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岛幻想》 第一节 一九三九年十一月二日的清晨,格列高里·布雷兹漫步在华盛顿特区乔治城大学附近的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的树林里。他是受人之托,将一只被寄养在校园里的拉布拉多犬带出来遛早。树林里薄暮弥漫,空气又湿又冷。 格列高里是乔治城大学女生宿舍的管理员他在女生宿舍旁边的一座小房子里分得了一个房间,从此便以之为家。虽然校方的初衷并不是要求他以校为家,可他毕竟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的单身汉,于是就把那里当成了家。 这座房子的储藏室里还住着一条狗。格列高里并不记得这狗是他自己捡来的还是领来的。估计是某个女大学生捡来后,自作主张地养起来的。可是问她们谁,个个都是守口如瓶。无奈之下,格列高里又平添了一项工作。 不过,女生宿舍管理员的工作,也就是在新生入学的时候忙上那么一阵子,平时是相当清闲的。学生如果带朋友回宿舍,都要让端坐在前台的格列高里瞧一眼来人,再报上姓名;他再请来人出示身份证,然后将上面的信息填进登记表里。每天的工作大抵如此。剩下的都是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比如父母的口信、朋友的留言、水管子漏水、厕所堵塞,督促督促清洁工、给校工派派活引引路什么的。 格列高里很喜欢这份工作。自己的居室位于绿意葱葱的大学校园里,不仅环境养眼,而且室内窗明几净,如果再收拾得利落一点,说这房间里住的是女教授也会有人相信。窗边的花花草草喷红吐绿时,就会有熟识的女学生送来刚烤好的馅饼;要是泡上茶海阔天空地扯上一阵子,她们甚至会向他倾吐关于男朋友的种种烦心事。在校园里溜达,还会有女大学生向他挥手。住在纽约的妹妹也偶尔带着孩子来此玩耍。 窗子是带白色窗框的凸窗,拉开碎花图案的窗帘,学生三五成群的绿草茵茵的校园便映入眼帘。他们毕了业就要另创天地了,而格列高里则可以一直留在这里。当季的鲜花开遍校园的各个角落。照料这些植物并不是格列高里的分内事,而是另有专门的园丁负责。石砌的校舍因年代久远而墙体发黑,那上面经常可以看到这所大学出身的政治家们的后援会悬挂的一些条幅。不过近一段时间以来,频频出现的都是些关于战争的标语。 战争已经在大洋彼岸打响。这是一场令人心忧的战争,尽管校园里还是个世外桃源。如报纸所言,美国人的反应和舆论渐趋强硬。德国是个可怕的敌人。在这一年里,政治家一直在鼓动美国参战,因为这正是张伯伦日思夜想的事情。 可是,格列高里并不认同这样的观点。他与众多的美国战时派的想法一致。格列高里亲历的上一场战争也相当的惨烈。然而,一连数月匍匐在泥泞的战壕里,每天都承受着炮弹横飞的犹如身陷地狱的恐惧,换来的却是没有赢家的结局。在欧洲,希特勒和纳粹还只是初露头角。因此,还没有哪一个美国人想要打仗,没有任何一位母亲愿意将儿子送到欧洲的战场上去。这是欧洲人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开打的战争,不关美国人的事儿。 格列高里在罗斯林镇上有过自己的一套公寓,从大学门口坐上巴士顺坡而下,花上二十来分钟即可到达。可由于去的次数很少,他可惜房租,便退掉了。毕竟是孑然一身,有大学里的这间斗室就足矣了。 格列高里年近五十,可从未结过婚。理所当然地,他膝下无子。倒不是说他从来没有对女人产生过兴趣,而是没有哪个女子让他真正上过心。在格列高里眼里,女人既任性又随意,变化无常,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相当的不靠谱。至少他以前所结识的女人都是如此。 他在欧洲战场从军时,曾有个女子和他定下过终身。可是有一天,一封信寄到了战场。信上说,她在一次镇上举行的劳军晚会上结识了一位气质不凡的少尉,两个人陷入了爱河,于是央求他看在曾经相爱一场的分儿上,希望他为爱放手,两个人好合好散。这些虚情假意的措辞让他怒不可遏。他回了封信,告诉她一切悉听尊便。从此以后,再没有一个女人能够走进他的心房。 世上的好姑娘有的是。尽管对此心知肚明,可对于格列高里来说,女人这种生物就像是女教师之于宿舍管理员的一种存在。对方高高在上,自己只能礼数周全,说话时陪着小心;虽然对方也会偶尔跟自己开个玩笑,可毕竟地位不同,对方的目光总是让人感觉有些居高临下,亲近不得。而女学生呢,他又觉得她们很像亲戚家的孩子,或者自己的女儿,这让他心有芥蒂。作为恋爱对象,自己的年龄太大了。 不过,格列高里已经想开了。他很知足。他喜欢现在的工作,这样的生活可以令他死而无憾了。 突然,狗叫了起来。同时,握着拴狗链的右手被猛地一拽。狗想要冲出去。它的反应从未像现在这样强烈过,这让格列高里有些不知所措。 异样的叫声、异样的冲刺姿势,狗狂吠着,从嘴里喷出白气,想要挣脱似的用后腿在地面上空蹬。格列高里并没有动,而是拉紧了狗链制止着狗的突奔。 看样子狗似乎嗅出了什么。可他没有因此而跑起来,而是攥紧狗链,任由狗拉着,朝着狗拼命要去的方向走去。 刚踏上草地,他就拗不过狗的劲头,开始小跑起来。一跑起来,鞋子便在草地上踢出细碎的水花。昨夜大概刚下过一场蒙蒙的细雨吧。 格列高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跑着,时不时地紧一紧几乎要敞开的大衣前襟。敞开的大衣会灌进寒气,让身体受凉。 只见前方的一棵树底下,孤零零地立着一个人影,就在山毛榉的林子里。不过,那样子很是怪异。两只手向上举着,一动不动,不见有放下来的意思,而且个头高得出奇。 看上去是个女性。头发长长的,孑然一人。她目视前方,静静地站在山毛榉树下。那决绝的姿态给人一种异样的感觉。 格列高里提高了警惕,放慢了步子。他拼命制止着狗的躁动,缓缓地向那女人靠近。 格列高里感到了另外的一种异样,可又说不出为什么。一个前所未见的景象等待着他。女人那张仿佛在凝视着前方的脸被垂在脸前的头发遮挡得严严实实。栗色的头发又多又密,可似乎疏于打理,而且这个女人看上去并不怎么年轻。 女人双臂上扬,两脚离地,难怪会给人个头高大的印象。她穿着茶色的鞋子,鞋尖将将够着草皮,身子悬停在空中。这个样子一时让格列高里的大脑产生了混乱。那双鞋子一动不动,就好像是这个女人一跃而起,然后就在空中静止了。仿佛林子里的寒气让时间凝固了。 格列高里隔着女人的厚大衣轻轻触碰她的身体。他稍微一推,女人的身体便微微摇晃起来,像是一个振幅极短的钟摆。可是,悬垂的头部依旧纹丝不动,身上也感觉不出一点儿热乎气儿,怎么看都是气绝身亡的样子。想到这儿,格列高里的后背一阵发凉,打了一个激灵,那感觉比林子里的空气还要冷。 就在格列高里试图弄清眼前的一切时,狗也一直在狂叫,嗅觉告诉它有什么地方不对头。格列高里也是如此,可是他大脑一片混沌,无法正常思考。他早就感觉到了某种异常,但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及至凑近尸体的跟前,他才渐渐地明白过来,那是一股臭味,不同寻常的怪臭。而狗的嗅觉捕捉到了这种气味。 格列高里用鼻子哼了一下。经历过战场的他很清楚这种气味的来源。痛苦的记忆被唤醒了,这是血的味道。有个地方存在着大量的血。而且,这个地方就在附近。 那些在战壕里不幸被炮弹击中而手残脚断、内脏横飞的战友们的尸体又在视野里复苏了,格列高里的脸抽搐着。没错的,这个味道跟当时一模一样。 可是,垂吊在眼前的这个女人的衣装上却不见有任何血迹。不论是古铜色的羊毛大衣、从大衣下摆露出的一小截裙子,还是头顶上方的那两条肘部以下裸露在外的白皙手臂,都没有发现血迹。然而,让人联想到血污和下水的强烈腥臭味却一股股地刺激着格列高里的鼻腔。清晨的空气里充满了这种臭味。 格列高里四下里看了看。只见山毛榉林立,脚下青草丛生,满眼都是绿色。地面上没有一丁点儿的血痕。周围目力所及之处,一个人影也没有。 格列高里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自己正在独自面对一生一遇的大事件。必须镇静。他提醒自己,要沉住气,沉住气……他对自己呵斥:切莫乱了方寸。 在狗激烈的吠叫声中,格列高里怔了一会儿,然后缓缓地朝上看去。女人双臂高举。他注意到了一个不寻常的情况。女人的两个手腕子分别被绳子捆住,吊挂在树杈上。多余的绳头绕在女人的颈部,再将头部吊起。也就是说,女人是通过右手腕、左手腕,还有头部这三个部位被吊挂在山毛榉的树杈下。因此,女人才显出仰头凝视前方的样子。 格列高里首先想到,这是不是私刑呢?可即便说是私刑,也显得很蹊跷。他猫下身子观察,女人的面颊、脖子、露出白色肌肤的双臂上,都不见有任何的外伤——划伤、擦伤以及淤伤一概皆无,就是说,看不出施暴的痕迹。格列高里心想,这就不可能是私刑了。 腿呢——想到这儿,格列高里将视线下移,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整个人都僵住了。过度的震惊使他一时失声。 女人没有光着腿,而是穿着长筒袜。脚上则是褐色的皮鞋。脚尖点着草皮在轻微地晃动。除了两条腿,还见到一个奇怪的东西。两条腿和两只鞋之间,垂着一个无法言表的怪东西。 垂下来的这个东西没有触及地面,而是前端悬在空中。晨雾微曦下,它那滑溜溜的表面泛着光泽。他起初以为是蛇,吃了一惊。可是,那并不是蛇。可究竟是什么,他还一时琢磨不出个大概。 格列高里不禁发出一声呻吟。他明白了血腥味和腥臭味来自于何处。就是这个黑红色、湿漉漉的像是人的内脏一样的东西。它从裙子下面探出来,悄无声息地悬垂在女人的两腿之间。 怎么回事?!格列高里的第一反应就是,怎么会这样? 狗叫个不停,可是格列高里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想不出。怪诞不经、莫名其妙、令人作呕的现实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使他陷入一片茫然。他就这么呆呆地在冷空气中伫立着。 <hr /> 注释: 第二节 华盛顿东区警局的罗恩·哈珀赶到格洛弗-阿奇博尔德的森林里一看,鉴定科研所的一干人等已经照例开始忙得不亦乐乎了。现场的山毛榉树之间拉起了黄色的警戒线,一块防水布在草地上铺开,尸体就仰放在上面。还好,狗仔队尚未闻到风声。 人堆里发现了搭档威利的那张红脸膛。他早早就到了。他的块头很大,腿脚却格外利落。 “威利,”罗恩招呼道,“动作挺快嘛。” 可是,威利·麦格雷只瞟了他一下,便马上又将红彤彤的腮帮子亮给了他。他觉得有些奇怪,便问道:“嗨,什么情况?” 威利叹着气应道:“早安。”他口气冷淡,将软帽稍微抬了抬。 “早安。”罗恩也回了一句,捏了捏帽檐。 “死者是什么地方的?” 威利像是咂了下舌头,将脑袋左右晃动,可并没有说下去。等了一会儿,他才咬着嘴唇,缓缓地将脸扭向罗恩,说: “这太惨了。” “太惨了?从何说起?” “我在凶案科当了十二年的探员,年头也不短了。”威利说。 “是啊,”罗恩表示了同意,“我更长。” “罗恩,咱们这儿还算是个文明之邦吧。”威利冒出一句不相干的话。 “我想是吧。这里是自由和平等的发达国家的首府。要是这里都算不上是文明之邦,那地球上就没有文明之邦了。”罗恩说,“虽说有些文明之邦已经在海的那一头开始互掐了。” “我也一直这么想,可是,看到这样的惨剧还是我从警以来的头一回。说实话,我情绪坏透了。好端端的一个早晨,搞得人早饭都要吐出来了。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做出这种事?究竟是哪儿来的人渣?就是纳粹也干不出这等事来。” “她身上有伤?” “嗯。” “死者好像是个女的。变态干的?” “你说变态?那可是小巫见大巫。你来看吧。” 威利亮出彪壮的后背,率先踏入草地。 鉴定科研所的阿莱克斯摆弄着闪光灯,时而俯身,时而站立,对着女人的面部一通狂拍。 “照片什么时候可以洗出来?”罗恩在他身后发问。因为走访时要用到这些照片。 “得等到下午了。”阿莱克斯答道。 “先洗出一打来。”罗恩吩咐说,“要挑拍得好的。” “拍得好的?你的意思是把她拍成个大美人?”阿莱克斯反唇相讥般地问道。 “是的。拍成玛丽安·戴维斯那样就更好了。” 阿莱克斯还想要抱怨上几句,可看了一眼罗恩后,便把话咽了回去,埋头干活了。 “伤哪儿了,身上不是挺干净的嘛。”罗恩冲着一旁的威利说。 “乍一看是的。” “手包呢?” 威利马上摇了摇头:“没有任何随身物品。” “被人拿走了?” “也许吧。” “在这个季节,女人是不可能不带着包的。有人想掩盖死者的身份。大衣口袋呢?” “一无所有,空空如也。” “钱包啦,驾照啦什么的,都被抄走了?” 威利还是摇头,然后说:“干干净净的。” “因为没发现随身物品,她就是玛丽安·戴维斯了?”端着照相机的阿莱克斯问道。 “她是鸡。你们不这么认为吗?”罗恩说。阿莱克斯和威利愣住了,一时面面相觑。 “兴许吧。”阿莱克斯嘟囔道,“她这年纪有些偏大啊。” “可要是黑灯瞎火的,看上去跟玛丽安也差不多嘛。” “是化妆闹得吧?” “可不是嘛。要是还没什么线索,从今天下午开始,我们得找几十个眼睛不好使的嫖客问话了。所以需要照片。”罗恩说道。 阿莱克斯点了点头。 “是啊,要忙活了。”威利说。 “这事儿可没我的份。我可不愿意四处打探,也讨厌被缠着问。”阿莱克斯说道。 “为什么?” “没人会记着她的。” “是吗?” “站街女勾搭的都是些醉鬼,而这些醉鬼根本不会拿正眼瞧她们。” 罗恩点点头,向女人的脸部看去。尽管已不太年轻,可这张脸在某些人眼里应该还算有几分姿色。脸和身子都显得很肉感,可有些男人不就是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吗? 上眼皮周围的妆很浓,凑近了看去,眼角的鱼尾纹上也挂着一层脂粉。 下巴已开始发福,鼻翼和下眼窝也是如此。年龄应该已经四十挂零,怎么看都不会低于这个岁数,可这或许也是因为早晨的光线恶劣所致。 女人的身上穿着古铜色的羊毛大衣。衣服这会儿还没有被扒下来,可等到抬回警局里,她就会被剥得精光,然后再一通拍照。 大衣里面套着墨绿色的毛衣,下身则是灰色的裙子,都是起了球的厚料子。腿上穿着长筒袜,可却是那种薄如蝉翼的时髦货,女人穿上这种袜子无外乎是为了吸引男性的目光。如果单纯为了御寒,就应该穿那种更厚实一些的。 “先不说她像不像玛丽安·戴维斯,我倒是觉得她在黑灯瞎火的地方会看着挺顺眼的。”威利说。 阿莱克斯朝两个人略微扬了扬手,便庄重地抱着他的大相机走开了。 “这是什么味道?”罗恩问。 威利叹了口气,在尸体旁蹲了下来,然后扭过头,眼睛向上瞟着问道:“你准备好了吗?”罗恩一时被问糊涂了。 “这可是你非要看的。” 威利攥住女人的裙子和大衣的下摆,慢慢地向上掀开。女人的两腿之间赫然现出一团红黑色的东西。 “天哪,这是什么?”罗恩惊愕地问。 “是内脏。”威利淡淡地说,“说得更确切点儿,是子宫和阴道。” “子宫,和阴道?”罗恩的声音有些发狂。 “还有膀胱呢。”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怎么会搞成这样?” 威利将裙摆掀到头,皱着眉放到女人的下腹上。虽然看见了吊着长筒袜的吊袜带,可女人并没有穿内裤。褐色的阴毛暴露在清晨幽暗的光线下。 “原本就没穿吗?” 威利摇了摇头,说:“没有。” 内脏从女人的双腿之间像根棒子一样探了出来。水分已经开始蒸发,但还是保持着湿乎乎的样子。内脏发干后就呈现出红黑色,可起先应该是更接近粉色的吧。罗恩凭借数度观摩过解剖的经验而做着想象。 “你问为什么?还是问那个变态杀手吧,为什么要干出这等事。” “这东西是从女人的……那个地方出来的?” “嗯,是掉出来的。你要是想知道是怎么掉出来的,这我可以告诉你。这女人被吊在那根树杈上,因为地球的引力,这东西就从女人的那个地方朝下掉出来了。” “为什么会掉出来呢?” “因为性器官的周围被剜空了。有人用刀子扎进性器官的外侧,旋了一圈,剜出一个椭圆形,然后又把她的身子吊起来。这样过上一段时间,阴道和内脏就一点点地坠下来了。” 罗恩直听得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你这个行家里手也没词了?”威利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他将裙子和大衣的下摆拉回原位,站起身。 “竟然会有这种事?” “好像是的。”威利说着,指了指眼睛下方的尸体,“这不是刚发生了一起嘛。” “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这么做……” “天知道。”威利别过脸说,“我只知道这是个极度的变态狂。这类人我们以前好像从没碰到过。这是非同一般的变态狂。” 罗恩没有搭腔,径自站了起来。 “是个对妓女怀有强烈仇恨的人……” “或许吧,如果死者是个妓女的话。可是,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她身上什么也没有。” “发生过性行为吗?”罗恩问道。 “还不清楚。” “衣服上没绣着名字,口袋里也没有钱包和名片?” “要是职业妓女身上都装着写有地址和电话号码的名片,那可就省心多了。” “历来如此,一有战争,疯子就会冒出头……” “那说的是战场上吧,要么就是在那帮变态大兵班师回朝以后。可战争才刚刚开始呀。”威利说。 “死因呢?” “不知道。没有任何外伤。割伤、擦伤、刺伤、淤伤一概没有。衣服上没洞,也没破,连一处血迹都没有,干干净净的。” “除了她那个‘赚钱工具’的周围组织?” “不光是两条胳膊,她的脖子也被吊了起来,就用那根绳子吊在树杈上。也许是想伪装成被吊死的。” 威利指着防水布的一角,那上面放着一团捆在一起的绳子。绳子并不是很粗的那种。 “好像是建筑工地上的工人用的那种。这种绳子到处都是,去任何一家建材商店都可以搞到。它就绕在死者的下巴底下。” 罗恩在尸体旁蹲下,仔细地观察下巴底下和脖子的周围。接着,又看了看手指甲。 “脖子上没有淤血,皮肤上也没有指甲挠过的痕迹,不像是被吊死的。” “嗯。” “左手腕倒是有伤。” “嗯。” “不过,在对全身进行更为仔细的检查之前,还不能下定论。” 说完,罗恩看着威利的脸。 “性器官的周围组织不会是在人还活着的时候被切开的吧?” “不会的,刚才阿莱克斯说得很肯定,是在死后,所以出血量很少。” 他蹲下身,揪住防水布的一角,往上掀了掀。 “这底下,还有树杈的下面,几乎都没什么血迹。没怎么出血。” 威利说完站起了起来。罗恩则蹲着没动,过了一会儿说道:“这就是了。这跟伦敦的开膛手杰克的案子很相似。那个案子也是出于对妓女的仇视。” “不好说,我可说不上。” 罗恩又接着检查女人的大衣口袋。他将衣兜掏出来,翻了个个儿,里面空空如也。 他掀开大衣,检查大衣下面的裙子的裙腰。裙腰上有一个兜,里面装了一块手帕。 “原来这儿还有个兜呢。”威利感到很意外。 “是啊,右侧有一个兜。看来变态狂也忽略了这个。”说着,罗恩将绿色的手帕慢慢地摊开。 “八成是鸡了。看,避孕套。”威利也盯着看。 罗恩将避孕套连同手帕一起放到防水布上,然后抽出自己的手帕裹在手上,捏起装在袋子里的避孕套。 “就这一个吗?” “是的。不过,这个也许是备用的。大部分应该装在失踪了的手包里。哦,这是什么?” 罗恩从下面抓起一个白色的小卡片。 “门诊预约卡。真没想到,是儿科的预约卡。预约的时间就是明天。她有个孩子。” “这可是个宝贵的发现,莫非是个带着孩子的妓女?” “嗯。” “可能是别人寄养的吧?” “一边卖淫,一边给人家看孩子?”罗恩说。 “没写着名字吗?” “写了。马丁……丹顿。” “丹顿?这有没有可能是她的姓……” 罗恩点点头说:“很有可能。” “地址呢?” “第一大街S135,鲍勃·克里平医院。在西南地区。患者的地址没有写。” “要不要先到那儿跑一趟呢……” “报警的那个人呢?”罗恩问道。 “他叫格列高里·布雷兹,这附近的乔治城大学的女生宿舍管理员。他说还有活干,就叫他回去了,已经嘱咐过他,让他一直待在校园里,别离开屋子。他是在遛狗的时候发现的。” “你见过他了?” “见过了,可时间很短。他好像什么也不知道,只是碰巧路过这里,从那条道上……”威利指着远处。 “那好,我一个人去。你回局里去,把档案彻底翻一翻,看看以前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怪案跟这次的类似。” “会有吗?”威利说,“怕是翻遍全球警察局的档案也找不出来吧。” “这一点弄清楚以后,你就等着阿莱克斯把照片洗出来,然后带着照片坐车来克里平的诊所。午饭过后的一点半钟,我们在西南区碰头。最好带上她的照片,否则咱们就跑冤枉路了。” “明白。”威利说。 <hr /> 注释: 第三节 进到乔治城大学的校区后,很快便寻到了格列高里·布雷兹的住所。一座黑黢黢的石砌小平房孤零零地戳在漂亮气派的校舍的背阴里,校舍同样是石砌的,盖有中世纪风格的尖塔。小平房离校门不太远,嵌着白色木框的窗子和木质房门。房门被漆成了浅绿色,上面装有叩门环。罗恩拍了拍叩门环。 听到有人在里面应了一声,罗恩便拉开了房门。只见一个在上衣后背印着大学校名的男人背朝着房门站在厨房里。这个人回头看了一眼,说“我正在煮咖啡”。罗恩向他出示了警徽。“啊,我正琢磨呢,你们这会儿该到了。您也要来一杯吗?” “好,那就不客气了。”罗恩说着,收起了警徽。 “您就坐那边的沙发吧。” 女生宿舍管理员用右手指了指右侧房间深处的一张沙发。罗恩点了点头,摘下帽子拿在手里,朝那边走了过去。 格列高里拿着两个马克杯走进房间,将其中一个放到罗恩眼前的帽子旁。 罗恩道了谢,一面将手伸向杯子,一面说道:“我是华盛顿东区警署的罗恩·哈珀,刚从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的案发现场赶过来。这是我的搭档威利·麦格雷,你们已经见过了吧?” 管理员点了点头说:“见过了。我只是早上去遛狗,碰巧路过而已。” “被害人的长相呢?” “看到了。” “您不认识这个人?” “见都没见过。狗叫得厉害,非要凑过去不可,我就只好跟着去了。一开始,我还以为山毛榉树下站着一个人呢。可没想到,原来是一具尸体,吓死人了。” “这会儿方便跟您谈谈吗?” “早上刚转悠过一圈,这会儿正好有空。” “这里环境不错嘛。” “那是,没的说。” “真像是住在公园里一样。工作忙吗?” “都是零零碎碎的,一会儿干干这个,一会儿弄弄那个。” “包括遛狗?” “是啊,那也算是我的活儿啊。” 随后,交谈变得有一搭无一搭的,两个人呷着咖啡,不约而同地望向窗外的草坪。 “大学是个象牙塔,暴力在这里是不存在的。我到大学里做事已经十多年了,从不记得学生之间有过打架斗殴的事情。校园里的治安在全美国是数一数二的。”格列高里说。 “乔治城大学是所名校,您也是这里毕业的?” “不,我可不是。说一千道一万,我是给吓蒙了。垂在两腿之间的那个东西是……” “内脏。准确地说,是阴道和子宫。” “上帝啊!”管理员的脸抽搐着说道,“这是闹的哪一出……” 罗恩摇摇头,说:“性器官的周围被人用刀子切掉了,身子又被吊了起来,所以内脏和阴道就脱落出来了。” “怎么会这样,到底是谁干的……” “这正是我们要调查的。您这儿离现场很近,有没有听到过什么?” “你说我吗?” “是的。” 格列高里缓缓地摇了摇头:“我什么也说不上,这种事情我是闻所未闻。简直就是开膛手杰克。难道说我们身边冒出了一个这么可怕的家伙?” 罗恩点了点头。 “被害人,就是那个女人,她是谁?” “有待调查。” “她的职业……” “不清楚。” “你应该知道,这里有很多女大学生,宿舍里住着一大群年轻姑娘。我得提醒她们才是,让她们注意提防。” “请提醒她们,就说在凶手被逮住之前,夜间不要独自外出。” “我会写在纸上,贴在宿舍的告示栏里。还有其他应该写上的吗?” “暂时还没有。”罗恩摊开双手,“调查才刚刚开始。” “施暴的痕迹呢?” “鉴定科正在调查。还没有通知媒体,所以请你不要外传。女学生里有什么异常情况吗?” 格列高里摇摇头:“没见有。” 这时,门廊那边传来叩门声。 “来了。”说着,格列高里站起身。 还没等他走到门口,门就打开了,响起一个姑娘的声音:“布雷兹先生,出乱子了!在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有人说肯定是莎拉·伯恩哈特综合征……啊……” 姑娘捂住了嘴:“对不起,原来您有客人……” “小姐,我是警察。”罗恩连忙站起身,亮出了警徽。接着,他看到姑娘急匆匆要走,便拦住了她,“请留步。你刚才说莎拉·伯恩哈特?”说着,他朝着一头栗色头发的姑娘走了过去。 “对不起,我刚才胡言乱语了。” “哪里,任何情况都可以作为参考。莎拉·伯恩哈特是谁?” 姑娘的面颊泛起红晕,低着头说:“是一位法国的女演员,十九世纪的。据说她睡觉时躺在棺材里面……” “什么?在什么里面?” “棺材。她把棺材当成床,在里面睡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站在姑娘的面前,注视着她那张低垂的脸。 “这个,我是在心理学课上听来的。”姑娘的声音怯生生的。 “哦。” “我知道得也不是很多,据说从前在法国有一种妓院,专门为那些有奸尸癖好的人提供服务,妓女装作死尸,嫖客扮成牧师,然后发生关系。” “哦,怎么会有这样的服务?” “这个嘛,大概是因为有这种嗜好的男人当时很多吧。” “喜好跟死尸交媾?” “是的。大家都说,以前已经发生过好几起尸体遭到损毁的命案了。不过我不太清楚。是听变态心理学课的学生……” “学生?学生们这会儿在传播这些东西?” “是的。里面有我的朋友。” “在哪里?” “她们是在餐厅里聊的。那,我先走了。”她急匆匆地跑开了。 罗恩站在门口,茫然若失的样子,然后嘟囔了一句:“比报馆还灵通。” 格列高里也苦笑了一下:“也好,这替我省了贴告示的麻烦了。” “布雷兹先生,您肚子饿不饿?”罗恩突然说道,“快到午餐时间了。” “啊,有那么一点。”格列高里答道。 “您平时在哪儿用餐?” “就在学校的餐厅。” “请您带个路吧。咱们共进午餐,怎么样?”罗恩发出了邀请。 临近午餐时间,餐厅里挤满了学生。就在端着热狗和苏打水寻找空位的时候,听到了一个女大学生在高谈阔论,罗恩便找了一张近旁的桌子。 “恋尸癖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男性的自卑感。” 这个女生兴致勃勃的,喋喋不休。罗恩在椅子里坐下,嚼着热狗侧耳聆听。 “在希罗多德的《历史》第二卷里是这样描述的,如果大人物的妻子或者美貌的贵妇人年纪轻轻的就撒手归西,她们是要被做成木乃伊的,而为了防止被做木乃伊的匠人奸尸,她们的尸体要停上三四天以后才会被交到那些匠人的手里。” “制木乃伊的匠人喜欢奸尸?” “没有的事,只是说有这种人而已。” “可天天跟尸体打交道,谁能保证不会禁不住哪具漂亮尸体的诱惑呢。” 这话激起了一阵笑声。 “就是啊。这肯定跟男人有没有娶妻有很大的关系呀。听说在前印加文明的出土文物里有个罐子,那上面画着一个和死人交欢的人呢。” “这是为了表现某种魔法吧。性爱和毒品在古代的魔法和巫术里面是很常见的啊。” “对呀,毒品的兴奋感和做爱很相像。”有人插嘴道。 “这种观点恐怕只有女学者才会有吧。” “是吗,我想男人也一样。” “就是,我可是听说奸尸也可能是一种和死者的灵魂进行交流的仪式。” “放在中世纪,如果女人这么做,会被当成巫婆送上火刑柱的。” “那是绝对的。不过,女人实际上没这种能力。” 女学生们又发出一阵哄笑。 “这种行为很多是由男人们自尊心脆弱、有自卑感造成的。这就是‘恋尸癖’。不过,木乃伊匠人的行为一定掺杂了身份卑微者对贵妇人的崇拜心理。我说得不对吗?在对方活着的时候,他们可是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啊。人死了就不会反抗了,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说得对,对方形同木偶。” “所以说,因为对方地位悬殊,和她做爱只能是在她死后,这种情况倒还不足为怪。可如果对方地位相当,明明可以和活人做爱,却宁愿她是个死人,这种情况就属于自尊心有缺陷了。” “不是死人就不能做,这不是自尊心有缺陷还能是什么呢。” “弗洛伊德说过,对于已故母亲的爱戴,随着年龄的增长后会蜕变为肉欲。” “这就是恋尸癖?真的会这样吗,我可理解不了。” “也有的观点认为,跟死去的恋人的性行为体验,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鲜明。” “这倒可以理解。” “那毁尸呢?”有人发问,“森林里的那具女尸,不是被人毁了生殖器吗?” “是呀。” “听说凶手先是奸尸,然后毁了生殖器。” “好像是的,可还不知道是怎么毁的,也不清楚毁到什么程度。” “报上还没见有消息呢。” “就算上了报,这一段也会被砍掉的。” “所以说,我们不清楚毁坏性器官是出于什么目的。” “一般来说,男人在强奸女性时,都会掐住对方的脖子,女性处于窒息状态时阴道产生收缩,这样一来,男人的性器官就会被夹得很紧,增加了快感。要不怎么会有强奸呢。” “这跟奸尸是两码事呀。再者说,它和毁坏生殖器的心理动机也是有区别的。” “莫非凶手这么做也是因为自尊心有缺陷?” “有这种可能,可要说毁坏性器官,那一般都是针对男性的啊。” “那东西的形状很容易被切断哦。” 又是一阵哄笑。 “这次针对的不是女性吗?” “刚才说的也是一种解释嘛。不过,也可以单纯地考虑为,这么做是为了显示对被害人的积怨程度。” “怎么说?” “比方说,被害人跟自己的男朋友偷情,于是就针对对方所使用的兵器进行了狠狠的报复。” “这么说,这种施虐行为是同性干的喽?” “没错。” “对兵器本身的报复?” “是的。” “哦……” “我说阿瑞,你听懂了吗?” 短暂的沉默。接着是一阵嗤嗤的窃笑。过了一会儿,她又说:“你应该懂的。” “对啦,说一千道一万,最最关键的还是要看被害人有没有被性侵过。也就是说,阴道里有没有精液。这种东西从我们身上可射不出来。” “这些女生们的嘴可真够厉害的。” 罗恩对着格列高里耳语了一句,撇了撇嘴。 “你吃不消了?” “吃不消归吃不消,可是很有启发。当成医学上的学术讨论来听的话,这些发言倒是很有见地。这里也有医学系?” “刚才讲话的就是些医生和学者的苗子。”“不过,我们现在还不清楚到底发生没发生过奸尸。” 格列高里点了点头。 “您要是听到了什么流言,就请跟我联系。” “好的。”格列高里说,“我也会多多留意学生们的论文的。” <hr /> 注释: 第四节 鲍勃·克里平儿科医院就在一座脏兮兮的杂居公寓的二层。走上楼梯一看,昏暗的走廊里挤满了孩子和母亲。孩子们有的在走廊里窜来窜去,有的在抢夺一只皮球,还有的在画画,那情景就像走进了幼儿园。 倚着斑驳墙壁的威利欠了欠身子,扬起一只手。只见他小心翼翼地跨过横七竖八地躺在地板上的孩子,朝这边走过来。长椅上早已坐满了人。 “怎么,我这是到幼儿园了?”罗恩说,“瞧这动静,还以为美国也开战了呢。” “是啊,在这儿待不了多一会儿脑袋就大了。”威利平心静气地说道。 “真像是没有老师管的幼儿园。看这帮小家伙活蹦乱跳的,他们真的得病了?” “那些蔫头巴脑的大概才是病号吧。” “那些活跃分子都是陪看的?” “估计是病号的哥哥弟弟,缠着母亲跟来的。” “怎么不见大夫呢?” 罗恩指了指诊室门上镶嵌的毛玻璃。里面没有亮灯。 “门诊时间还没到呢。”威利扫视着都快成了候诊室的走廊,可怜巴巴地说道。 “这些病号可看着不像能掏得起问诊费的。” 生了病的小家伙就不用说了,陪他们来的那些母亲的衣衫也不见得有多干净。 “这里是免费医院,州政府给补贴,可金额大概也就勉勉强强够在破楼里租一个这么大小的办公室的。这会儿午休时间都快过了,可大夫估计还磨蹭着不想出诊呢。” “确实,这种地方让人提不起心气儿干活啊。” “这种医院,让你等上两三个小时也是家常便饭。我上星期在前面的一个街区见到的那个证人,他就是肚子挨了一刀后去了一家这样的医院。可你猜他怎么说,肚子上插着刀子,干等了两个小时。” “他的命保住了?” “要说也算是个奇迹了。他还能讲话,可是生不如死啊。他说他在候诊室里一直在想该怎么写遗嘱。” “我说咱们先到楼梯间里避避,等大夫来了再说。” 罗恩扬了扬下巴,率先走进了楼梯间。 “照片洗出来了吗?” “啊,现场的照片也在这儿。你想看看那女人吊着时的样子吗?” 罗恩点了点头。 威利拎起公文包,掀开带着搭扣的上盖,打开了一个印有“华盛顿东局”字样的褐色纸袋,抽出几张照片递了过去。 “这就是她被吊着时的样子,你来的时候,人已经被放下来了。两个手腕吊在树杈上,脖子也被套上绳子吊在另一棵山毛榉的树杈上。这根树杈的位置相对低一些。” 照片是从各个位置和角度拍摄的。既有手腕、颈部的特写,也有从几步开外的地方拍下的全身照,以及从裙子下面微微探出的内脏的照片。刚刚见过一面的乔治城大学的格列高里·布雷兹想必目睹了这样的情景。假如这些照片给那些以谈笑风生般的口吻谈论奸尸和毁尸的女大学生们看到了,她们又会作何感想呢? “威利,看看这根绳子。”罗恩指着其中的一张照片说,“这张照片可以提供很多东西。作案人先用绳子捆住左手腕,再把绳子从树杈上荡过去,将手腕吊起来。然后,又将绳子绕在腕子上打了一个结。接着,他又如法炮制,用剩下的绳子捆住女人的右手腕,再将另一头抛过树杈,把右手腕吊起来。恐怕他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周围没有垫脚的地方。” “这活一个人干得来吗?” “岂止如此,这正表明了这是一个人干的。女人这时候已经咽气了,我说得对吗?” “阿莱克斯刚才是这么说的。” “那就用不着讲究什么手法了,把女人的手腕子擦破点皮儿也无所谓了。这女人连声都不会吭的。事实上,女人左手腕的皮肤就被弄伤了。” “嗯。” “右手腕没有明显的伤痕。所以说,是先左手,后右手。右手腕上也用绳子打了个结,这样,两条胳膊就被吊在了树杈上。可是,绳子还剩下了一截,于是,他又顺带把绳子绕在死者的脖子上,再将另一头从树杈上甩过去,把脖子吊起来。这就是整个过程。” “这根绳子可够长的。” “是的,也许这个人手头上只有长绳子吧。先左后右,最后是脖子。你看这儿,绳子捆住女人的左手腕后,从打结的位置直接拉到右手腕,捆住右手腕后又直接拉过来,绕在女人的脖子上。怎么样,你同意吗?”罗恩问道。 “我倒是没意见。可这又怎么样呢?” “是单人作案,而且附近没有可供垫脚的东西。再有就是……” “关键就是这个‘再有’。”威利说。 “把她的脖子吊起来跟先捆住哪只手是无所谓的。假如绳子只够捆住两只手的话,脑袋恐怕就会幸免了。” “言之有理。这就是说,作案人原本就没有打算掩盖脖子上的勒痕?” “是的,没有。” “这意味着……” “人不是被勒死的。对了,那女人的死因是什么?” “鉴定科还没有给出任何意见,他们说正在对被害人进行解剖,解剖完成后才能得出结论。” 这时,从楼梯下方传来沉闷的脚步声。两名探员侧目望去,只见一个满头凌乱灰发的大个子男人正手扶墙壁、喘着粗气,吃力地顺着楼梯走上来。他们见此人两手空空,起初并没想到他就是大夫,还以为是某个来给孩子约诊的父亲。 “克里平大夫吗?”罗恩把帽子拿在手里,将信将疑地问道。 “你们在这儿干什么?这里可是儿科,要来就把孩子带来。” 说完,医生便一头扎进了大哭小叫、爬来滚去的孩子堆儿里。看上去是猜对了。靠近他的身边后,马上就闻到了他嘴里的一股刺鼻的杜松子酒味。罗恩和威利对视了一下。 “这下好了,”威利说,“大夫开工了。”说着,威利连忙将照片塞进公文包。 “太阳都快要落山了,人家这架子可真大。”罗恩说。 两个人追着医生回到了走廊里。因为恰好和两个小孩撞到了一起,两个人的动作慢了一步。分开两个小孩后抬头一看,医生拉开了嵌着毛玻璃的房门,正往诊室里走。 为了赶在第一个患者进门之前,罗恩和威利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跟进了屋里。一进门,就听医生说道: “我应该告诉过你们,这里是儿科,不给你们瞧病。成人内科从这儿往北,隔着三个街区就是。” 医生已经坐到了自己专用的椅子里,说话时带着醉汉所特有的气喘吁吁。 “大夫,我们不是来看病的。”罗恩正色说道,亮出警徽。 罗恩怕医生看得不真切,便上前跨了两步,举到医生的鼻尖底下。于是,医生摸出玳瑁框的眼镜戴上,又将眼睛往近前凑了凑。 然后,他缓缓地扬起脸,将眼镜一直拉到鼻子下面,从眼镜框的上方紧紧盯着罗恩的脸。这时才看出,医生的眼睛斜视得很厉害。 “原来二位是警察啊。”克里平大夫说。 罗恩瞟了一眼身旁的搭档,威利便嘟囔道:“如假包换。” “是的。我们前来打搅,是想了解这个患者的地址。” 罗恩随即掏出门诊预约卡,捅到了他的鼻尖跟前。医生的回答有些令人吃惊: “这玩意儿是什么?” “这不是贵院的预约卡吗?”罗恩诧异地说道。 “好像是的。”医生勉强承认了。 “可我是头一次见到。我从来就不看这玩意儿。”他说,“你们又不是病人。可这上面又写着我们的名字,‘鲍勃·克里平医院’。” “似乎是这样。那好,这种预约卡一般是谁来填写呢?” “护士写的。”医生将身子靠回椅子里,口气肯定说道。 “我们想知道马丁·丹顿的住址。”罗恩说。 “我们的患者做了什么?偷了糖果什么的吗?” “凶案科是不会为糖果出警的。是他的母亲。” “当妈的怎么了,杀了人了?” “恰恰相反,她被杀了。” 听到这个消息,医生也沉默不语了。 “请告诉我们孩子母亲的姓名。还有,她的为人怎么样,住在什么地方。” “我怎么会知道!”医生说,“我不可能记住所有的患者。你瞧瞧走廊里吧,每天都有这么一大堆的病人。” “我们想……”守在一旁的威利客客气气地插进来说,“您这间办公室的什么地方,应该会有病例呀或者患者档案什么的吧?” 医生立刻点了点头,说道:“大概吧,也许就在这屋子的哪个犄角旮旯里。不过你们可别乱翻,这个样子已经够让我抓瞎的了。” “我们不会乱翻,”罗恩说,“如果您能替我们找的话。” “我才不管呢。”医生又强硬起来,“这是护士管的事儿。病人的病历搁在哪儿,我一概不知。” 看到罗恩和威利不为所动,医生继续说道:“你们肯定以为我喝醉了吧,怀疑我这副德行还怎么给孩子打针。” 罗恩没有吭声。虽然心里的确这么想,可说出来也是无济于事。再没有比跟醉汉拌嘴更愚蠢的事了。少顷,医生说道:“打针也归护士管。” 罗恩将空荡荡的诊室扫视了一圈,然后说:“那好,护士在哪儿?” “这会儿在家呢。别担心,走着过来只用五分钟。” “那就请她快来上班吧。” “有急事我会打电话的。” “现在就是有急事的时候。请吧。” 罗恩拿起话筒,仍是举到医生的鼻尖底下。医生照例惊讶地对着话筒盯了一会儿,似乎由衷地领悟到这确实是一台电话机: “你自己打好了。” “可以,只要我知道号码。”罗恩说。于是,医生慢吞吞地翻开手边的记事本,念出了号码。 “名字呢?”罗恩一边拨号一边问。 “罗伊斯,罗伊斯·摩瑟。” 罗恩一面听着拨号音,一面在心里嘀咕,这名字真拗口。很快,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背后还有个小孩在吵吵嚷嚷。 “您是罗伊斯·摩瑟女士吗?”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不出所料,接电话的人对名字进行了纠正,可罗恩并未听得很在意。 “您就是鲍勃·克里平医院的护士吧?我是华盛顿东区警局的警察,从克里平医院给您打的电话。” “出了什么事?”护士问,“大夫呢?” “大夫很好。他叫我亲自给您挂电话。我想了解一名患者的地址,他叫马丁·丹顿。您知道吗?” “不知道。” “有没有病例什么的写着他的地址?” “病例就放在医院的文件柜里。” “我们在赶时间。您多会儿能到?” “那我抓紧收拾一下,五分钟后出门。” “我们等着您。请赶紧吧,这医院好像没了您就玩不转了。”说完,罗恩放下了话筒。 “我讨厌护士。”医生悠然地靠在椅背上,说,“要账的都是她引来的。我讨厌要账的,这些烂事让我腻歪透了。” “大夫,”罗恩说道,“我们不是来讨债的。这是人命关天的大案,明天整个华盛顿都会被搅得鸡犬不宁。我们退到走廊里等,免得碍着您的事儿。您还是尽快开始干活吧,否则您得干到第二天早上了。” 说着,罗恩拉着搭档来到走廊里。然后,他向等候着的人们发问:“谁是第一个?” 他看到一对母子举起了手,便说:“请进去吧。” “咱们还是去楼梯间吧,这里吵死人,叫人没法做事。” 穿过走廊来到楼梯间,后背一挨到楼梯扶手上,威利便打趣地说:“但愿护士没有喝醉。” 罗恩却笑不出来,只是点了点头。威利接着说:“那个大夫能正经给人看病吗?” “是啊,这会儿连护士也不在场。” “这个地方该叫罗伊斯·摩瑟医院。那个大夫就是个摆设。护士来之前最好别打针。” “不知道他分得清药名不。” “啊,分得清,就像这样,”威利说,“这孩子疼得直捂肚子,一定是肚子疼,给你开点肠胃药好了。你怎么了?咳嗽得厉害,肯定是感冒,喏,吃点感冒药吧。你说什么?大街上的药店就能搞定?话可不能这么说嘛,病人怎么能不看医生呢……” “妈的,什么玩意儿!”罗恩忍不住骂了一句,“死者的姓名和地址都查得这么费劲,要找到凶手恐怕得转了年了。” “淡定些,罗恩,往后也许不会再碰上醉鬼当你的证人了。” “但愿如此吧。咱们这儿也算是个文明世界吗?调皮捣蛋的病娃子再加上酒精中毒的大夫,简直无可救药。威利,我们面对的是凶杀案,可不是抓几个小毛贼,慢条斯理的怎么成。在非洲的乡村办起案来也会有效率得多。照这个样子下去,这场战争的输家肯定是我们了。” “假如司令官是那个大夫的话。” “真想把这些王八蛋醉鬼都绑起来,一脚踹到前线去!” 罗恩怒火攻心。威利笑着说:“只要还能朝敌人放枪,‘醉汉连’的作用恐怕也不能小看的嘛。” “前线可没有酒。” “那家伙去了会这么样呢?要是敌人挥着干邑酒瓶喊‘投降吧,每人一瓶’,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呢?一眨眼工夫,战事就结束了。” 罗恩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整整过了十五分钟,护士才姗姗来迟。她已经换上了护士服,一看便知。 让两个人松了一口气的是,她是一位面相稳重的成熟女性,身上未沾一丝酒气。她看了一眼门诊预约卡,便带头穿过走廊进入诊室。她打开医生背后的步进式衣帽间的门,消失在里面。过了一会儿,她拿着一张纸片走了出来。 “这上面写着地址。是母亲本人写的。” “让我抄一下好吗?” “请吧。” “母亲本人的名字有吗?” “这个没有。” 罗恩接过纸片,就着旁边的桌子将地址抄在记事本上。这时,只听醉醺醺的医生口气亲切地问道:“该办的都办完了吧?” 罗恩点头致谢后,走出了诊室。 第五节 病历上所写的地址似乎是巴里农场边上的一座公寓楼。威利的道奇车驶过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桥后,他边转动方向盘边说:“那医院可真够人一戗。” 罗恩点了点头。太阳快要降临到右边的波托马克河对岸的森林上方,给已是满枝黄色霜叶的树木又披上了一层亮灿灿的金色。美妙的瞬间,美丽的华盛顿特区。 “是啊,医院再破,可贫民窟的穷人也得去啊。那里是唯一的儿科了。” 说着,罗恩将身子转向了威利。 “医生都很贵的,想不花钱只能将就了。”威利说。 “酒精中毒的大夫就免了吧。”罗恩说。 “护士还是很靠谱的嘛。” “威利,你小时候瞧过大夫吗?”罗恩问道。 “瞧过啊。”威利不假思索地答道,“我长大的那个街区跟那儿也差不了多少,可大夫要强得多了。” “强在哪儿呢?”罗恩问。 “至少人家不酗酒。做事的样子兢兢业业,还富有童心。而且知道病历的下落。” 罗恩默默地点了点头,说:“是啊,病历。” “其实医生倒没必要知道病历放在哪儿,只要清楚胃和心脏的位置就行了。” “还有药的名称。” “打针可以由护士一手包办。不过,那个人居然还能记得住药名。”威利带了些感慨的语气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我可以打赌,他肯定早忘光了。” “也许他更熟悉的是金酒的牌子。” 威利点点头,打了一把轮。 “帕姆罗伊大道,没错吧?” “对,四十五号。”罗恩瞟了一眼本子说道。 很快,车子在一群黑孩子扎堆儿玩耍的便道旁停了下来。一块铺路石的侧面写着“四十五”的字样。便道上落了一层枯叶。 “你快看。”威利打开驾驶席一侧的车门,说道。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帮小孩子正蹲在地上玩弹球。 “看得我手都痒痒了。”威利说,“那不是弹球嘛,我玩这个百发百中。我这本事能让那帮小鬼大开眼界的。” 罗恩等着威利跟上来,随后两个人并排穿过铺满了枯叶的便道。树上的叶子一棵接一棵地掉光了。开发了这片地区的政府官员们大概很想把这条街打造得更为高尚一些,然而,这一宏图彻底落空了。这里已沦为一帮脏小孩的聚会场所。威利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前方那群玩弹球的孩子们身上。 一座石砌的肮脏公寓楼横在眼前。石墙污迹斑斑,窗棂的绿漆已经剥落、爆起。视线回到前方后,威利仰望着这座公寓楼,显得十分沮丧。 “怎么又撞到这种地方来了。”他说,“贫困当道啊。” 罗恩默默地拉开充当玄关的一扇小门。这扇门代表了安分守己。如果这座楼认为自己里面所承载的世界足够显赫,就会在墙壁正中辟出一座宏伟的玄关,再在顶部支上夸张的遮阳棚。 走上昏暗的楼梯,进到楼道里。离日落还有一段时间,阳光射进窗子,在不太长的楼道尽头投射出一个小小的光晕。 一阵女人的脆嗓门传入耳膜,只见空荡荡的楼道里,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和一个女人在拿橡皮球玩着掷球游戏。孩子接了个空,皮球滚了过来,罗恩眼疾手快地猫下腰,接住了来球。少年急急地跑来要球,罗恩一边将球递过去,一边说:“失误了吧?” 少年一声不吭。 “这样子可配不上扬基队哦。” 少年身上所穿的汗衫,式样正是模仿了扬基队的队服。 “你的投球手是你的母亲吗?” 罗恩指着对面的女人问道。孩子既不点头,也不摇头。 “这孩子不太爱说话的。” 女人开了口。于是,罗恩站起了身,威利也转身朝向她,从怀里掏出警徽。 “我们在找马丁·丹顿。”罗恩说。 “警察要找马丁?”女人说完便僵立着,一副惴惴不安的样子。 她一身藏蓝色的连衣裙打扮,上面撒满白色的碎花点,夕阳透过西边的窗子在裙腰的位置打出一个四方形的光团。这光团静止着,一动不动。 “葆拉……她怎么了?”她说道。 “葆拉?” 威利追问了一句。接着,两个探员将孩子留在身后,朝着女人走去。 “马丁·丹顿的母亲是叫这个名字吗?”罗恩问道。女人马上点了点头。 “葆拉·丹顿?” “是的。”她答道。 “您是?” “玛利亚·塞拉诺。” “葆拉·丹顿小姐的朋友?” 她点点头,说:“我们就住隔壁。” “塞拉诺小姐,丹顿呢?” 她慢慢举起右手,指向站在西边窗前的少年。 “就是他啊。”罗恩和威利齐齐转过身子,看着那个在逆光中像剪影一样的瘦弱少年。 “他不会说话吗?”罗恩被晃得眯起眼睛,问道。 “不是不会说,是说得不太好。” 然后,她将右手放在胸口上,似乎是为了平复一下情绪。接着,为了不让远处的少年听见,她喃喃地说道:“葆拉从昨天晚上起就没回来,我觉着一定是出事了。我一直在想象着,警察找上门来的时候,会不会这么问我,‘你就是葆拉的朋友玛利亚·塞拉诺小姐?’还真让我猜着了。” “我们两个单独谈一下好吗?” 罗恩小声问了一句。随后,朝着身旁的搭档说:“威利,你能去陪那孩子玩一会儿吗?” 说完,他将橡皮球扔给了威利。威利接过了球,大大咧咧地冲那少年喊道:“好嘞,小马丁,接着扔球玩吧。” “您的房间是哪一间?”罗恩问道。 玛利亚默默地指了指眼前的一扇门,然后说:“葆拉和马丁的房间在那儿。” 玛利亚将手放在自己房间的门柄上:“要进去吗?”罗恩点了点头。 “如果方便的话。时间不会太长,我想跟您私下里谈谈。” 玛利亚也点了点头,打开了房门。罗恩跟在玛利亚的身后走进了房间。 进入房间后,玛利亚拉了一下与楼道相邻的墙上垂吊下来的灯绳儿,打开了电灯,因为房间里实在太暗了。这房间的采光似乎极差,西墙上没有窗户,北边的窗子又被紧挨着的一座楼那黑乎乎的墙体遮挡得严严实实。 厨房在靠近楼道的一侧,迎面摆着椅子和餐桌。玛利亚走到餐桌那儿,拉出椅子说了声“请坐吧”。罗恩没等坐稳又欠起了身,将椅子再往外拉了拉,这才坐了下去。看到玛利亚转身准备去水槽那边,罗恩劝住了她。 “喝的就免了吧,您就别费心张罗了,塞拉诺小姐。我很快就告辞。请您坐下吧。” 罗恩指了指前面的椅子。椅子似乎只有这两张。大概是二人世界,没有小孩的缘故吧。 她呆呆地站着,似乎有些不知所措。过了一会儿,她似乎想通了,缓缓地坐了下去。刚一坐稳,便用双手捂住脸,头朝向桌子低垂着。 “塞拉诺小姐。”罗恩开了口。 “先不要说!”她喊了一句。 “一定不是好消息,对吧?”玛丽娅说。 “不是个好消息。”罗恩坦言道。他是觉得,她始终捂着脸,如果自己只是点点头的话,她是不会看到的。该说的话总归非说不可的,这种场合,遮遮掩掩没有任何意义。 “你们很要好吗?”罗恩问。 “我没有别的朋友了。虽说搬到这儿也只是碰巧跟她住隔壁,可我们都没什么人可走动的,所以就成了好朋友,能帮上的就互相帮一把。她,是不是死了?” “是的。” “上帝啊!”她微弱地惊呼了一声,便哭了出来,边哭边说,“发生了什么?上帝啊,你都做了什么,我们犯了什么错?葆拉凭什么要遭此不测?我们够不容易的了,从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啊。” 本以为谈话很快就能结束,可看上去要颇费一段时间了。 “我想一会儿就告辞,塞拉诺小姐。所以……” “不,把一切都告诉我吧。我可不愿意以后再到警局去,所以……” 罗恩虽然可以理解这种心情,可他并不想多谈,只是对她说了句人死了便搞成这个样子。假如再一五一十地描述尸体所遭到的摧残,天晓得会发生什么。 “您结婚了吗?”看着门廊里放着的男鞋和鞋拔子,罗恩问道。 “结了。” “没有孩子吗?” “嗯,没有。”玛利亚边用手帕抹泪边说。 “葆拉·丹顿小姐呢?” “她没有结婚。听她说是离了。” “见过面吗?” “她先生吗?没见过。” “如果死者有前夫的话,我们必须要找到他。他长得什么样、住在什么地方、做什么职业,这些有没有听说过?” 玛利亚摇了摇头:“没有。因为葆拉<strike>http://www.99lib?net</strike>也不想说……” “她不想说……”说完,罗恩停顿了一会儿。 “塞拉诺小姐,这很重要。丹顿小姐是被杀的。” 玛利亚的举止又凝滞了。 “什么时候?在哪儿?怎么被杀的?是什么人干的?” “一无所知。所有的东西都有待调查,所以我们才到处走访。她不想说的事,是什么呢?” “我猜葆拉是不愿意讲,就是说……” “就是说?” “您该懂的。也许,她根本没结过婚。” “哦,小马丁也许是一夜情之后的私生子。” “是的。” “这么说,她一开始就没有过丈夫。塞拉诺小姐,丹顿小姐的职业,您……” 她缓缓地点点头。 “皮肉生意,这么说对吗?” “她需要生活费。我知道她在干这一行。” “偷着干的?” “应该是,可她对我说了。” “你们无话不谈哪。” “她那工作一般都在夜里,小马丁虽然睡了,可偶尔也需要我帮忙照看……” “这样啊。关于工作上的事儿,她有没有谈起过什么?比方说,跟哪个客人结了仇啦,遭到哪个变态狂的纠缠啦,跟卖淫团伙惹上麻烦啦什么的。” 玛利亚出神地望着天,冥思苦想了一阵。她用手帕慢慢地把泪痕擦干。泪水已经止住了。 “我没听说过一个字儿。杀人的手段很变态是吗?”玛利亚问。 “她有没有在跟什么人交往?”对她的问题罗恩没有作答,而是继续提问。 “是指男性吗?”玛利亚说。 “是的。” “没听说过。我想,她没有固定的男友。” “她怎么做事?隔壁屋子经常有客人来吗?” “偶尔也会有。” “这种时候,你就替她看孩子?” “嗯,是的。” “经常吗?这样的情况多吗?” “并不是天天这样。一般都是等到有电话来叫,她才出去。要是小马丁还没睡着,她会先跟我打声招呼再走。” “小马丁现在放在您这儿了,那您这儿也有她房间里的钥匙了?” “我存了一把。” “能不能请您跟我一起到葆拉·丹顿的房间看一看?” 玛利亚立刻缄默了,望着罗恩的脸。 “这合适吗,没跟葆拉打招呼就……” “她已经不在了啊。”罗恩面无表情地说道,“而且她没有丈夫,唯一的亲人还是个孩子。何况这还是件凶杀案,塞拉诺小姐。就在我们说话的工夫,凶手也许在策划怎么逃匿呢。我们必须尽快找到一些证据,以便追查杀害丹顿小姐的凶手。请您务必理解。” “我也盼着早一天逮到凶手。” “那就请帮这个忙吧。” “警察先生,请您告诉我葆拉是怎么死的好吗?是变态杀人吗?” “您听了没问题吗?” “我听葆拉说起过一件事,刚刚想起来了。” “她怎么说的?” “她说,有个客人是个变态佬,愿意额外付钱,让她听他摆布……” “都做了什么?” “还能有什么,他打她,掐她的脖子,还有……” “还有什么?” 看到玛利亚欲言又止,他便催她说下去:“他还用电线捆住她的双手。” “哦。” “虽然电线很容易就挣脱开了,可她还是被吓坏了。” “知道那个客人叫什么吗?” “好像听她说起过,可想不起来了。” “丹顿小姐没有保留着客人的名单,或者日记什么的吗?” “这我不清楚。” “她是单干的吗,不属于任何帮派?” 玛利亚立刻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呢,她说过,要是那样的话就没命了。” “她是加入了某个帮派以后才人的这行喽?” “是的。” “她提到过是哪个帮派,在什么地方吗?” “我记得是在河对岸的M大街。” “M大街……哦,M大街的什么位置?” “和第九街的交叉口,那儿有个叫杰森的酒吧,她说那个地方就是联络点,楼上有办公室。” “明白了。那就到隔壁房间去看看吧。” 罗恩先站起了身。看到玛利亚犹犹豫豫的,便挽着她的右手肘扶她站了起来。 “警察先生,葆拉是怎么死的?”玛利亚一边站起身,一边问道,她还是对这个问题念念不忘。 罗恩叹了口气,说:“她的两条胳膊向上举着,吊在树杈上。就在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的树林里。” “我的天哪,她有没有被强奸?” “鉴定科研所正在调查。” “她受伤没有?身体有没有受到伤害?” “您这么认为吗?” “嗯,有谁打过她,或是掐她的脖子……” 罗恩摇了摇头说:“都没有。不过,情况比这要可怕得多。” “怎么……”玛利亚愣住了,瞪大了眼睛。 “阴部周围被剜空了。所以,阴道和膀胱就坠在两腿的中间。” “哦,上帝啊。”玛利亚捂住了嘴,扑通一声又摔回到椅子里。眼见着,她的眼角再次涌出泪水。 “所以我才要问您,关于这个变态狂,你有没有听到过什么……” 玛利亚一个劲儿地摇着头,只是哭。过了一会儿,她泣不成声地说:“没有,我什么也没有听到过……” <hr /> 注释: 第六节 葆拉·丹顿的房间格局跟玛利亚的房间一模一样。只不过更加寒酸一些,根本看不出是女人住的地方。 “要开灯吗?”闪到一边的玛利亚问道。 “谢谢。”罗恩说。 灯亮了,整个餐室一览无余。收纳餐具的斑斑驳驳的橱柜上摆着一溜大饼干桶,那上面有一只带轮子的白铁皮船。地板上、玻璃柜里的餐具旁,摆了好几个玩具汽车和玩具飞机。橱柜旁边的墙面上挂着棒球运动员的海报,房门上还贴着纽约扬基队的三角旗。 靠墙放着一个简陋的书架,上面摆的书全是给孩子看的漫画或者童话书,还有几本像是学校的课本。没发现女性读物之类的书,也没有一本供成年人阅读的小说。 左边是一张跟玛利亚家里的那张极为相仿的绿色小餐桌,大概就是她们母子一起吃饭时用到的桌子。上面有一个老旧的台灯,还放着一架玩具飞机。飞机是白铁皮做的,一只戴着飞行帽的玩具小熊坐在驾驶舱里。 旁边摆着类似课本的书和笔记本,还有一些文具。地板上扔着书包。难道说她还会辅导孩子的功课? 一旁的墙上装了一个架子,上面摆着一台袖珍收音机。整个餐室里就属这个东西最值钱了,其余的都是些零七八碎的破烂儿,即便是窃贼闯进来也不会对它们感兴趣。 厨房里,用完后从不收起的案板上搁着一块切剩下的、已经变得干硬的面包。除此以外,再没发现其他的食物。浅花淡纹的壁纸已是油渍斑斑。 餐室的后面连着卧室。这里就是她做事的地方了。卧室相对宽敞一些,里面还摆了一张儿童用的小床。真不知道望着儿子的小床,每晚跟不同的男人抱在一起是一种怎样的滋味。 感觉上,这个房间才像是葆拉的领地,似乎属于她私人的物品丢得到处都是。床四周的墙上是一溜挂钩,上面挂着好几件她的外套,甚至还看到了内衣和长筒袜。 打开衣橱,里面也同样塞满了她的衣服。看来挂在墙上的那些都是这里面塞不下的。衣橱的底板上摆着鞋子,还有好几顶款式、花色各异的帽子。 衣橱的底板上和卧室里的地上,东一个西一个地扔着提包。有肩挎的大包,有手提的小包,还有女式的皮箱。一个歪倒的提包敞着口,里面的东西散落了出来。 服装杂志也丢得到处都是。还有几本电影杂志,大多数的封面都是英俊男星的笑脸。杂志总共有二十来本。这间屋子里没有书架。从这个样子来看,她感兴趣的无外乎就是时尚化妆,再加上影视演艺圈了。再有就是买衣服。 床的一侧墙上挂着面镜子。镜子前面是一张简易的梳妆台,还有椅子。梳妆台上摆了一大堆化妆品的瓶子。罗恩凑过去,仔细地观察台面上的东西。起初还以为全是化妆品,可是错了,里面还有好几个酒瓶。除了酒瓶和化妆品,其余就是些梳子、各式发刷、几把用于化妆的毛刷,还有一大堆口红。 在一堆瓶子中间,有一个看似装药的小空瓶。标签上印着的文字已经磨得模模糊糊的了。罗恩拿起小瓶回到厨房,对着灯光,勉强辨认出了“脉律定”这几个字。 这是什么药呢?也许是预约了第二天门诊的孩子的感冒药,兴许还是那个酒精中毒的大夫开出来的呢。罗恩掏出手帕,包起空瓶装进了口袋,然后问玛利亚:“小马丁是不是得了感冒?” “似乎已经好了。”她答道。 “丹顿小姐的裙子口袋里有一张儿科的预约卡。”罗恩告诉她。 “哦,真的吗?我没听她说过。”玛利亚回答。 “小马丁不怎么开口说话?” “是的。” “是发育晚,还是智力上有缺陷呢?” “不,不是那么回事。听说这叫‘选择性缄默症’。” “选择性……” “缄默症。就是在有的场合说不出话来。这要在某些条件下才会发作。小马丁不是那种话多的孩子,可跟她母亲很说得来,跟我讲话时也很正常。可是到了学校,在一大堆小伙伴里,他就一句话也不说了。所以,他的同学们似乎都以为他是个哑巴。” “好像在警察面前也是如此。”罗恩说。 “也许吧。”玛利亚也表示了同感。 罗恩略加思索后,对玛利亚说:“从今往后他就是孤儿了,得有个人照顾他是。” 可是玛利亚没有搭腔。 “这孩子恐怕得去孤儿院了。不知道您有没有把他收养下来的想法……” “这种事可没那么简单。”玛利亚说得很干脆,“我一个人做不了主,必须听我丈夫的意思。” 说到这儿,她停顿了片刻,然后说:“葆拉的噩耗还得由我转告给马丁,这就够伤脑筋的了。” 罗恩本想接着劝劝她,但终于作罢。这孩子在学校里被当成了哑巴。确实,将别人的包袱背一辈子可不是一项轻而易举的决定。 他走到床边,绕着床走了起来。床的一边紧贴着墙,不能绕上一整圈。床边立着一个带抽屉的小桌。拉开抽屉一看,里面有一个贴着红色皮面的小本子。 他拿起小本子翻了一页,不禁心中一喜,似乎找到了想要找的东西。本子上记了一溜男人的名字,大概都是些嫖客。他期待着这是本嫖客的花名册,或者日记,记着哪一天和哪个男人睡过觉。 可是他高兴得太早了。写满了名字的只是开头一月份的那一页,越往后翻,名字就越稀少,过了夏天以后,一个月里只出现过一个人的名字。 生意清淡如斯,一日三餐肯定难以为继了。她不像是那种收费高昂的高级妓女。可为什么生意还是越来越少呢?难道是年老色衰的缘故?可是她又并没有老到这般地步啊。 “怎么,丹顿小姐好像一个月只接一两次活儿啊?” 他问身旁的玛利亚。她摇摇头,说:“我想次数比这要多。” “丹顿小姐有没有说起过她的年龄有多大?” “听说是三十八岁。”罗恩点了点头。 看起来她并没有在本子里记上所有男人的名字。那么,荣登此册的这些男人意味着什么呢?难道这是一本关于让她心仪的好客人,抑或令她极度不快、担惊受怕的坏客人的备忘录? 可是,这样的客人会把自己的名字告诉给只有一宿交情的妓女吗?即便告诉了,也未必是真名。这些人名大多都是有名无姓。要么是刻意不说全名,要么就是用随机想到的假名字敷衍,所以才会有名无姓。 罗恩快速翻动着纸页,以期找到他最想看到的那一天,即十一月一日。她就是在这一天的夜里被杀害的,杀人方式不仅令人费解,而且还很离奇。这个小本子里所记下的没准儿就是预约嫖客的名单,虽然不清楚妓女是否真的像大街上的大夫那样可以预约。 可惜的是,十一月一日的那一栏里只字未写。之前的十月三十一日以及十月三十日,也都是一片空白。不过,再早些的二十九号,却孤零零地出现了一个男人的名字。这是在整个十月里能看到的唯一的名字。 名字是用铅笔写上的,字迹潦草,但仍可以辨认出安东尼·梅顿这几个字。这是个全名。不知为什么,这个名字格外触动了罗恩的神经。 “塞拉诺小姐,您听丹顿小姐说有个客人曾让她苦不堪言,名字是不是叫安东尼·梅顿?” 罗恩转过身,朝着身后的玛利亚问道。玛利亚扬起下巴,望着从天花板上垂吊下来的简易仿制吊灯出神,似乎在搜肠刮肚地回忆着。随后,她慢慢地晃动着脑袋,说:“记不太清了,好像是这么个名字。” “您听丹顿小姐说起这件事是在什么时候?” 这一次,玛利亚不假思索地做出了回答:“上个月。” 罗恩啪地打了一个响指。一个重大嫌疑人就这么给找着了,简直是手到擒来。他怀着旗开得胜的心情将小本子塞进了上衣的右兜里。 罗恩飞快地环视了一下卧室,说:“好了,就到这儿吧,塞拉诺小姐,非常感谢。接下来我会在楼道跟小马丁说上几句。我也许会再来,今天就到此为止了。” 罗恩和玛利亚并排来到楼道里。太阳已经西沉得厉害,楼道里越来越昏暗。令人吃惊的是,威利和马丁挨着坐在楼道里,倚着墙壁,似乎在交谈着什么。看上去他们相谈正欢,可仔细一瞧,发现只是威利在不停地说。 “小马丁。”罗恩一边走过去,一边向马丁打招呼。他一直走到他的跟前,然后俯下身子,平视着这个少年。 “昨天晚上,你的母亲……” 少年立刻垂下眼睛,缩着头。他似乎感觉出了什么。 “威利……”罗恩低声喊了搭档的名字。 威利立刻摇着头说:“我可什么也没说。” “昨天晚上,你妈妈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可是少年只是一味地闷着头,一言不发。 “小马丁,跟我说说啊。” “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罗恩试探着问道。 “你妈妈是几点钟离开家的?” 玛利亚好心地用自己的说话方式帮着询问。可少年仍是一声不吭。等下去也好,玛利亚费尽口舌地好言相劝也好,在这种情形下,少年是不大可能开口说话的。 造成少年失语的因由不得而知。可是,罗恩所担心的是,遭此毁灭性悲剧的打击之后,少年所失去的语言能力会不会再也无法恢复了。 他即将失去一切。先是父亲,接着轮到母亲,最后将是待他亲如一家的女邻居。他被世间所遗弃,从此孤苦伶仃。想到少年从今往后的人生之路,罗恩不免忧心忡忡。 罗恩站起身来:“塞拉诺小姐,我们这就回去了。不过……”罗恩面对面地对玛利亚说,“我们想早一刻抓住凶手。对于这一点,塞拉诺小姐也并不反对吧?” 玛利亚点点头,说:“是的。” “如果他说了什么,哪怕只言片语,都请联系我好吗?” 玛利亚无言地点了点头。她看起来心情沉重,大概是想到一会儿就要剩下她和少年两个人了。 <hr /> 注释: 第七节 罗恩和威利面对面地坐在位于华盛顿东区警局这一侧的意大利餐厅法比奥兹最里面的一张餐桌旁。本来,门口靠窗的座位才是最佳位置,可是,随着黑帮们的武器装备日趋重型化,能被人从大街上看个正着的位置就变得很危险了。这家餐馆的玻璃窗几乎全是落地式的,假如有人开着汽车拿机关枪扫射,坐在这样的位置只能干当活靶子了。 店堂内一直在播放着一个男高音演唱的意大利歌剧。这得益于店老板引以为傲的唱片收藏。贴着软木板的墙面上挂了一长溜镶在相框里的著名歌手的照片。 罗恩很中意这家餐厅。不仅是由于它的音乐趣味,相对于菜价而言,店面的布置足够精致。而最令他欣赏的,则是这里的桌子上永远铺着洗得干干净净的洁白的桌布。洁净感可以涤荡工作中的猥琐和污浊。近来,越来越多的餐厅都不再给餐桌铺上白色的桌布了。这令他颇有微词。 品着餐后的葡萄酒,罗恩望着门口的大玻璃窗上方的红色霓虹灯一闪一灭。不知何时起,大街的路面变得潮乎乎的,颜色发深;南来北往的汽车的轮胎音开始沉闷起来;街对面的各式店铺的霓虹灯在湿淋淋的路面上投影出斑斑斓斓的色块。 下雨了。罗恩在心里琢磨:这又是一个麻烦,随身没带着雨伞。趁着还是蒙蒙细雨,要回去就得赶紧。要不再想想案子的事儿?反正酒劲已经上来了,身上也觉得有点疲乏,实在懒得动窝。那就索性耗在这里,等雨下完了再说吧。 “下雨喽。” 威利也发觉了。罗恩点了点头,可一言未发,陷入了一时的沉默。他也懒得再高谈阔论了。这绝非单纯是葡萄酒的缘故。 “有的时候,这工作让我觉得很腻烦。”罗恩说道。 “谁说不是呢,碰上这么个案子。” 威利也随声附和。可是罗恩有点不爽,嫌他的语气不够恳切。 “我有时能理解宗教学者的想法了。如果一件糟糕至极的事情摆在眼前,科学也好、医学也好、法律学也好,都不会对你的问题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有这事儿?”威利说道。 “无聊啊,我是腻烦透了。答案不是明摆着吗,它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这儿有个没爸的孩子,当妈的还被个变态佬给杀了,这孩子现在是举目无亲、无依无靠。可还能怎么办呢,也只好找个福利院把他送过去,抚养预算就是这么些,上学的事随便找所学校就对付了,要是生了病,就去鲍勃·克里平医院,大夫虽说有点酒精中毒吧,可好歹还记得住药名……” 威利点点头。 “国家的预算有限,这么做已经算是尽力而为了。话是这么说,可看那样子,隔壁塞拉诺那家子是不会收养那孩子的,那孩子算是完了。” “嗯,这事儿要是摊在我们头上,我们也犯憷啊,你说是吧?”罗恩边说边点着头。 “难道说只有宗教才能救得了人吗?”威利说完,对自己的问题陷入了思考。 “还不是因为干了警察这行嘛。”罗恩说。 “什么意思?” “假如我们不当这个探员,比如说,在银行做个职员,踏踏实实地替别人数钞票的话,那就不会知道马丁·丹顿的未来有多绝望了。” “那就会一天到晚坐在银行柜台里头,盘算着怎么约旁边算账的姑娘出去吃饭……” “没错,根本不会去考虑马丁·丹顿有朝一日会不会恢复说话的功能。” 威利听完也默默地点了点头。 “他在扔球玩的时候都说了些什么?”罗恩问。 威利摇摇头,说:“我只是在唱独角戏。那孩子不是点头就是摇头,就这样。” “从今以后,那孩子就要一个人生活在一个没有亲人、没有交流的世界里了。他要这样过很久很久的吧。他长大后会是什么样呢,但愿他能受得了孤独。” “不客气地说,我小时候也是这样。真希望他能发现某种自己才有的独一无二的技能,找到非自己莫属的事情。” “打弹球吗?” 威利苦笑了一下,说:“哪儿啊,我是说更高级的才能,比如音乐啦、绘画什么的,可以成为世上的天才……” “但愿如此啊。”罗恩说。 “阿莱克斯这家伙该回来了吧?”威利嘀咕道。 “谁知道呢。”罗恩答道。 今天晚上,两个人的希望都落了空。本想早早得到消息,可回到局里一看,阿莱克斯和鉴定科研所的那帮家伙集体外出了。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无奈之下,他们才来到这个地方吃饭。 他们决意连夜听取鉴定科的意见,否则便无法开始推理。为了使调查不致漫无头绪,他们必须这样做。深入到卖淫组织的内部进行调查,表露出一无所知的样子是绝对不行的。如果对手察觉出自己心里没底,他们就会信手拈来地编故事,为自己进行开脱。对手是这一行的老手,不会轻易就葬送自己的财路。 这个案子意图不明,且匪夷所思,早已超出了怪案的范围。将其归之于精神失常者的所作所为固然省事儿,可果真如此吗?因此,素材多多益善,由此才可以慎思密虑,建立严谨的推理。 鉴定科的意见属于最重要的参考素材。那帮家伙使用试剂和显微镜得出的观点是第一等的线索,是整个破案工作的骨架。在听取那帮家伙的汇报前就贸然做出的任何推理,最后都会不堪一击。因为这些推理往往只是纯粹的空想。要想做得有效率,在听那帮家伙说出点东西之前,最好先把头脑清空,什么也别想。 “很多人都对妓女恨之入骨,风传希特勒也是如此。”威利说道。 “那个德国人仇视妓女?” “是啊,那小子现在正在迫害犹太人,好像是为了这个才发动的战争。据说他的计划是要把世界上的犹太人都杀光。” “蠢货,这怎么办得到呢?”罗恩嗤之以鼻。 “是啊,希特勒是个偏执狂,他开打时才不管办得到办不到呢。” “世界上的犹太人总也有几千万吧,多得可以组成一个国家了。” “那小子可不这么想。” “可是,这和仇视妓女又有什么关系呢?” “听说那小子被犹太妓女传染上了性病。” 罗恩默默地想了一会儿,然后说:“个人恩怨吗?” 威利点了点头:“是私仇。” “这就是战争的理由?” “希特勒认为,德国的政治中枢长期以来被犹太人混迹其中,他们暗中操纵政治家,中饱私囊。真是一派疯言疯语。” “威利,你是说,葆拉·丹顿这个案子也是这种精神变态的人干的吗?” “除了这个还能怎么想?” 遭到威利的反问,罗恩不说话了。他无言以对。大概也只有这样想的人才算是神经正常吧。将妓女的性器官周围掏空,大脑正常的人根本干不出这种事来,既然干了,那就一定是出于强烈的仇恨。如此这般思考才是正道。 “怎么了,罗恩?”威利将酒杯凑近嘴边,说,“这世道的火药味越来越浓了。欧洲的战争会波及全球的。大家都在说,整个世界都会被卷进来,规模空前绝后,远非上一次的战事所能比拟。” 可罗恩依旧沉默着。 “为什么欧洲会发生这么大规模的战争呢?因为大家都参战了。大家为什么要参战呢?因为大家都为了不发生战争结成了同盟。可是结了盟就意味着,一旦打起仗来,所有的人无论如何都要一个不落地参战。现在轮到全世界了。各国都在拉帮结派,搞得地球上帮派林立。” 威利借着酒意开始了演说。 “再也没有比这些所谓的帮派更值得警惕的了。况且,现如今的科技发展得实在超乎想象,听说武器变得越来越骇人听闻了。美国是个大国,可也不能掉以轻心哪。” 威利说着,目不转睛地盯着罗恩的脸。 “罗恩,我们肯定要被卷进去的,离这一天不会太远的。你想想,全世界都打成了一锅粥了,只剩美国能独善其身吗?开什么玩笑,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个国家,既是大国,又是强国,我们参战与否,可以决定战争的走势,就看我们站在哪一边儿了。你是不是听不下去了?战争一旦开始,我们美国人是绝不能装聋作哑的。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罗恩?我们当中的一个会送命。” 威利将玻璃杯举到眼睛的高度,透过杯子看着罗恩。从罗恩这一侧看去,威利的眼睛变得很大,而且扭曲。 “罗恩,这样的世道是容易出疯子的。知道自己要死了,人这种东西就会暴露出本性。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有希特勒这样的狂人。而更糟心的就是,社会的上层里就有一些丧心病狂的家伙,他们混进了学者、政治家、军队将领这些精英里面。一听到大洋彼岸传来的炮声,这帮家伙就更热血上头了。这种事儿,他们可是干得出来的。我看咱们是不是要调查一下,看看葆拉·丹顿会不会是犹太人。” 说完,威利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因为罗恩始终保持着沉默。 “你觉得我说得不着边际?” “在听到鉴定科的汇报之前,”罗恩冒出一句,“我不想进行毫无意义的杜撰。” “噢。”威利作出一脸心悦诚服的样子,将葡萄酒杯送到嘴边。他的脸已经涨得通红。 “威利,我不是写小说的。推理和杜撰是有区别的。” “罗恩,你可真冷静。” “那个德国的蠢货,不就是因为没弄清这种区别才发动了战争吗?这就是医生嘴里的分裂人格。如果因为被传染了性病而心里窝火,那就把矛头对准妓女好了,何必跟整个欧洲的所有政府作对呢。” “不是已经这么做了吗?”威利说。 “什么?你在指什么?” “我指的是这个案子的凶手。这家伙奸杀妓女,还用刀子在那个部位上猛戳。他怀有深仇大恨,要么被传染了性病,要么就是受到过奇耻大辱,以至于人格扭曲。这么想也是纯粹的瞎扯淡吗?嗯?罗恩,你反对我这个观点吗?” “不是这么回事儿,威利。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没有前提,推理就无法成立。这和赞成或反对什么的无关。不带科学性的想象不能算是推理。只要鉴定科没有说这个下流坯子奸杀了葆拉·丹顿,我是不会说一个字儿的。我不想妄下断言。如果阿莱克斯这么说了,我到时候也会挺你的,你的任何高论我都会洗耳恭听,但不是现在。” “你觉得阿莱克斯不会这么说吗?难道你的意思是,阿莱克斯有可能会说那个人渣没有奸污那女的,也没有杀了她?” “这怎么好说呢?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 说完,罗恩摊开两只手。 “怎么可能呢?” 威利嚷嚷起来,又冷笑了一下。接着,他隔着桌子将上半身往前探过去,继续说:“没有杀人,却把女人的那个地方割掉,世上有这样的人吗?没有深仇大恨却又做出那么惨绝人寰的事,世上真会有这样的人吗?” 罗恩不吭声,一个劲儿地点头。 “如此愚蠢、卑劣至极的行为,除了仇恨以外,还能想出任何别的理由吗?” “这个嘛,”罗恩说,“我是想不出啊,至少在眼下。可也许这正是因为你和我都是常人。” “哈!”威利发出轻蔑的声音。 罗恩接着说:“也许有一种你我都没想到,也无法想象的超乎寻常的理由。你先别急着反驳我,等到阿莱克斯急吼吼地走进来,一屁股坐到你身旁的椅子里,信誓旦旦地保证‘嫌疑人奸杀了葆拉’,你再反驳不迟。而在这之前,请什么都别讲,演说也先告一段落。” “这么说,今晚上是没戏了。” “是吗?” “他来得了吗?” “打赌吗?” “嗯?”威利显得有些纳闷。 “你输了,威利。一个很像阿莱克斯的人正过马路朝这边来呢。他好像看到我们了。” “要是这样,这打赌就不成立了。”威利泄了气似的往椅背上一靠,断然说道,“打赌这玩意儿,前提必须是双方都不清楚事实。” “没错,威利。你很在行嘛。你说得一点不错。同样,推理也是不成立的,假如没有合理的前提的话。没有准备好扎扎实实的材料,推理这盘菜就没法子做出来。威利,我有种预感,这个案子也许是我们闻所未闻的。”罗恩说。 听到这儿,威利猛地坐直了身子:“那好,罗恩,我们打一个具备合理前提的赌怎么样?就赌这顿晚饭。你赌阿莱克斯待会儿会说嫌疑人没有奸杀葆拉·丹顿,我压嫌疑人奸杀了她,怎么样?” “等等,威利,我可没这么说。” “罗恩,真不够汉子。” 罗恩叹了口气,只好说:“那好吧。” “行啊,阿莱克斯,真让你找着了。”威利向后转过身,朗声说道。酒劲儿再加上心里觉得晚饭有人会埋单,他显得很兴奋。 “我刚才在马路对面走,看到了你们。幸亏我不是艾尔·卡彭,否则你们就要被机关枪打成蜂窝了。” 阿莱克斯摘下帽子,抖了抖帽檐上的雨水,把它挂到了衣帽钩上。接着,他甩掉身上的大衣,轻轻掸去上面的水珠,也将之挂在衣钩上。 “你是说卡彭吗?那家伙在恶魔岛呢。你快坐吧,阿莱克斯,我们还等着听葆拉·丹顿的尸体解剖结果呢。”威利说。 阿莱克斯边坐下边掏出手帕,又摘下眼镜拭了拭镜片:“这雨越下越大了,你们是打算泡在这儿躲雨吧……” “对极了。一针见血的推理。你干脆调到刑事科来吧。”罗恩说。 “那你们要在这儿待上一宿了。还是趁早回去的好,我预感这雨要下上一整夜。”阿莱克斯说。 “那好,我们就早点回去睡觉好了。请吧,葆拉·丹顿的尸检报告。”威利说。 “怎么,死者的姓名你们已经知道了?” “那是。你快说,那个人渣奸杀了葆拉。这可关系到这顿饭钱。”威利说。 “你们打赌了?” “是啊。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啊,那个人渣奸污了葆拉,还勒死了她。” “威利,你压的是这个?”阿莱克斯问道。 “是啊。” “那你可输了。”阿莱克斯说。 “你说什么!”威利瞪大了眼睛。 “你运气不佳啊,威利。被害人的阴道里没有性交的痕迹,也没有精液。” 威利涨红的脸上浮现出茫然的神色。他愣了好一会儿,才说:“这只能说明当时戴着避孕套吧。” 阿莱克斯摇了摇头:“不,没有摩擦之类的痕迹。她至少从前天起就没有过性行为。理所当然地,也不存在奸尸。” “妈的……” “我还没说完呢,威利。”阿莱克斯惋惜地说,“死者不是被杀死的。” “什么?如果不是被勒死的,那就是被砍死的?还是殴打致死?” “威利,在现场不都检查过了吗?哪个都不是。头部没有任何伤痕。” 威利哼了一声。 “她不是被毒死的,也非食物中毒。胃里面很干净。她也不是呛死或淹死的,没有人拿水灌她。也不是摔死的,没被人从高处推下来过。体内也没有殴打造成的内出血。没有任何被施暴的痕迹。” “那是什么?”威利低声问道。 “威利,我的意思是,被杀害的可能性非常低。” 看到威利一时哑口无言,罗恩问道:“病死的吗?” 阿莱克斯缓缓地点点头:“是的。胃里面有药物成分,由此发现了她的病史。” “脉律定。”罗恩竖起食指,说道。 阿莱克斯飞快地瞟了一眼罗恩,说:“没错。真有你的啊,罗恩。你是怎么知道的?” 罗恩从口袋里掏出用手帕裹着的标签上写着“脉律定”的空瓶,拿给他看。 “在她房间找到的。” 阿莱克斯也掏出了自己的手帕,把瓶子托在手帕的正当中。 “这药是做什么用的?” “这种药用于心律失常。