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条土豪鱼[末世]》 分卷阅读1 作者:秋二方 文案: 任榆是一条有着严重洁癖并且有点精分的土豪鱼。 末世里,谁都想和他组队。 1.车没油,开不走了。 土豪鱼:没油找我呀,我有。 2.丧尸鸟来袭。 土豪鱼:要地|雷吗?我有。 3.尸潮鸟潮鼠潮齐涌。 土豪鱼:莫方,我有星光丸。 …… 可惜,这个在末世里行走的RMB玩家,被朗稔耍流氓捡到了。 然后,他靠着无耻成功把这个宝贝纳为己有。 * 流氓骚包活好攻(朗稔)VS精分呆冷清新受(任榆) 第1章 真他妈细 2022年,全球爆发未知病毒,超过三分之二的人类感染此类病毒,变成只会食人血肉的无意识腐化生物——丧尸。 丧尸闻到新鲜血液会变得兴奋,攻击力强悍,弱点只在头部,干掉脑袋,才会停止攻击。 丧尸的指甲、牙齿、唾液包含病毒,一旦伤及正常人体,正常人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感染成丧尸,变成丧尸的速度视己身身体情况来判断。 国家在病毒爆发的第一时间派出军队搜救幸存者,然而,军队的人到不了那么多地方,更多的人需要自救,才能……活下去。 华夏,M市。 任榆走在萧索的街道上,街道两边的商店,没有一处完好无损,墙面上是大片大片干涸的血迹。 街道上,杂乱无章的堆积着许多车辆,有的侧翻,有的车门大开,有的前挡风玻璃破碎,有尸体残渣露在上面。 路过一辆白色的BMW时,任榆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嘶吼声,转眼看去,一个血肉模糊的脑袋正透过半打开的车窗,拼命的朝他挤。 对方很兴奋。 任榆和它对视十秒,默默道:“我有毒,不好吃,真的。” 后者执著的盯着他,咧开嘴,猩红的牙齿露了出来。 任榆叹口气:“好吧,不信我让你试试。” 说着,他撸起袖子,露出白玉般的手臂,慢慢的朝丧尸嘴里送。 “你他妈疯啦!”就在任榆的手即将丧尸触到时,一股大力从他脖子上传来,紧接着他就被拉开,砰一声摔到另一辆车上。 “你要是想死,给老子滚远一点死去,别他妈在老子面前死。” 来者的指头都快戳到任榆鼻孔,害得他不得不往后仰。 任榆抬头看着眼前的人,喘着粗气,一颗大光头,身高很高,至少比他高一个头。 因为他看他,得仰着头。 视线微微转移,落到衣袖上,灰扑扑一团,是蹭在身后的车弄上的。 袖子都成这样,不用想,后背只会更脏。 任榆脸色沉了下来:“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朗稔一直盯着眼前的少年,此刻闻言,气笑了。 “你他妈问老子做什么?老子救了你一命!”要不是被身后人拉住,朗稔真想冲上去揍他丫的。 任榆将手中的铁锹往地上戳了戳,眸子微眯,冷声道:“我让你救了?” 任榆的目光从朗稔身上滑过,再落到已经被干掉的丧尸脑袋上。 眉心微挑:“我刚刚是让它放松警惕,然后一举杀掉它。你以为,我要自杀?” “就算我要自杀,你觉得我会蠢到让一只丧尸咬一口,然后坐等自己丧尸化?” “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有。” 少年的声音很轻,却足够在场的人听清,一时之间,空气安静了下来。 朗稔‘日’了一声:“都他妈别拉着我,老子要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任榆紧了紧手中的铁锹,往对方的怒火上再加一勺油:“谁教训谁,还不一定。” 朗稔:“……” 他从少年眼中看到了□□裸的不屑。 操,什么玩意儿。 朗稔撸起袖子就要开揍,却见眼前的少年目光一沉,猛的推开了他。 他听到身后的人倒吸了口凉气。 站稳身形,抬眼看去,他刚刚站立的地方蹿出一只丧尸狗,少年正持着铁锹与丧尸狗斗在一起。 现今,最难缠的不是丧尸,而是丧尸动物。 许多丧尸动物擅长隐藏自己。 如果刚刚不是少年推开他,只怕他已经被丧尸狗扑倒。 想到这里,朗稔的脸色有些精彩。 “注意,丧尸狗不会单只出现……” 朗稔刚刚朝身后的二男一女提醒,属于丧尸狗独特的叫声顿时从四面传来,眨眼之间,他们便被七八只丧尸狗围住。 丧尸狗可不会给他们机会准备,好在四人合作了一段时间,已经有默契。 纪念之和苏术战斗能力低,不敢与丧尸狗硬碰硬,只能用枪。 战斗力强的朗稔和孟元白为了节省弹药,选择近身搏斗。 丧尸狗唯一的优点就是速度快,只要防住它的速度,还是好对付。 朗稔手持一把泛着森冷寒光的匕首,在丧尸狗扑过来时,身子提溜一转,匕首顺着丧尸脖子转了半圈。 身侧恶风袭来,朗稔想也不想的反手一扎,噗嗤一声,匕首如切豆腐般刺入丧尸狗脑袋。 同时,他脚尖往地上轻点,身子腾空,双腿绞住另一头丧尸狗的脖子,大腿发力,咔擦一声。 朗稔站在实地,抽出匕首,三声重物倒地的声音。 眨眼之间,连杀三头丧尸狗。 他这边战绩好,持枪战斗的纪念之却不太妙,丧尸狗已经扑到她面门,眼看着就要咬到她。 朗稔瞳孔一竖,脸上隐有毛发滋生。 就在这时,咻的一声,一道疾风从耳边掠过,伴随着一声尖叫,丧尸狗被一把铁锹掀翻在地。 纪念之双腿一软,跌在地上。 劫后余生的她,流出一行惊魂泪。 朗稔的速度快了起来,瞬间就将剩下的两头丧尸狗灭掉, “先上车!”他对着三人喝了一声。 说完,朝被三只丧尸狗围住的少年跑去。 丧尸狗虽然差不多团灭,但刚才的战斗,吸引了丧尸的注意,四周零零碎碎的丧尸围了过来。 朗稔冲到少年身边,咔咔两下,解决掉一头丧尸狗。 抬眼一看,才发现失了武器的少年,此刻仅凭一双拳头,便将剩下的两只丧狗解决掉。 眉毛微挑,朗稔眼中诧异一闪而过,现在,他有点相信少年之前说的话。 “谢了。”虽然最初很愤怒少年的态度,但就冲他在战斗时,分神救纪念之一命,便值得他道谢。 这会儿再看少年,发现顺眼多了。 嘿,还挺漂亮。 一耽搁,丧尸围近,粗粗一看,二三十只是有的。 “朗哥,上车!”开车过来的苏术冲朗稔大吼。 情况危急,朗稔也顾不得什 分卷阅读2 么,一把拽住任榆就往车上拖,结果拽不动。 操! 任榆眼里闪过怒气,反手就挣扎,谁要跟这么个不是好人的光头上车! “乖,别闹!”朗稔一巴掌拍在任榆头顶。 任榆浑身僵住。 ——朗稔的手,沾满了丧尸狗的血。 对于任榆的听话,朗稔很高兴,一把将不动弹的任榆连抱带拖的弄上车。 他刚要上车时,余乐瞄到不远处的铁锹,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他居然折身跑了过去。 “朗哥,你去哪!!”孟元白支了个脑袋出来。 要知道,丧尸已经围过来了! 朗稔速度极快的捡起铁锹,一手铁锹一手匕首,凡是接近他的丧尸,皆命丧他手。 他应付的倒是轻松,车上的几人却看得心惊胆战,好几次,丧尸的爪子都差点抓到他。 “朗哥,快点!” 踹掉一只想要爬车的丧尸,孟元白焦急的喊。 好在话音刚落,朗稔已经扒住车门,身手利落的蹿上了车。 苏术脚踩油门,车子如离弦的箭冲了出去,碾碎无数丧尸,挡风玻璃跟砸了西瓜似的,汤汤水水挂了满窗。 苏术吓得满头大汗,大声嚷嚷:“朗哥,你刚干嘛?难道是觉得丧尸太饿,想要舍己为尸一次?” 朗稔一点也没有差点丧生丧尸之口的惊险,老神在的说:“好歹是小朋友的武器,扔掉可惜。” 顺手把铁锹往任榆跟前递:“喏,你的。” 车内顿时安静下来。 任榆自上车就没说过一句话,腰背挺得笔直,一脸冰冷,浑身散发着‘不要惹我’的气息。 纪念之本想向他表达救命之恩,在对上他的神情时,也只得默默的怂了。 任榆盯着眼前的铁锹,一秒后,接了过来。 车内气氛有回升的迹象。 然而—— 任榆长长的睫毛轻抬,直勾勾的盯着朗稔,一字一句的说:“你,弄脏了我衣服和头发。” 他握紧手中的铁锹,目光藏着好几把刀。 车内的温度,嗖嗖往下掉。 朗稔脸上的笑容不变,眼里的笑意却在减退,他与任榆对视,半晌,漫不经心的说:“那又怎样?” 朗稔不在乎的态度勾起任榆的怒火,他忽然动了。 就连朗稔都没料到任榆突然动手,等他反应过来时,脖子已经被任榆锁住。 手中传来的力量让他相信,如果任榆真的要杀他,将会轻而易举捏断他脖子。 “朗哥!” 前方响起一声枪上膛的声音,一只枪悄悄顶在任榆脑后。 “放开他。”孟元白冷冷的说。 任榆死死盯着朗稔的眼睛,没管身后。 朗稔眯了眯眼睛,缓缓伸出手,做投降状,目光移向孟元白:“元白,放下枪。” 孟元白蹙了蹙眉,最终还是听话的放下。 “小朋友。”朗稔刚一说话,就发现身上的少年瞳孔再次紧缩,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他赶紧补救,“行行行,少年,你先下去成不?你这样趴在我身上,会让我想歪的。” “当然,你要想一直这样,我也没意见。” 此刻,任榆侧身坐在朗稔怀里,左手成爪锁着朗稔喉咙,右手持着铁锹做防备状。 两人面庞相离不过十公分,身体紧紧相贴,气息相融。 朗稔甚至能感觉到少年瘦弱的身子里藏着巨大的力量。 任榆则感觉到身下的人,散发着与他身体截然不同的烫人温度。 就动作来看,两人十分暧昧。 甚至,朗稔还不怕死的把爪子放在任榆的腰上摸了摸。 啧,真他妈细。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新文,读者宝宝们请多支持,欢迎入坑~ —— 咱朗哥见面就撩,啧啧,流氓一个。 —— 专栏预收文,喜欢的小可爱动动小手收藏一下下哟。 第2章 我不喜欢老鼠 任榆身体猛的一僵。 朗稔等的就是这一刻。 他的身子忽的暴起,反手夺下任榆的铁锹,大掌揪住任榆两只白皙的手举过头顶,身子紧紧压在任榆身上。 眨眼之间,两人上下的位置互换。 朗稔目光上移,落到被他攥在手心的手腕,这样看过去,两只手腕合在一起,都没他一只粗! 他的皮肤黝黑,与少年白皙的皮肤行成鲜明对比,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 任谁来看,都得想歪。 旁边的纪念之弱弱的冒了个声:“朗哥……” 可惜,没人注意。 朗稔喉结剧烈的滚了滚,身下的少年,怎么看怎么诱人。 他另一手鬼使神差的就往任榆脸上摸去,幸好对方愤怒的目光让他把动作停在原地。 操,朗稔,你他妈这是发情期到了么! 他讪讪的收回手,直起身,松开任榆,笑嘻嘻的说:“哎呀,我的错我的错,不逗你了,你说吧,你想要我怎么做?只要哥能做到的,都给你办。” 他妈的,这小子眼睛有魔力,瞪着他看的时候,直将他脾气都看没了。 车上其余人看向朗稔的目光带着复杂,这么大个人,居然欺负人家一个孩子。 任榆盯着朗稔,目光冷的吓人。 对方明显后退一步,且身上没有杀意,而且确实是他先动手,对方之前还助援他并帮他捡回铁锹。 可正是这样,才生生让任榆一口气吐不出,咽不下,噎得他难受。 他微微咬牙,将腰背挺直,硬梆梆的说:“赔衣服,洗头发。” 朗稔愣住,他以为任榆多半会提出要物资的要求,没想到居然是这个。 妈的,他很想骂对方一句,现在可是末世,这么讲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可不知道怎么,他的火气刚冒出来就灭了下去,反而还想笑,这孩子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好,我赔,你那头发,我也给你洗。” 任榆冷硬的回绝:“不用你洗。” 得到答案的他,放下铁锹,垂眸,不再言语。 不过深蹙的眉心,昭示着他的心情仍旧不好。 朗稔饶有兴致的打量眼前的少年。 少年有着一头柔软的黑发,皮肤白皙,五官俊秀,尤其以这个角度看过去,正好可以看到对方漂亮得过分的侧脸。 唔……秀色可餐这个词,非常适合他。 朗稔的目光往上移,落到少年被血浸染的几缕黑发,眉梢一挑。 配上对方干净漂亮的脸蛋儿,好像是有点扎眼。 少年忽的转过头,面无表情:“你看什么?” 这会儿,朗稔才发现,对方的眼睛,瞳孔边缘处泛着淡淡的浅蓝。 一股陌生的熟悉感自胸中传来,朗稔不易察觉的拧了拧眉。 “你 分卷阅读3 看什么?”任榆再度问了句。 “看你长得美呀。”按压住心中的陌生感觉,朗稔嘴角上挑,拉长声线道。 任榆眯着眼,手指微动,这个光头男,真的真的很欠抽。 “你不要惹我。”他轻轻的说了句。 “哦。”朗稔邪邪一笑,忽的凑近任榆,唇差一点就碰到任榆的脸,“如果惹了你,你会杀了我吗?” 任榆眼中,杀气一闪而过,手指猛的张开—— 就在这时,车身剧烈一抖,紧接着开始天旋地转,眨眼之间,任榆所在的这辆越野车,翻了个底儿朝天。 “我□□大爷,苏术,你他妈怎么开的车?!” 朗稔在车子翻滚时,下意识的把任榆搂在怀里。 期间,他的嘴在任榆脑门上蹭了几回,不过这时,已经没人注意到这个细节。 吱吱吱吱 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我日,要不要这么倒霉,遇上什么不好,特么遇上鼠潮!” 翻转的车里,陆续传来好几声怒骂。 如果说要给末世的丧尸动物排个危险名次的话,群居的丧尸动物绝对是最可怕的。 比如,丧尸鼠,丧尸鸟。 单只的丧尸鼠只要是个人都能干掉,十多二十只也还好,可当成千上万,甚至几十万的丧尸鼠涌过来,得,直接找法子自我了结吧。 否则,丧尸鼠会把你全身吃得只剩下骨头架子,一点碎渣都不留。 前不久,收音机里爆出好几个大型城市遭遇鼠潮后,一个幸存者也没留下来。 这是何等可怕的消息。 收音机里的政府人员悲痛的表示,如果遇到鼠潮,能反抗就反抗,不反抗,那就……自杀。 至少,自杀是最不痛苦的死亡方式。 幸好越野车的玻璃经过改装,刚刚的翻转,玻璃虽然出现裂纹,但没破。 丧尸鼠暂时进不来,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至少给他们争取点时间。 不到一分钟,玻璃上已经密密麻麻的被丧尸鼠包围,车内暗了下来。 细听之下,还能听到玻璃嘎吱嘎吱承受不住的声音。 “有人受伤吗?”朗稔环顾四周,低声道。 “没有。”几人回答。 “朗哥,怎么办?” “别慌。” 逼仄的空间里,朗稔淡淡的两个字,像是丢进沸水里的冰块一样,冷了却大家焦躁恐慌的情绪,令其余几人渐渐安静下来。 朗稔看向任榆,后者已经推开他,把身体翻转了过来,那柔韧度,啧啧。 他刚想安慰一句,却在对上任榆眼睛时微愣,尔后失笑。 这孩子哪需要他安慰,对方看起来比他还冷静好不。 任榆看着玻璃窗上越涌越多的丧尸鼠,嘎吱嘎吱的声音听起起来让人绝望。 感觉下一秒,丧尸鼠就会涌进来。 “你没有办法对不对?”任榆直勾勾盯着窗上的丧尸鼠,他没有转头,但所有人都知道他问的是谁。 朗稔余光扫了其余三人一眼,眉梢微挑:“你怎么知道我没办法?” 任榆冷哼一声,这一次,他终于转过头,目光在纪念之三人中缓缓滑过,眼里的意思不言而喻。 他嚣张的态度引起苏术和孟元白的不满,尤其是孟元白,身体紧绷,一副随时就要扑过来的姿态。 终究还是没有扑过来。 其实大家很明白,遇上鼠潮,在没有充足弹药且又是封闭环境的情况下,任你再强,只能玩完。 只是现在这种情况,所有人心中都绷紧一根弦,不到最后时刻,这根弦大家都不想断。 朗稔默默从座位下拉出三只□□,两个□□,一小桶气油。 “朗哥,你要做什么?”这一刻,大家选择忽略掉任榆的态度。 朗稔笑眯眯的拍了拍任榆的肩膀:“小朋友,别担心,相信哥。”语气那叫一个自信。 任榆冷冷盯着他,心想,这个人类,他真的很不喜欢。 朗稔刚要回任榆一个笑,就见漂亮的少年忽的勾了下唇,瞬间惊艳全场。 “我不喜欢老鼠。”他说。 末了,他还加重语气,一字一句:“很、不、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丧尸鼠怕个鬼,老子一个□□把它们炸上天。 任榆:呵呵。 朗稔:乖,给哥点面子,别拆哥台。 过了一会儿,朗稔啊啊啊的惨叫声响起:小榆仔,你丫给老子等着,今晚不把你操老子不姓朗。 任榆:哦。 第3章 鼠潮 众人莫名其妙,这个时候,说这种话有个毛用? 谁他妈喜欢丧尸鼠啊。 然而,就在少年吐完最后一个字时,他整个人瞬间冲到车外。 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把手放到门把上,又是什么时候把车解锁的。 几乎是在刹那之间,他的人便消失在车内。 吱吱吱,属于丧尸鼠的声音尖利的叫起来,像是炸了一般。 “我操他大爷的!”朗稔捏死一只漏进来的丧尸鼠,脸色彻底的臭了下去。 他迅速拿起刚刚准备好的东西——他要去救这个脑子长了肿瘤的臭屁小子! “等等……你们有没有发现,鼠潮在撤退?” 就在朗稔的手刚刚放在车门把手上时,纪念之带着颤音的声音响起。 * 任榆在鼠潮来临的时候,心里就做出决定。 待在车里,他当然可以用法子,只是,太明显了。 而出得车外,他就可以用其他法子。 至于车内的那几个人,便也顺手救了吧。 这般想着的任榆,在跳出车的那一瞬间,嘴里哼出一段听不到声音的曲子。 奇怪的是,当这曲子哼出,周围聚拢的无数丧尸鼠纷纷往侧边退,留出一个可供他下脚的地方。 就这样,任榆在满是丧尸鼠的街道上跑了起来。 看起来像是踩着无数丧尸鼠跑,但每一次落脚,他脚下积涌的丧尸鼠会挪开一个他能踩下的位置。 更诡异的是,所有的丧尸鼠在跟着他跑。 朗稔他们所在的那辆越野车,本来已经被丧尸鼠全部围住,此刻,那辆车上的丧尸鼠往后退,越野车露了出来。 跑过一条街道,任榆哼的曲子越来越急,他的脸色亦开始泛白,额头有汗滴下来。 他在奔跑的途中,目光并没有停下,而是四处移动,寻找合适的落脚点。 “去对面居民楼的天台。”就在这时,脑海里忽然响起一个脆生生的声音。 任榆一直木木的脸上猛的绽放出一缕灿烂笑容,那一瞬间,任榆像是活了般,带着少年特有的干净和温和。 若是朗稔看到这个笑容,绝对不会 相信这个笑得灿烂的少年会是之前那个冷冰冰的少年。 分卷阅读4 “萨比,你醒啦?” 因为太过惊喜,他一时分神,曲子错乱,跟着他跑并没有攻击他的丧尸鼠们在这一刻露出尖利的獠牙,朝任榆扑了过去。 “笨蛋!”脑海里一声尖叫,紧接着一阵波动闪现,任榆的肩膀上突然出现一只圆滚滚的小企鹅。 小企鹅挥舞着软乎乎的小尖翅,咻咻几下便把任榆身上扑上来的十多只丧尸鼠扇飞。 “用次声波!”萨比跳着脚喊。 任榆摇头:“不行,人类受不了次声波。” 他刚刚用的是他处理过的超声波。 如果任榆真的想要杀掉这群丧尸鼠,他可以使用次声波,代价是他会虚弱很长一段时间。 以及,周围将再无一个活物,包括人类。 萨比恨恨的用尖翅薅任榆的头发:“去天台,把这些杂物引上去,用星光丸群灭!” 任榆顿了顿:“……没了。” 萨比:“什么?”不会是它想的那样。 任榆抿了抿唇:“星光丸没了。” 萨比:“……” 一秒后,萨比在他肩膀上狠命跳着:“我只睡了两天,两天而已,你你你……” 任榆认真道:“你沉睡的这两天,我遇到一次鸟潮,两次尸潮,再加上今天这一次的鼠潮。” 萨比:“…………”我日。 任榆拍了拍它的头:“别担心,我有办法。” 萨比垂下脑袋,不作声。 只不过那双小眼睛死死盯着任榆身后蜂拥而来的鼠潮,密密麻麻,一层叠一层。 最近的,叠的都快有任榆腰那么高,看得它毛都要炸起来。 这栋居民楼里有丧尸,不过在任榆的曲子下,他们的反应更慢。 然后傻乎乎的也跟着任榆往天台跑,不过还没走两步,就被无数的丧尸鼠给淹没。 在这样的群居丧尸动物面前,单个的丧尸根本不占优势。 到达天台,任榆连唇色亦变得惨白,萨比最初还在他肩膀上,这会儿已经跳到他身前,张着小尖翅,与这些围过来的丧尸鼠对视。 任榆坐在地上,丧尸鼠把他围了起来,这些丧尸鼠堆叠的比任榆还高。 任榆伸出左手在额间轻轻一碰。 只见空无一物的眉心冒出一粒朱砂痣,接着任榆手往空中一抹,一块正方形的蓝土出现在眼前。 蓝土上冒了五棵细芽,这是才种下没多久的星光丸。 星光丸,成熟周期为七天。 他才刚刚种下,离成熟还早得很,但这个时候,显然等不急了。 任榆的右手,凭空出现一只匕首,他将左手腕划开,血瞬间滋了出来。 鲜血的味道让鼠群更加骚动,有些丧尸鼠的本能甚至压过曲子带来的桎梏,朝任榆咬去。 这个时候,就体现萨比的专业性啦。 但凡蹿过来的丧尸鼠,都被他用小尖翅给扇飞。 任榆把血全部倒进一只细芽里面,随着血的浸入,这颗细芽就跟吃了催长剂似的,唰唰长大。 最后,在尖端上凝结成果。 整个过程,没要到一分钟。 这是一颗看起来像糖丸一样的东西,泛着淡淡的清香,体表呈银色,仔细一看,还能看到上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游动。 这便是星光丸。 任榆挥手把这颗星光丸摘下来。 他轻喘一口气,眼前黑影点点,脑袋更是针扎似的痛。 楼梯口,涌上来的丧尸鼠在减少,整个天台都被丧尸鼠占据,有密集恐惧症的,估计看一眼都得吓得好几天睡不着觉。 很好。 对着这群眼中泛着贪婪的恶心东西,任榆轻轻一笑。 星光丸夹在指间,轻轻一弹,落在鼠潮中间。 萨比两只上尖翅做了个奇怪的动作,一层淡淡的看不到的膜,笼罩了它和任榆。 下一秒,刺目的银光呈圆圈状散开,没有惊天动地,只有无声无息。 待银光消失,整个天台,除了倒在角落面色惨白的少年外,再也不见任何一只丧尸鼠。 干净的令人发指,仿佛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鼠潮一般。 楼梯里还有零星的丧尸鼠,或许本能中感觉到危险,它们迅速退到了黑暗中。 第4章 朗哥喜欢男人? 004: 朗稔在任榆在出越野车后,跟着就蹿出了出去。 那一瞬间看到的画面让这个历经风雨的光头男人愣住。 那个漂亮的少年,在领着丧尸鼠跑? 他眯了眯眼,顿时就要往前跑,无论怎样,他要去帮他。 然而,周围有丧尸围了过来。 待把丧尸解决完后,少年和鼠潮均早就消失在拐角处。 其他人亦从车里爬出来。 苏术四周看了看:“我去,到底发生了什么?尸潮呢?那小孩呢?” 没人回答他。 “你们检查车,看还能不能用,不能用的话把物资搬下来,找辆车。”朗稔把枪塞后腰上,一副要行动的样子。 “你去哪?” 孟元白问。 剩下的两人也看向他。 “救小朋友。” 留下四个字,朗稔猛的蹿了出去,速度快得可怕,几乎只剩下残影。 剩下的三人将快脱出口和他一起去的话给咽了回去。 就这速度?只怕是鬼才能赶得上吧。 纪念之眼睛冒星星眼:“朗哥真是太棒了。” 苏术一巴掌拍她脑袋上:“过来翻车。” 纪念之:“哦。” * 靠着敏锐的嗅觉,朗稔在一家居民楼的天台找到任榆。 看着了无生气、一脸惨白倒在地上的少年,朗稔心中一紧。 他几步蹿了过去,第一时间探少年脉搏,感受到上面平缓的跳动时,那口悬在心上的气才吐了出去。 擦!我他妈悬什么悬? 朗稔检查任榆的身体,身上倒是没发现咬伤,但在他手腕上发现了缠着的绷带,上面浸着血。 这个时候,朗稔没有想这是咬伤还是其他什么伤。 而是在想,这孩子身上除了一把铁锹,没有其他东西,那这绷带是从哪来的?! * 任榆是在一阵枪声中醒过来的。 准确的说,是被萨比叫醒的。 “你要再睡,估计你就得被扎成刺猬。” 然后任榆就醒了。 眼睛还没睁开,手已经猛的抬起,握住袭击者的手腕,用力一拧,痛呼声立刻响起。 下一秒,任榆睁开眼。 瞬间夺过对方的刀,身子一扭,借力从地上起来,顺便把袭击者顶在地上。 他的膝盖顶在袭击者背上,另一只脚踩在对方手上,一手执刀放在对方脖子,手微微 一抖,锋利的刀韧划了一条口子。 对方感受到,杀猪般的叫了起来。 “放开她,不然,我杀了他。” 分卷阅读5 盯着前方正把纪念之往草堆里拖的男人,任榆眸色都不变一下,冷淡的问。 拖着纪念之的男人‘操’了一声:“废物,连个伤号都杀不了。这样的人,杀了也不……” 可惜二字还没说完,男人两眼一瞪,额间出现一个血洞,砰一声栽在地上。 同一时间,任榆的刀锋在脚下人脖子间一掠。 “朗哥。”纪念之惊魂未定看着走过来的朗稔,眼中还有残留的恐惧。 朗稔拍了拍她的肩,把她交给身后两个男人安慰。 他自己则走向任榆,上下打量一番,眉眼含笑,一副轻佻样:“看起来还不错。” 任榆有点迷茫:“这是怎么回事?” 对着地上十多具尸体,朗稔耸肩说:“很简单,有人想要黑吃黑。” 过了一会儿,纪念之走过来向任榆道谢,说起来,任榆这算是第二次救了她。 任榆压根没理纪念之,只盯着朗稔:“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们身后是一个加油站,周围地上十多具尸体,有人的,也有丧尸的。 任榆明明记得,他在天台…… “嘿,小朋友,是咱们朗哥救了你。”苏术笑眯眯的替任榆解惑,他之前有点讨厌任榆的态度,不过这抹讨厌在任榆再次救了纪念之之后自然的消失了。 说不定人家就是这性子呢。 他霹雳啪啦向任榆说:“咱朗哥把你从天台上抱下来,跑遇丧尸,一手抱你一手杀丧尸,知道你爱干净,愣是没让一滴丧尸血溅你身上。你不知道,那场面老帅了。” “还有还有,咱朗哥特意洗劫一家服装店,给你找了好几件干净的衣服,还找了水帮你把头发洗干净。咱朗哥的承诺,说到做到。说赔你衣服就赔你衣服,说替你洗头发就替你洗头发!” 朗稔:“你他妈给我闭嘴!” 任榆:“你给我洗头发了?”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一个恼羞成怒,一个喜怒不辨。 孟元白拉了下苏术,苏术默默随着他后退两步,然后去围着纪念之说安慰的话。 嘤嘤嘤,朗哥凶起来好可怕。 朗稔轻咳一声:“对了,还不知道你名字。”他伸出手,“我是朗稔。” 他盯着那只手。 朗稔恍然大悟的在身上擦了擦,再递出去。 旁观的三人不忍直视的闭了闭眼睛。 不擦还好,一擦,身上的血都蹭了上去。 朗稔心中‘我日’一声。 正要说句话,就见对面的少年忽的牵唇一笑,这一笑,融化对方身上若有似无的冷意,仿佛万物复苏似的,怎么看怎么舒爽。 苏术捅了下孟元白:“完了,你看咱朗哥那模样,算是一头栽进去了。” 孟元白默默擦枪,顿了大概有三秒的样子,才扬起声音:“朗哥喜欢男人?” 苏术:“……” 纪念之:“…………” 听到的朗稔:“………………” 任榆的笑容昙花一现,他没有伸出手,只道简短的吐出两个字:“任榆。” 苏术举手,欢快的说:“小任榆,我是苏术,你可以叫我苏术哥哥。” 朗稔一巴掌糊了上去。 然后指着擦枪的男人:“孟元白。” 手指移动,落在红眼眶的小个子女孩身上:“纪念之。” “你是一个人对吧?”朗稔问。 任榆点头,萨比不算人,所以他回答的也对。 朗稔眼睛一亮,就像狼看中猎物那样的目光:“你看,现在这么危险,咱们也算有缘分,搭伙一起走呗。” ——呸,你这是想泡人家吧BY队友心声。 任榆不答反问:“你们要去哪?” 朗稔指向北边:“去W市,现在能找的食物越来越少,听说W市建立了个基地,我们去凑凑热闹。” 好歹弄点弹药。 他们的弹药快要告罄。 任榆想了想:“你的意思,到了基地吃的东西会多些?” 朗稔总觉得这孩哪里有问题,单独落下他,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先把他忽悠过来再说,因此想也不想的说:“对。” 任榆立刻应下来:“我跟你们一起。” 朗稔啪一声拍在任榆肩膀,大笑:“哈哈,这才对嘛,跟着哥……” 话说一半,感觉手背在灼痛,后知后觉的把手放开。 任榆干净的肩上,一道血红的五指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 遇到任榆前,朗稔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遇到任榆后,恨不得把自己粘在任榆身上,一秒钟都不舍得下来。 第5章 一颗子弹 朗稔他们换了辆车,是辆保姆车,当时这车上面,趴着两具残缺的尸体。 其中一具,以前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 经过朗稔的巧手改装,这辆坏了发动机的保姆车现在看起来相当结实,至少撞撞丧尸还是很给力哒。 说来他们也幸运,保姆车上吃的还不少,都他妈是进口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上面的酒橱里找到十多瓶名酒。 可乐坏了几个男人,唯一的女人纪念之则找到一板养乐多。 这会儿,朗稔坐在座椅上,翻出最烈的伏加特,拧开盖子喝了口:“爽。” 他把酒瓶往任榆跟前递:“要来一口不?” 任榆找到一整块巧克力和一个真空装的奶油面包,巧克力他昨天吃完了,现在只剩一个奶油面包。 他摇头拒绝朗稔的邀请。 苏术在前座哈哈大笑:“朗哥,你明知道榆儿有洁癖,他咋可能喝你喝过的,你就别自找没趣啦。” 他们五人已经相处三天,这三天,足够四人了解任榆。 其中,最深刻的当属任榆的洁癖。 本来吧,几人觉得任榆是个冷冰冰不好相处的家伙,但除了洁癖外,他其实很好相处。 每天只要不弄脏他衣服,给他点吃的,或者给他准备干净的水和衣服,他就会在丧尸袭击的时候,挥着铁锹唰唰几下干掉所有丧尸。 简直就是丧尸绞刑机。 总之一句话,任榆这个小朋友,浑身都是宝。 大家愉快的接受了他,从对他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 “说了我叫任榆,不叫榆儿。”任榆第五十三次纠正苏术的称呼。 他撕开面包包装,一股奶香味顿时传出来,任榆眼睛一亮,嗷一声咬掉一大口。 再抬头,唇角沾上白色的奶油,配上那张漂亮的过分的脸蛋,有着致命的诱惑。 偏偏他还不自觉,伸出粉嫩的舌尖舔掉奶油,再低头咬一口,奶油又沾上。 朗稔咕咚一声,再次大喝一口酒。 然后也不知怎么的,他的手不受控制放在任榆嘴角,赶在任榆舔掉之前 轻轻一勾,把奶油勾下,塞进自己嘴里。 分卷阅读6 车厢内顿时响起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我日!!”——苏术。 “好苏啊!!”——纪念之。 “……辣眼睛。”——孟元白。 反倒是本人一点没有自己像流氓一样调戏良家妇女的自觉,咂巴砸巴嘴,一脸回味的说:“真甜。” 任榆懒的理他。 这三天,他算是认识这个光头青年的脸皮有多厚。 理他就是给他拔高气焰的机会。 不理他,让他自己个儿嘚瑟去吧。 见任榆没有任何反应,其余三人暗戳戳的对视一眼。 均从对方眼里看到一个意思。 ——莫不是榆儿也喜欢他们朗哥? “这么好吃,小榆仔,给哥吃一口呗。”朗稔毫无脸皮的凑过去,笑眯眯的说。 任榆把手挪开。 朗稔伸手从纪念之手中抢过刚插|进吸管的养乐多,纪念之炸毛:“朗哥,这是最后一瓶!!” 朗稔不理她,自顾的把养乐多递到任榆跟前:“一口面包换这个?” 任榆盯着养乐多看,两秒后,果断把面包塞给朗稔,另一只手快如闪电般夺下朗稔手中的养乐多。 这两天,他的目光一直在养乐多上转。 只是,他一个大男人,纪念之是个女人,他实在不好意思抢女人的东西。 车内顿时响起男人得意的笑声。 “呯!” 一声枪响将男人的笑声打断,悠闲的众人瞬间紧绷,武器拿在手里,车内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除了任榆。 见朗稔不吃面包,迅速把面包抢回来,大口大口往嘴里塞,几下就把面包给啃了,末了还把养乐多喝光。 他给了他时间吃,是他自己不吃,不怪他。 等朗稔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时,便对上两手空空的任榆,任榆很平静的回视他。 “面包呢?” 任榆不说话。 那模样,看起来无辜极了。 朗稔心痒痒,大掌使劲揉了把任榆的头发。 他老早就想这么干,手感真他妈爽。 任榆眼睛一眯,刚要有所动作,脑内的萨比跳着脚:“有子弹射过来,快躲!” 千钧一发之际,任榆大喊一声:“趴下!” 同时他按住朗稔脑袋往下压,咻的一声,车窗玻璃破碎,任榆身后的座椅爆了个大坑。 两人滚在座椅底下,淋了一头的碎屑。 “是狙击手!”孟元白说。 吃饱肚子的好心情消失,任榆摸了摸弄脏的头发以及脸上划伤的一条小口子,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给我枪。”他对朗稔说。 两人呼吸相缠,朗稔这一刻却没有任何旖旎心思,看着任榆脸上的血痕,杀意自他眼中一闪而过。 “小朋友不能玩枪。”他撸了把任榆的头发,忽的打开车门,朝路边的树林里跑了过去。 任榆皱眉,他很不喜欢朗稔刚才的作法,感觉他成了弱者。 萨比出声提醒:“树林里有大批量丧尸动物,好像还有几个人类,这些人类身上有干扰器,我不能确定。” 任榆叹气,朝孟元白伸手:“我要枪。” 孟元白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塞给他一把枪,任榆一□□,一手铁锹的蹿出车,朝朗稔追过去。 剩下车内的三人面面相觑,苏术叹气道:“我觉得他们要在一起。” 孟元白指着右侧钻出来的丧尸,面无表情:“先杀了丧尸再进行你的推理好吗?柯南先生。” 任榆边跑边锁定狙击手的位置。 萨比给了他精确的定位。 他抬枪打去。 可惜—— 枪这玩意儿,任榆认识它,它不认识任榆。 他很快在一棵树后看到朗稔,迅速贴过去。 见到他,朗稔一点也不意外。 早在听到声后传来枪响起,他就知道,任榆来了。 任榆指向十五米前的一棵大树上:“在那里。” 对方隐藏技术很高明,朗稔能确定大概的方向,但不能精准定位。 可任榆一来就给他指个精准位置,如何让他不惊讶。 枪的射程达不到这么远,周围还有丧尸动物围了过来,发出嘶嘶吼声,极为恐怖。 不过—— 朗稔眼中光芒一闪而过,他附在任榆耳边:“看着,哥给你来一场精彩的反杀秀。” 这群人既然躲在树林里毫无理由的劫杀他们,那他也就不用客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小榆仔,叫哥。 任榆:滚。 朗稔往地下滚了圈,又滚回任榆跟前,蹭了蹭他裤腿:叫哥。 任榆脸色忽红了下:……不要脸 第6章 击杀 朗稔蹿了出去。 他刚刚蹿出去,一颗子弹就迎了过来。 朗稔利索的往前一滚,避开子弹,一刀子刺进袭过来的丧尸猫的脖子。 紧接着他不做停留,继续往林间移动,速度之快,令人乍舌。 除非那名狙击手能跟得上他的速度,否则,对他不再有威胁。 对方有队友,子弹扫射过来,却没有一个击中朗稔。 任榆站在树后看着朗稔矫健的动作。 在他印象中,朗稔应该是他遇到过速度中最快的人类。 哪怕是他,也比不上。 有只丧尸凑了过来,张着血淋淋的牙齿,嗷嗷叫的想要咬他。 任榆看着它,叹口气:“你选谁不好,偏偏选我。” 丧尸可听不懂他的话,朝他扑了过来。 任榆微微侧身,铁锹在丧尸脖子上一转,一颗脑袋掉了下来。 身后有厉风,任榆反手将铁锹挥过去,那东西发出一声恐怖的嚎叫,掉在远处。 任榆转头看去,是只个头挺大的猫头鹰。 有密集枪声响起,任榆循着声音瞅过去,看不到朗稔的身影,倒是看到对方好几个人在冒头。 任榆眉头轻皱。 他提了提铁锹,对萨比说:“我在这儿等着好像不太好吧。” 萨比翻了个身,没搭理他。 任榆瞬间下了决定,又有几只丧尸动物围过来,没有难缠的。 他的枪法虽然不好,近距离下,就算闭着眼睛开枪也能打中。 解决掉几只丧尸动物,任榆朝林子深处行去,枪声渐渐变小。 有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飘来一股浓郁的猩锈味,以及……肃杀味。 枪声,彻底停了下来。 任榆听到朗稔吊尔郎当的声音,不知从哪传来的,他竟然分辨不出他的方向:“出来呗,你队员都死光光了,你一个人留着不好看撒。” 回答他的,只有丧尸的吼声。 任榆把铁锹放在地上,手指在锹柄上转动,带动着整个铁锹也跟着转动。 沉默只持续不到十秒。 任榆突然将转动的铁锹往后狠 分卷阅读7 狠一掷,身体往前一扑。 一声剧烈的呯响,他刚刚所在的地方炸了个大坑,任榆不可避免的再次淋了一身泥。 当然,偷袭他的人也没得到好处,一锹子击在他肩上,力道大的将他掀翻出去,同一时间,两声枪响如约而至。 偷袭者的双腿,被朗稔的枪打穿。 朗稔从一颗树后走出来,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光溜溜的脑袋顶着道血痕,被子弹擦的。 他走到此人身边,用脚踢了踢对方的头:“不是挺横的么,起来呀,咱俩再斗会儿?” 说着,微微侧头,对任榆做了个飞吻。 任榆淡淡挑眉:“不是说给我看一场精彩的反杀秀吗?”还得劳烦他出手。 朗稔脸上灿烂的笑容顿时僵住。 所以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待任榆走近,朗稔试图挽回自己的形象:“其实我真的能全灭,但这群狗日的,拿个小娃娃当挡箭牌,这才让他有机会躲起来。” “小娃娃?” 朗稔想起那个浑身是伤,发不出丝毫声音的小男孩,声音带了抹厌恶:“一个被割了舌头大概七八岁的小娃娃。” 任榆脸色沉了下去。 “他人呢?” 朗稔看他:“你说呢?” 任榆将目光转向躺在血泊中的男人,除了双腿被朗稔击中的两枪外,他的肩膀上还插着柄铁锹,除此之外,还没了只耳朵。 整个人看起来很是凄惨。 从他手中的枪以及他的穿着来看,这个人就是最先朝他们开枪的那个狙击手。 男人自知自己活不了,一直咒骂任榆和朗稔,用词之恶毒,堪称经典。 任榆弯腰捡起那把□□,再拔出自己的铁锹,转身就走。 “诶,小榆仔,就这么走了?”朗稔踩着男人的脑袋踏过去,追上任榆说。 “不然?”任榆有点不明白朗稔的意思。 “你不问他为什么要枪击我们?”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 “你就不好奇?” “好不好奇你都会说,我又何必再多问。” “……” 任榆唇角弯了弯:“我们是好人,不杀人,留他在这里自生自灭就好。” 朗稔看着远处慢悠悠晃过来的丧尸及丧尸动物,默了默,一秒后,伸出胳膊勾住任榆脖子:“小榆仔,我就喜欢你这性……” 话还没说完,就被任榆狠狠送了一肘子,整个人顿时弓成只虾子。 他扭曲着一张脸看着任榆绝情的背影,非旦没有怒火,反而诡异的充满兴奋。 “我□□妈的,有本事你他妈杀了我,你们这对狗杂种……”地上的男人爆发出一声绝望的怒骂。 在他看来,两人会杀死他。 可他万万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打算杀他。 这一刻,男人怕了。 任榆和朗稔默契的把男人绝望的咒骂屏蔽,朗稔弯着腰,慢吞吞挪着。 丧尸已经走近,身后响起狙击手的惨叫以及丧尸兴奋的吼叫,嘎吱嘎吱咀嚼的声音,听的人头皮发麻。 任榆停下身形,转头看去。 朗稔在他身旁站定:“心软了?” 他算是对任榆的性子有一定了解,别看他一副生人勿近不好相处的样子,其实熟了之后,会发现,这傻小子心肠好得很。 不然,也不会在不认识且还有过矛盾的情况下,连救他好几次。 任榆奇怪的看了一眼朗稔:“我又不是圣母。” 对于要杀他的人,任榆向来不手软。 见朗稔捂着腹部一脸痛苦的样,大概是有点愧疚,任榆破天荒的解释一句:“我在想,刚才应该把他绑在树上,让丧尸吃掉他的腿,然后他再慢慢的丧尸化……” 朗稔觉得,以后对任榆的脑回路,要有一个新的认识。 两人回到公路,苏术三人还在苦战,战况不大好。 收起其他心思,不再说话,二人加入战斗,不过一会儿,公路上的丧尸暂时清理干净。 不过,更多的丧尸从树林两边冲了出来。 几人来不急说明详细情况,飞快跳上车,启动车子离开。 身后,从树林两侧涌出的丧尸顺着车的尾气开始追。 任榆把之前喝光的养乐多瓶子扔出去,正好砸到一个丧尸手里,丧尸迷茫的拿着养乐多,往嘴里塞…… “等到了基地,哥给你弄更多养乐多。” 见状,朗稔豪爽道。 任榆回他一个高冷的呵。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我装个13我容易吗我! 任榆:装13是需要有本事的。 朗稔:…… 第7章 路遇 一路往W市行去,路途自然不平坦。 好在大家配合默契,倒也没出现什么危险。 本以为就此能安全到达W市,但在离W市还有几十公里时,他们的车,没油了。 此刻,他们在国段A13公路,四周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幸运的是,没有丧尸和丧尸动物出没。 路上遇到的废弃车辆,没一辆有油的。 纪念之摊开地图,说:“再走二十公里有一个小镇,但如果绕行走乡道的话,十公里处,有个小村落。不过村落里,丧尸和丧尸动物肯定多。然而,我们的油,根本开不到镇上。” 说完,看向朗稔,得由他来决定怎么走。 朗稔正逗着任榆,任榆在睡觉,他的睫毛卷而翘,比纪念之还长。 朗稔玩的就是他的睫毛。 这一路上,对于他撩拨任榆的各种手段,纪念之三人已经见怪不怪,反正他们老大又不敢在任榆醒着的时候做这些。 私底下,三人偷偷叫他纸老虎。 察觉到手下睫毛轻颤,有要醒的感觉,朗稔一脸正经的收回手。 “自然是走乡道。”朗稔说。 他们的食物也快没了,去到村子里,说不定能搜到一些吃的。 于是,等任榆醒来时,发现车子变得颠簸,窗外的景色也变了。 他有些迷茫的眨了眨眼睛,头发乱乱的耸在脑袋上,看起来特别呆萌。 唯一的女性眼冒红光,差点控制不住自己把手撸上去。 “喝点水,润润嗓。”朗稔递了瓶水过去,顺手在任榆脑袋上撸了把。 任榆接过,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半,末了问:“这是走的乡道?” 朗稔‘嗯’了一声:“快没油了,必须弄点油。” 任榆更加迷茫:“没油为什么不跟我说,我有油呀。” 滋一声,苏术踩了刹车,车身一抖,停了下来。 四个人齐刷刷盯着他,朗稔问:“你有柴油?” 任榆看着眼前四张脸,垂下睫毛,片刻后,斩钉截铁的说:“我有。” 他手微微一挥,身前的空地突兀出现一个白色油桶,里面盛满柴 分卷阅读8 油。 四人:!!!! 朗稔喉结滚了滚,冒出个‘你’。 “不要问为什么,拿去用就是。”任榆说。 四人对视一眼,默契的不再问什么。 趁着加油,朗稔沉着脸把任榆拉到一边:“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在做什么?” 自从任榆凭空变出一桶油后,朗稔的心情就很复杂。 初始是感动,可到后来,他却越来越愤怒。 “你了解我们吗?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你知道现在是个什么世道?你知不知道现在有许多人不是死在丧尸之口,而是死在同胞手里?劫杀夺宝的道理你到底懂不懂!”朗稔胸膛剧烈起伏,语气暗含怒意。 任榆刚开始没有明白朗稔的意思,直到朗稔说完最后一个字,他才恍然大悟:“你是在告诉我,你们几个要杀了我再夺我的宝?” 朗稔:“……”一口气卡在喉咙,差点没把他噎死。 任榆见他这个样子,觉得好笑,也就真正的笑了起来:“放心,我的眼光不会差。” 怒气冲冲的朗稔虽然看起来不像个好人,但任榆不傻,后者话语对他的关心他能感觉到,这让他心中对朗稔的感觉变得有些微妙。 “喏,奖励你的。”任榆塞了个棒棒糖到朗稔手里。 他自己也含了颗朝车走去。 既然在他们面前暴露他能凭空变东西的事,那他的棒棒糖也终于能拿出来吃啦。 萨比在他脑海里摊着身子,一脸的了无生趣,声音带着恨铁不成钢:“哪天你死了,不要让我替你收尸。” 任榆:“放心,我有分寸。” 萨比:“你有个屁,脑袋一根筋的家伙。” 任榆:“好好说话,不要人参公鸡。” 心情挺好的任榆看了看眼巴巴瞅着他手里棒棒糖的纪念之,迟疑一下,才不情不愿拿出一根棒棒糖,递给纪念之。 纪念之满心欢喜的伸出手,然而,中途被一只大手截胡。 纪念之眼睁睁看着这颗棒棒糖被朗稔抢过再放回任榆手心:“乖,不想给就不给,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 纪念之:“……”这绝对不是她跟了好几个月的老大。 任榆心安理得的把棒棒糖放衣兜里。 反正他是给过哒! 加好油,几人准备原路返回,继续走国道到W市。 不过乡道狭窄,这里不易转向,得再往前开一点才好转向。 然而,他们在前方两百米处,遇上了对向来车。 对方开的是辆面包车,在看到保姆车后,迅速停下,车内闪出好几个带枪男人,为首穿着军装的壮汉对着任榆等人高声喊:“你们是什么人?” 苏术看了一眼朗稔,朗稔朝他微微摇头。 苏术明白。 “普通的路过人。”他钻出半个脑袋,答。 旁边的孟元白露了下枪,意在提醒对方,他们可不是软柿子,不要打他们的主意。 对方显然注意到,神色变得警惕,不过态度倒是稍好一些。 “朋友,别介意哈,我们也只是为了安全,你们是要去鸿沟村?”仍然是为首的军装男说话,他自我介绍说是叫李兴安。 苏术摇头:“不,我们调头。” 他没注意,在他说完调头时,这个军装男人眼睛眯了下。 朗稔忽的打开门走下去,他突然的动作让两方的人都紧张起来。 苏术更是低声骂了一句,不明白朗稔搞什么鬼。 对方人多枪多,道路又窄,真要干起来,他们不一定占上风。 朗稔下车后,走到车头的位置,微微倾身,将自己靠在车头,抬头,问:“你们是军人?” 李兴安愣了有一秒,然后点头,笑嘻嘻的:“对。同志,你也是军人?” 这一下,就连纪念之都感觉不对了。 刚还是朋友,现在立刻变成同志。 任榆鼻翼轻动,低声道:“有很大的血腥味。” “昂?” 三人对他的话有点不太明白。 任榆不再说话,而是透过挡风玻璃朝前看去。 他看到朗稔成功的和李兴安搭上话,两人不知说了什么,朗稔频频点头,脸上带着笑。 然后,两人分开。 朗稔上车。 “朗哥,咋回事?” 朗稔眯了眯眼睛,冷酷的光芒从眼底一闪而过:“跟上他们,去鸿沟村。” “啊?” 朗稔一字一句的说:“我怀疑他们,杀了来救援的军人。” 所有人,脸色均难看了起来。 第8章 谎言 车大概行驶了十多分钟,他们到了鸿沟村。 村子不大,大概末世来临,这本该是个山清水秀的村子,此刻已经变得残破不堪。 墙角到处都是暗黑的血迹,有些地方还能看到碎屑的血肉与骨头渣子。 村子很安静,安静的近乎有种不详的味道。 四周没有看到丧尸,想来就算有,也应该被清理了。 李安兴的车在一间酒厂前停了下来。 所有人,下车。 李安兴走过来,笑嘻嘻的:“这个酒厂挺大,现在不安全,幸存的村民们现在都住在这里面。” 朗稔手里把玩着一个钢镚,这是在保姆车里搜出来的,保姆车上有一个精致的瓶子,里面全是钢镚。 “W市建立了基地,你为什么不把他们送达到基地?”朗稔装作好奇的样子问。 李安兴叹口气:“我倒也想,但这些村民们不想走,说这里是他们的根,就算死,也要死在根上。” 这个理由,若是放在末世前,还有可信度。 可要是放在现在,呵。 朗稔假装没有听出问题,继续问:“那现在我们的同志还有多少?难道打算一直在这里保护他们吗?” 李安兴从身后的几人中指出三个人:“现在就剩下我们四个,还没有你们多。”被指的三人,朝他们僵硬的笑了笑。 他继续说:“我已经联系了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派军队过来。村民们不离开的原因,除了不想离开这个根外,也是不相信我们现在的能力,怕在半路就被丧尸吃了。” “前段时间,我们还遭遇过一次鸟潮,弹药都快用光,我的队友们在那次鸟潮中死了三个。现在正好遇上你们,这下,要带他们走就容易多了。” 李安兴说这话的时候,凶壮的脸上硬是挤出温柔的笑,衬着那张脸,真有些惊悚。 如此拙劣的谎言,是真的把他们当傻子吗? 接下来双方互通名字,有两个男人从洒厂里走出来,看向任榆五人的目光带着打量。 尤其是看到纪念之和任榆两人时,目光里,透露出隐晦的淫、秽。 纪念之是个女孩,不漂亮,却娇小可爱,就算是在末世前,也是受 欢迎的那一类。 任榆, 分卷阅读9 漂亮精致的少年,身上不沾一点尘土,干净的令人发指,这在末世,几乎是见不到的状态。很容易引起某些人的变态心思。 末世降临,女人,以及漂亮的男人,没有能力自保的话,还不如被丧尸咬一口呢。 任榆最讨厌这样的目光,他冷冷的朝两人扫视一眼,忽的出声问:“你的上级是谁?隶属哪支队伍?” 李安兴愣了有两秒,才反应过来任榆是在问他。 他眯了眯眼睛,对答如流:“冷锋少校,897希望特战队A区315救援队。 ——之前收音机里说过,全国的军人合并组成一个希望特战队,至于为什么是897这个编号,只是因为897谐音‘不放弃’。” 李安兴说完,从身上摸出个特制小卡片,上面是他的职位以及隶属队伍。 确实与他说的分毫不差。 还有他的照片。 看起来一切都是真的。 他说完,还道:“你们有所怀疑也正常,警惕心够足,在末世才能活得更久。” 然后笑眯眯的把卡片揣好:“既然各位同志怀疑我的身份,那我是不是也要确认一下你们的?” 任榆从兜里掏出一张特制卡片,递给李安兴。 李安兴接过,低头一看,上面写的:897希望特战队C区52救援队,任榆。 不仅他看到,朗稔等四人也看到了。 几人眼底都滑过一抹惊讶,任榆真他妈是军人? 这般想着,就见任榆朝朗稔轻轻的眨了下眼。 朗稔顿时明白过来。 这玩意儿,只要动点手脚,就能造个假。 末世前还有□□呢。 李安兴的食指和拇指在卡片上轻轻搓着,尤其是在任榆的那张照片上搓。 过了几秒,他把卡片递还给任榆,口中越发热情,说太有缘份等等。然后又问他们还有多少弹药,能不能带着村民们一起到W市。 任榆指了指朗稔,示意李安兴去问他。 他在脑海里问萨比:“查探出来了吗?” 萨比挠着小尖翅:“这地方有点邪门,屏蔽了我的信号……” 任榆轻叹:“每到关键时刻,你就掉链子。” 萨比感觉自己被小瞧:“屁,要不是老子给你的星光丸种子,你早就死翘翘了!” 任榆不说话。 萨比得意。 朗稔和李安兴交谈完毕,众人进入酒厂。 一楼是一些制酒的仪器,穿过这些仪器,往后深入,是一个大铁门。 大门后面是个较空旷的大厅,右边隔了几间小房子,李安兴介绍说那是大家住宿的地方。 另一边则是厨房,角落处还有个小门,外面是个小院子…… 一进入这里,任榆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他闻到一种特别难闻的味道,就像是腐烂的东西和血腥味、食物的味道混杂在一起。 厨房里轰隆隆的,能看到三个女人在忙碌。 大厅里有十多个男人,一个个面黄肌瘦,在用手中的刀削树尖。 除此这外,再没有其他人。 没人说话,除了厨房里的声音外,这里安静的如同死寂。 这些人在看到任榆等人时,脸上没有丝毫波动,如同没有情绪的机器人。 纪念之皱眉道:“整个村子就只有这些人?” 李安兴脸上满是沉痛:“本来有四十多个,可惜……”他没说完。 不过悲伤只持续了一秒,李安兴又扬起笑脸,对着大厅的人说:“各位乡亲,我身的这五位是救援队的,有了他们,我们就可以安全到达W市。” 在说完这句话后,任榆发现这些村民脸上有刹那的情续波动,最终归于平静。 然后是沉默,令人心脏紧缩的沉默。 李安兴像是没注意似的,朝厨房里喊了声:“彭姐,不用节省粮食,今天,我们可以好好吃一顿。” 不知为什么,纪念之打了个寒颤,悄悄靠近旁边的孟元白。 “几位同志,你们这一路过来,肯定也累了,楼上有两间房,我让人带你们去楼上休息休息。”李安兴说。 朗稔:“好呀。” 众人上了楼,二楼果然有两间房。 其中一间关着,他们进了另一间,带他们上来的人是个个子挺高,脸上带疤的男人。 他的目光在五人身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任榆身上,眼里的恶意几乎掩饰不住。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小榆仔,怎么办,我们进了狼窝。 任榆呵一声:找死。 朗稔:谁找死? 任榆高冷的吐出两个字:他们。 第9章 这些人 朗稔忽然走到刀疤男身前,挡住后者视线,一只手放在他肩膀,声音有点低:“兄弟,好看吗?” 刀疤男被迫与朗稔的视线对在一起。 就外貌来说,朗稔有张帅气的脸,如果这张脸配上头发,看起来大概会像个霸道总裁。 然而,当这脸顶着一颗大光头,嘴角挑起一抹坏笑的时候,一眼瞅过去,你会觉得,这他丫要是个好人,地球都能落火星上去。 刀疤男不知为什么,在对上朗稔目光的那一刹那,他似乎看到对方的瞳孔缩成一个小点,里面闪烁着凶残与噬血。 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自心底升起,这让刀疤男条件反射避开了朗稔的目光。 在生死堆里打过滚的人对危险有着一种可怕的直觉,这个直觉能让他在瞬间判定当时最适合他自己的反应,这样才能活得更久。 所以,刀疤男怂了。 他哈哈一笑:“同志,开个玩笑。在这个地方待了这么久,看到的都是丧尸,哪有什么漂亮的面孔,一时之间管不住这双招子,请多担待请多担待。” 刀疤男的态度软和下来,先是对朗稔道歉,接着又是任榆,姿态放得很低。 赔完笑,慢慢退出房间。 房门关上后,门前门后的人,脸色同时拉了下来。 刀疤男神色狰狞,李安兴明显低估这几人的实力,尤其是那个叫朗稔的男人,在他身上,他感受到了久违的危险。 这支队伍的实力,远远高于上一支。 不过,那又怎样? 他们可没有武器。 上支队伍,实力也不差,更重要的是弹药很足,不照样落到他们手里? 他转身看了看紧闭的房门,横贯整张脸的刀疤忽的动了动。 * 朗稔走到任榆身边,揉了揉他的头发,很轻松的给刀疤脸下了决定:“这一个,交给你。” 任榆没有躲开朗稔的‘摸头杀’,瞪了他一眼,然后纠正道:“两个。” 朗稔立刻反应过来:“行,两个都给你。” 任榆心情明显有好转。 他俩交流得无障碍 ,可苦了旁听的三人。 一脸听天书的表情 分卷阅读10 。 “朗哥,小榆儿,你俩说啥呢?”苏术实在忍不住,他敢肯定,这绝不是他理解能力差。 还是孟元白最先反应过来,说:“我们刚到酒厂门前的时候,有两个人一直盯着小榆儿和念之。” 苏术和纪念之终于明白,纪念之一张小脸气得通红:“我想起来了,除了刚刚这个刀疤,还有一个歪鼻子。” 她转过头,握紧拳头:“小榆儿,找到机会,干、掉他们。” 任榆‘嗯’了一声。 “我们接下来怎么办?”苏术抽了根凳子坐下,也不管上面的黑色暗点是什么。 朗稔屈起手指敲着桌面:“先查,如果真如我们所想。” 他抬头,看着眼前四张脸,微微勾唇:“杀。” 不一会儿,有人敲门,是李安兴,他送来一些水和饼干:“五位同志先填填肚子,午饭马上就好。” 苏术拿起水摇了摇:“李同志,够大方啊。” 李安兴挠挠头,笑道:“这些食物都是大家伙一起去搜集的,乡亲们知道你们辛苦,特意让我给你们的。” 众人笑笑,没人接这个话茬。 李安兴似乎想要交谈交谈,奈何警报突然响起,外面有人喊:“兴哥,有丧尸!” 李安兴立刻站起来,对五人道:“我先去看看,你们放心,只要不是尸潮,我们一般都能对付。” “一起去看看吧,看看能不能帮点忙。”朗稔说。 李安兴也没拒绝,领着五人来到右侧的小阳台上,从这里,能看到酒厂的大门。 此刻,距酒厂十米远处,蹒跚着走过来十多只丧尸。 李安兴拿出别在腰间的对讲机:“刀疤,带几个兄弟出去灭了它们,不要浪费弹药。” “是,兴哥。” 大门打开,以刀疤男为首冲出五个人,手里没有枪,所有人拿的都是刀,有西瓜刀,砍柴刀,长刀……武器非常齐全。 任榆微抬头,与这个阳台相对的小阳台上冒了个背着箭的小伙,时不时拉弓射出一箭,每一箭,必中丧尸脑袋。 任榆眯了眯眼睛。 战斗结束的很快,十多只丧尸在楼下五人楼上一个神箭手的配合下,尽数灭杀,无一人受伤。 任榆出声问:“这些都是村民?” 李安兴点头:“很厉害吧,所以说,高手在民间。” 任榆不置可否。 不知是不是在任榆五人中显示了己方的战斗力,李安兴心情非常好:“我下去看看,你们随意。” 任榆看到李安兴走到对面阳台,他拍了拍神箭手的头,笑着说了几句。 全程神箭手面无表情,没有丝毫情绪波动,只有李安兴的手在碰到他时,他似乎想后退。 但,克制住了。 他看着神箭手,神箭手似乎感受到他的目光,直直朝他看过来。 任榆不躲不避的迎向神箭手。 片刻后,神箭手走了过来。 走得近了,才发现神箭手很年轻,大概二十岁左右,面庞黝黑,嘴唇干裂,泛着血丝。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眼睛,里面没有丝毫光亮,一片死气。 ——这个神箭手居然是盲人! 他直勾勾的盯着任榆:“你、们、是、军、人?”大概很久没有说过话,神箭手的嗓音就像沙石磨过玻璃,听起来非常不舒服。 任榆:“是。” 他无光的眼里迅带掠过一道暗光,嘴唇动了动,吐出一个几乎不能听到的的词——离开。 然后,他折身离开。 一点也看不出是个瞎子。 但是,他没有走脱。 朗稔拉住了他。 “朋友,我们谈一谈?”他凑在他耳边,轻笑道。 * 楼下,在置放制酒的器材室里,有一间用来员工临时歇息的房间。 这间房,是李兴安几人的‘会议室’。 一般白天,他们都待在这里。 夜晚,则待在楼上。 “兴哥,咱们什么时候动手?”会议室里,或坐或站八个人。 说话的,是刀疤。 “那个干净的小白脸,味道尝起来,肯定棒极了。” 话落,屋内响起此起彼伏的淫、笑声。 有个戴眼镜的:“我喜欢那个姓朗的。” “哈,变态张,你重口味啊,那个光头看起来就不好啃。” 变态张慢悠悠道:“我就喜欢这种不好啃的。” “我对男人没兴趣,反正那女的,我要了。”有人开口,是纪念之说的歪鼻子。 众人大笑,一个手指少了根的男人道:“老歪,我就想不明白,你那玩意儿都不在了,为啥还要搞女人?偏偏每次还搞成那样,让我们想煮来吃都得好好洗洗才行。” 老歪舔了舔嘴角:“老子我乐意,怎么着吧。” 眼见着两人要斗闹起来,李安兴抬了抬手,众人只得停下声音。 他指了指手腕上的表:“这几人估计有点子扎手,用上次那个办法,晚上十二点行动。” “这法子好!!”所有人兴奋大叫,仿佛眼前已经出现美好的画面。 “什么法子?” 大笑中,门口忽然传来一道淡淡的带着点点好奇的嗓音。 所有声音,戛然而止。 第10章 你们,该死 没人知道,紧闭的大门是在什么时候打开,这个叫任榆的漂亮少年又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就好像这个少年是突然出现似的。 八个人瞬间站了起来,手放在置放武器的地方。 李安兴手已经握住枪,他的目光在瞬间变得锐利,盯着任榆,杀意自眼底聚拢:“任同志,你这是做什么?” 任榆进房,把门关上。 轻轻的‘咔’声,空气都变得紧绷起来。 刀疤脸的眸色立刻变得淫、秽,他放肆的用目光扫视着任榆的身体。 在他看来,任榆此刻的举动明显是羊入虎口,他们八个人,每个人都有武器,而任榆,双手空空。 任榆会不声不响的落在他们手上。 至于等会儿朗稔等人问起来,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就好。 任榆的目光在刀疤脸上顿了一秒,嘴唇微勾。 “我想问问,”他垂下眼睫,从兜里取出一张寸照,“这个人,是谁?” 照片里,一个身穿笔挺军装的男人,脖子上骑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一大一小均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牙。 照片的背后,写着一行小字:李安兴和他的小宝贝。 但这个叫李安兴的军装男人,和眼前的这个军装男人,完全是两个模样。 所有人脸色变了。 李安兴眼底流蹿的杀意已经隐藏不住,他也不打算隐藏。 这一刻,这 个高壮男人脸上的些许憨厚之色褪却,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暴戾。 “小子,好奇 分卷阅读11 心害死猫,你知不知道?”既然不打算隐藏,李安兴自然不再伪装。 “哦。”任榆抬头,声音淡淡,“也就是说,你认识这个人?” “兴哥,跟他讲什么话,直接拿下不就行了。”独眼大声嚷嚷,拔出身上的枪,指向任榆,“你就说,打哪。” ——因为少了只眼睛,所以绰号叫独眼。 刀疤推开他的手,不满道:“别乱来。伤到哪还怎么玩?” 又转头,目光定格在任榆下、身,伸出舌尖舔了舔,兴奋道:“你们说,从下、面开始,如何?” 下流的话语引起大家哄笑,紧绷的气氛顿时消失,所有人看向任榆的目光,如同看着毡板上抽搐的鱼,无论如何,也逃离不了毡板。 那个少了根指头的男人叫缺指,他举手:“刀疤,你选了下、面,那我就选上面,我要从嘴里开始。” 他看着任榆,眼中猩红,猥琐的挺了挺下、身:“小子,你那张嘴倒是适合老子,啧啧,你要是把老子伺候舒服了,老子就考虑考虑让你……” 后面的话缺指再也没说出口。 他的喉间出现一缕血线。 “唔……”缺指试图想说话,奈何一个字也吐不出,只能徒劳无力的捂住脖子,血顺着指缝飚射出来。 他震惊的瞪大眼睛,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前一秒他明明还在说话。 他的眼睛越瞪越大,到得最后,几乎快要凸出去。 砰的一声,任榆把缺指扔了出去。 他的手指间,夹着一片薄如蝉翼的刀片,上面还残留着丝丝血迹。 正是这玩意儿,要了缺指的命。 趁着众人愣住的片刻,任榆攻向刀疤,不仅仅是因为他想要对方的命,而是因为此刻,刀疤离他最近。 危机给了刀疤极快的反应速度,几乎是在任榆袭来的那一瞬间,他往后退避开任榆的攻击,拔出手中的枪,朝着任榆就是一枪。 砰。 倒下的,是刀疤。 任榆低头吹了吹手里的枪,心想,枪,确实是个好东西。 连杀两人,剩下的人,终于反应过来。 剩下的人,愤怒的朝任榆开枪,不过在开枪之前,任榆哼出了一道无声的曲子。 此曲一出,这几人仿佛电影里的慢动作,滞了几秒。 几秒时间,足够任榆再杀一人。 这一次,他杀的是变态张,代价手臂被对方射过来的子弹擦了条血道子。 很快,曲子对这几人失效,他们恢复了速度,子弹嗖嗖朝任榆射去。 任榆翻到了沙发后面。 剩余的人疯狂咒骂任榆,手中的弹药朝任榆不要钱似的倾泄过去,压得任榆暂时抬不起头。 脑海里的萨比在跳着脚骂任榆:“你这个二百五,你以为你自己是铜墙铁骨?那可是子弹!子弹!傻不拉几的闯进来,你你你,简直要气死我!” 任榆皱着眉:“我忍不了这些人类,不杀他们,难消我这口恶气。” 萨比不会懂他的感受,任榆叹气,不再搭理萨比。 子弹越来越密集,几乎快要把沙发打穿,任榆双手使力,抓着沙发把它提起来甩了出来。 同一时间,门被踹开,朗稔犹如猛虎出笼般蹿了进来,眨眼来到没被沙发砸中的老歪面前。 手中的指甲变得长而锐力,轻而易举的将指甲刺入老歪太阳穴。 身体一转,堪堪避开一颗射过来的子弹,回身将手捅进一个叫吴德的胸腔里。 收回手,老歪和吴德的尸体一前一后倒地。 另一边,任榆已经暴起将被沙发砸到的两个人解决。 他弃了枪,用的铁锹,一铲子一个,相当好使。 将带血的铁锹放在地上转着,任榆抬眸,对上朗稔的视线。 见任榆看过来,朗稔大方的给了他一个笑容,带着些微调戏意味。 不知为何,任榆脑海里忽的飘过三个字——登徒子。 “有没有伤着?”朗稔走近,问。 任榆抿了抿唇,摇头。 朗稔伸手在他头发上撸了一把,换来任榆一个瞪视,心情顿时好起来。 天知道,在踹开门看到被子弹包围的任榆时,他心跳都停了一秒。 两人似乎忘了,室内,还有人活着。 ——李安兴。 看着同伴的尸体,他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他们八个人,有枪有武器,却差点被对面两个算是没有枪的人全灭。 ——任榆那把枪,也就杀刀疤的时候用了。 李安兴眼里闪烁着恐惧。 是的,恐惧。 他在害怕对方。 这个时候,不是你死就我亡。 李安兴咬了咬牙,手指就要抠动扳指。 “我要是你的话,这会儿就不会动。”朗稔忽的转过头,举起手,任榆的枪不知什么时候到了他手中,枪口直对李安兴,“或者,我们可以来比比,谁的枪法更准?” 朗稔语带笑意,眼底却是冰冷一片。 李安兴瞳孔骤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 压迫的来源,来自这个叫朗稔的光头男人。 不不不…… 他的目光微微后移,落向光头青年身后的漂亮少年。 少年抬头看向他,启唇:“你们,该死。” 第11章 恐惧 李安兴是个亡命之徒,杀人不眨眼,但有一点,这种人怕死。 还是相当怕死的那种。 他做出一个投降的动作,把枪放在地上:“任同志,朗同志,有话好好说好好说。” 任榆从朗稔身后走出来,再次拿出那张照片,重复他最初的问题:“这个人,你认识吗?” 李安兴眼珠转了转,刚要说话,任榆道:“我没那个时间听谎言。” 这句话里的杀意太过浓厚,李安兴打了个寒颤,原本想说的话咽了回去,只道:“我认得他,他是个军人,叫李安兴,和我名字的读音一样。” 任榆看着他。 李安兴垂在身侧的手指卷了卷:“我叫李安星,星是星星的星。” 任榆:“所以,你顶替了他的身份。” 李安星很清楚,既然对方下杀手,显然是对他们的行为有一定的了解,所以也不隐瞒,点头:“这个世道,用军人的身份,能活得更久。” “所以,你杀了李安兴以及他带来的三个队友。”朗稔插了一句,将最关键的一点补充了出来。 李安星瞳孔一缩,他们怎么连这个都知道? “不,怎么可能。”李安星一脸震惊,“我虽然不是好人,但也有底线,军人是我们活下去的希望,我怎么会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 任榆将照片放回兜里,当着李安星的面,凭空拿出一根绳子和一副手铐。 李安星顿时瞪 大眼睛。 “我很少发火。”任榆 分卷阅读12 说,“现在,跟你多说一个字,我都觉得恶心。” 话落,任榆身体消失在原地。 李安星从后腰上猛的拔出一把刀,朝着任榆刺过来。手指刚动,一阵剧痛传来,手指不受控制的张开,刀掉在地上。 朗稔收回枪,对着李安星怨毒的表情报以一笑。 毫无反抗之力的他被任榆用绳子和手铐禁锢在了椅子上。 做完这一切,任榆抬着瞪朗稔:“刚刚谁让你帮忙?” 李安星的反抗他压根没放在心上。 让他郁闷的是,朗稔开枪射李安星手腕的举动。 朗稔觉得自己有病,连少年的瞪视他都觉得好看得不行,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往后者头发上撸,一脸正经:“我这不是怕万一刺中你,到时候心疼的不还是我自己个儿。” 任榆:“……”我俩很熟吗? 他一把拍开朗稔的手,决定不搭理他。 然后他拿着铁锹,毫无预兆的在李安星的腿上捅了下去,锋利的铲尖瞬间在李安星大腿上开了条深可见骨的口子。 李安星惨叫一声。 “你当着李安兴的面,一刀一刀活剐了他的队友时,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也会这样?”任榆面无表情的提着铁锹,又刺了李安星一铲子。 这一次,他刺的是李安星下、身,一铲子下去,那玩意儿几乎整个掉落,李安星疼得两眼翻白,惨叫几乎都没发出,眼看着就要晕死过去。 任榆用铁锹压了压他的伤口,对方的惨叫再度响起,任榆这才满意的松开铁锹。 看着任榆的动作,朗稔喉咙滚了滚,悄眯眯的瞄了瞄自己的下、面,还好还好。 小朋友似乎有暴力倾向,不过,他喜欢。 听着李安星的惨叫,任榆眼睛都没眨一下,他掂了掂铁锹,似乎是在打量下一个落锹点。 不过,他暂时没有下手,他还有问题要问。 “真正的李安兴,是一个历经风雨的小队队长,就算他们只剩下四个人,以他们的能力,不至于连逃跑的机会也没有。我想知道,你们是用的什么法子将他们永久的留了下来。并且,还打算用这个法子对付我们。” 李安星咬牙,嘶嘶抽着气,怨毒的盯着任榆,不说话。 任榆:“你不说也可以,反正我有大把的时间。我向来喜欢研究人类,关于人类记载中,那十大酷刑,我很感兴趣,所以研究的很透彻。我从来没有实践过,今天,用在你身上,想来是可以的。” 李安星顿时破口大骂,他忽略了任榆话中一些不对劲的地方,只余恐惧和怨恨,恨不得立刻暴起能将眼前的少年生生撕碎。 朗稔全副心思都在任榆身上,当任榆说出研究人类四个字时,朗稔的瞳孔几乎在刹那之间缩成一个小点。 他的眼底,聊聊有暗沉光芒掠过。 没有谁会用‘人类’和‘研究’来形容自己同胞的。 要么是有病,要么是…… 朗稔眼睛半眯,他发现,他似乎更喜欢这个性格多面的小朋友了。 李安星本想再硬气不说,但当他的目光与任榆对上时,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又来了。 他毫不怀疑的相信,任榆刚刚说的话,不是吓唬他。 “如果我说了,能给我个痛快吗?”他满脸冷汗,带着近乎企求的语气问。 任榆淡淡扬眉:“可以。” 于是李安兴妥协了。 出乎意料的是,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恨军人。” 语气中的恨意,让人不寒而栗。 可惜,他面前的两个人,都不正常。 “我本是鸿沟村的人,那年暑假去城里做暑假工,一时想歪偷了个东西,一个军人看到,硬是追了我五条街,把我追到后,送到警局。从此,我有了案底。我的大学通知书就这样生生被收了回去,没有学校愿意要我。” “你们懂那感受吗?” 朗朗‘呵’了一声:“所以你奸、杀了同村的姑娘,被判二十年牢狱之灾。末世来临,你好运的没有感染病毒。杀了狱警,拿到监狱里大批量的武器,带着逃出来的几个犯人回到鸿沟村,将鸿沟村里反抗你最厉害的几个村民灭杀,剩下的,被你们圈养起来。” “偶尔,用他们加个餐。”任榆接过朗稔的话,“特别是小孩。” 任榆一铲子再下去,在李安星胸腹上开了条口子:“这些我们已经知道,直接说重点。” 他手里出现一把奇怪的种子,他把这些种子撒在了李安星的伤口里。 种子一入血肉,立刻隐没不见。 “你对我做了什么。”李安星惊恐大叫,他能感受到那些东西往他身体里钻,带来尖锐的痛楚。 任榆面无表情,一字一句:“我的耐心有限,相信我,你不想变成一只只会蠕动的树虫人。” 第12章 啧,真甜。 李安星终究还是妥协了,他说了许多神箭手并不知道的细节。 真正的军人李安兴,并不止带着三个队友。他还带了个人,是一个正在发高烧的伤号。 这个伤号叫余楚,不是军人,只是李安兴的爱人。 李安兴的爱人余楚因为救他受了枪伤,失血过多,没有药物治疗,伤口恶化,高烧不退。 他们本就是在搜救幸存者,路遇鸿沟村,正好发现有幸存者,便打算在这里歇下脚,随后将村民们带到基地。 李安星是个亡命徒,他的演技,骗骗普通人还可以,但遇上李安兴这样的老手,自然让李安兴发现了不对。 可当时他忧心爱人的伤势,也就没有多管李安星,但他一直没对李安星放下戒心,暗中在调查李安星。 本来李安星还存了两分跟他们一起去基地的心思,毕竟食物总有吃完的那一天,无论如何,他也得做好未来规划。 所以,当察觉到李安兴的警惕时,他不乐意了。 本就对军人看不惯的李安星,在看到李安兴询问村民情况时,起了杀心。 他和变态张老歪他们商量下手的方法,最后决定在喂余楚喝的水里,偷偷将丧尸的血滴进去。 虽然李安兴他们喝的水是自己从外面找来的,但变态张在末世前是搞暗杀的高手,手里头很多条人命。 本来判了死刑,末世来临,给了他活下去的机会。 所以,变态张在一个村民的掩护下,无声无息的潜进余楚所在的房间。 也就是任榆他们被刀疤领进的那间房的隔壁。 当时李安兴和另外两名队友去给余楚弄消炎的药,村子里没有这种药,李安兴必须得去置办。 房间里只有一名队友守着,但他被村民叫走了。 虽然不过片刻时间,却足够变态张把水掉包。 等李安兴回来,迎接他的,是开始朝丧尸化转变的爱人。 而他的 分卷阅读13 队友,被绑了起来。 三人反抗,但李安星人多势众,加之李安兴愤怒绝望爱人的死亡,心神大乱,没多久就被擒住。 剩余两名队友亦没幸免。 后来几人全部死于李安星等人之手。 他们当着李安兴活剥了他队友,接着将变成丧尸的余楚拉到李安兴跟前,对这只丧尸进行一系列不堪入目的折磨举动。 虽然丧尸没有思想,但当着李安兴的面做这种事,几乎让这个崩溃的男人彻底疯魔。 最后,他们让这只丧尸,一点一点,吃掉了李安兴。 然后将他们的证件取下来,缺指在末世前是□□的高手,经过他手的办理,这四名军人证件上的照片,替换成他们其中几人的。 靠着这个,他们能更快获取‘猎物’的信任,从而更容易得到想要的。 最初帮变态张引开那名队友离开房间的村民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自杀了。 接着好几个知情的村民觉得李安星等人太过残忍,发出不平的声音,可想后果如何。 所以,剩下的村民们为了活命,再也不敢说出任何反对的话,如同狗一般的听话。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剩下的村民们一脸麻木不仁,他们已经放弃,成为助纣为虐的那一方。 李安星最后还说,他们会用同样的方法,在任榆等人水里放丧尸血,或许弄不完他们所有人,但总会有人中招。 一个团队中,突然有人丧尸化,绝对会乱。又是午夜,趁这个时间,他们可以轻松的将任榆等人拿下。 之后,便是他们为所欲为的时候。 只可惜,他们怎么也没算到,计划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我已经说完了。”李安星喘着气,脸色煞白,他身体的皮肤下有什么在游动,速度非常快,看起来甚是诡异可怕,“你说的,我交待了,就、就给我个痛快。” 无边的剧痛折磨着他,这一刻,李安星只有一个想法,痛快的死去。 任榆看着从李安星皮肤里冒出的像虫一样蠕动的触须,听着李安星一声接一声的惨叫,他的心情渐渐变好。 “我是答应过要给你痛快。”他面无表情的勾唇,“但我答应的是人。”而你现在,根本不是人。 话落,李安星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叫,他身上猛的钻出无数蠕动的触须,头顶,眼睛,鼻子,嘴巴,毛孔…… 这些触须看起来特别像虫子,表面呈枯褐色,尾端有口器,能看到里面细小尖利的牙齿。 而在李安星的脚部,则钻出许多根状物,这些根试图往地下钻,似乎是想扎根在土里。 一眼看去,像是棵树,又像只虫,这是萨比家乡的特产——树虫。 这玩意儿,又可称为树,又可称为虫。 它会通过长得像虫的触须上的口器捕猎,又可以通过根部获取土壤中的养份而活,所以才得了个树虫的名字。 萨比说在他老家,这玩意儿是拿来当惩罚工具的。 一入人体,这东西可以迅速繁殖在人体的每个细胞里,带来可怕的痛感,生生将人类同化成自己,也就是说,把人体当成培养皿。 萨比存货不多,他讨了一点,对于李安星这样的人,之样的结果,才适合他。 任榆目光冰冷的看着面前的树虫人,三秒后,对着门口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孟元白苏术等人说:“把那些村民叫过来。” 至于纪念之,已经被吓到躲到旁边,她得给自己洗洗眼睛,不然,怕做噩梦。 苏术跳着脚去叫村民,孟元白默默看了一眼树虫人,接了句:“我也去。” 那证据,怎么听怎么有一股落荒而逃的感觉。 任榆有些奇怪的皱了皱眉,他难道长得很吓人? “还说没受伤。”朗稔走过来,拉起他胳膊,“这么大口子没感觉?” 任榆想抽回手,没抽动。 就在他快要翻白眼的时候,却感觉受伤的地方传来一股轻轻的暖气,他低头一看,朗稔正给他吹伤口。 任榆:“……”这特么别是个傻子吧。 傻子朗稔冷不丁伸出舌尖在他伤口上一舔:“啧,真甜。” 任榆一拳头揍了上去。 等孟元白苏术领着村民前来时,发现他们的朗哥正捂着鼻子仰头,一脸悲催样。 第13章 亲上了亲上了 任榆拖着铁锹朝聚拢而来的村民们走过去。 为首的是神箭手。 他看不到周围的情况,但鼻间能闻到血腥和销烟味。 他喉咙滚了滚,哪怕已经从孟元白苏术二人中得知答案,但他仍沙哑着声音问:“你……成功了?” “嗯。”任榆简短的回了他。 村民们自动为任榆让开一条道,没人说话。 直到快要走出房间,才有一个女人发出呢喃:“他们都死了吗?” 任榆转头看了一眼,这个女人他认识,是被李安兴称为彭姐的女人。 在她身边,还有两个女人。 三人当时在厨房忙碌,尽管只瞄了一眼,任榆也记住了她们的样子。 任榆看着她,缓慢点头:“你们安全了。” 彭姐闻言,和身旁两个女人对视一眼,怔怔落下泪来。 忽然之间,彭姐猛的夺过朗稔手中的刀,朝着老歪的尸体冲过去,一刀又一刀刺入后者尸体,字字泣血:“你还我女儿,你还我女儿啊!啊啊!!” 剩下的两个女人亦反应过来,脸上带着既疯狂又悲戚的表情冲了过去。 任榆的目光落向其他村民。 在得知李安星等人死亡时,这些村民死寂的眼里爆发出狂烈的惊喜,似乎任榆刚刚说的那句话,点燃了他们生的希望。 他们的眼中只有解脱,狂喜,唯独没有……悲伤。 见状,任榆眉心不易察觉的拧拧,他说了句话,这句话将村民们脸上的狂喜定格。 ——“想想你们手里,沾了多少血。” 朗稔环视四周一眼,三个女人和剩下村民的反应,犹如两个极端。 他目光淡淡扫过脸色一变再变的村民,最后朝出门的任榆追了过去。 纪念之等三人亦跟了过去。 苏术嘀咕:“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呀。” 孟元白哼了一声,低声道:“一群败类。” 苏术和纪念之齐齐转头看他。 孟元白冷笑:“等着吧。”那群人不会安分的。 三人远远跟着任榆和朗稔,最后见两人在一棵大树下停下,他们也跟着停下。 “朗哥追媳妇儿的手段杠杠滴。”苏术驻目看了一会儿,感叹道。 “现在长得好看的男人都搞基去了。”纪念之哭唧唧。 一听她这话,苏术和孟元白犹如被蜜蜂蛰了屁股般,瞬间弹开。 纪念之白了两人一眼:“你俩又 分卷阅读14 不帅。” 苏术&孟元白:“……” * “小榆仔,生气了?”朗稔将自己凑到任榆眼下,挑着眉,笑得那叫一个灿烂。 用任榆的话来翻译,笑得欠打。 他忽然将目光转到朗稔即将拍到他肩膀的手,回想刚才的战斗,朗稔进来的那一幕。 当时萨比就给他分析,朗稔或许和他有着相同的身份。 注意到任榆在看他的手,朗稔挑了挑眉,他把不规矩的手缩回去,五指张了张,左看右看都颇为满意,遂自恋道:“好看吗?” 任榆抬头,认真看朗稔,想看看眼前这个光头的脸到底有多厚。 朗稔摆了个攻气十足的造型,脸上眼里明摆着‘好好看,仔细看’,然后就这样瞅着任榆。 任榆生生被他瞅得没了脾气,给气笑了:“你脸呢?” 朗稔伸出手揪自己的脸,直接把自己给扯变形:“这儿呢,你摸摸,可舒服了。” 说着还趁任榆呆愣间,找准机会一把抓住任榆的手往自己脸上覆去。 用行动来说明他的脸皮到底有多厚。 任榆:“……”他已找不到话来吐槽。 谁知朗稔猛的凑近他,暖暖的气息扫在他耳边:“我知道,你在好奇我的指甲为什么会长那么长。” 不远处,纪念之一把抓住苏术的手,捏得死紧死紧:“啊啊啊,亲上了亲上了。” 苏术:“……”特么你激动捏我干甚? 任榆从来没有在一个人面前暴露他的脖子,就此刻他俩的动作,如果朗稔要咬他脖子,他几乎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虽然理智告诉他,朗稔不是那种人,但本能仍旧让他身体紧绷起来,手指微动。 若不是朗稔最后说出的那句话,他下一秒就能把朗稔摔出去。 他转头看朗稔,正好朗稔又想看他反应。 于是…… 朗稔只觉唇上一软,紧接着,他自己就倒飞了出去。 压根没管自己摔在地上,朗稔摸着唇,笑得那叫一个回味。 任榆沈吸一口气,抬手狠擦一把脸,冷着脸走到朗稔身边,伸腿就要踹他。 朗稔哪能被他踹到,双腿微弯,不仅避开任榆的踢,反而还顺势在任榆腿上一勾。 任榆没料到这个男人不仅脸皮厚还无耻,没有防备的滚到朗稔怀里。 当然,在滚下去的时候,他屈起了手肘。 为了能暖香在怀,朗稔生生受了这一肘子,登时脸就变了。 饶是如此,手里的动作也丝毫不慢,紧紧把任榆抱在怀里。 任榆:……遇上个无耻且不要脸的流氓,心好累。 “小榆仔,不就亲了你一下,至于这么兴奋么。”正在郁闷中,耳边偏偏还响起男人带笑的声音,那声音带着胸膛一震一震的,让紧贴他的任榆感受得非常清楚。 这种感觉,非常……不爽。 任榆:“给你一秒种,放开。” 这种人,就不能给他脸。 朗稔委屈:“干嘛这么凶,而且我也不是故意要亲你的,明明是你凑上来的。” 任榆咬牙,这混蛋流氓,你丫等着。 “再说一遍,放开。” 这一次,朗稔听出了危险,他很明智的选择放手,不过在此之前,他说:“那我放开之后你不许动手,不然我就高喊非礼。” 已经想好怎么动手的任榆:“……” 艰难的点头手,朗稔放开手。 任榆站起来,朗稔亦拍拍屁股站了起来。 然后,屁股还没拍完,就看到任榆对他展颜一笑。 朗稔顿时花了眼。 接着,他就感觉自己飞了起来。 片刻后,下面的林子一声呯响,尔后响起一声怒吼: “操,任榆,你他娘的真踹啊。” 收回腿,任榆回想朗稔刚才的表情,实在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看热闹的三只哒哒哒跑了过来,一起插腰看林子下面的朗稔,然后—— 哈哈哈哈 朗稔皮糙肉厚,根本没事,顶着几根枯草站起来,指着上面的任榆:“你丫给哥等着。” 任榆双手胞腰,似笑非笑。 不过很快,他脸上的笑收了回来。 “后面。” 朗稔顿时反应过来,侧身躲开一只偷袭的丧尸,顺手捡了根枯枝,将枯村顺着丧尸眼睛插、了进去。 窸窸窣窣的声音,朗稔回头一看,眼睛顿时一抽。 尼玛,一地的尸体跟吃了毒、品似的,哆嗦着身体从地上爬起来,摇摆着身体朝他走来。 操,敢情这些东西是在这儿暂时休息来着,他的下来打扰了他们的睡眠? 一根绳子扔了下来。 “先上来。”任榆言简意赅。 朗稔也不拖沓,他现在双手空空,虽然有自信能将这些丧尸灭掉,但谁知道林子里有多少丧尸。 杀丧尸的方法那么多,他干嘛要费那个劲站在这儿当靶子嘞。 任榆把朗稔拉了上来。 朗稔刚要说话,却见任榆二话不说把绳子一扔,自己个儿跳了下去。 朗稔:“……” 打酱油三只:“……” 第14章 洗澡 跳下去的任榆还抽空说了句:“别下来添乱。” 这句话一出,上面四只同时黑了脸。 特么到底是谁在添乱啊?! 朗稔朝苏术伸手,苏术麻溜的给了他把枪,朗稔接过上膛,二话不说,朝下面的丧尸来了一枪。 任榆刚要杀一只丧尸,朗稔的枪子儿就来蹿进丧尸脑袋,连续好几次,终于让任醒怒了。 “再杀一个,我让你明天下不了床。”任榆放倒一只丧尸,对朗稔冷冷道。 他的意思是打得朗稔明天下不床,然而,朗稔收回枪,双手抱胸,眼角微勾:“好呀,我等着你让我下不了床。” 