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中短篇小说集》 自序 献给我的父亲母亲及家人。 对一个像点样子的生意人来说,他的企业比葱姜摊要大一点,较比尔·盖兹要小一点。出版文集的意思也大致如此,比单行本要大一点,比全集要小一点。正如世上不常有盖兹那样的富翁,对一个写字的人来说,活着看到自己的全集也是痴心妄想。全集就是全部结束了结集,哪怕一个将死之人,也保不了弥留之际还会写下一句格言。 自选文集可以解读为一个人的文学史,避免了“悔其少作”的尴尬,遴选的是自认还算不碍眼的篇什。相比连借条、便签均一网打尽的全集,自选集有了一个让作者爱惜羽毛的机会。 长篇小说《乞儿流浪记》初版于2004年1月,由作家出版社易名为《妖娆无人相告》刊行,此次改回了原名,一小段当初漏排的章节也借此机会补上,算是足本。 另一部长篇小说《裸露的亡灵》,原刊于《花城》杂志2001年第一期,同年6月由花城出版社刊行,写完那年恰好是30岁,而立之作,一直敝帚自珍。 《我的姐妹情人》包括了7部中篇小说,中篇不是短篇的放大,或长篇的缩小,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中篇小说的全盛时期,也是文学的春天,这些作品今天读来,有恍若隔世之感,看见的是一个年轻背影伏案的岁月。 短篇小说是我喜爱的体裁,《沉默的千言万语》收录的20篇,集中发表在1990年代的中后叶,它们在文学期刊上遍地开花,如今被收纳起来了。 我固执地在每个篇目后面标注了写作日期,时间是轻拂羽毛的一把刷子,爱惜羽毛,刷子很重要。感谢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感谢王刚先生和毛小曼小姐,正是有了两位编辑的“合谋”,才有了这套书的面世。 写于2009年9月20日目录 爱过 1 现在,这个叫李窗的男子从建筑工地回到家,他住在新闻学院旁一幢老式公寓的四楼。这是他当大学教授的父亲留下的房子,室内很暗,这是客厅,他推开了窗,户外没有阳光同时也不阴霾,室内装了许多灯,全部打开的话,房间就成了一个万花筒,这说明灯光的颜色是不同的,什么样的颜色配什么样的心情。李窗在这方面很内行,他打开了灯,天花板泛出一个绿色的涟漪,绿色代表一派安宁,李窗现在正需要这个。 他站在窗边,外面一丝风也没有,窗帘分挂窗户两侧,他把手心上的汗擦在衬衣上,闭上眼睛,有了要睡觉的意思。 火车的汽笛声唤醒他的时候,他感到了凉意,他睡得并不深,确切地说,只是打了个盹儿。离此处不远,是一个火车驿站,每隔刻把钟便有一次汽笛声响起,睡得不深的话,被吵醒是家常便饭,一旦被吵醒,要再入眠,就不容易了。李窗揉揉眼睛,看看墙上的钟,四点了,他舒展舒展双臂,冷意马上被祛除了。这是夏秋交接的天气,寒气只是随风而过,不能在身上久留。果然外面起风了,窗帘飘动起来,李窗出门前穿上了夹克,没有疏忽的是,他随手关上了窗。 现在,凉爽的风在月亮大街上吹过,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我们的男主人公很快就在某个街口消失了。 幼儿园要跨过两个街区,李窗去接女儿蕾丝。放学铃声响过,孩子们陆续走出来,被等候着的大人们领走。一个小男孩走到李窗跟前说:“叔叔,你是蕾丝的爸爸吗?蕾丝下午玩跷跷板的时候摔下来了,嘴巴出了许多血。” 李窗吃了一惊。 “蕾丝现在在哪儿?” “她被送去治疗了,展老师送她去的。”一个中年妇女出现在李窗身旁,是幼儿园王园长,“蕾丝的事是我们工作失职,我们会负责。” “我要见蕾丝。”李窗说。 “我送你去。”王园长说。 两人在街道中穿行,李窗一路上心事重重,他在想象蕾丝嘴巴里的血。 王园长走进一幢宅子。李窗看见这样一块木牌:孔琳医师牙科诊所。他跟了进去。 他看见了蕾丝,她正仰着头坐在医用转椅上,一位女医生在为她治疗。 陪同蕾丝来的展老师看见了李窗。她是一个漂亮的青年教师,高个子,皮肤白皙,她有点慌张地回避了李窗的目光,把头移向墙上的一幅国画。 李窗看见那画上描绘的是古人对弈的场面。 他听见蕾丝口齿不清的呼唤。 “爸爸。”女儿正回过头来,红肿的嘴唇和充满泪光的眼睛令他心痛。 包扎停当后。女医生摘下了口罩:“你是女孩的父亲?” 李窗点点头,他一下子发现站在对面的女医生有着非同寻常的美貌,这使他愣了一下。 “她已经没事了,牙根没有什么损伤,不会有后遗症的,但还要来换几次药。”女医生说。 蕾丝从医用转椅上爬下来,钻到父亲手臂下哭了。 李窗说:“谢谢医生,我会带她来换药的,算一下今天的药费吧。” 王园长忙阻止:“事情是在幼儿园出的,费用应该由我们来承担。” 展老师也附和:“实在是太对不起了,都是我疏忽,费用应由我来付。” 李窗摆摆手说:“是蕾丝自己调皮,你们幼儿园历来清苦,费用还是我来,不要谦让了。” 王园长与展老师脸涨得通红,李窗把钱付了。忽然他看见展老师在一边抹起了眼泪,他一下子不知怎么才好,听见王园长说:“那我们先走了。” 李窗目送王园长安慰着展老师走出诊所,对女医生说:“那我们也走了。” 有着非凡美貌的女医生孔琳笑了,她看着那对陌生的父女跨出了门槛,把眼光移向墙上的那幅国画。 现在,我们的男主人公重新回到了月亮大街上,抱着受伤的女儿蕾丝步向家中。天不知何时飘起了毛毛细雨,李窗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雨在月亮大街上被分割开来,一个普普通通的站立之地成了天气的分界线,即当你向前迈一步时,雨点便落在你的头上,而当你向后退一步时,地上则是干的。李窗注意到这一现象已有好几次了。他思考后得出的答案是,晴雨的分界是气候自己安排的。既然天空不可能同时下雨或晴朗,那么必然就会存在这样一个天然屏风。打个比方而言,两座相邻的小镇,一座阳光明媚,一座风雨交加,那么它们之间肯定就有一片这样的屏风,而这片屏风不是镇与镇之间的区域边界线,它由天气设置,就如同它眼下恰巧存在于月亮大街上罢了。 李窗抱着蕾丝,女儿小小的脑袋垂在他的肩头,李窗从雨中奔出来,行走在另一条无雨的月亮大街上。到家了,他放下蕾丝,打开了灯,在沙发上坐下来,蕾丝爬到他的身上,李窗搂住她,屋里是一片朦胧的绿色。一辆火车从驿站经过,传来了汽笛声。 晚饭后李窗哄蕾丝睡着了,他来到书房,研究他的设计方案,他点燃了一支烟,眼光落在图纸上,他是名建筑师,目前设计的项目是外商投资的眼影制衣厂。工程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他隔几天去一次施工现场,对一些实际问题予以解答。然而眼下他的情绪却进不了图纸,他捻灭了烟,干脆离开书房,他在被什么困扰呢?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张女人的脸,那张脸有着异乎寻常的美丽:她摘下了口罩,这个动作就等于一朵花突然在某个瞬间绽放,在一双惊讶的眼睛中定格,储藏在李窗脑海中,挥拂不去了。李窗走到卧房里来,蕾丝已经睡着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屋里仍然是安宁的绿色,李窗听到了敲门声。 来人是幼儿园的展老师,她拎着水果来看蕾丝,李窗告诉她女儿已经睡了。为了不吵醒蕾丝,他们来到了客厅,展老师把一只纸袋交给李窗。 “蕾丝的医药费应由我来承担。”她说。 “不行,你真的不必那么客气。” 他们推让着,最后展老师说:“如果你不收下这些钱,我会内疚死的。” 面对这样的话,李窗不能再坚持。他收下纸袋,搁在茶几上。 展老师叹了口气说:“没想到我要走了却出了这样的事。” 李窗问:“你要走?不在幼儿园干了?” 展老师点点头说:“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当班。” 说话间,他们走回了卧房,蕾丝醒了,坐在床上,把他们吓了一跳。 “展老师,”女孩口齿不清地说,“陪我睡一会儿好吗?” 展老师看了一眼李窗,脸上一下子红了。她走到床边,蕾丝爬了起来,抱住她的手说:“我不让你走。” 李窗对蕾丝说:“没有礼貌,快放开老师。” 蕾丝反而把展老师的手抱得更紧了。 “展老师你陪我睡一会儿好吗?就像幼儿园里那样。”蕾丝恳求道。 “蕾丝。”李窗在一旁制止,他的脸也红了。 女孩不依不饶,纠缠着展老师。 “陪我睡一会儿嘛。” “展老师,求求你了。” 尴尬万分的展老师抚摸着蕾丝的头发为自己开脱。 “蕾丝睡吧,老师累了,该回去了。” “如果你不陪我,我再从跷跷板上摔下来。”女孩开始威胁。 可怜的展老师去看李窗,李窗满脸羞愧。她对女孩说:“时间不早了,老师真的要走了。” 蕾丝说:“我不让你走。” “太晚了,老师要回家了。”展老师回头说。 李窗和展老师走到客厅,李窗顺手关上了卧房的门,里面传出蕾丝摔东西的巨响。 “真对不起,都是我宠坏了她。” “小孩子都这样。”展老师一笑了之。 “离开幼儿园后干什么呢,你?”李窗问。 “当一名时装设计师。” “那是一份很好的职业。” “当了三年多孩子王,马上就不再是老师了。” “一直叫你展老师,还不知道你芳名呢?” “我叫展香。”她说着把目光投向墙上的一幅结婚照,“你太太吗?她很美。” “她是很美,可已不再是我太太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离婚了。” “其实我并没有离婚,可她不是我太太了,她死了。” 展香发现李窗脸上有一种很凝重的东西在聚集。 “我不太懂。”她觉得李窗的话不着边际。 李窗说:“那你就把它当作一个谜吧。” “那也该有一个谜面呀?” 李窗说:“既然你好奇我就告诉你两个字,洁癖,打一次失败的婚姻。” 2 当李窗还在城建学院当讲师的时候,就认识了后来成为他太太的杜歌。那是一次六年前的邂逅,当他作为影评交流小组的指导老师站在新闻学院讲台上发言时,他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第三排的女大学生杜歌。 李窗的演说是从“音乐”这个话题开始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音乐称得上是电影忠诚的灵魂。在通常情形下,一部记忆中的影片与一段著名的旋律是息息相关的,我们的记忆常常在那些耳熟能详的乐曲声中苏醒,它们水乳交融,音乐在画面中流动,它并不自始至终贯穿银幕,只是在情节召唤时才犹如受阻于岩石的时断时续的山泉般涌现。电影的主题曲可能成为一个故事的概括,动人的旋律克服着人的遗忘本能,在恒河沙数的影片面前,我们或者无法用片名映照出那个已遭淡忘的故事,却能够从熟悉的旋律中获得猝不及防的灵感的恩赐,音乐扎根在内心深处供我们聆听和联想。音乐中,观众陶醉于梦境与现实中间,仿佛品尝着用幻觉酿成的昨天或今日的酒。在虚构的剧情中,音乐才是真切情愫的回声,作为影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既可指代甜蜜,又可指代苦难,在它如同倾诉的娓娓伴奏声中,幸福的阳光同噩耗的闪电交错而过,给观众的视听以一致,而在久违的用旋律编织的音乐片和歌舞片中,忧伤或美好的音符更是覆盖了几乎全部的镜头,它盛开在人们的耳朵里,仿佛移动的花丛。谁都可以发现,李窗的文字想象力并不亚于抒情诗人。大学生影迷都在仔细地听他的发言,台下的安静程度实在是学院里不常有的景象。李窗的注意力从最后一排慢慢移上来,在第三排那个女生身上降落,他却看见了她的冷笑,他的目光逃开了,像一只迷路的蝴蝶一样飞到了远处的一块玻璃上,当它再飞回来时,她狡黠地朝他眨了眨眼,这使他在心跳之余,领悟到他与她之间已经筑起了一座可供沟通的桥。 发言结束后,李窗像明星一样被一拥而上的同学们围着签名,这样的待遇对李窗而言,简直是一种奢侈的迫害,他又感动又烦躁地签了不下二十个自己的大名(他在担心那座并不牢靠的桥会就此消失)。他终于从人群中摆脱出来,环顾四周,竟发现那个女大学生就站在不远处的一株老槐树下冲着他笑,他一下子脸红了。 她向前走了几步来到他跟前说:“给我也签个名吧。” 李窗看着伸来的本子说:“你看那都是低年级新生在瞎凑热闹。” “可是如果我想请你喝一杯咖啡,总得有表示感谢的理由吧。” 李窗笑了,在本子上签完名递给她。 “敢问芳名?”他问。 女大学生在本子上写着什么,然后撕下一张纸交给李窗:毕业班杜歌 电影广场杂志社见习记者 基希咖啡屋主持人以基希命名的咖啡屋是新闻学院学生会主办的一个面向社会的休息场所。基希是世界著名的报告文学大师,出生于奥匈帝国铁蹄下的布拉格,做了一辈子记者;他是奥地利共产党员,作品在社会主义国家广受推崇,后来他成为“怒吼的新闻人物”的代表人物;他去过很多地方,上世纪三十年代来过中国,著有《秘密的中国》。 作为校园里的咖啡屋,“基希”给李窗的印象非常之好,首先是,它不寒酸,装潢得淳朴而优雅,与校园气氛十分合拍;其次是,它的整洁,桌面和地毯都很干净,甚至头顶上的灯光也显得一尘不染。 “我注意到你在谈论电影时不提具体的作品,像在宣读一份空洞的情书。” “你不喜欢?” 杜歌笑了。 “不过你还是有讨人喜欢的地方。” “倒是很不容易,愿意洗耳恭听。” “我喜欢你说话的声音,还有你在演讲时用目光追女孩子时做贼心虚的样子。” 李窗故意伸了个懒腰,他在想笑又不能笑的处境里打哈欠,让笑在放大的口中化解掉。 “你把这个咖啡屋搞得真是不错。”他开始打岔。 “这是阿姨们勤于打扫的结果。” “这也说明你这个主持人管理有方。” “我有洁癖。”杜歌说。 “这个毛病倒很时髦。” “你呢?你有没有。” “洁癖吗?那倒谈不上,仅仅是比较爱干净罢了。” “那就是洁癖的萌芽状态,等到有了适当的条件就能修成正果。” “玄。”李窗笑了。 “对了,你平时喜欢哪些演员?” “在这方面我绝对崇洋媚外,像罗伯特·德尼罗,阿尔·帕西诺,杰克·尼科尔森,女演员有谢丽尔·拉德,碧姬·巴铎,梅丽尔·斯特里普和《蒂凡尼早餐》中的奥黛丽·赫本。”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杜歌说,“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分析这些影星和他们的电影,写成稿件给电影广场。” “算是约稿吗?”李窗笑了。 “算是代为约稿吧。” “我答应你抽空写一些。” 这以后,李窗为《电影广场》月刊写了如下标题的小品,共计十二篇,历时一年:马龙·白兰度在《巴黎最后的探戈》中 罗伯特·德尼罗在《喜剧之王》中 梅丽尔·斯特里普在《走出非洲》中 理查德·伯顿在《驯悍记》中 达斯汀·霍夫曼在《毕业生》中 汉娜·舒古拉在《玛丽·布劳恩的婚姻》中 阿尔·帕西诺在《教父续集》中 碧姬·巴铎在《玛丽亚万岁》中 杰克·尼科尔森在《飞越疯人院》中 奥黛丽·赫本在《蒂凡尼早餐》中 保罗·纽曼在《骗术》中 谢丽尔·拉德在《火车》中事实上,当李窗写到梅丽尔·斯特里普一篇时,杜歌已正式调入《电影广场》当了一名记者,李窗的文章被专门上了“银色笔记”的栏目,读者反映不错,杜歌和杂志社都希望他能把这组文章写下去,李窗却嫌查询资料比较麻烦,坚持了一年,放弃了。 李窗和杜歌的关系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他们变成了一对形影难离的恋人。基希咖啡屋成了他们的栖息之地。他们相恋的绯闻像风筝一样在城建学院和新闻学院之间飘荡了两三个月,一直到杜歌离开新闻学院后才渐渐消失。李窗因为这次师生恋的缘故在城建学院的形象打了折扣,在评选副高职称时被筛选下来。这是他后来放弃教鞭,跳槽到一家建筑师事务所的原因。当然这已是他与杜歌结婚后的事了,那时蕾丝已经出世,但还不会开口说话。 3 现在,蕾丝会说话了,还生就了一副伶牙俐齿。可是今天去诊所的路上,蕾丝却一语不发,她还在为昨晚的事生气。熟悉她脾气的李窗没有去哄她,他知道,越哄只会使蕾丝越来劲,所以他也像女儿一样板着脸,一声不语地往前走,使一旁的蕾丝变得像刺猬一样可怜而无奈,不住地用仇恨的目光乜斜他,使李窗暗觉好笑。 孔琳牙科诊所到了,蕾丝不肯进去,李窗和她僵持了一会儿,看见女儿的眼泪流了下来,一边哭一边说:“我想妈妈。” 每当这个时候,李窗就输了,他蹲下来,用手去拭蕾丝的泪痕,蕾丝却把头偏开,哽噎着说:“你欺负我。” “你不听话,”李窗说,“你看幼儿园的孩子哪一个不是乖乖的。” “他们和我不一样,他们有爸爸妈妈,而我只有你。”蕾丝哭得很伤心。 “爸爸待你不好吗?” “你凶我。不理我。” “那你不是也不理我?” “你大我小。” “只要你听话,爸爸就不凶你,还给你买新的玩具。” “我要一只电动鸭子。” “看完病,礼拜天爸爸一定给你买。” “那你以后真的不凶我了?” “嗯。” “你亲我一下。” 李窗亲了亲女儿的脸腮,抱起她走进诊所,时下是上午八点半光景,诊所里没有病人,女医生孔琳正专心致志地与一个老者弈棋,对李窗父女的走入一时未曾注意,直到李窗叫了声“孔医生”,才抬起头来。 李窗重又看见那张美丽非凡的脸,不禁愣了一下。 “我陪女儿来换药。” “请稍等一会儿,这盘棋就快结束了。”女医生歉意地投以一笑,又把注意力转向弈局。 李窗握着女儿的手向前走了几步,在棋盘前停了下来。 这是一个危险的残局,女医生执红,存一马一炮双士,她的对手执黑,存一车一相双卒。李窗来了兴趣。 原来他也曾是棋迷,还是父亲在世时,培养了他对象棋的爱好,他父亲四十岁那年成了高教局的冠军并至死保持了这一称号。李窗子承父业,从少年组、高中组,直到高校组都一直所向披靡。最令他骄傲的是在大二时参加了“中日大学生中国象棋大赛”,他获得了友谊金杯,这是他在弈棋生涯中的一次丰碑,为此他还被推选为年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并且作为嘉宾与酷爱下棋的市长一决雌雄。在那次拘谨的赛事中,他以一胜二负的战绩败北。然而明眼人可以看出,他在最后一盘中故意频施错招,用合理的方式把体面和尊严留给了市长。此后不久,他正式当选十佳。 所以看到下棋,李窗有种本能的关注,特别是一个美人的棋,更使他有了好奇心。现在,两位棋手正在棋盘上厮杀。李窗干脆找来一把椅子,把蕾丝放在膝上,坐下来看棋。 几个回合看下来,李窗对两位棋手的技艺十分惊讶。老者的招式漫不经心,却透出杀机,女医生纹丝不乱,棋中暗藏乾坤,李窗的眼光慢慢从棋盘移到女医生的脸上,她的侧面同样美丽,是一种平静的美,远离尘世的美。李窗的眼光再回到棋盘上。老者走了一步好棋,女医生在思索中化解了它,老者陷入了思考,李窗知道这盘棋已没有了区分输赢的意义,果然老者说: “和了。” 女医生笑了。 “这是今年第一百六十三盘和棋。” “有那么多吗?”老者也笑了。 女医生站起来走到墙边,用擦板擦去一块小黑板上的162,然后记下新的数字:163。 “一百六十三盘和棋?”李窗觉得不可思议。 老者抬起头来:“不奇怪,这是真正的棋逢对手。” 那一瞬间,李窗觉得那老者有些面熟,他未及细想,女医生已去水池边洗了手,招呼蕾丝道:“小朋友,来。” 蕾丝坐在了医用转椅上,李窗走过去守在女儿身旁。蕾丝张开嘴巴,小脑袋仰了起来,女医生用镊子小心翼翼地掀起旧纱布,伤口露了出来,蕾丝没有叫喊,但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她很疼。李窗知道女儿的倔犟又开始了,他心疼地说:“医生,轻一些。” 女医生孔琳不知何时戴上了口罩,她会说话的大眼睛朝李窗看了一眼,李窗在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善意的讽刺。 女医生为蕾丝敷上药,换上了干净的纱布,蕾丝爬下医用转椅,钻到父亲手臂下。 女医生又走到水池边,回头对李窗说:“女孩伤口已开始收口了,过两天可以再来换一次药。” 李窗谢了女医生,询问药费是多少。 手上都是肥皂沫的女医生说:“下次一起付吧。” 李窗想了想说:“也好,谢谢你了。蕾丝,向阿姨说再见,向爷爷说再见。” 老者在一旁向李窗父女微笑致意,李窗觉得他的笑很奇怪。 女医生也笑了。她忽然想起了什么似地对李窗说:“请等一下。”说着她跑进了隔壁的房间,马上又出来了,手里握着一封信,“麻烦你帮忙投进邮箱里好吗?” “没问题,顺路就有一个邮箱。”李窗接过信。 “谢谢你。” “举手之劳的事,何必客气呢。”李窗回头看了一眼,女医生的口罩拿掉了,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李窗很不熟练地笑了笑,牵着女儿的手走出了诊所。 走出去一段路,蕾丝忽然抬起头对李窗说:“我一点也不喜欢她。” “谁?”李窗问。他在看那只信封。锁厢大街香湖巷6号3楼B室阿农先生收孔琳医师牙科诊所“那个女医生。”蕾丝说。 “为什么?”李窗把目光从信封上收回来。 女孩说:“她根本就没有妈妈好看。” 李窗知道这句话真正的意思是“她虽然好看,但我不稀罕,我还是喜欢妈妈的模样”。 李窗笑了,重又举起信封看着,用讨教的口吻说:“没有人问你她好不好看呀?” “你看她的样子那么特别,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女孩幸灾乐祸地说。 “小孩子别瞎说。”李窗的脸一下子红了。 “你偷偷看她我瞧见了,可她并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女孩一撇嘴。 “好吧,她不好看。”李窗说。 “爸爸,我下次不来换药了。”女孩说。 “好吧,不来。” “爸爸,我要去幼儿园,今天是展老师的欢送会。”女孩说。 “你的伤口还没有好,别去了吧。” “不,我要去。” 李窗只好送蕾丝去了幼儿园,他现在已懒得为这类小事去和女儿争辩,这除去显示了他对女儿的溺爱外,也多少反映了他性格中懦弱的一面。 幼儿园里,果然在举行展老师的欢送会。蕾丝挣开李窗的手,飞奔到大草坪上去了。在那里,小朋友们围在展老师身边,和她一起唱儿歌,王园长和其他女教师也在一旁轻声伴唱。蕾丝简直像一只离群的小鸟飞了出来,边跑边喊:“展老师,展老师。”师生们都回过头来,展老师敞开怀抱接住了俯冲过来的蕾丝,小朋友也欢叫起来,欢迎她的归队。 李窗向展老师挥了挥手,她便也举起手来向他致意,她的手里有一条流苏状的丝带,在风中飘动着,如同羽毛。 王园长走过来为昨天的事故再次向李窗打招呼,李窗客套着,走过去对蕾丝说:“爸爸去工地看看,下午来接你。” 蕾丝说:“你去吧,别忘了接我。” 李窗离开幼儿园,在月亮大街招了辆计程车,司机是个中年人,他们聊了城里最近发生的几桩劫车案。司机满口牢骚,李窗附和着,一致对世风日下的现状表示失望。李窗到了目的地下了车,出现在眼前的是竣工在即的眼影制衣厂。那辆已离开的计程车折了回来,司机探出头来,手里握着一封信:“先生,这是你的吗?” 李窗被自己的健忘吓了一跳,他感激地接过那封信。那一刹那,这封失而复得的信在他心中变得十分神秘,使他产生了一种不安的冲动,他在司机掉转车头的时候突然决定:“送我回家。” 接下来我们的男主人公做了一件极不道德的事,他在沙发上谨小慎微地把信拆开抽出了信纸,他看到这样一行字: 我们的故事由棋开始由棋结束。 信的内容令李窗感到茫然,同时涌起了一丝轻松,从文字的表面来判断,绝交的意思很明显,女医生和一个叫阿农的人割袍断义了。这种诠释使李窗深感满意。他重新糊好信封,在下午去接蕾丝的途中把它投进了邮箱。 4 过了两天,李窗独自一人去了一次孔琳牙科诊所。他准备好的借口是:还掉上次欠的药钱。这是一个非常正当的理由,既可让李窗获得目睹芳容的机会,又可以显示他作为知识分子的信用与修养。 但是这次,诊所的门却紧闭着。李窗敲门后,出来的是上次那位弈棋的老者。老者询问了李窗此行目的后,抱歉地说:“孔琳昨天遇到车祸,腿骨折了,现在在海滨医院里。药费的事我看就算了,也没几个钱,麻烦你白跑一趟,不好意思。” “是这样,那我先走了,打扰你了。” 李窗怀着失落的心情回到月亮大街上,他在想那老者的容貌,他肯定见过他,不过他记不起来何时何处了。他站在一棵树下看着来往的车辆一掠而过。他突然决定去一次海滨医院。不过他希望有一份好礼物作为探访的道具。他想到了象棋,他顺着月亮大街一直往西,来到著名的锁厢商业大街。他走进一爿文化用品商店,在柜台内几种普通货色的象棋前他摇头离去,接着他又走进一爿工艺品商店,他发现了一副蜡烛制成的象棋。蜡烛制成的象棋当然很特别(一定是圣诞用品),他满意地把它买下来。他去了海滨医院,他让自己相信仅仅是为了切磋棋艺而去见那位美人的,而不是为了别的什么。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李窗手握一束玫瑰,面带拘谨的微笑出现在女医生孔琳的病床前,那姿态在受伤的孔琳眼中是那么值得怀疑,以至于女医生在瞬间的惊愕后露出莞尔一笑:“我知道你会来。” 这句话顿使李窗不知所措,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是来、来还药费的。” 马上他又改口说:“我是来、来下棋的。” 李窗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有一种非常怪诞的感受:他的声音在变轻,身体同时也在缩小。 病榻上的美人说:“不,你是来道歉的。” 李窗的神情由于惊讶而警惕起来,他不明白女医生是什么意思。 “你看见我被撞倒了却扬长而去。”美人说。 “什么?”李窗大惑不解。 “前天晚上我在月亮大街上散步,一辆计程车把我撞倒了,你从另外一辆车里走下来,看了倒在血泊里的我一眼,转身重新上了车,你是去买烟的。”女医生说话的语气里蕴含着委屈。 而听完此段叙述的李窗却如同置身于云里雾中。他看着病榻上的美人,努力去回忆前天夜里回家途中的经过。他从工地离开时确实比较晚,这是因为一批从捷克进口的玻璃延误了运抵的时间,等到他验收完毕离开灯火通明的工地时,已是晚上九点左右。他招了辆计程车回家,司机是个年轻女子,穿着通体墨黑的裙子,一路上保持着雕塑般冰冷的神色,一直把李窗送到楼下,中间没有发生任何节外生枝的事情。但是从女医生的眼神中,李窗知道她并未说谎,她看见了他,或者看到了一个酷肖他的男人,可是李窗却不敢完全排除自己不在场,他的表情变得像梦一样惺忪。自从那次死里逃生之后,他的记忆间歇性地出了一些问题,行为在某一间隙会遭到遗忘,在一本介绍罕见病例的小册子里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个医用名词:白日梦游。这种病仿佛一把锁一下子锁住了人的记忆(但是没有锁住时间),使当事者变得像植物一样浑然不知,李窗想起那天回家后口袋内多出了一包未启封的雾牌香烟,那么也就是说,他的确可能在半途中下过一次计程车,匆匆跑到一爿小店去买了那包烟,然后返回车上。这期间,他的白日梦游出现了,同时有一辆车把散步中的女医生撞倒,他在无知无觉中看了受害人一眼上了车,把亟待救援的女医生扔在了大街上。以上场面的发生对李窗来说存在着可能性,而一旦作为向女医生解释的理由则无疑会显得荒唐。基于此,李窗放弃了辩白,以一副谵妄的表情看着病榻上的美人。 女医生却说:“毕竟你还是来了。” 李窗把玫瑰递给病榻上的美人。 “我是来向你讨教棋艺的。” “你对下棋也有兴趣吗?” “我是个棋迷。”李窗说。 “我一般不和外人下棋,”女医生请李窗坐,“不过你既然来了,下一盘吧。” “那真是非常荣幸。” 李窗把那盒蜡烛象棋拿了出来。 女医生笑了。 “就用它下棋吗?”停了停,她说,“在下棋前,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李窗已经把棋纸摊开,让棋子各就各位,听到女医生所言,把头抬了起来。 “家父去世时曾有遗训,若我输棋给某位男子便要嫁给他。”女医生说。 李窗局促不安起来,他说:“我是有家室的人。” 美人孔琳笑了。 “我还没有输呢。” 李窗玩弄着一颗棋子,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是赢不了你的,我知道。” “我们的故事由棋开始。”女医生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 李窗吃了一惊,他想起了私自揭开的信,他的脸红了,但女医生并未注意他,而是将目光投向了弈局。 “令尊大人去世了吗?那与你下棋的老人是谁?”李窗问。 “他是我哥哥。” “你们的年龄如此悬殊?” “不,他不过长我三岁。” “他这么见老?” “他是一夜间老的,他心爱的女人走了,那是一个有家室的女人,他却那么地爱她,他的孽缘毁了他,使他变成今天的这般模样。” “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爱得如此深的人?”李窗感叹道。 “他是爱情的受害者,他为爱付出的不仅是年轻,还有他的才华和理想。他是一名化学师,发明的好几项产品都获得了国际专利,可是他现在已不再去研究什么课题了。他唯一有兴趣的只有下棋,其余的时间便是四处闲逛。” “他和你一起住吗?” “不,他住在锁厢大街的一条小巷里,他每天一早就来找我下棋。看到他苍老的面容,我不敢相信他曾经是那么英俊倜傥,有时候我想,他一定是用什么化学药剂把自己弄成这样的,我实在不该这么想。” 女医生叹了口气停止了讲述,她的棋风温和而傲慢,使李窗很快陷入被动的局面。十余个回合后,李窗的头上出汗了,他的棋已明显受制于对方,他陷入了思考,发现反击已不可能,迂回也显得牵强,他没料到自己一个“中日大学生中国象棋大赛”的冠军居然在一位女子面前会如此不堪一击,这样的速战速决在他的象棋生涯中是绝无仅有的,他被这盘棋的结果惊呆了。 “你输了。”女医生显得很失望,“你的棋艺缺乏境界。” “我以后还能和你下吗?” “通常我一天只下一盘棋,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破例。” “可今天我只能落荒而逃了。”李窗自嘲地说。 “谢谢你的玫瑰,也谢谢你来看我。”女医生微笑着向他告别。 “如果你喜欢,每天都会有一束这样的玫瑰。”李窗回头对病榻上的美人一瞥。 5 次日是星期天,李窗带女儿去锁厢大街兑现买玩具的诺言。蕾丝嘴上已除掉了纱布,可以露出生硬的笑容了。父女俩一路上开着玩笑,蕾丝的撒娇使李窗感到满足,他们在商业街上闲逛了一个下午。蕾丝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一只电动鸭子,她高兴死了,用受伤的嘴去吻李窗的脸腮,结果像触电一样疼出了眼泪,可她依然得意地说:“我也有这只鸭子了,太好了。” 李窗知道女儿是说她班里有个小男孩有同样的电动鸭子却不让蕾丝玩。现在女儿得到的不仅是一个玩具,还有一份虚荣心呢。 蕾丝拨弄着电动鸭子,提出要去眼影制衣厂工地看看,李窗想了想,答应了。李窗唤了辆计程车前往城市边缘的工业发展小区。李窗设计的金字塔形的建筑在一大片规范厂房中十分抢眼。李窗在距离工地较远的一块空地下了车,指着那幢正在拆除脚手架的建筑。 “那就是爸爸设计的厂房。” “没有模型好看。” “这是因为模型是假的。” “假的就要比真的好看吗?” 李窗很难回答女孩的反诘,他从女儿茫然的瞳仁里看出了率真与诚实。只有这种时刻,一种切实的父亲的职责才不由自主地在他心中滋长起来,他牵着女儿的手走向工地。蕾丝忽然挣开他的手,向前跑去,口中不停呼唤:“展老师,展老师。” 眼影制衣厂工地有一群伫立的人,李窗看见一个女子正缓缓转回身来,她修长的身影在明媚的阳光下显示出一派飘逸,轻风正在把她的裙裾扬起,如同一种湖水晃动的景象,看见飞奔而来的蕾丝,她那么动人地笑了,全体来人都在蕾丝稚嫩的声音的感召下回过头来。这些不约而同的回眸给李窗带来的是几张相识的容貌,他首先看到了展香,然后是工程承包商仇女士和投资眼影制衣厂的几位董事。使李窗感到诧异的是展香此刻的出现,她不会是来眼影制衣厂搞时装设计吧?李窗暗自思忖着走近那群人,他的笑意精致地挂在两腮,显得随和而有气势。这样的笑容不是普通的微笑,它来源于昔日的课堂,每次上课前他总会带着这种笑容向同学们问好,以换回同学们同样的问候:“老师好。” 现在,李窗的手忙碌不停地与那些伸来的手相握,作为一位建筑师,他始终受到合作者们高度的礼遇。的确,建筑师是一份很好的职业,相比作家、画家,或者医生、律师,它的艺术与实用的兼容性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展香现在所从事的时装设计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李窗对建筑的要求也十分苛刻,他为数不多的作品都受到了各界肯定,使他迅速成为建筑设计行业的后起之秀。眼影制衣厂工程方案是通过招标形式产生的,李窗的设计以其大胆的构思从上百件方案中脱颖而出,甚至还淘汰了几家国外建筑师事务所提供的方案。此事在当时被传媒热炒了一番,李窗被公认为最有希望的年轻建筑师。这对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李窗以他的才华赢得了合作者的尊敬,他从那些伸来的手中看到了自己的光荣,而这份光荣在一位漂亮姑娘面前马上就能转化为虚荣心,他的脸因为光荣或者说虚荣心而显得神采奕奕,他握住展香的手脸也有点热了。 “见到你很高兴。”他说。 展香抚摸着蕾丝的头发,她对此时此地遇见李窗也表示出惊奇。 “这么巧见到你。”她说。 一旁有人插言:“原来你们认识。” 李窗说:“我们早就认识。” 展香把蕾丝抱起来说:“我是这位漂亮女孩的老师。” 李窗说:“我是漂亮女孩的家长。” 李窗带着颇为严肃的口吻自称家长,很具幽默的成分,大家都笑了。 寒暄之间,李窗得知这拨人是来巡视工程进度的。他们对考察的结果很满意,对李窗独具匠心的设计赞不绝口。李窗面对来势汹涌的恭维保持诺诺而退的姿势,直到离开客套话的萦绕,和展香一起踱出了人群。 “蕾丝你下来,别累着展老师。”李窗说。 蕾丝说不,并朝他做鬼脸。 展香问蕾丝:“告诉老师,伤口还疼吗?” “疼。不疼。”蕾丝用哽咽的声音喜洋洋地说。 展香笑了。李窗说:“今天你给我的印象有点不同,果然不像老师了。” “那像什么?”展香笑着问。 “也不像时装设计师,倒是有点名模的姿态。”李窗说。 “有那么美吗?还是名模。”展香的面庞瞬间染上了一层绯色。 “展老师,你真的比名模还要美。”蕾丝说着返身问李窗,“爸爸,名模是什么呀?” 李窗和展香面面相觑,笑了起来,一边笑,李窗一边说:“名模就是穿漂亮衣服的漂亮阿姨。” 蕾丝露出恍然大悟的模样:“那我说的没错,展老师就是名模。” 展香捏了一下蕾丝的鼻子,李窗说:“展老师不会是来眼影制衣厂当时装设计师吧?” 展香点点头说:“我也没想到是你设计了我们的厂房。” 蕾丝在一旁调皮地说:“大家都没有想到。” “都没想到。”展香又去捏蕾丝的鼻子,女孩把头一偏躲开了。不知不觉中,他们离开人群已有了一段距离。蕾丝要下来,展香放开了她,女孩举着电动鸭子模拟着鸭子的步态一摇一晃地打转。 “你看她多么可爱。”展香说。 “看得出你真的喜欢孩子。”李窗说。 “孩子们也喜欢我。” “可你还是离开了幼儿园。” “我学时装设计有许多年了,在师专读书时就开始了。我喜欢孩子,可那毕竟成不了一份事业,事实上,我一直梦想当一名时装设计师。” “你会成功的。”李窗说。 人群那边传来让他们过去的呼唤,于是他们往回走。 展香说:“上次你的那个谜真是无从下手。” 李窗笑了。 展香说:“不过我还是蛮想知道它的谜底。” 李窗用注视的眼光向展香投去一瞥,他们的视线撞在一起,展香脸上充满了迷惑和羞怯的表情。 那个工程承包商仇女士走过来对李窗说:“李先生,我们晚上有个宴会,你一起来吧。” 眼影制衣厂的董事们也一同发出了邀请:“请李先生赏光。” 展香也用眼神希望李窗去,李窗十分为难地想起了晚上的弈局,他彬彬有礼地谢绝了邀请,他发现展香眼中掠过一丝失望。他抱歉地笑了笑。 “以后还有机会。蕾丝,我们走吧。” 蕾丝却赖在展香身旁不愿离开。 “我要和展老师在一起。”她撅起嘴巴说。 李窗伸出手去,蕾丝抱着她的电动鸭子一下子跑远了,站在那儿用反抗的目光看他。 展香笑着说:“如果你放心的话,晚宴结束我送她回来。” 李窗说:“那怎么好意思,蕾丝很调皮的。” 展香问蕾丝:“你不会调皮的是吗?” 蕾丝大声说:“不会。” 李窗想了想说:“那就劳驾你了。蕾丝,你必须要听展老师的话。” 李窗与眼影制衣厂一行人握手告别后,朝着海滨医院方向踽踽而行。 过了一会儿,李窗停在一家花铺前购下一束玫瑰,趁着天色还早他去海滨医院旁的望涛饼屋喝了茶,他要了一份点心,一直吃到五点钟。这是医院探访开始的时间,他起身离开了饼屋,走到海滨医院。当他推门出现在美人孔琳面前时,他手持玫瑰的姿势僵硬了,病床边孔琳的哥哥——那个未老先衰的小个子正冲着他微笑,李窗马上以笑回报,但他的笑同样僵硬,像塑料一样悬在鼻翼两边,女医生这时抬起了头,李窗的出现令她赧然一笑。 “挑战者来了。”她接过玫瑰插在床头柜的花瓶里。 我们的男主人公坐了下来,解释今天不是为下棋而来,而只是为了送一束玫瑰。 “我无法赢你一盘棋,可是玫瑰却不同,你每天都能闻到它的芳香。”李窗的话有点像电影台词。 女医生的笑意突然收敛起来,用类似的语言说:“可是棋是唯一的,一座玫瑰砌成的城墙也比不了一盘棋。” 李窗脸上刚刚消失的像塑料那样的笑容又出来了。应该说,这是一个难堪的局面,那个小个子男人,李窗不知道他叫孔农,他只是觉得对方面熟,但却记不起在哪儿见过他。可是不管怎么样,此时此刻他是值得李窗感激的,他为李窗解了围。 “我想看看你的棋艺。”孔农对李窗说,“我们来下一盘好吗?” 对李窗来说,和孔农下棋与同孔琳下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对兄妹能一连下一百六十三盘和棋说明了彼此旗鼓相当,但他没有拒绝孔农的邀请,孔琳把蜡烛象棋从床头柜里取出来,李窗和孔农开始下棋。 对弈的结果,李窗毫无悬念地输了。孔农对李窗的棋艺出乎预料,他认为李窗对棋路的理解并非孔琳说的那么浮浅,李窗的棋不是输在技巧上,而是输在气势上。棋如其人,孔农认为李窗是个懦弱的男人,懦弱是棋的天敌,李窗输在性格上,孔农惋惜地摇了摇头。 李窗站了起来,他要走了,他知道他已没有资格待在这里了,他在病榻上的美人失望的眼神中离去,他不知道在他走后,女医生孔琳点燃了那盘蜡烛制成的象棋,又从枕下取出那封曾被他开启过的信,苦笑着说:“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美人把信投进了火中。 李窗半个小时后回到了家,坐在沙发上等展香把蕾丝送回来。孔琳那张消失笑容的脸在他眼中晃来晃去,在绿色的光线中,李窗魂不守舍,他把灯关上,美人的眼睛一下子凶险地出现在他面前,他哎呀叫了一声,又把灯打开,这次他换了雪亮的白炽灯。 很久他才摆脱了那双眼睛,迷迷糊糊中,他突然想起了展香,在他的心目中,展香拥有的那份清纯总像是伪饰的,李窗经常由展香联想起杜歌。她们的外形确实有几分相似,神态举止更是属于同一流派,所以他很清楚蕾丝为什么会和展香这么合得来。那天展香走后,大发脾气的蕾丝一夜没有理睬他,次日一早,女孩爬到父亲身上,弄醒了睡乡中的李窗,李窗睁开惺忪的眼睛问蕾丝:“怎么了?”蕾丝说: “我恨死你了,我喜欢和展老师在一起,可你却在一旁指责不停。我喜欢和展老师睡在一起,她胸脯软绵绵的,像妈妈一样,舒服极了。” 蕾丝说完,开始拔李窗的胡子。 诚然,蕾丝在展老师身上找到了一种类似母爱的东西,它令蕾丝非常迷恋。李窗完全可以理解女儿的这种情愫,他不禁滋生出一些感动来,可当女儿说到展老师软绵绵的胸脯时,他的遐想便有点冒险了,他仿佛看到了展香的身体正在袒露出来。不可否认,展香很漂亮,然而李窗并没有因为她的美而产生其他想法。李窗是个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同样他对漂亮女人有着本能的钟爱,应当说李窗是个一帆风顺的情人,与他有过恋情的女性虽然为数不多,但却都是百里挑一的美人,但是他却对相貌十分出众的展香没有知觉,这是一次例外。 然而,李窗此刻却忽然想起了展香,并且一旦想起就挥拂不去,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展香的情景。那是蕾丝第一天踏入幼儿园的日子,他望见一个女子亭亭玉立的侧影不经意地投向他一瞥。她的脸竟然因为迟疑而显得羞愧,把目光逃离了。李窗明白这个举止代表了一种对异性的突如其来的好感,如果男女双方都产生这种奇妙的情感便是人们常说的一见钟情了。李窗很斯文地笑了,他没有因为洞察了女教师的目光而浮想联翩。这次平淡的开始决定了李窗与那位女教师以后长久的彬彬有礼的关系,每次见面他们都只有点头致意,谁也没有开口说第一句话,直到蕾丝从跷跷板上摔下后才在诊所里打破了这种局面。 可是此刻,李窗却强烈地思念起展香,他急切地等待着她的到来,他想起她类似湖水晃动的裙裾,他发现自己是多么地钟爱这种装束,他想象着展香光滑的躯体在手掌中滑动的景象,他整个人非常轻盈地从沙发上升了起来。 展香把蕾丝送回来时已过了晚上十点,李窗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他听到了敲门声后把眼睛睁开,走过去开了门,他看见形同母女的蕾丝和展香站在楼梯旁的阴影里,一脸笑容。 “显然你们玩得很开心。”李窗慵懒地说。 “特别开心。”蕾丝举着电动鸭子说。 “谢谢你展老师。” “展香。” “好吧,展香,进来坐一会儿吧。” 蕾丝跑进客厅,玩起了电动鸭子,李窗和展香站在一旁看着女孩和卓别林一样走路的鸭子。 “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家了。”展香说。 “我送你一段吧。” “不用了,蕾丝困了,你哄她睡吧。” “还是送你一段。” “我也要去。”蕾丝把鸭子翻了个身让它不能动弹,像一只乌龟。 “爸爸马上就回来,你先睡,听话。”李窗说。 蕾丝不高兴地撅起了嘴,但她没有坚持,跑过来吻了展老师的脸颊,道别了。 李窗和展香下了楼,来到了月亮大街上。李窗的冒险开始了,他在沉默的漫步中,用一个大胆的手势控制了局势,他的手以一种坚决而诚恳的力量握住了展香的手。他看见了展香惊愕的神情,随即她把头深深地垂了下去,把害羞埋藏在睫毛下面。在铁路边一处无人的黑暗里,李窗捧起她的脸如同捧起一泓净水,她的目光是那么清澈,他很慢很慢地贴近她的嘴唇,用手托住了她的腰肢,展香向后仰去,嘴唇微微启开,李窗的舌头触到她的舌尖,她的手勾住了他的后颈。这次长吻如同好莱坞爱情影片中的经典镜头,富有雕塑感。画面凝固有半分钟之久,直到展香轻轻把李窗推开。 “你这样做把我对你的好印象都赶走了。”她说。 “可对我来说却是恰恰相反,它把我对你的爱化作了现实。”李窗说。 “太突然了。” “但愿没有出乎你的预料。” “不,我从来没有想过。” “可你的眼睛告诉我真实的情感。” 展香无言以对,很长时间,她说:“火车来了,我们走吧。” 远处的火车随着汽笛呼啸而来,他们离开了,重新回到了月亮大街上。李窗没有送展香回家,他们来到了新闻学院的基希咖啡屋,在那里,李窗解开了那个关于洁癖的谜题。 6 当然,李窗是从基希咖啡屋开始见识到杜歌的洁癖的。他认为这是一种无害的嗜好,况且他自己,也是一个喜爱整洁的男子,他对杜歌几乎苛刻的卫生要求并未产生反感,同时他发现自己对清洁也愈加注重起来,这也许就是杜歌说的修炼成正果的过程吧。他自嘲地笑了,他从一本消遣杂志中看到这样的章节:洁癖其实是种城市病,不,确切地说,是一种都市病。我们很难想象穷乡僻壤的地方会存在这种现象。它只存在于经济发达、生活设施优越的地方。从人类学的角度说,它是病态的。患有此癖的人一般都伴有程度不等的心理疾病,譬如孤僻、固执,或者极端自私。它将使一个人逐渐消失情趣,并丧失掉长途旅行的能力。对这样的描述,李窗只是一笑了之,因为它既不与自己吻合,更不适用于杜歌。杜歌天生是个活泼而善于交际的姑娘,特别对于旅行,她有着一如既往的憧憬,一有出差的机会便天南地北扬长而去。即便婚后,也未能有丝毫的克制,而一旦回家,家里又是高朋满座,客人络绎不绝。李窗却是一个爱静的人,很快他便尝到了来自婚姻的苦恼,这也使李窗终于体会到那段文字并非凭空杜撰。 对李窗而言,他与杜歌的婚姻完全是一见钟情后的结果。自从有了第一次基希咖啡屋的约会,他与杜歌爱情的温度便与日俱增。外界的闲言碎语不但未能使他们分开,相反,他们的约会更加频繁。他们形影相随的身影在城建学院与新闻学院的校园里时隐时现,向周围的冷眼作着反击。后来,李窗想,一向谨小慎微的自己居然在那段日子里会置自己的形象于不顾,如此招摇地以教师的身份与一位女大学生谈起了恋爱,可见他当时确实是被爱情的热浪冲昏了头脑,故意用这种反叛来印证自己对杜歌的爱。 当然,李窗与杜歌更多还是在那幢老式公寓的四楼房间内消磨着甜蜜时光。李窗的家就离新闻学院不远,散步的话,顺着月亮大街往西,五分钟就到了。这无疑给这对情人创造了绝佳的恋爱环境,既可在公园般的校园内散步,在基希咖啡屋饮茶,又可在爱的鸟巢中卿卿我我。应当说,这样得天独厚的恋爱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多见,杜歌很快从新闻学院宿舍里搬出来,住进李窗家,并且还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钥匙。 热恋美好而短暂,当一对男女从缠绵的情话中苏醒过来,紧跟而来的便是烟雾一样一点一点飘逸出来的真相。李窗发现,杜歌的朋友实在太多了。而且,李窗还意识到,杜歌正试图把家里变成第二个基希咖啡屋(不,是基希舞厅)。性格沉静的李窗显然不能适应这样的生活。为时已晚的是,杜歌这种好客的脾性是在婚后才慢慢暴露的。李窗真是哑巴吃黄连,所以每当客厅里高朋满座时,他唯一能够做的只有落荒而逃了。他在楼下看见四楼的那扇窗正摇晃着五彩的光影,他知道那里舞会又开始了。筹备婚事时,杜歌说,室内要装上不同色调的灯光,以适应不同的季节和心情。李窗认为言之有理,所以在布置新房的时候,墙壁被弄得满目疮痍,电线蛛网般分布在房间的各个部分。一间房子安上的灯饰居然有十五六种之多,全部打开的话,不同的色调交汇成万花筒般斑斓的光影,什么样的颜色配什么样的心情。李窗打开的始终是一盏绿色的小灯,杜歌却偏爱雪亮的白炽灯,在刺眼的光芒中她唱个不停,连赶写稿件时也把音乐打开,写几句唱几句。她是一个天生快乐的人,一只对社交始终热度不减的百灵。她有源源不断的陌生朋友,并且都会带来家中,在这些捉摸不定的客人中,既有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也有放浪不羁的艺术人士。他们的狂欢之夜就是李窗大祸临头的逃遁时分,他又伤心又痛恨地朝四楼的窗户看了一眼,他这时明白杜歌要装那么多灯的真正企图了。他走在月亮大街上,来到新闻学院,在基希咖啡屋找了个座位坐下来,咖啡屋已不如杜歌在时干净了。李窗喜爱的只是此地的安静,和杜歌结婚后,安静的日子已很稀少了,即便家里没有来客,但只要杜歌在,家里的音乐总开得震耳欲聋。杜歌的杂志社平时不坐班,除了在外采访,剩下的时间杜歌就在家里听音乐,她甚至已适应了在重金属的伴奏下写文章。这对李窗来说不啻是劫难。有一次他对杜歌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你把音响开得那么大,要不然就请一帮人来家里吵闹,是不是太自私了呢?”杜歌说:“你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的生活方式就是爱热闹,如果你剥夺我的乐趣,是不是也很自私呢?”李窗说:“你我都是爱干净的人,可干净是人收拾出来的。你把那么多人叫回来,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你为什么不打扫呢?”杜歌说:“你也是家庭的成员,难道就不应该把家里收拾干净吗?”李窗说:“你过去在基希咖啡屋靠阿姨们打扫卫生,如今却把重任交给了我,我成了什么了?”杜歌说:“我没逼你干。”李窗说:“你明明知道我看不下去,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既然热衷于聚会,那为什么不自己收拾残局呢?”