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红楼梦中人》 绪引 题张爱玲 扫眉才子女相如,梦里红楼景色殊。 早辨名貂联狗尾,渐疑顰黛幻仙姝。 云垂海立惊真本,鲥骨棠香恨佚书。 夺取狱神五六稿,鸿濛重启复还初。 我想写写张爱玲。 我写她,不是写她这个人,比如说生平传记,创作品位,等等。我没有资格写这些;我是想写她的“红学”特色与文学眼光,审美天赋。 我与她并世同时,而无文缘字契,她生前我毫无想要了解她的意愿,她逝后我才后悔未能早些研求她的“红学”见解。我有什么资格来写她?真是不自揣量,斗胆妄作。 但我忽萌此念,也不是全无夙因,只凭漫兴。我是才华智慧的崇拜者,尤其是倾倒于曹雪芹所说的“正邪两赋而来”之人,“其聪明灵秀之气,在万万人之上”的才男才女。可是这样的人,平生所历不是“不多”,而是极罕。这使我常以为恨事。后来,终于自言自语:若论真才女,张爱玲其庶几乎?未见第二堪与比肩者也。 这就是我想写写她的夙因。 她的生平,知人论世,有她令弟所作《我的姊姊张爱玲》,无庸更作“隔壁”的局外之谈——也非我的兴趣之所在。我所要写的,限于“红学”这一个面。 我对张爱玲其人,一无所知。这是因为我喜欢古代名著,只看那么多名著已然看不尽,哪儿有时间精力来注目于一位当代作家,何况她早已流寓海外,更无任何沟通联系的因缘机会——这样说,还不对,该说是我根本没有想要了解她的念头和愿望。直到1987年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做客,撰写《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一书时,女儿代为跑到图书馆去借,她看到了张爱玲的,翻看了一下,觉得有些价值,就一并借了来。我方知她也是一位研“红”的作家。 但是,说来难以置信,直到是年的秋天,离美回国之前,我并未认真看它一下,而临收拾行装时,就将它还与图书馆了。 就是说,我对她的“红学”缘分可谓极浅极薄,书已放在案边多时了,竟不一观,这连“失之交臂”也不能相提并论——也许用个“宝山空入”徒手而归的典故,倒还稍觉恰切吧? 也许会有提问者:为何竟不一观?其原因有二: 第一,我一看这个书名就感到十分讨人憎嫌:什么“魇”?把雪芹的这么一部宝书竟然安装上如此一个丑恶的字眼,引起我们什么样的情绪?极不喜欢,就从这儿也不大想打开书看上几眼。 第二,后来勉强取在手中粗览其目录内容时,知道主要是一部版本研究,而那时我正忙于撰稿的主题,恰好与版本的“纠缠”问题离得最远;我不想分散精神力量——假若一看她的版本论点,还不知要引动多大的“争论”麻烦,又加上我翻到一页上,忽见她对拙著《红楼梦新证》加以“大杂烩”的评语,觉得这个人可有点儿狂气太甚,拙著是第一个提出脂砚斋评三真本这一命题并做出初步研论的拓荒者,“大杂烩”应如何成为“小纯碟”?还闹不清她的高见……,于是就合上书,心说等以后有机缘再决此案吧。 那么,质问者会诘难了:既如此,为什么又要写写人家的“红学”呢? 其实这个答案不难: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岁月推迁,机缘凑泊——从1987年到如今已是17年过去了,人对事情的看法想法都会循时而变,异境乃迁,可以与往昔有所不同,这又何足奇怪耶? 我现今对她非常敬佩,认为她是“红学史”上一大怪杰,常流难以企及。写写她,十分必要,有利于学术的发展迈进。 她给自著小说所绘人物像,充分流露出一种英俊之气,是我所仅见的画像高手,令我折服。可见她绝非一个作家之名义所能“框”住,她若从事任何一门艺术创作,都会是第一流的大家,对此我是深信而赞口不已的。 她生于1920年,小我两岁。同代之人,未能晤谈,平生一大憾事,也很愧怍——我在海外时应该寻求联系之方,以求教益,或能消减误解而增进契合。 清皇族宗室永忠吊雪芹有云:“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我借来改动数字云:“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叹张君。” 几回掩卷叹张君,红学着堪树一军。 巨眼燃犀貂狗判,敻乎绝异俗钗裙。 时甲申仲春,玉兰已开桃花待绽。 第一篇 人杰地灵的丰润 张爱玲原籍河北丰润人。 丰润是作者曹雪芹的祖居地,曹家明初由南迁北,落户京东即在此。 我要谈的主题是张爱玲与,一下笔就发现人杰地灵的绾合点落在丰润。于是,把丰润这块地方略为讲说几句,有其必要——好像冥冥之中有一种神奇的文化因缘早已缔结于曹、张之间了。 丰润有遐迩皆知的“四大姓”:曹、陈、谷、鲁。但四家之外还有别的大姓,张家即是其一。 曹家和张家,是老表亲。例如雪芹之令祖父曹寅称丰润的族兄为“冲谷四兄”者(曹鋡),就留下了诗句题赠表兄弟张见阳,而张见阳正是《楝亭夜话图》的主题者——世已熟知:楝亭就是曹寅为纪念父亲曹玺而征题《楝亭图》的典故,因为玺在江宁织造时曾植楝树一株,后即筑亭其下。 那么,张爱玲的上世是否亦即曹家表亲的那一张氏?可供史家作一考证,也许其来有自吧? 张爱玲的祖父名张佩纶,是清末的一名大员。只因中法之战败了,他是责任人,从此声望扫地。报载,张爱玲本人却不明真祖父是张佩纶,而认了另一张姓大员。假若此说属实,当然是个不应该发生的“话柄”,但今日看来,张爱玲很早流迁到沪滨洋场之地,身世境遇使她发生错觉,也是历史的现象,时代的悲剧吧。可是我还认为事情没有如此简单,当另有原由。是否她本来并未错认,而是为了避讳不甚光彩的声名,遂于同姓远族中另指一人,是一个寻求掩饰心理的计虑?变换之方? 如今还说丰润。 丰润始于金代,本为玉田县的永济务(务,是古代河道近旁的商贸地点),分割出来设置为县。到了清初,其北接壤的遵化县升级为州,遂隶于遵化州——此州为“东陵”的所在地,顺天府尹(京师的地方长官)却驻在此处。金代本名“丰闰”,后因地属产盐(越支场)区,物产丰富,遂又加“水”旁,名为丰润。于是遂为京东关内外交通一大重地。 丰润号称“山秀水异”,有名的陈宫山翠峰独耸。又有驰名的浭水流贯县境,文人学士以“浭阳”为丰润的雅称;而有趣的是老百姓却称之为“还乡河”——因为宋徽宗被金兵俘虏,押往关外,路经此地,见浭水自东而西流,悲叹自己竟不如此河,永远无西归之日了。 第二篇 天日无光 从1922年到1928年,即张爱玲3岁——9岁的童幼时期,竟是在我之故乡天津生活长大的。我是郊区一名寒碜村童,她是市里的一位富家小姐。天津是“通商口岸”,有辱国丧权的外国“租界”,英、法、德、俄、日、意,一概俱全。“租界”有“治外法权”,有钱的寓公最多,清朝的逊位皇帝、遗老遗少,官宦世家豪商大户,聚于一方。那“生活”是纸醉金迷,花天酒地——我这村童连“想像的翅膀”也飞不到那种境界的外边缘,所以不敢妄置一词,假充内行。我提这,是由于想问几个疑点—— 一,张爱玲从小过的是超高级生活,阔绰得不得了——那时家有汽车、司机者简直“望若天人”。她父亲是个“阔少”,吃喝玩乐,声色犬马,嫖妓女,养姨太太……,浪荡子行迳。她物质享受一定可观,可是精神快活吗? 二,天津是她的小说事业的发祥地,这已清楚不过,除了她“本体”性情外,受了父母的影响吗?如受过,是些什么? 三,据传记,生母黄氏早离走异乡了,父亲张廷重为之撰《摩登红楼梦》的回目,是历史事实,而且廷重还是给她讲解的启蒙老师,那么,她和父亲的“红学观”是一是二?如有异同,都是怎样的? 四,张廷重已是“民国人”了,家学渊源,古学根柢甚厚,又任职为铁路局英文秘书,那么,他乃是当时的“新式”人物——这样,张爱玲自言受古文的毒太深,又日后精通英文,这不可证带有父亲的影响吗? 大凡一个人的“精神组成”,是很复杂的,先天秉赋性灵,后天教养熏陶,亲友交往,社会环境……,这是个“化学分析”难列出“方程式”的课题。——我这篇话,是想妄揣:她十四五岁开笔创写《摩登红楼梦》,假设她父亲的回目的语义风味没有歪曲她的本质的话,则我以为这不代表她——或不全代表她的思想见解、性情感受;那里面至少有她父亲的“世界”在混杂、左右着。 因为,从那六回书的回目看,看不出她虽然对高续不满,却也尚无多少高超、深刻的理解与理想——没离开一男一女的“爱情中心”思想模式,只加入了些当时当地(津、沪)“十里洋场”的某些社会现象,编织出这一本小小的书文。 这样说,我绝无轻薄、贬低这位天才少女作家的意思——而且这也只是我大胆的推测。我的重要一句话是:她自己与父亲的“红学观”不尽相同,她对原著八十回或以后的“部分”,本能地觉察、感受到了一种异样的“不对劲儿”! 她自云:从十二三岁时看,看到八十回以下,只觉得“天日无光,百般无味”! 真真令我震惊,不禁暗自叫绝,数十年来,第一次目中映出这么样的八个大字! 诗曰: 石破天惊古来稀,芳龄少小语声奇。 忽然天日昏云掩,无味难堪岂有“师”? 第三篇 第六官 “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八个字给高氏伪续“后四十回”断了案,定了谳。 有光无光,是视觉的事。有味无味,是“舌头”的事。如此说“理”,文学艺术就太容易学、容易讲、容易评议、容易教授。 佛家讲“六根”“六尘”,还有“受、想、行、识”多个层次,一般“凡人”听不懂。只说中华本土传统,也讲“五官”:口、耳、鼻、舌、心。心是“思之官”,思偏重理智思维,然而又包括性情感受。所以我们有“文心”一词。这个“心”属“文”,用时又多偏重于笔法、构思、章法、熔铸等等。可是轮到赏音、观画、听戏……,你就无法只说是“文”之“心”在活动、在作用了。因此,有一个说法,意谓艺术的事,不再是“五官”之能事了,另外还有一个“第六官”专司。 这个存在我是承认的。 它是什么“官”?能叫做“审美官”吗?当不当,妥不妥?不妥不当,可以另拟名称。 总之是超五官的事情。 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从一百二十回“全本”中竟然一下子感到了“光”也不对了,“味”也不对了!这“光”这“味”显然不是眼、舌间的事。 ——哎呀,这到底是指什么呢?又由哪一处“器官”而感知的? 这个“第六官”,重要无比。它一点儿也不“玄虚”。古时音乐佳话,“高山流水”、“手挥目送”,就是指这个。比如“对牛弹琴”是个笑柄,因为牛没有这个“第六官”(牛的事,留待专家去研定吧)。 麻烦的是,也有人不承认另有此“官”。很多实例表明,相当数量的人辨不出原著八十回与伪续四十回有什么差别,他们公开称言,前后一百二十回是个“整体”,赞之为“天衣无缝”。也有的说大体“一致”,个别细末或有不及,云云。 这就不是“口舌”之争了,也不是“考证”的什么理据之分歧。“笔墨官司”是打不了这种案情的。 所以,至今仍有人称一百二十回是“原著”。 持这类观点的,不少是文艺专家、名流,声名赫奕。他们的知识广阔,理论渊博,讲起来头头是道,而且不时发出为高氏伪续颇为不平的声音。 但是,他们无法——也不屑去认真考虑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学生的惊诧与震动,更无意去解释那是一种什么现象——“各说各的话”,成了永恒的针锋相对的并驾齐驱的“双体真理”。 这样,科学否? 张爱玲这种感受,毕生未变,而且用词愈来愈严厉,不留情面,没有调和的余地。 要讲张爱玲的红学观,必须由这儿开始。 诗曰: 五官之上六官尊,倘缺斯官白日昏。 不管阳春与下里,却云识辨是“邪门”。 附记:有一次拜访钱钟书先生,谈及“神韵”,他说:有人不承认神韵,说不存在,不等于真不存在。我的servant是文盲,不懂诗,和他谈神韵,能得出真理吗? 第四篇 “百般无味” 我们假设,应该乐观,随着时代前进,人们文化水平提高,自会愈来愈多的人具有了这个重要而“无形”的第六官,那就会把原著八十回与伪续四十回分得更清了。但愿如此。 然而,张爱玲所说的那“光”那“味”,又毕竟是指什么?艺术?思想?情怀?哲理?或是更有其它的方面?作者的气质、气味?他的精神境界?他的文采风流,才华丰韵?他的“已通”的“灵性”? 你可说得清?说不清就永远让它万古千秋糊涂下去,或纠缠无休?…… 无计其数的问题都来了。 张爱玲只管摆出看法说法,她不管讲解理由——这就是我说她只说“半截话”的意思。 我相信她不是讲解的能力口才不足。她是认为这根本无须乎费话。聪慧者不言自明,愚笨者讲也无济。还是她秉性洒脱,不喜唠唠叨叨,多言不如少语? 不是古人也说过吗:“味在酸咸之外。”所谓“味外味”,“弦外音”,恐怕先贤往哲早都用“第六官”领略得到了高度境界了。 作者自己提出了一个“其中味”。读者张爱玲又提出了一个“百般无味”。字则一也,旨又不同。 有人以为,张女士不过是说后四十回的情节故事不再让她感到趣味了,有甚深义可言? 若如此,她又何必仿作(或补作)出六回书,而其中又怎样胜过高先生的妙文“掉包计”呢?“掉包计”不是大有“趣味”,而“焚稿”、“哭灵”不是更“震撼心灵”“催人泪下”吗?怎么就落到一个“无光”“无味”之委屈万分的评鉴了呢? 假使理路是这样的,张爱玲不值一谈,本拙著更不值一笑,可真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呜呼。 张爱玲不凡,超迈等伦,正在于她仅仅十岁刚过,就忍受不了既无光又无味的假货色了。其差异之巨,虽万言也不过限于有迹可循、有例可举的地方罢了;光和味都不是可以具体实物为比的美学、文化学的要义,古人赞文,也说“光景常新”。八十回真文即是如此。百读不厌,读一回有一回新的感受,新的发现,新的光华韵味。 这儿有个“质”。伪续后四十回没了这个“质”,好比珍珠有光有韵,十分可爱。忽然换上了死鱼眼睛,冒充珍珠串在一条丝绦上。张爱玲眼见不是一回事,无光无味,区别甚大。可是你硬说这儿没有两种质,其“光”其“味”全然一致,甚者有教授宣称死鱼眼睛才是真珍珠,可贵可贵…… 张爱玲一字不提这些。无意“争执”。 这是她的高超处。 “问余何事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 也许,在她看来,那笑也是浪费而多余吧。 诗曰: 不是口舌之争,亦非考证之理。 通灵本自女娲生,不通不灵休强比。 第五篇 《金瓶梅》的旁证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是完整的。也是1989年前后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童,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张爱玲的“第六官能”是否古今无二,世界唯一?不能这么说话。但若在十二三岁的女孩中找几个一眼能感到《红楼》原著与伪续的极大区畛的实例,恐怕也不会“俯拾即是”。她的天赋是高层次的,“官能”是个直感性的,是重要的“本领”,从事文学艺术,没有这本领,是不会有什么创造或研究上的业绩的。张爱玲以作家的身份名扬寰宇,但她在直感官能上的优胜条件之外,更有思想家与治学者的特长。人才的难能可贵,大抵是以“多材(俗用‘才’字)多艺”、“不拘一格”的兼美者为最不易逢。 张爱玲从“直感”始,却以“治学”终——我是说她的“红学观”却是晚期的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即。 她重直感,但也重学术研究,不像那种浅薄的无识者不知考证为何事而开口讥贬之,反对之。比如,她对直感也仍以研究为佐助,这个例子就正是她为“天日无光”寻找佐证,她说,在读时,读到某几回,忽觉是进入了一条黑胡同;过了这几回,忽又眼前一亮,从黑胡同里出来了!——后来见到专治中国小说学的名家韩南(hanan),早已指出,从第五十三回到第五十七回,这几回书不是作者的手笔,是另一人的补作! 这例子,像“故事”,有趣得很,却也意义重大,可以给某些狂妄的下士(《老子》语)敲一下警钟:你读到这几回,有那个感觉和疑问吗?如无,“病痛”是在你身上?还是在张爱玲那边? 所以,我佩服这位女作家,实异凡品说出几句话,入木三分,针针见血——但又不掰瓜露籽,“大嚼无复馀味”。 顺便几句题外话: 我不喜欢,也曾慕名而觅此“珍秘”,“话本”“足本”都借到过。我几次“开读”,怎么也读不下去。我不是小说研究专家,是普通读者,我只觉书中所写之人之事,我不感兴趣,索然无味。 这是我与张爱玲不同之处。在问题上,说实在话,寻觅能如她那样说出我心坎里要讲而不讲的第二人,至今尚未觅见。 如照她的话来推理,无庸讳言,至今(以至将来),仍有很多人,包括名流,停留在那“黑胡同”里,而一点儿也觉察不出那条死胡同之黑——即“天日无光”之“味”,令人难堪难忍。 我接触了少数高校俊才学生,他们当中,也分两“类”:一类眼亮,一类歌颂“黑胡同”。此一现象,令人深思而不知当以何法试为解决匡救。 诗曰: 身居昏巷日无晨,巷外衖中味不分。 惆怅人间人各味,鵷雏自小上凌云。 第六篇 定是红楼梦里人 (贾璉当上铁道局长,凤姐置酒庆贺)自己做了主席,又望着平儿笑道:“你今天也来快活快活,别拘礼了,坐到一块儿来乐一乐罢!”……三人传杯递盏……贾璉道:“这两年不知闹了多少饥荒,如今可好了。”凤姐瞅了他一眼道:“钱留在手里要咬手的,快去多讨几个小老婆罢!”贾璉哈哈大笑道:“奶奶放心,有了你和平儿这两个美人胎子,我还讨什么小老婆呢?”凤姐冷笑道:“二爷过奖了!你自有你的心心念念睡里梦里都不忘记的心上人放在沁园村小公寓里,还装什么假惺惺呢?大家心里都是透亮的了”……平儿见他俩话又岔到斜里去了,连忙打了个岔混过去了。 诗曰: 流落天涯一怆神,三生夙慧铸前因。 十龄早辨石头记,定是红楼梦里人。 张爱玲的传记,行世者已不少了,据载,她于七八岁时,已然写出两篇小说。那想必是孩子式的,短篇的。依年龄而推,那时她正家住天津。 天津何也?乾隆时诗人已有“十里鱼盐新泽国,二分明月小扬州”之题咏。扬州代表富盛繁华之名地,“所谓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成了唐代大诗人的“狂想”,神驰意往。这“扬州”是个孕育文学艺术家的土壤,京戏、鼓书名角多从这儿成长享名;而小说家也多与此地渊源深厚,关系密切。如作的刘铁云,作的张恨水,皆在首列,馀者尚多。津门大报纸逐日皆有连载。 张爱玲自童幼即与小说结缘,并非无故。 她在天津住到9岁上(1928年,本书按当时虚岁纪龄叙述,前后同,不再赘注),又迁回出生地上海。14岁时,又写出了《摩登红楼梦》,共有六回书文。她父亲张廷重为之撰配了回目。 这六回书,无缘得见;要想略窥她在高小初中阶段的“红学”水平,只好借重这六回回目。其文如下: 第一回 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 维犬升仙贾璉膺景命 第二回 弭讼端覆雨翻云 赛时装嗔惊叱燕 第三回 收放心浪子别闺闱 假虔诚情郎参教典 第四回 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 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 第五回 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 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 第六回 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 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先说说书名的取义。 “摩登”是那个年代最为流行的“新名词”,即英语modern译音。英语本义不过是“现代”的意思。到译为“舶来品”时却发生了特殊的涵义和语气,用时是表示“时髦”(现今又改用“时尚”了),即最时兴“盛行”的,不太严肃的口吻和评论。 不但如此,后来索性将“摩登”二字干脆代替了“摩登女郎”的专用语词——只要一看这两个字,眼前便浮现出一幅烫发、旗袍、高跟鞋、项链……乃至新奇式样裸露腿臂的漂亮女人! 那么,定名为“摩登”的用意是什么呢? 是“现代化了的吗”?例如“瞧,那边来了个大摩登!”是我年青时候常常听得见的“语式”。 毕竟张爱玲的《摩登红楼梦》是怎么样的?六回书既未目睹,臆揣妄议不但无益,也是“危险”的——容易弄错了,离人家原书太远了,闹笑话。如果一定要姑妄言之的话,则似乎给人留下了几点印象: 一是“宝黛爱情”为主,第一回回目明白标出了。 她说第一回是傅秋芳寄了相片给宝玉,于是袭人要拿去和林黛玉比,看到底谁美!…… 这才明白:原来名曰“摩登”者,是加入了现代事物——已有了照相机了!这似乎有点儿像今日之“戏说”。若然,可不必深论。但我仍然十分惊奇,她的构思确实是出人意表,让人赞叹。试问,一般读者,有几个是会把傅秋芳记在心里的?而她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人物,构成新思。 二是贾璉“膺景命”,他受宠升官,也像“家道复兴”? 三是“弭讼端”,点染些家庭、社会纷争内幕之类。 四是“赛时装”又模仿“群芳”而摩登化起来了。 五是“浪子回头”——浪子是谁?宝玉吗?那岂不与高续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半斤八两? 六是“浪子”、“情郎”、“情侣”、“游子”,是一人?是不止一人?除第一回出了个“宝黛”,再无具体人物姓名了,没法猜测。 七是夹有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的曲折。 八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似受《老残》影响)是一对男女。然而同时又“泉路”作了死后的“鸳鸯”,这是另一对?还是同一对的先喜后悲情节变化?…… 这些,我都感到困惑甚至“担心”。担心的是:这种回目不仅仅是她父亲的代笔,迥异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之口角,重要的更在其书文内容思想观念,恐怕包涵了父亲张廷重头脑中的东西——那可就问题复杂了。 对于这六回据说是她14岁时写的《摩登红楼梦》,是否真出她手?我斗胆表示有疑。我已说了,从回目看,一点儿不像几岁小女孩所能考虑的情节内容,既云是她父亲代拟回目,这就让人感到不仅仅是回目“代拟”的问题,至少,如果真的爱玲起笔,写了若干孩子式的小说,父亲张廷重一时乘兴就其幼稚的底草大施“润色”——多半就成了他自己的“作品”了。我们可以相信张爱玲自幼喜欢小说,很早开始动笔试为,这不会假;但若以为那六回《摩登红楼梦》就是她的处女作,则尚可商量。因此,不想为此多作揣度之评议。 我初见“摩登红楼梦”此名,心下断定必是借《红楼》书中人物姓名,编写情节,而杂以她所处的时代社会的新风气新事物,使之带上了“现代化”的意味的一种戏作。后来得知,果然所料不差,如:她写贾母榻前有鸦片烟灯,贾琏升官,是当了铁路局长……。不必多举,一斑可以窥豹。而且,我也想到其间必然是她那时候家庭生活的一种反映。当我知道她父亲曾任天津铁路局英文秘书时,所想也就得到了证实。 不过此刻只借此不宜全付阕如的一个史页来引绪开端,也无大妨碍。因为,关键点不在一个少女彼时彼地的“仿红楼”成就如何,而是在于:世上少有这样的先例与“后例”:这是一位奇女子,从韶龄便极度不满于高鹗的伪续,而以此形式发出了破天荒的第一声抗议!总之,给予她的影响之巨,可见一斑。 第七篇 最坏的亚东本 张爱玲的红学,严格说来,应自1973年定居洛杉矶之后方为正式的开始。如果以为这样说太“严”了,那么可以说从那时起即进入了一个飞跃的时期。 这个关键,她从此才看到了“脂本”,即。 从这一点来评说,她是个“红学后进”,因为她得见脂本太晚了。 那么,在此以前,她看的又是什么本子呢? 这方面有无资料记载,愧无所知。如今试作若干推测,也许“虽不中而不远”,则何幸也。 据可查知的年月行踪来看,她1920年生于上海,到3岁迁居到天津,时为1922年。她住天津一直到9岁时(1928年)方又返回上海。在这小学生时期,她已喜读小说和。 在天津,那时流行的是什么本子? 依我个人的追忆而言,大约是两种:一是旧式坊间本,即所谓“绣像增评”的“程甲本”支系的翻刻、翻印本,称名、、《金玉缘》,不尽一致;又分为石印本、铅印本,形式繁多。二是“新式”铅字排印本,即“亚东图书馆”所印,卷前有陈独秀序和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以“标点分段”款式为“新式”之特点。此本后来压倒了旧坊本,带有“垄断性”影响,文化人、学生,大抵看的是“亚东本”。 “亚东本”的特点,除了“新式标点”等之外,最“重要”的是它首次以“程乙本”为底本(加上不规范的杂校变动),从此“打破”了“程甲天下”。 我猜想:如果张煐(爱玲本名)小时侯看这部书,在津有可能还是先接触旧坊本;到了上海,那地方从清末光绪年间就是个“大印红楼”的热闹市,数不清的书局都在印,年年有新版——换汤不换药,一概“程甲”系苗裔(刊刻者略有字句歧异小变动)。然而“亚东”也同样出于上海。这就是说,张爱玲在小学、初中之际,恐怕这两种“旧”“新”之书都已看过了,而且看得不知已达多少遍,两者字句的歧异处,她熟悉得很。 这样,她的“红学”也是从“版本学”开始的——因为她似不曾深入考究作者雪芹的事情,知识限于一般性范围。 “亚东本”是个天下最坏最糟糕的“新”本! 可“怜”:直到1973年,她卜居洛杉矶后,才有机缘目见“脂本”——她已然是53岁的半老之人了。 她看了“脂本”,是怎么想的?说了写了些什么? 事关重大,岂可无言。 诗曰: 五十三年逝水东,惊奇入眼字皆红。 堪嗟程甲兼程乙,不满高人一笑中。 第八篇 令人惋惜的错误 ,定为一部著作的书名,这所为何故?要它起什么作用?引导读者走向何方? 我真不知张爱玲女士这样做的心理状态是怎么样的。我首先从这儿谈起,岂为无故。它阻碍了我了解她的“红学”业绩长达17年之久,又岂为小节细故,微不足道,可以置而不论? 不拘做什么事,写什么书,说什么意见,要有一个严肃态度,要有一份虔诚真挚。逢场作戏,“毫无所谓”,这已不足为训;若再信口开合,博人一笑,将重要的事化为一点点“笑料”,借以显示自己的“潇洒”、“超脱”、“机智”、“才华”,则更是一种恶德、下品。无论人、文、语、言、行止、气味,都有一个“品”的问题。明人文士的“小品”文字,凭借一点口齿伶俐,文句新奇,颇能吸引、倾倒不少喜爱文艺而识解不高的人,然而也就被高级评论定为“小品”,它怎么巧、妙也大不起来。就是从根本上失去了做学问撰著作的严肃和虔诚——这一点灵魂没有了,还讲什么意义价值?开开玩笑而已矣。 这是我不喜欢此书的一大主因,不是一般的不喜欢,简直一看见就老大的不舒服,从心里感到难过,乃至有些悲感——为谁?为什么而兴悲感?那当然可以暂且细剖或者各凭自己的“读”可也。 后来从材料得知,这并非她所自拟,是友人代议,她采用了的。 (张文)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这,又使我仔细揣度了很久:她真喜欢这个书名?还是为了友人的关系而不好峻却?我不相信她有拿的问题来开开小玩笑,像说相声一样博台下哄然一笑的那用意和心情。 