大队,刘鲜和居朝东做为先期侦办人员被暂时调到了一大队,参与侦破。 昨晚拉回去的尸体已经解剖过了,在案发现场收集到的证据也与之前的证据进行了对比,基本可以确定嫌疑人正是521案的秦风。但他的作案手法却像一下子从原始社会跑到了现代社会,虽然一样还是简单粗暴,但他变得更残忍了。 司邦毅的家就是第一案发现场,这里到处都是秦风留下的痕迹。他的脚印、手印留在了从大门一直到卧室的所有地方,浴室和电脑上最多。他们还在下水道发现了秦风的毛发,这表示他进了受害人的家之后,很可能还悠闲的洗了个澡,然后还上了一会儿网,一直等到受害人回家。 受害人也死的非常痛苦。他身上没有大的伤口,致命伤是右上臂动脉下的一道干净利落的刀口,而受害人脖子正面割破的那道刀口很可能只是为了让受害人不能喊叫,它准确的破坏了受害人的声带。 法 医从右上臂的一道淤伤认为,受害人在被割破动脉后,很可能坚持了四十分钟到一小时左右的时候才死,他胳膊上的这道淤伤显示着有人在控制给他放血的速度,在 这段时间里,嫌疑人很可能就在一旁观察。从案发现场还找到一个空碗,里面应该盛满过受害人的血。血去哪里了不好找,因为受害人的血都流到下水道里去了,在 受害人的胃里没发现有血。 刘鲜记得法医说:“要么他把血接了之后当着受害人的面倒了——我认为他不会这么浪费,不然他干嘛要特意 拿个干净的碗接?在距离他最近的地方就有刷牙的杯子,他却没用,而是特意去厨房拿了个干净的碗。我本以为他会逼受害人喝下去,但也有可能……他自己喝 了。”刘鲜记得他听到这一句时整个胃都快翻过来了。 简而言之,秦风已经成了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了。 目前的线索是秦风把司邦毅的银行卡提空了,里面有将近十万块的钱。一队的人正在照这个线索去查。 刘鲜想这好歹还算是个好消息,比起前段时间秦风跟藏在地底下一样半点线索不露,现在至少他冒出头了。只要他出现,早晚有抓住他的一天!敢在过年前犯案,这就是找死,整个市的警察抓他一个,再抓不到这年就不用过了。 季笙被迫请了个长假,什么时候抓到秦风什么时候她再去上学。送走刘警官后,苏梦柳又给关老师打了个电话。关老师一听当时的犯人又出现还杀了个人,连声说:“就让季笙在家歇着,哪儿都不要去!考试的事让她别担心,这都是小事,学校会妥善安排的。” 苏梦柳和季秫也都不上班了,也不出门,两人就在家里陪着她。屋里的气氛很压抑,虽然开着电视,但却没有人看。 苏梦柳一上午进来五六次看季笙,给她拿各种吃的,香蕉、桔子、豆奶、饼干、曲奇、巧克力,还做了炸鸡和炸鱿鱼仔给她,让她吃着玩。 幸亏季笙现在胃口大,给多少都能吃得下,她也不怕胖。 苏梦柳怕她在家闷,说:“你那个柔道班还是可以去,到时我跟你爸一块陪你去。” 季笙想像了下自己带着父母一起去上柔道课的情形,觉得那一定格外的美=_= 她推开窗户,想呼吸下新鲜空气,突然看到有个很像宋阳的人就站在楼下。她以为自己看错了,那人戴着兜帽,靠在树上,盯着家属院里出来进去的人看。 他一扭脸,季笙确定了,就是宋阳。 他跑来干什么? 从他守在楼下的举动中,季笙艰难的猜测:难道他是在保护她? 她没有删掉宋阳的电话,而且他的号码她记得很清楚。她拨过去,接通后两人都没说话,只听得到对方的呼吸声,然后两人同时说:“喂……” “你在楼下干什么?”季笙有点无奈的说。 “……我知道秦风跑出来了。”宋阳的声音有点抖,不是害怕的抖,而是生气愤怒的发抖,“他杀了司邦毅。我怕他再来找你。”所以他今天早上就过来了,“你别怕,他要是来,我就去干掉他!” 季笙握着手机,听他的声音好像就在她耳边。 “……你等等。”季笙没有挂断,跑出房间跟苏梦柳说要下楼。 “下楼干嘛?要买东西?你等等,我陪你一块去。”苏梦柳就要站起来去拿衣服,季秫也从屋里出来说:“我也去,一起去,顺便买两包烟。” 季笙说:“宋阳来了。他就在楼下。” 苏梦柳和季秫都愣了,虽然宋阳这个名字只出现过几次,还是在将近一年以前,但他们都不会忘了自己女儿的第一个男朋友。 分卷阅读75 季秫去看苏梦柳,他觉得这时妈妈说话会比较好。 苏梦柳说:“你,你们……”已经很久没听季笙提起了,她以为他们已经分手了,很可能就是因为半年前那件事。 季笙说:“我们之前分手了,我提的。他知道秦风杀人了,就来了。”她咽下喉头的硬块,“他说他来保护我。” 苏梦柳和季秫互相看了看,苏梦柳放下衣服说:“那要不你把他叫上来吧?你们俩在屋里说,你也别下去了。” 季笙却没说话,她不想让宋阳上来,不想再让宋阳跟她扯上关系。秦风死了又活了,这里头肯定有问题。而她能想到的最有可能的就是菟丝草,虽然她不知道它到底能不能让人复活,但秦风接触过菟丝草…… 苏梦柳看她为难犹豫的样子很心疼,轻轻揽着她的肩说:“没事,你让他上来,你们好好聊聊。其实也不用非要分手,如果你们还彼此喜欢的话,跟他说清楚。” 季秫却已经下楼去喊人了。 他走到楼下,一下子就看到了宋阳。虽然在这之前他从来没见过这个男孩,但一个年轻的大男孩却戴着帽子口罩躲在树后跟贼似的盯着家属院里要上楼的人,肯定就是他了。 “宋阳是吧?”季秫站在几步远的地方喊他。 宋阳吓了一跳,赶紧拉下口罩,“叔叔,您叫我?” “我是季笙的爸爸,你上来吧。”季秫没穿大衣,只穿毛衣就下来了。宋阳看他这样怕他冻着,可要上楼却也不太敢,因为他还不知道季笙是什么想法。 “来吧,你跟季笙在家说,她刚才都想下来,现在情况不一样,我让她在家待着,以后你来直接上楼就行,走吧。”季秫说完,不由分说,拉着宋阳就上去了。 季笙看到跟在季爸爸身后进来的宋阳,真有恍如隔世之感。看到宋阳站在她家里,对她笑,就好像他们从未分手。 “阿姨好。”宋阳说。 苏梦柳一手推季笙,一手拉宋阳:“你们去屋里玩吧,有电脑,上网听歌看电影,家里有水果,一会儿我给你们拿。” 季笙和宋阳被推到屋里,门被合上。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是由谁主动,两人的手牵到一起了。 过了一会儿,苏梦柳拿切好的橙子进来,一推门却发现这两人连姿势都没变,就这么手牵手站着,也不坐下来,看她进来才赶紧转身,手才撒开。她好笑的把橙子放下,说:“你们坐下说话吧。”然后她就出去了,体贴的又把门给关了。 季秫悄悄跟她摆手:“你把门开着,别关上!” 苏梦柳小声说:“这是好事,让他俩说说话,你也别进去。”或许宋阳能让季笙再次开心起来,她真的希望笙笙能再像以前那样爱说爱笑,开心快乐。 ☆、第45章 季笙是九点十分时才发现宋阳在楼下的,他已经在那里站了两个小时了,现在进了有暖气的屋子,就忍不住跺脚解痒。苏梦柳下过乡,第二次进屋就发现 了,如果不是这孩子仪态不好,那就是脚受冻了。她拿出泡脚盆让他泡脚,把宋阳羞得连连摆手:“阿姨不用,不用!”他还一个劲往后躲,可哪里抵得过一个当妈 的力气,乖乖的就被抓到沙发上去泡脚了。 季笙还亲自提壶给他倒热水问够不够热,宋阳连脖子都羞成了玫瑰红色——他皮肤白。 倒是季笙觉得这不算什么,真冻坏了怎么办?她看着水盆里宋阳两只叠到一起的脚(害羞),还赞叹了句:“你脚好白啊。” 宋阳又羞又臊又是怕丢脸,悄悄揪了下季笙的衣服。她一抬头才看出,哦,这位已经快羞得飞起来了,立刻闭嘴装成没这回事,还装模作样的拿个平板出来两人一起看,趁机说话。 其实苏梦柳和季秫早避回房把客厅让给他们了。 两人的话题却充满血腥杀气。 宋阳是昨天晚上就知道了司邦毅遇害的事了,因为这个昨晚他们学校的群里一直闹到两三点,论坛里早就不许谈论这个话题了,见了就锁就禁言,于是大家只好在群里说。 司邦毅租房的那个小区也有跟他一个学校的人,所以在晚上十点左右时,正是大家精神头最足的时候,司邦毅遇害的事就像一针强心剂,一下子把大家的精神都调动起来了。 宋阳昨天晚上睡觉前,虽然有人通过各种分析确定遇害者是司邦毅,但因为学校还没发通知,宋阳就当不是,只等今早老师说话。结果早上老教授的电话和赵晓虹的短信是一起来的。 老教授的声音变得更苍老了,他说司邦毅出事了,让他有空和木淑娟去司家看看,去之前到他这里来一趟,帮他带点钱过去。 赵晓虹则是吓跑了,他本来想赶在除夕前一天再回家,结果临时跟人换了票,给宋阳发短信时他已经出发去车站了,让宋阳帮他给教授说一声。 因为到了早上,信息更多了,隐隐约约听人说这不是一般的小偷入室,而是有人寻仇。 他们实验室一向和平,半年前虽然是宋阳遭小偷,但司邦毅事后后怕也跟赵晓虹说过他也怕被秦风报复,他虽然性格上小人了一点,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得罪秦风更多。 赵晓虹就怕秦风把他算在司邦毅这一边的人中间,干掉司邦毅就轮到他了,所以火速逃走。临走前还在短信里提醒宋阳要小心。 宋阳看完短信,想了又想就跑季笙家站岗来了。 季笙听完,关注的别的问题:“你怎么知道我家在哪儿?” 在她的目光之下,宋阳冷汗都出来了,他避开季笙的视线,“我……以前来过……” 他不是第一次到季笙家楼下来了。自从季笙跟他“分手”后,偶尔到这附近都会特别拐过来看一眼。他觉得自己这举动挺像变态的,但就是憋不住。 季笙听成“他以前来过这个小区”,顺利的接受了这个解释。 苏梦柳和季秫虽然把空间留给他们了,但两人也是时刻注意着的,见二人渐入佳境,季笙脸上的笑变多了,苏梦柳高兴的抓住季秫的手使劲摇:“好了!好了!”她还记得压低声音。 季秫有点不是滋味。 苏梦柳看着时间,见宋阳泡了有二十分钟了就让他不用泡了,还拿了季秫的新袜子给他换上,让他们继续去季笙的屋里坐着说话,还要留他吃午饭,“要不要给你家里打个电话?” “阿姨,我住外面。”宋阳脚上穿着季秫的灰蓝色袜子和灰蓝色棉拖鞋,挽着裤脚,明明是第一次登门作客却这样,让他特别不自在,他犹豫了 分卷阅读76 下说:“阿姨,我看我还是先走吧。” 他刚要去拿大衣,就被季笙在后面拉住了衣服。 季笙悄悄说:“我有事跟你说。” 苏梦柳看宋阳一下子就不再坚持说要走了,就笑着说:“放心留下来吃饭吧,阿姨的手艺还是可以的。你陪笙笙说说话,不然你回去还要自己做,多麻烦啊。” 她 说完就合上门走了,去厨房做饭。虽然现在刚刚十一点,时间还早,但她今天特别有做饭的劲,她想今天应该能让笙笙开开心心的好好吃一顿了。在那次事后,虽然 她每次做的饭季笙都好好吃完了,可她每回吃的时候都是味如嚼蜡,让苏梦柳特别不是滋味。今天宋阳一来,笙笙说话时就有笑影了,所以她非常想留宋阳吃饭,最 好连晚饭也一起在季家吃了! 屋里只剩下宋阳和季笙了,他用温柔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女孩:“你想跟我说什么?”他的声音很轻,怕声音太大,吓着她,她就不肯跟他说了。 季笙打算把一切都告诉他。 宋阳跑来保护她这件事让她觉得她不能再隐瞒下去了,再不告诉宋阳就是她的自私,因为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而把宋阳的安危置于不顾。 对宋阳来说,秦风就只是一个杀人犯。但季笙知道他是死而复生的,这会让人错估他的危险程度。 秦风非常、非常可怕,也非常危险。 ——季笙决定自己解决他。她会再杀掉秦风一次。 秦风杀了司邦毅,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在想什么?菟丝草还有别的能力吗?或许它寄生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作用?秦风到底还想干什么?这些她统统不知道。唯一能确定的是,很可能还会有更多的人遇害。 还有那些在追捕秦风的警察们也可能会遇到危险,还有她的爸爸和妈妈。 这么多人有危险,她再保密是不是……不太好呢? 季笙在听到刘警官说秦风又杀了一个人之后,她在一瞬间涌上了很多念头,最清晰的就是她必须杀掉秦风。 因为她可以把寄生的事告诉宋阳,也可以告诉父母,却不能告诉警察,告诉这个世界。 ——菟丝草太神奇了。 它几乎改变了她整个人。她能想像到这个世界会怎么为菟丝草的神奇效力而疯狂,这又会带来多大的利益争夺,以她现在的见识是想像不到的,她只知道那肯定不是她能控制的,也不是季秫和苏梦柳能控制的。 一旦菟丝草的事公开了,她的命运和全家的命运就都由不得自己了。 所以季笙不能说,她再怎么想,菟丝草都必须是个秘密。 既然不能说出实情,又不能放任一般人不了解的人去面对秦风,那只有她去了。季笙觉得这是她的使命,不能逃避。 可她还是想在去做这件事之前把它告诉一个人,告诉一个她能相信的人。 她想告诉宋阳。 “我……我有事想跟你说……”季笙抓住宋阳的手垂下头,一会儿眼泪就掉在他的手背上。宋阳用另一只手揽住她的肩,想安慰她,但她接下来说的话把他惊呆了。 说出来比想像得要简单,甚至只花了十分钟。 宋阳反复摸着季笙的手心,“就是长在这里吗?”他扳着手心对着光看,在她指过的地方细细的抚摸,“摸不出来,没有伤口。” 说实话,他应该是不相信的。可他偏偏相信了,非常自然,还能跟季笙说:“怪不得那段时间你那么奇怪。”他当时对季笙的很多举动都摸不着头脑,现在他终于都明白了,豁然开朗,就像解开一道困扰他很久的谜题,整个人都轻快了几分。 他继续兴致勃勃的摸季笙的流海:“真的头发长慢了吗?” “我这半年都没理发,流海都没长。”季笙也有点发愁,这些生活上的小细节虽然看似没什么,但总会让人忍不住去担心。 “你别想太多,想想树一年才长多少。”宋阳安慰她道。 季笙没有觉得被安慰了,真变成树那样百年不老,或者老了以后继续活一百年两百年,那就更可怕了。 “现在先不说这个。”宋阳压低声音问她,“你确定当时秦风死了吗?” 季笙摇头,她当时可没胆子去确认秦风的尸体,但树兄和野草们都说他死了,那他就肯定是死了。 宋阳点头,看她好像一直很有压力,肯定的说:“他活该,他该死,当时幸亏你逃了,如果你当时没有小树林的树的帮助,那就该是你受害了。他可不会可怜你。” 不管从道理还是情理上,秦风都该死,在那种情况下,如果季笙可怜同情秦风,但秦风却未必会可怜她。只是背负一条人命的压力太大了,季笙确实一直都被这个困扰着。她甚至还觉得自己已经有罪了,这辈子都不该再得到幸福了。 可现在秦风又冒出来杀了一个人,还有可能也被菟丝草寄生了,季笙却觉得自己有义务惩罚他,让他不能再害人。哪怕杀人会让她这辈子都不得安宁,她也必须去做。 她跟宋阳说完后,自己也算了了一桩心事。“你懂了吧?这件事你就不要再管了,我会杀了他的。”季笙用“一切都交给我,这是我的命运,你可以回家了”的语气说。 但她想得太美了,宋阳用“你在开玩笑?”的语气说,“你说什么啊?他都不是人了,怎么能让你自己去呢?我跟你一块,咱们想想怎么才能干掉他。” 说完他看季笙呆滞的看他,突然明白过来连忙纠正道:“不是,我是说他罪大恶极不是人,不是说你不是人,你当然是人,你……” 苏梦柳拯救了他,她敲了两下门,推门道:“菜好了,出来吃饭吧?” 吃完饭后,宋阳和季笙继续进屋商讨大计。他很快跳过之前的问题,直接进入到后面的环节:怎么科学的、有效的干掉秦风。 ——鉴于他已经不是人了,他们需要好好计划一下。 ☆、第46章 ——杀死秦风。 宋阳这么说的时候有点小小的兴奋。虽然一般人很难接受这么不可思议的事,他接受起来却毫无障碍,但从他的话里就能听出……他其实还是不够清醒。 季笙一眼就看出来了。可能在半年前,她还不能把宋阳看得这么清楚,但现在他的一举一动在她眼里都像小孩子一样,能够很轻易的看穿他的想法和念头。 不能说宋阳不是认真的想帮她。他是认真的,但是等他真的杀了人后,就会醒悟过来此时的念头是多么幼稚可笑。 说不定到 分卷阅读77 那时,他就会恨她了。 现在宋阳把杀掉秦风当成在游戏里杀boss,或者电影里打败异形坏人,他是“正义”的,所以他没有真实感。杀人就是杀人,不管是杀一个好人,还是一个罪有应得的坏蛋,杀人所带来的感触是一样的。 季笙其实在秦风“死了”以后,体会到了“原罪”的滋味。虽然没有人发现,也没有人以此罪审判她,但她却永远背负着这个罪行,并将永远不得安宁。她认为她没有幸福的资格。所以哪怕明知妈妈正为她焦急难过,她心中再愧疚,也找不回当初快乐的心情了。 但她现在却必须再杀他一次。如果说第一次是树兄为了保护她杀人,那这次就是她要自己动手。 明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她也要这么做。而且这一次,她很有可能会被抓。 ——如果真的被抓,也是她罪有应得吧。 季笙像迎接自己的命运那样决定了这件事她会自己完成。 “这件事跟你没有关系。”季笙说。 宋阳就像被泼了一盆冷水,兴奋的大脑也有点清醒了。两人接下来都没有再说话,在沉默中宋阳又待了二十分钟就站起来告辞了,季笙为了确保他没有再守在楼下,亲自送他出去推车,一路把他送到大街上。 在外面,她再次重申:“这事跟你没有关系,你别插手。” 宋阳骑车回去的路上,心情十分沮丧。他觉得自己的一腔热情好像都白白浪费了,季笙并没因此感动,显得他特别蠢。可他并没打算就此不管,他这一路上都在想,想来想去都没办法把这件事就这么简单的放到一边。 就算季笙没把菟丝草的真相告诉他,他也不会不管的。秦风现在很可能就守在季笙家的楼下,等着伤害她。宋阳没办法装不知道。 一进门,宋阳就闻到了淡淡的香气。他看到客厅里也摆着一盆正在开放的雏菊。当时分盆的所有雏菊,1.0的已经全部凋谢了,3.0的每一盆却都好像无视了隆冬,正在恣意绽放着。 ——如果这就是菟丝草的力量,那会多惊人啊。 宋阳回家后好像更清醒了一点,刚才在季家,他满脑子都是季笙。现在他的沮丧已经渐渐消化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豁然开朗和更多的谜团。 他去了季笙的微博,果然找到了她整容的传言。他记得在这学期刚开学时,季笙好像一直被人传整容了,当时他看到的时候还悄悄换小号去掐那些说话不好听的人。不过那时他以为季笙没有整容,只是有人传她的谣。 但现在他懂了,季笙确实变漂亮了,这是因为菟丝草的作用。它在调整季笙的身体素质!这种变化太明显了,引起了同学的怀疑,所以才传说她去整容了。 再联想雏菊的变化……宋阳涌上一股不安。 ——秦风杀人的事,是不是也受到了菟丝草的影响? 季家一家正在吃饭,但饭桌上却静悄悄的。苏梦柳和季秫都在观察季笙的表情:因为宋阳走了以后,季笙并没有变得比以前开心,相反,她更沉默了,眼睛看着面前的饭碗,静静吃饭,好像在出神。 “笙笙,怎么没把你同学留下来吃饭啊?他不是自己住吗?”苏梦柳轻声问,“你们可以多聊一会儿。” “……我们已经分手了。”季笙说。 苏梦柳和季秫交换了一个担心的眼神,季秫想说话,苏梦柳摇了摇头。 这时季笙的手机响了,她放下筷子去拿手机。季秫小声跟苏梦柳说:“让孩子跟那男孩谈吧,能说说话也好。我看那男孩不在意。” “有什么好在意的?笙笙好好的,没出事。”苏梦柳皱眉说,“现在是笙笙过不了自己心里这关。” 是宋阳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来,他说了雏菊的变化后问季笙:“你身上都有什么变化?你都告诉我,我帮你想想。” 季笙想了下把自己的指甲变硬,头发生长缓慢,还有白天心情舒缓愉快,晚上心情沉重阴暗这些细节都说了。但能跟树兄交流这种事还是保密。 过 了大概十分钟,宋阳又发过来一条长长的短信,他说:“我只是猜测:菟丝草在寄生在植物本株上时,因为它跟植物本株是同命运,所以它会维护本株的生长环境。 这就是当环境缺水时,它会抢夺水资源,甚至会导致周围的植物死亡。”但后面的研究都因为2.0丢失而不能再进行下去。 “但在你和 雏菊都曾被2.0寄生过后又‘没有一直被2.0寄生’,2.0留在你们身体里的dna开始为你们自己所用,它开始全力改变你们的身体素质……但继续往下发 展下去会是个什么结果,这个目前还看不出来。”宋阳发了这么多后,整理了一下思路想接着往下发,没想到手机响了,季笙打过来了。 他马上接起来:“喂?” 那一边的季笙过了会儿才小声的说:“你说吧,我听着。” 宋阳刚才突然冒出很多想法充斥在脑海里,他迫不及待的想告诉季笙。 “……我只能这么猜,一个是你和雏菊都被改造成功,吸收了2.0好的部分后,你们自身的dna也得到完善。但这个可能性非常非常小,这已经不是改造,甚至可以说这是进化。”但进化没那么幸运,一次就可以碰巧成功。 “另 一种可能,就是2.0其实是在催发你们的生命力,以此来养育自己。换句话说,你和雏菊都曾经是它给自己准备的食物,为了让食物有活力,健康,它才会花力气 改造你们的身体。但这种改造会对你们本身造成什么影响,这就很难说了。”宋阳一股脑把话都倒出来后,才觉得说到最后简直像宣告季笙的生命已经没有多少时间 了,她随时可能在下一刻就因耗尽生命力而死。 他等了一会儿,电话那头一直没说话,他心惊胆战的喂了声后,语速很快的解释说:“其实这都只是我的猜测……你不用担心,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的。你当时拿过来的那一盆是两年生雏菊,我会再尽量多分几盆,增加样本数量。” 这次电话那头停了很久,传来一声轻轻的“谢谢”。 宋阳挂掉电话,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他还有一件事没有跟季笙说,那就是他怀疑2.0在秦风身上。所以秦风不是跟季笙一样的寄生者,他是本株。照本株在雏菊上的做法,秦风就是它的苗床。它会怎样利用秦风呢?秦风又会怎么被它影响呢? 照季笙所说,早在去年的五月时秦风就已经死了,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个月,一具死了七个月的尸体, 分卷阅读78 现在的秦风,还算是人吗?他还有心跳吗?还能呼吸吗?他以什么为生呢? 秦风已经换了十几个地方了。他一开始是用司邦毅的钱租了个小旅馆,白天在旅馆里躲太阳,晚上才出来。但他刚住了一天,协警和城管就来查了三四回,每一次都要求看身份证。这样他就不能再住下去了,只能换地方。 他不再觉得饥饿,但是闻到饭店里的香味还是会觉得馋,他想这是因为他还有着当人时候的印象,但这些已经不再是他的食物了。 他去卖活鸡活鸭的地方杀鸡,让他们当场杀,把血给他装进塑料袋里。然后他把光鸡光鸭扔掉,只喝生血。 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生血好喝,他只能硬逼自己咽下去,就算想吐也要忍着。因为喝了它之后,确实能解饿。 他总是在黄昏后才出来,戴着帽子口罩,好遮挡阳光。可是他并不讨厌阳光,相反,他总有种冲动想摘掉帽子好好的晒晒太阳,阳光给他的吸引力可比生血大多了。 但他不敢晒。他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僵尸都渴望阳光,可能这就是法则?僵尸一照太阳就会死,所以他才会想晒太阳,这是天道法则在引导僵尸这种阴晦之物自毁吗? 司邦毅的死讯在报纸上占据了一个小豆腐块大小的报道,但也只是说农大一位研究生被入室抢劫杀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安全。没有提到别的东西。 秦风不知道这些人知不知道这是他干的。当他从土里爬出来时,发现树叶都落光了,他是在司邦毅那里上网时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 ——不知道当时那个女孩有没有报案。 秦风猜……可能没有。因为她没有被他qj,她最后幸运的逃走了,而他却自己摔了个跟头把脖子摔断了。他到现在还记得当时脖子扭断时清脆而又震耳欲聋的声音,当时他还有空在心里想“这下坏了”,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如果她当时就逃走了,那她知道他死了吗? 他想去问问她有没有报案。她就像他的另一个亲密的朋友,他们之间有着非比寻常的联系。 ☆、第47章 刘鲜早上四点就到了季笙家楼下,他什么也不干,到地方了就把车一停,下来找个小摊吃早饭,吃完就坐在小摊上抽烟,等旁边的桌子都换了三轮人了,他才叼着烟站起来回到车旁靠着,冻得受不了再进车里暖和。 他就是来这里站岗的。 案件合并后,介绍完基本案情,剩下的就用不着刘鲜了,说实话,跑腿都轮不上他。居朝东干警察的时间长,在各大队的熟人都多,人家也愿意带个老警察,不怎么乐意调教新兵。居朝东让他先忍忍,跟一队一起破了这个案,对刘鲜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刘鲜当然有那么点大材小用的沮丧感,他就主动接了保护季笙的活。也算守株待兔吧。 局里对秦风这个人已经来回开过好几次分析会了,认为他虽然作案手法上升了,但只是变得更残忍了,同时也变得更狂妄了。他大大方方的把那么多证据留在现场就是个证明。倒退回他前两次作案可以看出,他的行事轨迹和他的性格。 他第一次入室盗窃,事后虽然警方错过了第一时间勘查现场的机会,流失了很多证据,但从他在作案前还事先去找宋阳确定他不会突然回家,还给宋阳买咖啡维护形象,那他第二次意图qj就完全没有这种谨慎了。 到了第三次,他更是变本加厉。这表示秦风这个人过于自大,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他对自己的残忍有不正确的认识,他认为对受害人残忍是他有力量的证明,他把伤害别人当成展示力量的威摄。 这固然给他们的侦破加大了难度,因为这个人极度危险,他的下一次作案的手法可能会更加残酷,警察必须要在他下一次作案前将他抓捕归案。但同时,他露出马脚的机会也越大。 队里现在的意见是:秦风可能会躲在任何地方,但当他再次作案时,他反而会毫不掩饰他的行踪。所以目前的问题就是看他们能不能第一时间发现他,因为晚一步,他们可能就要面对第二具尸体了。 而他们认为秦风有很大可能会再回来找521案的受害人季笙,完成他没有完成的第二次犯罪。 提出这个可能性后,队里就建议在季笙家附近增设岗哨,提醒受害人一家让他们小心防范,愿意去外地躲躲也行,但就怕给侦破增加变数。 刘鲜于是主动请求到季笙家来站岗,跟他搭班的还有另外几个人,都是小年轻。不过刘鲜承担的时间最长,这都他积极要求的。 因为刘鲜想亲手抓到秦风。这是他从半年前就一直在跟的案子,就算现在案件不归他了,他也想亲手抓住他。 手机响了,刘鲜看了眼人名接起来:“居哥?在呢,对,季笙在绕着他们小区跑圈呢,对,他爸骑着车陪着她。这姑娘挺有活力的。”他眼一眯,一边嗯嗯的说,“是,又看到了。你说这对小情人在搞什么?是,是宋阳,就在那里躲着呢,包得比坏人还像坏人,还拿张报纸遮脸。” 刘 鲜站岗时最好的调剂就是季笙和宋阳这对小情人了。现在宋阳明摆着是在季笙家附近站岗,季笙知不知道不好说,不过她倒是没有因为有个穷凶极恶的犯人跑出来而 躲在家里,每天不管他什么时候来,季笙卧室的窗帘肯定是拉开的,而且八点左右就出来跑步,跑到九点回家,一周三次还去上柔道课,她父母给她护驾。搞得刘鲜 不知道她这算是胆太大还是缺心眼。 居朝东说:“那正好,你一口气看两个。省得我们再分人手了。” 刘鲜说:“是啊,我都想下去把宋阳叫到我车上来了。” “去呗,顺便问问他和那女生想干什么。” “啊? 居哥,你这话里有话啊。”刘鲜警觉了一点,他回忆了一下,貌似季笙出现的次数是有点多?而且除了每天的晨跑和去上柔道课,季笙还时常自己出门,虽然只是去 小区外头的超市水果店买点东西。他灵光一闪,拍大腿道:“卧槽!这俩小的想自己抓人吧!”这是在玩引蛇出洞啊! “这俩孩子……太tmd的不省事了!”刘鲜懊恼极了,他没想到他竟然现在才看出来! 居朝东笑着说:“你也就是一时没往这边想,小孩子嘛,总有点热血上头的时候。就是不知道他们俩是一起商量的,还是分头行动。” 刘鲜捂脸呻吟:“居哥你别说了,我头都大了。” 居朝东:“好好盯着吧,也别先跟他们家里人说,说了 分卷阅读79 怕这两个孩子自己再想出别的招来。他们只要不瞎跑乱窜,想在自己家门口玩什么把戏都随他们,说不定还真能让他们把蛇引出来呢。就是你要小心了。” 刘鲜打起二百倍的精神说,“居哥你放心。对了,持枪许可下来没?”鉴于秦风的凶残程度,队里打了报告要枪要子弹,到时出现了允许开枪抓人。刘鲜也有资格,就跟着交了份申请,就是不知道批不批他。 居朝东说,“估计快了,年前谁都不想出事,你下午回局里看看,有你就直接去盖章领枪。” 刘鲜挂了电话,看那边两个小特务接上头了。 季笙提着刚买的香蕉,走到宋阳面前。 宋阳本来举着报纸的,现在背转身想装傻,然后就感觉到身后有个东西在戳他,回头一看,季笙掰了个香蕉:“给你。” 两人在路边默默吃香蕉。宋阳几大口把嘴塞得满满的,就是不跟季笙眼神相对,也不说话(嘴占着)。 “你回家吧。这事真跟你没关系,是我和秦风之间的事。”季笙说。 宋阳满嘴香蕉艰难的说:“河说!”还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这段日子他被拒绝多了,起了逆反心理,从温柔风改冷酷风,不管季笙怎么说,他都冷着脸做自己的。 他恶狠狠的夺过季笙手里的香蕉皮,一起扔进垃圾箱,站远点表示不跟季笙说话了。 季笙只好自己走了,心里想着下次一定要好好的跟宋阳说,先把他哄走再说。 第二天,宋阳又是一大早七点半的时候就来了,季笙在楼上看到后就跟苏梦柳说:“妈我出去一下,宋阳来了。” 苏梦柳说,“来了就让他上来。” 季笙点点头,她特意煮了一杯热咖啡带上,到楼下就给了宋阳,“给你暖暖手。” 宋阳还是一副不屈的坚强面孔,冷淡的对季笙点头示意,接过保温瓶说,“我明天洗干净给你带过来,你上楼吧。”不用再说了,他是不会改主意的。 季笙站在他身边,靠在树上说:“我想跟你商量商量。” 宋阳冷酷脸:“商量什么?” 季笙轻轻叹口气,“要是秦风来了……怎么办?” 宋阳沉默了一会儿,实在憋不住,把保温瓶递给季笙,把他的书包打开,拿出一个用报纸包得严严实实的瓶子说:“我带了这个,到时用这个喷他试试。” 瓶子带喷嘴,是喷壶式的,容量大概有一升。 “这是什么?”季笙问。 宋阳说:“我调的,你用这个,我保证百分之百的植物都能烧死。” 他话音刚落,瓶子就被后面出现的刘鲜夺走了,宋阳吓了一跳,季笙倒是挺淡定的。这一条路上的树都跟她是“朋友”,刘鲜第一天来她就知道了。 刘鲜看着瓶子,眼睛瞪得溜圆,“行啊,这都自己做了凶器了。” 宋阳却一点也不害怕,“这是除草剂,又不是盐酸硫酸,你把它还我。” 刘鲜往后一藏,“不行,我要拿回去验验。孩子,你能不能不给我们找事啊,抓人有我们警察呢,你要这么做了,那就连你一块抓了啊,你想过后果吗?”他就只盯着宋阳。 一方面,他不想去恐吓季笙,这姑娘算是最倒霉也最无辜的一个。另一方面,他觉得这对小情人搞这个报复行动,宋阳才是主力。所以只要按住宋阳就行了。 宋阳闭嘴不说话。他不能说秦风是死后复活,这就要把季笙的事也说了。他也不能把他们说的东西合盘托出,只能闭嘴。 刘鲜:“还挺顽固。”他把这瓶子一夹,拉着宋阳准备去车上再好好教育,看季笙手里的咖啡,戳戳宋阳:“拿着啊。”其实他也希望这对小情人能好好的。 他对季笙就换了个语气,跟哄自己三岁的小侄女似的:“你快上楼吧,这楼下多冷啊,快上去吧啊。” 季笙走了,进小区前回头看到宋阳被刘鲜给推到车上去了。这下她就能放心了。 深夜,小区里的路灯都亮着,照得窗帘上都是亮的。 季笙感觉到了小区里汇成一片的信息,是草坪、景观树、花坛一起传递来的。它们的信息像一条银色的小河,流过整个小区。 季笙听到了,它们在说 ——有东西进来了 ——它不理我们 ——它不听 ——它是外来的 ——它不怀好意 ——它过来了 季笙悄悄起床,穿好衣服,拿上一把刀,从窗户上爬了下去。她还从来没试过,但意外的简单,这得益于她的身体越来越灵巧。就像宋阳说的,菟丝草改造她的身体,是为了让她这个苗床变得更好。在她把它剪下来后,它所留下的dna还在起作用。 她落到楼下草坪上时一点声音也没有。 小区里静悄悄的,所有的灯都亮着。小区巡逻的警卫两个小时巡一次,现在时间还早得很。 她感受着信息,刚刚拐过一个弯就看到秦风了。 ——或者说是她猜到是他。 他看起来大变样了。在小区暖黄色的路灯下,他的脸色青白,眼眶青黑,整个人好像瘦了两圈。他一看到她就惊喜的瞪大眼,欣慰的一笑:“看到你现在这么好,我就放心了。” 季笙在这段时间看了很多心理学的书和类似的案例,这都是苏梦柳和季秫在看,所以她也跟着看了些。她知道有些案例上犯罪者会把受害人看成自己的同伴,她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直到看到秦风,她才发现原来真有这种事。 “你就这么来找我,你就不害怕?”季笙没憋住,问他。他就不怕被抓? 秦风轻蔑的说:“他们?他们抓不住我。”他看着季笙,在这次见到她后他才发现,他真的很喜欢她。他慢慢走上前,他想把季笙抓走。 “上次是我的错,你没受伤吧?”他一边说一边靠近,让他惊喜的是季笙没有躲他,就站在原地等他。他不由走快了几步,“你别怕,我不会再伤害你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我有一个大秘密要告诉你。”说到最后时,他的眼睛在发亮。 他想要是告诉她,他已经变成了不老不死的僵尸呢?不过可以不用跟她说太多,就说他有了超能力,不老不死就行了,也可以骗她说他变成了吸血鬼,现在女孩子都喜欢吸血鬼,如果能长生不死,她肯定愿意。 他伸手来接季笙,却没料到手腕猛得好像被拽了一下,他看到了一把刀!他迅速把手抽回来!季笙的刀已经刺过来了。 秦风啊的大叫 分卷阅读80 了一声,连忙往后躲,可他没想到的是季笙竟然向前跨了一步,想抓住他!她另一只手的刀还准备再刺过来,他甩开她的手,往外跑了两步。 他震惊的看着季笙,举起一只手。在月光下,他的右手手腕被切开了一道由浅至深的口子,大概有十厘米长。 他很疼,可他却故意把伤口伸给季笙看,一脸淡然:“你看看,你对我做了什么?” ——他的伤口没有血。 季笙惊讶了一下,她想起以前菟丝草被她放在密封瓶里时也在渐渐缩小,不过那是因为她没给它水。 秦风没有流血是怎么回事?联想起他的身材缩水,难道他一直没喝水? “你……”她再次打量秦风,开始觉得他越来越怪。 这时,秦风那声惊叫引来的了小区保安,他们正在往这边来。 秦风说:“你会后悔的。我不是一般人。” 季笙:“那你是什么?” 秦风得意的呲牙,阴森道:“我是僵尸。” 他转过身,飞快的跑远了。 季笙也赶在小区保安过来前回了家,这次她是从门进去的,开门时还差点惊醒父母。她回到卧室,把刀洗干净藏到枕头下,这才去想秦风的话。 ——他说他是僵尸? ——是她搞错了吗? ——还是……他搞错了? ☆、第48章 今天晚上在季笙家门口站岗的是一个叫马向前的警察,他坐在车上昏昏欲睡,电台上放着深夜谈话节目,一个像以前的好莱坞电影男主角一样磁性的男声正 在温柔安慰受到感情伤害的少女,少女有时会冒出一两句少妇的话,连男的希望她模仿艳照门拍照给他看都说出来了,还说她觉得特别羞耻。 马向前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深夜无聊、开车时听这个东西解困,他想跟这少女说(如果她不是托的话),既然觉得羞耻就别在大庭广众下说了,丢人。 小 区里突然引起一阵骚动,就像洞里的老鼠冒出了头。马向前的精神一下子来了!他下了车,摸摸身上带的警棍,像一只机灵的猎犬轻快的跑到小区的围墙下。他仔细 辨听了下声音在朝哪个方向去,然后加快脚步绕着小区的围墙跑,提前赶到了他认为如果有人要从小区里逃走最有可能的围墙下,这里出去就是一个丁字路口。 他刚刚赶到就看到一个人影已经翻了出来,他捂着右手,弓背含胸,好像刚吃了亏,一落地就往外跑。马向前在心里夸了句那些保安,真能干啊!这哪怕就是个普通的小偷也行啊,来个人让他也激动激动。 他猛然发力,从侧面接近,一边抽出警棍,一边大喝:“什么人!” 心里有鬼的人乍然听到大喝都会被吓一跳,这时就是机会,所以他喝出的同时棍子也照着这人的颈侧用力砸下去了。 这人果然身形一滞,向左回头,不妨棍子正朝着他右颈打去,刚好被打了个正着。马向前心里喊了声好,跟着却发现这人虽然被他打的一个踉跄,却没栽倒,而是向前一扑再一滚,跟着爬起来就要接着跑,完全不恋战。 这人真是秦风吗?马向前听过案情分析,都认为秦风是个狂妄至极的人,此时这种只顾跑的架势不太像他的风格。 既然知道不是秦风,马向前心里就少了两分惧意。毕竟是个疯子,见过司邦毅的尸体现场照片的警察没有不肝颤的。马向前认定此人可能只是个普通小偷,又骂了句:“让你别跑你还跑!”举着棍子追上去专照他腰上和腿上打,想把他给打趴下抓住。 但这个人意外的扛打,被马向前连敲几下都没摔倒,跌跌撞撞的还真叫他给逃走了。马向前在后面追得肺都快喷血了也没追上。 “我艹……孙子……”马向前撑着膝盖站在半路上,再跑下去他就要昏倒了,摸出手机来上报请求支援,让附近路口的交警兄弟们注意一下,看有没有这么一个人跑过去。 马向前还不死心,他没抓到人,回到季家小区问保安这个人是什么来路,结果却听说保安们没碰到他。 不应该啊,这人受伤了啊,他一直捂着右手,反抗都是拿左手挥打。难不成是翻墙时受的伤?马向前一面跟保安去看监控,一面打电话报告,不管怎么说都有情况了,是小偷是正主查过再说。 “退回去,这里……”居朝东弯腰指着电脑屏幕,“看这里,他从这里进去的,然后又从这里跑了,保安这时还没过来,谁把他给赶走的?” 所有小区的监控都有一个缺陷,就是所有的监控都是装在小区进出口必经的路上,其他地方并没有监控。季家小区的监控也不例外,他们翻了几个监控点的录相后才看到一个人影,他是翻墙进来的,但很快就走出了监控范围,能看到的就是在十分钟后他又匆匆从原路翻墙出去了。 “叫人去那里找找看能不能找到脚印。”居朝东说,转头拍着马向前的肩把他拉到屋外,“老马,没受伤吧?” 马向前一挥手:“没事,就是老了,跑的不行了,没抓住这小子。” 居朝东问他:“你有什么感觉?这是个什么贼?” 马向前摇头说,“不太好说。不过看着不像咱们要找的那个。” 居朝东眉一挑:“怎么说?” “胆太小。”马向前肯定道,“从头到尾就不敢回头打我,一个劲的往前跑。我怀疑是个惯偷,风里来雨里去,特别能挨打。我从后面拿棍子捅了他二十多下啊,这小子脚下再乱也没忘了跑。“ 居朝东点头,“听着确实是像个偷。” “对吧。”马向前说,“咱们要等的那个,怎么着也要回头给我一刀啊。” 既然不是秦风,那这里的岗还要接着站,花坛里的土虽然都冻起来了,但这小偷爬墙跳墙,还是留下了几个脚印,取了去给库里的对比,看是哪里的毛贼流窜到这里来的。不过经过今天,估计那贼不会再敢来了。 刘 鲜哈欠连天的接着来站岗,听说老马昨晚上遇到一贼,可把他给羡慕坏了,虽说是怕打草惊蛇吧,但能不出事还是别出事的好。所里也怕秦风跑来找季笙才派的人, 能抓住他当然好,抓不住吓走也行,反正市里是天罗地网都布下了,连他家乡父母家也找人盯着了,只要一冒头,肯定能把他给按住。何况现在时期也正好,过年 嘛,外地的人都回乡了,以前流动人口最多的地方现在正是萧条期,冒个把生人出来特别显眼。 刘鲜已经在这里蹲了快一星期了,熟门熟路的吃过早饭,看到宋阳来了就把他 分卷阅读81 给提到车上。闲着没事两人可以聊聊天嘛。 刘鲜拿出一包烟,看看宋阳,“抽吗?” 宋阳抽出一根,刘鲜点了后把打火机扔给他,教育道:“你啊好好在家里等着吧,抓人有我们呢,你说你这是捣什么乱,你还天天来。”他把烟拿下来,用肘部捣捣宋阳,“你是不是想见她啊?现在你们俩是怎么回事?分了?” 宋阳深深吸了一口,呛的直咳嗽,摇头说:“她想跟我分,我等她。” 刘鲜看他的眼睛不知是被烟呛红的还是难过的,“等她回心转意?” 宋 阳点点头,刘鲜拍拍他的肩:“好,是个好男人。”他有点明白宋阳的心思了,是想亲手把伤害自己女朋友的男人抓住,亲手保护她,也是为了洗刷上一次没有保护 她的耻辱。不过这种行为还是必须谴责的,他继续说:“你的想法是好的,但做法是错的。你知道秦风现在有多危险吗?以你的能耐扑上去也是被他宰的份,我还真 不是吓唬你。” 他还想接着说,一扭头看到季笙站在车前,他赶紧把烟给掐了,推门下车,看看这两只,耸肩说:“我去那边买包烟,你们俩聊吧。” 季笙只是来给他们送咖啡的,这么冷的天一直在这下面守着,就算坐在车里也不能一直开暖气,多烧油啊。这时热腾腾的咖啡就正合适了,她还拿了几包饼干。 “给你,你们一块吃。”季笙说。 宋阳也下了车,在车里坐久了气味一点也不好闻,外面反倒空气冰冷又清新。上一次两人分手时也算是气氛不太好,可今天他发现季笙的心情好像很不错,脸上带着笑。 宋阳也不由自主的笑了,他打开保温壶倒了一杯咖啡,“很好喝。” 刘鲜买了烟也不回去,就站在远处看,见两人站着说了二十分钟的话,他的脚都冻疼了,季笙才跑回去。估计就是知道这楼下有警察看着,季家父母才放心让季笙一天下来好几回。 刘鲜上了车,一车的咖啡香味儿,他找了个纸杯自己也倒了一杯,笑着问宋阳:“心情挺好的吧?” 宋阳却在皱眉,刘鲜一边喝咖啡一边啧道:“女朋友特意带东西来看你,你还有什么不高兴的?” 宋阳在心里嘀咕:这事不太对。季笙心情好是不错,但她为什么心情好?他前几次见她,从来没在她脸上看到过一点开心的表情。 他总觉得这里头有问题。 “对了,晚上这里没事吧?”宋阳不经意的问。 “没事啊。”刘鲜让他放心,这里晚上也有他们的人守着呢,“对了,昨晚上还抓了一毛贼呢。” 宋阳心里一动,面上不动声色,到了下午就提前回家了。刘鲜还惊讶:“今天这么早就走?明天还来不来?来了就直接找我的车上来吧,也省得每回都让我下去叫你,有你在我还能有个人聊聊天呢。” 刘鲜更想让这孩子别来了,好好在家待着,但又怕一眼看不见,这小孩子又出别的鲜点子,还不如放在眼皮底下看着呢。他现在还有了个名号叫“保姆”,居朝东都夸他责任重大,一口气看了两个重要人物。 他看着宋阳乖乖跑去推车,想了想,还是决定晚上走了以后拐到宋阳家去看一眼。但从危险性来说,他们认为秦风来找季笙的可能性比找宋阳更大,所以季笙才是第一位的。 宋阳回了家以后就给季笙打电话,直接问她:“昨天晚上是怎么回事?我都听刘警官说了。” 他这是在诈季笙。 “警察已经知道了?”季笙想起保安了,估计就是保安报的警。 宋阳的心一阵狂跳,下意识的问:“他怎么会晚上来?”他跟着想起秦风四次作案,三次都是在晚上。包括昨晚那次。“难道他晚上会更有力量?” 季笙也想了一天了,“太阳下山后,负面情绪会放大,可能这就是他总在晚上作案的原因。”不过她更奇怪秦风为什么会认为自己是僵尸。 “僵尸?”宋阳对这天外飞来一笔有点反应不过来,“你等等,我们把这事理一理。” 他已经分析过秦风好几回了,这次都写在了笔记本上,反而是电脑里空无一物。笔记本就放在他的书堆里,有本事秦风再来一回,从这一二百本书里找东西啊。 1,秦风被寄生是在他入室盗窃时,这是最有可能的时间点。 宋阳以前认为秦风是知道2.0的事的,但现在他自认是“僵尸”,又排除了这一可能。秦风很有可能根本不知道他被寄生了,也就是他对2.0一无所知。 2,然后他在5月20日晚上死了,再次出现是在12月27日,当日就杀死了司邦毅,还偷了他的存款。 “他认为他是僵尸,可能是‘死后复活’给他的印象。”宋阳说。 “……我在网上找了僵尸的资料,僵尸是不能见太阳的。”季笙艰难的说,“但……我认为太阳对我的益处非常大。” “对啊,2.0非常喜欢晒太阳。”宋阳说,他反应过来,“哦,你的意思是秦风正在用错误的方法对待自己?” “而且,我昨晚划了他一刀,发现他没有流血。”她刚说完,宋阳就在那边大喊:“你划了他一刀?!” 季笙忽然发现她不知不觉已经被套去了这么多话!条件反射就把电话挂了,宋阳紧接着再打过来:“你不全告诉我,今晚我就去你家楼下!” 季笙握着手机半天说不出话,挂都没办法挂。 “都告诉我吧,至少我能陪你商量。何况现在看来,这家伙也没那么危险,我觉得其实用不着把他杀掉,咱们把他打个半死交给警察就行了。”宋阳说,冲动消失后,理智回笼,他开始觉得由他们出手干掉秦风有些得不偿失了,说白了,他们的大好人生为什么要被这个家伙毁掉? 季笙昨天亲手对付秦风,也有种“他怎么这么不堪一击”的感觉。明明上一次他就像一个魔鬼一样可怕,昨晚发现几刀就把他给打跑了,连她都有种世界在跟她开玩笑的错觉。 宋阳听她说完,心脏都快吓停了,“……你胆子也挺大的。”一刀不说,还追上去砍了好几刀。 季笙不知该怎么形容她当时的心情,她在当时就一个念头:把他砍死。她心无杂念,只有这一个目标,既然能砍中一刀,为什么不继续砍呢?如果当时保安们再来晚一点,如果她能抓住秦风,那她肯定会再砍上第二刀,第三刀。 宋阳想起秦风,毛骨悚然:“你……” 季笙在他说出来前就把电话挂了。 ☆ 分卷阅读82 、第49章 秦风在疯狂的逃跑。他不停的告诉自己:他是僵尸,他不怕刀!他一点都不害怕! 可是僵尸被刀插中心脏真的不会死吗?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被刀割伤的手腕很疼!还有腰上两处和背上一处,都是刚才被那个人用棍子打的,这些伤口都很疼,他会疼,那他会不会死?如果他真的死了,他身上的神经应该也死了,他的血都不会流了,那他应该是一具尸体了吧? 季笙是真的想杀他。她怎么会有这个胆子?她怎么会在那里?难道她在等他?她怎么知道他要来?她是怎么知道的? 秦风的脑海里充满这些问题,可他却不敢停下来。他只能拼命往前跑,往没有人的地方跑,等到他停下来时,天已经蒙蒙亮了。 秦风发现自己在不自觉的喘气。他之前试验过,他可以屏息很长时间,但屏息时间太长还是会有窒息感。他的掌心感觉到一阵濡湿,他张开手借着微微的天光看,发现手上沾的是血,是他手腕伤口渗出的血丝。虽然少,但他还是有血流出来的。 ——僵尸是这样吗? 他的心脏也在跳,虽然跳得很慢。秦风下意识的捂住自己的胸口,此时他的心脏跳的就像正常人在狂奔过后一样快。 他 觉得头晕,他知道他该进食了,他觉得很渴。但这里他一点也不熟,不知道哪里有菜市场,而且现在就算是菜市场卖的也多是杀好的光鸡。他记得上一次,他没办法 找到卖活鸡的地方,只能买了几十条活鱼,他用手就把鱼给撕开,把鱼血舔干净。虽然同样有用,但鱼血的腥味更难忍受。 但现在最重要 的是天快亮了。秦风抬头看着渐渐泛白的天空,害怕的看了眼将要升起的太阳,克制着心中走到太阳下的冲动,匆匆窜入了旁边一幢楼里。这是一幢旧楼,虽然看起 来很旧,但好像还有人住在这里。秦风一直往上走,看到一层的地上都是垃圾就拐进去,砸开一个房间的门躲了进去。 这似乎是一个办公室,他躲到了桌子下,但他能感觉到窗户那里阳光正在慢慢洒进来,他能看到光亮正缓缓爬上他面前的墙壁,他往桌子底下又缩了缩,把脚尽量塞进去。 手腕上的刀口还在渗血,身上的伤处也隐隐发疼。秦风看到地上有一片玻璃碎片,尖锐的角就像一把尖刀。 如果……僵尸真的不会死……用它刺中心脏也不会死……他能不能试验一下…… 但秦风随即被这个念头吓坏了。不,不能试。如果真的会死呢?他好不容易才复活,才变得这么强大,根本不用试验。他只要以后小心点就行了。 送回派出所的鞋印在下午就有结果了。虽然制造业的发达给鞋型比对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因为很多人买鞋会认准一个鞋厂或同样的鞋型,所以这项数值还是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的。特别是在嫌疑人确定的前提下。 居朝东看到结果惊讶了,竟然跟秦风的鞋印一样,号码和鞋型都一致。“叫老马来看看。” 马向前昨晚值班,今天九点回到队里刚交完班准备回家休息,他晚上七点后还要接着上班呢,就叫居朝东给喊来了。 “你看看都几点了?我还想回家睡一觉呢。”马向前一进来就笑呵呵的指着手表让居朝东看。居朝东把他拉到桌前,把报告推给他:“你看。” 马向前翻开看到结果脸色就变了,居朝东问:“你昨晚碰上那人真不是秦风?”马向前想了下,摇头说:“我没看到正面,不敢确定。” 居朝东把他们收集来的秦风的照片拿来给马向前,“你再认认。” 照片有单人照也有合照,半身像、头像、全身像齐全。马向前以前在分析会上看过这些照片,这次他坐下认认真真的看了好几遍,仍是不能确定:“从背影上看,似乎瘦小了点,个头也有点缩水的意思。不过他一直在拼命逃跑,这个其实也说不准。” 居朝东点点头,不难为马向前了,不过他肯定不能回家了,“走吧,咱们去见见队长。”居朝东说。 队里很快又开了一个小会,都认为马向前遇上的“小偷”有很大可能是秦风。 “艹啊!让立功机会从手心里飞走了。”马向前自嘲道。 队长笑道,“这说明这个人,他藏不住了。一会儿老马辛苦辛苦,带队沿着那条路往下追追看,他只要不会上天入地,咱们就一定能抓住他!” 马向前坐在椅子上威武的敬了个礼,喝道:“得——令!” 马向前带人走后,小会议室里,队长问居朝东:“老居说说,嫌疑人这次怎么胆子这么小呢?” 居朝东摸着下巴说,“我猜啊,他大概没想到自己会一进去就被人发现了。先是小区保安,然后刚翻墙出来又遇上老马,这都是他料不到的。而他前几次作案,可以说都是在绝对的优势下,所以他成功了。这次遇上打岔的,他就不成了。” “秦风这个人,从他的经历上看,他应该是一个无法承受失败的人。而且非常冲动,容易被激怒。性格上缺陷很大。这是导致他犯下累累重罪的原因,同样,也是能导致他失败的原因。”居朝东轻轻拍了下桌子说。 队 长点头,“你说的有道理,这人外强中干,是个心灵上的矮子。所以现在,我们要缩小包围圈,把声势造得大一点!让他像只惊弓之鸟,没处躲,没处藏!通知电视 台和报社,发通缉令,给城管他们也发一些,让他们增加上街执勤的次数,通知社区清查流动人口,还有跟交警兄弟们也打声招呼,看能不能多设一些岗哨。”队长 摸出手机看看日历,“赶在元旦前,把这孙子抓捕归案!” 秦风在桌子下躲到下午一点多时就听到了街上传来的警笛声,从远处渐渐逼近了!他惊慌失措的爬出来,警笛声真的在靠近!好像正在往这里来!他们发现他了?他们很快就会上楼来了! 他 堪堪爬到桌子的阴影边沿,伸长脖子往窗户那里看,幸好现在太阳已经渐渐偏离了这个位置。现在他只能赶紧逃了!他打开门冲下楼,发现此时楼里的人还真不少, 楼梯和电梯井那里全都是人!还有很多人不停的在上楼,看到他从上面下来,还有人抓住他问:“同学,报名是在几楼?上面有复印的地方吗?” 被秦风一把推开,那人险些摔倒,破口大骂:“有病吧你!!赶投胎啊!!” 秦风挤在人群中逃下楼,想混在人群中离开,但没想到这条街上的人和车流却没多少,可不远处的大路上却能看到呼啸而过的警车。秦风只能调头顺着小路往回走。 分卷阅读83 可不一会儿就听到从身后而来的警笛声! 刘鲜坐在车上,头顶上警笛开到最大声,他的耳朵都快被震聋了,他对同车的马向前说:“马哥,咱俩在这一片绕了有二十多分钟了吧?” 马向前说:“搂草打兔子,那就不能急!前面大路有交警设卡呢,咱们也就开着车在这几条路上多转转,看能不能把那孙子给吓出来。” 刘鲜嘿嘿笑,“我还是头回这么抓人。” 马 向前笑了,跟他说:“毛主席都说了,抓着老鼠才是好猫。什么方法不重要,重要的是抓着人。秦风肯定没车,他昨晚上就是使两条腿跑的。当然,咱也不排除 他逃走后打个的啊,坐上地铁公交什么的,队长已经说了,今天下午就争取让所有的公共交通车上都贴上秦风的彩色大头照。不过咱们也要做两手准备,再说我觉 得,他之前才被我给撵的跟兔子似的,转头就气定神闲的去叫的了?这不能够。” 刘鲜马上问,“马哥你给我说说呗。”这是难得的取经机会啊。 马 向前笑道,“这还用说吗?要是一个受害者,他见到人群是会赶快呼救的。但如果是一个犯人,一个明知自己的所作所为是犯罪的人,他反而会躲着人群走。秦风虽 然也算惯犯了,但他其实还生嫩的很。我猜,他不会像一个真正久经考验的罪犯那样学会混入人群逃走,他应该会像个生瓜蛋子那样,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听到 点动静,就如受惊的兔子一样……” 刘鲜指着前面那个突然跑起来的人:“马哥!” 马向前一脚油门:“就是这小子!” 刘鲜这边已经迅速接通电台:“三彩路东段!找到人了!正往环球路逃窜,请求附近单位支援!重复!” 季笙挂掉了宋阳的电话,她害怕从他嘴里听到对她的评价。他会认为她冷血吗?还是心狠手辣? 如果秦风会变得残忍是因为菟丝草的缘故,那她同样也有可能。 其实她已经发觉了,昨天晚上如果给她机会,她是有可能杀掉秦风的。因为在刺中秦风的时候,她的心中什么感觉也没有。没有害怕,也没有伤人的恐惧或愧疚。 屋里的太阳已经渐渐偏西,照不到了。 季笙渐渐变得坐立不安,她忍不住出去对苏梦柳说:“妈,我去楼下晒会儿太阳。” 苏梦柳往楼下看了一眼:“现在哪儿还有太阳?行,你下去吧,去空旷点的地方。对了,去停车场吧,那边地方大,周围也没遮挡的。” 季笙揣上手机下楼,宋阳在这段期间打了两三个电话来,她都不敢接,他还发了语音,她也不敢听,最后他发了短信来。 宋阳:我没别的意思,你千万别误会。 宋阳:我去找你,咱们当面说。 季笙有些害怕跟他面对面说话,她在楼下停车场的景观树旁来回转圈。停车场上的人还很多,多数是小区里的老头老太太,还有带着孩子的父母,以及一些遛狗的人。 突然,她感觉到观景树传递来的信息:有人来了。 停车场的狗也开始此起彼伏的狂叫起来。 远处一个人正无视保安的阻拦跑进了小区。但保安们并没有太在意,几个保安追了几步就不追了。牵狗的人怕狗咬人,也开始拽着狂叫的狗。 只有季笙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她甚至还往前走了两步,终于看清了那个跑进来的人正是秦风。 秦风同样一眼看到了她,他露出惊喜的表情,向她跑来。 季笙在一瞬间明白了:他想把她做为人质。 ——他为什么会在大白天突然跑来? 这都不重要。甚至连他们之间似有若无的牵引也不重要。季笙几乎是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如果被他挟持,是不是就能不必负责任的杀了他? 毕竟如果他被抓,很难说会不会判他死刑。而她不能让他继续活下去。 她调头就跑,她要把他引到一个人更少,更安全的地方去。 但秦风已经没办法再继续跑了,他看到季笙了,如果能抓到她,她会是最好的,最合他心意的人质。如果他真的会被抓,他也希望能最后能带着季笙一起死。 季笙刚跑了两步就听到后面传来一声小孩尖锐的啼哭和一个妈妈的惨叫:“啊!!!” 她回头一看,秦风抓住了一个小孩子,正在往停车场的车后面躲。 “放开他!”季笙整个人都被怒火填满了!一个她,一个司邦毅,他还想再害一个人? 周围的人都惊讶的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毫不畏惧的扑过去,那个抓住小男孩的男人惊慌的往后躲,那个女生在众人的惊叫声中急跑几步赶上去,一手抓住这个男人的胳膊,一手就去夺那个孩子。 “啊!!!” “我的天啊!!” 警车此时也到了,刘鲜跳下车时就拉住马向前:“那是季笙!” “啊?521 的那个?”马向前瞠目结舌的看着那个正一边狠狠踢秦风,一边抢小孩子的女孩,受她的影响,停车场里的人都上前帮忙了,有两个男人从背后靠近,其中一个抱住 秦风的头就往旁边的车窗上砸,另一个男人居高临下把小男孩从秦风手里夺过来,当胸一脚跺过去,还有个人从后面把季笙给抱开,那是宋阳。 刘鲜和马向前高喊着警察冲上去时,秦风已经被几个男人按住打了。 ☆、第50章 其实早在秦风往季笙家的方向跑的时候,马向前和刘鲜就提高了警觉。 “我艹这小子不是想最后来一把吧?”马向前说着就又加快了油门,但路窄车多,眼睁睁看着秦风跟喝汽油一样一路飞奔,比昨晚上跑的都快。 刘鲜已经心急火燎了,他上警校时老师就讲过一个案例,是一个犯人在被抓捕过程中发现自己逃不掉了,竟然直接冲向警察拼着把抓他那个警察捅死才被按住。老师告诉他们:“永远不要放松警惕。” 他就怕秦风现在是想去抓季笙。姑且不论他能不能抓到,现在的问题是这家伙可能要发疯了,真叫他在他们警察的眼皮底下再害一条人命,那他和马向前能吐血吐死。 但最后却是这么一个啼笑皆非的结果。 看着秦风被人民群众给按在地上一顿暴揍,刘鲜和马向前都哭笑不得的跑上前去。 “快把人撒开,警察来了!”马向前焦急的喊,这群纯洁的人民不知道,这小子有多变态啊,万一他手里藏着什么凶器呢,瞅冷子捅一个人怎么办? 刘 鲜仗 分卷阅读84 着年轻力壮往里挤,拼死把秦风给拖出来了。他在人堆里抱成一团缩在地上,看不出哪里有伤,刘鲜不敢大意,拎着他的领子把他给提起来往旁边的车前盖上一 摔,再拽着胳膊关节给扳过来再一摔,基本上这两摔就能保证这人要晕上半天了,考虑到秦风的危险性,刘鲜这两摔可是一点没打折扣。 但 他压着人把两条手臂都给扳到后面来上铐子时,发现秦风竟然没有晕。他侧脸贴着车前盖,目光专注的看着一旁。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是被宋阳抱住的季笙,那边 那一对的眼神也不太对,季笙的眼神凶神恶煞的跟秦风对视,宋阳抱着她一边哄一边也抽空对秦风阴森森的扔过来几个眼刀。 马向前跟广大人民群众解释谢谢他们的勇敢协助,人民群众一开始认为就是个偷小孩的变态,听警察一说竟然是个逃犯,尽皆哗然,瞬间离危险份子八丈远。 “这么危险的人怎么不关起来?多吓人啊!他刚才差点抢了一个小孩当人质!你们警察真是不负责!” 马向前连声应是,说都是我们工作不到位,这就把他给抓起来,请大家放心。好不容易把群众都给哄好了,但还是有一群围着看热闹的。那个小孩倒是不知何时已经被家长带走了。 “这些人啊,也是胆大,以为抓的是个小贼,没想到是江洋大盗。”马向前笑着说,过来看秦风,对着脸认了认,点头:“确实是这个人啊。” 刘鲜打电话跟队里报告,说:“要一早知道是江洋大盗,估计也不敢上来打这人了。”不知者不畏嘛。 马向前转头看旁边还没走的季笙和宋阳,对这两个的表情一怔,道:“也有不怕的啊。”他走过去劝道,“孩子,回家吧啊,行了,这事跟你们没关系了,回去吧啊。” 他 对季笙的印象很深刻。像她这样受过暴力伤害的女人有不少,基本分三类,一类是装什么都没发生,这种最容易翻供,警察过几天去问她可能就改口说什么事都没有 了;第二类是走不出来的,这种极有可能会自杀,如果有家人看着还好,能换个环境还有救;第三类就是季笙这种的了。第三类最少见,但通常会走另一个极端,她 们容易从受暴力侵害变成施暴者,又分成心理上的施暴者和身体上的施暴者两种,也有人二者兼有。 马向前想以后有机会要提醒一下这孩子的家长,看来这孩子像是第三类的,最好能提前帮她调整过来,不然她这样人生也会毁了的。 他正想着,就听到后面刘鲜大喊:“哎!你等等!季先生!哎!不能打!!” 慌忙回头一看,就见一对中年夫妇一个举着拔鞋棍一个举着菜刀(?!)冲着秦风就招呼过去了,刘鲜双拳难敌四手,吓得声音都变了。马向前赶紧过去帮忙,却有一个人跑得比他更快,一道风一样从他身边就跑过去了。 “妈!”季笙上去一下子就把苏梦柳手里的菜刀夺下来了,跟着就被后面的马向前拿走了。另一边刘鲜拼着挨了一下架住了季秫的两只手,可车前盖上已经被敲了一个小坑了,秦风的脑袋上也吃了两下。 好容易把人给拉开,马向前大冬天的出了头的汗,他也知道这是季笙的父母了,也理解他们为什么要打秦风,不过这事不能这么干,“都冷静冷静,冷静冷静。”马向前说,小区保安也过来帮忙了,一边帮着看住秦风,一边帮着把季笙父母给劝住。 苏梦柳和季秫一开始只是听说季笙在这里抓了个偷孩子的小偷过来的,手上的东西真是顺手拿的,只是没想到过来了才看到了秦风,两人都看过秦风的照片啊,这一看到就冷静不下来了,挥着武器就冲上来了。 不过现在人一多,两人也都冷静下来了。 ——季笙的事不能让人知道。 这是他们的底线。所以季秫抖着手红着眼指着秦风:“便宜你了……这要是在我们老家,我不打死你就跟你姓!” 秦风被带走了。苏梦柳几乎想把季笙揣在怀里抱回去,她紧紧贴着女儿,把一个比她还高的孩子圈在怀里扶上楼,好像她突然不会走了。 宋阳站在原地有点迟疑,还是季秫对他说:“走吧,一起上楼。笙笙是下来找你的吧?” 宋阳点头:“我跟她约好的。” 季秫现在的脑袋还是热的,骂骂咧咧的:“那王八羔子……我真该拿把刀下来……艹他妈,要是有枪就好了……” 季笙回家就被苏梦柳抱住哭了一场。 苏梦柳哭得很伤心,她不知道那个人怎么就缠上他们姑娘了?怎么就这么坏?笙笙怎么就遇上了这种事? 季笙却很平静,她轻轻给苏梦柳拍背说:“妈,我没事,我挺好的,刚才我还狠狠踢了他好几脚。” 苏梦柳哭得有气无力的打了她几下:“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大胆?” “我想报仇。”季笙说出来才发现,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是的,她一直渴望亲手报仇。“我想亲手杀了他。” 苏梦柳吓了一跳,又抱住女儿说:“他被抓了,咱们请律师告他,一定给他判个死刑!” 宋阳到了季家却只是在客厅坐了坐,因为季笙一直跟季妈妈在她的卧室里。季秫给他倒了杯水,让他休息了一下才又送他下楼。 季秫说:“谢谢你啊,本来该留你在家吃饭的,但今天不太方便。” “没事,叔叔。”宋阳说。 季秫拍着他的肩说:“也不是外人了,就不跟你客气了啊。以后常来玩,你跟笙笙的事,我同意了。” 宋 阳下楼时还摸不着头脑,来一趟得了个家长允许回去。但他的心情现在也很复杂,他以为他会很恨秦风,当然他的确恨,也确实想过要抓住他,可他没想到秦风会这 么……这么不堪一击。想想看可能是一直以来的印象把他给恶魔化了,其实他也就是一个人,也没长出三头六臂,不会飞不会从眼里射激光。 ——笙笙比他早寄生也就是变得越来越漂亮了,也没有超能力啊。 宋阳想起他知道季笙的小名了,这回算是有点小高兴了,脚下也变得轻快点了。 在楼门口,宋阳碰上了正要去季家的居朝东和刘鲜,秦风已经被赶来的警察和马向前押回去了,一回去就马上审。 “正好,听说你刚才也在?一起上去吧。”居朝东一指楼上说。 季秫开门时以为宋阳忘带东西了,看到居朝东和刘鲜的一瞬间,他条件反射的想把门合上。居朝东用手轻轻挡着门说:“老哥,人已经逮着了,我们就是来问问,两句话,这回这小子肯定 分卷阅读85 落不着好!” 季秫这回就把门打开了,认真的问:“能判死刑吗?” 官方回答是“我们只管抓人,判什么刑这要看检察院怎么起诉”,但居朝东还真就认真想了想,说:“我们这边尽量争取,你们也可以提一提意见。”被害人及其家属强烈要求的话,虽然在法庭上不见得有效力,但人心肉长,至少这是一个倾向,说不定就能把风吹歪了呢? 就为这个,季秫把居朝东和刘鲜请进客厅上座,还沏了好茶,让了烟,然后苏梦柳带着季笙出来了。 宋阳坐在沙发一角,有些格格不入,坐立不安。但季笙一看到他就过来坐到他身边,他的心就安定下来了,放下烫手的茶杯,用烘得发烫的手去握季笙的。 居 朝东和刘鲜就是问一下当时的情况。秦风是怎么跑进小区的,又是怎么劫掳人质的?劫的人质是哪一家的?刚才聚集在停车场的人现在都不见了,他们刚才想找几个 目击者,结果保安问哪个,那人就说“我刚才不在,我不知道”,本来还要去那个被劫的小孩家问问,不过能问出结果的可能相当小。 于是两人也不在楼下费劲了,直接上来找季笙和宋阳。 苏梦柳和季秫也都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只言片语,他们还没来得及问季笙情况。 季笙就如此这般的说了一遍,她说完后居朝东再挑重点问。 “这么说你当时是想跑的对吗?”居朝东问。 “我怕他是来找我的,当时那里人太多了。”季笙说。 居 朝东担忧的看了眼季笙,马向前临走的时候跟他说觉得季笙的反应有点危险,现在看来还真是如此。季笙这种处置既对也不对,她逃走是为了不牵连旁人,但正确的 做法应该是赶紧报警或跑去找保安。所以如果她在意自己的安全,就不会想跑到没人的地方,正相反,她应该留在人群中。 简单问过宋阳和季笙后,居朝东让两人签了字就告辞了,临走前特意示意季秫下楼。在楼下,居朝东隐晦的说了下让季秫多注意季笙的反应。 “孩子现在的反应不太对,你们平时还是要多关心她,多开导她。”居朝东说。 季秫一下楼就抽起了烟,他现在的烟瘾越来越大了,他点了点头,咬牙说:“那王八蛋真能判死刑?什么时候开庭,我想去看。” 居朝东说,“我们正在审,审完还要报检察院,要开庭估计要到年后了,你要想去听审,回头我帮你问问。” 居朝东和刘鲜坐上车,“这人还真是毁了人家一家啊。”刘鲜说。 “三家。”居朝东翻着笔记本说,“季笙一家,司邦毅一家,还有他自己的父母。” ☆、第51章 马向前一出审讯室出来就连灌两杯热茶,“那个混蛋!”他气得头顶冒烟,却无计可施。 自从把秦风抓捕归案后已经过去快一星期了,可他一个字都没说。四个办案人员连番上阵,都撬不开他的嘴。 队长把马向前叫去,听完后说:“没口供就没口供吧,证据链是完整的。你和刘鲜、居朝东把报告写一下,把现场照片拿给他指认,无异议就让他签字按手印,然后就结案。” 马上要过年了,队里也不打算跟这个案子牵扯太久。幸好现在跟过去不同了,只要证据链是完整的就能提起公诉。 马向前痛快道:“行!这孙子还以为他不开口我们就拿他没办法了呢!就这么办!” 他 找队里的小女警写了结案报告,他看过后跟刘鲜、居朝东一起签过名字,拿进去读给秦风听了一遍,把现场照片排给他也看一遍后,让他签名字按手印,跟着就交到 了检察院。队长跑了两天,检察院那边也是想赶在年前把活儿赶完,程序走得顺利极了。起诉书交到法院,剩下就是指定辩护律师,排期等开庭。 “214室。”管教推着秦风进去,他怀里抱着被子,还有洗脸盆、饭缸、茶缸一类的东西。他已经换了一身灰蓝色的囚服,头发推得干干净净,几乎像个和尚。 这间屋里已经住了六个人,还有两张空床。他们看到管教过来时都立刻从床上站起来,整齐的在狭窄的两排双层床之间排成列队,齐声喊:“政府好!” 管教介绍说:“他是3194,跟你们一个屋,不要欺负人,要帮助同志,共同进步。”管教看了一圈,叫了个人:“张强,你是这里年纪最大的,平时学习也最认真,我就把3194交给你了。” 张强今年四十九,这屋里最小的是个十九的惯偷,就是偷东西时不小心改成了抢,又伤了人才被抓进来的。张强长着一张老好人的憨厚脸,马上出列道:“是,我们一定好好帮助后进的同志,争取共同进步。” 管教走后,张强对秦风挺客气的说:“有两张空床,想睡哪个都行。这屋里没厕所,所以晚上有尿就憋着,早上开门了再出去解就行,实在憋不住就自己尿盆里。行了,现在也差不多该睡觉了,你也快点把床铺好吧。” 秦风面无表情,对张强的示好毫无表示。张强也不在意,这屋里的其他人在管教走后就都迫不及待的爬上自己的床睡觉了。 屋里的灯虽然小,但却一直亮着,巡逻的狱警从窗口能清楚看到每一张床的动静,得知今天214新来了一个人,狱警今天巡逻的次数都变多了。 张强心里嘀咕,不知新来的这个作了什么案,怎么狱警巡的比上一回还多呢? 第二天早上五点,监狱的人就都起来了。他们要先去跑步,唱歌,然后再回去吃早饭。开饭是在七点,大家排队回监房拿饭缸,再排队打饭。吃过饭后就要开始工作了,要先把饭缸洗干净送回监房。 秦风提着饭缸回监房时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但当他把饭缸放好后,突然屋里冒出来了四个人,而且此时走廊里空无一人,好像大家都已经走了。 其中两个上前架住秦风,第三个人脱下自己的臭袜子塞进秦风嘴里,第四个人开始猛击秦风的胃。 这 是下马威。通常一个新人进来总要受这一层罪的,而且犯人们都很有分寸,他们是绝不会让人受重伤的,那个打人的还事先用衣服缠住了拳头,他们的目的只是让秦 风把刚吃的早饭吐出来而已。然后中午、晚上,每一顿饭后都会照此办理,一直到一星期或者两个星期后,这场下马威才算结束。 受欺负 的犯人一般不会告状,因为就算调了另一个监房,一切都会重来一遍。每个监房的“传统”不同,堵嘴那个人就给秦风解释:“咱们这边已经算是好 分卷阅读86 的了,像隔壁的 规矩是自己尿一泡尿到饭缸里,再喝了。不过一般都是刚进来的人没忍住晚上尿了,不管是尿到盆里还是缸里,都要自己喝了,不然不是味太大难闻吗?”他嘿嘿 笑,“劝你也别去跟管教说,说了,你这看不出伤的,我们也最多受点批评,再给你调个监,但回头你吃的苦头更多。” 他说了这么半天,看到秦风被揍的脸色青白、额头青筋都冒出来了,可总觉得他还不想吐啊。要是想吐了,那人会抽抽的。这人就对第四个人说:“老赵,你今天没吃饭啊?” “艹,老子都快把他打穿了。”第四个人是他们这个监房最能打的,拳头大,力气大,可他也有分寸。把人打吐和把人打成胃穿孔是两个概念,前者只会挨批评,后者就该被管教点名了,他可不想给管教留个坏印象。 第四个人停下了,“算了,时间也来不及了。” 另外三个人也不纠缠,放开秦风就匆匆往外走,还一边说,“快点,快点,要来不及了,错过点名要挨批的。” 他们的工作是做洋娃娃,把小娃娃的头和四肢组装起来,再给小娃娃穿上衣服,绑上小辫子,有时也会做些小熊小兔子一类的东西。 这四个匆匆赶到,坐到张强的那张桌子前,从下面的箱子里拿出小娃娃就开始组装起来。 “怎么样?”张强状似不经意的问。新人来了不给下马威,老人的威信如何建立?这已经成了监房的传统,如果他们不给下马威反而会被别的监房看不起。 那个打人的人悄悄说:“像是个熟人。” 他指的是秦风太能扛打了,打半天打不吐他,只能说这人以前估计没少挨打。“肚子上没肉。”他说。他使拳头时就有感觉,平常人的肚子是软的,常常锻炼的人腹部肌肉发达,是硬的。但秦风二者皆不是,他的肚子好像就几层皮。 张强点点头:“先放放吧。” 从张强这句话起,214监房的人就对秦风视而不见了。从来不跟他一起走,吃饭也从不坐在一起,上课是更是会避开秦风。他们每天都要上政治课,管教就发现这些人都躲着秦风。 “这些人还挺精明的。”管教跟同事说,“214就这一个背了人命的,我还当他们要闹一闹才会老实点,没想到这么快就发现了。” “这些人鼻子灵着呢,都是老江湖。”同事笑着说。 张强他们也跟管教打听秦风是犯了什么事进来的,管教跟他们说秦风的案子还没开庭,让他们对秦风多照顾点。别的就不能透露了。 张强笑着说:“肯定照顾,这人一看就跟我们不一样,是个文化人。”阴森森的,跟谁都不打招呼。 214的人对秦风退避三舍,秦风也不在乎。他每天都好像很听话,很规矩。管教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按时吃饭,认真工作,上课时管教提问也顺从的起立回答,是个出了名的“模范”。 管教很高兴,他平时最怕犯人找事,能这么听话守规矩就行了,他的要求也不高。因为秦风的态度,还特意跟他谈心,说:“你放心,你的案子政府会给你指定一个律师,到时他来了,你好好跟他说,争取宽大处理。” 秦风木然的说:“谢谢管教。” 他进来这两个星期,因为按时吃饭,按时休息,反倒看起来比以前胖了一些。 这让秦风非常惊讶,他本以为他是接受不了人类的食物的,没想到吃普通的馒头米饭面条一样能吃饱。 ——但他已经有好几天没喝到血了。 他认为,做为一只僵尸,只有血才能带给他力量。证据就是就算吃胖了,可他还是觉得饿,每天都不够吃。可监狱的饭是固定的,每顿给多少就只有这么多,不能添饭。 秦风觉得他的饥饿感是因为没有喝血。他需要血。 这天深夜,214的所有人都睡熟了,呼噜震天响。秦风一直没有睡,他保持着清醒。 他能清楚听到每一个人的呼吸声,能分辨出他们是真睡着还是假睡着。这里面那个叫张强的睡的最迟,他一直在装睡,直到刚刚才真的睡着了。 秦风轻手轻脚的下床,找到那个十九岁的惯偷,他先用被子把这个人紧紧的裹起来,然后爬到他的身上,抱住他的脖子照着颈动脉咬下去。 这个人很快挣扎起来,在他还没有清醒过来前就开始挣扎了,他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恶梦,鬼压床,因为他动弹不得。可他很快发现这不是做梦,秦风的手紧紧捂住他的嘴,让他不能叫喊,而他正在大口的喝他的血。 这个人吓得眼前一片黑,拼命在床上弹腾起来,像一条砧板上的活鱼。 很 快,睡在他上铺的人被吵醒了,骂道:“冯亮!你他妈不睡做什么梦呢!!”这床摇的跟抱老婆似的,上铺的人骂完见下面又弹又摇的更厉害了,勾头往下一看,见 一个人趴在冯亮的身上,“哟,这是玩什么呢?”他嘿嘿笑,以为冯亮跟这监房里的哪个人勾搭上了,趁着半夜玩呢。 很快他看到了冯亮被人捂着嘴,而且冯亮的脸都憋成紫红色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可他仍然没当成一回事,就算是冯亮让人j了吧,那又管他什么事? 不过他很快发现这动静不太对,这人是压在被子上的,除非他那根鸡巴能操穿被子,不然……他就是在冯亮身上蹭蹭? 监房里的人此时也大多都被吵醒了,有人发现秦风床上没人,那冯亮身上的人是谁就一目了然了。一开始大家都是看笑话,还是张强发现不对头的,下床去看了一眼,这一看可把他的腿都给吓软了,“艹!这小子喝人血!他在喝冯亮的血!” 这下监房的人都跳下床了,冯亮上铺的人下来就要把秦风从冯亮的床上揭下来,不想秦风紧紧夹住冯亮,嘴咬得死紧。 “管教!救命啊!杀人了!!”张强扑到铁门上抓住使劲晃门,把铁门晃得咣当直响,那天打人的那个用毛巾缠住手指去掰秦风的嘴,剩下的人有抱住冯亮的,有抓住秦风的胳膊四肢的,两边一起用力,总算是把秦风从冯亮身上撕下来了。 但冯亮已经不会动了,他脖子上有个血洞,还在往外泊泊冒出鲜血,很快就洇湿了床单。 别的监房也都纷纷起来,好奇的从窗户里探头往214瞧,管教和狱警带着枪和警棍快步赶了过来,门一打开,张强就赶紧说:“管教!3194把冯亮给咬死了!” 监房里充满着血腥味,冯亮像一具惨白的尸体躺在床上,秦风被监房里的其他人给押在他自己的床上,撕了他的 分卷阅读87 床单把他给绑着,还像绑马嚼子那样用毛巾给他加了一道保险,防着他再咬人。 管教先去看冯亮,冯亮上铺的人用衣服胡乱捂着冯亮脖子上的血洞,看到管教就像看到救星:“管教,不知3194是什么时候爬过来的,我们救了冯亮的时候他就不动了。” 管教立刻说:“送医院!快叫车!”他接替了上铺的人替冯亮按住伤口,两个狱警用床单兜着冯亮提了出去。 秦风很快被送进了小黑屋,也就是单独监室。他被铐在了椅子上,带着手铐和脚镣。 居朝东和队长很快接到通知,一起来的还是检察院的人。因为冯亮送到医院当晚就死了,这等于秦风又杀了一个人。 可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是否需要给秦风进行精神检测? 检察院的人问居朝东和队长:“你们是什么意见?” 队长看居朝东,这个案子从头跟到尾的就是居朝东了,叫他来就是想问他在破案过程中,有没有发现秦风有明显的精神问题? 居朝东挨个看了看队长和检察院的人,在心底犹豫了一下,摇头说:“我们只发现他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但他是个精神正常的人,他的所作所为都是有逻辑可循的,这也是我们能将他抓获归案的原因。” 检察院的人重复道:“你认为他是个正常人?” “他杀的人都是他恨的人,有得罪他的,还有他嫉妒的。”居朝东也没有咬定秦风的精神一定没问题。 检察院的人看了看队长,点头说:“那还是找人跟他谈谈吧,我们也希望这件事能顺顺利利的,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检察院的人走后,队长跟居朝东说:“检察院也很难办,要是这人精神有问题的话,那法院很可能不会判他死刑。”如果能证明他在杀人时正在犯精神病的话。 居朝东:“……那会怎么办?交给他家人?”他也猜到了。 队长说:“目前咱们这里还没有专给精神病犯人准备的监狱,要看能不能找到地方收他吧,不收的话……也只能交给他家属了。” 居朝东骂了一句。 队长说:“所以,最好查出来这个人是正常的。” ☆、第52章 “精神鉴定已经出来了。”法医刚从拘留所回来就直接来找队长了。“快坐。”队长赶紧站起来去给法医倒热水,法医脱下外套,把鉴定结果从皮包里拿出 来放到桌上,“他的逻辑正常,我把该做的题都让他做了,所有的结果都证明他在作案时有正常的逻辑能力,也就是说他很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在杀 人,并且杀人是犯罪。” 队长松了口气,他把鉴定报告拿过来草草看了一遍说,“这就可以往检察院交了。” 他打电话给检察院,那边让先传真过去,原件可以回头有空再送过来。队长就用办公室里的传真机往检察院传,法医喝着热水笑道:“那边也很急啊。” 队长叹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在各方面盯得都很紧,生怕犯错误。但这种人你说放到社会上去那不成找事了吗?我敢说放出去就等着他再杀人吧。检察院那边也就要个程序正确。” 法医道:“这事你盯这么紧干什么?都交到检察院了,让他们跑不就行了?还是不想放过一个好不容易抓到的犯人?” 队长:“这种人不办了他,你说谁能放心?” 法 医不由得点了点头,队长说:“哎,跟我说说,你看出什么没?”正事办完,队长也很好奇秦风这人的心理是不是真的问题。他的杀人手法太奇怪了,第一次杀司邦 毅就接了一碗血,队里分析说有可能是秦风自己喝了。这次杀同监的人,他竟然把人咬死,还喝了那人的血。就是因为这种奇诡的杀人手法,让人怀疑他的精神问 题。 法医捧着纸杯,慢慢的说:“他认为他高人一等,这么说吧,就是除他之外的人在他眼里皆是蝼蚁。不是形容词,是他真的这么想。所以他杀人喝血就跟咱们杀猪吃肉是一回事。” 队长徐徐叹了口气,他这下真是再没半点心理压力了。这种人如果不趁这次给他判刑,敢放到社会上去,那就是个杀人魔。 法医说:“我跟他聊了五分钟,还有个事你一定感兴趣:”他往前坐了坐,队长凑过来听,法医说:“他认为他不会死。” 队长有点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他觉得他判不了死刑?他这个案子就算报到省高院也是死刑,就算咱们国家现在搞废死,那也不是给他预备的,他这种到哪都是死刑。” “不 是这个意思。”法医摆手,“他是觉得就算吃枪子了,他也死不掉。”当时他为了刺激秦风的反应,说了他这件案子很有可能会判死刑,也就是枪决,还给他形容了 一下死刑现场是什么样,就是让他跪在那里,战士拿手枪站在他后面,对着脑袋来一枪,一般天灵盖就直接掀飞了,人往前立扑,脑浆迸裂。不过回头尸体交给家属 前会进行复原和化妆,所以他不用担心会吓到父母家人。 法医说:“我看他对父母还是有感情的,说到父母时会有愧疚感,但除此之外,他对枪决是不屑一顾的态度。”满脸都是“你们都不懂”的轻蔑与高傲。 队长听到这里才惊讶的来了句,“搞半天,他还真是个精神病?” 经历过这么大一件事,宋阳有种自己脱胎换骨的感觉,好像一下子长大了几岁。同样受到影响的还有老教授的实验小组。宋阳和老教授一起参加过司邦毅的葬礼后,老教授就把宋阳叫到办公室,跟他说想让他接司邦毅手里这一摊。 “他 走得太突然了。”老教授这段时间也是累极了,身上各种病都起来了。秦风的事他总觉得自己也有责任,如果当时不是简单粗暴的把司邦毅赶走,而是再跟这个孩子 好好谈谈,是不是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他给秦家打电话,结果秦家可能也受到影响,电话停机了,手机也一直关机。他想给秦家送些钱都摸不着门,又因为过年事 情多,想亲自去看一看秦家父母也做不到。 还有司家,那个家算是彻底毁了。司家一直停尸不肯举行葬礼,在得知秦风落网后才办。司妈妈已经进医院了,葬事是司邦毅叔叔和舅舅帮着办的,他爸爸在葬礼中都要人掺着才能走。 虽然死者已去,生活却还要继续。他的实验室是跟人家签了合同的,到时间没有成果出来是要赔钱的。老教授本来打算是再让宋阳学上一年,但现在也不得不把他给叫上来了。 “今年还要再 分卷阅读88 收两个学生,不然你们就要累坏了。”老教授疲惫的笑了笑。 宋阳一直在实验室忙到了除夕当晚,现在就他和木淑娟两人了,老教授也是早上六点来,晚上十点走。 除夕那天的晚上七点,老教授就催着宋阳回家,“赶紧的,不然就赶不上春晚了。”再对木淑娟说,“淑娟不回家,去我家跟我和你师母过除夕吧,你师母屋子都给你收拾好了,被子也晒过了。” 宋阳匆匆把器材泡进水池,跟师姐和教授说了声新年好,拿上大衣飞奔出校门。坐在地铁上时,保健他们拜早年的电话就来了。 地铁上的人很多,大家几乎都拿着手机刷信息,拜年的语音不停响起,人人脸上都是高兴的神色,手上都提着礼盒。 宋阳:“新年好。” 保健:“跟谁一起过呢?” 罗亚男:“保健看你这话问的,那还能跟谁?是吧?” 丁琰:“别胡说。”他知道一点宋阳和季笙的事。 宋阳知道丁琰在替他担心,有点感动,说:“她跟父母回老家了。” 保健和罗亚男都叫宋阳别难过,以后他跟季笙一起过年的日子长着呢。只有丁琰没再发信,而是拨了电话过来:“你们现在没事了吧?” 宋阳叹气,“我也不知道算有事还是没事。” 丁琰自己也谈着呢,对这种状况还算能理解,就说:“你别想那么多,你只管问你自己,想不想跟她谈,你要是想呢,那就多等等她,你一直对她好,她心里也有数。不过你要是自己不想谈了,那就这么淡了也好。” 宋阳认真问了问自己的心,肯定的说:“我想跟她谈。” 丁琰挺佩服宋阳的,是条汉子,是个爷们,替他加油道:“那就多关心关心人家,别逼得太紧,让她知道你一直喜欢她就行。” 宋阳挂了电话,打给了季笙。 季笙现在住小姑家,跟她表妹睡一个屋,不过除夕这晚,苏梦柳带她去了她小舅家里。 小舅家里的人特别多,四位老人,她混着叫,都是姥姥、姥爷,所以压岁钱也收得特别多,收了四份。 姥爷握着她的手说:“今年是亲手给你了。” 年夜饭没有摆大桌,四位老人吃得早,六点就吃过了,七点正式开席时,四位老人都坐在客厅沙发上等着看春晚了,季笙和两个表妹下午试吃已经吃饱了,开席没一会儿就跑过来跟姥姥和姥爷一起坐。 宋阳打电话来,听他那边声音特别乱,好像在外面,她问:“你还没回家?” “嗯,在地铁上。新年好。”他说。 “新年好。”她说。 “替我问叔叔和阿姨好。”宋阳说。 “好。”季笙说。 “……”宋阳。 “……”季笙。 “那就这样吧,我快该下车了。”宋阳说。 “嗯,你路上小心。”季笙有些干巴巴的说。 过了一会儿,她才听到那边宋阳挂断了电话,她拿着手机坐着发呆,旁边两个表妹从她打电话起就看着她,此时互相你捣我,我捣你。 还是小姑家的表妹跟她熟悉,小心翼翼的过来问:“姐,那是你男朋友吗?” “啊……嗯。”季笙犹豫了一下才点头。 小舅家的表妹一直藏在小姑家表妹的身后,好奇的看着季笙。 来亲戚家过年,热闹得让季笙没有时间去想自己的心事。小姑和小舅都对她很热情,两个表妹也总让着她这个客人,每天都拉她出去逛街,回家家里就是一堆人,还有邻居,季笙不知道竟然有那么多人小时候抱过自己,他们好像都对她很熟悉,而她去一无所知。 