最后几个字,他故意将音调上扬,任谁都能听出里面的期待之意。 另外三只不约而同的后退两步,这一幕,实在辣眼睛了点。 至于任榆,打了个哆嗦,他要是再搭理这光头,他就把名字倒过来念!! 任榆跳下来杀丧尸倒不是闲得慌,而是心里实在不舒服,他平日里排解心情郁闷的方法就是找上一堆丧尸大杀特杀。 这也算是他…呃,一个特点吧。 朗稔时不时在上面放一记冷枪,两人配合默契,不多一会儿,任榆便借地形之便,将林子里爬起来的丧尸杀了个七七八八。 丧尸杀完,任榆拉着绳子上去,林子密集,他身上不可避免的沾了血,皱了皱眉,他问:“哪里有水?” 正好此刻那些村民已经闻着声音赶过来,听到任榆这么一问,忙道:“酒厂后院有口井,在那里可以打水。 ” 城市里的自来水都停了,河里的水许多被污染,那些干净的桶装水 分卷阅读15 早就被抢光。 到现在,能找到干净的水已经很不容易。 好在农村里最不缺的就是水井,地下水并没被污染。 任榆看了眼说话的男人,在一众面黄肌瘦的村民当中,他看起来挺好。 至少,肚子上那层肉并没有消散。 在他身上,任榆闻到一股只能他闻得到的味道。 其他村民身上也有,但他身上最浓烈,与李安星等人相差无几。 见任榆看他,男人忙自我介绍,说他叫吴德,是鸿沟村的村支书。 他舔着脸,挂着谄笑,露出来的牙齿泛着黑红。 任榆往后退几步,看了他两眼,什么也没说,径直往后院走去。 朗稔自然跟着他。 或许是任榆脸色不好看,这些村民没一个敢讲话,只眼睁睁看着任榆朗稔走向后院。 路过会议室,任榆往里面看了一眼,老歪等人的尸体已经被拖到一边。李安星变成的树虫人不见了,不知弄到哪了。 对此,任榆没有过问,在他看来,他已经把他能做的该做的都做了。 后续人家要怎么处理,就不是他的事了。 来到后院,他还没动手呢,朗稔已经麻利的给他打了两桶水,再提到浴室:“洗吧,我给你守着门。” 任榆想说一句就你守着才不安全,但实在受不了一身脏污,便没跟他多争论,乖乖的进了浴室。 朗稔歪倚着门口,一腿笔直站着,一腿微弯,如果手里再给他根狗尾巴草,那再好不过。 有村民过来,似乎是想说话,看了一眼后,最后还是怕怕的把话咽了回去,退出去了。 浴室 任榆脱光衣服,他的皮肤白皙,犹如上好的羊脂玉,泛着温润的光泽。 这样的肤色,别说现在是末世,就算是在末世前,也很少见。 如今是末世,一个个为了生存而战斗,大多数都是面皮黝黑,再或者面色发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就比如朗稔,他虽然有一张俊美的脸,但他的肤色却是健康的小麦色,一是物种问题,二是被晒的。跟白一点儿都不搭边。 任榆身上有许多伤痕,有旧伤,也有新伤。 比如手臂上刚刚被子弹擦出的血道子,还有之前为催熟星光丸在手腕上割的口子。 这两道算是新伤,并不怎么疼,他随意的把伤口的痂搓掉,凝固在那里,碍眼睛。 刚从井口里打出来的水清凉,淋在身上非常舒爽,被他搓掉的痂开始冒血,和着水一起冲掉。 如果有人在浴室的话,会发现,任榆后腰、手腕内侧、大腿内侧、耳朵后面均冒出几片蓝色鱼鳞,排列均匀,非常漂亮。 “你该泡水了。”萨比用小尖翅挠着肚皮说。 任榆摸了摸手腕内侧的鳞片,因缺水显得很干燥,连颜色都变得暗淡。 他紧了紧眉,似乎是在思考,又似乎是在做思想斗争,最终他朝外面的朗稔喊了声。 朗稔立刻应声:“怎么了?” “帮我再打几桶水来。”任榆说。 “好。” 然后朗稔就屁巅巅的打水去了。 给未来媳妇打水什么的,那必须的呀。 连打七桶水后,任榆才说够了。 浴室是特意修给酒厂工人洗澡用的,相当大的澡堂子。 现在电已经停了,水管抽不上来水,只能自己打水洗。 这么大个澡堂,放下一个直径有三米长的大盆子绰绰有余。 大盆子是任榆在一家木制家具店搜集到的,想来应该是客人订做,最后倒是便宜了他。 也多亏了萨比的纳米空间,不然,他哪里放得下这东西。 装满大半桶水,任榆跨了进去:“萨比,交给你了。” 萨比拍着小胸脯:“放心啦。有我还有门外那家伙,你安心的泡吧。” 任榆心说,就是想让你看紧门外那个。 一入水,任榆便沉到底,乌黑的短发一触到水,便开始长长,颜色亦从根部开始,朝蓝金色的方向变化。 任榆睁开眼,他的瞳孔漆黑如墨,只在最中间,似乎有点金色。 再往下,劲瘦腰部下的那双大长腿,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一条长长的鱼尾,淡蓝色的鱼鳞整齐排列,仿若一颗颗蓝色宝石,泛着晶莹的蓝光。 身处蓝光中的任榆,美的不可方物。 鱼尾全部浸在水里,微微摇尾,水花四溅。 听着时而激荡的水声,门外的朗稔摸了摸鼻子,心想他看中的人就是不一样,洗个澡都能洗出花儿来。 “小榆仔,水够不?”他扬起声音问。 任榆舒服的在水里摆尾,心情好起来的他连声音也是软软的,听得朗稔心中痒得不行:“不用了,够。” 作者有话要说: 蠢二方的接档预收文,若是有感兴趣的小可爱们请支持收一个哟,么么哒o(* ̄3 ̄)o~ 倾墨是主播界的一哥,某天发了条微博:【我的鸟受伤,站不起来了(允悲)】 吃瓜路人怒:“日,这年头的主播为博眼球啥都发,是不是下次还会直播床上运动?” 不久后,倾墨收到一条私信:【由于您发布不健康消息,现将您的账号冻结。】 片刻后,他将趴在头顶的麻雀扯下来,咬牙切齿:“微博是不是你发的?” 毛羽见势不妙,两腿一蹬,装死。 倾墨呵呵,将装死的麻雀扔进锅,点火。 两秒后,麻雀炸着毛飞出来:“我错了我错了……” * 这其实就是一个主播以为养了只聪明的麻雀,没想到居然是只麻雀精的欢乐爆笑故事。 PS:不正常的攻(倾墨)X不正常的受(毛羽) 第15章 烧了他 015:烧人 半个小时后,任榆终于从浴室走出来。 他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白色的T恤,米色的长裤,蓝色运动鞋,精致俊秀的眉眼,配上一头泛着湿气的黑发,一眼看过去,就像个无害的高中生。 他一出来,就往朗稔手中塞了根棒棒糖:“辛苦,赏你的。” 任榆还非常好心的把糖纸剥开了。 朗稔条件反射的把棒棒糖塞嘴里,唔……草莓味的。 他盯着任榆雪白的脖子,心想,要是在上面种个草莓那就完美了。 任榆自己也塞了根棒棒糖,走了两步,发现朗稔没跟上,回头,正对上朗稔泛着狼光的目光,他没有读心术,并不知道朗稔想什么,只挑眉道:“你也想洗?” 朗稔不答反问:“洗个澡心情就这么好?” 任榆:“当然。” 朗稔顺口一说:“要不要跟你配个曲儿?” 哪曾想任榆居然接了:“可以呀,你会什么曲儿?” 朗稔卡了一下壳,紧接着, 他 分卷阅读16 居然就唱了出来:“大河向东流,你有我有全都有啊。” 任榆:“……” 捂着耳朵加快脚步。 “小榆仔,不好听吗?”朗稔嘎嘣把糖咬碎,抬步去追任榆。 任便停步,转身,把棒棒糖扯出来:“劳驾,闭嘴吧你。” 朗稔立刻作委屈状:“明明是你让我唱……” “啊!!!” 一声惨叫打断朗稔的话,他和任榆两人同时朝声音处看去——是酒厂外。 两人脸色均变得正经,浴室是修在后院的,从浴室—大厅—铁门—制作间—大门,两人没花多长时间就到达酒厂外。 一出大门,就见不远处居然起了个柴堆,剩余的村民站在柴堆前,在愤怒的骂着什么。 还没看清楚,纪念之就跑了过来,气愤道:“朗哥,小榆儿,你们可算出来了,那群人要把唐厌给烧了。” ——神箭手,就叫唐厌。 若不是唐厌,他们还不能那么快知道李安星等人干的事。 朗稔蹙眉:“怎么回事?” 纪念之来不及说话,又一声惨叫响起:“不准你们烧小厌,你们走开,你们这群刽子手,滚开!!!” ——是彭姐。 人群骚动起来,朗稔问:“苏术和孟元白呢?” 纪念之忿忿:“在人群里面帮着制止,但是对方人多,又不敢用枪。”只得形成现在的僵持画面。 任榆凉凉的插一句:“面对这些人,留什么情?” 纪念之翻了个白眼:“问题是这些村民也不是吃素的,苏术跟我一样,是个渣渣,元白一个人搞不定这些村民。” 说自己和苏术是渣这句话,纪念之说得特别顺溜。 “最重要的是,唐厌对大家要烧他的做法表示赞同,一点也不反抗。”纪念之心里真是哔了狗 任榆将棒棒糖咬碎嘎蹦掉,原地活动一下,纪念之双手奉上他的铁锹。 ——之前会议室,因为人多,任榆并没有将铁锹收进纳米空间。 看到任榆接过铁锹朝纪念之展颜一笑,朗稔上前一步,对沉浸在美颜中拔不出来的妹纸一个脑崩儿:“那是我的,知道不。” 捂着额头的纪念之:“……” 任榆并没管身后两人的‘友好’相处,此刻,他刚刚好一点的心情又降了下去。 他沉着脸,拖着铁锹走到一个奋力向前挤的男人后面,那男人声嘶力竭的骂着唐厌,无非就是李安星等人该死,唐厌帮他们做事,一样该死等等。 骂得那叫个厉害,一副他们都是被逼的白莲花,濯清涟而不妖。 感觉有人拍自己,那人怒气冲冲的回过头,正想开骂,棒一声,脑门和铁锹来了亲密接触,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软在地上。 “蠢货。”任榆扔下两个字作评语。 真说起来,末世来临,海水被污染导致任榆不得不上岸后,他大多数杀的都是丧尸,很少动手打或杀人类。 一是战斗力不在同一层次,二是只要不把他惹毛了,他几乎不会搭理。 但这一次,他的怒火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挑起,有时候他就在想,人类那颗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拎着铁锹的任榆,并没有打算将这些村民杀了,他只是用铁锹背面朝这些人拍下去,以他的力量,一拍一个准,不一会儿,这些叫器的村民们就倒在地上哎哟哎哟的叫。 当然,也有村民反抗的,不过拳头还没抡开,就被朗稔笑眯眯的抡了回去,解了任榆后顾之忧。 眨眼之间,十多名村民倒了大半在地上,剩下两三个站着,一脸惊恐,不敢再动手。 “朗哥,小榆儿。”苏术和孟元白拉着额头在流血的唐厌跑了过来。 朗稔骂了一句:“瞧你俩那怂样,几个刁民都搞不定。” 苏术和孟元白齐刷刷瞪向纪念之,后者一脸淡定。 彭姐之前被两个村民拉住,这会儿已经获得自由,冲过来抱住唐厌又哭又骂:“小离已经不在了,你要是也不在,让我这个妈怎么下去!” 说完,又恶狠狠盯向最先被村民护住导到现在还站着的吴德:“吴德,你做了什么缺德事你自己知道,你要是敢动我小厌一根毫毛,我彭大春跟你拼了!” 吴德不敢对任榆朗稔凶,但对上彭大春,就没什么顾虑了:“彭大春,你儿子伙同李安星那群人杀害同胞杀害我们同村的人,难道我说错了?你儿子就是个刽子手,凭什么李安星他们死了,你儿子要活?不仅我不服,大伙儿都不服,这样的祸害,自是少一个算一个!” 此话一出,地上躺着哎哟叫的人也不叫痛了,一个个咬着牙瞪着唐厌,一副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的表情: “对,凭什么他唐厌要活?要不是他,我儿子能死?” “必须杀了唐厌,如果不是他之前通风报信,我们早就逃了。” “烧死他!我老婆就是被他一箭射死的,我要活活烧死他!” “烧了他烧了他!” …… 群民激动,全部从地上爬起来,睁着猩红的眼,势要杀了唐厌。 站在村民后面的吴德,那张微胖的脸,悄悄闪过一抹得意。 他最擅长的,不就是煽风点火? 彭大春朝这些人啐了口,将唐厌护在身后,为母则强,她瘦小的身躯猛的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我呸,王二麻子,你儿子当时已经被咬,如果不把他隔离开,我们所有人都要死!小厌只是把他独自关在一间房,是他自己受不了自杀,能怪小厌? “李树根,你说我儿子通风报信,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儿子通风报信了?他要真通风报信,早就把你们都杀了,何苦留到现在?” “张志强,你老婆分明是要杀我儿子,难道我儿子就要站在那里任她杀吗?” “你们这一群黑了心肝的人,要不是小厌在那群畜生当中斡旋,你们早就死了。现在他们死了,你们就想过河拆桥杀了小厌,我告诉你们,休想!” 一通说完,彭大春又将目光投向任榆和朗稔,扑通一声,她跪在地上,声嘶力竭的说:“两位同志,求求你们,阻止这群黑心肝的人,不要让他们杀了我儿子。” “我儿子没有错,都是他们逼的!” 眼见村民中有几个人脸现犹豫之色,吴德脸色一变,就要说话,一只铁锹擦着他脸颊飞了过来,最后栽进后面的柴堆,将堆好的柴砸倒。 “吃了人、肉的嘴,给我闭上。” 对上任榆毫无任何情绪的冰冷眼神,吴德犹如从头顶兜了盆冰水,腿一软,倒在地上,一个字都说不出。 至于其他人,不知想到什么,脸色一变再变,最终没再说话。 然而有人实在忍不住,是那个叫王二麻子的男人:“你凭什么让我们闭嘴,这是我们村自己的事 分卷阅读17 ,你个外人插什么嘴?”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小榆仔帅不帅!!! 第16章 人性 任榆还没说话,王二麻子就被人提了起来。 ——是朗稔。 村民们眼底闪过骇然。 明明朗稔是和任榆站在一起,距离王二麻子有四五米远,可他是怎么在眨眼间到达王二麻子身边并把他拎在空中的? 提小鸡仔似的把王二麻子提在手中,朗稔嘴角弯起,眼中却一点笑意也无:“你说说,我们凭什么?” 王二麻子整个人荡在空中,衣领收紧勒在他脖子上,令他喘不过气来,不一会儿,脸就涨得通红,双脚不住扭动。 “放、放开……”他伸手去拍打禁锢住他衣领的大手。 “你放开他,不、不然我开枪了。”就在这时,人群里又冒出个声音,是那个叫张志强的男人,他居然从身上摸出一把枪,此刻,枪口正对朗稔。 只不过,或许是朗稔刚刚可怕的速度刺激到他,他握枪的手不住颤抖,看得旁边的人默默离开了些,生怕他失手没打住正主,倒把他们打了。 见朗稔的目光转向他,张志强哆嗦了下,强自把心底的恐惧按下,他连李安星那群人都能应付,难道还不能应付这个人? 想到这里,张志强竟慢慢淡定下来。 “两位同志,诚然,你们替我们把那群人杀了,相当于救了我们,但王二麻子说得对,这是我们村的事,你们不该插手。唐厌帮着那群人杀了那么多人,我们作为他的长辈,必须给那些人一个交待。” 他说得义正言辞,就差脑袋冒一圈金光:“同志,还请你放了王二麻……” “放你娘的狗屁!!”彭大春的大骂打断张志强的话,她还要再说,身后一直没有出声唐厌拉住了她,“妈。” 一听到儿子说话,彭大春头也不回:“小厌,别怕,有妈在呢。” 趁大家的注意力被彭大春吸引,张志强不留痕迹的看向吴德,吴德轻轻点头。 见状,张志强眼中杀意陡生,手往扳指下狠狠一抠。 一声呯响,子弹毫无悬念的打了出去。 随着枪响的,还有一棵掉在地上的棒棒糖。 吴德怔怔看着前方,眼前一片血色,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终一个字也没有吐出,朝旁边倒了下去。 他周围的村民好几个被溅一脸的血,反应过来后各自惨叫,连滚带爬的散开,任由吴德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血顿时晕散开来。 张志强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 他明明是打的朗稔,为什么最后中枪的是吴德? 回想抠下扳指时,枪身震了震——他低头,看着脚下的棒棒糖。 任榆慢慢走过来,弯腰将棒棒糖捡起来,上面沾着些许灰土,任榆皱了皱眉,最终还是把它扔掉了。 浪费他一颗糖。 张志强身体不受控制的抖了起来,他想后退,却发现脚像扎了根似的,牢牢把他钉在地面,一点也动弹不了。 任榆负着手,看着他:“你刚刚杀了你们村的村支书,怎么办?” 张志强咽了口唾沫,抖着声音道:“不、不是我,我没没想……” 任榆打断他:“大家都看到了,你想赖账?” 张志强环顾四周,希望有人能帮他说两句话,可这些人也不是傻子,朗稔和任榆刚刚不动声色露出的实力已然让他们心生恐惧,明知任榆和朗稔要保唐厌,一个个为了明哲保身,自是不敢吭声。 见状,张志强一脸惨白,他眼珠转了一圈,忽的把枪扔了,急声道:“不是我,是吴德!对!就是他,他才是该死的人!他对我说的,唐厌知道我们的秘密,不杀了唐厌,唐厌就会把这个秘密捅出去,到时候大家都得玩完,我也是逼不得已!” 他狂乱的说着:“这件事王二麻子,李树根,李勇他们三个也知道。” 被点名的三个男人脸色顿时变了。 朗稔挑了挑眉,把快要晕厥的王二麻子扔掉,拉着任榆走到一边看戏。 村民已经将这四个人围在一起,质问他们是什么秘密。 可惜的是,这群人还没来得及进行深入交流,一声凄厉的痛叫从人群中传来,聚拢的人群很快分散开来。 有人惊恐大叫:“李树根变成丧尸了!!” 丧尸二字,犹如往沸腾的油锅里倒了勺水,瞬间炸裂,这些人一个个撒丫子往酒厂跑,不过眨眼间,便只剩下任榆等人,外加唐厌母子。 李树根正跪在地上啃噬一具身体,那身体的脚一抽一抽的,还没断气,看衣着,正是张志强。 苏术啧了两声:“这个算不算是那啥来着……”他挠挠头,一时没想起来。 “自作孽,不可活。” “对对对,就是这个。”苏术眼睛一亮,拍了孟元白一记,“老白,可以啊。” 孟元白和纪念之齐齐翻了个白眼,没搭理他。 纪念之不解的道:“他怎么会突然变成丧尸?” 唐厌忽的冒了句:“他身上放有丧尸手指。” 他虽看不到,支能感觉到此刻被很多双眼睛盯着,抿了抿唇,唐厌脸色惨白,低低道:“吴德很会察言观色,有时候有猎物进来,这些猎物在言语间或者其他什么地方惹到李安星等人,吴德为了讨李安星他们的欢心,就会切一根丧尸手指带在身上,用村民的身份掩盖,只要对方警惕性和身手不是太高,他往往都会得手。” “得手后,李安星会奖励他一块肉。” 什么肉,唐厌没说,但大家都明白。 “李安星那群畜牧,他们喜食人|肉,可我们是人,我一直在努力寻找正常食物,但现在食物很难寻找,找到后大部分都要交给李安星他们,留给村民的很少。” “李树根,张志强,李勇,王二麻子四人因为不能忍受饥饿,所以学了吴德。我阻止不了。后来大家都饿得没办法,李安星把肉扔到他们身前,饥饿当中,没人能够忍得住。” 唐厌面无表情的叙述,彭大春在旁边小声啜泣。 “渐渐的,大家似乎觉得吃肉已经很正常,没得吃反而还不适应,不过大多数的还有点理智,并没有亲自对猎物动手。如此一来,他们分到的肉就要少得多,甚至没有。为此,饿死了好几个人。” “这些饿死的人,吴德说都是同村的人,死了得埋在地下。实际上,他们把死去人身上最好的肉切下贡献给李安星他们,剩下的他们自己分了。” “你说什么?”彭大春瞪大眼睛,显然,这些连她都不知道。 唐厌继续说:“我当初确实射了张志强老婆一箭,可她并没有死,最终她死在张志强手中。当时已经很久没有猎物前来,李安星他们快断粮了,所以想在村民中选一 分卷阅读18 只猎物。张志强虽然知道自己在帮他们做事,但那群畜牲毫无道理可讲,怕选上他,所以他杀了他老婆。奉献了她的肉。” “我因为有一手好箭术,他们看中我的箭术,把我纳到身边,用小离和我妈威胁我,我最初没有同意,小离……”说到这里,一直平静的近乎死寂的盲眼少年忽然哽咽,喉结剧烈滚动,身体亦颤抖起来。 “不要说了。”彭大春抱住儿子的身体,泣不成声,“小厌,别说了,不怪你。是妈没用,是我拖累了你。” 唐厌终究还是说了出来:“他们当着我的面,将小离折磨至死,所以我妥协了。我成了他们的一员,帮助他们获取猎物,我手里沾满无辜者的血,他们说的对,我应该死。” 对于唐厌来说,他已经身处地狱。然而,因为任榆他们军人的身份,他无论如何也不忍心他们折在这个吃人的村子。 所以,他出声示警。 唐厌不认为他们五个人能对抗得了李安星等人,与他们共事之后,他才知道这群人有多可怕。 这五名军人弹药不足,就算身手再厉害,也知识不过弹药充足的李安星等人。 然而,在被请去交谈之后,他如同被蛊惑一般,相信他们能杀掉李安星等人。 所以,他向他们说了李安星一行人的恶行,对于村民的恶行,他潜意识的并没有说。 直到现在,他才说出来。 这些话唐厌本不打算说,他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快二十年,那些人都是看着他长大的。 他眼盲之后,彭大春独自拉扯他们兄妹俩长大,这中间,村民们给他们家提供了很多帮助。 包括吴德。 可是,这些原本在他心中亲切的叔叔伯伯们,当末世来临规则尽失,为了生存,他们全都变了。 变得陌生而可怕。 他本想,如果要下地狱,他一个人下就行。可惜,他的能力不够,就算下地狱也救不了他们。 唐厌轻轻推开抱住他的母亲,将无神的眼光准确的落向任榆,一字一句的重复:“我应该死。” 任榆目光在他身上顿住,片刻后,淡淡道:“你确实该死。” 彭大春失声道:“同志。” 任榆看向彭大春:“我说错了?” 彭大春噎了下,咬牙道:“小厌他是被逼的。” 大概她心里也认同任榆所说,说这句话时,她的神情无比绝望。 “是我,都是为了我他才这样,我的小厌不该死,该死的是我。”彭大春低声喃喃,“如果我死了,是不是就可以抵消小厌的罪了?” 仿佛黑暗中突然出现一缕明光,彭大春眼中越来越亮,她眷念的看了一眼唐厌,然后朝着已经变成丧尸的李树根义无反顾的冲了过去。 从周围的惊呼声意识到不对,唐厌伸手一捞:“妈!!”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彭大春死志已定,她冲得极快,加之李树根闻到新鲜血液的味道,丢下张志强的身体,转身就朝彭大春冲了过来。 眼看着一人一尸就要碰上,任榆面无表情的扔了把枪给朗稔,朗稔嘴角一挑,朝李树根脑门上就是一枪。 第17章 丧尸鸟 刚刚把李树根干掉,地上被咬掉半个脖子的张志强抖着身子坚强的站了起来,朗稔呵了声,又开了一枪。 任榆看了眼呆住的彭大春,差点就学纪念之翻白眼。 他刚要说话,眉心微拧,厉喝一声:“立刻回酒厂。” 唐厌已经跑过抱住彭大春,眼盲之后,他听力非常好,耳朵微动,脸色猛的一变:“丧尸鸟!!” 任榆有些惊讶的看了一眼唐厌,要不是萨比提醒他,他不一定能发现,却没想到这个眼盲的少年,居然能感觉到。 远处的天空,一片乌云携着恐怖的震翅声黑压压的朝这边快速移动,眨眼间就接近了。 “关门,快关门!!”那些在李树根变成丧尸就跑到酒厂躲住的村民见状,拼命把大门拉拢。 有人看着正往里跑的任榆等人,迟疑道:“还有人没进来。” “管他们做什么,他们有枪,又那么厉害,再不关门,丧尸鸟就要飞进来了!” 此话一出,发出迟疑声音的人不再出声,十多人唰唰把大门合拢。 “我□□妈的。”苏术大骂,实在没想到这群村民会如此无耻。 王二麻子和李勇跑得最快,使劲拍着合拢的大门:“把门打开,放我们进去。” 里面的人沉默。 王二麻子和李勇气得大骂,手都拍红了,眼见着丧尸鸟越来越近,他们试图用手去抠门缝,可惜,直到指甲抠翻,亦没拉开丝毫。 任榆跑了几步就停下,看到他们的保姆车:“上车。” 众人皆知,当遇到鸟潮时,最不能躲的,就是车。 ——除非你的车能跑得比丧尸鸟还快。 丧尸鸟会用变异的喙将车窗玻璃戳碎,车内狭窄,丧尸鸟钻进来,结果几乎奠定好了。 最好的办法是躲进室内,把窗户以及窗帘关上,丧尸鸟‘看’不到猎物,也闻不到新鲜血液的气息,闹腾一阵就会离开。 然而此刻,上车是他们唯一的办法,要不然就只能站在空旷地带和丧尸鸟单挑。 傻子才会这么干呢。 大伙都不是傻子,迅速上了车,除了王二麻子和李勇。 这两人还在坚持不懈的抠门,等反应过来想上车时,丧尸鸟已经攻近。 惨叫声顿时凄厉的响起。 苏术这会儿已经轰起油门,车子如离弦的箭射了出去,将丧尸鸟堪堪甩在后面。 然而,丧尸鸟的速度很快,几下就追了上来,后窗玻璃,车窗玻璃顿时被几只丧尸鸟戳碎,朗稔甩手几枪,将这几只丧尸鸟干掉。 越来越多的丧尸鸟扑了过来,朗稔守住后窗玻璃,孟元白纪念之则守两边车窗玻璃。 三人的枪术都不差,尤其是朗稔,左手持枪,右手持刀,枪射远的,刀杀近的,弄得他身旁的任榆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 “退后点儿,当心血溅身上。”这当口,知道任榆爱干净,朗稔还有心思提醒任榆退后点。 不用朗稔说,任榆便往后退几步,倒不是担心被血溅到,而是看到纪念之差点被一只丧尸鸟抓到脸。 他上前一步将那只丧尸鸟解决掉,塞了把刀给纪念之,头也不回的说:“去帮元白。” 孟元白的子弹没了,正靠着从车上捡起的棍球棒与丧尸鸟僵持。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那些丧尸鸟一见到任榆就特别兴奋,一个个盯死了攻击任榆,导致朗稔几人的压力大大减小。 朗稔皱眉,想去支援任榆,可他这里又不能没人,正纠结时,唐厌忽的走过来:“我来守这里。” 他手里拿了把唐刀,也 分卷阅读19 不知是从哪来的。 “行吗?”朗稔问。 唐厌重重点头。 朗稔立刻就撤,来到任榆身边,结果刚走到他身边,就听任榆问:“可以用地|雷炸它们不?” 朗稔:“你有地|雷?” 任榆轻咳一声:“刚刚摸了下,好像有。” 当初上岸搜集东西时,他大部分搜的是食物和水,他也只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其他东西都是囫囵扔到纳米空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搜集了些啥。 还是刚刚萨比检查纳米空间才发现。 想到之前遇到尸潮和鸟潮一怒之下就把星光丸砸光,害得他遇到鼠潮时不得不用自己的血催熟星光丸,任榆心中就有一点蛋蛋的忧伤。 这些地|雷不用,留着来生蛋吗! 他默默取出一枚地|雷给朗稔,这玩意儿他还没用过,交给朗稔安全一点。 朗稔接过地|雷,忍不住笑了:“你可真是个宝贝。” 然后不顾任榆的反抗在他脑袋上撸了把,再转头看向丧尸鸟时,朗稔脸上的笑容消失,嘴角反倒挑起一抹邪气的弧度。 他猛的拉开引线,算着时间燃烧一会儿后,他将地|雷朝鸟群中扔了出去:“今儿个爷爷让你们享受一下什么叫作烤炸鸡!” 地|雷刚刚扔进鸟群里,便呯的一声炸了。 朗稔反手把任榆拉至怀里,爆炸的余波全部被他抗住,任榆没有任何影响。 地|雷质量不错,一颗至少死了十多只。 任榆推开朗稔:“我还有,还要么?” 这一下,其他人的目光都转了过来。 任榆没有任何负担的将一箱地|雷‘变’了出来。 众人默。 苏术从后视镜看到,喃喃:“日,我觉得我们捡到了个宝。” 朗稔啐他一口:“什么叫我们捡到了个宝?这个宝是老子一个人捡到的!” 众人:“……” 有了地|雷就好办得多,连续扔出好几个地|雷,加之苏术不要命的烘油门,他们很快摆脱了鸟群。 众人松了口气,纪念之拿起望远镜朝后看,片刻后嘿嘿笑了:“鸟群全朝酒厂扑过去了。” 声音里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 这会儿彭大春终于缓过气来,说:“酒厂的大门窗户都被李安星他们加强过,丧尸鸟冲不进去。”正是如此,他们才躲过上一次的鸟潮。 “不会。”唐厌低声说,“窗户我动了手脚。” 朗稔才不耐烦管这些,那群人是死是活和他没关系,现在的他,只想把任榆搂在怀里大亲一口。 “小榆仔,来来来,告诉哥,你还有什么惊喜要展示给哥?”他将脑袋凑过去,一双眼睛笑得勾魂夺魄。 看着眼前的流氓脸,任榆挑眉,这明显是送上来挨揍的,不揍白不揍。 于是,任榆一巴掌欢快的糊了上去。 第18章 看啥呢 付晓晨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主儿,父母离异之后双方再次组成家庭,两边每个月支付他一千的生活费,学费则是每人一年负责,到了毕业之后,双方就再也没有给过他一分钱。 好在他死云的姥姥在M市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毕业之后就回了M市。 他从小就对画画感兴趣,自己也能画一手好画,大学亦是选的画画专业,他还匿名投过他的画,在网络上小有名气,挣了不少钱。 平时也接点画画的话,养活自己绰绰有余。 除了画画之外,付晓晨还有一个爱好,信佛,这大概随了他姥姥。 或许正是因为信佛,让他运气变得格外好。 末世来临之后,他害怕的不敢出去,好在他很宅,曾经就有好几个月没出门。 他才刚刚补经几个月的食物,末世就来了。 末世初临时,水还没停,他把家里所有能盛的用具都拿来装水。 付晓晨有个邻居,是个独居女人,很不幸成为了丧尸。 他壮着胆子把她杀了之后,进入她家搜来好几个大桶,用这些大桶装满水。 后来他怕水和食物不够,又陆续壮着胆子把整栋楼死去的人家搜了个遍。 运气好的他,除了有一次差点被丧尸咬到外,其余很顺利。 于是,付晓晨靠着这些,度过了整整半年。 直到那天,他看到那名少年领着鼠群朝他所在小区的对面小区跑了过去。 他的这个位置,正好可以完美的看到天台上发生的一切。 那一刻,付晓晨震惊了。 原来,还有这么厉害、连鼠潮也能消灭的人。 半年了,他所在的这栋小楼最初还有幸存者,后来,这些幸存者要么离开,要么死亡,整栋楼就只剩下他。 看着所剩无几的食物,再看那名厉害的少年,付晓晨做了个决定,他要跟随这名少年,成为他的小弟。这样,他或许能活得更久。 然而,当付晓晨收拾好东西后,他却失去了少年的踪迹。 犹豫很久,最终付晓晨仍是决定要离开家,运气好的逆天的他找到一辆满油的大悍马,他把剩下的食物和水都搬了进去。 付晓晨从手机里听到,W市建立了安全基地,那名厉害的少年肯定会到那里去,他就去那里找他,或者在那里等他。 怀着这个信念,他一路朝W市行进。 一路上,付晓晨虽然有遇到丧尸,但他嗖一下就过去,连和丧尸打个对面都木有。 直到——车没油,他不得不停下来。 他停在国道上,周围是啥也没有,没有废车,没有丧尸,更加没有人。 付晓晨坐在车里,汗水将他的衣服打湿,又再被高温烤干,恐怖的炙热气温让人心情烦躁。 他越来越绝望,觉得自己不该走出那间房子,现在没油,四周没人,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背着食物靠双腿往前走吗? 遇到丧尸怎么办? 一个还能解决,一群呢? 越想越绝望,就在付晓晨恨不得哭两声来缓解自己的绝望时,身后有汽车马达声响起,那一刻,付晓晨想起一句网红话:什么是惊喜,这他妈就是啊啊啊啊。 他几乎是拿出二十四年来所有的激情连滚带爬的从车上跳下来,站在马路中间,对着那辆破破烂烂的保姆车挥手,挥得那叫一个热情,眼睛泛贼光,一副宅男瞅见苍姐姐的那副饥|渴样。 苏术正哼曲儿呢,他死皮赖脸的从任榆那里要了颗棒棒糖,为此代价是被他朗哥踹了两大脚233333 陡然看到冒出来的付晓晨,苏术操了一声,迅速踩刹车,车身因惯性剧烈抖动了下。 “苏术你大爷,你不是号称全世界技术最好的老司机么,开个车你他妈也能一惊一咋的开出个花儿来?”眼看着就要摸到任榆手,结果车子这么一  分卷阅读20 抖,任榆脑袋撞在车壁上,长而卷的睫毛微颤,睁眼了。 任榆一醒来,朗稔自然不敢造次,脸上火辣辣的疼提醒着他不久前自己造下的孽。 所以,错失这么一个好机会的朗稔,可想心里有多气。 “怎么了?”任榆打了个呵欠把脑袋支起,问。 还不等苏术回答,一个兴奋激动的声音就传了进来:“你们是要去W市对吗?我叫付晓晨,我也要去W市,但是我车子没油了,拜、拜托你们搭我一程好不好?我、我有食物,我可以分享食物给你们。” 对方的声音非常响亮,带着急切、期待、担忧、紧张等一系列复杂的情绪。 苏术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主要是这人看起来,连彭大春都不如,转头:“怎么办?朗哥?” 任榆看一眼朗稔,莫名其妙:“什么怎么办,答应呗,他有食物啊。” 顿了顿:“不知道他有没有巧克力。” 又瞄了一眼纪念之,“要是有养乐多,那就更好了。” 众人:“……” 朗稔瞪了一眼纪念之,拉开车门跳了下去。 幻念之满心委屈,小榆儿主动看她的啊,关她啥事。 见到朗稔,付晓晨眼睛都亮了,满头大汗的他刚要说话,就听朗稔问:“有巧克力吗?” “昂?”反应过来的付晓晨立刻点头,“有有有,还有好几块。” “养乐多呢?” 付晓晨又愣了下,然后脸色微变,苦哈哈的说:“养、养乐多我喝完了,还有小样,可以吗?” 朗稔回过身,对着钻了个脑袋出来的任榆说:“小样,喝吗?” 任榆略作回想,小样他有没有喝过? 萨比给了他肯定回答:没有。 于是任榆非常坚定的点了下头:“要!” 付晓晨立刻笑了,转身进自己车东翻西翻,翻了一块巧克力和一板小样出来。 任榆从车上下来,付晓晨的目光不受控制的在任榆身上打量,他觉得,这个少年给他的感觉很熟悉。 “看啥呢。”正当他思索是不是在哪见过时,一道不满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付晓晨抬头就对上朗稔凶神恶煞的眼神,条件反射的抖了下。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谁敢看我媳妇儿,我揍谁。 第19章 对不起 所有人上了付晓晨的大悍马,保姆车实在烂得不成样子。 幸好车够大,大家挤一挤,还是能挤下的。 苏术终于松了口气。 他们一行人当中,除了任榆和唐厌之外,所有人都会开车。 然而,朗稔要忙着调戏未来媳妇儿,彭大春要照顾儿子,纪念之虽然会开车,但之前她开过一次,那一次之后,朗稔等人再也不敢让她开了。 再就是孟元白,他要警惕周围情况,所以开车的任务就落在苏术身上。 现在,他总算找到个接班人,能休息休息下。 别的不说,付晓晨车技倒是挺好。 因为添了新成员,大家互相简单的介绍了下,付晓晨毫无戒心的把他经历的都说了出来。 说完之后,车内沉默好久,久到付晓晨以为自己说错话时,任榆冒了句:“运气挺好。” 朗稔倒是仔细瞅了一眼付晓晨,不得不说,这人的运气逆天了。 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平平安安的度过大半年,又一个人去寻找车,还找到一辆灌满油的大悍马。再就是一路行来,没有遇到丧尸和丧尸动物的攻击,这几乎不能用运气来形容,得上天眷顾吧。 苏术是个话唠,噼里啪啦把鸿沟村的事说给付晓晨听,付晓晨听到大惊:“世上还有这样丧心病狂的人?”吃人|肉,他想都不敢想。 孟元白坐在副驾驶,这是他固定的位置,听了付晓晨这句话后,眉心微拧。 果然没在末世中经历过厮杀,问出这样的话来也正常。 “末世前就不缺丧心病狂的人,末世后你以为会少?”他轻飘飘的说了一句。 明白自己问了个傻问题,付晓晨讪讪的笑了笑,不敢吱声。 孟元白盯了他一眼,也没再说话了。 苏术一巴掌拍孟元白脑袋:“你干啥呢,对新人友好点。” 孟元白反手就要给苏术一肘子,苏术早就料到他有这一招,飞快的往后退,末了还说:“打不到我,略略略。” 纪念之朝上翻了个大白眼:“我竟然和这样的傻子是队友,天哪。” 苏术瞪过去:“有你这么说你叔叔的吗?” “我去。”幻念之暴起,将苏术压在座椅上,狂揍,“你再自称叔叔试试?” 苏术大叫,无力格挡:“你是女人女人!淑女一点。” 众人看着他俩闹,脸上的笑容不自觉展开,笑声自车窗传出,洒下一片欢乐,为这死寂而炙热的空间凭添一抹生气。 到达去往W市的最后一个小镇,他们在镇里面逛了一圈,一个活人也没看到。 也是,这里距W市那么近,大概幸存者都去安全基地了吧。 车子经过一家超市时,任榆随意的往超市门口看了眼,身子猛的一僵,喊了声:“停。” 车停了,众人看向任榆,目光透着疑问。 这个小镇已经被洗劫一空,不可能搜集到任何物资。 还是朗稔发现不对,他顺着任榆的目光看向超市门口,门口旁边一点有根柱子,上面绑着一只丧尸。 大概是闻到了气息,这只丧尸嘶嘶叫了起来,开始疯狂挣扎。他身上的绳子捆的很有手法,他越挣扎,绳子就系的越紧。 这个时候,大家都感觉到了不对劲。 任榆漂亮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他盯着那只丧尸,目光幽黑如墨。 杀气,在他身上缓缓升腾。 “小榆仔。”朗稔伸手去握任榆的肩,任榆的反应让他有些不安。 手刚刚触到任榆肩膀时,朗稔一怔,手下的身体紧绷着,甚至——在颤抖。 任榆猛的推开车冲了出去。 见状,朗稔跟着冲出去,车内的人也相继下了车,警惕的看着四周。 任榆走到丧尸面前,什么也没说,任由丧尸在他面前吼叫,张着变异的牙齿朝他咬来。 可惜,他永远咬不到。 朗稔走近,仔细打量这只丧尸,成为丧尸前,应该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少年。 身上很干净,牙齿也很干净,想来并没有沾过血肉。 如果忽略他的嘶吼以及脸上属于丧尸的青白纹路,大概会把他当成一个正常的小少年。 “你朋友?”朗稔轻声问。 任榆‘嗯’了一声:“我弟弟。”顿了顿,“认的。” 朗稔张了张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身后走过来的众人亦听到任榆这句话,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了。 末世当 中, 分卷阅读21 幸存者越来越少,家破人亡是常事。 就拿苏术这个一直乐观开朗的二傻子来说,他的父母在他面前变成丧尸,是他亲手将刀刺进他们的脑袋中。 在场的人当中,大部分都经历过亲人死亡的过程。 所以,大家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这种事情没法儿安慰。 朗稔把刀递给任榆:“给他个痛快吧。” 任榆抬头看了看天,脑海里回想起不久前,小少年拉着他的衣袖,小小声的说:“任榆哥哥,我跟你走好不好?” 那个时候,他为什么不答应呢。 “我查探了,他后腰上有咬伤。”知道任榆心情不好,萨比声音也放柔了些。 任榆低头,接过刀,噗嗤一声刺向丧尸脑袋。 “对不起。”他附在丧尸耳边,说。 第20章 教你用枪 任榆把绳子割断,丧尸少年倒在他怀里,他低声道:“我要找个地方把他埋起来。” 人类讲究入土为安,而今他能做的,也就安葬了。 朗稔:“好。” 任榆头也不抬:“我们暂时别过,你们先到W市,我安顿好他,再来找你们。” “那怎么行。”朗稔还没开口,苏术第一个反对,“我们现在是一个队的,哪能把你抛下独自走,对吧,朗哥。” 朗稔挑眉,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你一个人带具尸体怎么走?遇到一群丧尸怎么办?乖,别逞强,哥陪你一起。”朗稔弯腰把丧尸少年抱了起来,速度快的连任榆都没反应过来。 他抿了抿唇,顿了一秒后才出声:“你们不怕吗?” “怕啥?”朗稔反问。 任榆一时找不到话来说。 唐厌忽然道:“有丧尸追过来了。” 朗稔抱着丧尸少年第一个上了车,任榆站在原地顿了两秒,只得跟了上去。 经过此事,车内的氛围没有之前轻松,大家都没怎么说话,气氛较为凝重。 付晓晨边开车边说:“希望能遇到一条河。” 葬在有水的地方,也算得上‘依山傍水’中的傍水了。 付晓晨果然是个幸运儿,他说希望遇到一个有水的地方,还真被他们遇到了。 他们在公路的左边发现一个小池塘,当即停了下来,在旁边挖了个坑,把丧尸少年埋了进去。 “别想太多,他的队友们应该去了安全基地,到时候说不定会碰上。你想知道发生了什么,见了面再问。”朗稔揽着任榆的肩膀,说。 虽然这个时候吃豆腐不大好,但朗稔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手。 或许心情不愉,任榆并没有在意这些,只问:“你怎么知道他有队友?” 朗稔:“哥这么聪明,怎么会猜不到?我还猜,他的队友当中应该有他的亲人。否则,以你的性子,既然认了他当弟弟,怎么会不带他走?” “再说,如果他没有队友,谁会无聊的不杀丧尸,反而把丧尸绑起来?” 任榆说:“你不去当侦探可惜了。” 朗稔嘿嘿笑了声:“那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任榆不置可否。 过了会儿,朗稔忽然出声:“你当初为什么会离开那个队?” 既然能认丧尸少年为弟弟,说明任榆和那个队相处过,双方感情应该还不错。 可遇到任榆的时候,他是一个人。 任榆将最后一捧土放了上去,他拍了拍手上的土,从纳米空间拿出两颗棒棒糖,塞了一颗给朗稔,他自己也含了颗。 甜甜的味道顿时充斥在口腔,令他的心情稍微好了些。 “不合。”非常符合任榆性格的回答。 朗稔噎得差点把棒棒糖直接吞下去。 大概是朗稔的表情太过怨念,任榆嘴角微牵:“有机会遇上,你会知道的。” 朗稔并没过多纠结,两人回去的时候,朗稔无厘头的冒了句:“那我们呢?” 任榆慢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朗稔是在问跟他们合得来不,他稍微斟酌了下,才回答:“除了你,都挺好相处的。” 朗稔:“……”这刀刺得有点深。 然而,在看到任榆笑起来时,他又觉得这刀扎下来,扎得好。 魔障了。 “小屁孩,笑起来才可爱。”撸了把任榆头发,朗稔率先跨过栏杆走上马路。 任榆摸了下头发,毫无疑问扒了些泥下来。对着这一手的泥,本该生气的他,不知为何,怎么也生不起来。 算了,任榆叹口气,追了上去。 接下来的路程非常顺利,天擦黑时,他们的大悍马顺利到了W市。 发出的新闻中说得很清楚,W市的安全基地建立在东区。末世前的W市一共有东西两个区,东区是军事基地,末世之后,直接变成安全基地,接纳幸存者。 至于西区则是生活区,W市大部分的丧尸以及丧尸动物都在西区。 进城之后有两条主干道,一条通往东区,一条通往西区。 西区的主干道路口人为的立了道铁栏。 当然,这并不是阻拦丧尸,而是为了提醒到达的幸存者,不要傻不拉几的往西区走。 透过铁栏,可以看到西区的主干道上杂乱无章,隐约可见许多人影晃动。 肯定不是活人。 反观东区的主干道,街道两边干净的多,丧尸也少得多。 它们站在原地望着天空思考尸生,咻的一声,任榆所在的大悍马飙过来。于是,它们大概知道什么是尸生,甩着乱糟糟的腿,追着车屁股猛跑。 任榆等人本想大度的放过了它们,可惜后者有点执着,无奈之后,朗稔只得开枪将它们点射。 射击的时候他还教任榆怎样瞄准敌人,一枪致命。 “首先,手要稳,其次,目光要锐利。你就把它当作你的食物,想着一枪打过去,中了,你就有吃的。没中,你就等着喝西北风。” 不知道被动接受教育的任榆是什么心情,反正围观的众人听完朗稔这翻话,一个个狂抽嘴角。 “试试。”朗稔把枪扔给任榆。 任榆接过枪,支了个脑袋出去,正要朝一个丧尸打去,心脏猛的一缩。手中枪转了位置,砰一声,打中从旁边墙角处扑过来的一只丧尸狗。 这一枪并没有打中要害,却也让丧尸狗的速度受了影响,朗稔立刻抓住任榆的手再度朝丧尸狗打了一枪。 接着又转到最初方向,朝那只脚下犹如装了风火轮的丧尸送上一枪。 丧尸脑袋开了朵花,很是不干的倒了下去。 朗稔乐了:“都他妈成丧尸了还跑这么快,生前是跑步健将么。” “我不管它是不是跑步健将。”任榆说,“现在,能不能放开我的手?” 朗稔显然是好了伤痕忘了疼,他不但没放开,还得寸进尺的在任榆手背上 搓了搓:“ 分卷阅读22 哎呀,哥这是在教你用枪,不握你的手,怎么教?” 任榆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真不放?” 朗稔被他这一眼看得有点发毛,心中天人交战半天,最终还是怂了下来,“行行……什么人?” 瞳孔一缩,朗稔和任榆猛的把目光转向前方,同一时间,付晓晨踩了刹车。 作者有话要说: 任榆沉思:他是不是得想个法子,整治一个朗流氓? 第21章 孕妇 “求求你们,救救我。”一个女人凄厉的声音响起,她的手拍在挡风玻璃上,印下两个血手印。 付晓晨结巴了:“是、是个孕、孕妇。” 有丧尸朝女人扑过来,朗稔甩手一枪。 “救人。” 他拉开车门推了出去。 后面有丧尸扑过来,朗稔没管,他知道,任榆也出来了。 出得车外,借着车灯的光,这才看清楚,孕妇全身都是血。 有只丧尸追近,眼见着就要咬到孕妇的脖子,开枪来不及。朗稔条件反射的抬腿踹住丧尸侧腰,丧尸踉跄了下。朗稔跟着蹿进,手中匕首噗一声刺入丧尸脑袋。 丧尸围了过来,任榆的铁锹落在鸿沟村的柴堆边,现在,他的武器变成狼牙棒,但凡接近他的丧尸,全被狼牙棒削成筛子。 还有丧尸动物过来凑热闹,寻着空隙偷袭任榆。 任榆就跟后脑长了眼睛似的,拔出腰间的短刀,看也不看的往后一挥,那只在末世前属性为傻白甜的兔子变异的尖牙还来不及闭合,就被削了脑袋。 大概这里发生的响动吸引了躲在阴暗里的丧尸,围过来的丧尸越来越多,朗稔拉着孕妇走过来:“先上车。” 苏术等人这会儿也趴在窗边进行支援,火力压射下,丧尸暂时近不了。 任榆看了眼脸色惨白的孕妇,如实的陈述事实:“她被咬了。” 朗稔嗯了一声,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立刻拉她上车的原因。 被丧尸咬了是什么后果,在场的人很清楚。 女人死死掐住朗稔的手,绝望的哭泣:“我知道我被咬了,我很快就变丧尸。但是,但是我现在还没有变,我的宝宝马上就要生了,求求你们,你们把我绑着也行,求你们,让我把孩子生下来……” 彭大春低声道:“让她上来吧,我们这么多人,肯定能防住她。” 任榆上了车,把孕妇拉上去。 朗稔断后,又杀了几个丧尸才上车。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孕妇不住感谢。 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妈妈,肚子挺的老大,她身上到处都是血迹,唯有腹部,干干净净。 刚在外面,灯光微弱没看清,现在车上灯光明朗,朗稔才看到,孕妇背后全是抓痕。有些地方,深可见骨,可她仿佛没感觉似的,一双手捂在腹部,呈保护姿态。 女人还在说:“我叫齐小小,宝宝已经有十个月,我肚子很痛,肯定要生了。求求你们,一定一定要让我孩子平安出世。如果,如果我要变成丧尸了,你们就划开我的肚子把他取出来好吗?他爸爸可喜欢他了,我不想让他爸爸失望。” 她在哭,泪水和着脸上的血滑落,有些惊悚,可更多的却是令人窒息的难受。 纪念之忍不住问:“你丈夫呢?” 齐小小颤抖着举起一只手指向窗外,泪珠大颗大颗的滚落:“丧尸追来,他爸爸冲进去说要给我和宝宝争取逃跑的机会,可是我没用,我好没用,我没有跑掉。” 丧尸很快追了过来,她拼命的跑,拼命的跑,她要到安全的地方,她要生下宝宝。 可是,丧尸跑得太快,而她又是大肚子,怎么都跑不快。 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了这么长段距离。 齐小小似乎是想伸手去摸一下背后的伤,最终放弃了。 车内顿时沉默,任榆低声问:“这里距安全基地这么近,晚上为什么不待在基地里?” 齐小小抖着身子:“我们被赶出来了。” “你说什么?”所有人震惊。 被赶出来?基地吗? 然而齐小小再也没有力所回答问题,她的羊水破了。 换句话说,她马上就要生了。 众人迅速将车后座腾出来,把齐小小放了上去。 整车的人也就彭大春有经验,纪念之则打下手,唐厌因为是盲人,是以他也在旁边。 唐刀出鞘,齐小小一旦有尸化现象,他就会立刻动手。 后座在生孩子,剩下的人挤在前座,付晓晨仍然在开车,但现在他有点摸不准方向:“我们继续往基地开吗?” 任榆听着身后齐小小的痛叫,面无表情:“继续,我倒要看看这个基地,为什么把手无寸铁的孕妇在大晚上的赶出去。” 苏术说:“我觉得,我们就算到了基地,要是知道我们车上有个被咬了的正在生产的孕妇,他们也不会让我们进去的。” 任榆放在腿上的手紧了紧,半晌没说话。 苏术说的在理。 基地的人,绝不会放任一个被咬的人进去,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整个基地的安全。 “至少,在基地门口的丧尸要少一点。”朗稔说,“到时候停下车,应该能减少些痛苦。” 齐小小痛苦的声音充斥整个车厢,听在耳边,就像有人拿钢爪紧紧抓住心脏一般,喘不过气来。 果然,越靠近基地,丧尸越来越少,终于,基地的大门遥遥可见。 那不能称之为大门,应该是一堵围墙,墙有多宽不知道,但高——目测有近十多米。 上面放了好几个大的探照灯,此刻灯是打开的,映得周围亮如白昼。 围墙中间,开了一道大铁门,此刻铁门关得死死的。 令他们震惊的是,在外面的空地两边,密密麻麻的全是人。 这简直和他们所想的安全基地完全不一样,为什么还有这么幸存者待在外面? 大悍马的到来吸引了这些人的注意,一个个伸长脖子瞅过去,眼中闪烁着复杂的情绪。 戒备、兴奋、警惕、不怀好意…… 女人的痛叫从车窗飘了出去,吓了众人一跳。 讨论声渐起: “我操,这车上有女人在生娃!” “牛逼啊,车上生产,不怕吸引丧尸吗?” “看起来有点不好惹,实力应该不错。” “要是这叫声引来丧尸怎么办?操他、妈的。” …… “开到边上去。” 朗稔说。 付晓晨将车开到边上的空地,离最近的人群也隔了大概有十米的距离。 车刚刚停下,一行三人就走了过来。 为首的是个皮肤黝黑大背头的男人,大概四十岁左右,鼻梁上有颗黑痣,手上拿了把刀,满脸写着‘我来找茬’。 分卷阅读23 第22章 一个新生命 大背头走到窗边,透过车窗玻璃往里看,最先看到的自然是付晓晨,粗厚的眉毛挑了挑。 接着,他的目光往后移,落在任榆脸上,眼睛一亮,一声口哨利落的吹了出来。 他身后的两个跟班立刻有样学样: “卧槽,比女人还漂亮,别他妈就是个女人吧。” “强哥,正点啊,比上次那个谁谁谁好看多了。” 两人的谈话并没有压低声音,不仅大悍马里的众人听到,外面的人也有听到的,纷纷把目光转过来, ——怕是要打起来,很多人这样想。 “嘴巴放干净点。”苏术第一个怼了回去。 跟班一号眼一斜:“哪里来的弱鸡,我们强哥面前,有你说话的地方吗?” 苏术还没说话,任榆开口了,他盯着赵刚强的眼睛,淡淡的道:“你的狗在乱咬人,你不制止吗?” 赵刚强以及俩跟班脸色顿时被任榆不客气的话弄得很难看。 赵刚强一巴掌拍在车门上,眼睛半眯:“小子,叫你车上的女人闭嘴,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哦。”任榆眉毛都没动一下,“我倒想知道,你怎么个不客气法?” “敬酒不吃吃罚酒。”跟班一号不允许自己老大被蔑视,唰的从后腰上拔出一把枪,直顶任榆脑袋。 ——现在,还真是什么人都能拿到枪,难怪敢这么嚣张。 可惜还没顶中目标,眼前一花,咔擦一声,手腕传来剧痛,手中的枪转眼易了主,直直顶在他脑门上。 跟班一号僵住,浑身汗如雨下。 “你若再动一下,”任榆压了压枪托,“我就让他脑袋开花。” 赵刚强摸向后腰的手放了回去,他死死盯着任榆,忽的高声道:“我刚刚难道说错了?女人生孩子声音本就大,还有血腥气,吸引了丧尸过来怎么办?这里的人许多都没有专业武器,到时候你让大家怎么办?你敢保证大家的安全吗?” 此话一出,人群热闹起来。 之前有人不敢说,是因为大悍马看起来就不太好惹,现在有个带头鸟,每人都有私心,赵刚强说的又不是没理,自然附和起来。 任榆微微蹙眉,忽的收回枪:“那你想怎样?” 跟班一号获得自由,咻的一声蹿到赵刚强身后。赵刚强本来要说话,见状,嘴角一抽,反手一巴掌狠狠扇在跟班一号脑袋上。 他皮笑肉不笑的说:“小子,看在你身手不错的份上。这样吧,我们大伙在这里等了这么久,肚子有点饿,把你们的食物分我们点,我们就让车上的女人继续生产。” 话音一落,所有人算是知道赵刚强的目的是什么,包括不远处的人群。人群中听到赵刚强的话后,竟站起来很多人,朝任榆这边走过来。 这群人是想明着抢他们的食物。 任榆和朗稔对视一眼,两人眼里有了相同的笑容。 接着,任榆推开门走了出去。 下一秒,他的身影消失在原地,白皙的手握成拳头直直砸向赵刚强,赵刚强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一拳砸中鼻子,鼻血顿时滋了出来。 一击就中,任榆转到赵刚强身后,对着赵刚强腿弯踹了下去。扑通一声,赵刚强重重跪在地上,任榆再完美的朝赵刚强后脑上来个侧踢,对方哼都没哼一下就晕了过去,然后随意的将赵刚强踢开。 紧接着任榆身子不做停顿,来到呆愣住的两号跟班前,一手抓只脑袋,轻轻一撞,嘎崩一声脆响,两人于懵逼中被任榆提起,朝赵刚强的方向栽过去。 眨眼间,任榆解决三人,跟着他下车的朗稔压根没有出手时间。 嫌弃的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任榆看着停在半路的人:“你们,要试试吗?” 众人看看他,再看看他身旁持枪吊尔郎当的朗稔,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什么。 赵刚强剩余的队友跑过来,扶着三人往自己个儿的地方退,本想瞪两眼任榆。可一触到任榆的目光,几人立刻焉了,灰溜溜的扶着人离开。 终究还是有人吱声:“你们确实厉害,可你们不能这么自私!这里多的是没战斗力的普通人,遇到丧尸连自保都不能,大家好不容易逃到在这里暂松一口气,凭什么要因为你……” “哇哇哇。”一声响亮的嘤儿啼声打断此人的话,有力的哭泣声响在夜空,周围的议论声渐渐变小,直到消失。 末世已经持续半年之久,初期死了太多人,尤其是老人,小孩,孕妇,这三类,死得是最多的。到现在,几乎就没人遇到过新生婴儿的出世。 刚开始众人还怕孕妇的场景引来丧尸,可这会儿,听到新生婴儿稚嫩的啼哭,所有人沉默了。 有些人甚至哭了,或许连他们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哭。 纪念之支了个脑袋出来,兴奋的道:“是个女孩儿。” 任榆和朗稔没再看眼前的人,折身回了车。 小小的孩子包在干净的毛毯里——毯子是任榆提供,张着小手小脚,哭得那叫个厉害。 齐小小满头大汗,她的脸色几乎白如金纸,嘴唇一点血色也无。脸上甚至已有淡淡的青紫纹路,眼珠亦不正常的往上翻。 但她的神智还是清醒的,她张了张嘴,声音嘶哑:“给…我…看……” 彭大春把孩子递在她旁边,她斜眼看着,喃喃:“真好看。” “快摸摸她。”彭大春眼里带了泪,哽咽。 齐小小抬手,她的手臂颤抖的很厉害,不是力竭的颤抖,而是一种非正常的扭曲似的颤抖,所有人目光紧紧锁住她。 她的手触到毛毯,然而,她并没有去摸孩子的脸,而是猛的把彭大春的手推开,接着一把拉过唐厌手中出鞘的唐刀横在脖子上,狠狠一拉。 仿佛感受到了什么,刚刚已经停下哭泣的孩子再次张开小嘴哭了出来。 所有人沉默,压抑的沉默。 任榆接过彭大春手中的孩子,看着这个蜷缩在毛毯中的小小一团,目光幽深。 “乖,不哭了。”伸出手轻轻按在孩子的眉心,任榆轻声道。 孩子停止哭泣,睁着一双雾蒙蒙的眼睛看着他。 “以后,就叫她齐夜希,如何?” 第23章 喂食 齐小小的尸体不可能一直放在车上,周围找不到土,只能火化。 将尸体抱下车的时候,人群里有人问怎么回事,当看到齐小小的尸化痕迹以及脖子上深深的血痕时,所有人沉默了。 不难猜出是怎么回事,那几个本来还想过来抢食物的男人,有些不自在的垂下头。 找了片空地,朗稔将手中的汽油倒在齐小小身上,火柴扔进去时,火焰猛的蹿了起来。 任榆抱着孩子站在车边,他没有过去,怕惊着孩子。 分卷阅读24 至于为什么是他抱着孩子,说来也奇怪,这孩子到别人手上哇哇大哭,一到任榆手上便不哭不闹,盯着他,舌头一舔一舔的。 任榆捏她两下,她还要眯一眯小眼睛。 彭大春纪念之付晓晨在清理后座上的血迹,等收拾得差不多时,彭大春出来瞅了一眼,道:“她饿了。” 任榆早就发现这个问题,可问题是他没有奶呀。除了糖,任榆最喜欢喝的就是奶粉,当初他搜集到两罐,被他当水一样,几下就喝完了。 于是,他闷闷道:“我没有奶……” 那个‘粉’字还没有说出,完事返回的朗稔刚好听到他这句话,立刻打断说:“你当然没有奶,小榆仔,男人是没有奶的。” 任榆咬牙:“我话还没说完。” “昂?”朗稔没搞懂任榆语气里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怒意。 任榆深吸一口气,默念不跟傻子计较,说:“我说我没有奶粉,懂了吗?” 众人忍不住笑起来。 朗稔脸皮厚,一点没脸红,返而还凑过去,看了眼小夜希,说:“好小只,这里这么多人,看看有没有奶粉,有的话,就拿食物和他们换一点。” 这句话转移了任榆的注意力,他不再盯着朗稔,而是把目光转向付晓晨。这里面,唯一有食物的,也就付晓晨了。 付晓晨挠头一笑:“没问题。” 他从车里扒拉扒拉,扒出两盒大盒装的饼干,一袋五合一的方便面,还是泡椒味的。 这两样东西,在末世前,鲜少有人看上眼。 在末世,却是非常受大家喜爱的食物,也是大家伙争先抢夺的食物。 任榆抱着孩子,朗稔拿着食物,两人朝前方人群走去。 剩下的在悍马旁边当吃瓜群众: “他们看起来好像一家三口,好有爱。”念之妹纸一脸荡漾。 “哟喝喝,小榆儿沉浸在朗哥的攻势当中,预测不久之后,两人会修成正果。”柯南上身的苏术。 “朗哥去换奶粉,为什么小榆儿要跟着去?”直男boy孟元白。 剩下三人,默默的不敢发表任何意见。 “你们有奶粉吗?”来到人群前,任榆扬高声音说,“有的话,我们用食物交换。” 众人一怔,目光落到朗稔手中的食物上,眼里均闪过渴望。 然而—— 大部分人在末世前都是普通人,末世后就算与丧尸经过厮杀,战斗力依然不会太高。 比如苏术和纪念之,两人在末世前,一个是公务员,一个是餐厅服务员,虽然在朗稔的训练下能用枪,可近身战斗力几乎为零。 而且普通人也很难弄到枪支等武器,如此一来,能搜到的东西也有限。像奶粉这样的东西,就算搜到了,估计也不会要。 毕竟奶粉这玩意儿,得用水冲泡,现在干净的水源都难寻,谈什么吃奶粉。 这东西在末世前是营养品,末世后,还不如一包饼干来得实在。 所有人遗憾的摇头,目光艰难的在食物包装袋上撤开。 介于刚刚任榆表现的战斗力,以及,朗稔虽然没有出手,但其周身的气场只要不是傻子,都能感受得他的强悍。是以倒没人敢傻不拉几的冒出来抢食物。 一圈问下来,没得到好消息。 任榆怀里的小家伙开始闹腾,大概是饿得有点狠了。 任榆低头,用手指轻轻碰了碰小家伙的脸蛋,小家伙小手乱挥,竟准确的抓住了任榆的手指。 然后凭着本能把手指往自己嘴里放。 任榆一怔,赶紧撤回手指,这个动作有点凶,小家伙大概有点吓着,哇哇哭起来。 稚嫩的啼哭声顿时抓紧任榆的心,他将自己的食指放在嘴里舔舐干净,接着咬破,血溢了出来。 在血溢出来时,朗稔鼻翼轻动,他闻到一股特别好闻的香甜味道。 任榆将溢血的手指放在小家伙嘴里。 小家伙顿时不哭了,津津有味的吮吸起来。 任榆轻轻一笑,托着小家伙的那只手轻轻摇动。 从朗稔这个角度看去,能看到任榆往上牵起的嘴角,那抹弧度,温柔的不可思议。 朗稔的目光也在刹那之间柔和下来。 他凑过去,酸溜溜道:“吃的可真香。” 任榆瞪他一眼,然后抬头朝前方的黑暗处望去,说:“等会儿出去找找。” 朗稔点头,仿佛他说的话再正常不过。 ——夜晚出去寻找物资,那几乎是找死的事。 往大悍马回走的时候,路过一个老奶奶,老奶奶忽然出声:“我这里有奶粉。”接着,她又叹息,“造孽啊。” 之前发生的事,这位老人全部看在眼里。 她旁边拿着一把暗红大柴刀的男人喊了声:“妈。” ——老奶奶在任榆第一次问的时候就想吱声,但被她儿子拉住了。 “你们有奶粉?”朗稔问。 “我们没有奶粉。”男人警惕的看向转过来的任榆二人,在老奶奶推了他一把后,又闷声道,“有也不换。” 这里的每拨人都有隔离开距离,也是为了安全。 这些人当中,要么是一群人,要么就是单独一个人,这些人大部分正值壮年。 像这样一个男人一个老人的组合,倒是少见。 最重要的是,老人看起来并不狼狈,不过男人身上到处是伤痕。 “我们并不是全部换,只是换一点。”朗稔举起手里的食物,“这里的东西,换你们手中奶粉的三分之一,成吗?如果不够,还可以添。或者你想要换什么?” 男人有点心动,脸现犹豫之色,但很快,他不知想到什么,坚决的摇头:“不行。” 任榆眉心蹙了起来。 “成栋!”老奶奶直接拿过男人身边的背包,从里面掏出一罐奶粉,最重要的是,这罐奶粉没有开封。 “妈。”徐成栋急了,“善英她现在什么也吃不下,只能吃流食,流食没有营养,这罐奶粉就是她的命,不能换!” 老奶奶怔了怔,片刻后,她指着任榆怀中的小包裹说:“那是个刚出生的孩子呀。” 徐成栋一震,他的脸色几度变化,最终双肩沉了下去,看上去有些颓然:“你们去拿东西来装吧,不过,我有个要求,食物可以不用给我。” 顿了顿,他抬头,一字一句:“给我一把枪。” 作者有话要说: 为会带娃又温柔的小榆仔打call,哈哈哈哈 第24章 间接kiss 见朗稔盯着他,没有说话,徐成栋眼神微闪:“如果不行,我们就不换。” 朗稔乐了,被气的:“朋友,你这么不地道吧?” 老奶奶又拉了把徐成栋,徐成栋不为所动,坚持道:“这就是我想要的交易,你们答应就换,不答应算 分卷阅读25 了。” 说着不顾老奶奶反对要把奶粉装回包里。 他也不怕对方强抢,能提出换东西的人,做不出抢东西的事来。 这一点,徐成栋看人还是准的。 气氛一时僵持住。 倒不是朗稔不愿意换,而是现在这个世道,食物的重要性只占第二,第一是武器,尤其还是热武器——枪。 普通人压根弄不到枪,只能靠冷兵器。 而他,也没几把枪。 任榆忽然道:“就算给了你枪,没有子弹你怎么用?” 徐成栋:“那就是我的事了。” “行。”任榆说,“我答应你。” 徐成栋目光一厉:“当真?” 任榆从后腰做了个拔的动作——实则是从纳米空间取了把枪出来,把里面的子弹退出来,然后递给徐成栋。 徐成栋脸皮抽动了下,他有点后悔说只要枪,没说加几颗子弹。 不过任榆爽快的举动仍旧让他心生好感,他忽的从口袋里又取出一罐奶粉:“这个已经开封了,还剩一半,我是在一家居民楼里找到的,没有过期,没有变质。” 朗稔接过,打开往里瞅,扑鼻而来一股奶香味。 不过没有喝过奶粉的他,并不知道这到底算是好还是坏。 任榆凑过去:“给我舔一点。” 朗稔当场慢了一拍,很快反应过来——任榆两只手不空,这个舔自然要他帮忙。 心中快要乐出花来,面上却不动声色。 伸手沾了点奶粉递到任榆面前,任榆也没管那么多,低头吸了进去。 咕咚,朗稔悄眯眯的咽了下喉咙。 任榆抬头:“没问题。” 然后朝徐成栋点了下头,往回走。 朗稔跟了上去,不过他走得要慢一点,边走边瞄自己的食指,手指上的奶粉已经没有,取而代之的是淡淡水渍。 然后——趁没人注意的时候,他鬼使神差的把根手指塞进了嘴里==! “怎么回事?”回到悍马边,众人看着抱着食物又抱着奶粉罐的朗稔,有点纳闷。 朗稔扬了扬奶粉罐:“土豪鱼用一把枪换回来的。” 众人:“!!!” 果然当得起土豪的称呼。 彭大春接过奶粉,又提出问题:“可是我们没有奶瓶,也没有热水。” 任榆和朗稔顿时僵住身体——哦豁,他们完全忘了这个。 后面突然想起一串脚步声,任榆和朗稔转过身,所有人警惕起来。 是老奶奶和徐成栋。 “别误会。”徐成栋说,他将手中的奶瓶递过来,“我只是单纯的送这个过来。” “谢谢。”任榆说。 朗稔接了过来。 老奶奶慈善的对众人笑了笑,然后戳了戳徐成栋的肩膀,徐成栋抿了抿唇,往前方人群看了一眼后,才低声道:“这个孩子的父母是被那边一个小队的人赶走的,那个小队还没回来,你们小心一点。” “什么意思?”所有人眉头蹙了起来。 齐小小不是被基地赶出来的? 徐成栋叹了口气:“之前没见过你们,你们是新来的吧,大概不知道这里的规矩。” 大家伙自到基地门口就心存疑惑,不过因为齐小小的事,一直没有找机会打探。现在人家送上门来解释,自是不可能赶走。 朗稔干脆的把饼干和泡面往徐成栋跟前塞:“你跟我们说说这里的规矩,这些给你。” 徐成栋:“我不要食物,给我几颗子弹就好。” 任榆:“……” 朗稔:“……” 人的脸皮厚起来,真是够无敌的。 徐成栋脸太黑,红没红没人看出来,但是老奶奶有点不好意思说:“成栋刚刚检查了一下,他之前搜集的子弹不能装进这把枪里。” 任榆没有迟疑的把刚刚退出来的子弹给了徐成栋。 徐成栋道谢后,开始给大家科谱,为什么基地大门外会聚集这么多人。 这些人,有的像任榆他们千辛万苦逃过来的,有的则是已经进过基地,但外出寻找物资,过了点,基地大门关了。 所以只能在外面过夜到第二天天亮才能开门检查进去。 基地大门每天早上六点开门,晚上七点关门。 这个时间可以自由出入基地大门,但每次出入都会接受严格的检查。 至于为什么晚上不放人进去,则是避免有外出寻找物资或者逃过来的人身上带有隐蔽伤口,晚上光线没有白天那么足,不容易检测出来,所以干脆就拦在外面。 一夜过后,如果有感染的人,自然会发作或者身体出现一些征兆,这也是为了最大保证基地的安全。 当然,待在基地大门外,是有危险,不过这个危险性已经小了很多。 前面设了电网,城墙上设有岗哨,有丧尸来的话,基地的人员会操纵电网合拢起来,同时城墙上也会有军人进行支援,能最大确保基地外幸存者的安全。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伙聚在外面,却没有人发出反对声音的原因。 徐成栋又说,在基地里,很多人都组成一个小队外出寻找物资,根据上交物资的多少,获取相应的积分值。 积分值是基地里通行的货币,可以用积分换取药物、弹药、食物、住房等。 积分分等级,最低面值的是铁币,一个铁币是一个积分,一个铜帀十个积分,一个银币一百个积分,一个金币一千个积分。 为了让众人有个直观感觉,徐成栋拿出一枚铁币和一枚铜币。 和末世前的硬币很像,只不过材质不一样,都是圆形,正面是国徽,背面是个年轻男人的肖像。 “这个人是谁?”孟元白问了句。 徐成栋眼里闪过崇拜:“安全基地的创始人,宋静司。” “看起来挺年轻呀。”苏术嘀咕一句。 徐成栋说:“宋城主今年才三十岁。”语气里满是自豪。 “宋城主?” “大家习惯叫他宋城主。” 任榆瞅了一眼,没什么兴趣,余光瞄到朗稔,发现他的神色有点不对劲。 他侧头看去,朗稔已经垂下头,看不到他的脸了。 任榆眼里闪过一抹疑惑,为什么他在朗稔刚才的神色中,看到了嘲讽。 看错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 第25章 交谈 等徐成栋母子俩回去的时候,彭大春和纪念之用酒精炉烧的一小壶水已经开了。 这个炉子还是付晓晨提供的,也多亏他宅,当初为了怕家里停电,所以买了个酒精炉,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奶粉调好之后,由任榆喂小家伙。 众人见他动作娴熟,纷纷问他是不是养过小孩。 在场几人当中,身份最神秘 的就是任榆。 朗稔对大家说的是,他末世 分卷阅读26 前是个退伍的特种部队军人。 纪念之是服务员,苏术是公务员,孟元白是商场保安,付晓晨宅男,唐厌盲人,不过有一手好箭术,彭大春则是典型的农村妇女。 而任榆,没人知道他末世前的身份是什么。 之前有问过,任榆没说,大家伙也就没再问。 谁还没点秘密,他能在大家面前不避讳的凭空变出东西,光是这一点,就足够众人心中信任。 朗稔不止一次提醒他不要随便在陌生人面前变出东西,任榆只是笑笑,没说话。 他心中有一杆称。 想要抢他的宝,想要杀他这个人,得先掂量够不够那个实力。 等小夜希把奶吃完后,任榆拍了拍她的背,让她把奶嗝打出来,做完这些,他才说:“我曾经养过一个孩子。” 众人一听,全都支起耳朵,满脸八卦。 然后…… 没然后了。 迎着众人期盼的目光,任榆微微挑眉,目光在某一瞬间变得有些悠长:“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苏术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任榆肩膀:“小榆儿,多大年纪就在这儿老气横秋的说话。很久之前你也就是个小屁孩,养什么养。” 众人均笑起来,任榆弯了弯嘴角,没有说话。 朗稔蹙眉,若有所思。 接下来大家开始准备吃东西然后休息,两个女人睡车,男人则睡在外面。小夜希睡着了,被彭大春放在车里。 任榆裹了个毯子躺在车顶,轻顶虽然不干净,但至少比地面要干净些,也方便守夜。 时间已经是夜晚十一点,前方的人群里渐渐安静下来,大部分人睡了,只留下守夜的。 基地大门外安全系数虽然要高一些,并不代表就能高枕无忧,除非进入基地里面。 任榆含了颗棒棒糖,枕着手,看向天幕。 漆黑的夜幕中,零碎的点缀着几颗星星,一闪一闪,让任榆想起小夜希的眼睛。 他喜欢孩子,很喜欢。 手臂被敲了敲,任榆转头,看到朗稔,蹙眉:“你不睡?” 朗稔:“挪点,我上来。” 任榆不由自主就往旁边挪,挪了之后他才有点纳闷,他这么听话做什么? 也不见朗稔做什么,轻飘飘的就上了车顶,车身都没抖一下。 这份对力量的控制倒是让任榆挑了挑眉。 想起朗稔在鸿沟村露出的那一手,任榆忽的在心里问萨比:“能查出他身体的数据吗?” 萨比在睡觉,被叫醒很不爽,听了这个问题后,更不爽了,怒用小尖翅戳眼前长着鱼尾的小人儿:“我之前就跟你说过,和你一样,不是纯种人。至于到底是什么样的,分析不出来。” 任榆理直气壮:“我忘了。” 萨比没控制住自己,用小尖翅把小人儿扇开了。 “想什么?”朗稔挨着任榆侧躺下,一只手撑着左颊,笑眯眯的看着任榆。 任榆没说话。 朗稔也不介意,他继续问:“你说你曾经养过一个小孩,能和我说说他吗?” 大概是夜色太温柔,也大概是被闹脾气的萨比逗得心情好起来,任榆倒有了些谈性:“我是在一个木桶中发现他的。” 任榆用手比了一个形状:“这么小一点,蜷缩在木桶里,随水流飘荡,声音很小,跟小猫似的。那会儿我也还小,听到声音跑过去,救下了他。” 朗稔安静听着,他看着任榆的眼睛,只觉得天上闪烁的星子都没有这双眼睛好看。 这双眼睛的深处,荡漾着璀璨的星河。 “那时候我还小,对很多事情都充满好奇,觉得养这样一个小孩儿也很有趣。不过我的生活环境不适合他,所以我偷偷跑了出去,慢慢学会怎么养他。” 任榆忽的停下声音。 “怎么了?”朗稔问。 这一次,任榆沉默大概有五秒的样子,才答:“我把他弄丢了。” 朗稔目光一颤,又问:“你之所以认那个孩子为弟弟,是因为他与当年你养的那个孩子长得有几分相像吗?” “你怎么知道?”任榆把头转了过来,语气里满是惊讶。 朗稔轻轻勾唇:“我又不是傻子,稍稍联想一下就知道了。” 任榆又把头转了过去。 “这么多年,你没去找过他吗?”朗稔又问。 任榆:“刚开始找过,后来不方便。” 任榆有点疑惑,朗稔平日里不是问题多的人。 他刚要问,可就在这时,远方漆黑的道路突然出现两盏灯,同时枪声密集的响了起来。 任榆猛的直起身,错过了朗稔刚吐出的几个字‘如果我……’。 因为这个声音,人群顿时骚乱起来。 “怎么回事?” “是丧尸来了吗?我们会死吗?” “有惨叫声,我听到了惨叫声!!” …… 任榆和朗稔跳下车。 朗稔说:“都把武器拿好,女人留在车上照顾奶娃。”顿了顿,又见付晓晨满脸慌乱无措,“你也上车去,关键时刻开车。” 付晓晨狂点头。 任榆举目看过去,隐约能看到一辆军用卡车正往这里开,后面跟着一群丧尸。 忽然,一道广播声响起: “大家不要害怕,电网正在启动,请前方疾行的车辆加速。” 这道广播声连续播了三次,两边的电网正在合拢,卡车的速度加快,一股作气冲了进来,卡擦一声,电网合拢。 一道蓝色电花猛的蹿了起来,扑在电网上的丧尸身上响起一阵滋滋声,顿时倒下一大片。 冲进来的卡车上面挂了好几只丧尸,不过相比之前,这已经不是问题,车上的人很快就把这几只丧尸解决掉。 然而—— 在电网合拢的那一瞬间,蹿进来一只体型娇小、速度非常快的丧尸猫,眨眼间就冲进人群! 军用卡车停下来,站在车顶的人,举起枪,可因对不准目标,迟迟没开枪。 惊恐的尖叫声一声接一声的响起。 就在这时,一颗子弹准确的扎进这只丧尸猫脑袋。 即将被丧尸猫扑倒的男人看着眼前的尸体,嗷一声惨叫往后退。 朗稔吹了吹枪口,对着任榆挑眉道:“哥帅不?” 任榆没理他,折身走到窗边,看了眼在彭大春怀里睡得香甜的小家伙,笑了。 身后,朗稔垂眸,脸色有点复杂。 第26章 出手 026: 本以为大家能安稳的睡个觉,任榆都已经重新躺在车顶,那边人群却突然爆发出一阵嘈杂的声音,音量有点主,想忽视都忽视不了。 “我没有被咬,真的,我这个是被玻璃挂的,不是抓伤!” “不要赶我走,现在外面全是丧 尸,我会死的……” 任榆凝神听 分卷阅读27 了下,嘈杂中听到这两句话。 他皱了皱眉,坐了起来,正好看到任榆从地上起来,准备朝前方走去。 “睡你的,我去看看。”发现任榆坐起来,朗稔朝他笑笑。 任榆跳了下来,没说话,意思表现得很明显。 朗稔就喜欢他这个利索劲,没忍住撸了把他的头发。任榆瞪他一眼,他很无辜的指着任榆头顶:“有撮头发立起来了。” 任榆抬腿往前走,孟元白冒了个声音:“要一起么。” 不等他们回答,孟元白旁边的苏术就敲了他一记:“笨蛋,睡你的大头觉吧。” 待孟元白还想再说话时,任榆和朗稔已经走出好几米远了==。 苏术悄眯眯往孟元白身边挪了点:“人家好不容易找到独处的时间,你想去当大灯泡?” 孟元白嫌弃的把他推了出去。 任榆和朗稔朝争吵方走去时,这边的人群一个个用敬畏的眼神看着他俩。 朗稔刚刚的那一枪,那边人群隔得远可能没看到,但这边的人群却是看了个清清楚楚。 最先找茬的赵刚强已经醒过来,满脸怨毒的看着任榆和朗稔的背影,接着又转为幸灾乐祸。 低低朝跟班说了两字:“找死。” 跟班们顿时都笑起来。 任榆和朗稔压根没管周围的目光,路过徐成栋的时候,徐成栋叫住他俩:“刚刚回来的那队人,就是你们队里刚出生那孩子父母所待的队伍。” “至于被赶的原因,好像和这个差不多,具体的我也不太了解。”徐成栋往前方那个正在挣扎叫喊的男人指了指。 任榆停下脚步,脸色冷了下来。 朗稔眼里淡淡的笑意淡了下去:“多谢。” 想着他们交易给他的枪和子弹,徐成栋又低声道:“他们队伍叫猎豹,队长罗彪在末世前是个死刑犯,还给自己取了个绰号,叫终结者。” 他扯了扯嘴角,似是不屑,又似是惧怕,“实力很强,在成为死刑犯之前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有真功夫。上一次基地遭遇尸潮,他们小队立了很大的功。” * 罗彪穿了件黑背心,露出肌肉喷张的手臂,眼神阴沉,鼻尖向下内勾,浑身上下散发着戾气。 周围的人自动远离他们十几米远。 此刻,罗彪坐在一根小凳子上,用帕子擦着身上的血,在他身后,站着两名身材高壮的男人。 脚下是丧尸猫的尸体,前方,有个身上满是血的年轻男人被两个男人拉住往外拽。 年轻男人不停挣扎,狠命嘶吼,一双眼珠子死死瞪着罗彪,眼角微微裂开。 “我不走,我没有被咬,你没有权利赶我走!” 罗彪擦脸的手一顿,放下帕子,眼睛眯了眯:“何正,不是我要赶你走,而是为了大家的安全。” 他踢了踢脚下的丧尸猫,“你也看到了,这个畜牲刚刚差点害死一个人,你若是发作,伤了其他人怎么办?在我的队里,绝不能留下这样的隐患。” 何正咬牙:“就算不让我待在队里,我待远一点的地方就是。” “待远一点就能保证大家的安全不受威胁?”罗彪的声音不高不低,正好能让他这边的人群听到。 经历过刚才的可怕,大部分人的头皮还麻着,这也是为什么把何正赶出去的这个作法,大家在讨论,却没有一个人出来制止。 就算有人想要出声制止,可身旁的人也不会压着他不让他出声。 猎豹的行事作风大部分人都有所耳闻,罗彪要赶的人,谁敢和他对着干。 同情心?人都是自私的,保住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 “何正,不是我这个做队长的狠心,实在是迫不得已,为了大家的安全,你还是乖乖出去的好。外面的丧尸这会儿差不多散光了。若明天证明你没被咬,到时候猎豹欢迎你回来。” 话音刚落,一阵啪啪啪声传来。 “老子一向以为自己的脸皮够厚,没想到,还有比老子更无耻的存在。” 众人循着声音看过去,入目便是一颗大光头,还有对方脸上似笑非笑的神色。 许多人心里闪过四个字——来者不善。 罗彪的目光在朗稔身上顿了三秒,尔后落到朗稔身旁纤细漂亮的少年身上,眼里迅速闪过惊艳。 少年干净的眉眼在末世实在少见,不得不让人注目。 重要的是,罗彪是个gay。 他身后的男人附在他耳边说了句,罗彪瞳孔一缩,眼里的惊艳收了回去,缓缓站了起来。 随着他的起身,周围的气氛顿时变得紧绷。 “这只畜生可是阁下出手杀的?”他将地上的丧尸猫往朗稔的方向踹出一点。 朗稔慢悠悠的掏出枪,这个动作一出,罗彪身后两个男人猛的把枪□□。 “你信不信,”见状,朗稔勾了勾唇,“你身后的两个人出枪没有我快?” 罗彪的脸色变得阴沉,已经很久没人敢这样威胁他了。 “废话真多。”在这紧绷的时刻,少年不耐烦的声音顿时将凝滞的气氛撕开一个口子。 任榆直勾勾的盯着罗彪:“我只问你,齐小小和她丈夫,被你赶出去的原因是什么。” 顿了顿,他补充:“你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说朗稔刚才的话挑起了罗彪的怒火,那么任榆的话成功的勾起罗彪的杀心。 “原来是为了他们。”罗彪恍然大悟,“你这话说得有些可笑,他们是我的队友,我怎么可能赶他们走。是他们自己要离开的,怎么?你们遇到他们了?” 何正厉声插话:“不,小小和乔飞就是被他赶……”话还没说完,就被旁边一个男人狼狈扇了一巴掌。 另一个男人则朝何正的腰踹去,当然,他的这个动作没有继续下去。 不知什么时候,何正身前站立着一道略显削瘦的颀长身影,他的手中拿着一根狼牙棒,男人踹出的那条腿,稳稳的落在狼牙棒上。 狼牙棒上的刺,深深的扎进男人小腿上。 两秒后,男人凄厉的惨叫划破夜空,令听到的人不自觉打了个哆嗦。 第27章 蛛毒 另一个男人回过神来,反手拔|出枪对着任榆就是一枪。任榆将狼牙棒一拉,被狼牙棒扎着的男人被动往前扑,成功将这枚子弹挡住。 开枪没打中目标,反而伤了己方人员,开枪男当即顿了半秒。他顿住,任榆可没顿住。 扔掉狼牙棒,任榆眨眼间来到开枪男身前,折腕,夺枪,锁喉,一步到位。 待开枪男感觉到手腕剧痛时,他已经被踩着胸口倒在地上,黑洞洞的枪口冷冰冰的指着他。 还没等他想明白,呯一声,任榆折身朝身后开了一枪。 被狼牙棒扎着的男人偷袭未果,再次吃颗枪子儿 分卷阅读28 。 一前一后两颗子弹,直接让他送了命。 脚下的男人抬头看着任榆,当触及少年的目光时,他颤了颤,慌忙把头撇了开。 他一直以为只有队长的眼神让人看了能从骨头缝里冒凉气。 然而,这个少年的目光,让他连对视的勇气都升不起。 “猎豹,”身后,朗稔的声音响起,“也不过如此嘛。” 任榆转头,朝朗稔看去。 朗稔身边倒着三个男人,分别是罗彪以及他身后的两个男人。 罗彪脸贴在地上,朗稔的枪顶在他后脑勺,脚踏在后者背上,就姿势而来,朗稔和任榆动作非常相似。 不过任榆做这个动作,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有种说不出来的美感。 反观朗稔,一脸坏笑,配着那颗光头,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 “诶,车上的美女。”朗稔对着任榆抛了个飞吻后,忽的转向卡车,“难不成你也想像你队友一样,趴地上享受享受大地的关照?” 卡车车头上,一个短发女人举着双手走下来,视朗稔的警告于无物,直直朝朗稔走过去。 朗稔眉头轻拧。 在离朗稔两米远时,女人停下来,唇角勾起,对朗稔说:“你很强,我喜欢和强者在一起,你们队里收女人吗?” 被女人突然的问话弄得有点莫名其妙,朗稔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任榆喊了声:“小心!” 朗稔瞳孔一缩,闪电般伸手抓住蹿到眼前的东西,刚一抓住,朗稔便觉手心一麻。 同一时间,女人动了。 她动,任榆也动了。 但女人离朗稔太近,任榆实在来不及阻止她,只能来到朗稔身后,拽住朗稔的脖子领往后拉,堪堪避过女人刺过来短刀。 任榆眼神冰冷,扔开朗稔,闪电般抓住女人的手腕,后者的手腕无比滑腻,竟想挣脱开。 任榆眸色一厉,手中力量加深,咔擦一声,女人痛哼一声,任榆的力量直接将她整个手腕捏得粉碎。 女人惊恐的抬头。 对于自己的实力,她比任何人都清楚。 任榆直接用手掐住女人的脖子,将她从原地提了起来。 “你别指望你是女人我就不杀你,在我这里,没有男人女人之分。” 手指收紧,女人开始喘不过气来。 “等一下,等等!!”从地上艰难爬起来的罗彪出声,“这位朋友,别杀她。” 见任榆不为所动,罗彪几乎是吼出来:“你的朋友中了蛛毒,如果你杀了她,他也一定会死!” 这会儿,女人已经翻白眼了。 “我没骗你。”罗彪咬牙说,“你自己可以看。” “是吗?”任榆轻声道。 接着,手中最后用力,女人的脑袋软软耸了下来。 “小红!” 罗彪眼里瞬间升起血红,他大叫一声朝任榆冲过来,被身后两个男人拉住了。 任榆扔掉手中的尸体,神色平静,走到朗稔身边,发现朗稔整个手掌都变得青乌。 至于咬他的那只蜘蛛,被朗稔踩爆了。 “放心,死不了。”此时此刻,用心花怒放来形容朗稔的心情毫不过分,看着任榆因为他被偷袭受伤而发怒,朗稔整颗心都在荡漾。 “哦。”任榆刚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去,“本来还想为你解毒,既如此,那你就受着吧。” 朗稔:“……” 而他俩的对话却让身后愤怒的猎豹队员僵住了。 一股冷水兜头朝他们头顶倒了下去。 罗彪更是死死盯着朗稔的手掌,然而,后者手上的青乌只是在手掌蔓延,并没有往上升。 猎豹当中,他为队长,绰号终结者。 他妹妹罗红,绰号毒美人,养了数只毒蜘蛛。只要被咬了,除了死,根本就没有解药。 刚才他也是骗任榆的。 因为罗红的蜘蛛,他们可以轻松的将一个队伍全灭,这种事,他们干得并不少。 可现在,被咬的光头不但没有倒下,还能好好说话,毒素也没蔓延。那凶悍的少年更是说出能解毒的话。 让他如何不惊骇。 而这惊骇当中,又夹杂着滔天的怒火和怨恨。 任榆转身,直面罗彪,淡淡道:“我杀了你的人,是不是很不服气?” 罗彪恶狠狠的瞪着他。 “不服憋着。”任榆说,“谁让我比你厉害呢。” 朗稔没忍住,低头笑出声。 任榆继续说:“你奉行的是武力大于一切,这样吧,我也学你。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我想杀你们易如反掌。