可惜,她终于采用了这个不严肃、不虔诚的语意。 这是一大遗憾。 假使曹雪芹当日十年辛苦、血泪著书是为了让世人都陪他作一场“梦魇”,那么岂不就是这“古今不肖无双”者的满纸梦呓了? 呜呼,古今异事,有如斯者乎?说雪芹的书让人感到“梦魇”,是一种比“不可知论”还不如的识见。“不可知”,也还有它自身的严肃态度在。“不可知”,可以是自愧能力太低,无力解读破译,还可以有本身的逻辑,可以原谅。至于沦为“梦魇”,那就是不相信自己还可以“自圆其说”,但宣传“梦魇”就成了不相信别人、群众、一切后贤来哲,以为都无法研究出任何道理和收获,大家都一齐为“梦魇”而心头作恶、懊恼无穷! 这可以吗?应该吗? 我以为张爱玲定此书名,是一个令人惋惜的错误。 诗曰: 梦魇奇书华夏尊?如何面对古人魂? 张君高论篇中寓,书未开封字已昏。 奇外出奇也可知,只应自愧力份低。 既然文理楼台在,“魇”字缘何是筑基? 第九篇 一篇自序大方家 是张爱玲留下的一本红学著作,所以就成为我这小书的评论主体,打算从她的一篇自序说起。 这篇序很重要,代表着她十年红学收获和治学心情,是了解她的文心的一把钥匙。 这篇序代表了她的文笔风格。其特色是很平实,不玩弄笔花,扭捏一些“文艺性语言”。真正的“白话”,朴素的心音。 但更让我读来舒适的是不摆“学术”架子,不写“学院派论文”,更无洋八股土八股气味。 然而对某些读者来说却有一个“缺点”:她自己是天赋高明,上智上慧,不耐烦“婆婆妈妈”式唠叨,也不喜“教诲凡人”的腔调,她“惜墨如金”,只写出“结语”,不知其间委曲婉转处省略了(自己明白),一般读者和笨些的学生就会觉得她写的往往是“半截话”和“不完全句”,觉得“太不规范”……。领会起来有些吃力,消化不动。 这是上智上慧与常智常慧之间的差距和“冲突”。 我希望这个“缺点”不致阻碍有些人的阅读愿望或阅读兴致。需要细心,需要“培训”自己的阅读习惯,不要只喜“文从字顺”、死死板板的“课堂作业”的一切摆在浮面,缺少深度丰盈的肤浅单薄文字。 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参悟”能力——你别太“省力”,也得费点儿神思去思忖、玩索、寻味,主动去契合著述者的语音心意。 其实,这岂止是张爱玲的文章的特点,就是读曹雪芹的原书,又何尝不是如此?作者与读者不应是“冤家对头”,而该是“知己莫逆”才行。 “一篇《锦瑟》解人难”。诗人不多,解诗人更稀罕。曹雪芹,张爱玲,与其定位于作家,不如归根于诗人。诗人的散文,“白话”,论文,书札……,也都有诗质诗境,诗情诗韵。理解曹、张,这一方面是忽略不得的。 诗曰: 一篇自序大方家,不向鸡虫计豆麻。 明义开宗见衷曲,光风霁月不争差。 学者诗人亦作家,三长兼美报风华。 十年半部红楼梦,难解名貂痛可嗟。 第十篇 揭假究真 一书,收文七篇,首篇题目是《红楼梦未完》。 雪芹之书未完,早成共识和常识,何待张女士又加论证?——问错了,她根本不是从头正式论证这个“未完”。她的思路与行文习惯也与常见的“红学”论文不同。不同之处是: 一,对的基本概念、词义不给规范定位,模模糊糊,似乎不“计较”八十回原著与四十回伪续,“都是”。 二,“未完”是作者本未完成?还是现存本残缺不全?也无明文确说一句。三,既“未完”,又何必大费力气去研究现今一百二十回本的“已完”? 四,曹雪芹因何“未完”?现行的“已完”,又是怎么发生、产生的?没有讲。 五,既然一百二十回“全璧”流行,这算不算“完”?如不算,怎么样才算“完”? 亦无所交待。 大前提,都“省略”了。 然后,你若想从她笔下窥视一点儿她论的这个主要“未完”之内容大致是什么?也休想找得见。 她不是讲“未完”,而是大讲“已完”的后四十回伪续的百般情状! 她好像是说:那些“已完”都是假的,只有将假的全部揭穿,才可望“假去真来”——再究“真未完”的事情。 如闹不清这一“理路”和“手法”,只看这第一篇,就会如坠五里雾中,可真叫“天昏地暗”,保管你只看不多几页,就“承受”不了,掷书而兴叹了。 张女士的文章很有趣,开笔不久,即将“主题”集中在“三寸金莲”上。这使我十分惊奇。“摩登小姐”式的她,怎么会对这个话题如此关注?讨论了一大篇之后,加上衣妆等事,方知她是要判明书中人物谁天足、谁缠脚,而由这看续书人是有意让“全”书满人化(或满俗化),又由此判断与高鹗的“汉军”身份是否符合……。 她研究了半日,也承认曹家本来也就是女眷半汉半满,裹脚的也有,大脚的也有。但她很拘“金莲”这个字眼,举尤三姐、举晴雯穿“睡鞋”,《芙蓉诔》有“莲瓣无声”之句,等等。细致周详,令人惊佩。 当然,若有心“抬杠”,其实“金莲”不过是个指女人脚的借词雅称而已。真正的“金莲”是紧缠成为尖筍形的,脚趾压在底下,已萎缩变形,早不成“瓣”;而走路时以脚跟为重心,有“声”无“声”,与“瓣”无涉了……。单抠字眼,会出误解。 话要简洁:她举了大量的字例句例,说明“满俗化”的迹象,其细其繁,其版本之精熟,其耐性之强,其细心之微,其记忆之确……,让人“下拜”,自愧万难企及! 反观自己,我没法与人家比,哪怕是百分之几也够不上。因为我对后四十回的一个本子也看不下去、受不了!何况还要三个本子细校密勘!那我就折磨死了(注)! 她的心细如丝,可说已细入毫芒。她对本子异文记得如同电脑——她行文说理是“眉毛胡子”在一起,不暇不屑像论文“分条析理”,让你晕眩。我读着(实际是听读)心笑说:这种文章,若入批判家之目,肯定是不折不扣的“繁琐考证”。别人就是甘愿“繁”甘愿“琐”,也望尘莫及! 她是不讲怎么“未完”,是讲何人、怎么续书。 由她的考证加推测,这后四十回书有三个不同本,有初本,有修订本,有再修本。“修订”是小改加大改,由一二字到一大段。原续与修续不出于一人之手。破绽、漏洞、矛盾……,可笑之处不一而足。 但她的擅长是:不仅仅指出这么烦琐无聊的“修订”,而且一定为之说出续修书者为何那般如彼作法的心理活动。 她对续、修者究竟是谁,还拿不准,但写至篇尾时,分明还是倾向于判定高鹗是个重要人物。 她提出了很多相关的问题。如:元春是谁的妃?续者为何为贾珍等洗刷丑名淫行?又为何特别糟蹋袭人?妙玉结局究何似?凤姐又怎样?…… ——大概这就是她讲“未完”的一个方式吧? 是否她不太喜欢作正面性的评议和“结语”? 诗曰: 琐琐谈来细比丝,不知谁续百方疑。 不条不理自成格,奇女奇思文又奇。 (注)有一回,华艺出版社邀请了王蒙、丛维熙、宗璞、刘心武等座谈,我叨陪末座。当场我向这些名家说了这么两句话:“我读不了高鹗续的后四十回,如果用力量强迫我读,那就是对我最大的精神折磨。” 第十一篇 智者千虑 张爱玲以七篇文章勒为一帙,第一篇论析作者、续者,是满是汉……。 第二篇“插曲”专论袭人而拉上了高鹗之一妾。第三篇曰“初详”,详的是所谓“全抄本”的(即杨继振藏本,俗称“梦稿本”)年代最早,保存初稿的现象。第四篇为“二详”,详的是《甲戌本》与《庚辰本》的关系之问题。第五篇为“三详”,却题为“创作”,不是“自传”,内容却又是“甲戌”(她爱用“一七五四”洋历)以前以后的历次“增删”修改问题…… 看看这些,方深信她毕竟是位女性人才,特心细,特繁琐,带出了女性脾气的特征。 读她这些,第一须有一个起码条件,即对已然十分(至少是相当地)熟记于心了,否则会如坠雾中,或眼花缭乱、莫辨青红。第二要特具耐性,否则读不下去。 她太精细,举证说理,周密过人,提问题又多为常人所忽略不及知见,故很令人信从以至“折服”。 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她有时也会说些让人忍俊不禁的“理由”。 今试以例为我愚言作证—— 当初起诗社,“社员”们不愿再用叔嫂姊弟等家庭伦常之称谓,拟各取一个雅名,轮到宝玉了,李纨建议:“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王’就好。”(注)宝玉答:“小时侯干的营生,还提它作什么。”然后,各自在诗题下署名时,宝玉写下的是个“绛”字。(注,别本改作“怡”)。 于是乎,张女士便下了结论,说:可见早先有一段取绰号为绛洞花王的文字,至此“删”去了,而又于(李纨?)口中提到,宝玉笔下写出——是删而未净的“漏网之鱼”……云云。 我不禁要说句失敬冒犯的话:这么一个精细颖慧、万人莫及的人,有时也竟如此可笑起来。试问: 一,为什么要“删”?假如真是早写了,岂不正好可见宝玉小时的“精致的淘气”与秉性之异,出语之奇?存之何害?删之何益?请“详”其至思。 二,既“删”了,为何又留“尾巴”?“删”后的诗社取号时将旧话一句,一笔便可勾消,易于反掌吹灰耳,偏要留这“破绽”让张女士“抓住”?雪芹的灵心慧性纵使不及爱玲,难道就那么粗疏愚笨起来? 三,作诗时记了一个“绛”字,她就以为是前文已“删”的遗痕力证。更是笑话。第八回,宝玉已自题“绛芸轩”斋名,晴雯张贴,黛玉赞好;再到入住园内,他作《秋夜即事诗》,首句就是“绛芸轩里绝喧譁”。张女士如何定知署名一个“绛”字,就非指“删文”不可? 她的这种“考证方法”与“推理逻辑”,实在奇特,非下愚如我者所能洞晓,只好疑而请教吧。 殊不知,“补遗法”的叙事技巧是雪芹的一个专擅乃至独创。拙著《石头记鉴真》书中早已论及。今引于此—— 第二十六回开头写佳蕙来找红玉,有批: 你看他偏不写正文,偏有许多闲文,却是补遗。 佳蕙说到给林姑娘送茶叶,“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有批云: 是补写否? 说到“林姑娘生的弱,时常他吃药”,有批云: 是补写否? 又说,“就像昨儿老太太因宝玉病了这些日子”,有批: 是补文否? “各处还完了愿”,有批: 是补文否? “叫把跟着的人都按着等儿赏他们”,有批: 是补文否? “昨儿宝玉还说,明儿怎么样收拾房子”,有批: 还是补文。 “前儿一支笔放在那里了?”有批: 是补文否? “是了,前儿晚上莺儿拿了去了”,有批: 还是补文。 这种“补文”,真是“得空便入”,随处生文,串前伏后。一般说书唱戏补叙前面情节,叫“倒插笔”,那指的大段回溯。像雪芹这种零勾碎抹的巧妙补笔,实在是他人望尘莫及的绝活,不经脂砚指出,往往容易忽略,不以为意了。 此书原系我与家兄祜昌合著,而这段出自他手,试看他的考《红》心思之细,也不太低于张女士。我要问的是:我们举的这种叙事笔法之特长,她都能判为早有前文,后本已删的“遗痕”或“漏网之鱼”? 我们举的只限第五回,别回例子也并不罕见。如宝钗追述“上年正月”,湘云来住时的淘气以及假扮宝玉等情形。如贾琏与凤姐谈及香菱时曾说薛大傻子为了要香菱,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这类叙事法,难道都是“后加”?再不然,“上文”都必须有一段“未删”之文“证明”此言不是突如其来?如若都是这般“死”笔,正如脂砚常说的:“成何文字?!” 所以,张爱玲的判断,未必条条是真理。 在这种“考证”方法与兴趣上,她分明是受俞平伯、吴世昌的影响,尤其是后者。 推断、假设是可以而常见的,但应力戒自作聪明,以为处处自己的“想当然”就会成为真正的“创作过程”——移前补后,东拆西借,挖窟窿,打补钉——原来是个千疮百孔的“破烂儿”! 天下无事,庸人自扰,确有此感。 她评别人看法“太简单”了,自己也时蹈覆辙。 她把后来平儿补叙因石呆子一案贾雨村作恶、贾琏遭其毒打等情,都判为“后加”。还有,金钏一案,贾环使坏……重要之至的“大承笞挞”重笔要文,却判为原先没有,后来加进去的……她选的例子恕不尽述。 这么一个高明的大作家,如何昧于此理?补叙是戏台上的“暗场”,起不小的作用,避繁避板,打破“开账篇”的笨笔,让人从这儿发生“文外之文”,扩大的想象之“原野”,如画虽尺幅,画外尚有“烟云”无限……。 假若雪芹笨到每一人每一语每事都“开账单”“作索引”,那又不知张女士还迷不迷《红楼》之呢? 然而,她还把这篇“详”题为“是创作,不是自传”。这位大作家大通灵就越来越怪了。 诗曰: 智者有千虑,其失偶一存。 明时笑笑闇,昧时己亦昏。 补遗至妙法,何谓删后之漏网痕? 我敬奇才女,亦不谀其门。 是其是而疑其疑,方是真敬与真尊。 附注:“花王”是原文,作“花主”者是误改,她有考辩,甚是。我早亦如此看法,写了《宝玉的三王号》,见拙著《红楼梦与中华文化》。 第十二篇 一尊菩萨 从张爱玲的第一篇“红学”文章,喜获她对伪续四十回的一条总评语: 因为后四十回乌烟瘴气,读者看下去不过是想看诸人结局,对这些旁枝情节,既不感兴趣,又毫无印象,甚至于故事未完或颠倒,驴头不对马嘴,却没人注意,这是后四十回又一特征。在我国旧小说或任何小说里都罕见。 在惜墨如金、字比笆斗大的张女士来说,能这么清楚明白地评议,已然十足珍贵了。尽管还有些“嗜痂”者还抱着后四十回大声喝彩,更多的人正如她之所云,包括我知道的高中青年俊才。 一点不差,“看不下去”! 像“流水账”,拙劣地砌凑“情节”,人没了灵魂丰致,话没了神情意趣,事没了寄托寓义,一片无情无味的堆垛。说这是“文学”,并且还“精彩”、“伟大”,岂非糟蹋我们自己的辉煌文化? “乌烟瘴气”当道,自然“天日无光”了。 未完——“完”的是这个。 哀哉! 她努力寻找续书的线索,也提到了“萃文书屋”,即程高本一百二十回活字摆印者。但没得出结果。 这是由于她还不知俄国第十届教团团长、汉学家卡缅斯基已在一部程高本上注明:宫廷印刷的!昔时在京的外国教士知道的内幕消息比中国人要多。 这“宫廷”指乾隆的“武英殿修书处”,专用木活字印书(主要为《四库全书》而设)。我已考明:一百二十回“全本”乃和珅所主持炮制,他指使“修书处”以劣等木活字(不堪用剔出的)摆印此书,当然不能公然暴露实情,皇家岂能印小说?故挂出“萃文”之假名——“萃文”者,正是清代活字版,雅称“集锦”、“聚珍”的又一变词也。 是故,文献称程高活字本为“殿板”的证据——“殿”者,与卡氏所云“宫廷”同一意义也。 张爱玲也注解了高鹗的那首七言绝句,什么“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是说他既已“蟾宫折桂”,中了进士,心情舒畅,就不再去弄那“万花丛”(红楼群芳万艳)了。这解甚确,比别人之解高明得多。 今日还可以顺带讨论的问题有三: 一,她采别人之说认为元春(从省亲仪仗看)应是一位王妃,而非皇妃;于是牵附上曹家王妃,即平郡王讷尔苏之福晋为曹寅之长女,雪芹之大姑母。 这就错了。作小说取自家素材绝不能错乱辈份,那是伦理道德观念所难以想像的事(今日之人往往不大理解此义,就乱拉扯了)。现在新研究表明:元春本是康熙废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的王妃。弘皙于乾隆四五年举事,要推翻弘曆乾隆帝,此所谓“双悬日月照乾坤”——湘云的牙牌酒令所说的李白名句,暗指两个皇帝并立(弘皙已设了政府机构)。 二,张爱玲虽然对妙玉的结局也作了推测,只是太简单太模棱两可。她对书中这一重要人物竟无一字评语,似无感情认识,甚至连“骯髒”二字古语本义也不知说明。这却令我吃惊。”骯(kàng)髒(zǎng)是刚直不屈,与“肮脏”毫不相干。 三,对原著中人的名字,她指出贾蓉之妻为许氏,续书却变成“胡”氏,以为或是没看清、记不得。但也指出原来的史大姑娘、史大妹妹,云妹妹、云丫头等,到了续书却削去“大”字不用,又“云”一概改“史”,如“史妹妹”、“史丫头”……。 这则有何特殊必要与用意?她未有表态。此事透着奇怪,她也没猜出道理。 为了斥伪返本,她却先为伪而耗此心血,值不值得?可以有不同评说;但不能不为她的苦心痴意而感动、感激。 如果说到这个现象的实质,却要悟知:这正是一书的大悲剧。 张爱玲仿佛是一尊菩萨,为了曹雪芹其人其书,发大慈大悲心愿,为观者众生说法。 读了这“未完”第一篇,觉得这不是女作家张爱玲的上乘文章,有点儿碎,有点儿乱,文笔也不健举,缺少精气神。其好处是真率,不做作不打扮,有李后主词“乱头粗服”之致。她似乎不拘俗世细节,自得自在,甚至是自语自赏,而不是对人宣义,流露着诗人气质。她对本子的称呼也不求“规范”,什么“甲本”“乙本”“今乙本”“旧本”“全抄本”……足以让初学者目迷五色而茫无头绪。 但是,我也相信:她后面会有佳文可赏,如同顾虎头说的:“倒食甘芦,渐入佳境。”她不会让人失望。 诗曰: 仿佛重来观世音,现身说法自沉吟。 说来说去无人会,枉费憗憗十载心。 第十三篇 惯杀风景 在一评论伪续书时,张爱玲又说了一句:“惯杀风景。” 杀风景,话不新<u>http://www?99lib?net</u>鲜,久为人用;如今要讲的则是她用在《红楼》续书上,又当何解?或者主要指什么?可以说得“具体”些吗? 以往的比喻,焚琴煮鹤,花间喝道,都是典型的杀了风景。有人疑问:花,可称风景;琴和鹤,是物,与风景何干? 这就是不懂:所说的“风景”,是诗,诗的气质境界。粗鄙庸俗,鲁莽愚蠢,无情丑恶……都破坏那种非物质、属性灵的场合、情景、韵味——高雅文化教养的言语行动,都是杀了风景。 杀风景令人痛惜,令人憾恨,也令人悲哀。 是中华文化的高级结晶品,在在处处,有诗的美,给人以文化审美的高度感受与享受。 然而,伪续则杀了这一切珍贵异常的“风景”。 在伪续中,一切变模变相、变质变味了。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行为下流,心地丑恶。什么都来了,代替了诗,代替了美。人,只是一个空姓名,没有性格,更无灵魂。 所以,杀尽风景。 有问者:照原著,不是“家亡人散各奔腾”?难道那不杀风景? 世界上,人类文学,有悲剧的特殊审美,这是共识。悲剧可以悲壮美,也可以哀艳美。但都与庸鄙丑恶不相涉,与杀风景是两回事。 不要找“理由”、“借口”而为杀风景的货色作辩护,寻遁脱。 张爱玲是说原著的诗境,原文的大美,是不许妄人坏人加之毁损破坏的。 “风花雪月”,貌雅而被人弄俗了,似“风景”而变质成了“俗套”,杀一杀,不算大不了的。但不是一般俗套的风花雪月。破坏了她,是莫大的罪恶,是文化犯罪,这儿没有赦条。 诗曰: 琴鹤若已俗,杀杀又何妨。 莫将俗套比,岂容妄杀伤。 女士语似戏,其义重非常。 第十四篇 新颖的插曲 张爱玲在《未完》之后,接上了一篇《红楼梦插曲》。她自云是为上一篇作些补充。看其内容,则是以袭人为主题而探索高鹗之妾畹君与续书中为何力贬袭人的关系。 这个主题实在新颖。她为何设此一题?原来,其用意仍是主张旧说以高氏为伪续者的论断是可信的。 当然,她一上来不先讲袭而先讲伪续,次序有点儿奇特。如若体谅其心理,也许正是爱护原著忒甚,故须先将伪续之恶劣影响作一澄清,以下方好讲原著。 她引据了一些别人研讨高鹗的《砚香词》中有咏及一个下堂妾(已离走的青楼妓女),号为“畹君”,十分缠绵,旧情不断,于是就有某些与袭人后来改嫁蒋玉菡的事情仿佛相似,遂将她自己的“情怀”窜入了曹雪芹的书中……。 这一推测,颇见心思。 但她的思路虽新,可惜论证似不完足,让人留有疑点。 比如,张爱玲给我的印象,续书是一力丑化袭人,总不放过,遇机就加进“修订”的新字句。她指出:宝玉在“梦游”后与袭“偷试”,原文是宝玉“强”袭人的(强是动词),到“甲本”改为宝玉“与”袭人了,主动、被动灭迹了。可是到了“乙本”,又将“与”改为“强拉”,下面还加上:“袭人扭捏了半日……”之文! ——我忽忆起:少年时听唱片,有梅兰芳的《俊袭人》反二簧慢板唱腔,胡琴等均板韵美,印象甚深,还记得词句是“我这里、假意儿、懒睁杏眼,摇摇摆摆、摇摇摆摆、扭捏向前。”当时心里总纳闷:怎么袭人这么“丑态百出”?不得其解!(早年梅先生编了《红楼》新戏,如《黛玉葬花》,也将《枉凝眉》曲文以大段反二簧唱腔)。 今日得张女士指出,方知那是本于“乙本”的“加工”特笔。 可真令人作呕! 话归本题:如果高鹗是如她所论,将己妾畹君与袭人暗中“联合”,那就又奇了——高进士既然丑化了袭人,如何又会以袭人来隐射畹君呢? 这个逻辑,她没有交待清楚。 她再次解析高诗:“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她以为是喻词,指刚中了进士,“蟾宫折桂”。 我看也不一定。这样解诗有“危险”。头两句说的是“风情”,即男女之事也,“万花”即众她。因“老”了,不像年少时那么迷恋了,而昨夜忽又“抱”了一位新的“月里嫦娥”,因而“悟”出了新“境界”。 我总觉得这和新中进士太不沾边儿。 高鹗的词,轻薄儇佻,他对女性的态度十分恶劣,他与雪芹完全是两种人,两个精神世界,所以续书处处糟蹋原著。张爱玲讲话,总不肯把问题揭明,只罗列现象,不言实质——这也许正是她的超越俗常吧。 诗曰: 轻薄为人逐下流,践花辱女续红楼。 爱玲心地终仁厚,不发微词另有由? 第十五篇 英雄所见略同 张爱玲此书的第三篇,方开始讲论的几个古抄本。但她是从杨继振藏本讲起的,此本尚无“脂砚”痕迹。她不采别人已用的“梦稿本”一称,而名之曰“全抄本”。此称只因古抄之中只有此本是一百二十回,异于其它皆为八十回者。 可是,张女士既采此称,就显示出她的自相矛盾的概念欠清的毛病了。因为,她是一力分辨原著与伪续——用了“狗尾续貂”的典故(见自序),怎么竟又把一百二十回叫做“全”了呢?! 智者千虑,亦有一失。如是如是。 从这篇起,她的文章显出不凡来了,真知灼见,络绎缤纷,引人入胜。 在她以前,研者对此本的评价和推定年代,意见不一;她第一个指明:此本(八十回前部分)年代早于甲戌、庚辰诸本。 我的四兄祜昌,在(上世纪)60年代向我说过,杨藏本是个很早的本子,字句多存本真,十分可贵。 当时因各本都在祜昌手边,作大汇校工程,我根本无暇及此,所以听了他说,印在心上,只是无从验证。 我只向他提示一点:此本把“都”写作“多”,分明是南方人口音。今知张女士也注意到了此点,而她还举出吴语、南京语的例子,并说,十二钗中如钗、黛、湘等,应皆苏州人(应指出生、长大之地)。 我在《红楼梦新证》中早已指出,从第五回判词、曲文的韵脚字和其他谐音字来看,雪芹口中还带着江南的土音,不是地道的北京官话“标准”音。 那么,此本中的“多”,是雪芹手稿之迹?还是抄手之痕?不易断言。 她在此本中发现“老二”(称宝玉。老三是称贾环),说这是南京话,不知确否?因为天津人就都这么说,京中人也有此语。 家兄年纪已大,其禀赋之性情不是很敏锐很精密,没法与张爱玲相比,而早已感受此本文字之早,可谓英雄所见略同了。 但一讲到此一问题上,就又牵涉到又一问题:在汇校取舍上,是依早期之文本好,还是取后期改本为胜? 记得有人说过,丢进字纸篓的文稿,未必都是不好的,不可取的(大意)。我意话不一定非这么说;事实证明:一个写作的人,初稿尽管不“完善”,却代表“原汁原味”;因自己想要“精益求精”,好心费上一番力气精神,结果有些改“好”了,同时却也有的反而弄得不如当初了,甚至“点金成铁”。 文心是一回事,细针密线,呼应紧巧。文笔是另一回事,刚健利落,神完气足。两者是会“冲突”的。“细”是细了,疏漏龃龉是匡救了,可是那文字却塌了,蔫了……。这样例子并不罕见。 张爱玲之奇才,心极细而记(记忆力)极强,万难企及。她举出的大量实例,杨藏本(所谓“全抄”)作何文,后本如庚辰本等又修饰为何文,数量之多,差异之大,令人吃惊——我自惭枉作了“红学家”!可是,她就是给你“开账篇”,不给你多说一句别的话。 她像个“科学家”,不像是作家和文艺鉴赏者。 但她为何如此专注于这些“细节”?当然包含了探索雪芹文心的、创作经验的“奥秘”。 她结语认为,此本也是拼配本。在十九回之后却都是原著早期的文本。 这就有了意义。 我与家兄都倾向重早而慎晚。我们的这种“倾向”要得吗?会不会让她失笑?可惜已无法请教于这位奇女了。 诗曰: 英雄所见几般同,一字为师也乐从。 世上若干狂妄者,劝他仰止爱玲风。 第十六篇 金玉缘与金石缘 张爱玲讨论“全抄本”,题曰“初详……”,详是动词,不易译为“白话”;比如注释家遇有注不出的,就写上“未详”二字,意谓还考不明,弄不清——没懂得。她特用此“详”字,其有意乎? 如她用“详”字是自云要考个明白,那么“初”又何也?难道她读《红楼》是从此本开始的?当然不是。只能解释为:要想弄清各本先后异同,应从此本开始;而先后异同一“详”,雪芹写作的历程也就可窥大概了。 这种识见,比那死抱一个《庚辰本》而认定它是“最好”本子的看法,就高明多多了。 她举的例子中,包括着耐人寻味的“谜”。即如,晴雯的身世家庭原有表哥,何以说连籍贯、姓氏也不知情?晴雯是真病死?有无自尽可能?——我就如此疑过。 《芙蓉诔》特例破口痛骂的“詖奴”“悍妇”是谁?她解开一向诬指袭人之误,大有说服力。我自幸拙见也与之一致。 还有一个檀云的疑案。张爱玲认为檀云这个丫鬟似有如无,仿佛虚设,只在宝玉所作《夏夜即事诗》中出现了“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一联,麝、檀二人为对仗,而有一处又将“檀云”抄作“香云”。 这引起我的很大兴趣:我曾以为此联下句实与湘云有关——香云正即“消息”之一端也。 为何这么说?此联的“宫”“御”字令我注目,这不是夸张荣府用品“档次”高,皆有皇家规格(或解为皆元春所赐)。其实这与湘云的牙牌令“双悬日月照乾坤”、“御园却被鸟啣出”两句隐义紧紧相联。 这儿的“宫”“御”都非乾隆的事,是指弘皙自立朝廷,谋刺乾隆的“大逆案”的那一边——此案方是导致曹家二次抄没而彻底败落的巨变,而曹家的少女有的是在弘皙府当差服役而被株连的。元春应即其一。张爱玲误从别人之说把“省亲”拉扯在平郡王妃上,全弄错了。 在《初详》中,她对宝、黛等年龄作了讨论。这更复杂,略说如下—— 她相信此本中和尚疗救宝玉时说的“青埂峰下别来十五载”的“五”字是原稿,其它抄本作“三”是后改的,黛玉五岁别父上京,而她入府答问时却“十五岁”——“路上走了八年”! 那么,谁对呢?绝对排除抄误或某人在那底本上妄改吗?只怕不能这么绝对。我总觉得对这些“数目”字别太“凿死卯”,纠缠一气,没大必要。退一步说,如改为“十三岁”是对了,就承认“三”合,有何不可? 但她又举:诸本傅秋芳是“二十三岁”,而此本实作“二十一二岁”,“三”是连写讹字。如23岁,宝玉方13岁,如何还有议亲之可能?若秋芳21,宝玉15,还勉强合乎情理。 这个剖析,却是有道理的了。 她又相信别人之说,误以为“老太妃”薨逝年月本指元春之死,云云,由此又计算岁时。她不知那老太妃即康熙庶妃熙嫔,正卒于乾隆二年正月,一丝不差——这与元春之遭难风马牛不相及。 做学问,就怕聪明自作,胡乱拉扯,妄言误人——误了聪颖异常的张女士。 她又举了一个奇例:“金玉缘”不止一次抄成了“金石”。 这可真怪了! 我不相信这是抄手的粗疏。石、玉是分别的,是关键的变幻:石是青埂峰下大石,尚未入世。玉是“点化”以后投胎为人的“玉”(不只是挂在项下的那块玉饰)。只因此故,方发生“金玉”与“木石”之纷。 怎么如此本所抄,却二者“重新组合”的呢? 我觉其中奥秘无穷。张爱玲于此未加深究。 石头,孤独寂寞,日夜号哭,二仙偶至,口言“恕我蠢物不能见礼了”,无转动之“机能”也——它又与谁有“缘”结“盟”?绛珠草不云在峰下,远在“西方”河岸上。河岸边的草却要等“神瑛”的甘露来救枯萎,这叫与“石”有缘有盟吗? 讲不通,正表明雪芹的“木石前盟”另有缘故“本事”。那是石,不是玉。 如今的“金石缘”之出现,让我十分惊奇而不禁再四玩索那个“盟”字。 即使神瑛救萎,那儿也没有什么“盟”,誓约生死,三生不变。 石头幻形下凡,是娲皇炼后破天荒,以前何来“三”生?如若有之,皆是“后话”。这是无法颠倒先后的。 “金石”何解?欲向张女士之灵拜问,她后来又有新意否? 诗曰: 剥茧抽丝妙绪生,多方待究要聪明。 暂时未达雪芹旨,何必轻加恶魇名。 