杜歌说:“你愿意让一个孕妇去干粗活吗?”李窗说:“你怀孕了?”杜歌说:“你是一个对世事漠不关心的人,连妻子怀孕也不知道,和你生活在一起,我会不寂寞吗?”李窗顿时无言以对。这次争执之后,家里很长时间不再出现客人,音乐的声音也轻了下来。杜歌开始请假在家修身养性,直到女儿蕾丝呱呱坠地。初为人父的李窗喜气洋洋,在女儿满岁的时候,主动提出庆祝一番。没想到杜歌居然在锁厢大街上的斯尧大酒店一下子订了二十桌酒席,来客绝大多数都是杜歌的朋友。李窗因此大大破费了不算,令他没有料到的是,那次酒席之后,杜歌故态复萌,重新开始了宾客盈门的生活,追悔不及的李窗面对再次混乱的客厅(杜歌不让客人进卧房),努力克制不去收拾,但最终他失败了。两天之后,对肮脏的厌恶使他不得不像基希咖啡屋的阿姨们那样拿起了扫帚,他干到很晚,杜歌抱着入睡的女儿从娘家回来已超过十点,刚刚干完的他坐在沙发上仇恨地看着推门而入的妻子,而视若无睹的杜歌挂着笑意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李窗一下子跳起来,还未说话,杜歌已回过头,冷笑说:“你要把蕾丝吵醒吗?你干了点家务,就计较不休,算是个男人吗?”李窗说:“我实在不明白,你究竟要怎样,你不愿好好过日子的话,我们离婚吧。”杜歌说:“你既然今天要离婚,又何必当初结婚呢?”李窗说:“我看你真是有点变态,一方面那么爱干净,一方面又那么爱糟蹋。”杜歌说:“我有洁癖你一开始就知道。”李窗说:“可你时不时让一帮人把家里搞乱也是洁癖的表现吗?”杜歌说:“可我也爱热闹。”李窗说:“你有如此矛盾的两种爱好,而实际上糟蹋了我的生活。”杜歌说:“你如此挑剔,是因为你不再爱我。”李窗说:“除了对你过于频繁的聚会无法承受,我对你什么都没有变。”杜歌说:“不,你已不再爱我,你甚至连散步也懒得再陪我了。可恋爱时你不是这样的,你的狂热与幽默早已无影无踪了。”李窗说:“恋爱与婚姻是不同的,况且你和那时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如果没有当初你的清纯,难道会有今天的婚姻吗?”两人唇枪舌剑的时候,蕾丝醒了,她看见面前两张因为生气而扭曲的脸,她吓哭了。杜歌边哄她边在沙发上坐下来,脸色苍白的李窗站了一会儿,愤愤地走进卫生间洗澡去了,蕾丝的哭声不断地钻进他的耳朵,他的泪水和自来水一起在脸上流淌,他知道他的婚姻迟早将是一个悲剧,他脑子里空荡荡的,一种非常非常难受的感觉充满了他的胸膛。 当下一次杜歌的朋友们一拥而入,把五彩的灯影摇晃起来时,李窗一声不吭地走了出去。他像一个落魄者一样走在月亮大街上,来到基希咖啡屋。此刻,顾客很少,李窗有足够的安静可以品尝。他对杜歌是那么无奈,他想到了那段消遣杂志上的文字,与杜歌是多么相像呀!固执而极端的自私,可却一点也不孤僻,她是那么热衷于社交。同时洁癖也在变本加厉,她可以让客人们把客厅搞得面目全非,但却不容许丈夫(当然也包括其他人)在卧房内逗留。同样一个家,她对客厅与卧房的要求截然不同,她其实并不懒惰,她在卧房和衣着上所耗去的精力是惊人的。她一边把衣服投入自动洗衣机,一边拿着抹布走进卧房,她擦拭着床架和台灯的灯罩(这时她是一个勤劳的家庭主妇),等忙完了卧房,她就可以收集起洗净的衣服把它们晾在衣架上。这些工作她一般都在上午干完,她首先把睡乡中的丈夫叫醒,让他睡到客厅的沙发上去,同时把摇椅中的蕾丝搬到客厅去,然后就开始干活了。干完后她不再允许别人睡到床上去,她对自己的劳动成果十分珍惜,她甚至不愿多开卧房的窗户(这是一个灰尘很多的城市),然而另一方面,她又极不珍视李窗的劳动,朋友们在客厅内打逗,把环境弄糟,然后作鸟兽散。李窗从基希咖啡屋出来已是十点半,他必须要走了,因为咖啡屋要关门了。他来到楼下,看自家的窗子,灯还亮着,如果是摇曳的彩灯,说明聚会尚未结束,他还得在月亮大街上徜徉一阵子;如果是雪亮的白炽灯,则说明客人们已走了,他便回家把客厅打扫干净,等待它再次被弄乱。这样的日子长了,再好脾气的人也会被激怒,所以有一天,越想越气的李窗用电话招来了一些昔日的好朋友,他们喝了酒,等友人走后,李窗趁着酒兴把卧房全部搞乱,把被单拉到地上,把抽屉拉开,做成了一个贼破门而入后的样子,然后他抱着蕾丝回母亲那里去了。李窗的母亲和姐姐住在文琦坊的一间老房子里,他们住在二楼,往下看是灯火灿烂的街景,这是一条美食街,李窗在阳台上抽着烟,蕾丝和奶奶姑姑在屋里玩。一个多小时后,李窗看见杜歌急匆匆地走来了,她一眼就看见了阳台上的李窗,大声说:“你还在这儿,家里被偷了知不知道。”屋内的祖孙三人都出来了,母亲问杜歌:“怎么了?”杜歌说:“家里遭窃了。”楼上的母女都很紧张,连声让李窗快去报案。李窗却悠然站起来对楼下说:“别报案了,那是我搞乱的,你要怎样,看着办吧。”杜歌听了,看了李窗一会儿,掉头跑了。 从此以后,杜歌的家庭聚会戛然而止了,李窗听说她在外面搞了一个什么俱乐部,并且已有了固定的聚会场所。但那个俱乐部在何处,李窗不得而知(他也不想知道)。这样一来,安静的生活归还给了李窗,在并不很长的时间内,李窗完成了好几个项目的设计,那时他已到一家建筑师事务所当了专职设计师。由于他的作品个性鲜明,很快便受到业内的关注,他的声誉也一点点高涨起来。不过,事业的成功并不能弥补婚姻的失败,他和杜歌的关系正在彼此的沉默中渐渐崩溃。 自从李窗那次在卧房中进行了破坏,杜歌与他一夜间成了陌路人。李窗和杜歌的婚姻维持了三年,而最后的半年是哑巴的半年。他们完全不再说话,对迫不得已的询问或问答都用简单的手势以及“嗯啊”之类的鼻音来代替,而夫妻生活更成了天方夜谭。当然,李窗与杜歌在这方面的交流原来就不多,原因也是有些莫名其妙:杜歌怕做爱弄脏弄乱了床和睡衣,所以他们的性生活很多是在客厅完成的。他们双双赤裸,在沙发上完成那事,把垫在膝下的一次性塑料台布卷成一团扔进垃圾桶倒掉。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干脆在浴室里站着做爱,然后打开水蓬头,淋浴,擦干身子上床安寝。这种夫妻生活带有明显的任务色彩,使双方都感到兴味索然。有一次李窗对杜歌说:“我们真正地做一次爱吧。”杜歌说:“我们以前都是假的吗?”李窗说:“以前常常是你说了算,今天我说了算。”杜歌说:“你想在哪里做呢?”李窗说:“哪儿也不去就在床上。”杜歌说:“可总要一次性台布垫一下吧。”李窗说:“我不要什么一次性台布。”杜歌说:“那不行。”李窗只好爬起来,去取一次性台布,把它覆在床上,他问杜歌:“这下可以了吧?”杜歌朝他点点头,他就爬到她身上,那玻璃一样冰凉的塑料台布在他腿间沙沙作响,他叹了口气,从杜歌身上下来,对她说:“我不行。”杜歌说:“不是我不愿意,是你不行,你的武功废了。”李窗说:“我武功废了你很高兴吗?”杜歌笑了起来,用手去摸他,果然一点武功也没有,她才收住了笑,去看丈夫的脸。李窗的眼中闪着泪光,在昏沉中忽明忽灭。 杜歌的俱乐部活动频繁,杜歌几乎每天都是早出晚归,蕾丝没有人照顾,李窗只好把她送到母亲和姐姐那里去。可是那年夏天,在一场大雨中急着赶路的母亲不小心滑倒在地,死在了一辆饮料车的轮胎下。如此一来,蕾丝只能领回来了,可是李窗手头的设计任务又很重,杜歌却没有母亲的责任心,她好像很不喜欢这个孩子,偏偏蕾丝依恋着她(哪个孩子不依恋母亲呢)。“妈妈抱。”杜歌只好把她抱起来,奇怪的是,在她怀里,蕾丝马上就睡着了,杜歌便把女儿放进摇椅里,出门走了。蕾丝醒来后不见杜歌,一个劲地哭,李窗哄她,她更是往死里哭,李窗因此吃足了苦头。 李窗一天天消瘦下去,变得像一只生病的鸡那么无精打采。他的生活已经十分单调和乏味,他再也写不出那种漂亮的影评,他已有将近两年的时间没有走进电影院了,他不再找人下棋,不再看闲书;除了必不可少的图纸设计,他的绝大部分生活被蕾丝占用了,他和蕾丝做游戏,读童话给她听,一直把她哄入睡乡,他才能长吁一口气。 他唯一保留的消闲方式是在蕾丝入睡之后,蹑手蹑脚地把门关上,去基希咖啡屋坐上一个小时,或者在新闻学院那条南北向的林荫道上散步,累了坐在石凳上,看看树梢上的月亮,看看结伴而行的情侣们,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星光下的校园。这时候,他很平静。这一天夜里,李窗和往常一样,安顿好蕾丝后来到新闻学院的林荫道上。他先在道上走了一会儿,然后在一个常坐的石凳上坐下来,在这个位置,他可以看到基希咖啡屋。如今,他已不再去回忆当初认识杜歌时的情景了。他很平静地坐在石凳上,看耳鬓厮磨的情人们旁若无人地拥吻。这样的镜头以往只在西方电影中看到,眼下在身边已屡见不鲜了。“这真是一个荒唐的年代。”李窗用冷笑的眼光看着那些热恋中的情人们,“这些荒唐的男女。” 一个小东西拖着黑影如同绒线球一样在他目光中滚过。在距他两步之遥的地方停了下来,李窗定神去看,他发现那是一只松鼠。它朝他看着,然后沿着林荫道一溜烟跑了,几乎是同时,李窗站起来,开始冲刺,他试图捕捉那只小玩意。他一路追赶下去,慌不择路的松鼠离开林荫道逃到操场上,朝对面的林子里跑过去。有一个间隙,李窗几乎扯住了松鼠松软的尾部,但还是被它挣脱了,松鼠终于钻进了林子,李窗追进去,灵活的松鼠一下子上了树,不见了踪影。李窗苦笑了一下:“还是让它跑了。”他失望地朝树上看着,刚要离开,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响动,他回头望去,是一对卧在草地上的男女,正惊慌失措地站起来,那个女的,李窗一眼认出了,竟是杜歌。 我们的男主人公被眼前发生的这一幕惊呆了。他没有料到杜歌会这么不要脸,他相信他的脸红了。当然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愤怒,他向那对衣服凌乱的男女走过去,脚下踩出一片沙沙之声,一阵风把地上的一次性台布吹向他的足踝。李窗厌恶地朝杜歌投去一瞥,杜歌冲她的情人嚷起来:“你还愣着干什么呀?”一边叫一边向李窗扑来,把猝不及防的李窗推在了树干上,她的矮个子情人也跑了过来,用力把李窗绊倒了,卡住了他的咽喉。“怎么办?”男的问。“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杜歌说。李窗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他挣扎着,手掌死命往那个男人身上推,但他的力气仿佛在慢慢泄漏,卡住咽喉的那双手正在慢慢要他的命,他几乎绝望地瞪大了眼睛,但他什么也看不见,视野中飘飞的只是乱舞的金星。这时身上的男人却一下子松了劲,跳起来,说着:“我不杀人,我不杀人。”向林子外边跑去,李窗听见杜歌喊道:“阿农,你如果爱我就给我回来。”但是脚步声暂时停顿后又飞奔起来,杜歌追了出去:“你这个胆小鬼,你滚吧,我再也不愿见到你。”绝处逢生的李窗支撑起来,大口大口喘息着,他被今天的遭遇吓坏了,他始终不能相信发生的一切是真的。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他的记忆间歇性地出了一些问题,遗忘抹去了他的部分生活。在一本介绍罕见病例的小册子里他找到了这样一个医用名词:白日梦游。 后来李窗想,那只松鼠的出现实在是有点玄机,不过他只是到此为止,不再往深处想,松鼠带给他的并不单纯是杜歌的背叛,更重要的是让他体验了一次死亡。他眼冒金星的一霎,已经看到了那种生存以外的东西。他一直在回忆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或者说,他是在寻找那种东西,但那只是一块空洞,他根本无法识破它。他想这可能就是自己病症的根源。 那个危险的夜晚之后,杜歌从李窗的生活中消失了,她甚至也从这个城市中消失了,因为李窗在电视中看到了《电影广场》为杜歌发布的寻人启事。杜歌哪里去了,李窗不知道。曾有传闻说杜歌偷渡到越南去了,有人信誓旦旦地说看见她在胡志明市里做起了小贩,对此,李窗一笑了之。他唯一无法交代的是,如何向蕾丝解释杜歌的失踪。他选择了一个字:死。而对于婚姻的名分,他认为无关紧要,他甚至连结婚照也懒得摘下来(当然他考虑到了蕾丝的因素)。他始终不能明白的是,有着那么厉害洁癖的杜歌怎么会在草地上与情人幽会。就算有了一次性台布,可毕竟是脏湿的草地呀。 其实,李窗和杜歌的故事肯定不是“洁癖”两字所能包容的,但如果把李窗失败的婚姻比作一个谜,那么,有比“洁癖”更适用的谜面吗? 7 李窗在基希咖啡屋讲述着自己的故事,他并没有把所有的情节都说给展香听,而是选择了一些适用的内容,但是尽管这样,他的述说仍然使展香露出似信非信的神情。 “我不相信,可又不能不相信。”她说。 “不是不相信,而是感到不可理喻。”李窗纠正说。 “她是那么古怪的一个女人,可在你的心目中,她曾经是那么美丽清纯,你们的婚姻是自愿的。”展香说。 “这种自愿的婚姻并不牢靠,有时它仍然是盲目的,是以不切实际的浪漫为基础的,所以在现实中常常会遭到失败。” “可它正在变成时髦。” “这样的时髦几乎就是公害,把失败的婚姻当作时髦是可耻的。” “我们边走边说吧,咖啡屋要关门了。” 李窗抱歉地笑了,不知不觉,他与展香已在这儿坐了两个多小时,他站了起来,和展香一起走出了基希咖啡屋。 在林荫道上,李窗对展香说:“其实你的外貌和杜歌有几分相像呢。” “我从那张结婚照上注意到了这一点,”展香说,“所以对你的吻我十分吃惊。” “应该是在听了我的讲述后才感到了吃惊。” “我希望你没有把我当作杜歌。” “我想起了一句俄罗斯歌词,花朵与花朵之间的蜜蜂是陌生的。” “可我并不认为你会为今天的吻负责。” “那不是一个浪漫的吻,虽然它来源于冲动。” “我知道蕾丝为什么那么喜欢我了,她一定是把我当成了假想中的母亲,而你很可能是女儿的使者。” 他们走出了新闻学院,回到了月亮大街上。展香的家在铁路那头的云眉大街,他们重新经过了那幢老式公寓,不自觉地去看四楼的那扇窗。“奇怪。”李窗骇然叫了起来。 那扇窗摇曳着五彩的灯光在黑夜里极为炫目,展香发现李窗的眉宇中有一把锁。 “不会是杜歌回来了吧?”她问。 李窗没有回答,而是朝那幢楼走去,身后的展香从他的背影上看到了迟疑和紧张,她的脚步跟了上去。 在三楼的走廊上,李窗的脚步停滞了,他俯身捡起了一只电动鸭子,他朝楼上奔去,家门紧锁着,他打开了门,客厅内五彩的灯光开放成万花筒的形状。他叫着蕾丝,无人答应,他推开了卧房,在台灯下找到了一张字条:我带走了唯一的财富。李窗一看那字迹,马上认出是杜歌的。紧随其后的展香接过字条看了一眼,不知说什么才好,她同情地看着李窗。 “应该去报案。”展香说。 李窗摇了摇头,他知道这事只能由自己来解决,他知道杜歌迟早会回来的,但他不知道杜歌会要蕾丝,因为她一直不喜欢这个孩子。 李窗说:“杜歌毕竟是蕾丝的妈妈,她不会拿她怎样,她应该会和我联系一次的,我先送你回家吧。” “你不必送我了,可能杜歌会有电话来,我自己回家吧。” 李窗没有谦让,和展香一起走到门口,对她说:“我送你到楼下吧。” 他们往楼下走,脸上布满了愁绪,在他们要告别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小孩朝这里奔来,一路叫着:“爸爸,展老师,爸爸,展老师。” 居然是蕾丝的声音,他慌忙迎上去,女孩上气不接下气地哭着:“妈妈快要死了,快去救救她吧。” 他们面面相觑,变故来得那么突然,以至于他们无法理出头绪,他们只能跟着事情的发生走向事情本身。他们跟着蕾丝奔向出事地点。 他们来到了月亮大街上,一直向南跑。十多分钟后,他们气喘吁吁地拐进了锁厢大街旁的一条小马路,蕾丝跑进了一座楼房,噔噔噔上了三楼,果然有一扇门大开着,他们奔了进去,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一个女人,她面色蜡黄,手腕被割破了,她是杜歌。 展香对李窗说:“我去拦车,你抱她下来。” 展香匆匆下楼去了,李窗把衬衫的袖子扯下来,扎住杜歌流血的伤口,他把她抱起来,跑下了楼梯,来到锁厢大街上。展香站在马路中间,已有一辆夜行的计程车被她拦下,他们上了车,司机问去什么医院时,李窗未假思索地说:“海滨医院。” 当然,海滨医院并不是离此处最近的医院,但却是这座城市里最好的医院,计程车风驰电掣般飞了起来。 心急火燎的李窗忽略了一点,他是在香湖巷6号3楼B室救出了杜歌的。他们离开后不久,一个未老先衰的小个子男人走进了那间房间。 在去海滨医院的路上,李窗问蕾丝杜歌怎么会这样的。 蕾丝哭着说:“她让我叫她妈妈,可你说妈妈已经死了。她那么瘦那么难看,怎么会是我妈妈呢。她看我不愿叫她,就哭了,拿起一把刀子就割自己的手,我看见很多很多的血流出来,就吓得跑出来叫你们。” “现在我相信她是我妈妈了,否则她不会因为我不叫她就去死。” 女孩放声大哭。 事实上,杜歌在李窗他们赶到之前就已经死了,李窗完全没有料到,他的婚姻竟会以这种方式在法律上自动消亡。 写于1995年1月17日 剪刀石头布 1 药剂师萧客推推架在鼻梁上的玳瑁眼镜,从门卫室出来,忙了一天,他突然想起中午约好的饭局,便赶紧给丛蓉挂了个电话,让她五点半直接等在老城隍庙福佑路旁的老饭店门口。他妻子在话筒那头看了看表,已到五点钟了,便埋怨通知得太急了点,嘴巴里说:“怎么这样,连化妆换衣服的时间也不给人家。”萧客嬉皮笑脸地说:“你挺着大肚子,就不要太讲究了,反正夏商是熟人,人家知道你从前是个美人的。”丛蓉不高兴地说:“我知道你现在嫌我难看了,我不去了,省得坍你的台。” 萧客的家在老西门,离吃饭的地方走路只有刻把钟。丛蓉在我面前出现的时候,我已在那儿等了五六分钟,她怀孕的样子还不十分明显,她终于还是打扮了一番,换了套比较宽松的衣服,腹部被很好地掩饰起来,她从出租车上下来,看见我一个人站着,很奇怪。 “萧客呢?”她问,“怎么还没来?” “可能堵车吧。”我说。 “外面有点雨,我们先进去吧。”丛蓉说。 我们就走进了饭店,找了张四个人用的小餐桌,一边喝茶等萧客来。但是萧客迟迟未到,六点钟的时候,我起身小离片刻,到门外与事先约好的常小东短暂会合,交给他几本他需要的杂志,随后我重新回到餐桌旁。我坐下时,发现丛蓉有些不安,她说:“迟到这么久,不会出什么事吧。” “不会出什么事的,会出什么事呢?”我笑了笑。 “等他来了,得好好罚他。”丛蓉说。 “对,罚他喝酒。”我说。 “喝酒,那不等于在奖励他吗?”丛蓉说。 “那罚他给你买套好看的时装。”我说。 “那还行。”丛蓉对这条建议颇感满意,不过她又面露难色说:“我快做妈妈了,怎么买衣服呀。” “那这样吧,让萧客给你买条丝巾。”我说完这句话感觉有点不妥,因为过去给丛蓉买丝巾的不是萧客而是我,女人一般都会喜爱某种饰件,丛蓉特别钟情的就是各式各样的丝巾。果然丛蓉看我的样子不对了,她一定是想到了过去的事。 我的移动电话非常及时地响了起来。花支说明天回浦东,他父母的家和我同在一个新村,我在三村,他们在六村,他问我有没有空,如果有空的话可以找个地方聊聊天,另外再叫上常小东。 关上电话,我说:“有点饿了,我们先来客点心吧。” 丛蓉点点头,看着我说:“再给我来一杯加奶的红茶。” 加奶的红茶也是丛蓉所喜欢的,我心里想,我不能再久留了,如果萧客一直不来,剩下我和丛蓉两个人在一起算怎么回事呢。这个局面是我绝对没有想到的,本来我约萧客出来是因为有件事要托他帮忙,当然我知道丛蓉也会来,我的朋友萧客爱带着太太出入各种场合,因为他有一个漂亮的老婆。在我们这个城市,看一个男人有时就看站在他身旁的是怎样一个女人,丛蓉这样的女人当然会让萧客引以为豪。在我生活的圈子中,丛蓉是最漂亮的女人,每当看到她的脸,我就会产生一丝淡淡的哀愁。已经有好几年,我们没有单独在一起了,而此刻,我们相对而坐,她已成人妇,我也有了妻儿,一切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移动电话再次响起打破了沉默,我把翻盖打开,听到一个陌生的男声: “请问你是萧客的朋友夏商吗?”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那个人继续说:“我这儿是第三公安分局,请萧客的爱人听电话好吗?” 我将电话交给丛蓉,然后看见她的面容慢慢阴沉了下来。 2 警察甲乙站在药剂师萧客面前的时候,他正从门卫室的石阶下来,准备到对面马路去叫辆出租车。萧客的医院在浦东,过了南浦大桥,转到河南南路,很快就可以到城隍庙老饭店。他看看表,发现时间有点紧,等他重新抬起头的时候,看见的却是一对戴大盖帽的警察。 药剂师萧客还没回过神来,已经被两个警察带上了路,当然他要询问一下为什么,所以不无敌意地问:“凭什么让我跟你们走?” 警察甲说:“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萧客申辩道:“我什么都没干,你们一定是搞错了。” 警察乙说:“我们并没有说你干了什么,不过是让你配合一下,了解一些情况。如果我们认定你犯事了,就不会用这种方式了,你看你手腕上不是连手铐也没有吗?” 萧客朝四周瞄了一下,下班的同事们正好奇地(并且充满怀疑地)朝这儿张望,萧客用力将脚跟定住,不走了。 “不行,不给我说清楚,我不能跟你们走。” 警察乙看出了他的心思,低声说:“有人把你供出来了,你不能不去。” “我干什么啦,被谁供出来了?” “你去了不就知道了吗?” 萧客用中指把鼻梁上的玳瑁眼镜朝上推了推,说:“我一向安分守己,但你们好像怀疑这一点。” 这一路上,药剂师萧客苦思冥想起来。三个人步行了一刻钟,萧客越来越觉得冤枉,他根本记不起生活中出了什么问题,他看了下表,时间告诉他,夏商已经开始在老饭店门口等他了,丛蓉也应该到了,两个人正朝着福佑路方向望眼欲穿。他心里有点烦躁,一方面觉得对不起朋友,另一方面又有点不安,他知道今天的晚餐是聚不成了,很可能举杯对饮的是夏商和丛蓉,他觉得胸口很不舒服,就再一次停住了脚步。这时他们已经站在公安分局的门口,萧客回头对后面两个人说:“我堵得慌,能让我喊一嗓子吗?” 两名警察有点奇怪地看着他,药剂师萧客已经响亮地喊起来了—— 我他妈…… 一旁的两个人已经从他的口型中看出了后面的内容,警察乙握紧了手里的警棍,准备在药剂师喊完那句话后给他一下,然而萧客的声音戛然而止了。他朝地上呸了一口,随即大踏步朝大门走去。 警察乙准备追上去,被警察甲一把抓住,警察乙骂道:“这小子,真他妈张狂。” “年轻人肝火太旺。”警察甲笑着摇摇头,示意不必计较。 药剂师萧客听到了背后的对话,他面无表情,大步流星地往里走。警察甲说:“错了,左边。” 警察乙终于忍不住骂道:“跑这么快赶尸呢。” 药剂师萧客回过头来,生动地笑了:“你这样一说,我不知道是左边死人还是右边死人。” 警察乙这回没有听搭档的劝阻,冲上去重重地把萧客推个踉跄,药剂师站定了,把头飘逸地摇摇,那幅画面真是生动至极。萧客暗暗佩服自己,没有想到自己有那么大的自制力,还能慢悠悠地说:“请你再来一下。” 警察乙果然听从了他的吩咐,这一回他使用的不再是推,而是重重的一击。萧客觉得胸口像被撞开了,有一只拳头探进了胸腔,卡在了骨头之间。他下意识地用手去守护,人却一下坐在了地上。 半晌,他站了起来,把目光投向警察甲,问:“刚才你说什么,左边走是吗?行,那就走左边。” 药剂师萧客返身往左边走,他知道警察乙要倒霉了,刚才他往右的时候,看见一个中年警官朝自己这边走来,那张脸好生面熟,他立刻想起来了,几天前这张脸在电视中出现过,在一个法制节目里讲述新近侦破的一桩谋杀案。他是这个分局的局长。萧客相信方才的那一幕已尽入他的视线,果然他听到了下面的一声断喝:“贾小勇,请下班后到我办公室来一次。” 贾小勇是警察乙,萧客再次把头飘逸地一甩,他瞥见警察乙神情沮丧,似乎欲申辩什么,却口齿结巴什么也吐不出来。 那个中年人把手一挥,说,我都看见了,真是大开眼界。 于是,药剂师从容地朝左边走去,紧随上来的警察甲将他领到了一间宽大的房间里,那儿已经有守候着准备盘问的人了。那是个浓眉毛的小伙,当然边上少不了一个女办事员,萧客在对面坐下来,因为光线有点斑驳,他闭上了眼睛,他又想到了老饭店里的那一男一女,他想:这叫什么事呀!早知道这样,就不该给丛蓉打那个电话,这下倒好了,给了一对情人鸳梦重温的机会。 3 公安局打来的电话使丛蓉芳容大变,我从她的眉宇间看出了事情有些不对头。我问:“发生了什么事?”丛蓉把头摇摇,表示她尚不清楚,她说:“公安局只是让家属送衣被去,看样子萧客犯事了。”我大惊失色,连说:“怎么可能呢?”丛蓉苦笑了一下,说:“我先走了。” “我陪你一块去吧,帮你拿拿东西。” 她的一抹苦笑再次显露,她没有反对,轻轻说道:“谢谢你。” 我和丛蓉认识是因为萧客。那是早些年,我还在浦东的一家化工公司上班,附近一些单位之间经常联姻搞活动。萧客是团委副书记,他们医院那次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舞会,地点在院办大楼顶楼的多功能厅,应邀的单位除了我们公司,还有港口机械厂和一家幼儿园。丛蓉就是那家幼儿园的教师,她从行知师范学校毕业不久,能歌善舞。虽然那天晚上的漂亮女孩很多(主要是护士和幼儿园教师),但丛蓉仍然显得很出众。我虽然不会跳舞,还是情不自禁邀她跳了一曲。进了舞池,我才发觉自己只能来回走走,脚步根本没有章法。当时,我们把这种跳法叫做:摇两步,是一种带点暧昧的亲密舞种。我和丛蓉显然还没有跳这种舞的资格,所以丛蓉就不高兴了,一定以为我在吃她的“豆腐”,本来喜气洋洋的面孔一下子阴暗下来。一曲甫毕,就离开我径直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其他的小伙子都把应邀的小姐送回了原处,只有我孤零零地站在那儿,样子肯定有点傻,幸好没有人注意我,我就灰溜溜地走到阳台上去了。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那么以后我不大会与丛蓉有什么关系了。可是过了一会儿,丛蓉居然也走到阳台上来了,她剥好了一只橘子,一边吃一边把核吐在掌心里。她显然不知道我也在场,不免有点尴尬,我朝她笑了一下,据她事后说,我那一笑非常质朴,她对我的戒心就一下子没有了,她便也朝我笑了一下,我们就随便聊起来,她后来终于从我言谈中证明了她的猜测。她说:“你不会跳舞却来请我,胆够大的。”我无可奈何地说:“没有办法,那是认识你的唯一途径。”她很好看地笑了,说:“你为什么一定要认识我呢?今天有那么多漂亮小姐。”我说:“你应该是知道的。”她却开始逼我:“我不知道。”看着她笑嘻嘻的模样,我有点儿害羞,只好说:“我觉得你比她们都漂亮。”她的双腮一下子红了,虽然她知道我会说什么,而且是她逼着我说的,可她的脸还是红了,她那么娇羞动人,不由让我心旌摇荡。我脱口而出:“我想明天再去跳舞,我和你,我们到浦西去好吗?”她没有说不好,也没有说好,而是说:“你又不会跳舞。”她的意思我立刻明白了,她愿意与我在一起,但可惜我不会跳舞。我说:“那么我们去唱卡拉OK吧,我的歌还唱得不错。”这一次,她点了点头,虽然头点得有点不太情愿,但你总得让女孩子留点矜持的余地吧。 所以说,我和丛蓉的认识在某种程度上还算萧客做的媒。如果没有他那次组织的活动,我和丛蓉可能就不会认识。当然你可以说如果没有那次舞会,以后也会有类似的场合,但这种说法一点意思也没有,我不想抹杀萧客在这一点上所起的作用。当然后来他自己娶了丛蓉做老婆,有点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意思,但那是后来的事。 我认识丛蓉的时候还不叫“夏商”,对外使用的是我的本名夏文煜。这说明我认识丛蓉比较早,我用本名在1989年第5期《剑南文学》发表过一篇散文,那是我真正的处女作。第一次用笔名刊登文章是在1991年第5期《萌芽》上,那是一个叫《年轻的布尔什维克》的短篇,是我耿耿于怀深感后悔的一部劣作。有一度,丛蓉称呼我的本名,有段日子她甚至亲昵地叫我文煜;后来我们之间完了,虽然还是朋友,但她再叫我时,却又把姓加上了;再后来,我们见面的机会更少了,她也像社会上一些陌生的朋友一样叫我夏商。的确,如今的我被人叫出本名的机会是愈来愈少了,就像我写作的朋友常小东和花支,谁知道他们原来的名字叫陈小劲和李达新呢? 4 萧客在盘问者对面坐下来,他的内心一片混乱,这种场面对他来说毕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可是他的表情仍然很镇静,他目不斜视地看着浓眉毛青年的眼睛,他暗暗告诫自己千万不能首先将眼锋避开,这是一场心理战。他读过这方面的书籍,他想哪怕真的自己犯事了,也要有个好开场,他似乎有点不自信了,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声:“你什么都没干,干吗要害怕。” 他的瞳仁与浓眉毛青年的对峙着,结果他还是输了。在对方犀利的逼视下,他那笔直的目光不争气地化为了一片乱烟。浓眉毛青年笑了,萧客也笑了,脸上却带着轻蔑之情,翘立的嘴角仿佛在说,你是职业选手,你刚刚做的不过是一门训练过几百次的功课,你赢在熟练程度上,有什么可以得意的呢? 药剂师忽然来了个跳跃思维:如果两名同样训练有素的警察来一次目光的较量会怎样呢?他用食指摸了下鼻子,皮肤上有一层虚汗,他把眼镜摘下来,用衣角擦擦,再把它放回鼻梁上,这时他听到浓眉毛青年的第一句盘问:“姓名?” “萧客男1967年5月4日出生已婚浦东第四医院药剂师家住老西门金家坊……” “没让你一口气说那么多,问什么答什么,慢慢来。性别?” 药剂师萧客说:“女。” 浓眉毛青年看了萧客一眼,朝女记录员点了点头,萧客看见女记录员在纸上写下了什么。 “你现在说的每一个字都是你必须负责的。年龄?” 药剂师萧客知道遇上了一个难以对付的对手,他开始如实回答盘问者的提问。 “1967年5月4日出生。另外我是男的。” “我们已经看出来了。” “那你们把刚才写的改过来。” “我写的是男。女记录员说。” “你的家庭住址?” “老西门金家坊北三路九号二楼。” “单位?” “浦东第四医院。” “职务?” “药剂师。” …… …… “你认识这个人吗?真正实质性的提问终于开始了,女记录员走过来,递上一张照片。” 药剂师萧客习惯性地把玳瑁眼镜朝上推推,出现在他瞳仁中的是一个漂亮姑娘的肖像,她大约有二十岁,或者二十五岁,这个年代,猜测年龄是件很费脑筋的事,萧客把脑袋抬起来:“我不认识她,她是谁?” “你再好好想一想,别这么快下结论。”浓眉毛青年说。 萧客只好再将注意力集中在那张照片上,看了半晌,他还是摇摇头说:“对不起,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再想想。” “我不认识她,是不是我一定要认识她呢?如果我不认识她,今天是不是就不能回去了?” 浓眉毛青年看着坐在对面的这个人,神情阴沉下来,短暂的沉默之后,他说:“你再好好想想。他的口气要比刚才严肃得多。” “我说过我不认识她,如果你们认定我犯罪就把我抓起来好了,绕什么圈子。”药剂师萧客大声说。 “我们当然是因为有人指控你才让你来的,但我们还是希望你能自己坦白,你说呢?这样吧,你先下去,好好想一想,我们另外再找时间聊。” 警察甲从门外走了进来,准备把萧客带出去,这时浓眉毛青年跟出来说:“稍等一下,萧客,这是你的吗?” 浓眉毛警察手指间夹着一张淡黄色的名片,萧客瞄了一下,点点头表示承认。 “这是我的名片,两年前我用过它。是的。” “那时你是团委副书记?” “是的。” “那么你的社会活动应该很多。” “是有一点,但不是很多。” “会经常接触到陌生的女性,比如照片上的这位。” “我没有印象。” “她对你却记忆深刻。” “她一定是认错人了。” “那她怎么会有你的名片呢?” “她是干什么的?” “你猜猜看,你应该猜得出来。” 萧客一下子全明白了,他被耻辱深深地刺痛了,他大声说:“你们把我当成什么了,我知道了,我全知道了,你们怎么可以仅凭一张名片就把我抓起来呢?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女人,我为什么要认识这种女人呢?” 5 我和丛蓉坐在公安分局的门卫室,身边放着扎成一捆的衣被。出来接待的是一个老警察,他问我们分别是萧客的什么人,我说是一个朋友,丛蓉却说她是萧客的妹妹,并紧跟着问了一句:“我哥哥犯了什么事?” 老警察说:“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是不三不四的事情。” 我插言:“不会吧,萧客一直是遵纪守法的人,他还是党员呢。” “党员又怎么样?党员中就没有坏人啦!”老警察做出一副不屑的模样,“实话告诉你们吧。弄不好这个党员就是个流氓呢。”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丛蓉问。 “什么意思?有个女人把你哥哥供出来了,那是一只‘鸡’。” 我看见丛蓉清澈的眼底涌出了一汪泪水,她站起身扭头就往外面跑去了。 等到我处理完那些衣被的事,追出来,丛蓉早已不见了踪迹。 我站在分局门口发愣,不知道是否应该再去老西门金家坊丛蓉的家,但我去了能说什么呢,骂萧客是个混蛋?在一个过去的情人面前说她丈夫行为不检点,这有点过分了。这时常小东打电话过来,说我交给他的杂志有一本错了,他要的是《漓江》,我拿的却是《山花》。另外他晚上收到了一封寄自监狱的信,我们的朋友蒋希望我们去看他,他问我:“在干什么?”我想了想,说:“我这会儿正愁没地方去,得了,我先到你那儿坐一会儿吧。” 常小东的家在虹桥那边,离空港不远,我坐下后看了看那封蒋写来的信,我的这位朋友也是因为女色入狱的。一个暗娼在被收审后供出了他,他被判了三年刑。这使我想起了此刻正在公安局里的萧客,我把今天的这个事件跟常小东大致说了一下,他不认识萧客,但听我说起过,看得出他也有点为我的这位朋友担心,我则感慨道,现在怎么还有这么多xx巴事呢。 我们后来又聊到些别的事,我的眼前却一直在晃着丛蓉的面孔,她一直在哭。这使我心烦意乱。假如当初理智一些,我现在的老婆应该是丛蓉。当然这没有什么好说的,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的,根本就没有可能重来一遍。 丛蓉曾经暗示过萧客在追她,我一直也没在意,基本是一笑了之。这不是表示萧客没法跟我比,事实上萧客是个很优秀的青年,我一直是很敬重他的,我之所以不慌不忙,是基于一个很私人化的事实:丛蓉已经是我的人了。我想大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丛蓉是个很传统的姑娘,她和我有了那件事以后哭了。我本来想早点结婚算了。可是结婚需要很多钱,虽然丛蓉说可以简单一点,但我是个很要面子的人,所以这件事就拖下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想到丛蓉居然去和萧客看了场电影,而且被我撞见了,那天我刚好经过离她家不远的银河电影院,看见散场的人流中丛蓉和萧客正结伴而来,我愣住了。 丛蓉事后的解释是,萧客拿了电影票站在幼儿园门口等她,她实在不好意思,就只好陪他去看了。我大发雷霆,我说:“你怎么可以单独和别人去看电影呢?你怎么让我相信这仅仅是一次偶然呢?”丛蓉哭了,后来她说:“如果我们已经结婚了,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拒绝他了,可是……” 常小东见我在出神,就提醒我一句:“你准备好了吗?去还是不去?” 他是问我去不去蒋所在的那个监狱。 我说:“去,去看看他吧。” 离开常小东家,我就回浦东自己的小巢了。一路上我给丛蓉家打了几次电话,都是通后没人接,我想丛蓉应该回娘家了,出人预料的是,她竟然出现在了我们家那幢房的楼下。 和我想象中一样,她泪流满面。我就找了个邻近的咖啡馆,坐下来,看着她一个劲地哭,我想我能说什么呢,说什么都是废话。 6 萧客被关起来了,他扯着喉咙骂了几声,但四周没有人理睬他,他只得蹲下来。这时他发现屋里还有一个人,和他一样也戴了副玳瑁眼镜,衣着神态也与自己一般无二,他愣了一愣,用手去扶眼镜架,那人也做了这个动作,走过去一瞧,原来是一面铁皮做成的窗户。丛蓉现在在哪里呢?萧客斜靠在墙壁上又开始想这个问题,从他这方面来讲,担心是有一些道理的,毕竟夏商是丛蓉的第一个恋人。夏商和萧客是朋友,但只是一般的朋友,而且相互间还有情敌这层关系,朋友便不会好到哪儿去,这是通常的情况。这次是夏商有事要托萧客帮忙,因为萧客他爹是浦东新区卫生系统的负责人,夏商后来办了个广告公司,有个外国奶商委托将一种婴儿奶粉打进医院,这比在超市里跑更好,只要把医生搞定,向产妇推荐此种奶粉,效果比电视广告好得多。一旦婴儿吃了,以后就不大再会换其他牌子,所以夏商来找萧客帮忙。当然事成之后,萧客也可以得到一笔佣金,利益当头,萧客答应了,但还没坐下来谈,他却被关了起来。 药剂师萧客重新打量了一下四处。房间很小,那张铁皮窗户给人摇晃不定的错觉,房间的门不是封闭式的木结构,而是铁质的栅栏。萧客吸了口冷气,直起腰板抓住栅栏门使劲摇。他又开始骂起来,这次真的有人来了,是一个秃头的中年人,后面跟着警察。铁栅栏被打开了,秃头的中年人走路的样子有点摇晃,可能是因为体形肥胖的关系,他坐下来,朝萧客苦笑了一下,外面已经黑了,萧客看着那个秃顶,他好像闭着眼睛,又过了一会儿,这个胖子还打起了呼噜。萧客心烦意乱地在屋子里走动,房间太小了,几步就要来个转身,萧客走个不停,他品尝到什么是困兽的滋味了。 萧客收到我们送去的衣被时已是当天晚上九点,他没有看见丛蓉,这时他已经吃过了晚饭,那是一盒盖浇饭,上面有一块肉,一只酱蛋和一些蔬菜,市价大约五块钱。截至上半夜,就是凌晨十二点之前,小房间里陆续被关进了六个人,连同萧客,一共七个,后来从交谈中知道他们都是因为那个照片上的女人而被羁押的。这七个人除了药剂师萧客外,名单如下:文学编辑宋,那个秃头的中年人;发电厂厂办秘书张,一个伶牙俐齿的滑头小伙子;炒货食品厂业务员王,此人话不多,喜欢咬指甲;大学讲师葛,口若悬河,好为人师;商标厂采购员唐,刚出差回来,一进门就哈欠连天,抱着一条不知谁扔下的破棉被就睡;船老大于,皮肤黢黑,声若洪钟,但表达常词不达意。 这七个人在夜晚的光线下神情各异,然而在走进这间房间的一刻,曾无一例外地流露出沮丧之态。很快,他们开始互相打听别人为何被关进来,当他们听说是因为同一个原因时神态开始变得大不一样。药剂师萧客的脸抽动了一下,他注意到别人的神态也有各色表现,有人惊讶,有人冷漠,最让他意外的是有张脸居然在幸灾乐祸,那是讲师葛。 众人面面相觑,因为他们听到了讲师葛的笑声,他们不明白讲师葛为什么要笑,他们不觉得被稀里糊涂关起来有什么好笑的。 讲师葛一边笑一边用手一个个指过来,他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他说:“我看你们怎么这么面熟呢?原来我们早就见过面啦!”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秘书张,他心领神会地对讲师葛说:“我也认出了你,简直难以相信,我们会在这儿见面。” “我们真的认识吗?”船老大于仔细辨认着讲师葛,摸摸后脑勺说,“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药剂师萧客忍俊不禁,终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你怎么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呢?他们是说咱们的xx巴见过面。” 船老大于这才回过神来说:“我是个大老粗,哪听得懂这么高级的下流话。” 讲师葛笑道:“不要紧,不要紧,我知道你粗。” 大家轰地大笑,船老大于也随之傻乎乎地笑起来,脸涨得通红道:“还是你粗,你粗。”大家笑得更厉害了。 “这鬼地方,连个月亮都看不见。”有人说了这么一句。 此言的潜台词是,我们被关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中,却还像没事一样地笑,说话的是文学编辑宋。 说实话,讲师葛环顾了一下四周说:“你们中间谁认识照片上的那个女人?” 大家面面相觑,都表示否定。 “你自己呢?老实交代,是不是和她有一腿?”秘书张问讲师葛。 “我就知道你们会反过来问我,别说,我还真认识她。” 讲师葛这么一说,大伙都把头探过来,讲师葛说:“实际上那女的过去是我们学校里的一个学生,我曾经给她上过课。” “原来如此,那你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一直没说话的采购员唐蒙着被子说。 这家伙脑袋睡了,耳朵和嘴还不闲着。讲师葛看了眼墙角,说:“我就是有这心,也没那个胆,老师和学生睡觉,那还了得。” “老师和学生睡觉的事不是太多了吗,你这样说真矫情。”秘书张说。 “要是你和那娘儿们一点事没有,怎么也关进来了呢?”船老大于说。 “还不是因为那该死的名片。” “名片算什么,他妈的只要不是总理,大街上什么头衔都能印。” “问题是,那些名片真是我们的,而且那个女的口口声声说和你睡过,你又有什么办法,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两个人暗地里的交易,她死咬住你,你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7 在忧郁的咖啡馆里,我和丛蓉沉默相对。的确,我不能说出什么,因为我对她并无企图,也不能有什么企图。虽然我曾经是她的恋人,但那已成了难以回头的过去,她也同样能明白这一点。可是即便我仍对她有所爱恋,我也不能谴责她的丈夫,我假如那样说,意思就成了丛蓉你嫁错了人,你的婚姻是一个错误,因为萧客是混蛋,可是我又算一个什么东西呢?我不能在这样的背景下把我塑造成正人君子,我也有欲望,甚至就在此刻的咖啡馆里,在这略有情调的幽暗的灯光中,看见她楚楚动人的身姿,我依然会想入非非。可我还是明白,她已经永远不可能属于我了,我和她之间已经不可能再用丝巾联系起来了。某种程度上,爱情和电影或者文学一样,是充满遗憾的。毫无疑问,丛蓉选择我作为倾诉的对象是找错了人,我不是不想帮她,也许我比任何人都想在这种时刻帮她一把,但我真的不知如何言说,我甚至显得比她更加羞愧,更加不安。 丛蓉是个聪慧的女性,她一定是洞察了我沉默的原因,所以她并没有要求我说上几句,同时她自己也保持缄口不言,后来,她的抽泣终于停止。“我想清楚了。”她说,“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我被她的话吓了一跳,警惕地盯着她的脸。 她却把眼锋避开了,说:“谢谢你,夏商,陪我这么久。” 我这时才注意了一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了。 她离开了沙发,朝外走去,我便快速地结了账,跟出来。路上空旷极了,人非常的稀少,在月色中,我发现她的背影特别孤独、特别单薄,不知怎么,我的眼睛一下子模糊起来。我跟在她身后,低着头,她的投影在路灯光中被拉长又被缩短,走出去一段路,她停下了脚步,对我说:“你先回去吧。” “太晚了,我送送你吧。”我说。 “不用了,我能行。”她扬手招来了一辆计程车,钻进了车厢,她朝我挥了挥手。“我没事的,你快点回去吧。”她说。 就这样,计程车驶远了。 8 萧客他们这些人在说话的时候,有几次被外界打断,有人被叫到名字,然后是登记后抱着一团衣被进来,这说明他们要在这儿待下去了,这使房间里的各位都很沮丧,并且导致后来发生的一个小插曲,大致如下:炒货食品厂的业务员王是唯一没有收到家人送来被褥的人,所以他尤其显得不安和烦躁,所以当警察给船老大于送来衣被时,他忍不住和警察吵了起来。他在这里运用了一条法律,他说拘留是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他希望在明天傍晚时分可以被送出去,对此,警察的回答是肯定的,并且他立刻做出一个让人吃惊的决定,他对业务员王说,你现在就可以走了,我送你出去。但谁也没猜出警察的用意是什么,结果是秘书张拍了下脑袋,说了他对此事的看法,大家觉得有理,就安静下来静候事情发展。估摸过了半个小时,业务员王果然又出现在大家面前,他描述了被带出去后的情节,果然与秘书张预测的差不多。 “那个警察把我带到了分局的大门外,对我说:‘你现在自由了。’我看看他,他说:‘你愣着干什么?你可以走了。’于是我开始往前走,走出去一段路,我以为自己真的自由了,就开始奔跑起来,可是后面摩托车追来了,在我前面停下,还是那个警察。他对我说:‘上来。’我只得上了他的三轮摩托车,他又循原路开回来,下车后他对我说:‘你已经出去过了,从现在开始,你在24小时内失去自由,在你的问题没有弄清楚之前,你仍有理由提出出去的要求。’” ……药剂师萧客一直在想心思,有几个念头搅得他情绪不安,他试图去发掘与那照片上的女人的关系,哪怕只是一面之交,他设想了好几个场面:咖啡馆、音乐茶座、某个小饭店、地铁车站,甚至百货商店的自动扶梯,但他都不能把那姑娘搬到相应的地点,他的脑海中根本就没有她的影像,他的头都快裂了。 此时此刻,丛蓉又在干什么呢?她也许已经知道他是为了什么被关进来的。萧客仿佛看见丛蓉站在眼前,朝自己怒目而视,他的手插进头里,他不知道怎么对丛蓉说,她会相信自己是清白的吗?也许他已经没有机会解释了。 药剂师萧客打量着身边的这些人,他对他们并不了解,他认为他们当中肯定有人同那照片上的女人有染,不过他不能瞎做判断,一切总会水落石出的。可是在真相暴露之前,任何人都是值得怀疑的,包括他萧客自己。 这天夜里,他们七个人躺成一排,开始睡觉。文学编辑宋对大家说,他早几年采访过睡在街道上的外地盲流,他们把这种睡法叫“晾咸带鱼”,没想到自己今天也会被晾上一回。他深深地叹了口气,翻了个身像是睡着了。 9 目送着计程车远去,我在想,丛蓉为什么要冒充是萧客的妹妹呢?难道她事先预感到了什么。如果不是,她的举动又做何解释呢?丛蓉是敏感的,女人,天生是敏感的,就像当年,为了一封寄自本市的信,她最终离开了我。那封信其实并不是她想象中的性质,但它确实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我之所以故意不让她看,不过是为了要对她上次的违规来一个小小的报复。既然你可以与一位男士去看电影,又怎能要求我不与其他女性保持交往呢?我的确想造成这样一种效果,可是不久我便发现犯了一个错误。她当真了,或者说,她不认为它是假的,是逗她玩的。那封信其实只是一位文学编辑的约稿便笺,我偏偏在她在场时,偷偷将它锁进了抽屉,还故意做出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她察觉了,认定我有了别的女人,因为自己跟一个男人去看了场电影,所以男朋友就要去勾引别的女人。她的逻辑是这样的,后来她就渐渐疏远了我,乃至有一天她打电话来对我说:“我要去法国了,我们分手吧。” 我吃了一惊,但已回天乏术,放下话筒,我的心中一片虚空,要知道,我是多么爱她,但我却失去她了。 我以为她在法国定居了,后来才知道,她只是去法国探了一次亲。她的一位叔父在巴黎当土木工程师。两个月后她回到了上海,但是再也没有与我联络。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请柬,她和萧客在扬州饭店已订好酒席。在那样的场合中,我“渡”过了两个多小时,我为什么要用“渡”这个字?是的,就像在无边的水中,我奋力地朝时间的另一头游去。但我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多么想早点离席而去,可那样我又何必前来,我为何而来?我是为了羞辱而来,不是新娘的羞辱,也不是新郎的羞辱,而是自己对自己的羞辱。这样的场景每一个人一生中都应该经历一两次,它对今后的人生大有裨益。 10 经过了一个不眠之夜,从上午开始,这七个被羁押的男子陆续被提出去问话。直到中午,大家才重新回到了小房间,从彼此的表情中,谁都可以看见自己的疲惫和沮丧。