她发现妈妈也很开心,回到这里来之后,好像真的回了家一样,风风火火的。她知道哪里有老点心店,做的撒子、萨其玛、蜜三刀最好吃。 季笙悄悄问爸爸:“妈妈是不是想回来啊?” 季秫摸着季笙的头说,“当时我们结婚后是想过要回来的,不过后来还是因为那边工作已经上了轨道,这才决定还是留下,何况在那边你上学比较方便。” 当年的事没什么好说的,他们两人离开家乡,决定留在工作的城市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只是这样到底失了孝道。 “当时如果往回调,调到我那边吧,你妈的工作解决不了。调到这边吧,我的工作也没法解决,后来一直想办法,到你快该上小学了,我们才决定不走了。”季秫拍拍季笙说,“幸好,我和你妈都不是独生子女,要是跟你似的,那才为难呢。” 季笙说,“那也没什么为难的,到时把爷爷和姥姥、姥爷都接过去不就行了?” 季秫一怔,摸着她的头哈哈笑道:“你说没错,哎哟还是我闺女聪明!” 苏梦柳给他们拿桔子过来,笑着问:“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季秫说:“我跟你闺女说咱们当年没办法回来的事,还说要是独生子女就不知该怎么办了,结果笙笙说到时把她爷和她姥姥、姥爷都接到咱那边去。” 苏梦柳笑着说,“挺好的啊,我也是这么想的,回头看能不能把老人接过去住两年,也让咱们孝顺孝顺。” 他们都没有再提秦风的事,就像这件事已经结束了。 季笙也知道该结束了,可她总像是放心不下一样。 等过完年他们回到家里,听说法院初八上班,第一件案子就是秦风,季笙一家三口都申请了旁听,公诉那边还问季笙愿不愿意作证。 苏梦柳想拒绝,但她还是决定先问问季笙的意见,“你想不想去?” 季笙肯定的说,“我想去,我想亲口说出来。”在法庭上亲口把秦风做过的事说出来。她想过自己报仇,但知道这不可能后,她就盼着在法庭上看着秦风,把他的所作所为都当面说出来,让他看看,他做的错事,最后必将被揭穿,被惩罚。 ☆、第53章 开庭当日是个大晴天。 刘鲜一大早就把秦风父母接来了,开庭前他可以跟他父母见一面。 “刘警察, 你好,今天要麻烦你了。”乔伟南年约三旬,穿西装,打领带,皮鞋擦得非常亮他是诚信律师事务所的人,也是法庭指定给秦风的辩护律师,在此之前,他已经去过 不止一次刑警大队,也找过刘鲜和居朝东。他本来还想去季家和司家见见人,但司家不给他开门,季家据说去亲戚家旅游了,一直没人在家。 现在秦风正和父母谈话,两人就等在门外。大概半个小时后,秦风父母擦 分卷阅读89 着眼泪出来了,秦父年约五旬,头发花白,身形瘦削,神情茫然又悲哀,他一直扶着秦母,她是前天才出的院,昨天赶到这里,今天就来参加开庭了。 他们一直垂着头,弓着背,看起来十分卑微。 刘鲜看到他们这样就难过。有时坏人也会有一对非常好的父母,他们本不应该遇到这种事,这就像天灾,突如其来的降临到他们头上,让他们背上不应背负的罪。 “乔律师,我们说完了。”秦父说,他扶秦母坐在走廊里的椅子上,对刘鲜说:“刘警官,我们想给冯亮和司邦毅的父母道个歉,还有那个女孩子……” 刘鲜知道这是想让他做个居中介绍,乔伟南说跟着说:“刘警官,您看……主要是还想跟他们聊一下民事赔偿的事。” 刑 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前者不说,后者是肯定要事先跟几家受害者先聊一聊,聊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数字最好。乔伟南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在刑事诉讼上做什么成 绩,他的目的是尽量替秦家省一些钱。他觉得秦风是个成年人了,他的所作所为不应该再牵扯到他的父母。秦风自己有存款,民事赔偿应该以秦风自己的财产偿还。 人一死,百事皆空,法庭不能判一个马上就要死的人承担他的财产承担不了的赔偿数额,这里不能让秦家父母再跟着承担连带责任。 他觉 得这三家人之中,司邦毅的赔偿占的比重最大,因为他是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而且据说马上就要参加工作;排第二的是冯亮,虽然同样都是被秦风杀死的人,但 他是个罪犯,虽然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但当一切需要用金钱来衡量时,肯定有一个量化的标准。他做为律师,要尽量替秦家人考虑,他觉得冯亮的赔偿金应该可以谈 得比司家更少一点。 最后一个是季笙。虽然她是女孩子,但第一,秦风对她的伤害是未遂;第二,比起司邦毅和冯亮,她没有死,所以她的赔偿金应该是最少的。 不过这都是乔伟南自己的想法,谁知道这三家是怎么想的呢?狮子大开口也有可能的,别看死了亲人,真到要钱的时候,什么丑恶嘴脸都会露出来的。 “退庭!”法官重重的敲击了下法锤,宣布这个案件审结了。 季 笙坐在法庭一角,有种“其实这种事非常简单”的感觉。庭审过程很快,出乎意料的快和简单。当公诉方读完起诉书后,法官问秦风的辩护律师有没有话要说?律师 说没有。刘鲜和季笙都是本案的证人,他们被点名起来发言,季笙照着事先写好的证词读了一遍,法官问有没有问题,公诉方引导着她再把证词上的东西说了一遍, 而秦风那边还是“没有”。等最后秦风再把他的陈词读一遍,法官问你认罪吗?秦风:我认罪。完。 秦风的态度太让人吃惊了,又好像理 所当然,让季笙觉得可能到了此时此地,秦风也知道是穷途末路了,所以他也不再反抗了?认罪词写的中规中矩,季笙没有听到他说他是僵尸,还有曾经死过一次的 事。他说对司邦毅是怀恨在心,对冯亮是当时在监狱里辱骂过他,对季笙则是嫉妒宋阳,所以想对他女朋友施暴。 在他说完认罪后,听审席上秦家父母、司家父母都呜咽着哭了起来。 季笙却总觉得这太简单了,秦风还有后手。可她又想是她想得太多了,毕竟他的人已经被抓了,已经判了死刑了,他还想怎么样? 苏梦柳扶起季笙,“走吧。” 司邦毅的父母是由老教授和宋阳陪着来的,还有木淑娟和赵晓虹。这会儿秦父秦母正相携着向他们走过去,鞠躬致歉。 司妈妈一个劲的摇头,摆手哭喊道:“不用你们来道歉!他死了就行了!我就要他给我儿子偿命!!”她不肯接受秦父秦母的道歉,挤开人群抢先离开了,司爸爸还留在后面多说了几句,“不用再多说了,你们也不容易,就这样吧。” 季笙一家想悄悄离开,他们也不想跟秦父秦母打照面。季笙和宋阳隔着人群看了对方一眼,此时此刻,他们都笑不出来,只能互相这么看一眼就算了。 同样来旁听的还有一些年轻的律师和学生,季笙一家跟着人流出去,有一些人对着季笙指指点点,这次她出庭作证,当时庭上的人都看到她了。苏梦柳有点担心,临时拉着季笙和季秫拐了个弯,先躲到了楼梯间去。 “等等再出去,我怕有人偷偷给笙笙拍照。”苏梦柳说。 季秫说:“法庭里不是不让拍吗?”说着他还担心的勾头出去看了一眼。 苏梦柳说:“这不是已经出法庭了吗?咱们等没人了再出去。” 外面的人声渐渐消失,这时楼梯间的上面突然传来说话声。 “这是小风的心愿,你忍心不顺着他?”一个哭泣的女声说。 “他做下这样的事,葬回村里你就不怕他被人给推了坟?这种人,在以前都是要逐出家族的,以后连秦都不能姓,死了也不能埋。算了吧,就给他卖块地葬了就行了。”一个男声说。 苏梦柳赶紧又拉着季笙和季秫出去了,三人走出法院后,季秫才阴沉的说:“是秦家的人吧?” 苏梦柳低低的嗯了声,摸着季笙的头说:“笙笙,一会儿咱们吃批萨去吧?吃完再回家。” “对,走,吃批萨去。”季秫牵着季笙的手,往出租车停靠站去。 苏梦柳和季秫都没想过民事赔偿这回事,他们也没考虑过这个。是冯亮的父母先提出了民事赔偿,也没多要,三十万。司邦毅的父母倒是要了个超出秦家想像的数字,他们要五百万,而且已经请好了律师。 从案子审结后,关于民事赔偿的事就一直纠缠着,反倒比审秦风时更复杂更麻烦。司妈妈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了季家的电话,一天能给苏梦柳打上十几个电话,除了想让季家跟他们家站在同一阵线外,就是说司邦毅的事。 “司家的人这是想要整死秦家啊。”苏梦柳对这件事是烦不胜烦,现在一看是陌生电话都不敢接了,她最怕司妈妈跑到g大去找季笙,这个女人现在都不正常了。 除了司家的人给季家打电话,还有乔伟南这个律师。他替秦家说了很多好话,重点是秦家现在也没多少钱,秦母早就退休了,秦父的月工资也才六千多点,他们只有一套老房子。 苏梦柳跟乔伟南说这件事他们一家要商量商量,挂掉了电话。季秫说:“是秦家那个律师?” “是啊,他们怕我们也跟司家学吧?”苏梦柳说,“这事回头再说吧,笙笙……他们现在应该开始了吧?” 今天 分卷阅读90 是秦风火化的日子。 秦风自杀了,他不知用什么办法扭断了自己的脖子,没有等到枪毙的日子,本来他至少还可以再活半年。秦父秦母不想把他带回家乡,也不想在家乡再办葬礼,不愿意请家乡的亲朋好友来,所以就在本市的火葬场进行了火葬。 他们也没有通知人来观礼,葬礼大厅里只有秦父秦母在。 季 笙是专门来看秦风被推进火化炉的,她没有进大厅,而是等在火化那里。她也不知道第几个是秦风,等到下午两点才看到秦父捧着一个骨灰盒出来了。他不知道季笙 在这里,秦母等在台阶下,用个旧夹克把骨灰盒仔细的包起来后装进了黑色的塑料袋。他们紧紧牵着手,一起离开了。 他终于死了吗?被烧成了骨头,应该就不会再有事了。因为她实验过,菟丝草只能烧死,别的方法都杀不死它。 估计这样一来,不管秦风身体里的是不是原株,他都不可能再复活了。 季笙突然觉得其实这也是能消灭她身上的菟丝草的办法。等她死了以后,只要往火化炉里一推就行了。 在她活着的时候,这株草只会祸害她一个。等她死了以后,也不用害怕它会去害别人。 她慢慢往外走。 “季笙。”宋阳站在路边看着她。 “你怎么会来?”她脱口而出,跟着就想起他应该也是来看秦风的。 宋阳上前来牵住她的手,两人一起往外走。 “秦风想土葬。他跟他父母说的,想葬回老家。”宋阳说,“我猜,这才是他痛快认罪的原因。”因为他觉得就算被抓也不要紧,被杀也不要紧,他会复活。 季笙默默点头,宋阳说:“老教授常去看秦风的父母,他们住的旅馆也是老教授找的,他还帮他们跟司家说情讲和,差点被司邦毅的妈妈给打了。” “……老教授是个好人。”季笙说。 宋阳点头,“嗯,他说会帮秦家赔钱。他一直觉得这件事里有他的责任。” 季笙说:“我不会要钱,他死了就行了。” 宋阳看着她,“我不是这个意思。”他不是想让她不要对秦家要钱,他只是想跟她说说话。 “我知道。”季笙握着他的手说,“看到秦风的下场,我就觉得其实我身上的菟丝草也没那么可怕。再怎么样,一把火就烧没了。”但他是她的前车之鉴,她会时刻以他为警,不会放纵自己。 宋阳默默的伸手抱住季笙。 “不用怕,有我陪着你。”他说。 ☆、第54章 一辆疾驰在省道上的大巴车里,季笙正跟姚东海和贝露佳搭滑雪社的顺风车一起去旅游。 贝露佳在大一时突然发现学校里竟然有 一家滑雪社,顿时惊为天人,不过她进去转了一圈参加了几次活动后就发现这个滑雪社名不符实,更该叫联谊社,g大的男男女女们参加这个社就是为了吃喝玩乐谈 恋爱找浪漫,冠个滑雪社的名字只是因为当初的建社人认为滑雪听起来十分高大上,是土豪的运动。 贝露佳去了两次后没参加滑雪社,倒是交上了一个男朋友,名叫童桐。童桐同学小名童童,跟贝贝同学一见如故,两人趁着寒假真的跑去滑了一次雪后,回来就勾搭成奸了,从此出双入对,衬得寝室里唯一一个还没有交男朋友的姚东海形单影只。 于 是这次滑雪社组织秋游,大力号召社员们多拉人一起去,人去的越多,交得钱越多,他们的行程才能越顺利。比如现在就能租起小号大巴车了。贝露佳思考滑雪社旷 男甚多,全都散发出饥渴的求爱信号,而且身高一米八以上的有三四个,跟姚东海正好相配。总之多个朋友多条路,她就硬把季笙和姚东海都拉来了。 “各位!旅途太枯燥了!让我们high起来!”滑雪社的社长焦达,外号焦大,站在两排座位中间大喊,下面一片响应之声。 “焦大来一个!说个段子!” “社长说得好!” “滚蛋!换个美女上来!看到你就萎了!” 焦达冲那个叫他滚蛋的社员飞了个媚眼,社员捂胸口:“呕……”旁边的人忙问,“哟,几个月了?” 焦 达小心翼翼的看了眼坐在后面的季笙,犹豫了下还是不怎么敢直接点季笙的名。虽然今天才是第一次打交道,但他也看得出来这是一位“冷美人”,从上车起就只跟 同来的那个叫姚东海的女孩说话,也不跟他这个组织人打声招呼,可见这姑娘脾气不怎么好。他当然也不会去找不自在,清了清喉咙说,“我的段子大家都知道啊, 凤姐跟小叔子爬灰,公公偷儿媳……” 下面狼嚎道,“说说怎么偷的!” 焦达本来不想当着美女的面暴露自己下流的一面,但兄弟们实在太热情,他勉为其难的说:“那我就说一段吧。” 掌声响起来。 “话说我们家奶奶是新媳妇,从来不多走一步路,不多说一句话……” “这是林妹妹吧?” 焦达瞪了眼捣乱的人,绘声绘色的说:“我们奶奶的皮子像牛奶那么白,大家也都知道古代那个时候的肚兜是没钢圈的,她这么一走啊,那胸口两个水球……”他在胸口比划着,坐旁边的一个男生猛得站起来两手在焦达胸口狠狠抓了一把说,“我试试!太平公主啊!” 这么一闹,焦达没站稳就倒在旁边的座位上了,护住胸口哭笑不得的骂:“滚蛋!摸你妈去!” 可是他一人双拳难敌四手,后面那个扶住他的男生乐哈哈的说:“我来帮你压住他的手!快摸!” 抓胸的那个男生嘿嘿嘿笑着,两手从焦达的衬衣下头伸进去,不知摸到哪儿了,焦达一通惨烈的狂笑,像背上爬了只毛毛虫一样狂扭乱跳,这三人在座位上滚成一团,最里面靠窗坐的男生被挤的都快贴到窗户上了,大叫:“你们先让我出去!” 整辆车都被这边吸引了视线,有好几个站起来举高手机准备拍下来发微博,前后左右都有人举着手机对着焦达的脸拍,还跟那个抓胸的男生说:“来个淫棍的笑。” 抓胸的男生对着几个镜头嘿嘿嘿的淫笑,拍照的人仍嫌不足,把焦达的脸也掰过来,说:“你受此屈辱,如何不哭?”焦达也嘤嘤嘤。拍照的几个大喜,挑好角度连拍数张发上微博,配上字:今天坐旅游大巴竟然碰上qj!还是男的j男的!真是世风日下啊! 了数人转发后,回贴都来了。 “这不是焦大嘛,哪个不长眼的j他啊,j只鸡都比j他好。”  分卷阅读91 “废话,有鸡j还j他?” “连鸡都j不成只能j焦大,霍原,你也太可怜了,摸摸,给你打三十块钱,别嫌少,咱们学校后门那条路上的洗头房三十块就可以爽一次了。” “卧槽楼上是不是去过?太没有廉耻了!” 抓胸的男生就是霍原,有人特意把评论拿给他看,霍原对焦达说,“看来是我吃亏了啊,给钱给钱!不能让我白出力!” 焦达把他推开,“滚蛋!技术一点都不好还想让老子掏钱?” 周围几个男生纷纷道:“提上裤子就不认账了啊。” “下回记得在他没提裤子时就要钱。” 霍原点头道:“懂了。”说话不及伸手就去偷袭焦达的裤腰带,被反制,这次两人又倒在另一侧的座位上。 前头的司机不乐意了,张嘴喊:“你们这些学生老实点!再打把车掀翻怎么办!!” 焦达和霍原这才灰溜溜的回座。 贝露佳跟童桐两人坐在一起,她拿薯片给前面的季笙和姚东海吃,趴在椅背上拍姚东海,“别只顾着吃啊,老实说,有看上的没?” 姚东海翻白眼,“就这?” 刚才那场表演确实有点破廉耻,贝露佳深觉丢人,她给闺蜜介绍男朋友,怎么童桐认识的这些人这么不给面子啊,坐回去跟童桐生气。 季笙和姚东海就听后面童桐一个劲的跟贝露佳赔不是,道歉。 姚东海摇头:“童桐算是被贝露佳给拿住了。”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呗。”季笙从她手里拿薯片吃,姚东海把袋子往她那边送了送,小声问:“你跟宋阳现在怎么样了?一个星期也不见你给他打一个电话,这么快就老夫老妻了?” 季笙摇摇头,又点点头,咽了嘴里的东西才说:“就那样呗。”看姚东海还要关心,忙把薯片袋子塞给她:“你吃,我不吃了。” 坐在她们俩人前面的两个女生是滑雪社的社员,此时其中一个站起来趴到椅背上,拿一袋开心果敞开口给季笙和姚东海,“你们吃不吃?” 姚东海和季笙意思意思一人拿了一颗,这个女生看她们拿了,就好奇的直接问季笙:“我听说你有个农大的男朋友吧?他今天怎么不一起来?” 过道对面座位上传来一声响亮的冷哼,“张雨馨,你怎么这么没眼色?谁知道人家现在还谈着没有,这都是人家的隐私!你问了正好问到人家不想说的事怎么办?”这个女生刻意放大声音,看到姚东海和季笙看过来,还对季笙一笑:“对吧?” 张雨馨马上缩回去了,跟同排的女生小声说:“多丽娜吃枪药了?”那个女生摇摇头,偷笑着指了指前面的焦达,见焦达跟人说着话却不停的往后看,却不是看是他女朋友的多丽娜,而是看同排但坐在另一边的季笙。 张雨馨跟这个女生一起心领神会的偷笑起来。 这边,姚东海在多丽娜说完话后就顶回去,喷道:“关你屁——事!” 多丽娜越看焦达就越生气,还想借茬接着吵,却对上了季笙的目光,顿时嘴里要说什么都忘了,脖子后面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她偃旗息鼓了,姚东海这边也没有趁胜追击,毕竟是出来玩的,多瞪了她几眼就算了。瞪完回来给季笙气呼呼的说:“给宋阳打电话!” 季笙用“你有病”的眼神看她。 姚东海不为所动,“快打!” 季笙被她推了几下,摸出手机拨号,说:“打给他干什么?叫他飞过来替我撑腰?” “谈恋爱哪能互相不联系啊?打,说两句天气好吃饭了没这种废话也行啊。”姚东海说。其实她和贝露佳都有点替季笙和宋阳着急。说他们俩谈着吧,又一点没有恋爱的气氛。说没谈吧,又都没再找。就这么半死不活的吊着,路人看了都心焦。 季笙拨通电话,只响了两句歌词“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就接通了。 “喂?”宋阳低沉的声音在那头响起。 季笙不自觉的也放轻声音:“忙呢?” 宋阳听到季笙的声音吃了一惊,连忙拿开手机看看来电人姓名,刚才他根本没看就直接拿起来了。 “是你啊,现在在路上呢吧?怎么样?晕车不晕?有没有带晕车药?上回跟你说让你买个柚子带过去,保健他们都说我出了个臭主意,说在车上没办法开柚子……” 姚东海看季笙在电话里聊上了,也高兴了,不去打扰她,拿出手机听起了歌。说起来宋阳的品味还真是古曲…… 季笙静静的听他说着,就嗯嗯的答应着,点头。 宋 阳就自己慢慢的说着,他现在跟季笙就是这么相处的。实验室里赵晓虹正跟他不对付,因为司邦毅走后本该他顶上那一摊,结果当时他回家了,就叫宋阳给拾了个 漏,现在是木淑娟排第一,宋阳排第二,赵晓虹排第三。赵晓虹气炸了,却本性难移的想挑拨木淑娟跟宋阳吵架,叫木淑娟和宋阳都哭笑不得。 还有他的那些哥们。保健找工作很顺利,罗亚男的工作是家里人给安排,只有丁琰找工作找得不怎么顺利,已经打算回过头来考研了。而且三人都开始相亲了。 宋阳说:“保健第一次相亲跟姑娘去吃西餐自助,结果他偷偷把盘子里的小面包给藏在衣服里带出来了,还想让姑娘帮忙放她包里,结果两人就吹了。”这事让他们在群里笑了保健很长时间,保健说,“大意了,当时不知怎么脑子搭钱弦了!我平时没这么蠢啊!” 他听到季笙在那边笑了两声,马上很高兴的说:“我跟你说,还有个更蠢的事呢!” 季笙听着他的声音,听他不停的找可笑的事逗她开心,心里就像晒正午的太阳时一样暖融融,懒洋洋的。 她很喜欢宋阳,很喜欢很喜欢。可她好像已经不会笑了。 ☆、第55章 目的地是鱼头沟,一个还没有开发出来的小山沟。选小地方的好处就是花费少,坏处是景观少。大巴车开到目的地时还不到黄昏,一下车所有人就都撒欢了,以多丽娜为首的几个姑娘跳下车,焦达在后面喊:“妹子们!行李都不要了?一会儿车一走就把行李给带走了!” 多丽娜回头冲他喊:“给我提屋里去!” 焦达继续吼:“你的包是哪一个!!” 多丽娜只好跑回来爬上车说:“就那个黄的啊!跟你一起买的!”她把行李提下来站在车门处递给焦达,“拿着。” 焦达:“你都拿下来了,直接拿进去不就行了?” 恰 分卷阅读92 在此时,季笙和姚东海特意落在最后提着包下来,焦达多了句嘴,“哟,放着吧,一会儿我给你们提进去。” 多丽娜火冒三千丈,狠狠把快二十斤的行李摔在焦达的身上。焦达嗷的一声往后跳,捂着胸口还差点被行李给砸了脚,大骂:“你吃错药了!” 姚东海喊着“让让,让让”拉着季笙火速逃离现场,贝露佳跟在后面,童桐最倒霉,走在最后,被那两人拉着让“评评理”。 “你也不管他?”姚东海认为贝露佳太没人性,怎么能把男朋友丢在那种险恶之地? 贝露佳:“那都是他认识的人,我说话他不领情怎么办?” 童桐有一个毛病,喜欢的人夸他,不喜欢的都恨他。 他特别心软,是个老好人。刚才也是多丽娜先扯住了他,他就站住了。 贝露佳没少因为这个跟他生气,不过他的性格软也有好处,不管贝露佳怎么生气,他都好声好气的赔不是说对不起。 季笙接过贝露佳手里的一个提兜,提议道:“走,去看看咱们住哪儿。” 滑雪社住的是某一个社员拐着弯的熟人的房子,也是因为有熟人在,他们才到鱼头沟来。 鱼头沟附近的村民有人就在此处开了农家院,靠山吃山,专门接待旅客赚钱。季笙三人沿着一条新修的马路很快找到了他们租住的小院,先来的社员放完行李,正在骚扰村民养的大白鹅。 小 院盖的像个四合院,四面全是三层小楼,盖得古色古香,十分气派。季笙三人住在一楼,屋里一字排开三张单人床,每张床前都有一个床头柜,上面有台灯,电插板 和网线,屋里还有个卫生间,可以上厕所和洗澡。不过老板娘进来跟告诉她们可以吃饭时说,“热水用的是太阳熊,你们三个人要是洗澡小心别洗到最后没水了。” “还不错嘛!”贝露佳的坏心情去得很快,发现住宿条件比想像得要好就高兴了。 季笙坐到床上先给宋阳发了个短信说她已经到了,再给苏梦柳和季秫也都分别发一个。很快三个人都回过来了。 宋阳:已经到了就好好玩吧,多拍点照片给我看^▽^ 苏梦柳:到了?住得怎么样?屋里有厕所吗? 季秫:是不是该吃晚饭了?他们做的饭合胃口吗?不好吃就把带的香肠拿出来吃。 姚东海在车上已经憋得快受不了了,发现房间里能上厕所跟中大奖一样就冲了进去,这会儿出来就看贝露佳正在兴致勃勃的把行李箱里的东西一样样都拿出来,床头柜都快放满了,还拿着一些放不下的问季笙,“你的床头柜用不用?不用借我放点东西吧?” 季笙忙着回短信,点头说:“你放吧,我不用。” 姚东海对贝露佳说:“你也不嫌脏?衣服就别往里放了。”把她搞得犹豫纠结起来了,转头去趴到季笙的肩上说,“干嘛呢?给谁发短信?” 季笙把短信给她看,“你也跟你家里打声招呼说已经到了。” 姚东海,“我妈加了我的微博,刚下车时我就发了条‘到了’,她还给我点赞了呢。” 她看季笙跟宋阳聊的东西,不由的在心底摇头。去年两人还总是闪瞎人眼的不停冒蠢,现在怎么搞得跟小学生似的?小学生都比他们会玩浪漫。 季笙和宋阳交换聊的那几句是: 季笙:好的,我拍点当地的植物给你吧? 宋阳:好啊,你可以问问当地人有没有,有时本地的植物会有土名,你觉得有意思的都给的拍回来吧 季笙:好 宋阳:好好玩,玩得开心点 姚东海指点季笙:“太干巴了,你也撒两句娇啊,发个颜文字。” 季笙以前存了很多颜文字,想了想发了个“_(:3)∠)_” 姚东海抢过她的手机,“你发这个干什么?发个好点的!” 宋阳的手机又响了一声,他拿起来一看,眼睛就瞪大了。 季笙:╯e╰ 宋阳的心一下子火热起来了,连着发了好几个颜文字上去。 季笙捧着手机:o((>w<))o╰(*︶`*)╯ 姚东海拍季笙:“他很高兴啊!” 季笙被她拍得生生往旁边一倒,姚东海心满意足的教育她:“以后就要这样知不知道?谈恋爱,不谈怎么爱?多撒撒娇,男生很喜欢这个的!” 外面已经摆桌子吃饭了,姚东海先一步跑出去说:“我去看看有什么菜!” 看着她的背影,贝露佳走到季笙身边:“你说,这家伙是不是已经交上男朋友了?”听刚才的话,一套一套的。 季笙正在发愁怎么回应宋阳的热情,两人正在手机上轮流刷颜文字腻呼,存的不够还要从网上再搜,忙得不亦乐呼,对贝露佳的话反应不足,就道:“嗯,应该吧。”她话音刚落,贝露佳马上像找到知音一样:“我就说吧!今晚好好审审她!” 季笙和贝露佳放好东西锁上门去餐厅,看到焦达正在院子里喊人:“都出来吃饭了!人都到哪儿去了?” 有人喊:“出去逛了!” 焦达大骂:“黑灯瞎火的逛屁!外面连个超市都没有,他们跑出去再丢了算谁的!” 楼上有人跟喊:“算你的!” 焦达骂娘。 看他这副怒气冲冲的样子,估计跟多丽娜吵了一架。 “多事精呢?”贝露佳一边嘀咕一边找人,天色渐渐暗下来,农家小院里只有几盏昏黄的小灯,现在住在旁边两幢楼里的人都纷纷出来了,一时也看不到多丽娜在哪儿。 季笙倒是一眼看见了,童桐正陪着多丽娜从院门口进来,他好像在摆事实讲道理,多丽娜扭身跺脚还是气哼哼的耍脾气。 季笙不敢说,扯着贝露佳径直去餐厅:“姚东海估计都吃上了。” “她哪儿那么饿啊。”贝露佳哈哈哈,一转头看到了,立刻就站住了。 季笙仿佛能感受到她心里翻涌的怒火,悄悄说:“想整整她吗?我帮你。” 贝露佳重重冷哼,死死盯着童桐的背后看。 童桐似有所觉,回头一眼对上女朋友杀气腾腾的目光,条件反射的大退一步,跟多丽娜撇清干系。 贝露佳等他看过来了才冰冷的一扬头,拉着季笙若无其事的走了,“走吧,我都快饿死了。” 童桐在后头赶紧跟上来,苦哈哈的想怎么解释。 山里的天黑得早,吃饭也早,才六点天色刚刚转暗就开始吃饭了。 晚饭很丰富,餐厅里 分卷阅读93 是四人小方桌,每桌四个菜,酸辣土豆丝,家常豆腐,香菇青菜和东北大拉皮——全素。 另有大米粥配上足有一斤重的大馒头。这馒头一端上来,好几个女生都喊:“吃不了啊!” 童桐坐到了季笙她们这一桌上,此时就很体贴的说:“你掰一半,剩下的给我。” 贝露佳的脾气去得快,傲娇一会儿就不生气了,她给童桐掰了很大一块,她自己的就两口大,童桐说:“你这样不够吃啊,我再给你掰点。” 贝露佳:“不要!你吃不完再给我。” “怎么能让你吃剩的?我现在给你掰。”童桐说。 姚东海:“酸!” 贝露佳的语气顿时从傲娇小公主改成皇后后妈,“酸就别吃!”说罢把那盘土豆丝给换到童桐面前,用甜八度的声音说,“你吃,你喜欢吃土豆丝。” 童桐埋头努力消灭馒头,不掺和到女生们的战争中。 姚东海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看季笙一个人置身事外,戳戳她,“拍张照给宋阳吧。” 季笙刚才一直保持透明来着,此时也不好落姐们的面子,拿个巨大的馒头拍了张照片发给宋阳。 宋阳秒回:好大的馒头,你一个人吃不完就跟旁边的人分着吃。 季笙:吃得完。 姚东海看到这里几乎要扶额,很不解的问季笙,“其实我一直很想知道,他是怎么喜欢上你的?” 季笙点点头嗯了声,“我也想知道。” 吃过晚饭就各自回屋了,今天坐了一整天的车,所有人都急着回屋去洗澡,还有人问老板要是热水用完怎么办,老板说用完有热水器,说一声没水了他们就给打开。 贝露佳说,“说是这么说,老板肯定不乐意开热水器,烧气多费钱啊。咱们还是洗得快点。”她用手机定时,“每人二十分钟,速战速决。” 季笙十五分钟就解决了,她是第二个出来的,贝露佳因为洗最慢所以排最后。姚东海已经吹干了头发,举着电吹风说:“来,我给你吹头。” 季笙的头发这一年都没长,还是过肩十五公分左右。姚东海给她吹头时都说:“你这用的什么啊,这么滑!都不用梳!” 这时院子里突然传来一声尖叫:“那你就别管我!!” 后面有人喊:“丽娜!” 季笙和姚东海开门出去看,正好看到童桐追出去。 “这家伙怎么这么傻啊。正牌不追,他追个屁啊。”姚东海抱怨道。 季笙看到焦达故意大声说:“走!都回去打牌!”说完就一个人先上楼了。 姚东海去问了怎么回事,回来挺无奈的说:“我觉得多丽娜是活该。她刚才让焦达陪她出去看月亮,说这里的月亮好看。焦达说太累了,也洗过澡了不想出去,多丽娜就把他们床上的牌给扔到屋外。”现在地上还有散落的牌呢。 然后现在人跑了,然后童桐这个老好人去追了。 姚东海和季笙面面相觑,贝露佳洗完包着头出来,蹦蹦跳跳的过来:“你们俩干嘛呢?” 姚东海:“……” 季笙:“……” “我给你吹头吧。”姚东海推着贝露佳回去,甜蜜又体贴的说,“乖啊,吹完再给你马一节?” 贝露佳搭在姚东海的手背上,娘娘脸道:“小海子,一会儿哀家好好赏你。” 姚东海把她一把推到床上,“滚蛋!把头伸过来!” 季笙悄悄注意着门口的动静,看到童桐已经把多丽娜给追回来了,给姚东海使了个眼色,两人这才放下心来。 ☆、第56章 深夜,宋阳在写论文的间隙跟季笙聊天。两人的电话一直通着,想起来了就说两句,就好像一直在一起一样。宋阳时不时的会问一句:“困吗?睡了吗?” 季笙都说:“不困。” “听首歌好吗,我给你放。”宋阳把喇叭开大,让她从手机里听,“好听吗?我给你发。”他跟着发过来一个包,季笙下载了就可以直接听。 农家院的屋里,只有季笙开着床头灯跟宋阳说话。 “困不困?喝杯咖啡?”季笙说,“你那儿的咖啡喝完了吗?” “没呢,你上回给我快递过来的还有呢。”宋阳道。上回季笙从网上给他淘了快一箱咖啡和茶,让他换着喝。因为听说他最近要常常熬夜。 所 以,保健、罗亚男和丁琰都说虽然季笙现在不怎么爱跟他说话了,但人家妹纸心里还是关心他的,让他再接再力。宋阳跟他们半遮半掩的述苦说妹子好像对他不是很 有信心,结果兄弟们都脑补是宋阳的父母不同意,或者是季笙的父母不同意。丁琰知道得多一点,脑补的也更多,再三问宋阳介不介意,宋阳再三说季笙什么事都没 发生,所以他没什么好介意的,丁琰心道你不介意,鬼知道你父母介不介意,脑补宋阳嘴硬心苦,十分同情的替他出主意说只要你够坚定,你父母肯定拿你没办法, 这世上父母跟孩子较劲,一般都是孩子赢,他们要真不同意,你就抱定不婚主义,扛到你父母都急的是个女的就行的时候,你就胜利了。 宋阳还真考虑了一下如果跟季笙谈到最后遭遇父母阻拦时这个办法的可行性。 扯远了。事实上,宋阳就是觉得季笙虽然嘴上说要跟他分手,让他再多考虑考虑,其实她还是很喜欢他的,所以只要他表现的坚定不移,最后肯定能让季笙放心的\(≧▽≦)/ 脑补完之后,宋阳就坐定了温柔坚强不放弃的男友套路,对季笙百般温柔千般顺从,自觉真是天下第一温柔好男友(自己点赞)! 看季笙就是“你虽然一直很冷淡,但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很痛苦很委屈很难过很纠结baba……”,包容心空前膨胀起来。 看!就像现在!季笙撑住不睡陪他写论文!这是什么精神?这就是真爱! 宋阳下笔如有神,脑中文思泉涌,一不留神就在文档中添进一句“咖啡很好喝”,发觉了赶紧删掉。一会儿又发现把所有的“季节”都打成了“季笙”,赶紧再查找替换。 姚东海睡醒一觉睁眼发现季笙那边还亮着灯,心道你搞毛?冷淡的时候让所有人(她和贝露佳)担心你们要分手!热情起来就熬夜发短信打电话!有没有这么分裂啊! 不 过这样看起来倒是不用再担心了,她心满意足的翻了个身,顺便摸出手机来看看有没有短信,不过他那边工作忙,作息时间很规律,应该不会这么晚不睡。带着一点 点小失望,姚东海把手机放回 分卷阅读94 去,刚躺好准备接着睡,院子里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就有人来拍门了,一边拍一边喊:“喂,那什么,你们见到多丽娜了 吗?” 拍门拍的像杀人,屋里的人当然不可能再睡了。季笙下床开门,放进来一个大惊失色的女生,她一进来就急匆匆在屋里扫了一圈,找不到想找的人之后急得跺脚道:“刚才有没有人来敲门?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季笙:“没有。出什么事了?” 这个女生就是跟多丽娜一屋的,她道:“她不见了!我怀疑她跑出去看月亮了!” 姚东海和贝露佳也都披衣起来了,姚东海道:“她有病吗?出去看月亮?她怎么不上天?” 不能怪姚东海说话难听,一来对多丽娜的印象不好,二来这种陌生的小山村,头一天来就晚上跑出去看月亮,怎么看都不是智商正常的人做得出来的事。 此时小院里该起来的也都起来了,正面的三层楼是主人家住的,老板娘已经出来了,两边问:“怎么了?丢了个人?她怎么跑出去的?” 山里夜凉,姚东海开门站一会儿就打寒战了,跟贝露佳一起从行李里翻出毛衣来,给季笙带了一件。季笙没感觉到冷,接过来道了声谢。 那边那个女生已经把前因后果说清了。刚才吃饭前,多丽娜就想叫焦达陪她出去看月亮,理由很多,像这里的天空比较干净,环境优美,非常适合月下定情,说白了就是女生想玩浪漫,但焦达认为这纯属有病,不肯陪着去浪漫。 多丽娜就半夜自己去了,还留下短信让这个女生去跟焦达说,潜台词:我看这下他会不会来找我! 老板娘听完神情就很不可思议,仿佛不理解,“这孩子怎么养出来的?”“这熊孩子要是我家的我一定把她打改!”旁观的人可以从老板娘的脸上看出如上刷屏。 老板娘回去叫人了,毕竟人是在他们小院住着,这人要是不赶紧找回来,出点什么事,他们这个小院就不用干了。 这边,焦达也已经被人从屋里拉出来了,睡眼惺忪,怒气满值。 “让她去!她自己作死关我什么事!”焦达大骂。 跟多丽娜同屋的另一个女生跳得三尺高,也是不能相信焦达居然能这么说,还不都是因为他,多丽娜才会半夜跑出去,她叫得声音都变了,一手指着季笙:“都是因为你在路上一直看别的女生!多丽娜才会这么伤心!她一进屋就哭了一场你不知道啊?” 季笙被这么一指,倒像是无形中做了什么错事。姚东海一把将她拉到身后,指着这个女生说:“闭嘴!说你们的事就说你们的!瞎指什么!” 贝露佳刚起来脑袋还有点未清醒,但一遇到骂战立刻就提起精神来了,撸袖子往上冲:“关我们什么事!你再指试试!” 老板娘那边已经把老公、儿子、小叔子、公公加婆婆都喊起来了,出来一看这群小屁孩子都快打起来了,轰鸡鸭一般轰道:“行了行了,都回屋睡觉吧,我们叫人去找,你们都好好在屋里待着吧。” 她和她婆婆,一个小脚干瘦的老太太,先把季笙、姚东海和贝露佳这些女生给推回屋,叫她们好好睡觉什么也不用担心,他们这个村没有太高的山也没有什么危险的地方,一个普通城里女生,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给她再加四条腿她也走不出去二里地。 锁上门,老板娘跟婆婆说:“那你在家看着这些孩子,我跟他们出去找。” 老太太搬个凳子坐在门口挥手道,“你们去吧,我就在这里看着。” 屋里,季笙三个没一个睡觉的。大家都回了自己的屋,也不知道别人那边现在怎么样了。三人干脆进了滑雪社的群,里面果然已经非常热闹了,一屏屏的刷着对话。 从对话里看,焦达再怎么说还是跟着去找了,理由是这些生人去找多丽娜,万一出点什么事怎么办?再说多丽娜见到生人也未必肯跟着回来啊,所以他们这边也有人跟着去。 去的男生有焦达、童桐和其他四五个人。 贝露佳看到这里发了句“好担心,不过一定能很快找回来的”,她跟季笙和姚东海说,“童桐就是这么好。”语有荣焉,十分骄傲。 群里还商量如果一个小时后还找不到,他们就打算报警,上微博扩散,尽快引起注意组织救援。他们担心鱼头沟村可能会有地方保护主义,怕有负面新闻,可能会不让他们报警。比起这个村里的人,他们还是更相信警察叔叔。 大家忐忑不安的等待着,一边消耗着零食。 不 过很快,找人的人就都回来了。他们几乎是一出去就找到多丽娜了,因为她也不敢跑太远,山里的夜里真的是很黑很黑,跟城里不一样到处都是灯,那是连脚下的路 有没有石子有没有坑都看不清的黑,所以多丽娜翻墙(姚东海:她还真能干啊!)出去后,跑去的是村口的庙,也就是他们下车的地方。 老板一家也很有经验,这种黑灯瞎火的小村庄,一个城里孩子出门就抓瞎,所以肯定不敢跑远。他们直接就是从停车场那里找起的,一下子就逮着人了。 然后一逮到人,焦达就把多丽娜大骂了一通,多丽娜大哭一通。老板说:“别吵吵了!这么晚了大家都睡了!要吵回你们家吵去!” 二半夜被人折腾起来,就算是掏了钱的客人也让人受不了啊。 老板娘打了圆场,牵着多丽娜的手把她拉回来,送进屋,圆满落幕。 不过人虽然找回来了,大家也都打着哈欠上床入睡,但群里还在刷聊天。 ——她怎么这么烦人啊,只会给大家添麻烦 ——我下次再也不跟她一起出来了!有她我就不来!每回都这样! ——你们还记不记得?上一回也是咱们一起出去,饿了找饭店吃饭,这个不想吃,那个太脏不想进去,尼玛挑了三四家店,我都快饿得走不动了,结果最后吃的是凉面!气死我了! ——不就是仗着焦达是她男朋友吗?非要在别人面前显摆男朋友有多听她的,作天作地!早晚把焦达作跑! ——已经快跑了,焦达今天可是真没给她一点面子 ——焦达也不是个东西,看到个美女就走不动,他跟多丽娜可是在外面同居的 …… ☆、第57章 晚上发生的事在早晨继续发酵。吃完早饭开始分组进行观光时,大家不约而同的默认焦达和多丽娜一组,而其他的人没有一个肯当电灯泡,所有人用堪比军队的速度组合在一起,迅速完成了出发 分卷阅读95 前的准备工作,并奔出农家小院。 老板娘和老板站在门口送他们,在大白天就不用担心了,村里只有一条路,不管在哪里只要找到大马路就能回到小院里来。 季笙、姚东海、贝露佳和童桐当然是一起的。 出了村子,童桐背上背着,手上提着,还热情的问女友:“我们往哪边走?” 贝露佳踮着脚尖举目四望,想从这里看看哪一边的风景更好。 季笙伸手搭在旁边的树上,很快得到想要的信息,指着一个方向率先迈步:“往这边吧。” 那棵树告诉她从这条路走过去不远就能看到一个小小的缓坡,爬上去会有一大片的野果林,现在正是结果的时候。 早上九点多的时候阳光还不错,季笙有用不完的力气,走出村落不久她就从童桐手里接过了一个装满薯片等不能压的零食的塑料袋。 “不,不,我来拿就好。”童桐用身为一个男人的自尊来拒绝,但他的额头已经开始冒汗了。 贝露佳也给男友减了负,她从他的背包里拿出来了几瓶饮料,先拧开一个甜蜜的喂了童桐几口,看起来像给他加足了油,然后季笙和姚东海各拿一瓶。 这下背包轻多了,童桐明显看着松了口气。 “我们走快点。”姚东海善体人意的拉着季笙走在了前面,不一会儿,后面的贝露佳就开始消灭零食,不但自己吃,还喂给手上不方便的童桐,还时不时的跑到前头来给她们两袋。 还没走到缓坡前,童桐手里的塑料袋就有一个空了。 “这里风景不错,能看到很远的地方呢。”姚东海站在缓坡前手搭凉棚四处望,他们走的这个坡似乎是周围最高的了。很快,她看到一个好玩的,“你们看,那是不是多丽娜和焦达?” 大家立刻两眼放光的过来了,一起往那个方向看。 在离他们大概七八百米远的西北方向能看到一男一女两个争吵的身影,女生穿着荧光黄的上衣,正是多丽娜穿的那一件。 女生拖着男生的胳膊跺脚,男生比女生要高上一个头,宽上两圈。他似乎想离开,三番四次甩开女生的手,每回女生都再冲上去拉住。只是在远处看就能感觉到那股火药味。 “焦达不会真的想分手吧?”童桐说的时候看了眼季笙。 贝露佳踩了童桐一脚,维护季笙道:“这跟我们可没关系!季笙有男朋友了!他连那谁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童桐心酸了,“那么好啊……” “当然!”贝露佳轻蔑的嗤了声焦达。 姚东海悄悄捅了下没神经的贝大小姐,让她稍稍关注下她男友的心情。 此时,多丽娜抱住焦达的胳膊蹲在了地上。 “我们走吧。”季笙领头继续往前走,有点不忍心看下去了。 翻过山坡看到那一片野果林时,所有人都惊喜的哇了声。 “这东西能吃吗?” 姚东海摘了一颗下来,这果子有山楂那么大,表皮红亮,有点像圣女果。她正小心翼翼的闻这果子的味,就看到季笙已经扔进嘴里一个。 “快吐了!麻不麻?涩不涩?”姚东海赶紧拿水准备让季笙漱口。 “没事,挺甜的。我以前吃过。”季笙保证这东西无毒,而且味道不错。 “真的?”贝露佳蹦过来,“那我们就在这里吃午餐吧。” 童桐终于能把背包卸下来了,包里有塑料桌布,取出来挑了个既平坦阳光又好的地方铺上,再把包里的水果、面包、罐头和各种吃的拿出来。 季笙三人拿着塑料袋采果子,边采边吃,这种果子越红的越甜,有点发黄或发桔色的就是还不够熟,会有些涩。 季笙捧起一捧果子,拍了照片传给宋阳,“这种果子当地人叫灯笼果。” 宋阳很快回过来,“好吃吗?” “甜甜的。给你带一点回去吧。” “好带吗?不好带就不要带了,下回我跟你一块去摘^▽^” 季笙拿着手机微笑,姚东海悄悄捣捣贝露佳,激动的小声说:“看!看!现在气氛不错了吧?出来后季笙心情变好了。” 贝露佳严肃道:“对了,我昨晚就想问你,你是不是也谈着呢?” 姚东海眼珠子往上飘:“有吗?” 贝露佳指着她肯定的说:“你的目光在往左上方看,这就表示你在说谎!” 姚东海端正道:“别把美剧当真,那都是胡扯的。好了,摘的够多了,我们要不要找条小溪洗一洗?还是这么直接吃?” 最后大家认为这种果子没打农药,也就是天长日久落些灰,事实上它们看着都很干净,连灰都没有。所以大家就把它当饭后水果的一种吃了。 吃完午饭他们就起程回去了,到农家小院时正好是四点,太阳刚刚偏西。院里已经有回来的人了,还有人钻到厨房去问今天的晚饭。有人根本就没出去逛,就在村里转了转,还看到了老板家喂的猪。 “两头,有点小。”吃晚饭时,一个挤到季笙他们这张桌来的女生说。 她就是昨天跟多丽娜同屋的人,叫毛梨,外号小兰。 小兰会过来跟不熟悉的人挤着坐是因为多丽娜在哭。 当着所有吃饭的人的面在哭。 另一个同屋的女生在劝多丽娜,看起来也很尴尬。滑雪社的人并不都是一个系的,有像季笙她们这样跟着一起旅游的,也有别的系和别的学院的人。所以大部分的人都在悄悄看笑话,也有人围着劝,或者关心一两句,但关心完了都回去吃饭了。 焦达一开始是坐在另一张桌上装没听见,但一直有人跟他说“去劝劝,你去劝劝”,结果他气呼呼的端着碗,把馒头放在盘子上,一手一个回屋吃去了。 小兰吃完饭还跟季笙她们回了屋,“她一直这样,我们都劝她别总在大家面前这么闹,谁都会烦,可她总是不听。”小兰抱怨道。 可能因为季笙她们是完全陌生的人,而这些话平时不能跟朋友说,小兰几乎狠不能把攒了几年的话一气全说出来,说完她就爽了。 据她说,多丽娜和焦达是一年级的时候就谈了,而且是焦达追的多丽娜。 多丽娜是个非常时尚的女生,她有很多衣服很多化妆品,小兰说她在学校里甚至每个周末都要回家拿衣服,因为“她不穿上一周的衣服”。 多丽娜很受男生欢迎,但在女生中没多少人喜欢她。小兰说那是因为多丽娜有表演欲,当她和女生在一起时喜欢当众人的焦点,如果 分卷阅读96 有人抢了她的风头,她就会给人脸色看。但在男生面前时会更夸张一点,特别喜欢把电影电视中的浪漫镜头表演出来。 多丽娜跟焦达刚谈的时候,两人粘的很紧。多丽娜甚至搬到了焦达的寝室去住,就算两人选课不一样,她宁可旷自己的课也要去跟焦达上课。那段时间两人的感情是最好的。 问题似乎是从半年前的圣诞节发生的。多丽娜之前在人前说过很多次不知道焦达会送她什么礼物,说他说了会送她一个很棒很贵的礼物,说他准备了很多钱,还打工,朝家里要钱,吃饭都很节省。说得太多了,大家也配合她一起猜会是什么礼物——几乎都认为是苹果。 但圣诞节当天,焦达只送了一束花和一盒多丽娜常吃的巧克力,别的什么都没有。 多丽娜当街把花摔了,把巧克力也摔了,蹲地大哭。就在离学校不远的麦咖啡前,当时有很多同校的学生看到了,还有人拍照拍视频传了微博和学校论坛。 “好强……”贝露佳已经换了睡衣,坐在床上听小兰说的津津有味,想像一下都能知道当时现场有多尴尬。 小兰也说得很痛快,再接再力道:“还有呢,她后来让焦达赔她一个包——是赔,不是给她买。因为她说他没有送圣诞礼物,是欠她的。” “焦达也挺不高兴的,我看他对多丽娜早就烦了。只是现在还没办法分手,他估计是怕多丽娜再做出什么事吧。”小兰隐晦的看了眼季笙。 季 笙在学校的名声并不显,但小兰在学校论坛里见过她的照片,一个盘点校园美女什么的贴子,上面的季笙明显是偷拍,她当时正在慢跑,看起来非常有精神,连女生 也很喜欢她。但后面有人暴料说她是整容脸,还贴了对比照。前者是证件照,后者是偷拍照,能看出确实变化很大。但也有人说证件照没人能拍好看。 在 这次旅游前,小兰没有在学校见过季笙。但当时在旅游车里,季笙确实是最漂亮的一个,而且是小兰身边的女生中见过的最漂亮的一个,从她小学到现在。所以她完 全能理解焦达为什么会心动,他追多丽娜时就是因为她是滑雪社最漂亮的女生。但多丽娜跟季笙站一块就完全看不见了。 贝露佳看小兰的眼神,突然对季笙说:“笙笙啊,在那边干嘛呢?还跟你亲爱的传短信呢?” 小兰立刻很感兴趣的问季笙:“你有男朋友了?” “有啊有啊!”贝露佳立刻把季笙的手机拿过来,调出屏保:“看,这就是我们笙笙的那位,帅吧?现在是研究生呢,高材!大四就被他们学校的教授给看中了,没毕业就进了他们教授的实验室,现在是实验室中的二把手,特别厉害!” 如果论脸,宋阳甩焦达十八条街。季笙手机里的照片不多,但人长得帅怎么拍都不会变型。宋阳穿着白衬衣配淡蓝色的毛背心坐在阳光里对着镜头温柔一笑,小兰的眼都直了,“男神啊这是……” 她看看照片中的宋阳,再看看季笙,深情点头:“果然很配啊。”帅哥就要配美女,焦达就不要再想了,他没机会的。 “还有呢,当时可是宋阳追的我们笙笙。他在农大,天天骑车来看我们笙笙。”贝露佳把宋阳夸上了天,姚东海装模作样开手机录相,悄悄跟季笙说,“我拍下来给宋阳看看。”贝露佳竟然会夸他,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有小兰回去科普,季笙这边的压力确实小一点了。剩下的一天万幸没再出什么事,多丽娜跟焦达也不再吵架了。大家很快忘掉那些不愉快,前嫌尽释的在最后一天还一起拍了很多照片,然后坐上了回家的车。 他们周五出发,周日晚上回家,周一上午,多丽娜在学校跳楼自杀。 ☆、第58章 不管爬山有多累,季笙还是在周一早晨准时起来去跑步。姚东海和贝露佳全都浑身酸痛的死在床上,最后一天时她们又去爬了一次山,就为了在难得一见的野果林照相,现在那些照片全都已经传上微博了。 “给我带一杯豆浆……”贝露佳毫不客气的点餐道。 “你不用,童桐会给你带早饭的,别又把鸡蛋饼剩一天。”姚东海说,“给我带一份八宝粥加两块钱的包子。”她是肯定起不来的,所以她对季笙雷打不动的晨跑佩服的五体投地。 季笙现在已经是大二了,距离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秦风去世也有半年了,似乎所有人都在渐渐忘掉那时的事。 季笙在林荫路上奔跑着,经过树兄的位置时,她能感受到树兄给了她一个欢迎的微笑,还有今天太阳不错。 她想起在秦风死后,她来这里问起树兄有没有见过秦风。对于秦风一直把他自己当成复活的僵尸这件事,她一直想不通。 树兄说:我确实见过他,很奇特,他变得和我们一样了 所以当时树兄向秦风打了招呼。 树兄说:我告诉他快点滚蛋,这里是我的地盘 植物们也有地盘意识,它们并不天生温和,事实上在植物中间一向是赤裸裸的你死我活。那么如果不小心不同植物的种子落在同一片土地上,势必会有一场厮杀,最后的胜利者将会将自己的根系或孙子后代占领这片土地。甚至还有可能继续向外延伸。 它们抢起营养或水分来可不讲君子风度。 树兄一点都不欢迎秦风,哪怕他也有同出一源的气息,但树兄牢牢的记住秦风曾经是敌人,那他就要从这里滚出去。 但秦风就像带着耳机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一样。 树兄说:他没有回应我,后来我看他出去了就随他去了 季笙有点明白了。她当时是亲眼看到菟丝草长在她的手心上的,所以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是什么让她变化。她跟植物的交流也是顺理成章的。 而当秦风从土里醒来后,他不知道自己会复活是因为菟丝草,所以他才会把自己当成僵尸。 阴错阳差。 季笙听审时才知道秦风杀司邦毅和冯亮都取了他们的鲜血,她后来在网上重新搜僵尸时发现僵尸的食物就是鲜血,她猜这就是原因。 司邦毅和冯亮死的都非常冤枉。特别是冯亮,他跟秦风连句话都没说过,只因为他是监房里最年轻的一个,秦风选他估计就是因为他最年轻。 菟丝草具有神奇的力量。 季笙从秦风身上看到了,重点不是这个力量的来源,而是拥有力量的他们怎么去理解这个力量。季笙恐惧菟丝草,她一直逃避去使用它,面对它。秦风在认为自己是僵尸时就不把自己当人了 分卷阅读97 ,他把自己当成了另一种生物,跟人完全区别开来,这是他能轻松杀人的原因吗? 在秦风死后,季笙一直在思考秦风。她觉得他是她的前车之鉴。 其实季笙也认为自己已经不算人了,这是她一直想跟宋阳分手的原因。她还考虑过日后都不谈恋爱,也不结婚了。因为她害怕她会生下不是人的孩子。如果她的孩子继承了她身上的菟丝草,那孩子会变成什么样?一想到这个,她就没有勇气继续想下去。 但想到秦风,她又害怕自己钻了牛角尖。如果她一直这样下去,受到伤害的会是她身旁的人。 天渐渐亮了,林荫路上跑步的人越来越多了。住在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们有很多都把这里当成了一个自发的健身点,学校经过考虑把旁边的网球场开放了,还有人带着球拍一大早来打球。 季笙在这一片已经小有名气,每天早上都能看到她跑在前面,后面拖着一长串跑步的人。 今天早上也是一样,季笙一边跑着,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跑习惯了后身体会随着惯性运动,大脑完全可以放空去做别的事,一心二用。 突然,远处吵杂了起来,很快有人跑过来,因为知道早上会有老师在这里跑步,他们来喊人。 “马老师!你快过去看看吧!有个学生跳楼了!” 这句话一喊,这一片的人立刻像被施了定身术,然后跟着就是一阵吵吵嚷嚷,七嘴八舌的说:“啊!快给葛朱平打电话!” “是谁啊?哪个班的?” “人怎么样?叫救护车了吗?” 来喊人那个拽着马老师已经连三赶四的跑了,剩下的人也没了晨跑的心。 季笙浑身发寒,她想起了自己。 结果季笙忘了买早餐就回寝室了。 女生寝里已经有消息了,姚东海和贝露佳也没介意她忘带早餐的事。“正好,咱们一起去餐厅吃。”姚东海说。 三人挽着手臂背上包跑去餐厅,季笙和姚东海去买完饭回来,贝露佳坐在位子上刷论坛和群,她整个人突然一僵,冲她俩招手。 季笙和姚东海低头凑过去,贝露佳小声说:“听人说……自杀的女生好像是……多丽娜……” 昨天还见过的人今天竟然就死了,谁的心里也不会毫无反应。 “确定吗?”姚东海赶紧问。 贝露佳看着手机说,“还不清楚,但多丽娜的班主任去问了她们寝室的其他人,她们寝室的人说多丽娜昨天晚上没回去。” “没回去?”姚东海回忆道,“我记得我们昨天晚上九点回来的吧?她没回寝室去哪儿了?” 学校很快下了封口令,论坛和微博都不许谈论此事。但消息却流传得很快,因为很多人被约谈,这些被谈话的人出来后都会忍不住跟别人交换信息。“老师都问了你什么?”“老师问我多丽娜有没有说什么,你说会不会……” 各种小道消息在学生中间传播着,很快拼出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似乎所有人都认为多丽娜是为情自杀。跟她同屋的女生听过很多次她的抱怨,还有在电话里跟焦达争吵。多丽娜在空间和微博里也有留下类似“我早晚要让你后悔”这种话。 焦达很快请了假,从学校消失了。当天救护车把多丽娜接回医院,但在路上就已经确认死亡,进了医院直接就送到了太平间。多丽娜的父母也赶来了,要学校负责,还想找焦达。 因为多丽娜的同寝女生交代了另一件事:多丽娜在今年年初时去医院打过一次胎。 “听说她当时是请假重感冒在寝室躲了一个星期,一直没去上课。她家里以为她在学校,平时联络正常,照常打电话回家,所以根本没怀疑。”姚东海说。 这件事等于是利用了学校的监护不足和家长的盲点。学校里对学生逃课这种事一直管得不是特别严,相比在初高中时,缺课半天都有可能会被老师打电话回家,但在大学里,别说缺课一周,就是缺课一个月,只要不会影响期末分数,老师都是不怎么管的。 多 丽娜的班主任也很委屈,当时她去寝室看过多丽娜,见她确实脸色不好在卧床休息,不是故意缺课,所以还替她补了假条,也建议她回家休息。但是多丽娜自己说不 用回家,说她父母都知道,说她回家也没人照顾,父母都上班,她回去也是一个人在家。在学校还方便点,有同学给带饭帮打水。 班主任就同意了她在学校休息。这也是因为多丽娜一惯的表现还不错。虽然她喜欢玩,但学习上还算认真,所以老师对她的印象并不坏。事情结果是这样,老师也是万万没想到的。 只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她的班主任现在好像已经说要处分了还是怎么样,反正挺惨的。”贝露佳说。 姚东海叹气:“最惨的是焦达吧?” 焦达躲回了家,听说他的班主任让他先在家里休息,暂时不要到学校来,免得让多丽娜的父母给堵住了,到时事情更加不可收拾。 这件事的余波一直到十月末还没有结束。学校里举行了一次悼念活动,多丽娜同寝的女生还自发戴了一周的黑袖箍,也引起了一次小小的轰动,有人认为她们这个行为哗众取宠,也有人认同,觉得她们这是在怀念同学。 不管怎么样,到了天气变冷的时候,大家都换上了毛衣外套时,校园里的人已经渐渐忘掉了多丽娜的事。焦达也回来上学了。 这天下午,贝露佳在下课后接到一个电话,很生气:“你说你有事是什么意思?今天是我生日啊!” 姚东海和季笙站在走廊里等着,贝露佳对着电话先是生气,然后气很快就消了,“哦,那也没办法,你去吧。没事,我有人陪。行了行了,你去吧。”她把电话挂了,扑过来挽着季笙两人嘤嘤嘤道,“童桐不来了,你们一定要陪我!” 三人于是商量去吃自助,也算庆祝贝露佳的生日,因为自助餐那里有蛋糕嘛。 “明天让他再好好请你一顿。”姚东海在餐厅里特意给贝露佳拿了好几个小蛋糕,问:“他有什么事这么急?” 贝露佳吃着蛋糕说:“焦达回来上课了,心情很不好,童桐今天陪他去喝酒。”她觉得她的生日年年都能过,焦达这件事还是比较要紧的,所以大度的原谅了童桐重友轻色的行为。 焦达现在就像身上带着病菌一样。他虽然回了学校,以前的朋友却再也不肯搭理他了,连同寝的男生都不跟他说话,把他视作无物。 就算多丽娜是自杀,那也是为他自 分卷阅读98 杀的。大家都不约而同的给焦达判了罪,认为他需要为此负责。这种情况下,焦达回到学校后的日子当然不可能太好过。 童桐陪完焦达回来,赶在十二点前给贝露佳送上生日祝福,不过生日礼物就只能明天再给了,他在电话里不停道歉。 贝露佳今天跟朋友一起吃大餐,收了好几份礼物,心情很好,大度道:“没事没事,这也是特殊情况嘛。焦达怎么样?还好吧?” 童桐在电话里轻轻抱怨说:“一个劲的灌酒,我都担心他喝倒在店里,那我可背不动他。”他顿了下,心情复杂的说,“不过人心里有事的时候估计是想喝醉也醉不了的。我数了下,他今天自己就喝了一瓶白的,出门时还能走直线,坐车回来一路也没吐。” 贝露佳:“酒量不错,他什么心事?不会跟你说多丽娜自杀跟他无关吧?”虽然她是有点同情焦达,但他要是敢说这事跟他无关,那她就要唾弃他了。 童桐这次很长时间没说话,好一会儿才有点犹豫和不确定的说:“不是,我听他的意思是……他不相信多丽娜是自杀的。” 他回忆起当时在酒桌上,酒已经下去了半瓶,他自己都有点晕了,但焦达却还很清醒的看着他,很肯定的说:“我了解她,她不会自杀。她每回都是想吓吓我。” 贝露佳挂了电话,翻来覆去睡不着,一直在想焦达的话。最后她忍不住叫醒季笙和姚东海,“你们说焦达是什么意思?” 姚 东海躺在床上,想了想说:“我想焦达的意思是,如果多丽娜真要自杀,那应该是选在一个人多的地方,比如大家都下课的时候,她站在楼顶,一边说跳,一边怎么 都不会跳。”说着说着她坐起来了,毛骨悚然的回头看贝露佳和季笙,“……我怎么觉得,焦达说的才像是多丽娜会做的事啊。” 屋里一阵难言的寂静。 “……那是怎么回事啊?”贝露佳又往被子里缩了缩,她觉得背上发寒,“那她是怎么跳下来的?” 姚东海不敢说了,半天动动嘴唇,无声的做了个口型:“谋杀?” 季笙躺在床上没有说话,第二天早上起床去晨跑时,她犹豫了一下,没有去小树林,而是去了多丽娜自杀的地方。 ——如果真的有问题,那她做不到视而不见。 ☆、第59章 多丽娜自杀的地方是一幢很老的化学实验楼。后来盖了新楼,这里的实验室就搬过去了,现在只有一楼到三楼是办公室,上面四层做什么不知道。季笙唯一知道的就是滑雪社在这里。 发生自杀案后,学生们都尽量躲着这里,如非必要尽量不从这幢楼前经过。现在天还没亮,更是一个人都没有。 这条路种的都是榕树,季笙就站在正对着这幢楼的榕树下。 榕 树对她很温和,这所学校里所有的树都认同她是它们大家庭中的一员,有时季笙会觉得这里像她的第二个家,她一直在考虑要不要毕业后留在g大,因为她不想离开 树兄,只要一想到日后她可能再也不能每天见树兄,她就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事实上每次寒暑假她都很想念树兄,总忍不住想回来看看。 她把手放在榕树上,影像如流水般向她涌来。 在植物中间,树传递来的影像总是最清晰最全面的。她试过从路边花坛中的月季身上接受影像,结果她看到的全都是下半身,不管男女。 榕树不能分辨人,但它能清楚的过去了几天,当季笙告诉它是五十七天以前晚上的事时,它就把五十七个日夜以前那天深夜的影像传递给她。 当时很黑。季笙出过事的林荫路那里新装了很多路灯,但在这条路上,因为没有太多的遮拦,所以路灯还是那几盏。季笙花了一些功夫才辨认出穿着荧光黄外套的多丽娜,在深夜里,她的外套看起来像绿的。 多丽娜慢吞吞的走到这幢楼前,她把行李放在花坛的台阶上,然后靠着花坛拿出手机,她似乎在发短信,发完看着手机发了一会儿的呆,然后把手机放起来,有些无聊的看着来时的路口。 ——她在等焦达。 季笙猜测。那个短信可能也是发给焦达的,这大概也是人们认为她自杀是因为焦达的原因之一。 她等了很长时间,季笙能看到路边月光下的树的阴影偏移了几度。她猜,估计有一个小时左右。 多丽娜在等待时拿出手机看了好几次,气呼呼的,可她没有再发第二个短信。这很像她。 然后她提着行李跳下台阶,往这幢楼的侧面走去。 然后大概只过了十分钟或者更短的时间,一个男生脸上带着像作贼一样得意的坏笑跑了来,他在这幢楼前来回找了两圈。 季笙的心提起来了,她觉得他是在找多丽娜。而这个男生她也认识,他是这次去旅游时滑雪社的一员,叫霍原。 霍原没有走,他似乎不死心的掏出了手机。他打电话,不知道是打给谁,他用手捂住手机小声说话,然后他就站在路口等着。 他等的时间要长一点,然后又来了两个男生。后面来的那两个有点不情不愿,季笙看到霍原在说服他们,最后三人一起绕到了这幢楼的侧面。 季笙有点明白了。霍原当时已经猜到多丽娜去了哪里,只是他一个人不敢去,所以才又叫来两个同伴壮胆。 月影继续偏移,直到天快要亮了。那三个男生才从楼里出来,他们一路小跑,脚下匆匆却好像得了什么好处,既害怕又有点得意。他们勾肩搭背,却很快的跑走了。 天慢慢变亮,鸟儿在树梢鸣叫。 季笙的心渐渐收紧了,因为她看到多丽娜出现在顶楼。她的脸很红,又很白,头发很乱,衣服穿得很整齐,外套的拉链一直拉到脖子根。 她站在楼顶边沿,她在害怕,不敢往下看。她的神情很茫然,又有点愤怒,还像在赌气。如果让别人看到,谁都不认为她可能会自杀。 ……最后她跳下去的时候紧紧挤着眼,害怕的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 “同学,你没事吧?”一个人拉住季笙的胳膊,因为她扶着树蹲在地上。 扶住季笙的是个女老师,季笙不认识她。 她一手扶季笙,一手在包里翻,最后翻出一个士力架撕开给她说:“是不是低血糖?吃点这个?” “谢谢……”季笙木然的接过来咬了一口。 女老师不放心,不敢离开,拿着手机犹豫的说:“你朋友的电话给我一个,我让她来接你?” 季笙下意识的摸出手机想打给宋 分卷阅读99 阳,她摇头:“谢谢你,我给他打吧。” 女老师一直看到季笙拨电话才离开,临走还让她好好休息,站起来的时候别太快,平时身上带点巧克力或糖。 “喂?笙笙?”宋阳在电话那边说。 季笙跟那个已经走了很远的女老师摆摆手,对着电话轻轻的说:“……宋阳,你能来看看我吗?” 宋阳半个小时后就到了。他来的时候,季笙还在这幢楼这里。她去了这幢楼的侧面,发现那里还有一扇小门,估计是给清洁工出入的。她试着拉了拉,发现它锁住了。她给贝露佳发了个短信,让她问问童桐是不是这扇门平时是不锁的? 贝露佳很快打了电话过来:“他说不锁,从来没锁过。原来的锁坏了,后来外面装了个门鼻,买了把小锁挂上,等钥匙丢了以后就再也没锁过,一直就那么挂着。你问这个干什么?” “回头再跟你说。”季笙挂了电话,远远看到宋阳就冲他招手。 “你没事吧?”宋阳头一句话就是这个。 季笙不是个喜欢撒娇的人,特别是那次事后,她有时独立的总让他觉得她已经不需要他了。所以今天一大早她突然打了那个电话把他吓到了,所以他二话没说就给木淑娟和老教授打了电话说今天请假马上跑了过来。 见到季笙后让他更确定她出了什么事,因为她脸上的表情非常冰冷,相比起来她以前的面无表情都能称得上“温和”了。 季笙摇摇头,想了一下,把整件事告诉了宋阳。 这绝对超出宋阳所能想像的范围之外。他想到季笙找他肯定是出了事,但没想到会是这种大事。 过了一会儿,宋阳问她:“你认为霍原三人对多丽娜做了什么才使她自杀?” 季笙冷笑:“不然呢?” 宋阳心惊胆战的摸着她的肩,想让她不要这么生气,他说:“我来想想。” 姚东海和贝露佳在食堂看到宋阳时还吃了一惊,“你一大早就来了?” 宋阳含笑看了一眼季笙,其实他很高兴她有事能第一个想到跟他商量。 “不用说了。”姚东海也很高兴,不过贝露佳却觉得季笙的神色充满杀气,她一早上就在想季笙问的那个事,戳她悄悄道:“你是不是想查多丽娜的事?” 姚东海立刻就把目光移过来了,“什么事?” 在这之前,宋阳和季笙已经商量出了一个大概的结果。 首先,多丽娜确实是自杀。而且不知道现在葬礼举行过没有,也就是说不知道多丽娜的尸体是否还保存着。如果已经火化了,那霍原他们曾经做过的事就不可能再查出来了。 其次,季笙“看”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可最重要的部分她是通过多丽娜自杀这件事推测的,事实是什么除了多丽娜,就只有霍原他们知道了。而且想也知道,这三人在多丽娜自杀后肯定不会再说出来。 最后,如果想重新调查这件事,只能由多丽娜的父母亲属去报案——季笙要怎么取信他们? 虽然宋阳能很理智的分析这件事的可行性,但就连他也承认,在知道这件事之后让他们什么都不干,那不可能。 当着姚东海和贝露佳的面,宋阳隐瞒了季笙“看”到的事,提出一个疑点,“那扇小门的锁是新换的。” 虽然这个疑点真是微乎其微,而且也不知道跟多丽娜的事有没有关系,但好歹是个疑点。瞬间想到金田一和柯南的贝露佳立刻握着手机说,“我们昨天晚上也在说这件事,如果多丽娜不是自杀,那就是有人把她从背后推下去的!” 宋阳看到季笙的脸色,握住她的手,笑着说:“警察查过了,我想应该是自杀。” 姚东海:“那还有什么好查的?” 宋阳看季笙,她说:“查她为什么会自杀。” 已经快到上课时间了,童桐气喘吁吁的跑过来,“给……这就是钥匙……”他把钥匙递给贝露佳,“那我回去上课了——你要滑雪社的钥匙干什么?” 就算不知道原因,女朋友一句话也毫无怨言的过来送钥匙。 童桐急着回去上课,因为老师会点名。可贝露佳轻描淡写一句话就让他走不成了。 她神秘的、小心翼翼的跟童桐说:“我们打算去滑雪社看看。”她压低声音,“我们想查多丽娜自杀的原因。” 童桐想说这还有什么好查的? “……不就是因为焦达吗?”他也配合的压低声音,跟别人说这个让他有种背叛朋友的罪恶感,“其实那天晚上咱们下车后,多丽娜说想跟焦达去滑雪社过夜。因为她不想去男生寝,滑雪社有沙发还有饮水机和微波炉。不过焦达想回去睡觉就没答应。” 焦达也烦了多丽娜每回跟他吵架都用这种方式和好,上床这一招并不是次次都会管用。所以他没有去。 “多丽娜就自己去了,她后来还给焦达发了个短信。不过焦达没管。”童桐说。 季笙想起了那个短信。 焦达失约,他手机里的短信确定了多丽娜自杀的原因——至少很多人都是这么认为的。比如焦达的老师,多丽娜的父母。 童桐认为焦达只是有些不信邪。 可他没想到的是女生们都相信了。特别是他的女友,贝露佳用一句话秒杀了他:“你不懂!” 她们都很了解多丽娜这种女生,她说得再狠,其实就是想叫男朋友认输求饶。所以焦达的想法是正确的,如果多丽娜真的因为他的失约想用自杀报复他,那她就会在下课时人最多的地方爬上顶楼,让焦达再也不敢不听她的。 童桐走不了了,他还喊来了焦达。 但跟焦达一起来的还有另一个人,季笙看到他时脸色就变得更不对了。 霍原笑嘻嘻的跟在焦达身后,他的眼睛很亮,有些不安的扫了大家好几圈。当他听童桐说季笙她们是想调查多丽娜自杀的事时,大声笑着说:“玩侦探游戏啊?这位帅哥你是谁啊?你好像不是我们学校的啊。” 季笙骂道:“关你屁事!你心虚吗?” 季笙一下把霍原骂愣了,也骂毛了。童桐更是吓了一跳,他见季笙的次数不多,不过她一直是一位高冷话少的美人啊,怎么突然这么大火气? 姚东海和贝露佳也发现季笙对霍原的敌意,本着朋友的敌人我们也肯定不给好脸的态度,贝露佳对霍原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姚东海更是站在道德至高点上严肃的说:“我们是很认真的,如果你认为是个游戏,那就请你离开!” 霍原嘿嘿弱笑了两声,对 分卷阅读100 季笙求饶道:“美女我错了。” 可季笙的目光简直让他不安到了极点!好像她看穿了什么!他闭嘴退后,站在了焦达的后面。 焦达一直沉默着,只是在季笙骂霍原时惊讶的看着季笙,此时他上前来对宋阳伸出手:“我是焦达,你好,谢谢你们。” 宋阳也伸出手,“我们一定能查清真相。” ☆、第60章 霍原很害怕。 其实那天晚上他也是鬼迷心窍了。 焦达跟多丽娜从第一天谈的时候就吵个不停,一天到晚,多丽娜能往寝室打上二十多个电话,有时一晚上就能打十几个。寝室里每个人都接过她的电话,她总是问“焦达在吗?”他们说不在,她跟着就把电话挂了,然后过五分钟再打一个。 后来多丽娜搬到男生寝来住,同寝的男生都觉得有点不太方便,但她好像就没感觉,不穿胸罩或者上衣好好的,下面只穿一条内裤在走廊里走来走去都是正常的。 晚上她和焦达在床上做爱,一直放声呻吟,搞得他们这个寝室都出了名。 这种带女朋友回寝室住的作风,大家一直是“听说过很多人这么做”,但真的在自己身边发生了,都是对三观的一种冲击。 不管是焦达还是他们,都知道,多丽娜有多迷焦达。那真是焦达让她跪,她就能扑通一声跪下去。霍原几个也半真半假的羡慕焦达说他运气好,碰上这么一个这么好的女朋友。 焦达一开始还挺得意,多丽娜虽然喜欢作,可对他也真是没话说。他知道多丽娜一开始跟他时是处女。 可时间越来越久之后,多丽娜越来越作,焦达就不想再奉陪了。做那种事虽然好玩,可老跟一个人做也没什么意思。焦达是打算分手的,不过他跟霍原悄悄说过“就算分了,我一招手要她回来她马上就回来了”。 焦达抱着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的梦想。不想多丽娜发现他有外心后,更是作出了水平,几乎把电影电视中的浪漫桥断都找出来要焦达一一给她实现,焦达不照做就不行。 这次去鱼头沟,多丽娜又把焦达惹恼了,他跟她说“你这样下去我看我们还是分了吧”,这话是当着霍原的面说的。焦达一点不怕多丽娜跟她分手,果然晚上坐车回来的路上,多丽娜就挤到焦达的座位上跟他说软话,再三跟他说晚上就不回寝室了,去滑雪社。 霍原知道滑雪社有桌子沙发,而且那里晚上整幢楼都没人,只要赶在早上清洁工进去之前离开就行了。 “哎,晚上……去吗?”霍原在多丽娜走后捣捣焦达。 焦达烦得不得了,摇头:“不去。都累了两天了,什么力气都没有,回去睡觉!” 晚上他们下了车,提着行李回到寝室,又因为肚子饿了打算去校外看看夜市的摊收了没,期间焦达又接了个短信,只点开看了看就关了,也没回。 霍原问:“是她?” 焦达草草点了点头就接着吃炒面了,吃完回寝室,霍原发现他准备准备就要睡觉了,问:“你不去?” 焦达往床上一倒,“不去。” 霍原就像鬼使神差一样冒出了一个念头。他躺在床上玩手机,一直看着表,快到凌晨十二点了,焦达那边已经打起了呼噜,霍原悄悄起了床。他穿好衣服,走到焦达床边小声叫了他两声,“焦达?狗子他们叫我去网吧,我去了啊。” 焦达呼噜着翻了个身,霍原就溜了出来。 男生寝管得不怎么严,大概是因为男生没有贞操危机。连楼下大门钥匙都是放在学生手里的,就挂在门口,谁晚上想出去觅食夜游都方便得很。霍原开了门之后又反手锁上,把钥匙原样挂在门旁的钉子上。 深夜的学校里一个人也没有。 他很快跑到了那幢楼下。不过没有看到多丽娜,他不知道多丽娜是不是已经回去了,可按他了解的多丽娜应该是不会这么简单的就放弃的。他猜多丽娜有可能已经自己先上了楼。 他不敢自己上去,打电话找来了两个人,都是平时跟他一起说过多丽娜的。他们都觉得多丽娜这种女人好上手,而且她也肯定不在乎。看她对焦达的样就知道了。 “好事,来吧。”霍原道,“我会骗你?来吧,肯定是好事!” 他等了一会儿才把那两个人等来。 其中一个一来就说:“霍原,你可别骗人,叫我们来是什么好事?” “上去就知道了。”霍原说。 他带他们上楼时说了前因后果。 其中一个道:“你胡说吧?就算那女的再浪,那也不可能随随便便躺倒任上吧?” 另一个说:“我觉得有门,多……丽娜你还不知道?有次她都跟焦达在洗澡时做了,叫得楼下都上来了。” “我操!”这个笑了,“这么浪?” 霍原:“我也不知道啊,不过我猜咱们这么说估计就行了。” “怎么说?” “就说是焦达让咱们来的。”霍原嘿嘿笑,“说焦达嫌她骚,把我们叫来陪她。” “那要不行呢?” “不行……”霍原也没打算做坏事啊,“不行就打牌喽。” “卧槽你大半夜叫我们出来打牌啊!”那两个人追打着霍原,嘻笑着跑了上去。 “霍原?”焦达叫住还要往上走的他,“该拐弯了。” 霍 原的脸都发僵了,他夸张的笑了声:“迷了迷了。”赶紧下来跟在众人身后。走在最前头是拿钥匙准备开门的童桐,但紧跟着的却是那个刚才对他一点不客气的季 笙,她手上还牵着她的男朋友,一个从一开始就没给他半点好脸的高大帅哥。刚才他想在前头引路,童桐都把钥匙拿出来给他了,这个帅哥——叫宋阳的,回头盯了 他一眼,霍原就不敢再上前了。 霍原想了半天,以前没得罪那个美女啊。明明在鱼头沟的时候还给过他几个笑脸,拍照的时候也挺客气的,怎么现在再见面就这么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 ——她不会知道什么吧? 霍原后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应该不会吧? 那天早上,他们三个回寝室时大家还没睡醒。焦达起床时问了他一句“我半夜起来你怎么不在?”,他说了声去网吧也就过去了。然后去食堂吃早饭时听说有人跳楼了,当时他心里就是一咯噔。跟着,焦达就被班主任的电话叫走了,再也没回来。 事后证明跳楼的是多丽娜,霍原跟另两个人在班里都不敢说话,电话也不敢互 分卷阅读101 相打一个,平时走个对脸连对方的脸都不敢看。 霍原害怕得整晚做恶梦,他想不通多丽娜怎么就跳楼了呢?这有什么啊?当时她也没怎么样啊?她也没生气啊?一开始她也是答应的啊,中间虽然说了两句让他们撒手,可后来也没哭没闹啊。当时他们走的时候还跟她说话来着,当时看着挺正常的。 但等了很久,他发现……哎?!没事!什么事都没有。也没人来找他们。 “她是自己跳下去的,跟咱们没关系。” “对!对!” 他们三人在时隔多日后才敢在下课后悄悄碰了个头,说了这么两句话。 不过碰过头后,他们发现事情就是如此。多丽娜是自杀,跟他们没关系!而且仔细想想,她这么一死,那件事根本就没人知道!她肯定谁也没来得及说啊。 霍原一直是这么想的,都过去一个月了,他都觉得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可他现在看着季笙的背影开始不安了。 ——她不会知道吧? ——多丽娜跟她说了? ——对,她有手机,她可以打电话发短信! ——她干嘛跟她说? ——她真的给她说了?怎么办?问问她? ——她知道多少? 霍原越想越发毛。 “就是这里了。”童桐打开了门。 滑雪社的办公室是没有人的第五层,这幢楼的五、六、七三层都没有人用。当时他们申请滑雪社时就把这间办公室给了他们。 “桌子、柜子和沙发都是原来的,这椅子是我们自己买的,还有这饮水机,微波炉都是我们凑钱买的。当时还想买个电脑的。”童桐说。 办公室是在西面,晒不到太阳。窗台上摆着一盆绿萝,长得非常好,长长的枝叶都垂到了地上。 沙发是木头的,跟桌子、柜子是一套。墙角有一摞橙色的钢木椅,旁边是饮水机和垃圾蒌。 多丽娜的事发生后这间办公室的钥匙被收走了一星期,后来就把钥匙还给他们了。 霍原发现这些人进来后也就是四处随便看看。他看到贝露佳拉着童桐在翻垃圾蒌,不过当时他们用的东西都带走了,扔到了寝室附近的垃圾箱。那边也有不少人扔保险套,肯定不会被发现。 那个叫姚东海的还跑出去找这层楼的厕所看,能看出什么呢?他们当晚可没用厕所。 霍原越看越想越安心,他再看那个很不客气的季笙,一进来就站在绿萝前玩绿萝的叶子,害他吓了一大跳,还以为这女的真知道什么,看样子也只是过来玩的。可能当时她就是看他不顺眼吧。 这么想着,霍原走过去巴结道:“你喜欢绿萝啊?要不要剪两枝拿走?这个东西特别好活,回去放到杯子里接点水,等长出根来后种到盆里就行了。” 他还想去找剪子,结果这个女人头都不抬,恶狠狠的就说了一个字:“滚。” 霍原想发火,心想你跩什么? 可当着这个女孩的面,他不知怎么就是发不出火,喉咙像哑巴了一样。 这时身后有人点点他的肩,他一回头,是那个宋阳,他下巴一扬,示意他滚开。宋阳比他高一头,霍原还真不敢犟,绕到一边侧着身贴着墙“滚”了。等走出去才发现刚才背上全湿了。——可能还是他心虚。 ——总不是那个女的把他给吓出冷汗了吧? 霍原摸摸胳膊,发现手臂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抬头发现焦达就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看着他,霍原嘿嘿干笑两声,冲季笙和宋阳那边作了个鬼脸。 焦达没有反应,他就是那么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霍原在心里喊“不能心虚!”,一边走到焦达身边坐下,跟他悄悄说:“你说那个女的是不是知道什么?” 焦达顺着他的眼神看向季笙,没有说话。 霍原自己说:“不过也不太可能吧?她跟多丽娜又不熟,多丽娜走之前要是想说话也不会找她啊?”他用胳膊肘顶顶焦达,“她应该跟你说啊。” 焦达默默的握紧了拳头。 宋阳把所有人的视线都挡在背后,悄悄问季笙:“知道了吗?”他看着这盆绿萝,没想到这里会有一盆它。真是……老天有眼。 “看到了。”季笙摸着绿萝长长的枝条,它长得很茂盛,也养了有两三年了,是一盆很好的花。 它当晚什么都看到了。 ☆、第61章 绿萝被摆在窗台上,从它的位置能将整个房间一览无遗。它是童桐从路边老爷爷的小三轮车上买回来的,当时就是好大一盆。 季笙摸着它肥厚油亮的叶片,感受着从它传递来的信息。 那天晚上,多丽娜一个人到滑雪社来。她有钥匙,她打开门,开灯,拉上窗帘,打开饮水机的开关开始烧水,给手机充电,接着,她就一直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时不时的看一眼手机,还跑到门边往楼梯那边张望。 这时她一直是抱着期待,心情还不错。 然后,楼梯那里似乎传来了脚步声,她马上脚步轻快的冲了出去。过了一会儿,她才脚步拖拉的进来,身后跟着三个人。 她回头抱怨,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那三个人却接热水喝,从抽屉里拿出扑克来打牌,还掏出钱包把钱拍在桌上,然后叫多丽娜一起来打。 他们一边打牌,一边从柜子里找出泡面来泡,抽烟,屋里很快腾起朵朵青烟。 多丽娜嘻嘻哈哈的大笑,说到高兴的地方就使劲拍身边男生的肩和胳膊。那男生跟另一个男生使了个眼色,把牌给她看,这一局她就赢了钱。她很开心,另一个男生从嘴里把烟拿出来给她抽,她也毫不在意的伸嘴接下。 牌打得有输有赢,男生们输了给钱,她输了就从倒水变成揉肩,再到点烟,然后是坐大腿,最后是亲脸。 多 丽娜并不“小气”,亲了这个,另一个说了句什么,她就在坐回去前也亲了那一个。然后霍原似乎说了句话,多丽娜的脸色一下子就变黑了。这时这一局又开始了, 多丽娜输了,赢家是霍原,她要亲他的脸时,他让开脸,指了指嘴,又说了句话,多丽娜脸上带着赌气和轻蔑,一屁股坐在他的腿上,豪爽的抱住他的脖子来了个热 吻。 游戏开始失控,多丽娜也开始整这些男生,要他们脱裤子,在地上打滚,跪在她面前等等。但她也开始做得更多,在她把手伸进衣服里解开胸围扣并从领口里把胸罩拉出来拍到桌上后,这三个男生的神情和眼神都变了。  分卷阅读102 “季笙,咱们走吧。”贝露佳过来找她说。 屋里没多少东西,而且好像经过警察的搜查后,东西更少了,她打开柜子里面什么都没有,抽屉里也都是垃圾。这次“调查”好像不像她想的那么刺激。 事实上现在大家的神色都有点失望。他们在进来前抱着期待,好像一开门就能发现一封遗书,一摊不为人知的血迹,或者别的什么能让人兴奋的东西。但看了一圈后,这里什么都没有。 搜查果然是技术活,不是警察神探就别揽瓷器活。反正他们是都不抱能查出什么的希望了。 宋阳看了眼季笙,她点点头,该看的她都看完了。 “那就走吧。”她说。 贝露佳和姚东海是临时起意跟过来的,看时间第一节课都快结束了,她们俩拉上季笙二话不说就赶紧往下跑。女生们一转眼就不见了,童桐自认有“义务”带宋阳出去,他怕宋阳找不到路。 焦达走在了最后,他锁门时对着这间空荡荡、干干净净的屋子看了好一会儿。 “走吧,现在去说不定还能赶上点名,老韩都是下课前点名。”霍原看着手表说。他就像个贴心的好哥们一样一直跟着焦达。 焦达没有跟他说话,也不看他,自顾自锁上门下了楼,霍原跟在他身后,不停的说:“来不及了啊……要迟到了,要迟到了。” 他突然看到焦达拿出手机好像发了个短信,问:“给他们发?问问老韩今天是什么时候点的名?” 焦达嗯了声,过了一会儿跟他说:“还没点。” 霍原一下子就放心了,两人也走到了一楼,他揽着焦达的肩说:“好兄弟,别难过,要不我陪你去看看她?没事,咱们悄悄去,多家不知道。”他知道多丽娜的父母都恨死焦达了,要不是学校一直保密,没让他们找到焦达家去,焦达家现在肯定更乱。 童桐陪着宋阳已经快走出去了,一直干笑说:“要不,你去我们寝室坐坐?”他算明白了,女生都一样。他还以为季笙跟贝露佳不一样,结果男友来了,她跑去上课了,那让宋阳干什么去?他肯定是中午要留下来吃饭的吧?那到中午这段时间就让宋阳在校园里闲逛?女生! 而且走在宋阳身边压力山大啊。童桐都觉得经过身边每一个女生都在比较他们俩,他还是个绝对垫底的。这让童桐坐立不安,一会儿走到前头,一会儿走到后头,誓死不跟宋阳并排走。 “不用,我也常来,一会儿我自己找地方就行,你也去上课吧。”宋阳看他这样忍不住笑了。一个老好人。 童桐也想去上课,可也实在不忍丢下他一个人在这里。他总有种责任感,现在他就像东道主,怎么能丢下客人呢? “没事,不上也行,这节课不点名。”童桐说。这时手机响了,他说了声“对不起”就站住看。宋阳看他跟着面带犹豫的抬头看过来,就问:“有事?说吧。” 童桐把手机给宋阳,“焦达,就是那个自杀女生的男朋友,也是我们社的社长。他问季笙。”他觉得这事跟宋阳说正好,比起他这个闺蜜男友,当然是宋阳这个男朋友更有资格回答了。 宋阳把手机接过来,上面就一句话:那个季笙是不是认识多丽娜?她知道什么?你帮我问问,不行就帮我约一下,我自己跟她说。 宋阳直接回了过去:见面谈吧 焦达摸着手机,站住脚对霍原说,“我不想上课,你去吧,帮我点个名。” 霍原也迟疑的站住说:“你去哪?我陪你?” “不用。”焦达说,“我也不回寝室,反正不想见人,我出去走走。放心,我带着钱包呢。”说完他就转身走了。 霍原跟了几步,到底没敢继续粘上去。 焦达的心在这段日子里就像被放在油锅里煎,又像被刀子扎了无数个洞。 他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如果早知道,那天晚上他就是腿断了都会去滑雪社。他知道学校里都说他什么,白眼狼,负心汉,人渣。还有人说是他谋杀的多丽娜,他现在在学校里就是人人喊打。不说寝室里,就连班里,他的身边就是真空地。 这种情况下,霍原还能没有顾忌的陪着他。说真的,他很感动。 但这只截止在刚才发现季笙对他的敌意起。 如果说他对多丽娜是真爱,他认为不是。但人都有良心,多丽娜就这么死了,焦达后悔了,如果一切能重来,让他把心挖给多丽娜都行。那是个人,是条人命,是一条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的生命。一个一天以前还活蹦乱跳的女孩子,只过了一夜就成了一具尸体。这太残酷了。 焦达在多丽娜死后才知道什么叫追悔莫及。这世个没有后悔药,他只能让后悔不停的在心底翻滚,至死方休。 多丽娜成了他的心魔。成了他此时此刻心底最重要的人。他对多丽娜负有责任。 如果——如果她的死不单纯,那他就要把伤害她的人都揪出来!如果真有这个人,他一个也不会放过! 其实在回家后,他的爸爸妈妈、还有班主任都一再的问他:到底多丽娜发生了什么事? 很多人都认为多丽娜爱惨了他,跟他上床,为他流产,然后他想跟她分手,她就这么自杀了。 可焦达太了解多丽娜了。多丽娜不是爱他,她只是在享受爱情。他一开始对多丽娜是认真的,但后来他发现,他只是多丽娜完成“爱情”这个游戏的道具。所以她才会好像听不懂他的话,也看不出他为什么生气一样一再的“作”。 归根到底就是她根本不爱他。套句文艺的话,她爱的是“爱情”。 另 一方面,他觉得多丽娜有点……太不检点了。这话他知道,如果他说出去肯定会招来一堆骂他的人。但他就是有这种感觉,多丽娜并不会为他“守身如玉”。两人吵 架时,她曾不止一次的说“如果你这样,我就去找人给你戴绿帽子!”。他看得出来,她不是开玩笑。如果碰到更让她心动的男生,她真的会“外遇”。 所 以不管是上床也好,流产也好,在多丽娜眼里真的没那么重要。当时她说怀孕的时候,焦达眼前都是一黑。他当时想的是要不要两人先订婚,等毕业年纪到了就结 婚?可多丽娜就像解决一件普通的难题那样,轻飘飘的就决定要打胎,她已经上网查了很多资料,连怎么应付家长和学校都想好了。 “烦人。”当时在星巴克,她坐在阳光下带着淡淡的不耐烦这么说。 在那一刻,焦达突然就明白过来了,多丽娜根本不在乎这件事。  分卷阅读103 ——这个女人比他还会玩,他拿不住她。 这是焦达第一次心里一凉,决定分手。 这么一个冷心冷肺的女人,怎么可能因为他的一次失约就跳楼?想通这一点后,他昏沉沉的脑袋一下子就变清醒了。 焦达没想到见到的人不是季笙,而是今天才见面的宋阳。他想起自己曾经起过的心思,以为对方是来“警告”他的。