第十七篇 三部古抄本 在张爱玲心目中,古抄本只有三部是值得详细研究的,即杨藏本(她称之为“全抄本”,一个不太通的名目)、甲戌本、庚辰本。她不同意今存之《甲戌本》(过录本)是文字最早的本子,认为其中有较晚的迹象。然而她又称之为“一七五四本”,还是承认了“甲戌本”这个概念,即现之《甲戌本》基本可以代表那一年确曾写定清抄一部脂砚重评——此本实有多少回,可不必先行“判”、“议”、“争”等等麻烦。 这个“一七五四本”上独有《凡例》五条,别本绝无“凡例”一栏目,只有其中的第五条,而其位置形式是第一回回前总批,有的低格抄写,尚可识辨;再后抄手不予低格写,遂混为开卷之“正文”了。 仅仅这一处歧异之现象,就成了版本专家的“聚焦”之点。有的宣称此乃“书贾伪造”!有的说《凡例》最早,是后来此本损坏后残存第五条,不知是“凡例”,便形成了首回回前总批。而张爱玲说不然,这“凡例”是脂砚编整后加的——好像是也不排除又出了一个“畸笏”也作了“加工”,等等云云。 哪个意见对?这全然不是本书的议评之目标,更无硬断之意。只是借此略窥张女士的思维方法、研究精度。 比如,在《甲戌本》之《凡例》中,此第五条中的“作者自云”叙至“……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这个句法里,重叠“赖”字,一般人读了即不甚习惯,如加以“新式标点”(五四时期提倡“白话文”,才借来了洋文的标点,当时如此称呼),那就是: “……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 或将“冒号”改用“——”(破折号)也无不可,总之,不是不通。个人文字习惯,是允许的,也能让人读懂的。 但到此本以外的抄本,就一律改成“……已往所赖天恩祖德……”了。 问题就显露出来了—— 如果原是“……所赖天恩祖德”为最“早”句法,那么“脂砚后加”的《凡例》一定化简变繁,非写成“……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云云。有这种情理吗? 恐怕常情是不习惯重复“赖”字,这才将句法改造,字数减了,文句简洁了——这该是晚出的现象。 在我看来,本来是“早”的简捷句法,没有什么不好不妥,绝没有把它变为罗嗦的不为人习惯的句法之必要;反过来,只能说原先“罗嗦”,整理者才托它简化起来。 还有,甲戌《凡例》以外的“作者自云”的结尾都有“故曰甄士隐云云”“贾雨村云云”,初读再读,皆莫知何义,十分糊涂。及阅《凡例》,方知此是解说回目,本来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全句分明,了无令人纳闷之处。这又可知,整记者、抄录者,为了省事,方将回目全文略去不写,以“云云”代之。 我的推理看法和她的意见哪个符合事实?料想各有同意与反对者。但如果是她对了,就是《甲戌本》上《凡例》是最“晚”的添加物,至今发现的所有抄本开卷的“作者自云”的形式,倒扫数是采用的旧样子——本子都晚,而开卷这一“自云”,却那么一律的“最早”。这合理吗? 诗曰: 书贾新加为哪般?不然脂砚又生澜? 如今来测当年意,自信探骊恐亦难。 第十八篇 曹雪芹写自己 张爱玲说得“是创作,不是自传”,原来与我料想的考论内容完全不同。原因是她的“自传”的概念没有弄清白,于是将它与创作“割裂”而且“对敌”起来。这是其一。 其二,她又用了自己独特的“推断”的“结论”来证明来论证雪芹作书“不是自传”。她绝顶聪明,也过于自信自是。 第一,“红学”上的“自叙传说”从来也不是针对“创作”而提出而考论的。 “自叙传”之说,是指中国小说传统自古以历史题材、以写人(古人,别人)为主,不是自己借小说写自己,更不是“暴露”“家丑”和本人的“隐私”。中国的小说本质是“史论”而被之以小说的外表和装饰打扮——所以叫做“演义”。此二字方是中国文化上的“小说观”,中国人看小说的眼光与心态。 这与西方的fiction和novel很不相同。“演义”这个词语,本身正即相当于现今人所知所用的“文艺创作”。 质言之,有素材,有艺术——这才异于史书史传,异于碑版、行状等记事之文。但它本质是史之一支,故称“外史”、“野史”、“稗史”,以与正史、官书相区别(又相映照)。 曹雪芹的“作者自云”也无此义,他明言是将其亲见亲闻(历历有人,闺友闺情——自身的经历、感受、悲欢、理念)“敷演”成一段故事! 敷演,即演义的同一词义,微变一字而已。一方面是亲自的感受,一方面是“敷演”的文体——正即今日人人习用的“素材”与“艺术”,内容与手法。 “自传说”是说:雪芹写的不是张三李四,是自家自己。 这一点,其实通观张女士之书,其基点全建筑在“自传”上,清清楚楚,确确凿凿——然而,她又在文句上表示自己“反自传”! 这位大作家,学贯古今中外,竟然如此地将基本文史概念随波逐流地混搅起来!真让我吃惊,难信。 ——这也罢了,再看看她所谓的“创作”,又是什么呢? 原来,就是“繁琐考证”式的将的现存整体全部拆碎,以她自己的论据来展示写作的增删、修改、替换、拓充……,还外带着一个“分身法”。 把这(包括她的若干揣想假设)叫做“创作”,以与“自传”来对立互斥,我真没料到张爱玲有此一段“文艺理论”。 例如,她认为(考明)檀云本无其人,是有一回需要“代替”晴雯才“产生”的。 又如,据她所考,金钏是晴雯的“分化”,所以同为自尽(我早年已疑晴雯是自沉,投于芙蓉池水,故祭她必在池畔。此意见拙著中)。她又说小红也是晴雯的“分身”……。如此等等。 她说,这是“创作”,所以不是“自传”。 这个逻辑,可谓奇极。 曹雪芹当日为这一巨大文学工程“下线”,就是早就决定了的:以脂粉英雄对绿林好汉,是代表数均为108位,构成对仗。大石高12丈,特批照应正钗;长宽各24丈,4×24=96,照应众副钗。96加12,正是108。108女儿悉列《情榜》中,每一排12位,9排正合108。如照张女士的“扩”、“分”、“增”、“化”……这样多次加加变变,那大石预示的108又往哪儿去了呢? 其实,108位女儿者,也是“创作”,雪芹以此创作而独创了“自传”(清代人已称之为“自况”了),并非“势不两立”的文学理论与艺术实践。何尝是个“问题”。 诗曰: 通人偶尔一时迷,自传何尝义若斯? 概念纠缠岂送爽,堪嗟立论枉为奇. 第十九篇 “破灭感” 张爱玲的第三“详”,结论就是有早稿,有后改后加的,后加是“虚构”,所以是“创作”不是“自传”。 她对各抄本的年代先后,先作了考据,然后以此(她的年代见解)为底基来判断“改”和“加”。这些她讲来不犹豫,不谦虚,不仅“如数家珍”,简直就像她曾随从曹雪芹,亲见其写作全历程,委曲详尽,一丝不落地按回按人按事都列出了“账目”。 也让人惊佩,也让人担心。担心的是:那么自信,保得住不犯大错吗? 举一例以易说明愚疑—— 她说宝玉挨笞挞原在先,湘云来住、回家,宝玉送到二门,湘云回头含泪叮嘱表哥:提醒老太太常去接我(来住)。此处有脂批云:“每逢此时,就忘却严父,可知前云‘为你们死也情愿’不假。” 于是她就认定:批语引的是宝玉被笞后的誓言,今反在前,可证被笞原稿的位置比这要“早”云云。 这么一来,依她的意见,曹雪芹的书稿是下象棋,可以“挪格子”,随时重“摆”的。 她是否忘了,甲戌本第二回有一眉批,早已表白清楚: 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砚之批,亦有脂砚取乐处。…… 可知作批不是一次完成,更不是必定每条每句都是由首到尾、鳞次栉比、按部就班,不许有“通融余地”的。 事实上,批者反复读,每读不一定从首页直到末页,每读更不一定每处加批。那是前次未批,今次忽于此有感,忆起书中某回某语,与此有关联,于是提笔“辄加数语”——此“加”可在所见关联处之前,也可在其后。这次重读到湘、宝之情,便忆起上次读宝玉笞后“为你们”,其中包括了湘云,批书人受了新的感动,乃于此句“辄加数语”。 请问:这是常态,不是机器,板定的操作工序,颠倒不得!就凭了这,她硬“判”书稿情节是“大搬家”式的“浮动”的东西! 你相信吗?反正我是不敢盲从的。 与此差不多的,她喜欢凭一字的写法、一批的有无等等来判断本子的年代先后。她似乎同意某人,认为“甲戌本”上出现了比“甲戌”晚的批语,就无可移易地证明此本绝非“甲戌”本,应是晚了多少年的抄本,等等,等等。 其实,这个本子如在脂砚手边未曾离去,那他[我考证是她,女性]完全可以随时随手增批并落款纪年。怎么可以只凭一点而定全部?不但批,就是正文,如此本属甲戌年抄本,而过后正文的某字某句就在此本上“加工”修饰了——如果此处迹象晚于“庚辰”抄本,那也不等于说甲戌抄本因此就是晚于庚辰的一个“晚出本”。 说“甲戌本”晚出,庚辰本反在前——或此二本的某几回某部分是杂凑拼配的,有偏早偏晚迹象,这也不即等于那本子整个改变“甲戌”、“庚辰”的基本观念。否则,今之所存旧抄本,回数多而无拼配的“整本”几乎是仅有绝无的。 从实际上说,我们通常所称的“甲戌本”、“庚辰本”等名目,是个代表性的方便称谓,指的就是:它大致、基本可以代表曾有那个年月的清抄定本(现存的是过录,过录就会发生不同人手的无知妄改,那就混乱了考年的证据)。 退一步说,即假设张爱玲所“判”条条符合了史实真相,那就让我对曹雪芹和他的发生了“破灭感”——因为,我原本以为最可爱最可珍的艺术绝作,现在让张女士一考,变成了一堆“破烂儿”,好比一件极美的袍子,一下子变成戏台上叫花子的戏衣,是一件缀满了各颜各色的“补丁”的难看之物。 这是伟大作家曹雪芹这么样地制作出来的伟大作品吗?我只觉得心里难以接受。 这也许是我“面对真人”、“不识吕洞宾”?或“掩耳盗铃”只说没有这么回事? “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书中这么“交待”,也许就是张爱玲(以及她所受影响的俞、吴二家)的“大拆大改论”的借口和良证。但这派人士似乎不去体会“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所谓此书是哭成的”、“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常]哭芹,泪亦殆尽”……这些“书有明文”,他们不去想想:雪芹之写书,是什么心情和“力度”,怎么还会有兴致去玩下棋,挪格子的笔墨游戏? “披阅”,应读为“写作”;增删,应读为“滴泪为墨,研血成字”(见《戚本》)。岂可以现代人当作家文人的情况去想象,去“套”在雪芹身上? 诗曰: 泪尽书残志未完,如何游戏弄笔端。 十年辛苦为何事,莫作寻常文字看。 第二十篇 还是承认了自传性 张爱玲第三“详”的后大半是“拆改论”;末幅进入了“(八十回后)探佚学”的范围,颇有值得注意的见解,是本“详”篇内的精华部分。当然毛病还有,我们不应责以“尽善尽美”,大体是好文章。 “拆改论”、“分身法”等,仍然是她主要关心的“创获”,篇幅费得最多。作为一种假设,一家之言,我们读者无权说“不行”,应该各抒己见;我们可以做的是对其中“要害”,表示几点商量的意见,以求当前或后日的公议。 雪芹的,今日视为“古典”“经典”作品,在乾隆年却是十足的“摩登小说”,所以才引起“轰动”。这一摩登新物,我还拿“时装”来打比方:从整体设计到具体制作,式样、尺寸等等一切,不会是枝枝节节而为之,更不会是这儿挖一洞,那边补一钉,剪前襟,缀袖口;改大襟(右掩),开对襟……,结果这件时装就成了废品——因为不太好看,也不成“成品”,没人爱穿,遑论天下风行乎。 例如,一个麝月,依张女士的“详”法,就麻烦异常。 她说宝玉麝月对镜篦头,早稿不是麝月,而是小红。她误信了别人的不实之言,而“依据”只是明义题《红》二十首中的一首,其诗云: 簾栊悄悄控金钩,不识多人何处游。 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 她们见了,便执以为“发现”:你瞧,原是小红,不是麝月!哈,新奇呀——红学大收获呀! 是这么回事吗? 第一,明义的20首诗,绝无另外一例可以附会为书中真用的人名,全是虚称或“无称”。 第二,“留得……”之句,依格律只能用平声字,而“麝月”不能合律,故以唐、宋诗词作者向来以“小红”泛指丫鬟而运用之,拙著已举了实例;“小红”即如戏曲小说中常见的“梅香”“蜡梅”“春香”“春花”一样,所以芳官和赵姨娘大闹,抗议“粉头”(娼妓)之语时,才说:“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几(幾)罢了!” 别人罢了,可任其自作聪明的乱扯一气;张爱玲竟也不识诗理,盲从了谬论,令我惋惜。我要问问:既然张女士以为小红(红玉)是晴雯的“分身”“化身”,那么所谓早稿是宝玉给小红梳头,而晴雯又从外边回屋取钱,并隔簾偷听二人之“私议”,那文章该怎么写——麝月稳重寡言也,故与晴雯构成对照;若是小红,她与晴雯同为聪明灵巧之上选,那段文字怎么安排?精彩又何在?请作家女士试试,“恢复”一下“草稿”给我们开开眼界,可使得? 大正月,丫鬟“放假”,各去寻姑觅嫂,掷骰抹牌为戏,谁愿枯坐“留守”?只有袭、麝,而袭不在家,麝为首选——怎么会是小红这个人物“适合”当此职务呢? 依愚如我者所见,找不见任何可以支持这种怪说的理据来,无法欣赏同意。 因提麝月,顺带再赘几句—— 麝月是袭人临别叮嘱宝玉:“好歹留着麝月”的可助宝玉“自理生活”的唯一可靠人。连张女士主张“是创作[即虚构]不是自传”的作家,竟也明言承认麝月是“真人”,是留在雪芹身边的唯一未散者。[注意:她实际上已将雪芹与宝玉“划等号”了,但口中说的却是“不是自传”,妙绝!]可是当她读脂批说到麝月尚在其旁,“闲闲无一语”,因而对景伤情之时,她竟悟不到这位批者就是雪芹的“新妇”助理批书人脂砚。是脂砚说麝月尚在身边,不禁追忆书中所写情景,却又以脂砚后期化名“畸笏”是一个男人“长辈”——是他这老头子“对”麝月同住,且“对景伤情”! 怪哉!异哉! 在这儿,请看张爱玲的考证思维逻辑是精密还是混乱?—— 第一层,她已承认宝玉留麝月(雪芹之化身艺影)是袭人临行叮嘱的,是真人事实。 第二层,她见作此批者不再署名脂砚而改“畸笏”,不悟仍是女性闺房之事,署名改换是烟幕,她却说成那又是另一人,是个长辈男人“老头子”,而麝月竟又到了“他”身边,“闲闲无一语”,并使这老头子“对景伤情”!请问:这老头子对的什么景?伤的什么情?批者原是说,此刻见麝月仍在身边独坐,无言而相伴,回忆雪芹书中所写往事前尘,不禁对景(麝月曾在正月夜独守灯火……);若是“长辈老头子”,他于闺内情事何从而知?有何景可对?又伤的什么情呢? 这等明白的浅理,她却一不理会,二不交待解释,三不立悟此“畸笏”作出此批之人,还是脂砚罢了,化了新名,为阅书外人障目避祸。 我于是方知:真人真事,张爱玲用它为自己助“理”时则承认不疑;再到于她之“理”无用而不利时,她便改口“是创作,不是自传”。 我想起辛稼轩的词:“麾之即去,召之再来。”这还有什么“原则”可言,不是“随心所欲”、“各取所需”,又是什么? 只此一个问题,就如此之“复杂”了,可见她的“红学”见解未必句句得实了。若再逐一讨论,那就更为繁琐缠夹,谁也不愿读这些——怪不得人说“红学”是“梦魇”了。 诗曰: 麝月如何替小红,葫芦公案纠缠风。 自作聪明有收益,梅香侍女也相同。 第二十一篇 上乘的探佚能力 “小红”犹如后世常说的“梅香大丫头”,是唐、宋人的习用词语,就连的“春香”是“梅香”的小变,的“红嫂”亦即“小红”的即一即二的活称,皆是弄文学的应知的常识。而张爱玲却奉他人之言,以为“独得之秘”就大惊小怪起来——再由这种“神话”(说宝玉篦头者小红……)推衍一系列“大拆大改论”来,则不知这究竟是有助于学术的进展?还是增添已有的不胜其烦的奇谈怪论? 小红(此指书中人物林红玉的简称,不加引号者,前后同),能够与宝玉“亲昵”如此吗?追溯最初,也是诸鬟不在,唤人无有,小红才进来伺候的,这才使宝玉注意于她;然而他次日不忘,想寻她时,也只能在院中海棠树隐处看到——故脂砚立刻引来《西厢》,批上“隔花人远天涯近也”。试问,小红因昨日一进内室,即遭晴雯嫉刺,不肯相容,她才心灰意懒(第二十六回),早早愤言“千里搭长棚”之散局了。此后隔了怡红院,随了赏识她的二奶奶王熙凤。假如真是直到次年大年正月还在怡红院,中间至少八个月的时间进程,在小说里若无重要情节延续衍展,就一下子对镜篦头起来,合乎“创作”吗? 大约强辩说:“原有的,也一并删了……”云云。可是,为何要这么大“删”,能给我们一个充分的道理才行,牵强附会、强词夺理,均无意义。 张爱玲也相信别人的什么“棠村小序”仍在(其实即回前总批也,硬说是“序”),又以此乱搅本子的年代先后。又相信什么“老太妃”之薨即元春死之改写;又什么向凤姐托梦的本是元春,不是秦可卿(谓可卿丧殡情节本在最后……),以此搅混书中的年月季节之井然有序,考之不爽。 上篇已言,老太妃是康熙的熙嫔(后封)陈氏,卒于乾隆二年正月,而元春是四年、五年因弘皙政变而亡的,二者风马牛不相及。而且,元春的“曲文”是向父亲警示:“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是指务必从速从弘皙谋事局势中及早逃避之言也。这在八十回之后。若是元春“托梦”,她不能把凤姐叫“天伦”,凤姐也没什么“抽身”的问题。复次,“三春去后诸芳尽”这像女儿向“天伦”讲话的措词口吻吗? 驴唇不对马嘴。但人家乱安排,外行只得睁大眼睛洗耳以听。 再如另一类例。脂批提原著八十回后,有“后之三十回”、“后之数十回”、“百回”或“百十回大书”等语,张爱玲解为原从七十回算,加上三十回为一百回;所云“百十回”不是一百一十之义,是“一百来”之多的泛语。于是说我解错了。 其实,我据《戚本》第七十八回《诔》后再无一字而《杨藏本》(所谓全抄本)恰于此处有“兰墅阅过”之题记,表明彼次所见之本亦即到此为止——当时只有七十八回抄本也。 所以,78+(后之)30=108回 “百回”是指“举成数”,弃小零之常例;“百十回”则又是一百零八再加“楔子”与“情榜”,就可以说成是一百一十回,全然合符。不是我“错”了,是她未考清白。 纵览张爱玲的“红学”功力有欹轻欹重。盖依拙见,在我创立“红学”四大分支体系建构中,她的版本学、探佚学为精,脂学、曹学为差。 在脂学上,她未识透脂、畸本是一人,恐亦受了可疑的“靖批”的影响。在曹学上,似无所建树。 她的探佚能力应属上乘。例如,她不把“二丫头”这个村姑人物视为闲文趣笔,说将来宝玉贫后还有重要之文。 这一点,拙意所见略同,可惜她未加细讲。我认为,秦可卿丧殡一节重要,这村姑日后的作用未必微末。纺车一段佳文,恐亦非闲文,因为宝玉在此感叹耕织之艰辛与秦氏所言抄没后子孙只有坟茔之地不在抄内的土地上生存——那时,宝玉当在祖坟旁存身,遂又与二丫头邂逅相逢,有一段动人的笔墨。 她举出说贾珍接待甄家来人(私匿财物),我看特别重要。这也与秦氏一案有其内在关联,内含政治事故,与抄没直接干连。 诗曰: 四大分支体系明,两长两逊亦常情。 误将秦氏元春混,梦里相哀词异清。 第二十二篇 未能免俗 张爱玲说,人们看总当自传、他传或合传,就是不当小说看。 这话,在我看来,问题和毛病就够多了。 她是死看了作为讲到“小说”这种文体时的“传”,死解为意指“正史”“碑版”的传记了。其实并非这样一讲“小说”是所谓的“传”,本来就有大前提是讲文学,不是史籍、档案。 比如,《水浒》叫“传”,就错了?她下功夫翻译的也具名“列传”,她怎么不说那书名“不通”了?这就叫评人“明白”,评己糊涂。 若依她,那“小说”就一概必须与“传”绝缘。若一说“传”,就是排斥了艺术,因而“小说”一律是纯粹正牌子的“虚构”才行。 她是高明不过的作家,经验学识,都非低下,怎么竟那么看“小说”这个名词和定义了呢?奇怪。 其实,要解她之疑之讥,正在于“人们”看小说(指中国人看中国小说),总把书中人与现代人一同看待——即,把艺术人与活人一同看待,书中人就是活现的真人一样。 这种观念,不必疑不必讥。因为这是中华文化的事情,不是什么“文艺理论”的模式。 因此,之后,引出了,这“传”就是仿而又反的步《红》后之“传”。 再后来,不是还有《阿Q正传》、《新儿女英雄传》吗! 中国小说的传统脉络,与西方不一样,“小说”对待的是名人贵宦的“嘉言懿行”而言的,谓写其小事细节,家庭琐记,脾性轶闻——正史所不载的,故曰“小说”。小则小,依然是史之一支。因而又叫“外史”“野史”。 这个意思我不避反复之嫌,再三再四地讲,为什么?就为了连张爱玲也时常自己缠搅不清,何况才智远不及她之人? 一般人总把“小说”当“传”,这本身一点儿也没有错,也切勿讥嘲,弄错了,是轻薄自己——自己祖上的文化,民族智慧。 就是这个意义的“传”,没问题。犯不了“理论错误”。 自从胡适之提出了“自叙传”之说,一直闹腾了几十年之久,张女士尽知,因她尊重胡先生(她书中只称胡适先生,别人不加敬称词),似乎没有“批判”胡先生的“自传说”而加以回避了。其实,还是一个自己没弄清的并不复杂的问题,人为地把它复杂化起来。 张爱玲也“未能免俗”——我再说一遍。 诗曰: 总把“闲书”作传看,个中人物共悲欢。 中华重史通文学,莫与西方等或观。 第二十三篇 怎么读诗 黛玉 张爱玲怎么读诗?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前,有一单页题诗,七律八句,诗云: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题者云:此诗最得的真情真意,惜乎失名——避而不宣的遁词也。 张爱玲以为,八十回后原书是贾环害宝玉,争夺“世袭”官爵,所书诗的头两句指此而言:自家人自相争斗、伤害。 这样的话,头两句就孤零零了,下面的“承”联,怎么成了“转”?转到公子的情怀和批书人的恨?再下又是历梦幻、枉吟哦——这和首联全不相干。 尤其读到结联,那是仿项羽的《垓下歌》“虞兮虞兮奈若[你]何!”,是说:作者雪芹自喻“情不情”(《情榜》中评品),“你如今又将怎样处置(对待、叙写)我呢?” 整篇后六句,是“情”以及与之相关的感叹,这与兄弟“鬩墙”,争夺“冠带”“家私”何涉? 她就是不想——或硬不承认:那两句是喻词,比方雪芹著书之痛苦、写自家、写自己,浑如自攻自、暴露真实,不掩“家丑”与“隐私”,包括自己的痴念奇思,也包括自己嘲笑自己。 所谓“自传”说,就是指这个意思,不是“撰碑”“作史”——那是误会,与“自传说”有何交涉? 她又不知把《甲戌本》卷前的七律与此对照互观——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我想不必太罗嗦了,明眼人一见,便悟此乃同一内涵,写法小变而已。“空历尽”即“同幻渺”;“枉吟哦”即“尽荒唐”。更要者:茜纱公子即那位“情痴”雪芹作者;“脂砚先生”即那题诗人“红袖”。全是互词显义,以待知者自解。那“先生”,那什么“叟”,全为隐讳身份而设置之“烟幕”罢了!“奈我何”,脂砚女之自指也。 张爱玲绝慧之人,竟未透过“字”面而陷于“以词害义”了。 “茜纱公子”是书中人,“脂砚先生”是书“外”人——你能这么分吗?“字面”是“分”了,你若据此认真死看,岂不太笨乎? 可见,作书、批书之两位“一芹一脂”的意念中,本来就是书“中”书“外”互联合喻的——的最大独特点,就在于此一与众绝异,或谓“绝特”! 然而,人们偏偏要这书的绝特点消灭,竭力拉向“一般化”,仿佛这不会有,也不容其有。连张爱玲也“未能免俗”。 她在一篇散文中表示:读的都把它当成自传、他传或合传,就是不把它当小说! 言下颇为感慨不已,笑世人之愚,考书之痴。 然而,她又明言麝月是真的唯一留在曹雪芹[注意:不是说“宝玉”]身边的“实有其人”了! 你看:妙也不妙?谁来替爱玲女士去再“考证”她到底潜意识中是怎么“划分”茜纱公子指谁呢? 诗曰: 茜纱脂砚对为词,红袖情痴了不疑。 未向此中参妙谛,枉劳才女费灵思。 第二十四篇 园子图样早已定 宝玉 张爱玲的红学思路,大致是从研究版本(抄本)拼配情况、年代早晚这一层次出发,做出了若干她自己认定的结论;然后以此“结论”为基石,进而构建的一整套“大拆迁”、“大修改”、“大增添”(人物后加的,故事后加的……)、“大搬家”的写作方式。 她的这种理解认识——一部《红楼》是如此如彼地“拆改、膨胀、搬家”的写作理论,不仅仅是个“方法”“过程”的问题,实际上更是一个文艺审美原则的大问题。只看见了(或假设了)前一层,却忘掉了后一审美层次,也就成了“一知半解”(借用,双关语)。 我今打一比方。 曹雪芹之特写一处省亲别墅大观园,作用不止一端,而其间显然兼有寓意:创写一部,正如盖造一座“大观园”。 大观园的特征是什么?一,“天上人间诸景备”,故比方谓之“大观”。二,“秀水明山抱复回,风流文采胜蓬莱”、“衔山抱水建来精、多少工夫筑始成”、“借得山川秀,添来景物新”……,有山川天然之基,有楼台泉石之点染,是一个精美的艺品。 这就表明:先得有“自然”“天成”之基,然后方有“顺水推舟”“依山架阁”的设计和制作。两者有先有后,有主有宾。 因此,先有个园林大师“山子野”定出设计图纸,为建园之大本。这是主干,不能乱动的。 园之内,有“大主山”,是骨架。有沁芳溪,是脉络(血脉,经络,生机的流动运行)。此二者,是不能出现任何“变动”的。 “山川秀”、“秀水明山”、“衔山抱水”,再三重笔标出,惟恐人忘。 再次,方是“惜春作画”,画《大观园图》。 这儿,又分两道“工序”:第一,请会画的清客相公以“山子野”的设计图纸为“蓝本”,勾出一个有实景依据、各有部位的“第二图纸”来——即“画稿”是也。 这“画稿”之所以不同于“设计图”,只在从绘画平面艺术表现而着想的办法,所以不能“死搬”,不再是“房样子”。 然而,即使如此,也是有其限度与规律的—— ……如今画这园子,非离了肚子里头有几幅丘壑的如何成得。这园子却是像画儿一样,山石树木,楼阁房屋,远近疏密,也不多,也不少,恰恰的是这样。你只照样儿往纸上一画,是必不能讨好的。这要看纸的地步远近,该多该少,分主分宾,该添的要添,该减的要减,该藏的要藏,该露的要露。这一起了稿子,再端详斟酌,方成一幅图样。…… 要了解雪芹的艺术论,这段话重要无比。 简而言之,这里所说的“添”,是点染景色,一株花木,嫌单,可略增三五。这里所谓的“减”,是指房舍重叠,“全”画出来反而吃力不讨好——也就连带着必有“隐”——只露一角的,只画一簷的;有“显”,须绘作“正景”“主体”的。 很清楚:这指斟酌主次重轻,考虑视觉联想、实际效果。一句话,这绝对地不指可以将“图纸”“画稿”做出什么“大拆改”、“大搬家”。 比如,将潇湘馆“拆迁”到正殿牌坊里;将怡红院搬家至西北角“茅厕”的对门邻居。 这是夸张笑谈。但也可悟:画稿是不能乱改的。同理——雪芹下笔之前,对此巨著,先须有一个“画稿”在心中,所谓“胸有成竹”才行。岂有随时随手,拼拼配配、搬山移水之理? 照我理会,张爱玲是潜意识承认雪芹著书是有“蓝本”的,是“写实”的。这自然不等于艺术写作是僵死照描的“复制”“翻版”;但曹雪芹不会是自己(“山子野”定出了设计图、相公据以绘出了画稿)把自己的一切“成竹”的布置安排都像张女士那样地“操作”起来。 我这样论说,是否有意与她分争?自认无此成见。我只是说,一个大作家,不会将自己的艺术理论原则与实地写作方式割裂开来。 诗曰: 红楼梦即大观园,山是根基水有源。 第二十五篇 脂砚确是大观园中人 贾母接外孙 一部“梦魇”,以“四详”为最长,也最重要,因为是著者的总结性见解。 其前半内容,是由小红、茜玉二鬟与狱神庙事件讲起,次第及于妙玉、芳官等结局,直到《情榜》,再到“石归山下”之“复原”。 