大家都在骂那个照片上的女人,他们众口一词,都说自己是无辜的,诅咒那个女人为什么要诬蔑他们。如果仅仅是因为她破罐子破摔,不在乎多加几位,那也实在是太混蛋了,要比她干的那件活还要混蛋一百倍。商标厂的采购员唐捎回来一个消息,他在被问话的过程中上过一次厕所,听到两个坐在抽水马桶上的警察说,那个卖淫的案子已经有二十多个人被抓进来了,局里也感到很头疼,那个暗娼包里有一大摞名片,三教九流什么都有,且都是男性,那个女人承认她和所有名片上的男人都上过床,等于要把剩下的人都要一个一个弄来关一关,这不变成笑话了吗? 大家听了这个插曲,都默不作声,脸上却是愤愤不平的。后来讲师葛说:“反正这件事真真假假搞不清楚了,你们想,有那么多名片,当中肯定有人真的和她干过,但肯定也有冤枉的,那女的可能自己都搞不清楚。她是个职业选手,那么多xx巴在她身体里进进出出,她能记得住?就像守水果摊的女贩子,怎么能弄得清大街上的男人中谁曾买过她的香蕉呢?” 秘书张笑了起来,说:“说不定那个女贩香蕉没卖出几根,自己倒吃了不少。” 房间里的人一阵大笑。 秘书张继续说:“你说,那女人是你的学生,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人民把一个女大学生交给你,你却将她培养成一只鸡,你难辞其咎。” 讲师葛说:“如果你和一只鸡睡觉的时候,你不会问她是不是大学生的,我相信鸡也不会用大学生的名义去招揽顾客。” 秘书张怀疑地问:“你真的没和那妞上过床?” 讲师葛说:“没有,我他妈的为什么要骗你?” 秘书张说:“反正我们中间肯定有人跟那女人有过关系,我很想知道是谁害得我们被株连进来,等到事情查清楚了,我非把他的xx巴搞掉。” “对,把他废了。妈的,可把老子害苦了,没吃到腥反惹了一身骚。”船老大声若洪钟的言语在房间里升起。 讲师葛说:“你们何必气成那样,我给你们讲个关于幼儿园老师的笑话吧。” 在讲师葛兴致勃勃地讲他的黄色笑话的时候,萧客的目光与文学编辑宋不期而遇,他们注视了对方好一会儿,才将目光移开。药剂师萧客一直在观察谁是这些人中真正的嫖客,他猜测文学编辑宋也在做同样的判断,最后他们相视一笑,因为彼此心照不宣,笑得有点尴尬。 但在这个特定的空间里,谁不在互相猜疑呢?萧客想。 萧客和文学编辑宋跟着大家一起笑起来,他其实对这种笑话并没有很大的兴趣,他之所以笑,完全是为了掩饰掉方才自己的内心活动,他不希望在这个时候区别于他人。 但是他的笑非常短促,因为讲师葛笑话里幼儿园教师的职业使他又想起了自己的妻子,此刻丛蓉在干什么呢?他的眉峰渐渐聚集起来,这时,秘书张提议大家来做一个游戏。 11 萧客在那个房间里满怀愁绪的时刻,我和常小东在一江之隔的浦东某中餐馆对花支描述着上午去周浦看望蒋的经过。当然在讲到蒋的时候,我也想到了萧客,随即又立刻看见了丛蓉伤心的模样,我有点担心萧客也会像蒋一样被判刑,我有点走神,常小东手里卷着我上午交给他的《漓江》,把探监的情景讲了一遍。 常小东说:“为了看蒋,我早上六点钟就起来了,从虹桥那边赶到浦东南码头,再坐班车直达周浦。那儿有个平板玻璃厂,蒋就在那儿服刑。蒋的父亲和我们一起去,七点钟夏商准时出现在车站边,他家离那儿不远。然后大家就上车,大约开了一个小时,在一个安静的没有车牌的站我们下了车,蒋的父亲在前面带路,我和夏商跟在后边,大约走六七分钟,中间要经过一条窄长的甬道,然后是大片的庄稼,最后我们就看到了很高的有电网装置的围墙,这是后门,是接待犯人亲友的地方。我们先用身份证登了记,然后站在一边等着被叫到名字。” 我插了一句:“有点像唱票。” 常小东笑了一下,继续说下去:“这个等的过程比较长,大约有三刻钟,我和夏商便只好溜达,但地方本来不大,溜达不到哪儿去。后来我们看到了一块大黑板,上面是张表格,给犯人打分。我们找到了蒋,他的分数很低,可能说明他工作得不是很好。夏商还找到了一个叫李连新的名字,开玩笑说一定是李达新的哥哥。” 花支在一旁骂了一声:“妈的。” 常小东又笑了一下,再说下去:“那块黑板旁边又有一块,比较小一点,上面也是一个表格,写着犯人的经济情况,干的活折算成钱,然后除去开销,我们发现蒋的账面上有两百多块钱,也是比较少的,就嘲笑他肯定是不好好劳动。夏商让我注意那堵围墙,围墙旁有座哨塔,上面有个荷枪的士兵,我们对着那堵墙比划着,算计着从这头爬到那头的可能性。那个士兵警惕地注意着我们。蒋的父亲跑过来说蒋马上要出来了,让我们准备好,我和夏商各拿了两百块钱交给看守,看守给了我们收据,接着就听到唱蒋的票,我们就进去了。接待分三个等级,最好的一种是一张桌子面对面讲话,时间比较长;次一等也是一样,但时间短些;最差的第三种,隔着一层玻璃,中间有一段铁丝网,我们就是这种。蒋出来了,长发没有了,留了个板寸头,看到我和夏商,他尴尬地笑笑。我们就开始说话,无非是问问彼此的情况,我们希望他好好改造,反正刑期已过了一半,自由就在眼前了。他说他现在又开始写小说了,已经写了几个中篇,准备还要写长篇。我和夏商都劝他暂时不要写长篇,现在长篇太多,如果不是特别好,不太好卖。显然他看见我们很激动。他比过去瘦了些,皮肤有点苍白好像还有点发绿。不能盯着对方久看,因为那层铁丝网使脸变成歪歪扭扭的,眼睛很容易花。这样说了十分钟,就结束了,蒋被带走,但他有点不甘心地看着我们,像是要和我们一起回家,我和夏商不太好受,就忙把脸别过去了。” 花支说:“那里面还能写小说倒是蛮好的。反正他还年轻,出来也不过30岁,一切还能从头开始。好了,我们换个话题聊吧。” 常小东问我:“你那个关进去的朋友放出来了没有?” 我说:“不知道,还没有消息。” 花支问:“又有谁被关进去了?” 我说:“一个朋友。你没有听说过,是我另一条线上的朋友。” 12 秘书张的游戏是“剪刀石头布”。当然他有一个说法,秘书张说:“这个游戏采用轮番淘汰制,最后一个出局者将被假设为那个嫖客。” 他的主张得到了大家的响应,没有人反对这个游戏。因为那样会被认为是做贼心虚。 比赛从秘书张和讲师葛开始,秘书张出了把剪刀,讲师葛则是一块石头,秘书张输了。 但秘书张还有机会,因为业务员王和采购员唐那边也决出了胜负,业务员王用一块布包住了采购员唐的石头。于是采购员唐和秘书张又比了一场,这次秘书张赢了,他用一把剪刀撕开了采购员唐的布。但采购员唐还可以与输给文学编辑的药剂师萧客比一次。总之他们绕了一个很大的圈子,最后剩下了两个失分最多的人,在这两个中将有一个假定的嫖客会“脱颖而出”。 这两个人是业务员王和船老大于。而最终被淘汰出局的则是船老大于,结果一出来,大家就开始起哄,要船老大于说和那照片上的妞干起来是不是够味。 船老大于憨厚地傻笑着,脸憋得通红,分辩道:“我明明没和她睡过,怎么知道够不够味嘛。” “不行,你得老实交代,看不出你年过半百还有这心思。”秘书张装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仿佛船老大于真的成了那个嫖客。 旁边的人则一律在看笑话。 忽然船老大于一蹬腿说:“不来了,我明明没干过,非要让我说,你们看看我可像是能编故事的人?” 大家见船老大于红了脸,就过来劝,船老大于说:“我不是输了发急,我也想编一通瞎话让大伙乐乐,可我太笨,弄不成,我急的是这个。” 吃过午饭,大伙又开始闲聊。萧客没有加入说话的队伍,蜷缩在墙角闭目养神,他的心里其实乱极了,他有种不好的感觉,好像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要发生,他的头垂在膝盖之间,使人看不到他苦不堪言的表情。这时,他听到有脚步声在门外停下,他把头抬起,看见有人打开铁锁,说:“于大海出来。” 船老大于直起腰问:“叫我?” “是你。”后面又补充了一句,“别忘了把自己的东西拿好。” “你说我可以走了?”船老大于傻愣在那儿。 “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船老大于就开始收拾东西,随后就被带走了。 ……船老大于刚一离开,大家就凑在一起嘀咕,船老大于是这个房间里第一个被释放的人,接下去又会是谁呢?毫无疑问,每个人都希望下一个就是自己。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船老大于是“剪刀石头布”这个游戏的最后出局者:一个假定的嫖客。他的被释使人们产生了荒诞之感,大家面面相觑,各怀鬼胎。 而药剂师萧客则再次将脑袋藏在膝盖间,他以这种姿势抵制着内心不安的预感。 13 在那个中餐馆,常小东、花支和我边吃边说着话,打听一些朋友的近况和彼此间进入小说的方式。此类聚会机会并不多,因为平日大家都很忙,忙并不是坏事情,但会有一些副作用。但忙比不忙要好,不忙会更容易出毛病,什么地方都会出毛病,赋闲在这个时代里可不是什么好词语。 我的BP机震动起来,使我腰间的一小块皮肉有点发麻。我把机子摘下来,按了显示键,屏幕上说:你的手机打不通,请收到寻呼后打我家里电话。丛蓉。 我查看一下手机,发现电池没电了,我就换了一块,然后往丛蓉家打电话。电话通了却没有人接,我只好等了一会儿,大约五分钟后再拨,通了,还是没有人接。这样,我在一个多小时里打了五六次,每次都通,但却没人接,我感到很奇怪,又去看BP机上的内容,这时我反应过来,丛蓉说的可能是她的娘家。我连忙拨了一个,通了,有人摘了话筒,我听到丛蓉母亲的声音,她的声音我还比较熟,毕竟差点成为我的丈母娘,她也听出了我的声音,问我怎么这么久没有音讯,是不是把她忘了?我只好糊弄了几句,然后问丛蓉是不是在?话筒那边说:“丛蓉刚走不久,说是出门散会儿步,你找她有事吗?”我说:“没有什么事,回头她来了让她给我打个电话。” 通完话,我们三个人又继续神聊了片刻,然后就分手了。 我独自一个人走在东方路上,这是浦东比较繁华的一条商业街。浦东有很多路采用了山东省的地名,如潍坊路、即墨路、临沂路、崂山路等。东方路刚辟通时叫文登路,后来之所以改为现在的名称,缘于沪语中“文登”与“坟墩”谐音,再加上浦东开发,“东方”这个词非常热门,一下子涌出了诸如东方电视台、东方人民广播电台、东方明珠电视塔、东方城乡报、东方商厦、东方航空公司、东方医院等单位,作为当时浦东的龙头商业街,东方路也就顺理成章地应运而生了。 离开大街上熙来攘往的人流我走进了一家商店,到玩具柜买了把枪。我两岁的儿子还没有一把枪,他有很多车,这小家伙看见车就发疯一样地大叫,但我觉得适宜男孩的玩具是枪,我们小时候谁没有玩过枪(或者弹弓)呢? 我去账台结账的时候,经过了一个专柜,许多花花绿绿的丝巾悬挂在那里,我的脚步就停留在那里了。那些丝巾在我眼中模糊起来。终于,我看中了其中一条,它有湖泊似的淡蓝的颜色,上面有类似肌理的隐影,它的质地有点垂坠,和皮肤有着相知相亲的触感。我把它买了下来,连同那把枪一起放进包内,走出了店门。 可是这一天我并没有接到丛蓉的电话。晚上我拿枪逗儿子玩的时候,家里的电话响了,我连忙抓起了话筒,但里面传来的却是表哥嘹亮的嗓音。我有点失望,当然不是对表哥失望,在那段时刻,只要不是丛蓉,任何人的电话都会让我失望的。 14 从前天傍晚被关进来到现在,萧客他们迎来了第二个早晨。这天下午,又有两个人被释放了出去,一个是炒货食品公司的业务员王,另外一个是商标厂采购员唐。需要指出的是,在此之前,这两个人恰巧也输了“剪刀石头布”的游戏,业务员是上午输的,采购员唐则输在被释放前一个小时的那一局上。他们的态度比船老大于要好,没有抵赖,而是牛皮烘烘地各编了一个故事,业务员王编得尤其好一点,但涉及的内容过于下流,这里就不赘述了。 这样,房间里就剩下了四个人:讲师葛、秘书张、文学编辑宋、药剂师萧客,他们的脸上都有点挂不住,特别是前两位,明显没有以前活络了,先后重获自由的三个人给他们的心理压上了沉重的负担,就如同一个渐渐缩小的包围圈,真正的违法者即将原形毕露,紧张与不安不言而喻地逗留在残余下来的四个人脸上。“他妈的。”秘书张骂道,“连根烟也没有,我操他妈。” 这天晚上,讲师葛突然发起了高烧,冷得缩成一团,看守叫来了一个大夫,是位同样穿警服的中年人(与一般警察不同的是外面披了件白大褂)。他给讲师葛初步诊断后发现了早期肺炎的症状,为了避免传染,讲师葛被抬了出去。这样屋里就只有三个人了,空间不再显得那么局促。 三个人说了一宵的话,谁都没有心思再睡觉。凌晨四时左右,一只老鼠钻进了秘书张的裤筒,秘书张像被引爆的鞭炮一样被炸得老高,他降落的时候一脚踩在文学编辑宋的脚踝上,这次意外导致了文学编辑宋的骨折。药剂师萧客异常清晰地听到了一声清脆的断裂声,恍若一根竹筷的破损在静谧的夜晚刺穿了他的耳膜。他惊坐而起,看见一条黑影在眼前掉下,那是跌倒在地的秘书张,而文学编辑宋的惨叫几乎在同一时分划破了四周的黑暗和岑寂。 15 萧客被关进去的第三天下午,我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说刚被放出来,给家里打电话,给丛蓉娘家打电话,她都不在,问我是不是知道她在哪儿。 我说:“我不知道。”心里在想,我知道她在哪儿不是怪吗?再说,即便我知道她在哪儿,我怎么又会对你萧客说呢,我不是惹事吗? “你还是去问问傅建玲吧,她说不定知道。傅建玲是丛蓉幼儿园的同事,也是她最好的小姐妹。” 萧客就在电话里与我道了别。 我把电话压在叉簧上,思忖,丛蓉到哪儿去了呢?心里隐约觉得有点不妙。 ……过了些天,我在街上遇到傅建玲,问起丛蓉的情况。傅建玲说丛蓉和她住在一起已经有段日子了。萧客曾经来过一次电话,后来就没有了消息,我问:“为什么呢?”傅建玲说:“丛蓉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我愣了一下,说:“丛蓉怎么可以这样做呢,真是没有想到。” 其实我是想到的,但这个得到证实后的结果依然让我吃惊。傅建玲说:“很久没有看见你了,你的小孩很大了吧。”我说:“是的,会叫爸爸了。”傅建玲说:“小孩叫什么名字?”我说:“夏周,夏周。” 忽然,我的脸红了,我想起了那块蓝丝巾。它有湖泊似的淡蓝的颜色,上面有类似肌理的隐影,它是那么漂亮,但它现在不知道被我放在什么地方了。 16 一些阳光的片断折射进了这个小房间,药剂师萧客看着秘书张,离他们不远的坐便器里漂浮着一只死去的老鼠,像秋天里凋零的最后一片叶子。 在这个无聊的午后,药剂师萧客和秘书张再次玩起“剪刀石头布”的游戏。 不过他们没能玩出结果,整整六七分钟,他们的手势完全相同,当他们即将决出胜负的时候,药剂师萧客看见铁栅栏门外,那个三天前抓他进来的警察乙正在把门锁打开。 写于1997年6月4日 我的姐妹情人 我的情人,你站在大家背后,藏在何处的阴影中呢? ——泰戈尔《吉檀迦利》 1 那天我、童北和乐一鸣在世界公园进行一次送别前的留影。世界公园是为了满足国内旅游和摄影爱好者的好奇心而建造的。按照浓缩的比例仿摹海外的建筑名作:埃及金字塔、法国罗浮宫、罗马古斗牛场、美国金门桥、瑞典斯德哥尔摩森林火葬场、巴西圣·弗朗西斯教堂……估摸有五六十种之多。我们三个好朋友在这些景致前留下合影或单独的微笑。慢慢走到“悉尼歌剧院”前,乐一鸣对童北说:“现在这张是假的,等你到了澳大利亚寄张真的回来。” 童北说:“那没问题。” 现在,游人络绎不绝,照相机的咔嚓声此起彼伏。我们三人在“悉尼歌剧院”前站好,让一位友好的陌生人把我们摄入镜头。然后我们又走向下一个景点,直到拍完所有的画面尽兴而归。 这次活动共拍掉两个三十六张装的富士胶卷,得到七十五张照片(多余的部分属于外快),并且在童北上飞机前及时交到了他手中。两个半月后,我们收到童北寄自澳洲的信,信上说,他已继承了舅舅的遗产,准备在当地开一家小型的羊绒制衣厂。随信他附上了一张照片,果然是以真的悉尼歌剧院作为背景。我和乐一鸣看了,既为童北高兴,又禁不住涌起一份相思之情。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童北去澳洲转眼已有一个春秋,随着光阴的推移,我们的联络渐渐少了,从前在一起的快乐和悲伤慢慢变成了过眼烟云,年前的那次游园留影也同样在脑海中显得遥远了,只有那些照片还留在一本相册里,却已不大去翻动它了。 2 和那天拍照时的热情相比,今天的淡漠可以说是一种对友情的背叛,分离时间久了,逐渐荒废掉了多年的友谊,这是一种无奈。有时想想,假如当初去澳洲的不是童北,是我或者乐一鸣,那今天我最要好的朋友就是童北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乐一鸣和童北了。所以时间这个东西是不能轻视它的。有一次乐一鸣问我:“有一天童北回来了,我们会不会像从前那样好?”我说不会,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乐一鸣问:“那会怎么样?”我说我们会很客气,彬彬有礼地对待对方。说完我打了一下乐一鸣,对他说:“我今天能冷不防揍你一下,说明了我们的友谊。”乐一鸣说:“我懂你的意思,哪一天我们变得客客气气了,就不再是好朋友了。” 说这些话后的一个多月,就是今年秋天的某个下午,读书时的另一位好朋友孟阂冰从新疆来到了本城,一进门他便抱住我,在我身上擂了几下,然后又和乐一鸣拥抱,拍打着对方的肩和背。这一时刻,我对一个月前发表的那番高论有了怀疑。不过又过了一会儿,我所说的那种景象很逼真地出现了,三个老朋友坐下来,表情都很收敛,客气极了。 分开有七年了,孟阂冰老了,看上去至少要比实际年龄大五岁。这次来,他带来了女儿,现在,女孩偎依在父亲膝旁,一双大眼睛警惕地看着两位未曾见过面的叔叔。乐一鸣问:“你叫什么?” “北君,北方的北,君子的君。”女孩说着,露出牙齿笑了,害羞地把目光移开。 我和乐一鸣夸奖着女孩的天真和美丽,孟阂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乐一鸣。 “童北呢?他现在好吗?”他问。 我们告诉他童北去了澳洲,孟阂冰说:“童北这一去,不知哪一天才能见到他?” 看着他若有所失的样子,乐一鸣对我说:“吕韩,你不是有我们和童北的合影吗?给阂冰看看。” 我想起了那些照片,我拿它出来,顺手把唱机打开了,屋子里响起了肯尼·罗杰斯的《故乡之路》,我把相册交给孟阂冰。 孟阂冰接过相片翻动,北君也凑过去看,咯咯咯笑了起来。乐一鸣问她:“看见什么了,笑成这样?” 北君指着照片说:“你们都在装怪样,难看死了。” 乐一鸣逗她:“难看?比你还难看吗?” 北君小嘴撅起来了:“你刚才还夸我漂亮,一会儿就说话不算。” 三个大人都被她的天真逗乐了,孟阂冰说:“叔叔和你开玩笑呢。” “我知道,我也在和叔叔开玩笑嘛。”北君说。 这句话把大人们逼入了一个难堪的境地,大家面面相觑。我说:“现在的孩子真聪明。”算是跳出了圈外。 忽然孟阂冰停止翻动,盯着相册发愣,坐在右侧的乐一鸣探过身去。“怎么了?阂冰。”他问。 孟阂冰用手指着画面,他的脸色变了。 乐一鸣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着,奇怪地说:“我想起来了,真像。以前没有发现,被你一指才看出来,怎么会这么像呢?百分之百的像。” 听乐一鸣这么一说,我忍不住凑上去观看。“哪儿呀?你们说的是谁?”我问。 乐一鸣用手指给我看。 “这个背影,你看像谁?”他说。 我眼前的这张照片,景点是“悉尼歌剧院”。画面上,我、童北和乐一鸣攀着彼此的肩膀龇牙咧嘴,在我们身后,有一女孩的背影,正是乐一鸣指向的。我认出来了,我把她认了出来,我知道她不是她,她是那么小,在照片中显得那么不起眼,以至于在以前的浏览中我没有发现她。她的背影,这只是一个逼真的背影,幸好她没有回头,否则便不会使我吃惊,她简真像极了,没有面容的背影,真像。 3 那是一个夏天,天气干燥而炎热,太阳落山后半小时,我踱出了家门,走在没有路牌的小道上,耳边没有风。这是一个住宅小区,有六个新村,我在三村,童北在一村,乐一鸣和孟阂冰(那时还没回新疆)在四村合租了一套房间。今天是周末,是我们约好玩牌的日子,此刻我走在去四村的路上,耳边一丝风也没有,刚冲过澡的我背上又有汗在冒出来,这样的天气,容易让人感到烦燥。 三村和四村衔接的地方,有一块方形空地,有几株树、几只石凳,平时打拳、下棋和乘凉的人都爱聚在这里。穿过这片空地,就到了四村,再拐弯走几分钟,就到了我们的赌场。 可是现在,空地上人很多,以至于我无法顺利地穿行而过,我知道又有一场纳凉晚会在这里举行了,这种基本上属于民间自发的活动,已维持了许多年。初中的时候,我和童北也曾作为文娱积极分子被学校推荐来此一展歌喉。那时人小胆大,一点也不怯场,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再遇到这样的场合却要退避三舍了。这说明什么呢?成长的过程是一种倒退的过程?真是不上台面。 空地上聚集了一百多人,一些身手不凡的孩子还爬上了树。这么热的天,居民们仍愿意拥在一起看那些并不精致的节目,说明纳凉晚会具有某种喜庆的意味。喜庆是中国人崇尚的,还有热闹。 此刻,临时搭起的简易舞台上,正在演京剧《空城计》,一位中年男子摇着折扇,清唱道:“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翻影,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下面的节目是少女的舞蹈。一个背影,一个长发女孩的背影,穿着玫瑰灰色的长裙,在音乐中轻盈起舞。音符像羽毛,她像一只优雅的仙鹤,那神秘的玫瑰灰像梦的颜色。她很瘦,瘦长,像《罗马假日》里的公主那样瘦,她的背影,黑色的长发,还有缓缓流动的旋律之河,动人极了。 现在,让我们回到那张照片,是它勾起了我的回忆,照片上的背影,很小,却逼真至极,一样的长发长裙,一样的瘦,然而她不是她,她没有回头,所以让我吃惊。没有面容的齐予,让我吃惊。 4 在那里我得到了灵感,女孩的舞蹈如同肢体的倾诉,那么美,那么抒情,神秘的玫瑰灰色的长裙在无风的夏夜飘起。她的脸,瘦削的面容,美丽而纯真,每一次旋转或跳跃都使我怦然心动,她出汗了,眼睛在说话,表达出一种羞愧、喜悦和自信交织在一起的语言。平心而论,她的舞姿不算完美,但是在狭窄的简易舞台上,却能展示出一个辽阔的想象空间,她的专注和投入,加上她诗一样的容颜,让人无法抗拒,而这一切正是我所需要的。 两个月前,我得到了一份报酬很好的合同,为一家内地出版社完成两组不同题材的挂历摄影图片,一组是风景,一组是少女。前者我只花了一个星期便大功告成了,后者却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模特儿而延误下来。此刻,舞蹈的女孩带给我突如其来的创作冲动,她的舞姿在我眼中变成了一幅幅构图,它们是不完整的,但却是非凡的,我断定我找到了她,她就是我寻觅中的模特儿。 我走到后台(那只是一个用布圈成的露天帐篷),等着女孩下场。她下来了,玫瑰灰色的身影一闪,她进了后台,我走到她的身旁,对她说:“你的舞跳得真好,小姑娘。”女孩看着我,漂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帐篷里的一个女子向我走来,我从她的目光中看到了怀疑的神色。她说:“你是谁?谁让你进来的?”没容我分辩,她就下了逐客令:“请你出去。” 我退了出来,十分钟后,女孩出来了,那个女子也陪同出来,朝二村的方向走去。 我跟随着,我知道她们对身后的存在终会理会,果然,我沉默的跟踪使她们停下了脚步。那个女子转过身(女孩也迟疑着配合了这个动作),不耐烦地问:“你准备干什么?难道你准备一直跟下去?” “你误会了,我只是想和这个小姑娘商量一件事。” “什么事?我们洗耳恭听。” “我是一名摄影师,刚才看她跳舞,发现她很适合在我作品中担任角色。”我把名片交给那个女子。 她接过名片看着,“吕韩,职业摄影师。既然这样,你问问我妹妹愿不愿意与你合作,我不发表意见。” 女孩摇摇头说:“不,我不想,我们走吧。” 女孩的姐姐对我说:“这下死心了,我妹妹说不想。”她把名片还给我,“还是另请高明吧。” 我走到女孩跟前说:“请你再考虑一下我的请求,这组作品对我来说很重要,请你一定帮助我。” 女孩被我的认真和诚恳唬住了,看着她姐姐不知所措。 见此情景,女孩的姐姐只好说:“这样吧,让我妹妹再考虑一下,我把你的名片留着,如果她愿意,再按名片上的地址来找你,好吧?” 话既然已说到这个份上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只好与这对姐妹道别了。看着她们走远,我想起了约好的牌局,我往回走,经过那块空地时,纳凉晚会周围的人更多了。我的三位好朋友已经等急了。我没有将刚才发生的事说给好朋友们听,我的心里乱糟糟的,牌也打不好,开局的时候我手气很旺,但那个穿玫瑰灰色长裙的女孩老让我打错牌,渐渐我的手就开始发霉了,面前总是一条又臭又长的牌,我很沮丧,没有笑容,摸什么打什么。我听见孟阂冰偷偷对下家的童北说:“这小子怎么了?丢了魂了?” 5 一连几天我都无精打采,那个穿玫瑰灰色长裙的女孩总在眼前挥之不去,我的热情一点点被失望覆盖,已经四天了,女孩不会来了,她也许已忘了那天的遭遇,绝不会来,我必须努力忘掉这个插曲。 又是新的一天,干燥了很多日子,终于下起了雨,雷电交加的雨。窗外,白色的闪电,随后是草席一样卷过来的雷声,恐怖的雷声,让人无话可说。 昨天我收到出版社的信,告诉我那组风景已送审通过,希望少女一组也能如期交稿,这使我不得不抓紧手头的工作,可是令人满意的模特儿至今没有着落。我泡在浴缸里一动不动,肯尼·罗杰斯在房间里唱歌,雷响了,他的歌声被瞬间淹没,然后,他仍在唱《故乡之路》。 我一动不动,看着自己的身体,它苍白无力,纤细的体毛随着呼吸而飘动,像是风在吹着它们,其实没有风,风在户外。 外面响起敲门声,我把大毛巾围在腰际,打开门,那个女孩的姐姐站在那里,闪电来了,把她照得纸一样白,她的手臂和腿都是湿的,一只手提着雨伞,一只手提着裙子,只有她一个人,女孩没有来。 “你好,吕韩,我叫齐戈。”她走了进来。 我从背后打量她,她已长成,湿衣服勾勒出她的轮廓,由背至臀,恍若花瓶。 “你妹妹怎么没来?”我问。 “所以我来了。”齐戈的回答让我立刻明白了她此行的目的。而且,看着她被淋湿的半隐半露的躯体,我猜出了她为什么选择了雨天光临。 肯尼·罗杰斯唱完了,我将唱片换成娜娜·莫斯柯莉。 “你懂我的意思吗?”齐戈转过身来。 “当然。”我上下打量着她。 她很匀称,不胖不瘦,漂亮、高挑、性感,但是没有我所需要的稚气。和女孩相比,她太成熟了,同样是美,女孩是鲜艳的花朵,她却是妩媚的果实。 “齐戈,你也许误解了我的意思,我这次要完成的是一组题为少女的作品,你虽然很美,但却不适合。”我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 “你也可以拍一组女人风情之类的作品,是不是?” “可是,目前我没有这样一份合同。”我察觉到了齐戈眼中某种摄人心魄的神色。 “只要你愿意,你能得到这样的合同。”齐戈的声音像丝一样柔软,这是一种摄人心魄的声音。 “你凭什么这样肯定?”我大惑不解。 “阁下是走红的青年摄影家,什么合同不能得到呢?”齐戈的话背后有话,那就是她已知道了我的背景,在什么报刊上看到了关于我的报道。 我语塞了,确实有几家单位找过我拍成熟女性题材的照片,但我拒绝了。因为此类题材稍稍掌握不好尺度便会流于色情,圈子里也有几位资深摄影家因一时疏忽而使多年积累起来的好名声毁于一旦,所以对于此类题材的作品大家都避之不及,此类的约稿也一向是婉言谢绝,更不用说是自投罗网了。 闪电晃过,雷声接踵而至。齐戈背对我开始解衬衫的纽扣,宽大的衬衫具有质感的银色,在我眼中泻落下来,然后是同样银色的短裙、玉色的长丝袜。 她转回身,高跟鞋令她的腿更加修长,她妩媚的体态,充满了摄人心魄的魅力,像一匹良种小马。她的力量,占据了整个房间。 “我美吗?”她说。 “很美,很少有的美。”我说。 “这样的美在镜头中会如何?”她说。 “齐戈,”我说,“也许我没有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我不从事成熟女子题材的创作。” “为什么?”她问。 “我没有把握,没有把握的创作是危险的。” 聪明的齐戈听懂了我要表达的内容,她笑了。 “你是担心自己的名声?”笑容在她脸上像水一样涌动。 “如果拍出的照片真的超出了艺术的局限,你不同样感到尴尬?”我说。 “我要拍的并非裸体。” “问题并不是穿不穿衣服,照片是敏感的艺术,有时候一个细微的动作、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也会使画面违背原来的意图。” “你是一个没有冒险精神的人。”齐戈说,“那么我们用另一种方式来对待这件事。” 她从银色短裙的插袋内摸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她是名时装模特,是酥手时装表演队的队员。 “我们做笔交易,你用你的名声使我成功,作为交换,我可以做你的情人。”她终于将身份和意图显露出来,“我们都是成人,不用拐弯抹角,如果你认为合适,我们立刻成交。” 上帝赋予她美貌,给人以震撼,面对这样的女人,理智像一只小皮球在她的注视中离开了我。现在,什么都在离开我,只留下我的身体,她的呼吸吹动我的头皮。“你愿不愿意和我成交?”她的声音摄人心魄,裸露的身体在闪电中一览无遗。在她手中,我的大毛巾飞了起来,把我的面具和羞耻一起带走。她的眼睛看着我,明媚的眼睛,盛满酒的颜色。 “看着我,会产生灵感。”她一丝不挂,做出各种姿势,使房间里充满女人的身影,她的身影,赤裸的尤物。我上前拥抱她,吻她,缓慢而有力地与她做爱。“没有灵感,只有欲望。” 6 我们在凉席上躺了两个多小时。中午外面的雷雨还在继续,她穿好衣服要走了。她的形体,已经留在我的脑海里,她身体的味道,留在我的身上。晚上,她还要来,带来她的妹妹。我没有送她,我开始后悔,烟消云散的欲望之后我开始后悔,我将为今天的事付出代价。我不恨齐戈,她丝毫没有骗我,她和盘说出她的打算,以身体引诱我,却没有逼我成交,我理智的小皮球回来了,但已太迟,我与她已成交。 娜娜·莫斯柯莉换成了肯尼·罗杰斯。雨到晚上才停,整个下午我在床上仰卧着,像诗人里尔克说的:“眼睛里有些东西,绝非天空。”我的眼睛里没有天空,房间里飘满的是空虚和女人的气息。我什么也不想,浑身赤裸,张着眼睛,外面的雷电没有了,我睡着了,直到敲门声把我唤醒。 孟阂冰来找我,他的脸色灰暗,文联的录用通知书仍没有来,他的情绪低落,准备回新疆一次,他的父母来信说,祖母身体不好,可能过不了这个夏天。他准备回去,顺便把诗集出版的事落实下来,他小学时的一位同学在当地的一家出版社任编辑。说到诗,他的脸上才有点兴奋,诗对他来说太重要了,就像摄影对于我。 我对他说等一会儿将有两位美人光临,是我新找的模特儿,一对姐妹,姐姐叫齐戈,妹妹叫齐予,很美,是两种不同的美,截然不同的美,就像诗和摄影,一种是抽象的美,一种是具体的美。 听到了敲门声。我说:“她们来了。” 我趿着拖鞋去开门,玫瑰灰色的长裙女孩,她站在门口,一个人,齐戈没有来,她很害羞,害羞的眼睛,不敢看我。 “欢迎你来,齐予。” “我姐姐淋了雨,发烧不能来了。”女孩说。 “没关系。”我说,“认识一下我的好朋友,孟阂冰,他是一位诗人。” 孟阂冰伸出手,女孩缩了一下,伸出手,他们握了一下,女孩笑了,害羞的笑容,她的手臂又细又长。 我们重新回到房间,肯尼·罗杰斯就在我们旁边,他的歌声语焉不详。女孩站着,不知所措,手指在互相玩弄,这样的画面,让人怦然心动。 “你很爱跳舞?齐予,你的舞跳得很好。”我说。 “我爱跳舞,小时候就喜欢,但总跳不好。”女孩的手指交错在一起。 “齐戈说你是小鹰艺专的学生?” 女孩点点头。 “那是一所好学校,我的一位好朋友在那儿教书。”我说。 “原来你在童北的那所学校上学。”孟阂冰说,“那是不会差的。” 女孩笑了,诗一样的笑容,让人怦然心动。 “我知道童老师,他不教我,但人家都说他的表演课上得很好,原来你们都是好朋友。”女孩说。 “他是一个好老师,还是一个好演员。”孟阂冰说,“我们是同学,又是多年的赌友。” 女孩笑了:“你们也赌博,搞艺术的人也赌博?” “偶然玩几局,消遣而已。”我给女孩一罐饮料。 女孩吸着吸管,乳白色的液体升起来,她的羞愧又出现在眼睛里,她垂下眼睑。 “齐予,你是不是经常拍照?”我注视她,她的眼睛里出现了迷茫的神色。 “我不常拍照,不要紧吧?”她问。 “那你是不是喜欢?” “喜欢。”她说,“可我照片里不好看,你会失望的。” “你很美,照片里会更美的。”我说,“跟我来吧。” 我的工作室是一个二十平方米的房间,女孩跟了进来,孟阂冰站在旁边,靠在墙壁上,看着女孩。 我镜头中的女孩不知所措,没有笑容,没有自信(目光中的倔犟也不翼而飞),与纳凉晚会上的女孩形成对比,肢体构不成美感。“我不行,我知道你会失望。”她笑了,勉强、自嘲的笑容,她咬着嘴唇。 “不要紧张,这只是试拍。”我说。 她的姿势仍旧僵硬,没有张力,她不再笑,已白费了十几张照片,她越来越紧张。孟阂冰说:“要不要音乐?” 我被提醒。“差点忘了。”我对女孩说,“齐予,我放一支舞曲,像那天一样你来跳舞好吗?” 女孩点点头,音乐来了,她便跳起来,旋律中,她的局促慢慢消失了,玫瑰灰色的长裙款款飘起。我又看见了她,她的黑色的长发,纤瘦的身影,她笑了,眼睛里是喜悦之光。我按着快门,把她的舞姿连同她诗一样的容颜记录下来,她化作了一只鹤,她的瘦削的面容,表现出一种优雅与超然,她细长的手臂变成了翅膀,宽大的裙子在旋转中翻飞。她笑了,与刚才的笑完全不同,在她的舞蹈中,镜头消失了,我和孟阂冰也不复存在,空气中充满了她的身影,将她不算完美的舞姿渐渐淹没。此刻她就是纳凉晚会上的那个女孩,她出汗了,她笑了,她的稚气,她的让人无法抗拒的少女的美,正在成为图画。我听到诗人说:“她是天生的舞者,你的镜头装不下她。” 7 又是周末,齐予的照片洗出来了,除了前面的十几张,其他的效果都不错,作为试拍,能得到这样的一些照片是令人满意的,我在其中挑选了六张尤其好的,做了进一步的加工,晾干放在桌面上,我听见齐戈在一旁说:“真棒,真的很美。” “是很美。”我说,“美是一面镜子,人人都想照一下。” 齐戈是晌午来的,她换了装束,与上次的妖艳不同,她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素雅而宁静的淑女,一袭白袍,扎一根紫色腰带,还在头上戴了一顶香蕉形的宽檐凉帽,一双白色高跟鞋,让我吃了一惊。 她等着我洗出那些照片,一直到中午,我们共进午餐。她解下帽子,把头发放下来,我看着她,和她干杯,酒杯里是泛着泡沫的冰啤,她一饮而尽,这已是第三杯,她脸上涌起了红霞,我注视着她,白袍里面的躯体全被衣服覆盖,却仍在我眼中。她笑了,看透了我的心,站起来,把袍子脱掉,她看着我,问我:“怎么不说话?”这使我想起一句苏格兰格言:你从不与风说话,又如何向情人倾诉。我笑了,看见她一览无遗的Rx房。很美的Rx房,一对Rx房。我站起来,她为我裸身,我的衣服在她手中变成一堆地上的云朵;她为我裸身,使我一丝不挂,可以与她做爱,进入她的身体。我这样做了,她是一个尤物。 下午,我们离开凉席,走进工作室,我为齐戈拍照,她在镜头前做出各种造型,她的白袍及香蕉形凉帽都已回到身上,她又变成了淑女。她笑了,络绎不绝地笑,抿嘴而笑、露齿而笑、侧身而笑、如水一般涌动的笑,我把它们摄入镜头,我的情人的笑容。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们从工作室出来,继续我们的午餐,很快,我们又回到凉席上做爱。然后,齐戈裸着身体站起来,取来桌上的照片,六张照片,齐戈一张张欣赏着,赞不绝口。 “齐予看见会很高兴的。”她说。 照片上的女孩,优雅、迷人,有一种孤寂的美、稚气的美、与世俗不相干的美,她就是齐予,少女齐予。“真的很美。”齐戈说。 “你也很美。”我说,“你是一个美人。” 齐戈笑了,亲吻我的脸颊,她的Rx房在我肩头擦过,她问:“喜欢我吗?” “喜欢。” “喜欢什么?” “你。” 齐戈的提问没有用“爱”,而用了“喜欢”。而我的回答用了“你”,而不是“你的身体”。我们都笑了。 “晚上干什么?”齐戈问。 “赌牌,没有特殊情况,每个周末我们都赌牌。”我说,“四村有我的一个赌场。” “我也去好吗?” “你要去?” “去看看你的赌场。”齐戈说。 8 我们来到赌场,像上次那样,我继续输牌,齐戈坐在我身边,嘲笑我的输。可是并非我一个人输,童北和乐一鸣也在输,一个劲地输,不怀好意地输,把孟阂冰弄得面孔通红,他终于站起来,一推牌,把赢的钱都扔在桌子上。 “你们是赌钱还是送钱?太瞧不起人了。”敏感、激动的诗人说。 “何必呢,阂冰。”童北说,“一点赌品也没有。” 诗人脸上的红潮渐渐隐退,面色变得苍白:“你们这样,不是逼我去了不回吗?” 乐一鸣把他劝进了里屋,片刻,诗人的哭声传出来,像女人的哭声,也像时续时断的排箫。 我很吃惊,把脸转向童北。 “文联没有录用他,白白等了一年多,太陷害人了。”童北说。 我看着童北,无话可说,连苦笑也没有。 “现在他要留下来的唯一机会就是读博士生了。”童北说。 乐一鸣走了出来,对我们说:“阂冰说他下个礼拜回新疆。” 我不吃惊,因为我事先已知,我故意输钱也是因此。我想知道的是,我们的诗人在此刻回家,不知还会不会重返本城。 9 若干年后的今天,孟阂冰已是一位文学教授,他没有留在本城,回到了新疆,他不再写诗,人已老了,其实我们都是四十不到的人,他的年轻的老(相对老人的年轻)是真的老。这次来,他带来了女儿,他翻着照片,女儿在旁边观看。他发现了那个背影,先是乐一鸣,随后是我,都凑过去看,我们把她认了出来,没有面容的齐予,她不是齐予,不会是,但是像极了,一模一样的像,她出现在照片里出人意料。 那年夏天,孟阂冰在失望中踏上了回乡之路,我们都认为那将是一次长别,大家都去火车站送他,就像后来我们送童北去澳洲时一样,一样的嘱咐,一样的忧伤,一样的难舍难分。诗人走了。剩下的三位好朋友一起离开月台,一路无话。 晚上,齐氏姐妹来看照片,齐戈又换了装束,粉红色衬衫配浅绿长裤,漂亮女人穿什么都是一种美,何况她又是时装模特?齐戈进了房间,齐予也跟进来,她也换了衣服,虽然长裙依旧,颜色却改成浅绿色,和齐戈裤子的面料一模一样。她们在沙发上坐下,手里都有一把折扇,檀香木扇,她们轻轻摇晃,因为远,我没有闻到香味。我从冰箱里取出饮料,调整了一下电扇的方向,把易拉罐给她们姐妹,电扇的风吹过来,姐妹俩收起手里的折扇,谢了我的饮料。 我把弄好的照片给她们看,她们都笑了,赞美我的手艺,其实是赞美自己的美丽,我和她们一样高兴。她们看完自己,又交换着对方的照片,齐予只有六张,齐戈有十七张,齐戈在照片里同样美丽,而且在镜头前的造型十分舒服,表情也很自然,所以她的照片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但是欠缺的是,它们只是常见的美人照,任何稍有镜头感的摄影师都能得到它们,作为艺术家的摄影,这些作品中看不到性格,它们是一些会立刻被注意又立刻被遗忘的照片,和齐予的那些完全不同,齐予的照片,在形体之外,有力量存在,它分布在每一块阴影里,这种力量与镜头吻合在一起,构成简单而丰富的美,这样的美,不会被迅速记住和遗忘,它属于永恒。 照片又从姐妹俩的手中调换过来,她们看着自己的照片,爱不释手。齐戈说:“这些照片除了编本挂历,余下的是不是可以拿到报刊上去发表呢?” 我注视着她,我说:“上次玩牌时你见到的乐一鸣,他是《南方人间》的记者,这事让他去办吧。” “实在好极了,谢谢你。”齐戈说。 “这下你可以出名了。”我说,然后我把头转向女孩说,“齐予,明天你换上那件玫瑰灰色的长裙,我们把照片拍完。”女孩点点头。 第二天午后,女孩来了,如同梦中的仙鹤,我们来到工作室。女孩在舞曲中起舞,玫瑰灰色的长裙恍如梦的衣裳,相比试拍,女孩的拘谨几乎消失,她非常美,她的舞姿挂满了墙壁和大花板。正如孟阂冰所说,她是一个天生的舞者,我的镜头并不能容纳下她全部的身影,她舒展的长臂又细又长,扬起的黑发仿佛烟尘,她的剪影,神秘而朦胧,在悠扬的旋律中,她笑了,她的美同样神秘,同样朦胧,让人怦然心动。 我得到了我所要的照片,可以向出版社履行合同了。第二次照片洗出来后,我进行了筛选,在第一次的六张中挑了两张,在第二次的二十三张中挑了十张,一本挂历的原始照片便大功告成。我想,出版社一定会喜出望外的。 10 我和好朋友们都忙于自己的事,周末的玩牌便成了聚首的方式。孟阂冰一走牌玩不成了,齐戈提出她可以替进来。几天不见,童北剃了个光头,最后一个走进来,让我们吃了一惊,他乐呵呵地说:“我在《鸳鸯蝴蝶梦》里的角色定下来了。”乐一鸣说:“演一个和尚?”童北说:“演一个秀才,要上头套。”大家恍然大悟,童北说:“反正天也热,不在乎。”乐一鸣摸了摸童北的光头,说:“还是像和尚。”童北说:“我已请了半年假,摄制组要去北方,过几天出发。”我问:“什么戏要去这么久?”童北说:“二十集电视连续剧,我演男一号,一个清朝的坏蛋秀才。”乐一鸣问:“怎么坏法?”童北说:“坏极了,简直太坏了。” 我们都笑了,我把齐戈的照片交给乐一鸣(事先已给他通了电话),乐一鸣对上家的齐戈说:“这事我会办妥,作为回报,今天你应该多给我吃牌。”齐戈笑着答应了,我们开始玩牌。 八圈下来,已过了十一点,我们散了牌局,在楼下道别,童北走了,乐一鸣上楼。我送齐戈回家,天热,村里还有不少纳凉人,齐戈问我:“童北是哪个剧团的?”我说:“他是小鹰艺专的表演课老师,拍戏只是他的业余爱好。”齐戈说:“那不是我妹妹的学校吗?”我说:“是那个学校。”齐戈说:“真巧。”我说:“其实街上就这么些人,很容易就碰到了。” 齐戈家到了,齐戈对我说:“吕韩,有件事忘了告诉你,酥手时装队要去南方巡演,后天就走,可能会有较长日子的行程,我们要分开一段日子了。”我说:“那么预祝你演出成功。”齐戈吻了吻我的脸颊,踏上楼梯,我对着她的背影说:“和齐予说一声,让她有空来我家取她的照片。”齐戈说:“我会告诉她的,再见,晚安。”“晚安,再见。”我说。 11 新村旁淌过一条护城河。护城河旁有一个没有名字的咖啡馆,只能坐十来个人。女孩第三天中午来取照片,然后她邀请我上咖啡馆。我们坐下来,女孩要了芒果汁,我要了冰啤。女孩把手里的照片放在茶几上,它们用一张牛皮纸整齐地包着,像一只没有落款的信封。女孩的手掌抚摸着它,轻声说:“我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多好照片,我不知道怎么谢你。”我笑了,注视着她诗一样的面容,我说:“这些话应该是我说给你听的,是你帮助了我。”女孩笑了,手从纸包上移开,说:“我姐姐昨天走了,去南方演出。”我点点头表示知道。女孩说:“姐姐让我提防你,让我别来。”我看着她说:“那她根本不用告诉你来取照片。”女孩说:“那是另一回事。”我说:“你也可以不来。”女孩说:“那些照片吸引着我。”我说:“很像是一个悬念。”女孩说:“不然你可以让我姐姐带给我。”我说:“真成了一个悬念了。”女孩的手又回到纸包上说:“我要走了。”我说:“我送你。”女孩笑了:“不用了。” 她站起来,穿着玫瑰灰色的长裙,身体像鹤一样瘦长,她要走了。我端起啤酒,让它靠近嘴巴,眼睛里是女孩转身离去的背影,但是这时,一个人走过来,用声音阻止了她。“齐予。”那人的声音明亮而飘逸,我看见那是个美貌少年。 少年身后,站着四个同样俊美的男孩,高大、纤瘦,非常年轻。说话的少年显然是他们的头,此刻他正被烘托着,骄傲的面孔转向我,我看见他漂亮的脸上泻出邪气的眼光,和他伙伴们的眼光如出一辙。女孩的脚步停滞下来,面对这支从天而降的队伍,她的动作有点迟疑,她重新在我对面坐下来,端起尚未喝完的芒果汁,用吸管吸着。 男孩的队伍松动了一下,为首的男孩笑了,他的同伴们也笑了,他们带着幸灾乐祸的笑容开始撤退,他们鱼贯而出,腰板挺直,像树一样走出了咖啡馆。 “你出不去了,”女孩说,“他们在门外等着。” 我没有说话,目光移向户外,那里有树一样的人影在走动,做着吸烟的姿势。 “送送我吧。”女孩说。 “他们是谁?”我问。 “我学校里的同学。” “为首的那个呢?” “他一直在追我。” “明白了。你走吧,我不能送你。” “求求你,送送我吧。” 我摇摇头,站起来,以很快的速度走出咖啡馆,还没等女孩赶来,我已被美少年们团团包围,我没有还手,我的身体被饥饿的拳头饱餐一顿。女孩奔过来,却被男友和另一个少年拖开,他俩拉着挣扎的女孩,如同带走一缕玫瑰灰色的烟,女孩裸露的小腿在我眼中渐渐远去,她失去了一只皮鞋(少年捡起了它),然后她的身影连同呼叫在新村里完全隐遁。对我施暴的三个少年停下拳头,以赛跑的速度逃离现场,留下受伤的我倚在墙上,许多看客以怀疑的神色端详着我,使我产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无助之感。 我回到自己的居所,小心翼翼地在凉席上躺下,上楼的时候,我取出了信箱里的报纸,里面夹有一封寄自本城美术出版社的信,我把它打开,信是一位熟悉的副主编写的,他对我前几天寄去的十二张成熟女性照片赞不绝口,认为它们是难得的挂历素材,很快会列入出版计划,并且他认为《妩媚》这样一个标题也颇吸引人,他唯一不满意的是我没有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而用了一个“秦人”代替。在信的末尾,他笑嘻嘻地对我说,“秦人”是不是“情人”的意思?这样玩笑式的提问使我惊叹男人在这方面的领会力是何等惊人。 报上照例是些不冷不热的消息,一则简短的新闻引起我的注意:本城著名酥手时装表演队前往南方巡演,已于昨日启程。 伤痛又开始提醒我,太阳的光暖洋洋的,我被揍得不轻,阳光照在我的手臂上,那儿有一处淤血,如梦如幻的阳光照着它。我爬起来,把窗帘关上,再小心翼翼地躺下,我睡着了,没有音乐和阳光的下午,我遍体伤痕,睡在凉席上,仿佛经历一场噩梦。 夜深人静时分我才醒来,身上的疼痛有所缓解。我感到了饥饿,就去厨房找食物,冰箱里有半只西瓜,我用调羹把它吃完了,准备把瓜皮扔进门外的塑料桶里。我刚打开门,看见黑暗中有个人影向我走来,她是齐予,她瘦长的轮廓如同仙鹤,她站在我眼前,眼睛里闪烁着泪光,她哭了。 女孩的眼泪从脸颊上滑落下来。“我是逃出来的。”她说。 “你为什么不早点敲门?” “我怕连说声对不起的勇气也没有。” “你就一直等下去?” “吕韩,对不起。” “你来了,我很高兴,我以为再难见到你。” “你是因我被打成这样,我不能不来看你。” “没关系,没伤到筋骨。” “你疼吗?”女孩细长的手臂伸过来,冰凉的小手抚摸我脸腮的伤处,她的小手如同一片冬天的雪花,在我皮肤上留下寸寸柔情。“很疼是吗?”女孩说。 “已经好多了,忘记这件事吧。”我说。 “我害怕。”女孩的手离开我的脸腮,“他们出手这么重。” “他对你的爱是有点过了头。”我说。 “陪我说说话好吗?我真是怕极了。”女孩的脸在灯光下显得蜡黄,她在发抖。 我让她坐在沙发上,转身去开唱机,是娜娜·莫斯柯莉的歌声,寂静的夜晚,她的歌声如同天籁。 我在凉席上盘腿而坐,看着女孩,她已经睡着了。 12 女孩常来我这边找我说话。她是个嗜睡的女孩,常常说到半途就睡着了。在闲聊中我知道了她父母在她很小时就在一次火灾中丧生,她和姐姐相依为命,是齐戈把她带大的。说到这里女孩的眼泪流了下来,她这么容易哭泣,和外表的倔强完全背道而驰。 “我给你拿罐饮料。”我说。 “不用,只要一杯水。”女孩在低声啜泣,过了一会儿,她说:“我想跳舞。” 我给她倒了杯水,把娜娜·莫斯柯莉换成舞曲,女孩跳了起来,风从窗外吹进来。天气开始转凉了,女孩的玫瑰灰色的长裙在风中缓缓飘起,她瘦长动人的身影如同剪纸。她旁若无人地舞蹈,直到疲倦,她把一杯水一口气喝了,她笑了,回到沙发上问我: “我跳得好吗?” “你是为舞蹈而生的。”我说。 “明天我又可以回学校去了,我又可以学到新的舞蹈了。”她说。 “是呀,暑假过去了,你要走了。”我说。 女孩走到我的凉席上,在我身边躺下,她说:“我喜欢你,喜欢你为我拍的照片。” “我可以为你拍许多照片。”我看着她的眼睛说,她的眼睛有很淡的忧愁。她对我说:“明天我要回学校了,我有点害怕。” “那个男孩?” “我什么也没有答应他。” “他爱的方式的确冲动。” 女孩的表情平静而率真,她把头转向我,看着我,她说:“你不是也以同样的冲动爱上了我姐姐?” 