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流年》 《流言 流年》秋微 30岁女人的情与爱:流言 流年 女人在做决定的时候想到的常常是为了谁?而男人想到的总是为了什么?作者秋微用温和真切的文字和时尚干练的语言,描述了一个女子的生活和成长,以及一个现实的爱情故事,性与爱,家庭与激情,本土与外来文化,横流的物欲与挣扎着谋求独立的精神世界,生存和情感的双重压力与30岁女人加速逝去的青春。 这本书只想推荐给所有女人,无需界定年龄,也无需分割类型,因为只有女人的细腻才能品位得出,只有女人的角色才能明白其中的意义,也只有女人才能理解女人…… 何炅:下凡 半年之后,我拍的这部电视剧终于杀青了。这期间,一直有狐朋狗友邀约一些臭吃臭喝的活动,我都无法参加,常常恨恨地回答:“等着吧,等我拍完戏下凡来,再跟你们从长计较!” 下凡来,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感觉。我们拍戏,不是影视基地就是荒郊僻野,穿长袍戴头套,走方步说酸话,人间烟火的事情当真不熟悉了。 在剧组收到秋微发给我的小说稿,当时就有些思凡的心情。而且,我是确实没有想到秋的小说会是这种调调。我一直是喜欢秋微的文字的。《懒得哭》等秋氏著作也一直高在我厕所书架的排行榜前列位次。她的杂文散笔流露着一种高贵的调侃,寂寞而狡黠,常让我感叹,又觉得妙不可言。那时文字里的秋微仙风道骨,就算是写些明明我们见过甚至在场的故事,也因为她的特别而变得新鲜另类。秋微生长的环境不一般,造就她各色的性情,后来又经历了丰富的人事,所以站在人群中不算绝色的她也总是特别出挑。我在相对保守的那个年代初识秋微的那个夏日午间,就看到她传种惊世骇俗的吊带背心穿走街巷,还听说郑秀文轰动香江的“NIKE”眉多年前早就飞扬在秋微的眼上,让京城百姓侧目。这么个“怪卡”,写的东西自然是和我们老百姓有疏离感,不料她却突然下凡,写出这么家长里短,飞短流长的小说来。 很多年前我就想写小说,可是个性太拘泥,无法天马行空地想出曲折的清洁,又不方便影射身边朋友的经理,所以一直未遂。秋微说她写小说写的头疼的时候,我就想一定是那种扑朔迷离的,一个逗号算一段的那种风格,故事情节绝对不能让人一次看懂的,怎么也不能输给王家卫吧,每想到,秋小姐直奔杨亚洲去了。 什么原因让秋微有了这样的改变? 这些年,我们少聚了些,每次见她都给我惊喜,不论是在电视节目里看她扮知心大姐,还是默契地关在电台节目里侃大山,总有新天地。她的身段放低了些,看来一定有什么温暖了这个不羁的女人心。 这样状态的女子又仗着天赋文笔,写出来的小说得多好看啊! 强烈推荐每个凡间俗子阅读秋微的小说! 戴军:才女秋又要出书了 才女秋出第三本书了,按照正常速度来说并不算太快,那么多年才出第三本书嘛。 但是真好,市道这么不好的时候,竟然还敢出书,说明写的应该很好啊。 大家都来看看吧,现在都是些什么人在出书啊? 我是贝塔斯曼书店的忠实会员,我喜欢他们店里的摆设,他们会把最热销的书放在最打眼的位置,以方便顾客的挑选,这还不够,有一面墙壁还做了个排行榜。 我曾经把榜上从一到十的书都搬了回去,看了的感受是——基本上都很难看——完。 巨晕! 那里一半是网络文章大集合,另一半是美女作家大集中。 这话说的有点刻薄,可我曾在贝塔斯曼见到过一位年轻的母亲,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儿在翻书。小女孩问:妈妈,什么叫美女作家啊?妈妈的回答让人提神醒脑:孩子,长了五官的女作家都叫美女作家! 哈哈,我从来没敢叫过秋微美女作家。认识多年,我对她的赞美仅限于下列名词:才女、作女、有气质、有胆识等等,但从没叫过她“美女作家”,因为那个称号有侮辱她的智慧的嫌疑。我们相互欣赏,从认识的第一天起,我俩就在商量合作个什么事情,否则这么聪明的两个人,每天用那么智慧的头脑讨论去哪吃饭的问题,未免有资源浪费的遗憾。 终于,我和秋微合作的电台节目在万众期待下,隆重登场了。 可是,一天一期的清谈节目不是那么好做的,这完全是个高手过招的节目。我大讲乱七八糟的故事,秋大谈,这样两个语言状态不在一个框架里的人,竟然就这么整整的聊了一年。聊到下半年,我俩在生活中竟然不讲话了,因为已经没有什么话好讲的了。 我们究竟聊了些什么,可以聊到没话说了呢? 举例一:有一次,秋看到一本地理杂志介绍,鲨鱼被割下鱼翅后又丢回到海洋里,然后它们就只有等待死亡的命运了。她说从此以后再也不吃那玩意儿了,其实我们的经济状况,也没有让我们奢侈的在餐厅里点过那玩意儿,但她这么一表态,倒让人觉得我们好象拿鱼翅鲍鱼当家常便饭一样。表完态之后不久,她又在杂志上看到,日本人用鱼翅做猫罐头,这一看不得了,秋小姐大怒,然后在节目里大骂日本人变态,骂了整整一期节目才消了气。 举例二:骂完了日本人,再骂韩国人。她住的小区里很多人养狗,小区边上有家韩国料理馆,竟然偷住户的宠物狗做狗肉煲吃,事情被揭露后,秋小姐又是大怒,她是极端的动物爱护者,关于韩国人吃狗肉的风俗被她在节目里整整大骂了一星期。 举例三:秋小姐请一外国友人吃饭,那人是素食者,都有二十多年没沾过荤腥了。他们选择了一家素食馆,菜谱上有水煮鱼、烤香肠、香酥鸡、片皮鸭等等,从外型到口感都极像。那友人咬了一口香肠,长叹一口气说:原来香肠是如此的好吃啊!秋小姐诡异的一笑,说道:这是豆腐做的,肉做的香肠要比这好吃十倍都不止啊!然后,也长叹一口气。 一礼拜后,老外给她打了个电话说:肉做的香肠真好吃啊! 我们就在大谈文学的夹缝了,间杂的讲些这样的故事,把生活中的琐事讲完了以后,我们生活中还有什么可讲的呢? 可听众爱听这个,很多学生爱死了秋微那把慵懒的声音,所以,寄给她的信件要远远多过我,而且充满了溢美之辞。秋小姐对于赞美照单全收,而且还一封一封给人回信,这就让人觉得很恐怖了。 而很多人来信其实是想索要她的照片,面对一睹她的芳颜的要求,她都轻轻一笑带过,说自己长的不好看。 可往往会自嘲的女孩都是最美丽、最自信的女孩,学生们更是相信有这样一把美丽声音的女人一定也拥有天使一样的容颜,他们就把自己的想象写在了信里寄了过来。 说实话,秋虽然说不介意大家对她的赞美,装出很淡然的样子,但暗爽的姿态也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 但有一次她真的是火大了。 秋现在是国内最火的情感类节目《情感方程式》的长期嘉宾,终于有一天,听众们把这两个秋微联系上了,然后,有个听众写来这样的一封信:秋微,我从四年前就是你的忠实听众了,我喜欢了你四年,你在我的心中是个美丽的天使,谁都不能和你比。今天我终于在电视上看到了你的样子,你毁了我心目中美好幻想,我恨你! 这是我看到秋微很难过的一次,她在节目中把信念了,我不记得她当时说什么了,可我记得她是笑着念的,这种无奈的疼痛,除了笑,应该没有什么表情可以替换得了的。 她的痛哭我只见识过一回,而且是在电话里。那天我在外地,录象的间隙收到了她的电话。电话里达到她泣不成声,和我平时见惯的那个气定神闲的秋微判若两人。我说:别哭、别哭,出什么事了?等我下了节目打给你好吗?录完节目打给她,她又恢复成了平时见惯的那个秋微,淡淡的回答我说:没事,只是突然心情很不好,没事了。 她的气质和修养,让哭都变成了一件奢侈品。 年届三十,秋还保持着她的真性情的活着,学书法、跳拉丁舞、做瑜珈,去粥店吃火锅叫人从隔壁餐厅买麻辣小龙虾,她就这么轻松随便而有质量的活着。 今年我们之间的话又多了,因为我们对话的那个平台没有了,她又开始和我一起分享她的生活,她的恋爱,这让我很快乐。 前两天,我妈给我打了个电话,她说:我在《情感方程式》里看到秋微了,那是来过我们家的秋微吗?我说:是啊。 我妈又说:啊,一年没见,她变漂亮了啊。 我说:呵呵。 这事我没跟秋微说过,怕她知道了会骄傲啊。 