这纯属“探佚学”,并非本有什么“遗稿”在(四详题为《改写与遗稿》)。 这种文章,依然是反反复复,重重叠叠,枝枝蔓蔓,絮絮叨叨。对《红楼》不熟的,看也看不明白:熟悉《红楼》的,又感到太罗嗦,太繁琐,简直难得这么一份儿耐性去陪她这样纠缠不休。 其考证方法依然是:多少次“改写”,多少次“添加”,其中大量重要角色、情节都是“后加”——如她目睹雪芹当年实况一般。但实际是以她自以为“定”的假设、推想为基础而又层层再筑的楼台,是否真牢固?问题多伙。 她相信一个“靖批”上的未经证实存在的“批语”。又相信一位专家的“解读”。如云脂砚已亡,畸笏继世。如云妙玉成了“妓女”任人嫖戏……。她竟不知“骯髒”不是“肮脏”,也不知此诗本义是刚直不曲,也不知见于汉史见于李白诗,更见于曹寅诗。如此糟蹋妙玉!于心忍否?忍否? 尤其让我诧异的一点是她有“暗金瓶梅”思想。 这“四详”由小红以及茜雪二人入手,是完全令我欣快的“切入点”,因为这就是与结末贾府获罪,宝玉落难的大事故中的重要环节,我极想看到她多讲讲她从作家的头脑心灵上的精彩想象——这是因为:她不止一次提到狱神庙有大段小红、茜雪文字,不幸为借阅者迷失这条脂(畸)批,并说:我真恨不得坐“时间飞机”飞到那(借阅者)家把那“五六稿”抢回来!我想看她的推考之文,心理正复相同。 但她于此着语无多,却露出了对小红“贞节”的猜疑。 她的一连串的“改写”“添加”论,随时就来。小红是后加的,贾芸也是后加的,小红是林之孝大管家的女儿,也是后改的……,随时随地都可见这迤迤逦逦的“创作过程”。这也罢了,可她说:小红的上场,遇上贾芸在书房等候,贾芸只听她叫了一声“哥哥”——不知叫谁。 于是,张女士就考论了:丫鬟叫小厮,罕有如此亲昵的称呼……,于是进而引申,提到只一个可能是指茗烟,而茗烟是有在宁府小书房与万儿私会的情节的……。 你看,她认为小红“也许”真是个“奸邪婢”(脂砚语)。 这种“详”,想入非非,逻辑超出了应有的“思维规矩”。我对这些,毫无兴趣——正如有一派考证说绣春囊是宝钗的,所以她迅速搬离了大观园,云云……。 我要向张爱玲请教受益的不是这一类的“创见”。 天幸,在“四详”里却看到一处极为珍稀的“脂学”见解。她说: 大观园是作者与脂砚小时萦思结想的“失乐园”。 我没料想,她竟又一次承认了脂砚是大观园中的人物,是女性重要主角! 这个看法是拙著《红楼梦新证》中提出的(更早是《燕京学报》第50期)。她对此一字不提,可能是自悟,恰与拙论相合——但假若如此,她应于“详”中大讲特讲才是。此案存疑。亦不关重要,重要的是她这么认为了,表明“脂砚即湘云”说不再是我一个人的“心血来潮”了。有人说此乃“匪夷所思”,此人正是张女士的多处信从者,许多的“搬家论”写作“方法”就是她接受于那位专家的。 不幸,她后文又把湘云“掉销”了。 她“否”了宝、湘之奇缘,是因为:一、第五回曲文未读通。二,信了“嫁卫若兰”,也是误读批语。三,没有“详”《菊花诗》那么鲜明的好注脚。四,未弄清“金玉”之说有真、假两局。五,自己创制的“大拆改”“大搬家”理论也使她牺牲了这一“早稿”的结穴章法。 好在,只要她把脂砚和湘云挂上钩,就十分可喜可庆了,真理总不能由人随意变改取消。 诗曰: 四详前半有嘉文,沙里淘金得一欣。 总是慧心兼慧眼,不同流辈昧脂芹。 第二十六篇 何谓枯寒 张爱玲在她一篇题为《谈跳舞》的散文中,提到了高鹗的伪续,并说了别处不易多见的品评之言,她说: 譬如,高鹗续成的部分,与前面相较,有一种特殊的枯寒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贾家败落下来了,应当奄奄无生气,而是他写得不够好的缘故。高鹗所拟定的收场,不能说他不合理,可是理到情不到,里面的情感仅仅是sentiments,不像真的。 她给高氏的文笔下了“枯寒”二字,颇为别致,与众不同。这就值得玩味研究,不可轻易读过。 今按:枯,草木已死、干硬无润,生机断绝也。 通常用语,如“枯萎”,谓其死木的质与态。“枯燥”,则指干瘪空虚,索然乏味。 可见,枯是生命已尽——或根本没有生命的假形貌,有体而无质可言。 这枯,不为难懂。 但她又下了一个“寒”字。这儿透露了她的“诗感”能力与表意方法,与俗人又不同了。 寒,在此不指气温的高低,虽然它总与“冷”相连。但冷笑不能说“寒笑”;“冷门”与“寒门”词义大异! 令人“寒心”,不是“冷心”,“冷血动物”,骂人“无情兽”也。 可知,这儿的寒是寒伧、寒酸的寒。 然而,她自己也说出了是sentiments的事情。 那么,大致说来,她是批评高鹗伪续,一无生命(只有死文字),二无感情(作者必须有感情注入其笔墨间,方成艺术)。既枯无生命可赏,又寒无情怀可通——一副假躯壳而已,内中无质无素,无性无命,这正是拼拼凑凑,充篇幅而编浮言,堆字句而少韵味。 枯寒,如果说它是一种“境界”,也振不动人的心弦,唤不起人的灵感。 她怕人误指续书的“故事”情节的“悲剧”等场面为枯寒,故特为分疏,这专指文墨气质。 懂了“枯寒”,反过来才百倍感受到雪芹原著的那种生机洋溢、满纸热情真意的丰盈厚暖。 其差异如冰炭,似春冬。而有人却觉得高与曹无异,大不过只是“稍逊”云云。人之美学感受力固亦如天地悬隔也。 诗曰: 枯即无生寒似灰,可嗟无电岂成雷。 深衷醇味风和韵,再读曹郎八十回。 第二十七篇 仗义探庵的思索 “四详”中值得赘述的不多,因为她所主张的“后添”的内容太多,连“抄家”也是后加上去的,很多人物是以前没有的……。这样的“账”不好算,各存一说,也就是了。 就中有一点值得思索,她根据一条批语说到“贾芸仗义探庵”,于是推测说,所探的不像是妙玉、芳官,而把可能性安在惜春身上。这种意见是引人注目的。 但惜春的判词、曲文,都未见预示她出家后还有什么情节与作用,只是“独卧青灯古佛旁”罢了。也不见得猜得对,贾芸为何探她?而且是“仗义”而为之?俱不易讲出什么道理而能作为“探佚”的一条贡献。 如今我却由她的启示想起另一个可能。 我以往受同行某君(忘其名)的影响,认为庵是凤姐落难之地方,与宝玉的狱神庙是“男女有别”的分在两处。目下则寻索书中其它线索,参互起来,看是否别有新境—— 贾芸的出场,是在大观园工程中谋一项差使、收入,向凤姐求助,说动贾琏。然后,他又戏认幼叔宝玉为“父亲”。认“父”之后,孝敬了一盆白海棠。 白海棠给探春起社定了名,“海棠诗社”从此开始了全部书的“诗格局”一条大脉络。 海棠社的真正意义是:社为湘云而开,她最后至,独作两首。而后至却由于宝玉求老太太派人专接而来的,是社“员”中的唯一贵客(别的都是贾家人,钗亦属之,因后为贾家媳妇)。 从海棠起,一直引向菊花诗,引向柳絮词,还引向最末一场大联句,中秋夜湘云为诗主(参看《周汝昌点评红楼梦》)。 这中间还又浓墨重彩地现出一场金麒麟的绝妙奇文。 ——所以这么些重要笔墨,为何而费?为谁而设?难道就是为了史湘云日后碰上一恩人,而他叫卫若兰? 怪!大作家张爱玲竟认为这样倒是十年辛苦、“大拆改”、“大添加”、“大搬家”的一个绝大的“目标”?!我拜问。 怡红院内,“蕉棠两植”,是一关键标志,棠喻湘,蕉比黛,亦即“怡红快绿”是矣。 “红妆夜未眠”,“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还有“崇光泛彩”题海棠,也还是东坡的“东风袅袅泛崇光”! 我要再拜问张女士:您看一部《红楼》,雪芹曾给哪个女儿这么多的绚烂夺目的光彩和诗意?您为何对这些采取“不在话下”、“不必多及”的态度而专门一味去讲什么“后加”、“后改”、“大搬家”——把七宝楼台拆得那么不成样式? 卫若兰,您认为何时哪回才出现?他在全部书的构思、章法、作用、意义上是什么样子的?雪芹玩了这么一个大把戏,也算“十年辛苦不寻常”吗? 由上述这一条大脉络来看,贾芸是用海棠“引”来史湘云的使者,而他又是唯一一个曾进入绛芸轩的男子,那就让我感到这中间有“信息”可寻,他到最末幅的“仗义探庵”,应该是仍与湘云相关的情节。 湘云落难后,几经艰险,后来栖身于一个尼庵中,而为坏人监困,不得自由,无法与宝玉取得联系。 又过了几多曲折,宝玉得悉这个线索,也无力搭救,遂由贾芸慨然承诺,前去探访踪迹。 这是要冒险的,会遭暗算而陷身不测之境的。贾芸不惜牺牲身家性命,仗义而往,终于获得确信。遂由冯紫英、卫若兰等贵公子出力,救出了湘云,并绾合了宝、湘的情缘,成为眷属。而金麟会合,是卫若兰曾得已失去的一麟,终归重圆。 这是我对贾芸“仗义探庵”的思索。虽是假想,或比我从前的推测要更值得深入研讨。因为从章法上,小红是狱神庙慰宝玉之旧人,而贾芸正是送海棠、进怡红的亲者。红、芸二人之力,成就了宝玉与湘云二人遭难后流离两地而得以重逢会合,终成双星白首——所以“绛芸轩”之名,实为双关小红、贾芸之义,但人不能察觉,匆匆读过耳。 绛:绛洞、茜纱 芸:芸为香草,又合湘云之云。 此一层也。 绛:红玉 芸:贾芸 又一层也。 贾芸、小红救了绛洞、湘云 又一层也。 张爱玲若见我此解,不知又作何评论,点头乎?不置一词乎?口虽不言心许之乎? 正是: 谐音妙语几层关,两对夫妻照胆肝。 昔日棠花为献礼,今日仗义更艰难。 “梦魇”“梦魇”,据悉是张女士把书给了宋淇看,宋氏以洋文说了一句NigheRedChamber,于是她竟很喜欢它,就采了用为书名。 这个nightmare“压”了她的梦十年之久,她仿杜牧之句,说是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我也效颦,也仿小杜句云: 十年未醒张君魇, 赢得红楼拆改名。 戏语,莫怪。 我这小书似乎是为了不赞同张爱玲的这种样式、如此方法的考证,实则也不是全不谓然,我只是看到她的若干理据的大前提是错采他人之臆说的,这样的理据引申出来那么多的层层次次的烦琐推衍假想,表面是头头是道、粲若列眉,而一按其实,多属子虚乌有,以此为得,以此为《红楼》之庐山真面,以此为写作的借鉴宝镜——是否明智?会不会导人步入误区?杞人忧天,我不自揆,贡此愚言,幸不多罪。 有人说“红学”是近世的一项“显学”。只因这一“显”,趋之若骛者日益加多。真像张爱玲女士这么下真功夫的却很少。因此,尽管我不完全赞同她的论点,却对她的诚挚的严肃的精神表示赞佩。如果能说成提倡学习一点张爱玲的学风,必将大有益于今后的红学事业。 诗曰: 抑李扬张岂我私,花开红紫各新姿。 不宜一梦长为魇,珍重多才女大师。 第二十八篇 石破天惊云垂海立 张爱玲的“红学”特点是“大拆大改论”。她的“五详”,先由各抄本年代先后、不同稿本的早晚等问题入手,然后根据她的十分琐细的考证的几点结论“基石”而构建出一幅常人不能想像的“大拆大改”的多个层次的“过程”。 她对此,如数家珍,甚至比家珍还要清楚得多,一一列明,自信无差。 我已说过,照她的理论和考证,曹雪芹之著作方式是下棋挪格子。旧时有一种儿童智力玩具叫“七巧板”和“益智图”,前者是七块不同形状的小纸板,可以拆拼成多种图形“画面”。后者道理一样,而板数加多,拼出的图形更多更细——曹雪芹一生血泪,泪尽书残,四十年华而逝,原来他的大部分生命是付与了上述那种拆改拼配的“工程”上了! 张爱玲对此,兴趣之浓令我惊讶;其不厌其烦的说理证事,也令我敬佩。 但我与她的性情确有不同之处。她是不厌其烦,我则不耐其烦——好在我这小册子本来就不是红学论著,更不是“全面地系统地”与她切磋商量。不过是读书随笔,希望像我们这样的两个人,在谈文论艺上、在精神灵性上有所契合,哪怕有一百个讨论“热点”中,只有二三是相同相近的,就可以引以为荣,攀为“知己”了。 在她的“五详”中,讨论了“旧时真本”,旧时真本的最有关系的内容是,原著本以宝玉湘云重会为结局。因为这是我的“红学”的“结穴”或“聚焦”,所以特感兴趣,便又信笔所云,略陈几句拙想。 她的“五详”,开篇写湘云,文字特别优美,让我如饮醇醪,击节以赏。她说早先一向暗笑有人要把宝湘撮合了才罢,而写到“四详”《改写与遗稿》时,看法不同了。 欣赏,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爱书中某一个少女。像选美大会一样,内中要数史湘云的呼声最高。也许有人认为是近代人喜欢活泼的女孩子,贤妻良母型的宝钗与身心都病态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实自有以来,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独湘云没有面貌的描写,除了“醉眠芍药裀”的“慢起秋波”四字,与被窝外的“一弯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双眼睛与皮肤白,并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极言其高个子,长腿,国人也不大对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两句诗说得清楚:“众中最小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董康《书舶庸谭》卷四,题玉壶山人绘宝钗黛玉湘云《琼楼三艳图》,见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九页。)她稚气,带几分憨,因此更天真无邪。相形之下,“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钗,宝玉打伤了的时候去探望,就脉脉含情起来,可见平时不过不露出来。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项联如下: 纵使期期生爱爱(去幼时口吃,呼二哥哥为爱哥哥),从无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称大舌头——误作口吃,而且通常长成后还有这毛病。下句也不正确,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点道理。……湘云倒是宝玉对她有感情的。但是湘云对黛玉有时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为从前是她与宝玉跟着贾母住,有一种儿童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她与宝黛的早熟刚巧相反。 她引了拙著中列举的十条资料,逐一评析。认为:十条中,有的是传说附会,有的是续书(而非真本),只剩几条可以讨论。 ——当然,她不及见的,后来我又加引了数条资料,其中有明确细节记载的就有两条—— 一是陈其泰记述祖父所见吴菘圃相国家真本,结局是宝、湘除夕重和中秋夜联句之旧韵,其中佳句让他祖父爱诵不已。 二是金启孮先生在他著作中记载:他家(清荣郡王后裔)请过一位家塾先生,和的作者文康为相识。从文康处得知,曾见一部,八十回后与程高本不同,并记下了几个要点。这几个要点大致与“三六桥本”相同。 三是姜亮夫教授回忆少年在北京读中学时,从图书馆借到“异本”,结尾宝、湘桥、船相会;后又补忆其书共16册。我揣想,如照我曾考旧抄皆两回为一册,那么16×2=32回,与“后之三十回”是相合的。 四是齐如山的回忆录中讲到早年家藏《红楼》与坊本不同;后为涞水县友人借去,遂不可复得。 若照张女士的分析,前10条资料已载明实有好几个类似的异本,都是续书,并非“真本”。如再加上这后4条,恐怕就多了吧? 她批评我所集资料是“大杂烩”,不能分辨;并有微词“阶级意识”云云(大约揣想我是个“左”得很的“阶级斗争论者”)。 说真的,我自幼不愚笨,人夸聪敏;今日自量,“十个捆在一起”也比不了她,简直是个考证怪才,细到“不可思议”,万难“望其项背”。 不过,在心悦诚服的同时,也应指出:她的那么多的考证(名曰“详”者)和“大拆大改论”,也不尽牢靠,破绽不少,“想当然”太多,以假设为“理据”之基础而又一延再伸……。与她辩论,那是巨大工程,本书意不在此。 奇怪的是,她的“想当然”有时过分而不能自圆。如,在湘云问题上,她把批语读得很“守旧”,因而力主湘云嫁的是卫若兰,没有宝湘重会这么回事。但是—— 一,她无法解决“拆改、修改”之后仍存“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个关键钉子难题。 她说,这是初稿回目,较早的“全抄本”三十一回回目已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了,因“不惬意”,又“保留”了老回目,故存之至今。 请看这种“详”法。 既然“改”了,那新回目与正文内容扣得很紧,文字亦佳,怎么又“不惬意”? 是谁“不惬意”?作者?批书人?别人?既“不惬意”,完全可以再改再拟,如何又把早已“矛盾”(照她说法)的废回目“恢复”了?难道就都是为了给她留个最大的“梦魇”不成? 殊不知,《菊花诗》一组七律,整个儿是喻写湘云为对象的悲欢离合曲折过程。聪慧如她,竟读不透“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正是宝湘的后幅情景?她也不想:“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以及“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休言举世无谈者,解语何妨片语时。”等句意,句句说的是后来宝湘重会的情景。 批语“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何颦儿为其所惑?”她没读懂。因她尚不悟“金玉”之说有真假二局:金锁之金是后造后出;而麒麟之金方是原来之配。“已定”的,是麒麟与通灵玉虽百折千辛,终归于合。而“又写出一个”清虚观的金麟来!这叫“间色”,加多了艺术效应。 南京小友高飏就于通讯中指出:如果不是着重“又一个”,只说“……已定,又写麒麟,间色法也……”那方是说明麟是“外加”之点缀,而“又写一”者,是强调又添出一个新的来为“已定”者“间色”也。不然,何用“又一个”句法? 这才是真懂了古人的笔意。这“又写一”,绝非闲文赘笔。试看,它是“道友”所赠,与“道因宝玉”之批切合。一也。史太君问:好像谁也有一个?独宝钗(假金)。答曰:“史大妹妹!”雪芹的笔,哪有虚设? 不但如此,接着就是黛玉的讽刺。还有宝玉听说湘云有之,便揣在怀里,又怕人见——单单又是黛玉点头而笑之……!而且,随后湘云即到,黛玉第一句就是“你哥哥给你留着好东西呢!” 再后,黛玉听宝玉赞湘云还是那么会说话,还有醋语:“她不会说<dfn>http://www?99lib.net</dfn>话,她的金麒麟会说话!” 这种妙绝细极的笔法,句句暗示了这完全是与三人婚姻有微妙关系。 ——如果这只为了湘云后与卫若兰为配,那么这些“好看煞人”的精彩文字,又都是干什么的?雪芹竟会如此“闲得无聊”起来? 不再絮絮。看来张爱玲对此漠然无动于衷?似难置信。 她还批我读错了档案,因中有将犯罪者李家妇女“交崇文门五十一等变卖”一句,将“五十一”解为满人官员之名,是错了;她则解为“按51等级(抄没法)”去变卖。但她未注明所据何书?抄没变卖之法令竟有五十多“级次”?此听起来是有些诧异的。但我也不敢遽断她是误读,而又大知道满洲人的名字确多有“数目字”的。 拉拉杂杂,已然够“烦”。其实我心里仍然是对她不胜敬佩。例如,她在这一“详”中说了:她十四五岁时,读胡适《考证》,看到引及《续阅微草堂笔记》载有宝湘历经苦难、雪夜重逢的“真本”,她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永远不能忘记!” ——行了!只要有这么一行字,我就百倍地欣喜而自慰了:毕竟是同好同道;难逢难觏。若干“考证”意见分歧,又算得了什么? 我惋惜的是:她十四五岁的强烈感受震动——又惊又喜,后来变成了“梦魇”。 我说什么呢? 诗曰: 云垂海立地天惊,少女心怀即性灵。 可惜老来成梦魇,令人无限感人生。 第二十九篇 探春·红杏 张爱玲在“五详”中,有一条考证说探春后来封了“杏元公主”。 这个说法是来自拙著引及一个“三六桥(清人名,三多,字六桥)本”,中有探春日后“杏元和番”的情节。 这是(已故)张琦翔听日本教授儿玉达童讲课时说的,曾见三六桥藏一异本,日本人不能说华语,在黑板上以华文写简单的示意词,在讲探春时写了“杏元和番”四字。 这原是打比方。用的是小说《三度梅》里的故事,杏元姓陈。我幼时还常听母亲说这四个字,不带陈字。在旧日这是大家熟知的故事,民间鼓词也弹唱这一段子。 儿玉是说,探春在那异本中是远嫁了一位番王(外番,旧朝代称属国或少数民族的“部”),有如陈杏元那样。“和”是给朝廷与部族结亲,和睦相处。 张爱玲的话,似乎也即指此。但“封为杏元公主”之言,又与探春花名酒筹掣得“日边红杏倚云栽”的杏花拉在一起,不知妥否? 公主是皇帝的女儿;王爷的女儿叫“郡主”了。说探春封公主,只能是皇帝认了干女儿。不知有此制度否? 其实,湘云的牙牌令早就说了:鸳鸯宣“中间还得么四来”,湘云对:“日边红杏倚云栽”,么,红点,喻为日;四,也是四红点,喻为红杏也。么四配上左、右两扇“地牌”——即书中称“长么”,各两红点凑成九点红,故名“樱桃早熟”。而湘云方对:“御园却被鸟啣出”。 可见,湘云也曾落入皇家——但这是康熙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坤乾廷”,谋推翻乾隆的“影子朝廷”的御园。 这就是说,张女士只看到探春的后文,而看不到湘云的几倍复杂的后文经历,一敏感,一钝感,何也?只因这么一来,她把雪芹原书中湘云的情节看得太“直线逻辑”了,简单化了,因而很多层次不清楚,于是判断“旧时真本”的真情实际,也就过于简、显、浅了。 若如她所论析,所见记载“真本”“异本”不是一种,而是多部各异,那么就像是一百二十回伪全本出后的续书也是多种多样(集中于嘉庆年间)。也就是说,那情况应是八十回抄本出后不久的现象——就当在乾隆中叶才对。不然,一百二十回本已出,大家纷纷续之,为其所骗(自以为是续“全本”),已天下风行,如何还会出现那么“多”的“真本”“异本”? 这些疑案,以俟高明决之。 诗曰: 探春红杏不为奇,早见湘姑口诵之。 啣出御园岂妄语,几多曲折更谁知? 第三十篇 后文主角 一个作家,写作当时以及过后,都会有所增删润色,这是“规律”,谁也不能否认,何况雪芹十年辛苦,经营缔造,写几百口人的事情,千头万绪,其“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岂为空言。但看了张爱玲的考证,我总难以接受她的论证方法与结果,觉得若是如彼之“增删”法,则对我的吸引力就大大降低,兴致大大败落。 比如,《戚本》一回前脂批,说是“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是颦儿病重……”,她却读作“回回写药方,是颦儿病重……”。然后就下“断语”,说那些回的“药方”,已都删去了! 怪不得她是让“梦魇”给迷住了,以致“聪明一世,懵懂一时”。谁见过一部书竟会“回回写药方”?! 脂砚批书时曾说过一句话:“成何文字”,可用在这里。世上还有比“曹雪芹”更拙笨的“作家”,“回回写药方”!(这又是受了某人的谬说之影响。) 其实,就连“回回写药”,如第二十六回佳蕙与小红谈心时,提黛玉“时常吃药”……,不过如此之类,不时见到一笔而已,岂是真的“回回”之理?读古人文字,不去体察语词有时夸张一些,会其意可也,若处处“以词害义”,死抠字眼,并以之为“考证”的根据,明言原来是“回回”有“药方”的,如今不见,是都“删”了……。若只此一例,可不深论;无奈张爱玲的这种论判太多,令人不免难办:到底信她?还是疑她?一疑,就显得太认真了吧。大家都在“痴人说梦”,彼此彼此,同发一笑可也。 这样有趣是有趣,又怎奈研究是个严肃而重大的问题,以玩世不恭、逢场作戏的态度来从事,是不妥的。 又比如,她推断:湘云幼时依祖姑太君住在荣府,与宝玉同起居游戏,因与袭人相投,无话不说,早曾说出“不害羞”的话:等长大了,我和二哥哥作夫妻,你也嫁了他,咱们永远在一起……(此系我假拟的“对话”)。这个意思是不错,从后文袭人问着他,有明白的含义可以领会,不但张女士一个,不少人都能同感。但张女士的“理论”便又来了:原稿是这么写的,“后来都删了”(大意总是这么句话)! 我要问:这写了何妨?天真烂漫的小湘云,说这个,岂不更觉有情有趣?后来的“都删了”,是何必要?出何用意?——难道是为湘云讳?那不太“道学”“封建”了? “删”,也罢了,但“删”的一字皆无——没有这个人物!直到第二十回后,才突如其来,“史大姑娘来了!” 没头没脑,一至于此,这合乎古今中外的“叙事学”吗? 张爱玲在此,只讲“删”,不讲“理”。 试想:后文清虚观一次盛会,独湘云不在场,与省亲正同;盛会一过,立即又是“史大姑娘来了!” 笔法如一,何也? 窃以为,雪芹创此笔法,是特别表明湘云乃是“后之三十回”的重要主角人物,她在荣府败落之后才在全局中起关键作用。这根本不是什么“删”了,“大拆迁”、“大搬家”的“修改”技巧的琐末小节。 张爱玲把湘云和“侠”字联起来,却是一个重要的题目。容另文讨论。 诗曰: 竹马青梅戏诏多,憨湘幼小爱哥哥。 不知写罢何妨碍,“删”字轻轻斩断河。 第三十一篇 一大贡献 把湘和“侠”联起来,是张爱玲的一大贡献。 雪芹写“侠文”,首推柳湘莲,而此名之三字皆与湘云“相连”,亦“香怜”,妙谛连环。 湘云与柳郎俱名曰“湘”,书中所独。湘云又是首倡《柳絮词》者。复次,“藕香榭”又是与湘云紧紧相关的一处景色,即与“莲”“荷”为景的轩馆之处。 柳湘莲打了薛霸王,拒了尤三姐,又因秘事远行,与宝玉作别。他后来似做了“强梁”,又救了薛蟠,反结为至友。 柳郎的一派侠气,亦书中所独。 他流荡江湖,似与湘云之流落于苦境有其关联。 难道是柳郎救过湘云? 但如今的新课题却是:湘云可能被救,而她同时又是救人的一位侠女。 这是我从张爱玲文章中获得的新启示。 因为,文康作,“针对”的《红楼》一书,人人有“对应”,如—— 安龙媒——贾宝玉 张金凤——薛宝钗 长姐——袭人 安老爷——贾政 安太太——王夫人 舅太太——薛姨妈 那么史湘云的“对应”是谁呢?恍然大悟:原来就是十三妹何玉凤!十三妹正是侠女,对极了。 因此,文康的构思,是将史湘云的“侠”发展拓充变化而成为一个新型的十三妹。 湘云的“英豪阔大”,一本正作“英雄阔大”。 湘云听说邢岫烟在迎春房受委屈,心中不忿,立即起身要去“质问”迎春。 宝钗的反应是把她按住,说“你疯了!……” 黛玉的反应则是:“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 只从这一句,方点出了湘云的“侠”。这一笔不是虚设的,雪芹无闲文,越似细处越隐有要义在后文。 湘云因此还批了开当铺的“会想钱”。 因张爱玲提醒了我,探佚至此,有一可能是:袭人被忠顺王府强索,并威胁宝玉安全。于是袭人甘愿舍己以保宝玉,离贾府而入王府——此时,是史湘云挺身而出,也甘愿卖身于王府一党的势力,舍己以救宝玉于十分危险的绝境。 湘云因此流落,陷身贱役,处境至惨。 在最困难的一刻,忽然得到柳湘莲的来临和搭救,并护送到了复生的地方,然后设法令她回到京城,寻觅宝玉。 ——会是这样子吗? 当然推测是一种假设,未必即是,也未必一无是处。也许有其“合理成份”,只要有一点点,就“值得”了。 诗曰: 柳郎史女各英雄,侠女侠男陌地逢。 