不过他真的误会了,他现在真的没这个意思。 “我是真的有事要问季笙,如果你不放心,你可以跟着。”焦达一开口就这么说。 宋阳笑着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我一直对刑侦、推理很感兴趣,季笙把这件事告诉我之后,我就根据现有的条件做了一个小小的推理。其实季笙知道的事,都是我跟她说的。我是特意在这里等你的。” 宋阳这么说是有理由的。在季笙打算插手这件事时,他们俩就怎么取信与人商量了一下,毕竟季笙“看”到的东西,不是证据。那只是她“看”到的。 他问季笙想怎么说。 季笙说:“说我有超能力?就像漫画里那样。” 宋阳:“……” 季笙,“说……多丽娜给我托梦了?” 宋阳,“……” 季笙:“……我有阴阳眼?” 宋阳按着她的脑袋揉了揉,说实话,这半年以来,他还是头一次在笙笙脸上看到这么“嫩”这么可爱的表情,他好感动。他突然发现她萌得不得了!表面上又冷又酷,跟谁都不笑,不说话,其实一开口,还是那个人。 “乖,交给我吧。” 宋阳的办法是不如他来吸引视线,就说他擅长推理好了。 不过他这句话一说,他就看到面前焦达的表情变了,从严肃认真凝重变成“你在逗我?”。 “……”焦达泄气道,“算了……”他本以为这里能找到线索,没想到什么都不是。 宋阳赶紧拉住他,“你等一下,我想问,你那天晚上有没有接到多丽娜给你的消息?或者她跟你说约在哪里时,旁边有人听到吗?” 焦达站住脚,宋阳继续说,“我们都相信多丽娜不会因为你失约就自杀,当晚肯定还发生了别的让她无法承受的事。让我们先把多丽娜又遇到了陌生人这个微乎其微的可能放到一边,你们在说这件事的时候,有没有人听到?” 焦达:“……有。”他已经回忆过无数遍了,“当时她第一次跟我说是在车上,旁边就坐着人,后来她也发了语音给我,当时也有人听到。”他艰难的说。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季笙会盯着霍原了。 两次都是霍原。 想通了这一点后,他对宋阳所说的推理倒是有一点相信了。对他来说,此时伸出手来的不亚于最后一根浮木。 宋阳不知道他怎么突然改变了态度,他问:“是谁?” “霍原。车上他就坐在我旁边,他也跟我一个寝室,下车时他也知道……娜娜去滑雪社了。” ☆、第62章 宋阳发现取信焦达完全不费吹灰之力,好像他只是需要有个人帮他把心里一直怀疑的事说出来。 “其实我一直都怀疑那天晚上有人去找了娜娜。”焦达说。 宋阳就陪着他站在校园的路边说话,一直说了两个多小时。焦达说了很多关于他女友的事,很多不起眼的小事都被他想了起来,似乎此时还能想起来,他也很惊讶。 宋阳能理解他的心情。 在季笙遇到那种事之后,他也有过一样的心情。可以说,他真正爱上季笙就是在那件事之后。当时他满心都是“天啊,我差一点失去她!”所以他很同情焦达。因为两人一样的经历,他还有机会弥补,焦达却已经没有了。 “真是……跟你说了这么多……”焦达有点不好意思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已经下课了,他们身旁的学生开始渐渐变多了起来。焦达算是最近的名人,再加上宋阳这个大帅哥,经过的学生都好奇的冲着他们指指点点。 宋阳说,“我一开始怀疑有这么一个人,他可能跟你很熟悉,知道你和多丽娜的事,所以才能找到这个机会。我怀疑今天跟你一起来的那个人有可能就有问题。他的表现太心虚了。” 有季笙这个作弊器,宋阳能直指霍原。 焦达默默点头。 “你有没有想过接下来要怎么做?”宋阳问,“我了解过这方面的问题,如果想重新调查,只能由家属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如果怀疑多丽娜的死因有问题,焦达这个前男友是没有资格去找警察说想重新调查的。 焦达摇头,“我去找过他们了。” 当时他只是想着“不会是这样”,“这不是真的”,所以就这么直接冲去多家。是多母接待了他。他一进去就跪下了,给多母磕头,两人一跪一坐,都无声的哭着。 当时多家已经布置起了灵堂,黑纱环绕的照片就摆在旁边的五斗柜上,里面的照片是用彩色照片重新洗的,焦达还记得这张照片是他跟多丽娜一起出去时拍的,是他给她拍的。 焦达一个劲的说多丽娜不会自杀,他了解她,他们平时吵得比这凶多得是,只是一次失约怎么她怎么可能会自杀? 多母问:“你不是要跟小娜分手吗?” 他 说:“如果是娜娜,她会天天找我吵,跟我去教室吵,去寝室吵,我去食堂她也会跟去吵,但她不会自杀!”是,这才是他真的跟多丽娜分手后,多丽娜会采取的行 动。也是他一直不敢跟她分手的原因。学校网上说多丽娜在论坛里说会让他后悔,潜台词是“会整死他”“不会放过他”,绝不是用自杀来报复他。这不是她的性 格。 多母的脸就像失去了所有的表情,她木然的流着泪,轻轻摇了摇头,轻声说:“不了。不查了。就让这事简简单单的过去吧,让她干干净净的走。” 宋阳送走焦达后给季笙发了个短信,她才知道他一直跟焦达在一起。 “你们聊了什么?”季笙问。 宋阳接过她手里的书包,两人手牵手慢悠悠去食堂的路上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她。 季 笙听到第五个“女友发脾气大全精典案例”后,看他还要接着往下说,打断他问:“……说的都是这种事?”关于吃晚饭是去一食堂吃还是去二食堂吃,还是去三食 堂……以此类推到六食堂,还有校外饭店,从路这头的刘大嫂小炒,一直数到路那头的小二哥炒面,关于品种,从小吃到小炒到自助到大 分卷阅读104 餐,从南方菜数到北方菜, 从中国菜数到外国菜,每天每天每天…… “好累……”季笙叹为观止。 宋阳揉揉她的头,感叹道:“还是你好。”从来没这么折腾过我。 这些以前焦达烦不胜烦的事,现在反倒都成了他的回忆。他在跟宋阳讲的时候说的最多的就是“她就是这样”,每一件事都要挑剔,都要他一次次问她,她再一次次说不,她就爱这个。 季笙听了半天,冒出来一句:“他爱她。” 宋阳点头,默默握紧了她的手。 爱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 食堂里是一对对的恋人,坐在一起共吃一盘菜,你喂我,我喂你。 宋阳挑出拉面里的牛肉,挟到季笙嘴边:“吃了。” 季 笙张嘴接住,说:“我想去找找刘警官。”从上次秦风的案子中她学会了一件事:有问题找警察。她相信警官们一定能把坏人抓捕归案。所以,多丽娜的案子以自杀 结案,肯定是有原因的。她是多丽娜的同学,还曾经一起去旅游,这件事中的霍原也在其中。所以……如果是警方有忽略的地方,她可以编一些话让他们把注意力集 中在霍原身上。 宋阳很快想起这是谁,“好,我陪你去。” 两人之后又商量了一下见到刘警官怎么说。 “你想怎么说?”宋阳问。 “就说我见过霍原纠缠多丽娜怎么样?”季笙说。 宋阳迟疑的点点头,比超能力、托梦、阴阳眼好多了。再说他也不能在正牌警察面前说他会“推理”,那就太可笑了。 “对了……”宋阳有些犹豫的问,“当时……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 季笙沉默了,她不想去描述当时的事,只能简单的说:“当时,多丽娜应该只是被激了。她不是认真的。” 她看得很清楚,霍原一直在说什么,特别是在打牌中,他一直在激多丽娜。多丽娜的火气越来越大,她也一直输,偶尔赢,游戏也变成舌吻,吻胸,吻脖子一类更刺激的。 后来他们换了座位,可能是转风水。多丽娜坐到了霍原身边,他的手就一直摸多丽娜,搂肩摸腰按大腿。 不知不觉间,霍原就跟多丽娜抱到了一起,他不停的说话,他越说,多丽娜的脸色就越不好看,她虽然一直在笑,可那笑容里掺杂了冲天的火气。如果她能冷静一点,就会发现她这是入套了,这三个人全都不怀好意!他们在做套子给她钻! 可她的性格就是这样,永远不肯落下风。霍原应该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才一直激她。 当霍原把她给放到沙发上时,那两个男生很快就上来了。这时多丽娜已经看出不对了,她发火了,想推开他们坐起来,但已经晚了。三个男生嘻嘻哈哈像在玩游戏,多丽娜没有哭,她一直在发火,可她敌不过三个男人。 季笙看到这里时浑身发寒。就像她曾经被秦风在小树林袭击一样,那一刻她才感受到男人与女人在力量上天然的差别。她吃了那一次亏,恢复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去学武。多丽娜也“轻敌”了,可她已经没有机会再重来了。 宋阳听懂了,“她以为只是同学之间闹着玩,没想到这三个人一开始就是抱着这个目的去的。” 季笙只有一点想不通,“他们怎么有这么大的胆子?” 宋阳却能明白这些男生当时的想法,无非是精虫上脑了。另一方面,就是他们根本没想清楚这件事的严重性。还有一点,就是他们对多丽娜的轻视。他们大概认为,多丽娜不会当回事。 他深深叹了口气,忍不住搂住季笙,:“走吧。对了,你说想读农大的研究生,要不我给你介绍我们教授吧?” “还早呢,我今年才大二。”季笙说。 “不早了,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多去我们学校转转,多认识几个人,到时你报研究生也方便。” 刘鲜现在已经成了派出所副所长,这也是托现在的政策,干部队伍年轻化,他借着参加大案的东方,在年底竞聘中一举成为了副所长,主抓治安案件。刑事案还是归居朝东管。 电话一响,刘鲜也不看是谁顺手接起来就说:“我刘鲜,哪位?” 他以为是来找他办事的人,要么就是当事人,结果没想到是一个特别年轻的声音,“你好,刘警官,我是季笙,您办过我的案子,我有点事想请您帮忙,方便去找你吗?” 刘鲜已经不记得季笙是谁了,他现在每天要见的人太多,忙的事情也太多。他看看手表说:“我下午在,你四点前过来吧。” 派出所的地方不大,两层楼,下面一层是户籍科和办事大厅,他在二楼。季笙进大厅问了之后跑到了二楼,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他的办公室。 门半开着,她在门外一探头,刘鲜就看到她了,只一眼就认出她是谁了。 “哦, 对,季笙!快进来,快进来。”刘鲜看到后面还有宋阳,他对这对小情人的印象可是很深刻的,感觉也很好。怎么说呢,有种“我又相信爱情了”的感觉。当年办完 521的案子,他回来没少说季笙和宋阳的事,一次疑似分手被他说的像爱情电影,所里的小女警都同情季笙,又感动宋阳在此时的不离不弃。 他把这对小孩子让进来,反正现在没事,听听看他们的来意也不坏。 “找我有事?坐,坐下说,吃糖吗?”他还从抽屉里找出一包别人给的喜糖放在桌上让他们吃,“说吧,是什么事?” 季笙和宋阳互相看了一眼,还是季笙开口说了来意。 听她说起多丽娜,刘鲜就想起了这个发生在g大的自杀案。还不到一个月,他记忆犹新。 “哦,那你们来找我是……”刘鲜很好奇,他本以为这两人来找他是为了自己的事,没想到是关心同学。 季笙就编了个她曾经在鱼头沟看到霍原纠缠多丽娜的事,还有另外两个人,不过她不知道名字,就看到了脸。 刘鲜点点头,也没不当一回事,转头在桌子上拿了个文件夹。这是案件概要,是他自己记的,不是正式档案。自从他有了个自己的办公室后,经手的案子都会自己留下一个简单的记录。季笙说多丽娜时其实他没印象,但说自杀的同学,他就想起来了。 “嗯……”他看文件夹,下面季笙和宋阳都紧张的看他。 霍原。 刘鲜很快找到了这个名字,事实上在当时他们已经查到了这个自杀不单纯,也查到了滑雪社的办公室。但在他们申请尸检的时候,家属拒绝了。 分卷阅读105 尸检,确实在很多家属看来是对尸体的亵渎。就算只是一具尸体,那也是他们心爱的孩子。他们不忍心再在她身上动刀子。 所以当时他们只是简单检查了一下头上有无重物敲击的痕迹,手腕、脖颈上有无勒痕,乳房及外阴有无损伤,更进一步的检查就必须解刨了。但因为家属的拒绝和强烈要求才匆匆结案。 当然,他们能理解家长的心情。哪怕这样被人误解的会是他们警察,但有时真相并不那么重要,结案是为了安慰家属鲜血淋淋的心。 现在,明显是这两个孩子以为他们警方没有查到真实原因,所以才跑来“暴料”的。 刘鲜很为难,关于案情他肯定不能多说,这里面的事情很复杂。而且他也没有权力把死者家属的请求和警方的考虑一一跟他们解释。 不过这两人是好心,他又觉得粗暴的拒绝也不太好。这全是因为他对季笙和宋阳的印象很好。 刘鲜眉头紧皱,犹豫要怎么措辞。 季笙小声问宋阳:“是不是我刚才说错了?”编得太假? 宋阳也不是说谎的行家,他再怎么样也还是个学生。两人一起看刘鲜。 “这个事……你们说的很有价值,我会再考虑考虑的。”刘鲜扶额,他怎么就说了这一句呢?现在想改口也不行了啊,他刚说完,底下这两个小的那陡然放光的眼睛让他没办法把话吞回去啊! 大意,还是大意了啊。还是锻炼的不够。他上台以为已经因为嘴太大欠下不少债了…… ☆、第63章 刘鲜有点后悔自己嘴快,但他也不打算简单粗暴或者说假话糊弄什么。他选择用大人的方式来解决,他跟季笙和宋阳说他这边可以继续调查,但前提是需要多丽娜的父母重新报案。如果他们认为他们的女儿死的不正常,那就再报一次案,这次就不要报自杀了,报非正常死亡。 虽然不知道多丽娜的父母是什么态度,但季笙觉得这应该不成问题。他们可能也是一开始被悲伤愤怒给蒙蔽了,如果让他们知道多丽娜的死因有疑点,那他们一定会给多丽娜讨回公道的。 刘鲜看出季笙是怎么想的,他有点不想不忍心跟她说,正是多丽娜的父母强烈要求以自杀结案。 宋阳从焦达那里听说了,他握住季笙的手,对刘鲜说:“可是如果是刑事案,那不是可以公诉吗?”就像季笙当时一样。秦风的案子最后就是公诉,自诉的是民事赔偿。 刘鲜抱着双臂,说:“当时经过我们的调查,推断这个女生应该确实是自杀。” 死因确实是坠楼而亡。虽然没能解刨尸体,检查她事先有没有服用药物之类的起因,但从当时得到的线索看,多丽娜确实是跳楼死的。 但问题是没有遗书,她前一天还跟同学一起去旅游,虽然跟男友多次发生争执,但没有明确的自杀理由。这是他们进行调查的原因。 当时的天已经差不多亮了。虽然那幢楼前没有监视录相,但当时因为校园里的人并不多,各个路口都能很轻易的找出有什么人曾经经过,配合死亡时间,没有发现可疑的人。 由于尸体表面没有发现明显的暴力伤害痕迹,而法医又没办法做进一步的检查,只能确定死者在死前确实有过性行为,却没能提取精液。 最后,他们当时已经锁定了嫌疑人范围。多丽娜死前可能遭到性侵,应该是熟人作案,她是被胁迫还是自愿这个不得而知,这就需要等抓到人再取口供了,因为现场能找到的线索太少了。 焦达曾经走进他们的视线之内,他的手机里也显示他在当晚与受害人有约。同时,跟他同寝室的霍原也是嫌疑人之一,根据焦达所述当晚他虽然接到多丽娜的短信却没有去赴约,因为太晚了,旅游太累,他一回寝室就睡觉了。而早上大概四五点时霍原不在寝室。 这一点,同寝的另一个人也可以证明。 所以单论嫌疑,霍原比焦达的嫌疑更大。 但这一切都因为受害者家属的强烈要求而喊停,最终不得不以自杀结案。 当然,他们承认认为这确实是自杀,只是真相已经呼之欲出了,只要继续调查下去,肯定能找出这女生自杀的原因。当时他们跟受害者家属面谈时说了大概的调查结果,受害者家属仍然坚持,他们考虑到家属的心情才结案。 一个女生是因为跟男友谈了两句嘴一时冲动跳楼,和一个女生是因为被人qj而跳楼,这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会让人说她傻,后者则可能让她和她的家庭都蒙上一层阴影,被闲言闲语包围笼罩。 季笙和宋阳从派出所出来,事情跟他们想的完全不一样。警方掌握的信息并不比他们的少,以自杀结案可能是经过多方考虑的结果。 “那就只能这样了吧……”季笙有些怅然,却也放心了。不是真相没有被发现,只是大家都不忍心说出来。她不能接受的是真正害人的逃出法网,但如果这是多丽娜的父母经过考虑之后的结果,她可以理解。 宋阳说了焦达去过多家的事,她点了点头,“……我们去看看多丽娜吧。” “好。”宋阳握了握季笙的手。 季笙跟多丽娜一点也不熟,所以根本不知道她家在哪里。她只能回学校再去问多丽娜的朋友,顺便想知道她的葬礼办过没有,如果没有,她想去送一送,如果已经办过了,人埋在哪儿了?是附近的陵园吗? 宋阳临走前把她一路送回女生寝楼下,引来周围一声声响亮的口哨声。 “去的时候给我说一声,我们一起去看。”他握着她的手说。 “好。” “那你上去吧。” “好。”季笙动动手,带笑的看他:那你倒是把手松开啊。 宋阳不舍得松开,见过焦达后他又想起了当时得知季笙被秦风伤害后的心情。有时真想把她放在眼前,一步不离的看着才好。 他又握了一会儿,直到楼上又传来口哨声,他才把她往楼梯口又送了两步,“进去吧。” 看着季笙进去后,他才转身离开。 其实多丽娜自杀之后,也有关于季笙的流言冒出。但是并没有形成风气就消失了。一来是季笙改了风格后在班里除了姚东海和贝露佳,几乎不再跟别人说话了,也不怎么跟男生打交道。说她“勾引”焦达,致使多丽娜自杀没有人信。 二来,宋阳的说服力太强了。 今天宋阳送季笙回来整幢楼的人都看到了,流言传的飞快。季笙上楼这一路碰上不少打趣的人,她不爱说话, 分卷阅读106 人家说她就笑。 回到寝室,姚东海和贝露佳都回来了。 “没给你带饭,知道你跟宋阳出去了,肯定是吃过才回来的。”贝露佳放下炒河粉,“你们下午去哪了?” 季笙脱下外套,一提热水壶是满的就冲了杯奶粉,说:“去警察局了。” 姚东海立刻关上门,回来小声问:“是多丽娜的事?” 等季笙把去派出所的经过交待完,姚东海舒了口气:“我就说警察不会这么没用。这么说他们都快查出是怎么回事了,是多丽娜的父母不想查了?” “可以理解。出了这种事,查出来也是糟心。还不如不查到底。”贝露佳推开饭缸,没胃口了,她冲了杯蜂蜜水。 “不能这么说。查出来后谁该负什么责要负责啊,这样不是让那些人给逃了吗?”姚东海觉得这是亲者痛,仇者快了。 两个观念,不能简单的说谁对谁错。 季笙说:“我想去看看多丽娜。” “应该。一起去。”姚东海和贝露佳都这么说。 三人一起去找了多丽娜的寝室。这里原来是四人寝,发生自杀事件的,有两个本地的女生都回家住了,现在只剩下小兰一个。她现在几乎都是待在别人的寝室里,要睡觉了才回来。发现季笙她们来找她,高兴坏了,立刻回来开门,说:“我要不是外地的,我也不想再住了。” 发生这种事,谁还能住得下去? 小兰拿出开心果、荷兰豆什么的请大家吃,现在这个寝室请都请不来人,她巴不得她们三个多坐一会儿。 听到季笙问多丽娜家的地址还有葬礼的事,小兰摇头说:“还没办呢。当时刚出事时我们一起去看了,给他家留了电话说办葬礼时一定叫我们去,我们班上也说想一起去送一送多丽娜。结果他们家一直没消息,今天班级群里还有人问呢。” “因为要停灵吧?”姚东海说。 “不太可能吧。一般都是停上七天就行了,他们家难道要停四十九天?”贝露佳说,“太平间的钱可不便宜。” 季笙想,难道多家其实也还没有拿定主意? 是让女儿安静的走,还是让罪魁祸首绳之以法? 天气越来越冷了,大家都换上了厚外套、呢大衣。多丽娜的影响已经渐渐远去,滑雪社又开始安排活动了。童桐变忙了,陪贝露佳的时间越来越少。 “他们社的人竟然越来越多了!”贝露佳怒气冲冲,又不可思议的说。 可能因为这次的事,大家突然发现学校里还有个滑雪社。这个社有男有女,平时组织活动就是出去旅游,也花不了多少钱,又全是孤男寡女,立刻吸引了不少人。而且多丽娜的事成了谈资。 焦达仍任社长,好像已经从这次的打击中站起来了,据说现在每天都风风火火的跑来跑去,很热心社里的事。 很快,童桐说社里要组织一次活动,也就是旅游。 “天越来越冷了旅游?”贝露佳回来说的时候,姚东海就怪声怪调的说,“他们社长抽什么风呢?” 贝露佳:“据说焦达的意思是既然社名叫滑雪社,不能说真去滑雪,至少可以冬天去旅游一次,陶冶情调,锻炼身体。” “真有人去?”姚东海觉得这天寒地冻的去哪儿啊? “很多人报名啊。童桐是副社跑不掉,非拉着我去,已经给我报上名了。”她嘿嘿笑着一手拽姚东海,一手拉季笙:“一起去吧,我也让他给你们报名了。” 姚东海惨叫:“我才不要去!天这么冷我哪都不去!” 季笙无所谓,“去哪儿?都谁?” “鱼头沟,还是上回那些人。” 季笙心里一动,“上回那些人?焦达组织的?” ——霍原也去? 季笙悄悄给宋阳打了个电话。 “……焦达想做什么?”她说,答案呼之欲出。 “给我也报个名,我也去。”宋阳说。 ☆、第64章 此时的鱼头沟没有一丁点绿意。草全黄了,树全枯了,一眼望去,更显得天高云淡,望一眼清澈的天空就连灵魂都涤净了。 季笙也不知是受了什么影响,从上车起就哈欠连天,最后是窝在宋阳怀里一路睡到目的地的。醒来时她身上还裹着宋阳的羽绒服,头靠在他胸腹间,他别扭的坐着,整个人都快被她给挤到过道里去了。 “醒了?”宋阳发觉怀里的人要坐起来就松开手。 “我睡了多久?”季笙带着一脸睡红的折子面无表情的问他。 “几个小时吧,渴不渴?吃个桔子?”宋阳从脚边的提兜里抓了一把小贡桔,剥开桔皮,清新的桔子香气弥漫在狭小的车厢内,有闻到味儿的人回头一看,宋阳正把桔瓣喂进季笙嘴里。 “终于睡醒了啊!”坐在前头的姚东海和贝露佳扭头转过来问她,“你可是厉害死了,上车就睡得昏天黑地,宋阳抱了你一路。”车上有个睡觉的人,这一路竟然没有人说话唱歌。上回坐车时焦达可是拼命炒热气氛的,今天上了车也跟闷葫芦差不多了。幸好,快到了。 季笙往车窗外看:“到哪儿了?” 宋阳:“快下省道了,到了就能吃饭了。” 这次他们租的车是小巴,车上被人和行李塞得满满的,气味很不好闻,大家都盼着赶紧到站,下车好轻松轻松。 滑雪社来的人没有想像的那么多,毕竟大冬天抽疯跑山里来的人还是少数。 像季笙这样把外校的男友带上来的还是独一份,更别提她甚至不是滑雪社的一员。但却没什么人有异议,看到她和宋阳出现,大家对他们俩还是非常热情友好的。 因 为这次季笙和宋阳坐了,姚东海就拉着贝露佳坐。重友轻色的贝露佳只好放了童桐的鸽子。童桐十分可怜的挤在门边的单座上,本来同排的是焦达和霍原这两个熟 人,可是焦达上车后一语不发,戴着耳机目光阴沉的望着窗外,不知在听什么。霍原却帮焦达挑起了社长的责任,给司机让烟,逗同车的人开心,在小小的车里来来 回回的走。 童桐都有点感动了,因为霍原的热心肠。焦达出了这样的事,也就霍原还陪着他。而且现在焦达的脾气很怪,阴一阵晴一阵。 之前格外热心社里的事,乱七八糟收了不少人。后来又一意孤行要旅游,还死活非要订到鱼头沟。童桐想劝来着,还是霍原说“他可能是想再看看最后跟多丽娜一起 去的地方,随他吧”,童桐听了同情又感动,就订了鱼头沟。不过出于副社的责任 分卷阅读107 心,跟想去的人详细解释了下这是一个还没有开发完全的景点,几乎什么都没有, 就几个光秃秃的山头,几个农家院。现在去估计也就是尝尝农家院的农家菜了。 他这么一说,就有不少人打了退堂鼓。能来的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都是一对一对的。 比上次还要快一些,这次下午三点多就到了。可是山里却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司机今晚在这里住一晚,明天一早走,后天再来接他们。 下车后还是住在那次的农家院里,老板和老板娘都觉得这群学生这时过来有点毛病。不过生意就是生意。童桐之前打过电话,进院交钱拿钥匙,老板娘说:“现在天黑得早啊,五点就开饭了,让你们的人别乱跑。” 童桐出来分钥匙,大家拿了钥匙把行李拿进房间就开始往外跑,童桐喊都喊不及,最后他急得追出去站在院门口声撕力竭的喊:“这村里有个庙!庙是新盖的!!” 果然跑出去逛村子的人都打听着往庙那边去了。 童桐擦着汗回来,贝露佳崇拜的看他:“你好聪明哦!” 童桐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嘿嘿,一般一般。”他转头一看,焦达已经回屋了,霍原正拿了盆出来接水准备回屋抹桌子,童桐不太好意思让他一个人干,“我也来。” 当晚,大家休息的都很早,村里天黑得早,各屋虽然有电视,但节目实在没什么好看的。季笙三人洗过脚后都回床上盖着被子抱着手机刷手机。 季笙在跟宋阳说话,他和焦达他们一个屋。 “在干嘛?”季笙问。 “打牌。”宋阳。 季笙传回去一排:“……” 宋阳这屋里热闹得厉害。房间里是土暖,室温要有二十四五度。他们四个全都脱的只剩单衣,叼着烟打扑克牌。 “快出快出!憋到最后还能憋成金子?”霍原拍桌叫,一脚踩在凳子上。他坐不安稳,一会儿能换四五个姿势,话还特别多。一会儿说童桐,“你看你出的这叫什么牌!”一会儿扫一眼宋阳,笑嘻嘻不阴不阳的来一句,“帅哥人长得帅,牌打得也不坏啊。” 这桌子上也就只有焦达不被他说,还一会儿给焦达接杯水,一会儿点个烟什么的。 宋阳接到季笙的短信,把手里的牌扣下,霍原咧着嘴伸长脖子要看手机上是什么,“让我瞧瞧,这是查岗的?” 宋阳的手机贴了膜,他什么也看不到,霍原还想再贱两句,非让宋阳把手机放下:“打牌呢!要不你找你女朋友去!磨磨叽叽!” “你废什么话!不打了!”焦达一巴掌把牌拍桌上了,拿上手机和烟就出去了,霍原被扫了面子,脸上僵了下,转脸又笑起来,“行行行,我嘴贱。哎,你干嘛去?” “透透风。”焦达扔下这句就下楼了,冰冷的空气冲进屋里,带来一阵清凉。 “那你等等我,我也去。”霍原赶紧拿上两人的外套追过去,“你连衣服都不穿,小心着凉了!” 等 他们都走了,童桐对宋阳干笑两声,打圆场道:“那什么,霍原这人就这样,嘴特别贱。以前也没少说别人。”童桐觉得霍原可能是自己没女朋友,以前刺过焦达, 焦达跟多丽娜谈的时候,他没少说闲话。多丽娜的性格在那里放着,他就说焦达拿不住女朋友。他跟贝露佳谈了,他也刺过他。不过童桐不吃他这一套,说得过分了 就不搭理他了。 宋阳打开门让屋里的味跑跑,童桐收拾桌上的牌和纸杯、烟头。 “霍原跟焦达是哥们?”宋阳问。 “差不多吧。以前跟焦达一起混的人多,现在嘛……也就霍原还愿意跟他说话了。”童桐的话里对霍原还是比较推崇的,他觉得这人嘴贱是贱了点,不过心底不错,讲义气。 宋阳在手机上跟季笙聊着:霍原跟焦达很好。 季笙:他心虚吧? 宋阳:应该是。 霍原越心虚,越想表现得跟霍原特别要好,以此来证明他一点都不心虚。不然现在人人都躲着焦达,焦达对他还总发脾气,他却有了唾面自干的气度。他若不是真君子,就必定是个小人。 从目前看来,霍原是真君子的可能性太小了。 焦达和霍原半个小时后就回来了,看起来也不像吵过一架的样子。几个睡觉后,一整夜都没出事。宋阳倒是白白守了一夜,他和季笙都认为焦达肯定要做点什么,就是猜不透他要怎么做。 宋阳可不想睡一夜起来,那边床上一个人被掐死或勒死了。 吃早饭时,宋阳一个劲的打哈欠,季笙沐浴在灿烂的晨光中倒是精神不错,不过也懒得动弹。吃完早饭好多人都出去逛了,她和宋阳就在村里转悠。几条村中的狗不远不近的跟着他们。 宋阳:“它们跟着我们干嘛?” 季笙回头看说,“怕咱们偷村里的东西。” “真的?”宋阳挺相信季笙的,上次他就看到她喂麻雀,那麻雀都一点不认生的直接蹦到她手里吃。她跟别人说是因为她的手稳,但跟他说可能是菟丝草的作用。 “我现在大概有点半植物的意思。”她说。像晒太阳跟充电似的,这不就是植物的光合作用吗? 宋阳还挺稀奇的说:“那你有什么地方变绿了吗?” 季笙:“……我身上又没有叶绿素。”她顿了下说,“我会晒黑。”就像植物有叶绿素,她是黑色素。 菟丝草不会把她变成植物,不会让她身上的黑色素变成叶绿素,但有可能会增加她体内的黑色素。这是她的头发越来越黑,睫毛变长,眉毛、汗毛变茂盛的原因:光照。 宋阳认为她说的很有道理,还特意取了她的头发观察过她的毛囊,结论是她永远不会有脱发的困扰,她的毛囊非常发达。缺陷是:她夏天可能会比较麻烦。 摒除这个天气,还有对焦达和霍原的担忧,此时此刻在寂静的村中散步还是感觉不错的。季笙和宋阳手牵着手,身后跟着几条狗,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再从村外边缘绕了一个大圈。 整个村子有心要办农家院的也就是村头的那三五家,村里其他人家就是普普通通的农家小楼,配一个漂亮的大门。 路上没什么人,偶尔会经过一两个村民,好像家家户户都是关着门的,村里人特别少。 “可能都出去打工了吧。”宋阳说。 虽然是第一次从村子里面走,却不怕迷路。因为前方远处就能看到起伏连绵的山丘。 “要不要去看看那片野果林?”季笙说。 “ 分卷阅读108 你累不累?”宋阳有点担心,昨天来的一路上她一直在睡觉,困成那样。 季笙有点不好意思的解释说:“那是因为在车里。” 冬天本来就是植物休眠的季节,季笙还是因为人的本性才没有睡着,不过上了车后晒不到太阳,她就难忍困意了。 其实今年的反应比去年要强。她记得去年冬天没有这么困。 村外没有路,到处都是一望无垠的冻土。季笙不会迷路,领着宋阳一直往小山坡那里走。 山坡背面的野果林看起来更像枯树林,树干细瘦,叶子全都掉光了。地上落了厚厚的落叶,等经过一冬后,被冰雪覆盖的落叶在春天的温暖中发酵,这就是最好的腐土。 “那是……焦达和霍原吗?”宋阳站在山坡上四处望了望,很快发现远处的山坡下有一追一逃的两个人。在黑黄相间的土地上,这两人并不显眼,要不是他们一直在跑,还不容易看清。 季笙马上就看到了!的确是焦达和霍原。焦达在后面追,霍原连滚带爬的往山坡上跑。他边跑边喊,但跑得太急,一直喘气,喊不大声。而且在这种空旷的地方,声音传不了太远。因为没有回声。 “快走!”宋阳抓住季笙赶紧往那边跑去。 这附近一个人都没有,让焦达抓住霍原就糟了! 季笙突然明白了焦达为什么要选在鱼头沟。上一次他们来的时候就发现这里人特别少,地方特别大。如果是在学校寝室或什么地方,霍原一喊就会引来人。 “焦达想问霍原!”季笙一边跑一边说,“他想逼供!” 宋阳也明白了。焦达不是想杀霍原,他是想问清真相! ☆、第65章 霍原拼命的跑!他大声的喊:“救……救命啊!!来人啊!!” 声音远远荡开去,渐渐消失了。 这是一个一望无际,空无一人的山头!! 焦达是存心的!!! 霍原想到这里,更害怕了。他恨自己怎么就是跑不快!身后焦达的脚步声近得吓人! “救命啊!!救命!”焦达拼命往山坡上跑,他刚才应该往下跑的!可现在已经晚了,焦达就在身后,他来不及换方向了! 腿越来越沉重,像灌了铅,他跑不动了,腿很酸,好像有水泥袋绑在腿上。他的喉咙干得冒烟,心失序的狂跳。 他还记得刚才焦达问他的那句话:“那天晚上你在吧?你对多丽娜做了什么?” “什么?呵呵!”霍原僵硬的笑了两声,不由自主往旁边躲了两步。 今早,焦达说想出去走走,叫他一起。他当然答应了。他是想做焦达的“好朋友”,“好哥们”,这样他就不会怀疑他了。如果日后被人怀疑了,他还可以让焦达替他作证。 可他没想到刚走到山脚下,焦达就平静的看着他,问了这句话。 “你在吧?你当时就是跑去滑雪社了吧?多丽娜在那边等我。你上了她?QJ了她?”焦达一句句的逼问他。 “焦达!我把你当哥们!你这样我可要生气了!”霍原假装愤怒,转身要走,“哥们知道你最近心情不好,你也不看看就我还理你,结果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你这人真是有病!” 可他没走成。焦达抓住了他,“说清楚。” 他们撕扯起来,霍原发觉焦达是认真的!他一下子害怕起来,他刚刚想起来焦达以前是高中体育队的!他初中时还去少林寺学过半年武术! 霍原跑了,他随即想到这样一来就露馅了!果然身后焦达的声音不对了:“站住!霍原你TMD给老子站住!” 季笙很快跑在了前面,山路好像对她没有造成阻碍。宋阳自从上次跟她一块上山后就努力锻炼身体,现在只是开始有一点点喘,速度还是不慢的。只是他仍然跑不过季笙。 他只好在背后喊:“你小心点!” 季笙指着焦达说:“去拦他!” 此时此刻,焦达已经抓住霍原了! 霍 原只觉得后领子让一只大手猛得抓住,脖子一勒险些窒息,人不由自主的往后仰,焦达趁此时猛得把他往一边一摔!霍原就骨碌着摔倒了,还往下滚了几圈。等他头 晕眼花的趴在地上时,焦达上去就是两脚,抓住他的领子把他提起来一拳打在脸上,然后直接压上去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狠揍。 霍原只觉得鼻子、下巴、牙关、眼窝,甚至还有胸口都被一通乱拳狂殴。焦达坐在他的肚子上,任他怎么扑腾手脚都掀不下去,显然焦达是把这阵子的憋闷和愤怒都发泄在他身上了,先打爽了再说。 霍原恐惧的发现焦达根本不是想逼供,是想拿他出气!这里一个人都没有,谁知道焦达要打多久?打到他累为止?他会不会打上瘾了把他打死? “我说!我说!我跟她说是你让我去的!你不想要她了!说她发骚!是你让我去的!你说谁想要谁拿去!你不要了!” 霍原一口气全喊出来了。 拳头停了。霍原试探着睁开一只已经被打得淤紫烂青的眼睛,看到焦达不敢相信的眼睛,他的表情伤心难过到了极点,眼里含着泪。 “你……你TMD……不是个东西!你TMD……!!”焦达被一股巨大的悲伤击中了。他不敢想像多丽娜走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她是不是以为霍原的话是真的?她是不是抱着这样的心情去死的?警察说她是自杀……自杀…… 他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这一拳头软绵绵的打在霍原的嘴角。 这时霍原突然眼睛一亮往他身后看,焦达下意识的也回头,被霍原抓住机会推了下去。焦达往一边滚开,霍原连滚带爬的挣扎起来,玩命一样往前逃了。 焦达却已经不想追了,他突然发现其实多丽娜是爱他的。因为他的一句话就去自杀,她比他以为的要爱他。 ——让她去自杀的人其实是他。 他茫然的坐在地上,直到身后的人来扶他。 他抬头看到宋阳和季笙,“……原来是你们。” 他甩开宋阳的手,“不用……”他坐在地上,不想站起来,不想动,什么都不想干。他捂住脸,渐渐缩成一团。 他其实一直在逃避。一直在逃避去承担让多丽娜自杀的责任。他告诉自己,这不是他的错。肯定有别的原因,肯定不是因为他那天晚上没去,也肯定不是因为他要跟她分手,他对她不好,他跟她吵架,让她流产…… ——肯定不是这些原因。 所以他拼命的找线索。结果最后却证明…… 分卷阅读109 这就是他的错。他逃不掉,也避不开。 多丽娜是因为对他失望才自杀的。 ——霍原说的话她为什么会相信? ——当然是因为是焦达让她相信的。 ——让她相信,焦达真的会对霍原那么说。 其实焦达也不记得自己是不是这么说过。 肯定是说过的。他记得他跟别人抱怨过,甚至……好像……当着多丽娜的面也是这么说过的。 ——我不要,谁想要谁要 ——“你再这样,我就去找别人!” 他说过的…… 霍原只是利用了这句话。多丽娜真的认为,是他让霍原去赴约的。她在滑雪社等着他,做好准备两人在那里约会,过夜。然后他让霍原去了。 “是我的错……”焦达捂住脸,头缩到膝盖中间,像个被打了的小孩子一样细细的呜咽着哭起来,“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宋阳和季笙都陪着焦达,没有人去管霍原。 他们从一开始就是担心焦达做错事,为这种人把一生赔上不值得。而且霍原的事现在已经没办法再查清了。 大概过了十分钟,焦达渐渐平静下来了。而霍原也跑出他们的视线范围之外了。 宋阳把焦达扶起来,“我们回去吧。” 焦达回去后一直都很沉默,午饭时他没有出来吃,宋阳给他端了进去,之后又原样端了出来。他把碗盘送回厨房,老板娘和她婆婆正在洗碗,接过来说:“呀,都没动啊。”然后把碗里的米饭扣在了饭锅里,菜也倒回盆里。 宋阳说了声麻烦了,转身要走,老板娘叫住他,“对了,你们中午回来吃饭的少了男的吧?他跑哪儿去了?” 这种天气肯定没人在外野餐,小风一吹,都冻入骨髓。所以中午回来吃饭的人还挺齐的。农家院一般不管客人去哪儿,但学生不同啊,少一个都是大问题。 宋阳一想就知道是谁,他猜可能霍原是害怕才躲在外头不敢回来,就说:“哦,之前我们在山坡上见过他,可能是一个人出去逛了吧?” “哪边的坡?”老板娘问。 宋阳指了下方向,老板娘的脸色马上不对了,拉着他到了院外,“那边?” 宋阳点头,他也看出老板娘的脸色了,“怎么了?那边有什么?” 老板娘已经顾不上他了,几大步跑进屋,不一会儿就见老板和老板的两个儿子一边穿衣服一边快步往外走,老板娘跟着急急的说:“要不要跟村长说下?我去喊村长吧?” 老板摸手机:“我给他打!你看好这些学生别乱跑了!” 吃过午饭的学生们大多都回屋睡午觉了,也有想出去玩的,此时都被老板娘拦了。焦达在屋里不出来,童桐一个人忙的焦头烂额。老板娘一拦人,再加上刚才有一些人都看到老板匆匆出去了,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女生还好说,宋阳帮着童桐安抚男生们。 季笙走到他身边小声问:“出事了?” 宋阳悄悄对她说:“好像是霍原。” 事情很快有了结果。学生们都被赶到老板家的大堂屋里,老板娘拿了很多饮料和零食给他们让吃着。村长也来了,还有派出所的人,宋阳因为看起来年纪最大,也最靠得住,被叫过去一起商量。 焦达被人从屋里拉出来到这里来后就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好像身边的一切都跟他无关了。 宋阳跟村长和派出所的人聊过以后,一脸复杂的把焦达悄悄拉出去。 老板娘马上过来说:“别跟太多人说,你一个人知道就行了。” 焦达默不关心,宋阳对老板娘解释说:“他是组织者。” 老板娘马上就不拦了,“哦,那你跟他好好说,这是意外。”组织者也脱不了关系。 等老板娘走了以后,焦达出于对宋阳的好感,问了句:“什么事?” 宋阳不知该怎么说,他看着焦达,“……霍原摔死了。” 焦达的眼睛慢慢的瞪大了。 这是一个意外。 在山坡的背面,因为既无果林,也无耕田,没有任何经济作物,村里就讨论过把那个山给平了以后弄个高尔夫球场之类的。这就牵扯到招商引资的事,一直都停留在讨论的阶段。 然后村里就有人去挖山卖石头了。 因 为也算是致富的一条路,那个山头是村里的,不是谁家的。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不是还打算平了山头搞球场吗?所以很快村里就有人组织去挖石头。一开始还只 是几家,后来就渐成气候。多找几家人搞个合资,一起挖石头分钱。这也没什么技术含量,村里很快风风火火的搞起来了。 那个山也快被挖空了。 村里还是考虑过的,搞旅游这一面的山都没人动,挖的是背面。所以从侧面看,这边的山其实都是一片的,另一面已经成了陡峭的垂直的悬崖。 滑雪社的人很快被村里的人送回了学校,霍原的家人也跑去责问鱼头沟村和学校,学校也开始紧急公关。 村里认为,这完全是霍原自己不小心。他要是三更半夜看不清路摔下去还好说,大白天的,山头再小也不会走不得人,谁知道他是怎么摔下去的。 学校报警了。 经过现场堪查,认为霍原是在山顶上滑了一跤,然后滚下去的。身上有多处骨折和青肿伤口,衣服也有多处破损。 但在清查社会关系时,一个半月前发生的G大女生自杀案很快就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无他,因为那个自杀的女生也是滑雪社的一员。而且在她自杀前一天才从鱼头沟回来。 季笙很快就作为两次的同行者被警察约谈。 刘鲜是特意到学校来找季笙的,他同时还约了宋阳。一看到这两个孩子,刘鲜就想叹气。他很不愿意想这件事跟他们俩有关,但偏偏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怎么看都跟他们俩有关,最低限度也是个知情者。 “说说吧,怎么回事啊?”刘鲜像个熟悉的大哥哥一样开口问了。 他本以为季笙和宋阳要推托一阵,他还要再连哄带吓一番,结果他们俩互相看了一眼就说了。 “这是个意外。” 货真价实的意外。 ☆、第66章 刘鲜回到所里就开始头大了,他一开始根本没想到这两人竟然当时就在现场!而且还目击了这么复杂的事!他本来只是想从这两人嘴里掏出一点内情好做为打开局面 分卷阅读110 的线索而已。 现在不用线索了,结果都出来了。可他却头痛了。 按说这种直接目击证人应该单独询问,以免串供。但…… 刘鲜只好把两个人的报告分别写出来,在时间上错开,然后拿去找所长。 所里也只是因为学校报案,例行侦查。当发现一前一后死的两个人都是滑雪社的人这个疑点时直接追查了下去。但不管是所长还是学校,估计一开始都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样的内情。 至少所长看到他的报告时足有十分钟没说话,拿起又放下,放下再拿起。 刘鲜:“所长,要不要把焦达叫回来问问?” 所长摇头,“不妥,照这两份笔录看,这件事只是一个意外……” ——不过,谁能保证真的“只”是意外? 刘鲜犹豫了下,还是把他犯的错误给说了。所长指着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下这两份笔录的可信度就更低了。再说,还在学校的年轻人也常常会犯一些“义气”,如果这两个提供笔录的人为了“义气”替焦达遮掩怎么办? “你去问焦达吧,正式一点。”所长说。 刘鲜带着一个同事去找焦达时才听说他请假回家了。 刘鲜和同事只好追去了焦达的家。 焦达的家住在邻市,他不是本市人。刘鲜和同事到之前先给这里的警察局打了声招呼,跟社区警察一起找上焦家的。 焦妈妈开了门,要不是认识社区的人,只看这两个陌生人估计都不敢开门了。不过在听说是焦达上学地方的警察特意跑来找焦达,焦妈妈的脸色也变白了,她执意坐在儿子身边,警惕又担忧的轮流看着儿子和刘鲜他们。 刘鲜想跟焦达单独聊,但焦妈妈像只护崽的母狼一样警觉,一直说:“要不你们先别问了,我们请个律师来再说。”刘鲜之前就怕在他问过季笙他们后,焦达这边已经有了警觉,当然不肯再拖下去。 他说:“家长不要着急,也不用紧张,我们就是简单问问。这也是例行的询问,当时一起去鱼头沟的同学我们都问过了,没想到焦同学已经回来了,我们只好找上门来。”言下之意当然是焦达走得太不是时候,这是不是他心虚的表现呢? 焦妈妈听得汗毛都要竖起来了,更加紧张的看着焦达。 焦达却很木然。从刘鲜他们俩个进来后,他的表情几乎没怎么变,也就一开始听到刘鲜自我介绍时有些惊慌。 不过也不出格。一般人听到警察找上家门都会有点惊慌。 刘鲜是比较相信季笙和宋阳的话的。他干这行见的人多了,现在几乎是一眼就能看出这人是不是在说谎。除了专业的骗子,普通人说谎的技术都不怎么高明。 季笙和宋阳说他们都怀疑霍原当晚去了滑雪社,后来霍原又表现得太热情,对焦达太关心,更让人起疑。 后 来焦达组织这次旅游,她和宋阳都担心焦达是想报复霍原。不过最后才知道焦达是想逼问霍原。当然焦达打了霍原一顿,霍原说了当时他是怎么骗多丽娜的,他们赶 到时,霍原已经逃走了。不过他们只顾着焦达,根本没注意霍原。吃过午饭,农家院的老板才发现他们少了一个人回来吃饭,此时才发现霍原出了意外。 如 果他们有备而来,完全可以编一个比这更好的。而不是像现在这个漏洞百出。比如很容易就让人去问他们:你们说没有注意霍原是往哪里逃的,不知道霍原是怎么摔 下去的,怎么证明这一点?更何况他们还坦白了焦达打了霍原一顿的事,甚至还扯出了前情。反而证明了焦达有理由报复霍原,而季笙和宋阳也有可能包庇焦达。 当刘鲜听他们说完后真的很想挠头,他宁愿他们说些“不知道霍原去哪儿了”这种话,好歹还有东西可挖。 刘鲜打开笔记本,对焦达说:“我们开始吧。” 他依次问了焦达的姓名,家庭住址,学校,然后把话题转到滑雪社,问他这次旅行是什么时候商量的,谁组织的,租的哪个旅行社的车,去的都有谁,他认不认识,都是哪个系哪个年级的。 由于问询一直进行的很平静,焦妈妈提着的心也慢慢放下来了。 但刘鲜却注意到焦达越来越紧张了。他的手从一开始放在膝盖上,变成捂着胃,最后两只手都藏到了大腿下面,人也开始在沙发上像个调皮的小孩子一样慢慢摇晃。 “好好坐着。”焦妈妈拍了他一下,对刘鲜两人说:“他这孩子从小就这样,坐着就不老实。”虽然焦达站起来已经一米八多高,也上大学了,可在焦妈妈眼里他还是一个小孩子。 她想着小孩子能有什么错呢?就是他做错了,看在他还是个孩子的份上,也可以宽容一点。 刘鲜了解家长的心态,顺势笑了下,开玩笑道:“没事,快点问完,我们就能坐晚上的车回去了。” “你们也真是辛苦。”焦妈妈赶紧说,“要不一会儿就别走了,咱们出去吃饭?” 刘鲜和另一个记笔录的警察都笑起来说:“不用不用,要犯纪律的。” 这一笑,气氛似乎就宽松多了。 焦妈妈这才发现还没给两位警察倒水,连忙站起来去找纸杯,“看我!都忘了给你们倒杯水了!”她急步走到厨房,想着倒白水不礼貌,特意找出家里的好茶叶,抓了多多的茶叶放进杯中,再出来接热水。 焦达抬头起,抖着声音说:“警察先生,我都告诉你们。” 啪!焦妈妈手中的杯子就倒在地上了,滚烫的水泼了一地,还泼在她的脚上,可她根本顾不上,几乎是扑上来要把焦达刚才那句话给重新按进嘴里:“你这傻孩子瞎说什么!!” 刘 鲜两人吓了一跳,赶紧去扶焦妈妈,可此时焦妈妈的眼中他们就是两个刽子手,猛挥手把两人都赶开,把焦达护在身后,“不许瞎说!”然后她转过来红着眼眶说, “两位警察,你们先回去吧,我们现在什么都不说,等他爸回来,让我们商量商量,要是这孩子真犯了错,我亲自送他过去,肯定不包庇他。” 刘鲜还想再劝,焦妈妈说话就要给他们俩跪下,“求求你们!我知道政策!他要真犯了错,我送他去自首,求求你们……” 自首可以从轻。 刘鲜明白过来,深深的看了焦达一眼,示意另一个警察收起笔记说:“那好吧,你们放心,我们绝不会冤枉一个坏人的。” 出来后,那个警察问刘鲜,“不会真是他干的吧?” 刘鲜摇头,他也拿不准。 两人也 分卷阅读111 没走远,就在跟焦家一街之隔的快捷酒店住下了,第二天一大早就又去了焦家。 焦家是一片的愁云惨雾。 出面迎接他们的是焦爸爸,他的双目赤红,焦达就坐在他身后的椅子上,这个男孩的脸上既有泪痕,又有掌印。屋里弥漫着烟味,焦妈妈的衣服都没换,还是昨天那一身,看来这一家昨天晚上都没睡。 焦爸爸说:“请坐,请坐。昨天我问过他了,警察先生,你们问吧。” 刘鲜进来后就发现了,这一家三口并没有太惊慌失措。焦妈妈有些焦虑,焦爸爸比较镇定,焦达有点茫然,但更多的是坦然。 ——估计季笙和宋阳说的是真的。 焦达的叙述有很多随性的地方,伴随着他的自我批判和忏悔,“……我一直觉得多丽娜的自杀不是我的错,但我不知道原因,我以前一直希望警察能查出真相……后来我怀疑多丽娜死的那天晚上,有人也在滑雪社对她做了什么,这才是导致她自杀的真正原因。” “我怀疑霍原,我想问问他,但在学校不行,我怕他不告诉我,不肯说,就打算去鱼头沟……那里是多丽娜死前去的最后一个地方,我是说,当时我们刚刚一起玩得那么开心,他怎么能这么做呢?” 刘鲜明白了,焦达选择鱼头沟是想用道德和良心去谴责霍原。 “我问他,他一开始不肯说,还想跑,我就去追,跟他打了一架,他打不过我才说了……”焦达不自觉并拢双膝,整个人又在沙发上缩成了一团,“他说他对多丽娜说是我让他去的……” 这大概就是最后一根稻草了。 刘鲜有点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了。 焦达:“我没想过他会这么做……我们是哥们,从一年级就住一个寝室,一开始就很好,我还借过他两百块钱……他也认识多丽娜,我不知道他怎么会这么做……” 刘鲜打断他:“后来呢?” 焦达茫然了一下,勉强回忆道,“后来季笙和宋阳来了,他们一来,霍原就跑了,我也没有追……因为我发现我对多丽娜的死是有责任的……” 刘鲜不得不再次打断他,“然后呢?” 焦达说:“……然后,然后我们就回农家院了,我没吃午饭,还是宋阳给我端进来的,然后童桐来叫我说霍原没回来,我还当他跑了。”他解释了下,有点辞不达意,他现在明显脑子有点木了,“我是说他做了那种事,被我们发现了,他不想回来,我想他说不定自己搭车走了?” 然后村里的警察来了,村长来了,他们商量了半天,焦达才从宋阳嘴里听说霍原摔下山了,摔死了。 刘鲜问他:“你听说这件事后是怎么想的?”他盯着焦达的脸。 焦达回答的很快,很坚定:“报应。”他肯定的说,“我听到他摔死了以后,还是在鱼头沟,还是刚跟我们坦白之后就死了,我就想这是报应。这是他害死多丽娜的报应!” 焦达这么说的时候,他的父母都很紧张。焦妈妈还想拦焦达,却被注意着他们的焦爸爸给挡住了。 刘鲜又来来回回的问细节,打乱,颠倒,时不时的打断他的话,让他反复的回答问题。焦达虽然有时颠三倒四,但在关键问题上却都回答的跟第一次一样。 刘鲜最后看了看笔录,让焦达看过后签字,站起来说:“行了,那我们就先走了。” 焦爸爸亲自送刘鲜他们出门,担心的问:“我儿子他不会有事吧?” 刘鲜说,“这个我们还要近一步调查。” 但在刘鲜看,这可能还真是一个……具有黑色幽默的……意外。 他走到外面后,忍不住抬头看向阴沉沉的、铅灰色的天。布满雾霾的天空,像一块被擦黑的画布。 ——但它还是白色的。 ☆、第67章 刘鲜把这份笔录带回去后,所里又研究了两回,又再去案发现场重新堪查,以期能发现新的、突破性的线索。但一切都是徒劳的。而当日在鱼头沟的学生和 村民中间,仅有这三份笔录是有价值的。与摔死的霍原同行的同学们几乎都是结伴而行,而且对同车的同学竟然都不怎么熟悉,有人连同车时坐在自己前后左右的人 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年级的都能说错。 在没有新的证据出现后,调查只得结束,以意外结案。 随即霍原家长对 学校和同行的滑雪社学生们提出民事告诉,要求学生承担连带责任和民事赔偿。这个在法理上是说得通的,当日去旅行的同学人人都在叹倒霉,没去的全都连呼幸 运。滑雪社完蛋了,学校直接将这个社团除名了。童桐这个副社的最后一项任务是收钱,他们打算请学校的律师一起代理他们的案子。 “律师费要先交吗?学校不垫付?”贝露佳过来交钱时问童桐。 童桐看起来特别糟糕,他打电话通知大家,不是不接,就是接了就跟他吵架。就算愿意来交钱的也对他没个好声气。 听到女朋友的问题,他特别愧疚的说:“你们就别交了,这个钱应该我来替你们出。” 贝露佳恍然大悟,怪不得她没有接到童桐让交钱的电话,“那怎么行呢?”姑娘豪迈的把钱放桌上了。 季笙和姚东海也跟着交钱,季笙交了双份,她连宋阳的也一起交了。 童桐还是不肯收,悄悄跟他们说:“老师让我先把钱收了,省得打完官司大家不肯给钱。” 原来如此。还有这一层顾虑。贝露佳轻轻翻了个白眼,小声说:“真够可以的。” 童桐等到七点看不会有人来了,锁了门跟她们一起出去,边走边说:“老师说趁着现在还没开庭才能把钱收过来,而且到时赔偿数额下来了,学校肯定不会替我们出的……”先收一部分,省得到时有人敢不给钱。 事实上现在就有人不给钱了。大多数人都认为凭什么给呢?虽然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同行的人有求助义务,霍原出意外,他们是有责任。可法律归法律,人心归人心。那么大一个人,谁也不是他妈,还能一直看着他? 学校论坛里就有这样的议论。不过很快就有法学院的上来解释了。 这里头比较倒霉的是焦达和童桐,他们俩一个社长一个副社,还是组织者,告的肯定是他们俩大头,剩下的人才算连带。 季笙他们更是连法庭都不必去,全交给律师就行了。 开庭了后很快达成了和解。学校赔三十几万,学生们只需要赔三万多,焦达八千,童桐五千,剩下的一个人两千。 这个 分卷阅读112 钱不算多,不过还是有人不想交,但焦达回到学校后说这个钱他全掏了,很痛快的一手把三万八千块全拿出来交给律师送到了霍家,引来不少赞扬,都说他仗义,有担当,是个当头的样,微博还吸了一些粉。 学校赔钱也很迅速,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 一月十三日,这天是个阴天。 早上天还没亮,季笙和姚东海、贝露佳、小兰四个人就去了多丽娜家。 今天送她出门。 据说送人走要在天还没亮的时候。 多家给小兰打了电话,她不敢一个人去,特意找了季笙她们,昨天晚上甚至是跑到季笙他们这屋来住的,“我不敢一个人在那边,我怕她回来。”小兰躲在姚东海的床上抖着说。 “她回来也不找你,放心吧。”姚东海虽然是个妹纸,却很有侠义心肠。在一堆妹子中间时,她一般都是担当汉纸的角色。 小兰用“我有一个大秘密”的神情小声说,“对了,你们听说了吗?现在外面都说是焦达把霍原给弄死的!” 这个话题其实以前就很有市场。 不止是警察能看到多丽娜的自杀和霍原的意外之间的联系和疑点,想像力丰富到一逼的学生们也能看出来,并且立刻脑补出前因后果,并广为传播。 前因自然是霍原欺负了多丽娜,致使多丽娜自杀,更有人认为多丽娜流产其实是霍原搞的鬼,所以焦达才会在多丽娜流产之后没两个月就提出分手,多丽娜藏着这个秘密痛苦不已最终无奈自杀。焦达在事后才查清真相,就为她报了仇。 前因的版本太多,后果却都大同小异。所有人都认为焦达组织旅游时就暗藏杀心,他约霍原到那个山坡上,不动声色间就把人给推了下去。他像中的杀人凶手一样设计了一个天衣无缝的阴谋将霍原杀害,并伪造成意外。因为没有目击者,所以他成功逃脱了。 不得不说,这个结论更符合大众的心理预期。而对焦达“脱罪”一事,更有黑暗中的正义这种爽感,很有市场。 小兰说完以后,连贝露佳和姚东海都有点拿不准霍原意外这事到底有没有……问题? “其实霍原这个挺讨厌,他特别烦人。”小兰她们这些以前常去滑雪社的女生没有一个对霍原有好感的,这人特别不尊重女生,嘴上爱犯贱,有时吃饭好灌女生的酒,玩个游戏也喜欢占女生便宜。 “难道真的……”姚东海。 “警察都查了说是意外,要是真有问题,肯定会查出来的。”季笙说。 “也有查不出来的,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啊。”小兰说,她更相信大家说的这个版本。 另外,霍原刚意外去世,一直不肯给多丽娜下葬的多父多母也改主意了,深思一下,这里头说不定就有什么…… 季笙四个到多家时天还没亮。 多母在家等着她们,“快进来吧,谢谢你们能来。”多母好像整个人都失去了精气神,灰暗,茫然,衰弱,但还能从她的眉眼间依稀看出她是个严肃认真的女人,可能在家里担任着严母的角色。 她把她们让进来,在客厅原本放电视的地方摆着放大的多丽娜的照片,下面有香炉和供的水果、点心。 多丽娜在照片里笑得张扬、骄傲、快乐。 说真的,哪怕只是从这张相片上,多丽娜都不是季笙喜欢结交的那种女生。可此时此刻,一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轻飘飘的,让人都没反应过来,任谁都不能不感到遗憾和不解。 季笙回忆着那个跳楼前的身影。她不了解当时多丽娜心中在想什么,也无从体会她当时有多绝望才会跳下去。可她真的很想说:再等等,事情说不定没那么坏呢? 她还记得她跳下去时害怕的紧紧挤着眼睛。 季笙四人都给多丽娜上了柱香,再把白包递给了多母,不多,一人出了一百。 “谢谢你们。”多母拿出很多零食,她们拿在手里都没有吃。屋里没人说话,好像所有人的嘴都被粘起来了。 直到楼下打了电话,车到门口了,她们才扶着多母一起下去。楼道口摆着花圈,等季笙她们坐上车后,放了一挂鞭炮,多母的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乖乖……孩子……跟妈走吧……妈把你送走……” 这是季笙第二次来火葬场,她发现这里好像一直是阴天。 这里到处都是戴着黑袖箍,披麻戴孝带的人,哭声、念经的录音声,还有弥漫在每一个角落的香味。 葬礼进行的很快,来的人只有二十几个,多数是多父多母的亲朋好友。多丽娜的同学只来了季笙她们四个。 小兰还被推上去讲了几句话,讲得颠三倒四,哭得泣不成声,下来后说腿都软了,都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不过这姑娘恢复得也快,等工作人员进来送他们出去时,她还小声跟季笙她们说:“焦远没有来。” 焦远应该来。 不过季笙能理解他为什么不来,近情而怯吧。 出来后多家人商量是不是先让来的人中一些不方便的先走,他们还要等骨灰出来,这个估计还要等上一个多小时。 多母就来问季笙她们,要是想先走,他们这边就找个车先送她们出去。从这里回去可不算近。 季笙她们都看小兰,这里头只有小兰跟多丽娜最好。 “来都来了……送到最后吧。”小兰说。 “我们跟着一起。”季笙对多母说。 “谢谢你们。”多母微微笑了。她就在这里陪着季笙四人,慢慢的她也开始跟她们聊天,问一些学习紧张吗?平时功课怎么样?考四级了吗?这些问题,问得大家就像面对的是个老师。 多母笑着摇头说:“职业病。”她再问就是最近喜欢什么歌星?喜欢什么影星?有什么喜欢的衣服牌子?好像她很不习惯跟学生聊这个,话题转合间有些僵硬,搞得大家还是很紧张。 恰在这时,小兰突然看到童桐了,“那不是……!”她指过去,童桐也正好看过来,两边都震惊了。 “你们同学?”多母也很吃惊,火葬场这地方不一般,不是通常能偶遇的地方。 童桐戴着黑袖箍,震惊的看向贝露佳她们一群,还有旁边的多母。 贝露佳立刻上前去把童桐拉开问他:“你怎么会在这里?” 童桐一问就答:“霍原的事,我们认识的来送送。” 贝露佳脱口而出,“焦达来了吗?” “没有,他怎么来啊?”童桐也听过那个流言,他也觉得焦达出现在 分卷阅读113 这个场合不合适。事实上他都吃了不少霍家父母的冷眼。不过该来还是要来啊。 童桐听说贝露佳她们是来送多丽娜后,都认为这两边不适合碰面,所以童桐也没过来打招呼就窜了。贝露佳回来后也是语意含糊不详。 她只跟季笙她们悄悄说:“是霍原。” 四人面面相觑。 这可真是……太让人意外了…… 送走多丽娜后,就快要放假了。季笙在忙碌的考试中听到两个消息。 第一个消息是有两个男生找到自己的班主任坦白了一件事,之后这两人被劝退。据说如果不走的话就要背处分,走的话找个学校再读就没处分了。 至于他们坦白的是什么事,倒是没人知道。 第二件事就是焦达休学了。 他走的无声无息,考试都没参加就走了。有几个跟他要好的哥们还替他办了一场送行酒,据说喝醉后的焦达拿着酒瓶子冲上马路喊我对不起你!我赔给你!被他惊吓的司机差点报警。 春天来了以后,季笙和宋阳再次去了鱼头沟。在霍家列民事被告时,鱼头沟因为始终谈不拢,在律师的劝解下没有列在上头,就是怕官司再有变化。毕竟跟学校和学生之间达成调解一致很顺利,跟村里就没那么容易了,为了减少时间,免得变成拉锯战,就没有告鱼头沟。 季笙和宋阳跑过来还是住那个农家院,老板娘看到他们脸色就很精彩,不过倒是没把生意往外推。 第二天,季笙他们去了那个山坡。此时山坡已经返绿,尺长的青草随风摇摆着。 季笙蹲下来摸着草叶子,慢慢沉浸进去,当时的一幕幕倒映在她的脑海中。 “一开始,是这样。”季笙站在山坡靠近峰顶的地方,“他是爬着跑的,整个人向前趴。”越向上越陡,霍原用手辅助抓着地上的枯草。 “他跑一段就回头看。”回头看他们有没有追上来。 季笙模仿着霍原,站在他当时站的地方,“再往前跑,跑一段再回头看。” “到这里时,他看不到我们那边了。”角度问题,“所以他踮着脚尖一步步后退,往山下看。”是的,霍原当时在找可以看到他们的位置。 “他走的是条斜线。”季笙跨了两大步,“从这里到这里。” 此时在她身后就是一个接近十米长的,向下的坡,坡度从一开始的5度,最后一两米的倾斜足有30度。再往下就是垂直的五十多米了。 “他是摔下去的。”宋阳忍不住抓住季笙的胳膊。 “是滚下去的。”季笙说,“当时地上的草都枯了,他没来得及抓住。”而且人也有个心理预期,山肯定是有上坡也有下坡的,谁会想到这山直接被人挖空了一半呢?这边的地势地貌也不是会有悬崖的啊。 “这真的是个意外。”季笙说。 当时她没来得及到这片山坡来看。霍原到底是怎么在离开他们后就摔下去的?这个她也很想知道。 在知道所有之后,她也像回答了自己的一个问题一样。 “因果报应吧。”宋阳说。如果没有前因,霍原不会跑,他要是不心虚,他也不会跑都跑了,还担心他们会追上来,不会一心要看到他们,不会背对着悬崖往后走。 他们牵着手下山,春光明媚,将这一片山坡映成了金色。 “我觉得……”季笙在下山途中说。 “什么?”宋阳听着没下文了,追问说。 季笙摇了摇头。 她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就算是普通人也有可能突然起恶念,普通人没有丝毫特别的力量也能做出让人难以置信的坏事。作恶,不需要门槛,也没有什么天生就是恶的。 ☆、第68章 知了不停的叫,室外的地面温度已经直逼五十度大关了,窨井盖煎鸡蛋不算什么,随便一辆轿车的车前盖就能满足条件。 季笙穿着柔道服蹬蹬蹬上了楼,遇上邻居阿姨,那阿姨笑眯了眼:“笙笙,看现在长得多高!你这是学柔道去了?热不热啊,哎,对了,你们那学柔道贵不贵啊?一节课多少钱?” 季笙跟阿姨聊了半天才进家门,一进去就看到季秫正在阳台上认真的侍候家里的两盆花。 左边是君子兰,碧绿亮油的叶子足有手掌宽。右边是雏菊,原来小小的一盆现在已经移栽到了直径半米的大花盆里,这个盆原来是给君子兰预备的,结果买回来几年,君子兰还不用换盆,雏菊已经换了五六次盆了。 季秫直起腰说:“回来了?快去洗澡,肯定一身汗。” 季笙不敢说她一滴汗都没出。现在外面这太阳,这温度,她觉得挺好的,只要随身带着水壶,她在外面晒一天都不会有事。 她冲了个澡,换了衣服回来,季秫说:“我看过不了多久,这盆又要换了……听说这雏菊在外国都是野草,怪不得长得这么疯。” 盆中的雏菊像施足了肥,已经炸盆了,花叶都长得又长又粗。 季笙已经给宋阳说了家里这盆雏菊失控的事,它再长下去,家里就不能养了。前两次季秫想给它分盆都让季笙给拦了,她怕一分盆,季秫就有理由把分出去的花送人。 她是绝不能把这花送出去的。 宋阳说没事,送到他这边。他这里就他一个人,放屋里没人管,长多大都没事。 “对了,笙笙,你这柔道班的活不能再干了吧?下周就开学了。”苏梦柳吃晚饭时突然想起来这个。 季笙在柔道班的所有课程都结束了,结果结束前教她的教练,也就是柔道班的老板问她要不要打工。一个是帮着管管幼儿班的学生们,一个是没事时站在外头帮着发发传单,偶尔做个接待。 季 笙没想到打工的机会不用她去找就自己送上门来了。老板的价码开得很大方,给她算两种时薪。她帮着管幼儿班的学生时,偶尔带几节课,给她按老师的价,一小时 一百五。她帮着接待客人,发传单的也给得不少,一小时五十,比雇来的别的发传单的学生要多一倍,而且最后她成发传单的头了,那些发传单的都找她汇报工作, 记时薪。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她也没觉得自己干得特别好啊。老板家的亲戚,管前台的小姑娘跟她说:“因为你形象好啊,我嫂子说 的。”她嫂子说这么一个漂亮干净又利落的小姑娘穿着他们的柔道服站门口,客户自然而然就进来了。所以季笙拿的几乎是正式职工的工资了,要不是她过了暑假才 大三,老板都想把她给签下来。 分卷阅读114 季笙回来通报了下后,苏梦柳和季秫都觉得这对季笙有好处,多见见人,经历一些事,能让她早日放开自己。他们还是觉得季笙仍旧被一年前的事影响着。 她到现在连裙子都不穿,天天七分裤加t,大夏天的在外面也不擦防晒霜,永远一条马尾辫,这哪像小姑娘? 结果季笙打了这份工后,竟然懒得从柔道班回来连柔道服也不换,穿着这么一身骑自行车骑一路!苏梦柳曾经在路上看到过一回,她当然觉得自己姑娘哪哪都好,不过说真心话,要不是那条马尾辫,她都以为那是个晒黑的黑小子了。 季笙听了放下筷子去拿了张卡给苏梦柳,“老板说工资都打进去了,我今天就是最后一天去了,明天就不去了。” “笙笙都会自己赚钱了?里面有多少?”季秫问。 “四千多,不到五千。”季笙说完,吓了他们俩一跳,“怎么这么多?你不是就代代课,发发传单吗?”苏梦柳没想到这孩子打两个月工都快把她自己的学费给赚回来了,而且她那工打得,早上九点才去,下午四点就下班,这工作可以啊。 “我 后面都不发传单了,只代课。他们那边有一个班一直都是我带的呢,就这给的都少了。他们自己请的柔道教练一节课拿六百,才给我一百五。”季笙还有点不甘心 呢,因为她那班的小孩子都很喜欢她。而且她也很累啊,带一群小孩子可一点都不轻松,她要防着他们自己打起来,受伤。 不过说是学柔道,不如说是带他们做游戏。也怪不得她才学了几期,老板都敢让她当老师。 “可以了可以了,我们单位今年新进的小姑娘一个月才两千二呢,你这都赶上她们了。”苏梦柳把卡还给她,“既然不去上班了,就拿这钱去给你自己买两件新衣服吧。你都多久没买新衣服了?” 苏梦柳催了两天才把季笙“撵”出门。晚上她下班回来,一进门就喊季笙,“今天出去逛什么了?买衣服没有?” “买了一件。”季笙犹豫的说。 苏梦柳放下买的菜和皮包就说,“拿来我看看,看我姑娘买的什么?”她跟她说了一百遍让她买条裙子,还说他们单位的小姑娘天天穿得漂漂亮亮的裙子多好看,最近不是正流行那什么超长裙吗,虽然看着跟块拖布似的,不过只要能说服季笙穿裙子,拖布也行。 季笙是跟姚东海一块出的门,她挑了一件,讲价时说买两件一百八,季笙被迫也买了一件。 拿出来一看,是一件深蓝色的雪纺裙,长及脚面那种,也叫沙滩裙。穿这种裙子没身高不行,不够瘦也不行。季笙反正是很难理解姚东海干嘛买这种裙子,怎么穿啊? 姚东海赏了她一个漂亮的白眼:“笨死了,这才叫女人味。” 苏梦柳不管女人味,她从季笙把这条深蓝裙子从袋子里拿出来后就开始皱眉,怎么看着像三四十岁的人穿的?一个小姑娘,挑个白的不好吗? 最后苏梦柳夸了一句:“料子不错。穿上试试。”把季笙推屋里去了。 季笙换上裙子出来,她配了件白色的长外搭,不然吊带穿着脖子光溜溜的,她不舒服。 苏梦柳一看眼睛就亮了,“好看!”她把季笙拉到光亮处,不停点头,“我还以为你皮肤黑,不能穿这个颜色呢。”没想到深蓝抬气质,配的白色外搭也合适。 最重要是自己姑娘长得漂亮,有这张脸,穿什么都不丑。 “这你下面要穿一双细带的皮凉鞋,带点跟的。”苏梦柳围着自家姑娘转了几圈,“你有白色的包吗?” 季笙觉得妈妈的反应有点狂热,翻出一个以前买的草编包,“这个行吗?”还要再配个包?这就行了。 “也行,也算能搭上,回头再戴着草编的遮阳帽,我记得你有一个……”苏梦柳翻箱倒柜把帽子找出来,等季秫回来推开门就看到站在客厅当中戴着帽子挎着包的季笙,“爸……”救命……你看妈犯毛病了……现在还没做饭呢…… “好看!”季秫包都没放下就双眼发亮的夸,“我姑娘真好看!” 完蛋。 季笙心道。 苏梦柳打扮闺女上了瘾,她也想趁热打铁,说:“笙笙没合适的凉鞋,咱们干脆一块出去吃饭,随便买鞋。” “好。”季秫一点也不觉得在三伏天的晚上七点出去逛街而不是在家里吹空调看电视有什么不对的,翻着钱包说,“带上卡吧?你看看也买点什么?” 苏梦柳把买的钱先放厨房,今晚不做了,“行,带上吧……笙笙不用换了,你就穿这一身出去挺好的,晚上没人看。”她叫住想回屋换衣服的季笙,推着她出了门。 八月二十三,g大开学。 四个校门都挤满了来送学生的车,校园里也在久违的两个月后,重新充满了人气。 林荫路上,一个男生骑自行车载着另一个,后面那个手上抱着水盆和席子。突然,后面那个发现这车正在往石阶上撞! “拐!拐!拐……”车翻了,骑车那个脚一支还没摔倒,坐车那个一个后仰倒栽下去了,他怀里还抱着两人的水盆和席子呢,摔得整个后背带腰都是疼的,“你他妈看见美女了?怎么骑的?” 骑车那个赶紧把车支好过来拉他,还一直面带尴尬不好意思的小声说:“你小点声!别嚷嚷!” 摔地上那个呲牙咧嘴的骂,“还别嚷嚷!你……!”他看愣了,路前头确实有个姑娘,人家没走路,直接从树林中间穿过。怪不得刚才骑车这个该拐弯不拐,走直线也往树林里撞呢,还没看到马路一侧的石阶。 背影很美。穿一件深蓝色的长裙,上身一件遮阳衫,戴一顶草帽,走得速度很快,但从背影看就叫人觉得这是个美女。 “别光看后头,万一前面是个恐龙呢。”摔倒这个也爬起来,两人心怀鬼胎的推着车慢慢走过去,然后回头看……“快走!快走!让人看见了!”这两个偷看的男生吓得面耳赤红,连三赶四骑上车歪歪扭扭的跑了。 季笙刚才就知道身后过来一辆车,半天还不见他们骑过去,好奇的回头望了一眼,就看到那那两个男生在看她……然后被她吓跑了。 ——她这样是不是很怪? 今天这身衣服是苏梦柳死活非要让她穿上的。其实她早就没有心理问题了,也不觉得自己就一定要灰头土脸的才安全。心中的壁垒不知何时开始渐渐松动了,好像就是最后一次去过鱼头沟后。 只是太长时间不穿裙子,她也觉得每天裤子加t很方便。这么认真的打 分卷阅读115 扮让她觉得自己在别人眼里一定很奇怪。 树:不奇怪,你很香。 季笙没注意自己的手是按在树上的,她闻了闻自己的胳膊:“你们也能闻出来吗?”她出门前被苏梦柳洒了一点香水。 ☆、第69章 季笙昨天晚上就回来了,结果姚东海比她还早,她回寝室时屋里都已经打扫完了,窗帘也换上了新的,地板水淋淋的干干净净。姚东海哼着歌站在床柱前一边照镜子扭腰一边在脸上涂涂抹抹,墙上挂着她们一起买的那条裙子,姚东海买的那条是灰色的,穿上后非常惊艳。 她肯定有情况! 季笙和贝露佳都这么想。只是姚东海一个字不露,比干地下工作的我党还要嘴严。这姑娘也不是那种小气人啊,谈个恋爱有什么可避人的? “你不会……这男的不是有什么问题吧?”贝露佳放假前的一次寝室卧谈会上直接把问题甩出来了,她敷着面膜搞逼问,还是挺有威慑力的。 姚东海嘿嘿笑,就是不说。 “要不你干嘛不说?还不是觉得我俩不会同意?”贝露佳武断的下了结论,接着不太认真的猜:“有女朋友?有妇之夫?太丑?太穷?太老?” 可惜都没问出来。贝露佳也放过了,只是私底下跟季笙两人暗暗担心。要是没问题,姚东海肯定不会不告诉她们。 季笙回到寝室,看到姚东海已经全副武装了。妆也化了,头也梳起来了,裙子也上身了,正在镜子前照,见季笙回来立刻转过来说:“后面帮我看看。” “挺好。”季笙说,“你干嘛?准备一会儿出去?”都快吃晚饭了。 季笙的弦立刻绷起来了,尽量若无其事的打探,“有约?” 姚东海一个旋身花蝴蝶一样扑过来抱着她狠狠亲了口,亲得她一脸香气,“宝贝!对不起!今晚你自己去吃饭吧。要不就等贝露佳那死丫头过来,也不知道她今晚回不回来。” 季笙像她妈一样严肃脸问:“跟谁?去哪儿吃?几点回来?” “嘿嘿嘿~”姚东海转了半个圈,裙摆极漂亮的荡了个半圆再回拢到她腿上,“没事,别担心,我十点前肯定回来。” “回不来也没事,记得带套。”季笙一本正经的说,“咱们校园里就能免费领。” “嘿嘿嘿~”姚东海给了她重重的一掌,蹦高从床上拿了她的包,打开,从里面掏出一个背面反光带商标的小玩意,悄声说:“我准备了。” 季笙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开玩笑吧?”刚大三就……就……!她都有重新认识了姚东海的感觉了。 姚东海反倒像个过来人一样语重心长的对她说,“你跟宋阳出去时也要带上,有备无患。”她手机一响,就像听到集结号,这姑娘看了一眼手机屏就心花怒放了,揣上手机送上一个飞吻:“我走了!么么哒!不要太担心我!”然后就跑了,季笙还能听到她一路跑下楼的哒哒声。 季笙完全被震住了。 贝露佳七点过十分哎嗨哟的拖着行李到寝室楼下了,扬脖子朝楼上喊:“亲爱的在家不在!!在家下来接我一把!我带着好吃的呢!”两手都占着,连掏手机的手都没有了。 楼上传来一群应和声:“你家亲爱的不在!我当你亲爱的行不行?给吃的就行!” “亲爱的!”贝露佳置所有呼唤于不顾,只想把自家两个亲爱的给喊下来。 季笙探了个头:“来了!” 贝露佳就心满意足的等着,等季笙哒哒哒跑下来,她一点不客气的把一个大行李箱给她拖,再加一个大提袋,悄悄说:“我带的全家桶。” 两人一人拖一个大行李箱,再加提袋,双手都满着往楼上爬。“怎么就你一个?那个呢?”贝露佳带的可是三人份的,寝室又没冰箱不能放啊。 季笙担忧道:“约会去了……唉……” 十分钟后,两人吃着炸鸡汉堡加凉面鲜果露一边担心去约会的姚东海。说句不客气的,连她去跟谁约都不知道,真出事了怎么找都是个问题。 “回来可要好好说说她!”贝露佳啃着鸡翅膀说。 “是啊,你说跟咱俩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季笙已经干掉凉面和一个堡了,正在解决鸡块。“要不等她回来咱们就跟她说,就算她当小三咱们也支持她。”季笙压低声音说,“先把人名给骗到手……” 之后要杀要刮要教育都是自家的事了。 贝露佳狠狠点头,“就这么办!”尼玛这姑娘要是真去当小三了,她们俩非把她给修理回来不可! 两人给姚东海留了块炸鸡和一份凉面,切块水果一块都没给她留!分着最后一块哈蜜瓜时,贝露佳塞得季笙鼓鼓一嘴说:“就不给她留!”要真是做坏事了,一定不饶她! 季 笙犹豫要不要把保险套的事也说了,可又怕让贝露佳更加爆炸。别看贝露佳是她们三人中最大小姐,最娇气也是看起来最软的一个,但事实上她最像她们三人中的大 家长,季笙当年跟宋阳谈的时候,贝露佳也跟要嫁闺女似的,到现在都看宋阳不顺眼。姚东海没心眼,为人还仗义,最容易被人骗。其实季笙以前的心眼也很大,只 是现在不一样了。 最后季笙还是没说。万一姚东海是兴奋过头说大话呢?不过当时那个态度……季笙实在不敢往下想。万一是真的,想让姚东海抽身估计就难了。 姚东海十一点才悄悄的摸回来。 在学校住久了之后,她们已经不像一年级时那么战战兢兢。其实女生寝里管得并不怎么严,再严也有空子可钻。老生都油了,就算错过关门时间也不算什么。 她轻手轻脚的推开门,摸黑摸到她的床前,先把自己的包放到床上,再开手机照亮脱鞋。 突然,两束灯光照下来替她照着。 姚东海吓了一跳,转过来不好意思的说:“你们俩还没睡啊……我出电影院真是十点,电影都没看完呢就出来了,就是路上车不好打。” “行了,快收拾收拾睡吧。”贝露佳打了个哈欠,特别宽容慈爱的说,“下回晚了就别赶了,电影看完再回来也没事。对了,玩得开心吗?” 姚东海小心翼翼的答:“开心。” “开心就行。”贝露佳说。 第二天吃早饭时,贝露佳才在食堂桌上特别自然的说:“对了,什么叫出来见见面吧,我们也跟你那位认识下。” 姚东海正吃着茶叶蛋,险些把整个蛋都吞进去,好悬没噎死,忙说:“见面就不用了吧。” 分卷阅读116 季笙和贝露佳对视一眼,开始一起语重心长,深情无悔的刷“我们是一家人,不用见外”的好感度。 “不管你跟谁谈都行,现在这个社会什么没有呢?都不奇怪。”贝露佳轻松一晒,一副“这都不是事”的架势。 季笙在那边列举,人丑呢,对你好就行了,太穷呢,对你好就行了,个头太低呢,反正你也够高了。年纪太大,有杨振宁呢,年纪太小,有王菲呢。是真爱呢,有查尔斯王子呢。看,前辈这么多,大家的接受能力是很高的。 姚东海心坚如铁,这么春风化雨的劝降都不为所动,只是一脸装傻的茫然点头。 贝露佳也不搞威逼利诱那一套,怕一口气说多了不像真的,说两句就说:“行了,差不多吃好了吧?那咱去上课吧。” 回头就跟季笙私聊,咬牙切齿道:“她的嘴真硬啊!”过会儿说,“我就不信撬不开她的嘴!” 贝露佳也是很拼,从这天起就开始转一些超出社会大众接受范围外的恋爱了,还都是正面评论,写一些诸如“小三有什么错呢?她们心里也很苦的”这种瞎狗眼的话。天天微博下面打架,粉黑都成倍增长。 搞得童桐围观到亲亲女友的评论后悄悄私信季笙,泪水涟涟的问:贝贝是不是要跟我分手…… 季笙斩钉截铁的说没有,隔了半天,童桐火上房一样给她发了十几条私信,指天咒地的发誓说:她怀疑我有小三了?!我跟画具社那个郭梅美绝对没有半点关系!就是那天帮她抬了下画布!她又请我吃了顿饭!吃饭时说想让我给当回模特baba…… 季笙看童桐一口气坦白了他跟四五个女生的友谊进展,犹豫要不要把手机借贝露佳看看,又觉得这种天然的男生十分难得,自黑的这么给力,都不忍心说他了。 周末,宋阳约季笙看电影。 季笙特意穿那条裙子出来的。这条裙子在同学中间票房很高,已经有人上淘宝去搜了,看起来成为她们的班服或寝服指日可待。同款的淘宝上一搜就是一百页。 果然宋阳一看到眼睛就发亮了,季笙的心里也美美的,两人看电影时后半截电影讲什么都不记得了。 看完出来吃饭,季笙说了寝室里这一团乱局,把宋阳逗得连烤串都顾不上吃,笑得哈哈的,周围摊子上的小姑娘都在看他。 宋阳:“童桐真是全都说了?” 季笙逗了他一句,“对啊,是你肯定不说吧?” 宋阳笑了几声才反应过来,脸色顿时一变,马上表忠心:“我还没跟你说吧?老教授这两年收的研究生全是男的!我有我们聚餐的照片,你等等我给你看啊。”说完就摸出手机让她看聚餐时一群男生喝的形象全失的照片来黑同学。 两人吃完饭慢慢散步回去,宋阳想引诱季笙明天去他的出租屋玩一天。 “去吧,去吧。跟你家说这周不回去了。我们自己做饭,我在家学了一道水煮肉片,做给你吃!而且我还学会焖米饭了!”宋阳许下无数好处,“你就不想看看那盆野兰?长得越来越大了!” 季笙微微犹豫一下就答应了,宋阳立刻乐得脚步都轻快上几分。 他一路把季笙送回学校,送到女生寝楼下,还怕她回去口渴,买了三杯鲜榨果汁让她带上去跟寝室里的人一起喝。 “对了,”他说,“你寝室那个姚东海我见过吧?今晚好像看到她跟一个男的了,就在电影院里。” 季笙吓一跳:“你看到了?” “看到了,她来得比咱们晚,是开演后才进来的。不过没穿你说的那条裙子,我也不敢肯定。”宋阳看女生不太准,有时班上女生换个发型,换个妆,换个衣服他就不敢认了。 “约会怎么可能两次穿同一条裙子?要真是她也肯定换衣服了。”季笙说,她今晚回去就看看姚东海穿的什么衣服。 ☆、第70章 宋阳第二天见到季笙时还记得姚东海的事,半是开玩笑的问:“昨晚回去看她穿什么衣服了吗?” 季笙认真严肃的回答:“看了,盆里泡着呢,是一条香槟色的连衣裙。”很漂亮,有点像小晚礼服,背上空一大片! 贝露佳发现衣服时火冒三丈高的微笑问姚东海,“什么时候去逛街买的?怎么不叫我们去?这裙子真不错,多少钱?” 大概这几天微博刷的卓有成效,姚东海松口了,甜蜜的说:“是他给我买的。” 女人一陷入爱情中就容易智商下降,姚东海甜甜蜜蜜的回忆了二十分钟这条裙子是怎么买回来的,贝露佳和季笙在一旁听故事一样听,她都不需要别人接话的!自己就甜蜜下去了。 “那裙子四千多……”季笙愁眉苦脸的。 “这不挺好的吗?”宋阳不明白这裙子贵还不好? 季笙用“你怎么会这么想?”的诧异目光看他:“哪里好?一般学生会一出手就是四千多的裙子吗?” 贝露佳悄悄抄了牌子上网搜,发现还真是一个壕牌,这裙子已经算是壕牌中的平价款了。搜完牌子后对季笙说了句话:“如果是你,那还有包小三傍大款的可能。但就咱家那人的模样,也不像是有这份能耐的啊?” “真爱?”季笙冒出来一句。 这么一想比较好接受啊。 宋阳听到这里也说:“不是吗?他肯花钱就证明对你朋友是真心的啊。四千块甩出来也四十张呢。” 贝露佳摇头说,“要真是两人都是认真的,为什么不敢告诉我们?咱俩是那种小心眼看不得她好的人吗?如果她要真是这么想,那就当我这三年喂狗了,从此不认这个人。” “肯定不是,你别想到这里去!”季笙赶紧替姚东海背书,道:“还是那男的有问题!” 必须的! 宋阳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哦,原来是这样啊!” 她们俩是这是把闺蜜瞒着她们的这股气撒这男人身上去了! 那他当年被贝露佳左右看不上,估计也是觉得他抢走季笙了吧?就现在贝露佳看到他也是皮笑肉不笑的打招呼,跟丈母娘似的。 季笙这是第二次来宋阳的房子。上一回还是他们俩分手时。 宋阳说,“我正打算跟房主把这房买下来。”他在这里住惯了,难得离学校又很近,左右邻居也熟了,没什么特别难相处的人,价格合适就跟房主拿下,他去贷个款。 “贷款买?你能贷吗?” “能贷,工作关系已经托老教授帮我挂到一个种子公司去了。”宋阳推开门,骄傲又忐忑的请她 分卷阅读117 入内检阅,“怎么样?” 大概因为已经商量好了要买下来,房主已经把家具都搬走了,屋里还摆着几桶墙漆。 “我想着就重新刷个墙,再买点家具就行了。”宋阳说。 正阳面的卧室里摆着一个大桌子,阳光最好的地方摆的都是花盆,阳台已经摆满了。 ——全是雏菊! 季笙看到就目瞪口呆了。 阳台上是订做的阶梯状花架,能最大限度的让所有的花都照到太阳。上面摆的全是雏菊,从东头到西边,上下五层,一盆盆的雏菊正向着阳光摇曳生姿。 季笙一眼就看出来了,这跟她家的雏菊是一样的! ——当年宋阳把花给她时,已经分过盆了! 宋阳像是还嫌季笙不够震撼,拉着她去另一个屋看——那个屋在向阳的最好的位置也摆着一个花架,三层的,也是雏菊。 剩下的,厨房、厕所、客厅、餐厅,都有雏菊。 “怎么这么多?!”季笙震惊了! “……它们长太快了。”宋阳摸鼻子说。 季笙倒是很快接受现实了。想想看她家的那一盆吧。 “那你怎么办?这接下来就快把你家给淹了。”季笙也开始发愁了。 这花不能送人——谁知道它有没有危险? 也不能随意扔掉——看看它的生命力吧,只怕敢随便扔到野外就会变成水葫芦第二。 它会破坏本地的生态平衡。 唯一的可能就是烧掉。 可是宋阳舍不得!这些全是珍贵的标本,如果想把菟丝草研究下去,他只嫌这些标本数不够!它的数量越多,他就越有可能找出1.0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让这些植物有了这么旺盛的生命力。 他看着在他眼前的季笙。 ——她现在已经趋于完美了。 做为一个生物学上的人,他估计季笙有可能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人,或者说比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更接近完美的概念。 这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是进化。 但宋阳也很清楚,季笙不是没有缺点的。 在今年的暑假,多丽娜和焦达的事情发生之后,季笙不知是想通了什么,还是怎么回事,开始给他描述被寄生后的事了。 她的种种变化。 一开始对太阳的无比渴望,以及太阳下山后的惶然恐惧。 从太阳光给她带来“充电”般的体验后,让她一度以为她可以不用吃饭了。但后来证明她还是会饿的。 她变得越来越漂亮,但同时她的头发生长得越来越慢。 还有,她可以感受到植物的感觉。 ——植物是有感觉的! 宋 阳是学这个的,事实上在学术界一直都认为植物也是有情绪的,所以才会有给植物听音乐这种事。但另一个问题也在学术界争论不休,人们认为人的所有思考都是通 过大脑完成的。情绪也是思考的一种,开心、悲伤、愤怒,这些全在大脑里完成。但如果植物也有情绪,那它们的大脑在哪里?或者其实情绪并不是思考而是本能? 大脑并不是唯一的思考器官? 两人坐下来后,顾不上做饭吃饭,聊着聊着就聊到了这个。 平时在别的地方也不敢聊这个东西,也就在这里能好好谈谈。 植物的感觉是系统的。它不是单纯的开心快乐,它甚至还能思考!季笙说起秦风从地里爬出来时,那一个小树林的树都在赶他走,因为之前他攻击了季笙,而那一片的树木都曾经帮助季笙打他。 “你不是自己逃走的?”宋阳马上抓住这个问! “不是。”季笙摇头。