不过已经死了两个人,我也不想再沾太多血。所以,现在你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被我杀。要么,滚出去。” “你不要欺人太甚!”罗彪身后一个男人怒道。 他们的枪被朗稔缴了,顺便还被朗稔揍了,都受了伤。看过任榆的身手后,没有把握能打赢任榆。 再者,任榆手上,有枪。 任榆目光在说话的男人身上扫了扫,男人全身汗毛都立了起来。 “也就是说,你们打算选第一种,也好。”任榆笑笑,“虽然不太想再沾血,但你们让我感觉到很不愉快。” 话落—— “等等。”关键时刻,罗彪咬牙道,一字一句,“我们离开。” “老大,外面还有丧……” “闭嘴。” 罗彪抱着罗红的尸体往卡车上走,临上车时,转头看了一眼任榆。 任榆静静站在那儿,任由他看。 之前被任榆撂倒的两个男人中未死的那一个嘶声喊:“老大,带上我。”他断了几根肋骨,暂时爬不起来。 回应他的——来自卡车上的一枚子弹,正中脑门,他连哼都没哼下就死了。 卡车上还有枪,开枪的男人不是罗彪,他的枪口对着任榆,没敢开。 朗稔盯着男人,却是在问任榆:“你不怕他开枪?” “他不敢。”任榆呵了声。 如果这话是别人说的,朗稔定会嗤笑一声。但由任榆说出来,他却深信不疑。 当你足够强大时,才会有自信说出这样的话来。 直到卡车消失在黑夜中(电网合拢就会产生电流,非常耗电,在丧尸消失的差不多时,电网就会分开),朗稔一屁股坐在地上:“小榆仔,帮我把刀拿出来。” 任榆依言照做。 见朗稔吃力的用没中毒的左手拿刀,他挑了挑眉:“真不要我帮你解毒?” 刀在中毒手掌中狠狠一划而过,乌黑的血滋了出来,朗稔朝任榆笑得灿烂:“这点小毒,毒不死我。” 第28章 原因 当手心伤口冒出的是红色血液时,身体的眩晕和麻木才渐渐回转。 朗稔从地上站起来。 任榆刚 要拿绷带出来给朗稔止血,一直默默没说话的何正 分卷阅读29 从他包里翻出绷带:“大、大哥,你用。” 任榆看了他一眼,接过,抛给朗稔。 朗稔哭笑不得:“小榆仔,看在哥受伤的份上,好歹帮我包扎一下成不?” 任榆不为所动:“另一只手连刀都能拿,还不能包扎?” 朗稔被怼得无话可说。 何正自告奋勇:“我帮你。” 朗稔叹气:“不用。” 他利索的用左手把右手包扎好,末了还用一只手打了个蝴蝶结。 目光在蝴蝶结上顿了顿,任榆默默在心里说了两个字:人才。 两人准备返回大悍马,何正忽然朝他们鞠躬,说:“谢谢你们。” 任榆淡淡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朗稔很没正经的挥手:“并不是帮你,你不要想太多。” 何正咬牙道:“我能不能跟着你们?” 此话一出,两人眉心不约而同的蹙了蹙。 何正见他们不说话,怕他们觉得他是累赘,不愿意,是以飞快的说:“我之前没见过你们,你们肯定是刚来的,我在基地待了快三个月,知道很多东西。而且,我是技术师,可以帮你们制作一些杀伤力大的武器。” “我也知道小小和乔飞他们被赶出去的原因,这些我都可以告诉你们,我能加入你们吗?” 说着期待又紧张的看着两人。 朗稔刚要说话,任榆轻笑一声,直盯他眼睛:“我想问一句,齐小小和他丈夫被赶出去时,你有出声帮过他们吗?” 何正一滞,他的眼睛开始闪烁,最后避开任榆能直戳进人心的目光:“我、我制止过。” “是吗?”任榆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情绪。 似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撒谎,何正重重点头,大声道:“我真的制止了。” 狼牙棒已经取回来,任榆放在地上轻轻转着:“你应该猜到我们遇到齐小小和他丈夫,那为什么这么久都没问过一句他们的情况?” 何正张了张嘴,一时没想到该怎么回。 任榆替他回了:“因为你知道,一个男人带着一个怀胎足月的女人,单独在外面行走会是什么后果,所以你不敢问。之所以不敢问,只不过内疚罢了。或许,还有点兴奋。” “会内疚,是因为他们被赶出去的时候你没有阻止。至于兴奋,则是你被赶的时候,我们帮你阻止了,你觉得自己运气比他们好,对吗?” 何正脸色猛的涨得通红。 “不是这样的。”他摇头,重复,“不是这样的。” 却不敢看任榆和朗稔的目光。 队伍里,何正和乔飞是从小的好哥们,大学时期同时喜欢上一个姑娘,这个姑娘自然就是齐小小。 不过齐小小喜欢的是乔飞,后来他们结婚了,何正虽伤心,却也祝福。 他们约定好,等有孩子,就认他当干爹。 何正觉得这样也很好。 他和乔飞的家挨得很近,末世来临,家人惨死,他们三个幸运的活了下来。 一路拼搏,互相扶持,经历过痛苦,经历过劫后余生的后怕,也经历过许多感动。 最终,他们安全抵达基地。 可是在安全基地里,虽然不会遇到丧尸,但他们要生活。齐小小的肚子越来越大,他们需要物资,需要食物。 一番探索,他们凭借各自的能力加入了猎豹。 昨天在寻找物资的时候,他们遇到一小股尸潮。何正差点被咬,是乔飞救了他。 但是,乔飞手臂上被丧尸抓了条口子。 罗彪早就对他们不满了,因为他们每次出去找物资都要带上齐小小。 基地人太多,也很混乱,留下大肚子的齐小小一个人在基地,何正和乔飞均不敢冒险。 所以这一次,罗彪借此事发作,要把乔飞和齐小小一同赶出去。 在赶他们出去之前,罗彪找到何正,说了一番话。 他说:“何正,你的实力比乔飞强得多。可你看看,你现在瘦成什么样子了。每次物资分给你俩的也不少,可真正到你手上的食物有多少?全进了乔飞和齐小小肚子了吧。” “你要想想,齐小小肚子里的可不是你的种,你那么上心做什么?现在可是末世,有些人连亲爹亲妈都杀。他们两个和你无亲无故,到时候齐小小生下来的娃只会叫你一声干爹。等他长大,第一个孝敬的也是他亲爹亲妈,你这个干爹排什么位置?” “还有,有好几次你为了救他们差点丧生在丧尸口中,他们有担心过你吗?何正,你要好好想想。” 于是,在罗彪赶他们走的时候,何正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居然一声不吭,默默躲开了。 他在车后,死死盯着乔飞和齐小小,直到他们的身影被黑夜吞没。 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晚,他遇到和他们同样的情况。 只是,他运气好,被救下了。 “我对不起他们。”何正垂下肩膀,眼眶通红,声音嘶哑。 任榆眼里讥讽一闪而过,提起狼牙棒,转身离开。 朗稔捡起地上属于猎豹的枪,忙跟了上去。 “他们……怎么样了?”身后,响起何正有些呜咽的询问声。 没人回答他。 何正抱着包蹲在了地上。 来的时候,人群里投在两人身上的目光有兴奋、嫉妒、嘲笑、幸灾乐祸等。而现在,所有人看向他们的目光变了。 ——敬畏。 两个人,完全碾压猎豹队伍。要知道,猎豹队的人,每一个都有枪。 这样的结果,简直是不可思议。 朗稔的目光掠过赵刚强等人时,后者一个瑟缩把脑袋缩了回去,那架式,恨不得塞肚子里。 连猎豹都被他们赶了出去,他们哪还敢得罪这两尊瘟神。 路过徐成栋,后者朝他们比了个大拇指,一脸敬佩。 等回到大悍马时,两人身上的衣服似乎都要被烧出几百个洞。 这群人,看热闹倒是不害怕。 回到队伍中,回应他俩的,是一阵均匀的鼾声。 见状,朗稔不知该笑还是该骂。 踹了一脚离他最近的苏术,苏术嗷一声坐起来,孟元白眼睛还没睁开,就已经把旁边的枪拿在手里,做出射击的姿势。 “你、你们回来了?”苏术打了呵欠,一脸睡眼惺忪。 接着他一肘子肘向孟元白:“行啦,一惊一乍的,朗哥和小榆儿出手,有悬念吗?睡觉睡觉。” 孟元白想想也是,把枪一扔,和苏术一起倒下继续睡。 任榆&朗稔:“……” 算了,不跟傻子计较,朗稔转头问任榆:“真的就放过猎豹了?” 任榆歪头:“你觉得呢?” 第29章 进入基地 猎豹剩余的队伍行驶在黑暗中,他们甚至没有时间交谈,黑暗中听 到车响的丧尸 分卷阅读30 以及潜伏的丧尸动物冲了出来。 “老大,这样不行,我们弹药越来越少。”在卡车上枪杀掉断了肋骨的队友的男人胡毅脸上满是血,大声朝罗彪喊。 他扔掉枪,拔出刀将扑过来的一只丧尸动物干|掉。 罗彪脸色狰狞:“林涌,加大油门,把这群畜牲甩开。” 过了一会儿,林涌惊恐的声音响起:“老、老大……好像在漏洞。” 死一样的沉默蔓延。 “那是什么——”胡毅突然指着挡风玻璃。 砰一声,挡风玻璃突然碎了。 车头上的三人没有反应过来,淋了一头的玻璃渣。 尤其是开车的林涌,正在大声惨叫,有块玻璃射进他眼睛里。 车子失控停下,萨比蹦跳到方向盘上,小尖翅抵腰:“哎哟,好惨哦。” 除了惨叫的林涌,剩下的罗彪和胡毅看着萨比,瞳孔剧烈收缩。 一只小企鹅? 一只能拍碎挡风玻璃的小企鹅? 一只能拍碎挡风玻璃并且说人话的小企鹅? “不用这么惊讶。”萨比捋了下头顶的绒毛:“我知道我长得帅,你们这样盯着,我会不舒服的。” “我不一舒服呢,就会发脾气。”它砸了砸小尖嘴,“比如说……我会炸一辆车。” 罗彪朝胡毅使了个眼色,甭管这只企鹅是真会说话还是□□探做出来的机器企鹅,先除掉再说。 胡毅收到讯号,抓紧刀—— “在我面前,就不要搞这种小动作好不啦。”萨比忽的跳起来,几乎是眨眼间射向胡毅面门,快得连后者根本反应不过来。 尖锐的喙在胡毅脸上啄了个洞,接着萨比跳到胡毅脑门上,挥起小尖翅就往他脑袋上扇。 每扇一下,他的小尖翅上都会有点点白光闪过,几下之后,胡毅就软了下去,七窍流血。 罗彪终于找到机会朝萨比开枪,可惜,当他的枪声响起时,目标却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人在做,天在看,自己做过什么,杀了多少人,沾过多少血,自己清楚。” 这句话突然在罗彪右方响起,他条件反射朝右方看去,正好看到那只小企鹅站在路边,一张毛绒绒的脸上居然看到了笑容。 阴森而诡异。 无边的恐惧笼罩住罗彪,他甚至还来不及细想,一声巨响,热潮席卷了他。 罗彪所在的卡车,砰一声,炸开了。 * 基地大门外 任榆躺在车顶,半醒半梦中忽的睁开眼,过了片刻,嘴角含笑又再度闭上。 “怎么样?”脑海里翘着尾巴的小人儿问对面摊开肚皮的小企鹅。 萨比有气无力的挥挥小尖翅:“我出马,还能不行?” “好好睡一觉吧。” 萨比消失翻了个身,变成一颗蛋。 一阵疲惫感传来,任榆陷入了沉睡。 睡着之前,他唯一的念头便是,得多晒点阳光了。 不到六点,大家陆陆续续的醒了,吃了点食物,等待着基地大门的开启。 六点一到,基地大门准时打开。 有两个通道,一个进入,一个出去。 中间是检查口,有军人持枪警戒。 已经有基地身份的只需要将证件给检查人员过一遍就行,没有基地身份的要办理身份。 分了两个窗口,一个是检查有身份证明的,一个是要办理身份证明的,排了两条列队。 办理身份证明的这道队伍有点慢。 任榆他们所有人都坐在车里,前后的人离他们车的距离加起来至少有十米。 这个现象其实挺少见,现在基地大打开,大家都渴望快一点进去,有时候甚至为了排队的事情打架。 一般情况,实力高的都排在前面,主要是没人敢得罪。 昨晚任榆两人表现出的强悍实力让众人难忘,刚开始排在前面的人还在想他们会不会来抢位置,没想到任榆等人老老实实的排队。 于是造就了这样的情况。 这个情况就连窗口的工作人员都有点纳闷。 等到任榆他们时,工作人员还特意说了句:“你们实力挺强的啊。” 朗稔挑了挑眉,在工作人员身上扫了扫,道:“你也不错。” 工作人员眼睛精光一闪:“可以啊小伙子。” 朗稔笑笑,工作人员目光在任榆身上瞄了眼,重点是他怀里,他搓了搓眼睛:“我没看错吧,这是个刚出生的婴儿?” “你没看错。”任榆神色有些倦怠,淡淡道。 工作人员没想到任榆会这么冷淡,没再说什么,只问:“你们这一群人是一起?” 朗稔看向车内人。 苏术:“看我干嘛,朗哥,我可跟定你了。” 纪念之:“同上。” 孟元白哼了一声。 彭大春面带恳求。 她是个没本事的农村女人,儿子虽然箭术厉害,可到底眼盲,没正常人灵活。她必须得攀附着别人,为唐厌未来的存活率提高一些。 至于她自己,没想过。 付晓晨则迟疑了下,所有人看向他,他立刻就紧张了,脱口就道:“我我我其实是来基地找人的。” “也也不算是。”他说得语无伦次,“可能也是等人。” 所有人一头问号。 最后,他垂下肩,默默说了句话:“别抛下我。” 那可怜样。 苏术第一个不客气的笑出了声。 付晓晨虽然弱了点,但人还不错,大家对他也不排斥。最重要的是,这家伙是个小福星。 昨儿路上,说想要遇到个有水的地方,就遇到了。 说不要遇到丧尸,还真没遇到。 朗稔转过头,对工作人员点了下头。 工作人员递了张纸出来:“填下这个表格。如果想要组成一个队伍出去寻找物资,就把后半截写了。如果不想组成队伍,只想在基地里劳作赚取积分,那就只填前半截。” 朗稔接过,直接从车窗扔给任榆,任榆又扔还给他。 看到的工作人员:“……” 朗稔:“我字丑,小榆仔,你来写。” 任榆:“队长你来当,我不当。” 被戳穿心思的朗稔嘿嘿笑了声:“行。” 爽快的在纸上队长那一栏写上他的名字,队伍名写了个土豪鱼。 唰唰几下就被他写完交还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到队伍名字时,明显的抽了下嘴角。 他拿出一个牌子递给朗稔,上面写了个普字:“资料会录入进去,现在你们队伍是普通等级。接下来是分配住所,住所用积分币换。你们才刚进来,只能每人送你们原始三个积分币。不过积分币可以用食物或者其他东西等量交换。” “住房分几个等 级,贫民区,普通区,铜级区……往后类推。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不打算 分卷阅读31 用食物换积分币,你们可以进入基地,但只能住到贫民区。明白了吗?” 第30章 土豪啊土豪 朗稔皱了皱眉,他们可没那么多食物来换积分。 “可以用武器换吗?”任榆忽然开口。 工作人员愣了下,有点不确认的重复:“武器?” 任榆点头。 “你确定?” 任榆精神不好,所以心情也不好,他不耐烦的对后面人道:“给我颗地|雷。” 孟元白取了颗给他。 任榆直接从车窗扔给朗稔:“问他,一颗地|雷换多少积分。” 工作人员忍不住站了起来。 他在这里工作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用热武器换积分,并且这个热武器还不是一般枪啊啥的,而是地|雷! “这是真的吗?”他脱口而出,实在是太震惊了。 朗稔也被弄得有点不爽:“你要不要试试看是真还是假?” 被他怼了句的工作人员讪讪一笑,看着任榆的目光泛着奇光。 排队的人群也是炸了,一个个往这边盯,一脸艳羡。 那可是地|雷呀,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杀伤力武器。 遇到丧尸,一颗丢出去,炸翻天。 工作人员说:“要换多少积分……这个我们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你等一下 ,我问一下领导。” 朗稔:“……” 工作人员拨通了内线电话,说了几句就挂断,然后对朗稔说:“一颗地|雷一个金币。”态度都好了一些。 有时候,一颗地|雷比一把枪还实用。 基地关于地|雷的库存,非常告急。 一个金币就是一千个积分,几乎是巨款。 实际上领导的原话是这样的:“对方能这么轻松的拿出地|雷交换,一是手中地|雷不少,二是本身实力强悍。这样的人不能得罪,好好款待,跟紧对方行踪,到时候看能不能招揽。” 否则虽然地|雷珍贵,但积分币在基地也重要,值不了一个金币。 任榆和朗稔都有些惊讶,很是满意这个价格,任榆问:“住宿怎么算的?” 工作人员笑眯眯的:“这枚金币足可你们在金区住上一个月了。” “哦。”任榆转头道,“再拿四颗出来,换五颗。” !!!! 这下,就连车里的人都有点肉痛了。 “小榆儿,咱不换那么多成不?” 怀里的小夜希不舒服的动了动,任榆赶紧安抚她,头也不抬:“五颗而已。” 好吧,东西是你的,你说怎样就怎样。 孟元白只好再拿了四颗出来,一共五颗,换取五枚金币。 任榆还道:“如果有质量,随时来找我。” 工作人员已经把地|雷给了身后一名军人,军人拿着地|雷在手里翻看几下,对着工作人员轻轻点了下头。 “你们往里走,会有人接应你们去房屋交互处。” 朗稔朝他点了点头,上了车。 在他们的车刚往内里开走的那一瞬间,一辆装甲车从出道口开了出来。 坐在后座的青年,面容俊美,鼻梁上架了副眼镜,手里拿着本书正看着,余光注意到那辆往里开的大悍马,身子猛的一滞。 他身旁的男人:“厉哥,怎么了?” 庄厉扶了下眼镜,手有点发抖,声音却很平静:“我似乎看到小榆了。” “啊?!” * 进了基地,有个骑摩托车的男人等在路边,朝他们挥手,男人自我介绍说叫李涛,由他带他们去房屋交互处。 接下来的事情很顺利,在住房交互处给交了三个金币,得到金区一栋别墅三个月的居住权。 之后也是由李涛带他们去了金区。 李涛对他们说的,金区里最大的好处是里面的水电气都有,而且二十四小时提供。 像贫民区,不提供水,其他区都是按时计算。 金区还有军人保护。 金区很少有人住,都是基地的高层人员,再或者那么几支实力强悍的队伍。 毕竟赚取来的积分都留着换弹药或者其他,谁乐意花一个金币住奢华的金区呢。 李涛心里默默道,难怪队伍名叫土豪鱼,果真是土豪。 这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刚来基地出手就这么豪的队伍。哪怕是基地中公认最强的毒狼队伍也是在前不久才住进金区的。 一路行驶,差不多半个小时,到达目的地。 他们分到的是一栋足有三层的别墅,装潢的非常漂亮,有个宽敞的院子,后院还有个游泳池。 更重要的是,泳池里蓄满干净的水。 李涛羡慕的看了眼房子,最后又善意的对众人提醒了几句,接着告辞。 刚要走,就被任榆叫住,他回身,任榆递了包饼干给他。 李涛盯着那盒饼干,明显的咽了咽了喉咙。 想要矜持一下,然而手却不由自主的伸了过去。 他是专为那些要去金区的大人物服务的,态度好一点的还能对他笑一笑,态度不好的,打骂都算好的了。 没有一个给过他食物。 “谢谢。”拿着饼干,他眼眶有些红。 末世来临,规则尽失,人心难测。所以,这样的举动显得尤为善心。 他捏着饼干,深吸一口,指着离他们不远处的一栋别墅道:“任先生,那栋别墅住的是一个人。他很厉害,绰号疯子,曾经一个人闯过尸潮。脾气不好,有个坏习惯,好色。” 目光在纪念之身上顿了顿,没说疯子曾经生生将几个女人侮辱至死,只道:“你们要注意一下。” 然后又指着另一栋:“那一栋是毒狼队伍所住,他们的行事做风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最要注意的是他们的队长,叫庄厉,是个非常厉害的人物。曾经和疯子交过手,疯子败在他手里。” 说来也奇怪,三栋别墅正好形成一个三角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听到庄厉的名字,任榆垂了垂眸,忽的问:“他队里有女人吗?” 李涛有些奇怪,想了想,摇头道:“没有。” “哦。”任榆说,“谢谢。” 李涛不好意思的笑笑,随后走了。 其余人兴奋的看房子去了,任榆站在原地没动。 朗稔走过来:“那个什么毒狼队,就是你曾经待过的队伍?” “嗯。”任榆戳了戳小夜希的脸颊,软软的触感让他心情好了起来。 他抬头朝朗稔笑,眼神却冰冷:“没想到会这么快见面,也好,我倒想问问他,小乐和笑语是怎么回事。” “他?庄厉?”朗稔有些不是滋味。 认识任榆这几天来,任榆的情况波动起伏并不大,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任榆提起一个人来,带着不愉带着怒意,却不带……厌 恶。 第31章 饱餐一顿 分卷阅读32 任榆嗯了声。 朗稔:“他很厉害?” “还行。”任榆说,“没你厉害。” 朗稔顿时就乐了:“小屁孩还挺会哄人。” 任榆一个眼神过来:“你说谁是小屁孩?” “我我我,我说我自己。”朗稔立刻举起双手投降。 “朗哥,小榆儿,你们快进来,搁外面站着干哈?”里面传来苏术的大嗓门。 “进去吧。”朗稔说,“选间房。” 任榆点点头,和朗稔进了屋。 纪念之在二楼:“小榆儿,这里有间超大的朝阳卧室,还有一个超大的浴缸,你住这间吧。” 任榆眼睛一亮,嘴里答着‘好’的同时,人已经朝二楼蹿了。 朗稔怒:“我呢!!” 纪念之嘻嘻笑:“朗哥,你自己个儿找吧。” 朗稔:“……” “小丫头片子。”他将指节捏得咔咔作响,纪念之才不怕他,“我们能住这么大的房子,全托了小榆儿的福,朗哥你就乖乖的随便选一间凑合吧。” 说完人就闪了。 朗稔气得跑了上去,众人哈哈大笑。 纪念之说的这间房真不错,这会儿十一点多,太阳照进来虽然炙热,却有一种干净的味道。 “还能开空调呢!”苏术也跑了进来,指着空调下面贴的纸条,一个字一个字的读,“每天只能开三个小时。” 任榆没管他们,径直去了浴室。 浴室很宽,至少有五十平米,一个大浴缸摆在那儿,可以塞下四五个成年人。 他摸了摸浴缸,又拧开花洒,水滋滋的流了出来。 任榆的脸上有了笑容,他恨不得现在就关上门在浴缸里泡一会儿。 不过外面还有人。 他走出去,纪念之和苏术已经不在了,坐在床上的是朗稔。 “这床真舒服,比老子末世前睡的床都还舒服。”光头青年在床上滚了又滚。 任榆没忍住:“这是我的床!” “诶,咱俩都这么熟了。”朗稔说,“睡下你的床又不会少块肉,再说,这床这么大,多一个我也不会挤。” 任榆动了动唇,不要脸三个字终究没吐出来。 估算了时间,他说:“夜希该吃奶了,你去喂一下。” “你呢?” 任榆指向门口:“我要洗澡。” 朗稔:“你昨天才在鸿沟村洗了。” 说是这样说,人还是往外走。 走到门口又停下,反身:“要不要我帮你洗?” “滚。”任榆的平静终于破了功。 朗稔得逞大笑,关了门离开了。 “神经病。”任榆噗嗤一声笑了。 接着从空间拿出洗漱用品,回了浴室把水放满,换回原形足足泡了两个小时。 久到朗稔都来砸门,他才慢悠悠的直起身来。 泡够水的蓝色鳞片愈发剔透,在白炽的灯光下显得更为耀眼美丽。他翘了翘尾巴,一道柔美的弧度从空中滑过,水花溅了满地。 等在外面的朗稔听到这声巨大的水花吓了一跳,蹙眉问:“怎么了?” “没事。”任榆说,“你先下去吧,我再泡一会儿。” 朗稔嘀咕一声也不怕起褶子,到底没法,只得离开。 任榆拿起小刷子开始刷自己的鳞片,只可惜后面的不好刷,他手没那么长。 努力了好一会儿,也有好多地方没刷到。 任榆叹口气,跳出浴缸,打开花洒,用水流冲洗。 这个时候,他开始想念圈养在家乡的牙签鱼。那群牙签鱼专为他服务,每个角落都能给他洗得干干净净,每次都让他舒服得能睡着。 至于为什么要费那个时间养一群牙签鱼,只不过是不想和其他人共享‘牙签’而已。 只可惜…… 最终是他亲手将他们杀了。 任榆眼中的光黯淡了下去。 收拾好后,他出得房间,鼻间吸入一阵浓郁的香味。 任榆从栏杆处支了个脑袋下去,只见餐桌上摆了好几道热菜。 唐厌第一个‘看’到他,众人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任榆,挥手道:“小榆儿快下来,基地送来新鲜的蔬菜和大米,春姨炒了好几样菜呢,现在在弄蛋花汤。” “朗哥呢。”苏术奇道。 任榆:“他没在下面?” “他不是上去找你了吗?” 任榆蹙眉,刚要说话,楼梯口传来声音:“我在这儿。” 朗稔从三楼下来,“我去三楼看了下。” 看着神清气爽干干净净的任榆,朗稔眼中笑意加深。 如果是别的谁在末世这么矫情讲究,他肯定骂了。偏偏他现在就喜欢任榆讲究,可见男人也是善变的。 两人一起下楼,任榆问他:“三楼是什么?” 朗稔:“一些健身器材,还有个什么家庭影院,好多碟片,等会儿咱们找一部来看呗。” “好呀。”任榆回答。 他还没怎么看过人类的影片,一直对这一块挺感兴趣。 从厕所出来听到两人对话的付晓晨脚下一滑,半知半觉的他看着两人,懵逼问:“朗哥,小榆,你们是一对儿?” “对你个头。”朗稔一巴掌拍他头上,揽着任榆的肩朝餐桌走,被任榆掀开了。 付晓晨摸着脑门有些莫名的去了餐桌。 彭大春的厨艺很好,爆炒土豆丝,干煸豆角,红椒牛肉丝(牛肉是付晓明买的手撕牛肉) ,番茄炒蛋,还有一大盆番茄蛋汤。 每一样分量都够足。 末世半年,在场很多人都没吃过正常的炒菜。这几样菜放在末世前就是普通的家常小炒,可到现在,已经是豪华套餐。 煮出来的大米饭颗颗晶莹饱满,光是看着这饭就能让人不由自主咽口水,要不是为了等任榆下来,大家伙这会儿早就开动了。 现在任榆下来,一个个端起碗跟恶狗抢食一样,吃的那叫个疯狂。 任榆吃的很斯文,可是—— 没人赶得上他的手速。 那一大盆土豆丝,几乎全进了他肚里。 包括那一大盆汤。 更甚,众人都吃饱时,任榆和朗稔还在吃。 剩下的菜已经不多,朗稔直接把菜挟给任榆,他自己就着汤泡饭又吃了一盆。 鼓大春足足煮了一锅,最后居然被任榆和朗稔给吃完了!!! 将碗里最后一粒米吃掉,任榆抹了抹嘴,从兜里拿出一把棒棒糖,一人发了一颗。 “安慰你们,下次抢快点。” 众人:还要不要脸了!! 不管众人怨念的眼神,任榆去旁边婴儿车上看小夜希,婴儿车也是基地送的。 正逗着小夜希,一阵脚步声从外面响起。 任 榆眯了眯眼睛,朝外看了过去。 第32章 招揽 “你好,我可以进来吗?” 门 分卷阅读33 外站了两个军装男人。 前头那个四十岁左右,面目刚毅,贴有好几块纱布,双目内敛,一身正气。 开口的正是他。 后面那个他们不久之前才见过,正是进入基地时给他们录入资料的那名工作人员。 只是当时他穿的是便装,这会儿穿的是军装。 “进来吧。”任榆目光在两人肩上顿了顿,一个上校,一个中尉。 “任先生,我是高田,之前没来及自我介绍,很抱歉,在这个时候来找你们。”中尉说,“这是冷峰上校,负责基地的安全。” 任榆蹙了蹙眉,这个名字有点熟悉…… 他一向不耐烦人际交往,没管高田伸出来的手,道:“有什么找我们队长说话。” 高田有些尴尬的收回手。 正好朗稔走了过来,把任榆往身后一推,挑眉道:“我们才刚进基地,没犯什么事吧?” 其实想也知道对方多半是冲任榆来的。 毕竟随随便便就拿出五颗地|雷。 高田刚要说话,冷峰抬了下手,他便住嘴了。 “冒昧打扰。”冷峰的声音低沉,带着一股上位者的威严,不过举手投足间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两位,我也不卖关子,昨天晚上基地大门外发生的一切我已知晓。两位身手这么好,不知有无兴趣加入救援军队,帮助更多的同胞活下来?” 朗稔有些错愕,万万没想到冷峰说出的是这样一番招揽的话。 他乐了:“冷上校,你确定你不是开玩笑?” “我从不开玩笑。”冷峰说。 朗稔收了笑:“那抱歉,我们闲散人当惯了,暂时没想去当什么英勇。” 冷峰定定看着他,半晌皱眉:“朗先生,我查了你的资料,你曾经在特种兵部队服过役,虽然退伍了。但在我看来,你仍然是军人。如今国家陷在危难当中,作为一名军人,你难道不愿意为国家献出一份力吗?” 朗稔瞳孔一缩,眼底有冷光掠过:“冷上校,既然你说你查了我的资料,那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退伍吧?” 冷峰滞了滞。 他刚要开口,朗稔没给他开口的机会:“既然知道,那这种话您作为一个上校,真不应该说出口。” 冷峰张了张唇,没有说出话来。 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我没有参与过当初的事情,所以不讨论谁对谁错。如今事情已经过去,国家遭遇了巨大的灾难。无数的同胞在这场灾难中死去,还有很多幸存下来的同胞在挣扎求生。我们当初被国家培养,为的是什么,我们又为什么叫军人,你可记得?” 朗稔垂眸,没有说话,只牵了牵嘴角。 嘲讽扑面而来。 见状,冷峰突然厉喝, “你这是怨恨国家吗?!” 不过他刚刚喝了一声就剧烈咳嗽起来。 “上校!”高田急忙过来扶冷峰,被他推开了,他深吸一口气,“我们都清楚,一样米养百样人。无论在哪个地方,都有肮脏的角落,这个角落不管怎么打扫,永远打扫不干净。但这不代表,所有的角落都脏,你明白吗?” “做事情,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良心便足。” 说着说着,他又咳嗽起来。 高田担心道:“上校,你伤还没好,医生让你别激动。” 好容易停止咳嗽,冷峰张嘴要说话,一声冷笑打断了他。 “知道的呢会觉得你是来邀请我们加入救援队,不知道还以为是在开□□大会呢。” 冷峰朝任榆看过去。 “任先生。”高田沉下脸,带着警告意味的喊了声。 “我说错了?”任榆重新走过来。 他在朗稔走过来的时候就退到婴儿车旁,一边逗小夜希,一边听他们谈话。 “朗稔曾经是军人不错,可你们也说了,那是曾经。” 任榆目光在两人身上扫了眼,最后停在冷峰身上:“你们基地外面有摄相头吧。既然有,那么在有人把手无寸铁的孕妇赶出去的时候,你们在做什么?吃饭?睡觉?享受空调?” “你说什么?”冷峰震惊,“赶走孕妇?” 冷峰的神情不像是撒谎,他猛的转向高田:“有这种事?” 高田亦是一脸震惊,忙摇头:“我、我不知道。” “混帐!” 任榆呵了声,带着不明意味。 “如果你们真的在意人命。”任榆说,“那昨晚我杀人的时候,怎么不见你们所谓的军人出来阻止?” “当然,你们应该庆幸你们没出来。否则,我不介意多杀几个。” 淡淡的一句话,让在场的温度骤然冷了下去。 高田甚至觉得自己的汗毛都倒立了起来,看向任榆的目光已带上警惕。 冷峰脸色惨白,想说什么,却发现什么也说不出口。 高田看不下去,维护自己的领导:“上校掌控着基地的军事力量,负责基地安全。基地里现在住有三万多人,我们必须保证基地的绝对安全。基地外面,我们只能办到如果有丧尸前来袭击,基地会出手消灭。” “至于在外面的幸存者,他们有什么纷争,基地不会管。也管不过来。” “包括基地里也是。”高田微微苦笑,“虽然下达禁止杀人的命令,可仍旧有人死亡。查不出来是如何死的,也没办法。” “关于孕妇被赶走的事,确实很不幸,但这件事的责任怪不到冷上校身上。” 高田的声音扬了起来,“任先生,在你面前的这位军人,虽然没有保证到所有幸存者的安全,但他已经努力做到最好了。他带着队伍,赶往前线,带回来一批又一批的幸存者。这么久以来,他身上没一处是好的。” “任先生,这里的任何人你都可以不屑,都可以嘲笑,唯独你眼前的这位军人。”高田的眼眶有点红,“你不应该用这样的态度。” 高田说的这番话期间几次冷峰想制止,这些,任榆看在眼里。 半晌,他说:“抱歉。” 冷峰长长吐出一口气,揉揉眉心:“其实你说的对,是我强求了。” “高田,走吧。” 高田还想再说点什么,冷峰轻轻摇头。 到达门口时,冷峰转头:“如果你们改变主意了,可以随时来找我。” “您确实是个好军人。”朗稔的话让冷峰停住脚步,“可有时候,军人的下场很惨,你知道吗?” “李安兴是你的人,对吗?” 冷峰猛的转过头。 第33章 交易区 “你见到他们了?”冷峰声音中含着激动,又含着丝惊喜。 这支队伍,已经失联了。他做过最坏的打算,但现在从朗稔口中听到这个名字,忽然又有了希望。 然而当触及朗稔的目光时,冷峰心中的激荡冷了下去。 “抱歉 分卷阅读34 。”朗稔说,“他们已经牺牲了。” 冷峰闭了闭眼睛,高田眼里在刹那间涌出泪意。 这时唐厌走了过来,他是个存在感很低的人,有时候你几乎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但当他站出来时,你忽略不了他。 “这是他们的遗物。”唐厌递过来一个小包,里面的东西属于那支已经消失的队伍。 这是唐厌悄悄存起来的。 大的物件他不敢拿,怕被发现。 高田的接了过来。 朗稔拍了拍唐厌的肩膀,示意唐厌回去。然后简单的说了下鸿沟村的情况,不过他隐去了李安星对李安兴等人做的一系列折磨的经过。 甚至,他没有说李安兴他们是被同胞活生生吃了。 有些细节,他们知道就行,不用再告诉更多的人。 “上校,您告诉我,当军人有什么好?”朗稔声音有些哑,“就是为了这些人渣送命吗?” 这个问题,冷峰没有回答他。 两人离开后,客厅的气氛压抑而凝重,之前吃饭的轻松氛围全然不在。 或许是感受到这股压迫,在婴儿车里熟睡的小夜希忽的哭闹起来。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苏术长舒口气,自告奋勇的去抱小夜希,然后—— “啊啊啊,她拉粑粑在我身上!!!!” 大家看过去,当看到苏术胸前的‘黄金’时,齐齐笑了。 气氛重新变得轻松。 一阵手忙脚乱后,小夜希又换了条毯子裹着,之前垫的毯子上沾了点粑粑。 从出生到现在,小夜希就一直是用毯子裹着,彭大春怜爱的看着小夜希,说:“毯子有些粗糙,小宝宝的皮肤受不住,得给她穿婴儿衣服。” 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去找小夜希用的东西。 这会儿小夜希已经转到任榆怀中,看着小夜希泛红的皮肤,他的眉头皱了皱。 付晓晨说:“基地不是有交易区吗,反正我们还有钱,我们去交易区看看,看能不能找点婴儿的衣服。” 孟元白看傻子一样的看他:“如果你去搜集东西,看到有婴儿的衣服,你会不会搜集?” 付晓晨想了想,然后摇头。 这个世道,哪还会有什么婴儿,没人会费那个时间去拿婴儿衣服。 “说不定会有呢。”纪念之瞪了眼孟元白,就知道欺负新人,“反正去看看嘛,看看又不会少块肉。” 于是大家决定出去逛逛,正好熟悉一下基地环境。 彭大春和唐厌没去,家里需要打扫,彭大春要留下来打扫。唐厌不放心她一个人,也就不去了。 任榆没带小夜希一起出去,她才刚出生,还太小,外面太热。见唐厌不去,就把小夜希放在婴儿车里,让唐厌看着。 唐厌僵硬的点了点头。 任榆等人高高兴兴出了门,关于刚刚发生的事,他们一个字也没提。 仍然是付晓晨开车,循着基地地图往交易区开。 ——这份地图是房屋交互处提供,非常详细。 交易区类似以前的市场,门口有停车场,但要交钱。 交了钱,守车人就会给你把车守好。 守车人是基地的工作人员,只要不是傻子,都不会有人明目张胆的去抢。 能开车到这里来的都是有钱人,在基地里,有钱意味着实力强。 再者,既然交了钱,停车场自然就会负责。 如果交了钱,车仍然被抢,高层就会发动力量将抢车人找出来,抢车人受到什么惩罚就看车主怎么决定。 综上所述,花了钱将车停在停车场,不用担心没哪个不长眼的来抢车。 不过这停车费也不便宜,要两个铜币,也就是二十个积分。 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在看到朗稔掏出一枚金币时,整个人都有点懵。他在这里工作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金币。 一脸恭敬的找好钱,目送这一群人进入交易区,工作人员满心羡慕。 这他妈是土豪呀。 而且看起来,实力肯定很强。 其实也不怪任榆他们,他们身上就两颗金币——没零钱。 交易区里的东西五花八门,衣服珠宝鞋子包包刀具……各种各样,可以用积分买,也可以用食物换。 纪念之是个女人,目光在那堆名牌包包上面转不回来,掐着苏术的胳膊:“LV最新款,居然才要三块饼干,太便宜了吧?!” 以前市价好几万哪。 “三块饼干还少?”苏术一巴掌拍过去,“我看你就是没被饿过。” 纪念之撅嘴,找不到话来反驳。 自从被朗稔救了并加入朗稔队伍后,她还真没怎么被饿过。朗稔和孟元白的实力高,每次都能找到物资。 “喜欢就买。”任榆拿了五个铜币给纪念之。 纪念之拖着苏术欢天喜地的跑过去了。 “喂,我说小榆仔,对那丫头片子那么好做什么?”朗稔很不爽,非常不爽。 任榆横了他一眼,朝卖鞋子走去,他看中一双蓝色的鞋子,重要的是鞋的侧面绣有一只海星。 摊主是个干瘦汉子,有生意上门自然很高兴,把鞋子递到任榆面前,笑眯眯的:“小哥看上这双鞋了?便宜,给我两块饼干,或者两个铁币就行。” 其实这双鞋最多值半块饼干。 任榆二话不说就要掏钱。 朗稔拉着他:“不要花那个冤枉钱,等哥出去给你找更好的。”又不好看。 任榆:“我的钱我做主。” 他喜欢鞋子上面的海星。 朗稔:“……”那要他这个队长做什么?! 孟元白朝任榆伸手:“我们分头逛吧。” 得了钱的孟元白拉着付晓晨离开,正巧纪念之也把包包买回来,看着前面两道修长的背景,懵:“怎么不跟上去?” 孟元白:“想当电灯泡?” …… 任榆和朗稔单独逛着,一路上吸引了许多目光。 一个呢,顶着颗大光头,偏偏那脸长得忒帅。 一个呢,身上的衣服干净的不染尘埃,仿佛逛的不是乌烟瘴气的交易区,而是末世前的高档名牌区。 不惹人看才怪。 走了大半圈,卖衣服的倒是有不少,然而没有一件是婴儿可以穿的。 “等会儿我们出基地找吧。”朗稔抹了把汗,“这鬼天气,贼热。” 又看一眼神清气爽没有冒出一颗汗珠的任榆,表示羡慕嫉妒恨,嘟囔一句:“你咋就不热呢?” 任榆不像朗稔那样狂冒汗,但也逛的有点烦躁,他嗯了一声。 刚要说话,一声惨叫忽然从前方响起,伴随惨叫的,还有一个小姑娘尖利的哭泣声。 第34章 第 34 章 前方一个摊贩处,摊主被一行四人打倒在地, 有个光膀子的去扯摊主手里死死抱着的东 分卷阅读35 西,扯不动,光膀子狠踹一脚摊主的脑袋。 “打,给我往死里打!”光膀子气急败坏的道,“我他妈倒要看看,你的骨头有多硬。” “不许打我爸爸。”旁边摔倒在地的小女孩爬起来,冲上去一口咬在光膀子手上。 光膀子受痛,给了小女孩一巴掌,瞬间就把她抛了出去。 “妞妞!”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摊主凄厉的喊了声,刚要爬起来,却换来愈加猛烈的攻击,根本站不起来。 事情发生太快,任榆和朗稔离得太远,来不及阻止。 两人的速度飙到最快,任榆冲向小女孩,朗稔冲向打人者。 小女孩摔在地上,身体一抽一抽的,口鼻冒血。任榆想抱她,又不敢,他不会医术,但最基本的常识懂得。 被摔出去的人,在不确定伤情的情况下,不能动。 “我去。”耳边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任榆抬头,有个女人跑了过来,“这特么谁干的?” 边问女人边蹲在小女孩旁边,迅速替小女孩检查。 女人快速说:“她伤到内脏,得送医疗队。” “会死吗?”任榆问。 女人说:“应该不会,我先给她做点急救措施。” 任榆稍松口气,朝朗稔看去,正好看到朗稔完工,四个人已经倒在地上。 “妞妞。”受伤严重的父亲艰难爬起来,跌跌撞撞朝小女孩跑过来。 任榆朝朗稔走过去,那四人正在看骂人,尤其那光膀子,骂得最响亮:“……你知道我大哥是谁吗?小子,报上名来。” 朗稔本打算再补几脚,看到任榆过来,非常自觉的将这个机会让给任榆。 任榆径直走到光膀子跟前,往四周看了看。最后,目光落到五米远处一块大石头上,上面还有人摆了东西。 “麻烦,把东西挪开下。” 那摊主是个姑娘,左右瞄了眼后,指着自己:“你在跟我说话?” 任榆点头。 虽然不知道任榆为毛会这么说,但这姑娘还是默默把上面摆的东西撤开了。 伸榆伸出腿,朝光膀子肚子上重重一踢。 那一瞬间的力量,让光膀子眼睛都差点凸出来,接着身子往后移,砰一声,砸在那块大石头上。 石头震了震,灰尘扑了起来。 光膀子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失去了意识。 在半分钟之内,四周鸦雀无声,没一个人敢冒出声音。 就在这时,一阵拍掌声响起。 啪啪啪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道清越的声音从人群外响起,打破了这里的安静。 围过来的人群分开一条道,有三个人走了进来。 看清楚最前面那人时,人群里有人喊:“城主!” 这些人喊城主这两个字时,带着忽视不了的崇拜。 朗稔呵了一声,朝任榆挨紧了些,任榆看了他一眼,没说话,朝这个‘城主’看过去。 果然很年轻,一身西装西裤,容貌英俊,带着淡淡的笑容,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他的身后跟着两个穿着作战服的军人,腰间鼓鼓,目光警惕的看着任榆。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太厉害了。”宋净司走到离任榆两米远时,停住,“任先生,朗先生,一早就听到你们的名字,本想抽个机会亲自拜访一下,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两位。” 有实力有财力的人,在哪都会受到尊敬。所以,也不难解释宋净司的友好态度。 任榆淡淡的‘哦’了声,接着道:“有事吗?” 这般不客气的话让宋净司滞了下,不过片刻,他便反应过来,笑道:“正好我要去蔬菜区视察一遍,就不打扰二位了。” 任榆侧身,让行。 擦身而过时,宋净司道:“我会跟医疗队打声照顾,把小姑娘送过去,会马上替她医治的。”说着匆匆离去。 至于生死不明的光膀子以及躺在地上哎哟叫唤的三人,宋净司没有理会。 这下,所有人看向任榆和朗稔的目光都不对了。 能让城主这般客气对待的人,也就军队高层还有那几支金级队伍了。可是金级队伍的名字他们都听过,这两个陌生人从哪冒出来的?! 偏偏脾气还这么大。 要知道,就算是其他几支队伍,见到城主也是要收敛一些脾气。 不过,就冲刚才两人救人的举动,在场大部分人对他俩的好感疯狂上升。 像刚才的事,在交易区或者贫民区时常发生,可从来没有人出手相救。要想活下来,只能靠自己。 任榆和朗稔没管周围的目光,他们走到小女孩身边,女孩父亲在旁边默默哭泣,看着女人在那里忙活。 没过多久,女人停下手中动作,说:“得找辆车把她送医疗队。” 父亲忽的问:“送医疗队,需要多少钱?” “呃……”女人想了想,“照这个伤势,可能要动手术,费用的话……” 她看着女孩父亲,没有把话说完。 女孩父亲一脸绝望,他把怀里的东西打开,居然是几块灵芝,品相还不错。 他用期盼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三个人:“这些东西,能换多少钱?” 只是,现在谁会吃灵芝? 一点点,虽然药用价值高,可是根本不抵饱。 “这是我去找物资遇到丧尸,然后逃命逃到林子里偶然碰到的。”女孩父亲说,“我以前是卖药材的,所以我知道这些灵芝的年份肯定很久远……” 女人打断他:“既然这是药,那你为什么不干脆把它弄碎给你女儿吃。让你女儿补补,说不定有用。” 女孩父亲愣住。 任榆皱了皱眉,和朗稔对视一眼,接着,两人同时笑了笑。 “你去。”任榆说。 “行。” 之前趴地上叫唤的那三人咬牙忍痛爬了起来,现在正想办法要把光膀子弄走。朗稔走过来时,他们仨条件反射的抖了下身子。 朗稔伸出手,用强盗的口吻说:“拿钱来。” 三人哆嗦着把口袋里装的积分币都掏出来,朗稔朝生死不明的光膀子扬了扬下巴。 过一会儿,朗稔提着一个钱袋走过来,把铁袋扔在女孩父亲身上:“拿去看伤吧。” 女孩父亲攥紧钱袋,对着三人不住道谢。 就这在时,有一个骑三轮车的男人站出来:“老张,把妞妞放上来,我送你们去医院,不要钱,免费。” 人心虽然可怕,但有时候,人心却也温暖。 第35章 第 35 章 “去西区吗?” 开着大悍马出得基地,朗稔问旁边拿着地图认真查看的任榆。 在交易区里逛了一大圈,没找到小夜希能用的东西,任榆和朗稔决定出基地找。 好半晌,任榆才抬头‘嗯 ’了一声,他 分卷阅读36 悄悄把地图折了起来。 看到他的动作,朗稔乐了:“小榆仔,你该不会是看不来地图吧?” 任榆不吱声。 朗稔想起最初遇到任榆时的画面,现在回想起来,有点奇怪。以任榆的身手,想找一辆完好无损的车,应该不是难事。 “因为不会看地图,所以你才没找车?”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得对,朗稔乐得不行,“让我想想看,你当时到M市,别是误打误撞走进来的吧?” 任榆瞪他一眼:“再多说一个字,我不介意把你嘴堵上。” “用什么堵?”任榆的反应直接证明他猜得不错,朗稔哈哈哈大笑,继续在任榆头顶浇油,“用嘴……呃。” 话音未落,眼前一花,待回过神时,嘴里已经被塞了个拳头大小的球。 耳边终于安静,任榆舒口气,转头盯着外面飞速倒退的建筑,心情有点郁闷。 不会看地图,老爱迷路怎么了? 这是陆地,他又没长期在陆地生活,对这些地标建筑又不熟悉,迷路很正常好吗?! 在他所熟悉的海底,他也时常迷路,常常是长老爷爷将迷路的他带回去。 到了陆地后,要不是依靠萨比,他到现在也不识字。 可这些,朗稔都不知道,他也不能对朗稔说。 这个时候,任榆无比希望萨比醒来,至少能和他吐吐郁闷。 剧烈的咳嗽声打断任榆的思考,他转头,见朗稔终于把球吐出来,一张脸黑红黑红的:“小榆仔,你这是谋杀啊!”——亲夫两个字被朗稔生生咽了回去。 “活该。”任榆眉梢轻挑,朗稔此刻的模样让他心里怨念去了大半,顿了顿,他又添一刀,“自己作的。” 朗稔极度配合的用嘴做出‘刀插’的声音,逗得任榆不自觉笑出声。 过了一会儿,朗稔突然说:“不会看地图没什么大不了,以后哥当你的地图。” “你这是在承诺于我吗?”任榆说。 朗稔笑:“怎么?不相信哥的话?” 任榆轻声道:“不要轻易对别人承诺,你怎么知道自己一定会信守承诺。” 就如他,当初说要把那个孩子养大,可最终,他不也把他弄丢了。 长老爷爷说他们跟其他人鱼不一样。他们这支人鱼族,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平和的人鱼。 所以,他们会一直幸福快乐的生活在家乡海域。 可最终—— “小榆仔?”突然的触碰让任榆身体瞬间变得紧绷,他猛的抓住朗稔的手往外翻,朗稔的手腕顿时咔咔作响。 看清楚眼前一切时,任榆如触电似的放开朗稔的手,闷闷道:“抱歉。” “没事儿。”朗稔翻了翻手腕,满不在乎,“我皮厚骨头硬,一点儿也不疼。” 对自己的力量很清楚,何况朗稔根本没有任何防备,如果刚刚他再多添一分力,朗稔的腕骨只怕就断了。 在纳米空间翻了半天,翻出一瓶云南白药喷雾,抓过朗稔的手在上面喷了一圈。 “我真没事儿。”任榆脸上表情虽没怎么变,但朗稔就是能感觉到他在内疚,顺手在任榆脑门上摸了把,“是我自己突然戳过来的,你攻击我也很正常,这叫反射动作。” 任榆看着他肿起来的手腕,不置可否。 “不过小榆仔。”朗稔忽的盯着他眼睛,认真的说,“朗哥很少承诺,每次做出的承诺,必会做到。” 这双眼睛太过深邃,似乎带着奇异的魔力,能将人心魂都吸进去。 任榆心中一颤,轻轻挪开了眼。 朗稔也没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他笑嘻嘻的说:“你知道吗?我最初的时候也看不懂地图,一见地图脑仁儿就疼。后来走了太多冤枉路,觉得不行,逼自己学,慢慢就会看了。” 任榆没想到朗稔居然也有这样的黑历史,倒是有些诧异的盯了他一眼。 朗稔给任榆的感觉,自大狂妄,流氓无赖。但不可否认,他的实力很强。至少不会比他低。 既然和他是一样的类物种,那朗稔另一半基因会是什么,任榆忽然有了兴趣。 回想在鸿沟村朗稔突然长长的尖锐指甲,任榆蹙了蹙眉,心中有了些许猜测。 不过朗稔不说,他也不是那种八卦的人,只得把好奇按在心底。 一路闲聊,时间过得飞快,两人已经从另一条街道穿过,进入西区地盘。 整个W市非常大,虽然分成东西两个区,可事实上,东区只不过占整个W市的五分之一而已。 平时基地中的队伍搜集物资也是上西区搜集,西区的范围太过宽广,还有许多地方没被搜集过。 随便选了个方向,开了近半个小时,除了街道万分萧索外,竟是一个丧尸都没看见。 这简直是不科学的事,从基地出来在东区范围走的时候,他们还遇见好几波丧尸,虽然数量不多。 “是天儿太热了么。”朗稔嘴里虽然这么说着,但神色已经警惕起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 任榆本来微倚着椅靠,这会儿亦直起身子,狼牙棒也拿在了手中。 “把地图给我。”朗稔停了车,任榆递给他地图。 朗稔指着地图上的某点,说:“我们现在在这个位置,并没有标重灾区,” 这份地图是在交易区花五个铁币买来的,也算是他们在交易区唯一的收获。 地图是基地出品,有些地方用红线圈出来,表示是重灾区。 固名思义,重灾区表示丧尸和丧尸动物均很多,没有那个实力,就不要去送死。 “难道是因为搜得太干净,所以没丧尸?”朗稔说。 任榆迅速往四周看了一眼,回他:“这个时候,你闭嘴吧。” “开个玩笑嘛。”朗稔重新启动车子,“先找找看,有没有孕婴店。” “嗯。”任榆点头。 街道两边的商铺砸得稀巴烂,能看到发黑的血迹,四处洒着的残肢,却独独没有丧尸。 有风吹过,带起地上的废纸翻飞,有失了玻璃的窗框随风哐当哐当的响。 “那里有!”任榆指着街道尽头右侧的那家商店,说。 朗稔停好车,两人看向店牌——悦乐宝孕婴店。 “好像还不错。”透过碎了的玻璃墙,能看到货架上摆满婴儿用品。 两人下车朝里走去。 这条街道的尽头是道十字数口,当他们进入孕婴店时,有一道粗重的咝咝声从左边的路口传来。 由远,及近。 第36章 第 36 章 孕婴店大概有一百多平米,货架很多,看起来倒是挺干净整洁。 两人一进去,第一眼看到的不是衣服,而是那一排奶粉罐子。 粗粗一看,二三十罐是有的,居然没有人进来拿。 两人对视一眼,朗稔忍不 分卷阅读37 住笑了:“哈,付晓晨的运气果然逆天。” 他们从基地离开的时候,付晓晨一直在说希望能找到很多奶粉和衣服,果然,小福星的运气不是吹的。 任榆眼里也聚起笑意,这么多奶粉,至少能让小夜希敞开肚子吃。 一想到小夜希有足够吃的,他心情就高兴。 而且这么多奶粉,他也可以悄悄吃一点…… 任榆把货架上的奶粉全部装进纳米空间,朗稔在旁边看着,拄着下巴,一脸酸爽。 “跟你出来搜集物资太爽了。”简直就是个移动的房子。 任榆不置可否。 两人朝下一个货架走去,一路搜集了许多奶嘴奶瓶磨牙棒之类的东西。当然,也少不了婴儿衣服。 除了婴儿衣服,店里还有许多童装,这些任榆全都收起来,毕竟小夜希以后要长大。 有个货架上放着许多玩具,朗稔拿起一个拨浪鼓,对着任榆摇得叮咚响:“来来来,小榆宝宝,看这里看这里。” 任榆送他一个‘你莫不是个傻子’的表情。 突然,朗稔瞳孔一缩,一把拉过任榆,就着手中的拨浪鼓将袭击任榆的黑影扇了出去。 “是蛇。”任榆也看到了。 “准确来说。”朗稔将再度扑过来的蛇踩在地上,一脚踩爆蛇头,污黑的血爆了一地,“是丧尸蛇。” “嗯。”任榆点头,“不止一条。” 明明之前这家孕婴店除了他俩再没其他活物,可现在不知从哪冒出好大一堆丧尸蛇。睁着猩红的眼睛,张着泛黑的尖牙,朝他们攻了过来。 “我擦,从哪来的?”朗稔迅速拿件童衣点燃,朝蛇群丢了过去。 事实证明,这蛇就算变成丧尸蛇,也还是惧火的。 外面街道上也没看着有蛇呀。 任榆抬头,朝前方指了指。 顺着他的手指,朗稔看到前方天花板上的角落处有个洞。此刻,源源不断的丧尸蛇从那里游了下来。 有些甚至是直接射下来的,也不怕摔死。 进来的时候,他们心神都被奶粉吸进去了,根本就没看到天花板上有个洞。 当然,就算看到,也不会想到这个洞连接的是蛇窝。 好在东西搜集的差不多了,任榆说:“先出去。” 朗稔开道,连点几件衣服扔过去。 大概是知道猎物要逃走,蛇群竟不顾火的威胁,嗖嗖射了过来,跟上了弦的箭似的。 对付这种群攻动物,枪,是不管用的。 任榆扔了把长刀给朗稔,朗稔接过,瞬间化成刀客。一把长刀被他舞得虎虎生风,每一挥,必有蛇尸落地。 后面的任榆大喊一声:“让开。” 朗稔条件反射的侧下了身子,货架倒下,瞬间砸死好大一片蛇。 幸好店的玻璃墙已经碎了,两人踩着货架以极快的速度蹿出店外。 朗稔拔出身上带的地|雷,拉开引线扔了进去。 一声巨响。 “这玩意儿真好……”朗稔话还没说完,任榆抱着他扑了出去。 一条黑色的影子落在他们刚刚立的地方,水泥地面顿时裂了好大一个坑。 那黑影一击不中之后,并没有放弃,接着又甩了过来,任榆和朗稔分开朝两边滚,沙石铺了一身。 “呸呸呸。”朗稔吐着灰爬起来,“小榆仔,你怎么样?” “没事。” 任榆的声音很冷静,头顶阴云袭来,他抬头看了眼,说:“妈来了。” “啊?”朗稔抹了把脑袋上的灰,有点莫名,“什么妈…呃,好吧。你说得对。” 连击两下的黑影露出了真面目。 这也是一条蛇,就品相来看,跟他们刚炸的蛇长得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长度以及宽度。 这是一条非常非常非常粗长的丧尸蛇。 目测来看,长度十米,宽度一米。 任榆和朗稔的体型在它面前,小得跟虾米似的。 丧尸大蛇两只铜铃般的红眼珠死死盯着二人,泛着凶戾的光。 任榆亦是死死锁定丧尸蛇,一时之间,不敢轻举妄动。 朗稔啧了声:“小榆仔,我有个疑问。” “丧尸蛇有生育能力吗?” 任榆顿了顿:“……应该有吧?” “那要是有的话……”朗稔轻咳,“你说,会不会有个爹?” 任榆叹气,身后再一道阴云袭来。 朗稔也发现了,他抽了抽嘴角:“难道我生了一张乌鸦嘴?” 在他们身后,一条比前面那条还要大一倍的丧尸大蛇游了过来。 暂称公大蛇吧。 任榆在查看星光丸,此刻已经无限接近成熟,可离成熟还有好几个小时,这会儿就算摘下也没用。 而用血催生星光丸,一周只能催一次。 离上次鼠潮用血催熟一颗星光丸还没过一周。 也就是说,他们得硬抗。 “你身上还有多少地|雷?”任榆问。 朗稔:“身上没了,车上还有两颗。” 两人战术还没商量好,两条丧尸大蛇已经攻了过来。 “我公你母!”朗稔大声道。 他转身朝公大蛇冲了过去,见状,任榆只得生生转了身体,迎向母大蛇。 这两条丧尸大蛇明显变异,身体虽然变得粗长,可灵活度却并没减小。不过又因身体大,任榆的狼牙棒仍是攻到了实体。 只是—— 看着弯了的狼牙棒,任榆轻吸一口气。 以他的力量,居然连刺伤大蛇都不行。 大蛇脑袋朝他咬下来,任榆擦着它的毒牙闪开。 扔掉废了的狼牙棒,任榆拿出枪,朝大蛇的七寸打去。枪法有失准头,子弹被蛇鳞弹了回来。 还待要开第二枪,大尾巴扫了过来,速度太快,任榆没躲开。身子猛的撞在路灯柱上,他顺着路灯柱滑下,哇的吐了口血。 身后的路灯柱面咔擦咔擦呈现出蜘蛛网似的裂纹。 “任榆!”远处的朗稔看到这一幕,往前一扑,避开公大蛇的攻击。 他的瞳孔里,倒映着任榆吐血的画面。 瞳孔猛的一缩,一道金光自眼底掠过。 朗稔突然仰头长吼一声,他的身体在飞速变化,几乎是在眨眼间变成了另一个形态。 似人,非人。 裸露在外的皮肤长出长毛,手指甲和脚指甲至少有十厘米长,如同钢铁一般,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森寒的光。 恐怖的气息自他身上席卷开来。 那是,狼人。 第37章 第 37 章 公大蛇被这股气势迫, 感受到威胁,竟停滞了下。 它停,朗稔可没停。 粗壮的腿往地面 一蹬,凭空离地好几米,蛇尾如影随行。半空中,朗稔的拳头与蛇尾撞在一起,咔擦一声, 空中落下许 分卷阅读38 多碎裂的蛇鳞! 借此力,朗稔在空中翻了个跟头,最后落在公大蛇头顶, 脚上森寒的指甲噗嗤一声刺入大蛇头顶,公大蛇痛得疯甩。 下一秒,朗稔已经来到公大蛇眼睛附近,猛的将爪子刺入蛇眼睛。剧痛使公大蛇疯狂扭转, 朗稔如跗骨之蛆般死死抓住蛇身,控制着身体转到蛇头之下, 接着将指甲刺入颈部! 四肢发力,整个人往下一滑,只听撕拉一声,超过三分之一的蛇腹被他的利抓剖开。 朗稔浑身是血的滚在地上, 还没爬起来,耳边听到任榆的厉喝:“闪开。” 就地一滚,母大蛇整个身体砸了过来,看这模样, 显然是来救老公的。 “别过来。”朗稔大吼一声,再度朝母大蛇扑了过去。 任榆从地上爬起来,没忍住再吐了口血。他的胸腔凹进一大块,这样的伤势落在普通人身上,早就上天了。 他想去帮朗稔,刚走一步,顿住。 蛇,无数黑色的丧尸蛇从道路的两边涌出来,黑压压一片,如同潮水一般。 任榆吸了口气,面色惨白。 他拧了拧眉,片刻后,轻轻哼着无声的曲子,那些蛇全部朝他涌了过去。 远处朗稔看得分明,虽然不知道任榆用的什么法子,但可以肯定的是,任榆要是被蛇包围,必死无疑。 他仰天大吼一声,身形竟是再次爆涨一倍,那双暗金色的竖瞳染上丝丝血红。 朗稔的速度再度飙升,几乎是眨眼间便将母大蛇的蛇头割了下来,接着不做停留朝任榆跑去。 有蛇张着尖牙咬在他身上,毒牙绷断,没有留下丝毫伤痕。几个跃步至任榆跟前,拦腰抱起后者朝远外跑,速度快得只剩下残影。 一路疾跑,耳边只余嗖嗖风声,几分钟后,眼前出现一栋学校。 朗稔随便冲进一间空着的房间,正好是宿舍,关上门,把任榆放在床上。 没有察觉到危险,那股气一消,他身上的异样再也维持不住,跪在地上,恢复成原样。 恐怖的气息消失,此刻的朗稔,看起来虚弱得很。当然,比起任榆来说,表面上看起来要好得多。 “这样倒是顺眼多了。”任榆眼睛半睁未睁,轻声道。 “小榆仔。”朗稔瞪着任榆凹陷的胸膛,整个人都在抖。 那样的伤,哪怕是他受了,也不一定能活。 “别怕,你不会有事。”他摸着任榆的脸,说,“等着哥,哥马上去给你找药。” 咬牙站起来,任榆却伸手拉住他手腕,声音很小:“水,找水。” 空地上,忽然出现一个大木桶。 朗稔愣了一秒:“你是说装水在桶里,然后把你放进去?” 任榆:“泡水,不死。” 朗稔冲向洗漱台,期间差点摔了一跤,直起身子时生生将嘴里溢出的猩甜咽了回去。 拧开水龙头,空的。 一连三个都是空的。 朗稔气得操了一声,拳头重重砸在墙上,血顿时滋了出来。 深吸口气,他返回室内,任榆看着他:“没水?” 朗稔眼眶瞬间红了:“你等着,哥马上去找,这么大个学校,肯定有水。” “学校?”任榆咳出一大口血,朗稔将他扶了一点起来,“学校是不是有泳池?” 朗稔眼睛里掠过狂喜,他抱着任榆冲下楼。按着学校牌上的指示,朗稔抱着朝泳池狂奔。。 谢天谢地,一路上没有遇到丧尸,大概丧尸都跑了,又或者都被杀完了。 他的嘴角抑制不住的溢出点点血迹,不想被任榆看到,他转头将血迹擦在肩上。 “小榆仔,你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到了。”怀里的任榆身体越来越凉,仿佛抱着的是冰块。 好半晌,任榆才低低开口:“你受伤了。” “没事。”朗稔咧嘴一笑,“我皮厚着呢。” 任榆眼睛睁大了些,看着这个面色惨白,牙齿浸着血的男人:“朗稔。” “嗯?”这是任榆第一次主动唤朗稔的名字,然而,朗稔却不知是不是该高兴。 他紧了紧怀里的身体。 “我有没有说过,”任榆嘴角微弯,“你笑起来也挺好看。” “是吗?”他说,“我还有更好看的,你要不要看?” 任榆却没再回他,只盯着他,目光有些涣散,喃喃:“我想他们了。” “他们是谁?” “我的族人。” “哥以后带你去找他们。” “都不在了……” “以后哥就是你的族人。” …… 泳池到了。 朗稔抱着任榆下了水,一入水,怀里的人儿滑了下去。他刚想伸手抓,眼前的一幕让他顿住动作。 任榆腰下的双腿倏然化成一条蓝色鱼尾,猛然长长的黑发如同海藻般裹住他的身体,带着他沉到池底。 衬衫散开,可以清楚看到任榆上身有些地方布满淡蓝色的鱼鳞,凹陷的胸膛轻轻鼓动,每鼓一下,瘪下去的胸膛似乎就往回升了一点。 见状,朗稔彻底放下了心。 这口气一松,狂暴化身带来的后遗症再也挺不住,他哇的吐出一大口血,神色顿时萎靡下去。 靠着最后的力量,朗稔回到岸上,拿出枪想要继续守着,可是身体允许不了他做这样的事。 无边的黑暗将他吞没。 希望付晓晨的运气移了些给他们,不要让人或者丧尸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发现他们。 最后,他这样想。 * 夜晚降临 基地富人区 苏术一行人坐在客厅,气氛压抑。 彭大春带着小夜希进了房间。 孟元白忽的起身,拿起墙边的枪和地雷,大步往外走。 “你去哪?!”苏术大叫一声。 孟元白沉声道:“不能再等下去了,我要出去找他们。” “我跟你一起。”唐厌站了起来。 “我也去!”纪念之也起身,将自己的枪塞进后腰。 付晓晨瑟瑟发抖,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不知该怎么办。 “你们这是做什么?!”苏术气得跳脚,“你们看看这会儿什么点,出去?能出得去吗?再者,我们怎么出去?靠一双脚走出去吗!” “好,就算走出去了,朗哥和小榆儿去哪了,你们知道吗?” “那你说怎么办?”纪念之声音带了点颤音,“他们说了今天就回来,以他们的身手,怎么可能到现在都还没回来!肯定是遇上什么事了。” 苏术也不好受,平日里就他最大条,但关键时刻,他看问题要透彻得多:“如果真是连朗哥和小榆儿都对付不了的东西,我们去了有什么用?” “你要当胆小鬼就在这儿坐着吧。”纪念之气得口不择言。 苏术眼里闪过受伤,就在这时 分卷阅读39 ,有敲门声响起。 “谁?” “你好,我是庄厉,想拜访一下朗队长,不知可否开门?” 第38章 第 38 章 任榆做梦了。 说起来, 人鱼的歌声倒是可以让人类出现幻觉,亦可让人类陷入梦境。但人鱼本身是不会做梦的。 不过这一次,任榆做梦了。 大概,和人类待久了吧。 他梦到自己依旧躺在属于自己的海洞里,里面堆满他到处捡回来的小玩意儿,有属于人类的,也有属于深海之中的。 饲养的牙签鱼在他身上游来游去, 清洗着他的身体,等他清洗完,就听到外面长老爷爷喊了声:“大伙快出来, 今天运气好,捉到一只变异帝王蟹。” 帝王蟹的肉质鲜美,尤其是变异的帝王蟹,更是味美。 不过变异的帝王蟹攻击力强悍, 不惧超声波,只能靠纯武力, 是以很难捕捉。 长老爷爷是他们这支人鱼族里实力最强的,也就他才有这个能力能独自捕杀变异蟹。 任榆游了出去,他慢了一步,等他出去的时候, 大伙已经围着变异帝王蟹。 长老爷爷把帝王蟹放在银台上,一个个分着。 这只变异帝王蟹很大只,比起以往的还要大好几倍,任榆看得嘴馋, 他游过去。 长老爷爷看到他,摸了摸他的头,扯下一条大腿递给他。 他刚要啃,水波猛的激震,耳边猛的响起无数尖锐的声音—— “小榆,不要吃!!”这是长老爷爷的声音。 任榆抬头,骇然看到,长老爷爷那条灰蓝色鱼尾上的鳞片在掉,一个个大鼓包冒了起来。 紧接着,砰一声巨响—— “长老爷爷!”任榆大叫一声,睁开了眼。 刺目的阳光射入他眼中,让他不自觉的眯了眯眼睛。 摸了摸胸口,已经完全不痛了。 似乎遗忘了什么,任榆皱眉,片刻后,猛的甩了下尾巴,激起水花一片。 ——朗稔! 任榆从池底游出,在岸边看到就算倒在地上也紧紧握着枪的朗稔,心跳失衡了下。 微微摆尾,抵达岸边,一上岸,鱼尾自动化成双腿。 “朗稔?”手碰到朗稔身体,滚烫的温度让任榆咬了下唇,他拖着朗稔下水,咬破指尖,将血喂进朗稔嘴里。 人鱼的血液中本就有特殊的药物价值。 血一入口,朗稔的情况明显要好一些,任榆干脆重新把腿化成鱼尾,将长长的鱼尾缠在朗稔身上。 接下来他也不知道做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朗稔醒。 倚在岸边,任榆把朗稔的头放在自己胸膛上,从纳米空间取出一颗棒棒糖,剥下糖纸含了进去。 顺便看了眼变成蛋的萨比,还没有破的痕迹。 甜甜的味道驱散梦带来的沉郁,他低头看朗稔,发现阳光直直射在他脸上。 “本来就黑。”他嘀咕,“要是晒得更黑,晚上不就看不到你了?” 于是任榆伸出手,将射向朗稔脸上的阳光挡住。 他似乎没有仔细打量过朗稔,这会儿朗稔安安静静的,正方便他打量。 朗稔有一双剑眉,平时总是动来动去,配合眼睛,活脱脱一副流氓样。这会儿安静的闭着眼睛,看起来要顺眼得多。 当然,也帅多了。 脑海里忽然浮现朗稔斗两条大蛇时的模样,片刻后,任榆弯了弯嘴角。 狼人么? 其实之前他猜过狼人,可不是说狼人在月圆之夜会变身。进基地的那天晚上就是月圆夜,但朗稔什么变化也没有,他就不怎么确定了。 变成狼人的朗稔,比他厉害多了。 “朗稔。”将这个名字在嘴里念了好几次,任榆止不住又笑。跟他一样,取的名字如此随意。 目光又落到朗稔锃光瓦亮的大光头上,想起变身成狼人时,后者头顶似乎确实是光凸凸的。 他挑挑眉,朝朗稔头顶敲了下去:“还是只秃头狼。” “哥的样子就这么好看吗??”突然,朗稔睁开了眼。 两人四目相对,朗稔朝任榆绽放一个大大的笑容。 任榆——条件反射的把他甩了出去。 “诶诶诶,小榆仔,哥不会水啊!” 朗稔怎么也没想到,一醒来就被抛开,他这个伤员未免有点惨。 任榆只得过去把他捞上岸,他顺手在任榆鱼尾上摸了把,一脸惊艳:“真漂亮。” 鱼尾是人鱼最敏感的地方,任榆费好大力气才没把朗稔拍开,饶是如此,鱼尾亦是重重在水里荡了一圈,所有的水花全朝朗稔扑了过去。 一番湿、身激战后,两个半人非人的家伙终于安静下来。 “没事了?”两人异口同声的说。 说完之后,对视两秒,齐齐而笑。 反正互相都暴露真身,两人干脆躺在岸上,互相说起身世来。 朗稔先开的口,第一句话就让任榆愣住:“其实我是被制作出来的。” 咬着从任榆那里讨来的棒棒糖,朗稔继续说:“十多年前,有间著名的科学实验室,进行一些高科技的研究。机缘巧合之下,我被带进这间实验室,那时候,我是一头小狼,一头基因变异的狼。” “这些聪明的人类开始拿我做研究,之后又来了个小孩,发现小孩的基因也有变异。所以他们将我的基因植入到小孩身上,我的记忆也和小孩记忆融合,也不知他们怎么弄的,最后我完美的成了狼人。” 朗稔说得轻描淡写,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 确实也是如此,如果不是那间实验室,他成不了人。说起来,除了实验台上经历过的痛苦外,他应该感谢这间实验室。 “不过后来实验室被摧毁了。”既然说了,朗稔干脆就全说,“摧毁者叫宋天齐。” 任榆心中一动:“宋净司的父亲?” “对。” “为什么要摧毁?” 朗稔吐出糖棍,看着糖棍落在水面上摇摇晃晃:“你道这场天灾真的是天灾吗?” “什么意思?”如果说任榆前面还当故事听的话,那么后面一段已经不能让他置身事外。 “当初把我制成狼人的教授想要研制出使人长寿的药剂,可惜,最后研制出来的是一种可怕病毒。” 任榆沉声问:“所以,这就是这场天灾的起源?” 朗稔点头又摇头,他说:“意识到病毒的可怕,宋天齐当即下令毁掉实验室,包括我。” “然后我幸运的逃了,那时还太小,遇上一对军人夫妇,也就是我爸妈,他们收养了我。” 提起这对收养他的父母,朗稔喉结滚了滚,眼底一道暗光掠过,后面的话一时说不出口。 任榆看了他一眼,主动转移话题:“既然病毒已摧毁,为什么时隔这么 分卷阅读40 多年仍然出现?” “谁知道呢。”朗稔冷笑一声。 任榆喃喃:“也就是说,这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你可以这么想。” 任榆放在腿上的手一点一点攥紧,那么……他的族人,不是因天灾而亡吗? 第39章 第 39 章 朗稔将任榆攥紧的手握在手里, 一点一点强硬的替他掰开:“再掐下去,手心都破了。” “听着。”朗稔直视任榆的眼睛,“任榆,听起来确实很不可置信,但这就是事实。”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半刻后,任榆紧绷的身体松懈下来,有些不解。 见任榆恢复正常, 朗稔不舍的在后者手中搓了下,这才放开。 “这不是闲聊么,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哥对你够坦城吧?”阳光落进朗稔的眸子里,耀眼的让任榆不自觉撇开了眼。 朗稔哈了声,又说:“其实是闷在心里太久,不知跟谁说, 怕哪天我死了,就没人知道这个秘密。” “你不会死的。”任榆转头盯着他。 “嗨。”朗稔刚想说只要是人就会死, 但当任榆看看他说这句话时,他却说不出了。 “行,哥努力再强一点。”他揉了把任榆头发,“成为天下无敌手。” 这一次, 任榆没躲开。 “你没想过把这个秘密说出去?” 朗稔啧了声:“怎么说?让所有幸存者知道发生的这一切是人为,他们会怎样?何况,病毒如何传播的到现在我也不知情,谁知道是怎么回事。” 任榆:“有没有可能当初宋天齐根本就没摧毁这份病毒, 而是偷偷藏了起来?” “不可能。”朗稔说,“我看得很清楚,病毒,数据资料,感染的人类以及实验室所有活物全部被炸毁。” “你肯定很疑惑,既然如此,我是怎么活下来的。”朗稔干脆将自己平躺下去,双手枕在脑后,眯着眼看天空。 “其实很简单,教授在最后时刻救了我。对实验室最熟悉的就是教授。那会儿他还有点神智,把我塞进下水道。就算是这样,我也受了很重的伤,浑身上下没一块好皮,凭着本能往安全的地方走,直到遇到我的养父母。” “之后我如同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念书,长大,当兵。”朗稔翘起腿,晃啊晃,“这么多年,没人发现我是狼人,就连我养父母都不知道。” 任榆被迫躺在他旁边,朗稔一把揽着他的肩:“你是第一个看到我变成狼的人。” 顿了顿,他补充道:“准确的来说,是人鱼。没想到,还真的有人鱼。” 朗稔好奇盯着任榆的腿,“在实验室的时候,我曾听教授说过人鱼,说人鱼是个攻击性超强的物种,独居,喜爱用歌声迷惑人类,吃人类的脑子。还说人鱼哭出的眼泪一落地就会变成珍珠……” “这些是不是真的?” 任榆差点翻了白眼,想想后,忍住了。 “我同意前面的,到于后面,”任榆眼中的嫌弃非常明显,“你是童话故事看多了吗?” “那你给我说说你们人鱼呗。”朗稔悄悄把任榆往身边又拉近一点。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任榆拍掉朗稔摸过来的手,“人鱼确实是凶悍的物种,他们喜爱独居,如果遇到同类,还会撕杀。不过我所属的这支人鱼族不一样,虽然我的族人不多,但自记事起,大家就住在同一片海域,非常和谐,没有斗争。” “我父亲是人鱼,母亲是普通的人类。他们是怎么相识的,我不知道。听长老爷爷说,我父亲和我母亲在一起后,父亲就去了陆地,过上人类的生活。只可惜,后来他的身份被其他人类发现。人类的世界父亲待不下去,他只得返回家乡。” “母亲舍不得他,和他一起回到海底。可以母亲的身体,受不了深海生活。光是在深海呼吸就需要花费很大精力。所以我母亲在生下我后就死了,我父亲没过多久也死了。我算是被其他人鱼养大的,他们都对我特别好。” “尤其是长老爷爷。”提起长老爷爷,任榆的目光里充满眷念,“他教会我很多东西,告诫我不要去人类世界,人类是很可怕的物种。” “大概因为母亲是人类的缘故,我骨子里还是向往人类世界。” 朗稔接过他的话:“所以你偷偷跑出去,然后救了个放在盆里随水飘荡的小孩,对吧?” 任榆‘嗯’了一声:“我那时并不大,化成人形也就十多岁,在人类世界中生活三年,带着个孩子,什么也不懂。” 朗稔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出口。 “后来我返回大海,被长老爷爷训了一顿,至此,再也没有出过海。”任榆声音渐渐变得低沉,“直到七个月前,我们赖以生存的海变了。” 海里的生物开始变异,有的在变异中变得更加强大,有的在变异中浑身溃烂死去。整个海底世界变成一个撕杀场,一个腐烂场。 任榆所处的那片海域,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至高者,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海底生物敢惹他们。 可那些非正常变异成功的生物并不管这些,成群结队的攻了过来,次声波对它们无用。当时他们族里许多族人被感染,浑身溃烂,根本就没有战斗力。 长老爷爷拼尽全力,靠着萨比才将这群攻击者杀完,他的生命也到了尽头。 到最后,族中完好无损的……唯有任榆。 他没有被感染,变异生物入侵时,大家怕他受伤,保护他没让他参与战斗。 所以,他毫发无伤。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长老爷爷把萨比给了他。他到现在还能清楚记得长老爷爷对他说的最后一段话。 —— 周围全是尸体,有族人的,也有入侵者的。 长老爷爷拉着他倚在银台边,看向他的目光没有对死亡的害怕,全是对他的担忧。 “小榆,海里是待不下去了,你要尽快到达陆地,融入人类生活。切忌,不要在人类面前暴露你的身份,不要步你父亲的后尘。以后,就要靠你自己。咱们这一族,只剩下你,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 他将族人的尸体处理好后,一路有惊无险的到岸上。到了岸上才发现,不光大海出事,人类世界也出事了。 任榆说完后,一时之间,气氛变得特别安静。 好一会儿,朗稔打破安静。 他笑了一声,把嘴凑到任榆耳边:“没关系,有可能你是世界上最后一条人鱼,我是世界上最后一只狼人,都是似人非人种。四舍五入一下,咱们就是同族啦,以后叫我哥,知道不?” 第40章 第 40 章 朗稔说话时的热气全扑在任榆耳朵上, 任榆不自在的推了推他,心跳比刚 分卷阅读41 才快了好几倍。 “小榆仔,你耳朵红了!”朗稔盯着任榆慢慢变得粉红的耳朵,眼睛都快笑成一条线。 任榆从地上站起来,一脚踹在朗稔腰上:“走了!” 朗稔哎哟一声,扶着腰站起来,对着任榆的背影喊:“小榆仔, 你不能这么狠心!用完就走?” “别走呀,再让我看看你鱼尾嘛。”他屁颠屁颠的追上去,目光无意间朝泳池看了一眼, “等等!” 任榆犹豫了下,并没停下脚步,直到听到身后响起的一声扑通跳水声,他这才转身。 几步返回, 看着在泳池里艰难行走的朗稔,蹙眉问:“你做什么?” 泳池的水到朗稔腰间, 只要控制住身体,根本不会出什么意外。深吸口气,朗稔钻进水下,迅速捡起池底一样东西。 “看, 漂亮吧!”直起身,朗稔举着手里的东西,抹了把脸上的水珠。 任榆看着他手中的东西,嘴角微微抽搐。 一片鱼鳞而已。 想来是他之前落在池底的。 朗稔湿漉漉的爬上岸, 把鱼鳞宝贝似的拿着:“小榆仔,有红绳吗?” “要这个干嘛?” 朗稔指着蓝色的鱼鳞:“我把它串起来戴着。” “这有什么好戴的。”任榆蹙眉。 “我喜欢!”朗稔理直气壮的说,“这可是你身上的东西,而且这么漂亮,丢掉多可惜。” 阳光下的鱼鳞,光滑的表面似乎有着蓝色光芒流动,确实漂亮。 任榆鳞片的颜色在他们族内可是广受好评。 “又不好看。”任榆垂睫,片刻后,又说,“你若真喜欢,我重新给你一片。” “好呀。”朗稔想也不想的说,接着直勾勾盯着任榆。 任榆被盯的很不自在,有点郁闷,他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赠鱼鳞—— 人鱼族内,如果遇上喜爱的人鱼,便会赠鱼鳞。 不不不,他才不喜欢朗稔。 只不过是见朗稔那么喜欢那片脱落的鱼鳞,而那片鱼鳞是在他受伤时落下的,根本就没有光泽,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看。 对,就是这样。 任榆耳朵上的浅粉悄悄褪散下去,他轻咳一声,撩开上衣,露出白晳纤细的腰。 片刻后,后腰窝上出现几片鱼鳞,任榆刚要拔一片,朗稔按住他的手:“我能自己选一片么?” 既然都答应给一片,任榆闭了闭眼睛,破罐子破摔道:“选吧。” 一只狼手摸上任榆的腰,任榆忽的睁开眼:“你选就选,乱摸做什么!” “哪有,我这不是在选呢嘛。”朗稔悄眯眯把往上滑的手收回来,然后暗自骂自己禽兽。 盯着腰窝处的鱼鳞,好半天,朗稔才指着一片说:“就要这片。” 任榆刚要拔,朗稔又喊住他:“会疼吗?” “你事儿真多。”任榆不耐烦的说了句,瞬间把这片鱼鳞拔下来。 哪有不痛的,不过在任榆的承受范围内,他连眼神都没变一下。 朗稔还想看看任榆拔下鱼鳞的地方,任榆没给他那个机会,迅速把衣服放下,挡住他的视线。 朗稔伸手拿鱼鳞,任榆却没递给他,而是咬破指尖,滴了滴血在鱼鳞上。 这滴血落在鱼鳞上,竟被鱼鳞全都吸了进去。 “这是……”朗稔有些惊愕。 任榆把咬破的指尖在嘴里含着,将鱼鳞递给朗稔,含糊道:“别管,拿着就好。” 其实之所以要亲自给朗稔一片鱼鳞,主要的原因则是那片失了光泽的鱼鳞,施展不了人鱼的祝福。 接着又递了根红绳过去。 朗稔一手红绳,一手鱼鳞,有点懵:“没洞,穿不了。” 心里暗说一声麻烦,任榆又拿了根针出来:“戳个洞。” 朗稔默默接过针——戳洞。 五大三粗的男人,小心捏着细针,轻轻戳着手中的鱼鳞,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鱼鳞捏碎。 这个画面,看起来倒是有点反差萌。 当然,任榆是不知道反差萌是啥意思哒。 两人出得校园,商量着接下来怎么走。 朗稔还在努力戳洞,说:“我们得原路返回,地图在车上。重点是,车上还有两颗地|雷,不能浪费。” 任榆自然同意。 他刚刚查了一下,星光丸有四颗已经熟了,另一颗是因为鼠潮那天用血催熟,用了之后再种下的,现在离成熟还差一天。 反正有四颗星光丸在手的任榆底气十足,这会别说两条大蛇已经被朗稔干掉,就算再来几十条,他也不怕。 朗稔凭着强大的记忆力,带着任榆回到孕婴店,花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 昨天虽然朗稔抱着任榆只跑了几分钟,但当时朗稔正处于狂暴形态,一秒就能蹿出去好百米远。几分钟的时候,足够他跑好十几公里。 两人往回走的时候,只遇到几只丧尸,顺手解决掉。又路过几家超市,里面居然还剩下许多食物。 想来想去,最后得出结果,大概是来这里寻找物资的人,要不命丧丧尸口,要不命丧那群蛇之口,导致这里的物资并没被搜走多少。 任榆搜集了大部分食物,他并没有全部拿完,得留点给后来人。 待走到孕婴店时,任榆和朗稔两人的肚子已经填饱,鱼鳞也被朗稔成功戳出洞,将红线串进去戴在了脖子上。 他们的车完好的停在那里,见状,两人眼里有了笑容。 大太阳下走一个半小时,偏偏他们一路过来也没碰上辆好车,真是有点要命。 “咦?”朗稔惊了下,“肉呢?” 呈现在两人面前的,居然只是两副巨大的骨头,蛇身上的肉,没了。 任榆看了看周围的情况:“应该是被那些小的吃光了。” “重口味呀。” 任榆赞同的点了下头。 朗稔哈哈大笑。 “走吧,回去,家里那几只怕是要急坏了。”朗稔说。 任榆叹气:“我记得人类以前有东西叫手机。” “现在信号都没有,手机也用不起。”朗稔说,“等以后这个世界重新恢复正常吧。” 两人往车上走,闻言,任榆脸色变得有些难看:“能恢复吗?” 朗稔耸肩:“那就要看看有没有天才科学家制作出来解药。” “你的意思是上面有人知道这场灾难的原因?”任榆猛的停下脚步。 “我没跟你说吗?”朗稔挠了把光头,“一个宋天齐可承担不起一个实验室的运作,上边自然有人支持。他们就算不知道这场灾难怎么来的,但肯定知道和当年的实验脱不了关系。” “别想那么多,哥……”朗稔拉开车门,一头丧尸扑了过来,吓得朗稔‘日’了一声。 第41章 第 4 1 章 分卷阅读42 抵着丧尸脑袋将之拉出车, 解决掉后,朗稔拍了拍手:“现在丧尸也这么聪明了?居然知道开车门上车并关门,有人来了还伪装起来。” 两人对视一眼,均想到一个可能。 ——丧尸有可能在进化。 想起昨天那两条大蛇,任榆脸色有些不好看。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丧尸以及丧尸动物都进化,不知得死多少人。 朗稔坐上驾驶位:“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的顶着, 咱们不用想太多。” 任榆刚要坐上副架,朗稔喊了声‘等等。’ 接着他把自己的上衣脱下来放在副驾位的座椅上,说:“那哥们把座垫弄脏了。” 见任榆盯着自己上身看, 朗稔做了个秀肌肉的动作:“哥身材好吧?” “我之前猜你是头熊。”任榆坐了上去,关上车门,“我应该猜野猪。” “啊?”朗稔一脸蒙圈,愣是没搞懂任榆这话啥意思。 好半晌他才反应过来, 乐不可吱:“小榆仔,你直说我一句我身材好不就得了, 扯什么熊啊。” 任榆:“我是想说你长得像头猪,谢谢。” 朗稔:“……” 过了一会儿。 “那野猪也挺壮实的不是。”朗稔说,“你这仍然是拐着弯儿说我身材好。” 任榆用关爱智障的目光盯着朗稔看了好久,最后一个字没说, 扔了件衣服给他。 朗稔喜滋滋的接过,宝贝似的穿在身上。 要找的东西都找到,自是一路返回,路过一个加油站, 朗稔下车瞅了眼,没油。 “你还有多少油?”朗稔失望返回。 任榆摇头。 “没啦?” 任榆:“我又不开车,搜柴油又没用。” “那我们得找点油了。” 他们照着地图又选了个方向。 “这次可别又来什么大家伙,我可吃不消。” 一个小时后,路过一片树林时,听到里面传来密集枪声。 朗稔减慢车速,任榆往外看,恰好一个熟悉的凄厉声音尖叫而起。 “啊啊啊,救命!” ——是付晓晨! 朗稔猛踩煞车。 这会儿也顾不上研究为啥会在这旮旯听到付晓晨的声音,任榆推门跑了出去。 “付晓晨你他妈躲远一点!”苏术一枪爆了差点咬到付晓晨脑袋的丧尸,血淋了付晓晨一身,直接吓得付晓晨愣在那里,连尖叫都忘了。 “都叫你躲远一点!” 纪念之吼:“你脑子有坑啊?人家被丧尸抓着哪躲得开!” 想想也是,苏术翻了个白眼,朝站在车顶射箭的唐厌吼一声:“唐子,把付晓晨那傻子重新弄车上去。” 慌乱时期,他全然忘了唐厌是个盲人。 唐厌可以准确的通过声音来判定丧尸移动的位置,但要通过声音判断地形,再去救付晓晨,还要预防丧尸……他不是神。 但是唐厌是个寡言之人,他一直觉得自己在团队里没有什么用处。此刻苏术这么说,他虽迟疑了一下,仍是准备从车顶跳下去。 “别跳,有人救了。”和他同样站在车顶的郑成功说了句。 他抿了抿唇,刚要说话,耳边就听到纪念之兴奋的大叫。 “小榆儿!!” “朗哥!!!” 唐厌紧绷的身体缓缓松了下去。 “卧槽,直他妈猛。”郑成功瞪大眼睛,爆了句粗。 唐厌‘嗯’了一声:“他们是我们队里的实力担当和颜值担当。”这是纪念之说的。 郑成功‘操’了一声,满脸叹服。 朗稔和任榆的突然加入,几分钟之后将三十多只丧尸咔咔虐死,战斗结束。 孟元白等人围着二人,唐厌也从车顶跳了下去。 纪念之更是一把抱住朗哥,眼泪都飙出来了:“呜呜……吓死我们了,还以为你俩咋了。” “个丫头片子。”