我愿救人人救我,重生绝处泪流红。 第三十二篇 奇语惊人 读张爱玲此书至“五详”,令我感到这是她结束“考红”的文章,无论从哪个角度说,确实更重要而更难得讨论欣赏了。 “五详”目的是考论“旧时真本”。这个主题,粗心人只以为是她对这个“真稿”的可信与否大加评议,其实这里的真核心本质还是比照雪芹原著与高鹗伪续的大分界、大反对,不可调和的秦、楚与项、刘。忘记了这一点,就谈不到理解她、评价她了。 在这篇“结文”中,第一是她抓住了作者曹雪芹一生为之滴泪研血的三个女性,即:一黛玉,二袭人,三湘云。 张爱玲叙事说理,无休无止,重重叠叠,反反复复,而我们期待的她的最简明爽利的、透明鲜亮的正面话,却最少最珍稀难遇——需费尽了力气、耐性,才忽然意外地发现了寥寥二三奇语,令你感到惊奇和喜悦。 她的意思是说,宝黛“爱情”,至“诉肺腑”为最高潮,以后就显得淡化了,连紫娟试忙玉(俗本改“莽玉”)那一回,虽因黛而生文,亦非二人当面的情景。并引太平闲人之评,以为二人年龄渐长,有所克制,不似从前……,她评为“曲解”而又承认:毕竟读者对此“渐”“淡”是感受一致的,是实在的。于是她的整个一大套“大删改”、“大拆迁”、“大搬家”的梦魇又都重述一遍,找出“理由”,想像这是如何“删改”的,云云,等等。似乎是说,本来和以后应有二人更精彩的场面,今既不存,感叹痛惜。 ——以上,说是评非,总之尚无大奇之处,一般读者,尚能领会而表同。 可是就在这儿,她忽然“蹦”出了一句令人惊讶不已的奇语—— ……而宝黛是根据脂砚小时候的一段恋情拟想的…… 这几句话,对别人起的作用,不得而知,对我来说,则真乃“石破天惊,云垂海立”了! 我不禁像刘姥姥,口中连念“阿弥陀佛”!难读的张女士,从不肯对脂砚其人说一句正面话的,却在此“交心”、“坦白”出来! 这是“笔法”?抑或“潜意识”——她不愿承别人的考证,却心里早已默许了?还用我再罗嗦吗——脂砚才是真有其人的“原型”,名为黛玉的方为“创作”上的虚构(说得难听些,即“编造”)。 那么,再也不用“证明”了:她分明确凿地感受到脂砚原是位女流人物,小时候与雪芹亲密无比。 这么一来,事情就“好办”了——我与张女士纵有一千条分歧点,纵然她从不提及我的脂砚考证,只要肯说出这么一句,正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的这力量反比别人更重千钧。 红学史上一个最关键问题,由此可以解决定论了。 张爱玲既然“不慎”逗露潜意识中已然接受了拙考的脂砚是女性,亦即湘云的原型(宝、湘幼事,她已说明),那么她自己制造的“梦魇”就有一线熹微出现,不意夜魇将退,曙色在窗了。 脂砚之批:“……回思将余比作钗、颦,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余尝[常]哭芹,泪亦殆尽”、“唯愿造化主再生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聪明绝顶的张爱玲,你怎么体味这些话的语气?如何“详”她们二人的亲昵关系?是什么叔叔、舅舅、哥哥、爸爸种种怪说所能说服了你吗?(注) 湘云的故事变化大,纯由原型脂砚的经历太坎坷太曲折,书有早稿改稿,倒是合理的推测。 梦游幻境所聆湘云之“曲文”,可以是原先早稿有意不及,也可能是有意留与“因麒麟”一回对看,让读者自寻自悟。 这个极大的关目,终于可以不再入于“魇”的了。 诗曰: 脂畸原是女儿身,幻化题名障目尘。 湘黛谁虚谁不实,聪明绝顶服斯人。 (注)畸笏,即脂砚之晚年化名,参看拙著《红楼夺目红》“俗事用俗笔“篇。“命芹溪删去”的“命”毫无“长辈”口气义,例如中秋夜湘、黛联诗,也说“命他快联”。“余久不作此语矣”之“作”是“聆”字行草书的抄讹。乃脂砚女性忆旧语,更与“长辈”无涉——“长辈”难道会见一个晚辈就说一次“不忍相见,免得彼此伤心”之类的话,又成何文字?! 第三十三篇 所谓“大杂烩” 探索“旧时真本”,就是为了尽可能地窥见一点点雪芹原书的整体构思与终结主旨,又因此可以晓知这与高鹗的伪续是本质的大区畛,不关“艺术”细故。张爱玲以为,我引的10条资料是个“大杂烩”,而我误认为一。也就是说昔时的“真本”“异本”有好几种,孰真孰假,莫衷一是。 她的批评我诚恳接受。但也有几句话要说明:—— 一,尽量搜辑资料记载,以供全面研究,是功是过? 二,存在的资料是“客观”的,非出我造。 三,现象上的“大杂烩”,有没有尚欠深刻研究、乃至误会词义、思虑欠周等问题。是否都诿过于资料的“杂”? 这些,都不是三言五语所能定谳的。 事实上,这是当时的“热点”话题,“开谈不说,纵读诗书也枉然”的风气下,主要是“开谈”,今日可见的,不过是几个特别“勤快”的动笔者,记成了文字;而这又包括着多层的辗转传述、“传闻异词”,此有彼无,彼详此略;又有走样子、加枝叶、添附会;还加上各人表达能力有差异,措词有工拙……。 还有一个极关重要的事实,就是人的记忆有其明显的特点,姑称之为“各取所需”。就是说,彼此听、读时的注意点很不同,因而留下的记忆点也各有所重,并非千人一律,“平衡”入脑。 我举一例:数十年前,我与家兄祜昌于大年三十(除日)这天苦赶返里团聚省亲,是日奇寒,我得力于一个机缘坐汽车早赶到了,而家兄从塘沽往回赶,路线曲折,末一段是坐笨木骡车,全无御寒之具。很晚才到家,冻得够受,用热水洗脸,欣慰地向我说:“可真够呛!同车一位老太太,下车时说:‘哎呀!我的脸都冻没了!’”此情此景至今历历如在目前。 老太太的奇语,意思是说,那真极冷,整个脸冻麻木了,失去了知觉——就觉得自己这张脸已然“没有”了! 数年后,又适值除夕,我向祜昌提起前尘,重温老太太的奇语。不料,他听了茫然愕然,说:不记得有这回事。 以后,我与他“互证”记忆,方发现共同亲历的幼、少往事,大量细节是他记得极详细,我已茫然;反之,我能说得十分生动的往事,他却模糊得很了。 以此而推,记述“真本”者多为传闻入笔,并非个人亲见详读,其彼此记忆之出入又当如何? 最明显的,如陈其泰、姜亮夫二例可资“反思”:陈只能说出其祖父特赏宝湘除夕和诗……。难道这能说成是只有此事?同理,姜能回忆全部为16册之多,而他只能举出宝、湘相聚重逢一点点情节;如饥如渴的“红迷”再求问别的,他一字也答不上来——又难道这能证明他所见只此一节? 所以,焉知不同人所记“不同”本不同之事,不是出于上述一个道理?宝玉“击柝之流”,遇北静王,化缘巧遇袭人仆地(不一定就是“死亡”之义,是昏倒)……最后他又与湘云于千回百折后重会,重会后曾除夕联句,这,就如各记其最感兴趣的、印象最深者,并不可异,并以为这就等于他们这些人见的都不一样,各有一部“异本”。 我觉得张女士这种判定“大杂烩”,是太性急太“直线逻辑”思想,太鲁莽,轻于定案,于是又成为她自入“梦魇”的一例。 这样判案,有点儿危险,很容易将真断假,“失之交臂”。 ——万幸,她已承认“早稿”曾有宝湘重会,非出胡编乱造。谢天谢地! 只要她承认了这一最要点,所余其它疑难课题,都不难逐步破解,需要时日,需要智力,需要灵慧,也需要续有发现(如资料之类)。再聪明,一个头脑也解决不了曹雪芹留下的全部奥秘。 最近,有一小友告知我,网络上忽见一则传闻,8年前白俄罗斯人于东北“捡”到一部《红楼》,与今不同,只见一页,写的是湘云批评宝玉:“怎么你越唱越唱得俗了!”好像是宝玉有贫后卖唱之事(?) 不拘可信与否(网上多伪造惑人),反正有一点:即使出于编造,焦点也聚在宝湘之间。也非“巧合”了吧? 诗曰: 关切为真抑可商?传闻词异亦寻常。 众家记忆非机器,电脑当时尚渺茫。 第三十四篇 三个闺友 贾芸 我对张爱玲的论红见解,最感兴趣的还是她论宝玉的三个感情最重的闺友:黛、湘、袭,而宝钗不在此列。 她对黛、湘的微妙关系做出了自己的解说,极富创见、独特价值。这大约与早有不少专家看到黛、湘有点儿娥皇、女英的味道,可以互参。 我的拙见以为:黛玉其人,生于花朝,作诗葬花,为群芳之代表,是娥(女儿)之皇也。而湘云的豪侠气度,岂不正是“女英”!“三女传”凸出了十二钗之最夺目处。所以,袭人这个主题,她也抓得对。而且却有相应的贡献。 张女士只依常谈,据花名签“桃红又是一年春”而知其琵琶别抱,嫁了琪官。但她看事失于简单化,不知那句诗的后二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是诗人谢枋得比喻怕元朝逼他出仕新朝,雪芹用此,明言袭人是受逼而别嫁,事关政治斗争株连贾府遭难的关目。她似乎只看到“不嫁二主”的“失节”一点——还是受了高鹗的大骗。 她据我引的一条资料内载“真本”袭人嫁后富足,而宝玉已为僧,雪中化缘(讨饭)至其门外。袭人出而施舍,二人一对面,认出了真相前情,感情上皆不能支持,一同晕倒在雪地上! 张爱玲却没有斥为“编造”,认为这是作者真的经历。可知宝玉出家不是“悟”了,看破红尘,也不是成仙作祖,而是生活贫困之一种变相。 总之,这个真本早稿没有什么“色空观念”之类的内核作怪。更要者,她于此节又不斥“自传”说了,反而承认是“亲历”了。 你看,研究《红楼》,多么不易,连她也一会儿钻入“魇”中,一会儿又自己像蚕蛾破茧,“自力更生”了! 诗曰: 大哉红楼梦,岂是梦之魇。 自入又自出,还惊张爱娥。 第三十五篇 “畸笏叟”与“脂砚嫂” 在张爱玲的“大拆迁”“大搬家”的理论中,脂批是她执以为论据的要端之一。因此,应略加检理,以窥她考证的功力与识力。 她对脂砚重评一事,也无正面研论,统观不过还是别人的陈言,不出几点: 一是脂砚不知何人——最后在“五详”中忽以一语承认是个女性,并与作者幼年相恋。 二是脂砚逝后“出来”一个“畸笏叟”接她的批书事业。 三是此“叟”并作书中《凡例》等改动。 四是她承认麝月实有其人,如书中所写及的,袭人去后依嘱独留,与雪芹在一起;而不提脂、麝二人相伴,麝在一旁“闲闲无一语”,使批书人至此“对景伤情”——张爱玲认定这是那“叟”这个老头子的事情,这个“长辈男子”和麝月对坐触“景”而伤怀了! 其实,她被“字眼”骗了,又上了她根本不明真相的所谓“靖批”的一条可疑之语的当,谓畸有悼脂之言,云云。所以畸笏是个“叟”。但此“叟”尽知雪芹(子侄辈份)的闺房隐私,并与脂砚同口同声地称“玉兄”“阿凤”“颦儿”等等亲昵口角——对此,她未表任何纳闷生疑。 她忘了,“叟”者,既是“烟幕”,又是戏言。女人也称“叟”,只不过其音微微一转,由SOU念成SAO而已——书写成字,方加“女”旁,即“嫂”是也。 所以,见年龄大些的女人并无亲属排行关系,通常称为“大嫂”,加姓即“张大嫂”“李大嫂”——其实皆“女性之叟”也。张爱玲似乎未念及此。 至于脂、畸,乃一音之转,小孩子咬字未清时就念“知”为“鸡”:“我不鸡道”,谓不晓也。故“咬舌”的湘云即如此读音,而将脂念畸(ji),恰证此女批者是个“大舌头”!与湘云正同。 笏,是砚的变称,如南宋名词人吴梦窗(文英)的一首《江南春》,起拍即云:“风动牙籤(象牙制的书挂在书卷上的籤牌,上写书名卷数等),云寒古砚,芳铭犹在棠笏。”此处之“笏”,即是上句之“古砚”,上刻铭词,而且文词“芳”雅。 盖古砚在宋以前,多见“风”字形、圆形,等等;至宋以来,渐为方形、长方形了,遂以“笏版”为喻。因墨也由圆饼形改为长方版状,故也称墨一块为“墨一笏”。今人不知了。 总之,“畸笏叟”,实即“脂砚嫂”,雪芹辈人,喜欢这种雅谑,亦其素性放浪、诙谐之一面,没有什么可异之处。 可惜,连张爱玲也上了当,又误从了别人的说法,硬说“畸笏”是什么“叔叔”。 ,名分已定,评者就是脂砚斋,更无第二个“长辈男人”来喧宾夺主、“化男妆女”冒充什么“重评”。 解了此迷,就不会硬把“己卯”以后的续批与原批硬“分家”,并以之“考证”,弄出许多本无其事的麻烦——即所谓“梦魇”。 脂砚知道“凤姐点戏”,是她自己为之执笔。“书外”省文也。 脂砚回忆,与作者在“矮幽页(一个字)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亦“书外”省文,无限烟云溢于尺幅也。 在张女士的思维方法上,这些又都“早稿”后来“删去”了(?) 如此之论,岂不奇甚? 诗曰: 多少奇文与妙招,飞扬变化笔逍遥。 为文岂有死条令,锦瑟休将柱尽膠。 第三十六篇 引来夏志清 刘姥姥一进大观园 通过这一本《梦魇》,对张爱玲这位百年不一定能有的罕见奇女异才,我是怎么看怎么想的? 一面是惊佩、一面是惋叹。 她不惜十年之力,作此“五详”,为了什么呢?不言而喻,是赏爱雪芹的真《红楼》,无以复加,不能自已,遂为之力辩原著与伪续之大分域,为之寻索创作笔法的文心匠意——她自己是个作家,要从这儿学到雪芹的高手绝技。 但她在这册“魇”里,对她毕生热爱的伟著本身,赏会如何?评价如何?心得几多?感受安在?总不见她正面地概括说上几句警策的真知灼见之言,切肤动心之喻——只是这儿三句零言,那儿五句常语。我们几乎无从知道她到底认为该当怎么理解、认识,尤其与外国名著(她都内行)如何比较评量?简直稀而又少,有一点,轻描淡写,刚一开口,又无下文了。 我一直思索,这是何故?是否由于她为人秉性太洒脱了,以为那些,人们“知道”,不烦再言?是否认为雪芹之书,“读者当自得之”,别人不必参以旁见?——抑或她是想在另一部书中撇开“考证”专讲鉴赏等事? 我既无力考明,就还以“魇”书为限,窥视一下她的片言零语“背后”的蕴涵,聊胜于无吧。 她在自序中说:“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 又说:“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 从她这两处的意思来体会,固然高续的二女争婚早已把《红楼》庸俗化了,就是巴金的名作小说也不能同日而语,写大家庭并非雪芹的主旨和品格。 那么,从这二例归结到一个聚点:到底是什么?应如何看?对此,她就不往下说了。 另寻一处,只有她提到与时,说书中罗列盛筵的名色,(生活实际细节)人们很感兴趣,爱看;至于说到人生的虚无,就无人注意了……。 这话,我才觉得其间隐隐透出了一点消息:她是把当作一部与人生观、人生感悟或人生理想的书,托迹于“小说”之体形而已。 不过,似乎她并不太懂得空空道人的“十六字真言”,并由此改名“情僧”的重要机关,有点儿误染了“色空观念”的嫌疑。 她对雪芹开卷大书特书的“大旨谈情”的情字,总不言及。就是在讲宝黛关系时,也限于“爱情”这个角度,不旁涉更博大高层次的情。 因为资料不足,我又耳目所限,所言也许不确。如有失言,容后改正。 当然,到底什么是“情”?不能在本书讨论这样的大课题。我不妨绕个弯子,引用夏志清先生以英文评《红楼》的例子。他是用了Love and Compassion来给《红楼》定位。这话译为中文是“爱与怜”。我想:夏先生已感到雪芹之情,不是一般的“感情”、“情思”、“情怀”……,英文无有对应字,无法译,故不得不用Love and Compassion来向西方读者“传述”原旨。这是深体芹衷,而译义圆足的。 这个爱,不是男女的性爱,是爱其才,爱其品,爱其丰韵气质。怜,是惜其人,惜其境,惜其心,惜其命。 这实际近乎悲天悯人,早已超越那种世俗的“爱情”。 所以这种博大崇高的情,总不能为一般人所易体认,于是遂被伪续钻了空子,从本质上把雪芹原旨改造了——彻底庸俗化了。 ——张爱玲没有如是说。究不知我意所揣,切其本怀否? 诗曰: 异乎叙写旧家庭,不是婚姻爱恋争。 自有人天高境界,万言千语说难清。 第三十七篇 死有馀辜 张爱玲说过人生几件恨事,除了重申前人的海棠无香,鲥鱼多刺……之外,就添了深恨《红楼》未完,狗尾来续。 海棠未必无香,正如有的音波振频非人耳所能感到,却不可谓之“无香”。我意海棠花的“香浓度”太高,所以人鼻不能享受,非“无香”也。 由此证知她也酷爱海棠,也就行了。 至于恨鲥鱼多骨,我却不敢苟同——不是硬说鲥鱼无刺,是说一般人谁吃得上这种鱼?人家鲥鱼生来也不是就为了给你吃,人家刺多刺少,干你甚事?真是口腹为“本”的思想作怪,没有意思,颇觉无聊。此又她的“未能免俗”之一例也。 至于恨《红楼》之未完、伪续之妄附,则不胜同情之感,同道之幸! 张爱玲的言词是有克制的,罕有夸张、过分、感情冲动、意气用事之词。唯于高鹗,却绝不留情,甚至“破口”而詈。 她说了高氏是“狗尾”,又说了伪续后四十回是“附骨之疽”。这已入木三分,令我浮一大白了。谁知,她还有厉害的斥骂,说: “高鹗死有馀辜!” 她不怕“众怒”,出语惊倒天下腐儒卑识。 这话,表明她抱恨已极,如鯁在喉,不吐就无法忍受了! ——正像她不正面赞颂雪芹一样,也不见她正面说明高鹗为何如此可恶? 前文已举过一个“枯寒”。此只系艺术感觉,无关内涵。 她感到“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同为艺术感觉,全无思想评判。 胡风倒看透揭破了伪续是个空前未有的大骗局;张爱玲语不及此。 这是两家的表达方式之异吧? 现今,仍有不少捧高抑曹派。此非本书议题,不拟多涉;我只想说:他们是否见了“死有馀辜”四个字?若已见,作何感想?是否大骂张爱玲一通,毁谤奚落,人身攻击,洩忿了事? 诗曰: 曹高附骨皕年间,狗尾既然喊叫欢。 死有馀辜天震破,惊雷骇电鬼神寒。 第三十八篇 久逢知己乎?话不投机乎? 评议张爱玲的红学,我原无资格,只因有感于异才奇女之难逢,赞芹斥高之强烈,方使我深叹机缘不再,晤语无从,遂以文字,纸上琢磨。 当然,这是我一己方面的感慨。至于她,假若我于1986年—1987年在美时真地寻到了她而登门求教,是否能接待我?若接待了,又是若何?“久逢知己”乎?“话不投机”乎? 我颇自觉,怕是后者的可能性大。 这是因为,她原不知我为何如人,想象我是一个“阶级斗争论者”。 即使不然,她把她的“大拆改”,“大搬家”与一整套理论向我倾注时,我怎么办?唯唯诺诺,学品何在?争执论辩,礼貌岂宜?这就难了。 也许,最愉快的(假想)场面,是我们只谈狗尾续貂,不涉其他,于是抵掌击节,眉飞色舞……,此所谓高山流水,相视会心。至难得之乐也。 假想理归是个假想。不管怎样,事实已把她与我划在一个“营垒”中,此营垒的使命便是反高卫曹,旗帜鲜明,只要这样,我欣然意足,天复何憾哉。 世上的奇事,无过于以伪续四十回为栏卡,就把人们(读红、论红者)分隔成两个艺术畛域和精神世界。更奇的是,这不可调和,永远“君向潇湘我向秦”。 说一百二十回“天衣无缝”。 说大致不差,文笔稍逊。 说四十回内本有真本残稿。 说若无后四十回,早湮没不传了,程高之功伟矣大矣! 说我们都该感谢高鹗。吹求是“偏见”、“偏激”……。 说一百二十回“全本”才是“原著”。 张爱玲对这些论调似乎不大介意,她不置一词,其风度可想。 雪芹辞世已满240年。附骨之疽仍在。赞疽之声,洋洋盈耳。写罢这个悼张小册,不禁惘然。 诗曰: 七家岮里诞奇才,脂粉英豪亦可哀。 今日更无人似此,呼牛呼马是关怀。 一卷重温有异同,新知旧学教爱童。 不须惆怅无人会,自有中华闺阁风。 第三十九篇 有香无香 张爱玲曾对人说,人生恨事,旧说是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她又添上一恨,即三恨《红楼》未完,我再替她补上一恨:狗尾续貂。 旧说二恨,我最不喜欢所谓鲥鱼多刺。仿佛人家鱼身上自己原生多少骨刺就生多少,难道人家生不生就是为了给人吃着方便?这是从自私和残忍的心理立场出发的“恨”,无非是个口腹之欲罢了,真是俗不可耐之至。 至于恨海棠无香之说,就较为风雅高致得多了。但郑板桥却说过:“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花之香不在浓烈,而在清微。况且,海棠到底有香无香?恐怕大有研究之必要。因为,比如音波,其频度高的人耳不能接受,却不能说人家“无声”。同理,香亦有“波”,若其波乃人耳所不能接受,就说人家“无香”,可谓太浅薄幼稚了,是不知天高地低,渺小无知的想法了。 还有,海棠之香,恐怕也在于有的人能闻得,有的却闻不见。试读东坡咏海棠诗: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霏霏月转廊。 诗人明明说的是“香雾”,可知东坡是能闻得海棠之香的一个“异人”。 说到这儿,我才回到《红楼》上来:海棠是湘云的象征和化身,那么,湘云身上有香无香呢? 我以为,湘云不但有香,就连名字的“湘云”,也是坡诗“香雾”的变词——雪芹的“笔端狡狯”,此一例也。 这层寓意解开以后,便又可联想到东坡的密侣朝云。 朝云、湘云,涵义无多分别,很易唤起人们的诗境联想。但朝云是“定位”者,而湘云则是曾经离散之人。从史达祖的词,可以看得清楚:“湘云——不记是行人:楼高望远,应将秦镜,常照施颦。”相思相念之辞也。这一点切合史湘云的身世命运,与“柳絮词”同义。 晏小山词云:“流水便随春远,行云终与谁同?酒醒长恨锦屏空。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可助想象,其境依稀有其似处。 “湘”实又北音“香”的谐声词字。怡红院中,“香”字居首,所谓“红”者,即是“红香”,其大丫鬟麝月、檀云,实即香月香云——更不用说“花气袭人”即是香气。 还有,小丫鬟中又有蕙香,而蕙者,又与“崇光”相切,即《楚辞》所说的“光风转蕙、泛崇兰兮”,而雪芹将此名句借与了海棠,成为“崇光泛彩”一匾,受到宝玉的极口赞赏。 种种微妙,不可遽以一端浅测,故大文家的手笔,与小家子总是不同,也非陋儒所能晓悟。盖此亦不仅仅是个文学的事情,其根本仍是一个中华文化的大课题。 这一节所论,似乎逸出题外,与张爱玲脱离了“话缘”。但我正是想借此表明:她的红学路数,似乎与这些较深的层次尚有隔阂。 诗曰: 谁把湘香认海棠,湘香何必即江湘。 行云流水歌声切,春梦随云忆散场。 第四十篇 秦可卿和东府 张爱玲的卓见,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她认为,贾家遭祸败落本来是从东府贾珍那里引发,而非西府贾政。她举了例证,如江南甄家人来,是贾珍接待……。 这个说法,乍听不一定即能接受,而细思却有道理,即在文字表面的背后,另有重大事故隐含在内里深层。因为那是不能明写的,必须用“假话”以传“真事”。 这就要从秦可卿说起——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二百年来,人们就被“淫”(“爬灰”……)瞒蔽住了,以为“不肖”,是指声色享乐、不务正业一类意义,不知那指当时的“政治罪名”:指的是“行为不端”,“结交匪类”,“奸党”等等用语。 这事本是说来话长。幸而近年作家刘心武先生已然把内幕焦点抉示出来了,他说:秦可卿出身不凡,是皇族之女;从养生堂抱来云云是托词假话:她出丧大殡礼仪之重,决非一个宁府长孙媳所能承当享受,看看那诸王路祭的场面,六宫都太监吊唁的特异,皆可表明另有内幕真情。(此为大意,刘先生著述具在,兹目坏恕难详引)。 刘先生此说出后,纷纷诘难,我却觉得应当给以重视,深入研究,不要轻心率意,即泼冷水。 最近,这个问题的局面获得了巨大进展,步步走向接触了历史真相的核心。 原来,曹家的第二次抄家由弘皙“逆案”株连,正是远从康熙太子胤礽之被废、雍正夺嫡引起。雪芹小说中的“世袭”,实指曹家是玄烨康熙与其太子胤礽的两代保育嬷嬷的内务府世家。书中“荣禧堂”金字是康熙御笔,而匾下对联银字,正是东宫太子的赐书! 秦氏亡故,贾珍一定要用“义忠亲王老千岁”留下的“樯木”棺木,贾政说是此非“常人”所用,已妙笔点醒真相了! 再看,可卿“托梦”对凤姐所说的一夕秘谈,岂是“常人”所能预见而有此身份口气?——“天香楼”分明透露了可卿本是“天香云外飘”的皇家之女,应即胤礽之长子弘皙的幼女,遭事后隐名寄身于曹家老保母之家。 这么一讲,即可恍然:所谓的“淫”,是“泛滥”之本义,是掩盖政治原由的特殊用词——倘不如此,当时读者尤其皇族内廷,一眼就看懂,而灭门之祸就不可或免了。 贾珍的“不肖”,祖宗的“异兆悲音”,全系于此,却用了当时一般宦家王族的享乐生活的“过失”来迷惑了读者心眼与追究的兴致。 所以,张爱玲的卓见是非凡的。 再看主管这件大丧礼的是谁?是特请的王熙凤。是因为她的才干胜于尤氏吗?表面似是,实则是要西府的主家内眷。这都是文心匠意,内有藏掖,不可用一般小说的眼光来衡量评议。 一部《红楼》的家亡人散,由这儿伏下大脉络,也就是全部的关键所在。 诗曰: 此情不是一般情,几代渊源死与生。 看到家亡人散后,始知东府事非轻。 第四十一篇 张爱玲与胡风 张爱玲,间世之奇才,尚不知文坛评界认为谁可与之比肩?棋逢对手,将遇良材,有吗? 看她文萃风格,其为人绝不轻狂,也非“神经质”,出言落笔,各有分寸。因此,她对高鹗下的评语,益发令我“如雷震耳”,她说了两句惊倒世人的话,一次说:高续《红楼》是狗尾续貂 再次说,高鹗相附在雪芹书上,已成 附骨之疽 三次说: 高鹗死有馀辜!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轻轻松松的话。她无法“克制”了,如鲠在喉,不吐是忍受不住了。 这已不再是“风波”“情面”的事,要动“真格的”,势不两立了。 这让我感叹,让我喝彩,让我下拜。从清乾隆辛亥、壬子以来,不曾有哪位英雄伟士说过类似的话? 这不由我一提胡风先生。胡风是第一个敢说高鹗之伪续是“居心叵测”,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最大“骗局”。 我当然也想起我自己:对高书说过几句失敬的话,就有人批评,这是“偏激”;也因此使某些专家教授怀恨在心,百计为之“报复”。不知这些尊高贬曹的“红学家”看了张女士和胡风先生的话,又作何感想? 谁也不与原作者伪续者沾亲带故,谁也更不与他们是“前世冤家”。使张爱玲以及胡风说出那样话来,到底是什么原因?思之思之,悟乎悟乎? 糟蹋中华民族珍宝,是最不可恕的亵渎和犯罪。附骨之疽可以而必须切除、消毒,并防止复发。最大骗局,岂可不暴光?受了蒙蔽的读者无过,他们有朝一日也会觉察,不会把假丑恶当成真善美。 至于熙凤之女,巧姐儿与大姐儿是一是二,专家也成了争议之题;她引了的例证,数语可决:巧姐是专定乳名,大姐是称女儿的泛词,何来矛盾?(写得忽“大”忽“小”,与此无干,是行文的问题)。故我亦不再赘说。 张爱玲对任何问题都不放过,如马道婆话激赵姨娘,早本说的是她受“折磨”,后本改了“委屈”。哪个对?其实,“折磨”并不定指“酷刑拷打”,完全可用来形容处境的难处。“委屈”倒没什么了不起了,大家庭人多势杂,谁无委屈? 校勘之事最难,要有“咬文嚼字”的耐心明眼,更要有语文文化多方面的知识见解。通情达理,方能做到字斟句酌。不能宏通博达,也会造成比较取舍上的失误,好的丢了,以为所有“修改”就定胜于初——这构不成一条定律。 以上的话,是我触事抒感,并非批评张女士。她没有一概重视后改之意。读者幸垂明鉴。 诗曰: 出语惊人总为何?岂同私撼肆仇訶? 中华自有连城壁,泥陷污途恨几多。 第四十二篇 怡红院里众丫鬟 袭人这个大丫鬟,是历来最为人唾骂的角色。人们认为她最奸坏,最无品,伪善杀人瞒哄宝玉……,几乎集众恶于一身,罪不容赦。张爱玲却没受这种成见的影响,倒有点儿挺身而出,为之辩护的气概。 她举了程本如何一再改动文字,有意损坏袭人的形象。她又解读《芙蓉女儿诔》中痛骂的“詖奴”“悍妇”与袭人无涉,是指王善保家的这个奸谗之人。 可知她的心田仁善,不肯从俗冤屈一个无辜者。功德无量。 她自言小时侯爱看戏,台上出来一个人,必先问是好人还是坏人?——自笑这种幼稚的观念,不懂人的性格是复杂的,不能机械地划分阴阳界限。这大约也是从一个小说作者的立足点而如此自白的。这也可能是她并不诟骂讥贬袭人的缘故。 