看着我迷惑的神态,她笑了,那是一种没有笑的笑容,她说:“其实那天的事是我背后指使的。” “哪天的事?” “那天在咖啡馆,那些男生打了你。” “是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不相信地看着她。 “为了能和你在一起。”女孩说,“为了心安理得地和你在一起。” “我不明白。”我说。 “我知道你和姐姐的交易。”女孩说。 “什么交易?”我说。 “她要出名,所以当你的情人。”女孩说。 “就算这样,也是成人间的游戏。”我说。 “没有爱情就睡在一起是卑鄙的,所以应该受到惩罚。”女孩说。 “你的惩罚开得有点过了头。”我说。 “假如没有那天的惩罚,我怎么能说服自己和你在一起。”女孩说。 “你想试图找到某种可笑的心理平衡。”我说。 “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以为那样可以抵消你们之间的肮脏交易。我错了。”女孩没有笑的笑容变成了哭泣,她的眼泪顺着脸腮滚落在凉席上。 我用手指拭去她的泪珠,她一味地哭着,无声地流着泪,我的手指一遍遍拭去她的泪珠,终于她哭出声来,靠近我,让我拥抱她发抖的身体。 她说:“我冷。” 我不说话,将她抱紧。 她说:“要我。” 我的手臂松开了,我听到女孩说:“我十七岁,没有姐姐那样好的身体,却有童贞。” 她脱去衣服在我身边躺下,她瘦长纤细,几乎没有Rx房,皮肤像脸一样细腻,她捡起我的手,将充满汗水的手掌放在她的胸前,使我能感觉到她短促的心跳。她的呼吸,像花一样绽开在我的耳朵里,我的手在她的骨骼和皮肤上移动,她的眼睛睁开着,我掌心的汗越来越多,弄湿了她的皮肤。 “我不能这样。”我说。 我离开凉席走到窗前。初秋,风从远处的树间吹过,跌落在墙下,月亮悬挂在枝头,云遮住了它,使它半明半暗。女孩的声音传过来:“你接受姐姐,却拒绝我,因为我是一个男孩一样的女孩。” 我走回床边,女孩倔犟的眼神变成悲伤,她的细长的手臂从双腿间离开,手指上沾着鲜红的血迹,她说:“我想给你,你却不接受,一切也同样完成了。” 她的此举令我目瞪口呆。 13 秋天孟阂冰回来了,和乐一鸣一起来我这边,他脸色蜡黄,袖上套着黑纱。我问:“奶奶去世了?”他摇摇头苦笑了。“是父亲。”他说。 “怎么会这样?”我说。 “看病路上,马惊了,将他翻下来,拖了足有三里远,就死了。”孟阂冰垂下眼帘。 他父亲是草原上的医生,年轻时是本城一家医学院的高才生,毕业后返回新疆行医。死时才五十九岁。 “马是怎么惊的?”我问。 “被土匪的枪惊的,腿上还中了弹。”孟阂冰说,“那马今年才四岁,要换成一匹成年马,或许就能逃过劫难了。” 大家无语。 “这次回来怎么打算?”我问。 “我准备读博士生,另外去一鸣的杂志社帮忙看点文字稿。”孟阂冰说。 “这样我们几个又能在一起了。”我说。 “童北有消息吗?”孟阂冰问。 “没有,也许他拍戏很忙吧。”我说。 乐一鸣把最新一期的《南方人间》递给我,封面是齐戈的肖像,内页还附有简短的人物介绍。乐一鸣说:“这下齐了,四报一刊,五张照片都刊用了。” 我在写字桌的抽屉内取出一只纸袋,其中已有早先出版的四份报纸,我把《南方人间》也塞入,听见乐一鸣说:“齐戈去了一个多月了,快回来了吧?” “齐戈走时没说,谁知道呢?”我说。 “她没给你写封信?”乐一鸣说。 “她或许已把我这个人忘得干干净净了。”我不无自嘲地说。 “你说的那个小女孩呢?”乐一鸣说。 “暑假结束后她回学校去了,周末才回来。”我说。 “这样的故事发生在一对姐妹身上,是残酷的浪漫。”孟阂冰说。 “她是个善良而倔犟的女孩,与她姐姐完全不同。”我说。 “她是为舞蹈而生的。”孟阂冰说。 “她的舞蹈不会杀人,和她的爱相比,舞蹈是刀鞘,爱却是匕首。”我说。 “你被刺中了。”乐一鸣说。 “我被刺中了。”我说。 我们笑了。 乐一鸣说:“这个周末我们杂志社有一场化装舞会,这是两张请柬,你和你的小女孩一起来吧。” 14 周末,女孩来了,她已换上了秋装,一条黄色的格子长裙,头发束起来,紫色的发夹仿佛蝴蝶,上楼时她从信箱取出了报纸,边走边看,一进门她对我说:“吕韩,姐姐回来了。” 她把报纸给我,我看到这样一条标题新闻:著名的酥手时装表演队南方巡演载誉归来,已于今晨抵达本城。 “我要回去了。”女孩看着我。 “晚上有场化装舞会,我已答应好朋友一定去。这样,我们早点离开,然后我送你回家。” 女孩点点头。 晚上七点,请柬要求的时间,我们出现在城市中心的“麋鹿城堡”门口,这是一家专门的化装舞厅,在本城青年中很有影响,我第一次来,女孩说她也是第一次来,看得出她很兴奋,她毕竟是个孩子。 孟阂冰在入场口等我们,他看见了我们,招呼我们,然后我们三人一同入场,我问:“一鸣呢?” “他很忙,今晚你要什么?”孟阂冰问。 “什么什么?”我问。 “要什么角色,这儿什么面具都有。”孟阂冰说。 我们走进了场内,这是一个人工山洞,很大很深,烛光摇曳,已经有各种角色在起舞:阿波罗、阿凡提、嫦娥、关公、埃及艳后、卓别林、孙悟空、铁臂阿童木,还有形形色色的鬼,气氛神秘离奇。 “我要一个鬼。”我说。 “我也要一个鬼。”女孩笑着说,“最好是青面獠牙的。” 孟阂冰把我们分别引入男女道具室,侍者为我换上鬼的衣服,套上鬼的头。现在,只有眼睛是真实的,我来到舞场中间,一个摇摇晃晃的女鬼来邀我跳舞,我们攀谈起来,她的声音不是女孩,但是我们的谈话轻快有趣,彼此交换了几个无聊的笑话,在一曲终了之后告别了。我准备去找女孩,但马上又有一个女鬼缠上我,我四处张望了一下,居然舞者中的绝大部分都成了鬼,男鬼、女鬼、丑陋的鬼、迷人的鬼。“鬼太多了,为什么都要当鬼呢?”我问舞伴,她说:“人也同样很多,可依然要做人,道理是一样的。”我们不再说话,舞曲将尽时我说:“我猜出舞厅为什么叫麋鹿了。”“为什么?”“那是迷路的谐音。”“对了。”女鬼说完离开了我。就这样,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我没有在群魔乱舞的舞厅中找到女孩。孟阂冰和乐一鸣也同样因为不能识别他们的真面目而未能被我找到。我去道具室卸了面具,把道具服也脱了,再回到舞场时,我看见了女孩,她也除去了身上的伪装,站在女道具室门前四处张望,如同一只孤立无援的仙鹤。 “走吧。”她走过来对我说。 我们出了舞厅,女孩闷闷不乐,我问:“齐予,你怎么了?” 问了几次,她才轻声说:“有个人纠缠我,还说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话。” “谁呢?说了些什么。”我问。 “我不知道,他的声音是陌生的,他化装成阿里巴巴,他说从见到我的第一眼起就爱上了我,我无法摆脱他,你又失踪了。”女孩说。 “也许你遇上了一个爱恶作剧的人。”我说。 “可是,他从面具里露出的眼睛我却似曾相识,我也许在哪儿见过这双眼睛,可是我实在回忆不起来了。”女孩的眉头紧锁着。 “你说那人化装成阿里巴巴,如果你想弄个水落石出,我们可以回去。”我说。 “不,已经很晚了,送我回家吧。” 15 半夜,女孩又来到了我的身边,她推开我的房门,把肯尼·罗杰斯的音量倏地增大了一下,将躺在床上阅读的我吓了一跳。 “看什么?”女孩问。 “杜桑的画。你怎么回来了?”我说。 “姐姐没回来。”女孩说。 她把我手中的画册抽出,随手翻动。 “齐戈没有回来?她会上哪儿呢?”我问。 “我不知道。你怎么看这么难看的画?这不是蒙娜丽莎吗?怎么装上了胡子?”女孩说。 “杜桑是个想象力丰富的画家,他作品诞生的时代很早,有些东西在今天看来是哗众取宠的,可是他的原创精神却值得称道。”我说。 女孩将画册还给我,脱掉长裙,飞快地钻进我的毛毯里,她说:“吕韩,我怕。” “什么?”我问。 “面具里的眼睛。”女孩抓住我的手臂。 “阿里巴巴的眼睛?”我问。 “那双眼睛我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却实在想不起来了。”女孩说。 “那就不要去想,不早了,睡吧。”我说。 女孩闭上眼睛,我下床关掉唱机,忽然女孩从床上坐起来对我说:“差点忘了,我给你看样东西。” 她的身体从毛毯里生长出来,伸手取过长裙,在口袋里摸着。 “看看我小时候的照片。”她说。 她的手中有一张一寸小照,黑白的,已经泛黄。 我接过来看着,笑了,这是一个看不出性别的婴儿,赤身裸体。 “我的第一张照片,满月照。”女孩说。 “非常可爱。”我朝冲着我微笑的女婴眨眨眼。 “像不像我现在这个样子?”女孩问。 “不像也像,她就是你。”我说。 女孩把毛毯掀起来,她的身体上没有衣物,她细腻的皮肤在灯光中飘动,纤长的手臂舞动起来。她说:“我现在会跳舞,她不会。我会生育,她不会,我是女人,她是一无所知的小孩,而我却由她而来。” 她的手臂在我眼中做着各种优美的姿势,使我脑海中出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裸体少女在一大堆树枝前,舞动的手臂如同树林。 “手臂上的树枝。”我心念一动。 “什么?”女孩停止了舞蹈,回头问我。 “如果我的灵感没有错,我会得到一幅杰作。”我说。 女孩钻进毛毯,问我:“你想拍什么?” “手臂上的树枝,你愿意与我一起去捡树枝吗?” “为什么?”女孩说。 “为了即将得到的杰作。” “那我们现在就去。”女孩说。 “这么晚,别人会把我们当作贼的。” “有偷树枝的贼吗?我要去。”女孩说着跳下了床,黄色的格子长裙很快回到她的身上。 “好吧,当一次贼。”我只好起来穿衣服。然后我们出了门。 穿行在夜晚的街道上,我们去护城河边的一条小路,女孩说放学回家时看见绿化工正在修理那儿的梧桐树,弄得满地都是树枝,到了那条小路,果然和女孩描述的一样,路边是一小堆一小堆的树枝,我们抬了一些抱在胸前往回走。 路上有稀疏走动的人影,但彼此交错而过,没有人把我们当作贼。 我和女孩往返三次。 我的工作室有了一大堆树枝。 它们在镜头里成为杂乱的布置。 女孩裸露的躯体在树枝堆中翩翩起舞,音乐从隔壁的房间传过来,她瘦长的手臂,小而娇嫩的Rx房,倔犟的眼神,与镜头融为一体。 “太美了,这样的美,只有死亡才能忘记它。”我按下了快门。 “不多拍几张吗?”女孩问。 “不用,杰作只有一张。”我笑了,“它来自上帝之手,而不是工具。” 女孩笑了。“我有些冷,我要睡了。”她说。 此刻的窗外,有了隐约的曙光,天快亮了,我和女孩相拥而眠。 朦胧的睡乡中,乐一鸣和孟阂冰在叫门,我和女孩起来,发现已是午后。我下床后的第一个动作是让肯尼·罗杰斯唱歌,然后我把两位好朋友请进了屋。我和女孩找了些饼干啃着,大家在沙发边围成一个不等边的三角形,乐一鸣问我:“昨天忙着招待来客,没来得及关照你们,玩得还好吗?” “开心极了。”我说。 “你昨天装什么了?”乐一鸣说。 “鬼。”我说,“我和齐予都装了鬼,你呢?” “我是阿里巴巴,昨天装鬼的太多了,我就来了个阿里巴巴。”乐一鸣说。 我暗自一惊,回头去看女孩,她吃着饼干,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乐一鸣,表情惺忪而傲慢,看上去十分迷人。 “那阂冰你呢?”我问。 “也是阿里巴巴。” 女孩的眼神移到了孟阂冰脸上,嘴巴里一刻不停地嚼着饼干。须臾,她像想起什么似的对我说:“吕韩,我回家看看姐姐回没回来,你们聊吧。” 女孩说完,离开了房间,我们听到了一记很响的摔门声。 “齐戈没有回来?”乐一鸣问。 “不知道,昨天报上说酥手时装队已回城了,晚上她却没有回家。”我说。 肯尼·罗杰斯唱完了,我去换了一张娜娜·莫斯柯莉。 “对了,这次回新疆,诗集的事怎么样了?”我回头对孟阂冰说。 “总算定下来了,但标题被换成了《爱情童话》。”诗人有点走神。 “原来的那个题目多好,《手臂上的树枝》,可惜了。”我说。 “没有办法的事情,在出版这个方面,征订数是唯一的标准。”诗人说。 “我有幅作品倒很适用这个题目。”我没有把先斩后奏的真相告诉诗人。 “那就送给你吧。”诗人说。 16 深夜,我在工作室里摆弄照片。女孩来了。“姐姐没有回来。”她心思重重地说。 “她可能顺路去什么地方旅游了,总要回来的。”我回头对女孩说,“来看看你的照片。” “这么快就好了?”她说。 我把照片放大成十六吋,用白色卡片衬好,放在立架上,并已贴上标签:《手臂上的树枝》吕韩中国女孩在立架前站着,目光在照片上凝聚。 “真好。”她说,“真是一张好照片。” 我从背后搂住她,欣赏着自己的杰作,这是一张黑白照片,光线、层次和距离掌握了很好的分寸,但这不是主要的,最让人满意的是作品的构图。那一瞬间,女孩充满张力的手臂在镜头中停顿,纷纷扬扬的长发遮住了她的面容,女孩瘦长的躯体与地上的树枝在阴影中叠合,一双倔犟的眼睛在头发中显得孤傲而神秘。 “它不但是一张好照片,更是一幅杰作,就像你一样。”我说。 “我爱你,非常非常爱你。”女孩说。 在这个秋天的夜晚,我们拥吻在一起,美丽的吻,充满激情,我抱起女孩,为她裸身,将她放在床上,吻她。 “这儿有一块皮肤特别浅。”我发现女孩耳垂左侧有一小块白斑。 “哪儿?让我看看。”女孩说。 她拿出小镜子照着,看见一分币大小的色差在皮肤上显示,她重新睡了下来。 “要我。”她说。 我进入了她的身体,她把毛毯扯过来,盖住了两个人,我们自始至终亲吻不止,毛毯终于从我的背脊上滑了下来。 我们平躺着,毛毯再次回到两个人身上,女孩好奇地问我:“你在照片上写了中国还有自己的名字,为了什么?” “我准备送它去参加法国的金狮国际摄影节。”我说。 “你会得奖吗?”女孩问。 “我会得奖,可能还会得一个比较大的奖。”我说。 “你在吹牛。”女孩说。 “我不吹牛,我相信它是一幅杰作。”我说。 女孩笑了:“它的确是一张好照片。” 过了一会儿她说:“我找到那双眼睛了。” “什么眼睛?” “阿里巴巴的眼睛,他今天还来过这里。”女孩说。 “你说一鸣和阂冰?可究竟是他们中的哪一个呢?”我问。 “我不会告诉你,他们都是你的好朋友,说出来对谁都不好。”女孩说。 “可是你不说出来,必定有一个人是受冤枉的。”我说。 “那就等于两个人都受冤枉,又都不受冤枉,你们还是好朋友。”女孩说,“明天一早我要回学校,我要睡了。” 女孩睡着了,我却一夜难眠。 17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了。周末,女孩又回到了我的身边,她带来了齐戈失踪的消息。 “姐姐还是没有回来,我抽空去了酥手时装队,队里说她根本就没有去南方巡演。”女孩说。 “那她会去哪儿呢?”我说。 女孩摇摇头,她的样子非常伤心。 “不行的话,我们登寻人启事。”我说。 “那会有用吗?”女孩说。 “试试吧。”我说。 我给乐一鸣挂了电话,让他帮忙办这件事,乐一鸣答应了。 “没问题,保证各大报纸都发消息。”他说,“对了,今天中午童北给我们杂志社挂过一个长途,让我代问你好。” “是嘛,他的《鸳鸯蝴蝶梦》拍得怎样了?这么久没有音讯。”我说。 “戏刚过半,要到冬天才能完成。”电话那头说。 “那就这样,寻人启事的事拜托了。”我说。 “放心吧。”乐一鸣挂上了电话。 我回头看着女孩,她的脸上满是忧伤,她注视着我,脸色苍白。“她会回来的。”我说。 女孩一声不吭,脱去长裙,钻进毛毯里。 她蒙住头,我听到了她的哭泣声。我来到床边,坐下。 “陪陪我。”她的声音像草一般从毛毯里钻出来。 我脱去衣服,在女孩身边躺下,毛毯盖住两个人。女孩抱住我,她的手冰凉冰凉,抚摸着我的身体,她顺着小腹探下,握住了我的xxxx。 “它要过姐姐是吗?”她说。 我万分尴尬。 “它钻进过姐姐的身体,姐姐在哪儿呢?”女孩说。 “她不会有事的。”我说。 “我一点也不恨你和姐姐,姐姐是个美人,从小就美,她有一对很好看的Rx房,不用说男人喜欢,我也爱把手放在上面。我和姐姐相依为命,睡在一起,把手放在她的胸前,我就睡着了。”她说。 女孩满脸是泪,趴在我身上睡着了。 18 那些天,本城的各大报纸陆陆续续刊登了这样一条寻人启事:齐戈,女23岁,身高173厘米,皮肤白净,本城口音,于夏天离家出走,有知详情者请与《南方人间》杂志社或酥手时装表演队联系。定酬。但是一直到秋天过去,仍没有任何关于齐戈的消息传来。 “我见不到姐姐了。”女孩哭了,“姐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她会回来的,她不会有事的。”我自欺欺人地说。 孟阂冰来向我告别,他要回新疆去一次,母亲来电报说,祖母去世了。孟阂冰走了,我们绝对不会料到这一别竟会是七年。更无法预料的是,几乎与诗人离开本城的同时,女孩也离奇地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 女孩失踪前一个半月,已不来我这边,只是经常打电话来,说她最近很忙,问她忙什么,她支支吾吾的。我便不再追问,后来她的电话少了。有一天深夜,我在看书,电话铃响了起来,我去听,对方挂了。放下,它又响了起来,再听,又变成忙音。这样,至少重复了五次,我才听到了那边有人的声音,却始终不说话,我一连串地问:“你是谁?你是谁?”我听到了话筒那头有人在哭,然后电话挂了,再没有响起。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接到女孩的电话。 女孩失踪后不久,出版社陆续寄来三本挂历,一本《风景》,一本《妩媚》,还有一本自然是女孩的,却没有拟一个标题。从发行数量看,《妩媚》把另外两本远远扔在后头,这是我预先想象到的。 冬天降临了,齐戈突然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我面前,她说:“我们又见面了。”我说:“你上哪里去了?齐予都快为你急疯了。”齐戈说:“我妹妹人呢?”我说:“我已很久没有见到她,亏你还记得有个妹妹。”齐戈说:“我还以为她在你这儿,既然这样,我走了。”我叫住了她,把刊有她照片的报刊给她,把那本《妩媚》也给她。 晚上我从乐一鸣电话里知道童北也回来了,我隐隐明白了其中的奥秘。 几个月后,二十集电视连续剧《鸳鸯蝴蝶梦》在本城隆重上映,童北是男主角,扮演一个清朝的坏蛋秀才,女主角却是齐戈,她在剧中扮演一个侠女,竟是女二号的角色。 19 现在,相比七年以前,我的事业有了更大的成功,我的声誉远远超出了本城的范围,在全国的同行中也颇有影响。女孩失踪后的第二年春天,我的摄影作品《手臂上的树枝》在法国金狮国际摄影节上获得大奖,我专程去了巴黎。 我是这样发表自己的演说的: “女士们、先生们,我感谢能够得到来自法兰西的这份荣誉。在激动之余,我要说,在悲伤的爱情故事面前,我的作品是自私的、浅薄的。我本来可以把这份荣誉与我心爱的女孩一起分享,可是她却走了,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她就像仙鹤一样飞到我的身旁,又像仙鹤一样飞走。她是一个天生的舞者,各位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她的名字,她走了,我又如何能心安理得地把奖杯高高举起。我恳求金狮奖组委会能保存这只浸透了摄影师和他的女孩的纯真爱情的奖杯。有朝一日我心爱的女孩回来了,我们共同来接受这份荣耀。” 我走下颁奖台,场下掌声不绝,我哭了。 我在巴黎仅逗留了两天,第三天便飞回了祖国,我回到我居住的城市,在护城河边的小路上走着,我想起了那天晚上和女孩捡树枝的场面,我哭了。 20 孟阂冰当年的离去是不近人情的,我和乐一鸣都以为他是去奔丧,事后还会重返本城,不想他一去全无音讯,半年之后才写来了一封信,随信他附上了新出版的诗集《爱情童话》。他说他已留在了新疆,在一家大学里任教,不准备再返回了。 乐一鸣说:“阂冰那年的走至少放弃了两个机会,第一放弃了攻读博士学位,第二放弃了可能留在《南方人间》当编辑的机会。” 而他是多么想留在我们这个大城市呀! 于是,诗人的走成了一个谜。 七年后,他带着女儿来解谜了。他到达本城的第二天,单独约了我去护城河边的那家小咖啡馆。 “吕韩,知道我当年为什么走吗?”我说。 “这正是我们一直费解的事。”我说。 “为了齐予。”他说,“还记得那次化装舞会吗?那天夜里,我向齐予表达了我对她的爱慕。” “你就是那个阿里巴巴?”我问。 孟阂冰点了点头。 “齐予当时患了一种奇怪的皮肤病,脸上长出许多白斑。她是一个爱美的姑娘,她知道一个摄影师绝对不会容忍美被破坏,她就这样离开了你,和我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她现在好吗?”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她生下北君后不久就死了。” “北君是齐予的女儿?”我惊呆了。 “应该说是你和齐予的女儿。” “我的女儿?” “是你的女儿,齐予生下她后,割开了自己的静脉,白斑在半年时间内爬满了她的面孔,她死时已失去了她的美貌。”孟阂冰的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写于1994年3月6日 嫌疑 寻找一个角色 1 1959年1月31日,格雷瓦姆·格林搭上了一架从布鲁塞尔去利奥波德维尔的班机。见鬼,他千里迢迢竟只是为了去寻找一个虚构的人物(一个连名字尚未诞生的冥想中的角色),而且尤为糟糕的是,作家沉迷其中并未察觉此举乃是自欺欺人。 当然,此类寻踪几乎在所有作家身上得到过印证。说穿了,他们要印证的不是生活而是灵感,世界上究竟有无灵感。事实上,的确有许多人为了得到一个愿望中的果实而投身到现实中去了。对格林来说,非洲是一个可以提供精神养料的所在(至少在构思《一个自行发生病毒的病例》时是这样),但倘若换了玛格丽特·杜拉,她的目的地则将是被占领的印度支那以及忧伤的湄公河畔。要知道,如果你试图使自己的小说变得神秘,那么你把故事的发生地放在偏远的地方无疑是个行之有效的手段。那样非但能满足自己敏感的好奇心,而且也将为故事争取到一些异乡的情调,另外你所想勾勒的绝望感与有关心灵挣扎的过程亦会从容而贴切地表达出来。 我想象中要去的地方是一个海边的小镇,那儿的人个个老谋深算,像患了聪明病一样;我要找的人叫池水,是镇上电影院的放映员,是一个命中注定的悲剧人物,故事的切入口就可以放在他身上。 2 从我居住的这座城市去那个地图上不起眼的角落需要在路上颠簸三天两夜。我是星期三凌晨登上长途车的,星期五下午到达了这个叫缺月的小镇(这是因为它的地形酷肖一只破损的月亮的缘故)。我在镇东找了家私人旅店住下,旅店老板是个兔子脸老鹰眼的年轻人,不大爱说话,一下子也判断不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放置好行李,倒在床上打了会儿盹(坐长途车是最累人的一种远行方式)。用过晚餐,我仍有点困,但想起此行的目的,我便强行打起精神出了门,我不知道此时几点了(我不喜欢戴表,所以总是以怀疑的态度去对待时间)。猜想夜场的电影可能已开映了,我向电影院走去,我的脚步有点飘,眼睛半开半闭着,额头上却好像另有一只眼睛在提醒着我,我想那只眼睛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天眼吧? 我走到电影院时电影还未开映,等待的人们在宽阔的草地上散步或闲聊,我去售票处买了票。大约又过了五分钟,开始进场了,我随着人流涌入,然后闪到一旁,拐弯从旁边的楼梯走进放映室,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看着我。 “你找谁?” “池水。” 小伙子很奇怪。 “池水?他早就不在这儿干了。” “他去哪儿了?” “他失踪了很久了,没人知道他的下落。” 这完全出乎我的预料,池水居然失踪了。我无精打采地下楼步入场内,找到位子坐下,我累了,把头靠在椅子上。 电影打出片名:嫌疑。 3 《嫌疑》叙述的是一个离奇的故事,这是一部缓慢的影片,由于在叙述上背叛了观众的欣赏习惯,影片在播映时怨声不断,开映不久就出现了退场,爆满的场内至少减去了三分之一的观众。同时,场内开始了大规模的换座行动,以至于笑声、骂声和椅子的吱嘎声把电影院变成了一座春天的森林,大约过了一刻钟,周围才趋于平静。这时我发现我的左侧换了一位观众:一位胖老头变成了一位姑娘。这可是一个意料之外的人物,她的出现无疑会打乱我原先小说的构思,然而事实上,我却不愿意放弃这近在咫尺的羔羊,这完全是此次远行的意外收获。 从侧面看这个姑娘,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条巨大的曲线而非别的,我敢肯定我首先看到的是她的Rx房,它们扑向我,像一对厉害的拳头向我进攻。我闭上眼睛,它们还是不走,又变成一对轻盈的翅膀悬浮在空气里,一晃一晃,折磨着我,于是我干脆睁开眼睛去欣赏现实中的这对宝贝。我这样放肆的注视持续了很久,奇怪的是我的芳邻竟像眼角没有余光似的毫无知觉。 4 电影散场后,我跟着我的芳邻走出很远,四周是可以捏碎的黑暗,她纤长的背影在地上淌成一条河,我跟着她,上前搭讪还是就此放弃使我进退维谷(若我离去,则还来得及按照原来的构思写完这部小说)。正在此刻,我看见了池水(这是原来的构思),他很高大,站在一盏路灯下,接着闪进了一条巷子。池水的出现使我不再犹豫,我放弃了跟踪那位姑娘,去追池水,不料那是一条通向迷宫的巷子。七弯八拐,墙壁多得像日历,池水马上把我甩了。我只好从群房中退出来,返回到街上,那位姑娘也不见了。 5 我回到旅店,仰倒在床上,想起我的芳邻,那对拳头又来进攻我,打在我的眼眶上,然后化为翅膀在空中乱飞。我感到烦恼,拧亮了台灯,我在床柜上发现一张字条:我在隔壁。落款是当日,但没有署名。 虽然不知凶吉,我还是去了。 隔壁的房间与我仅一墙之隔,一出门,转身就到了,那间房敞着门,一些淡绿色的光在摇晃(原来的构思中没有这一场景)。我看见一个女子从椅子上站起又坐下(像女皇一样威风凛凛),我没有看清对方的面目,只是看到一个巨大的淡绿色光芒中的轮廓,它那么大,真是奇怪,也许是一种放大出来的“大”,具有摄人心魄的气派。 “请坐吧。”她在昏暗中做了个让座的手势。 “当然,应该找个地方坐下。”我看不清椅子在何处。 “这儿。”她的手指了指自己的右侧,那儿果然露出一把椅子的形状。 我便过去坐下,心里很平静,但疲倦感又来了,我打了一个哈欠。 女人告诉我她就是电影院里我的芳邻。我一愣,转过头去,我认出了她,她那惊心动魄的Rx房。 女人告诉我说在电影院内感受到了我的目光。她喜欢那种火辣辣的注视,认为那是对女性魅力的真实赞扬。 然后她又说她也同样察觉到了我的跟踪,并对我的中途离去感到失望。她曾暗中放缓脚步,当发现身后的人影消失后,眼光中充满了失落。 她说完这一切,站起来,走到我跟前,身体靠近我,抱住我的头,把我的面孔贴在她的胸间,让我嗅她从领口中散出的香气。 6 次日晌午,在大街上。 我观察着来往的行人,这些缺月镇的居民走起路来慢吞吞的像是在散步,脸上很安详,没有老谋深算的眼睛,不像患了什么聪明病,这同我开始的构思有出入。在未来缺月镇前,我以为它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我想,如果这儿的人都异常聪明,就会比常人多一个心眼,说话做事就会出人预料,那样故事的细节与线索就可能特别些、引人入胜些,当然这只是我原来的想法。这种想法带着那么点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魔幻现实主义不就是喜欢把平常的人与事搞得玄乎吗? 我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那真是一个奇异的夜晚,我陷入了艳遇,结果却拒绝了一位俏姑娘的勾引(其实是拒绝那位姑娘的再次出现)。要知道一开始我根本不想在这个故事中出现女人,我想写一部纯男人的小说,抛弃所有女人。不错,没有爱情,没有香味,没有床上戏,可如今一切都乱了套,她又来了,站在离我不远的一座小桥上,手臂里夹着一幅画。她看见了我,一朵羞愧的红霞挂在两腮(昨夜奉献时的勇气何处去了呢),于是我走近她,这情景仿佛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似的,这时我思忖还是把这个姑娘留在小说里吧。我就为她想了个名字:梅妮。 “这是一个好名字,但是没有意味。”我想。 7 我和梅妮在桥上互致问候的时候,行人仍在一旁穿梭不停,他们看着桥上的这对男女,走出去很远了仍很不礼貌地回首张望,于是我们走开了,桥那边有片树林。 沿着河,走了六七分钟,首先是一排杉树,入林后,可以看到更多的树:矮松、苦楝、刺槐、柞、椴,还有枫和山毛榉,好像在开什么树的展览会似的;再走下去,出现了一块空地,空地上有一间很大的木屋,漆成光怪陆离迷彩服的颜色,令人联想出一支舞动的笔。 “谁的酒后杰作?” “难道你觉得我是一个醉鬼吗?”梅妮反问。 “喔,对不起,可是这算什么?” “这是一幅画。” 我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梅妮。 她笑了,为了证实那的确是一幅画,她带着我走近木屋:“你看,这是一条蛇;那边,左上,有一只酒杯,还有这是一只钟,那儿还有麦地,这是另一条蛇,这是蓟草。” “经阁下一指点,我不再怀疑它是画了。” 梅妮得意地笑了,然后她打开木屋门走进去,少顷,她的脸从打开的窗子里探出来,生动的笑使她的嘴唇看上去略显歪斜。我逼真地看清了她的面目,我们相互注视(她也是第一次看清我的模样吧)。她的眸子又大又亮,整个面孔仿佛少女一样年轻(十四岁?十六岁?绝不会超出十七岁),但是一刹那,我又看到了她那对正诚实地停栖在胸前的翅膀,她穿着丝麻质地的衬衫,双手支撑在窗框上,因为没有风,她的身上没有波浪,但她轻微的起伏(她的呼吸)和衣料柔软的皱襞却形成一股更诱人的波浪,这股波浪堆积在她的胸口和臂弯上,就像她的笑容一样迷人。 然而她的身体并不属于她的面孔,它们都是那种摄人心魄的妙构,可是却无法妥协,它们不是一种物,而是把一种花接在另一种花上(玫瑰和鸢尾花的加法),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与一个少妇的身躯连在一起,它们是如此不近情理,却又是那么惊心动魄。 我走向木屋,走到梅妮身边,搂住她纤细的腰肢。她笑着,我把唇贴在她唇上,把她的笑吃进嘴巴,可她的笑太多了,怎么也吃不完,我刚吃下她的一个笑,她的另一个笑又出现了,她无穷无尽地笑,而我能吃掉的仅是她绵绵不绝的笑中的片断。 我吃下如此多的笑,它们渐渐在我胸腔内膨胀,可我仍在吃下更多的笑,最后几乎要把我的身体撑破了,我不得不停下来,我的嘴唇一离开梅妮的嘴唇,忍不住也哈哈大笑起来(梅妮的嘴唇是一只甜蜜的活塞),我笑得控制不住,眼泪也流了下来,我足足笑了有五分钟,最后肚子好像被掏空了一样,瘫坐在椅子上。 这是一间大约有四十平方米的木屋,屋里有几把椅子,一张床,一些完成或即将告竣的油画和水粉画,一张桌子上放了架老式录音机以及一些杂物。 这些东西很平常,放在一起也不特别,可有一样东西却让我吃了一惊,这就是站立在屋子中央的一个巨大的牛的标本。 小丑汉斯 1 小丑汉斯是一个人给另一个人起的绰号,是一个女人给一个男人起的绰号,这个绰号得自于德国作家海因利希·伯尔的一部著名小说,由于这个绰号后来叫惯了,以至于本章主人公的原名却遭到了遗忘。 在缺月镇,小丑汉斯家是望族,他的外祖父是土改后第一任镇长,他的父亲是镇卫生院的院长,母亲是供销合作社的副主任,而小丑汉斯本人却是一个高中毕业后闲逛于市的浪荡子。 浪荡子不等于花花公子,浪荡子是游离于正常社会秩序之外的人;而花花公子则是游离于正常伦理秩序之外的人。浪荡子追求的是生存环境的放肆和随意;花花公子追求的却是情爱环境的放肆和随意。当然在现实中不乏既是浪荡子同时又是花花公子的人,但小丑汉斯显然不属于此类,他仅仅是一个浪荡子而已。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小丑汉斯有两个同样是浪荡子的朋友,我们姑且这样称呼他俩:维特(这是歌德笔下的角色,一个绝望的情场败客,他是一位爱情的悲观主义者,和汉斯一样,他不是花花公子,而是一个纯粹的浪荡子),盖茨比(这是一个情种的名字,而且不幸的是他也正好是一个情种。他曾是缺月镇上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之一,但是在临近毕业前夕,为了一位心爱的姑娘他竟提出要同一位来自北京的研究生决斗,结果被学校开除。他的堕落是缺月镇上轰动一时的新闻,他与以上两位的不同之处是,他既是一个浪荡子又是一个花花公子。当然,他的名字也不新鲜,这个名字曾使菲茨杰拉德获得了空前的声誉)。 这三个人臭味相投,整天待在一起,比亲兄弟还要亲密,维特是老大,盖茨比居中,小丑汉斯最小。他们结拜兄弟时,杀死了一只偷来的鸡,然后仰脖喝下滴入了鸡血的酒,发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平时他们聚在一起除了吹牛,逛街,剩下的便是喝酒。每次喝酒,他们中的两位就联手将另一位灌得酩酊大醉,下一次由另两位合作,再把剩下的角色弄得神志不清,这种颓废的游戏主宰了他们的日子,他们甘愿浸淫其中并感到其乐融融。 不过再有惯性的生活方式也会有变化的时刻。有一天,在小镇的咖啡馆里,维特偶尔碰见了高中时的同学,一个叫梅妮的俏姑娘,梅妮的出现使这三个浪荡子平静的生活猛烈地摇晃起来。小丑汉斯首先表示出了他对梅妮的好感,紧跟着盖茨比也说他对梅妮情有独钟,这哥俩的针锋相对使当大哥的维特相当为难,他不希望为了一个姑娘弄得弟兄不和,最后他想了一个无奈而公正的办法:抽签。 维特从扑克牌里挑出红桃皇后,写上梅妮的名字,然后背过手把牌打乱。 “好了,你们一人摸一张。” 盖茨比和小丑汉斯都觉得这是一次不失公允的赌博,他们一人摸一张牌(就像决斗场面中一人扣一下左轮手枪的扳机),彼此的脸都涨得通红(他们不是在摸一张牌,而是在争夺追求一个姑娘的资格,尽管那个被夹在牌中的美人对此还浑然不知)。终于在摸到牌的第四十七张时,结果出来了,小丑汉斯拿到了那张牌。他激动极了,看着牌笑了,老大维特举起他的左手说:“好了,你赢了。” 从那一刻起他们达成了协议,帮助小丑汉斯完成他的计划,对此盖茨比并不情愿地同意了,但是他又附加了一个条件,就是如果小丑汉斯在三个月内仍不能得到梅妮的爱,那就轮到他出场。 可怜的小丑汉斯在这三个月内像苍蝇般追逐着他的梦中情人。我不知道小丑汉斯当时是否是一个童男子,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他对追求姑娘这一套根本是门外汉,除了苍蝇般在梅妮身旁嗡嗡个不停外,他简直想不出别的任何招数了。我们知道梅妮是位画家,出门写生是她每天必备的功课,晨出午归是她的作息规律,这种规律很快就被小丑汉斯掌握了。他早早地起床去等梅妮开门,然后就陪着她在某处风景前呆呆地坐上一个上午,终于有一天,梅妮答应他为自己背画夹,他高兴极了,乘胜追击邀请梅妮看电影,出乎意料梅妮也答应了。 那天晚上因为下雨,梅妮迟来了一会儿,然后和小丑汉斯一起进了电影院。电影已开始了,但这没有关系,小丑汉斯心思根本不在银幕上,他一刻不停地看着身边的美人,后来他壮着胆子去碰梅妮的手,那是一只冰冷的小手,冷得像一把刀子。小丑汉斯不相信地看着梅妮,他碰了梅妮的手,这是第一步(何尝不是全部),他很感动,又去碰了一下,手确实是冷的,不,不是冷,而是一种彻骨的凉意。这种凉意沁入小丑汉斯每一个毛孔,使他整个人变得麻木。就在这时,他被一只麻袋套住了,一只很大的麻袋从天而降,把它裹得严严实实,紧跟着,冰雹似的拳头砸在他的脑袋和身体上,他在麻袋内哭爹叫娘,如同一只大虫子般扭来扭去,怎么也挣脱不出来。他大声喊着救命,却无人来救他,最后他被人高高举起来,似乎在一个人的肩膀上,后来他听到了雨声,很大很密的雨声,然后他的身子慢慢飞了起来,他被扔进了雨中,像被什么硬物撞击了一下,他的骨头仿佛被全部震碎了,他躺在这片雨声中一动不动,犹如死了。二十分钟后,才被闻讯赶来的家人抬了回去。 2 小丑汉斯的情场失利使老二盖茨比暗中眉开眼笑。因为按照原先的协议,他事实上已获得了对梅妮的追求权。 在上一小节我曾说过盖茨比既是个浪荡子又是花花公子,相比傻乎乎的小丑汉斯,盖茨比完全称得上是个情场高手。 盖茨比勾引女人的老练在于他熟稔女人的喜好,事实上,早在小丑汉斯挨揍之前,盖茨比就开始暗中了解梅妮了,他点点滴滴从维特那儿询问梅妮读书时的情况,最后一个大致完整的轮廓就逼真地竖立在盖茨比面前了。 盖茨比看见这样一个梅妮:漂亮、孤傲、不合群、功课优异、喜爱读书、绘画天赋卓绝,喜欢穿黑衣服,高一时就有发育得很好的身材,是班上女生中的最高个。父亲是镇上的电影放映员,母亲很早就死了。另外她还有一个爱好,吹泡泡糖。 所以盖茨比第一次走到梅妮跟前时,嘴里也故意放了块泡泡糖。他嚼着它走近梅妮,好像嚼一块口香糖似的,梅妮认出了他,谨慎而礼貌地笑了一下,他却叫了她的名字“梅妮”,趁她一愣的关头,他又向她问安:“你好。” “你好。”梅妮说。 “刚写生回来?画了些什么?可以看看吗?” “随便乱涂的东西,不值一看的。” “也许恰恰是另外一回事呢?还是看看吧。” 面对一本正经的央求,梅妮不好再拒绝了,把画夹递给他。 盖茨比接过来,打开,像行家一样琢磨着画面。“不错,很有功力,色彩和阴影的搭配颇具匠心,美中不足的是,这儿一个农妇似乎画得偏大了些。” 梅妮惊讶地看了眼盖茨比。 “没料到你真是内行?我正准备把这个农妇改成一匹老牛。” 盖茨比不露声色地笑了,事实上,为了在短期内把自己培养成一个美术鉴赏家,他浏览了大量的有关图书,他专门去了次县城,借来了美术辞典、画家传记和作品集。他大口大口咽下那些并不算有趣的知识(那与我吞下梅妮的笑有什么两样呢),果然他的努力没有付之东流,不管是敏捷的判断力也好,不管是瞎猫逮到死耗子也好,他的确指出了那幅习作上的微恙:一个画得略大的农妇。 这个高明的发现无疑使盖茨比跨出了成功的第一步,盖茨比深深明白这一点,在征服一个女人的肉体之前,首先要征服的是这个女人的智力,特别是对一个身为画家的知识女性来说,这种智力上的征服实在是太重要了。 果然,盖茨比的手段获得了成功,很快他就同梅妮形影不离了。他陪梅妮外出写生,陪梅妮散步,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各种美术书籍,现炒现卖着刚从书本上批发来的知识,他让梅妮越来越相信自己是这一领域的行家,到最后连他本人也不再怀疑自己是一名美术权威了。 当然,了不起的盖茨比绝不会仅仅局限于在专业上与梅妮斗智斗勇,除了刻苦地收集美术知识外,盖茨比并未忘记梅妮还有一个吹泡泡糖的爱好。于是他干脆将左边的一只裤袋腾出来,把它变成一个储藏泡泡糖的小仓库,在梅妮作画的休息间隙或者散步时的某个沉闷时刻,吹泡泡糖比赛便成了调剂对方情绪的最好处方,梅妮可以将泡泡吹得又圆又大,而盖茨比却不行,于是比赛每次都以盖茨比的惨败告终,但这却又是盖茨比的一个花招,因为他明白用这种惨败可以换来梅妮美丽的心情。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盖茨比无愧于情场高手这个称号,他用渊博的美术知识换来了梅妮的崇敬,又用惨败的吹泡泡比赛换来了梅妮的欢心。在本一节告一段落之前,盖茨比还将自豪地告诉你:“最后我用一件漂亮的黑色长裙换取了梅妮的童贞。” 3 在小丑汉斯挨揍的那天晚上,梅妮认出了身后那个脸上蒙着黑布的大个子是谁。事实上,这次袭击并非小丑汉斯所认为的梅妮事先安排好的圈套。这完全是一次意外事件。当然,梅妮的确对她的这位追求者没有好感,但也仅仅停留在厌烦这个词上。她觉得小丑汉斯只是一个可怜的大孩子,他的胡搅蛮缠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她的生活,但梅妮确实没有认为凭此就应该让人饱小丑汉斯以一顿老拳。 当时,在小丑汉斯握住她手的时候,她心中除了反感,还怀着一种深深的同情,一种掺杂着冷笑的同情。她想把手抽回来,但却没有那样做,她任由那些小虫一样的手指在皮肤上爬来爬去,虽然讨厌,却没有缩回手,她在试探自己的承受力吗? 接下来,也就是梅妮如坐针毡,小丑汉斯沉浸在虚幻的幸福之中的时候,麻袋从天而降了。梅妮吃了一惊,她差点叫了起来,但嘴巴却被身后伸出来的一只大手捂住了。她瞪着惶恐的眼睛望着身旁发生的一切,她看见那只麻袋就像一只肥大的老鼠一样准确地抱住了小丑汉斯,她看见小丑汉斯在麻袋内痛苦挣扎,紧接着那个人的拳头就没头没脑地砸了下来,麻袋内传出小丑汉斯悲惨的哭喊声,观众丛中一片混乱,可是却没有人上来劝阻(真是世风日下的准确注解)。梅妮僵直地站起来,看着那个凶狠的打手,那个人黑布后的眼光也正看着她,她马上认出了那人是谁,这更使她吃了一惊,她默默地背转身,一言不发地离开了这块是非之地。 4 小丑汉斯平白无故被人揍了一顿,又被扔在雨中淋了那么久。对他来说,那简直是一场惊魂噩梦,他万万没有想到梅妮的心肠竟会如此歹毒,他又恨又怨,让两位前来看他的结拜兄弟一定帮他报仇雪恨,他们凑在一起想了许多计策,老二盖茨比却坐在床铺的另一头始终没有吭声。起初维特与小丑汉斯并未注意到盖茨比的异常表现,他们构思着一个个邪恶的计划,最后他们心满意足地哈哈大笑起来,好像已经看到那对俘虏——梅妮和那个打手——正跪在地上苦苦向他们哀求似的。 笑完了,他们一起把眼光投向了盖茨比,这才发现他半天没说过一句话。 “怎么啦?”维特推了下心事重重的盖茨比。 “没什么,我也正想着办法。”盖茨比回过神来。 “想出什么办法了没有?” “想出了一个办法。” “什么?” “我来追求梅妮。” 小丑汉斯气得差点从床上蹦起来:“这算什么?简直是落井下石,谁说过我放弃啦?” “我是怕你小命丢了。”盖茨比冷冷地说。 “不行,三个月还没到呢?” “那好,还有六天,我就再等六天。”盖茨比离开前又回头加了一句,“你知道惩罚梅妮这种女人的最好办法是什么呢?那就是,征服她的肉体。” 盖茨比一走,小丑汉斯哭了,他立刻把对梅妮的怨恨转嫁到了盖茨比身上,他对维特说:“我再也不想见他,他是个不讲情义的混蛋,一个下流坯。” 但是仅仅过了一会儿,他又破涕为笑了:“还是让他去找梅妮吧,让他去找吧。” 其实他的真实想法是,接下来的倒霉蛋就该是盖茨比了,他说:“让他去找梅妮吧。”的真实意思是:“让他去找挨揍吧”。他对自己的猛然觉悟而感到欣慰,于是他躺了下来,把头靠在枕头上,他觉得自己正在慢慢摇起来,如同睡在一片满足的树叶上。 然而这片树叶摇摆了没有多久就停了下来,维特告辞后,小丑汉斯又陷入了深深的焦灼之中,他开始担心盖茨比说的话,担心盖茨比会真的占有梅妮。但是少顷,他又否定了这种想法,他仿佛看见了盖茨比被揍得变形的面孔,于是他幸灾乐祸地笑了。 就这样,他一会儿紧张,一会儿满足,一会儿坐起来,一会儿躺下去,直到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乡。 5 因为梅妮的缘故,维特三兄弟保持了多年的友谊一夜间瓦解了。梅妮就仿佛是出现在一座根基牢固的城堡中的一支破坏力很大的玫瑰,这支玫瑰原本是那么娇嫩,但是它渐渐变硬起来,就像注入了某类专会膨胀的液体,它慢慢钻入城堡底部,像一把铁锹一样将城堡连根掘起,将它变成了废墟。 6 为了使昔日牢固的城堡重新复原,现在,老大维特成了飘荡在盖茨比与小丑汉斯之间的信使;为了使这对反目的兄弟早日和好,老大维特磨破了嘴皮子,他颠过来覆过去劝了近两个月,那对曾经的兄弟终于被说动了,答应到维特家里去一聚。 见面那天,维特特地备了好酒好菜,小丑汉斯很早就来了,跟维特一起忙了老半天,等一切忙得都差不多了,他和维特一人泡了一杯茶,等待盖茨比的光临。 说好晚上六点准时到的,盖茨比却姗姗来迟,一直到六点三十五分屋外才响起了敲门声。 维特去开门,门外站着盖茨比,他笑吟吟地看着维特,身边还站着梅妮。 这完全出乎维特的意料,也使站在一边的小丑汉斯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当然,这酒是没法喝了,盖茨比不是来和好的,他用这种方式来参加聚会明摆着表达了他的动机:与小丑汉斯决裂。 盖茨比和梅妮坐了没十分钟就推说有事告辞了,看着他们相偎相依的背影,小丑汉斯像被重重地扇了一记耳光。 7 羞愧、悔恨和嫉妒交织在一起,像蚕一样咬噬着小丑汉斯的心,耻辱将他的自尊啃成了千疮百孔的桑叶,小丑汉斯咬牙切齿地诅咒盖茨比。“这个混蛋,不得好死。”昔日的同胞手足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女人实在是祸水)。“不得好死的下流胚。”小丑汉斯骂个不停,的确,他希望盖茨比死,希望他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掉。对小丑汉斯而言,只有盖茨比的死才能释尽他心头的怨恨,修复他支离破碎的自尊。 但是第二天早晨,当小丑汉斯从气喘吁吁奔来的维特口中得知盖茨比昨夜被人杀死在桥边的树林里时,他仍是呆了,木然地站着一动不动,慢慢地,他的泪水流了下来。那一刻,盖茨比的面孔清晰地浮现在他脑际,许多逝去的老画面一幅幅展开了,他忽然想起许多盖茨比的好处,那些好处是不经意的,微小的,但它们却像翻飞的小云朵一样把小丑汉斯吞没了。小丑汉斯十分难过,泪流不止,他已忘记了盖茨比给他带来的心灵伤害,他的难过是真心实意的,他眼中不是鳄鱼的泪水,而是完全来自内心的。然而这仅仅是他哭的第一阶段,过了一会儿,他抹干眼泪,对维特说:“这是老天的报应,否则他怎么会死呢?”说完他就背过身去,他想起了昨天盖茨比趾高气扬的神态,然后,过去盖茨比欺负他的一些小事也涌上了他的心头,他重又被怒火点燃了,他开始庆幸盖茨比的死,他想盖茨比是因为坏透了才被老天杀死的。他这样想着,又流下了泪,但此刻的泪与方才并不相同。如果说方才他是用泪水来哀悼盖茨比的话,那么现在的泪水则是在洗刷他自己的耻辱,他开始想盖茨比的坏处,他把那些坏处加起来使它变成一种强大的仇恨,然后他用仇恨来抵消盖茨比,他用仇恨的方式来忘记盖茨比,因为盖茨比是他亲密的人,对于死亡,任何人没有办法,人们总在一个人死后去回想其生前的好处,结果愈加肝肠寸断,而小丑汉斯用了一个多好的办法:用仇恨来抵消怀念,这样,在盖茨比这件事上,他完全得以解脱。 8 盖茨比的尸体裹在一只很大的麻袋里,围观的人面面相觑,都不相信这么年轻的人会说死就死了,他的尸体被人弄出来,面部已是五官不清,人群中一个老者说:“怎么打成这个样子,简直将脸充作靶子了。”过了一会儿,维特和小丑汉斯红着眼睛从人群中挤到了尸体旁边,他们看了盖茨比一会儿,默默地走开了,他们从好朋友身上看到了生命的无常,他们完全被同情和自我同情笼罩住了。 9 凶手很快查清了,是电影院的放映员池水,他是一个五十开外的鳏夫,和一个女儿相依为命。出事那天池水没有上班,而且更重要的是,据知情人暗中揭发,两个月前小丑汉斯在电影院遭人毒打,凶手用的也正是套麻袋的手法。当时有人认出了他,但因为畏惧他的强悍体魄而无人告发,眼下出了人命,再加上贴出了悬赏告示,这样告密者便络绎不绝了。可是当破案人员冲进池水的家时,池水早已失踪了,于是大家更肯定了池水是凶手无疑,公安机关还发了通缉令。 10 池水的女儿梅妮(池水也姓梅吗?)在父亲畏罪潜逃后不久嫁给了镇卫生院院长的儿子小丑汉斯。不错,作为一位画家,梅妮的精神是高贵的,但作为一个生活中的人,她却面临了出生以来从未有过的窘迫。父亲的逃跑使她的生活面临绝境,她是一位画家,但至今尚未售出过一幅画,她靠父亲的微薄收入过着清贫的日子,而现在连这些也失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她被迫嫁给了穷追不舍的小丑汉斯。 她身不由己的嫁出并不完全是损失,事实上她至少得到了一间梦寐以求的画室和她买画册颜料所需的钱。在这场金钱与婚姻的交易中,真正作出牺牲的却是小丑汉斯。 为了梅妮,小丑汉斯激怒了包括外祖父在内的全部亲人。“娶一个杀人通缉犯的女儿?”这对于小丑汉斯家族来说不啻是奇耻大辱。他们在放弃与决裂之间让小丑汉斯做出选择,小丑汉斯挑了后者,这样他提前获得了属于他的一份房产和钱财,然后从家里搬出来,住到自己的房子里去。