朗稔在纪念之脑袋上弹了下,纪念之立刻捂着脑袋弹开,接着蹦去抱任榆,被朗稔挡住,“小姑娘家家怎么老是爱往男人身上蹦?” 纪念之:“……” “小榆儿,朗哥好残忍。”她伸出手,一脸绝望。 任榆被逗笑。 苏术眨了眨眼睛,忽铁低头往后退几步。 朗稔瞧到,一巴掌把他拎过来:“你退啥退?” 苏术和纪念之两人目光对上,同时哼一声,纪念之把脑袋转开。 “嘿,你俩这是在我跟前上演决裂?”朗稔乐了。 任榆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有点懵。 “我才不跟他一般见识。”纪念之忿忿道,苏术瞪了她一眼,仍旧没吭声。 朗稔刚要说话,一道大哭声把他们都打断了。 旁边付晓晨扯开嗓子嗷嗷大哭:“啊啊啊,我刚刚差点被咬了!!!!” 众人:“……” 哥们,你这反射弧有点长啊?! “孟先生,不向我们介绍介绍这两位吗?” 他们身后站着四个男人,为首的两个四十岁左右,后面两个二十多岁。 孟元白笑了笑,指着朗稔说:“这是我们队长朗稔。”又指向任榆,“副队长任榆。” 男人身后的年轻人疑道:“一个队里还分正副队长呀?” 男人肘了他一下,年轻人立刻闭嘴不说了。 “幸会幸会,我是郑国荣。”男人说,“这是我儿子,郑嘉园。” 他又指着旁边的男人:“这是弟弟郑国华,后面是他儿子郑成功。” 郑成功笑得有点贱,盯着任榆和朗稔的目光里满是崇拜:“唐厌说你们是实力担当和颜值担当,一点都没夸大!真是太厉害了!” 任榆&朗稔默默瞅了眼唐厌,唐厌就跟眼睛能看到似的,咻的把脑袋垂下去。 接着双方通了下信息。 昨天晚上庄厉来敲门时,大家并没有开门,几句话把庄厉打发走。之后大家又商量了下,决定今天一大早就出来找他俩。 结果出来的时候正巧遇上郑国荣兄弟俩,他们有车。不过车出了问题,孟元白对修车很有一手,上前帮了个忙。 双方就这样谈上话,得知他们出去找人,郑国荣干脆就把他们搭上,人多找物资也更方便一些。 孟元白他们也有代步的工具,双方互利,干脆就搭伙了。 至于为什么要带上付晓晨,也是想带着他这么个福星,希望能遇到任榆和朗稔。 没想到还真遇上了,可见带上付晓晨没错。 说起这个苏术就来气:“不是让你待车上不动吗?你跑车下干什么?” 付晓晨这会儿终于缓过来,非常委屈的说:“有丧尸爬上来,我能不跑吗?” 他当时吓得连叫都不敢叫,嗖嗖下车 就跑。 现在想想,真是蠢得没边。 车顶上可站着两个人啊喂! 分卷阅读43 第42章 第 42 章 遇到任榆和朗稔, 苏术他们出来的目的自然达到。 不过郑国荣兄弟俩并没有搜集到多少物资,毕竟搭了他们的顺风车,接下来两队一起走,算是单方面陪同郑国荣兄弟。 对此,郑国荣兄弟自然高兴。 任榆和朗稔的实力,傻子都能感受到不一般。 有了任榆和朗稔的加盟,物资寻找自然容易得多。路过一个便利店, 里面全是丧尸和丧尸动物。但可以看到货架上的东西还是满的。 如果没有任榆和朗稔,他们肯定会弃之而逃,有了两人在后, 立刻有了主心骨。 纪念之将一只扑过来的丧尸爆头,非常霸气:“就这家了!” 全程任榆没动手,朗稔带头,他的目标是丧尸动物, 它们比起丧尸更灵活,危险性也更大。 丧尸自然交给其他人对付, 没过几分钟,丧尸以及丧尸动物便处理干净。 便利店收获的东西全给郑国荣兄弟,任榆只取了里面放着的两罐米粉。 对此,郑国荣兄弟不住向朗稔感谢, 之后郑国荣兄弟说还要去寻找一些武器,委婉的问朗稔要不要跟他们一起。 朗稔拒绝了。 郑国荣兄弟被拒绝也没意外,毕竟对方陪同一起来找食物已经还了他们顺搭之情。 两方就此分别,苏术开车, 朝基地返回。 车上,众人询问任榆和朗稔昨天发生什么事了。 之前因为有郑国荣兄弟在不方便问,大家便没问。 朗稔看着几个,眉梢一挑,说:“我们遇上两条大蛇。” 他比划着蛇的大小。 看着他比划的样子,众人吞了口唾沫,纪念之抹了把头上冒出来的汗:“朗哥,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你觉得我在开玩笑?”朗稔笑眯眯的,看不出什么。 纪念之嗷了一声:“又不是没被你骗过。”她转向任榆,语含期盼:“小榆儿,朗哥说的不是真的,对吧?” 任榆点头。 众人稍松,可那口气还没松下去呢,任榆出声:“他说的是真的。” 众人怒:那你点个毛的头啊! 孟元白脸色有些难看:“也就是说,有些丧尸动物变异了?” “或者可以说是,”朗稔啧了声,“进化。” 唐厌忽然出声:“如此说来,丧尸可能也在进化。” 朗稔和任榆对视一眼,把目光看向唐厌。 虽然看不到,唐厌却能感受到此刻大家加诸在他身上的目光,他微微垂眸,说:“我和郑成功一直在车顶,晓晨说他是因为有丧尸进入车里,所以他才下车跑的。” “可当时我和郑成功都没有发现这只潜入的丧尸,它避开我和郑成功,悄无声息的自己打开车门进入……” “对!”付晓晨大叫一声打断唐厌的话,将众人吓了一跳,“我当时在车上待得好好的,根本就没听到什么声音,一转头就对上一颗丧尸脑袋,吓得我当时就推开车门跑了出去。” 想起当时的画面,付晓晨抑制不住的打了个寒颤。 “看来真是进化了。”朗稔说。 车内气氛渐渐压抑,如果丧尸以及丧尸动物全部进化。那他们人类,还有活下去的希望吗? 纪念之看到她朗哥毫无任何压力的搓着小榆儿手指玩,偏偏小榆儿没有拒绝! 昨天到底发生了啥,两人怎么看起来比之前亲密多了? 八卦之心在纪念之心中熊熊燃烧。 “这个消息,应该上报基地。”半晌,打破沉寂的是孟元白,他说,“必须要让基地意识到这件事,否则一旦大量丧尸动物及丧尸进化,基地三万多幸存者,百分之九十只是手无寸铁的普通人。一旦出现什么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任榆淡淡道:“你们怎么知道基地不知道丧尸可能在进化的事?” “啊?”众人看向任榆。 任榆闭眼,却不再说话。 苏术眼神示意朗稔,小榆儿这是怎么了? 哪晓得朗稔根本就没看他,只盯着任榆,继续玩任榆手指。 众人有点闷疼。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说什么好。 最后孟元白说:“无论基地知不知道,为了幸存者,我们也应该提个醒。” 任榆勾了勾嘴角,不置可否。 自从从朗稔那里得知所有情况后,他对那些基地上层人物就没抱什么好感。 第43章 第 43 章 回到所住的别墅, 下车的时候,苏术忽然想起来,说:“朗哥,昨天晚上毒狼的队长庄厉来找你。” “找我?”朗稔下车的动作顿了下,他看向缓缓睁开眼的任榆,“找我干嘛?” “说要拜访你。” “然后呢?” 苏术还没说话,下车的纪念之冷哼一声:“要不是我们拦着, 你就要把他放进来了。谁知道你安的什么心。” “纪念之!”苏术脸色猛的一变,大喊。 “你吼什么吼。”纪念之也不爽,她也忍了快一天, “别以为你嗓门大我就怕你了!” “别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揍你!”苏术握紧拳头,眼眶微红。 见他那样,纪念之有点后悔刚刚说出的那句话,但气不过:“有本事你来啊!” “都他妈给我闭嘴。”朗稔厉喝, “你俩吃饱了撑的吗?” 任榆蹙眉,推门下车, 径直走向门口——那里站着听到声音走出来的彭大春,怀里抱着小夜希。 对着彭大春担忧的眼神点了点头,他接过小夜希,小夜希朝他露出一个无齿笑容。任榆蹙紧的眉心顿时松开, 声音不高不低,恰好能让众人听到:“要吵外面吵。” 说完抱着小夜希进了屋。 朗稔无奈看他一眼,转头瞪向眼前红眼的两只:“到底怎么回事?从见到你们起就一直眼睛不对鼻子的,怎么?老子和小榆仔回来碍了你们眼?” “才没有!”两人异口同声道。 朗稔翻了个白眼, 气乐了:“给你们一分钟陈述,否则,今晚就给老子滚外边去。” 纪念之噼里啪啦将昨晚他们争执出去找任榆和朗稔的事说了,末了纪念之哼道:“他就是个胆小鬼,不想去救你们!也不想想庄厉是什么人,就想放他进来,我看他就是瞧上人家实力强,想巴结他们,到时候你们回不来,他就去人家队里。” 苏术恨恨瞪着她,气得胸膛起伏,最后将身上的枪往地上一扔:“我是胆小鬼,行了吧!我滚蛋,行了吧!” 推开朗稔,一溜烟跑了。 纪念之愣住,她眨了眨眼睛,见众人都看着她,她脸唰的涨红:“都看我干嘛,我难道说错了?!”说完自己也推开朗稔,唰的跑向别墅。 朗稔:“……” 分卷阅读44 围观的其他人:“……” “操!”朗稔被俩小孩弄得头都大了,骂了句,对孟元白说,“去把那小子找回来,不带枪,近身格斗low得不行,老子可不想明天看到他尸体。” 孟元白叹口气,追了出去。 朗稔进屋,走到任榆旁边,和任榆一起逗弄小夜希。 “怎么回事?”任榆问。 朗稔简单说了下,任榆蹙了蹙眉,把孩子递给朗稔,上楼找纪念之。 朗稔很不爽,准备跟了上去。 就在这时,付晓晨说:“朗哥,那个庄厉又来了!” 朗稔和任榆同时停下脚步,朗稔抬头看前面的背影。 任榆转身,朝朗稔伸手,朗稔把小夜希递给他。 “让他进来吧。”朗稔说。 朗稔下楼,来到门口,付晓晨领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男人上半身穿着干净的衬衫,下半身是笔直的黑裤,衬得一双腿特别长。脚踩一双锃光瓦亮的皮鞋,不见丝毫尘埃。浑身上下萦绕着一股精英范儿。 看清男人的样子,朗稔挑了挑眉。 不得不承认,男人有张好看的脸,皮肤嘛,比他白。瞄了眼自己的手臂,朗稔很是不爽。 切,白有个屁用。 庄厉走到朗稔面前,目光却没有看向朗稔,而是看向楼梯间的任榆。 目光灼热,就连朗稔都感受到了。 任榆低头戳着小夜希,没有抬头。 片刻后,收回目光,朝朗稔伸手,笑容友好:“朗队长,你好,我是庄厉,冒昧打扰了。” 垂眸看着身前这只手,表面看起来白皙修长,但指腹与掌心均有厚厚的茧子。 朗稔眯了眯眼,伸手与之相握:“庄队长,久仰大名。” 猛然使出一股力量,庄厉瞳孔微缩,两人不动声色的较量。 付晓晨唐厌彭大春站在旁边,满脸问号的默默看着。 庄厉额头上冒出汗,面上却仍旧带笑,眼神缓缓变得锐利。 反观朗稔,一派轻松,谁高谁低,立见分晓。 他率先撤开手,很是热情:“不知庄队长找我有什么事?” 庄厉的手在颤抖,他将手垂在身侧掩饰住,目光紧紧锁住朗稔,眼里有冷光闪烁:“有故人在朗队长队里,是以想过来看看他。” 话落,庄厉将目光落向任榆,柔声道:“小榆,好久不见。” 任榆抬头,与他目光相对,下一秒,眉梢微抬,这个动作与朗稔如出一辙:“我们认识?” 第44章 第 44 章 朗稔顿时咧了嘴。 然而, 任榆的态度却让庄厉放松了身体,如果任榆态度很好的话,他反而会怀疑。 嘴角挑起一抹笑,庄厉道:“小榆,你还是没变。” 任榆皱眉,对庄厉的态度非常不爽,他跟他很熟么? “你还是那么让人讨厌。” 庄厉说:“其实这段时间, 我一直在找你。可是一直没有找到。” “哦。”任榆抬步往下走,一直走到朗稔身边。 朗稔瞄了眼庄厉,忽的把手搭在任榆肩上, 作惊讶状,“小榆仔,你们真的认识?” 庄厉的目光在朗稔放在任榆肩上的手顿住,任榆的洁癖他深有感触。想当初, 他花费好长时间都没能与任榆这般亲密接触。 这个男人…… 庄厉与朗稔目光相接,一秒后错开。 “认识就好办了。”朗稔拉起任榆手, 轻轻搓玩,“小榆仔,哥可是教过你,要礼貌。既然认识, 那咱们就请庄队长喝一杯呗。” 他故意加重‘咱们’二字。 任榆看了他一眼,没同意,也没否认,给足他面子。这让朗稔心情那叫个舒畅。 朗稔做了个请的动作:“庄队长, 请吧。” 三人坐到沙发上,任榆朗稔坐一起,庄厉则坐在茶几对面。 付晓晨和唐厌悄悄站在旁边。 彭大春端了三杯茶过来,对任榆道:“把夜希给我吧。” 任榆没有拒绝,等会儿估计会动武,抱着小夜希不方便。 看着对面并肩而坐的两人,庄厉眼底暗光掠过。片刻后,声音一如之前温和:“小榆,你什么时候和朗队长认识的?” 任榆启唇刚要说话,朗稔忽的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 “小榆仔,你之前说在一个队里待过,是不是就是庄队长所处的这个队?” 置于膝盖处的手收紧,庄厉目光紧锁任榆,表现的有些不可置信:“小榆,你什么都跟朗队长说了?” “这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吗?”朗稔再次抢过话头,不给任榆说话的机会,“庄队长,其实还得感谢你呢,要不是小榆仔离开你们队,我还不能捡着这么个大宝贝。你说是吧?” 庄厉脸上的笑意隐隐维持不住。 仿佛没看到庄厉快要变色的脸,朗稔继续笑眯眯的说:“庄队长,我跟你说。自从知道小榆仔曾经在一个队里待过后,我就一直想。那队的队长是不是脑子被门夹过,居然会把我们小榆仔给扔掉。” “今日一见,才发现自己想错了。庄队长一表人材,实力非凡,看起来非常聪明。与我所想差之甚远,还忘庄队长不要见怪哈。” 指背青筋爆起,庄厉脸色彻底沉了下去。 好半天才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朗队长好口才。” “嗨。”朗稔端起茶喝了一口,“还行还行,以前干过销售糊口,就这么练了出来。” 庄厉:“……” 任榆嫌弃的往旁边挪了点,自从庄厉来了,这人就开始不对劲。 见他挪,朗稔也跟着挪过去。 “小榆仔,你放心。”朗稔揉了下他脑袋,“以前哥销售业绩就是第一,等以后恢复,哥还干这行,保准让你不缺吃不缺穿。” 说着还在任榆腰上摸了把。 这些小动作庄厉全部看在眼里,同时看在眼里的还有任榆的反应。 本以为对于朗稔的某些动作任榆定会厌恶或是发怒。 然而,没有。 虽然他在任榆脸上看到有嫌弃的表情,可至始至终,任榆没有打开朗稔的手,亦没有对朗稔所说的话表示出反感。 瞄到庄厉的反应,朗稔勾了勾唇。 呵,跟我斗。 忽然,一阵剧痛袭来,朗稔差点嗷一声叫出嗓子,想着庄厉就在对面看着,他生生把这嗓子给压了下去。 他低下头,看到任榆的脚正安安静静踩在自己脚上,鞋面上的海星咧着嘴,似乎在嘲笑他。 任榆朝他弯了弯眼睛,脚下的力度却不失分毫。半刻后,将头转向庄厉,神色淡了下去:“我只问你,小乐和笑语呢?” 庄厉脸色一变:“你知道他们不在队里?” 任榆看着他,不说话。 庄厉 深吸一口气, 分卷阅读45 任榆的表情他看不透,但他很清楚他该怎么回答。 “他们不在了。”庄厉说。 “然后呢?” 庄厉苦笑:“你是不是在路上看到小乐了?” “要我和你说详细情况?”任榆声音平静,听不出喜怒,“他绑在一根柱子上,绳子绑得很有手法,他越挣扎,绳子就越紧。有几根绳子勒进他的肉里,刚开始流出来的应该是鲜红的血,到后面,被黑色覆盖……” 庄厉闭了闭眼,打断任榆:“对不起。” “我们是两个月前进基地的,在路上遇到丧尸群袭击,笑语为保护小乐,”顿了顿,他继续说,“等我们逃出后才发现,小乐也被咬了。我本想杀了他,但是下不了手。” “所以就把他绑在那儿,让他慢慢体会变成丧尸的感觉?”任榆忽然暴起,竟在眨眼间跃过茶几,将匕首置于庄厉喉间。 杀机笼罩着庄厉,让他整个人不由自主处在紧绷状态。他不敢妄动,一旦动了,等待他的是什么,他很清楚。 三个月不见,任榆的身手又快了不少。 “庄厉。”任榆瞳孔微微放大,声音冷如冰晶,“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么吗?” “什么?”对着近在咫尺的眼睛,庄厉的声音有些哑。 “假、慈、悲。” 任榆手轻轻一抖,一条血线自庄厉脖子处溢出。 片刻后,他放开庄厉,将匕首扔在地上,直身扯出纸巾,擦了擦手。 “看在以往的情面,我不杀你。”任榆居高临下的看着庄厉,目光淡漠,“现在,立刻滚。” 所有人目瞪口呆,包括朗稔,没想到任榆说动手就动手,一点征兆也没有。 庄厉伸手摸了摸脖子,眼底似乎滑过什么,接着他站起来,深深看了一眼任榆,头也不回的离开。 第45章 第 45 章 “小榆仔, 没事吧?”朗稔起身,走到任榆身边。 任榆转头朝他脚上瞄了眼:“看来我踩的并不重。” “啊啊啊啊。”朗稔立刻将那只被踩的脚翘起来,声情并茂的说,“疼疼疼,疼死了,肯定肿了。小榆仔,你咋这么狠心!快给哥吹吹。” “你要再这么夸张, 我不介意给你另只脚再盖一个章” 朗稔眨眨眼睛,默默放下脚,秒变正经:“走, 上楼去看看那丫头片子,等会儿要是水漫金山可不好。” 任榆嘴角抽搐。 等两人朝楼上走后,付晓晨一脸懵逼的看着二人背影,对旁边的唐厌说:“我觉得我被虐到了。” 唐厌:“正常, 习惯就好。” 结果两人刚到楼上就看到纪念之匆匆跑出来,眼睛红肿, 见到两人愣了下:“苏术那个二傻子呢?” 朗稔抄起手臂:“你不是看到他跑出去了吗。” 纪念之:“小白还没把他找回来?” “怎么?”朗稔说,“把人家骂跑,现在又担心了?” “谁担心他呀。”纪念之犟嘴,过了一秒, 她又抽抽噎噎的问,“我刚刚……真的很过分?” 朗稔耸肩:“你说呢?” “在你心里,苏术真的是胆小的人?”任榆问了句。 纪念之:“可是昨晚上他一直阻止我们不去找你们。” 说着说着,纪念之就又哭了, “是,他说的对,你们没回来,肯定是遇到上棘手的事。你们都解决不了,我们去了也没辙。甚至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找你们。” “可知道是一回事,做不做是另一回事。”纪念之哭得鼻涕都流出来,“我的命本就是朗哥你救的,还有小榆儿,你救了我那么多次,要不是你们,我纪念之早就不知道死在哪。一想到你们处于危险之中,我就心慌。” “所以哪怕我一无是处,哪怕我笨的要死,哪怕我一出去可能就会死,可我还是想去找你们。” 她蹲了下去:“在你们处于危险之中,我们怎么能安安稳稳的坐在这么个大别墅。难道就因为你们很强,所以我们就能理所当然的享受你们带给我们的好处吗?” “我对苏术说的那些都是气话,我就是气他,气他怎么能那么理智那么冷静。”她吸了口鼻涕,眼前递了张帕子,她接过狠擤一把鼻涕,闷闷道,“我也不是故意的。” 任榆和朗稔对视一眼。 诚然,他们确实强,正因为强,所以在队里保护其他人成了他们的本能。尤其是朗稔,虽然他老是嘻嘻哈哈没个队长样。 但如果不是他,苏术纪念之孟元白不可能活到现在。 自从任榆加入队里后,他们就跟开了挂似的,再危险的境况面对起来都不怎么危险。 所以,大家心安理得享受着二人带来的安全。却忘了,他们也是人,也有可能会受伤。 当然,任榆和朗稔也不指望要什么回报,可听着纪念之这么一番话,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个丫头片子。”朗稔眨了眨眼,“滴滴儿大的脑袋装的都是些什么,还不快起来,这些话留着给苏术说吧。” “我在这儿。”身后传来苏术的声音。 任榆和朗稔转身,吓了一跳。 所有人站在楼梯口,苏术、孟元白、付晓晨、唐厌、彭大春。 直勾勾盯着任榆和朗稔。 “干哈呢?”朗稔吼了声。 任榆亦是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一转身就对上五双直勾勾的眼睛,那场面,不知道的还以为对上五只丧尸呢。 苏术几人刚要开口,知道他们要说什么,朗稔竖起手掌:“打住。” 无奈,众人只得把嘴巴闭上。 “行啦,我和小榆仔出去转转,你们要干啥干啥。”朗稔拉着任榆走下去,路过苏术时,“你是男子汉,大肚点。” 直到出门,朗稔才抖了抖身子:“煽情果然不适合哥。” 任榆白他一眼,却不知为何,心情又好了,说:“要不要跟我去个地方?” “上哪?”朗稔特豪气。 任榆伸手,指向一处别墅:“踢馆。” 他所指的,正是毒狼小队所在的别墅。 毒狼别墅 目前毒狼队有五个人,队长庄厉,剩下四人分别是:郁佳泽,何旭飞,阮林,温建。 “厉哥和那个任榆关系很好吗?”郁佳泽擦着手中的刀,第三十二遍问这个问题。 回应他的,仍旧是沉默。 他一下又一下擦着刀,刀身被他擦得干净透亮,森然的刀面,反射出他阴沉冷戾的双眸。 耳朵微微一动,他放下刀,将目光射向门口。 熟悉的身影走地进来。 那一抹红色瞬间刺红郁佳泽的眼,他咻的站起身,疾步走向庄厉:“厉哥,谁干的?”声音有点抖。 “没事。”庄厉松开脖子,“小伤。” 温建拿来药箱,低声问 分卷阅读46 :“小榆?” 庄厉嗯了一声,郁佳泽闻言,咬牙道:“任榆伤你的?” 庄厉没回答他,只说:“他知道小乐和笑语的事了。” 温建叹了口气。 何旭飞忍不住说:“这件事跟你没关系。” “在任榆眼里,我们都有关系。”阮林冷笑一声,“他的眼里就只有杨小乐和杨笑语,那他当初离开为什么不把他们带走?现在他们死了,还要把帐算在我们头上不是?” 越想越气,阮林啪一声把枪摔在桌上,“他任榆凭什么……” “对啊,我凭什么?”阮林话音未落,一道声音从门口插了进来。 所有人猛的一怔,接着迅速朝门口看去。 庄厉眼中闪过一抹喜色:“小榆,你怎么来了?” 其余人则瞬间警惕起来。 至于郁佳泽,他的眼里除了警惕,还有……杀意。 任榆负手站在门口,歪着头,目光在郁佳泽身上顿了下,接着转到阮林身上,淡淡道:“我来告诉你,我凭的是什么。” 话落,人已消失在原地。 第46章 第 46 章 还没等人反应过来, 阮林已经砰的一声砸在庄厉面前。 “任榆,你不要歁人太甚!”何旭飞大怒,指着任榆,眼里闪烁着火花。然身子却扎根在原地,没敢动弹分毫。 温建把阮林扶起来,阮林一张脸涨得通红,恶狠狠的瞪着任榆, 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太快了,快得他根本就没发现任榆是怎么动的手,等反应过来时, 身体已经飞了出去。 “不是问我凭什么吗?”任榆伸出手,目光冰冷,“凭的就是我的实力。” “杨小乐和杨笑语被丧尸咬,那是他们实力不济, 我不怪任何人。”任榆说,“可我想问问, 你们这么多人,就算庄厉下不了决心杀小乐,你们呢?” “温建。”任榆指名点姓,“你呢, 你当时在做什么?” 温建脸色一变,张了张唇,什么也没说出来。 “你是笑语的男朋友,笑语死了, 她的弟弟,你是怎么对待的?” “那个时候,小乐是不是求过你们杀了他?为什么不杀他?为什么要把他绑在那里?就因为不忍心?” 每说一句,任榆心中的怒气值就上升一分。 而温建,脸色却愈发悲凄,甚至还带了内疚。 阮林咬牙怒道:“既然你怪我们没有保护好他们姐弟俩,当初你走的时候为什么不把他们带走?!” 任榆冷冷盯着他:“为什么不把他们带走,你们不是很清楚?” “对不起。”温建终究哑声开口,“是我没保护好笑语,是我对不起小乐。” 任榆一字一句:“就算你们忍不下心杀他,为什么要绑着他?为什么不给他一把武器,让他自结。” “我有个猜测。”朗稔忽的踏进门,“小榆仔,你有没有想过,他们将小乐绑在那里,不是不忍心,而是……诱饵?” 朗稔不想用这么大的恶意来揣测毒狼队的做法,因为这毕竟是任榆曾经待过的队。 其实最初看到杨小乐被绑在那里时,朗稔就有这个想法,只是当时见任榆很难过,就没提。 刚才庄厉来拜访的时候,这种感觉又深了些。因为具体情况他并不知道,所以他仍旧没说。 可当他见到这些人听到这些人的话后,他几乎可以确信一件事——那个叫杨小乐的小少年,绝不是因为不忍心杀他才将他绑在那里。 队里五个人,就算庄厉不忍心杀杨小乐,其他人呢? 甚至杨小乐的姐姐和其中一个男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只要稍微有点良心的,都不可能让自己女朋友弟弟受这样的折磨。 再往深点想,就算不忍心杀,如任榆所说,为什么不给杨小乐一把武器,可以让他自我了结。 一切的一切,只是因为朗稔是身外人,是以看得清楚。 他慢慢走近任榆,以任榆的聪明,他应该也想到一些,只是不愿意相信而已。 任榆浑身一震。 “是这样吗?”他声音很轻,然而落在众人耳里,却犹如大鼓雷音。 毒狼队的人沉默。 沉默,等于变相的承认。 就连满脸嚣张怒火的阮林亦垂下肩膀,眼里闪过慌乱。 “小榆,事实不是这个样子。”庄厉打破沉寂。 他冷冷看了眼朗稔,朗稔毫不介意的与他对视:“当时情况很危急,我们刚刚逃过丧尸群,又遇到许多丧尸动物,就在那个小镇上。那个时候小乐情况已经很不乐观,陷入昏迷之中,我们弹药也不足,需要有人帮我们分散注意力,如此才好突围。” “小榆,我知道这个做法很不好。”庄厉眼里现出内疚,“可是当时已经没有法子,我们不得不用最少的牺牲将危险降到最低。” 任榆的手在抖:“所以,你们没有经过他的允许,就把昏迷的他绑在柱子上。而他醒来,发现自己信任的队友正用绳子一点一点把他绑起来。你们有没有向他解释?他有没有挣扎?有没有求你们?” “那你想怎样?”郁佳泽猛的大吼一声,“你就是任榆对吧?自我一入队,杨小乐就一直念叨着你,说你有多么多么厉害。那他被丧尸包围的时候你怎么没在?杨笑语为救他而被丧尸拖走的时候你怎么没在?” “他当时已经被咬了,马上就要变成丧尸,我们正遭遇危险,他根本就活不下来。难道我们就不能废物利用,用他阻挡一下那些东西进攻的脚步?难道我们要为了一个马上变成丧尸的人,而全部命丧当场?” “任榆,你没在现场,没有资格说这些话!” “我日!”朗稔目光冷了下来,“我他妈今天真是开了眼。” 话落,人己蹿了出去。 庄厉一直注意着他,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将郁佳泽拉了下,他自己则对上朗稔。 庄厉的拳脚功夫不差,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厉害。就单比拳脚之术,他能胜过任榆。 此刻和朗稔交手,面对朗稔急风暴雨般的攻击,竟似有些招架不住。 郁佳泽愣了下,接着就要掏枪。 下一秒,手腕剧痛,咔擦一声。 任榆将手中的枪扔掉,单手扼住郁佳泽脖子将他提了起来。 “小榆。”温健喊了声。 “任榆,你把佳泽放下。”何旭飞举着枪,枪口直对任榆,“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庄厉见到,厉喝:“何旭飞,放下枪!” 一个失神,朗稔的拳头击在他脸侧,接着一个腾飞扫腿踢在他脖子处。庄厉翻着身子抛出去,撞在茶几上,玻璃制的茶几砰一声碎了。 他张嘴吐出一大口血,血中还能见到一颗大牙。 朗稔站在原地,抬起大拇指擦了下嘴 分卷阅读47 角上的血迹:“毒狼,不过如此。” 第47章 第 47 章 何旭飞因这变故愣神, 任榆借此机会近身,一脚蹬在后者胸膛,将之踹到墙边。 至于他手中的郁佳泽,已经开始翻白眼,喘不过气来。 “小榆,放下佳泽。”庄厉挣扎着从碎片中直起身,声音带了三分哀求。 任榆死死盯着他, 嘴里出声,却是对温健说的:“温建,别逼我对你动手。” 温建僵在原地, 将手中的袖箭收了回去。 两秒后,任榆将郁佳泽甩了出去。 在剧烈的咳嗽背景中,任榆走到庄厉身前,一身杀气并不掩藏。 他看着庄厉, 良久,缓缓道:“庄厉, 从今以后,我们,两清了。” 庄厉却忽的伸手拉住他,还没说话, 任榆已经抬腿踢了出去。 看着手上沾着的血,任榆眉头紧皱:“脏。” 朗稔笑眯眯的递上纸巾,任榆看着他,接过, 眉心松了松。 朗稔揉了揉他头发,揽住他肩:“我们走吧。” “嗯。” 路过温建时,任榆顿住脚步:“幸好她死了,如果她还活着,大概某一天,你会为了活命把她也推出去。” 甚至任榆现在已经怀疑杨笑语真正的死亡原因,是真的为救小乐,还是被这些人推进去的? 潜意识告诉他,这些他曾经相处过的人,并没有丧心病狂到这种程度。 温健知道他说的是谁。 “小榆。”温健痛苦的闭上眼睛,喃喃,“我不想的。” 任榆没再听,他和朗稔走出这栎别墅。 外面天色渐暗,太阳快落山了。 一直走进自己别墅范围,任榆才低声道:“我就这么放过他们,是不是太简单了?” “怎么会?”朗稔笑,“难不成真把他们全杀了?就事实来说,他们的做法确实没问题。” 以最少的牺牲换最大的利益。 “不过就道义来讲,这种人真是恶心,幸好你离开了。” “如果我当时把他们带走就好了。”任榆仍是不能释怀。 “你那时候怎么带走?”朗稔说,“我刚听你说,杨小乐的姐姐杨笑语和那个看起来忠厚老实的男人是一对吧?你觉得人家会抛弃男朋友跟你走?” “就算她不和我走,我也应该带走小乐。” 那个时候,明明小乐都哭着喊着让他带走他,可为什么他不带走呢。 是因为杨笑语在旁边哭着说‘小乐,我才是你亲姐姐’吗? “人家是亲姐弟,你站在什么立场把杨小乐带走?”朗稔皱眉,对那个叫杨笑语的姑娘也没丝毫好感,真是白长一双眼睛。 如果真会看人,怎么会看上温健那样的男人? 不过,陷在爱情里的人,又有几个是理智的呢。 在之前朗稔也遇到过几起相似的事。 “别想那么多,这事儿跟你没关系。”朗稔捧着任榆脸蛋,知道任榆在内疚,虽然他面上并不显,“听着,你已经做得够好了,明白吗?” 如果按年龄算的话,任榆的年龄绝对比朗稔大,朗稔也清楚这一点。 但是,人鱼的年龄和人类的年龄是同等算的吗?人类十八岁成年,人鱼也是? 不应该,如果真是这样,任榆的面貌不至于这般年轻。 无论是从面貌还是性格,在朗稔眼里,任榆都是一个小屁孩。 一个让他……心疼的小屁孩。 是呐,他就没聪明过。 朗稔眼里掠过一抹追忆,很快又将思绪接回来,看着手中这张精致漂亮的脸蛋,有些怔忡。 片刻后,目光下移,准确的落在任榆唇上。 末世里,因为天气热,水源缺少,许多人的皮肤都很干燥。尤其是嘴唇,会因缺水或者其他原因起干皮。 比如朗稔,就算他不缺水,但他的嘴唇看起来亦是有些干燥。 瞅眼过去,立刻就能知道这是糙汉子的嘴。 哪像任榆。 他的嘴唇殷红如血,唇瓣上泛着湿润的光泽,一眼看去,仿若一颗晶莹剔透的樱桃,衬着精致白皙的脸颊,愈发秀色可餐、唇红齿白。 完全挪不开眼。 人鱼,果然如教授所说,是魅惑人的物种。 朗稔喉结不受控制的滚了滚。 “小榆仔。”朗稔哑然出声。 任榆条件反射的抬眸,眼前阴影袭来:“你嘴上有东西。” 还没反应过来,唇上忽然一暖。 下一秒,朗稔抓住任榆踹过来的腿,砸了下嘴后才放开,接着咻一声蹿进别墅,速度快得都快成残影,显然是怕任榆发火。 片刻后,爽快的大笑声自厅内传出。 任榆站在原地,伸手放在唇上,轻轻触着。 另一只手放在胸膛,为什么……这里跳得这么快? 第48章 第 48 章 任榆游在长老爷爷身前, 和其他几只小人鱼排排坐着听长老爷爷讲故事。长老爷爷经常给他们讲关于深海里的一些故事。 “人鱼虽是凶悍的物种,但他们有一个特质,专一。你们知道什么是专一吗?” 一众小人鱼摇头。 任榆尾巴上有片鱼鳞痒,正翘着尾巴抠,闻言兴奋举手:“我知道我知道,就是喜欢上一样东西,会一直喜欢, 不会变。” 长老爷爷赞赏的看了他一眼,示意他游过去,任榆游过去, 长老爷爷伸手在他鱼鳞上挠,任榆舒服得直翘尾巴尖。 “小榆说的对。”长老爷爷说,“我们人鱼一旦喜欢上什么东西,绝不会厌弃。” 另一只小人鱼也举手:“长老爷爷, 难怪你头顶上那块海藻一直没有丢掉,原来是喜欢它呀!” 长老爷爷‘啊’了一声, 伸手在头上扒拉好一阵,才将那株海藻扒拉下来。 离得最近的任榆听到长老爷爷嘟囔一句:“难怪觉得头上痒,这玩意居然把我脑袋当饲料……” 任榆差点笑出声,长老爷爷赶紧瞪他, 任榆立刻板起脸。 接着长老爷爷又说:“我们人鱼族,伴侣是最神圣的词语。许多人鱼会找异性人鱼繁衍。有时候甚至会在雌性人鱼产子后杀了雌性人鱼,但这种不能称为伴侣。” “但是,人鱼一旦找到自己的伴侣, 便会倾尽所有对他好,生死相随。所以,一般人鱼是不会找伴侣。” 有小人鱼又问:“可我母亲和父亲他们就是伴侣呀。” 另几只小人鱼也纷纷点头说。 “所以我说我们这支人鱼族和其他人鱼不同。”长老爷爷笑得非常慈祥。 众小人鱼很是高兴。 任榆却突然问:“长老爷爷,那你为什么没有伴侣?” 长老爷爷顿了好一会儿才说:“因为我的伴侣不在了。” 他摸着任 分卷阅读48 榆的脑袋:“小榆,以后你要是有伴侣,一定要好好护着她,不要让她受伤。不要像长老爷爷一样,用一生的时间来缅怀。” 任榆重重点头:“我要是有伴侣,我一定会对她好,把我喜欢的都给她。” 长老爷爷笑着说他是乖孩子,接着又开始讲其他故事。 —— 任榆曾经想过伴侣的事情,在深海中时,他常常想,自己会喜欢上一条怎样的雌性人鱼呢。 在他那片海域中,雌性人鱼本就不多,年轻的雌性人鱼,那就更少了。 不过只要等他成年,他就可以出海到处游玩,总会遇到适合自己的雌性人鱼。 只可惜,还没有等到任榆成年,末世来了。 他到达岸上,什么也不懂,刚开始懵懵懂懂,好几次因为没经验,差点被丧尸咬到。 之后慢慢摸索出一些经验,这才开始搜集物资。 没过多久,他遇上了庄厉。 那时任榆刚上岸不久,一次偶然机会,他救了庄厉,两人结伴而行,庄厉教了他很多东西。 包括用枪,亦是庄厉教的。虽然他的枪法差得要死。 还有语言汉字,这些都是庄厉教给他的,当然,这其中不乏萨比帮忙。 任榆一直挺感激庄厉,只是后来随着队伍人增多,慢慢他才发现,庄厉并不像他看起来那么简单。 愈相处愈发觉得不是一路人,所以他毅然离开。 再然后,遇上朗稔。 朗稔和庄厉没有一丁点相像的地方,他爱笑,总是一副轻佻样,说话没个正经。 可真要说起来,和朗稔相处起来非常舒服轻松。 站在他身边,你可以毫无理由的相信他。 “小榆儿,你站在外面做什么?”纪念之站在门口大喊,喊声打断了任榆的沉思。 他猛的回过神,放下手大步走进去,目光在厅内扫了下,没发现朗稔身影。 “他呢?” 纪念之吓了一跳,狐疑的瞅了眼任榆。刚刚朗哥跑进来大笑,现在小榆儿进来却是一脸阴沉,朗哥肯定又惹小榆儿生气了! 她伸手往楼上指了指,做口型:“你房间。” 队长嘛,就是拿来出卖滴! 任榆往楼上走,推开自己房间的门,一阵拨浪鼓声传来,随着这声音的还有孩子奶声奶气的笑声。 任榆愣住。 房间里,小夜希被放在床上,朗稔拿着拨浪鼓在小夜希头上转着。听到声音的小夜希伸着小腿小手想去抓拨浪鼓,朗稔故意伸高,小家伙根本就抓不到。 但她并不懂,只以为是在和她玩耍,笑得可开心了。 朗稔忽的抬头,朝任榆招手:“小榆仔,你过来,你看这丫头,是不是特漂亮。” 任榆走过去,小夜希像是能感应似的,眼珠朝他移过来,朝任榆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任榆绷着的脸瞬间松开,眼里升起笑意。 他弯腰把小夜希抱在怀里,朗稔坐在他身边,道:“你觉得,这丫头像不像我俩生的?” “不要脸。”任榆啐了口,“有本事你生一个试试?” “嘿。”朗稔感觉自己被蔑视,他起身把枕头团吧团吧往肚子里一塞,撑着腰,“看,这不是有了吗?” 任榆瞄了一眼:“神经病呀你。” 过了一秒,任榆起身,怒道:“你身上全是汗,谁准你把我枕头塞进去!” 朗稔无辜的说:“我身上挺干净的,你要不要来摸摸?” 任榆深吸一口气,见状不对,朗稔赶紧把枕头取出来,乖乖的放回原地。 “那我现在就去洗澡。”说着冲进浴室,也不关门,唰唰就脱衣服。 任榆低头,对着小夜希说:“我是不是太温柔了?” 小夜希依旧笑,一只小手还卷着他的食指。 “乖乖在这里等着。”任榆将小夜希放回床上,接着走入浴室,见他进来,正脱裤子的朗稔一脸惊喜:“小榆仔,你这是要和哥一起洗吗?” 任榆活动手腕,轻轻勾唇:“好呀。” 第49章 第 49 章 楼下 正在摘菜的纪念之忽然道:“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打起来了。”唐厌说。 “朗哥单方面被虐。”正剥豆子的苏术说。 付晓晨有点懵逼:“你们怎么都觉得是朗哥被揍呢?” 众人用看傻子的目光看他, 付晓晨被看得一阵心慌。 彭大春站起来,在围裙上擦手:“不行不行,我得上去看看,夜希还在上面呢。” “不用。”苏术嘿嘿道,“彭姨,你别上去,别打扰他们的好事。” 纪念之朝他翻了个白眼:“就你话多。” 两人刚刚谈论了一番, 现在已经和好,恢复成互怼的模样。 苏术表示自己是男人,不跟女人一般见识。 孟元白却突然出声:“咱们是不是忘了件事?” “啥事?” “丧尸和丧尸动物进化的事情。” 众人顿时沉默, 接着七嘴八舌的讨论,怎么把这个消息告诉基地高层,直接去说?还是匿名说? 等朗稔青着两个眼圈揉着腰和抱着小夜希的任榆走下来时,就见众人讨论的热火朝天。 “这还不简单。”朗稔插嘴, 只觉得自己怎么收了这么群傻子,“外面那些站岗的守位, 他们是吃素的?” 孟元白立刻站起来:“我这就去跟他们说,让他们传达。” 他飞快的跑了出去。 众人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孟元白这么热心。 最后只能归结于孟元白大善良。 任榆却若有所思,朗稔瞅了他一眼, 附在他耳边:“想不想知道小白的身份?” 任榆:“还没被打够?” 朗稔僵了下,默默把脑袋移开了些。那模样,配着那颗光头,看起来颇有些委屈意味。 任榆低头轻笑了下。 * 基地中间有一栋白色建筑物, 里面置放许多精密仪器。有穿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有穿白大褂的,也有穿军装的。 这是基地的实验楼,基地大棚里的蔬菜区,便是从这里最初培育出来。 还有电网,电能,水源,均是从这里制作而出。 一间实验室里,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在里面穿梭在机器当中。到处都是物架,上面放满装着各种各样动物的瓶瓶罐罐,有大有小。 有密集恐惧症的看到这些,只怕鸡皮疙瘩顿时就会冒出来。 实验室里放着两张实验床,一张上面是昏睡的正常人,另一张上面,赫然是一只丧尸。 丧尸手脚嘴均被铁器禁锢。只能挣扎着身体,发出低吼的声音。 大门忽然响起一声滴,门上的显示屏一道绿光闪现,门被打开 。 冷峰和宋净司走了进来。 分卷阅读49 “冷上将,宋城主。”男人见到他俩进来,也只是淡淡抬了下头,打了个招呼。 “林意。确认了吗?”冷峰上前一步,“已经有人发现丧尸及丧尸动物在进化了。” “倒也没有傻子嘛。”秦意放下手中的文件,点头道,“刚刚已经确认,丧尸和丧尸动物在进化。尤其是丧尸动物,很有可能不单单是进化,它们还在变异。” 宋净司蹙眉,换了个问题:“疫苗研制情况如何?” 林意扯了扯嘴角:“宋城主,我不是神。” 宋净司脸色有些难看,秦意说:“许教授剩下的三分之二手稿,你们拿到手了吗?” 宋净司和冷峰齐齐摇头。 “速度可真慢。”林意冷笑,“如果不拿到剩下的手稿,疫苗永远不可能研制出来。” 冷峰沉声道:“目前X市已经沦陷,我派了好几个精英队去,全军覆没。” 冷峰的眼底闪过痛心,这些都是为国损躯的壮士。 “这是你们的问题。”林意耸肩,“我只负责研制。” 冷峰眉头紧锁,虽然林意的语气不好,但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 宋净司忽然道:“上将,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们可以发布一个任务。” 冷峰与林意同时看向他。 宋净司浅浅勾唇:“我们基地不是有好几支金级队伍?或许可以请他们帮忙。” 林意:“城主,你这算盘打得倒是不错,但你觉得,那些人是傻子吗?” 宋净司道:“如果告诉他们,他们若成功取得手稿,就能研制出疫苗,你觉得他们会不会答应?” 林意冷道:“手稿并不是数据,我没有说拿到手稿就一定能制出疫苗。” “至少,你说过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不是吗?”宋净司静静的看着他。 半晌,林意回了个甘拜下风的手势。 * 在基地的日子倒是挺悠闲,任榆他们物资够,不用担心吃的问题。又住在富人区,安全问题也不用操心。 如果不走到外面,只会以为是在度假。 偶尔任榆会在院里的游泳池里游泳,当然,不会变成原身。 悠闲的日子过得很快,眨眼一个星期晃过去。 这日是难得的阴天,空气闷热。 苏术纪念之孟元白付晓晨四人去交易区买蔬菜,顺便逛逛。唐厌修仙,彭大春收拾房间。 朗稔和任榆带娃,小家伙躺在小推车上睡得非常舒服,朗稔和任榆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一个刺耳的声音,紧接着—— “朗哥,小榆儿!”透过窗户,付晓晨撕心裂肺的声音响起,“念之和苏术被抓走了!” 任榆和朗稔脸上的笑容定格,他们同时起身拉开门走出去。付晓晨一身是血的站在门外,要不是旁边的男人扶着他,只怕他已经栽倒在地。 这个男人,正是当初带他们进别墅的李涛,任榆还给了他一盒饼干。 见到他俩,付晓晨哇的一声哭了:“你们快去救念之和苏术,元白追了上去,但他受了伤……” 一口气上不来,付晓晨晕过去了。 “被谁带走了?” “是疯子。”李涛连忙说。 听到响动的唐厌和彭大春走出来,看到浑身是血的付晓晨,彭大春啊的叫了声,赶紧和唐厌一起把付晓晨弄了进去。 李涛则在外面向朗稔和任榆简述情况。 他其实围观了全过程,只是在当时那个境况里,没谁敢站出来。 基地里流传,得罪谁也不要得罪疯子。 事情很简单,在交易区,苏术四人和疯子撞上了。 刚进基地时,李涛对他们说过,住在富人区的队伍不多,其中一个就是疯子。 他独居,好色,曾是少林寺俗家弟子,一身功夫很是了得。 在交易区,他看到纪念之时,动了歹念。 末世来临,大家为了生存而战斗,尤其是女人,活下去都难,谁还会费尽心思打扮自己。甚至为了不显眼,故意把自己扮丑。只为了少那么几分危险, 毕竟在末世里,丧尸虽可怕,可人心显然更可怕。 所以,在基地里除非是大佬的女人,或者本身就有实力的女人,她们才会把自己往干净整洁方向打理。在交易区,几乎看不到鲜亮貌美的姑娘。 纪念之本身长相就不丑,加之在别墅里生活得很滋润,这段时间她被养的愈发水灵。而且她年纪轻,未满十九,一眼瞅去,跟个鲜嫩的花骨朵似的。 疯子哪能不动心思? 可纪念之四人也不是好惹的,孟元白近身格斗亦不差,当疯子要请纪念之陪他走走遭到拒绝后,疯子动了武。 疯子身边还有个男人,四人面对两人,毫无反手之力。 纪念之和苏术身上的枪都被他们抢了去,孟元白受了伤,唯一没受伤的就是付晓晨,他身上的血是孟元白的。 疯子和另一个男人将纪念之苏术抓走,孟元白撑着重伤的身体去追,差遣付晓晨回来报消息。 朗稔和任榆听完,脸色完全沉了下去。借了李涛的车钥匙,任榆坐在后座,朗稔一轰油门,摩托车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第50章 第 50 章 到达交易区时, 任榆让萨比进行精神力探测,经过几天的沉睡,萨比重新活了过来。 萨比的精神力探测在百米内,短小的不行,但它熟悉苏术纪念之孟元白的精神波动,能从空气中提取微量。 这很耗费精神力,萨比老大不情愿,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才醒来没多久,又要让我睡。” 任榆只得安抚它。 萨比虽然满脸嫌弃,但还是非常尽职的帮忙, 过了几秒,它说:“我感觉他们走的是基地大门的方向。” 任榆立刻说:“他们出了基地。” 朗稔闻言,二话不说,加速往外赶。 一路疾驰出基地, 靠着萨比,半个小时后, 他们到达一栋楼前。属于他们队里的大悍马停在楼前,四周围满丧尸。 “就在里面。” 听到响动,那些在小楼外围着的丧尸以及在楼梯里转悠的丧尸全都转过身,朝他俩跑了过来。 “五楼。”任榆说, “你先上去,这些我来对付。” 他往后退,引着那些丧尸往旁边走,站在一旁的朗稔仿佛是隐形。 楼梯里的丧尸差不多被任榆带走光, 只剩下几只,朗稔轻松解决。 至于带着丧尸走的任榆,他一点都不担心。 五楼一间民房里 这是一间并不宽敞的房间,靠角落边有张床,纪念之此刻被扔在床上。她身上衣服几乎不能蔽体,脸颊红肿,额间还有一道口子,血流了大半张脸。 另一边是一个吊架,苏术被吊在上面。 分卷阅读50 他看起来比纪念之还惨,上身□□,全是鞭痕,胸口处还有一处烙印。 他使劲挣扎,带动铁链咔咔作响。 “我操、你妈!放开他!有种来搞我啊!”苏术睁大眼睛,眼角似乎都裂开了。 此刻,浑身是血的孟元白被疯子扼住脖子按在地上,他另一只手拿着一只铁勾,直直的朝孟元白眼睛刺去。 孟元白另一只手隔档着,但可以明显看出,他几乎快撑不下去。 相反,疯子似乎根本就没用全力,他享受着这种猎物濒死前的挣扎。 本来他准备侵、犯纪念之,以他老练的目光,自是看出纪念之还是个雏儿,这让他愈发兴奋。 可正值紧要关头,孟元白闯了进来。 其实孟元白是想等最佳时机,但他不能眼睁睁看着纪念之受辱。 他在交易区的时候就受了伤,一路追过来,已经是极限。 与疯子交手,毫无反抗之力。 “放了他!他妈的你放了他。”苏术大力挣扎嘶吼,铁链将手腕磨破,血 顺着手腕流了下来。 啪 一根鞭子狠狠抽在他身上,痛得他痉挛。 “小子。”挥鞭之人伸出舌头舔了舔,“你叫得越大声,我越兴奋。” 这是一个左脸上有块巨大烧伤的男人,一脸阴戾,目光邪恶而凶狠,落在苏术满是鞭痕的身上,带着扭曲的情、欲。 他叫陈良,是疯子末世前的朋友,前两天才来到基地,和疯子见面。 眼见着森冷的勾尖离孟元白眼睛越来越近,苏术大喝:“放了他,我陪你玩。” 陈良瞄了眼正玩得嗨的疯子,脸上烧伤的部位抽了抽:“小子,我想要怎么玩你易如反掌,你觉得我会为了一个囚物而去惹我好友不高兴?” “玩死物更爽,还是玩会配合的活物更爽?”苏术缓缓的吐出这句话。 “就是这个眼神!”陈良眼睛猛的蹿起炎热,伸手摸向身下,做出令人作呕的动作。 陈良是个同性恋,以前有个恋人,后来恋人背叛他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一怒之下,当着恋人的面将另一个男人杀了,尔后又杀了恋人,再进行分、尸,接着烹煮享用。 之后他的罪行被发现同,送到监狱判死刑。然而还没到行刑时,末世来了。 之所以要抓苏术,是因为苏术与他曾经的恋人长得非常相似。 “小子,这可是你说的。”他死死盯着苏术,曾经他恋人死之前,流露出的就是这种眼神。 陈良永远忘不了。 “如你所愿。” 那时候,每次他求|欢时,恋人都表现的非常冷淡。最初他以为恋人只是上班累,后才才发现,一切都是假象。 只因为那个贱人早就勾上别人! 深吸口气,陈良走到疯子旁边,嘿嘿道:“老疯,先别杀他。” 疯子抬头,眯着眼睛,眼底的疯狂让陈良心中一跳:“给我理由。” “这小子看起来细皮嫩肉的,不若让我玩够了,再给你玩?”他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陈良和疯子是合作关系,要说感情有多好,纯属扯淡。 就看他给不给他面子。 “一颗眼珠子而已,死不了。等我挖出来,随便你玩。”疯子桀桀笑着,手中猛的使力。 眼看着勾尖就要刺入眼球,在这千均一发之际,一声巨响,门被轰开,一道影子夹杂着厉风而来。 疯子和陈良反应速度均不慢,在刹那间往旁边滚。饶是如此,两人的身上亦出现三道深入见骨的抓痕。 “朗哥!”苏术眼中的绝望隐去,他就知道,他就知道,朗哥绝对会来救他们! 朗稔将孟无白扶起,孟元白惨白着一张脸,看了他一眼,放心的晕了过去。 将孟元白倚在墙边后,朗稔直起身,用看死人的目光看着陈良和疯子。 “你们,该死。” 疯子和陈良对视一眼,尔后撤开,警惕的盯着朗稔。 准确的说,是盯着朗稔的手。 十多厘米上的锋利指甲,上面还有残留的血迹,他们的伤显然就是它造成的。 可人类……会长出这么长这么锋利的指甲? 还有刚才的速度,真是人类能达到的速度? “兄弟,报上名来。”疯子舔了舔唇面,嘶哑着声音问。 同时,他朝陈良使了个眼色。 高手与高手之间,最能发现敌人的威胁度。 对上眼前这个男人,两人连汗毛根都立了起来。这是身体的本能反应,足见眼前之人的强悍。 “我怕说出名字,”朗稔嘴角上扬,故意顿了顿,才说,“吓着你们。” 疯子和陈良大怒,陈良动了动手腕:“小子,可别太狂,太狂的人,通常活不了多久。” “这句话。应该送给你。” 一道明显不属于这间屋里的人的声音响起。 朗稔笑了。 接着他动了。 刹那之间,陈良只觉得自己仿佛被什么束缚住,明明看到朗稔攻击来,可他却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朗稔手握不知什么时候拿出来的匕首,在他腿弯处一滑。 倾刻间,陈良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同一时刻,疯子的腿扫了过来,朗稔侧身移开,下一秒,疯子拿出枪对着朗稔腰侧打去。 朗稔不避不躲,任由他打。 对上朗稔脸上的笑,疯子心中一跳,手指用力朝扳指抠下。 可惜,没有成功。 一道血线自他手腕处溢出,砰一声,断腕落地。 第51章 第 51 章 直到看到血飙射而出后, 疯子才发现在自己手腕整个被切掉了。危机感袭来,顾不得手腕的疼痛,他猛的往后一滚,避开了那抹寒光,却没有避开那记重踢。 仿佛被火车撞着似的,他弓着身子倒飞出去,撞在另一处放满刑具的案板上, 旁边的火盆倒了下来,里面烧得火红的炭全部倾倒在他身上。 凄厉的惨叫自疯子口中传出,他翻滚着躲开, 待平息下来,浑身上下均是烫伤,奄奄一息。 “哈哈,干得好!!”苏术围观全过程, 见此不由大快人心。 朗稔一脚踏在陈良背上,另一只脚踩在他手上, 弯腰将他手中的枪捡了起来。 任榆则走到吊架前,将苏术放了下来。 倚在任榆身上,苏术嘿嘿道:“小榆儿,血都蹭你身上了。” 他脸色惨白, 笑容却灿烂无比,任榆看的难受,低低的嗯了声。 将苏术放在孟元白旁边,任榆又去看床上的纪念之, 看到纪念之起伏的胸膛时,他稍松口气。 直接从纳米空间取出一张毯子裹在纪念之身上,这一幕让疯子和陈良瞪大眼睛,仿佛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画面。 苏术红着眼眶,哑声道: 分卷阅读51 “那个畜生把念之的腿折断了。” 任榆动作一滞。 朗稔眼中倏现怒火,他目光落在疯子身上,戾气一点一点自他身上滋生。 队伍中,除了刚出生不久的小夜希外,纪念之年纪最小,末世之前才刚刚成年。 她没什么本事,枪法不好,近身战斗能力亦不好,像这样的人组在队里,除了给队里拖后腿外,没有其他作用。 但是她从来没有胆怯过,朗稔救她之前,她以一已之力拿着把砍刀对抗丧尸,只为保护一对她不认识的老人。 因她年纪小,性格亦开朗,在队里大家伙儿都把她当妹妹看。尤其是朗稔,自将这几个人救了组建队伍后,虽然他没说,但他一直在尽力保护他们。 此刻听闻这个消息,心中的怒火几乎能灭顶,盯向疯子的目光冷酷到让疯子都感受到了寒意。 朗稔脚用力在陈良背上一踩,卡擦一声,陈良的脊椎显然断了。 他慢慢的朝疯子走去。 任榆没管身后疯子凄惨的叫声,他掀开一点毯子,落在纪念之的膝盖处。刚才他没有细看,毕竟纪念之是女孩,身上衣服没剩多少。 这会儿他才发现,纪念之膝盖处不正常的耷拉着。 对于这种情况,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啊!!! 一道不似人声的惨叫将他惊醒,任榆回过头,看到朗稔将疯子的头按在那一堆炭火里。 任榆神色平静,他将目光转向在地上抽搐的陈良。 他,也该死。 * 一个小时后,朗稔他们回到基地,将纪念之三人送进基地的医疗队。 交了一个金币后,医生以最快的速度将他们三人推去医治。 苏术外伤严重,但只是外伤,只要好好将养就行。 孟元白要严重一些,他后腰上有一道大口子,失血过多,幸好送医及时,否则只怕救不来。 至于纪念之,折断她腿的疯子似乎是为了故意加痛她的痛感,并不是一下就折断,而是一点一点折断。 疯子力量很大,有些骨头已经粉碎,需要动手术。术后如果恢复的好于行走没什么问题,但如果想要做什么用力的动作,那几乎不可能了。 不过除此之外,她身上只有一些外伤,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某种侵害。 众人担心纪念之醒来怕是接受不了,没想到她醒来后反而安慰他们:“至少保住命了嘛。” 大家都松了口气,不由对这个姑娘竖起大拇指。 这天,任榆在泳池里游泳,纪念之坐在轮椅上,她笑哈哈的怂恿朗稔下水和任榆一起游,朗稔一脸拒绝。 苏术和孟元白亦躺在旁边,唐厌坐在屋檐下带小夜希,彭大春则拿着食物在烧烤架上忙乎,付晓晨在一旁帮忙。 昨夜下了一场雨,气温顿时低了起来,瞬间从四十多度降到二十多度。这样的温度,太适合烧烤了。 所以土豪鱼队伍干脆来个烧烤趴。 可惜,苏术和孟元白因为外伤严重,不能吃辣。纪念之没啥外伤,倒是没什么忌口的,一边调侃任榆和朗稔,一边狂吃。 朗稔坐在岸边,脚放在池水里,一脸满足的看着任榆游泳。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将彭大春烤好的东西投喂给任榆。 本以为会度过一个非常愉快的下午,可惜被突然的访客打断了。 来者是基地的两大巨头,宋净司和冷峰。 他俩在四个军人的拥护下走进来,看到院内的情况,齐齐愣了。 烧烤趴没有问题,末世前很多人都会聚在一起举行。 但问题现在是末世,物资紧缺的末世,一个个为了生存而努力焦虑。土豪鱼队居然还有心思举办一个烧烤趴,尤其是在队里有三人重伤的情况下,简直匪夷所思。 以至于震惊得他们一时说不出话来。 “宋城主,冷上校,什么风把你们两位吹了过来。”朗稔咬了片土豆片,将剩下的两片喂进任榆口中,转过头,笑吟吟的。 两人回过神来。 宋净司眯了眯眼睛:“朗队长可真是好兴致。”他余光喵向任榆,发现那名少年默默从水里爬起来,朗稔立刻拿旁边的浴巾裹住他。 “去换衣服。”朗稔说。 任榆点头,看也没看宋净司和冷峰一眼,抬步往屋内走去。 “任先生,请等一下。”宋净司突然出口。 任榆停步,抬眸看他。他刚从水中起来,头发湿漉漉的,眼睛亦是黑亮润泽,这般看过来,清澈而又无辜。 宋净司顿了下,才说:“我想问问任先生和朗队长,疯子麻鹏以及陈良,他们是你们所杀吗?” 任榆:“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任先生,你别误会,我没有其他意思,”宋净司说,“我们只是向你们确认一下。” “没有其他意思会特意跑上门来问我们?”朗稔接过话,“宋城主,你不觉得你这话说出来有点搞笑?” 对于朗稔不客气的话宋净司没有生气,他只是将目光转向他,淡笑道:“朗队长,我们找上来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情,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参加。” 第52章 第 52 章 “没有。”朗稔和任榆异口同声道。 宋净司脸上的笑容滞住, 似乎是没料到对方这么不给他面子。 纪念之和苏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冷峰忽然出声:“这件事情关系到疫苗能否成功研制。” 朗稔漫不经心的神态定住,任榆刚要往屋里走的动作停下,基余人全都停下动作,朝冷峰看过去。 疫苗,只需要简单的两个字,足以吸引所有人注意。 末世爆发以后,国家的科研队一直在研究制作疫苗, 最初其实出现过一批,可惜毫无用处。 众人把宋净司和冷峰请进屋。 冷峰也不多语,直接切入主题:“制作疫苗的一份重要手稿遗落在X市许教授家, 如果有了这份手稿,疫苗有百分之五十的机率制作出来。但是X市现在已经沦陷,想要取得这份手稿非常困难,我派了几个精英队过去均牺牲了。” “所以我们需要你们帮忙, 当然,如果你们不愿意我们也不强求。” “为什么找上我们。”朗稔问。 “事实上, 我不止找了你们。”冷峰说,“毒狼、黄蜂、蚂蚁我们都找了。上面已经发布命令,三天后,毁灭X市。” 朗稔挑了挑眉, 等着冷峰继续解释。 “你们已经知道丧尸及丧尸动物在进化,我也就直说了,X市出现大量变异的丧尸动物,如果不毁灭的话, 它们定会向周围城市进行攻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已经有许多变异动物在迁移。” “一旦让这些变异动物四处蔓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分卷阅读52 “其他地方亦出现变异情况,我们需要尽快制作出疫苗,否则一旦丧尸及丧尸动物全体进化,我们人类活下去的机率不足百分之三五。” 冷峰停顿下,宋净司补充:“最新得到的消息,海面开始不平静,三天前,沿海的D市遭到变异海物攻击。要不是这些海物不能在岸上待太久,D市的基地只怕已经不存在了。” “疫苗制作迫在眉睫,一旦疫苗研制成功,世界将会恢复成原来模样,我们的生活亦会回归原样。” “去往X市的目的只为取回手稿,所以人不能太多,太多的话反而会引起那些东西的注意。所以此行非常凶险,两位若是拒绝也是人之常情。” 说完,宋净司与冷峰一起把目光投向任榆和朗稔。 土豪鱼队伍当中,真正有着强悍实力的自然是任榆和朗稔。从最初的时候,他们就对两人的实力有了个初步估计。 但当得知他们杀了疯子以及陈良,并且在之前还与毒狼队发生争执大获全胜时,才发现之前对他俩实力的估计有一个错误的认知。 在这个基地当中,只怕最强者就是眼前二人了。 沉默,无边的沉默。 在宋净司和冷峰把事情说完后,客厅沉默的可怕。 朗稔和任榆同时垂眸,没人知道他俩在想什么。过了片刻,任榆忽然出声道:“变异的海底生物出海了?” “对。”宋净司沉声道,这是连他都没意料到的事情。 朗稔朝任榆看了一眼,忽的伸手拉住他的手,说:“我去。” 接着他揉了揉任榆的头发:“你在这里看着他们,免得这几只笨蛋又不知道被谁抓走。” 也不等任榆说话,朗稔又朝宋净司和冷峰道:“都说了是自愿,你们不会强制性的让我俩一起去吧?” “当然……”宋净司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任榆打断,“我也去。” “小榆仔。”朗稔蹙眉,“我一个人去足够了。” 作榆:“什么时候轮到你替我做决定?” 朗稔噎住。 任榆直接问:“何时出发?” “明天。” * 夜 任榆的房间 朗稔敲门,过了好一会儿,任榆才开门。 “在洗澡?” 任榆白他一眼,擦着头发往里走。朗稔走进去,把门关了。 等了半天没等到朗稔开口说话的任榆停下手中动作,回头看他,吓了一跳。 朗稔正直勾勾的盯着他。 “你……” “不要去。”朗稔打断他的话,一双黑眸沉沉,竟给任榆带来莫大压力,“任榆,不要去。” 那日任榆被变异母大蛇扫中的画面历历在目,凹瘪的胸膛,不断吐出的鲜血,一帧一帧在脑海里回放。 “我说过。”任榆皱眉,他知道朗稔是担忧他,但是—— “你管不了我的决定,这件事没得商量。” “小榆仔!”朗稔声音很无奈。 “朗稔。”任榆认真道,“你对疫苗其实并没太大心思对吗?” 朗稔一怔。 “准确的来说,你对整个人类世界也不太在乎,你之所以要去只是为了我,我都知道。” “我不知道你当年参军的时候发生过什么事情。但是大海是我的家,我想要大海重新变得干净,我想要重回大海。所以疫苗必须研制成功,我也必须为研制疫苗这件事出力。变异动物的凶残度你我都领教过,在不变身的情况下,你能对抗几只变异动物?” 然而他说了这么多,朗稔的注意力却只在其中一点:“你要回大海?” 任榆:“……” 心好累,不想和他说话。 任榆抿着唇,板着脸朝床边走去。 朗稔追过来:“小榆仔,如果大海变干净,你真的要回大海?” 任榆没好气的说:“那是我的家,我不回大海回哪?” 朗稔特别委屈的指着自己:“那我呢?” “你既然都知道我是为了你才去找那什么手稿,那你总该知道我的心意了吧。”朗稔非常不要脸的跟着任榆爬上床,“你是不是应该表个态啥的。” “滚下去。”眼见朗稔越凑越近,任榆耳朵发热,怒喝一声。 “嘿嘿。”朗稔笑了,“小榆仔,你脸红了。” 话落,朗稔沿着抛物线的弧度飞出去,duang一声落地,地板都震了好几下。 “我的腰。”朗稔龇牙咧嘴的揉着腰站起来。 任榆哼了一声,正要缩回脚,却不料朗稔猛的冲了过来,速度之快,任榆完全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时,朗稔已经按住他脚压了下来。 “小榆仔,哥以前一直让着你。”朗稔在任榆脸上刮了下,“真当哥是软蛋呀!” 第53章 第 53 章 “下去!”任榆涨红着脸, 怒视朗稔。 “不下不下就不下。”朗稔死死压在任榆身上,双腿夹着任榆双腿,迫使任榆腿上使不了力。 朗稔的双手亦锁住任榆的双手,两人此刻严丝无缝的贴合在一起,甚至朗稔还能感受到任榆不住起伏的胸膛,以及他胸腔里那颗急促跳动的心脏。 “小榆仔。”朗稔亲了亲任榆的耳垂,“你害羞了。” “你混蛋。”这一吻后, 任榆的脸爆红,“再说一遍,下……” ‘去’字还没来得及吐出来, 就被压下来的黑影封了口,炙热的温度从唇上砰一声散开。 任榆眼睛瞪大,实在没想到朗稔会胆到在这个地步,这跟之前朗稔轻轻碰了下他的唇是两回事。上次只不过一触及即, 根本算不上真正的吻。 而此刻,唇上传来的滚烫以及碾压的力度, 都昭示身上这个男人在用力亲他! 朗稔撤开点力度,抬头:“小榆仔,你这么盯着我,会把我盯石更的。” 任榆:“……” 此刻的任榆, 白净的脸上带着几缕薄红,嘴唇更是在他的进攻下变得红润,如同染了红脂。 朗稔目光如同着了魔似的盯着任榆的唇,喉咙上下滚了滚。 “朗稔, 你别逼我动手!”任榆威胁。 浑然不知此刻他的声音出口如同猫儿一般,尾音向上,带着不自知的勾人。 朗稔瞳孔猛的一缩,再次低下头,这一次比上次进攻还猛烈,甚至还撬开了任榆的唇…… 任榆刚开始僵硬的身体慢慢变得柔软,身体也开始发热,这样的感觉让他有点慌。 人鱼的体温偏低,一旦发热,于人鱼来说是非常不好受的感觉。 某一处地方也有些不对劲。 朗稔松开对任榆的桎梏,任榆却没有如他想像般的把他踢出去,他的呼吸变得急促,手慢慢往下。 然后,朗稔身体僵住。 说好劲瘦有力的腰呢!说好的白大腿呢!他 分卷阅读53 摸了满手鱼鳞是几个意思! 不知什么时候,身下他压住的腿已经变得有点滑腻,朗稔停下动作,稍稍抬起身子往下看。 欲哭无泪。 任榆修长的大腿已经变成一条又长又大又漂亮的蓝色鱼尾,那尾尖还翘了翘。 “任榆,你……”朗稔满心的热情被一盆凉水给兜灭,他翻身躺在床上,一脸生无可恋。 他再怎么饥渴,对着一条鱼尾也没办法。 他觉得他的狼生受到了千万点伤害。 任榆睁开眼,刚才的他被动承受朗稔的攻击,什么时候变身的他自己都不知道。 动了动尾巴,鱼尾扬在半空之中,每片鱼鳞都微微张开一条细缝,淡淡蓝光自鱼鳞上反射出来,将满室映出微蓝,非常漂亮。 朗稔的郁闷很快就被这抹惊艳给吹走,他怔怔看着鱼尾,手不受控制的放了去。 哪曾想,他手刚刚放上去,任榆口中便溢出一道呢喃。 朗稔手一抖,本来就平淡下去的心思再度被撩了上来,身体重新变得紧绷。 他侧过身,把任榆揽过来,咬住任榆耳朵,声音嘶哑:“小榆仔,你这是在勾.引我吗?” 任榆睁着水雾雾的大眼睛看着他,朗稔心中默念:我是好人,我是好人。 片刻后—— 去他妈的好人。 他抓住任榆的手,往自己身上放。 许久之后,室内的微蓝黯了下去。 任榆的大尾巴重新变成双腿,他侧过身子,背对朗稔,浑身绷得紧紧的。 然而双耳却红如滴血。 朗稔躺在他旁边,一脸满足。 床下好几个不明纸巾团。 “小榆仔。”朗稔侧头,把任榆往怀里揽,任榆没有挣扎,任由他揽了进去。 此刻的他,正陷入极度震惊与羞愤之中。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去哪里?我做了什么?…… 所以他根本就没注意到朗稔的动作。 “睡吧。”亲了口任榆的后脖,朗稔抱着任榆闭上眼睛。 十分钟后,伴随着一声‘我操’,朗稔被踹到了地上。 “收拾干净。”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任榆把自己塞进了被子里。 朗稔懵,看了眼地上的纸巾团,没控制住自己咧嘴,唰唰将纸巾团扔进垃圾桶,然后屁颠屁颠去了浴室。 听到水声传来,任榆这才把脑袋从被子里放出来,他长呼一口气,目光先在垃圾桶里瞄了一眼,接着又看向浴室,目光非常复杂。 长老爷爷,我被一只狼人摸了重要部位怎么办? 你不是说这个部位得留给以后的老婆吗! 但是,他为什么一点也不反感。 气。 * 第二天,当任榆和朗稔同时从任榆的房间出来时,顿时吸引了一大片目光。 昨晚上,所有人都看到朗稔进了任榆房间,至此,再也没出来。 彭大春目光里是欣慰,以前的她是怎么都不能接受同性恋的事。但现在嘛,任榆和朗稔终于在一起,她欢喜的很。 纪念之和苏术照旧是一脸八卦,孟元白一副‘完了,朗哥成功把小榆儿掰弯了’的表情。 付晓晨照旧懵逼脸。 唐厌……没有表情。 不过知道他们即将做什么,所有人都没说什么,彭大春快速的做了个丰盛的早餐。 刚刚吃完饭,冷峰派来接他们的人到了。 一行人把他俩送出去,纪念之刚还笑着的脸垮了下去,一脸担忧,但她不想说晦气的话,只道:“朗哥,小榆儿,我们会在家等你们回来的。” 这个别墅,就是他们的家。 朗稔对着大家笑:“放心。” 说完去扯任榆,任榆躲开,瞪了他一眼。他接过彭大春怀里的小夜希,似乎是知道他要走似的,小夜希伸出小小手抓住他的手不放。 任榆低头在小夜希脸颊上印下一吻,看得朗稔吃味不已。 这小仔子都没主动亲过他! 上了车,一路将他们带到基地中间一栋军事化建筑里,接他们的军人直接把他们带到顶层天台。 那里停着一辆军用直升机。 “小榆。”看到任榆,已经到达的庄厉弯唇喊了声,他旁边站着的是郁佳泽,朝任榆恶狠狠的看过来。 除了这两人外,还有另外四人,其中两个是冷峰和宋净司,另两个是一男一女。 看到庄厉对任榆的态度,宋净司挑了挑眉,之前土豪鱼对上毒狼,还以为是有私怨,现在看来,怕是有内幕。 既然认识,宋净司便没再介绍庄厉,而是对着另外一男一女说:“黄蜂的黄天峰,蚂蚁的虞红。” 虞红目光在任榆和朗稔身上转悠,最后目光定格在朗稔身上,巧笑倩兮,端的美丽:“朗队长,你好帅啊。” 任榆:“你眼睛有问题吧。” 虞红:“……” 朗稔:“……” 其他人:“……” 第54章 第 54 章 在充满诡异的氛围中, 任榆一行六人上了直升机。 武器基地准备好了,放在飞机上。 蚂蚁队的队长是虞红的同胞哥哥,本来这一次兄妹俩都要来的。但她哥哥两天前外出与一头变异动物对上,受了伤。 所以这一次她不顾兄长的阻拦执意来了。 别看虞红是个女人,但她精通各种机械,飞机啥的完全不在话下。 而且她本身实力也不差,比一些男人还强。 因为六人当中, 虞红最精通机器,直升机便由她开来。本来吧,以虞红的性子, 要是有人这么怼了她,她肯定是要发脾气的。 但是不知为毛,她那脾气面对任榆时,居然发不出来。 而且以女人的直觉来看, 任榆和朗稔之间貌似有点猫腻,女人天生的八卦因子勾了起来, 是以她也没说什么。 黄天峰是个面相忠厚的男人,话不多,但就身上展示出的肌肉以及他整体散发出来的气势可以是个强者。 至于庄厉和郁佳泽,不说也罢。 直升机上, 除了驾驶位和副驾驶位外,另外的位置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土豪鱼和毒狼是相对而坐。 庄厉一直盯着任榆看,目光有如实质。 朗稔非常不爽:“庄队长,我们来说一下之后的作战计划吧。” 庄厉瞳孔微缩:“朗队长实力高强, 想来你应该有什么高见。” “我哪有什么高见。”朗稔笑眯眯的,“我们土豪鱼队只是最低级的队伍呢,庄队长作为金级队伍中的队长,定是有独到的见解。还请庄队长不吝赐教。” 郁佳泽似乎想说什么,被庄厉按下。 “赐教不敢当,不过朗队长既然问起,我便说一下我的想法吧。” 朗稔 给他一个‘请开始你的表演’的动作。 庄 分卷阅读54 厉深吸口气,将眼底升起的杀意掩藏好,尔后缓声道:“我们的首要任物是拿到许教授的手稿,其他我们不需要管。” “等到达时,首先我们先找一个地方停机,这个地主不能离许教授家太远,而且要保证这个地方安全。否则一旦直升机毁坏,我们在拿到手稿没有工具让我们返回。” “其次,X市的危险程度想必宋城主以及冷上校跟大家说得很清楚,这一次,我们必须精诚合作,只有大家一起合作,才有可能成功拿到许教授的手稿。” “所以,朗队长,不管你之前对我有什么误解,还请你抛弃前嫌,我们一起合作。”他转向任榆,“小榆,你说我说得对吗?” 任榆一直看向窗外,闻言,上下打量庄厉一眼,摇头:“我同意合作一词,至于其他,你心里有数。” 很不客气的话,庄厉脸色一变,朗稔却是咧了嘴。 “任榆,你不要给脸不要脸!”郁佳泽按捺不住的挺直脊背出声,一脸怒火的看着任榆。 任榆目光在他脸上轻飘飘的扫过,尔后继续看窗外的风景。 “我不和智障说话。” 朗稔哈哈笑出声。 郁佳泽大怒,身子刚一动就被庄厉按了回去,庄厉看着他,眉心微拧,目光闪烁,隐隐有着寒光:“佳泽,出发时我对你说过的话,你是忘了吗?” 郁佳泽身体僵住,片刻后松了下去。 小小的空气内,气氛终于再度安静下来。 朗稔城握紧的拳头亦是松开。 两个小时后,飞机到达X市上空,当距离降低后,朗稔拿出望远镜朝外看。入目的景象让他眉头紧皱。 全是丧尸以及丧尸动物,而且还看到好几只块头很大的丧尸动物。 “我要降落了。”虞红说。 之前他们就已经选好降落地点。 其实冷峰给他们提了好几个降落的地点,那是之前派去的几个精英队降落的地点。然而,最终降落的地点亦被变异动物发现给毁灭。 因为直升机的动静吸引住那些东西的注意力,变异的丧尸以及丧尸动物已经具备初步的计划,但凡有点响动,它们就会顺着响动进攻。 这一次,大家一致选择把直升机停在离许教授家最近的一栋大厦天台。这么高的距离,地面上的那些东西不会听到动静。 唯一的麻烦就是他们要步行几十层楼的大厦。 然而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这群进化过后的东西太过灵敏了。 这栋大厦叫福天大厦,根据地图显示,离许教授的家足足有五条街。 下了直升机,所有人拿上自己要拿的武器,对直升机做了个掩饰后,众人朝大厦底楼走去。 突然—— “全体躲避!”任榆出声,拽住朗稔躲入一旁水箱下的凹陷处。 一只体型有半个成年人那么大的飞鹰突然从远处飞过来,它的眼珠是血红的,凭借这一点便可断定它是丧尸鸟。 而且还是变异成功的丧尸鸟,普通的飞鹰可没有这么大的个头。 丧尸鸟停在被帆布掩盖好的直升机上,在直升机上转了一圈后,转身飞走了。 “现在它们居然已经学会让丧尸鸟来监测高处。”虞红脸色不好看。 她和黄天峰从另一处凹陷处钻出来,庄厉和郁佳泽则蹲在一块圆柱石后面。 大家脸色都不太好看。 这里这些东西的智商进化的如此可怕,难怪之前派过来的精英队全体牺牲,一个也没逃离。 众人感受到了压力。 “先下去。”朗稔说。 虞红轻松的撬掉天台通往楼梯的大门的锁,一进入楼梯内,一股阴冷袭来,内里一片黑暗。 整个X市已经沦陷,电早就停了,他们只能靠脚走三十三层。 几人都是高手,大厦中丧尸多,丧尸动物倒是没多少。而且许多丧尸是被困在内层的,楼梯处不是太多,以他们的身手很容易对付。 一路下来,他们发现一件事。 庄厉说:“我们遇到的这些丧尸和以往的没有差别,一个变异丧尸都没有。” 黄天峰说出一个猜测:“有没有可能,变异的丧尸以及丧尸动物它聚集在一起了?” “很有可能。”朗稔说,“刚才那只丧尸鸟的动作大家看清楚了吧,明显是探测。” “也就是说,有谁在指挥这群变异的丧尸以及丧尸动物?”虞红声音有点低。 “有心思在这里猜来猜去,莫不如把心思放在我们怎么出大厦。”任榆冷不丁冒出一句。 啥意思?众人有点懵。 很快,他们就知道任榆的意思了。 第55章 第 55 章 此刻, 他们已经走到第十一层,再往下走就是第十层的范围。 第十层的安全通道大门被大打开,光线透出来,一群丧尸趴在那里,享用着一具比较新鲜的尸体。 地上全是鲜血,以及撕裂的碎肉。 其中一只正在啃噬的丧尸突然抬头,发现了转角处的任榆。 它吼了一声, 放弃手中的美食,张牙舞爪的朝任榆冲过来。 虞红道:“不是说没有幸存者了吗?”那具新鲜的人类尸体是怎么回事? 任榆手中的狼牙棒砸碎丧尸脑袋,避开血渍, 回答:“显然,这栋大厦里还有活人。” 整个X市肯定还有幸存者,只是这些幸存者逃不掉而已。 任榆掂了掂手中的狼牙棒,这是他特意向冷峰求的武器, 冷峰倒也给连夜给他制了一个出来。 非常合他心意。 上次他的狼牙棒被母大蛇给弄坏了。 大门处的丧尸全都扑了过来,身后几人拔出枪, 一人一个点射,所有丧尸倒地。 然而越来越多的丧尸扑过来,感觉好像捅了丧尸窝似的。 朗稔把任榆拉在身后,手腕连续抖动两次, 近在眼前的两只丧尸爆了头。 “这样不是办法。”庄厉说,“得把大门关起来。” “佳泽。” 郁佳泽应了声,接着他脚在墙面上一蹬,居然越过十多极台阶从扑过来的丧尸头顶飞了出去, 落到门檐上。 门被这股力量撞得晃动不已,郁佳泽死死抠住门,才保证自己不被掉下来。 任榆和朗稔非常一致的挑了下眉,郁佳泽的这一手表现就跟他会轻功似的。 站在门上,他朝里看了一眼,瞳孔一缩:“一大波丧尸正在接近。” 虽然这些丧尸没有进化,但它们的速度明显比之前要快了些。 “火力镇压。”朗稔喝道。 众人立刻明白过来,必须在火力镇压下才能关上门,不然丧尸一直冲出来,这门也不好关。 果然,在火力镇压下,门口跑出来的丧尸数量减少,郁佳泽觑准时机从门上跳下来,立刻把门 分卷阅读55 推回去。 这栋大厦的安全通道门是单扇的。 郁佳泽刚刚把门推拢,丧尸就扑了过来,门还没关紧闭,他死死抵着大门,涨红着脸吼:“来个人帮忙啊!” 楼梯里剩余的丧尸全部消灭完,黄天峰上前,手中一用力,门便关上了。 饶是如此,那门亦是被丧尸砸得砰砰响。 郁佳泽抹了把脸上的汗,看了朗稔两眼,非常不情愿的说了声‘谢谢’。刚刚他推门的时候,有只扑向任榆他们的丧尸忽然返身去抓他,是朗稔爆的头。 朗稔把枪塞后腰:“顺手而已。” 满地都是丧尸,不过两分钟的时间,冲了几十只丧尸出来。从这些丧尸身上的衣物来看,可以看出都是病毒爆发后在这里上班的人。 虞红非常好奇:“郁佳泽,你会轻功呀?” 刚刚郁佳泽露的一手可着实让人震惊。 郁佳泽得意的看了一眼任榆:“轻功只有武侠里才会有,这只能算是我从小训练的结果。” 见他不想细说,虞红也识趣的没再问。 大家再次往下走,刚刚的一通战斗大家虽然没受伤,不过或多或少身上都溅了些脏污,唯有任榆。 除了最开始被他用狼牙棒干掉的丧尸外,之后他被朗稔护在身后,身上干净的令人发指。 “任榆,你刚刚为什么不动手?”越想越不是滋味,郁佳泽怒问任榆。 朗稔皱眉:“是我不让他动手的。” “你凭什么不让他动手?”郁佳泽说,“如果遇到丧尸不让他动手,那他何必来?他以为他是少爷来这里渡假的吗?” “佳泽。”庄厉声音沉了沉。 “厉哥。”郁佳泽觉得自己委屈极了,自从这个任榆出现后,庄厉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我难道说的不对吗?” “黄天峰,虞红,你们说说。”郁佳泽冷哼一声,“大家伙儿刚刚都在拼,稍有不慎就会被丧尸抓伤,而他任榆却躲在后面什么也不做,你们觉得公平吗?” “那你想怎样?”任榆拉住朗稔的手,淡淡道。 郁佳泽滞住,他想怎样?他当然想任榆死。 当然,这话他是万万不能说出口。 所有人看着他,郁佳泽胸膛剧烈起伏,刚要出声,任榆又道:“楼梯就这么窄,我枪法不好,说不定瞄准丧尸的,结果子弹却打在你身上。” “或者,”任榆勾起唇角,“你是想大家都在用弹火杀丧尸的时候,我抗抗着狼牙棒冲进丧尸堆里与它们肉搏?” “在楼顶我领武器的时候就说过,我枪法不好。”所以他当时就拿了把□□和一根狼牙棒,其他什么都没拿。 郁佳泽咬牙,最终恨恨瞪他,一个字也没吐出。 “那啥,我们的任务是拿手稿,现在我们不要内讧可好?”虞红做和事 佬,笑眯眯的开口,缓和了此刻的气氛。 “刚刚要不是郁先生,我们怕是想关门也没那么容易。”虞红说完,又将目光落向朗稔,“还有朗队长,亏我还一直以自己的枪法为傲,可和你这一比,自愧不如。” 朗稔哈哈一笑,没有说话。 他和任榆对视眼,竟同时从对方眼里看出一个信息:虞红不简单。 刚才的火力镇压中,大家只管将子弹倾泄出去,谁还管是不是打中丧尸要害。就连朗稔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我倒了多少子弹出去。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他的每一颗子弹都是朝丧尸脑袋上去的。 当时情况紧急,虞红居然还抽空注意到这些,可见此人心思绝不像她表现的那么爽朗。 不过在虞红的话语中,几人之间僵硬的气氛也慢慢消失,之后众人不再多说,一路直达一楼,没再遇到像十楼的情况。 大厦的大门已经碎的不成样子,前台大厅到处都是暗红色的血迹,甚至还能看到已经被啃噬光的骨架。 外面街道萧索,时而有风吹过,带来丧尸特有的嚎叫。 几人正要出大门,任榆忽的转身冲向柜台,众人不明所以,全都拔出枪,不过三秒,任榆用狼牙棒拉了只丧尸鼠出来。 “高处有丧尸鸟监测,地面上有丧尸鼠,”朗稔搓着下巴,“有点意思。” “大家警惕点,不要被这些东西发现,一旦……” 庄厉话还没说完,任榆就打断他:“不要想得太好,你知道丧尸鼠有多少?知道潜藏在暗处的丧尸动物有多少?在这里只发现一只,街道上呢?” “只能尽量让它们晚一点知道,争取时间,尽快拿到手稿。” 任榆沉着脸,一马当先出了大厦。 第56章 第 56 章 任榆说的是事实, 适合拿来监视的丧尸动物有很多,尤其是丧尸鼠,成片成片的,且生活在阴暗处,最适合拿来监视地面上的动静。 一旦有活物,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发现。 想逃,不可能。 只能尽力不要那么快的被发现。 许教授家在五条街外, 六人边跑边躲,连一辆车都不敢抢。就在刚才,他们与一只变异的丧尸猫擦身而过。 普通的丧尸猫, 个头跟普通猫没区别。然而变异成功的丧尸猫,个头几乎涨了十倍。浑身无毛,腐烂的皮贴在骨架上,隐约能看到内脏的形状。若不是面部能看出是猫形, 几乎不能把这个大东西的前身说成是猫。 避开这只丧尸猫后,六人继续朝许教授家跑。 接着他们还遇到了两条变异丧尸狗, 几只丧尸(顺手解决),一条变异大蛇,要不是任榆每次提醒的都非常及时,六人早就被发现了。 虞红一直在乍舌:“我感觉我们像是走进远古世界, 遇上的都是远古物种。” “我也觉得。”一直没怎么开口的黄天身附和了一句。 他自小就怕蛇,刚才那一条蛇让他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不像。”任榆说。 虞红:“?” “没有恐龙。” 众人:“……” 这会儿他们正躲在一块巨石后面,看着大蛇摆着尾巴晃晃悠悠的离开。 任榆发现所有人都用‘=_=’这种表情看他,就连郁佳泽也是。 他挑眉, 难道他刚刚说的有问题。 朗稔伸手大力揉任榆头发,要不是怕惊醒大蛇,这会儿他保准能哈哈大笑,饶是如此也憋得满脸通红。 “你还知道恐龙,稀奇啊。” 任榆瞪他一眼。 半个小时后,他们成功到达许教授所在小区。 一路上,他们算是运气很好,不过大概运气已经用完了。 许教授所在小区外,不仅围满丧尸,还有好几只变异动物。 看起来,似乎是特意守在这里。 几人脸色很难看,这一幕说明这些东西果然背后有人指挥。 “ 分卷阅读56 没办法,只能硬闯。”庄厉说。 他看向朗稔,朗稔摊手,“庄队长,你有什么建议尽管说。” 庄厉拿出许教授家中的布局图,说:“许教授家在五楼,我们可以分成两波,一波将它们的注意力吸开,一波去找手稿,你们觉得如何?” “佳泽轻身功夫不错,我们的行动讲究的就是速度,所以让佳泽去取手稿,如何?” “他不行。”任榆直接道 。 “任榆,你什么意思?!”郁佳泽再次被挑起怒火,“什么叫我不行?” “我知道,你觉得取手稿是一件轻松的活,而你却在外面对抗这些东西,你心里不服,对吗?”郁佳泽面露不屑。 此话一出,众人的脸色便有些微妙起来。 诚如郁佳泽所说,外面这些东西被他们吸引开,去取手稿确实是最安全的事。 只是,任榆真的如郁佳泽所说的那样想吗? 任榆:“说话请带脑子。” “许教授家里的东西,如果你觉得你有能力对付,你就去吧。” 什么意思? 众人有点懵。 “你说许教授家里有东西就真的有吗?”郁佳泽冷笑,分明就是任榆自己怕了,却硬要扯这些理由来歪曲事实。 然而,他发现其他人脸上都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至于朗稔,眼里带着和任榆相同的嘲讽意味瞅着他。 “厉哥。”郁佳泽去看庄厉,然后瞪大眼睛,因为他发现庄厉似乎相信了任榆说的话。 “小榆,你的意思是许教授家里也有变异动物?”庄厉的问话让郁佳泽愣住。 任榆:“有没有你们心里没数?” 既然能控制这些丧尸以及丧尸动物来围住许教授所在小区,很大可能控制者知道那几个已经牺牲的精英队来的目的。 那么派东西守在许教授家中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当然,之所以这么肯定许教授安中有东西,自然是萨比说的。 一头变异的老虎正蹲在许教授家中,等着食物送上门来。 大家都不笨,稍稍想想就转过弯来,虞红更是失声道:“控制这些变异动物以及进化丧尸的幕后者到底想干嘛。如果它知道精英队的目的,那么它完全可以把许教授家摧毁,这样我们不就什么找不到吗?” 没人能回答虞红的问题,因为这也是大家所疑惑的。 既不让精英队找到手稿,可是却又不摧毁许教授的家,完全是自相矛盾。 朗稔忽然说:“有没有可能幕后者智商并不是太高,它并不知道精英队的真正目的,只知道精英队的目标是许教授家。之所以不摧毁许教授家,想的是肯定会有人继续找过来,而它们可以继续吃到食物。毕竟X市幸存者太少了,这些东西几乎没什么食物了。” “很有想象力。”任榆说,“你可以当家。” 朗稔:“……” 虞红没忍住笑了起来。 黄天峰憨厚的脸上变多了缕笑容。 唯有庄厉和郁佳泽。 庄厉眼底是杀意,郁佳泽眼底是不屑。 “不管是什么,重新选择进入许教授家中的人选吧。”朗稔说。 郁佳泽脸色难看:“就算有变异动物,我也可以对付。” “你真这么想去?”任榆问。 “怎么?”郁佳泽反问,“不可以?” “行啊。”任榆说,“为了一次性成功,我和他一起吧。” 郁佳泽条件反射想拒绝,然而拒绝的话到嘴边被他咽了回去。 他一直在找和任榆单独相处的机会,现在这个机会不是来了吗? 