徐睿:搭档运 秋微说,她是有旺搭档运的,很多跟他合作过的男搭档现在都红得不行。在我看来,她这句话,言下之意有两层,第一我是她的新搭档,一定要认真努力的跟她合作,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从此可能红得不行的机会;这第二层意思怎么想想出点寂寞的意思。 先对她第一层意思表个态先:我一定会非常认真努力的跟她做好节目,坚决不错过这难得的能红得发紫的机会,不辜负大姐对我的期望。当然,除了能红得发紫之外,跟秋微非常愉快地合作也是我认真做好节目的动力。每次跟秋微录音,由于她有广博的学识跟丰富的人生阅历,总是能启发我对一个话题有更深入或者变换角度的思考,让我痛快地感受到了思考的乐趣,使每次录音都成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思想品德课。另外,秋微宽容淑女的聆听姿态,又能够让搭档把自己内心所思所想毫无障碍的表达出来,就算在无意之中说出自己的秘密那也是理所当然,这样痛快的表达状态,让我每次录完音以后,又感觉像是上了一堂痛快地情感宣泄课。 能红得发紫、能痛快的上课再加上每次录音都有秋微买来的好喝的饮料,就是我要认真做好节目跟秋微努力合作的原因。 那对于那句话的第二层意思…… 但凡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若看到身边的搭档一个个红得发紫,自己却依然坚持在小众市场拥有不错的口碑,心里或多或少会有点怪怪的。但秋微的心理状态绝对没有那种怪怪的酸气(或许偷偷想我们没看出来)而只有一丝丝的寂寞。因为在我眼中的秋微,是一个太清醒、太有理想、太明白自己要什么的成功大姐了。正是因为之前三个“太”,让她活得旁若无人,让他在众多的红得发紫的搭档(不包括我)中间,显得有些寂寞。 我们在电台电视里听到看到秋微,那不过是她在用一种最快捷的方式表达自己态度,宣泄自己感情罢了,丝毫没有想要大红大紫的企图。这跟她其他多重的身份(学生、职业经理人、公司老板、资深公关策划、资深文化公司顾问……)一样,这些不过是在实现自己一个个的短期的愿望,仅仅是一份挣钱的工作,或是为实现自己真正的理想做一些前期准备…这在她的生活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但对于她的另外两个身份1、作家 2、虔诚的基督徒,可能才是真正关乎她终极理想,能够让她真正在乎的东西。 秋微前段时间告诉我,她从今年开始就会让自己的工作逐渐减少,她想今后坚持每年能出一本到两本书,一直这样坚持下去。说实话,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非常的震惊,一个在娱乐圈浸染了这么多年的资深前辈,还有这样的勇气跟魄力去放弃掉那么多东西,去追寻她觉得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的确不易。至于她的第二个身份跟理想,更加的崇高跟伟大,但她不让我说,等她实现那天大家自然都知道了。但可以跟大家透露一下是非常有意义和有责任感的工作。 在这个大家都找不到理想的时候,秋微还能清醒自己的理想,并且为它的实现作出踏实的努力,的确显得有些寂寞。高处不胜寒嘛! 这是我了解的秋微,尽管开始想好不写恶毒的吹捧,想写来写去也成了这样``偷着乐吧:) 许力:写给秋微小书的文字 按照以往的写作惯例,在我所涂的文字当中,开头总是“我觉得”或者“不知道该写点什么”诸如此类的词汇。而写这篇小文有点违背我写东西的习惯,索性就不按规矩写了。 写给秋微的文字有点半强迫性质,“你写点东西为我的小书”,这是秋微给我的第一道指令。我也不推辞,主要是不敢推辞。因为,给一个名副其实的才女写点东西还是很有意思的。 以上文字是由于我最近一直在看一册朋友送我的诗集,风格类似于废话大集锦,好象很影响我的表述。 我的思维非常跳跃,往往在说当时话题的时候,不知道上一个语句终端是什么。反正尽兴而言,搞得很多朋友觉得我老是飘在云里,直到我遇见秋微。 第一次认识秋微是因为有一位地产界的朋友说要引见一位才女给我认识,而且,特别介绍是一位说话比我都厉害的女子(我在朋友圈子里以说话厉害著称)。第一次见面是讨论一个建筑项目推广,人家请她做顾问,她就坐在一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尽管该项目的设计方案的确很糟糕),我觉得有个性,估计全场也就我跟她没听了。后来,就约在后海的莲花酒吧扯闲篇,这下可真把我吓着了。对于一个喜欢古典音乐,而没有任何音乐实践经验的人来说,和秋微的交流就是一种享受,你可以将你所有白痴的一面尽情的表现出来,而且,惹来的白眼和不屑都是很优雅的回应。对于这样的一个女子,面对是要有一定勇气的。 后来,我们开始共事,确切地说,是我开始被开发,我终于走上了电台没脸主持(不露脸的别称)的道路。因为她的节目非常地受欢迎(坦率地说我到现在也不明白她的节目为什么那么受欢迎),所以,作为搭档,我也开始了我被人骂被人夸的文艺生涯。她说要捧红我,我说,你一定是我最后一个经纪人,当然也是第一个经纪人。 在这样一个信息高度发达,而道德堕落的年代,人们很少再有心情去感受真实的情感和平静地接受身边的一切了,尤其是,没有平和的心态去思考些什么,这一点是我一直苦恼的,这也是养成我懦弱和逃避性格的主要原因。结识秋微是我开始走出这个阴影的契机。她能让我觉得我应该努力,不应该放弃。不是因为文凭的原因,她至今还在上学;还在坚持写作,也因为自己最初的理想。偶尔也会发发牢骚,很奇怪,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的理想里,这是我的猜想。所以,所有她身边的朋友看到的都是她灿烂的笑。 因为她是个守口如瓶的人,所以,很多朋友愿意和她分享心底的一切。她知道很多的秘密,也因此,似乎她永远也很难被琢磨透。可是,有一点很明确:爱憎分明。在这一点上,如果你没有原则,那么在她的身边你就会有“生命危险”,那也是她唯一不淑女的时刻。 她拥有很多的“宽粉”(超级FANS),偶尔还有那么些追求意图很明显的,甚至公开追求的。她也很坦然,有一次朋友们的聚会,甚至有个她“宽粉”尾随来,长的帅帅的,有点shy shy的,我跟她说这小男生蛮讨人喜欢的嘛。她不屑地抱怨说自己肯定是上了年纪,因为最近追她的都是这种80后的年轻人。我听了很恨!唉,这个得便宜卖乖的女人, 真很佩服她能写小说,而且,不懈努力写出那么多的文字,我可不行,再开发我也写不出什么来了。平时,习惯了闲云野鹤的生活,要写点什么还真摸不着头脑。 不过总之一个字总结就是“她很酷,和我一样”。 秋微画外音:这是一个字么?白痴!后面写的都是些什么啊??? 许力画外音:姐姐,你要求的一千字,我写不了,所以,就只有凑数了,没想到凑着凑着就凑多了。。。 李静:神人 秋微约我写序,是因为我们近一年经常在一起,她是我的节目《情感方程式》的嘉宾,每期针对各种男女情感问题支招儿,我在节目中总是笑她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秋微上我的节目久了,对她的了解就加深了一些,其时我们认识好几年了,介绍人是戴军,秋和戴军是多年的好友,我和戴军是搭档,自然而然的混在了一起。戴军周围都是神女人,秋微是这帮人中最神的。戴军说我神经,我说秋微才神奇。我从没见过一个女人可以有如此全方位的能量,看过一位有钱人的一张名片印了十来个公司,可无非都是做生意的,算是本领域的精英。可秋微涉足的领域简直让我大吃一惊!做过电台主持,出过书,那本《懒得哭》是我第一次拜读 ,超喜欢,还沾沾自喜认识了个才女!秋微很难说介绍她是哪种职业,听说做过唱片公司企宣,广告公司策划,公关公司老板,其余职业不详。