另有一个现象,却值得讨论—— 《红楼》十二钗,数止十二,称为正钗,而96名副钗者,全是丫鬟,到书之后半部都有相应的乃至重要的情节故事,非同虚文陪衬,而张爱玲对这么多的女儿着语无多,就连鸳鸯、平儿、紫娟等也未蒙多及。细一统计,原来她着意的都集中在怡红院中之诸鬟。计有袭人、晴雯、麝月、檀云,以至遭撵逐的茜雪,被排挤的小红,她都表示了兴趣,给予了笔墨。 这应如何解释?殊耐人思。 如果不是我过求“甚解”,那么是否这现象所反映的,正是张爱玲表面不多言的男主人公贾公子宝玉。 围绕宝玉的这些女儿的种种,受到关注,也就是宝玉受到的关注。 这一点,似乎正是张爱玲的心理深层的折射。 与此不无关联的一题则是脂砚。张爱玲已然确认这个批书人是一位女性,并书中人的一个“原型”,十分重要;可是她对这位“同道”却也未曾表露出足够的兴趣。她运用脂批,限于可以为其“大拆迁”“大搬家”论点,帮忙支离的那几条(而且加上误读和错觉)。至于脂砚的大量重要见解,尤其艺术审美的流露,文心匠意的指点,似乎都不在张爱玲的兴趣之内。 这很奇怪。因为她自幼酷爱各种艺术,而且精通熟悉。她对脂砚的“画论”——以画法比喻雪芹的笔法名目甚多,又如“伏线千里”的极大特点与重要作用,她也未曾充分研讨——似乎感觉上并不那么敏锐。 这都与她的天赋才能不太符合。 复次,我对张爱玲的“古文”(即中国古代语文、文学,包括诸般文赋、诗、词、曲等不同文体)造诣毕竟如何?未曾得见,无从评判。她虽说过,自己“受古文的毒太深”,行文之时省一个字也是好的。若从这句话看,其领会感受甚深,恐怕胜过一力主张“白话化”的那些先生。 “词寡而理长,语近而意远”,这是中华传统语文的一大特色与优长,而一味只懂“白话”的人是体会不到的,没法“对话”与“共识”。读而不精通所谓的“古文”,以西方的语文标准来绳量曹雪芹的文笔手法,词语铸造,就会南辕北辙。可惜,张爱玲在版本研究上,只注意“老、嫽、姥”和“旷、(彳狂,一个字)、逛”等用字异写的稿本早晚先后,却不讲哪个本子的文字风格是接近雪芹真笔,或哪些片段是后人添加的。 在这些方面,她表现得不充分,不完足,甚至显得轻率与盲从(别人)。 然而,“新红学”已历百年了。百年之间“红学家”如过江之鲫,却极少女性真学者。在我心目中,只能仍推张爱玲为个中佼佼,超迈等伦。这就倍觉此人之可贵,多作苛求,即不公允了。 诗曰: 百年多少自称家,学识如何有等差。 若论女流真拔萃,爱玲才器冠中华。 第四十三篇 崭新的创见 遍观张爱玲的红学见解,其中最新鲜、最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她认为湘云是原来“早稿”的主角,但后来将二十回以前的故事“全删”了(直到第二十一回突然上场)。 这一点已然奇了。谁知更奇的是她又认为林黛玉这个人物原先没有,是后来由湘云“分化”出来的! 也就是说:湘云是写实的,黛玉却是虚构的。 这个现象,怕是别人所绝未道过的新意趣、新“方法”吧? 假使如她所解,那就是作者雪芹由于历史实际上的种种复杂原由(非今日的我们通过简单表面的“考证”所能知),而不便直写他与湘云的自幼真情,故此“化”出另一位“表妹”,借她来写二人的感情。 又假使是如此,那么等到作者一旦“借”写的目的达到了,就只得安排一个黛玉早亡的构局而将她“交代”了,以便将真实笔墨“移交”给湘云本人。 那么,书中到了第七十八回中秋联句,黛、湘独在,宝钗退避,她二人一虚一实,幻为奇文——这方是艺术,这方是“创作”——然而,依然真实目标还是“自传”:情节素材的主体还是雪芹与脂砚的——所谓“一芹一脂”,所谓“余二人”的脂批的亲昵语气,一一得到了诠释解读,恍然如“梦”之觉醒。 岂不快哉!岂不幸哉! 张爱玲的文笔风格、讲话方式,与我甚异;我今为之加注、加讲,申明她含而不往下说的话言,使今日读者豁然开朗,出了迷洞,世界光明,这不算我饶舌多事吧? 再重说一次: 所谓“自传说”的本意,是“写自身的创作”,相对于“写别人的创作”而言;从未有与“创作”艺术成分互不两立的任何念头。麻烦并不出在“自传说”者这一方面,是出在误解、不明的那一方面。纷纷扰扰,纠缠了这么多年。 这番意思,我在上世纪40年代创《红楼梦新证》时,已然说得够清楚了。我说:雪芹的书是“写实”,但穿插拆借,渲染点缀,乃小说家之故常,本不在话下。何必絮絮赘云……。 张爱玲之内心本衷,不能不承认“一芹一脂”的史实真理,意义深刻。 这可使一些“弄左性”硬不承认的评论者寻味一下,要不断重新反思,以求真实。 诗曰: 黛玉原来属子虚,雪芹何以有为无? 湘云方是真脂砚,失乐园曾绘画图。 [副篇]字体与正文区别一下 张爱玲的“大拆迁”“大搬家”论,受了吴世昌的影响,而且十分严重。其实吴的论点是需要推敲的。如前文已举,他说第五十八回老太妃之薨本是元春的事——元春在八十回前那么早就亡故了……不知老太妃之薨是史实,是乾隆二年正月的事,太妃是康熙老皇帝的庶妃(后封熙)嫔者也,与元春之死于乾隆四五年间,纯属风马牛不相及。 又如吴氏非说秦可卿之死原在“最后”,现存文本是“移前”了,云云。其理由何在?不过只是十二钗册子排次秦氏居末罢了。殊秦氏之居末,只是因为她乃“家亡”“人散”两大线路的兼“并行关系”人,即:她一方面是托梦于凤姐的家亡人散警示者,同时又是与宝玉关系非常的重要人物——如把她排在钗、黛、元、探、湘、妙之后,则只与“人散”相连;如排在凤、纨、元、迎、惜、巧之后,则又与宝玉人散一方关系不切。故此只得排于末后。然而这与死亡的迟早又有何交涉乎? 这种臆说猜想,却使得张爱玲上了当,营造出大量的“搬家”论来。 话要公道,她对吴亦非句句采纳。例如,吴见《甲戌本》有一批云: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余(今)赌新怀旧,故仍因之。 吴氏据此,遂断言脂砚“保留”了《风月宝鉴》中的每回的“小序”——即变为“回前批”者是也,云云。张爱玲就不大赞同这个“小序”论。 其实,经典中如《毛诗》,有大序与小序,小序即每篇诗的注解形式;至于小说,从来也没听说还有什么“大”序与“小”序,这不过是他一己的论点,但他却作诗说:“棠村小序分明在,红学专家苦未知!”(有人和韵云:“棠村小序何尝在?红学专家一笑知。”亦红坛掌故。) 在此不妨顺便说说拙见。 《风月宝鉴》之名,为“东鲁孔梅溪”所题——即是“其弟棠村序也”,此为一事两见,词字稍变而已。盖作序的,即是题名的:棠村者,即是梅溪之又一别署而已。 是故,脂砚所云“故仍因之”,就是仍存其书名,以表“怀旧”。并非什么保留了“小序”。 很明显:如系旧书“小序”,那定必每序内容是涉“风月”之事的话语。然现存的回前批(吴谓之“小序”者)何尝有这些“风月”内容?既然新书已不再是“风月”之鉴了,又为何非要保存那些不相切合的“小序”?况且,雪芹并没有一个给他作序赞助他的“其弟”;另条批已分明说是雪芹本因棠棣之悲、鹡鸰之威,方撰此闺阁之传:可知有弟与之不和,并加威逼,安有“雅兴”为他的小说作序哉? 所以,那“弟”应作“娣”,乃脂砚自指之隐词也。 “梅溪”乃宋词人史达祖之雅号,故切湘云之姓,而史梅溪词中正有咏“湘云”的作品。这是借“史”喻姓。 再者,“东鲁孔梅溪”也是隐词,因为“东”是日升于木的“像”,五行之中首为“东方甲乙木”。可知曰“东”者,取其木义,下联“孔”,则“子”之借字也——“木”“子”合为李姓,则脂砚湘云之本姓也。 “棠村”也没脱离了湘云,她的象征是海棠花,是“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我已不知说过多少次,恐怕人都嫌烦了吧? 总结一句:棠村、梅溪、脂砚,是保留《风月宝鉴》一名的题者、序者、“因”之者。这儿根本没有什么“小序”的事情。 张爱玲不采此说,有所甄择,毕竟还该表而出之才是。 诗曰: 小序奇谈且自夸,梅溪姓史见才华。 东方是木联加子,鲁籍旗奴讳李家。 第四十四篇 “连环计” 张爱玲在红学上下了大功夫,重点是版本(抄本)研究,全部“五详”,其实都是钩连回互的“连环计”。如她所说,曹雪芹写作时,手边未必总有一部完整的书稿,也许只有某一部分若干回,即就此加以增删润色,而为应付需求,就随时传抄出去,故每次回数多少不同,文句彼此互异……。这番推想,较为近实,可谓明通之论。 但这番大意纵使近乎实况,还有一个伴随的问题,即先撇开传抄本,又有读者售者将日久散落了的零册而重谋抄配这一情况姑不缠夹,也必需考察作者雪芹的生活境遇、流离迁徙、“寄食亲友”……诸多变异的特殊经历,方能有助于判断其写作的大致历程。就是说,把一部传抄本“孤立”起来,还是不一定能看出其中各种复杂的现象。 在这一方面,她似乎不大留意。 比如,在我们所知有限的史料中,敦诚《寄怀曹雪芹》一篇七古,十分重要,因此诗作于乾隆二十二年丁丑,是十九年甲戌后的第三年,而诗之末幅劝雪芹勿再作食客、叩富门,“不如著书黄叶村”。由此可推:在丁丑以前雪芹是在作食客、当西宾时整理定稿的“甲戌本”若干回。丁丑诗证明,他已离城来到西郊山村,然又距作食客时并不甚远。 依此看来,应是雪芹在右翼宗学之一紧邻敦惠伯富良家作西宾,生活安定,“甲戌本”之撰写相当顺适,效率亦高。 他因“有文无行(xing四声)”被东家逐客后,奔赴山村,必不出二十年乙亥、二十一年丙子两年。 那么,今存之《庚辰本》中有一夹页上写“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这表明是已到山村时的记录,至少其时写到第×回。丁丑之后,是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从戊寅到甲申,敦敏留下了《懋斋诗钞?东皋集》,中有多首咏及雪芹的诗。 这又使我们得知雪芹于己卯、庚辰之际,一度南游,历一载有余又北归。脂砚于己卯冬夜批书,正在此时。《己卯》《庚辰》两本皆有“四阅评过”之记注。这第四次批阅,每阅辄有批加添,而非每批一定从头到尾“系统全面”。所以有地位虽在前而所批之情节却在后文的现象。 张爱玲被这现象搅乱了视线,定说是拆前移后,“大搬家”的写作方式。 雪芹极困时,寄居之处,一桌一杌而已,无纸,拆旧黄历叶子于背面书写……。 于此可想,那时衣食无著,纸笔不全,时作时辍,不知几度抛荒,又不知几度重拾。因而细处小小失照,未能“统一”,实在必有。 张爱玲却不计及此,一概断为创作的需要,大拆改,大搬家,又据某些细琐迹象判断某本某回早晚,某几回是早稿,某几回是后写……。于是一部《红楼》,纷纭嘈杂,堆砌拼成——这种印象,留与了读者。 究竟是否如此如彼?尚难一槌定音。 这就有些自相矛盾:既然如她所详,那般清楚明晰,顺理成章,如何又叫“梦魇”?若是“梦魇”中作考证,写文章,安能这等周详细致? 她不同意《甲戌本》文字最早,可是又称它为“一七五四本”。1754即是甲戌年。这应何解? 另一红学版本专家赵冈先生,也认为《甲戌本》有晚于甲戌年的痕迹可寻。其实,今存之《甲戌本》也是过录线装,不是指甲戌当年的原底本。上面出现了晚于一七五四的用字、加批,是否就可推翻“甲戌本”这个基本概念?似乎还待细究。 甲戌称“再评”,初评应更早。己卯、庚辰称“四阅评过”,则“丙子对清”应为“三评”。脂砚幻名“畸笏”后,又于壬午、丁亥续批。然而似乎并无所谓“壬午本”、“丁亥本”传世,似即加批于早先之旧本上。“新妇飘零”,脂砚仍在,“一芹一脂”,痛语如闻。 诗曰: 版本“详”来功力深,时时一字定千金。 分疏若已全清楚,“梦魇”如何又自寻。 第四十五篇 想坐“时间机器” 柳湘莲 张爱玲一见脂批提到批者曾见“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件事故,她便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借阅者]找出来抢回来”! 我由此就想,如是五回之稿,占“后之三十回”的六分之一;若是六回之稿,则占五分之一了——这可非同小可! 这给我的印象是:此一迷失,是后部书文的最重要的部分,无可置疑。正因此故,重写怕是极为困难的,而后三十回书之不能顺利传抄行世,也是为此事故所累。其次,我还感到,“迷失”怕也是一种托词,其中不敢明言者是政治原由。 狱神庙的事故情由,张爱玲有所推测。她认为狱神庙之事与宝玉落难无关。我则觉得,这应与通灵宝玉上所镌的“三知祸福”联系而思考之,断非一般细节小事,是一桩大祸,而只有大祸,方致遭难落狱。——狱神庙不是普通街巷中可见的庙宇,只有监狱才设有。那是犯人入狱后三日,要拜狱神的地方! 那么,宝玉犯了什么罪才下狱的呢? 其实,张爱玲本来可以发挥擅场的想象力并结合相当的史料依据而做出一个“大胆假设”——她颇能记忆富察明义题的那20首七绝,不知缘何却忘了那最末也是最重要的一首——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疲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这就透露了消息:一,作者即“宝玉”;二,宝玉因家遭政治巨变而难保其爱婢,尚不及晋代石崇之有一绿珠也! 她又颇能为袭人辩屈枉——揭示高鹗有意丑化了袭人。又不知她如何忽略了袭人的花名酒筹的“桃红又是一年春”本是宋末谢枋得的“政治诗”: 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是一年春。 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 这说的正是后来忠顺王府向荣府公子贾宝玉逼讨袭人,而袭人为保宝玉,只得屈从了政治势力而甘受一个“忘恩负义”的“变心变节”的恶名。 宝玉的下狱,是忠顺王府假借“罪款”而迫害于他的结果。 这场奇祸,就是通灵宝玉上镌第三条“知祸福”的隐寓所指。在故事中,当有一段情景是那块玉忽然发出了异色异响,或落地几乎摔损等险象。 狱神庙“五六稿”,重要之至——定是精彩动人之至的大文章,可撼人心,可泣鬼神的吧? 诗曰: 狱神有庙祀皋陶,屈煞良人泪枉抛。 赖得通灵身是玉,石家金谷尽娇娆。 第四十六篇 “情感丰富的人” 晴雯 张爱玲对下了大功夫去研究“文本”而很少涉及其它。我起初见她很少有评议、赏会的言词加之于这部小说的本身,乃至书中的人物,心觉必有缘故,但不一定是我们所能测度的。如今加倍感到她的“红学”更确有其特点,即:她对历史上的曹雪芹和书中的贾宝玉,都不表示褒贬爱憎。这种态度给人的印象也最为突出。 是无所感?是超然于喜怒之外?是不善表己意?……我都不太相信是那些原因。 她对曹雪芹说过一句话,指明是个“情感丰富的人”。此点似无赘言。 情感丰富云者,是现代人之语言。在中华古昔,就叫做“多情”,这种人就叫“多愁善感”。 对“多愁善感”,有人批评是“病态”、“不健康”。是个接近贬词的成语,对“感情丰富”云者,却又当作好话、赞语来使用与“接受”了。 多情,发展到了一个境界,就叫“情痴情种”,书有明文。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请注意,多情之人,即等于“多恨——抱恨长!” 所以,万勿将“多情”误会为“色鬼淫魔”。 贾雨村早已辩解过。今之人又有更大的误会,认为“多情”就是“小流氓”——至不济也得斥为“见一个爱一个”的下流人品。 这就是不能懂得:雪芹与宝玉的“多情”,是与“性爱”分别的,是一种慈悲仁心至意的施与(佛家谓之“布施”),也可以干脆用大白话俗话来替代,即“体贴”。 体贴者,设身处地,以己度他,为之分享烦恼、委屈、冤枉、苦楚、悲痛——他的苦境,如我亲尝。 不知此义者,错把“多情”当成了“多愁”。王国维先生即是如此。 殊不思,情是布施,而慾是占有;布施是为人的,慾是为己的——自私自利的。 孔子答门人问,是否有一个字值得终生佩之(以为座右铭之意)者乎?他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一面是个“欲”,一面是个“施”,恰好引来说我拙意。 但孔子的话,是从消极面立言的。雪芹的“大旨谈情”,则是积极的精神状态。 我以为,的可贵与伟大,正在这一点上。 张爱玲不对这些“表态”。也许由于她毕竟是个女流,对这些,若发言不十分考究,就会给人留下话柄,或即因此,她采取了慎重寡言的办法。 我相信,她读《红楼》,爱《红楼》,绝对不会是看不到、想不到这些核心问题——因为,不然的话,读《红楼》,又有何意义、意趣可言? 看来,女子若想评论男人,出言不易;男人则常常放肆得很。一个男的可以随便评说黛玉如何,宝钗如何,乃至“我喜欢哪一个!”等等,脸不必发红。女子则不能“同日而语”。她不太愿意摆出对宝玉这个“人”怎么看的心里话以“供世”——多半大俗人去当话把儿传来述去。 我这样“理解”她,不知是“幸而言中”,还是“不幸而言未中”? 诗曰: 不评宝玉与芹君,话到“多情”有确文。 真义每教俗世混,高人词寡是超群。 第四十七篇 可贵而又不足 麝月 张爱玲极度憎恶高鹗伪续,以最“激烈”的语言痛斥之,是她文学、文化修养和审美天赋都高出俗流的鲜明证据。与此同时,她又表示了《红楼》未完是人生一大恨事。这二者并合在一起——其实是事情的“正”“反”两面,就使她走上“探佚”之路,这是一条铁定的规律,是“身不由己”的强烈愿望与“战斗”。 她因见脂批提到曾有“狱神庙”五六稿,为借阅者迷失,十分叹恨,于是她便想坐“时间飞机”到那借阅者家将迷稿“抢回来”!这句诗人之言足以令人想见她的言谈风度。 所以,她的“梦魇”之最末一章,实即我们多年来致力倡导的红学分支专科“探佚”之学,盖非此无从理解雪芹的真《红楼》、真意旨、真精神,亦即非此不能彻底清除高续的影响——即把一部至崇至伟的绝作给“庸俗化了”(张爱玲用语),变成一本“三角恋爱”的“小悲剧”,惑乱人们的耳目和心神。 她对“探佚”下了功夫,但因受到别家误说的干扰,加上她自己的若干误读误会,遂致贡献未能甚多甚大,是红学史上一个不小的遗憾——因为她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为更好些的探佚人才。 她在这方面的重要见解讲起来似乎不是多么新鲜丰富,也许她对别人的研究论点同意的即不再重复,是其一因。所以略述其不太为人习知的几点,聊见一斑—— 第一是她认为贾家获罪抄家,先前主因是东府而非西府。证据是贾珍曾接待江南甄家的来人,私移财物。后来才变成以荣府为主犯。 第二是贾环篡夺了宝玉的“世袭权,”腾达荣耀了一番。但结局也不美妙。 第三是荣府抄没似只限财物;至于府第、花园,俱未没收充公。证据是凤姐“扫雪拾玉”的情节,明明仍在“穿堂”,还是老院。大观园只是沦落为荒凉凄寂之境,亦仍未动归属。 第四是袭人别嫁后,如何嘱宝玉,留下了麝月始终伴从,而宝玉的出家,是全书结束的前一刻,亦非由于“看破红尘”之故。 第五是她以为宝玉为僧后又与袭人意外睹面相逢,各自仆倒于雪地中,是可能符合原著的。 此外,她对那么多的女儿的结局命运,便很少话及。 以上数端给我的印象是:她对家亡这一主题注意讨究,而对人散另一主题则并未十分关切。 我自己的看法可以略为补充的也不妨顺便记于此处,以供思索。 第一,如依她所考,宁府方是抄家主犯,这与秦可卿的丧殡内幕恐有重要关系。 第二,甄家私移的“财”,绝不是一般的金银珠翠等物,而是“先朝”老皇帝、义忠亲王老千岁(胤礽以及长子弘皙)的重要手迹(如密旨,如密奏折上的批示,其它重要政治文献、遗物、赐物、封诰……)。 宝玉的“世袭”,号称被篡,其实是宝玉不屑功名利禄,自愿放弃——走上另一路途。 她的“探佚”有贡献,也受局限——被另一专家的论点影响了不小,受到干扰,因而减低了成绩“分数”。 总的精神境界在哪个层次?她未说清,也看不甚明白。是一可惜的缺陷。 诗曰: 探佚原来比探骊,聪明自作自标奇。 受他影响良堪惜,难掩才人好见知。 第四十八篇 一条脂批未读懂 史湘云醉卧 评论张爱玲“红学”的好文章,我只见过钱敏先生的一篇。他总结了《梦魇》的几条要点,其中包括张女士对于史湘云问题的看法,同时指出高鹗续书四十回,尽管种种可议俱所缓论,最不可原谅的就是把史湘云这个后半部极关重要的人物给“消灭”了——再无一笔涉及到她,只于最后才说了几句嫁一富家子而其寿不永以致守寡云云,即如此极端潦草敷衍地“扣”了第五回的判词所云(其实理解也全错误)。 这样说来,钱先生正好在这一关节上集中地揭示了伪续的歪曲雪芹原旨的酷烈已达何等地步。 但这个问题张爱玲因为没有读懂一条脂批而误作了歧途考据和结果,这就是“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 她不知这里的“金玉”,已不再指通灵、金锁的假金玉姻缘,而是指假格局过后(钗亦早卒)的真金玉姻缘,即宝、湘方是“已定”的姻缘(中经百般曲折)。又加上她也没读懂“又写一金麒麟”这句最重要的话——这是说:湘云的麟珮,早已为“金玉”定局。现在于清虚观故事内,“又写一金麒麟”,这是艺术手法的“间色”(即“加一层色”的写法),这是那批语的原意——却被错解为“麒麟是金锁的间色法”,全不可通了! 因为,若是那个语意,就该写成“金玉已定,又写金麒麟,间色法也。……”何必说“又写一”?又写一个者,针对原佩有一个也! 只因她没懂这一层重要无比的曲折,于是就又完全误信了什么“湘云后嫁卫若兰”的臆揣。卫若兰是后来绾合宝、湘重圆的侠友,他不是什么“厮配得、才貌仙郎”——他哪儿来的“仙”气? 只因这么一来,害得她“十年一觉迷考据”,原为追踪“旧时真本”的湘云(她承认即脂砚斋的艺术化身),为了湘云的真结局,无法解决,却弄成了自己放弃了目标而只好说是“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旧有的,后来改了——而又舍不得把旧格局全归埋没了云云。 ——《四详》认为“白首双星”原指卫若兰与湘云偕老,书中有了太虚幻境之后,十二钗都属薄命司,才改湘云早寡,是错误的。—— 显然早本有个时期写宝玉湘云同偕白首,后来结局改了,于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的预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偕老,仍旧与“白首双星”回目不合。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帐,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 世上的作家,能有这样的情理吗?雪芹、脂砚,能够于心契然吗?! 其实,清虚观打醮这回书,正是“后半部”的开端,在这回书中,由张道士、史太君的对话暗暗地伏下了(确定了)宝、湘的真金玉之奇缘—— 张道士以“国公爷替身”的身份,说出哥儿也该议亲了,于是引出了老太太的心思话:只要摸样儿、性格好,就是家里穷,也不要紧。 请问这指谁?谁符合这三个条件? 只有湘云!——老太太心里的,但因是自己的内孙女,不能由自己说是要选这湘云。 “性格儿”一条,排除了林黛玉。 家里穷,排除了薛宝钗。黛玉也没有了什么“家里”的问题。 只有湘云,家已困顿,夜作半宵,卖点儿针线活计,苦得很。 这回书是真正的奇文!明面上,宝玉听张爷爷给他提亲——也不知是指谁(其实这才是关键),生气了,说再不愿见张道士。黛玉听了,惊心动魄,二人大闹了一场,弄得老太太也伤心落泪——这复杂的关系微妙极了!然而宝玉一听宝钗说明湘云原有一个金麒麟,他赶紧揣起来——偏偏黛玉见了,他又不好意思说假话,说是给黛玉留着……。 以后接的,就是湘云、翠缕拾麟并大论“阴阳”之妙谛了。 还用絮絮详陈,抄来《红》书原文吗? 我不禁要问张爱玲的芳灵:难道雪芹十年辛苦,研血滴泪,写出这种文字,就只为了让湘云“嫁卫若兰”吗?! 我料想,她若有灵有圣,定会重作一番思考。她会最后承认,她为了追踪真本的宝湘重会,并没有走错路头,应该满心高兴。 顺便说一句“题外”之话:拙著《红楼夺目红》里,不过是为了矫正高鹗伪续如彼其悍然歪曲宝、湘的关系,所以稍稍表扬了湘云,希望读者不要受他的大骗,只知一个林黛玉,此外什么也不明白雪芹的作书本旨了——这就几乎伤了大家的感情,有些仁人提出了善意的批评,还有为黛玉抱不平的说了些难听的话,我很理解,接受善意仁心,但也感叹高鹗的影响之如此牢不可破——有人可以为黛玉不平,提出“抗议”,可是为何却没有一个比拙著更早一点为湘云也抱些不平呢?难道这也算公平吗? 张爱玲第一个提出:湘云是有原型的、作者的真幼侣,而黛玉这人物与相涉的“爱情故事”却是后来修改增删时添加的。 为黛玉大抱不平的人,是否也要深思一番此为何故? 诗曰: 物不得平则必鸣,扬林抑史伪书成。 不知真假谁当辨,试问谁平谁不平? 第四十九篇 红学灵魂 张爱玲女士自云:“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模仿小杜(牧之)的“十年一觉扬州梦”,十年精力,耗于一本《梦魇》,其考据结果如何?以我个人的意见来评议,可以成为定论的几乎很难说共有几条。但我并无菲薄人家的意思,相反,以为应当重视珍惜她的这种努力求真的治学精神——我说的很难成立的考证,是那些“拆迁”“搬家”论;我珍重佩服的是她对“旧时真本”的追踪,尤其是她的内心深处的追寻目标,亦即表现为文字以外的心理真迹(psycy)。 她尝自云:当她第一次看到《续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了一个“旧时真本”,其后半情节与流行程高伪续本大异,宁、荣籍没后,备极萧条,宝玉贫极,至沦为击柝(打更巡夜敲梆子)之流,而湘云流落为傭妇;日后竟重逢复聚,白头偕老——她从小看的是伪本“宝黛爱情悲剧”,至此,真如“石破天惊,云垂海立”一般,终生难忘! 这八个大字怎么讲?译成“大白话”,就是天崩地裂,天翻地覆! 这个极其巨大强烈的震动,使她感到以前为何对八十回后的“天日无光,百般无味”的感觉即是由于它并非雪芹真书原笔的缘故,而“旧时真本”的结局情节,才是她重新感到“天日重光,百般还味”的崭新的境界。这种感受,简直太巨大深刻了!所以终生难忘,岂是一般的泛常的暂时的一现即逝之事? 于是,她悟到今日行世的一百二十回“全本”是假货,后四十回是续貂的狗尾,而八十回残书,《红楼》未完,构成了她毕生难以遣释的一桩大恨。 于是,她要百般努力地追踪那个“旧时真本”。 其实,这才是她“十年一觉迷考据”的唯一心愿与终极目标。 既知此义,便明白为何一部“五详”的《梦魇》,其末章“五详”就是标题“旧时真本”,就是画龙点睛的真实心理轨迹。 这一点,是张爱玲的“红学灵魂”。 须知,像她这样的震动并不是人人都一致的,有的有些轻微的感觉,有的甚至连那笔调心肠的突然改变也毫无知觉感应,认为“差不多”,说若非原著,别人是写不出的,云云。 可知,张爱玲那种天赋的艺术敏感力,是最可贵的一种才能,钝者就无法体会,你就是“掰开揉碎”地说与她,也是漠然茫然、无济于事。 然后,我们才可以进而窥探,张爱玲对那终生难忘的“旧时真本”的追踪,又是如何的呢? 据一位十分高明的专家为我们分析总括说明:张爱玲考证的结果是认为雪芹当时为八十回后的书文曾写了两个不同体系的结局:一个是宝、湘重会,白首双星,如“旧时真本”所传。另一个则是“悬崖撒手”,即一般被解释为是指宝玉弃宝钗、麝月妻妾而出家的结局故事——而专家指出,张爱玲对这一矛盾到底以哪个为是?委决不下,未有结论;但她心理上即是倾向于“旧时真本”的白首双星、宝湘重会的收尾大格局。 这就极其耐人寻味了。 