想到这里,郁佳泽眼睛微眯,掩盖住眼底突然升起的杀意。 许教授所在的小区很破旧,里面也就两栋楼,院子里围满丧尸,小区外围了一层丧尸,门口以及东两处各站一只变异动物。 三只变异动物分别是:蜘蛛,狗,野猪。 变异动物最大的特点就是大,身体大,力量大,稍不注意就被会划伤,一理划伤那就只能game over。 “野猪交给我。”朗稔最先说,三只变异动物中,野猎的块头最大,末世前它的块头就大,且力量极大,变异后跟座小山似的。 此刻它站在小区的西向,巨大的阴影将周围的地面掩盖住,连旁边的丧尸都不敢走过去。 任榆皱了皱眉,最终没说什么。 “那我就选狗吧。”庄厉说,丧尸狗的速度很快,且块头也比蜘蛛大,看起来似乎比蜘蛛难对付。 黄天峰点头,剩下的蜘蛛便交给他。 至于丧尸,自然由虞红负责。 “动手!”随着朗稔一声厉喝,他的身影猛的蹿了出去。 这场大战拉开序幕。 枪声,吼声,用地动山摇来形容毫不过分,觑准时机,任榆和郁佳泽进了小区,直奔许教授家。 第57章 第 57 章 郁佳泽丝毫没有合作之意, 在他看来,任榆非要和他一起去许教授家里,只是怕死不敢斗外面的变异动物。 不过—— 跑在前面的他眼底幽光一掠,虽然围在外面的丧尸是虞红负责,但院子里面的丧尸却需要他们自己解决。 郁佳泽仗着自己轻身功夫,加之丧尸就算进化也很笨拙,还有任榆的掩护, 是以他很快穿过丧尸堆,自己一个人跑进楼道。 全程他几乎没怎么动他的枪。 他折身看了眼被丧尸越围越拢的任榆,脸上闪过快意, 就不信你长了三头六臂。 接着毫不犹豫的转身蹿上楼。 任榆一把狼牙棒舞得虎虎生风,动作快得不可思议,配合着他唱出的无声曲子,丧尸的动作迟缓下来, 被他一个个敲碎脑袋倒地而亡。 看着郁佳泽消失在楼道的背影,任榆眉梢微抬, 他给了他机会。 不过十秒,五楼处便发出一声震天大吼,接着窗户砰的碎裂,一道人影飞了出来, 正好落向庄厉所在的战区。 “佳泽!” 破碎的窗户露出一张腐烂的虎脸,红色的眼珠闪烁着凶戾与疯狂,它的目光猛的和任榆对上。 任榆不再迟疑,迅速朝楼道跑, 刚跑到第三楼,那只丧尸虎就扑了过来,这么狭窄的地方,任榆根本就没处躲! “萨比!” 大喊一声,任榆把扯掉引线的地.雷往丧尸虎扔过去,地.雷一碰到丧尸虎便炸裂。同一时间,任榆身上银光一闪,炸死的碎片落在他身上均被这层银光反弹了出去。 丧尸虎从楼道中间的空隙落了下去,直接落到一楼。任榆看了看周围的墙壁,虽然有龟裂,但只要他把地.雷往丧尸虎身上砸,应该不会把楼给炸倒。 于是他又取了三颗地.雷出来,全部扯掉引线,朝再次从楼下扑上来的丧尸虎砸去。 分卷阅读57 三声巨响,丧尸虎身上再添三个血洞。 趁它病,要它命。 任榆没有犹豫,从纳米空间取出一把大砍刀,直直的从楼梯中间跳下去,一刀砍在正挣扎着战起来的丧尸虎脑袋上。 铮! 刀断了。 萨比在他脑内跳着脚:“看看你搜的是什么东西。” 任榆:“我怎么知道质量这么不好。” 任榆一脸嫌弃的扔掉刀柄。 萨比:“算了算了,你去找手稿,我来对付它。” 任榆迟疑:“你能行吗?” 丧尸虎只是被上颗地.雷炸得有点懵,但没伤到脑袋,战斗力根本就没减弱。 “不要小瞧我。”萨比尖叫,“赶紧的,一大批变异动物正在接近!” 银光一闪,小小的企鹅幼崽落在地上,挥着小尖翅推任榆走。 任榆脸色一变,不再迟疑,全力往楼上跑。 一大波变异动物,如果不用星光丸,他们铁定跑不了。 星光丸种子本就不多,用一颗少一颗,不到万不得已,任榆不会用。 外面地动山摇,也不知道朗稔是否能在不变身的情况下对付那头变异野猪。 只用几秒时间,任榆便进了许教授家,客厅一片混乱,还有血迹,是郁佳泽的。 按照冷峰的提示,任榆直奔许教授书房。 书房亦是一片混乱,书架倒在地上,地上一堆纸。 冷峰说的是一个黑色黄边的笔记本,任榆开始翻找,然而找一圈都没有找到有! 向来冷静的眸子里升起焦急,窗外忽的闪过什么,任榆走近窗边,瞳孔猛的一缩。 黄天峰竟然被变异的丧尸蜘蛛用网裹了起来。 眼见着蜘蛛八只大鳌就要刺穿黄天峰,任榆拔出身后的枪朝朝蜘蛛打去。他的枪法本就不好,隔得又这么远,压根没打中蜘蛛,反而打中旁边走过来的一只丧尸。 虽然没打中蜘蛛,但蜘蛛却感受到了,唰的转身,猩红的眼珠朝任榆看过来。 然后迈着八条大长腿开始爬墙。 黄天峰逃过一劫,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丧尸接近,可他被蛛网裹住,根本就不能动弹,千均一发之际,虞红的子弹救了他。 蜘蛛八条腿爬的很快,没用几秒就爬到五楼窗户,一只大腿伸了进来。 任榆静静站在离窗边不远的地方,手里端着一个盆,在蜘蛛刚把头冒出来时,准备的把盆里的气油泼了过去,喷蜘蛛一脸。 任榆点开了打火机。 “再见。” 第58章 第 58 章 这厢虞红和黄天峰边打丧尸边商量说去救支援任榆, 从他们这个视角看去,就看到那只大蜘蛛趴在墙上,八条大腿深深扎进墙里,似乎是想将墙给扒掉,令人头皮发麻。 “我去。”虞红大叫一声,吓得黄天峰手一抖,“蜘蛛着火了!” 黄天峰抬头看过去, 可不是,大蜘蛛的身体冒了火,但以它的体积来看, 这团火可烧不死它。 下一秒,一声炸响,蜘蛛身体炸飞一半,砰一声从高处落下。 任榆从窗户处往下看, 没了大半个脑袋的蛛蛛在原地蹦跶了一会儿后,不动了。 远处, 虞红和黄天峰齐齐向他比了个大拇指。 任榆将脑袋缩了回去,书房没有笔记本,卧室呢? 然而卧室也没有找到,最后萨比回来, 发现他还没找到,气得差点呼他两巴掌,精神力一扫。 任榆:“找到了吗?” 萨比原地转圈:“根本就没有啊!” 站在乱成一片的客厅,任榆脸色难看, 冷峰不可能这么玩他们。 “先离开这里,大部队过来了!”萨比说。 无奈之下,任榆只得下楼,外面几人亦结束了战斗。 大家都受了伤,尤其是郁佳泽,浑身是血,昏迷不醒,庄厉正背着他。 “找到了吗?”众人异口同声的问。 任榆摇头:“没在里面。” 此话一出,众人一愣。 任榆顾不上解释:“先离开这里,变异动物赶过来了!” 不用他说,众人也感觉到了,轰隆隆的声音正在接近,甚至可以看到前方最近的一只丧尸猫。 “跑!” 所有人往前跑,这当口手稿不重要,重要的是先逃命。 后面的声音越来越接近,朗稔和任榆跑得最快,“不行,必须得有车。”不然光靠跑的,他俩倒是没问题,但虞红他们几个哪能跑得掉。 就在这时,前方岔道忽然冲出来一量装甲车,车门打开,一个男人大吼:“上车!” 庄厉猛的加速,背着郁佳泽上了副架。黄天身拖着虞红拉住车甲上了车顶,他自己也挂了上去,朗稔则把任醒往怀里一捞,猛的加速,脚在车上一点,翻身落在车顶。 虞红张大嘴巴,什么时候人类的弹跳力这么好了?! 朗稔放下任榆,现在才有时间打量他:“有没有受伤?”爪子本想在任榆身上四处检查,但车上还有其他人,他只得控制住。 “没事。”任榆说,“你呢?” 朗稔摇头。 任榆皱眉看他肩膀,右肩以及整条右臂全是血。 “不是我的。”注意到他的目光,朗稔咧嘴,“那个智障的。” 任榆:“……” 一直默默听他俩说话的虞红和黄天峰:“……” “你们没事吧?”任榆问。 虞红和黄天峰齐齐摇头,黄天峰说:“谢谢。” 任榆怔了下,这才明白他说的是蜘蛛的事:“无事。” “抓好,我要加速了!”驾驶位上传来一声大喝。 几人紧紧扒着车顶,朗稔时而抬臂朝追来的丧尸动物扫梭子弹过去。偶尔再丢几个地.雷,加上开车之人车技甚好,对路也熟悉,七拐八拐,还真把那群大家伙给摆脱。 一个小时后,车停在一片荒地上,几人下车。 张岩将车开进他之前搭好的树棚里,利用树枝把车掩盖好。 “你们随我来。”他走到一块铁绣的井盖边,拉开井盖,自己钻了进去。 任榆第一个要跳下去,庄厉出声:“小榆。” “此人不认识,我……” 任榆冷冷的看着他,竟让庄厉说不出后面的话来:“你背上的人被丧尸虎抓了,要不了多久就会发作,我是不是应该说一句,如果你要下去,得把你背后的人扔掉?” 庄厉脸色一变。 任榆移开目光跳了下去,接着是黄天峰和虞红,朗稔跳下去后并没急着跟着走,而是站在原地:“庄队长,你进还是不进?” 此刻郁佳泽恰好醒了,刚刚任榆说的话正好也被他听到,他死死抓住庄厉的衣服:“队长,别丢下我。” “放心。”庄厉眼里闪过一道不耐 烦,“不会丢下你的。”要不是 分卷阅读58 顾忌着大家的看法,他早就把他扔了。 “但是小榆说的对,你感染了,佳泽。”庄厉叹气,一脸无奈。 朗稔插话:“庄队长,你该不会真的把他扔在外面吧?” 庄厉怒道:“我没有这个意思。” “呵。” “要进来就快点,那些东西会循着血腥气追过来。”张岩不悦道。 第59章 第 59 章 庄厉最终还是背着郁佳泽跳了下来, 朗稔把盖子关上。 见人下来完,张岩继续带路往前走,转了个弯,来到一个较空旷的地方。 刚走进去,一把刀扎了过来:“青,是我。” 俊青收回手中刀,愣愣看着张岩带回来的几人:“岩, 这是……” 又看到浑身是血的郁佳泽,俊青浑身绷紧:“他被咬了!” “没事。”张岩说,“他们应该是和赵大哥是一样的身份。” 俊青再瞅了眼, 身上的警惕减少了些。 “我叫张岩,”又指俊青,“这是我爱人,俊青。” 任榆愣住:“爱、爱人?” 张岩点头, 没打算多说,拿出绳子扔给庄厉:“把他绑着。”指的是郁佳泽。 庄厉看了看绳子, 又看了看众人,最后捡起绳子照做。 任榆有点好奇,朝俊青看去,这才发现俊青断了一臂。 朗稔也适时的向张岩和俊青介绍大伙的名字, 算是初步认识。 “这里简陋,没什么东西,大家将就着坐。”地上都是石头块,经过一场大战, 大伙也有点累,纷纷坐下。 朗稔把自己外套脱下来垫在块石头上,示意任榆坐,任榆先是看了他肩膀一眼,果然没看到伤口,这才坐下。 注意到朗稔的动作,张岩和俊青都看过来,眼里升起笑意。 朗稔也对他们笑了笑,陌生感倒消除了许多。 “你们认识赵书辰吗?”张岩直接开门见山的问。 朗稔点头:“精英五队的队长。” “你们认识他?” 张岩嗯了声:“赵哥救了我俩。” 他又说:“我刚刚在外面找物资,感觉到那边有响动,上一次那边出这么大声音是赵哥他们,我猜想是不是又有人来了,于是过来看能不能帮点什么忙。” “那你可算来得及时。”朗稔说,刚才他们正愁没车呢。 “我感觉你们不像是军人。”俊青突然说,“有什么可以证明你们的身份?” “证明?”朗稔反问,“这有什么能证明的,没有谁会傻到跑这么个地方来玩吧。” 张岩和俊青一时有点哭笑不得。 这个一进来就出不得的地方。傻子才会往这里钻。 但是这几人的气质与赵书辰身上的气质完全不同。 “喏,这个算不算?”朗稔把手中的表露了来,这是他们的身份标识,基地可以通过这个表确定他们的活动位置,以及生死情况。 张岩和俊青最后一点怀疑消散,赵书辰与他的队友也有这个。 “只有水了。”俊青拿来几瓶水,递给几人。 众人接过,咕噜咕噜往嘴里灌。 俊青又问:“能冒昧问下,你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吗?” 这没什么不能说的,朗稔答:“一份手稿。” 俊青和张岩对视一眼,俊青说:“可是许教授的手稿?” “赵队长跟你们说了?”朗稔有些惊奇,看来这位赵队长很是相信眼前两人。 “不仅说了。”俊青抿了抿唇,朝张岩看去,张岩对他点了点头,他才说,“赵队长还把手稿拿到手了。” “什么?”这一下,所有人再次紧绷起来。 俊青说:“赵队长成功取到手稿,但他被感染了,同伴们也都牺牲,最后他将手稿托付给我们,如果遇到再次来的军人,就把手稿交给你们。但你们必须带我们离开。” 当然,原话不是这样的,那时候赵书辰已经快说不出话来,只说手稿关系着人类的存亡,让他们一定要把手稿交给再次前来寻找的军人。 最后那句话是俊青自己加上的,他怕的是万一这些人拿了手稿不带他们离开。 张岩翻了个一阵,把手稿拿出来,果然是一本黑底黄边的笔记本。 任榆:“就是它。” 虞红突然笑出声:“刚刚我还在想,我们打了这么场大战,结果什么也没找到。没想到居然在你们这里,哎哟,我这心被这个惊喜弄得有点缓不过来。” 黄天峰突然咳了一声,虞红的笑声打断:“老黄,你没事吧?” 刚两人经过一场战斗,迅速建立起革命友谊。 黄天峰摇摇头:“可能受了点内伤,不过总算没白费这番心血。” “看不懂。”任榆拿着笔记本翻了两页,丢给朗稔,朗稔哇哇大叫,“小榆仔,你看不懂不代静我也看不懂啊。” 几人都看了下,传给庄厉时,庄厉不像其他人毛毛的看了下,他仔细的翻阅。 看得认真的他并没有注意到身后被绑着的郁佳泽睁开了眼。 第60章 第 60 章 郁佳泽觉得身体像是被劈成两半, 一半热,一半冷。他其实一直处于半醒半昏迷状态,眼睛虽然睁不开,但是他能隐约听到大家的说话声。 他知道自己被丧尸虎抓了,冲进许教授家时,他虽然做好准备,但是那头丧尸虎的速度太快。躲过丧尸虎的那一扑, 肩膀上仍然被抓了几条口子。 之后他和丧尸虎周旋,然而在面对丧尸虎时,他感觉自己像对上一座大山, 无论如何挣扎亦撼不动分毫。他身上有炸.弹,可丧尸虎根本就没给他拉开炸.弹的机会,后者速度太快。 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甩了出去。 再之后他就没了感觉,等到有感觉时, 正好听到任榆的话,他害怕了。 他喜欢庄厉, 这是整个队里的人都知道的事。 甚至,他已经是庄厉的人了! 他是那么的了解庄厉,了解他胜过了解自己。 所以,他知道庄厉那一刻是真的想把自己扔在外面。 郁佳泽一直都知道庄厉是个狠辣之人, 前一秒能和你谈笑风生,下一秒就能扼断你脖子。他以为庄厉对任何人都是这样,对他也只不过多了点点柔情罢了。 但他不在乎,他觉得就这点柔情已经足够。 然而, 他错了,大错特意。这个心狠手辣的男人,有个对他来说是特殊的人,那个人是——任榆。 任榆伤了他,他不发火,反而开心。 他看向自己的目光,疏离淡漠,看向任榆的目光,却是深情满满。 郁佳泽如何能不恨,任榆也只不过比他先认识庄厉三个月而已。 现在他被丧尸虎抓伤感染,没人想着要为他包扎下伤口,他们沉浸在 分卷阅读59 手稿找到的喜悦与兴奋当中。尤其是任榆,他看到他在笑。 你有什么资格笑,你抢了我的爱人,害我被丧尸抓伤,你凭什么笑! 郁佳泽又看向朗稔,这个男人一心一意护着任榆,他任榆凭什么得到两个男人的爱护? “任榆。”郁佳泽忽然出声,打断大家的谈话声。 任榆抬头看去。 庄厉亦转过身,看着睁开眼的郁佳泽,眼底掠过一道暗光。 “厉哥。”看到庄厉,郁佳泽扯了下嘴角。 接着他又喊了声‘任榆’。 “你可以过来吗?” 任榆歪头,眉梢微挑:“为什么?” “我知道我被感染了,趁我还有意识,我想向你道歉。”郁佳泽大声咳嗽,嘴里吐出大量血液。 庄厉皱了皱眉,不留痕迹的将枪拿在手中。 “任榆,你能过来吗?” 任榆看着他,半晌站起来,朗稔拉住他,任榆朝他微微摇头。 朗稔耸肩,放了手,任榆走到郁佳泽身前站住。 也不待郁佳泽开口,他便说了:“你别动,我不保证你在开枪前还活着。” 郁佳泽僵住。 “而且,你那把枪没子弹。”任榆补充了句。 郁佳泽猛的抠下扳指,果然是空响。 “你怎么知道?”他一字一句的问,声音中的恨意让人不寒而栗。 如此一来,他叫任榆过去的意图自是被大家看出来,众人看向他的目光带上怒气。 任榆弯腰从他手中拿起枪,朝旁边地面开了一枪。砰的一声,吓了大家一跳。 “其实有子弹。” 众人:!!! 郁佳泽瞪大眼睛,嘶嘶喘气:“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任榆笑,“大概你比较倒霉,我运气比较好吧。” 郁佳泽生生被气到再吐一口血,这次吐的血带了黑色。 见状,任榆收了笑容,目光渐冷:“郁佳泽,我给过你多次机会。”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权当给你一个痛快。”任榆抬头,枪口直指郁佳泽脑门。 “等等。”庄厉出声,他知道任榆最讨厌做这种事,“我来吧。” 他站起来,去抓任榆的手。任榆躲开,庄厉眸色黯了黯。 “随便。”任榆把枪扔给他。 庄厉接过,就在这时,郁佳泽突然从地上弹起来,然而他冲的方向却不是任榆,而是庄厉的左手。 庄厉的左手,还拿着那本手稿! 骤然被撞,手中力度一失,笔记本飞了出去,直直朝远处一滩积水落下。 一旦笔记本落进去,纸张被水浸湿,如何还能看! 所有人脸色大变,郁佳泽疯狂大笑,庄厉愤怒的给了他一枪,笑声戛然而止。 至于手稿,说时迟那时快,任榆随手从纳米空间取出一样东西击在手稿上,令它偏移了些,最后落在干燥的地面。 谢天谢地,全体人员都松了口气。 “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虞红拍着胸口说。 任榆走过去把手稿捡回来,顺便把他刚刚扔出去的东西捡回来。 一颗棒棒糖,任榆干脆剥开糖纸含进嘴里。 清甜的味道瞬间充斥在口腔,任榆心情好了许多,眼睛眯起来,他把手稿塞给俊青:“收好。” “啊……哦。”回过神来的俊青拿着手稿,“我拿着吗?” “等回到基地,你们亲自把手稿交给冷峰。”任榆说。 俊青和张岩同时开口:“谢谢。” 众人看向倒在血泊中的郁佳泽,他的眼睛睁得很大,眼里还有些许不可置信,似乎没想到庄厉真的杀了他。 朗稔拿出地图:“现在我们在什么位置?” 张岩伸手指了处。 朗稔沉吟道:“从这里到福天大厦有点远,得想个法子,尽量不引起那些东西的注意。” 俊青笑了:“你们没闻到什么不一样的味道吗?” 众人:“??” 俊青说:“我们找到一种树浆,将树浆涂在身上或者车上,能有效掩盖住我们的气味。只要不搞出太大的动静,这些靠听觉、嗅觉的东西不容易发现我们。” “要不然满城的丧尸老鼠以及天上飞的丧尸鸟早就发现我们俩了。” 张岩拿出两个喷雾,朝空气中喷了一点,一股有点刺鼻的味道散发出来,不难闻但绝对算不上好闻。 有了这东西就好办,现在时间是下午四点半,众人商量一番,就趁这个时间返回福天大厦,免得迟则生变。 张岩对X市非常熟悉,末世前他开出租车,满城跑。 这辆装甲车是他自己找到的,里面还有弹药,就是靠着这辆装甲车以及后来找到的树浆,他和俊青才能平安的活到现在。 饶是如此,亦在阎王门口转了好几回。 16:45PM 一辆装甲车自这段荒地中驶出,一只红眼珠的丧尸鼠突然从一道隙缝里钻出来,接着第二只,第三只…… * X市有一个非常大的教堂,末世前,这里被奉为X市的神圣之地,已有百年历史。相传建立这座教堂的人曾去过国外,然后在梦中见到神明真身,一身病痛全部消失。回至国内,心怀感恩便建了这座教堂。 或许是心理作用,或许是其他,大部分信教的在这座教堂里都能够化厄为运,一传十十传百,这座教堂越来越出名,许多其他省市的教友都会慕名而来。 末世发生时,无数的人涌进这所教堂。然而,这一次他们的主没有保护到他们。 这座教堂变成炼狱,鲜血、残肢、□□……在这里发生,幸存者越来越少,到得最后,一个也没有。 现在,这里成了变异动物以及进化丧尸的聚集地。 也不能说是聚集地,只是这里聚集大部分的变异动物以及进化丧尸而已。 在主教堂的最前方,那里所有的东西全都撤掉,只留下一把金色的椅子。 此刻,这把金色的椅子上坐了只猴子,大概五六岁孩童那么大。如果忽略他那双红色的眼珠话,会以为这只是一只普通的猴子。 大堂内本来放着许多座位,用于信徒前来祷告,现在那些座位几乎全部变成碎片,踏平在地上。 进化丧尸,变异动物挤满大堂内。 这些东西围成一个半圈,在半圈前的空地上,放着四具不全的尸体。如果任榆他们在这里的话,定能认出,这四只正好他们之前对付的那四只变异动物。 有几只变异动物在吼叫,看那架式,居然是想去将四具尸体吃掉。它们一吼,剩下的也有些蠢蠢欲动,猩红的目光不住闪烁。 就在这时,椅子上的猴子忽然站起来,发出一声尖利的吼叫,拉着一个弹跳,落在一只丧尸羊身上。五指成爪,如同切豆腐般刺入丧尸羊脑袋, 分卷阅读60 将黑红的脑子挖出来,随手扔在地上。 接下来它如法炮制,以可怕的速度将带头那几只丧尸动物给干掉,挖出它们的脑子。 要知道变异后的丧尸动物的脑袋坚硬度是变异之前的好几倍,任榆用刀砍把刀绷断就可见脑袋有多硬。 可这么硬的脑袋到了这猴子手中,如同豆腐般,却是有点恐怖。 各种各样的吼声渐渐消散,不管是丧尸动物还是丧尸,纷纷将红色的眼珠看向最前端。 连杀好几只变异动物的猴子重新站在椅子上面,它手臂、胸口、头顶均被黑红的血浸染,手中更是抓着一大块脑花吃着,嘴里发出好几声低吼。 下面的丧尸及丧尸动物全都微低下头,摆出臣服的姿势。 猴子将手中脑花吃完,正舔着手指,一阵吱吱声传来。 大堂四周蹿出一片丧尸鼠,这些丧尸属全部朝猴子游过去,最前面的那只爬上猴子的身,吱吱叫个不停,似乎是在说着什么。 猴子似乎听懂了,接连发出好几声不同音调的吼声,最后它蹿出教堂,跟随着那些丧尸鼠移动。 而它身后,是好几十头变异动物,以及……无数的丧尸。 * 张岩对路很熟悉,一旦遇到有丧尸或者丧尸动物的地方,多的话会避开,不多的话会直接硬抗。 “还有多远?”任榆问。 “三分钟。”张岩说,“绕过前面那道桥就到了。” “再快点,”任榆说,“现在不用担心会不会发现,我们已经被发现了。” “什么?”众人一惊。 任榆抿唇:“丧尸鼠跟了我们一路,就没摆脱过。” “你之前不是说摆脱了吗?”俊青愕然。 虽然不知道任榆是怎么知道被跟踪的,毕竟装甲车内四周封闭,只有坐在驾驶位和副驾驶的人才能看到一些外面的情况。但看其他人相信的神色,他无端也信了。 任榆摇头:“又来了。” 众人:“……”妈的,阴魂不散呐,喷了树浆都不管用。 “其实我一直很纳闷,”虞红说,“既然丧尸鼠发现我们,而且数量还那么多,为什么不干脆朝我们发起进攻,反而一路鬼鬼崇崇的。” 朗稔打了个响指:“有两种可能。一,丧尸鼠的数量少,不敢贸然攻击。二,它们在传递消息,也可以说是在等待。” 任榆:“第二种可能性非常大。” 听到任榆的话,朗稔捏了把任榆的脸,为任榆挺他而高兴。 任榆给了他一肘子,觉得这人有病:“你觉得第二种情况很好?” 吃了一记肘子的朗稔捂着肚子,一脸郁闷。 饶是此刻情况非常危急,可大家看他这样,紧绷的氛围也松快许多。 唯有庄厉,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 萨比本来在任榆脑海里翻着身子打滚,这会儿忽然炸着毛站了起来:“速度再快点,那些东西找过来了。” 任榆心中一凛,萨比的精神探测力经过这段时间的充电已经达到千米的直径。 也就是说,那些东西已经在千米之外。 任榆:“有多少?” 萨比:“变异的动物几十头吧,大多数是丧尸。好大的阵仗,这是要把你们全锅端的节奏啊。” 任榆心中忽然一动:“……你看看,有没有领头的。” 萨比:“我找找。” 脑海里在和萨比交流,现实中任榆再度道:“速度再快点,我们要在半分钟之内到。” 张岩这会儿也感觉到地面再抖动,不再说什么,将油门轰到底。 周围本来就游荡着的丧尸及丧尸动物扑过来,张岩按下操控台好几个按钮地,车身周围伸出好几把枪朝两边扫射。 进了大厦,大伙儿喷了树浆,只要不和丧尸及丧尸动物面对面来个相亲,一般还是不会被发现。 这些弹药这会儿不打出去,也就没机会打了。 “岩,天上!”俊青大吼一声。 一只硕大的丧尸鸟朝挡风玻璃撞来。 砰的一声巨响,挡风玻璃是军用防弹的,性能非常不错,这一撞并没有撞碎玻璃。还是现了一点皲裂。 “真当我好欺负不成!”张岩冷哼一声,按下操作台上一个红色按钮,车头两侧伸出两把旋转炮枪,对准想要再撞来的丧尸鸟轰。 “哇哦。”朗稔吹了个口哨,“这车真不错,只能从军方搞到吧,你们从哪搞的?” 俊青答:“捡的。” “……” 炮枪挺给力,虽然只轰了十多秒就没了。不过这会儿他们已经到大厦前,众人下车,顿时就迎来丧尸鸟爱的飞扑。 丧尸鸟有翅膀,显然比那些东西要更快到达,大部分都是普通丧尸鸟。只有两只变异的,个头比起其他丧尸鸟来说大很多,跟只大风筝似的,带来一片阴影。 这种时刻,大伙不再节约弹药,子弹、炸.弹等全部拿出来。 混乱时刻,没人注意到一只小企鹅出现,个头小小的它出现在一只变异丧尸鸟身上,两只小尖翅在这一刻化两把小尖刀,咔咔两下刺进变异丧尸鸟眼睛,再顺着眼睛将大脑搅烂。 另一只丧悟鸟哪想到一来就死了只同伴,愤怒嚎叫,翅膀狂扇,带来一股强风,底下众人顿时被吹得东倒西歪,连枪都拿不稳。 不过好在它这么一扇,其他普通的丧尸鸟也跟着被扇飞。 狂暴的丧尸鸟张着嘴俯冲而来,打算用翅膀把这些食物扇飞。 “任榆!” 朗稔大喊一声,在这股狂风中,唯一能保持身形不乱的也就任榆和朗稔。两人这段时间也培养出默契,一听朗稔喊,任榆就知道他要做什么。 身体先于思绪做出动作,任榆脚尖往地上一点,整个人在狂风中腾高有近三米的高度,双手交叉平推于空中。 下一秒,同样蹿上半空的朗稔脚尖在他摊开的手心中借力,身子再度拔高。 丧尸鸟正好冲过来,他借着身上的力量将手中拉开引线的两颗地.雷准确投进丧尸鸟张开的嘴中。 半空中,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恰好任榆往下落,避开大量丧尸鸟脑袋炸开的碎肉。而在他即将砸到地面时,一双手揽着他的腰往地上连滚好几圈才把冲力卸掉。 “干得漂亮!”张岩怀里护着俊青,朝朗稔竖起大拇指。 “厉害。”黄天峰由衷的说,以前他觉得自己的黄蜂队很厉害,对自己的实力也非常自豪。和人家一对比,就是渣啊。 虞红目瞪口呆,一脸惊叹,说不出话来。 庄厉脸色沉的都能滴出水来,朗稔的这一手,他可做不到。 “愣着做什么,进去!”任榆晕头转向的抬起头,怒吼。 没看到丧尸鸟又冲过来了吗!还有远处,密密麻麻的丧尸鼠也来了。 在丧尸 分卷阅读61 鼠后面的,则是大片的变异动物以及丧尸。 众人回过神来,几下冲进大厦。 “刚刚哥帅不?”朗稔边冲还边大声吼,对于胸口那一点闷疼完全不在意。 “刚才我就不该接你,摔死你得了。”任榆狠狠道。 “摔死哥了,你咋办。” “闭——” 萨比尖叫:“快闪开!!” 任榆猛的推开朗稔,一道尖利的爪子迎向任榆脑门,被推开的朗稔见到这一幕,目眦欲裂:“任榆!!” 控制不住的变身,就在即将变身的那一刹那,任榆身上一道淡色银光闪过,仿佛有什么东西裹住任榆,爪子刺在任榆脑门上荡开一道涟漪。 “卧槽,好险。”小企鹅的毛都炸了。 任榆也被吓出一身冷汗,刚刚如果萨比慢了一点点,他脑门就得留一道口子。 不久后,得成一条丧尸鱼了。 任榆手中动作也不慢,手握狼牙棒朝眼前突然蹿出来的猴子狠狠砸去。 ——落了个空。 任榆瞳孔一缩,好快的速度,居然在他眼前突然消失。 “朗稔,小心!” 朗稔在看到任榆那一棒挥空的时候就察觉到危机感,纵身往前一扑,避开从身后突然冒出的爪子。 猴子一连两下都没抓住猎物,这让它很是恼怒,它停下身体,站在两人面前。 并不是它会隐形,而是它的速度太快,近距离下肉眼已经捕捉不到它的身体。 大厦里传来张岩等人的喊声,任榆大声道:“另管我们,朝上跑!” 恐怖的吱吱声响起,丧尸鼠越来越接近,离他俩不过几十米远。 近距离有只速度快得变态的猴子,十米远处有几只变异动物,几十米远处是黑压压的丧尸鼠,再远一点就是大部队,天上还有飞的丧尸鸟。 不过这会儿不知道为什么,这群东西全都停了下来。 似乎是在猴子停下动作后,那些东西就停下来了。 朗稔和任榆对视一眼,眼中有了然,看来这只猴子就是幕后指使者。 猴子没动,那双血红色的眼珠死死盯着任榆。任榆竟能从它的眼睛里看到‘疑惑’。 对方显然在疑惑,为什么明明已经触到任榆脑门,可爪子却刺不进去分毫。 “你能听懂我们说话吗?”这个时候,饶是朗稔一直自信非常,可面对这么多的大家伙,也没那个自信能在这些东西的围攻下保住命。 要是能和这只猴子交流那便再好不过。 猴子歪着头,将看向任榆的目光落在朗稔身上,看着看着,猴子突然叫了一声。 它一叫,身后的那些东西也开始叫,蠢蠢欲动。 这是听懂了还是没听懂? 朗稔紧了紧手中的枪,他心中在飞速计算,一连闪过好几个计划。然而,没有哪个计划能让他们全身而退。 就在这时,异样的波动从身侧传来,朗稔转过头,看到任榆取了枚银色的像糖果一样的东西。 看着这东西,朗稔心猛的一跳,直觉告诉他,这玩意儿很危险。 猴子也感受到了,它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身上的毛隐隐有倒竖起来的冲动。 它盯着任榆手中的星光丸,并不是太高的智商让它感受到本能的威胁。 进化的五指微微一动,它有些焦躁的动了动腿。 大家都没动,气氛凝滞。 任榆在脑海里和萨比交谈。 任榆:“星光丸的消灭范围是在十米内,这里这么多,几颗能消灭完?” 萨比:“目测得七八颗。” 任榆:“……”他总共存货还没有十颗呢。 任榆拿着星光丸,抿唇道:“如果你能听懂我们的话,就带着你身后的那些东西撤离。” 希望能够真的让这只猴子离去,对方有理智,它应该也不想两败俱伤。 猴子红色的眼珠在疯狂闪烁。 见状,朗稔和任榆眉心微拧。猴子的表现,足以说明它确实听懂他们说的话了。 忽然—— 一道非常难听的声音响起: “人…类,食…物,吃……” 任榆&朗稔:“!!!” 猴子居然开口说话,两人本就紧绷的身体变得更加紧绷。 “你带着它们离开,我们也离开,互不干扰。”任榆说,“否则,你会死。” 他举起星光丸,仿若糖丸的星光丸体表的银光越来越浓。 察觉到可怕的力量,猴子再次退了一步,眼中闪烁,似乎是在思考。 就在这时,十米外一只丧尸狗猛的蹿过来。朗稔抬枪打过去,却只让对方速度慢了一点点而已,眨眼间便至身前。 任榆拉住上前的朗稔,扬起手腕将星光丸扔出去。 一声尖利的吼叫,任榆手中的星光丸在即将离开手时,那飞扑过来的丧尸狗砰的一声落在地上,发出好一大声响。 任榆将差点脱手的星光丸握了回来,定眼一看,丧尸狗的脑袋开了好大个洞,猴子正吃着对方的脑子。 “要……”站在丧尸狗脑袋上的猴子,突然指着任榆左手的狼牙棒。 任榆有点愕然,扬了扬狼牙棒:“你要它?” 猴子点头:“给,走。” “狼牙棒给你,你放我们走?”任榆眼睛微眯,说。 猴子咧嘴又叫了声,咧出一口黑红的尖利的牙。 它忽的从丧尸狗身上跳下来,眨眼间来到任榆面前,任榆差点把星光丸捏爆,朗稔的手亦发生变化。 好在猴子并没有攻击,它看了眼任榆手中的星光丸,明显很忌惮。尔后将手中的脑花递至任榆身前,另一只手指向狼牙棒。 任榆:“……” 朗稔:“……” 脑海里的萨比弯着腰狂吐中。 任榆把狼牙棒扔过去,面无表情:“我不要,谢谢。” 猴子缩回手,将脑花往身后一甩,后面一堆抢的。 画面有点辣眼睛。 拿着狼牙棒,猴子转身就走,接着仰天大吼一声。后面那些丧尸以及丧尸动物开始往旁边散开,尤其是丧尸鼠,成片撤退,露出灰白的地面。 “嘿。”朗稔忽然出声,猴子猛的转头,凶狠的看着他。 朗稔操了一声,对他这么凶,对任榆态度就那么好,果真欺软怕硬。 “算了,没事。” 猴子往外跑,不过几秒就消失不见。 朗稔长松口气,他朝任榆看去,两人忽的笑了起来。 不再耽搁,二人折身朝大厦跑。 “刚刚你想说什么?”任榆边跑边问。 朗稔:“本想提醒它一句,两天后炸毁X市。然后忽然想起来,我这不是傻B吗。” “你才知道。” 纵使猴子放他们一 马,也不过是因为它有理智,面对任榆的星光丸感觉到害怕,这才妥协。 分卷阅读62 如果任榆没拿出星光丸,如果猴子的神智没那么高,这会儿已经是场恶战,任榆少不得得把他的星光丸花得七七八八。 萨比那里星光丸的种子只有几十颗,种完就没了,这种保命性的东西,能多留点便多留点。 “刚刚你拿出来的是什么?”朗稔实在是好奇,那玩意他看一眼,汗毛就竖起来。 可以想像其中的威力。 任榆当着他的面拿出来,就没打算瞒着他,好在这会儿其他人已经往楼上跑了,也就直接接说了:“还记得我们相识的那天么?” 朗稔点头,怎么不记得,记忆深着呢。 那天本以为遇到个傻子,哪想到会捡到个宝。 “遇上鼠潮的时候,你道为什么我引着那些丧尸鼠离开后全身而退的?” “就靠这个?”虽然有铺垫,但朗稔仍是有些惊讶。 一颗小小的像糖丸一样的东西,居然能有这么大的威力。 “但是我找到你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丧尸鼠的尸体。” “因为它们的尸体全都融解成粒子消散在空中。”任榆非常平淡的说,那语气就像是说‘我杀了只丧尸,把它脑袋砍下来了。’ 朗稔:“!!!” 任榆却把朗稔的表情误认为他想要一颗,他解释道:“你用不了,这东西只能我自己用,别人拿到手里,就是一颗普通的糖。” 朗稔:“……” 任榆还在继续扎他的心:“刚开始不知道这东西是这么用,我还把它当糖吃了好几颗。”现在想想,心好痛。 那时他还在大海里,大海里的生物要么变异,要么腐烂而亡,没受感染的很难找到。而且就算找到任榆也不敢吃,他的族人们就是吃了那只变异帝王蟹遭到感染的。 当时那只变异蟹就外表来看,除了比以往的大一些,并无二样。 那会儿任榆实在是饿得不行,萨比就让他种植星光丸,初时并没有给他说星光丸的威力,他就当糖果吃,吃一颗下去,能保持很久。 也就是在那时,他喜欢上糖果的味道,上岸后搜集最多的东西就是糖。 朗稔揉了揉他的头,笑:“期待世界恢复,能有机会尝一尝它的味道。” 如果末世过去,星光丸自然派不上用场,到时候自然可以当糖吃了。 “会的。”任榆眼中忽然现出一抹温柔,想起他的家。 纵然他的族人都不在了,可那也是他的家。 朗稔突然搂过他,低头压在他唇上,狠狠亲了几口后,松开:“刚才那猴子抓向你的时候我就在想,哪怕拼尽所有我也要杀了它。然后带着你逃掉,不管其他,就算你变成丧尸我也养你。” 刚要给朗稔一脚的任榆停下动作,抬头看向朗稔,对方眼里的紧张、情谊、后怕一一落进他眼里。 “白痴。”他抿唇,微踮脚尖,主动含住朗稔的唇,有样学样的重重咬回去。 每次都被这家伙占便宜,这一次换他了。 这个吻持续足有三分钟,分开时朗稔没忍住又再吸了口,接着两人往上跑,路上遇到许多丧尸尸体,想来是张岩他们上去时清理的。 十多分钟后,两人跑到天台。 然而看清天台情况时,两人愣住。 直升机不见了,庄厉不见了。 剩下的人都还在,俊青躺在张岩怀里,身上全是血。 “这是怎么回事?”朗稔怒问。 他心里隐约有了些许猜测,但是却不敢相信。 庄厉还不至于这么丧心病狂。 黄天峰和虞红脸色非常难看,看到他们,眼中闪过激动。 “你们回来了,谢天谢地,我们以为你俩……”虞红哽咽,她不是个感性的人。但是眼前这两个人豁出性命为他们抵挡那密密麻麻的丧尸和变异动物,用性命给他们争取时间,由不得她不感动。 任榆和朗稔走近,张岩的声音又低又哑,带着茫然,又带着哀求,更多的则是害怕:“青,你别睡……” “我求求你,你别睡。”他的手死死按在俊青胸口,鲜红的血仿佛不要钱似的从他指缝中流出来。 俊青脸色白若金纸,独剩下的那只手紧紧抓着张岩,呼吸微弱,随时可能消亡。 虞红在旁边愤怒而又悲痛的控诉:“我们在三十二层的时候遇到一股丧尸,大家都在对付丧尸,庄厉忽然动手打伤俊青,抢走手稿,把直升机开走了。” 任榆猛的握紧手,一字一句:“庄、厉。” 飞行在高空中的庄厉胸腔中的那颗心脏忽然毫无预兆的停了一下,他脸上的喜色顿住,一股不安自心中扩散开来。 任榆和朗稔两人面对那么多变异动物,还有那么多丧尸鼠,绝对活不了。至于其他到达天台的人,没了直升机,那些变异动物以及丧尸迟早会上来,他们也一样活不了。 手稿是他一个人找到的,其他人在寻找的过程中牺牲,根本不会有人查证。 他拿回手稿,基地制作出疫苗,从此天下回归太平,而他将会成为人们口中的英雄,受所有人敬仰。 至于任榆…… 庄厉眼中闪过一抹痛色,那么多人当中,他最在乎的就是任榆。 但任榆已经死了,以后为他立道有碑吧。 * 任榆走近张岩,张岩紧紧抱着俊青,目光呆滞,怀里的身体呼吸越来越低。他能感觉到俊青的生命在一点一点消失,可他却没有办法。 “还有气,不会死。”恍惚间,他听到这么一个声音。 任榆割破自己手腕,将血喂进俊青口中,人鱼的血液本就含有特殊物质,对内伤很有作用。至于外伤,作用不大,不过聊胜于无。 俊青无法自主吞咽,任榆把手腕递给张岩:“喂给他喝。” 张岩愣住。 任榆皱眉:“快点。 张岩如梦初醒般,顾不得心中的疑问,此刻的他如同在惊涛骇浪中抓住一缕浮萍,甭管能不能救,先抓住再说。 旁边的朗稔看着张岩吸任榆手腕上的血,皱了皱鼻子。 喂了血,俊青的呼吸稍微加强了些。 “别移动他。”任榆说,又从口袋里扔出一把镊子,一瓶酒精,“把子弹抠出来。” 任榆起身:“朗稔,你跟我过来。” 朗稔跟着任榆走到大水箱后面,确保张岩等人看不到自己,任榆将自己的鱼尾化了出来。 朗稔:!!! 他猛的支了个脑袋往外看,生怕虞红他们突然过来。 “看什么。”任榆递了个瓶子过去,“过来接。” 朗稔:??? 他拿着瓶子,看着任榆翘起尾巴。不一会儿,他发现湿润的鱼鳞更加湿润,有一层黏黏的液体从鱼鳞上透出来,慢慢的,这些粘.液顺着鱼尾侧边滑下。 “笨蛋,你倒是接呀。”任榆看着朗稔 分卷阅读63 的懵逼样,无奈之下想笑,“这是人鱼粘.液,能促进伤口的愈合,不会让伤口感染。” 朗稔赶紧把瓶子递过去,不一会儿小瓶子里就滴了一半。 朗稔第一个想的是:“对你有没有什么影响?” 任榆摇头:“最多就是这段时间的泡水白费而已。” 朗稔这才松口气。 接完后,任榆将鱼尾化作双腿,朗稔则打量瓶里的粘.液。明明刚刚看起来还呈液体状,这会儿居然变成一团凝晶。 朗稔伸手摸了摸,还带弹性,一眼瞅过去,跟果冻似的。 这厢张岩已经照任榆所说快准狠的把俊青胸口下三寸的子弹给取出来,俊青疼得满头大汗,张岩抱着他,亲了亲他汗湿的眉心:“别怕。” “把这个给他敷在伤口上。”朗稔走过来,将瓶子递给张岩。 张岩毫不犹豫的接过,将人鱼粘.液全部敷在俊青伤口上,血顿时止住。 像果冻一般的人鱼粘.液敷在伤口上,不一会儿变成一道白色的薄膜。 俊青的呼吸慢慢加强,脸色也有恢复,虽然仍然处于昏迷之中,但他此刻看起来已经不像将死之人。 张岩悬在心中的那口气松了下去,眼一眨,落下滚烫的两行泪。 “抱歉。”他胡乱挥掉眼泪,“我就是,我就是太激动。” 朗稔拍拍他肩膀。 “谢谢你,任榆。”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谢谢。 虽然装着人鱼粘.液的瓶子是朗稔递给他,但这东西到底是谁给的,大家都心知胆明。 众人也没有问这是什么东西。 任榆弯起唇角,没有说话。 “真好。”虞红突然出声,她看着任榆,“可惜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不然这会儿我铁定要给你照一张发网上,太帅了你。” “要不是你有了朗哥,我肯定要追你。”不知什么时候,虞红喊朗稔不再喊朗队长,而是直接喊的朗哥。 朗稔把任榆拉至怀里,朝虞红递了个眼神,虞红打了个寒颤,不敢再开玩笑。 “那些东西呢……”虽然说这样的氛围不该打破,但黄天峰仍是皱着眉说出,现在他们还没脱困。 “都撤了。”朗稔松开任榆,凹了个自认为非常帅气的动作,“兄弟们,我们安全了。” 虞红黄天峰张岩:??? 作者有话要说: 蠢二方的接档预收文,若是有感兴趣的小可爱们请支持收一个哟,么么哒o(* ̄3 ̄)o~ 倾墨是主播界的一哥,某天发了条微博:【我的鸟受伤,站不起来了(允悲)】 吃瓜路人怒:“日,这年头的主播为博眼球啥都发,是不是下次还会直播床上运动?” 不久后,倾墨收到一条私信:【由于您发布不健康消息,现将您的账号冻结。】 片刻后,他将趴在头顶的麻雀扯下来,咬牙切齿:“微博是不是你发的?” 毛羽见势不妙,两腿一蹬,装死。 倾墨呵呵,将装死的麻雀扔进锅,点火。 两秒后,麻雀炸着毛飞出来:“我错了我错了……” * 这其实就是一个主播以为养了只聪明的麻雀,没想到居然是只麻雀精的欢乐爆笑故事。 PS:不正常的攻(倾墨)X不正常的受(毛羽) 第61章 第 61 章 朗稔将楼下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 隐去任榆拿出星光丸震慑之举,只道那领头的猴子能交流,他们交流一番便放他们离开。 其余几人虽然心中存疑,到底没有深究,谁还没个秘密呢。反正他们是搭着任榆和朗稔的光才能活下来。 几人下楼,到得大厦外,街道上游荡的只有零星的普通丧尸, 听到动静扑过来,瞬间被爆头。 至于那辆他们想用来离开的装甲车,已经被掀翻砸在一旁, 不能用了。 接下来他们找能用的车,好在运气不太坏,临近天黑时,终于找到一辆不是太破还有油的面包车。 寻找的过程中, 遇到好几只变异动物,对方只是朝他们大吼几声, 并没有攻击。 “我们得找点吃的。”张岩说,车是他来开的,因为他熟悉路。 至于俊青,则由任榆抱着。 俊青的伤口已经结痂。中途醒了一次, 可因失血过多,又陷入昏迷之中。 他必须进食。 整座城市到了夜晚便是一片漆黑,唯有他们所在的这辆面包车散发出一点橘黄的灯光,仿佛黑暗中的一缕希望之灯。 黑暗中, 不同的吼声此起彼伏,偶尔急扑一只丧尸或者丧尸动物,发出巨响。 任榆贡献出一大把糖,就连昏迷中的俊青亦含了两颗。 他们找了好几家超市便利店,均被抢光,有些有食物的还被变异动物以及进化丧尸占领。 教堂再大也容纳不了所有的变异动物和进化丧尸,所以它们会自己寻找地方。 这些占领着食物又不吃的变异动物及丧尸并没有攻击,只是用吼声来驱赶。如果他们执意进去,一场恶战免不了。 黑灯瞎火的,要是开火,一两只还好办,引来一群就麻烦了,是以只得放弃。 车开了很久,他们都没有找到食物,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能感受到这些东西的忍耐性越来越差。 若是再继续待下去,保不齐这些东西不再忍耐。 “先出城吧。”朗稔说,“沿途再找食物。” 只能这样了。 他们经过一条比较狭窄的街道,刚刚转过另一条街道,前面那条街道边上一片漆黑的居民楼忽然亮起一缕微弱的光芒,紧接着一个颤抖的声音响起:“是人吗?喂,你们是人吗?!” “余枚,你要是想死别拉着我们一起!!” “快把他拉回来,关上窗,不要让那些怪物听到!” 几道嘈杂又惊恐的声音交杂响起,声音并不大,大概是怕被丧尸听到。随着一阵轻响,上方亮起的一缕微光亦迅速消失。 任榆突然出声:“停。” “怎么了?”张岩停下车。 虽然这条街没有听到丧尸的吼声,但所有人仍然警惕起来。 “有人。”任榆说,“活的。” 众人:!!! “活的?”虞红惊讶,“哪呢,没看到呀。” 由不得他们不惊讶,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他们没有遇到一个幸存者。就连福天大厦也没有。 白日里被丧尸分食的那具新鲜尸体,怕是福天大厦唯一的幸存者。 否则,如果还有幸存者,只要不傻的肯定会冲出来。毕竟一直等下去只有死,冲出来遇上他们还有活命的机会。 这座城市已经成为一座死城,真正有生命的,也就他们六个。 “刚刚过去的那条街,我听到有声 分卷阅读64 音。” 张岩毫不犹豫的调头。 朗稔挑眉,任榆的话他自然相信。但这几人满打满算大家也才认识一天,可他们对于任榆的信任让朗稔有点吃味。 果然他就该把他的宝贝藏起来。 “就这里。”任榆喊停,“上去看看。” 突然遇到幸存者,大家心里竟是有点感动。好歹这座城市没有变成真正的死城。 众人下车,靠着闪光棒照明上了楼。 七楼。 房间的窗帘拉紧,之前点燃的蜡烛亦被吹灭,客厅一片漆黑,只闻一阵又一阵的急喘声。 “刚刚我真的听见了,是车的声音,真的!”余枚哭泣,“我不骗你们,有人还活着,他们有车,我们可以向他们求救,搭上他们的车离开这里。” “怎么可能。”一道冷冷的女声打断他,“一入夜,到处都是那些怪物,怎么会有人开着车到处跑。余枚,这只是你的幻觉而已。” 又响起一道男声:“余枚,薇薇说的对,就算还有幸存者,他们也不可能会开着车在夜晚跑。何况,你觉得X市还有幸存者吗?” “我们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牛奶保护我们,可就连它也死在那些怪物口中,还有人能对付这些怪物吗?” 提起牛奶,空气猛的变沉默。 牛奶是应微微养的一只宠物猪,当初被人遗弃在路边,身上全是溃烂的伤口。应薇薇不忍,把它送到宠物医院,医了半年才医好。 伤好后的牛奶全身雪白,只有两只耳朵是黑色,所以应薇薇取名牛奶。末世来临的前一天,应薇薇生日,余枚和陆文信来替她过生日。 接着,末世来临。 牛奶感染病毒,当时三人还不知道发生什么,慌乱间用被子将牛奶裹住。然后丧尸闯了进来,危急之时,牛奶冲出被子,将丧尸趋赶离开。 变成丧尸猪的牛奶并没有攻击他们,相反一直在保护他们。直到某一天,丧尸牛奶变得不一样,它身体变大,攻击变强,残存的神智似乎消失,差一点将三人吃了。 然而,就在这时,两头变异动物找了过来,差一点咬到余枚的变异牛奶见到另两只变异动物朝应薇薇和陆文信冲过去时,它放开了余枚,自己去和两头变异动物战斗。 两头变异动物死了,代价是牛奶失去近乎一半身体。 最后,他们逃进这间房,三人合力将牛奶剩下的半个身体拖了过来。 他们本想将牛奶拖进房间,一直安静的牛奶却忽的发狂,仿佛又变成之前想要吃他们的样子,冲他们大吼,吓得他们逃了进来。 后来他们才知道,牛奶怕自己再失去仅剩的理智伤害他们,所以将他们赶回房间,它自己则守在楼下。 用仅剩的两条前腿去为他们寻找食物,直到最后,它彻底死去。 “牛奶……”应薇薇抽了抽鼻子,声音中的冷意消失,“我不想死,余枚,刚才你的举动会吸引怪物上来,我们没有武器,怎么敌得过它们。” “我也不想死。”余枚狠狠抹了把眼泪鼻涕,反正漆黑一片,他们也看不到他,“我想去首都找我爸爸。” 陆文信低低道:“我们应该想法子逃出去。” “可我们两天前试了,差一点我们都死了。”应薇薇绝望。 余枚:“反正我们都会死,为什么刚刚你们要拉住我,万一真的……” “呯呯呯!” 余枚的声音戛然而止,就在他们心脏紧缩捏紧手中棍子时,一道略显低沉的女音响起:“有人吗?” 敲门的自然是虞红,她是他们当中唯一的女性,怕吓着幸存者,由她来开口比较合适。 “你们是……活人吗?”门内传来一个小心翼翼的男声。 虞红:“……不是活人能讲话?” “你们是来救我们的?” “你可以这么想,”虞红说,“开个门可好?” 紧闭的门打开一条细缝,一道亮光闪进来,余枚瞪大眼睛:“你们怎么就这么打开手电筒,会引来那些怪物!!” “没有怪物。”虞红推开门,让任榆和朗稔先进去。 站在门边的余枚三人愣愣看着进来的六人。 他们……有枪。 “他们真的是来救我们的!!”余枚猛的抱住旁边的两人,“我刚刚没有听错!” 借着光,任榆等人才发现幸存的三人年龄很小,十七八岁的样子,满脸泪痕。 “有吃的吗?”张岩直接说。 三个少年少女狂点头:“有有有。” 虞红失笑:“你就不怕我们是坏人,抢了你们的食物,然后扔下你们不管?” 三人愣。 片刻后,陆文信说:“如果你们真是那样的人,就不会特意跑上来找我们。” “小子。”虞红笑了,“挺聪明嘛。” 余枚搬了一个大箱子出来,里面全是牛奶给他们找的食物。 “这位哥哥受伤了吗?”应薇薇问,然后在箱子里翻了翻,翻出一袋红枣递过去,“补血。” “谢谢。”张岩朝她笑了笑。 “你们肯定都饿了。”余枚搬出一袋米,“我煮饭给你们吃吧。” 任榆正翻着箱子里的东西,闻言眼睛一亮,直接把挑好的饼干放了回去。 “能煮饭.?”虞红真的是惊喜了。 余枚挠了挠头,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注视:“但我怕声音太大……” “有我们在,怕个毛。”朗稔直接吼,“赶紧的,能做饭的话就弄点出来。” 朗稔的话给了三个少年少女极大信心,米是牛奶弄来的,这间屋里还有罐装煤气,但是怕声音太大吸引丧尸,他们一直不敢做饭。 每次都是吃干粮。 将剩下的矿泉水倒了好几瓶,三小只叮叮当当的在厨房忙乎,烟火气从厨房透出来,忽略掉远处恐怖的吼叫,是相当温馨的一幕。 “吃不?”朗稔递了颗梅给任榆,任榆塞进嘴里,整张脸都皱成一团,差点吐出来,“好酸。” 朗稔大笑着取起袋子,上面三个大字‘酸酸梅’。 任榆:“……”这真的是个白痴。 作者有话要说: 小可爱们,蠢二方解释一下晚更的原因嗷,因为今天土豪鱼上那个千字收益榜,为了能让位置排名前一点(虽然本来就很靠后,哭),所以二方才会这么晚更。以后若是有特殊原因,二方会向大家解释哒,么么哒o(* ̄3 ̄)o 第62章 第 62 章 朗稔搓着下巴, 看着厨房里的三只:“我很好奇,这三个小不点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会不会说话。”任榆踩了他一脚,径直朝厨房走去。 朗稔眨眨眼:“我说错什么了?” 虞红耸肩,黄天峰正埋头吃干泡面,张岩替俊青擦汗,头也不抬 分卷阅读65 的回答:“大概笑你二。” 朗稔:“……” 张岩待还要说点什么,俊青醒了。 “岩。”俊青眼睛朝四处看了看, 还有点茫然,“这是哪?” “三个幸存者家里。” “有幸存者?” …… 任榆走到厨房门口,余枚看向他, 眼中有好奇。 任榆是六人中看起来最小的,和他们差不多大,是以余枚便将他也认成是被他们救出来。 “你叫什么?”余枚问,顺便递了块火腿肠给他。 任榆报了名字, 余枚三人也相继报了名字,余枚又问:“他们是不是很厉害?” “还行吧。”任榆吃了口火腿, 眉头顿时皱得紧紧的。 余枚刚想问还行是几个意思,见状,忙问:“火腿坏了吗?” “没有。”斜插过来的一道声音回答他,朗稔拿过任榆手中的火腿, 塞自己嘴里,“他挑食。” 现在的火腿肠有些用的是什么肉,大部分人都能从电视上了解一二。但华夏人有个强大的胃,甭管啥做的, 只要不添加毒药进去,准没事。 比如常见的火锅店里的地沟油,到处都在报道,可还是有人去吃。 见余枚有点懵,朗稔三两口咽下火腿:“想知道我们厉害不,等下你就能见到了。” 他拉着任榆进厨房,跟领导视查一样:“动作快点,咱们几下吃完早点上路。” “上路?”正在弄罐头的陆文信以及切真空烤鸡的应薇薇同时停下动作,直直看向朗稔。 朗稔捡了一小块鸡肉塞任榆嘴里,说:“怎么?喜欢上这里,不想走了?” 三只猛摇头。 一股咸味充满口腔,任榆眉头拧得能夹死蚊子,朗稔看着他,叹气:“这可是真鸡肉。” “算了,不识货的挑食鬼。”他摊手,“吐出来。” 任榆吐在他手心,朗稔毫不犹豫又塞进自己嘴。 任榆看着他的动作,有点愣,片刻后一股热气蹿上面颊,连耳朵根都红了。 “不要脸。”他转身出得厨房。 余枚张大嘴巴,若是刚刚朗稔吃了任榆咬了口的火腿还没啥的话,但这个举动……再好的关系也做不出这样吧。 应薇薇和陆文信亦是僵住身体,感觉有点玄幻。 “别猜了。”朗稔去追任榆,到得门口停住,“我们就是一对儿。”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陆文信跳起来:“余枚你别看我!!我对你没想法。” 余枚:“……” 应薇薇:“……” 二十分钟后,一锅鸡肉罐头火腿粥新鲜出炉,香味溢满客厅,每个人闻到这股香味肚子都咕咕的叫了起来。 张岩盛了一碗,细心的喂给俊青。 其余人呼噜呼噜吃自己的,朗稔拆了包辣条,悄眯眯塞了根到任榆碗里,辣得任榆直吸气。 恶作剧成功的他换来任榆一阵踢,他哎哟哎哟的叫着,演技好的差点让任榆相信。 三小只边吃边擦眼睛,末世降临后,就算有牛奶保护他们,可他们心中亦充满惶然和害怕,这般热闹而喜悦的画面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 砰!! 一声巨响打破此刻的欢声笑语,余枚三人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放松谈笑的几人立刻站起来冲向窗户。 拉开窗帘,远处一片火红。 炸毁X市,提前了。 “操,怎么现在就开始炸了!”虞红怒骂。 “怎、怎么了?”余枚吓得声音直抖。 任榆打开门:“别看了,马上走。” 一听要走,三小只还要去拿食物,任榆喝道:“别拿,走!!” 几人冲到楼下上了车,任榆说:“朗稔,你来开车。” 朗稔和张岩瞬间交换位置,任榆坐上副驾驶。在脑海里对萨比说:“靠你了。” 萨比:“我尽力。” 任榆:“后退。” 朗稔挂倒档,车猛的朝后退了出去。 “左!!” 前方,一大批丧尸冲过来,车内哪见过这样场面的三小只齐齐尖叫。 “火力清扫!!”任榆大吼。 张岩黄天峰虞红探出窗户,啪啪啪将子弹倒出去。 大片丧尸倒下,任榆也顾不得自己枪法不好,拿着枪往外扫,顺带还给三只各扔了把枪,这会儿也没人计较这三把枪从哪来的。 三小只哪摸过枪,拿着不知道该怎么用。 还是陆文信咬牙拿着枪往外打了一发,抠下扳指没有任何反应。 一只丧尸唰的扑过来,虞红反手爆头:“笨,保险没打开。” 三只哭:保、保险在哪啊。 朗稔轰着油门,可以清楚感觉撞倒许多丧尸以及从丧尸身上碾过去的感觉。 “右!” 任榆指导,朗稔闷头开,刚刚开过这条街道,身后轰的一声,漆黑的天际被映的通红。在这夜晚的空中,冒出一朵又一朵巨大的蘑菇云。 三小只愣愣看着后面,无数的丧尸以及丧尸动物吞噬在那场爆炸当中。 刚刚如果他们晚了一点,或者是走的另一条道,他们就炸成渣了。 “哇!”虞红大笑,“干得漂亮!!” “别高兴太早。”任榆说,“这才刚开始呢。” 众人:“……” 这一次,萨比真是拼了老力,再加上朗稔反应力快以及这辆面包车乃国产之货,最后终于冲出这座陷入火光的城市。 身后他们刚刚通过的那座桥,如同碎片一般沉入江中。 车又开了一段路,最后哐当一声,停了。 朗稔长长的松了口气:“能坚持到现在,真得感谢厂家,良心货呀。” 劫后余生的众人笑了起来。 “哭啥?”朗稔透过碎了半块的后视镜看那三个少年少女:“好歹逃出来了不是,高兴点。” “可惜没有酒。”张岩说。 “要是这会儿能撸串就好了。”虞红搓着手,一脸回味。 “我,我就想搂着我老婆,对她说一句,我活着回来了。”黄天峰冷不丁来一句。 “你有老婆?”所有人盯着他。 他被盯得有点毛,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忘了告诉你们。” 不是忘了告诉,是压根就没想过说吧。 众人没揭穿他,大家看着远处火红的一片天,各自想着自己的事。 面包车报废,夜晚也不适合行走,大伙干脆就地扎营,捡了些树枝,烧了个火堆。 “你们有什么打算?”弄好后,虞红问三小只。 现在夜晚温差大,余枚把手凑向火堆取暖,说:“我想去首都,我家在那。” 应薇薇盯着火堆出神:“我父母不知道在哪。他们当初把我丢在这里就走了 ,每个月就寄几百块给我,我平时靠兼职生活。” 这个城市就是她的家, 分卷阅读66 可她的家已经没了。 陆文信抱住她:“你还有我。我也要去首都,到时候你和我一起,我带你去见我哥。”前提是他哥还活着。 余枚震惊看着他俩:“你们……你们什么时候……” 本来挺悲伤的氛围,顿时被余枚搞得不像话,应薇薇没好气的瞪他:“你眼睛是瞎啊,我俩天天搁你面前晃你都看不出来?” 陆文信捂脸笑。 余枚很委屈,他看向任榆他们,期待他们能给他说句公道话。 可惜他们也在笑。 余枚垂下肩膀,他也真是迟钝的可以。 朗稔捏着任榆手指玩,突然问:“你爷爷是不是叫余浩忠?” 余枚直起身,震惊道:“你、你怎么知道?” “那就是了。”朗稔脸色淡了下去。 任榆用询问的目光看他。 朗稔揉了揉他的头,没说话。 “朗大哥,你怎么了?你怎么知道我爷爷?”余枚直觉觉得朗稔和他爷爷之间有点啥。 “你爷爷那么大名,知道他很正常嘛。”朗稔耸肩,又问,“余向南是你谁?” “我、我大哥。”不知为何,余枚心跳加速,总有种不好的感觉。 心好方,肿么破! 朗稔‘哦’了一声,突然起身:“我去撒个尿。” 他往前方林子里走,任榆起身,追了过去。 余枚坐下接受大家的注目,他快哭了,声音都带着哭腔。朗稔的举动直接表明他爷爷有可能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对于自己个儿的爷爷,余枚很了解,这也是他一门心思来到X市上大学的最根本原因。 “小子,老实交待。”虞红将手指捏得格格作响,“你爷爷是谁?” * “小榆仔。”朗稔含了根草,“我撒尿呢,你跟过来干啥,想哥了?” 任榆站在他面前,低声问:“余浩忠是谁?他欺负你了?” 黑暗中,朗稔咧嘴笑,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伸手将少年拉进怀里,倒地,把少年压在身下,撅住少年柔软的唇,狠命欺负。 任榆哪想这家伙说犯浑就犯浑,然而想起他的反常,想要反抗的心思也就淡了。甚至在这个吻中也起了兴奋,抵在朗稔胸膛的手换成抱,热烈回应。 一吻毕,两人急声喘气,胸膛不住起伏,朗稔收回在任榆裤中的手,又在任榆腰上摸了把,这才揽着任榆仰躺着。 “嘶……”他动了动肩,“小榆仔,你丫属狗的呀,连抓带咬的。” 第63章 第 63 章 任榆满脸通红, 狠掐一把朗稔的腰,这流氓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刚刚哥撸得爽不爽?”朗稔凑在任榆耳边,呼出热气,仿佛从耳朵痒进了心里。 “你再说我走了。”任榆作势要起,朗稔投降,不再贫嘴。 最后忍不住再嘴贱一把:“下次得换你给我撸。” “朗、稔!” “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朗稔轻笑, “小榆仔,你知道我养父母怎么死的吗?” 任榆摇头。 “就知道你不知道。”朗稔得意。 看在他强装开心的份上,任榆忍了。 朗稔脸上的笑慢慢隐下去, 他声音低了许多:“我跟你说过我当时逃出实验室浑身没一块好皮,然后遇到养父母了,对吧。” “嗯。”任榆认真倾听。 “那个时候,他们才三十多岁, 还很年轻,结婚多年一直没要孩子。遇到我后, 他们把我抱回去,送到医院医治。” “我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身上的伤开始愈合,脱掉的皮也重新生长。医生说我是医学上的奇迹, 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没有死,还这么快的开始愈合。” 朗稔咧了咧嘴:“等我身上的皮肤再次长出来后,我的样子就和以前大不一样。我养母当时正想要个孩子, 可能大概是看我太可怜或者其他,她决定不要了,收养我当他孩子。” “我养父也同意,他姓朗,我心说,跟我还真是有缘,我自己要求要叫朗稔。之所以要叫这个名字,是不想让自己忘了在实验室的日子。” 随着朗稔的叙述,任榆走进那段朗稔不为人知的过去。 养父母是真的疼爱朗稔,把他当自己亲生孩子一样对待,抚养他长大。尤其是养母,要什么给什么,可疼他了。 养父要严厉些,经常训他,这个时候,养母就会出来护着他。因此,朗稔养成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在养父用藤条抽他的时候,他还能在心里哼曲儿。 但他最怕养母的眼泪。 养父是名军官,因性子直,得罪不少人,后干脆退役,当一名闲散的公务员。养母则是一名普通的护士。 从小养父就向朗稔传输关于军人的精神,但朗稔想要继承养母的工作,当名男护士。这个理想可把养父气得不行,宁愿他当军人,都不想他当护士,最后强行把他送进军队。 他不同意,非要闹,还是养母来劝他,他才同意进去。哪曾想,那一次送别,却成了他和养父母最后一次安宁的见面。 朗稔本应该只是一名普通的军士,谁知他居然被申令进了特种作战队。 进入特种作战队,训练更为严格,而且服役时间也更长,朗稔根本就不想去,可他就这样被弄进去了。后来他才知道,他是顶了别人的名额。 原定的人叫余向南,余浩忠的大孙子,也就是余枚的哥哥。余向南本来就不想当劳什子军人,更何况是那么残酷的特种部队,之所以会被弄去,全是他爸。 余向南去求余浩忠,余浩忠向来疼这个长孙,而且余向南小时候身体不好,余浩忠想来想去,瞒着余向南父亲将余向南的名字换成了朗稔。 之后余浩忠找到朗稔,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什么这个机会是天赐的你要把握好等等。 朗稔嗤之以鼻,然而强权之下也没办法。 就这样,朗稔进了特种部队,开始暗无天日的训练,这对他来说,其实是小case。他轻轻松松成为所在队伍中的老大,大伙儿都喊他一声朗哥。 一次秘密考核任务,那一次,朗稔所在的考核小队,除了他之外,其余人全部中毒死亡。 他因为体质特殊,所以没有死亡,成为众人口中的成为下毒者,叛徒,恶徒。哪怕之前的每次考核任务,他都完成的非常漂亮。 当时,那么多军官站在军事法庭上,不听他的解释,军医亦检测不到他身估里的毒素。最后,余浩忠判了他的罪名。 枪决,立即执行。 那时的朗稔,差点爆起化成狼形杀光所有人。可就在这时,养父跑了进来,他愤怒的朝那些军官大吼,说‘我儿子才不是这样穷凶极恶之人,我以我的性命担保’。 “然后… 分卷阅读67 …”朗稔平静叙述的声音忽然梗住,任榆似是知道后面的情节,他抓住他的手,低声道,“别说了。” 朗稔把头埋在任榆肩上,仍然说了出来:“他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为了证明他儿子的清白,持枪自尽,那年,他五十七岁。” 得知养父死亡的养母,受不了这个大击,病倒了。可当时的朗稔被关着,等他平安出去后,得到的是养母已经死亡的消息。 “你是怎么出去的?”任榆握住朗稔的肩膀,眼中怒气升起。 “我爸的死震住他们,我的处罚延后进行,他们要再查查。” 朗稔冷笑,“最后查出来,毒药是陈震偷偷塞进张世新的军用水壶里,他想杀了张世新。张世新这人有洁癖,他的水壶只能他一个人喝,别人不能动。可当时我们在沙漠,大伙都没水,只能喝张世新的。” “陈震没想到我们接的任务地点在沙漠,所以……”朗稔呵了一声,“最后我杀了他。” “军方让我继续待在里面,给我升职,我拒绝了。”朗稔环住任榆腰的手越收越紧,“我光明正大的杀了那几个蒙蔽事实的幕后者。至于余浩忠,他就是一个眼瞎的老不死,被人当枪使,所以我留了他一命。” “之后我开始被军方追杀,一直隐姓埋名生活,直到末世来临。” “那个时候,每个追到我的人都质问我,杀了陈震已经够了,为什么要杀那几个位高权重的军官。我……” 任榆打断他,眼中杀意聚起:“该杀。” “这种祸害不杀还留着干嘛,生蛋吗?” 朗稔愣住,片刻后哈哈大笑,将任榆死死按在怀里,亲着他的发顶:“我的小榆仔,你真是个宝。” 两人又说了些贴心话,正准备返回时,营地突然传出一声尖叫,接着就是枪声。 两人脸色一变,猛的起身,飞快朝营地跑去。 一到营地就看到张岩虞红黄天峰将三小只和俊青围中间,各执一方位往四周打,黑暗中看不清周围的情况。 “怎么回事?”朗稔问。 “有只猴子!”张岩大声说。 任榆和朗稔神情一凛,任榆在脑海里叫萨比,这才发现萨比因精神力耗尽,已经变成蛋睡了。 白日的时候任榆和朗稔可见识过那只猴子的可怕速度,本以为炸毁X市这只猴子已经死了,没想到它活了下来。 “大家注意,这是那只领头的猴子,速度很快。”朗稔的话换来张岩等人的变脸。 领头的?难怪速度这么可怕,根本就看不到影子。 任榆的眉头拧得紧紧的,没有萨比的精神力探测,除了中间的这团火堆能见度有几米,几米外一片漆黑,实在很难探测到猴子的方位。 “吼!”一声吼叫,一道黑影猛的蹿出落在任榆身前,朗稔举枪打去,后者以极快的速度歪了头,避开子弹。 张岩等人赶紧将枪对过来,任榆:“等等。”他做了个暂停的手势。 眼前的这只猴子,并没有表现出攻击的意味。 它龇牙咧嘴的看着任榆,嘴里发出低声的吼叫,那双猩红的眼珠在火光映射下格外可怕。 围在中间的三小只抱在一起瑟瑟发抖。 “它什么意思?”朗稔枪口直指猴子脑门,摸着下巴。 这只猴子身上到处都是伤口,尤其是腹部,一个贯穿大洞,这场炸毁对它也不是没有伤害。 脑子上也没了半个脑盖,不过猩红的脑花却是完好无损,这也是它还‘活’着的原因。 任榆摇头,紧紧盯着猴子,不错过它丝毫举动:“你想要做什么?” 身后张岩等人听着他向一只丧尸猴问话,满脸都是懵逼。 更让他们懵逼的是,丧尸猴说话了:“谁……炸。” 任榆:“关于炸毁X市不是我们干的。” 猴子眼珠闪烁,它一脸凶戾,目光一直盯着任榆,似乎是在确定任榆的话的真实性。 过了一秒,它的红眼珠从任榆身挪开,落进中间的三小只身上。三小只被它这么一盯,浑身汗毛倒竖,差点尖叫出来。 任榆眉头一皱:“马上离开,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猴子身子微微一动,没有后退,而是前进一步,眼中的戾气愈来愈浓。它受伤了,需要进食食物。眼前这几只,显然是最好的食物。 就在这时,朗稔忽然出声:“嘿,猴子。” 猴子转向他,迎接它的却是一梭子弹。虽然被它闪过,但这举动明显激怒了它。 猴子脚一动,就在身体即将消失那一刻,任榆将手中准备好的地.雷扔了出去。 同时大喝:“后退!” 爆.炸的同时,朗稔护着任榆往地上一扑,等待爆.炸的余波散去。 “死了吗?”虞红大声咳嗽,抬头问。 借着火光,看到几米远处散着的猴子残尸,朗稔啧了声。 大家伙儿还有点反应不过来:“就这么死了?”这可是所有变异动物和进化丧尸身后的幕后掌控者,就这么轻易的被颗炸.弹炸死了? 而且就冲它刚才的速度,跟火箭似的,影子都看不到一个,就这么死了还真有点不敢相信。 转念一想,是被朗稔和任榆联手杀的,好像也就没什么可震惊的。 朗稔拉着任榆站起来,任榆说:“要不是它受了这么重的伤,速度慢了许多,想炸死它可没那么容易。” 朗稔补充:“而且它刚开始并没有攻击你们的意思,要不然你们几个,至少得挂一个。下午我俩差点栽它手里。” 朗稔的话让本来放松下来的几人再度紧绷起来,不由自主看向那些炸裂开来的残肢,一阵后怕。 虽然最初猴子没有攻击他们,这种情况应该放任它离开,但任榆已经表明要让它离开,可猴子却流露出对他们一行人的渴望。 这种时候还不出手那就是傻子。 再有,就算猴子有几分理智,它到底是丧尸猴,吃过的人不在少数。一旦放任它离开,去到别地,还会有更多的幸存者丧生在它手中。 “行了,大家休息,轮流守夜,我先守,天一亮我们就出发。” 朗稔发话,大家没有异议。他自己也把衣服脱下垫在地上,让任榆躺上面:“小榆仔,等回基地,哥给你里里外外好一通洗。” 对于不耍流氓就不自在的朗稔,任榆翻了个身,没搭理他。 黑暗中,嘴角却扬了起来。 第64章 第 64 章 064: 三天后, 一辆拖拉机乌拉乌拉的走在高速上,那噪音于丧尸来说就是行走中的面包,老远就能吸引住丧尸。 好在虽然是拖拉机,但速度还行,驾驶员车技也很可观,等丧尸跑近,拖拉机已经跑远了。 一群丧尸只能原地用心碎的目光 分卷阅读68 追随着拖拉机的背影。 虞红驾着车, 第三十二次感叹:“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开拖拉机。” “红姐,说明这是你的运气。”坐在后面大筐筐里的余枚扒着栏架笑哈哈的说。 黄天峰坐虞红身边,闷声而笑。 他们走了一天的路才走到有人烟的地方, 先找到一辆小车,但没开多久,没油了。路上遇到的加油站都没有油。 好在运气也不是坏到底,后来找到一辆有油的拖拉机, 有总比没有好。 想来是连丧尸都看不上这东西,没进行破坏。 无奈之下, 一行人只得坐上这辆红色拖拉机,一路走过,那叫一个拉风。 虞红笑骂:“个小崽子,滚一边儿去。” “俊青怎么样了?”她扬着声音问。 “俊青哥已经醒了, 正和张岩哥说话呢。”余枚说。 “小榆呢?”虞红又问。 余枚瞄了眼任榆和朗稔,任榆枕在朗哥腿上,朗哥手放在任榆眼睛上,替他遮太阳。 这两天任榆的情况不大好, 脸色苍白,精神不济,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尤其昨天晚上,他们遭遇一群丧尸和丧尸动物,因为弹药快要用完,几人选择肉搏,任榆留在车上补漏,顺带保护他们。 但是任榆突然晕倒,要不是朗哥到得极时,任榆就要被咬了。那一幕可把大家吓坏,在所有人眼里,他们这个临时组成的队伍中,最强者不是朗稔,而是任榆。 任榆突然变得虚弱,大伙怎能不担心。 “小榆儿在睡觉呢。”余枚抛开纷杂的思绪,回答虞红。 朦胧间听到自己的名字,任榆眼睛微微一动,睁了开来,目光有些茫然:“我睡多久了?” “三个小时。”朗稔拿来一瓶水,任榆嘴唇干燥起皮,还有些地方裂开,浸出点点血丝。 任榆一口气把水给喝完,但这并不管用,只是让他嘴唇湿润一点点而已。 他裸露在外的皮肤亦开始起干壳,就好像身体突然失去水分,白皙晶莹的皮肤失去光泽。 他缺水,严重缺水。 朗稔亲了亲任榆干裂的嘴唇,把任榆抱在怀里。他身上披着的是朗稔的衣服,为挡太阳。 他说了个地点,是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离基地还有半天的车程。 朗稔凑到任榆耳边,顺带亲了亲任榆有些干燥的耳朵,替他滋润滋润:“等到基地,我们好好泡泡,再坚持坚持。” 他很清楚任榆现在的情况是为何。 任榆严重缺水,且这种缺水不能靠多喝水来解决,他必须整个人泡在水里。 一般情况,任榆泡一次水,可以一周或者更久不泡,他皮肤里储存的水可以足够他滋润很久。 在X市那天一直战斗,后来甚至为了救俊青从身体上分泌出半瓶人鱼粘液。这几乎耗费他身体三分之二的水。 现在,若再不泡水的话,他身上的皮肤将会脱落,就算后续泡到水里,也会脱落掉很多鳞片。身上的皮肤也会过很长时间长回来。 这过程很痛苦。 比如现在,任榆身上干壳的地方,朗稔稍微碰一碰,任榆都能感觉到刺痛。这让他心疼不已,恨不得疼在他身上。 当鱼就是麻烦,还是狼好。他这般想着,手中抱着任榆的力气愈发小心翼翼,生怕加重任榆的疼痛。 任榆嗯了一声,抬手抚向朗稔紧蹙的眉心:“皱眉做什么,死不了。” “我疼呢。” “我都没喊疼。”任榆想翻白眼,忍住了。 朗稔咧嘴:“心疼。” 任榆:“滚。” 他们刚刚一直在小声的说话,就像是在说悄悄话,众人知趣的没打扰他俩。这会儿听到任榆这声吼,齐刷刷把目光看过来。 朗稔泰然处之。 任榆满脸通红。 又过了半个小时,他们进入一个村子,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死村。 村里的人几乎每家每户都会打水井,虞红停下车,大伙儿一起去找水井。万一运气好,找到干净的水源了呢。 昨儿他们在路上也遇到过村子,只是这些村子里的水全都污染,不能用。 大伙儿熟练的消灭掉里面零星的丧尸,分头找起来,顺便看能不能搜集点食物。 或许是上天看任榆情况不好,降点运气下来,或许是其他,总之他们还真在一栋两层的农家小院里找到一口有干净水源的井。 任榆不可能当着大伙的面变成人鱼的样子跳进井里,他现在这个样子,对大家解释是他身体的原因,缺水就会这样。 大家也没怀疑,毕竟各种各样的病多了去了,人本身若是缺水身上就要起干皮,只是任榆的情况要严重得多而已。 农家人家家户户家里都有大桶,或者是大缸,用来蓄水。这家的是大桶,朗稔把桶挪到房间,打了满满一桶水,再把房门关紧,将任榆放进去。 一入水,任榆便化成原形,看清楚此刻他的鱼形样子时,朗稔心都绞成一块。 本该是淡蓝色晶莹剔透的鱼鳞,此刻泛着灰白色,有许多翘了起来,能看到最里面淡粉色的血肉。 入水之后,任榆舒服的慰叹一声,眉间不自觉的拢度舒展开,许多干裂的鱼鳞碎裂,落在桶底。 但是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水在任榆周围荡漾,他的鳞片如同活了一般吸着水,缓慢的回复活力。 只不过短短时间,任榆的面色就要比刚才好多了。 过了一会儿,任榆从桶底钻出来,柔软的黑发因打湿沾在两颊,更显年纪小。 他看着朗稔轻声说:“我得泡一天。” 朗稔揉了揉他的头发:“你泡多久,哥就守你多久。” 任榆笑了笑,这两天他精神不济,状态不好,朗稔也不好受。 “你过来。”他轻轻招手。 这一次任榆的化形更加完整,五指之间有蹼连接,手与身体之间也有一层淡淡的薄膜。耳朵变尖了,像精灵一样,瞳孔由黑色变成浅蓝,再由浅蓝变成深蓝。 他的头发很长,像海藻一般裹住他的身体,水声荡漾,带动着头发流动,仿佛头发有了生命,格外漂亮。 朗稔走近,任榆伸手搂住他脖颈,在朗稔唇上留下温柔一吻,最后放开。看了朗稔一眼,钻入桶底,黑发裹住自己,看不到他的表情。 和任榆也亲了好几次,这是第一次朗稔感受到一股冲动,几乎是在倾刻间下.身就有了反应。 看一眼任榆,朗稔暗自给自己一巴掌,任榆骂他流氓果然没骂错,这个时候,他居然有心思想这些。 但是…… 他要真不想就不是正常男人啊喂! 朗稔摸着嘴唇傻乐好一会儿,最终决定不再打扰任榆,径直出了门,把门关上。 本想向大家说今晚就在这里 分卷阅读69 过夜,哪想外面就应薇薇和俊青两个人。俊青坐在屋檐下,和应薇薇在聊天。 “人呢?”朗稔吱声打断两人。 两人这才发现朗稔出来,俊青问:“小榆儿好点没?” “正泡着。”朗稔说,“等他泡好就好了。” 应薇薇问:“我们今晚是要在这里过夜吗?” 这丫头还挺聪明,朗稔点头,应薇薇立刻笑起来:“那我去烧点热水,正好有水。你们身上都是血,穿在身上难受,洗干净要舒服一些。” “去吧去吧。”朗稔打发小狗一样的打发她,正好陆文信抱着一个南瓜走近,得知要在这里住一晚后,和应薇薇一起去烧水。 他们杀丧尸不行,干家务活啥的还是有一把手哒。 “你伤怎么样?”朗稔又问俊青,好歹他是任榆救回来的,否则任榆这两天也不会遭这样的罪。 “可得好好感谢小榆儿。”俊青一脸感激,“伤口都不怎么疼了。” 朗稔点头,刚要说话,一声枪响打断他,他和俊青脸色顿时一变。 丧尸不都解决完了么,怎么又有枪声。 “你在这里看着。”朗稔又吼两小只,“都机灵点。” 转身朝外走去,他没走多远,怕院里出什么事来不及支援。不过倒也不需要他走多远,刚出院口就看到黄天峰手里拖着个人朝这边走来。 余枚大呼小叫的跑过来:“朗哥朗哥,这个人想偷袭我们!但被黄哥一拳头撂翻了。” 声音里非常自豪。 前几天这娃一听到枪声还吓得不要不要,现在倒能大呼小叫,可见这几天不是没有锻炼。 黄天峰拖着那人进入院子,一脚把他踹翻在地。那人四十来岁左右,又瘦又矮,满脸是血,左手不自然的折着。 黄天峰那一拳普通人可承受不住。 “说吧,你为什么要偷袭我们?”余枚大声问,反正有大伙儿在,他才不怕。这般一想,胆子也就更大。想上前再踹一脚,到底不忍心。 好歹是个活人。 这几天大家伙逼三小只打丧尸,成效甚微,但至少胆子炼大许多,这会儿见着被打得头皮血流的瘦小男人也不害怕了。 男人倒在地上,似乎看出朗稔是领头的,呜咽着摇头,眼神急切,拼命想要说什么。 “这该不会是个……哑巴吧?”俊青迟疑道。 第65章 第 65 章 黄天峰上前掰开男人嘴一看, 众人倒吸口凉气:果然没了舌头。 在场除了三小只见识少外,其余哪个不是枪林弹雨中走过来,这舌头一看就是人为拔掉,而且看样子,拔掉没有多久。 哑巴右手还是完好的,他急切摇手,想要表达什么, 众人看得云里雾里。 朗稔直接问:“你是想说你不想偷袭我们?” 哑巴眼睛一亮,猛点头。 虞红爆脾气,一听这话就炸了:“还说不是偷袭我们, 刚刚要不是张岩拉我一把,我脑袋都被他爆了。” 哑巴一听,点头立刻变成摇头,嘴巴大张, 努力想要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最后他靠着完好的右手站起来, 指着院口外,发出啊啊啊的声音,脚还想外走。 “你别想逃啊。”虞红怒,一脚踹在哑巴身上, 好不容易站起来的哑巴扑通一声又摔了。 哑巴泪都冒出来,固执的想要站起来,指着外面,看看朗稔, 又看看三小只,最后落向俊青身上。 俊青面容俊秀,神情温和,看着像是最面善的。 俊青被他看得有点毛,想了想:“他是不是想带我们出去?” 哑巴再次点头,脑袋都快磕地上。 俊青叹气,合着他成了翻译官。 朗稔忽然出声:“我去看看,你们在这里等着。” 哑巴眼中的焦急不似作假,且他并没有身手,看向他们的目光带着恐惧又带着期望,看起来不像是偷袭的,怕是令有隐情。 哑巴只哑,不聋,他咬牙坐地上站起来,眼中透露出喜悦,小心翼翼避开虞红等人,慢慢往外走,透露出他不会逃的意味。 “我和你一起。”张岩说,朗稔点了点头,没拒绝。 两人各拿把枪跟着哑巴,哑巴带着他们来到刚刚他们搜东西的房子的隔壁,两栋房是挨着的,中间隔着一道墙。 张岩指着那面墙:“刚刚他就在那墙上偷袭我们。” 哑巴听到后,又是摇头,似乎是想解释,可他说不出来,只得闭嘴,带着他们进了隔壁那房。 他一进去就开始跑,朗稔厉喝:“不准跑,再跑我就开枪了。” 哑巴顿住在原地,回过头,眼中全是害怕。 朗稔看向那面墙,底下放了张凳子,哑巴估计就是站在凳子上偷袭的。 “走。”朗稔又说,哑巴这才开始动,他走几步停一下走几步停一下,最后上得二楼,推开一间门蹿了进去。 朗稔和张岩并没有第一时间冲进去,虽然不怕,但谨慎点为好。 直到听到哑巴啊啊啊的叫声时,他俩才进门,哑巴一看到他们,跪在地上指着床上一块隆起朝他们磕头,眼泪哗哗的流。 那模样是在求他们。 两人走近,这才发现床上躺着一个浑身通红的小男孩,大概八九岁,很瘦。他难受的皱着眉,嘴里发出呓语。 似乎是听到有声音,他猛的睁开眼:“爸爸!” 人一睁眼,看到突然的两个陌生男人,小男孩眼中闪过警惕,猛的直起身,一把抽出枕头下的枪,直指朗稔和张岩,速度非常快。 朗稔和张岩齐齐惊讶的挑了下眉。 可以啊,发着高烧还能有这样的速度。 “爸爸。”小男孩头还有点晕,搞不清状况,说话都有点吃力,“他们是什么人?” 这一问,他才发现哑巴是跪在地上,浑身是血,左手耷拉着,脑子轰的一声炸了。 “你们对我爸爸做了什么!”他眼中突然冒出惊天杀意,“我要杀了你们!” 竟不管不顾的想要抠扳机,哑巴适时的冲过来握着他的手,摇头比划,小男孩看了看,半晌才道:“救我们的?” 他似乎还想说什么,可他本就发着高烧,刚也是撑着一口气。此刻一泄人就晕了,直挺挺的倒下去。 这一幕吓坏哑巴,他似乎以为小男孩死了,抱着小男防啊啊大哭,眼泪鼻涕一起冒出来,和着脸上的血水,又惊悚又可怜。 “他没死。”朗稔上前,哑巴愣住,眼现惊喜。 朗稔伸手在小男孩脑门上摸了一把,被滚烫的温度吓到,这少说也有四十多度,烧成这样,这孩子也没烧成傻子。 “再不救,怕也救不回来了。” 张岩抱起孩子,朗稔则让哑巴收拾收拾他家能用的能吃的,去了他们所在的院子。 分卷阅读70 虞红等人万万没想到,他们出去一趟,居然还抱了个孩子回来。 来X市的时候,冷峰给他们每人都配了点退烧药,算是应急,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这小孩也是顽强,那么高的温度,吃了药,到晚上的时候就退了,人也醒了过来,就是有点虚。 身体虚倒是虚,精神头却很足。 一醒来看到哑巴处理过的伤就开始吼:“你们谁打的我爸爸,凭什么打他?!” 虞红被他吼得脑仁疼,要不是她没伤着,她非得好好打一顿哑巴出气。现在倒好,这小崽子还怪起他们来。 “你爸用枪杀我,你说我们能不能打他?没杀了他算他命大。”她没好气的说。 本来虞红想说更难听的话,但想着她可是女人,以她的年龄做对方妈都绰绰有余,加之后者高烧刚退,也就把难听的话给咽了回去。 “屁!”小男孩瞪大眼睛,一副母狼护狼崽子的狠劲儿,“我爸才不是这样的人。” 他还想说什么,哑巴赶紧朝他比划好半天,小男孩看了之后,突然怒骂:“你是笨蛋吗!我说过,有人来了你就躲着,不要冲出去。就你那身手,我能撂倒十个!你忘了你舌头是怎么没的?” “你就这么确定他们是好人,你脑子能不能好使一点!猪都比你聪明!” 哑巴瓜兮兮的垂着头,任由他在那儿骂,间接抬头,小心翼翼看他一眼,一脸讨好。 虞红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 不光是他,就连朗稔几人亦是看得莫名其妙,还有几分好笑,但更多的却是不知明的心酸。 “这个小男孩好厉害,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爸爸。”应薇小小声的说。 余枚来一句:“谁愿意呢。” 这一下午,大家也算是看出哑巴的不同来,你说他能听懂人话吧,确实能听懂,看起来像个正常人。 可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人有点问题,似乎有点智力问题。 一下午就守在小男孩身边,身上的伤也不处理,还是三小只看不过去,帮忙处理的。 余枚的话一出,应薇薇和陆文信不说话了。 是啊,谁愿意在这么小的时候就变得这么懂事呢,不都是被逼的么。 朗稔看了余枚一眼,余枚察觉到,回了朗稔一个战战兢兢的笑容。 朗稔面无表情的挪开,抬步朝任榆所在的房间走去。 任榆还在泡,经过一下午的时间,他恢复了三分之一,至少鳞片看得出是蓝色,皮肤也白皙润润泽了不少。 任榆已经翻了个身,他可以清楚看到水中他的面容,长长的睫毛,漂亮的过分的五官,再加上头发的掩映,美的就像天外之人,无关性别。 这么一个又漂亮又可爱的人儿,居然被他捡到了。 朗稔想着想着就不自觉笑起来,老天可真是眷顾他。看着看着,水下长长的睫毛轻轻一颤,旋即睁开眼来。 蓝光一闪而过来。 “醒啦?”朗稔凑过去。 任榆破水而出,鱼尾游荡,激起一片水花,将朗稔淋成落汤鸡。 朗稔:“……” 任榆面无表情:“我讨厌被吵醒。” 朗稔委屈:“我就静静的看着你,哪有吵你。” 任榆瞪他。 朗稔立刻认怂:“行行行,是我吵醒你的,我错了,你打我一下吧。” 任榆再次甩他一从浪花,这一下,从头到脚全湿透了。 “这可是你干的。”朗稔冷笑一声,接着把湿衣服一脱,只着一条裤衩跳进大桶。 “朗稔!”任榆睁大眼睛,完全没料到朗稔会这么不要脸,他用鱼尾去拍朗稔:“你出去。” 朗稔紧紧抱住他腰,还蹭了蹭,特理直气壮的说:“不!” 任榆咬牙:“别逼我动手。” 朗稔在他腰上摸了把,任榆全身一颤,扬起的鱼尾都软了下去:“明明是你把我衣服打湿,是你想让我和你一起,怎么?我进来了你就不认账了。” “我才没有想……” 朗稔打断他,吹了个口哨:“那你解释一下打湿我衣服的举动?” 任榆气得不行:“那是你身上太脏!味儿太熏人!” 朗稔:“……” 过了好一会儿,朗稔没声,任榆有点慌,暗想:他刚刚说的很过分? 他倒也不是不愿让朗稔进来和他一起洗,只是、只是总有点别扭。而且他深知朗稔习性,一进来肯定不会只单纯的和他洗澡,势必要动手动脚。 他决不承认那啥的时候还是很舒服的!!! “朗稔……”任榆有些不适的扭扭腰,声音中的怒气降了下来,带着点无可奈何,“我……” 哪知他刚冒了个头,朗稔埋在他胸口哈哈大笑:“小榆仔,你就口是心非吧,你要是心脏不跳那么快我还考虑考虑你话的真实性。” 