记得1999年,由于秋闱的折腾,北京恒基广场下面的环球影城热闹非凡,今天是歌手的发布会,明天是锐舞大赛,我当时就是个土老冒儿,就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锐舞,秋微就象个外交家,那时你要到环球影城溜达,天天就看见这位大小姐一会和明星神侃,一会儿又和赞助商谈判。最夸张的一次场景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在室外搞活动,其它人衣冠不整,只有秋微穿着一件薄薄的晚礼服,手拿一个巨大的黑色对讲机,上窜下跳的在现场指挥,那天是我看到的最好笑的画面。有时我觉得秋微这样的人世上的确不多,比如她很出世,虽然她内心清高,感觉敏锐,可接人待物,并非格格不入,看她和一些甚是无聊的客户谈判,条理清晰,逻辑分明,有些人真的好无聊,可看她笑容可拘的神态,丝毫看不出是一个愤怒的文艺女青年。她喜欢三毛,张爱玲,我看过一张她把自己打扮成张爱玲的照片,听说是要竞争电视剧剧《张爱玲》的角色,真够有胆儿!最令我钦佩的还是她的惊人的记忆力,尤其在谈恋爱这方面,基本隐私全贡献给我了!在《情感方程式》节目中,她是嘉宾中最有争议的一个。喜欢她和讨厌她的经常在我们的论坛里对骂!喜欢她的女孩子居多,骂的大多是男性!秋微在节目中很不给男人留面子,再加上她是个天生的辩论高手,理论加例子,说话的时侯那种不依不饶的劲儿,一般男人就撤了。有一次,她差点和尹相杰吵起来,后来秋微和我说,她妈妈看了这期节目对她说:女儿啊,你怎么能在电视上凶相毕露呢?我们哄堂大笑,她还不以为然!其实那次争吵也没什么,话题是要不要男人买单!尹相杰刚失恋,为女友花了不少钱,正有气呢,大呼千万不要给女人买单,秋微是一直谈恋爱没花过男人的钱,正后悔呢,所以嚷着谈恋爱一定要男人买单,秋微现场脸红脖子粗的和人家辩论,其实两人说的是一回事。今天我要在这里给秋微正明,其实她生活中有极其温婉贤淑的一面,为了节目更好看,需要秋微唱红脸,害的她见我就恨恨的埋怨,嫁不出去找我算帐! 秋微的新书就要出了,我还没看到书稿,我喜欢和读者一样去书店买到装帧好了的样子。昨天我还和她开玩笑,我负责让情感探索者们人手买一本,她求我别丢人了!我很期待,一个特别的女人会告诉我们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流言 流年》一 听说杨小宁婚讯的那天将近十年前,彼时,二十一岁的吴菲正在宿舍里和几个同学打牌。她的同学陈蓝蓝在她耳边告诉她这个消息之后就热切地等着看她的反应。吴菲拿不准自己应该做出什么反应才不辜负陈蓝蓝热切的期待,只好继续打牌。她们那天照样是在玩儿“双抠儿80分”,吴菲接连几把都摸到了“猫”,她忍不住高兴起来,趁势一路刀光剑影,把对家杀了个片甲不留,一直打到“勾儿”,结果,被对家给“勾”下来了。 等宿舍里熄了灯,吴菲爬上她自己睡的上铺,才在黑暗中筛糠一样地抖起来,睡在她下铺的陈蓝蓝还嘀咕了句“咦,是不是地震了?” 吴菲为了忍着不出声儿,就拼命地咬自己的下嘴唇,只管自己跟自己的悲恸较量,直到眼泪被憋的倒灌,她隐隐觉得她的悲痛已经转战到喉咙,从那里不可抑制地泛出了咸味儿。 即使是这样的悲恸时刻,处在浪漫幻想年纪的吴菲仍不忘浪漫幻想。她幻想到,如果她的身体是林黛玉,她也会像林妹妹那样当即在心中将泪化成血,然后使劲喷上它一墙!边喷还要边直着嗓子喊上一句“小宁,你好……”让“好”后面被省略的句子成为凄美的千古悬念与绝唱。 说不定,等将来大家都作古之后,还有外星人带着旅行团来她学校的旧址参观,没准儿就有个外星导游指着这面半埋在地下且早已风化的墙对大家说:“看,这上面还留着人类饱含情感的血泪,那是当时某个年轻的女人类失恋之后的纵情一喷。”旁观的外星人群啧啧称叹,大家已然不知道什么是“情感”,更想象不出“失恋”是咋的一回子事情。 “也不知道那血迹在几万年之后会成了什么样子,反正外星人总会有高科技去发现或保存。”吴菲在悲恸中继续遐想着。 杨小宁是吴菲的初恋,他比她大七岁,在那天之前跟吴菲波澜不惊地好了两年,庸俗而甜蜜。平常的时候,吴菲上学杨小宁上班,好像他就等着她大学毕业他们好合法地谈婚论嫁,谁都没想过他们会出什么变故。这倒不是说他们俩的感情多么深切感人惊世骇俗,恰恰相反,在正常的情况下,越是平淡无奇的感情,越不那么容易发生变故。你想啊,只有“平凡”最不容易给“变故”以滋生的余地——所谓无欲则刚,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变故”的确不是那么随随便便谁想发生就能发生的,因为 “变故”是上帝准备好的礼物,专门给一些具有某种天分的人。只有得了变故的人,才能用自己的天分把“变故”化为力量,制造出被后人效法的各种传奇。虽然,从表面上来看,不论杨小宁或吴菲,都不像是具备什么“天分”的人。他们既没有长过膝盖的手臂,也没有能垂到肩膀上的耳垂儿。他们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属于走进十三人以上的人群就很难被马上找出来的那种。所以,就算他们之间非要出个变故,那也只可能是发生了“不可预见”那一类的天灾人祸。 不过,早就有人教育过我们,很多事情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爱情应该长期保持一颗警惕的心!对,平凡的吴菲就是不愿意警惕,才造成了这么悲怆的结局。 其实,就在陈蓝蓝带来那个消息的两星期前,吴菲和杨小鹏还例行约了会。并且,就是在那次约会中,杨小宁忽然没来头地宣布他要出差,说是去的地方挺远,走的时间很长,说完还哭了——抽泣的那种。那是吴菲一生当中首次看到一个成年的男人在自己面前流泪,所以,她并没有来得及特别感动,只是有些不知道如何自处。吴菲记得她当时情急之下找不到别的东西,只好怜惜地用她自己的袖子帮杨小宁擦了擦他哭出来的鼻涕,等擦完,她又有些怜惜她自己的袖子。 按常理说,只要智商指数超过40的人都应该能看得出杨小宁一个马上就要步入“三十而立”的大男人,不至于为了个出差抽泣,不但抽了还抽出鼻涕! 吴菲的智商指数当然不止40,但她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力量驱使,让她就是一直拒绝面对那些此起彼伏的端倪。是啊,那个“抽泣”当然不是杨小宁在那段时间里表现出的唯一端倪。 然而,或许只有运气的女人才喜欢时不常地用敏感去挑战爱,不够运气的女人则只有本能地假装迟钝去保护爱。吴菲很不幸,在初恋时就当上了不运气的那种。 对杨小宁来说,事情的后果大概就没有这么严重,因为,毕竟他是主动选择的那一方,是他对吴菲不告而别。或是,更严格地讲呢,也不算“不告而别”,他只不过是运用了一种他自己觉得相当摩登的告别方法,就是啥都没说就人间蒸发了。杨小宁记得,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参加过军训,军训期间教官告诉过他们一种解散的形式,叫“无敬礼解散”。这个“无敬礼解散”的意思就是当大家都感到训练即将结束的时候,就也不用再特地弄个敬礼或什么别的,当即默契地鸟兽散。杨小宁很喜欢这么解散,从一开始起他就觉得这是一种特别符合人性的告别方式,又轻松,又摩登。是的,生于跟摩登无关的六十年代末期的杨小宁同志,朴实了小三十年之后,在自己结婚前夕,终于“摩登”了一回——他把在军训是学到的本领在现实生活中实地演演绎了一下,和他的婚前倒数第一位女友“无敬礼解散”——甚至还为此流了泪,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相当诚恳的表现呢? 只不过,所有这些,留在吴菲的记忆中始终是另外的情形,她执拗地认为,杨小宁只是“出差”了。