可能是因为时间过去很久了,她也能很自然的说出来了。“当时它们应该是攻击了他,但我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做的。他当时压在我身上,我当时一点力气都没有,后来他应该是受到了攻击,我才能推开他逃走。” 宋 阳事后按时期搜索了新闻,很快在网上找到了发生在两年前g大林荫路上的一则新闻:经过树林的人都觉得吸入粉尘,有明显的呼吸痛。他还找到了当时提供检验结 果的机构竟然就是农大的下属机构。他借着职务之便就在实验室的内部网上搜,结果发现这个检验就是这个实验室签发的! 他立刻去翻档案,找到原检验单,竟然还是他自己做的! 宋阳把检验单复印了一下拿给季笙看,结果她竟然说她可以自体合成生物碱,还当即握住一张试纸,过一会儿松开手,试纸就变色了。 宋阳还记得季笙当时平静(在他看是忐忑,把苦往肚里咽)的看着他:“害怕我吗?” 他不敢说,他当时大脑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如果是体液的话,她平时尿尿的时候疼吗?跟她要一杯尿……是不是不太可能? 季笙就看到宋阳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到了极点。 “……脸怎么红得这么厉害?”她问他害怕不害怕,他这是想到哪里去了? 一直到二点,两人才吃上宋阳做的饭。 可乐红烧小排骨(黑的),不过味道还是很足的。炒油麦菜(黑的),不过口感还是很嫩的。一荤一素,搭配很好。主食是方便面,加培根肉和荷包蛋,略咸,不过很好吃。 吃完后两人干掉了一瓶半可乐(1.25l)。 接着上一次的话尾,宋阳这回提出想检查一下她的血。 季笙无所谓的说:“我一个月去查一次,你什么时候要?”医院化验室那几个小护士都认识她了,还劝她没病不用常抽血,如果觉得身体不舒服,只抽血也查不出来。 没想到宋阳已经准备好了抽血的工具,跟医院的一样,就是取血时他看起来紧张的像在拆炸弹。 拿到这个血,宋阳有点等不及说:“要不我们现在就去实验室?” “行。你们那儿有检查的机器吗?”季笙问。 “有。”宋阳当即带着她去了实验室。 419实验室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儿。 宋阳打开门时先不让季笙进去,她就看他像飞贼一样蹑手蹑脚溜到走廊尽头的办公室,轻轻贴着门缝往里看,她心道:老教授肯定特别疼爱他! 他看了半天,再踮着脚尖轻轻跑回来,牵着她悄悄往里走,小声说:“教授在。” 季笙也小声说,“那我们改天再来。” 宋阳摇头,“血不能放。”他那里没有保存血的低温冰箱。 季笙被他拉到实验室里才想起来说,“那下回我再给你抽一管不就好了?”这 分卷阅读118 一管就扔了吧。 宋阳已经把机器打开了,兴冲冲的说:“没事,老教授不过来。”话音未落,老教授推门而入,走了两步才发现这屋里还有两个人,把老教授吓了一跳,“哦,有人啊!”定睛一看,是他的得意门生宋阳和一个眼生的姑娘。 老教授还是很开明的,想着小徒弟这是把女朋友带过来开开眼界,就笑眯眯的说,“一会儿走之前记得把地拖一遍。”说着他的目光就扫到季笙的脚上:她没换鞋。 宋阳马上表示他不但会拖地,还会把紫外线灯打开。 老教授看到机器开了,走过来:“里面放的什么?” 宋阳嘿嘿笑,吱吱呜呜的,季笙怕他隐瞒教授会有麻烦,连忙说,“是我的血,我不想去医院,就托他给我检查下身体。这东西能不能停?要不就拿出来不看了吧?”她说到最后,发现老教授正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瞪着宋阳,表情简直像看到了自家的孽子! ☆、第71章 老教授最后痛心疾首的目光让季笙印象深刻,她看她在场老教授不好教训宋阳就避了出去,刚借上洗手间之名避到走廊就听到里面老教授压低声音的责问:“……你这小子!胆子也太大了!” 自从秦风的事情之后,老教授对学生的德行方面看得都比较紧,有一点矛盾都赶紧处理,学生之间拌个小口角,他都要特意叫到一起从中说和。 更别提像宋阳这么严重的“事故”了。偏偏宋阳还结结巴巴的,最后编了个瞎话说只是想替季笙检查下身体。 老教授半信半疑,不过看宋阳脸蛋暴红,急得跳脚,倒是有点信他话里的“我们什么都没有!” “那 行吧,一会儿带你女朋友去公园转转,喝个咖啡听个音乐会。”老教授还很懂浪漫,以前写情书都用法语的,他看宋阳羞窘的厉害,就逗他问是怎么把女朋友约出来 的啊?会不会写情书?然后推荐了几本书让宋阳学学里面的诗词,回头模仿着给女朋友写一首,肯定能让女朋友高兴。 “要含蓄,要带点挑逗,不能太下流。”老教授就像在上课,一个情书写得很有专业性。 宋阳听得都入了神,直到季笙在外面转了两圈后回来,两人都还意犹未尽。 晚上,宋阳送季笙回寝室,站在寝室楼下传了封短信给她。 季笙在楼梯上接到短信随手点开:你离开我,就像树头的小鸟飞离了我的视线,让我怅然若失,像失恋一样,我知道我将再也看不到你的身影 季笙疑心自己丢了一封短信,要么就是少看了一封,翻前面的短信没发现头绪,不得已回了一封:你发错了? 宋阳发完就忐忑不已,觉得自己犯了傻,看到回信更是确定了!马上说:发错了! 季笙回到寝室洗脚时才回过味来,拿着短信细细品味…… ——这不会是情诗吧? 宋阳难得想玩一把浪漫!还被她给打击了! 半夜,在宋阳家,他正在憋论文,此时手机一响,他点了下屏幕,短信跳出来:当我闭上眼睛,准备迎接黑夜,恐惧却远离我,因为你在我心中,我怀抱着你,闭上眼睛,等待着黎明到来 宋阳目瞪口呆的看着屏幕直到它变黑,赶紧再点亮又看个不够,最后跳起来兴奋的去冲了一杯浓咖啡,决定今晚就熬通宵了! 季笙躺在寝室床上,已经熄了灯,另外两张床上姚东海和贝露佳都已经睡熟了。 她握着手机,在屏幕亮起来的时候赶紧去看:我有句话要告诉你。它太简单,它太苍白,它太贫瘠。我焦急不已,却找不出更美丽、更丰富的词语。我把它献给你。如果你能垂头看它一眼,那将是我最大的幸福——我爱你。 ——我也爱你。 半夜,贝露佳起床上厕所时发现季笙是拿着手机睡的,一边嘀咕:“傻死了。”一边把她的手机拿下来放在桌上,省得这丫头早上一翻身,手一松,手机再掉了。 之后几天,季笙的心情都好得不得了,就连宋阳跟她说血里什么都没查出来,她也不觉得有什么。反正一直没查出来嘛。 “没事,可能是机器的问题。”季笙说。 宋阳却有另一个想法,“如果你发动能力时,会不会能查出来?”如果让季笙在制造生物碱的时候抽血,那时的血液里会不会查出东西来? 季笙迟疑了。他说的她听懂了,可她却没准备好去接受这个结果。 宋阳发现季笙没说话才回过神来,他太想当然了。对他来说当然很期待能找出结果,哪怕是一点点的不同都能让他激动不已。可对季笙来说,这却未必是她想要的。 他马上改口说:“不过最近教授管得很严,不许我们公器私用,每回用都要打申请,所以可能……” 季笙马上说:“那就以后再说吧!” 他们跟着换了个话题。 季笙说起学校开大会,打算让她去当个报幕的。 “我不太想去。你不知道这件事学生会里快打破头了,我是被指名的。”季笙有点头痛。 这大概就是变漂亮后的副作用了。很多事会自己找上门来,不管她是怎么想的。 关老师那边已经提前通知她了,甚至都不是问她愿不愿意,而是直接让她去找一个老师。季笙找过去,那个女老师让她准备一件正式点的套装,到时可能还要化个淡妆什么的。 “要不我跟他们说我没衣服,不去了吧?”季笙说。 宋阳说:“不想去就不去。” 周二下午没有课的时候,季笙特意去找了关老师,隐晦的说她不想去。 “为什么不想去啊?这是好事啊。很多人都想去的,你还是咱们副校长特意点了名的。”关老师劝季笙,这种出头的事别人求都求不来,怎么点了名的反倒不想去了? 季笙说:“我没套装,也没上过台,实在怕出错。老师你帮我推了吧,就说我不敢去。” 关 老师笑了,替她打了个电话给那边的老师,季笙听他在电话里跟人家说,“……那什么,我们这边这个学生去不了了,你们那儿还有人能去吧?对,主持的……没有 生病,她没有衣服,也没上过台,没自信……行,行,那我叫她去找你。”挂了电话对季笙说,“你去找一下上回接待你的那个老师吧。”他语重心长的劝道,“季 笙啊,这对你是有好处的,不能畏难,要迎难而上。你知道这件事学校里争得有多厉害吗?你都上去了,再下来,肯定会有人说闲话的,要我说,你要是能坚持就坚 持,万一不行再说 分卷阅读119 退下来的事。” 季笙被关老师说的只好答应再试试。 “你这个孩子,怎么还让你们关老师打电话过来?没衣服就说嘛,走,我带你去买一件。”方晴坐在办公室里等到季笙来就好笑的对她说,她拿上包,给办公室里的另一个老师说道,“马姐,我带这个学生去买件合适的衣服啊。” 马姐坐在另一边抱着手机看电影,声音外放,听到抬头特意看了季笙一眼,笑着点头说:“去吧,反正预算也花不完。”还对季笙点点头,夸道:“外形是不错。” “不错吧?好几个人都说她好。”方情拉着季笙出去,边走边给她解释:“你当主持是定好的,一共四个人,你是最先确定的那个。校长很看好你的。” 季笙被拉着往外走,不太情愿的说:“我不认识校长啊。” 方晴笑着说,“你是学校的学生,校长认识你啊。” 这个会是几个省的学校一起牵头办的,让g大当个东道,这还是他们学校争取了很久的,非常重要。 关于主持人的事,学校里一开始就决定用学生。学校里两万个学生选出来的,首要就是形象好。 “是你们关老师推荐的你。”方晴在服装店里对季笙说,“每个班推荐一个,然后再筛选。你以为是你一句话不想做就能不做的?” 季笙快被学校的强盗作风惊呆了,说:“那不想干……学校也不能强迫人啊?”学生天然就有听学校和老师的意识,可季笙听方晴这样说,还真有点不舒服。 方晴一听就知道这学生犯犟了,她发现自己选错说服的办法了。季笙长得这么漂亮,估计从小就是被人宠出来的,对这种孩子要怀柔,她这一强硬,季笙真撂挑子了,学校还真不能把她怎么样。 方晴马上改口说:“是我说错话了,别生气,别生气。看看这条裙子喜欢吗?”她拿着一件白色直筒裙在她身上比划,越看越满意,“进去试试吧。” 等季笙试了裙子出来,方晴又问她入党没,听说她还没入党,马上悄悄跟她说:“你交个申请书给我,我给你报上去。” 季笙古怪的看着她:“我们班是党员投票的。”名字报上去还要公示,不经投票会被人刷下来的,到时可就出丑了。 方晴说,“你当了这个主持,我保你入党!” “……不用,谢谢。”季笙心想我又没问题,要当党员走正常途径多好,非要走个后门,该光荣也光荣不起来了。 方晴给她买了条裙子,还买了双皮鞋,交待她到时要穿条丝袜,腿和胳膊还要除毛,最后还想拉她去做头发,被季笙逃出来了。 季笙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寝室,包装袋往地上一放,贝露佳和姚东海都围过来看了,“谁给你买的?” 姚东海拿出那条公主裙,吹了声口哨,她看到标价牌了。 贝露佳则拿着高跟鞋:“这跟是多高的?” 季笙苦着脸说:“十厘米。” “你能穿吗?”贝露佳惊讶的说。 “……走起来还行。”事实上还挺稳的,季笙怀疑是她学柔道学的,不然头一次穿高跟,还是这么高的跟,走起来不但稳当,姿态也好。 裙子和鞋加起来有三千出头了,当她们俩听说这是为了让她去当主持,学校特意给她买的,都震惊了。 “我算知道我们的学费都花在哪儿了。”贝露佳试穿那鞋,扶着床走得歪歪扭扭的。 季笙捂脸说:“以后要拿去退的。” 两人这才放心了,都说这才是正常的。 可季笙不敢跟她们说,当时方晴说这就给她了! 季笙震惊说:“我不能要!我平常根本不穿这种裙子!也不穿高跟鞋的。还是老师你拿走吧。” 两人在街边推让半天,方晴没办法才说:“那这样吧,等开完会你把它们给退了吧。” 季笙连忙说:“那到时我再把钱给你吧?” 方晴哭笑不得,“你自己留着就行了!”看她又要推让才改口说,“行,行,行,你给我拿来吧。” 季笙回来一路时想,要不就当自己把这条裙子和这双鞋给买了吧,反正她打工的钱还在卡里。不过到时等不能退再取卡里的钱。 ☆、第72章 鞋子和裙子加起来不算贵,但居然是学校的老师给季笙买的,就为了让她去当主持,这个因果关系怎么想怎么让人觉得不对头。 姚东海把裙子挂起来,跟她们俩个说了她的担忧,总结起来就是无事献殷勤,非奸既盗。 季笙早就有隐隐的疑虑了,姚东海越说她心里越没底,她说:“要不我给关老师打个电话?把这衣服给退回去吧。” 贝露佳简单粗暴的说,“说你生病不去了,开会是哪几天?请假回家休息。” 姚东海却比她俩都镇定,“不用这样,这会请假太明显了,季笙不是还想留校吗?方老师是校办公室的,你说她年轻,估计能进学校也是有关系的,轻易别得罪她。” 相 比季笙和贝露佳在老师和学校面前还有点为人子弟的盲从,姚东海就像个大人似的说:“你明天就把钱给方老师送去,这衣服就当你是自己买下来的。我猜方老师估 计也是怕你临时跑了,她再抓不着人,办不好差事,给上面留下坏印象,所以才拿衣服来堵你的嘴。你拿了三千多的衣服和鞋,再说不想去就说不出口了。” 小手段,不足为虑。姚东海再给季笙说:“这次的会我听说过,还真不是咱们学校一家的事,貌似是上面有个什么文件,学术界要牵个头,咱们g大和其他几年大学要争个排位,谁在这件事上排第一,当个领头的。所以学校才这么重视。” 有名就有利,名利皆得,怨不得g大这么积极慎重。 姚东海对季笙说,“我说句不客气的,咱们学校的女生中你是长得最好的一个。”季笙平时灰头土脸,穿衣打扮都不上心,也不爱交际,朋友也少,姚东海看得出来,季笙还没有“我很漂亮”这种自觉,所以对一些针对她这张脸的事都不太敏感。 贝露佳马上明白过来了! “他们想让季笙去陪那些专家老师?!” 季笙的眉眼顿时凌厉起来了,姚东海按住贝露佳,对季笙说:“我猜有这个意思,不然干嘛要你去不可?” 季笙张口就想说那她就不去了。 姚东海说:“要我说,你还是去。到那里见机行事。”总不能一遇上事就只会躲吧?她道,“再说你也学过柔道,吃不了亏。” 分卷阅读120 她 这么一说,季笙这心就定了。她确实不用怕,学校就算真打着这个主意,也不敢明言要学生去陪,这里头就有个转圜的余地。何况要是她都怕了,普通的女生又该怎 么办?她刚决定要正视自己身上发生的事,坦然接受,就不能一遇见沟沟坎坎的就退缩。总要先试试看行不行,真扛不过再退。 三人商量完,季笙又忍不住给宋阳发短信,前前后后说了有二十多分钟,宋阳一直安静听着,听完就说明天来找她。 “你别怕,我现在也没事,到时你们在哪里开会?大不了我也去包个房间,住你隔壁。”他说。 季笙跟朋友商量完了,心里有了底,笑着说:“那好,要是晚上我遇见贼了就去找你!” “你喊一声,我就到。”宋阳认真的说。 第二天一大早,季笙在晨跑后就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了钱,赶在八点上班前,在楼门口堵着方晴把钱给她了。 方晴接过钱吓了一跳,“你给我这个干什么?” 季笙文静的笑着说:“昨天晚上爸爸妈妈打了个电话,我一说这事,他们就说我做得不对,学校开会要我去主持是相信我,怎么能让学校掏钱给我买衣服?他们教训我,让我赶紧把钱给您送来。” 方晴没想到现在还有孩子事事请示爸妈的,她也没办法,“那你跟我上去吧,我给你开个收条。” 跟着方晴上楼进了办公室,方晴打开门,把包放下后就先开抽屉,当着季笙的面把钱点了。小票在她这里,对照一下钱数一致,她就把钱和小票收在一起,给季笙开了个条,签上她的名字。 “这 下放心了吧?”方晴把收条郑重其事放在季笙面前,笑呵呵的去给她接了杯水,说:“你啊,就是太小心了。其实你们这些做主持的都有补助,学校要你们当主持是 给学校壮门面的,你这种家在本地,能找父母拿钱的还好说,要是个家在外地的,他没衣服要怎么办?把生活费买了衣服后就吃不上饭了啊。只要到我这里打个报告 开个条子,我就给钱,所以你真不用放在心上。” 季笙只是腼腆的笑着不说话,姚东海在她今天过来前千叮嘱万嘱咐,让她乖巧一点。毕竟把钱送过去有点像打脸,所以表现的乖一点,就像是收了东西心里不安,不敢占学校便宜,这样才行。不能表现的像是“你们有阴谋,我不上当!”,这就二了。 方晴跟她说了两句,看已经八点了,就让她赶紧去上课。季笙道了别,出门时碰上一个高大的男生,他一进来看到方晴就赶紧叫:“方老师,王虎那边的老师不给假!” 方晴眉头一皱,锁上抽屉说:“哪个科的老师?走,我跟你去问问。”看到季笙就顺便介绍了下,“季笙,这是乔野澜,跟你一样是这次的主持,到时你们要好好配合。” 乔野澜扭头看季笙,眼里一亮。 季笙见过很多男生现在看她时眼睛都会发亮,也不介意,说了声你好。 乔野澜伸出手跟季笙握了握说,“那我们回头对对词吧?你下午来广播室吗?” 方晴赶紧说,“对了,野澜,你回头把词给季笙发一份。”再转头对季笙说,“下午你去广播室跟他们一起练练,开会前还要开彩排,到时再确定你们的顺序。” 选出来的主持有七八个,到时上台只有四人。季笙是唯一一个没有经过排练就先确定了的人,剩下的三人要从剩下的人中选出来,到时就看他们的台风如何了。 季笙早在听到这件事时就在学校贴吧看到贴子了,里面也有说她是第一个确定的人,贴子下面就攻击选她是因为只看她的脸,一张整容脸还有什么好傲的。 季笙看到贴子后也是心里憋了一股火,有心想让这些人看看她是不是只有一张脸,可又觉得何必去与人争风?现在阴错阳差,她还是干了这个主持,就不想让人看轻,誓要当这里头最好的一个,让所有人都没话说! 她就笑着说:“我一定准时,下午几点开始?” 乔野澜说,“吃过午饭,下午一点就开始。因为要排练到六点,所以下午的课要请假,你最好找你们班主任跟任课老师打声招呼,不然老师不肯放人。”有的老师不批假,就算你缺课,这样到期末算平时分时就吃亏了。他们当然是不想失分的。 方晴说:“要是不行就打个电话给我,把老师的名字给我,我去替你说。” 乔野澜小小吃了一惊,扫了季笙一眼,心道说是内定的就她一个,只怕是真的。不过看到季笙长这么漂亮,他又觉得挺正常的。 下午一点,季笙准时到了广播室。这里向阳,几面大窗户透过来的阳光把整个教室照得亮堂党的,正面的黑板上抄着一些时间,讲台上没有讲桌,却放了一个话筒架,正有一个人在调试话筒。 他看到季笙进来,刚想问有什么事就看到了季笙的脸,马上说:“你就是季笙吧?乔野澜说你今天会来,你有词本吗?” 他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几张订起来的复印纸,说:“我叫王虎,你好。” “你好。我跟乔野澜说拿他的复印下。”季笙说。 “那我带你去印吧。”他很热心,锁上门就领季笙去走廊另一头的办公室复印。走的路上不停的说话,季笙很快把现在的情况给摸清了。 “……九月二十七号就要开会了,听说到时还要咱们去接机。老师让我们直接开话筒练,现在先在这里练,等周末让我们就去大礼堂练,直接听效果,到时彩排时也是去大礼堂。” 季笙问:“开会是在咱们学校开吗?” “不是,在饭店开,租饭店的礼堂。”王虎说,“对了,你还要准备一件礼服,彩排时就要有。”他开玩笑说,“你们女生还能穿裙子,我们就要穿西装打领带,到时一定热死了!” 季笙也笑着说,“到时肯定会有空调的。” 王虎没想到季笙这么好说话,听说她很高冷的,还有男朋友,本以为会来个不好处的女生,现在真是太意外了。 他想了想,特意提醒季笙说:“我们这边最早来的人中有两个比较喜欢挑刺,到时你别跟他们一般见识,躲着点就行了。” 这两个一个是男生,叫都其良,一个是女生,叫苏渔。 季笙很快见到了爱挑刺的都其良和苏渔。 都其良一来就对王虎说,“窗帘拉上!拉上后开灯。还有这地怎么不扫?这谁扔的垃圾?” 王虎被他指使,虽然生气可也顺从的往窗户那边走,可是他看了季笙一眼,却发现季笙的眉毛皱得 分卷阅读121 很紧,马上对都其良说:“这是新来的季笙。” 都其良对季笙没有像一般男生那样宽容和热情,相反,他看起来很讨厌季笙。王虎介绍时,他连眼皮都不抬,很不屑也很轻蔑的低头嗯了一声。 季笙突然明白过来,拉窗帘这种无所谓的小事只是都其良在竖立他的威信,而扫地却是对着她说的。如果王虎去拉窗帘,那季笙不能干站着,她是新来的,肯定要去拿扫帚扫地。而都其良已经拿出词本在认真的看词了。 季笙开口了,“今天太阳这么好,开灯也太浪费电了吧?” 王虎都走到窗户前了,听到这句手就放下来了,惊讶(震惊)的轮流看季笙和都其良。 不出季笙所料,都其良半句都不吭,还在认真的看词本。 ——这家伙果然只是在折腾人! 过了会儿,季笙悄悄问王虎,是不是老师让都其良当他们的头了? “没有!”王虎义愤填膺的说,“就是每回老师来,他都跑第一个,老师后来就习惯找他说话。”最后隐隐约约的,他就好像有了话语权。 季笙看都其良动作很大的在看词本,不想理他。不过地上是有些脏,就主动去拿扫帚扫地,王虎赶紧说:“我来!我来!你刚来不要动!” 都其良轻蔑的扫过来一眼,正对着季笙的目光,两人对视一会儿,都其良先败下阵来,回头继续背词了。 季笙在班里或寝室都没遇上过这样的人,只是她听宋阳说过他刚进实验室时,司邦毅就老是用小事来调教他,好像看不得他闲着,总要给他找点事干,而且还老是诸如洗试管这种事。宋阳说这是司邦毅故意的。 她才一下子就看出都其良的心理,觉得这人不好相处。对这种人,一开始就不能落下风,顶上两三回,他就不来惹你了。虽然一进来就竖敌不好,可也比被人当包子捏了强。 都其良针对她也很好理解。都传季笙被内定,到时就算都其良是四人之一,上台时肯定也有个主宾。谁为主?都其良想从一开始就占上风,就是认为季笙是他的对手。还是很有威胁力的对手。 ☆、第73章 “那个苏渔怎么样?”宋阳给她拿着烤鱿鱼,一边问。 夜市上熙熙攘攘,人特别多,宋阳怕人挤着她,一直让她走在里头。 “苏学姐有点铁面无私,估计因为这个他们才说她爱挑刺,不过我觉得她人挺好的。”季笙说。 下午去过一次排练后,季笙算是把这里头的情况大致摸清了。 下午一点以后,人渐渐都来齐了,并自动自发的练习起来。他们更像是被放牛吃草了,期间只有一个老师过来提醒他们临走记得锁门关话筒音箱的电源,也没有来个老师指导一二。 排练就是人挨个上台念台词,下面再来个人帮着掐表,因为要把时间控制的越短越好。谁练得有信心了就上去背一段词,要求就是吐字清楚,声情并茂。 季笙是头回来,就没有上台,她现在连词还没练熟呢。与其贸然上台出丑,还是等练熟了再说其它人中,都其良和苏渔是上去最多的,而且已经可以脱本了,只有一两次被提词。剩下的人中也都没怎么上去,大半时间话筒都是空的。 “有信心吗?”宋阳故意这么问,他看得出来季笙不服输了。 季笙拿着竹签找垃圾箱,气势汹汹的扔进去说:“有。” 从这天起,季笙早上的晨跑改成了背台词,连早读和课间也不放过,晚上回到寝室里更是什么都不干,抱着台词本使劲看。 “什么东西这么好看啊?”贝露佳拿起台词本,看了两三行就吐血问:“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在这样一个明媚的天气起……小学作文常用句。” “——响应党的号召,科学建国……”贝露佳磕磕绊绊的念,这里头长长的名词很多,还都是不怎么熟的,头一回念的人连断句都搞不清,“遵照中央第十六届党代表大会……吸取先进经验,奋勇争先,百舸争流……百花齐放才是春……” 前头就有一千字左右的开幕词,贝露佳念到一半就投降了,看下面的:“赵能臣,男,1951年生,籍贯福建……著有……曾任……现任……”她念完匆匆往后扫了一眼,震惊脸看季笙,“参会者多少人?不会都要介绍吧?” 季笙说,“参会者两三百,不过我们好像只需要介绍不到一百人,重点介绍的人只有三十几个,剩下的都是念个名字拉倒。” “梁天,男……他是党的好儿子,人民的好战士……”姚东海夺过来也念了一个,啧啧道:“这都谁写的?看到一半我还以为是悼词。” 季 笙也不知道,不过她猜:“估计是自己写的。不然风格不会这么多变。”这些介绍词中,有的很简单,三五十字搞定,有的就写得很多。有抒情的,比如梁天,他写 了一千多字。有把自己写过什么论文,参与过什么书的编纂,进行过什么研究一一列举的,比如赵能臣。各式各样,五花八门。这要是一个人写的,他要多精分啊。 而且她还特意上百度上搜了下,有些与会者没有百科,有百科的上面的介绍也不一样。 姚东海翻了翻,“这有将近两三万字啊,你都要背起来啊。”这可真是悲剧,这东西背起来没半点营养,考试还不考,既浪费时间又浪费脑子。 不过等季笙开始练习时,姚东海和贝露佳才发现前面还是小儿科。 季笙深情的念完一位教授的生平时,贝露佳抱着胳膊真情实感的说了句:“我冷。” 季笙念的人没感觉,白了贝露佳一眼,继续深情念下面这句:“赵红军,男,他出生在陕西的一个小山村里……” 姚东海默默的说:“真的很像悼词。” “滚蛋!”季笙虎着脸骂自家捣乱的闺蜜,清了清喉咙,换频道一样继续深情念:“……五岁时,他的父亲在去卖猪的山路上滑了下去,从此失去了生命……” 这是个卖惨的。 第二天,季笙下午特意提前到了广播室。她来了两天了都没上去试过一次,今天无论如何也要上去了。而且她也看过知道钥匙就由隔壁办公室的老师收着。她去拿了钥匙,开门进去,打开机器,看着词本试着念了一小段。 果然在话筒前说和自己空口念的感觉完全不同,从后面两个喇叭里传出来的声音完全掩盖了自己的声音,她根本听不到自己说了什么,音箱里的声音还有些许失真。 到第二遍时,她就能习惯自己在音箱里的声音了,而后发现不看词本更有 分卷阅读122 助于集中精神,看词本反而会分神。 她一个人练了有二十多分钟才来了第一个人,是苏渔。 “你来的真早。”苏渔在楼梯上就听到广播室的声音了。这幢楼没有学生上课,连办公室也只有一楼有,上面几层都是空屋子,所以学校才让他们在这里练习,也不怕吵着人。推门进去后发现是季笙,苏渔很自然的就开始坐下帮她掐表。 季笙在她进来时没停,背完这一段后赶紧走下来让苏渔上去练。 “我怕丢脸。吃完饭就先过来了。”季笙带了几排润喉糖,分给苏渔一排,练这个真的很费嗓子,她上台这二十分钟喉咙就冒烟了。 苏渔把秒表给她,很认真的说:“他们笑你就不用管他们,等老师来看时看是谁丢脸。” 她开始练习,季笙就帮她掐表。 等苏渔下来时,教室里的人已经多起来了。王虎很惊讶苏渔和季笙这么快就好起来了,他本来以为女生间肯定会有一场掐,季笙身负血雨腥风的重担,都脑补出画面来了,结果发现真跟季笙撕起来的竟然是一个男生。 都其良来了以后就不耐烦的站在下头,苏渔一停下来,他就走上去了。苏渔客气的冲他点点头,“你练吧。” 季笙不耐烦帮他掐表,看是他上台就把表放桌上了,拿着自己的本子继续看。 都其良准备念之前刚想提醒季笙记得掐,就发现表在桌上,季笙站在一边,顿时那目光就跟刀子似的,恶狠狠的瞪着季笙。 这两天下来,季笙跟都其良已经站稳了天敌的位置,不过因为季笙就是不买他的账,所以都其良还真不敢使唤她。剩下的他再瞪也少了不一块肉,所以季笙老神在在的就当没看到。 都其良转头看王虎,“你帮我掐一下。” 这个掐表其实是互相的,你帮我掐,那等你上去时,我帮你掐。虽然都其良和苏渔练习次数最多,但两人不互相掐表。都其良多是叫王虎,乔野澜偶尔也帮他掐一两回,但都其良不敢常常叫他。苏渔一般跟另外两个女生结伴,现在有了季笙,刚好四个人。 这群人里就像有食物链。 但这回王虎摇摇词本说,“我再背一会儿,今天我也想上去试试,你再找个人吧。” “你?哼。”都其良轻蔑的笑了一声,他一早就认定王虎肯定是被淘汰的了。但王虎也不买他的账了,他就找了另一个人,“陈湘,你帮我掐一下。” 陈湘是个女生,处在食物链底层。季笙来了以后发现都其良有什么事不是叫王虎就是叫她,像拉窗帘,开空调,扫地,倒垃圾等等。还有每天他们用完教室,也要擦擦洗洗,他就喜欢叫陈湘去用盆打水。 陈湘在这些人当中,也是默认她将会被刷下去的一员。 陈湘帮都其良掐表,这一掐就是半个多小时,其间他来来回回的试,有练错的地方就跟陈湘说:“这一段不算,重掐!” 等他下来后,苏渔跟季笙两人都练好了,苏渔就让季笙先上。 季笙去接陈湘手上的表,陈湘说,“我帮你掐吧。”季笙说,“你练不练?你练我就先帮你掐。” 陈湘就上去练了两段才下来,开始帮季笙掐。 季笙完了是苏渔,都其良一直在下头不耐烦的等,可是王虎却趁他没上台前先一步上了台,等在了苏渔后面,等苏渔完了,他抢先握住了话筒,“我试试啊。” 都其良鼻子都气歪了,脸色铁青。 乔野澜拍手说:“好!来一段!” 头一回上台都容易被音箱的声音给吓住,王虎刚开口的前两句就越读声音越小,刚才一口气冲上台来的自信像破了洞的气球一样跑了个干干净净,季笙看到他的脸都红了,又强撑着读了两句,可越不自信越读不下去,后面简直跟结巴一样,词错的极多。 王虎就想下去了,他远离话筒,状似认真的看了看词本,但大家都能看出来他只是强驽之末,只是想做个样子把面子找回来些。 季笙突然说:“脱本试试,别看本,看本容易分心。” 一下子整个教室的人都看向她了。王虎还一时迷迷瞪瞪的以为不是在跟他说,向下看了一圈才发现原本季笙是在跟他说话,人都愣了。 季笙说:“背的时候看天花板,声音尽量大。” 王 虎不知是被女生说的又有了勇气不好就这么下台,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再次站回到话筒前,目光很明显的向上飘,词本被用力捏在手上,垂在一侧,大声的把词给 背了出来。他一开口,季笙就知道老师为什么选他了,因为王虎的中气足,声音响亮,掷地有声,是非常漂亮干净的男中音。 “哇,真不错!”季笙被王虎的声音惊艳了。 乔野澜就看到刚才都其良的脚都踩上讲台了,王虎出丑时他轻蔑的就差喝倒采了,结果王虎第二次出声,他才气愤的下来了,还走到教室后面,背对大家背词。 活该。 王虎一气呵成的背完,乔野澜用力鼓掌:“好!” 季笙和苏渔他们笑着互相看看,都给王虎鼓起掌来。 ☆、第74章 “季笙吗?你明天带着衣服过去,明天咱们开始排练,我给你们分分组。”方晴打电话来说。 季笙挂了电话就把衣服挂起来了,还去借了个迷你烫斗把衣服给弄平展。 转 眼已经过去一周了,时间越来越紧后,大家也越来越放得开了,最后都开始抢话筒了。季笙并不是最后一个进组的人,在她之后还有两个人因为要参加考试,比她来 的还要晚两天。但大家练习起来都很花力气,像都其良的那种小手段因为没人买账很快就不够看了,搞得最后他连个一起练习的人都没有。 因 为虽然最后还要淘汰一些人,但目前大家在一起练习,谁好谁坏一目了然。能最后被选进这八人之中,肯定都是有自信的。不到最后关头,没人觉得自己就一定会被 刷下去。所以除了都其良以外,其他人之中的气氛一直很好,练习时两两结伴,一个表演,另一个看表,大家都尽量做到最好。 季笙跟苏渔一组。似乎都认为她是个内定的,跟她一组的另一个人肯定会被淘汰。要是季笙除了一张脸以外,别的实在提不起来也就罢了,可她现在语速什么的都在组中居中上,除了念一些卖惨的内容时没有先把自己给感动泪以外,剩下的真挑不出毛病来了。 而在女生组里,感情、声音最好的是陈湘,她在说卖惨的内容时声音真能表现出使人潸然泪下的情感来。结果现 分卷阅读123 在大家都说她以后可以去当播音员,不然也可以往配音这方面走。有这个好嗓子绝对是老天赏饭吃啊。 他们这些备选的主持练得热火朝天时,学校贴吧也扒皮扒得不亦乐乎。因为这次学校开会备选的主持人中竟然没有一个广播社的,剩下辩论社、民歌社、表演社这些社团的社员也全部落马。 这一下,黑幕也算伸手不见五指了。 苏 渔好像是被她的老师一力推荐来的,她从高中时就刷了很多奖,是个很有名的学霸。她的黑点就是:这又不是奥赛!她学习好就一定主持好吗?黑幕!她当主持只是 想档案里好看点罢了!选她还不如选广播社的xx,辩论社的xx,还有表演社的xxx一直都是干主持的,以后也打算往这方面走!这里面哪一个都比苏渔强! 都其良:送礼! 王虎:老师亲戚! 陈湘:老师老乡。 乔野澜:刷脸。 季笙:整容脸。 所有人的黑点都被扒了一遍,大家在练习途中也会看贴,拿这个开玩笑。有的玩笑是善意的,有的则带点恶意。像乔野澜被人说刷脸后摸着脸说,“一会儿自动提款机那里试试。” 大家一阵轰笑,然后就有人叫都其良,问他:“给老师送了多少钱啊?” “对啊,送了什么啊!” “送完要勒紧裤腰带了吧?” 都其良在这段时间算是招了所有人的烦了。平时就没跟谁有个笑话,抢起话筒来连女生都不让,还总是喜欢使唤这个把椅子摆摆,使唤那个关灯开灯调空调,话里话外把自己摆在“组长”的位置上,尼玛谁封的你啊? 他也发现自己招人烦了,每天的脸拉得老长。这一次所有人都在问他,没问的也看好戏一样,他一言不发,猛的起身往外走,途中把一张椅子一脚踢得滑出去两米多远,屋里顿时一静。等他出去后才有人叫:“兴头什么?什么东西!” 第 二天,季笙下午是直接穿着衣服过去的。她十二点半到的时候人已经差不多来齐了,女生们都做了头发化了妆,男生们穿着西装打领带,头发也都是精心收拾过的, 乍一看,像要参加宴会似的,而且人要衣装,穿得这么好之后,大家的仪态似乎也更好了,男生们全都一副成功人士的精英样子,脚站三七步,一手插兜,另一只手 上就少一杯香槟了。女生们也是优雅淑女风,连大声说话的都少了。 方晴是在三点以后到的,她来得太晚,大家最后忍不住又练了一会 儿,这次是带衣上阵,还试了下男女搭配,以前都是自己一口气把词说完,两人一起来就要分词,你说完我说。大家这才发现忘了练习这个,赶紧商量一二小动作, 比如季笙就跟乔野澜商量,她要说的时候就把双手交握放在胃上,不说的时候就把双手放在下腹。他则是要说的时候是左手拿提词本,不说的时候是右手拿。 他们俩被推举到一起的,大家都说:“帅哥就该配美女!” “站美女边上我心慌啊,该忘词了。” 不过方晴来了之后还真把季笙和乔野澜配成一组了,因为身高。这次选中的女生穿的都是十厘米的高跟鞋,穿上后普遍……看起来比男生高半头。 方晴让男生和女生分别按高低个排队,一排就发现问题了。男生们也发现女生统统都高了一截!往下一看: “怎么都穿这么高的跟啊!” 男生们都有点紧张了。上台搞的就是个搭配,没见过男女主持身高差太远的。女生的身高反而比较平均,男生就惨了,他们的身高从一米七到一米八都有。这样低的人自然淘汰啊。 女生们面面相觑,方晴替女生说了句公道话:“别吵!女主持穿裙子,跟是要高一点的!”这样才显得腿修长,舞台效果好。 排身高分了组,方晴拉着大家去了学校礼堂,“今天先在这里试一试。” 礼堂的音箱不一样,比起教室里的,它有回音。何况今天也算是生死关头了,看到方晴坐在下头时,大家都有点紧张。 方晴看着手里的词本,她让这四对人按顺序出来,每一组试两张纸,要不停的一直说下去,从出场到退场全试一遍,没有重来,谁出的错多就淘汰谁,她刚才就跟他们说了,今天下午就要把人员给决定下来。 等一会儿就看看他们练习的成果吧。 季笙和乔野澜排第一组。其他人还能在幕后多练习一会儿,他们俩五分钟后就要上场。 方晴刚才当着众人的面直接说了,“你们俩都算内定的,从一开始找你们就说了。但我现在跟你们说,未必就决定让你们上了,要是表现的不好一样是要刷下来的。” 现在她和乔野澜站在幕后,等着时间到。方晴会给他们掐时间,要求时间必须一分不错,不能早也不能晚,而且出场后就要面向观众席微笑。这也是在考他们的临场反应。 “可不能被刷啊,刷了就要赔钱了……”乔野澜嘀咕道。 季笙听到后问他:“……你的衣服也是方老师买的?” 乔野澜瞪大眼睛看她,“你也是?” “你也是被拉来的?”她发现找到同志了。 乔野澜这会儿脸色都有点白了,手发抖的拿着提词本说:“我不想来了……咱们学校有学播音主持的啊,找他们不就行了?” 季笙吓了一跳,她第一次听说学校还有播音主持这个系,乔野澜解释了下,说是去年新开设的,听说以后还要弄个表演系,“学校好像打算跟艺校合并。”系的种类越多,报名的学生越多。 三点四十五要到了,季笙和乔野澜该出去了。 “一会儿是你走前边还是我走前边?”乔野澜突然发现这个问题!是女士优先?可他站在外边。 季笙被他问得一愣,看时针指到四十五了,顾不得多想就迈了出去,并保持微笑面向观众席。 方晴还很应景的给他们鼓了掌。 提词本上是防着他们临时忘词,但真在台上时是顾不上多想多看的,事实上季笙简直就像赶火车一样噼利啪啦就把词说完了,受她影响,乔野澜的词速也快了不止一拍,两人说完后微笑鞠躬一起退场,刚从另一端退下去,乔野澜就说:“说太快了。” 季笙也深沉点头,看着词本摇头说:“刚才感情太少。”练习时还能做到声情并茂,刚才在台上完全没注意表达感情,念的跟新闻联播似的。 两人互看一眼,都松了口气。 他们两人没忘词,没抢话,配合的极好!一个说完了先 分卷阅读124 对另一个示意下,小小的侧一下脸,做一个停顿。抢话仅次于忘词,都是很没有台风的事。 现在台上正是都其良和苏渔。 “有点紧张了。”乔野澜说。在旁观者的角度就能看清了,都其良和苏渔表现的都不如练习时。都其良多次看提词本,方晴说过这个是要尽量减少的,而且他和苏渔都有抢词的意识。 “上去都紧张。”季笙觉得都其良拖苏渔后腿了。都其良可能是在练习时抢话筒抢习惯了,两人交换说词时,都其良有往前倾身去就话筒这个姿势,跟乌龟伸脖子似的。他一抢,苏渔难免受影响也跟着抢。而且都其良还伸手去调整话筒,这人台风真糟! 都其良和苏渔下来后就谁也不搭理谁,站得很远。 第三组是王虎和陈湘,非常意外的是他们俩的台风都很稳,上台后颇有种气定神闲的自然感。 “非常好。”季笙小小声的赞叹道。 苏渔、都其良和乔野澜也在看。下来的都忍不住想看接下来的人表现得好不好。王虎和陈湘这一组表现得简直像熟手了,大家都能看得出来,他们俩肯定能入选了。 最后一组表现平平,虽然没有忘词、错词和抢话筒,但有王虎和陈湘珠玉在前,就能明显看出高下。 季笙不知道自己的表现怎么样,看完最后一组后悄悄跟乔野澜说,“我们可能太严肃了,下回放慢点速度。”她很喜欢王虎和陈湘的台风,自然。 乔野澜点头,“下回我们也试试。” 方晴把大家都叫过来,所有人屏息等着。 她微笑着说:“大家别紧张,大家的表现都不错,我知道为了学校的这件事,你们都付出了努力,学校不会忘了你们的。我代表学校感谢你们的辛勤劳动。”她啪啪啪鼓起了掌,大家也跟着稀稀拉拉的鼓起来。 “我 现在就说一下人选。”方晴简单又直接的指着季笙、乔野澜和王虎、陈湘这两组,“你们两组把词本分一下,到时你们四人记得配合好。”她笑着夸他们,“季笙和 乔野澜这一组表现得很好,严肃认真,很有味道,有点像新闻联播,非常好。开幕和闭幕词都由你们来说。王虎和陈湘表现的也让人吃惊啊,哈哈,你们要不要转到 播音主持系去啊,真是太意外了。” 选中的两组都面露喜色。季笙和乔野澜小声耶了下,还握拳轻轻碰了下以示庆祝。王虎握拳向天哦耶,陈湘则是大大的松了口气。 剩下的四人就灰暗多了。方晴转头对他们说,“你们的表现也很好。” 季笙觉得苏渔是被都其良连累了,她在练习时最努力,提意见时也很中肯,虽然有人会觉得她话太直。可她换个搭档肯定不会被淘汰。这大概就是运气,有时自己明明没问题,却因为搭档而失败。 选中的都在看没选中的,大家很明显分成了两个世界。 方晴说,“你们就做为替补,如果到时发生意外,就要靠你们救场了,所以词还是要继续练。当然,如果你们中间有想去上课的,那也可以。” 第四组不想为替补再浪费时间,方晴很痛快的答应了他们。都其良和苏渔都答应了。 都其良握着拳,“我不觉得我表现的太差劲,方老师,请你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换个搭档。” 方晴打马虎说,“以后再说吧,行了,今天的事完了,你们等通知吧。都回去吧啊。”说完,她自己先走了。 季笙和陈湘也赶紧拉走了明显生气了的苏渔。 没人理都其良,乔野澜和王虎也结伴走了,五人离开礼堂很久了也没看到都其良出来。 ☆、第75章 参加会议的各位教授下榻的地点是市里最好的凯撒大酒店。 季笙他们刚下车,就听到王虎望着高高耸立的酒店大门叹了句:“学校这是下血本了啊。” 他们就是一阵笑。带队的方晴当没听到,招呼着他们进去:“一会儿大家记得要迎接列队,我一叫你们就赶紧出来。” 方 晴大概算是这个会议的后勤。不但要管着他们这些学生,来酒店的路上就接了四五个电话,进了酒店就赶紧先去确定房间有没有定好,然后还要亲眼去看看。她想让 季笙他们就在酒店大堂里等着,都其良插口道:“老师,我们跟你上去吧,也能帮帮您的忙。”不管什么时候,他见到老师都特别殷勤备至。方晴只要一来,他肯定 跑过去汇报工作。今天带他们出来,大家到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跟在方晴身边帮着拎包拦车了。 都其良对老师和对同学绝对是两种嘴脸,他这话说的那叫恰到好处。方晴对都其良的印象一直都不错,听了就笑道:“行啊,那你们也上去看看吧。” 都其良听了就赶紧去找电梯,比酒店的小弟跑的都快。 大家只好一起跟着上去。 方晴手里是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房间已经订好也分好了,但她每一间都进去看看,其间跟酒店的人要求房间里不要放可乐、薯片一类的快餐食品,也不要放罐装的茶饮,方便面这些东西。 酒店的人就赶紧把这些东西都收走了。 季笙他们都在走廊外站着,听王虎小声说:“这是为了节省开支。”谁都知道房间里的东西吃了是要给钱的,学校在这么好的酒店订了房间——然后把房间里吃的喝的全收走。 大家嘻嘻的笑起来,都其良嫌弃的看了他们一眼。 酒店的人问冰箱要不要关掉,方晴说:“也不用关,现在天气热,放上矿泉水吧。”然后跟酒店的人一起商量放什么牌子的矿泉水——最后发现酒店自己生产的矿泉水最便宜,方晴拍板说:“就放这个吧。” 等方晴出来就看到大家在笑了,她就觉得这些学生都太精了,只好装着没发现。 十一点到四点,这些来开会的教授、校长、老师都陆续来了。方晴带着季笙六个就在酒店大堂和电梯之间来来回回,就算有酒店行李小弟帮着拿行李,他们也要表达出深刻的欢迎之情。 季笙跟苏渔、陈湘三个女生特意去旁边的超市提回来十几瓶矿泉水好给大家解渴,方晴跑上跑下的,就算酒店里空调再强劲,她也累得出了一身汗,口干舌燥的,看到女生们这么乖巧去买了水,掏出一百块给她们说,“这个钱你们自己收着,要买水买吃的都行。” 季笙三人去分水,都其良特意拿了两瓶,把一瓶拧开了才递给方晴。 这个活儿没人去跟他抢,大家都拿着水喝自己的,王虎一口气就灌下了一整瓶。他好像特别能出汗,再加 分卷阅读125 上他们今天也算是学校的门面,所以他特意穿着雪白的衬衣加西装裤,现在后背全湿透了。 “热死了。”他又拿了一瓶喝着说,“我裤子里汗都顺着腿往下滑。”他把衬衣掀开,很热情的请大家看他的裤腰,裤腰那里的颜色更深了一层,他不无羡慕的看季笙三个,“还是你们女生好。” 季 笙就两条裙子,今天穿的就是那条深蓝沙滩裙,在酒店里意外的合适,很多女客都是穿这种长裙。苏渔穿的是套裙,刚才还有个教授把她也当成和方晴一样的学校老 师了。陈湘则是把她当主持的那条裙子穿来了,见她和苏渔穿的都是另一套,急得说:“早知道我也不穿了!我以为方老师说让穿正式点就是让穿这个!” 季笙安慰她说挺好的,她这裙子日常穿也可以。她后来悄悄打听了下,发现学校掏钱买衣服的只有她和乔野澜。 “大概因为咱俩是学校的面子工程,所以要穿得好一点。”乔野澜说,他得知季笙竟然把钱还给方晴后大吃一惊,“什么?你还了?!”他以为是学校给的好处不占白不占,根本没想过把钱再给方晴,现在知道季笙给了,开始不安了,“那我是不是也把钱给了比较好?” 季笙让他自己看着办,他忐忑两天后也把钱给方晴了,搞得方晴都说:“你们这些学生啊!天天都在想什么?难道学校还会害你们?”她也给乔野澜开了个收条。 下 午五点时,所有的人都到齐了。方晴确定完人数就去订了个几桌酒席准备接风,她特意把季笙他们给叫到一边说:“一会儿你们一起去,活跃活跃气氛。”她问男生 们都会不会喝酒,一会儿记得帮学校的老师挡挡酒,还问季笙她们会不会喝,“如果有敬你们酒的,能喝就喝一点。” 这时g大的校长、副校们也带着几位老师赶过来了,他们要保证每一桌都有一个他们学校的人陪着,陪吃陪聊陪酒。见到方晴这边还有几个人,跟拉壮丁一样叫他们过去,“一会儿一定要好好招待教授们。” 季笙趁着人多,慢慢缩到了人群后,当方晴看不到她的时候,她悄悄的溜了。刚溜了没两步,陈湘也过来了,两人手挽手一起溜之大吉。 早上他们是坐出租来的,这一片还不怎么熟。季笙和陈湘找到公交站正在看哪一路能回去,电话就追过来了。 季笙这边是苏渔打过来的,“你和陈湘人呢?” 季笙看陈湘那边电话也响了,给她使了个眼色,说:“陈湘?我不知道啊?” 陈湘跟她一起偷笑。 苏渔问:“你去哪儿了?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人了?方老师让问你呢。” 季笙瞎编道:“你帮我跟方老师请个假吧,今晚我爷爷过生日,我妈一周前就跟我说过了,真是没办法。” 苏渔挂了电话,去找方晴,“季笙说他爷爷过生日,今晚要回家。” 方晴气得脸色都变了,这一听就知道是托辞。可她拿季笙没办法,这个学生太滑头了,给她买了衣服第二天就把钱送来,这是从一开始就防着呢。 “那算了,你要不要请假?要走也可以。”方晴问苏渔,她有把握苏渔不会走。 “我留下帮忙吧,您一个人也忙不过来。”苏渔说。 “那好,我把名单给你,你在前台一个个给房间里打电话,确定人都接到通知去吃饭了,要是有下来的晚的,你帮着送过去。”方晴把名单给苏渔,她一个人分身乏术,想这么多人叫苏渔一个人也通知不过来,“叫都其良他们帮你。” 方晴说完就先去餐厅盯着了,学校选在这里就是想方便参加会议的教授们,吃饭开会住宿都在同一间酒店里,省得再去哪里还要安排车。 等三个男生回来,苏渔把名单分给他们让打电话时,都其良鼻子都差点气歪了,他刚才跟着校长走开了。但他却不直接说苏渔,而是挑逃走的季笙和陈湘的错,“学校安排任务,说走就走,还有没有一点纪律性?” 苏渔就当没听到。王虎却嘀咕了句:“你最有纪律行了吧?”他现在是正选,都其良是候补,胆气足多了。 乔野澜看都其良回头瞪王虎,赶紧拉着王虎走开两步,“你跟这种人说什么?” 王虎翻着名单拿出手机准备拨号,“我就看不惯他那德行,谁都要挑两句错!” 乔野澜换了个话题,“季笙和陈湘走了也好,我看一会儿肯定要喝酒。” 王虎笑着说,“你没发现?季笙不太买方老师的账,陈湘自己肯定不敢跑,估计是跟着季笙跑的。” 乔野澜此时才感受到方晴帮他们买衣服买鞋的压力。季笙一开始就还钱,估计就是怕被方晴拿住把柄。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如果钱没还回去,就不能说走就走了。 乔 野澜呼出一口气,“一会儿要喝死了。”他打定主意明天就把钱还给方晴。可能像都其良那样的觉得能跟学校领导一起吃饭是件好事,但他毕业以后不打算在本校读 研,他们家一直在考虑送他出国,所以讨好学校领导这事还真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他积极搞这个主持只是想让他的自我介绍好看点,到时再附上几张他主持时的照 片,对他申请学校很有用的。 第二天早上七点,季笙就赶到了酒店。方晴就在酒店大堂等她,看到她一句都不问昨天怎么跑了的事,而是直接把她领到了酒店二楼的一个小厅,这里已经布置得差不多了,酒店的人正在放音箱走线,桌椅也还没摆好。 “就在这里开会?”季笙还以为开会要换个地方。 “对, 你来得早,一会儿等他们接好线了,你上去试试音。”方晴说,“你衣服带了吧?一会儿我让苏渔领你去我们的房间换。”她看季笙不太明白,解释说:“学校也给 我订了个房间,两人间,昨晚太晚我就让苏渔留下了,你们以后就在那个房间换衣服。男生去韩老师的房间。你还不认识韩老师吧?一会儿给你指一下。” 方晴看酒店的人还要在干一会儿,笑着问季笙:“吃早饭了吗?有早餐卡,跟我一块去吃吧?” 苏渔已经先去了四楼的自助餐厅,看到季笙跟在方晴身后进来,笑着过来领她去拿东西,一边悄悄的说:“你昨天跟陈湘一起走的?” 季笙跟昨天说的一样,“陈湘?我没见她啊。” 苏渔:“我后来给陈湘打电话了,她说她是跟在你后面走的。” 季笙:“是吗?我没注意。” 她们吃完早饭一起去小厅里试音箱时,陈湘来了,然后乔野澜和王虎也到了,两人都提着西装 分卷阅读126 。方晴说,“打个电话给都其良,让他给你们开门先把西装放房间里,然后下来试试音箱,最后再简单排练下。” 这时一个男人走进来,他年约三旬,中等个头,戴一副眼镜,一看就像学校老师。 方晴一见他就招手,“韩老师。” 韩鹏举走过来,对大家点点头,方晴对季笙和陈湘说,“你们俩昨天不在,给你们介绍下,这是韩老师,以后韩老师的话你们也要听。韩老师是负责接待的。” 方晴刺的这句不痛不痒。陈湘倒是有点害怕的垂下头,季笙跟没听到一样,喊了声韩老师。看来方晴和韩老师都是这次会议的后勤人员,只是方晴负责的明显是小零碎,韩老师的工作才是重点,那些来的教授估计都是他联络接回来的。 “韩鹏举。”他笑着说,“记一下我的手机吧,我的办公室在北二幢的六楼604,有事可以去找我。” “韩老师可是大忙人,不好找。”方晴笑着说。 韩老师笑笑没说话,这时都其良走过来了,大家就眼睁睁的看着他头一次不管方晴,而是直冲韩鹏举而去,还是那么殷勤:“韩老师,我给你泡了绿茶。”说着递上一个满满的水壶。 ☆、第76章 会议日程安排的还是比较紧张的,毕竟这些教授们住一天算一天的钱,这小厅租一天也是一天的钱。学校经费紧张啊。 上头领导动动嘴,下面的人跑断腿。方晴也是头一次担杠这种大事,摸着石头过河,她自己也心虚着。 早上几人碰过面,就说中午九点会就要开了,他们仅有一个小时。 季笙等慌慌张张的换好衣服一路小跑的下来,舞台已经搭好了,后面的大屏幕正在调试,方晴在电脑里调图片——屏幕不能是空的吧? 看到他们过来,方晴指着话筒说,“线已经接好了,赶紧上去试试音,抓紧时间啊!” 酒 店就递过来两个话筒,跟在学校礼堂时不同,那是个固定的,这就要自己拿着了。季笙拿着话筒问方晴:“方老师,那一会儿教授们上台做报告也拿这个?”她还真 不是小瞧教授们,他们主持的早就把词本都给背得滚瓜烂熟了,教授们是把发言稿全背下来的?到时一手拿话筒,一手拿发言稿? 方晴怔了下,赶紧让酒店再找个话筒架。 季笙他们这边也就是习惯下话筒和音箱,再练练上台下台的顺序。这个小厅没幕布,台下就是一排排的桌子加椅子,韩老师正带着酒店员工在长桌上放水,都其良跟在后面帮忙。方晴喊他:“都其良!你也去换衣服!过来试音!” 相比都其良变心变得这么快,苏渔倒是站稳了方晴这一头就不换了,她早就跟季笙和陈湘一起换好衣服,还跟王虎上台搭了一次,两人的配合也不错。陈湘就有点紧张,埋头在一边练词。 季笙看到悄悄跟乔野澜说:“你也去跟苏渔搭一次。” 他也看到王虎紧张拘谨的样子了,“行,我这就去。”他过去站在苏渔身后小声说,“姐,陪我上去练一圈呗。” “走。”苏渔挺痛快的上台了,乔野澜很有绅士风度的跟在后面。 王虎松了口气,不好意思的偷偷看了眼明显不高兴的陈湘。既然已经是搭档了,苏渔又不是他的谁,他也不想让陈湘误会他想换搭档。王虎就特意拿了瓶水过去给陈湘,两人干脆在下面小声对了遍词。 都其良换好衣服匆匆回来,跟苏渔又上去练了一遍。 屏幕弄好了,他们挑来挑去挑了个电脑待机画面,一大片花田往前延伸,美观有了,就是总给人敷衍之感。 方晴过来对季笙说,“就你练得最少啊。”她知道管不住季笙,也就是随便调侃下,“闲着就跟我去把音乐给挑出来。” 酒店准备的音乐也很充足,比方晴带过来的还多。方晴就把她的u盘放下了,打开音乐文件挑歌,专找红色歌曲,“国歌怎么样?” 季笙听得有点汗,“……那大家会不会起立啊?”一放前奏,满厅教授校长起立? 方晴皱眉,“这歌要切一下才行。” 谁切?他们现在哪里去找人手?现成的人中谁会这个? 季笙万万没想到会都要开了,这歌还要现找!居然没准备好。“干脆不要歌?”她说。 方晴还在翻歌,“实在不行只能不要了。” 最后还是酒店的人出了个主意,他们有现成切好的歌,是交响乐一类的东西,纯音乐,也有能应用在庄重严肃的场合的,放出来给方晴一个个的听。 “你和乔野澜的开幕词是多长时间?”方晴问。 季笙看自己的词本,“三分多钟。” 方晴挑了个差不多长的,酒店的人说到时可以在后面帮着切歌,只要词说完了,他这边就关掉歌曲。方晴干脆拿了个词本给这个人,把开幕词那一长串划出来,说:“就这个,你听他们说完这句就关。” 九点前,人都陆续的到了。季笙看到了自己学校的校长和老师,关老师还特意过来跟她打了声招呼,“别紧张,好好表现。”自己班的学生能最后被选上,关老师也与有荣焉。 基本的大佬到齐后,韩鹏举跟方晴打招呼说可以开始了,季笙和乔野澜迅速就位,面带微笑,随着幕后音乐的响起大步上台。 ……此时下面的座位后三排全是空的,这可是按人头摆的椅子。 季笙就当下面坐满了,她发现虽然才正式排演过两三回,但在这里她完全不怯场,不紧张,她酝酿好情绪,深情感动的说:“这是一个伟大的日子!这是一个……” 主灯已关,小厅里只有台上有灯。季笙一边热泪盈眶的说着词,一面直面半开的门外不停的有人蹑手蹑脚的进来。 她说完一段,对乔野澜示意,他立刻跟上,声音抑扬顿挫,比在学校礼堂那次好多了。两人你一段,我一段把词圆满说完了,音乐停,底下响起热烈的掌声。 然后季笙和乔野澜一起说:“下面!让我们有请……” 各学校大佬开始挨个上台发言。第一个人讲完下去,季笙和乔野澜也一同退场,下面交棒给王虎和陈湘。 下台走到靠墙的边缘,季笙和乔野澜都一屁股坐下了。苏渔递过来两瓶水,真诚道:“说得真好!比排演时还好!” 季笙:“关了灯就看不清下面,也不害怕了。而且这厅比咱学校礼堂小。”要真在礼堂,下面再坐满同校的同学,那一定会加倍紧张。现在下面的人都是她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她,她就 分卷阅读127 是真出错了,这些大人物们又怎么会特意记她的名字?这么一想就光棍了。 她这么一说,方晴特意过来刚好听到,紧张道:“你没事了,我就有事了!” 季笙、乔野澜和苏渔一起小声笑起来。 之前说的是王虎和陈湘介绍三个人,季笙他们再上台接棒。期间王虎和陈湘会一直站在台上,但过去十五分钟后,方晴忍不住看看手机时间,又过了五分钟,她就有点站不住了。 季笙三人也看出来了:台上的教授发言时间太长了! 一个人发言时间过长,就会造成会议时间延长,麻烦的就是今天的预定内容完不成。如果说十天的会议,今天上午十一点前要过去五个人,那现在看起来就有点悬了。 “陈湘他们可怜了。”季笙小声说。台上的人说多久,他们就要站多久啊。 一小时后,这位教授终于说完了。王虎和陈湘分秒必争的还不等掌声下去就说:“下面!让我们有请……” 方晴正在跟韩鹏举商量,照这个时间看十一点前完不成预定,那就耽误教授们吃午饭了,酒席都是订好的,该怎么办呢? 韩鹏举说,“等等看,看上面这个什么时间下来。” 方晴说,“我看还是应该先去跟下面的许教授打声招呼,道个歉,这是咱们安排得不到位造成的。”说好让人家上午发言,硬是给改到下午,这脾气大的都能撂挑子不干了。 韩鹏举默默点头。 季笙此时悄悄过来找方晴,“方老师,要不就让陈湘他们先下来歇歇?一直在上面站着也太累了。” 方晴说,“让他们动静小点,别太引人注意。以后报完可以下台。” 季笙马上去通知了这个好消息。 中午一点,站台站了一上午的季笙他们才吃上午饭。 “好累……我的腿都不会打弯了。”王虎捧着盒饭说。 教授们都去吃席了,他们只有盒饭可以吃,不过幸好方晴给了补助,一天一人二十。因为就管一顿午饭,所以这个标准还算可以。 “我看晚上还会往后拖。”王虎说。 乌鸦嘴似的,他还真说中了。晚上会议结束都八点了,天都黑透了。 方晴过来说让他们一起去吃饭,“吃完我叫车送你们回去。要是不想回,挤挤也能睡得下。” 站了一整天,要说累都累,所以方晴的提议还是很吸引人的,要不明天一早还要往这里赶。她一说完,大家就都没了声。在经过中午人家吃大餐他们吃盒饭后,晚上这顿大餐的吸引力就加倍了。 王虎和乔野澜都觉得自己是男生,不怕潜规则,也住住这高档酒店的标间。 陈湘只管垂头不吭声。方晴只看季笙,从一开始就是她。 季笙:“太晚了,饭我就不吃了,那方老师,明天我八点到吧?还是九点开始吧?” 方晴算是服气了,她也不是真要逼良为娼,说,“行吧,那你八点半到。” 乔野澜悄悄给季笙竖了个拇指。 陈湘紧跟在季笙身后拿着包,匆匆跟方晴说了声“方老师再见。”就走了。 酒店餐厅里觥筹交错,人声鼎沸。 王虎和乔野澜坐在一起,埋头只顾吃。 王虎突然捣了捣乔野澜,示意他往另一边看。 他们看到苏渔站在一个别校的教授身边,那个秃头老男人握住她的手一直没撒开,如果不是他喝得满脸通红和此时此地,那副慈祥的样子可真像个好老师。而苏渔像个羞涩的学生面对老师关心一样,轻声微笑点头答话。 “啧啧。”王虎摇头,一脸深刻内涵。 乔野澜装没看见,继续吃,让他也吃,“别管那么多,人家愿意的。”像季笙那样不愿意的就逃了,这种愿意的也是个人选择,没什么好说的。 “你看那个。”乔野澜让王虎看都其良,像他们这种真正上台主持的反倒坐在角落里无人问津,而没有上台的都其良跟在韩老师身边却跟诸位教授混了个脸熟,现在脸都喝红了。 “…… 挺没意思的。”王虎突然觉得灰心丧气,台上做出的努力和台下受的冷落让他无所适从。“要是跟你似的想申请学校时能写上一笔还好说,你说我图什么?”王虎发 现他这等于是白辛苦一场。缺了那么多课,白搭那么多功夫,可事后说不定还没都其良这小人沾的光多。台上功夫和台上的得失,竟然不是一回事。不是做的越多, 得到的就越多。 “会做的不如会说的。”王虎自嘲道。 乔野澜跟他碰了一杯茶,“行了,好歹是个经验吧,等你工作了,说在学校开会时干过主持,这也是个优势。” “也是。”王虎端起茶杯喝了。 ☆、第77章 季笙站在走廊里抱着课本看,方晴出来左右一望,找到她就笑着走过来,“这么认真啊。” “缺了很多课……”季笙无可奈何的放下书,冲方晴笑笑。 方晴就是特意来找她的,她对季笙说让她今天晚上别早早的走了,“你看,现在大家都跟校长见过了,校长就没见过你,昨天晚上还问我呢:那个最漂亮的小姑娘怎么没来?是不是你们欺负她啊?我都没法说!”方晴显得特别为她着想,“你就不着急啊?校长可是都认识他们了。” 季笙只好装傻给她看,“那太晚了我回家我父母担心啊。” 方晴痛快的说,“那这样,到时我送你回家行了吧?我亲自把你送到你家门口,你跟你父母说。” 季笙说,“还是算了,不好麻烦你。方老师,我知道你也特别忙,实在不好意思。” 这姑娘油盐不进! 方晴就纳闷了,她就这么硬?眼看着大家都巴结上校长教授了,她就不着急? “你这样,可有点脱离大家了。”方晴说。 “谢谢方老师这么担心我,不过我真的没事。”季笙道。 方晴是真没辙了。她没事时跟闺蜜聊就抱怨说,“你说她这什么脾气?跟要推她进火坑似的!” 闺蜜笑:“肯定是你暴露了。” “我真拿她没办法了!”方晴说。 “干嘛非让她去啊?她现在不去,有她后悔的时候!你等她来求你不就行了?” 方晴说,“开会也就开这一星期!等她日后来求我了,黄花菜都凉了!” “不是吧?你还真想拉皮条啊?我告诉你,这可犯法!” “不 是!我不是那意思!”方晴仔细想想,真心诚意的说,“我就觉得 分卷阅读128 她特别不配合我!特别别扭!你知道吗?她在我跟前都不像个学生!你说我之前给她买衣服,她都 能把钱再还给我!就跟我没安好心一样!你说我图什么?钱在我手里,我等于是拿自己的钱分给她啊!她不领情就算了!还防着我!”给这些学生主持的钱是和接待 的其他费用汇总到一起的,肯定有富裕的。这从一开始就默认是方晴自己的外快了,她回头报账时发票对上就行了,说真的她一分不给这些学生都行。可她不就是为 了让这场会议办得好吗?为了拉拢住这些学生,让他们能听话,她又是鞭子又是糖,花了多少心血。结果没想到在季笙身上就是两种法子都没用! 然后她又加了句,“而且她真的很漂亮。这么说吧,我就没见过像她这么漂亮的女生,绝对的美人胚子,往那一站,我都看不到她身边的人长什么样了。” “……”闺蜜说,“我还当你是开玩笑,这么说你是真想拉皮条?人家学生还不乐意?方晴,你是怎么搞的啊。这事就算是上头有人暗示你了,你往后躲还来不及呢,有你这样往上凑的吗?你是嫌没上过新闻头条寂寞吧?方晴,你再想做出成绩来,也不能这么下流吧?” 方晴叫说成哑巴了,半晌才道:“什么叫下流啊!” “你这还不下流?”闺蜜说,“我可告诉你,你记住啊,这事不能做。相反,你不但不应该劝那女生去,就是有人让你叫她去,你还应该拦着!这事你就不应该沾手!” 可方晴觉得只要季笙去了,她看到苏渔得到好处了,她就不可能不动心。就像里的颂莲一样,就算她一开始不想去争老爷的宠,可当她进了后院后,不自觉的就不甘心了,不自觉的就想争个高低了。人都是这样的。 她提供的只是一个机会,最后她也不会直接用季笙去得什么好处,学生自己钻营的,跟她有什么关系?她也只是提供给她一个认识人的机会而已。她要怎么做,都是她的事。 事后也扯不到她身上来。 而她办的这个会议是不是会因此变得更加成功?这也是之后的事了。 所以她还是想让季笙去一次。 就像王虎、乔野澜一样。他们第一次去的时候只是缩在角落里吃饭,结果没吃完就也端着酒杯去敬酒了。 方晴觉得季笙也扛不了太久,她放下手说,“那今天中午乔野澜他们也是跟着一起去吃饭,你还是不去?” “不去啊。”季笙说。 “那你自己吃盒饭?”方晴故意这么问她。 季笙点头。方晴爽快的说,“那行吧,我也管不了你。” 到了中午,她高声叫着乔野澜他们,“苏渔!走,跟我一起进去!” 苏渔转头喊陈湘,“一起来吧?季笙!” 季笙换好衣服拿上钱包,摆手说,“我不去了。”陈湘赶紧跟上去,“我也不去了。” 方晴和苏渔看着陈湘跑过去挽着季笙的手臂,两人一溜烟的就跑得没影了。 “咱们去吧。”方晴说。 苏渔笑着问,“老师,这么天天吃大餐,餐补还照发?” “就让你们占个便宜吧。”方晴眨眨眼笑道,“反正钱已经给你们了,不用还我了。” 这天又是拖到晚上八点,季笙一结束就要赶紧跑回去换衣服好赶时间,她都是借用苏渔的房卡,结果竟然找不到人。 王虎他们不着急,还要去吃饭呢,看季笙一脸急色就叫住了她。 “找不到苏渔,那你借方老师的用用?”乔野澜说。 季笙不太想跟方晴打交道。 王虎说,“苏渔好像是在那边,我刚才看到她了。” “谢了!”季笙马上往那边跑。 绕过花坛就看到苏渔了,季笙没想到的是方晴和陈湘竟然也在,而且三个人好像正在说事,陈湘垂着头,一看就知道她不高兴。 陈湘的性格这些日子也能看出来,她一般不会拒绝人,但是人都有脾气,她不高兴的反应就是不说话也不看人,沉默抵抗。 季笙走过去听个尾巴,方晴正在说,“……你考虑下,我肯定是要考虑你的心情的。” 苏渔说,“陈湘,我也是想试一试自己的能力,你就给我这次机会让我试试吧。” 季笙反应了一下就明白过来了。苏渔这是想把陈湘给顶下去。 这时这三人都看到季笙了,方晴先开口,“季笙,你有事?” 苏渔掏出房卡,“对了,你是要去换衣服吧?” 季笙先接过房卡,对方晴说,“方老师,我想请两天假回去上课。” 三个人马上都看季笙。 方晴肚子里就冒出一股火,她淡淡的笑了下,说,“哦?你想回去上课?” “对,我怕缺课太多。”季笙还捂着喉咙说,“而且我还有点不舒服。” “行啊,那你回去吧!”方晴说完看都不看季笙一眼,直接对苏渔说,“那你准备下,明天就你上。” 苏渔顾不上季笙,马上对方晴说:“好的,方老师。” 季笙和陈湘都没人理了,方晴更是拉着苏渔去说话了。 陈湘挽着季笙:“我们去换衣服。”她拽着季笙走出去半条走廊才站住,眼圈一红,掉泪了。 季笙急着赶公交,拖着她继续走,进电梯后才劝道:“别哭了。” 陈湘虽然在哭,脸色却是铁青的,她胡乱擦掉眼泪,硬邦邦的说,“我就看不惯她们那副德行!早这样干脆看谁顺眼让谁上!跟谁好就挑谁得了!干嘛还费那么多事把我们选出来!还搞什么比赛!” 回到房间,季笙换了衣服准备去赶公交车,转头却没看到陈湘换衣服,她就愣了一下,但还是什么都没问,就说:“那我先走了。”然后像是怕陈湘再说什么一样匆匆走了。 站在路灯下的人群中等公交车时,季笙难得沉默了。她坐上末班公交车,车上没多少人,她摸出手机给宋阳发消息。 季笙:在干什么? 宋阳:看电影吃泡面 季笙:不务正业,怎么吃泡面? 宋阳:结束了?又是这么晚? 季笙:嗯 季笙想了一会儿,噼哩啪啦打出大段大段的话,一下子就把宋阳的屏幕给淹了,他连忙把碗放下,专心看她发来的,看了几段就明白是出什么事了。 宋阳:你心里不舒服? 季笙:是不太舒服 宋阳:别想了,人各有志 季笙:他们会不会说我清高? 分卷阅读129 宋阳:你怎么想? 季笙:挺恶心的 季笙:我不想干了 宋阳:那就不干 季笙:嗯 季笙回学校后也跟姚东海和贝露佳说了。 “怎么这样啊?”贝露佳简直难以置信,“她们就这么赤裸裸的搞交易?” 姚东海的脸色比较深沉,听她和贝露佳说了半天才开口插话,“这事……唉,咱们也管不了。哪都有这种人。” 季笙说她不想去了,贝露佳拍板说,“不去!就不应该去!回头你上酒桌,他们再给你下药怎么办?” 姚东海不知什么时候摸出手机在发短信,听了笑喷道:“不至于!那他们才是真活够了呢!” 季笙开始抄贝露佳和姚东海的课堂笔记,她至少缺了一周多的课,所有的科目都少上了两三节,还有很多作业要补。当然老师们都知道她这是去参加主持了,可现在主持这事她打算撂挑子,这个理由还好不好使就不知道了。所以赶紧把作业补起来,说不定就不用扣分了。 她只顾着补作业补课,找老师说好话,就真把主持这事忘了。关老师还特意叫她过去问了问,她就说嗓子不舒服所以让候补的替上去了,关老师也没多问,他只在那天开幕时去过,后面就不再去了。 “既然回来了就好好把课补一补吧。”关老师说。 季笙乖巧的答应着。这次遇上方晴,她发现真正教过学生的老师,和从来没教过学生,只干行政的“老师”不一样。前者对学生会更有耐心或爱心,至少也有责任心;后者,呵呵,到底还是少了那么一分师生情谊。 结果过了两天,乔野澜给她打电话了。 “姐姐,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快撑不住了!”他一开始就说这个,季笙有点没反应过来,反问他:“……方老师没跟你们说?我不去了。再说不就剩下一天了吗?” 乔野澜:“哪儿啊!还有三天呢!你快回来吧,这边快打起来了。” 季笙:“我记得开会时间是一周啊。” “你忘了?几乎每个人上台都拖时间,现在还有二十多个人没上去说过话呢,人家来一趟连个言都不让人家发?这也不合适。我今天听方老师说会议时间延长了。”乔野澜道。 季笙点头,颇有点事不关已的淡然,“三天也是一晃眼就过去啦,少年加油吧。” “别 啊!你不来真不行,现在都其良都快火冒三丈了。”乔野澜说,“他现在正跟王虎争陈湘呢,偏偏王虎也跟他顶着不肯让——他总不能自己上台吧。”他还卖给季笙 一个消息,“方老师现在是骑虎难下,陈湘把她跟苏渔勾搭到一起的事跟我和王虎说了,都其良也知道了,现在都其良就拿着这个把柄呢:他要是不能上,就要也把 苏渔弄下来!” ☆、第78章 八卦人人爱,季笙是肯定不会再回去的,不过八卦可以听一听。 乔野澜也是憋得厉害打电话来吐槽的,话说从季笙走了以后—— 那天晚上吃饭时,苏渔就特意来找乔野澜敬酒了,把乔野澜受宠若惊的赶紧站起来跟她碰了一杯,两人一起干了后,苏渔坐下说:“可饿死我了。”然后就坐在乔野澜身边吃了起来。 乔野澜继续受宠若惊,半晌才听苏渔说出来意,苏渔若无其事的说:“野澜,你今晚回去吗?” 乔野澜:“……”在那一瞬间,他想了很多:包括听说这种酒店前台可以要保险套。正当乔野澜止不住嘴角上翘爽歪歪之时,苏渔悄悄的凑到他耳边说:“一会儿咱俩对下词吧?” “什么词?”乔野澜想歪了,解释道,“没事,我不回寝室没关系。” “那行,那我一会儿去找你。”苏渔又跟他碰了一杯。 乔野澜酒意上头之中还是有那么一丝理智在的,他觉得如果苏渔想找人玩一夜情……找到他头上也不是不可以配合,但是他总觉得是不是两人间是不是应该先熟悉一下?熟悉完了再讨论这么亲密的问题也不迟。 他闷头又吃了一会儿菜,理智越来越响亮的敲他的脑袋瓜。乔野澜到底忍不住又问了一遍,“你说你找我干什么来着?对词?”他终于理清逻辑顺序了,迎向苏渔格外坦然的目光,乔野澜那一刻心底是升起一股不满来的,他放下筷子抬头去找方晴,“怎么回事?你怎么跟我对词?” 要换搭档也要先问过他吧!何况他跟季笙配合的一直都很好,两人半点问题都没有!乔野澜难免想起这段时间季笙一直不肯上酒席的事。如果方晴是抓住这个来给季笙穿小鞋,那就太过分了! 苏渔看他急了连忙拉住他说,“你别急,刚才结束时季笙去找方老师了,说想请假回去上课,她喉咙不舒服。”她捂住喉咙示意,“可能是这两天累着了吧?” 季笙喉咙不舒服?乔野澜冷笑了,“我怎么不知道啊?”他这个搭档不知道,苏渔你知道? 苏渔:“野澜,你这样就没意思了。这样吧,你要是觉得我不行,那你就去找方老师吧。”她算准乔野澜不会去找方晴。谁都不是傻子,又跟他没什么关系,他犯得着去为季笙质问老师吗? 苏渔不管乔野澜了,把他晾在那里了。 乔野澜坐了一会儿,一拍筷子起身离席去找人了。苏渔悄悄注意着他,发现他是去找陈湘才放心了。 陈湘坐在另一边,乔野澜坐下后就说:“苏渔说季笙请假,改她和我搭档,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陈湘今天会出现在这里还是很让人吃惊的,可她从进来起就是一副黑寡妇脸,苦大仇深的让王虎和乔野澜都不敢过来跟她搭腔,问她今天是哪里灵机一动决定来吃大户了。 但乔野澜觉得搭档这事不搞清不行!他觉得跟陈湘比跟苏渔更亲近点,所以一来就单刀直入的问了。 陈湘冷笑,“她巴结方老师巴结好几天,刚才想把我顶下去!让方老师过来跟我说跟我换着主持。”这句话她说的饱含怨气,闻者心惊。 乔野澜就听得一愣,不自觉就放轻声音:“后来呢?”说完他自己就懂了,“后来季笙就趁机替你解围请了假?” 陈湘低头说:“我觉得挺对不起季笙的。” 季笙在排练时其实跟谁都不是特别近。她好像跟谁都说得上话,但也不做近一步接触,排练完大家也只是熟人,没上升到朋友的高度去。不过季笙这样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的。 陈湘是发现了季笙骨子里有点爱打抱不平,似乎很看不惯不平之事,像都其良就没得过她一个好脸。这 分卷阅读130 次她也觉得季笙是为了替她解围,最后搞得方老师都生气了。 让 乔野澜自己说,搭档从季笙换成苏渔,而且还是这么换的,他怎么都不可能舒服得了。所以当天晚上他假装喝醉,没跟苏渔对词,而且第二天早上也是踩着点去的小 厅,为此他在厕所躲了一个小时,王虎替他接了苏渔三四个电话,他在厕所里听着王虎糊弄苏渔:“他还拉着肚子呢!对!肯定是昨天晚上的海参吃多了!” 然后两人一起窃笑,王虎笑完也摇头,“苏渔这事是办得不地道。”本来该是他倒霉,结果现在换成乔野澜了,王虎问他:“那你怎么办?” 乔野澜低声说:“等着瞧呗。看我让她在台上怎么出丑……” 主持全考的是现场功夫,他们这个也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他跟季笙从第一天开始搭档,默契没得说,还谁都不爱争风头,性格也很合,两人真是一点别扭的地方都没有。 今天他就争一回风头!抢词,打断节拍,或者他说的快一点,比如断词断的不是地方,让她接都没办法接。欺负人谁不会啊?她用这种方式爬上来,难道还想让他好好配合? 乔野澜和王虎穿好西装打好领带,走向小厅的一路跟发哥出场一样帅气!如果再来个慢镜头什么的味道就更足了。不过等两人到了小厅才发现……已经吵起来了。 都其良昨晚上一直都围着韩老师转,根本没发现苏渔这边的情况!等早上一来他就看到苏渔在紧张的背词,还不停的给乔野澜打电话。 苏渔从没上过台,排练时再好,这会儿信心也不足。 她这副样子实在太明显了,都其良又不是个深沉人,张嘴就问:“你今天要上台?跟谁搭?” 苏渔装没听见。都其良转头问陈湘,“怎么回事?” 陈湘一点都不替她瞒着,直接说苏渔顶了季笙,跟乔野澜搭。 苏渔不得不解释:“季笙是请假回去上课,她怕缺课太多跟不上,而且她也生病了,嗓子不舒服。” 都其良也装没听见,在屋里转了两圈:“怎么能这样呢?这怎么行呢?”一个电话打给韩老师告状去了,苏渔和陈湘都能听到他喊青天一样:“韩老师!他们太过分了!故意不让我上台!” 陈湘难得笑出了声,站一旁看好戏,苏渔脸都气红了争着说:“谁故意啊!我这是正常替补!” 都其良还是装听不见,那边韩老师让他直接去找方晴,他挂了这个再打给方晴,也是开口就说:“方老师,我跟苏渔才是搭档,如果苏渔要上台,那我也该上啊。” 乔野澜和王虎站在门口,目瞪口呆。王虎捣捣乔野澜,“怎么办?看起来你也要被撤了。” “撤呗。”乔野澜说,一边摸出手机开始录相,“尼玛我回去就给他们曝曝光!” 最 后乔野澜还是没被撤,电话里乔野澜对季笙说,“方老师也知道让都其良和苏渔搭肯定不行,上台就要砸!”台风这事真是没法说,都其良和苏渔单看都不错,但都 其良只能自己上台才不会怕别人抢他的风头,苏渔跟谁都行,但也只是不功不过,她没特色。或许之前还可以,但在陈湘越变越好之后,她就被狠狠甩在了后面。 “陈 湘现在真是不一样了!”乔野澜忍不住夸道,现在王虎在台上已经被陈湘抢尽风头,她以前的感情充沛还只是声音上的,其实表情和肢体语言都比较僵硬,基本就是 上台到下台都跟木头似的一动不动,但现在陈湘真跟脱胎换骨一样,整个人都活了,王虎要不是还在出声,都让人看不到他了。 “我们都说陈湘真该去干主持,她绝对是天生吃这碗饭的!” 别看王虎被盖得死死的,可这事还真没什么好生气的,他又不打算干主持,况且陈湘是真好,好到让人佩服的地步。乔野澜和王虎这段时间最深的感触就是长相和天分都是没办法模仿也无法学习的,老天爷给的,不服不行。 “然后呢?”季笙听得热闹见他不说了有点着急啊。 “现在就是都其良想跟陈湘搭,想把王虎给挤下去,正天天使劲呢。”他使劲的办法就是给他们做工作,说他们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道!苏渔都能上台,他为什么不能上?如果只让苏渔上,那就是有黑幕,他一定会斗争到底!不要以为他会退缩! 王虎他们只管看笑话,都其良攻击的还是苏渔,而苏渔自己已经焦头烂额了。她没上过台,本以为底下的人肯定不会注意台上主持的更换,可上台后她就看到下面有老师在交头接耳,她就觉得人家是不是在说换主持的事了? 然后就是乔野澜了,他真就压的苏渔第一段一句话都没说成,第二段苏渔想抢话来着,可乔野澜断句的方式让她抓不住机会,比如他会说“张伟男教授——”断在这里,让苏渔怎么接?他停顿了一下就好像是加重印象似的,然后就往下一直说到结尾。 不过要说他一句不让苏渔说也没有,最后一句“谢谢大家”他说完看了眼苏渔,示意让她说结尾“谢谢”,谢完退场。 苏渔唯一的机会就是找方晴给她“主持公道”。 可方晴一句话都没说。她怎么说?季笙走的一点都不留恋!而且她今天刚消失,中午校长就问她那个女主持怎么换了?方晴没想到季笙就上台时出现,平时没在校长跟前晃一下都能被校长记住。 她只好说这个学生比较注重学习,怕成绩下降,缺课太多,所以请假回去了。 校长哦了声,点头说:“学习很重要没错,不过这也是学校的大事,你让她再坚持两天,也快开完了。” 方晴能说什么?只能陪笑说马上去通知这个学生让她回来,可她转身就知道这事不好办。季笙当时看到她们三个时的表情和眼神都让她受不了。她凭什么这么清高?就仗着那张脸?要不是看她长得漂亮,她早他妈的就把她给骂改了! 她都能想像得到,她回去找季笙会是什么情景。这个女生绝不会给她留面子,绝不会给她打圆场。她还很有可能不会回来。她真敢! 她是学生,她有任性的权力。那方晴自己呢?校长会不会觉得她不会办事?哦,连学生都管不好,一点小事交给她就办成这样,那还敢让她干什么? 方晴恨不能把季笙嚼巴嚼巴咽了!可她还是要去找她,让她答应回来。 除了季笙,方晴也发现这些学生开始对她有抵触心理了。她突然发现自己做错了。这些人还只是象牙塔里的学生,他们本性清高,对这种幕后操作本来就不会有好感,可她却偏偏让这些 分卷阅读131 人知道了。 苏渔压不住场,乔野澜光明正大给她穿小鞋,把本来还可以的苏渔衬得惨不忍睹;陈湘做得越漂亮越打她的脸,用她的成绩让曾经想换下她的方晴无话可说;都其良更是就差指名道姓的说她给苏渔走后门了。 会议快结束了,方晴却发现她的工作就快做不下去了。 乔野澜八完,心满意足的挂掉电话,第二个电话紧接着打进来,季笙看了下人名,接起来道:“方老师?您找我有事吗?” ☆、第79章 季笙真是有点反应不过来了。 她从乔野澜的电话里得知了最近的事,本以为方晴肯定是火冒三丈,就算是叫她回去也会硬声硬气的。但从电话里一点都听不出来不说,方晴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打来关心她的学习和身体,问她作业补得怎么样了,还问她“嗓子”好点了吗? 下午,季笙被方晴叫到楼下,她笑着递给季笙一个塑料袋,“给你,这是别人送我的菊花茶,全是正宗小白菊,泡水喝最治嗓子,我那边还有,这个你拿去喝吧。” 季笙拿着菊花茶回到楼上,贝露佳拿着茶叶桶摇头说,“真是能屈能伸。” 姚东海说:“这个咱们已经分析过了,现在只剩季笙能救场了,她要想把这最后几天给熬过去,就非要把季笙请回去再说。”她停了下,也点头道,“不过这个方晴还真是……挺厉害的。”她问季笙,“你明天就回去是吧?” 季笙点头说,“是啊,跟她说好了。”接到那两个电话后,她就请贝露佳和姚东海帮她分析分析,到底还要不要回去。 没想到姚东海和贝露佳都一致认为她应该回去。 “为什么不回去?咱是让他们给请——回去的!你这次回去,我就不信这方晴还能再给你小鞋穿!酒席应该是不会再逼你去了吧?”贝露佳说。 姚东海却深沉道,“未必……要是这次你回去后再跟她发生矛盾,再要借缺课为理由回来就不行了。第一次是她不会做事,第二次就肯定是你的错了,而且连第一次你的请假也会变成错误。所以这次你回去后,缺课、生病这两个理由都不能用了。” 贝露佳和季笙互看了一眼,贝露佳迟疑道:“那……就……”别回去了? “不过我还是认为你该回去。有始有终,这对你有好处。只要你坚持原则就行。”姚东海说。 第二天季笙走后,贝露佳跟姚东海去上课时说:“我还是不放心。那个方晴可是没安好心。” 姚东海说,“没事,我已经找人照顾季笙了。” 季笙重新回来真如巨星回归。早上她刚一出现在小厅的门口,乔野澜看到她就站起来大笑拍手鼓掌,“欢迎回来!”一旁的王虎、陈湘,还有苏渔也都迎向她,几人挨着跟她握手拥抱,搞得跟什么似的。 季笙哈哈笑着跟苏渔握手,跟陈湘抱抱,王虎伸着手说:“来咱握一个!”她也好笑的伸手过去。 打过一圈招呼后,苏渔笑着说:“你回来就好了,这下我就可以歇歇了。” 周围的气氛一下子就变了,寂静的吓人。 季笙笑道:“行啊,都交给我吧。”陈湘和王虎捧场的笑了,乔野澜给她使了个眼色,“来,咱俩对对词。”把她叫到一边给她说现在已经进行到哪里了,剩下还有几个人没有上台发言,调整了某几个人的上台顺序等等。 “你 别管她。”乔野澜淡淡的说,“她现在有点想撕破脸了。”他握着词本往陈湘那边扫了一眼说,“我们都猜她之前是想在校长面前刷点存在感,再把陈湘顶上去后上 台巩固印象。但现在她的打算都泡汤了,现在就算上过台也没显出她来。”陈湘的表现太好是一,第二就是乔野澜的夹击,最后就是谁都没想到校长对季笙的印象那 么深。 “校长问过我?”季笙可不知道这个。 “问了,估计也问方老师了。”乔野澜说昨晚上吃饭时校长还问他“跟你第一次搭档的那个女主持,听说是回学校上课了?”把他吓了一跳,“我还替你圆呢。”他说。 “我是真回去上课了,补作业补得头都是大的!我可没说谎!”季笙没想到竟然被校长看到眼里了。 方晴赶在八点二十时到了,看到季笙来了以后也是半点不提之前的事,笑着跟她打招呼:“这下我们的大将归队了!”然后说道,“我有个主意,会议延长,大家的任务都变重了,我想是不是可以调整一下……” 方晴的新主意就是都其良和苏渔成为第三组主持上台,可以有效缓解季笙、乔野澜和王虎、陈湘两组的压力。 乔野澜看了眼季笙,两人默契的对了个眼神,都笑了下,乔野澜举手高声说:“没意见!” 方晴看季笙,季笙也点头说:“我也没意见。” 王虎看看大家,等陈湘先说。 陈湘道,“这样挺好的,也没什么矛盾了。” 场面又是一静。 王虎笑呵呵的圆道:“听方老师的!” 方晴跳过不和谐的地方,欢快的说:“那就这么决定了。”她拍拍手,“苏渔,你们俩赶紧准备一下,今天就上去试试,你们也是搭档过的,应该可以吧?” 苏渔和都其良都没什么意见,现在能上台就行。苏渔更是知道除了都其良,乔野澜和王虎都不会好好跟她配合,这两天她已经尝够苦头了。她现在才发现,在台上时一个不配合的搭档能给她带来多大的灾难。所以这边方晴一走,她就拉着都其良去一旁说话了。 剩下季笙四个正好商量下怎么安排都其良和方晴,他们以前是1,2,1的顺序,多了一组后就改成1,2,3. “就这样吧?按顺序来。这样最公平。”季笙说。 陈湘说,“那每一组说几个?” “现在开一天会能说几个?”季笙问。 乔野澜说:“现在的要求是一天过十个。”就是每天都要有十个人发言,不然会议还要继续往后拖,时间就是金钱,多在这里住一天,学校就要多花一天的钱。 但发言时间很不好控制,一些年轻的教授还好说,能要求他缩短时间,那些年纪大的,有名望的教授,肯来就是给你面子,还能不让人家发言发过瘾了?这种的不但不能要求他缩短时间,还必须表示您愿意说多久就多久。所以一天十个只是美好的愿望,昨天就只有八个。 但能想像到的是越往后,时间越紧,发言的人就会越多。 “先看看吧。”乔野澜看都其良和苏渔要回来了,连忙说 分卷阅读132 ,“先按三个一组来。” 开始的第一组当然是季笙和乔野澜。 苏渔在台下默默看着,刚才一上台,乔野澜就让季笙先发言,一段话说完就留给季笙插进来的空间,根本不像跟她搭档时逼得她只能站在台上当花瓶,她还听他跟王虎说她“当花瓶也当不好” 第三个发言人上台时还不到十一点,季笙忍不住看了看手机,惊讶道:“哇,看来今天可以上十个人了。”上午时间少,以前上午只能让两个人发言。 这次所有上去发言的都把时间控制在一节课以内,有一个好像只说了半小时就下来了。这一个也很快,赶在十二点前下来了,这时已经有人起身去餐厅了。 季笙他们赶紧收拾东西回去换衣服去吃饭,乔野澜问季笙是不是还去吃盒饭。 “去啊。”季笙说。 “我也去,他们那边的饭菜每天都一个样,都吃腻了。”乔野澜说。 “对,对,我都想念盒饭了。”王虎说。 陈湘告诉季笙学校包的是酒店的套餐,每桌的菜式是固定的。“他们不换换菜?”季笙惊讶的说。 陈湘好笑的说,“换了,不过是换汤不换药。今天上蜜汁鲈鱼,昨天是清蒸鲈鱼,前天是剁椒鱼头。”反正就是有鱼,有鸡,有肉,就这些东西。 苏渔一直默默跟在她们身后,到了房间才上来用了房卡,扭头对季笙说:“我也去,我也吃腻了。”说着做了个鬼脸。 陈湘是完全不跟苏渔说话,连看都不看她一眼。 乔野澜和王虎已经在走廊里等了,他们拿的是韩鹏举的房卡,根本不跟都其良借。 三人换好衣服,听到有人在外面跟两个男生说话,出来才发现是方晴。 “换好衣服了?”方晴上来挽着季笙说,“走,走,走,校长问你来着,跟我去打个招呼。” 季笙心道还真让姚东海说着了,这方晴还真是笑里藏刀。不过她不想走,谁也别想把她拉走。 方晴就觉得手里突然一空,季笙就把手给抽出去了! “对不起,方老师,我姨刚好在附近,听说我在这里开会后就让我中午去找她吃饭,正好还能在她那边睡一觉,我现在就要走了。”