死者患有心脏病。死因是心脏麻痹。解剖时也同时检查了心脏,不会搞错的,血液有凝固的现象。”阿莱克斯信誓旦旦地保证。 <hr /> 注释: 第八节 电话铃不合时宜地响了。本想置之不理,可铃声丝毫不见停下来的意思。他无奈地睁开眼,瞥了瞥墙上的挂钟,惊奇地发现还不到六点。透过窗帘与窗框之间的缝隙,看得出天才蒙蒙亮。 他唉声叹气地拿起话筒,刚要贴近耳边,却发现电话线缠在了一起。他想把线捋顺,可心里一阵窝火,不由得咂了咂舌头。 “一大早你就气儿不顺啊,罗恩。我是艾伦。咂舌头的声音似乎被他听了个正着。这是凶案科的艾伦·卡拉曼科长。 “怎么了,老大,这个时间打电话来?又出了什么案子吗?”罗恩说。 “要是再出了比那个更大的案子我可受不了。上午头一件事,就是要召开葆拉·丹顿遇害案的新闻发布会。” “你说什么?这么急?要开就开好了,我们不是有发言人吗,干吗把电话打给我呢?” “葆拉遇害案是个棘手的案子。妓女遇害本身就涉及敏感的话题,尸体又被搞成那个样子,提问肯定少不了,光是弗雷迪一个人在场,我心里没底啊。最好能有个了解情况的人在旁边压阵。” 罗恩不再吭声,因为他理解科长的心情。可是,一个不靠谱的人被放在了发言人的位置,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那些八卦小报也都是来者不善,他们会在报道里添油加醋,煽风点火,存心要让市教育委员会下不来台。威利我也已经通知到了,你们在会前先跟发言人通通气。” “为什么要挑这个时间呢?早报已经出过了,离出晚报还早呢。” “往好了想,大概是为了照顾本地报纸的方便吧。” “这话是什么意思?” “罗恩,这是近十年来最大的一桩案子,足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造成轰动。当然,欧洲爆发的战争另当别论。” “你也许说得对,可‘往好了想’是什么意思呢?” “恐怕报纸正惦记着出号外呢。这不,我就快要火烧眉毛了,连吃早餐的工夫都没有。” 罗恩心想:原来如此。难道报社还预备了专门印号外的轮转印刷机,可以随时开机?所以才有了一大早的新闻发布会? “老大,我们还一无所知啊。M大街有一个叫杰森的酒吧,我正想着刷完牙,立刻到那儿跑一趟呢。没准儿这一趟下来能有些收获,把发布会搞得像模像样一点。能不能等到我回来再说?” “那样的话,就等于告诉他们还有第二回。那帮家伙可要乐疯了。如今,葆拉·丹顿的案子在东海岸是最热门的话题啊。” “我是说,目前还只是弄清了死者的姓名。” “这难道还不是头等的消息,就这么向他们通报好了。” “只是姓名而已,别的什么都不清楚。另外,她还有一个得了失语症的儿子,患了感冒,曾经到一个酒精中毒的大夫那儿瞧病。” “酒精中毒的大夫?”科长提高了嗓门,“怎么知道的?” “我们见过他了。走廊里挤满了病号,可大夫呢,一身酒气,太阳快要落山了才出诊,既打不了针,也记不清护士的名字……” “这些事儿就不用对记者讲了。” “我不会讲的,除非来的人里面有娱乐小报的。” “死者孩子的事也不要讲。” “我知道。这孩子情况特殊,得多替他着想才是。总之一句话,可不可以再给我一些时间?” “我给不了你,罗恩。”科长说,“已经满城风雨了,如果不尽快召开新闻发布会,到了晚上,各家报社的晚报都会充斥着天马行空的臆测。等到胡编乱造的报道泛滥成灾,侦查工作还怎么进行下去。” 罗恩哼了一声。 “你该懂的,尸体惨不忍睹的程度足以写一本低俗小说了。华盛顿特区聚集了八卦小报的高手,这些人都在摩拳擦掌呢。对他们这些人来说,这可是个让报纸卖疯了的天赐良机。我们必须要遏制住他们的信口开河。 “再有,就像你刚才说的,我们现在毫无线索,也不能死揪着一个酒精中毒的大夫不放。如此一来,目击者就很关键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个人渣是扛着死者走到格洛弗-阿奇博尔德树林里的,他还把人吊在了树上。他这么一通折腾,说不定就会有人看到。你想得到目击证言都想疯了,难道不是吗?” “谁说不是呢。”罗恩表示了赞同。 “要想找到目击者,报纸是再好不过的渠道了。根本不用你去磨破嘴皮子。你懂了?” “啊,我懂了。刷了牙就来……”罗恩边从床上坐起身,边说道。 “罗恩,你刷牙可以,”科长说,“咖啡就免了吧。现在可没这个闲工夫。” “发布会几点开始?” “八点钟。我提醒你,你也别想着先到M大街跑一趟。开窑子的是不会在这个钟点起床的。他们和你一样,正躺在被窝里呢,估计刚睡下没多会儿。” 说完,老大挂断了电话。 已经没有时间向负责公共关系的弗雷迪·托萨斯面授机宜。摆在华盛顿东区警局大厅里的一排排椅子上,已满满当当地坐上了自称为记者的陌生人,周围也被围得密不透风。仿佛整个华盛顿特区的记者都到齐了似的。 弗雷迪在碰头会上只听了三言两语便仓促上阵,在这群新闻油子面前做了一通案情说明,当即遭到了群起围攻。靠在大厅墙壁上聆听着的罗恩也很理解记者们的心情。说是案情说明,实则空洞无物。 “这个案子骇人听闻,简直就是畜生的行径,可作案动机是什么呢?”一名记者高声发问。 “诸位一大早专程造访警局,真是辛苦了。”弗雷迪避实就虚,引得记者们面面相觑。 “话说回来,既然是新闻记者,那就请报出自家报社的名号。本人亦不例外,我是华盛顿东区警局的弗雷迪·托萨斯。这才是为人之道的礼仪。”弗雷迪说道。 “荒唐!”立刻就有人反驳。 “怎么回事?”弗雷迪问。 “你的意思是,如果是默默无闻的报社,他们的提问就不予回答吗?”记者们群情激奋。 “这不公平!”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弗雷迪连忙解释。 说不上是不是为了给弗雷迪打圆场,有人喊了一句:“他只是想知道,这里面没有小学生的班报!” “那要是美容院向女顾客派发的赠阅杂志的记者呢?”人群里又冒出这么一句。 话音未落,喧哗声变得更热闹了:“这类杂志只关心谁又和谁勾搭上了,他们绝不会跟警察局打交道。” “那好,我明白了。报纸的名字就不计较了。你的提问是什么来着?”弗雷迪吼道。 “动机啊。一个妓女被杀了,她的尸首被吊在树上,而且,裙子里面的那个地方被割掉了……” “丧尽天良!”有人在咒骂。 “嫌疑人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 “等一等,人不是被杀死的,是心脏麻痹,属于自然死亡。”弗雷迪纠正道。 “也就是说,那个地方是在她死后才被割掉的?” “正是。” “出于什么目的呢?” “正在调查之中。才事发一天,很多地方还是疑点重重。不过可以认为,嫌疑人对妓女怀有强烈的仇恨。我想,这条线是不可以被忽略的。” 听到弗雷迪这么说,坐在椅子里的罗恩朝坐在身旁的威利看去。威利也同时把头扭向了罗恩。 “跟你的观点不谋而合啊。”罗恩说。 “以前有过类似的案件吗?” “目前正在调查,可据我所知,这样的案件放在全世界都是前所未有的。”弗雷迪说。 “伦敦的开膛手杰克呢?”无所不知的记者追问道。 “这个嘛,勉强算得上类似。” “可是,她不是没有遭到强奸吗?”另一位记者喊了一嗓子。 “是的。”弗雷迪说,“在这一点上也和开膛手杰克很相似。” “你是说杰克也没有强奸过谁吗?” “当时的调查进行得很草率,可我是这么理解的。”弗雷迪说道。 “就算对妓女有仇恨吧,可花了钱买春,却又坐怀不乱?” “可不是嘛。” “刚要行好事,女方的心脏病就发作了。” “对呀,言之有理。” “所以就把那个地方割掉了?” “用的大概是刀子。” “招妓的目的就是为了给那个女人开膛破肚吗?” “有这种可能。” “那就是说换成谁都无所谓了?” “也许吧。” “那她为什么又被吊在了树上呢?” 弗雷迪一时语塞。经过短暂的沉默后,他不紧不慢地开了口:“诸位,请动动脑筋想想看。”弗雷迪换成说教般的口吻。 “假设有个女人积怨深重,现在已经成了一具死尸。如果这个女人的尸体被人吊在了树上,那么可以肯定,这是一种私刑。” 记者们一片哗然。 “这么说,凶手是葆拉·丹顿的熟人了?” “这种推测是值得考虑的。” “这不就等于说并非是‘换成谁都无所谓’吗?”有人一针见血地逼问。 “那家伙不适合做公关。”罗恩对着一旁的威利耳语。 “他只是在把水搅浑。他真该去写写通俗小说或者黑帮文学什么的。” 威利点了点头,然后说:“他还可以去高中当个礼仪讲师。” “一点不假。” “这个会都开成什么样了?”威利用右手指了指那一大群记者。 “难道是弗雷迪·托萨斯答疑会吗?那家伙太自以为是了。” “你的话没错,威利。现在还没到他过瘾的时候。我们不过是刚弄清死者的名字。”威利点头称是。 “眼下应该少说为妙,案发原因仍然是个谜,它未必是仇杀。再说他也搞错了对象。如果听众都是些酒馆里的像鲍勃·克里平那类的酒徒,他再怎么信口开河也就由他去了。可眼前这群人怎么说也是报社记者啊,他们有能力把在这里所听到的都变成铅字,传遍整个美国。开这个发布会真是蠢透了,净是些没法自圆其说的东西,跟不开这个发布会而任由这帮记者在晚上凭空杜撰没什么两样。” “一点不错,诸位先生,这的的确确是变态,世上总是有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疯子。他们简直就像原始森林里的割人首级的野蛮人。” 弗雷迪的咆哮声传入耳朵。冷不防,这个声音直冲他而来:“罗恩!” “什么事?”罗恩吃了一惊。 “有记者提问,怀疑对象是否已经有了?” “现在可回答不了。”罗恩有些冒火,顶了一句。如果时隔一天就能锁定怀疑对象,那就用不着如此辛苦了。 “如果能早点散会的话,我倒是想到他那儿去一趟。” “你说的这个‘他’,就是割掉女人那个地方的家伙吧?”立刻有人发问。 “希望是这样。”罗恩说,“所以才要尽快去一趟,弄个水落石出。” “你就是负责本案的探员?”另一位记者问道。<bdo>http://www?99lib?net</bdo> “是的。” “这个嫌疑人的名字呢?” “还不能说。” “这个变态狂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我没有回答的义务。你去问凶手吧。”罗恩严词拒绝。 “这案子出于仇恨,却没有杀人?”有个人说,“那就是自然死亡了?而且也没有发生强奸?” “情理不通啊。”还有人在附和。 “我没说是仇恨。”罗恩说。 “可这位先生是这么讲的啊。” “到过现场的是我,可我没这么说。” “那么,为什么要把女人的那个地方割掉呢?如此暴虐的行为,除了仇恨以外,还会有什么别的理由吗?” “我不想再多说了。”罗恩说,“我只想对你们说一句话。” 看得出,记者们都立刻做好了聆听的准备。场内一片鸦雀无声。 “我们需要目击者。”他看到记者们在频频点头。 “这是一件在文明国度实属罕见的疑案。它并非发生在原始森林的腹地,而是在大街上。然而,我们却没有发现目击者。线索少得可怜。因此,请不要盲目地追求轰动。眼下需要的是目击证词,而不是臆测或者想象。那样的东西再多,我也不感兴趣。请各位务必理解。再有,我想请各位帮个忙,请大家如实地、恰如其分地进行报道。” “罗恩,我对付那帮记者的手腕还可以吧?” 会散了,看到记者们开始陆陆续续地离开,弗雷迪马上就凑到罗恩他们那儿,问道。 “还好。”罗恩出言谨慎。坦率地说,还从未见过哪个公关负责人主持的新闻发布会搞得如此惨不忍睹。恐怕占星术士的神启仪式都会有模有样得多。 “跟这帮老江湖周旋真不是玩的。”弗雷迪装模作样地说道。 “那是那是。”威利也表示了赞同。 “就这么点评价?”弗雷迪似乎不大满意。 “还是先等着看今天的晚报吧。”罗恩说,“或者是午饭时间出的号外。到那个时候才能见分晓。我听说,早上开这个新闻发布会的目的是为了压一压那些唯利是图的八卦小报,好让他们收敛一些。弗雷迪,你不是这么听的吗?” 弗雷迪仰头望着天花板,若有所思。 “还是说让你对那帮记者扯上三十来分钟的废话,敷衍了事?” “罗恩,你话里有话啊。” “我没别的意思。不过在我看来,这只会助长他们胡编乱造。” “火上浇油啊。”威利也随声附和,“你居然说是仇恨导致的私刑?” “我说错了吗?”弗雷迪冲着罗恩问道。 “现在还无从判断,我就先不评价了。”罗恩说完,撇下弗雷迪转身而去。 第九节 威利将车子贴着M大街的路沿停了下来。没等车停稳,罗恩就急不可耐地打开了车门等着,看到威利踩了脚刹,便立刻将车门开到最大,跳到便道上。 威利打开车门,绕过车头追了上去。踏上便道后,他说:“等等我,罗恩。你急什么啊?” “威利,我看上去很着急吗?”罗恩问。 “看着像。” “那也是弗雷迪一手造成的。号外恐怕马上就要出了,都怪那小子,内容肯定下流不堪。等着瞧吧,那上面一定会写,‘对妓女心怀深仇大恨的变态杀人狂游荡在整个华盛顿特区,接二连三地拿妓女的血祭刀’。” “是啊。”威利也表示认同。 “杰森酒吧里的那帮家伙,还有他们手底下的那些妓女恐怕都要从华盛顿特区出逃了。” “要是再写上谁在警察面前多嘴就从谁那儿开刀,那所有人都会装成哑巴的。” “就是杜撰成卖淫团伙之间的争斗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们每个人都会戒心重重,噤若寒蝉,因为多嘴多舌就会招来枪子儿。如果叫他们感觉作案的是回头客,他们会对嫖客的情况一问三不知的。总之,我是想赶在报上登出来之前,争取从他们嘴里掏出点东西。假如老大说着了,他们还在睡大觉,也许他们还不知道葆拉的死讯呢。” 也许是刻意为之,与第九街的交角处的杰森酒吧是家毫不起眼的小店,但是找起来并不难。罗恩靠近漆成绿色的店门,拍响了门上的铜环。可是里面毫无动静。 他握住门柄试着扭了扭,门是锁着的。他把脸凑到了门上嵌着的窗玻璃上,只见里面拉上了窗帘,看不真切。不过,透过勉强露出的缝隙看去,店内空无一人,漆黑一片。 罗恩收起了绅士风度,用拳头使劲捶门。捶了一会儿还是不见有任何反应,他便加了力道,一边砸一边吼:“快开门!” 威利站在罗恩身后,仰头望着二楼的窗口。一楼是店面,估计确实是没人,人应该在二楼。 罗恩继续砸着门,丝毫没有收兵的意思。因为这是唯一的线索,如果放弃了这里,眼下就无所事事了。 这么持续了五分多钟,看到没什么效果,罗恩便使出了撒手锏。 “警察!打开门,不然就破门了!”他大喊道。 “喂。”身后传来威利的声音。回身一看,他正用手指着上面。 “大清早的,吵什么啊?” 一个声音从上方飘下来。他在便道上退了几步,掀开帽檐寻找声音的主人,只见一个白色跑步衫外面罩着睡袍的男人正在向下俯看。 罗恩二话不说,向那男人亮出警徽。 “警察又怎么样?我们都是做正经生意的规矩人。” 此人不打自招。做正经生意的店家是不会这么说的。 “你们开的买卖和所作所为我们都清楚。可我们今天来不是为了打听这个,是为了调查别的案子。”罗恩说道。 “饶了我行吗,我都累坏了。这会儿正睡觉呢。到别处去打听不一样的嘛。” “一会儿就完。就是想聊几句而已。我们正在调查一桩大案,有些事情想了解一下,这些事情只有你们才知道。如果你们够合作的话,今天一过就没事儿了。如果你拒绝,我就带拘留证来,砸了你的场子。等我把你拘了,笔录就得在局里做了。你想挑哪一样?” 那男人仍是一脸不耐烦地向楼下瞟着,在犹豫了一阵子后,他终于说道:“请等我五分钟。”说完,将身子缩了回去。 门后有人走来,从里面打开了门锁。来人探出脑袋,正是方才的那个人,头发已经梳理了一番。他的身后还站了一个年轻男子,栗色长发,猩红的嘴唇,眉清目秀。 那个男人开了门,眼睛对着前面,大步向后退去。身上还是那件白色的睡袍。店堂内有一个吧台,右侧靠墙是四套桌椅,顺着吧台竖着排开。 罗恩再次亮出警徽,然后说了句“太暗了”。身后的年轻男子将手伸向墙边,按下开关。于是,店内变得豁亮起来。 罗恩走到里面,往右手边的桌子上一坐,说道:“我们要说两件事。其一……”他从怀里抽出葆拉·丹顿的照片,“她一直在这里做事,对吗?” 那个男人面无表情地盯着照片,连接都不愿意接。很快,他仰起脸说道:“似曾相识,可要是我承认了不会有什么后果吧?” “你什么意思?” “要是我承认了立马就被铐起来,那就太不地道了。” “不会的。我们这次来不关心你们夜里做什么买卖,而是为她的案子了解情况的。” “她的案子?她犯了什么事儿了?” 罗恩死死盯着这个男人的脸。看上去,这个人不像在装傻。 “你不知道?” 他连连摇头:“不知道。” “你不奇怪她为什么失去联系了吗?” “她又不是什么大红人,她来不来电话都无所谓。她不会偷着单干,别人也不可能挖她的墙角。她是主动要求来我们这里干的。这是真的,我听上去像是在撒谎吗?” “她死了。”罗恩冷不防冒出一句。男人立刻“噢”了一声。 “那么说,这是死人照了?” “是的。”男人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 “怎么样?有没有想到什么可疑的地方?” “没有。”男人摇了摇头。 “她人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就是普普通通的呗。除了偶尔开开玩笑,让大家热闹热闹,不太能引人注意。再说,她年纪也大了点。” “有没有那种有变态口味的人,喜欢上了她,对她纠缠不休?” 男人把脑袋轻轻地、急促地摇晃了好几次。 “我可从没听说过。再说,我跟她本来就不怎么熟啊。” “她没有专门诉过苦吗?比如遇到了危险,需要人保护之类的?” “没听说过。” “负责听女孩子们诉委屈的是谁?” “这个嘛,还是我啦,可要说变态的客人,这种人如今多了去了。我次次都管,也管不过来呀。女孩子们也都清楚,这种生意多少都是带些风险的。” “她有固定交往的男人吗?就是说恋人……” “我觉得没有。可她好像挺想找一个的。” “客人里呢?没听说有什么人跟她保持长期关系,一个礼拜约会两三次,介乎于客人和恋人之间吗?这个人让她多少有点指靠……” “这个嘛……兴许有吧,可我不清楚。这儿的女人很多啊。” “安东尼·梅顿,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哎呀……” “我们的另一件事就是这个。我们在找他。” 这时,门开了,进来一个五短身材的男人。来人对着罗恩他们瞟了一眼,走到穿睡袍的男子的跟前。 “嗨,还好吗?今天又起猛了吧。哎哟,你这儿可够热闹的,又怎么了?” “访客把我吵起来了,他们说想打听点消息。” 他朝着罗恩抬了抬下巴。于是,那男人把身子转向了罗恩。 罗恩立刻用手将警徽一扬。那男人当下就慌了神,掉头就要朝门口跑。威利一个箭步堵住了去路。 “退回去,原地站好。”威利冷冷地说道。 罗恩收起警徽,对着那男人张开左手掌,说:“放松,我们今天不是来抓人的。我对这个地方和你们的夜间生意不感兴趣,只想问你们话。刚发生了一起重大的杀人案,过不了多会儿这事儿就会见报,在整个东海岸都会引起震动。这样一来,凶手就会想着远走高飞。我们想在嫌犯逃之夭夭之前找到他,希望你们协助,明白吗?” 没等罗恩说完,那男人就点了点头。 “这个女人曾经在这里做事,你认识她吗?”葆拉·丹顿的照片举到了他的面前。 他入神地盯了一阵,然后抬起头表示肯定:“认识是认识,可也就是个脸儿熟。” “你们熟悉吗?” 男人摇头否认:“我都说了,也就是个脸熟。她捅娄子了?” “葆拉是个会惹出麻烦来的女人吗?”男人仍是摇头: “我看不会。她不是那种爱咋呼的女人,还拉扯个孩子,干活实诚。当然了,干这行的说实诚是有点儿滑稽……” “你提到的是马丁吧。”男人点头称是。 “有什么人找她的麻烦吗?” “没这号人。她很讨客人喜欢,偷奸耍滑的事儿从没干过,像什么花言巧语啦,放客人鸽子啦,说话不算数啦,多拿多要啦……你都懂了吧?葆拉到底干了什么?” “她被人干掉了。”穿睡袍的男子说。罗恩没有纠正,虽然自己只说过人死了,而并没有说过是被杀。 “什么?”那人一脸的茫然。 “意外吗?”威利问道。于是,那男人默默地点了点头。 “真想不到啊,她竟然会被人杀了。她可是我们这儿数一数二的实诚人哪。” “可这案子怎么就能惊动整个东海岸呢?不就是个妓女被人杀了吗,放在全美国,这事儿不新鲜,到纽约或者波士顿看看就知道,这样的冤死鬼多的是啊。” “女性生殖器被剜掉了。”罗恩说。 “你说什么?!”这三个人一惊,集体失了声。 “还有,她被吊在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树林里的山毛榉的树杈上。因此,内脏从两腿之间垂了下来。” “哦,上帝啊!”穿睡袍的男子的这句话显得与他的身份极不相称。 “原来是这样,这么说是个变态狂了?” “你说对了。那么,有没有想到谁会干出这种事呢?” 说着,罗恩把每个人都打量了一遍。他们个个表情淡然,总之,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勉强说的话,最后进屋的那个矮胖子倒是显出一丝的触动。 “你,叫什么名字?”罗恩问那个矮胖子。 “斯特法诺,斯特法诺·拉莫斯。”他回答。 “那好,小拉莫斯,安东尼·梅顿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可是,拉莫斯闭口不言。罗恩转向穿睡袍的男子,只见他一言不发地摇着头。接着,罗恩又朝着站在他身后的年轻男子问道: “你呢,对安东尼·梅顿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我什么也不知道。”他答道。 “OK,诸位绅士们。我说过,今天不想抓人。原本打算只要问完话就打道回府,彼此相安无事。所以,对于这间酒吧,还有这上面的办公室是做什么用的,我无意打探。可是,要是你们明知不说,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说完,他的目光在所有人的脸上巡视。 “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要是一般的偷鸡摸狗也就算了,可这案子非同小可,我也不可能总是客客气气的。一旦破案不利,不但我们要沦为笑柄,你们也会受到殃及。毕竟这案子针对的是妓女。 “对你们和我们来说,这都是火烧屁股的事儿,这一点你们要想明白。觉得冤吗,那就恨那个干出这种蠢事的变态狂好了。将凶手捉拿归案,让大家重新过上太平日子,这应该也是你们的愿望,我说得对吗?那好,小拉莫斯,安东尼·梅顿在哪儿?他住在什么地方,长得什么样?” 斯特法诺瞄了一眼穿睡袍的男子。罗恩看到穿睡袍的男子在轻轻地点着下巴。 “他在P大街有家灯具店,是个单身的中年人,我知道他跟葆拉很热络。”斯特法诺说。 “热络到什么程度?”威利问。 “每星期至少叫葆拉去一次。他好像一直在争取跟她成家。” “跟一个妓女?” “嗯。” “他是个变态吗?” 斯特法诺立刻摇摇头:“看着不像,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叔。而且,他对葆拉很痴迷。那个人不可能杀死葆拉的,更甭提下那种毒手……” “葆拉自己怎么想呢?” “什么‘怎么想’?” “她爱上了安东尼吗?” 斯特法诺又摇了摇头:“她好像无动于衷。”如此说来,两个人之间就有可能发生感情上的龃龉。 “P大街的什么位置?”威利问。 “就在西南运河大街附近,路北。”斯特法诺说。 “您尽量别说是从我们这儿听来的。我们这行,讲究的是信用第一。”穿睡袍的男子从旁插了一句。 “我们会守口如瓶的。”罗恩说,“实际上,安东尼·梅顿这个名字并不是从你们嘴里说出来的,是葆拉写在她的房间里的。不过呢……” 已转向门口的罗恩,又返过身来,对着穿睡袍的男子说:“这案子动静不小,可是缺乏线索。我们急需有人报料,无论是什么。要是梅顿不是那个要找的人,又没有出现别的目击者的话,那我们只好二次打扰了。所以,你们还是再好好想想吧,你们的同伙或者客人中,谁有可能对葆拉下这个毒手。” 说完,罗恩便招呼威利离开。突然,他又想到了什么,停住了脚步,说:“还有一件事。葆拉好像心脏不太好,这个你们知道吗?” 立刻,斯特法诺和穿睡袍的男子双双摇头否认。 第十节 “你觉得怎么样,威利?”回到车里,车子方一启动,罗恩便向操纵着方向盘的威利问道。 “看着不像是在说谎。”威利说,“葆拉·丹顿不太起眼,规规矩矩,不会冒犯客人,在钱的问题上也干干净净,这样的话,她也不可能惹翻团伙里的那帮家伙。所以,也就没有被杀的理由,是这么回事儿吧?” 罗恩也表示首肯:“没错。” “尸体上的那张脸我们都见过,没给人那样的印象。她看上去既不是心计多多、到处混迹的老油条,也不像是那种仗着漂亮脸蛋说一不二的类型。否则,她也不会交上玛利亚·塞拉诺这样的朋友。” “他们不是说了嘛,论实诚她是他们那儿数一数二的。” “是啊。” “威利,如果这是事实,那么这案子就越来越和仇恨不沾边了。那样的女人没有遭人嫉恨的道理。” 威利默默地点点头,说:“也许变态佬不通人性吧,可葆拉是有小孩的,杀了当妈的,孩子就成了孤儿,何况还是个有失语症的孩子。要是他知道她的家庭情况,大概就下不去毒手了吧?” “等等,威利。”罗恩马上说道,“你可别忘了,这不是凶杀,是心脏麻痹。之所以有变态狂一说,是因为有人把一个已死的女人的性器官割掉,还把尸体挂在了树上。” “哦,对对对,我都快被他们带沟里去了。”威利说。 “尸体被糟蹋成这样,别人当然会认为这个女人也是那个人杀死的。是人都会这么想。这是个陷阱。事情就这样被搞成了一堆乱麻。” “嗯,是这么回事儿。”威利连连点头。 “你刚才是在说待会儿要见的安东尼·梅顿吧?”罗恩问。 “嗯?” “你潜意识里的就是他吧?你觉得他会这么想:这女人单身抚养着一个小孩,那孩子还有失语症,要是杀了母亲,那孩子可就太可怜了。” 威利把头点了两三次,说道:“是啊,罗恩,你说得太对了。我潜意识里就是这么觉着的。既然是灯具店的老板,那他多半知道葆拉的家庭情况。只要不是极端的冷血动物,他理应会顾忌到那孩子的。” “何况他还对葆拉一往情深,盼着和她成家呢。” “就是啊。他最后肯定就放弃了。” “嗯。” “可是,他要是这么个人的话,看到葆拉捂着心脏、表情痛苦的样子,他一定会叫医生的。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她死掉,还用刀子剜掉她的那个地方……” “等一下,威利,快停车。号外!”罗恩大声叫起来。 西南M大街的报亭里,号外两个大字赫然在目。一行“血淋淋的猎奇杀人案”的红色文字也同时飞入眼帘。 “到底还是出了。”威利吼了一句。 车刚停下,罗恩便像飞似的打开车门跳了出去,他冲过人行道,带回了一份号外。 他回到副座,关上车门,说了一句“好啦,开车吧”。随后便是一阵沉默。威利转动着方向盘,对罗恩时不时地瞟上一眼。 “你瞧瞧,格洛弗-阿奇博尔德的树林里发生令人作呕的猎奇杀人案。哼,真够煽情的。” 过了一会儿,罗恩抬起头,冒出这么一句。威利听后也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该女死状凄惨,衣着整齐,双手上举,双腕分别被缚,残忍地吊于树下。而更令人发指的是,她的内衣被撕开,裸露出的女阴部位的肌肉被用刀子深深地剜掉,造成阴道及子宫等内脏器官脱落于外,于两腿间如同蛇一般摇摇欲坠。 “现场地面上,血流成河。华盛顿东区警局因这一自该局成立以来最为离奇的凶案而陷入极度的混乱。喂,我都说了啊,这不是杀人案!” 罗恩气血上头,咆哮起来。 “不地道的形容词太多了。”威利冷静地说道。 “血流成河?他当是在说哪儿?糟蹋尸体是在死后,出血量根本就没多少。写这东西的人的大脑,才是我局成立以来最为混乱的!” 罗恩愤然将号外扔到了后座上。 “真恨不得踢烂这家伙的脑袋!” “这还不是意料之中的嘛。”威利说着,叹了口气。 “也是。低俗小说都要比这来得高明。” “弗雷迪这小子真是成事不足啊。葆拉·丹顿的名字报上登了吗,还有,警方正在全力找寻目击证人?” “别做梦了,报纸根本不会替我们着想一星半点儿的!” “还不是为了吊起读者的胃口,好卖他们家的后续报道。”威利说。 车子驶入了P大街。威利一边降低车速,一边说:“马上就到西南运河大街了……有了,梅顿灯具店。” 于是,威利将车缓缓地贴近便道,停了下来。房子是砖砌的,店面很大,足足抵得上两个沿街排列在它左右的小杂货铺。 罗恩又一次从车里跳出去,疾步穿过了便道,推开店门。他知道自己心急火燎,同时也明白,这种时候其实更需要谨慎。 店内挂满了数不清的灯具,他径直往里走,寻找安东尼·梅顿。这时,一个年轻店员突然从旁闪出,挡住了去路。他看到此人才二十出头,便料定这人不可能是安东尼·梅顿,于是说道:“我想见安东尼·梅顿先生。” 小伙子立刻回答说:“他刚刚出门,一会儿就回来。” “去哪儿了?生意上的事儿吗?” “去买午餐……啊,他回来了。” 回头一看,一个谢了顶的小个子男人刚好推开玻璃门进了屋。他夹着一个纸包,拎着一个白色的牛奶瓶。威利就在这人的身后。 “安东尼·梅顿先生吗?”罗恩凑上去,摘下帽子问道。 “我是。”说着,安东尼和气地一笑。 威利站在他的身后,这样,两名警察对安东尼形成了前后包夹之势。这是抓人时的最佳队形。罗恩亮出了警徽。安东尼霎时收起了脸上的笑容。接着,他一言不发地将纸包和牛奶向年轻店员递过去。店员接过东西,似乎愣了一下,然后蹭地向右一转,匆匆走向店堂的深处。 “想跟您打听点事。”罗恩说完,示意到旁边去说。尽管店里没有客人,但还是找了个不会碍事的位置。 “什么事儿啊?”安东尼一边紧随其后,一边问道。他的脸上浮现出紧张的神色。可任何人面对警察的突然造访,都会表现出这种程度的紧张。安东尼的神态再自然不过了。 “是有关葆拉·丹顿小姐的。”罗恩说道。 “葆拉?”安东尼说,“她怎么了?莫非……”他欲言又止。 “莫非什么?”罗恩心里一动,问道。 “她是不是被抓起来了?” 安东尼的嘴角紧张得直抽搐。罗恩一言不发,站得笔直。他不想被人看穿大失所望的样子。看上去,安东尼似乎最担心的就是这个,除此之外,并没有顾及任何其他的方面。 看到罗恩和站在一旁的威利都默不作声,安东尼继续说道:“您要问的是葆拉所从事的职业吗?嗯,一定是这个吧?”说完,他停了一下,随即又说,“怎么说呢,这本来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可她原本是个正经的女人,干这一行也是迫不得已。她本来属于相夫教子的那种女人,一直打算着另谋出路。可如今,哪还能找到工作啊。世道这么不景气,要是有工作,谁还愿意干这个。我一说,您就明白了吧?我曾经劝她到我的店里来做事,她说天天要接待那么多客人,怕应付不来。可她也说过,要考虑考虑。” “她也考虑过来这里上班?” 听到罗恩这么问,灯具店老板马上就点了点头:“她说了,要考虑一下。可是……” “可是?” “她担心会败坏店里的名声。” 随即便陷入了沉默。 “她不会是被抓起来了吧……”他又一次问道。 “不。”罗恩回答得很干脆。不过,他还不想细说原委。 安东尼的表情流露出一丝宽慰,但随即又似乎被更强烈的不安所取代。 “她,出了什么意外吗……” “您还没有看到号外?”罗恩问。 安东尼摇摇头,说:“这里……店里离不开人啊。请告诉我吧,出了什么事?” “她死了。” 安东尼张口结舌,站着发呆:“您说什么?”眼见着他的眼圈一红,泪水涌出了眼底。 “怎么可能……”安东尼说。他的样子似乎伤心欲绝。只有心里没鬼时才能做出这样的沉重反应。罗恩不由得相信了他。 “怎么会这样?”安东尼又问了一遍。罗恩沉默着,一半是在察言观色,一半也是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安东尼深叹一口气,开始了诉说:“我脑子一天到晚想的都是葆拉,天天如此,想象着她来到我这儿,我们一起打理这家店。别人也许会说我脑子坏掉了,这女人的过去让人脸上无光不说,单从她的职业来看,纯粹就是自甘堕落,活该让人瞧不起,对这样一个人还这么割舍不下…… “恐怕人人都觉得我疯了。也许有人会对我苦口婆心,劝我三思而后行,而那些知道她底细的混混儿们没准儿会到处造我的谣。可是您瞧,我一把年纪不说,性子又闷,除了这家店,要什么没什么。对我来说,像她这么好的女人,往后是不会再有了。 “我是真心实意的。不管别人怎么说,我真的想过把她和那孩子一起迎进家门,从今往后像一家人一样的过日子。这是我的心愿,我想和她一起对抗流言飞语,我可没什么需要瞻前顾后的。后来……” “您没有太太吗?”罗恩问道。 “早就离了,我也没再娶过。我们有一个儿子,他一直跟他母亲一起过,现在自立了,住在学生宿舍,在我这儿打打下手。可是……可是这太让人想不通了,葆拉怎么会出事呢?她是个母亲,她可不能有什么不测啊,绝对不能。警察先生,葆拉到底怎么了?对不起,我有点激动……” 说着,安东尼掏出手帕擦了擦眼角。 “梅顿先生,您了解什么情况吗?”罗恩问。 “我吗?不,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清楚。”安东尼的声音变得有些高亢。 “这么说有些过意不去,梅顿先生,可我们也是例行公事,请您理解。前天,也就是十一月一号的夜里,您有没有跟丹顿小姐见过面呢?” “一号,前天?没有。”安东尼摇头否认。 “您去过哪些地方呢?” “前天晚上,打烊以后和儿子一起吃了晚饭,然后就一块儿去了前面不远的一个叫汤因比的酒馆,儿子中途回去了,我又和一个叫雅各布的街坊聊了很久,后来就回家睡觉了,就是这儿的二楼。嗨,杰夫!” 安东尼喊了一声。于是,就着角落里的一张小桌子大嚼三明治的店员站了起来,慢悠悠地朝这边走来。 “咱俩一块儿去那儿的鱼行,就是前天晚上吧?” “是啊。”儿子答道。店员就是他的儿子。 “从那儿去的汤因比喽?” “嗯,没错。” “明白了。”罗恩说,“请继续用午餐吧。” 他朝儿子说完,又转过身来对着父亲:“丹顿小姐的心脏不好,您知道吗?” “知道,她一直在吃药。难道是因为这个?” “是的。”罗恩说,“心脏病发作。” “哦。”安东尼深深地叹了口气。 “您没觉出有哪个男人对她纠缠不休吗?” 安东尼当即连连摇头:“不知道,我不清楚。” 突然,他抬起头问道:“不是说心脏病发作吗,怎么又牵扯到什么男人?” “比如说,有哪个男人跟她关系特别熟……” 罗恩避而不答,只是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安东尼似乎对着罗恩的脸盯了一小会儿,才说:“不知道。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接着,又说,“您是怎么找到我的?跟谁打听的?” “没有谁。”罗恩说,“丹顿小姐把你的名字记在她的小本子里了。” “葆拉?” “是的。因此,在我们看来,您似乎是跟她最亲近的人。” 听到这儿,他用力地闭上双眼。只见他左眼的睫毛梢上坠着一滴泪珠,就像挂在叶尖上的晨露。 “啊,有您这句话,我知足了。”灯具店的主人似乎唏嘘不已。 “对我这个早已心灰意冷的人来说,您的这句话简直就是诗人的语言,听着很受用。” 罗恩听着,默默地点点头,内心承受着些许的感动以及感动背后的强烈失望。这个男人并非凶手。 “好啦,我没事儿了,警察先生,您就告诉我吧,我挺得住了。如果葆拉只是死于心脏病突发,你们就不会找到我这儿来了吧?葆拉出了什么事?有人对她做了什么?” 罗恩伫立着,长时间不说话,他因失望而怅然万分,怎么也提不起劲头一五一十地细说。 “报纸快要出来了,您就看看报吧。不过梅顿先生,听我一句,外头叫卖的号外最好别看,那上面都是胡诌的。” 他边说边在心里祈求,但愿报纸上写的东西都是规规矩矩的。 “怎么,她牵扯上的案子都上了报纸和号外了?”安东尼悲切地问道。 “是很不幸。”罗恩说,“我想把凶手捉拿归案。要是侦破工作在您这条线上中断了,我们就会一筹莫展。我们必须找出使心地善良的丹顿小姐遭此厄运的那个人,把他绳之以法。因此,我们需要线索。您能理解吧?您知道些什么情况吗?” “我也想帮你们啊……”安东尼痛苦地说道,右手动了动,似乎在承受着煎熬。 “可我就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大脑跟空白了一样。她不好出风头……您明白吗,她不起眼,不可能招惹上黑道。她不冒险,也不干出格的事儿。她从不招惹是非,也不会坑蒙拐骗。跟她比起来,街上汉堡店里的小丫头都要危险得多,她们动不动就和客人打情骂俏的。葆拉可从不这么干。她是位称职的母亲。警察先生,您都明白吧?”安东尼一吐为快。 罗恩点点头:“我明白。”他说,“所以才更想尽快抓到凶手。” 安东尼垂下头,左右晃动着说:“可是,我好像真的帮不上什么,很遗憾。我对葆拉的交往圈子一直刻意回避,尤其是她的男性圈子,她跟哪个男人比较亲密,我根本不想知道。所以,我从来就没有跟她打听过什么。至于那些只对她的肉体感兴趣的好色蠢货,他们根本就是些垃圾,我只是希望她尽快与他们一刀两断。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要是想起了什么,就请挂电话到华盛顿东区警局,我是罗恩·哈珀,他叫威利·麦格雷。” “我没法向您保证什么。无论是这会儿还是晚上,甚至是明天,我可能都想不出什么来。我通过葆拉认识的人,只有她儿子马丁,还有她隔壁的塞拉诺。” 罗恩点点头,说道:“明白了。我们也许会再来的。” 然后,他带着威利离开。在推开店门的一刹那他回头看了一眼,只见身材瘦小的安东尼僵立着,眼睛望着地面发呆。 第十一节 尽管报纸和号外都进行了报道,可当天并没有任何的新消息。没有一个人声称,自己亲眼看到过有人扛着一具尸体在格洛弗-阿奇博尔德的树林里出没。 令人吃惊的是,到了第二天,这种无声无息的状况仍在延续。有迹象表明,报上的内容早已在街头巷尾闹得沸沸扬扬。然而,这种“盛况”却未能换来目击证词。 葆拉·丹顿在十一月一日的行踪也是一片空白。谁看到过她,谁跟她交谈过,又有谁跟她做过肉体交易,这方面同样没有一星半点消息。自然,找她的嫖客是不会自报家门的,可是,就算地方再大也还是市区公园,凶手扛着具尸体走进去却硬是没被任何人看到,这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这种情况意味了什么,罗恩和威利交换了看法。也许凶手使用了汽车。可即便如此,在将尸体往树上吊的过程中,车辆只能停放在路边。然而,没有任何人提及目击过可疑的车辆。 不过,这也并非完全不可解释。格洛弗-阿奇博尔德树林的周边属于旧城区,在当时的那个年代,每栋房屋临街一面的宽度都是受限制的。这样,到了私家车普及的时代,家家户户几乎都没有车位。有车的人家,可以说无一例外地都是把车停在自家房前,或是就近找个路边的位置。因此,老城区的街道总是被居民的私家车塞得满满当当的,要是在里面见缝插针地停一辆车,是不太会引人注目的。 可是,即便到了夜里,住宅区的便道上也总是人来人往。大概还会有人偶尔隔窗观望街景。按道理说,目击者是存在的。然而,从城区居民那里也没有接到任何的目击报告。 罗恩和威利再次前往西南M大街的杰森酒吧,与昨天那个身穿白色睡袍的男子又见了面。他们向这个在今天穿上了里外两件套的男子更加详细地询问了葆拉在十一月一日的行踪。 此人自称吉米·柯雷策,问他一号那天见没见过葆拉,他摇头否认,说只是当天在电话里聊过三言两语而已。 罗恩不由得心里一紧,忙追问为何昨天不说。他辩称电话的内容无关紧要,实在不值一提。告诉他但说无妨,他便透露,葆拉在一号晚上的七点半左右给店里挂来电话,问有没有客人来,自己则告诉她今天晚上没有客人,仅此而已。 由于这一情况似乎涉及店里的运作方式,罗恩仔细地询问了经营方面的一些事情。大致来说是这样的。 凡是在这个团伙里挂了号的女人,每晚六点钟开始用餐,七点钟用餐完毕后便开始待命。年轻而又对自己的容貌多少有些自信的女人来到杰森酒吧,围坐在吧台边等待客人的出现。常见的情形是,来到店里的男人相中这些女人中的某一位后,便开始讨价还价,谈拢价钱后便带出门去。这样,这些女人天天都能接触到客人,每天可以达成数次交易,收入自然颇丰。另外,在吧台后面招呼客人还会领取到相应的报酬。因此,她们的钱来得很快。 可是,随着岁数的增长,渐渐地,在店内“守株待兔”的做法就不那么明智了。能够跟客人结伴而去的都是妙龄女孩,年纪大的只能充当她们的陪衬,等到天亮后打了烊,只有灰溜溜地回家,如此日复一日。再往后,连招呼客人的活儿都轮不上了,在店里待上一整宿连一毛钱都挣不到的日子越来越多。 沦落到这般地步的女人便逐渐选择在自家待命的方式。每逢店里的姑娘们都走光了,吉米便给她们挂电话,告诉她们生意来了。于是,她们不是急匆匆地冲出公寓赶到店里,便是直接奔赴客人指定的地点。这就是她们的揽客之道。 葆拉年龄偏大,加之还要照顾小孩,家里离不开人,从很早以前开始,她就采用了这种揽客方式。可是,用这种方式一个月里能揽到的客人往往寥寥无几,于是,她也经常主动打电话给吉米,视情形而定,有时也会到店里坐台。往男人身旁一坐,陪酒陪聊一番,男人往往就会头脑发热而把持不住,谈妥交易的概率也就大了。 可是,十一月一日并不属于这样的情形。按吉米的话来说,店里空空荡荡,没有一个客人,所以他告诉葆拉,客人今天连个毛都没有;葆拉只说了一句“哦,是吗”,便再也没有多说一个字,默默地挂了电话。 罗恩问道:“那就是说,在这一天,女人们只好放弃挣钱的念头了?”于是,吉米答道:“办法有一个,我们允许入伙的女人在M大街往前的Gt购物中心前面的便道上站街。”在万不得已急需用钱的时候,二线级别的妓女都是要站街的。 “不过,葆拉她们只能在那个地方站街,其他的地方我们不允许。当然,这纯粹是出于管理地盘的考虑,是为了她们好,以免为了争夺地盘跟别的地方的女人打起来。在街上钓到客人以后,她们必须向我们老老实实地申报,上交谈定的份子钱。任何破坏了规矩的人都会挨罚的。” “什么样的惩罚呢?”罗恩问。 吉米苦笑了一下,说:“体罚是不会的,只是在一段时间内禁止她们做生意,待在家里闭门思过。” “那你们不也少了财路了?”威利问道。 “想干活的女人多着呢,无所谓的。”吉米答道,“我们也会定期巡视,为单身站街的女人保驾。这是我们之间的契约关系。” “那么,那天晚上,她也是去站街了吗?”罗恩问道。吉米摇了摇头,说自己不太清楚。 “对申报没有太多的限制,挣了钱后再申报也行。再说那地方是自家的地盘,有弟兄看场子,谁去站街了我们都会心中有数。去站街的人碰到看场子的时候打声招呼就可以了。” “那么,一号的晚上,在你们圈出来的购物中心前面的便道上看到过她吗?”罗恩问。 吉米还是摇了摇头,说没看到过。不过他又说,他们的巡视并非那么频繁,要是站街的女人一来就傍上客人走了,那他们便无从知晓。 也许事情就是这样。如果葆拉随后就死掉了,罗恩他们也就无从查起了。假如在街上向她买春的那个嫖客就是凶手,他是不会打电话给警方自投罗网的;即便不是凶手,买春也是违法行为,他又怎么可能会跟警方联系呢。 罗恩他们唯有等待那个目击过嫖客和葆拉站在街上讨价还价的人的出现,可是,一号晚上葆拉也许并没有去站街。 罗恩和威利离开杰森酒吧,赶到了玛利亚·塞拉诺的公寓。站在楼道里敲了敲门,她刚好独自在家。罗恩摘下帽子攥在胸前,站在门口开始了对话。 “塞拉诺女士,关于一号的晚上……”罗恩开口说道,“那天晚上,丹顿小姐有没有出去做事呢?” 看到玛利亚沉默不语,罗恩把问题重复了一遍:“一号的晚上,她有没有对您说过待会儿要出门,拜托您照看一下小马丁?” 玛利亚摇了摇头:“没听她说过。不过,她最近经常不给我留话的。” “是吗?”罗恩颇感意外。 “什么都不说就出门了?” 玛利亚点点头:“这种时候多起来了。” “可是,那她……” “马丁一天天地长大了,越来越懂事,虽说不至于每晚不落吧,可隔三差五就会有一次,这孩子早就习惯了。不过据我所知,葆拉还从来没有过彻夜不归的时候。” “哦。” “马丁吃过晚饭以后,剩下的就是做作业、睡觉,一个人也做得来。葆拉一完事就往家里赶,轻手轻脚地上床,唯恐把马丁吵醒了。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起床伺候马丁吃早饭,然后送他上学。要是觉得缺觉,她会再睡个回笼觉。这就是她每天的生活。” “那么,即便丹顿小姐晚上外出做事,你也经常不知情了?” “是啊,最近经常这样。她以前倒是每逢出门必定跟我打声招呼,那时孩子还小。” “那么说,一号的晚上也是……” “晚上怎么样不清楚,可到了早上,马丁来敲我家的门,说妈妈没有回家。” 罗恩无言以对。他心里一阵发酸,喉咙像被东西卡住了。 “马丁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看着真让人心疼。我也是大吃一惊,发生这种事儿可是第一次。我就把他领进屋,让他坐下,哄他吃早饭。也没什么特别像样的,都是现成的。可是马丁几乎一口没动,好像没什么胃口,所以……” “后来,您就和您丈夫一起……” “是的,我们一起吃了早饭。马丁他们那儿的校车就在前面的路口,葆拉好像每天都把孩子送到校车那儿。那天早上,是我把孩子送上车的,我对他说:‘没事儿的,你妈妈一定是忙着办事呢,等你放学的时候一准儿就回来了,千万别着急。’马丁自己上了校车,车开走以前,他还从窗子里朝我挥了挥手。” “天哪。”身后的威利发出一声感叹。很显然,他感到难过万分,不忍卒听。 “马丁是急匆匆赶回家的吧?”他问。 “嗯。”玛利亚的声音里透着一丝忧伤。 “可妈妈并不在家……他是怎样的反应?” “这对他的打击很大。我只好请他喝茶、吃点心,陪他聊天,可还是不能让他安定下来,所以就陪他玩扔球的游戏。” 可是,母亲总不见回来,等来的却是我们。 葆拉·丹顿成了一个永远和自己的儿子天各一方的人。她夜夜辛劳,睡眠不足,或许,正是这样的生活使得她的心脏更加脆弱。 “马丁现在呢?” “住在我家。” “哦。”罗恩说完,点了点头。这总好过让他独处。 “我们在等着学校或者州政府给一个说法。” 威利也连连点头,然后问道:“这会儿是在学校吗?” “是的。大概过会儿就回来了。” “他没什么变化吧?” “明显的变化嘛,我看没有。不过,肯定是受到了伤害。” “那是自然的。”罗恩边叹气边说,“这给您和您的丈夫添了很大的麻烦吧。” “时间长了吃不消啊。”玛利亚忧郁地说,“我先生也说了,房子太小,加上孩子三个人就太挤了。” “啊,可不是嘛。”罗恩说。接着,就再也想不出要说什么了。 要不要见见马丁,他心里很矛盾,想见和不想见的心理兼而有之。对于母亲的男性圈子,马丁大概一无所知。 第十二节 电话铃骤然响起。可不知为什么,根本无心去拿起听筒。感到疲惫的不是身体,而是大脑。这是思考过度所造成的。所以人才会陷入酣睡,连梦都不做。这会儿,做梦的功能好容易才复苏,大脑正要借助这一通的电话铃声编织出一个像模像样的故事来。 然而,梦终究没有做成。眼睛猛地睁开了。天花板在黑暗中泛出幽幽的白色。灯从上面悬吊下来,可眼睛就是无法在那上面聚焦。想起床很困难。 瞟了瞟窗帘。那里也是一片漆黑。似乎离天亮还早着呢。 “妈的!”罗恩在黑暗中咂着舌头,无暇去考虑这个电话是谁打来的,这个不识相的电话是不是代表着出了什么事情。 “喂。”抓起听筒,勉勉强强地嘟囔了一声。 “对不起,惊了你的好梦。”传来一个男人略显沮丧的声音。“可我也好不到哪儿去。给我打电话的那个人,还有鉴定科的阿莱克斯,他们也都一样。待会儿也会轮到那帮报社记者骂大街了。恐怕还要算上威利。今天夜里,人人都不得安生。” “卡拉曼科长?” “是我。”科长爽快地承认了。 “现在几点了?” “不知道,你待会儿再看表吧。”他说。 “哦……”说着,罗恩叹了口气,然后说,“你这么着急打来电话一定事出有因吧。” “格洛弗-阿奇博尔德。”科长当即说道。 “什么?” “还是那片林子。这次的更邪乎。” “你说什么?”罗恩绷着下巴欠起了身子,“又有案子了?” “有人报警说,又有一个女人的尸体被吊在树上了。” 罗恩悻悻地哼了一声。 “我的天……又是个妓女吗?” “不清楚,看着不怎么像,据说穿着打扮得很正经。眼下现场还原封没动,你大概想头一个去看看吧。” 必须如此。人一下子就清醒了。 “在树林的什么位置?” “从吊着葆拉·丹顿尸体的那棵树往北,大约五十码。也是被吊在山毛榉树上,手法相同。” “死者的姓名和身份呢?” “都还不清楚。” “两条胳膊也是被吊着的吗?” “是的。” “用绳子?” “嗯。” “脖子呢?” “这个还不知道。” “你说比前一次还邪乎……” “听说肚子被解剖过了。小肚子上……”声音顿住了,过了一会儿,又听“哼”的一声,“被人豁开了一个老大的口子。” 科长的话让罗恩倒吸了一口气。思维一时还没跟上来,只觉得现实中的世界才是梦魇四伏。 “真搞不懂,这么干的人是谁,到底图什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兽行接连不断地出现呢?泄愤?对社会的挑战?还是说,是在对我们进行挑战?就请你为这些疑问找出一个叫所有人都能信服的理由吧。” “死者不是妓女……”罗恩轻声嘟囔着,内心里感到了一种震动。 “啊,我是这么听的。你自己去核实好了。” “假如真是这样,那就要推倒重来了,一切又得从零开始。”罗恩身心疲惫地说道。 “是啊。”科长表示赞同。 “这一回,阴部又被搞成什么样了?” “据说是完好无损。” “哦……”再次无言以对。 意外,绝对的意外。曾以为,这种荒唐案件的根本原因不外乎就是为了对女人的阴部施虐。可这次却没有施虐的痕迹?那么,闹这一出又是意欲何为呢?情形究竟怎样?这一事实意味着什么—— “阴部似乎完好,没有伤痕。可是肚子被开了一个大洞,而且骨盆好像还被人做了手脚。” “骨盆?!”他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 “是啊。” “你说骨盆怎么了?” “听说骨盆像是被切开了。” “被切开了?为什么?” “这我怎么知道。” “切开骨盆是需要相当大的力气的。” “没错。” “那东西可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切开的。那是最大、最坚实的一块骨头。这也太匪夷所思了,让人莫名其妙,到底是为什么……” “听说小肚子有些隆起,跟怀孕了差不多。” “可实际上并未怀孕?” “更具体的我就说不上来了。不过,腹部的隆起似乎是因为有人在骨盆上动了手脚的缘故。” “动了手脚?” “骨盆被切成一前一后的两块,前面的一块被拽了出来。” 听毕,罗恩足足沉默了一分钟之久。 “怎么了,罗恩,你睡着了吗?”科长说。 “没有,我醒着呢,睡意全无。” “那我就放心了。” “听了这些东西,没人会睡得着的。怎么拽出来的?又是怎么固定的?” “你到现场去查啊。” “竟然有这种荒唐事……” “说的是嘛,哪儿还像是文明之邦里发生的事儿啊。” “你说腹部隆起……” “你就别往怀没怀孕那儿想了,根本就不像是怀了孕。那女人的肚子被横着豁开了一个大口子,就像切腹自杀的样子,据说有哪个地方的人就是这么干的。” “啊,那是在亚洲,有个变态的国家叫日本,那是日本士兵们的一种癫狂的自杀行为。” “就目前所知,隆起的地方好像是在切口的下方,而切口往上的地方是平平的,跟常人一样。” “哦,是这样……” “肚子被搞成了阶梯状,下面的耻骨向前鼓了出来。” 他越听就越感到现实超出了常规的想象和思考,对于其中的缘由,作为一介凡人的自己唯有茫然得目瞪口呆。 “能见到目击者吗?”罗恩问道。 “不能,是匿名报的案,此后就再没了联系。”科长说完,沉默了片刻。 “你我切不可乱了方寸啊。”科长用安慰的口吻对罗恩说道,“我从警多年,好像总能碰到令人费解的怪案。它让你感到吃惊,我们的同类里面居然有人会做出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喂,罗恩,你怎么了,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吗?” “想不通。干吗要这样呢?这不再是猎奇事件了,它已经超出了猎奇的范畴。不过……” “是啊,不过什么呢?” “就是说,这案子不再单纯是出于对妓女的仇视了……” 罗恩无论怎么想都感觉头顶像是挨了几记闷棍。发生在华盛顿特区的这起案子并非是另一个“开膛手杰克”。自己误入了歧途。一直以为,妓女和她们的私处是凶手针对的目标,尽管扑朔迷离,可对于案子的背景自己还是掌握了一定程度的。然而,自己大错特错了。事情似乎并非如此。 “假定凶手是同一个人……可再怎么说他也一样是人吧,能干出这种事的人在这个国家不会太多的。”罗恩说道。 自己必须有所领悟,此次的谜案并不是什么出于对女性性器官的邪念而引发的卑劣的性行为,而是另有动机。罗恩郁闷地想:这下又得从头开始了。 “我就不给威利打电话了,你去打吧。” “知道了。” “勘查结束后,你们都到局里来。想小睡一会儿就在局里睡。八点钟又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了。” “见记者?”罗恩的口气警觉起来。 科长说:“是啊,见记者。这又是一件耸人听闻的案子,我们得想到他们又要出号外了。你怎么了?” “让弗雷迪·托萨斯见记者?” “他是负责公关的。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我知道了。”罗恩唉声叹气地回答。 “那好,我可要再去睡一觉了。我都累坏了……”科长话音未落就挂断了电话。 罗恩把听筒贴在耳边,愣了一会儿,然后,他慢慢地爬起来,拨通了威利的号码。威利把车子开回家了,不把他叫起来就没法赶路。 第十三节 车子疾驰在华盛顿特区黑漆漆的街道上,车内的罗恩和威利都默不作声。因为人困马乏不说,一张嘴还会蹦出脏字。就算想正儿八经地讨论案情,也只会落个自曝无知的结果。总之,一切都是扑朔迷离。凶手连续作恶的动机无从知晓。因此,尚无法从警察的角度进行判断。 这种雾里看花的感觉并不是因为思虑欠密,而是完全理不出个头绪。此前的猜想被彻底颠覆,让人哑口无言。换句话说,以前的推理根本就是南辕北辙。虽然不得已需要从零开始,可连新的出发点在哪里都还搞不清楚。恐怕威利也是一样。 “这回的死者好像不是妓女呀……”威利嘟哝了一句。 罗恩点了点头。他只是点头,无意开口。威利也似乎兴致不高,再没有多说一个字。就像窗外掠过的稀疏的街灯照射下那黑漆漆的街道一般,案件如坠烟海,深锁于迷雾之中。 只有见到吊在山毛榉树下的第二具尸体后才能谈如何打算,可即便见到了,也未必就能知道该从何处入手。总之,自信心已是支离破碎。 “又得重头再来了。”威利说。 “可不是嘛。” 罗恩面无表情地应道。因为担心再继续沉默下去会很尴尬,罗恩便说:“听说八点钟要召开记者会了。” 总算找到了一个可以谈论的话题。 “弗雷迪吗?”威利小声问道。 罗恩点了点头。这事一直让他揪着心。对于案情的评论,按说弗雷迪也同样会感到束手无策,可麻烦的是,此君大概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案子在目前尚属无可奉告的那一类。“那个糊涂虫又要在一大帮子记者面前抛头露面了。” 罗恩话音未落,威利就嗤笑了一声,说道:“这案子这么蹊跷,侦查才刚开了头,就要让这么一个信口开河的家伙给人家开说明会?到了吃午饭的时候,那些忽悠人的号外又要冒出一大堆了,什么‘血肉模糊、惨遭毒手、内衣被扒光的绝世美女’……” “真希望站在那儿的是一匹马,马是不会多言多语的。” “那家伙没准又该提到私刑了。” 罗恩点了点头。私刑?说成私刑倒也情有可原。不过,这案子当真是凶杀案吗?没有杀人情节,哪来的私刑?可是,如果不是杀人,那又为何如此寡廉鲜耻、令人发指地对死者的尸体施虐呢? “跟上一次记者会相比,查明的事实并没有增加。”罗恩说,“事情越来越让人摸不着头脑了。上一次还有的说,可这一次是彻底没辙了。要是那家伙又冒出个什么怪念头,我们就会成为低俗小说里的人物,沦为整个东海岸的笑柄。他越是着急回答记者的提问就越是……” “千万别暴露出我们一无所知啊。”威利说。 “而且,我们还在安东尼·梅顿的身上扑了个空。糟糕的是,上一次为了让这个愚蠢的见面会尽早收场,我还夸下了海口,说马上就到嫌疑人那儿去。这下要被人找后账了。” 威利飞快地瞟了一眼罗恩,大概是为了弄清他的沮丧有多少是真的,说:“好郁闷啊,罗恩。” “真想变成石头人,来个一言不发。” “还是叫弗雷迪变成石头人吧。” “他?我都有心把他塞进箱子,扔到库房里去。”罗恩说。 将局里的道奇车停在大门的一侧后,罗恩和威利走进格洛弗-阿奇博尔德的树林。林子里起了一层薄雾,对于图谋不轨的人来说,这样的夜晚可谓天赐良机。 寒气逼人。他们俩缩着脖子,经过曾吊着葆拉·丹顿的那棵树,朝着树林的北部走去。于是,他们看到了有闪光灯在一闪一灭,应该是阿莱克斯他们。罗恩和威利加快了步伐。 “阿莱克斯!”罗恩在黑暗中喊了一嗓子。 闪光灯此起彼伏。走近了一看,一大帮人正忙得不亦乐乎,每个人各司其职,在黑暗中吐着白气。从阵势上看,局里对这个案子已是如临大敌。在场的全都是鉴定科的人马。 “罗恩,你怎么才来。”远处的一团漆黑中传来阿莱克斯的回应,“你不到场,我们没法把她放下来。” “明白。好吧,我先仔细瞧瞧。”罗恩说。 “我用电筒给你照着,站到这边来。”阿莱克斯说。 从体型上看,吊在树下的女人年纪不大。与号称三十八、可看着像四十挂零的葆拉·丹顿不同,她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像个学生。 她身上穿了件皮大衣,可并不是多么奢侈的那种。皮大衣似乎穿了有些年头,大概是从母亲那儿借来穿的吧。从敞开的大衣前襟可以看出,里面穿的是带有印花图案的长裙。看上去,这是一个跟父母住在一起的、未婚的乖乖女。 阿莱克斯先把灯光打在女子的头部。这一次,尸体的头部完全耷拉了下来。栗色的头发浓密光润,显示出死者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 往脚下看去,草地上黑乎乎的,这一次仍是不见血迹。 “哈珀先生,劳驾让一下。” 罗恩听后将身子往旁边一闪,与此同时,一道闪光将四周照得如同白昼。女子的躯体清晰地浮现出来,静静地悬在空中,身后则是一片黑暗。 鉴定科的小伙子在拍摄照片。闪光灯接连闪了数次。每一次都在罗恩的眼底留下了鲜明的视觉残像,久久不肯散去。 “差不多了吧,刚才已经拍得够多了。”阿莱克斯说,“凶案组还在勘查呢。” 被他这么一说,小伙子放下了相机。 “马文,不好意思,我想借用一下你的电筒,五分钟就行。”罗恩对这个面孔熟悉的文职人员说道。 “用手电笔不成吗?我还在干活呢。”小伙子说。 “OK,那也行啊。”罗恩说着,接过了手电笔。他按亮后,凑近姑娘的脖子查看。只见她的肌肤还很娇嫩白皙。 “嗯,这次脖子没被绳子勒住。”罗恩一边用手电笔照着女子的颈部,一边说道。 “没错。”一旁的阿莱克斯也随声附和。 罗恩接着又说:“脖子和下面的胸口没有淤血,也没有指甲的挠痕。既无伤口,也不见外伤造成的出血。看着不像是被勒死的啊。” “是的。而且粗略地看,全身也没有利器造成的伤口。” “那么,她不是被杀的了?” 阿莱克斯摇了摇头:“还不清楚。需要先解剖,检查内脏。不过大致看来,似乎没有服毒的迹象。” “又是心脏病发作?” “心脏病发作会造成骨盆骨折吗?令人费解啊。”接着,阿莱克斯又说,“骨盆这东西是轻易不会断的。靠人的拳打脚踢办不到。” 听闭,罗恩默默地思索了一会儿。接下来,他又将手电笔的光对准了死者的两个手腕子。 “绳子先是绕在左手腕上——上次对葆拉·丹顿就是这么做的——在左手腕上绕好以后,把绳子头从那根树枝上荡过去,再往下拽,把腕子吊起来,然后再绕在腕子上打了个结。接着,又把绳子横着拉到右手腕,捆好后再一次把绳子荡过树枝,把腕子拉起来。等这女人的身体吊起来后,又在右手腕上打个结……” “是啊,从绳子的系法看就是这么回事。”阿莱克斯也表示认同。 “跟上一次几乎是同样的手法。”罗恩点着头说道,“不同之处在于,这一次捆完右手以后就收手了。估计是绳子用完了,所以才收了工。假如绳子有富余的话,准会在脖子上绕上一圈,把女人的脑袋吊起来。” 阿莱克斯频频点头:“应该是这样。这次的绳子短了点。” “好像就是同一种绳子嘛。” “是啊,看起来一模一样。工地上的工人用的就是这种。不是很新,用了有一段时间了,搞得脏兮兮的。你看看这儿,这应该是油漆的痕迹吧?” 阿莱克斯用手电照着绳子的一截,说道。端详一番后,罗恩也点了点头。 “没准儿还是从工地上偷来的,要不就是从垃圾桶里捡的别人扔掉的。” “估计是吧。阿莱克斯,我们好像还另有发现。” “你指什么?” “作案的人似乎个头很高。上次发生葆拉·丹顿的案子时我就想到了,附近没有椅子,也没有墩子,他是一个人站着完成整个过程的。女人的脖子离着地相当高,要说我的个子也不矮,可要把绳子系到那么高的地方也是很吃力的。此人的身高应该超过了六英尺,否则是不可能轻松搞定的。” “嗯。”阿莱克斯也颇有同感。罗恩将手电笔凑近女人的手腕处,查看皮肤的状况。 “皮肤的表面伤痕累累,可都算不得什么大伤。一开始只是左手腕被吊了起来,因为是第二回了,所以手法娴熟了很多。干得相当利落,好像没费多少时间。” “单论起吊作业,的确如此。” “嗯?什么意思?” “有人认为,伦敦‘开膛手杰克’这个案子是个解剖狂人干的。你知道的吧,罗恩?” 罗恩点了点头:“有所耳闻。” “我是对此持怀疑态度的。从那种手法看就不像是有过解剖经验的人干的。从事过外科的人绝不会那样干。也许那个人是个迷上解剖的门外汉,可从刀法上无论如何也看不出他有什么目的。除非他是另有所谋,为了掩盖真实的目的,才故意表现得手法拙劣……” “是吗?不过,咱们还是先别管开膛手杰克是怎么回事了。” “可是,如果说到眼前的这具尸体,我倒是可以认同解剖狂的说法。你看看这个……” 阿莱克斯蹲在被吊起的尸体的正前方。罗恩也跟着蹲了下来,还有他身后的威利。 鼻子尖正对着女孩的腹部。穿着黑色鞋子的脚尖将将离开草皮,微微地晃动着。 阿莱克斯扯开女孩大衣的前襟,露出浅灰色的毛衣。他将毛衣下摆掀起了一小截。于是,有着光泽质地的衬衣显露了出来。看得出,那上面沾有星星点点的血迹,可是血量并不是很大。 衣扣是解开的,阿莱克斯一把扯开衬衣的前襟后,出现了同样是带着一些血污的白色贴身衬裙。质地考究、轻柔的衬裙已经被剪开了。 “这衬裙一开始就是被剪开的吗?” “不,是我干的。裙子底下本来还有吊袜带的,也被我拿掉了。女人的内衣其实机关多着哩。尤其是家境优越的淑女。你看,这里有一个横着切开的大口子。” 罗恩也将手电笔朝那个地方照去。连同阿莱克斯手中的电筒,两道光束汇聚到了一起,映现出腹部上一个咧开得很大的创口的一部分,惨状令人触目惊心。 “肚子整个被横着切了一刀,从右至左一气呵成,不带丝毫的犹豫,真可谓艺高人胆大。能这样的做的,恐怕是个医生。” “你等一下。”罗恩紧接着又说:“面对尸体从右到左?是这样吗?” “具体怎么样还要等拉回去检查。看上去是这样。” “假如真是这样的话,就是个左撇子干的喽,你说呢?” 阿莱克斯点了点头,说:“有这种可能。”然后,他看着罗恩的脸,“也许是倒过来的。” “倒过来的?” “跨坐在胸口上,从左往右,咔嚓一下……” 这时,罗恩注意到,捏着布料的一角做着讲述的阿莱克斯的手指头是裹在橡胶手套里的,而且指尖上似乎沾着一些血迹。由于橡胶是黑色的,轻易发现不到。 “这算是解剖吗?为什么要这么干呢?” “谁知道呢。”阿莱克斯口气淡然地说。 “据说骨盆被人动了手脚?”阿莱克斯点了点头。 “骨盆其实是个底部开了个洞的骨质容器,形状像大号的沙拉碗。就像这样,前端朝下倾斜着。而她的骨盆,左右被切开了,右边一下,左边一下。而前面的一半朝前突了出来,你看了就知道了,她的小肚子是鼓起来的。” 阿莱克斯一边用电筒照着下腹部,一边说明。 “等一等,阿莱克斯。”罗恩又开了口。 “我就猜着了你会提问的。”阿莱克斯无可奈何地说。 “问题多着呢。你是说切开了,而且刚才还说过骨盆骨折。” 阿莱克斯点点头:“我是说过。” “那先说说‘切开’是怎么回事吧,你说的是‘切’?” 就像一个行家里手遭受了沉重打击,阿莱克斯垂下眼睑,咂了一下舌头,然后说:“我自己也是难以置信。可除了用‘切开’这个词儿,我也想不起别的了。” “怎么弄的?用什么切开的?” “是用细齿锯条切的。从正面的左侧。” “锯条?!”罗恩提高了嗓门。 “是的,罗恩,是锯条。这不会错的。要切开这么大块的骨头,只能用这个办法了。” 闻毕此言,罗恩愤愤地哼了一声。 “在肚子上割开一个大口子,然后把口子撑开,将锯条的一头伸进去,用力拉动,把骨头锯开。” 黑暗中,罗恩听得目瞪口呆。 “什么,锯骨头?” “是的,骨头。” “上帝啊……”情不自禁地,罗恩的嘴里冒出了卖淫酒吧里的吉米·格雷策的口头禅。 “究竟为什么呢……” “等抓到凶手以后再问吧。在这个地球上,除了凶手本人,没人能回答出这个问题。我们这些头脑正常的人是琢磨不出来的。” “这人是个疯子吗?” “嗯,要是有人这么认为,我是不会反对的。” “正面的右侧呢?也被锯开了吗?” “裂了,或者说碎了。所以我才说是骨折。” “右侧裂了,而左侧被用锯条锯开……” “就是这样。”阿莱克斯点点头。 “总之,骨盆被切成两块,前面的一块还被往前拽了出来,是这个意思吗?” “罗恩,你说对了,正是这样。”阿莱克斯说。于是,罗恩加重了语气: “怎么拽得出来呢?如果不去动它,两块骨头应该是合在一起的,难道不是吗?因为腹腔空间很小。骨头拽出来后,又是怎么固定住的呢?” “锯开的口子被什么东西卡住了。” “什么?” “就是垫片。具体是什么还不好说,反正那里面嵌着个东西,木片或者什么别的。” “是必然如此,还是碰巧这样的?” “都不是,明显是故意的。塞进个东西,是为了使两块骨头不会再像原先那样咬合在一起。骨盆里的空间就被拉大了。” 罗恩在黑暗中哑然失色。这个解释出乎了他的意料。片刻的沉默之后,他问道:“你说里面塞进了东西?” “是啊,罗恩,可能是铅笔头吧。我把手指伸进去探过,摸着挺像的。” 又是一阵无言。过了好一阵子,他才说:“你是说……铅笔?” 阿莱克斯没有搭腔。 “为什么要这么做?” 于是,阿莱克斯从鼻孔里笑了一声,然后说:“为什么、为什么,你哪来那么多为什么?” 罗恩不说话了。确实,说起来自己也够孩子气的了。这足以说明了案情的罕见、神秘程度。 “罗恩,你就放过我吧,别再对我问这问那了,我怎么可能知道答案呢。没人能知道的。我只能说,这个跟某种手术很相似,莫非是在练手……” “哪一类手术呢?” 阿莱克斯起劲地摇了摇头:“不,我纠正一下。没有这种手术的,压根儿就不存在。对母体来讲,这么做没有半点好处,这种手术就是天方夜谭。” “什么母体?” “啊……”阿莱克斯似乎若有所思,“刚才是随口一说的……” 阿莱克斯抬起头对着黑漆漆的夜空望了一会儿,随后垂下目光,继续说:“这么说好了,女人体内的骨盆,是分娩系统的一部分。所以,女人的骨盆比男人的要大一些。” “嗯。” “假如出此狠招的是个医生,那就应该是一种对付难产的治疗方案。可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这么干……这绝对不可能。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这在医学上能有什么价值。这么做对女人没有任何益处。纯粹是愚蠢的蛮干,没有任何的意义。” “就是个疯子。” “是啊,疯子。”阿莱克斯也表示赞同。 罗恩将手电笔还给了马文。 “可以放下来了吗?”马文问道。 罗恩点了下头,然后,他叹着气,直挺挺地站在黑暗里,看着马文他们往草地上铺防水布。三个男人聚拢过来,解开了女孩手腕上的绳子。很快,女孩的尸体被缓缓地放到了防水布上。 一抬眼,东方的天空已是晨曦乍现。 “OK,阿莱克斯,谢谢,你的讲解就到这儿吧。可以收队了吧……” 没等罗恩说完,阿莱克斯就忽地竖起一根指头,说道:“罗恩,忘了一件事。” “什么?” “也许这事很重要,非同小可。” 罗恩暗自叫苦。人困马乏、精疲力竭不说,心气儿也很低落。该看的全看了,他觉得不可能再有什么更重要的情况了。 “什么啊?”他又问了一遍。 “她没穿内裤。” “什么?” “内裤被扒掉了,里面是光着的。这么个良家女孩不可能不穿内裤就出门的,是被凶手扒掉了。” “这么说,她遭到过强暴?” “不清楚,要回去检查一下……”接着又说,“不过粗略看去,她不像被强暴过。阴部周围很干净,没发现男性的体液。” “只是被扒掉了内裤?……” 罗恩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他原本又想问“这是为什么”。 第十四节 罗恩和威利一回到局里就直奔休息室,他们想赶在七点钟之前睡上一会儿。阿莱克斯让工作人员推着尸体走进了解剖室,他要将尸体解剖,然后再将结果写进解剖报告里。 假如来不及整理成书面材料,那就要口头汇报给艾伦·卡拉曼科长以及罗恩、威利,还有负责公共关系的弗雷迪·托萨斯。完事后就轮到阿莱克斯去睡觉,弗雷迪他们则要抖擞起精神,应付八点钟开始的记者见面会。 七点十五分,罗恩被闹铃叫醒。睡在邻床的威利也醒来了,伸着懒腰。罗恩爬起床后,用备用的牙刷刷了牙。刚穿好衬衣、正在系领带的工夫,门被敲响了。威利打开了门,只见戴着夹鼻眼镜、双眼通红的阿莱克斯站在门外。 “早安。”二人用干哑的嗓音相互致意。罗恩边收紧领带,边加入其中。 “该腾床了。”阿莱克斯冷淡地说道,“我累得够戗,没时间写报告了。就跟你们口头说说吧,再给你们看看实物。先生们,这就是那个垫片。” 阿莱克斯递上来一个浅底不锈钢托盘,上面散放着四块撅成小截的黄色铅笔的碎片。 “可以碰一碰吗?”罗恩问道。 “无所谓了,反正也验不出指纹。可你们得保证,那帮记者只能看,不能碰,会一开完就得还给我。” “这垫片是做什么用的?”罗恩问。 “我说过了吧,骨盆不是被分割成了两块嘛,在断面里嵌进这种铅笔头,这样骨盆就不会像以前那样咬合在一起了。” 因为疲劳,阿莱克斯的语气显得多少有些不耐烦。 “每边竖着插进去两根,就像这样?”罗恩问道。 “是的。你可别问我为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是在汇报事实。” “还有其他了解到的事实吗?” “手术也没造成太多的出血。她死后至少过了三十分钟左右,凶手才切开肚子的。” “哦。” “内脏完好无损,所有的女性器官,包括子宫、卵巢和膀胱,都没有遭到破坏。大肠、小肠和胃这些消化器官,还有肝脏和胰脏都是好好的。唯一被损伤的就是骨盆了。” 罗恩和威利双双表情严峻,陷入了沉默。他们的表情又一次写上了问号。 罗恩一边整理着思绪,一边缓缓地说道:“凶手先在自己屋里做了个手术,把死者的肚子切开,再用锯条锯断骨盆,在断面里塞上铅笔头,然后运到格洛弗-阿奇博尔德的现场……” 阿莱克斯点点头,说:“或者,铅笔头也有可能是到了现场后才塞进去的。要是在屋里就塞好了,等到搬运尸体时,比方像这样把尸体扛在肩上,铅笔头很容易就会脱落的……” 阿莱克斯做了一个示范动作。 “有没有可能用锯条锯骨头也是在现场呢?” “有这可能。不过要是我的话,就在屋里干。 “为什么?” “这不是明摆着的,在外头干不怕被人看见嘛。在黑灯瞎火的地方总要用手电吧。再小的光亮在远处也会看得很清楚,可关了手电又没法干活。再加上天气冷,手还会冻僵的。” “已知情况还有其他的吗?” “是处女。” “什么?” “这是个没有过性经验的姑娘。也没有被凶手强奸,阴道里没有交媾的痕迹。” “嗯?” 罗恩和威利发出一声惊叹。对于长期与凶杀和强奸、盗窃这些人类的低级行为相较量的人来说,这个汇报的内容始料不及。要知道,前一次的死者还是个妓女呢。那么,如此行事意图何在?究竟是除性欲之外的何种冲动驱使着凶手如此大动干戈…… “你们待会儿再慢慢想好了。我还应该汇报的就是,毒杀的可能性不存在,勒死和捅死的可能性也没有。胃里面很干净,全身也没有类似的伤痕。”阿莱克斯说。 “那么,死因呢?”罗恩问道。 “你们可别以为鉴定科是万能的,通过解剖发现死因的准确率至多百分之六十。” “就是说不是被杀……”威利嘀咕了一句。 “这不好说,我在现场就觉出来了,是头盖骨的凹陷骨折。凹陷得很厉害。” “殴打造成的?” “另外,腰部、胸部和大腿部位有大量的内出血。就是说她遭受过重击,头部也是。骨盆左侧的骨折就是这种情况造成的。” “全身遭到了拳打脚踢?” 阿莱克斯轻轻点了点头:“不能否认有这种可能。可我怀疑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罗恩和威利异口同声地喊了起来。 “你们被搞晕了吧,我就知道。这的确很诡异。可死者的体征很明显地表现出了死于交通意外的人的特点,先是腰和大腿受到强烈的撞击,骨盆骨折,接着,下半身被弹了起来,来了个倒栽葱,于是脑袋狠狠地撞到了汽车上的什么地方,多半是机器盖子,所以造成了头骨的凹陷骨折。这种解释才是最说得通的。” “交通事故……”罗恩迷茫地嗫嚅着。这同样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汽车当然是不会强奸的哦。”阿莱克斯一本正经地说。 “可也不会切开肚皮,用锯条锯骨盆,还塞上铅笔头啊。”罗恩反驳道。 “那汽车到哪儿去了?还有司机?”威利问道。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跑掉了。该算肇事逃逸了。”罗恩回应道。 “对发生的结果给出解释是你们的事。不过,要是你们想听听我的意见的话,尽管听上去可能离奇,可我要说,是凶手偶然发现了出了车祸被遗弃在路上的这个女孩,然后把她扛回了家,在屋里做了解剖……” “扯淡。”罗恩恶狠狠地说了一句。 “怎么了,在我看来这很自然啊。”阿莱克斯说。 “解剖狂碰巧撞见了被轧死遗弃的尸体?会有这么巧的事儿……” “这就不好说了,也许是解剖狂自己开着车满大街物色女孩儿当牺牲品?” “这么说倒好理解了。” 听到罗恩这么说,阿莱克斯嗤笑着:“换成我,想打死人就使棍子,我才不会用汽车呢。用根棍子打就行了,这多简单。” “嗯……”两个人不再出声,转而陷入了思索。 “使用汽车这么个超大号的凶器,有失手的风险不说,还容易招来目击者。” 罗恩点了点头。 “还有,她没拿着手提包什么的,大概是被凶手抢走了。所以没有发现名片或者写着名字、地址的随身物品。” “这和葆拉·丹顿的案子有所不同啊。”威利说。 “太不同了。”阿莱克斯说,“死亡推定时间是昨天夜里的十一点左右。从胃里的残留物和体温的下降程度来看,发现时大概已经死了五六个小时了。” 罗恩和威利齐齐地点了点头。 “难道是深夜回家的路上遭遇了车祸……”罗恩自言自语。 “可身份不明。”威利也插了一句。 “如果是车祸,也许就会有目击者了,或是有谁听到过撞击的动静。”罗恩说。 “那倒是。可以了吗?要是没有别的问题了,就请你们出去。我要睡一会儿了。十点前不要叫醒我。” 阿莱克斯说着,便开始心急火燎地脱衣服。他取下罗恩挂在墙上的挂钩上的衣服,扔了过去。罗恩接过来,穿上了身。 阿莱克斯松开领带,粗鲁地脱下衬衫,顺手往床头柜上一摔,便爬上罗恩刚才睡的床。不出一会儿,他就打起了呼噜。 这一次,时间同样不允许和弗雷迪从从容容地碰个头。华盛顿东局的大厅里已经人满为患,来了比上次还要多的记者。 罗恩他们的汇报让弗雷迪倍感惊讶,他的大脑显然陷入了混乱。可是,记者们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于是,他不得不在懵懵懂懂之中站到了记者们的面前。 “是外科大夫,或者医学系的学生……”弗雷迪一站上发言台便脱口而出,听得罗恩和威利差一点从椅子上蹦起来。 “至少也是个医生圈里的混混。这次的受害者被人做了解剖,肚子上被横着切开一个大口子,并用锯条将骨盆切割成前后的两块,再将四个铅笔头塞进左右两侧的断面里,每边各两个。” 话音刚落,记者群里便炸开了锅。 “静一静!这些便是涉案的铅笔头,现在给各位传看,从我旁边的这位开始,依次向后传递。只可眼观,切勿触摸。因为这些都是今后侦破工作中的宝贵证据。如有违反者,取消今后的采访资格。” 弗雷迪说完,煞有介事地将浅底不锈钢托盘交到了最前排右侧的一名记者的手里。 “跟上次一样,死者的两条胳膊被抬起来,吊在格洛弗-阿奇博尔德树林里的山毛榉树下。工具用的是绳子。这种绳子在工地上极为常见,是用过的旧绳子,沾有少量的白色油漆。估计是凶手从工地上或者垃圾桶里捡来的。显而易见,是同一个人干的。 “死者是个年轻女性,二十岁左右。由于手提包等物品失窃,姓名、住址、年龄、职业、已婚未婚等情况一概不详。尸体在数小时前才刚刚被发现,因此,目前可供通报的情况为数不多。希望各位给予理解。 “这个年轻女孩穿着可能是她母亲的皮大衣。皮大衣的档次普普通通,款式也有些老旧。她的裙子带有碎花图案,还穿着厚实的长筒袜。 “全身上下都有遭到撞击的痕迹。骨盆的两处断裂中,左侧的一处是由于撞击的冲力造成的,也就是骨盆骨折。原本完好的右侧则是被用锯条锯断的。骨盆是一块相当大的骨头,形状像前倾的沙拉碗,一个底部开了个洞的沙拉碗。 “另外,头盖骨有凹陷骨折的现象,同时还存在脑损伤。毫无疑问,这就是死因。 “我的话说完了。想提问的人请举手,由我来点名。” 当即便有好几只手举了起来。弗雷迪盛气凌人地用手指了其中的一个。 “这次的死者也是妓女吗?”记者问道。 弗雷迪立刻火冒三丈:“你是谁,哪儿来的?向别人提问前先报上报社的名字,这才叫懂礼貌!” “我是《华盛顿季刊》的汤姆……” “你叫什么我不管!你我又不会共进晚餐。你的问题?” “我是问死者是不是妓女。” “这个我怎么会知道呢?总之是个妙龄女孩,身上穿的是旧皮大衣和印花裙子。等我知道得更多了,我再告诉你。” 又有手举了起来。弗雷迪点了其中的一个。 “这次的死者没有遭到上次那样的虐待吗?” “你是耳朵有毛病呢,还是脑袋里面长了菜花?我还要说多少遍?你是哪家报社的?” “不好意思。我是‘NBC华盛顿’的。” “上次那样的虐待是指什么?” “就是那个……对女性的那个部位施虐,裙子底下的那个地方……” “没有。那个部位很完好。” “强奸呢?” “我希望每次只问一个问题……算了,就下不为例吧。怎么样,你这儿可是个例外哦。没有发生强奸行为,那个地方很干净。不过,内裤被扒掉了。” 记者们又骚动起来,吵嚷声响成一片。 “安静!要发言的先举手!”弗雷迪也吼了起来。只见手举起了一大片。弗雷迪指向了其中一人。 “我是《政治家》的。” “什么报,没听说过啊。无所谓了,你要问什么?” “扒了内裤,可为什么又没干呢?” “我怎么晓得!我又不是凶手。”弗雷迪咆哮道。 “那请问扒掉内裤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这位先生以前说过,这是私刑。”有人在起哄。 “请问是私刑吗?”《政治家》的记者问道。 弗雷迪庄重地回答:“意大利的黑手党有时会这么做。私刑一般不伴随强奸,有的是用棍子对全身进行殴打,还有的把被害人塞进大布口袋,把袋口扎紧后用棒子群殴致死。” 大厅里弥漫着恐怖的叹息声。很快,又有人举起手。 “我是《先驱论坛报》的。您开始时说的是江湖大夫……” “江湖大夫参与私刑了?”座位上有人调侃。 “刚才说话的是谁?如果再有谁不举手就发言,我就要把他请出去了!”弗雷迪威胁道,然后,他面向《先驱论坛报》的记者,“你的问题是什么?” “请问是江湖大夫参与的私刑吗?” “人被解剖了啊,肚子被横着切开,就像传闻中的在哪国盛行的切腹。然后再把手伸进去,锯断了骨盆。这还不是手术吗,除了手术还能是什么呢?你来回答我好了,这到底是什么?”弗雷迪探出身子,对记者逼问。 “该回答问题的并不是我啊。”记者直言不讳,“可这不是殴打之后再做的手术吗?那样的话,这究竟算何种手术呢?打完人之后又想着救人吗?” “肯定不是为了救人。”弗雷迪说道。 “骨盆被切成了两块,那么请问,这应该是出于什么目的呢?还是说,这是某种病态……”《先驱论坛报》的记者问道。 “我并不是医生。”弗雷迪说,“还有其他问题吗?” 有人举起了手:“我是《华盛顿时报》的。您说死者全身伤痕累累……” “是的。” “而且颅骨凹陷。” “对,是这样。” “此外,骨盆还发生了断裂。这会不会是车祸造成的呢?” 记者群里又发出了嗡嗡嘤嘤的声音。这是一种预感到谜底就要被揭开时的躁动。实际上,一直静听的罗恩也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有这种可能性。”弗雷迪说,“不过,迄今为止尚未在任何地点发现有散落的玻璃碎片或是汽车的漆片、零件之类的东西。充其量是有这么一种思路。这些年整个华盛顿特区交通流量猛增,要发现这样的地点极为困难。” “给遭遇车祸的人做腹部手术?” “不是说了吗,只是有这样的思路而已。”弗雷迪不耐烦地说道。 “哪一种思路?” “也许这个人是想救死扶伤吧。” “救死扶伤需要用锯条把骨盆没断的一侧锯开吗?” “还要再塞进铅笔头?”一阵冷嘲热讽。 “刚才是谁!”弗雷迪又狂躁起来。 “我受够了你们的粗鲁无礼。我非把你揪出来不可,你叫什么!” 弗雷迪一步跨下发言台,朝着他的目标走过去。可是,那个人早已淹没在一片高举的手臂的密林里。 “时间有限,还是请您接受提问吧。”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弗雷迪这才极不情愿地指了指其中的一个。 “我是《MY FOX DC》的记者。请问塞铅笔头的目的是什么?” “我一直在说,这也许和私刑有关。有的私刑就是为了杀一儆百,引起其他女性的恐慌。” “其他的女性指的是哪些呢?” “自然是那帮妓女了。” “妓女?” “是的。” 记者席里又是一片喧哗。 “您刚才好像说是普通家庭的女孩儿啊。” 弗雷迪不说话了。 “妓女会穿黑色的厚长筒袜吗?那种袜子纯粹是为了御寒用的。妓女的话,一般都会穿颜色更艳、更薄的吧,即便是在冬天。” 又有人举起了手。弗雷迪“恩准”了。 “我是《ABC SEVEN》的记者。这样看来,她真的没有遭到强奸吗?否则说不通啊。” “你们不要再写那些八卦了。没有什么强奸。”弗雷迪口气严厉。 “请不要隐瞒嘛,我们有君子协定的。” “喂,这话该我说,你可真会讲话。” “扒下人家内裤却不作为?这样的男人天底下有吗?” “换了你是不是就一不做二不休了吧?再说也未必就是男人。” “女人把女人的尸体吊在树上?而且还一路扛到格洛弗-阿奇博尔德的森林?这到底是哪来的女大力士啊?肯定是男人干的嘛。换了我,绝不会把尸体扛到现场,再吊到树上。这得冒多大的风险……” “她是处女!”弗雷迪气急败坏地嚷道,“这是解剖人员的结论。他们发现了处女的特征。” 一时间,在座的所有人都“吁……”地发出一阵大失所望的叹息。很快,有个人喊了起来:“这位先生刚才说过,已婚还是未婚还没搞清楚……” 大家纷纷扭过头去,找寻着这声音的主人。紧接着,此人又喊了一句更爆冷的话:“女人里面有谁会是已婚处女呢?!” 人们哄堂大笑。然而,这句话使弗雷迪终于忍无可忍。他脱去上衣朝脚边一扔,便不管不顾地从成排的椅子中间穿了过去,一把揪住了那个说风凉话的记者的前襟。 “臭小子,你还把华盛顿东局放眼里吗?你再说一遍!” “我只是问问而已。世界这么大,没准儿真的有处女太太呢……” “浑蛋!你嘴巴真臭,看老子怎么教训你!” 弗雷迪对着那个记者挥拳便打,却抡了个空,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记者们都齐齐地从椅子里站了起来。 罗恩和威利蹭地从椅子里跳起来,冲到弗雷迪的身边。罗恩将身体挡在记者和弗雷迪中间,强行将二人分来,与此同时,威利将弗雷迪从身后抱住,双手从他的腋下反掏上来,扣住后脖颈子将他拖开了。 看到没有了挨揍之虞,那个记者又吵嚷起来:“你又把这里当成什么了?现在可不是比试摔跤的时候,这里是新闻发布会。请回答我们的问题!” “对,说得太对了!”众人齐呼。 “您的话都把我们弄迷糊啦。大伙都听听,一会是车祸,一会儿又是私刑,刚说完私刑又冒出个外科手术,还有什么处女啦、妓女啦什么的……” 一阵哄堂大笑。 “简直就是一锅糨糊嘛!”还有人在火上浇油,“这报道还让我们怎么写啊……”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要是照着你说的写,我们的报纸打明天起就别想再卖出一份……” “我跟你们讲过,想发言先举手。刚才管不住嘴的是谁?请你出去,从今往后不许踏进这里一步!”弗雷迪咆哮道。 “省省吧,只要你还在公关主任的位子上,就是请我我也不再来了。纯粹是浪费时间。”有人顶撞了一句。 “谁啊?刚才是谁?报上名字!报社的名字和人名,都给我讲出来!我叫你这辈子都别想再在这一行里混下去!” “好了,威利,带他离开。去刑事科或者休息室,让他休息休息吧。”罗恩向威利吩咐道。 “这倒是个好主意。做个好梦吧,我的公关主任,您好像累坏了。您就一觉睡到明天天亮好了。公关这碗饭还真不适合您!”有个记者揶揄道,又引起了一阵哄笑。 “别忘了您的西装。丢了您可要被太太揪耳朵了……” “被他那处女太太……” “你们也嘴下留德吧!”罗恩吼了一嗓子。 “受害人才刚刚被发现,可以通报的事实自然少得可怜。案情虽然离奇,可素材还是有的。这些素材足够你们写篇报道了。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你们请回吧。 “不过我有言在先。请你们如实报道,如实。别想着写什么八卦,什么血肉模糊的美女被扒光内衣躺在子虚乌有的血泊里。这样做只会给侦破工作带来麻烦。根本没有什么血流成河,这次也一样。只可以把事实印成铅字。拜托了。” “那好,就麻烦你站到那个台子上去,回答我们的问题吧。” “我知道的东西并不比弗雷迪刚才讲过的更多。”罗恩说。 “真的没怎么流血吗?”有人问道。 “你就是那个一直在那儿压阵的吧,等刚才的那个说话没准谱的公关主任要跟记者动粗时好去拦着他。我觉得你是最了解情况的。想必刚才的那头大猩猩只是把从你这儿听来的东西原封不动地转述了一遍吧。” 罗恩一动不动地站着,想着对策。这时,另一个记者问道:“你希望我们把凶手写成江湖医生吗?” 于是,有个人在远处喊了一声:“你也没词儿了吧?” 罗恩做出了决定:“好吧,给你们五分钟。”说完,他朝发言台走去。 立刻,有人就抛出了问题:“案发现场没有血流成河吗?” “没有。”罗恩在发言台上转过身,说道,“发现时,人已经死了五六个小时。被切开的腹部也几乎没怎么出血。凶手理应是在受害人死后过了三十分钟左右才用刃具切开腹部的。” “被害人会不会是死于车祸呢?” 罗恩点了点头:“这种可能性最大。” “那就是说,凶手偶然在路上发现了一个被压死后遭到遗弃的女人,把她弄回去后切开腹部,用锯条锯断骨盆,在锯开的地方塞进铅笔头,然后再运到格洛弗-阿奇博尔德的树林里……” “最后把她吊到山毛榉树上,就是这样。我们是这么认为的。” “他有同伙吗?还是单独作案?” “单独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理由呢?” “是从绳子打结的方式推断出来的。凶手先用绳子捆住手腕,再将绳子的另一头从树杈上抛过去,往下拉,然后又绕到手腕上,最后打结固定。假如有同伙的话,就会有一个人一直托着尸体,绳子的捆法就会不一样。而现在则呈现单人作案时的捆法。” “那这铅笔头又该如何解释呢?”后排的一个记者问道,将一个不锈钢托盘高举过头。 “把它还给我。”罗恩说。于是,那个记者立刻把托盘交给了罗恩。 “请问凶手是在哪里进行手术的呢?” “还没法确定,大概是在他自己的家里吧。深更半夜的在大街上干这种事,一来光线不好,二来还有可能被人看见。而且,现场的周围也没有发现相应的痕迹。” “那么说,这并不是一起杀人案了?” “我们就是这么认为的。” “上一回的妓女丧命案也是如此?” “是的。那次是心脏病发作。” “如此说来,在这两起案子里,凶手都没有杀过人?” “是的。”记者群里有些哗然。 “可是,凶手是同一个人……” “这一点毫无疑问。” “仅仅是对尸体进行了毁坏,是这样的吗?” “这是显而易见的。两名女性都没有遭到强奸。这就并非是邪念驱使下的单纯的卑劣行为,尽管它在表面上带有猎奇的色彩。凶手的目的与性无关。” “那跟什么有关呢?这案子有什么背景吗?” “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以免沦为凭空的揣测。” “如果是车祸,那个肇事逃逸的人……” “一定能找到的。死去女孩的家人应该很快就会出现,这要取决于你们写稿子的工夫了。女孩一宿未归,她的父母这会儿肯定也睡不着觉的。 “肇事逃逸的人也有可能会自首。他只是开车撞死了人而已,一定不甘心被人当作如此骇人听闻的猎奇犯罪的罪魁祸首。 “还有别的问题吗?那好,发布会到此为止。刚才介绍的这些情况如果有了新的发现,我会再向各位进行通报。” 罗恩说。转身一看,发现威利还没有回来。难道他是被弗雷迪缠上了,脱不开身? 第十五节 到了出号外的时间,女孩的父亲给警局打来了电话。他叫弗雷德里克·奥斯特里茨,是来自澳洲的移民,在西南地区的一家剧院工作。女儿名叫丽兹,乔治·华盛顿大学文学系的学生。 他被请到停尸房认尸,确认了是自己的女儿无疑。不出所料,女孩的双亲备受打击,所幸惨遭不测的丽兹还有一个妹妹,似乎使他们多少感到了一些宽慰。否则,伤心欲绝的母亲说不定就要自寻短见了。 女孩的父母是住在福克斯豪镇的一户中产之家。福克斯豪镇是夹在格洛弗-阿奇博尔德树林以西、波托马克河以东的一片地带。罗恩告诉他们,前一位死者是个妓女,两案疑为同一人所为。这使得女孩的父母再一次受到了打击。 根据女孩父母的讲述,丽兹是个为人老实、品行端正的姑娘,从未与人结过怨。她既未滥交过男友,穿着打扮也相当朴素,绝无可能被熟人或者路人误认为妓女。由此一来,凶手专门以妓女为目标的可能性似乎可以被否定了。 女孩不仅学业优异,还热心于公益活动,经常去养老院探望老人。为了商量活动安排的事情,前晚她在朋友家逗留到很晚,就在返家的途中遭遇了不测。朋友的家就在毗邻乔治城大学的博莱斯希兰德尔镇上。西北水库路由东至西穿过格洛弗-阿奇博尔德的树林,将博莱斯希兰德尔与福克斯豪镇连接在一起。丽兹大概就是独自一人沿着这条路回家的。 听到这儿,罗恩和威利都觉得女孩的父母并没有在撒谎。他们两位给人的印象是再典型不过的淳朴善良的美国市民。当然,父母和女孩本人都和前一位死者葆拉·丹顿没有过任何交往,也不曾谋面。女孩的父母坦言,对于招致如此横祸的原因,他们毫无头绪。 接近黄昏时分,正如罗恩所料,肇事逃逸的人来到局里自首了。此人是个二十来岁的瘦弱男子,名叫马克·塞纳特,在阿灵顿的汽车修理厂做工。从福克斯豪镇跨过波托马克河一直往南,便是阿灵顿镇了。这个技工将人家送来修理的新款克莱斯勒开出去兜风,因转弯速度太快,撞上了一名步行的女大学生。他吓坏了,就选择了逃逸。 马克与丽兹·奥斯特里茨素昧平生。汽车的车身被撞瘪了一块儿,还有不少的擦痕,他无法再浑水摸鱼,在被厂长臭骂一通后,决定去自首。和罗恩估计的一样,由于号外的内容写得心惊肉跳,他害怕再这么躲下去就会被人扣上猎奇杀人的罪名。 肇事地点靠近一条无名小街和第四十四街的交叉口,从交叉口向右拐不远便是。由于紧挨着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理应可以看到远处的案发现场。在被问及肇事地点时,马克表示不知道那条小街的名字,不过在给他看了地图以后,他用手指在上面点出了撞人的地点。第四十四街紧贴着里面有大片树林的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的西侧,沿着公园贯穿南北。 综合女孩父母的话来看,出事地点距离丽兹到家仅剩下了区区五十码。马克证实,出事时间是夜里的十一点左右。将这些已查明的事实汇总起来后,罗恩同威利交换了各自的看法。既然有了新的重大发现,就有必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为此,二人也同样需要事先将想法统一。 二人都认为,这个有着解剖癖的猎奇者的住所应该就在第四十四街或水库路的附近,抑或这两条街的周边某处。理由在于,凶手在路上发现丽兹·奥斯特里茨的尸体很可能是一种偶然。就是说,他是碰巧路过,而时间是深夜十一点,这极有可能表明他也是在返家途中。 再者,他把一个年轻姑娘扛回家,愣是没被任何人看到,这不正说明发现尸体的地点与他家相隔不远吗?假如相距很远,被人撞见的风险就会增大。第四十四街虽说不是主干道,可也并非车迹罕至。凶手想必对这一点了然于胸,否则他也不会有胆子把尸体扛回家。 这一回凶手也同样没有杀人,只是对路上发现的女孩的尸体施行了意图不明的手术而已。也就是说,他在尸体上动了带有猎奇性质的手脚。对于醉心于解剖的人来讲,在自家门口出现了第二具女尸实乃一大幸事,简直像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他可以把尸体搬进家门,随心所欲地进行解剖。 很难想象凶手发现尸体的时间会大大晚于夜里的十一点。车祸发生后经过的时间越长,即丽兹长时间横尸街头的话,尸体被其后路过的司机发现的概率就越大。不要小看了第四十四街的交通流量,尸体随时都有被发现的可能。即便当时阴差阳错没有过往车辆,可也迟早会被路人发现。无论是过往车辆还是路过的行人都没有看到尸体,这正表明了猎奇者在车祸发生后没过多长时间就把尸体搬走了。或许车祸刚一发生,这个猎奇者就碰巧路过了现场,甚至他到达现场的时间还有可能巧合到足以亲眼目睹车祸的发生。 当然,凶手也有可能是在路上撞见丽兹的尸体后,拦下一辆路过的出租车将尸体运回家的。果真如此的话,就有望获得出租车司机的报料。大可以紧急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车祸的现场情况并使之见报。如此一来,兴许还有望找到车祸的目击者。 可是,有一点却令人无法释怀。葆拉·丹顿站街拉客的M大街与丽兹遭遇车祸的地点相距甚远。从位置关系上看,M大街与第四十四街分别位于波托马克河东侧的华盛顿特区的东南角和西北角。M大街比呈南北延伸的格洛弗·阿奇博尔德树林的最南端还要远出一大段。假如第四十四街距离凶手家很近,那M大街就可谓路途迢迢了。这等于是说,猎奇者的活动范围竟至于如此之大。 不过,这个问题也并非有多么的难解释。十一月一日,凶手不过是碰巧在M大街向葆拉·丹顿买春而已。他足可以打一辆出租车,将她带到水库路附近的自己家里。此时,凶手并非是在M大街上发现了葆拉的尸体,而是发现了还是个活人的她,并向她买春。 谈拢价钱,带她回家之后,从葆拉的角度说,是在被带回凶手家中后,由于心脏病突发,她成了一具死尸。如果葆拉是活着的时候自愿跟来的,她就不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因此,距离的远近也就无关宏旨。 无论是凶手在葆拉·丹顿死后对她的尸体进行的解剖,抑或是对碰巧在他家附近香消玉殒的丽兹·奥斯特里茨的尸体进行的解剖,这两次都应该是在同一地点,即凶手的家中完成的。而且,这个地点就在福克斯豪镇的里面,水库路或第四十四街的附近。 假如这一推测得以成立,对于警方来说,这一次的案件可谓意义重大。凶手的居住范围由此初现端倪。对于犯人来说,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同时也是一块砸在头上的大石头。因为它为警方寻找凶手的藏身之地提供了侦查的方向。 从第四十四街出发的话,格洛弗-阿奇博尔德树林里的案发现场可谓近在咫尺,距离上不足百码。把一具动过手脚的女尸趁着夜深人静扛到案发现场,这对一个男人来说算不得太重的体力活,他既用不着汽车,也无须同伙。 两个人的看法一致,在接连发生两起案件后,关于凶手的藏身之所已经有了大致的眉目。尚未弄清的是这种猎奇犯罪的缘由,比如说动机。但是,对于地点问题总算确立了侦查的方向。这与某些专家所言的地震探测有着共通之处:从一个观测地点来看,震源位于西北方向;而从另一个观测地点来看,则又跑到了东北方向。将它们各自的连线延长后,两条连线的交点就是震源。 可是,范围还是太大了。仅仅推断出福克斯豪镇来还远远不够。要知道这是个大镇,住户数量也是个庞大的数字。对如此众多的住户不可能做到挨家挨户的走访。这么做不是不可以,但成功的希望很渺茫。在开始聆讯工作之前,还需要另外的一个可以将对象范围缩小的条件。 就在此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电话是一个罗恩和威利都未曾意料到的人打来的。无意间,罗恩瞟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间是下午四点二十分。 “罗恩·哈珀先生吗?”电话里的人急切地问道,听到罗恩回了句“是我”,那人便自报了家门: “我是格列高里·布雷兹。” “布雷兹先生……”罗恩重复着,可想不起这个人是谁,“恕我失礼,请问是哪一位布雷兹先生?非常抱歉,我们正在全力侦破一起大案,每天要见的人跟走马灯似的。” 于是,打电话的人颇为大度地说:“啊,我早就想到了,您不必介意。我就是那个乔治城大学女生宿舍的管理员,有幸跟您见过一面。发现格洛弗-阿奇博尔德树林里头一名死者的人就是我。” “啊,是布雷兹先生!真是不好意思啊。”回过味来后,罗恩连忙说道。 “承蒙哈珀先生亲自到大学里光临我的寒舍,然后我们还一起共进了午餐。” 听到这儿,罗恩彻底回忆起来了。 “我当然记得了。我们吃了热狗,还享用了您煮的咖啡,我都记得很清楚。您家绿荫环绕,真是漂亮极了。对您的款待十分感谢。您今天……” “我刚才看了号外。觉着还是知会您一声为好,所以就下决心打了这个电话。” “哦……”罗恩应了一声。 于是,格列高里接着说:“听说又死了一个,真令人痛心啊。事情越闹越大了。全美国的学生都在关心这事儿。死者该不会是个学生吧?” “是乔治·华盛顿大学的学生。”罗恩如实相告。 “果真如此!”格列高里惋惜地说。 “我们打算立刻召开新闻发布会,不过,还是请您把这个秘密瞒到明天早上。” “越来越捉摸不透了,凶手到底想干什么。”格列高里发着感慨。 “我们毫无头绪。”罗恩坦言。 “大学里的女学生们个个人心惶惶的。但愿你们早点破案,把凶手抓起来。否则的话,学生们都不敢走夜路了,尤其是那些女孩子。” “我们会全力以赴的。”罗恩告诉他。“您有何指教吗?” “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觉得还是让哈珀先生看一看的好。也许是我想多了,可是我越想就越觉着这东西和案子有关联……” “什么样的东西呢?”罗恩漫不经心地问道。案件已经出现了峰回路转的局面,在这个时候,他不认为大学女生宿舍的管理员能有什么更为重大的发现。 “这个……”格列高里有些犹豫不决。 “要是更直接点的东西就好了,比方说带血的刀子或衣服之类啦,车祸的痕迹啦,或是有谁亲眼看到有个女孩儿被人带走啦……” 这些东西倒真的是求之不得。不过,这种话还是不说为好。 “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是大学出的年刊。” “年……刊?” “生物系印发的年刊,您可以理解为类似于内部刊物的那种东西,只不过更加学术性一些。里面都是些学术论文。” “是教授们写的论文吗?” “不,多数是学生们写的,以研究生院的研究生为主。这本刊物就是给那些讲师、助教或者研究生们发表他们的研究论文用的,好让那些同人、学生们的论文在没机会登上《自然》《科学》杂志或者比它们低一级的校刊之前有个发表的地方。” “哦,然后呢?” 大学的内部刊物,这真是个意想不到的、丝毫未曾动过念头的思路。 “上一次在大学里见到您,在您告辞的时候跟您说过,我也在留意学生们写的论文。”格列高里提示说。 罗恩本已忘了个干净,连忙说道:“哦,那当然。细微之处往往会隐藏着重大的线索。” “我就是这么身体力行的。我对五花八门的东西都很留意。只要是大学里的东西,我都尽量多看、多读、多观察……” “真是太难得了。这很重要。”罗恩说。 “后来,我就在校内印发的印刷品上发现一篇不同寻常的文章,是生物系的人写的……” “这篇文章是关于女性身体的研究论文吧?”罗恩问道。如果真是这样,那就非同小可了。 “不,您说错了……”格列高里过意不去似的说,“是关于恐龙的论文。” “恐龙?”罗恩感到莫名其妙。接着,他差点笑出来,心想:你在开哪门子玩笑。 “恐龙吗?是那种生活在很久以前的、体型庞大的……” “是的,就是在博物馆里看到的恐龙,占了大部分篇幅。不过,关于行星也写了不少呢。”格列高里一本正经地说。 罗恩叹了口气:“行星吗?它和这次的案子会有什么关联呢?” “要不说可能是我想得太多了……”罗恩说,他真想说“还能是什么”,可终究没有说出口。 “总之,我希望您能读一读它。我可以给您带去,可这会儿学校里有些活要干,一时抽不开身。如果您能亲自来一趟,我将不胜感谢。”格列高里诚惶诚恐地说道。 “哎呀……” 说实话,罗恩对此根本不感兴趣。写恐龙的论文又能隐藏着什么与案件有关的重大线索呢。 “您一定很忙吧。”格列高里陪着小心地问道。 “马上要开新闻发布会了。”罗恩说,“是给明天的早报用的。可是,我们这里的公关主任是华盛顿东局有史以来最差劲的,我想了半天也没想好该找谁替掉他,真是头痛。” 这话不假。他正打算找科长和威利商量这件事。因此,他才不想为了什么关于恐龙的论文而去跑一趟呢。身为凶案科的探员,管它什么恐龙或行星呢。 “要是别的事儿,我就不会打这个电话了。您一定要读一读它。”可是格列高里却越说越激动。 “换个角度看,这论文的内容事关重大。” 这句话让罗恩逐渐下定了决心。为了他所供职的那所大学里的女生们的人身安全,这个女生宿舍的管理员恐怕已是竭尽所能了。 “好吧——我还不能马上去。”罗恩一边思忖一边回答。 虽然内心还在犹豫,可是,哪怕论文的内容无足轻重,一味回绝的话自己也终会于心不忍,这种想法逐渐占据了上风。 “等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的事情都忙完后,我就可以登门拜访了。估计到您那儿要三个小时以后,那要到晚上了,您没问题吧?”他问道。 “完全没问题。”格列高里回答得很爽快,“我会在房间里恭候您的。” 于是,罗恩说了句“回头见”,挂断了电话。 威利忙问是谁打来的。他回答说是乔治城大学的格列高里·布雷兹。威利又问了,女生宿舍管理员能有什么事呢。 他刚想解释“是恐龙……”,可又念及三言两语讲不明白,便敷衍说,回头再告诉你吧,眼下要操心的是新闻发布会,该叫谁去充当主持人。威利听了就说,除了弗雷迪,谁都成。 第一节 生物学,尤其是本人所专攻的古生物学,充斥着似是而非、挂一漏万与敷衍了事。实际上,这门学科至今骨架未全、混沌不堪,它对自身的现状亦是浑然不知,如同一名梦游患者,步履蹒跚地摸索前行。科目的划分粗枝大叶,对先例的盲目依赖和沿袭令人触目惊心,不思进取之风盛行。 如今,艾萨克·牛顿的这句话令本人颇为感同身受。 “不曾被发现过的真理,像一片浩瀚的海洋在我的面前展现。” 直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今天,作为一门学科,古生物学明显缺乏底蕴以及进步所需的才气。客气地说,它有待于今后的学者的努力,以期有所突破。然而,以目前的状况而言,这门学科恐怕会永远乏善可陈,停留在中学教科书的水平,而无法与其他学科并驾齐驱。显而易见,问题的症结应归咎于学者们的怠惰。 如果是普通的生物学,大可采用博物学的方法,对现状进行深入观察,绘制出生物图谱即可。然而,对于古生物学来说,这还远远不够,我们应该意识到,这门学科的探究需要有别于探究生物学或者医学时的思维。这是因为,生物学或医学仅仅面对的是现状,而对于古生物学来说,作为它的研究对象的生物,其生存年代异常久远,与地球这一星球的年代不相上下,而地球自身在其间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经过不断变迁而面目全非了。 承载着所考察的生物的舞台表面历经沧海桑田,斗转星移,早已变成了另外的模样,而人们却仅仅满足于将从土里挖掘出来的一点点骨头化石拼拼凑凑、稍事加工,然后凭借想象绘制复原图,这种作风就是怠惰。这是因为,生物形态本来就是对激变的生存环境进行适应的产物,它一刻不停地进行着穷则思变式的妥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进化。研究者所必须揭示的正是这些演变的成因。这门学科的灵魂即在于此。 如此看来,生命史理应与地质学和天文学保持同步,逐一吸纳这些外围学科所斩获的最新成果,最终形成一套自身的理论。说得极端些,将古生物学看作是天文学或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的一部分也未尝不可。这是因为,能够对某一行星上的环境进行最充分描述的,就是在这个星球上长期繁衍的生命。反过来也可以说,对外星生命的观测才是天文学的最为核心的部分。 与火星一样,地球这一行星具有独特的环境,对于其他天体的生命来说,地球上的环境危机四伏。如果一名学者想要探寻生活在两亿三千万年以前的地球生物的模样,那么,他的这种探寻就无异于想看看火星上的生物长得什么样。这个时候,生物学家就没有道理不与天文学家携手合作了。 生活在火星沙漠里的生物,它们存活的途径就是不断地使自己的身体适应被称为火星的这一行星上的独特环境。尽管现在已经不复存在,可远在几十亿年以前,这颗星球上也很有可能存在着海洋、沙滩以及稀薄的氧气。假如有任何生物得以存活至今,这便是它们在演变与消亡的残酷的历史长河中,“委曲求全”地改变自身的结果。同样,两亿三千万年以前的地球表面可能陌生得大大超出我们的想象,与现在的地表相去甚远。当时的地球也许像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行星,一切的一切都与今天的地球迥然相异。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的生物自然是千奇百怪的了。假如可以将其视为一个谜,那么,解密的钥匙应该就隐藏在当时与现今的地球环境的差异以及形成这些差异的深层的原因之中。如果能够准确了解这些差异及其原因,我们或许就可以理解古生物的形态并不是什么不解之谜,而是独一无二的必然的归宿了。这才是真正的做学问之道。然而,这一问题在古生物学界却从未有人理直气壮地提出过。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故步自封的、低级得令人发指的视而不见。 地球上的生物通过进化这一过程从蓝藻进入到高等生物时代,即使从爬行类、哺乳类和两栖类共生并存的中生代开始算起,生命也具有了长达两亿三千万年的漫漫历史。恐龙时代历经三叠纪、侏罗纪,最后到白垩纪,单是这一段时期也足足持续了一亿六千万年之久。相比较而言,我们人类与黑猩猩从共同的祖先分道扬镳不过是几百万年前的事。 智人的出现,与农耕同时兴起的氏族战争时代以及为缓和流血争斗应运而生的宗教祭祀时代的开始,这一切都不会早于一万两千年前。而直到区区四五千年前,人类才拥有了文字和符号,可以书写自己的历史,如果放眼于地球上的生命整体的历史长河,人类拥有智慧的历史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仅限于我们人类来说,由于进化的时间极其短暂,我们尚可以将宇宙的剧变置之度外。然而,漫长数万倍的地表生命体整体的历史不受天文学事件影响的概率为零。即便是仅以恐龙时代为例,在中生代以后的长达两亿三千万年的时间跨度上,地球上的生命受到宇宙运行的深刻影响的概率也是百分之百。古生物学最为重要的部分就隐匿在这些天文学的深层信息里。 在浩瀚的宇宙中,冲突无所不在。大爆炸以后,宇宙的历史就是一部形形色色的冲突的历史。宇宙中最霸气的要素就是重力。只有重力才能扭曲空间,扭曲时间,吸收光线。不仅如此,从小陨石之间的碰撞到大的银河系之间的碰撞,乃至制造出宇宙黑洞的中子星之间的碰撞,宇宙间的一切物体都处于重力的影响范围之内。 无论大小,宇宙间的所有星体都难逃这样的轨迹,它们在重力的作用下相互吸引,最终在这种角力的均衡被打破时迎头相撞。虽然空间之广使得星体间的正面撞击极为罕见,但是,任何物体都在宇宙空间中有其自身的引力,有它自己的引力圈以及“发威”的临界点。 假如有其他物体碰巧移动到这个点上,就算碰撞不会马上发生,它也会给对方的路径造成影响。通常,这种影响充其量是使对方改变轨道,可有的时候,它也会把对方推到一个围着自己转圈的巨大的椭圆形轨道上。而大多数这样的轨道实则是一种缓冲,也就是说,它使对方在经过数年或数百年之后才会冲着自己掉下来。 大多数撞击地球的小行星都是来自于火星和木星之间的环状的小行星群。这些星星们不过是岩石的碎块,个头都不大,就是把整个小行星群全算上,它们的体积也抵不上月球的一半。但是,要知道它们星夜兼程奔袭而来的速度比来复枪的子弹快上十倍,这对任何行星来说,都是一种注定会引发天灾地变的威胁。 同其他的行星一样,这些构成小行星群的岩石块也在围绕着太阳进行公转,可是它们各自的轨道却有着细微的差别。因此,尽管彼此之间的距离足够开阔,可有时也会相撞,将对方从公转轨道上踢出去。假如被踢出去的这些家伙的行进方向很不地道地与地球的公转轨道发生了交叠,它们就会对地球上的生物构成威胁。 太阳系的各大行星中,最值得大书特书的当属金星了。离太阳第二近的这颗星星非常的特立独行。除了金星以外的太阳系的其他行星,包括太阳在内,都是在朝着同一个方向自转,唯独金星的自转方向是相反的。长期以来,这一谜题都在困扰着天文学家们。 本人认为,金星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遭受了异常猛烈的小行星的撞击。在遥远的过去,与金星发生碰撞的小行星的数量不计其数,而且,撞击的角度都是与自转方向相反的小角度,因此,撞击有可能先迫使金星停止了自转,进而使它的自转方向发生了颠倒。 这种想象也许属于天马行空,可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进行解释了。星星们的撞击就是会给行星带来如此强烈的影响。由于相撞时的冲击力,行星很容易就改变了自转轴的角度,造成极点的偏移,进而连旋转的方向都发生了变化。不过,这总好过被撞得四分五裂,沦为小星星群里的一员。所谓宇宙,就是这样的一个世界,它无时无刻不在制造着这样的“轰动”。 有位天文学家曾经说,实际上,我们地球自诞生以来也同样面临着大大小小、不计其数的小行星们的枪林弹雨。据说光是直径在两百公里以上的中等规模的小行星,就使地球受到了三十到四十次的撞击,而直径超过五百公里的大型天体也至少撞了地球五次。 语言的描述听起来不过尔尔,可这种规模的撞击每一次都足以让地球危在旦夕。其中至少有一次将地球撞裂,其中的一小块飞到宇宙空间里,它开始沿着卫星轨道周而复始地旋转,它将周围的碎块和尘埃吸引过来,聚合在一起之后就形成了月球。 当时与地球发生撞击的行星属于这样一种情形:它的大小跟火星差不多,从太阳系外跑过来掉进太阳的引力圈,转而在平缓的环太阳轨道上运行,然而又误打误撞地跑到了与地球相撞的轨迹上。这个时候,假如地球上存在生命体的话,它们就会理所当然地全军覆没,而在地球冷却下来、尘埃落定之后,便又从生命起源的原点将进化的过程从头来过。 地球还持续不断地承受着直径百米左右的岩石坠落所造成的难以计数的破坏。根据地质学家的调查,最近一次的巨型岩石坠落事件发生在一九〇八年的西伯利亚,这一事件被称为通古斯大爆炸。当时,一块直径九十米左右的岩石从天而降,在西伯利亚的森林引发了大爆炸和火灾。所幸坠落地点荒无人烟,可谓有惊无险,假如是落在城市里,城中的居民将无一生还。 这种规模的陨石坠落的发生频率,大约是一百年一次。幸运的是,地表的百分之七十都是海洋,绝大多数陨石都葬身海底。即使落在陆地,也往往是人烟稀少的山野荒地。但令人担忧的是,如今山野荒地越来越少,将来一旦发生这种事情,其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小型陨石的坠落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尽管大部分都在与大气摩擦之后燃烧殆尽,不会掉到地面上,可是,一年里总有那么几回,个头与汽车大小相近的岩石块会冲进地球的大气层里,烧剩下的部分作为陨石掉到地面上。 而且,大约每一亿年就会有一颗直径十公里左右的小行星与地球相撞。如此规模的碰撞,每一次都会在地表引起翻江倒海的变化。熊熊大火以坠落地点为中心向四周蔓延,使大地变成一片烈火炼狱,被冲击力弹到平流层甚至太空里的地表碎块渐次回落,重新注入地表上的火海。 由于火灾和高温,坠落地点周边大范围内的植物全部死光,造成地球上氧气减少,大气成分的构成发生了变化,生命体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温度越降越低,即便地表尘埃落定,陨石的撞击引发的扬尘也覆盖了地球的大气层,将阳光拒之于外。因此,地表在到达适当的温度后转而骤冷,冰河时代如期而至。生命像这样全军覆没,然后又从头开始的循环在地球上已经上演了不止一回。 但是,此类灾害的发生频率之于地球反而可说是一种不幸之中的万幸。一些天文学者认为,太阳系以外的任何地方的行星,即使具备与地球相似的适合生命存在的条件,正如前述所言,由于暴露在小行星的极其密集的攻击之下,它们上面的生物尚在蓝藻,或至多是两栖生物的阶段就全部死光,而不得不一次次地返回生命起源的原点周而复始,如此一来,达到像人类这样的高等生物阶段就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太阳系里的地球遭受小行星攻击的频率极低,拜其所赐,地球获得了漫长和平稳的进化时间,使得人类的粉墨登场成为可能。 地球能够如此得天独厚的一个很大原因就是,在地球外侧离太阳较近的位置,守着一个有着强大引力场的大行星——木星。木星的引力场可以影响到其周围四亿公里的范围。这个大块头行星干扰了钻进它的引力场来的流窜分子,改变了它们的轨道,不是把它们踢到太阳系的外面,就是让它们在自己的表面坠毁。 这些入侵的流窜分子即便能突破木星的引力场,也难逃在太阳引力场的作用下,沿着一个扁扁的椭圆轨道转圈圈的下场。这样,由于要屡屡与太阳擦身而过,它们被处于太阳系相对内部位置的大行星的引力场所俘获的概率绝对不会太低。 木星的引力场就是一个保护伞,它可以拦截从小行星群中脱离了公转轨道直奔地球而来的小行星或者由太阳系外入侵的行星,降低了小行星掉到地球上的频率。假如木星不存在的话,地球就会以每五十年一次的频率承受着大小行星的撞击和坠落,生物做梦也别想获得高等智慧。 第二节 我下面要论述的是,恐龙这种古生物在理论上是不存在的。它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虚幻,在这个地球上并无实际存在的可能,尽管曾经出土过它们的骨头化石。 地球这一太阳系的第三大行星曾经是恐龙王国;从两亿三千万年前到大约一亿六千万年前之间,在我们人类现在所世代繁衍的同一个地球上,恐龙曾是万兽之王。出于现代学者们的弱不禁风的研究,这种说法深入人心。但是,依本人之见,这一常识可以从各个角度被推翻。 长达一亿六千万年的恐龙时代被称为中生代。中生代又细分为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这三个时期。 在最初的三叠纪,恐龙是绝无王者之风的。它就是个小个子,顶多跟现在的大型犬差不多大小,体形呈流线型。具有鳄类特征的爬行类在当时是体形最大的,极具战斗力。它们由于头部庞大,面部肌肉也很发达,所以咀嚼力甚是了得,生命力顽强。因此,将这种鳄目爬行类称为王者才应该是实至名归的。其他的生物无论大小,都对它惧怕三分。 现在,恐龙被认为是爬行类,并入了鳄目,可这是十足的谬误。恐龙与爬行类在特征上差别很大,尤其是行走等基本的行动模式迥然各异。在不远的将来,恐龙和爬行类必定会被区分为不同种的生物。 在这一时期,同时还存在着被认为是哺乳类祖先的其他动物,它们的体形也很巨大。因此,这一时期理应是这三种生物进行三强争霸的时期,而当时战斗力最强的则是前面提到的咀嚼力强大的鳄类。不过,恐龙明显更具未来的潜力。 其原因就在于后足。无论爬行类还是哺乳类,它们的后足都是从骨盆向斜下方长出来的,都是小短腿,因此,它们都采用四足行走的方式,如果不借助扭腰晃胯,它们是走不快的。这四条小短腿使它们的肚子不可能离地面很高,经常是贴着地面,因此,它们的移动速度跟爬差不多。腿短出不了快将军,这在捕获猎物时是一个很大的劣势。 我们再来看看恐龙。恐龙的后腿很长,而且是从骨盆向地面垂直长出去的,跟今天的我们一样,可以弓着身子直立行走。这一点从它们的骨骼化石中就可以推断出来。最开始恐龙或许也是四足行走,不过目前尚无定论。 两足行走时,无须借助扭动身躯的动作就可以走得很快。必要时不但可以采用鸡奔式冲刺,而更令研究者们做梦也想不到的是,还能够做出双足并拢的袋鼠跳式的动作。到了后来的侏罗纪,虽然也出现了四足行走的大型食草恐龙,以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化石来判断,我们可以顺理成章地说三叠纪的小型恐龙已经属于直立行走龙。 移动速度快意味着可以追得上绝大多数可作为口粮的生物,不仅使肉食生活成为可能,还能够在追逐猎物的赛跑中击败竞争者。在和爬行类以及哺乳类的争斗中也是如此,动作的敏捷程度关系到压倒性的优势地位,因此,三强争霸的时代逐渐终焉,恐龙称雄天下的时代指日可待。 进入到侏罗纪以后,恐龙们迎来了鼎盛的时期。与此同时,恐龙这一类古生物给人类带来的无解悬疑也拉开了帷幕。 围绕恐龙的最大的一个悬疑就是它那巨大的体形。进入侏罗纪后,出现了庞然大物般的食草恐龙。侏罗纪后期出现的被称为雷龙的巨型恐龙全长达三十三米,体重估测为四十吨,光是脖子的长度就有十三米,挖掘后组装起来的骨骼化石无可辩驳地印证了一点。 巨型恐龙由于仅凭两只脚无法支撑它的体重,又倒退到初期的爬行类的方式,即四足行走。但是,后足与骨盆呈直角,垂直伸向地面。 这种巨型恐龙的存在就是虚幻。即便集合生物学的全部常识,无论从哪个角度考察,这类巨大的地上生物是不可能在地球上存活并繁衍的。因此,在当今世界里,如此巨大的动物一头也见不到。假如当时可以,那现在也应该有。之所以没有,就是因为它没有存活的可能。具有恐龙般庞大身躯的动物只有鲸鱼,而它是用不着靠腿来支撑自己的体重的。 当今而言,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生息的大型动物要算大象了,可是,假如它们的孩子断了腿长时间卧地不起的话,恐怕连一天也活不过去。就算能撑,也顶多三天而已。这是因为,它的内脏会堆在一起压迫心脏,其重量将造成心脏停止跳动。同时,各部位的骨头也会发生压迫性骨折,比如强度尚未发育完全的幼象的肋骨。 自身的体重就是一颗隐藏的地雷。因此,现今的陆地上是见不到比大象还重的生物的。因为不存在能和大重量相匹配的生存上的优势。同为陆地,侏罗纪的食草巨龙为什么偏要长成那样的大个儿呢?优势何在呢? 说起大象的体重,一只成年象约在五六吨左右。而侏罗纪的巨龙竟然重达四十吨,因此,它在倒卧时面临的风险要比大象大得多。假如进入了沼泽或湿地,它的体重会使自己越陷越深,最终寸步难移。 与胴体的肥大相比,雷龙的腿部明显不够粗壮。巨龙胴体的重量抵得上满载乘客的一节地铁。水平前伸的长脖子又频繁地加重了身体的负荷。如果腿部不够强壮,仅凭这四条腿是无法支撑它的身体的。 从对化石的分析来看,雷龙的腿无论是骨头还是肌肉都不够强壮,按照这一比例,在它漫长的一生中,腿部关节必须日复一日地驮着一个严重超重的躯体,还要经受脖子不经意的活动,很容易就会劳损。关节都是磷酸钙做的,也容易粉碎或骨折。因此,即使在壮年时期,它也会像一头濒死的大象那样,走起路来只能战战兢兢、慢慢吞吞。一旦上了年纪,它很快就会瘫痪,抬不起脖子,也就无法进食。 按照这种体形比例,巨型恐龙恐怕会对下蹲很怵头,至少它做不到频繁地蹲下、站起。它晚上用哪种姿势睡觉也让人琢磨不透。想象不出它睡觉时脖子是伸得直直的,还是蜷在一起的。要知道在这一时期,还存在着异龙这一凶猛的食肉恐龙呢。在酣睡时如果遭到食肉恐龙的进犯,它能闪电般地跳起来,像现在的大象那样奋起还击吗? 如果不能,它那伸得老长、又没有像样肌肉的脖子,在就寝时就会成为一个致命的软肋。笨重的巨型恐龙不成为敏捷的小型食肉恐龙们的家常菜才怪。庞大的食草恐龙没有食肉恐龙那样坚硬的牙齿,面部肌肉的力量也不足以咬碎敌手的骨头。想不出它会有什么有效的反击手段。 再有,如果巨型恐龙是像大象那样躺着睡觉的话,它的心脏将很难承受内脏沉重的压迫,到了早晨想要再站起来恐怕也没那么容易。由于是四足行走,它不具备灵巧的双臂,除了用脑袋顶着地面,靠脖子把身体撑起来之外就不可能有其他的办法了。可从它脖子的粗细来看,这么做也是有些勉为其难的。 因为巨型恐龙属于蛋生,如果蹲不下去的话,雌龙是采用何种姿势下蛋的呢?假如它是四条腿站着下蛋,这蛋就要从老高的地方掉到地面上,非得蛋碎一地不可。 看看生息在当今地球上的动物群就可以领会,凡是四条腿长得华而不实的,躯体都无一例外的苗条。胴体肥大如象的,四条腿都会相应的粗壮。可如果胴体大到了巨型恐龙这般程度,为了存活下去,这种动物的腿部肌肉恐怕得粗到在模拟图中看到的五倍。对于那根细脖子,道理也是一样。 在今天的动物世界里,衰老造成的运动能力的下降是和死亡直接联系在一起的。现在的猛兽能活上二十载已属罕见,从前面论及的情况来看,侏罗纪的巨型食草恐龙的寿命不会太长。在它入睡时,无防备的脖子往往成了靶子,它们的大多恐怕在风华正茂时就撒手归西了,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笨重的巨型恐龙早早地就集体灭绝了。 然而,通过分析出土的骨头化石的骨龄,人们推测出它们活了百年之久。甚至有的研究结果还显示,它们活到了两百岁。而且,巨型恐龙时代在中生代中占据了数千万年的时间。那么,它们究竟为何得到了如此的青睐呢? 有人会说,长达十三米的细脖子的作用就是使脑袋可以穿过树木的缝隙伸进密林的深处,吃到令其他动物望洋兴叹的位置上的叶子。要知道,他们为了活下去每天就要吃掉五百公斤之多的叶子。这等于是说,他们的脖子在一天里要将嘴巴送来的大量咀嚼过的叶子沿着水平方向源源不断地送到十几米开外的胃里,那么,它们是通过何种方式完成这一任务的呢?从客观上说,这是办不到的,除非它们的体内像罐头工厂那样装上了传送带。 雷龙这样的庞然大物是通过有氧呼吸来获取能量的,因此,它们无时无刻不需要大量的氧气。雷龙沉重的身躯对于它的生存极为不利,从生态常识上来说,它们基本上没有存活的可能。它们吸入氧气时要借助又细又长的脖子筒,这大大制约了氧气的吸入量。巨型恐龙的肺部所获得的氧气量绝对不会太充足,要靠这点氧气量来维持如此庞大的躯体,恐怕捉襟见肘。 再有,中生代最大的一个谜就是,根据研究结果显示,当时的地球正处于极端低氧的时期。在恐龙时代到来的前夕,地球史上最大级别的大规模火山喷发几乎遍及了整个西伯利亚地区,将欧亚大陆上的大部分植物都烧了个精光。因此,植物产生的氧气量骤减,与之前或当今相比,地球上的氧气浓度很可能下降到了三分之一的程度。人们普遍认为,地球的低氧时代在此后持续了相当漫长的时间,几乎涵盖了中生代的整个时期。 如果这是事实的话,到达雷龙肺部的氧气量就会更少,可以肯定地说,雷龙的生存条件恶劣到了难以为继的程度。然而现实却是,在导致低氧时代的大事件发生后不久,恐龙时代就拉开了帷幕,朝着超出生态常识的超大型化有条不紊地迈进。我只能说这一有悖常识的现象是一个不解之谜,它就是地球这一星球一手制造出来的幻象。近来出现了一些观点,认为包括巨型恐龙在内的恐龙类具有超强的呼吸能力,可即便如此,如此低的氧气含量仍然会使这样的庞然大物在生存之路上举步维艰。 关于死沉死沉的巨型恐龙的最不可解释的一点,就是它那长度有十三米的脖子。光是脖子的重量就抵得上一头大象,向前水平挺直时还会极大地增加负重,顶着这样的脖子终日吃草、移动、就寝、起床的话,背部和肩部的肌肉都会吃不消的。 虽然有人会说,它不是还有一跟长长的尾巴嘛,这尾巴也是从早到晚地平举着,与前方的脖子构成一种平衡。但是,这在力学上也是讲不通的。假如它有一根没有关节、强度如一块铁板的骨头从头部一直贯穿到尾巴尖的话,自可另当别论,可如果它并没有这样的一根骨头,而是靠背部的肌肉支撑着一生的活动,这就超出了生物的肌肉能力。 让我们来听听桥墩设计专家是怎么说的吧。 长长的脖子水平前伸,同时,长长的尾巴水平后探,我们可以把这个姿势比作一座大型的建筑,要想让这座建筑屹立百年而不会崩塌,唯一的办法就是采用吊桥式结构设计,也就是在前腿和后腿的位置分别盖一座垂直的高塔,从塔顶上拉下钢缆将脖子的前端和尾巴尖吊起来。同时还要提心吊胆地提防这座建筑的“骨架”不致四分五裂。 医学界的看法则是,一天到晚将一根十三米长的脖子伸得与地面平行,还要将这个姿势稳定地保持两百年,能够完成此举的肌肉在自然界是不存在的。任凭雷龙的肌肉再怎么奇迹般的发达强韧,它也顶多是在壮年期的十来年里尚可维持这一高难度的姿势,而当它的精力和体力一旦出现衰退,它便会岿然倒地,恐怕再也抬不起脖子和尾巴了。更不用说作为核心材料的骨头,尤其是骨头的连接部分所遭到的破坏了。 大概也是出于这种顾虑,当今世上盛行的描绘巨龙生态的模拟画都不约而同地犯了一个错误。大多数模拟画都对让雷龙生活在陆上感到“于心不忍”,于是乎将它描绘成一种水中恐龙。在众多的画作中,雷龙在海底漫步时,脖子像潜望镜一样的直上直下,只有头部浮出水面。 这是将雷龙与水中生活的蛇颈龙混为一谈的结果,也许是因为人们受到了当今唯一存世的巨型动物——鲸鱼的启发吧,可这终归是一种谬误。雷龙轻易不肯下水,何况它也不具备在水中畅游的能力。还有,它们不以鱼类或浮游生物为食,它们的生活舞台是陆地,树上的叶子是它们唯一的食物。 正如鳄类之于恐龙,蛇颈龙和恐龙也是完全不同的生物,尽管现在的学者们将它们合二为一了。我认为,有朝一日它们终将会被划为不同的物种。 除了被画成水中恐龙的模样以外,它们在陆地上行走的姿势也大都是以讹传讹:它们的脖子直上直下,像根烟囱,尾巴则在地上拖着。本人也承认,这种姿势在力学角度上固然很惬意,可遗憾的是,这是异想天开。原因就在于它的颈骨的形状。 弥足珍贵的是,出土的雷龙的骨化石几乎可以完整地拼出全身的骨架。只要仔细地观察颈部立刻就可以判断出,脖子顶端安上脑袋以后,它是不可能弯成直角垂直而立的。 酷似一条大蛇的雷龙的脖子由无数块颈骨组成,它们像货运列车那样连成一长列。试想我们在这列编队中再塞进两块颈骨使之成V字形。这时,高处的颈骨会挤作一团,很快曲度就到了极限。再怎么努力,这个角度至多是一百四十度而已。因此,它不可能像模拟画中常见的那样,将长长的脖子从肩头直接弯成一个直角,像烟囱一样的竖立起来。 它再怎么拼命仰头,整条脖子也只是会像圆规那样画出一个巨大的圆弧。而且,这一姿势本身对于恐龙自己就是勉为其难的,且不说还有发生骨折的风险,因此,它不可能长时间地保持住这个姿势。从颈骨的关节部位来推测的话,肌肉暂且不论,对骨骼来说最舒服的姿势就是将头部向前方水平伸展,或者是略微下垂。往上抬头时,整条脖子恐怕也就只能形成一个极其平缓的仰角。 另外,把脖子画得像烟囱那样竖得老高的模拟画还犯了另外的一种错误。假如雷龙钟爱这种姿势的话,它们就必须将大量的血液顶向包覆在头骨中的离地十来米的大脑,而它们的心脏肯定会因此而崩溃。这样一来,它们的大脑就会经常性地陷入缺氧状态,思考活动也就愚钝得多,而这同样也是无法想象的。 进一步说,假如心脏强大到这种程度,那周身的血压就会很高,因此,巨型恐龙包括腿部在内的下半身必须特别结实,否则它到了垂暮之年器官老化时,它的器官就会有因为高血压而被撑破的危险。 这些事实,古生物学者只要手里拿上两块雷龙的颈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推导出来。然而反常的是,初高中的教科书或者面向青少年的恐龙图鉴的版面经年累月地被那些漏洞百出的模拟画占据着,就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纠正。而且,也居然没有人愿意到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化石标本跟前去核实这种图的准确与否。 假如想得绝望点,把脖子仰成直角的巨型恐龙,以及只露出脑袋在水中游荡的雷龙,这些画作甚至有可能正是在浮皮潦草的古生物学者的授意下才画出来的。如果这种行为算不得学者们的怠惰,那它又是什么呢? 第三节 像这样,越想就越觉得恐龙的存在充满了矛盾。由于超乎寻常的体重而行动迟缓的它们真的在我们这个地球上存在过吗?它们的存在是与生物学的常识相悖的。那么,现实中出土的化石又该做何解释呢?假如没有这些化石作为证据,岂止是生物学者,任何人都可以言之凿凿地说,恐龙嘛,那全是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不光是巨型的食草恐龙,号称中生代食肉恐龙之王的威名遐迩的霸王龙,也同样存在着巨大的不解之谜。侏罗纪的异龙以及由其进化而来的白垩纪的霸王龙,在体形上非常相似,以它们中的哪一个为例都未尝不可,不过,既然名声显赫的霸王龙更为人所熟知,我就拿它作靶子进行下面的阐述好了。 话说在一九〇八年,纽约自然历史博物馆的伯纳德·布朗博士在蒙大拿发现了霸王龙的头部化石。接着,全身的骨骼也被挖掘出来,随后被放进该博物馆里,成为世界之星。而食草的巨型恐龙雷龙的全身骨化石也于一九〇四年在怀俄明州出土后被运进了这家博物馆常年展出,使它自己和博物馆双双名扬天下。 霸王龙之所以被称为中生代最厉害的食肉恐龙,凭借的就是大大的嘴巴、嘴里长排的大牙,以及咀嚼力强劲的肌肉。作为化石留存下来的霸王龙的牙齿被称为锯齿,因为在这些锋利的大牙表面布满了细细的锯齿状纹路。凭借这些牙齿,它可以将对手咬得体无完肤,对其造成莫大的伤害。 我们可以推断,它那操纵牙齿咬合的面部肌肉的力量按照头部的比例要比生存在现代的鳄鱼咬合力大出许多,一般在三吨上下,最大可达八吨。这一数字与长着一个小脑袋的大型食草恐龙雷龙的牙齿和肌肉相比,高出不止一位数,因此其战斗力堪称无与伦比,当时的生物中,没有任何一张嘴能与之抗衡。这个结论,再加它那令人生畏的相貌、锯齿的淫威等,使得这种食肉恐龙被视为整个中生代的无敌强者,并获得了“霸主”、“暴君”的称号。 霸王龙的头部,包括具有强大咀嚼力的面部肌肉在内,前后长达一点五米。它的身长平均为十二米。从骨骼可以推知,体重在五吨左右。 令人感到困惑不解的地方之一就在这儿。体重五吨的话,几乎与一头大象的体重不相上下了我们都知道得很清楚,大象有四条大粗腿。可是霸王龙的腿只有两条不说,腿部的肌肉形态跟人类很接近,与胴体的庞大相比细得不成比例。 同为五吨级的生物,胴体的庞大程度也不相伯仲,可大象却有四条粗腿,而霸王龙则是两条细腿。因此,合理的看法应该就是,这种恐龙的运动能力不及大象。而大象与其他的猛兽相比,就已经是动作迟缓、拖泥带水的了,它在印度或非洲从未获得过动物之王的封号。这样的话,行动能力和敏捷性理应在大象之下的霸王龙当真称得上中生代之王吗?这不得不让人心生问号。 大象在遇到十万火急的情况时也会动如脱兔,表现出相当的能力,据说它瞬间的奔跑时速可以达到四十公里。但就总体而言,它的腿脚算慢的,它很难捉住比自己小的动物,过上肉食生活,因而它心甘情愿地靠吃草为生。因为以大象的平均行进速度,它是没有能力追杀小动物并吃上它们的肉的。在非洲的草原上,再也见不到比大象还要行动迟缓的动物了。 我们再说霸王龙。毫无疑问,它的咀嚼力在当时是最厉害的,可这种能力要在和对手贴身肉搏时才发挥得出来,而发挥肉搏能力的前提是捕获能力,如果这一能力很低的话,那它就配不上强大这一称号。在行走速度方面,霸王龙似乎连大象都追不上。体重跟大象一样,而支撑这一体重的腿的数量只有两条,是大象的一半不说,腿也要比大象的细了许多。其实谈论它的行走速度都为时过早,首先,它是否走得动道、是否站得起来都还值得怀疑呢。由此可见,将这种恐龙册封为中生代之王的评价是出于它那可怕的外表给我们造成的假象。 本人曾遍访所认识的动物生态学的专家,自己也对为数众多的动物的骨骼和骨头上的肌肉的生长形态做过分门别类的总结,由此不得不做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如此粗重的胴体所依赖的只是两条细腿,那么霸王龙能够站立起来已属不易。 霸王龙的两条后腿,无论是肌肉量还是长度,都不成比例。从体形比例上看,它的后腿比三叠纪大量存在的小恐龙都要短,即使它能够像鸵鸟那样拼命转动两个“后轮”进行冲刺,恐怕也产生不了足以超过除它自己以外的其他生物群的速度。也许它在瞬间可以达到人类快走的速度,但不可能持续太长的时间。 同雷龙一样,从全身骨骼的关节部分可以推测出霸王龙平常时的姿势。和巨型食草恐龙的情形相似,世间流传甚广的此类食肉恐龙的模拟画全都是以讹传讹。在这些模拟画中,霸王龙和异龙都被描绘成两条后腿在平时像企鹅那样的直立,和我们一模一样的双腿行走。原因在于,仅就这样的体重和后腿而言,这种姿势在力学上是最稳定的。 据称,人类之所以选择了双腿直立行走,是因为大脑的体积增大,重量增加,为了保持头部的稳定才像棒槌一样直立起来。这种姿势使得身体各部位所承受的负荷降至最低。假如采用动物般的爬行或大猩猩式的前倾姿势,承载着沉甸甸的大脑的头部只能横挺着,给脖子的肌肉和关节带来沉重的负担。 但是,从全身骨骼的连接形状来看,霸王龙是不可能像人类那样双腿直立行走的。即便能够在万不得已时偶尔为之,它的骨关节也没有结实到长时间与地面站成直角地用双腿走路的地步从骨骼推测的话,霸王龙的基本姿势应该是相当前倾的。在这样的一种姿势下,各个骨关节的间隔可以做到均等划一。在不远的将来,所有的专家学者们大概都会持相同的观点。 照此一来,我们可以对霸王龙的姿势做出这样一番想象:它在一般情况下身体前倾,前行时脑袋时不时像鸡那样前后摆动以保持平衡。然而从骨骼得出的这一结论也是难以成立的。这样的一种前倾姿势会破坏沉重的胴体以及硕大的头部与仅有的两条细腿之间的平衡,它不可能长时间的站立。 为了防止栽跟头,这种食肉恐龙必须时刻保持前进,一旦气喘不上来而停下步子,由于脑袋很重,它就会立刻来个大马趴。而它的骨骼结构又不允许它可以一时半会儿地把身子后仰,像人一样站着歇脚。 虽然这种食肉恐龙需要不停地走动,从它的体重和那颗硕大的头颅来看,向前迈步这一行为本身恐怕也并不轻松。它很快就会累得喘不上气来不说,万一立足不稳,或是地面上出现了意外的障碍物,它还不是说倒下就倒下了嘛。而且,要它时不时地低下它那又大又沉的脑袋去注意脚底下也是一种奢谈。 它的胳膊太小,也太短,不足以让它在栽跟头时做到本能地用手撑地,或者偶尔用手扶一下地面以防止跌倒。考虑到诸如此类的应急情况,这种生物的异常短小的胳膊不啻是个不解之谜,它似乎在表明,摔跟头的风险根本就不存在。 为了节省体力,大脑袋的霸王龙唯有在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里采用蹲伏的姿势席地而卧,即便一鼓作气地站起来(尽管需要借助那一对儿短胳膊才能完成的这一行为比登天还要难),它也只会自始至终慢悠悠地蹭着走。如果人们能够了解到这一点,大概就会理解要让它跑起来实在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 从它的骨骼、肌肉形状、由此推测出的负荷量以及身体前倾的姿势之间的对比关系来看,这种恐龙在运动中栽跟头是家常便饭。霸王龙要想走得稳当,大腿的肌肉就必须至少增加到现在的三倍,同时胴体的重量减轻一半。可即便如此,它也难以在追击猎物时做到长时间的高速奔跑。即使肌肉量足够,骨头和关节也会经受不住的。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霸王龙和雷龙殊途同归,由于步行困难和容易频繁跌倒,夜间睡觉时笨重的身体会成为活靶子,再加上衰老造成的瘫痪,它会成为敏捷的小型食肉恐龙的点心,寿命不可能太长。 按理说,这种食肉恐龙本应早早绝迹,可是它们却和巨大的食草恐龙一样,同样号称拥有长达数千万年的繁盛期,与生态学和生物学的常识背道而驰。 此类巨大的食肉恐龙在昔日的地球上实实在在地存在过,这是有化石佐证的现实,不容辩驳,因此常识便退避三舍,只得承认这些恐龙每天都在怡然自得地漫步。可是,他们腿上的肌肉细得都不足以自如地步行,要想比猎物跑得更快,以这样的体格来说,它们需要不低于现状的五十倍的肌肉。与此同时,胴体部分的重量也要降至十分之一。以生物学的常识来看,这一计算结果是天经地义的。本人的结论就是,体格“离经叛道”的这种生物的移动速度至多等同于人们在商店的橱窗前流连的速度,即便偶尔能够达到人类快走时的速度,那也持续不了多久,更别提奔跑了。 于是,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由此产生。以这样的速度,它连一只耄耋之年的鳄鱼都追不上。事关生死存亡时,即便是鳄鱼也能展现出惊人的速度。小型恐龙、小型哺乳类动物的行动还要更为敏捷。如此一来,这种恐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的盘中餐从自己眼皮底下跑掉,它谁也追不上,也就别想能过上食肉的生活。将霸王龙归之为食肉恐龙的前提将被颠覆,古生物界的常识须得改写。教科书和图鉴的内容也要修订为这种恐龙是靠采食不会动的植物为生的。 这样一来,这种恐龙所拥有的众多大型锯齿、用于咀嚼的强劲的面部肌肉都成了毫无用处的摆设。天知道它长齐这些东西是为了什么。如果每天只是嚼嚼叶子的话,如此强大的牙齿就毫无用处了。另外,它的粪便化石证明了这种恐龙属于食肉类,而这一点在逻辑上又是自相矛盾的。这些“暴君们”究竟如何做到每天都能成功捕获到疯狂逃命的生物而大快朵颐的呢? 草原上所上演的猎豹的高速追逐戏,相信很多人都在电影院里看到过。这就是动物界的生存现实。如果说这种大型生物以肉为食,那么,它们必须要时时表现出与此相称的行进速度;它们必须拥有比从它们的骨骼和肌肉的比例所推算出来的要快上百倍的速度。而这是不可能的。因此,由骨骼分析而得出的这种恐龙的长达数十年的寿命,以及漫长程度相当于当今人类数千倍的繁盛期就不啻为一种虚幻、一个不解之谜。 这一谜团从未在现代的古生物学者们的心里引起过哪怕一丝的涟漪,因而所有人都对这个问题视而不见。期待在不远的将来大家都会注意到矛盾的存在,并给予足够的关注。霸王龙无法奔跑,移动迟缓如婴儿,它赖以为食的生物们全都跑得一个不剩,至于它自己,走不了几步便气喘吁吁,还常常跌倒在地,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腹内空空地躺着度过,上了年纪以后很快就会寸步难移——这一从证据导出的或然性的推论,在人们的眼前呈现出了一幅与其可怕的外表极不相称的凄惨得令人唏嘘的生存画面。 然而,博物馆里所收藏的这些恐龙的化石却讲述了一个完全相反的事实。粪便化石显示,它们天天捕杀动物,将这些动物的肉作为营养来源。因此,与食草的大型恐龙相比,它们的体形虽然小了一些,但却肌肉精悍。这等于是说,尽管这种恐龙就像是配了两条细腿的大象,可它却拥有无法理喻的神一般的运动能力,使它们得以长寿,并创造出漫长得令人窒息的繁盛期。 这并不是什么少儿科幻故事中的空想,这一点从霸王龙前腿的小型化中也同样得到了体现。较之活跃在侏罗纪的同为食肉恐龙的异龙而言,霸王龙的前腿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逐渐萎缩、退化。这似乎表明,霸王龙在日常活动中没有必要“用手擒拿对方”,手反而成了多余的东西。 换言之,这似乎告诉了我们,它仅凭两条后腿和嘴巴就可以做到生活得完全自给自足,前腿的作用充其量不超过睡醒后起身时的拐棍,而长着一个可做致命武器之用的嘴巴的头部可以做出不亚于当今犬类的迅捷动作。 霸王龙可以在瞬间一气呵成地完成对猎物的捕获、咬碎、撕断、咀嚼和吞咽,于是,它的手便无所事事了。也许它有时会用手摁住猎物将其大卸八块,可它着实没有这个必要,因为它只要使劲地摇头晃脑就足够了。锯齿表面成排的凸凹便是威力无比的切割机,猎物在顷刻间就会粉身碎骨。 这类体重五吨的食肉恐龙,为了成为狰狞的暴君,成为一统天下的百兽之王,在追击企图逃走的猎物时必须发挥出堪与猎豹媲美的速度。然而,这一点正是生物学家们再怎么穷竭所有的视觉记忆,甚至牵强附会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以那样的大块头来看,它即便像鸵鸟那样将双腿蹬得飞快,速度也提升不了多少。那么,这种大型的食肉恐龙对于如何追到猎物真的就毫无招数了吗? 有,那就是袋鼠跳。本人就是这么认为的。前腿退化了的霸王龙的姿势使人联系起生活在当今地球上的一种哺乳类动物,也就是澳洲大陆上的袋鼠。侏罗纪的异龙也一样,它的前腿同样短小,尽管尚未小到霸王龙那样的程度。袋鼠通过将双腿并拢连续跳跃可以使自己跑得飞快,从而将行进速度提升到极限。此时,它是靠尾巴保持姿势的稳定的,而两条前腿则蜷缩起来,因为它大概是觉得它们碍事,要知道这两条前腿也是有相当的重量的。出于这一原因,前腿便逐渐退化、变小。 从异龙到霸王龙,食肉恐龙体形的变化似乎也昭示了同样的情形。果真如此的话,那么这些食肉恐龙应该擅长自上而下的空袭以提高捕获猎物的成功率,同时,为了能在追逐戏中亮相时尽可能提高速度,它们还暗藏独门绝技,能够在必要时以连续的袋鼠跳方式奔跑。就是说,它将两腿并拢后当作弹簧,蹦蹦跳跳地前进。这么想的话,霸王龙的食肉生活也就可以理解了。 当前方的猎物防备懈怠时,最精准的攻击方式就是从高处,比如距离恰到好处的一块岩石,像袋鼠那样纵身一跃扑到猎物的身上,由于一击致命,体力也得到了节省。追击猎物时也是如此,此种行进方式可以获得速度上的压倒性优势,一追一个准。本人认为,虽然今日的古生物学者做梦也不会想到,但是此类食肉恐龙就是身藏这样的绝技的。唯有以这样的思路,方能真正理解这些“暴君们”特权般的肉食生活。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这些比大象还要庞大、奔跑起来笨拙无比、连道都快走不动的巨大的生物,是不可能暗藏什么袋鼠跳之类的独门绝技的。仅凭两条后腿的单薄肌肉就能带动那般巨大的胴体和腹部蹦得老高,这样的跳跃动作在力学上是说不通的。 不过,以这样的身体比例做出这类动作的生物在今天的地球上也还是有的。青蛙就是很好的例子。青蛙仅靠两条细细的腿就能像踩弹簧一样将有着一个大肚子的胴体弹得老高。 第四节 恐龙这类古生物中最为令人困惑不解的当属飞行龙了。当今普遍的观点是,被冠以生物史上最早出现的鸟类的始祖鸟同时具有鸟类和爬行类的双重特点,属于进化到鸟类的过程中的过渡阶段。也就是说,始祖鸟被视为了处于爬行类和鸟类之间、起着承上启下作用的缺失环节。除非未来的研究能够证明始祖鸟早已“断子绝孙”,这种观点恐怕还将延续下去。 由于这一假说很符合基督教思想的胃口,时至今日,始祖鸟与鸟类有着直接的血脉关系这一观点越来越成了一种常识。但是,本人对此持否定的看法。不过,鉴于这一层与下面所要论及的内容无甚关联,还是留待别的机会再做详述吧。 本文所要论述的命题则是,被认为是生物史上最古老的鸟类、在侏罗纪后期就已经出现的这种原始的类鸟类生物是否真的能够在空中展翅飞翔。 第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在始祖鸟的身上可以同时找到“能飞”和“不能飞”这两种证据。无论是鸟类,还是飞机,飞行这一行为都具有两种形式。要么是凭借自己的力量升空后飞行,要么就是像滑翔机那样在空中滑翔。前者可以飞行很长的距离,而后者不过是由高处飞到地面上而已。 生物的飞行形式也是如此:其一,在平地振翅,靠自身产生的浮力升空,然后飞走;其二,从高耸的崖顶或树上俯冲滑翔。当今的不少动物都会这种滑翔的功夫,比如鼯鼠、飞蜥、鼯猴等。而鸟类是绝对不会在平时做出这种动作的,它们要么靠扇动翅膀自力更生地飞行,要么就干脆不飞。 始祖鸟是个鸟类中的例外,虽然不乏有学者认为它靠自己的力量挥动翅膀升空,并做长距离的飞行,但是更多的研究学者却不这么看,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认为始祖鸟的能耐是滑翔。虽然作为鸟类来说未免特立独行,但却是情有可原的,因为这种生物正处于从爬行类向鸟类过渡的中间阶段。人类发明飞机的历史也是始于利用滑翔机进行滑翔,再逐渐发展到装上了螺旋桨发动机的飞机。鸟类的诞生过程也公认有着相似的历史。 另外,始祖鸟生就一双大大的翅膀,存在的时间也不算短,要说它不会飞却空长着一身漂亮的羽翼只是在地面上转悠,这在道理上是讲不通的。 不过,认为始祖鸟只能滑翔的观点面临着一个不利的事实。这是因为,出土始祖鸟骨骼化石的地方迄今为止都是些灌木丛生的平地。 始祖鸟最早是一八六一年在德国索伦霍芬的石灰岩地层中被发现的,而这一地区属于水洼遍布的泥沼地带,在这里从未发现过高度超过三米的树木化石。因此,谁也无法解释始祖鸟是怎么在只有灌木丛的平坦湿地中学会登高滑翔的。 再者,有的研究表明,始祖鸟的脚是抓不住东西的。如果真是这样,这就等于是说,它既无法攀住树枝,也没办法爬树,更别提从高处进行滑翔了。 那么,始祖鸟真的不能从地面上振翅而飞吗?有关鸟类的比较权威的研究成果之一就是,只要观察一下飞羽的形状,这种鸟到底能不能飞便可立见分晓。比如鸵鸟这类不能飞的鸟,它的飞羽相对于羽轴是左右对称的,而会飞的鸟,出于航空力学上的要求,长出的是左右不对称的飞羽。我们知道,始祖鸟的飞羽相对于羽轴明显地呈不对称分布,具备了会飞的鸟的特征。另外,它的飞羽的长度也足够充分,类似于现在的依靠自己的力量展翅飞翔的鸟类。 而对“飞行可能说”有利的一个事实就是,始祖鸟的大脑中掌管视觉的部分很大,内耳的构造也相当发达。这表明它具有在飞行中所不可缺少的对空间的把握能力,因此,有的研究结果认为,飞行是始祖鸟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同时,主张始祖鸟不会飞的人也不在少数。其根据就在于,鸟类为了飞起来,必须要具备很大的力气将翅膀向前下方扇动。这个动作的力度越强,鸟类获得的浮力和推进力就越大,因此,向下扇动翅膀的能力对于自主飞行是不可或缺的。而这个能力的大小取决于鸟的胸部肌肉。故而,鸟类的胸部都拥有厉害的胸大肌,可以用力地将翅膀向下扇动,而它们为了获得这样的胸大肌,其胸部骨骼就必须拥有发达的龙骨突。然而,始祖鸟却并没有这样的龙骨突。因此可以想见,它的胸大肌单薄,翅膀的力量不足。 但是,鸟类还有另一种途径可以让自己飞起来,它未必非得用力挥动翅膀从静止状态一飞冲天,只要在地面上快速奔跑获得初速度,它也一样可以飞起来。飞机的起飞就是利用了这样的原理,当今百分之九十的鸟类都是在“起飞”时依靠自己的腿部力量获得初速度的。 始祖鸟的腿部力量应该足够强劲,如果是平坦的地方,在它飞到低空后还会产生一种称为“地面效应”的现象,可以延长滑翔的距离。可这样一来,人们也会产生一个疑问,它怎么会胆敢选择遍布水坑、深一脚浅一脚的低湿地带作为栖息之所呢。 有的研究结果给予了当头棒喝,它指出,从化石来看,始祖鸟的羽轴相对于长度而言过于纤细,不足以支撑体重。现在的鸟类,它们的翅膀强度都可以承受自身体重的六倍乃至十三倍的负荷,否则的话,它们将无法抵御高空的强风或阵风,也不能承受自己激烈扇动翅膀的动作。 可是,我们已经知道,从其羽毛、骨骼和肌肉等方方面面来看,始祖鸟都只能承受自身体重零点五五倍的负荷,它的下一代孔子鸟则是零点三九倍。这可不是一个能在高空自在翱翔的飞行物体所应该具备的强度。一旦在高空遭遇了阵风或强风,或者自己的翅膀扇动得剧烈了一些,它的翅膀就有可能像一把廉价的阳伞那样折断。难以想象这样的生物还能飞翔。 从侏罗纪开始,还有一种会飞的生物与始祖鸟共生共存,那就是翼龙。始祖鸟的推测体重有二百七十克左右,而它的这一邻居,在收拢翅膀的静止状态时,有的家伙的身高与当今的长颈鹿都几乎不相上下了。 这种翼龙由于长着一条长长的脖子,它的外表通常被人拿来与长颈鹿相提并论,可是从出土的骨骼化石来判断,它的体重应该超过了一百公斤,全部展开后的翼展宽达十一到十二米。这个块头抵得上一架塞斯纳了,而且还是食肉的。 以如此庞大的躯体来说,如果它实际上不会飞的话,它就别指望能过上以身姿灵巧的小动物为目标的食肉生活了。它在地面上的活动缺乏速度,重量偏轻的身体华而不实,在与大型生物的搏斗中占不到任何便宜。这种巨大的翼龙,其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超越了大型食草恐龙雷龙以及食肉的霸王龙的不解之谜。 在当今地球上繁衍的最大的鸟类要数漂泊信天翁了。这种鸟的双翼展开后的幅度可达三点五米,它在飞行时可以巧借风势调整双翼的角度,使自己乘风翱翔。 风势合适时它就顺势滑翔,在无风或风速恒定的情况下则适当地扇动翅膀,因为不这样做就会输给重力或空气阻力,掉到地上去。不过,即使是这种鸟,它在起飞时也需要不停地扇动翅膀,拼命产生升力。飞上天后,假如风势不作美,它还要继续扇动翅膀,可这时的速率则会慢了许多。 振翅速率仰仗的是胸肌的力量,通过对包括漂泊信天翁在内的大大小小的鸟类的观察,人们得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研究成果。那就是,翅膀的长度、体重以及胸大肌所产生的振翅速率之间存在着有趣的关联性。 受制于肌肉的大小,振翅的速率总会存在瓶颈。翅膀越长、体重越大的鸟,就越无法快速地拍打翅膀。像漂泊信天翁这种大型鸟类,它的平均体重有十二公斤,即使在风速为零的条件下,它不借助助跑,仅靠拍打翅膀也好歹能飞起来。可是,这已经接近了鸟类的极限,如果一只鸟每天都需要频繁地飞上天去,那它在起飞时就必须不能这么辛苦,因此,体重十公斤就是一个上限。只有这种体重的小型鸟,它的振翅速率才会很快。 综观为数众多的鸟类观察的结果可以看到,对于利用滑行的初速度起飞、可持续进行巡航飞行的鸟类来说,它的体重上限是四十公斤。 在海面上空飞翔的鸟类很擅长借助风势进行滑翔,可它们在起飞时每秒钟的振翅次数都很多,等到了巡航时,再把这个数字降下来。 起飞时的振翅次数相当于胸大肌所产生的最大输出,而高空滑翔时所需的最低限度的振翅次数则是最小输出。实际上,所有会飞的鸟都需要在这两个值之间保持一个很大的跨度。可是,随着体重的增加,两个峰值之间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小,在体重达到四十公斤时,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差值就变成了零。体重大的鸟没办法在空中利用气流进行滑翔,即便能够升到高空,它也必须拿出和起飞时同样的劲头不停地拍打翅膀。 这一观察结果所告诉我们的是,只要是生息在地球上的鸟类,体重超过四十公斤就将无法进行长时间的巡航飞行。随着体重增加到四十五、五十甚至五十五公斤,振翅所产生的升力将不足以托起自身的重量,起飞也就无从谈起。生物都逃不出这样的宿命,如果其体形越来越大,那么肌肉的运动速度也就越来越慢。大块头的生物是无法快速地运动自己的肌肉的。这就是说,鸟类也一样,个头越大,即便竭尽全力,振翅的次数也将越来越低。 鸟类的体重一旦超过了四十公斤,即使通过拼命拍打翅膀得以一时地飞上天,它也难以在空中持续地进行长距离的飞行。如果认为这一观察报告令人信服,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体重超过一百公斤的大型翼龙是不会飞的。 无论是始祖鸟、食草的雷龙,还是翼龙,它们有一点是共通的,翅膀的骨架部分由骨头组成而骨头的材质都是磷酸钙。就这种材质而论,拿大型的翼龙来说,光是它的那对大大的翅膀,重量就得超过四十公斤了。这样一来,它的胴体和头部就必须变得很轻,可如果太轻的话,生物的机能又无法发挥出来,它也就因此丧失了存在的意义。 如果改弦更张,强行减轻翅膀部分的重量呢?吹过高空的高速强风,以及为了使沉甸甸的身子飘起来而剧烈地扇动翅膀所产生的强烈的风压会造成翅膀上的骨头不堪其负,骨架土崩瓦解。 鸟类学者们很清楚生物进行飞行的难度,而恐龙学者们却对这一点掉以轻心了。他们都成了大大小小的恐龙教派的盲目信徒,深信两亿年前的翼龙和始祖鸟的肌肉比现在的鸟类还要进化得多,它们摆脱了流体力学的理论制约而在广袤的天空中展翅翱翔。 巨大的食草恐龙在两百年的时间里无休无止地用背肌和颈部肌肉扛着长达十三米的长脖子,用四条腿支撑四十吨的超重身躯若无其事地四处游荡。 霸王龙后腿上的单薄肌肉也同样神奇,它使得这种五吨重的食肉恐龙仅凭两条后腿就能做到健步如飞。 这种情景在当今的地球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便肌肉扛得住,骨头也承受不了。只要芸芸众生的骨头都是出自同一种材质,以这样的方式让骨头受累百年的话,骨折和关节劳损都会如期而至。 巨大的翼龙是绝对不可能依靠自身的力量飞到空中去的。它既不可能飞得太高,也不可能在高空转换成巡航飞行的状态。 假如大气的密度大幅度上升的话,倒是还存在着可能性,可这时的氧气浓度又是个大问题。前面已经讲过,属于恐龙们的中生代是一个极端低氧的时期。如果大气稠密,其主要成分就应该是甲烷和二氧化碳。而巨型翼龙也是需要通过肺部来呼吸氧气的。即便它能够顺利地飞起来,可如果窒息而死,那就前功尽弃了。 它们的大翅膀是派什么用场的呢?不会飞的巨型翼龙缘何会出现在大地上?假如出土的为数不少的巨翅化石不是地球所故意营造的幻象,那么,这种生物尽管根本不会飞,但却有着如此漂亮的翅膀,甘于在地面上繁衍生息?而且,它们只是拖着收在身下的翅膀在地面上生活了无比漫长的时间吗? 在地面上拖着这样的大翅膀每一天都会举步维艰,那它为什么还能过上食肉生活呢?它有着如此漫长的进化时间,可是为什么束缚了身体活动的大翅膀这一对无用的累赘却不曾发生退化呢? <hr /> 注释: 第五节 太阳系的各个行星,如果剔除离太阳最近的水星、第二近的金星以及最远的冥王星这三颗行星,它们在自转速度方面都有着某种程度的统一性。 拿地球和火星来说,火星上的一天基本上相当地球上的一天。就是说,地球上过了一天,火星也就自转了一圈。说得精确点,地球自转一圈所需要的时间是二十三点九三个小时,而火星则为一点零二六天,非常接近。我们不清楚两颗行星的这一共性是刻意安排的结果,还是纯属偶然。 位于火星外侧的木星虽然体积是地球的一千倍,可自转速度却快得多,它的一天,即自转一圈所需的时间为九点八个小时。因此,木星的赤道部分便由于离心力的作用而膨胀。这也是因为这颗行星至少外廓部分是由气体构成的。木星外侧的土星,自转周期是十点二个小时,在这两颗行星上,一天的时间都不及地球的一半。 更外侧的天王星自转一圈需要十七点九个小时,而再远一些的海王星自转一圈的时间为十九点一个小时,无论它们的哪一个,一天的时间都要短于地球上的一天。也就是说,自转的速度比地球要来得快。 木星和土星这一组,它们的一天大致相当于十小时。而天王星和海王星这一组,一天则不到二十小时。这两组的自转速度都快于地球。就像地球和火星那样,行星们两两相配,结成一对儿这里面是有着某种意义呢,还是仅仅出于偶然,谁也说不清。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刚才被剔除在外的那三颗行星。还是先拿数字说话。水星自转一圈需要五十八点六天,耗时近两个月;金星则需要两百四十三天,约等于八个月。就是说,它们两个的自转速度都很慢。而金星更是慢得出奇,几乎让人感觉不出它在自转。而且,金星的自转方向与其他的八个行星都是相反的。 冥王星自转一圈耗时六点四天,花了将近一个星期。这几颗行星的自转速度千差万别,它们彼此间结不成同盟。 不过,本人并不赞成将冥王星算作太阳系里的一员。虽然行星并不是一定要沿着一个完美的圆形轨道围着太阳旋转,可这个冥王星的轨道却瘪得实在不成样子。