虽然时间证明他就从此再也没有回来,且并没有发生任何伤亡意外。但这不能阻止吴菲拼命替杨小宁想象出各种难言之隐作为理由,在那些理由中,属于她的杨小宁根本就没打算真的离开她。 这想象造成的唯一结果就是令她更加有理由长久的悲恸。 当年吴菲出人意料的悲恸表现令周围很多人都忍不住津津乐道地预测着她对他释怀的时间。有人说三个月有人说一年有人说一年零三个月。 当时跟吴菲的同学陈蓝蓝估计的最长:三年! 那时是1994年秋天,陈蓝蓝说,等到香港回归,吴菲也就会把杨小宁给彻底忘了。 陈蓝蓝也说不上来这事儿跟香港回归有什么关系,反正,大凡天下的事,总归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要等到连香港都回归了,那她吴菲怎么也应该让杨小宁在她心里灰飞烟灭! 大家都觉得陈蓝蓝分析的相当权威,一是因为她是吴菲最要好的同学,吴菲常带着她跟杨小宁一起厮混,因此她对他们两个人的相处比别人都多了那么一些了解,更有发言权;二来呢,更重要的是,在关键时刻,陈蓝蓝这么深明大义,能巧妙地把国家大事件和个人小恩怨如此出人意表地给联系到了一起,这很了不起!自然谁也想不出什么反驳的理由。 只有吴菲觉得相当绝望。 是啊,对于像吴菲那个年龄的年轻人来说,“三年”实在是太长了,简直就是“一望无际”。 而且,吴菲刚开始遭受失恋的折磨,那是她初次的失恋,当然不能造次,因此被折磨得神魂颠倒。而假设这神魂颠倒的痛感要持续三年!吴菲自认为她对它根本连“想象”的能力都没有,更不要说是“承受”。 然而,等后来,时间一点点过去,过去了一个又一个的三年,吴菲终于明白,为什么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到后来就只剩下两种人:一种是无视痛苦的教训而盲目宣扬爱的 “艺术家”;另一种是在痛苦的教训中醒悟而从此拒绝相信爱的非艺术家。 当一个人执意不肯面对“失去”这个事实时,“失去”就会化成一种极刑;如果正在体验“失去”的人没有能力用“艺术”的方式来化解或宣泄的话,就只能等着自己被那失去的痛感凌迟。 所以,多数识时务的常人到后来都采取了尽量拒绝陷入爱,为的是能够持续地过上远离痛的正常的生活。 吴菲也是芸芸众常人中的一员,所以她选择的也是这种比较通俗实用的疏解方式——用她的笨拙的办法刻苦地遗忘着。 遗忘的过程的确不轻松,况且,糟糕的是他们之间还有很多共同的朋友。朋友们都不停地在以自己的理解对别人的事情发挥着聪明才智,像林忆莲那时唱的歌“从朋友那儿听说……” 诚实点儿呢,要说,“朋友”这劳什子呢,在一个人失恋的时候,还真是挺多余的,朋友越多,失的就越不那么痛快! 总之,关于杨小宁的情变事件的内情,吴菲断续从不同的人的不同讲述中听到各种版本,她运用自己的想象最终拼凑出了一个大致完整的故事。虽然在别人的讲述中,仿佛那都应该是她的故事,但同时又像是跟她最无关的一个纯粹的故事。 公众一般都容易同情弱者,被动出局的当然比较有资格当弱者。很多当时他们共同的朋友都摆出一副心怀大义地姿态站在了吴菲这边。日子不停歇地过着,大家在消遣一个朋友的八卦的同时,也让吴菲从中得到了应得的消遣。然而,不管赢得了多少表面上的同情,痛苦总归是吴菲自己在一分一秒地消受着,跟所有人的失恋一样,扛、捱、实实在在,没有任何偏方秘籍。 这个故事绵绵不绝于耳延续了整整十年,等过滤掉各种成见,剩下来杨小宁的情变理由也并没有什么离奇之处。那只是一个连“背叛”都算不上的“移情”。大致是,杨小宁在跟吴菲好了一年多以后,又遇见了另一个女的,各种机缘际会,反正不知怎的,他跟她也好上了。那女的据说是重要机关的一名干部。分管的好像是当时特紧俏的某金属分配。吴菲想不通什么金属能跟她“情比金坚”的恋爱重要。在她看来,女干部管的那些,都是离现实生活十万八千里的东西,既不能吃也不能玩儿,非要联系,也最多勉强跟音乐沾个边儿。显然杨小宁比吴菲有见识得多。所以,再后来,杨小宁很快做了抉择,跟这女干部结了婚。就是在那个结婚前,他跟吴菲说他要出差,说是去的挺远走的很长。这件事里,如果非要找个原因让大家口诛笔伐,也就是,被娶的女子是个女干部,且手中掌握着在当时能迅速转化成财富的权利。 “为一个女干部抛弃平民子嗣”,这是一个能让所有人都在其中找到“情绪宣泄点”的说法。 吴菲用了前面的三年多纳闷平凡的杨小宁好端端地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女干部,又用了中间的三年多纳闷一个女干部好端端地为什么会喜欢上平凡的杨小宁。 再后面的三年多,每每有人提及此事,终于习惯自己是“当事人”的吴菲,责无旁贷,假装出了一个成年人应有的豁达: “嗨,那种时期,在改革大潮的影响下,为了事业,换成是谁都会做出那样的选择,我挺理解他的,男人嘛,事业为重!” 表面上她已经完成了从弱者到达人的转变,说着不油不盐的官话,一脸的深明大义,没有让听众失望。但,不管最终对别人怎么说,吴菲心底里最不能释怀的,是跟杨小宁的这一场被动分手,竟然在那么久之后都还会以一种无声的力量持续地影响着她没有他之后的生活,那是连她自己都不愿相信的力量,不幸的是那力量的确真实地存在着。 这十年里,吴菲也在心里设计过很多次她和杨小宁重逢的场面,那场面五花八门,基本上能从一个侧面反应出吴菲个人的心路历程。从起初的杨小宁浪子回头他们相拥而泣终成正果,到后来,慢慢地,终于她不再想象与他重逢,而是各自有各自的生活。然而无论如何,在她的设想里,总是杨小宁在良心的谴责中萎靡,看到她过得比他好。 吴菲不过是个平凡人,在多数情形下都希望自己过得比旧情人好,偶尔遇到坎坷时发个善心,充其量也不过是“只要大家过的一样好。” “只要你过的比我好”是一种理想化的传说,小虫老师在写这首歌的时候大概对世界上的旷男怨女有多旷多怨还估计不足。 《流言 流年》二 在分手后的十年中,吴菲跟杨小宁果真重逢过两次,重逢的场面不好不坏,但都跟吴菲的设想大相径庭,结果是,第一次的重逢之后吴菲就仓皇地结了婚。 第二次重逢,是在吴菲刚跟她的丈夫分居的时候,那是一个下午,她搬进公司分配的公寓。当时她无聊着准备欣赏欣赏新居窗外的风景,不成想就看见了杨小宁。 她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离她的窗户不到十米的草坪上专心致志地逗一个五六岁大的孩子,他比十年前胖了很多,胖的很安详,脸上多了几道笑褶儿,看不出有任何痕迹表明这个人曾经因任何事而受到过良心的谴责。他身旁还站着一个手拿儿童玩具的女子,以同样安详的表情注视着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互相逗趣的场面,那女子手中的玩具和她安详的程度显示她只能是孩子他妈而不可能是别人。 吴菲在之前的近十年里始终没有见过这位女干部,没有预料地,过了十年,终于让她看到了,还是在吴菲自己打算失婚之际。吴菲来不及感叹命运的不公,只能冷眼地看着十年前导致她失恋的这一对男女。那女子,和朋友们描述的不太一样,一点也不具备吴菲希望的那种牛鬼蛇神的做派,甚至也没有民间的成见里“女干部”应有的跋扈与狰狞。 她只不过就是那么一个平凡的女子,略清瘦,直头发,大眼睛,穿的不算讲究但很得体。这女子伫立在周末午后的微风中,正迎着阳光相夫教子,看不出任何不妥。她和杨小宁年龄相仿,这或许是吴菲唯一能自我安慰的地方——吴菲比他们都年轻,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她就会这么一直比他们年轻下去。然而这也只不过是个自然规律,没有任何华彩可言。就是这样,“年轻”在这个情境之下,似乎也没能生出什么特别的力量去对抗人家的“年龄相仿”。 那被逗得欢实的孩子,轮廓跟杨小宁很像。吴菲想到,有一次她例假期间,杨小宁来宿舍里陪她,不知怎么地就由痛经说到了孩子,她还记得他当时充满怜惜地捂着她的肚子慷慨陈词道:“我绝对不让我心爱的女人承受生孩子那么大的痛苦!