他在维特的帮忙下把一排六间的瓦房变成了镇上唯一的旅馆,它成了小丑汉斯夫妇婚后赖以生存的财路。 这场婚姻成了缺月镇上最大的新闻,人们像说笑话一样议论它:一个镇上最无赖的富家子弟娶了镇上最漂亮的穷姑娘,这种畸形的婚姻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即现实中不平衡的杠杆在特定生存处境下可以持平一切分量。 当然,就连小丑汉斯也明白,他与梅妮的结合是一次注定要失败的姻缘,因为盖茨比的幽灵在他们中间游来游去,就像一条忽隐忽现的大黑鱼从他们共同生活的第一天起就缓缓地游来。借着灯光,小丑汉斯看着赤裸的梅妮。昏暗中,她光滑的肌肤神秘地发着光,小丑汉斯刚从这片光里脱出身来,他盯着梅妮的躯体,它是那么无动于衷,一对大眼睛清澈地盯着天花板。从走入洞房起,它就死了,它没有出过声,它变成了一只柔软的木偶,以奉献的姿态卧于床畔,看着它,小丑汉斯感到了极度的空虚,他涌过一股冲动,撕碎身边这个女人,把她的躯体撕成棉絮,但他眼中的怒火瞬息间就熄灭了,他轻轻叹了口气,靠着梅妮躺下,双肘交叉在脑后,他看见梅妮直起腰把灯关上,然后在黑暗中慢慢哭起来。他问:“梅妮,你哭什么?” 他一边问一边打开灯,他看见床的那头梅妮背向他而坐,那是一幅完整的裸体,石膏般洁白和腻滑,它在发抖。 “我哭盖茨比。”梅妮说。 小丑汉斯惊呆了,不相信地问:“你说什么?” 梅妮避开他胁迫的眼睛,目光投向天花板。 “是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盖茨比。” 小丑汉斯忍住不使自己怒吼,他冷笑着反问:“可是难道刚才与你做爱的也是盖茨比?” “不,是你,但比这更前面的是盖茨比。” 梅妮自豪地抬起头,她看见哭丧着脸的小丑汉斯恐怖地盯住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收、回、刚、才、的、话。” 梅妮摇摇头,重新熄灭了灯。 长久的黑暗和沉默使这对新婚的仇人彼此听得见对方的呼吸。忽然,小丑汉斯换了一种轻松的口吻说:“不,你忽略了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还记得吗?在电影院里,我触摸了你的手,你的手也是你的身体,在抚摸它的时候我已经触摸了你的全部,一个女人的手和别的什么器官有什么差别,你永远也无法从身体上抹去我的印痕,也永远无法忘记这个我占有你的晚上。” 这一席话尚未结束,梅妮便悲恸起来,不错,小丑汉斯击中了她的要害,她既赎不回她的贞洁也赎不回她的傲慢。她一边哭一边用头撞击着膝盖,把头发弄得满脸满腮都是,最后她呻吟着靠在床架上,有气无力地望着她的丈夫:“你真像一个小丑,小丑汉斯。”她说完这个从小说书上看来的绰号后开始放声大笑。 背德者 1 在木屋我看见一个巨大的牛的标本。但它没有引起我明显的吃惊,倒是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位画家朋友的故事,我的这位朋友曾从西藏带回来一只小孩的头颅,两者相比,牛的标本就只能算小巫见大巫了。我看了它片刻就把目光移开,对站在窗边的梅妮说:“这只牛真是气派。” “是吗?那是我用第一幅画的收入买的。” “真的很气派,你迄今已卖出了多少画?” “并不多,但已足够我糊口。” “这木屋也是用卖画的收入造的?” “不,这是和小丑汉斯婚后造的,只是如今我把它买了下来。” “那也就是说你已什么也不欠小丑汉斯的了。但昨晚你仍在那家旅店里,维系你们的又是什么呢?” “没有任何东西维系我们,但那旅店里仍保留着我的一个房间,事实上,我至今仍与小丑汉斯保持着名义上的夫妻关系。” “那么说你不是每天都去旅馆?” “不,那儿对于我只是一个季节的仓库,我的许多衣服和用物在那儿,天气转变了,我才去那儿。” “那么说我俩还有点缘分?” “也许我们是有点缘分。”梅妮为我沏了杯茶,“最近我有个预感,小镇上会来一个特殊的陌生人,他不是一般的过客,而是怀着某种特殊的使命而来,我不知道这个人是否是你,如果是,你也许可以帮我一个忙。” “我正是那人,可我帮不了你什么忙。” “你可以帮我找到我父亲。” “池水?不,我无能为力。” “你能找到他。” “你为什么这么急切地要找到你父亲?” “我要亲手杀死他。” “为盖茨比报仇?” “也为我今后的灵魂归于平静。” “我不明白的是,你父亲为什么要杀盖茨比?” “他不愿意另一个男人来抢夺他的女儿。” “畸形的爱?” “扭曲的爱。” “这是一个悲剧。” “他理应得到惩罚。” “然而他也许永远也不会再从人世间出现了,他无影无踪了,我真的无能为力。” “你害怕了,怕被牵累。” “不,事实上昨天晚上电影散场后我曾看见过他,我试图靠近他,可他从我眼底下逃跑了。” “你不会不知道他的去向。” “我不知道。” “你骗我,我知道你绝不会空手从缺月镇离开,至少到目前为止,你来缺月镇的目的并未达到。” “是的,也许我会再见池水,但杀人的事不会允许再发生。” “但这是谁也阻挡不住的,你这是怜悯在作怪。” “而你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 “我会跟踪你,直到杀死我想杀的人。”梅妮咬牙切齿地说。 2 现在,这个故事已与我的初衷完全不同,我原来的构思几乎一点儿也没有保留下来,我被我自己拉入了情节的沼泽地。我把梅妮留在小说里实在是一个不可宽恕的错误,可是现在,我已无法赶走她,她每时每刻跟踪我。我陷入了两难之地,我若不再见到池水,小说便不会完整,若见到,我便成了梅妮的帮凶。 我只好按兵不动,等待时机。梅妮为了更好地监视我,非让我搬到木屋去住。就这样,我在树林里和梅妮过起了同居生活。当然我们的结合有着相当大的功利性。我们互怀鬼胎,我们做爱,却又彼此设防。梅妮果然是个风情万种的女子,我不知道这样说是赞美她还是贬低她,她把头发盘起来,无论是做爱还是画画她都打开那架收音机,放“甲壳虫”的歌曲。这段不算短暂的日子是我们纵情欢乐的时光,但这欢乐也使我付出了代价,纵欲使我开始感到力不从心,终于有一天我在梅妮身上品尝到了失败的苦果,梅妮仿佛是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似的,冷冷地说:“你终于厌腻了我。” 我向她解释这纯粹是由于身体的原因,和厌腻根本沾不上边。 但梅妮仍坚持自己的态度。 “不是身体,而是心,身体是心的工具,心麻木了,身体就跟着丧失活力。” 我十分生气。 “不是这么回事,心和身体是脱离的。有些人的心虎虎有生气,身体却离开了人世;反之,有些人身体强壮,心却早已憔悴而死。” “这只能说明前一种人是天生的脱俗者,他们厌倦了红尘,扔掉一身臭皮囊,飞到天上去了;后一种人则是因为粗心而卑微,既飞不上天,又不愿下地狱,只好留在世间自虐。” 我没有料到梅妮居然会把一次关于做爱的话题提升到如此高度,我翻了个身,伪装打起了呼噜,但梅妮把我扳过来,在我肩胛上猛击一拳。 “不许睡觉,除非你承认已厌腻我。” 她的手不甘心地握住我柔软的生殖器,它现在像一只没有充过气的小橡皮套,蜷缩着,任凭那只手攥住,却毫无反应。 “你这是在羞辱我,你使我变成了一个丑陋的老太婆。”梅妮哭出声来。 我睁开眼睛,梅妮俯视着我,几颗泪珠掉在我的鼻子边,咸丝丝地钻入我的嘴巴。梅妮的Rx房悬挂在我的目光里,它们那么沉,仿佛轻轻一摇就会像果实一样掉在我的胸膛上,我抬起下巴碰了碰它们,然后告别似地吻了它们。我下了床,走到桌子边去穿衣服,我一边扣扣子一边对梅妮说:“我回旅店去,我不愿意为了这种事闹翻脸,我有点真的讨厌这种无休无止的性交了。” “不是性交,是做爱。” “好吧,做爱,可我也同样讨厌。” “可你以前曾是那么迫切和热爱,你厌腻了我,这才是真相。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3 我出了木屋,这已是半夜了。我走在阒无人迹的树林里,不知何故,我有点慌张,这个夜连月亮也没有,我恍惚听到身后窸窸窣窣有脚步跟来。我想此刻从梅妮那儿出来实在是一个冒险,我不是怕鬼,鬼在我心中只是一个丑恶的神话,对一个唯物主义者而言,怕鬼是愚昧可笑的,可我意识到今夜要出事,我所怕的是突如其来的人,有句老话叫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在缺月镇这个陌生的地方,安全是我最担心的。当然,我乃一介书生,没有钱,也无探宝的地图,至少从表面瞧不出被暗算的理由。可是一个人的预感总是有点道理的,我来缺月镇已将近一个月了,我还没来得及去真正了解这个小镇,在刚来此地的时刻,我满怀信心和希望,以为会找到故事所需要的一切线索,但事实上到了小镇之后我非但未按照原来想好的计划去明察暗访,反而一头扎入了梅妮那诱人的怀抱。我沉迷于爱欲,浑浑噩噩地度过那么长时间,直到身体背叛了我,我才从梦一般的情爱中苏醒过来,正因为觉醒是如此姗姗来迟,我一离开木屋就立刻警觉地想到了自己的小说,于是我被故事中虚拟的悲剧气氛震慑住了。我走在树林中,每走一步,身后跟踪的脚步就会在耳中清晰一些,我觉得这片树林那么广阔那么遥远,我简直没有勇气能走完它,为了壮胆,我轻轻哼起了歌,我装模作样地哼着,调子是“甲壳虫”的《黄色潜水艇》。由于紧张和害怕,我的牙齿在打架,调子都抖掉了。尽管如此,身后的脚步声仍在继续,并开始糅合在我失真的吟唱里。我的脚都要软了,但就在这时我看见了树林边缘的那排杉树,我小跑起来,我听见耳后的脚步也在追上来,我想我是在劫难逃了,我干脆停下来,转过身去看,可在我转身的一刹那,一只巨大的麻袋罩住了我,我摔倒在地,然后,我的头、肩、腰等处遭到连连重击,我立刻猜到了袭击者是谁,我在麻袋内大喊大叫:“池水,我知道是你,请你停下来,我有话对你说。” 但是外面没有答话,而是一记猛于一记的进攻,我知道这样下去我将必死无疑,我在麻袋内哭起来,为自己悲惨的下场而哀悼。我不再呼救,麻袋里闷热得连呼吸都困难,我怎么还有力气叫喊呢(为了真实地体验到这种感受,我让人把我套入麻袋约一刻钟光景,出来时果然是大汗淋漓)? 就在我几乎要窒息的时候,外面的人却不再打我,不仅如此,我还听到了一记男人被硬物狠揍后的惨叫,接着是扑通一声有人倒地的声音。有人抓住我的脚用力往外拖,我马上给予配合,用手撑住地,身体往外拱,我的背渐渐出来了。由于求生心切,还把麻袋接缝的地方绷开了,我的屁股又被人踢了一脚,接着我又听到了搏斗声。从相互的喘息中我分辨出那是一男一女,我立刻听出那女人就是梅妮,我忍住痛又往外拱了几下,昏头昏脑地站起来,身旁的搏斗声还在继续,我却帮不上梅妮的忙,我被揍得不轻,眼睛也睁不开了,黑暗中两个人影扭在一起,我却只好靠在一棵树上喘息,那对厮打的人也在喘息。从那喘息声中可以感受到他们彼此仇恨的程度,突然男的大叫起来:“啊!别抓我的头发,你快把我的头皮掀掉啦!”但梅妮并不松手,我的耳畔响起了清脆的耳光声,它们稠密而凶狠,以至于在树林中泛起了回声(为此我同样做了小实验,在静谧的小树林,用手掌去拍打一块吊在桠杈上的肉,结果响起了一种很清脆的回声)。由于头发被控制,对方失去了反击权,他终于被打翻在地,梅妮回头招呼我,让我帮忙把他装入麻袋。我立刻觉悟过来,想起刚才自己在麻袋里受煎熬的滋味,我的报复欲顿时滋长起来。我就走了过去,蹲下去刚要动手,地上的人却使我吃了一惊,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他不是池水,而是旅店里那个兔子脸老鹰眼的年轻人。猛地,我像是变成了一块生锈的铁不再动弹,我意识到被自己欺骗了。 4 我们费劲地把麻袋拖回木屋,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一蠕一动的麻袋里已没有哀叫声,我斜眼看了一下梅妮,她漂亮的五官遭到了指甲的破坏,衣服也凌乱不堪。她下床走到麻袋前说:“先把他弄出来,这样闷死了岂不太便宜他。”我就和梅妮一起把烂泥一样的人弄出来,梅妮找来绳子,把俘虏的四肢绑在牛的四条腿上,这个类似耶稣受难的模样令我暗自叫绝,一个人仰在地上,头顶是一副巨大的牛的标本,活脱一幅超现实主义的画面,真是亏梅妮想得出来。 “真没料到会是小丑汉斯。” 一切停当后,我们重新回到床上,看着那个差点使我丧命的凶手,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力。 “是的,我也没有料到,现在我一切都明白了,这个疯子,使我被迷雾蒙住了眼睛。”梅妮咬牙切齿地说。 “你准备怎样处置他?”我问。 “你说呢?” “不管怎样,反正我不允许再有杀人的事发生。”我说。 梅妮轻轻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到窗前,过了片刻,她又踱过来,在我身边坐下。 “知道吗?我为什么想杀我的父亲?” “为盖茨比报仇?” “这仅仅是一个原因,”梅妮突然掩面而泣,“知道吗?几个月前我曾遭人强暴,作案者也用麻袋套住了我,我一直以为那人是自己的父亲,这使我自尊尽失。” “你是说那个强暴你的人是小丑汉斯,你的丈夫?”我怀着双重的惊讶提出质疑。 “这也许不合常情,但不会错,我此刻才明白他的心理居然如此卑劣,他制造了那么多假象,就是因为想满足自己那阴暗的心理。” “可麻袋套人毕竟不是小丑汉斯的专利。”我说。 “是的,是我父亲给了他灵感,他用这办法杀死了盖茨比并嫁祸我父亲,然后再迫使我嫁给他,他干得非常干净利落,全镇的人都被他蒙骗过去了。” “可你确实已嫁给他,也并没有拒绝与他同房,他对你的强暴又做何解释呢?” “当然此事无法用常识去解释它,这不是对肉体的强暴,而是对心灵的强暴。当然作为名义上的妻子,我从不拒绝他,但我只能做到不拒绝,而不可能去迎合他,我把身体奉献出来的同时,灵魂已飞出了体外,它好像就停在天花板上,嘲笑地看着床上一个男人在折磨一具毫无生气的躯体。当然这个男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却无可奈何,他只能把所有的怒火倾泻在身下,他又是掐又是咬,但他愈是这样,天花板上我的灵魂就愈是觉得好笑。这样,他对肉体的钟爱和它主人对他的憎恶成了一个无法化解的矛盾。他厌恶这个矛盾,于是就暗中钉梢我,择机强暴我,强暴使他获得了心灵的主动权,这样我就无法再嘲笑他,他把我变成一个孤立无援的受害者,我的灵魂再也无法逃出体外,他一声不响地占有着我,在我的身体和心灵上真正地永远地烙上耻辱的印痕。”梅妮说着说着已泣不成声。 我同情地看着她,然后掉头用憎恶的眼神注视被绑在牛腿上的小丑汉斯,他的兔子嘴巴一张一合,乜斜着我。 “梅妮,”我将梅妮搂过来,用一种无限动情的语调说,“告诉我,小丑汉斯暗算我,是不是因为我是你的情人?” 梅妮点了点头。 于是我爬下床走到小丑汉斯跟前,我说:“这是一个荒诞的夜晚,我们将为你的煎熬而做爱。” 我把做爱这两个字说得响亮而斩钉截铁,然后我便返身走向梅妮,为她解去身上的破衣服,她的皮肤红一块青一块,布满搏斗的伤痕,我吻着这些伤痕,听见小丑汉斯在歇斯底里地号叫。 “你们停下来,梅妮,停下来,否则你们都会死的,你们会死的,梅妮,我会连你一块杀的。” 然而这威胁根本无济于事,我和梅妮已像初恋情人那样如胶似漆地在床上打起滚来,我们彼此抱紧对方的背脊,忘记了身上的伤痛。 小丑汉斯号啕大哭起来。 “别这样,求求你们,别这样,就算你们干了,我也不看。” 我回头对小丑汉斯说:“你这是自欺欺人。” 小丑汉斯痛苦地扭动起来,牛跟着不住晃动。我补充道:“当心别摇散它,否则它会把你砸个半死。” 小丑汉斯被吓住了,不敢再动,眼巴巴地看着在床上翻滚的情人,嘴巴里骂个没完。 5 我们很晚才昏昏睡去,这次报复小丑汉斯的交欢其实在本质上与其他做爱没有什么区别,看上去我帮了梅妮的忙,然而这并不能为她夺回自尊,我的所作所为非但不能在她头上罩一顶光环,而且根本就是一时冲动的蹩脚恶作剧。我挺身而出,在一对夫妇中间充当英雄,而且还理直气壮地伙同别人的妻子一起对付她的丈夫,这不是胡闹吗? 次日一早,梅妮惶恐地推醒了我。 “不好了,小丑汉斯不见了。” 我大惊失色,和梅妮在树林中四处搜寻,哪儿还有小丑汉斯的踪迹呢? 回到木屋,梅妮对我说:“我不相信小丑汉斯是自己逃跑的,你看牛身下有一摊血,我想他是被人杀死后劫走的,我看趁镇上的人还未发觉,你还是走吧。” 我说:“这种时候我怎么好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我现在临阵脱逃不是太不仗义了。 梅妮却说:“你走了就是帮我,你想让人捉奸成双吗?” 我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得点头同意。 “晚上七点有班长途车,你收拾一下行李。”梅妮说。 “我会给你写信。”我说。 “不用。” 我摇了摇头,开始整理我的行李(我的缺月镇之行就像一次没有航标的漂游,再待下去也不见得会有什么收获)。一个小时后我出了门,梅妮说:“我不送你了。”我回头说:“以后有机会来我们那个城市千万来找我。”梅妮笑着说:“等到我变成老太婆时或许会来开画展。”我说那也不晚,梅妮听了,眼圈一红,默默地返回了木屋。 我去了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是一间简陋的房子,吃了些点心我就仰在一张破长凳上休息。下午五点刚过,我被人摇了几下,睁开眼睛,看见梅妮站在我身前,她递给我一幅尚未干透的油画,画着我的肖像。 6 梅妮走了,我哭了,一个人静静地抱着头哭,后来长途汽车来了,我就跟着几位乘客一起上了车,车子开起来了,我仍在低声地啜泣。 后来有一个人轻轻唤了我的名字,我抹干眼泪去看,是池水。他戴着帽子,帽檐压得很低,我朝他点点头,他也点点头,我们没有说话。 长途车经过一夜奔驰,在一个很小的驿站停下来,司机和乘客都下去吃饭解手,我和池水没有下车,我问:“是你把小丑汉斯劫走的?”池水点了点头,笑着指了指脚边一只鼓鼓囊囊的麻袋,“我说今后你怎么办?”池水苦笑着摇摇头。我说:“一生一世?”池水点了点头。 我下了车,在一家又小又脏的旅馆里充了饥。十分钟后,我听到了汽车的喇叭声,这是催促上车的信号,我便在怀内揣了几枚熟鸡蛋奔过去,上了车我没有再见池水,我知道他已成了一个自由的人。 写于1993年12月15日 开场白 人们把没有动机的、没有线索的、没有逻辑的杀人事件统称为无头案。一个人走在路上,一个陌生人迎面捅来一刀。既不劫财也不劫色,扬长而去。受害者仰面倒下,横尸街头。这种案子侦破的难度很大,因为它违背了常理,犯罪学的教科书上对此类现象也十分头疼,警方当然更加窝火。 如果我是这样一个人,我仅仅为杀人而去做这件事,而且我的行踪十分杂乱,所杀的人品种不分,男女老幼,穷富贫贱,只要我一时兴起,想玩一玩这种游戏,我就拔出了刀子,我想说整座城市就将为我发抖。 心理学家可能会视我如疯子,但实际上我是一个正常的人,我是一个医生,我是一个业务员,我是一个银行职员。我是一个游戏杀人者,我很满意我的身份,我掌握着你们的生杀大权。 我的一个兄弟在南方某个小城犯了事,后来被抓住了,成了死囚。当地最畅销的报纸作了专题报道,我在去内地的火车上知道了这件事,很为他惋惜。我和他素昧平生,我之所以称他为兄弟,是因为他杀人的手法与我相似,手起刀落,呜呼哀哉。 但是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杀死了一个熟人。 我的这个兄弟的身份背景报纸上没有透露,我只知道他是一个落魄的人。这使我想起了李伟,他也是一个落魄的人。我想一个人落魄之后的形象应该说是酷肖的。李伟衣冠不整地出现在我面前,给我递上一根牌子很烂的香烟,他的表情和脸色像是枯萎的秋叶。他起先是一个技校生,后来为了一个女生,使他的情敌致残,他被判入狱三年。刑满释放以后,他在新村里搭了一间屋子,把它借给别人收取租金。但居委会制止了他的行动,因为那块地皮不是他的,他就用刀把自己的手指剁掉一截,用它换了那块地皮。 以后他和居委会相安无事。三年以后,另一个新出狱的人如法炮制,在他的屋子对面也搭了一间屋子。居委会去找那个人,那个人也剁下了一截手指。可是此人的运气没有李伟好,因为居委会后面跟着一排警察,警察后面站着一辆推土机。那人的手指刚刚掉下来,一只猎犬就跑上前把它吞进了肚皮。然后警察们一拥而上,把他带走了。李伟把这一幕看在眼里,他离开了。过了一个小时他回来,两间屋子已经被推倒了。 李伟的老婆叫王晶晶,她为了报仇,去把为首的警察宋成东告了个强xx罪。比较有意思的是,法医果然在王晶晶的身体里找到了宋成东的精液。宋成东被判有罪的第二天,李伟的新屋子又造了起来。 从表面上看李伟是一个胜利者,但是事情并不是这样简单,为了一间违章搭建的屋子,李伟失去了身体的一部分(一截手指)和名誉的绝大部分(当了乌龟)。 事情还没有结束,因为宋成东出狱了。五年的牢狱之灾使他变成了和李伟一样有胆量的人,他找到李伟的第一句话是,我把你老婆杀了。 李伟愣了一下,他用哈哈大笑回答了来者,我一直在等这一天,你把她杀了,除了摘掉了我的绿帽子,别无其他。 宋成东枪毙前给李伟写来一封信说,我知道你是一个阳痿,所以你的儿子是假的。 后来李伟对我说,其实我哪是什么阳痿,我那玩意儿利索得很。但是因为那封信,我觉得儿子真是有问题了。 李伟的儿子后来溺水而亡,死因不明。 李伟落魄的脸像秋叶一样从列车的窗口飘过。我又想起了那个兄弟,他为什么要去杀一个熟人。我觉得他一定是一个生手,如果他仅仅是要杀人,他为什么要杀一个熟人。 报纸上写了一个动机,杀人者是个下岗工人,和被害人是多年不见的同学。街头偶遇后,如今已事业有成的被害人邀请杀人者到家中叙旧,酒后三巡,被害人昏昏入睡。杀人者环顾四周,被老同学家中奢华的环境所屈服。回想同样人生一场,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如此不同,阴暗心理使他辣手催命,去厨房取来刀子,对着神情安怡的昔日同窗下了手。 这则消息看后不久,我在列车上遇见了一个陌生人。我这样说似乎有点问题,因为列车上的每个乘客对我而言都是陌生人,可是我说的这个陌生人和我发生了一些关系,使他可以和其他乘客区分开来。他是个显而易见的粗鲁之人,如果让他拍戏,不用化妆就能演一个屠夫。他一直坐在斜对面的临窗座位上,和我一样孤身一人。我之所以关注此人,是因为他和强强很像,下面我就来说说强强这个人,也很有意思。 强强是我的邻居李家的二女婿,李家有三个女儿,相隔各一岁。老大最漂亮,嫁给了一个歌舞厅里的小歌星。小妹身材最好,尚未出阁。二女儿的特点是性格柔弱,和五大三粗的强强反差很大。强强和大女婿合伙做水果生意,数年下来,赚了不少钱。但因为买卖平时是强强负责,账目上大女婿总觉得有点吃亏,一开始碍于情面,大女婿也没有挑破。后来矛盾越来越深,终于撕破面皮,打完一架后分手。强强单独经营后生意依旧如故,因为平时就是他自己打理。大女婿却是经营上的门外汉,根本不可能自己去弄一个店铺,而且因为年纪已经偏大,歌厅里也渐渐不再让他登台。这样一来,大女婿其实就没有了经济来源。他当然是对强强怀恨在心,后来就和老婆沟通好,把强强的女儿绑架了。强强没有报案,用大部分积蓄去赎回了女儿。之后歌星夫妇俩就消失了,强强当然咽不下这口气,开始了追踪。两年以后,强强在外省终于找到了他的两个仇人,立马将大女婿手刃于斯。但是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被大女儿美丽的身体征服了,他没有杀死她,而是在她的勾引下上了床。然后,他们还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直到东窗事发。 强强被处决后,大女儿回到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她已怀上了强强的骨肉,而且她似乎也真的爱上了强强,所以她把孩子生了下来。分娩那天她让医院通知了家人,孩子生下来后,她就吞下了预先准备好的剧毒物把自己杀死了。 那个很像强强的男人后来和我有过一次谈话,我们是在两节车厢的中间部分小解的时候碰的头。他说,你这位朋友很像我的一个同事,刚才我看见你的时候,我还吓了一跳,我还以为他又活过来了呢。 我说,你的那个同事真的和我这么像? 他说,要不我怎么会吓一跳呢。 他就把他那同事的故事也讲了一遍: 我那同事叫程培龙,是我们厂的电焊工。他看中了厂花杨芯,发动了追求攻势,后来还真追到了手。可是杨芯和他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程培龙陪她上医院去查,医生诊断后说杨芯过去打过胎,卵巢受过损伤,可能很难有孩子了。程培龙就问杨芯那个人是谁,杨芯抵挡不住,只好供出了她过去的那个情人。程培龙就去找到那个人,揍了他一顿后,把他的那个割掉了。那个人变成了男不男女不女的东西,一时想不开就自杀了。这件事完全是在民间发生的,也就是说没有惊动官方,本来也可以说是结束了。可是那个人自杀以后,经常托梦给杨芯,把自己遭遇的不幸说给杨芯听。后来杨芯就相信了,去报了案,但是警察不能用什么托梦去判断一个人有罪,而且因为死者已经火化,已经没有证据说明程培龙与那个人的死一定有关。杨芯就不停地上告,别人就开始把她视作疯子,在这个过程中她和程培龙的婚姻关系也解除了。奇怪的是,不久以后,我们看见杨芯的肚子慢慢大了起来,程培龙认为杨芯肚子里肯定是自己的孩子,他就提出了复婚,可是杨芯却说她怀的是那个人的孩子,是那个人在梦中使她怀了孕。这样一来,大家都对杨芯的发疯不再怀疑。时间一天天过去,杨芯终于生产了,她生了一个儿子,长得和死去的那个人一模一样,大家都觉得不可理喻,看见杨芯都躲得远远的,觉得她是一个鬼魂附体的人。后来杨培龙就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车间里,当时他正在干活,没有任何先兆,他就惨叫了一声,两只手护住裤裆,然后就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身上一点伤都没有,但是那儿却空掉了。你说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玄? 这个长得很像屠夫一样的男人说完这个故事就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列车驶入黑夜,乘客们在不能抵挡的倦意中昏昏入睡。我也不例外,瞌睡虫爬在我的脸上、我的胸前和肚脐上,让我全身麻痹。我睡在梦乡之中,头歪在肩膀上,口水开始流下来。 一只手在我的双腿之间轻轻地摸了一摸,然后一个身影悄然退离。他的这个举动出乎我的意料,但是我没有睁开眼睛。 对此次西行,我对自己说,我将一去不返。从此以后,我将作为一个人的影子活着,无影无踪直至虚无。 一路上,我认识了一些陌生人,听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传闻和流言。我把我知道的故事和他们交换,然后那些人(包括列车上那个摸过我裤裆的人),都在某一个瞬间从世界上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谁杀死了他们。 这里还有一个故事,发生在我离家不久前的夏天。 有一个叫单真的人,杀死了一个叫单小真的人。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他们之间有着亲密的关系。不错,后者是前者的女儿,单小真死的时候肚子里还有一个已成形的女婴。事情同样有它的前因后果,单真年轻的时候强xx了一个女人,后来生下了单小真。女人死于难产,单真就把单小真抱了回来,此后没有再结婚。女儿长大成人以后与她死去的母亲长得一模一样,有一天单真酒醉后昏了头,就回到了若干年前的那个夜晚,重演了那出戏。但是这次罪孽就更加深重了。单小真因为是被击昏后遭到强暴的,所以一直不知道袭击她的是亲生父亲。她这时已有了一个即将结婚的恋人,而且已经委身于他,所以她并不清楚自己的怀孕是由谁而起。她和她的恋人如期结婚,搬出了自己的家。单真自从干了那件事,一直十分内疚,因为他强xx的毕竟是自己的女儿。他决定杀死单小真然后自杀,后来他找了一个机会真的这样做了,他手起刀落解决了女儿的性命。但在自杀的时候,他对自己却下不了手了。于是他去找他的女婿,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他,希望女婿可以杀死他。但是女婿杀不了他,这个懦弱的男人听完他的叙述后脚都发软了,单真一怒之下就把女婿也一并杀了。可是他自己还是没有死成,他就成了一个城市里的游戏杀人者,解决了许多路人,直到最后在一个自卫的小伙子面前失手,被对方夺了刀子,反手一刀,变成了一具尸体。 好了,故事先说到这里,经过长途旅行之后,我现在已经下了火车,来到了人群的中间。 写于2000年6月16日 二分之一的傻瓜 蔡这把自行车搬进屋子,气呼呼地在板凳上坐下来。陈亚娟见他这副样子,摆出数落他的架势说,又出什么事了,一脸晦气相,你怎么就不能弄张好脸让人瞧瞧呢? 蔡这朝陈亚娟乜斜了一眼,说,你看你那张脸,就比我好看么?说完,掀开竹帘径自走进里屋去了。 陈亚娟忙跟了进来,她换了一种口气,和颜悦色地说,那我好好问你,究竟出什么事了,让你不高兴? 蔡这很不耐烦地朝她挥了挥手,说,告诉你也没什么意思,也不是什么大事,你还是别知道的好。 陈亚娟一听,声调又高起来,说,你还当我是你老婆吗?为什么有事老想瞒着我。 蔡这说,你这个女人忒烦,就不能让我清静一会儿。 陈亚娟说,我让你清静了,自己就会憋死。不行,你得告诉我出了什么事。 蔡这说,我总有一天让你给折磨得疯掉。我今天下班在居委会门口遇到马阿姨,她说蔡那毛病又犯了。这次他闹到马路上去了,马阿姨中午看见他在红绿灯那儿学着交通警的样子指挥交通。 陈亚娟大笑起来,她捧着肚子,眼泪也笑了出来。 这个傻瓜,他怎么想得出来? 好笑吗?蔡这朝陈亚娟狠狠瞪了一眼。 是的,很好笑。陈亚娟直起腰来说。 蔡那是我的弟弟,也是你的弟弟。蔡这说。 我和他没有关系,他是一个傻瓜,我为什么要和傻瓜有关系。陈亚娟说。 我操你妈。蔡这一边骂一边站了起来。 你骂谁?陈亚娟把面孔凑到蔡这面前。 你。蔡这一把把她推开。 你居然为了一个傻瓜骂我。陈亚娟说。 他是我弟弟,你他妈的没有权利取笑他。蔡这又来到外间。 蔡那不知何时已经回来,坐在八仙桌旁笑嘻嘻地望着他的兄嫂。怀抱足球的蔡小陈也一起回来了,他看着脸色铁青的爸爸妈妈,知道他们又吵架了。 蔡这在八仙桌的另一侧坐下来,对蔡那说,听说你去当交通警了? 蔡那点点头说,对啊,我站在马路边上。车子过来,我就把手一举,可好玩了。 蔡这说,我刚才来找你没找着,你是不是在东四路口当交通警呢? 蔡那说,你来找我的时候,我去围墙那儿撒尿了。 蔡这说,以后别当交通警了,车子不长眼睛,危险。 蔡那说,不,我要去,我喜欢当交通警。 蔡这叹了口气,他看着可怜的弟弟,莫名的哀伤向他席卷而来。蔡那呆滞的眼神告诉他,弟弟是一个生活在虚幻里的人,他们之间的交流绝大部分时候其实并无意义。但是他想成为一个好哥哥,他得照顾这个弱智的同胞手足,因为他们共同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如果他不关心弟弟,别人就更不会来关心他了。 蔡那虽然是个愚昧的人,不过他还是知道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这一点,蔡这心里也是清楚的。正因如此,他不止一次地告诫陈亚娟,你不能老是恶声恶气地对待我弟弟,他是一个人,他也是有情感的,也是有自尊心的。他只是思维上有点缺陷,可是哪个人敢说身上就一点缺陷都没有呢,你陈亚娟左手生了六指,可是结婚这么多年,我拿这个来取笑过你吗? 为了弟弟的事,蔡这与陈亚娟之间的争执从来没有中断过。尽管蔡这竭力捍卫弟弟人格的尊严,但却没能使陈亚娟对蔡那的歧视有丝毫改变。这无疑伤害了他们夫妻的感情,也使蔡这感到非常苦恼。 所以对今天蔡那到马路上去指挥交通的事,蔡这压根不愿意向陈亚娟提。他知道她听到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他太了解自己的老婆了,他不能说陈亚娟是个坏女人。从为人妻、为人母的角度看,应该讲陈亚娟还是过得去的,她很勤快,几乎把家务事都包干了。对儿子,她更是差不多把一颗心全掏了出来,若不是她那张像抹布一样的破嘴,她差不多够得上是模范主妇了。 可是她的破嘴害了她,把她给毁了。她本来在一家效益很好的化工厂上班,刚进厂那会儿还当过团支部委员。可是她那两片爱搬弄是非的薄嘴唇把她渐渐弄到同事们的对立面去了。她得罪了几乎全车间的人,先是在团干部改选中落选,最后被调离了化验间的岗位,要知道那可是全车间最舒适干净的活,白大褂一穿,同医务室的厂医没什么区别。她跑到车间主任那儿去闹去哭,可是已经无济于事了。领导已经决定让她去翻三班,与危险的锅炉和气味很重的化学品作伴。但她爱嚼舌头的脾气一点没改,她成了一个人人讨厌的碎嘴老妈子。终于,在化工厂效益开始滑坡的时候,她成了第一批被安排回家的下岗工人。然而这次挫折并没能使她痛改前非,她依然爱唠叨个没完,就像生了一种叫语言多动症的病。 从化工厂下岗后,陈亚娟又干过两份活,她先是自己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去求职,被介绍到一家个体饭店当洗碗工。但干了没两个月,她就被辞退了。接着她又在熟人的介绍下去了一所小学的食堂给厨师当下手,这次她干得比较长,但也没能坚持上一年。两次求职的失败依然和她的贪说有关,她天生就是一个贫嘴,对付这种顽疾的最好方法就是用胶布把她的嘴巴封起来,可那又是不切实际的夸张之想。 可以想像,家里有了这样一个女人,蔡这将承受多少烦恼和压力。但他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他虽然考虑过与陈亚娟分手,但一想到儿子蔡小陈,他就打消了离婚的念头。陈亚娟被小学食堂退工后,他没让她立刻再去找工作,他知道再找一个单位陈亚娟早晚还是会被辞退。他准备让陈亚娟自己开一个烟杂店,但这个想法并不能马上付诸实施,首先得有一个门面,另外还得有一笔启动资金。蔡这一下子拿不出这笔钱,他只是一个房管所的收入不高的电梯维修工。陈亚娟不上班后,他的一份薪水要养活一家四口人,即便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他也很难把家运转起来,更不用奢谈存钱开店了。生活的重负使蔡这倍感疲惫,他只好厚着面皮去找过去技校里的几个老同学,东拼西凑借了两万块钱,想把烟杂店先开起来。可是在申办执照的过程中,他才知道陈亚娟并没有开店的资格,因为她虽然下了岗,但还是一个在编职工,她必须先辞职然后才能做买卖。陈亚娟并不愿意辞职,所以这件事就拖了下来。 无处上班的陈亚娟待在家里,性格中的毛病一点儿都没有收敛。她的心情当然也不会好,但是她没有去找自己的原因。她把一口怨气都出在了蔡那身上,她本来就嫌弃这个脑袋不灵的小叔,现在就更加恶声恶气地对待他。蔡那对陈亚娟有点惧怕,他看陈亚娟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蝎子,他总是离开陈亚娟远远的,生怕冷不防被螯上一口。蔡这非常清楚陈亚娟的所作所为,可是他没有办法,他不可能不上班看着陈亚娟。他只好闷着生气,实在憋不住了,就指着陈亚娟破口大骂,你这个女人真他妈的变态,在外面搬弄是非,在家里还是劣性不改,下岗回家,不指望你养家糊口,至少把家里的事搞好,你他妈倒好,把蔡那弄得看见你像看见鬼一样,你这是存心要把我气死。你倒是说说,我弟弟哪一点挨着你啦,你他妈的要这样对待他! 有道是一物降一物,陈亚娟虽然是个厉害角色,然而却对蔡这惧怕三分,特别是蔡这发起火来,她那股嚣张的气焰就马上无影无踪了。不过她的嘴上依然不会屈服,虽然是歪理十八条,但她仍会唾沫星乱飞地说上一通。 陈亚娟说,自己之所以讨厌蔡那,是因为他连一条狗都不如,他要靠家里供他吃穿,但他什么回报也没有,狗吃了人给的东西还会摆摆尾巴,蔡那却只会对着你傻笑。如果说蔡这作为哥哥要抚养他,那她陈亚娟和蔡那可没有什么关系,她只是蔡这的老婆,蔡这不能因为自己是他的老婆而要求她也像他那样去对待蔡那,她看见脏兮兮的蔡那就恶心,但她每天却必须要和他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想到这一点,她的心里就不平衡,她承认自己对蔡那的态度一直很坏,但没办法,她一看见他就来气,就想骂人。 对陈亚娟的一翻言论,蔡这恨不得立刻上前扇她两记响亮的耳光。不过他不会那样干,他知道那样干的结果只能把陈亚娟变成一个真正的泼妇。他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他可不愿意家丑外扬而被邻里们取笑。所以他虽然常常被陈亚娟气得牙痒,但结婚这么多年,他对陈亚娟的发火并没有突破呵斥的界线。这一方面可以看出蔡这是个自控力很强的人,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他骨子的懦弱和平庸。 蔡家的吵架像一盆回锅肉隔三差五就要端上来一回,它那焦煳而腻味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使屋里的每一个人都感到呼吸不畅。蔡这九岁的儿子蔡小陈晚上常常都要梦哭,所说胡话的内容大都出于对父母争吵的恐惧。这并不出人意料,家庭氛围当然会对孩子的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蔡小陈喜欢踢足球,他在户外活动的时候基本上是个正常的孩子,跑步速度很快,有飞鸟之称。蔡小陈踢球的步伐也很稔熟,是个不错的前锋。但他的功课不太好,语文尤其不好,作文“的地得”都区分不开。坐在课桌前常常出神,一副傻乎乎的模样,与球场上反应灵活的他判若两人。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脸上写着淡淡的哀愁,让人觉得这是个自卑而陈旧的孩子。 除了踢足球外,蔡小陈与同学们交往并不多。放学之后他总是一个人形单影只地回家,只有在有足球踢的时候才会例外。他在操场上放肆地撒野,展露出男孩天真的秉性。直到夜色把周围浸没,他才抱着心爱的足球踏上归程。 蔡小陈回家有一条必经之路,蔡那每天都会在马路的拐角处等他。他们叔侄俩关系一直很好。他们汇合后就一起沿着泡桐街往回走,但是蔡小陈并不愿让同学们看到这个情景,此乃他放学后离群孤行的真相。 蔡那在岔路口学交通警指挥交通对蔡小陈来说并不是秘密,在蔡这知道此事之前大约十天,蔡小陈就在一次放学途中看见过他的傻叔叔在东四路口做着疏导车流的姿势。当时,他真的被吓了一跳,他怀着侥幸的心理想,但愿这不过是傻叔叔的一次心血来潮。然而以后一连几天他都看见了在马路上比划手势的蔡那,他才知道傻叔叔爱上交通警的工作了。他没把这件事及时告诉爸爸,他知道爸爸听说后一定会非常担心;他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妈妈,他不喜欢妈妈流露出来的那种不屑一顾的神色。但他知道即使自己不说,事情也瞒不了多久。他的猜测没有错,这一天他抱着足球一进家门,就看见了爸爸正在对傻叔叔进行盘问,从爸爸说话的内容中可以听出,他已经知道了傻叔叔的所作所为。看得出爸爸的情绪很不平静,他因为弟弟在马路上丢人现眼而感到羞愧,而站在竹帘旁边的妈妈,一如蔡小陈所料到的那样,乜斜着八仙桌两侧的哥俩,摆出一副嗤之以鼻的腔调。 过了几天,蔡这和陈亚娟在居委会马阿姨的陪同下去了一次街道办事处。马阿姨认识的一个马脸男人接待了他们,因为马阿姨事先已说明了蔡氏夫妇拜访的目的,所以他们在短暂寒暄后马上切入了正题。 马脸男人说,马阿姨说你们想开一个小店,资金落实了吗? 蔡这说,钱呢东拼西凑弄了一点,现在一个是找门面,一个是申请执照,都还没有着落,所以想请金科长帮帮忙。 马脸男人说,门面呢,问题倒不是很大,最近街道准备在码头口造一排简易商用房。下个月就动工,估计一个多月就能造好。目的就是为你们这样的居民提供一个就业的岗位,租金呢也不贵。马阿姨是我们家老邻居,她介绍来的人我一定会帮忙的。我可以给你们打个招呼,费用上再适当优惠一点。 陈亚娟忙凑上来说,谢谢,谢谢金科长。以后我们生意好了不会忘记您的好处的,可是有了门面,我们还差一张执照,我们总不能无证经营吧。 马脸男人说,这件事有点麻烦,马阿姨对我说你是有单位的。不过是下岗,没有正式与工厂脱钩,按照政策,目前像你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营业执照的。不过办法还是有一个,你可以用别人的名义领一个执照,生意还是你做,退休的也可以,比方说你的公婆或者爸爸妈妈,反正是一家人,你也不用担心什么。 陈亚娟露出为难的表情,说,办法好是好,不过我的公婆已经不在了。爸爸在我小时候就死了,老娘倒是还在,但是住在苏州我弟弟家,户口也不在本市。 马脸男人说,那就比较麻烦了,家里还有什么人? 陈亚娟说,还有我儿子,噢,对了,我男人的弟弟也和我们住一块。 马脸男人说,那他有工作吗? 陈亚娟说,工作倒没有,不过他是个白痴。 蔡这的火气一下子又冒上来了,冲着陈亚娟说,你才是白痴呢。金科长,我弟弟是不太聪明,但不是白痴,他只是反应比较迟钝一点。 马脸男人说,既然这样,你们只有这一个选择了。你们回去和,对了,他叫什么名字?蔡那。好,那就和蔡那商量一下,看是不是能用他的名义领一个执照。如果他同意了,我在工商所有一个同学,到时我可以给你们介绍一下,让他给办得快一点。 蔡这和陈亚娟向马脸男人道谢后告辞出来。马阿姨对他们说,金科长已经给你们指了一条路,你们回去以后就加紧办吧。 蔡这说,马阿姨,我弟弟这种情况可以办执照吗? 马阿姨说,这我也说不准,看样子玄。不过金科长既然已经说工商所有熟人,估计总有办法,不过你们得加紧办,省得夜长梦多。 和马阿姨分手后,陈亚娟对蔡这说,你看这事该怎么办呢? 蔡这说,你平时对蔡那那么不好,他绝不会同意你办执照。 陈亚娟说,要不我们就直接绕过蔡那把执照给办出来,反正他是一个白痴,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蔡这说,你再说什么白痴,我他妈就不管这事了。 陈亚娟说,好,我不说,那绕开他办执照总可以吧。 蔡这说,那怎么行,他是我弟弟,我当哥哥的怎么能干这种事。 陈亚娟说,那总不能让我去求他吧。 蔡这说,为什么不能,你陈亚娟也有今天,也有求我弟弟的一天。想想你平时都是怎么对待他的,这是让你知道做人的道理啊。 陈亚娟说,反正我绝对不会去求他的,我跟他有什么好说的,我大不了不开这店,我不信真能把我饿死。 话虽这么说,陈亚娟知道她的这个店是不能不开的。以后的几天,她对待蔡那的态度在不知不觉中有微妙的变化。虽然看蔡那的眼神依然冷若冰霜,但有一点,她不再骂蔡那了。不过,她也真的没去和蔡那说办执照的事,她继续在和蔡这磨,她要让蔡这去和蔡那说。她最后还是成功了,畏惧纠缠的蔡这终于在三天之后松了口,允诺由他出面去和蔡那说。 我是看你这几天对蔡那还可以,否则我绝不会答应的。蔡这说。 但是蔡这没有想到蔡那竟一口拒绝了他,他刚把意图说明,蔡那立刻就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我不给陈亚娟办执照。蔡那说。 我保证以后她不会再骂你了,你就看在哥哥的面子上帮她这一次吧!蔡这说。 我不肯,她前几天还在骂我让车早点撞死。蔡那说。 可是,这个小店不是陈亚娟一个人的,这个小店是全家的,如果不把它开出来,家里这日子就没法过了。蔡这说。 蔡那没言语,这时刚巧陈亚娟提着一瓶酱油闯进门来,哥俩的对话就没有再进行下去。 第二天,蔡小陈放学后踢完球回家走到东四路口那儿,他四周环顾了一下没看到蔡那。于是他停顿了一下,向对面的围墙走去。那儿有一小块茂密的小林子,他走到马路中间时看到蔡那从小林子里一晃而出。蔡小陈立刻开心地笑了,他知道傻叔叔在那儿干了什么。蔡那看见蔡小陈也笑了。他在上界线的一只石墩上坐下来,等蔡小陈走到跟前,他把屁股朝边上挪了挪,蔡小陈就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两个人看着黄昏中穿梭不息的车流,像一对收工以后蹲在田埂上的农民,自得其乐,形同虚设。 蔡小陈说,今天我踢进了六个球。 蔡那说,好,踢进六个球好。 蔡小陈说,你不肯帮我妈妈办执照是对的,谁叫她平时那样对待你。 蔡那说,她骂我让车子早点撞死。 蔡小陈说,她不应该说这种话,她不应该那么骂你。 蔡那说,她骂我,她喜欢骂我。 蔡小陈说,你恨她吗? 蔡那说,嗯。 蔡小陈说,我也不喜欢她,她老跟爸爸吵架,我搞不懂她为什么老爱跟爸爸吵架。 蔡那说,因为哥哥从来不打她。 蔡小陈吃惊地看着他的傻叔叔,这句话从蔡那口中说出来确实有点出人意料。 蔡那继续说,哥哥让我帮她开执照,哥哥的话我还是要听的。 蔡小陈说,可是就这样去开执照,你心里不开心。 蔡那说,嗯。 蔡小陈说,那样的话我心里也不开心,我们最好要让她不开心。我有办法了,你回去对我爸爸说,你同意办执照,但有一个条件,让我妈妈也到马路上去指挥一次红绿灯,那样的话她以后就不会再骂你给车子撞死了。 蔡那开心地笑了,他眯起了眼睛,似乎对蔡小陈的构想充满了神往。他站了起来,朝家里的方向走去,蔡小陈跟在他后面,听到他在唱:向前进,向前进,战士的责任重,妇女的怨仇深…… 蔡小陈知道,这是傻叔叔最爱唱的一首歌,也是唯一能把歌词唱全的一首歌。 然而关于这首歌,蔡小陈也有不知道的一面。他刚出生的时候,蔡那经常坐在摇床边用这首歌来哄他睡觉,当然它的效果适得其反,它只能把襁褓中的蔡小陈吓得哇哇哇哇地大哭起来。 写于1999年11月7日 集体婚礼 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季有城前后看看,又侧转脸去张望了一下姜贻琴,他有点新奇,同时又有种抑制不住的荒诞感觉。 姜贻琴也把脸转过来,在与季有城相握着的左手上稍微使了点劲,她含情脉脉地瞧瞧自己的新郎,用这个细小的动作来表示心中的幸福和紧张。 季有城摸了摸西装口袋的内侧,里面放着小小的锦盒。待会儿,他要从里面取出一枚漂亮的戒指套进姜贻琴纤细的手指,为了这个瞬间,他已等待了很久。但想到与他一起做这个动作的新郎将有九十九个之多,他不免又有些泄气。原本属于两个情侣的神圣庆典,却变成了那么多对恋人的共同联欢,季有城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他不明白姜贻琴怎么会喜欢这样的方式,和那么多素昧平生的人共同使用一个地点、一首乐曲,甚至一个证婚人。这算怎么一回事呢?设计操办这次“百对新人集体婚礼”的人简直是发了疯,而他自己,也在未婚妻千娇百媚的纠缠下跟着昏了头。 不过,季有城是一个比较有涵养的人,虽然从一开始他就打内心里反对这件事,但最终,他仍充分尊重了姜贻琴的选择。他是这样考虑的,没有必要因为婚礼形式上的分歧而与未婚妻闹得不愉快,既然姜贻琴觉得开心,大不了牺牲自己当一回陪练。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心理基础,季有城没有在姜贻琴面前流露出任何不满的情绪,当然你也可以认为季有城的表现只不过说明了男人的虚伪,但同时你也得承认不是每个男人都愿意这样做,因为虚伪背后受到伤害的毕竟是季有城本人。 季有城的目光重新停留在姜贻琴的身上,她穿着一件嵌有宽边蕾丝的白色婚纱,看上去十分俏丽动人。在季有城心目中,她是一个标准的东方美人,这是季有城追求她的一个原因,也是经常迁就她的一个原因。据此你也许又要说,这只不过证明季有城是个没有原则的人,他在未婚妻面前的各种妥协是迷恋美色所导致的结果。如果他不改掉这个毛病,姜贻琴总有一天会爬到他头上去把他踩扁。这一点请你不用担心,通常情况下,像季有城这类富有心机的男人在婚后会缓慢而有效地打磨掉妻子身上的骄娇二气,牢固地树立起在整个家庭事务中的权威地位。