任榆脸色沉了下去。 刚要动作,忽听外面传来余枚的声音:“诶诶诶,你不能进去,小榆儿在里面泡水呢。” 朗稔和任榆脸色一变,任榆立刻将鱼尾化成腿。 同一时间,门被打开,小男孩站门口,愣愣看着这一幕。 任榆和朗稔坐在大桶里拥抱着,关键的是,两人都没穿衣服。 第66章 第 66 章 “啊啊啊啊。”尖叫的不是小男孩, 而是冲过来准备拉信小男孩的余枚。 他一把把自己眼睛捂住,完了,看到不该看的,会不会被朗哥灭口。 捂完才发现不对劲,该捂的不是他的眼睛。 他赶紧挪开,把手捂在小男孩眼睛上,翻着白眼表示自己什么也没看到, 然后拖着小男孩往外走。 也不知脑子是抽了还是咋,他居然还来一句:“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本来余枚打算拉着小男孩往外走,哪想到他刚刚的尖叫将外面的众人吓一跳, 以为出了啥事,慌里慌张的冲过来,再一次与相拥的任榆二人对上。 不大的门口,挤满了人。 虞红干笑了下, 还没说话,任榆已经冷冷的开口, 似乎处于爆发边缘:“出去!” “快快快,出去。”虞红赶人,“全都出去,杵这儿做什么。” 感受到杀气的众人非常识相的退出去, 还体贴的把门关了。 “妈呀……”余枚拍着胸口,任榆刚才那个眼神,盯得他心方方。 房间里。 任榆沉着脸,如果忽然他通红的双颊, 或许这个表情能镇住人:“你也出去。” 朗稔:“再等等,这会儿出去会被围起来观看!” 任榆怒:“等会儿出去就不会被围观?” 撸毛可以,但不能撸得太重,朗稔深知这个道理,再待下去,他铁定得被任榆揍。 “但我衣服怎么办……”他指着桶外湿漉漉的衣服。 任 分卷阅读71 榆翻手丢出去一件衣服和裤子。 朗稔也不嫌弃,赶紧穿上,任榆的衣服对他来说小了许多,穿在身上绷得紧紧的,连腹肌上的八块肌肉都露了出来。 他刚要出去,任榆叫住,他回身,任榆扔给他另一件:“换这件。” 重新换了一件之后虽然仍有点紧,但至少不像之前那件绷成塑身衣。朗稔心想:小榆仔这是不想让别人看他的好身材,啧,这小屁孩,典型的口是心非。 “那你好好泡。”他高高兴兴的出门,迎接外头一众具有深度的目光。 好在他脸皮厚,表现的非常坦然。要是任榆出来,肯定得被盯得满脸臊红。 “刚谁闯进来的?”朗稔明知故问。 虽然是被误认成他和任榆在做某些不可描述之事,但是如果任榆没有第一时间化成双腿,他的身份那不就暴露了。 门是坏的,锁不了。大家伙很觉自,他说过不能进去,众人就绝对不会进去。 可是有人偏偏要闯,朗稔可不是脾气好的人。 “是我。”小男孩一脸冰冷的站出来,“谁知道你们……”他铁青着脸突然说不出话来。 “我们怎么了?”朗稔挑眉反问。 小男孩咬唇,撇过脸,眼里明显有厌恶:“恶心。” 此话一出,众人脸色都变了。 刚刚大家伙还当戏来看,但小男孩的话立刻把大家伙的火给挑起来了。 “你怎么说话呢。”余枚第一个怒道,“小小年纪,嘴怎么那么脏。要不是朗哥他们,你和你爸已经死了。” 小男孩嗫嚅着嘴唇,没说出声音来。 哑巴赶紧抱着小男孩,不住向朗稔鞠躬,啊啊啊的说着。 “你叫什么名字?”朗稔倒没觉得什么,他还不至于对一个小男孩做出点什么来。 小男孩:“苏乐阳。”他又指哑巴,“他是我爸,苏彬。” 苏彬听到自己的名字,朝大家鞠躬。 苏乐阳拉着苏彬的手:“两个星期前,来了一群人,他们抢走我们的食物,还把我爸的舌头拔了。” 众人皱眉,什么人这么狠辣。 “我爸小时候烧坏脑子,智力在十岁左右。”苏乐阳面无表情的说,“他能听懂话,能交流,有时候反应也很慢。” “我生病,发了几天烧,他不知道怎么办。听到你们在隔壁有声音,怕你们像上一群人那样。但他又想你们救我,所以准备开枪来威慑你们,我也不知道他哪来的胆量。他枪法也不好,瞄准的是墙,结果打出去子弹却朝人去了。” 苏乐阳说着,旁边的苏彬猛点头,眼中有沉冤昭雪的激动。 众人听后,皆是恍然大悟,难怪黄天峰冲进他们房子揍苏彬的时候,苏彬不仅毫无反抗之力,反而一脸害怕。 当时还频频指向楼上,嘴里叫着,反身想上楼跑。黄天峰出手很快,几下他就没了反抗之力,被拖着走。 既然误会解除,虞红也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反正她也没受伤。当然,要是受伤了,那肯定得另算。 苏乐阳问他们要去哪,余枚是个活泼热情的,又觉得他们挺可怜,大的大的脑子有问题,还被那么惨的被人拔了舌头。小的那个小小年纪被逼的比他们还成熟,便回答他:“要去W市的基地,你们呢?” 苏乐阳抿了抿唇,看了眼眯眼的朗稔,低声问:“我能和你们一起去吗?”以他和苏彬的本事,想要平安到达基地,无异于痴人说梦。 再龟缩在这个村子,要不被丧尸吃了,要不就是饿死,要是再碰上人,谁知道会碰上什么人。 他和苏彬两人手中的枪,还是他们运气好,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枪有点问题,被苏乐阳琢磨着修好了。 但无论如何,他和苏彬两人的战半力太低。当时遇上那群人,他们毫无反手之力。 那些人意在折磨他们,并没打算杀了他们。 事后离开时,放了丧尸进来,幸好他们有枪,活了下来。 之后的一周两人可谓在生死关头中游走,苏彬到底是成年男人,他的伤势渐渐稳定下来。 苏乐阳身上的某些伤倒是好了许多,却一直反复发烧。他想过放弃,可一想到苏彬,一旦他死了苏彬怎么办。这样想了之后,萌生的死志也就灭了下去。 余枚看了眼朗稔:“这个你要问问朗哥。” 想起之前苏乐阳说的‘恶心’二字,余枚说:“没有朗哥和小榆儿,我们这里所有人都得死。这条件命是朗哥和小榆儿给的,所以你要是再敢说‘恶心’的话,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苏乐阳斜了他一眼,眼中的意思很明确:就你也想对我不客气? 不是他自大,如果他和余枚对上,能分分钟撂倒余枚。 当然他没有这样说。 余枚总觉得苏乐阳看他的目光怪怪的,正好应薇薇喊他,他也就没多想,屁颠屁颠的过去了。 苏乐阳站起来,苏彬见他站起来,也跟着站起来,被苏乐阳按下去了。 “你在这里等着。”他说。 他朝朗稔走过去。 “喂。”苏乐阳喊了声。 朗稔闭着眼睛,没吱声。 “诶。”苏乐阳皱眉,“你醒醒。”他想伸手去碰,又点不敢。 “求人可不是这个态度。”朗稔淡淡开口,仍然没睁眼。 苏乐阳咬了咬牙,脑海里浮现之前朗稔和任榆赤条条抱在一起的画面。这个画面闪过,另一个画面接踵而至。 他脸上的血色迅速褪了下去,人也颤抖起来,那是他最不想去看的回忆。 朗稔半天没听到声音,但他感知力好,能敏锐的感觉到苏乐阳有点不对劲。他睁开眼,正看着苏乐阳往后退,眼中满是痛苦与绝望。 “嘿,小子。”朗稔喊。 苏乐阳浑身一颤,从那场记忆中回过神来,他额头全是冷汗,脸色惨白,加之他本就年纪小,瘦瘦小小一只,这样看起来,跟普通的孩子没两样。 朗稔愣了下,语气软和下来:“如果没地方去,跟着一起,W市的基地相对安全一些。” “谢谢。”苏乐阳嘴唇张了张,吐出低低的两个字。 朗稔点了点头。 苏乐阳往后走,两秒后又转过身来:“之前说的‘恶心’,对不起,我不是针对你们。” 说完掉头就走。 朗稔摸了摸下巴。 当天晚上,众人便住在这里,朗稔和任榆一间,其余人随意分配。朗稔张岩黄天峰轮流值夜。 朗稔值的是最后一班,凌晨四点到六点。五点的时候,任榆终于泡好,从水里起来,穿好衣服越过堂屋睡得七倒八歪的众人,来到外面院子里。 一轮圆月升在天际,柔软的月辉洒下来,朗稔蹲在地上捣鼓,月光洒在他身上,显得非常温柔。 身后脚步 分卷阅读72 声响起。 朗稔头也不回,鼻间蹿进来的味道告诉他来者是谁:“饿了吧。” 他从面前捣鼓的土堆里取出一枚烤地瓜,拍了几下将面上的灰拍掉,然后剥开皮,递向任榆:“喏,哥给你烤的,快吃吧。” 任榆迟疑一下,伸手准备去接:“行了,知道你爱干净,哥给你剥,你光吃就行。” 任榆也不矫情,低下头咬了口。 “好吃吧。”朗稔笑。 “嗯。”任榆点头,从下午两点左右开始泡,泡到现在,他确实很饿了。况且这地瓜香甜软糯,吃下去,暖意自胸膛间升起,让他不自觉的弯起眼睛。 “还有。”朗稔又从他身前的火堆中刨出几根,“都是在院子后面的土里挖到的。倒也稀奇,居然都没坏。” “身上还疼吗?” 任榆摇头:“好了。” 一连吃完四只地瓜,朗稔又拿来水给他喝,忙前忙后,把任榆当小孩儿。 “行了,你睡吧。”任榆拉着他,“我来守。” 朗稔抽了根长凳出来:“我要睡你身上。” 任榆:“……” 天际微明时,张岩醒来,准备去厨房弄点食物给大家吃,走出堂门外,看到院内的画面,微微一怔,旋即缓缓笑了开来。 男人躺在凳子上,头枕在少年腿上,少年的手在男人光溜溜的头顶轻轻抚.摸,无论是动作还是神情,温柔的近乎美好。 然而,这样的美好没有持续多久,被一阵气笛声以及嘈杂的人声打断。 过了一会儿,一个嚣张的声音从院外插进来, “哟喝,这儿居然又有人了,还这么多。”“ 哥几个,咱们今儿发了。” 朗稔睁开眼,从任榆身上起来,看向来者不善的一群人。 第67章 第 67 章 为首的是一个穿着大背心的男人, 露出鼓鼓的肌肉,看起来比黄天峰还壮。旁边有个贼眉鼠眼的小个子男人,刚才说话的就是他。 “老大,你看坐凳子上那小子,是不是长得跟个姑娘似的,合你味吧。” 瘦小男人说着,“哟喝, 屋里又走出来个女的,这女的身材真好,老大, 这个也不错。” 虞红是个爆脾气,末世之后,她做为个女人,少不了被人调戏和动手动脚, 但凡有人敢这样的,她准会揍得后者哭爹喊娘。 她慢慢儿走过来, 将手指掰的咔咔响:“报上名来,老娘我手下不打无名之人。” “老大,这还是个会呛人的小辣椒,干.起来肯定带劲。”那瘦小男人闻言, 说出的话更加下流,身后一众人全都笑起来,包括他们的‘老大’。 目光肆意的在任榆和虞红身上的重点部位游移。 砰的一声。 堂屋传出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打断虞红即将出手的动作。 回身一看, 苏彬身前掉了个盆,正在转圈,水洒了一身。他啊的一声尖叫,全身抖如筛糠。 “老大,那不是那个傻子吗!”瘦小男人大声道。 ‘老大’摸了摸下巴,似乎想起什么来:“兄弟们,还记得那条舌头的味道吗?” “当然记得。”一众人欢呼,死死盯着苏彬,眼中全是恶意。 “老大,最美的味道不是那条舌头吧。”瘦小男人凑过去,嘿嘿道,“既然这傻子没死,他儿子肯定也没死呗。啧,老大,雏儿的味道不是更爽?尤其是这么小的。” “对。”‘老大’伸出腥红的舌头舔了舔,“上次老子尝够了,确实够爽,今儿个该你们。” “我只要他。”他伸手指向任榆。 下一秒,‘老大’身前起了一层血雾,紧接着凄厉的惨叫声响起。 ‘老大’伸出来的手爆了开来。 朗稔吹了吹手中的枪口:“滋味如——何?” 最后一个字落下时,他的人已经来到‘老大’身前,尖锐的指甲刺入后者脖子,如同切豆腐般。 撤出手时,一股血箭飙出,‘老大’瞪大眼睛,连话都说不出来,另一只完好的手徒劳的捂着脖子,最终倒地。 好几秒,都没人反应过来。 太快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那个贼眉鼠眼的瘦小男人,他啊的尖叫,几乎是慌乱的拔出枪,可他再也没有出枪的可能。 几道森寒的影子闪现,瘦小男人手腕和脚弯各爆出一道血花,整个人扑在地上。没死,浑身抽搐。 剩下的人终于反应过来,纷纷抠下扳机,响起的却只是己方的枪声。 除了应薇薇和苏彬,所有人举枪而射,这群人如同下饺子一般倒地,地面上不一会儿流出一大滩血迹。 苏乐阳扔下枪,手持一把水果刀冲向倒地的‘老大’。后者还在抽搐,眼睛看着冲过来的苏乐阳。 朗稔:“他还有三分钟会死亡,这三分钟,你可以尽情玩。玩死了也没关系,旁边还这么多。” 从刚才两人的对话中,众人已经知道这群人对苏乐阳做过什么。小小年纪被逼的异样成熟,遭遇恶人时,因能力不足反抗不了,只能被人□□。 这样的伤害对一个成年人来说都不能忍受,何况是对一个年仅十岁的孩子。 难怪苏乐阳在看到任榆和朗稔抱在一起时,会说‘恶心’二字。 苏乐阳举着尖刀朝男人眼中刺去,再拉出来时,一颗眼珠串在刀尖上。 一道嘶哑的痛吼,‘老大’浑身抽得更厉害。 满脸是血的苏乐阳将眼珠甩掉,一刀子戳向另一只眼珠。 接着他掰开‘老大’的嘴,将后者的舌头割了下来。这一次,他是慢慢割的,加剧后者的疼痛以及恐惧。 旁边四肢被朗稔划断的瘦小男人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幕,裤裆下已经湿了。 苏乐阳拿着刀一直往‘老大’身上戳,他浑身被血淋湿,乍一看,如同地狱恶魔。 苏彬早就跑了过来,在旁边无助的哇哇大哭。 在场的两个女生已经红了眼眶,应薇薇埋在陆文信怀里,低声诅咒:“这群畜牲。” 虞红走到苏乐阳身边,低声道:“他已经死了。” 苏乐阳仿佛没听到一般,继续戳。 虞红抹了把眼睛,她不是个感性的人,到现在已经很难让她流泪。这几天流泪的次数真是多了好多。 任榆突然出声,从刚开始到现在,他一直没有出声:“虐死人有什么用,他又感受不到。旁边还有活的。” 一句话让苏乐阳的动作停下,他站起来。地上趴着动弹不了的瘦小男人在他站起来时就开始惨叫,刚刚苏乐阳对‘老大’做出的举动已经将这个男人的胆吓破。 “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一切都是老大,不不不,是蔡涛,是他的主意。我也是被他逼的,我要是不按照他说的来做,他就会杀了 分卷阅读73 我。我也是没办法,求求你,给我个痛快就行。” 他很清楚,苏乐阳绝对不会放过他。 现在的他只求迅速一死,而不是想苏乐阳像对待蔡涛那样对待他。 苏乐阳微微咧嘴,露出一口森白的细牙,配着那一张血脸,说不出的惊悚。 “你说你被逼?当初说让拔下我爸舌头的是谁?说……我的时候又是谁?”一字一句,声声泣血,“我当时就发过誓,如果我还活着,穷其一生也要报仇。” “今天上苍有眼,托了他们的福,你们落在我手里。” “你们加诸在我身上的痛苦,我苏乐阳会一点一点还给你们。” 小小的孩子,迎着淡金色的晨曦,说出的话含着滔天巨恨。 “接下来的画面可能会引不起适,你们回避吧。”那个孩子背对着所有人,冷冷的说。 所有人退进堂屋,院子里响起几声枪响,对于当初并没有折磨过他的,苏乐阳选择一枪一个结束。 只留下那个瘦小男人。 惨叫声足足响了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后,任榆走出去,一枪结束了瘦小男人。 此刻的他,几乎看不出他的‘人形’。 “你做什么?”苏乐阳狠厉的盯着任榆。 “折磨了这么久,”任榆淡淡道,“痛快吗?” 苏乐阳抿唇不说话。 任榆:“我很不痛快。”他指着自己耳朵,“听了一个小时,够了,我不想再听更长。”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个说法我赞成。”任榆说,“所以我对你说虐死的没有,虐活的才行。但这个时间不要太长,不要为了这么个败类,毁了自己。” “杀戮会让你身上产生杀气,而虐杀,只会让你产生戾气。戾气多了,本心就散了。” “你才十岁,未来的路还长。” 苏乐阳怔住,半晌,泪落:“还有未来吗?” 任榆看着他,眼中渐渐升起温柔:“当然。” 他伸出手,迟疑半秒,将手覆在苏乐阳头上。 大概这个孩子和杨小乐的名字里都有一个乐吧,他总是会忍不住多点关注在这个孩子身上。 “去洗洗吧。”他说,“别让这身污血脏了自己。” 苏彬朝任榆鞠躬,用没受伤的右手抱起苏乐阳,苏乐阳这次没推开他,安顺的抱着他的脖子。 趴在父亲肩上的他,看起来终于像个孩子。 * 大伙收拾一番,就着现成的食材做了点吃的,吃完后又挖了些地瓜,换上蔡涛他们开的大越野,下午三点多,到达基地大门。 一到基地,朗稔下车出示证明,工作人员一看上面‘土豪鱼’,顿时震惊:“你们,你们不是死了吗?” “死个屁!”虞红冲出来,一把抓住工作人员的脖子,“他妈的这是庄厉说的吧!我呸!” 她一动手,工作人员后面的持枪军人上前:“退后!退后!” 虞红冷笑:“想动手?怕你呀。” 任榆说:“和他们动什么气。”他冷冷盯着那名军人,“找冷峰,马上。” 对上任榆的目光,不知为何,那人竟生不出反驳的心思,只得用内线电话拨了过去。 工作人员本想说不合理,见状,也只得咽了回去。 军人挂了电话,对任榆说:“我级别低,不能直接联系冷上校,但我已经将消息传达上去,相信冷上校会很快就收到消息。” 这几天,土豪鱼这个队伍的名字响彻整个基地,就连最底层的幸存者都知道。 庄厉回来将手稿交给林意,之后再悲痛的告诉宋净司以及冷峰,任榆他们不幸牺牲。 基地也不知为何,搜索不到任榆他们戴的腕表的信号,只得相信庄厉的话。 冷峰将这个消息带给苏术他们,几人一听,顿时懵了。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任榆和朗稔死了,几个傻大胆大闹基地中心,还差点把冷峰以及宋净司揍了。 或许冷峰心中存着愧疚,他向整个基地宣布,土豪鱼队、黄蜂队、蚂蚁队三队剩余的队员,将无偿享受三个月基地的资源。 也就是说,剩下的队员,他们可以住在基地,被基地保护,食物基地免费提供,甚至还可以适量的提供武器。 如同之前牺牲的精英队的家人,他们也受到基地的保护。但他们是在编制内,享受这样的待遇无可厚非。 任榆他们只是基地里的队伍,来基地本身只是寻求一个暂时的庇护,谈不上免费享受基地的资源。 如今这些都是冷峰替他们争取过来的。 又因为土豪鱼队剩余的队员闹得最凶,所以基地超过百分之八十的人都记住了土豪鱼队。 这会儿接到消息的冷峰带着人前来基地大门——任榆他们故意没进去。 冷峰到达时,出乎所有人意料,任榆上前,一拳揍了过去。 这一拳力量很大,饶是冷峰条件反射的挡了下,仍然被打中,鼻血瞬间流出来。 “上校!”跟着一起来的人齐刷刷将枪上膛,指向任榆。 任榆居高临下的看着冷峰:“说好的三天后炸毁X市,可当天晚上就炸毁了。冷峰,我们命大,没有死在丧尸口中,却差点死在这场炸毁当中。” “你说,可笑不可笑?” 第68章 第 68 章 富人区 庄厉正躺在屋檐下, 旁边的小桌上放了瓶红酒,他手里拿着一杯红酒,慢慢摇晃。 酒杯后面的那双眼睛,满是阴鸷。 “厉哥。”阮林从外面跑进来,庄厉将红酒喝下,“怎么了?” 阮林脸色难看:“任榆他们回来了。还有虞红黄天峰他们,都没死。” 砰一声, 庄厉手中的杯子破裂,手上破了条大口子,血瞬间流了出来。 何旭飞听到声音从房间里出来, 听到阮林的话,当即冷笑;“这样都能活着。朗稔杀了佳泽,我要亲手杀了他报佳泽的仇。” 庄厉垂眸,掩饰住眼里升起的惊天杀意。 他们……居然没有死。 没过多久, 庄厉收到冷峰的口讯,让他去一趟基地中心。 “厉哥, 我们陪你一起吧。” 庄厉:“不用。”他还不信,这几人敢当着冷峰的面把他杀了。 他是带回手稿的人,是基地的功臣。何况当时的情况,就算他们一口咬定他是故意的, 证据呢。 没人会相信。 毕竟他们活得好好的不是吗。 至于到时候问起他为什么一个人开走直升机,这还不简单,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搞定。 庄厉施施然去了基地中心。 当看到任榆时,他心中仍旧不可抑制的欣喜了下。 任榆真的没死。 只是旁边的朗稔…… 庄厉眼睛眯了眯。 这 间办公室里, 分卷阅读74 除了冷峰和宋净司外,还有好几个基地高层。 气氛很是紧张,大部分人脸上眼里全是怒气。 反观任榆等人,一个个翘着二郎腿坐在凳子上,要多轻松有多轻松。 庄厉一进来,虞红便冷笑一声:“庄队长,好久不见。” “虞小姐,你们还活着真是太好了。”庄厉眼含激动,满脸真挚,似乎真的为他们能活下来而感到高兴。就冲这演技,在末世前,怕是能拿影帝级奖。 虞红被恶心的胸闷,之前怎么没发现这个庄厉竟是如此小人呢。 “是呀,托你的福,没死成呢。”虞红皮笑肉不笑的刺了句。 朗稔和任榆一个眼神都没给庄厉,朗稔直接说:“庄队长也来了,诸位,我们刚才提出的要求,可以答应了吧。” “什么要求?”庄厉不易察觉的皱了下眉。 任榆凉凉的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看得庄厉心中一跳。 冷峰看了一眼任榆,再看一眼庄厉,说:“刚刚朗队长说,你带回来的手稿,是假的。” “不可能。”庄厉脱口而出。 在地下通道张岩俊青暂时居住的地点时,他清楚的看了手稿,虽然看不懂。 尔后他也清楚的看到任榆将手稿递给俊青,俊青放在身上。俊青身上就那么大点地方,他怎么会拿错。 俊青从任张岩身后站起来:“至始至终,我拿出来的手稿就是假的。” 看到俊青,庄厉瞳孔一缩,俊青居然也没死? 刚才因为俊青坐在后面被张岩挡住,又加之庄厉的心神都在任榆身上,是以并没有注意到俊青。 他当时那一枪打在俊青胸口,就算俊青没有当场死亡,他们没有医疗设备,止不了血,俊青必死无疑。 可现在他居然活生生的站在眼前。 “很诧异?”俊青道,“庄队长,你杀我夺手稿时,怕是没想过会是如今这种情况吧。” 后来俊青伤势稳定,醒了之后,听张岩说完事情经过,他就把事情向任榆他们说清楚了。 手稿确实在他们手中,当时给他们看的手稿,大部分是真的,小部分是假的。 张岩和俊青两人受赵书辰临终所托,说起来赵书辰也算是救他们而亡,临终所托,他们无论如何也要办到。 遇到任榆他们,他们并不完全相信任榆他们,所以当时他们拿出一份半真半假的手稿。 果然,最后庄厉出手,俊青差点丢了一条命。 真正的手稿被俊青卷着缠在那只断臂上,没有谁会料到手稿会在那里。 最后,俊青把真的手稿取下来交给任榆。任榆本想让他继续拿着,俊青说:“你拿着我更放心。” 任榆也就没拒绝了。 他将手稿放进纳米空间,哪怕他死,也没人能抢得去。最后他还可以让萨比进入朗稔身体里,将手稿交回去。 庄厉脸色一点一点难看下去,到现在这个时候,俊青没有必要骗他。 这和他计划的完全不一样! 一路过来,他想过对方会有各种反应,唯独没有想过,他夺来的那本手稿是假的。 如果真是假的,那他做的一切不都白费了? 他该如何向冷峰他们解释?他该如何成为世人眼中的英雄! “你怎么能证明你手上的手稿是真的?”庄厉死死盯着俊青,“这本手稿是我辛辛苦苦找到的,凭什么说他是假的。” 俊青朝他笑了笑,笑容里有着说不出的讽刺。 到这个时候,庄厉还要狡辩。 就在这时,林意来了。 “哟,挺热闹。”林意一看就是从实验室里直接走出来,满脸疲惫,他直截了当的说,“找我什么事儿,快点说,我很忙。” 看到庄厉,他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他不管手稿是庄厉怎么得来的,反正他拿了手稿给他。见面时,卖个面子有何不可。 宋净司说:“有人说你手里那份手稿是假的。” 林意皱眉,还没来得及说话,一名高层开口:“林教授这么忙,叫他过来做什么?任榆他们说的话不一定能信,要知道据庄厉所说,当时他们所在的地方被变异动物和进化丧尸包围,他们是如何毫发无伤逃离这些怪物的?” “那你是想说,我们现在活着是不对了?”朗稔动了动手指,一阵清脆的指节脆响,他的语气淡淡的,却让这名高层不自觉白了脸。 接着有好几名高层开口,话里话外都维护着庄厉,相信庄厉拿出的手稿是真的,任榆他们只是诬蔑而已。 有支持庄厉的,自然也有支持任榆他们的,一时之间,竟然争吵起来。 “好了。”宋净司大喝一声,嘈杂的声音顿时消失,一众高层一脸忿忿的看着宋净司,眼中全是不服气。 宋净司目光朝这几人一一扫过,被他目光所扫中的高层,全都不自在的低下了头。 “现在是你们吵架重要,还是疫苗更重要?” 几名带头高层讪讪的垂下头,一声不吭。 “林教授是我请过来的,因为只有他知道哪份手稿才是真的。”冷峰说话,“现在,疫苗才是重中之重,一旦疫苗研制成功,我们人类就可以解脱。” 办公室里顿时鸦雀无声,任榆和朗稔同时‘呵’了一声。眼中的不屑一览无疑。 “合着你们弄个手稿,还能弄出真假来。”林意全程将他们的争吵听完,不听还好,一听就炸了。 “我他妈辛辛苦苦研究三天的手稿,现在给我说是假的?”林意胸膛起伏,“冷上校,宋城主,你俩把我当猴耍是吧?” “总比你靠着假手稿制作出一份假疫苗来的好。”任榆冷冷接过话头。 林意看向任榆,挑了挑眉。 “到底哪本是真的,相信以林教授的眼光,两相对比,立刻就能看出来。” 任榆甩手,将一本黑底黄边的笔记扔了过去。庄厉瞳孔一缩,手指微动,竟想出手截了。 朗稔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他身边,冰冷的枪口抵在他后脑:“庄队长,这种时候我劝你还是不动手为好。” 办公室里超过一大半的人脸色剧变,尤其是那几个维护庄厉的高层,明明他们前一秒还看到朗稔坐在凳子上,没想到下一秒就来到庄厉身后。 这个速度,快得太可怕。 庄厉身体僵住,他知道朗稔速度快,可没想到,居然能快到连他都没察觉的份上。 难道之前……朗稔隐藏了实力? 这厢林意已经接住手稿,匆匆翻阅。 半晌他抬头,眉间的拢度舒展开来,他斩钉截铁的说:“这本是真的。” “庄队长。”朗稔笑了笑,“竹篮打水一场空哦。” 庄厉眸色一厉,折身握住枪,屈肘直击朗稔胸腹,朗稔身子往后一侧避开,眨眼间两人便斗了十 分卷阅读75 多招。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朗稔这是在耍庄厉玩呢。 张岩眼中闪过若有所思,朗稔的实力,似乎比三天又强了一些。 “别玩了。”任榆不耐烦的说。 “行。”朗稔咧嘴一笑,玩笑的态度收起来,一脚踹在庄厉胸膛,庄厉落向的地方正好是那几名维护他的高层。 那几名高层哪见过这种阵仗,躲都躲不了,啊啊尖叫,最后被庄厉结实砸到。有几个身宽体胖的,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庄厉胸口处瘪了一些下去,吐出一大口鲜血,暂时起不来。 任榆站起来:“既然手稿的真相已经揭出,我刚刚提出的要求,各位可不要忘了。” “半个小时后,若是庄厉还在基地,别怪我任榆不讲情面。” 顿了顿,他一字一句补充:“我要让他,手无寸铁的出基地。” 说完,任榆率先出门,朗稔身形一闪,来到一名呆住的高层面前,拍了拍他的脸:“长官,我们家小榆仔可比我还厉害,明杀搞不来,暗杀还是可以的嘛。” 话虽然是对着这名高层说的,但眼睛却看向冷峰和宋净司的。 冷峰皱了皱眉,宋净司脸色有些僵硬,眼底闪过一抹杀意。 这两个人,根本不是他能掌控住的。 第69章 第 69 章 半个小时后, 伤重的庄厉被扔出基地外。 得知这个消息的毒狼队剩余队员冲出基地,他们想要把庄厉带回基地,工作人员拦住他们,明确表示庄厉不能进基地。 如果他们硬要和庄厉在一起,就只能和庄厉一起离开。手上的所有武器全都上缴,包括他们的车。 当然,如果他们不愿, 放任不管就行。 何旭飞等人非常愤怒,但面对基地的权威亦无可奈何,他们可以杀了眼前的工作人员。这样一来, 他们也就是死人了。 工作人员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 庄厉被朗稔那一脚踹断两根肋骨,又被军方的人粗暴扔出来,加重伤势,几乎丧失意识。 军方的人没有把他扔到门口, 而是电网范围外。这个时候虽然没有丧尸游荡而来,可庄厉要是不离开, 总有丧尸过来。他受了重伤,一只丧尸就能要他命。 何旭飞三人眼中开始闪烁,如果他们将车和武器全部上缴,出得基地外, 带上伤重的庄厉,手无寸铁的三人如何能够面对丧尸的侵袭? 三人对视一眼,末了何旭飞咬牙道:“如果不管厉哥,厉哥肯定会死的。” 阮林:“可是没了武器的我们, 带着伤重的厉哥,我们也会死。” 两人一致看向温健:“你怎么想?” 温健目光闪了闪:“任榆对我们不喜,我们就算待在基地,说不定也会被他清理。” 他的意思很明确,在基地里面,受任榆的威胁。在基地外面,受丧尸威胁。但比起人来,丧尸明显更好对付。 尤其这个人,还是任榆。 对于任榆的实力,曾经和任榆相处过的三人深有体会。 最后他们毅然决定将所有武器上缴,带着庄厉离开基地。 这个消息工作人员上报上去,很快又传到任榆他们耳里。 现在他俩已经回到富人区的别墅内,苏术等人得知他们平安归来,抱着他们又哭又跳又笑。弄得任榆和朗稔哭笑不得。 张岩和俊青提供真实手稿,冷峰接手了他俩,至于如何安排,就不关他们的事了。 虞红邀请了苏乐阳父子俩。她很心疼苏乐阳,自从知道苏乐阳遭遇过什么事后,就把苏乐阳当亲儿对待。 虞红没有对任榆他们说过,末世前,她其实有个女儿。那会儿年少,一腔心思扑在情爱上,怀了孩子懵懂的生下来。男方不负责任,当时她又太小,根本不懂怎么照顾孩子。 后来孩子生病,一场高热要了她的命。 虽然过了十多年,但这个孩子一直是她心中的结,如果她的孩子活下来,也就比苏乐阳大两岁。 苏乐阳权衡之后,同意了虞红的邀请。 至于三小只,一到基地,余枚就把他的身份报了上去,基地一名高层把他们三人接走了。 “该。”听到消息后,纪念之呸的将瓜子壳吐出去,“像庄厉这种伪君子,就该让他消失,免得祸害别人。” 苏术站纪念之:“朗哥,咋不杀了他?他的队友带着他一起逃出去,到时候他伤好后又去害别人怎么办。” “众目睽睽之下,不好杀他。”朗稔说,“再者,他也活不了多久。” 大伙儿愣。 “小榆仔想杀的人,哪有杀不掉的。”朗稔指了指任榆,笑得一脸痴汉。 任榆抱着小夜希,几天不见,小夜希一见到他就笑,一点也不认生。当然,这个特权只有任榆能享受到,朗稔一抱小夜希,小夜希就瘪着嘴哭。 面对众人崇拜目光的任榆,悄悄的勾了下唇。 夜晚 朗稔钻进任榆的房间,任榆正在泡澡,这一次他学乖了,没有进浴室,而是乖乖的坐在床上等任榆。 任榆泡完出来,就看到朗稔躺在他床上,翘着腿,敞着怀,笑得非常欠揍。 “这是我房间。”任榆擦着头发坐上床。 “我知道呀。”朗稔凑过去,“又不是没一起睡过。” 任榆想到离开前的那晚,脸红了。 “干嘛。”他没好气的问,面对朗稔,他是越来越有小脾气。 “我就是想来问问,”朗稔夺过任榆手中的帕子,替他擦头发,“你打算怎么对付庄厉?” 今天本来朗稔是要下杀手,还是得了任榆眼色他才放弃的。 朗稔的手劲不大不小,刚刚合适,任榆舒服的眯起眼睛,声音也软了好几度,像猫爪一样挠在朗稔心中:“还记得鸿沟村的李安星吗?” “当然。”朗稔把帕子扔掉,开始给任榆按摩。 “我最后撒了些种子在李安星身上,让他变成树虫人。” 朗稔了然:“你的意思是你也在庄厉身上种下了这种种子?”任榆能拿出星光丸这种杀伤力强大的东西,树虫种他也就不惊讶了。 “嗯。”任榆说,“你说当他变成树虫人时,他的三个队友还会带着他吗?” 或者,在他还没变成树虫人之前,那三人就已经扔下他了。 对于这些人的禀性,任榆早就看清,正是因为看清,当初他才会离开。 “管他带不带,反正我只知道一件事。”朗稔把任榆抱在怀里,“庄厉必死无疑。” 当天晚上,任榆做了个梦。 梦里,变成树虫人的庄厉凄厉的质问他:“任榆,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要把我变成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我纵使对所有人心狠,可我有哪点对你不起!” 分卷阅读76 “我教你知识,教你如何在末世活下去。我教了你那么多,我对你有恩!我想过所有人都会杀我,可我独独没想过,最终是你杀了我。” 任榆静静的看着他,不,不应该是他,而是它。眼前的,已经不是个人了。 “问问你自己,你利用过我多少次?当初在一个队的时候,你察觉到我的不同,每当危险来临,第一个将我推出去的是你。” “庄厉,你爱的不过是我的能力,你真正爱的,只有你自己。” “我给过你机会,只要你不惹到我,我不会动你。可你似乎忘了我的话。” “庄厉,送你最后四个字:死有余辜。” 任榆面无表情,他抬起手,将枪口对准庄厉的‘头’,抠动机扳。 同一时刻,他从梦中醒来。 “怎么了?”朗稔猛的惊醒,外面月光洒进来,他看到任榆急速喘.息了下。 任榆平复下心情,过了会儿,缓缓道:“我杀了庄厉。” 朗稔皱了下眉。 任榆:“他变成树虫人,我最后用枪爆了他的头。” “小榆仔……” 任榆转过身,第一次这么主动的钻进朗稔怀里,有点闷闷的声音:“我怎么就心软的一枪爆了他头呢。” 以为任榆在难过的朗稔:“……”合着这东西是在郁闷那么早就结束庄厉的痛苦? “这只是个梦。”朗稔拥着任榆,“你不是说没往庄厉身上种多少吗,他变成树虫人的速度至少要三天,这才半天呢。” “不。”任榆摇头,顿了顿,他说,“在梦里杀了他,现实中,他也就死了。” 朗稔:“?” 任榆却不再解释,闭上眼抱着朗稔继续睡了。 朗稔欲哭无泪,给他说出这么个消息,又不解释,转眼就睡,这是要闹哪样! 难不成是这只鱼还没睡醒? 朗稔默默想,打算第二天问个究竟。 结果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问任榆,任榆只是神秘的笑了笑,仍然不解释。 见状,朗稔知道他不可能在任榆嘴里得到任何关于这句话的解释。 最后,他心大的自我安慰,反正什么群灭技能星光丸,把人变成虫的种子任榆都有,那么在梦里将庄厉杀了,也就没什么可惊讶的。 这一天任榆心情都很好。 庄厉死了,虽然他给了他一个痛快,但至少在死之前,庄厉是痛苦的。否则,在梦里面,庄厉不会那般声嘶力竭。 至于为什么能在梦里杀了庄厉,也是萨比的帮忙。 一个下午的时间,拖着伤重的庄厉,何旭飞三人又没有武器,绝对走不了太远。 这个距离正好能让萨比将任榆和庄厉的精神波联接起来,对此萨比非常郁闷,它才刚刚醒,又被任榆拉来做苦力。 其实建立精神联接非常不容易,还得找合适的机会,稍不注意就会失败。 这个合适的机会是双方同时想起对方,这个时候的精神联接最容易建立。 也就是说,同一时刻,任榆在想庄厉,庄厉在想任榆。 双方以梦的形式展开联接,任榆并没有料到精神波会联接成功,那个时候他是真的以为自己在做梦。 梦醒后,萨比第一时间告诉他真相,并训斥他一顿,居然这么轻松的就杀了庄厉。 但是不管怎么说,庄厉死了,他亲手杀的。 死之前他也受到树虫侵害的痛苦,足够了。 * 离基地千米之外的一栋居民楼里,庄厉被绑在凳子上,嘴里塞了团东西。他身上许多地方冒出像虫一样的触须,之前一直惨叫,无奈之下,温健只得塞东西在他嘴里。 然后,庄厉一直抽搐不已的身体突然停止。 何旭飞上前,忍着恶心将手放在庄厉已经长出触须的鼻子前,一片冰冷。 “他死了。”他回头,对着身后两人,眼中有惊骇,又有点若有若无的欣喜。 第70章 第 70 章 任榆和朗稔在基地里过了一段平静的生活, 虽然他们活着回来,但基地对土豪鱼队剩余队员的福利并没有撤销。 也就是说,他们可以继续享受三个月无偿的基地资源,哪怕这三个月不出去找物资,也饿不死他们。 当然,虽然会提供食物,但也只能保证他们饿不死就行。 趁这个机会, 朗稔厚着脸皮去讨了些冷冰器,反正他们的弹药也差不多用完,他要的量不多但也不少, 冷峰咬了咬牙,还是批了。 接下来他们就等待林意那边出好消息。 张岩和俊青加入了军队,这是任榆在一周之后得知的消息。两人穿着军装来到他们的别墅,告诉他们要去出任务, 搜救更多的幸存者。 俊青虽然没了,但他的枪法同样不差, 而且他是技术人员,做后勤绰绰有余。 任榆和朗稔见他俩意志坚定,也就没多说,只让他们小心, 能活着就活着。 这天,宋净司过来找到他俩,请他们去一趟实验室。 “让我们去做什么?”朗稔斜看他一眼。 每次宋净司找他们,准没好事。 此时距离他们回基地, 已经过去半个月了。 宋净司笑得很温和:“林教授托我过来请你们,至于做什么,你们见到他再问也不迟。” 朗稔看向任榆,任榆微不可察的点了下头。 “行啊。”朗稔爽快答,“带路呗。” 宋净司垂了垂眸,再抬头,仍是那副无可挑剔的笑容,温柔、慈和。 到达实验室大门时,宋净司离开,一个人迎了过来,接他们上楼。来到林意实验间前,又出现一队人,对任榆和朗稔说林教授要一个一个的见。 “林教授说,先见朗先生。”一个白大褂说。 另一个白大褂说:“任先生,您可以在休息厅暂时休息,休息厅会提供食物。”他指向不远处一个空旷的区域,那里放置着小桌小椅。 任榆眉梢一挑:“为什么要一个一个见?我们两个同时出现林意害怕么?” 白大褂滞了下。 “或者,林意根本就不在这?”任榆眼中陡然射出寒光,白大褂对上他目光,心中一跳,冷汗立时就冒了出来。 白大褂干笑:“任先生说的这是什么话,林教授怎么会不在呢。” 他指着前面的一道门:“林教授就在里面。” 就在这时,大门打开,林意出现在门口。 看着眼前这一幕,他沉着脸问:“怎么回事?” 任榆和朗稔同时皱了下眉。 和任榆说话的那名白大褂抢先说:“林教授,任先生说要和朗先生一起进实验室见您。” 林意看了眼任榆,道:“如果任先生愿意一起的话,可以。” “可……”那名白大褂迟疑。 林意 分卷阅读77 将目光淡淡扫过去,那名白大褂垂下头,不再说话。 “跟我进来吧。”林意招呼朗稔和任榆进实验间。 一进实验间,林意关上门,面对二人,道:“宋净司要杀你们。” 外面,那名白大褂通手表内线电话:“城主,林教授把任榆和朗稔一起带进实验间了。” 明明说好的只带一个进去,分开他们,挨个击破。 宋净司沉了沉眸,片刻后,看着手中的资料:“没事。”林意会动手的。 实验间 林意发现在他说完这句话后,眼前的两人居然没有丝毫惊讶,似乎早就知道了一般。 “你们……”饶是向来淡定的林意,这会儿也不淡定了。 朗稔:“林教授,要我们表演一下震惊吗?” 林意摆手:“不用。” 他看着两人,很是纳闷:“宋净司为什么要杀你们?” 朗稔耸肩:“大概我们长得比他好看。” 林意:“……” 任榆说:“宋净司应该是想把我和朗稔分开各个击破,他让你对付朗稔,我很好奇,你会用什么方法对付他?” 林意指着自己的实验间:“任先生,你该不会以为我这间实验间很普通吧。宋净司也不是傻子,朗先生这么厉害,他既然敢让我来对付朗先生,自然是知道我有这个能力。” “至于外面的任先生,就不是我操心的范围。”他竟毫不介意将宋净司的安排说出来。 朗稔和任榆对视一眼,林意没有骗他们的动机:“那你为什么救我们?” “好歹你们拿回来手稿,我可不像宋净司,过河拆桥。”林意冷笑,“再者,我林意是那种被威胁的人?” 正说着,实验间的内线电话响起,林意走过去接起,直接道:“疫苗我已经研制出来,你若是伤害她,相信我,你们谁也得不到疫苗。” 也不听那方说什么,林意咚的挂断电话。 他转头:“你们应该庆幸,就在刚刚,我把疫苗制作出来。宋净司拿我在乎的人威胁我。否则……” 后面的话他没说出来,但意思表达的很明确。 对于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无论是任榆还是朗稔,均不喜。 朗稔刚要说话,任榆拉住他:“谢谢。” 林意看向任榆,笑了笑,好半晌才道:“不用。” “我们现在可以出去了吗?”任榆问。 林意做了个请随意的动作。 “给你分们一句忠告,就算你们知道宋净司要杀你们,也不要伸张出去。” “狼人先生,好好想想我的话。” 朗稔和任榆的步伐齐齐顿住。 见状,林意眼中诧异一闪而过:“看来,任先生已经知道朗先生的真实身份了。” 实验间的门打开,朗稔和任榆走出去,外面左右各站一排的白大褂。这些白大褂目光不善的盯着两人。 对面,站着宋净司。 几名黑衣人拥着宋净司走过来,笑得没有丝毫破绽:“看来林教授已经和二位谈完话了。” 任榆看着面前这个英俊的男人,到底是什么促使他要杀了他们?是因为他得知朗稔的真实身份? 朗稔冷冷的盯了他一眼,片刻后笑起来:“宋城主,再会。” 他拉着任榆擦过宋净司的肩离开了。 宋净司看着他们的背影,好半晌才撤回目光,走向林意所在的实验间。 外面一群人面面相觑,过不久,便看到他们的城主一脸杀气的从实验间走出来,梳得光滑的头顶,有一处炸裂开来,还冒着烟儿。 * 一回到别墅,朗稔和任榆便进了任榆房间,纪念之本想喊他们吃饭,但见他们神色冷峻,似是有大事发生,吓得把话咽了回去。 这是众人第一次在任榆和朗稔脸上看到这么坏的表情,一时之间,大伙连吃饭的心思都淡了。 楼上 任榆和朗稔分析宋净司对他俩出手的动机。 任榆说出他的猜测,朗稔点头又摇头:“知道我是狼人,不至于这么急匆匆的向我们下杀手,除非他知道我就是当年那个实验室里制作出来的狼人,知道病毒的来源。” 任榆说:“你的意思是他怕你将病毒出现的原因昭告世人,败坏他的名声,所以杀你灭口?” 朗稔:“我之前对你说过,当初病毒是被毁了的,我们都不知道病毒是怎么扩散出去。但如果有人重新回到那个炸毁的实验室,找到一些残余资料,重新制作出病毒并传播出去呢。” “而我是当年唯一活下的人,我有很大可能知道当年事情的真相,所以一旦我把这此事情告知幸存者,不管是不是真的,或多或少都会在幸存者心里留下点什么。这个人不愿意冒险,所以要杀了我。” 任榆:“宋净司做的如此明显,他就没想过动手若没有成功呢。” 朗稔冷笑一声:“如果没有杀了我,接下来就会把我狼人的身份曝出去。再另点其他,说我是高级变异动物,混在人类中间,只是想把人类全部杀光。” “嘴长在他身上,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他又是城主,幸存者不会质疑他的目光。他的下属也不会质疑他的话,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派人来围剿我。” “我一个人,再厉害,面对成千上万的子弹,也逃不了。” “我唯一想不通的是,他为什么连你也想杀。”朗稔搓着下巴,“他又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能把手稿带回来,你也有一份功劳,基地高层人员都知道。甚至我相信,冷峰把这些消息已经传给他的上级。” “杀我,宋净司能找到理由,杀你,我倒是怎么也想不出。” 任榆眼中冰冷:“因为他知道,杀了你,我会查。他怕麻烦,当然一次性解决为好。” 说起这个,朗稔问:“刚刚在林意的实验间,你怎么拉着我?” “地板下面是隐藏的电网,开关在林意身上,你一动,电网启动,你会被电成一具黑炭。” 朗稔:“……” “我不信宋净司的房间也有电网。”朗稔站起来,“小榆仔,今晚要不要跟我一起,夜探城主房?” 任榆弯了弯唇角:“有何不可。” 是时候让宋净司感受感受他们的真实能力了。 让他知道,什么叫绝望。 第71章 第 71 章 夜 宋净司住在富人区, 但他住的是富人区里最中间的那一栋,四周都有兵守着,安防的很是严格。 别墅外面有人守,别墅里面也有人,是他的心腹,名叫王之风,名字普通, 人也长得普通。 但仔细看的话,会发现王之风的脸非常不自然,脸上的皮肤似乎是移植过, 僵硬的。 王之风常常伴在宋净司的身边,如影随行。 分卷阅读78 最重要的是,他是唯一一个改造成功的人。当初朗稔所待的实验室,有许多的小孩被送进来做实验。教授想要制造出延缓人衰老的药, 但宋天齐并不仅想要这些。 他还想要力量,想制造出让人变强的药。 否则, 也不会出现朗稔了。 朗稔是第一个人类与动物基因匹配,制作而出的唯一狼人。朗稔成功之后,宋天齐还弄了小孩和狼进行融合,没一个成功。 后来制作出让人变强的药, 可这些药一作用到人体身上,人会出现各种反应,最终死亡。 那个时候,死了太多小孩。朗稔也被进行各种实验, 他都抗了下来。这也是为什么朗稔就算不化狼时,身体强度也这么厉害的原因。 而且他变身分两种形态,初级和终极。这都是当初的实验赋予他的能力。 至于王之风,这是被注射那些药后唯一没有死的真正的人类。 朗稔不认识他,但他认识朗稔。 当时在实验室里,朗稔作为唯一一个实验成功的狼人,可是所有人手里的‘宝’。 那会儿王之风还只是个普通的小孩,面对朗稔,只有羡慕的份儿。和他一批送进来的小孩,一个个死亡。只有他活下来了。 那个时候,王之风心里有股念头,他想成为实验室里所有人手中的另一个宝,他想与朗稔平起平坐。甚至……取代朗稔。 所以无论多痛苦多惨,他都熬了下来。有时候,那些白大褂看着他会露出笑容,有时候看着他,却会带着厌恶。 王之风不知道为什么。 一直到后来,他看到那些白大褂脸上带着惊恐,所有人行色匆匆,尖叫,哭泣,绝望……最后是一场毁天灭地的爆炸。 王之风以为自己也死了,可没想到他突然听到有声音,一个稚嫩的声音:“爸爸,这里还有一个没有死。” 然后他被挖了出来。 到现在他都还记得,宋天齐看着他,眼里又是痛恨又是欢快的神情。后来他就跟在宋净司身边,宋净司知道他没有名字后,给他取名叫王之风,说他有王者之风。 因为那个时候的他,能徒手掰断一根钢筯。 就这样,王之风一直跟在宋净司身边,为他打理一切。 最初见到朗稔的时候,他并没有认出来。比起十多年前,朗稔完全变了样。他认不出来是正常的事。 直到那天,朗稔回到基地送回真正手稿的那天,在办公室里和庄厉动手,他才发现。 当年的爆炸里,朗稔也没有死。 朗稔一直跟在教授身边,他知道许多他当时不知道后来才知道的事,这是一个祸害,绝不能留下。 这一次杀朗稔和任榆的计划,宋净司并不想借王之风之手,王之风是他的底牌,他不想暴露王之风的不同之处。 所以,借林意的手杀朗稔是件再好不过的主意。 在林意的实验室里,一旦林意启动电网杀人,哪怕王之风也逃不了。 这是最保险的做法,至于任榆,当时宋净司把王之风安排在暗处。若是其他人对付不了任榆,王之风再出手。 万万没想到的是,林意在中途制作出疫苗,改变主意。 此刻,宋净司和王之风站在二楼书房的窗边,宋净司手里拿着根雪茄,静静看着窗外。 王之风在他旁边,几次欲言又止。 “之风。”宋净司忽然出声,“我这次是不是做错了,不该听他的。” 王之风点头。 宋净司叹气:“说个谎话哄哄我也不行。” “我不会说谎。”王之风说。 “我知道。”宋净司转头,看着王之风,“有时候我喜欢你的诚实,有时候我也很讨厌你的诚实。” “少爷……” “嘘。”宋净司竖起一根食指在嘴唇中间,“不要说话,我现在不想听你说话。” 王之风听话的住了嘴,静静的看着他。 宋净司回神他,两秒后,他勾住王之风脖子,在王之风嘴上狠狠咬了口,王之风熟练的张开嘴,与宋净司的唇舌交缠。 同时他的手从宋净司后腰处探了进去。 就在王之风胸膛加剧起伏,眼神越来越幽暗时,宋净司却突然推开他,唇舌分开时,一条银线在空中滑过一抹淫.秽的弧度。 “我饿了,想吃牛排。”宋净司扯了扯衣服,将雪茄含在嘴里,除了气息有些紊乱外,仿佛之前的热情交缠只是假象。 王之风迟疑了下:“你跟我一起下去。” “放心,他们再厉害,也不可能穿透外面层层守卫进来暗杀。” 王之风还是没动。 宋净司蹙眉,冷冷道:“你现在连我的话也不听了是吗?” 王之风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转过来,在宋净司头上摸了摸:“别怕,我不会让你有事。” 待王之风走出门外后,宋净司将手中的雪茄扔进烟灰缸,他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烦躁的扯开领口,两颗扣子落在地上,发出叮叮两声。 咔哒一声。 宋净司扯住领子的手顿住。 书房里只有他一个人,王之风下了楼,他什么也没做,这个声音绝不是他发出来的。 一阵风突然吹了进来,屋里开了空调,所以窗户他是关着的。 现在,本该关闭的窗户打开了,两边的窗帘被风吹得左右摇摆,窗帘的影子投射在地面,似乎有点不一样。 “谁?”宋净司厉声道,他希望只是巧合。 外面那么多守卫,就算是王之风,也不可能悄无声息的在不惊动这些守卫的情况下闯进来。 “宋城主贵人多忘事,这么快就忘了我们是谁了?”朗稔从窗帘后面走出来,他搓了下窗帘,“啧,宋城主,你家这窗帘摸着挺舒服,会享受啊。” 然而宋净司的注意力却在朗稔的‘我们’当中,他说的是‘我们’,而不是‘我’。 那么—— “不用找了,我在这里。”门口,任榆静静的站在那里。 在他手里,提着一个人。 当看清那个人时,宋净司瞳孔一缩——竟然是王之风。 宋净司猛的从椅子上站起来,起得急了,眼前一阵眩晕:“你、你们……” 任榆将手中的王之风重重推出去,王之风踉跄了下,保持身形,他快步走到宋净司身,将宋净司护在身后。 这一刻,他的目光没有落在朗稔身上,而是落向任榆。 刚才在楼下,他发现任榆,刚要动手。可就在动手的那一刹那,脑子忽的空白片刻。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被任榆扼住脖子。 到现在为止,王之风仍处于惊骇当中。他的身体被药物改造过,连子弹都能躲开,甚至就算子弹打入他体内,只要把子弹抠出,止住血,过段时间他就会没事。 可是在任榆 分卷阅读79 扼住他脖子、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睛时,他却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这是他在朗稔身上都没有感受到过的。 “你们要做什么?”王之风深吸口气,“如果是因为暗杀事件,你们冲我来就好。暗杀是我提议,也是我安排的。” “你是什么东西?”朗稔觑了他一眼,挑了挑眉。 屋子里还有其他椅子,朗稔拖了两根过来,他和任榆分别坐下,朗稔甚至还翘上二郎腿。 态度非常嚣张,全然没把王之风和宋净司放在眼里。 王之风仿若没听到朗稔毫不客气的话,只道:“你们想做什么?” 朗稔搓了搓鼻子:“你身后的人想杀我们,没杀成,你说我们想做什么?” 王之风:“我说了,要杀你们的是我。” “哦。”朗稔点头,“那你觉得,你该咋办?” 朗稔朝王之风扔出一把枪:“这样吧,你朝自个儿脑袋喂颗枪子儿,我就不追究了。” 王之风猛的握紧手:“这里是城主的房子,如果我死了,你们也逃不掉。” “那不在你的考虑之中。”朗稔将手放在扶上点着,一下又一下,“我耐心有限。你要是吃了枪子儿,我们就不找你身后人的麻烦。” 王之风:“我如何能相信你的话?” 朗稔没有回答,只道:“你还有十秒钟的时间考虑。” “十。” “九。” …… 王之风紧绷着脸,看了眼地面上的枪,再看对面的两个人。他只要大喊一声,外面的守卫就会进来。 但是他相信,以对方神出鬼没的速度,在守卫进来时,他们两个人都会死。尤其是任榆,对方淡淡的目光给他莫大的夺力。 “五。” 宋净司将手慢慢挪向椅子的扶手,他人在王之风身后,只要不是走近来看,这个动作任榆和朗稔都不会发现。 宋净司不明白为什么王之风会栽在任榆手中,但是对于任榆将王之风推过来作法嗤之以鼻。他知道,任榆敢这么做,代表着他和王之风对他们没有任何威胁。 可是,有时候太过自信会坏事。 宋净司眼中暗光一扫,就在他的手即将碰到扶手下面一个按钮时,任榆的声音响起:“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不会按下去。” 宋净司的动作僵住。 “当然。”任榆推开朗稔靠过来的头,“你如果不信,你可以试试。看看炸弹是炸你,还是炸我们。” 宋净司眼中闪过一抹惊骇,对方既然知道是炸.弹,那么肯定改过线路。他如何敢冒这个险。 只是……这个炸.弹连王之风都不知道,任榆是如何知道的?! 他将手缓缓收了回去。 “三。”朗稔的声音继续响起。 王之风将枪捡了起来。 第72章 第 72 章 王之风咬牙将枪口放在自己的太阳穴上, 他目光死死盯着任榆。 对方随意的坐在椅子上,脚尖着地,后脚并没有放实,一旦发生什么,可以在第一时间发动攻击。 看似随意的放松,但他和宋净司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监视之中。甚至,他猜想任榆身上有什么东西, 可以全方位的监测他们的动作。 到现在,任榆和朗稔并没有做出什么可怕的举动,可面对他们, 王之风却觉得喘不过气来。 拼……还是不拼? “一。”还没等他想清楚,朗稔最后一个数数完。 朗稔:“不动手?” 王之风咬牙。 “那也行。”朗稔笑,“我帮你。” 话落,人已消失在原地, 王之风脸色一变,将身后的宋净司推开, 抓住朗稔挥来的拳头。 朗稔身上有棕色的毛发滋生,速度比平时快了一倍,这个时候,王之风已经没有心思去想任榆为什么没动手, 他身上的肌肉在这一刻仿佛活了似的,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量,有了一个量的提升。 两人在书房内交起手来,拳拳致肉, 速度贼快,几乎看不到他们的影子,只能听到砰砰声。 趁这个时间,宋净司想叫人,可一转头,就对上任榆。 “好好看看。”任榆说,顺便补充一句,“这就是我暂时没有杀他的原因。”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宋净司却懂了。 任榆刚刚扼住王之风,完全可以杀了王之风,最后却把王之风推向他。刚才他还沾沾自喜任榆自大。看了眼战局,宋净司脸皮抽了抽。 “一个狼人,一个人类,注射过同样的药物,你说,谁会赢?” 宋净司有些震惊:“他怎么知道……”王之风不是说朗稔不认识他吗。 任榆笑了笑,将神秘感渲染的足足的。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事儿,有萨比这个作弊神器在,隔着远远的,用精神力扫描王之风,得出一些数据来是非常容易的事。这个数据和普通人的数据相差几十倍,他稍稍和朗稔说了说,朗稔就猜出为什么。 就连朗稔也有些惊讶,当初的那场爆炸里,除了他,还有人活下来,还是个被注射过各种药体的人类。 所以,任榆放了他,让朗稔和他光明正大的打一场。 能悄无声息的不打扰外面的守卫而擒住王之风,朗稔可做不到。 “你们到底要做什么?”宋净司担紧拳头,心中愤怒不已,却又无可奈何。 他没有想到,任榆会这么强,比朗稔还强,这是他最大的失算。 如果任榆和朗稔要杀他,就不会搞这么一出。任榆就站在他身边,只要动动手指,就能杀了他。 可他却没有这么做,这样无形的心理压力一点一将宋净司心中的防线压断。 “不想做什么。”任榆从兜里拿了颗棒棒糖,剥开糖纸塞嘴里,“高高在上的城主,狼狈的站在我身边,享受着死亡阴影的笼罩,你不觉得很好玩吗?” 好玩? 宋净司气得在心中大骂。 “你不是很牛气嘛,不是想杀了我们吗?”任榆将糖咬得嘎嘣脆,末了吐出光溜溜的棒棒,“我让你看看,我们之间真正的差距。让你知道,绝望是什么滋味。” 宋净司如同泄气一般的坐在地上。他不得不承认,他败得一塌糊涂。 砰一声 一股强大的气流掀过来,一张纸糊到任榆脸上,任榆把纸扯开,皱眉道:“朗稔,你行不行?” 朗稔朝旁边呸了声,将血吐出,抬手擦掉嘴角的血渍:“别问男人行不行的问题。你要真想知道,哥很快就告诉你,哥行不行。” 任榆:“……”都这个时候还耍贫。 他在朗稔身上看了一眼,任榆眉心拧紧。察觉到他的目光,朗稔朝他咧开嘴,知道这东西口是心非,明明担心他,偏偏还不说。 任榆又朝朗稔对面看去,王之风看起来比朗 分卷阅读80 稔惨得多,整个人嵌进墙里,正艰难的爬出来。 脸上的皮掉了下来,露出后面一半青紫狰狞一半正常的面孔,这才是王之风真正的样子。 那些药他虽然吸收,可对他的身体容貌造成不可逆的影响,这张脸太过吓人。所以他脸上一直戴了副专为他打造的人皮面具。 没有毁掉的那半张脸可以看得出王之风应该有一张好看的面容,至于那半张毁坏的脸,已经凹了进去,乍一看,和恐怖恶心的丧尸及丧尸动物有得一拼。 受这么重的伤,王之风并没有死。他一点一点从地上站起来,变了形的眼珠朝宋净司看去,看到宋净司完整的坐在地上,他明显松了口气。 “为什么不杀我?”王之风缓缓问。 他和朗稔一样都拥有极快的速度和超强的力量。可或许是那些药物在他身上变异,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他额外得了个好处。 只要不是受到致死的伤害,比如心脏破碎,脑袋破碎等,他的伤若是处理得当,不留异物在体内感染,这些伤可以自己愈合。虽然时间会很长。 刚才朗稔其实完全可以将他的脑袋轰碎,但最后,朗稔收了些力回去。 朗稔咳了一声,有血溢出来,被他咽了回去。 面对王之风,没有变身的他还是勉强了些。王之风外形看着惨了点,但他的内伤也不差。 内脏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他当然不可能表现出来,只淡淡道:“不杀你,自然有我的原因。” 王之风有点茫然。 朗稔转头看向宋净司:“我只问你一个问题,病毒是不是你弄出来的?” 任榆和朗稔均怀疑病毒是宋净司弄出来的,可这样的话,又说不通他劳心劳力的建立基地,抵抗丧尸,制作疫苗。 这不是吃饱了撑的么。 所以朗稔和任榆才急着没杀他,得把事情前因后果搞清楚再说。 宋净司心中一跳,朗稔果然知道病毒的事! 他想要强装震定,可发抖的手和腿却出卖了他。 任榆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 “看来真是你。” “不……我还没这么丧心病狂。”宋净司摇头,既然朗稔知道当初的事,有些事情也就可以直接说了,“当初的病毒已经被摧毁了。” “要是病毒是我发出去的,有病毒数据,再结合以前的资料,以林意的能力,他早该制作出来了。” 朗稔不置可否:“那你杀我们的原因,难道真的是怕我泄露关于病毒的事?” 宋净司再度摇头。 朗稔和任榆同时皱眉。 “占一半吧。”宋净司说,他知道,若是不说实话,他和王之风都活不了。 “另一半,有人不想让你们活着。” “谁?” 宋净司笑起来,笑容里有着说不出的讽刺以及浓浓的厌恶:“我爸。” 朗稔瞳孔微缩:“宋天齐还没死?” 之前他查到的消息说宋天齐早就死了,病死的。 “他怎么舍得死呢。” 朗稔问:“他现在在哪?” “不知道。” “之前我只是对你们有杀意。”宋净司老实说,“因为我掌控不了你们,你们很强,对于我来说,你们是基地里的不安定因素。那个时候,之风也发现了你的身份,所以我在思考,到底要不要除掉你们。” “这个决心还没定下来时,昨天,我收到他的消息,他要我杀了你们。”宋净司摊手,“我是真的不知道他在哪,十年前他消失。末世爆发之前,我收到他一个消息,他说我要让这个世界变个样。” “之后,全球遭受病毒感染,末世降临。” 任榆一直默默听着,他突然出声:“你的意思,病毒很大可能是你爹弄出来的?” “你觉得还有其他可能?”宋净司笑了笑。 反正全都说出来,他破罐子破摔,什么也不隐瞒了。 “你知道是宋天齐弄出来的病毒,导致末世降临。而你却建立安全基地,你这是在和他对着干呢,还是是受他指使才这么做的?” 宋净司沉下脸:“我说过,我没那么丧心病狂。” “是么。”任榆紧紧盯着他,“既然你建立基地是和你父亲对着干,说明你并不站在你父亲那一边,那你父亲给你送消息,让你杀了我们,你为什么又要答应?” 宋净司不慌不忙的说:“因为他有句话说得对,我建立这个基地,收获无数人感激,一旦朗稔转头出去说末世降临是人为而不是天灾,且这个人为和我的父亲有关。可在世人眼中,我父亲已经死了,他们只会把账算在我头上。” “我辛辛苦苦做的一切都白费,我为什么不同意他所说杀了你们。” 任榆和朗稔对视一眼,看起来宋净司说的有理有据,而且萨比还扫描了宋净司的身体,他的心跳并没有剧烈起伏。说明他内心和他表面一样都很平静。 是真的如他所说,还是说他演技太好? “好了,我把我所知道的都说了,要杀要剐,随你们便。”宋净司说,“但我提一个要求。” 他指向王之风:“放了他。” “他只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改造人,我对他好一点,就把我当主人,像条狗一样忠心。一条狗而已,对你们而言并不值什么,他的实力威胁不了你们,杀了他也没什么作用。” 王之风低哑出声,他的声带也受了点伤:“司……” 第73章 第 73 章 “闭嘴。”宋净司厉声截断王之风的话。 王之风闭上嘴, 但他却竭力往宋净司这个方向挪动,地上拖曳出一道血痕。 哪怕死,他也要护着宋净司。 “好一场护主情深的样子。”朗稔拍手。 他朝任榆伸出手:“走吧。” 任榆走过去,握住他的手,两人直接从窗户上跳了下去。 宋净司和王之风对视一眼,拧眉不解:任榆和朗稔为什么放过他们? 就在这时,宋净司忽然听到一句话:“不杀你不是因为你说的原因, 而是这满城的幸存者需要你。” 危险解除,王之风砰一声摔在地上,宋净司拿来药箱暂时替他止血。 顺便把任榆的话说给王之风听, 他甚至不知道任榆是用什么方式将这句话传输至他脑海。但他很清楚,任榆,他对付不了。 “少爷,你打算怎么办?”王之风凝视着宋净司。 怎么办。 宋净司脑海里浮现出一张苍老恶心的脸, 勾了勾唇:“我是基地的创始人,幸存者的安全, 我要负责。” “至于其他,让他自己去做吧。”宋净司垂下头,仔细处理王之风的伤口,“从现在起, 我只是宋净司,不再是谁的谁。” “你还有我。”王之风吃力的用手 分卷阅读81 搂着宋净司。 宋净司笑了笑,毫不嫌弃的在他唇上亲了亲。然而,那双黑眸里闪烁的却是冰冷的淡漠。 * 富人区 任榆和朗稔一进入别墅, 纪念之就慢悠悠的走过来。经过这段时间的休养,她的腿虽然还不能跑,走路已经没有问题。 “朗哥,小榆儿,你俩去哪了?还以为你俩在家,彭姨把饭煮好,我去叫你俩才发现你们没在。” 一下午的时间两人都在房间,因中午回去的时候脸色冷峻,大家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看他俩的神情,心中有点打鼓,怕打扰到他们,也就没去找他们。 结果等去敲门的时候,才发现两人齐齐不见踪影。 要知道纪念之全程都在客厅,压根儿就没发现俩人是啥时候离开的。 朗稔挥出大掌把纪念之剪短的头发弄成爆炸头:“问题咋那么多?彭姨做了些啥,好香。” 他俩在这儿杵着说话的时候,任榆已经箭一般的坐在餐桌上,拿着筷子准备动手。 “诶诶诶,小榆仔,你这是耍赖。” 任榆鸟也不鸟他。 吃完饭后,彭姨收拾桌子,大家坐在桌子上没动,全体看向任榆和朗稔,希望他们能解释一下到底发生了啥事。 朗稔和任榆对视一眼,想了想,决定还是隐瞒。有些事情太过复杂,尤其是这中间还牵扯着他的真实身份。 “发生一点小事,我和小榆仔已经解决了,你们不用担心。” 孟元白皱眉,苏术小心翼翼的看眼朗稔,刚要说话,孟元白踩了他一脚。到嘴的话也被苏术咽了回去。 纪念之松了口气:“解决了就好,只要你们都好好的,我就开心。”现在她算是废了,只能靠着大家的庇佑,很多事情她帮不上什么忙。也就只能尽力不拖后腿。 朗稔和任榆不想说,她就不会问。 * 苏术拉着孟元白走到院外,确认周围没人,他才低声急道:“你刚刚拉着我干嘛?” “宋净司要杀朗哥和小榆儿!” 孟元白无奈:“你耳朵长哪去了?朗哥已经说解决了。” 苏术一时转不过弯来:“可是……可是……” “他们出去一晚上你觉得他们是去做什么?”孟元白问。 不知想到什么,苏术猛的瞪大眼睛,一副发现惊天大秘密的震惊脸:“他们俩不会把宋净司给……”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孟元白迟疑了下:“应该没有。”他相信朗稔没那么不顾全大局。 这么多幸存者,一旦宋净司死亡,消息传遍基地,幸存者定会闹得人心惶惶。 而且,说实在,如果没有宋净司的这个基地,还会死更多的人。 “我想不通,宋净司为什么要杀朗哥和小榆儿。”苏术气道。 私心里,他很是希望朗稔和任榆把宋净司干.掉,可他再傻也清楚,宋净司对基地的重要性。 孟元白脸色紧绷:“既然朗哥说已经解决,我们就不要多问。他不说,自有他的理由。” 苏术无奈的点了下头,朗稔不想说的话,他们可没办法撬开他的嘴。 * 楼上 任榆站在窗边,纵使不把头伸出去,他也能听到苏术和孟元白的对话。 “朗稔。”他喊了声躺在床上的朗稔。 朗稔回过头,眼中有着一丝迷茫。和王之风之间的战斗,他受伤不浅,只是没表现出来,他可不想看到纪念之和彭大春掉金豆子。 所以强撑着和大家吃完饭,吃完他就上楼,吃了几颗任榆扔过来的药,躺床上睡觉养伤。 内伤这玩意儿,得靠自己慢慢养。 任榆笑了笑,你有两个好兄弟,他将这句话咽了回去,摇头道:“你睡吧。” 本来迷迷糊糊都要睡着的朗稔一听这话,顿时就不干了,他掀开被子,露出旁边的位置:“我要你陪我。” 受了伤的他,声音有些暗哑,带着点鼻音。这么大一只躺在床上,这般眼巴巴的看着任榆,多多少少有些可怜意味。 任榆瞪了他一眼,一个大男人还卖萌。可脚步都毫不迟疑的往床上走。 他躺上床,朗稔立刻把他捞进怀里,动作弧度比较大,任榆立刻皱眉:“小心伤……” “这点伤怕个毛。”朗稔像八爪鱼一样将任榆笼在怀里,大脑袋蹭了蹭任榆脖子。 这段时间他的掉毛期已经度过,没再剃毛,所以头顶长了一层短短的头发茬儿,半硬半软,撸在任榆脖子上,痒痒的。 任榆使了些力推朗稔,朗稔不动,还抽空抬了下头,在任榆嘴上啃了口。接着又紧了紧抱着任榆的手,闭上眼睛不再动弹,呼噜声没过一会儿就响起。 任榆无奈的在他头顶撸了把,最后慢慢闭上眼睛,在朗稔怀里熟睡过去。 听到任榆的呼吸变得均匀后,朗稔慢慢睁开眼,看着怀里精致漂亮的少年,嘴角咧开。 这是他的。 * 一声惊天动力的刺耳警报声在基地响起。 在这一刹那,基地中所有熟睡的人全部被吵醒,或茫然或惊恐或无措,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基地从来没出这样长时间响起的警报。 难道是尸潮?大部分人这般想。 任榆和朗稔亦被惊起,朗稔伤还没好,任榆把他按在床上:“你先躺着,我去看看。” 出得房间外,纪念之苏术孟元白唐厌都跑了出来。 彭大春抱着小夜希,边哄边跑。 “小榆儿,发生什么事了?” 任榆:“别慌。” 任榆下楼,接过哇哇哭叫的小夜希,这样尖声刺耳的警报大人听了都不好受,何况小孩。 任榆塞了两团棉花在小夜希耳朵里,小夜希终于不哭了。同一时间,他收到萨比传来的消息。 ——丧尸围城。 “有多少?”任榆在心里问。 萨比这一次顿了好几秒才回答:“很多。” 任榆心沉了下去。 萨比竟然没法给他一个大概的数,只能说……它的精神力都探测不完。 萨比播报实时情况:“还有很多变异动物,电网拦不住它们。有一处的电网已经摧坏,它们正在攻城门。” “外面在交火,整个基地上空的激光防护罩撑不了太久,丧尸鸟太多。它们在耗防护罩的能量,五头变异丧尸鸟在外围等待着。” 任榆皱眉:“基地没采取措施?” “有呀。”萨比说,“但是太多了,以目光情况来看,如果这些东西不撤退,全部进攻,基地最多撑十五分钟。” 任榆的心沉到谷底。 基地现在有好几万的幸存者,一旦城门攻破,丧尸涌进来,后果…… “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任榆皱眉,这些东西出现的太过突兀。 萨比 分卷阅读82 摇着小脑袋,表示他也不知道。 任榆:“疫苗不是被制作出来了吗,如果将疫苗投射出去,这些东西会不会变回去?” 萨比一句话打灭他的幻想:“没时间了。” 制作疫苗出来需要时间,中午的时候林意才将疫苗制作出来,疫苗是否有效果,林意那边还没有传出消息来。 就算有效果,这么短的时间,也不够疫苗大批量的制作。 等等……疫苗? 为什么在疫苗一制作出来时,这些东西就突然这样集结大批量的攻了过来? “准备战斗。”突然传来的声音打断任榆的思绪,任榆回过神来,看向朗稔,皱眉,“你怎么下来了?” 朗稔脸色还有些苍白:“再睡下去,我得被丧尸啃掉脑子。” 任榆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这个时候,他们应该想怎么逃命,而不是养伤。 “什么情况?”朗稔知道任榆有着另一双隐蔽的‘眼睛’,总是能看到远处的一切,所以他直接问任榆。 任榆还没说话,一阵轰隆声自院外传来,刺目的亮光顺着窗户照射进来。 不过两秒,门被砸得砰砰响,孟元白开了门,俊青冲进来,脸色难看,大吼:“收拾东西上车,丧尸围城,我们得离开这里!” 第74章 第 74 章 别墅里东西并不多, 大部分是基地提供的食物,剩下的武器大家各自留了点防身的,其余全在任榆手中。 任榆身上能存东西这是整个队都知道的事。 大家依次上了车。 最后只剩下任榆和朗稔,任榆从纳米空间取出好些武器,以及小夜希的生活用品扔进车内。 众人有点懵。 任榆去推朗稔:“上去。” 朗稔挑眉,脚下纹丝不动:“你先上。” 任榆伸手,打算把朗稔扔上车。朗稔格挡住他的手:“小榆仔, 我知道你想的什么,这事儿没得商量。” “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 “什么?”车内的人听到朗稔这话, 齐齐一惊,苏术孟元白唐厌准备下车,朗稔眼疾手快的把车门关了。 “念之,开另一边。”孟元白大喝一声。 纪念之去拉车门, 任榆看向朗稔,朗稔正直勾勾的看着他。任榆垂眸, 眼中银光一闪,纪念之怎么也打不开门。 包括车头的两边车门,张岩和俊青同样打不开。 他们明明没有锁车门! “朗哥。”张岩愤怒捶门,“你这是做什么?快上来, 我知道有一条小道通往外面,从那条道出,不会和正面的丧尸及变异动物对上,我们可以逃脱掉。” 朗稔笑:“老张, 我记得你和俊青两人已经加入军队了吧,现在不去支援前线,跑到这儿带我们逃,这可不符合军人作风。” 张岩:“同样是救人,我先救我的朋友,有何不可?” 俊青急道:“朗哥,小榆儿,你们快上来,我们过来的时候也通知了红姐和黄哥他们,他们应该也在着手准备逃离的事。我们先离开再说。” 外面那群东西,不是他们能对付的,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逃,尽可能的逃。 朗稔无奈道:“我也想走。”他指向任榆,“但他不走。” 众人看向任榆。 任榆静静的看着他们:“只有你们都走了,我才不会有事。” 什么叫他们都走了,任榆才不会有事?所有人心中升起疑惑,不明白任榆说出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任榆却不打算解释:“你们先走,我会来找你们。好好保护自己,不要死了。” 下一秒,张岩手并没有动,可车却如同离弦的箭射了出去。 关键时刻,萨比的精神力是个非常好用的东西。 “为什么要留下来?”任榆看着朗稔,拧眉问。 朗稔耸肩:“你为什么留下来,我自然就为什么留下来。” “先说明,我可不仅仅是为了你才留下来。”朗稔一副‘你不要自作多情’的模样。 任榆眉心仍是没有松下来,干脆实话实说:“你离开我才好施展,留下来反而会碍着我。” 朗稔:“……” 看着一言不发言闷着往前走的朗稔,任榆勾唇,在心里默默添上一句:但你能留下来,我很高兴。 走了两步,朗稔返过来,一把将任榆搂在怀里,低头在任榆嘴上啜了一大口。对上任榆瞪得溜圆的眼睛,朗稔将眉毛挑得高高的,不无得意的说:“我媳妇儿实力高,我高兴都还来不及。媳妇儿,等会儿可以罩着我一点吗?” “谁是你媳、媳妇儿!”任榆脸唰的一下爆红,用力推开朗稔,“不要脸。” 朗稔回他哈哈大笑,胸膛处传来的震动令任榆脸更红了。心里如同掺了蜜一样甜。 广播忽然在基地中响起,是宋净司的声音。 背景声音很是嘈杂,听得出来宋净司的声音亦很疲惫,但他的声音没有丝毫慌乱:“大家不要慌,我们不会抛弃你们每一个幸存者。军方正在组派人带你们安全撤离,我们会北上,前往……” 话还没说完,背景音里忽然传来一声凄厉惨叫,同时一阵巨大的爆炸声响起。 嗞的一声,广播断了。 与此同时,头顶泛着点点蓝色光晕的激光防护罩,碎了。 无数的丧尸鸟飞了进来。 隔着这么远,任榆似乎都能听到人的惨叫。 朗稔收起脸上的笑,和任榆跑了出去。 街道上,无数的人在跑,有能力的在丧尸鸟袭来之时,与丧尸鸟搏斗。 没有能力的闷头跑,丧尸鸟一啄一个血洞,到处都是血肉,惨叫。 有人通知了安全出口的方向,现在所有人往那边跑,有车的开车,没车的甩腿,全是人。甚至有的被推倒在地,无数人踩了上去,眨眼间成了肉酱。 这座安全的的基地,此时此刻,已经变成人间炼狱。 任榆和朗稔之前就商量过,任榆去城门,朗稔去基地中心。任榆冲入人流中间,尽自己最大可能救人。 尹天天瞪着朝自己扑来的丧尸鸟,绝望的闭上眼。在闭上眼的那一刹那,她条件反射的把妹妹抱在怀里。 预料中的疼痛没有出现,她听到妹妹惊喜的叫声,唰的睁开眼,看到一道清瘦的背影。 对方只是轻轻一挥手中的大砍刀,恐怖恶心的丧尸鸟便没了头,落在地上不再动弹。 她愣住,背影转过来,尹天天看清楚了,那是一个漂亮的少年,朝她轻笑了下:“快跑。” 尹天天抹了把脸上的泪水,拉着妹妹转身狂跑,边跑边回头,那道清瘦的身影涌入人群,凡是有丧尸鸟袭人,他便会赶至过去将丧尸鸟杀掉。 那个少年,在救他们。 尹天天眼中涌出热泪,谁说这世 分卷阅读83 上没有好人。 她紧紧拉住妹妹的手,暗暗发誓,她一定要活着。 尹天天只是任榆救人时发生的一个小插曲,更多的人根本来不及看救命恩人是谁,只顾埋头跑。 除了任榆在杀丧尸鸟,还有军方的人以及一些队伍中有能力的强者。 一路上任榆也遇到不少。 不过这些人只是顺便救人,像逆着人群专为救人的,也只有任榆了。 这很正常,城门外是什么样的情况,看来大多数人都知道了。谁不怕死?这种时刻,能跑则跑。 在路上,任榆也得到确切消息,有丧尸鸟衔着炸.弹朝基地中心投射了出去。 果然不出他所料,这一次的丧尸围城,怕是为了疫苗而来。这些东西的目标,是疫苗。 他抬头朝基地中心看去,希望朗稔能顺利。 对于朗稔的安全,任榆倒是不担心。如果他没有萨比,面对狼稔,他只有败的份儿。 接近城门的地方,不再有奔逃的幸存者,甚至连军方的人也很少。 冷峰站在城门之上,手里拿着重武器朝下扫射,震耳欲聋的炮火声中,任榆仍然听清了他竭力的大吼声:“都给我加把劲儿,守得住要守,守不住也要守。” “我们身后是好几万的同胞,他们手无寸铁,一旦城门失守,这些怪物就会将他们撕成碎片……” 任榆摇了摇头,他很佩服冷峰这样的人。如果没有他这样的人拼命在前线,哪会有这么多人活着。 可是这样的人往往结局都是悲怆的。 如果只是丧尸或者丧尸动物的话,基地很好对付。但是来的,不仅仅是普通的丧尸和丧尸动物,还有无数的进化丧尸以及变异动物。 更远处,丧尸鼠钻了出来。 除非像摧毁X市一般进行炮弹轰炸,或许这些都可以清扫完毕。 轰炸一座城市所用的炸.弹数量不可想像,更重要的是,基地根本就没有这么多炸.弹。 更多的军事力量在帝都,帝都的基地,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一只丧尸鸟朝任榆扑过来,因愣了下神,任榆没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身旁斜过来一梭子弹,丧尸鸟扑腾了下摔在地上。 “谢谢。”回过神来的任榆对着救了他的军人道谢。 军人并不知道他的身份,从他的穿着上判断他是幸存者,看着他怒道:“你怎么站这儿?还不赶紧逃!” 任榆:“我是来帮忙的。” “帮忙?”军人忙不迭的继续杀丧尸鸟,边杀边道,“你帮什么……” 最后一个‘忙’字在空中升起一道巨大阴影时,止住了。 前方的天空上,飞出三只硕大的丧尸鸟,以其体形来看,它们都是进化成功的丧尸鸟。 这三只,比当时任榆在X市福天大厦杀的那两只还大几倍。 它们的方向,自然是基地中心。 这种空中之物,萨比对付最好。 冷峰大喝:“先把天上的解决,炮火准备,轰炸!” 天空被炮火映得通红,炮弹落在变异鸟身上,炸出一片火花,但它们的速度并不慢。炸死一只,萨比干掉一只,还剩下一只,飞向基地中心。 任榆没管那只,他迅速踏上上城门的通道,中途有军人拦住他,但他速度太快,他们根本就拦不住。 冷峰正全力轰杀正往城墙上爬的一只变异蜘蛛,冷不丁听到一声话:“它们的目标是疫苗。” 冷峰手中动作一滞,转过头来,看清是任榆时,愣住:“你……” 来不及惊讶,任榆的话让他脸色一变:“你确定?” 任榆:“你心中难道没点数?” “带着你的人,去支援基地中心。”任榆说。 看了看下面密密麻麻的丧尸及变异动物,“这里交给我。” 冷峰瞪大眼睛,像是听到天大的笑话:“交给你?” “交给我。”任榆再次确认道,“你在这里多耽搁一分,基地中心就多危险一分。” 冷峰咬牙:“你能守住城门?你靠什么守?” “若是守不住,我来这里干嘛。”任榆头也不回的劈掉一只丧尸鸟,血雨中,他淡漠道,“送死吗?” 第75章 第 75 章 冷峰带着人离开, 任榆看着他们撤离,顺便扔了几颗炸.弹将企图爬上来的变异蜘蛛炸飞了。 “上校,真的把城门给他一个人吗?”撤退间,一个男人问着冷峰,实在不敢相信冷峰会做出这么不理智的决定。 冷峰回头,看着城门上那道单薄的身影,眼中精光闪烁, 缓缓说:“我相信他。” 没来由的相信。 任榆将目光看向城门外,电网几乎快要被摧毁完,几只力量型的变异动物正在撞城门, 能爬墙的则爬墙。 没了冷峰他们的炮火,这些东西爬得更愉快了。 远处,丧尸鼠像黑流一般密密麻麻的压过来,天上零散的飞着无数丧尸鸟, 任榆轻轻哼着曲子,那些丧尸鸟全部朝他扑过来。 不过十多秒时间, 他的头顶便聚起一层黑云,观之可怖。 手指一翻,任榆取出两枚星光丸,看着情况差不多了, 一枚他朝头顶扔去,一枚朝下方扔去。 一道银光自头顶的‘黑云’中如同波纹一样散开,待银光消失,聚拢而来的丧尸鸟已经全部不见。 再观城门下, 直径十米内所有的丧尸及变异动物,全部消失。 往后一点的变异动物和进化丧尸顿在原地,它们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不敢再上前一步。 这样的迟疑不过只有十秒,任榆本以为这些稍微有了一点点理智的丧尸会在这个时候退避,没想到这些东西竟然不管不顾的全部冲进来,速度比之前还快。 再往后,仍然是密密麻麻看不清有多少的丧尸。 又扔了两颗星光丸,任榆拧紧眉,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这些东西太多,就算他把星光丸全扔完,也消灭不了它们。 “冷峰他们走到哪了?”这会儿没有其他人在,任榆将萨比放了出来。 萨比站在队肩头,昂首挺胸,如同一个雄纠纠气昂昂的将军。 如果忽略它那被风吹得炸起来的毛的话。 “还有几分钟才能到基地中心。”萨比说。 “潜逃的幸存者呢?” “大部分还在逃。” “你去设立个精神屏障。”任榆深吸口气,缓缓说。 精神屏障设立之后,还是这么大范围的,萨比估计要沉睡至少半个月。但这不是它担心的,它问:“你要做什么?” 任榆:“这么多丧尸,星光丸消灭不了。” 萨比挥着小尖翅:“我知道,所以我问你要干什么。” 千万别是它想的那样。 任榆抬手抚了抚它柔软的胎毛:“这么多人类,我 分卷阅读84 有能力,能救便救吧。” 如果企鹅能皱眉的话,萨比此刻的眉心起码拧成麻花,它知道任榆要做什么了。 “你从来没有用过这个能力,而且稍不注意就会反噬,你忘了你长老爷爷是怎么死的吗?” 任榆说:“当时在海里,长老爷爷根本种植不了星光丸,他是战斗之后受了伤,加之受到感染,所以使用声波激震后遭受反噬。” “我和他不一样,我现在没有受伤,精神力也够强,足够我施展出大范围的声波激震。” “只用使出它,才能将这里所有丧尸绞杀。” 萨比知道任榆说的是真的,可它已经经历过一次饲主不正常死亡,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但它知道任榆决定的事,它阻止不了。 “算了。”萨比垂下头,“你要做就做吧,我尽最大的力量建立精神屏障,但我不确定能不能保证他们不受到侵害。” 声波激震一旦使出来,方圆十里之内,所有生物尽皆死亡。 这是独属于人鱼的声波天赋。 一般情况下,声波激震的范围只是百米内。 如果要扩大范围,自然是可以的。可随着范围的扩大,施术者会受到相应的反噬,轻则精神虚弱,重则毙命。 人鱼一脉,从不会使用声波激震的范围超过五里,一旦超过,危险的可能性达到百分之八十。 人鱼是很爱惜自己生命的物种,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做这种事。 现在,任榆将使用大范围的声波激震,想要彻底消来这群东西,范围需要扩大到十里才行。 于他来说,这是个考验。 任榆并不是那种为了人类牺牲自己的无私英雄,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有那个底气。 实力,给予他自信。 虚弱一阵子,换取几万幸存者性命,这个兑换,值。 何况,就算他虚弱,也有星光丸傍身,若谁想对他不利,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 唯一让他愧疚的是萨比。 “对不起。”任榆托着萨比的身体,“跟着我,总是让你沉睡。” 这一路上,要不是有萨比,他任榆早不知死几百次了。 萨比哼一声,傲娇道:“现在知道我重要了吧。” “你一直很重要。”任榆认真说。 “这还差不多。”萨比嘀咕,“我还以为你有那只狼就抛弃我这只鹅了呢。” 提起朗稔,任榆脸红了红,他戳了戳萨比圆滚滚的身子:“去吧。” 小企鹅用小尖翅扇了扇任榆,震翅高飞,银光闪烁,眨眼间消失在原地。 沉睡半个月就半个月吧,反正它沉睡的时候精神力还会恢复更加快一点。 萨比想。 要不是当初答应那只老人鱼要好好照顾任榆,它才不会这么劳心劳力的照顾任榆呢。 唉,为毛它遇到的人鱼,心地都这么好呢。 当初它就劝老人鱼不管族人独自离开,只要离开,它就可以想办法救它。可它不听呀,偏偏要救,最后死了。 现在这只小人鱼和他性格简直一个模子里刻出来,要不是亲眼见到任榆是人类女性生出来的,它还怀疑任榆是老人鱼的儿呢。 最后,萨比回头看了眼城门上站着的小人鱼,默默将心念传过去:“量力而行,给我活着。” 任榆听到了,他摸了摸胸口,那里暖暖的。 他知道萨比是担心他傻傻的为了人类送死。可他又不是圣母。 有丧尸鼠爬了上来,任榆本想直接踩爆一只,想着那血会溅在脚上,便躲开,用刀砍成两半。 更多的丧尸鼠爬上来,红着眼珠咧着变异的森寒门牙,吱吱的朝任榆涌过去。 如果这会儿有人从高处往下看的话,会看到几十米高的城墙上铺上一层黑皮,这些黑皮在快速的涌动,犹如一块会活动的巨大人.皮。 城门外,有无数的丧尸涌动吼叫,几只大型变异动物冲撞着城门,一下又一下发出剧烈的响声。 