除非我能生,否则宁可不要!” 这句话对吴菲的感动巨大,导致她在之后的人生中一直下意识地把杨小宁的这句“不让心爱的女人生孩子”当成了衡量男人是否有责任感的标准之一。没想到,原来又是个误会!吴菲无从想象杨小宁观念转变的理由,但很明显那孩子不是从杨小宁肚子里出来的。吴菲因此忽然生出些恨意,想:就在她错把杨小宁的信口开河成生活信条而蹉跎了好一阵子的同时,这个杨小宁自己却偷偷摸摸地当上了“大全和人”,公然在她面前显摆天伦之乐!真是卑鄙,且俗气到了一定境界! 吴菲就那么在窗前站了很久,直到目送俗气的杨小宁一家三口远去,又呆了一阵子,她才忽然觉得累了,就转身瘫倒在自己新公寓的沙发里,顺手拿起音响遥控漫无目的地随便按了一下,不知是哪一台,正在放一首老歌,那旋律在黄昏里显得格外怅然,颇有些人歌两醉的士气,是不知道什么人唱的《the way we were》。 吴菲忽然觉得这熟悉的歌声让她有些消受不起,就又在遥控上找了找,关掉调频,开了CD,音乐应声响起——也没好到哪里去,是陈奕迅的。 吴菲在的旋律中环视着陌生的房间,在跟丈夫分居之后,她终于首次地感到有些孤独,也终于有一点点想要哭的欲念。那CD非常善解人意,等唱完,果然就跟着响起了《想哭》,一时间里,吴菲忽然觉得这张唱片字字珠玑,仿佛每句话都在针对她。以前没有人告诉她,原来几首不足挂齿的流行音乐就能让一个自以为早已百毒不侵的女人忽然之间被久违的脆弱层层包围,特别是,当陈弈迅的声音出现在《the way we were》后面,简直有“一唱倾国,再唱倾城”的特效。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暮色渐蓝,唱片在不知几时已经停止了歌唱和侵扰,吴菲在不开灯的房间里回过神,帮自己揉了揉发麻的肩膀,找到电话拿在手中,又愣了愣,才拨了一个熟悉的号码,把电话打给她远在台北的好朋友典范。等电话拨通,像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寒暄就直接切如主题,吴菲问: “哎,我就是想问问,你跟陈奕迅熟吗?” 《流言 流年》三(1) 典范是吴菲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男人,重要的程度不亚于初恋杨小宁以及即将要从“丈夫”变成“前夫”的莫喜伦。 认识典范是在七年前,那时候吴菲大学刚毕业。 吴菲在大学里的专业是英语,这基本上等于没什么专业。但这个没专业的专业又最容易让读它的人有奇怪的自我优越感,因此很容易眼高手低。所以,吴菲在毕业后持续优越了半年,同时也是无所事事了半年。等见的各种冷脸多了之后,她才终于有点明白,就业形势不像她曾经以为的那么乐观。之后,迫于自己给自己的压力,就将就到了一家涉外的房屋中介公司去当业务员。 上班前几个星期,主要是给老业务员打下手,吴菲冷眼旁观了一阵,觉得这也没什么特别的技术含量,就跟领导申请说她已经具备独立接待的能力。领导当然不愿意白养闲人,就答应让她试试。她第一次接的是两个台湾客,要租涉外公寓。 这是最普通的一种业务类型,公司把手上有的资料整理了一番,挑出符合这两个台湾客要求的房源,跟业主联络之后,就让吴菲带他们去看。那两个台湾人看起来很奇怪,男的个头不高,略黑,且很瘦,虽然只是初秋,但男青年的一身装扮俨然有把自己变成一只粽子的劲头。他自始至终都冷着脸一言不发,一张窄脸被毛线帽盖住最上面的三分之一,中间的三分之一又藏在一副超大的墨镜后面,露出直挺挺的美丽鼻子,一直抿着的凹凸有致的嘴唇下面长着吴菲最喜欢的那种“苹果下巴”。跟在他旁边一个台湾女人,看不出和他什么关系,亦主亦仆的,好像随时能代表他发表意见,而发表的同时又忍不住一直察言观色,像是试图看懂看那男的墨镜后面的眼神。 这两个人挑剔得很,看了四处之后都不满意。那台湾女人每到一处都会有一堆批评,批评的开始句一定是:“这个如果在我们台湾啊,才不会这么stupid,一定是*%*·¥……”她通常是边说边撇嘴,眼珠子只管上下翻飞,不知道是在自语还是数落吴菲。 等到了第五个地方,当那女的说了她那天第二十一次“这个如果在我们台湾……”的时候,吴菲忽然打断她,说:“你们不要租了好不好?” 她当时声音并不是很大,态度也没有很坏,充其量属于“陈述”。尽管如此,这句话还是把那两个台湾人给镇住了,吴菲看了看他们又继续陈述道:“不然,你们换别家中介公司好了,如果你们不认识,我可以推荐。” 她说完走了,把那两个人丢在身后。 工作上的出师不利让吴菲很沮丧,当即提出辞职。顾主看吴菲丢了客人之后不但不虚心地自我检讨,还以辞职来回避问题,认定她是个没有培养前途的,就没有任何挽留的表示。地产租赁中介在当时方兴未艾,并不怕少一个半个吴菲这样有个性没经验的人。 吴菲第二天醒来,只好在家里发呆,她妈妈在厨房一边摘菜一边催她赶紧上班别迟到。吴菲的父母早年离异,有个弟弟在新加坡上学,就剩下她和她妈妈两个人。吴妈妈是个谨小慎微的人,对吴菲也没什么特大的冀望,从小到大,她对她唯一的教育就是凡事不失误不犯错,有没有成绩倒无所谓。 吴菲正在屋里磨蹭,暗自盘算着怎么跟妈妈扯个谎先不说丢工作的事。忽然呼机响了,吴菲就跑出去回电话,呼她的是顾主,那位顾主说,昨天看房的那个台湾男青年打电话来,指名道姓地要找吴菲,听说她不干了,就更是非要找到她不可,还留了自己的电话让顾主转给吴菲。 顾主命令吴菲立刻回电话给那台湾人,他认定了那男青年找吴菲肯定是还要继续租房子,就反复还嘱咐说,不管那人提什么要求,都得立刻告之公司。顾主语气坚定不容商榷,仿佛给了吴菲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吴菲则有义务知恩图报。 吴菲记了电话号码,回家继续躺着纳闷,猜不出那台湾人要干嘛。又睡了个回笼觉,梦里头也没分析出对方到底能干嘛。等她醒了,又一想,管他呢,反正也闲着,就回了个电话给那台湾男青年。 两小时之后,吴菲和那个台湾人在京广饭店的咖啡厅见了面。 这次那台湾女人没有跟在旁边,男青年显得比松弛,甚至还嘴巴抿了抿露出个难以分辨的笑容,但依旧戴着墨镜。 “不好意思害你丢工作。”台湾男青年先开腔道,低着头搅手里的咖啡,并不看吴菲。 “没什么,我自己不想干的。”吴菲没想过他会道歉,所以没打腹稿,就说了真话,回答的直眉愣眼。 “那,我可不可以,继续拜托你带我看房子?”台湾男青年问,不知为什么,藏在墨镜后面的脸居然泛出一点红晕。 一个男人在吴菲面前低眉顺目的样子,让吴菲没意料地又想到了杨小宁。她印象里杨小宁刚认识她的时候,在她面前也常是这么一副动不动就脸红的样子。更确切地说,见到这个台湾男青年之前,在吴菲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杨小宁是唯一一个会对她做出这种“低眉顺目”表情的男人。就在那一刻,这个奇怪的联想,顿时触动了她某一处不知名的柔软所在。 “好啊。”她答应:“不过,上次那个女的能不能别一起来了呀!” “为什么呢?”台湾男子抬起头微笑着看吴菲,饶有兴致地问。 “不为什么,恩……”吴菲歪着头想了想,笑着说:“我一见女客户就特没心情!呵呵” “呵呵,这样啊,那,deal!”男青年笑着伸出手,他笑的时候露出雪白整齐的门牙。 “哎,那女的,是你女朋友?”吴菲一边回握男子的手,一边问。 “啊?”男青年大概是没想到吴菲会问了这么个问题,猝不及防,先是愣住,然后飞快地回答“哦,不不不,她,她只是我的经纪人。” “‘经纪人’是干嘛的?”吴菲又问。 这大概又是台湾男人没想到的问题,他又“啊”了一声,然后红着脸笑笑说:“经纪人……就是那个……就是随时要帮你扮黑脸的那个人!” “怪不得!”吴菲翻了翻眼皮,这才端起桌子上的冰茶喝了一口。 “什么?”那男青年问。 “没事儿!”吴菲端着杯子笑起来。 