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集体婚礼的现场。平心而论,这的确是一个容易让人产生美好回忆的地方。它原本是解放前某位著名人物的私人会所。主体建筑是西洋古典式的,一排联体,半拱形的房檐用廊柱连缀起来,宽阔的铺满天然大理石的地面足有两个排球场那么大。尽管如此,一百对新婚夫妇和不少于三十人的礼宾队伍仍使空间显得有些局促,所以更多的来宾以及前来采访拍摄的记者只能聚集在地势稍低的草坪上。他们脚下,品种优良的矮草铺成了松软厚实的地毯。草坪的面积足够开一个两千人的露天派对,但由于人实在太多,如此空旷的地方似乎并不显得很大。在草坪的中央,一条红地毯笔直地通向与主楼遥相对应的一座小教堂,红地毯两侧每隔五米左右就有覆盖着乳白色台布的方桌,共有十张,每张上面都摆放着十层的塔式蛋糕。为了渲染喜庆的气氛,草坪边缘的树上用色泽热闹的气球和飘带作了装饰,使整个区域产生出酣畅淋漓的节日效果。 依照既定的程序,婚礼将按事先精心布置好的顺序依次进行。在此之前,筹办这次活动的机构给每对新人打印了一份结婚当日的进程表,叮嘱他们务必熟稔于心,免得届时手忙脚乱。季有城是个过目不忘的人,他很快就记住了这份菜单:下午一时整,婚礼开始。先由司仪致辞,然后是有关嘉宾说话,紧接着特邀嘉宾李副市长将代表全市人民向新人们表示祝贺。随后每对新人缓步沿着红地毯走向教堂。由于教堂内部不可能容纳这么多对新婚夫妇,所以宣誓和交换戒指的步骤只能在门口完成。做完这些,新人们在飘洒而起的彩纸屑中回到大草坪中央,分成十组围在塔式蛋糕前。新娘们举起预备在方桌上的不锈钢西餐刀,十个人同时去切蛋糕,新郎们则在旁边摇晃起香槟酒,让泡沫将橡木瓶塞冲击出来,把活动推向高xdx潮…… 这个方案谈不上十分富有创意,它无非套用、借鉴了一些好莱坞电影的婚礼镜头,只是把规模扩大了一百倍而已。但是从后来的完成程度来看,它却是成功的,基本上做到了当初组委会所承诺的几点:欢乐、吉祥、隆重还有社会知名度。而之所以有这样一个圆满的结果,难得的好天气帮了大忙。整个仪式进展中,天空洁净,万里无云,正如当天晚报新闻上所描述的那样:“全市人民瞩目的‘百对新人集体婚礼’今天举行,婚礼相当成功。原来人们担心天不作美而影响这一筹备已久的露天盛事,但事遂人愿,天也多情,晴好的天气伴随百对新人度过一个可待追忆的美丽的日子……” 现在,让我们重新回到婚礼现场。李副市长的贺词讲完以后,新人们开始秩序井然地走向百米以外的小教堂,红地毯上很快就形成了一条蔚为壮观的情侣长龙,这段画面后来出现在电视节目里,成为活动中具有经典意味的镜头。的确,我们可以联想一下,一百个轻纱如云的新娘挽着一百个礼服笔挺的新郎,给予视觉的冲击力将是何其强烈呀。 季有城走在队伍中间,他有点走神,刚才转身的时候,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将他刺了一下。那是个盘着堡式发髻的新娘,他肯定在哪里见到过她。但这一刻却想不起来,季有城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那个女人于他是时间久远的记忆,而且自己与她仅仅有过一面之缘。 季有城不能确定那个盘着堡式发髻的新娘是否也看见了自己,眼下她就走在后面,与他相隔五六对情侣的距离。队伍缓缓地朝前移动,在小教堂门前整齐地排成四列。趁着大家调整队形,季有城重新把目光投向了那个女人。但是,他立刻把眼锋避开了,因为对方的目光同样在注视着他。四目相对,季有城猛地认出了她,而从女人的眼睛里,他知道自己也被认了出来。 于是季有城面对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处境,他相信那个女人此刻的感受与自己一样是慌乱的。季有城努力命令自己镇定下来,可他的脸禁不住仍然有点发烧。幸好这时证婚人的声音响了起来,姜贻琴的注意力都在证婚人身上,没有发现他神态里所发生的微妙变化。 交换完结婚戒指,队伍按照既定的程序回到草坪中,切蛋糕开香槟。由于是十对新人一组,季有城与那个盘堡式发髻的女人,刚巧被分配在了一张方桌前。这个女人和其他新娘一起举起西餐刀的时候,新郎们也开始摇晃起香槟酒。季有城偷眼去看那个女人的新郎,他不是荆一丁。他当然不是荆一丁,如果他是荆一丁,季有城就没有理由脸红了。 荆一丁以吊儿郎当著称。当年在第二师大,人们经常可以看见一个长发男生骑着老爷自行车在校园内疾驶,他就是荆一丁,数学系里的抒情诗人兼学校诗社的社长。作为他的同班同学,季有城对他那件永远洗不干净的破牛仔衣印象很深。他似乎很愿意以这副桀骜不驯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除此之外,他还是个好出风头的人。 但这并不影响季有城与他成为好朋友,虽然从表面上看,两个人的性格完全背道而驰。季有城是个内敛的人,而荆一丁则始终是一副张牙舞爪的嘴脸。不过这种天性上的反差反倒形成了互补,使他们的友谊能一直保持在亲密的水平线上。 吊儿郎当的荆一丁是从外省考过来的学生,每年寒暑假都要北上回家探亲,但是有一年暑假他没有回去,他从集体宿舍搬出来,在季有城住的地方暂居,那套住房是季有城当小学校长的父亲两年前增配的,离第二师大不是很远,虽然是只有一间房间的半独用的单元,但对在校的大学生来说已经是很奢侈了。荆一丁搬过来后,在原本局促的房间里搭了张钢丝床,然后就在外面忙着打工挣钱。后来季有城才知道他的好朋友没有回去探亲是因为他的父母离婚了。虽然这件事早有预兆,荆一丁从感情上还是接受不了,他拒绝了父母的道歉,发誓再不要他们一分钱,而要靠自己的能力修完学业,然后留在这个城市,不准备回去了。 荆一丁打工的单位是一家快餐连锁店,有一天他神秘而快活地对季有城说,他与连锁店的一位女职员好上了,她比荆一丁大一岁,人长得蛮清秀蛮有女人味的。过了几天,荆一丁把她带了来,她是个腼腆的姑娘,穿着米黄色的连衣裙,长相一般,但确实很清秀。她话不多,晚饭以后就一直坐在沙发里埋头翻阅杂志。很晚了,荆一丁把季有城拉到一边,请求他回避两个小时,季有城心领神会地露出了笑容,他朝沙发那儿瞥了一眼,那个姑娘把头埋得更低了。为了成人之美,季有城离开了房间,用一场电影把无聊的两个小时打发掉,等他重新回到住处,荆一丁已经把那个姑娘送走了,以后荆一丁就没有再带她到季有城这边来,荆一丁说,她不好意思再见到你,怕你对她有看法。 季有城说,别是你得手以后就不要人家了吧。荆一丁笑了笑没吱声,过了一段日子,暑假结束了,季有城的快餐店打工生涯也就自然而然地告了一个段落,那个姑娘则像鸟儿一般,在他的生活中匆匆停栖了一下又匆匆地飞走了。 若干年后,这只鸟儿却又从时间的枝头突然显现了出来。 泡沫芬芳的香槟酒在新郎们剧烈的摇晃下从瓶口喷薄而出。季有城听到周围响起了大片的鼓掌声,他去看方桌上的塔形蛋糕,但是出现在他眸子中的却是那个盘堡式发髻的新娘,他不知道她的名字,却是她一段隐私的知情者。他对自己眼下的处境感到茫然,他不知道该以何种表情去面对她的眼睛,他知道她此刻心态的复杂程度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都不愿在这样的场合遇见对方,对这两个原本就是陌生的人来说,永远不要见面是避免难堪的唯一方式。 塔形蛋糕被新娘们像征性地划出一些浅沟,由于蛋糕体形较大,要放入盘中食用需另外用刀零碎切割,但这样一来势必会弄脏婚纱和手,新娘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动作都做得十分文雅,轻轻点到为止,随即不约而同地后退一步,与自己的新郎站到一起。 四处的宾客聚集过来,孩子们冲在前锋,他们都是来分享甜美的蛋糕的,吃完这块蛋糕大家就可以离开了,这是在草坪上的最后一个程序。 但是新郎新娘们的仪式尚未结束,他们还要留下来参加专为他们举办的大型舞会。 舞厅在一幢独立的建筑里,风格是巴洛克式的,细部装饰考究而繁琐。走进大厅,人们都情不自禁地仰起脖子向上看,足有五层楼高的圆顶具有某种上升的牵引力。圆顶中央悬挂下来的巨型吊灯,有一种滑稽的美感,它的造型实在是复杂透顶,与现代人的审美已很难吻合了。 大厅左侧放着一架乳白色的大钢琴,一个背影修长的女子在弹奏。鱼贯而入的新人在座位上坐下来,有若干情侣直接就走进了舞池,在钢琴的伴奏下跳起了舒缓的慢四步舞。这其中就有季有城和姜贻琴,前者是被后者硬拉进去的。 姜贻琴终于发现季有城有点走神,她轻声取笑他,喂,你在找什么?是不是看到过去的旧情人了? 季有城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复了常态,也用玩笑的口吻说,对,要不要给你引见一下。 姜贻琴不甘示弱地说,等这支曲子跳完了,我就去见她,我真的想知道你的旧情人是怎样的美若天仙。 季有城笑着说,但愿不让你失望。 一曲终了,姜贻琴拉着季有城的袖子说,走,带我去看看吧。 季有城只好赔着笑脸说,别闹了,我哪有旧情人。 姜贻琴说,不是因为她长得难看,怕被我取笑吧。 季有城说,是,是,她是世界上最丑的丑八怪,你是世界上最美的美女,我真是不敢让你去见她,怕把你吓出病来。 姜贻琴扑哧笑了出来,用手指捅了下季有城的腰。然后他们找个角落坐了下来。 姜贻琴对季有城说,你看跳舞的都是一对对新郎新娘,好像没有人去邀请陌生人跳。 季有城说,自己的新娘子在旁边,怎么好意思再去邀请别人的新娘子呢? 姜贻琴说,可要老是自己两个人跳,又有什么意思? 季有城说,我估计这个局面很快会打破的,只要有一个新郎去邀请别的新娘,气氛就会活跃起来。 季有城的推测在两支舞曲以后得到了印证,当大厅里响起人们熟悉的《交换舞伴》的旋律时,蠢蠢欲动的新郎们开始试探性地邀请别的新娘。其中的一位还走到了姜贻琴面前,这是个戴着金边眼镜的新郎,他谦恭地向姜贻琴欠了欠腰,随即转过脸来问季有城,可以吗? 季有城笑着点了点头,金边眼镜将姜贻琴带进了舞池。 季有城在大厅里搜寻着,他看见了她,她就在并不太远的地方坐着,她的新郎也找别的新娘跳舞去了。她低着头安静地坐着,季有城来到面前她仿佛并不知道。她慢慢抬起了头,仿佛并不吃惊,仿佛知道季有城会来请她跳舞,仿佛作好了准备。 但是在整个跳舞的过程中,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他们好像从来没有见到过对方,他们与身边那些素昧平生的舞伴没有区别,仅仅是跳了一支舞,目光有时碰撞一下,更多的时候却在眺望远处的某一处景致。她跳得很好,比他跳得要好。舞曲结束了,他将她送回原来的座位,说了声,再见。她似有若无地笑了一下,也说,再见。 季有城往回走,他看见金边眼镜已经把姜贻琴送了回来。他迟疑了一下,拐了个弯,他走进了洗手间,拧开水龙头,把脸洗了一遍。他满面水珠地看着镜子,他看见了荆一丁,他那件永远洗不干净的破牛仔衣沾满了血污,撞击他的盒饭车停在一旁,那辆老爷自行车给彻底毁了,可怜的荆一丁躺在地上。季有城闻讯赶来的时候,他的脸已经变成了一张白纸。 季有城有点淡淡的遗憾,刚才跳舞的时候,他应该和她有一些对话,但他却只是与一个陌生的舞伴跳了一支舞。他离开了洗手间,站在远离舞池的位置。钢琴声又响起来了,盛装的新人们开始翩跹起舞。季有城在人影攒动的舞池中看见了一对沉醉的男女,男的一身卓尔不群的牛仔装束,女的穿着米黄色的连衣裙,他们踩着舒缓的节拍,旁若无人地摇曳在幽静的灯光下面。 写于1998年11月12日 沉默的千言万语 无论哪个角度看,这座爬满了爬山虎的房子是不引人注目的。多少年以前,桂小龙住在这里,多少年以后,桂小龙仍旧住在这里。一切说明,时代转换了,可是桂小龙的生活并没有改变。在这条弄堂里,陈旧而慵懒的日子是大家习以为常的,只有一些死去的人与狗,一些出生的人与狗,代表这里仍然进行着新陈代谢。 可是动迁马上就要来了,小巷里平静的生活就要像推土机推过的房子一样不复存在了。对于这一刻的降临,人们是期盼已久的。动迁以后就有宽敞明亮的新房子住了,大家在焦急中等待着美梦成真。 桂小龙的儿子桂岗首先行动起来,他提着一把菜刀下了楼。没过多久,他重新回到了家,对正站在水龙头前洗菜的胡菊红说,妈妈,我把爬山虎的根搞断了。 胡菊红吃了一惊,她看见儿子手里果然拿着黏着泥花的菜刀。她的脸一下子阴沉下来,口气坚硬地对桂岗说,谁让你拿刀的,那是小孩可以拿的东西吗? 桂岗委屈地说,反正这儿要拆了,爬山虎又带不走的。 胡菊红上前把儿子手里的菜刀夺了过来,扔进水槽里。然后抓住儿子的左手,顺势抓起筷笼里的竹筷打了下去。 几记钻心的疼痛让桂岗流出了泪水,他哭着出了门,黯然神伤地站在弄堂口,看着那株刚刚被斩断了根部的爬山虎。一念之间,爬山虎的叶子似乎全部耷拉了下来,死亡流经了它的每一寸经络,像有一股力量将它的叶片往下扯。桂岗的眼泪顺着鼻子流了下来,他抽泣着,把一部分泪水吸进了鼻孔。 桂小龙在弄堂口出现了,看见父亲走过来,桂岗慢慢地站起来去与父亲会合,这个画面富有寓意,因为这对父子长得太像了。作为一个旁观者,你完全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男人正在走向自己的童年,或者,一个男孩正在朝向自己的未来走过去。在他们中间,时间变得十分滑稽,不过是一面可以穿透的岁月的镜子罢了。 桂小龙握住了儿子的左手,停了下来。他自己的左手心也在隐隐作痛,他与桂岗之间一直保持着这样一种感应。儿子的痒痛,不管相距多远,都会同一时间在他身体的同一部位反映出来。桂小龙起初对这一现象怕得要死,有一种魔法附体的感觉。但是和他长得越来越像的儿子使他接受了这一事实,并且把它视作父子情深的结果,但是他希望与儿子身体上的这种联系仅仅到此为止,而千万不要在死亡的时候也同样的如影随形。可是此事却又是难以预测的,它实际上已成了桂小龙内心中一块隐秘的阴影,它埋藏得很深,只是会冷不丁地在梦中变成一只怪兽来咬他一口。 桂小龙用袖口把桂岗的眼泪擦去,他问儿子道,是谁打你了? 桂岗说,我把爬山虎的根斩断了,妈妈就打我了。 桂小龙一愣,回头去看,爬山虎的根末梢正好被一阵弄堂风刮了起来,桂小龙说,你为什么要去把它弄死呢? 桂岗说,反正这里要拆房子了,它总是活不成的。 桂小龙说,你也不要这么急呀。 桂岗说,妈妈打我是因为我搞爬山虎的时候拿了家里的一把菜刀。 桂小龙说,你拿菜刀是不对的,那有多危险。 桂岗说,我知道了,可是妈妈打我太重了,我的手现在还疼呢。 桂小龙说,妈妈打你是为了你好。 桂小龙嘴里这么说,心里也有些恼火,他刚才在给一块毛料划裤样,突然左手心一阵针锥般的疼痛,使他几乎握不住划粉。这种来历不明的伤害对桂小龙来说并不稀奇,因为他的调皮儿子隔三差五会来点磕磕碰碰,相应地,他也会吃到隐形的皮肉之苦。但是此时的手掌之痛让他这个大人都有点承受不了,他仿佛看到了儿子咧开了嘴的哭脸,他就把手里的活交给了徒弟小马,自己离开了裁缝店,来找儿子。 腕表上的时间告诉他儿子已经放学,这样就排除了幼儿园老师体罚儿子的可能。疼痛的部位告诉他,那是硬器击打所致,桂小龙就想到了胡菊红,她有打桂岗手心的习惯,当然她不太打儿子,但每次下手,却都以手心作为目标。手心是人体的薄弱环节,落在皮肉,痛在心尖,每次都会让桂岗痛得双脚跳起来。 桂小龙对妻子的这一招十分反感,他告诫道,你可以打他屁股,但是不要打手心。 胡菊红说,打屁股他能记得住吗? 桂小龙说,可是你要知道打他的手就等于打我的手,我是靠手吃饭的,打坏了怎么办。 胡菊红说,你有那么娇贵吗?再说,养不教父之过,你没有管教好儿子,就是应该一起打。 说到这里,胡菊红会扑哧一声笑出来,你们这对爷俩还能放在一块儿打,让我怎么管儿子呀。 这样争执以后,胡菊红打桂岗的次数更少了。桂小龙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手心至少已经有两个月没有疼过了。但是好景不长,胡菊红今天又故伎重演了,而且这次她打得这么重,她好像从来没有打得如此重过。桂小龙急急忙忙地往回赶,他的裁缝店离家里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一会儿,他就看见了儿子,与他长得一模一样的儿子,他果然蹲在那儿哭丧着脸,看见父亲走来,就慢慢地站了起来。 桂小龙带着桂岗到江边去转了一圈,他给儿子买了一袋膨化饼干,这是桂岗最爱吃的食物,他们在外面逛了一个多小时,然后才回到家里。 这一个多小时的消磨,对桂小龙来说有两个意图,其一,安抚一下儿子;其二,平息自己的恼火。第二点尤其关键,每次胡菊红打儿子他都会按捺不住跟她吵一架。但今天他想测试一下自制力,从多次的口角中他得出一个真谛,即夫妻之间的吵架是毫无意义的,它的效果绝对不如心平气和地把异议表述给对方听好。但是人有点火气又是在所难免的,桂小龙用散步的方式把它渐渐浇灭了。他带着儿子回到家里,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他准备晚饭后就此和胡菊红好好聊一下。但是,他的计划被胡菊红脸部的表情弄没了,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胡菊红见到他一句话也不说,似乎有一肚皮怨气,他问了几次,胡菊红都给他吃沉默汤团。他的无名火上来了,强忍着才没有发作,直到晚上安排好桂岗睡下了,胡菊红才叹了一口气,心思重重地说,今天我看见刘永了。 桂小龙愣了一下,说,你是说…… 胡菊红点了点头说,今天我在电话间那儿看见他了,不过他好像没看见我。 桂小龙说,时间真快,一转眼已经过去六年了。 胡菊红说,你看岗岗都已经这么大了。刘永进去那年,岗岗还没养呢。 桂小龙说,你今天憋着不说话,别就是因为刘永吧? 胡菊红说,我愁都愁死了,你好像没事一样。 桂小龙说,刘永放出来关我们什么事呀,让你那么不高兴。 胡菊红说,你这是装不明白呢,还是真不明白? 桂小龙说,你这么说我是真犯糊涂了。 胡菊红说,那你别连刘永是犯了什么事进去的也忘了吧。 桂小龙说,那我怎么会忘呢。 胡菊红突然冷笑了一下,说,你觉得那和你没关系吗? 桂小龙说,你都在说什么呀。 胡菊红说,那你是运气好,否则进去的就不是刘永,而是你。 桂小龙说,你就别提那事了,我都觉得脸红。 胡菊红说,你还知道脸红?你想想你当时都对我干了什么。另外,你居然还好意思把这种事去说给别人听,世界上还有像你这样傻的男人吗? 桂小龙说,我也就是酒后失言,告诉了刘永,我没想到他就听进去了。 胡菊红说,你们男人都是一漂货色。 桂小龙说,你轻一点,外面好像有人敲门。 胡菊红说,你这是做贼心虚,哪有什么人? 桂小龙说,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你怎么会又旧事重提呢,我们现在不是生活得很好嘛! 胡菊红说,可是我根本就没有忘记那件事。 桂小龙说,那你总不能去把我告了吧,你再想想,这些年来我对你怎么样。 胡菊红说,这次刘永被放出来,把我的计划都打乱了,原本想动迁以后搬得远远的,让他再也找不到我们。可是他怎么就在这个时候出来了,他不是还有两年吗? 桂小龙说,可能表现好,提前释放吧。刘永不会在外面瞎说我们什么的。 胡菊红说,你去外面看看吧,好像是有人敲门。 桂小龙说,我说嘛。 他离开了桌子,走到外室,问了一声,是谁呀? 是师兄吗?我是小永。来人回答。 桂小龙把门打开了,昏沉的门廊里站着他的师弟刘永,他故作惊讶地说,真的是你吗?小永,你几时回来的? 桂小龙的问话中用的是“回来”而不是“出来”,这是一种很微妙的修辞。 刘永跨前一步,他留着一个板刷头,面容有点憔悴。与过去相比,他变得消瘦了些,使他显得更加细长,他手指交错,双手摆在身前,僵硬地笑了一笑。 上午,上午刚回来。 刘永的回答也顺理成章地用了“回来”。 桂小龙热情地攀住了刘永的手臂,说,快进来,进来坐吧。 转身的间隙,桂小龙不经意地发现里屋的门被轻轻抵上了。当然这是胡菊红所为,她并不想和刘永见面。 桂小龙可以肯定的是,胡菊红关门的动作是他与刘永刚开始谈话的那一刹完成的,刘永并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 刘永坐下后问道,阿菊呢? 正在倒茶的桂小龙回过头来说,噢,她和岗岗已经睡了。 一杯热气腾腾的茶在刘永面前摆好,桂小龙与刘永隔桌而坐,问道,小永,晚饭吃过了吗? 刘永摇了摇头,说,还没呢。 桂小龙一愣,他的这句话只是礼节性的寒暄,刘永的回答让他别无选择。他说,那样的话我去做几个菜,咱哥俩随便吃一点吧。 刘永说,阿龙你不必忙了,我们还是去老地方吧。 刘永说的老地方,桂小龙当然知道,那是码头边的一个小饭馆。过去他们一起当学徒的时候,常去那儿小酌。教他们手艺的是刘永的父亲,桂小龙比刘永大一岁,被称作师兄,刘永排行老二,因为后面还有一个师妹,就是现在桂小龙的老婆胡菊红。 刘永既然提议要去那个小饭馆,桂小龙是不好拒绝的。他答应道,也好,那我们走吧。 刘永说,要不要跟阿菊说一声呢? 桂小龙说,算了,她已经睡下了,我们走吧。 两个人出了门,朝目的地走去。这段路距离桂小龙家并不远,步行也不过七八分钟。桂小龙问刘永,你怎么这么晚还没吃晚饭呢? 刘永说,下午我去郊区看我爸爸了,一直到天黑才赶回来。我寻思好要和你一起吃晚饭,所以急着往回赶,可是路上车堵,还是晚了。 桂小龙点了点头,没有吭声。 刘永说,我爸爸的墓修得不错,这件事多亏了你。 桂小龙说,应该的,他是我师傅嘛。 刘永说,他是被我气死的,我是个不孝子呵。 桂小龙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一个饭馆,说,到了,你看它,一点没变。 刘永说,我上午回来的时候已经看到它了。 桂小龙说,我也有一段时间没来这儿了。 两个人进了小饭馆,因为过了夜市时间,店里的顾客很少。店主也是附近的居民,六十来岁,姓马,是个个头很大的腰果脸。马老板认识桂刘二人,也知道他们的关系,刘永判刑的事在这一带是妇孺皆知的,马老板当然也不例外。所以看见刘永他愣了一愣,短暂的辨认之后,他肯定了自己的判断,说道,这不是刘裁缝家的小永吗?回来了。 刘永朝马老板不自然地笑了笑,说,是我,谢谢您还记得我。 马老板说,过去你不是常和你师兄来这儿吃饭吗,我记得清清楚楚,你们总是两荤一素,外加一瓶特加饭。 桂小龙说,马老板真是好记性。今天我们多来两个菜,酒就免了。 刘永说,那怎么行,老样子,特加饭。 桂小龙说,你肚子是空的,就别喝了吧。 刘永说,我们已经好几年没见面了,怎么能不喝酒呢。 桂小龙,那样的话,你先来一碗蛋炒饭打一下底,然后我们再慢慢喝。 刘永说,行,马老板,就照我师兄说的办吧。 师兄弟两个找了个临窗的位子坐了下来,桂小龙说,其实我刚吃过,主要是你吃,我陪陪你说说话。 刘永突然眼圈红了,把头低了下去,说,阿龙,我这个官司吃得可真有点冤枉。 桂小龙把目光移向了街景,他不知道如何应答刘永的这句话。 蛋炒饭很快端上来了,刘永大口大口地吃着。桂小龙静静地看着他,似乎又像在看他的身后,他的目光是不确定的,他在刘永面前好像真的有一点迷失。 好吧,开始喝酒。刘永吃饭的速度还像以前那样快,一阵狼吞虎咽,碗里就见了底。他把饭碗朝旁边一搁,取来酒杯,给桂小龙斟上一杯,然后给自己倒满。 桂小龙游移的目光集中到酒杯上,他将它端起来,与刘永的那杯碰了一下,然后放在嘴边,喝了一口。 刘永却一仰脖,将酒全灌进喉咙里去了。 桂小龙吃惊地看着刘永,说,小永,你别这样喝,这样会醉的。 刘永抹了抹嘴,说,好久没碰酒了,嘴有点馋,接下来我保证慢慢喝。 下酒菜端上来了,三荤两素,小餐桌看上去还算热闹。刘永吃了几口菜,高声说,马老板,你这儿的菜一点都没变样,味道还那样好。 马老板笑着说,你们慢慢吃,慢慢吃。 桂小龙搛了一块炒腰花,一边咀嚼,一边带点含糊地说,小永,今后有什么打算呢? 刘永说,还没完全想好,不过老本行是不想干了。 桂小龙说,也是,如今裁缝这行,饭是越来越难吃了。大家都去买现成的穿,做衣服的人越来越少了。 刘永说,不谈这个了,喝酒,喝酒。 桂小龙回到家中时已近零点。在这之前,他和马老板店里的一个伙计一起把烂醉如泥的刘永送回了家。其实刘永喝的并不多,可能是久不沾酒的缘故,他的身体已不能抵挡酒精的席卷。桂小龙推开里屋房门,惊讶地发现胡菊红还没有睡觉,而是坐在沙发上想事。看见他推门进来,胡菊红语调低沉地问道,他开口借钱了? 桂小龙奇怪地看着老婆,她的未卜先知使他张口结舌,他说,你怎么知道的? 胡菊红说,那还不是明摆着的,他刚刚出来,干什么不要钱呀。他家里除了退休的老娘,又没别的人,不向你这个师兄开口,他向谁借去呀。 桂小龙说,既然你已经猜到了,你准备怎么办呢? 胡菊红说,我倒要先问问你,你是怎么回答他的。 桂小龙说,我还没和你商量过,怎么答复他呢。 胡菊红说,他说要借多少呢? 桂小龙说,他没说,而且他也不是马上就要借,他只是可能需要这笔钱,但那要等到他落实了派什么用场以后。 胡菊红突然把声调提高了一些,说,桂小龙,不论他要借多少,几时借,你都要知道,这笔钱一旦出手了,就再也要不回来了。 桂小龙说,你轻一点,会把岗岗吵醒的,你凭什么说这钱就一去无回了呢。 胡菊红说,你相信我的直觉,刘永保证会在一个星期内来借钱,而且数目一定不会少。 桂小龙说,你怎么这样肯定呢。 胡菊红说,你这人是不是少一根筋,我们有个把柄在他手上呢。 桂小龙说,你这样一说,好像刘永不是来向我们借钱,而是来敲诈的。 胡菊红说,这件事还不是你造成的,如果不是因为有你这样一个好榜样,刘永怎么会犯混干那种事呢。 桂小龙说,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我比你清楚,反正我和刘永都是混蛋,只不过我的运气比他要好。 胡菊红说,我等你到现在不睡是想对你说,我是不同意借钱给刘永的。但是我们可以送给他一千块钱,这等于我们家两个月的饭钱了,你也知道自己的家底,要是他真的张口借个二万三万的,可就不好办了。这儿马上要搬迁了,我们总要装修一下房子,换套家具什么的。 桂小龙说,那这样送他一千块钱算是什么呢?总得有个名义吧。 胡菊红说,明天你让刘永来家里吃晚饭,我来跟他说吧。 但是第二天,桂小龙却没能找到刘永,他的家里只有在看电视的老母亲一个人。老人对桂小龙说,刘永一大早就出门了,走的时候酒还没完全醒,他也没有说要到哪里去,只是说要出去几天。老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眼角湿漉漉的,看上去十分忧心忡忡。她和桂小龙闲聊了几句,最后用恳求的口吻说,小龙呵,你是他的师兄,看在死去的师傅的面上,他要多关照关照小永,不能让他再干出什么犯法的事来了。 桂小龙答应着,退出刘家。自从师父去世以后,他来这里的次数渐渐少了。其实两户人家一个在弄堂头一个在弄堂尾,往来也不过几分钟的路。但疏远仍然发生了,来自胡菊红的絮叨是导致桂小龙疏远刘家的原因。桂小龙并不像胡菊红说的少一根筋,他恰恰是个清醒的人,他理解胡菊红这样做的用心。他只是做出一副木知木觉的模样,因为他知道自己在整个背景里也是不光彩的角色。 刘永在出门四天之后重新出现在故事之中,他在这天下午来到了桂小龙的裁缝店,他身上仍然有一股酒气,似乎那天晚上的醉意尚未散尽。他靠在门框上,对桂小龙说,阿龙,你来找过我? 桂小龙看见他,丢下了手里的活儿,说,小永,你上哪儿去了?我到你家去过,连师母都不知道你的下落。 刘永笑了,对桂小龙说,你出来一下,找个地方给你说。 桂小龙说,你稍微等一下,我把这件衣服裁完。 刘永在旁边站了一会儿,漫不经心地说,看你这儿,衣服挂的满满的,生意还不错。 桂小龙说,都是一些老客户,比过去已经少多了。 刘永说,你现在好像很忙,要不我先回去了。 桂小龙说,我这儿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刘永说,我还是先回家睡一会儿,你忙吧。 桂小龙说,那样也好,我看你眼圈都有点黑了。 刘永说,这几天是睡得少了些。 桂小龙说,晚上来我家吃晚饭吧,这是阿菊的意思。 刘永点点头,沉默地笑了一下,转身离开了。 几分钟后,桂小龙去公用电话间给胡菊红挂了个电话。胡菊红在街道办的丝绒玩具厂上班,那个单位主要给外贸公司加工订单,生意随着淡旺季波动。时值初夏,是一年中相对空闲的时段,胡菊红不必像繁忙时那样频繁加班,每天可以准时回家做饭。桂小龙给她通话的目的是让她晚饭多加几个菜,交代完这个,他就重新回到了裁缝店。 桂小龙现在的裁缝店有两个学徒,小马和小金,桂小龙的任务是划好衣样,缝纫以及下面的工序就由学徒完成。这有点像刻字店的流程,师傅在印章上描红,完了学徒去刻。 小马和小金都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来自郊区,晚上睡在店后面的小间里,吃饭则在隔壁的一家小饭馆搭伙。桂小龙没有招女学徒,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桂小龙在工作台前忙碌着,他是这一带小有名气的裁缝,干这一行不可能一夜间大红大紫,要认认真真假以时日才能做出点名堂。人们说饭店赚钱是一碗一碗炒出来的,裁缝赚钱就是一针一针缝出来的,都是没有捷径可走的生意。 桂小龙的左腿突然被不疼不痒地踢了一下,他停下了手里的活,弯腰去挠了挠。不必说,这又是桂岗。按照那一脚的分量,桂小龙可以判断儿子正在和幼儿园的某个同学打闹。 此刻,桂岗真的如他父亲所猜测的那样,与班上的胖墩李纠缠在一起。这种男孩之间的搏杀在幼儿园里司空见惯,没有来由,打完拉倒,更像是一种游戏。 幼儿园放学的时候,胡菊红出现在桂岗的视野里,她从老师手里接过儿子的小手,如同取走一件寄存物。 桂岗看见胡菊红拎着一只装着蔬菜和鱼肉的马甲袋,就抬起头来问,妈妈,你怎么买这么多菜呀,有客人要来吗? 胡菊红说,是的,有个叔叔要来。 桂岗问,我认识吗? 胡菊红说,你不认识。 桂岗问,他是谁呢?一定住得很远吧。 胡菊红不知可否地瞪了他一眼,桂岗知道妈妈的脾气,这说明她有点不耐烦了。桂岗就不再多问,跟在胡菊红身后,像一只幼犬一样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在自家的外墙前桂岗停了下来,自从他把爬山虎的根部斩断以后,每天上学前或者放学后都会站在那儿观察一下。应该说,植物衰败的速度使桂岗非常震惊,但是另一方面,那些枝蔓和叶片的干枯和腐朽又让他十分迷恋。这个男孩具有同龄人共有的破坏欲,死去的爬山虎在他眼中就是被征服的世界。他的小脸上露出一个得意的坏笑,然后他一扭头,看见了桂小龙从弄堂那头走了过来。 爸爸。桂岗一路叫着奔过去了。 桂小龙是回来帮胡菊红一起做饭的,这也是方才电话里预先说好的。弄出一桌像样的酒菜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桂小龙虽然不是这方面的好手,但他至少可以做个下手,让胡菊红的效率提高一些,毕竟离傍晚已经不远了。 桂氏夫妇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桂岗又跑到门外去了。他似乎对死去的爬山虎深情难割,总想站在那儿多看一会儿。也许他对自己的催命术觉得有趣,或者产生了些微的忏悔,一切都未可知。 桂岗后来就看见了刘永,他起初并不知道这个陌生的男子就是家里的客人,桂岗不过把他当作了一个偶尔的过客。可是这个男子却注意到了他,惊异地盯着他看,突然俯下身来,对他说,你是岗岗吧,你和你爸爸实在是太像了。 桂岗犹疑了一下,小脑筋想了想,就朝家里喊起来了,爸爸妈妈,我们家的客人到了。 刘永就迈进了桂家的门槛,看见忙碌中的胡菊红,他说,阿菊,你好。 胡菊红表情有点不自然地笑了一笑,说,小永来了,进去坐吧,阿龙在等你呢。 餐桌上菜已基本上齐了,桂小龙正在码放筷子和调羹,腰际还扎着尚未解下的围兜。刘永说,知道你们这么忙,我就不来了,我又不是什么客人,用得着这样吗? 桂小龙说,你刚刚回来,为你接风嘛。 刘永说,我在门口看见岗岗了,我从来没有看见过有你们这么相像的父子,实在是太像了。 桂小龙说,我可不希望他那么像我,我这个爸爸又没什么出息。 刘永说,你这话不对,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哪有儿子—— 桂小龙说,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怕他以后和我一样也当个小裁缝。小永,坐吧。 胡菊红端着一大锅汤进来,把它放在桌子中央。她的屁股后面跟着桂岗,小男孩朝刘永害羞地笑了笑,然后在餐桌边坐了下来。 大家落座。 但是,这顿饭的气氛始终是凝重的,就像有一缕一缕不均匀的空气越积越厚,使每个人的每个发音都透着压抑。桂氏夫妇除了不停地夹菜劝杯之外,围绕的都是枯燥而毫无章法的话题。由于共鸣的丧失而引起的沉默背后,蕴藏的却是千言万语。 桂小龙一直试图打破这个尴尬的局面,他不断挖掘新的谈资,然而效果并不好,几个来回之后,一个话题就进行不下去了。然后又是一块空白,直到桂小龙重新打开一个话头,大家再说上一段。 乏味而难堪的晚餐终于接近了尾声,胡菊红把预先准备好的信封拿了出来,这是晚餐中最重要的一环。胡菊红对刘永说,小永,这是我和你师兄的一点心意,我们也帮不上你大的忙,如果你不嫌少,就收下来买点烟酒。 刘永看着递过来的信封,似乎并未有大的吃惊,他“哦”了一声,把信封接了过来,放在自己的桌边,说,既然是你们的一片心意,我就收下了。说实话,我也知道只有你们会帮我,还认我这个师兄弟。 刘永的泪水在眼眶里若隐若现,胡菊红说,阿龙,你陪陪小永,我陪岗岗去睡了,他明天一早还要去幼儿园。小永,你慢慢喝。 胡菊红就把岗岗带到里屋去了。 这边,就剩下了桂小龙和刘永,师兄弟两个又喝了半晌。微妙的是,由于胡菊红的离开,空气中凝重的成分减少了许多。起先较为拘谨的刘永话多了起来,加上酒精开始作用于大脑,使打开了话匣子的刘永舌头上像安上了一个马达,变得喋喋不休起来。 你问我这四天去哪儿了?我告诉你,我去找她了,虽然很难找,可是我还是把她找到了。 桂小龙明白刘永说的“她”是谁,但他仍然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反问了一句,她,你说的是谁? 刘永说,还有谁,当然是韩莉。 桂小龙刚准备举起的筷子立刻放下了,他的整个脸色都变了,他对刘永说,你疯了,你去找她干什么? 刘永露出奇怪的神情,反问道,是她让我吃了这么多年的官司的,我当然要去找她。 桂小龙说,你去找她还有什么意义呢?你没干什么蠢事吧。 刘永压低了声调说,我原来的打算是准备再干她一次,可是—— 刘永的话还未说完,桂小龙的嘴巴和眼睛都张大了。他一把拉住了刘永的手,紧张地朝里屋的方向看了一眼,说,我们出去说。 两人来到江边,在一只废弃的旧锚上坐下来,刘永说,阿龙,你别害怕,我其实什么也没干成。 桂小龙说,问题是你想那么干。 刘永的目光在桂小龙眼上审视着,露出一副嘲讽的腔调,说,你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资格说我。 桂小龙说,是的,我知道。 刘永好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韩莉不再像过去那样漂亮了。看见我,她好像也没有吃惊,也没有害怕,她好像知道我会去找她的。 桂小龙说,你进去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你是怎么找到她的? 刘永说,她实际上住得离我们并不远,但是我找到她确实费了很大劲,兜了一个大圈子,最后我就把她在茫茫人海中找了出来。 桂小龙说,她现在好吗?还在做幼儿园老师吗? 刘永说,她现在是一个保险推销员,我第一眼看见她时几乎没有认出她来,又黑又瘦的,与过去那个水灵的韩老师判若两人。 桂小龙说,幸亏她现在变丑了,否则你—— 刘永说,情况并不像你想像的那样,其实我去找她的时候,脑子里只有怨恨,我只想再干她一次,她好不好看已经不重要了。 桂小龙说,你用刀威逼她了? 刘永说,没有,我敲开她家房门的时候,她刚起床。她看见是我,本能的反应是要把门关上。但已经来不及了,我的力气她抵挡不住。我就进了门,她刚离婚不久,一个人住在一套一居室的工房里。我进去后,她就往后退,一直退到大橱一角。我问她,你还认识我吗?她点了点头,好像一下子镇定了下来。她对我说,你是刘永。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来吗?她摇了摇头,但又点了点头,说,你恨我。我说,是的,我恨你。然后,我就上前扯她的衣服,她躲闪了几下,然后平静下来,似乎对我的动作无动于衷。我非常容易地就使她在我的面前光了身子,可是我的身体却一点反应也没有。我很恼火,责问她为什么不反抗,她一句话也不说,眼泪慢慢地流了下来。 桂小龙说,你没有伤害她吧? 刘永摇摇头说,我让她把衣服穿好了,我再也没有碰她,我想起过去的事,眼泪也控制不住地往下流。我对她说,你第一次到我们裁缝店来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为你做衣服我是最用心的,因为我想讨好你。可是我知道,在你眼里我不过是一个没什么出息的小裁缝。我之所以对你做了那件事,只因为我想娶你。如果不那么做,我就一点机会也没有了。她静静地听着,一句话也不说,我就继续对她说,如果没有那件事,我一直追求下去,最后会成功吗?她摇了摇头,说,不会。 桂小龙说,我早就提醒过你韩莉和我们不是一种人。 刘永看了一眼桂小龙说,可是阿菊已经被你捷足先登了。 桂小龙说,陈年烂谷子的事了,你就不要再提了。 刘永叹了口气说,你的运气确实比我好。 桂小龙说,我和阿菊的那件事不是冲着你的,我不知道你也喜欢阿菊。 刘永突然咆哮起来,你真的不知道吗?你是怕我跟你抢,你才先下了手。 桂小龙说,事情并不像你想的那样。 刘永说,算了吧,你才是真正的强xx犯,你不过是碰到了一个不愿告发你的女人…… 写于2000年3月22日 出梅 在真正的梅雨节气,工人新村里撑伞的居民都是神色匆匆的。他们的裤腿上沾满了潮湿,如果没有必须要干的事,是没有人愿意走出户外做一个落汤鸡的。雨季在正常情形下,将持续半个月。如果届时还阴雨不绝,就可能是倒黄梅。那么整个雨季将延长到一个月甚至更久,这是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工人新村里出现了一个美人。1993年7月,一年一度的黄梅天准时光临了本城,美人握着一把碎花尼龙伞朝公用电话间款款走来。 在此之前,我们都没有见到过这个烫着一头大波浪发式的漂亮女人。 现在,公用电话间里的两个高中生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在原来不大的空间里来回走动,很快,他们选择好了地形,那是一个不规整的直角。烫大波浪的漂亮女人走进了电话间,两个高中生不动声色地缓缓向她聚拢。美人将滴水的碎花尼龙伞收好,插在门侧的塑料桶里,她来到电话机前,拎起话筒,开始拨转盘。 她的手指白皙、修长,有一层薄薄的丝般的光泽。她胸前的纽扣上别着一对飘逸出幽香的小栀子花。她蹚水而来,趿着粉红色的拖鞋,却多此一举地穿着带蕾丝的齐踝丝袜。她把电话拨通了,开始轻声轻气地与话筒里的人说话。总之,这个女人的一切在两个高中生眼里显得异常妩媚动人。 两个高中生从不同的侧面注视着美人,一直等到她挂下话筒,离开电话间,他们才好像回过神来,奔进雨中,朝那个修长的背影追逐而去。 可是,这仅仅是一幕看上去似乎要发生点什么的场景,事实的结果是什么也未发生。两个高中生谁也没敢上去搭讪,他们只是装得若无其事一样跟在那个漂亮女人后边。他们的模样越来越沮丧,因为他们一直是很好的拍档,他们的配合向来珠联璧合,他们是一对油嘴滑舌的英俊小生,然而此时此刻他们的勇气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们海绵拖鞋里的光脚板在积水里踩出了片片无聊的水花,撩高的裤卷内露出爱踢足球的结实的小腿。他们把双手盖在头顶上,终于超到漂亮女人的前面去。后来他们把头掉了过来,然后是几步一回头,几步一回头,像是依依惜别。美人把脸微微偏开,脚步跟着变动了方向,拐进一条分岔里去了。 ……高中生甲和高中生乙躲在某个屋檐下开始互相埋怨,他们指责对方是胆小鬼,他们吵了一会儿,又重新返回到电话间里来,因为他们想起来刚刚各给自己的女友打过一个传呼。 高中生乙的回电已经来过了,电话间老太告诉他。她将刚才的一幕全收进了眼底,看见两个活宝垂头丧气的样子,幸灾乐祸地对他们说,怎么这么快回来了? 高中生乙装蒜道,我们去买了包烟。 电话间老太冷笑了一声,说,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高中生甲朝电话间老太瞥了一眼,把手探进裤袋,掏出一根有点弯曲的香烟,用手指将它搞直,叼在嘴巴边上,又从另一只裤袋里挖出一只打火机,啪地打响,火焰哆哆嗦嗦地跳起来了。高中生甲将烟点燃,在长板凳上坐下,翘了一个二郎腿。 这期间,电话铃声不时响起,高中生乙站在电话间门口,样子好像在观察雨几时可以停下来似的。后来高中生甲的回电终于来了,他从电话间老太手中接过话筒,让香烟粘在嘴唇片上,小白棍一颤一颤的。他用很漫不经心的腔调说着话,他刚才失去的自信这会儿似乎又恢复了。他让他的女友现在就过来,然后他不容分辩就挂下了话筒。 六七分钟后,两个高中生来到了一幢兵营式工房三楼的一间房间。高中生甲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啤酒,找来两只杯子,分别斟满,递给搭档一杯,然后两人装模作样地举杯撞了一下,五秒钟后,他们互相向对方展示了一个空空荡荡的杯底。 这两个年轻人来到阳台上,一边抽烟一边望着远处。他们开始反省今天失败的原因,他们其实已有了答案,他们之所以没有与那个美人说上话,是因为被她出众的容颜与文雅的气质震慑住了。在她高贵的仪态面前,他们低下了一贯傲慢的头颅。 这妞真是漂亮,我一下子都没能回过神来。高中生乙说。 你说对了,我像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变得傻乎乎的。 他们把烟头朝阳台下一扔,重新回到屋里来。倒在地席上看天花板,那儿有几块水渍,有一块是新出现的。肯定与此时的梅雨季节有关。它在高中生甲眼中是猴子,而高中生乙则说他看见的是一只臭虫。 他们在这个毫无意义的问题上争执起来,最后他们终于妥协了。高中生甲承认他看到了一只长得像臭虫一样的猴子,而高中生乙看到的则是一只像猴子一样的臭虫。 尽管他们对那摊水渍的视点如此不同,但对于那个胸前别着小栀子花的女人,看法却完全保持了一致:那是一个难得的美人。 高中生甲的女友大约在半个小时后敲响了房门,她是一个扎马尾辫的圆脸姑娘,和她一块站在门外的还有一个体形偏瘦的长脚女孩。她们也是一对搭档,同时分别是两名高中生的红颜知己。如果再进一步考察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还是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的同学。这种二加二的格局据说在校园内并不鲜见,一般萌芽于初中,在高中结盟,大学时分道扬镳。 高中生乙的女友,也就是那个长脚女孩,进门就损了一顿留板寸头的高中生乙,责问他为什么打了传呼又走开。然后她走过来抱住那只板寸头,在上面没轻没重地拍打了几下。不料她刚刚松手,耳边就呼地刮过来一阵风,一记很响亮的耳光就印在她娇嫩的面颊上了。 高中生甲和扎马尾辫的圆脸姑娘立刻看见五根粉红的指印朝自己眼眶里扑来,不由往后退了两步。 高中生乙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他的笑在此刻的场景中显得惊心动魄。 随后我们可以看见那个长脚女孩像一只张开翅膀的鹭一样飞翔起来,她纤细而有力的手抓住了一把乌黑的头发。于是高中生乙的嘴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在鼻子和耳朵中间逗留了好一会儿,像一个夸张的问号,使高中生乙的面孔四分五裂。 于是,高中生乙失去了女友。受到株连,扎马尾辫的圆脸姑娘也立刻与高中生甲画地绝交。从这桩小事上可以看出,义气是不分性别的,它不一定非得是男人的专利。你看,为了挽回小姐妹的尊严,扎马尾辫的圆脸女孩在爱情与友谊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她用女性的矜持和沉默使一贯神气活现的高中生甲露出了失落的表情,算是为自己的姐妹报了一记耳光之仇。 两个高中生再次出现在电话间里,他们已没有了传呼的对象,这使他们可以轻装上阵。漫长的守株待兔开始了,四天后,他们的目标在一片细雨深处逐渐显得真实,她走近了,收拢了伞,与上回大致相同的装束,胸前的纽扣上别着小栀子花,她走进电话间开始拨一串电话号码。 电话间老太乜斜着两名神态诡秘的高中生,她的脸上有一种意味深长的讽刺,她冲着高中生甲似问非问道,你们成天在这儿泡着,不上课啊? 你忘了现在是放暑假。 噢,放暑假。 对,放暑假,两个高中生不知道为什么笑了起来,起初他们仅仅是相视一乐,随后他们开始真正地笑起来,彼此拍打对方的肩膀,把眼泪也笑了出来。 电话间里的人都把视线集中在他们年轻的面孔上,在那些奇怪的目光中也包含着一双楚楚动人的眼睛。 她有点诧异地看着两个笑得有点傻的小伙子,对电话那头说,噢,没什么,有人开心了笑呢,你几时回来吃饭?加班?那就不等你了,你早点回来。 她把话筒轻轻地搁在叉簧上,交了话费,撑着伞走出电话间。 于是,在这个梅雨天的下午,两个将手斜插在裤袋里的高中生再次开始了他们的盯梢。他们照样把脚在雨中踩得啪啪响,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腔调,走到被盯梢者的前面去,随即他们来了一个漂亮的转身,拦住了那个美人的去路。 但是,他们放肆的举动仿佛并未让她吃惊,她早料到他们会来这一招似的。只是把头缓缓偏开,加快了步伐,从两个高中生身边绕了过去。 她的反应让两个高中生大感意外,按他们的心理,她必然要惊慌一下子,或者,至少要装出惊慌的神态。可她居然就这样轻描淡写地走过去了,居然对矗立在面前的膂力方刚的两个年轻人如此不屑一顾,这不禁使两个高中生呆若木鸡。 等到他们回过神来,美人已经走远了,他们面面相觑,差不多要哭出来了,两张脸从来没有过的难看,他们后来基本上是异口同声地骂了句很难听的话。 隔天,是学校组织的一次暑期活动,让学生们返校听劳模报告会。高中生甲和乙走到操场就看见各自的前女友在树下乘凉,他们迟疑了一下,结果还是朝那棵树走去。两名女高中生其实早就注意到他们了,看见他们走过来,作出熟视无睹状,依然谈笑自如的模样,把背脊留给正在接近的两位英俊小生,直到他们在身边站定片刻,才用一种无意间抬头的姿势将他们纳入眼中。 高中生甲首先同扎马尾辫的圆脸姑娘搭上了腔,然后乙也加入了谈话的范围。在操场的草地上盘腿而坐的长脚女孩则始终在撕草的叶片,她的脸腮上挂着与梦幻依稀仿佛的蓝色微笑,她一直没有作声,保持一个机械而凝固的姿态。毫无疑问,那记耳光仍旧留在她的腮帮子上,她并不想原谅乙。 这个场景保留了有七八分钟,高中生甲乙告辞了。离开前,他们向还在撕草的长脚女孩说了声再见,但是没有得到反应,高中生甲乙哼着小调加入到一支女生队伍里去了。 他们在女生中间用言语拈花惹草,女生们一边骂一边笑,有两个资格老的还厚着脸皮与他们打情骂俏了一番,最后她们脸红了,跳出圈外,骂道,下作坯。 长脚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乙的后面,她的身旁还站着个人高马大的年轻人,扎马尾辫的圆脸姑娘神色有点紧张地看着长脚女孩,这时高大的年轻人已经把手搭在乙的肩膀上,乙把脸慢慢地转了过来。 乙看见一个陌生的男人正冲着自己微笑,他的下巴上有颗痣,还有他的眼睛像蚂蟥一样细长。乙的注意力转移到长脚女孩脸上,他看了看前女友嘴角边的嘲笑就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了。 