但是在下一秒,这些吼叫的丧尸、涌动的丧尸鼠、冲撞城门的变异动物,以及外围围着的数不清的丧尸及变异动物全部僵住了身体。 城墙上的黑皮哗啦啦的往下落,露出青灰色的城墙,城角下,堆满高高一层尸体。 全是丧尸鼠。 接连向起重物倒地声音,大片大片的丧尸及丧尸动物倒下,地面在颤抖,一声又一声,这样的情况持续了足有半分钟才停下。 与此同时,城内逃跑的幸存者,战斗的军人,以及基地中心正与变异丧尸鸟战斗的朗稔,所有人在这半分钟之内,纷纷感受到了什么叫头晕耳鸣,腹痛呕吐,四肢的力量仿佛在瞬间被抽离,脑袋里面似乎被绞绊机绞绊似的,没有一个人能聚起思维。 那一刻,无数的人在想: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去哪?我要做什么? 半分钟过后,有一部分人开始恢复思绪,摸着嘴角、鼻孔、耳朵流出来的鲜血,茫然无措。 “发生什么事了?” “我怎么流血了?” “啊……我头好疼。” “是谁,谁吐了我一身……” …… 朗稔是狼人,他受声波的影响要小一些,十秒后就醒了过来,趁变异丧尸鸟懵逼时,一颗炸.弹结果了它。 他抹了把脸上的血,将旁边的林意扶起来,朝城门的方向看过去。 刚才的变化,他百分百相信是任榆弄出来的。 周围除了丧尸鸟的尸体,还有人类尸体,这些人,是潜伏在基地的‘间谍’。 要不是朗稔赶得快,林意的疫苗就会被抢了,他人也玩完了。 林意能活下来,还得多亏宋净司。 想起宋净司,朗稔拧了下眉。 “还能走吗?”朗稔问林意。 林意点头,他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而已。 两人下楼,林意见他不是朝安全出口离开,而是朝城门跑去,纳闷道:“去城门做什么?” “我家榆仔在那。”朗稔说。 路至途中,他们遇到赶过来的冷峰,朗稔干脆的把林意交给冷峰,加快速度朝城门跑去。 他速度太快,冷峰想说什么,他的人影已经没了。 冷峰见到安然无恙的林意,长长舒了口气,谁都能出事,唯独林意不能出事。 “宋净司呢?”刚才宋净司播广播的时候背景音出现爆炸,他听到了。 林意顿了顿:“死了。” 冷峰愣住。 第76章 第 76 章 076: 朗稔的速度提高到最快, 在没人的时候,他甚至变化成狼形,没到一分钟,他就到了城门处。 可看半天都没看到任榆,他心中一跳,大声喊:“小榆仔!” 回应他的,只有呜咽的风声。 “任榆! 分卷阅读85 ”朗稔的声音带了恐慌, 他咻的一声蹿到城门上,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的鼠尸。 而在鼠尸前方,倚着墙坐着的, 不正是他焦急寻找的任榆么。 借着城门上白炽的灯光,他看清任榆苍白的毫无血色的脸,后者正静静看着他,脸上带着温柔的笑。 任榆听到了朗稔的呼喊, 他其实有回应,只是声音太小, 朗稔没有听到。 他也没有力气再大声回应了。 萨比已经化作蛋进入他体内,他全身抽不出多余的力量,要么等朗稔上来找到他,要么等他恢复一点力气后再下去。 好在这只狼也不是太笨, 知道找上来。 朗稔在走过来的瞬间,变成了人形。 他蹲下.身,检查任榆的身体,生怕他身上多一个咬痕。 “放心, 没被咬。”任榆笑。 “你还笑得出来。”朗稔敲了一记这条没心没肺的鱼,“我都快担心死了。” 任榆笑得更灿烂了:“我做好事了呀,为什么不笑。” 朗稔无奈的揉了揉他的头发:“行行行,我的大英雄。” 任榆弯着唇角,竟露出些许顽皮,这是朗稔第一次在任榆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竟让他怔了怔。 任榆吃力的抬起头,摸向朗稔的大头:“喏,伸出你的大狼头往外看。” 朗稔刚才光顾着紧张任榆,还真没看外面的情况。 看着满地的鼠尸,他大概能猜想到外面是什么情况,可当他真的探头往外看时,仍然被震得倒吸口凉气。 基地大门是有明亮的探照灯的,将基地周围照得亮如白昼。 借着这灯光,他能看清楚下面躺着的密密麻麻的尸体,一层铺一层,不仅仅是基地大门这一块,远处也是这样,更远处是探照灯看不到了。但朗稔没有听到任何不属于人类的吼声。 这说明什么,说明所有丧尸都死了,包括那些大型的变异丧尸。 足足过了有一分钟,朗稔才重新蹲下来,捧着任榆的脸蛋:“我的祖宗,你怎么做到的?” “就这么做到的。”任榆歪着头,笑得一脸无辜。 朗稔没忍住,在他脸蛋上啜了两大口。 任榆也没生气,冲他笑。 朗稔觉得任榆有点不对劲,似乎变得活泼了些。要是往常他这么做,定会换来对方一个瞪视。 可现任榆不光没瞪他,还朝他笑,笑得他心软成一团水。 “好,你不说便不说。”朗稔也不细究,弯腰把任榆抱起来,任榆揽着他脖子,带着些撒娇意味说:“我想看你变成狼。” “好。”朗稔有求必应。 他放下任榆,变身成狼,任榆说:“我有点冷。” 朗稔用爪子小心翼翼的把任榆笼在怀里,他干脆席地而坐,看着任榆渐渐垂下去的眼皮,温柔道:“累了就睡吧,我在呢。” “嗯。”任榆呢喃一声,他确实很累了。精神力释放一空,头疼的快要炸裂,让他说话他都没力气。 他安心的睡了过去。 朗稔低头看着怀里熟睡的少年,巨大的狼头低下,轻轻蹭了蹭少年干净的额头。 少年动了动,往他怀里更深处钻进,睡得很是香甜。 他抱起榆,轻轻站了起来,看着城门外铺成小山似的尸体,暗自想,基地待不下去了。 这么多的尸体,任榆该如何向众人解释。 任榆的与众不同,势必会曝光出来,那么等待他的,将是什么? 朗稔不知道,但他不想让任榆卷进来,以他和任榆的能力,足够在外横着走,何必再回基地。 转念一想,他又想起苏术小夜希他们,没了他俩的庇护,他们能安全吗? 算了,先等小榆仔醒了再想后面的事吧。 朗稔一只爪子小心的抓住任榆,翻身从城门处爬了下去。 他的爪子可以轻易的刺穿城墙,没过两分钟,他便到了地面,抱着任榆,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他没有注意到,一只倒在地上的丧尸眼睛里,有着一点细小的红色光芒在闪烁,片刻后,这缕红光从丧尸眼睛中飞了出来,竟是一只机械苍蝇,朝朗稔消失的方向飞了过去。 不过没飞多久,苍蝇失去朗稔的踪迹,在原地打转。 最后咔擦一声,身体中间冒出一缕青烟,落在地上不再动弹。 * 朗稔的速度很快,他想找个有水源又没被污染的地方。之前看过地图,离W市最近有一座册脉,这种山脉上应该有水源。 朗稔加快速度,靠着极快的速度,一个小时后,还真给他找到个有水源的地方。 他暗自想,是不是他刚刚心时说了句‘付晓晨借我点儿运气’,所以他就找到了。 在水源不远处,有一间小木屋,应该是守林人所住。 狼都能夜视,朗稔也不例外,他小心的推开门,在靠近墙的地方,看到一具腐化的尸体,旁边丢着把猎枪,脑袋上有颗子弹。 按照死亡的姿势以及血喷溅的位置,朗稔判定此人为自杀。 屋里很大一股臭味,暂时不适合居住,朗稔把门窗打开,将臭气散发出去。又来到水源处,是一个小池塘。 他想起之前任榆被母大蛇伤了之后泡在水里伤好的画面,虽然任榆身上没有伤,但他很虚弱,这是不争的事实。 说不定泡在水里对他有帮助。 朗稔先把任榆放岸上,自己下水探了下,怕里面隐藏着丧尸或者丧尸动物。 还好没有。 如果真有的话,以任榆洁癖的性子,不一定会泡。 朗稔抱着任榆一起下了水。 一入水,昏睡中的任榆动了动,一双大长腿自动化成鱼尾,淡蓝色的鳞片映得水微蓝,煞是好看。 朗稔就这么抱着任榆睡了过去。 黑暗层层褪去,大地苏醒,天际如同拨开黑纱露出的明朗面容,哪怕已是末世,早晨的空气以及氛围仍是那般令人舒适。 初升的阳光洒进山林,透过茂盛的树林间隙,零零散散的落进这处直径三米左右的小池塘,也落在了池塘里相拥的一对……狼和鱼身上。 漂亮的蓝色鱼尾不自觉的缠在狼的腰上,上半身倚在狼的胸口处,狼的爪子虚虚扶人鱼腰上,既能保证他不下滑,也不会让自己的爪子伤到他。 另一只爪子则放在岸上,一旦有异动,会立即惊醒,用锋利的爪子撕破敌人的头颅。 狼的头微微侧着,有细微的鼾声传来。 又过了一段时间,太阳高升,阳光变得炙热,水中的鱼尾轻轻动了动,下一秒,熟睡中的狼睁开了眼。 朗稔眯着眼睛看了看阳光,心想这一觉睡得倒是舒服。 他低头看任榆,一夜过去,任榆的脸色有了些许恢复,至少唇色从惨白变粉白。 很好看,也很勾人。 分卷阅读86 这样的美色当前,作为一只色.狼,如何能放过? 等他亲下去才发现,他现在可是狼形,一亲下去,整个舌头可以把任榆脸都舔干净了。 不过……可以试试? 反正小榆仔没醒,朗稔恶趣味的想,然后他真的吐出舌头舔了舔任榆,这下可好,正好把任榆舔醒。 害怕被揍的朗稔立刻变成人形,然后在任榆将醒未醒中含住对方的唇。 任榆彻度睁开眼,一睁开就看到朗稔对自己耍流氓。 丝毫不觉得浑蛋耍流氓的朗稔松开任榆,看到后者唇色变得更中红润里,眼里闪过满意:“醒啦?” “感觉怎么样?” 任榆忿忿擦嘴唇,抑制住想揍朗稔的冲动,恶狠狠的说:“不怎么样。” 朗稔:“……” 片刻后,朗稔哈哈大笑:“我的小榆仔啊,我可没问你我亲你亲得怎么样,我是问你身体……” “滚!”寂静的树林里,被一道羞愤的怒吼打破。 好不容易将任榆安抚好,朗稔遗憾的想,本来还想着任榆醒来像昨晚一样对他撒娇的,结果呢。 唉。 任榆精神还有些不济,四肢仍是无力,他示意朗稔把他抱出去,两人出了水,任榆取出两套衣服,让朗稔自己换一套,顺便帮他换。 期间这只狼手在他身上吃豆腐他也没心思管,反正说了对方也不听。 再者,他也不反感这样的亲密,刚才之所以发怒也只是羞恼而已。 当然,这样的心理活动是万万不能让朗稔知道哒。 “这是哪?”任榆问。 朗稔:“我随便找了个地儿,咱们先在这里暂时待着。”、 任榆嗯了一声,也没问原因,他很清楚。 朗稔找了处干净的地方将任榆放下:“我去收拾下屋里,咱们这段时间就住这儿。”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朗稔才把屋子收拾干净。屋里的那具尸体,他找个地方埋了,还立了个碑。 毕竟占了人家的房,得还人家一个房才是。 第77章 第 77 章 收拾一间房于朗稔来说不是困难的事儿, 花了一上午收拾干净。任榆恢复些力气后,去周围采了些花来装饰。 房子的采光还不错,头顶安了处天窗,阳光从上面落进来,细小的粉尘在光线中飞绕。 透过这束光线,再看室内忙活的朗稔,恍惚间, 任榆想,这似乎就是父亲跟他说过的人类生活。 母亲是个温柔的人类女性,做得一手好菜, 时常就他收拾房间,母亲做饭,生活得很是温馨。 如果父亲的身份不被人类发现,大概, 他们可以一辈子幸福的生活在陆地。 “采了些什么?”朗稔正在抹桌子,转头就看到任榆手捧一束花站在门口, 逆着光线,他有些看不清任榆的表情。 “不认识。”任榆走进来,将蓝白黄三色的花儿插进一个洗净的瓶子,放在阳光下, 还挺好看。 “我也不认识。”朗稔走过来,瞄了一眼,耸肩道。 他一个大老爷儿,哪会去认识什么花儿。 “我刚多洗了几个瓶子, 咱们多插几个,放床头。”朗稔又递过来几个瓶子。 任榆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往外走,准备再采点。 “小心点儿。”朗稔嘱咐一句,“有什么就叫我,我来对付。” 虽然他之前将周围检查过一遍,并没有危险,但这是末世,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任榆翻了个白眼,这只狼这是把他当瓷器吗?一磕就碎? 等任榆采完回来时,朗稔已经彻底收拾完,他拉着任榆走到隔间:“你看,还有火灶呢。” 火灶旁边堆有许多柴火,朗稔说:“我记得你空间里有大米吧,咱们可以自己做饭吃。” 关于纳米空间的事,任榆跟朗稔简略的说过,当然,空间的来历以及萨比他都没说。 “你会煮吗?”任榆问出一个关键问题。 “那当然。”朗稔揉了揉任榆的头发,“不要小瞧哥,哥这手艺,可是逃亡的时候练出来的。” 半个小时后,看着一团焦黑的粥,任榆在旁边淡淡的说:“这就是你练出来的手艺?” 朗稔:“……”失误失误,纯属失误。 最终还是任榆煮的粥,和着肉罐头,两人把肚子都吃撑了。 饭毕后,任榆躺在床上睡觉,精神力挥霍一空,想要恢复到原来的程度,将是一项漫长的工作,只能靠慢慢养。 尤其是前期,他会很噬睡。多睡多泡水,精神力才能更快的恢复。 朗稔也无事可做,抱着他一起睡。 等任榆精神养好,再去找苏术他们也不迟。 没有丧尸,没有丧尸动物(就算有,也是少量,轻而易举就可以消灭),山中的日子过得很快。 每天任榆做的就是吃饭、睡觉、泡水、偶尔晒太阳(萨比需要)。朗稔要做的,就是陪同任榆做他做的。 偶像朗稔会带着任榆在山林里打野味。末世之后,大部分人类感染成为丧尸,但也有小部分人类并没有感染。 丧尸动物亦是如此,这么大的山林,总能找到几只没有感染的动物。 前两天,朗稔找到一只没有被感染的兔子,但这只免子愣是狡猾的很,速度也快,在朗稔未变身的情况下咻的钻进地洞。 当时还把朗稔愣了好一会儿,兔子居然钻洞? 果然,不管什么物种,为了生存,逼急了什么都能做。 想着连续吃了好段时间的罐头粥,别说任榆,就是他嘴里都快淡出个鸟味,闻到罐头味就想吐。 这个时候,他俩无比想念彭大春。 在基地的时候,他们的伙食全靠彭大春。后者有一手好厨艺,基地里又有食源,彭大春放开手换着花样的做,直把几只养得镖体肥壮、白白嫩嫩的。 眼见着任榆精神越来越好,可这身上的肉却越来越少,抱在怀里手感也没以前好。 硌人。 想到这里,朗稔更加坚定要把这只兔子给捉住的信念。 “朗稔,你行不行?”任榆在旁边看着朗稔捣鼓来捣鼓,半天也没把那只兔子给勾出来,抱手于胸,倚在树干上,翻着白眼说。 “都说了不要问哥行不行的问题。”朗稔稔趴在洞口,将肉罐头放洞口,就不信你丫不上勾,“否则今儿晚上,哥让你下不了床。” 任榆:“……” 上前一脚踢在朗稔屁股上,直将这只流氓狼给踹到地上吃了个狼啃泥,朗稔呸呸两声吐出嘴里的草,转头对着任榆忿然离开的背影低喝:“你给哥等着。” 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朗稔赶紧摒住呼吸,悄悄挪动身体,目光如鹰隼般盯着洞口,就等兔子冒出头来,一举拿下。 半分钟后,一 分卷阅读87 只灰不拉几的毛毛耳朵支了出来,那耳朵高高翘起,跟个小雷达似的左右动了动。 没听到动静,过了会儿,另一只耳朵也钻了出来,两只耳朵左右抖了抖。 没有察觉到危险,下一秒,一颗毛绒绒的球团钻出来,将脑袋凑进散发着香味的罐头,小鼻子一阵抽动。 正当它要尝一口试试味道时,一只大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它双耳将之提了起来。 等它察觉到不对时,已经来不及了。 人类真是狡猾的可恶生物! 灰毛兔毛都炸起来,短小的四肢不停在半空中刨蹬,等到朗稔弹了下它脑袋时,灰毛兔猛的僵了下身体,然后四肢一蹬,不再动弹。 接着闭眼,一脸‘绝望’表情。 朗稔全程把兔子的动作看在眼里,心想,不就弹了下它么,至于露出这种表情?难不成末世后,兔子也特么能成精? 心情颇好,朗稔提着兔子往小木屋走,在离木屋还有十米距离时,他停下脚,整个身体绷紧。 有陌生的气味。 小榆仔! 朗稔瞳孔一竖,手中力量加强,疼得装死的兔子又挣扎起来,他没有管,慢慢朝木屋走去。 还未转弯,一只苍蝇飞了过来,朗稔定睛一看,立刻看清眼前的苍蝇不是真的,而是机械制造。 走过转角,来到木屋前面,映入眼帘的一幕让朗稔瞳孔猛缩,裸露在外的皮肤顿时滋出棕色的毛发。 木屋前收拾干净的地面,多了两个不速之客。 为了让山中生活过得更舒适一些,朗稔砍了些树,做成围栏围在大门外,围栏内的空间,就当成院子用。 围栏上再用一些绿色藤蔓以及开出的花朵装饰。 任榆偶尔要晒太阳,朗稔也不嫌麻烦的给他弄了个秋千架,任榆要晒太阳的话,就可以坐在上面晒晒太阳。 任榆很喜欢这个秋千,为了这个秋千,那天晚上他还特地奖励了他。 替他撸了把,可把朗稔高兴坏了。 然而此刻,秋千断了。 任榆闭着眼睛,被一头似熊似猩的怪物抱着,他甚至能看到,怪物尖锐的指甲划破了任榆的衣服!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那人背对着他。 在他体表上毛发滋生的时候,似熊似猩的怪物低低吼了一声。 “大熊,别紧张。”轮椅上的人抬了抬手,那是一张苍老的手,没有肌肉,只剩下皮裹在骨头上,如同干尸的手。 轮椅上的人转过来,看着朗稔,微微一笑:“小狼,好久不见。” 朗稔手一抖,灰毛兔找到机会,四腿一蹬,蹿了出去,钻进草丛里。 朗稔没有理它,他抖手的原因不是因为看到那张转过来的脸,而是因为——这个人另一只手里拿着的,是星光丸。 属于任榆的星光丸。 十米之内所有生物尽皆消失成粒子融于空中的高杀伤武器。 可现在,它居然在此人手里。 而这个人,叫宋天齐。 “怎么?”宋天齐摸了摸自己的脸,“不认识我了吗?” 朗稔抑制住心内汹涌的波涛,他缓缓握紧拳头,震定道:“要不是这熟悉的声音,想要认出你来,还真是不容易。” “十多年未见,宋部长,您怎么老成这个样子?粗粗一看,怕有□□十吧。” “还有。”他目光往下一瞄,“您这腿,啥时候没的?” 一旁似熊似猩的怪物应该能听懂人话,朗稔话音刚落,它就朝朗稔张嘴大吼,脚掌往前一跨,想要动手。 “大熊,你要是不听话。”宋天齐皱着耷拉下来的皮,“以后就不带你出来了。” 名叫大熊的似熊似猩怪物闻言,立刻收敛起气势,往后退一步,不再动弹分毫。 “真没想到,当年的那只小狼,现在变得这么完美。”宋天齐打量着朗稔,“当初下令连你一起清除时,我还心疼来着。没想到秦问知居然把你救下来了。” “看来他对你是真有感情。” 朗稔搓了搓鼻子:“我是秦教授制出来的,他当然对我有感情。不像宋部长你,亲生儿子都可以舍弃。” “当初要不是秦教授阻拦,宋净司怕是得和我一样,要么成为变异人,要么死在实验室。” “得亏他不知道你当初的想法,还要帮你来对付我。那天晚上我就应该告诉他真相。” 宋天齐呵呵一笑:“小狼,你觉得就算你说了,净司会相信你的话,还是相信我这个父亲的话。” “相不相信已经没用。”朗稔耸肩,“你别忘了,你已经把你儿子弄死了。” 宋天齐丝毫不动怒,笑得非常慈祥:“小狼,你不用激怒我,也不用拖延时间,没用。” 第78章 第 78 章 朗稔脸色一变。 “你喜欢的人在我手里。”宋天齐转着手中的星光丸, “大熊的能力不比你差,在你朝我动手的瞬间,它能杀了任榆,你信不信?” 朗稔投鼠忌器。 如果没有任榆在对方手里,这会儿他早就动手了。 而且,对方居然能让任榆连扔星光丸的机会都没有,定然是有些本事的。 一时之间, 朗稔陷入被动之中。 他不动声色的问:“你想要做什么?” “不想做什么。”宋天齐说,“只是想请任先生去我那里坐一坐,我对他很是好奇。” “这个东西。”宋天齐举起手中的星光丸, “小狼,你能告诉我它是什么吗?” 朗稔不答反问:“之前丧尸攻击W市,你是幕后者?”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何必再问。” “你是怎么操控那些丧尸以及变异动物的?” “这可是机密, 无可奉告。”宋天齐笑眯眯的,整张脸上的皮皱到一起, 让人担心,那皮会不会掉,“当然,如果小狼愿意跟着我的话, 这些我都可以告诉你。” 说着说着,看了眼大熊怀里的任榆:“我对自己人,向来宽厚。” “这么说来,你的提议似乎很不错的样子。”朗稔语气软和下来。 注意到朗稔看向任榆的目光, 宋天齐脸上的笑容愈发深。 “作为老板,我也不会做出棒打鸳鸯的事。小狼,你若随我回去,任先生你可以自己照顾。我这个提议,如何?” 朗稔摸了摸了下巴:“让我跟着你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总得搞清楚你的目的是什么吧。” “基地里有教授研制出疫苗,你为什么要冒险杀林意,并抢走疫苗 ?为此,不惜杀掉宋净司?那可是你亲儿子。” 宋天齐也不介意对朗稔吐露实情,有任榆在他手上,他就不怕朗稔暂时会动歪心思:“我要掌握这个世界,一旦疫苗制出,世界变回原来的样子,那我之前做 分卷阅读88 的意义何在?” “至于净司。”宋天齐诡异一笑,“他长大了,翅膀硬了,老是要和我对着干。有时候,让一个人听话的方式,不仅仅是死亡。” 朗稔瞳孔一缩,尔心中一动,目光紧紧锁住宋天齐:“病毒……是你弄出来的?” 宋天齐送给他一道意味深长的笑。 “考虑的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朗稔看了看他,再看向任榆,大熊锋利的爪子抵在任榆脖子间,只要轻轻一划,就能划开任榆的脖子。 宋天齐是怎么找到他们的? 那只机械苍蝇是什么?直觉告诉他,那只机械苍蝇有摄像功能。 很有可能,那天任榆在城门上做过的一切,宋天齐都知道了。 所以他才会让任榆连扔星光丸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制住任榆。 那么,任榆是人鱼的身份他知道了吗? 不不不,看宋天齐的表情,他还不知道,否则他刚刚会直接说出任榆的身份。 如果从他们离开基地的时候宋天齐就监视他们,那他绝不可能在过了近半个月后才找到他们。 这根本就是给任榆恢复的机会,宋天齐不会这么傻。 唯一的可能,他也只是今天才找到他们。 如果他不跟宋天齐走,没有他看着,谁知道这个变态怎么对待任榆。 既然宋天齐想招降他,那他暂时服软,先等任榆醒来再说。 有他在,至少能保证任榆不被开颅。 脑海里快速闪过这些念头,朗稔脸上不显,吊尔郎当的说:“我媳妇儿在你手上,我能怎么办?反正我对人类也没什么感情,待哪儿不是待,你说是吧,宋部长。” “实识务者为俊杰,小狼,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招人喜欢。”宋天齐哈哈大笑。 朗稔垂眸。 他伸出手:“既然这样,我媳妇儿我自己抱着,总可以吧。” “当然。”宋天齐点头,却从怀里拿出一个盒子,“不过,我得先往你身体里放一样东西。”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只非常细小的蜘蛛,仍然是机械制造,淡蓝色,八根螯尖上有细小的尖刺,泛着森然的光。 “我这是我新研制出来的东西,一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就放在耳朵边,它会顺着你的耳朵穿进你的大脑,蛰伏在你大脑神经上,只要你不起什么异心思,它就不会有异动。” “当然,我不是说不相信你,只是你也知道,我得需要一些制衡的东西,不然你抱着任先生跑了,我上哪找你去,是吧。小狼的速度可不像小时候,一旦跑了,我真要找起来,还挺费劲。” 朗稔脸色难看,死死盯着那蓝色的机械蜘蛛:“你给任榆用了?” “放心。”宋天齐说,“这东西,给你们俩中的一个用就够了。” 那一个浑身是宝,他可不想让他出任何一点意外。 朗稔松了口气,他拿过蜘蛛:“我要怎么做。” “放到你耳边就好。” 蓝色蜘蛛一落入朗稔耳朵里,一阵刺痛传来,接着这刺痛愈传愈深,疼痛也开始加剧。 “刚开始有点痛,忍过就好。” 砰一声,朗稔跪在地上,他死死咬住唇,双手握拳撑于地上,手背、手臂、额头、脖子青筋根根爆起,随时有可能炸开。 似是痛得厉害,他举起拳头往地上砸,柔软的泥土地面很快被他砸出出一个深坑。 身上的衣服被浸透,坐在轮椅上的宋天齐冷眼看着,眼里闪过赞赏。 这玩意儿,不仅对人类有效,对丧尸及丧尸动物仍然有效。 不论是人还是丧尸,用了这东西,没有哪个能不痛苦的嚎叫。有的甚至坚持不到蜘蛛成功植入而死亡。 唯有朗稔,嘴里连哼都没哼一声。 果然不愧是秦问知最得意的作品。 丧尸及丧尸动物之所以砍掉脑袋才停止攻击,否则无论什么伤加在它们身上,它们也感受不到痛。 不是感受不到,只是病毒将它们的这些神经给侵蚀屏蔽而已。 砍掉脑袋,或者毁掉脑袋,脑子里的神经系统连不起,自然就‘死’了。 而这东西,能将丧尸及丧尸动物剩余的神经串联起来,形成另一种让丧尸及丧尸动物能感受到的痛苦。 若是没有这东西,他宋天齐如何能控制大批量的丧尸呢。 深入灵魂的痛整整持续了五分钟,五分钟后,痛苦猛的消失,朗稔身子一歪,差点倒在地上。 这一刻,他无比庆幸,幸好是他承受了这只蜘蛛,要是用在小榆仔身上,那他得心疼死。 毕竟小时候,在实验室里,他承受过太多痛苦。这种痛苦,不过是升级版而已。 啪啪啪 宋天齐伸出干枯的手鼓掌,这声音听起起来就像骨头拍打的声音:“小狼就是厉害。” 朗稔从上站起来。嘴角溢出血迹,那是刚才痛得狠了,不小心咬破了舌尖。 呸的将血吐出,朗稔声音嘶哑:“这下可以了吗?” 宋天齐微微扬头。 大熊得了令,往前两步,将任榆放在朗稔手里。 一狼一熊交接的那一刹那,朗稔脑海里迅速闪过一个念头: 他能否在一秒之内杀掉这只似熊似猩的怪物,然后再杀掉看起来手无寸铁的宋天齐? 如果成功,不管脑子里的那只蜘蛛会不会要了他的命,至少任榆安全了。 可是,如果没成功呢? 他死了,任榆怎么办。 被宋天齐带走的话,他的未来……想着曾经在实验室里的日子,朗稔心中一紧。 不行,暂时不能冒这个险。 他没有把握能在一个呼吸间将这头怪物和宋天齐尽数灭杀。 而且,谁知道宋天齐有没有留后手,这个狡猾恶心的老狐狸,绝不会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地。 垂下眸子,掩盖住眼中的思绪,朗稔平静的接过任榆。 宋天齐在旁边静静看着,当朗稔没有任何异样的接过任榆时,他的手慢慢放开了左手中指上戴着的一枚蓝色戒指。 “走吧。” 大熊佝下腰,将轮椅小心翼翼的放在背上,四肢并用朝山下跑,速度非常快。 朗稔抱着任榆跟上。 等他们都消失后,一只灰毛兔从草丛中钻出来,两只耳朵弯起,来到朗稔刚刚用手捶出来的沉坑处,鼻子嗅嗅,然后钻进洞里,刨啊刨的,刨了样东西出来。 那是一根红绳串起来的鱼鳞,之前任榆送给朗稔的。上面有任榆的血,是任榆给予朗稔的人鱼守护。 朗稔之所以会将它留下,是因为怕被宋天齐看到,到时候由这片鱼鳞,再联想任榆的名字,会轻易的将任榆的身份猜测出来。 却没想到,会被这只灰毛兔给刨出来。 灰毛兔似乎觉得挺好看,聪明的 分卷阅读89 它将绳子带在自己脖子上。 灰毛兔转身跑开,偌大的山林恢复平静。 然而这平静没持续多久,被一阵嘈杂声打断。 “你们看,这里有座木屋,啊啊啊,那儿还有水!我就说我们能在这里找到水源!” 这个声音,属于付晓晨。 第79章 第 79 章 W市十多公里外有个废弃的煤矿站, 末世前就已经废弃,末世后更是没人会在这旮旯晃荡。 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废弃的煤矿站是一个地下实验基地的入口,离基地的距离这般近。 从煤矿深处的塌陷地有一人升降梯,下到最底后,会有一扇铁门,铁门后面则是一座金铝制电梯。 在这个幽深的地底下, 潜伏着一座巨大的实验室。 走出电梯后,映入眼帘的就是白,毫无杂质的白。 这是一个空旷的类似大厅一样的地方, 旁边有像办公室一样的小格窗,里面坐着有人。 不多,这些人在看到宋天齐时,恭敬的喊了声‘主人’。 听得朗稔直抽嘴角。 有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走过来, 大熊已经把宋天齐放在地上,宋天齐对白大褂说:“他们两个是贵客, 但他们去S级休息室。” 白大褂神色一肃,朝朗稔仔细看去,朗稔大大方方的任由他看。 白大褂又看向他怀里的任榆,一道暗光自眼底掠过, 朗稔眼睛一眯,白大褂嘴角似乎勾了下,说:“跟我来。” 他的声音低沉的近乎死板,与他刚刚勾唇的那个动作极为不协调。 跟着白大褂走, 朗稔不动声色的将周围环境纳入眼中。 “你叫什么?”他看着白大褂后脖子上的疤痕,问。 “屈行。”白大褂说。 朗稔:“S级休息室有什么特殊意义吗?”他刚刚可没漏掉,屈行在听到宋天齐说S级休息室时,屈行眼里闪过的惊讶。 屈行头也不回:“没什么,更高级而已。” 想从这个白大褂嘴里套出什么话,看来是不能的了。 朗稔也不生气,安心的跟在屈行身后前行,将路线记入心中。 这个地下实验基地分好几个区,他们走向的是休息区,刚才路过的时候,朗稔看到好几个指示牌,分别写着:实验区、生活区、垃圾区。 休息区的房门都是半透明的,能从里面看到房间的格局,这样的房间,根本不像住的,反而像是关押者的囚室。 因为这样的房门,可随时让人在外面观看里面的情况。 路过一间房,在看清里面的人时,朗稔的步伐猛的停住。 前方的屈行察觉到,停下身形,转身:“怎么了?” 透过半透明的门,朗稔死死看着门内的人:“宋净司不是被宋天齐杀了吗?” “谁跟你说的?”屈行皱眉,“少主是主人的亲儿子,主人怎么可能杀他。” 可朗稔明明看到炸.弹将宋净司炸成了碎片。 似乎是注意到门外的室线,门内躺在床上的宋净司忽然将目光挪过来,与门外的朗稔目光对上。 下一秒,刺耳的警报从这间房里传出。屈行眉心拧得更深,他将指纹朝房门外的指纹器录入,房门叮的一声打开。 屈行急忙冲进去,死死抠住宋净司嘴巴,从后者嘴里抠出一大块金属制东西。 “少主!您这是做什么!”屈行颇有些气急败坏的说,可脸上的神情却没有动过分毫。 他刚才用了很大的力,宋净司口腔内部被撕破,有血滋出来。 他低低的笑出声:“不这样,你又怎么能打开门。” “我要见宋天齐。”宋净司说,“他俩,留在我这里。” “这不合规矩。”屈行说,“主人说把他们带到S级休息间。” “我这儿,也是S级休息间。”宋净司满脸血迹,冷冷道,“通知宋天齐,否则,下一次,就不只是吞金属了。你应该知道,我有的是方法折腾自己,说不定,下次我就弄腿了。” 屈行没有表情的脸终于变了变,他看了看宋净司,再看身后抱着任榆的朗稔,最终沉默走出房间,把门关上,找宋天齐去了。 “你们怎么来了?” “你怎么在这里?” 屈行一离开,朗稔和宋净司同时出声。 宋净司喘了口气:“我为什么在这里,没被炸死呗,醒来就到这儿了。” “那你得感谢你爹,留了你一条命。”朗稔的看着少了只胳膊的宋净司。 宋净司淡淡道:“王之风用身体护着我,我哪被炸死。” 想起那个寡言的变异人,朗稔默。 “他怎么了?”宋净司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指了指朗稔怀里的任榆。 朗稔闻言,咬牙道:“受了你爹的暗袭,到现在也没醒过来。”一路上朗稔想尽办法想让任榆醒来,可是任榆丝毫没有醒过来的征兆。 “那不是我爹。”宋净司冷冷说,“那只是一头怪物罢了。” 朗稔挑了挑眉,看样子宋净司和宋天齐彻底决裂了。 “任榆不是普通的人类吧。”宋净司突然说,看着身体猛的绷紧,眼神变得危险的朗稔,他苦笑,“不用紧张,我现在这样子也对你做不了什么。” “我一共昏迷三天,醒来后宋天齐问我关于任榆的事情,我对任榆的情况不了解。他告诉我说,任榆靠一已之力,将他驱使在城门外的所有丧尸及丧尸动物尽数灭杀。” “就连在地下实验室的他以及其他人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宋天齐将这个攻击归类声波或者精神攻击。因此他下定决心要将任榆抓回来进行研究,他要统治这个世界,做这个世界的主人,未知的探索以及力量的来源他都渴望不已。” “所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宋净司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 “这个地下实验基地很大,也很强,我不知道宋天齐是怎么弄出这个地下实验基地。最初的病毒是他散发的,让丧尸进化,丧尸动物变异的病毒也是他弄出来的。” “他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疯子,任榆若是落在他手里,将会受到最严酷的对待。而你朗稔,毫无办法。” “为什么对我说这些。”房间里有椅子,朗稔拉过来坐下,跑了一路,他也有点累了。 朗稔环视这间房:“这房间没有摄像头?” “每个休息间都有摄像头,但我这间没有。”宋净司淡淡道,“对于宋净司来说,我还有利用价值,这是我以死相逼换来的。不过一旦我有过激行为,房间的警报就会响起。就像刚才。” 朗稔明了的点头。 “你到底想说什么?”朗稔忽的歁近宋净司,目光紧紧锁住后者。 这目光太过狠戾,宋净司竟被这气势震得滞了下。 片刻后,他道 分卷阅读90 :“我只想和你合作。” 朗稔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 宋净司当没听出朗稔语气里的不屑和嘲讽,径直说:“我不管任榆有多厉害,但他必须醒来,他的能力才会发挥出来。问题是,他什么能醒?在他不醒来的情况下,你一个人怎么对付宋天齐?” “你知道这个地下实验基地中有多少变异动物?有多少进化丧尸?他们有多少重武器?” “你和任榆现在就是入了虎群被剪掉爪牙的狼,在爪牙重新长出来之前,你们首先要做的是怎么保全自己。” 朗稔脚尖点着地面:“我自有我的方法。” 宋净司:“那么我告诉你,如是任榆头上的东西不取出来,他永远不会醒呢。” “你说什么?”朗稔瞳孔一缩。 宋净司看着他:“看来你还不知道。” “任榆头顶植入了干扰器,宋天齐说的,能发出直接对大脑的攻击,说明这一切的支点在于任榆的大脑,只要让任榆大脑被干扰的‘醒’不过来,那他就会一直醒不过来。” 看着正在任榆脑袋上寻找的朗稔,宋净司继续说:“不过你放心,宋天齐说过,这玩意儿他也只制出来一枚,到底效果怎样,他也不是很清楚。而且为了不让任榆受伤,到时候耽误他的研究,所以这东西只是干扰不让任榆醒来,不会对他的大脑造成任何损伤。” 之前朗稔植入机械蜘蛛时,之所以相信宋天齐没给任榆植入,是因为他没在任榆身上发现任何不妥。也没看到他身上有任何值入的痕迹。 这会儿在他细致寻找中,最终在任榆耳后发现一个极细小的血点,那一瞬间,朗稔的脸色变得难看不已。 “这东西要怎么取出来?”朗稔一字一句的问,他才不相信宋净司说这玩意儿对大脑没伤害的话。 那可是大脑! 一想到任榆可能在受看不到的痛苦时,朗稔就心如刀割。不断在心内质问自己,当时为什么要捉那只兔子,如果他和任榆一同回去,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这就是我要和你谈的事。”宋净司回视朗稔,“我替你取出任榆脑袋上的干扰器,你替我杀了……王之风。” 朗稔:??? 第80章 第 80 章 王之风不是护着你炸死了吗? 这句还没问出口, 门外响起一声叮,宋天齐来了。 朗稔住了嘴。 “净司,你没事吧?”脸上挂着紧张的宋天齐进来直奔宋净司的床,那模样,端的是一个好父亲的样。 “可把爸爸急坏了。” 朗稔就在旁边围观了这场表面上父慈子孝暗地里却风起云涌的画面,真是不要感人。 瞧宋净司那劲儿,恨不得杀了宋天齐。 再瞧宋天齐, 要是他不每一句都提到宋净司的腿的话,看起来还真像是个担心儿子自残的好爸爸。 最后,宋净司说:“爸, 我和朗稔也算是老相识了,一个人住着也寂寞,就让他和任榆和我一起住,如何?” 宋天齐微微拧眉, 有些意外,宋净司这举动明显是想保朗稔和任榆, 什么时候他和朗稔的关系这么好了? 他之前可是让宋净司杀他们,而且据他所知,事发当天,朗稔和任榆还找上门, 差点杀了宋净司,连王之风都受了很重的伤。 “净司……” 似是知道宋天齐要说什么,宋净司打断他:“爸,我就直说了。您也知道我喜欢男人, 朗稔和任榆之前差点杀了我,我知道他们是你请来的客人,但是让他们陪我玩玩总可以吧。” “这么多年,我身边就只有一个王之风,你现在把他弄成丧尸,我总不能跨越种族再去找他吧。” 说这话的时候,宋净司眼里荡漾着不怀好意以及狠意,当然,是针对朗稔和任榆的。 看上去似乎如同他所说,留下朗稔和任榆,只是为了报复之前他们杀他的仇。 这么说来,也说得通。 宋天齐沉吟片刻,也不知想到什么,他道:“这样吧,朗稔留下来,任榆我带走。” “不行。”两道声音,一道出自宋净司,一道出自朗稔。 朗稔冷笑:“宋部长,您之前是怎么对我说的?我要是跟你来了,我媳妇儿就我自己照顾。我想宋部长一言九鼎,不至于出尔反尔吧。” “还有,宋净司,你算个什么东西。”做戏自然做全套,朗稔眼中全是不屑,“老子虽然也喜欢男人,但我只喜欢我家媳妇儿,你要是想男人了,这里这么多,随便你找一个。” 宋净司脸色顿时变得难看不已,目光一点一点变得阴沉,如同刀子一般剜过朗稔的身体,朗稔被他看得一阵恶寒。 “爸,我只有这么个要求。” 宋天齐看看宋净司,再看看朗稔,心中一番思量,最后点头答应。 “小狼,你就在这间房陪陪净司。”宋天齐将轮椅推到朗稔身前,声音不高不低,“蜘蛛的滋味,想必小狼并不怀念。” 朗稔定定的与他直视,片刻后大笑:“既然宋部长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好好陪陪你儿子。” 宋天齐与他的一众跟班离开,房间顿时安静下去。 宋净司长吁一口气,朗稔呵了一声:“原来宋城主也有怕的时候。” 宋净司面无表情:“我不怕死,但我怕死的毫无意义。” 朗稔没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他问:“你刚刚说宋天齐把王之风制成了丧尸?” “嗯。”宋净司点头,眼底深处一闪而过的痛色,他很快恢复平静,“王之风生前就是变异人,不正常。我不想让他死后,还要被驱使为宋天齐所用。” 何况,那个人曾经对他说过:“少爷,如果哪天我变成丧尸,你一定要杀了我。之风这个人是你的,不管是死之前还是死之后,都是你的。成了丧尸的话,我就不是你的了。” 宋净司心中一颤,自回忆中醒来:“只要你能杀了他,我就替任榆取出干扰器。” “你怎么取?”朗稔没有在第一时间答应他。 “干扰器的形状宋天齐给我看过,包括它的一些数据和资料。”宋净司微微一笑,“朗稔,我是不是没有说过,我的副业,是医生。” 朗稔:“我要你先取出任榆脑中的干扰器。” 两人目光相对,片刻后,宋净司道:“好。” * 取出干扰器不是件简单的事,事关头颅,需要进行精准的计算,不能出任何差错。 用宋净司的描述说,干扰器很小,是一根淡白色晶体,用注射器进行植入。一入人体会自己寻找最合适的位置,想要找到再取出来,很不容易。 想要将干扰器的位置定位出来,必须要干扰器的数据终端,而数据终端,在宋天齐手上。 分卷阅读91 所以必须要用最短的时间将干扰器的位置定位出来。 得知这一切后,朗稔笑了,气的:“宋净司,你他妈这是在玩我是吧?” 宋净司:“如果干扰器这么好取出,宋天齐会这么放心你带着任榆?” 朗稔:“……” 宋净司:“宋天齐的耐心不会太足,对任榆的研究他不会推迟太久,最多三天,这三天,我们必须把任榆脑中的干扰器取出来。” 朗稔拧眉。 “三天后,宋天齐要进行换腿手术。”宋净司突然说。 “换腿?”朗稔上下打量他一眼,“把你的腿换给他?” “不然呢?”宋净司说,“我身上留着的是他的血,我的腿放在他身上,不会出现排斥。” 朗稔‘操’了一声。 “手术的那天,我有机会拿到数据终端。” “而你要做的,是在我拿到数据终端后,想办法从我这里将终端拿出去,确定干扰器在哪个位置,然后再把终端还回来。” “这个时间,不能超过一分钟。” 朗稔眸色一沉,这根本就是一个不能完成的任务。 他有些烦躁的在原地走来走去,宋净司说:“宋天齐很谨慎,也很惜命,手术室里,他不会放太多人进来。” “在手术之前,你带着任榆潜伏在手术室里,手术过程中,你要做的是,在短时间之内将大熊以及动手术的医生干掉,而不触发警报。” “还有,你还没告诉我,一旦任榆醒了,你们是不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将这座地下实验室摧毁?” 朗稔淡淡一笑:“能不能摧毁我不打包票,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一旦任榆醒来,宋天齐跑不了。” “亦会完成对你的承诺,杀了王之风。” * 计划很好,但实施其实难度非常大,首先,开手术室大门的权限只有两个人有。 一个是宋天齐,另一个则是主治医生,朱伟天。 其次,开门不是简单的指纹系统,而是虹膜系统。 如何开门是一重难度,门内倒是没有摄像头,这是换腿手术,宋天齐并不希望自己的手术过程被拍摄下来。 而且这换腿的手术来源,来自他的儿子。 虽然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但他要面子呀。 还有一个难度则是朗稔抱着任榆潜伏进手术室,那么一旦有人往宋净司房间里一瞅,没发现有人,立刻就会发出警报。 宋净司这间房,因为撤掉所有报像头,每隔五分钟就会有人来门外看。 以上种种,说明此次行动的困难。 宋净司说:“在门外轮流监视我的人,有三个,他们都是一个小时换次班。其中一个叫杜周周的人,我曾经救过他的命。有他在,你和任榆离开这间房一个小时之内,不会出现问题。” “手术室里有个地方是死角,便是手术台床下,你进入手术室,将自己贴在手术台板下,除非有人钻进手术台下看,否则不会看到台板下紧紧抓着一个人。” “之后该怎么做,不用我说了吧。” “至于大门。”宋净司眉头蹙起,这是最难办的,虹膜解锁,只有宋天齐和朱伟天才有权力,“这个你自己想办法,我无能为力。” 朗稔却突然笑了:“你说,我直接跟在你们后面进入手术室,如何?” * 大概是宋天齐迫不及待想要拥有腿,本该三天后手术,他却提前了一天。 或许是心中有些许愧疚,或许是良心有点痛,或者又是沉浸在能拥有腿的兴奋当中,宋天齐并没有亲自来房间接宋净司,而是派了屈行和另一个男人过来。 临走的时候,宋净司瞥了眼朗稔。 到现在他都不知道朗稔将如何带着任榆进入手术室。 这两天,宋净司以他要□□朗稔为由,在□□时间内,会将门上半部分的透明玻璃用纸糊上。 宋天齐倒也没阻止,在他看来,无论怎样,朗稔、任榆以及他的儿子宋净司都翻不出什么花儿来。 进入手术室后,宋净司看到到宋天齐已经躺在一张手术台了。 “净司。”宋天齐朝他笑了笑,“爸爸不会亏待你的。” 宋净司没理宋天齐,他坐在空余的手术台上,手往台沿下放去。这是他和朗稔商量好的口号,他将手放在这里,手术台板下的朗稔会看到,再戳一下他,那他就知道朗稔在了。 然而等了半天都没等到。宋净司心中一沉,难道朗稔放弃了? 手术室的大门马上就要合闭,只剩下一道窄窄的细缝。 就在这时,一声刺耳电流声响起,头顶白炽的灯光接连闪烁好几下,最后啪一声熄灭了。 大熊大吼一声,紧紧站在宋天齐手术台前,确保宋天齐的安全。 在它刚刚挪动的那一刹那,一抹黑色的影子迅速从即将合拢的门口钻进来,咻一下蹿进宋净司所在的那床手术台下,手脚化出尖锐的爪子,牢牢抓住台板。 滋一声,黑暗持续不过三秒时间,灯亮了。 第81章 第 81 章 宋净司放在手术台沿的手被戳了下, 他的心顿时放了下去。 同时新的疑惑出现。 刚才忽然的停电无疑是朗稔弄出来的,那么问题来了,他是怎么做到的? 虽然只停了三秒,但这三秒已经够了。 宋天齐耳朵上有个无线耳机:“刚才怎么回事?” 不知耳机对面的人怎么回答的,宋天齐拧着的眉心松了开来。 “再仔细检查,不要出差错。” 说完,他转过头对宋净司笑了笑:“净司, 爸爸不会亏待你的。” 宋净司冷冷勾唇,这句话,他已经从宋天齐嘴里听到很多次了。 “不亏待我, 就是拿走我的腿?”宋净司面无表情,眼中满是嘲讽,“你可真是我亲爸。” 宋天齐也不介意。 “开始吧。”宋天齐示意朱伟天。 大熊站在一旁,朱伟天将两床手术台推到一起。 宋净司目光落在宋天齐手上, 他的两只手都戴有戒指,左手中指戴了枚蓝色戒指, 右手食指带了个银色的指环。 这个指环,就是干扰器的数据终端。 因位置的缘故,宋净司的左手边就是宋天齐的右手,只要他找准时机, 就能将指环脱下来。 朱伟天取来一块布,横盖在两人身上,两人的手均被覆盖在长布之下。 正好方便宋净司动作。 手术开始之前,宋净司和宋天齐都会被注射麻药, 麻药一旦注射成功之后,两人会陷入昏迷。 宋天气注射麻药之后会昏迷,但是宋净司对麻药有一定的抵抗力,注射之后他不会昏迷,正好方便他的行动。 一切如宋净司所想那般进行的很是顺利,他看着 分卷阅读92 宋天齐昏迷过去。趁大熊和朱伟天不注意的时候将银环从宋天齐手上摘下来,迅速给了手术台下的朗稔。 成功的完成任务之后,宋净司轻吁了口气,之后,就是朗稔的事了。 手术台下的朗稔抱着任榆,为了不让任榆落地,他拿了根绳子将两人紧紧缠住。此刻腾出一只手,将那枚指环在任榆头上探索。 很快,当银环停在任榆脑侧的一块地方时,银环开始闪烁点点银光。 朗稔眯了眯眼睛,将银环递还给宋净司。 接下来他有两个选择,抱着任榆静静等待,等待宋净司和宋天齐手术结束。然后再想办法出去,最后让宋净司将任榆头顶的干扰器取出来。 一旦干扰器取出,任榆就会醒来,以任榆的能力,他相信毁灭这座基地是分分钟的事。然而,他得眼睁睁看着宋净司的双腿被换掉。 第二个选择就是现在他出手,要在瞬间之内将大熊以及朱伟天成功击杀。一旦一人一熊死亡,剩下昏迷的宋天齐可以轻易灭杀。 可问题是他能在瞬间杀了大熊以及朱伟天吗? 朗稔在思考,在他思考的过程中,他听到了电锯的声音。 就在他犹疑不决时,怀里的人儿突然动了动。 朗稔浑身一僵,这几天任榆别说动,就连睫毛都没有颤一下。 现在这是什么情况?他低头,正好对上任榆睁开的眼睛。 朗稔:!!! 任榆眼中没有丝毫迷惑,像是已经知道了所有情况,他拧着眉,费力的对朗稔做了个口型:“动手。” 同一时刻,一道银光闪过,朗稔亲眼见到一只毛茸茸肥嘟嘟的小企鹅凭空出现在眼前。接着它扇了扇小翅膀,咻的一下不见了。 下一秒,朗稔听到大熊的怒吼声。不再迟疑,他从手术台下钻出,第一时间敲晕了因突发变故而愣在原地的朱伟天。 接着朗稔加入小企鹅和大熊之间的战斗,一狼一企鹅配合的非常融洽,不过半分钟就将大熊解决。 刚把大熊解决,朗稔却突然闷哼一声,双腿弯曲重重跪倒在地,发出砰的一声响。 是那只潜伏在朗稔神经系统里的蓝色蜘蛛! “朗稔!”任榆从地上站起来,他的身体几天没有运动有些发软,跌跌撞撞的朝朗稔走去。 “萨比!”任榆大喊。 萨比扑在朗稔头上,小尖翅上银光乍现,源源不断的输入在朗稔头颅,朗稔痛苦扭曲的神色缓缓静下来。 “不行。”萨比严肃道,“那玩意我清除不了。” 任榆皱眉,连萨比都清除不了,那么,宋天齐暂时还不能死。 “朗稔。”任榆捧着朗稔的脸,目光中有担心有心疼也有愤怒,愤怒针对宋天齐,“是不是很疼吗?” 能让朗稔痛哭成这样,自然很疼。 朗稔却定定的盯着任榆,目光瞬也不挪,片刻后眼里猛的蹿起火热,一把将任榆抱在怀里,重重咬上任榆的唇。 任榆愣了一秒,这一次没有羞赧的推开他,而是热烈的回应这个吻。 朗稔头顶的小企鹅见状,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振翅飞了出去,落在宋净司的身旁。 “辣眼睛。”小企鹅叉腰道。 他见旁边的宋净司一愣一愣的,有些嫌弃的瞥了一眼:“怎么,傻了呀?没见过我这么帅的企鹅吗!” 宋净司:…… 一吻完毕,朗稔松开任榆,又啾了几下才吱声:“这是怎么回事?你什么时候醒的?” “前天我就‘醒了’,但却不能睁眼,控制不了我的身体。我一直在弄那个干扰器,外界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只是醒不过来。具体的事情我到时候详细再跟你解释。”任榆替朗稔擦了擦耳朵里流出的血。 “现在我们要做的事是算账。”任榆的脸色沉了下去,他扶着朗稔站起来,朝手术台走去。 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法子,手术台上昏迷不醒的宋天齐忽然睁开了眼睛。 他的眼里最先闪过一丝迷茫,显然没想到怎么会这么快醒。但当他看清楚任榆时,瞳孔猛的一缩。 “任榆!”宋天齐失声道。 任榆冷冷勾唇:“这个时候我是否应该说一句,你竟然能这般清楚的记得我的名字,看来在我身上花的功夫的确不少。” 宋天齐很震惊:“你、你是怎么醒过来的?” 他伸手去触已经被宋天齐重新放入他手中的银环,然而毫无动静。任榆脑袋里面的干扰器已经失去联系,他不能做任何动作了。 这一刻,宋天齐迷茫了,甚至有些惊骇,为什么干扰器会失去效果呢。 接着,他看到任榆身旁的朗稔,以及已经坐起来的宋净司。似乎是想到什么,他死死盯住宋净司,目光阴沉:“是你,一切都是你设的局?” “你就这么想害死你父亲?” 宋净司如同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他哈哈大笑,不无讽刺的说,“你觉得你是我父亲?” “你见过一个父亲,要用儿子的腿换成自己的吗?你见过一个父亲在小时候就想把他送进实验室里面进行研究吗?你见过一个父亲把儿子当作是物品来利用吗?” “以前那是我傻,认为父子之间可以有父子亲情存在,显然我错的离谱,父子亲情在你身上用不着。” 宋净司冷冷的看着宋天齐:“你说这一切是我设的局,如果真是我设的局,那我就不会跟着你一起在这躺着。” “宋天齐,怪就怪你太过自信,认为你研究出来的东西是天下最厉害的。你却忘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个世上还有比高科技更厉害的存在。” 宋天齐脸色不变,将手覆在那枚蓝色的戒指上:“只要我按响它,你们所有人都逃不了。” 任榆呵呵一笑,他手指一扬,一枚闪烁着银色光华的星光丸出现在他手中:“那我们来试试,是你的动作快,还是我的动作快。” 宋天齐僵住,不敢再轻举妄动。之前通过监视,他清楚的看到任榆在城墙上扔下的星光丸的威力。 他让大熊偷袭任榆的时候,任榆就想用这个来对付他,但他没有给他那个机会。 宋天齐一直以为任榆只剩下他压下的那一颗,因为他没在他身上搜到有,万万没料到任榆身上居然会有类似空间的存在。 宋天齐看了一眼地上躺着的朱伟天,以及已经失去生命气息的大熊。真切的感受到现在主动权已经在任榆手上。 他所做的一切就这么白费了吗? 不,他绝不能就这样认输! 朗稔头顶里面还有他植入的控制蜘蛛。任榆绝对不会不管朗稔的死活。否则他大可以现在就把他杀了,既然没有杀,那就说明他要救朗稔。 这就是他谈判且能活下去的条件。 一时之间两人都没有说话, 分卷阅读93 宋天齐知道任榆想什么,任榆也知道宋天齐想什么,谁先出口,那么主动权就在谁手里。 “小榆仔,怎么还不动手?”朗稔在旁边抹了一把鼻血,“留着这老匹夫做什么,我脑袋里的蓝色蜘蛛,是靠宋天齐来控制它再达到控制我的目的,一旦宋天齐死了,那只蜘蛛自然也就没有威胁力了。” 闻言,宋天齐咧唇一笑:“小狼,你未免把我宋天齐想的太简单了。” “不管我死或者不死,蜘蛛一旦植入脑内,不采取措施把它取出来,永远会在你有异动的时候发作。最后彻底毁坏你的神经系统,到时候你就会成为一个脑死亡的患者。” 任榆手指攥紧,他知道宋天齐说的是真的,紧紧盯着后者,一字一句:“把它取出来。” “取出来也不是不可以,”宋天齐苍老的面皮微微一抖,“条件是你们得放了我。” 萨比突然自脑内朝任榆说了句话,任榆眼睛一亮,笑了:“本来想给你一个痛快点的死法。既然你仍然这么不识时务。” “那么接下来——让你尝尝,我的手段。” 宋天齐心猛地一抖,在对上任榆的目光时,头皮一炸,冷汗瞬间冒了出来。 第82章 第 82 章 萨比飞了出来, 落在宋天齐头顶。 因为速度太快,是以宋天齐并没有看清萨比的样子,但他能感觉到有东西站在他头顶。 头,是人最重要的器官,头部遭受重击,可以轻而易举的丧失生命。 宋天齐猛的摇头,想将头上的东西摇下来, 萨比不屑的嗤笑一声:“别白费力气,你想摆脱小爷,下辈子吧你。” “本大爷让你感受感受, 真正的高科技。” 萨比小尖翅一挥,银色储若电流一样的小指粗细的光芒从宋天齐太阳穴钻了进去。 下一秒,宋天齐平静的神色被扭曲打破,那双浑浊的双眼似乎被什么力量所驱使, 猛的往外凸出。那模样,随时有可能把眼珠子给挤出眼眶。 白色的眼球在瞬间爬上丝丝缕缕的猩红, 眨眼间,两只眼珠已被血丝覆盖,额头、手臂均冒出鼓鼓的青筋,甚至能看到太阳穴处在砰砰的鼓动。脸色由刚开始的些许苍白变得爆红, 仿佛全身的血液在那一刹那间沸腾。 没过五秒,宋天齐眼角处开始有血溢出,砰的一声,面部的皮肤密密麻麻的爆出小血点, 他张大嘴,一时之间竟不能发出丝毫声音。 那是痛苦到极致已经达到失声的地步。 没有人会怀疑此刻宋天齐所经受的痛苦,不光是面部的皮肤,就连他裸露在外的皮肤也开始爆出细小的血点。 仅仅只是十秒钟,他整个人已经被血点覆盖,那些血点集成一股一股,慢慢往下淌,整个视觉效果怵目惊心。 除了任榆,朗稔和宋净司都有些惊讶,尤其是宋净司,垂放在一旁的手微微发抖。 这毕竟是他的新生父亲,他可以毫无波动的看着宋天齐去死,但这样看着宋天齐扭曲的痛苦时,一时之间,心内五味杂陈。 同时,他暗暗嘲笑自己之前听从宋天齐的话去杀任榆和朗稔的举动是多么搞笑。 任榆没将这种手段用在他身上,乃慈悲。 任榆在一旁淡淡解释:“既然他认定我会精神攻击,那我就让他感受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只针对他一个人的精神攻击。” “那小家伙是什么来历?”朗稔指着宋天齐头顶一看就玩得很嗨的萨比问。 任榆眼中闪过笑意:“它呀,我的护身符。” 朗稔捏了捏他的脸,没再多问。 大概过了两分钟,萨比挥着的小尖翅收了回来,身子一闪,它就落在任榆肩膀上,小脑袋在任榆脸上蹭了蹭。 刚刚任榆所它是‘护身符’的话它听见了,这让它很是受用。 “搞定。”萨比张嘴,嫩嫩的音线传出,“我知道怎么弄朗稔脑袋里的蜘蛛了。” “严格来说,蜘蛛是没有办法取出的,但是通过这老不死的记忆来看,在中控室有这种蜘蛛的母体,只要毁了它,那蜘蛛就没用了。” 一旁的宋净司瞳孔微微一缩,这只企鹅刚才的手段是为探查宋天齐的记忆? 人类的大脑是最复杂的结构,至今这么多的科学家想将大脑研究透彻均不行,尤其是记忆这一块。 可这只企鹅却做到了。 他忍不住又看向宋天齐。 此刻的宋天齐躺在手术台上,身体不住痉挛抽搐,眼中的血丝在倒褪,也就更能清楚的看清他眼里透露出的痛苦、害怕、恐惧。 经过这么一番折磨,宋天齐并没有失去意识,他的意识非常清楚,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清楚。 可他已经永远无法掌控他的身体了。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身体时原痛楚弱了一些,宋天齐努力张嘴,声音嘶哑:“净司,快让他们放了我,我是你爸爸。” 宋净司已经收敛起所有表情,闻言,朝宋天齐勾了勾唇,勾起的那抹弧度,说不出的冷酷与阴森。 宋天齐浑身一震,眼里的恐惧害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令人头皮发麻的怨毒以及疯狂:“一旦我死了,你们也逃不年。任榆,就算你有那可怕的东西,你们仍然逃不了!我先下去一步,在下边儿等着你们。” “想死?”朗稔上前一步,咔擦一声,将宋天齐的下颔给卸了,“宋部长,死对于你来说,太轻松了。别说我不答应,这千千万万因你死亡变成不人不鬼的怪物也不会答应。” 宋天齐啊啊的叫着,可他下颌已经卸掉,说不出话来。 接着三人把朱伟天弄醒,朱伟天是宋天齐的得力心腹,不然也不会让他来主刀换腿。那些病毒的研制也少不了他。 之所以没在第一时间杀了他,是因为他还有用。 这会儿需要他带着他们,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到达中控室,先把朗稔脑袋里的那只蜘蛛消除再说。 至于为什么不硬拼,一,这个地下基地很大,对方武器弹.药充足,任榆手中的星光丸就算用完,也消灭不了整个基地的人。 更何况,这里面还有许多是被蜘蛛控制起来不得不替宋天齐做事的人。 他们本无错,错的是被控制住他们的宋天齐。 一旦将蜘蛛母体给消灭,所有种植蜘蛛的人类与丧尸都不用再听从宋天齐的命令。 到时候,他们需要对付的,只是基地中存在的丧尸以及丧尸动物而已。 再有,任榆的精神力并没有完全恢复,恢复的只有萨比,声波激震这一招,此刻的任榆施展不出来。 而萨比,不会声波激震。 因此,只要挟持朱伟天便能不费丝毫力量就到达中控室,为何要自己硬闯呢? 朱伟天并没有种植蜘蛛, 分卷阅读94 当他醒来看到宋天齐的惨样时,非常识实务的做出了选择。 宋天齐眼睁睁看着他没有丝毫犹豫的背叛自己,眼底升起滔天怒火。大概是太过愤怒的缘故,竟让他吼出一句完整的话:“朱伟天,你、你竟然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朱伟天说,“你不是对我说过,成大事者,必须心狠手辣吗?” “为此,我的妻女均被你送上断头台。我现在为了活命,背叛你不是很正常?” 宋天齐眼睛暴瞪,胸膛剧烈起伏,喘得下一秒就能挂了似的。 “现在不是你们深情想看的时候,带路。”任榆冷冷打断两人的对视。 朱伟天回过神,朝任榆三人抱歉的笑笑,他刷开大门,在走出去之前,任榆幽幽的声音响起:“宋天齐现在什么样子相必你已经看清,我相信你不想做第二个。” 朱伟天浑身一抖,他转过身,看着身后的三人,微微苦笑:“我很惜命的。” 任榆挑了挑眉,眼里不置可否。 跟在朱伟天身后,朗稔悄悄问任榆:“能信吗?” 任榆说:“信我吗?” 朗稔笑了笑,他抓起任榆的手放在心口,砰砰的心跳声让任榆脸有些红。同时他疑惑的看向朗稔,不明白他此举是何意。 “这颗心是你的,这条命都是你的,你说我信不信你。”朗稔见任榆那一脸懵的样子就想笑,又见任榆鼻尖上有道灰,想来是他之前抱着任榆潜伏的时候蹭到的。 忍不住伸手亲昵的刮了下任榆的鼻尖。 任榆抓住他的手,两人十指相扣。 走到两人前面的宋净司忽的转头,一直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现出些微踌躇:“朗稔,我们之间的交易……” 他想说他和朗稔之间的合作,他替任榆取出干扰器,朗稔替他杀了已经变成丧尸的王之风。 但是在取出干扰器之前,任榆就醒了。而且依现在任榆展现出来的能力,他根本就没有和朗稔交换的条件了。 朗稔完全可以不用理会他们之间的合作。 朗稔自然看清宋净司眼中一闪而过的忐忑:“宋城主,你觉得王之风还需要我动手杀吗?” 宋净司怔住。 朗稔提醒:“宋天齐已经不行了,这座基地也会被毁灭,杀掉丧尸化的王之风,对你来说,不难吧。” 扔下顿住身体的宋净司,朗稔和任榆跟上朱伟天。 过了好一会儿,身后传来低低的声音:“谢谢。” 任榆和朗稔相视一笑,对于宋净司,要说喜欢,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他俩也没那么大度的会喜欢一个要杀他们的人,虽然宋净司听是听从宋天齐的命令。 而且宋净司明明知道宋天齐的一些事情,却为了那可笑的父子之情而向天下隐瞒。 但不得不说,宋净司并没有真正对人类做过伤天害理之事,一切的事情都是宋天齐弄出来的,宋净司在尽他最大的努力挽回。 虽然……成效甚微。 一个从小被训练要忠于父亲的人,到最后能与父亲反着做事,这份勇气却也不小。 任榆和朗稔被抓到基地,这几天如果不是宋净司,他俩没这么轻松和安全。单这事儿,他们就得感谢宋净司。 有时候看到宋净司甚至会觉得可怜。 这个男人,一直活在宋天齐的掌控之中,哪怕半年前末世降临,哪怕他建立基地努力救人,可宋天齐仍然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甚至连他身边都有插人。 攻城那天,如果不是宋天齐有意要放他一命,他如何能活。 现在,连唯一对他好的人,能将生命给予他的人,已经成为丧尸。 第83章 第 83 章 朱伟天是基地里第二话权者, 因此对于他带着任榆三人前往中控室虽然有那么丝疑惑,但这疑惑在朱伟天简单的两句解释中便消失了。 几人畅通无阻的到达中控室,这是一个巨大的空间,有着无数精密的仪器,半空中还有许多悬浮的液晶显示器,这些显示器里连接的是一个又一个的小房间,每个房间都有两个液装箱, 里面浸泡着不同的物种。 有丧尸,有丧尸动物,有正常的人类, 也有正常的动物,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在这巨大空间的中间,有一只直径足有两米长被光柱包围的蓝色蜘蛛, 八只大鳌挥舞着,身上散发着柔和而又艳丽的光芒。 这是一只并不丑陋, 相反还很漂亮的蜘蛛。 这便是控制蜘蛛的母体。 令人惊疑的是,这只蜘蛛竟是活体! 但是,朗稔种植的那只蜘蛛,分明是机械蜘蛛! “你们先出去。”朱伟天进来, 对着这间房里操纵着各种仪器的人说。 有个男人拧眉:“朱教授,你这是什么意思?”他目光看向任榆和朗稔,眼里闪过惊疑。 他也是宋天齐一名心腹,平时唯宋天齐马首, 谁的话都不听,只听宋天齐的。 这间房,宋天齐明确说过,每时每刻这间房都得要有人守着,只有宋天齐自己才有权利一个人待在这里。 朱伟天神色不动:“这是宋主的意思。” “宋主呢?”男人指着宋净司说,“你不是在替宋主进行手术吗?为什么他还在这里?” 男人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第一时间并没觉得朱伟天有问题,毕竟朱伟天的身份摆在那里。 他是单纯的觉得不对劲,任榆和朗稔是实验对象,宋天齐花了好大代价才把两人捉来。朱伟天却这样大摇大摆的将二人带了进来。 最重要的是——任榆是醒的! 终于想起什么,男人脸色猛变,刚要说话,却已经晚了。 一道利爪穿透他的脖子,男人连话都说不出来,抽搐两下便没了气息。 警报声乌拉乌拉的响起,房间里乱成一团,这些人看到朗稔这么干净利落的杀了男人,吓得腿都软了。 他们都是幕后的刽子手,制作出让世界颠乱的病毒。这些人隐藏在这里,不会有生命威险,只会威胁到别人。 人性在他们心中早已沦丧,以前都是坐在屏幕上看着别人挣扎求生,偶尔还笑着指指点点,没把他们当成人。 现在,当他们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连反抗的念头都升不起,唯一的想法就是逃。 问题是,逃得了吗? 混乱的空间响起一声又一声的尖叫,有人大喊‘不要杀我,我是被逼无奈’。 这群能在这个空间‘工作’的人,他们都没有种植控制蜘蛛。 这是一群与宋天齐‘志同道合’的人,把一生才能用在这上面,所以宋天齐才会放心的把他们放在这里,监视同时也是保护着母体。 对于这些人,任榆没有留情,尽数绞杀。 当最一个白大褂倒地时,朱伟天浑 分卷阅读95 身抖如筛子,汗如雨滴四个字形容他此刻的样子毫不夸张。 他早已软在地上,看着满地的鲜血,脸色惨白,生怕下一刻死的就是自己。 要不是男人最后一丝尊严警告着他,这会儿怕是早就尿裤子了。 “这玩意儿怎么打开?”任榆围着那母体蜘蛛转了一圈,问朱伟天。 “打不开。”朱伟天颤颤巍巍的说,连汗都不敢抹,“宋天齐为了保证它的绝对安全,给它做了最坚固的屏障,哪怕是最高端的武器也毁灭不了它的护身罩。” 任榆冷冷看着他。 被任榆盯着,莫大的压力倾向他,朱伟天几乎是立刻说出下一句:“但是不、不用打开它也能毁灭母体!” “它、它有自毁程序。” 任榆微微扬头,朱伟天抖着身子坐地上站起来,走向母体。 朱伟天在控制台上捣鼓半天,那平滑的控制台如同打开机会一般,卡卡卡几下凹陷下去,接着升起来一个圆形的红色按钮。 任榆三人的目光加诸在朱伟天身上,令他头上的汗落的更厉害了。 他低声道:“按下这个,光罩内会出现火焰,将母体燃烧殆尽。” 说着,他伸手就要去按那个按钮。 “你确定是这个?”任榆直勾勾的看着他,再次出口。 “机会只有一次。”任榆眸色浓郁,让人看不清他是在试探,抑或是知道了什么,“生命也只有一次。” 朱伟天心中重重一跳。 他稳了稳心神,说:“我没有理由骗你们。” 任榆撤开了他的目光,朱伟天心中大松口气,眼中暗光一闪而过:“那我按了。” 在他手指按下的那一瞬间,任榆笑了。 轰的一声,无数缕红光闪现,以光的速度穿过朱伟天的身体。 朱伟天眼中得的神色还没有消褪,最后成为不可置信,似乎不敢相信,为什么在按下按钮后,红色激光杀的不是任榆他们,而是他。 可他再也没有机会去明白了。 激光将他的身体切成无数块整齐的小块。 任榆走到控制台,按照萨比告诉他的操作,不一会儿,另一个按钮升了起来。这个按钮和刚才的按钮长得一模一样。 他按了下去。 透明的光罩内猛的蹿出一道蓝色火焰,光罩内的蓝色蜘蛛感受到痛意,极速挣扎,尖锐的声音从光罩里传出。 同一时间,朗稔脸色一白,身子直直的往前栽,任榆以极快的速度将他捞在怀里。 “朗稔!”任榆脸上闪过慌乱,他看着怀里面色苍白无声无息的男人,再看向光罩内挣扎不已的蜘蛛母体。 难道他弄错了? 还是说宋天齐的记忆也出了错? 正当他手足无措之际,凄厉的尖叫戛然而止,他抬头看向光罩内,火焰已经变得只剩下拳头大小,直至最后消灭。 落在光柱内的,只是一块仿若蜘蛛的蓝色石头。 怀里的朗稔睫毛颤了颤,倏然转醒,他一睁眼就对上眼眶有些红的任榆。 “吓着了?”朗稔喘了口气,在任榆的唇上亲了口。 任榆上下检查他,又唤来萨比给他检查,得知朗稔脑袋里那只蓝色蜘蛛已经碎成渣渣后,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落回原地。 他把朗稔拉起来,宋净司已经围在光罩在前,仔细打量那块蜘蛛形状的石头。 “这是什么?”朗稔左看右看,怎么看都觉得这玩意儿瘆人。 “是蓝际蛛。”萨比不知什么时候又冒了出来,大概之前在手术室里它的出现已经让朗稔和宋净司惊讶完了,这会儿对突然冒出来的它也没有表示出太过惊讶。 小企鹅小脸上居然出现一种类似兴奋又类似疑惑的表情:“这玩意儿地球绝对没有。” “你的意思是……”任榆拧了拧眉,“它出自你家乡?” 萨比摇头:“它是第二星际的产物,我家乡在第一星际。” “算了,跟你们说你们也不懂。”而它也永远回不了家乡,“反正这玩意儿就放这儿呗,没个两百年,它不会跑出来。” “它还没死?”朗稔脱口而出。 “你们地球的手段可杀不死它。”萨比嘟囔一句,银光一闪,又消失不见了。 在别人看来它是消失不见,但任榆却知道它是回了自己身体。 他在脑海内轻声问:“你是不是想家了?” 小企鹅用屁股对着他:“想又怎样,又回去。不过能看到离家乡这么近的东西,倒有些亲近。” 任榆:“我能把它收入纳米空间吗?” “这玩意儿是个定时炸.弹,你别管它。” “不是有你吗?” 任榆笑笑,挥手将光罩整体一起收入纳米空间之内。 宋净司眼中闪过震惊,他并不知道任榆有空间,任榆忽然露这么一手,他若是不惊讶,那也就真不是人了。 当初朗稔看到任榆凭空变出一大桶油的时候也是震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看着宋净司震惊的样子,朗稔莫名自豪,他把任榆拉在怀里,在后者唇上重重吸了口。 接着用挑衅的目光看向宋净司,用行动告诉宋净司,这个人,是他的。 可惜这得意的眼神还没持续三秒,就被任榆肘过来的一肘给破了功,顿时佝着背摸着腰疼得龇牙咧嘴的。 “诶诶诶,小榆仔,你别生气……”朗稔舔着脸凑上前,“走,哥带你大显身手去。” 任榆瞪他。 两人朝大门走去。 看着二人亲昵胶着的背影,宋净司眼中闪过一抹苦涩。 接下来,他得去找王之风了。 王之风,王之风,王之风。 宋净司闭上眼,将眼底突然涌起来的泪液咽了回去。 第84章 第 84 章 打开房间门, 迎接任榆他们的便是一堆手持武器的人,带头的是屈行。 当他看到房间内的血流成河时,瞳孔猛的一缩。 而他旁边,是坐在轮椅上的宋天齐。想来是他们在房间里的这段时间,屈行已经发现不对劲,进入手术室将宋天齐带出来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手术室打开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 宋天齐已废,控制蜘蛛母体已毁, 宋天齐已经不能控制人了。 宋净司上前,对着眼前众人道:“蜘蛛母体已毁,你们脑中所植入的控制蜘蛛已经自动毁灭, 不会再有人控制你们了。” 寂静的人群中顿时骚乱起来。 这里超过三分之二点五的人都被植入控制蜘蛛,被逼无奈的替宋天齐卖命,包括屈行。 “你说的是真的?”有人按捺不住的问。 宋净司指着宋天齐:“现在还有骗你们的必要吗?” 有人扔枪了,一旦有人做出选择, 更多人弃了手中的 武器 分卷阅读96 。 最后,只有少数几个没弃, 这些是宋天齐的死忠粉,其中包括屈行。 “为他卖命就这么值得?”宋净司盯着屈行,一字一句问。 屈行面无表情:“我这条命本来就是主人给的。” 从大门打开时,屈行就没动, 不是他不想动,而是不敢动。 朗稔不知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宋天齐身边的,手中的匕首置在宋天齐脖子间,只要手轻轻一划, 宋天齐就会没命。 “不投降?”宋净司问。 屈行冷冷盯着他,意思不言而喻。 “你们呢?”他又看向屈行身后围着的几人。 那几人一脸视死如归。 “杀了他们。”宋净司说。 不需要他自己动手,也不要朗稔和任榆动手,那些刚刚将武器放在地上的人纷纷捡还起武器,朝这几人倾泄子.弹。 屈行练过,身手很不错,他想将宋天齐救回来带走,然而,面对无数的子.弹,他根本无处可躲。 宋净司默然的看着这一切,从朗稔手中接过宋天齐的轮椅,一起朝实验区走去。 那些被实验的个体,也该消灭了。 而王之风,就在实验区。 实验区很大,三人并肩走着,朗稔问宋净司:“你打算怎么处理他?” 这个他自然是宋天齐。 宋净司笑了笑,没说话。 任榆说:“先说好,此人我不会留下他性命。” “放心。”宋净司说,“我会亲自动手。” 任榆看了他一眼。 宋净司苦笑:“我如果还对他报有父子之情,那我真是愚不可及。” 任榆不置可否。 实验区分两个区,到达实验区门口时,任榆冷不丁出声:“王之风在二区。” 宋净司怔了下:“谢谢。”他本打算慢慢找的。 宋净司推着宋天齐朝二区走,任榆和朗稔则走向一区。一区全是研制的动物,二区则是丧尸。 任榆和朗稔在一路走完一区,看完所有小房间里的东西,恨不得把宋天齐从宋净司那儿拿过来凌迟万遍。 每间房里有两个液体箱,那些液体是维持这些生物‘活着’的东西,两人每进一个房间,任榆均会按照萨比所说操作里面仪器。 经过操作后,液体箱里的液体会顺着管子流进一个管道,液体一消失,箱子里的实验体就开始挣扎,不过片刻时间,便会停止动作。 直到最后一间小实验室。那里面只放了一个液体箱,当箱子里的液体回流,露出实验体的真面目时,朗稔倒吸了口凉气,下意识的去看任榆并将他抱在怀里。 箱子里的,似乎是一条人鱼。 为什么要加上似乎二字?因为这东西拥有一条鱼尾,但他的上半身是人类。它的腰际有条恐怖丑陋的缝痕,通过缝痕可以判断,这是将一个人的上半身和人鱼的下半身缝合在一起组成的人鱼。 液体撤走后,它(他)的胸膛还在起伏,它还是活的。 就连人鱼也有些震惊,人鱼是天生的物种,这般将人的上半身和鱼尾相结合组成的人鱼根本就不是真正的人鱼,但令他惊讶的是,它(他)竟然还活着! 那么,眼前的这个生物,到底是人,还是人鱼? 在他们的注视下,箱子里的生物睁开了睁睛,同时,它的鱼尾很自然的动了动。 它一动,带动着腰上的缝痕,如同活了一般,看起来格外可怖。 “你们……是谁?”更令人惊讶的是,他说话了,说的还是他们能听懂的华夏语。 毕竟这个上半身是一名典型的欧洲男性身体。 声音嘶哑,犹如在沙泣中磨砂,听得人很是难受。 任榆注意到,对方的手指指甲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长。他上半身的身体上有许多伤痕,下半身的鱼尾亦有许多伤痕,可以看出这些伤痕在之前全部深可见骨,但现在已经好得只剩下浅浅的疤了。 “你又是谁?”朗稔紧紧盯着他。 对方虽然没有露出攻击性,但那不断长长的指甲完全可以诠释对方此刻的心理活动。 “我在你身上感受到了熟悉的味道。”被组合的人鱼没有看朗稔,而是看着任榆,眉头似痛苦,又似疑惑。 然而这些情绪却忽然被心中猛然升起的无边杀意给覆盖,这只组合人鱼的蓝色眸子迅速爬满血色,之前人性化的情绪已被杀戮代替。 他生长完毕的爪子轻轻在箱子上一划,箱子如同脆弱的布条般寿终正寝。带条鱼以极快的速度朝任榆冲过来。 然而下一秒,他停住了身形。 任榆唱起了歌,这是朗稔第一次听到任榆唱歌,几乎在那瞬间,他沉浸在了这首曲子里。 随着曲子,他仿佛回到了刚初生的时候,狼妈妈生了三只崽,他是最漂亮也是最健康的那只。 后来他长大,出去觅食,被抓了。 画面一转,他在木桶里绵软无力的哭着,木桶随着水波飘流,偶尔溅起来几滴水花落在他稚嫩的皮肤上。 最后,他被一双瘦弱的双手抱了起来。 他想起了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耳边时时刻刻响着一个带着愁闷的声音:“你别哭了行不行呀……” 无数美好而幸福的画面掠过脑海,朗稔忍不住沉浸在其中,有个带着醉人的笑意,直到—— “醒醒!朗稔!”所有画面消失,一道略显焦急的声音撕破画面传进他人的大脑,朗稔猛的惊醒,双眼对焦,看到脸上带着担忧的任榆。 “我刚刚怎么了?”朗稔一出口才发现他的声音很嘶哑,连忙咳了几声,才恢复原来的音色。 任榆脸色有些奇怪:“陷在我歌声里了。” 朗稔脑子还有点晕,一时没注意到任榆的脸色,他笑道:“那你这歌声还挺厉害,一听之后,想的全是我开心的事。” 任榆没说话,朗稔也不在意,他朝旁边一看,惊了一下:“这么快就把它解决了?” 任榆嗯了一声:“他不是真正的人鱼,不会声波攻击,只会一些蛮力的攻击,如果没有声波攻击他,很难杀了他。但有了声波攻击,他的能力发挥不出一成。” 朗稔朝他比了个大拇指:“那我刚刚要是沉浸在你歌声中醒不过来怎么办?” 任榆面无表情:“被我吃掉。” 朗稔:??? 看着朗稔难得出现的呆样,任榆终于笑了下:“逗你的。” 但你会精神失常,这句话任榆咽回去了。 他又看向朗稔,眉心拧了又拧,想说什么,终究咽了回去。 “怎么了?”朗稔终于注意到他的不对劲。 任榆摇摇头:“走吧。去二区。” 朗稔也不异议,一区的这些东西毁完了,自然轮到二区,也不知道宋净司那边怎样了。 * 二区 分卷阅读97 和一区略有不同,一区都是一个个小房间分开的,二区并没有,是一个开放的类似大厅的空间。 这个大厅里置着许多板床,板床上捆着的全是丧尸。 而在最前面,有个透明的隔开的类似办公室的地方,宋净司推着宋天齐进入当中。 他进入的时候,里面还有个穿白大褂的男人,四五十岁左右,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很是儒雅。 他明显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见到宋净司推着宋天齐进来也不惊讶,只淡淡看了眼宋天齐,挑眉道:“居然把他弄成这样,不错呀。” “王之风呢。”宋净司死死盯着白大褂。 白大褂将手中的试管放下,用帕子擦了擦手:“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向东,是林意的爸爸。” 宋净司皱眉,眼中有意外神色闪过:“林意不是说你被丧尸咬了吗?” 林向东呵呵一笑,他挽起袖子,露出手肘上的一块巨大疤痕:“是呀。” 然而宋净司脸色却猛的一变,不是因为林向东手臂上的伤痕,而是因为林向东整条手臂呈淡青色,血色纹路布满整个手臂。 他再抬头,仔细看向林向东,这才发现林向东的脸色也与正常人不同,带着一种死人的白灰,外加一点青紫。 一个念头自心中升起。 林向东——是丧尸! 第85章 第 85 章 “发现了啊?”林向东看到宋净司眼中的骇然, 挑了挑眉。 宋净司握住轮椅的手收紧,在他的记忆里,丧尸均是没有思维的死物,它闪攻击人,嗜吃人肉,是为病毒所致。 可没有任何一只丧尸能保持理智,甚至还能说话。 “林意能靠着许博怀的手稿研制出疫苗, 我这个当爹的,研制出让我变成高级丧尸的病毒,也不用太惊讶吧。” “现在的我, 不会生病,不会衰老,刀枪不入,你们根本就伤不了我。而且除了肤色不正常之外, 和人没有区别。你不觉得,这便是世人追求的长生不老吗?” 宋净司眸色沉了沉:“那你以何为食?” 林向东笑了, 他将鼻梁上的眼镜取下:“你觉得呢。” 最后一个‘呢’字响起时,他的人已经蹿到宋天齐身前,那只看似普通的人手如同削豆腐似的刺入宋天齐脑袋,将宋天齐提了起来。 咔擦一声, 眼前被血幕覆盖,脸上溅起温热。 宋天齐整个头颅被林向东从脖子拽离,林向东仰起头,任由喷洒的鲜血流进自己嘴里, 他双手抓住头颅,稍稍用力,头颅便被掰开一道缝。 宋天齐眼中还定格在见到林向东时的‘惊喜’,他虽然身体不能动,但意识是清楚的。林向东是他控制的人,也知道林向东是一只人形丧尸,实力高强。 他以为林向东会救他,因为林向东之所以不死也多亏了他,却没想到…… 最后,他死在林向东手里。 挖了一口脑花,林向东皱眉吐出:“太老了,臭的。” “这两颗眼珠倒是不错。”轻轻的一声噗,林向东挖出宋天齐的眼珠,扔进嘴里,嚼的嘎嘣脆。 宋净司扔掉轮椅,从腰上拔出枪。然而,面这一切时,他却不敢轻举妄动。 他的身手并不差,但现在他只有一条胳膊,实力自然要打一定折扣。直觉告诉他,对上林向东,他没有丝毫赢的可能。 现在只希望任榆和朗稔他们赶紧赶过来。而在他们赶过来之前,他得把命保住。 余光看向门口,距离他有三米远。 念头自脑海滑过,便听林向东呵呵一笑:“别想了。” 砰一声,门关了。 宋净司心中一沉,林向东前一秒还在他眼前,后一秒就到了门口并把门关上,他根本就没看出他动过,仿佛会瞬移似的。 “待在这个实验基地的人,或多或少注射过一些药物,那肉吃起来很不爽口。像你爹,不管是血还是脑花,都太老了,还伴着一股臭味。” “不过刚来基地不久,也没注射过什么,想来味道很不错。”林向东舔了舔嘴角的血迹,盯向宋净司的目光越来越贪婪。 宋净司平静道:“你不想知道林意的下落吗?” “知道了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林向东说,“我和他现在走的路不同,他制作出来的疫苗只能解第一级和第二级的病毒,第三级的病毒,他可奈何不了。” “只要我将第三级病毒大规模的制作出来,所有人将会变成我这样,我们国家将成为真正至高无上的国家。” 宋净司嗤笑,这个笑激怒了一直闲散的如同猫捉老鼠的林向东,他脸色沉下来,直接朝宋净司扑过来。 宋净司一直绷紧神经看着林向东,在林向东扑过来的时候他就闪开,并打出一轮子.弹,可子.弹全部落空。 林向东太快了。 几乎在他刚刚往旁边滚去时,林向东就扑了过来,指甲穿透衣料带来的凌厉感让他感到火辣辣的刺痛,引来一片颤栗。 而接下来,他根本就没有余力再次躲避,林向东的手离他脖子越来越近。 宋净司闭上眼睛,等待最终的疼痛。 预料中的疼痛没有袭来,他感沉到自己被拉开,接着砰的一声巨响,随着巨响一同的,还有独属于丧尸的吼叫。 宋净司睁开眼,他的眼前,出现一道壮硕的身影。 他全身几乎赤.裸,仅在下身穿了条短裤,裸.露在外的皮肤全是缝痕,手臂,脚腕,腰际……身上还插着许多管子。 这几乎是一个被拼凑起来的人体。 甚至就连脑袋后方也缺了块,露出里面暗红色、正在跳动的脑花。 “吼!!”背对着宋净司的他朝嘴里发出一道凶狠的嚎叫,过了一秒,他转过头,朝宋净司看了一眼。 饶是心中已经猜到,可当看清楚这张脸时,看着对方血红的眼珠,腐烂的面颊时,宋净司仍然止不信的心中一颤,泪水不由自主落了下来。 “王之风。”他张口,喃喃。 回答他的是一声吼叫。 砰! 躲避不及的王之风被林向东踹飞,落向一旁,将仪器砸得稀巴烂。 “孽障!”林向东满脸阴沉,几乎是气急败坏的吼,“我让人把你破碎的身体收集起来,将你缝合并制成比我还要完美的实验体,你就是这么报答我的!” 王之风不能说话,他已经成为一只真正的丧尸。 林向东虽然已经够强悍,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有缺陷的。他的身体承受不了第三级病毒的多番研制,别看他现在这么正常,时间久了,他的身体早晚承受不住,尽早会消亡。 他是一个失败的完美体,对于林向东来说,这才是致命的。他一生醉于科研当中,一直想为人类多做点贡献 分卷阅读98 ,可惜这个愿望还没实现时,他就被丧尸咬了。 被咬之后的林向东被宋天齐带走,宋天齐给他注射了第二级病毒,宋天齐成功进化。与其他进化体相比,他能思考,也记起生前所有记忆。 第一级第二级病毒是朱伟天联合其他科学家研制出来的,之后,林向东结合两级病毒,研制出第三级病毒的雏形。 光是雏形就让他看上去越来越像正常人类,只要他再努力点,真正的第三级病毒他肯定能研制出来。 多翻研制下来,他才发现如果想制作出成功版的第三级病毒,必须要有一个强悍的容器,而他的身体不行。 所以,有了王之风的诞生。 他生前就是变异体,宋天齐和林向东有意拿他做实验,在他身上成功的研制出第三病毒,然后将第三病毒注入到他体内,如此,只要城他醒来,便将是最完美的人形兵器。 而林向东有能力控制他,是以不管王之风是否能成为人形兵器,他都会无条件的听从他们的命令。 然而,现在王之风本该在容器里好好待着,没有他的命令不会出来,却没想到,此刻王之风居然从容器里跑了出来,还将他视为仇人。 林向东如何不气。 中途就出来的王之风第三病毒的进化显然失败,而他也不可能再成为人形兵器了。林向东眼中满是杀意,既如此,毁了便是。 但在毁了他之前,林向东决定,先吃了宋净司。 他已经有很久没这么饿过了。 林向东要朝宋净司动手,王之风却要保护宋净司。 他现在虽然是丧尸,什么也不知道,但冥冥之中有个念头告诉他,要保护那个人。 死也要保护他。 正是这样一个坚定的念头,王之风一次次阻止林向东的进攻。 如果王之风成功进化,林向东定然打不过他,但他进化在中途跑出来,面对此刻的林向东,根本就不是对手。 不一会儿,王之风身上便缺了条胳膊,他不会痛,却会害怕,害怕自己打不过林向东,身后的人就会被吃掉。 