这个离太阳最远的星球,它的轨道与比它更接近太阳一个“身位”的海王星的轨道相交叉,定期地比海王星更加深入到太阳系的内侧。 这一特征是其他的行星所不具备的,再加上这颗行星的尺寸要小了几号,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是包括哈雷彗星在内的众多具有椭圆形轨道的卫星中,轨道碰巧接近圆形的大型的小行星。 近些年来,人们开始注意到在冥王星的周围有不少这种体积级别的小行星,倘若假以时日,在这些小行星逐一得到确认后,围绕在冥王星周围的也是一片酷似火星和木星之间的环状小行星群这一事实将会逐渐地浮出水面。因此,我们似可不必将冥王星与其他的八颗行星相提并论。 关于这八大行星,我们先来看看他们的大小。在体积上拔得头筹的当属木星和土星这一对儿。拿赤道半径来说,木星约为七万公里,土星则是六万公里。 直径约等于它们三分之一的中等级别的行星是天王星和海王星,天王星的赤道半径是两万五千四百公里,海王星则为两万四千三百公里。 个头相当于它俩四分之一的也有两颗,这就是我们地球和自转形态与众不同的金星。这一对儿的赤道半径均略低于六千公里。从个头上说,地球和金星是一对哥俩,而不是和火星。 比这哥俩还要小的就是火星了,它的赤道半径为三千三百公里。而水星还要小一些,赤道半径有两千四百公里。冥王星则更小,成了最小的太阳系成员。 金星不仅自转速度缓慢,自转的方向还与其他的行星相反。假如这种逆向自转是和大的行星相撞后的产物的话,那么,它那长达八个月之久的奇慢无比的自转就可以理解了。想必是与之相撞的其他天体使金星的自转停了下来,继而使其自转方向发生了颠倒,但是旋转的速度低得可怜,始终跟原先的自转速度不在一个档次。既然这种旋转肇始于撞击,旋转的势头自然是大不到哪儿去的。 除了金星的逆向自转以外,行星们的旋转速度也都各不相同。这是一个很大的谜,而迄今为止,天文学家们还没有谁能够给出令人信服的猜想。各个行星的旋转速度快慢不一,毫无规则可言,这并非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考虑到太阳系的诞生和形成的过程,各个行星大可以朝着同一个方向、按照大致相同的速度旋转。 各个行星在经历过属于旋转的尘埃和气体的聚合体的时期,逐渐冷却、凝固下来后,它们的旋转速度就会由于种种的原因而拉开差距。这一点很容易理解。 总体而言,旋转体都是要遵循“角动量守恒定律”的。太阳本身也在自转,被吸引到它周围的尘埃和气体的聚合体也同样是自转得不亦乐乎,同时,它们也开始围着太阳进行公转。这就是太阳系的诞生,公转的尘埃和气体所形成的旋转体便是行星的坯胎,它逐渐凝固,向中心点不断地收缩形成比原先的体积小得多的球体,尔后倾向于以更快的速度进行自转。 关于“角动量守恒定律”有一个易于理解的例子:溜冰运动员在冰面上翩翩旋转,双臂展开时速度悠然,而一旦身体蜷缩起来,旋转的速度就会加快。这一现象便是“角动量守恒定律”的写照。 按照这个定律,体积越小的行星,自转的速度就越快。当然,由于行星汇聚的物质千差万别,并不是非要一成不变地恪守这个定律不可,允许有例外,但是要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再者说,只要总体的趋势与这个定律大致吻合,我们也就无须多加解释。也就是说,抛开冥王星不谈,水星的自转速度最快,火星次之,金星和地球这一组位居其后,再往后是海王星和天王星这一对儿,木星和土星组合可以是最慢的。 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个头最大的木星和土星,自转的速度最快。天王星和海王星这第二大的组合拥有第二快的自转速度。“角动量守恒定律”在现实中遭到了颠覆。 木星的大部分都是氢气和氦气的聚合体,时至今日没有人能够知道,在常年引发风暴的炽热的云层之下,它的地表是一番怎样的景象。我们可以想象出那上面几乎没有坚硬的地面,这就等于是说,它的准确赤道半径仍然是个未知数,同时也意味着,“角动量守恒定律”无法在这个地方适用。虽然这颗行星的引力极强,但是地核部分的大小可能还赶不上天王星。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能寄望于未来的研究成果。 总而言之,有一个方法最容易阐释为什么我们太阳系的各大行星的运动表现得与“角动量守恒定律”相悖,那就是将其归结于其他天体的撞击所带来的干扰。宇宙是动态变化的,可宇宙里面除了星星这种物质以外,就是无穷无尽的空间,此外再无他物。至少我们凭借当今的科学手段所能观察到的宇宙里的角色就是它们了。在这里,光的速度是恒定的,可以作为标尺,时间也是空间的一个侧面,它们无一例外地都要受到重力的影响。这就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为止,身为万物灵长的地球上的最高级智慧生物所达到的对于宇宙的理解。 假如这种理解还算靠谱,那么从小行星碰撞中寻找,是何种根本性的原因导致在角动量守恒定律的支配下才出现的单纯的常规性运动演变到了今天这般地步,这种想法并非就是异想天开。从这个思路考虑的话,我们似乎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认为,大型的行星最为保守,它倾向于保留初始的运动状态,换言之,它最不易受到小行星碰撞的影响。 试想和地球差不多大小的金星这会儿冲着地球一头撞过来。如果撞击的角度很大,比如接近于正面相撞,地球大概就会粉身碎骨;可如果是以很小的角度撞在赤道附近,而且还和地球的自转的方向相反,那么地球肯定会停止自转,不仅如此,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它还会开始朝着相反的方向旋转。但是,如果金星的撞击对象不是地球,而是体积相当于它一千倍的木星,无论这种撞击与其自转方向相反还是一致,金星都应该不会对木星造成什么影响的。它既不会阻止住木星的自转,或者逼得它反转,也不太可能加快或放慢它的自转速度。 我们至少可以说,木星一土星这一组面对小行星的撞击最能“面不改色”,天王星-海王星组次之,水星-火星组所遭受的影响最大,地球-金星组所受到的影响次大。 如果这一思路正确的话,是不是就可以说,木星和土星现在所表现出来的自转速度与太阳系的行星们最初所拥有的自转速度很接近?这两个星星很有可能保留了在太阳系诞生时期的自转速度,这会儿正在向我们昭示呢。而这两颗大行星之外的其他行星们,由于某种后天的事件或来自于其他星体的重力干扰,自转的速度被放缓了。这样的假设应该是站得住脚的。 如果“角动量守恒定律”可靠,那就是说,地球和火星都曾经拥有过比木星还快的自转速度。它们现在的速度是在各式各样的宇宙事件的影响下逐步衰减的结果。 有些自然现象可以对自转起到刹车的作用,其中,“潮汐作用”最广为人知。可以说明这一作用的最容易理解的例子就是水。地球的表面存在着大量的水,这些水在太阳以及它的近邻月球的引力作用下,无休止地潮起潮落。通过这样的干扰作用,水使得地表向着与自转不同的方向发生移动,这种移动就对地球的自转起到了点刹的作用。 因此,地球的自转周期每天都会延长一秒钟。据说地球的自转每十年会慢七秒钟,八百年后就要慢上半天。这种点刹的作用不可小觑。 但是,正如前文多次提到的那样,要说起到了更为直接的刹车效果的,还要算小行星的碰撞。撞过来的其他天体的个头越大,所带来的影响就越强烈,就像金星的下场那样,地球会停止自转,并开始反转。地球也是在枪林弹雨中走到了今天的,它承受着无数侥幸突破了木星引力场的其他天体的撞击。大小如同月球的行星的撞击也曾经历了好几次,个头不亚于珠峰的小行星的从天而降,也已多达几十次。 假如这些小行星撞过来的方向恰好与地球自转的方向相反,就算自转还不至于停止,可它的速度也一定会在瞬间慢下来。虽然这听上去有些危言耸听,可是,火星或金星的地表上那清晰可见的巨大环形山却告诉了我们,这可不是科幻性质的杜撰。 设想在此类天文学事件发生的那一刻,地球上的生物已经进化到了恐龙时期,那么,我们将会看到怎样的情景呢?小行星的撞击在陆地上引发了大面积的森林火灾,一连数月燃烧不息的烈焰将地面变成了一个大火炉。 很快,情况变得雪上加霜,弹到平流层里的不计其数的岩石纷纷回落,早已奄奄一息的动物们被彻底打入死牢。 高温使得海水的温度逐渐升高,冰封在海底的甲烷气从沉睡中被催醒,跑到了大气里。甲烷气体的温室效应是碳酸气体的二十倍。由于这种气体的肆虐,整个地表都处于高温之下。 森林大批死亡,树木每天释放的氧气锐减,而剩余的氧气与甲烷的化合又不断地加剧了氧气量的降低。在高温和缺氧的双重打击之下,正处于进化过程之中的地球上的生物们一批接一批地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接着,从坠落地点激起的大量尘埃混入大气,将地球包裹得严严实实,彻底遮住了阳光,使地球骤然变冷。地表的温度很快降到适宜生存的温度点以下,冰层开始从两极蔓延开来。低温成了压在由于食物缺乏、氧气不足而虚弱不堪的生物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最终,曾侥幸存活下来的生物都被活活冻死了。 从地质学家们的调查报告中就可以读到,这样的大事件在过去的地球上的的确确发生过。地质学家只关心事件的痕迹,并不考虑是怎么发生的,但一般都认为,这种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很有可能就是源于小行星的撞击。 对于我们人类来说,由于进化的时间实在太短,遭遇到这种天体事件的概率是很低的。但是,说起进化的时间跨度长达两亿三千万年的恐龙们,他们遭遇到这种天体现象的概率就足够大了。 假如撞击是与自转方向相反的小角度,那么,这一事件使得地球的自转速度在瞬间放慢的可能性就是充分存在的。于是,比起高温、岩石坠落、氧气不足、持续低温这一系列的可怕事件还要骇人的悲剧,应该很快就降临到了生物们的头上。这就是离心力的锐减所带来的引力的增加。 这一现象会造成自身体重的增加。假如地球此前的自转速度跟木星一样的话,那么此时,地球上的生物的体重就会猛涨一倍。这样一来,就像前面不厌其烦地阐述的那样,食草的巨型恐龙将再也抬不起它那长长的脖子,霸王龙将轰然倒地,长卧不起。 它们躺倒在地时,重量倍增了的内脏器官将会将心脏压迫得停止跳动。由于离心力的减小,曾经随心所欲地起飞、在天空翱翔的始祖鸟和巨大的翼龙都再也飞不起来了。它们这些大个子全都一只不落地蜷在了地上,小行星碰撞的那一天就是它们的末日。 假若地球以前的自转速度和木星一样快,离心力将会抵消掉地球的引力,越是临近赤道,它们的体重就越轻。除了这一假说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途径能使前面提到的恐龙这种重得出奇的庞然大物君临大地、繁衍生息。大量出土巨型恐龙化石的地区很可能就是两亿年前的赤道一带。 在这样的低引力地区,庞大的雷龙挺着十三米长的脖子度过它的一生,它漫步于林间,将长长的脖子从林间缝隙里探进去,以攫取森林深处的叶子当作自己的美餐;霸王龙凭借它的两条腿在地面上疾步如飞,一旦追上了猎物,它便用袋鼠跳的姿势向对方发动空袭,一击致命;始祖鸟以及巨大的翼龙也都是一跃冲天,在天空翱翔。 由于小行星的撞击,地球的自转速度急速放慢,在这一刻,强大的离心力消失,地球的引力激增。它们的体重剧增,庞大的身躯倒伏在野,恐龙的天下就此休矣。 第六节 哺乳类可以说是在天地大碰撞造成了恐龙的灭绝之后,才得以向最高级的智慧生物——人类的阶段迈进的。不夸张地说,虽然哺乳类几乎与恐龙在同一时期出现在这个地球上,可是它们的一生都只能成为恐龙们大快朵颐的对象。套用《旧约·圣经》里的一句话,哺乳类乃上帝为了赐予食肉恐龙们以食物而在大地上创造出来的下等生物之一。 恐龙与哺乳类共生并存的中生代属于极端低氧的时期。因此,地球生物只有想方设法地改变身体结构,才能生息繁衍下去。由于只靠摄取水中的氧气难以为继,生活在水里的部分鱼类的肺部进化成了鱼鳔,它们将嘴巴伸出水面呼吸空气。 虽然尚未得到证明,但本人认为,恐龙在其肺部附近发育出“第二个肺”,在呼吸次数相同的情况下,氧气的获取速度增加了一倍。否则的话,即便引力再怎么低,它也难以维持那样臃肿的躯体。 同时,哺乳类在身体能够直立起来以后,在肺的后下方发育出辅助呼吸的大片的膜状组织,称之为横膈膜。但是,这种机制不过是单纯地起到了呼出和吸入的协助作用,如果只从效率上看,还是恐龙那作用更为直接的第二肺系统要更胜一筹。 恐龙最大的进化之一就是,尽管还难以做到完全的直立,它也开始了双腿行走。与骨盆呈直角长出来的有力的后肢使双腿行走成了可能。在双腿行走方面,恐龙们比起猿类来要早得多。 论起长出羽翼、开始在空中飞行,那也是恐龙占了先机。假如始祖鸟和翼龙是靠扇动翅膀自力更生地飞起来的话,它们要遥遥领先于二十世纪今天的所谓会飞的哺乳动物,因为这些会飞的哺乳动物仍然只是会滑翔而已。 战斗力也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与食肉恐龙相比,无论是牙齿的锐利、咀嚼能力,还是浑身上下的运动肌肉,哺乳动物都要逊色得多,这使得它们的个头都不可能长得太大。 要说哺乳动物还有什么“过人之处”的话,那就是它们的生育机制:它们抛弃了卵生方式,在体内长出胎盘并使之发育,由此获得了在体内培育胎儿直至一定的成熟阶段的能力。得益于这种生育方式,母亲拥有了保护自己宝宝免落敌手的最佳手段。 总之,在低氧时代,较之于把蛋放在险象环生的大自然里让胎儿透过蛋壳呼吸,将胎盘存在子宫里孕育的方式要安全可靠得多。采用此种方式的哺乳动物被称为有胎盘类。 也有的哺乳动物在外腹部长出了一个装胎儿的口袋。尽管胎儿在生下来时弱不禁风、毫无防备能力,可是母亲毕竟可以把宝宝装进自己肚子上的口袋里随身携带,有效地做到防患于未然,不失为一种退而求其次的良策。这样的哺乳动物称为有袋类。 可是,尽管这两类功能都很具“革命性”,那也是弱者的穷极思变而已,作为强者的恐龙则对此不屑一顾。正因为是弱者,为了留种,哺乳动物必须获得胎生的能力。尤其是在侏罗纪以后,恐龙具有压倒性的强势,哺乳动物无论是自己还是它们的后代,都只能任由恐龙宰割,毫无招架之力。出于对无法抗衡的强者的防御,这种进化方式应运而生。可见恐龙在地球上有多么的霸气了。 由于天地大冲撞造成的环境巨变,情势急转直下。庞然大物般的恐龙,无论是食肉类还是食草类,均惨遭灭顶之灾,一头不剩地从地球上消失了。翼龙和长脖子的水下恐龙也未能幸免。一夜之间,一向只能甘做恐龙盘中餐的哺乳动物失去了天敌,迎来了独立和自尊。由此,哺乳动物得以站到了取代恐龙家族的大地之王的候选者的末席上。 哺乳动物的体温可以保持在恒定的范围内,这一机能的战略目的原本是为了获得行动的敏捷性,而在趋向大型化的进化过程中,这一选择的优势愈加明显。如果没有三十几度的常温这种舒适的条件,大脑很难维持活跃的能力。此外,还一种学说方兴未艾,它认为,虽然敏捷的运动能力使哺乳动物过上了食肉生活,提高了摄取营养的效率,但是如果不具备摄取其他动物骨髓的能力的话,大脑的容量是绝对不可能变大的。 克服了卵生的低效率,胎生或者有袋类育儿方式都为繁衍后代带来了高效率,可要说哺乳类的高明之处,还得说是哺乳这种行为。哺乳就是妈妈让宝宝喝上了一种高营养剂——母乳,这是一种在低温或缺少食物时非常有效的保留后代的方式。因为自恃强大,恐龙不曾拥有这样的能力。 当小行星碰撞招致的混乱逐渐归于平静、重力在与自转速度的中和下稳定在今日的水平后,植物的繁盛时期仿佛迫不及待地开始了。由于超大型食草恐龙之流的大肚汉不复存在,植物的生长和繁殖的速度加快,地面上的氧气量一点点地上升。 同时,植物的进化开始提速,从裸子植物到被子植物,再到花朵,它们拥有了行之有效的吸引昆虫的手段。花朵为了将昆虫吸引到身边准备了芳香和花蜜,以此作为昆虫们帮忙传播种子的报酬,这一战略屡奏凯歌,植物和它们的花朵以令人目眩的速度为大地涂红染绿。 花朵朝着多样化不断进化,多样化也意味着给昆虫的报酬的多样化,与此相呼应,昆虫的种类也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这也为以昆虫为食的哺乳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带来了突飞猛进的增长。种类繁多的哺乳动物仿佛百舸争流一般,展开了一场向更高级的智慧生物发展的竞赛,由于“大胃王”恐龙的消失,它们的进化时间也得到了保证。 在整个生物界的进化竞赛中,哺乳动物逐渐占据了优势地位,最终,最有希望赢取桂冠的哺乳动物——猿类在非洲大陆上出现了。时至今日,黑猩猩和大猩猩也只见于非洲大陆。这一事实说明,这块大陆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的生物摇篮,因为现代人(智人)就是与黑猩猩和大猩猩由共同的祖先分化而来的。 据说大约七百万年以前,在非洲大陆上,人类的祖先和黑猩猩从共同的祖先分道扬镳了。不过,这种生物到底该不该称为人类的始祖还有些微妙。在这块大陆上诞生的我们最初的祖先是四百万年前的“猿人”。被称为南方古猿的他们可以勉强双腿行走,脑容量有五百毫升,跟黑猩猩几乎相同。 其后又过了两百万年的时间,大约在两百万年前,非洲大陆上终于出现了人型生物——“直立人”。他们的脑容量增加了一倍,达到了一千毫升,有痕迹显示他们已开始使用石器。他们被认为拥有了可以进行长途跋涉的强劲脚力,在走出非洲后一路向东,在东南亚定居下来,作为爪哇猿人繁衍生息,最后成了今天的印尼人的祖先。 约五十万年前出现在非洲大陆上的人形生物被称为“早期智人”。他们也走出了非洲,北上后折人欧洲,并在这片土地上定居下来,这就是安德特人。他们的脑容量有一千三百毫升,与我们相差不大,他们使用火和石器,甚至开始制造早期的工具。为数不少的学者认为,他们既是现在的欧洲人的祖先之一,同时也是非洲原住民的祖先。 大约二十万年前,非洲大陆上诞生了“晚期智人”,他们才是今天的我们最为直接的祖先。被称为现代人的他们,脑容量和我们一样,同为一千五百毫升,智慧也并不比我们逊色。他们甚至可以学会开车。他们使用火,钻研各类工具,进行原始的艺术创作,还会唱歌。本人认为,他们的歌曲经过整理,逐渐成为了今天的语言。 尽管本人尚未拥有公民权,但是以本人之见,当今的人类不分种族,无一例外地都是这类智人的一个分支。遍布世界的各个人种的内脏和骨骼结构如此之相似,以至于很难想象“早期智人”或“直立人”是在地球上偏居一隅,走着完全不同的进化之路。尤其是舌根与喉咙之间的共鸣腔,我们在说话时离不开这个共鸣腔,而“晚期智人”和“早期智人”在共鸣腔的容量上是有差别的,就算“早期智人”能够说话,他们也无法完成具有细微变化的发音,在拥有的词汇量上肯定和“晚期智人”不在一个档次。 我们不妨认为,世界上的各个人种、内脏功能和结构都是如出一辙的。皮肤颜色或者眼睛大小上的差别是妥协进化的结果,其目的就是为了适应生活环境,这种五湖四海同种同源的观点可以对方方面面的问题给出很好地解释。 世界上的芸芸众人,无论是生活在高楼林立的大都会,还是栖身于森林深处的洞穴,如果寻根求源的话,他们都应该回溯到单一的新型人种——在非洲诞生的现代智人。这种观点由于和希特勒的纳粹主义所鼓吹的人种间存在优劣之分的论调针锋相对,目前不过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才被人讳言莫深。 众多的学者早就注意到,北京猿人、爪哇猿人或者尼安德特人的骨骼结构和内脏构造,即使和过着最原始的狩猎采集生活的坦桑尼亚的非洲原住民相比,也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无论有怎样的成见,非洲原住民的内脏和骨骼都和我们是相同的。 他们智力上的差异是在教育环境的影响下后天形成的,从本质上说,他们的思维能力和我们是一样的,无论在力气或骁勇善战的程度,还是在艺术欣赏能力或歌喉方面,人种之间并无大的差别。我们每一个人都属于约莫六万年前从非洲走向世界各个角落的单一人种——现代智人。 猿类和人类的差异在何处?从进化过程中的哪一时刻起,人类的祖先可以被称之为人?对于这一命题早就有了盖棺定论。那就是,从猿类的一个分支开始了两足直立行走之时起。在这一瞬间,这种特立独行的猿类与他们的同类分道扬镳,迈向了人类。他们可以称为“猿人”。 两足直立行走的方式稳定下来以后,骨骼结构相应地发生变化,颈椎上的头盖骨的视线与脊柱的垂直线形成了一个直角,面朝前方。从骨骼上说,以这种方式形成的向前的视线是成为人类祖先的前提条件。假如将两足直立行走的生物的头盖骨安在黑猩猩的颈椎上,视线就要朝下了。要说黑猩猩的头盖骨也是视线向前的,可那是建立在保持四足行走的前倾姿势的骨骼结构上的。人和猿的区别就在于此。 关于“猿人”选择直立姿势、开始两足行走的理由,人们众说纷纭,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假说。比如说,用后腿直立起来是为了站得高看得远,以方便提防天敌的来袭或是搜寻远方的猎物。这么说倒也不无道理。 再比如,直立起来是为了减小阳光直射到身上的面积,以躲避非洲的热浪。四足行走的缺点就是后背、头顶和后脑勺全都暴露在炎炎烈日之下。这种观点也相当具有说服力,它还与另一种说法遥相呼应,那就是非洲黑种人的皮肤里黑色素特别多,其作用是为了增加防晒效果,减少太阳的照射给细胞和血管带来的危害,防止暴晒引发皮肤癌。 还有人说,人选择站起来是为了给异性献礼,更好的示爱。这意思是说,直立可以腾出双手,在周围物色一些好东西,然后用双手捧到异性的身边。抑或是这些理由的综合。 不过,在恐龙部分所论及的这个地球上最大的问题面前,这些猜测都无异于隔靴搔痒了。从猿类分化而来的人类的脑容量,到了智人阶段足有一千五百毫升,等于最初的三倍,因为脑袋变重了,所以“人”站了起来。这才是本人在此文中所要阐述的问题点最为真实的写照。 采用四足行走或黑猩猩式的前倾姿势时,又大又重的脑袋会对颈椎造成极大的负荷。因此,以本人之见,人类采取完全的直立姿势,纯粹是出于在日常活动中变换姿势的考虑,以使头部处于身体的垂直线上。 进化的结果使得头部增大,人这种最高等级的智慧生物由此得以在地球上诞生,可是,对于繁衍生息而言,地球这一行星的地表引力实在是太强了。这就是本人得出的结论。 由于来自于其他天体的碰撞事件,天赐良机接二连三地出现,比如强敌的消失、食物的多元化以及氧气的增加等,这使得哺乳动物得以踏上地球的王者之路。然而,就引力来说,这个行星的环境却最终只适合于不具有高等智慧,也就是说,没长着一颗沉甸甸的大脑袋的小生物群体。在创造出生命并使之朝着高等智慧进化之前的阶段,造物主还算是规划精确、运筹帷幄的,可由于小行星的碰撞,最初的有关生命创造及其结局的脚本发生了无法挽回的计算错误,目标因而渐行渐远,直至迷失。 高级智慧生物离不开硕大的头颅,因此也需要躯体大到一定的程度以支撑这颗大脑袋。这才是符合设计目标的形象。然而,由于小行星的碰撞,作为进化舞台的地球表面却再也无法承载造物主所设想的高级智慧生物了。在其强大的引力之下,智人的脑袋显得过于硕大,身体构造上呈现出与恐龙相似的缺陷,背上了短命鬼的宿命。 作为四足行走的猿类时代的印记,智人的腰椎,也就是脊椎骨的最末端,并不是从骨盆笔直的向正上方生长,而是略微斜向前方,然后再缓缓上仰,换句话说,整个腰椎翻成一个弓形后,形成脊椎骨;脊椎骨微微后倾,然后在胸部的位置又恢复成前倾,与颈椎相连,托着头盖骨。也就是说,从侧面看去,整条脊椎骨画出了一个S形状。 这种S形的脊椎为两足行走的智人带来了减振的缓冲效果。在身高一米左右的“猿人”阶段,这种结构特征还不显山露水,可随着身高的增长,最终到了智人阶段,脊椎骨就清晰地呈现出这种S形弹簧的特征了。 可是,由于后天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选择了直立姿势,智人注定要患上腰椎病。来自于大脑和头盖骨的自上而下的负重,时常会造成人的腰椎中有两三个椎体向前滑移,这种病就是伴随着剧痛的“腰椎滑脱症”。腰椎间发挥着减振作用的软骨——“椎间盘”也会遭到损伤而向后突出,压迫神经使人苦不堪言。 这表明,对于受又大又沉的脑袋所迫,不选择两足直立行走的畸形的高等生物来讲,现在的地球引力实在是太强了。在这个行星上,生物采取四足形态才是顺应天时的,对于体重八九十公斤、后天性的两足直立行走的生物的骨骼来说,适当的引力应该为目前的百分之八十左右。我们只能说,智人作为这个行星上的居民是“不合格”的。 为此,大猩猩将腰椎骨的数目维持在四块,比人类少了一块,从而确保了腰椎的稳固。这是一种为了未来所设想的完全直立而做准备的进化选择。但是,它们也因此再也无法灵活地扭腰晃胯了。 不过,对于两足直立行走的生物来说,地球的引力所带来的最大风险还并不是对于骨头,而是内脏。内脏原本是为腹部与地面平行的四足动物而发育出来的,因此,大肠等器官所面临的工作流程就变成了需要沿着与引力相反的方向将消化物往上推。 由于生活方式和个体的差异,有的个体出现了内脏下坠的现象。比较典型的有胃下垂等,下方的脏器掉进骨盆里面,抱成一团。不过,比起这些来,分娩问题更为令人头痛。 女性智人的骨盆比男性的要大,当中开了一个大洞,哺乳动物各个如此,这是为了分娩所做的准备。经过妊娠期,迎来了分娩期后,胎儿就离开子宫,穿过骨盆中央的大洞,从两腿间的开口部分踏入人世。这是所有的有胎盘类生物都在从事的保留种族的繁殖行为。 四足动物中的雌性,她们的骨盆正中间都有一个足够大的利于繁殖行为的开口。现在的大猩猩、黑猩猩虽然频繁地采用直立的姿势,可它们中的雌性也是在骨盆的中央开出了足够大的口子。 然而,唯独作为高级智慧生物的智人,她们的骨盆开口大小不甚理想,想让胎儿通过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因此,较之其他动物而言,只有女性智人才会经常遭遇难产。高级智慧生命甚至面临着这样一种窘境,她在获得了发达的智慧的同时,却有着一个在所有生物中最不利于分娩的身体。 原因就在于,她舍弃了不伦不类的前倾姿势,选择了完全直立的姿势以及直立状态下的两足行走。从大脑穿过脊椎的连线构成了一条朝向地心的垂直线,因此,这条线自然也穿过子宫和子宫下方的开口,不只是胎儿,她们的内脏也同样面临着从这个开口掉下去的风险。 因此,智人不得不费尽思量地规避这种风险为此,她们在朝向身体直立的进化过程中,唯有尽可能地缩小骨盆中间的这个洞。否则的话,在引力增强了的这个星球上,生活会变得危机四伏并且,她们骨盆下方的肌肉也变得十分发达,形成了自下而上的支撑、封堵。 相对于智人的骨盆,雌性黑猩猩的骨盆开口要大上好几号,从前面看去,那就是一个前后纵长的一个洞,适合于分娩这种高难度的行为。而女性智人的骨盆开口却是别扭的扁平形状,十分狭窄,其目的大概是为了使骨骼构造可以很好地承受来自于左右方向的压力,因为只有这样,人才能仅凭双腿就可以高速奔跑,或者应付形形色色的需要两条腿都吃上劲的力气活。 因此,位处进化终点的高等生物逐渐落下了严重难产的毛病。只要是现代智人,任何女性都逃脱不出难产的命运。虽然人类女性的骨盆开口可以让胎儿的肩部通过,但以正常的姿势,头部却是无法通过的。这就是为什么助产士不得不有意地把胎儿的脸蛋横过去,像耍杂技似的先让脑袋通过,然后再将胎儿的姿势复原,使肩膀钻出开口。 进行这样的处置需要借助经验。要是赶上胎儿臀位或者脐带纠缠等情形,那就需要更高的技巧了。也就是说,它意味着只有现代智人才在分娩时需要有经验的人的帮助,她们几乎不能独自完成分娩。为了让胎儿通过狭窄的骨盆正中央,离不开深谙此道、经验颇丰的协助者的帮助。 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 <hr /> 注释: 第七节 将论文从头到尾读完的罗恩带着威利赶到乔治城大学校园里格列高里·布雷兹的住处时,他正背朝着门口,在厨房里洗洗涮涮。 “那份学报您都看了?”他扭过脸来问。 “足足读了三遍。” 罗恩答毕,指着身后的威利问道:“这位是威利·麦格雷,您见过了吧?” “嗨,您还好吗?”威利隔着罗恩的肩头打过招呼。 “刚做了意面吃,肚子饱饱的。啊,我们当然见过面,我的记性好着呢。”格列高里答道。 “请稍等一下,我这就泡咖啡……” “请不要费心。”罗恩说。 “不,是我自己想来一杯。请二位到那边的沙发上坐吧。” 罗恩这才恍然大悟,朝着里面的会客沙发走过去。威利紧随其后。 在沙发里落座后,他将脱下的帽子放在了手边。威利也照葫芦画瓢。 朝窗外望去,太阳已经彻底落山,室外宽阔的草坪和在草坪上漫步的学生全都看不到了。 “你读过了吗?”看到威利将格列高里借给的学报放到了桌子上,罗恩向身边的这位搭档问道。 “听你说重点在后边,所以只看了后半部分的几页。怎么,我看得太少了?” 罗恩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无法评判。接着,他又问:“你怎么看?” 于是,威利摊开两手,望了一会儿天,然后垂下视线说:“我搞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重要的,这东西能说明什么?” 罗恩有些惊讶。不过,没准儿这正是一般人的想法。论文行文艰涩,让人望而生畏。再怎么使劲盯着看,里面讲的东西也进不到脑子里去。 “地球的重力简直就是个搅局的,这是写这篇论文的人说的。前半部分你没看吗?” “一个字儿都没看。”威利摇晃着脑袋说。 “他是说,这个地球上是不可能有恐龙的,它们无法存在。” “可明明有啊,博物馆里不是有化石嘛,难道是骗人的?” “当然有了。”罗恩说。 “那些化石都是假的不成?蒙人的?” “该怎么说呢,霸王龙这个名字听说过吗?” “有所耳闻。” “它的体重据推测足有五吨,跟大象差不多了。威利,你该不会说你不知道大象这种动物吧?” “还真没见过。” “小学野游的时候,你们没去过动物园吗?” “那天赶上冰激凌吃多了拉肚子,在家躺了一天。” “你总该在照片上看到过这种动物的模样吧?大象的体重也有五吨,它是靠四条大粗腿支撑这个体重的。而且,它还用这四条腿驮着五吨重的大身板走来走去,就是那种一步一挪的走法。我说得没错吧?” “那是。” “同样是五吨,可霸王龙的腿只有两条,还很苗条。照这个样子,别说跑了,它连走路都很困难,能站着就算不错了。这篇论文里就是这么写的。” “哦,原来是这样。骨头是不是不一样呢?” “恐龙的骨头吗?你的意思是恐龙的骨头是钢筋铁骨?” “我可没这么说,也许过去的材质不同……” “一样的,都是磷酸钙。再说这种恐龙还是吃肉的,腿脚这么不灵便的话,猎物还不全都跑光了。它每天都饥肠辘辘的,分分钟都可能饿死。它绝对不可能靠吃肉过日子。” “怎么知道它是食肉动物的呢?” “看它的粪便化石呀。那里面发现了小动物的骨头。” “可是,怎么知道那是霸王龙排泄出来的呢?” 罗恩一时语塞。 “瞧瞧……”威利很有些洋洋自得。 “我开始同情弗雷迪·托萨斯了。”罗恩说。 “嗨,你还要扑过来揍我不成。” “你找那个写论文的家伙去问吧,我可没有回答的义务。我们待会儿就去会会写这篇东西的人,只要他知道那人在哪儿。”罗恩指了指厨房的方向。 “逮捕令拿到了吗?” “光凭一篇论文怎么能成呢。先找他打探打探再说。抓不抓人到时候看情况了,你先有个准备。” “恐龙怎么了?这和把女人的那个地方剜掉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人类的学名叫现代智人,你知道吗?” “不知道。”威利说完,又摇了摇头。这让罗恩颇觉诧异。 “学校没教给你吗?该上生物课的时候也赶上你闹肚子了?” “智人又怎么了?” “论文的作者说,我们的祖先开始用两条腿直立行走,这样的选择在引力强大的这个星球上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为什么?” “女性的骨盆比男人的大,中间开了个洞。 “真的?” “嗯,阿莱克斯不是也说过嘛,就像底部开了个洞的沙拉碗。分娩时,婴儿就是从这个洞里钻出去的。而且,骨盆的下面还有个为分娩准备的开口。你了解这些吗?” “开口?真的?”威利一本正经地问道。 罗恩苦笑着说:“好了,我明白了。采用直立姿势走路或者跑步都会引发一种风险,那就是内脏有可能顺着留给婴儿的这条通道掉下去。我们这些智人就是做出了这样一种危险的选择。” 威利默默地思考了一阵子,然后说:“男人可以高枕无忧吧?” “因为身上没有开口嘛。” “可是,没见哪个女人遇到过这种倒霉事儿啊。” “那是因为人类的不断进化使骨盆的洞一点点地缩小、变窄了,就是为了防止内脏掉出来。黑猩猩骨盆的洞比人类的要大得多,所以它们直到今天还得提防着内脏会不会掉下来。所以呢,为了不让内脏掉下来,这帮家伙在移动时一直保持前倾的姿势,绝对不会让整个身子挺直了。” “我说,这都是真事儿?” “我还没说完呢。人类为了封住这个开口进化出了发达的肌肉,从下面牢牢地托着骨盆。这是千真万确的。” “那就是说……你想说什么?” “就现代智人来说,在这个行星上,在我们这个行星上进行两腿直立行走是一种危险的选择。因为引力太强了。” “可也只能两条腿走路啊。” “为什么呢?” “这不是明摆着吗……爬着还怎么坐地铁呀,到了检票口该怎么办?谁又能爬着开车呢?你让局里的伙计们都爬着走试试,屋子里还不得头碰头、脚碰脚了。” “这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是建立在两腿行走和直立姿势的基础上的。假如我们是四条腿走路的话,我们的房子、地铁站和汽车,形状模样就都不一样了。” “那种汽车我可不想坐,难道叫我用前腿踩油门吗?四条腿还能造出汽车?汽车厂的工人们也全是四条腿哦。你见过狗造汽车吗?” “你这叫先入为主。” “如果走路时需要手脚并用,那就别想再用手抓东西了。” 威利将身边的帽子拿在手里。 “四条腿的话,连这帽子也没法戴了。我老妈养了条狗,那家伙一天到晚总低着个脑袋在地上找吃的。” “那样的话,帽子是戴不住了。” “没错,那你给拿个主意吧。” “掉了头发的人可就惨了。” “帽子店也跟着倒霉。你说该怎么办吧。” “帽子戴不戴无所谓,这总比内脏掉到地上强啊。” “嗬……” “这正是猿人直立起来的原因,好腾出手来抓东西。就这样,经过了漫长的时间,工具出现了,城市出现了,汽车也出现了,还有你的帽子。这都是因为双手自由了。” “犯罪、杀人也是吧?” “没错,还有我们这些警察。人得以用自由的双手掐死自己的同类,再用又大又聪明的脑袋想方设法地掩盖罪行。” “说真格的,内脏真的会掉到地上吗?” “要不怎么会有人干出这种事呢。” “嗯?你说什么?”威利问道。 “因为有很多人在问和你一样的问题呀。既然大家都这么好奇,那就把一具女尸吊起来,切掉开口周围的肌肉组织,看吧,直立的雌性哺乳动物的内脏掉出来了。这么做不就是为了证明这个吗?” 威利似乎终于有所领悟,陷入了沉默。 “你说的是葆拉·丹顿的案子吧?” “是的。它表明了地球的引力有多么的强大。在葆拉的案子里,开口周围被剜出了一个圆窟窿,结果……” “结……果?” “怎么了,你不是也看到了嘛。结果就是那个样子啊,内脏掉了出来。” 威利双手抱在胸前,说:“……因为引力。” “没错,因为引力。” “那丽兹·奥斯特里茨呢?” “通过葆拉身上的实验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开口周围被剜成窟窿的话,内脏就会不出所料地掉下来。那么,在不破坏器官的情况下,假如人类骨盆的开口跟黑猩猩的一样大的话,结果会怎么样呢?所以就有了这第二次的实验。” 威利听得目瞪口呆。 “就是说,这个实验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看如果不动刀子,内脏还会不会挤出体外,掉到地上。” “谁想出来的呢?” “凶手啊。” “凶手又是谁?” “很可能就是这篇论文的作者。” “姓什么叫什么?” “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这里写着呢,你没看到?”罗恩指了指那本刊物。 “巴纳德·科伊……天杀的,这是对人类的亵渎。” “嗯,你的这种反应很正常。” “看来他的实验终归是失败了。”威利说道。 “为什么?” “丽兹的内脏并没有掉下来啊。” “那是因为我们发现得太早了。假如丽兹的尸体被吊上一整天呢,那就不好说了。兴许真的会意想不到地掉出来。” 威利不再说话。听到的回答过于出乎预料,他不知该作何感想才是。 “你也想知道结果的吧?”威利问。 “是啊,在了解了这篇论文的立论之后,多少是有那么一点啊。这个写手认为,身为造物主的上帝对生物的进化和人类的诞生进行构思时参照的是早期的引力条件。” “早期的引力条件?” “嗯,就是恐龙这样的重量级生物得以存在的引力条件。” “恐龙得以存在?” “是的。这个人的观点是,地球的引力发生了改变。” “地球的重力发生了变化?”说着,威利蹙起眉头。 “他到底在说些什么啊?” 接着,他又大幅度地将头左右晃动。 “你我不是生物学的专家,不过是条子。对这种话题不上道。”罗恩说道,“假如M街的公寓里藏了个杀人凶手,该怎么突袭、怎么抓人,这种事才对我们的路子。跟你这么一聊,我对这一点是深有体会呀。” 这时候,格列高里端着盛了三只咖啡杯的盘子走了进来。 “让你们久等了。咖啡来了。”格列高里说。 “哦,非常感谢。”罗恩应承道。 “要加糖和牛奶吗?”他站着问。 “不用了。”两名探员异口同声地回应。于是,格列高里这才放心地坐进两名探员面前的沙发里。 “这篇论文的题目是‘重力论文’,作者的名字叫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罗恩将屁股向前移了移,急不可耐地发问。 “是的。” “您认识这个人吗?” “不认识。可我做过一些调查。他现在念的是生物系,好像是从医学系转过来的。” “见了面能认出来吗?”罗恩啜着咖啡,问道。 “可以的。我对这个人很好奇,照着花名册核对过,还旁敲侧击地跟教授和学生们打听,最后终于让我找出来了。所以对他的相貌记得很牢。” “他是学生吗?” “研究生院的学生。” “他为人如何?” “周围人的评价和我自己的感觉都是,他这个人非常老实,文文静静、规规矩矩的,我从来没见过他跟谁侃过大山。他总是不言不语地一个人看书,像个书虫子。” “他的相貌有没有罪犯的特征呢?比方说,五大三粗,或者像黑帮打手那样一脸的凶神恶煞?” 这次发问的是威利。格列高里当即摇头否认:“你说的这些在他的身上一点儿也看不到。他个子很高,走路的时候身子有些佝偻,慢条斯理的,人长得很瘦。” “戴眼镜吗?” “没戴着。” “这份学报……” 说着,罗恩拿起了桌子上的小册子。 “对你们有用吗?”格列高里呷了口咖啡,问道。 “有用极了。”罗恩说完,将身子往前探了探。 “您是怎么读到这篇论文的呢?” “完全是巧合。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看,就碰巧发现了这份生物系教研组印发的学报。读着读着,我就眼前一亮。” “哦?您看到了什么?” “智人对两足直立行走的选择和引力的关系。” “嗯,不错。”罗恩满意地点点头。 “我的腰病有好多年了,所以体会特别的深。” “嗯。” “要说哺乳动物原本都是顺着水平方向分娩的,对于地球上的生物来说,这是一种天性。” “嗯,说得好。据说狗都是顺产,狗宝宝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钻过骨盆中央的洞。黑猩猩虽说能站起来了,可基本上也还是平着生的,就是说它还保留着四条腿时代的遗风。” “没错。如果胎儿是顺着水平方向出来的话,产道、骨盆中央的洞和盆腔开口都可以大一些,这样分娩就会很顺利。可是呢,我们人类选择了双腿直立行走这样一种行动方式,于是人类变成了哺乳类中的另类,妈妈们得顺着自上而下的垂直方向把孩子生下来。所以不光是胎儿,自己的内脏也同样有可能掉出来。” 罗恩点点头,说:“是的。所以人类选择了让盆腔的开口越变越窄。” “这个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假如引力和恐龙生存的那个时代一模一样的话,智人选择直立也就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了,可是地球的引力增大到了恐龙再也活不下去的程度,于是,上帝让猿类通过进化直立起来的规划就被彻底打乱了。” “是的,我也是这么理解的。”罗恩表示了赞同。 “所以人类总要得病,不是这病就是那病。什么椎间盘突出啦,胃下垂啦,比如我吧。”格列高里苦笑着说。 “所以就有人用了女性的尸体做实验。将盆腔开口周围的肌肉组织切掉,看看内脏会不会自然垂落,或者不切掉开口周围的肌肉,而是把通过进化变窄了的骨盆中央的洞弄大到和黑猩猩的一样大,也就是恢复到原来的大小,再看看这么做的结果又会如何。这就是实验的意图。”罗恩说道。格列高里频频点头。 “这个巴纳德·科伊,您知道他住哪儿吗?” “还不清楚,在学生处应该可以查到。” “您能帮这个忙吗?” “明天给你搞定。他是凶手吗?” “不好说,有这可能。至少是个重要的知情者。” “想快点吗?” “如果可能的话。” “去一趟图书馆旁边的沙龙碰碰运气怎么样?图书馆是闭馆了,可沙龙还开着。巴纳德经常从图书馆借出书来后拿到那儿读。因为沙龙可以待到很晚,就算待到半夜也没人管你。” 罗恩脸色一变:“这么说,他这会儿也在了?” “不清楚,有可能吧,也许在。” 罗恩腾地站起身。威利也紧随其后。 “您乐意带个路吗?” 于是,格列高里慢悠悠地站了起来。 第八节 由格列高里在前面领路,两位探员走进了一栋石砌的古色古香的建筑。房子共有三层,每一层都是图书馆的一个馆区,沙龙就在其中的第二层。三个人顺着古董一样雕着花纹的木制楼梯往上走去。 上了楼梯,又沿着走廊走了一小段后,格列高里将一扇装嵌着彩色玻璃的门推开了一条窄缝。他探进头往里面窥视了一会儿,然后冲着身后的罗恩他们点了点头。 “他在吗?”罗恩问。格列高里再次点点头。然后,他将门开得大了一些,从门缝里指了指沙龙的一个角落。 只见角落里一盏罩着黄铜灯罩、亮度只够照亮手边范围的灯下,一个清瘦的男子摊开一本书,正在聚精会神地读着。此人身穿条绒夹克和相同色调的裤子,旁边放了一顶鸭舌帽。 “你这家伙一向运气不错啊。”威利小声嘟囔了一句。 整个沙龙光线幽暗。照明全凭墙上的一排昏黄暗淡的壁灯,而且亮着的还只是有数的几盏。除了这个人以外,沙龙里再无他人。 “那是他的专座。”格列高里悄声说道,罗恩的表情变得严峻起来。他走过格列高里身旁,轻手轻脚地走进沙龙,随后朝着身后的威利使了个眼色。 威利心领神会,也蹭过格列高里身边进到沙龙里,站到罗恩的身旁。 回头一看,只见格列高里一脸的紧张神色。 “这里开到几点?”罗恩问。 “这里没有时间限制。我就在这儿等好了。”他轻声说着,指了指挨着门口的一把包着天鹅绒面料的椅子,然后缓缓地坐了下去。 罗恩点了点头,又抬眼看那男子。可是,那男子正沉浸在书页里,丝毫没有察觉,也不曾朝这边瞥上过一眼。于是,他轻轻地迈出步子,朝那男子走了过去。 男子的座位靠窗,窗子上同样镶了彩色玻璃,但是换了另外的一种,上面的图案十分精巧。这个座位想必是他所心仪的。 男子的身前是一张很有些年头的木桌,对面也摆着椅子。 “请问是斯托雷切先生吗?”罗恩开口问道。 随着搭档的这一声发问,威利运足了全身的力气。有的人会在一瞬间动如脱兔,企图逃之夭夭,这种情形以前遇到过好几回。为了有备无患,他暗中摆好了架势。 男子仰起脸,看着罗恩,眼神中流露出刹那的困惑。接着,他又将头扭向威利,可是表情却未见有丝毫的变化。 男子那略微有些驼背的躯体也很放松,动作淡定沉稳,深陷的双眼怯生生地眨动着。他有些鹰钩鼻,鼻骨窄窄的。一头棕发像是用手草草拢过似的,略显凌乱。他看上去有些憔悴,面如菜色,皮肤松松垮垮。 “是,是我。”他声音微弱,有气无力。 “你就是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先生?” 罗恩再次确认了一遍,语气舒缓了许多,因为这个男子并未表现出激烈的反应。 “是的,我就是。”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的轻柔,就像一个性格内向的小姑娘。随后,他慢慢地把头深深地低下去。 无论声音还是举止,这男子都一点儿也没有罪犯或者运动健将的气质。他丝毫没有表现出打算突然逃走或者发飙的迹象。他理应风华正茂,可骨子里却弥散着如同疾患缠身的老人那样虚弱的气息。 就像在学者或教师群体里所常见的那样,他似乎从未体验过剧烈的体力活动,所以也就没有这根弦。他给人的印象是谨小慎微,仿佛一辈子都只会靠在椅背上,谈话时永远轻声细语。 “我可以坐在这儿吗?”罗恩说着,用手拍了拍椅子背。巴纳德垂下了眼睛,但还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在夜深人静的沙龙里,他其实可以理直气壮地质问,你是谁啊,为什么放着这么多空位子不坐,偏要坐到我的眼前呢。可他并没有抱怨一个字。 罗恩在椅子里坐了下来。巴纳德终归还是用目光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威利也神闲气定地坐在了一旁。朝窗外看的话,绿意葱葱的校园就会尽收眼底——草坪各处都安装了路灯。 “这个位置的确让人神清气爽啊。”罗恩说,“坐在这儿看书一定很带劲儿吧?” 巴纳德听后,将一边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微笑,可是没有说话。他仿佛已经失掉了发声的气力。或许这个人打娘胎里就不具备这种气力。 “你读的那本书讲的是什么?”罗恩开门见山地问道。 巴纳德将一根手指搁在打开的书页上,然后合上书,亮出封面。他的手指在巍巍地颤动着,封面上印着“木卫三探险”几个字。 “木卫三探险?木卫三是什么?” “木、木星的……”他有些口吃,“呃……卫星。”伯纳德总算是回答完了。他的眼睛始终朝下看着。 “哦,木星的……”罗恩念叨着,随即陷入了沉默。似乎觉得过于尴尬,巴纳德闷着头小声讲解起来。他话说得很快,让人听着很费劲。 “木星可能有很多的卫星,具、具体的还不太清楚。伽利略·伽利莱发现的卫星有四颗,这些卫星被称作伽利略卫星。” “嗬,伽利略那个年代就能发现这个了……” “因为这四颗很大,尤其是其中的木卫三……它比水星还大。” 他的背越躬越深,头始终低垂着,声音越发的难以听清。 “哦?比水星还大……”这让罗恩颇感惊讶。 “所、所以,即便是伽利略时代的简易望远镜,也可以发现。” 他用颤颤巍巍的口气总算结束了讲解。 “原来如此。大点儿的就是行星,小点儿的就是卫星,大概没这么简单吧?要真这样就好理解多了。” 巴纳德一言不发地摇了摇头。 “若是这个木卫三围着太阳转圈,说它是太阳系里的行星之一也不奇怪吧?” 巴纳德点点头,轻声地说:“是的。” “那本书是科幻小说吗?”罗恩问。 “不、不是。虽然起了这么个名字,可它是论、论文,在目、目前已知的各种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胆的设想……” “你的论文我也拜读过了。就是那篇重力论文。” 罗恩抓住时机,直切主题。巴纳德似乎终于起了疑心,不吭声了。 “全是些耳目一新的东西,真是长见识啊。”罗恩口气轻快地补充道,“在过去的某个时点上,地球上的重力增强了。恐龙因此而灭绝。” 巴纳德聆听着,仍是一言不发。 “这就是你的观点吧。哎呀,这可太让人匪夷所思了。” 听到这儿,巴纳德终于开了金口,声音微弱不清:“这种假说很难被世、世人认可,可是……” 罗恩等待着,可后面的话始终不见出来。 “可是?” “从逻辑上说,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罗恩点点头,认同感有一半是由衷的。 “我认为可信。我可是接受你的观点的哦。” 听到罗恩不无鼓励的话,巴纳德默默地点着头,可连声谢谢什么的都没有说。 他是个十足的弱不禁风的书呆子,所以不知道如何应付眼下的局面,当然也不会懂如何跟警察干架。但是,他的内心显然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自己也感觉到即将大难临头。连罗恩也感受到了他的这种情绪。 “相对于地球的历史,我们人类的历史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啊。”罗恩说。论文已经读过数遍,内容都刻在了脑子里。 “在人类出现以前,宇宙里发生过不少大事吧。地球自然也会卷入其中。可当时还没有我们,我们经历不到,也就无法把这些事情写进历史。” 威利直听得瞠目结舌。 巴纳德眼皮不抬地点点头,随后气若游丝般地开了口:“说起这个木卫三……” 他大概本无意多语,可天性使他一旦萌生了强烈的学术兴致,便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嘴了。罗恩心想,这人真是个学究,便顺水推舟说: “洗耳恭听。” “我怀疑,它是否一开始就是木星的卫星……” “怎么说?” “在太阳系形成的初期,它可能是一颗位于火星和木星之间的行星。也许是由于引力强大的木星碰巧靠近了它,使它改变了轨道,开始朝着木星下坠。” “开始下坠?” “就是说成为木星的卫星。在广阔的宇宙空间里,笔直的迎面相撞的例子很少见。由于引力场的影响,都是沿着平缓的曲线一点点地撞上去的。假如离心力和引力恰好相抵消,重力就会接近零,相撞将无限期的拖延,变成不停地兜圈子。这就是卫星。” “哦。” “但是,也并非可以就此高枕无忧了。很多卫星也是处在下坠的轨道上。” “月球也是吗?” “恐怕月球也是如此。我猜测,木卫三有它自己的磁场。如果真是这样,就等于是说这颗卫星的内部有熔化的金属核,因此就有可能形成一种类似直流发电机的结构。” 这一解释颇令人费解。 “我的意思是,这颗卫星上也会有引力……”说到这儿,巴纳德的语速变得像咳嗽那样的急促,可音量还是那么的小,目光始终回避着罗恩。 “但凡有质量,引力就会自动产生。所有的物质都有吸引物体的引力。” “所有的物质都有……就是说万有引力了?” “是、是的。太阳系也是这么形成的。” “太阳系?” “恒星和恒星之间存在着星际气体和被称为宇宙尘的气体和尘埃,它们非常稀薄,分布得稀稀拉拉。这些气体和尘埃聚集得特别浓的地方称为星际云。恒星就是从这样的星际云里诞生的。 “诞生的过程是这样的,尘埃或气体的团块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相互吸引,不断地聚拢、凝缩和固化。但是,尘埃和气体的聚合体是旋转着的,它们先、先是变成一个大圆盘,接着,在这个圆盘的中心形成了一个最重的团块,这就是太阳。周围的圆盘虽然保留了下来,可逐渐会分裂成好多块,每一块就是一颗行星。 “这些行星在最、最初被称作微行星,它们要么抱成一团,要么在相撞后或合而为一,或分崩离析,最后逐渐形成大的行星。大致可以这样认为,在靠近太、太阳系中心的位置,形成的是类地行星,主要成分是岩石和铁,而在气体浓度高的外缘,由于吸收了大量的气体,就形成了巨大的类木行星。” 巴纳德一口气说完,然后死盯着地面等待着。 “为什么说在内侧就形成不了类木行星呢?”罗恩问道。 于是,巴纳德用难以听清的蚊子般的声音说:“那是因为,氢、氢气和挥发性的气体,由于中心区的太阳强烈燃烧产生大量的能量,它们都被吹跑了。而木星离太阳很远,它可以大量的吸收氢气。再、再有,有的微行星还会被吹到太阳系的边缘,彗星应该就是这么来的。” “太阳系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呢?” “逮住一颗彗星分析一下,大概就会明白了。因为它、它们,都是在同一时期形成的。” “那要等着它掉到地球上来才行,是吗?” “或、或者坐上宇宙飞船,从这儿上到彗星上去。所以我还告诉不了你什么,因为我、我们还没有宇宙飞船呢。在未来,一定会搞明白的。” “我对这个万有引力还有点一知半解。你说一切物质都存在引力,那么说我的身体里也有了?”罗恩问。巴纳德立刻抬起眼睛飞快地瞟了一下罗恩,随即又垂下了眼睑。 “无论是你还是我,身体里都有。如果我们离开沙龙到外面的走廊里去,站开一段距离,假如摩擦系数为零、零的话,我们的身体就会自然而然地靠近,最后贴在一起。” “真的吗?”罗恩说,“有点难以置信啊。嗯,原来引力是这么回事。那么,星星上的就叫重力了?” 巴纳德立刻摇头否定,随后又呼哧带喘地打开了话匣子。他似乎认定,对于别人向他抛出的学术上的问题,无论是什么,他都有义务回答得完美无缺。公平地说,他所表现出来的这股专注劲儿还是令人赞赏的,使他跟罪犯之间有了天壤之别。 “不、不是这样的。引力和重力不是一回事。地球这样的天体所具有的引力,只是一种把物体吸引过来的力,而重力是引力和离心力相抵消后的力。地球本身在进行自转,因此地表就产生了离心力。这种力的作用是将包括生物在内的物体抛出去。在赤道上,这种力达到最大。从引力中刨掉这种力后,就是重力了。” “那极点上呢?”罗恩说,“跟赤道肯定大不一样吧?” “嗯,离心力就变成零了。”巴纳德语速飞速地嘟囔着。 “那么,物体就要变重了。” “是的。”巴纳德点点头。 “要是在极点上,恐龙也会变重的吧,哪怕是中生代……” “是、是的。”巴纳德说。 “按照你的高论,在地球自转很快的时期,赤道和北极点上的物体的重量会明显不同喽?” “那要看自、自转的速度,但基本上是这样的。”巴纳德表示了认可。 “在那个年头,如果是赤道附近,霸王龙尚可逮到猎物,可到了极点,它就难了,可以这么理解吗?” 巴纳德默默地点了点头。 “那么,从地球的自转速度来看,猿人在赤道附近可以踏踏实实的两腿直立行走,可越是靠近极点,还是恢复到四条腿的前倾姿势更为可靠,是这样吗?” 罗恩觉得自己都快成了这个男子的门徒。 “从趋势上说……”巴纳德低声嘀咕着,点了点头。 “完全直立的人类女性,如果是赤道附近尚可高枕无忧,可到了靠近极点的地方,就要面临下半身的内脏组织出现脱落、从生殖器官掉到脚底下的危险,是这样吗?” 听到罗恩的这句话,巴纳德终于陷入了沉默,他既不点头,也没有摇头。 “在当时,智人选择两足直立行走是一种安全的进化结果,属于合理的判断。可是有一天,由于行星的碰撞,地球的自转速度大幅度慢了下来,造物主的计划被打乱了……” 罗恩的话戛然而止,只见巴纳德两眼低垂,头耷拉得很深。 “我说的对吧?于是,你就用现实中的女人的身体对这个假说做了个实验。是这么回事吧?” 罗恩的口气咄咄逼人,随后从怀里掏出了警徽,垂到巴纳德的鼻尖底下。 巴纳德抬起头,瞥了一眼罗恩,便又耷拉下去。有好长时间他都闷头不语。罗恩看到,他那怯懦的眼神里,掺杂了强烈的动摇情绪。 第一节 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被收监,随后遭到了起诉。尽管巴纳德始终否认杀害了葆拉·丹顿和丽兹·奥斯特里茨,但他的申辩并未赢得陪审员们的信服。 巴纳德被指控的罪状不仅是毁弃尸体,还包括了杀人。这是因为,被大肆渲染的新闻报道所激发出来的民众的义愤填膺,令检察官受到了感染。从福克斯豪镇的巴纳德·科伊的公寓里,搜出了葆拉·丹顿和丽兹·奥斯特里茨的手包,还验出了这两个人的血迹。显然,巴纳德在自己的家里对两个女人的身体施行了外科手术,华盛顿东局的罗恩·哈珀探员所给出的推测与之分毫不差。 陪审团的十二人中,女性恰巧占了大多数,这就更雪上加霜了。从案件见报的那一刻起,身为普通民众的她们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看法。在她们眼里,巴纳德·科伊就是个十足的变态杀人狂。新闻报道耸人听闻的笔法令她们极度不快和心惊肉跳,从而对自己的先入之见深信不疑。坐在陪审席上的她们,恐惧得自始至终都没敢拿正眼向坐着可怕疯子的被告席扫上一眼。 在法庭上,由于陪审员怯于向令人胆寒的被告进行提问,辩护人也就没有安排让被告自己进行详细陈述的环节,于是,深感让事实公之于众的必要性的职业法官对被告进行了特别的质询,并留下了下述记录。 法官:“你对葆拉·丹顿等人的尸体的阴部、性器官周围动了手术刀,这一点有无出入?” 被告:“没有。” 法官:“是你把她们杀害的吗?” 被告:“我没有杀人。她们都是碰巧在我的附近意外死亡的。” 法官:“你为什么要对她们施加这样的行为?” 被告:“因为女人上了年纪以后,有的人会出现盆腔脏器脱垂的病症,也叫子宫脱垂。我很早以前就对这种症状与人类的两腿直立行走的关系感到很好奇。” 法官:“那是一种怎样的病症?” 被告:“得了这种病,子宫会从女性的阴部脱落。” 法官:“脱落的原因是什么?” 被告:“因为重力造成了子宫的下坠。” 法官:“没有办法预防吗?” 被告:“在耻骨两侧和尿道的下方,有一条肌肉穿过这里,它被称为耻骨尿道韧带,这种肌肉对上方的脏器也起着一定的支撑作用。它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尿失禁,一旦它的功能蜕变,就有可能引发尿失禁,以及脏器的脱落。症状严重时,子宫以外的脏器也会掉下来。除了加强这条肌肉的锻炼以外,就没有别的预防办法了……” 法官:“有没有可能是当事人非同一般的行为所致?” 被告:“怀孕也有可能造成这种情况,即使是年轻女性。” 法官:“出现这样的症状后,通常都要做手术吗?” 被告:“是的。不过,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人都会复发。” 法官:“复发时会是什么情况?” 被告:“阴道壁外翻,脱落。” 法官:“那么,你的主张是,本次的违法行为是出于医学工作者的兴趣?” 被告:“是的。” 法官:“你本次的行为在医学上有什么意义吗?” 被告:“盆腔脏器脱垂这种病,在进化程度和人类很接近的类人猿的身上都看不到,比如黑猩猩和大猩猩。显然,这与人类选择了完全直立的姿势有关。对于女性来说,完全直立伴随着脏器穿过骨盆中央的洞掉出来的风险。因此,现代智人通过不断的进化将骨盆的洞逐渐缩小到了今天的程度,可即便如此,前面说到的病症仍然会出现。” 法官:“你对此是如何考虑的呢?” 被告:“我想了解的是,将哪块肌肉怎么切、切到什么程度,或者骨盆的洞扩大到什么地步,韧带健全的女性的脏器也会掉出来。” 法官:“这种行为有助于医学的进步吗?” 被告:“……这个,恐怕很难说。” 法官:“通过实验,你得到你所希望的结果了吗?” 被告:“在结果显现之前,第二个女人就被发现了,所以一无所获。” 法官:“区区两名女性的尸体,使你的兴趣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吗?” 被告:“没有。除非利用大量的女尸,将骨盆的洞一个厘米、一个厘米的扩大,或者尝试不同位置和范围的切除,否则是不会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的。” 但是,证人席上的巴纳德本人的陈述根本就是徒劳,先入为主的生理上的厌恶感在女性陪审员们的心里尽情肆虐,在可以说是相当罕见的短时间内,巴纳德就被以杀人和尸体损毁定了罪。她们在做出有罪判定之外,甚至提出了终身监禁的量刑建议,就是这样,她们仍然觉得过于宽容,还在私下里呼吁将其处以极刑。 这当然是因为陪审员们将巴纳德视为了接连杀害葆拉和丽兹两名女性的穷凶极恶的暴徒,虽然负责结案的法官最终将巴纳德的刑期缩短到了十年,可如果仅以尸体损毁的罪名论处的话,且不说终身监禁,十年的收监也算是够重的了。可以说,辩护方选择陪审制法庭,明显是犯了战略性的错误。 终审结束,巴纳德被立即关进医疗收容机构,由精神病医生对其实施治疗。这是法官安排的。诊断结果认定他患有抑郁性的分裂症,并施以了药物治疗。可是巴纳德本人有着学医的经历,并不认为自己患了分裂症,因此,他虽然勉强接受了注射,口服的药物却全被他扔到了厕所里。 经过了近半年的收容,巴纳德突然被勒令出院。理由是治疗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好转,可巴纳德自己并没有觉出有任何的变化。他认为,假如说现在的样子是这种荒唐的治疗手段所带来的好转的话,那自己原本就是这个样子。 大西洋彼岸的战事愈演愈烈,英国似乎在期盼美国参战的传言通过医护人员的嘴也传到了巴纳德的耳朵里。传闻说,希特勒图谋由日耳曼民族一统天下,他集中了德国发达的工业科技的力量,正在开发一种恐怖的终极武器;还说这种武器威力惊人,只一发炮弹就能将纽约从地面上抹掉,德国正在策划先发制人,使用这种炸弹将超级大国美国一举摧毁。欧洲各国似乎都在向罗斯福进言,声称假如美国再按兵不动的话,就会遭到灭顶之灾。 一天早晨,巴纳德突然被叫醒。戴上手铐后,他连早饭也没吃,就被押上了一辆囚车。囚车里戒备森严,两名押送官寸步不离巴纳德的左右,另有两名警官也在一旁虎视眈眈。 囚车驶过尚显空旷的华盛顿特区的街道,一直将巴纳德拉到了里士满车站的里面。穿过简陋的木门上到月台,只见车尾挂了一节专门运送囚犯的车厢的列车正在静静地等候着。进到车厢里一看,百叶窗已被放下,并严禁打开。这时,有人递过来一份简单的三明治早餐,让他戴着手铐吃下去。打开手铐也是被禁止的。 押运的旅程是漫长的,整整两天过去了。不过巴纳德从没问起过自己的目的地,因为他对此提不起丝毫的兴趣。押送官和警官都明显的百无聊赖,可谁也没有跟他聊上过一句半句。他们每隔上一阵子便轮番站起来,似乎是去吸烟,再趁着吸烟的工夫聊上一阵。 巴纳德不是没有想过自己会不会被秘密处决,可他又猜测,在法治国家这么做应该很难行得通。假如想枪毙他,在华盛顿特区就足矣了,犯不上坐上几天的火车。 经过漫漫旅途,押解囚犯的特别列车在一个遥远得让人联想到世界尽头的地方进了站,此时夜色已浓,天空下着雨。大概是出于对居民的考虑,这个丧心病狂的凶徒的到达被选择在了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刻。 巴纳德戴着手铐,在被晾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后,才从最后一节车厢被押到月台上。这是为了不和旅客照面而刻意安排的。此时风雨交加,寒气一个劲儿地往脖领子里钻。隔着灯光昏黄的木质顶棚,传来雨水敲击屋顶的声音,远处的街灯在黑暗中泛着朦胧的白光。从雨水的气味中,巴纳德嗅出里面混杂了一股淡淡的海潮的味道。要知道,他就是在波士顿的海边长大的。 因为有风,白茫茫的雨雾仿佛在缓慢地移动。雨水铺天盖地,借助阵阵的疾风,大片大片的水滴灌进月台,溅到人的脸和脖子上。押运官替巴纳德竖起了防水外套的衣领。 离开了水花四溅的客车,在一左一右两名警官的夹持下,巴纳德微微佝偻着身子,被带进一条幽暗的地下通道。他步履迟缓地走下石阶,混凝土打造的空间里弥漫着雨水的潮气,回响着巴纳德他们冷冰冰的脚步声。 这条地下通道似乎极少有人利用,昏黄的灯光勉强照亮的水泥地上,到处都是黑色的泥块和小石子儿。 他们沿着通道尽头的阶梯再次来到路面上,这里没有了照明,变得愈加黑暗。屋顶也不见了,巴纳德一下子被雨水浇遍了全身。可是没有人为他打伞,两名神色紧张、愁眉不展的站务员撑着雨伞就站在眼前。他们拉开了湿漉漉的黑色的木门,等待着。这里似乎是车站的后门。 包括两名押送官、两名护卫警官在内的表情肃穆的五个人默默地穿过他们的中间,来到了大街上,只见一辆车窗焊装了铁格子的运送囚犯的卡车,正无声无息地停靠在被雨水冲刷着的黑黢黢的马路边。周围没有路灯,空旷无人。这是任何一座城市的市中心都必定会有的黑洞般的景象。 他被人从卡车的后背门推进车里后,门砰的一声关上了。这时,雨势更猛了。坐在车里,雨水敲打车顶的声音不绝于耳。车子发动了引擎,呼哧呼哧地跑了起来。巴纳德望了一眼装着铁格子的车窗。好容易盼来了窗子,可由于玻璃上淌满了雨水,无法看到大街上的景致。 随着方向盘的左打右转,卡车喘着粗气爬上一段急坡,而后是一小段下坡路,接着又是漫漫长坡。最后,在驶过一段长长的下坡路后,车子终于停了下来。他被赶下车后,发觉潮水的气息变得更加强烈。 巴纳德四下张望,发现这里原来是强风吹过、杳无人迹的防波堤,耳朵里传来涛声和沉重的雾角声。警官朝着混凝土突堤的尽头走去。巴纳德也被驱赶着迈出了步子。 突堤的两侧是波澜起伏的漆黑海面。浪尖被刮过的风击碎,溅起白色的水花。他听到了仿佛是汽艇穿梭于海面的声音,那是风在耳边呼啸。仰天望去,只见海鸥在黑色的天幕下随风翻飞。 突堤中段的位置停泊着一艘小汽艇,在一波波涌来的海浪里剧烈地颠簸着。视线越过汽艇的顶篷,可以看到远方有一个小岛影绰在白色的雾霭中,岛上的黄色灯影依稀可辨。整座小岛就像是一艘在骇浪里岿然不动的巨型战舰。 到了这个时候,巴纳德也对目的地产生了好奇。 “这是哪里啊?”他向身旁的押送官打听。可是,押送官没有搭腔,只是一个劲儿地用惊奇的神情打量着巴纳德。 “这里是什么地方?” “旧金山啊,你不知道?” 他面无表情地回答,似乎根本没有想到犯人是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上的路。 “我们是要去那个岛上吗?” 巴纳德冲着海面缓缓地扬了扬下巴,怯生生地问道。他的双手被铐在了一起,无法用手来比画。 在他看来,目的地不可能再有别的地方了。虽说还算不得怒涛汹涌,可毕竟是乘船出海,以这样的海面情况,乘船的时间应该不会太久。既然是短途出海,那就是说,航行的距离跑不出那个岛的范围。 押送官一言不发地点了点头。于是,巴纳德只好问道: “那个岛叫什么?” “恶魔岛。你没听说过?”押送官再次开口回答,声音几乎被风声盖过。 “我就被关在那儿?”巴纳德问。 “那里的监狱连只鸟都飞不出去。周围是望不到边的大海,海水又急又冷,鲨鱼也不少,往里跳只有死路一条。你可千万不要耍什么小聪明。” 听到这儿,巴纳德这才感觉到震惊。他终于明白了,花了两天时间横穿大陆是为了把自己送到千里之外的恶魔岛来。对巴纳德来说,西海岸是初来乍到,因此感触比身处异国他乡还要来得强烈。这种感触又有别于人生地不熟时的飘零无助。它是一种虚无感,仿佛人生已经走到了尽头。从今往后,自己将在隔海而望的那个小岛上开辟出崭新的人生吗?鬼才这么想。 当局的想法不得而知。他以前听人说起过,在西海岸的某个地方有一座专门关押重刑犯的牢狱,它像中世纪的城堡,固若金汤、牢不可破。据说设立这所监狱的目的就是为了收押阿尔·卡彭和“机枪手乔尔”之类的超级凶残的暴徒。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被送进这种地方,要知道自己对暴力不感兴趣,既没有越狱的念头,也没有全副武装的同伙。自己手无缚鸡之力,是全美国最不值得如此兴师动众的囚犯。 然而,巴纳德的案件显然被定性为心理失常者所实施的残忍的性犯罪。给人造成的生理上的反感和它的反社会性实在太强了。本来,纽约或宾夕法尼亚的随便哪所监狱对关押智力高于普通人的巴纳德来说都不会有问题,而最终被选中的却是需要坐上横贯大陆的火车千里迢迢跑到西海岸、专门收押臭名昭著的重刑犯或是越狱惯犯的恶魔岛。由于案情太令人发指,巴纳德被归为诸如连续作案二十起的强奸犯或是虐待女性的变态狂之类的罪大恶极的罪犯之列。 小艇摇晃不止,怎么上去颇费了些心思。随着看准时机后的一声吆喝,三个人同时跳了下去。他缩着头,钻进狭小的舱内。只见舱内的左右各有一排木质长椅,同驾驶席之间隔着金属网。他被勒令坐到长椅上。他岔开双腿,小心翼翼地坐了下去。坐下后,摇晃的感觉更强烈了。押送官和警官都抓着舱内的扶杆站得笔直,谁也不愿意坐下。 透过金属网朝着颠簸不已的前方看去,由于雨刷器不停地刮动,恶魔岛清晰可见。岛影一团漆黑,唯有那上面的建筑物被灯光照得通亮、醒目。建筑物的旁边耸立着一个好像是瞭望塔的高高的影子。 小艇时而被抛下去,时而被扔上来,如此周而复始。他被晃得七荤八素,巴望着早点儿开船。可等到马达轰鸣声渐高,小艇开动起来以后,晃动却更加剧烈了。雨水和海水的飞沫交织在一起,拍打在身旁的小窗上,连旧金山的街灯也变得模模糊糊的了。 如果不能清楚地认识自己所置身于其中的状态,人就会犯晕。对此,巴纳德始终认为,只要拿不会动的灯当参照物就行了,然而,想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晕船使人的心情坠入地狱般的绝望。这样的旅程会让无论多么乐观的人都变得消沉低落。 在舱里,押送官们每个人都分到了雨衣,可就是没有巴纳德的份儿。这也是因为他戴着手铐,给了他也没法穿。因此,当他们到达小岛那破败不堪的防波堤,走上水花四溅的水泥坡道时,唯独巴纳德成了落汤鸡。 风刮着,大雨如注,巴纳德浑身上下早已湿透,跟从水里游上来的几乎没什么区别。没有人为他撑伞,身体虚弱的他被冻得够戗,步子迈得很吃力。他艰难地走着,越走越感到寒气刺骨,不禁瑟瑟发抖。 “本来有车接的,可偏偏这会儿车子罢工了。前面还有一小段上坡路,委屈你了啊。”左侧的押送官攥着巴纳德的上臂,为了压过风声和涛声,把嘴贴近了他的耳边说,“将就一会儿就好了。等到了地方,会有人给你换上干衣服的。” “我们还得往回返,所以需要雨衣。”另一名押送官似乎有些过意不去。 突然之间,耀眼的光束自上而下地射过来。那是探照灯。光束久久不见离去。安装在小岛的瞭望塔塔尖上的探照灯把巴纳德这一队人牢牢地锁定了。 “瞭望塔上的探照灯可以照亮这个岛上的各个角落,几乎没有死角。”右侧的押送官说道,“你也别想着挖地道。整个岛就是一个巨大的岩块,坚硬无比。” 他如是说的用意不外乎是想表明,不要再对越狱心存侥幸了。 “关押在这里的都是些大名鼎鼎的越狱老手。可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逃得出去。” 探照灯的光束不止一束。光束照射着白茫茫的雨线在水泥地面上溅起的无数水花。巴纳德一边走一边望着水花出神。光束始终追踪着这一行人,一直到他们走到了大门口。 牢房入口的铁门锈迹斑斑。因为涂成了白色,锈斑更加显眼,雨水汩汩地从门上淌下。两名戴着制服帽的狱警打开了铁门,手放在门把手上,撑着雨伞倚门而立。 他们走进右侧的第一个房间。房间又冷又暗,只亮着两个光秃秃的灯泡。可对于一个在滂沱大雨中徒步而来的人来说,这里已是足够温暖了。因为好歹还算有一些暖气。 随着铁门砰的一声关闭,外面的风声和涛声一下子远去了。有人给巴纳德打开手铐,并递来一条浴巾,叫他把脸和头发擦干。他擦完脖子,正准备擦身上时,就听恶魔岛的狱警喝道:“没那个必要,先把衣服脱光。” 紧接着又是一声:“脱下的衣服全扔进筐子里。” 湿漉漉的地板上滑过来一个筐子。 巴纳德顺从地脱得一丝不挂,把浑身上下擦了一遍。然后,他便等着他的干衣服,可没有人给他。他被勒令光着身子站着,报出姓名和履历、出生地等信息。接着,他的头发、耳朵眼里和嘴巴里被人用手电笔照着,检查了一番。这一仪式进行的时间出奇的长,可由于身上逐渐暖和了起来,倒也不觉得有多么受罪。 他领到了干燥的小毛巾、肥皂和牙刷,并被勒令拿着这些东西跟着走。恶魔岛的狱警走在头里,来到跟进门时不一样的另一道铁栅栏门前。这道门的旁边有一个带玻璃的小房间,里面的狱警似乎是按动了开关,随着一阵沉闷的机械声,铁栅栏门向一旁滑去。狱警跨进了门的另一侧。 巴纳德一面跟上,一面扭头去找“陪着”他从华盛顿来到这个地方的押送官和护卫的警官们。他们就静静地站在那儿,只是看着,已经不会再跟过来了。虽说这些人非亲非故,谈不上依依惜别,可就要跟这些东海岸的“旅伴们”天各一方了,总得有所表示才是。想来他们又要冒着大雨,回到小艇那儿了。 一名狱警在前头领路,另有两名狱警一左一右地将巴纳德夹在当中。从此以后,他所遇到的都将是恶魔岛上的人了。他光着脚穿过幽暗的通道,来到一条仿佛左右立着两溜三层楼房的走廊里。抬头看去,亮着灯的三层楼房里的所有房间全都装上了铁栅栏。那里便是囚犯们的监舍。 对面黑洞洞的,一面圆形的挂钟影影绰绰地悬在上方。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自从进到这个地方以后,雨声又开始隐隐地窜进耳朵里。一定有某个地方是对着外面敞开的。可又不觉得冷。暖气的温度很舒适,不冷不热。 耸立在左右两侧的三层楼房是一排排的单人牢房,所有房间都无一例外地亮着昏黄的灯光。每个房间里都立着一名囚犯,在灯光的映衬下,活像一个个剪影。也有的人在狭小牢房里的窄床上卧着不动,可大部分囚犯都靠在铁栅栏上站着,目不转睛地盯着被夹持而行的赤身裸体的巴纳德。楼上的人也都在一脸冷漠地朝下观望。 沿着一排单人牢房走到尽头,便来到了正对面的墙边。领路的狱警走上了左手边的楼梯。巴纳德也被左右两边的狱警推搡着,跟了上去。他们穿过二楼的平台,沿楼梯上到了三楼,最后,领头的狱警往左一拐,走进了一条狭窄的走廊。走廊很窄,三楼的囚犯们只要从铁栅栏的缝隙里伸出手,就可以触碰到巴纳德那光溜溜的身子。 人人都在观察被剥得精光的巴纳德的肌肉和体格,揣摩着他会是一只老虎,还是一只羔羊。这样的情景是巴纳德从未想到的,因此他感到万分恼火。巴纳德徒有身高,从孩提时代起就对体育运动发憷,对自己的臂力从未有过自信,而现在又偏偏赶上了恶汉齐聚的恶魔岛监狱。这下可好,所有在押的囚犯都看到了自己羸弱的样子。倘若不加倍小心的话,真不知道将来会被这些所谓的“狱友”折磨成什么样。 他走进三楼的走廊,随即吃了一惊,只见五名持枪狱警面朝监舍,站成了一排。就在经过第二名狱警的面前时,他听到一声断喝:“站住!你到地方了。” 于是,他朝着左手边的铁栅栏看了看,房间的确是空的,里面亮着一个孤零零的电灯泡,有一张窄床,再往里是小小的盥洗台,还有便池。权当房门的铁栅栏上有一个写着人名的小牌,那上面已经写上了“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 再往右看,隔着护栏可以远远地俯看来时走过的通道。 “列队!”一个炸雷般的声音让他吓了一跳。巴纳德定睛一看,只见属于自己的单身牢房的左右两侧的好几个监舍里,犯人们正面朝铁栅栏,纹丝不动地保持着立正的姿势。他搞不懂了,不过是自回自家而已,又有什么必要让附近的“街坊”列队呢。 惴惴不安的巴纳德也屏息静气地站得笔挺。终于,随着一阵金属的嘎嘎轧轧的声音,巴纳德鼻尖儿前的铁栅栏向左滑开,然后砰的一声停住。门打开了。 “进去!” 他朝声音的方向看了一眼,只见左右两侧单人监舍的门也全都开着。倒不是三层的所有监舍,而是左右五个监舍的门同时打开了。看起来,铁栅栏门是电动操纵的,一次同时开闭几间屋子。因此,为了防备有人借机逃跑,便有持枪的狱警上来警戒。 “你进去,朝外立正站好。”巴纳德顺从地照做了。于是,又是一阵嘎嘎轧轧,然后砰的一声,门关上了。 立刻,担任警戒的狱警们向左一转,小跑着离开了。刚才在前面带路的狱警又回到巴纳德的面前,隔着铁栅栏说了一句:“欢迎来到恶魔岛。”随即便抽身不见。 巴纳德茫然地站着,只觉得眼睛里一闪,随后便听到了沉闷的滚雷声。天花板上似乎有个地方装着玻璃。外面已是雷雨交加。 他倏地将额头顶在铁栅栏上,朝走廊里张望。狱警已经走得一个不剩了。他扭过头朝床铺看去,毯子上孤零零地放着叠好的蓝色衬衣、裤子和内衣。 第二节 一阵铿铿的金属声使他腾地睁开了眼睛。有人在敲打铁栅栏。往头顶上方看去,已经是早晨了,铁栅栏外面的空间亮堂堂的。 他睡得不太好,一阵儿迷糊一阵儿清醒,反反复复的。受凉引发的头痛也是睡得差的原因之一。昨天夜里,他很快就换上了给他预备好的衣服,可身体里的寒气并未消退。 敲打声听得十分真切。这是怎么回事呢?他左思右想,终于觉察出自己的脑袋抵在了铁栅栏上。 “你醒了吗?”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而且离得出奇的近。他惊讶地蹿了起来。说是蹿起来,可因为身上发虚,不过是胸部以上的部分欠起来而已。 “别那么紧张嘛,放松、放松。要不你很快就会玩完的。”声音是从隔壁的监舍传来的。 抬眼一看,头顶上方出现了一只张开的手,这只从隔壁监房伸过来的手是在表明:来,咱们握个手吧。 “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哪。我叫尼基,你呢?”那个声音问道。看不见那人的脸。因为有铁栅栏挡着,所以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巴纳德慢慢地在床上坐起来,将手伸到铁栅栏外,战战兢兢地握住那只手,说道: “我是巴、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 “巴纳德·科伊……可够长的。你看叫你巴尼怎么样?巴尼,嗯?还行吧?” “我、我无所谓的。” “别那么拘束啊,巴尼。虽说这里叫恶魔岛吧,可也没住着怪物,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嘛。有些人的头脑是不太正常,可大多数还是好人啊。你最好还是起来吧,都七点了。铃声一响,起床的时间就到了。 “接着是点名,等房门开了,就到铁栅栏前的走廊里列队。穿上裤子和衬衣,扣子要一直系到脖领子那儿,然后就等着吧。这就是这里的规矩。等点完名,就跟着领头的穿过百老汇,到食堂去吃早饭。” “百老汇?” “嗯,就是这下面的走廊。你昨晚就是从那儿被带上来的。我们都叫它‘百老汇’。” “这、这样啊。” “挂着钟的空场子叫时代广场,那边的通道叫密歇根大道,咱们对面的就是西迪大街。” “哦。” “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在咱们这儿,到处都是纪律。无论干什么,讲的都是纪律、纪律。