而此刻的高中生甲正沉浸在与女生们打闹的快乐中,他并未注意到乙已跟着一个蚂蟥眼的男人朝操场那头的小树林走去,而乙也没有在这关键的时候叫上甲。当然这是很好理解的,乙不想把好朋友牵扯进去,也不愿在两个女同学面前显得胆小如鼠,他要用单刀赴会来证明自己绝不是贪生怕死之徒。 于是,在一会儿之后,两男两女四个年轻人走进了操场边缘那排挡箭牌一样的小树林。 扎马尾辫的圆脸姑娘拉了拉长脚女孩的袖口,她的表情中有掩饰不住的紧张,可长脚女孩却坚决地跟着前面的两个男人,一朵花儿般的笑容非常随意地种在她的嘴角上,好戏终于开场了。 非常遗憾,单纯的英雄主义并没能帮上高中生乙的忙,他被揍得不轻。对方的块头至少要比他大一号,当然,乙并不是个小个子,应该说他在班级男生中还是算得上魁梧的一个,可比起眼前正在揍他的这位,就要差一截了。如果要做一个形容,那就像一个足球运动员在一个拳击手面前一样。眼看着乙的鼻子出血了,腮帮子上也出现了一块青瘀,乙快支持不住了,脚步也有了一点醉意,可是战争永远存在着两面性,如同惊险电影中常见的镜头那样,在这万分紧急的关头,反败为胜的奇迹发生了。 局面的改变是因为高中生甲的突然光临,他像风一样骤然而至,或者说,他像挟着一阵风奔进了现场。几乎没有什么迟疑,他就从后面奋力一推,将蚂蟥眼推向一棵树。于是,高中生乙在危难中被解救了出来。 紧随高中生甲而来,扎马尾辫的圆脸姑娘看见蚂蟥眼软软地从树干上瘫下来,她用手掌捂住了嘴巴。正是她叫来了甲,从而改变了这次斗殴的走向。她是个本质善良和胆小的姑娘,她不喜欢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毫无抵抗的殴打。所以她偷偷跑出树林去告密,把正同女学生说笑的高中生甲引到小树林来。 高中生甲将毫无防备的蚂蟥眼推向了一棵树,然后等着他爬起来反击。可是,蚂蟥眼一下子被撞晕了,缓慢地,像一件风衣一样滑落在地上,过了很长时间才把目光张开,他看了站在跟前的高中生甲一眼,然后把双臂朝两旁一摊,眼睛中忽然充满了笑意,说道,好好好。高中生甲没有再继续进攻,只有他一个人从那片笑意中体察到了令人震悚的狠毒之光,他不由往后退了半步,然后去把受难兄弟乙搀扶起来,一声不哼地走出了小树林。 谁都可以猜出,事件并没有结束。这一点,高中生甲乙两人也是清楚的。虽然他们口头上不说,心里却知道危险随时随地都会降临。更糟糕的是,他们自己在明处,却一点不知道暗中注视他们的人此刻隐藏在哪个角落里,高中生甲觉得自己像只长得像臭虫一样的猴子,高中生乙觉得自己长得像只猴子一样的臭虫,他们神情紧张,生怕被黑暗中窜出来的某个阴影吞噬掉。 高中生甲乙的关系更加亲密了,他们几乎形影不离,把自己关在那幢兵营式的工房里。他们很长时间没有去电话间了,他们好像也不再惦记那个胸佩小栀子花的美人了。他们的注意力在自身的安全上,出入双双,裤袋里各自藏着一把水果刀。 终于有一天,乙向甲发了一通火,他责问甲为什么那天到小树林来,如果没有甲的出现,一切早就结束了。乙的意思是,不如自己被蚂蟥眼揍完了,一切也好有个了结,不会像今天这样弄得提心吊胆,成天躲在房间里,活得真是丧气。 高中生甲看着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的手在桌子上敲击了一下,然后起身,走到阳台上去了。 高中生乙在房间里辩解道,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我其实是感谢你救我的,可是…… 甲在这时打断他说,你快过来。 于是乙也走到阳台上去了,他们朝楼下张望,看见那个握着碎花尼龙伞的漂亮女人在款款行走,高中生甲说,我们下去找她吧。 高中生乙没有反对,说,我要先小个便。 高中生甲说,那我先下去了,我得截住她,今天非得让她开口说话。 高中生乙在卫生间里一边撒尿一边打开自来水抹在头发上,使发型变得异常光滑整齐,他对准镜子理了理衣领子,抽了抽抽水马桶,就出发去和楼下的甲会师了。 然而,高中生乙没有遇见甲,那个美人也消失了踪迹。乙站在新村中央的圆坛间,朝四处探视,他很奇怪这么短的时间甲会走到哪儿去。还有那个美人,怎么也一下子不见了呢? 乙在圆坛边的方石凳上坐下来,忽然灵机一动找到了答案,他思忖,甲一定是把美人挟持到哪个不容易注意到的角落里去了。乙笑了,开始去寻找。 乙找了一会儿,仍然没有看见甲。这时他重新发现了那个美人,她正在烟杂店买东西,乙看见她楚楚动人的背影,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甲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美人买好了东西,转身朝乙站着的方向走来。乙把头低下,从裤袋里摸出一支烟,他把烟点燃的时候,美人从他跟前走了过去。 乙注意到,美人经过自己跟前时,眼光朝他身上瞄了一下,她好像还笑了笑,她在笑什么呢?乙猜想她笑的也许是自己梳理得特别光溜的头发吧。 乙继续开始寻找甲,这一次,他把范围扩大到整个工人新村,但是他始终没有找到甲。于是,吃晚饭的时候,乙乘车来到了城西甲的外婆家,但是甲的老眼昏花的外婆说她已经半个月没有看见甲了。现在乙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去试一试,他来到了扎马尾辫的圆脸姑娘家,但是,扎马尾辫的圆脸姑娘同样不知道甲的下落。乙后来独自坐在街沿上,他隐约猜到甲发生什么事了。 高中生甲的尸体是在两天后被一个扫地的老校工发现的。在甲就读的完全中学那片挡箭牌一样的小树林里,甲被悬挂在一棵树上。他的肚皮上插着一把水果刀,脸色像纸一样白,乙闻讯赶来的时候,甲已经被公安和法医弄走了。扫地的老校工把那棵树指点给他看,乙一瞧,就哭了。 1994年7月,一年一度的梅雨照例光顾了本城,在经过半个多月的阴霾之后,出梅的日子即将来临。工人新村中央的圆坛旁,一个北方口音的中年人在给一个烫大波浪发型的女人占卜,女人手里握着一把碎花尼龙伞,胸前的纽扣上别着一对飘逸出幽香的小栀子花。她把白皙、修长的手指展开,中年人抠了抠眼角的眼屎,说,人的命运神秘叵测,像你这样一位文雅漂亮的姑娘,你会相信杀人害命的事在你身边发生吗?你绝对不会相信,可是,对了,恰恰是你不愿相信也不敢相信的悲剧已经发生过了。然而,许多事情因你而起,而你却永远也不会知道真相,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吗?你不知道,可是你的命相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人因为你而死去了,你却连这个人的名字也不知道。 烫大波浪发型的女人把手缩了回去,她身旁一个怀抱婴儿的男子说,别听他瞎扯,我们回家吧。 于是这对年轻夫妇离开了圆坛,那个女人偷偷对自己的丈夫说,算命先生好像不是在瞎扯。今年黄梅开始,我经常做一个梦,我看见一个小伙子被杀死了挂在树上,那个人我好像在哪儿见到过,可我实在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他是谁了。 写于1996年11月30日 刹那记 1 张雷和蓝帕尔是劳动局第三技校的学生,他们是一对好朋友。除此之外,他们还住在同一个居委会的同一幢楼。 张家在五楼,蓝家在三楼,两家大人是麻将牌友。因为同学加邻居的缘故,张雷和蓝帕尔形影不离。早上一起上学,下午放课了一起回家,当然有时也一起赖学,或者一起逃夜。 劳三技校的学生以工人子弟居多,张雷和蓝帕尔也不例外。他们的父母都在工厂内翻三班,是最基层的劳动人民,只有张雷的父亲好像是车间里的副工段长,但那和普通工人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相比学校里几个臭名昭著的皮大王,张雷和蓝帕尔在老师的印象中还算是比较有分寸的,他们好像很少和其他同学往来,用老师的话形容就是“闷皮”,这是南方俚语,译成大白话就是“偷偷地玩”的意思。 张雷是个纯粹的中国名字,蓝帕尔听上去有点像外国人,实际上翻百家姓可以找到“蓝”这个姓,此姓的名人也不少,像演员蓝天野、作家蓝翔、艺人蓝为洁等等。之所以这个名字听起来洋化,主要原因还是出在“帕尔”上。“帕尔”其实是π的谐音,为什么取这个名字,是由于蓝帕尔出生在3月14日,而这个数字正好与圆周率的开首吻合。 蓝帕尔在学校里有一个女朋友,这种早恋的现象在劳三技校是司空见惯的,但是学校里存在比较严重的阳盛阴衰现象,所以并不是每个男生都能分配到一个女友。很多人就到校外去找,去的最多的地方是离学校不远的工人文化宫溜冰场,张雷的女朋友李珠珠就是在那儿认识的。 李珠珠比蓝帕尔的女朋友王茜漂亮得多,但这仅是从脸蛋上说,如果比较身段,李珠珠就会失掉不少分,而王茜可以用修长的线条弥补相貌的不足,她们的缺点被彼此的男友用来互相挖苦,而优点也同时被当作反击的本钱。 李珠珠是卫校学生,比张雷小一岁,他们认识那年,她才芳龄十五。她和张雷的关系维系了不到三个月,就被她的家长发现了,她的母亲指着张雷的鼻子破口大骂,然后拉着女儿像躲瘟疫一样地跑掉了。张雷后来去找过李珠珠一次,但李珠珠装成不认识他,与他擦肩而过,跳上了公共汽车。 但是眼明手快的张雷却一把抓住了李珠珠的搭档秦小红,情急之中他还拉断了秦小红的包背带,他被自己的这个动作吓了一跳。 秦小红在车站上看着张雷,她是个漂亮姑娘,尤其是皮肤特别好,像婴儿一样,嘴巴微张的样子让人怜爱,张雷一下子就看呆了。过去秦小红也曾和他们一起玩,但与李珠珠的恋爱掩饰了秦小红的魅力,这是常有的情况。也正是因为以往的忽视,秦小红的美丽此刻就有了更强的震撼力,这也是常有的情况。本来张雷拉住秦小红并不是深思熟虑的举动,不过是被李珠珠冰冷地拒绝后一种情绪的反弹,一般的解释是,因为不甘心,他需要向秦小红询问一下李珠珠的想法,但实际上秦小红肯定不会向他透露真实情况。心理学家可以把张雷的出手归纳为下意识,对此秦小红也可以理解,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姑娘,她知道张雷不过是把自己当作了止疼片,如果她安慰他一下,哪怕是扯一个谎,就可以缓解甚至消除张雷的烦恼。 她本来可以说,李珠珠还是喜欢你的,但是她爸爸妈妈现在把她管死了,她没有办法理睬你。 这样的话肯定会使张雷感到满意,自尊心也可以顷刻被修复。 可是秦小红没有机会说这样的话,因为张雷根本就没有问她,李珠珠为什么不理我? 张雷的目光传递出来另外一种信息,秦小红马上读懂了他直愣愣的眼睛里的内容。 对不起,我弄坏了你的包。张雷对秦小红说。 秦小红的脸红了,她被张雷的直视弄得有点紧张。 我应该赔你的包。张雷说。 我看不必。秦小红把情绪调整过来了,她没好气地拒绝了张雷的道歉,朝刚刚停下的一辆公共汽车走去。 张雷在车站的这一幕完整地映入了蓝帕尔的眼中,张雷凑到秦小红跟前去的时候他在冷饮店里买棒冰。他一边掏钱,一边回过头来看好戏,等他嘴里嚼着棒冰走过来的时候,秦小红已经上了汽车,他将另一支棒冰递给张雷,张雷才回过神来,自言自语地说,没想到,他妈的秦小红这么好看。 张雷转移了目标,开始到商职学校门口去等秦小红,结果他发现,秦小红早就有男朋友了,那是个梳奶油大背头的英俊小生,一身港式打扮,骑一辆摩托车在树下吸烟,秦小红一出校门就跑过去,坐上摩托车的后座,在轰鸣声中被带走了。 张雷总共去过商职学校两次,看着那个大背头和秦小红亲密的样子,只好伤感而犹豫地离开。 这件事他是一个人去的,没有按惯例叫上蓝帕尔,这说明从开始他就觉得把握不大,他担心求爱不成后被蓝帕尔嘲笑几句。随着对秦小红希望的破灭,加紧找一个女朋友成了张雷的头等大事。 转眼夏天到了,张雷依然没有找到女朋友,他的耐心和自尊心都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这一天他和蓝帕尔一起来到了溜冰场,他意外地看见了秦小红,秦小红也看见了他,似有若无地笑了一下,然后就把头掉过去了。 蓝帕尔朝张雷使了个眼色,张雷就运动起脚下四个小铁轮,朝秦小红那边滑过去,他准确地控制住了溜冰鞋,出其不意地站在秦小红面前。 他说,秦小红,你愿意成为我的女朋友吗? 秦小红看着眼前这个穿火红颜色T恤的不速之客,她的表情十分冷静,似乎张雷的求爱与她并无关系,她的目光朝左边转移,张雷看见李珠珠像一只白鹤一样舒缓而宁静地滑翔过来。那一刻,他真是羞愧死了。 李珠珠连看都没有好好看张雷一眼,而是握住秦小红的手臂,像一个护花使者把同伴拉走了。小铁轮与地坪撕咬出的尖锐之声使张雷耳朵发疼,他的脚下移动起来,一直跟到换鞋处,他看见秦小红和李珠珠开始脱溜冰鞋,准备离开此地。 张雷不知为什么恼怒起来,他蹲下身利落地解鞋带。在短暂的回眸中,他看到蓝帕尔正在过来,他用的是倒溜法,速度极快,姿势优美,不愧是高手。 五分钟以后,在人流稠密的闹市口,行人中忽然响起了异口同声的惊叫,李珠珠和秦小红这时已走到了马路对面,她们的步伐不紧不慢,一直没有回头。她们想背后正在有人追上来,所以她们的脚步还是有点仓促,很快她们一个箭步走到前面的一个女厕里面去了。 这个女厕其实有两个门,前门在街上,后门通向一个开放式公园,所以两个姑娘很快就出现在公园的草坪上,飞快地奔跑起来,因为她们认为这个秘密张雷他们也知道,所以她们用最快的速度躲到了一片假山后边,探出眼睛朝男厕的出口处张望。 七八分钟过去了,她们没有看见跟踪者,警报解除。她们嘻嘻哈哈地从假山后边走出来,在公园里闲逛了一会儿,然后循原路回到大街上。 大街上并无异样,过客匆匆,车辆也川流不息,两个姑娘在冷饮摊前买了棒冰,一边嚼一边朝前走。她们没有注意到马路上那摊尚未冲洗干净的血渍和议论成三五一扎的路人。 2 很多年过去了,现在的蓝帕尔开了一家兼卖《晚报》和《电视周报》的小店,他退休的母亲在一边帮他打理货柜,翻三班的父亲抽空帮他踩三轮车进货。他泡着一壶茶,把头搁在玻璃柜上看着站在对面饭店门口的两个女服务员,他把瘦的那个称作秋香,把胖的那个称作秋臭。他在蓝色大褂里每天换上一本武打书。马路斜档那儿有一个破破烂烂的借书铺,每天上午,蓝帕尔的小店一开门,借书的秃顶老头就走过来买上一包烟,顺便换走昨天的武打书。 张雷二十八岁那年跟秦小红结了婚,这使他的梦想成真。婚礼那天秦小红的女傧相是李珠珠。化妆后的秦小红更加漂亮了,成为整个仪式的视觉焦点。蓝帕尔也参加了婚礼,被安排在主桌,敬烟酒的时候,新郎新娘来到蓝帕尔跟前,他微笑地欠了欠身,让秦小红将手中的烟点燃,随后举起酒杯,对张雷说,恭喜你了。 张雷说,我忙不过来,怠慢了,你一定多吃点。 蓝帕尔仰脖把酒倒进口中,事先他已喝了不少,眼睛有点迷离,最后他成为那天晚上唯一一个烂醉如泥的人。他被抬出了宴会大厅,当然,人们没忘记把他身边的那支单拐一同带走。 张雷的新房就在父母卧室的隔间,这本来是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三口之家住时还凑合,变成两对夫妻同住就不像样了,但张雷小两口得在这里住下去,如果生活没有很大的改变可能还会一直住到老死。张雷现在是机械厂的电工,秦小红商职学校毕业后在商店当营业员,他们所在的单位效益都不太好,分配住房是天方夜谭的事。令他们苦恼的是,他们做爱的时候经常会有口琴声飘上来,孤独的吹琴人是蓝帕尔。 秦小红有一天对丈夫说,我们应该为小蓝找个伴。 张雷说,我早就这么想了,可他现在这种情况,是有难度的。 秦小红说,我们都要做个有心人。 张雷说,我觉得实在对不起小蓝,而且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好像我的老婆是用他的腿换来的。 秦小红说,你千万别这么想,小蓝只是你的救命恩人,但和你的婚姻没有关系。 张雷叹了口气说,命都是他救的,何况别的东西呢。 秦小红说,你的负疚感让我也有点焦虑不安。 张雷说,小蓝在我面前从来没有流露出怨恨的样子,可是他的心里多痛苦呀,你看看我们结婚那天他烂醉如泥的样子就明白了。 秦小红说,那只是场意外,如果是你,也会那样做。 张雷说,但是失去左腿的不是我,而是小蓝。算了,早点睡吧。 他们就躺下来,但是眼睛依然睁开,窗外的口琴声慢慢在空气里飘荡,把他们送入睡乡。 这一年秋天,张小雷诞生到这个世界上,他是一个皮肤异常白净的男孩,这一点无疑遗传了他的母亲,而他的大嗓门则继承了他的父亲。这是一个爱做鬼脸的男孩,他似乎与住在楼下的蓝帕尔特别投缘,蓝帕尔一抱他,他就立刻安分下来,笑眯眯地看着蓝帕尔。蓝帕尔有一次把他抱到小店里去玩,并对顾客开玩笑说小男孩是他的儿子。 蓝帕尔的小店生意不错,经过若干年经营,已经有了一批固定的回头客,对面饭店的秋香和秋臭也经常穿过马路来小店买东西。蓝帕尔和她们已经相当熟了。两个乡下姑娘买的最多的是香瓜子,五毛钱一包,然后回到饭店门口一人一把嗑上半天。她们在嗑瓜子的时候,蓝帕尔在看他的武打书,看累了,就把头搁在玻璃柜面上,看马路对面的秋香和秋臭。 这一天秋香她们又穿过马路到小店里来,蓝帕尔怀里抱着张小雷,这是他第一次到小店里来玩,两个乡下姑娘买好香瓜子没有立刻离去。秋香问,谁的小孩? 蓝帕尔说,我儿子。 两个姑娘都笑了。 蓝帕尔也露出了笑容,说,你们是在笑我吹牛吧,我是在吹牛。 秋香说,养一个儿子有什么难的? 她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就和秋臭一起走了。 过了一会儿,张小雷的奶奶把孙子抱回去了,顺便她零拷了瓶酱油,和蓝帕尔的妈妈闲聊了几分钟家常。临走前,像记起了什么,回头对蓝帕尔说,张雷早上离家的时候让我过来带个信,晚上他们两口子找你有事。 吃过晚饭,蓝帕尔就拄着单拐上楼来了。张雷夫妻俩已经用过餐,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看新闻联播,蓝帕尔进屋坐在沙发上,秦小红去外间泡茶的时候,张雷说,小店最近生意怎么样? 蓝帕尔说,还行吧,生意越来越难做,反正我是小买卖,不想靠它发大财。 张雷说,听我妈说,小毛头今天到你店里去玩了,那不影响你做生意么? 蓝帕尔说,小毛头很好玩的,刚好陪陪我解解闷。 秦小红端着茶杯走进来,在茶几边坐下来,对蓝帕尔说,喝茶,今天晚上有麻将牌局吗? 蓝帕尔说,最近手气不好,一直没玩。 秦小红忽然露出惊喜的神情,说,手气不好,说明你要交桃花运了,不是说赌场失意情场得意么。 张雷说,小蓝,今天请你来是想和你商量一件事。你也三十岁的人了,还一个人单过,整天看武打书,要不就是搓麻将,总不是个办法。小秦她一直很关心你的终身大事,一直给你留心着,这回他们店里新来个姑娘,她觉得挺合适你,想安排个时间让你们认识一下。 蓝帕尔听完脸一红,说,原来是这样。 秦小红说,我把你的情况跟白玫说了,那姑娘叫白玫,白色的白,玫瑰的玫,她愿意找个时间和你见一下,就看你的了。 蓝帕尔说,你把我的腿也跟她说了? 秦小红说,是的。 蓝帕尔说,那她还愿意和我? 秦小红说,白玫是个很善良的姑娘,你会喜欢她的。 张雷说,抽空看一下吧,也许真的有缘分呢。 蓝帕尔说,那就就近找个地方吧,我小店对面那个饭店楼上有包房,你们定好时间就在那儿碰头吧。 3 一个起风的傍晚,因为天凉的缘故,秋香和秋臭没有在门口出现,她们躲到门的里侧去了。 秋香说,瘸老板平时从来不到我们店里来,今天却订了一个包房,真难得。 秋臭说,我猜可能是他过生日。 秋香说,有可能的。 秋臭说,前些天他不是说自己快三十岁了么。 秋香说,我想起来,他是说过,那么,今天是他三十岁生日。 秋臭说,经理过来了。 秋香把头一回,胖墩墩的饭店经理一边剔牙一边走过来说,王英,你到楼上左包房去,客人让你去端菜。 秋香说,你是说我? 饭店经理说,就是你,对面的瘸老板点名让你去。 秋香愣了一下,说,他点名让我去端菜? 饭店经理说,总不会让你去吃饭吧。 秋香红着脸去了厨房,端着第一道菜上楼去了,她推开左边的包房,里面坐着4个人,两男两女,其中的张雷夫妇她似曾相识,因为在蓝帕尔的小店里见过,坐在蓝帕尔对面的是一个陌生的瘦女人,面孔还算清秀。这样的情景使秋香马上领悟到了什么,她有点发窘地把菜放在桌面上,然后准备离开到厨房去端下一道菜。 蓝帕尔忽然把她唤住,用询问的语气说,秋香,坐下来一起吃饭好么? 秋香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后根,她没有一点思想准备,所以她呆在那儿再也动不了啦。 张雷夫妇和那个瘦小的女人也成了木塑泥雕,他们都被蓝帕尔的言语击晕了。 蓝帕尔再重复一遍刚才说过的话,秋香,坐下来一起吃饭呀。这一次他用了肯定的语气。 秋香没有坐下来,而是一扭身跑出去了。 蓝帕尔用手去摸单拐,吃力地把人支撑起来,他说,秋香不吃,我也不吃了,我先走了。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包房,把坐着的三个人晾在那里。 蓝帕尔在厨房门口找到了秋香,说,你这个女人,怎么这样不上台面。 秋香说,你又不是诚心请我吃饭。 蓝帕尔说,今天是我生日,我请你吃碗面吧。 秋香说,在哪儿? 蓝帕尔说,就在这儿,一人来碗鱼丝面。 他们就在大堂找了个位子坐下,一人面前放了一碗鱼丝面,蓝帕尔来了个闷头狠吃。秋香奇怪地看着蓝帕尔,用筷子挑出一缕面往嘴里送,刚到舌尖,她看见张雷夫妇和那个瘦女人从二楼走下来了。 她的手就停住了,嘴巴张成圆圈,眼睛心虚地朝楼梯张望,张雷夫妇在距离她不远的位置迟疑了一下,似乎想和蓝帕尔说话,但他们最后还是一声不响地推门离开了。紧随他们之侧的瘦女人把头压得很低,跛足而行。 秋香把头转过来,看见蓝帕尔的眼光里有东西在闪烁。少顷,他已把面吃完,把汤也一股脑儿喝下去,他直起腰,抓住单拐,准备走了。 他说秋香,你跟我到店里来,我给你看一件东西。 这边,张雷夫妇一直把丧魂落魄的白玫送上通向西城区的公共汽车,然后循原路往回走。秦小红说,没想到蓝帕尔是这样一个人,弄得我焦头烂额。张雷说,你事先没跟我说你的同事是个瘸子,否则我绝对不会同意这次约会。秦小红说,他蓝帕尔是个断脚,找个瘸子怎么啦,人家白玫哪点配不上他。 张雷说,可蓝帕尔的脚是为我丢的,你怎么转不过弯呢。不行,我得去找他一次。 秦小红说,要去你去,我不去。 张雷说,一起去吧,别让我失去一个很好的朋友。 秦小红看着丈夫,他好像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秋香跟着蓝帕尔来到马路对面,她不知道蓝帕尔要给她看什么。小店已经打烊了,蓝帕尔领着她从边门进去,从货框的底架拉出一个长方形的铁皮箱子,把锁打开,秋香的眼光向里张望,她看见的是一根干枯的骨头。 蓝帕尔说,这是我的左腿。 因为害怕,秋香的脸变得煞白,她紧张地说,你让我看这干什么? 蓝帕尔说,我准备讨你做老婆。 秋香说,你疯了。 蓝帕尔说,你上次不是说要嫁给我吗? 秋香说,我是说着玩的,我和别的男人也这样说。 蓝帕尔说,你反悔了。 秋香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一个乡下女人,你知道我还……你会要我吗? 蓝帕尔说,可你身体健康,能给我生个儿子。 秋香说,你不嫌弃我…… 蓝帕尔说,我嫌弃,但我现在需要一个女人,一个四肢健全的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秋香,你很漂亮。 秋香说,你在取笑我。 蓝帕尔说,今晚你到我家去过夜吧。 秋香说,算什么呢? 蓝帕尔说,不算什么,在你没有答应嫁给我之前,我还是会付钱给你的,一分钱也不会少。 蓝帕尔说着重新把那只铁皮箱子放回原处,然后去开门准备回家。可是门外却站着两个人,那是躲避不及的张雷夫妇。 张雷说,我们刚送走白玫,看你这边灯好像还亮着,想过来和你碰一下头。 蓝帕尔说,今天的事我很失态,但我还是要感谢你们,你们让我了解了我自己的处境。秋香,我们回家吧。 4 张雷和蓝帕尔曾是劳动局第三技校的学生,他们是一对好朋友。除此之外,他们还住在同一个居委会的同一幢楼。 在他们读技校二年级的那年夏天,发生了一起车祸,事件的起因是他们横穿马路去追两个漂亮女生。张雷在前面,蓝帕尔在后面,由于注意力集中在女生身上,张雷差点被一辆邮车撞倒,蓝帕尔急忙去拉他,却被反方向的另一辆汽车撞翻在地。 蓝帕尔醒来后曾让张雷做过一件事:从医院处理室偷回被锯下的左腿。张雷按照蓝帕尔的要求把偷来的腿藏好,等蓝帕尔出院后交给了他。 这是一条腐烂的下肢,后来肉消失了,变成了一根干枯的骨头。 我是从一个叫秋香的妓女那里知道这件事的,秋香说她差点嫁给那个失去了左腿的男人,但是在最后关头她反悔了。 我问她为什么放弃这个从良的机会。 秋香笑着摇摇头。随即她把头放在我的腿上说,你知道他为什么叫帕尔吗?因为那是π的谐音,我读书的时候是数学课代表,现在我还能背出圆周率呢!不信?我现在就背给你听,3.1415926…… 写于1998年6月11日 高跟鞋 在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老鲁自始至终带着醉意。他本不是那种能同杜康亲近的人,但他今天确实喝了不少酒。这是有前提的,像老鲁这样平时很少喝酒的人,只有在两类情绪下才会把自己灌得迷迷糊糊:快乐或者哀伤。 现在老鲁的神态告诉我们,他正在遭受着某种煎熬,他的心里很不痛快,他喝酒的速度很快,一杯连着一杯,好像有什么人暗中要跟他抢似的。其实屋里只有他一个人,谁也不会夺他碗里的酒喝。喝着喝着,老鲁就开始哭起来了。老鲁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哭过了,上回哭,是因为他的妻子被车子撞死了,眼睛一眨,他鳏居已有四年。孤独使他的头发过早变白,也使他成为一个沉默寡语的人。上班下班,两点一线,唯一的爱好是养几只虎皮画眉,清晨在街心花园里嬉鸟是他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情,兴致好的时候他还会清吟两段邵派沪剧,他的唱腔谈不上字正腔圆,但和他一块嬉鸟的街坊们并不理会,依然会喝上几声彩。 此刻,老鲁的哭泣声从餐桌旁扩散开来,把屋子的每个空间塞满,他哭得非常伤心,以至于不能控制脸部肌肉的变形。他泪流满面的样子很不好看,嘴角咧得非常夸张,和受委屈的小孩的哭没有什么区别。 醉眼蒙胧的老鲁大约在5点钟出了门,边哭边饮使他用掉了整整一个下午。他的泪水似乎一下子消耗光了,在环形大街上被风一吹,他觉得眼眶里充满了又干又涩的沙子,他情不自禁地把眼睛眯缝起来,这个五十出头的棉纺厂里的老机修工穿着一件米黄色的卡其布夹克。深秋的城市,行人总是匆匆忙忙,在这样的场景中,老鲁是个特例,他的行走显得特别慢条斯理,仿佛并不知道要往哪个地方去,他只是把略微踉跄的脚步控制得稳定一些,使自己不至于摔倒。 机修工老鲁在新村外围的环形大街上遇到了熟人徐甲,他从前是卫秀珍的追求者。卫秀珍就是老鲁死去的妻子,这对昔日的情敌原本在同一家工厂上班,当年为了争夺共同的意中人曾翻过脸,徐甲在恋爱失败后调到了本系统的另一家棉纺厂。这以后,很多年过去了,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毕竟住在同一个大的社区内,街头偶遇的现象难保不会发生,慢慢地他们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冷眼相待了,相逢一笑泯恩仇,使他们能够像老朋友般聊上一小段。特别是卫秀珍车祸遇难后,他们之间的障碍就彻底不存在了,人已逝,一切化作了烟云。他们只能感慨人生是一场梦,往昔的争风吃醋都成了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与他们似乎真的一点关系也没了。 若不是徐甲老远叫住老鲁,老鲁肯定会赶快找个角落加以规避。他不愿让徐甲看见自己红肿的眼圈。可已经来不及了,徐甲中气十足的声音已经传了过来。老鲁只好强打笑脸迎上去,这是卫秀珍死后他们第五次或者第六次邂逅,一辆计程车从他们身边驶过,他们把身体朝人行道里侧挪挪,找个半明半暗的房檐下站定,开始攀谈。徐甲显然注意到了老鲁面部的悲伤,不过他没朝老鲁的眼睛上多看,而是把目次移开,说,有一段没见了,听说你们家上回中了一个房屋奖。老鲁苦笑道,有这么件事,奖券是鲁茹买的,中了二室户。徐甲露出羡慕的神色,说,运气真好,不得了,一套二室户,值二十万吧。老鲁说,差不多吧。徐甲说,我得干二十年呢。老鲁说,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徐甲说,你这话就有点矫情了。老鲁鼻子一酸,差点又想哭,徐甲见他脸上的样子不对,识相地把话题岔开了,我要去找我儿子,他出来修摩托车,家里来了一个同学找他,打他拷机也不回,我出来看看。老鲁说,前面有几家摩托车铺,你可以上那儿看看。徐甲说那我先过去了,回头再见吧。老鲁木知木觉地嗳了一声,两个人便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开了。 老鲁继续在环形大街上溜达,早上派出所打来电话时他还在乐滋滋地嬉鸟,公用电话间负责传呼的王志成一路小跑到街心花园来叫他,他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我哪有什么电话,你别在寻我开心吧。王志成把嘴凑到他耳朵边,说,真是你的电话,是派出所一个姓马的打来的。老鲁一边跟在王志成后边走一边嘀咕,我不认识派出所什么姓马的的。王志成笑着说,你昨天晚上一定去找那个发廊里的女人了,看,警察找上门了吧。老鲁手里提着鸟笼,朝王志成看了一眼,说,你这家伙别老是说这种话,什么东西一到你嘴里就荤了。王志成赔着笑脸说,我这人你还不知道,也就是说说,真让我干那种偷鸡摸狗的事就使不上劲了。老鲁说,我看你也就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种。王志成回击道,你还不是一样嘛。 老鲁在公用电话间的长条木凳上坐下来,给那个姓马的拨回电,电话通了,那边的一个男声问,你是鲁茹的父亲吗?老鲁说,是的,请问你是哪里?话筒里的声音很生硬,我姓马,河畔派出所的,请你马上来一趟,你女儿在我们这里。 老鲁把话筒搁在叉簧上,一下子像换了一个人,王志成问,出什么事了?老鲁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地说,能出什么事呢?然后就跨出门槛心急火燎地朝北面走,王志成在背后喊道,老鲁,钱你还没给呢。老鲁头也没回扔下一句,回头再给你。已经走出去十几米远了。 换了两辆公交车,老鲁找到了河畔派出所,几分钟后他见到了马警察,一个严肃的年轻人。老鲁被带到一间小房间里,马警察在他对面坐了下来,让他也坐下。老鲁焦急地问,我女儿怎么了?马警察说,怎么说呢,她犯错误了。老鲁说,她犯了什么错误要被关起来。马警察说,你平时和你女儿住一块儿吗?老鲁说,我们一直住一块儿的,可前段时间买彩券中了房屋奖后她就搬出去住了。马警察说,你怎么能让她一个人住呢?老鲁说,她整天盯着要闹自立,我只好答应她了。马警察说,一个女孩子一个人住什么情况都会发生,这一点你想过吗?老鲁说,我女儿是个教书的老师,从小就比较老实,她不会学坏的。马警察说,可她现在就学坏了。老鲁说,你快告诉我,她犯了什么事?马警察说,你知道三陪吗?你女儿干的是女孩子最不该干的事,你明白了吧。 老鲁的眼泪一下子流出来了,马警察说,你女儿中奖的那套房子是不是在地铁终点站那儿?老鲁点了点头,马警察说,我们就是在那儿抓住她的,她经常深更半夜把陌生男人带回家。我们已经注意她有半个月了。老鲁说,你别说了,我明白了,我的女儿是一个女流氓。 马警察说,你要去见见她吗? 老鲁说,我如果去见她,不就等于承认自己是女流氓的父亲了嘛。 马警察说,不管怎么说,她是你女儿,回去还得麻烦你把她的生活用品送来。对了,还有棉被,天就要凉了。 老鲁说,从今以后她死活我都不管了,我真是太不要脸了,养了这样一个东西。 老鲁从派出所出来,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经过公用电话间的时候,王志成看见了他,叫道,喂,老鲁,电话费呢?我就把你的鸟笼给没收啦。 老鲁像没听见一样头也不回就走过去了。 可怜的老机修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口一口喝酒,他是一个不胜酒力的人,除了逢年过节,平常他很少会想到这种令人迷醉的液体。但是此刻,他喝得很多,很快,他两眼就产生了叠影。他哭了起来,哭泣似乎使他清醒了一点。他喝一阵哭一阵,哭一阵喝一阵,一直到黄昏,他来到了环形大街上。 和徐甲分手后,老鲁漫无目的地行走在秋天昏沉的暮色中,女儿的堕落让他的心完全碎了,但我们不能据此而认为老鲁是一个感情脆弱的人,这件事如果摊在别人身上,也不定会如临灭顶之灾,难以承受。 老鲁的漫游还没有结束,他脚下的路似乎没完没了,其实他已差不多绕着环形大街走了一圈,重新回到了离家不远的地方,这时候的周遭起了一点变化,很多沿街的店铺都关上了门,四处更加安静下来,真正的夜晚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降临了。 老鲁在马路边坐下来,把屁股放在绿化带的水泥围圈上,背靠一只废弃的变电器。他又看见了徐甲,并且徐甲也看见了他,他们的表情都有些意外,与一个多小时前比较,徐甲的头发剪短了,他从马路对面走过来在老鲁跟前站定,说,你还没回去?老鲁说,找到你儿子了没有?徐甲说,我在前面的一家摩托车行听说他已修好了摩托车,但这小子人不知到哪儿去了。老鲁说,可能他已经回去了吧。徐甲说,对,顺便我剃了一下头,干净一点。老鲁说,5块钱?徐甲说,5块钱。老鲁说,剃得挺精神的。徐甲说,那我先走了,你呢?老鲁说,我再坐一会儿。徐甲的脚步开始挪动,一边离开一边说,那行,回头再见。 回头再见。老鲁把头掉过去,徐甲略有点驼背的身影慢慢消失在夜色里,老鲁站了起来,朝马路对面走去。 这是家简易排房里的发廊。因为离住所不远,外加价格便宜,老鲁经常来这里理发,他推开门进屋时,老板娘李凤霞正坐在沙发上对着一块小镜子描唇膏,看见他,李凤霞的手停顿了一下,笑着问,鲁师傅,来剃头吗?老鲁站在门口没动,朝李凤霞说,你出来一下。李凤霞把唇膏朝台子上一放,跟着老鲁来到人行道旁,李凤霞问道,什么事?神秘兮兮的。老鲁看见李凤霞的女儿把头从门缝里探出来,他压低了声调说,我准备给你买双高跟鞋。李凤霞吃惊地看着老鲁,突然笑了起来,她笑得很开心,也很放肆,老鲁狼狈不堪地看着眼前这个已不再年轻的女人,他的表情被弄得有些紧张。 李凤霞止住了笑,她对老鲁说,你等着,我抹完口红就来。老鲁在外面等了少顷,李凤霞喜气洋洋地出现在他面前,说,走吧。 老鲁说,这么晚了还有地方卖高跟鞋吗? 李凤霞说,我知道一个地方有,离这不远。 老鲁就跟在李凤霞身后,走了大概有一刻钟。老鲁几次想问李凤霞为什么爱让男人给她买高跟鞋。但是一路上李凤霞嘴里絮叨个没完,使他一直插不上话,他们终于来到了李凤霞说的那家鞋店,李凤霞挑了一双价值150元钱的红色小牛皮高跟鞋。鞋店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戴着一副玳瑁眼镜。老鲁掏钱付鞋款的时候,感到他朝自己打量一下,老鲁装出浑然不觉的模样,清了清喉咙,率先出了鞋店,门外站着的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吓了他一跳。这时候李凤霞也提着鞋子尾随了出来,小姑娘一看见她扭头就跑,李凤霞骂了起来,小杂种,你给我站住,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老鲁说,你怎么对你女儿这么凶?她还是个小孩。 李凤霞说,我一点也不喜欢她。 老鲁说,那你也不能骂她是小杂种呀。 李凤霞说,我没骂她,我真的不知道她是谁的种。 老鲁说,你既然这么恨她,干吗还把她生下来呢? 李凤霞把脚步停了下来,恼恨地对老鲁说,那时候连打胎的钱也没有。 老鲁愣了一下,把嘴巴张成半开,刚想说话,却被灌了一口风,他打了一个冷嗝。 他们继续往回走,老鲁的冷嗝停不下来了。他开始掐虎口,这是一种民间用来止嗝的土办法,但对此刻的老鲁似乎无效。老鲁把虎口都掐疼了,膈膜处的痉挛还是停不下来,他喉头跳动的频率越来越快,李凤霞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笑着。 李凤霞把老鲁带到一幢新公房前,这幢楼的位置距离李凤霞的发廊不远。老鲁在上楼的一刻步伐有点迟疑,可是他仅仅是有了点迟疑,这是正常的反应,他稍微有那么点忐忑不安,但是尚不至于不敢踏上楼梯。他一直跟着李凤霞走到六楼,没有电灯的过道使他只能探索而上,而李凤霞的脚步声却十分均匀,相形之下,他就有点类似于盲人摸象。他走到五楼的时候,李凤霞已经把房门打开,室内照出的灯光使他如同走出了隧道尽头,他再次迟疑了一下,短暂的驻足后他走进了房间,顺势把门关了起来。 老鲁的冷嗝像鸽子一样在喉部跃动,他已经放弃了掐虎口的偏方。这种讨厌的生理反应弄得他既烦躁又尴尬,李凤霞再次站在他面前,不知何时她已换上了那双红色高跟鞋,她倚在门框上,似乎比方才修长了一点,当然这是鞋后跟起的作用。 除了老鲁现在站的外间,这套住房还有两个单间,其中靠右的那间门关着,老鲁听到里面有人说话的声音,他紧张地朝李凤霞看了看,李凤霞已经把屁股转了过去,老鲁把心一横上前把李凤霞拦腰抱住了,他当机修工的手臂十分有力,使臂腕里的女人一下子脱离了地面,没有戒备的李凤霞喔唷了一声,便咯咯咯笑了起来。 李凤霞说,你把我放下来,咱们慢慢来。老鲁就把李凤霞放下来,然后两个人并排坐在房间中央的床上。 老鲁说,我还是有,有一点不明白,你那么讨,讨厌你女儿,干吗不把她送,送人呢? 李凤霞说,我是这么考虑的。我现在马上要四十岁了,再过十来年,我就真的老了,那时候小杂种也长大了,我得靠她养我。 老鲁说,你这样对待她,她长大后会,会养你吗? 李凤霞说,你觉得她不会养我吗? 老鲁说,我不知道,看你的运,运气吧。 李凤霞站起身,把房间门关上,门的反面嵌着一块长镜子,李凤霞看着玻璃中映照出来的红色高跟鞋,问老鲁,这双鞋好看吗? 老鲁说,隔壁的人是谁? 李凤霞说,我在问你这双鞋好看吗? 老鲁说,再好看也只是一双鞋。 李凤霞不甘心,又问,那穿这双鞋的人呢? 老鲁说,你是想让我说你好话,你早说不就得了,何必在鞋子上绕弯呢。 李凤霞弓腰把高跟鞋脱下来,朝地上一扔,赤着脚来到老鲁跟前,说,你的嗝怎么好了? 老鲁说,隔壁的人是谁? 李凤霞说,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老鲁说,说老实话,你穿那双高跟鞋还真漂亮。 李凤霞重新在老鲁身边坐下,握住他的左手,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说,我知道你是为了安慰我才这样说的。我知道我长得不好看,但是你也是一个小老头子了,我们现在就开始吗? 李凤霞手脚麻利地把外衣脱下来,躺到床上去了。 老鲁看着身边紊乱的衣物,说,上回剃头时你说送一双高跟鞋,就可以和你睡觉,我没当,当真,现在我才知道不是玩,玩笑。 李凤霞说,你的嗝儿怎么又来了,外面桌子上有暖水瓶,你弄点热水喝吧。 老鲁就走到外间,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然后推开卫生间的门准备撒尿,可是抽水马桶上已经坐着一个吸烟的女人,看见他进来,那个女人吐出了一个白圈,说,这么快就完事了? 老鲁慌忙退了出来,他的冷嗝更厉害了,对,对不起,我不,不知道你,你在里边。 卫生间里的女人很快出来了,经过桌子时,她特意停了下来,把嘴凑到正在喝水的老鲁耳朵边说,下次你可以来找我,但别买高跟鞋,我收现钱。 女人说完就回到靠右的房间里去了。老鲁再次走进卫生间,开始撒尿。这一刻,老鲁产生了深深的悲哀,他感觉到身体背叛了他,他的妻子卫秀珍死去已经四年多了,在这段漫长的光阴中,他没有与异性有过肌肤之亲,女人的身体变成了一种令他恐惧的东西,他不能把自己已经昏昏入睡了的欲望唤醒。 热水还是没有治好老鲁的冷嗝,他回到左边的房间在床沿坐下,喉咙仍在滑稽地一跳一跳,他对李凤霞说,你为什么不收现,现钱,而只要一,一双高跟鞋呢? 李凤霞说,我现在的发廊已经有六名小姐了,她们交给我的钱已够我花了。我刚刚到这个城市来的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买一双高跟鞋,而我现在已经有很多双高跟鞋了,我觉得高跟鞋更像是情人送给我的礼物,它和钱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 老鲁说,看样子,我的冷,冷嗝,一时半会儿,好,好不了了,我想回去休息了。 李凤霞说,你想走我不留你,但你告诉我实话,你是不是感觉到自己不行了。 老鲁说,不,不是的,是我现在改,改主意了。 李凤霞说,那你把那双高跟鞋拿走吧,等你下次想好了再拿来。 老鲁没有取走那双高跟鞋,他离开了房间,重新回到过道上,像瞎子摸象一样的一格一格慢慢下楼梯。此刻,他的身后有脚步声传来,然后追上来一束笔直的光线,是有人拧亮了手电筒。老鲁看见一个高大的年轻人提着一只摩托头盔从他身边快速地奔下,借着白色的光柱,老鲁的速度也加快了一点。他到达楼底的时候,已经戴上头盔的年轻人正在狠踩一辆摩托车的油门,摩托车向蛇一般突然就钻进无边无际的夜色中去了。 写于1999年2月17日 一个耽于幻想的少年的死 在这个夏天,少年戴上了口罩,把脸遮挡起来。他的面孔在宽大的口罩包围下显得很小,仅仅露出两颗饱含忧郁的眼睛,可是他愿意这样,理由是因为有人说他的鼻子不好看。 他甚至在上课的时候也戴着口罩,当然这里指的是音乐课。 上音乐课的是从师范学校过来实习的一名女大学生。我们已经无从考证她的姓名。因为距离当下的1996年,一切已过去十四五年了,倘若当年的女大学生还在教书,也应该是一位桃李满天下的中年教师了,但是我们可以保证她仍偶尔会想起那个被她嘲笑过鼻子不好看的少年。 在那几天里,少年经常戴着口罩,当然他也有将它取下的时候,比方吃饭和运动,少年就会解除自己的伪装。 少年的鼻子有点偏平,但不至于说不好看,作为五官之一,它在整张脸的布局中是十分谐调的。少年的脸圆圆的、白白净净的,像个日本太郎,从来没有人说他长得难看,他明明就不难看,可新来的女教师却将他的鼻子形容成了一只爱冒汗的小蒜头。 年轻的女教师是在少年怀抱皮球冲进她怀里后说这句话的,她的讲义被撞落在地上,少年气喘吁吁地站定了,惊慌地盯着面前的女教师。教室里的学生都听到了女教师的斥责:皮死了,搞得这么脏,看看你,鼻子像只冒汗的小蒜头。 一阵哄堂大笑在少年耳畔跃然而起,他的眼圈一下子红了,恨不得有个地缝可以钻进去。他委屈地瞥了女教师一眼,俯下身去拾地上那些散开的讲义,可是拾到一半,他忽然将手上的簿册一扔,奔出了教室。 很快,少年的脸上就多出了一只口罩,他的这个举动究竟于何种心态呢?是为了遮丑,还是一种对女教师的无声抗议,后者的可能性无疑要大一些。 这一天,少年的母亲觉得自己的儿子有点恍惚的样子,做妈妈的不由担心起来,她摸摸儿子的额头,发现并没有发烧的迹象,但是儿子的胃口明显比平时小了,而且在半夜里突然虚汗涔涔地醒来。少年的母亲就带儿子去卫生院检查了一次。结果大夫给配了两瓶钙片,意思是体内缺钙,缺钙会引起冒汗和食欲不振,这是一种常见病,甚至算不上是什么病,少年的母亲这才松了口气,把儿子带回来了。 少年家坐落在近郊的一个小镇上,在一条小河流的旁边,他的母亲在镇办的方巾厂工作,父亲在外地带兵,是一个副连职的下级军官,不过最近他就要转业到地方,结束一家人分居两地的状况了。 河岸的不远处有一家电影院,少年家的一个邻居在里面当放映员,少年要看电影就从放映室边上的小门进去。那时的电影票从一毛两分钱到两毛钱不等。与现如今相比,便宜得像是捡来的一样,可那会儿小镇上的居民并不富裕,看场电影也是要算一算的。如果不是因为有个放电影的邻居,少年也同样不能经常出入电影院的。要知道方巾厂每月给少年母亲的工资只有七块五毛钱,少年的母亲很节俭,因为她已和部队里的丈夫商议好,一俟丈夫退役就准备将破旧的老房子翻盖成一幢两层的小楼。所以她总是将平日的开销控制在最基本的范围。少年倘若要花钱看场电影,不会轻易被批准的。 来自师范学院的实习女教师上完音乐课,没有返回办公室,她怀抱讲义在校园里开始找她的学生,她后来在学校的围墙上看见了像麻雀一样停栖着的少年。女教师仰起脖子让少年下来,少年便攀到墙边的一棵树上,飞快地下了地。女教师别过身,把头摇了摇,朝办公的方向走去。 女教师走到她的办公室正欲推门而入,衣角被人轻轻扯了扯,她将目光折过去,看见一双委屈的眼睛。少年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了一副又大又宽的口罩,把脸的大半部紧紧包围。但女教师仍一眼可认出他,淡黄色的耷拉下来的软头发和闪烁的目光是这个少年的标志。少年的装扮让她一愣,但她立刻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 在她出神的刹那,少年已经扭身朝操场奔过去了。她在门外迟疑着,不知怎么办好。她其实是很喜欢班里的这个学生的。因为她觉得他长得很像自己的弟弟,她本来是有一个弟弟的,可是母亲改嫁后被带走了。她的弟弟也有一头软软的淡黄色头发,耷拉在脑门子上,像霜打的秧苗。 女教师在备课桌前坐下来,暗自责备自己不该对少年那么凶,少年其实并未做错什么,他不过是兴冲冲地跑进教室上课时不慎和自己撞了个满怀,她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斥责了他,甚至还不无恶意地嘲讽了他的鼻子。 女教师知道,这样一来,少年肯定要被同学们耻笑了,她等于给少年发明了一个绰号,这个绰号很快就会在校园内流传,并且可能在更大的范围被别人知道,最终成为少年生活和人格的一部分。女教师被这个联想扎了一下,她仿佛看见了少年伤心的模样,她充满内疚地闭上了眼睛,她明白,自己已不能为少年消除影响了,没有一个同学会在这件事上听从她的劝告,当然他们可以在她面前不提那个绰号。可只要她不在场,“爱冒汗的小蒜头”就会从那些薄薄的嘴唇间破土而出。 少年用平时节省下来的一毛八分钱去买了一只口罩,母亲每个月只给她三毛钱零花,他一下子用掉其中的一半还多,所想表达的只是心头的烦恼和不平。他戴着口罩出现在音乐课上,目的就是要提醒年轻的女教师,好让她内疚。 后来,少年看出来自己的目的真的达到了,女教师好似在逃避他的注视。她不再像往常那样让他站起来唱上一小段了,目光总是在他的面前匆匆掠过,少年觉得自己的抗议方式有点过了头。因为在内心深处,他明明是喜欢这位音乐女教师的,他觉得自己与她渐渐疏远了,这可不是他的本意,所以在第四天,少年偷偷地将口罩从脸上摘了下来,放进书包的夹层里去了。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也可以成立,少年其实从一开始就原宥他的音乐老师了,他之所以戴上一只口罩给女教师看,是因为伤害自己的人是心中的神圣偶像。如果那天指责少年的不是音乐老师,而是别的人,都不会使他那么伤心,因为音乐老师是他情感中的一个秘密。他试图用一个口罩来引起女教师的注意,是要让她明白自己多么在意她的言语。他从她躲闪的眼锋中看到了心虚,这说明她也是在乎自己的,他虽然年少,但已具有敏捷的情感。少年清楚,在音乐老师眼中,自己是一个孩子,可他并没有把音乐老师当作大人。他觉得她至多像个姐姐,可他也不情愿把她视作姐姐,他觉得她那么美,她的神态那么动人,少年暗示自己已是一个小伙子了,已经具备了拥有幻想的资格,他明知道一切是不切实际的,不切实际的憧憬就是耽于幻想。可他还是愿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好好思一番,过一把幻想瘾,他脑海中的念头无人能晓,可他的眼神把所有都毫厘不差地记录在案了。 