那男子搞不清吴菲为什么笑,他也跟着笑起来。两个人貌似轻松地笑了一阵,谁都不太说的清干吗要笑。 等笑完,两个人又闲扯了些别的。临要告别时,那台湾男青年忽然摘了墨镜,用一双雾蒙蒙的眼睛看吴菲,眉尖略往上挑了挑,扭捏地问道:“你,不认识我吗?” 吴菲摇头,一边心里飞快地勾勒着“失散多年的亲戚”之类的场面。 “那,你都不看电视的吗?”男青年又问,声调忽然像是被捏起来一样变细了。 “看啊。”吴菲简短地说,脸上的表情继续奇怪着。 “那你,从来都没看到过我吗?”台湾男青年不甘心,身体往前探了探,捏着嗓子用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追问,问完吞了吞口水,喉结在脖子上鼓了鼓。 吴菲又摇头,然后回问:“你非要约我出来,其实就是为了问我这个对吗?” 台湾男青年坐回去,笑着摇了摇头,拿起咖啡低头抿了一口说“没,只是觉得,你蛮有趣的,北京女孩子说话都是像你这样吗?” “我什么样?”吴菲问。 “讲不出,就是那种……”台湾男子想了半天没找到合适的形容词,只好又红了脸。 “冲?(四声)”吴菲帮他想合适的词。 “什么是‘冲’?”台湾男青年认真地回问。 吴菲看他一脸认真,忽然有些奇怪的可笑,就强忍着笑缓和地解说:“‘冲’就是‘卤莽’。” “没有啦,还好。”他也笑,重新把墨镜戴回去。 不管那男青年到底对吴菲是什么印象,但接下来,有一个多月,他都还是约她四处陪他看房子,吴菲也没什么怨言,只是当他问到佣金的情况,吴菲就赶忙强调那一定得算在原来的公司。 “那这样你不是会有损失?”他问。 “嗨,答应人家了呀!”吴菲认真地回答。 台湾男子果然信守诺言没让他的经纪人同行,于是吴菲就责无旁贷地成了那个在租房的过程中帮他扮黑脸的人。 “我发现你还真蛮有天分的哦!”看过两个地方之后这男子对吴菲赞叹到。 吴菲跟多数七十年代的人一样,从小到大都是在“鞭策”中成长的,所以特别受不了表扬。一经表扬就立刻变成人来疯,越战越勇,用最短时间掌握了挑选好公寓的全部要领,到后来表现得比那男子的经纪人还挑剔——除了没说“在我们台北啊……” 虽然那时候的北京并没有太多租涉外公寓可选,但这个租赁的过程仍然旷日持久。终于有一天,两个人终于都筋疲力尽,胡乱对着最后看的一套说:“就是它了。”这时,吴菲和这台湾男青年已然混得很熟了。 这对吴菲来说是一个不寻常的经验,这台湾男青年是个职业艺人,他也是吴菲这辈子认识的人里爱好最多的一个,不管说什么他好像什么都知道,不管做什么他都会一点。 重点还不是他的职业而是个性。在他们的相处中,他事无巨细都会照顾吴菲的意见,吴菲在认识他之前从来没想过一个男的原来也可以如此细致跟讲究,对于于已经习惯了北方男人的粗糙和霸气的吴菲来说,这台湾青年就像一款比如芒果之类的南方水果,有着令人匪夷所思的特质和奇怪的亲切感。 这个人的这些林林总总的特点汇集在一起,如果用庸俗的标准来衡量,简直就可以称做是“德艺双馨”——虽然很多艺人听不懂什么叫“德艺双馨”——所以后来吴菲就一直叫他“典范”。 找房之余吴菲也尽了地主之谊,有事没事就带典范四处逛逛,从和平门到潘家园,北京能翻的家底,凡吴菲知道的都尽量翻了。 等城里翻完了,还不尽兴,吴菲又带着典范去领略了一下北京郊区各处的风貌,好在那时候的北京郊区尚且保留着一些值得领略的自然风貌。 典范也颇懂得感恩,每到一处都非常捧场。 “‘怀柔’,‘密云’……这些名字好美好有诗意哦!一定有什么了不起的传说或是爱情故事才起的出这样的地名!”典范啧啧赞叹,不像装的:“哪像我们那里,什么‘九份’,‘基隆’,听起来好没气质!” 吴菲对典范的反应感到很意外,因此对他平添了几分亲切感。 有一个私秘的原因她从来没有对典范提起过。吴菲出生在北京郊区,也在那儿一直成长到高中。对于这个背景,她始终有些说不清楚的复杂心情。读大学的时候,吴菲觉得自己始终都困在“外地人”和真正的“北京人”之间,活的非常“暧昧”,令她不爽。好在她父母离婚之后,她妈妈为了摆脱那个痛苦的记忆,在亲戚的帮助下,终于带着儿女住到了北京城的二环边儿,扬眉吐气,成了真正的北京城里人。吴菲毕业之后当然也是用尽全力留了下来,从此都用摒弃的心情尽量忘记郊区才是她真正的故乡。 直到,典范对郊区那些地名的解读,才让吴菲透过这样一个陌生的视角,对自己曾经烂熟到厌倦的环境有了新认识。生平第一次,她开始感到,原来她也可以以自己出生和成长的地方为荣,她把这默默视做典范给她的礼物。 等能到的地方都浏览过一遍之后,典范认定自己最喜欢的地方还是城中心的东华门。他对那一带的氛围着迷到接近崇拜的地步。有时候只是在那附近随便走走,哪怕只是在东华门夜市吃东西,典范都会唏嘘赞叹不已。 “这是采气呢。”他认真地对吴菲说,手里举着一串糖葫芦,他们当时正围着城墙瞎溜达,糖葫芦是典范的最爱。 认识典范之前,吴菲周围都是些对赞扬很吝啬的人,大家都一样习惯地含蓄着,墨守成规,宁可把好听的话掖着藏着,好像在担心赞扬别人会伤了自家的筋骨。 典范是不同的,只要是喜欢的东西他就毫不掩饰地大加赞扬。吴菲后来常想,这也许就是她起初开始喜欢跟他在一起厮混的原因。他首次让她感到赞扬的力量,他让她有机会重新为自己的生活而骄傲,他也让她首次真实地感觉到自己在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那不仅在于她帮他找到了房子或当了他的导游,而更多的是,她生平第一次像一个主人一样被尊重和被需要——对任何人来说,感觉到自己被需要都是意义非凡的吧。 典范在那次要离开北京之前,被吴菲强行按在东华门的一个剃头摊子上让一个慈祥的北京老大爷给他剪了头发。整个剪的过程都看不出典范是挣扎还是享受,总之是“哎呵呦吼”发出各种叫唤,表现得极其夸张,一再声称这种经验在台湾觉不可能——据他自己说他在台湾地区很红,这也是他最初对吴菲好奇的原因:吴菲是他到内地以后第一个打交道的年轻女孩,也是近些年来首位对他无动于衷的适龄女青年,这令他倍感新奇和挑战。 “从一开始你就不会特别当我是谁谁谁,还总是凶巴巴地对我,从你眼中我看到我就是我,蛮真实的,这感觉对我来讲,有一点神奇。不过,后来发现,你其实对我都还不错啊!”典范对吴菲说。 吴菲歪着头想了想,也替典范想不出其他的原因。吴菲当时不太能理解为什么她认不出他,他反而更愿意跟她接近。 吴菲没有什么跟艺人或明星打交道的经验,所以,她并不具备别的城府,也就由着性子,始终就真的没有把典范当成个“谁谁谁”。在吴菲看来,反正,好坏都是要投桃报李,讲个她以为的公允。所以,当她充分地感觉到了典范带给她的温暖,她对他也就十分用心。他们的“温暖”跟“用心”还都很有些沟通的基础,因为在交往之初他们就说了很多话,各种方式各种内容的交谈,谈的花团锦簇。 “我这辈子都没跟谁讲过这么多话耶—— 除了背台词。”典范说。 吴菲也觉得很奇怪,这个跟她完全没有任何相似背景的人能给她一种意外的触动。她喜欢他皱着眉听她说话的那种表情,她喜欢当她每说完一句的时候典范都恳切地点头说“了解。” “了解”对吴菲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个世界上,除了杨小宁,她不知道还有谁能给她真正的了解。当然,吴菲当时还不太了解台湾人的说话习惯,不知道“了解”在台湾人来说跟北京人的“噢”其实是一个意思,并没有吴菲以为的那么隆重。 不过那都不重要,如果误会能使结果诚恳,误会本身也就成了另一种诚恳。 到后来,等话说淤了,两个人也来点别的,典范常要求吴菲听他唱歌。 “拜托!换成别人想听我唱歌都不晓得要付多少钱呢!我还不一定唱!”典范玩笑着恳求。 “那我可以付钱请您别唱了吗?”吴菲也玩笑着拒绝。 “我唱歌,真的,有这么差吗?”典范收敛起笑容认真地问。 “真的,有一点点,差。”吴菲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回答,看他有点沮丧,又补充说“不过也没关系,有人比你唱得更差也还不是拼命出唱片!” “哦,这样啊。”