简直跟军队里一样。这里既没有品行奖,也没有犯人之间的恳谈会。你们以前是有的吧?” “以前?” “你以前待过的监狱啊。” “我、我是第一次坐牢啊。” “什么?第一次?你难道没有越过狱吗?” “从来没有。” “你是直接被发配到恶魔岛来的?这可就奇了。我说,你到底犯了什么事儿啊?你是芝加哥的?黑手党?” “不是。” “那为什么?” 巴纳德沉默了。心想,此人八成是不看报。凡是看过报的都会猜出个大概。 “算了,有话留到早餐桌上说吧,反正这里的时间多得让人腻烦。咱们就慢慢聊吧。你睡得好吗?” “不太好。我有些感冒……” “都是昨晚的大雨给闹的吧。再搭上拉你的车罢了工,从防波堤到这儿,你是淋着雨走过来的吧?” “是、是的。” “你可真够背的。等吃完早饭,你可以要求去医务室,到那儿拿点药。” “我自己去吗?” “等到他们信任你了,你才能自己去。开头会有看守跟着。” “你心肠真好。” “客气啥,想问什么你就尽管问好了。我是这儿的老人儿啦,没有我不知道的。我以后都会告诉你。” “谢谢。” “小事儿一桩,用不着上心。房间窄了点吧?” “是的。” “谁叫你长得高呢。不过你很快会习惯的。你没有幽闭恐惧症吧?” “我想没有。” “那就没事儿了。” “早餐是所有人同时去吗?” “那可不成,一下子都去了食堂里可装不下。大家岔开了去。这里是B区的三层,就是B3。最先去的是B1和C1,三十分钟后轮到B2和C2,一小时以后才是我们。可要先点名。铃一响,就得站到门口去。看守在走廊里挨个巡视,核对人头,就是要看看被关的人是不是好好地待在房里。” “被关的人是不是待在房里……” “是啊,看看有没有人逃走了。这里的情况不一般哪,每天都要点名十二次。要知道这所监狱里可是云集了全美的越狱高手啊。” 这时铃声大作,那声音凄厉得犹如通报紧急情况的警铃。 “得了,起床吧。然后到门口立正。”尼基说道。 巴纳德这时已经穿好了衬衣和裤子。他下了床,照着尼基说的那样站到门边,做出立正的姿势。很快,随着一阵咚咚的脚步声,狱警沿着走廊过来了。随即,他们逐个牢房地将门上写着的名字与里面犯人的面孔进行核对。 走到巴纳德的门前时,狱警站住了,问道:“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 “是的。”巴纳德答道。也许是因为新面孔的缘故,名字和脸一时还对不上号,所以才要进行确认。狱警很快就离开了。 “B3,二十三人。” 很快,远处传来汇报的声音。接着,楼下也相继传出“B2,二十一人”、“B1,二十人” 的报告声。片刻之后,只听狱警一声吆喝:“Bl、C1,出来!” 蜂鸣声响彻,随着阵阵刺耳的嘎轧声、砰砰声,一层所有单人监房的门都打开了。 听到了犯人们走到监房外的脚步声,随之是一片肃静。他们在监房前排好队,由警卫队长对所有人的面孔再次进行核对。 然后,响起一阵尖利的笛声,有人喊了声“出发”。于是,犯人们排着队朝食堂进发,潮水般的脚步声在整个空间里回荡。 “好了,还得再等上一个小时。睡个回笼觉吧。”隔壁的尼基说。 食堂也很简陋。B3的犯人排成一列纵队鱼贯而入,不锈钢餐盘早就摆好了,他们每人拿上一个走向里面的桌子。桌子后面负责盛饭的狱警依次将食物盛到餐盘的凹槽里,先是意面配鸡蛋沙拉,接着是奶油面包卷和咖啡,最后再将一个汤匙放到餐盘上。 犯人们端着餐盘在大餐桌边就座后,就可以自由地享用了。饭菜的味道相当于那种专门招待华盛顿特区最低收入阶层的低档餐馆。虽然味道差劲,可还没有难吃到令人作呕的程度。不过,巴纳德由于身体欠佳,提不起丝毫的食欲。 本来就对味道未作任何奢望,加之没有食欲,所以他对饭菜的质量漠不关心。可令人叫绝的是,明明有意面,却不见叉子。 “你觉得奇怪吧,怎么没有叉子。”坐在前面的尼基率先开了口。 出了牢房后,两人才终得一见,这时才发现,他本人的模样跟想象的截然不同。巴纳德一直以为,此人谈吐豪爽,一定是个红光满面的胖子。在大学里所见到的这种做派的人,基本上都是这样一种形象。 然而,尼基却是个瘦子,面无血色、形容憔悴、眼大无光,胡子茬儿特别重,怎么看都像是个病人。教育程度也不见得会有多高,与巴纳德以前所认识的人根本不是一个类型。 “理由就不用说了吧,因为叉子可以当成武器用啊。你看,连刀子也没的。没想到吧?” 巴纳德点了点头,然后费了老大劲才把意面弄到汤匙里。 “用勺子吃意面得有两下子的。还好,你就会习惯的。” 随后,尼基露出泛黄的牙齿,吭哧吭哧地笑起来。 “想起小时候了吗?要说当小崽子的时候,吃什么都用勺子,管它什么土豆、沙拉,还是汉堡呢。还有牛奶、炖菜、酸奶这些东西,统统都用勺子。那时候有多好啊。巴尼,你老家在哪儿?” 看到巴纳德吞吞吐吐,尼基立刻问道:“你怎么了,觉得哪儿不舒服吗?” 巴纳德点点头说:“脑门有、有点发烫。” “这还得了,待会儿还是去趟医务室吧。你是打哪儿被发配到这儿来的呀?” “华盛顿特区。” “华盛顿特区,真的啊。我还没去过呢。听说城里很漂亮,是啊,怎么说也是首都,总统待的地方嘛。” “我是在波士顿长大的。” “波士顿?还是没去过。那地方也漂亮吗?” 犹豫了一小会儿之后,巴纳德点了点头:“水、水边很漂亮。大海、河流都很美。” “我是亚特兰大人。那地方就是个垃圾场,不值一提。我越过两次狱,要说两次还不至于被关到这儿来,我逃出来后抄了辆自行车用用,没想到车主偏偏是个检察官,结果就被送到这儿来了。” 巴纳德心领神会。 “老大的一个国家,难道叫我到哪儿都靠两条腿吗?开什么玩笑。我本来想偷汽车来着,心一软换成了自行车。如果自行车的主人是个普通的高中生,我也就不会来这儿了。这简直就是草菅人命嘛。你岁数还不大吧?白领吗?”尼基问。 “不是,我是研究生。” “哟,哪个大学的?” “乔治城。” “嗬,乔治城哦,了不起,那可是名校啊。你是学什么的?” “起初是学医……” 尼基立刻吹了一声口哨:“这还真是真人不露相啊。你这是要当医生喽?” 巴纳德点了点头,然后说:“开始是的。不过,人命关天,我觉得我付不起这个责任。我、我缺乏魄力,还是搞研究更适合些……” “你说魄力吗?嗨,这玩意儿有几个人能有呢。别看有些人貌似有魄力,不过是装逼而已。可要说名牌大学里的医生胚子被关进恶魔岛,这世道可真是变了啊,知识分子也坐牢了。我能不能再问一句,你都干什么了啊? “我说巴尼,这里闭塞得很,犯人根本看不到新闻。监狱长发话说,不必要的刺激会让犯人躁动。别说听广播、看报了,连挂历都别想。够荒唐的吧,这个地方根本不是人类社会。” “真的吗?”巴纳德吃了一惊。 “那是,简直跟动物园一样。你这样的人会成为这里的红人,因为你在外面见多识广。我们可以从你这儿听到很多的新闻,比方说,这阵子美国发生了哪些大事……” “你们在聊欧洲人跟德国鬼子的战况吗?听说波兰和法国都被希特勒占了,英国也悬了……” 旁边的一个身材魁梧的大个子插进嘴来,同时伸过来一只大手。“我是克拉克,幸会。” 巴纳德握住那只手,嗫嚅道:“巴、巴纳德。” “对呀,巴尼,你觉得呢?” “没、没错。据说苏联也快完了。纳粹的武器先进、强大,因为他们那儿的科技特别发达。” “对他们之间的战争美国是怎么打算的,想袖手旁观吗?” “丘、丘吉尔希望美国参战,不分昼夜地游说罗斯福。可是老百姓没人想打仗,尤其是母亲们。” “不参战能行吗?” 巴纳德想了想,答道:“我说不好。” “听说希特勒正在研制一种超级武器,真有这回事儿吗?据说这种炸弹有一头金枪鱼那么大,一发就能把旧金山炸没了。” 巴纳德点了点头:“这、这个嘛……好像是真的。我听说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普林斯顿高等研究所的物理学家们都在呼吁,希望在白宫召开一个说明会。” “关于那个超级武器的说明会吗?” “嗯,是、是的。因为大家还都不知道这种武器的原理。” “看起来,这事儿还是真的了。” 巴纳德又点了点头:“是真的。那是一种应用了核裂变的新式炸弹。学者们早就掌握了原理,想让美国先造出一个。假如世界各国都有了这种东西,你扔我、我扔你的话,地球也会被毁掉的。这是对上帝的冒犯。这种武器只属于上帝,人类是不应该拥有的。” “真的吗?” “是的。因此,所有的物理学家都持反对意见。可没有人敢说一个字儿,因为大家都害怕德国会真的先造出来。” “我也听说过这种要命的武器。现如今,这个监狱里就没别的话题了。”尼基也说道。 “是啊。听说希特勒已经成功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克拉克说。 “我不知道。”巴纳德摇了摇头,“只是爱因斯坦有这种顾虑。他就是从德国来的。” “我可是听说,德国鬼子想在美国参战前,用这种炸弹把美国炸平了。” “这还得了!”尼基大惊失色。 “没错,我也听说了。”尼基旁边的人也兴致勃勃地加入了谈话,“据说有一帮德国间谍,正在偷偷摸摸地把这种新式炸弹往对岸的旧金山城里运呢,就在我们说话的工夫,人家也没闲着,不对,搞不好都已经运到地方了。听说陆军部安插了不少眼线,可白忙活一场,连根毛也没抓住。不出一时三刻,那帮家伙就会引爆的。炸弹一炸,我们全得完蛋。” “喂,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德国鬼子现在最忌惮的就是我们美国。他们是不择手段的,一旦打输了,他们可就永无出头之日了。” “是啊,我也听说了。”坐在克拉克身旁的男子也开了口,“咱们周围这一带很快就会有灭顶之灾,从地面上消失。”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上帝的力量了。”克拉克说。 “听人说,旧金山老早以前就是那帮臭纳粹的靶子了。华盛顿特区啦、纽约啦,这些东海岸地区倒是戒备森严,可咱们这儿呢,只配有这么个肮脏不堪的监狱岛,戒备松懈得很。所以纳粹大概在战前就下决心拿旧金山开刀了。” “我说,你还有心打哈哈!” 突然,周围一片哗然,尖厉的笛声在食堂里回荡。 “你们几个,禁止私下交谈!忘了纪律了吗?”戴着黑色制服帽的狱警呵斥着,气势汹汹地走过来。 “哎哟,长官,对不起呀,下次注意。” 克拉克一说完,大家都缄默不语了。 “等放风的时候再接着聊。”克拉克低声念叨了一句。 “我们都要人间蒸发了,还老老实实地吃什么饭。” 尼基不满地嘟囔着。随后的一阵子,大伙都一声不吭地咀嚼着食物。 “怎么样啊,巴尼,这里的饭菜还合口味吗?”尼基悄声问道。巴纳德皱了皱眉头。尼基又咯咯地笑起来。 “其实,大学里的跟这儿差不多。”巴纳德也低声细语地回答。尼基点了点头。 “是嘛,原来天底下的学子们也吃得这么差劲啊。不过和其他监狱比起来,这里还算是好的了。” “真的吗?” “那是,就说亚特兰大吧,那里才过分呢。我只能以为,在那儿做饭的厨子,舌头上的神经都死光了。对了,我是不是话太多了?招你烦了吧。” “没有。”巴纳德答道。 “我这个人就是个话唠,大伙都这么说,‘闭嘴尼基,跟你在一块儿就跟接受采访似的,再废话就揪掉你的舌头’……” 说完又是一阵大笑。于是,凄厉的笛声再次响起。 “你的话太多了,尼基,你想去地牢吗?!”说得尼基缩了缩脖子。 笛声又响了起来,这一次持续的时间比较长。 “用餐时间结束。离场。起立!” 随着狱警的号令,大家站起身,把椅子碰得一通乱响,然后和来时一样排成一列纵队,朝着门口行进。 刚走到门口,就听有人喊了一声:“巴纳德·科伊!” 狱警拦下了他,说:“监狱长叫你去。跟我来。” 尼基神色不安地看了看巴纳德。巴纳德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第三节 监狱长办公室装潢气派。木质的办公桌又宽又大,雕花精美。一杆星条旗立在地上,纹路漂亮的壁板从白墙的底部一直贴到齐腰高的位置。两株观叶植物分别摆放在办公桌的左右两侧,房间的正中央陈列着一个巨大的恶魔岛的沙盘。 打磨得发亮的地板上铺着绒地毯,监狱长就站在地毯上,身着做工考究的西装,脚上的黑皮鞋擦得锃亮。他的手上拿了一个夹纸板,上面夹着的大概就是新到犯人的档案。 巴纳德走进敞开的房门,刚走了五码,就见监狱长扬起右手,叫他原地站好。方才带路的身穿制服的狱警则双手背后,站在门口待命。 “监狱长理查德·阿瑟·约翰斯顿。”他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请你也自报家门吧。” “我叫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 巴纳德答道。在巴纳德的眼里,此人尽管看上去自命不凡,但要比食堂里见到的那帮犯人更对自己的路子。因为在大学的校长和系主任里,有不少人都是这样的类型。 “你似乎满腹学识。”监狱长一边瞟着档案一边说,“以头名的成绩高中毕业,考入乔治城大学医学系。就读四年后转入生物系,主攻古生物学,随后升入研究生院。发表论文多篇,广受好评。你可真称得上学业彪炳了,好一个前程似锦,难道就为了坐着火车横贯大陆,在雨夜里像只落汤鸡似的跑到美国最可怕的监狱岛上来吗?你不是从别的监狱转来的,也就是说,你还没有一次越狱的劣迹,就被直接发配到恶魔岛上,混在全美国最为凶险的犯人堆儿里打发日子喽?你似乎是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关于审理……”巴纳德刚要开口,就见监狱长扬起了右手。 “审理的事在这里免谈。审理或判决的结果对也好,错也罢,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一切取决于陪审员如何评判、法官如何裁决。我只管执行。” 巴纳德一言不发。 “如同我对于判决的执行那样,你也要遵从这里的规矩和我的决定。这就是你在这里所唯一能做的。你懂的吧?你脑袋好使,有些话不用我说你就该明白的。” 说到这儿,监狱长将夹纸板扔到桌上。 “这里是监狱,可又与别的监狱大不相同。你们这些囚犯都是自己睡觉,自己起床,自己过自己的日子。这里没有大统房,全部是单间。既没有犯人之间的恳谈会,也不搞论功行赏。你们没有任何说话的权利,唯有服从于我的命令。 “在这里服刑期间,你们将与社会上的新闻隔绝,看不到任何有新闻性的杂志和报纸,也包括挂历。哪怕这会儿世界因为战争而行将毁灭,也跟你们没有关系。你们只能在这所监狱的牢房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今后,你们的天地仅仅局限在这个岩石岛上的这所建筑里。除了我们,你们跟这个世界再没有半点联系,我们就是你们的唯一指靠。这一点你要牢记在心。” 说着,监狱长约翰斯顿用右手指了指摆放在房间中央的恶魔岛的大沙盘。 “这里不是学校。因此,我没打算教书育人,只想训练出听话的犯人。因为你们曾经作奸犯科。谁要是破坏了社会的规则,谁就会被送进监狱。而破坏了监狱里的规矩,就会被送到这儿。这里是一所特别的牢狱,它别具一格。它集中了一群冥顽不化的破坏分子,是理智的最后一道壁垒,理所当然地,对于这里的囚犯,它有它自己的一套规矩。” 接着,监狱长死死地盯着巴纳德的脸。 “你懂我意思吧?你们这些人冥顽不化,是这个社会上的臭鸡蛋。我必须把臭鸡蛋统统关进这座岛上,不让臭味散发到社会上去。就在冰水的对岸,离着不到一英里,生活着数以万计的旧金山市民,我必须为这些人着想。你明白吗?” 巴纳德点点头。这位貌似和自己对路子的监狱长,无论如何也称不上友善。 “我们对你们的监视无以复加,比其他任何监狱都要严密。在室内,你们每七个人就会有一名狱警看管。而一旦到了室外,这个比例就会提高到三比一。这就是说,你们每三个人就会有一支枪瞄着。管控如此严格的监狱绝无仅有。瞭望塔上的狙击手们的射击训练不分昼夜,命中率没得说。如果惜命的话,那就不要在举止上流露出一丁点的不自然。 “话虽如此,你们也享有各种权利。刮胡子一天一次,淋浴一周两次,理发一月一次。探监每月两次。可要是来探监的人曾在联邦监狱里呆过,那就别指望能获准探监了。即便是普通市民,也要事先由FBI对该人的身份进行严格的筛查。 “看书也是允许的,这个大概合你的胃口。只要是这儿的图书室里的书,你随便看。不过,专业书籍不多,也许满足不了你。书装在推车里,每天都从铁栅栏外头经过。车上应该有藏书目录,你照着目录拣自己喜欢的就是了。 “你要是觉得这种活法等于混吃等死,那我也无话可说。这样的日子还长着呢。憋久了,自然就会想劳动。劳动了就会有报酬,尽管报酬寥寥无几。这也是这个地方的待遇之一。” 监狱长结束了自鸣得意的演说,静静地等待着。巴纳德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唯有一声不吭地站着。 “有什么想问的吗?”监狱长说。 “我可以问问题吗?”巴纳德半揶揄地问道。 于是,监狱长点了点头:“准许提问。可是,你别指望一定会得到回答。你问吧。” “我有点感冒。好像是发烧了,觉得难受。” “那就一会儿赶快去医务室吧。还有吗?” “那个是什么?”巴纳德指了指放在房间角落里的一个奇怪的东西。 “哦,那个啊。那是一个在押犯在木工厂里搞出来的杰作,是用腐烂的树干做的。你要是也想搞这样的创作,我批准了。” “我可以靠近了看看吗?”巴纳德问。 “可以,特批了。” 看到监狱长爽快地答应了,巴纳德慢慢地走向那个杰作。 这个木工艺品利用的是一截行将腐烂的老树树干,将其内部掏空,打造出了一个地下城般的奇幻世界。里面有白色的石砌建筑,怎么看都像是这个恶魔岛上的监狱。建筑外面的空地上开了一个洞,有一段石梯通到下面的一层。这一层是街景。有两家店铺挨在一起,一家像是服装店,另一家则像是餐馆。 这个地下世界里还有学校。两家店铺往前是一连几所学校,有小学和中学,还有一所像是大学。每所学校的校门前都聚集了一群学生,从这些学生的身高便可以看出学校的类别。地下城里路灯林立,灯火通明,照亮了小巷的深处。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许许多多的小偶人做工精巧,栩栩如生。 大学前面的空地上也开了一个洞,也有石梯直通地下。下石梯后便是另外的一层,也就是地下二层。这里有一家电影院,门廊顶上竖着海报牌,海报牌的四边镶了一圈黄色的小灯泡。电影院名曰“明星”,写在一块细高的招牌上。招牌的四周同样装点着密密麻麻的电灯泡,高高探出电影院的屋顶,显得威风堂堂。 正在上映的电影似乎是一部探险动作片,名叫“尼罗河秘宝”。海报上画的是手持军刀的男子和躲在男子背后做小鸟依人状的美女。 挨着电影院的是一家酒馆,屋顶上立着同样装饰着电灯泡的招牌。酒馆的门口,一个头发高高挽起、一身女招待装扮的黑发女偶人倚门而立,看那样子是在招徕客人。玻璃窗后面垂着黑色的布帘,看不到里面。 旁边是酒行。隔窗而望,里面的酒架上摆满了一瓶瓶的酒。酒行前面又是一段石梯,通往地下三层。这一层有咖啡馆、食品店、水果店、面包房、饼屋,一应俱全。 前面仍是向下的石梯。这一次,石梯通到的地方是工厂区。有制造家具的木工厂,还有生产大大小小机械产品的工厂,再往前似乎是一家炼油厂。浑身上下满是黑色油污的一群男人在无言地劳作。 又是一段石梯,下到头便是地下五层的罐头工厂。这家工厂的产品似乎是菠萝罐头。隔壁是一间铺满麦秸的大屋子,里面有数头奶牛,女人们蹲在牛的旁边挤奶。然后,挤出来的奶被集中倒入一个大罐子,再由男人们将大罐子运到隔壁房间,那里有好几个小姑娘,她们用小玻璃瓶将罐子里的东西进行分装,做成瓶装的牛奶。 牛奶厂的前面又是一道石梯,直通地下六层。只见一个黑咕隆咚的大坑,四壁有铁架子撑着。坑底,一大群上身赤裸的男人在兢兢业业地挖煤,浑身上下黑得跟炭人似的。他们都戴着头盔,头盔的前面装着盏小灯。坑道里似乎尚未通电,没有电灯,只是在顶棚上悬挂了好几盏油灯。 这一切堪称巧夺天工。小偶人们个个形象逼真,表情生动,着色讲究,令人浮想万千。它像一幅层层叠叠的地下世界的立体模型。而通体观来,又好似一座人工的蚁冢。 “瞧它有多精美,斯托雷切先生。”约翰斯顿监狱长炫耀似的说,“它出自一个叫艾伦·雷普利的人之手。” “它、它太完美了。这么精美的模型,应该称之为艺术品。”巴纳德说。 “怎么会有人做出这样的东西来?”巴纳德问道。 “监狱的环境令人感到压抑,偶尔也会造就出艺术家。创作的动机不太清楚,因为我没跟雷普利好好地聊过。不过他好像提到过地球空洞说。大概他就是这一类奇谈怪论的信徒吧。” “地球空洞说?” “是啊,你没有过耳闻吗?这是一些人杜撰出来的故事,他们相信,我们现在站着的脚底下存在着一个像这个样子的世界。” “有所耳闻。不过,假如地球是空心的话,地下世界里的一切都应该是颠倒的。” “那倒是。” “这位艺术家现在怎么样了?他有如此之才华,想必早已出狱,在哪个城市里醉心创作呢吧?” “你到底还是问了,斯托雷切先生。好吧,还是跟你交个底儿吧。也好让你有个前车之鉴……他死了。”监狱长踱向恶魔岛的沙盘,不咸不淡地说道。 “死了?” “他被瞭望塔上的枪打中了脑袋和胸口。他愚蠢地企图越狱,结果失败了。不知道他是不是想亲眼看看那个所谓的地下世界,总之,他在放风的时候躲开了监视,打算逃跑,于是被当场击毙。” 巴纳德沉默了。 “你要好好记着。想从这所监狱里逃走绝对是不可能的。瞭望塔有四座,再加上灯塔就是五座。塔上有无数的枪口随时都在狙击越狱者。二十四小时,不眠不休。 “一九三四年,这里结束了它作为军事监狱的历史,成了一所普通监狱,从那时起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人成功越狱过。请你好好记着,斯托雷切先生。一个都没有。过去是,将来也是。” 约翰斯顿监狱长铿锵有力地结束了讲话,最后又补上一句:“我的话讲完了。好了,你可以去医务室了。” 第四节 午饭后便是放风时间。程序跟就餐时一样,犯人分楼层被叫出囚室,排成一列纵队走到操场上去。说是操场,不过是一块水泥空场,四周用混凝土高墙围起来,看上去活像一只空箱子底儿。墙头精心地布置了铁丝网,有持枪狱警往来巡视。 混凝土高墙留有缺口,缺口处同样安了铁丝网,可铁丝网并不妨碍视野,游弋在周围一点五英里水域内的货船尽收眼底。间或也有船体涂成灰色的军舰驶过。这情景使人真切地感受到,虽然美国尚未参战,但情势已然一触即发。 对岸便是旧金山的市街。逆光之中,城市的一角影影绰绰,宛如剪影。 “那儿就是旧金山,大伙儿都对它朝思暮想的。”坐在身旁的尼基说道。 操场边上有许多水泥墩儿,四四方方的像只箱子,刚好一坐。 “我说,你昨天夜里就是坐着囚车打城里过来的吧。咋样啊?” “还能咋样?夜里下着雨,我什么也看不见,车窗都快被雨水糊住了。今天虽然多云,可好歹是放晴了。”巴纳德仰头望着天说道。 雷雨到半夜时就停了,操场的地面被洇得发黑,看上去潮乎乎的,可并没有积水。大概在修建时对排水问题认真下了功夫。刮起了风,吹得身上直起鸡皮疙瘩。 囚犯们都配发了清一色的蓝衬衣和浅褐色的裤子,还有腰带和袜子,可在有的日子里,光穿这些放风还是显得单薄,于是还发给了黑色的羊毛短外套。 马上就到七月份了。旧金山的气候比较特殊,每每临近夏季,便会出现一段时间的倒春寒。因此,所有人来到操场上时都穿上了短外套。活动开了以后,那些做体操的、跑步的、凑在一起玩拳击的,因为嫌碍事儿便纷纷脱掉了外套。 “你的感冒好些了吗?”尼基问。 “哦,我拿了点药吃,已经好多了。”巴纳德答道。 到了放风的时间,巴纳德本想躺在囚室的床上休息,可人家不认为他病得起不来床,没有批准。 “那边的石头台阶,你看到了吧?尽量绕着走为好。”尼基用手指着说。往那边一瞧,只见石阶上坐着三三两两的黑人。黑色的服装,黑色的脸膛,使他们看上去像是一群乌鸦。 “那地方可是这帮黑佬儿的地盘儿。看到那些坐在台阶下面的人了吗?那些个都是小喽啰。坐在最上面的才是他们的老大,叫拉尔夫·富兰克林。他在纽约似乎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瞧他一脸的凶相,你最好躲着他点儿。” “知道了,我照做就是了。”巴纳德答道。 “石阶顶上的景致可不赖。从那儿隔着围墙上的铁丝网,对岸的旧金山的大街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哦,我可没那兴趣。” “不管你怎么想,反正那儿就是贵宾席,有点世外桃源的意思。自己人的一举一动也都能看个清楚。要不怎么大家都你争我夺的呢。对了,监狱长都跟你说什么了?”尼基问了起来。 “他说我们是臭鸡蛋。”巴纳德无精打采地说。 “我就猜着了,他肯定还说了不能让臭气散到外面去之类的话,没错吧?” “没错。” “没给你说说地牢吗?” “地牢?没有。那是什么?” “我们的牢房分成A、B、C、D四个区。我们现在待的地方是B区。这个你知道吧?” “知道。”巴纳德答道。 “牢房要多小有多小,简直像个鸟笼子。你知道为什么要那么小吗?” “不知道。” “小到这个地步,根本带不进多少私人物品。没有私人物品,那搬家可就简单了。也就是说,这是为了频繁换房的方便。就在你来之前,我们刚刚换过一次房。” “为什么要换房呢?” “怎么说呢,首先,大概是为了防备相邻两间牢房的人成为铁哥们儿吧。坐牢的人有几个是等闲之辈呢,这是一定的。要是在牢里成了好兄弟,等出了狱拉帮结伙,那可就不堪设想了。可最主要的还是为了防止犯人们聚在一块儿密谋越狱吧。听说以前发生过越狱未遂的事儿,一帮弟兄串通好了,一下子抢了三个狱警的枪。他们挟持了看守作为人质,躲在屋子里顽抗,可结果全被击毙了。” “哦。” “可话说回来,单人牢房还算是天堂了。听说D区那才叫恐怖呢。好在我还没有去过。” “是吗?” “D区是禁闭室。凡是在这里犯了错的……” “犯了错的?” “打架斗殴的、图谋越狱被发现的、跟看守动手的,总之,凡是惹监狱长发了火的,都会在D区被关上一阵子。至于要被关多长时间,那就要看情节的轻重了。D区有一半的牢房都在铁栅栏外面又加了一层铁门。等这个铁门一关,里面那叫一个黑。一丝亮光也透不进去,伸手不见五指。地牢的称呼就是这么来的。 “有的时候还会往里放水,为的是冲走排泄物。因为房里就等于一个空箱子,连厕所都没有。冲水的时候连人带地面一块儿冲,人被浇得透透的。要是赶上冬天,冻也冻个半死了。在里面待长了,有的人都发了疯,还有的人自己割断了自己的脚筋。简直就是地狱啊。” “没错,D区就不是人待的。我是过来人。” 有个声音从头顶上传来。抬头一看,只见一个胡子邋遢的大个子立在跟前。此人肉墩墩的,乍一看一身的肥膘,可并不臃肿。别看他虎背狼腰,身上的肌肉还是相当结实的。 “唐·福特尼,幸会。” 他瓮声瓮气地说道,伸出一只手来。巴纳德握住了那只手,于是,唐挨着他坐下,显得很亲热似的搂住巴纳德的肩头,问他:“你呢?” “巴、巴尼。” “巴尼,这D区可不是闹着玩的。你可别大意了。不想活受罪有的是办法,我会教给你的。” “你是因、因为什么去的D区?”巴纳德问道。 “这个嘛,一言难尽啊。等咱们成了好哥儿们,我会慢慢讲给你听的。你一到恶魔岛上来,我就注意你了。看你走路的样子真叫人心疼。得嘞,我交定你这个朋友了。” “喂,唐!” 听到远处有人喊“唐”,他连忙朝声音的方向望去。 “弟兄在叫我了,我得走了。回头见,巴尼。”说着,唐使劲地搂了搂巴纳德的肩膀,起身离开了。 “这家伙是个基佬,你最好防着他点儿。”尼基说,“他好像看上你了,那眼睛就没离开过你的身体。” 一听这话,巴纳德打了一个激灵。 “监狱长办公室里摆着艾伦的作品吧,那个地下城?” 忽听头顶上飘来这么一句。他抬起头,看到是那个在餐桌上议论新式炸弹的人。此人身材瘦小,一双大眼睛似乎总是在滴溜乱转。 “坐这儿行吗?”他用手指了指巴纳德旁边的水泥墩子,似乎比刚才的基佬讲究礼数。 “请吧。”巴纳德说着,往一旁挪了挪屁股。于是,他坐了下来,伸出手来要和巴纳德握手。 “我叫巴兹。这名字怪吧?” 巴纳德握着那只手,说:“我叫巴尼。那是你的真名吗?” “在这儿,人人都有个监狱里的绰号。你的是真名吧?” 巴纳德点了点头:“你对新式炸弹知道得很多啊。” “你说炸弹吗?我对原理什么的一窍不通,还是你更了解啊。纳粹鬼子的作战计划倒是知道一些,是从艾伦那儿听来的。” “就是那个地下城的创作者吧?” “是的。那家伙对新式炸弹也很了解。他说,那种炸弹利用的是核能,威力惊人。纳粹已经开发了好几年。希特勒之所以造这种炸弹,是因为其他国家还好对付,可唯独我们美国是块难啃的骨头。开发这种新型超级炸弹的目的,就是为了把我们这样的一个大国灭掉。这是他的原话。你觉得呢,真的是这样吗?” 巴纳德思忖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的确,也许真的是这样。以目前德军的实力,征服欧洲应该不是不可能。因为欧洲没落了,法国、荷兰、波兰已经完了,还有奥地利。意大利是德国的盟友,英国大概也撑不了太久。别看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可要是希特勒动起手来,苏联估计也扛不住。只要他把南方的精锐部队调到北边……” “啊,你是说隆美尔他们吗?” “希特勒再怎么拼命也无法使其屈服的,只有美国了。所以……” “所以就要搞原子弹?” 巴纳德冲着巴兹点了点头:“是的。对了,关于雷普利先生,我听监狱长说,他曾打算越狱。” “没错。就在上个月。” 这时传来了枪响,一声,两声。三个人站了起来,循着声音的方向望去。除了这三个人以外,其他的人都似乎无动于衷。石阶那儿的黑人们也都坐在原地,表情木然。 墙外立着一根旗杆,像国旗的升旗台那样拉起一圈铁丝网,这会儿,一块贴着人像的纸板取代了旗子,正在徐徐升起。刚才的枪声就是瞭望塔上的射击高手在拿人像当靶子练枪法。子弹准确地射穿了人像的头和胸口的位置。 “在这里就别想着越狱。那帮自以为是的家伙动不动就放上几枪练准头,就像现在这样。谁越狱,他们就要爆谁的头。自从艾伦打算越狱以来,他们在放风的时间也开始显摆起枪法来了。 尼基听得不住地点着说:“在这个地方,我们这些犯人只要是到了户外,每三个人就有一个看守盯着。监狱的地基是打在岩层上的,根本就挖不了地道。铁栅栏的铁条每根里面都有六根钢筋,用钢锯也别想锯断。每天还要点十二回名。在这儿,大伙都是靠数数打发日子的,日复一日,天天如此。看守们数的是犯人们的人数,而我们数的是离刑满释放还有多少天。就这么一天天的数吧,等把指头数断了,这里的日子也就熬到头了。” “那雷普利先生是怎么做到的……” “趁放风的时候,从那儿跑的。反正横竖都没招儿,他就硬来了。”巴兹指了指围墙缺口处的铁丝网。 “就从那儿?怎么可能呢……”巴纳德甚为惊讶。 “我们利用兴趣小组的活动时间办了个合唱队,每天都在那儿的铁丝网前面排成一排,把手放在背后,像这样,然后扯开嗓子唱歌。” 巴兹站了起来,实际演示了一遍:“艾伦藏在我们身后蹲下,用从木工作坊里偷出来的钳子剪断了铁丝网,就跑出去了。” “他打算怎么过海呢?” “他原打算游过去,那家伙绝对是个游泳的好手。这儿的海水很冷,离旧金山有一英里多。在冷水里胳膊很快就会冻僵的,可他还是想试一试。他刚跑到水边就挨了枪子儿,还没来得及下水就玩儿完了。打那儿以后,换房的次数就多起来了。三天前还刚换过一次。” 巴兹惋惜地说着,垂下头去。 “我们都被关进了地牢,因为我不属于首要分子,他们两个星期后就把我放了出来。艾伦隔壁的那位,现在还在里面关着呢。” “他的那个作品有什么含义吗?” “艾伦对地球空洞说一直深信不疑。” “哦?地球空洞说……” “是啊。这意思就是说地球的中心是空的,里面存在着另一个世界,地球的里面还住着人。飞碟这玩意儿你知道吗?” 巴纳德点了点头,因为他早已有所耳闻。 “听说这阵子的目击报告越来越多,空军的飞机也说看到过。人们疯传连希特勒都相信有这么个地底世界,那些个飞碟啊,就是打地底世界里飞来的。” 巴纳德听得很投入,但没有任何表示。因为他觉得这些话有些难以置信。 “那边的科技好像很发达。听艾伦讲,他的爷爷辈儿是开飞机的,有一次真的看到了,然后……” “看到了什么?” “就是那个地底世界啊,从飞机上看到的。” “真的?” “嗯,艾伦亲口说的。他说他爷爷也不知怎么的,就飞进地底世界里去了。” “真的吗?从什么地方飞进去的?” “北极。因为北极点有一个很大的洞。他说地球的内部就相当于很早以前的地球,因此引力也和这边的不一样。” “引力不一样?” “是啊。他说地球的内部还有猛犸象呢,这种古代的生物在那边还活得好好的。可有的家伙偶尔会犯迷糊闯到地面上来,可这边冷啊,结果就给冻成了冰疙瘩。” 就在巴纳德正要说什么的时候,尖锐的笛声响了起来,紧接着是一声大喊:“放风结束,全体入内!” 巴兹站起身,掸着自己的屁股对巴纳德和尼基说:“晚饭时再接着聊。” 第五节 “听说艾伦的爷爷叫理查德·伯德,是个美国海军。” 晚餐桌上,巴兹打开了话匣子,“这个理查德·伯德,最后的军衔到了海军少将,一九二六年五月九日,他接到了飞越北极上空的命令。飞机好像是当时最先进的单翼机,装有三台发动机。要知道老爷子的飞行技巧是很得军方赏识的。” “美国海军这是在闹哪一出啊,往哪儿飞不好,非要往北极飞,有什么意义吗?”尼基问。 “你小子这是中了平面地图的毒啊。你给我想想地球仪的顶点是什么样,美国和苏联不就是隔着北极对峙嘛。要说北极,那可是战略上的要冲。” “啊,这么回事儿……” “谁要是想轰炸对方,轰炸机一飞就过去了。” “懂啦。” “按照计划,飞机从阿拉斯加基地起飞,飞行两千七百多公里,穿过北极点的正上方后,再掉头飞回阿拉斯加。可就在接近掉头点的时候,飞机被一团大雾给吞没了,人一下子什么都看不见了。而且整团大雾都发着亮光。接着,也不知道什么原因,高度突然变得无法控制了,飞机自己一个劲儿地下降。伯德判断发生了意外,便向基地发送SOS呼叫。只一眨眼的工夫,大雾突然散去了,紧接着,他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情景。” “是什么?”每个人都探出了身子。 “眼底下是一片丛林。那可是北极哦,刚才明明是飞在北极的冰原上空,可突然之间就变成了茂密的丛林,而且怎么看都像是亚热带丛林的样子。” 大伙都屏息静气地听着。 “一看仪表,外面的气温刚刚还是零度以下,可这会儿已经升到了摄氏二十度。伯德不明所以,开始怀疑起自己的眼睛来。” “那是自然的。”克拉克嘟囔了一句。 “于是,伯德就向基地发电报,报告目前的状况:‘我是伯德,在下方看到了丛林。’” “哦……” “基地马上就回电了:‘真不赖,能看见夏威夷美人吗?’他们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呢。伯德就说:‘我没在开玩笑。我们的的确确就在亚热带丛林的上方!’” “哈……” “这可是真事儿哦,军方当时的档案里应该有记录的。后来,基地总算是相信了,来电说:‘明白了,请继续汇报。’于是,伯德就不停地发报:‘看到很多条大河……远处有一片平原……我正在接近平原……现在已经到了平原的上空……一头大象正领着幼象在平原上散步……哦不,那不是象,是猛犸,成年猛犸和它的孩子……身上像盖了一层褐色的长毛……’” “我说,是你编的吧?” “我没编。” “他还回得去吗?” “伯德开始担心燃料,于是就掉头返航了。在丛林的上空又飞了好一阵子,看到前方有个地方不停地往外喷雾,他就一闭眼,飞了进去。一阵眼花缭乱之后,他又毫发无损地回到了原来的冰原上空,最后顺顺利利地返回了基地。” 大伙还在出神地听着。 “这时候,行动已经开始了七个小时。伯德下了飞机回到基地里面以后,立刻就被上司叫去了,盘问了整整一个来小时,问的是通讯内容的真伪,目的是想看看他是不是疯了。后来,伯德被隔离了一段时间,所有的通信记录统统被列为最高机密封存了起来,至今也没有重见天日。就是说,真相被尘封了。” “那你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为什么飞到北极,却看到了亚热带的丛林呢?” “还不是因为他钻进了地球里面嘛。地球就像是一个空心的橡皮球。它的一个顶点,也就是北极的位置开了一个大洞,伯德的飞机就是穿过这个洞飞到了橡皮球的里面,然后就看到了贴在橡皮球内壁上的一大片丛林。” “怎么,所谓的地底世界就是橡皮球的内壁喽?”尼基问。 “没错。”巴兹答道。 “那里要是有人的话,那他们就是住在这个橡皮球内壁上凹进去的地方里了?” “你说中了。他们就待在这个凹面里。” “乔治城来的高人,你怎么看哪?” 尼基向巴纳德询问。巴纳德静静地思考了片刻,说道:“由于地、地球的自转,它产生了一种将物体向外抛出去的力。行星的内部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易于流动的熔化的物质,因此,包括地球在内,从行星的形成期开始,这些物质在离心力的作用下被抛到了外面,于是星球的中心就形成了空洞,我想,这就是这一理论所要说的。在真空中这种情况也会发生吗,跟引力的平衡又是怎样的,这些我都还要再好好想想,不过这种理论很让人费解,因为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什么原因呢?”巴兹问道。 “也许不止一个,可能还有其他的,可这会儿能想到的就是这一个。那就是,假如地球的内部是空的,那么,大陆漂移说就没法自圆其说了。” “大陆漂移说?怎么又冒出了一个。”尼基说。 “一九一二年一月六日,在美茵河畔的法兰克福召开了一次地质学大会,德国气象学家阿尔弗雷德·魏格纳在会上提出了这一学说。他认为,如果以一个极长的时间单位来看,地球上的大陆都在无休止地移动。” “什么?那么说,咱们待着的这个恶魔岛也在移动喽,这会儿也是?” “是、是的。不光是恶魔岛,南北美大陆、非洲,还有欧亚大陆,也都在移动。” “要是恶魔岛能漂过去跟旧金山靠在一块儿,那越狱可就方便多了。” 尼基的话音刚落,坐在旁边的一个人也打起趣来: “对呀,要是不用再游水,那旱鸭子们也可以琢磨越狱了。” “我看哪,咱们就坐享其成得了。” 餐桌边笑成一片。 “这主意不错嘛,只要你能等上一百年。” 听到巴纳德的这句话,大伙全都收了声。 “就像现、现在这样,魏格纳的学说引起了哄堂大笑,全世界的学者们没有一个不对此嗤之以鼻的。这种情况到现在也没有改观,这一学说被视为异端,尚未获得应有的地位。从这一点来说,它跟地球空洞说是一对难兄难弟。” “你先等一等,地球空洞说的信徒可多着呢。”巴兹说。 “哦,请你原谅。那我就单说说这个大陆漂移说吧,有好几个证据能证明这一学说有它的道理。首先,如果我们把南北美大陆和非洲大陆拼在一起就会发现,二者严丝合缝,凹凸相衬。非洲大陆最向西突出的达喀尔一带,和南北美大陆结合部凹进去的佛罗里达半岛的海湾刚好能楔合在一起。” “真的啊?” “是的。我们因此可以认为,澳大利亚和南极大陆以前也是连成一片的,构成了一块巨大的大陆。这块超大型的大陆被命名为盘古大陆,命名者就是魏格纳。” “那么说,在老早以前,地球上只有一块大陆了?”巴兹问道。 “对极了。不过更早以前什么样就不清楚了。”巴纳德说,“有可能大陆是在不断地聚散离合。” 大伙儿都听得目瞪口呆,谁也不说话。 “在盘古大陆存在的年代,地球上还有恐龙呢。这块大陆应该是分裂成了几块,驮着恐龙们以每年几厘米的极为缓慢的速度移动、扩散,最终形成了今天的大陆分布。” “每块大陆都刚好能拼在一起吗?” “当然不会像齿轮那样严丝合缝了。不过,要是拿浅海里大陆架的边缘作对比,而不是大陆的海岸线的话,那就会拼得更漂亮、更吻合。另外,除了地图上的形状吻合之外,还有生物学方面的证据。就拿古生物的分布来说吧,舌羊齿、犬颌兽、水龙兽这些古生物的化石遍及各个大陆,如果把大陆拼在一起,就可以形成一条完整的分布线。” “啧啧,有这事儿……” “可陆地是怎么动起来的,有个东西推着它吗?” 发问的是坐在巴兹对面的一个巴纳德尚不知道姓名的男子。巴纳德点了点头说:“是的。你问到点子上了。魏格纳的学说之所以被不屑一顾,就是因为魏格纳无法解释推动巨大的陆地移动的力量究竟为何物。他认为是离心力或者潮汐力,可这两种力都没大到那种程度。” “那你能解释吗?” “在一九二八年的格拉斯哥地质学大会上,英国学者阿瑟·霍姆斯提出了热对流的理论,人们称它为‘地幔对流说’。我对他的这一理论深信不疑。” “说详细点好吗?” “这种理论说的是,地球的内部有很多黏稠的熔化的岩石和铁,把地底下都塞满了。这也符合当今的主流观点。按照这一理论,地球内部处于液体的状态,而只要是液体,就会产生对流。就是说,热的液体上升,冷的液体下沉,由此引起液体整体的流动。” “对流?” “我们能感觉到冷,也是因为有对流。我们的体温对身体周围所接触的空气起到了加热的作用,这些空气就变成了热空气往上跑了。而冷的空气就不断地过来填空,接触我们的身体,所以我们才会有冷的感觉。” “哦,是这样啊。哎,那就没办法让暖和的空气一直留在身边吗?” “这不就是毛衣的作用嘛。羽毛里面的充分的暖空气能阻止空气的流动。” “啊,原来如此。” “总之,由于岩浆在地球的内部进行对流,地表的岩石板块也在它的带动下缓慢地移动。这就是驱动陆地移动的力量。虽然这种理论尚未得到公认,可那是因为当前的学者们还没有能力去理解。我想,早晚有一天,全世界各个领域的科学家们都将承认这个理论是正确的。” “啊?地底下的热嘟嘟的岩浆往上涌……”巴兹说。 “是的。温度比热嘟嘟要高得多的岩浆一个劲儿地往上冒,从地底下喷薄而出,这就是火山喷发。岩浆会绕着你的脚底下四处流动,然后从前面的什么地方又流回地球的里面。我们所生活的地面上的城市,也是建在跟流动的岩浆一块儿移动的岩石板块上的。”巴纳德说。 “原来我们就待在这么一个不靠谱的地方过活啊。”尼基问。 “是的。” “那我们早晚也得跟着掉进岩浆里去喽?” “会的,如果我们不居安思危的话。不过,那会是几百万年以后的事儿了。总之,假如我们的地球因为里面的东西在离心力的作用下都跑到了外面,而变成了一个空心球,那么,由于地壳部分已经冷却,地球里面就不会有岩浆了。这样一来,由于没有了液体,也就不会发生对流。而没有了对流,地表的陆地也不会漂移,这就和当今的现象相矛盾了。” “啊……” “假如地球内部在过去不存在岩浆的话,那就不会有火山和岩浆喷发现象,也不会有地震和海啸。” “真的?” “地球的模样和状态就会和现在迥然相异。” “哦,那又怎么了?” “我认为,地球的内部并非是一个空洞。” 听完巴纳德的解释,所有人都一言不发了。 “伙计们,这位大学问家的解释你们都听懂了吗?”巴兹问道。 大伙儿还都没有缓过神来,只听克拉克说:“我听懂了。” “就算你懂了吧。”巴兹说,“大学问家的意思是说,地球的里面是实心的。可我们这儿还有一位对空心说也很精通的高人呢。他是个年纪一大把的老头儿,就在那儿。” 大伙儿顺着巴兹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一张桌边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正在一声不响地进餐。 “他以前是高中的理科老师。等明天放风的时候,就请这位老先生再给咱们好好讲讲吧,这位小先生也来听听。一言为定。”巴兹说道。 <hr /> 注释: 第六节 “这事儿发生在本世纪初,就在巴尔的摩的老人院里。小说家威利斯·乔治·爱默生见到了一位九十岁的老人。爱默生本来是去探望父亲的一位友人,听那个人说老人院里有一个神秘的人物。他被勾起了好奇心,于是就去见了那个老人并和他攀谈起来。” 第二天的放风时间,在水泥操场上,前高中教师多米尼克·麦克林打开了话匣子。 “老人名叫奥拉夫·简森,是个挪威人。他在挪威时以捕鱼为业,可这会儿已是天命将尽,只能终日坐在轮椅里,说不上三句话就得歇口气。况且他也不是美国人,英语不太灵光,和他沟通相当的困难。不过,经过一阵连说带比画之后,老人终于向爱默生敞开了心扉,给他讲述了一段发生在很早以前,他年轻时的不可思议的经历。” 多米尼克站在混凝土围墙的前面,巴兹、尼基、克拉克还有巴纳德在水泥地上围着多米尼克坐成一圈,抱着膝盖全神贯注地听着。 多米尼克讲道:“在北欧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说是在北方尽头的海上有一个不见冰雪、温暖如春的乐园。在他们的语言里,乐园的名字就是‘世界尽头’。 他们认为,那里才是他们以前的故乡,北欧人就是很久很久以前从那个地方来的。 “可是,再也没有人亲眼见过他们的故乡。在北极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乐园般的家吗?冰冷的大海上怎么会有这么一块温暖的土地呢?真想亲眼见证一下啊。这样的想法在年轻的奥拉夫的心里挥之不去。于是,他说服了父亲,在寒冬消退的四月三日,父子二人将所有的食物搬上小渔船,向北极进发了。这是一八二九年的事。 “可是,即便到了春天,北欧的海面也是瞬息多变的。尤其是春天,常常平地起风,紧接着便是暴风雨。暴风一来,立刻就下起倾盆大雨,很快还会电闪雷鸣。出海没多久,简森父子就数度被暴风雨折腾得苦不堪言。风高浪急,小小的渔船奈何不得,只能在恶浪的摔打中等待着暴风雨的平息。 “他们在惊险中熬过了几星期后,海面终于变得风平浪静了。就在他们惊魂甫定的时候,父子俩感觉出了周围的异样。天哪,海面弯曲了。难道眼花了?他们把眼睛揉了又揉,再一看,海面眼见着立了起来,一直顶到天边。父子俩都吓得大叫起来。左右两侧的海面也像两堵墙一样竖得高高的,甚至翻过了头顶的上方。 “奥拉夫感到绝望,以为自己的人生就此结束了。他为连累了父亲而悔恨不已。他想,大海正在一点点地把我们拖进深渊,很快就会有巨浪袭来,我们注定被淹死。 “可等来等去,始终是有惊无险。上方的海面就这么四平八稳地悬在头顶,一点也没有塌下来的样子。左右的水墙也不见有溃决的迹象。这样的光景居然一连持续了数日。无论是睡着还是醒着,左右两侧的巨大水墙都岿然不动,遥远的头顶上方,海面取代了天空。可不知什么原因,天色并不显得暗淡,有亮光从一条隧道的尽头照射进来。 “他们百思不得其解。一天早上,睁开眼一看,发现周围的海面又恢复成了往日的景象,变得平坦如初。不过,无论是海水的颜色,还是风的气息,总让人觉得有些异样。简森父子并排站在甲板上,四下里观望。海面风平浪静,一览无余,远方则云雾缭绕,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而雾霭的颜色不同寻常,呈现出重重的铅灰色。 “太阳好端端地悬在头顶。本以为大海彻底恢复如常了,可没想到景象却十分离奇。太阳在头顶的上空依旧闪耀,而色泽要比往常黯淡了许多,犹如夕阳残红,使得眼里的一切像是染上了一层淡淡的褐色。而且,天空的颜色也不再是清澄的蔚蓝色,而是宛若入夜般的漆黑。可是,海面上和四周却亮得如同白昼。 “他们绞尽脑汁地猜测自己究竟置身何处,莫非这里就是传说中的‘世界尽头’?虽然内心里惶恐不安,可由于同暴风雨的搏斗,他们感到精疲力竭。简森父子俩轮换着睡觉,就这样,他们在平静的大海上漂荡了好几天。渐渐地,食物耗尽了,饥饿感开始侵袭着他们。他们尝试着撒网,可始终也钓不上一条鱼来。饮用水也几乎所剩无几了。 “一天清晨,奥拉夫被父亲的一声大叫吵醒了。他定睛一看,只见一艘大船正在朝着他们父子的小渔船驶来。随着那艘大船越靠越近,站在船上的人影清晰可见。他们都是一些巨人,离着很远也能看出,他们的身高足足有三米。 “他们将自己的船与简森父子的船横着靠在一起,蜂拥地跳了过来。简森父子被吓得不知所措,可意外的是,这些人都很亲切、随和。尽管语言不通,但听得出他们是在询问肚子饿不饿。父子俩点了点头,便很快得到了食物和水。 “他们将父子二人当成了落难者,把他俩的船一直拖到了他们那里的港口,一路上精心照料。巨人们说的语言听不太懂,但感觉这种语言跟古老的梵语很像。沟通需要连手带脚地比画一通,可由于巨人们都很耐心,彼此间总能做到心领神会。 “巨人们居住的城市叫做‘切赫’。上岸一看,城市里充满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先进的科技元素,堪称梦中的国度。人们乘着大大小小的像马车那样的交通工具在城中穿梭,可并没有马在前面拉,动力来自于乘客自己操纵着的一个机械装置。 “城中的房屋鳞次栉比,金黄色的墙壁熠熠生辉,墙面和屋顶装饰着精美的雕刻。整洁、漂亮的农场在城里随处可见,家家的农作物都是种类丰富、长势喜人。一种看着像是苹果的水果,个头足有人的脑袋那么大。城中高塔林立,上面传出的音乐宛如天籁。 “人们都操纵着令简森父子耳目一新的机械工作、生活。这里的生活似乎相当富足、祥和,仿佛从来都没有过战乱。食物也很充足,菜式多得简直数不过来。酒和水果甘美无比,有很多种都是两个人从未见过的。女人又时髦又漂亮。所有人都性格开朗,为人宽厚,难怪人人都很长寿,似乎能活到两百岁。 “简森父子被安排在城中的一所房子里,住了一段时间之后,被送到一座叫做‘伊甸’的城市,去谒见居住在那里的巨人们的国王,也是大祭司。 “他的身材更为魁梧,和颜悦色,有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述的威严。简森父子俩也是素有口碑的温良之辈,深得大祭司的喜爱,被允许逗留到他们自己想要离开为止。父子俩在城里分得了一套房子,在这个国度里无拘无束地生活了两年。房间宽敞,温暖舒适,饭菜可口,四邻和善,这里的日子快活得像是在梦里。 “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父子俩开始思乡心切:祖国挪威还有亲朋好友,更别提母亲了。因为不辞而别,这些人肯定一直在牵肠挂肚;事到如今,大家想必以为我们父子已经罹难,一定要尽早赶回去给大家报个平安才是,而且也想跟家乡的父老分享这次冒险旅程的见闻。 “因此,父子俩拿定了主意,壮着胆子提出了回国的想法。巨人们尽管还有些依依不舍,但并没有挽留。他们赠予简森父子很多金块和他们国家的地图,还为二人举办了送别会。 “父子俩将受赠的财宝、食物、水和酒装上自己那条破烂的小船,离开了巨人们的港口。他们计算着来时的方向,朝着那里的地平线也不知航行了多久,终于,跟来时一模一样的一条海水隧道出现了。他们感到一阵心惊胆战,但还是一鼓作气地扎了进去。在里面行进了几天之后,在一个清晨,他们又沐浴在往昔熟悉的阳光之下了。 “顷刻间刮起了冷风,两个人被包裹在难以忍受的寒冷之中。这里是冰冷刺骨的极地海面,到处都漂浮着巨大的冰块。不过大海还算平静,父子俩好歹把心放回肚子里,朝着祖国挪威的方向驶去。 “然而,无论划到哪里,都不见熟悉的海面。本以为回到了原来的世界,可眼前的大海却是完全陌生的。突然有一天,两个人恍然大悟。这里并不是离祖国近在咫尺的北方大海。这里是极地附近的海面不假,但不是在北极,而是南极。 “两个人穿过地壳的内侧,跑到离祖国万里之遥的南方尽头的海面上来了。可又能怎么样呢?反正也没别的办法可想,加之食物还算充足,他们便索性一路南下,绕回北方去。可是有一天,他们遭遇了剧烈的暴风雨,小船像一片树叶一样摇来荡去。刚回过神来,便发现一座冰山兀立在眼前。想绕开已经来不及了,父子俩的渔船一头撞上冰山,沉没了。 “年轻的奥拉夫在汹涌冰冷的海水中拼命地游,他抓住身边的冰块,铆足力气爬了上去。但是,父亲却和他从此阴阳两隔。巨人们赠予的金块也沉到了冰冷的海底。 “奥拉夫对没能搭救父亲感到万分懊恼,后悔把父亲拉进来参与这次的冒险。父亲可是个对自己的要求有求必应的好人。奥拉夫流着眼泪在浮冰上漂流了三天,就在断粮后饿得奄奄一息之时,他幸运地被一条路过的荷兰捕鲸船搭救,得以保住了性命。 “捕鲸船的船员们问他是哪里人,他回答说挪威。他们又问,怎么大老远的跑到南极的海上来了,他说自己从北极的一个洞口钻进了地球的里面,去了那里的一个巨人国。大家听后哄堂大笑,谁也不肯相信。 “捕鲸船返回荷兰后,奥拉夫经陆路平安地回到了挪威的故乡。然而,回家的喜悦很快便消散了。他向重逢的熟人讲起自己的经历,可没有一个人相信。不仅是昔日的好友们,就连母亲也把他的话当作天方夜谭。更糟的是,人们一个接一个地对奥拉夫退避三舍,大家看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头怪物。 “本来将巨人们给的财宝和他们那里的地图拿给大家伙看便可取信于人,可这些东西早就沉到南方尽头的海底了,因此奥拉夫的话便没了凭据。他被众人讥笑为痴人说梦,可又无以反驳。一想到父亲为了这次冒险连命都搭上了,奥拉夫便咽不下这口气,他跑到朋友的家里,越说越激动。因为他觉得,假如冒险不存在了,父亲也就等于白白送了命。 “‘真的,这都是真的!’奥拉夫拼命地缠着人家诉说,最终却被强制送进了精神病院。他被禁止出院,加之在医院里表现狂躁,他被关了整整二十四个年头。等到最终获准出院时,奥拉夫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对任何人都绝口不谈自己的经历。 “此后的二十几年里,奥拉夫孤独地从事着渔夫的工作,退休后,他对在祖国的生活感到心灰意冷,便求助于一个远方的亲戚,搬到了美国居住。他在东海岸颐养天年了一段时间,终因年老力衰,住进了养老院里。 “在那里他起初依旧沉默寡言,可渐渐地变成了老糊涂,忘了自己的禁忌,年轻时和父亲的冒险经历也时常会挂在嘴边。遇上他心情好的时候,在别人的撺掇下,他会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养老院里的院友们谁也没把他的话当真,权当在听一个老人凭空杜撰的故事。终于有那么一天,他把这些话讲给了美国作家威利斯·乔治·爱默生。 “威利斯觉得老人的话很有趣,于是就成了养老院的常客。他把老人的话记录下来,根据这些笔记写出了一本叫做《雾影上帝》的书,在一九〇八年出版了。这本书的风格既像纪实,又像是奇幻小说,据说在发售时引起了轰动,拥有大批的读者。” 说到这儿,多米尼克停顿了一下。 “后来,在读过这本书的人中,有很多人都相信了地球的内部还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 “在洛杉矶也有过类似的传闻。一位叫内菲尔·科特姆的洛杉矶执业医师从一个叫阿尔德·斯坦森的人那儿听到了一模一样的冒险故事,并留下了记录,这个阿尔德·斯坦森也是挪威人,是一名捕海豹的渔夫。由于内容如出一辙,我就没必要赘述了。我的话讲完了。有人想提问吗?” 多米尼克话音刚落,大伙儿便齐刷刷地看着巴纳德。巴纳德有些坐不住了,可他觉得对多米尼克说自己不相信空洞的存在并非明智之举,再说,他也不想挑起狱友之间的嘴仗。所以,他说了下面的话:“最早提出地球空洞说的,应该是英国的埃德蒙·哈雷吧。” 多米尼克马上就说:“没错,就是哈雷彗星的发现者埃德蒙·哈雷。这要回溯到十七世纪了。哈雷依据牛顿的万有引力来计算天体的运动,算出了彗星的轨道和周期。接下来,这个哈雷就把注意力转到了极光上,极光的成因是什么,为什么它的形状会千变万化。他的着眼点是地磁力,怀疑是地磁力时刻不停的微妙变化对极光的运动产生了影响。 “这的确是远见卓识。而且他还认为,地磁力之所以有这种微妙的变化应该是因为产生地磁力的力源具有造成这种微妙变化的复杂构造,并且处于时刻不间断的运动之中。接着,他向地球的内部寻找答案。他认为,就像马达或者发电机那样,地球的内部有数个摞在一起的旋转体,这些旋转体的旋转速度应该是参差不齐的,如此一来,这些旋转体的运动的细微偏差就会导致彼此间的相互干扰,造成地磁力起伏不定的变化。这一设想后来发展成了地球空洞说的三重壳理论。” “三重壳?”尼基说,“这是啥玩意儿啊?” 于是,多米尼克用不知从哪里带出来的粉笔在混凝土墙上画了一个圆圈。 “是的,就是说有三层壳。地球可以比作一个橡皮球,它的内部是空的,里面就像这样,还有一个更小的地球,而这个也是空心的,里面又装了一个还要小的地球。” 多米尼克在混凝土墙上画了一个大大的三重圆,然后拿粉笔在上面咚咚地戳戳点点。 “而且哈雷认为,这三个地球是各转各的,它们的旋转速度有着细小的差异。在他看来,正是这种差异造成了地磁力那变化莫测的波动。” “嗯,我以前听说过,”巴纳德说,“哈雷的这个地球三重壳说。” “至于内部地球的大小,他认为,第二个有火星那么大,第三个则跟水星差不号。”多米尼克说。 “第三个里面是实心的吗?”巴兹问。 “不,也是空的。”多米尼克答道,“他还认为,这第三个地球的内部,有一个小小的太阳。这就是地球空洞说的始祖。 “到了十八世纪以后,瑞士数学家莱昂哈德·欧拉对哈雷的观点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认为即便地球里面是空的,三重地壳的理论也没有根据。他提出了只有一个地壳的地球空洞单壳说。他还认为,在内部的中心位置有一个太阳,从内部给地球加温。他的这一观点流传至今,是最标准的地球空洞说。” 这一番讲解听得每个人都如痴如醉。 “此后出现了林林总总的流派,但都是万变不离其宗。还有的观点认为,空洞的中心有两个发光的太阳。进入十九世纪以后,有人甚至提出了五重壳的说法。最早的哈雷认为,无论是最外层的地壳还是里面的第二层、第三层地壳,上面都不会有洞穴,而提出五重壳说的约翰·克利夫斯·西姆斯除宣扬他的五重壳外,还主张在北极和南极各有一个巨大的洞穴,愿意的话可以进进出出。西姆斯还相信,空洞的中心并没有太阳。” 多米尼克在刚才画出的三重圆之间又添了两个圆,然后又画了两条隔开一定距离的直线贯通上下,像是开辟出了一条通道。 “二十世纪伊始,一个叫威廉姆·里德的美国人再一次提出了单壳说,主张空洞的中心没有太阳,但在北极和南极各有一个开口。他的说法引起了广泛的议论。按他的话说,海面上的极地冰山之所以不包含盐分,就是因为冰山是从地球内部漂出来的。 “一九二〇年,一个叫马歇尔·B.加德纳的人出现了,他提出了和里德类似的单壳说,只是太阳又回到了空洞的中心。” “刚才的奥拉夫·简森的冒险故事假如确有其事,那不就是和这种说法不谋而合了吗?” 巴兹说完,多米尼克便点了点头:“说得对,巴兹。《雾影上帝》里的故事绝对是个好例子。” “地球空洞说就这么些了吗?”克拉克问。 “很遗憾,还多着呢。”多米尼克说,“其中要说最为标新立异的,那还是美国人赛勒斯·里德·蒂德在他一八七〇年出的一本叫做《空洞宇宙起源》的书里所描述的观点。他认为,我们居住的高原其实是地球内部的凹面。” “嗬,真的?这么离谱!”巴兹喟叹道。 “你感到震惊吗?” “嗯。” “这就是逆地球空洞说。它是说,在夜晚星光熠熠的天空都是眼睛的错觉。” “可是,地面看上去就是凸面啊。地平线是弧形的,到了海上就看出来了。”克拉克争辩道。 “那也是眼睛的错觉啊。由于大气的稠密干扰了视线,而地面又是不断弯曲的,人们无法看到很远的地方。” “在海上明明能看出来啊。这个观点可没法叫人信服。”克拉克说道。 “可是希特勒似乎是相信了。”多米尼克说。 “怎么会呢?” “我也是耳闻的。德国的一位红外线专家海因茨·费舍尔博士在希特勒的授意下,在波罗的海的一座孤岛上建造了研究设施,安装了一台与地面成四十五度角的超强性能的望远镜。他们相信,假如逆地球空洞说是正确的,用这台望远镜就应该能看到在大西洋上航行的敌方舰队了。” “真是蠢到家了!”巴兹话音未落,尼基也插了进来: “那家伙的脑子就是不太正常嘛。”然后,他转向巴纳德,“乔治城的学问家,你怎么看啊?” “这、这个逆地球空洞说,我觉得有些牵强。巴纳德小声嘟囔道。 “是吗?那好,你就说说一般的空洞说吧。” “其实我……对这类学说了解得不深……”巴纳德欲言又止,瞟了一眼多米尼克。 “用不着顾虑我嘛。请尽管直言。”白发苍苍的前高中教师豪爽地说道。 “我做了一、一点点粗略的计算……”巴纳德的口气吞吞吐吐的,由于感冒的缘故,还轻轻地咳嗽了几下。 “什么计算啊?是你昨天说的那些吗?如果地球的壳冷却了,火山就不复存在了什么的吗?” “可、可以这么说吧。先假定地球是空心的,而且从侧面看是一个正圆,如果球心的位置稳定、不会乱窜的话,地壳本身的万有引力与往球心去的引力,或者说重力,会彼此抵消,地底世界将处于失重的状态。” “啊?” “真的?”尼基和巴兹叫了起来。 “不过地壳是旋转的,应该存在着一种使地底世界的物体贴在地壳凹面上的力。可我觉得,这种力最多不会超过引力的百分之一吧。” “是吗?”尼基又张大了嘴,这一次他盯着的是多米尼克。 “哦,是吗?”多米尼克的口气出乎意料的平静。“我不太懂的,不过你的计算一定不会有错。可是,地球空洞说并不会就此寿终正寝。最近又出现了另外一种观点,它说明了即便地球的里面是满满当当的,可它仍然有可能存在着地底世界。” “什么?什么意思啊?”尼基问。 “这个理论很艰深,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多米尼克说道。 “不妨说说看嘛。” 就在克拉克开口的当儿,宣告放风时间结束的笛声在水泥操场上回荡起来。紧接着传来狱警的吼声: “注意——全体入内!” “且听明天分解。”多米尼克说。 <hr /> 注释: 第七节 第二天早饭过后,就着单人牢房里小水槽上的水龙头洗完了手,躺在床上等待堆着书籍的推车推过来时,狱警站在铁栅栏外冲着他说道:“巴纳德·科伊?” 巴纳德回答说“是”。 “要给你派活干了。跟我去做劳动技能测试。” 接着,铁栅栏滑向一旁。他走出去一看,左右囚室的门并没有打开。如此看来,大概是初到这里的那天夜里,囚室的门闹了点毛病。 隔壁的铁栅栏后面,尼基在眼巴巴地往这边看。派活还没有他的份儿。狱警也和尼基对视了一下,然后说道: “被监狱长看上的才能有活干。有活干,就能领赏钱。” 说完便迈开步子,领着巴纳德穿过走廊。 “请问工钱会有多少呢?”巴纳德一边跟着,一边冲着狱警的后背发问。 “一个小时十美分。” 他答道。如此说来,干上一天也到不了一美元。 “感冒好了吗?”他问了起来。 “已经不碍事了。”巴纳德回答,“不再咳嗽了,嗓子也不疼了。” 于是狱警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他被带到了家具工厂。在满屋子的电锯和砂轮机的噪音之中,一大帮犯人在默默地干着活。 “恶魔岛上的工作分成三类,木工厂、缝纫厂,还有洗衣房。先看看你做木工的潜力。”狱警在一片嘈杂中扯着嗓门说着,然后领着巴纳德一直走到一名身穿囚服,似乎在用板材和方材拼出一个柜子的男子那儿。由于噪声太大,巴纳德什么也听不清,只见狱警指着身后的巴纳德,在对那人吩咐着什么。那人似乎领会了,点了点头。狱警朝着在一旁监视的同伴扬了扬手,回值班室去了。 “我是卡尔。你呢?”那人伸出手来。一看,此人是个年纪一大把的老爷子。巴纳德走上前,握了握那只手。 “我叫巴尼。” “好的,巴尼。木匠活是头一次?” “是的。”巴纳德答道。 “那好,你先把这块方材像这样塞进这个底座里,一直塞到旁边画着的那条线那儿,然后再用这个刨子刨。给你留出富余了,可你也要干得仔细点哦,尽量别叫我返工。”卡尔说,“要我给你示范一下吗?” 巴纳德巴不得卡尔这么说,便点了点头。卡尔动手示范起来,还对姿势和要点进行了嘱咐。 此后,巴纳德一声不吭地干了三十来分钟,卡尔凑过来,对巴纳德的工作成果审视了一番,然后说:“嗬,你的悟性还真不赖呀。真的是头一回?” 看到巴纳德点了点头,他又说:“嗯,了不起。那你到这儿来一下。” 然后,指了指放在他自己正在组装的家具旁边的一块厚厚的板材,“你给我用电钻在这个带记号的地方打一个孔。可别打歪了,一定要垂直地钻。我现在就做给你看。” 说完,卡尔钻出了一个“范本”。巴纳德跟着钻了一个,再次得到了卡尔的赞赏。接着又过了一个多小时,从某个地方传出巨大的声响。动静似乎来自隔壁房间。说是隔壁房间,其实连房门都没有,墙壁也只是左右各有一小截。那声音就是从墙后面传过来的。 他起初并未留意,还以为是哪个家伙在干活时毛手毛脚地捅了篓子。没想到情况并非这么简单。一时间警笛大作,声音凄厉,所有人全放下了手里的活。电钻和磨床都被关掉,车间里霎时变得鸦雀无声。只见监视巴纳德他们的狱警朝隔壁房间奔去,而走廊外的狱警也端着枪冲了进来。 激烈的撞击声、东西打碎的响声、像是工具箱掀翻在地发出的稀里哗啦声……惨叫……怒吼……巴纳德和卡尔面面相觑,随后不约而同地朝着隔壁房间小心翼翼地凑过去。 刚站到隔壁房间的交界处,就听“哗啦”一声,窗玻璃碎了。一名狱警被撞飞,肘部磕到了玻璃上。 两名狱警正与一名犯人纠缠在一起,在地板上翻来滚去。刚才肘部打碎玻璃的那一个则从后面又扑了上去,夺下犯人手中的锛子,扔到这边的地板上。立刻,地板上血花四溅。 另一名狱警急忙将锛子捡了起来,以防其再落入犯人之手。 一名犯人站在扭打成一团的这三个人的跟前,目光呆滞地望着脚下的狼藉。这个人毫发未伤。可就在地板上搏斗着的三个人的对面,一名狱警躺倒在地,样子痛苦万分。两名持枪的狱警跑到他的身边蹲下,解开衬衫前襟的扣子后,扒开来查看伤口。他的伤势看上去很严重,鲜血汩汩直流,不断地淌到地板上。 两名狱警将那个挣扎着的犯人压在身下,然后,一左一右地摁住他的胳膊,强行将他拽了起来。另外一个则绕到他的背后,将他的双手反铐起来。 “里克,你就那么喜欢地牢吗?”他气喘吁吁地说,“这一次可就长了。趁现在多看看亮光吧。” 随即,两名狱警连拉带拽地拖着亢奋得满脸通红的犯人向门口走去。 “警卫,盯着他,盯着他呀!”里克拼命地向后扭着脖子,嚷嚷起来,“是哈利那个浑蛋,他想越狱啊,你们要留神!大家可要把他看紧了,那家伙想从这里逃跑!” “担架,把担架拿过来!”看着痛苦得大声呻吟的同伴,持枪的狱警急得大叫。 “看看你小子干的好事!”狱警一边拖着里克,一边冲他喊,“你把我们的人弄伤了,他伤得很重,弄不好就没命了,出了人命可就不是关地牢那么便宜了。你就等着瞧吧。” “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找事儿啊。我就是想教训教训那个逃犯!”里克又嚷又叫地离开了车间。 “说吧,哈利,刚才的事儿是真的吗?”旁边的狱警向那个一直呆站着的囚犯发问。 相貌似有些猥琐的哈利似乎才缓过神来,说道:“嗯?什么事儿,长官?” “刚才里克说的话。你想越狱吗?” “没影儿的事儿啊!从恶魔岛逃走?没影儿的事儿!”他大声地说,“我可什么也没干哪,那个王八蛋二话不说就拿锛子打我,我又没招惹他。我只顾着逃命了,根本就没想闹事儿。您就饶了我吧,千万别送我去地牢啊。” “谁说都不算,全凭监狱长一句话。”狱警说,“没人会无缘无故地发飙,除非是疯子。” “这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说一个巴掌拍不响,闹出事来双方都有责任。” “您别拿话耍我啊,我可什么都没干!” 一名狱警抱着折叠担架跑了进来,另一名狱警帮着他把担架打开,放在地板上。 “得抬到医务室去吧?”另一名狱警问道。 “说得是啊,可这会儿医生不在啊。” “什么?真的?” “也没什么像样的药。只好用汽艇把人送到对岸的医院了。” “那可糟了,他出血太多,会送命的。你看,肉被锛子掀开了,伤口很深。” 受伤的狱警被两个人合力移到了担架上,呻吟得愈发厉害了。 “有消毒用的酒精吗?”巴纳德走过去问道。 “你想干什么,犯人离远点!”拿来担架的狱警吼道。 “请交给我吧,现在是争分夺秒的时候,我是学医的……” 巴纳德说完,凑到伤者的身旁蹲下。趁着担架还放在地上,他扒开衬衫的前襟,观察了一下伤口,用手按住了其中的一段。 “从肋骨一直伤到了胃的附近。伤口很深,幸亏没伤到腹膜。按住这个位置可以暂时止血了。我跟你们一起去医务室。有灭菌水吗?” “什么东西?估计没有,都没听说过。” “生理盐水呢?” “没有。” “伤口需要缝合,有针和线吗?” “我怎么会知道。” 狱警们抬起担架,朝医务室走去。巴纳德也跟在担架的旁边,手按着伤口。 “抗生素总该有吧?” “口服的吗?” “是的。” “哦,大概有吧。”狱警答道。 第八节 下午放风的时间,犯人们排着队来到水泥操场后,已经混得脸熟的负责B区三层的狱警立刻凑近巴纳德身边,对着他飞快地耳语: “乔治被送进了陆地上的医院。医生看了你缝合的伤口后,直夸你手艺精湛呢。” 巴纳德点了点头。还在学医时,他就对缝合伤口颇有自信。他认为自己对于某类手术还是蛮有天分的。倘若不用和患者对话,只是做做手术而已,医生这一行也还是做得来的。 “幸亏处理得及时妥当,乔治的命算是保住了。我也得谢你一声才是啊。”说完,他便向自己的指定岗位走去。 随后,巴纳德百无聊赖地站在石墩上,心不在焉地用目光搜寻着多米尼克、尼基、巴兹和克拉克他们的影子。听多米尼克昨天的意思,他的话还远没有说完。既然如此,应该坚持听完才是。 可是,他另外又觉得关于地球空洞说的宏论已经听得有些倒胃口了。倒不是一点兴趣都没有,而是自己并不相信的学说不仅听着枯燥,而且还比什么都累心。尽管反驳起来轻而易举,可这样做了,难免不会伤了和气。 就在这时,他的肩膀猛地被人抱住了。一看,原来是唐·福特尼。他那张胡子拉碴的脸贴得很近,能闻出隐隐的口臭。 “你让我找得好辛苦啊,巴尼。这些天过得好不好啊?” 他的口气暧昧、造作。能感觉到他那庞大的躯体所散发出来的体温。 “很、很好。感冒也好了。”巴纳德说。 “听说你是大夫啊,都说你医术高明。” 明明是贴在耳边说,可唐的嗓门却大得过分。 “我、我不是医生。以前是医学系的学生,后来转到了生物系。” “哦,这样啊。乔治城大学的是吧,那你就是大才子啰,嗯?把你的脑瓜子也匀给我一点得了。” 说着,唐嘿嘿地笑起来。 “巴尼,用你那个聪明的脑瓜子帮我个忙怎么样啊?你可以为我做一些事,而我呢,也可以为你做一些事。” 巴纳德感到不解其意:“我能帮到你什、什么呢?” “别着急嘛,咱俩找个僻静地方慢慢说好了,跟我来吧。” 于是,唐搂着巴纳德的肩膀,不容分说似的就要走。 “我这会儿在找几个朋友……”巴纳德说道。 “行了行了,就先别管他们了。”唐说。 “喂,唐!”听到背后有人喊,唐转过身去。来人是以前没有见过的。个头虽然不高,可体格却比唐魁梧得多,一脸凶巴巴的样子。 还有一个人跟在朝他们喊话的那个人的身边,巴纳德一看,不觉大吃一惊,那不正是在木工车间见过的哈利吗?他被牵扯进一出乱子里,看起来关地牢的惩罚到底还是让他给躲过了。 喊话的那个人将唐从背后一把抱住,唐只好放开了巴纳德。两个人转身走开了,哈利借机凑到巴纳德的身边。 “我是哈利。兄弟你呢?”说着,哈利伸出一只手来。 此时,巴纳德才第一次从近处看到了哈利的正脸儿。他脸上的肉很厚实,圆鼻子,长着两道粗粗的连心眉,眉毛纠结在一起的地方,也就是鼻子的正上方,肉鼓出了一个圆疙瘩,感觉快要耷拉下来似的。这样的一张脸,巴纳德还是头一回见到。 “我叫巴尼。”巴纳德握着那只手,怯生生地说。他感到一阵惧怕。哈利怎么说也是个小个子,因此,他感到的并不是那种人高马大的淫威,而是出于一种本能上的戒心,想和这个能引发一场刀光血影的人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他打心眼儿里不愿意和这个人走得太近。可不承想,此人偏偏主动来和自己套近乎。 “什、什么事儿啊?”巴纳德小心翼翼地问道。对方也好像看穿了他的内心: “哎呀,你躲什么啊,交个朋友嘛。” 巴纳德不由得后退了半步,可哈利攥着他的手不放,又把他一下子拉了回来。 “我说兄弟,交个朋友好吗,我又不会吃了你。”哈利说着,冷不防将嘴巴凑到他的耳旁,“那个唐可就不一样了。他那个人,要是看上谁了,不搞到手是绝不罢休的。你懂的吧,他绝对会得手的,绝对……” 说着,哈利将嘴一点一点地移开,盯着巴纳德的眼神隐晦莫测。巴纳德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这一点你可千万不要忘了,巴尼,你是绝对逃不出他的手心儿的。” 哈利说完,终于松开了巴纳德的手。巴纳德呆呆地站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过呢,你要是不愿意这样……”哈利把话说到一半,死死地盯着巴纳德的脸,“你说呢,巴尼,你愿不愿意呢?” “不愿意。”巴纳德嗫嚅道。 “我们可以罩着你哦。” “为什么……”巴纳德一头雾水,搞不懂哈利有何用意。 “咱们这里凶险得很,一般的监狱可没法比,得有一股子狠劲儿才成。你是问为什么能罩着你吗?你就看看他吧,那是我哥们儿,他叫鲁比。在这家伙面前,唐可不敢充大个儿,绝对服服帖帖的。”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巴纳德说,“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呢?还要帮我忙……” “这有什么好纳闷的呢?” “你我素不相识,刚刚才见过面。” “还不是因为瞧你对脾气嘛,这还用说?”说着,哈利在巴纳德的肩头啪啪地拍了几下,笑了,“嗯,知识分子,我们这帮弟兄里还没有过知识分子呢。” 巴纳德感到困惑不解。这种举动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含义呢,或者说,哈利他们有利可图的地方是什么? 这时,哈利的脸又猛地贴了上来。 “怎么样啊,巴尼,你心里也清楚的。出了今天这档子事儿,我算是被这帮看守恨上了。我可不想引人注意,今天就长话短说吧。我需要你的帮助。” 巴纳德愕然了。怎么每个人都对自己重复同样的话呢?说什么需要我的帮助,可我一个文弱书生又能帮的了什么呢?何况还是这样的一所监狱。 “需要我的帮助?”他看着哈利,不禁脱口而出。 “是啊。”哈利说话时的表情很认真,既不像在打哈哈,也不像是居心叵测。 “我、我吗?” “对呀,那还用说。而且非你莫属啊。”哈利说道。 “非、非我莫属?我能做什么呢?我是才进来的,什么也不懂,什么也做不了。坐牢这还是第一次,其他地方的监狱什么样,我也是一概不知。” “其他地方的监狱不用管!”哈利不耐烦似的提高了嗓门,“让它们都见鬼去吧!” “可是,我对这里也不了解啊。” “不了解也无所谓,我会教给你的。” 这话反而让他啼笑皆非,因为他根本不想去了解。 “这个地方非同一般,有很多的秘密。我很清楚这些秘密。” “我、我真的不想了解什么。我只是个新来的,一无所知。而且……” “可是,我需要你这个一无所知的人。”巴纳德感到莫名其妙,站在那儿发愣。 “从现在起,整个旧金山就要从地面上消失了,这都是纳粹鬼子干的好事。他们用的是新式炸弹,好几万人说没就没。普通的市民不是炸掉了胳膊,就是炸飞了脑袋,炸个半死的也得有几十万。这一带将是一片火海,真的,变成真正的地狱。你觉着我是在吓唬你吗?” 越听越糊涂了,天晓得他怎么忽然扯到新式炸弹上来了。 “你这会儿听着糊涂没关系,你很快就会明白的。那好,巴尼,今天就到这儿,咱们以后再谈。” 说着,哈利挥了挥手,噌地转过身,头也不回,急匆匆地去找好友鲁比了。 鲁比还在背对着这边跟唐说着什么。巴纳德唯恐自己再被纠缠,加快脚步朝着人群扎堆的地方走去。 这一天,尼基和多米尼克他们怎么也找不见。等到好不容易发现了他们的背影时,放风时间已经快要结束了。于是,巴纳德便没有向他们打招呼,而是决定等到晚餐时间再说。 晚餐桌上,巴纳德和多米尼克面对面地坐着。尼基和巴兹将多米尼克夹在当中,克拉克则坐在巴纳德的旁边。 “今天听哈利说,”巴纳德开了口,“旧金山就要从地面上消失了。” 多米尼克立刻点点头,说:“这类话我也听了不少。” “会是那样吗?” “这谁说得上呢,憋在这个地方,什么消息也没有,光听说没剩多少日子了。不过,外头的人恐怕也得不到什么消息吧。” “世界末日到了,不可能有什么消息了。” 克拉克刚说完,尼基就莫名其妙地咯咯笑起来:“那是,那是!”他扯着嗓子说。 “哈利这个人不太好对付,你最好离他远点儿。”巴兹嘀咕了一句。巴纳德正要开口问个究竟,就听克拉克说:“要说这儿的伙食怎么净是意面啊。”他费劲地用勺子舀着意面。 “早上和晚上全是意面,害得这阵子我做梦都是意面,梦见我没完没了地吃这种味同嚼蜡的东西。” “那可够你受的了。”巴兹说。 “我不吃了。” “简直跟受刑差不多嘛。有时候,我真想跟他们说,上一整只烤鸡吧。” 说完,尼基又咯咯地笑了。 “要做这么多人的饭,意面不是既省事儿,又省钱嘛。”多米尼克解释道。 “这么难吃的意面,简直是猪食。长年累月地吃这种东西,比坐牢还受罪。这地方又没有体力活儿。” “听你昨天的意思,地球空洞说还有后话……”巴纳德试探着问道。 “哦,有这么回事儿。”多米尼克说,“近一段时间,飞碟的目击报告似乎多起来了。据说还发生过飞碟坠毁的事件,军方的人赶到现场,跟九死一生的机组人员见了面。” “啊?这是真事儿?”尼基问。 “嗯。后来,好像也和咱们国家的政府高官进行过会晤。” “那些外星人吗?” “是啊。” “围着桌子,喝着茶?”巴兹说。 “是的。”尼基又是扑哧一笑。 “语言能讲通吗?”克拉克问道。 “总之有办法的。外星人像小孩子一样,又小又瘦,脑袋很大,眼睛像这样,细细的,左右两边的眼角有些上翘。” “哦。那些外星人后来呢?”巴纳德问。 “大家不觉得奇怪吗?” “是觉得奇怪啊。”多米尼克话音刚落,巴兹便说:“外星人和咱们国家的高官居然成了茶友……”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飞碟上的机组人员在会晤时没穿宇航服,也没戴头盔。” 大伙听完后都不吭声了,因为他们并没有理解多米尼克的问话有什么含义。 “这说明了什么呢?”巴纳德问道。 “你读过威尔斯的《宇宙战争》吧?” 听到多米尼克这么问,巴纳德点了点头。 “那些攻击地球的外星人最后怎么样了?” “被类似感冒之类的极为普通的病毒消灭了。”巴纳德答道。 “是的。怪就怪在这儿。这就等于是说,外星人不仅来过地球,而且地球的气候和大气条件,也就是说,氧气、氮气、水分,还有二氧化碳的含量等都碰巧和他们的星球相同啊。” “哦,这样的话,宇航服和头盔就都派不上用场了。”尼基说。 “可即便这样,那帮家伙也绝不可能脱掉宇航服啊。” “理由呢?” “威尔斯的《宇宙战争》里写得明白,别的星球上可能有很多他们不知道的病原菌、细菌和病毒什么的,他们的身体对这些个玩意儿没有抵抗力。” “嗯。”巴纳德似有所悟,点了点头。 “哦?这就是说……这说明了什么?”克拉克问道。 “这说明,飞碟上的人其实就是地球人。他们也跟我们一样,生活在相同的行星环境里。从过去到现在,他们呼吸着和我们相同的空气,喝同样的水,吃同样的食物,暴露在相同的病原体之下,生生不息。” “这些头重脚轻,长着一双细吊眼的小矮人,”巴兹摊开两手,问道,“待在哪儿呢?” “亚空间。”