季笙说完就走,都不给方晴反应时间的。 方晴想拉没拉住,也实在没想到当着同学的面季笙都敢这么说,“你等一下,只是去打声招呼……” “等 下午开会再打招呼不就行了?”乔野澜插嘴道,刚才他是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就火了。上回方晴想给苏渔开后门他就觉得这老师什么东西,这回发现她简直是不要 脸了!想起苏渔在酒席上跟那些教授挨个碰杯,轮着敬酒,让人摸手什么的,她自己愿意就什么都不用说,那不愿意的也不能强迫人家吧? 方晴没料到乔野澜会说话,她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就是去打声招呼……你们以为是什么?那是咱们自己的校长。季笙,你不在校长问了你几回,你来了去跟校长说一声,打声招呼,这也是礼貌。” “就是,季笙,你应该去。”苏渔笑着上前挽季笙的胳膊,“别怕,我跟你一块去。”可她也没拉住,眼看着季笙的胳膊在那里,眼一花就拉不到了。 王虎看出来了!季笙练过!他看季笙的表情就是“你装傻,我也装傻”,她说:“那我下午回来再专门找校长吧,现在真是不行了,刚才我姨还打电话来催我呢,真要走了!方老师对不起啊!”说完她竟然一路小跑的奔到电梯处,刚好开门,她踏进去就走了。 方晴笑了两声“搞什么?跟要害她一样”刷房卡进房间了。 乔野澜问王虎:“吃盒饭还是大餐?” “盒饭。”王虎说,问陈湘,“一起?”苏渔肯定不去,她要等方老师,所以他们也不费劲叫她。 陈湘点头,“走。”她经过苏渔身边时说了句,“你不要脸,人家还要呢。” 苏渔抬头瞪过去,陈湘当没看见一样大步往前走了。 三人进电梯后,王虎没忍住问陈湘,“……那谁,她怎么不要脸了?” 乔野澜也好奇的看过来。 陈湘,“……前天太晚我就住下来了,苏渔晚上两点多了还没回来,我也不知道她几点回来的。” 王虎和乔野澜都没想到会是这么劲暴的事,一时都怔住了,半晌,王虎才叹道:“卧槽……不至于吧?那她也太拼了……” ☆、第80章 在酒店对街就有一家价廉物美的自助餐厅,生意红火的很,季笙他们开会这几天都是在这里解决的,偶尔因为店里客人太多,空调不够凉才提回房间吃。季笙坐下没一会儿就看到乔野澜三个了。 三人端饭过来坐下一起吃,神情却跟之前大不一样,季笙挨个看过来,陈湘的神情还算正常,还是那副憋着一肚子气的阴沉样,王虎和乔野澜就垂头丧气的。 这才十分钟不见,怎么都变成这样了? 季笙颇为茫然。 等吃完饭,王虎跟乔野澜说:“去找个地儿上网吧?” 乔野澜嗯了声,转头看看左右,“这附近有网吧吗?” “有,我坐车过来看到的,就在前面。”王虎对季笙和陈湘说,“要不要一起去?到那儿咱们开个小包,给你们买点喝的,屋里还有沙发,你们想坐下歇会儿都行。” 季笙都无所谓,陈湘点了头,四人就去了网吧。 大中午的时候,网吧里人不多,死气沉沉的,一眼望去很多机器前都坐着人,可是他们一动不动,面无表情,全神贯注的看着屏幕,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关心也没反应。 王虎问有没有包间,小妹说有,问他们要几台机子的?王虎就问季笙两人上不上网,上就多开两个机。季笙说随便,陈湘说不用,她手机里有词本,她一会儿看看词本。 王虎看了她一眼,“你费那个劲干嘛?” 乔野澜说,“多开一个吧,到时她俩想看电影看电影,想听歌听歌,还能玩玩游戏。” 王虎就说开四个机,小妹就取了钥匙领他们去了。 包间里其实地方也不大,四张桌子拼起来,四台屏幕两两背对。小妹拿遥控器打开了空调,一会儿屋里就凉快了,她关门出去前提醒说:“到三点,要延长就提前说,超过时间五分钟就接着计时了。” 他们竟然一直在网吧耗到了两点四十五才走!然后一路飞奔跑回了酒店,差一点就误了开会时间。事实上他们到的时候,都其良和苏渔已经换好衣服,一切都准备好了。 分卷阅读133 方晴看到他们这么晚才回来,急的连骂他们都顾不上:“快回去换衣服!你们出去吃个饭怎么花了这么长时间?以后都不许出去吃饭了!” 乔 野澜和王虎都站着听骂,骂完也没见他们神色动一动,回去换衣服时也是慢吞吞的。季笙和陈湘换完衣服,出来看一眼,他们竟然还趁机洗脸刷牙,乔野澜一边涂着 洗面奶一边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说,“不急,都其良和苏渔已经上台了,咱们现在是真不用急了,反正一时半刻根本轮不到我们上去。” 季笙一想也对,她也不急了,就站在走廊里跟陈湘一起等。先下去还会挨方晴的骂,那还不如等会儿一起过去,挨骂的人也多。 “他们这是怎么回事?”季笙悄悄问陈湘。 陈湘坦然告诉她了,听得季笙一愣,“……她就不怕你发现?” “她以为我睡着了吧?”陈湘撇撇嘴,“而且方老师也不在。” 季笙这回是真震惊了,半天才小小的哇了声。 四人磨了将近二十分钟才下去,他们悄悄进去坐下后不一会儿,方晴就来了,她捣捣他们的肩,铁青着脸示意他们出来。 “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想干了是吧?不想干就回去!” 季笙四人在走廊上靠着墙壁站成一排,方晴黑着脸从他们面前来回走过,“别以为老师就怕你们了!如果搞砸了这次会议,我看你们都要吃不了兜着走!别以为自己特别牛!你们真是没有一点纪律性!” 可 方晴心里却一点底都没有。因为她发现这些学生一点都不怕她的话!季笙没回来之前,他们虽然对她有抵触情绪,可也不敢明刀明枪跟她对着干。今天季笙一回来, 他们现在站在她面前,她都感觉不到他们的尊敬。刚才她说要处分他们,让他们想走就走,可她还真怕他们真的走了!因为她现在根本找不到人来接班! 方晴忍不住看了好几眼季笙,是她干的吗?她跟她的同学说了什么?刚才中午她想让季笙一起去吃饭,真的是想给她个机会在校长面前露露脸。她没那么丧心病狂,一定要把季笙送到谁谁谁的床上去。 她只是不排斥这些女生用这种方式来争取一些好处。她不是尽力在给她们提供机会吗?像苏渔就很明白这里面的道理,想要什么总是要付出一些去交换的。本来这些女生中,她最看好的就是季笙。长那么漂亮,她应该明白啊。 现在看来是她想错了,季笙可能是想吊个金龟婿,所以才要保持处女的身份,不像苏渔一样能轻易就送出去。 方晴也知道她把季笙得罪狠了,就想再回旋一下。没想到季笙又误会了。本来一个学生是不是记恨她,她也不在乎。可季笙竟然能联合同学一起给她制造麻烦!真是小瞧她了。年纪小小就心机这么重! 方晴教训了他们两句后,又说软话道马上会议就结束了,他们都是学校的功臣,到时校刊校报都会重点报道这次会议,学校的网页上也会有照片。 “我都看到了,把你们都拍进去了。乔野澜,季笙,王虎,陈湘,你们都在上头,拍得非常漂亮!”方晴打完巴掌给甜枣,笑呵呵的说,“你们想想看,这都是你们的功绩啊,以后不管去哪里工作,这一笔记录对你们是很有好处的!” 她说完道,“好了,我也不多说你们了,这种事下回不能再发生了。好了,都进去吧!” 一番又拉又打之后,方晴是不敢再多说什么了。可让她焦急的是这些学生开始消极怠工了! 季笙坐在下面玩手机,苏渔悄悄过来问,“一会儿是你们上去还是我们上?” 季笙抬头笑着说:“你们上吧。” 苏渔抿了下嘴,往左右看没找到乔野澜,“乔野澜呢?” “不知道啊。”季笙低头专注在手机上,“好像是拉肚子了吧?” 季笙不理她,苏渔也没办法,人家就低着头摆出不搭理人的样子。这时台上的那个发言的人快说完了,掌声热烈响起,季笙抬头热情的说:“快去吧!” 苏渔只好赶回幕侧台阶处,都其良已经在那里等着了,等这个发言人站起来,他们就必须就位了。 季笙抬头看他们上台了才继续在手机上打字:现在就是这样啦 宋阳:你们这样真的没事?那个方老师没生气? 季笙:她怎么生气?又不是我们的老师 学生也是很聪明的。老师也分种类的,他们只会怕能管得住自己的老师,方晴说到底只能算学校行政上的职员,叫她老师只是给她面子,其实她根本不是老师。 季笙从昨天到今天,没事做的时候就抱着手机使劲聊,把这里发生的事全都告诉宋阳了。包括现在乔野澜和王虎的消极应对。 宋阳:这也能理解 宋阳:他们现在肯定觉得没干劲了 季笙:对啊,哦,自己辛辛苦苦的,搞到最后就是看谁更能拍马屁?这谁还有干劲啊 宋阳:反正时间也不多了,熬完就算了 季笙:嗯,我们就是这么想的 宋阳:那个方老师,你离她远点,这人心眼是坏的 季笙:发现了,这人……唉,没法说,她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宋阳:我觉得她有点像秦风 季笙:……你别吓人啊 宋阳:我听你说的,这个方老师可能就是这种人,她就习惯用这种方式在职场生存,她也很信奉这种生存方式,所以从一开始,她可能就是打这种主意吧 季笙:难道她还以为选出来的女生都会用身体当武器去巴结教授校长?她脑子进水了! 季笙:我活这么大,身边没见过这种人!她怎么有把握我们会这么做? 宋阳:你们不做她也没损失啊,你想想,她给你说的那些话都没问题吧,你抓不住她的把柄啊 季笙:…… 宋阳:但是相反,只要有一个人这么做了,那你说是不是要巴结她? 季笙:……啊! ——她想起苏渔了!真的!现在苏渔除了跟紧方晴外,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宋阳:她其实挺聪明的 季笙:是恶毒吧 宋阳:大学里这种事并不少见,我们学校就有女生为了保研给教授当小蜜的。 其实男生中也评论过这件事,挺一针见血的:“腿一旦张开,只会越来越松”。不过这种话他可不敢给季笙说。人以群分,季笙生活的环境中没有见过这种人,那是因为她从来不跟这种人交朋友,对不熟悉的人,听到的也只能是流言 分卷阅读134 了。 宋阳:这也是环境行为的一种反应啊,人人都做的时候,心理压力会减轻,会认为这是正常的,而且这种人新到一个环境里时,为了制造同伴,会影响身边的人,会渲染他的价值观,吸引同道中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就是这个意思了 季笙:什么环境行为? 宋阳:我去旁听了犯罪心理学 季笙:你听这个干什么?因为秦风? 宋阳:嗯,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 季笙:……那你知道了吗? 宋阳:知道了,季笙,他会犯罪,那是因为他是个天生的罪犯,没有别人的影响他也会成为罪犯的 季笙:但……我认为还是有一个契机 宋阳:我认为不是,我觉得那更像是加速器 他们俩在讨论的就是菟丝草在秦风这件事上起的作用。 宋阳也是在最近半年才发现季笙把菟丝草当成了原罪背负着。他想开导她,更因为他真的不认为秦风的事是季笙的错,她一点错都没有。 可季笙默默的在自我惩罚,他想理解季笙的心理,解开她的心结,秦风就是她的心结。 不 过他也发现季笙在慢慢恢复。在焦达和多丽娜那件事上,季笙通过菟丝草查清了真相,虽然对案件侦破没有起多大的作用,可这件事好像让季笙振作起来了。宋阳不 免想到了蜘蛛侠,他觉得彼得的心理和季笙非常相似,他们都是无意中获得的力量,又在一开始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虽然秦风跟季笙毫无关系,但最后却死了三 个人,这三条人命太沉重了,季笙这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女生承担不了。 现在,宋阳就是想引导季笙不要盲目的把一切都算在她的头上,另外,让她尽量多发掘一些菟丝草正面的力量。手枪是无辜的,它握在谁的手上才是重点。 宋阳:你要是很烦这个方老师,可以报复她一下 季笙:我不会用这个力量去做这种事! 宋阳:看,这就是你和秦风的不同啊 ☆、第81章 在乔野澜和王虎消极怠工,季笙从善如流之后,陈湘的积极就格外显眼了,她在台上光芒四射的让人无法忽视,王虎彻底沦为了布景板。不过王虎也一点都不在意,还觉得挺轻松的,“这下我出错也不要紧了!” 其实王虎还想干脆请假回去上课算了,但被乔野澜和陈湘连手压制。 “不行,你一走这人数又不对了,那一对肯定还要闹起来!我可不想再听他们吵架了。”乔野澜说,“就剩两天了,很快就完了。” 都其良和苏渔这对搭档一直相处的都不好,上台就互相抢话使绊子,下了台一句话都不说,开口就是互相埋怨,天天拉着方晴让她断案子,把方晴都给烦得不行。 方晴想开口让他们彼此换个搭档,把都其良和苏渔拆开,让乔野澜跟苏渔搭,季笙跟都其良试试。可又怕再得罪了这些脾气不好的学生,回头他们再请病假就糟了。乔野澜还好说,她对季笙可真是没把握。最后方晴只好也跟着装傻。 只剩两天了。方晴跟自己说,再熬两天就完了。幸好她当年没有去当老师! 晚上九点四十五会议才结束。陈湘和乔野澜都打算留下来,王虎还在犹豫,他当着季笙和乔野澜的面说了好几遍,“我要是今天晚上回去明天干脆就不来了。” 不过看得出来他也就是说说而已,真的先斩后奏他是不敢的。 教授们都去吃夜宵了,方晴过来叫他们一起去,顺便问今晚都有谁留下。 季笙刚打完电话,说:“我回去。” 方晴说:“太晚了,别走了。你一个人怎么回去?路上出事怎么办?” 乔野澜插嘴道,“没事,有人来接呢。” 方晴恍然大悟,“哦,是你男朋友?” 季笙一直没想起来她也是有男友的,回家晚了可以让男友来接。还是宋阳有点心塞的跟她说:其实你要是晚上回去晚了,可以叫我去接你啊,男朋友就是这么用的,你不要太客气。 季笙还觉得不好,说:太麻烦你了。我打电话你赶过去就要半个小时,然后你把我送回寝室你再自己回家,这样你太累了 宋阳心塞的给她科普:所以才叫男朋友啊,男朋友就是这么用的,虽然你很强,武力值比我高,但我也是你的男朋友啊…… 季笙让他等等,找贝露佳和姚东海取经:让男朋友花两个小时送我回家行吗?大概九点十点的时候,会不会不太好? 贝露佳:宋阳不肯接?甩了他!连接女朋友都不愿意的男人早该被淘汰了! 姚东海:本来就该他去接你啊,总不能叫你爸接吧 季笙:对哦,可以叫我爸,可我不想麻烦我爸,太晚了,他年纪又大了 贝露佳:这才是男朋友存在的意义 姚东海:宋阳没这么挫吧? 季笙这才试探的让宋阳来接她。 打过电话后她就在酒店大堂等着。“你们不用陪我等。”季笙对乔野澜和王虎说,还有陈湘也在一边。 “没事,难得见见。”王虎现在是开会时死气沉沉,会议一结束就精神百倍。 乔野澜也是满脸好奇,“你男朋友是帖子里说的那个农大的宋阳?还是别人?” 季笙点头:“就是宋阳。” 陈湘也忍不住好奇戳戳她,“是他追你还是你追他?” 季笙小声告诉她,“我追他。” 乔野澜和王虎在一边听到了都长长的哦了一声。 等宋阳来了以后就被围观了。 王虎一见宋阳就跟被打了一拳似的捂脸后退两三步,乔野澜拍着他的肩沉痛道,“受伤了?伤得重吗?吐了几升血?” 王虎捂胸口作重伤状,垂死道:“还……还有一口气……” 陈湘捂着嘴笑得脸都憋红了。 宋阳没想到这些人这么宝气,不过这也说明他们跟季笙相处的不错。他接过季笙的包,揽着她的肩说,“谢谢你们平时照顾她,那我们就先走了,今天太晚,回头一起出来玩。” 王虎看宋阳揽季笙又是捂胸往后一仰,抓住乔野澜说:“人生……为什么这么痛苦……” 乔野澜搂住他道,“因为你脸不帅。” 王虎倒了两声气装死了,乔野澜把他放到沙发上,过来一本正经的跟宋阳握手,“你好,以后一起去玩的时候你记得戴面具。” 宋阳认真的说,“我带季笙去就行了。” 装死的王虎一下子坐起 分卷阅读135 来,打量宋阳怀里的季笙两眼,点头说:“这个可以有!” 等季笙和宋阳出去了,他才笑着说:“这些人还不错。”重要的是跟季笙关系好,一看就很亲热,所以才见面就敢拿他打趣。这段时间他也没少从季笙嘴里听说这些人的事,从另一方面说,季笙也变得越来越开朗了。 季笙点头,跟他说今天的事。 “这么说都其良跟苏渔都不想跟对方搭档?”宋阳说。 “嗯,他们都不想,可是我们这边也没人想跟他俩搭档,所以最后只能他们俩搭。”季笙说,“还有,陈湘真的表现的非常非常让人惊艳,这肯定是天赋!她在台上比台下漂亮好几倍!”上台时就好像会发光,人也完全变了一个人。 “那她以后打算走这条路吗?”宋阳说,“现在主持好像也很吃香。” 季笙说,“我们都劝她试试,她还没下定决心。”她顿了下,感叹道,“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什么叫天赋,陈湘是我见过的第一个人。她以后不走这一行真的可惜了。”天才好像很多,可她从来没见过,但当看到陈湘时,她才发现才能这个东西真是掩盖不了的。 宋阳说,“不用劝,轻重得失她自己会衡量,演艺圈这条路也不好走。” 两人坐在车后座上,季笙靠在他肩头,点头说:“嗯,我听你的。” 宋阳替她理理头发,“困就睡一会儿。” “不困。”不过她还是靠着宋阳闭上了眼睛。被宋阳抱着,就像靠着树兄一样,能感受到他浓浓的关心和爱意。 第二天,会议进入倒数计时。 王虎伸了个懒腰说,“总算熬到头了。今天完了就只剩明天了。” 大家都换好衣服站在小厅舞台前等着会议开始,季笙几人站在一起说话,乔野澜拍了王虎一下,“别这么说。”说着往另一边的都其良那里使了个眼色,果然大家看过去,正好看到都其良不忿的眼神。 王虎现在的个性已经变得大不一样了,他不像以前在都其良面前那么畏缩,而是声音更大的说:“有什么啊?有的人就是心眼小,比不上别人就记恨!” 这话明晃晃的打在都其良脸上。台上的事真是没别的话好讲,好不好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都其良一听就黑了脸,这边乔野澜连忙把王虎给拉出去了。 不想都其良还是过来了,季笙敏感的看了他一眼,见他直接冲着陈湘去,而陈湘还在认真看词本根本没注意,她拉着陈湘也要躲出去。 “陈湘。”都其良叫道,顺便瞪了季笙一眼。 陈湘站住抬头,都其良过来直接说:“我们俩搭档吧,我觉得我比王虎更能跟你配合。” 季笙看这样就先站开了两步。 陈湘冷淡的说,“对不起,可是我觉得我跟王虎搭档配合的更好。” 季笙想都其良肯定不会来问她,可她猜错了。都其良紧接着就转向她,“季笙,以前的事就先不说了,你要不要跟我试试?我的表现力比乔野澜更好。” 季笙多少有点没想到,慢了半拍说,“对不起,可乔野澜的身高跟我比较搭啊。”她穿高跟鞋比都其良高出半头呢。 都其良愤怒的说,“身高算什么?在台上谁看你的身高?” 季笙:“……我跟乔野澜更有默契。” 等都其良走了,季笙和陈湘面面相觑。 “真没想到……”陈湘喃喃道,“他居然直接来问我们。” “我也没想到,”季笙更惊讶,“他还来问我。”想也知道她怎么会不要乔野澜去跟他搭档,逻辑呢?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都觉得都其良还真是个让人说不出来的人呢。 但拼的人不止是都其良一个,苏渔也很拼。都其良和她竟然摒弃前嫌,一起来找季笙、乔野澜来谈今天的主持次数,也就是他们想多主持,希望季笙和乔野澜能把次数让给他们。 乔野澜:“……” 季笙:“……” 乔野澜看了眼季笙,摇头说,“这个……不太可能……这也是我们的任务……”等这两人走了以后,乔野澜一脸的匪夷所思,“……他们是怎么想的?” 季笙:“……不知道啊。” 然后他们俩看到苏渔和都其良还跑去找王虎和陈湘了,过了会儿王虎和陈湘就气冲冲的过来找他们了。 王虎说:“他竟然说因为我们之前主持的次数太多,应该让给他们!他们的脑子进水了?” 大概因为这个插曲,今天王虎在台上有精神多了,乔野澜也比昨天更努力。中午季笙吃饭时笑着说,“搞不好他们今天是来激励我们的。” “哼,他们才不会那么好呢。”王虎说,“他们就是这么不要脸。” 乔野澜也是一副黑脸。于是下午的主持大家也全都保持着最高水准。 晚上结束较早,可能因为只剩明天一天了,所以今天六点就结束了。g大校长特意过来跟季笙他们说话,“你们这些天也辛苦了,大家加加油,努努力,很快就结束了。一会儿一起去吃饭,都去啊。” 校长发话,季笙也只好跟着去了,不过她打算在开始喝酒前就离开。 季笙是头一次来,陈湘、乔野澜和王虎都特意告诉她,比如座位是瞎坐的,哪里有空位就坐哪里。 “你们不坐在一起?”季笙觉得他们都是学生,当然应该坐一起吧? 王虎说,“不行,我们还要陪着喝酒呢。”他苦着脸,拉着乔野澜说。他们也算是g大的生力军,学校的年轻老师里根本找不到那么多陪酒陪客人的,再说谁还能连着来一星期?现在从头陪到尾的只有方晴和韩鹏举,连校长中间也有几天没来,现在快结束了才过来的。 陈湘悄悄说,“我们坐在角落里,没什么事。就是一开始可能会让我们敬酒,敬完就没事了。” “一开始就敬酒?”季笙打起退堂鼓了,要不现在就尿遁吧。 ☆、第82章 入席时,季笙才发现学校给教授们准备的用餐场所有两个,酒店里只供应了四桌,全都是这次会议的主要人物,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全都在酒店旁边的一家饭店包桌。 “学校还真是看人下菜。”季笙嘀咕了句,王虎听到点头说,“可不就是?”他说,“其实我们之前都是去旁边饭店吃的,晚上夜宵倒是在这里吃自助,不过是在楼上。” “今天估计是看咱们跟着校长来才进来了。”乔野澜也好奇的左看右看,“这里可能就是给人包厅用的,平时估计很少开散桌。” 分卷阅读136 王虎时不时的往都其良那边看一眼,冷笑道,“看那边。” 季笙和乔野澜跟着看过去,看到都其良正围着主桌转,他站在一个教授面前拼命搭话,那个教授正在跟旁边的人说话,他就微笑的站在一旁,死活不走。 “我要是他,我都没脸呆着。”王虎忿忿的说。 乔野澜却知道王虎多少是有点羡慕都其良这么拉得下脸的,他就拉不下脸去不认识的教授跟前“罚站”,一直端着笑就为了能时不时的插一句话。 “这也是人家的本事,羡慕不来。”乔野澜积极的转换话题,“什么时候才能吃啊?” 桌上已经摆好了凉菜,但是还没有人动筷,要等主桌上的人开始吃之后,他们这边才能动。 “校长还在等人吧?”季笙看到校长身边有两个位子还是空的。 “会快开完了,人也走得差不多了。”乔野澜说。 他们这些主持在台上看得特别清楚,会议开到现在,参加开幕时的那么多人早就陆续走了,还有前几天发过言的也走得七七八八,现在坐在下面开会的人也就剩下那么不到二十个,估计是每个学校留了一两个人代表一下,剩下的早早晚晚都走光了。 结束时是六点,六点十五大家就都坐满了,却一直等到七点g大校长才让大家先吃“凉菜”。 看来是不等到那两个人来就不会上热菜。 季笙本以为是鸿门宴,没想到倒是看起了好戏,她挟着面前的盐水花生吃,好奇的问乔野澜:“你们以前也是这样?” 乔野澜摇摇头,看红油肚丝离得有点远,悄悄问她:“要不要?” 他和王虎仗着胳膊长,把季笙和陈湘够不着的肚丝、牛肉、鸡翅都给她们俩挟回来了,小碟子里摆得满满的。 “以前没有,每次回去换换衣服,再跑去饭店,那边早就开始吃了。”王虎说,“反正我们就是去吃东西的。” 乔野澜说,“吃得差不多就该联络感情了,也就是挨桌敬一杯就完了,想多喝的也没人管。”他往都其良那边扬了扬下巴,“像他每回都能把自己喝得走不动,都是我俩给搬回去的。韩老师都没喝成那样。” “他是觉得自己喝得越多越显得他能干吧。”王虎说。 陈湘悄悄问季笙,“一会儿你去不去敬酒?” 季笙:“不去。学生就不应该喝酒。”多好的理由啊!今天谁让她喝,她都拿这句话当挡箭牌了。 陈湘把碟子里的肚丝、青椒、香菜挑来挑去,轻轻说:“不去是不是不太好?”她有点复杂的看向跟在方晴身边的苏渔。 可能在开会时的主席台上,她比苏渔好一百倍,可一到这里,她就被苏渔比下去了。苏渔比她更适应这里的气氛,她却连手往哪里放都不知道。 她不想比苏渔差,可在酒桌上她根本没把握能比苏渔更好,而且她也有种隐隐的抗拒感,总觉得这不是一件好事。 要不要比过苏渔?去敬酒会不会发生不好的事?如果她不去,那是不是不管她在主持台上做得多好,最后得到好处的还是苏渔?至少现在校长和一些教授都对苏渔更有印象,对下了台的她可能连名字都没记住。 陈湘一直在犹豫,会议已经快结束了,虽然她也住在了酒店里,也跟教授们一起吃饭,但一切还是没有变化。是不是真的要像苏渔一样才行? 她不想让她的努力白白浪费掉! 她做的比苏渔好,人人都能看出来她做得更好。可是现在校长他们更有印象的却是苏渔。 今天校长也来了,可能这就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我一会儿想去敬酒。”陈湘放下筷子问季笙,“你要不要一起去?” 季笙摇了摇头,“我就不去了。” 陈湘没太意外,她猜到季笙不会去。她不去也没事,校长是认识她的。有时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是她对季笙却没有像对苏渔那么深的不平感,苏渔还这么问过她:“你光说我,季笙呢?你就不觉得她才是最不该在这里的人吗?她哪里好?就那一张脸?那还是她整的。” “整 得又怎么样?季笙就是比你好,你不服气也没用。”陈湘当时恶狠狠的还击道,“你不要脸做了那种事,还想把我挤下去,那又怎么样?我就是比你做得好,大家都 知道,你主持的就是没我好。还有,你什么都做了,结果还是比不上人家季笙,季笙什么都不干,也不听老师话,还不给老师面子,说不来就不来了,结果校长就是 记得她,方老师还要把她请回来,你服不服?” 不服。 苏渔看着在说悄悄话的季笙和陈湘。她很奇怪她们俩怎么会这么好,季笙就不说了,人家美女找跟班,可陈湘好像就不知道她跟在季笙身边就是衬托人家一样,天天追在她屁股后咬,她怎么不去咬季笙?还不是不敢?就敢来欺负她。 苏渔没想到这次的事竟然这么不顺利。 本 来她以为她肯定能成为主持,没想到最后成了替补,陈湘倒是被选上了。这还不是她表现失误,而是因为倒霉,都怪当时都其良是她的搭档。而且也怪方老师,谁知 道她竟然为了节省时间直接挑选搭档,难道不应该是先选出合适的人选后再配搭档吗?如果是用第二种方法,她能肯定自己不会落选! 成为替补后,她觉得还是有希望的,因为替补也有上台的可能,但她不想继续跟都其良搭了,她就想跟陈湘交替着和王虎搭档主持,这本来也想的好好的,应该不会有问题,谁能料到季笙突然冒出来插了一手? 而且陈湘也比她想像的更不好说话,她还联合了乔野澜和王虎一起孤立她。 乔野澜可能因为被临时换掉搭档才一直看她不顺眼,她本想着私底下多跟他接触接触,先让他配合她把这次会议给主持完,等回到学校她一定会好好感谢他的。 可没想到校长竟然把季笙给叫回来了! 苏渔记得方老师也是一脸灰心丧气的跟她说,“我也没办法,校长对她印象不错。真是……麻烦死了……” 季笙回来了,她就只能跟都其良搭档,这还是方老师考虑到她的表现,特意替她安排的。方老师说,“只要你能上台,剩下的就好说了,不然就算校长他们看好你,可你没上过台,没有主持过,这话就不好说。” 学校是打算把这次会议当成学校的一项功绩对外宣传的,他们这些主持肯定也是重点推出的一部分,而且据方老师透露,学校是打算隔上几年就办一次,这头一炮肯定要打响。苏渔是怎么都 分卷阅读137 不会放过这次机会的,这可能是她在这个学校时能碰上的最大的事了。 现在会议还剩下最后一天的闭幕,明天肯定会非常重要的。如果她能多几次上台的机会…… 一直等到八点钟,那两个空位上的人才姗姗来迟,而且来的时候已经喝红了脸,浑身酒气。 “这是在别的地方吃过了才过来的?”季笙惊讶的看着这两个怀胎五月的肥大叔哈哈笑着走向校长。 “估计是别的地方也有饭局。”乔野澜说。 这两位主角一到,酒桌上这才热闹起来,韩鹏举赶紧让酒店的人上菜,热菜很快一道道送了上来。 “终于可以吃了!”王虎和乔野澜下筷如神,不但给自己挟,还帮季笙和陈湘抢菜,他们俩也不顾面子,仗着是学生年纪小还站起来,反正他们俩就是来吃大餐的,别的都不用管。 方晴此时快步走过来,推推季笙,对乔野澜他们说:“快过去,校长那边正好说到你们。去敬一杯酒。” 苏渔最快站起来,乔野澜和王虎也放下筷子,季笙一看这么多人一起去应该没事,到时她站后面点就行了。 方晴没想到季笙这次这么配合,挽着她的手就想把她往前拉,“不用,不用。”季笙鱼一样滑溜的甩开她的手,站在了最后面。 方晴只好遗憾的看了她两眼,推着苏渔和陈湘站在前头了。 季笙愣了下,她没想到陈湘这次竟然站到前面去,不过想想她刚才的话也明白了。 校长正和那两位聊天,季笙没记住这两人的名字,只记得他们俩是开幕当天上台发言的,还都在上午,就排在校长后面。不过也就开幕时这两人出现过,当天下午就不来了,主席台下方第一排的座位一直空着。 校长看到后面的学生,立刻说:“这是许教授,这是金教授,快过来打声招呼。”然后对两位教授说,“学生们一直非常仰慕二位啊!” 乔野澜悄悄跟季笙说,“仰慕个蛋,我今天以前都不知道他们俩姓什么。” 季笙赶紧低头免得露出笑来。 接下来就是排队敬酒,都其良和苏渔都真诚表达了仰慕之意,说了很多话,看起来校长也是比较满意的。剩下的季笙、陈湘、乔野澜和王虎就是一齐敬了一杯,什么也没说。 敬完就让他们退场了,等着跟这两位教授说话的人后面都排队。 季笙含着酒没咽,出去漱口了,回来就发现陈湘还在主桌,跟苏渔站在一起。 王虎和乔野澜已经坐下吃东西了,她的碟子里还有他们俩挟的菜。王虎叹道,“人啊,变的都太快了。” 季笙有点没胃口了,坐下摸出手机给宋阳发短信:不想吃了,想回家。 宋阳:我来接你吧,你再坐一会儿,等我到了给你打电话你再出来。季笙放下手机,乔野澜就靠过来说:“你家那位来接你吧?” “嗯。”季笙跟宋阳说完好像心都安定了似的,也有心情吃东西了。 乔野澜还打算再打趣两句,王虎突然盯着主桌说:“你们看,那边是怎么回事?” 季笙和乔野澜一起看过去,发现苏渔挡着陈湘,陈湘在往后躲,她们俩的身前是那个金教授。 王虎站起来往那边探身看,“那孙子喝醉了吧?他抓住陈湘的手不放啊!” 季笙放下筷子就大步过去,她走近就听到了苏渔在说话,好像什么都没发生:“是这样吗?哈哈哈……” 可季笙看到金教授一面跟苏渔说话,一面却在底下握住了陈湘的手,而陈湘可能是不敢大力挣扎怕被人看到,只敢轻轻的挣。 季笙从后面过去趁人没注意一脚狠狠踢在了金教授的椅子后腿,金教授猛得往一侧歪倒,手也赶紧松开扶住桌子。 陈湘趁此机会逃开了两步远。 苏渔是看到了的,不过她震惊之余还要赶紧扶住金教授,“教授您没事吧?”等她扶金教授坐好后再回头找,季笙已经回到她的桌前去拿手机和包包了。 “我先走了啊。”季笙跟王虎和乔野澜说。 王虎下巴都快吓掉了,从他的角度能看得清清楚楚,从季笙走过去到踢椅子到回来前后绝对不超过十秒! “……卧槽!”王虎佩服的竖起了大拇指。 乔野澜在折腾他的手机,闻言对季笙点头说:“快走吧,对了,你的东西放到前台了吧?”他们是先回去换了衣服再下来的,季笙的行李也是直接提出来的。 “嗯。”季笙点头,所以她可以走的轻轻松松。 苏渔看着季笙说了两句话就出去了,期间连方晴都没注意到这边的情况。 金教授还在回头看他的椅子,“奇怪,刚才好像有人踢我。” 苏渔咬着嘴唇,没有说话。 陈湘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回来坐下,她沉默的样子让人担心。 “没事吧?”王虎关心的问。 “没事。”陈湘摇摇头,她只是发现有些事想起来简单,她还是做不到的。尝试之后让她恶心的受不了,她后知后觉的发现季笙已经不见了。 “她走了。”乔野澜还在看手机。 陈湘点点头,拿上东西说,“那我也走了,你们帮我给方老师说一声,我回家了。” 王虎看着陈湘走了的背影,多少有点同情和可怜她。他回头就看到乔野澜还在玩手机,靠过去说:“你干嘛呢?这么大事你也不……”当看到手机上是什么之后,他的嘴巴张的能吞下去一个西瓜。 手机上是一段很短的视频,大概只有二十几秒,拍的是一个男人坐在椅上的侧影,能非常清楚的看到他的脸,却因为高度的缘故,只拍到了他身边两个女生胸口以下的画面。 他一边侧着头跟这边的女生说话,一边用手死死拽着另一边女生的手,而且能看得很清楚,被拉手的女生在挣扎,而他的手非常紧的拉住她不放。 王虎看乔野澜,佩服的五体投地,还有种“我的兄弟手握核弹”的骄傲感:“……兄弟,你什么意思?” 乔野澜就是有点可惜,他说:“拍得这么好……”不放到网上就他们自己欣赏? ☆、第83章 季笙是跑到酒店外等的宋阳,把他吓了一跳。 宋阳远远看到她站在酒店外的台阶前,赶紧跑过来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季笙拉着他就走,“回头再告诉你!先离开这里再说!” 在公交车上她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宋阳了,他想了下说:“可能会被你们老师教训一顿吧,不 分卷阅读138 过问题不大。” “我想也是,不过我担心他们会让我给那个教授道歉。”季笙当时一时气愤做完后就溜之大吉,出来后站在那里倒是设想了几种可能的后果,最让她无法接受的就是道歉了。 宋阳能明白她的心情,拍拍她的头说,“该道歉还是要道歉的,就当消灾了。”他乐观的说,“不过也有可能没被人看到,那就没事了。” 第二天是最后一天会议,也是闭幕式。季笙早上七点半到酒店小厅时,这里已经摆好了桌椅,比开幕时要少了三排,所以每一排之间的缝隙都拉大了,椅子也摆得更少了,就是为了让人数看起来能多一点。 乔野澜他们昨天晚上都没走,她进去时看到王虎和乔野澜躲在角落里说话。王虎看到她了,冲她招招手,对乔野澜说:“季笙来了。” “有什么事?”季笙心里一动,忙问:“是不是方老师问那个金教授的事了?” 乔野澜深沉的摇了摇头,拉她到走廊里,点开手机屏递给她,小声说:“小心点看。” 季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看手机,是一个视频,很短,不等她看懂就结束了。季笙眨眨眼,怀疑刚才看错了,她点了重播,这回她看懂了。 季笙:=口= “你们怎么拍到的?”季笙很复杂的问。 乔野澜也觉得运气很好,“碰巧。” “你要不要?”乔野澜问她。 季笙想了一下,拿出手机,“发给我一份。”这东西拿在手里会安心一点。 他们从走廊回到小厅,季笙才发现人不齐,“陈湘呢?她还没下来?” “陈湘昨晚上回家了。”王虎抬起头叹气说。 “……”季笙也没说什么,她多少能理解一点陈湘的心情。 “搞不好她今天不来了。”王虎说。 “不可能,她一定会来。”季笙说。陈湘是一个越挫越勇的人,她不可能在努力了这么长时间后,因为昨晚发生的事就放弃今天的闭幕。那只会让苏渔得利。 果然八点时陈湘到了,她提着大包一路跑进来,没看到方晴还松了口气,“我去换衣服。”她提着包准备去洗手间,苏渔在不远处说:“给你房卡?” “不用。”陈湘头都不抬就拒绝了。 苏渔没有坚持,只是意味深长的看季笙。 乔野澜和王虎都提醒季笙,“小心点。看那眼神就没安好心。” 季笙点点头,“我心里有数。”苏渔大概会把她踢金教授椅子的事告诉方晴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了。 闭幕式比开幕式省了很多事,九点开始,十一点时就结束了。到此这场会议圆满成功,结束曲响起时,季笙他们所有的主持都站在了台上一起鼓掌,掌声久久不歇。 王虎小声嘀咕:“终于tmd完了!回去赶紧补作业!”他用手肘戳戳乔野澜,“你有多少作业?我昨天问同学,二十一篇!” 乔野澜从嘴角小声说,“我让我哥们帮我做了几篇,剩下的不算多。” 会议结束,校长和教授们当然是去接着吃饭。季笙他们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去就解散了。今天是周三,下午还上课。季笙早就决定回去上课,陈湘说,“我也回学校再吃。” 乔野澜和王虎也都是这个意思,几人换好衣服提着书包下到大堂碰到了苏渔和都其良。都其良没有换衣服,只是把西装外套脱了,穿着白衬衣打领带,很有金领风范。他正在前台帮那些教授退房,苏渔也在。 他们看到季笙一行人,都其良直接装没看到,说话声音都大了两分,苏渔招手走过来,“你们这是准备回学校?早点回去也好,食堂还有饭。” 陈湘就像没看到她一样,脚下停都不停。 季笙觉得苏渔似乎有话跟她说就站住了。 “季笙,方老师让你明天早上去办公室一趟。”苏渔说。 听到这句话的乔野澜和王虎都停下了,苏渔看了眼他们三个,好像有些怕他们似的说完这句话就道,“那就这件事,你们快走吧,学校见。” 她走了之后,乔野澜问季笙:“是不是方老师找你?” 季笙点头,可能就是金教授的事。王虎说,“要不要把这个视频给他们看?这能证明季笙是见义勇为!” “别逗了。”乔野澜说,“他们肯定不会管教授做了什么,何况只是拉个手,又不是拉上了床。” 季笙知道这事就麻烦在这里。金教授是失态了,可并没有造成恶劣的影响,季笙踢椅子却是“以下犯上”。 不过多想也没用,看学校打算怎么处理吧。 方晴是在下午四点多时回到学校的,会议圆满结束,她也松了口气。 这个时间办公楼里没有多少人,她打开办公室的门,坐下开始整理抽屉里的发票,这次会议后勤之前批给了她两万块,现在还剩下了一万三,但只要找够发票,剩下的钱全都可以落到她的腰包里。 她拿着计算器,一边把抽屉里所有的发票都找出来。 这时韩鹏举进来了,他敲了敲门,“回来了?还缺发票吗?我那边还有些油票,要不要?” “要!”方晴笑嘻嘻的,小跑着给韩鹏举泡了杯热茶双手捧过来,“韩老师,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韩鹏举笑着说,“他们又不急着走?我就把那些急着走的送上车就行了,剩下不急着走的还要接着玩两天呢。” 方晴恭维道,“韩老师还要接着辛苦,我都心疼了。” 韩鹏举笑了,拿出烟夹在手指间并不吸,跟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就像是来打发时间的。方晴以为他就是闲得无聊了,索性坐下陪他聊天,一直聊到五点半,到下班时间了,方晴问:“韩老师,你这是等谁呢?” 韩鹏举看看手表,“等葛校长呢,这次学生主持做得不错,学校打算奖励他们一下。”他看方晴,“对了,方老师,这次的学生都是你带的,你最了解情况了。” 方晴没想到这事葛副校长这么快就过问,她马上问:“我还以为要过两天呢,今天就说这事吗?” 韩鹏举说,“葛校长事情多,他知道今天会议结束就说要找我聊聊,我也不了解情况啊,就想过来问问你,这几个学生都表现得怎么样。” 方晴赶紧说,“行啊!那干脆一会儿我也去见见葛校长吧!”这事明明是她负责,可葛副校长要问人却先找韩鹏举。方晴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不过她也知道这是她资历太浅的缘故,葛副校长根本想不起来她这个人。 分卷阅读139 方晴就陪韩鹏举等下去,两人聊起这次主持的学生,方晴说:“苏渔做得不错,她的学习也很好,在他们班里担任党委书记,还参加过很多比赛。” 韩鹏举说,“对,还有那个都其良,这个男生也很有眼色。对了,那个最漂亮的女主持叫什么名字来着?校长说她主持的很好。” 方晴叹气摇头,“不行啊,这个学生……自由散漫,就她的事最多,还喜欢请假,对主持这项工作也是常常抱怨。” 韩鹏举点点头,方晴想起苏渔说的季笙踢金教授的椅子的事,这个女生也真是胆子大,什么场合都敢这么无组织无纪律。 他们一直等到七点,天都黑了,才把葛副校长等回来。 葛副校长推门进来就先道歉,“对不住,让你们久等了。”他把包往桌上一放,说:“会也开完了,这次办得这么好都是你们的功劳啊,回头让老高他给你们请功!” 韩鹏举看了眼方晴,说:“都是年轻人的功劳,我就是个看摊的。” 方晴按捺住激动,双眼发亮的连连摆手说,“不敢当,不敢当,都是韩老师带的我。” “你们俩就不要互相吹捧了,都有功。”葛副校长指着沙发说,“坐,都坐。这次会议,我们学校用学生主持这个是一大亮点!参加会议的人都在说学生主持好,既给学生开拓视野,又增长了见闻,还体现了咱们新时代大学的风格!” 葛副校长的目光跳过方晴,直接投注在韩鹏举身上,指着他说,“你说一下,挑两个典型出来,回头上校刊校报。” 韩鹏举笑着说,“我也没跟着参加几回,就是高校长说有个女主持做得很好,开幕和闭幕都是她和另一个男生报的。” 葛副校长拿了张纸问,“叫什么名字?哪个年级的?” 韩鹏举转头问方晴,“方老师知道吧?” 方晴有一点点的迟疑。刚才他们在办公室聊的时候,明明她已经说过季笙有问题了,可韩鹏举到葛副校长面前仍然提了季笙,他也没有提都其良。 ——是因为季笙是校长赞过的人吗? 是跟着韩鹏举一起顺着校长的话说?还是盖掉季笙呢? 方晴不是想捧苏渔,只是苏渔跟她这么多天,论功行赏,她总要报答一二。而且这次会议中苏渔一直在配合她,季笙却是个唱反调的。最重要的是,方晴不喜欢季笙。季笙那种鄙视的态度让她觉得恶心,凭什么她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去鄙视人?她现在清高不假,还能清高一辈子吗? 方晴说:“那个女主持叫季笙,不过……葛校长……这个学生有点问题……” 葛副校长记下这个名字,念叨着:“季笙……嗯,季笙,她有什么问题?你说。” ——他怎么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呢? ☆、第84章 方晴在心里转了一圈,开口道:“葛校长,季笙在会议期间还曾经跟咱们邀请来的金教授发生了一次小小的冲突……” 葛副校长本来就快想起来在哪里听过季笙这个名字了,闻言立刻抬头问:“你说。” 方 晴道,“当时是咱们会议闭幕的那天,高校长当时特意叫那几个主持的学生一起去参加宴会。金教授来的有点晚,可能多喝了一点酒。我就去叫季笙他们一起过来给 校长他们敬酒,期间金教授拉着一个学生说话,可能有些忘形了,这个季笙就从后面踢了一脚金教授的椅子,当时差一点金教授就摔倒了!” 葛副校长也“差一点”就跳起来了,他连忙问:“金教授怎么样?当时让那个学生道歉了吗?” 韩鹏举马上笑着摆摆手说,“老葛别急,当时我在场呢,金芝兰喝晕了,他还以为是他自己没坐稳呢,根本不知道这回事!” 方晴正打算再加几句,就见韩鹏举说完后,葛副校长大松一口气坐回去了,看也不看她的就对韩鹏举笑起来,“哈!活该他先去别人的酒席!我听老高说他进来时险些连厅都走错了!” 葛副校长转过头来对急切的方晴道:“方老师,既然这样这事就不用提了!金教授是喝醉了,什么事都不说了啊!” 方晴张张嘴,干笑了下,“是我太年轻了,对,对,不说了。” 她 本想这件事要是暴发出来,季笙怎么着都要去道歉的,但以她的脾气,说不定到时就有好戏看了。没想到葛副校长一听说这事金教授根本不知道,就不打算管了。其 实这也可以理解,学校当然是希望事故越少越好,毕竟季笙是g大的学生,当时发生踢椅子这件事时,金教授自己也行为失当,说起来都不好听。 事情说完,葛副校长就道:“那就这样吧,回头我把名字给校报的人让他们写一篇报道出来。” 方晴和韩鹏举就出来了,在走廊上,方晴对韩鹏举道歉说,“韩哥,刚才都是我不好,没想那么深刻。” 韩鹏举也笑眯眯的说:“你已经做得不错了,刚进学校就担当这么大的事,还做得这么好,以后历练的机会多着呢。” 方晴松了口气,又道:“那韩哥一会儿怎么回去?现在都没车了吧?我开了车,要不我送韩哥一路?” 韩鹏举摆摆手说:“不用不用,我在学校宿舍有房,回不去的时候就住下了,倒是你这么晚了回去路上小心点。” 两人走到楼下,韩鹏举看着方晴走了以后才摸出手机发了个短信。 姚东海看着手机问季笙:“会开完了,你接下来还有事没?” “没事了啊。”季笙正热火朝天的赶作业,qq上挂着宋阳,他也被抓来帮忙,替她拟大纲,抓重点。 “那后面不是还要上校报吗?你没听说这事?”姚东海皱眉问。 “什么校报?”季笙茫然抬头,倒是想起来开会时有扛摄像机的人来,说是学校的人,“他们拍过了。” “拍过了?”姚东海再三追问知道确实拍过了才放了心。 可是过了几天后,校报出来了,上面附的照片确实是季笙和乔野澜,可内容上却只提了都其良一个人。 连季笙拿到校报后都吃惊道:“怎么是他?!” 姚东海黑着脸,“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跟你不对付的那个女老师搞的鬼?” 季笙:“……大概吧。” “什么大概?你怎么一点都不上心?辛苦那么久,就得了几张照片?!”姚东海拿季笙没办法,转头过去就狂发短信。 季笙欣赏过照片后发给宋阳一同欣赏,顺便说了报道的事。 宋阳:没你的名字? 分卷阅读140 季笙:不止没有我,大家都没有,就一个都其良。 宋阳:我记得他是候补吧? 季笙:是啊,人缘差得要死 宋阳:看来他真的很讨老师的喜欢啊,你怎么样? 季笙:我没怎么样,我就觉得作业要赶不完了…… 对季笙来说,真的是赶不完的作业更重要。连王虎和乔野澜都对校报没有一点兴趣,还是有同学看到他们俩的照片登在校报上来他们时才知道他们请假的两个星期也是去主持了。 同学们:那怎么没你们的名字啊?是不是候补啊? 王虎:…… 乔野澜:…… 都其良才是候补的事倒是很快被揭露出来了,因为他当时落选后成了候补还很不忿,发了好几条微薄现在都被翻出来了。至于为什么只有候补上校报,那大家都脑补成了励志故事,都其良成为候补后奋起直追之类的。 季笙陷于赶作业地狱,忙里偷闲跟这两人聊了一下,没想到他们是真的没放在心上。 王虎:我现在好忙啊!哪有空理他! 乔野澜告密说王虎因为主持的事似乎突然发现自己有一把让人惊艳的声音,胆量又练大了,现在跑去做什么配音,天天被妹子包围,q上加了几十个妹子和妹子群,微薄上也跟很多软妹互粉,简直快乐似神仙了。 乔野澜:他好乐的,我都好羡慕他(__)ノ| 季笙:你呢?现在这样可以吗?校报上没名字对你没影响吗? 乔野澜:照片就是最直观的印象啊!校报上是中文啊!哈哈哈那些老外才看不懂中文呢!我的照片好几张呢!帅吧?[图片][图片][图片] 季笙:你嘴巴笑歪了=_= 没想到这两人倒是都挺想得开的,季笙唯一担心的就是陈湘了。她是大家都看得出的努力和出色,可是到头来校报上没有她的名字,连照片都只有一张,还是远景全身像,并不显眼,而且从照片上根本感受不到她在台上的光芒四射。 季笙默默关注着陈湘的微博,从校报出来后,她的微博上就没有动静了。 不过突然间,陈湘私信了季笙。 陈湘:你小心,苏渔好像很生气。 季笙这才想起苏渔估计也相当失落。 季笙:我小心什么?她没名字又不是我搞的,我也没名字啊,我才更该生气吧? 陈湘:谁知道她怎么想的?她好像去找过几回方老师,也不知道她想干什么。就是上次你帮我的那事,我怕她会告诉金教授是你踢的。 季笙:她说了又怎么样?金教授要跟我对质吗? 陈湘:我就怕他会要求学校做什么,到时你可能会被叫过去。 陈湘:要是她真说了,我给你作证 季笙觉得除非是吃错药的,不然就算苏渔去跟这金教授说了,难道金教授一个大人物还真有空跟她计较? 可周二下午刚上课,关老师就突然来教室把她叫走了,然后匆匆把她带到办公楼。 季笙问:“关老师,出什么事了?” 关老师接到电话就冒了一额头的汗,匆匆跟她说:“到那里你就照实说,实话实说,你放心,学校会秉公处理的。” 季笙就猜会不会是金教授的那件事。 来到办公楼,先见到的是方晴。关老师带着季笙去敲门,那个房间就是季笙曾经来过的办公室。方晴见到关老师和季笙连忙站起来,还跟关老师打招呼,“关老师,没想到你也来了,你让季笙自己来就行了,是吧?季笙,又不是什么生人。” 关老师直接问,“老韩呢?” 方晴怔了下,她知道今天季笙来是为什么,不过没想到关老师会跟着一起来,难道是学生出错,老师也跟着丢脸的缘故?问韩鹏举就更奇怪了,她有种自己被排除在外的感觉,这些老资历的老师好像都是一伙的,都认识。 她道:“韩老师?刚才还在呢,可能出去了……”话音未落,韩鹏举从走廊那头过来了,他举手招呼了下:“老关。” 关老师这才推着季笙过去,“老韩,谁在葛校长那屋呢?” 韩鹏举先对季笙笑了下,再对关老师说,“没事,就老葛自己。这事扯出来也是咱们学校自己处理,你还当能拉到那个金芝兰跟前去审案子?”他再直接对季笙说“悄悄话”,“你到葛校长面前就说不小心碰了下椅子,不是成心的。” 关老师一下子笑了,搭着季笙的肩跟护自家孩子似的说,“哪有你这样当面教学生说谎的?”再拍拍季笙,“一会儿进去就照你韩老师教的说。” 季笙没料到事情转变的如此之快,从头到尾都没跟上节奏,只剩笑着点头应是了。 方晴也是没想到会是这种发展,此时跟着说,“对,季笙,咱们自己的学校肯定是护着自己的学生的,你别怕啊。”再对季笙眨眨眼。 到了葛副校长面前,季笙一下子就想起他就是当初跟关老师一起到她家去的那个老师。 葛副校长也是立刻就认出了季笙,长长的哦了一声,招手说:“对,你是季笙。进来吧,说说当时是怎么回事。” 季笙就说当时刚敬过酒,因为是第一次喝酒,又没吃东西,是空腹,她头就很晕,当时是看苏渔和陈湘两个女生都在那里,她也是想过去敬一敬金教授,没想到就踢到了教授的椅子,当时她知道错了,不过很害怕,就立刻跑了。 葛副校长听完这个“解释”后点头说,“无心之失嘛,那就这样吧。方晴,你代学校去解释一下,学生头回喝酒,又是那种场合,见到金教授太激动了,不小心撞到教授的椅子,学生已经知错了,你代表学校去道个歉吧。” 方 晴跟着进来就得了这么一个活儿,连句话都没说就出来了。她出来后听到里面葛副校长挺温柔的对季笙说,“季笙啊,你这次主持的相当不错,我都看到了。不过考 虑到……啊,那什么,我就让校报的人把你的名字给省了,你不会有意见吧?我是觉得你就平平静静的上学就行了,是吧?” 季笙才知道她的名字被抹是出于这个考虑,没想到葛副校长还替她想的这么多,有点感动的说:“谢谢校长,我没事,现在这样挺好的。” 她壮着胆子说了句,“其实大家主持的也都很不错啊,像陈湘就主持的相当好。” 葛副校长是一次都没去会议现场,对主持的几个学生他哪个都没印象,听季笙说也只是表示赞同的点了点头,告诉她可以回去上课了。 等季笙和关老师都 分卷阅读141 走了以后,葛副校长倒是皱眉问韩鹏举,“本来不是说没人知道吗?怎么又被金芝兰提起来了?” 韩鹏举笑着说,“就是不服气呗。方晴带的这几个学生啊……矛盾好像都不小。” 葛副校长也不打算对学生矛盾这种事深究,道:“那要跟方晴说一下才行,不能搞得自己人拖自己人的后腿。” 韩鹏举点点头,“那我回头跟她提一下吧。” ☆、第85章 关老师轻松的拍了拍季笙说:“回去上课吧。” 事情能这么顺利又简单的解决真是太好了,关老师从心底上是很不愿意自己班里的学生出事的,特别是在他得知前因后果之后,对那个在金教授面前告了一状的人更是不会有丝毫好感。 “平时多注意一点。”他丢下这么一句摸不着头脑的话后就走了,留下季笙想:关老师不是在提醒她注意告状的人吧?他应该是在说注意学习?上课? 这时电话响了,乔野澜气急败坏的说:“那谁告你了?” “啊?”季笙连忙说,“已经没事了。不知道是不是她。” 两人指的当然是苏渔。 乔野澜,“你等着。我整整她。” 季笙:“未必就是她。” “别人也不可能了。”乔野澜肯定道。他们这六个人,本来都其良是最有可能的,不过人家现在正春风得意,何况当时他也没看到现场啊。只有苏渔,既跟他们有点小仇,又当时在场。 季笙也是出于人道才劝一句,乔野澜的话她也实在没办法接。她只好问他:“谁告诉你的?” “陈湘说的。”乔野澜说。 季 笙默默的说:“……我还是觉得这事就这么算了最好。”学校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季笙这件事他们才肯盖下来,没有大肆追究。但如果乔 野澜跳出来了,他把视频发了,学校肯定就要查来源,那时就又把他们这群人给牵扯出来了——到那时学校可不会留情了。 乔野澜被季笙说的打消了念头,他转头跟王虎聊了一通后,王虎沉吟道:“我也觉得季笙说的有道理——不过这小娘们是有点招人生气啊,不整整她心里不舒服!她有劲冲都其良使去啊,找季笙的麻烦干什么,损人不利已。”王虎肯定道,“她就是想看季笙倒霉,这样她就爽了。” “那你说是发不发啊?”乔野澜道。 王虎拍大腿说,“发啊!肯定发啊!不过现在别发,咱们不是快放假了吗?回你老家找一网吧再发,事先把视频剪剪,突出重点。” 对g大的学生来说,学校是不是举行了一次盛大的会议这种事跟他们没多大关系,校网上和贴吧里出现的置顶贴子根本没什么人去点,对季笙来说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几天后,韩老师打电话问她是不是有一个方晴给的收条。 “是,有一个。”季笙把收条翻出来。 韩鹏举在电话里说,“拿过来吧,登记一下,退你们一半的钱。这次参加会议你们自己置办的衣服鞋子这些行头,只要有发票就能退一半的钱。” “真的?”季笙惊喜道。当时看着貌似很有用的衣服和鞋子,在会议结束后就束以高阁了。现在放在衣柜里特别占地方,她感觉在她找工作前都不可能有穿这身衣服的机会了。 韩鹏举笑道,“对,来了就找我。” 季笙挂掉电话告诉姚东海和贝露佳这个好消息:“钱拿回来请你们去吃饭!”能退一半啊!不过为什么是找韩老师?他们一直是跟方老师联系的。 “他是审核的人吧。”姚东海道。 “可能。韩老师好像比方老师职位高。”季笙打电话发短信,把好消息周知众人。 乔野澜更是激动的要跳起来:“我那收条放哪了?我要找找!” 王虎和陈湘都是自己买的衣服,听说可以凭票拿钱,都很积极。过了两天,几人都陆续去找韩鹏举登记退钱,只是没想到韩鹏举还让他们写了会议期间的支出明细。 “你们平时是怎么去会议地点的?”韩鹏举问。 季笙:“公交车,地铁,晚了坐出租。” 乔野澜:“一开始是自己坐车,不过后来就住在酒店了。韩老师,我就住你那屋啊。” 韩鹏举笑道:“写下来,写下来。就走个形式。” 然后又问了吃饭,这个是有餐补的。 季笙只最后吃了一顿,还吃出了事故,之前都是去外面吃,这个餐补她是按天找方晴拿的。 “你们呢?”韩鹏举问乔野澜。 “我们不去吃当然不拿钱了。”乔野澜和王虎、陈湘互相看看,都纷纷点头道。 “写上。”韩鹏举指着纸说。 季笙把大家的名字都写上,“餐补”下面除了她是数字外,其余全是一串零。 还有大家在排练时有没有喝矿泉水,努力排练时有没有吃小饭店。 “自己带的。”季笙说。 “冲的菊花茶。”陈湘道。 “饭店是没有的,当时就在学校里练,就是吃食堂啊。”乔野澜道。 “我们到点练完就走了。”王虎说,“不耽误吃饭。” 最后就是大家的服装和化妆的问题了。 “自备。”王虎道。 “自己准备的。”陈湘。 季笙和乔野澜对视一眼,不是很有信心的说也是自备的。 化妆倒是学校请了人,不过除了第一天以外,剩下的都是他们自己化的,反正就是把脸当墙来涂嘛,越浓越好。季笙偷懒化淡妆也没人管。 等他们写完明细,韩鹏举给了钱后就让他们出去了。走出大楼后,四人不自觉的就聚到一块说起了悄悄话。 “我怎么觉得这有点不大对头呢……”王虎一脸深沉道,“这是在查账吧?方老师不会是虚报假账了吧——” 剩下三人默默点头。应该就是这么回事,不过谁也没说给方晴打声招呼让她小心点,而且大家的心里还都有些小小的高兴。 转眼间,秋天到了,树叶纷纷落下,校园里到处都是秋景。季笙也开始在阴天的时候犯困,她的症状似乎一年比一年严重。 “如果给我一床棉被,我能一口气睡到春天。”季笙给宋阳打电话时说。 宋阳笑着说,“那还要给你扎上针,输糖盐水保证营养,还要接尿管……” “停停停!”季笙恨道,“你恶不恶心?” 宋阳笑完说,“所以还是当人好吧?你要时刻跟你体内属于植物的本能 分卷阅读142 做斗争。” “你说我现在算植物还是算人呢?”季笙以前只能自己闷头想到死,现在宋阳知道后就能听听别人的意见了。 “植物占二成,人占八成。”宋阳,“你现在还是照人的方式生存,菟丝草不是把你变成一株草,而是改造你的身体,好当做它的苗床——但在它扎根之前,你就把它给剪了,所以它现在留在你体内的像向阳性这些本能,只是残留的dna的记忆而已,它其实影响不了你。” 季笙不敢相信,可她又盼着这是真的。 “真的吗?”她问,“我不是越来越像植物?” “不是。”宋阳说,“你有真的因为很困而突然睡着吗?” “没有。”季笙肯定的说,她只是觉得现在这种天气躺在被窝里更舒服,姚东海和贝露佳都说这叫懒癌,人人都有这毛病。 “那你晒太阳时会不用吃饭吗?”宋阳问。 “没有!”季笙想起自己虽然晒着太阳却饥肠辘辘的情景,高兴的简直要跳起来! “所以啊,那都是你的错觉!”宋阳斩钉截铁的说,“好了,去上课吧。跟你的懒筋做斗争,好好记笔记,回头我要检查。” 挂了电话,宋阳从面前的瓷碗里拿出一撮灰装进密封袋里,再剪下一株雏菊把它放进碗中,这次他洒上了一点生石灰,然后淋上水。 ——这次看用这种方式能不能烧死它。 他最近在研究杀死雏菊的一百零八种方法。现在他能理解为什么第一次到实验室时,季笙会拿出一瓶除草剂来泡菟丝草了,因为它的生命力实在是强。 除了烧掉它以外,其它的方法都没用,不管是强酸还是强碱都不能杀灭它的细胞。他试过把它放在烈日下暴晒,哪怕是地面温度已经达到了五十度,对它来说也不算什么,只会造成脱水,晒了十五六天后,只要重新把它插回土里,只要四个小时就能恢复原气。 切碎或拍成碎渣滓也对它的细胞无损。他怀疑只要有一个细胞,再给它土壤或一株植物,它就能活过来。而在这之前,它可能可以默默等待很久很久,说不定比他的生命还要漫长的时间对它来说只是一个午觉。 但除此之外,它也没有什么坏处。他已经用雏菊做了各种试验,发现它的适应性良好,在任何土壤,任何环境都能坦然生存,毫无问题。他甚至弄来了高碱地和沙土,它都能好好的扎根。 就在他觉得是不是能开发下它的经济价值时,它的第二代就不具备这种特性了。 宋阳认为,菟丝草的dna不具备把雏菊改造成新一代的菟丝草的能力,或许本株可以,但残留的dna不行。而雏菊本身也无法吸收它的细胞,学习它的特性。二者无法融合,彻头彻尾。 所以在第一代的雏菊死后,它产生的种子里将不会再有菟丝草的dna。 换句话说,不管季笙被影响成什么样,她的孩子最终只会继承她本身的dna,而无法获得那些神奇的“进化”能力。 宋阳对季笙产生了新的兴趣。 一开始,他怜爱她,想拯救她。现在,他却对她身上的变化好奇了。 有时他会产生“季笙也是一个难得的样本”“独一无二的样本”“这个世上只有我知道,只有我了解,也只有我能观察她”诸如此类的想法。 但随即,罪恶感涌上心头。 他勉强把这些念头忘掉,但时不时的它们就会冒出来,缠绕在他的心上。 这段时间他避免去找季笙,不知是不是罪恶感作祟,他希望自己能忘掉那个念头,记住自己是季笙的男友。 可是研究菟丝草是他的责任,也唯有他能承担。他不能连研究都逃避掉。所以他一直在来回反复。 不过他现在已经想好要怎么做了。 “宋阳?”季笙刚从考场出来就接到宋阳的电话,“你说你来找我了?你在哪儿?”她左顾右望,好像他能突然从哪一个角落冒出来。 宋阳:“我记得你今天上午就考完了吧?我来叫你去吃午饭,下午再回来帮你收拾行李。” 他带着季笙去吃自助,似乎秋季的来临没有影响她的好胃口,而且她好像也没有营养过剩的危险了。 宋阳又去拿了两盘羊肉,回来倒进火锅里,搅了搅红亮的汤,他把冻豆腐和川粉捞出来给她。 季笙吃的头都不抬。 “我其实想问……”他说。 季笙抬头:“嗯?” “你平时吃的东西都消化到哪里去了?”宋阳好奇的问她。 “不知道。”季笙理直气壮的说。 宋阳想,反正没听说哪棵树吃撑的,她这样还挺让人羡慕的。 吃完饭两人慢悠悠散步回学校,寒风料峭,街上行人纷纷缩起脖子,加快脚步。 季笙迎风而立,一点感觉都没有。她旁边的宋阳倒是帽子、围巾加口罩全都裹上了,他突然伸手摸了下她的头发,道:“你冬天掉不掉头发?” 季笙还真有个问题没问过他,此时正好问一问。 “其实……”她把手给他看。 宋阳捧着她的手,左看右看都没问题,就是很好摸,手感不错。 “我到冬天汗毛会掉……”季笙悄悄说。 宋阳过了一会儿才去撸她的袖子,果然夏天还挺茂盛的汗毛都不见了。 他悄悄问:“身上也是吗?” 季笙点点头,“小腿上和手臂上的都不见了。”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他的神色,想知道这到底是不是有点不太正常——当然不正常,只要别太不正常就行。 宋阳的神色分毫未动,他把她的袖子理好,揽着她的肩说,“很正常,冬天人少出汗,所以汗毛就是会少一点。你是没注意,有些人的体毛在夏天会更多,冬天会变少。你只是更明显而已。” “真的吗?”季笙拍着胸口,“那我就放心了。” 宋阳:“动物还要换毛呢,人也是动物嘛,虽然退化了,但不代表人就失去了这个功能。你这种表现是正常的。” 快走到校门口前的巷子时,季笙和宋阳看到了另外两个人。 姚东海,韩鹏举。 四人走个对脸。宋阳揽着季笙,姚东海挽着韩鹏举,韩老师手上还提着一个很眼熟的水桶包。 季笙:“……” 姚东海尖叫一声跟被烫到一样撒开韩鹏举,要跳着躲开,前后左右都没树!她掉头躲到韩鹏举背后去了。 季笙:=_=井 宋阳不认识韩鹏举,但认识姚东 分卷阅读143 海,悄悄问她:“这不是你朋友吗?那是她男朋友?”说着对韩鹏举笑笑。 韩鹏举从头到尾都觉得有趣,回了个微笑。 季笙:“呵呵。” 回到寝室后,姚东海一直躲着季笙。季笙也不急着现在审她,阴着脸出来进去收拾东西,宋阳被打发回去了,说回家后再联络。 姚东海没地方躲,躲到了床上,拉上床帘开始狂发短信。 姚东海:怎么办?!怎么办?! 韩鹏举:呵呵 姚东海:不许呵呵! 韩鹏举:我帮你朋友解决了很多事,不算有功吗? 姚东海:不算! 姚东海:还有季笙被人告黑状,还有那个方老师一直在找她麻烦! 韩鹏举:方晴的麻烦多着呢。 韩鹏举:等你们一放假就该处理她的事了 学生开始放假,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在收尾。 方 晴一边往会计科走,一边对着电话说:“苏渔,这件事我也很遗憾。但现在校报已经出来了,不可能再改了。是,是,我知道都其良也是候补,这个跟候补没关系。 你是没上,那季笙和乔野澜他们也没上啊,要说主持的好,你的表现并不是特别出色的。那这件事就这样吧?嗯,新年快乐。” 她挂了电话,多少有点烦。这件事已经过去这么久了,这个苏渔还是纠缠不休。她跑到会计科,会计科的小会计一见她就马上说,“方老师,来来来,就是这几笔,你先把钱退回来吧。” “哪几笔啊?”方晴一看,对小会计说,“怎么连服装费和餐补、交通也要退啊?这都是正常支出啊。”几乎把她收进腰包的钱都给榨出来了。 小会计说,“你别跟我说啊,上面是这么交待的。可能你交上去的发票有问题吧,上面给打回来了。总之你先把钱退了吧,不然我这边不好走账。” 方晴拿着单子跟小会计缠了半天,到底还是把钱给掏出来了,气得半死。 ☆、第86章 寒假总是快的像闪电一样,没等回过神来它就结束了。 宋阳特意送季笙回学校,整个寒假他们俩都没找到见面的机会,主要是宋阳家的亲戚太多,而季笙家也有人来。 “是你小舅舅?”宋阳问。 “是啊,很意外。过年前几天,我妈才跟我说小舅舅今年可能会出差路过我们这里。”季笙说。 两人现在开始交换起对方的家庭,这种感觉挺新奇的。聊起亲戚来,好像就意味着他们的关系变得更亲密了。 “你家今年是去你姑舅家过吗?”季笙还是头一次知道“姑舅”这种亲戚称谓。 宋阳道:“我小时候从来没搞清楚过几个舅舅有什么不同,反正都叫舅。后来大了才知道大姑舅和二姑舅跟我们家的关系已经有点远了,不过我两个姑舅比我亲舅舅还像我姥爷。”血缘真是奇特的东西。 “隔代遗传?”季笙道。 “对。这也是生物传递自己dna的高超之处,同个血缘的两个样本会一代代变得越来越远,但在某一时刻,他们会展现出来自同一个dna的特征。”宋阳说。 “很神秘也很有意思。”季笙说,她最近一直在考虑自己考研的事,不过她对自己的脑袋不是很有信心。 “对了,你一会儿是直接回你那儿还是哪儿?”眼看快走到寝室了,季笙突然问。 “什么?”宋阳紧张了下,“我……回学校一趟,晚上可能就住我们研究生的寝室了。随便找个屋挤挤就睡了。” “哦,我本来想要是你回去,我就跟你一起去玩玩了。”季笙说。她想去看看宋阳屋里快要变成花海的雏菊,上一次去那景象真的太震撼了,而且她家那盆雏菊也搬过去了,她觉得那些雏菊给宋阳的生活肯定造成了不便,那么多花。 这毕竟也有她的责任。 “下回吧。”宋阳笑着说,把行李给她,他不能进女生寝室,只能让她自己提上楼去。“我在楼下等你。” “我都有大半年没去你那边了。”她说,转身拖着行李上楼,“等我一会儿,我很快下来!” 她的声音从楼道里传出来,宋阳看着她的背影消失,手插在兜里转了个身,背对着女生寝室叹了口气。 姚东海已经到了,季笙拖着行李进去就看到她的箱子就在屋当中。她们三人床上的报纸和塑料布都取下来了,床已经重新铺好,桌子和地都打扫干净,桌上还放着零食。 季笙看到这些,知道姚东海这是心虚了。当时她发现她和韩鹏举谈恋爱时已经快要放假了,时间太紧,她就逃过了一劫。现在开学了,她就必须交待清楚了。季笙和贝露佳可不会轻易放过她。 季笙掏出手机发了个信息,跟姚东海说她和宋阳有约,可能吃过晚饭才回来。 季笙:“……不过大概你也有约。我还没跟贝露佳说,你想想看是不是先对她坦白吧。” 姚东海很快发过来一个哭泣的图片。 季笙:“自求多福吧。” 季笙在吃饭时总觉得宋阳似乎心事重重,他说是实验室的事,最近几年就业形势不太好,他也不知道要不要继续读,还是这一年就趁势就业了。 她只能安慰他别担心,“要不要试试留校?”她说。 宋阳用筷子挑着面条,没什么胃口,“你是打算留校的,我记得你说过。”他看向季笙。 季笙点头,“树兄在g大,我不留校的话上完学就不可能天天来看它了。”当然大学是不限制人出入的,可等她工作以后生活上的琐事越来越多,她势必会跟树兄越来越远。 “你好像对它有很深的感情?”宋阳对这个是最好奇的,虽然季笙跟他形容过不止一次她和植物交流的感触,但他还是不能想像。现在看起来,季笙对那个“树兄”的感情并不亚于对亲人朋友的,她非常依恋它。 “是啊。”季笙没办法的说,“我以前觉得我最后也会变成一棵树。”现在她倒是明白自己不可能最后变成一株植物,她还是人。 当人当然更让她安心,但树兄还是不一样的。 “而且跟树兄说话感觉……是没有界限的。”季笙不知道自己去形容,因为人跟人之间不可能这样,彼此之间有一点距离是更安全的,如果现在真有一个人完全敞开自己,欢迎季笙进入他的世界,不管这个人是贝露佳、姚东海还是宋阳,季笙可能都会望而却步。 她会觉得承担不了这么沉重的信任和感情。 可意外的是她在面对 分卷阅读144 树兄和植物的时候不会产生相同的恐惧。 季笙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宋阳沉默了下来。 ——他的心底甚至渴望能像季笙一样去接触植物的世界! 但他很快掐断了这个念头,因为一想到可能要像季笙一样被植物寄生,就让他不寒而栗。 他看着季笙坦然自若的神情,突然涌上一股深切的同情和感动。幸好,幸好她不会想太多。不知者无畏。她正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对被寄生这件事才没有产生太深刻的恐惧。所以他才能这么轻松的就安抚了她。 ——他希望季笙能永远都这么“无知”下去,这样她就永远都可以这么快乐了。 宋阳说:“对了,上次你说要考研,我给你找的资料你看了吗?” 季笙上次说想考农大的研究生,最好是老教授的。他就找了很多艰深的资料给她,说这算入门,让她好好读一读,需要资料再找他要。 那些东西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是不可能看懂的,就算季笙现在退回去再读五年农大也没用。 果然他一问,季笙就垂头,他好笑的戳戳她,“看了多少?几页?” 季笙破罐破摔的抬头勇敢道:“我就看了个题目。”题目都没看懂。她去搜了题目上的名词,搜完发现只是解释这个名词就有好几本书。 “专业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季笙说,她甚至觉得她应该先再读一遍大学,当然这次是读农大,然后再说考研的事,跨专业考研完全是做梦,农大也没有类似的可以让她混文凭的专业。 宋阳笑道,“那你还是读你们学校的研究生?” “嗯,肯定要读啊。如果我想留校,我们关老师说肯定要考研,然后学校还未必会收,我们学校现在收老师都要‘择优’,我估计就算是读了本校的研究生也未必一定能留下。” “多找几个人试试,总有办法。”宋阳说。 季笙答应着,其实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不以当g大的老师为目标——这个真的可能要读到三十了。如果仅仅是想留在g大工作,可以试试走别的路线。比如方晴,她就是行政人员。这个只要普通学历就可以了,学校正在扩张,肯定会需要大量的新鲜血液补充的。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宋阳才把她送回寝室,看着她上楼,等她从窗户探出头来挥手后才离开。 “别看了,过来吃我带的提子,这都是过年别人送的,都快坏了。”贝露佳端着一缸提子给季笙。 “提子不容易坏吧?好甜!”季笙提起一串咬着道, “甜吧?我在家每天都要吃一串,这几天我们家水果都是我消灭的。”贝露佳专找大个的塞进季笙嘴里。 两人在这里这么甜蜜,姚东海乖巧的坐在自己床上,可怜巴巴的时不时看她们一眼。 季笙挺同情的看看她,再看看“铁面无私”的贝露佳。 刚才她回来时就知道姚东海已经跟贝露佳坦白从宽了,但并没有得到原谅。 贝露佳整个人都被冰冷的怒火包围了,能看到她背后蓝色的火焰。她的态度就是很明显的不管了,因为姚东海不相信她,没有早点告诉她。 这事让贝露佳受了很大的伤害,她对姚东海视而不见,整整一个星期了还不见好转。 姚东海被逼无奈找季笙了,“你说,现在怎么办?” 季笙两手一摊,“我也没办法。你这事确实是你做得不对。” 姚东海愤怒又格外心虚的瞪季笙,半天才说:“……我那不是怕你们说我吗?” “所以她现在不是不说了吗?”季笙也不可能一点不生气,她说,“你看,现在我们俩都不说了。” 两人对视着,姚东海的眼睛里渐渐积了泪。她一屁股坐到季笙身边的公园椅上。 这里就是林荫路旁的小树林。寒风瑟瑟,脚下还有积雪,季笙和姚东海坐在这里显得特别傻瓜,来去匆匆的学生看到他们俩都露出敬佩的目光。 姚东海默默说起了她跟韩鹏举是怎么认识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姚东海的学生证丢了,去补证,当时管证的老师请假不在,姚东海要考试,学生证是必须品,她跑上跑下的找人,只有韩鹏举愿意帮她,其他老师都是一句话“你找余老师,他不在?那我也没钥匙啊” “他跟我说让我过两天去,他到时一定让我补成。”姚东海陷入了回忆里,两天后她又去找韩鹏举,他已经拿到钥匙了,不到十分钟新证就补好了。 “问题就是公章,我当时听别的老师说,他是特意在下班后开车去余老师家拿的钥匙,就为了给我补证。”姚东海说到这时,季笙发现周围都快飘起粉红泡泡了。 姚东海想谢谢韩鹏举,送钱送东西都有点太着想了,结果她想了个鲜招:她找来韩鹏举的手机号,给他充了一百块钱的话费。 季笙:“……高明。” “然后他给我充回来了。”姚东海说。不但充回来了,还加了一句话“你充错机号了”。 季笙:这人品的闪光点都快亮瞎人眼了。 姚东海不好意思说那一百块钱是谢礼,总觉得说吧,一百块略显拿不出手。可不谢吧,她又觉得过不去。 季笙能理解,姚东海就这性格。 姚东海又想了一招。 季笙已经不报希望了,“你做了什么?” 她在网上拍了个打火机,寄到老师办公室,写明是韩鹏举收。 然后韩鹏举收了,姚东海还没来得及高兴,卖家在旺旺上敲她:“收货的人让我一定要告诉你:他不抽烟。” 姚东海:“……” 卖家挺好奇,“追男朋友啊?” ☆、第87章 在季笙和姚东海回到寝室后,还偷偷的用手机聊天,就是怕被贝露佳发现。总之,季笙听了一晚上,知道了姚东海是怎么跟韩鹏举认识的,又是怎么成了恋人的。 “那他们是怎么回事?”贝露佳对着豆浆问。 “不知不觉。”季笙把油条泡到热豆浆里,周围是乱糟糟的食堂,不用担心会有人听到她们的谈话。“不知不觉~爱就这样降临~” 季笙荒腔走板的哼唱道,贝露佳嫌恶的皱起了眉。 “我看,估计拆散他们是不可能的。”季笙说了句实话,“姚东海是真心喜欢韩鹏举,所以像他年纪太大啊,经历太丰富啊,太精明之类的,对她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 贝露佳不太明白,季笙道:“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所以现在姚东海无所畏惧。 分卷阅读145 “懂了。”贝露佳举手示意她不用说了,“那就暂时不管她了?” “韩鹏举的条件确实不好,我们也不知道他对姚东海是真心还是假意……”季笙在这里停顿了一下,陷入了沉思。 “怎么?想到什么了?”贝露佳问。 “…… 没什么。”季笙说,“总之,韩鹏举不是问题的关键,我们关心的只是姚东海,而对她目前只能放置py,一味反对只会有逆反效果。像如果我们能在一开始就 知道这件事,说不定……”她想起之前姚东海提起保险套时的自然就头疼,韩鹏举是个成熟男人,这说明他们俩很可能已经迈过最后一步了。 “……”贝露佳艰难的点了点头。 姚东海在教室里看到季笙和贝露佳进来时还有些紧张,她冲朋友们摇了摇手,看到她们走过来后马上讨好的站起来,“快过来,我买了酸奶。” 贝露佳拿过酸奶却没喝,只是放在桌角,而且她选了姚东海远的那个座位坐下。 季笙看了眼这两个冤家,立刻挨着姚东海坐下。 姚东海把管给她插好递给她,小声问:“你跟她说的怎么样了?”她知道她瞒着朋友是不对的,她认错,但她也想贝露佳和季笙能接受她和韩鹏举在一起。 季笙悄悄趴在她耳边问:“你说实话,你跟他上床没?” 姚东海脸倒没红,但也没吓得跳起来,总之她的反应很正常,让季笙更加担心了。 “别瞎说。”姚东海摇摇头。 季笙就听话不说了,改在笔记本上写。 季笙:你平时怎么避孕? 姚东海:想跟宋阳试试? 季笙:别打马虎眼,我上网搜了,你别吃药,那个对身体不好,尽量用套 姚东海拉过本子把她写的这一行字给涂黑了,气势汹汹的。 季笙看她这反应又觉得说不定还没到那一步?那就好。她把本子收回来,终于安心上课了。 中午吃过饭,季笙拉着两人去逛街,途中非常随意的提起了刚刚过去的情人节。 “你们是怎么过的?”季笙问,“宋阳给我快递了巧克力和花。” 贝露佳:“一样,快递了一条手链、巧克力和花。”她嘀咕道,“让他别送就是不听!” 两人都说过后就一齐看姚东海。 “干嘛!”姚东海气势很弱的吼道。 “以前你没男友也不能问你,现在有了还不能说?”贝露佳说。 她这一开口,姚东海和季笙都“惊喜”的看着她!这是不是说明她接受了? 看在贝露佳头一次开口问的份上,姚东海大步走到她俩前面才低着头说:“……他带我出去吃饭看电影。” “好……”土。贝露佳把第二个字咽下去了。 “很不错啊。”季笙顺便问了第二个问题,“他过年不回老家啊?” “他家是本地的。”姚东海回头瞪了季笙一眼,发觉她悄悄打听了。 “他家是哪儿的?你去过吗?”贝露佳也加入逼问的行列,姚东海溃不成军,很快交待了。 韩鹏举,男,33岁(贝露佳:=_=井),本市人,独生子,不跟父母住在一起,大学毕业后就进入g大,有正式编制,工作很受领导器重,月入六千,奖金和外快另算。 “他以前有没有谈过女朋友?”贝露佳直捣黄龙。 姚东海抬头一看,快到学校了,马上说:“我们快进去吧好冷啊!”说完就想跑,被季笙和贝露佳拖住。 “进去逛逛吧。”季笙看到旁边的超市,拖着两人钻进去了。 超市里都是g大的学生,三三两两的逛着。里面暖气挺足的,一进去就暖和了。贝露佳拖着姚东海钻到无人的冷鲜区,“说吧。” 季笙看手机:“还有半个小时才上课。” 姚东海狠狠的瞪了季笙这个叛徒一眼,“……谈过。大学时谈过两个,工作后只谈过一个。”她说完就紧紧挤着眼等贝露佳大发雷霆,结果等了好一会儿没动静,睁开眼竟然看到季笙和贝露佳在挑生鸡蛋! “寝室里还有油,挑两个晚上回寝室煎鸡蛋吃!”季笙想起睡前能来个煎鸡蛋配面包片就心荡神驰。 贝露佳去挑了一袋面包片,“要不要奶酪?”她问。 “要吧,这个反正很快就能吃完。”季笙说。 贝露佳就拿了一袋,又拿了一管沙拉酱,一瓶花生酱。寝室里的食品储备是很丰富的~ 姚东海小心翼翼的拿了几袋鲜奶凑过去悄悄问贝露佳:“你不生气啊?” 贝露佳端着家长脸严肃问:“他对你好吗?” “……挺好的。”姚东海观察着贝露佳的神色。 “那就行了。”贝露佳郑重的说。 姚东海还不敢相信“幸福”到来的这么容易,她盯着贝露佳看了一会儿才敢相信,感动的大喊:“佳佳!我爱死你了!”她抱住贝露佳又蹦又跳,“你不知道我都吓死了啊!你要是不理我可怎么办!”说着姚东海还真的泪了,“你这几天不理我,我真的难过死了!” 贝露佳被她死死搂住在超市里丢人现眼,周围都是人! “就两天!”她大叫,“就两天!”哪有好几天?! “一天都不行!”姚东海埋首在贝露佳的脖根处。 季笙提着篮子过来,“好了,回寝室吧。” 警报解除的姚东海一路上都搂着贝露佳走出蛇形步,季笙跟在后头,看这“恩爱”的一对不知说什么好,回到寝室被别人看到,都道:“哟,这是怎么了?” 季笙笑着说:“撒娇呢!” 贝露佳也说:“熊孩子一个!” 姚东海嘤嘤嘤的。不过一进她们仨的寝室,她就开始憋不住的不停说话了。 “其实是他先约我吃饭的。”姚东海早就想找人分享恋情中的点点滴滴了,只是以前不敢而已,现在好不容易光明正大了!她要说个痛快! “不是你约他吃饭吗?”季笙说。姚东海想匿名谢谢韩鹏举总是不得其法,迫于无奈只好直接上门请吃饭,韩鹏举欣然应邀。 “我没跟你说,我请他吃过一次以后,他又请我吃……”姚东海噼哩啪啦的把一切都倒出来了,“我想他可能是觉得让我请吃饭不好想请回来吧。” 贝露佳:=_=井井 季笙:……你个傻妞,这明显是看上你了! 要是当初姚东海把这一切都说出来,这次吃饭她们就不会让她去! “后来他还送 分卷阅读146 了很多东西给我,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他说是他清理办公室柜子不要的就让我去拿。” 贝露佳想起来了,“这么说你上次拿回来的那一盒小夹子不是快递送的啊?我就说,哪家店这么好送一盒夹子,送几个就差不多了。”想起前情,贝露佳悔从心头起!当初真的有很多疑点啊!她怎么就没发现呢! 季笙亲眼看着姚东海不停作死,她现在说的以后都会成为罪证的! 刚好这时手机响了,季笙不忍再看,出去接电话了。 电话是陈湘打来的。 季笙:“你找我有事?”在开会时那个特殊的情景下,她和陈湘才成了比较亲密的朋友,但开会一结束,两人的课不在一起上,寝室也不在一起,连爱好也不一样,慢慢的就渐渐疏远了。 陈湘:“你晚上有空吗?我请你吃饭。” 季笙不太好意思让人请,“有事就说吧,不用请吃饭了。” “想找你问点事。”陈湘说。 “那吃食堂吧。”季笙道,食堂打一份饭也就十块八块的。 “……食堂不太方便,人多。”陈湘的语气有点迟疑,看来是真有事。季笙好奇了,“你找我到底什么事啊?”两人学的东西都不一样,按说她不太可能帮上陈湘的忙。 “对了,你早上是不是都去跑步啊?我听你说过。”陈湘说。 “对。” “那我早上去找你吧,你在哪儿跑?” 第二天,季笙早晨就在小树林等着陈湘了。她靠在树兄身上,交流了一下彼此最近的生活。 树兄:今年没下雪,水少 季笙:那要不要我接水管来给这一片洒点水? 树兄:不用 季笙就没坚持,树兄是不会客气的,他说不用就真的不用。 树兄:你这次没开花 季笙:什么? 树兄:可能还是太年轻了,今年夏天应该会开,别着急 季笙:开花?我会开花吗? 树兄:去年夏天时,你不是开花了吗?不过没开完 季笙这是头一次没听懂树兄的话,她开花了吗?不对,她身上没长花,不对…… ——等等,花是什么? 季笙从脑海里扒拉出一个很不想面对的结论,正好这时陈湘到了,远远的就喊她。 “在这儿!”季笙赶紧站直招手。 陈湘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脸都跑红了,“你在这里跑步啊?真好,我以后也来这里跑。” 季笙:“好啊,这里锻炼的人有很多。” 两人扯东扯西扯了一阵,没话题冷场了。季笙无语的看着陈湘,这也没办法。陈湘问她最近上课作业多不多,季笙答作业特别多,苏老师留了好多作业,人家老师寒假都不留作业,她留! 陈湘:“苏老师是谁啊?” 季笙:“……”看,这就是专业不同的问题。 无奈,季笙只好问:“你找我到底什么事啊?” 陈湘为难的左右望望,她本想更和缓点问的,她犹豫了一会儿,小声问季笙:“你当年整容是在哪家医院整的?” 季笙愣住了。 ☆、第88章 陈湘紧张的都冒汗了,她本来是想再铺垫一下再说的。她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会议结束后,加诸在他们身上的光环消失了。他们变得不再重要,重新变回了普通的学生。在g大的四万名学生中,他们就像大海中的水滴一样不起眼。 陈 湘本性上并不是一个喜欢出风头的人,她被选中的原因是班主任无人可选。不是所有的班级都有几个喜欢出风头的人的,陈湘的班级就没有这样的人,而且他们班男 多女少,长相出众的一个都没有。班主任综合了一下,问了几个人后就把陈湘报上去了。在去进行练习之前,陈湘从没想过真的做出什么成绩来。 虽然班上的同学都说她的声音感情丰富,她好像天生就会用语调来表达情绪,无师自通。 现在她才知道这是才能,是她的天赋,虽然她从来没意识到这一点。 在台上短短一周多的经历让她发现了自己的天赋,不止是季笙他们的夸奖让她这么认为,她也无比清楚的发现了。 其实陈湘在过去二十年的人生中,从来没觉得自己身上有天分这个东西。学习上是靠努力和刻苦得到的成绩,但也并非出类拔粹。她的身高不够,所以小学时学舞蹈、练体操都没什么结果。她还上过很多兴趣班,也都不了了之。她一直普普通通的。 所以,没有人知道,在陈湘发现自己在台上的如鱼得水后有多激动。她从没想过自己还能做得这么好,比所有人都好! 早在会议结束前,她就暗暗下定决心,日后要走主持这条路。哪怕没有跟父母商量过,哪怕到时父母会反对,她都不会改变主意。 但事情却突然急转直下,在会议结束后,魔法就消失了。 没有舞台就没有主持。没有人会在乎在主持上刚刚迸发光芒的她,也没有人在意。 校报上只有她和王虎搭档主持的两张照片,还是合照,而且照片不能把她在台上的主持给拍下来,只是一张死板的照片。她毫不起眼。 班级里也没有人问起此事,班主任也只是欣慰的说:“辛苦了,快点把课赶上来吧,作业也都尽量补补,虽然给任课老师打过招呼了,不过你补了作业期末分数会更好一点。” 陈湘心急如焚。她刚刚发现自己的才华,她不能就这么沉寂下去。她虽然不想得到追捧,但现在这种落差也太大了。 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做得那么好! 她今年大三,而g大没有艺术系。如果她想走播音主持这条路,只能去别的学校。她在网上搜了很多学校的信息,却发现就算是播音主持这个专业,面试时最重要的也是外形条件,比如身高,长相,谈吐这些。 陈湘的身高只有一米六三,长相普通。她有自信在朗诵等面试环节得高分,但外形条件是不可回避的重要因素。 这让她想起了季笙。 