少年摘下了口罩,相应的,女教师也恢复了对少年的课间提问,她又让他站起来唱上一小段了,他们似乎又重归于好了。出人意料的是,女教师担心的事并未发生,同学们后来都没有再提那个绰号。它好像从来没有从女教师口中说出过。这种状况加速弥合了女教师和少年之间的隔膜,至少女教师的内疚要少了许多,这是一个很好的收场。有一天下午,女教师甚至用手去摸了摸少年的黄头发。少年就把头抬了起来,他的眼睛里充满了亮光,他的样子幸福极了,他已经完全忘记女教师对他的那次伤害了,女教师纤细的手指在他的头发间掠过。一只兔子也在这时从少年的胸中狂奔而去。 这天夜里,少年的母亲听到了儿子的哭泣,少年的母亲寻声过去,在后院的瓜棚下看见了儿子。她把儿子领回到屋里,坐下来问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少年除了一味地哭,什么也不愿说,他母亲后来生气了,朝他发了通脾气,不再管他了。 少年出了门,又来到瓜棚下,哭哭啼啼一副很没用的样子,后来靠墙边上睡着了。他的母亲忙完别的,发现没有了儿子的哭声,就又去找。少年这时已睡得很香了,他的母亲就将他搀扶起来,将迷迷糊糊的儿子弄到床上去。 第二天一早,少年背着书包,手里抓着半截油条上学去了,经过一夜,他昨晚哭红的眼眶基本已恢复了常态,一切似乎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少年走进校门后,到教师办公地那儿去张望了一下,他从窗户中见到了音乐老师的背影,她正把自己的一头长发梳理好,用橡皮筋扎起来,少年很难过,因为他知道再过几天音乐老师就要离开学校了,对此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暑假即将来临了,音乐老师的见习生涯将告一段落,或许从此一别,他再也不能见着她了。少年忽然喉咙一疼,他的咳嗽声惊动了刚刚扎好头发的音乐老师,她和室内的其他老师不约而同地别过了头,少年的目光与音乐老师接触了零点一秒,迅即逃之夭夭了。 这零点一秒的注视只是一个小小的视觉的点,却使少年感到从未有过的害羞与颓丧。那一瞬,他心灵的隐秘被揭示了,在那短促的目光的交织中,他看见惊愕之态从音乐老师瞳仁中像飞鸟一般掠过。少年再也没有脸面去上音乐课了,那声咳嗽从何而来,他被这个问题所纠缠,几乎头也要瓜裂开来。 一天晚上,少年又到河边的电影院去了,黄昏吃晚饭的时候,邻居家的放映员关照他有部新片将在今夜上映。少年从来是不疏漏一部电影的。他喜欢这种娱乐样式,由于得天独厚的条件,他成了镇上孩子中看过电影数量最多的一个,同时也将他培养成了班级里最会讲故事的学生。据同班同学回忆,他的作文当年一直是名列前茅的。他还在市里的征文中得过奖,这些表明电影给了他不少教益,也同时使他变得爱耽于幻想。 少年坐在简陋的椅子上,等待电影的开场,电影院因为年久失修,各种设施多已破旧,少年的屁股下面吱嘎作响,少年定格了一个角度,并保持坐姿。这使他很不舒坦,他就去换了一个位置,没想到旁边的人他熟悉,是同班的女同学,这名女同学早些时候还是他的同桌,她有一双睫毛长长的眼睛,左边的脸笑起来有个浅浅的酒窝。少年曾经很迷恋过她的笑靥。可是他的这位同桌似乎并不爱答理他。而是愿意跟另一个高个子的男同学在一块,后来在年级升班的时候,她向老师提出换桌,搬到那高个子男生边上了。对此少年一直耿耿于怀,觉得自己的自尊心被这个小丫头片子伤害了,以后他不再主动和她说话,心里也有点瞧不起对方,因为那个高个子男生的爸爸是镇长。长睫毛的女生不过是个俗气的攀附者罢了,虽然她有一张带酒窝的讨人喜欢的面孔。 电影院里的邂逅纯属偶然。少年和他的前同桌彼此点了点头,他们都有点尴尬。好在电影开始了,周围陷入了一片黑暗,只有前方的银幕上呈现出移动的画面,少年可以体会到邻座馨香如兰的气息,他不自觉地回首看了她一看,他的目光像鞭子般飞快地抽了回来。 在此后的估摸一个半小时中发生的一切,对整个电影院中的观众来说,不啻是一场惊魂灾难,而灾难的根源来自剧情。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对普通的中国观众而言,恐怖片的概念几乎等于零。而那一天,电影院里放映的正是一部香港的厉鬼片,这就是解放后首部在大陆公映的此类影片:《画皮》。 在阴森可怕的情节面前,剧场成了令人毛骨悚然的荒野,尖叫声在吱嘎作响的座椅的伴奏下此起彼伏。那名睫毛长长的女生事后回忆道,当时周遭的气氛异常紧张,是一种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的紧张,她不由自主地就抓住了少年的手臂,对她来说,她必须要抓住某种东西,那样才能减缓她的恐惧,她整个人都在发抖,而整个剧场也在四面楚歌声中瑟瑟发抖。 少年的手臂被旁边的女生死死抓住,他侧目看了一眼睫毛长长的女生,他的双腿麻木了好一会儿,他动了一下,并不是为了摆脱,他同样被害怕围绕着。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精神保护神,但他伪装出一副大无畏的姿态,他直了直腰,朝周围扫一眼,然后保持背部的平整。 终于,那部电影中最骇人的厉鬼画皮的镜头出现了,女鬼对着镜子,仔细地画着眉线和唇红。少年闭上了眼睛,而睫毛长长的女生突然一头扎进了他的怀中。少年的手掌按在女同学的脊梁上。他对此刻的遭遇显然手足无措,后来女同学缓缓离开了他的膝盖,他的手势却一动不动。随着女同学的移动而僵硬地凝固在那儿,这时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少年的手掌感知到了一个半圆的存在。的确,那是少女青春的Rx房。虽然少年接触到的只是它的边缘部分,却已使他心旌摇曳,那片薄薄衣料下的温暖的肌肤削弱了少年的恐惧。也化解了少年一直以来对这名女同学的反感,他的背挺得更直了。 可是银幕上的画面依然是恐怖的,虽然自始至终少年没有因为害怕而喊叫,但是他的内心确实在颤抖,他的掌心和头发上冒出细密的汗珠,他的表情呆板而无神。他不得不在特别吓人的地方闭上一会儿眼睛,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女同学的Rx房使他转移了一部分注意力。他甚至难以察觉地将手指往内探了一点。他心里明白女同学对此一定有所体察,然而她却没有丝毫的反应,她完全被恐惧控制住了,她已经没有力量完整地呼出一口气,更不必说使身体的姿势有所改动。她实际上需要有别人的肌肤与自己保持亲密。少年的手掌此刻成了她心理上的盾牌,使她不至于被阴森恐怖的场面所击倒。 电影终于结束了,观众们在敞开的灯光中陆续起立,那是一群面色难看的、像是从集中营释放出来的难民,他们带着压抑、痉挛的表情从安全门鱼贯而出。户外是昏沉一片。街道两侧只有几盏橘黄的路灯。难以想象那些惊弓之鸟是如何走回家去了。反正人流缓缓散尽,消失在浓得化不开的暮色中了。 少年和睫毛长长的女生顺路,他们走在河边的时候仍然贴得很近。女同学在分岔的丁字路口提出让少年送她一程。少年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站在那儿迟迟疑疑。他的女同学说,你先送我回去,回头我再让我爸爸送你回去。少年说,你说话当真。女同学点了点头,少年如释重负地说,那我们走吧。 他们就一起拐进了巷子,这段路比较长,沿途要经过他们就读的学校。离校门五六十米,有一截露出破绽的围墙,少年停下来朝围墙里边张望了一下,他看见教师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他就回头对女同学说,我陪你这么长路,你也陪我到学校去看一下吧。女同学说,为什么?少年说,不为什么,我就是想去看看。女同学说,我不想去。少年说,那我就不陪你了,你自己回去吧。女同学说,你怎么说话不算数,你刚才说好陪我回去的。少年说,我要进去了你看着办吧。 说着,少年就弯着腰,从那损坏的围墙缺口来到校园内,女同学也只好弓身跟了进来。 女同学走到少年边上,用手扯了扯少年的衣裳,问,你要干什么?少年回头朝她轻轻嘘了一下:轻点。他正蹑手蹑脚地靠近那扇亮着的窗户。 女同学贴着少年的耳朵问,你究竟要做什么?同时她的眼睛朝办公室内张望,但她没有看到什么。少年把头歪开,调节了一个角度,朝女同学摆摆手,再次示意她不要出声。 年轻的女教师独自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像往常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她都要用镊子将眉毛修齐,她的眉毛细细长长,衬托出她的脸廓更加流畅、优美,女教师的面前放着一面小小的方镜,她对着镜子专心致志地完成着她的功课,在镊子的帮助下,她将眉梢修饰得像一支小楷的笔锋一样尖细。忽然她的手腕剧烈地哆嗦了一下,她听到窗外响起了一声惨叫,她飞快地离开座位,奔过去将门打开,她看见了她的学生,那个有着一头软软的淡黄色头发的少年,仰面倒在窗下的水泥地上,他的身边是班里的一个女同学,抱着双臂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少年瞪大了眼睛,放大的瞳孔里充满恐惧。 年轻的女教师手中的镊子跌落在地上,她永远不会知道少年眼睛中看到的会是什么。 写于1996年9月22日 -2℃ 马德方从火锅店里走出来,李芹跟在他的后面,手里牵着他们流鼻涕的儿子噢噢。与结婚的时候相比,李芹的身材走样了不少,马德方倒是没有什么变化,又胖又矮,戴一副眼镜,走路不紧不慢的,甚至于叼香烟的样子也丝毫没变,嘴半边歪着,双肩有点拱,两只手斜插在裤兜里,每过二十秒,鼻孔里便会钻出两股白雾,像绳子似的,乱七八糟地缠绕在一起,渐渐漫漶成虚无。 到了分手的岔路口,噢噢哭了起来,这个小男孩已经五岁,初谙人世了,他知道爸爸马上要与他道别了,而下次见面将遥遥无期。噢噢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口齿不清地恳求马德方不要走。噢噢有点口吃症,但是智力发育得很好,他还有一个特异功能,可以把手掌逆向扳成直角,这个极限普通人看了都会心惊肉跳,可是他却可以没事似地,一下子就折过去了。 为了减少分手前的纠缠,李芹将噢噢抱了起来。小男孩显然知道母亲此举的意图,他的四肢开始乱甩乱蹬,还用手去抓李芹的头发,李芹把头朝旁边避过去,朝马德方点了点头,表示道别,马德方就急匆匆地上路了。 马德方走出去好长一段路,耳朵里仍然灌满儿子的哭声,他的眼泪兀自顺着面颊流了下来。突然,一个冷战从他皮肤上爬过,他低头一看,发现身上只穿着那条驼色的对襟毛衣,这是三十岁生日那天李芹送的礼物,他已穿了三年,由于质地较好,所以它仍然显得成色很新。然而它毕竟只是一条毛衣,根本不能在今天这样的天气御寒。马德方之所以才觉得冷,完全因为刚刚吃完热腾腾的火锅的缘故。他慌忙朝火锅店那边赶过去,心里念叨着放在座椅上的棉风衣不要被人顺手牵羊拿走,他的钱都在上衣口袋里放着呢。他一边心急火燎地跑着,一边骂自己掉了魂。可是李芹怎么也没有提醒他呢,还有噢噢,一向那么机灵,怎么也没发现爸爸少穿了外套呢?其实答案马德方心知肚明,一个被拆散的家庭临时相聚在一起,各怀心思,忽略一件衣服又有什么值得奇怪呢? 马德方来到了他落座时的地方,他担心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棉风衣早已不翼而飞。马德方在那儿站了很久,脑海里一片空白,终于,他还是回到大街上来。一辆计程车在不远处停着,似乎已经停了许久,它就像一只打盹的甲虫,熄灭了尾灯,没有再度启动的迹象。马德方看见司机推门而出,在他身边站定,他木知木觉地转身去看她,她正停在一个烟摊前买烟。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皮夹克,脖子里绕着一条绛红色的丝带,如果修饰一下,这个女人也许会有几分姿色,但是她的脸色很憔悴,皮肤几乎一点光泽也没有,这使得她失分很多,成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女人。 她买完烟,重新回到了计程车内,马德方走过去,轻轻敲击了几下车窗,她把玻璃摇下来,一股浓重的烟味随之逸出。叼着香烟的女司机问,你是要打的吗?马德方说,我的外套吃火锅时忘在店里了,人现在冷得不行,我想马上回家去。可是我身上已经没钱了,你看这只戒指能不能充抵车费呢。 女司机说,我不要你的戒指,你上来吧。 马德方说,我要去的地方很远,在郊区的县城呢。 女司机说,我不要你的戒指,但我可以送你。 马德方说,那不行,我还是另外找辆车吧。 女司机说,随你。就将玻璃重新摇起来了。 马德方往后退了两步,听到路过的一个长发女子说,姐姐,今天真的要把这两个人带回去吗?另一个同样长发飘飘的女子说,有什么问题么?马德方回头看她们,眼中只有两个身材修长的背影,马德方目送她们远去,在她们婀娜的走姿中,他又看见了若干年前李芹的模样。 但是寒冷,立刻使马德方回到了现实中来,他觉得身上的皮肤像一张海蜇飞快地展开,让他无法克制地打了一个寒战。 女司机再次摇下了车窗玻璃,对他说,你的戒指值多少钱? 马德方摇了摇头,他确实是不知道,戒指是李芹与他交换的结婚纪念物,他没有问过它的具体价值是多少,那样的话,不是太俗气了吗。 不过马德方还是随口报出一个价格,大概一千块钱吧。他说。 那就按一千块算,你上车吧,女司机说。 马德方说,你的意思是车费多出部分退给我现金吗? 女司机说,你觉得怎么样? 马德方说,我还能怎么样呢。 马德方拉开车门,浓郁的烟味呛了他一口,但同时空调也使他一下子感到了暖意,马德方冲着女司机笑了笑,说,你抽了这么多,够呛人的。 女司机从烟盖里取出一支烟,递过来说,来一支吧。 马德方没有拒绝,他觉得与这个女司机有点投缘,他与她似乎已经认识多年了,他将烟点燃,问道,你姓什么? 女司机看了他一眼,说,我姓何,人可何,你呢,怎么称呼? 马德方说,一匹马的马,叫我小马吧。 女司机说,马先生怎么会这么粗心呢,吃顿火锅会把外套给吃丢了。 马德方说,人倒霉,喝口冷水也会塞牙的。 女司机说,你要去的地方我不熟,出了市区,你得给我指一下路。 马德方说,那个没问题。 女司机发动了车子,两个人上路了,外面与车内温差很大,从窗玻璃上的雾气可以证明这一点。计程车不紧不慢地行驶在马路上,马德方又听到了儿子噢噢的哭声,他的眼泪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为了掩饰自己,他把头别了过去,抬起胳膊让衣袖将泪水吸干,他没有想到女司机已经体察到了,她让车速放缓下来,问到,你是在哭吗? 马德方像受到了什么惊吓,他否认道,没有,可能是香烟味道太重了,眼睛受不了。 女司机说,其实我看见你们三个人从火锅店走出来的,那个女的是你老婆吧,蛮漂亮的,还有那个小男孩,一定是你儿子了,你后来一个人走了回来,我就想到这一家子出问题了。 马德方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他说,其实一切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之所以难受,是因为我的儿子没有了,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 女司机把车子停靠在路边的一棵香樟树下,说,你现在一定觉得心里很闷,我下车去抽支烟,你干脆全哭出来吧,哭出来会好受很多。 女司机说着就离开了驾驶座,走到马路对面去了。 马德方没有大声哭泣,他只是把头仰在座位的靠垫上,让泪水默默地流,默默地流。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女司机回来了,她的眼圈红肿着,看得出她也刚刚哭过,她手里捧着两个热腾腾的烘山芋,递给马德方一个。他们慢慢地把手里的山芋皮揭开,扑鼻的香气立刻弥漫开来,马德方一边吃一边注视着身边的女司机,你好像也哭了? 女司机用脚踩住了油门,计程车缓缓向前驶出,一路无话,车内混合着烘山芋与香烟的气味。马德方看着外面,在某一个拐角,他看见了那两个长发飘飘的女子,他愣了一下,用手去擦了擦眼睛,再去辨认时,计程车已驶出了那个区域,他摇下窗子,把头掉出去回望,那两个女子还在,由于距离较远,马德方看不清她们的面目,他把身子缩了回来,摇上了玻璃窗。 看见了什么?女司机问。 没有什么。马德方说道。 你妻子很漂亮,你当时追她花了不少工夫吧?女司机问道。 马德方说,你一定觉得我配不上她吧,其实当时很多人都是这么说的,可是正因为这样,我才觉得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女司机说,你一定很爱她了? 马德方说,我追了她整整四年,结婚那天我都快高兴死了,在这之前我觉得她嫁给我是几乎不可能的。 女司机说,在她面前你怎么会这样自卑呢? 马德方说,其实回头想想,她也无非是因为她漂亮而已,结婚以后我才发现,她实际上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除了模样俏一点之外,说不出有什么别的好。 女司机说,你就慢慢不喜欢她了? 马德方说,不,虽然她很普通,可我也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我当时在县城的轴承厂当钳工,她在食堂里当收票员,我们都是最底层的老百姓,学历都不高,对生活也没有特别的期待,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平平淡淡,生老病死,我对这种不好不坏的日子还是很满足的。 女司机说,那么你们后来的生活一定出现了变化。 马德方说,在我追求我妻子的过程中,厂里还有另外几个小伙子也在追求她。其中有一个叫季庆勇的人,是同我一个车间的电焊工,这个人后来去了日本,但是始终没有和我妻子断过联系。但是这件事我一直蒙在鼓里,所以有一天她突然提出要去日本,我一下子傻住了。 女司机说,这时候你们的儿子已经出生了吧。 马德方说,我儿子三岁那年她去了日本,她一去,我就知道她再也不会回来了,但是我没有想到她今天把我的儿子也带走了。 女司机说,那你肯定是不肯的,这中间必然有一场官司吧。 马德方说,她专程从日本回来,索要儿子的抚养权,我自然不会答应,后来她就去了法庭,官司打了一个多月,最后她赢了。 女司机说,怎么会是这个结果呢? 马德方说,她去了日本以后不久就写信向我提出了离婚,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就答应了。手续办得很快,消息也传得很快,厂里的人马上都知道了,闲言碎语也随之而来,都说我是不自量力,找一个美人做老婆,结果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我受不了那些话,把心一横,辞职干起了个体,可是我运气不好,生意没做起来,本钱却赔得差不多了。这个时候她从日本回来了,知道了我的处境,她提出给我一笔钱,当然前提条件是把儿子给她,我怎么会同意呢,但是法院还是把儿子判给了她,理由是我现在不具备抚养儿子的能力。 女司机说,我没有猜错的话,今天晚上在火锅店里是你们最后的晚餐了。 马德方说,明天我的儿子就要和她一起去日本了,我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到他,父子一场,我总得为他饯行吧。 马德方说着,终于大声哭了出来,儿子,我的儿子,爸爸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你长大了,不会把爸爸忘得一干二净吧,你总该记住爸爸点什么吧! 女司机使计程车保持匀速前进,她一声不吭地看着远方,仿佛在凝神聆听着什么。她没有给马德方一句劝慰,因为此刻任何的言语都属多余,她耐心地等待着,一直到马德方不再哭泣,她轻轻地叹息了一声,问,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呢? 马德方摇了摇头,他真的不知道将来会是什么样子,他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女司机说,马上就要出市区了,你来指一下路吧。 马德方说,我们先上高速公路吧,然后往中央岔道左拐一直开下去。 女司机说,我要先加些油,油箱里的油已经不多了。 计程车又开出去一段路,路边出现了一个加油站。女司机将车子开了进去,然后下车去开单。马德方看见驾驶台上放着香烟和打火机,他拿出一支烟点燃,吸着,一阵巨大的晕眩向他袭来,他感到累极了,好像要睡过去了。 一直到有人在外面拍窗户,他才苏醒过来。那个人在外面大声说着什么,马德方听不清楚,他将玻璃摇下来,才知道自己所在的这辆计程车已经停了半个多小时,而那个女司机买完油票后就消失了。 马德方慌忙下了车,他四处去找女司机,很快地在加油站围墙脚下找到了她,她正扶着墙壁。她看见马德方走过来,直起了腰,缓步走来,马德方问道,你怎么了?女司机摆了摆手,说,没什么,有点恶心,吐出来好多了。 借着月光,马德方看见女司机方才离开的地方被吐得一塌糊涂,他扶住了她,回到了计程车内,女司机混浊地喘着气。过了片刻,她好像摆脱了不适,将车开到加油机旁,下车去了。 马德方也从另一扇门下了车,配合加油工给车子加油,一切完毕,两人重新回到车内,计程车驶出了加油站。 马德方说,你怎么会吐得那么厉害呢? 女司机说,我怀孕了,妊娠反应得比较厉害。 马德方说,那你怎么还出来开车呢?这有多危险。 女司机说,恶心也不是经常有的,不是特别影响开车。我这辆车是买下来的,当时借了点钱,所以暂时也没打算要孩子。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还是有了。 计程车驶上了高速公路,两旁的风景快速向后退去,大约过去了一刻钟,计程车突然停在了道边,马德方忙回头去看女司机,她泪流满面,把头搁在方向盘上,轻声地说,对不起,我开不了了。 马德方问道,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女司机哽咽着说,其实我比你更惨,你的生活是慢慢被毁掉的,而我,一直到今天中午以前还活在幸福里,可是一下子,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了。 看着泣不成声的女司机,马德方不自觉地伸出手去,他握住一块毛巾,那是女司机挂在仪表屏上的,他说,擦一下吧。 女司机没有来接,她将头埋在臂肘之间,哭声渐渐微弱下去,就像一个雕塑静止不动,保持着那个姿势。 一辆牵引车神不知鬼不觉地驶到计程车边上,下来了两个穿工装的男人,他们做着手势,意图让车上的人下来与他们配合,马德方叫了一声,何小姐,我们快点离开这里吧,别人以为这辆车抛锚了。 女司机把头抬了起来,但随即又恢复了原来的姿势,她嘟囔了一句,让他们拖吧,我想休息一会儿。 马德方只好下车去向那两个工人解释,他临时撒谎说,我们的车子没有发生故障,是驾驶员胃病犯了,待一会儿缓过来就会离开的。 两个工人面面相觑,他们显然感到有点为难,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是十分危险的,可在这种情况下把车拉走似乎也有点不妥。他们商量了一下,从牵引车上拿了两盏信号灯下来,在计程车前后各放了一个,然后就离开了。 马德方拉开车门,看见女司机已经摆正了坐姿,见他上来,她朝他点了点头,苦涩的笑容中带着些许歉意,我们还是走吧。她说,随后启动了引擎,让计程车开起来。 给我点一支烟吧。女司机对马德方说。 马德方按她说的将烟点燃,放在她的唇间。她吸了两口让烟吊在嘴唇上,似乎是自言自语地说,县城里有打胎的吗? 马德方吃了一惊,问道,你在说什么? 女司机说,我准备把肚子里的东西搞掉。 马德方问道,只能这样吗? 女司机说,当一个女人知道她所爱的男人心里根本没有她的时候,她又有什么必要再为他生下孩子呢? 马德方说,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觉得那是两码事,你想想,我现在对我的前妻充满了怨恨,可对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儿子,我还是那么喜欢,小孩他是无辜的呀。 女司机把车窗摇下一点,冷风钻了进来,她把头朝外探了探,将香烟吐掉,然后她又摇上了窗玻璃,说,我承认把孩子养下来以后,我也会喜欢他的,可是同时他也会给我带来伤心的回忆,只有彻底的遗忘,不留痕迹,才是解除痛苦的唯一办法。 马德方注视着女司机,问道,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女司机说,你指什么? 马德方说,你和你的丈夫…… 女司机凄冷地笑了一下,叹息道,不可能。 马德方说,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使你会一下子变得如此绝望。 女司机说,你是品尝过被人背叛的滋味的,当你全身心爱着一个人,而那个人早已移情别恋,而且心中一丝一毫都没有你,那种被遗弃的感觉谁能经受得起呢? 马德方说,如果你的丈夫在背叛你,难道你事先一点预感都没有吗? 女司机说,没有,一点都没有,他掩饰得非常之好,在我看见那份遗书以前,我还天真地以为他是爱我的,因为你要知道,我们真的可以称得上相敬如宾,连拌嘴的时候都很少有的。 马德方说,你丈夫怎么会留下遗书呢?他应该年龄不大吧,难道是得了不治之症? 女司机说,他年龄是不大,也没得什么不治之症,他不过是遇上了一个被避免的空难。他是一家纺织品公司的采购员,昨天从南方飞回来时,中途飞机出现了故障,由于无法解除危险,乘务员就让每个乘客都写下了遗言,然后装进了铁匣子,但是不久,飞机恢复了正常,安全降落了。我是今天中午看到那张纸的。当时正巧有一个乘客就在我家附近下车,我就顺便回家去吃午饭,航空公司派人专程把包送来的,因为他去了单位,我就代签下来了。遗言被装在信封里,封口被粘住了,但是我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想看一下他在那个时刻究竟写了些什么。你要知道,在那种状态中写出来的东西绝对是最真实的,但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留下的是这样的话,除了婚姻共同财产外,他愿把属于他的财产和空难保险金送给一个叫李湘湘的女人。 马德方问道,你过去知道李湘湘这个人吗? 女司机说,我认识她的,他们是同一个科室的同事,她是一个寡妇,丈夫是去年生病死的。这个狐狸精,过去还到我家来吃过饭呢。 马德方问道,那时你没发现她与你丈夫之间有什么异样吗? 女司机说,那回她是和他们科室的很多人一起来的,我一直在厨房里忙,也没对她多加留意,后来我去过他们单位几次,才算和她有点熟了。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计程车已经驶出了高速公路,在岔路口的左侧拐弯往前开去。 马德方说,其实你和我都是被生活抛弃的人呵。 女司机说,我看完那张纸,我知道这个家再也不能待了,我驾着车在市区里面闲逛,庆幸的是没有撞着别人,后来我实在支持不住了,就把车停了下来,后来我就看见了你。 马德方说,也许你觉得我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吧。 女司机说,你是说我们是同类吗?也算吧,同是天涯沦落人。 马德方说,我是无家可归,你是有家难归。 女司机说,你说对了一半,我是有家难归,可你怎么是无家可归呢? 马德方说,一间没有亲情的房子还能称为家么? 女司机说,还要继续往前开吗? 马德方愣了一下,看了一眼女司机,说,天气这么冷,屋里又没有暖气,我回去干什么呢?但是,我也不能老待在车子里面呀。 女司机说,如果你愿意,就到后座上去休息吧。 马德方摇了摇头,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对女司机说,你把车子调过来,一直往东南方向开。 女司机放慢了车速,把车调了头,照着马德方的指引往东南方向开去,那是一条僻静的小路,依稀的路灯凌乱而寂寞,乡村的狗吠由远而近,远处的景致亦假亦真,马德方把头往后靠去,仿佛进入了梦乡。 计程车不紧不慢地开着,女司机终于看见了此路的终点,那是一条不知名的河流。她迟疑了一下,朝马德方看了一眼,他好像真的睡熟了,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神情却显得十分安详。女司机似乎笑了一下,那一刻,她的目光显得神秘而迷茫,她没有让计程车停下来。 写于1999年8月21日 孟加拉虎 1 father,father,小雄说,爸爸,在叫你呢。 常景没有回头,轻轻嘀咕了一声,谁是法舍,谁知道你在叫谁。 小雄说,father就是爸爸,爸爸就是father,老师就是这样教我的。 常景停下手里的筷子,说,好,你会放洋屁了。 小雄说,爸爸你别不高兴,其实我今天什么都没看见。 常景重新埋下头看报,泪花一下子在眼圈里打起转来,最后他吸了吸鼻子,走到卫生间里去,他没忘记反手上了销子。 小雄靠在卫生间的门框上说,爸爸,你说人活着有意思吗? 常景听了这句话,心别地跳了一下,这句话从一个小男孩口中说出来,确实出人意料。还未等常景回答,小雄自己公布了答案,反正我觉得没啥意思,我觉得自己还不如一只在天上飞的鸟呢。 常景说,小雄,你是不是觉得爸爸活得有点儿窝囊。 可是门外没有响动,常景用凉水浇了把脸,走出来,看见小雄已回到了外间,正在用遥控板切换电视机的画面,在一个动画片的频道上,小雄把它确定了下来。 小雄把头转过来,问道,爸爸,刚才你好像在问我个事? 常景把手在衣摆上擦了擦,说,没有,我没有说什么。 小雄把头调了回去,继续看他的电视,过了一会儿,常景终于又按捺不住问,小雄,你觉没觉得爸爸窝囊? 小雄没正面回答,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忘了告诉你,我今天揍了李朝一顿。 常景吃惊地问,你是说李大兵的儿子,为什么? 小雄漫不经心地说,爸爸,我刚才骗你呢,其实白天我都看见了,李大兵再这样对待你,我就每天揍他儿子一顿。 常景看着儿子,无言以对。 小雄又说,爸爸,其实我揍李朝还有一个理由,他说我们家欠他们家一条人命,我非把他揍扁不可。 常景一下子愣住了,就像有一根棍子将他打闷了,但是他立刻把惊愕掩饰掉了,他说,小孩说着玩的,别当真。 隔了两分钟,常景又说,爸爸去买盒烟,待会儿妈妈回来,你们先吃饭吧。 常景这句话有一个明显的破绽,他家楼下对面不远就有一个烟杂店,单纯买烟的话来回不过五六分钟的事,常景话里所需要的时间显然不止这些。但是小雄此刻已经被动画片吸引住了,他没觉得常景的话有什么问题,他用鼻腔应了一下,眼睛一动不动地盯在电视机的荧屏上。 常景走在动物园新村的小马路上,他在烟杂店买了盒烟,但是他没有折回去,而是拐了个弯,朝东南方向的一幢楼走去。 动物园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创建的这个新村最早只有两幢楼,当时是一项照顾职工及其家庭的福利,后来随着动物园的几次扩建和职工的增加,又添了五幢楼,到了90年代初期,这块区域被辟为新的大型居住区,周遭建了很多商品房,渐渐把原来的七幢楼吞没了,小区也正式定名为“怡华新村”。但是约定俗成的老称呼却并未就此消失,“动物园新村”仍旧广泛出现在人们的口头传播中,沿线的几条公交线路站牌上也保留着这个站名,连售票员介绍站点时也没有改口。 常景很快来到了那幢楼下,点燃一支烟,吸了两口就把它扔掉了,接着他就上了楼,在303室门外停下了脚步,他没有立刻敲门,他在考虑第一句话该怎么说。 可是他想了想,觉得什么都没有比单刀直入更好。 于是他清了清喉咙,好像运了一口气,大声喊道,李大兵,你给我出来。 他看见门打开了一条缝,他要找的人从缝隙间探出了头。这个刹那,常景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这么多年来,他从未冒犯过这个比自己矮上半截的小个子男人。虽然,动物园里的每个人都知道李大兵把他当成了死对头,一有机会就向他发难。特别是几年前李大兵当上园领导后,硬是把常景从人事部里拽了出来,发配到虎山去当了个驯虎员,但是常景却一直忍受着,让人都觉得他是个孬种,空有一副高大的身胚。但是此刻,常景终于爆发了,他可以在众人面前当一个孬种,但不能在儿子心中当一个孬种,他厉声断喝的时候,心抽搐了一下,他面色狰狞地望着嘴边黏着米饭的李大兵说,你今天得把话给我说清楚,谁欠你们家人命啦? 李大兵的老婆陈翠萍和儿子李朝也在这时探出头来,她看着怒目圆瞪的常景愣了一下,拉着李朝把脖子缩了回去。 常景说,这些年来你处处和我作对,我没答理,但你别以为我怕你,你不想一想,我连老虎都不怕,还会怕人? 常景的意思是说他在内心中对李大兵根本没当一回事,他之所以作出一副委曲求全的样子与畏惧并无关系。 李大兵清了一下喉咙,说,常景你有什么事可以明天到单位再解决,现在我正在吃晚饭。 常景说,你既然这样说,那只有对不起了。 李大兵还未来得及搭腔就感到脸像南瓜一样破开了,他用手去摸了摸,手掌上都是鼻血,而几乎同时在地上响起的碎裂声则告诉他眼镜也摔坏了。 非常短促的僵持之间,李朝忽然像一只跳蚤一样从门缝里蹦到了常景的左腿上,张开嘴巴咬了他一口。常景的口形微微滑动了一下,然后他就不慌不忙地抖了抖下肢,让小男孩像一片叶子般飘落下来。 李大兵的老婆陈翠萍终于出场了,她把儿子抱起来,说,常景,你怎么可以打人呢? 陈翠萍双唇微启,似乎要辩白,不过她还是把要说的话咽了下去,抱着儿子摔门而入。 然而李朝那未曾发育的尖细声音却响了起来,你是个杀人犯,你们家欠我们家一条人命。 常景冷笑道,现在你亲耳听到了,你把话给我说清楚。 李大兵捂着鼻子说,我们做大人的可没教过李朝这种话,他从别的地方听来的,你要知道那件事新村里很多人都知道的,保不准谁乱嚼舌头。 常景说,我看乱嚼舌头的就是你,那件事知道的人是不少,可没人会说我们常家欠你们李家一条人命,这话是能随便说的吗? 此刻,楼梯与走廊上已聚集了不少人,都是动物园的职工或家属,可是没有人上来规劝,只是保持一定的距离看着常李两人。 李大兵说,你要那么说我也没办法,没想到你常景还动手打人了,如果你真是一条好汉,你就把我打死。 常景说,我不必将你打死,否则我不就欠你们家两条人命了吗? 李大兵朝楼梯口望去,在那些熟悉的脸孔中扫描了一遍,他冲着一个穿绿色卡其布夹克的中年男子指了一指,然后大声说,吴贵龙,你这个保卫科副科长怎么在一边袖手旁观呢? 吴贵龙从众人中走了出来,表情中带着尴尬,他对李大兵说,李副书记,这件事我还真难插手,你看,你们一个是园领导,一个是普通职工,我这胳膊肘往哪拐都不好,所以依我看最好去派出所解决。 李大兵说,别的不说,他打人你总看到了吧,就凭这一条,他们保卫科就该管。 吴贵龙说,还是去派出所吧,我们出面群众会说话的。 李大兵说,那你去打电话,快点。 吴贵龙凑到李大兵身边,咬了一句耳朵。 李大兵白了吴贵龙一眼说,你这人花样怎么这样多?接着,他就冲着家里叫道,陈翠萍,你给派出所挂个电话,就说有人在行凶。 2 小雄坐在饭桌前等得有点不耐烦了,他的肚子开始“咕咕咕”地叫起来,他忍不住用手去抓了一块走油肉,放进嘴里嚼着。这时候仝菊回来了。她是动物园里的兽医,和李大兵的老婆陈翠萍一样,是农学院毕业后分配来的,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她应该和常景一起下班,但是今天她在给一头羚羊做小手术,就晚了一些。 仝菊没看见常景在家有点奇怪,她对小雄说,哎,你爸呢? 小雄慌忙把那块肉咽下去,摇摇头说,他说去买盒烟的,都过了半个小时了,还没回来,不知道上哪儿去了。 仝菊说,你饿了吧,你先吃吧,别忘了给他留几块肉。 小雄答应着,跑去盛饭了。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说,爸爸出门的时候让我们别等他,如果你回来了就先吃饭。 仝菊说,那他肯定不是买烟去了,他能上哪儿呢? 小雄说,肯定又去搓麻将了。 仝菊说,那不会,他还没吃晚饭呢,再说他有那心也没那个胆。 小雄说,妈妈,为什么你老是对爸爸那么凶,我爸爸力气可比你大多了。 仝菊说,他力气大有什么用,他还能动我一指头怎么的,别看他在老虎面前吆五喝六的,见了我,他就是一帖药。 小雄说,妈妈比老虎还厉害。 仝菊说,那当然,吃你的饭吧。 说着,仝菊把外衣脱了,也盛了一碗饭过来,母子两个边吃边等,用餐的进度比平常要慢一些,仝菊中途还两次放下了筷子,把头探出去看正在上楼的人,她的火气慢慢上来了,如果此刻常景回家,必然会被她骂个狗血喷头。然而一直到晚餐结束,常景的人影儿还是没有出现,最后仝菊就把房门锁上了。 因为生气的缘故,仝菊连碗筷都没收拾就早早地和小雄先去睡了,被窝里小雄对仝菊说,妈妈,我知道爸爸去哪儿了。 仝菊问道,你说,他去哪儿了? 小雄说,我猜他去找李大兵打架了。 仝菊说,我不相信,他最怕的就是李大兵,送给他一个胆他也不敢去找李大兵打架。 小雄说,你不能这样说爸爸,老虎在我爸爸跟前都服服帖帖的,他李大兵算什么。 仝菊说,老虎是畜生,他李大兵可比老虎难对付多了。 小雄说,反正信不信由你,我觉得爸爸今天会把李大兵饱揍一顿,就像我白天揍李朝一样。 仝菊说,听你这么一说,像是出了什么事,你给我起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说着,仝菊就把小雄从被子里面给揪了出来,小雄抱着膝盖咯咯笑着说,你干吗呀? 仝菊阴着脸问道,搞什么鬼,你爸为什么要找李大兵打架? 小雄说,可能是我下午那句话激的吧。 仝菊问道,你说什么了,逼得他非要去打架? 小雄说,其实我什么都没说,我想起来了,我是想说一句话的,可我没说,我就用鼻子哼了一下,就掉头走了。 仝菊说,你居然敢用鼻子哼你爸爸了,你才几岁呀,就敢用鼻子哼你爸爸了,还有,你居然会打架了,说说,李朝是怎么招惹你的? 小雄说,李朝没有招惹我,可是他爸爸招我了。中午放学的时候,我去动物园找爸爸拿饭票,可找了一圈都没找着,后来撞见了猴山的陈卷毛,他说爸爸在行政大楼呢。我就去那儿找,爸爸真的在,站在那个该死的李大兵桌子对面,李大兵样子阴阳怪气的,隔着玻璃听不清他说什么,反正不是什么好话,爸爸就那么傻站着,那情形就像一只老鼠在训一只猫,后来爸爸看见我了,我哼了一鼻子就扭头撒开腿跑了。下午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就去找李朝报仇了。 仝菊听完,用嘲讽的口气说,你真是越来越有出息了,开始插手大人的事了。 小雄说,你不会让我跪搓板吧。 仝菊脸色铁青着坐在床上。小雄看了妈妈一眼,爬了起来,把衣服套上,到外屋找来搓板,把膝盖放上去。 这边,仝菊站了起来,从小雄身边绕过去,一言不发地出了门。 3 小雄在搓衣板上跪了一会儿,发现门外再无动静,他就站了起来,把门关上,下楼来到新村的小路上。 小雄一路小跑,没过多久,他就看见了妈妈的背影,她果然正朝李大兵家的方向去。小雄有点后悔,他本来不愿让妈妈知道爸爸的去向,所以他吃饭的时候一直忍着没说,可是爸爸迟迟未归,他就有点担心了,他一担心就把什么都说了。 小雄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激将法对爸爸那么起作用,但是在内心中,他对爸爸的反应很满意,也对自己的小小谋略感到满意。因为他并未听到李朝说常家欠李家人命之类的话,这种说法其实在动物园里流传已久,小雄早就知道了。他之所以今天要搬弄这个是非,不过是想让爸爸知道,李家两代人都在向我们挑衅,而他作为儿子已经用拳头捍卫了常家的尊严,作为父亲,也应该起到表率的作用。 小雄猫手猫脚地跟在妈妈后面,保持着十步之遥,大概再走了三四分钟就到李大兵家了,对面吵吵闹闹地来了好些人,小雄躲到了路灯的一侧,他看见妈妈一步跨入了昏暗的人群中,他听到了爸爸的声音,然后是妈妈与人争执的声音。 为什么抓我男人,你们放开他。 听到这句话,小雄从阴影中闪了出来,他看见渐渐走近的人群中有两个穿制服的警察,走在警察中间的是爸爸,在另一个方位,是李大兵一家三口。小雄觉得迎面挡在路中间的妈妈像一个绿林女杰,她双手叉着腰,要从警察手里救出丈夫。 然而她的飒爽英姿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警察并未与她答腔,而是歪了歪肩膀从她身旁过去了。 这时候,少年小雄的英雄油然而生,他变成了一只小小的拦路虎,像仝菊一样,双手叉着腰,运足了丹田之气,来了一句,李朝,快让你爸爸放了我爸爸。 说着,他像离弦的箭,在大伙愣神的时候,已经冲进了众人间,一把将李朝的手腕擒住,把他拖到了数米之外的一个灯柱下面。 你们如果不放了我爸爸,我就把他的头打破。 路灯下,小雄斩钉截铁地发出最后通牒,他的左手臂卡住了比他矮半个头的李朝,右手拿着半块沾着泥巴的红砖。 小雄的架势有模有样,让人觉得稍作迟疑他就会手起砖落,他的恫吓起到了作用。 两个警察朝他走来,以引诱的方式劝说道,小朋友,千万别砸。我们没抓你爸爸,我们是找他谈谈话。 那也不行,我要他现在就回家。小雄说。 但实际上,小雄并不会真的把砖头砸在李朝头上,他知道,如果那样做,他就救不了爸爸了,只有在后果没有发生的时候,威胁才是有效的,一旦砖头落了下来,他手上也就不再有牌了。 小雄与警察对峙着,小男孩李朝因为害怕而大哭一气,除了当事人,看客们都自动地撤到了两边看好戏如何收场。 李大兵在两分钟之后讨饶了,他对警察说,两位我看这样吧,我们两家的事还是自己解决吧,你们看行不行? 警察甲乙对视了一下,默契地点了点头,看样子他们也不想管这种邻里纠纷,事情就这样解决了,小雄扔掉了手里的红砖,将李朝推了个趔趄,然后跑过来和爸爸妈妈一起回家了。 4 动物园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它的主角是动物,然后才是人。在一个地方,当动物的数量超过人时,人肯定是孤独的,小道消息在动物园里就像传染病,大家都想找一点谈资打发寂寞。所以常李两家发生的事第二天就传开了,大家普遍反映是小雄不简单,遇到常景都说上一句,你儿子真行!常景当然觉得很中听,嘴里却说,小孩子闹呢。 小雄很快也听到了这些话,他有些得意,心里又有了新的主意。过了几天,他设了一个圈套把李朝埋在了学校的沙坑里。 那个沙坑是用来跳远的,那日放学的时候,小雄等在李朝那个班门口不远的地方,李朝出来后,他走上前去,做出一副要和好的模样,给了李朝一个细钢筋做的弹弓,然后用真诚的语调做了道歉,两个小学生就找了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坐了下来,开始促膝长谈。 可是小雄并非真的想和李朝聊天,他在等天黑下来。 后来月亮终于出来了,小雄就露出了狰狞的表情,从书包里拿出预先准备好的绳子,用武力把李朝捆成了一只粽子,起先李朝还大叫了几声,可是在小雄的恐吓下,小男孩噤了声。 小雄后来就把李朝埋在了沙坑里,只让他露出脖子以上的一部分。李朝说,我胸闷,我难受死了。 小雄说,你这是活该,谁让你那么贪心,你以为我真的会送给你弹弓吗,你这个笨蛋。说着,他晃了晃重新回到手中的那个细钢筋做的弹弓。 李朝说,求求你放了我吧。 小雄说,放了你可以,但你得回答我问题。 李朝说,哦。 小雄说,你听说过我们家欠你们家一条人命的话吗? 李朝说,嗯。 小雄问,你听谁说的,是不是你爸爸? 李朝说,是听动物园里的人说的。 小雄问,谁? 李朝说,我记不清。 小雄问,他们都是怎么说的? 李朝说,我真的难受死了,你拿掉一点沙子吧。 小雄看了李朝一眼,从他的小脸上看得出他憋得很难受,小雄就用脚从李朝胸前踢开了一些沙子,说,现在你说,别漏了什么。 李朝说,他们说我爸爸本来是双胞胎,有一个弟弟,后来让动物园的老虎给吃了。当时就你爸爸一个人在现场,我爸爸到树林里小便去了,可就小便这个工夫,我二叔掉到虎山的河里去了,等我爸爸奔过来眼睁睁地就看着弟弟给老虎叼到洞里去了。大家都说我二叔是你爸爸不小心挤下去的,就说你们家欠了我们家一条人命。 小雄说,你相信这件事吗? 李朝说,我不知道,那时还没我呢。 小雄显然对李朝的话还算满意,他把李朝从沙子里刨了出来,然后把自己挂到了旁边的一个高低杠上,对李朝说,现在我告诉你,我爸爸和你二叔的死没有关系,他们三个人在动物园玩的时候,还有一个人也在场,就是你妈妈,她亲眼看见你二叔在护栏上爬着玩的时候一下子不见了,她当时就吓傻了。 李朝说,那时也没有你,你怎么知道的,好像那会儿你在场似的。 小雄说,我是听我爸爸说的,我爸爸恨你妈妈,因为她明明看见了,却从来不出来作证。 李朝说,你说这些干吗? 小雄说,我就想告诉你,你二叔的死和我们家没有关系,他是自己倒霉摔下去的,我们家没欠你们家人命,我们家什么都不欠你们家的,我要你记住的就是这一点。还有,别忘了吃了你二叔的那只虎叫孟加拉虎,孟加拉虎知道吗?就是我爸爸养的那种虎。今天的事你如果敢告诉你爸爸妈妈,我就让它把你给吃了。 5 小雄给李朝松完绑之后就回家了,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的祸闯大了。李朝当天晚上就发病了,高烧不退,恍恍惚惚,口中不停地惊叫,小雄别吃我,小雄别吃我。大人问他话,他眼神直呆呆的,像是被鬼魂控制住了。 李大兵和陈翠萍夫妇找上门来兴师问罪的时候,两个人的眼睛都哭肿了,因为医生说,李朝这小孩很可能就此坏掉了。什么是坏掉了,就是变成傻子了,对父母来说,就是白养了。 到这种时候,吵架是根本不解决问题的,在几次三番的打打闹闹之后,双方终于坐下来谈判了。 在这个过程中,小雄没少挨揍,有一次,急了眼的常景甚至把鞋底板也打断了。谈判的结果是,陈翠萍暂不再工作,陪李朝去外地找专家看病,误工费和医疗费先由常家拿出两万,如果不够,则补至五万元。 假若出现李朝无法治愈的情况,常家则另外一次性赔款十万元,作为李朝以后的生活费。 达成协议的当晚,小雄的屁股再次被常景的鞋底板打得皮开肉绽,小雄撕心裂肺的叫声似乎把动物园新村的每个角落都塞满了。但这顿揍并不过分,因为它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常景和仝菊将在动物园里白干十年。 故事在这里有了一个转折,一个虽然出人预料但也在情理之中的转折。半个月后,常景一家三口从动物园新村里搬走了。失踪前他们偷偷出售了自己的房子和一切不便随身携带的东西,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儿,这也是他们希望的结果。 6 李大兵给在外地的陈翠萍打了电话,通报了常家三口逃跑的消息,顺便问了下儿子治疗的情况。陈翠萍告诉他,李朝的病情已经控制住了,会不会留下后遗症还不知道,另外她对常家的这种行为无话可说。然后她就挂下了电话。 陈翠萍坐在椅子上,她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快速地,湍急地,像有一只舟楫一样把她带入陈年旧事中去了。 陈翠萍看见一个清秀的女大学生躺在动物园深处的林荫里,她的身边,是沙沙的树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动物的喘息,一个高大的青年忘情地注视着她,慢慢地俯下身来,她害羞地笑了,阖上了眼睛。 但是五分钟后,她后悔了,她哭了,青年安慰着她,说了很多很多话,最后他们离开了,回到了动物园的小径上。很快,有一个矮个子的年轻人向他们走来,他已找了他们很久,但是他仍然来晚一步。这晚来的一步,意味深长。 写于200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