多米尼克说。 “什么?” “据说在这个地球上,除了我们的世界以外,还同时存在着另一个三维空间,一般情况下,它们不能彼此相通,可借助某种非常发达的科技方式,就可以打通一条空间隧道,将两者连接起来。” “同时存在另一个世界?亚空间?” “是的。这样一来,地球就没必要非得是空心不可了。它就是实心的也无所谓了。在同一个地表,也有可能是地下,就在此时此刻,还同时存在着另一个称之为亚空间的空间。” “这个岛上也有吗?” “是的。我们这个恶魔岛也是如此,就在我们栖身的这个空间里,此时此刻还有另一个世界并行共存,那就是亚空间。” “在我们这儿?” “是啊,在我们这儿。但是,我们彼此看不到,也摸不到,谁也不能影响谁。我们和他们虽然各居一隅,却分享着地球上的自然环境。” “飞碟和它里面的乘客就是从那个地方来的?”克拉克问。 “没错,他们正是来自于那里。他们的科技非常发达,发现了在两个空间之间穿行的方法。而我们却没有。” “他们自己说的?” “是的。” “用什么方法呢?” “是一种电子的方式。如果在空间里通上超大量的高压电流,会使大气中各种物质的组成发生改变,空间隧道就打开了。飞碟就是沿着这条隧道来到我们这个世界的。” “啊……”尼基和巴兹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呼。 “莫非这就是所谓的时间偏移……”巴纳德字斟句酌地插进嘴来,“比方说现在和一百年前的过去,或者一百年后的未来。即使是在地球上的同一个地点,如果各自的时间是错位的话,彼此也无法谋面。所谓的电子方式就是通过这一手段在时间的坚固壁垒上开出一条通道,所以,飞碟其实就是时间机器。” “或许吧。可我听说时间是相同的。只是在到达现在的空间之前,分别经历了不同的历史进程。”多米尼克说。 “重力也……” “是的,据说每个世界的重力也不相同,各自的历史进程也因此千差万别。而飞碟原本就是一种消除重力后飞行的工具。” “要说时间也是空间的一个维度。假如真是这样,那么空间和每个不同的历史进程就会像地层那样组合成很多种结果,由此形成的互不相干的世界会在这个空间里随机分布,像云朵那样多得数不清,而高压电流开启的风穴会通往哪个世界也就不可预知了……” 说着说着,巴纳德用手抱住了头,因为他感到越说越难以收场。所有人都瞠目结舌,陷入了沉默。 <hr /> 注释: 第九节 第二天是B区的淋浴日。跟就餐时一样,要按照楼层排成纵队前往淋浴室。但是,人数要比就餐时来得多些,似乎三个楼层的人都在里面。 到了淋浴室一看,里面相当宽敞,头顶上方是围着铁丝网的回廊,持枪的狱警来回走动着向下巡视。巴纳德进去时,只有一名狱警在二层的回廊里慢悠悠地踱着步子。巴纳德脱光了衣服,一边走向喷头,一边对警戒的松弛感到诧异。 淋浴的水温吞吞的,谈不上温度适宜,可总比冷水要好得多。他先把全身淋湿,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满肥皂,然后用水冲掉。这时,他忽然感觉到有只手在背上抚摸,心里不禁咯噔了一下。 他条件反射似的转过身,看到眼前站着一个大个子,原来是唐。他这才明白过来,唐也是B区的。因为在就餐时,两个人从未打过照面。 “巴尼,我给你搭把手吧。”湿头发贴在前额上的唐嗲声嗲气地说道,脸上挂着怪笑。他肩上和胸口的黑毛也都湿漉漉的,活像一头稀奇的怪物。 “我帮你冲身子好吗,要不给你搓搓背?” “不麻烦你了。”为了不至于刺激到对方,巴纳德客客气气地说,“我喜欢一个人洗。” “瞧你说的……”说着,唐将自己的光身子紧紧地贴了上来,用湿乎乎的手搂住了巴纳德的肩头。喷头的热水冲刷着两个人的身体。 “看、看守还在看着呢。”巴纳德拼命地说。 “放心吧,那小子是我哥儿们。” 听到这儿,巴纳德的心里又是一紧。 “他只会以为咱俩在闹着玩儿呢。” “可是……”没等巴纳德说完,唐的声音突然压低了,目光变得狰狞。 “喂,你可别想跟我顶着干……” 接着,一只粗大的拳头抵住巴纳德的下巴,用力一顶。指头背上的湿湿的黑毛映入巴纳德的眼睛里。 “我这个人,想要什么就必须搞到手。越是轻易到不了手的,就越觉得带劲。你还是想着怎么不受皮肉之苦吧……” 由于四周的水声,如此露骨的威胁话恐怕难以传到附近的人的耳朵里。 “唐!”一个声音传过来,唐就此松了手。巴纳德在心里长吁了一声。 “这里还空着。”那个人指着隔了两个位置的喷头,“看守可盯着呢。” 仰头一看,只见狱警正把脸贴在铁丝网上向下面观望。 “唐,你还是先忍一忍吧。”那人说道。 唐磨磨蹭蹭地朝那边走了过去。把唐支开的那个人扭过脸来,原来是哈利。他朝这边走来。 “刚才可真悬哪。”他一面走过来,一面说。 “巴尼……”他叫着巴纳德的名字,一脸诚恳地盯着巴纳德的脸。接着,他将脸凑近巴纳德的耳边,轻声地说: “我们会罩着你的。我,还有鲁比。”巴纳德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 “嗯?巴尼,你愿意这样吧?” 哈利把脸移开,嗓门提高了一些,说了句模棱两可的话。这个人的特点就是喜欢故弄玄虚。巴纳德又点了点头。 “再这样下去,你可就危险了。在这个地方,你绝对会倒霉的,一辈子被人支来唤去。你躲不掉的,那家伙可有不少手下呢,个个都心狠手辣,你会被他们玩死。” 巴纳德感到后脊梁直冒凉气,便关上了喷头。 “怎么样,巴尼,想要我帮你吗?”哈利盯着他说。 “帮帮我。”巴纳德脱口而出。出于愤懑,他的膝盖在瑟瑟发抖。 “那好吧,我们就帮帮你。而你也要帮我们。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儿,没问题吧?” 哈利又把身体贴过来,凑近耳边说道。巴纳德顾不得多想,使劲地点了点头。 “那好,咱们就一言为定,嗯?你可不要出尔反尔。假如你出卖了我们,我和鲁比就把你摁在地上,让唐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找个看守少的地方还不容易,洗衣房就是一个。你可要记好了。” 巴纳德有些恍惚,仍是连连点头。 “好了,放风时再见。”说完,哈利走开了。 笛声响起,有人在喊:“都出来!”巴纳德几乎是小跑着走向更衣室。 下午的放风时间,巴纳德刚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往操场的角落里一站,哈利和鲁比就立刻凑了上来。 这二位比较特别。别的犯人在打照面时都是满脸堆笑,就连那个唐也不例外。可唯独这两个人,从来都是一脸神经兮兮、担惊受怕的神色,还从未见他俩们露出过笑脸。甚至是在插科打诨时,他们的面部表情也是僵硬的。 “兄弟,咱们到石阶那儿去。”说着,哈利指了指黑人们聚集的水泥石阶。自从听了尼基的告诫后,巴纳德就尽量避免靠近被称为“黑人地盘”的那一带。 “石阶的最下面一层是个被看守们漏掉的死角。只有一半的看守能看到那儿。” 说完,哈利迈开了腿。随后又转过身,说:“你觉得我功课做得不错?那还用说,我在这个鬼地方已经待了十年了。哼,我真是受够了。这里的事情我知道的比那帮看守还要清楚。你问那些个黑佬吗?别担心他们,有我们在呢。” 哈利说得不错,他们三个慢慢地接近石阶,一直走到最下面的一级,那些黑人们也只是冷眼看着,没有说一个字儿。 “我是鲁比,兄弟,你就是巴尼喽。”鲁比粗声粗气地说着,伸出粗壮的手。巴纳德无言地点点头,握了握那只手。 “你在这里待下去会有危险的。唐肯定会上了你,你不从就会送命。这个难缠的家伙算是盯准你了。”哈利说。 “我该怎么办呢……”巴纳德有气无力地问道。 “你得从这里逃出去,早一天是一天。待在这儿的时间越长,危险就越大。不光是有个唐,你没听说吗,用不了多久,新式炸弹就会把旧金山变成一片火海。” 哈利用手指着透过铁丝网隐约可见的旧金山市区。 “一眨眼的工夫,咱们就会活活化成烟,就像蚂蚁或者蟑螂那样,连个渣子都不剩。明知一死,傻子才会在这里耗下去。” 说完,哈利看着身边的巴纳德。 “就算你能逃过唐的魔掌,也逃不过纳粹的超级武器啊。听说那种炸弹可怕极了,一个火柴盒大小的就能把纽约炸上天。可扔到我们这儿的这颗据说有金枪鱼那么大啊,那旧金山还不说没就没啊,恐怕连个痕迹都留不下了。整个西海岸都不保险,洛杉矶也要完蛋。想活命得逃到东海岸去。” “可是,我们被关在这样一所监狱里,还是在岛上,和笼中之鸟差不多了。我们毫、毫无办法。” “好办,一走了之就是了。” 哈利死死地盯着巴纳德的脸,轻描淡写地说道。巴纳德听了先是一愣,可渐渐地,他明白了这话的含义,不禁毛骨悚然。 “你在说什么?” 于是,哈利贴近了巴纳德的脸:“听我说,巴尼,话讲到这个地步,你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只能走下去,万不可三心二意啊。那个唐是个冷血的基佬,你再不出去迟早会死在他手里。就算没被他弄死,你这辈子都只能是他的玩物。要还想有一线生机,你必须横下一条心,从这里逃出去。” 巴纳德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你别小看了那个变态佬,那家伙可什么都做得出来。没等开早饭,他就能把你的那个玩意儿剁碎了。你只能出去,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可怎么出去呢……我才刚进来,做不到啊。”巴纳德说。 “做得到的。” 听到哈利这么一说,巴纳德有些着急了:“我身体虚弱,从来就干不了任何出格的事。既不会打斗,也开不了枪。” “没那个必要。需要的只是你的身高。” “身高?” “没错。” “原来是你们两个打算越狱?” “是啊,这下明白了?” 巴纳德对着哈利的脸盯了一会儿,然后说:“那是你们的事。我会守口如瓶的。你们两个逃就好了,请不要把我牵扯进去,我只会碍手碍脚的。” “我说,等我们不在了,你就不怕唐吗?” “这、这确实让人头疼,可越狱这种事情我绝对做不来的,不行。” “又没让你上天入地呀,地道是现成的。”鲁比嘟囔着。这话绝对是在唬人。假如真有这么一条地道,大家早就跑光了。 “为什么要拉上我呢?我做不来的。刚刚死了的那个艾伦·雷普利,不就是想跑没跑成吗?” “都是被这个雷普利连累的,要不然我们也不会这么抓瞎了,要恨你就恨雷普利吧。这个忙你非帮不可的。” 哈利的话让巴纳德感到迷惑不解:“被雷普利连累的?” “是啊。” “为什么呢?再说也不可能有什么地道的吧?真有的话,大家早就跑了。” “说有就有,千真万确。”哈利胸有成竹地断言。 “这个地道,没人知道吗?” “没人知道。” “太荒唐了。它在哪儿?是通到亚空间的隧道吗?” “那是什么东西?” “多米尼克所说的另一个世界,他说这个岛上也有亚空间。整个岛就是个固若金汤的要塞,不利用这个亚空间就休想从这里逃出去。岛的构造是坚固的岩石,四周都是冰冷的海水,离对岸的旧金山有将近两英里。你们究竟想怎样逃出去呢?” “你是旱鸭子吗?” “那倒不是,可也不是游得多好。” “这就不怕了。瞧这儿……”哈利从两腿之间啪啪地拍着屁股底下的水泥台阶的下半部,“你回房以后,往洗脸池下面靠近墙根的地方看看,记着要蹲下来看。可你要留神看守,等巡逻的走远了再看。” “看那儿干什么?” “那儿有个换气孔。有这么大,四四方方的,罩着铁网子。” “啊,我想起来了。”巴纳德说完,流露出困惑的表情。 “你可别往上泼水哦,那玩意儿是个假的,沾水就坏。你把脸凑近了仔细瞧就知道了,那是纸做的。” “你说什么?” “我把杂志里的彩页裁下来,放在掺了胶水的水里揉搓成纸浆泥,压实后就捏出了这么个假玩意儿。它是用胶水粘在墙上的,两手捏住了往前一拉就能揭下来。等揭下来你就能看到一个洞口,刚好有一个人的肩膀那么宽。” 巴纳德听得一愣:“我的天!你怎么知道的?” “那东西是我做的啊,耗了我一年的工夫……”哈利自鸣得意地说道。 “一年的工夫?……” “是啊,一整年哪。这个洞是我用从食堂里偷出来的汤勺在墙上一点一点地挖出来的,一直挖到能让自己钻进去才收手,然后用纸浆泥做的假墙皮把洞口糊上,把摘下来的铁网埋到里面,最后再把这个假玩意儿粘在墙上做伪装。乍一看根本发现不了。” 巴纳德脑子里乱乱的,隔了好一会儿才说:“可是,我房里怎么会有这个……” “因为你那间本来是我的。这个单间一直属于我,都多少年了。后来发生了雷普利的越狱事件,给监狱长敲了警钟,他才下令换房。我一听,当时差点就晕过去……” 哈利咂了咂舌头:“我、鲁比还有里克,我们三个辛辛苦苦,花了差不多一整年的时间才把换气孔周围的墙壁挖开,用纸浆泥做成假墙和假换气孔填上,还把雨衣的防水料子改成救生圈,打算穿着它游过海去。这还没完呢,等人钻进墙里的时候屋里没人可不成,我们还得提前准备个假人,好让看守以为我们在睡觉。” 一旁的鲁比也不住地点着头:“当然,光有个脑袋就行了,反正身上会盖着毯子。我们就用纸浆泥做了假人头,放在床头预备着。我们给人头涂上肤色,还从理发室里偷出来一把一把的头发,一撮撮地粘上去。我们费了这么大劲儿,终于把该准备的都准备得差不多了,眼看着就要大功告成了。可偏偏这个时候,艾伦这个王八蛋想起越狱来,还搞砸了。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硬来能有胜算吗,这个蠢货,做事也不动动脑子!这下好了,集体换房,可把我们给坑惨了……” “于是你的那间就分给了我这个新来的。” “对呀,可不是嘛。万幸的是,我分到了鲁比的那一间,而鲁比分到了里克的。所以我们两个倒是无所谓,反正里面的密道还在。 “可是里克就倒霉了,给他分派的那间没有密道。他都急疯了,非要自己再在墙上抠出个洞来不可,央求我等着他。这不是开玩笑嘛,我们怎么可能再等上一年呢。再说了,挖墙用的勺子早就给扔了。一年里又会有什么变数谁说得清啊,要是再赶上换房,肯定不会有这次的好运气了。” 巴纳德终于领会了。原来如此,难怪在木工车间出现了那一次血肉横飞的场面。经过了一年的精心准备,唯独里克临了被落下了,他不崩溃才怪呢。 “要是房间换给了别人,里面的洞口迟早会被发现。我们全都得进地牢,越狱的事儿就泡汤了。” 巴纳德点了点头。这话很在理。 “还有呢,巴尼,要想逃出去,还有最后一道坎儿得过。” “什么呢?”巴纳德唉声叹气地问。他觉得自己平白无故地卷入了一场大麻烦,实在很冤枉。 “你在B栋的三层,鲁比也是三层的,他的房间就在你的后面,就是说你们俩的房间是背靠背的。而我是在B栋的二层,不过这不是问题,爬到三层轻而易举。 “你从换气口钻出去后,就用纸浆泥做的冒牌货把洞口盖上,然后沿着墙壁的夹缝一直走到对着楼顶正中间的位置,到了那儿你会看到墙上有梯子,你再顺着梯子爬到B栋的房顶。到了房顶就是平地了。我也会从二层顺着通风管道爬到那儿去,这没什么难的。咱们三个就在那儿会合。” “B栋的房顶……” “是啊,不过这会儿还不算真正到了外面,顶上还有水泥天棚呢。这块儿的空间是专门留出来通风的。对了,你可要猫下腰。虽说那里光线不好,可要是三层走廊里的看守心血来潮抬头看,还是能看到你的。” 巴纳德点了点头。 “拿雨衣改成的救生圈也在那儿放好了。万事俱备,就差这最后一道难关了。对着房顶中间位置的天棚上有一个罩着铁篦子的通风口,我们必须钻到那上面去。只要到了上面,就算是大功告成了。那地方连着通风管,我们可以顺着通风管从换气塔爬到监狱楼的楼顶上。只要上了楼顶,就能顺着排雨管下到地面。排雨管是用厚铁皮做的,结实得很,一点不用担心。” “天棚上的、罩着铁篦子的通风口……” “通风口的位置很高,问题就出在这儿。我们需要梯子,可是没有。怎么办呢,我们俩就把胳膊架在一起,你站上去,我们用力往上一托,你就顺势抓住铁篦子。 “懂了吧?凭你的身高,够上去不费劲。然后,我们一直托着你的脚后跟,递给你一根棍子,你就把这根棍子插进铁篦子的格子眼儿里,用力把间隙撬大,直到你自己能钻过去为止。这算不得什么重力气活儿,这个铁篦子可不比牢房的,它很细,还生了锈。因为没人能想得到竟然会有囚犯跑到这个地方来。 “等铁篦子的间隙大到能容你钻过去了,我们就把你往上推,你要从铁篦子里钻过去,爬进通风管。你到了铁篦子的上面以后,就把两条胳膊从缝里伸出来等着。我会让鲁比架起胳膊把我用力往上推,等我抓住了你的胳膊,你和鲁比就合力把我弄上去。 “然后,我把上半身倒仰着从格子眼儿里探出去,想办法把鲁比拉上来。这时候你要按住我的腿。鲁比先往上蹦,抓住我的手,等我把他拽上来后,他再攥住铁罩子,然后咱们俩就一起把他拉上来,拖进通风管里。 “怎么样,明白了吗?这就是我们的计划。一个人肯定不行,两个人也是够戗,无论如何也需要三个人,而且其中一个最好是高个子。这下你懂了吧?” 巴纳德对哈利他们的计策终于有了通盘的了解。 “这就是为什么非得把你说通了不可,我们必须拉你入伙。你房里的墙上已经开好了洞,白白糟蹋了说不过去,那可是我们一年来流的汗哪。” 巴纳德一边听哈利絮叨,一边慢慢地点着头。 “话说回来,这也许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算是因祸得福了。里克那小子身高不够,而且你也看到了,我们俩的个子也都不算高。所以,怎么把天棚上的那个铁篦子搞定,我们一直就没什么好招儿。托换房的福,我们不得不另外拉新人进来,反而把理想的人选凑齐了。虽然这对里克是有些不够意思。”哈利说道。 “好了,你决心下得差不多了吧。你要是不从这里逃出去,就会死在唐的手里。等轮到下次或者下下次的淋浴日,我会在更衣室里把纸浆泥做的假人头交给你。原封不动地给你可不成,你也带不回去,看守会盘问起来的。我会把它展平了给你,你缠在身上带回去,回到房里后再复原就是了。胶水也会给你的,我还要教给你怎么做纸浆泥。” 听到这儿,巴纳德感到有些紧张,便一声不吭。可哈利自顾自地又说:“你是不是觉得逃出那个单人牢房像是天方夜谭?告诉你吧,我们都进进出出好几回了。别看一天里要点名十二次,可那都是在白天,从熄灯到天亮的这段时间是不会点名的。只能趁着这个时候从换气孔里钻出去。 “还有,夜里行动的时候,千万想着把假人头放在床上。还要事先把衣服什么的团成鼓包,弄成人的身子那样,最后再盖上毯子。这不难吧?反正熄灯后黑乎乎的,谁也看不出来。隔壁的尼基嘛,我去和他打个招呼,不用担心。” 第十节 回到自己的单人牢房,等到看守在走廊一路巡视过去,巴纳德便在洗手池前蹲了下来。单人牢房的水泥墙被漆成了淡绿色,乍一看,那个地方并没有什么异样,一点也看不出是用纸浆泥伪造的。手法相当精妙。 换气孔呈长方形,堵在里面的铁网怎么看都像是货真价实的。大概这个铁网本来就是个真家伙。可细瞧的话,长方形的外框是木质的,框子的四周和它外围的墙壁明显手感不同。因为这是用纸浆泥伪造的。 包括换气孔在内,墙面上有一处高十英寸、宽四十英寸左右的地方略微向外突出,整个部分恐怕都是移花接木的结果。他捏住突出来的左右两端试着往前一拉,轻轻松松地就摘了下来。 把框子放到一边,原先的地方露出了一个很大的洞,刚好能容下一个人的身子钻进去。洞的边缘裸露着坑坑洼洼的水泥墙体,明显是用勺子一点点地抠出来的。 哈利所言不虚,自己的单间里真的有这样一个密洞。亏得自己和它朝夕相处,竟然从未察觉。他连忙将伪装物放回原处,重新用胶水粘好。 为了稳定一下受了惊吓的情绪,巴纳德躺到了床上,眼前浮现出粗体的“越狱”两个字。自己从未在这上面动过脑筋,尽管十二万分的不情愿,可却不由分说地被强拉入伙。这将是一次能使自己的人生就此毁灭的铤而走险,也意味着在这里和尼基、巴兹他们新结成的友情行将终结。 他这样躺了很久,直到听见了敲打铁栅栏的铿铿声,这才猛地抬起头。 “巴尼。”尼基压低了嗓门喊着他的名字。 “什么事?”巴纳德回应道。 “听哈利说了,你要跟哈利他们一块儿逃走。”尼基悄声悄语地问道。巴纳德长吁短叹了一番。 “你没事儿吧?怎么六神无主的啊?” “唉,身不由己啊……”巴尼嗫嚅般地应道。 “哈利和鲁比他们撺掇你越狱,对吗?”尼基的声音越来越低。 “嗯,可不是嘛……” “听我一句,趁早收手吧,你会送命的。”尼基揪心地说。 “嗯……”巴纳德应了一声。他觉得这话一点儿不错,说到他心坎里去了。自己从没动过越狱的念头,一秒钟都没有过。才被关进来不久,这里的生活甚至都还没有习惯,离萌发越狱念头的时候还早着呢。 “那帮疯子不可能有胜算的。他们的脑子不太正常啊,想女人想得智商都没了。他们到底想出了什么高招呢?” “他们在这里凿出了个密洞。” “这里?你那屋里?!”他甚感惊讶。 “是的。” “密洞?!这怎么可能?” “是哈利打通的,花了一年的工夫。他用勺子把墙抠掉……这个房间以前好像是哈利的……” “嗯,那倒是……可是,这个洞是怎么掩藏起来的呢?” “他用纸浆泥做了假墙面和假换气孔,贴在墙上当伪装。他们似乎蓄谋很久了。” “我可一点儿都不知道。原来是这样……那么说,是因为你住了进去,所以他们才要拉你入伙了?” 尼基也似乎是茅塞顿开了。 “就是这么回事儿啊。” “这不是异想天开嘛!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没法拒绝,何况还有唐……” “我说,你想入伙?”尼基的声音带着震惊。 “不,我还没拿定主意。” “就让那二位折腾去好了。你可不能跟着他们一块儿挨枪子儿。不怕你不爱听,你不是干这个的料。雷普利的下场,监狱长都告诉你了吧?” “只有两个人恐怕是不行的。他们说,半道上会路过一处换气孔,开在离地面很高的天棚上,必须把堵在里面的铁篦子撬开钻到上面去。无论如何也得需要三个人。” “往后呢,打算怎么过海呢?” “他们说拿雨衣的防水料子改成了三个救生圈。” “嗬,想得够周全的啊。这么说,你有点动心了吧?” “如果我拒绝,真不知道他们两个会怎么报复我。所以,我在想要不要先假装答应他们,我是说,等到钻过了天棚上的换气孔,我就和他们两个分道扬镳,一个人折回来。” “哎?!”尼基又是一声惊叹,“听着真新鲜!” “他们真正需要我的地方,不过就是协助他们钻过换气孔。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真正需要三个人。往后两个人行动反而更方便,既灵活,又不容易引人注意。我回来后,就把纸浆泥做的伪装照原样粘上去,然后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有这么个洞就是了。其实以前一直就是这么过来的。” “那两个人会答应吗……哎,真是胡闹!想想就觉得不靠谱。巴尼,在这个地方太老实巴交的可不成啊。该说不的时候就得说不!” 尼基的喃喃声中充满了热切之情,他真心实意地为巴纳德感到担忧。 “嗯……” “风险太大了啊。还是一开始就别行动的好。” “如果他们不答应,我就在快到海边的时候溜走,向狱方投降。” “那样也不保险哪。你怎么让人家知道你是要投降呢?瞭望塔离得很远,在夜里根本看不清你。就算你举起手来,也照样会吃枪子儿的。” “没办法,我已经别无选择了。”巴纳德说道。 淋浴日那天,巴纳德在更衣室从哈利手里接过了纸浆泥做的道具人头。他起初担心会被唐撞见,可到了最后也没看见他的人影儿,想必是有鲁比守在一旁的缘故。 回到自己的囚室后,他将道具人头拿在手里,重新返工。按照哈利教给的方法,他用胶水和纸浆泥加固,使其立体成形。做完了一看,发现有几处的毛发过于稀少,便拔下自己的头发粘在上面。随后,他用小镜子比照着自己的肤色给假人头着色。颜料和纸是他跟看守说想画画要来的。吭吭哧哧地花了很长时间后,一个完美得连自己都觉得有些得意的假人头完工了。 他把它藏进墙角的衣服堆里,可一想到从此有了这样一个秘密,心里便不免焦虑起来,担心万一计划不能尽早进行,露馅就是早晚的事了。一旦狱警点名时进房查看,是会被当场戳穿的。囚室小得可怜,藏到哪儿都不保险。 在食堂里,他尽量不跟哈利和鲁比碰面。用餐时,巴纳德照例是和尼基、巴兹和克拉克坐在一起。 七月里的一天,乌云遮天蔽日,空气里寒意十足。放风时间站在操场上望天,只见云层厚厚的,压得很低。云层的变化预示了一场暴雨就要来临。海上吹来的风冷飕飕的,夹裹着浓浓的湿气。这样的日子总给人一种即将风云突变的感觉。 他刚走到墙边站定,哈利和鲁比便直奔他而来。只见他们拨开人群,横着穿过操场,脸上的神情依旧不苟言笑、谨小慎微。 “嗨,兄弟……”哈利远远地打来招呼,口气听上去兴致勃勃。可到了跟前,他便立刻又换成了往常的那种压低嗓门故弄玄虚的腔调,说: “刚才听看守说了,今天夜里有雷雨。” 巴纳德起初是听者无心,只是点了点头,心想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其实,事情远非这么简单。 “听说这雨好像小不了,肯定是场倾盆大雨。反正这个鬼地方不让看报,也不让听收音机,天气预报怎么说我们根本没法知道。” 然后,他用阴沉的眼神死死盯着巴纳德:“倒是没太起风,这一点还算是万幸。要是海上起浪可就麻烦了,毕竟我们还得游水呢。” 巴纳德听着听着,脸色渐渐变得煞白。游水?这么说,难道是—— “要是外头暴雨倾盆、雷声大作,那还真是求之不得呢。对咱们来说,这就叫天赐良机。撬铁篦子,钻通风管,难免不会弄出动静,那帮看守的耳朵灵着呢。” 鲁比在一旁连连点头,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时辰已到,机不可失……”哈利说。 “你们这是……”巴纳德有了某种预感。 “对呀,兄弟,就是这个意思。”哈利狠狠地说道。听得巴纳德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不容易啊,兄弟,万事俱备,千载难逢。里克那小子在地牢关着,再没有哪个笨蛋能碍手碍脚的了。今天夜里整个岛上将会雷电交加,为了这一天,我们脖子都等长了。” “就是啊。”鲁比也在一旁随声附和。 “到了明天早上,我们就能见着花花世界了。嗯?怎么样啊巴尼,等不及了吧?你看我都要抖起来了,忍不住啊。今天晚上就要跟这个鬼地方拜拜了,哈哈哈,痛快吧?” 只有在这一刻,哈利才头一次露出了笑脸。 “哦对了,今天晚上就要行动了。灯一熄,咱们马上就到B栋顶上放救生圈的地方集合。听好了吗?你可要沉住气。” 哈利闷声闷气地说完这最后一句,照着巴纳德的肩头啪地拍了一下。完后,他噌地向右一转,疾步走开了。鲁比也跟了过去。 只剩下了巴纳德一个人,他呆呆地站着,一脸黯然神伤。这一天终于来了。无法抗拒,不容分说,需要搏命的这一天就这么轻易地来了。 犯人们的喧闹声渐渐远离,周围仿佛变成了无声的世界。尼基、巴兹,还有克拉克,再也见不到你们了吗? 紧接着,巴纳德觉得眼前一阵发黑,蹲在了地上。 第十一节 钻过哈利开凿出来的洞口之后,他把手探进房内,用假的铁网将洞口照原样堵好。边框左右两侧的木条上事先涂上了胶水,只要捏住框子的内侧往身前一拉,胶水就将边框固定好了。 床上已经放上了假人头。躯体部分是将衣服卷成一个鼓包,再盖上毯子冒充的。走廊里往来巡视的狱警隔着铁栅栏只能看到头部。熄灯后漆黑一片,谁能看得真切呢。就凭那一丝不苟的做工,也不可能轻易被识破。 他向尼基做了短暂的告别,可对他说的是只要自己还活着,就一定会回来。尼基也一遍遍地重复着千万不要逞能、保命要紧之类的话,最后说道:“逮着个机会把哈利他们甩掉后就回来吧,我还等着你呢。”巴纳德回答说:“好吧,一言为定。” 说起来不可思议,自从来到这座世上最凶险的监狱以后,巴纳德竟初次体会到了什么是友情,什么是人与人之间的善意交流。在他一路名校的初中、高中和大学时代,这样的经历少之又少。父亲只负责供给学费,几乎见不着面,母亲还在他年幼的时候就离家出走,理所当然地,在他的记忆中,同父母之间从未有过什么情感上的交流。双亲以社会精英自诩,为人冷漠疏离。巴纳德被弄得心灰意冷,以为社会也不过如此。 这里的狱友们尽管才疏学浅,可绝不装腔作势,对他人身上的一种叫作温情的东西,他们似乎像婴儿那般如饥似渴。跟这些人在一起时,巴纳德时时能感受到他们对自己有着同样的期待。这让他在惊奇之余,有了一些感动。 天天跟这些人打交道,巴纳德渐渐觉察出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感染。可如今,要跟这些人就此一别了吗?也许一别即是永远。 巴纳德离开了自己的囚室,顺着背靠背的两排囚室之间的夹缝往中间走去。用作通风的这一狭小空间里充满了霉味,还混杂着下水道的臭味,可也还能隐隐地嗅出海水的气味,以及类似雨水的新鲜水汽的味道。 墙壁上有一处埋设了梯子,工人施工时就靠它上上下下。他在梯子前面站定,抓牢,然后慢慢地向上爬。他爬得很小心,生怕弄出动静。很快,他爬上了B栋的顶部。虽说到了平地,腰还是不能完全地伸直,因为脑袋会碰到上面的天棚。他低头猫腰,蹑手蹑脚地前行。 刚一爬上来,外面的雨声就开始传进耳朵里。雨势似乎很大,刷刷的雨声直入地底。监狱里人满为患,可熄灯后的这一时刻,却是静悄悄的一片。外面的雨声也因而听得十分真切。 一道闪电划过,将巴纳德的脚下映得雪亮,投射出一地的碎石和垃圾的影子。远处的“百老汇”上方的天棚似乎有一处镶着毛玻璃,外面打闪,电光就从那里射进来。接着,便是一阵咕咕噜噜、犹如在腹腔里回响的沉闷的远雷声。开始打雷了。不过,这会儿的雷声尚没有想象中的吓人。 “巴尼,怎么这么晚才来……”黑暗中响起哈利的声音,他的嗓门压得很低,像是窃窃私语一般。随即,一个黑影从地面上霍地冒了出来。紧跟着,这个黑影的旁边又爬起一个,变成半蹲的姿势。 “我们都等急了。”说话的是鲁比。 巴纳德向两个黑影靠近。 “喂,低着头啊。你看那儿……”哈利轻声轻气地说道。只见对面的C栋三层的走廊里,有狱警的黑色身影在游动。 “把头低下……”哈利说着,用目光牢牢地锁定了那个身影。终于,那个身影走到了走廊的尽头,在楼梯处消失不见了。 “这下好了。巴尼,这是救生圈。到了海边,你就自己把它吹鼓了。现在可别吹,拿上它跟着我们。” 哈利的声音越来越低,他将一个“救生圈”——卷成一团的防水布——递给了巴纳德,也给了鲁比一个。他自己也拿着一个,弓着身子向前移动。巴纳德和鲁比并排跟在他的身后。 “就是这儿了,你们看……” 哈利停下来,指着天棚悄声说道。天棚高了许多,身子可以站直了。看到哈利把救生圈放到了脚边的地上,巴纳德和鲁比也如此做了。 天棚的一部分是深深地凹进去的。抬眼望去,只见中间的地方开了一个黑乎乎的洞。凝神端详了一会儿,那上面忽然显现出铁篦子的轮廓。一道小小的光束打在了上面。回头一看,原来是哈利的手里拿了一个小电筒。 “看到铁篦子了吧?得把那玩意儿撬开。这活儿就交给巴尼了。”他低声说道。 “好高啊……”巴纳德也情不自禁地小声嘟囔起来。 “这不算什么,以你的个头儿还不是小菜一碟。”哈利说。 这时,一道闪电劈来,四周霎时被照得通亮。只见哈利举着一根粗棍,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很是吓人。 “你把这个插进格子眼儿里,然后使劲撬,有多大力气就使多大力气,无论如何也得把它撬开。我们没有回头路了,只能一条道走到底。” 听到这儿,巴纳德大吃一惊,以为内心的想法被人家看穿了。 滚滚的雷声由远及近,在离着很近的地方仿佛炸开一般,迸发出巨响。 “好啊好啊,简直棒极了。连上帝也来帮忙了。这下儿好了,我们的计划绝对十拿九稳了。” 哈利换成正常的嗓音,低声说道。随后,他将棍子递过去,又恢复到耳语般的声音: “拿好这个,巴尼,还有这个小电筒。好了,鲁比,把你的手给我……” 随后,两个人的胳膊在身前搭在一起,同时摆开了马步。 “巴尼,踩上来……” 巴纳德乖乖地将一只脚踩在两个人的四个掌心里,右手扶住哈利的肩膀。这时,哈利说道:“两只脚都站上去……” 巴纳德一咬牙,双腿都蹬了上去,在两个人的手上蹲稳。 “好,起身……”一声窃语之后,两个人慢慢地直起身子。站在他们手上的巴纳德也将身子挺直,举起来的左手很轻松地就够到了铁篦子。由于左手攥着棍子和小电筒,他将右手从哈利的肩头移开,攀住了铁篦子。 “你用嘴叼着电筒,然后把棍子插进格子眼儿里。”哈利在下面发号施令。 “等一会儿。”巴纳德说。他用小电筒照着,用棍子在水泥墙面上戳戳点点,仔仔细细地观察。 “水泥酸化得很厉害,大概是受了海风的影响。”巴纳德说道。 “酸化?这是什么意思?”哈利问。 “就是说性能退化。这里有个很小的裂缝,用这棍子正好。” 说完,巴纳德将棍子插进铁篦子里,又把小电筒放进嘴里叼着,然后运足力气撬动棍子。 一开始,不见有丝毫的反应。铁条本身比看上去的还要牢固,想撬弯它似乎并不容易。看起来,哈利把问题想象得过于简单了。 可是,好运气还是意想不到地来了。混凝土的性能退化帮了大忙。这一片的混凝土已经被浸透,大概是因为雨水从什么地方不停地渗过来,再加上海风中的盐分,这些因素作用在混凝土上,使其性能退化的速度比预想的快得多。也许是因为这种地方不会轻易有人来,强度检查就被大大地忽略了。 尽管脚下颤颤巍巍的,但好歹还能用上力气。在用尽全身力气撬动数次之后,铁条似乎有了略微的松动。 “有希望了。”巴纳德嘟囔了一句。 啪啦、啪啦,随着一阵轻微的声响,混凝土裂成的小碎块开始往下掉落。 又是一阵电闪雷鸣。仿佛受了上天的激励似的,巴纳德将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棍子上,拼命地摇晃。 “不赖呀,你都快要把它捣碎了。”鲁比也小声嘀咕着,“这一片儿的水泥都烂得差不多了。” 终于,随着沉闷的一声,一大块混凝土碎片剥落了,向地上掉去。 巴纳德大惊失色,心想不得了,这下动静可就闹大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鲁比腾地伸出左腿,用皮鞋的鞋尖挡住了碎片。幸亏这一挡,碎片在鲁比的鞋上弹了一下后,才滚落到水泥地面上,几乎没有发出声音。 “太好了,水泥裂开了。”巴纳德说。 他将棍子插进铁条之间的缝隙,轻轻地横放在上面,然后抓住一根埋进墙体里的一头由于水泥块的剥落而袒露在外的铁条用力向下拽。只听嘎吱一声,吓得他停下了手。这时,电光一闪,一声炸雷的巨响接踵而至。 “别管它,快拽啊!”哈利一声喝令。 于是,巴纳德动了真格的,把身子吊在了上面。水泥碎片开始噼噼啪啪地往下掉。最终,随着刺耳的“嗤”的一声,铁条的一头破墙而出,朝下弯曲着。 “嗨,成了。”哈利说,“再加把劲儿。” 巴纳德把全身的重量都加了上去。于是,铁条弯曲得更厉害了。他扒在铁条上不放,过了一会儿,铁条的一头几乎完全垂了下来。 “瞧瞧,不过是塞了根棍子进去。没想到这么轻松就搞定了……”哈利在下面嘟囔着。 这就如同抽去了一根铁条,扩出了可供一个人勉强钻过去的间隙。 “好了,巴尼,我们现在就把你往上推,你从缝儿里钻上去。”这道命令让巴纳德慌了神。 “等、等一下。”巴纳德说。他将小电筒换到右手里拿着。 如果把这两个人先送上去,那就可以跟他俩说拜拜了。巴纳德一直在盘算着这一刻。 如果他们两个在上,自己在下,这时候跟他俩挥挥手,说声“我回去了”,哈利是绝不会跳下来追的。这个地方一个人爬不上去,两个人也是勉为其难,他们是舍不得再下来的。 “又怎么了?”哈利有些不耐烦了。 “你先来。”巴纳德说。 “你说什么?”哈利的口气透着威严,“你直接上去不好吗?上去了再歇着也不迟,这会儿还没到松口气的时候。好了吗?准备,我们可要推了,抓牢点儿!”哈利嘟囔着,似乎有些怒气冲冲。 无奈之下,巴纳德用右手攥住了铁篦子缺口处的铁条。 “棍子就在上面放着好了。你把电筒叼在嘴里,用双手扒住了。” 叮嘱了一番后,哈利和鲁比两人分别攥住巴纳德的左、右脚踝,然后相互使了个眼色,运了运气,奋力向上一托。 就像振臂高呼那样,两个人的胳膊举得高高的。就这样,巴纳德的上半身很轻松地就钻过了铁篦子。巴纳德随即抓住了远端的铁条。 “好极了,巴尼,这就行了。干得漂亮。”哈利赞赏道。 “你先把铁篦子上的棍子往里边挪挪……嗯,这样就行了,接着往上爬吧……” 他在下面发号施令。可是,向来缺乏运动细胞的巴纳德畏缩了。他本来就不愿意先上来,因此心气儿不高,这种情绪也造成了他的四肢无力。 “喂,巴尼,你怎么了?哎呀,你别磨磨蹭蹭的!”哈利有些搓火。 “妈的……嘿,鲁比,把我驮起来。”他吩咐完同伴后,便将自己的双腿岔开。 鲁比蹲下来,把脑袋伸进哈利的两腿之间,一咬牙站了起来。就在此时,外面一阵电闪雷鸣。 哈利奋力地挺直身子,同时举起两条胳膊,托住巴纳德的双脚,用足力气将巴纳德推进头顶上方的通风道里。 “呵呵,好极了……巴尼,把身子转过来,凑近点儿……好了,鲁比,我这就上去。” 说完,他伸出手,攥住靠里一根的铁条,将身子扭来扭去,挣扎着往上爬。下面的鲁比也使劲地将哈利的脚往上推。 “巴尼,帮我一把……抓住我的裤腰带,把我拉上来……” 巴纳德趴在铁篦子的边上,左手攥着铁条,右手尽力向下方伸去,好容易揪住了他的裤腰带,随后使出吃奶的力气往上拉。 哈利两脚蹬空,每扭动一次身子,便抓住更靠里的一根铁条,就这样一下一下地,他咬着牙爬到了铁篦子的上面。等爬上来后,他喘了好一阵子粗气。 “喔……太棒了,最大的难关叫我们给闯过去了。鲁比……” 哈利忽然趴下来,脸朝下探出头去,冲着同伴轻声说道:“把你脚边的救生圈扔上来,三个都要…… 救生圈扔了上来,哈里接住后,一个一个地向身后递过去。巴纳德接过来,又逐一地挪到更靠里的地方。 “好了,鲁比,轮到我拉你上来了……” 说着,他一点一点地爬向前,从铁篦子的间隙探出上半身,悬在空中。 “抓住我的脚,巴尼。” 巴纳德一听,便死命地摁住哈利的脚。 “好,鲁比,跳起来抓住我的手……你动作快点,趁我现在还有力气。” 鲁比纵身一跃,哈利一下子就牢牢地抓住了他。 “后退,巴尼,把我往后拽!” 巴纳德听后,使出全身力气把哈利的身体往后面拖。又是一道闪电,紧接着雷声大作。 哈利的身子艰难地退了进来,随即,他竭力屈起上臂,把鲁比往上拉。鲁比的左手先攀了上来,死命地抓住一根铁条。接着,哈利将他的右手也拽了上来,放在铁条上抓牢。 “OK,再努把劲儿……等一下……”说完,哈利再次探出上半身,在鲁比的腰际上一通摸索后,终于抓紧了他的裤腰带。 “我抓住了,鲁比。加油啊,把身子往上撑,我会帮着你的。巴尼,抓住我的裤腰带往上拉!” 就这样,在两个人的帮助下,鲁比也好不容易爬到了铁篦子上面。三个人一下子瘫坐在地。他们相互靠在一起,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歇了好长一段时间。 “这下好啦,最难的时候过去了,往后可就没这么辛苦了……缓过劲儿来了吗?好,前进。”哈利说着,抬起了屁股。 巴纳德觉得机不可失,于是怯生生地说道:“哈利,最大的难题已经解决了吧?” 哈利听后似乎吃了一惊,在黑暗中转过身来问道:“怎么了,巴尼,你要说什么?” “要爬上来非得有三个人不可,是这样吧?” “对啊。” “现在已经爬上来了,我的任务应该算完成了。所以……” “所以什么?” “我可以回去了吧?” “你说什么?”哈利脸色一沉,“你小子是打算向看守告发我们越狱吗?” “怎么会呢,我会对你们的事情守口如瓶的。我就装作从没离开过自己的房间半步。” “蠢货!那样的话,你就等着关地牢吧。越狱未遂关的时间可长了,往好里说也得半年。万一被关上一年,你根本就挺不到出来的时候。要是想死里求生,你就必须跟那帮家伙做交易。你想活命就得立刻去通风报信,等到人家开枪把我们打死,再央求人家别把你送进地牢。你没得选的。” “我不会这么做的。我就假装从没离开过自己的房间,不知道换气孔那里有个洞。事实也是如此,我被关进来的这些天都是在那屋子里起居的,可直到听你们说起之前,根本就没发觉到屋里有个秘洞。” “这样可混不过去啊。”鲁比嘟囔道,“在恶魔岛上,是见不到带子、绳子之类的东西的。看守对这些东西特别的敏感,绝对不会让你搞到手的。就连裤腰带的长度也是有限制的,凑凑合合能系上而已。这个地方大胖子又来不了,也就是说,不凑齐三个人,绝对爬不上来。” “没错。听明白了吧,巴尼?”哈利说,“就是说,你来过这里。你不跟我们走也没有用的,你的谎话没人会信。你有口难辩了,你要是敢回去,下场还是去坐地牢,然后就在地牢里等着被纳粹的新式炸弹烧成灰吧。” “纸糊的假人头你打算怎么处理呢?那玩意儿要是被发现了,人家就知道你是同伙了。”鲁比插嘴道,“扔到换气孔里去吗?这招不灵的。如果越狱的事情败露,整个B栋会被里里外外的搜查个遍,没有哪个角落会被漏掉。不论你把它扔到哪儿去,都会早早的被人发现。” “就是啊,你就是把它扔到房顶上也没用的。藏在哪儿也都白搭,巴尼,你就死了心吧。事到如今,我们已经是同一条船上的难兄难弟了,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好了,别净发些没用的牢骚了。走吧,跟紧点儿!” 说完,哈利噌地站了起来,拿上救生圈和棍子,在通风管道猫腰前行。无奈之下,巴纳德也唉声叹气地跟在后面。 虽说是通风管道,可宽敞程度足赶得上一条窄过道了。猫下腰即可通行,用不着趴在地上爬。越往前走,雨声就越大。这里已经接近出口,因此,说话时再也不必轻声轻气的了。 通风管道很快便走到了头,一堵水泥墙挡住了去路。从这里开始,前进的通道变得狭窄了,并且直上直下。仰头看去,头顶的正上方黑洞洞的,却从四边往里透进惨淡的白光。雨声非常的密集,雨点仿佛在敲打薄铁皮,噼噼啪啪,叮叮咚咚,好不热闹。 向上延伸的通风道在沿途有两处地方埋设了铁疙瘩。铁疙瘩似乎起着梯子的作用。哈利纵身一跃扒住了铁疙瘩,把脚支在对面的墙壁上,努力向上攀去。终于,他的脚踩到了铁疙瘩上,接着又向更高的地方爬去。 “嘿,和我想的一样,易如反掌。这里再没有铁篦子碍事儿了。”上面传来他的声音,“把那根棍子递给我。” 鲁比从地上捡起棍子,递了上去。 “上面就是楼顶了。这里是烟道,顶上还盖着个白铁皮的烟囱罩。不过没关系,这玩意儿就是个摆设,一捣就掉。” 说完,他似乎在用棍子一下又一下地往上戳。很快,一方天空突现,猛然间,雨水狂灌了进来。 “重见天日了,成功啦!”哈利的雀跃声混着雨水从天而降,听得鲁比也难得一见地露出了欢喜的神色。 铁皮烟囱罩掉落在楼顶的水泥地上,发出砰的一声。要是搁在往常,这声音准能把人吓得心惊肉跳,可是这会儿,外面的世界雨声大作,还伴随着阵阵的雷鸣,这声音也就不显得有多刺耳了。 忽然,哈利的身影从头顶上消失了。他似乎是爬出烟道,跳到了楼顶上。没一会儿,他从上面探出半个身子,喊了一声:“鲁比,把救生圈扔上来!” 鲁比赶紧照办。巴纳德也从地上拎起一个,递给了鲁比。 “好啦,这就妥了,你俩上来吧。”放好救生圈后,哈利说。 “巴尼,踩到我的手上来。”鲁比说完,把胳膊在身前交叉,掌心向上,哈下腰去,“你先上。” 巴纳德点头示意了一下,把脚踩在鲁比的手掌上,身子猛地向上一蹿,轻轻松松地就蹬上了低处的铁疙瘩,接着又攀上高处的那一个,爬上了开在楼顶的换气口的台沿。 楼顶是一大片开阔的空间,没遮没拦,没有一处地方可供躲避暴雨。刚一跳下这片“水泥广场”,巴纳德就被雨打透了。 “低下身子,瞭望塔会看到你的……”说着,哈利指了指远处的瞭望塔。 从瞭望塔上射出的探照灯的白色光束刺破了雨幕,伸向远方。探照灯不停地变换角度,圆形的光点在岛上随处晃动着。光束有好几道,每一道都随时会照到楼顶上来。这里是监狱,没有理由不会得到探照灯的眷顾。 “淋湿了无所谓,反正待会儿还要下海呢。”哈利对巴纳德说。 换气口的台沿上出现了鲁比的一只手。哈利和巴纳德肩并肩地把鲁比往上拉。鲁比很轻松地爬了上来,屁股坐在台沿上。然后,他把两条腿向外一伸,噌地跳了下来。楼顶上积了薄薄的一层雨水,鲁比的鞋子踏上去,发出啪的一声。 两个人哈哈大笑,相互击掌庆贺。这正是他们魂牵梦绕的一刻。 “快趴下!”哈利突然在雨中吼了一嗓子。只见探照灯的圆形光点正在迫近,已经扫到了楼顶的边缘。 三个人匍匐在雨水里。圆形的光点擦着他们的身子一掠而过。看到光束走远,鲁比站了起来。接着,他端起哈利卸掉的烟囱罩,准备把它放回原处。 “别去管它!”哈利说,“晚了一步,瞭望塔上的人刚才没准儿正盯着这儿呢。说不定人家已经看见罩子没了。” “啊?会不会坏事呀?” “他们可能会以为是被风给吹掉的。可要是罩子又回来了,他们就会明白这里来过人。” 说完,哈利没拿救生圈,弓着身子小跑起来。他边跑边扭回头,低声说:“你们先在原地等着。” 眼见着哈利跑远了,巴纳德转过头,向相反的一侧望去。连绵不断的雨线中,流光溢彩的金门大桥若隐若现。 哈利一路小跑,绕着楼顶兜圈子。一会儿,他跑了回来,说:“那儿、那儿,还有那儿的几处洼槽就是排雨管的位置。无论哪一个都在其中一个瞭望塔的视野范围内,看起来瞭望塔没在这里留下死角啊。要说还算保险点的,就属那边的那个了。我们就到那儿去,一起来。” 说完,他抄起一个救生圈,朝着他说的方向奔去。巴纳德和鲁比也都把救生圈夹在腋下,跟在后面跑。一跑起来,就感觉到了嗖嗖的冷风。当初说是没风,可事与愿违,这会儿开始起风了。 “留神瞭望塔,探照灯马上就要照过来了。我们先按兵不动,等光打过去了,再顺着排雨管下去。明白了?” 说着,哈利靠着楼檐的围栏蹲了下来。 “明白。”蹲在一旁的鲁比应声附和,巴纳德则默不作声地点点头。很快,探照灯的光照了过来,转瞬间又飘然而去。 “走吧。”说着,哈利将救生圈上的一个东西套在右胳膊上。原来救生圈上用窄布条缝了个提环,以便套在胳膊上。巴纳德也将右胳膊穿进提环里,做好了准备。哈利的身影翻过围栏,消失不见了。 紧跟着,鲁比开始翻越楼顶的围栏。他小心翼翼地扒住排雨管,接着伸出腿,向下滑去。随后,巴纳德也慢吞吞地跨在围栏上。他的全身开始瑟瑟发抖,手脚发凉,唯一感觉到的就是恐惧。 鲁比的身体开始下降。该轮到巴纳德了。他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在围栏的外侧俯下身子,先用右手扒住了排水管。这时,他的心里咯噔了一下。雨水汩汩,地流淌过排雨管的表面,因而,涂着白漆的排雨管表面变得光滑无比。 向下看去,这里离地相当的高。地面隐没在一片黑暗之中。强劲的冷风从地面往上方吹来。寒气入骨,指尖已经麻木了。 他决意破釜沉舟。他面朝排雨管,将身子一点点沉下去,双手则艰难地扒住排雨管。接着,他先伸出右腿,用脚尖在排雨管上试探。等到脚尖踩到了将排雨管固定在墙壁上的铁箍,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到了这一步,以后总会有办法的”,他的心中升起了自信。 他鼓足勇气,在黑暗中探出身体,然后猛地扑到排雨管上。他成功了。现在,巴纳德的身体跟排雨管贴在了一起,为了防止摔下去,他的整个身子紧紧地贴在排雨管上。他把全部力气运在双臂上,顺着排雨管缓慢地向下滑去。 他知道只要稍微松一松劲儿,湿漉漉的排雨管就会使下滑的速度陡然加快,因此,他的双腿用力地夹住排雨管,拼命强迫自己慎而又慎。“镇定、镇定”,他这样告诫着自己,同时闭上双眼,咬紧了牙关。只要闭起眼睛,身上就可以绷上劲了。 他感觉脚底下莫名其妙的发亮。就在这时,响起了枪声,一声、两声…… 巴纳德睁开眼睛朝下一看,不禁“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探照灯的圆形光点在下面快速地移动着。枪声接二连三,黑色的地面上沙砾四溅。哈利瘦小的身影穿行其间,时而在地上翻滚,时而爬起来狂奔。 光柱又折了回来,于是,刚从监狱楼跑出的鲁比的身影赫然而现。他周围的地上也扬起了数道烟尘。枪声持续不断。 又有一道光柱打了过来。两个圆形的光点追逐着两个全力狂奔的身影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游走。 被发现了。巴纳德浑身哆嗦着,汗毛全都竖了起来。他“啊”了一声,就在这一瞬间,周围仿佛亮如白昼。另一座瞭望塔上的探照灯也捕捉到了趴在大楼半腰上的巴纳德。 随着啪的一声,离身体很近的一处墙面猛然间爆裂,脱落。这是枪声……子弹打过来了……要死了……下面的鲁比眼见着倒下了……他被打中了……就在这么胡思乱想间,巴纳德的手打滑了,身体随即浮在了空中。 紧接着,感觉全身挨了重重的一击,头部也被猛烈地撞了一下。剧痛袭来……一时间,他的大脑陷入了停顿,无法进行任何思考。 他拼尽力气翻过身,蜷伏在积水里,任由雨水的击打。就这样过了短短的几秒钟之后,逃生的意念突然萌发了。他听到有个声音在对他发号施令:“快跑啊!快跑啊!” 他站起身,拼命奔跑。他一味地闷着头,全然不顾周围的一切。 等到抬起头,睁开眼睛时,他才发现视觉丧失了。能感觉到的只有哗哗的雨声。世界变成了一团只是充斥着噪声的黑暗。这都是头部遭到了撞击的后果。可是,不跑又不行,停下来只有死路一条。 雨点猛烈地抽打在脸上,甚至飞溅进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眼睛里。不过,也许是雨水对瞳孔起到了清洗的作用,视觉出现了些许的恢复的迹象。 夜色朦胧,雨水将天地连成一片。他一边跑,一边努力地睁大双眼。 于是,他看到了一幅不可思议的景象。雨中,一簇簇奇特的红光横着排成一长溜儿。那是什么?正在狐疑间,他的左手猛地被人抓住了。 他惨叫了一声捂住了脑袋,条件反射式地想,这下完了,要挨枪子儿了。 “别开枪!”他喊了一声。 “跟我来……”一个清脆的声音对他说。 什么?他用迷乱亢奋的大脑思索着。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他看到了声音的主人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年轻女子,身高只及巴纳德的胸口。她就在巴纳德的身旁,跟着他奔跑。她身穿白色的样式独特的长袍。长袍似乎是用薄料子缝制的。女子的身体剧烈地跳动着,每跑一步,长袍的下摆便向两旁敞开,露出她那白皙的双腿。雪白的膝头和小腿肚在雨水四溅的地面上时隐时现地跃动。 一道闪电划过,白色的电光将女子白皙的腿部映衬得格外醒目。紧接着,便是让人心底发颤的闷重的雷鸣。 女人?这个监狱岛上竟然有年轻女人?这是为什么? 我这是在做梦吗?巴纳德在艰难的喘息中思忖,莫非自己产生了奇异的幻觉? “就是这儿!”不知跑了多久,女子声嘶力竭般地大叫一声,在雨水击打的地面上蹲了下来。 她蹲下去的地方有一块很大的铁板。她显得有些心急火燎,一双白嫩纤细的手在铁板上面摸来摸去地寻找着什么。 她摸到了。原来是在找铁板的提环。她拉起提环,紧紧地攥住,竭力要将铁板拉起来。可是铁板似乎很重,以女人孱弱的臂力是无法拉动的。巴纳德下意识地将手伸进微微开启的缝隙中,运足力气向上抬。于是,铁板一下子被掀开了。 铁板的下面出现了一个深洞,和一段长长的通向下面的水泥台阶。台阶尽头的不知什么地方似乎点着灯,渗出的微弱的光亮映出了台阶的走向。 “快进去!”女子喊道。也顾不得考虑谁先谁后了,巴纳德将脚踏上了水泥台阶。女子也随后跟了进来,然后将头顶上的铁板往下拽。他连忙接过手,托住了铁板。 让他感到意外的是,明明是铁板,可觉着像胶合板似的轻飘飘的。巴纳德轻轻地将板子照原样盖好。于是乎,他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个没有风吹雨淋、宛如梦境般祥和惬意的空间里。 “到这边来。”女子说着,拉起巴纳德的手,走下了台阶。 “咦……”他脱口而出。因为不知从什么地方隐隐地飘来音乐声。这音乐的曲调很陌生,似乎充满了异域风情。巴纳德以前从未听到过这种类型的音乐。 下完台阶,发现这里是一条小巷的深处。一对对的男女手挽着手,在巷子里来来往往。巴纳德直看着两眼发愣,僵立在那里。 正对面是一间酒吧,房檐下悬挂着一溜儿独特的红灯。门口站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一个劲儿地往这边张望。那些独特的红灯将女人的脸部映得红彤彤的。 “你一定口渴了吧?”女子握着巴纳德的左手,问道。 巴纳德仍在发蒙,说不出一个字来。唯一有的就是热烘烘的感觉。巴纳德只是在呆呆地想,这里的温度好高啊。不过对于一个已经冻透的人,这样的温度反而令人觉得舒服多了。 “我们进去喝点啤酒吧,你需要解解渴啦。”女子用唱歌般悦耳的语调提议道,边说边拉着巴纳德的手往前走。 巴纳德被她牵着,一边走,一边低头看着这个身高只到自己胸口的神秘女子。 女子也在仰头注视着巴纳德,于是,两个人四目交汇了。女子的脸庞也被灯光染上了红晕。 “你……”巴纳德停下脚步,喘息般地说道。剧烈的奔跑所引起的呼吸紊乱已经平复。可由于事情过于离奇,他一直在几乎令人崩溃的大脑混乱中挣扎着。 “你就住在这里吗?”他不由自主地发问。 “嗯,是啊。”女子说着,冲他嫣然一笑,然后动作悠然地向上梳拢着被雨水打湿的头发。 巴纳德愣住了。他当时的感觉是,这女人可真漂亮。他不禁痴迷地看了她好一会儿。 随即,她挽住巴纳德的胳膊,小鸟依人般地偎依在他身上。女子身材小巧,几乎没让他感觉到什么重量。接着,她仍是含情脉脉的,说道:“我一直在这里住啊,很久很久了。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要说罪魁祸首是让人透不过气来的热浪,那也肯定不为过,可是,热浪还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巴纳德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意识渐渐远去。他双膝发软,站立不住,当时就跪在了地上。可是,事情还远没有结束。紧接着,他慢慢地向碎石铺就的路面栽倒下去。 就在意识即将丧失之前,他听到女子在用她那曼妙如乐的嗓音呼唤:“你怎么了?快醒醒啊……” 第一节 铿铿铿,不知是什么人在敲击铁栅栏。他一动不动,长时间地听着这个声音。因为他的神智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是不是纯属心理作用不得而知,可疲惫感的确很强烈。 “巴尼,喂,巴尼……” 听到有人在低声呼唤自己的名字,他终于恢复了意识。他猛地睁开眼睛,看到了熟悉的囚室的天花板,惊得他腾地坐了起来。 “我说巴尼,起床吧,都快吃早饭了。”尼基说。 “这个梦做得都快要把人累死了。”巴纳德坐在床上说。他一摸脖子,发觉上面汗涔涔的。 “什么梦啊?”尼基问他。 “我梦见和哈利、鲁比他们俩一起越狱了。从这里的秘洞钻进了通风的夹层里,B栋的房顶上有通风管道,我们顺着通风管道爬上了楼顶。” “哦?真的?”尼基问道。 “嗯。等出来一看,雨下得可真大,整个岛上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我还看到了金门大桥。这梦总觉得跟真的一样。浑身上下都被雨浇透了,虽说是七月份,可感觉冷极了。” “然后呢?跑成了吗?” “我当时正要顺着排雨管滑下去,这个时候,瞭望塔上的探照灯发觉了这边的情况,先下到地面上的哈利和鲁比被照个正着,紧接着就听到了枪声。” “他们死了?” “不知道。我看到鲁比倒在了地上。” “那你呢?” “我也被发现了,排雨管才滑了一半就遭到了枪击,摔了下去。” “哦……” “脑袋和身子都摔得不轻,有好长时间动弹不得。我硬撑着爬起来,拼命地跑。” “子弹没有打中你吗?” “没有。我正在雨里拼命地跑着,这时候,一个女人抓住了我的胳膊。” “一个女人?” “是的,女人,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个子女人。也许是我日思夜想产生的幻觉,这个女人风华正茂,身材娇小,长得很漂亮。” “她的脸蛋什么样?” “脸蛋嘛,漂亮得没的说,简直跟女明星一样。对了,多米尼克以前不是说起过吗?说他们驾着飞碟来到我们的世界……” “那些太空人吗?” “是的,他说那些太空人跟东洋人有几分相似,眼睛很大,左右眼角向上吊着。她是个大美人,可她的样子……” “是这个样子吗?” 他扭过头,循着声音向走廊看去。只见铁栅栏外面立着一个瘆人的形象。一个通体灰黑的矮人,衣衫褴褛,浑身上下淌着雨水,水珠啪嗒啪嗒地滴在走廊的地面上。 湿漉漉的头发把整个面部都给糊住了。他清楚这是尼基,可这个尼基的眼睛是三角形的,目光阴森,眼角上翘,嘴巴一直咧到耳根。 他操着和尼基一模一样的口音,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继而放声狂笑,笑得连猩红的咽喉深处都一览无余。那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同样鲜红如血。 猛然之间,雨水狂灌进来,夹杂着刺鼻的水腥味儿。巴纳德发出一声惨叫。紧接着,他举起双手,从左右捂住脑袋,闭上了眼睛。 有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摇晃着。 “你怎么了?要紧吗?”一个清亮柔美的声音在询问。 他猛地睁开眼睛。感觉还是在夜里,天还没有亮。 所在之处也不是牢房。最先看到的是室内柔和的黄色灯光。灯光发自于悬吊在天花板上的一个奇特的盒子。 盒子是用木料和竹子做成的,透过缝隙可以看到里面的灯泡。地板和房间的四壁上到处都是灯影所投射出来的奇异的条纹状图案。 看上去,天花板也是用竹子编成的。整面的天花板上布满了竹条组合出来的复杂精妙的抽象花纹。 他将头扭向一旁,看到了地板。他吃了一惊,原来自己直接躺在了地板上,中间只是隔着一层褥子。就是说,褥子被直接放在了地板上。这还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从被窝里体验到这样的视角。 地板本身也十分的独特。整体是用植物编织出来的,可又并非是将编织好的东西像地毯那样铺在地板上。而是将某类植物的细茎极其考究地编织在一起,然后用这种东西直接拼成了地板。因而,地板呈现出翠绿的颜色。 不远处的地板上放着一盏落地灯。这灯也是用纸和竹子做的,向周围散发着柔和的黄色光线。落地灯的后面立着一具屏风,同样是用竹条和某种植物的叶子编织而成的。 落地灯旁边的衣橱亦是如此。抽斗的木质表面装饰着用贝壳般的发光材料镶接出来的复杂图案。衣橱的样式设计雅致,匠心独具。 所有的家具都是巧妙地取材于自然生长的植物的各个部位,经过组合拼接后打造而成。植物天然的色彩以及枯萎后形成的褐色在房间里随处可见,森林所特有的色、香被移植到了居室里。因此,整个房间充溢着植物的芬芳,令人仿佛置身于大自然之中,心情倍感愉悦。对于像巴纳德这样的刚刚还被死神逼入绝境的人来说,这一空间所体现出来的哲学上的理念不啻为一种极大的精神拯救。 他将目光移向上方,想要恢复到刚才的视角,就在这时,竹条编成的天花板上浮现出一个黑色的人影,吓得他差点叫出来。他把这个影子当成了刚才隔着铁栅栏看到的那张怪物的脸,慌忙缩起脖子,用毯子把脑袋蒙了起来。 “你怎么了?不要紧吧?”一个温和的女声犹如从天而降,这声音与梦境中听到的怪物的声音有着天壤之别。于是,巴纳德慢慢地将毯子拉了下来。 视野里渐渐地浮现出一个妩媚含笑的女性脸庞。她那黑色的秀发不再是湿漉漉的了。 “你可醒过来了。” 她笑盈盈地说道。接着,飞快地把手伸到一旁,抓起一块白手巾,为巴纳德擦拭额头和耳梢,替他擦去黏在上面的汗液。 然后,她将白手巾放回了原处。他听到了水声,便抬起头朝声音的方向看去,发现一个同样是用木条和竹条拼接出来的容器,里面盛着一些水。刚才就是她把手巾浸在了水里。这会儿,她已经把手巾从水里捞出来拧干了。 她打着赤脚坐在一块垫子上,连拖鞋也没有穿。 “这、这里是什么地方?”巴纳德结结巴巴地问道。一张嘴才知道,嗓音已经干哑得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这里是我的家啊,我的小窝。”她略带羞涩地笑着回答。接着,她把手巾从他的额头上拿开,再次浸到水里,慢慢地拧着。水发出悦耳的声音。随后,凉手巾又一次轻放到了他的额头上。在这一瞬间,她那冰凉纤细的手指也轻微地碰触到了他的额头。 “多、多谢你。” 巴纳德说。随着意识的复苏,他感到自己的头在痛。一定是发烧了。此时此刻,他再也没有了奔跑的气力,也不愿意再跑到外面淋雨。 “不用客气。” 她用柔美的声音回应。尽管自己和这个女子素昧平生,但他庆幸自己能够像现在这样躺在她巴纳德结结巴巴地问道。一张嘴才知道,嗓音已经干哑得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这里是我的家啊,我的小窝。” 她略带羞涩地笑着回答。接着,她把手巾从他的额头上拿开,再次浸到水里,慢慢地拧着。水发出悦耳的声音。随后,凉手巾又一次轻放到了他的额头上。在这一瞬间,她那冰凉纤细的手指也轻微地碰触到了他的额头。 “多、多谢你。”巴纳德说。随着意识的复苏,他感到自己的头在痛。一定是发烧了。此时此刻,他再也没有了奔跑的气力,也不愿意再跑到外面淋雨。 “不用客气。”她用柔美的声音回应。尽管自己和这个女子素昧平生,但他庆幸自己能够像现在这样躺在她的面前。哪怕她是警方的人,或是监狱看守的女儿,他也觉得无所谓了。自己已经是寸步难移,只能听天由命。 “我能问个问题吗?只问一、一个……”巴纳德开口道。 “好的。”她说完,把脸凑近了,眼睛睁得大大的,等待巴纳德发问。那样子可爱得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我、我已经别无所求,打死我也认了,坐地牢我也认了。所以,希望你毫无保留地告诉我一切。你是恶魔岛上的看守的女儿吗?”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诧,说道:“不是。” 随后,她茫然地摇了摇头,似乎这个问题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这也让巴纳德感到很意外,一时语塞了。 “那、那你是看守的家属,或者熟人?” 她仍是摇头。巴纳德又没词儿了。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道: “你的意思是,你住在恶魔岛,但不认识监狱里当差的人?” 她再次摇着头说:“不认识。” “那你和他们见过面吗?” “没有。” 巴纳德一时被弄糊涂了,一言不发地陷入了沉思。这个蝇头小岛上除了监狱以外再没有别的,岛上绝大部分土地都被监狱占去了。可是,这个姑娘却没有机会与监狱里供职的人碰面,更别提和他们打交道了……这可能吗? 这显然不合逻辑。就是说,别看她把不可能的事情说得淡定自若,那也是在撒谎。虽然理由不得而知,但她的话分明就是谎言。这么想对吗?他在心里向自己发问。 于是,他想起了多米尼克。假如自己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他所说的亚空间,这种事情倒还是有可能的。事到如今,不这么想还能怎么样呢。尽管一点也想不通怎么会发生这等奇事,可眼下也只好随遇而安了。 他瞥了一眼身旁,只见她身穿一袭薄料子的长袍。大概是因为被雨淋湿了,她换上了另外的一件。料子的颜色是深沉的宝石蓝。如此装束的女性,巴纳德还是生平第一次见到。无论在华盛顿特区,还是波士顿,都鲜有人穿着这身打扮。这样的服饰配上她那微微挽起后扎在一起的黑色秀发可谓珠联璧合,散发着难以言表的女性魅力。 “这件袍子真是太漂亮了……”巴纳德不由自主地喃喃自语。她听后只是含笑不语,仿佛凝固了似的。 “料子上还画着花哪……” 巴纳德从毯子下面伸出右手,指了一下。宝石蓝的底色上,绘着和马蹄莲很相似的纤长的白色花朵。这种清新、淡雅的美与房间里所洋溢的自然主义精神极为协调。 “啊,你说这个吗?”她似乎有些诧异,边说边屈起手肘,将两臂微微张开。 这一刻,巴纳德在心中暗叹,多么优雅的女子啊!假若换成华盛顿特区的女人,她们在这种时候必定会夸张地将两臂肆意伸展。 “现在是天热的时候,这种料子穿着凉快。”她说。 “天还没亮吗?”巴纳德问。 她立刻摇摇头,说:“没呢,这会儿还是晚上。” “这房子没有窗户啊。”巴纳德说出了一直存在心里的疑问。墙上挂着镜子和类似装饰物的一些东西,还有画框,里面镶着笔法独特的绘画。可就是找不见窗户。 “嗯,因为这里是地下啊。” 她笑着说道。巴纳德听她这么一说,感觉特别有共鸣,心里随之踏实了下来。眼下,地底正是适合自己藏身、休养生息的好地方。待在地面上太危险,还是免了吧。 “这、这里是地下王国?”巴纳德心里一动,问道。此刻,他满脑子想的都是从多米尼克那里听来的有关挪威的奥拉夫·简森父子造访地心之国的历险故事。得到地心之国的子民们的救助,还在他们的城市里生活过的父子俩,一定像此刻的自己那样,看到了许多奇怪的东西,并像自己那样,对一切都感到新奇有趣。 她的内心仿佛被触动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恢复了笑容,点了点头,说: “是啊,这里正是地下王国。” 由于她的声音里透着些嬉笑的成分,巴纳德怀疑她也许是把他的话当成了说笑。这让他不免有些沮丧,因为他本没有说着玩的意思。 “想不到这么荒蛮的恶魔岛,在它的地底下居然有一个如此神奇的地下世界,真叫人匪夷所思。” 说完,巴纳德看着女子。女子一言不发,只是微笑。 “有酒馆,有女孩子,还有很多情侣在散步,那这里一定也有面包房、果蔬店、学校什么的喽……” 她听后点了点头:“嗯,有的呢。” 他觉得果然不出所料。一切都跟在监狱长室里看到的那个立体模型一模一样。原来那个模型说的是真事儿啊。艾伦·雷普利知道这个地方,他一定来过。 “我问你,艾伦·雷普利这个人你认识吗?”巴纳德试探着询问,“这个人也是关在恶魔岛上的囚犯。” 她摇了摇头。 “不认识吗?” 她还是摇摇头,说:“不认识。” 巴纳德点了点头。她一定是没有见过他吧。 “啊,感觉好舒服啊……”巴纳德嘟囔着,舒了一口气。这是他的真情实感。 “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个地方,包括监狱的那些看守,对吗?” “是的。到了这里你就尽管放心好了。这个地方不为人知,没有人会追到这儿来。所以,你就踏踏实实的,用不着胡思乱想,想着怎么快点把身体养好就是了。”她温柔体贴地说道。 “你的心眼儿真好……”他脱口而出。 于是,她慢慢地闭上眼睛,点了点头。因为微笑,她的唇角微微向上翘起。身心俱疲的巴纳德实在找不到任何辞藻来形容此时她脸上所展现出来的娇美与可爱,只觉得自己的心弦被深深地撩动了。他为她神魂颠倒。 “是你一直在照料我吗?”巴纳德问道。 “是啊,你浑身都是伤啊。”她点了点头。 巴纳德一听,这才想起来查看自己的伤势。巴纳德的身上盖着毯子,他抬起头,将毯子掀开,不禁吃了一惊。原来自己的身上也穿着和她的类似的薄料长袍。 给巴纳德换上的这一件是绘着抽象图案的款式,白地配以黑色的粗线条。 “是你替我换的衣服吧。” “对不起,我自作主张了。”她说。 “没事儿。以前的衣服太扎眼了,还是这个好。”巴纳德说。 “眼下这个季节,男人们一般都穿这种衣服的,特别是在太阳落山以后。人们忙活了一天,都要换上这个的。” “哦?那我这个样子就不会引人注意了。”巴纳德说。接着,因为碍于女人在场,他半遮半掩地查看袍子下面的肌肤。只见胸口和腹部贴上了好几块橡皮膏和止血棉。 “我受伤了,是你为我清理了伤口?” 她点了点头,说:“是的。” 巴纳德自己没有感觉,可想必是在被人追赶得只顾得上逃命的过程中,东一处西一处地受了伤。他根本记不起来了。 “你跑得那么急,好像是在躲什么人……”她问。 “嗯,我是逃出来的。”巴纳德答道。 “很可怕的吧?” “啊,像是做了一场噩梦。” 他一点儿也不愿意去回忆。那种滋味实在不是人受的。 “可你是无辜的。” 她的话让巴纳德觉得很惊异。确实,自己并没有越狱的想法,是被哈利他们硬拉进来的。可是,她是怎么知道内情的呢? “情况你都了解了?” 于是,她略显犹豫地点了点头。 “哦?真的?和我一起逃跑的其他人,都被打死了吗?” 她又点了点头,说:“是的……我想是的。” 巴纳德听后,感觉到了震动。他有好一阵子都没有再开口。虽然这些人算不得什么正经人,可他们毕竟也有着好的一面。 “外面的雨还下着吗?”巴纳德问。 “嗯,好像是的。” 她答道。随后是片刻的沉默。最后,仿佛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终于下了决心似的,她开口说:“对了,你告诉我好吗?” “什么?”巴纳德一边回应,一边看着她的脸。 “恶魔岛是什么意思呢?” “嗯?” 巴纳德感到很惊奇,“你不知道?”她摇了摇头。 “是这个小岛的名字啊。”她听后显得有些诧异。 “恶魔……岛?” “是的。” “是这样叫吗?” “是呀。” “原来你们给它起了这么个名字。” “对啊。” “这下我知道了,谢谢你。”她说。 这话让巴纳德又一次陷入了沉思:连岛的名字都不知道,也不曾和监狱的人有过什么来往,可她却能断言差点被瞭望塔上射来的子弹置于死地的自己是无辜的,这又是为什么呢? “你一定累了吧?已经很晚了,不想睡会儿吗?”她问道,“我就睡在隔壁房间。卫生间在那儿。” 她指了指那边的一扇门。 “你要是觉得哪儿不舒服,或者需要什么,不用客气,叫醒我就是了。” “等一等。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我一定给你添了很多的麻烦。” 她对自己呵护有加,图的是什么呢? “我是什么来历,你大概还不知道吧?我也不知道你是怎样的人。我和你素昧平生。我想,你没有非要对我关怀备至的理由。” 她点点头,沉默着。 “你不想想我也许是个危险分子吗?” 她摇摇头说:“我可没这么想。你说的我都理解。不过,这并不奇怪,在你们的世界里,你这么想是很正常的。” “在你们的世界里不是这样?” “在这里可不一样。我们必须向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 “在这里?必须?你是说,这座城市的规矩就是这样?” “嗯,没错。再说,你并不是陌生人啊,巴纳德。” “啊?!”巴纳德惊讶得心脏差点停止了跳动。 “怎么,你知道我的名字?” “这个嘛,明天再告诉你吧。今天晚上你先睡个好觉……” 他有些迷乱,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谢谢。对了,你是一个人生活的吗?” “是啊。” “你叫什么呢?告诉我名字好吗?” “这个也等到明天吧。” “你的工作呢?我不想搅乱你的生活。” “我现在正好休假,不碍事的。我有的是时间,这个不用你担心。不过,即便你身体恢复了,也最好不要在白天到街上去。你的样子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难免会发生什么事情。等太阳落山以后,我再带你到街上去转转。” “我根本没想着上街……”巴纳德说。要是自己在街上瞎溜达,搞不好就会有人向监狱告发。 “可你说等太阳落山以后?这里不是地下城吗?既然是地下城,那和地面上有没有太阳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错了。我们也可以到地面上去的啊。” 巴纳德愕然了。他就是打死也不想到什么地面上去。 “可是,地面上没有别的啊,除了监狱。” 还有死亡——巴纳德说道,内心充满了恐惧。 被狱警发现了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关人命。可是,她摇了摇头。 “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等明天吧,到时候我让你见识见识。”她说,脸上带着天真的微笑。 “地面上吗?” “嗯。” “等等。我可不想去啊。不要开玩笑嘛,我再也不想看见监狱了。” 巴纳德口气坚决,心想她一定是误会了。现在的自己可是越狱的逃犯,一旦被发现,是会被当场击毙的。 “恶魔岛?”她笑着问。 “啊?哦,对对对,是恶魔岛。”巴纳德说。她不住地摇着头,嘴角依然保留着笑意。 “这个恶魔岛,已经不复存在了。” 说出这谜一般的话语后,她倏地站起身,将天花板上吊灯的灯绳一拉,熄了灯。可是房间里并没有顿时漆黑一片。有一盏放在地板上的灯还亮着。 “这个就开着好不好?”她问。巴纳德茫然地点了点头。 随后,她端着盛水的容器直起身子,光着脚缓步走过用草编成的地板,拉开了通往隔壁房间的门。接着,她跨过两个房间的交界线,站在隔壁房间里转过头来,嫣然一笑,说:“晚安。” 然后,她慢慢地将门拉上。 第二节 巴纳德突然醒了,看到墙上有一块地方被光照亮了。天花板上开了一处用于采光的窗子,地面上的光可以透过这个窗子照射进来。 他有了想解手的感觉,刚坐起身子,就听见有人问他: “哦,你睡醒了?” 他循着声音看去,只见分隔两个房间的拉门背后露出一张漂亮的笑脸。他对情形依然感到混沌不堪。 “早安。”她说。 “早、早安。”巴纳德回应道。 “现在几点了?”他问。 “稍等一下。” 说完,她消失在里面。过了一会儿,她拿着一个像首饰盒那样漂亮的木头匣子走了进来。褐色木匣的表面经过了精雕细琢,四周还装饰着用贝壳拼成的花边。 她屈膝跪坐在巴纳德的身旁,将木匣放在地板上,打开盖子。盖子的背面是一个时钟,指针指向差五分七点的位置。 “你的烧好些了吗?”她问道。 “已、已经好多了吧。”巴纳德说。头痛已经消失,不过好像还没有彻底的痊愈。 他想站起身,她便立刻伸出手来,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说:“烧退得差不多了哦。”接着又问: “还难受吗?” “已经好多了……”巴纳德答道。 “身上还疼吗?” “一、一点点而已。已经不碍事儿了。” “要去方便吗?”她问。看到巴纳德点了点头,她便用肩膀托着他,帮他站了起来。一站起来,他就感觉两腿乏力,由于贫血而眼前发黑,身上似乎没有一点儿力气。不过在缓了缓气之后,体力又恢复了。 他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明明两腿软得直打晃儿,可站起来走出几步之后,却又感觉身上轻飘飘的。 他上完卫生间一回来,就听她说:“早饭已经准备好啦。” 她旋即又问:“你肚子不饿吗?巴尼……” 巴纳德再次感到诧异莫名,心想:她怎么会知道自己在监狱里的绰号呢?在巴纳德的记忆里,从小到大从没有谁叫过他巴尼,只是来到恶魔岛之后才被人这么叫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于是,她含情脉脉的说:“到这儿来。” 她先走出了几步,看到巴纳德犹犹豫豫的,便又折回来,拉起他的手。 巴纳德在琢磨自己身上的状态。可他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感觉肚子并不是特别的饿,可空腹感多少还是有一点儿。在监狱时,每天都是在这个时间吃早餐,所以不可能咽不下去。 “试着吃一点吧。实在吃不下也不用勉强。” 她说。进到隔壁房间一看,里面有一张极小的双人桌和两把椅子。桌上放着红颜色的盘子,上面盛着果冻状的晶莹剔透的蛋糕,还有汤碗和面包。墙上有个搁板,摆着两个人偶。 “你请坐吧,我这就去泡茶。” 说着,她独自走向安装着水槽和煤气灶的角落。 她泡好茶,用托盘端来茶杯,将其中一个放到坐在椅子上静候的巴纳德面前。 “请吧,请尝尝吧。我觉得它对消化有好处。这是一种半发酵茶,我喜欢喝它,因为它的维生素C特别的丰富。这个是黄油。最近黄油在这里可是稀罕物。量不多,请别见怪。” 巴纳德懵懵懂懂地喝了茶,啃了口面包,然后左手拿刀,将那个类似果冻蛋糕的东西切成小块,用叉子叉起一块送进嘴里。 “你怎么了?”她俏皮地问道。那俏皮而又透着一种亲昵的口气,也让巴纳德感到困惑。他觉得她简直跟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可是巴纳德并没有妹妹。 当然,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反感,反而感到一种异乎寻常的魅力。然而,这过于令人费解了。自己眼下所置身其中、得以安然地在椅子上坐着的这个世界,有红颜相伴的这一空间,它本身就无法解释。它太不真实了。难道这是梦吗?假如真的是梦,这梦也太长、太过离奇了。 “什么怎么了?”巴纳德反问道。 “你怎么这么安静啊。”她笑着说道,那双摄人心魄的黑眼睛像要捉弄人似的眨动着。 “你是左撇子吗?” 听到她这么问,巴纳德“嗯”了一声。 “我是觉得太、太不可思议了。” 巴纳德抛砖引玉,心里想着她会怎样回答,也不知道她是否真能理解自己所说的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可是,她只是惜字如金地敷衍。 “我在想,我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还如此心安理得地和你这个陌生人面对面共进早餐。东西很好吃,你也很迷人。可怎么会这样呢?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我根本无法理解。” “是吗?”她说着,脸上泛起了微笑,“好啦好啦,何必刨根问底的。你高兴就好。” 巴纳德听后,一时无言以对。他觉着自己仿佛被灌了迷魂汤一样,以这样的心情是很难做到满不在乎地自享其乐的。 “总这样没关系的吗?”他试探着问。 “你在说什么?” “不会给你添麻烦吗?” 她立刻摇着头说:“怎么会呢。” 她也拿刀将那道蛋糕似的菜品切下一小块,送进嘴里,然后问道:“这个你觉得怎么样,还合口味吗?” “我觉得是甜品。这东西是什么?” “是南瓜哦,南瓜冻。”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说完后就盯着巴纳德的脸看。 “很好吃啊。这种做法的我还是头一次吃到。”巴纳德答道。 “真的?你喜欢南瓜吗?” “没好好想过。不过它甜滋滋的,挺好吃的。这种做法肯定受欢迎。”巴纳德说。 “在我们这儿,南瓜可是主食呢。” “南瓜当主食?” “是啊。美国人是小麦,墨西哥人是玉米,泰国和越南人是大米,而我们呢,是南瓜。” “哦……”巴纳德不由自主地感叹,“我今天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把南瓜当作主食。” “你瞧……”她拉开厨房角落的挂帘,只见里面的南瓜堆成了一座小金字塔。