说实话,季笙在当初选进来的四个女生中,除去外表之外,她的表现只能说是中上。她不是最好的一个。凭心而论,陈湘自认比季笙在表达上更出色。其他像吐字清楚,出错率,感情表达和发言时间这几项中,季笙跟苏渔差不多,比第四个女生要好。 也就是说,季笙在女生主持之中最多排第二位。 而传说她和乔野澜内定这件事,陈湘是相信的。在最后一次排练时,大 分卷阅读147 家都排好衣服分好了组,当季笙和乔野澜站在台上对着下方微笑时,陈湘就明白为什么方老师把他们分到一组,并决定开幕是他们俩了。 因为季笙和乔野澜就是g大的门面,他们的外形是最好的。 同样在校报的照片中,季笙和乔野澜的照片有四张,其中还有和校长等人的合照,拍照的人很会选取角度,显然特意把季笙和乔野澜拍进去就是为了让照片更好看。 陈湘的感受非常复杂。她好像第一次明白了人不可能生而平等,就像商品都需要一个好的包装,她就是包装不好,所以哪怕她再出色,别人一眼看到的仍然是季笙。 幸好,这是可以补救的。 陈湘听说季笙原来也很普通,后来才整成这样的。那么她也可以整。她本来就有才华,如果她还能再整得像季笙一样漂亮,或者哪怕没有她那么漂亮,只要再漂亮一点点,她的人生可能就会有很大的不同了。 “我想去考艺校,但我听说面试很难过,他们刷人刷得很厉害。我的身高不够,也没有什么才艺,我这个寒假已经去学唱歌了,正在跟老师学发音,我爸托人找的一个声乐老师,大过年提着东西带我去给那个老师拜年,很不容易人家才愿意收下我……”陈湘语无伦次的说。 季笙默默的听着,发愁一会儿怎么跟陈湘说。 陈 湘正期待的看着她,带着点恳求,“我……就想去整一下,简单整整,正好有一年的恢复期,到时我也毕业了。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个医院或医生?我、我听说 你也是整的,整得这么好……”她发现季笙的眼神在飘呼,她敏感的感觉到季笙好像有点抗拒,她马上说:“我不会跟别人说的,我不告诉别人你跟我说了什么。” 两人之间流淌着难言的沉默。 季笙觉得应该速战速决,她认真的看着陈湘,诚恳的说:“我没有整过。” “……”陈湘并不惊讶季笙否认这件事,谁都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是整的,她记得在开会时季笙也是开玩笑的才说她是整容脸,当时他们在聊贴吧里他们这群主持的黑料,人人都满不在乎。 “你别有心理负担,我向你保证,我肯定谁都不说。”陈湘更真诚的说,她希望季笙能放心,她肯定不会从她这里听说后就跑去跟别人说,“你看,我也是真心想整,我也要整啊,我不可能去跟别人说你。” “我真的没有整。”季笙发现了,陈湘不相信她的话,“我就是长开了。” 陈湘怕把季笙说恼了,她更后悔没有请季笙吃饭时再说这事了,都怪她太着急了。“那……那我们先不说这事了,你要跑步吗?我跟你一块跑吧。”陈湘打算先好好跟季笙搞好关系,到时等两人熟了以后再问。 季笙也想跑步的时候再跟陈湘解释,不是说整容脸有假体不敢跑跳吗?她跑步总能证明了吧? 整整一个早上,季笙超常发挥,把长跑跑出了短跑冲刺的风格,还青蛙跳,原地高抬腿跑,等等。陈湘当然不可能跟得上,不一会儿就累得气喘吁吁了。 季笙过一阵就跑回来跟陈湘说,“我真的没有整,整过后是不能这么运动的,你看我的脸没变形吧?”她还主动让陈湘去摸她的下巴。 陈湘却觉得自己是真的把季笙惹急了,才逼得她这么下死力证明“没有整容”这件事,她不得不拉着她说:“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蹦了!出事怎么办?” 七点半时,季笙回到寝室,带着早餐。她气势汹汹的进来,正对坐涂脸的贝露佳和姚东海一起扭头看她。 姚东海过来接豆浆往杯子里倒:“怎么了?跟谁生气呢?” 贝露佳给她倒热水洗脸,一边拿出她新买的面膜说,“来,来,来,敷着吃早饭,运动过后补水最好了,血液运行好。” 姚东海:“你也不怕面膜掉豆浆里。” “不会端着喝啊。”贝露佳道。 季笙一屁股坐到椅子上,贝露佳和姚东海互看一眼,过来关心道:“怎么了?” 季笙把陈湘的事说了,“你说,我要怎么跟她说她才相信我没整呢?” “你跟她解释得着吗?她爱信不信!”贝露佳一听就恼了,“别搭理她!” 姚东海看季笙闷头坐着,道:“你要是不好意思说,我们去替你跟她说?”她担心是季笙不好意思拒绝陈湘。 “不是……”季笙皱眉说,“我觉得她不会这么简单就放弃。” 陈湘是真心想整,她也是真心想从她这里问出答案,而她就是不相信季笙没整过。这是个死循环。 “那就跟她随便说个医院。”贝露佳说,“想整容满大街都是医院。” “她要我整的医院。”季笙说,可是她没整,怎么给她推荐医院? 姚东海这会儿没说话,先是低头按了一阵手机,再抬头说:“其实,你也不用想得太复杂。” 季笙和贝露佳都明白她刚才肯定是跟韩鹏举说了。 贝露佳插嘴道:“你每天跟他说这些,他不烦?”女学生的鸡毛蒜皮,他一个工作了的人不觉得听这个浪费时间吗? 姚东海翻白眼道,“他烦什么?之前我还让他照顾季笙呢,他敢不听我的!” “行啊!”贝露佳和季笙对视一眼,两人都有点放心了。 姚东海继续,“你们俩别打岔!总之,陈湘想整容,她跟季笙问医院就是想讨个安心对吧?因为她觉得季笙整得好。那季笙,你就跟她说想整就找大医院,正规医院,跳过你整没整这个话题就行了。” 季笙还没反应过来,姚东海说:“你把重点搞错了,不是你整没整,而是陈湘想整容,你就表示支持就行了,但出主意这种事,你说你不敢做,因为整容是件大事,万一失败了你没办法担责任,所以让她跟她家长商量去,你不发表意见。” 贝露佳说,“这能行?要是这个陈湘死活都要问出季笙整容的医院呢?她要是觉得季笙不告诉她,是因为不想让陈湘整得跟她一样好呢?” 姚东海啧道,“人家也未必就这么阴暗。不过她要真是这么想,那也好说啊,那医生一天整四五个脸,季笙怎么可能拦得住人家医生赚钱?整得好的多了去了。就站稳季笙不敢担责任这个基础,让陈湘跟她父母商量就行了。去哪里整,整多少钱的,看他们家自己的钱包决定。” 季笙有点谱了,松了一大口气,这才感觉到饥肠辘辘,“饿死我了!”她先喝一大口豆浆,又拿了一个包子。 姚东海傍着韩鹏举指点江山,“她想整容 分卷阅读148 ,这是她自己的事,你不用想得这么严重,放心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89章 中午下课时,季笙刚出班级就见陈湘正在走廊里挨着教室找人,从门口探头进去看,看到季笙时就惊喜的过来了。 “我找你一起吃饭,走,我请客。”说着她就挽着季笙的胳膊要拉她走。 “哎,等等!”姚东海和贝露佳过来喊住,都看陈湘,“你是谁?” 陈湘笑着看季笙,季笙对姚东海和贝露佳无奈的使着眼色,“她是陈湘。” “哦,就你啊!”贝露佳不客气的道,上前把季笙拉回来,“你找季笙有事?” 陈湘也对季笙使眼色,“走,咱俩有事。” 季笙哭笑不得的说:“你干嘛非要抓着我问啊?”她被姚东海点醒后发现,这事其实跟她没关系啊。陈湘想整容就自己去整吧,她其实没义务非要给她推荐一个可信的医院什么的。 陈湘有点着急了,她不想在不熟的人面前说整容的事,谁整容想让别人知道呢?看季笙不肯吭声就有点生气,觉得她是不是故意的? 季笙想速战速决,让姚东海和贝露佳等着,把陈湘拉到一边说,“整容的事你跟父母商量了吗?” “商量过了。”陈湘刻意背对姚东海和贝露佳,小声说,“我爸妈都支持我。你把医院告诉我就行了。” “你既然已经想好了,就去正规的医院做就好了。”季笙诚实的说,“我不敢给你提建议,万一出事怎么办?我担不起这个责任。” “不用你担责任!”陈湘连忙笑道,“我就是想找个熟悉的医院。” 季笙叹气说,“我说我没整,你不信。我真不知道什么医院好,所以根本没办法给你意见。你想整,就找自己信得过的医院吧,好吗?这个我真的帮不了你。” 这次不管陈湘的表情是什么样,季笙都自自然然的看着她。看到这样的季笙,陈湘也知道没希望了,不管她信不信季笙的话,季笙不会再改变心意是一定的了。 沉默了一会儿,陈湘让开路,没精打采的说:“那好吧,麻烦你了。”然后直接从走廊的另一头下去了,不跟季笙她们走一头。 季笙、姚东海和贝露佳都屏着息等陈湘消失在走廊尽头,然后一起松了口气。 “这下没事了吧?”贝露佳说。 “应该吧。我看她应该也不会回来找我了。”季笙说。 姚东海:“她再来有再来的办法,行了,该去吃饭了!” 此后过了一星期都没看到陈湘再来,天气都开始变暖和了,宋阳才打来了一个电话。他最近消失的有点彻底,微博和朋友圈都不更新了,跟冬眠一样。季笙知道他工作也很忙,就没去打扰他。 宋阳说要来找她去吃饭,“请你去吃大餐!” “什么大餐?”季笙跟宋阳这段恋爱谈得很学生气,寝室楼里有别的女生谈的男友也有工作了的,都是鲜花礼物大餐惊喜不断,搞得季笙谈个恋爱还被人说男方小气,证据就是季笙现在手上没戒指,脖子里没项链,连手机都是自己买的。 “你换个人吧,换个舍得给你花钱的。”有好心人这么语重心长的劝她。 季笙很不客气的揭宋阳的底,“他现在一个月才三千,还是加上外快的,还没我赚得多呢。刚够他自己花,到月末一分钱都剩不下来,还准备开信用卡好轻松点。” 季 笙主持的照片放在校园网和贴吧上之后,本以为点击0就是意味着没人看,结果有不少人按图索骥找上门请她去客串主持,小称走穴,还基本都是这个会那个会的, 钱给的也不少,最少的一次是三百,最多的一次出到一千二,季笙怕潜规则给推了,名声传出去后竟然还有饭店酒吧和商场门前搞促销的。季笙的名字和手机号也消 没声的被传给了g大附近的穴头们,一说要给严肃活泼的会议找主持,季笙名列前三。 贝露佳称她这叫刷脸,姚东海要求她保持警惕,实在缺钱去一两次玩玩可以,不能本末倒置把学习给耽误了。 所以季笙的小金库还是很丰厚的。 于是季笙豪爽道,“我请你吧。你这个月还剩多少钱?” 宋阳说,“是我们老教授请客,说可以带家属,反正是有人付账,你跟着吃就行了。对了,穿漂亮点!我们都要穿西装打领带。” 季笙心道我就一蹭吃蹭喝的还整那么鲜艳干什么?必求淹没在人群里。所以她穿着一条淘宝来的山牌羊毛连衣裙去了,售价199,不知道羊毛在哪里。不过黑色能遮盖不少缺点,至少她穿这么一身站在宋阳身边时没被比下去。 “你是小季吧?好,好,好。”老教授看到季笙很慈祥的呵呵道。 这是季笙第一次正式见老教授,她也扮得特别淑女,抬头挺胸,一手挽宋阳,一手拿小包,脚站三七步,笑得露出八颗牙齿。 宋阳悄悄在她耳边说,“我怎么觉得跟身边站一领路的礼仪小姐似的?” “滚。”季笙道。 老教授在学术领域里也算一大拿了,他就算是躺着吃一辈子也够了,现如今取得的成就已经够写传记了。农大也把他老人家当吉祥物捧着,老教授本人比较淳朴,课题这东西只有他拿得准的时候才会去申报,专注学术三十年,拿出来的东西可能还没有一个刚进学校四五年的人多。 不过含金量可不一样。老教授十年磨一剑,铁匠铺一天三五把,还是不同的。 老教授名声在外,自然有想借力的。搞点什么,把老教授的名字抬出来,无形中就镀了一层金。老教授身在江湖,身不由已,偶尔也需要把名字借出去让人招摇撞骗一番。 这次,老教授就是带学生来吃大户的。可能这次对方的嘴脸实在难看,老教授这么与世无争的人都有点忍不住了,不但带学生来,还让学生带家属,未来的家属也可以。他老人家自己倒是一个人来的,师母和小孙子都在家里吃家常菜。 老教授坐下望着一桌大餐悠悠叹道:“家里今天烧的是豆腐、茄子和长豆角呢。”声音里的羡慕都快溢出来了,周围的人都听得出来,老教授是多么想回家吃豆腐、茄子、长豆角。 “教授,您来口这个。”付账的冤大头挟了块海参放在老教授的碟子里。 老 教授连忙笑着点点头,然后带着一脸一点都不好吃的表情把海参吃了,吃完这口海参,估计老教授是觉得自己完成任务了,放下筷子开始喝茶,招呼弟子们:“你们 吃啊,不要客气嘛!这么一大桌我 分卷阅读149 一个人也吃不完,别浪费了。”他是今天绝对的主角,这一桌菜都是为他点的!而且后面还有源源不绝的菜要送上来。 弟子们猛虎下山般朝着山珍海味扑过去了。 宋阳仗着胳膊长,外加是一众弟子中的大师兄这个身份(前人都走了),毫不客气的替季笙抢菜,堆得她面前的小碟子小碗满满的,连他的碟子都征用了。 季笙只要默默往肚里塞就行了。 冤大头长着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听说是煤老板、房地产商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黄金土大款,学历都是买来的,但端着茶杯陪老教授说话时的姿态跟学校的教授似的,文质彬彬,戴一副无度数的眼镜。 他掏了钱,当然就要跟老教授好好亲热亲热——钱不能白掏啊。于是很快就用看自家孩子的目光跟老教授一起注意着抢菜的众弟子们了。 老教授进过牛棚的人物,打点精神应付起谁来那都小菜一碟。跟冤大头更加相谈甚欢。 “那个女娃娃长得好啊,是旁边那男孩的女朋友?定下来没?”冤大头指着季笙道。一张酒桌上坐满了人,那姑娘还一直坐着没动,一句话都没说,可任谁一眼看过去都能第一眼看到她。 老教授扫过去一眼,笑眯眯的说:“我跟宋阳说了,他要是结婚,我要当证婚人!” “算我一个!”冤大头拍大腿道,跟着就把宋阳喊过来,如子侄般问了几句诸如“家里是哪儿的?父母身体还好吗?平时学习辛苦吗?现在每个月的钱够花吗?”问完两人对饮一杯,放宋阳回去跟朋友玩了。 宋阳被“疼爱”的有点摸不着头脑。等吃完饭一起回去,冤大头请老教授上车(他当然是要亲自送老教授回去的!),转头对宋阳和季笙招手,“快上来,一起把你们捎回去。” 同来的弟子这么多,只有宋阳被点名伴驾,他就有点毛毛的,不由自主的看了眼季笙漂亮的小脸蛋。 季笙挺平静的,可能是菟丝草寄生的后遗症之一,她渐渐的有点超脱于人性之外,特别是在天黑之后。而旁观者清的立场就让她能一眼看出眼前这人打的是什么主意。 “没事。”季笙看了眼担忧的男友,“他没打我的主意。” 宋阳的心却揪紧了,他下意识的握紧了季笙冰凉的小手。 有时季笙看过来的眼神让人心惊,那是一种看人就像看路边石头一样无所谓的眼神。哪怕是旁观者都会忍不住心寒,更别提真的被她这么盯着看的人了。 宋阳记得在焦达那件事时,她当时就这么看过一起上楼的霍原。 人对人都是有情绪的。如果是讨厌的人,那目光中传递出来的情绪是讨厌、厌烦。可如果是一块挡路的石头呢?看到石头的人只会认为它:碍事。要费力搬开,说不定还会弄脏手或衣服。 季笙偶尔会露出这种眼神,万幸的是这种时刻并不多。 宋阳牵着她的手上车后就发现她的目光就变正常了,她似乎对冤大头和老教授此时亲如一家的气氛很好奇。 宋阳喜欢此时的季笙,他搂住季笙的肩,让她靠着他,“晕车吗?” 季笙摇摇头。 冤大头,袁通从后照镜看了后座的这对小情人一眼,笑道,“对了,我后车厢里还有一箱奶和一箱什么果汁,一会儿你们俩小的提走吧,放着我也不喝,还占地方。” 先送老教授,跟着是季笙,宋阳排在最后。 到 g大时,袁通因为车上有市委的停车证而被放行,直接把车给开到了离女生宿舍不远的地方,还是季笙说再往前走就出不来的,不能绕也没办法掉头才停在这里。停 下后,袁通跟着一起下来,拿钥匙开后车厢,真的把两箱饮料给搬下来了,然后很自然的使唤宋阳,“来,你一箱我一箱,给笙笙送进去。省得让她提了。” 太理所当然了,让季笙和宋阳失去了拒绝的时机。这时老教授也发话道,“拿着吧,这是你袁叔叔给的,放心拿。” 袁通笑了,挺高兴也更有动力了,先一步提起较沉的果汁走在了前头,宋阳只好跟在后面。 寝室阿姨看到年过半百的袁通直接当成了学生家长,挥手放行,结果袁通和宋阳一直送到了寝室里面。 姚东海和贝露佳先是看到领路的季笙,然后就是看起来很慈爱的袁通,刚想问“这是你叔?”又看到了宋阳。 是宋阳的爸爸? 袁通放下东西又跟家长似的跟姚东海和贝露佳说了两句话才走,宋阳当然不能久留,匆匆跟女友告别后也走了。 等姚东海和贝露佳听说袁通今天才第一次见面,而且跟季笙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时—— 姚东海:“这人好滑头啊!” 贝露佳,“这是个能人啊!” 寝室里有了果汁和牛奶后,自然惠及近邻。但很快有个不好听的传言流传出来了:他们说季笙被人包了。 ☆、第90章 流言是喝了季笙的牛奶果汁的人好心告诉她的。 “季笙,你还是小心点吧,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隔壁寝室的姑娘尴尬的说完就走了,剩下季笙三人都挺淡定的。 “居然现在才有,我去年就想着该有人这么说了。”贝露佳特别不客气的来了一句。 “淡定,淡定。”姚东海拿着手机说,她现在有点什么事就想跟韩鹏举聊聊,总觉得他的脑子就是不一般,什么事一到他那里都特别简单清楚,她们这边有时都能想破头。 “幸好宋阳不是我们学校的。”贝露佳此时就觉得季笙的男朋友是外校的真是太好了。 不过她高兴的太早了,现在可是信息时代。 过没两天,宋阳就突然带着一大兜的东西来看季笙了,排场特别大。 “怎么了?”季笙看桌上床上都堆得满满的水果零食,竟然还有她常用的洗面奶。“你怎么突然买这么多东西过来?” 宋阳特意牵着季笙的手在g大转了半天,还去食堂吃饭,连着来了一星期,季笙忍不住劝他回去,“你天天跑过来,不忙了?” 两人现在就在小树林里,季笙背靠着树兄,宋阳也把手放在树兄身上,他似乎一直想某一天心诚则灵,能跟树兄也打声招呼什么的。 “你最近没事吧?”宋阳道,不等她回答就紧跟着说,“有什么事都别放在心上。” “你也知道了?有人跟你说了?”季笙眼珠一转就懂了,他也听到包养传言了。 “有人在微博上私信我。”宋阳的微博几百年不打理一回,上面东西少 分卷阅读150 的很,也只关注了寥寥的几个人,所以看到私信还挺奇怪,点开后才知道是她这里出事了。 “还给我传了张照片。”他掏出手机调出张图片,是个停在那里的车屁股,一看就是豪车,而且是晚上,周围环境就是女生寝附近。 “这谁的车?”季笙不认识,“这人不会是在网上随便找的车吧?”就为了陷害她?这人是真的恨她啊。 “这是那个老板的车。”宋阳一开始也认为是不认识的车,不过他跟着就发现了,“你看这里,”他指着照片上方一个照得相当模糊的人影,“这是我。”估计是拍照的人天黑没看清楚,要么就是把他当司机或马仔了。 季笙一下子就想起来了,这是那天那个老板开车送她回来,还和宋阳一起给她把牛奶和果汁提到了寝室。 “我懂了。这人看到了我,然后就是那个老板就拍了照,你虽然也在场,不过那人没在意。” “他估计也想不到我是你男朋友。”宋阳挑了挑眉,觉得这个陷害的人也挺倒霉的。 季笙原来还不知道这个流言从何而起,是谁传出来的,现在有照片倒好办了! 因为停豪车的地方可不止一棵树。 “走,去看看是谁这么恨我。”季笙拉上宋阳就过去了,临走前拍拍树兄,“我走了。”为了让宋阳也听到,她还特意说出来。 树兄:嗯 树兄:你今年蓄蓄力,明天春天争取开花吧 宋阳看季笙突然神情有点复杂,好奇的看看树兄,问她:“树兄跟你说什么了?”他也跟着一起叫树兄了。 季笙当然不会说。她上回特意查了,花这东西是植物的……繁殖器官,对应人的器官应该也是同样作用的。可她要怎么说?跟宋阳说她要开花了?前因后果一解释,宋阳还是学这个的,这不成那啥啥暗示了吗? 季笙也不想编瞎话骗宋阳,就直接说,“不能告诉你。” 宋阳点点头,没追问。他再想知道,无奈跟树兄是两个世界的人。从头一次见树兄,他就好奇在树兄眼里他是什么样的?季笙特意帮他问了,不过…… 树兄说:我没有注意 宋阳还不解:“我每回都跟你一起来,还跟你这么亲密,树兄怎么会没注意呢?” 季笙只好跟他解释在树兄的眼里,他就像路边的石头一样。人是不可能分辨一堆石头中哪一块都有什么特征的,问他“刚才路边有一堆石头,右边第三块怎么样?”他肯定觉得这人是逗逼。 季笙还跟他解释如果是会在树上筑巢的鸟或会在树干上打洞的松鼠,那树兄可能还会多注意一下,但一般人是不会跟树发生什么接触的——拿斧头的例外。 不过树兄长这么大也没见过斧头和电锯。 所以,树兄真没注意跟季笙每回来的都是同一个男生,也没注意宋阳长什么样,更不会对他有什么观感了。 宋阳:…… 他多少有点伤心。 宋阳也更明白季笙有多特别了。如果这世上所有的人在树的眼里都是石头,而她在它们眼中是同类的话,也难怪季笙会有那么长的时间都搞不清自己算哪一边的。 我是谁?我是什么? 这种问题虽然听起来有点蛋疼,但真到需要思考的时候,人生通常都已经到了紧要关头。 幸好,现在季笙似乎已经渐渐能分清自己还是人了,她只是有了一点点特别的能力。 当初停车的地方前后都有树,还有两个大花坛,等于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包围,不管是什么人,当时躲在哪里拍照,都逃不过这些植物的“眼睛”。 宋阳翻出那张照片,对比着照片的角度和距离,拉着季笙实地勘察。 “退,退……到了,就是在这里拍的。”宋阳咔喳拍了一张,对比一下发现高度不同,季笙就看到他微蹲着又来了一张,再对比,然后往左前方移了一步,拍下第三张后,他大舒一口气,献宝般把手机拿给季笙看,“看,是在这里拍的。” 季笙接过手机,手指滑动,前后两张照片拍的几乎一样,除了一个是晚上,一个是白天,还少了一辆车,再有…… “她的手机没你好。”她笑道,宋阳拍的这张明显更清楚。 “谁?”宋阳发现季笙早就把手按在旁边这棵树上了,她应该已经知道是谁了。 季笙多少有点复杂,“陈湘。” “那个女主持?”贝露佳一听名字就想起来了,季笙跟宋阳说的时候,他就一点印象都没有,还靠她提示才回忆起来,不过他还是没想起曾经见过这个人。 相反,姚东海两人倒是一听就知道了。 “原来是她。”姚东海,“我一点都不奇怪。” “肯定对你非常羡慕鸡肚恨吧?”贝露佳趴在季笙背上笑嘻嘻的。 “她主持比你好,结果别人记住的都是你。”姚东海数着,“她想整容,你不告诉她医院。” “她 想干主持这一行,都下了那么大的决心了,结果你这边已经干上山寨主持了。”贝露佳肯定的说,“前面的事,可能她都不会太在意,所以你们以前也相处得不错。 最后一个才是刺痛她自尊心的原因。”没有什么比自己赌上一切,但目标却遥遥无期,而身旁的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更可恨的了。 她戳着季笙的脸,“特别是她觉得你也是用不够光明正大的手段得到这一切的。”如果季笙是天生的美人可能嫉恨还不会太强烈,可当她是“整容”的时候,这份嫉恨就有了发泄的理由。 季笙听这两人批判她半天,好奇的问:“这么说我好像没理由去怨她?” “我们只是替你分析她的心态。”姚东海疼爱状拍拍她的脑袋,手上拿着手机,已经发给韩鹏举了。 “乖, 你现在惹上了一个黑,要小心谨慎才行。”贝露佳有点发愁,因为陈湘的所作所为好像还够不上报警的程度,直接找上门或者跟她吵的话,反而会把这件事的影响扩 大,对季笙并不是件好事。现在只是流言,扩大后就变成八卦了。而且“女生心理阴暗陷害同学”肯定比不上“整容美女被大款包养”有噱头。最后谁对谁错不重 要,流言将会得到近一步发展壮大。 姚东海看着手机说,“而且,陈湘肯定不觉得她在陷害你。虽然她传流言发照片肯定不是好意,不过她大概自觉是正义的一方吧,属于揭露你的真面目这种义举。” 季笙:“……” 贝露佳搂着季笙,“……韩老师说的?怎么听着这么有道理? 分卷阅读151 她搞不好还真是这么想的!那也太恶心了吧!” ——贝露佳特别喜欢叫“韩老师”。 姚东海瞪了贝露佳一眼,问季笙:“你打算怎么办?” 季笙想了下问,“你们觉得跟她能说通吗?” 姚东海和贝露佳都缓缓摇头。 “可能性是零。”姚东海道,“盼着谈一谈就能让她改变印象从此不再黑你是白日做梦。” 季笙叹了口气,“看看吧。看她是搞这两次就算了还是没完没了。” “那她要没完没了呢?”贝露佳想出气,不想只能站着让别人传她们的流言,“我们也传,她不是想整容吗?我们也说她。” “想整容的多了。”姚东海皱眉,“她没什么黑料,我们跟她也不熟。” “不 用这么复杂。”季笙摸了摸养在寝室里的那盆玲珑玫瑰。当时季妈妈只把仙人球带回去了,现在它长得太大没办法再带回来,所以寝室里季笙的花只有这盆宋阳送的 玫瑰。它换了个中型盆,还用木棒和铁丝给它做了个可以攀的架子。这盆玫瑰应该是藤本的。宋阳知道后说可以帮她修剪下,免得在寝室里长太大不好收拾,可季笙 总觉得不用收拾,回头带到山上移栽到野地里就行了,可以让它尽情的长。 “你有好主意?”姚东海稀奇的看季笙。 “说来听听,想怎么报复她?”贝露佳豪爽的表示愿意插一手。 季笙摇头,“不用报复。不管她就行了,反正她说再多,对我又没什么影响。” 贝露佳吐血,姚东海发现季笙是真不生气,好像只要知道是谁就行了,看她无所谓的表情,她忍不住说,“你修仙啊?这么清心寡欲干什么?你就是不黑她,至少也打个电话骂骂她,质问她一下啊!” 季笙听了觉得有道理,就发了个短信给陈湘。 季笙:我知道拍照在微博私信宋阳的人是你,他把照片给我看了,不过你估计没注意,当天晚上宋阳也在场,那个“包养”我的人是他认识的人 她发完短信,姚东海震惊脸:“……你居然真发?” 贝露佳却说,“我觉得这么说挺好的。看她怎么回。” 陈湘的短信却姗姗来迟,直到四个小时后,天都黑了才发回来。 陈湘: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要发这种无聊的短信给我! 季笙的手机一响,贝露佳抢着拿起来看,一看就笑了,“哎哟,她不承认!” 姚东海也抢着看,“急了。” 跟着手机连响两次。 季笙再点开看,第一条还是陈湘的。 陈湘:让你男朋友别骚扰我!!我会报警的!! 第二条是宋阳。 宋阳:我告诉她老实点,别再找你麻烦。 季笙赶紧回过去:你别跟她说话,她说她会报警,我来解决就行了。 宋阳:让她报,看她怎么解释私信我的事,还有那张照片。 姚东海和贝露佳看到季笙看着手机笑得甜蜜蜜的,就知道肯定是宋阳的短信了。 “他跟你说什么了?”贝露佳探头看到后,竖起大拇指,“干得不错。” 姚东海搂着幸福得冒泡的季笙摇晃,“行,这个男友够给力。” ☆、第91章 自从会议结束后,王虎打开了新大门,日子过得十分happy。每天一上线,消息就不停的跳来跳去,语音上也都是妹纸们娇滴滴的“哥哥求出音!”“虎殿求出音!”,寝室里的哥们都羡慕死他能认识几十个妹纸了! 这天下午一下课,王虎就迫不及待的登上手机看看有没有妹子找他,他在外面可是一个有求必应,最好说话,最温柔最体贴最可依靠的男纸啊! 然后他就发现陈湘发来的几大段话。 陈湘:我没想到她是这样的人! 陈湘:真是看错她了! 陈湘:她还让人来威胁我!她自己敢做不敢当!还来威胁我!她就是怕被人知道她的真面目! 王虎轻轻哇了声,“女人真是不敢小看啊。”他认为陈湘这是不小心发错了。在开会时她可是连句话都不敢跟生人说的样子,受了委屈也不敢吱声,还要靠季笙给她出头。没想到私底下这么彪悍。 王虎欣赏了一会儿就打算把这个给删了,要是陈湘问起来他就没收到。 刚删完,乔野澜的电话打过来了:“哪儿呢?下课了吗?” “刚下,准备去食堂。”王虎慢吞吞的往食堂走。 “对了,陈湘找你了吗?”乔野澜问。 王虎停下,“……没找,她也发给你了?” 乔野澜,“她给你发了什么?干脆一会儿食堂见吧。” 乔野澜正在积极准备出国,各种资料都准备好了,所以这最后一年他也不怎么想上课了,一直在外面准备托福。跟学校是已经脱节很久了,所以偶尔接到学校里同学的短信,他就是止不住的好奇啊。 食堂里,王虎已经买好了饭,乔野澜夹着书来了,他打扮的帅气逼人,格子衬衣牛仔裤,肩上搭着毛衣,完全是人民公敌的样子。 乔野澜一屁股坐下,拿过王虎的手机就看,看完后再把他的给王虎,两人交换完之后,王虎道:“她这是在说谁啊?” 发给乔野澜的也是大同小异,意思都是她被某个当成朋友的人狠狠的背叛和伤害了。 他们四个虽然在开会时都结下了友谊,但回到学校后都有各自的生活就渐渐疏远了,所以陈湘给他们发这种话多少有点奇怪。 乔野澜压低了声音,“我猜,不是苏渔就是季笙。” 王虎皱眉,“苏渔……陈湘当时跟苏渔很好吗?”按说陈湘暗指的这个人是苏渔的可能性很高,但跟短信里透露出的意思不符,可女生说话都很夸张…… “她总不会是指季笙吧?”王虎是先把季笙给剔出去了,“当时季笙可对她不错。” 乔野澜耸耸肩,“女生之间……谁知道呢。” “她发给我们是想干什么啊?”王虎问。 两人对了一眼,一起有所觉的点了点头。 “想让我们替她说话吧。”乔野澜猜这是最有可能的。 “不是……”王虎好笑的摇头,放下手机,“这跟咱俩有个p的关系啊!” 陈湘想拿他们当枪使?这也太可笑了。 王虎对这事没兴趣了,拿起勺子就大口的吃起饭来,跟乔野澜聊起了他出国的事。 不过乔野澜回到寝室想了又想,还是给季笙打了个电话, 分卷阅读152 很小心翼翼的从侧面提了一下下。他觉得不说吧,良心不安,可说这种事又好像女人一样三八。 “她去找你们了?”季笙接到乔野澜的电话时还以为是普通的问候电话,说了两三句以后画风急转直下,她一点准备都没有,“她找你们……揭露我的真面目?”不知怎么的,她想起姚东海的话了。 乔野澜很尴尬,“啊……她……说了几句,不过我们也不了解前因后果,也听不懂,我和王虎还糊涂呢!你知道就行……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他也是有好奇心的,怎么才一段时间不见就反目成仇了? 季笙:“之前陈湘想整容来问我医院,我没给她建议让她自己决定,之后就是有天我男朋友和他的一个熟人送我回寝室,陈湘没认出我男朋友,以为我被人包养,拍了照片后在微博私信我男友。” 乔野澜没想到信息量这么大,“……那她还真是……” “然后我男友就让她不要再发这种私信,她让我别找人骚扰她。”季笙说完了,这就是目前的所有发展。 乔野澜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那,那你就别管她了,她折腾一阵见没什么用应该就不会再折腾了。别人怎么做咱们管不着,咱们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了,对吧?别放在心上,啊。” 季笙听乔野澜安慰了她半天,感觉他也是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等挂了电话,乔野澜火速给王虎打过去了,一口气把这事给分享了,王虎连着哇了几声,“太刺激了!这是撕上了!哎,这么说陈湘是想找咱们一起骂季笙?” 乔野澜,“不知道她想干嘛啊。你管吗?” “我管p啊。我忙得要死,听个八卦就算了。”王虎听得心满意足,忍不住发了个微博,感叹道:女人,你是一个谜。 当然,之后几天陈湘又发了几条诗一般心灵创伤式的微博加他和乔野澜,王虎都给忽略了。 而寝室里对包养的流言也没有大范围流传。现在大学里什么奇型怪状都有,大家的胃口早就被养刁了。一个小小的包养而已,哪一届没有这种事?放到二十年前估计会轰动点吧。 季笙转了一圈,男友信任她,寝室没兴趣,信任危机和人品危机都没出现,也算是可喜可贺了。 陈湘却觉得很不舒服。 她以前并不讨厌季笙,可能觉得她有点太嚣张,后来又觉得她虚伪,但这跟她也没什么关系。可在她想揭露她的真面目却接连碰壁后,恶感就突然从她的心底冒出来了。 她没想到季笙会这么阴险!她还让她男友来威胁她! 而寝室里的人也都被她收买了。 乔野澜和王虎……这两个人,明明大家在开会时都已经是朋友了,现在却根本完全不理会她…… 这都是因为她的脸吗? 陈湘不由自主的拿出随身的小镜子照了起来,她的鼻子不好,太塌,形状也太土了……她的两只眼睛为什么好像是一高一低?还是一大一小?就是长得不对!还有她的嘴型也是,为什么这么不正? 自从想整容之后,陈湘就发现自己的脸上每一个地方都需要整,缺点太多了!她想垫下巴,垫鼻梁,削一下骨,再做自体脂肪填充,还有眼睛和嘴都要整,她还想整整额头,鬓角,整个美人尖出来,她听说可以整。 她就像一个豪客,当发现可以用钱买来心愿之后,她就贪心的什么都想要做到! 如果整得像季笙那样,就会像她一样自信吗? 陈湘其实一直很羡慕季笙在开会时对着方老师也毫不让步的气势。方老师拿她没办法,季笙能甩手就走,最后却是方老师让步。乔野澜和王虎也都捧着她,连她也要巴结她。 她为什么能这么自信?似乎什么也不怕,什么都能不在乎。 她的男朋友对她言听计从。似乎在寝室里,她的人缘也很好。 在回到学校后,陈湘知道有的打工中介里会替人介绍主持的活,她就想去试试。一来是她在台上有自信,她喜欢上台,二来也是想锻炼自己,积累经验,顺便看能不能赚点钱。 可她跟人说自己是这次g大开会时的女主持,竟然没人相信!还有人当场登上校园网和学校贴吧,打开贴子指着照片说:“哪个是你啊?” 陈湘指着自己的照片:“这个是我。” 那人仔细盯着照片看,再对照她,来回几遍还不能确定,最后说,“太小了,看不清。这上面也没你的名字。没办法给你介绍。” 但随即陈湘就听苏渔说季笙在外面接活。 “就她一个去接活了,都其良都没去。”苏渔叹气,“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把她选上去的。她现在倒是不怕跟不上课了。” 怎么选上去的,不是很明显吗? 不过陈湘也越来越觉得,季笙被选上太不合适了——除了脸,她还有什么? ——她还是整的。 陈湘用力合上镜子。她讨厌镜子里自己的脸,越看越讨厌!恨不能把这张脸给抹去! 如果她能整得像季笙一样漂亮就好了。她比季笙更有底气,不像她脑袋空空。 她配得上那种美丽的脸。 ☆、第92章 马上就是大四了,最后一年,大家的心思也都变得浮动起来了,每天都能听到新鲜的事。 季笙是在过了一个月后才又听说陈湘整容的事。 “她已经整了?”季笙问姚东海。 “整了,照片在这儿。”姚东海调出来给季笙看。照片上的陈湘看起来眼睛比以前大了一圈,像化了浓眼妆,鼻梁周围格外发亮,跟旁边的皮肤颜色不同。 姚东海用小号加了陈湘他们班的群,还悄悄关注了她。这是韩鹏举告诉她的办法,知已知彼,百战百胜。 “整得效果好像不错。”贝露佳看过后说。 “还没完全消肿,现在还不好说。”姚东海总觉得陈湘的鼻子好像有点歪,左眼也比右眼长一点点。 总是听说谁谁谁整容了,可当身边的人真整了以后,总会被发现。学校里整容的人越来越多,不止是女生,男生中也有整容的,开眼角除眼袋、整鼻梁、除雀斑,等等。 周四那天去上课,季笙她们就看到班上的一个男生脸上突然多了很多浅色的小点点,跟着就听说他去做激光了,打算把脸上的雀斑都打掉。 有很多同学围着他问效果,“要做几次啊?” 男生也很热情的告诉大家,“现在医生说是要做四五次,一次打不完。” 分卷阅读153 “疼吗?”这是打算也去做的。 “不疼,当时就有点疼,回来就不疼了,伤口不大,长好前别碰水。”男生说。 “痘印能打吗?我想把痘印去了。” “听医生说是可以去掉的,你可以去问问啊。” 那边人声鼎沸的,贝露佳是已经呆了,“……男生也整容?” “整一整,形象好,回头找工作能加分。”姚东海倒是很淡定,话说自从她跟韩鹏举谈了以后,接受能力直线上升。 女生中也有整的,不过因为整的人变多了,倒是把季笙整容的事给推翻了,因为当时只有两个月,一个暑假的时间,不够她恢复过来。 可能因为整容渐成风气,有一天贝露佳也拿着小镜子迟疑的说:“我要不要去把鼻子整整?我觉得我鼻子太大了。” 姚东海扫了她一眼,“鼻子大了有福。” 贝露佳:“有福吗?” 季笙被姚东海使了个眼色,也赶紧说,“对,听说鼻子大的人有财运。你这鼻子像你爸吧?我记得看过你家照片。” 贝露佳皱眉说,“是啊,要像我妈就好了。不过我爸好像是挺有财运的。”她又觉得留着这个有财运的鼻子挺好的。 学校开始有了整容群,好几个,用于交流整容医院和整容医生技术,还有整容的方方面面。陈湘加了群后就很热心的指点想整容的人,帮他们出主意,一起讨论医院。后来进群的条件就是放照片,大家都放照片,接受不了的就退群。 陈湘也放了自己的两张照片,整容前和整容后。她第一次整就是眼睛和鼻子,现在的效果已经渐渐出来了,眼睛变得更大了,也更有神了,鼻梁是很标准的韩国鼻,鼻头下方还能看到伤口的痕迹。 整过的人并不都愿意放出自己的对比照,所以群里也会在网上搜照片放出来,为的是建立大家的信心。 姚东海的小号就在里面看到了季笙的照片,一张是现在的,一张是证件照。证件照很明显是很久以前的,上面的季笙看着像高中生,但那是完完全全的路人脸,虽然青春逼人,但确实非常普通。 而第二张就是一个美女了,虽然能看出跟前一张照片是一个人,但又似乎每一个地方都不同,那一点点的改变造成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说真心话,姚东海第一次看到时也怀疑了。 ——季笙真的没有整吗? 她已经不太记得在刚入学时季笙是什么样了。不过在看到照片后,她想起来那时的季笙看起来很普通,似乎就是从二年级,她就一下子变成了美女,然后越来越漂亮。 姚东海摸出手机,调出以前在寝室胡乱拍的照片。 她一张张的看着。 一年级拍的照片很多,那时她们刚刚入学,凑巧分到一个寝室,相处的也不错,大家的感情很好。其中一张照片就是拍的季笙双手合什,握着一双一次性筷子做祈祷状。 这是她们刚知道她暗恋宋阳时开玩笑,季笙就说希望宋阳能像头被敲了一样爱上她。 姚东海背脊发凉的对照着群里季笙那张证件照和她手机里的照片。 是的,季笙以前是长成这样的! 但后面的照片却打消了她的疑虑,因为她看到了二年级一开学拍的照片,也是在寝室,季笙坐在那里看书,只拍了个侧面,她看起来跟一年级时完全不同了,沉静了很多,就算是姚东海给她拍照,她也只是神情变得柔和了些,却没有笑容。 这张照片里的季笙似乎已经开始变漂亮了,眉眼间有了些微的不同,脸型轮廓也有了一点点的变化。 然后是三年级,季笙跟她买了一样的新裙子,两人拍了张合照。这张的季笙更不同了,她变得更漂亮了,好像人长开了似的。而且这张里她在笑,虽然只是微笑。 姚东海看过这些照片后松了口气,她不该怀疑季笙的,她没整容。就像那些外国童星一到发育期就长得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季笙可能也是这样。 姚东海拍拍脸,重整旗鼓准备去掐陈湘这个群无缘无故放季笙照片的事了。 陈 湘一遍又一遍的回答群里小姑娘们的问题,不厌其烦。她很乐意帮助大家。去整容时她才发现原来整容的人这么多。就像医生说的一样,整容不是一件坏事,人们愿 意把自己变得更美好,又有什么不好的呢?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公平,以貌取人是所有人的本性,所以人们为了自己争取更好的条件,又有什么不对? 只有那些整完了以后非要说自己没整过的人才有问题。 她在上课间隙看了眼手机,发现有人提问。 泡泡虫:放照片经过人家同意了吗? 泡泡虫:把人家正常的照片放出来非说是整的,群主出来回答下 泡泡虫:群主别装死,照片是人家给你的吗 湘儿:我是群主,照片是放出来让大家参考的,你有什么问题 泡泡虫:你放人家照片经过人家同意了吗 湘儿:照片都是我在网上找的,如果本人来抗议的话可以撤下来,你是本人吗 泡泡虫:正义之士不行吗?我看不惯你乱放人家照片的行为! 湘儿:如果你是想来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踢了 泡泡虫:群主正面回答下,别转移话题。1,你是不是不经别人同意就拿人家照片来做展示?2,你能保证所有的照片都是整的吗?就不兴人家天生就长得漂亮吗? 湘儿:那你指出来好了,谁是放错的? 湘儿:我想这个很明显吧?群里放的照片全都是前后差距很大的,你说哪一个是天生的? 7272路边摊:群主别理这个人,t了得了! 再买就剁手:t了 剁手族1:等等啊,我想听她说谁是天生的? 鼻子像蒜头:我去看照片了,是这个吧?[季笙1][季笙2],其他的都能看出来,这个太自然了反而不像整的 剁手族1:我看看 我有分叉眉:我也觉得,要不就是她的医生找得特别好!羡慕鸡肚恨! 纹唇好疼:其实我也觉得她不像整的……因为现在整容都是流水线作业,韩国鼻子、韩国脸、韩国眉,她脸上没有流行元素 再买就剁手:你们说她不是整的是在逗我?!这前后都快是两个人了!看照片也没差几岁啊,要是从小学到大学隔了十年有这种变化我就认她是美女十八变,可这照片看最多差两年! 我有分叉眉:这么说也是啊…… 剁手族1:这 分卷阅读154 人在我们群里吗?叫出来问问 我有分叉眉:怎么会在我们群里?群主不是说照片是网上找的吗? 鼻子像蒜头:可这是生活照,不像那几张一看就是整容医院流出来的对比照 泡泡虫:这就是群主偷别人的照片,不经人同意就擅自放上来的 剁手族1:偷?你是本人? 泡泡虫:我不是本人,不过认识她,我知道她不是整的,整容都有恢复期,她这样要真是整的,那至少一年不用见人了 我有分叉眉:本校的? 纹唇好疼:我去搜了,本校的,贴吧还有她的贴子和照片呢,从二年级就有人说她是整的[照片][照片][照片] 纹唇好疼:不过看了照片后,我开始相信她是长成这样的了 我有分叉眉:啊,跟现在不一样! 鼻子像蒜头:女大十八变,我开始相信这句话了…… 本子快来吧:哪儿呢! 求别税:什么情况? 痘痘龙:什么照片? 黑指甲一定要拔吗:还真是一年一个样啊 绿茶去死:我对比了下,这几张照片的变化是有迹可循的,第一张证件照和纹唇放出来的照片相比,应该是脸型拉长了,可能是开始发育脸型变了[对比图] 绿茶去死:可以看出,她先是下巴长出来了,脸整个就变了 痘痘龙:不是垫的? 绿茶去死:发育期其实不提倡动骨,去医院医生都不会给做,她要真是咱们学校的学生,一年级时去做这个,医生不敢做的 本子快来吧:还真是这样,我叠了下图,你们再看[叠图] 本子快来吧:鼻子眼睛嘴脸型,她都没怎么变,这要真是整的,医生的手艺不是一般好啊! 鼻子像蒜头:心碎中……我能说我就是被她的照片吸引来的吗? 本子快来吧:不过人家不是整的……[蜡烛] 鼻子像蒜头:[大哭] 泡泡虫:群主出来,把照片撤了吧,大家都这么说了,你老挂着人家不是整的照片当整容卖安利也不好吧 本子快来吧:那就撤了吧,反正多她一个也不多,少一个也不少,再换一组放上去吧,现在整容对比照片一搜一大把 泡泡虫:群主又装死了 本子快来吧:别这样,群主可能暂时没空,等她来了再叫她撤了就行了 陈湘紧紧握着手机,气得浑身发抖 贝露佳在奋笔疾书中,这次作业老师说大家都要用手写,不许交电子档,因为怕大家从网上复制过来就当作业了。 “你玩够了没啊!快写吧!”贝露佳催旁边的姚东海。 “好了,这就写。”姚东海放下手机,不过停一会儿就再拿起来看看,让群里的人再说几句话。 不到三十个人的群,她建了十几个小号,容易吗? ☆、第93章 姚东海写一会儿作业就上上手机,时不时的在群里刷几句话,给不清楚前因后果的人科普,操纵话题风向变来变去。 a:只要不是放我的照片就行,网上的找的照片还不是随便放?有什么事啊? b:就是,要是放了自己的照片怎么办?想想就不舒服! (歪楼ing~) c: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放照片,看着特别像整容医院的广告! d:就是广告吧?我一直觉得咱们群里有整容医院的托在潜伏,你们没发现老是推那几个医院吗? e:那是因为咱们本市就那几个医院啊 d:真想整的话,想整得好点,北上广那边好医院多的是,坐飞机去就行了,几万十几万的整容钱都能掏,坐飞机那几千块舍不得?这整容又不是买大白菜,买了不好还能退,整一次谁不是想管一辈子的? f:就是,我们班还有人说想去韩国整呢! g:韩国不行吧?语言不通,听说那边整坏了不能告…… f:国内也没办法告啊,告了还能给你整回原样?不可能,这整容就是一锤子买卖,整坏了只能认了 g:你这一说我都害怕不敢整了 f:整容本来就是冒险的事,哪个医生也不敢给你打包票百分之百能整好,你上网搜搜,整容失败告医院的多着呢 g:群里好像很少有整失败的 d:所以我才觉得群里有托!现身说法的那几个都说整得怎么怎么好,就没一个失败的,出点小事故的,有点小问题的?现在还把人家没整过的照片当成整的……谁是托谁心里清楚 (继续歪楼ing~) 不过歪来歪去,万变不离其宗。姚东海玩的很happy,贝露佳看不惯她这么悠闲,探身过来:“不写作业在干什么呢你?” 看完后很震惊的看姚东海,“……我发现你跟韩鹏举学坏了。” 姚东海骄傲的一扬脸,“我这叫为民除害。”韩鹏举教了她几招,因为她们三个都拿陈湘没办法,韩鹏举就说:“那就让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变成谎话,这样她说什么都不会有人信了。” 姚东海一开始也不懂要怎么做,等潜伏到群里后才无师自通。目前看来,效果还不错,现在她不进群已经有人自发的开始讨论了。 到 了晚上七点,群里已经开始掐起来了。掐的就这个群到底是想整容的人互相交流的群,还是整容医院的托群,陈湘到底是不是整容医院的托?她建这个群到底是什么 目的?你说你是为人民服务?那怎么不去关心一下孤寡老人、失学儿童、野猫野狗啊?你关心要整容的妹纸们干什么?说这里头没有经济利益、暗箱操作谁信啊! 群里当然有挺陈湘的,但语言苍白,过于无力。说陈湘帮了她们很多,帮她参考医院,建议整哪些地方,怎么说服家长,选择什么时间整才更方便,既不耽误毕业也有利于参加校园招聘会等等。 反 驳的就道:陈湘自己才整了一个眼睛一个鼻子,她是去过很多医院进行调查还是见过很多病例?她又不是医生,怎么知道你整哪里好?她知道削骨的需要多长时间恢 复吗?知道术后保养吗?知道自体脂肪填充有什么禁忌吗?她什么都不知道,怎么给你参考?往轻了说,她只是个托,想赚你的钱,往重了说,谁知道是不是把你当 小白鼠了?你整完刚好替她试了医院和医生的手艺过不过关。 渐渐的,支持的声音越来越少,质疑的声音却越来越多。 陈湘气得浑身都在抖,她想上来解释,她指责那个一开始提出季笙照片 分卷阅读155 的人不怀好意,但群里的人都没关心这个,她们更想知道陈湘到底是不是托。陈湘不知怎么解释,也来不及解释,质疑的人太多了,她根本回不过来。 想抽指却不敢:群主解释下吧,你如果不是托,那你怎么敢给群里的人介绍这个整形那个整形的?你自己也没整过,怎么敢给别人建议? 湘儿:我没有给别人建议,我只是跟大家一起讨论 想抽脂却不敢:刚才那个说群主给了你很多建议的人呢?出来看一下啊,群主说那不叫建议,只是跟你讨论,所以你最后选了什么医院,选了什么项目,她通通没责任 湘儿:你不要曲解我的话! 想抽脂却不敢:那你说你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湘儿:今天下午是有人在挑事!从一开始就有卧底潜伏在咱们群里,然后挑拨大家 松松裤腰带:群主,现在没人关心那照片了,你也别回避问题,我们就想知道这群里有没有整容医院的托,有托的话是谁?能不能踢出去 包子铺:要不以后就要求不能带出整容医院的名字? 少侠别跑我是如花:那怎么行啊?我就是想找个可靠的医院,推荐医院也没什么吧 爱喝绿茶不是表:那要是托呢? 少侠别跑我是如花:那要不就要求每个推荐医院的人都带上自己整的照片?前后对比的那种 松松裤腰带:谁会上自己的照片啊?你这样一要求群里肯定没人愿意,别开玩笑了 群里吵得越来越厉害,陈湘再说话已经没有人理了,她一怒之下,把泡泡虫给t了。就是下午一开始提季笙照片的人。踢了人之后,她出了个公告,说把挑事的人给踢了,希望大家不要再争执了,和平讨论。 但踢人之后,群里炸锅了。 包子铺:什么情况? 松松裤腰带:群主踢人了 少侠别跑我是如花:踢这个人干什么?我觉得人家下午的要求也没错啊,首先是群主把人家朋友的照片放上来的吧?本校的,还没经过人家同意,最后又扒出人家可能根本不是整的,这是群主不对吧?现在照片也没撤 松松裤腰带:群主这意思是谁不听话t谁是吧? 包子铺:群主是不是跟人有私怨?我下午搜了下,这个叫季笙的是学校上次开会时的主持人,群主好像也是主持人之一 皮裤不好穿:信息量好大的样子…… 到了晚上十一点,群里的人大量的开始退群,然后迅速自组小群,并颁布新群规。 1,整容照片只能用整容医院的,只能是术前和术后的对比照,不能随意用明星或前后差距较大的照片硬说是整容效果照,误导大家 2,整容需理性对待,可以介绍医院,但不能是道听途说,只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可以不必放照片,但术前术后的一些注意事项请说得清楚点,以便想去的妹子们参考 3,是托就t,可以跟群主私下检举揭发 新群是姚东海建的,但她只建了一个,另有一个群就真的是群众自发建的了,而且微博也很快掐了起来,掐的就是陈湘的这个群,群已经被冠为“群主是整容医院的托”。姚东海没有继续跟进,目前这种结果她已经满意了,再煽风点火容易让事态失控。 第二天,季笙就听姚东海欢快的跟她说:“我把陈湘的群掐散了。” 季笙:“……才一天不见什么情况?” 贝露佳替姚东海表功,绘声绘色的给季笙说了前因后果以及昨天下午的战况,季笙越听越震惊,全程=口=。 姚 东海得意的沐浴在亲友震惊的目光之下,谦虚道:“不要放在心上,她敢欺负我的朋友,我就叫她好看!”她顿了顿说,“其实我最恨她的就是她把你的照片放在整 容对比照之中,以前贴吧里都是猜测或随便说说,她就这么直接给你定了。她了解你吗?什么都不知道就这么胡说。” 季笙沉默了。在整容流言起来的时候,因为她也无法解释自己容貌的变化,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进行解释,到现在关于她整容的事一直是真假掺半,直到现在班里有人整了,才让大家发现她其实没有整过。 而陈湘,则是坚持问她医院,而她实在回答不出后才变成现在这样。 结怨则是因为陈湘拍她的包养照私信宋阳了——要不是这个,她还不知道陈湘这么恨自己。 季笙把姚东海拉出去请她吃饭,谢谢她为了维护她做的这一切。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的事,姚东海二话不说就替她做了。 季笙在饭桌上特别郑重的端着芒果汁敬她:“什么都不说了,姐们,你就是我亲姐们!” 姚东海潇洒摆手,“没什么大不了的!那我购物车里的巧克力就交给你了。” 季笙:“……没有问题,干脆多拍点放寝室里好了。” 第二天,陈湘的眼肿了,还有些低烧。可能是气着了,她照镜子发现眼皮水肿严重,不敢耽搁,立刻请假去了医院。 从医院回来的路上,陈湘的脑海里回荡着医生的话:“你这个还是要注意啊,现在天气冷,本来利于恢复的,但如果你再肿起来,可能以后的效果会不好。” 她的心七上八下,现在坐在地铁上还是一个劲的狂跳。 她登上了群,结果只剩下了三个人,除了她之外,剩下两个从加进来后就没说过一句话,而微博里,她的姓名也已经暴露,下面都是掐她的人。 陈湘握着手机呆了半晌……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肯定有人在背后掐她。 她开始在贴吧和校园网里搜索季笙,她记得昨天有人说二年级就有人说季笙是整容脸了。 如果能找到季笙是整容的,揭穿她,那也能证明这次掐她的人是季笙了。 陈湘心里委屈得想哭,眼皮又有点肿肿的发涨,她赶紧平复一下心情,开始看贴。 让她惊讶的是,季笙的贴子却不止那几个,最早在一个扒帅哥的贴子里就有季笙。她看到宋阳的照片,据说这就是季笙那个男朋友,也是威胁她的人。 下方就有季笙的照片,虽然拍糊了,但能看得清清楚楚,她当时长得非常普通。 然后就是季笙到二年级时的照片,一下子变化很大。 陈湘在这段时间里搜了很多整容的事,了解也很多,她自己也刚整过眼睛和鼻子,所以她一下子就算出季笙容貌变化的间隔时间太短,够她整容,但不够她恢复的! 陈 湘看了照片对比,在下面的话题里也有揭出季笙只是 分卷阅读156 在一年级的学期末才请假,到二年级开学后就变漂亮了,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但如果她是整的,那她不但动了鼻 子眼睛,还动了下巴和颧骨,两个月的时间绝对不够!照医生说的,她如果真做了这些,两个月的时候肯定还像猪头一样。 ——难道她真的是自然的,天生的吗? 陈湘的心重重的沉了下去,像掉进了一个黑洞! 她一直理直气壮的掐季笙,恨季笙,就是因为她觉得她明明整过了容却又坚持自己没整,是个虚伪的人。但现在很可能季笙说的是真的,她真的没有去整。那陈湘掐她就掐得毫无道理。 她接受不了! 更可怕的是,支持她整容的信心就是能像季笙整得一样漂亮,如果她不是整的,那她也不能变得像季笙那么漂亮了。 整容,这个能给她做梦的权力的武器,一下子褪去了光环,一时间各种整容变毁容的新闻充斥了她的大脑,让她害怕的浑身发抖! 医生的话再次重重敲击她的心:可能会恢复的不好,可能达不到术前预期的效果,你要有心理准备,有时虽然医生的手术做得没有问题,但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有时恢复之后并不尽如人意。 陈湘狠狠的把这一切都抹去!不管是后悔还是担忧统统忘掉。她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到季笙身上来。 她不相信她没有整过!她的脸能变这么漂亮肯定有问题!她一定要证明它! ☆、第94章 季笙一下课就打开手机,刚好看到宋阳发来的短信。 宋阳:下课没? 季笙:刚下,准备去吃饭 宋阳:吃食堂还是去外面吃? 季笙:食堂简单,不想往外跑,中午想多看一会儿书 马上就是四年级了,班里所有的学生都在忙着为前途打拼。季笙虽然想要以后留校,但多准备一些总是好的。 宋阳:食堂的饭好吃吗? 季笙:不好吃>﹏<,现在天冷,只能吃汤面,炒菜都是半凉的 宋阳:这么可怜啊,那我晚上请你吃顿好的 两人现在见面比以前少多了,他也很忙,有一次问起他是怎么打算的,他就说想再跟老教授学几年再出来。说起来她也很久没去他那里了,都是他到g大来找她,带她出去逛逛街或吃个饭。 季笙拿着手机就回头跟姚东海和贝露佳说,“宋阳晚上来接我去吃饭!” “好,看来晚上有好东西吃了。”姚东海说。 宋阳每次来都会给她带很多零食,一问他竟然是淘宝来的,还说现在他们学校男生也有很热衷淘宝的。 “到时一块吃。”话音未落,季笙跟前面一个人撞在一起了。她边说话边回头,下课时学校里人也特别多。“对不起。”季笙赶紧回头道歉,然后愣了。 陈湘扶着季笙,就跟还跟她很要好一样笑着说,“小心点啊。你平时也来二食堂吃饭?” 季笙草草点了个头,拉着姚东海和贝露佳避开她先进去了。 打饭时她才说刚才那个就是陈湘。 “就是她啊!”姚东海立刻放下勺子站起来四处张望想找人。 食堂里跟春运火车站似的人潮汹涌,季笙拉她坐下:“别找了,这么多人找不到的。” 姚东海和贝露佳对陈湘都是只闻其名,如雷贯耳却未见其人。校园网上的开会照片上倒是有她,不过化着浓妆穿着小礼服裙,跟无妆时根本就是两个人。 “这人什么毛病?刚才见你怎么还有脸笑?”贝露佳一边把菜里的葱姜都挑出来,说。 季笙也觉得她和陈湘日后不说老死不相往来,见面也该装作看不见才对。 “这人心机重啊。季笙,看来你确实是惹着疯子了,以后躲她远点吧。”姚东海皱眉道,没想到网上小赢一把后,这人在现实中又冒出来了,阴魂不散啊。 季笙:“她能把我怎么样啊。不管她就行了。” 等到吃完饭去涮饭缸时,在水池那边又碰上陈湘了。 陈湘又给季笙打招呼,“吃完了?” 季笙嗯了一声,涮完走了,心里想的是一会儿回去先看哪一本书,要不要换身衣服,还是等下午下了课再赶回来换呢?去约会总要穿得好看点。 中午,季笙只静下心来花了三十分钟看书,剩下的时间都用来挑衣服了,贝露佳还兴冲冲的拿来喷壶、弹力素和卷发棒给她的长发做个造型。 姚东海是唯一一个继续淡定看书的人,“你们俩啊,就会在这种地方浪费时间。” 贝露佳专心卷发,“不能跟你比啊,你现在算是被韩老师调教出来了。” 姚东海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近朱者赤,晚上季笙就跟宋阳感叹说她们三个交了男朋友,都被影响了。 “那你被我影响什么了?”宋阳摸着她的头发,还好奇的替她理了理垂到胸口的一缕卷发。 “更开朗了。”季笙挽着宋阳的胳膊,她觉得要不是他在身边,可能她现在还走不出被寄生的阴影。 宋阳沉默着没有说话,静静的把她送回了寝室。 季笙其实察觉到宋阳最近似乎有心事,但她并不着急问出来,她想等宋阳自己愿意告诉她,要么就等她在旁边看出他的难题后,再悄悄的想办法帮他。 在寝室卧谈会上,贝露佳肯定的说宋阳的心事就是前程,“他肯定在担心这个,童桐都瘦了快二十斤了。”男朋友比自己还纤弱苗条是贝露佳心中最痛苦的事,明明她也每天都在看书看到半夜二点,但为什么她是胖了呢? 姚东海也赞同道,“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吧,男人好像都会为事业发愁。”她举了韩鹏举的例子,据说韩鹏举其实一直都把方晴当假想敌,因为方晴有后台,虽然不是直属领导,但从这姑娘一来就能单担大梁当会议后勤就知道,肯定有人在捧她。 一个办公室就那么几个人,不可能有两个领头的。如果方晴上位,韩鹏举不可能留下当方晴的手下,只能从办公室出去换个地方待——他当然不愿意。 “这么说当时韩老师也是故意给方老师下套的?”贝露佳恍然大悟,“我就说他一个大人不可能因为你一句话就帮季笙。”想想就不科学,“那现在方老师是彻底不行了吧?” 姚东海想了想说,“可能吧,不过据说最近学校行政那边要搞一个竞争上岗,他最近在忙这个,还要大家投票。” “学生投票?”季笙问。 “美的你。是他们办公室的人自己投票,选一个 分卷阅读157 办公室主任出来领导大家。”姚东海说。 “那韩老师肯定没问题,我们先预祝韩老师成功上岗吧。”贝露佳啪啪啪鼓起了掌,姚东海从床上伸长手臂来打她。 打完后,贝露佳做总结道,“你不用担心宋阳,你也帮不上忙,精神上支持他就行了。” “怎么精神上支持?”季笙虚心求问。 贝露佳握着小拳头放在下巴底下做可爱状:“不管你以后有没有工作我都跟定你了。”卖完萌后严肃道,“我就是这么跟童桐说的,让他放心大胆什么都不用想,我已经做好准备他找不到工作了。” 季笙:“……”她思考了一下,开始给宋阳时不时的发两句心灵鸡汤,重点在描述恋人之间心灵的契合,说明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就算一时的低谷也不要紧,人生还是充满阳光的……诸如此类。 宋阳屋里的花已经少了大半,都是他自己找时间慢慢烧掉的。 其实农大有好几个焚烧炉,他们的课程安排注定有很多需要清理的垃圾,不能一味的交给市政,所以学校从建校起就自建了焚化垃圾炉。 为了避免有意外发生,所有的焚化炉口都很娇小,而且启动需要校工动手,在几次改造后连炉门口都必须由校工开启,烧什么东西还要有老师的签字。因为曾经发生过有女生偷偷怀孕在寝室产子,然后把生下来的孩子扔进焚化炉的事。 不然他就可以一口气把这些花都带去烧了。 他不敢把这些花随意丢弃,而且他始终不放弃希望,希望能在最后关头找出消灭寄生后的菟丝草的办法。 之前他还特意从实验室拿回了几只小白鼠,割伤它们,再把雏菊放在伤口处。 不过最后什么都没发生。雏菊到底不是本株,它没有寄生的能力。 他没办法消除已经寄生在季笙身体里的菟丝草,没办法消除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虽然他很清楚,这本来就是不可逆的。像恐怖电影里那样,消灭了寄生的女王后,女王所有的孩子都会一起死去。现实中却没这么简单。 季笙被改造了,她身体上所发生的一切变化都是无法逆转的。 宋阳已经放弃逆转了,他只是希望能停止改造,让菟丝草不再继续起作用。因为无法预测继续下去,季笙到底会变成什么样。 原本两年生的雏菊已经活了三年,花期长达十个月,在有暖气的地方可以整年开花不败。而且,它仿佛会永远的活下去。 季笙呢?她会一直活着吗?会活到两百岁吗?还是会更长?这并不意味着她会青春永驻,或许她的青年期和壮年期会比一般人更长,但同时她的老年期也会变长。她可能会老上五十年,七十年,只到真正的老死为止。 这不是幸运,这是折磨,而且是无人可以拯救她的折磨。 季笙想不到这一切,他也不愿意让她去想像那么不堪的未来,他只希望她保持现在这样,多一点快乐,好好的生活。 看到季笙在微博上转的东西,宋阳都会顺手转发,没想到她现在开始喜欢这种东西了,这是很正常的小姑娘的爱好,他很高兴,所以偶尔会在下面评论一二,然后季笙就转得更多了,转了还会特意加他,他就绞尽脑汁的想评论,还想找些类似的书来看看。 不过两人的交流倒是意外的变多了。 季笙:干嘛呢,最近有没有好好吃饭?衣服有没有按时换? 宋阳:有,都有,管家婆╯e╰ 季笙:跟你说正经的,我现在也没时间去你那里,你的衣服穿脏了就拿去洗衣店洗,不然送过来我给你拿洗衣店,洗好再给你送回去 宋阳:报告老板,我每周洗一次衣服,上周洗衣服时水漏到楼下了,还被人找上门来呢 季笙:后来呢? 宋阳:后来那大哥看我洗衣服说我费水,还帮我洗来着 季笙:大哥真好 宋阳:大哥请我去听课,玫凯琳 季笙:……跟大哥说你女朋友是做安利的 宋阳抱着手机笑了足有五分钟,笑完发道:老婆我爱你╯e╰ ☆、第95章 现在寝室里三个人都恋爱了,没有一个闲人。贝露佳和童桐得地利之便,恨不得连课都在一起上,除她之外,季笙和姚东海想见男朋友就没那么容易了。 贝露佳慢悠悠道:“你们俩,一个是近在咫尺却远如天涯,一个是相隔六站路见不到面,都挺可怜的。” 姚东海的那一位是老师,还不是任课老师,平时两人只能在校外见面。季笙这边…… 在姚东海抓住贝露佳露出抓奶龙爪手时,季笙醒悟道:“我可以去找他啊。” “怎么找?”贝露佳被压在桌上哇哇叫,发丝散乱的探出头来说:“先说不许夜不归宿啊。平时你要上课,下课后坐车去找他吃顿晚饭再让他给你送回来?那还不如等他有空时掐着你下课的时间过来省事呢。” 姚东海捂住她的嘴说:“季笙想去就让她去!你废什么话啊!”转头对季笙说,“不能只让男生到你这里来,偶尔你也去看看他。” 季笙却被贝露佳的话闹了个大红脸,如果放学后再去找宋阳,时间上确实很紧张。要不就等到周六周日?她扳着手指算日期,看这个周末有空没…… 第二天上午没课,季笙就一直在小树林看书,现在天气渐渐变暖和了,留在外面的人越来越多,她看书的时候看到好几对情侣,成双结伴。新生很少会到这附近来,只有老生知道小树林里景色好,旁边几个球场视野开阔,在没有下雨的时候这里最适合散步了。 季笙背靠着树兄,有一群住在这附近树上的小麻雀在地上跳来跳去,还有一只跳到了她的鞋上。她悄悄摸出手机打算拍下来发给宋阳,突然身后传来脚步声,小麻雀们一下子呼啦啦都飞走了。 季笙早就从树兄那里“看”到是谁来了。 陈湘。 这个人最近常常出现在她身边,变着法的跟她打招呼,打的什么主意已经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姚东海和贝露佳都肯定的说她没安什么好心。 “可能是想先跟你交上朋友,再伺机挖点你的秘密,捅你一刀。”贝露佳道。 是啊,多明显的事。她和陈湘是不可能再当朋友了,她也明白陈湘是怎么看她的了,谁会跟一个看不起自己的人当朋友呢?只要想到陈湘的眼中她是个什么形象,她就对陈湘目前一直接近她,找机会跟她说话的举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心 分卷阅读158 情大概就是……姚东海道,“她这是把你当傻子了。”只有傻子才会再跟她当朋友吧? “有点心机,不过就是生搬硬套,不够灵活。”姚东海在分析陈湘的行为时,颇为遗憾的摇头道。 陈湘轻轻的走过不,好像不想打扰正在专心看书的季笙,她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也拿出书来看,时不时的看季笙一眼。 季笙就装不知道,看了一会儿拿起水壶喝水时,陈湘就像终于抓到机会一样立刻跟她打招呼:“我刚才过来就看到你了,你也在这里看书啊。” 季笙没说话,陈湘自说自话道:“在教室里就是看不下去。”她自来熟的往季笙这边挪了挪,勾头看季笙手里的书,“你也考普通话啊,我也考这个,考了总会有点用。”她还把她的书立起来给季笙看。 季笙抬头看她,她立刻对季笙柔和的笑了笑。 季笙把书合上,直接道,“陈湘,我不想再跟你打交道了。你以后也不要再跟我说话,我觉得我们没什么好说的。” 陈湘的脸僵硬了,她显然没料到季笙会这么直接说出口。在学校里大家都是推崇中庸之道,客气再客气,就算真是仇人,当面也要表现得很有风度。 这么直接显然很没风度。 可季笙就这么做了,陈湘发现她竟然觉得季笙很坦荡——不是说她认为季笙人品好,而是季笙这么做很坦荡。 这样她就落了下风了。好像衬得她的行为没有季笙坦荡。 陈湘咬咬唇,勉强笑着说,“我是觉得我们是同学,又曾经一起主持……” 季笙打断她的话,“那你还在背后黑说,说我的坏话,跟我男朋友告状说我被包养?怎么你这么做的时候不见你念情份呢?陈湘,我没有对不起你吧?开会时我没有得罪你吧?就因为整容的事?就因为你问医院我不告诉你?” 陈湘不说话了,因为她是真的认为季笙当初做的就是不对!她真心来问她医院的事,连她想整容都告诉她了,可季笙就是不说实话,还说她没整过。她很清楚,很多整容的人都不愿意让人说她们的脸是整出来的,季笙就是这样才不肯说的,她就是虚伪。 季笙从陈湘的脸上就看出她还是心里非常怨恨的。 “我觉得我们是相看两厌,那以后最好路上碰到,也请你不要再给我打招呼。你这样天天找机会跟我碰面,跟我搭话,你知道吗?”季笙看着陈湘的眼睛,说:“让我觉得你不怀好意,准备挖坑推我下去呢。” 陈湘再也装不出好脸了,也扮不成温柔了,她把书粗暴的塞进书包里,匆匆走了。 赶走陈湘后,季笙就把这事扔到脑后了。 转眼就是周末,上午她参加了学校的一个活动,下午两点多才结束,一结束她就回寝室换好衣服,带上给宋阳的东西去找他了。 出门前,她给宋阳发了个短信。 季笙:你现在在家吗?我去找你吧?我给你带了点东西 等了好一会儿,宋阳才回过来。 宋阳:不在家,在学校,要不你到农大来吧,帮我一起给玫瑰换盆 季笙一听就知道他又被抓壮丁了。农大占着地利、人和之便,学校里有老师就趁机做花苗生意,他们还会栽树苗卖到花卉市场,偶尔也能接几个大单子。学生们有样学样,也跟着做起小生意来,有的没毕业就在花卉市场租了摊子,搞产供销一条龙。 其 实要是宋阳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工作,租几个温室大棚搞花卉生意也不错,不过单枪匹马没有竞争力,现在本市的花卉生意已经让几个大公司垄断了。宋阳说这个就是 赚个辛苦钱,他的师兄弟们除了家里有地的,能有钱投资开公司做大的,一般也就是做上一两年当缓冲,等找到正经工作就洗手不干了。 因为生意做不大,有时几个人就搞起了一摊,忙的时候四处抓壮丁。宋阳从一年级起就被师兄们抓来帮忙了,现在则是被教授或师弟们拜托。 季笙:好,可我拿的水果怎么办?就几个……要不一会儿你给我钥匙,我先送到你家去? 好东西当然要留给宋阳吃。这水果是她从网上买的,为了包邮买的多,不过寝室里狼多肉少,一分就没了,这几个是她特意给宋阳留的。 宋阳:等你来了,我带你去逛逛我们这里的1号温室,水果到时再说,没几个我就先吃了,正好中午饭吃得不多 季笙到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宋阳站在门口等着她。她下了车,他接过她背上的包颠了颠,“真挺沉的,你拿了什么?” “车厘子,两斤多,你肯定吃不完,要不我还是给你送你家去吧。”季笙打开书包,先掏出一把给他,“都是洗过的,直接吃。” 宋阳扔了两颗进嘴,又喂她,说:“不用,干嘛多跑一趟?别拿出来就行了。”他背上她的包,牵她的手道,“走,我带你去看好东西。” 1号温室是一座新建的温室,是其他温室的四倍大。门口还有校工当警卫,不过宋阳靠刷脸就把季笙带进去了——进去前要先穿鞋套,包还要放在外面。 “这是怕把外面的土和细菌带进去?”季笙不免慎重了好几分。 宋阳小声跟她说,“不要紧,一般人也能进,不过这里面都是钱。” 季笙:“是很贵重的植物吗?” “算是农大正在开发的新品种吧。”宋阳说。 进去要先过四道门,最后掀开厚厚的塑料帘子,就进到了一个潮湿温暖的地方,空气中的水气特别浓厚,光线特别好。 季笙深呼吸了好几下,觉得整个人都轻了几分。 宋阳看到她的脸色变红润了,说:“这里面的空气是特别调配的。”充足的光照,还有浓度较高的二氧化碳。 季笙马上明白了,担心的问宋阳,“你没事吧?” 宋阳笑着摇头,“没事,这种浓度还不会对人体造成什么影响。”不过长时间留在大棚里当然是不行的。 他一直在观察季笙,发现她的脚步越来越轻快,走路的步子越迈越大,显然这个环境非常适合她。 “这就是你让我看的花?”季笙好奇的看着面前的花。整个大棚分成好几块区,一眼望不到头。在供人行走的小路两旁是一个个薄塑料膜罩起的花房,上方有喷头,可能是用来洒水或喷药。 她站在花房外,宋阳说:“里面温度会更高一点,旁边有温度计控温。这个温室里都是这种玫瑰。” “它真漂亮。”季笙说。 面前的玫瑰是深紫色,色泽浓艳,花有 分卷阅读159 七寸碗口那么大。 “你觉得这花怎么样?”宋阳小声对她说,“能听到它的声音吗?” 季笙感觉了下,摇头说,“没有。它还没有意识。” 这个花虽然长得很大,枝繁叶茂,但是……季笙猜它可能只有三个月大。 宋阳听她说了以后点头说,“没错,它的成长期短,这是它的培育方向之一。”他指了下旁边挂的名牌,上面明显写着这株花的“出生日期”,它从插杆起到现在长到这么大,确实只有三个月。 ☆、第96章 那天,季笙在这个大花棚里待了两个小时,门口的保安尽职尽责的进来催了五六回,宋阳还出去上了个厕所,回来一身烟味。 其实这个花棚里的花没什么特别出奇的。香味特别浓郁?可季笙直到这一次才发现,她的鼻子好像出问题了,不管多香的花,她闻起来就那样,一点也没有香气袭人的感觉,普普通通。 花棚里花的品种很多,奇哉怪哉比比皆是,有的花长的模样都让人想像不到。可只能隔着塑料薄膜看,不能伸手碰。宋阳倒是说出去后可以给她找几包花种。 所以这个棚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可她就是不想出去。 最后是宋阳把她拉出去的,去吃饭的路上,他问她想不想来打工。 “怎么打?”季笙很有兴趣。 宋阳一副“丑话说在前头”的架势,“工资很低,一小时最多五块钱,按月结账,不包伙食交通,而且很栓人,打工时间必须时刻不离,上个厕所都要跑出五百米去附近的教学楼上。” “我不是你们学校的学生也行吗?”季笙兴致不减的问。 “一般也就是招社会闲散人员,学校本来想招个正式工,不过那个太花钱了,现在是教授当工作吩咐学生,学长欺压学弟妹,学弟妹把工作外包。” “好复杂……”季笙好奇工作内容了。 “工作内容就是抄表,时刻注意棚内的干湿度和温度,照规定干的喷水,湿了吹风。”宋阳说,所以才栓人啊。 “那也不难啊。”季笙想这有什么难的? 宋阳:“你没发现棚里每个花圃都有温度计和湿度计?” “……每一个?!”季笙大喊道。 宋阳无奈的点头,“不然你以为呢?” 这个工作以前都是由教授当课业任务布置给学生的,一方面让学生强化下专业知识,锻炼学生,另一方面省钱。 但一个枯燥的、机械的、重复性的任务做上几年试试?要是某个教授刚好在研究这个,研究个十年八年…… 所以,也不怪学生们下有对策了。 “那我去打工就没问题了?可只有周六、周日下午才有空啊。”季笙想了下她的时间好像也不是特别充裕。 “双休和休息日本来就最难找人,你愿意我就给你报个名,肯定能选上。”宋阳的目光显得特别淡然,好像他只是给她找了一个打工的机会,“报名吗?” “报吧。”季笙确定的点头了。因为她想这样她就可以每周跟宋阳见面了。 “搞半天你去他就给你找了这么一个工作?”贝露佳有点看不懂宋阳的画风了,说他想见女友吧,让女友每周跑到农大去打工,两人见面?这男生是不是有点太懒了?可这不是宋阳一惯的作风啊。 季笙一再的替宋阳解释,“那是他看我特别喜欢那个温室。” “那里有很多花吗?”姚东海想像温室里有多稀奇的花才让季笙这么恋恋不舍。 “很多,大部分是外国的新品种,他们在试种,看能不能种出来,有的就是他们在新品种的基础上搞开发了。”季笙说起那里的花语气并不热烈。 姚东海就明白了,能吸引季笙每周跑过去的还是宋阳啊。 周一晚上,宋阳发来个短信,说季笙的打工搞定了,特别简单,这周六就可以上班了,让她传张她的证件照过去,他去打印出来给她做通行证。 “周六你早点来,我请你吃饭,再带带你,教你怎么做。”宋阳说。 季笙答应了,贝露佳还在说,“你们这约会也太奇怪了吧,真不浪漫。”代入她自己想像一下,童桐打工,为了能跟她见面就甜蜜的跟她说“你也来打工吧,虽然工钱不多但我们能天天见面”,她肯定不愿意啊。 姚东海幽幽道:“要是打工能见着人,我肯定愿意啊……”她倒是很乐意去韩鹏举的办公室打工,不像现在见个面都要偷偷摸摸在校外,离学校还有一条街就必须分开走。可惜人家不收啊。她义正言辞的谴责贝露佳道,“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贝露佳沉痛认错:“对不起,不知道你这么饥渴。” 恼羞成怒的姚东海把贝露佳修理的金光闪闪瑞气千条,季笙这边兴冲冲的数着去打工的日子,为这个连主持的打工机会都推了,搞的那个替她接活的中介都瞪眼睛了,“五百块啊!姐!你就去站上那么四五个小时就到手了!你不知道我是没你这条件,我要有条件我就上了!” 季笙诚恳道,真不能去,她男朋友给她找了个打工的活。 中介心酸道:你小心男人坑你!他给你找的什么活?别瞎接,我这边好歹都是正规的,抽成抽的也不多。 季笙:就在他们学校里头,帮着看点实验什么的,活很轻,钱很少 中介:你不用说了,我懂了,你男人这是把你给拴到眼前看起来了,他怕你出去学坏吧 季笙:去边!什么学坏!他又不是我爸! 到了周六,季笙一下课就提着书包准备走,连饭都不吃。 “到那儿以后跟他去吃。”季笙道。 贝露佳也跟童桐约好了,就剩下姚东海一个孤家寡人。贝露佳道,“既然你有空,那你帮我把床上的衣服送到洗衣店吧,我已经装好了。” 姚东海死神眼看她,转头破罐破摔的问季笙:“……你要不要洗衣服?” 季笙不太好意思的说,“那我床上那两条裤子,还有柜子里那件运动款的羽绒服,你帮我送过去吧。” 出了教学楼,只有姚东海死气沉沉的往女生寝的方向走,问她怎么不先去食堂吃午饭,送洗衣服的事下午再干也行啊,姚东海恨意涛涛的说:“……不饿,吃不下。” 贝露佳和季笙这两个满面春光的家伙只好目送她了,等就剩她们俩的时候,贝露佳有点同情姚东海了,说:“你说她谈的这个朋友有什么用?跟搞地下情似的!我都怕那人回头再突然把她甩了。”恋情不能放到明面上, 分卷阅读160 确实让人不安。 季笙想起她曾经的一个念头,那还是在刚知道姚东海和韩鹏举谈的时候,她就想借姚东海的手送韩鹏举一盆花……过上两三个月再找个借口要回来,她摸摸花就能知道韩鹏举有没有除姚东海之外的第二个女朋友了。她很担心姚东海被小三。 可后来觉得这个办法有点侵犯隐私,就打消了念头。 今天贝露佳一说,她又想起来了。 “你说,我要有办法监视一下韩鹏举,会不会不太好……”季笙问。 “你有什么办法?”贝露佳一点都不反感这个主意,就是对季笙的能力有点怀疑,她想了下说:“你想找机会给他的手机装个监视软件?这个倒是可以试试,等晚上回去了我上网搜搜,回头给他们三个都装上!” 季笙到了农大还在转这个念头,犹豫不定。见到宋阳也有点神不守舍。 “怎么了?有心事?”宋阳带她去吃了学校附近的土家菜,两人都是大食量,他点了一桌子,就着米饭两人大快朵颐,把隔壁桌都看愣了,听他们窃窃私语都说没见过这么能吃的美女。 “没事。”不过季笙停了会儿还是把她们对韩鹏举的担心说了,她还说了自己的主意,“我一边觉得这样做不好,一边又实在担心。”应该说,利用盆栽监视韩鹏举,过不了她心里那一关。 宋阳一直都知道季笙的心结,她把菟丝子带来的“异能”当成负担,目前也仅仅只是能做到尽量忘了它们的存在。主动去利用这种能力也只有几回,都是发生在不可抗力的前提下。 韩鹏举毕竟并无劣迹——如果已经发现他外遇了,那她就能心安了。 他平静道,“如果你真的发现韩鹏举有问题,比如已经有了谈婚论嫁的女友,他找姚东海只是玩玩的,你会告诉她吗?”他盯着她,“你敢告诉她吗?” 季笙张了张嘴,想说敢……可设想了一下,没那么好说出口。 “……真有这种事,那就非说不可了。哪怕以后跟姚东海再也当不成朋友,也不能眼看着她跳火坑。”季笙说。 “那你就去做吧。”宋阳出乎意料的推了她一把,“你有这方面的能力,为什么不帮帮你的朋友呢?” 季笙被他说服了,“那我回去就挑一盆花。” 宋阳笑着说,“我来帮你挑,最好是年头长一点的对吗?”他知道植物的年龄越长,她就越能感应到它们的意识。 “跟大小也有关系。”季笙道,不过她又不能送一棵树过去,一盆在四五年左右的,能放在桌头案角的漂亮盆栽就行了。 宋阳:“交给我吧,我们那边别的没有,好花是最多的。” 季笙当晚回寝室就提了一盆君子兰,非常粗壮,根上还包着泥,装在塑料袋里。她一进寝室就喊姚东海,“看看,能不能给你家老韩送过去。我今天在农大拾的,好好的一盆花让人给扔出来了。” 这是宋阳给她出的主意。突然送花找不到理由,就说是在路上捡的,而且学校里想养花也不容易,也就老师办公室有这个能力了。 贝露佳回来的早,跟姚东海一起蹲过来看,可惜道,“呀,这花很好啊,怎么就给扔了?” 季 笙一边跟这个君子兰说话,君子兰正在生气,如果换成人,大概就是在对季笙叉腰怒视。这花据说有五年了,因为农大里这种平常普通的品种不怎么稀罕,连花盆都 一直放在外面的墙根处,不过外面天生天长的,没人管,反而长得非常好。这回季笙等于是把它给从它的家硬抢出来的,宋阳不知道,她一路上受尽良心谴责,跟这 个君子兰百般保证。 季笙:我肯定常常去看你 君子兰:╰_╯ 季笙:如果他们不好好养你,在你的盆里泼茶叶水什么的,我肯定把你要回来 君子兰:(╯-_-)╯╧╧ 季笙:就当帮我一个忙?咱们约定个时间,两个月怎么样?就两个月!两个月我就把你要回来 君子兰:……哼 季笙:谢谢谢谢谢谢! 姚东海很高兴能找个理由给韩鹏举打电话,韩鹏举也很“上道”的说,“哦,花现在就在你们寝室?你们那里有盆吗?没盆?那我现在去拿吧?” 姚东海:“会不会不太方便?” 贝露佳像严母一样瞪着姚东海,一边看看寝室里的表:已经八点四十了。 姚东海冲她摆摆手,做口型:我不跟他出去。 没说完就对着手机兴高采烈道,“好啊!在哪儿?那我现在就去!” 季笙正好没换衣服,说:“我陪你一起。” 姚东海惊讶道,“就在学校里头!不远!” 季笙坚持,学校里面也未必安全。 “那我也去。”贝露佳火速换好衣服。最后是三个人一起去送花,把韩鹏举逗笑了,姚东海的脸又黑又红。 “你朋友们是为你好,替你着想,好了,回去吧。”韩鹏举对这三个女孩挥挥手,真心羡慕这种只有在学生时代才会有的纯挚情谊。 ☆、第97章 “好香,季笙你身上好香啊。”又一个女生在经过季笙身边时忍不住凑到她肩头闻了下。 “她男朋友给她找了个打工的活,天天钻花堆里。”贝露佳头都不抬的说,“她下班刚回来时才香呢,满寝室都是花香。” 季笙忍不住抬手闻了闻,“我都换过衣服洗过澡了,还香?” “我站这儿都能闻到。”女生说。 “可能是头发吸味。”贝露佳也替季笙发愁,一开始她香喷喷的回来她们还挺喜欢的,这可是自然的花香。但香味经久不散就有点闹心了。 季笙没办法了,中午回寝室时准备去浴室再洗一回头,洗完回来吹干头发,“再香我就没办法了。”她今天洗了三遍,还用肥皂洗了一遍。 姚东海和贝露佳都过来闻,“好像没那么香了。”贝露佳说。 “难说,上次洗过澡也是一开始不香,半天后就香了。”姚东海先闻头发,又抓着她的手闻,“我怎么觉得不止是头发香啊。” 季笙突然想起树兄让她努力开花的事,现在已经是春天了,难道她开花了?可花在哪儿呢?她摸摸肚子……身上没有,难道在体内?还是这个香味是……“那里”散发出来的? 她想了想,觉得难以接受! 等到下午香气终于开始变淡,她才松了口气,一下课就迫不及待的跑去找树兄了。 树兄的回答终于让她安心了:这不是你开花了, 分卷阅读161 这是别的花的香味 季笙大松一口气,都想欢呼了。 树兄接着说:不过,你最近应该成长的不错 季笙不太明白,树兄是很欣慰的,她只能先道谢,再自己回去慢慢想。 花香事件的后续就是寝室里有女生来问季笙的香水是什么牌子,季笙从陈湘身上学到了,那就是别否认,否认未必能取信于人,所以她说:“我用的不是香水,是精油。”而且她推荐的是农大自己的研究所推出来的,因为牌子不够响亮,所以鲜为人知。 宋阳跟她说过这些精油都是货真价实的,是他们自己的实验室做的。 “很好做,提纯什么的实验室都有仪器,学校也不缺材料。不过东西做出来了,学校却没下功夫去做广告。”最后只有学校自己的农产品店里搭卖……宋阳挺替学校领导的智商着急的。 除此之外还有花草茶等产品,都是学校跟风做出来的,然后……没有广告,当然也没有然后了。 季笙走内部价很便宜的买了不少,寝室里这段时间的茶全她包了,现在姚东海和贝露佳的水壶里全是玫红色的漂亮茶水。 季笙也老实不客气的替男友的学校打广告了。 寝室里的女生们问清农产品店在哪条街后,过几天季笙就发现她们都开始用上了,就是还有人问“季笙,怎么没有你那种?” 季笙只好说:“我的是宋阳给我做的。” 男友亲制,自然不好去要,季笙逃过一劫后,跟宋阳说了她身上染上花香的事。 “这个香味太顽固了,我总觉得不太正常。”普通的香气会附在她身上好几天吗?洗澡换衣服都消不掉?这不可能。 她本意是跟宋阳在电话里聊聊,结果他说:“我去看你,当面说。”挂了电话不到半小时就来了。 季笙接到他说已经到门口的电话时惊讶死了,因为当时已经快九点了!她是下课回来吃过晚饭才给他打电话的,本想睡前甜蜜一下,没想到会这样。 季笙赶紧穿好衣服跑下去,现在这个时候晚上还是有点冷的,她怕他等的时间长了会冷。 她跑下楼,远远的就看到宋阳站在女生寝最近一个路口的路灯下,有很多回寝室的女生经过他时都悄悄看他。 “宋阳。”季笙高声叫他。 宋阳跟她招招手,收起手机向她走过来。 “你怎么这么晚还过来?”季笙又是感动,又是发愁他一会儿怎么回去。 “又没多晚,我以前去网吧还凌晨两三点回寝室呢,也没出事,放心吧。”宋阳替她理理跑乱的头发,看周围没多少人,就伏在她头发上闻了闻。 旁边路过的女生们纷纷都加快脚步,嘻笑、偷看,给他们让出空间。 季笙的耳朵都发烫了,微微有点闪躲。 宋阳却没注意,他认真的闻过她的头发,发现除了洗发香波等的化学香味之外,确实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他问她:“你今天出来擦脸霜了吗?” 季笙怔道,“早上起床洗脸后擦了。” 话音刚落,宋阳就凑到她脸上来闻了,季笙的脸轰的一下就烫起来了。 宋阳发觉她的脸又烫又软,低头一看,也愣了。 季笙的眼睛里全是惊慌和羞涩,她仰着脸,眼睛像含了泪一样。 眼如秋水。 宋阳第一次发现这个词并不夸张。 鬼使神差的,他覆上了她的嘴唇。 世界都远去了,只剩下他们两人。 