如今问题是:如果今所见笔记等书记载的八十回后情节有两种不同,就肯定是两个体系的后半部吗? 对此,应该容许人存疑而细究深研,不宜即被那种想法误导而愈走愈远。因为“弃而为僧”并没说明即等于最后结局,无法断案。这是一。第二,弃妻妾,是宝玉一己的行动,还有不愿遭弃者宝钗、麝月在,会设法挽回此局——前文不是有宝玉“悟”了“禅机”,作了“偈语”被钗、黛一“破”,就立刻反悔放弃了那念头了吗?岂不正是预设的伏笔遥射后文?第三,即使出了家,充其量也只是结束宝钗一局,正如结束黛玉一局之后还有后文一样道理。第四,“悬崖撒手”就一定指出家做和尚?谁也没有这么说,找不出这么一个“逻辑”。 查考“悬崖撒手”这个典故,词典是引据《景德传灯录》卷二十,真禅师有“直须悬崖撒手”这句话。这就恍然可悟了。 原来,世人很少能理解禅家的精神、语言、教导方式,便误将此语解为“万事归空”的俗人;其实禅宗最要紧的是教弟子勇往直前,打破一切俗障,精进不息。所以“直须”如何,不再是向出了家的高级禅僧再作什么最起码的“万境归空”的话,那是禅家的笑话。禅师总是要弟子“丈夫自有冲天志,不向如来行处行”,鼓励他“直须”的语气乃是“就是要”如何如何,这语气是大智大慧,大仁大勇,不顾一切,往前进而勿后退。——悬崖撒手,是针对悬崖勒马而言的,是说临悬崖,劝人“勒马”,是俗义是意障了,相反,正是要放开勒马的缰绳——如此方能冲过“悬崖”,臻于“向上路”高境界! 可惜红学家们对此一道太陌生了,就一致解为“看破红尘,下决心出家”了。 若是那样,岂不成了禅门的“幼儿园”等级的“课程”了? 词书又引宋名家朱敦儒的《木兰花慢》一词:“虚空无碍,你自痴迷不自在。撒手游行,到处笙歌拥路迎。”正可佐证:撒手游行者,是要你抛开一切俗义俗障,自由自在的勇往直前——那么就会另有一番风光境界。 由此确知:雪芹写的宝玉“悬崖撒手”,是指已临险境,生死关头,他却不顾“箴”“规”,大勇无畏地选定了自己要走的大路——不是指“出家当和尚”。全弄错了。 至于若说脂批明言“弃而为僧”,并无什么矛盾可言,因为,宝玉为僧,是悲悼黛、钗,而彼时不知湘云生死下落,无所指望;及至一朝突闻报来了湘云的踪迹,他那“僧”立即成为“情僧”而回到世间与她相见了。这是两个格局,是先后的经过,了无“矛盾”可言。 宝玉还俗,也在书中有其暗示。如开卷不久写一个还了俗的葫芦庙小沙弥,原由是他耐不得佛门的凄凉,那么,咏宝玉,不是正有“贫穷难耐凄凉”的语义吗?他是个“世间”人,不是“神仙”。他与湘云要过人世生活“新梦”,而绝不是“归空”的“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不是很分明吗? “旧时真本”,并不发生“两种”“两部”的问题。雪芹作书,也不会有如彼其离奇的宗旨与“构思”。 诗曰: 悬崖撒手作何云?不是归空吊夕曛。 正与箴规翻勒马,情僧不悔为湘雲。 [附注一]此处请换字体 张爱玲以为“旧时真本”中并未有抄家祸变,这与《续阅微草堂笔记》所云“宁荣籍没后备极萧条”等语明显抵触,是否含有误解?我恐自己看错原文,请阅附录钱敏文字以为佐证。 [附注二] 对于“悬崖撒手”,有人以为就是两手“抓住”了悬崖,身悬半世,命悬一丝,——一放手,就粉身碎骨于崖下了……。实则这很可笑;什么人,大力士,也“抓”不住悬崖,那崖也无可抓之处。况且即使“抓”住了,能耐几时?连几秒种也捱不住,何待“撒”手不“撒”的区分? 然而这种相象的“解释”却给“宝玉出家”为“结局”的论者提供了“证据”。 第五十篇 七宝楼台—“胡适派”? 综观张爱玲的红学观,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论点很多,就中以下列数端尤为居要而凸出—— 她对雪芹原著,爱之深。 她对高鹗伪续,斥之痛。 爱之深,却无正面颂赞、赏会之音。令我想起“至大无名”,她大约是不想轻下一字的断语。因为,一下断语,就“框”在那句话的范围等次之内,就是贬低了雪芹。 因此,她对伪续的痛斥,口不留情,以至惊倒俗人,却正是反衬她对原著的无比热爱崇敬。 原著与伪续是貂狗,是泾渭,是云泥,是冰炭……。这是她的最大原则,断不容混淆,更不容调和。 这也正是她在红学上的最高品格,最分明的宣言——这就是一种贡献,因此力斥恶疽,捍卫本体。 她的心思极为细密,记忆力之高强令人惊叹不已。她毕竟是女流,故其考证,具有女性的特长与特征。 她看清研究与认识,必须由版本学入手。文本是非正误还弄不清,所谓鉴赏评议又从何谈起?这就说明:反对考证,反对版本研究,即是不懂“红学”为何事何务。 张爱玲的版本学,并不是“胡适派”,这是一望而可知的。所以,版本考证并不与“回到文学创作上来”的红学革命论调有什么势不两立。她的研究,正是为了文学创作。 所惜者,她研究考证的结果,却把雪芹之书“肢解”了,弄成一个“支离破碎”的七宝楼台。 不知是在海外无法对作者雪芹生平概况作些研究以便与他创作过程更紧密地联系一下,还是她对此并不感到有其联系的必要?总之,她的版本研究似乎只看书本子而毫不考虑雪芹彼时是何困境了,以致太多地想像那些表面的“矛盾”,就是她大拆改的遗迹疏漏了。 她治红学中,无论“脸色”还是“眼色”,都是端庄正派的,认真严肃的,不像有的人那样不光明,不正大,有居心,有心计。她的品格是高尚的。因此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怀念。可励后学,可医文风。这也是她一大可师之处。 最重要的,还在于她虽博通古今中外的小说名著,而且具有很高的“小说史观”评论,但她终究没有陷入洋八股的牢笼中。她的考证见解和文字风格,还是有一个基本立足点,即须有相应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育和修养,方能写出像她那样的文章,并不让人感到洋气熏天,眼高一切,动不动引洋人洋书,吓唬老实人。她懂中国诗,也有古代文学的根基,此点可供后人做一深长思。 张爱玲的重要贡献是她在实际上承认了“自传说”,也承认了脂砚是女性,是湘云的“原型”。 在这一要义上,她却以迷惑眼睛的标题让人发生极大的错觉。她说“是创作,不是自传”,而看完了全书,方知她所谓的“创作”是指“大拆迁”“大搬家”,并且以这种自认为“定案”的“创作”方法来证明“不是自传”,然而她又承认麝月是留在作者身边的丫鬟(即书中人乃是真有其人),承认大观园是作者、脂砚从小萦思结想的失乐园! 你看,她的自矛攻盾,又是多么明显而又“隐蔽”! 不过,我在此“揭穿”了她的文词表面与认识内衷之间的矛盾,就分清了现象与实质,就让读者恍然大悟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的一种欣幸和快慰。 诗曰: 不拘一格降人才,久叹才难究可哀。 才女如伊能治学,中华文化是胚胎。 第五十一篇 绛珠是谁 张爱玲考证黛玉原先无有,是后来由湘云“分化”而虚构出来的人物。 她这一妙语,必使世人大为震动,也难以接受,因为从来就是黛玉的红楼梦,如何能“让与”湘云来承当这一“重任”? 张爱玲所说,有理无理,其立论能否成立?俱不必先行判案,应当从另一个线路去审视一下,看看有无特异的迹象,才是讨论的步骤与道理。 我想让大家先温习一下第五回宝玉神游这段奇文中的大可注意讨究之处—— 那是宝玉到后,警幻“自我介绍”已毕,便唤众姊妹出来接待贵家。于是有四仙姑出现。她们见宝玉,便都怨谤警幻,说道:姐姐曾说今日今时有绛珠妹子的生魂来此游玩,故我等久候,如何反引来这浊物污染我们清净之地? 对此,警幻并未正面答解,让人自己去玩索:第一,绛珠到底来了没有?警幻没说她不能来的原故,又来了一个“小厮”“浊物”,是何情理?她都避开了——当另有不答之“答”。 于是,我们必须再听一下她先对宝玉说了些什么。请注意—— ……因近来风流冤孽绵缠于此处,是以前来核察机会,布散相思。今忽与尔相逢,亦非偶然…… 让我提醒你:凡到这种地方,如不懂雪芹的独特笔法,你就会莫名其妙而泛泛读过,把含于文内的要害当作闲文了。 第一,“风流冤孽”要在此“绵缠”者,是谁?第二,说宝玉今日相逢,亦非偶然——即是预先注定的机缘,此又何疑?第三,“绛珠”的生魂早已预定“今日今时到此游玩”,这一注定也并未撤消或“改期”。此为三要点! 只要一综合,这三点说的是什么?就大大有趣了!“译”出来就是:“你之来非偶然。绛珠之来亦预定。所谓风流冤孽在此绵缠者,即是宝玉、绛珠二人”清清楚楚也。 ——这可让人吓了一跳:难道是宝、黛二人曾同入太虚幻境而“绵缠”相会吗? 非也。 因为,下文说明了,警幻之“妹”名“蒹美”者,是兼钗、黛之美点,另是一女,绝非黛玉“单个”了。 这就奇了,还有谁呢? 还有的,不是别个,就是湘云。 理由也分明:只有湘云是兼钗、黛之容貌才德的,别无第二者具此资格。第二,不要忘了,宝玉入梦前所见室中所悬之画,正是“海棠春睡图”。第三,室中对联明言“芳气笼人是酒香”,只有湘云是能饮而“香梦沉酣”的。 ——有人说,弄错了,绛珠妹子只能是黛玉,与湘云难以钩连。我答:你忘了,湘云的牙牌令正是九点满红,牌副儿名色是“樱桃九熟”。而雪芹之祖父曹楝亭(寅)之咏樱桃诗,正谓“瑛盘托出绛宫珠”。“绛珠”的出处与本义,就是樱桃。 得“绛珠”牙牌的,是湘云,不是黛玉! (可参看《红楼夺目红》) 其实,张爱玲也已推考了:湘云幼时依史太君而住于荣府,与宝玉一处,并曾与袭人说过小女孩心中天真烂漫的愿望:等长大了和你(指袭人)一同嫁二哥哥作夫妻。 这才是“太虚幻境”一回奇文奇境的真情实义。 但张爱玲已然“参”透了雪芹文笔狡狯的一个层次,却未进而深究。这里显然就是她只被“绛珠即黛玉”的假方式给“固定”,就不去想想瑛为红玉盘,绛珠是樱桃的典故了。 诗曰: 瑛盘托出绛珠红,幻境传来幻笔工。 第五十二篇 “胡适考证派” 评坛人士早已指出,以名作家享誉世界而兼作红学研究的,以张爱玲为第一例,而且作的不同凡响,超迈等伦。 这是事实,并非夸张抬捧之俗态。 但,红学流派甚多,风格各异,她属于什么“派”?价值何在?为什么她有过人的见解和成就?这都应该深入考论一下,方能使流辈获切磋之功,后贤知引路之惠。 很清楚:她是个“胡适考证派”。 她不是书呆子,弄书本,作校勘,别的不会;不是的。她通西文,工翻译,创作小说剧本,曾获最高评价,列榜第一。她读的古今中外的小说,不知其数,烂熟于胸中——这样,才真算有资格作个被人嘲贬的“考证派”。 她的红学学识,集中在作者、版本两大方面,就表明了这即是“胡适先生红学”一线的继承者。 她学贯中西,所以不仅仅是通古文,富有“乾、嘉朴学”的流风遗韵……。 这就值得世上自命为“红学家”的许多人闻声失色。 “胡适考证派”的骂名最“盛”了,人皆畏而避之,敬鬼神而远之。“红学革命”的呼声也不满于以研究作者、版本为深切理解作品的重要前提的这个“考证派”,曾被认为是“山穷水尽”、“眼前无路想回头”,呼喊“红学革命”。这“命”怎么“革”法呢?据说是要“回到文学创作上去”。 这个“革命口号”和“宗旨”,充分表达了“革命”者对所以产生“红学”的内在原因是不知重视的,对中华文学传统的“知人论世”这条原则也是不太理解的。他只要“文学创作”这个观念,别的都在“革”掉之列。那么,这种“革命”由学者教授去领导、实践好?还是由大作家担任好? 无疑,应属后者,而由张爱玲这样的作家来实现“红学革命”真是再合适不过了。然而不知缘何,让人奇怪的是她偏偏做了“考证派”,即“革命”的对象! 这个事例十分耐人寻味。 张爱玲在香港生活,后转美国,她应早已闻知那个在香港首倡的“红学革命”了;可惜她没有认识这条新道路。 她的“考证”可谓变本加厉,细腻之极——也繁琐之甚了! 我并不喜欢她的“考证走向”。我佩服她治学的精神态度,专诚挚切,以全身投入,因而多有创获,为人所不能见,不能道。佩服是一回事,不喜其“走向”是一回事。 如果承认一部伟大作品须有一个大家基本共识可读的文本,那么这个文本即应视为艺术既定型体,而不再是逐步制作、修改、打磨、润色的“历程”,即片段的积累组织的“工序”状况。无奈,张女士给人留下的主要印象,却正是那些“工序”中的片段之如何组缀,如何改动,如何“补苴”……。 曹雪芹的,魅力由哪儿产生?绝不会是那么琐琐碎碎的“部件”“榫卯”的材料和工技的事情。而张爱玲投入最多的似乎恰恰以此为“用武之地”了。 对此,我是惋惜而感叹的。 诗曰: 尽如己意世间难,何必吹求仁厚宽。 敬佩心情兼叹惜,通达理会味悲欢。 第五十三篇 人间恨事多 张爱玲有人生恨事,从海棠无香到《红楼》未完、狗尾妄续。我今效颦,也列三恨——只指看罢《梦魇》的三点恨事—— 第一是她拆碎了七宝楼台。 南宋才人吴梦窗(文英)的词,文采奇丽,人所惊叹;便有人说“闲话”,说他的词像七宝楼台,拆碎了不成片段。 此乃嫉才,有意巧加贬词也。 不服气的就反击:好好的楼台七宝,谁让你拆的?若都拆碎,哪座楼台不是“片断”?何独梦窗之惊才绝艳?岂非有意“找岔子”? 而张女士偏将她自己一生最爱最迷的红楼绝作,亲自动手拆得七零八落,“大卸八块”(旧时杂技戏法的一个名色,将一个活孩子“卸”成零块)。 此一恨也。 张爱玲在一部书中,讲的都是大拆大改、后添后加;这都是女主角的故事。唯独不讲全书中心主角贾宝玉——他在这么多的“拆迁添凑”中是怎么样的地位、关系、感受,表现上又有何变化,即随着她自信的大量拆添而发生的相应“改写”和“加文”,又皆何似? 我不信她对宝玉这个中心人物“不感兴趣”,也不信她的创作理论中是可将宝玉置而勿论的课题。 原因不解。此二恨也。 对,考证、研究、索隐、猜谜、“挥拳”、吵骂……,都所为何来?其中有个理解认识之争,观照鉴赏之异。无论高层解悟还是低层“看热闹”,至少有其内心感动享受的一个方面:故事?人的命运?书的意蕴?抑或文笔的优美,境界的超逸……,总得占其一项,方是道理。 但是,张女士于此,又是一字不言,翻尽“全集”,也难巧遇。 使她最“着迷”、最陶醉的,到底是什么? 竟不可知。此三恨也。 随带着的是,她承认了脂砚是女性,是作者自幼相爱的亲人。后来又为之作了批书人,书名即定为——对此,她岂无感受之源,考证之理?因为,这太重要了。此即整个红学的一个最核心、最要害的隐秘——“真事隐去”。难道她又真的漠不动心、置而弗论?我不相信。 真实如何?无人解之。 这么重大的几点,闭口无音,却写了一本“九连环锁”的来,目的何在?学创作——也用此法?寻奥义,自此得出新悟?为艺术享受,由是而在精神世界上创造出了一个崭新的高价值的艺术天地? 不明白,没答案。 我陪她绕了无数的一回“蚁穿九孔”的大圈子,终愧智低不悟这有何益? 人间恨事多,此其一例耳。 和尚说宝玉:“自从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是极。梦之有魇,皆由自寻,通灵如她者,也正是投入人间自己找了这么一个“魇虎子”(注)。 不免兴叹,不免伤萦怀。 诗曰: 人间恨事几重重,读罢奇书梦魇中。 到底通灵为何事,不知何处问芳衷。 甲申清明佳节写讫 [注]魇,乡语“压虎子”,第二字轻读,不知是否“虎”字。“压”即“魇”,不念yàn。 卷后不尽思(一) 写这册小书,一为“补课”,向她学习,以偿1987年“失之交臂”之憾。二为对此才人致我甚深的哀思,觉得她对红学付出了心血,做出了贡献,而我们却没有相应的答报之可言,是应该反省而谢过的。 看看张爱玲的多方面的造诣,看看她自述诸文章中的散碎回忆录,也足证她对中华语文、艺术、饮食、陈设……的博通与会心,处处闪烁着灵性的光芒,非庸流俗辈所能梦见。——也就是说:这种被名之曰“红学”的研究,是中华大文化之高层次的事业,绝非“小说文艺”这一观念所能理解与解决。眼前的例子就不乏其尤显者,名作家不自禁地步入了“红学”这个独特的题目研讨,尽管“切入”与“着眼”各有不同,却殊途而企望同归,其为雪芹伟著贡出一份心愿。 这是一桩了不起的文化现象与显相。 我表示了对张爱玲的敬佩,也粗述了一些切磋的微忱。我希望我行文说理时并没有轻薄冒犯的失误,因为我心里是虔诚严肃的,如若不慎也染上了此间流行的不良文风学风,动辄出以恶言痞语,那可就是自己向天下后世献丑,于张女士又何拔其一毫发乎? 欲言万千,寄思不尽。 诗曰: 万古千秋一寸心,红楼读罢再沉吟。 我能及得张君否?何必狂为丑自寻。 不尽思(二) 我平生在考证上的发现,为数不少,而自己以为最值得大书一笔的到底要推“脂砚湘云说”。 国内赞同者颇有可观,容当另文举列诸位师友芳名。海外能记得的有林语堂、张爱玲二家。 林氏著《平心论高鹗》,替伪续粉饰巧辩,以恶语骂我;可是他单单同意“脂砚湘云说”。 骂我的人,似也不能不承认此说,亦可见真理是掩不住的,反而更有说服力。但不讳言,他骂了我,我就不想多引他的狂言。 如今只说张爱玲,她以独特的非正面明文地表示了肯定此说,我则倍觉难得,感到荣幸。 脂砚的朱批留在《甲戌本》上的,在“甲午八日”一条中,痛悼雪芹之逝,“一芹一脂”之言,表明夫妇同命鸳鸯,岂有别解?甲午是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她年已老,故又曾化名“畸笏叟”。 然而,张爱玲又相信了一条无法证实的“靖本过录脂批”,说脂砚已逝,畸笏继之作批;又冒出一个单页纸条,上写“甲午”的那条脂批却单单变为“甲申”——即成了此乃脂砚于癸未逝后次年的批了,所以她也“逝去”了……。 《甲戌本》现存,朱字清晰。 那“甲午”,怎么会是“甲申”?“申”再草写,也成不了“午”,“午”再“花哨”,也变不了“申”。 我们信《甲戌》,还是信至今不知有无的“靖本”?而且据云又是“过录”的“传抄”件,“夹在书内”的零纸条? 我不承认我“偏信”某一本,我只承认做学问应当谨慎,眼见为实,传闻未必尽确。 当然,传抄者今日拿出真凭实据,我今日就重新考虑拙见。一天拿不出,我当然只能“悬案”一天,不敢轻易模棱两端,怕受人之误而又误人。 张爱玲认为“畸笏叟”真是个“长辈”男子,可是她又说不出他到底是谁的长辈,长辈男子如何能“参预”晚辈小辈的闺房私事? 善能推理的她,对此推不出“理”。 承认了脂砚是湘云的“原型”,也就解读了敦诚挽吊雪芹的“新妇飘零目岂冥”的语义。 “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旧梦人犹在”,不就是隐隐约约有“人”含在句内吗?不就是“遇合”之后的“新妇”吗?这与“长辈男子”有何交涉? 诗曰: 秦淮风月石头城,离合悲欢几度秋。 新妇飘零脂砚在,砚中朱墨泪同流。 不尽思(三) 张爱玲有不少名言奇语,令人一见即难再忘。如谓80回后是“附骨之疽”,是“狗尾续貂”,如谓高鹗是“死有余辜”,皆其著例。 在版本(指抄本、刊本的统称)研究上,更有奇语之尤奇者,即云: 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 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这话并非夸张,读了她的书,自会相信真是如此。 她又博览群书,过目不忘。凡涉红楼版本之书无不搜求详识。就中她对《庚辰本》这部抄本最为重视,“诸详”文中,此本占了最为多的篇幅。1978年12月她给一位朋友写信表示《论庚辰本》一书对自己很重要,于是朋友就订购了一本寄给她。1980年9月她在给朋友的信函中却说: 夏天威斯康辛大学开红楼梦研讨会……XXX这次也出席,看来他的学说非常靠不住,“论庚辰本”我看不进去也罢,但是有在这里到底放心些。(庄信正《“旧事凄凉不可听”》) 这就可见她的精识真知,非庸流可以相提并论。 《庚辰本》之受人重视,是它“最全”——外形是八十回本,超过《甲戌本》残存十六回者甚多,为《戚序本》一系抄本之外的仅存古本。对它的研究,便涉及到极为复杂的诸般问题。而由此遂即引发了她的“大拆改”、“大搬家”、“大添加”的红学理论。 本书意在抉示这位间世而出的奇女异才的红学特点,可以予人以启发,而不是要进行极为繁细的专门性学术讨论。那将纠缠万言,未必能说明问题之一二,读者也不会欢迎那种“文章”,故在这一方面概从简略。 回首自有“红学”以来,我是第一个确认“三真本”、创立“大汇校”思路、计划的开路人,但那是1947年—1948年的事,当时是西语系学生,正作论文,只有课余一点时间,匆匆草创,提出一系列基本概念,发现重大问题,但毕竟条件太有限了,如何能与后来张女士的那样诸般具备、精思力作之可比?这也就是我不拟与她过细商量的原因之一端。 张爱玲并不了解我的任何具体情况,有些话不与我相干,我毫无“计较”之意。所憾者,我行年87岁了,目坏接近失明,在版本研究上,只有1985年的《石头记鉴真》,至今又已20年,也成了“历史性”的书,再想有所作为,力不从心了。这本小书寄意遣怀,向同道者寻求“对话”、“共识”、互谅互解,而无意把重点放在分歧争议上。我想,仁人志士,当鉴此情。 诗曰: 悼念才人才最难,万言能有几言安? 张长李短皆无谓,同为芹溪护大观。 不尽思(四) 我尝与友人谈说,如若将《红楼》译为英文,张爱玲才是首选的理想译者,别家都不行,包括有的中外译本在内。 我又说过:她译,应即是为译《红楼》作一番试笔。 无独有偶,林语堂似乎早有英译《红楼》的雄心壮志,却先写了一本MomentinPeking,中文译作“京华烟云”者(四个平声字,全不通汉字声律),有意效颦雪芹之书。此两家英文造诣都深,尚且不敢轻易从事,可知其难了。 提起,我在燕京大学时就与同窗许政扬(后为南开大学教授)说:清晚期小说,几乎都模仿《红楼》,但笔法风格最像的,只有得其三分肖似。后见张爱玲亦恰有是语。叹为“英雄所见略同”。 回首前尘,是纯吴语对白,而我不懂吴语,就向许兄学——他是海宁硖石村人,但生长在上海,这就行了。我很快学会,能通读,认为一种快事。 举这个趣事,是想说明,对雪芹文笔特色的感受,也是需要一种“第六官”能力的。那些说高鹗伪续是“原著”,除了其它原因,也由于缺乏这种感受能力。我纳闷她为何放弃了英译《红楼》的事业。这是中西文化交流上的莫大的损失和遗憾! 比如,译家把平儿这名字译为Patience,我真是莫测高深他是怎么“想”的?又如y,更是骇人听闻。清代官宦人家会给仆人取这个名字吗?我总想向高明人讨教。 我以为,“意译”书中人名是荒唐的做法。最好的办法是“音译”,然后加footnotes,注明本义何意,双关谐音等巧妙处又何在,方能使外国读者爽然了然,尝到一点儿中华汉字语文的特殊滋味。 如今张女士已不在人间,国内兼通红学与英文的又稀如星凤,我又向谁去商量这些话题呢? 诗曰: 惆怅无人议匠心,中西文异费沉吟。 红楼不得张君译,梦笔生花枉自寻。 后记 把这册小书写到此处,不禁深有感慨。我写此书,说是为了张爱玲女士,理所当然,何必赘表;但若说到根本上,还是为了曹雪芹,却要申说一下,这在意义上讲,我是“借花献佛”的诚敬之心,因为张爱玲真是一位罕见的护法女神——护曹斥高的女圣者。她是永远值得读者研者香华供养的菩萨。 我和她的见解和考证方法,有同有异;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即对伪续四十回深恶而痛绝,一力追寻那久已迷失的旧时真本;我与她各有万语千言,连篇累牍,而终极心愿目标只是同一个萦思结想的真正的后半部三十回佚稿的大概轮廓和若干主要情节的布置,宝、湘奇缘这条命脉的曲折、惊险、悲怆、哀艳而又奇丽的人生境界。这与一男二女争婚、“掉包计”骗局、读书中举耀祖光宗、承嗣了家门世业,接续祖脉香烟,然后披着大红斗篷随了“二仙”去成佛做祖,人天两尽的最最庸俗的士大夫思想本质,是十万八千里的天地之悬隔。 所以,张爱玲的痛斥高鹗,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的侠士菩提识见,而绝非仅仅限于文艺创作这个范围的事情。 此义若明,则这本小书即不为可有可无,茶余饭后的消闲读物了。 诗曰: 又写新书总为谁,无穷欢喜复深悲。 借花献佛虔心在,护法菩提是扫眉。<dfn></dfn> 甲申谷雨初晴写记 遥祭张爱玲 疑是空门苦行僧,却曾脂粉出名城。 飘零碧海灰能化,寝馈红楼恨未平。 附骨有疽遗痛语,卓锥无地抱深情。 谁知此日纷腾誉,不见心灵说字灵。 字比笆斗大(1) 女作家张爱玲辞别了人世——这人世是她写作了一生的“对象”。她在时,自然名气不能说不大,但终究有点儿不以为奇,好像也不过“著名”就是了,“著名”的多得是,真如陆机说的,“若中原之有菽”。她一死,这才纷纷悼念追怀,把她的一切都另眼看待起来了,理解了,珍贵了,遗憾了,后悔了……人就是这么样的,这就叫“规律”。 我没有任何资格来写悼她的诔文,因为她虽只小我两岁,真是同世同代之人,却因我素未读过她的小说、散文或剧本,对她的家世生平更是一无所知。不想日前有友人将她的《红楼梦魔》的自序,复印寄来,这才使我大吃一惊!我读了此序,感到悲喜交集,更觉十分惭愧,对不起她——1987年春,在美国时从大学图书馆里借过这本书,那是台湾版的小开本,可是我竟置而未读!你说这会让人相信吗? 为何借在手边而不予理会?现时想来,大约原因有三:一,那时因工作紧凑,所借之书以外文(过去难见)者为主,中文著述只得后推。二,那时兴趣集中在“《红楼》与中国文化”的新课题,见她此书却是版本考证——这是个最麻烦而缠人的主题,我怕一读它,会把我的“精神境界”一下子打乱了,影响我抓紧时间工作的计划。三,说老实话,我一见她用的这“红楼梦魔”四个字作书名,就打心里不喜欢,觉得“气味”不投,更怕纠缠一大阵之后并无真正收获——我目力已严重损坏,读书艰困之甚,实在禁不起滥用目睛的浪费了。 这样,我翻了翻各章的大标题,就推在一旁,直到要还书归馆,也未及重顾。 以上就是我与这位女文星的“联系”了,请想,我又有何资格来写纪念她的文章? 谁想,复印的序文来了,我一口气读罢,这才又惊又喜,又悔又愧! 悔愧与惊喜,只是一桩事情的两面,倘无惊喜,悔恨何来?所以先说说我的惊喜。 我自己弄了半个世纪的“红学”,所遇之人不少,却根本不知道张爱玲才是一位该当崇敬的“红学家”。世上自以为是“著名红学家”的人到处皆是,其实其中有的既不“学”也不“红”,人家张爱玲从来不以“红学家”自居自认,却实在比那些自居自认者高明一百倍。这就使我吃惊不小,使我心喜无量。 她说话很老实——因而也很直率真切,一点也没有“文学家”的扭捏,更无“红学家”的咋呼。她的自序中,你先听这几句—— (看了脂本《红楼》,才知道)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 这就把“著名红学家”都兜了根揭了底,学术的事,她用不着客套周旋。然后说她自己—— 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实在是熟读,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儿的字自会蹦出来。 这已经是好极了!会这么感受,会这么表达的,我愧孤陋,还是第一次(先师顾随先生也说过,他读诗词,好句子不是去寻的,是它自己往我眼里跳!可谓无独有偶,但那不是讲《红楼》,也不是说版本)。 我很惊喜,“红学家”们如过江之鲫了,哪几位敢说这句话。你把异文摆在他眼前,他也辨不清是非高下,正误原篡(雪芹原笔与另手篡改)。 然后她又说—— 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肯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 这简直妙极,使我拍案叫绝! 这妙这绝何在?第一,说话坦率爽快,不让人气闷。第二,比喻精彩——你可知道什么叫“笆斗”?