有绿色的南瓜,还有橘红色的南瓜。 “啊呀……”巴纳德发出一声惊呼。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南瓜,你很喜欢南瓜吧?” “这是主食啊。我们从小就是吃这个长大的,谈不上喜欢还是讨厌。昨天晚上,你说这里是地下王国,这么说稍微有点出入,准确地说,这里是南瓜王国。” “哦……” “对了,看到这个,你有什么想法吗?” “想法?” “这可是南瓜哦,南瓜。来,你说出声来试试……” “南、南瓜……?”巴纳德试着念出声。 “你没想起什么吗?” 巴纳德沉默了。因为他搞不懂她说这番话的用意。 此刻,她正笑盈盈地盯着巴纳德的脸。他只好说:“没有,什么也没有想起来。”巴纳德说完,干笑了一下。 “是吗……”她似乎有些失望。 他喝下南瓜浓汤,呷了口茶,又吃了一块没有涂黄油的面包。虽然是个伤病号,可由于食物美味可口,他还是吃得有滋有味。 “我说,你的名字能告诉我了吗?”巴纳德问道。 “我的名字?”她微笑着说。 “昨晚你可是答应过我的。” “葆拉。”她说。 “你叫葆、葆拉?!”巴纳德大吃一惊。他目瞪口呆,再也说不出话来。 葆拉,她说葆拉?葆拉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对着她的脸端详。无论是长相、体型还是年龄,没有一样是相似的。 他接二连三地被她弄得匪夷所思。自从她出现后,世界突然变得神秘莫测。她实实在在是一个巨大的谜团,一个彻头彻尾的谜团。这会儿,不可解之谜又增加了一个。它有悖常理,难以解释,可因为过于怪诞离奇,也就无从向她本人进行求证。尽管他心急如焚,可当着她的面,却又哑口无言、不知所措。 “葆拉?”巴纳德只是在嘴里念叨着这个名字。 “是的。” “真的吗?” “是啊。” “你是谁?”巴纳德终于问了起来。 “欸?”她的口气带着困惑。 “你姓什么?” 听到巴纳德这么问,她立刻摇摇头,说:“我没有姓的。”然后便沉默了。 “你怎么了?”看到巴纳德不再说话,她忍不住问起来。巴纳德闷着头冥思苦想了一阵,然后扬起脸,重新打量着着葆拉的面孔。 “你到过华盛顿特区吗?”他问道。 “到过啊。”葆拉一脸稚气地答道。 “到过?你在那里住过吗?” “住过啊。我在那座城市生活过一段时间。” “那你有没有死过呢?” 看到巴纳德一本正经的表情,葆拉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接着,她又笑出了声,说道: “那可一次也没有过。你瞧,我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嘛……” 看到巴纳德再次闭口不言,葆拉面带微笑地轻叹了一声,又说:“你看上去还是很疲惫的样子。回到床上去,再睡一小会儿吧。” 巴纳德顺从地点了点头。因为这正合他的心思。 第三节 一觉醒来,已经快到正午了。巴纳德猛地睁开眼睛,正好与坐在一旁望着他出神的葆拉的目光交汇在一起。 “睡得好吗?”她问。 “嗯,似乎很好。”巴纳德答道。 “午饭做好了。南瓜沙拉,还有汤。” 巴纳德听后,尝试着坐起来。 “有点胃口了吗?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葆拉问道。 “啊,已经好多了,好像能下床活动了。”巴纳德说,“自己站起来应该没问题了。” “太好了。要是这样的话,午饭后到街上去走走怎么样?我带你逛逛街。到咖啡馆喝杯咖啡如何?” “好主意,地底下的咖啡馆吗?” “是啊。从今天晚上开始,我们就要过节啦连续两天。我们一起去跳舞好吗,就在街头广场上?”葆拉欢快地说道。 “你在邀请我去舞会吗?” “嗯,是的。” “我很荣幸……我从没跳过舞,在学校里也没有学过……”巴纳德说。 “嗨,这个地方的舞步一看就会的哦。” “再说,舞会是在地面上吧?” “是的。” “那我还是只当观众比较好。” “也是啊,那好吧,就按你说的好了。来,站起来试试。你最好多起来活动活动。” 听葆拉这么一说,巴纳德便试着自己站起来。这一次他做到了,轻轻松松地站了起来。 “我站起来了。身体没问题了。”巴纳德说。 “哦,太棒了。”葆拉说着,拉起巴纳德的手,把他领到隔壁的房间。 小桌上摆好了装着南瓜沙拉的碟子和盛着汤的碗,还有切成两半的纺锤面包。 “我去泡茶,你先坐……”说着,葆拉自己向厨房走去。巴纳德则坐在椅子上等候。 南瓜沙拉美味可口。巴纳德深深体会到南瓜的的确确可以当作主食。 “等吃了饭、喝完茶,我们就到街上走走吧,给你活动活动筋骨。”葆拉说道。 吃过饭,来到门口,他一眼就看到了地上摆着的用木头板和布带做成的式样独特的凉鞋。凉鞋一大一小并排摆放,大的配黑布带,小的配红布带。 巴纳德对门口的样子没有任何的记忆。这个地方他是第一次看到。因为昨天晚上他被抬进来时人已失去知觉,不曾看到过这里。 葆拉牵着巴纳德的手走到门口,松开手,自己把脚伸进那双缝着红布带的凉鞋里。随后,她冲着巴纳德用手指了指黑色布带的那一双。于是,巴纳德便将这一双穿在了脚上。这鞋穿起来脚底下凉丝丝的,感觉还不赖,可他却担忧起来,因为穿着它就别指望在关键时刻能跑起来了。其实他这会儿根本就没有跑的力气,穿什么鞋也无关紧要。 在门口,巴纳德忽然想起了尼基。克拉克、多米尼克,还有巴兹,他们此时都在做些什么呢?但愿自己的越狱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麻烦。 房门是木头做的。葆拉又一次握起巴纳德的手,将房门推开了。一堵黑乎乎的水泥墙横在眼前,墙上被人用白颜色涂上了“V605”几个字样。 “咦……”葆拉说着,怔了一下。她盯着那些字端详了一番,然后看着身旁的巴纳德。巴纳德正在犯迷糊,过了一会儿才看到了这串数字。 “这串数字昨天还没有呢。”葆拉说,“怎么回事呢……”她边嘀咕边盯着那几个字看。 “我们走吧。”说完,她拉起巴纳德的手,从小巷里向左一拐,轮到巴纳德惊讶得瞪大眼睛了。 毕竟是地底下,眼前的路面上如同暗夜一般黑漆漆的。在道路的两侧,各式各样的店铺鳞次栉比。这些店铺全都在房檐下悬挂着奇特的灯笼。最多的就是用纸和竹子做成的球形灯笼,数量上次之的,则是悬吊于其中的大大小小的南瓜。南瓜上都开着大口子,里面被掏空,放上了蜡烛,有小小的火苗在摇曳。而且,在每个南瓜的开口上方,都写着“V605”这一数字。 这两种奇怪的灯具在道路的左右两侧各挂了一长溜儿,连绵不绝。每一个里面燃着小火苗的南瓜,都在表面上做了“V605”的记号。对于巴纳德来说,这便是他生平第一次见到的另一个世界的景象。 巴纳德每转过一个街角,“V605”的字样便出现在眼前。有时是在墙上,有时则是在地面上。沿着这条地下街往前走,食品店、理发店、钟表店、帽子店,还有其他形形色色的店铺接连不断地冒出来。不过,要想搞清楚这些店卖的是什么,那就非得进到店里仔细瞧瞧才行。虽然店门的上方挂着招牌,可牌子上介绍经营内容的文字一个也看不懂。那上面净是些奇形怪状的符号,有的像人脸,有的状如南瓜。字母则一个也没有。这种不出国门却沦为异乡客的感觉,巴纳德还是头一次体会到。 每一间店铺都在房檐上挂了一张纸,上面写着“V605”。这就是巴纳德所能读懂的唯一的文字。在给小孩子开的糖果店的房檐下,悬挂着一块大木牌,上面写着大大的“V605PUMPKIN”。 右手边上出现了一扇对开的大门。葆拉推开这扇门走了进去。迎面是木头台阶,葆拉在台阶前脱去了凉鞋。巴纳德被告知“这里的规矩是脱鞋后方能入内”,便在她的催促下也脱掉凉鞋,踏上台阶。 上了台阶后便是通廊,外侧围了一圈装点用的低矮扶栏。他们穿过通廊,赤脚走进了一间铺地板的房间,只见房间里悬挂了好几块染成红、蓝、黄三原色的布帘。空气中飘散着香料的气味。他用双手分开布帘,从中穿过,随后便置身于一个点满蜡烛的空间。 正中央立着一尊印度风格的神像。神像通体金黄,脚前供奉着很多贡品。原来这里是一座建造在地底下的寺院。葆拉跪在神像前,双手合十,巴纳德也学着她的样子跪在一旁。 随后,葆拉又分开布帘退了出去,绕着通廊向左,再向左,兜了半圈后走进了位于神像背后的房间。巴纳德默默地跟随着她。进去后是一间大厅,里面摆放着数张沙发,沿墙角的一排书架上挤挤挨挨地塞满了书籍。 “这是图书室。”葆拉说,“你们的书在这边……” 他被引到一个书架前,上面有埃米尔·左拉的《萌芽》和《小酒店》。旁边是居伊·德·莫泊桑的《一生》。再往外则是些侦探小说,有埃米尔·加伯利奥的《勒鲁菊案件》《奥兹瓦尔罪案》。不过这两本都是法文的,读起来相当费神。终于,他在这些书的旁边发现了他所熟悉的达尔文的和《鹅妈妈童谣》。 看到葆拉挑了一本书拿到沙发上去读,巴纳德也抽出《鹅妈妈童谣》,坐到葆拉的身旁读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看腻了,便偷偷去瞟葆拉手上的书,发现纸页上面密密麻麻地爬满了完全不知所云的符号。这些文字似乎又和刚才在店铺的招牌上所看到的完全不同。 可是,随着葆拉翻动书页,照片出现得越来越多了。照片里的全是一些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活跃在欧洲战场上的英美作战飞机。 “这些飞机的名字你都知道吗?”葆拉一边给他看着书页,一边问道。巴纳德摇了摇头。 葆拉继续翻动着书页。越往后翻,飞机的型号就越来越新。不知为什么,巴纳德感到胸口一阵悸动。 这时,挂在柱子上的摆钟通通的敲响了一点半的钟声,巴纳德一下子蹦了起来。 “你怎么了?”葆拉问。 巴纳德摇着头说:“没什么。” “跟我来。” 说完,葆拉将书放回了书架上。于是,巴纳德也将《鹅妈妈童谣》塞回书架,跟在她的身后走了出去。隔壁的房间里摆了两个乒乓球案子。 “咱们活动活动吧。” 说着,葆拉将案子上放着的球拍拿在手里。在她的鼓动下,巴纳德刚用左手拿起球拍,葆拉就闪电般地开了球。他勉强回了过去,可没打几个回合就发现两个人根本不在一个档次。葆拉的球技要高出许多,巴纳德很快便招架不住了,胜负已成定局。 两个人重又回到图书室,坐在沙发上休息。葆拉走到角落里的水龙头那儿,用搁在旁边的杯子接了水,递给了巴纳德。随后,她又给自己接了一杯。 架子顶上有一部收音机。不一会儿,收音机开始播放节目,从里面传出东海岸格调的爵士乐,这样的曲子一连播放了好几首。乐曲结束后,很快换成了女声独唱。女声独唱是巴纳德的偏好,于是,他靠在沙发上,表情陶醉地听着。突然之间,音乐中断了。 “V605,PUMPKIN。”一个男人在用机械呆板的语调吟诵。 “V605,PUMPKIN。 “V605,PUMPKIN。 “V605,PUMPKIN。” 这个男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听起来既不是东海岸特点的口音,也不是英式的发音。声音的背景里混杂着信号的噪声。 葆拉也一边喝着水,一边默默地聆听这异样的声音。 音乐突如其来地响起,又恢复到原先的节目。一个甜腻的女声唱道:“亲爱的,你可知道爱情的甜蜜……” “刚才的广播是……”巴纳德嘀咕道。 “莫非出了什么事……” 葆拉也感到茫然。接着,她转向巴纳德,问道:“你懂是什么意思吗?” 巴纳德摇了摇头,问:“这里的广播经常在节目里插播刚才的那些话吗?” “不是的。”葆拉答道,“这是第一回。也许是和打仗有关系吧……” 巴纳德没有吱声。他的胸中又是一阵悸动,内心的狂躁感越来越强烈。他觉得身上开始冒汗了,这是头痛即将复发的先兆。 “怎么了,巴尼,你头疼吗?”葆拉看到巴尼在用手摁着太阳穴,便问他。 “有一点儿。” “要紧吗?要不要回房休息啊?” 被她这么一问,巴纳德却没了主意。葆拉看到巴纳德不吭声,便提议:“那就先回家吧。等你精神好些了再出来。” 她站起身,走到巴纳德的面前,伸手将他拉了起来。 一回到葆拉的家里,巴纳德就像瘫了一样扑倒在褥子上。这时候,从走廊里又隐隐地传来那个声音:“V605,PUMPKIN。 “V605,PUMPKIN。” “那个声音又来了,它在说什么?”巴纳德问。 “什么?我没有听到啊。”葆拉说道。 巴纳德慢慢地把身子翻过去,换成趴的姿势。脑子里像是激起了旋涡,回忆、思考,接着又是无缘无故的不安。一大堆的声音在脑海里回荡。起初是那个男性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V605,PUMPKIN”。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声音有着怎样的含义? 接着,声音换成了尼基和巴兹的,他们俩在言辞激烈地劝说着什么。克拉克和多米尼克的声音也开始融入,随后又掺杂进哈利的尖叫和鲁比的吼声。他“啊”地叫出了声,双手捂住了脸。因为他听到了枪响,一声、两声……紧跟着便是机关枪密集的扫射声。 他不由得呻吟起来。长时间听着这些声音实在是一种折磨。他感到极度的不快,以至于恶心得浑身发抖。绝望像一块黑色的披风,由上而下将身体包覆了起来。于是,噪音愈发地在耳边肆虐,无论怎样将脑袋晃动、拍打,这些声音就是不肯散去。 机械音、爆炸声、男人们的嘶喊声,渐渐地,在这些声浪中开始混进另外一群男人的声音。其中的一个声音干练、掷地有声,颇有军人的气质。在令人绝望的轰鸣中,听上去他似乎是在发号施令,命令自己去做什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命令会下给像自己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呢? “这样行吗?是不是舒服些了……” 葆拉在褥子上坐下来,俯下身,慢慢地把巴纳德的身体仰过来,将他的头放到自己的腿上。巴纳德惊讶得睁开了眼睛。 “你就当我是你的妈妈吧……”她笑着说道,把手放在巴纳德的额头上,将他的头发向上梳拢。这个动作她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于是,他感觉那些声音逐渐消散,心情眼看着好转起来。她在为自己疗伤呢,巴纳德感慨地回味着。 “快点好起来,好吗?等你痊愈了,我们再一起逛街去。”头上传来葆拉慰藉的话语。 “我们还可以一起去看看大海呢。夜晚的大海是那样的寂静……”她的声音宛如歌唱般甜美悦耳。 这一瞬间,流光溢彩、笼罩在雨幕之中的金门大桥像是突然跳出来一样,浮现在巴纳德的眼前。连同扑鼻的雨水气息,当时的情景铺天盖地般在巴纳德的视野里重现。 “晚上有庆典活动,可热闹了。” 这时,耳边响起葆拉含笑的声音。 <hr /> 注释: 第四节 巴纳德枕在葆拉的腿上,似乎陷入了长时间的沉睡。不知睡了多久,他突然醒了,视线的上方正好对着葆拉捧在手里的一本书的封面。那是一本詹姆斯·乔伊斯的诗集《室内乐》。葆拉察觉到了,问道: “哦,你醒了?” “嗯,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 巴纳德嗫嚅着问道。他估摸也就是三十来分钟而已,可感觉神清气爽多了。葆拉说道:“已经是傍晚啦。” “啊……”巴纳德说着,腾地坐了起来。他看了看匣子里的钟表,时针正指着六点半。足足睡了四个小时。 “这么长的时间,你一直让我枕在你的腿上?” 葆拉笑着点点头。 “反正我一直在看书,没什么的。”她说。 “怎么样,感觉好些了吗?”葆拉微笑着询问。 “嗯,精神好多了。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巴纳德说。 “那可太好了。要不要再出去逛逛?今天就开始过节了。” 巴纳德坐在褥子上,想了一会儿后点了点头。 刚才亲眼目睹到了这座地下城别具一格的情趣,它的独一无二已经令他有些心驰神往了。 “但愿不要碰到恶魔岛上的那帮看守啊。”巴纳德说道。这是他最为担心的一点。葆拉立刻摇了摇头。 “这是绝对不会的,巴尼,你就放心吧。”她笑着说道,“你稍等一下,我去泡茶。这种茶可以帮你提神醒脑。” 葆拉站起身,消失在隔壁房间里。看样子是到厨房去了。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托盘上放着两个茶杯。这种不带杯把的茶杯并不多见。 “你尝尝。” 他听后往杯子里看去,只见烧开的清水里沉淀着绿色的叶子。看上去是把新鲜的树叶,而非茶叶捣碎了往开水里一扔就完事儿了似的。 “这茶的味道很好闻哦。” 听她这么一说,他便将鼻子凑近了杯沿儿,确实,从杯子里飘散出一股沁人的清香。 “它很提神的。”说完,她一小口、一小口地啜饮着,巴纳德便也学起她的样子。 这种液体的味道是他生平第一次品尝。开水的味道还在,同时又保留了嫩叶所固有的香气。这种味道简约而又神奇,似茶非茶、似汤非汤,超越了普通的甘、苦味感,原汁原味,浑然天成。他真切地感受到了暖身、提神的效果。 “这东西叫什么?”巴纳德问。 “紫苏。”她答道,随后便默不作声。 他瞟了一眼,发现她正目不转睛地对着室内的一个点出神。巴纳德循着她的视线望去,发现她凝视着摆在房间一角的梳妆台。不消说,镜子里面映现出的身影就是她自己和巴纳德两个人的。 他们再次走出房门,来到巷子里。对面的水泥墙上仍然涂着“V605”的白色字样。两个人怔了一下,便不再理会,向左侧的商业街走去。 看到的景象依然未变,竹子和纸做成的红色灯笼、里面插着蜡烛的不计其数的南瓜,悬吊在屋檐下连绵不绝,可巴纳德还是看得目瞪口呆。令他感到惊奇的是路人的数量。街面上刚才还空无一人,可是这会儿,人们都陆陆续续地从房子里走出来,成群结队地在地下街上走动。在路两侧的红色灯光的映衬下,每个人的面庞都染上了一层红晕。与巴纳德擦身而过时,他们的肩膀几乎要撞上他的身体。人群中有男也有女,无一例外地穿着薄料子做成的长袍。他们的长袍与巴纳德和葆拉身上所穿的正是同一种东西。 由于人多,温度明显地升高。地下城包裹在一团燥烘烘的热气里。走着走着,身上便开始汗流浃背了。虽说穿戴上别无二致,可巴纳德仍然显得鹤立鸡群,每个人在经过时都会朝他瞟上一眼。这是因为,这些居民们的身高一般都不会超过巴纳德的胸口。 男人们也一样,高一点儿的不过勉强够得上他的肩膀。街上的人基本上都和葆拉一样,身材矮小。因此,巴纳德的身影在隔着很远的地方就可以被人看到,而不用等到走到他的跟前。在人海里,巴纳德肯定比周围的任何人都要高出半个身子。因此,他们在和巴纳德擦肩而过时,都会毫不掩饰地对他的大块头表现出惊讶的神情。 在迎面遇到的女性中,有的人认出了葆拉,并向她鞠躬问好。葆拉躬身还礼后,对方会说些什么再走开,而葆拉也会回应。不过,她们发出的声音却不像是词语,而是些听得人一头雾水的声调高昂的音符。姑娘们的声音则更为清脆、委婉,犹如悦耳的音乐。 整条街被人们嘴里不停发出的各种声音淹没了。虽然每个人的声音都很低,可汇集在一起便有如浪潮般汹涌。声浪充斥了四面八方,将混在矮人群里前行的巴纳德包裹得严严实实。声浪似乎在路的两侧忽左忽右地窜动,冲击着他的耳膜和神经。他一声不吭地忍耐着,几乎要头晕目眩。等他发觉起来,视野里的一切已经在东摇西晃的了。 鞋店、理发店、钟表店、帽子店,这些店铺沿着地下街的两侧一溜排开,它们的屋檐下都无一例外地悬挂着用竹子和纸糊成的灯笼和里面插着蜡烛、带有“V605”字样的南瓜。还有一些店家挂的是写着“V605”的纸条。 走着走着,不知从何处飘来了音乐声。音乐的曲调极其简单,基本上以节奏为主。听上去像是各种打击乐器的合奏,高潮部分则以大鼓的低音进行烘托。其中似乎还有短笛那样的舌簧乐器,可那些只是陪衬,听得并不真切。对于音乐的整体表现,舌簧乐器并没有太多的贡献。 “地面上也许很凉,去买件上衣吧。只买一件就行,我们俩,谁感觉冷就给谁穿上。” 说完,她闪进路边的一家商店。巴纳德也跟 了进去。店堂内,用于缝制长袍的布料都快堆得装不下了,所有的布料全都卷成长长的卷筒,摆放在木质的架子上,一头垂露在外,以便料子的设计能让人一目了然。 葆拉走到店堂深处似乎是柜台的地方,冲着一位用坐垫在木地板上席地而坐的男子说了句“南瓜外套”。 男子立刻张开了口,发出的还是那种难以称为语言的声音。葆拉也发出奇特的声音与之回应,听上去两个人似乎在用音乐进行交流。于是,从柜台那儿隐隐约约地飘出一通打击乐般的声音。 “巴尼……”葆拉挥着手招呼巴纳德,对他说了句“穿上试试吧”。那是一件染成橘红色的、针脚宽松的外套。他把外套往身上一披,没费什么劲就套进了袖子。因为外套的所有部位都做得宽宽大大,肥瘦绰绰有余。 他起初担心这么鲜艳的颜色会引起别人的注目,可葆拉坚持说要买下,他便也顺水推舟了。一来身为逃犯的巴纳德囊中羞涩,二来他也是觉着,在街上见到的路人中也有人穿着这种东西,混在人群里大概不会显山露水的。 巴纳德穿着这件外套,回到大街上。立刻,葆拉就一头扎进人潮里,拉着巴纳德的手在头里疾步前行。她不断拨开周围同向行进的人群,超越过去。步子一快,木头凉鞋的鞋底就咔嗒咔嗒地发出很大的响声。不一会儿,一道阶梯出现在眼前。一瞬间,巴纳德的双脚本能地停下了。 已经踏上台阶的葆拉差点被拽了下来,她扭过脸,笑眯眯地说: “不要紧的,巴尼,你不用害怕……”说着,她走下台阶,回到他的身边。人们纷纷从二人的身后超过。 她站在巴纳德眼前,猛地抓住他的双臂,从身体两侧紧紧地拥着他。 “巴尼,监狱已经不复存在了啊。”葆拉声音恳切地说道。 “你说监狱不复存在了?是说恶魔岛吗?”巴纳德惊讶地问。葆拉的脸上仍挂着笑容,她闭上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 “不复存在了?” “是啊,它废弃了。所以,不会再有人要把你抓起来了。” “监狱被废弃了?” “是的。来,跟我上去,我这就带你去看。” 葆拉兴致勃勃地说着,拉着他的手就要跨上台阶。 巴纳德踌躇了。就这样跟她上去吗?不会中计吧?这阶梯的顶上,真不会有身穿黑色制服的狱警守着,等着自己自投罗网吗? 还有,就算不会被当场击毙,狱警们也会把自己抓起来,铐上手铐,冲着自己的耳边阴阳怪气地说声“恭候多时了,巴尼”,然后就把自己押回牢房,扒光衣服,像对待一头畜生似的把自己扔进地牢,难道不是吗?假如此时把头转回去,没准儿还会看到葆拉正在和其中的一名狱警有说有笑,接受他的致谢呢吧? 可是,对她这么疑神疑鬼的,这样做合适吗?假如她有心向狱警通报的话,只要在把自己抬进家门的时候立刻打个电话,把狱警叫来就是了,又何苦如此煞费苦心地照料自己呢? 何况,在地下街为自己做向导时,她似乎是真心感到快乐的。她的好意应是货真价实的,不像在演戏。既然如此,除了将自己的命运交到她的手上,还能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吗?没有她,自己要么一死,要么就是被抓回去,承受更为痛苦的身心伤害。 葆拉先走出了两步,在她的连拉带拽下,巴纳德慢吞吞地迈上了台阶。越往上走,打击乐的声音就越大。演奏的地点离着越来越近了。 “嘿,我们到了,你过来……”葆拉说。抬头一看,她已经站到了台阶的最上一层。 巴纳德噔噔地跨上台阶,追上了她。 “你看……”在葆拉的指点下,巴纳德犹犹豫豫地站到她的身边,“啊”地发出一声惊呼。 所站的地方正好是一栋栋林立的高楼大厦的脚底下。十多层的高楼一栋挨着一栋,在巴纳德的周围密密匝匝地围了一圈。巴纳德就站在这些高楼大厦间的谷底。 他茫然地向上看去,只见无数的窗子,每一扇都透出黄色的灯光,层层叠叠,直入黑色的夜空。夜空仿佛只是开在头顶上方一个巴掌大的四方块,上面散落着寥寥的几颗星辰。 周围,好多种打击乐器汇集成的声响热闹喧天,贯穿其中的是不断重复着的类似短笛吹奏的旋律。曲调不温不火,缺乏变化,可它似乎就是在表现部落里的人们那种如同昆虫般一成不变的生活。 这种风格与非洲的音乐很相像。在这些声响的冲击下,巴纳德从直觉上感到,这里是未来,自己来到了恶魔岛的未来。 这个地方当真是亚空间了。自己在不知不觉之中,飞越了时间的鸿沟。就在那个大雨倾盆的夜晚,时空开启了一道裂缝。被葆拉牵住手的那一刹那,正是自己掉进了时空的裂缝里。 “瞧啊,哪儿还有什么监狱呀?你看……”葆拉激动地说着,用右手在周围指指点点。周围是一圈高楼大厦,底层装点着数不清的红灯。 在当前的这个时代,恶魔岛上已不再有监狱,小岛被这座华丽如斯的未来都市所取代了。 “到这儿来……”葆拉放声说道,拉起巴纳德的手就往前走。众多打击乐器合奏出的音乐声与不计其数的矮人们所发出的声音汇聚在一起,仿佛给大地笼罩了一层厚重的声音的云团。要想让对方听得见自己说什么,必须要扯开嗓门才成。 他一面走着,一面东张西望,只见周围有数不清的人影,数量多得令人称奇。这么一个弹丸小岛上居然住了这么多的人?难怪这里会出现这么多的高楼,而且连地下深处也都人满为患了。 由于街灯稀少,人们的面部显得影影绰绰的。人人都穿着长及脚踝的白袍,也有不少人还在袍子的外头加披了一件和巴纳德的款式相同的外套。这里的人似乎讨厌穿那种裁剪合体、绷在身上的服装。人群里有男有女,还有不少的小孩子。孩子们个个唧唧喳喳,活像脱缰的小马。孩子们的身上也被大人们套上了与他们的身高相匹配的小小的白色长袍。 巴纳德由葆拉牵着手,走上一条用石板铺成的道路,这条路很像是主干道。这条主干道穿行在高楼大厦之间的谷底。由于周围的人们身材矮小,巴纳德得以越过他们的头顶看到老远以外的地方。 正对面是一个小广场,那里架起了一座高台,打击乐队演奏的乐曲似乎就是从那上面传过来的。大鼓摆在最上层,管乐器和小鼓组成的方阵则列于其下的一层。舞队排成层层的圆圈,将鼓乐齐奏的高台围在当中。舞者们有男有女,他们一面做出独特的舒缓动作,一面缓缓地围绕着高台转圈。跳舞的这些男男女女们都跟巴纳德和葆拉一样,穿着白色的长袍。 道路的两旁挂满了那种用竹子和纸做成的、属于这个城市所特有的灯具,数量多得数不过来。其中的一些还是白色的。无论是大楼的底层,还是高处的地方,都悬挂着不计其数的这样红的、白的灯笼。 抬头望去,只见明暗不定的红白色的灯光在上空交织成一条光带,似乎显示出那里还有一条路。想不到在这座城市里,不光是在地上和地下,那么高的地方居然也是有路的。成群的人影排着队,步履缓慢地在半空中行进。 越靠近舞会中心的高台,人的数量就越多。人群渐渐变得稠密起来,周围越来越拥挤。葆拉担心照这样下去早晚会被冲散,便搂住了巴纳德的胳膊。 他俩拨开众人,在人流中左突右挡地往前走,不知不觉来到了人群的最前排。乐队所在的高台近在咫尺,眼皮子底下就是不停地跳着圆圈舞的舞者。身穿统一的白袍、舞姿整齐划一的这些舞者,竟然全都是长着橘红色脑袋的南瓜。 打击乐的声浪仿佛直接冲击着脑髓。及至跟前,穿插于其中的、高音尖利的短笛旋律更像是在用针刺激着巴纳德的神经。巴纳德感到眼前的情景渐渐变得模糊了,穿着白袍、摇曳着独特的舒缓舞姿的南瓜们的影子,在视野里开始变得飘忽不定。 巴纳德朝身旁瞥了一眼,只见葆拉正搂住自己的臂弯偎依着,她一面欣赏舞动着的圆圈,一面兴奋地笑着。在这一刹那,这个世界显得诡异莫测,巴纳德感到了一阵头晕目眩。 他感觉再站下去有些吃不消,便弯下身子,将两手放在膝盖往上一点的地方,打算用这个姿势撑到头晕好转为止。 “你要紧吗?”耳边响起葆拉的声音。她也俯下了身子,脸凑近巴纳德的耳边,关切地询问。 巴纳德无力回答,只是拼命与头晕做着抗争。过了一会儿,晕眩感渐渐缓解,巴纳德站直了身子。 “没事的。”巴纳德嘴上这么说,可心里却想,这些跳舞的南瓜们是不能再看下去了。于是,他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们。 “我们去走走吧。”葆拉说着,拉起巴纳德的手。 葆拉牵着巴纳德的手,在人潮中挤出一条缝。经过一段时间前拥后搡的艰难行进后,他们俩终于摆脱了人潮。 随后,他们逆着人流,又走了很长的时间。人潮逐渐退去,最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可是周围的建筑仍不见少。看到了一家眼镜店,它旁边的是卖玩具的商店。接着是一家钟表店,时装店在它的隔壁。这些商店家家都是灯火通明,可人的影子却越来越少了。 眼前出现了一道水泥砌成的台阶,台阶很长。爬过这段漫漫长梯后,便来到了海边的防波堤上。打击乐和短笛的声音远去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清晰的浪涛声。他们俩沿着防波堤走了一会儿,一直走到岛的边缘。广阔的海面占据了整个视野。 “我们歇一会儿吧。”葆拉说着,在防波堤的堤沿上坐了下来。 因为手还被她牵着,巴纳德便坐在了她的身边。防波堤修得很高,向下方遥望,岩滩显得只有巴掌大小,海浪拍打着礁石,激起白色的飞沫。 “巴尼,你一定很疲惫吧?”葆拉喃喃地说。 “在你身上一下子发生了太多的事,可真够你受的了。你有没有想到什么呢?”葆拉问。 “你是问我想起了什么吗?” 巴纳德说完,瞟了一眼身边的葆拉。他有些不解其意。 于是,葆拉出乎意料收敛起笑容。夜幕下的海边光线依稀,幽暗中浮现出葆拉不苟言笑的面庞。巴纳德觉得这是第一次看到葆拉神情严肃的样子,心里不免一惊。 “是啊,能回忆起来了吗?”葆拉表情急切地问道。 “要说回忆……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忘记啊。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巴纳德说,“恶魔岛监狱里的那些人长得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尼基、巴兹、哈利和克拉克,还有鲁比,都跟他们说过什么,所有这一切,我都能清楚地回忆起来。” “真的?”葆拉注视着巴纳德的脸。 “嗯。更久以前的事情也都记得。母亲的样子有点想不起来了,可父亲的相貌还记得一清二楚。” “战争呢?”葆拉出其不意地问道。 “战争?” “就是那种新式炸弹啊,巴尼。” “哦,”巴纳德说着,点了点头,“记得的。” “你还记得?”葆拉显出惊奇的神色。 “巴尼,你都记得什么?记得多少?”她问道,表情又归于严肃。 巴纳德的头脑陷入了迷惘。这样看来,年代并没有什么不同啊。难道说恶魔岛上的监狱没有了,可旧金山面临被新式炸弹摧毁的风险却依旧存在?在同一个地点同时运行着的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这就是所谓的亚空间吗? “对岸的旧金山……看到那片亮着灯的地方了吗,那里还不是旧金山,而是和它隔海相望的伯克利码头。我要说的不是那儿,而是相反一侧的旧金山……” 说着,巴纳德指了指身后。可是身后有高层建筑挡着,什么也看不到。左边的情形也一样,因为高楼大厦的关系,无法看到金门大桥。 目光回到前方,只见伯克利码头一带灯光稀薄,从那里吹来阵阵的海风。海风吹乱了巴纳德的发际,也吹得葆拉的头发微微地飘曳。 “听人说眼下这会儿,纳粹间谍们正在偷着向旧金山运送希特勒研制的新式炸弹,然后在城里的某个地方引爆。那样的话,整个旧金山市将会片瓦不存。这种炸弹只需一枚,就能让旧金山市和它的居民从地面上灰飞烟灭。” “啊!”葆拉惊骇不已。 “是吗……”她的口气充满了忧郁。 “对不起,葆拉,我说得太吓人了。不过这是真的,尽管令人难以置信。我自己也不愿意相信。可是,这种新式炸弹使用的是原子能,就是有这么大的威力的。” “大家都这样说的吗?” “嗯。”巴纳德点了点头。因为这就是事实。 “会是哪一天呢?这个新式炸弹……” “什么哪一天?”巴纳德反问。 “新式炸弹爆炸的日子,会是几月几号呢?”葆拉问道。 巴纳德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摇着头说:“这个我怎么能知道呢,我又没有听说过。” “哦……”葆拉显得非常失望。 “那可不行啊,不知道日期的话,我们没有办法防备啊。” “是啊。” 巴纳德也点了点头。对于敌国纳粹谋划的秘密勾当,自己这个美国人是没办法知道的。 “巴尼,你好好回忆回忆啊,你肯定听说过的……” 葆拉接着又说。巴纳德有些吃惊:“嗯?你说什么?” “日期啊。” 巴纳德更为惊讶了,睁大了眼睛:“日期?引爆的日期?” “是啊。” “我一点儿也没有听说过啊。日期什么的,从来就没有听任何人提起过。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个呢?” “是吗……”葆拉听后感到极度的失落,语气里充满了忧伤。一旁的巴纳德看到她那楚楚可怜的样子,心里感到一阵酸楚。看着一个对自己如此温柔体贴的人面露伤悲,总是件令人心如刀割的事情。 “葆拉,振作起来。你对我实在太好了……真希望我能为你做点什么……” “那你就仔细回忆回忆……可我知道,这么说也是无济于事……” 葆拉似是在喃喃自语。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几乎要被冲刷着堤边的浪涛声淹没。 “现在还没到绝望的时候。也许一切都是道听途说。人们只是传说纳粹研制出了新式炸弹而已。” 葆拉俯下身子,似乎在凝视黑黝黝的海浪。浪涛拍打礁石的声音此起彼伏,久久地在耳边萦绕。 “葆拉,你在哭吗?”巴纳德问道。因为他看到她的肩头在微微颤动着。 于是,葆拉挺直了身子,说“已经没事儿了”。 “巴尼,你不知道你母亲长得什么样?”她问。 “嗯。在我还小的时候,她就扔下我离家出走了。打那以后,就再也没见过她。” “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 “她有了别的相好的。她和父亲的关系似乎一直就很差。” “这么说,你是被父亲带大的?” “是保姆。父亲是企业家,有的是钱。到了中学,他就让我住校了,后来一直到研究生院,我都是住宿舍的。” “这样啊……” “不过父亲在钱的问题上从来都不吝啬,每个月也总能见上一次。美国大学的学费很贵的。” “巴尼,这么说你从来都没跟母亲撒过娇吧。” “没有过。” “女朋友呢?” “没有。从来没谈过。” “你没感到过寂寞吗?” 听到这儿,巴纳德想了一会儿:“我经常思考这个问题,不过我的答案就是,我不十分清楚自己是不是寂寞。” “真的?” “也可以说,我不是很了解人世间的事情。我不了解是什么造成了人们的喜怒哀乐。因为身边一直就没有一个亲近的人可以教给我,或者做给我看。” “嗯,也是啊。” “所以我不了解这些。我也不了解自己的感受。寂寞还是不寂寞,这些感受是要与他人作比较之后才能产生的。我一直一个人过,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因为没有朋友,也无法和他们的家庭进行比较……” “你没有交过朋友吗?” “嗯。我的宿舍里都是有狗的,这狗和图书馆的书本就是我的朋友。”说完,他咧嘴一笑。 “哦,巴尼,你该是多么的孤独啊……”葆拉突然冒出一句,一把抱住了巴纳德的身体。接着,她将泪水涟涟的脸颊紧紧地贴在巴纳德的脸上。 巴纳德吓了一跳,可还是无声地接受了。他不知道在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应对才是。况且,葆拉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熟悉的人,他不想破坏她的心情。对于她想做的事情,他从来就没想过要拒绝。 过了一会儿,葆拉不慌不忙地用双手捧住巴纳德的面颊,转向自己,然后将自己的嘴唇压在了巴纳德的嘴唇上。 两个人就这样久久地相拥、接吻。巴纳德也闭起眼睛,搂住葆拉的背部。他俩在相拥中聆听着远方传来的庆典活动中的打击乐,周而复始贯穿于其中的舌簧乐器的单调旋律,还有叠加在这些声音之上同样单调的浪涛声。 这些乐曲声在巴纳德听来就像是谜一样。所有的音符都只是单纯的重复。不过,它们显然都是对于人类世界的某种形式的表现,因此听众中没有任何人会感觉到不适。 过了好久,巴纳德感觉葆拉的嘴唇离开了,于是睁开了眼睛。直到这时他才注意到,远方伯克利码头的灯火上空,正孤零零的悬挂着一轮满月。 “跟我说说,巴尼,刚才是你的初吻吗?”葆拉问他。巴纳德点头承认了。 “哦?真的?听你这么说我好开心的。”葆拉说。 巴纳德本想问“那你呢”,可话没到嘴边,葆拉就站起了身,对他说:“我看时候还早,咱们看电影去吧!” <hr /> 注释: 《芬尼根守灵夜》。</a> 第五节 电影院在放映一部很老的无声片。由于没有对白,画面会时时转暗,以便插入台词和有关情节的文字说明。这些文字里混杂了很多巴纳德看不懂的、仅在这座城市通行的独特的象形符号。 上映默片固然令人诧异,而这么个弹丸小岛上居然盖起了电影院,这件事本身也足够令人称奇了。电影院建造得相当漂亮,它与摆放在恶魔岛监狱长室里的出自艾伦·雷普利之手的立体模型几乎一模一样。虽说影院盖在了地面上,可入口处的张贴巨幅剧照的陈列窗,竖在屋顶上的在映影片的海报以及主演女星的肖像画,它们的四周也都装点了一圈排得密密的黄色电灯泡,犹如会发光的画框。 电影院对面是服饰店、餐馆和酒吧,不仅门前的路上人流如织,店内也是熙熙攘攘。电影院附近一带像是一出描绘纽约市民日常生活的舞台剧的全套布景,它网罗、浓缩了城市的要素,而以另一种角度看,也可说是压缩了的城市模型。在这样一个夜晚,家家店铺无不张灯结彩,那种在纽约绝对无处可觅的用纸和竹子做成的奇特灯具挂满了一屋子。打击乐器和短笛合奏出的质朴的音乐仍是不绝于耳。 放映的片子是大导演赛西尔·B.德米尔所执导的《蒙骗》,情节紧张,扣人心弦。纽约企业家的美貌妻子由于挥霍无度,不得已之下,向一个放高利贷的缅甸人借了一万块美金,并被迫与之签下一纸文书,约定一旦无法偿付,她便甘心情愿地成为那个人的情妇。 后来,丈夫在投机生意中狠狠地赚了一票,于是,她揣着一万块美金心急火燎地赶到放高利贷的缅甸人家中,打算把钱还上。然而,此人非但不收,反而淫心大发。在女人的极力反抗下,这个缅甸人被激怒了,他将她扑倒在地,抄起在他所有的私人财物上打封印用的火钳,朝她的肩头按了下去。 随着她的肩头上冒出一股青烟,电影院里的女性观众们无不发出低沉、惊恐的哀叹。每一个人的声音虽然无法分辨,但整个电影院里一片哗然,笼罩在义愤填膺的氛围之中。他向旁边一看,只见葆拉同样是眉头紧蹙。 就在这一瞬间,画面转暗了,还以为要打出对白,可出现的却是“V605,PUMPKIN”这几个白色的大字。 巴纳德错愕不已。文字无声地浮现着,久久不肯散去。随后,电影的画面又突然恢复了。他想,这些文字在葆拉公寓外面的街上也曾见过,会不会是电影的广告呢?他留意了一下周围,发现人们也都和他一样,一脸的迷惑。 有好一会儿,巴纳德都在冥思苦想,试图将文字和影片的情节联系起来。可是,电影的片名叫《蒙骗》,故事的发生地点又是大都市,而非乡下,根本见不到南瓜和那串数字的一点影子。 肩头被打上烙印的女主人公发出阵阵的哭号,等哭累了,她就躺在地上,那样子痛苦万分。随后,她泪流满面地抬起头,目光停留在屋里放着的一把高利贷商人的手枪上。只见她站起身,扑向那把手枪,对着目瞪口呆的缅甸人扣动了扳机。 放高利贷的缅甸人应声倒地。这时,画面再次转暗,又没头没脑的打出“V605,PUMPKIN”的白色字样。 巴纳德久久地注视着那些字。很快,他的精神迷乱了,预感到自己快要挺不住了。于是,他向身边的葆拉吐苦水: “不行了,我觉得好难受。我想出去。” “我懂了。”葆拉说完,离开了座位。 “巴尼,想喝酒吗?” 一出电影院,葆拉便指着前面的酒馆提议。巴纳德默不作声地摇了摇头。 “要不就去喝茶,或者咖啡。” 葆拉指着隔壁的咖啡馆,“你该不会是肚子饿了吧?” “不,我想去个清静一点的地方。”巴纳德说,“酒吧那种地方吵吵闹闹的,一屋子烟味,我可受不了。我想让大脑清醒清醒。” 于是,两个人并排前行。他们默默地走了一阵子。因为岛很小,不多会儿就走出了摩肩接踵的闹市区。可是,纸和竹子做成的灯具仍然挂得到处都是。这些灯具显示,这座小岛正在经历着节日的狂欢。 不过,庆典晚会上的打击乐已经消停了,拉家带口的人似乎也已经回家。人潮退去了,这座小小的岛城变得一片寂静。于是,巴纳德的心情也渐渐地归于平复。 走着走着,道路变得像胡同一样窄,眼见着人影从周围一个个地消失了。这时,左边出现了一家邮局,是那种红色基调的英式风格的邮局。巴纳德在高中时代参加过修学旅行,在伦敦见到过这样的邮局。 葆拉在邮局门前停下脚步:“刚才的电影叫人心里很不痛快吧?”她突兀地说道:“居然给女性打上私有物品的烙印。” 巴纳德回过神来,发觉她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啊?”巴纳德反应过来后应了一声,明白了她的内心活动。 “不是啊,我不是因为那个才觉得心里难受的。” 是因为“V605,PUMPKIN”这几个字。这些字究竟是什么含义?为什么自己去哪儿,这些字就跟到哪儿呢? “好可爱的邮局啊。对这样一个小岛来说,这种规模就足够了吧。” 巴纳德说。邮局的房子实在很小,门脸的宽度只有两码左右。 “这邮局简直太可爱了。岛上的所有信件都是在这里投递的吧。”巴纳德问。 葆拉点了点头,又开始往前走。走了一会儿,右首边上出现了一座变电站。离着路边不远的地方围起了一道高高的铁栅栏,里面并排放了几个大型的变压器。 “这是个可爱的变电站,还有可爱的发电机呢。这个岛无论什么东西都一应俱全。可爱的蓄水池,可爱的矿车轨道,可爱的幼儿园,可爱的小学和中学,可爱的网球场,还有可爱的儿童棒球场。这里的所有设施都是比照着身高打造的,如果从空中看的话,它们该像是一堆玩具盒子呢。嗬,这里还有个可爱的小公园。” 葆拉边走边发出感慨,踏着轻快的步子走进小公园里。公园里有小巧的滑梯,还有秋千。 “孩子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他们大概以为这个巴掌大的小岛就是整个世界呢。”葆拉说道。 巴纳德心想:这是不会有错的,我自己也是一样。名牌高中、名牌大学,与未来的国家精英们装腔作势的对谈,曾以为这些就是世界的全部了。可是,真正的世界不知道要大上多少万倍,绝大部分都是由神秘未知的东西构成的,要想了解它并不容易。 如果这个小岛一味地发展下去的话,它会无可避免地沦为这样一种形态:要想在岛内实现完全的自给自足,那就只能是将一个城市所需的所有设施全部缩小后,在岛内一应俱全地配齐。如此一来,这个岛终将与世界隔绝,走向迷失。 葆拉穿过公园,走下路基,一脚踏进杂草里。顺着她走的方向看去,发现了一座紧挨着公园的玻璃温室。温室的前面杂草丛生,可葆拉全然不理会,径直蹚过杂草,把脸贴在玻璃上往里面窥探。 巴纳德也追了过去。温室里面黑乎乎的,幸好另一边还有路灯,黄色的灯光勉强照进温室里。 由于光线不足,看不清温室的里面栽培了什么东西。可是,仿佛和室外的杂草惺惺相惜似的,紧靠玻璃棚的内侧开了一株白花。 仰头望天,只见当空一轮满月。满月散发出的白色光芒也倾洒在这株白花上。 “这朵白花和温室外面的杂草,它们都好可怜哦。”葆拉抬起头,转过身子说道。 “为什么呢?”巴纳德问。 “难道不是吗,它们被玻璃隔着,没法在一起了。”她答道,“假如温室里面的这朵白花爱上了温室外面生命力顽强的杂草,那会怎么样呢?” 葆拉向巴纳德发问。巴纳德没有吱声,因为他还没明白问题的用意。 “这朵白花要是想和外面的杂草在一起,就 得离开温室,可它到了外面就会被冻死。而杂草一旦进了温室,也肯定会因为热得受不了而枯萎的。可是,白花和杂草就像现在这样,尽管隔着玻璃,但却挨得很近,永生永世地不离不弃。它们一生都只能隔窗相守了,这就是它们的命运,因为它们毕竟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接着,葆拉哼起了歌曲“贴面”中的旋律,在狭小的公园里转着圈跳起舞来。她的脚在地上轻快地点着,一连转了好几圈,弯腰,再挺胸,然后又朝着相反的方向旋转。她这样跳了一会儿后,喊也似的说道: “听我说,刚才真不该看那种片子,要是弗雷德·阿斯泰尔的歌舞片那该多好啊。甜甜的音乐配上爱情故事,连回味都是甜的……” 换个片子,也未必就能摆脱掉“V605,PUMPKIN”这几个字吧。 巴纳德一时举棋不定了,不知道这句话到底该不该说出口。这时,葆拉停下了舞步,朝巴纳德款款走来。 “巴尼,你没有感觉到痛苦吗?” 巴纳德被问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痛苦的感受当然是有的。可是,一下子发生了太多的事,自己已然被搞得晕头转向,连这会儿是否感觉到痛苦都说不清了。 经过一番前思后想,他终于想通了。 “你一定感觉到了痛苦,可我也一样感到了难过。” 葆拉好似不经意地说着,慢慢地朝巴纳德走去,一直来到他的跟前。然后,她抬起眼睛,注视着巴纳德。她在等待着巴纳德开口说话。 “不,不是这样的。”巴纳德开了口。 随后,他一把搂过葆拉,将她抱紧,贴近她的耳边说:“我怎么会觉得痛苦呢,我现在是幸福的。因为我遇见了你。这样的感受还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说着,他将嘴唇贴了上去。她一动不动的,任由他吻着。 巴纳德移开了嘴唇:“这样的感觉是前所未有的。我自己想都没有想过,这样的日子居然会降临。现在的我是幸福的。在这个神奇的小岛上,一切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路旁的小邮局、温室、白色的花朵、这个夜晚的空气、涛声、月光、晚会上的奇特的灯光……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我将毕生难忘。” 说完,巴纳德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 “确实,我这会儿脑袋里乱糟糟的,周围的一切都是谜,都是我所无法了解的事情。我的内心充满了焦虑和恐惧。可我还知道,今晚的一切是多么的美好。在我看来,就在今晚,就在这一刻,我终于懂得了人应该怎样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巴纳德说。 “哦?”葆拉翻动着眼睛看着巴纳德,问道,“应该怎样活着?” “我说不太好,可我感觉,我找到了衡量生活的一把尺子……以前,我一点也不清楚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上该怎么样活着,还以为只要拼命用功,考出个好分数就足够了。可又说不出为什么要这样,所以我始终感觉心里没底,看不清自己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从前无论发生什么……不论是坐牢还是考进名牌大学,是当个阶下囚还是成为大学者,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在我眼里,行医还是卖报没什么区别。因为我周围的人没有谁会因为我而感到高兴或者伤心……” 巴纳德将葆拉紧紧地拥在怀里,静静地站了一会儿。 “我以前生活在一个没有声音的世界里。无论我说什么,都得不到人家的理睬,哪怕是一点点反应。” “那现在呢?”葆拉问。 “现在可不同了,因为有了你。我只想讨你的欢心,绝对不会做任何让你伤心难过的事情。我这么说都是出于真心实意的。我希望今后的每一天都是为你而活。因为,我爱你。” 听到这儿,葆拉的双手挤进胸前一推,将自己的身体挣开了。巴纳德看到她抿着双唇,不住地抽泣着。 “巴尼,你真是太可怜了。对不起,巴尼……”她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巴纳德吃了一惊。 “你怎么了?为什么哭呢?”巴纳德问。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我没事儿的……请别见怪,巴尼……我也喜欢你……听到你这么说,我好开心的……”葆拉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我也不想让你伤心难过……你的心地是这样的纯洁,我愿意给你带来快乐……世事如此艰难,你和我都是生不逢时。哦,上帝啊,瞧您做了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 巴纳德呆呆地站着,思考着她话里的含义。 “巴尼,也不知道我们的将来会怎样,不会有不好的结果吧。但愿我们两个人都能有一个完整的人生。” 巴纳德想了又想,最后说道:“我现在终于懂了,人要活下去,总当个孤家寡人是不行的。假如一个婴儿从摇篮时起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他就无法真正长大成人。他需要有父母、有朋友、有老师,正是在这些人的耳濡目染之下,他才能慢慢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他从身边亲人的表情中可以知道,‘哦,原来这样做是不可以的’。” “嗯……” “在这样的乱世里,我终于也拥有了一个这样的人。人这种生物,假如身边没有一个这样的人,那他是活不下去的。花钱雇来的可不成,必须得是他愿意真心去爱的人。所以……我认为我们能行的。” “我们……能行的?” “我就是这么想的。”巴纳德口气坚定地答道。 他们又相拥着缠绵了一会儿之后,葆拉说了声“我们回去吧”。 在两个人手挽着手的归途中,他们在一家快要打烊的照相馆门口停下,然后走了进去。因为葆拉一时心血来潮,说要拍一张两个人的合影。 他们走进一间悬挂着卷动式的大型背景布的房间,葆拉坐在椅子上,巴纳德站在他的身后,拍了一张合影。接下来,两个人互换了位置,又拍了一张,这次是巴纳德坐在了椅子上。 两个人先回了一次葆拉的家,随后她又带着他去了一家罗马式的浴场。浴场的面积很大,贴着洁白的瓷砖,两个一组的冷热水喷头排列了一大溜。往里是宽大的浴池,泡澡的人很多,个个都在谈笑风生。浴池上方的墙壁上绘着维苏威火山和庞贝城的断壁残垣。 他身体洗得干干净净的回到葆拉家,在地铺上刚躺下,葆拉就嘟囔着“热啊、热啊”地走进了房间,在地上跪坐下来。原来她拿来了一个黑色的小风扇。她将电源线插进墙上的插座,按下开关。电风扇开始摇头摆脑的送风。 原以为她就要回隔壁房间去了,可她却钻进了巴纳德的被子里。她慢慢地将他搂紧,亲吻他的面颊。随后,她将自己的嘴唇向巴纳德的嘴唇贴过去,随后又趴在他的身上,舔他的眼睑。 这时,有个凉丝丝的东西碰到了巴纳德的脖颈。那是从她的脖子上垂下来的珍珠项链。 这天夜里,巴纳德和葆拉结合在了一起。 <hr /> 注释: 第六节 他睁开眼,只见屋里站着一个南瓜。这南瓜正死死地盯着他的脸。 他腾地坐了起来,南瓜立刻慌里慌张地逃进隔壁的房间里。它的个头儿又矮又小,像个小孩子。 巴纳德觉出了异样,连忙站起身,冲进隔壁。隔壁房间里,葆拉被一群南瓜堵住了嘴,双臂被反剪了起来。这些南瓜的数量有五六个之多。这会儿,它们正倒拖着拼命挣扎的葆拉,一齐向门口挪动。 南瓜们都穿着银色的紧身服,胸前带着“V605”的标记。 “喂,把人放下!”巴纳德喊道。 这时,留在最后面的一个南瓜拿一根发光的手杖朝巴纳德一挥,随着一阵触电般的感觉,巴纳德的身子便动弹不得了。他竭力想挥动手臂,可整个人僵硬得像木桩一样。就这样,他直挺挺地向前倒下了。 他心急如焚,牙齿咬得咔咔作响,可身子就是不听使唤。他足足躺了一分钟,身上才终于恢复了知觉,站了起来。 他出了房门,冲到巷子里。可是巷子里空无一人,已经无法辨别它们的去向。 周围响起一种奇妙的声音。这种声音很陌生,是他以前从没有听到过的,它既像金属音,又像是不和谐音。他一脸狐疑地抬起头,只见一个南瓜悬浮在眼前。 他大吃一惊。悬挂在道路两侧的南瓜们也都在蠢蠢欲动。它们个个躁动不已,恨不得一下子飞起来。 巴纳德捂着脑袋,弓着身子,从这堆南瓜的下方跑了过去。金属音立刻追了过来。他跑上台阶,飞奔到大街上。 金属音尾随不舍。回身一看,只见南瓜还浮在身后的半空,拉开一段距离,形影不离。南瓜在缓慢地旋转,头顶上发出一闪一闪的红光。 “原来如此,”巴纳德恍然大悟,“所谓的飞碟原来就是南瓜啊。”这么一想,他便如同发现了学术上的真理一般的兴奋,感到豁然开朗。 这时,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 “V605、PUMPKIN。 “V605、PUMPKIN。 “V605、PUMPKIN。” 他再回头,发现飞在半空中的南瓜正在喋喋不休。他又懂了,原来这些声音就是这家伙捣的鬼。 南瓜啪地发出一道闪光。立刻,他的脚底下激起一股烟尘,紧跟着,脚尖感到一阵剧痛。 他拔腿狂奔,等抬起头时,发现恶魔岛的监狱就在前面。远处是红色的金门大桥。 南瓜一心要把他往监狱里面驱赶。跑到监狱的近前时,他瞪大了眼睛。监狱已经彻底废弃了。窗玻璃残缺不全,金属窗框上锈迹斑斑,大门也早已不知去向。他冲进建筑物的里面,发现地面上一片狼藉,散乱着一地的钢筋和瓦砾。 他从瓦砾堆上跳过去,一直跑到了“百老汇”那儿。在被横跨大陆的火车拉到此地的那个大雨如注的夜晚,他是被人押着,赤身裸体地走过这条走廊的。 单人囚室的铁栅栏门一多半都是敞开着的。那个会飞的南瓜还在身后紧紧地尾随着。巴纳德冲上楼梯,直奔三楼。 上了三楼后,他沿着走廊往前跑,不一会儿就看到了那些熟悉的单人囚室。这一间关的是尼基,隔壁的那一间才是他自己的。定睛一看,铁栅栏门正当中的自己的名字就快要磨没了,但仍然可以勉强分辨出“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这几个字。囚室里面的简易床也还在。 门开着,他冲进了自己的囚室。水池下面的大豁口还原封不动地保留着。这是哈利耗费了一年的工夫一点一点地抠挖出来的逃生口。可是,他本人却饮恨于枪弹之下。 他感慨良多地朝着洞口一步步地走过去。突然,巴纳德的身体腾空了。早已不堪重负的地板猝不及防地坍塌了。巴纳德大叫着,连同地板的水泥碎块和钢筋一起向下坠落。 他的周围激起大片的水花,他被灌了一肚子的水。等缓过神来,发现自己正浮在水面上。原来他掉进了一个装在一间黑屋子里的圆筒形的水箱里。这是饮用水的储水箱吧?他在心里祈求着四下张望,却看见四周漂浮着大量的死老鼠。他差点背过气去,扑腾扑腾地爬到了水箱顶上。 他先是将腿搭在箱沿上,探出身子,然后再用双手扒住箱沿,一鼓作气将整个身体悬了下去。就在这时,一只活老鼠跳到了手背上。他惨叫一声,手松开了,身体悬空了一阵后摔落在坚硬的地面上。 他躺在地上,一时疼痛难挨。他哼哼唧唧了好一阵子,等痛感终于消失了,才站起身察看四周的情形。整个空间昏暗不堪,四面被墙围着。他一边用掌心拍打墙面,一边慢慢地兜着圈子。冷不防,鼻尖差点儿撞上一道门。他握住门柄一拧,发现它还能转动。这道门并没有上锁。 他战战兢兢地将门推开。刹那间,光线涌了进来,房间一下子变得通亮。他把脸凑近门缝里向外张望,这一看,便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惊呼。 门外是一片令人难以置信的景象。这里是美不胜收的森林深处,满眼都是浓郁得仿佛要溢出来似的绿色,铺满地面的青草,令人目不暇接的五彩斑斓的花朵。在青草的气息和鲜花的芳香的刺激下,鼻腔感觉阵阵发痒。 他慢慢地走出房门,看见树枝挂着密密实实的叶子,都在争先恐后地向空中伸展。一只通体鲜艳的原色热带鸟正栖息在枝头,它察觉出巴纳德渐渐靠近了,便倏地飞走了。这只鸟拖着长长的尾羽,它的羽毛是红色的,而身体却是蓝颜色。 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叶子缝隙倾洒进来,有如无数条金线射在草地上。周围弥散着沁人的芳香,因为树与树之间结满了红的和黄的果实。 鸟鸣之声此起彼伏,黄色的、紫色的蝴蝶交相飞舞。巴纳德有些心醉神迷地踏着草地信步走去。不一会儿,他听到了潺潺的水声,还闻到了水的气息。水的气息越来越浓,不经意间,他来到了一条小河的河边。 看到河里的水清澈见底,巴纳德便跪下来,将双手浸在水里冲洗干净,然后又擦了把脸。接着,他在草地上坐下,双腿伸得直直的。过了一会儿,他感到睡意渐浓,便在草地上平躺下来。 由于没有了枝叶的遮挡,小河上方的碧空一览无余。棉花团一样的浮云正在缓慢地向着远方漂移。“喂……”有人喊了一嗓子。他惊讶地坐了起来,只见从上游漂来一只贡多拉。一个男人站在贡多拉的船尾操桨,对巴纳德喊话的人正是他。 那人将贡多拉一点一点地划到巴纳德的跟前,停下来问他在做什么。此人蓄着胡须,戴着一顶瑞士风格的帽子,看上去性情温厚。 巴纳德回答说他在找一个叫葆拉的女人,并描述说她的头发是浅黑色的,身材小巧。那人听后说,八成是在南瓜城里。他问那是什么地方,得到的回答是,那座城里建了很多黑色的高塔,是这片地方的首府。接着,那人又说前面不远就到了,还问要不要搭他的船去。巴纳德接受了。 上了贡多拉,在河面上还没划出多远,河水就突然间变得湍急起来。就像坐滑梯一样,小船嗖嗖地向前冲去。他有些揪心,便扭头寻找身后的船夫,想向他打听平时往下游划的时候是不是都这么快。 这时,只见船夫摇身一变,脑袋变成了南瓜,前额上还刻着“V605”。蓦地,那颗脑袋飘了起来,紧接着,他的衣服啪嗒啪嗒的裂成碎片往下掉。南瓜变成了飞碟,嗖地飞走了。 船上只剩下了巴纳德一个人。河水的流速变得越来越急,流向忽左忽右,连续经过了几处和小瀑布差不多的地势。他每一次都被恐怖感驱使得不得不放声大叫。贡多拉一会儿左倾,一会儿右斜,时不时还像陀螺似的滴溜溜地打转,船内进了水,再加上飞溅的浪花,他被搞得浑身精湿。 不远处传来很大的动静。那是水势磅礴的大瀑布发出的轰鸣声。轰鸣声逐渐迫近,愈发震耳欲聋。 他吓得想跳船,但为时已晚。只见贡多拉的船头猛地一沉,像离弦的箭一样向前冲去。转瞬间船就到了瀑布的边缘。他声嘶力竭地喊叫起来,与此同时,人和船齐齐飘向半空。 巴纳德的手脚胡乱地扑腾着,朝着冲击耳膜的轰鸣声坠落。一阵强烈的冲击,他浑身上下都感到了剧痛。水声震天,耳朵就像失聪了一样。带着一身剧痛,巴纳德越坠越深,笔直地朝着水底沉下去。呼吸停止了。 等到意识猛然间恢复,他发现自己正置身于黑漆漆的水底。强烈的水压使得耳朵嗡嗡作响。他强忍着胸部的疼痛,用脚蹬着水艰难地向水面游去。 瀑潭底部布满复杂、湍急的旋流,仿佛要拖住他的手脚似的,使得身体的上升变得更加艰难。他没命地用双臂划着水,终于浮出了水面。 然而,浮出来后才发现,水面上同样是涡流涌动,稍不留神就会被吸进瀑布的落水点。巴纳德与水浪进行着搏斗,一心想游出轰鸣声不断的瀑潭,哪怕多游出一码也好。 努力终于没有白费,等回过神来,他终于游到了一片平静的水面上。拖动着沉得像块石头似的身体,他拼命地游向岸边。他攥住垂入水中的藤条和草叶,停下来歇气。疲劳感使他几近精神恍惚,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这时,他听到了从远方飘来的一阵歌声:“谁杀死了知更鸟?麻雀说,是我,用我的弓和箭,我杀死了知更鸟。 巴纳德在疲劳困顿、气喘吁吁之中,全神贯注地聆听着歌声。 “谁看见他的死?苍蝇说,是我,用我小小的眼睛,我看见他的死。谁取走了他的血?鱼说,是我,用我小小的碟子,我取走了他的血。谁会为他缝制丧衣?甲虫说,我,用我的线和针,我来为他缝制丧衣。谁会为他掘墓?猫头鹰说,我,用我的镐和铲,我来为他掘墓。” 歌声越飘越近。只见一个农夫模样的人肩扛锄头,沿着水边走来。 农夫发现了泡在水里疲惫不堪的巴纳德,一边念叨着“哎哟,你这是怎么了”,一边蹲下身,伸出手将巴纳德拽到岸边。 巴纳德连连道谢。农夫说,他是去下地干活的,要不要结伴走。巴纳德一打听,原来他的地就在南瓜城里,便决定请他帮忙带路。 南瓜城渐渐进入视野时,巴纳德睁大了眼睛。因为前方出现了无数座冲天的大楼。这些大楼状如高塔,墙面都是黑黑的,还像贴了层玻璃那样熠熠生辉。像是一大群用漂亮的黑石砌成的尖塔,挤在一起扎堆儿。 摩天楼群的墙面无一例外地都是黑色,墙壁的石材似乎都是选用的优质的煤矿石,表面像镜子一样闪闪发亮。太阳光在这些建筑物的反射下变幻出七彩的光芒。 无数的飞碟在黑色的摩天楼群间飞来飞去,发出刺耳的声音。楼群的底层有类似停机坪那样的空间,它们就在那里起起降降。飞碟有大有小,大的抵得上一辆巴士,小的有如自行车。可是,操纵它们的无一例外的都是南瓜,而非人类。 他走进黑色的摩天大楼下的街道,只见临街的底层全是各式各样的店铺,家家都在门口贴上了形如南瓜的奇特的标记符号。有理发馆、餐馆,还有儿童玩具店、糕点店。 农夫的田地就在这些店铺的同一侧,被那些高塔围在当中,可是面积却不小。田地的尽头是一个用煤块堆起来的小山包,通体黑亮。他说,煤是在山上凿碎后运到这里来的,平整后均匀地铺在整块地里,再开挖出几条纵向的沟壑,撒上南瓜种子,待长出芽后进行精心的培育。 农夫介绍说,南瓜成熟后,每几个里就会有一个变成长出了手脚的人,成为我们的统治者。而农夫则由此获得报酬。 “我在找一个女人,她叫葆拉……”巴纳德对农夫说道。 他听后歪了歪脑袋,说:“该不会是罗宾汉吧。” “罗宾汉?”巴纳德反问道。 “再过上一会儿,罗宾汉就要在前面的广场上被人处死了。”他说。 巴纳德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决定到广场上去看看。 他在摩天楼宇之间穿行,独自向广场走去。 很快,他看到了一幅人山人海的景象。人群的正中央,用木材堆起一座高台,高台顶上停着一架闪着银光的飞碟。 他听到了非洲风格的打击乐声,便想从聚集在高台四周的人墙中挤出一道缝,钻到里面去。数量众多的南瓜将高台围了好几圈,它们在动作徐缓地跳着舞蹈。 巴纳德分开众人,就快要挤到人墙的最前排时,心里一紧。因为他看到了恶魔岛监狱的黑颜色的制服帽。曾经眼熟的狱警们随处可见,他们都在虎视眈眈地警戒着。巴纳德很纳闷,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接下来的打击则更为强烈,几乎使巴纳德的心脏停止了跳动。高台上离地面不远的位置钉着一具十字架,身上穿着绿衣、戴着一顶羽毛的葆拉双臂平展,被绑在十字架上。 她穿着男人的衣服,可脖子上的却是亮闪闪的珍珠项链。 “听说那女的破坏了规矩,跟一个男人干了坏事。”有人在窃窃私语。 规矩?巴纳德心想,什么规矩? “谁杀死了知更鸟?” 几乎与此同时,不知从哪里传出这样的歌声。唱歌的是一个女人。 于是,围着高台跳舞的南瓜们立刻停下了舞步。 紧接着,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挤满广场的人群异口同声地唱了起来,歌声齐整,惊天动地。声浪像飓风一样,压迫着巴纳德的耳膜。 “谁杀死了知更鸟?!”巴纳德听得心惊肉跳,两腿发木。围观的众人一丝不苟地和着旋律,齐刷刷地唱着。 接着,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另有人在角落唱道:“麻雀说,是我……” 于是,众人又放声齐唱一模一样的歌词,声音洪亮,具有地动山摇一般的压迫感。 “麻雀说,是我!” 紧跟着,又有人在领唱:“用我的弓和箭,我杀死了知更鸟。” 于是,又是一通音量惊人的大合唱:“用我的弓和箭,我杀死了知更鸟!”立刻,拉弓搭箭的麻雀从人群中慢慢地走了出来。 “够了!”巴纳德惊恐万状地大叫一声,拨开人群冲进广场。 可是为时已晚,箭已经射出。麻雀放出的箭划过空中,准确地射穿了绑在十字架上的葆拉的心脏。 十字架上的葆拉痛苦得将身体向后仰去,弯成了一张弓。她脖子上的项链闪闪发亮。 “葆拉!”巴纳德声嘶力竭地呼喊。这么一喊,他的眼睛睁开了。 <hr /> 注释: 第七节 被子里只有巴纳德一个人。天似乎已经放亮,从室外透进一些微弱的光。 巴纳德的体内依然清晰地残留着昨夜和葆拉耳鬓厮磨时的触感,还能感觉到她大腿皮肤上的细微汗液,温润而发黏。 巴纳德掀开毯子,坐了起来。梦境的困扰尚未平复,搅得他心神不宁。 他想先去趟卫生间。不远处的木匣盖子内,时钟正指向六点五十分。 他解完手回来,开始挂念起葆拉来。房子里静悄悄的。莫非她还在隔壁房里睡觉? 通向隔壁房间的拉门从昨天起就没有被打开过。可他又想,既然和她已经不是外人了,打开这扇拉门就不该算是非礼了吧。 他站在拉门前,轻轻地敲了敲。可是拉门上糊着厚实的纸板,敲不出太大的声音。 “葆拉……”他喊了一声。 “我可以把门打开吗?”他问。可听不到任何动静。 “我开门了啊。”他又喊了一声。 还是不见有任何反应,于是,他轻手轻脚地将门横着扒拉了一下,再一点点地推开。 只见房间的地板上铺着被褥,上面是套着白色枕套的枕头,旁边放着卷成个鼓包的毯子。可是铺上并没有葆拉的影子。 “葆拉……”他又叫了一次她的名字。没有回应。他看到房间里黑乎乎的,便跨进屋里,拉动悬吊在天花板上的吊灯的灯绳,将灯点亮。 房间里冷冷清清的,哪儿也寻不见她,没有一点动静,也不像有人的样子。他想会不会是在厨房里,便决定到水槽那边碰碰运气,可终归还是没有发现她的影子。房子其实并不大,根本没有其他可供藏身的地方。 他在地铺旁边蹲下来,用手摸了摸褥单,发觉那上面没有一点热乎气儿。这表明,她离开床铺后已经过了很长的时间。 突然,有个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只见褥单上放着一小块亮灿灿的金属片。他小心翼翼将它捏在手里,放在掌心里端详。这东西像是个小小的机械部件,大概是用来插进什么地方转动的,为了防止打滑,它的顶部刻了一圈锯齿状的条纹。 一瞬间,他感到了轻微的头痛。他觉得这东西的形状模模糊糊有些眼熟。一阵难以言表的不适感向他袭来,使他特别想回到床上去。于是,巴纳德站起身,关上灯,一步一挪地回到自己的床铺上。为了不刺激到大脑,他先蹲了下来,然后再慢慢地躺下去。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就这么躺着,大脑不停地转动。如今两个人的关系已经超越了一般的亲密程度,她也许不再把自己当作外人,恢复到了从前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习惯。大概她是外出买东西去了吧。这会儿正是大清早,她许是想起做早饭的原料还缺点什么,便去附近的食品店采购了,看到自己还睡着,也就没有打招呼。巴纳德作出这样的判断后,便决定躺在床上等待。 三十分钟,一个小时,时间一点点地过去。情况没有丝毫的变化。房门紧闭,似乎永远不会有人把它打开。门外的巷子里开始人来人往。一般到了八九点钟,地下城的居民们就要出门活动了。 冷不防,响起了一阵乐器声。先是鼓和钢琴奏出的音符,随后,音符变成了爵士乐曲,曲风颇有艾灵顿公爵的乐队的神韵。 巴纳德睁开双眼,心里想着:出了什么情况吗?他坐起身,东张西望了一番。巴纳德睡的房间里亮着一盏床头灯,使得屋里还算亮堂一些。声音的源头并不是门外的巷子里,不像是从那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这声音要离着近得多。 应该是隔壁房间了。葆拉睡的隔壁房间里有一台收音机,是收音机开始播放了。巴纳德站起来,跨过两个房间的分界线进到隔壁房间里,再次扯动了灯绳。 装饰着用贝壳拼成的抽象图案的柜子上,靠里的位置摆着一台收音机。如他所料,收音机是开着的。他站在那儿聆听了一会儿,突然之间,音量被放大,同样的情形再次出现了: “V605、PUMPKIN。 “V605、PUMPKIN。 “V605、PUMPKIN。 “V605、PUMPKIN。 “V605、PUMPKIN。” 语音不厌其烦地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这个男子的声音没有任何的起伏,像机器一样不掺杂任何情感。他不动声色,却又仿佛在宣布出现了紧急状况。 这种冷静的重复反而搅得巴纳德焦躁不安起来。他感觉到出事了,而且还是不得了的大事。虽然不清楚具体的情形,可这件大事一定非常骇人听闻,关乎她和自己的性命。这段语音就是在向他通报这一情况。 语音停止了,重新切换回原来的乐曲。单簧管若无其事地演奏出明快的曲调。 他摊开手掌盯着看,发现那个闪着银光的金属片原来是某一类手柄。他用目光再次在被褥上搜寻。他弯下腰,掀起毯子看了看,接着,又将枕头扒拉到一边。就在这时,他听到有什么东西在地上滚动时发出的轻微的声响。 他循着声音的方向挪动脚步,寻找着那个在地上滚动、轻微作响的物件。他睁大眼睛搜寻,终于发现了一个又小又圆、闪着亮光的东西。他伸出手,把它捡了起来。 他将它放在掌心里仔细端详,发现那是一颗珍珠。 倏地,昨夜的触感在脖颈上复苏了。就在葆拉趴到巴纳德的身上时,有个凉丝丝的东西碰到了他的脖子。他当时好奇地看了一眼,发现是珍珠项链。他明白了,在她俯身压过来时,项链垂了下来,那上面的珠子触到了自己的皮肤。 巴纳德的直觉告诉他,葆拉出事了。葆拉被人用暴力手段从这里掳走了。她是被绑架的。她与那帮暴徒进行了抗争,脖子上戴着的项链大概就是在那时被扯断的。 当时的情景在巴纳德的眼前清晰若现。为了防止她喊出声,暴徒们悄悄地用手捂住葆拉的嘴;葆拉进行了激烈的反抗,于是,脖子上挂着的项链就被扯断了,无数颗珍珠洒落了一地;暴徒们手忙脚乱地把珍珠一颗颗地捡起来,胡乱地往兜里一塞。就这样,褥单上遗留下这唯一的一颗。 巴纳德站着发呆,愁肠百结,满脑子想的都是葆拉到底怎么样了,她被带到哪里去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个头绪。这丝毫也不奇怪,因为他一无所知。他连自己眼下的状态都是糊里糊涂的,更无从去揣测葆拉的遭遇了。 他走到衣柜旁,从最上面的一格开始,将抽屉依次拉开查看。她的衣服叠放在里面,码了一层又一层。他将抽屉一格一格地抽出,在其中的一格里发现了一条像是男款的裤子,旁边还放着衬衣。 裤子和衬衣都是墨绿色的。他拿出裤子,放在身前比画了一下,长短正合适。在这个地下城里,自己的身高属于鹤立鸡群的一类,自己穿着合身的衣服肯定凤毛麟角。因此,这条裤子应该原本就是自己的。想到这儿,他决定穿上试试。果然,裤子不长不短,正好合适。裤子上还挂着裤腰带。 他将衬衣也拽了出来,看到领子内侧缝着一块布条,上面写着“USAAF”。胸兜上的字迹都快磨掉了,但还是勉强可以看出“509”这几个数字。他试着穿上,扣上扣子,发现刚好合身。看起来这套衣服就是属于自己的。他将那个不知是什么物件上的金属手柄和那颗珍珠一起装进了裤袋里。 葆拉被抓走了,自己绝不能袖手旁观。虽然不清楚人被关在什么地方,可总要想方设法找到关押她的地点,把她救出来。对于自己来说,葆拉是一个无可取代的女子,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正是和她的相遇,才使自己懂得了活着的意义和人生的真谛。对这样的女人,绝不能撒手不管。就算起不了什么作用,也不能一味地躲在屋子里枯等。 他走到门口,拉开鞋柜的门,看到里面搁着一双男鞋。鞋的尺码很大,当然不会是葆拉的了。他提着鞋跟将鞋拎了出来,发现鞋子还是潮乎乎的。得到葆拉相救的那个夜晚下着大雨,鞋子淋了雨还没有干透。所以,这双鞋也是他的。 他穿上鞋,推开门来到巷子里。对面的水泥墙上,“V605”的白色字迹依旧还在。他看来看去,总觉得这几个字就是写给住在这所房子里的人看的,也就是说,不是葆拉,就是他自己——应该不会是葆拉。 他沿着小巷向左走去。幸运的是,路上没有太多行人。他一路闷着头,时而蹲下来观望,始终也没有人对他表现出怀疑的神色。 巴纳德一边走,一边小心谨慎地观察着周围,视线不停地在墙壁上、顶棚上和地上扫来扫去。片刻之后,他终于有所发现。地面上有一个闪亮的小东西。那是珍珠。这说明,葆拉就是往这个方向去的。他拾起珍珠,放进衣兜里。 他走了一段,遇到了一堵墙。左手边有楼梯,通往上下两个方向。他一时举棋不定了,无法决断是该上还是该下。而且,他也没想好究竟是否该走楼梯。不过,绑架的人素来都是倾向于走楼梯的。 他踏上台阶,感觉眼前暗了许多。因为楼梯间的天花板上只有一只光秃秃的电灯泡,孤零零地放着光。他选择了向下走。他下了一层后,看到左手边有一道铁门。右手边也有一道门,可他握着门柄转了转,发现这道门是锁着的。他用目光在脚边周围的地上搜寻了一番,没发现地上有珍珠。他又试着去打开左手边的门,这一次,门开了。 门后所展现的景象令人屏息。那里宛如一座混凝土砌成的地下广场。由于经年历久,水泥的颜色已经发黑。右半边的地面上满是积水。迎面是一片水池,许多根混凝土圆柱耸立于池中,为这个地方增添了神殿的气氛。 中间偏左的位置可以看出用混凝土砌成的池岸,无论是池岸还是圆柱的柱脚,凡是与水面相接触的部分都爬上了绿色的苔藓。水面漫过圆柱的柱脚,似乎一直通向尽头的黑暗里。这个地方犹如一处古罗马时代的地下蓄水池的遗迹。 仰头望去,只见黑乎乎的混凝土高墙在上方围成了一圈,透过高墙的缺口可以看到地下一层和上面的铁栏杆。天空只露出巴掌大的一小块,窥得见蓝天和白云,阳光从那里倾落而下,照亮了地下水池的水面。 左侧有一片高出了一大截的地方,上面铺着泥土,种上了南瓜。不过南瓜已经所剩无几,大概由于土壤水分过多的缘故,这些硕果仅存的南瓜底部几乎都腐烂了。 受到了这片奇异景象的吸引,巴纳德步入广场,朝着圆柱的方向走去。他走进圆柱之间的混凝土檐廊的下方,由于阳光被遮住了,他感觉周身有些凉。空气是潮乎乎的,混杂了水和苔藓的气味。 在这片晦暗的空间里,圆柱排列得犹如混凝土丛林。池子的左右跨度很宽,沿着左边的一窄条混凝土地面却是干涸的,形成一条延伸的小路。水池并非是刻意修建成像泳池那样具有不同的水深,而是像海滩那样一面倾斜的洼地。 水不见得有多深,从岸上看去,最中间的地方似乎也只是将将没过膝盖。这些水来自何处,是海水吗?是做什么用的呢?绝对不可能是饮用水。 他被一堵墙壁挡住了去路,无法前行。他犹豫着要不要退回去,可当他看到右侧的墙脚处开了个黑乎乎的洞口,水穿过洞口一直流向下面,便又萌生出了好奇心。他不顾鞋子被打湿,趟着水走到了洞口那儿。 圆柱林立的地下水池没有照明设施,大概是人们在建造时认为有身后的阳光就足够了。可这样一来,地下水池的最深处便是一片黑暗。充作下行隧道的混凝土斜坡就更黑了。不过,隧道顶部的高度绰绰有余,连巴纳德这样的大个子都用不着把头缩起来。 他朝下面张望,看到一只灯泡孤零零地亮着。巴纳德很想到下面看个究竟,便踏进这条向下的坡道,小心翼翼地往下走。 可是,就在下到一半多的地方时,他踩到浅流底部的苔藓,滑倒了。他本已足够小心,可还是猝不及防地摔了个四脚朝天,以很猛的势头向下滑去。他双手拍击着水面,用手掌在地面上摸索,拼命地想让身体停下来,可是满地都是厚厚的苔藓,滑落的势头有增无减。 未知的坡道尽头令他恐惧。假如等待他的是一把铡刀,只一下便可结果了他。纵然大脑一片混乱,他还是清楚自己滑落了相当长的距离。突然之间,他的脚触到了平地,身体周围激荡起大片的水花。 他手脚并用,挣扎着站了起来,感觉似乎是掉进了建在地下深处的另一个水池子里。站起来一看,还算幸运,水连膝盖都还没过,不过身上已经没有一处是干的了。 他向水池边缘走去,值得庆幸的是,他看到了池岸和一条窄道。他爬上岸,四下里巡视。天花板上点着一只电灯泡,前方似乎又是一段隧道,里面隐隐地透着微光。身后则是一团漆黑。于是,他决定朝着亮光的方向走。 他脱去衬衣和裤子,拧干水分,接着又抖落掉鞋子里的积水。身上如果总是湿漉漉的,走起路来就会感觉腿脚不利落。他重新穿好衣裤,迈出了步子。他一点也不觉得冷。地下空间里好像灌了热气似的,令人感到闷热。 走着走着,他意外地看到了铁轨。这么深的地下怎么会有铁路?他很纳闷,铁路——恶魔岛上还铺设了这玩意儿? 他蹑手蹑脚地沿着铁轨往前走。他踩着枕木,从一根走向下一根,感觉这样走轻松了许多。前方左侧有个地方透出了微亮。走到亮光的跟前一看,原来是一扇半开着的木门。屋里的灯光透出门外,落在铁轨上。巴纳德悄悄地靠近木门,通过门缝向屋里张望。 里面的光景令他大惊失色。只见一个赤裸着上半身的男人双臂高举,悬吊在房间的正中央。顺着他的手臂往上看去,发现他的两个手腕被捆绑在一起。绳子绕过天花板上的横梁,系在房间墙角的一根管子上。 那人耷拉着脑袋,一动不动。赤裸的上半身上有无数的血道子,好像被打得够戗。凝神看了一会儿,发现他还活着,正气若游丝般地呻吟着。 巴纳德再次肯定了自己的想法,这个地方还真是恶魔岛了,如假包换。眼前的这间屋子就是时下风行的地牢。这个人因为犯了什么罪过而正在接受惩罚。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问他什么他都会和盘托出,因为他已对狱方怀恨在心,肯定不会隐瞒什么。 巴纳德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地扭动着身体,从门缝里将房间的各个角落都观察了个遍。他在提防看守。经过一番倍加谨慎的观察,他认定,除了被吊起来的这个人之外,房间再没有其他人了。 他闪身进入房间。被吊起来的那个人察觉出有人在靠近,睁开了眼睛,神色惊恐地看着他。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因为莫名的兴奋而涨得发红。 “别出声。我不是你的敌人。”巴纳德抬起右手,对他说道,“我在找一个叫葆拉的女人,你认识她吗?” “女人……”那男人用干哑的声音哼了一声。接着,他又操着口音浓重的英语说: “那帮家伙对女人也不会心慈手软的。” 一瞬间,巴纳德感到脊背发凉。此时此刻,葆拉也许正在经历同样的境遇。 “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做什么用的?”巴纳德问道。 “煤……” 男人嘟囔道。原是挖煤的地方。他想起了在监狱长室里看到的立体模型。跟那个模型里一样,地底下真的有采煤场。 “你把我放下来吧,我的胳膊都快疼死了……”男人向他哀求。 “等一下……”巴纳德说着,目光循着绳子的走向看去。绳子是系在一根管子上的。他找到打结的地方,捣鼓了半天才把绳子解开。那男人扑通一声,摔到在地。 巴纳德跑到他的身边蹲下,给他松了绑。 “我在找葆拉。”巴纳德重复了一遍。 “坑道里……有个女人……”男人断断续续地说道。巴纳德一听就站了起来,转身向门口走去。 “就你……一个人?”男人问。 看到巴纳德扭身点头称是,便又说:“太危险了,你还是算了吧。” 巴纳德点了点头,走出了屋门。他心里清楚这么做不安全,可是他不能袖手旁观。 他沿着铁轨走去,从一根枕木踩到另一根枕木。走了一阵,发现前方铁轨的左侧有一个年轻男子正坐在椅子里打瞌睡。这个人长着一副东洋人的面孔。 他的旁边是一个更窄、更为简陋的坑道入口,巴纳德脚下的铁轨一直通到这个入口,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似乎从那个地方开始,通向下面的路会更陡。坑道好像才挖通没多久,顶部的大梁和两侧的墙壁上还支着加固用的数不清的钢筋和木条。顶部还没有砌上水泥,裸露着岩石和黄土。 坑道越走越深,越走越暗,一眼望不到终点。顶部亮着黄灯,一盏一盏连绵不绝地通向远方,仿佛可以一直通到旧金山似的。 一个人形单影只地待在光线昏暗的地方,犯困打瞌睡是很自然的事。年轻男子穿着橄榄绿的衬衫,大概因为嫌热,从领口到胸前连着解开了三粒扣子,袒露着瘦瘠苍白的胸脯。倘若是在恶魔岛监狱,以这种散漫的样子是要被关进地牢的。 巴纳德站在他的跟前,打了声招呼:“打扰了……” 那人的身子立刻弹了一下,嘴里喊着什么。可是,那都是些毫无意义的发音,巴纳德无法理解他的反应。 “我在找一个叫葆拉的女人。请问您认识不认识这个人呢?” 他问得毕恭毕敬。男子立刻将手伸向搁在一旁的手枪。巴纳德凭直觉感到,这个人想拿枪威胁自己,弄不好还真会扣动扳机。于是,他一步跨上前去,夺下了手枪。然后,他向前伸出右手,说道:“别、别慌,请冷静,我只是想问几句话而已。” 年轻男子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整个身子向巴纳德扑过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巴纳德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右手,返身哈下腰去。于是,那人嗖的一下从巴纳德的身上飞了出去,背朝下摔在两码开外的枕木上。 而巴纳德却感觉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不仅毫发无损,身上也没觉着累。在他的印象里,那人似乎是自己飞出去的。 巴纳德一下子就想到,这是引力不同的缘故。自己还从来没有这么威风过。对方虽然个头不大,可自己从上中学时起就一直弱不禁风的,除了功课以外一无是处,绝无可能有如此厉害的拳脚。 年轻男子的后背摔得不轻,他呻吟了好一阵儿,才用手肘支起半边身子,随即扯开嗓子大喊。巴纳德想过去制止他,刚捡起手枪,就见有人迅猛地扑到年轻男子的身上,将他的手反扭到背后。定睛一看,正是刚才被吊在小屋里的那个人。 他拿着绳子,将年轻男子又一次脸朝下摁在枕木上,将两条胳膊反剪,单膝顶在他的后背上,十分利索地把胳膊捆了起来,接着,又捆上了两条腿。最后,他将五花大绑的年轻男子往肩上一扛,冲着巴纳德喊了一声:“搭把手!” 巴纳德这才意识到,坑道里面正传出激烈的打斗声。很快,一群浑身乌漆墨黑的半裸的男人们从坑道里鱼贯跑出,还拖着好几个双手反绑在背后、身穿橄榄绿衬衫的男子。 巴纳德还不知道,因为他俩撂倒了坑道口的警卫,坑道内的几名警卫察觉出了异常,就在他们准备冲向坑道口的时候,被他们看管的矿工们同时发起了袭击。矿工们制服了这些警卫,缴了他们的枪。 矿工们跑出坑道后,把巴纳德夺下的手枪也一并收走了,然后沿着铁轨,向巴纳德来的方向跑去。巴纳德则逆着他们,打算进入坑道。这时,有人在身后喊了一嗓子: “里面的女人只有叫智贤、惠贞和妍儿的,你要找美国名字的,得去上面!” 喊话的正是被吊在小屋里的人。他喊完便转过身子,肩上扛着他的俘虏,沿着轨道跑开了。于是,巴纳德也混在一群逃亡者之间,撒开腿狂奔。 矿工们将他们的人质统统推进那间曾吊着他们的同伴的小屋里,拿屋里的绳索和铁丝将人质五花大绑。另一些人则从屋里堆放的工具中挑选出可以充作武器的东西,塞进裤腰带里。 准备停当后,他们气势如虹地冲到铁轨上。最后面的一个则用从俘虏那里抢来的钥匙锁上了门。 随后,他跑着去追赶他的同伴。黑炭球似的半裸男人们汇聚成一群,沿着铁轨朝着坡道的上方奔去。 这些人沿着坡道跑啊跑,很快,右手边出现了一道门。于是,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跳进楼梯间里,然后顺着石阶往上跑。在一口气儿爬了三层楼梯后,他们鱼贯而出,跳到耀眼的阳光下。 这里正是市中心。在商业街上闲逛的市民们惊愕得纷纷退避,闪开了一条通路。矿工们将缴获的枪举向空中,开了两枪。市民们哀号连连,向四面八方散开了。矿工们则在闪开的空地里奋力狂奔。巴纳德一面跟着跑,一面不无担忧地想着:他们打算跑到哪儿去呢? 从左侧建筑物的阴影里接连冲出三个身穿橄榄绿衬衫的人,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枪。他们朝着这群奔跑的人的脚下鸣枪示警,矿工们也同样举起夺来的枪向空中鸣枪示威。双方都刻意不射向对方的身体。因为前来镇压的这支队伍只有区区三个人,面对十人以上的叛乱团伙,显然寡不敌众。 矿工们奔跑着,在楼群间、小巷里穿行。很快,他们被防波堤挡住了去路。这些人毫不犹豫地跑上一旁的台阶,冲到了防波堤上。紧接着,他们未显出一丝一毫的迟疑,从领头的开始,一个接一个地往海里跳去。后面跟上来的也都是义无反顾地一跃而下。 他们就这样逃脱了。他们对这一行动似乎谋划已久,终于在这一天等来了付诸实施的机会。看上去,他们是打算从海上游到旧金山。 “巴尼……喂,巴尼!”有人在喊他的名字。 循着喊声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橄榄绿衬衫的人正从身后跑过来。他边跑便指向身后,大声喊道:“你跑错地方了,巴尼,你到百老汇去,百老汇!” 可是,巴纳德是不可能轻而易举地相信的。他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个人,没有理由要听信此人的话。这也许是个陷阱。 于是,巴纳德未作理会,而是跟在逃往旧金山的人群里继续跑着。 “葆拉!”那人又喊了一嗓子。巴纳德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他在说葆拉?”他情不自禁地嘀咕着,转过身朝那人走去,边走边压抑着紊乱的呼吸。 “去百老汇,巴尼,百老汇……一直走啊。她生死难料,你要赶快!” 那人指着身后喊着,很快便跑过他的身边,追赶那些逃犯去了。 巴纳德看到那人拿着枪却没有瞄向自己,便觉得他似乎并没有敌意,于是在心里对他产生了几分信任。巴纳德相信,这不像是个陷阱。 他向右一转,沿着原路往回跑。他不想撇下葆拉,一个人跑到旧金山去。 监狱里是有个人称“百老汇”的地方,可他不知道这座城里的哪条街才是“百老汇”。巴纳德一边走一边调整着呼吸,眼睛不住地向上瞟,以期发现写着街名的路牌。可是,无论哪里都找不见路牌。 他拦住一个路人,向此人打听“百老汇”在什么地方。可这个人表现出一脸的茫然,接着便使劲地摇头。他又试着问了好几个人,可得到的全是同样的反应。 就在这时,那个声音又突如其来地出现了:“V605、PUMPKIN。” “V605、PUMPKIN。”他停了下来。环顾四周,只见周围空荡荡的,了无一人。巴纳德踉踉跄跄地在原地兜着圈子。 此时,巴纳德正置身于一片开阔的石砖铺就的空场正中央。不过,这地方并不是广场,而是城里最宽的一条马路的正中间。岛上是没有汽车的,因此,只要市民们一散去,大街就立刻变成了广场。 他抬起头,看见路灯杆的顶上装着一个喇叭状的扬声器。就在这个时候,扬声器里传来那个语调不带抑扬顿挫的男子的声音。 “V605、PUMPKIN。 “V605、PUMPKIN。” 他“啊”了一声。只见右手边是一座四层楼,这座楼的每一层都带有回廊。就在四层的围栏上,他看到了一块牌子,那上面写着“V605”。 让他感到惊讶的还不止这一点,而是从四层的回廊向外探出的一个银色的圆盘状遮板。 飞碟?巴纳德思索着,难道这座城还真是恶魔岛的亚空间,飞碟就是从这里飞出来的?这座建筑的四层就是飞碟的起降基地?这个“V605”莫非就是基地的代号?那么说,葆拉就在里面了。 虽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他的直觉如此。也不知怎么了,那个谜一般的话语和数字总是跟自己和葆拉如影相随。 巴纳德穿过右侧的楼门,向大楼的楼梯奔去。他冲进幽暗的楼梯间,一步两个台阶地往楼上跑。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想方设法地救出葆拉。 他气喘吁吁地爬到四层,走进从街上看到的那条回廊。他屏息静气,一步步地向写着“V605”的牌子走过去。 牌子周围一片荫凉,因为银色的圆盘状挡板向外面的街上探出去一大截。三层以下的每一层回廊都是带顶的,上一层的回廊为下面的一层提供了遮荫。可是,唯独这四层的顶上是光秃秃的,只有这一个银色的圆盘。 他倚在围栏上向下俯视。下面是宽阔的大街,岛上最宽的一条街。 他恍然大悟了。刚才的那个人喊了声“百老汇”。而这个“百老汇”并非是代表地名的专有名词,而是一个泛指的普通名词,意思是“宽阔的大街”。 从楼群之间可以窥见,这条街的尽头就是大海了。这里的位置很高,从三个方向上都可以瞭望到从四周的楼群间显露出来的海面的一个小角。 他不由自主地“啊”了一声。金门大桥……金门大桥消失不见了! 虽然大桥的方向上也有楼群挡着,可如果大桥还在的话,它总会从楼群的旁边探出部分桥身,让人可以看到。可现在却看不到一丁点儿大桥的影子。 大桥消失了。难道这座大桥的命运就是在未来消失不见吗? 他表情凝滞,步履蹒跚地来到一扇挂着牌子的门前。这扇门是银色的金属门,上面也刻着细的黑色字体:V605、PUMPKIN。 他发现脚底下有一个小小的亮闪闪的物体,不觉一惊。那是一颗银色的珍珠,遗落在银色的金属门前。 他捡起来,揣进兜里。他在心里祈求,但愿这些珍珠不会成为他对葆拉睹物思人的道具。 接着,他握住门柄,试着转了转。门没有上锁,一下子就拧开了。葆拉会在里面吗? 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就此送命。他问自己,死也不在乎吗? 他很快就下了决心——我才不在乎呢。自己迄今为止的所谓的人生就像是毫无意义的糖豆,除了甜以外毫无可取之处;放在眼前时,总会忍不住抓上一颗,等把滋味尝过了,不消十分钟就能忘得一干二净,以后也再不会惦记;既然不是生存的必需品,有没有它也就无关痛痒。这样的生活毫无质感可言,不过是徒然消耗时间而已。 自从和她相遇,生活才终于有了质感。虽然还不知道自己正处于人生的哪一个点上,就这样死了未免有些遗憾,可比起重新回到那种虚无缥缈、毫无质感的生活,此时的死亡又算得了什么呢。 巴纳德把门打开,刚一走进去,门就在身后关上了。 可是,除了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异常明亮的房间里之外,一切都风平浪静。房间是纯白的,里面空无一物。洁白的天花板上装了无数盏灯,所有的灯都亮着,辉煌无比,明亮得让人身上冒汗。 他感到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便弯下腰,将双手放在膝盖上,喘息了一阵。等他抬起头时,发现眼前有四扇门。每一扇门上都贴了一块绘有奇妙图形的牌子。天花板上的灯群中分出来四盏,每一盏对应着其中的一个图形。 “欢迎你,斯托雷切先生。”突然,一个男人的声音由天而降。巴纳德心里一惊。 声音是通过扬声器放大的,却分辨不出来自何处。他将房间打量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扬声器的位置。 他感到异常恐惧。有那么一刹那,他想到是不是该退缩了。照这个样子,自己是跳进了对手的掌心里,只能任其摆布了。是不是应该暂时退却,等到计划周详后有备而来呢? 他转过身去,扑向进来时的那道门,握住门柄想把门打开,可门柄无法拧动。他对着门一通连推带拽,可门就是岿然不动。门被牢牢地锁上了。 “门是打不开的,斯托雷切先生。”男人的语气透着不容争辩的威严。 “这里有四扇门,你心爱的葆拉就在其中一扇的后面。她有性命之虞,只有爱她的你才能救得了她。 “如果你真的想救她,就选择其中的一扇打开吧。假如你选对了她所在房间的钥匙,我们是不会妨碍你的。我可以向你保证,你可以把葆拉带回家,你们是自由的。 “可是,如果你失败了,选中了错误的一扇门,可怜的葆拉将会立刻死掉。她无论怎样苦苦哀求,都将无济于事。你所犯下的错误,将由她来承担责任。” “你是监狱长吧?”巴纳德似有所悟,说道,“理查德·阿瑟·约翰斯顿监狱长……是的,正是你,监狱长。你看到我越狱成功,就怀恨在心,如此处心积虑地策划出这样一种惩罚我的方式。这太符合你那冷血的性格了……” “斯托雷切先生,”那个声音打断了他的话,“我没有义务回答你这个愚蠢的问题。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服从我的命令。因为你是我的囚犯。” “啊,我想起来了,就是这个口气。这是你一贯的腔调,妄自尊大……” “丑话说在前面,斯托雷切先生。你给我听好了,门只能打开一次。” 听到这儿,巴纳德感到不寒而栗,两腿发僵。 “明白了吗,斯托雷切先生?我就再重复一次好了,希望你牢记在心。允许你把门打开的次数只有一次,仅此一次,重试无效。你从这四扇门中选中任意一扇后,在打开它的同时,其余的三扇门就会自动锁上,再也无法开启。” 男人以一种颇为自信的语气结束了话语。接着是一阵沉默。隔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他又开口道:“假如葆拉死了,你们俩曾经的美好时光便一去不复返。而你,将重新做回一个美国人,孤苦伶仃,愁肠百结。葆拉是无人可以替代的,如果你想搭救她,那就在打开任何一扇门之前,仔细甄别每一个图形,充分思考它们的含义。” 接下来又是一阵沉默。他的那种不可一世的态度实在令人作呕。 “斯托雷切先生,这就是我给你出的谜语。这四个图形虽然简单,但是它们的含义却非同小可,关乎数以万计的人的性命。” 声音停顿了下来,故弄玄虚般地拉长了间隔。 “你懂的吧?你应该懂的。你曾经十分了解这句话的含义,比任何人都要了解。 “你是忘记了自己肩负的重要任务。能读懂它的意思的人只有你。你绞尽脑汁也好,搜肠刮肚也罢,总之,你要解开这些图形的谜底,打开代表最终目标的那扇门,救出你心爱的葆拉。你是可以做到的。那好,斯托雷切先生,我的话到此为止,祝你成功。” 声音消失了。房间里只剩下了巴纳德一个人,他感到惊恐万分。葆拉的生命取决于自己的一次判断,自己一旦判断失误,这个女人就会因此送命。 那人是在虚张声势吧?他有些怀疑。这时,耳边又响起了被吊在地下小屋里的那个人的声音:“那帮家伙对女人也不会心慈手软的。” 巴纳德的内心在煎熬,脊背上感到阵阵发凉。他走到门边,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那些图形。 图形看上去不像是能有什么含义。他不清楚这些图形究竟在表现什么。每一个图形都在牌子顶端靠中间的位置印着“V605、PUMPKIN”的字样。 他从最左边的一个开始,将四块牌子挨个地端详了一遍,然后又从头再来。渐渐地,他感觉眼睛开始花了。他两腿发软,瘫坐在房间的中央。从天花板上投射下来的灯光像一道道的热流打在他的身上。 这些图形有什么意义呢?巴纳德感到强烈的愤懑,自己从未见到过如此古怪的图形,一次也没有过,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些东西的含义呢? 他感到脑袋似乎被什么东西一点点地越夹越紧,头痛的感觉开始发作。他不自觉地用双手捂住了脑袋。 他“啊”地叫出了声。大脑像是被锥子刺了一下似的感到一阵剧痛。他连蹲着都觉得难受,便在地板上躺了下来。就在这一刻,他听到了一些声音,数以万计的生命的声音—— 事到如今,他终于意识到,在自己的听觉深处淤塞了大团的噪音,这噪音像是由无数人的哀号汇集而成,如同厚重的云层一般。这些虚无缥缈的声音一点点地复苏了。它们一直潜伏在那里,时时刻刻地存在着。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不,是假装没有意识到而已。是一种罪恶感夺去了自己的记忆。 最终目标?! 这会儿,可怕的记忆从意识深处的黑暗中被唤醒了。自己的大脑始终隐藏着一件荒唐透顶的事情。而自己则一直在装糊涂,仿佛事不关己。如今,它开始蠢蠢欲动,从记忆的深处逐渐显露出它本来的面目。 可是,这有些难以置信。怎么会这样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太不可理解了。自己的过去究竟有过怎样的经历?自己身边突发的一连串无法解释的混乱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一刻起,他开始一点一点地明白过来了。是时间,自己对于时间的设定犯了认知上的错误。 巴纳德站了起来,走到其中一个图形的前面。 明白了,这个图形的含义弄懂了。自己刚才对着这个图形看了一遍又一遍,而实际上,自己以前就曾无数次地看到过它。 然而,他呆立在那里,越是对着图形长久地注视,就越是感到难以置信。这种感觉像是一股强劲得难以抵挡的力量向巴纳德袭来,使他的嘴唇不住地抽搐着。 自己一直在逃避。忘却总是给人以愉悦和安全感。因此,自己不愿意回归现实。无论如何,也不想重新回到这一图形所揭示的可怕的现实里去。 他感到一阵目眩。当焦点恢复后,目光里浮现出另一个他久已生疏的图形。对于巴纳德而言,这个图形同时也是一幅真实的、意义重大的景象。 PUMPKIN、PUMPKIN、PUMPKIN、V605、V605、V605——这些令人不寒而栗的咒语原来是这个意思。他终于完全懂了。所谓的“南瓜”不是别的,正是他自己。 巴纳德呆立着,心中一片茫然。他叹了口气,然后打开了那扇门。眼前出现了一条狭长的走廊。 他走进一个宽敞的大厅,迎面是密密麻麻的仪器和表盘,还有操纵杆和驾驶席。驾驶席的前方是填满整面墙的大玻璃窗,可以看到地平线上长长的海面,以及海对面的临海城市。数不清的小小的人影正在拼命地游向那座城市。 两个坐椅是挨在一起的。巴纳德朝着右侧的座椅走了过去。 巴纳德边走边从口袋里摸出那个银光闪闪的小手柄。右侧座位的前面放了一台黑色的小型仪器,他将手柄插进这台仪器的顶部,拧紧。 “你都明白了?”身后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清脆、冷峻。 巴纳德转过身,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珍珠,用拇指和食指夹着,向她伸过去。 “你就是用这个把我引来的?”巴纳德问。 “巴尼,你是不是觉得我过分了?我这么做也是为了我的祖国啊,和你一样……” 葆拉从身后的一扇门中走出,一面说着,一面朝着他款款而来。 “请你告诉我,巴纳德,第一个南瓜……”她问道。 “我刚才打开的那扇门就是答案。”巴纳德平平静静地说道。因为他正在承受着强烈的失望感的煎熬。 “那就是正确的答案吗?” “是的。” “告诉我日期。” “你口口声声说爱我,那都是谎言吗?目的就是为了从我这里套出日期?”巴纳德说,“早上发现你不见了,你能想象得出我是怎样的心情吗?我冲出门外,发疯似的在地下到处找你,甚至闯进矿坑里打倒了一个警卫,跟一群暴乱的矿工搅和到一起,随时都有可能被人用枪打死……” 葆拉微微垂下头,说道:“不,巴尼,你也许不会相信我,可我是真心实意的。” “葆拉,这话该我对你说。我对你的爱发自肺腑,为了你我可以豁出一切,就像今天,为了找到你,我早就不顾死活了。” “我懂的。我也何尝不是如此呢。可是,就像我深爱着你那样,我也深爱着我的祖国。所以就请你告诉我,是哪一天?”葆拉问道。 “八月十一号。”巴纳德答道。 “八月十一号,还剩下两天……不可能啊,从明天起,天气就要变坏了呀。那样的话……” “那样的话,任务就要提前了。”巴纳德说,“任务的目的也是一种试验,非得是晴天不可,否则就无法获取准确的数据。” “任务提前……那就是今天了……今天……不对,那座城市这会儿正被云层覆盖得严严实实的,而且云层很厚……” “你说什么?”巴纳德心里一惊,抬头看着葆拉。 “从这里看,当然什么也看不到了。”葆拉的手轻轻地放在那台巴纳德装上了手柄的小仪器上。 “这种情况下会怎么样呢?不过,有了这台小仪器总该可以了吧……” “这个嘛,不过是目测时使用的瞄准器而已,碰到云层就用不了了。”巴纳德也用手抚摸着那台仪器,说道。 “哦?真的吗?” “我想,你是在说雷达。可那玩意儿还是个半吊子,瞄准细小的目标时,雷达远不如借助瞄准器的目测方式来得准确,不用肉眼瞄是打不准的。而目测方式需要有好天气作保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该是从左边数的第二扇门了。” 两个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沉默。只听葆拉幽幽地发出一声叹息:“从左数第二扇门……” “是的。”巴纳德点了点头,“目标一定会转移到那儿。任务的前提就是采用目测方式投弹,这一点是绝对不会更改的。” 一架银色的小飞机不知何时起孤零零地出现在高空,葆拉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这架飞机。 “咦,那儿怎么了?”说着,葆拉慢慢地抬起右手,指向窗外,“就是那儿……” 就在这一瞬间,一道耀眼夺目的闪光覆盖了玻璃窗外的整片天地。他在此前的人生经历中从未目睹过如此强烈的光芒。 刹那间,眼睛被晃得仿佛失明了一般,视野里变得漆黑一团。有那么几秒钟,任凭他再怎么努力,眼睛就是什么也看不见。 紧接着,震耳欲聋的轰隆声从地底下喷薄而出,地板被震得哗哗作响。强烈的地震波冲击着整座大楼,巴纳德和葆拉双双站立不住,连忙俯下身子,死命地抱住座椅。 玻璃窗的前方呈现出一片令人惊骇的景象。一团红黑色的巨大火球在远方徐徐升起,映现在巴纳德勉强开始恢复的视野里。 熊熊的烈焰在燃烧。火球的体积足有一座城市那般庞大。在它的映衬下,周围的天空黯淡得如同黑夜。 低沉的轰鸣声持续不断,几乎要将地面扯裂。烈焰般的黄色暴风向海啸一样,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而来。它将无数的房屋像树叶一样吹到半空,将一棵棵大树伐倒,在地面上激起滚滚的烟尘。 很快,冲击波推进到了前方的海面上。它劈波斩浪,一眨眼的工夫便跃过海面,冲到了岛上。随着刺耳的爆炸声,眼前的所有玻璃全都炸裂了,碎片四处飞溅。 葆拉惊叫着,蹲坐在地板上。巴纳德亦是如此。玻璃碎片如同潮水一般从两个人的头顶倾泻而下,接着便是姗姗来迟的惊天动地的爆炸声。大地在震颤,仿佛地球被炸开了,轰隆的巨响震得大楼晃动不止,耳膜受到冲击,顷刻间便什么也听不见了。 这声音代表了一个文明世界的行将终结。人类所表现出的极端不逊和无法宽恕的狂妄,无异于在上帝的裁决面前自取其辱,向老人家寻求使自身遭受永久毁灭的惩罚。 核裂变对眼前的这座城市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前方的大地上出现了一个小太阳,数以万计的市民被它的热量瞬间蒸发了,离它稍远一些的人则被烧得焦黑。 属于神界的令人畏惧的力量在眼前肆虐。与此同时,它也昭示了葆拉和她的同伴们的努力化为了乌有。 巴纳德站了起来,再次向远方的那座城市眺望。他感觉身体的某处在淌血,而实际上,他是在过了很长的时间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上真的流血了。 就在刚才,令包括恶魔岛的囚徒在内的民众们一直忧心忡忡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远方的街道变成了一片火海。 核裂变形成的蘑菇云无休无止地向上空升腾,似乎永远不会停歇。看上去它在进入平流层之前,是不会停下来了。 蘑菇云的周围出现了光晕,像是挂在暗淡的天空中的一块缀着蕾丝花边的帷幔,一块从宇宙深处垂向大地的幕布。这是上帝的回答,还是它的谕旨? 不计其数的白色小点像是挂在了这块抖动的幕布上似的,漫天飞舞,闪耀着升向天空。这些白色的小点都是在刚才的那一瞬间被夺去的数以万计的生命所发出的光。 <hr /> 注释: 第一节 我,约翰·西格拉姆,来到日本的长崎去拜访位于大浦天主教堂附近的鲤川内科医院时,时间已是新世纪伊始的二〇〇一年的九月。 日思夜想的日本之行不巧赶上了九月份的连雨天,多少有些令人扫兴。不过,坐在有轨电车里,一边聆听拍打车顶的雨声,一边隔着窗玻璃悠然地眺望雨雾缭绕的长崎街景,倒也别有一番情趣。 走出有轨电车的站台,撑起雨伞,沿着石铺的坡道拾阶而上,走不多远便到了鲤川医院。医院的门前栽植了松树,往树影里一站,可以俯瞰到长崎漂亮街景的一角。 医院是一所木结构的建筑,刷着白漆。我推开带有几分岁月沧桑感的磨砂玻璃门,向咨询台里的人说明了来意。不一会儿,从里面走出一位年逾四十、一身白衣的医生,用英语接待了我。我的来访目的早就和院方商量妥了。 留着一撇小胡子的中年医生为我指派了一名护士作为陪同。她将带我去的地方是建在医院后院的日式配楼。 我穿上鞋,走出主楼,撑起伞,从医院主楼的侧面绕到后院。院子里修建了小水池,令人赏心悦目。我们俩走在池边的小径上,其间,她用只言片语的英文回答了我几个问题。 踏着碎石小径走到庭院的尽头,从这里可以更好地俯瞰长崎的街景。它的大街小巷在细雨霏霏之中显得格外的清爽,叫人无论如何也难以相信,这座城市曾经接受过绰号为“胖子”的可怕的钚弹的洗礼。 我被引到配楼的玄关。我脱掉鞋子,换上给我递过来的拖鞋,走上板间。经过了一段擦拭得一尘不染的走廊,我被领进左手边的一间舒适的会客室里。她将一把椅子指给我,随后便退出去,步伐轻快地消失在走廊的深处。 会客室的墙面是用常见于日式茶室的那种淡黄色的墙土抹出来的,倘要说得日本味儿一些,我脚底下的应该叫榻榻米了,上面铺着块波斯地毯,地毯上摆放着罩了白布的沙发和茶几。房间的一角是壁龛,一只插着南天竹的枝条和一些我所不知道名字的花的黑漆花瓶静静地摆在里面。 一张放大了许多倍的黑白相片被装进相框挂在左侧的墙上。照片中,一名身着日式浴衣的白人男子坐在躺椅一样的沙发里,他的身后站着一位同样穿着浴衣的日本女人。男子在浴衣外面披了件褂子。两个人都是一样的清瘦,一样的五官标致。女子是个标准的瓜子脸美人儿,男子则显得温文尔雅。两个人都在恬静地笑着。 坐在房间里,外面的雨声传进耳朵,沙沙啦啦,无休无止。我往走廊那边望了一眼,透过并的一溜儿窗玻璃,可以看到刚才一路走过的庭院和庭院尽头坡脚之下的长崎的街道。 指给我坐的是一把单人椅,跟前是一张矮桌。左手边放了一组双人沙发,而矮桌的对面则留出了很大的一块空地。我是被刻意安排在面向这一处空地的座位上的。 其中的缘由很快便揭晓了。一位老人现身了,他坐在轮椅里,由护士推到了那个位置。每逢老人有访客时,大概都是这样的一种安排。 “我是保尔·高木。欢迎你,远道而来的客人。” 老人用英语说着,颤颤巍巍地伸出一只手来。我连忙站起来,屈身握住了他的手。 护士说了句“我去倒茶”,便又退回走廊里。 这句日本话我倒是能听懂,可是我的日语水平毕竟有限,仅能勉强应付几句寒暄客套话而已。之所以我斗胆只身前来,不带翻译,是因为我知道,在这家医院里有一位会讲英语的保尔·高木。“你请坐。旅途一定很劳顿吧?”高木一面调校助听器,一面说。 “倒是没觉得累,讨厌的是倒时差……”我笑着回答。 “斯托雷切先生和葆拉,对吧?”我指着墙上的黑白照片问道。 高木点了点头:“那是我的妹妹。”他说,“照片里的人看上去很安详,一点也不像是在战争时期。可两个人的内心却都是风起云涌的。照片是在端岛上的照相馆里拍的。” 老人的声音有些含混不清。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关切地问我: “我的声音很难听清楚吧,毕竟是上了岁数的人了。” 我把屁股往前挪了挪,向前探出身子。 “不碍事的,我只要留意听就是了。”我说,“我也早就想来长崎看看了。借着这次公干的机会,正好让我夙愿得偿,我这会儿高兴还来不及呢。” “这雨下得不是时候啊……”高木说。 “是啊,是有点儿遗憾。”我说,“可这雨倒也挺招人喜欢的。” “我的英语都快要忘记了,眼看着今年就奔九十六啦。”高木说道。 “哦?那您可真是高寿啊!可您看着一点儿也不像啊。” 虽然我对此心知肚明,但嘴上还是恭维了一句。 “身子骨也越来越差了。趁着我还能像这样聊天的时候和你见上一面,我感到很欣慰。”老人淡然地说道。 护士端着茶盘走进了房间。她将茶杯放在我和老人的面前。 “医院里还有事做,我就不奉陪了。请二位慢聊。” 说完,她冲我鞠了个躬。她讲的是日语,见我听不大懂,老人便将这句话的意思用英文向我作了转述。我向她点头致意,对她为我领路表示了感谢。 “有关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先生的行踪,在他祖国美国始终就是一个谜。美国人的看法是,他是在B-29飞到九州上空被击落时战死的。可是到了战后,却从日本方面的档案中发现了有关他被俘获的记载。然而,再也没有任何信息能显示他成为战俘以后的情况。由于他本人没有向占领军报到,长期以来,在他本国就有一种猜测,认为他也许是负了伤,在日本的某个地方死去了。” 在我说这番话的时候,高木边听边不时地点头,一旦觉出哪里听得不甚真切,他便蹙起眉头,稍稍探出上身。于是,我便尽量注意放缓语速,好让他听得轻松些。 “可就在去年,您接受了一家美国媒体的采访,亲口说斯托雷切先生在日本幸存了下来。您的话激起了斯托雷切先生遗属们的强烈兴趣,他们急切地想知道,他在什么地方,过着怎样的生活。由于发生了一些遗产上的问题,我这次被派到日本,就是为了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的。” 听完我的这些抛砖引玉的话,老人仰靠在轮椅背上,用他那塌陷的下巴对着我。他在对着天花板出神。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其间,我一直聆听着外面的雨声。 老人缓缓地收回视线,然后讷讷地开了口:“说来话长啊。实在太长了,我甚至都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了。” 接着,他的表情微微抽动了一下,仿佛在苦笑。 “可如果不说,这段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就会从历史上消失,好像不曾存在过一样。况且,能讲述这个故事的人恐怕只有我了。说起来,他还真是命运多舛。在战后,巴纳德用了很长的时间,亲口对我讲述了所有的来龙去脉。我都一字不落地听了,那感觉只能用目瞪口呆来形容。以我的感受来说,无论是在美国还是日本,他的人生一直都很不幸。 “战争,这都是战争造的孽啊。假如没有愚蠢之至的战争,也就不会发生如此荒诞离奇的事情。正是战争和战争带来的残酷,把他那原本就脆弱的神经彻底摧垮了。” 老人随后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我终于克制不住,对他说:“您能讲来听听吗?” 老人于是又苦笑了一下:“我该从哪儿说起好呢?哎……” 老人垂下头,又沉默不语了。他的头脑似乎也陷入了混乱。还是说,剧情过于错综繁杂了,以至于一时难以厘清? “你先说说看,想知道些什么?”老人问道。 “高木先生,我可以录音吗?对全世界来说,这将是珍贵的史料。” 我说着,掏出一台微型录音机放在桌子上。老人首肯了。 “高木先生,战争期间您是在日本军队里效力吧?”我问道。 于是,老人再次点了点头:“是陆军,陆军特种情报部的长崎支部。这个特种情报部是陆军参谋本部的直属单位。总部当然是在东京了,隐藏在一家破旧的养老院里面,地点在一个叫杉并的地方。这地方在表面上是一家普普通通的养老院,对日本的民众来说也是如此。可是,属于养老院的地方只有那么一点点,绝大部分都是情报部的办公用房。 “情报部的分支机构遍布日本全国的各个城市。一般是在院子当中支起一根大天线,在地下防空洞里安装几台最新式的通信设备,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接收美军飞机发送的摩斯电码。广岛、京都、大阪和小仓也都有这种秘密的无线电设施。我被派去的就是长崎支部。 “从南太平洋的马里亚纳群岛上起飞的B-29轰炸机,每一架都会频繁地发送信号,不是向马里亚纳基地,就是向中途的硫磺岛基地,甚至还会是华盛顿特区。气象侦察机也会向后续机群发送信号的。 “B-29的编队很庞大,多达一二百架,它们每天都飞向日本的各个城市,投放燃烧弹。不过在轰炸前,一般都会有一架气象侦察机先行飞到日本列岛的上空。这架侦察机会向后续的轰炸机群发送信号,通报气候条件。根据气候条件,轰炸机群会在必要时变更投弹的目标城市。 “有时,他们也会用无线电直接通话,而不是用摩斯电码。为了窃听他们的通话,就需要有懂英语的人。当然,摩斯电码也是加了密的,不懂英文的话就破解不了。 “我和妹妹是在华盛顿和纽约长大的,英文都很出色。在当时,我们的英文可能比日语还要流利。因此,我们两个人都分派到了这项任务。 “在我们看来,每个B-29机群的动向几乎是了如指掌。每架B-29都有一个指定的呼号,它发送的所有信号都是以这个呼号作为前缀的。如果将这些呼号仔细地排列出来,不仅可以知道飞机的准确数量,还能够大致判断出它们在越过硫磺岛边界线后将飞往哪座城市。 “然后,我们将相关的情报向东京杉并的特种情报部进行汇报,比如说,有多少架B-29正在北上,目标是日本的哪座城市,空袭的预计时间,等等。杉并本部那边会立刻将这些情报上报到它的上级机关,参谋二部。参谋二部再上报给陆军参谋本部,由本部对这些情报进行分析整理后,最终上报到大本营。有些非常关键的情报还会直接送到战争指导会议上,并传达给相关的城市,好让他们发出防空警报。这些就是我们每天的工作。” “哦,是这样……” 我说着,点了点头。这可真是一些有趣的、来自日本内部的太平洋战争的秘闻。 “根据每架飞机发送的无线电波,它所起飞的基地、作战机群的规模、岛上所配备的飞机的数量,这些都可以掌握。我们当时还想过,美军不等于是毫无防备的吗?可也许还是人家听之任之呢。因为我们这边根本就没有可以进行作战的飞机,就算掌握了敌军的动态,我们也无计可施。我们没有飞机去攻击马里亚纳群岛的美军基地,也没有战斗机去拦截飞过来轰炸的B-29。当然啦,也不是完全没有,九州就存了一些。 “飞机发送电波时所使用的前缀因岛上的基地而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能够知道它是从哪个基地起飞的。从塞班岛基地起飞的飞机,它们的信号都是以V400号段开头的,比如V447、V448。每架飞机都有自己的数字,就像是名字一样。虽然后面的电文都是加了密的,内容跟天书一样,可作为前缀的呼号却没有加密,等于暴露了这些数字。 “从提尼安岛起飞的飞机,呼号全部采用的是V700号段,而从关岛基地飞过来的,则都是V500。因此,如果将这些呼号一个不漏地挑出来,一一写在纸上,那么,每个基地配备了多少架飞机就可以一目了然了。 “可是,就在一九四五年的五月份,发生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提尼安岛的基地里突然出现了V600号段的飞机。这是一个全新的呼号,肯定不属于我们迄今为止所掌握的任何一支部队。 “而且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呼号为V600号段的飞机,数来数去,也只有区区的十二三架。其他的都是动辄以数百架为单位的大部队,唯独这个V600号段,部队的规模小到只有十几架飞机。我们据此估测,这是一只执行特殊任务的秘密部队。打那以后,我们就把这十几架使用V600号段的飞机习惯性地称为‘特务机’了。而且,我们的估测是正确的。 “停战后,巴纳德本人亲口证实了这一点。因为他当时就在这支部队里。我们起初并没有弄清它的番号,后来才知道,这支被指定使用V600号段的特殊部队,被称为第五〇九混编大队。他们在提尼安岛上的行动属于绝密,内部也处在严密的监视之下。他们被禁止与岛内的其他部队有任何横向的联系,就是说,他们被禁止与同在提尼安岛上的V700号段的部队进行任何联络或交谈。关于自己身上的任务,他们就是对本国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也不准透露一个字。因此,他们的往来信件也是要受到审查的。 “其实,这一情况早就在我们的预料之中了。因为这支V600号段的部队显然是单独行动的,他们从不接受任何其他部队的支援。为了做到能够自给自足、单独作战,这支部队罗致了各个领域的技术人才,从后勤补给小队、炊事、医疗班、通信小队、摄影小队,到气象班,从记者、作战参谋,到科研小组,应有尽有。这么做是为了避免风险,假如和其他的部队共享后勤人员的话,情报就有可能通过这些人泄露出去。总之,第五〇九混编大队承担了历史性的秘密使命,以至于它的保密措施必须严格到滴水不漏。所以,它的成员都是从美国各地选拔出来的精英。 “巴纳德受到一伙策划越狱的犯人胁迫,从旧金山的恶魔岛监狱逃跑了,可是,那几个同伙被击毙了,而他则从监狱楼上摔下来,得了脑震荡。幸运的是他还活着,被狱警看护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复审的结果送到了,结论是对他的判决存在误判。在旧金山开庭复审时,他以为军方提供协助为条件被准予特别假释,当即就被征召入伍了。 “他是个称职的科学家,学历很高,学业优异,还在内科和外科方面都具有高超的医术。不仅如此,他对核裂变的认识也很准确,在当时是属于出类拔萃的人才。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连总统都几乎不知道原子能为何物。再有,他基本上不和人交往,既没家眷,也没有朋友,也就不可能把自己知道的绝密情报透露给谁。因此,让他成为第五〇九混编大队的成员是再理想不过的了。再加上形势又很紧急,军方就对巴纳德的特殊背景十分看重。 “他被立刻编入圣路易斯·奥比斯波的训练营。他在这里一待就是三年,每天都是高强度的训练,他要学会打枪、格斗、发摩斯电码,等等。 “随后,他又被送到犹他州门多弗的秘密基地,与早已在那里集中的第五〇九混编大队的成员会合。据说基地的入口写着这样的标语: YOU hEAR hERE (无论你在这里听到什么) YOU SEE hERE (无论你在这里看到什么) hEN YOU LEAVE hERE (当你离开这里的时候) LEt It StAY hERE! (都要把它们留在这里!) “这意思是说,你在这里的全部所见所闻,在离开时候都要忘得一干二净。这表明,这里所有的训练内容都是绝密的。 “第五〇九大队在这片沙漠的腹地要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接受训练,日复一日地练习如何投放一种特大号的样子古怪的炸弹。当然了,既然是军队,训练科目里肯定也少不了地面作战时需要用到的射击和柔道的基本技能。 “在对日本的空袭中,B-29的任务主要是投掷燃烧弹。这种任务并不需要太严格的训练。只要把炸弹大致对准城区一扔就是了,即便不小心扔偏了,也不会有什么大碍的。燃烧弹装在铁筒里,投下去后会在空中分裂成无数个六棱柱形状的小燃烧弹,散落到很大的一片范围内,把街道变成火海,用水浇也无济于事。所以说,投弹目标只要瞄个大概其就算完事,命中精确目标的训练也就多此一举了。 “混编大队需要完成的轰炸训练的内容则是完全不同的。不仅如此,训练的内容还脱离了战略上的常识。炸弹的样子又粗又笨,重量有四五吨,一万多磅,足有四枚普通的炸弹加起来那么重,换成燃烧弹的话,大概得有几十个了吧。这种炸弹在飞机上只装一枚,飞行很长的距离后,从九千米的高空投向日本的城市,并且要命中地面上的目标,训练就是为了演练这个。而且是投弹完毕后直接返航。 “这就很离谱了。像B-29这种规模的大型轰炸机,从马里亚纳往返日本需要消耗掉很多很多的燃料,很花钱的。 “还有,嘴上说说容易,这种轰炸方式的难度极大。它要受制于风向和天气条件,还要把飞行的速度计算进去,在快接近目标时再扔炸弹。可是,既然是在敌方的领土上,当然就会遭遇到他们的战斗机了。一旦因为躲避敌方的战机而改变飞机的高度,那么,投弹点就会发生变化。 “更麻烦的是,如果遭到敌机编队的迎击,有时甚至还需要在躲避的过程中,一边进行迂回飞行,一边投弹。这时候,炸弹会朝着弯角弧度的外侧不断地倾斜,落地时大大偏离自己原先的轨道。这就是所谓的‘横退曳’现象。所有这些都只能依靠直觉和经验,随机应变地进行修正。 “在门多弗沙漠的上空,部队每天都在重复这样的训练,从不间断。当时,采用雷达指引的机械式投弹系统已经开发完成。可是,这种方式还远未成熟,精度十分糟糕,无论如何还是离不开在天气条件良好的情况下使用诺顿投弹瞄准器的目视投弹方式。因为这种方式的命中率要好得多。 “而且,炸弹只有唯一的一颗胖墩墩、沉甸甸的大家伙,失败了就无可挽回。即便是B-29这样的大型轰炸机,装载这玩意儿也是很吃力的,它的重量足以使机体在投弹后的一瞬间拉飘。这么重的东西当然是尽量少装为妙,可要是想多装几枚的话,总还是装得下的。然而,上头的命令却永远是‘只装一枚’。 “对于日复一日地跟这种又圆又胖、碍手碍脚的特大号炸弹较劲,士兵们都感觉腻歪透了。他们把这种炸弹称为‘胖子’,又因为它的外形是椭圆的橘红色,也叫它‘南瓜’。 “对于巴纳德,军方似乎期待着他能够胜任军医或者测算师的工作。可是有一天,巴纳德自告奋勇地尝试了一次目视投弹,结果展现出了意想不到的天分。他比任何人都投得准。于是,计划就做了更改,他被任命为投弹手。打那以后,他每天都在训练投弹手的科目。通过连日的训练,巴纳德的技术已经娴熟到可以将诺顿瞄准器视同于自己的手脚了。 “到了一九四五年的五月,第五〇九混编大队从门多弗转移到了提尼安岛。所以从这个月开始,便出现了一种V600号段的新的无线电信号。美国人从日军手里夺下提尼安岛后,在北机场的跑道一侧修建了一组独立的军营,那里便是他们的驻扎地。 “转移后,训练仍在坚持不懈地进行。训练的内容则变成了将‘南瓜’投放到漂浮在提尼安岛周边的无人岛上,使其命中地面上的一个精确的目标。虽然第五〇九大队的士兵们既没被传达这一训练任务的意义,也没被告知最终目标在哪里,可是巴纳德总归是一名乔治城大学研究生院出身的见多识广的学者,对于这种训练任务的最终目标,他在心里有了自己的看法。当然,他似乎对战友们一直守口如瓶。 “日本这一边也同样如此,我们的看法是,这个V600号段的秘密部队的最终任务,大概就是投放应用核裂变技术的新式炸弹,而当时的日本也在仁科芳雄博士的主导下进行着这项技术的研发。 “这是一种可怕的终极兵器,由于担心它的制造方法被敌方窃取,也考虑到针对普通市民使用这种炸弹必定会招致激烈的舆论指责,为了在迫不得已时搬出大威力的常规武器的说辞掩人耳目,美军便组建了这只代号为五〇九的秘密部队。因为美军自己对于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也是心里没底。 “日本在这一技术上的研究规模微不足道,顶多算个研讨小组。尽管陆军航空本部接二连三地打气,可研究成果却少得可怜。于是,到了一九四五年的六月,研发工作便中断了。不仅物资匮乏,预算也跟不上,最主要的还是,即便开发成功了,又该往哪儿投呢,靠什么去投呢?就连航空本部也早就没有飞机了。 “因此,尽管军方也许懵然不知,可日本的科学家们却是对局势心中有数的。不像日本,参与研发的人数不超过大学的一个班,美国可是以倾国之力,网罗了世界各地的精英在进行研发。我们也心知肚明,要说到成功,美国人一定会捷足先登的。 “果然,到了一九四五年七月十六日,在新墨西哥州的阿拉莫戈多的沙漠中,美国人的核试验成功了。一直在拿空弹头的‘南瓜’进行训练的第五〇九混编大队终于有了实弹。 “核试验所用的是钚型原子弹——‘南瓜’,这一绝密事实我们很快就掌握了。我们甚至还知道‘南瓜’这一名称,因为这个名字在无线电通话中出现过唯一的一次。而且我们还知道,频繁地进行投弹训练的新式炸弹只会是这个‘南瓜’。 “在广岛投下的是另一枚,绰号是‘小男孩’,可这一枚甚至连爆炸试验都没有做过。它被完全晾在了一边。因此,我们曾猜测这枚炸弹莫非被束之高阁了,可学者们却意见相左,他们把原因归结为‘小男孩’是铀型原子弹,而‘南瓜’是钚型。他们说,铀弹的结构相对简单,谁都知道它一定会爆炸,因此无须进行试验,可是铀属于稀缺资源,为了从长计议,原料来源丰富的钚弹才是不二之选。因此,在美军所制订的核爆作战计划中,‘南瓜’自始至终都是主角。 “另外,我们对于投弹的目标城市也有了大致的判断。为了迫使日本投降,最好选择影响面大的东京以西地区。那么,在这片地区中尚未遭到过轰炸、完好无损的大城市有五个,长崎、小仓、广岛、京都和新潟。我们预测美国人会将炸弹投向这五个中的一个。而且我们还估计到,他们一定是打算采集详细的杀伤力数据的。正是出于这种目的,他们才姑且让这些城市幸存下来。”我一边听,一边不住地点头,长吁短叹。听完后,我说道: “想不到日方的情报工作做到了如此程度,美方的行动完全是透明的嘛。我还一直以为,核爆对日本人来说是一种出其不意的奇袭呢。” “那是因为日本方面进行了掩盖,仿佛自己的谍报活动不曾存在过。战败时所有的情报资料都销毁了,相关人员都被下了封口令。而实际上,谍报工作一直都很活跃,特种情报部的最基层也有非常优秀的人才。只是那些大人物头脑愚笨罢了,他们不会充分利用我们送上去的情报。 “就拿原子弹来说吧,日本也在进行以制造为目的的研究,清楚地知道,在二十世纪的战争中,杀戮手段将朝哪个方向发展。日本也有这样的人才。不过,以那种可怜的预算水平不一事无成才叫奇怪呢。 “有传闻说,原子弹的研究人员中,有的人跟美国的某些学者是关系很要好的朋友,甚至还通过外务省监管的国际电话彼此交换信息。因此,美国方面的研究进展恐怕当时就已经被我们这边掌握了。不过呢,对参谋本部一直是瞒着的,因为宪兵实在是招惹不起啊。这就是现实,毕竟不是中世纪的战争了嘛。 “可是,一切的一切都被抹去了。我们躲进了单纯的受害者这层一劳永逸的壳子里。” “是啊,日本的情报部门还是非常优秀的。” 高木听后似乎又苦笑了一下。老人几乎没有什么表情,即便他脸上的神态起了变化,我也无法读懂这种变化是出于何种情绪。 “话是这么说,可我们也并没有完全洞悉美国人的全部算盘。中途岛战役之后,美国就开始制定胜利后的世界战略,而到了一九四五年的初夏,更是为在将来发动冷战做起了准备,确立了长期的战略。而我们就没有这份闲心了。大家都人心惶惶,认为战败就等于是自己人生的终结。这种心理和军方高层的那些人是一样的。我们难以想象自己在战败后还能有脸活下去是一种什么样子。” “您这话的意思是?”我问。 “苏联单方面撕毁了‘互不侵犯条约’,一直在为进攻日本进行着准备。这是因为,罗斯福在生前为了减轻美军的牺牲,尽早把日本打趴下,以至于鬼迷心窍地跟关系要好的斯大林订立了密约。” “是啊,他是想使美苏形成对日本的夹击之势。” “一点儿不错。可他没能充分认识到接下来的冷战时代。如果日本不尽早投降,打过苏满边境的苏联军队就会在北海道登陆。如果让苏联人继续南下,夺取了东北部,日本就要被分割成南北两截。而尝了甜头的苏联人是永远也不可能再把北日本还回去的。因为苏联没有通向外海的不冻军港。” “您说得对。” “苏联虽然有四个大型军港,但不幸的是,要从所有这些军港到达外海的话,都必须要穿过自由主义阵营所控制的海峡。因此,美国只要让他的盟友将海峡封锁起来,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所以,对于那些苏联佬来说,日本的北海道和东北部的港口都是他们垂涎三尺的。” “是啊。” “所以斯大林就慌了神。照这个样子下去,日本肯定要投降了。如此一来,本国就丧失了参战的机会,而北海道也就别想了。 “与此同时,杜鲁门也一样心急火燎。倘若日本再继续抵抗下去的话,北海道就要让苏联人占去了。这样一来,常驻钏路的苏联海军一有风吹草动便可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太平洋上,这就意味着本国的太平洋舰队必须要得到加强,由此造成海军预算的暴增。” “对极了。” “假如将日本纳入自由主义阵营,再在这个基础上保证它的独立国家的地位,那么,就可以让日本充当抵挡共产军势力的防波堤,只要让日本海军把津轻海峡和对马海峡一封,还能够轻而易举地困住符拉迪沃斯托克的苏联海军。而美国人自己则可以先吃饱肚子,再优哉游哉地开过去。” “正是这样。” “因此,美国有足够的理由立刻针对日本使用原子弹,目的就是迫使日本尽早投降。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是很容易就理解的事。实际上,在向长崎投放原子弹的当天凌晨零点,苏联人就一窝蜂地越过了苏满边境。” “离向长崎投下原子弹只有不到十一个小时了。”我说。 “可我们当时并没有充分地领会到这一点。我们发了疯似的就想弄清一件事,那支使用V600号段的提尼安岛独立大队会把‘南瓜’投向哪座城市。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一张好得不能再好的牌自己送上门来了。” “那就是巴纳德。” <hr /> 注释: 第二节 “一架飞到下关进行空袭的B-29坠毁在阿苏五岳附近的一个叫星和的村子里。它被大村航空队的数架紫电改集中火力狠揍了一顿。 “这架B-29正是一架‘特务机’,呼号V605,也就是说,它从提尼安岛上的基地飞过来,是第五〇九混编大队十数架战机中的一架。这架‘特务机’碰巧在日本的上空被击落了。 “日本海军当时在九州还保留了相当数量的战斗机。也许是提尼安岛没有这方面的情报,它把如此重要的一架飞机就这么孤零零地派到了九州的上空。 “当时这架飞机向下关城里扔下了唯一的一枚那种一万磅的大号炸弹,然后就准备返航了。而且它还在无线电里对硫磺岛的基地说‘让日本人尝尝南瓜的滋味’。 “在这一段时间,日本东部遭到相同攻击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每次都是只扔下一枚装填普通炸药的胖墩墩的大炸弹后,就掉头返航,叫人捉摸不透。燃烧弹几乎就没扔过,所以城里的损失还不算太严重。 “特种情报部的同人们都觉得很蹊跷,而我却认为这是在为投放原子弹进行演练,就是说,它是投放原子弹之前的预演。要摧毁一座大城市,原子弹一枚足矣,不需要第二枚的。假如这是预演的话,最终的目的就只可能是投放原子弹。 “而且,投放原子弹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失误的。它要求必须对市中心做到一发命中。唯有如此,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要是落在荒无人烟的山里或海上,就很难让人见识原子弹非比寻常的威力。为了向国内外彰显原子弹的巨大威力,美国人需要在爆炸后对城市变成一片焦土的情景进行拍照,由此也可以获取大量的破坏力的数据。曼哈顿计划的预算相当庞大,耗费了二十亿美元,这就需要拿出和前期宣传相符的成果,给议会一个交代。 “于是,我做出了这样的估计,由于动真格的时间临近了,美国人便不再像门多弗时期那样只是练习投空弹,而是开始了实战演习,用装填普通炸药的模拟原子弹,模拟对城区造成实际的破坏。 “我的估计是正确的。战后的档案资料证实了这一点。在广岛投下原子弹的蒂贝茨机长也是混编大队的指挥官,正是他亲自提出了方案,请求军方同意向日本的城市投放装填普通炸药的模拟原子弹。 “想必混编大队的士兵们自从到了门多弗以后,除了训练就是训练,从未和日本人实际交过手。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取得过任何战果。因此,士兵们大概是流露出了士气低落的苗头。派他们实地轰炸日本的城市,就是为了让他们品尝到胜利的喜悦和军人的自豪感。 “可是,这架呼号为V605的B-29不幸被击落了。担任投弹手的巴纳德·科伊和其他战友一起跳伞逃生,降落到星和村外的山间杂木林里。 “村民们很快便对这帮美国大兵展开了残酷的围捕,机组成员全被猎枪和镰刀打散了。从飞机上跳伞逃生的人中只有五个活着落到了地面上,可其中的四个都被村民们干掉了。幸存下来的只有巴纳德一个人。 “尽管巴纳德乖乖地束手就擒,丝毫没有表现出要抵抗的意思,可还是挨了一顿棍棒,因为村民们都杀红了眼。他不想就这样被打死,便铤而走险,从山崖上跳了下去。他摔得不轻,当场就昏死过去了。 “可幸运的是,巴纳德没有落到群情激愤的村民们的手里,而是被从附近赶来的宫地警察署的警官俘获了。如果不是这些警察,他肯定不等醒过来之前就被打死了。巴纳德被抬到宫地警察署,简单地包扎了一下就被关进了拘留所。 “我们在长崎很快就接到了情报,说是轰炸下关的一架B-29坠毁在星和的山区,机上的美国兵昏迷不醒。我于是联系了长崎医院,带着救护车跟同事一起赶赴现场。窃听无线电波的工作被搁到了一边,因为这件事的重要程度远比窃听无线电波大得多。 “不用说当地的警察了,就连中央的参谋本部恐怕也没有认识到事情的重要性。不过我和周围的几个情报部的同人都意识到这是何等重大的事件。假如这名被俘的B-29的机组人员真的是参与投放新型炸弹这一特殊任务的军人,那么,他就有可能知道他们的最终目标,也就是新型炸弹会在何时、投向何处。 “当然,这样的绝密情报也许还没有传达给最下级的士兵。可是,时间已经是七月底了。这种携带特殊任务的部队早就结束了特种训练,在五月份就转移到了提尼安岛上。而且紧跟着,七月十六日就在阿拉莫戈多成功进行了‘南瓜’的爆炸试验。美军的计划进行得有条不紊。 “再加上苏联,他们眼下也在抓紧备战,恨不得早一天参战。美国人对此当然也是了如指掌。这就意味着,投弹的日期肯定迫在眉睫,不出这几天了。秘密独立大队的队员很有可能已经被告知原子弹的投放地点和日期。只要了解到地点和时间,我们就可以通知当地的市民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难。我这么想也是出于立功心切。 “我们和救护车赶到宫地的警察署时,一眼就看到V605机组的四名美国人的尸体被并排盛在一只简陋的大木箱里,周围聚集着村民,也包括了女人,他们在不停地用木棒殴打尸体。 “我们带医生看了看巴纳德的情况,医生说他遍体鳞伤,不过没有一处是致命的。我们立刻将他抬进救护车,送到长崎。一路上我们问了他各种各样的问题,可问来问去就发现,巴纳德的精神已经变得不正常了,他的记忆出现了混乱。他不停地絮絮叨叨,满嘴都是犯人啦、狱友啦之类的话,他似乎以为自己这会儿是在恶魔岛上的什么地方。 “将他送进长崎的医院后,我也是想尽了办法三番五次地盘问他。可是巴纳德的反应特别的迟钝。问他‘特殊任务’、‘南瓜’、‘V605’,他都没有任何的反应。跟他提‘B-29’、‘核裂变的新型炸弹’、‘提尼安岛’,也统统不起作用。他反倒一本正经地反问‘这是什么意思’, 然后口口声声地说‘我不知道……没听说过……我什么都不知道’,就像在说胡话似的。他还越说越激动,一个劲儿地叨唠什么‘我得离开这个岛……待在岛上会被杀掉,被狱警开枪打死,就像哈利和鲁比那样的下场’。 “现在想起来,我当时要是能跟他提到‘第五〇九混编大队’这个名字,情况也许就不一样了。提尼安北机场之类的字眼大概也能见效的。可我们当时还不知道这个词。 “他是一名投弹手,假如我当初知道这个,也许就能想出别的办法来,可惜我不知道。从他嘴里经常会冒出‘恶魔岛’这个词,我对这个词也是一无所知。别看这个岛在现在赫赫有名,可战前我是在东海岸,当时的东海岸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岛。 “在当时,早期的吐真剂也已经问世。这种药的主要成分是脱氧麻黄碱,它还远未成熟,具有危险性。可我想,比起数万同胞的生命来,这不算什么,所以我连这个药也用上了。结果适得其反。这种药引起了全面性的回忆障碍,使巴纳德的记忆里只保留了恶魔岛以前的经历,离开恶魔岛以后的记忆被这种药从他的大脑里抹掉了。从此以后,他张口闭口都是些我们不熟悉的词语,不是恐龙的名称,就是人的内脏器官,要么就是地球以外的天体的名字。 “后来才知道,也许对他来说,勉强称得上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的生活大概在他来到恶魔岛之后便终结了。此后的军旅生活似乎只是浑浑噩噩、长期唯命是从之后所形成的惯性。因此,有关这一段的记忆就变得恍惚了。 “再有就是原子弹轰炸。对于原子弹的可怕程度,他的第五〇九混编大队的战友们是懵然不知的。这在当时是很自然的。在那个年代,一切都是未知的,包括核试验对周边的居民所造成的放射性损害。可是,巴纳德却了解这些,他也深知,这是绝对不能染指的恐怖恶行。因此,他的大脑极力地想逃避被任命为恐怖核弹的投弹手这一现实。这种心理状态恐怕也会对他造成影响。而且,现实中的坠机恰好给了他的大脑一次逃避的机会。 “我们束手无策了。巴纳德是一张来之不易的宝贵的王牌,可从他的嘴里却掏不出任何情报。我们想问出新式炸弹投放的目标城市和日期,可是,曾在第五〇九混编大队里待过这一段记忆本身已经从他的大脑里消失了。如此一来,从他嘴里套出这支混编大队的目标也就成了不可能实现的奢谈。我们只能先帮助他唤起大脑里的记忆,让他知道,他自己加入了那支携带特殊任务的部队,也是呼号为V605的B-29的机组成员。 “于是,我把妹妹从小仓叫来了。我是这么打算的,我所做不到的事,她这个女人也许会有什么办法。 “她赶到长崎后,从头到尾地听了我的描述,又对巴纳德的神经紊乱状况进行了观察后,建议应该把他转移到一座岛上。她的意思是,在这个美国人的意识里,自己这会儿正在某座岛上,而且还固执地认为他刚从岛上的监狱里逃出来;假如我们能够为他营造出他所深信不疑的那种情境,就一定会找到某种契机,让他吐露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至于选哪个岛,她认为附近的端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军舰岛比较合适。因为从巴纳德的絮叨中可以推测出,他所说的岛是一座靠近城市的小岛,大小刚好和端岛相仿。使现实贴近他大脑深处的妄想,真不清楚这种做法到底会有多大的效果,大概是妹妹有她自己的直觉或者想法吧。 “被称为军舰岛的这个小岛,由于拥有明治时期以来日本数一数二的优质煤矿,长期以来财源兴盛,岛上兴建了可以做手术的现代化医院。煤矿里瓦斯爆炸的风险是常有的,加之环境恶劣,疾病也是无处不在。因此,现代化的医院是必需的。岛上的医院不仅配备了最新的设备,还常驻有以外科为主的优秀医生。 “不仅如此,端岛利用通过煤业赚取的丰厚的利润,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就开始将居住环境向高层化方向发展。日本兴建高层公寓的浪潮就是在长崎的端岛兴起的,因为这块狭小的土地上居住了大量的煤矿工人。 “后来,岛上又盖起了电影院,成立了中小学校、幼儿园,修建了各种游乐设施,接着又开办了各式各样的商店——食品店、餐馆、布店等,应有尽有。这个小岛在战争时期就已经完成了日本未来都市的雏形。 “但是,岛上没有精神科医生,更没有熟悉谍报工作的医生。普通的居民们也不了解谍报工作是什么,大概他们连美国人长得什么样还都没有见过呢。何况巴纳德的个头在美国人里面也算是高的,他到了岛上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的。 “于是,妹妹葆拉,哦,这是她在美国时用的昵称,本名叫美奈子,妹妹说,她打算找机会和他同居,通过为他治疗精神上的创伤而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借此打探出重要的情报。她还说这办法一定有效。 “作为哥哥,我当然是一百个反对了。再怎么说妹妹已经成家了,是有夫之妇,虽说丈夫南下参战去了。妹妹说不会和他有什么事的,可这种事谁又能说得清呢。这样的计划完全就是荒谬绝伦。 “可惜我也拿不出别的更好的办法,新式炸弹的投放时间又一天比一天临近,最后也只好答应了。平心而论,我也觉得这种方法确实可行,尤其是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 “妹妹之所以想到这么点子,是因为她对军舰岛并不陌生。她战前在岛上当过高中的英文教师,虽然时间不算长吧,但毕竟在那里生活过两年。战争开始后,她的工作就是阅读从英国进口的各种机床的说明书和德国寄来的战斗机设计图的英译本,再把它们翻译成日文。再后来就调到了我所在的情报部。 “妹妹大概很醉心于这项工作,她动员了留在岛上的以前教过的学生,做了很多道具布置在岛上,比如用南瓜做的灯笼,在四处的墙壁上写上‘V605’或者‘PUMPKIN’这些字样。她用南瓜做了大量的头套,让她的学生们在夏季祭祀时套在头上,还让他们跳一种叫做‘盂兰盆舞’舞蹈。 “当然,她同时也四处奔走,尽可能地通知岛上的居民,告诉他们万一在岛上看到了美国人,千万不要大惊下怪,指指点点的。她说这是军部的命令。她甚至还编出一个幻想故事,把小岛说成是一个王国,岛民以南瓜为主食。因为她同时也是一位童话作家。 “她让我朗读‘V605’、‘PUMPKIN’这几个词,把声音传到岛内有线广播的线路上,通过各个角落的扬声器播放出来。当时,岛上的有线广播只用于传达消息,不播放音乐之类的东西,而妹妹则将它改造成她在美国时喜欢收听的东海岸广播节目的形式。 “然后,她把声音放给巴纳德听,观察他的反应。这很容易办到,因为他俩经常在一起。一旦时机成熟,她将利用这声音诱导他回忆起不久以前的军旅生活,并令他说出实情。 “这是一项需要耐性的工作。如果急于求成、太过直接,所有的努力就将付诸东流。必须以极大的耐心一点一点地为对方营造出一种氛围,使他在心情放松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回忆起来,并主动开口。 “可是巴纳德的情况很棘手。非出己愿的严格的军旅生活、其后的轰炸机坠毁和冒死逃生所造成的冲击、屡屡濒临死亡的恐怖感,这一连串的遭遇让他的精神彻底紊乱了,记忆陷入了极端的混沌状态。 “他的潜意识里似乎有一种倾向,那就是通过彻底的忘却而实现逃避。他的大脑拒绝再回到从前作为一个美国人的生活里。因此,他的记忆丝毫未见复苏的迹象,这使我们心急如焚,倍感绝望。偏偏这个时候,一个最大的麻烦出现了。妹妹开始爱上了巴纳德。 “妹妹其实在骨子里是个美国人。少女时代的美国生活十分符合她的天性,反而是日本的生活让她感到很不适应。她的性格积极,一点儿也不像是日本女人。她擅长西洋的歌曲和舞蹈,还在写音乐剧、舞台剧的剧本和小说。 “她是个男女平等主义者,喜欢也擅长占据领导者的地位。她打心眼里厌恶日本式的男权社会。她的婚姻也是对方死缠烂打的结果,虽然勉强嫁给了他,可她在很多地方都感到不尽如人意。 “就在这时,巴纳德出现了。现在想起来,他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妹妹心仪的那种类型。个子高,五官好,头脑也聪明。他缺乏母爱,依赖感很强,喜欢撒娇,哪个女人碰到这种类型的男人都是不会撒手的。 “所以,妹妹开始为在巴纳德身上设套而感到苦恼。由于巴纳德也渐渐地爱上了妹妹,我就想利用他的这种感情来套出秘密情报。从纯粹的爱情观来说,这是难以宽恕的恶行。 “但是,离投弹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我们就按照当初制订的计划,造成妹妹被绑架的假象,再让巴纳德去追。我们放了珍珠作为引导,可是巴纳德没能发现,他偏离了我们预设的路线,跑进了地下矿坑里。于是,我们就给被强征来挖煤的朝鲜人制造了一次逃跑的机会,费了很大的周折。幸好我们的同伴们配合得很好,使得事情发展的轨迹得到了修正,最终把他引到了天文台。 “对于我们来说,这最后的阶段同时也是我们最后的机会。假如他还是想不起来,首先时间就已经不允许了,我们也只有放弃。我们想知道的就是,钚型原子弹‘南瓜’会在什么时间、投向日本的哪座城市。 “不过这一天已经是八月九日了,广岛已经成了牺牲品。所以,广岛可以从候选的目标城市里被划掉。就是说,还剩下小仓、长崎、京都和新潟这四个。 “一九四五年的七月份,我们掌握了一份情报,得知美方高层在这四个里面增加了广岛,将这五座城市作为了原子弹投放的候选地。可我们认为,京都绝不会挨炸。如果美国人胆敢毁掉堪称世界遗产的古都,全世界都会众口一词地进行抨击。这么做有些类似于破坏欧洲的行为,与毁掉希腊、罗马和梵蒂冈的性质一样。 “而且,假如不能到京都观光,这对战胜后进驻日本的美国人来说,那就太没意思了,有名的京都舞女也就没戏了。如此一来,候选城市还剩下三座——小仓、长崎和新潟。 “除了这三座以外,我姑且把京都也加了进来。我把从高空俯瞰到的河川的样子画成图片,土地只是简单地涂成黑色,再用白色勾出河川的轮廓,这就是每座城市的示意图了。我把每张图都做成牌子,将它们分别贴在四扇门上。 “对于身为投弹手的巴纳德来说,这样的地形俯瞰图想必在他的诺顿瞄准器的视野里出现过许多次了。在进行模拟实战的投弹演习时,他一定是通过瞄准器向下俯瞰的。假如他已被告知了目标,那么,对于从B-29上俯瞰到的目标城市的模样,他的印象一定格外深刻。 “很显然,对于原子弹轰炸,美方高层考虑的是以钚型的‘南瓜’为主。迄今为止,无论是核爆试验,还是投弹演习,他们眼里的只有‘南瓜’。至于铀型原子弹的演习,则一次也没有过。 “即便巴纳德没有被选为投弹当天的投弹手,那他也会在候补名单里。因为他很优秀。所以,他是有可能知道最终目标的。我想,他在看到这些地形后,肯定能回忆起哪个才是真正的目标。何况我还给了他诺顿瞄准器上的手柄。 “于是,我通过麦克风对他讲,你要选择一扇门,一扇贴着你所知道的最终目标的门。 “果然,他的记忆在最后的关头完全复苏了。被他打开的,是贴着小仓地形图的那扇门。这一定是拜他对妹妹的炽烈的爱所赐,否则的话,天知道他还能不能重拾记忆。 “我们事先在房间里摆好了从被击落的B-29上拆下来的驾驶座、投弹席,还有诺顿瞄准器。这是为了帮助他更好地回忆起来,也是为了使他的记忆不再出现反复。 “后来,他回答了妹妹的所有问题。他说目标是小仓,日期是八月十一号。 “可是我们已经预测到,九州的天气从第二天起就会变得很恶劣。他于是回答说,那样的话会提前两天,也就是今天了。 “他还说,如果小仓的上空浓云密布,无法目视投弹的话,轰炸的目标肯定会改为长崎。因为目视投弹是轰炸的前提,这一点不可动摇。 “我们总算找到了答案。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时间正好是八月九号的上午十一点零二分。 “可是为时已晚,一眨眼的工夫,窗外就划过了一道极其耀眼的闪光。在眼前的长崎上空,‘南瓜’炸开了。” 老人讲到这里停了下来,闭上了眼睛。这一次,他缄默了很长很长的时间。 外面的雨下得正急,雨声也越来越大,哗哗地传进房间里。不知道老人是否也能听到这雨声。 看上去,老人似乎不打算再开口了。这让我感觉有些无所适从。这种如坐针毡般的感受似乎源于我作为一名罪孽深重的美国人的身份,它使我倍感煎熬。 “哎,该怎么说才好呢,”我终于忍不住打破了沉默,“请您原谅。” 我低下了头。于是,老人睁开了眼睛。他歪了歪嘴,似乎在苦笑。 “你又何必道歉呢?这不是你的错。”高木说,“你是在战后出生的吧?” 我点点头:“是的。” “那责任就不在你了。” 老人说完,又想了一会儿,然后长吁短叹地说:“总之,我和妹妹的努力都白费了。在那个瞬间,一切都化为了泡影。” 长时间的讲述,使老人看上去极度疲惫。 “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可结果却是徒劳的。战争就是这样,它叫人终归一无所获,只会给参与它的人留下徒劳感。” “怎么会呢?”我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可是老人似乎对我的话并不感兴趣,他闭上眼睛,陷入了沉默。 “长崎的市民也许没有得到拯救,可您二位在斯托雷切先生身上可谓用心良苦,不正是因为这样,斯托雷切先生才恢复了记忆吗?” 于是,老人缓缓地点了点头,一次,两次……然后,他长叹一声,说:“嗯,也许是吧……如果巴纳德的精神一直处于异常,妹妹对他的感情大概就不一样了。她也许会可怜他,可大概不会把他当作一个男人了。” “您妹妹后来怎么样了……” “她的丈夫再也没有从战场上回来。他在硫磺岛战死了。” “哦……” “她很早以前就知道消息了。” 那么说,两个人之间就不再存在什么障碍了。 “占领军登陆了,可巴纳德根本没有打算向美军报到、回到美国去。他对我说,他想让人家以为他已经死了。” “您和他的关系后来处得不错吧?” “是啊,好得就像是十几年的至交哪……”老人说。 “那敢情好。” “因为我向他道了歉。他可是很痛快地就接受了。后来,我就成了他的哥哥,因为妹妹和他结了婚。” “哦……” “我仗着有些电气方面的知识,还存了点小钱,就在被炸成了不毛之地的城里开了一家小小的配线工程公司。风里来雨里去的,总算支撑到了现在。” “斯托雷切先生呢?” “巴纳德把名字改成了鲤川,入了日本籍,成了一名日本人。妹妹就成了鲤川美奈子。” “户籍上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吗?” 老人这才露出了一点笑意:“战后遍地狼藉,户籍册也都烧毁了。每个市民的过去都化为了灰烬。这种事就完全听凭自己的申报了。” “原来如此。”我说。 “后来,巴纳德在妻子的辅导下恶补了日语,考取了日本的行医执照。对他来说,只要过了语言关,这就算不得什么难事了。他是很了不起的。特殊的家庭环境、无比的孤独都对他的人格形成造成了影响。在我们这个国家里,他终于从那种孤独感中解脱出来,摆脱了长久以来一直困扰着他的那些东西。在这里,他终于有了无可替代的伴侣和依赖他的家庭。从前,他总是与自己的人生失之交臂,在这块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他总算是牢牢地抓住了属于自己的人生。” “医院就开在这儿,对吧?” “哪儿啊,他原先的地方又小又破,是我东拼西凑把楼盖了起来,把他那医院整出了点模样在战后,城里的原子弹受害者比比皆是,他便不遗余力地参与救治工作。作为‘特务机’上的成员,他大概有一种想赎罪的心理吧。对于穷人,他向来都是分文不取的。 “所以,他们一开始过得很拮据,妹妹也得挑起养家的担子,而我也会尽可能地给他们一些资助。不过,等到医院走上了正轨,他就反过来提携我了,特别是在公司面临破产,或者不景气的时候,他帮了我很多很多。在我上了年纪以后也是这样,始终受着他的关照。 “后来,市政府也向他的医院提供了资助,用于原子弹后遗症的治疗。战后的巴纳德,啊不,应该说是鲤川升,深受长崎市民的拥戴,市政府也对他进行了表彰。到了晚年,他的日语也说得得心应手了,还经常参加市里的集会呢。他和他的妻子都对长崎这座城市充满了感情。” “他现在呢?” “已经去世了,都十来年了。妹妹也在两年后追随他而去了。” “啊,这样啊……”我叹了口气,不无沮丧说,“我还以为能有幸见上一面……” “太迟了。”老人说。 “因为什么去世的呢?” “是癌症,胰脏癌。” “哦。” “这里是个癌症高发的地区。妹妹也是胆囊癌。我无意将这些归罪于‘南瓜’。生老病死终有时嘛。巴纳德活到了七十六岁,妹妹也过了八十岁啦。” “您妹妹要稍稍年长一些吧?” “是啊,要大上几岁。” “他们有孩子吗?” “有个独生子。刚才在前台你都见过了吧?” “啊,就是那个医生!” “是啊,他叫端太郎。他们俩是在端岛相识的,就从岛的名字中取了一个字。这孩子长得跟他的父亲有点像,或者说,他们两个人的身上相互有对方的影子。” 于是,我尝试着在脑海里重新搜寻在前台见到的那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医生的容貌。他的年龄大概与我相仿,确实,相貌显示他有着一半的白人血统。 我不慌不忙地开始说明来意:“是这样的,斯托雷切先生的父亲在当时是个企业家,他离异的夫人,也就是斯托雷切先生的生母留下了一份书面文件,声明放弃遗产,于是土地和财产就由第二任夫人继承了。第二任夫人去世后,遗产由她的儿子接管,由于他做生意失败,遗产缩水了。后来,这个人也去世了,而下一代……” “真麻烦哪。”老人打断了我的话,“巴纳德的儿子可不缺钱啊,医院经营得很顺利。巴纳德早就把美国抛弃了,他的祖国带给他的都是些糟心的回忆,他受尽了无以复加的孤独,锒铛入狱,最后又还被推上了原子弹的投弹手的位置。这个国家可真不一般哪。” “是啊,是啊……” “他在这里进行了赎罪,穷其余生为他祖国的所作所为赎罪。正是在赎罪的过程中,他才终于摆脱了形同陌路的父母对自己造成的阴影,获得了一个男人的人格,一个令人尊重的人格,一个叫做鲤川升的日本人的人格。所以,他才不会要那笔钱呢。钱可以留给那个人,那个做生意破了产的人的儿子。”老人说。 “哎呀……” “要是为了一笔微不足道的钱,又被人从美国追到这儿来,那他在墓地里也不会安生了。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 “老爷爷。” 这时,院子里传来一个小孩子的声音。我一看,只见庭院一侧的玻璃门开了一道缝,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小女孩从门缝里露出一张脸。 我这才注意到,外面的雨已经停了。 “嗬嗬,是赖赖啊,怎么了?”老人又操起了日语。 “有水果,爸爸让过来拿。” “是这样啊,那就……”说着,老人重新将视线转向了我。 我不解其意,便问他:“她在说什么?” 老人用英语重复了一遍,然后告诉我,这是端太郎的女儿。原来斯托雷切先生有了孙女了。 “哦,那好啊,我这就去取一趟!”我兴冲冲地说着,站起了身。 我正想活动活动身子骨,更想去雨后的庭院里走走。身后,老人在对着小女孩嘱咐着什么。大概他是在替我告诉她,待会儿和她一起去的人是我。 我在玄关穿好鞋,走到院子里。小女孩正站在院子里等我。 “谢谢。”我用日语说。“让你久等啦”,这一句就换成英文了。我可不知道这句话用日语该怎么说。 “好了,咱俩走吧。”这句也还是英文。 我们结伴而行,半道上,我在可以俯瞰长崎街景的地方停了下来。 “好美的城市。” 我的话音刚落,就听她用英文说:“彩虹。”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道时隐时现的七彩虹桥横跨在远方的天际。 “嗬,你会说英语?!”我惊讶地问。 “一点点。”她用英语说。接着,她又用英语问我,“您是从美国来的吗?” 我说:“是啊,我从波士顿来,你的爷爷就是在那儿长大的。” “我想去美国学习。”顿了一下,又说,“我还想去美国的大学。” “是留学吧?”我问她,可她好像听不懂这个单词。 “为什么想去美国的学校呢?因为那里是爷爷的老家吗?” 听到我这么问,她用日语说了声“是啊”,然后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于是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我噌地向右一转,又折了回去,走到一扇可以看见高木身影的玻璃窗前。我拉开玻璃窗,向里面的高木提了一个建议: “等她长大了,送她去美国留学怎么样?她可以在遗产继承人斯托雷切先生的房子里寄宿,她在美国期间的开销就从遗产里出。美国私立大学的学费很昂贵的,剩下的钱就用来贴补学费。您要是不乐意,就当是领到了一笔奖学金,将来再还上好了。您觉得呢?” 高木没有马上回答,而是一言不发地陷入了沉思。 “其实遗属们也是这个意思,他们说如果斯托雷切先生有后代,他们愿意接受这样的安排。反正那房子也很大。” 于是,高木如是对我说:“这事不由我定。你去主楼跟她的家里人讲吧。” 我笑着点了点头,说:“嗯,这就去。” 我关上玻璃窗,刚转过身来,就听高木冲着我的后背说:“西格拉姆先生,别忘了水果。” 我朝高木扬了扬手,然后冲着眼巴巴地站在院子里等着我的小女孩说:“好啦,你去美国的事情刚才已经谈妥了。我们这就找你爸爸去,把细节好好地说一说。”可是,她似乎没听明白这句英文的意思。 “OK,我们一言为定,我会在美国等着你。我知道在波士顿有哪些美味的餐馆,等你到了美国,我们就一起去大吃一顿,以示庆祝好不好?你吃东西,我掏钱。” 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我的意思,巴纳德·科伊·斯托雷切的小孙女抿着嘴乐了起来。都结束了,我如是默念,漫长、恢宏的旅程终于落下了帷幕。 <hr />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