一碰到他,季笙饥渴的深深的嗅进他的气味,就如同荷尔蒙的粒子真的被她吸进了肚子里,她觉得自己像章鱼,紧紧的缠住他。 ——更像菟丝子。 这个念头在她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但她现在没有心思去理会,连时常徘徊不去的担忧和恐惧都消失的一干二净。她现在只想着一件事:就是宋阳。 这个吻给宋阳的感觉一点也不一样。他仿佛面对着一个深渊、一个黑洞,她会把他吸走,所有的一切,包括他的生命。 他想到了菟丝子,他就像是被菟丝子攀上的树木。 他在这一刻体会到了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体会到的感觉。像献祭一样,他在任季笙予取予求。 他的心脏开始快速跳动,一些恐怖的念头冒了出来:季笙……她真的会吃了他吗? 但这个吻却带有恶魔般的吸引力,使人恐惧好像也成了她的魅力。 至少对宋阳来说,他没有退却,反而主动抱住她,更加狂热的吻她。 是 的,心在狂跳,但感觉却非常好!他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男人为了吻她一下而付出一切。如果菟丝子让季笙变成最完美的,那她对男人来说同样也会是最完美的。放 弃季笙?让别的男人来替代他的位置?他相信肯定会有男人愿意的,她的秘密会吸引来危险,也会让更多的人趋之若鹜! 所以他绝不会放手! 一吻毕,两人都像刚跑过三千米一样喘气。 季笙还有点蒙,连刚才他们在干什么都忘了。倒是宋阳还记得原本的用意,只是他现在也有点力不从心。 ——幸好大衣够大,夜色很暗,裤子也不是紧身的。 宋阳现在不敢走动,希望下面的那个东西赶紧消下去,当然,他也不敢再去闻她身上的香味了。 可能那个香味也有一点作用。只是他现在脑子乱成一团,怎么都没办法冷静思考,只能先把他来的路上想的那个可能性先说出来:“菟丝子……我是说2.0,它能模仿寄生的本株的体态,香味可能也能模仿,如果它觉得这个香味是好的,可能就会模仿。” 季笙听懂了,可她觉得这个可能没办法实现,“人体没有散发香味的器官。” 宋阳现在脑子清醒点了,好笑的摇了摇头,“高中生物都忘光了?人怎么没有?你全身的汗腺都是。” 季笙一直在纠结她从哪里长花,听了后恍然大悟:“汗味?!”她的香味是汗味? 宋阳犹豫了一下,悄悄指点她,“你晚上睡觉前可以悄悄闻一下腋下的衣服。”其实如果说体味浓郁,当然还有别的地方,但现在说这个不合适。他只是想了一下,下面那个东西就又有精神了。 晚上,季笙睡觉前,很听话的不但闻了腋下,还很有冒险精神的闻了她的袜子……然后她不死心的去闻鞋…… ——居然还真是香的。 她闷在枕头里,觉得人生的真是……毫无希望了。不过想到爸爸妈妈和宋阳,还有她的好朋友 分卷阅读162 们,还有学校……等等,她又翻过身来破罐破摔的想,香味总比臭味好,她这也算是体带异香了,以后不用买香水了,喜欢什么香味拿过来试试,能模仿就模仿了,多省钱啊。 这么想之后,她第二天真的借了贝露佳的香水,坚持喷了一星期后,发现这种人生调配的香水,她的身体本能好像不认,倒是钻进温室跟各种奇花待了两天,又“模仿”了满身的花香。 宋阳每到她打工时都来陪她,不然她整个下午在这里只能一个人玩手机了。 两人不由得讨论起来她身上的又一次“异象”。 宋阳对季笙天马行空的实验精神也很无奈,不过也算是个方向,他道:“可能你更喜欢自然花香。”他凑在她脖子根闻了闻,“好像是那边的德国咖啡的香味,大概因为它最香。”所以才会选它模仿。 然后他就看到季笙的耳根嫣红一片,脸蛋更是红得厉害。 他搂住她吻下去。 季笙有点怀疑,因为自从她会发香味之后,他们见面接吻的次数比以前多很多。 “是……香味的关系?”她喃喃道。 “不是。是我想吻你。”宋阳舔着她的嘴唇,慢慢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然后含住她整个嘴,用把她吞下去的方式仔细的吻她。 ——只有老天知道,他有多想独占她。 ☆、第98章 季笙每个周末打完工回来,第二天上课都是一身香味。这次这个叫德国咖啡玫瑰的香气足足香了半个教室。一下课就有人前后左右的问:谁啊?香水洒身上了吧? 季笙拖着笑得快岔气的贝露佳和姚东海出来,昨天两人还帮她想办法怎么把身上这股味给去了。 贝露佳:“今天中午再去洗个澡吧。我现在才发现啊,太香和太臭一样啊,都属于生物武器啊。” 姚东海显摆着手机上韩鹏举发的照片,“看,他把这君子兰养得多好!” 季笙赶紧就着她的手看,从照片上看这君子兰油绿油绿的,形态恣意自然,确实养的不错,心里就松了口气。她还挺怕韩鹏举不会养把那花给祸害了呢,不过她爸爸说过,一般坐办公室的都会收拾花:闲的。 季笙心怀不轨的提议:“要不我们去看看这花?” 姚东海更关心季笙,“你不洗澡了?”不过男友那边也很吸引力,犹豫了下说,“要不咱们下午去,下午他们办公室人少,下了班没人了再去。” 季笙这才知道韩鹏举把花给养到办公室了,放办公室干什么啊?她是想让他把花拿回家养啊。如果韩鹏举在学校有女朋友,那早就暴露出来了。 贝露佳说了句话,让季笙恨不得抱住她亲一口。 贝露佳,“那让他把花搬回家吧,咱们到时去他家看。”别人的男友使唤起来不心疼。 姚东海很心疼,白了一眼说,“你怎么不说让他现在搬下来给咱们看啊。” 贝露佳白回去,“不是想给你制造见面的机会嘛,你就不想去他家看看?对了,你去过他家了吗?” 姚东海:“……”她还真没去过。做为一个年轻姑娘,说起到单身男子的家里还是会有点警觉心的。所以他们都是在外面见面。不过现在有朋友陪着,季笙还学过一年柔道,一起去男友家什么的,好像可以有。 一看她心动了,贝露佳豪迈道:“那就交给你了,你去说好时间,我们陪你去。” 姚东海跑到前面去给韩老师打电话了。 贝露佳和季笙放慢脚步声在后面,“你们俩谈个恋爱能让我操多少心!”跟着就开始数落,季笙一年级谈上二年级不明所以闹冷战,“那时我们俩都怕你们是要分了。” 季笙还不知道当时她们俩这么替她担心。 贝露佳:“当时你那副死样子,跟心如死灰一样,我都想要是宋阳真把你甩了,把你害成这样,我就买水军网上黑他去!”她当时都跟姚东海商量好几回了,计策定下好几条,还特意上网练了练身手,结果就让姚东海这次使在陈湘身上了。 季笙感动的抱住贝露佳亲亲撒拉尼就喊上了。 贝露佳沉重的叹了口气,“结果你这边刚捋顺!那边她又给我出事!”看她手指快抖成帕金森了,指着前面的姚东海,季笙完全能体会她吐血的心情,她在刚知道姚东海跟一个比她大十岁的男人谈恋爱时也很心塞。 不过君子兰已经送过去了,季笙想到这个就有点感谢自己现在的新技能了。 都快走到食堂了,前面姚东海还没说完呢,贝露佳也不说什么了,她牵着季笙,刚想开口说个什么事,下一秒就忘了,指着路口那里人群中的一个女生说,“那是不是陈湘啊?” 季笙顺着看过去,那边三五个女生正围着陈湘,好像在吵架。 整容,不可能不出意外。陈湘在她们那层楼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又因为效果确实不错,她也很热情的帮人科普建议加介绍,结果就有人听她的去那个医院整了。 那个姑娘在整容医院被医生护士一忽悠,她自己也不是很坚定,结果就预约了一个大手术,是整张脸都要整的大整容,前后要进行三到五次手术。 跟陈湘不同的是,这姑娘带去的卡里有十万块钱,是她自己的卡,有家里打的钱也有自己攒的,全都交了手术费了。 现在手术进行了一次后,这姑娘后悔不想整了,太疼了!但整容医院说……对不起我们不退钱,最好继续整下去,不然你就太亏了。 整容是签过合同的,医院也算是占了理。但接下来事情变得更复杂了,姑娘的恢复期还没结束已经能看出来她的手术算失败了,两个眼睛现在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了!让人一看,这人大小眼? 整 容医院说的是等恢复期结束再看,但谁都能看得出来的失败是没办法回避的。不过整容医院也很会说,因为整容是失败还是成功,这个是很主观的。你说整的不合你 意,整失败了,那医生也可以说术前已经进行过沟通,会有一定的失败机率,这个也是写进合同里的。不过我们医院可以给你免费进行修补。 但 姑娘一是怕疼,二是不相信这个医院的技术了,再说她现在怎么可能冷静得下来?以前最多眼睛有点小,现在一个眼睛小了还歪了,一个倒是大了,不过谁的眼睛能 这样?她现在满腹怨气,一个是对整容医院,第二就是对陈湘,再加上之前网上也说陈湘是整容医院的托,新仇旧恨加起来,她就找人来堵陈湘说理了。 陈湘整的是恢复得不错的,只是跟她设想中 分卷阅读163 的脱胎换骨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事实上,她现在只敢妆后见人,没化妆前她不敢让人看她的脸,连她自己都不敢看。 一个是两侧鼻翼附近的皮肤还有一点明显的颜色区别,第二个就是鼻子看起来有点死板。 这 个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理作用,当时这个鼻子整好她是很满意的,高度角度都很完美,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怎么看怎么不自然。她特意去找医生了,医生跟她保证说 给她整的真的是非常成功的手术,还一直想给拍下来当典型案例宣传,为这个都愿意给她减三千块手术费。医生也替她开解了下,说整容的人都会有这种心理状态, 可以适当疏导一下。 陈湘在这之后,沸腾的脑袋好像有点冷静下来了,她忍不住给整容医生看了季笙的照片,想知道她到底整过没有。 医生在挨个看过照片后,摇头说看不出来,不过应该不是整的,因为假体是不会循序渐进的成长的,这人一年整一回的可能性也太小,再说回回都整得天衣无缝也不可能,同一个人由同一个医生去整,也不能做到整几回都是一样的效果。 至 于季笙在一年内大变样的事,医生在问了一些情况后也说,“可能她发育晚,一般我见过的人面部骨骼发育多数在高中时期,也就是十六到十八岁就完成了,你看她 的第一张照片到第二张,明显就是开始长骨头了。”他用手比着下巴往下拉了一下,“你看,就是从圆脸变长脸了。一般人都是这样的,还有人是外扩。”他又比划 了下,“我看你就是这样的,一般人成年后的面部会比幼儿时期更明显,更有轮廓感。所以大家小孩子的时候都是很可爱的,因为脸型更柔和。” 陈湘听了医生的解释后,应该是相信了的。因为她也发现整容并不可能把人整得更完美,是可以变漂亮,但五官的协调性有的会降低,会让一眼看出不自然。她现在就有对自己的脸有这种感觉。 但被人堵着的时候,看到季笙远远的看到就加快脚步走开,陈湘的心里升起一股非常阴暗的愤怒。 ——她终于承认,她打从心底里不喜欢季笙,讨厌她。 ☆、第99章 学校里最近似乎被学生中间的整容问题给闹得不轻,很快老师们就在班会上劝告大家,父母给的容貌是天生的,也是最好的,不要嫌弃,更不要轻易的去整容。 平时开班会大家都在下面玩手机,可能今天的话题比较新鲜,下头的人听的都很认真。 关老师在讲台上举了好几个例子,“有的同学就被医院骗了钱,整容这种事是很专业性的,如果真的要整,最好不要自己轻易的下决定,取得父母的同意后,多跟父母商量,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再说。” 下面嗡嗡声一片。 “那个被骗钱的好像就是英语系的……” “听说骗了十万呢!” 关老师一点都不禁止大家讨论,只是声音更大的说:“学校里还有人专门建了整容的群,我要告诉你们,这种群大家最好还是不要相信!你知道群里都是什么人?就算真的是同学,他有没有收整容医院的钱要拉客人去?拉一个提成一百?说不定什么时候你们就被当成肥羊宰了。” 整容群的事现在已经过去了,在前一段时间确实学校的群组里有很多,有时加一个能牵出一大串,但当中有的群真的在做托,替某些民营的整容医院介绍生意,名声坏了以后,最近整容群已经全都死光了,消声匿迹了。 学校老师们的信息永远慢一拍。 季笙悄悄发信息跟姚东海聊:这是说的陈湘那个群? 姚东海:不止陈湘一个整容群,多的时候有几十个呢,真的当托的也有,就是介绍一两个像打痣、打雀斑,最多割个双眼皮这种生意,不过听说很多人都顺便开了眼角,去医院后都被推荐了好几个项目 整容医院也有套餐嘛。 总之,可能是临近毕业,大家都处在找工作的不安定期,都想争取更多的有利条件,整容已经成了人人都开始考虑的一件事,最起码的都想去正齿,或者想办法把脸上的痘印去了,再不然减个肥什么的。 除了整容之外,学校里还兴起了另一项活动,就是形象设计,简言之就是指导人怎么穿衣服,收拾发型,化妆等等。不整容的话把自己收拾得漂亮点也不错啊。 季笙就接到了中介替她介绍的新的打工。 中介:姐,有个好活!不妨碍你周末去你男友那儿,连校门都不用出,每周一到周五晚上,以前的水利研究所的旧楼那里,有人办了个教形象设计的班,请的是外面的老师,想找几个模特,一次二百,两个小时左右,化化妆,教教怎么穿衣服 季笙:这个…… 中介:去吧!很轻松的!也不花力气,坐坐就有钱拿,也不会每次都栓你两个小时,他还要讲啊,还要给客户们搭配,没事时你就自己玩手机,你介绍一个人进去还能抽成呢 季笙:办这个班的是谁啊?外校的? 中介:外校的进不来,是咱们学校的老师办的,肯定安全,你跟那边说说,让他给你日结,去一次结一次的钱 季笙还在犹豫,结果就听说姚东海和贝露佳都报名了,两人还在寝室里热火朝天的讨论带什么衣服过去让老师帮着搭配。 季笙回寝室看到两人把衣柜打开,衣服哪哪都是,人都愣了:“……你们这是准备搬家啊?” 贝露佳跳过来打开学校贴吧的贴子给她看,“怎么样?我跟姚东海想去听两节试试,反正可以试听一次,一期也就八十块钱,这个价格也就是出去吃顿饭就回来了。” 季笙听学员一期才八十,不由得担心开班的人收不收得回来成本。 姚东海以前完全没想过打扮这回事,衣服也全是淘宝风,不过在跟韩鹏举谈了之后,整个人都变了,现在她一个劲的往成熟里打扮,她过来问季笙去不去,“去听听也好,现在去哪儿都讲究个形象问题,咱们去找工作,用人单位也是以貌取人的多。” 季笙:“……”她就把自己可以免费听课,老师还要倒找钱给她的事说了。 姚东海和贝露佳当即眼睛就发亮了,“快问问你介绍去的能不能打折!” “我还没说要去打这个工呢!”季笙说。 “去,去,肯定要去!”贝露佳把手机塞给她,“不然我们俩晚上去听课了,你一个人在寝室多没意思啊!快接了!” 季笙只好打电话给中介说这个工作接了,中介很快短信过来说已经联络好了,那边还 分卷阅读164 需要面试一下,“不过姐,我觉得你肯定没问题!上吧!”中介兴奋的说。 面试是在食堂(……),季笙打了电话过去后,形象设计班的那个男老师就欢快的说:“你是本校的吧?季笙是吧?你好你好,我在学校的网上看过你主持的照片!你晚饭在食堂吃吗?要不咱们在食堂见见吧?我请你吃饭,顺便说一下看你有没有什么要求?” 约好在第二食堂见,季笙就提着饭缸去了,姚东海和贝露佳跟着一起去,说要保护她的安全。 “别忘了问能不能打折。”贝露佳叮嘱她。 形象设计班是高声办的,他是艺大毕业,搞美声的,刚来g大没两年,看起来跟学校的男生差不多大。他很注重外表,学校里的学生都知道合唱队的高老师很骚包,穿的跟演电视剧似的。 季笙从来没上过高声的课,在食堂一见就知道这个老师肯定受女生欢迎,但肯定不受男生欢迎。 他穿的就是普通的白衬衣和西裤,但一看衣服就是牌子货,白衬衣非常紧身,随意的挽着袖子,打开胸口前两个扣,露出晒成蜜色的胸膛。他身材练得不错,肌肉很发达的样子,从背后看是标准的倒三角体型,下面两条大长腿,会给人他身高超过一米九的错觉。 季笙和他都是第一眼就发现对方了,他远远的冲季笙露齿一笑,戴着墨镜的脸很有祸国秧民的气质。 季笙已经发现有很多学生往这边看了,正好是吃晚饭的高峰期,食堂里都是人,不乏认出高声或她的学生。然后,有人开始拍照。 季笙火速坐下,很快高声也端着冒尖的餐盘过来了,挤到季笙对面坐下,“你就是季笙吧?我一眼就看到你了。”他取下墨镜,单纯说脸不能叫帅,但他非常有自信,这种气质也是很独特的。 姚东海和贝露佳在不远处担忧的看着这边。 季笙面无表情的问:“高老师,我们说一下打工的事吧。” 高声故意眯眼仔细端详了她一会儿,很有电影男主气质的指着她宣布:“你面试过关了。”然后又露出白牙笑。 季笙觉得这人还挺……纯朴的,一看就是当老师没几年。学生见得老师多了,一般都能很轻易的分辨出老师是老鸟还是菜鸟。高声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菜鸟。 ——老鸟男老师才不敢这么跟女生调笑。 季笙带着同情的陪笑了一下。 高 声说了下待遇,基本就是跟中介说的一样,“周一到周五,每晚七点到九点,两个小时。你可能需要提前半小时到教室,我们好讨论下当天要进行什么内容。我会准 备一些单品,像围巾、手链、项链、帽子一类的小搭配,也会准备一些化妆品……”他看了季笙一眼,“对了,你平时化妆吗?” 季笙摇头,“不化。” “看出来了。你是不是连防晒也不擦?”高声很轻易的就发现季笙的脸和脖子有色差,他不自觉的皱起了眉,“不行啊,现在女生怎么能不化妆吗?你要注意保养啊。平日晚上睡前擦保养品吗?” 季笙继续摇头。 高声刚才进来就只注意季笙的脸了,他现在突然发现事情好像没那么简单,他重新打量了下季笙的衣服,冒出一句话:“你衣服多吗?像现在春夏交际,你有几条裙子?几件打底衫?平时外套都穿哪几个牌子?” 季笙说她衣服不多,没有春秋天穿的裙子,都穿牛仔裤,打底衫倒是有,两件替换,一灰一白,外套没有牌子,全是淘宝品。 高声开始揉额头了,不抱希望的问:“什么外套?说一下材质和样式?” 季笙数道:“牛仔一件,棒球服一件,天鹅绒那种运动外套一件,套头的卫衣两件。”因为卫衣穿着方便,不用考虑里面穿什么,所以有两件。 高声双手捂脸。 季笙问:“您是不是需要再找别的人选?” 高声纠结了一下问,“你们寝室有能借你衣服的人吗?我是说衣服比较多的,品种多一点的,有裙子的?” 季笙点头:“有。我一个朋友走欧美风,一个走日系风。”贝露佳本来衣服就多,姚东海最近狂热的买了很多。 高声拍板说,“那就行了!到时你穿她们的衣服来!一次两百,如果你要是能确定一直来不走的话,我给你250……260!” 季笙担忧的问他:“老师,你顾得住吗?我听说一个人才八十……”八十块听十节课,也就是两周。 高声笑眯眯的说,“别担心,老师这个班办得起来,现在报名的都有两百多人了,我本来还想借个大教室呢。反正肯定不会赖你的钱。” 季笙又问能不能打折? 高声摸下巴说,“你要是能介绍人来,一个可以给你提成十块。不过如果是你的好闺蜜,那可以跟你一起来,我不收钱!” 季笙没想到他这么大方。 高声跟奸商一样搓着手嘿嘿笑,“要是她们愿意偶尔来客串下的话?” 季笙:“客串模特?给钱吗?” 高声严肃道,“模特不是有你了吗?我可以让她们白听课啊,就偶尔我需要有学员上来帮着演示下时,她们要是能上来,我就不收她们的钱。” 季笙:“……”奸商。 季笙跟姚东海和贝露佳说过后,两人一致同意了! “免费的干嘛不去!”贝露佳一听可以免费听课就双眼闪闪发亮,她明明是个白富美却对打折一类的东西没有丝毫抵抗力,“对了,高老师用的化妆品好不好?我干脆把自己的带去吧,他要是叫我上台演示我就用自己的!”说罢兴冲冲的去收拾化妆品了。 姚东海直接把她前几天买的一套衣服拿过来了,是她自己看杂志配的:短款黑色机车小皮衣,折旧白大领口宽松t,内搭黑色背心,下面是一条七分哈伦裤,淡金色,配黑色尖头细跟小皮鞋。 这一套她逛了两天才配齐,但买回来后一上身就觉得各种怪。 “来,你今晚就穿这一身去!好好让高老师说说这一身配的到底行不行?是不是哪有问题?”姚东海热情的说。 季笙看着这一身衣服,深深的觉得穿不是自己风格的衣服太折磨人了,她现在就完全不想动:“……你这是欧美风吗?我可跟高老师说你是欧美风。” 姚东海也觉得这一身怎么看怎么不对头,不安道,“我现在也搞不清了……” 季笙有点想躲了,借口打电话问今晚有没有课想去走廊避一避,高声的电话就来了,“季笙?忘了跟你说今晚就开课了,你赶紧过 分卷阅读165 来吧!没衣服就穿你那件棒球外套!对了,你有帽子吗?棒球帽,没有没关系,我带过去几顶,你穿什么颜色的牛仔裤?深蓝、浅蓝?” 季笙拿着手机:“……” 报这个班的人出乎意料的多,季笙三人到的时候教室里外都挤满人了,高声正在弄音箱准备放音乐,季笙探头探脑的进去,他看到就是一副惊喜脸,“你过来帮我试试音箱!”然后就看到了她身上的衣服,更加惊喜的围着她转了一圈,“挺好挺好,不错不错。” 季笙身上就是姚东海配的那一套,她穿在身上真心觉得连路都不会走了。 高声看过之后就发愁了,他带的配饰不对,不过正好季笙没化妆,穿这一套怎么能不化妆?“那咱们今天就教化妆吧?我先给你张面膜你去敷一下。” 他转身去拿膜,季笙小声问:“老师,你不觉得我这一身不太适合学生吗?太成熟了吧?”姚东海是一门心思的把自己往老整,恨不能一步跨过跟韩鹏举的十年差距。 高声把面膜揭开,让她坐下敷上,认真打量着她说,“很好啊,很适合来个震撼的开场。今天来的都是听免费课的,你不要有压力。咱们也不会真的讲到九点,讲完就下课!” 安顿好季笙,高声去教室后面看音箱了,来得人太多,他要搞清教室最后面的人能不能听到声音,听不到就影响效果了。 季笙顶着面膜脸坐在讲台旁边,吸引了无数目光。不过她现在脸皮已经练出来了,当主持跑野台时下面什么观众都有,怕被人看就不必上台了。 突然,她看到了陈湘,她就坐在第一排,两人眼神相对时,她还对季笙招了招手。 季笙没有反应。 陈湘肯定没安好心,不过季笙不在乎。以前季笙把她当朋友,现在她就是个陌生人,就像路边的石头一样,完全不必理会。 陈湘挥过手后,却没得到季笙的回应,旁边就有人好笑的看她,指指点点的。陈湘猜,他们都认为她想巴结季笙,可没想到人家不理她。 她暗地里咬了咬牙,心口像堵了声石头一样憋闷,更加觉得丢脸。 她是特意来学化妆的,整容以前,她平时从来不化妆,除了需要去一些正式场合时才化。但整容以后,她出门却必须要化妆。 她对季笙的感觉越来越复杂,因为她们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很多她以前没有意识到的东西,现在都浮出水面了。 ☆、第100章 这间普通的教室最多能坐下五十个学生,桌椅也只摆了少少的六排,但却挤了至少一百个人进来,连走廊上站的都是人。 贝露佳拍了好几张季笙大庭广众下敷面膜的照片准备发到微博上替她加宋阳,道:“免费就是吸引人啊。” 不但有女生,还有相当数量的男生,而且仔细看,男生似乎比女生还要多一点点。 高声调好音箱,出来很亲和的跟大家说:“都能听到吧?” 下面是山呼海啸般的:“能听到!!” 高声伸手一比旁边仰脸敷面膜的季笙,“这就是咱们的模特了,悄悄告诉你们,是个美女哦。” 配着季笙敷着白纸面膜的鬼脸,下面一片轰笑,连季笙都憋不住笑了。 高声说:“其实我原来是想雇两个模特,一男一女,后来想想吧还是女模特实用性高,你们想啊,我能让季笙穿男装,能让男模特穿女装吗?” 下面都快笑翻天了,还有女生在喊:“我们想看男的穿女装!” 高声一本正经的点头,指着出声的女生说:“那下回再满足你。” 于是又一阵大笑。 开 场很不错,高声就开始正经授课了,他道:“形象这个东西,一面是为了悦已,一面是为了悦人。男生女生都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不能出去就让人说是钓丝对不 对?就算真是钓丝,能把人都糊弄的以为是高富帅,白富美,那也是咱们的本事!如果有人指责我们虚假宣传,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他们:你怎么可以这么肤 浅!我看错你了!”他竖起一根手指,“这样,我们就占据道德的至高点了。” 下面再次笑起来。高声说,“我今天就先教给大家一个原则:你的形象由你自己选择。” 接着就是季笙出场了。高声事先跟她沟通过,在主持的时候可能需要她说很多话,但在这个班上,主角是他,她最多只充当一下布景板,从头到尾都可能不需要她说一句话。 所以她的出场也是坐着不动的。高声看看手机,说:“面膜的时间到了。” 大家就又笑了。他过来一边给她取下面膜,一边说:“有人认为面膜敷的时间越久越好,这是个错误的观念。敷的久了,它就会反把营养水分再吸收回去。所以照着使用指南上的时间使用是最合适的。” 取掉面膜后,季笙才算是头一次露脸。她一眼就看到搬着小凳子坐在靠近门的走道上的姚东海和贝露佳。她对她们做了个鬼脸,又引起一阵笑。 高声刚好转身拿东西,听到笑声扭回来严肃问:“笑什么?要严肃。我们这是在上课知道不?” 于是继续笑。 高声拿的是个理发店那种大围裙,先把季笙给罩得严严实实的。他这样做大家都不懂啊,季笙也疑惑的看他。 他轻轻抬起季笙的脸面向观众,“风格这个东西,其实没有什么特别严格的限制。邓丽君都可以唱摇滚,所以一米六也可以走欧美风!季笙,你给大家说一下你多高!”他把话筒放到季笙面前。 季笙:“一米七一。” 高声:“……” 这下大家的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高声不解的说:“我怎么觉得你没那么高呢……我才一米八五啊。”他上下打量的眼神就是在说她虚报身高了。 季笙目光往下一溜,溜到他的鞋子上:他的鞋跟超过八公分了。 大家都顺着季笙的目光看过去,笑声再次突破新高。 从一开始的开局就非常好,气氛被控制的相当不错。到后面化妆时,高声也没有炫技,他说最好的妆就是连洗脸刷牙十五分钟搞定,“这样才不会上班迟到。”所以保养要持之以恒的做,化妆尽量减少步骤,如果是平时上班,就不用化太复杂的妆。 “我很不喜欢眼妆。”高声在调粉的时候说,“知道为什么?因为眼部肌肤非常柔嫩、脆弱,我保护它还来不及,天天化眼妆?会容易长皱纹的!” 这个说法倒是吸引了底下学生们的注意,通俗的说,抓住了他们 分卷阅读166 的心。 大家都很想多听一点高声自己的私家小窍门。 高声在季笙的两腮扫腮红,说:“我喜欢在这里做一些阴影,这样可以让轮廓更深一点。” 因为这个动作,他必须要伏下身,几乎跟季笙脸对脸。 姚东海一直盯着陈湘,虽然此时拍照、录视频的人很多,但她总是觉得陈湘的角度不太对。 她捣捣贝露佳,让她先把注意力从季笙和高声那边转过来,“你看她,她是不是又在拍照?” 贝露佳看一眼就转过来,也把手机举起对着季笙和高声,“怕什么?我们先拍了发上去。” 对哦。姚东海明白过来也举手机了,跟贝露佳拍好后就发到微博和朋友圈,配字:化妆真是一门学问。 贝露佳的配字更有深度一点:这个粉好像不服哦,下回不买它了 宋阳是先看到的图,然后才看到的配字。 首页一连刷出几幅图都是季笙和一个男人,虽然看得出来她是在化妆,他还在想她这是去健康会所了还是哪里? 但不管想的是什么,最早涌上心头的却是深刻的怒火。 这一线怒火在他还没来得及压下来时,就在私信里看到的另一张图中彻底点燃了。 那是一张侧面背影,仿佛一个男人正伏下身去亲吻乖乖坐在椅上的季笙。角度刚好能让他看清照片里的人,却又看不清他们的动作,可却留下了足够的想像空间。 如果不是先看到了前面几张图,他想,只凭最后这一张,他一定会现在跑去g大找季笙吧? 宋阳去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洗脸,回来拿起手机,这回他注意到了私信的人是一个微博小号,刚注册的,点进去什么都没有。 他没有关掉私信就是为了吸引这种人,同样为了避免他们会把照片发到别的地方去。让他们有个可以发这种照片的地方,他们才不会乱发。 他猜这还是陈湘。因为季笙平时很少跟人打交道,从二年级起,她就没有再交新朋友了。只有陈湘他们还是在这次开会时结识的,但会议一结束,季笙又在不知不觉中把这些新交的朋友给疏远了。 有时连她自己都未必发觉,她的这个习惯。 有时他也想,他对季笙的这股占有欲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就变成这样。 ——他要保护她的秘密,他要救她,帮助她,除了他以外,没有别人能做的跟他一样!只有他不会背叛她,把她的秘密说出去。 事实上,如果季笙想把寄生的事告诉别人,他会第一个阻止她。只要一想到会被别人知道,他就先出了一身冷汗。 他知道,季笙是很可能在一时冲动中告诉别人的。就连当初她告诉他,事后他回想起来都觉得她做得太冒险了。如果换一个人,可能她已经被出卖了。 可能季笙从来没有跟别的男生主动交往,所以他也没有吃醋的机会? 宋阳又去洗了把脸,还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冰啤酒喝。冰冷的啤酒滑进胃里,倒是让他更清醒了。 他仔细想了一下,应该也跟最近常常跟季笙接吻有关。不知道是他们的关系更近一步,还是寄生让季笙对他更有吸引力了,他最近哪怕是白天也常常想起她,更别提睡觉时,一晚上能做七八个她的梦。 这都有可能让他的占有欲变得更强。 他又看了一遍手机,给季笙发了个短信:看到照片了,你好像还没彩妆?改天带你去买。 写完觉得不太好,但却改不下去,就这样发出去了。 到最后,他还是忍不住宣示了一下权力。 季笙化了妆后,又被高声给重新梳了个头,换了项链、手镯、耳环、腰带等等,高声就这么加加减减的往她身上挂东西。从对面大家的反馈看,这些搭配都很有效果,她还看到姚东海,她都快把照片拍疯了。 如果以后季笙不来了,她肯定会交钱继续上课的。 课到八点半结束了,高声说今天算试听课,明天正式上课,那时就该点名算人数了,今天试听过后满意的人可以去淘宝上拍他的课时,拍完支付宝付钱。 “不满意还可以退钱的。”高声临结束又卖了个萌。 学生们陆陆续续的出去,交流彼此拍的照片,议论的热火朝天的。 季笙顶着一张准备去夜游的妆脸,夸高声道:“高老师,你要火了。” 高声笑眯眯的竖了个兰花指,“死相!人家都是靠你的啦!”然后很痛快的掏钱。 季笙把化妆品一兜(贝露佳的),收起钱说了声明天见就跟在走廊外等着她的姚东海和贝露佳走了。 高声还要把地简单扫一扫,垃圾倒一倒,才能关灯走人。他去倒完垃圾回来,发现教室里还站着一个女生。 他连忙笑着说:“是不是忘东西了?”跟着又紧张,“还是丢东西了?我刚才没注意看,是不是你手机丢了?”他刚扫地倒垃圾没看到有手机啊! 陈湘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主动道:“高老师,你好,你刚才讲的我特别喜欢!我是特意留下来等你的。” 高声顿时得意了,高兴的招呼她一起走,“天这么黑了,你住学校里的吧?走,一起走。” 两人一起下楼,高声顺便做了个市场调查。比如课上教的东西有没有觉得用不上啊?课时是太短还是太长?中间要不要休息一下? 其实他很怕弄个课间休息学生都跑了,所以才一口气上到底。 “收费贵不贵?八十块钱两周课可以吗?”高声最担心的就是这个,他还想前三个月搞个打折活动。 “不贵,我们寝室的人都来了,听完课都说回去就拍。”陈湘说。 高声松了口气,对办这个班有信心了。其实他就是想找些外快,工资太底,他这个专业除了办班还能干什么?可惜现在学唱歌美声的不多,他又年轻,人家找老师都喜欢有资历的,找了两年才只带了三个学生。 现在趁学校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他先把班办起来,钱赚上几回以后,估计学校就该出台规定限制此类班了,到时他就可以把班办到外面,有了口碑也好吸引生源。 高声陷入了对未来的美好展望之中,没听到陈湘说话,反应过来马上说,“你刚才说什么?不好意思!” 陈湘微笑道:“我就是说,我想申请当老师的模特,行吗?我可以不要钱,就是想跟老师多学一学。” 免费的东西人人爱。 高声,动摇了。 ☆、第101章 分卷阅读167 刚从教室出来还没下到一楼,贝露佳就想拉季笙去把妆卸了,她现在怎么看季笙怎么不习惯。 姚东海说:“回寝室再卸,这里卸不干净。” 三人结伴回寝室,这个时间学校里的人还是很多的,季笙无疑吸引了很多视线。 “快点,快点。”贝露佳推着她俩加快脚步,一路小跑的回到了寝室。 上楼梯时季笙的手机响了,一看是宋阳,她就接了,“喂?在干嘛呢?” “吃夜宵。”宋阳听到她的声音很轻快就知道心情不错,“你现在饿不饿?”他问,季笙现在食量变大,之前他们俩发现她怎么都吃不胖之后试验过她一天可以摄入多少热量,然后这些热量又会有什么样的表现:结果是季笙在半年内又长高了五公分。 当时季笙还跟他说她以前担心自己会长得太高一直长下去,宋阳跟她说这不太可能,因为不管怎么进化都是以她的身体本身为基底的,不可能超出太多。 寝室里也有很多女生盯着盛妆打扮的季笙看,她躲躲闪闪的走着,“有点,回去泡面吃。” 宋阳,“再煎个蛋,寝室有生鸡蛋吗?” 季笙想到夜宵就馋了,“有。” 她打着电话,姚东海已经拿钥匙开门了,贝露佳看她说个没完,自己拿了脱脂棉沾上化妆水开始往季笙脸上拍,季笙仰着脸让她弄,一边继续讲电话:“你今晚没吃晚饭?” “六点吃过了。”宋阳说。 贝露佳听他们俩在这里说废话,对宋阳的观感倒是越来越好了。他肯定已经接到照片了,不然不会这个时间打电话,以前都是十点左右要睡觉了才打来。现在才九点呢。但就算心里不舒服,也没有直接质问,而是先说一会儿话再提。 果然季笙突然震惊道,“你又接到照片了?还是小号私信?” 宋阳在那边笑着说,“别急别急,估计还是陈湘,你们今晚去上课看到她没?” 季笙想起来了,“看到了,她就在第一排。”她还真有点佩服陈湘这么有恒心了,语气中带着不自觉的感叹:“她还在继续黑我呢。” 宋阳听到后,最后一点愤怒也消失了,他早就发现了,季笙对陈湘的所作所为好像没什么感觉,她最担心的也就是他会误会她,或者她的好朋友,像姚东海和贝露佳会误会她,一旦对这两方面放心了,她对陈湘就能不当一回事了。 现在她竟然更惊讶陈湘还在坚持不泄的黑她,而不是生气发火。 宋阳说:“嗯,一会儿我把照片发给你,让你也鉴赏鉴赏。对了,之前姚东海和贝露佳就发了照片,就是你们上课的照片,我猜她们也看到陈湘鬼鬼祟祟了。” 季笙挂掉电话,贝露佳已经把妆给她卸得差不多了,把脱脂棉扔给她,“给!赶紧自己卸。” 季笙对镜梳妆,姚东海那边已经下好方便面,正准备煎蛋了,还问贝露佳吃不吃。 贝露佳很容易长胖,但季笙和姚东海都有点干吃不胖的意思,所以她很痛恨这一点! “不吃!” 姚东海就只煎了两颗蛋。她个子高,目前胸围只有a,所以虽然体重并不乐观,但她还是打算先把胸吃起来再说。所以寝室里只要季笙吃夜宵,她都跟着一起加餐。 吃夜宵时,季笙接到了宋阳传过来的照片。不得不说这照片拍的是真有意境,她给姚东海和贝露佳传阅,“拍得很有内容。” 姚东海凑过去看看,点头,贝露佳说,“当时就看她表情不对。” 当时课堂上拍照的学生很多,但陈湘的表情就是给人一种“她在做一件隐蔽的坏事”的感觉。 季笙把手机放下,有点犹豫的说不想再打这份工了。一个是太栓人,每天晚上都要去,第二就是坐在那里实在没什么意义。 现在又添了一个理由:免得继续被黑。 姚东海不太高兴的说,“怎么是我们避着她啊。要是最后一个原因,那我不同意啊。” 季笙连忙说,“前面两个才是重点。”她停了一下,压低声音说,“我觉得宋阳有点不太高兴。” 可能因为她现在需要在意的人少了,仅有的几个全是她放在心上的人。宋阳虽然刚才打电话时一切如常,她却感觉出他有点不开心。 贝露佳也反对,“要是因为他不高兴才不对,那我反对,不能总是你让步。” 季笙几口把面吃完,拿起手机下定决心道,“我这就跟高老师说,这个打工我不去了,他今天多给的钱,我用支付宝打给他。”她认为理由已经够充分了。 贝露佳和姚东海都翻了个白眼,搞半天她自己不想去才找了这么多理由。 高声正往外走,他刚才跟那个叫陈湘的女孩说了半天,两人越聊越投机之后,他开始认真考虑让她当模特了。 不过放弃季笙也有点舍不得…… 他 正在犹豫,电话来了,他看到是季笙打的,有点紧张的接起来,“季笙?有事吗?什么?这样啊……哦,没事,没事,还是学习要紧,是啊,现在比较紧张,那就算 了吧……不用不用!钱不用打回来!就几十块!我本来今天下课还想请你去校门口吃点夜宵呢,就当老师请你吃夜宵了,钱真不用打回来。行行,那好啊……” 挂了电话,高声怅然若失。 其实他一开始高薪聘请就是怕模特跑掉,他不能在自己脸上试啊,就像他说的,他能演示男生的穿衣打扮,能穿女装吗?所以女模特是他这个班里非常重要的一环。 “早知道还是应该签个合同。”不过合同的约束力有多少不好说,他怕的是这种合同会被学校抓到小辫子。 高声不由庆幸,幸好还有一个陈湘。他不敢耽搁,这就给陈湘打了电话,“跑了一个模特,这个可不能跑了。明天就要正式开始上课了。” 陈湘接到电话时整个人像是站在瀑布下面一样,那种激动就像是头一次被选中在全校面前发言,巨大的冲击力让她不自觉的站起来,对着电话那头的高声兴奋的声调都变高了:“是,好的,高老师,那我明天早点去找你吧?好的!”挂了电话,附近几个在自习的同学都奇怪的看她。 她刚才看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就到自习教室来了。不过现在她可没办法继续看书了,她把书和笔记胡乱装进书包里,提着就跑了回去。 她要赶紧准备明天去穿的衣服,高老师告诉过她要提前穿好差不多的衣服,不能太差劲,因为到时现场不可能让她有换衣服的时间和地点,最好能照着模特的照片穿。 分卷阅读168 陈湘现在满脑子都是衣柜里的衣服,怎么搭配呢? 季笙顶着姚东海和贝露佳恨铁不成钢的目光挂了电话,一摊手说:“我男友都生气了,就为了打这个没意思的工……” 贝露佳说,“这个班挺好的啊,高老师讲的也不错。” 姚东海吃完打开手机,“你不去也不知道高老师的话还算不算数,我还是先把这个班给拍了吧。”她是很需要这个班的指点的。 贝露佳是想去听着玩,她妈妈去的会所也有形象设计,不过那个太高端了,不太适合她。她也拍了一个,还问季笙:“你拍不拍?” 季笙呵呵:“……我就不用了吧?”她晃晃手机,“我明天下课就去找宋阳,好好安慰安慰他。” 贝露佳淡定道:“不许留宿。” “遵命。”季笙严肃道。 ☆、第102章 第二天的课大家就发现模特换人了,顿时议论纷纷,因为上次课高声非常和气,学生们也不太怕他,就有人直接问:“老师!上次那个美女呢!” 陈 湘坐在上次季笙坐的凳子上,脸上也敷着面膜,跟她同寝室的女生这次也都来了,因为高声说她可以带人入场,到时需要帮忙时上来客串一下就行,所以人来得很 齐,挤在一起坐在角落里。喜欢乐文网就上XS520。听到后面有人起轰,几个人也不知如何是好,有跟陈湘不对付的还在偷笑。 陈湘的心跳一下子飚到一百八,如坐针毡。 大家的询问一声接一声,还有人吹口哨,说:“我们要美女!” “对!模特不漂亮不上课!” 高声笑着说了句:“美女约会去了!” 轰堂大笑,起轰的人不起轰了。 高声又说:“怎么能说人家不漂亮呢?女孩子都是漂亮的!这么说的人小心以后找不到女朋友!” 他几句话把气氛缓和过来后,心里也是捏了把汗。有时模特好不好,直接关系着上课的质量,他现在觉得换成陈湘有点太冒险了,不该只贪那点钱的,应该再对季笙多说服一下,看能不能让她再来试试。 眼看模特将要成为一个败笔,高声也怕学生都跑了,他就在今天上课时多叫了几个底下的学生上来客串,一开始当然叫的都是陈湘寝室的女生,后来气氛热烈了,大家都很踊跃跑上来了。 高声自己带的只有一些小搭配,他在台上就直接让几个人互换衣服,然后告诉大家什么裤子配什么鞋,什么风格应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羊毛背心配衬衣加西裤皮鞋是很帅,但如果本人不洋气,这么穿就很奇怪。 一 个这么打扮的男生臊得脸都红了,他本来皮肤就黑,看起来气质是憨厚型的,农家子弟,穿这一身一点都不搭,听高声这么说就要往下逃,被高声一把拉住,说: “别走别走,我来教你怎么穿。其实你的底子很好,标准的硬汉型!身高够,体型相当不错,有架子有肌肉,兄弟!你有着很多宅男求而不得的身材啊!” 然后他叫了一个男生上来,让他把衬衣跟这个男生换了。五分钟后两人去完厕所回来一进来,满场惊叹鼓掌! 第二个男生比第一个男生低十公分,体重估计也差十斤左右,他的衬衣是白色的,穿在第一个男生身上扣子都要爆开了,但紧身效果的衣服充分显示了第一个男生的好身材!他的身高、宽肩大背等优点全都露出来了! 而第一个男生穿在身上正好的衣服,换到第二个男生身上略显大,变成了韩系风。第二个明显是宅男,肤色比第一个要浅两个色号不止,配驼色的羊毛背心正合适。 高声再替两个男生稍稍理了理头发,用定型水把第一个男生的头发往上推,像倒呲毛,给第二个做了个三七分的流海。给第一个换了条腰带,领口的扣子解到第三颗,教他怎么挽袖子,然后再加一副墨镜:型男出场! 农家子弟晒得略黑的皮肤配上劲瘦的腰身和一双长腿,满场的女生都尖叫了,照片啪啪啪的响成一片,这个男生的脸红到脖子根,可还是撑着高声刚才教的型男姿势站在那里,还有他的哥们在那里替他叫好。 第二次课圆满结束,而且因为后面想上来让高声帮着搭配的人实在太多,拖到了九点十分才勉强下课。 高声当然很满意了,不过等陈湘帮他收拾教室时,他才发现刚才除了前二十分钟替陈湘化了妆,做了简单的搭配后就一直没管她,剩下的将近两个小时内都是在跟底下的学生互动,她等于坐了两个小时的冷板凳。 这个模特请得好亏啊……虽然不用掏钱……但是…… 高声又开始犹豫了,有个固定的模特很重要,他是一定需要演示一些妆容的,这个在一开始还是他确定的主要授课内容,但现在看现场搭配反而更受欢迎,下节课势必会继续加重这方面的内容。 其实还是模特本身不够吸引人,不能把众人的视线吸引到她身上来。 陈湘发觉高声的欲言又止了,她没想到今天会是这种结果。本来她是很有自信在现场抓住观众的,她能很轻松的把季笙给比下去,让高声和大家都知道她比季笙还好。 可事情的发展真是……太让她意外了! 高声不让她说话——当然季笙当时也没说话,不过她没注意,从头到尾坐在椅子上,就是一个道具,一个布景板,气氛的把握,全场的互动全都是高声,根本没她的事。 她没起什么积极的作用,也没有表现出她的优秀。而且,她甚至还差点毁了这堂课。 陈湘咬咬牙,主动招呼高声:“高老师,我们一起走吧,我今天回家。” 高声连忙答应着,“好的好的,我马上关了灯咱们就走啊。” 两人一起慢慢走出校门,陈湘来回在心里把话想了几遍才说出来:“高老师,你看,我能不能当你的助手呢?” 高声也在想怎么让陈湘发挥更大的作用,毕竟他还是需要一个模特的,但不能再像今天一样让陈湘坐冷板凳,必须要给她找事做,他点点头:“你说。” 陈湘说:“我可以把我的一些衣服拿过来,高老师你看有没有能用的,到时拿上去给大家用,我再去借一个麦克,到时可以在你给大家搭配的时候,说两个笑话什么的活跃气氛。” 高声想了想,点头说:“可以试试。”他这两次课说的话比正式上课说的多得多,这样下去喉咙肯定会受不了的,他说:“我记得你也是主持,对吧?” 他看到陈湘高兴的笑了就知道说 分卷阅读169 对了,接着说:“那到时就交给你了,女主持。” 陈湘兴奋的点头:“好的,高老师!” 第三天,陈湘中午就把昨晚上收拾好的衣服提去给高声挑选,虽然她提去了很多,但高声只挑了几件最简单的外套和半身裙。 “现场换衣服不方便,这些衣服可以直接套在外面穿,不碍事。”高声说,“这样你拿东西也方便。” 陈湘却从高声略带嫌弃的挑捡中发觉他看不上她的衣服,不禁觉得羞耻,她赶紧把衣服装回去,问:“高老师,要不我去网上再拍一些新的回来?” 高声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他怕她真的去买,说,“网上的衣服只能随便买来穿穿,真正合适的衣服还是要亲自去试才能买到好的。你……不要去买了,买了也没用。” 陈湘有些垂头丧气的把行李再提回去,寝室里的人躲躲闪闪的看她,互相说着悄悄话。有人忍不住问,“陈湘,你昨晚回来就收拾衣服,今天提去哪了?” 陈湘反应过来:“哦,没什么。”她不太想说,不过晚上一去上高声的课,寝室里的人就都知道了。 第三次课,大家都多带了几件衣服,有的都是自己拿不准的,而且高声一进来,还没来得及说今天要化什么妆,底下就有人说:“高老师,别教化妆了,教搭配吧。” “对啊,高老师,学校不让女生化妆!” 教室里轰的一下都笑了。 陈湘还坐在那里,脸上还在敷面膜,她听到大家的话,跃跃欲试的想揭开面膜说两句,可高声没给她示意,她也不敢擅自决定。 高声也是一怔,“可是我今天想教大家怎么画眉啊。” “看不清啊!” “别教了!网上都有步骤!现在教也看不清!教搭配吧!” “对啊!高老师,我连衣服都带来了!” 高声犹豫了一下,只好从善如流的答应大家了。因为他也发现一个问题,就是他现场化妆的话,有很多步骤底下人是看不到的,他们只能通过他的讲解来明白,但这远远不够。所以才第三节课就有人说了。 如果不再需要化妆,那还需要模特吗? 高声示意陈湘可以把面膜取下来了,开始觉得台上有一个模特有点多余了。可他不能这么快就把陈湘赶走,那可太不给人家面子了,他看得出来陈湘是个很认真的人,她的认真是需要回报的,如果连表现的机会都不给她,就否定她,她肯定不能接受这种结果的。 高声夸张的大大叹了口气:“好吧,大家不要化妆这个环节,那我们的模特小姐就没有用武之地了。今天陈湘还特意带了她的衣服来给大家用呢。” 他本意上是替陈湘表现一下,但底下的回响并不热烈,从第一排就能看到很多女生在交头结耳。 “我可不要穿别人的衣服!” “什么?居然是旧衣服?他这里准备的不是新的吗?” “做梦啊,别是二手货吧?” 高声敏感的察觉到了,马上加了一句:“不过我看大家都带自己的衣服来了,这个习惯很好!值得鼓励!” 底下笑声一片。 高声为了不让陈湘特意拿来的衣服浪费,正好也都是很大众的基本款,他就让陈湘换出来,添上一些配饰讲解一下,等陈湘把几套衣服换过来后,他说:“好了,我们的模特已经展示过了,那么接下来就请别的人上来吧!” 底下的气氛立刻热烈起来,很多人提着自己的袋子跳起来举手。 “早就该开始了!我就是等这个呢!” “前面居然浪费了快四十分钟!这个钱花得太不值了!” 陈湘再次沦为布景板,她不甘心!所以等底下的人上来后,高声评讲的时候,她也跟着搭上两句话,高声给学生换配饰时,她也帮着往上搭东西。 不过效果并不好。 高声说:“这位同学的搭配就是一个错误,上身衬衣是竖条纹,毛衣是菱形格,裤子也是格子,这样就太花了。” 陈湘,“就是!怎么搞的都是图案啊,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带图案的啊?再喜欢也不行啊。” 那个女生下去后翻了个大白眼给她。 高声说:“看,这位同学的颜色配得太杂了,深棕,亮紫,油绿,杏黄,铁锈红……你这一身可以画画了。” 陈湘:“哈哈哈,像圣诞树!” 这个男生在后面的环节推开她递过来的一条腰带,只让高声替他搭配。 第三节课结束后,高声身心俱疲。这次课上的气氛很不对,他需要注意每一个上来的学生的心情,简直像抱着炸弹做事。 他终于下定决心的跟陈湘说,“陈湘,你看现在我的课上也用不着模特了,你看……我想,那个……你就不用来了吧。好吧?” 陈 湘马上承认错误,说:“高老师,今天是我表现得不好,我下次注意!”她也发现今天她说的话好像方向不对,她不能顺着高声的话音说,因为高声说话,学生们不 会生气,他的调侃,大家的接受度高。可她不一样,大家对她的要求不同。而且这些人不是台上的人,他们不会管台上的气氛如何,如果觉得不快,立刻就会表现出 来,所以她的定位错了。 高声犹豫再犹豫,还是直说道:“真的不用。我不能让你在我的班上搞试验啊,大家感觉不好就不会再来上课 了,我这个是生意!”他从怀里掏出钱包,匆匆数了四百块塞进陈湘手里,“我按正常打工给你算薪水,这样行吧?那就这样了啊,回见!”说完提着包就大步走 了,生怕陈湘再追上来。 下回再雇人不能贪便宜了!不要薪水的连辞都不好辞! 陈湘拿着钱看着高声快步走掉的背影,愣住了。 她没想到,她真的没想到。有时她会连机会都没有。没有适应的机会,没有改正的机会,因为不合适,人家可以直接不要她! 难道她真的那么差? 陈湘狠狠捂住脸。 自从那次会议之后已经过去快一年了,她真的曾经很擅长主持吗?那怎么连在台上怎么说话都不会了呢?怎么总是失败呢?她现在已经比以前漂亮多了啊,为什么越来越糟了呢? ☆、第103章 宋阳接到季笙的电话时吓了一跳,她说:“我已经坐上车了。” 他马上说,“可我在学校。” 季笙没想到他这个时间还在学校,因为他现在已经不上课了,除了去实验室以外,就没有别的事,只会待在家里,他也没 分卷阅读170 有别的打工。 她开始觉得自己搞的这个惊喜可能有点不受欢迎,“哦,那,那,我去找你方便吗?” 宋阳听到她迟疑的声音,有点愧疚了。他不能让她到家里来,但他也不想让她误会。他说:“我在校门口等你,我们去吃饭好吗?” 现在还不到六点,她一下课就坐上车了,她说:“好吧,那就只好这样了。” 几次以后,季笙不得不起疑了。因为宋阳似乎不想让她去他家。她没有找姚东海和贝露佳商量,因为她们只会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宋阳有外遇了。 可她相信他不会外遇,她对这个很敏感,如果宋阳真的对她撒谎,她就是不想知道也不可能。 季笙想等宋阳自己告诉她,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她都会默默的等他说出来。 高声的形象设计班很快被叫了停,据说学校的理由是大学生不应该花太多时间在打扮上,应该更注意学习。虽然老套,但形象设计班还是很快在学校里消声匿迹了。 学生们却逆反起来,都说形象设计很重要,特别是今年就要开始找工作的大三和大四的学生们,将要毕业的研究生们也对形像设计很感兴趣,他们有的是在这个班被撤销后才听说它,又在网上和贴吧里看到上课的照片后,对它产生了兴趣。 高声在学校后面的街上租了个房子,还去注册了公司,办了营业执照,声势浩大的搞起了他的形象设计。他雇的模特越来越多,有学校的学生,也有校外的人。结果来的人多了,渐渐就传出了陈湘的事。据说她还在纠缠高声老师。 季笙在事隔几个月后才又听说这件事,“纠缠?” 贝露佳说:“据说是缠着让高老师给她配衣服。”虽然去参加那个班的人很多都想让高声帮忙搭配,但绝没有像陈湘这样天天去的,而且她好像还想当高声的助手,帮他维持课堂秩序,点名,查人,搬东西,打扫卫生,锁门开门…… 姚东海说,“她做这么多,想追高声?”这也太殷勤了。 “不是啊,她说不是。”贝露佳说,不过谁信呢? 季笙信,因为陈湘就是这个性格,“估计,她只是想让高老师认同她。”她说。 “可他们去开房了。”贝露佳说。 季笙喷了,这节奏太有问题了吧!不过她觉得这事跟她没多大关系,听贝露佳和姚东海聊完八卦就忘到脑后了。 她就每天跟着姚东海和贝露佳一起,她们上课她也上课,她们考证她也考证,按时回家,每天给宋阳发个短信打个电话关心一下。日子平平淡淡,顺顺利利的过。 宋阳心里很不是滋味,季笙应该是发现什么了,可她没有逼他,反而刻意避开了,不再提要到他家来,也不再说要主动来找他。 他决定要给她坦白了。 季笙接到他的电话还愣了下,“你说这周请我去你家吃饭?” 电话里的宋阳说,“我学会了怎么烤披萨,到时我烤给你吃。” 挂了电话,季笙有点反应不过来。要说不好奇宋阳在家里藏了什么是不可能的,难道是那些雏菊又有新变化了?她想像了一下宋阳的家里有一株衣柜一样高的雏菊。那他现在是想告诉她了?还是把东西藏好了? 带着一点小小的好奇,季笙星期天一大早就往宋阳家去了。 宋阳知道季笙起得早,所以时间约的是八点。他七点四十五的时候下楼,刚好看到季笙从街角走过来。 他牵着她的手上楼说,“走吧,我昨天买了很多串,今天可以一起烤着吃。”他家有一个野餐烧烤架,还有炭,他今天就是打算在家吃烧烤的。 季笙一进宋家就知道出了什么事了:满屋的雏菊都不见了。 宋阳看她在屋里转了一圈,回头看他,“那些雏菊你移到别的地方去了?”她问。 原来养着很多雏菊的那间大屋里已经换了摆设,屋中央有张大桌子,上面摆着烧烤架和很多准备好的烤串,还有饮料和一次性的餐具。 季笙能感觉到他很犹豫,她对他笑了笑,主动去拉他的手,“不是说要吃烧烤?怎么烤,你教教我。” 不管他把那些雏菊送去哪儿了,她相信他都不会害她。 “我把那些花烧了。”他拉住她的手说。 季笙看着他,他说,“都烧了。”他避开了她的眼睛,“我……把它们烧光了。” 雏菊都烧光了。因为他想过了,穷其一生,他也研究不出雏菊的秘密。如果想借助别的机构的力量,国外的研究机构还是有可能的,可是那就不能保证季笙的秘密不会泄露。 所以最后,他对菟丝草本身已经没有兴趣了——或者说他有兴趣,但他克制了自己不去研究它。 他 只想知道能不能把菟丝草的力量从季笙身体里赶走——然后他发现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季笙的变化是不可逆的。现在的科技还做不到把好细胞和坏细胞分离开,只消 灭一种细胞,或者只消灭细胞中的一部分。如果把季笙体内在起作用的菟丝草的dna当成癌细胞就好理解了,现在还没有一种技术能完整的去除人体内的癌细胞。 他只得出一个结论:菟丝草的dna是无法遗传的。比如说季笙进化了,她从肉体上变得更完美,这种改变是根本性的,她的孩子会继承她接近完美的基因,但孩子不会在肉体上继续进化。所以她的后代不会一代接一代的进化下去,所有的进化都在初代,也就是她身上完成了。 而且因为她的后代中会加入另一份基因,所以她本身的基因会慢慢的遗失。 季笙听他说完,“……你是说,我身上的变化就到我这里停止了,我的子孙后代不会有是吗?” “是 的。菟丝草的dna是影响你的基因,不是跟你的基因同化。”宋阳发现了这一点,不是说被寄生过的雏菊会变得更像菟丝草,它还是雏菊,从头到尾都是雏菊, “所以你的基因不会被写入菟丝草的dna特性,你是完整的。”他说,“其实我更想把它叫做菟丝草的激素,它应该是用一种特别的激素在刺激你的身体,让你变 得更强壮,以便给它提供养份。”但应该吸取养份的本株不见了,只留下了那份激素在她体内起作用。 “照这样说,这份激素应该也不会一直起作用吧?它会被代谢掉吧?”季笙几乎都要跳起来了。 宋阳点头,“应该是。”他摸了把季笙的头发,她的头发从两年前开始就长得很慢,其它的变化还有很多,他猜测当这些变化渐渐消失的时候,就是那份激素不再起 分卷阅读171 作用的时候了。 “啊!”季笙惊喜的叫了一声扑到了宋阳的怀里,她的力气不一般,险些把沙发给扑倒。 宋阳反手搂住她,“其实,我也有我的私心。”他不想让她受世人瞩目,不想让她离开他,所以他宁愿让这个研究就此结束,宁愿毁掉所有的雏菊。 “什么私心?”季笙喜得合不拢嘴,她能笑得这么开心真是久违了。 “我怕你离开我。”宋阳说。 季笙听到这个真是惊呆了,“你在开玩笑?”她坐直身,不明白他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来的,“我离开你干什么?” 宋阳把她又拉回怀里抱着,“没什么,你没生气就行。” “你以为烧掉所有雏菊我会生气?”季笙恍然大悟,她仔细想了下,诚实道,“如果我在场,能听到它们的声音,可能会……有些不舒服。” 所以宋阳瞒着她是对的,如果她在场,可能真的会阻止他烧掉雏菊。 宋阳说他烧掉雏菊是不想再继续研究了,他认为所有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所以最好早早的烧掉所有的雏菊,免得再引来别人的觊觎,徒生事端。 季笙点头说:“既然你这么说,烧掉也好。”想想看,那些雏菊太多了,品种也太好了,再放在宋阳的屋子里,确实没有办法解释,也很容易被人发现问题,一旦被有心人偷走或怎么样,那事情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宋阳没有说,因为季笙身上的菟丝草是独一份的,针对雏菊所做的研究已经不可能成为她的对照,所以她身上发生的事是不可预料的。 可能她在急速的进化之后会演变为急衰,也可能会发生恶化。他只告诉了她美好的部分,不好的他都没有说。他不想吓坏她,让她永远为可能发生的恶果担忧。 但是他会陪伴着她,永远看护着她。 他烧掉了雏菊,淹没了这个秘密,把季笙变成了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样本。如果有朝一日,她的身体真的发生了恶化,那他也能用这个来救她。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如果想知道她身上所有的秘密,那就只能尽量延长她的生命,让她活下去。 这是他能做的所有的一切。 作 者有话要说:晚安,明天见。这个文到这里算是结束了,本来打算让陈湘发现宋阳烧雏菊的,然后再偷听到季笙和宋阳之间的话,怀疑到雏菊的问题,以为季笙吸毒 制毒,可后来这个情节写不出来,因为宋阳不能到屋外来烧雏菊,他要真在垃圾箱附近烧就太奇怪了,好像智商突然下降,让陈湘再来个入室也很奇怪,她对季笙的 仇恨延伸不到宋阳身上,只好把这个情节给砍了 最后这一节写得不好,两个阴谋都没展开,好想跪…… 接下来是番外,交待一下之后的事,然后就开新文了 第104章 毕业后,季笙很顺利的保研了。宋阳却已经开始找工作了,结果找到工作后,单位就出钱让他出国进修。 宋阳跟她商量到底要不要去。季笙却觉得这没什么好考虑的,这个机会太难得了。 “当然去。”她说,看他还拿不定主意,她想了下说,“你不会是怕你一出去,我就跟你分手吧?” 这是宋阳出国的消息传来后,贝露佳和姚东海说的。不过她们说的是宋阳跟她分手。 季笙觉得宋阳不会在外面移情别恋,她觉得自己也不会。可她说完后,看宋阳的眼神才知道,他竟然真的是这么想的。 这很好解决,“我们可以结婚啊。”季笙开口求婚了。 1,两人的年龄都够了。 2,她爱他,这辈子都不想跟他分开。 3,宋阳很不安,那就想办法消除这种不安。 季笙的思考回路很简单,直线球。说完宋阳就愣了,季笙:“你不想结婚?”这回她也吃惊了。 “不不不。”宋阳捂住嘴,“不是,我就是……没想到会这么快……”他当然想结婚,只是没想到她会愿意…… 虽然快了点,但他很快抓住机会答应了季笙的“求婚”,并很快重新由他求了一次。就在她的新寝室楼下,带着戒指和玫瑰花,单膝跪下,“季笙,你愿意嫁给我吗?” 季笙在满楼的尖叫声中:“……我答应啊。”等他站起来把戒指往她手指上戴的时候,她小声问:“不是已经说好了吗?你把戒指拿给我就行了,特意搞这一套干什么?”她觉得这么做有点没价值。 宋阳却一直想多做一些“世俗”的事,希望季笙也能变得更世俗,更像人。她现在的性格已经越变越多了,很多时候都是直线思考,非1既0.这样不是不好,但他总忍不住担心。 他也悄悄说,“这样不是更浪漫吗?” 季笙在心底吐槽,男生比女生更爱浪漫。 戴好戒指后,她抱着玫瑰花,被宋阳搂着腰在寝室楼下来了个世纪之吻,这才完成了整个求婚过程。 两个小辈把事情都办完了才想起来通知家长。不出所料,两家大人都来了个大地震。特别是在知道宋阳马上就要出国后,两家都觉得结婚这种事应该暂缓。 宋家怕宋阳出去后,不管是他变心还是季笙变心,到时都是一通折腾。 “你别耽误人家姑娘。”宋爸爸语重心长的劝宋阳,“万一你出去后找着更好的呢?万一人家姑娘等不及你,又找了一个呢?” 宋阳当着亲爹妈的面倒是没说假话,“我就是怕这种事才想先结婚。” 一句话就把宋家父母给震住了,愣是半天说不出话来。 宋爸爸有点无言以对的问,“……那你们结了婚你就出去,一去还好几年,你们这结的是什么婚?” 宋阳:“我在那边站稳脚后就把她给接过去。” 宋爸爸:“……哦,原来你都想好了啊。那以后还回来吗?” “回,等我学完就回来。”宋阳说。 宋爸爸:“……那,那你就看着办吧。” 季家这边也是先审季笙。 苏梦柳:“你们一直谈着呢?”她没怎么管孩子在学校的事,大一时知道她谈了这个男朋友,没想到谈到研究生了,这下都要结婚了。 季笙,“一直谈。谈到现在。” 苏梦柳,“他们家是哪里的人?” 季笙:“本地的吧?好像听他说过父母就住在富有路。” 分卷阅读172 苏梦柳,“他爸他妈都是干什么的?” 季笙,“不知道,没聊过这个。” 苏梦柳,“他们家住哪儿知道吗?” 季笙,“不知道,我只去过他在农大附近的那个房子。” 苏梦柳,“他们家对你们这事是什么态度?同意吗?” 季笙,“不知道,他说都交给他了。” 苏梦柳,“……什么都不知道,你回来跟我说你要结婚了?你就没想过要是他们家不同意怎么办?” 季笙,“不同意再说。”到时再解决嘛。 苏梦柳,“……” 季秫一直在旁边听着,苏梦柳转头跟他说,“你闺女心够大的。” 季秫,“呵呵,咱俩的闺女。咱俩的。” 两家大人很快见面了,季笙这边是父母齐上场,宋阳这边虽然宋父宋母都出席了,但主谈手是宋阳。 苏梦柳,“孩子们也谈了几年,就是我们一直没跟两位见面,真是失礼了。现在孩子们想结婚,你们家是个什么意见?” 宋父宋母一齐说,“挺好挺好。” 苏梦柳放了一半的心,跟着就是谈这个婚怎么结。她问听说宋阳要出国?那出国后这小两口就分隔两地了。 宋阳,“先让季笙在g大念着,到时我把她给带过去。到那里让她继续念喜欢的专业就行了。”他道因为季笙想以后留在g大当老师,这样很好,工作也比较稳定,等去了那边念个g大会承认接受的学历就行。 “不拘是什么老师,反正只要能留在g大就行。”宋阳对季笙笑一笑,眨眨眼。他都想好了,现在一般高校还是有点迷信外国学历的,只要学校的名声够大,就能给季笙的履历镀一层金。 苏梦柳惊讶道,“你们连这个都商量过了。”看来这对孩子是认真的,不是说着玩的。那她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了。 于是,在季笙毕业的那个秋天,她结婚了。领证,办酒,速度快似闪电。可能因为受到她的影响,姚东海也跟韩鹏举结婚了,还在学校里引起了小小的轰动,师生恋的活样本啊。在他们这一届算是出名了,以后多少年同学聚会都会记得姚东海这一对。 相比之下,季笙跟学校里谈的男友结婚,婚后就是搬到他在学校旁边的房子里住,没有半点新闻暴点,也就在班级群里刷了一阵屏后就消声匿迹了。 因为宋阳马上要出国,他的那个房子也就重新装修了一下。本来宋家说要不要换个大的,季家说反正孩子们没过两年都要走,弄个大房子没必要。宋家觉得季家实在,大手笔给季笙买了婚纱和机票,让两个孩子结完婚就直接去蜜月,欧洲游。季家也觉得宋家是真心对季笙好,苏梦柳给季笙收拾行李时都嘱咐她蜜月完了回来先去宋阳家见公婆,然后再回娘家。 季笙和宋阳结婚跟打仗似的,办完酒席累得半死,回到酒店来不及洞房光顾着休息了,第二天早上四点去机场赶飞机,坐了二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才落地,找酒店,入住—— 宋阳身上的西装都是皱巴巴的,他掏了小费给行李员,关上门回来,对季笙说,“你先洗澡吧?” 季笙的精神比他好得多,现在这里还是白天呢,当然在中国现在应该是深夜。 “你去洗吧,我先给爸妈打个电话。”她说。 宋阳还想表现一下男子气概,但他现在腿都是软的,可看季笙却神采熠熠的,就不勉强自己了,说服自己“我的女友是超人”,进浴室去了。 季笙要打电话是因为苏梦柳说等他们下飞机安顿下来后,不管多晚都打个电话回来,好让他们放心。 打通电话,说了几句后,苏梦柳就说:“行了,快点休息吧,宋家我明天早上给他们打,你们就不用打了,赶紧睡一觉吧。飞机上睡了吗?” 季笙,“睡了,妈你也快去睡吧。” 挂了电话,她再把行李收拾一下,查一查附近的旅游攻略,路线图地铁站之类的,宋阳就洗完出来了,热水一蒸,他更加睡眼迷蒙了。 季笙给他倒了杯水,“喝了就去睡吧。”她拿着衣服进浴室了,等洗完出来,宋阳的呼噜都打起来了,小呼噜打得特别香甜。 第二次洞房就这么错过了。 他们真正的洞房是在第三天。 其实这一觉睡醒之后,宋阳是有洞房的意思的,可是飞机餐加上一路的辛劳和长长的一觉后,他和季笙的胃都空空如也了,只好拿着旅游图册去找吃的——这个酒店不供应餐点。 吃完之后又逛了大半天的街,其中大概有一半时间都在瞎走,季笙还顺便跟这里的行道树交流了一下,这方面她倒是没有语言隔阂的问题。 回到酒店后,这一夜才是真正的洞房花烛。 花烛之夜,十分愉快。这个愉快是字面意义上的,季笙没想过宋阳这么厉害,不说一夜七次,一夜五次是有了。 第四天,早上醒来后,季笙很坦然的夸他:“宝贝你真棒。”附赠香吻一枚。 宋阳其实也很茫然,他今早……起不来了,昨晚上简直跟打鸡血一样。而且,他始终能闻到一股持久而神秘的香味,他觉得那就是荷尔蒙的气味。 “你说我身上有荷尔蒙味?”醒了以后,两人也没起床,还在床上赖着。 宋阳抱住季笙,深深的埋进她的发间去闻,“很香,很吸引我。”他都想在这张床上躺到天荒地老了,只要怀里能抱着她,而且他也确实打算今天就不起床了。 季笙,“吃饭怎么办?”这是个现实问题,而且她看着外面的阳光那么好,很想出去啊。 宋阳看她一直依依不舍的看窗外的阳光,干脆拉着她躺到了窗前的沙发椅上,“我们在这里待着吧。” 只要能照到太阳,季笙倒不介意是在哪里。她这回安心的窝在宋阳怀里,“好。” 阳光明媚,岁月静好。 寄生 第105章 之后几天,他们就在酒店里扎根了== 除了第一天下午出去逛了以外,剩下的时间都耗在了酒店的床上。如果不是为了觅食,他们连门都不会出。而两天以后,他们换了一家提供餐点的酒店后,就真的不出门了。 酒店的人知道他们是来度蜜月的,对他们一直留在房间的行为非常能够理解,然 分卷阅读173 后每天的送餐都会有一枝赠送的玫瑰,一盒保险套和一杯专门送给女士的冰淇淋。 在来到这个充满人文气息的小镇一周后,他们才真正开始观光。 小镇外是一望无际的花田,小镇里则有着狭长的小巷,挤挤挨挨的旧房子,据说历史都能追溯到二战时,还有热情的小镇居民指给他们看被炮火轰炸留下的痕迹。 每一条街道都能看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这是这个仅有几万人的小镇最大的收入来源,而以中国的游客居多,所以就连水果摊和冰淇淋车上都有中文标志。 季笙买了一个大的像香瓜的橙子,不得不感叹在世界的另一边,一样的水果长得真的不一样。水果摊的老板帮她榨成了汁,还替她多加了两勺奶油。 她大大的吸了一口,满口浓浓的橙香,甜的像蜜一样。 “好甜!”她把杯子举到他嘴边,“尝尝。” 宋阳搭着她的肩,低头来了个深吻,两人口舌缠绵中,周围的摊贩鼓掌叫好吹口哨,而周围的游客则开始拍照! 季笙的眼睛感觉到好几次闪光灯。 这种时不时发生的亲吻充斥在他们走过的每一条小巷和每一个店铺中间。在品尝当地的小吃时,两人一人一口的分吃完了三份麦饼,最后交换了一个充满番茄酱味道的吻。 在酒吧喝酒时,她喝了一口自己的秀兰邓波,还想尝尝他的长岛冰茶,被他喂了一口。 还有他们在街上的任何一个东西前拍照时,替他们照相的居民或游客都会要求他们:给我一个亲吻,或者:来一个拥抱。 宋阳就会把她高高的抱起来,再深深的吻她。 原定的旅行计划在他们到达第一个目的地后就彻底打乱,最后他们在小镇上渡过了蜜月,没有再去其他地方。然后在回程时特意多转了一次机,就是为了在那个机场的免税商店买礼物。 蜜月归来后,季笙到校销假,她的那个教授面都没露,只是让学长给她复印一下最近的资料。季笙像个没爹的孩子一样开始了她新的校园生活。 宋阳现在是彻底的无事一身轻。他从学校毕业了,又不用立刻去上班,留学的学校还没有开学,他本来是应该提前过去好租房子、熟悉环境,不过他怕季笙刚换一个新的环境不习惯,特意留下来陪她。 在他的指点下,季笙去了教授家里几次,又请学长吃了几顿饭,还跟隔壁几个实验室的学长学姐们交流了一下,又加了几个群,手机通讯录上瞬间多了几十个名字。 “这么复杂,我还以为学术是很封闭的小圈子呢。”季笙一边给这些名字编组,一边开始丰富她的微博和朋友圈,把旅游的照片挑一些放上去,再写上几句话。 她在之前的班上都没这么搞过,没想到读研究生就要先搞人际关系了。 宋阳在一边教她,说,“你这个老板几百年不出现一次,一看就是只担个名字。你跟他估计学不了多少东西,最多混个文凭出来。你不跟学长学姐们搞好关系怎么行?这跟以前不一样,都在一个实验室里,你不跟别人配合只搞自己的,最后累个半死,成果可能还不如人家。” 他就知道以季笙的习惯,她很可能在新的地方就当独行侠了,以前还有贝露佳和姚东海陪她,现在就她一个人独来独往,让他怎么放心出国? “要不你跟我一块出去吧?”他已经想了几天了,特别是认识她同实验室的几个人后,不然等个一年半载的再见面,季笙估计就更不食人间烟火了。 季笙头都不抬:“都行。”她问他,“不过我跟你出去,学什么呢?” 宋阳也愣了,他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容易就说通了! 季笙自己已经在考虑这个可能性了,说,“那可能还要再花一些时间,我需要准备准备。”对比宋阳当初是怎么出去的,就知道她想出去也不是说话就能走的。首先,她是肯定不想让家里掏钱送她出去的。 “反正现在也没给我安排活,我就先试试看能不能取得奖学金吧。”季笙说。有全奖她才出去,读什么专业是其次的,但没有奖学金就不去了。 宋阳有点明白季笙的想法了,她对以后干什么都没意见,能满足正常生活需要就可以,不赚大钱,在事业上也没有企图心。她会想读g大的研究生,包括以后想在g大工作,都是因为想能常常见到树兄。 在这方面,宋阳拍马也赶不上树兄在她心中的地位,那可算是她真正的血脉亲人。 宋阳“说服”女友之后,就一门心思的给女友找一个她能申请到奖学金的学校,并且最好离他比较近。他也考虑自己打工的可能,不过想在兼顾学业的同时再负担另一个人的学费和生活费,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这段时间,他有时晚上做梦都是炒股赚了一千万。 但他没想到的是,季笙这边竟然意外的顺利。 那个温室花房的打工,季笙是一直做着的,她做习惯之后,只要有时间有空闲就去,因为那个打工的时间弹性相当大,她的工作态度又很认真,据门口看门的保安叔叔说,季笙在的时候就是一直坐在小屋里头的,按点去抄表,一刻都没有耽误过。别的来打工的都有自己编数据的情况,她从来没有过。 由于工作态度认真,有项目在温室的几位教授都认识了季笙,对她的印象也很好。在宋阳没过来的时候,季笙自然而然的跟几位教授聊起了想去留学的事。 一个教授就问,“你想出去学什么啊?” 季笙,“学什么还没想好,看哪个学校的全奖好拿吧。我不想让家里掏太多钱,出去了就尽量靠自己。” 教授听到这种理由完全没生气,他教过的学生多了,出去留学的理由各种各样,真正为了理想而出去的,真心是……有点少见。 教授反正闲着也没事,有一搭没一搭的问她,“那你是为什么想出去啊?” 季笙就说了一个长长的故事,教授听得都发笑了,搞了半天是因为男朋友想带她一起出去,“那你们感情很好啊。” 季笙把项链拿给他看,“我们已经结婚了。”铂金链上挂着一枚戒指。今天来工作手上要戴手套就把戒指取下来挂脖子里了。 学生结婚也是常事,教授和她的话题自然而然就拐到了“什么时候认识的?”“结果多久了?”“去哪里度 分卷阅读174 的蜜月?”这些八卦上。 到时间该去抄表了,季笙绕着一整个温室抄过来,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因为抄完还要根据温湿度进行一些调整,注意一下植株的状态,再加了温室又特别大,季笙走来走去,教授一开始是闲的,后来是好奇,再后来就有点吃惊了。 在路过a22号时,季笙抄完摸了一下这株高大的树木的树干,然后开始绕着这棵树的树根看。 教授看她仿佛很专业的盯着树根处一块指甲盖大小的棕色苔藓,问她,“你看什么?” 季笙听这棵树说树根长虫了,这种虫是它的克星,本来本地是不应该有这种虫的,但它的土壤是原产地特意运来的,土壤里带着虫卵,因为温湿度适宜,虫卵孵化,已经开始腐蚀它的根了。 “这里是不是长虫了?”季笙只能这么问这个教授,她按说是不应该知道这个的。 教授……他也不知道。这棵树不是他的专业,有时学的越精,越细,路也就越窄。这棵树是特意从南美买来的,想在本地进行培育,如果成功当然会有很大的经济利益。但这个教授对这个树种真是一无所知,他以为那是苔藓。 “你怎么会觉得它是虫?”看起来不像啊。 季笙顺手摸出手机拍照发给宋阳,含糊的说好像在男朋友的论文里看到过,他说这种树根上长这种东西就是有虫了。 宋阳那边接到女友久违的照片,教授这边也赶紧联络了这棵树的主人。等宋阳赶到时,树前已经挤了一堆人了,包括前一个教授,他叫来的第二个教授,以及第二个教授带的两个学生,还有农大的一位副校长。 别看这树就这一棵,土壤都是特意从国外买回来的,它价值几百万呢。当然能养好以后回报可能会是几亿到十几亿。 第二个教授正叫他的学生去观察那一块棕色斑块,因为只用肉眼观察,没人能确定它到底是不是虫斑。副校长一个劲的擦汗,“到底是不是?要不要取一点样去看一看有没有虫卵?” 他刚才听第二个教授给他科普说一般发现这种棕色虫斑后,就意味着这棵树的树根已经被虫给吃空了,不过现在棕斑太小,说不定还有救,不过该怎么救,他也只有一些资料,纯属纸上谈兵。所以副校长要做好准备,说不定这棵树已经要挂了,几百万也要打水漂了,不过我们还有树在,继续种就是了。 第二个教授很淡定,让学生取样,然后想起季笙来了,问第一个教授,“你行啊,怎么看出来的?” 第一个教授张望了下,往远处一指,“喏,是那个学生看出来的,说是在男朋友的论文里看过一眼。” 此时季笙正在抄表,她看到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后就走开了,继续完成她的工作。顺手给宋阳发个短信让他记得把谎话编圆了。 宋阳来了之后,就被两位教授叫过去亲切关怀了两句。第二个教授说,“没想到你也写关于这个树种的论文?拿来我看看嘛。”对好学生,他都是求贤若渴的。 宋阳呵呵道,“没有没有,以前感兴趣的时候找过一些资料,她看到的是我电脑里的资料,不是我写的论文。” 然后这种事一再的发生了。 第二次,季笙发现给某种花调配的营养液,它不喜欢。 花:那个水喝起来不舒服 季笙:不舒服啊 花:再喝下去,花就要谢了 季笙就在观察花的形状和状况里加了一句:观此花不适应此种营养液,花将要凋谢。 这份观察报告交上去两周后才被重视,因为此时这花已经开始谢了,并且一谢就谢得特别彻底。养这花的教授和学生想尽办法也没有止住花全掉光,然后就开始倒过去查花是什么时候变化的,跟着就查到了两周前的这份报告。 教授大怒,对着他的学生大发雷霆:“谁发现这花要谢了也不知道说一声?跟我说一声不就行了吗?你写在这上头干什么?不知道这报告根本没人看吗?!谁?谁写的?!” 学生们一番自查后坦白交代:是找来打工的人写的。 教授继续怒:哪个班的?什么学号!叫他下课来找我!! 学生再查,坦白:不是本校的。 教授:…… 季笙被提溜过来了。教授再一打听她的学校和学的专业,很是不解的问她,“你怎么看出来它不适应那个营养液?花要谢了?”花开的下一步就是授粉,授粉成功后才是他的研究开始,这花一谢就要等明年了,教授的心都在滴血! 然后他明明有发现的机会的!如果早两周发现就能挽救了! 季笙:“是……我男朋友说的。” 于是宋阳再次被叫过来,教授一看这是个本校的高材生,刚签了工作,还被推荐出国留学,没跑了,就是他!教授大骂,“你就不会跟我说一声吗?我还带过你的课!你给我打个电话多好!你你你!我非你跟教授说不可!那老家伙到底是怎么教你的!” 宋阳:“对不起教授,都是我的错。” 季笙一起低头,轻轻摸了下那株花。 季笙:谢了还能开吗? 花:如果温度对的话,再开一次也可以 季笙就悄悄给宋阳发短信:花还可以开。 宋阳被教授骂着听到短信提示,出来后一看,跟季笙摇头说,“算了,跟他说也没办法解释,让他再养一回吧。” 第三回,季笙又发现了一株花的问题。 花:最近人类在帮我授粉 季笙:他们想让你结果 花:可我是雄花,这附近没有雌花,他们把我的每个花的花粉都刷了一遍,这是没用的 季笙:…… 季笙给宋阳打电话了,“宋阳,我发现一个问题……” 宋阳很自然的问她,“是哪一株花?” 季笙,“f208,那一株花是雄花。” 宋阳,“……” “这个温室没有雌花,他们在给花授粉。”季笙说,“你要不要去提醒他们一下?” 这时,身后有个男人过来礼貌的问季笙,“你是哪个班的学生?你说f208开的全是雄花?” 季笙握着电话傻眼了,现在再说是男友教的还有用吗? 寄生 第106章 分卷阅读175 这个第三位教授以为季笙是本校的学生,而且眼光很不错,就像上课一样给她科普起了这种花。 这种花的雄蕊和雌蕊长的完全一样,连植物本身都没有丝毫差别,还都有花粉,极具迷惑性,连当地的人都分辨不出来。而且雌蕊和雄蕊还不像某些书里写的那样“七步之内必见另一株”,它们的最远距离甚至会超过几十公里,从这个山头到那个山头那么远。 季笙:蜂蜜的极限采蜜距离是多少来着? 院里当初引进时就发愁怎么才能保证一雄一雌呢?后来决定先引进一株,然后买来花粉进行授粉。至于到底这花是雌的还是雄的,等授完粉就知道了。 季笙便是没想到学校进行研究也这么……稀里糊涂的。 教授说完很慈祥的跟她说,“你从哪里看出它是雄花的?”在授粉没有结果之前,他们院里也不知道买进来的这株是雄的还是雌的。 季笙:“……我,猜的。” 教授没有深究,只凭看一眼就能认出这花的雌雄来那是天方夜谭,基本上这个学生能知道这花单株雌雄已经算是上课认真听讲的好学生了。 教授欣慰的走了,临走还看了看季笙的抄下来的表,夸她抄的认真细致,以后继续努力,然后再次问学号。 季笙,“……我不是本校的,我是来打工的。” 教授有点失望。 等教授走后,她赶紧再给宋阳打电话,刚才被教授抓个正着,她一激动就把电话先挂了。 宋阳:“没事吧?刚才遇上的是哪个教授?” “不知道,身高一米六左右,胖胖的,四五十岁吧,有点地中海。”季笙精准的形容了下。 宋阳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哦,那是游教授。” 季笙摸着那株花,再次询问过后跟他说,“这花是雄花,然后他们给它授的也是雄花粉。”所以这花才生气啊。 宋阳噗哧一声笑了,“……真的?真的吗?哈哈哈!” 授完花粉后,等到花谢了也没一点反应,游教授这才确定这真的是雄花,他不自觉的就想起当时那个女生肯定的说是雄花的事了。她真是瞎蒙的?听着不像啊。 季笙还在温室打工,游教授很容易就找到她了,在这段时间他又听说了这个打工的女生发现的几件事,左思右想,他觉得这个女生不像是外行人。 游教授来的时候,季笙正在温室里抄表。游教授就在远处看她怎么做,看她先走到一株植物前,摸了那植物的叶子一把,再笑着把植物打量一番后再去抄表。有时还会蹲下来看看土壤、根茎,动作小心翼翼,不像一点不懂的人在瞎看瞎摸。 游教授走过去,很客气的冲季笙笑笑,然后伸手要她手里的表格。 季笙已经完全忘了游教授,她现在不怎么记人。但她想这肯定是农大的教授,估计也管着这个温室,所以就把表递过去了。 游教授仔细翻了翻,发现季笙写的处理意见都是很认真的。比如她在d45的注意事项上写的就是“营养缺乏”,他走过去看d45,这株植物高有两尺,茎干粗壮有力,唯一的问题是它的叶片有些少。这确实是它缺乏营养的表现之一,不过不太注意的培养者会以为是天气变寒冷的缘故。 接下来d62,e73都被她发现了问题。 游教授越来越好奇了,把表格还给季笙后跟她聊起了天。 游教授,“你是哪个学校的?读什么专业?” 季笙,“就是旁边g大的,哲学系研究生。”g大的哲学系很弱,弱到教授都一门心思往外跑,她到现在也只见过师兄,据说他们还没有助教,等今年看能不能有个助教。 游教授觉得从这方面是看不出季笙为什么对这些植物这么清楚,她不可能是在网上随便看看资料就无师自通了,因为这个温室里的植物基本都是引进来的,试培育,网上的资料都不齐全,不可能像一样哪里都能找到。 “那你是怎么看出来的?你家里有这方面的爱好?”游教授只能从家学渊源上去找原因。 季笙:“……我姥爷以前家里是种地的。” 游教授:“……哦,那你小时候也种过?”不太科学,种麦子种土豆种菜能做到吗?可能一通百通? 季笙,“去过乡下……”度假。 游教授还是想不通,只能认为季笙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他又跟季笙聊了聊,确定她在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是高中生物的水平。 那就真的只能是天分二字可以形容了。有人认为种地不需要天分,其实不然,什么都有天分。 游教授秉着爱才之心,让她回去多看看书,跟大灰狼似的引诱她,“你喜欢哲学吗?不喜欢啊……哦,只是因为这个可以保研才读啊……那你很喜欢这个喽?种花,养花……还喜欢树啊,哈哈哈!那你干脆换个专业嘛!” 宋阳来的时候,游教授正给季笙洗脑。 “年轻人,要多一点闯劲。这么年轻就想着养老怎么行?你看你的职业规划,因为保研才读一个根本不喜欢也不想读的专业,为了以后能留校就选择本校的研究生,你这就是把钱往水里扔啊!同样的学费,读一个你喜欢的专业,去深造,创造你人生的价值,也是替社会创造价值!这样才有意义嘛!” 宋阳都傻眼了,看游教授说得特别起劲,季笙懵懂的听着,不时点头。宋阳知道,季笙的耳根很软,哪怕是在与她切身相关的事上,她其实都没什么主见。读哲学是这样,他说让她一起出国也是很简单就答应了,只发愁好不好出去。现在游教授说的,她肯定也觉得听起来很有道理,就是不知道好不好办呢?如果好办的话,换个专业也无妨嘛。 宋阳慢慢走过去,游教授看到他,一眼就认出来了,“你不是宋阳吗?你就是季笙的男朋友啊?” 宋阳赶紧正名,“老公。我们已经结婚了。” 游教授哈哈笑,拍着宋阳的肩说,“你小子手脚很快嘛!” 宋阳把游教授引开了,他突然发现这好像也是一条路。 游教授听宋阳说着道,“哦,你出去了,想把她也带出去?” 宋阳点头说,“对,就是现在上哪个学校不好办,我不想把她带出去后,她就只能在家里呆着,我还 分卷阅读176 是希望她读点书。” 游教授刚才还想拐个学生来,一听这学生要出国了,有点灰心丧气,不过也跟着出主意,“这不太容易。她的成绩不太行吧?”刚才聊天,他已经算是基本了解这个女生了。总的来说就跟大部分的学生一样,对成绩得过且过,跟她的脸不太相衬的是,她不太有企图心。一般长得漂亮的不是最后成草包花瓶,就是过得比较积极的了。季笙明显是前者。 游教授是发现一个有兴趣,又有天分的草包花瓶(……),不忍心看她浪费天赋,虚度光阴才起了惜才之心。他教过那么多学生,一直是有天分又有兴趣的人,发展是最好的。剩下的多数都是找个工作养家活口型的。 游教授道:“她这成绩,要想出去读,家里要准备大钱。” 宋阳摇头,“她想拿全奖,拿不了就不出去了。” 游教授先是好笑,“哈哈哈,有这个心是很好嘛。”就是忘了考虑自己的能力,不过跟着就眼睛一亮,“那她要是不出去,转个专业怎么样?” 宋阳,“读咱们学校?” 游教授说,“她有本科文凭,考一考试试,突击一下,如果她想考,我这里有资料可以给她。” 