它有多大?这“名词”对哪些人才“感情”亲切?第三,最妙是不同的字会“自己蹦出来,’!这种话堪称奇语,也才够个赏文的资格。 这就是诗人、艺术家的高级审美的能力(敏感性)和表达才华了。 这儿真正的重要的大道理至少有二—— 一是她对《红楼》一书可谓精熟至极——大约是指坊间流行的程、高伪篡本,及至一旦展开脂本,她被雪芹的原著原貌(至少是接近原来)原文原句给惊呆了!那个“不同”和“笆斗大”才会往她眼里跳,她的艺术天才秉赋和修养给了她这种“高敏感”和“深痛切”的惊讶与领悟。 她接着说:她怕罗嗦,“能省一个字也是好的”。这话似乎可以包含着她自己行文写作的信条和对雪芹原文与篡文的体察感受两方面——当然这“两”其实也是一回事。 在这儿,却有一个特大的文学语言问题由她的短短的几句话透露得十二分明白,这需要代她“点破”,或者说是为她译成“连贯的死板文字”—— 她为什么那么样看语文?原由她自己早已说出来了:“受了古文的毒”! 这古文,就是指我们历代文星们用汉字写的为人熟诵深赏、可以琅琅上口的词意音节皆臻十分优美的“文言文”。 你可以恍然晓悟了,原来在张爱玲的艺术感受上,古人作文是绝不会罗嗦,是把一个字当“笆斗大”来考虑抉择,推敲铸炼的,他们决不会忘记“省一个字也是好的”! 原来,“古文”的“毒”,毒在这里。 这简直使我精神震撼。 字比笆斗大(2) 那种体会感受的话,不是出自一个老古板、老顽固或“逊清遗老”,而是出自一位生在上海、久居美国、“英文比中文好”(其家属亲人的话)的女子!能想到和相信吗? 所以,光是骂古文,恐怕只知其一,只执一端,识见还不如张女士全面、深刻。 汉字语文的极大特点特色不必要了,要的是与洋文“看齐”的“白话文”了,“古文”应当一概打倒。这个后果,就是字再不像“笆斗大”了,每日看的读的,彻宇宙、遍世界都是些张爱玲最怕的“罗嗦”,她体会的“省一个字也是好的”那种智慧的领悟语,使我们脸红——因为恰恰是大多数文章令人感觉的倒是“多一个字也是好的”了——那“白话文学”可真叫“白”得够人受,满篇是废字废句,浮文涨墨,拉扯扭捏,以便凑足了篇幅。 有些外国评论说曹雪芹太“罗嗦”,而脂砚斋则强调雪芹是“惜墨如金”。 你说咱们该听谁的“意见”? 如果曹雪芹罗嗦,最怕罗嗦的张爱玲,能会单单对这部“罗嗦代表作”精熟到可以背诵吗?道理大约是说不通了吧。 有人以为程、高本比脂本“好”。连胡适先生也特赏“程乙本”(两次篡改,文字最坏)。其理由是“更白话化了,描写更细腻了”。 然而,张爱玲的看法不是如此。 张爱玲女士在这篇序文里留下了沉痛的心声,她深刻理解了曹雪芹与他那真《红楼》这部书自身的悲剧性。 她体会到雪芹的处境与心情,他的书在各种历史文化原因与条件下的遭遇与命运。 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而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 他完全孤立。 (他当时海内海外,都无可参考)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①,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往往如此。 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之前的。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她分析并综括了那种历史“特征”之后,说出了一句鲸吼钟鸣的话—— 被庸俗化了! 张爱玲以一位“脂粉英雄”(雪芹的语言),发出了这个警醒举世懵懵总不知悟的响亮的声音。 这是一个女性作家的声音,应该不同于一般读者的理解,她是精通古今中外文化、有深厚文化教养的时代人物,大约也不会是因为“偏激”而形成的忤俗的“过言”。 她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不知是以为此亦世事之常而不足怪异,还是有意以呼声来掩去她的痛切的情感。 是谁?是什么?才导致这个堪悲的庸俗化的呢? 答案由她摆出来的——附骨之疽! 我以为这种比喻并不“混杂”。她说得透:雪芹的书,未完倒还不致成为最严重后果的真原由,糟就糟在那个狗尾像疽一般附着在一个宝物上,竟难割除根治。 这比喻透露,那个庸俗化并不是件“轻淡”的小事一段。 她举了实例。在海外,她所知之美国大学生,男的“关心”的是宝玉的“女性性格”和“同性恋”,女的则困惑不解,充其量不过认为是旧式大家庭表兄妹的“恋爱”,和西方差不多。她所见的中国青年学生研究生的论文一概把程本就当原著——这也反映了教授的态度。我知道她是说这就是最大的庸俗化。 以上是就雪芹著书的宗旨精义的被庸俗化。至于文笔,她没直接讲,却举出的第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起初她忽觉不对味了,后来方知那是另手夹配进去的,不是原著——她一读过这一大截子,一到五十八回眼前一亮,就像出了黑隧道一样! 这才是中国文评上说的“具眼”之人,对文艺的真妄高下,其感受之敏锐如水火冰炭之悬殊迥异——但庸常之人则漠然以为“都好”或“浑然一体”,并且对区分原貂与续尾的人反加以讥讽以至骂街。 张爱玲的行文也是艺术的和惜墨的,她只说到“如出隧道”即止。我这个人总想不开,总要画蛇添足:她读《金瓶》是毕竟还有出隧道的庆幸喜慰感,而她读《红楼》的流行程本百廿回,大约就是如同后尾入了隧道,一直黑昏到底,再也没了“出来”的豁然开朗之福了。 我说这话,自信无差,因为她又说了这么一段话—— 这两部书②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这段妙语,充分表明了她是如何地渴望能睹雪芹原书的全貌。 她所说的满足部分“好奇”,殆指她研究了雪芹遗稿的部分真相的梗概。当然,“好奇心”是个有意布置的“低调”俗语,研索原著的整体,已经建立了一门“探佚学”而且做出了成绩。这是十分重大的文化问题,不是“好奇”所能标名的。 张爱玲本是个作家,但她为此却全心贯注地做了“考证派”,受了“十年辛苦不寻常”,写出了一部《红楼梦魔》。 只有张爱玲,才堪称雪芹知己。在我看来,这比她写了很多作品还重要得多。 我还有一桩遗憾:她没有用英文译介。我确信:她才是最有资格英译芹书的人。——她没有做这件大事,不知因为何故?这是又一极大的遗憾! 〔附记〕 张爱玲曾英译了,她认为三分神似芹笔。此意此语与我全合,我在初版《红楼梦新证》中正是这么说的,从未有第三人见及于此。 ①指出现了。 ②指和。 张爱玲眼中的《红楼梦》 张爱玲在文坛享有盛名,自愧未曾读过她的小说、剧本,偶然见到一两篇随笔性文章,竟然都谈到了《红楼》,而且见解不凡。这才引起我这孤陋者的注意,真是于心戚戚焉,不能轻易放下这个题目。 人的文艺天赋差异之大,是一种造物的“游戏”或有意捉弄她所“造”的人。造人的乱极了——有美有丑,有善有恶,有仁有智,有才有德……她“配方”十分奇特。别的素质干能不难见,唯有文艺审美眼光的高明(水平和能力),最是难得多遇。我平生所逢,张爱玲是一位。尤其她是符合雪芹标准的“脂粉英豪”,又与须眉浊物不同,弥觉可贵之至。 她在回忆胡适之先生的文中,本来是以为主题的(话题开头是从她的叙起)。我看到,想起在燕京大学时已注意这部“奇书”。对白是吴语,我凭“参悟”能懂个七八分,剩下的就请教同窗许君正扬。他是浙江海宁硖石许氏,却在上海长大,正好以“吴侬软语”的声调“学”给我听,顺带讲解个别词汇和特殊习俗等,十分有趣而得味。那时我已体会到:自《红楼》出后,一直无人能学到雪芹的笔法语调,唯此书却有“三分神似”,实为仅见(此意曾写入拙著)。如今一见张女士话及这部杰作,立刻想道:下面谅必也要牵连谈到《红楼》吧?果然不出所料,紧跟就是一大段——我已读过她另一处谈《红》的卓识高见,因此总盼还能见到一些类似的文章。这正可谓“夙愿以酬”——尽管还有点儿“抱怨”太短了。 她说:第一点,从十二三岁时读《红楼》。第二点,只这年龄而头一回读,读到第八十一回,什么“四美钓游鱼”等等,忽觉“天日无光,百般无味”而感到那是“另一个世界”! 我读到此,真是又悲又喜,又喝彩、又感叹——莫知如何以表述我的心情。 这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 她有一部考论《红楼》的专著,其自序写得比这个更好。她有极精彩的话,如云:版本中一个异文,“字比笆斗大”,它“往我眼里跳”!这可见她对《红楼》是如何地精熟至极。从这一点说,只有她能够称为真正的、头号的“红迷”(笆斗,农村盛粮谷的柳条编成的大斗)。 她极感高鹗的伪续后四十回的毒害性,名之为“附骨之疽”——其影响之深且久,已难医治。 在回忆胡先生的这篇文中,她又提到:在美国,告诉洋人中国诗、画的“发展”(独特造诣之义也),他们因为不懂,只有承认;但若说中国小说的“发展”,就人人“露出不相信的神气”了。因为,小说代表是《红楼》,在他们读来,只看到一个“故事轮廓”——而且“是高鹗的”!那就是“钗黛争婚”的一场“三角恋爱”熟套闹剧,没有别的。 她的话不多,却极深刻沉痛。对这位国际驰名的女作家,我一无所知,只见到这么两篇论《红》之文,便觉十分钦佩与倾倒。 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初次接触《红楼》这样的书,即能感到曹笔与高续是那么霄壤天渊之悬殊大异,你怎么解释?是谁“教”给了她要区别?是什么机器统计出“词汇”差异表让她知晓了“科学数据”?都不相干。 这就是雪芹讲的“通灵”之性,是“娲皇”赋予的——“天分中生成”的。中华文化讲究这个,中有至理。 然而,也有人相反,他们感不到那种巨大的悬殊大异,倒是认为前后“浑然一致”,“都是曹雪芹的原著”……,而且,曹之所以伟大,不在前八十回,全在后四十回,云云。 这个“附骨之疽”的毒害性一至于此——可也得思辨一下人的文艺审美能力,不能只骂骨疽。 这是个文化难题,也许一万年还会“君向潇湘我向秦”。 张爱玲还指出说:“应该把后四十回伪续割去,任其‘残缺’不完,后面可以加上研究佚稿的成果”(按应包括后文情节要点,人物结局,章法结构……)。这又正合我们倡导并一直实行的“探佚学”的宗旨,可谓相视莫逆,会心不远。 报上说张爱玲客居美国,性情孤僻,逝于寓所,无人知晓,邻居多日不见其踪影,方有疑虑,发现人已亡逝。幽孤寂寥至此,令人闻之凄恻。 她原籍河北丰润。丰润也曾是雪芹祖上的籍地。与曹寅为至好的张见阳,留下了《楝亭夜话图》,就是丰润张氏。他与纳兰公子(性德)也是至交。他们三位可称康熙盛世词坛三友。 丰润又出了张爱玲,对《红楼》有极高的识见,这不仅仅是什么“才女”的俗义。这是京东山川灵秀的精气之凝结与流动。 我在美时,不及知上述这些情况意义,也就失去了试行探访她的机缘。如今念及,深为悔憾。张爱玲有极高的天赋,也有她的“乖僻”的性情。这完全符合雪芹所说的“正邪两赋”而来之人,岂偶然哉。 诗曰: 邪正相寻两赋来,英豪脂粉见奇才。 红楼高见何人及?惆怅殊乡境可哀。 2000/10/31写讫 周汝昌评《红楼梦魇》(1) 咱们今天选的这个主题是我来看张爱玲和这么一个主题,这个主题我觉得非常有趣,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吸引人的题目。张爱玲是一个有国际声誉的女作家,我非常佩服敬重她。但她平生的事业是创作,看一看她的生平,她是河北丰润人,但这是说她的祖籍。她们家诸位都知道,清末做大官,她们家藏书据说极多。很多是外人没有见到的,她们那个世代家学渊源,并非我们今天一般人所能想像。 今天说起晚清的官僚来,大家都没有什么好感,特别是由于中法战争,她的祖上负了战败的责任,这个责任是否由这样的人来负,我闹不清。总之吧,由此声誉不太好,是个书香门第,官宦之家。到了她这里,她两岁到八岁在天津。我是天津人,我太懂天津了,尽管我是郊区的,我是一个村童,她住在市内。天津仅次于上海,是一个半殖民地性质的城市,联军战败以后,首先开商、通商埠,这是天津的特点。那个繁华、那个热闹,带着洋味,是这么一个地方。她从两岁到八岁是在这个地方,八岁以后她到了上海。上海是什么地方?还用我介绍吗?比天津更大的十里洋场,然后香港、美国,我不用再细说这些,我不是为介绍她的生平,她的生活环境、求学的环境,所接触交往的人士是什么样的?还用我来细说吗?她变成一个作家,然后又成为一个红学家,那这样一本书,就是,就是今天我们的主题。这个事情本身我认为不是小说的问题、文艺的问题,张爱玲也由于特别喜欢,那当然要看、要学,从曹雪芹这个祖师爷那里寻到一点本领,把小说写得更好。当然这个还用说吗?可能开始也有这么一种心理成分,但是如果我们这样看问题,那就非常简单浮浅。而我们今天来讲她,我们为了什么?你们是为了来听我什么?这个大问题最归结的一句话,这是一个中华文化问题。如果我们不从这一个角度层次来看问题,那我们今天这个讲没有什么意义。,一部小说。宝黛爱情悲剧,大家为林黛玉哭鼻子,张爱玲是个女的,她所以大概是喜欢这个讲爱情的故事。是为这个咱们今天来到这里吗?我想不是,绝对的不是!我们第一要把这点弄清楚,好了。 然后呢,我们就开始说一说,我这个嗓子今天不好,还有点哑,我们回到张爱玲创作的这本著作,她的别的我更不涉及。今天咱们就把这个作为一个主题,我简单讲几句,这个书大家知道,她的自序说从1963年到1973年,她好像是说人生是短促的。这不是她原话,我都是用我的话来说,去日苦多。这是古人的话,就是过去的岁月已经很多了,所剩的有限了。但是她说这个话的时候年龄不是很大,不像我。她说去日苦多的情况之下,为了研究这个消耗了十年,这算是一项壮举吧!非同小可,把一生的精力,十年花在这上面,怎么不是壮举呢?说得好!但是她为了什么呢?起了一个书名,那为什么你花了十年的精力,为它不惜任何牺牲,可是你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字呢?我不理解,我也不喜欢。很美好,唤起人的很美好的联想,怎么魇,做了一场噩梦。 张爱玲从八岁读,据她的传记说,每隔一个时期重读一遍,一生也没有间断,这才够一个红迷。然后她写了《摩登红楼梦》,你看贾母身旁鸳鸯可能给捶腿,旁边摆着大烟灯,知道大烟是什么?就是鸦片。白话就是抽大烟,再一看贾链升官了,升了什么官呢?铁路局长。这个哪儿来的呢?原来她父亲就是铁路局的英文秘书,完全是一个小女孩她目前看的那个时候那个特殊的社会现象,印在脑子里,灌输到、嫁接的的主题里,非常有趣。我们不是要取笑,那这个时候,这个小女孩已经开始用这样的形式来翻译,解读、脱胎换骨来认识了,她做了这么一个工作,好,这个只能说这么几句,然后再往后看。 后来她长到十二三岁的时候,她有这么一个感觉,原来是糊里糊涂看。到十二三岁的时候看,她说我看到八十回一过,一到八十一回,用了八个字:天日无光,百般无味。从这个第八十一回一开头,一读,这个味儿不对了。这怎么回事?好比眼前精神境界都变了,天日无光!什么都没味儿了。百般无味,不是一样无味,百般无味!她下了这么八个大字,这个时候她文学鉴赏能力已经大大成熟了,十二三岁,仍然是个小女孩。这就了不起了,一般的小女孩,十二三岁能够看完一百二十回,能够辨别到那儿一个分水岭,哎呀!不对了,有这个能力,我不敢保。以至于现在还有很多人认为一百二十回还是一个整体,天衣无缝,那好得很!这个我也不多说,我们还是说张爱玲。 她看的是小字石印的一百二十回最普通的那个本子,有一次她就看到亚东图书馆印的也就是胡适先生作序,陈独秀作序,汪园芳校看的亚东版。这个本子就成了垄断本,因为胡适、陈独秀那时候有多高的地位,人人就逐渐不看我刚说的那个小字石印本了。这个提起来都是我们年轻的经历,她比我才小两岁,所以她的精力也就等于是差不多我的经历。我们太熟悉了,看起来就亲切。你们呢,可能今天都知道,但是不那么亲切,有点隔阂。历史的演进,时代的不同,这都是文化,一定要这么看问题。 我刚才提到这个亚东图书馆又是什么意思呢?她说我看胡适的《红楼梦考证》里边有一段引了清代的一部著作叫做《续阅微草堂笔记》,大家都知道是纪晓岚写的一部最有名的笔记小说,那时人人都看。后来出来一个《续阅微草堂笔记》不知谁续的,是纪晓岚自己续的吗?没听说过,他的全集里边没有,闹不清。这里面有一个什么故事呢?有一个的本子,不是今天这个一百二十回。说最后宁荣二府都败落了,都穷困了。宝玉沦为击柝之流,就是敲梆子,夜里打更的,史湘云和宝玉最后又重逢,白头偕老。张爱玲看到这儿,哎呀!她又下了八个大字,她说我看到这儿,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我是说你看看这个张爱玲对我们民族语文的那种体会,这简单吗?不简单!为什么说她受那个震动是那么巨大,就是她听到旧时的本子中这样的情节、故事、结局。跟她原来从小一直读的一百二十回是如此不同,她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这个女孩的心灵,那个敏锐,那个艺术感觉,我们是说这很了不起,所以她才有文学成就、艺术成就,没有这个那就另当别论,可以干别的行当。 说到这儿呢,那这一本书,名字我不喜欢,内容到底是什么呢?她自己坦白说:我是个考证派,十年迷了这个考据,做了这本书。她这个考据是什么考据呢?哎呀,复杂万分,说也说不清。我没法今天在这个场合跟诸位讲,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版本考证。什么叫版本,也不是真正石刻的,刊印的,也不是。也就是说抄本,乾隆时代以后留下来的那八十回曹雪芹原著的那个,我们没有别的名字,没有个抄本学,只有个版本学,我们就说她是版本考证。她考证那个详细,那个心细如发,这个女性,那个层次简直我们一般人是跟不上的。说的再难听点,我刚才这个话是赞美的话,要是让我说,说的不太好听,烦琐哲学。太烦琐了,你看不了,一方面是精细无比,另一方面呢,那个怪,它这个独具一格的考证派,是大量的想像和发挥。哎呀,这就麻烦了,考证是一种科学的研究,首要的要求你要严谨。这么一个严谨的考证,一个治学的方法,中国的优良传统,你怎么还能够加上想像和发挥,那还得了?那就是假设了,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可是张爱玲的考证确确实实是如此,这个人的头脑,那个智慧!她一方面用了那么细的考证,另一方面呢,她把她的考证所得的那个,那也不叫结论,她得了那么一个结果。她由此做基础,她就一步一步想啊,又该怎么样怎么样?还再发挥、再延伸,这可就不得了!但哪个是你的结论,哪个是你考证的真理,闹不清。因为两者混合在一起了,她这是一个大特点。然后再说第二个特点,我今天只能用这种办法让诸位了解我心目中的张爱玲是何种人,价值何在,我非常佩服,为什么?我也有不同的见解,说几句切磋的话,没有别的意思,千万不能对这么样的人,并且已经作古的人,有什么轻薄、不然的意思。那就不道德,做人要厚,要与人为善,不要学那种糟糕的风气,那能成大学者吗?她细到什么样子呢,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别的没法举。 周汝昌评《红楼梦魇》(2) 你还记得宝玉挨了打,这个大故事,一个大风波,也得讲一天,那里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什么封建势力迫害叛逆者,根本不是这么一套。挨打以后那也是九死一生,然后老祖母来维护,黛玉等人都来看望,一家子闹得都来。然后要吃莲叶羹,王熙凤特别要搞这个,元妃省亲时候吃的,给娘娘做的,从来都没有做过。你怎么还记得这个,那个意思说宝玉你算太刁钻古怪了。他现在想莲叶羹,赶紧给他做,模子找不着,赶紧到什么房里去查,费了好大周折。正在这个时候,傅氏家派了婆子来探望宝玉,宝玉的怡红院从来不许婆子进来,今天特别,怎么回事?原来他有一段心事,傅家有个女儿叫傅秋芳,才貌双全,当时京城第一。他久闻此名,心中存着无限的崇敬,你看曹雪芹下一个字眼,现在有人说,贾宝玉是个小流氓,见了女性他有别的想法,你们看一看,如果用这种精神世界去读,其结果如何?我这个人就是受了毛病,我简直是生气。你看看那个宝玉,对这个女性是一个诚敬,爱慕,没有什么邪念。看着傅秋芳小姐的面子,让婆子进来,这个故事我要一讲,咱们今天就没完了。回到张爱玲,因为张爱玲对傅秋芳的年龄有考证,傅秋芳多少岁,你们回去打开你身边的看一看,大概十有八九是23岁,那张爱玲就说了,宝玉那一年省亲是13岁。证据很多,一再说,荣国府十二三岁的公子写的字、画的画怎么好。还有那个和尚把玉托到掌中,青埂峰下一别,转眼十三载矣。这还有错吗?张爱玲说23岁姑娘和13岁的小男孩,那怎么攀亲呢?年龄差太多。这个引起张爱玲的关注,一考证呢?一个本子本来写得是傅秋芳今年二十一二岁,汉字抄书,手一疏忽,把一二两个字合在一起,可能就离得近了,非常合理,变成了二十三。宝玉的岁数那是没办法,她说她有一个原则,这个经过了大删大改,包括了年龄岁数大小,她认为更合理的贾宝玉在省亲那一年是15岁,那么傅秋芳小姐21和贾公子15,尽管还有距离,勉强还说得过去,不然太不合理。这是一个大作家,要看一个作品,这个细节一定要合情合理,也不能乱来虚构。您评评这个理,她自个说,“我没有资格做考证,我的长处,是我对各个本子太熟了,有一个略微陌生一点的字眼,不用我去看,它自个往我眼里蹦。”她把所有的、她所能见到的,我们今天十多个抄本,她大部分都见到了。那个不同的文字,简直细如牛毛,那简直太多了,她统统记得。她拿来一看,这是怎么回事?那是怎么回事?她还这么说,说曹雪芹创作的时候,不是写完了、抄清了,一部整的搁在那儿等人拿走,传抄、卖钱、生活,不是。他在那儿写一回、写几回,订一个本搁在那儿,来了就有讨的、借的、看的,拿出去人家就照着那个抄,那后来呢,他又有另外一个本,有点小删改,用的字也不完全一样,是这么回事,说得对,也是真理。说她的考证比这个要细一百倍,好了,这值得我们佩服。 说一点她的毛病,她的考证都是结论吗?不,她受某些红学家不正确看法的蒙蔽,她把的修改润色(这个是理所当然的),她变成了一个大搬家,好像是这个拼棋子块儿一样,哪几回早写的,后来因为某种缘故就往后挪了很多回以后,然后这么大拆大改,这变成这么一部作品。我不相信,连张爱玲女士本人的创作,是否是用这样的方法我也不相信。鲁迅先生就认为是写实,不是虚构。张爱玲还举了一个例子,来说的不完整。美国一个小说专家叫韩南,他考证出来五十三回到五十七回是另外一个人写的,不是那个原作者。她说对,“我一看到这儿,我就像进了一个黑胡同,走到那儿呢,一下子出了黑胡同,豁然开朗。”你看看这个艺术敏感,我刚才说了一遍又一遍,一个人从事文学艺术,乃至自然科学,都得有这个,没有这个敏感性,一堆死东西,活不起来。她用了三个字,就把后四十回做了总结,她说高鹗把“庸俗化”了。你可以在“庸俗化”这三个字上写出大文章,甚至于写出专著来。而对于为什么好,我为什么这么迷它,她的书中一个字也找不着,她是这么一个怪人。这个张爱玲,宝黛爱情你怎么看的?她也不说。但她发出一个怪论,这个怪论呢,我看了非常得意。她说史湘云是真实的,今天的话就叫做有原型的人物,林黛玉是后来虚构出来的,诸位你们听了这也石破天惊吧,谁这么看过,谁这么想过,谁这么说过!好,由于提到史湘云,再说一句,她最后的一章,就是说那个旧时真本中原来的结局是宝湘二人重会,她考证到最后还是寻找这个,有的专家说曹雪芹写了两部,八十回以后他续了两回,一回仍然是他的老思路,是贾府没有抄家,另外他又写了一部贾府遭到了政治祸变,抄家。后来黛玉早死,宝钗也早亡,最后贾宝玉出家了,这个呢,矛盾。到底她认为哪个更符合曹雪芹最末本意呢?她没法判断,这个成了张爱玲的平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这么一个大难题。也就是说,她十年走到这点上,做了结论了吗?没有。但这才是她最关怀的一个主题,我今天把这一点告诉诸位,一个大理论,我已经把它简化到无以复加了,我没有办法再简化。她平生有三大恨,两恨是老词,古人的。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第三恨呢,未完。她说为什么未完?我非得要追寻一下真正的曹雪芹的,而不是高鹗续的那个。她就是为这花了十年,写了这本书,因为她没法解决,她所以取了这么个怪书名。这个好不好,能不能这样子对待你十年的光阴?我不评论,诸位想一想,我们这样的文化问题,中国文化史上、文学史上仅仅有这么一个特例,没有第二个,你把小说从开天辟地到、、,你看看就知道,这个大特例,引动了全中华人的头脑的活动,为什么?那是文艺问题吗?不是的,这是个文化问题。我今天和诸位谈,我说一百句、一万句,我只有一句,文化大问题!那么张爱玲因为太爱了,所以她特别恨高鹗,她给高鹗的评价,是她自己承认,简直就是破口大骂了。她说了三句,第一句是“庸俗化”,第二句是说高鹗的后四十回是“附骨之疽”,第三她说高鹗“死有余辜”。了不起!死有余辜!这四个字是随便由一个有修养的中华女士嘴里,随随便便说出来的吗?请诸位想一想,我没有意思,没有任何意思请这么多在座的来同意我的话,同意她的话。我毫无此意,而是说我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这个东西到底怎么办?我们就永远不解决?再过五百年,一千年,这不好。我们应该有更多的人关注这个问题,我们这个中华大文化的问题,这么一个独特的例子,好!谢谢诸位。 校后记 女儿伦苓将此书稿编正成帙,得团结出版社为之刊印,遂为“红学”文库中又增一个品目,当此付梓告成之际,欣幸盈怀,因再誌数语,以补稿中未详者。 一,张爱玲在天津似未入小学正式肄业,而是回沪之后直接考入教会学校圣玛丽中学的,一入学即开始了她写作生涯。 二,她居香港时,曾致力为《红楼》电视剧编写剧本工作,据资料传述,因困难甚大,俱未成功。此点可补入她与《红楼》的各种因缘关系。 三,她先后为国语译与英文译的序言中,有涉及的片段文字;因大旨与无异,未有新见解,故未引录。 四,她对与的抄本、刊本的异文的记忆和辨识能力,令人惊讶,无人可与企及。她自云对某一专论《庚辰本》的书初时抱有很大期望,及至一见其书,立刻大失所望。此例最能说明问题。我读她的著作,在这方面深愧弗如。 五,我在本书中评论她的“大搬家”写作“过程”的论点,因恐怕自己所见有偏,特向《红楼梦叙事学》著者王彬先生请教。蒙他答复说:书稿写作,个别情节小部分,前后拆移,是可以的;至于重要章回、故事布局成片成片地大搬迁,是不可能的(大意)。他是从专门学识的立足点来做此判断的,今将此讨论点的原委略记于此,以供专家参考再作评判。 感谢为此小著而贡出了心力、劳动的各位女士、先生。 末后,另有一事在此说明: 本书附录引用钱敏先生的一篇评论张爱玲红学的文章,水平之高,是我目中所少见的,十分钦佩,务欲印于拙著内,以借光辉。但我无法与钱先生联系,征求意见,即冒昧而行了,深感不安。祈他能予原谅,并请赐联系,以便将签题之书呈上,以表谢忱。 我撰写本书稿,始于本年春日(2004年3月18日),至谷雨完稿。并感谢赵真一女士为此书所付出的辛勤劳动。 甲申冬月汝昌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