典范气节“有时候觉得我自己好贱啊!” “怎么说?”吴菲问。 “从来都没有人,特别是女人,会说我半点不好,从我妈,国小的老师,到现在所有的fans,从来我就没碰到有半个女人对我表示过半秒钟的冷淡,就只有你耶,你还真是个奇葩!认识你之前我都很难想象会有女人批评我——可是很糟糕的是,这刚好是你吸引我的地方,我好贱啊!”典范啃着半块烤白薯摇头笑道。 “你才是个奇葩,我认识的人里不管男女就没有谁说过自己贱!”吴菲举着另半个白薯也笑。 不管话是怎么说,反正,那以后,渐渐地,典范不管在哪儿,都会不时拿他的作品听吴菲的意见,从戏剧到唱片、主持……各种作品。对于吴菲,那些都是她听说过没见过的新鲜事儿,因此,她没有世俗的判断标准,只能选择老实不客气,对典范的赞扬或批评,始终都有他们之间特有的、一个程度上的不会掩饰所以懒得掩饰。 这交往固然是密切的,但,有它独立的密切的默契,好像始终陷在某一种气场或屏障之中,让这里没有性别的差异和相应的困扰。在认识典范之后,吴菲忽然发现,男女之间果真存在着一种可以跟爱情无关的奇怪感情,但那也不能简单地叫“友谊”。 等多年之后回头,吴菲才恍然发现,应该感激典范的出现,是他跟她的那一段不长也不深的交往,把她从杨小宁留下的梦靥里暂时拽出来。虽然只是“暂时”,但这足够让她重新正常地审视生活也审视自己。女人的心肠永远都用不完,总是需要有个目标给她去消耗,总是“牵挂”谁的。 这样的庸俗事件,无非是再次验证,一段旧感情的中止或终止,总是因为另一段新感情的介入——有时候未必是爱情。 典范不在的时候,他租的房子委托吴菲帮他料理。这个公寓尽管通过了吴菲和典范的挑剔,仍然不妨碍它还是有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吴菲因想着自己受人之托,赫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重要,心理保持着奇怪的热情,每每大小事都当仁不让,一直绷着她那个“秋菊”的劲头,不得到“说法”绝不罢休。一来二去,这个吹毛求疵的做事态度引起其他人的注意,结果她被那个地产项目的代理公司相中。 “很少有内地人对待事情的态度像你这么认真的,尤其是你这个年龄的女孩子。”那家公司的老板莫喜伦——也就是后来成了吴菲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男人的人——对吴菲如是评价。 吴菲对这样的褒奖倒没有特别得意,她对自己的个性特点没什么判断,被莫喜伦说的所谓“认真”,吴菲也经常在其他亲朋好友口中听到,但他们用的是另一个词,叫做“轴”。吴菲对这两种概括都不太介意,不管“认真”还是“轴”,只要意外能转化成生产力就值得偷笑。 吴菲欣然接受了新工作的邀请,她很高兴,这意味着未来很长时间,她又重新拥有了经济自主权,同时不必在家听她妈叹气。 《流言 流年》四 吴菲后来都回忆不起她和莫喜伦之间的暧昧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反正办公室恋情左不过就是那么几种,要不就是没什么强刺激的日久生情,要不就是共患难之后的刮目相看,要不就是先敌后友化干戈为玉帛,要不,就几种兼有,搀和着暧昧。 起初的时候,莫喜伦表现的很有领导架势,像个一般规格的正人君子。他和吴菲工作之外很少有私人内容的谈话,即使偶尔谈,也必定是一副以他的家庭为荣的模样,在他的描述中,那还是个颇美满的家庭。 “我每个星期必须抽出时间陪我太太吃晚饭,必须!至少两次!”莫喜伦说这句的时候双眼直视前方左拳微握,目光炯炯,抑扬顿挫,很像宣誓,不知道是为了感染别人还是鼓舞他自己。 在吴菲看来,一个男人,在人到中年之后,还能把固定时间陪自己太太吃饭当成一种享受,且表现得如此庄严,这代表的绝对不止是“责任”。反正这在吴菲的现实生活中从来没有发生过。从她有记忆起,她爸爸好像就已经把跟家人一起吃饭当成是一种烦恼负累,更别提单独跟她妈妈吃饭了。到后来,发展到每次不得已要一起吃饭,吴爸就找茬挑衅,主要挑衅的手段是摔碗,是那种先举过头顶再倒扣过来使劲全身力气的狠命一摔,总之是极尽狂躁之能事。等家里的餐具摔得所剩无几之后,他索性拍拍屁股走人,正式跟别的女人吃饭去了。 因此莫喜伦的这句话直接击中吴菲的软肋,她立刻被他打动了。他给她勾勒出最令她艳羡向往的一个情形,她立刻对他生出些不在工作范畴内的景仰。 没错,“景仰”是发生婚外情的关键,但凡饮食男女因为工作原因谁对谁产生了景仰,基本上也就有了“苟且”的可能。从景仰到苟且之间还需要一些些外因推波助澜,最常见也最有效的就是来个小小的“患难与共”。 天下的事就是有这么巧,就在老莫遭到吴菲无声的景仰没多久之后,工作上的机缘际会,让他们俩患难与共了一下。 那阵子,公司里因为个别芝麻绿豆大的利益问题,产生了各种是非纷争。 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人在一个集体里适应了一阵子之后就会忍不住变得狭隘起来。大多“集体中人”都会奇怪地把自己眼皮底下的事情看成是全世界唯一重要的。不知不觉中,他们把“集体”的环境当成了一口井,每个人都在里面走火入魔地练习青蛙功,随时以“奋斗”的姿态不断萎靡。 “集体”让人变得小肚鸡肠,一门心思非要在自己给自己的设计里争出个莫须有的东宫西宫。 吴菲所在的公司也是这样,一次他们公司的董事长来视察,那个中午全公司的人一起去东来顺吃了涮羊肉。可能是吃顺了嘴,饭后茶歇的时候,该董事长就顺手拍拍坐在他旁边的一个员工问,你老家哪里,那员工回答:山东。董事长开怀道“我也是山东!”说完又拍了那人的肩膀。 自此以后,那被拍肩膀的山东籍员工好象一夜之间忽然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从此之后洗心革面,每天在公司里以“董事长老乡”的面目骄傲示人。 光骄傲还不够,有天,该员工因为迟到被总经理莫喜伦罚了20块钱,很生气,心想,这老莫胆子也太大了,竟然不知道对董事长的人应该网开一面!心里当下就记了仇。不想,没过两天,这位仁兄又有三张出租车票来历不明,会计拿不定主义,请示莫总经理,老莫大笔一挥,造成这位山东人民报销未遂,又损失40块钱!立刻,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这位山东人觉得是时候要给别人点颜色看看了。 一个人设若悍然地认为自己跟董事长有某种不同寻常的瓜葛,当然事事处处都与众不同。一旦遭到了不恰当的处罚,自然不应该束手就擒。于是此人就开始运用智慧打算采取报复行为。 报复的手段之一是偷偷查公司的个别来往帐目之类。私营企业通常都很难没有帐目问题。所以,不堪一查。这员工以为自己得了计,再重温一遍自己跟董事长的特殊渊源,不觉得为公司的前途担忧起来。某天一觉醒来,化忧虑为力量,就开始酝酿着想要“弹劾”莫喜伦。他倒也是个有志之士,不仅想了,还付诸行动,决意要把莫喜伦这个受聘的总经理给铲除掉。 这莫喜伦平时也着实没把这一屋子员工放在眼里。想必类似迟到扣钱和帐目不清的事时有发生,所以,一有人挑头,大家在从众的心态下好像忽然都想到了要维护个人利益。没几天之后,那挑头的人先拟了个状纸,又挑唆公司里的多数人都签了字,然后偷偷给远在海外的公司董事会发了过去。 “状纸”成了导火线,引发了一场混战,各种是非斗争跟着一哄而上,公司被混乱的气氛笼罩了一两个月——几乎所有的公司都会经历类似的阶段性混乱,总有一些人利用或被混乱利用,很难说混乱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反正,最终的结果是发起弹劾莫喜伦的那位“董事长的老乡”被开除了,而且公司相应地又做了大规模的人事调整。 