宋阳:“那我,跟她商量商量?” 晚上两人一起走,宋阳刚提起来,季笙就点头说,“行,要不先把资料拿来看看,我试试看能不能背下去,两手准备嘛。我也觉得读哲学很没意义。”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宋阳,“……好吧。我去跟游教授要资料。” 他就知道,她这边一说就通。 寄生 第107章 资料拿来了,宋阳还特意抽时间给季笙补课,但很快就领会到这是无用功,自家老婆在*进化时并没有同时进化大脑,期待她能一日千里是不可能的,做梦比较快。 但与此同时,游教授却对季笙的印象越来越好。没办法,季笙现在自己的教授还在外地不知何时归来,学长学姐们给了资料就渺无踪迹,她现在每天闲得打蚊子,想着来温室打工不但有钱赚她在这个环境也觉得特别舒服,就天天耗在这里了。游教授偶尔带学生过来回回都能碰见她,一开始只是叫过来一起听课,偶尔提问,但慢慢的就发现只要是问这温室里的植物,季笙如数家珍,每回让找出植物何处有问题,她找的都是最全的。 游教授都快拿她当自家弟子看了,还带她去了农大在郊外的实验田,在那里她也做得非常好,不但站在外面挑虫子一挑几个小时不嫌累(有太阳),找带虫眼的果子和虫卵也找得又快又好,游教授都快打包票,只要她考过来,他一定收她! 跟着就发现这孩子实践课一流,文化课九流! 游教授……游教授痛苦的犹豫了好久,跑去问校长他们以前好像有个特招生计划?针对农村学生的,考虑的就是农家子弟可能在文化课方面有欠缺,人可以先招进来。 校长抬头,茫然道,“有啊。不过那不都是村里的村长书记什么的……”来镀金的吗? 总之,那就是个买文凭的路子而已。 游教授痛苦的说他发现一个好苗子,真的好苗子,可惜文化课…… 校长想了下,想像出了一个黝黑的农家子弟淳朴的脸。 游教授,“是个女生。” 一个黝黑的淳朴的农家妹子。 校长说,“行吧。你跟他家里说一下,让他去成人大专那里报道……” 游教授,“她正在g大读研。” 校长,“……”校长把报纸放下,让游教授从头道来。 游教授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说了一遍,愁道,“她要真是个上不起学的,我就当我雇个帮我种地种花的也行,可人家孩子不缺钱啊,她也不缺前程,对这一行还……不是很了解。”游教授认为季笙一看就是在家娇生惯养的孩子,对种花完全就是兴趣,要真是跟她说她的才华就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种花种树种田,人家姑娘一准跑得比兔子还快。就是孩子同意了,家长也不会同意啊。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打消了只把季笙当个普通打工的对待这个念头,他是想把季笙教出来,教出一个不是只有嘴上行,而是手上行的真正的实干家。 这一行里,说实在的,嘴上行的山堆海填,手上行的凤毛翎角。所以就算季笙对这一行一窍不通,书给她看都是一窍不通,但只要她有手上这份能耐,游教授无论如何也不会放过她! “真这么神?”校长不相信了,一个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很擅长下地? 游教授拍胸脯,“我这周一带了十几个学生去咱们郊外的梨园,让他们去找树上有生虫的地方,把生虫的地方给标出来。”一人发一小碗油漆,发现树上哪里有虫子就圈起来,树枝上有的系根红绳。 “从早上到下午走,只有季笙从头到尾一直在找,西北边那一片二百多棵树都是她找的,一处都没漏!”游教授觉得就冲这个,就说明她能静得下心,有稳当劲。这一行缺的就是能经得住这份辛苦和枯燥的人。 校长说要见见季笙,如果真行,特批一个也不算什么。他们这一行人才流失极快,抓住一个是一个。 结果见到季笙后,校长就算原本有八成的信心也给打击成负数了,还很诡异的看游教授,认为他想收这么一个学生是居心不良。 “长这样……你说她擅长实践课?”校长跟游教授咬耳朵。 游教授说:“随便考。” 校长有心难为季笙,领着她去了一个实验室。 这个实验室非常非常大,简直像个车间,里面摆满了很多高大的不锈钢架,温度很高,湿气很重,气味很不好闻。校长仔细观察季笙的神色,结果看她进来后竟然面露喜色? 这小姑娘脾气真怪。 架子上是一排排托盘,托盘上是满满的刚冒出绿芽的不知名的苗。苗是水培的,它们细白的根盘在托盘底部的空格上,季笙看到这些托盘全是双层的,架子上方还都有喷雾器,用来喷药水。 校长草草一挥手说,“去看看这些苗哪一盘需要加药了。”然后跟游教授互掐着站到了后面。 游教授:你干嘛!这不是难为人吗? 校长:你不是吹她不认识的花啊苗啊都能一眼看出哪有问题吗 分卷阅读177 ?你再吹,再吹啊? 两人正掐着,那边“刺——”一声传来,两人抬头,目瞪口呆的看季笙已经按开关开始加药了! 这姑娘傻大胆啊!她真加啊! 校长顾不上掐了,跳过去直勾勾盯着她的手,跟着就发现……她还真不是乱加的。 季笙这边已经在继续按开关了,因为这些小苗们都在嚷“给我给我给我!”,吵得厉害。 传递来的信息汇成了河流,她不自觉的开始教育他们:一个一个来!不许吵! 校长惊讶的发现这女生越按越快,其实这个点确实是该加药了,一般是机器加,但也可以人工加。人工加过的机器就不会加了。她毫无遗漏的给b3这一列都加了药,转头又去d6加,然后是e9. 校长有点半蒙的戳戳季笙,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该给哪几列加药?”就算是管这个实验室的人每回进来都要先看时间表才能确定哪些该加药了。 然后他发现这个女生也是一脸茫然的回望他,“……我看水少了。” 校长不相信:“你看水少了就加?!那不是开玩笑吗?” 季笙只好说,“我看它们有点蔫了。” 校长仔细去看加过药和没加药的,他怎么看不出来呢?再说这药隔几小时就喷一次,它就是蔫,也没那么快的。 不过她都加对了,那可能人家就是能看出来? 校长钻牛角尖的在那里观察怎么看出蔫的,最后终于认为看出来了!他把游教授拉过来,指着根的地方看:“你看这里是不是发干了?” 游教授仔细观察半晌后点头,“有一点吧。” “看看!果然就是!”校长认为找到原因了,回头夸季笙,“你观察得很仔细啊!” 季笙:“……谢谢老师夸奖。” 之后,季笙就落到游教授手里了。她转专业、转学校的事没有什么问题,g大很简单就放了人,农大也很快就收了她。但在没有参加今年的研究生考试前,她暂时先跟着游教授。 游教授多了一个能干的学生,很快给季笙派了一堆活。她每天都排得满满的,还自备了一辆电动车,每天往返于学校和郊区。 研究生考试前夕,宋阳把她的“论文”拿来了,花了一星期专门给她讲解,让她到时至少能答出来六成就算能过关。 专业课的初试和复试都由游教授把关,他第一时间把季笙惨不忍睹的卷子收走,免得让人看到他收了个这么差劲的学生。而且从不让季笙出现在任何一个学术讨论的现场。但每逢带着学生下田下温室去搞实践,他最喜欢把季笙放出去了,每回都能把其他几个教授的学生比下去! 一年后,宋阳在报道六个月后,认为时机成熟就把季笙给申请过来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季笙在游教授手上培育成功的例子有二十几种,给游教授挣足了面子。游教授给她推荐了学校和教授,她到这边来之后,也很快成了教授手中的干将。 专业课一如即往的差劲。 她不是不学,只是学的太慢,在遍地精英的学校里简直就是拖后腿的人,跟她同组的学生们没有不哀号的。不过离开课堂进了温室,她就成了明星。 专业课太拖后腿的结果就是她只读了两年就无奈毕业了,教授告诉她再读下去也是浪费时间,“金,你的世界在外面,去吧,别在学校里浪费你的时间和金钱了。在教室里坐得再久也对你没有价值,你就应该直接去种地。” 季笙在这里的名字是取姓的谐音:金。 听了教授的话之后,季笙请他写了一封推荐信,拿着信就去跟学校有合作的公司自荐了,并很快找到了工作。 在宋阳毕业时,她已经服务过四个农场。不但把留学的钱全赚回来了,还犹有富裕的寄了钱回家。事实上在之后的几年里,她的工资已经可以负担两人生活上的全部开销和宋阳的学费。 在她准备回国前夕,农场开出两百万欧的年薪想留下她,一个种什么都能种好的员工是绝对值得这份薪水的。如果她愿意,这份薪水还有得谈。 季笙问宋阳想不想留下? 宋阳问她:“你呢?想留下赚钱吗?” 季笙更想回家,“反正回国也能找到工作,虽然比这里少,但也够生活了。”她说。 宋阳大呼一口气,故意说,“太好了,这几年我身为丈夫的自尊心都快没有了,老婆回国后让我养吧。”他这辈子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达到年薪两百万欧,很心塞有没有。 季笙,“好啊。不过我们的钱不是放在一起的吗?”家里就一个账户啊。 宋阳摸摸她的脑袋,种了四年的地,人变得更呆了,他把她拉过来亲了一口,“回家吧。” 他们该回家了。 寄生 第108章 季笙回国后,薪水就像跳水一样。她的学历比不过人家,曾经服务过四个农场的资历拿出来也不够有说服力,差一点就要失业了。 宋妈妈跟她说不如趁这个时间怀个孩子?他们出去几年都没怀孕,宋妈妈有点担心。 季笙对怀孕有点抵触,因为她还是不放心,觉得万一遗传给孩子不好的东西怎么办?这个谁都没办法保证。不过他们在外国时也没有刻意避孕,一直都是顺其自然。谁知一直都没有消息,她还跟宋阳谈过他们可能永远不会有孩子怎么办? 宋阳道,“没事,我来跟家里解释。” 所以他一听到宋妈妈说这个就把季笙叫出去了,然后悄悄跟宋妈妈说他在外国进行了检查,貌似精子活性有点低…… 宋妈妈惊叫,“怎么会这样?” 宋阳说,“说是学习太辛苦的缘故,现在也回来了,多休息休息,养养就好了。”说完很为难很不好意思的跟宋妈妈说,“您别告诉她,我没跟她说。” 宋妈妈连忙点头答应,怕季笙发现再跟宋阳吵架,她安慰儿子,“别担心,这个……你们还年轻,孩子肯定会有的。” 等季笙再回来,宋妈妈的口风就变了,说年轻人就是要先忙事业,这个他们大人都懂,刚回国先休息休息,不着急找工作。 季笙这些年赚的钱除了支付在国外的花销,剩下一部分拿回来让家里买房子,另一部分则让宋阳拿去做投资了。 回来后他们就搬去 分卷阅读178 了新房,宋阳特意挑的一楼,带个小花园。季笙搬进去后闲着没事就把自家花园的土给翻翻,把早年的那株野兰和他送给她的玲珑玫瑰都给种在了花园里。玫瑰长得极快,搭了架子很快就攀到了一人多高,过了一个夏天,长得那叫一个茂盛。季笙还截了一些枝条养出根来,推个小车去小区门口卖。 宋阳笑呵呵的也不在乎,倒是苏梦柳来看女儿时吓了一跳,以为她找不到工作想摆摊了。 “要不,你还是回去吧。你在那边干得挺好的,以后我跟你爸去看你。”苏梦柳心疼了。女儿回国,她当然高兴,可女儿在外面事业蒸蒸日上,有人捧着大把的钱请女儿去,没想到回来后那些统统不算了,搞得女儿要摆地摊过赚辛苦钱,这个落差太大了,苏梦柳想像季笙的心里该多难受啊。 季笙解释说她只是种了很多花,家里又放不下,所以才想卖给喜欢花的人,她不图这个赚钱,一盆花才卖五块,有小朋友还价两三块也卖了,连盆带土加人工,真靠这个赚钱早赔光了。 宋阳就很理解她,也支持她。事实上她在外国时常常把一些不合标准要被淘汰的花草在路边摆摊卖,一盆一块钱。因为它们都是很美的花,就算达不到要求,不够高或者出花不多,或一些别的原因,但还是会有人喜欢它们的。 苏梦柳觉得她这是太闲了,人不能总是闲在家里,她开始积极的催季笙找工作,实在不行就再出去吧,人还是应该到更能发挥的地方去才好。 接着,宋阳已经入职了,当年签他的那个经理现在已经升职了,从分公司升到了总公司,还成了副总。 宋阳被副总约谈,他想让宋阳去日本主持他们在那里的实验园。 宋阳很犹豫,他不太想出去。父母都已经年迈,他也想在家乡经营自己的家庭和事业。 但副总拿出了他交上去的季笙的履历,说他在实验园给季笙留了一个职位。 “季女士的履历很有吸引力,但公司里设备最完善的一个实验园就在日本,我们本地还没有开始建设,等吸收了日本实验园的经验之后,我想你和你的妻子可以回国来主持建设本地的实验园。” 这个建议太有吸引力了。宋阳答应回家跟家人商量,但他能猜到家中父母肯定都会支持他们去的。 果然回家后,宋家父母和季家父母的问题都是:去几年?要一直在那边吗?如果有了孩子,能不能送回国来? 所以回来不到一年,小夫妻两人又重新打好行李包了。 季笙又开始跟日语死磕,她问宋阳能不能到时用英语对话?日语太复杂。 宋阳,“是你太懒了。”不过他还是去跟副总交流了一下,副总说这个随便,只要不影响沟通,但最好还是学一点日语,因为肯定有很多资料和文件是日语的。 宋阳也要学日语,顺便担当了季笙的日语老师,就跟之前教她学英语一样。等宋阳已经能流利对话的时候,季笙还停留在日英掺半的阶段,而且一急就直接用英语了,搞得到了日本后,那边的实验园竟然给她派来个翻译。 有了翻译后,季笙的日语水平开始直线上升。宋阳奇怪的问她为什么,她说怕翻译的人翻译不够到位,到时会耽误工作。 两人租住在实验园附近的公寓内,因为是夫妻还得到了附近超市和商店的一些优惠。邻居中有很多的留学生,各个国家的都有,中国的也有很多,更有实验园的职员,让季笙和宋阳很快的适应了当地的生活。 唯一的问题,就是房间真的很狭小。季笙亲身体会了“转身都困难”是怎样一种感觉,两人都站在屋里就会显得房间变小,距离房顶会很近,宋阳伸长手臂就能碰到屋顶。两人都开始想念国内的家了。 工作方面两人都很顺利的融入了,就是两人都需要常常出差,偶尔就会分隔两地。季笙在农场的经历注定她不能常留实验园,而必须去农场实地工作,两人在到日本后不到一个月就必须做一对周末夫妻。 在尝遍了情趣旅馆的所有房间后,季笙很意外的怀孕了。 那天早上,季笙突然就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好像身体里有了一样东西,它让她变得更充实了。 过了几天后,她在周末见到宋阳时说,“我可能有孩子了。” 宋阳刚洗过澡从浴室出来,准备抱住她来一个甜蜜的亲吻时就听到这句话,顿时浑身僵硬。愣了一分钟后,他跳起来穿上裤子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药店买验孕棒!” 他买了药店所有品牌的验孕棒,回来拿给季笙时,神色紧张严肃。 季笙说,“我很快就出来了。”她在怀疑之后没有验孕就是想跟他一起知道结果。 少顷,结果出来了。所有的验孕棒都显示她怀孕了。 宋阳把验孕棒来回看了半小时,说:“明天早上我们就去医院。”他立刻查阅地图找离家最近的妇产医院。 之后,这相隔一周的见面就是乖乖睡觉了。宋阳一直把手搭在她的腰上,她想他可能一夜都没睡。 她知道,他和她一样不安,不知道命运带给他们的到底是一个好的结果,还是一个坏结果。 第二天早上七点,他们就出发了。妇产医院需要预约,他们等了一段时间,医生才有时间见他们。在进行了基本的检查后,医生让季笙去验尿,在化验结果出来前,两人什么话都没说,在暗处,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结果出来后,医生恭喜了他们,并预约了下次看诊的时间,说大概两个月后就能看到宝宝了,到时可以拍照让他们保存纪念。 回到租屋后,季笙收拾行李准备回北海道。宋阳在一旁默默的帮她收拾,两人的心情都有些沉重,所以没有人说话,也不知道能说什么。面对未知,他们无能为力。 宋阳开始恶补孕产知识,他不敢跟季笙讨论这件事,怕会加重她的心理负担。季笙很快发觉了,她发现他眼圈越来越重,体重也开始下降,在知道不是因为工作后,她跟他说,“别想太多。” 宋阳悲伤的看着她,紧紧握住她的手。 “我想,我的孩子是不会有事的。”季笙摸着小腹,最近她的感觉越来越清晰了,“他非常健康,是个健壮的好孩子。” 宋阳跟她一起摸着她的小腹,带着期待说,“是啊,他一定是个健康的孩子。”  分卷阅读179 在怀孕三个月后,宋阳带季笙回国了。他们夫妻都请了长假,公司当然很不高兴,但宋阳已经准备好了辞呈。这个孩子是意外,在他们已经放弃之后突然到来,他们只能接受他,爱他,并为他准备好一切。 家里的父母都很高兴,他们不知道宋阳和季笙有多紧张。宋阳私底下给季笙做了很多检查,频繁的几乎病态。 直到瓜熟蒂落的那一天,在季笙被送进医院四个小时后,孩子就顺利的生下来了,产科的医生都一再的说实在是太顺利了。 孩子六斤四两,有着健康的黑色胎发,在出生后两个小时就睁了眼睛,懵懂的大眼睛像世界上最美丽的宝石。 她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在经过身体检查后,宋阳拿着厚厚一叠检查单回到病房,季笙正抱着小姑娘喂第一口奶,苏梦柳在旁边替她扶着孩子说,“你还挺有精神,生完不累啊?一会儿好好睡一觉。” 季笙的床是特意挑的靠窗户的,现在是下午四点,还有一点阳光洒进室内。 她打了个哈欠,抱着女儿拍着点头道,“好。” 看到宋阳,她连忙对他使眼色,在看到宋阳暖暖的一笑后,忍不住对着女儿的大脑门使劲亲了一口,苏梦柳担心道,“你轻点,别把孩子亲疼了!” 宋阳过来凑近看女儿,问她:“给女儿起什么名字?” 季笙说:“乌檀。我一看到她的黑头发和黑眼睛就想起这个名字。” 宋阳,“宋乌檀,好,就叫这个。” 他搂住他的妻子,妻子怀里是他们的女儿,这就是他的家人,最爱的亲人。 寄生 第109章 宋乌檀这个名字得到的票数赞成和反对各一半,但小姑娘真是长得非常漂亮,她征服了整个产科的医生和护士和所有的病人家属。每天都有隔壁病房的人跑来看宋乌檀,还有人建议可以让小姑娘去拍奶粉广告,没满月就赚第一桶金了。 “你把你闺女生得比你好看。”姚东海提着大包小包来看闺蜜和闺蜜家的闺女了,她坐在床旁看着小婴儿床,那个目光让季笙都有点不安,“你不会想把我闺女给偷走吧。” 医生、护士和产友们已经再三提醒看好小姑娘,说现在偷小孩的特别多。所以抱闺女去检查都是宋妈妈和苏梦柳一块去的。 姚东海有个儿子,在身上摸半天,拿张信用卡递给季笙,“这里有二十多万,就当定亲信物,咱俩订个娃娃亲吧。” 季笙抱住闺女,“一边去!” 姚东海遗憾的说,“我就不爱在身上戴个玉啊金啊的累赘东西,早知道你家闺女长这么漂亮,我今天来就带个戒指了。” 季笙大大的翻了个白眼给她,“你的戒指我们不稀罕,当我买不起啊?” 姚东海现在已经是个女老板了,倒是韩鹏举在家相妻教子,十分贤惠。两人刚毕业时结婚也算震惊四座,婚后,姚东海受其夫影响,被当年的高声老师启发,开了个艺术学校。 季笙听说时正准备从g大往农大转,全部的人生时间都被天书一般的专业书给占据了,剩下的零星时间被新婚不久的宋阳牢牢霸占,得知亲亲好友办学校的大志向后,也只能发条短信支持。 当年只有租下来的四间教室当根据地的艺术学校,如今租了一个院子加两幢楼,每年只是租金都要五十多万,姚东海一口气租了二十年,这份魄力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 姚东海道:“我现在要么是赚大钱,要么就该以诈骗罪进去吃牢饭了。”她办学校的钱全是借的,还是私募资金。收得来学生,自然一切好说。没有学生那就是千万巨债。不过要拼就拼个大的,小里小气这辈子都赚不着钱。 “你的胆子也大。”季笙说,“不过加油干吧。” 姚东海说她平时开着辆小跑,全身名牌,手上戒指、手链加手表全都配齐,就是壕范儿。今天是来看朋友,才打扮的跟大学生似的,她说她平时出去都觉得自己离诈骗犯不远了,“借钱买衣服,一身债,我觉得我现在就这水平。” “生源怎么样?”季笙问。 姚东海刚才诉了半天苦,现在飞起了媚眼,季笙就知道肯定是不愁了。 姚东海结婚后一个月就验出有孕,生了孩子就跑去奔事业。韩老师就成了带孩子的,他自己是搞教育的,带起孩子来讲究特别多。 姚东海说:“我那儿子一个月的时候就看他天天放着钢琴曲,捧着书在那里朗诵。”她顿了下,估计是觉得老公这么神经有些没面子,“他说这叫早教。” 季笙把手机给她看,目录一拉,全是世界名曲。姚东海皱眉,“这是怎么回事?” “孩子爹下的,说是开智。”季笙也挺没办法的,“我就只让他在孩子醒着的时候放,有时孩子一边哭,那边音乐放着,你不知道这气氛多怪。” 姚东海感同身受。 季笙是自己生了孩子才有这感觉,“我老觉得养孩子跟瞎子过河一样,都是想一出是一出,鬼知道是不是真的对孩子有好处。” 姚东海道,“所以啊,当爸妈的只好拼命赚钱。别的不会,多给孩子攒点钱总是没错的。” 姚东海来去匆匆,她走后宋妈妈收拾送来的礼物,发现燕窝鱼翅鲍鱼海参样样都有,还有一只金虎。 “看来是真赚着钱了。”季笙乍舌,当时姚东海生孩子时她已经出国了,托贝露佳送了只金猪(那孩子属猪)。 送来的高档补品,宋妈妈说要找书查一查看怎么做,苏梦柳跟宋阳商量办满月酒的事,季笙四下抓不着人,只好拉着季秫说想出院。 季笙在生完孩子八个小时后(睡了一觉)就可以自如下床了。她睡醒起来迷迷瞪瞪的就自己下床去上厕所,也没有叫人,还是护士看到给她扶了回来。苏梦柳回头就骂了她一顿,让她瞎逞能。 季笙不敢说她已经不怎么痛了。恶露完的也很快,子宫复位也很快,总之生完只在床上躺了三天,她就躺不住了。 她想回家洗澡…… 苏梦柳说她别折腾,住满一周后再出院。宋妈妈也让她多养养,老话才是对的,别跟外国女人学,月子必须做满三十天! 她找宋阳,他现在满心都是女儿,一天到晚傻笑,听她说就一个劲的说好,结果到了苏梦柳和宋 分卷阅读180 妈妈面前,不到一个回合就被打回来了。 季笙只好找爸爸说情,“让我回家吧,我真的不用再住院了,都不流血了。” 季秫看女儿可怜,去找苏梦柳,“要不就让她回家里养?在医院跟别人一个病房也休息不好。” 苏梦柳早就在考虑提前出院的事了,她心疼女儿才想让她多在医院住几天,但也不想让她天天为这事烦心,听季秫也来求情后就去跟季笙说,“那你答应我,回家后老老实实坐满一个月的月子。” 季笙举手发誓,“我保证。” 苏梦柳,“不能洗澡。” 季笙哀求,“澡是可以洗的吧?水热一点,开浴霸,古人不能洗是因为怕着凉,我洗得暖和一点不就行了?要不去问问医生看能不能洗。” 等到医生查房时,苏梦柳就问医生了,季笙期待又不安的听医生笑着说,“澡是可以洗,洗透就行,水热一点,洗得浑身冒汗,最好是洗淋浴。其实还是建议洗澡的,保持清洁嘛。” 季笙在医生走后小小欢呼了一下,迫不及待的就出了院,一回家就钻进浴室洗了一个小时。 苏梦柳急得拍门,“你也不怕虚脱了!快出来!” 季笙在里面说,“医生说让洗透的。我再冲一会儿。” 过了十五分钟,苏梦柳抱着乌檀过来,“你出不出来?你闺女该吃奶了!” 季笙这才出来,头发都没擦就抱着女儿先喂奶。她的头发虽然长得慢,这几年也长过腰了。宋阳最喜欢她这一头长发。 看她在喂奶,刚收拾完行李,买好菜的宋阳出来拿着干毛巾包住她的头发慢慢擦干,一边从背后探过身去,看着正咕咚咕咚大口喝奶的女儿,“宝宝努力吃,多吃一点。” 宋乌檀的大食量显然是随了母亲,季笙奶量充足,宋乌檀每回都能吃光,还一副没吃饱的样子,医生看过后说如果真没吃饱,可以适量喂一点牛奶,然后又问季笙一次能喂多长时间,是不是奶不够多?季笙说每次能吃上大半小时,口口不停,奶量应该是够的。 医生又看了看宋小姑娘的体型,笑道,“那就是这孩子能吃嘛。不拉肚子就让她吃吧,正长呢!” 宋乌檀生下来刚一周,已经比同一天出生的所有小孩子都大一圈了,小胳膊小腿长得特别有劲,护士说都快跟满月的孩子一样大了。 孩子生得好,长得快,家里人人都很高兴,唯有季笙和宋阳隐怀不安。 季笙是在自己娘家做的月子,宋妈妈周末才能过来,平时只有苏梦柳一个人在。季笙的月子做的不怎么诚心,她回家第一天洗过澡后就生龙活虎了,平时除了不下楼以外,并不怎么在床上躺着。 苏梦柳还要上班,只好把季笙托给宋阳。他请了产假,虽然上司不怎么愿意,可也不敢一味的强横要求,宋阳和季笙都是日本实验园的主力,两人的工作完成的非常好,两人也都答应只要满月过后就能回日子上班,至少宋阳能按期回去。上司就同意了。 这天,趁着家里没人,宋阳和季笙带着小乌檀去了g大。 正是上课的时候,学校里四处都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不过附近的居民也常常到学校里来散步,所以外人进出并不显眼。 像季笙和宋阳这样带着孩子过来的也很多。 到了小树林,季笙抱着乌檀走到树兄面前,问他: 季笙:这是我的孩子,你能跟她沟通吗? 树兄:这是个人。 树兄:你能跟她交流? 宋阳一直站在旁边扶着季笙,忐忑的等她跟树兄说完。过了一会儿,他忍不住道:“怎么样?它怎么说?” 季笙对着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没事?对吧?没问题!”宋阳欢呼一声,连妻子带女儿一起抱起来转了一小圈,引得旁边的行人好奇的往这边看。 “孩子没事。果然没错,就跟你说的一样。”季笙把脸埋在宋阳的衣服间,把眼泪给吸干,抬头吸着鼻子说。 宋阳重重的轮番亲她和女儿的额头,他替女儿拢了拢襁褓,“我们走吧。” 两人相携着走远,季笙能听到树兄在身后说: 树兄:她是你的孩子吗? 季笙:是 树兄:她不是 季笙:她的确是 季笙:其实是我,不是你的兄弟姐妹 树兄:你是,她不是 树兄:回头见 季笙:……好 她回头远远的望了一眼一直矗立在那里的树兄。几年过去,他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回头见。 ☆、第110章 小乌檀半岁的时候,宋阳先回了日本,乌檀一岁时,季笙带着她一起过去了。之后,乌檀就在北海道的田野里长到了三岁才跟着父母一起回国。 回国后,宋阳主持建造了实验园,园区选址在市以下的县里,公司在那里大手笔的买了几十亩地,一边打算建实验园,因为这个还申请了市里的补助款,另一边则是想打造一个类似休闲娱乐的地方,建起了一些别墅。 宋阳趁机买了一幢,因为现在还是一块空地,价格倒是相当便宜,基本等于只是买了块地。不过也把他们俩这几年攒下的钱花了个精光。 姚东海听说后还稀奇,“你买在那里以后孩子怎么上学?” 宋阳跟季笙说,买别墅其实是想占住前面那半亩地,到时她可以在那里想种什么就种什么。 季笙问:“真的想种什么都行?” 宋阳,“你想种棵树都行。” 这话说了不到两年还成真了。 起因是小乌檀五岁了,苏梦柳听说市里的双语小学可以提前入学,五岁就收,所以一再提醒季笙可以把孩子送回来了,别天天留在乡下玩泥巴。 季笙就带着乌檀暂时回到市里住,为了让孩子成功入学,家里做了很多准备,还需要面试父母,季笙和宋阳不得不西装笔挺的出去给人看了七八回,比自己面试还费劲。 那天在家里吃饭时,苏梦柳说,“要不是听说这个学校好,也不用这么麻烦,笙笙以前上的那个g大,听说附近要盖个小学了。” 因为生源压力,今年市里要新建十四所小学,但新建的小学师资方面不知道好坏,很多家长都不太相信。 其中一所就建在g大附近,还是挂着g大的名字。 分卷阅读181 季笙上周还带着乌檀去树兄的小树林野餐画画呢,她道:“是吗?他们怎么说的?” 苏梦柳把新小学批了一通,因为新小学据说要进行划片入学,因为新小学刚开肯定吸引不来学生,老小学还是一堆学生挤着上,所以教育局才打算直接划片。 “所以我才想让乌檀早点入学,趁着还没搞这个划片。”苏梦柳说,“他们好像打算把g大靠近工人路的那一片给扒掉。” 季笙瞬间脸色苍白,宋阳赶紧握住她的手,小声说,“我去打听打听。别急。” 季笙虽然常常去看树兄,可是树兄对人的计划一无所知。宋阳很快打听来了前因后果,确实是这样。 当年g大在这里盖学校时,地是能批多少就批多少,因为以后的地肯定越来越批。这一点上,g大也算得上是高瞻远瞩。所以g大的校园里有很多地方都是原来的树林,这段时间也有人说就因为树林太多,才会老出意外,哪怕是为了安全考虑也应该砍掉一些树。而靠近门口的那条林荫路也确实在整改范围内。 “据说学校里大部分的树都要砍掉,一半改成草坪绿化,一半则已经划为新建筑预定地。”宋阳打听回来的情景不容乐观,“近几年g大的学生越来越多,很多地方的教室和寝室楼都不够用了,听说还打算建一个新型休息馆,一个文化馆。” 他在回来的路上已经想好怎么办了,“我打算跟公司里说一说,看能不能把g大的树给买下来移栽到园区里。” 季笙握了下拳,“好,那我这就去写报告,详述买成树的好处!” 两人分头行动,很快事情就有了结果,公司果然对买树很有兴趣。一方面,虽然买树苗的价钱比较便宜,但树苗想长成参天大树,没有十年不可能,现在却有现成的三十年到四十年左右的树林。公司建这个实验园是投了大资金的,他们很希望资金能尽快回笼。宋阳就说度假村可以一年内盖好,但度假村里的树却只是幼苗会很影响整体效果,全部使用移栽的树会显得度假村更成熟。 而且这些树是g大不要的,他们完全可以用很便宜的价格收购。还可以在报纸上买两篇报道,说他们出于环保的理念,不忍心看到这么多大树被砍伐,打算把这些树全部移栽到实验园里,给公司和实验园打打广告,塑造企业形象。 公司新的实验园就是以环保、健康的理念建设的,这也是他们从市里能争取来投资和补助的原因之一。这份报告很快就得到了批准,资金到位后,宋阳还特意带着记者去现场采访他们移栽的整个过程,这段新闻得到了很好的反响,还有一段树被移栽后在实验园安家落户的画面,甚至在一年后的植树节里,这段新闻还回放了,再次点名了公司的新实验园。 此时,树兄已经在季家的别墅里安家落户了。 花园里,乌檀围着树兄大声笑着跟爸爸捉迷藏。树兄在去年被移栽时就是那一片最粗的一棵树,今年它看起来更粗壮了。 对于离开其他的树,独自一棵被种在这里,树兄的反应相当平淡。季笙特意问他会不会觉得不习惯。 当时在车上,季笙坐在卡车上,对他说:你是愿意到我家去,还是愿意跟其他的树种在一起? 树兄:都可以 季笙,那我就把你带到我家去了 树兄:你想跟我在一起吗 季笙:很想,我不想离开你,我把你看成了我的兄弟姐妹 树兄:我也是 之后,季笙就假公济私的把一棵最好最漂亮的树种在了她的院子里。宋阳的上司来他家做客时发现院子里有这么一棵高大的树,好笑的说,“我听说你家后院种了一棵树,我还以为是棵小树,怎么这么大?不怕有小偷顺着这棵树爬到屋里去?”树干离二楼的窗户很近。 宋阳给上司倒来一杯酒,领他去看树下墙角,上司一看吓了一跳,“这么大的仙人球?我刚才还以为是块石头!” 那是一颗南瓜大的仙人球,长着密密麻麻的刺,一看就很吓人。 宋阳在一开始看到随着嫁妆搬到新家的仙人球后还吃了一惊,之后才知道,这棵养得这么壮的仙人球也曾经“吃”过菟丝草的其中一部分。 他能背着季笙烧掉那些雏菊,可却不能去烧这颗已经非常大的仙人球。因为据季笙说,他已经“会说话”了。而且是非常清楚的交流。 宋阳,“多清楚?” 季笙,“大概相当于五六岁的小孩吧。” 宋阳知道季笙把树兄看成哥哥,那这颗仙人球就是弟弟了?他有点下不了手了。之后,有一天大白天的,一个小偷溜到了他们家,因为家里没人,小偷就想爬到树上顺着二楼的窗户进屋。巡逻的人十五分钟才巡一圈回来,他就想抓紧这个时间。 结果他先是从树上滑下来,然后摔在了仙人球上,被巡逻的人抓住后,左边侧脸、两只手、肩膀和左前胸全是扎进去的刺,可怜的样子连抓他的保安都有点同情了。 季笙和宋阳晚上回来时,宋阳接到了保安的电话说他们家今天进了一个小偷,等他打完电话出来找她时,就发现她蹲在仙人球旁边听他“说话”,一边听一边忍不住笑了。 宋阳一直很好奇季笙和植物交流的内容,他问,“怎么了?弟弟说什么了?” 季笙笑着说,“他说他今天扎了一个猎物,可惜猎物跑了,如果没跑,腐烂以后够他吃一年的。” 宋阳突然很同情小偷:“……弟弟很凶残啊。” 季笙说,“他很生气呢,说都是因为刺太少,太短才没抓住猎物,如果他再大一点,刺扎中后猎物应该逃不掉。” 宋阳嗯嗯点头,突然对这个仙人球有了更多的了解,他觉得他应该改观了,这不是一颗普通的仙人球,他是一个猎手。 果然在之后,他发现家里居然没有老鼠,而附近的别墅里在一些比较隐僻的地方不止有老鼠,还有蟑螂等东西。可他们家都没有。 然后仙人球一年四季都在开花,总是结一种小小的果子,这果子长在刺的顶端,要爬上去才能够到。宋阳在好奇之下调整了窗下一个防盗镜头的位置,果然拍到了老鼠爬到仙人球上够果子。 老鼠未必每回都会被刺扎中,但被扎中脚的老鼠真的都没有跑掉,宋阳不解之下去仔细观察了仙人球的刺,发现刺都带着倒勾,而且非常坚硬,不易从仙人球人脱落,老鼠在挣扎中会扎中更多的刺,之后越挣扎死得越快。 宋阳看过整个捕猎的视频后三观都有点裂了,季笙反倒觉得他把仙人球想得太弱了。 “他有意识后自然就会主动捕捉食物,这很正常。” 宋阳摇摇头,突然发现季笙一直很“平凡”的原因是她的改变都是被动的。如果她 分卷阅读182 像仙人球一样积极主动的改变呢?仙人球的刺显然就是在这种作用下进行的,他的刺更硬、更多、更长,这都跟同类的仙人球不同。 如果季笙也“主动”的想要改变什么,她一定也会变得更加不同吧? “你有没有什么希望?期待自己能改变一点的地方?”宋阳难以忍耐这种好奇心,他对季笙的好奇可能这一辈子都不能停止。 季笙想了想,“以前想过能长高一点就好了。” 宋阳一听就把她拉起来,“来,我们量量你多高了?” 季笙在大一时只有一米六三,大二时身高没有明显变化,大四时已经长到了一米七。 按着皮尺,宋阳说,“一米七四。” 季笙点头,“好像还在长。” 宋阳还记得她两年前的身高,“你一直在缓慢的长高。说不定以后会长到一米八。” 季笙想像了一下,觉得那好像不是很美好,她担心道,“我的骨缝还没闭合吗?”骨缝闭合后应该就不会再长高了,而她早就不应该再继续长高了。 第二天,宋阳真的带她去测了一下,发现她的骨缝确实还没有闭合,但根据预测也不会长多少了,医生说:“现在营养好了,像你这样二十多了还继续长个的人很多,我看你最多长到一米七五就差不多了,最多最多也就一米七八的样,站你老公身边还是可以的,大不了以后别穿高跟鞋了。” 宋阳第一次庆幸他的身高是一米八五,出来后他对季笙说,“想穿高跟鞋就继续穿。” 但季笙之后洗完澡除了量体重,还多了一个量身高的爱好,每增高一点点,她都如临大敌。她真的不想长到一米八。 ☆、第111章 季笙在实验园主管园林花木,就是说这实验园里只要是种花草就全都归她管,所以她手下的人比宋阳实验室里的还要多。 她有两个秘书,还有十几个徒弟,都是在实验园还没有开起来前公司先招进来的人,这些徒弟也都知道,季笙是在美国和日本都有过从业经验的人,不过第一次见面时还是被这么年轻的教授给吓了一跳。 余下还有一百多位园丁,负责的是园中的日常维护。其中有刚毕业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女,也有三五十岁有经验的老园丁。 徒弟里也有留学回来的人,有的就亲热的叫季笙为“金”,有的就老老实实的叫季教授、老板,也有叫季姐的。 徒弟们都是实验园的生力军,他们其中有很多都是来进修一下,之后就要撒出去的。公司的野心很大,开在本地的实验园更像是一个展示园,用来招商引资。所以时常会看到公司的人带投资商来实验园参观,介绍先进经验,出售技术和人员,投资商再带着人回去。 所以这些徒弟更像是来这里刷金漆的,对季笙的尊敬有多少就见仁见智了。毕竟来源复杂,其中不乏有志之士,或某某亲属一类。 除此以外,也有想留在这个实验园里的,就对季笙大拍马屁。几方如战国混战,每天都有断不完的官司。 季笙从来不管,她是一视同仁的。谁跟谁吵架了,谁跟谁有关系了,这种鸡毛蒜皮她从来不在意。 她只有一个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在刚开始时也引起很多矛盾,一群人沸沸扬扬瞎折腾,工作都停摆了。季笙就放下这些吵架的人不管,自己带着园丁把工作给做完了。那时还是刚建园,几个大温室里全是新引进的新型植物,很多种子刚刚开始发芽。季笙直接住在了园子里,三个月后才渐入正轨。 等她把手边的事忙完,实验园的总经理就把她叫过去了。 在她和宋阳的头顶上,还有一个主管行政的总经理。姓席。席经理是特意避开宋阳把季笙请来的,就是想跟她点一点她手下有几个人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比如平时多照顾一点,都是家里娇生惯养的孩子,送到咱们手里,也不能太不当回事。实验园现在头期款还没有全部到账…… 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跟季笙道了半天内情,又说前一段时间她那边闹的实在不像话,他是特意先帮她压着,现在看她忙得差不多了才赶紧把她叫来一起商量商量。 席经理说完让季笙发言,“季教授,你看怎么样?” 季笙很坦然的说,“我这三个月连家都没回,那些人到底是徒弟还是大爷?他们自己的工作不做好,天天吵架,我把工作补齐了,最后还要我去哄着他们?” 席经理笑道,“消消气,消消气。毕竟都是年轻人,不懂事,所以才需要你教他们啊。我跟他们说过了,让他们回去好好听话。” 季笙说,“席经理,我是来上班的,不是来哄孩子的,我要求他们有职业道德。私底下怎么闹我不管,工作时间必须专心。我可以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不然只能请席经理另请高明了。” 席经理只能苦笑不已,可人家确实有本事,拿着她的履历离开公司不愁找不到工作。席经理明白这位不是个好说话的,他本以为跳过宋阳直接跟她谈会好谈一点,现在他发现还是跟宋阳谈会更好谈。 席经理送季笙离开后,马不停蹄去找宋阳,千般辛苦万般为难的跟他说,“我也是夹心饼干,咱们想个办法,看能不能把这个坎给迈过去。” 宋阳还真有办法,他说:“这样行不行?把这些人分成两班。那些公子小姐就去坐办公室,真正有本事能干活的才跟季教授下温室。” 席经理也是被这群公子小姐弄得半烦,道声可行,就再跟季笙提了。季笙道,“下温室的人选要考试,经过筛选才发门卡。” 席经理回报到公司后,公司答应了。 考试内容很简单,季笙直接把温室里目前出了问题的苗木标出来,让这些人进去找,出来写答案。 席经理悄悄问季笙,“季教授,对错几成可以过关?” 季笙想一劳永逸,“全是入门的基础类型,全答对才能过关。” 席经理一头汗,讨价还价半天,替这些徒弟讨到了能错十五题的机会。 两个小时后所有人都出来了,看起来都在温室里讨论过了。席经理悄悄松了口气,季笙收走答案后一看就笑了。大概因为在温室里讨论过了,答案基本一致。 她批答案时,席经理和宋阳都过来看。 席经理看她大笔一挥划了好多叉叉,心跳都快停了,忙问:“这都不对?” 季笙指指,“这个字都写错了。”她顿了下,很稀奇,“他居然还写拼音。” 这些学员都是她到这个实验园后直接分给她的,她还真不知道这些人里竟然有人这么差劲。 席经理在那边纠缠“可能是提笔忘字嘛”“现在打字多了,很多人不会写字了”“不要这么严格嘛……” 季笙最后 分卷阅读183 勉强刷下去一半,她本来想刷掉三分之二的,可在席经理如丧考妣的神色中,还是多留下来了一些。 “剩下的,您给安置了吧?”宋阳拿着名单把席经理拉出去了。 之后,在席经理办公室的下一层开了几间办公室,备置了基本的办公设施后就把刷下来的人给弄过来了。另一半人则拿到新的门卡,跟着季笙天天钻温室。 虽然两边的人同样都在季笙名下,可他们的职权完全不同。季笙不管办公室的人,他们也没有进温室的门卡。很快,席经理那里再次被吵翻了天。 席经理说:“是你们考试不过关,这怪得了谁?” 来求情的人说,“可以再考一次。” 席经理上回已经了解季笙的性格了,拒绝再去碰壁。 上头就有人不高兴了,认为季笙不太适合再待在原来的位置上,要给她动一动。席经理跟上头汇报说如果这样,对方很可能辞职。 上头的人考虑再三,送来一个秘书。秘书姓于,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戴个金丝边眼镜,非常温和的人。说是秘书,基本的琐事都给包了。季笙的工作就只剩下带人下温室,如果又发生矛盾了,必须先通报给秘书。 季笙也就直接把所有的事都交到他手中了。年终还给他包了个大红包,平时也邀请于秘书一家人去家里做客。于秘书在一年后跟季笙熟了才说,他本以为他来了以后肯定会被季笙排斥,因为他所做的等于是把季笙给架空了。 丁秘书五味杂陈的说,“我也是得罪了人才过来的,本想在这里干上一年半载的就换到别的地方去。”他在公司里也是有人脉的,当时想的就是去其他城市做个总经理,天高皇帝远的奔自己的前程去。也考虑过换家公司待一待。没想到季笙对他非但没有任何反感,还给了他足够的发挥空间。他就安心在这里干下去了,宋阳也有心培养他成为两边的纽带。 季笙跟他碰了一下杯。 不过其实她完全不知道于秘书还经过这么多的心理挣扎。他接过去的工作,都是她觉得麻烦的。而给他发红包,平时请他全家来做客,记得他妻子的生日,记得他家孩子的名字,这都是她在留学时学会的跟下属相处的方式。她也只是依样划葫芦而已。 而在温室里,私底下不干涉徒弟们的私事,工作时严格要求,这也是有利于工作环境的风气培养的。 面对席经理,有理有据,据理力争,保障自己的权力,这都是必须做到的。 她更喜欢这种工作方式,也更习惯这种方式。就像植物会改良环境,更适应自己的生存。她比植物更有优势的地方是如果这里环境不好,她可以换个地方。在跟席经理说过后,她其实已经跟宋阳商量过找下家的事,两人还讨论过如果她再去国外行不行。 现在,坐办公室的人几乎都没办法在这里久待。除了真的只是想拿份工资来玩玩的以外,剩下的枯坐个一年半年就走了。因为想进温室就要通过季笙的考试,考几次都不过,他们也觉得丢脸。也有认为季笙是故意难为人,季笙就干脆每次考都让大家一起考,哪怕原来可以进温室的那一群,考不过照样会收走门卡。 温室里留下的都是了解季笙定下的规则的。所以不管他们自己搞什么,工作时都会认真完成,遵行规章制度。 席经理倒是有点佩服季笙。本以为是个不通人情的,现在想想,真正有技术的人才不需要去遵守别人的规则,他会自己制定规则要求大家来遵守。不守规矩的就出局了。他很庆幸当时没有强硬的对待季笙,因为在之后的年会上,宋阳透露出之前他们确实考虑过要离开公司。 他跟席经理在周围的衣香鬓影中悄悄交谈,把席经理吓得不轻,“不过我们还是对公司很有感情的,何况又有你老席在,我们夫妻俩都很相信你,知道你不会让我们吃亏的。” 席经理连连道,“那是,那是!”跟着一起骂那些闹事的人,“那些家伙啊,唉,都不是来工作的,就是来搅事,来当大爷的!” 季笙并不在意徒弟们是怎么看她的,他们是否崇拜她,是否信服她,这都不重要。只要完成工作,她一点都不在乎这些人在私底下是什么样。 后来这些人也都更习惯这种工作气氛,毕竟轻松又自如。有的在离开后,也在别的实验园贯彻这种方式,连考试的习惯也都习自季笙,每次都是现场考,就考现有的植木,考过的留下,考不过的离开。 这些离开的人中也会把看中的人送回到季笙这里进修,他们在自己的师傅那里都听说了季教授的习惯和要求,师傅再三叮嘱,“在季教授那里,下班后可以抽大麻,可以搞乱交趴,可以谈恋爱,跟男的谈跟女的谈都无所谓,她不会管你在私底下是什么样。她只有一个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而且她不会容许犯错。她不会责备你,但你很快会发现,她再也不会把工作交给你了。所以如果有拿不准的地方,立刻向她提问,问到懂为止,她会教你,绝不能不懂装懂。” 徒弟拿着履历来到这里,找到于秘书,换一张临时门卡。于秘书笑眯眯的领他去温室,指点他怎么看园区路线图,道:“四月份有一次考试。你现在拿的是临时门卡,四月份考过后换一张门卡,如果没考过可以留下,到八月份再考一次。当然如果愿意可以一直到考过为止。你那边给你多少时间?” 这人道:“公司给我两年。” 于秘书点点头,把他送到温室门前就走了。 这人刷了门卡进去,看到诺大的温室里,十几个人散开。所有人都挂着门卡,穿着白衣鞋套,手上拿着文件夹和笔。 一个比旁边的男人还高半头的女人往他这里看了一眼,这人想起师傅说“个子最高的,也是最漂亮的那个女人就是季教授”,他赶紧走过去。 “季教授,我是陈誉。您好。”他说,在心里惊讶季教授长这么高还这么漂亮,应该去做模特。 季笙对他点点头,说,“你可以四处看看,在考试结束前,我不会给你安排工作。考试后看你的方向吧。” 陈誉知道季教授就是这种性格,答应后就离开了,在这个让人惊叹的温室里,他在遇上第一株植物时就走不动了。 季笙看他围着e009看了四个小时还不动,默默点了点头。看来这个人倒是个可以稳得住的人,下次考试,对他的要求要高一点才行了。 陈誉中午去食堂吃饭时,特意跟前辈们坐在一起,晚上又请几个好说话的前辈吃饭,喝得烂醉后,前辈指点他:“在考试前这一个月里一定要把整个温室的植物都给看过来。” 陈誉点头。 “不懂的就赶紧问教授,不能害羞!” 陈誉点头。 分卷阅读184 “考试时的错误率越小越好,最好能一题不错。” 陈誉的脸发白了,“……不是说可以错十五题吗?” 喝得脸发红的前辈翻了个白眼,“教授喜欢全对的人。错的越多的,她越不给你活。真错十五题,你就等着进来后当个壁花吧。教授不用你,你怎么办?” 陈誉心惊胆战的迎来了考试。 今天考试的人有四十多个,进温室前他们拿到一张表,上面是植物的编号。有编号的意味着这株植物有问题,必须找出全部问题才算合格。 陈誉发现表格像填空题,有的空格多,有的少。他脚下如飞,来回跑遍整个温室,拿不准的就先空着,还跟一起考试的凑在一起商量。他本来还以为考试会很简单,因为再不济还有这么多人能商量呢,可后来他发现了,因为就算是所有人的智慧加在一起,也不知道所有题的答案,好几个他都拿不准,只能挑心里在认为有可能的那个写上去,最后出去交卷时,人都沮丧了。 季笙就等在温室门口,收完卷后当场批改,念到名字的过关,没念到名字的只能离开。 陈誉过关了,可他还是不知道他到底错了几题。第二天他就换了新门卡,到温室后,季教授把他叫过去,他悲惨的发现他的个子只到季教授的眉毛这里。 季教授给他一个文件夹,“e420,你负责。” “是!”陈誉欣喜若狂的接过文件夹,差点给季教授鞠个躬。他走开后,几个前辈都悄悄的恭喜他。 “加油。” “干得好!” 陈誉激动的跟对他打招呼的人点点头,深吸一口气,站在了e420前。 下班时,他犹豫再三,跑去问季教授,“教授,我的试卷上错了几题?” 季笙:“八题。” 陈誉眼前一黑,结结巴巴的问,“那……教授,错在哪里了呢?” 季笙看看手表,“明天告诉你,今天已经下班了。” 现在才六点。虽然时间还早,陈誉却觉得准时下班也很美好。 第二天,他特意提前到温室,想再把当时考试时的那几株植物再看一遍,可是一进去就看到季教授已经来了,他下意识的看了看手表:六点零五分。 季教授看到他,叫他过来,“来,我给你说一说。” 一直讲到七点半,季教授问他:“懂了吗?” 陈誉记得师傅来之前嘱咐的话,诚实的说,“g272还不太懂。” 季教授看手表,“先去吃早饭,早饭回来再给你讲。” 八点开始上班了,大家都来了,陈誉刚回来,季教授叫他,“过来,给你讲g272.” g272是皮肤病,它的枝干上有一块干枯焦黄的地方正在慢慢扩大。关于这种植物的皮肤病有好几种,一般认为是寄生虫,也有可能是同类传染,还有可能是本身带病。基本的治疗方式就是把病株移出去,并消毒土壤,以免传染同一片的其他植株。 季笙跟这棵植物交流过,它说它见长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另一株得过。季笙想找出确切有效的治疗方式,而不是简单粗暴的把这一株拿去烧了,再把它周围的也全都拔了烧了,再把地皮给铲薄一层。 她把陈誉叫过来,大家就都围过来了。季笙讲完后,让这些人回去都写一篇论文过来。事后,陈誉被前辈们给狠狠捶了一顿。 ☆、第112章 总公司的盆景插花也是季笙的工作内容之一。而且这个算是她“巴结”上层的好机会,所以不但需要找空闲时间去做,还必须积极主动热情开朗。 每次她要总公司,席经理和于秘书都千叮咛万嘱咐。其实她也确实很不想去,原因有很多…… 总公司最漂亮的二十层到二十二层全都是办公室,里面装修的像五星级酒店,从电梯出来就是一个二百多平的大厅,只在最尽头有一个前台。 季笙带着陈誉推着一辆小车过来时,前台后面那个身高腿长戴着一副眼镜的漂亮小姑娘就赶紧起身迎了过来,“季教授,您来了。” 前台把季笙和陈誉领到休息室去,季笙问,“现在哪几个办公室是方便的?” 前台小声提醒她,“老总办公室现在没人,要不您现在就过去吧。大副总和二副总现在都在办公室里。” 季笙点点头,叫上陈誉就出发了。 这家公司其实也是半家族产业。老总就是总裁,底下有四个副总,平时拉帮结派极为热闹。老总今年也才四十多岁,年轻有办,这诺大的家业都是他挣下来的。四个副总之中有儿子一枚,一起打天下的兄弟一枚,自己弟弟一个,自己妹妹一个。财务总监是他老婆。 一般情况下,老总很少到公司来坐阵,看摊的就是儿子和老婆了。但兄弟和弟弟、妹妹都不太服气,所以平时常常闹矛盾。 ——这是表面现象。 前台秘书帮季笙打开老总办公室的大门,映入眼帘的“五星级蜜月套房办公室”让陈誉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前台道,“您先忙,我去给您准备茶。”说罢关门出去了。 陈誉这才发声,“这里装修的好漂亮!” 总裁办公室占据了整个二十层的一半面积,可想而知有多大。副总办公室全部归到了另一边。 所以进门入目就是一个七十平的客厅。 客厅正中央是一个有活水的喷泉式花坛,上面栽有六棵发财树,据说还是风水大师摆的位,下方是三层郁金香。 季笙刚来的时候,老总就跟她说这个发财树一定要养好,只要能把树养好,他就相信她能干好这份工作,就能把实验园交给他们夫妻。 季笙一开始欣喜的接下了这份工作,直到她碰到这棵发财树以后…… 季笙换上高筒胶鞋,走到花坛里头,摸着这棵树开始问它: 季笙:最近怎么样? 发财树:我还好,不过那个人发了一通火。 然后就把影像向季笙倾泄而来。 季笙就看到总裁下班后在这里跟人玩妖精打架,在花坛的喷泉里追逐打闹,然后把保险套扔在了喷泉里。 第二天,下水口堵了,公司的水电工一脸深沉的戴着手套把保险套和一些毛发加烟头一起掏了出来。 季笙:………… 这就是她不喜欢到公司来的原因。 老总是个很有追求的人,他布置办公室的时候要求在这里尽可能多的放盆栽,力求让所有到他的公司来的人能在他的办公室里看到他们公司最新最好的产品。 所以这一整层楼就没有哪个地方没有盆栽的,季笙不得不在维护时看尽总裁一家的八卦,天知道她一点都不想知道! 她跟总裁办公室的所有植物都聊了聊。 客厅里的发财树讨厌旁边的喷泉,脚下的郁 分卷阅读185 金香也是一样。季笙答应他们尽快跟总裁说,最好是换一种花坛样式,把喷泉和发财树给隔开。 靠着墙的金镶玉竹觉得这里光照不太好,而且没有自然风,它们希望能把房顶掀开。季笙答应出去就找前台说哪怕总裁不在屋里,也尽量一直开着换气扇。 办公桌上的君子兰和白掌说不想让老总再把泡过烟头的茶叶水倒在盆里,季笙直接给他们换了土,劝他们再忍忍。 完成后,季笙回到休息室坐着喝茶,前台小姑娘没事做就陪她说话,一边等两位副总腾出办公室,不然季笙就要改天再来一次了。 前台不时出去看一眼,回来说,“一直没有人出来。”她悄悄跟季笙说,“好像是二副总要离婚。” 这真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八卦,以公司里一个副总如今的身家,离婚就跟放血差不多。 前台小姑娘平时很少有机会能八老总们的八卦,跟公司里的其他人说不够安全,也就一个多月才来一回的季笙合适了。 她热火朝天的说,其实几个总都闹过离婚。总裁外面有小蜜,还不止一个,上回才发现他儿子跟老爹用的是同一个小蜜,还是老爹用完儿子接着用的,一家人很少在一起吃饭都没发现,那天竟然在停车场碰到了,好生热闹! 总裁弟弟也是外面有小蜜,已经离过一次,现在想离第二次。 总裁妹妹也是离过一次,现在的老公好帅的,还比她小十多岁。 前台小姑娘很深沉的说,“有钱就变坏不分男女的。” 季笙默默听着,前台小姑娘八得很痛快。两人八到午饭时间后还去公司餐厅一起用餐,完了回来接着等。一直等到四点,两位副总才从办公室里出来,前台赶紧把季笙领进去了。 等季笙忙完已经八点了,宋阳让她在公司门口等着,他开车过来接她。 季笙坐上车后,宋阳说,“怎么这么晚?” 季笙,“我想今天能干完,明天就不用再跑一趟了。”她靠到他肩上,“每次来都要知道那么多事……” 宋阳把在路上买的咖啡面包给她,问,“又看到什么了?说说。” 季笙一边吃着,一边思考着说,“二副总好像想卖掉手里的股票。”二副总办公室桌上的盆栽什么都看到了,这段时间里二副总私底下跟很多人频繁碰面。 宋阳反应了一下,“真的?” 二副总就是跟总裁一起打天下的兄弟。 季笙点头,“我看应该是这样。” 但二副总好像不想把股票卖给总裁,他在私底下偷偷搞价高者得的把戏,现在对这个股票感兴趣的有总裁的弟弟和妹妹,总裁老婆,还有总裁儿子。也就是说,所有人都背着总裁在搞鬼。 不过知道这个跟他们关系不大,因为副总不可能把股票卖给他们,估计连转让都要悄悄进行。 宋阳皱眉说,“看来公司要出问题了。” 公司确实很快就出问题了。 二副总的股票没卖掉之前,总裁就听到风声了。几位副总也不是一条心,总裁老婆既没有站在老公这边,也没有站在儿子这边,她站在二副总这边。 总裁弟弟倒是跟亲哥一心,但希望能再多占些股份。 总裁儿子拉拢了自己姑姑,姑姑替他在爷爷面前说好话,再给总裁施压。 总公司乱相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场,底下人心惶惶。 实验园这里离得远反倒没有被影响。只是席经理开始每天回总公司开会,几乎不到这边来了。 于秘书说,“他想知道最后是谁把实验园拿在手里了。”如果是个有力的上司,那实验园的未来还算有保障,如果实验园在这场斗争中被放弃了,那席经理自然要赶紧另谋高就。 季笙还是每个月去一次总公司做维护,趁机假公济私的把很多盆栽给换了回来,改成在总裁办公室放很多鲜切花。鲜切花都在冬眠之中,除非再次被放在水里或种在土里,它们都等于已经死去了。 但鲜切花的好处就是鲜艳夺目,样式新颖多变。正好给了席经理常常去总公司的理由。现在谁还有心情开会? 于秘书很惊讶为什么宋阳和季笙都不着急,后来问他们是不是已经有下家了?如果可能,他其实也愿意跟他们一起走,只要他们愿意带他一起干。于秘书有的全是管理的经验,他的年纪在这里放着,已经不愿意再像年轻人一样去拼去闯了。 宋阳悄悄告诉他,关于实验园的归属,总裁已经心里有数了。 于秘书以为宋阳跟总裁关系不错,想起总裁好像也去过宋阳家做客,笑着说,“老席还跑去公司听消息,直接问你不就行了?”他想看来宋阳夫妻跟席经理的关系还是不行,倒是跟他比较亲近。 之后,于秘书也安下心来,还顺便把席经理份内的工作接下来一大部分。等一切尘埃落定后,席经理回来却发现于秘书越俎代庖已经很久了,而他在宋阳和季笙的支持下,把他给架空了。 席经理只好请宋阳和季笙吃饭,希望能多挣回一点印象分。 他在酒席中间说,“这次的事,看来还是老总技高一筹。” 总裁把实验园给分了出来,专门成立一个分公司,而且这个分公司谁都不给,攥了他自己的手里。 席经理确实要下台了,总裁怀疑他是总裁老婆那边的人,正打算给他减减压,只是新任经理是谁还不知道。 但很快消息传出,所有人都震惊了。 总裁没有空降一个人下来,而是选中了实验园的季笙。 季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宋阳,“为什么是我?”她虽然能通过盆栽知道很多事,但总裁是怎么想的,她就不知道了。 宋阳一眼就看穿了,“因为你谁的人都不是,谁的账都不买。”他好笑的想,没想到季笙这副脾气在总裁的眼中倒成优点了。 连宋阳自己都有倾向,在总裁看来不够清白。因为当初签下他的人正是总裁弟弟的人。 季笙在工作中铁面无私的事,在实验园和公司里都不是什么秘密。而总裁也不认为她是宋阳的妻子就会听宋阳的,他的老婆还不听他的呢。 选季笙可能也只是一时的过度,只要公司渡过现在这个难关就会再换人,但目前确实是没有比季笙更合适的人选。 首先,季笙就是实验园的人,比空降一个人来更容易被实验园的人接受。 其次,宋阳是季笙的丈夫,于秘书一直是季笙的秘书,有这两个人站在季笙这边,席经理一个人难以兴风作浪。 最后,季笙的工作态度很受人肯定,总裁此刻最不想要的就是一个牵扯颇多的人。 所以综合看来,季笙上位是理所当然的了。 ☆、第113章 季笙“升官”后跟以前没什么区别。 分卷阅读186 她的办公室换到更高的楼层,但年薪没有变化,因为她现在拿的就比席经理拿的要多上几倍了。连出差补助和油补,她拿的也是跟席经理一个标准的。 她的主要工作内容还是在温室带学生,管理层面的事于秘书当仁不让的冲上去了,跟席经理掐得风生水起,不亦乐乎。 过了半年后,公司里尘埃落定了。老总裁宝刀不老,稳定大局。总裁儿子去日本拓宽公司渠道去了,归期不定。一起打天下的那个兄弟功成身退,拿着卖股票的钱去投资房地产了。表面上看,这是一次总裁和以前的兄弟割袍断义的争斗,并且两败俱伤。 宋阳在家里举办了一个小小的聚会,都是公司里亲近的人,地点就在实验园旁边的度假村里。总裁欣然应邀,带着大批员工来此放松。白天玩了一天后,晚上还有烧烤bbq。实验园出产的无公害蔬菜和水果大受欢迎,女士们端着小碟子不停的去取沙拉和水果粒,一旁的烤肉海鲜无人问津,全由男士们包圆了。 总裁从热闹的室内走到庭园里,天空星河璀璨,园中花香袅袅。 “真是漂亮的地方。”总裁叹道,回头对宋阳笑着说,“在这里呼吸的空气都不一样。” 宋阳说,“我们这里每天都测空气指数,从来没超过100.” 总裁适时的做出一个震惊的表情,“你们用鼓风机把来自城市的污染都吹走了吗?” 宋阳笑了,说起当年买了g大的树后,突然发现这是一个好办法,在城市建设越来越多的现在,市区里很多地方都在扩建,他们就让人四处去买要砍的树,种在路旁。 “挡风尘很有效。”他说。 总裁记得自己曾经批过这个报告,之后实验园每年的财务报告上都有这笔支出,他现在才知道这笔钱确实花得挺值的。 总裁深深的叹了口气,指着在室内的烤盘旁吃个不停的季笙,“你的妻子是我非常看重的人,她在这个实验园做了很多。” 宋阳是端着盘子出来的,盘子里是插着牙签的小块三明治,此时递给总裁,“她只对专业上的事有兴趣。别的其实是一窍不通的。” 总裁从善如流的拿起一块,“所以我跟你说。我以前跟她聊过,还问她对目前的环境有没有什么不满……”然后季笙跟他说一切都很好,除了那些关系户以外,他们很烦人,从来不愿意遵守园区的规章制度,总是随意攀折花木,有一次听说一种引进的树种带着天然的香味,燃烧后会散发出来,吃烤肉时竟然想要砍了那棵树当柴烧。 季笙呵呵后让人把厨房本来准备的木柴喷上香精拿出去给他们了。 总裁听完深沉状点头,从此就明白不能跟季教授说客气话,她是会当真给你反应问题的。 宋阳一听总裁这么说就猜到了,低头笑起来,“她就是这种性格。”以前还会拐个弯,现在越来越不会拐弯了。 总裁,“她是专业的,脾气硬一点不会转弯很正常。我对她没有丝毫意见,只是她的工作就需要你们多多配合了。”以前,他以为这个实验园会以宋阳为中心,季笙只是添头。但现在季笙反倒成了不可替换一个,实验园最重要,最能出成果的温室就在她的手中稳定发展着。总裁这次让季笙当总经理,也是为了拉拢她。 ——他就怕季笙没领会到这个意思,才特意再给宋阳点出来。 今天大家似乎都在玩,没人吃烤肉。季笙仗着自己是大胃王,对这些特意空运来的海鲜和牛肉不舍得浪费,一个人站在那里吃个不停。跟以前不同的是,在她长到一米七八后,倒是没人再对她的食量觉得奇怪了。 上次那个医生说的真准,她真的长到了一米七八== 不过值得高兴的是,在长到一米七八后,她没有继续再长高,重新检查后发现她的骨关节已经闭合了,真是可喜可贺。她真的挺怕长到一米八的。 宋阳走进来站在她后边,“好吃吗?” 她现在只要一回头就能毫不困难的跟他接吻,只需要他微微低下头就行,在她为身高心塞时,宋阳说终于不用在接吻时弯腰了,他简直太高兴了。 季笙回头喂了他一嘴,“你刚才去跟总裁说话,什么都没吃。” 宋阳让她塞了一整只鲍鱼,困难的说,“总不能让领导一个人站在外头吧?” 季笙朝庭园里一扬下巴,“放心,这屋里谁都可能落单,就总裁不会。”宋阳刚走开,已经有好几个人奔着总裁过去了。 季笙和宋阳站在烤肉盘前,顺便交流了一下总裁家的八卦。很多公司的人都认为总裁把儿子送到日本是因为斗争失败,没人知道最想要那些股票的人就是大公子,也正是大公子对总裁的位子发起了最强而有力的冲锋。 “他也挺可怜的。”宋阳很同情总裁,钱变得很多之后,怎么花就成了一个问题。他是能夜夜做新郎,可身边就没一个打从心底心疼他的人,这日子过得还不够悲摧吗?儿子天天盼着他中个风生个病,好退位让贤。老婆现在心疼谁就是不心疼他,因为总裁的拜把兄弟走了,几乎天天在公司里吐槽总裁卸磨杀驴没良心。她这么说的时候都不避人,季笙去公司不但那个前台小姑娘拉着她说,连洗手间里的景观树都看到总裁夫人跟人吐槽的场景。 夫人对总裁,那是恨得深沉。 季笙发现果然还是人更复杂,植物哪有这么多麻烦? 总裁来过之后又过了一星期,她的头衔又换了,从季经理换成了季园长,这个实验园,她最大了。底下设经理两名,席经理算一个,于秘书升官,成了于经理。其实还是换汤不换药,所以季笙只是换了两盒名片外,平时的工作内容没有丝毫变化。 在外人看来,季笙却成了心机深沉之辈。据说先签约本公司的是她的男友宋阳,然后她在宋阳出国后借着他的关系进了他的学校,取得留学资格后追着宋阳出了国,并跟宋阳进了同一所学校——成绩很差劲。 这个倒是实情,季笙看公司流传的邮件时想。 之后季笙跟宋阳回国后,经宋阳介绍进了公司,并迅速跟着宋阳一起去日本进修,回来后又一起主持实验园。现在,在宋阳还苦哈哈的熬年头时,她已经完成了三级跳,成了实验园的园长! 如此野心勃勃的女人! 季笙看完整个邮件后,发现竟然无法反驳。她悄悄的把这封留在宋阳邮箱里的邮件给删了。 所以宋阳直到一个月后才在跟同事喝酒时得知这回事。 同事是很同情宋阳的,虽然他一开始就觉得宋阳找的老婆太漂亮,担心他可能被利用。现在真的被利用了,同事觉得这个发展还是很正常的。所以就约宋阳出来喝酒安慰他,毕竟被妻子跳到头上还是不太 分卷阅读187 舒服的。 同事觉得如今这种情况下,宋阳就是个傻子也该看清他老婆的真面目了。 “唉,你也想开点。你们还有孩子呢。”同事拍着宋阳的肩说。 宋阳听完前因后果,哭笑不得,还有点愤怒,说,“你误会了,升她当园长的事还是总裁先给我说的呢。她的人品我还是信得过的,你别听别人瞎传了。” 同事发现宋阳竟然真心的替老婆高兴还不鸡肚,看宋阳的眼神就像在看珍惜动物,回去后替宋阳一宣传,人人都说没想到宋阳这人这么忠厚老实。 夫妻两人都小小的出了一回名。 第章 季笙的朋友很少,只有姚东海和贝露佳两个。但好朋友贵精不贵多,就算几年不见,再见依然还是好朋友。 这天,姚东海突然打了个电话给季笙,“贝露佳回来了,出来聚聚吧?” 姚东海是一直在这个城市发展的,季笙在出国多年后也回来了,她回来时,贝露佳已经不在本地了,她问姚东海,“她去哪儿了?我打她电话也没人接,邮箱也没人回。她搬家了?” 姚东海没有多说,只是简单说了句“她家出了点事”,季笙就没有再问了,说,“等她回来告诉我一声,看有没有我能帮忙的。” 之后就再也没有打听过贝露佳的消息。 不过在同学会上,别的同学在闲聊时说起了贝露佳。 贝露佳的爸爸是个小官员,手里有点小权,她妈妈做生意,也赚了点钱。在季笙跟在宋阳后面出国的那一年里,他爸爸突然被双规了。贝露佳的妈妈以为是她做生意的事,赶紧把生意给结束了,连没追回来的欠款都不要了。然后为了把贝爸爸捞出来,花了不少钱。最后他们家就剩下了几套房子,几十年辛苦一朝化为乌有。 贝爸爸还是判了刑,贝妈妈在案子宣判后,看看老公进去了,女儿还没结婚,就又重操旧业做起生意,不过这一次生意就不好做了,起早贪黑赚一份辛苦钱,一转手这里打点,那里打点,也剩不下多少。 贝露佳当时想辞职帮贝妈妈的忙,她的工作还是贝爸爸在的时候给找的,人情薄如纸,在单位也受了一些气。贝妈妈让她好好在单位待着,家里赚钱的事用不着她。 这种时候,童桐不离不弃,一直守在贝露佳身边。 “她也是觉得丢脸,谁都没说。”姚东海深深叹了口气,“当着我的面,只会说什么事都没有,有一阵连我的电话都不接。她换掉手机号也是没办法,当时为这个事很多人骚扰她。” 贝露佳拖着不结婚,童桐家里多少有点意见,何况现在还有了这么个爸爸。这跟以前贝爸爸是小官的时候不同,童家现在觉得这个亲家不太合适了。 “童桐跟他家也有了矛盾,搬出来自己住。” “那后来呢?她怎么又去外地了?”季笙觉得后面还是出事了,不然贝露佳不可能去外地。 姚东海这次是问过贝露佳后才跟季笙说的,贝露佳说自己不想再解释一遍了,说着都累,让她简单给季笙说一说就行了。 姚东海神色复杂的说,“……因为她爸在进去一年后就想减刑,不知是怎么回事,他的小情跑出来找检查组送了什么资料,减刑才成功。” 季笙能想像当时这对贝露佳和她妈妈是多么大的打击,她艰难的问,“……后来呢?” 贝爸爸显然是一直在保护这个情人的,贝露佳和贝妈妈事先一点都不知情,而且对于他双规的事,听说好像也跟贝妈妈的生意无关,是这个情人出的事,最后牵扯到了贝爸爸。而情人在当时没有被起诉,退赔不得当利后,可能也是贝爸爸承担下了所有的责任,她就走了。现在回来,等于又救了贝爸爸一次。 贝妈妈在得知这件事后,没说什么,而是立刻提出了离婚。 贝爸爸不想离,写了很多信给贝妈妈,说了很多,求贝妈妈不要离开他。而且他说当时他隐瞒这个情人的事,不是想维护她,而是怕暴出这件事后,贝妈妈会离开他。他说当时听说以后,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不能让家里人知道,他还求当时的办案人员千万不要泄露这件事给他的家人,他一定什么都交待。 “……贝露佳非常恨他。”姚东海沉重的说,她当时记得贝露佳那是自从出事后第一次那么冷静的愤怒着,她以前出来只会说她没事,家里都好,让她别告诉季笙。但那时她跟姚东海说,“我恨他,我巴不得他就死在里头。听说监狱里有犯人会打人,你说他这样的在里面要是能被人打死就好了。” 简直就像一片真心喂了狗。 贝露佳说她和她妈都觉得这两年的夜不能寐、食不下咽……太恶心了。 “不值得。”贝妈妈这么给贝露佳说,“为他生气不值得,咱们自己过得好就行了。”她在这两年里老了十岁,头发几乎全白了,人也瘦了将近四十斤,可得知这件事后,她第一件事就是带贝露佳去吃大餐,给两人买了好几套漂亮衣服,还跟贝露佳说打算卖了房子去外地重新开始。在这里,人人都知道她是贪官的老婆,生意的局面一直打不开。 贝露佳说妈我都听你的,第二天就去辞了职,然后一边考虑去进修考研,一边重新找工作。 之后,贝露佳先找到工作,坐飞机去了外地。贝妈妈留在这里继续办离婚、卖房,等房卖了以后,虽然婚还没离下来,也飞到贝露佳在的城市去了。 一直拖到贝爸爸出狱前夕,他才肯答应离婚。贝妈妈给他留了两套房子,他出来也不可能再工作了,一套自住,一套收租,也有生活来源。贝爸爸一直想知道他们母女在哪个城市,想再见见她们,他听说贝露佳已经结婚了,说他不去参加婚礼,就想给孩子打点钱。 贝露佳和贝妈妈没有告诉他。 姚东海说完了整件事,跟季笙说,“到时别劝她原谅她爸爸。” 季笙奇怪的说,“我干嘛劝她这个?”脑子进水也不会劝贝露佳原谅她爸啊。 “很多人劝,她都烦了。”姚东海说,“她这次回来就是专门见你的,别的同学一个都没说,熟人也都不知道她回来。她现在也算生活平静下来了,过得还不错。”这才是贝露佳肯回来的原因。 季笙默默点头,跟姚东海一起笑了一下。她们都很了解贝露佳,她的自尊心非常高。所以一想到当时她是怎么一个人承担起这件事的,季笙都心疼她 分卷阅读188 。可她又知道,正是为了贝露佳好,所以她才绝不能再提起这件事。这也是贝露佳当时没有告诉朋友们,事后又不肯再出现在同学中间的原因。 贝露佳回来那天是六月里最热的一天,天气预报三十九度,地面温度超过五十度。季笙开着车去接机,姚东海坐在车上,一会儿一回头看后车座,没忍住说,“我开开窗行吗?”说罢不等季笙答应就打开了车窗,湿热的空气一灌进来,身上就出了一层汗。 季笙看姚东海,“你不热?”说着就要关空调,姚东海嫉妒的看季笙清凉无汗的额头,恶狠狠道,“不许关!”她又看了眼后车座,“你带这么多花干什么?这有一千朵了吧?” 季笙:“哪有?只有九十九朵。这是我们实验园的新玫瑰花,法国引进的,香吧?” “香死个人了!”姚东海白了她一眼,这花放在车内简直是空气污染。 季笙耸耸肩说,“我不是很久没见她了吗?”送花更隆重点。 贝露佳出现在人群中时,戴着一副大墨镜,拉着两个行李箱,拿着外套,一见到季笙和姚东海就跳了起来,拿下墨镜指着想用最好的微笑来迎接好朋友的季笙说,“我还当这是个接女朋友的帅哥!你怎么长这么高?吃增高药了?” 季笙脸一黑,“闭嘴!”她长高后最不喜欢这句话了! 姚东海哈哈大笑,其实她也早就想吐槽季笙的身高了,可惜一直没敢。 季笙把怀里的花扔给贝露佳,砸得她胳膊一沉。“怎么两个行李箱?还有人跟你一起来?”季笙往后看,跟姚东海一人一个拉过行李箱。 “那是给你带的礼物。就我自己来的,童桐在家看孩子。”贝露佳抱着这么一大捧花,自觉非常显眼,一马当先走在前面,把季笙和姚东海当马仔,还把墨镜给季笙戴说“戴上更帅了!” 走到停车场,看到那辆suv,贝露佳,“哇,有钱啊,谁的车?” 姚东海指季笙,“季园长的。”季笙按开锁,姚东海把行李搬上车,一脸鸡肚的说,“怎么没有给我的礼物?” 贝露佳回头,“这几年我少你的礼物了?这不是给季笙补上吗?”说着抱着花又深深的嗅了一口,“好香啊!”抬头虎着脸对姚东海,“你都没有送过我花!” 姚东海只好亲亲爱爱的上来说宝贝早知道你喜欢花我早就送你了。两人在车里打闹,季笙不得不让她俩安静点,“再闹一人五十大板!” 三人商量了下,说好贝露佳住到季笙那里去。季家远离市区,不容易让贝爸爸碰到。 贝露佳玩着墨镜翻白眼,“他还想找我呢。哼!都跟那女的结婚了,找我干嘛?” “结婚了?”姚东海吓了一跳,她不知道这个,她以为贝爸爸一直在努力争取贝妈妈的原谅呢。 “结了,他一出来就结了。我估计他最后肯跟我妈离婚就是想跟那女的结婚呢。那女的还有家婚纱摄影店,还有房有车……妈的!早知道就不让我妈给他留两套房了!” 季笙看了眼贝露佳,她在说起这件事时,刚才见面时佯装出来的轻快和愉快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憎恨到快要变形的脸。此时的贝露佳格外陌生。 季笙默默握住她的手。 贝露佳回神,努力挤出个笑,“我就是嫌他恶心。不说了。” 见到季笙的家时,贝露佳又夸张的道,“豪宅!”看到小乌檀时,她又抱住不撒手说,“跟我回家吧!这孩子太漂亮了!” 宋阳特意提前回来,还买了不少吃的,当晚,在季家给贝露佳开了个小小的宴会,就他们几个,一个外人也没有。 喝了半瓶酒以后,贝露佳就醉得满脸红晕。季笙让姚东海也别走了,晚上三人一起睡,让宋阳先去乌檀屋里挤一挤。 洗过澡后,贝露佳仍没有睡意。季笙去榨了鲜果汁给她解酒,屋里姚东海已经先睡了,她明天还要上班。贝露佳拿着果汁去阳台坐着喝,季笙陪她。 “这么多年,你好吗?”贝露佳问她。 “挺好的。一年比一年好。”季笙说。 “那就好。”贝露佳看着夜空,说,“其实大二时,我和姚东海都看出你出事了。但我们当时都没问,只是默默的看着你。我想你当时肯定很不想让人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我也一直不让自己去找答案。” “当时我还在想,到底真正的好朋友是应该找到原因来帮助你呢?还是应该尊重你的*呢?”她说,“后来发生了我家的事后,我才知道应该怎么做。”她对季笙苦笑了下,“当时我都想把我家的事扔进垃圾箱,再死死的盖上盖子,谁都不叫知道。”但事与愿违,所有人都知道了。“那段日子是最难过的,我每天出门都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她摸着脸开了个玩笑,“不过我觉得脸皮倒是锻炼出来了。” 季笙知道她只是想说,所以就坐在一边听。 贝露佳说,“我知道我爸对我和我妈也是有感情的,我相信他当时求检察院的人了,就为了不让我和我妈知道他找情人了。”她复杂的说,“但我不明白的是,他当时为什么要找情人?既然找了,为什么不跟我妈离婚?他在家里一直都跟我妈很好的。后来事发了,我妈要离,他一直不愿意。签字的时候一直说想再见我妈一面才肯签的字,可等他出来后,又跟那女的结婚了。” 她看着季笙,眼里含着泪,“他出来的时候,我特地回来等他的。”不过她没出现,但如果她爸去家里找邻居问问就会知道她回来了,找亲戚问问也能知道,可他出来后就跟那个女人走了,没到一周就传出他要结婚的消息。贝露佳听说后就走了。 “我妈都不知道我回来过。”贝露佳茫然的说,“从那以后,我就不敢相信人了。”她低下头,“人真是太复杂了……” 第115章 贝露佳这一次来就只是为了见季笙。她趁着周休二日的时候,其实只待了一天半,跟季笙和姚东海吃了两次饭就坐飞机走了。她给季笙带来了一整个行李箱的礼物,临走被季笙塞了两个行李箱。 来去匆匆。目送她坐的飞机升上天空后,宋阳陪着季笙回去。今天姚东海没来,她要陪儿子。她的儿子每个周末回奶奶家一天,在自己家待一天。今天就是姚东海洗手做羹汤的日子。 宋阳上回没跟来接机,这次就主动送贝露佳离开 分卷阅读189 ,他看得出来,季笙有点伤心。 “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的。”他用力搂了搂她。 季笙点点头,叹了口气。 大家都长大后,各自的生活中就多了很多的其他人。她们最亲密最美好的时光也只是大学同窗同寝的四年,在那四年里,她们结下了比亲人更亲密的感情。但是在她们今后的生活中,参与的人却不再是以前的朋友,而换了一些别的人。季笙自己的生活发生剧变的同时,姚东海和贝露佳也都变了。 “佳佳过得太苦了。”季笙说,“她回来是想看看她爸爸的。”不过最后还是没能成行,其中有很多原因。在昨天早上,她主动问起要不要陪贝露佳去看贝爸爸,可贝露佳想了又想,还是没有去。然后一整天的心情都很低落。 有些人,想爱不能爱,想恨又恨不下去,最折磨人。 “其实我能理解贝露佳爸爸,连贝露佳自己也能理解,但她无法接受。”她说。 见过贝露佳之后,季笙就在一家超市内见到了贝爸爸。似乎一旦有了交集,就会有一条命运之线牵着他们。 贝爸爸看着非常老了,像六十岁的人。他推着购物车,车上坐着一个小男孩,最多两岁。旁边还有一个年约三旬的女人,打扮的非常精致。 周围的人都在看这奇怪的一行人。因为他们的年纪非常不搭。如果说这是爷爷带着小孙子,旁边那个是儿媳妇的话,那这个儿媳妇就对公公太亲密了。如果是一家人的话,那可真是一树梨花压海棠。 季笙在经过他们身边时就认出了贝爸爸,购物车上的男孩也跟贝露佳惊人的相像。 走过去后,宋阳开始挑牛奶,问她:“看到谁了?” 季笙:“是贝露佳的爸爸。”她顿了下,“还带着一个小孩子。可能是贝露佳同父异母的弟弟。” 关于贝露佳的事,季笙没有告诉宋阳太多,只是说贝露佳的父母离婚了,之后贝妈妈和贝露佳换了一个城市生活。宋阳没有再多打听。这次超市碰巧遇见后,他问季笙要不要告诉贝露佳。 “……还是不告诉她了。”季笙说,“我只是看了一眼,不知道到底是不是。” 她把这件事埋藏在心底。直到六年后,贝爸爸中风了,贝露佳接到消息后就回到了这里,此时季笙和贝露佳才知道,贝爸爸是在两年前中风的,他已经在医院里住了两年。 季笙陪着贝露佳找到了医院。 “中医康复科?四楼。”医院大厅里的导医小姐很体贴的把他们送到电梯前。 在电梯里,电梯小姐介绍了医院的中医康复科。在听说贝爸爸是中风后,很理解的说,“我们这里很多这种病人,在家里家人照顾不了,在这里一个月只要两千六就有医生有护士,每天查房……” 这个话没听完,贝露佳的脸色就变了。很显然,这是一个当家人不想照顾病人时就可以把人送来的地方。 中风病人虽然很难照顾,但也只是一个翻身,喂饭和打扫卫生,在家里的话只需要雇一个保姆就可以。贝爸爸今年才六十岁,不是七十岁、八十岁,他完全可以在家里休养。 而据说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两年。 见到医生后,贝露佳自陈是病人的女儿,医生很惊讶的说,“哦,你从国外回来看你爸爸吗?我听说你在国外定居了。” 医生说贝爸爸是今年才转到本院的,以前在另一个医院治疗。“不过我们医院比较好。”医生还很好奇,“那个送你爸爸来医院的是你姐姐还是你嫂子?” 贝爸爸已经说不出话,也认不出人了。医生说他现在就是在熬日子,随时都可能去世。 贝露佳的语气很不好,带着一点质问:“可我听说中风的病人恢复的好的话,再活十年八年的都有。” 医生倒是很有耐心的解释说,贝爸爸发展的非常快,而且送到他们医院后就已经不行了,进来第一天就连下了几个病危通知,能熬到现在已经是医生拼命救回来的了。 医生说现在的情况很不乐观。贝露佳就在医院附近的酒店租了间房,每天过来陪房,很快就跟医生和护士熟悉了起来,还有一个专管这间病房的护工。她来了以后,白天就把翻身、喂饭和接尿擦屎给接了过去,护工只需要晚上来看几趟就可以,而且晚上还有护士巡房。 贝爸爸现在已经不能自主吞咽,需要把粥打成糊状,用注射器从鼻饲管打进胃里。季笙怕她在酒店不能自己做饭,买外面的饭又觉得不够卫生健康,跟苏梦柳说过以后,就让贝露佳每天可以去季家给贝爸爸做饭。 “你那边的事怎么办?”季笙帮贝露佳一起给贝爸爸换衣服时问她,“你妈知道你爸这事吗?” 贝露佳摇摇头,“不知道。我没告诉她。”她来只是因为这是她爸爸,两人有血缘关系。但贝爸爸对贝妈妈的伤害是一辈子都难以洗清的,“我妈对他没有责任,告诉她也只是让她难受而已。” 贝露佳在酒店里住了一个星期后就想租个短租房来应对一下,她显然还需要在这里住上好一段时间。虽然她之前只是想来看一看,放下一些钱。但她来了以后就走不了了。 她来了一个月后,终于碰到了那个女人。 但两人没有说话,那个女人提着大兜小袋的东西跟贝露佳在走廊里碰到,之后她走进病房,几分钟后,贝露佳进去拿上自己的包就走了,第二天才去。 之后那个女人给贝露佳打了个电话。 她说她现在很忙,因为她和贝爸爸都没有长辈或亲友可以投靠,她还要管店里的事,还要照顾孩子,她没有时间把贝爸爸放在家里。 她说她一个月去一次,买点东西放在那里。那些东西都是为了让护工拿走,一些给护士和医生,为了让他们能对贝爸爸好一点。 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对得起他了。 贝露佳找季笙吃饭,在席间冷笑,“这个女人已经找到下家了。” 这个话很恶毒。贝露佳在离开学校后,经历了太多的事,她以前的嘴只是有些厉害,现在则像一把刀,一扎就出血。 贝爸爸在这段时间一直没有清醒过来。贝露佳在三个月后不得不回去一趟,好跟公司继续请假,实在不行大概就只能暂时辞职了。但在她离开后的第二天,贝爸爸就去世了。 这是季 分卷阅读190 笙参加的第三次葬礼。每一次的葬礼,虽然千篇一律,却都是对亲人的一次伤害。 来参加葬礼的人意外的多,花圈足有四十多个。那些人中还有不少记得贝露佳的,他们一一上前像疼爱自己的孩子那样拥抱贝露佳,让她以后有事就来找伯伯/叔叔。贝露佳只是简单笑笑,说她已经和妈妈在外地定居了,这次只是回来参加葬礼,以后可能不会再见面了。 那个女人带着一个男孩一直站在最前头,但这些人却都不知不觉的忽略了他们,就算那个女人把这个男孩牵过来也一样。 葬礼结束后,贝露佳跟着季笙走。贝爸爸的骨灰盒交给那个女人了,葬礼结束后她就带着孩子走了,似乎故意避开贝露佳。 坐在车上,贝露佳就盖住脸,疲惫不堪的说,“那都是我爸的同事,以前我都是叫叔叔喊伯伯的。我爸一出事,他们就都不见了。我妈和我也没想过去找人家。现在我爸死了,他们才冒出来。”她放下手,冷笑道,“那个女人还想借光,也不想想那些人肯吗?对我说的都是场面话,一看她想沾光,那些人躲都来不及呢……哼,上赶着认叔叔伯伯,人家都不接茬。” 季笙今天也见到了这个女人,比起在超市里的一眼,今天才算是真正看清她长什么样。一个女人的美就在她的气势,只有在带着儿子想认叔叔伯伯时显得小家子气了一点外,其他时候这都是一个成功的女强人。贝露佳说她有情人这件事,可能并不是假的。毕竟在今天这个场合里,她仍然打扮的非常精致漂亮,在葬礼上哭过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洗手间补妆。 那个男孩没有看贝露佳一眼,对棺材里躺着的贝爸爸也没有什么悲伤的表情。对他来说,来参加葬礼可能太枯燥了,所以刚结束就不停的问那个女人:我们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回家? 贝露佳一直复杂的看着他,血缘上的吸引力让她对这个男有一种天然的亲呢感,这让她像个长辈一样想去管教他,让他在葬礼上对爸爸多一点怀念,不要这么没规矩。 她克制住了,从头到尾只是站在一旁看。 她对季笙说,那个女人大概是怕她去跟这个男孩抢遗产才不敢出现。“不过我不想要钱,都给他吧。”她深深的叹了口气,“他那个妈早晚要再婚,如果再生一个,他的日子估计就不好过了。” 贝露佳在葬礼结束后的当天晚上就坐飞机离开了。从头到尾,贝妈妈都不知道这半年发生了什么事,贝露佳为什么一直“出差”。 贝露佳也不想再看这个城市一眼,季笙想,她以后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我想我妈也猜到了。”在回到家后,贝露佳给季笙打电话时说,“我爸生病的消息玉是我从以前认识的人那里听说的。我想我妈可能也听说了,她这半年都没怎么问我出差的事。以前我出差哪怕一星期,只要上飞机她就每天一个电话的问我,这次她只在我下飞机后才打电话,平时一个电话都没有。” 季笙从这以后很少见到贝露佳了,两人只会在过年时通个电话,说一说家里的事。 又是一个新年,窗外能看到远处的烟花。 挂了电话,宋阳安慰季笙,“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别太难过了。” 季笙把女儿拖过来抱住,“不是……就是贝露佳说她七月想去欧洲游,问我要不要先带乌檀去……”她眨眨眼。 宋阳木着脸,“你也想去?” “我带女儿去嘛。”季笙推乌檀去求爸爸,“我很久没旅游了。” 宋阳,“你们俩都去,把我一个人扔家?”他的脸色越来越黑了,他很不想自己一个人在家。 “去多久?”他问。 “两周。”季笙客气的问,“要不你也去?”别逗,实验园没了她一个还行,连宋阳也请假,那实验园的工作都要暂停了。何况还是两周。 宋阳开始翻手机,“我试试能不能挤出一周的时间。” “你还真要去啊?”季笙惊讶的看到他真的准备打电话请假。请假这种事,找季笙这个名誉园长批是没用的,需要跟席经理和于经理商量。 宋阳挑挑眉,那边电话一通,他立刻严肃的说:“老席?我最近有个计划,对,打算挤出一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