所以他嘴里不时发出一些意味不明的嚎叫,这嚎叫听在宋净司耳里,却是他‘痛’的表现。 宋净司眼中的泪流得越来越急,他想上前帮忙,可王之风和林向东交手的速度太快,他根本就插手不进去。 眼前残肢乱舞,血肉四溅,每次停下,王之风身上必少一些东西。林向东没打算一次性杀了王之风,所以他都没有攻击王之风的头。 只是一点一点将王之风身上配件撕裂。 再一次停下,砰的一声,王之风摔在宋净司身上,此刻,他缝合起来的两条胳膊再次消失,胸腹间少了一大块,里面的内脏都流了出来。 他的眼睛少了一颗,唯剩下的那颗红眼珠盯着宋净司,里面满是残暴与狂乱,但当他的眼珠落到宋净司脸上的泪水时,眼里的情绪多出一丝‘迷茫’、 那一刻,空白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不哭’二字。 他张了张嘴,想要说出来,可是吐出嘴里的却是两声低吼。 宋净司挪过去,将王之风搂在怀里,无视头顶抓来的手,低低道:“傻子。” 第86章 第 86 章 “砰!” “我们好像来得很及时。”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 宋净司抬头, 正看到林向东被踹飞的身体,踹飞他的是朗稔,说话的是门口的任榆。 他们,终于来了。 这一刻,连宋净司自己都没想的是,在看到任榆和朗稔出现时,他心中充斥的安全感。 仿佛只要这两人出现, 什么危险都可以屏蔽了。 “很好,来齐了。”林向东从地上站起来。 他一时不察,被朗稔偷袭成功。 抓任榆进来的事情林向东也知道, 他看过任榆和朗稔的模样,这会儿自然知道这两个年轻人是谁。 蜘蛛母体灭亡时,林向东就知道外面出事了。他并不想探查外面到底发生什么,全副心思都在王之风身上。 只要王之风成功进化, 林向东相信,他和王之风联手, 将能称霸这个世界。就算外面引起异乱的人再厉害,也不及王之风。 却没想到,王之风在察觉到宋净司有危险时,竟然不顾进化的危急关头, 中途跑出来和他做对。 如此一来,王之风的进化亦被阻断。 引起异乱的人,也出现在他面前,竟是这两个人。 “啧。”朗稔甩了甩自己的脚爪子, 他虽然将林向东踹出去,却也受到反震,“这皮够厚的。” “力气不错。”林向东摸了摸自己的腰,“不过,这点力气便想杀了我,你觉得你能成功吗?” 朗稔挑眉:“我一个人不能成功,添一个,总可以吧。” “他?”林向东看向任榆,眼底不屑一闪而过。 “当然不是。”朗稔笑了。 林向东警惕起来。 “嘿,我在这儿呢。”正当他想先发制人时,一道嫩嫩的声音响在头顶。 林向东猛的抬头,与俯冲下来的萨比对个正着。 全身上下被银光包围的萨比犹如一颗银色的炮.弹冲下来,直觉告诉林向东学玩意儿不好对付,他脚尖一点,准备往后躲避。 却在这时,一道无声的韵律响在他脑海,他的动作僵了一下,缓了一秒的他与萨比正面对上。 尖锐的疼痛自脑中喷涌而出,林向东如同一只丧尸般哀嚎出声,接着朗稔森寒的爪子扫过,本以为以他的力量能将林向东脖子给划断,哪想到竟然只在后者脖子上留下一道浅痕。 朗稔默默朝任榆觑过去:“……”耍帅失败。 任榆面无表情,过了两秒,开口:“萨比,别玩了。” 萨比:“这家伙将他身体的细胞全都加强,想要伤到他的皮肤,难。” 所以朗稔的爪子没有划开林向东的脖子。 正如林向东所说,他已然刀枪不入,以他的身体,就算子.弹也奈他不何,普通的炸.弹亦对他没用。 而且他的速度快得能比拟光速,炸.弹投下来之前,他早就跑得没边儿了。 要不是任榆和萨比,想要杀了他,几乎不可能。 不得不说,林向东运气也差。 如果在异乱发生的时候,他就着手逃离,只怕这会儿早就跑得不见踪影。 可惜他太自信,也太自负。 砰的一声倒在地上,林向东那双深沉的眸子渐渐变得死灰,最后再也没有丝毫光彩。 萨比身上的银光消失,它冲进任榆怀里,疲倦的准备打盹儿。 它因为察觉到任榆被种植了东西,这种强烈的被窥伺感让它睡也睡不安稳,是以它强自从沉睡中醒来,与干扰器半智半勇,最后把干扰器干掉。 醒来后 分卷阅读99 它又是杀大熊,又是折磨宋天齐,又是勘察整个地下实验基地,现在又杀了林向东,整只鹅困得不行了。 得补补觉。 任榆的伤也没有痊愈,杀组合人鱼以及林向东时他都动用了声波,而声波是靠他的精神力来施展的,导致这会儿脸色亦很苍白,看起来不太健康。 接下来二区实验的那些丧尸尽皆被朗稔毁灭,这座基地也算是彻底毁了。 最后只剩下王之风,他没有伤到头颅,所以他还没有‘死’。 任榆在旁边看着宋净司将王之风的残肢捡回来,有些不解,他道:“你不是想杀了他吗?” 宋净司浑身都是血,是王之风身上的,他抿了抿唇,道:“你看到林向东了,他虽然是丧尸,可若是不他细看,绝不会有人发现他是丧尸。” 任榆眯了眯眼睛:“你想将王之风制成他那样的丧尸?” 宋净司:“你看那边。” 任榆顺着他的方向看去,看到一个落在地上的液体箱,与一区装实验体的液体箱很像,但要大一些,而里面的液体颜色也不一样。 “刚刚王之风就是从里面跑出来的。” 他艰难的说:“在你们来之前,王之风为了救我和林向东动手,他的身手强了很多。而且他不像普通丧尸,他有意识,否则不会救我。” “如果他继续待在里面,会不会就会变成像林向东那样?” 他也不指望任榆回答,自言自语说:“应该会吧。而且疫苗制作出来,说不定到时候他吃了疫苗就会变得正常呢。” 宋净司将王之风残缺的身体拖起来,放进液体箱,王之风挣扎不已,宋净司赶紧按住,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只说:“待在里面。” 王之风不再挣扎。 宋净司又将他缺失的手臂以及流出来的内脏一股脑的塞进去。 液体箱上面还有许多管子,而且液体箱是放在旁边的银台上的,银台上还有许多按钮和凹槽。那个凹槽与液体箱等同大小。 想来是王之风听到动静,在液体箱里挣扎,将液体箱挣扎在地上,最后把液体箱的盖子打开蹿出来。 也幸好他没将整个箱子打破。 但他根本没那个力量将液体箱搬回银台上,恰好朗稔消灭完一区丧尸走进来,见状挑了挑眉,不用问都知道宋净司在做什么。 他和任榆对视一眼,任榆垂了垂眼眸。 朗稔明意,上前帮宋净同将液体箱抬上银台。 基地还有科学家,这些都是被宋天齐植入蓝色蜘蛛控制住的,现在宋天齐和母体都死了,他们也自由了。 宋净司找到一位他曾经认识的科学家,一直以为这位科学家死了,却没想到他被宋天齐抓了控制起来。 关于银台以及液体箱的操作他都不懂,所以他请来这位科学家。他什么也不想,只想王之风‘活’过来。 至于具体怎么操作,这些便不关任榆和朗稔的事了。 在这个基的西角,那里关着一群丧尸及丧尸动物,这些都是进化成功的。 宋天齐自己在研制一些攻击力强的丧尸及丧尸动物,他也会让人在外面抓一些丧尸或者丧尸动物进来,让它们吸入第二级病毒,成功后就种植控制蜘蛛,种植成功后便会听从他的命令。 蜘蛛母体灭亡后,它们失去控制,闻到新鲜血肉的味道,开始攻击围守它们的人。 任榆和朗稔赶到时,已经死了好些人,这些数量也不是太多,之前大批量的丧尸攻城的时候全被任榆解决了。 这一次,任榆花了两颗星光丸将这些消灭的七七八八,而剩下的,却被突然出现的大批军人解决了。 任榆和朗稔直接愣了。 而这突然出现的大批量军人带头的,正是冷峰。 “朗哥!小榆儿!”从这些人的后面,挤出三个人。 ——苏术、孟元白、付晓晨! 三人扑过来,激动的跟个傻子似的。 “你们……”饶是震定如任榆朗稔,这会儿也都有些懵逼。 付晓晨赶紧将脖子上的东西取下来,朗稔定睛一看,正是他当时被种植控制蜘蛛时留下的任榆送给他的鱼鳞。 他当时是为了不想让宋天齐因为这片鱼鳞而猜想任榆的身份,所以故意留下的,没想到会在付晓晨手里看到。 “它怎么在你手里?”朗稔拉过人鱼的守护,顺手挂在脖子上。 任榆:? “说来话长……”付晓晨满脸都是土,刚冒个头就被孟元白擒开,“既然话长就别说了。” “我们进入一座山,在山上发现有座木屋,暂时休息了下。接着遇到只兔子,然后在兔子脖子上发现戴着它。”孟元白指着人鱼的守护说。 苏术接道:“当时我们就知道你们出事了。你平时对它可宝贝了,怎么可能会把它扔掉。” 付晓晨不甘愿被冷落:“靠我才把它取出来的……我们后来遇到冷上校,他说收到一个消息,发现一座地下实验基地,说有人特意在里面制造丧尸。我们根据这块鱼鳞莫名其妙的就感觉到你们会在这个实验基地里,所以就来了。” “要不是有我们,冷上校他们也不一定能这么精准的找到实验基地呢。” 几人噼里啪啦的将来到这里的过程说了,任榆和朗稔这才明白。 冷峰走过来,他们走的是另一条道,这条道并不安全。之前任榆和朗稔进入的那条道,是特意为宋天齐开的道,那条道没有丝毫危险。 “你们知道这里面什么情况吗?”冷峰也不多说什么,直入主题。 任榆和朗稔笑笑:“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可爱们,土豪进入收尾阶段了嗷,感谢大家的支持,么么哒o(* ̄3 ̄)o 第87章 第 87 章 冷峰他们来的正是时候, 实验基地里那些曾经被控制投降的人自然交给他来处理。 不过—— “速度要快点,半个小时内必须撤离,这座基地有自毁程序,时间只有十分钟,我尽力只能改成半小时。”任榆说。 冷峰心中一凛,不再拖延,带着人顺着任榆和朗稔刚刚出来的通道进入。 他刚走两步, 又返回,拍了拍任榆的肩膀,眼中似有泪涌动:“我以为你……” 任榆笑了笑。 冷峰深吸口气:“我替基地幸存下来的人向你说声谢谢。” 任榆摇头:“顺手而为。” 冷峰似乎还想再说什么, 最终只是再度拍了拍任榆的肩膀,又对朗稔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朗哥,小榆儿,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苏术凑过来。 他们来这里的目的本就是为找任榆和朗稔,三人坚信, 任榆和朗稔不会有事,现在遇到他们,又发现他们没事,目的完成 分卷阅读100 , 不想再去基地见识见识了。 朗稔问:“其他人呢?” 苏术答:“基地危机破除后,冷上校重整基地,大部分的幸存者没有逃离太远,听到消息后, 又回了基地。” “我们当时逃得快,前几天才得到消息,我们几个跟着冷上校过来,念之他们重回基地了。有张哥俊青唐厌在,他们很安全。” 朗稔点头,看了眼任榆,说:“回基地。” * 时隔半个多月,再次见到任榆和朗稔,纪念之与彭大春哭成泪人,小夜希也不认生,抱着任榆哇哇大哭,边哭还冒鼻涕泡泡,本来挺伤感的气氛,被小夜希突然爆了的鼻涕泡泡弄得大家哭笑不得。 一番诉说,彭大家给任榆和朗稔做了好一桌子菜,只有他俩能吃,其他人都没份儿! 知道任榆喜欢喝奶粉,特别有爱的给任榆泡了一大杯奶! 接着在基地里执勤的张岩和俊青得到消息,立刻也跑了过来,见面之后自然又是一阵唏嘘。 林意已经被安全送到帝都基地,经过实验,他制造出来的疫苗能解病毒,帝都掌权者正在紧锣密鼓的将疫苗大批量制作出来。 也幸好疫苗制作出来了,最先投递的便是大海。 在之前,又有好几个临海城市被海里生物团灭。 这个世界在慢慢恢复。 那个地下实验基地最终自毁,沉入地底,冷峰将那些解除控制后投降的人全部带到帝都,等待掌权者的决裁。 因为进入实验基地内部,冷峰自然也遇到了宋净司,得知了一切,病毒是谁散发的,以及第三病毒的事。 幸好,第三病毒的完成体并没有面功,宋净司用生命保证,才让冷峰没有当场将王之风灭杀。 但他将宋净司以及王之风,一同运上帝都。 从宋净司口中得出,当年授权建立实验室研制不老药这个项目的,不仅仅是宋天齐,还有两个在帝都有实权的人。 但他们的出发意是好的,可后来不受控制,没想到秦教授研制出这么恐怖的病毒。 三个当机立断将项目中断,参与这个项目的所有人全数灭杀,却没想到宋天齐私心的,瞒过所有人,将病毒的数据尽数留了下来。 那两个授权者也不知道,现在宋天齐死了,虽然一切事情都他搞出来的,但那两个执权者亦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虽不至死,但也不能再站在高位之上了。 冷峰很忙,忙得昏天暗地,但在忙当中,他没忘记向上面说起任榆和朗稔。这场末世,如果没有任榆和朗稔,或许永远不能结束。 甚至有可能如宋天齐所想那般,所有人类变成丧尸,成为他的囚徒。而他,将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 世界在慢慢的恢复秩序,疫苗投放出去,丧尸及丧尸动物一一倒下。国家派出大量军人,将这些不再有威胁的丧尸及丧尸动物毁灭并焚烧,确保不再让病毒有丝毫留下的可能。 半个月后,任榆等人被国家掌权人派人接到了帝都。 任榆和朗稔本不打算去,任榆想回大海看看,但他很清楚,这场末世纷乱,如果真要说,他和朗稔确实功不可没。而且他和朗稔的特殊性,掌权人定然也知道了。 如若他们不去见一眼,对掌权人来说,这是一种不尊敬,亦是一种挑衅。 于他们来说,不是好事。 再有则是掌权人前来接他们时,不忘把苏术等人一并接过去。 说明掌权人对他们的关系很清楚,将他们一并接过去,也有威胁意味在当中。 既如此,这趟北上之行便不得不去了。也不见得是坏事,他们正好可以为纪念之等人谋取一些便利。 世界将恢复如初,未来如何,还不知道,有条件下,能谋取一些便利便谋取一些吧。 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下了直升机后,他们被领进一座气势恢宏的建筑之内。 带领他们前行的人对任榆等人很尊敬,一直耐心的替任榆他们介绍这里。 这座建筑,便是掌权者以及国家几位话事人现在处理政事的地方。 里面戒备森严,随处可见军装之人,几乎是五步一个兵,这些兵目光锐利,身上正气萦绕,隐隐能闻到血腥之味。 不上五步一个兵,几乎是每百米一个岗哨,一路经过严格盘查后才到达一个空旷却装修精致大气的大厅内。 陆远安将任榆等人带到这里,道:“任先生,朗先生,你们先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去通知总理。” 任榆和朗稔点点头,陆远安又抱歉的朝他们笑了笑,随后向左边走去。那里有扇大门,大门前守着两名军人。陆远安出示证件获得批准后,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呼……” 待到陆远安进入大门后,纪念之才将口中憋住的那口气给吐出来。 “妈呀,这里太严了,我感觉我要是多喘口气儿就得被抓起来。”纪念之拍着胸口说,面对丧尸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大的紧张感。 “瞧你那点儿出息。”苏术飞给她一对白眼。 “朗哥,小榆儿。”苏术凑过去,“总理找我们到底啥事儿?” 之前在路上的时候也没找到机会问。 朗稔:“不会是坏事。” 过了一会儿,任榆将小夜希塞给彭大春,彭大介刚刚接过小夜希,大门就打开了。陆远安走过来:“任先生,朗先生,总理请你们进去。” 说完又对苏术等人微笑道:“几位先在这里坐一下。” 在众人忧切的目光中,任榆和朗稔进入大门之乎。 出乎意料的是,大门内的空间很小,大概五十平左右,装修的算不上豪华,却很大气朴素,令人观后生出好感。 窗墙边放着一个书柜,上面装满书,书柜前面则是一个办公桌,办公桌后面坐着一个大概六十岁左右的男人,头发有些微白,神情虽慈和,但身上隐约传来的威严却掩盖不住。 这便是整个国家掌权者,原敬平。 房间里看似除了他之外没有别人,但任榆不用精神力探查都能感受到房间里隐藏的其他气息。 “小任,小朗,快到沙发上坐。”见到他们,原总理脸上露出一丝和蔼的笑容,“我这么称呼二位,二位不介意吧?” 任榆和朗稔摇摇头。 对于眼前这个人,两人并没有恶意,这位总理自上任以来,立志让国家富裕起来,不再有人受贫苦之痛。他也做得很好,在他上任的这些年来,国民的整体生活水平确实有提升。 末世爆发后,也是他下令将所有军队组成897希望特战队,尽最大可能救助幸存者。 无论怎样,这个年近半百的男人,值得让人尊敬。 任榆和朗稔在沙发上坐下,原敬平从办公桌后起身,来到两人面前。看着二人, 分卷阅读101 一时之间没有说一个字。 两秒后,这位国家的掌权人朝二人深深的弯下了腰。 任榆和朗稔几乎是在瞬间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这个礼,你们受得。”看着两个年轻人脸上闪过的些微局促,原敬平在心中感叹,果真是心善之人,“谢谢你们。” 知道任榆最不耐烦应对这些,朗稔拉着任榆往旁侧了侧,说:“总理不必如此。” 原敬平摆摆手,制止朗稔接下来的话:“我这礼,是代万千民众向你们行的,没有你们,这场灾难能不能停止,是个未知。” “你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原敬平心中有些激荡,这场灾难,止于眼前两上年轻人之手啊。 “但是,”他沉下声音,“你们的英雄之举,我不会向世人通告,也就是说,没人会知道是你们救了这个世界。” 朗稔一怔,他和任榆对视一眼,还以为是什么事,万万没想到对方会这么说。 朗稔笑了笑:“总理觉得,我们像是希望被世人感恩戴德的人吗?” 任榆补充:“而且,您此举不正是为了保护我们?” 原敬安看着两个年轻人,心中那块悬起来的石头落了下来。 片刻后,三人笑了起来。 第88章 第 88 章 苏术他们在外面大厅等了足足一个小时, 才看到大门被打开,任榆朗稔和一个六十岁左右的男人走出来。 这个男人的脸,末世之前,经常在电视上看到。 坐着的几人全部站起来,不由自主挺直脊背迎向三人。 原敬安将土豪鱼队的资料看过,自然能将这群人一一对上号,他每个人都打了招呼, 这让苏术等人有点受宠若惊。 最后,原敬安还抱了抱小夜希,看着小夜希, 这位日理万机的总理眉间的褶皱不知不觉散开:“夜希,这名字取得好。” 他抱着小夜希,转头对任榆道:“你放心,这个在灾难中唯一出世的小家伙, 定会得到最好的照顾。” 除了任榆和朗稔外,所有人都懵了, 总理这话啥意思? 他们想问,但又不敢问,只频频拿眼睛看向任榆,任榆却没理他们, 只朝原敬安说:“谢谢。” 原敬安把小夜希还给任榆:“我还有事,远安会带你们去休息。” 陆远安不知从哪冒出来,领着众人离开,原敬安等他们的背影消失后, 回到办公室。 没过多久,陆远安进来,原敬安抿了口茶:“都安顿好了?” 陆远安点头,过了两秒,他迟疑的问:“总理,他们……答应了?” “如我所料。”原敬安咳了一下,摆手制止想要上前来的陆远发,“这两个年轻人身份了不得,实力了不得,人品也了不得。” 陆远安有些不解:“总理,您就这么相信他二人吗?万一他二人有什么异心……” “远安。”原敬安目光落向他,“在你看来,任榆和朗稔是什么人?” 陆远安愣住,好一会儿才艰难了声:“……好人。”如果不是此二人,宋天齐的阴谋会得逞,他们能否抗得下去两说。 陆远安心中思绪纷飞,便听总理说:“那你说,这两个人好人就因为不是真正的人类,我就要杀了他们以绝后患?” “何况,你觉得能杀得了他们吗?” 陆远安沉默了。 因为任榆二人太过强悍的实力,有好几个话事者说留下二人危险太大。如果这二人要做什么不利的事,没人能阻拦。 所以有人提议杀了两人,而且不在少数,主张留下两人的,寥寥无几。 最后,是总理抗下一切压力,有了今天这次谈话,也有了如今这个结果。 而且他深知总理心思,总理将任榆和朗稔的队友一并接过来,不是威胁,反而是保护。 因为将剩余的队友留在W市的基地,那些执意要杀任榆和朗稔的话事者,只怕会将这些队友抓起来,用于威胁任榆和朗稔。 “远安,当发现有不可制因素时,第一想的,不是毁灭,而是接纳,懂了吗?” 陆远安头,这下懂了。 之前其实他也是同意其余几个话事人提出的决断。任榆和朗稔实在太强,且他们不是人,如果哪天厌恶人类,如宋天齐一般想要灭绝人类,掌握人类世界的话,以他们的能力,谁能阻挡。 为了将危险扼杀摇篮,自然要在危险初露端倪时将之灭掉。 但是听了总理的话后,他才发现,他错了。 原敬安拍了拍他的肩膀:“去忙吧。” * 虽然不会向世人公布任榆和朗稔的功劳,但是高层都知道他们做了什么。而且在原敬安的压制下,那些想要提议将任榆和朗稔处理掉的话事人也知道想再杀掉任榆和朗稔很困难了。 之前原敬安和任榆二人谈话时,也向二人透露过许官位财富的意思,任榆二人自然拒绝。他俩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 不过他俩也与原敬安说好,苏术等人的安排得靠他。原敬安知道两个年轻人是真的不想享受国家给予给他们的利益,对于任榆提出的安顿苏术等人自是满口答就好。 他也将任榆二人的决定告诉那几位话事人,话事人们不相信,既然不能杀,那就招,把人招过来,替国家做事,享受国家的益与服务,给予权利与地位,笼络人心。 这样就不用担心任榆和朗稔会做什么不利的事情。 如此这般,导致接下来任榆和朗稔被好几位话事挨着挨着召唤见面,他们可以在背后提议杀了任榆和朗稔,但面对面和任榆朗稔对上时,没有一个敢露出杀心。对任榆和朗稔特别热情。 不过对于他们许诺的高官厚禄,任榆和朗稔明确拒绝了,向所有人表示他们只是普通人,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 这些人无法,只得眼睁睁看着任榆和朗稔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尘埃离去。 很快,苏术等人在原敬安的示意下安顿好,将他们就近安顿在帝都,每人给予新的身份,挂在政.府,享受国家的福利。 也就是说苏术等人,成了公务员。 而且还是什么都不用做,每天清闲玩耍都能领取福利的公务员。 这样的安排,对苏术等人来说是最好的,任榆和朗稔也很满意。 末世前,苏术纪念之唐厌彭大春付晓晨都是普通人,现在世界重启,就等秩序重新恢复,到时候他们可以恢复以前的生活,而且有了国家这屋保障,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会再为生计而发悉奔波。 这就是任榆和朗稔替他们争取到来的,他们也很清楚。 至于孟元白,直到此时,任榆才知道孟元白的身份也不凡,他的爷爷是位退体的老将军。孟爷爷一生只有一子,就是孟元白的父亲,他妻子早逝 分卷阅读102 ,对这个儿子很是严格。 本想让儿子如他一样从军,但孟元白的父亲于从军一事很抵触,因为孟奶奶就死在一次任务中,孟爷爷也是一次援非任务中失去一腿。所以孟爸爸死活不从军,孟爷爷无法,后来也想通了,确实不想让自己儿子英年早逝。 后来孟爷爷退体归隐,带着孟爸爸到南方一个城市生活,孟元白出生的时候,孟爷爷还活着,偶像会教孟元白一些强身健体的功夫,不指望他从军,只是想让他身体健康,遇上危险有反抗之力。 所以末世后,孟元白活了下来 。 只是末世降临的太过突然,孟爸爸为了救孟妈妈被咬了,孟妈妈又为救孟元白而亡,朗稔遇到他的时候,孟元白刚刚将孟妈妈头颅斩下,将孟妈妈埋下。 当时的他萌生死志,丧尸来袭时,完全不顾自己会不会被丧尸咬,一个劲儿的杀丧尸。 也是他运气好,朗稔带着苏术纪念之出现,将他救了。后来经过三人开导,孟元白总算将死志按下。 如此,他们一行四人一直在末世中结伴而行,直到遇到任榆。 现在得知孟元白是孟将军后代,国家更不可能亏待他,对他也另有安排。 还有就是小夜希,小夜希亲任榆,无论多久不见任榆,一见到任榆就会对他笑,粘他粘得紧。 任榆本打算亲自将她养在身边,但是他要回大海看看,而且他到底是男人,照顾一个孩子也不能照顾得太好。 苏术纪念之也都是年轻人,未婚,也不适合带孩子。彭大春倒是合适,可秩序恢复后,大家的生活将步上正轨,唐厌眼睛不便,彭大春也要照顾唐厌,到时候也没有多余的时间来照顾小夜希。 所以在之前与原敬安商讨时,原敬安主动提出把小夜希交给国家养。毕竟小夜希是特殊的存在,她是末世里唯一一个出生的婴孩。 她的出现,见证了末世的残忍可怕,却也给末世带来新的希望。 张岩俊青二人,随着大量的军人到达前线消灭残余丧尸,重建城市,等一切平息后,他们也会得到相应补助。至于以后,他们是否要继续做军人,还是卸下军装做回普通人,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大海恢复干净,但是大海里布满因投入疫苗而死去的海生物尸体,如果任由它们尸体在海洋里,海洋永远不可能恢复干净。 本来这个时候任榆就想回在大海看看,但朗稔要跟着他一起,他又怕海里尸体太多,对朗稔不好,是以他只得暂时按捺住心思,等待尸体全部清理干净再回去也不急。 几个强国联合,耗费无数人力、物力、财力,最终制作出一个高科技工具,这些东西一入海,就会发生一种异动,海底的尸体在这股异动中,全部化为齑粉。 待海水彻底变得干净,世界秩序重新恢复如初,一座座城市开始恢复运行时,人类也开始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时,时间已过一年。 这一年里,大家一起住在原敬安给他们安排的一栋四合院内,现在听说城市已经复建好,也到分别的时候了。 这一年里,任榆和朗稔也告诉了几人的真身,当大家伙儿知道他俩的身份时,并没有太大惊讶。 其实心里已经有所猜测,所以并不惊讶。 本来大家伙儿其实不太想分开的,可他们都知道任榆要回大海看,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他们早晚也得分别。 不过,分别也是为了未来的团聚。大家伙儿吃了一个有些伤情的离别餐,随后一个个离开。 唐厌和彭大春选择留在帝都,他们对于鸿沟村没有半点留恋。原敬平得知他们选择后,在帝都拨了套房子给他们,也算是让他们有了个安居之所。 苏术和纪念之是同城的老乡,他们打算回U市。两人在U市各得一套房,还是邻居。 至于付晓晨,他本来就爹不疼娘不爱,也不打算去找他那对不负责的父母是否还在世。他一个人,在哪都能生活,所以他选择回到他末世前的家。 他离开的时候,M市毁的也不是太坏,他的家应该也好好的。 临走的时候,付晓晨拉着任榆走到一旁,神神秘秘的说:“小榆儿,你就是我一直要找的那个少年。” 任榆:“?” 付晓晨却不再说了,只对他咧嘴笑:“我果然是个福星。” 待所有人离开后,最后任榆将小夜希送走,他和朗稔往大海而去。 这一年里,为了能跟任榆一同回大海,朗稔苦练水性与泳技,瑞的他敢自豪的说。 他,就是世界上最强的游泳健将! 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边,朗稔见着这无边无际的洋,咽了口唾沫:“小榆仔,你告诉我,你家在哪片海域?” “不知道。”任榆摇头,“下了水后,我会凭感觉感知。” 朗稔:“那你觉得,从这里下水,到你家,得多久?” 任榆想了想:“估计要半年。” 朗稔:“……” 任榆斜看他一眼:“怕了?” “怎、怎么会!” “那走吧。” 任榆朝他伸手,金色的阳光从天际洒下来,落在任榆眸子里,洒下星星点点的光芒,令那双眸子漂亮的不可思议。 朗稔叹气,算了,谁让他对这个少年没辙呢,半年就半年吧。 正任榆说了,萨比还有种种子,只要结出果子,他吃一颗下去,就能保证在水里呼吸一个月。 朗稔伸出手,握住这只修长有力的手,两人一跃,跳进了这片大海。 不远处有人看到,尖叫:“有人跳海了!!!快来救人!” 许多人围过来,只看到微风拂过海面的粼粼波光,哪有什么人。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小可爱们,土豪鱼在这里就正文完结了,感谢所有宝贝这一路下的陪伴,感谢评论砸雷送营养液的宝宝们。爱你们,么么哒。 接下来是番外哦,关于海里的生活,二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个能力写,毕竟对于海洋方面,二方两眼一抹黑,不会我会试着努力写写,看能否写出来。 但是小榆仔和朗哥儿的陆地同居生活二方肯定会写哒,都是一些琐碎而又甜蜜的小事。 正文没有撒多少狗粮,番外二方会多多撒滴! 再次感谢所有支持二方的小可爱们,向你们比颗大心心,么么哒(~o ̄3 ̄)~ 第89章 番外1 朗稔以为任榆说的要在海里游半年才能到达他的家乡是任榆骗他的, 可他万万没想到,任榆并没有骗他! 足足在海底游了五个多月,朗稔才从任榆嘴里听到‘到了’二字,那一刻,天不怕地不怕的朗哥禁不住落下两行心酸泪。 再看看自己身上这套衣服,这是他在海里换的第五套了。前 分卷阅读103 几套衣服已经被腐蚀的不成样子。 再看任榆,越靠近家乡, 他鱼尾的颜色越浓郁,到最后,竟能将周围三米空间映照成一片蓝色。 五个多月的□□, 任榆非但没有任何虚弱的样子,反而看起来非常强壮。再看朗稔,身上的肉似乎都瘦了一圈,被任榆用鱼尾卷着, 张开四肢,生无可恋的搭乘任榆牌顺风车。 不一会儿, 任榆把朗稔拉到身边,递给朗稔一块处理好的鱼肉:“马上就要到了。” 朗稔要死不活的枕在他肩上,哪里还看得出在陆上的威风,有气无力的吞下任榆喂给他的鱼肉。 “唔……”他眼睛亮了, “还挺好吃的。” 任榆笑了笑。 “我要亲亲。”朗稔在任榆脖子上蹭了又蹭。 交错的脖颈间有水流滑过,朗稔很不爽的嘀咕。 任榆听到他的嘀咕声,有些好笑,倾身在朗稔唇上触了触。 察觉到任榆要离开, 朗稔迅速伸出狼手揽住任榆脖子,将后者压下来,狠狠亲向任榆唇。 不亲凶一点的话,顺着水流任榆就会飘开,朗稔深有体会! 任榆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在自己唇上肆意的家伙,不是没有力气了吗!怎么这会儿…… 想要敲两记,又不忍,最后只能回揽朗稔,主动送上热情的回应。 亲亲够了之后的朗稔忽然就恢复力气,一路和任榆欢天喜地进入任榆的家乡。 任榆带着朗稔去了他以前的洞穴,因为有个人类母亲,所以他的洞穴要比其他人鱼的洞穴更人性化。 任榆指着那洞穴内空了的池子,说:“以前我在这里面养了许多牙签鱼,我就经常在里面玩耍,让牙签鱼给我洗澡,它们很厉害,总能把我清理得干干净净。” 朗稔看向池子,仿佛间,他看到任榆化成人鱼的样子在里面无忧无虑的游弋,一群小小的牙签鱼追随着他,偶尔会有其他年轻人鱼过来找他玩耍…… 任榆向朗稔一一介绍他家,介绍完之后,他又从一个隙缝里拿出一个铁盒子,打开铁盒,从里面拿出一个音乐盒。音乐盒已经很旧了,金属的外表已经痒化。 看到它,任榆笑了,他打开,朗稔这才发现音乐盒里面镶嵌着一张照片,上面是一对漂亮精致的男女。 朗稔心中有了猜测,果然,他听到任榆说:“这就是我爸爸妈妈。” 当初末世发生太突然,任榆匆忙逃离,来不及带上这个音乐盒。还以为有可能会被变异生物将家乡毁得不成样子,音乐盒自然也会没有。 没想到家乡并没被毁坏,所有人鱼的洞穴都还好好的,除了没有人鱼外,与以前没两样。 朗稔仔细打量任爸任妈,任爸面容清俊,任妈面容秀美,任榆长得像任爸,但又遗传了任妈那双好看的眼睛,算是集齐二人的优点。 “爸,妈。”任榆拉着朗稔说,“他是朗稔,和我们不一样,不是纯粹的人类,是狼人。现在……” 说到这里,任榆脸上爬上些许红色,但他还是坚持把话说完:“他是我的伴侣。” 朗稔心中一荡,一把搂过任榆,对着照片上的任爸任妈就喊道:“爸,妈。” 任榆:“……” “你们放心,我以后会好好照顾小榆仔。”朗稔就差拍胸脯了。 任榆乜了他一眼:“谁照顾谁?” 朗稔理直气壮:“在水里你照顾我,到了岸上我照顾你,咱俩正好互补!” 听了之后,任榆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朗稔就喜欢看任榆对他无奈的样子,他咻的凑过想亲任榆,任榆尾巴一甩,人就游了出去。 朗稔:“……”错失良机呀。 后来任榆又带着朗稔去了长老爷爷的洞穴,以及看着他长大的其他长辈人鱼的洞穴,一是为了拜祭,二也是为了向他们介绍朗稔。 在任榆家乡逗留近三个月,确定没有幸存下来的人鱼回来,任榆只得收起心中的失落,与朗稔返回地面。 毕竟他能在地面上一直生活,但如果朗稔一直在水中生活,短时间还好,时间长了,他的身体迟早受不住。 待他们上岸时,陆地上已经过去一年多。 末世结束后,国家将国历取为新历年。当初任榆和朗稔回大海的时候是新历一年二月十三日,现在回来,已经是新历二年十月一号,国庆节。 回程的时候,任榆和朗稔是边游边玩,他们顺便游去了其他国家玩玩,所以耽搁到现在才到达华夏。 人类是很强大的物种,哪怕两年多前经历过那场可怕的灾难,当末世结束后,他们很快抛却当初的恐惧害怕,开始新的生活。甚至,对现在对未来更加热情。 也更加明白,生命是有多么珍贵。 两年过去,华夏人口由原来的不到三亿人口,增长到现在的五亿多,相信过不了几年,华夏就会恢复末世前的繁华。 任榆和朗稔选择上岸的地方是三亚,现在是国庆,和末世前一样,国庆是全国放假日,也是全国的旅游黄金周。 虽然人口比之前少了很多很多,但是这一周,来三亚旅游的人仍然不在少数。 少滩上到处都是游玩的人,大部分是一家人,尤其是一两岁的小孩,有很多。 海面上有不少年轻人冲浪,踩着冲浪板顺着海面游滑,别提多刺激了。 楚阳泽是一个人来三亚旅游的,他和女朋友分手了。女朋友是在末世的时候认识的,那会儿他救了女朋友,两人一起共患难。 本以后末世之后,两人能顺理成章的在一起,结婚组建家庭。可不知怎的,他和女朋友之间的感情却越来越淡。末世时,因为对抗危险,两人之间的一些差距还不明显。 现在,两人之间的生活差距越来越大,勉强在两年多,最终女朋友提出分手。 ——“我觉得我们更适合做哥们儿。”这是女朋友提出分手时向他说的话。 楚阳泽知道女朋友说得很对,可他心里仍然很难过,算上末世时间,他们在一起已经有三年。 就这样分开,心里跟刀割似的,他明白女朋友既然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不能拒绝,只得默默点了头。 正好国庆,他就来三亚旅游,票是他早就买好的,豪华双人游。当他向女朋友说不要浪费票时,女朋友说他们已经分手,让他一个人来,说不定还能在三亚遇上自己的真命天女。 楚阳泽只得苦笑,一个人沉闷的来到三亚,每天都在海水里泡着。 这会儿冲到至高点时,透过洒上来的水花,他看到水下面似乎有什么在游动。 这两年多的平静生活没有让他将末世中训练出来的警觉丢掉,他相信自己的眼睛。 水下面有东西! 难道是鲨鱼? 楚阳泽冲到海面,将腰上的匕 分卷阅读104 首抽出来。末世虽然已经结束,不过楚阳泽身上带把刀的习惯并没有丢掉。 他去哪都会带一把小刀。 这个原因女朋友向他说过多次,让他不用那么紧张。他也想改,却改不了。 楚阳泽死死盯着前方的海面,水里的东西越来越近,他握着匕首的手也越来越紧。 就在他准备跳下水先动手时,却见那两道影子忽的钻出水面,楚阳泽瞪大眼睛。 卧槽,居然是人! 楚阳泽迷茫了,这两个人为什么不带任何潜水用具就游那么远,不怕出问题吗?! 他脑中有些纷乱,但紧绷的身体却慢慢松懈下来,因为一时惊诧,是以他没有看到,蓝色的海水下,一道浅蓝的鱼尾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双修长的腿。 “请问,这里是哪?”楚阳泽看到那个光头青年问他。 楚阳泽愣了下,然后疑惑道:“这里是三亚啊,你们难道不是来这里游玩的?” “是是是,当然是。”光头青年立刻回过神来,咧出一口大白牙,“我俩游得太远,一时脑子都有点懵,别介意哈。” 接着楚阳泽看到这两人往岸上游,隐隐约约,他听到光头青年兴奋的声音:“小鱼仔,我们到三亚了!!” 浪声太大,他不太敢肯定听到的是这句话。 不过前一句他听得很清楚,居然有人名字叫小鱼仔,要不要这么奇葩。 任榆和朗稔上了岸,任榆拿出身份证和钱,新历一年的时候,任榆和朗稔的新身份证就办下来了。 朗稔去订了间套房,然后扎进房间里,拉着任榆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 之后搂着任榆在床上沉沉睡去。 睡之前不免替自己心酸,他已经有近两年时间没碰过软软的床了!! 任榆其实不太困,他看着将自己搂得紧紧的男人,眼中满是柔光。这个男人,因他想要回大海的家乡,执意跟着。不是任何人都有在深深海底待近两年的勇气。 伸出手,任榆摸了摸朗稔光溜溜的脑袋。其实之前朗稔头顶有长头发,任榆觉得他还是光头好看,而且光头摸起来也挺舒服,嘀咕一句被朗稔听到后,就一直保持着光头形象。 悠尔,朗稔睁开眼睛,哑声道:“再这样直勾勾盯着哥看,哥不介意这会儿在床上陪你玩玩。” 任榆:“……” 第90章 番外2 末世前, 朗稔一直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就为了躲避军方的通缉。现在他的罪名自然早就被军方洗清,是个没有任何案底的社会好青年。 他和任榆在三亚玩了好几天,然后坐飞机去到朗稔长大的地方林城。 养父养母被他悄悄的合葬在一起,朗稔也带着任榆去拜祭养父养母,搂着任榆特别自豪的对两老说:“这是我媳妇儿。” 他拉着任榆坐在墓碑前絮絮叨叨许久,直到夜幕降临, 才带着任榆离开。 其实朗稔有想过去找找狼爸狼妈,转念一想,这么多年过去, 只怕他们已经没了。 末世后,有些城市被破坏的很彻底,有些城市则相对要好一点,林城便是这些相对较好的城市之一, 几乎只需要清理一下,不需要重建。 办理了一些手续, 朗稔拿到他曾经的家的钥匙,房产证等一些重要证件也重新回到他手里。 就这样,他带着任榆回到阔别已久的家。 家里堆积许多尘灰,朗稔花了一天的时间搞定, 又将老化的电线变旧的家具全都换掉,除了养父养母那间卧室没动外,其他几乎全部动了。 三天后,整个房子焕然一新。 这里也成了朗稔和任榆的家。 当家收拾好后, 朗稔就迫不及待的拉着任榆走进民政局。 末世前,同性恋一直受到世人异样目光,这么多年来,虽然同性恋越来越多,大家已经见惯不惯,可同姓婚姻法一直没有出来。 经历过末世,世界重启后,华夏终于抛弃那点传统的守旧观念人,将同性婚姻法颁布出来。 华夏,也终于成为恋爱婚姻自由的国家。 其实想想也是,末世都经历过了,在这个末世当中,什么没经历过?现在末世过去,一切重新开始,那么同性能合法结婚,享受公民婚姻法的保护,不也是一个新的开始么。 其实新历一年的时候,同性婚姻法就已经合法。那个时候朗稔就想结婚,可任榆说没有见过双方父母,所以不能结婚。 朗稔听后,只得打落牙齿和着血吞,每天抱着任榆亲亲啃啃。有时候实在忍不住想进行最后一步,一看任榆那茫然的眼睛,又觉得自己是禽兽。 因为按照人鱼族的年龄来算,那个时候任榆还没成年,还差几个月。 朗稔只得忍忍忍。 现在一切都收拾好,朗稔怎么可能还忍得住,结婚后,他就可以对任榆这样那样啦! 在民政局里众工作人员的祝福下,两人露出笑容,咔擦一声,笑容定格,他们的照片贴在红本本上,盖上红戳戳。 旁边还有好几对同性恋人来结婚的,末世当中,死的最多的是老人、女人、小孩,大多数活着的是青壮年男性。 换句话来说,华夏现在男多女少,所以导致同性相恋大大增多。 工作人员笑着对任榆和朗稔说:“你们这一对是我今天接手处理的十三对当中最俊的一对。” 对于工作人员的赞美,朗稔毫不谦虚的接受,也不介意大伙儿看着,侧头在任榆脸上啾了一口:“没办法,我媳妇儿长得贼俊。” 任榆:“……” 众工作人员:“……” 旁边来办理手续的夫夫:“……” 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 任榆闹了个大红脸,恨恨瞪了眼朗稔,要不是顾忌着这会儿是在民政局,他准能给朗稔一个扫膛腿。 朗稔也不介意任榆的眼神威胁,将手里的喜糖一溜的发给工作人员,就连旁边办理手续的夫夫们也分了。 夫夫们愣愣的接过喜糖,有一对夫夫中一个男孩推了推旁边的男人:“你看看,别人家的老公多热情,脸上笑得跟朵花儿似的,就你板着脸。好像结婚是我逼你来似的。” 男孩旁边的男人国字脸,皮肤黝黑,一看就是寡言沉语的那种人。闻言,目光在朗稔身上顿了顿,硬邦邦的说:“别生气。” 男孩闻言,更生气了。 气呼呼的就想转身走,这婚他不结了! 走之前他还朝任榆喵了一眼,看看人家,他自问自己长得不比对方差,可人家那老公高兴的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采给那人。而自己那个呢,跟个木头桩子似的。 要不是他明里暗里的暗示,对方压根就没想过朝他求婚。 啊啊啊啊,越比较越心塞,气死小爷了。 分卷阅读105 他一直盯着任榆看,任榆又怎会注意不到他的目光,想了想,他将目光朝男孩看去。 两人目光相对时,男孩愣了愣,片刻后,就见漂亮精致的少年对他笑了笑,然后和已经散完糖的光头青年朝外走了。 因这一愣,他身后沉默寡言的男人追了过来,拉着他,忽然单膝跪地,大声说:“景星,我爱你,嫁给我吧。” 男孩景星:“……” 片刻后,周围响起热烈的掌声。 * 走出民政局,任榆问朗稔:“你刚刚说了什么?” 他刚才看到朗稔对男孩的恋人说话了。 朗稔将胳膊搭在他肩上,笑眯眯的:“我跟他说,沉默可不能追到媳妇儿,关键时刻,得脸皮厚。” 任榆:“……” 朗稔:“你看,我不就凭着脸皮厚拐到你这只宝了么。” 任榆面无表情:“那是我眼瞎。” 朗稔:“……” 两人一路边走边说的往家走,路过一家成人用品店时,朗稔停住脚步,然后咻的一下冲了进去。 过了一会儿,朗稔又一脸满足的走出来。任榆蹙眉,在那成人用品店外写的字上顿了顿,总觉得那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买了什么?” 原谅任榆这只在人鱼族中刚刚踏入成年的人鱼,虽然和朗稔亲亲我我这么久,但最后一步没有做成。朗稔也没给人鱼说过最后一步怎么做,所以任榆一直以为只要亲亲抱抱撸撸就行。 关于更深一步的,他并不是太懂,以至于某些要用到的物品,他更是不懂。 不过任榆直觉向来很准,看到朗稔这笑容就觉得有点毛毛的,朗稔摸了摸口袋里的东西,笑得很是诡异:“没有,没买什么。” 到了晚上,被朗稔这只大灰狼按在床上这样那样时,任榆终于知道朗稔买的是什么东西,可惜,为时已晚。 初时确实有些疼痛,任榆差点化身原形,不过朗稔很温柔,到最后任榆也没感觉到有多疼。况且久了以后,任榆也感受到了舒服。 否则,任榆早就把朗稔一尾巴给甩了出去,哪还能轮到朗稔这大尾巴狼在床上作威作福。 两人的体力都好,又不是纯种人,恢复能力亦是杠杠滴,最重要的是任榆感到舒服,素了两年多的大灰狼理所当然的没有节制啦。 一夜的放纵,带来的便是任榆第二天的起不来床,相反,朗稔精力充沛的不行,一大早就起来为任榆准备爱的早餐。 结果早餐准备好了,任榆没有醒来,午餐也准备好了,任榆还是没醒来。朗稔立刻有点方方的,回想昨晚自己到底用了几个套套,想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记忆。 最后这只大尾巴狼猥琐的去翻垃圾桶,翻完后,一脸惊悚,他昨晚到底是如何化身为禽兽狼的?! 不不不,他的自制力其实很强,不然也不会忍了两年多。肯定是忍了太久,他家小榆仔又太迷人,所以他才这样那样折腾这么久! 到了下午三点的时候,任榆才醒过来,一醒过来就对上朗稔的大脸:“小榆仔,渴不渴?” 任榆揉着酸胀的腰,在心里将朗稔狠狠骂了一顿,他一只强悍的人鱼,居然被做的腰酸背痛腿发软,简直是…… 他瞪着朗稔,声音有些哑:“你说我渴不渴?” 朗稔尴尬的笑了笑,脑海里却突兀的浮现出任榆昨晚在床上红着脸,迷茫着眼神,嘴里催促他快点儿的声音…… 心中一荡,感受到脸上灼热,他忙回神,立刻对上任榆充满杀意的目光,脑海中那些令人脸红耳赤的画面咻的消失,他立刻端来准备好的温水喂给任榆。 又去把做好的午餐热了,一口一口喂给任榆。任榆拒绝,他只是身体酸软,没到不能动的情况。 可朗稔就用那种哀怨的眼神看着他,一副‘你不让我喂就是生我气’的样子,看得任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最后无可奈何就着朗稔的手吃完东西。 吃完后,朗稔欢天喜地的蹦去洗碗,洗完之后又跑过来,对任榆说:“网上说了,媳妇儿的第一次很重要,事后的照顾也很重要。也能更清楚的看出这个男人可不可靠。” “所以……”任榆面无表情。 朗稔嘿嘿道:“所以我这么可靠,小榆仔,我们今晚继续吧。” 任榆:“……滚!” 第91章 番外3 末世结束兵, 朗稔手中的热兵.器等全部上缴给国家,当然,国家也没有亏待他,划了笔款给他。他将这笔款平分,土豪鱼队里每人都有。 靠着这笔钱,至少短时间内不会为生计所发愁。 重新装修家里,大部分家具都换了, 这里就花了一大笔钱。接着朗稔又悄眯眯的买了个戒指。 虽然他和任榆已经把婚结了,但是,他还没求婚啊! 事后朗稔突然想起这茬, 心内那叫一个悔,偏偏任榆一点都不在意,这更是让他愧疚不已。 于是他瞒着任榆去珠宝店买了对对戒,掏钱的时候, 朗稔万分后悔末世的时候经过珠宝店没往里面蹿。要是那时候弄点珠宝,现在也不至于买了戒指后, 身上的钱就快见底了。 荷包瘪了,他得养活媳妇儿呀,是以朗稔开始琢磨着找工作的事儿。 不过在找工作之前,他得先向任榆求婚。 摸着花巨款买回来的戒指, 朗稔暗戳戳的在心里准备求婚事宜。 他特意找了个比好较好的日子,订了个餐厅,然后用最后的钱把餐厅包下,最后掏出手机准备给任榆发个信息, 让任榆过来,他要给自家媳妇儿一个大大滴的惊喜。 等他把手机掏出来想要发信息时,才猛然发现:卧槽,他家小榆仔没手机呀! 之前他打算给任榆买手机的,可任榆用不惯那玩意儿,又说辐射大,一直不愿用。朗稔想来想去,反正他俩天天腻歪在一起,也用不着手机,所以就没给任榆买。 至于朗稔为什么要买手机,没办法,作为一名响当当的低头族,哪怕后来被通缉,玩手机这个恶习仍然体现在他身上,无论怎么改也改不了。 末世时,手机连不上上网,也没电可充手机,带手机在身上就是鸡肋的存在,根本就没用。再加上那会儿得为生计愁,哪还管手机不手机。 现在世界恢复,网恢复了,手机自然也能用了。朗稔那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游戏瘾少不得作祟。所以买了个手机玩手游。他不仅买手机玩游戏,还在家里还弄了个台式,天天组队黑这里黑那里,看得任榆眉头直抽抽…… 没办法,朗稔只得快速打车回家,把任榆拖到餐厅。 任榆本来正在做饭,这段时间他在学习做饭。虽然他面上不显,但偶尔趁朗稔出去找工作时,他自己悄悄上网,在萨比的帮助下,慢 分卷阅读106 慢敲打键盘,搜索——如何成为一个好妻子。 搜索完后又在萨比的指示下消除搜索记录。 搜索出来的结果的大意是说想要成为一个好妻子,首先得有个好厨艺,想要笼络住男人的心,就得笼络住男人的胃。 所以,任榆才硬着头皮学习做饭,虽然成效甚微。 “你干嘛?我的面要糊了!”被朗稔拖着往外走的时候,任榆还在抱怨。 “别管了。” 朗稔几下把任榆塞进出租车,十多分钟后到达餐厅。任榆看着空无一人的餐厅,有点纳闷。 然后他被朗稔推上餐厅中间的高台,这是一间比较上档次也挺有格调的餐厅,中间的高台本来是放置有钢琴的,偶乐有客人来用餐,会有钢琴师在上面演奏舒缓的钢琴曲。 现在高台上的钢琴不见了,四周摆满红玫瑰,还有粉色红色的心型气球,朗稔对任榆说:“小榆仔,你先闭上眼,数六十声。” 任榆瞪着他,其实看这布置,他心里已经有些许猜测。 任榆这人呢,可能天生就缺乏浪漫细胞,只觉得周围的红玫瑰看起来艳得慌,还有那气球,怎么看怎么别扭。周围弥漫的香味,有点闷,弄得他鼻子有点痒痒的。 不过看到朗稔眼中掩饰不住的激动以及温柔时,他心中一甜,不再计较那么多,乖顺的闭上眼。 朗稔忍住想要亲他的冲动,以几乎是残影的速度蹿到后台,迅速将身上T恤换成西装,然后手捧一束红玫瑰走出来。 在他刚走出来时,餐厅的灯光就黯了下去,只剩下台上朦胧又暖昧蓝粉色光芒,光芒中心,是长身玉立的任榆。 他闭着眼睛,嘴唇轻动,很认真的在数数。朗稔看到了,心中顿时柔成一片。 虽然小榆仔老是瞪他,动不动会踢他踹他肘他,可是,常常当他要认真做什么事时,任榆从来不会阻止他。而且当他有所求时,对方必会同意,甚至会很认真的完成他的请求。 这样的人,他怎能不爱呀。 其实朗稔求婚应该用白玫瑰,但他不喜欢白玫瑰,也不喜欢白色,白色太单调,他总觉得白色瘆的慌,结婚嘛,就该红色。红色象征生命,热情,冲动。 所以他选了红玫瑰。 不知从哪响起一阵动人的旋律,和着这股旋律,朗稔走上台。同一时间,任榆口中数到六十。 他缓缓睁眼,看着前面的光头青年踏着一束跳跃的白光一点一点朝他走来。 “小榆仔,我朗稔是个粗人,是个流氓,更是个坏蛋。这辈子呢,我骗过人,害过人,杀过人,坏事好事我都做过。有时候我常常想,像我这样的人,生活在安逸的世界里,说不定哪天心理就彻底扭曲,然后开始报复社会。” “但是,还没等我变呢,末世就到了。其实在末世我也没做什么好事,也就救了几个人。别看我天天笑嘻嘻,骨子里,血是冷的。” “要不是遇到你,我还不知道会怎样。遇到你那天,我也不知咋的,生怕你被丧尸咬了。俗话说一见钟情,说不定正是那个时候,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 朗稔眼中的神色越来越温柔,任榆微怔,听着朗稔的声音继续说:“后来我一直问自己,怎么就这么幸运,幸运的捡着你了呢。” “现在,小榆仔,你愿意嫁给这个没有头发、坑蒙拐骗把你拐来的光头流氓吗?”朗稔单膝跪下去,将手中的花递上去。 任榆本来挺感动来着,可是听到最后一句话时,忍不住笑了:“结婚证都领了,你说我嫁不嫁给你?” 朗稔:“……”好容易聚起的气氛就被任榆这话给破坏,朗稔气得牙根直痒痒,真想把这不解风情的任小榆按在床上这样那样!让他下不了床! 只有在床上的时候,任榆这张嘴才不那么气人! 就在朗稔心中盘算着某些在床上才能用到的念头时,猛然听到任榆出声:“虽然很肉麻,但我想说,我愿意。” 朗稔愣住。 他抬头,看着在光晕中微笑的少年,柔和的灯光打在他身上,令他脸上的表情那般清晰,清晰的让朗稔忍不住沉醉。 “朗稔,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真的不喜欢你,你有机会对我坑蒙受拐骗吗?” 任榆嘴角轻轻翘起:“论武力值,十个你合起来我都可以用一根指头消灭。” 朗稔:“……”告白就告白,搞什么人参攻击。 他不服气:“那是因为你有……”星光丸三个字被他咽了下去。 任榆知道他要说什么,挑了挑眉:“有时候,身外之物的厉害,也是本人的实力,不是吗?” 朗稔泄气,什么理到了任小榆这里都是说不通的! “还愣着做什么,这戒指难不成要我自己戴?” 朗稔立刻起身,从玫瑰花里取出戒指,慢慢的将它戴进任榆的无名指上。 任榆看了看手指上的戒指,笑意抑制不住,又往朗稔手上撇去,愣了下:“你的呢?” “啊?”朗稔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手,一秒后炸毛:“卧槽,我戒指呢!” 他换衣服的时候就把戒指戴好了,可这会戒指居然不见了!! “停停停,音乐停下。”朗稔大吼。 幕后的工作人员被朗稔撕心裂肺的声音给吓了一跳,纷纷跑出来,就看到光头青年跳脚吼:“都给我找找,我戒指不见了。” 众人:“……” 最后还是靠着萨比出马,精神力探测之下,发现戒指在后台一个桌子下,也不知道朗稔是怎么弄丢的。 为此,好久没有出来过的萨比特意现了形,对着朗稔好一大通鄙视。朗稔自己乖乖认骂,心里不由庆幸,幸好丢的是自己那枚,要是丢的是任榆那枚,求婚的时候戒指不在,那才真是哔了狗。 朗稔抓住任榆的手,将两只手十指交扣放在阳光下,用手机拍了个图片。任榆看他在手机上点啊点,不由纳闷问:“你干什么?” 朗稔举着手机:“当然是发朋友圈啦。”顺便把之前照的结婚证一并发出去。 之前领结婚证的时候,朗稔没有发朋友圈,现在一发,立马把苏术等人炸出来。 毕竟朗稔这朋友圈万年死尸状态,难得更新一次,居然是这么劲爆的消息!! 前段时间买了手机后,朗稔就把一些社交较件下下来。他和任榆下岸之前网就恢复了,那个时候朗稔就加上苏术等人的微信号。不过他的朋友圈一直都没更新,导致苏术等人以为他们还在海底呢。 这会儿大伙也不在评论下评,直接私戳,朗稔手机震个不停。 苏术:“卧槽,朗哥,你终于把小榆仔拿下了?不对,你们上岸了?” 纪念之:“啊啊啊啊,朗哥,小榆儿,你们太不够义气了!回来了都不找我们! 分卷阅读107 ” 彭大春发的语音:“小朗,小榆啊,你俩怎么回来也不说一声。我刚刚跟小厌说了你俩结婚的事,他高兴的都哭了。” 付晓晨:“我不会是画画画太久眼花了吧,你们不是在海里吗!!” 张岩:“请客!” 过了几秒,张岩又发一条:“阿青说,为了处罚你们俩上岸也不告诉我们,所以决定这次不随红包了。” …… 手机还在不断震动,朗稔和任榆一一看着,脸上的笑容久久不散。 第92章 番外4 番外4 任榆和朗稔没什么朋友, 也就苏术几人,找了个时间聚在一起,请他们吃了顿饭,这也算是他俩的婚宴。 这顿饭之后,朗稔的腰包彻底瘪了。 当初国家也要给他俩补贴,被他俩义正严词的拒绝。现在朗稔总算体会到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境界。 任榆倒是有不少好东西,拿出去卖的话肯定能换不少钱。朗稔当然是拒绝啦, 现在他可是有媳妇的人。 作为一个男人,至少得养活自己媳妇,而不是靠媳妇接济!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 是以, 朗稔按住任榆的肩膀,兴匆匆的跑去外面找工作,那劲头,贼足。 徒留任榆站在原地直抽嘴角:家里的开支用的是他的钱啊喂! 但见朗稔这么有恒心, 他也不制止,悠悠的继续学习电脑。靠着萨比的指点, 任榆很容易就学会最基本的操作。 平时没事的他就在网上接一些兼职,最后他学会一种兼职方式——刷单。 一天下来,也能挣个一两百,够他和朗稔的生活费。不过朗稔找工作的事情还是在他心里留下了涟漪。 他开始想, 天天呆在家里也不太好,他是不是也应该外出找点工作打发时间? 问题是,他能做什么呢。 从网上了解到,要进公司得有大学文凭才行, 而他……连小学毕业证书都没有好吗! 任榆有点苦恼,至于萨比,在这种事上完全帮不上忙,只能让他自己想。 朗稔并不知道他家媳妇儿也在琢磨着找工作的事,他要找工作还是很好找哒。 口才好,力量大,只要不是做办公室的工作,他通通能干。最后他找了个房地产销售的工作,靠提成拿工资。 以前被通缉的时候,朗稔什么工作没做过,做的最好的就是销售。做销售这一行,一靠能说,二靠忽悠。 总之就是一张嘴的事儿。 入职的一周内,朗稔就卖掉一套别墅,得到一笔不菲的提成。当天,他拿着老板发给他的奖金——一沓厚厚的红票子欢欢喜喜回了家。 任榆正在弄他种植的花花草草,朗稔一回去就把他抱着转了一圈,惊的任榆那一剪刀差点把他的花给剪断,没好气的啐了朗稔一口。朗稔一放下他,立刻把红票子拿出来,舔着脸:“快,亲哥一个。” 任榆接过钱,轻轻一抖,就知道有多少,有点惊讶,朗稔这才上班几天就弄来这么多钱:“哪来的?” “当然是奖金来的。”朗稔不无得意,“今儿个我卖了栋别墅。哥说过,有我在,养你妥妥的。” “走,我们今晚出去吃好的。” 拉着任榆出门吃了一顿好的后,朗稔又拉着任榆进入一家手机店,给任榆买了个最新款的手机。 “我说了不要这个。”任榆拒绝。 朗稔硬把手机塞他手里:“现在人人一个手机,就你没有。白天我上班嘴皮子磨的都痛了,就想听你说说话,但是你没有手机,我就只能干相思。你忍心我上班这么累还要受相思之苦吗?” 任榆:“……” 旁边的导购小姐:“……” “正常说话。”任榆忽略四周营业员的目光,板着脸对朗稔说。 朗稔立刻将脸上的哀怨收回去,换成嘻皮笑脸,大手一挥:“就这么定了!” 然后拿着现金付款,一副暴发户的样子,看得任榆又好笑又好气。 他拿着手机,怎么看怎么别扭。不过朗稔说得也有道理,有了手机,他们之间也能更好沟通。 一路晃悠着回家,朗稔生怕任榆不会用手机,准备手把手教任榆用。哪想到任榆面无表情的解锁,下载APP,看起来熟练的很。 就是打字比较慢。 朗稔:“……你不是不会用吗?” 任榆看也不看他:“天天见你玩,你以为我傻。” 朗稔:“……” 日子就这么平淡的过去,每天等朗稔上班后,任榆在床上躺不了多久也会起床,先洗漱,再吃完朗稔给他做的早餐,最后浏览网页,看能否找到能适合他做的工作。 中午朗稔偶尔会回来吃,偶尔不会回来,到了下午的时候,任榆会算着时间做饭,等朗稔下班回家时,就可以吃晚饭。 晚饭后,他们会外出散步,就像老夫老妻一样。 后来任榆在小区不远的一家书店找到一份工作,当书店的营业员。这个工作很简单,就是有人来买书,结账就行。 书店老板之所以选择任榆,全是因为任榆那张脸,那张脸一搁书店,保管生意好。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对于美的事物,谁不喜欢? 书店的工作很轻松,任榆既能在书店上班打发时间,又能挣点工资,到了下午还有时间回去给朗稔做晚餐。 朗稔其实是不想让任榆出去上班,不过转念一想,任榆一个人天天待在家也没意思。他也去看了看书屋的环境,挺不错,里面书很多,任榆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捧着书看,时间倒也过得快。 到了周末的时候,两人会去电影院看个电影,或者一起去买食材,一起做饭。 朗稔很任性,销售做得烦了,他会换一个工作,不过换之前他会休息一段时间,陪任榆泡在书屋。 等到他挣的钱花得七七八八时,他又出去找工作,外卖,保安等,只要他想找,不愁找不到。 于他们来说,这就是生活,平淡而又幸福。 这天,任榆在书屋的收银台后坐着。 这个收银台老板布置的非常有情调,椅子是吊篮椅,里面铺着厚厚的毯子,无论是坐还是躺,都很舒服。 收银扫描用的电脑等工具则放在编织的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藤架上,四周还垂着一些小框框,里面有的放着书,有的则放着一些小摆件。 可以说整个书屋最舒服的地方就是收银台。 有两个背着书包的姑娘走过来,穿着粉色羽绒服的年轻姑娘羞红脸喊:“老板。” 任榆正在玩游戏——他已经被朗稔带进游戏这个万年坑中。 听到有人喊,他暂停游戏,抬头:“我不是老板。” 几乎每一个来书屋的人都会把任榆当成老板,任榆每次都要解释一遍。最后烦 分卷阅读108 了的他在身前一个篮架上放了个名片:我不是老板。 似乎是没想到任榆说话会这么冷,粉衣服有些愣,但在旁边黑衣服姑娘的鼓励下,说:“我知道你不是老板,但是你又不说你叫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喊你什么,只好喊你老板了。” 其实还有一种大众称呼——帅哥。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着眼前这张脸,感觉说出帅哥二字仿佛亵渎一样。 而且喊‘帅哥’也太轻浮了些。 任榆:“所以?” 粉衣服红着脸:“你叫什么呢?这样我们也好称呼你。” 任榆皱了皱眉,萨比在他脑袋里挥着小尖翅说:“这都是套路,这姑娘在套你名字。” 任榆:“……” 仔细一想想,还真是。 他顿了顿,对上姑娘期盼的眼睛,冷淡道:“我姓任。” 粉姑娘有些失望的垂下大眼睛,身旁的黑衣服又戳她,给她使眼色,让她加油。粉衣服深吸一口气,一副豁出去了的样子:“任先生,请问你有女朋友吗?” 她其实早就注意任榆了,长得又帅,话不多,每次来书屋就看到他坐在收银台处,不是打游戏就是玩手机,再不拿书看。 无论处于哪种状态的任榆,都让她心动不已。今天是她的生日,在好友的鼓励下,她决定好好问问对方。姓什么,叫什么,多少岁,有没有女朋友,如果没有的话,她就要追他了! 她看到对面俊秀精致的少年摇头,心中一喜,正要将告白的话说出去,就听到对方说:“我结婚了。” 粉衣服:“……” 她一副傻了的样子,反倒是旁边的黑衣服尖叫:“你结婚了?这么小?不可能吧!” “谁说长得小就不能结婚?”就在这时,门口的风铃叮咚一声响,一个高大的身影挟着寒风走了进来。 粉衣服和黑衣服同时看向高大的男人,就见男人径直走向任榆,前者光光的头顶上还冒着雪花,他一屁股坐到任榆的椅子上,压的那吊椅都咯吱了一声。尔后他伸出手,将任榆搂在怀里,在任榆脸上吧唧亲了口。 亲完之后,这才将正眼看向粉衣服和黑衣服,脸上带着笑,目光却有点冷。 敢觊觎老子的媳妇儿!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粉衣服和黑衣服心中一跳,然后粉衣服看看他,又看看任榆,眼圈儿慢慢红了,拉开门就冲了出去。 黑衣服看看跑出去的朋友,又看看朗稔和任榆,最后狠狠瞪了眼任榆,意思是结了婚的人干嘛出来勾人,瞪完后拉开门去追朋友。 任榆拿来条帕子替朗稔擦头上融化的雪,朗稔满脸不爽,抓着任榆手,酸不拉几的说:“你说说,这是第几个觊觎你的小姑娘?” 任榆慢吞吞的抽回手,接着俯身在朗稔唇上亲了口:“乖。” 朗稔立刻咧嘴,任榆这招百试不爽。 第93章 番外5 帝都实验室 林意看着眼前这个沧桑的男人, 曾几何时,这个男人还是意气风发的一城之主。 “你决定好了?”他问,“也许会失败,王之风会彻底死亡。” 宋净司微微苦笑:“你觉得现在的他还算活着吗?” 林意:“至少他现在有呼吸,不是吗?” 宋净司:“如果他不能醒来,我宁愿他彻底死亡。” 林意有些诧异:“是什么改变了你的想法?” 宋净司不答反问;“你知道任榆和朗稔结婚了吗?” “当然。”林意点头,“那两人, 倒是活得潇洒。” 宋净司眼中闪过一丝羡慕,道:“你开始吧。” 林意定定看着他,最后点头:“好。” 当初王之风被制成丧尸, 又被林向东注射第三级病毒,企图将他制作成人形兵器。然而进行途中,察觉到宋净司有危险,王之风凭着本能冲出来和林向东战斗, 身体受损严重。 后来任榆和朗稔赶到杀了林向东,王之风也重新被弄进液体箱, 最后再送往帝都,由林意为首的一众科学家接手。 最初,他们是想将王之风彻底毁灭,宋净司死命哀求, 又加上当时他们在王之风残缺的身体里找不到病毒的影子,种种原因之下,暂时没有毁灭王之风。 之后,王之风残缺的身体在液体箱里竟渐渐将箱体里的液体吸收, 他破碎的残肢肉屑慢慢粘合在一起,时隔两年,他的身体已经恢复如初,就连脸上曾经因为年少实验导致的伤也好了。 完全看不出当年支离破碎的样子,整个人宛若新生。 林意用了各种办法都没在他身体上找到任何病毒的影子,仿佛躺在那里的王之风只是一个普通昏睡的人,而不是曾经那个被打得破碎的丧尸。 这样的变化,就连林意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最后得出,有可能是因为王之风年少时作为实验体时,身体里注射过大量不知明的药体。这些药体和第三病毒阴差阳错的相克…… 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何病毒不见踪影,王之风体内的细胞所呈现的数据和普通人并无二样。 不过王之风身体虽然和普通人没有两样,心脏在跳动,脑细胞也在活动,但是,他就是不醒来。 此时此刻的他,与植物人没有两样。 林意对宋净司说,他有办法让王之风醒来,只是这个办法极为危险。 成功,王之风会醒。 失败,王之风会死。 几率各占百分之五十。 宋净司看着林意进了实验室,他坐在外面的椅子上,满面茫然,甚至不知该想什么。 其实前不久他才刚刚出狱,他服了两年狱刑,这还是因为很多人给他求情,而他自己也建立基地救了几万同胞的命,所以才得了两年刑狱。 否则,光是他有那么一个害得全世界差点毁灭的父亲,他知情不报,就足够在监狱里待一辈子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他觉得腿都麻了时,实验室的门打开,一众人走出来,那些人的目光在宋净司身上扫过便匆匆离开,目光并不是太友好 最后走出来的是林意,宋净司立刻站起来,因起得急,眼前一阵发黑,身形歪了歪,要不是林意及时扶了他一下,准能和地板来个亲密接触。 “怎么样了?”宋净司的声音嘶哑,甚至带点不易察觉的颤抖。 林意看着他,不说话。 宋净司眼中的光一点一点暗下去,他张了张唇,想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发出。片刻后,宋净司低下头,所以错过了林意身后渐渐走近的那道人影。 他以为他能平静的接受王之风彻底离开的消息,可当真的知道时,才发现,心里缺的那道口越来越大,冷风吹进,再也填不齐了。 是什么时候开始,那个默默跟在他身边的男人住进他的心中 分卷阅读109 呢。 从今往后,只有他一个人了。 宋净司慢慢蹲下去,他觉得眼中有些酸涩,冰冷的地面变得模糊起来。 也真是奇了怪了,他只有在很小的时候才哭过。八岁之后,他便再也没有哭过。这么多年,两次落泪都是因为王之风。 轻轻的一声叮,一颗泪珠落向地面,氤氲开来。 朦胧中,宋净司看到身前出现一对赤脚,然后对方蹲了下来,片刻后,他听到一个略带茫然的声音:“少爷,不哭。” 宋净司心跳猛的一顿,几乎有那么一刹那的时间,他以为自己是出现幻觉。 直到林意的声音响起:“这还是我认识的宋城主么,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也没了?” 宋净司猛的抬头,就看到面前蹲着的人,不是王之风还是谁? 他穿着一件白大褂,应该是林意的,有点不合身,穿在他身上很是紧绷。 “王之风?”宋净司声音很轻,似乎怕眼前的人是一张纸,他声音大点就能吹跑。 王之风眼中茫然之色更加明显,他伸出手,将宋净司眼角的泪水擦掉,再次重复他之前的话:“不哭。” 在王之风接触到宋净司眼睛时,宋净司整个人都怔住了。 王之风的手……是暖的。 怔忡之后,便是灭顶的兴奋。 王之风活了过来,他醒了!!! 他重新变成人了! 他不再是变异人,不再是丧尸,而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正常人! 经过一番努力,宋净司成功将王之风带离实验室。 看着身旁乖乖跟着他走的王之风,迎着好不容易放晴的天空,宋净司捧着王之风的脸,在他唇上轻轻一吻:“王之风,很高兴你回来。” 王之风脸上闪过茫然,然而,嘴却咧开,朝宋净司露出一个略带傻气的笑容。 看着傻傻的王之风,宋净司笑了。 脑海里回想林意之前说的话: “实验成功他醒后,我替他检查了下,现在的他记忆全无,唯一记得的是你。” “我刚刚测过他的脑电波,经过解析,这些脑电波给成数据的话,是三个字——宋净司。” “最后一点,他的智力会有些残缺,可能会好,可能一辈子也好不了。你要有个心理准备。” …… 就算没有其他记忆又怎样,只要他还能记得住他宋净司,就算他会傻一辈子又怎样,他宋净司有一辈的时间可以照顾他。 只要他还活着。 这是上苍给他的最美的礼物。 * 听从林意的建议,宋净司带着王之风到了林城,准备定居林城。 林城的环境空气等,于王之风的恢复都有好处。 “王之风,这是我们的家。”推开门,宋净司对着王之风说。 王之风好奇的打量周围,重复宁净司的话:“我们的家。” 宋净司去哪,王之风都会跟着他,他话不多,哪怕是智力受损,也和以前一样话少。但与以前又不同的是,他爱笑了。 总是对着宋净司笑,他笑起来的时候宋净司才发现他居然有一对虎牙。 宋净司没有见过以前的王之风笑,以前的王之风,永远都板着脸。就连他勾引他上床,在床上两人缠.绵时,后者都是一副棺材脸。 所以宋净司现在才发现王之风竟然有对可爱的虎牙。 王之风因智力残缺,很多事情都不懂,全靠宋净司教,而且要教很多遍王之风才能记住。 宋净司常常觉得自己跟个奶妈子一样,王之风就是他的巨型儿子。有时候这样想着想着就不由自主笑出声,他一笑,王之风也会跟着笑,两人往往就会一直笑个不停。 仿佛把以前的笑补回来似的。 此刻的宋净司可谓一贫如洗,国家能在两年内放了他,还让他带走王之风,已经是格外恩准。 至于他以前的财富,自然是没了。国家也没对他有任何补贴,租房子的钱还是林意好心借给他的。 身上剩下的钱根本不够养活他和王之风,所以宋净司必须出去找工作。 带着个王之风,坐办公室的工作肯定不适合宋净司,就算有公司要他,他也不会去。 把王之风一个人放在家里,他不放心。 一般餐馆服务员等工作也不会允许宋净司带着一个男人去上班,最后找来找去,宋净司找到工地上搬砖的工作。 工地上宽阔,人多,多一个儿杵那儿也不会占地方,宋净司工作的时候也可以时刻看着王之风。 服务员这些工作,工作的地方人多,一旦忙起来很有可能就顾不上看王之风,容易出事。 所以对于搬砖这个工作,宋净司挺满意的。 不过到底从小到大都没做过粗活,也就学过一些拳脚工夫,力气是有些,时间久了,手上的皮肤就磨破,疼得他眉头直抽抽。 宋净司咬牙坚持,他什么也没说,到了休息的时候,买了盒饭走到王之风站着的地方,两人一起吃。 王之风很听话,宋净司让他站那儿,他就站那儿不动,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 现在的他已经学会上厕所,中途尿急的话,他会跑过来对宋净司说去上厕所,宋净司陪他上完厕所后,他又会站在原地等宋净司。 宋净司就算让他找个地儿坐,他也不会,就那么站着。 因为手中疼痛,宋净司拿着筷子的手有些抖,夹菜都夹不太稳,又因他手上戴着手套,所以王之风一直没有发现。毕竟他现在智商有限。 当宋净司差点把菜都给倒了时,王之风才觉得不对劲起来,他焦急的喊:“司司……” 喊了之后,他又茫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慌乱不已,看着宋净司的手很是无措,他没有发现他的眼中竟有淡淡的红光在闪烁。 宋净司却看到了,那抹淡淡的红光消失太快,快的让他以为是错觉。他笑了笑,满不在乎:“没事。” 王之风忽然拉住他的手,小心翼翼却又强硬的不容他缩回的力道将宁净司的手套摘下。 宋净司手中磨起的水泡坏了,伤口就那么与手套粘在一起,强硬撕开的话,会引起剧痛。 王之风只是轻轻动了动,宋净司脸色就白了白,手不由自主的抖了抖。 王之风察觉到,不敢再动,急得团团转,想要揭开宋净司的手套看看伤,又怕让宋净司更疼,片刻后,竟然呜咽的哭出声来。 宋净司吓了一跳:“别哭……” 他想咬牙忍痛将手套扯下来,宋净司懂医术,这样的疼痛代表着他手心此刻定然已经伤得一塌糊涂,要是再让手套套手里,他这伤口肯定得感染。 结果还没来得及动手,有其他工人闻着哭声跑过来,纷纷出声询问,王之风举着宋净司的手:“司司,痛。” 分卷阅读110 工人们拿来剪刀,折腾好久才将手套慢慢剥离,当看到宋净司剥离后的双手里,大伙儿都吸了口凉气。 有人忍不住道:“小宋,你这是第一次干这种活吧?” 还有人嘀咕:“这手也太嫩了吧,大家都经历过末世的,能在末世中活下来的人,哪个不是练得一身糙皮。这难道是军方大人物的儿子,跑过来历练历练?” …… 主要是宋净司那双手的手心,用血肉模糊四个字来形容毫不夸张,他也就搬了一上午而已,还带了手套。人家那些工人,搬一上午,别说手烂了,连个泡都没起。 其实这也与宋净司本身的皮肤有关系,他本身皮肤就比较脆弱,如今有这样的伤口,倒也不是太奇怪。 宋净司一直认为搬砖耗的是体力活,现在看来,他这双手,别想搬砖了。 可是还有一大堆砖在那里等着他搬,如果不把那堆搬完的话,今天一上午就白搬了。 宋净司草草处理了下手上的伤口,安抚好王之风,准备换副手套咬牙继续搬。 王之风已经止住哭,见他竟然又要去搬时,立马拉住他:“不,不搬。” 宋净司不好跟他说钱的问题,只是朝他笑了笑:“我慢慢的,你在这里乖乖等我。” 见他执意要去,王之风像是突然领悟什么了似的:“钱,是钱?” 宋净司还待要说什么,王之风就把他拉过来按在凳子,抢过他的手套:“我去。” 宋净司怎么可能让他去,他挣扎着要站起来,王之风却突然将他的手放在胸口:“受伤,这里疼。” 宋净司怔住。 片刻后,王之风嘴里又吐出两个字:“少爷……” 宋净司在他的目光里看到往日的丝丝熟悉,他心中一惊:“王之风?” 然而王之风已经很快的跑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宋净司心跳加速。 王之风,你,想起我了吗? * 王之风的速度很快,虽然他身体的变异已经消失,已经成为一个普通人。但是他的身体素质较普通人也要强得多,至少搬一下午砖后,他的手没起一个泡,这让宋净司不由放下心来。 自那天以后,宋净司发现,王之风学习的能力愈发强,他的智力似乎比之前增长得快了,这个发现让宋净司心中越来越忐忑。 他怕王之风将以前的记忆记起,又怕他记不起,这是一种矛盾的心理。 他不想让王之风记起他曾经当作实验体被实验的痛苦,也不想他记起他被制作丧尸时的痛苦。 但他又渴望他能记起他们两人之间的相处。 所以宋净司很矛盾,这段时间连人都有点不对劲。 “司,你怎么了?”差点将杯子打碎的宋净司,转身就听到王之风的问话。 这段时间,随着王之风的智力恢复,他不再轻易傻笑,对宋净司的称呼也由‘司司’变成‘司’。 “我没事。”避开王之风的眼神,宋净司朝客厅走去。 看着宋净司的背影,王之风眼中有迷茫之色闪过。 司怎么了?为什么他看起来这么不安? 自己惹他生气了吗? 还是这段时间工作太忙,所以司累了? 不行,他得多工作,不能让司太累。 “快去洗澡。”宋净司拿来睡衣递给王之风,王之风接过,提要求,“你帮我洗。” 宋净司:“……你已经自己能洗了。” 王之风:“你之前都帮我洗的。” 宋净司:“那是你之前自己不会洗。” 王之风:“我不管,你已经好几天没给我洗了。” 两人对视,宋净司败下阵来,认命的拉着王之风进入浴室,王之风浅浅勾唇。 他喜欢宋净司给他洗澡,那双手在他身上揉着,他会觉得空落落的心充满温暖。 有的时候,他能感觉到宋净司看向他的目光有一种压抑的悲伤。那样的目光,每每让他看了心里难受的慌。 王之风知道自己遗忘了很重要的东西,每当那个时候,他就恨不得让自己把丢失的记忆回想起来。 他不想看到宋净司悲伤的目光,他想让司笑起来,笑得眉眼弯弯,那样的司,肯定是最好看的。 王之风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再努力,早一点想起他遗忘的事。早一点看到宋净司的笑。 三个月后的某天早上,宋净司睁眼,摸了摸身边,发现身旁已经空了。他看了下时间,才不到七点,往常这个时候王之风还在睡。 他猛的起床,在房间里找了一圈都没找到王之风,给王之风打电话,是无法接通。 宋净司心跳都差点停止,他套上外套,正要冲出门,却见门锁一响,王之风裹着寒风走进来,手里提着冒着热气的早餐。 一看宋净司连鞋都没有穿,光着脚心踩在冰凉的地板。 ——为了省下暖气钱,宋净司没有在房间里开通地暖。 王之风拧了下眉,立刻放下早餐来到宋净司身前,微微用力就将宋净司抱起来。 “地上凉,小心感冒。”他的语气里带着担心。 王之风将宋净司放在床上,用手替宋净司将冰凉的脚暖热后,才把宋净司的脚塞进被子里。 接着又拿来早餐:“外面在下很大的雪,我已经帮你请假了,今天不去上班。” 宋净司觉得今天的王之风有点不对劲,一时又有点转不过弯来。 当他打开手中的早餐时,他忽然愣住。 那是他以前最爱吃的辣豆花,王之风每天都会想办法给他弄,就算后来末世降临,他也自己学着怎么做豆花,每天换着花样做豆花给他吃。 这段时间,他哪还有心思去吃辣豆花,失忆的王之风自然也不会知道他喜欢吃辣豆花。 现在…… 宋净司的眼睛热了。 他被拥进一个还带着外面风雪的冰冷怀抱,耳边响起一个低哑而又克制的声音: “少爷,我醒了。” 这一次,是真正的醒了。 第94章 番外6 清脆的叮铃声响起。 朗稔推开书屋走进去, 对着正在找书的任榆神秘兮兮的说:“小榆仔,你猜我今天上班的时候看到谁了?” 任榆将找到的书交给旁边的客人,一边领着客人去结账,一边问:“谁?” 客人拿着书离开,离开之前还不忘打量一眼朗稔。这就是小任先生的老公,留着光头,一脸凶相, 一看就不是好人。 也不知道小任先生看上他哪了。 任榆算是把这间书屋的名气打了出去,因他不是老板,又因他的姓被大家知道, 所以来这里的客人现在都叫他一声小任先生。 朗稔不知道自己脑门上又被人刻上‘不是好人’四个字,他撑在篮架上,笑眯眯的说:“我看到 分卷阅读111 宋净司了。” 任榆果然惊讶:“他出来了?” “更重要的是,我在他身边还看到一个人。”朗稔继续卖关子, “你想不想知道那是谁。” 任榆默了会儿,最后抬头, 用‘关爱智障’的目光慈爱的看向朗稔:“你觉得宋净司身边除了王之风,还能是谁。” 朗稔:“……” 他不服气:“你怎么知道就一定是王之风,王之风可是丧尸!” 后面‘丧尸’二字他声音压得很小,只能他俩听到。毕竟书屋还有其他客人。 任榆:“如果不是王之风, 宋净司就不会出现在林城,他会在帝都待一辈子。” 朗稔很是吃味:“你怎么这么了解宋净司?” 都没见过你了解了解我! 任榆剥了颗糖含在嘴里,悠悠说:“因为我聪明。” 潜意思就是朗稔傻呗。 朗稔被怼的恨不得上去教训教训,让任榆知道什么是夫纲, 但任榆很快递过来一颗糖。 于是,朗稔这点子被怼的怒气就在这颗糖中化作云烟啦。 没过多久,任榆和朗稔二人就和宋净司王之风见面了。 其实二人根本就没打算和宋净司王之风见面,但好巧不巧,宋净司和王之风来到任榆打工的书屋买书,就这么巧的碰上面了。 找了个时间,四人聚餐。得知宋净司去了一家私人医院当医生,王之风则在医院里当清洁工。 两人已经结婚,现在生活过得很充实,打算多努力努力,攒钱买房。 朗稔忍不住问宋净司:“这样的生活落差,你能忍受?” 宋净司笑笑:“我连砖都搬过,厕所也扫过,有什么不能忍受的。” 王之风在旁边接话:“是我不好。” 宋净司轻飘飘瞪他一眼,王之风立马不说话了,手中剥虾的速度不减,几下剥好,放在宋净司的盘子里。 不一会儿,宋净司盘子里便堆满剥好的虾肉,王之风盘子里全是虾壳。 朗稔默默看看自己身前的虾,再看看旁边的任榆。他倒是想给自家媳妇儿剥虾,可任榆剥虾的技巧显然比他好得多,手只需要轻轻一捏,虾肉就分了出来。 而他…… 唉,不说也罢。 等聚餐结束,两人回去的时候,朗稔忍不住说:“小榆仔,好歹在外人面前,给哥留点面子。” 任榆正在想王之风的事,王之风身上的病毒是真的没有,还是隐藏得够深。他刚刚让萨比探测了下,萨比也没在他身上感受到病毒的影子。 此刻听到朗稔的话,一脸不解的看向朗稔。 朗稔瞅他两眼,最终什么也没说。 哥的忧伤,你不懂。 任榆踮起脚尖撸了把他的光头,朗稔垂下去的肩膀立刻直了回来。 等到下一次两人去吃海鲜时,朗稔把任榆按住,在任榆纳闷的神情中说:“今天你不准动手,我来。” 然后,朗稔开始在任榆面前表演剥虾、剥蟹壳等技术。任榆坐在对面椅子上,看着朗稔笨拙的用剪刀剪蟹腿,弄了半天,朗稔才在满头大汗的状态中剥下一只完整的蟹腿出来。 中途朗稔差点使用武力蛮横的开蟹腿,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这么高档的地方,要优雅。 任榆从刚开始的忍俊不禁,到后面的感动,他起身,走到朗稔身边:“不是这样剥的。” 他拿过蟹腿,在蟹腿上几个点按了按,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蟹腿的壳就裂开,露出里面完整的蟹肉。 他在朗稔身边坐下,几下就把剩下的蟹剥开,放在朗稔盘里:“笨蛋,我在海里生活多久?这些东西我都不知道吃了多少,自然轻易就能找到剥开它们的技巧。” “你对我好不好,不用体现在能不能为我剥这些东西上面,明白了吗?” 朗稔被一通说教,瞬间觉得,他做为老攻的尊严呢!! 但是,为毛被媳妇儿教育的时候,内心这么爽呢。 有毒。 这一顿海鲜宴,本来是朗稔打算全程伺候任榆,到头来,完全反了。他盘里的东西,全是任榆给他剥的。 吃完海鲜宴,两人朝海边走去。 林城沿海,任榆和朗稔经常会趁没人的时候下海玩玩。此时是四月份,时值春末,林城的温度也高了起来,夜晚的海滩上有不少人游玩。 两人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躺下,看着天际明亮的星子,听着海浪拍打在沙滩上的声音,享受海风吹过身体的清爽,只觉得所有毛孔都张开,舒服的朗稔恨不得在沙滩上滚几圈。 他侧过身子,看向任榆,却见任榆看向另一边,他顺着任榆的目光看过去。正好看到一家三口正在玩堆城堡的游戏。 小的那个大概有两岁左右,走路都不太稳,摇摇晃晃软软糯糯,别提多萌了。 朗稔忽的把任榆捞在怀里,任榆吓了一跳,这里这么多人,他推了推朗稔:“不许乱来。” 朗稔坏笑:“我还没怎么样,你就知道我想怎么样。小榆仔,你心思不纯哟。” “我看你是皮又痒了。”任榆瞪他,要是这会儿他不在朗稔怀里的话,这瞪视应该很有威力。 朗稔那脸皮,厚得可以挡原子.弹,哪会在意任榆的话,他将目光从摇晃的小团子身上收回,低头看任榆:“小榆仔,你当初养的那个孩子,取的名叫什么?” 任榆目光闪了闪:“问这个做什么?” “我就想知道。”朗稔凑过去,不要脸的撒娇,“给我说说。” 任榆嘴角一抽,自从结婚后,朗稔是越来越不着调,现在连撒娇都使出来了…… 偏偏他对这样的朗稔完全没抵抗力,只得无奈说:“我那时候也是个半大孩子,哪会取什么名字。他那么小,我一直都叫的宝宝。” 朗稔把脑袋埋在任榆肩膀上:“我现在也是你的宝宝,喊我一声宝宝呗。” 任榆打了个寒颤:“你不自称哥么。” 朗稔:“偶尔我也要装装嫩撒。” 任榆:“不要脸。” 朗稔:“可我只对你不要脸。” 任榆没有忍住,翻了个白眼。 过了好一会儿,朗稔忽然问:“你是不是知道了?” 任榆回视他,笑了笑:“你猜?” 海风再次吹来,带来声声浪涛,远处其他人的欢笑声被朗稔抛至脑后,他低头,准确的将唇印在任榆唇上。 管他知不知道呢,反正现在他和任榆有结婚证,是合法的夫夫!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