吴菲作为少数没有在状纸上签名的人,在这个事件后迅速地得到莫喜伦的信任和提升。 其实吴菲也没有特别做什么,她只是由着性情而非逻辑分析地处理身边的事。那个弹劾老莫未遂的家伙当初也找过她,吴菲之所以没有加入签名的队伍有着不为人知的理由。表面上看,似乎是因为她没什么工作经验,来公司又时间短,对大家痛恨的莫喜伦的各种管理弊端还没有什么深刻认识,其实,吴菲自己心里清楚,真实的原因说起来多少有点隐晦。 话说某天下班之后,那主谋——“董事长的山东老乡”——趁老莫离开之后,潜入吴菲座位的隔断,故弄玄虚地把那张状纸递在她面前,然后举着签字笔很有把握地等她像很多其他同事一样就范。吴菲大致扫了一眼那张纸,刚想提几个问题,不想一抬头,这位男同事眦在鼻孔外面的鼻毛抢眼地印入她的眼帘。吴菲这才发觉她以前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地观察过这位同事。她正想着怎么能让自己忽略掉这个已经对她产生困扰的鼻毛——在吴菲看来,除了在健身房或洗澡堂,否则,光天化日之下,除了头发之外,一切体毛都不应该因任何理由暴露在公众面前——谁知,“鼻毛”在说话期间,一时情绪激动,没忍不住地直冲吴菲打了个嗝儿。不到三秒钟,“鼻毛”中午吃的韭菜馅饼反刍的气息迅速蹿入吴菲的呼吸道。吴菲顿时本能地把状纸塞回给他,快速跑到洗手间干呕了一阵。等她再返回办公室,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山东人民,也就是“鼻毛”,就已然把她划入叛军的行列,从此横眉冷对。 政治斗争成败的关键永远都是看是否站对了边儿,吴菲那次算是站对了边,不过没有人知道是“鼻毛”和韭菜成全了她的政治智慧。事实证明,哪个男的都不应该对着女同事随便打嗝儿,尤其是韭菜嗝儿,甭管他是谁的老乡! 吴菲对她自己的选择也心安理得,相形之下,至少莫喜伦在全部事件的过程中,总算是始终保持了一个中年男人应该做到的个人卫生。 当然,吴菲当时年幼无知,还不知道,外表整洁并不代表此人就内心清白。她也同样没有预感到,虽然一个奇怪的原因让她平安地度过了工作上的政治风险,哪知道等在前面的有一湾更崎岖的感情陷阱。 那些日子莫喜伦常带着吴菲去上海开会,他带吴菲是因为他没有更多的选择,其他人都准备叛变或已经叛变,令他无比心寒。吴菲呢,对老得跟老莫一起开会也没什么特别的怨言,他们互相之间在当时都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几个会下来,这两个惺惺相惜的饮食男女不免会产生些物理上的互动。 有天开完会,老莫借继续讨论公司变动为名邀吴菲去“梅陇镇”吃晚饭。 “我可以相信你吗?” 两个人的饭桌上,莫喜伦隔着一条一斤七两的清蒸石斑鱼问吴菲。 吴菲牵着嘴角笑了笑,心想,这的确是个问题。等过了半分钟,她还是没想出怎么回答,所以未置可否,决定打个岔,就用公筷帮莫喜伦夹了一块鱼,还颇矫情地配上些葱丝,才慢条斯理地说:“您最近太操劳了,吃鱼补脑。” 说完,她嘴角往一侧牵了牵,露出一点微笑,并不看老莫,只是从容地往自己盛了一小勺“碧绿香干”,用筷子挑着一丁点儿一丁点儿地往嘴里送,很仔细地嚼着。那场面,似乎嚼的意义绝不在于为了“下咽”这么庸俗的结果,而在于,让脸在那一刻看起来更具有一种风情的动感。 吴菲的反应也让莫喜伦大感意外,正常的情况下,当一个领导向下级问出这种话的时候,下级应当立刻心领神会,珍惜机会,至少得来一段不少于五百字的慷慨陈词来一表忠心。反正,这么关键的时刻怎么都不应该接一句不着四六的关怀外加十五秒沉默的细嚼慢咽。 “从小我妈就教我,要‘少说话,多做事’,总没错的。”吴菲又说,仍然是轻颦浅笑,眼睛并没有离开桌面,但仿佛已看穿了莫喜伦的心思。 老莫并不知道吴菲的不回答只是因为她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用自己的城府把她的回避想象成了一种女人特有的温婉的智慧。吴菲的形象在老莫的想象中骤然之间升华了。 就这样,晚饭笼罩在一种暧昧的“上海情调”之下愉快地渡过。莫喜伦被自己的想象深深地打动了,全身的细胞都不自觉的活跃起来。 饭后,趁兴,老莫又忍不住邀请吴菲去和平饭店听爵士乐,吴菲嘴上没有明确答应,脚底下也没特意抗拒,她对未来的事没有期许,但也没有恐惧。她只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平凡女孩,没有足够地胆识抵抗一个她景仰着的人的邀约。就这样,两个人前后脚没差一米五,半推半就地一起去了。 和平饭店向来生意红火,所以座位安排的很有些局促,刚好够两个蠢蠢欲动的人假装不小心有些贴贴蹭蹭。 几支曲子下来,两个人不觉一瓶红酒下肚,老莫其间又问了几次“我可以相信你吗?” 问的时候两颊泛着潮红,倒不知道他问的是吴菲还是他自己。 等出了和平饭店,已是深夜。外滩的上海夜自带着一种堕落的矜持,两个人借着酒力都不主动回饭店,心怀鬼胎地信步在江边溜达起来。 一阵晚风吹来,吴菲眯起眼睛娇羞地缩了缩脖子,老莫就势伸手过来握住吴菲的手,问“冷?” 吴菲轻轻抽回自己的手,捧着自己的脸,低了头,答:“恩。” 老莫一看有人给他机会呈英雄,岂肯怠慢,赶紧把他身上的风衣脱下来给吴菲披上。那BURBERRY经典的格子带着莫喜伦的体温向吴菲袭来,吴菲心因那暖意而柔软,哪有拒绝的力量。老莫于是顺势就一路都搂着她,吴菲这次没再争脱。 两个人倚在外滩的栏杆边看远处的灯火,远处,奇怪,居然响起了汽笛声,颇有些跨越时空的异国情调,吴菲和老莫都沉醉起来,拿肉麻当有趣,还你一句我一句地对着吟唱了“君住长江头……” 这样的场面虽然不免庸俗老套,但,在九月的晚风下,BURBERRY的英式古典伴着外滩的海派风情,亦不失是一种俗气的优美。 后来吴菲和莫喜伦常在“谁先勾引谁”这个问题上争执不下,因为标准不一样,所以很难定案。还是老莫和稀泥,说:“管它呢,‘黑猫白猫,抓着耗子就是好猫’。” 那天他们在外滩晃到很晚,扭捏了半天,终于也就是牵手和隔着经典格子衬里的相拥,连吻都没吻。 之后到饭店,酒将近醒了,廉耻之心总算又重新附体,两人赶忙逃回各自的房间,头也不敢回,怕回头变石头。 然而这次上海之行对吴菲和莫喜伦来说都是不平常的一次旅途,具有某种突破的意义。再后来,又一起出了几次差,每次都是到了将吻未吻的程度就赶紧逃跑,回到饭店各自关起房门分析自己,都想弄明白这到底是克制的意淫还是耍个欲擒故纵的把戏。两个人心照不宣,谁都不想再主动,许是都不愿意承担“主动”的责任,谁知,不知觉中倒培养出另一种调戏的情趣。 《流言 流年》五 圣诞节快要来临的时候,有一天,吴菲正在大街上闲逛,意外地碰上了杨小宁的爸爸。那是她跟杨小宁分手之后唯一的一次跟杨家直系亲属短兵相接。 吴菲在刚跟杨小宁分手的时候,时常会到杨小宁以前住的那一带闲逛。起初不知道是出于习惯还是某种自己不清楚的解读,她有些害怕又盼望着在那个她熟悉的区域遇见她想念的杨家人,她希望,或许,他们的慈悲,还能给她一个她期待过很久的意外解答。 其实到后来吴菲已经不期待他们给她解答了,但偶尔也还是在那附近出没,一半是缅怀,另一半寻着什么不知名的意念。女人就是这样,多一半都迷信于自己的预感,百分之百的都确定那东西能让她见到想见的人或事。吴菲因此以预感为借口,常年习惯性地游走于那个街区。可怜没有人跟她说过,她终于遇见了杨家的人跟什么感都无关,硬要牵连一个理论的话,那也最多属于“概率学“的某个范畴。 甭管是预感或概率,总之,有一天,吴菲终于遇见了那家的一员。 当时杨爸爸正在一个摊子上买糖炒栗子,听见吴菲叫他,先是回头愣了愣,看了半天才认出是吴菲。老人家眉头冲上挑着,脸上抽动了几下,又踌躇了一阵子,才举着一兜儿栗子不知所云地说了句:“别告诉你阿姨啊!”说完就赶忙走了。 吴菲停在原地,看着杨爸爸的背影,兀自悲伤起来。 吴菲和杨小宁恋爱的期间每星期她都去他家,他爸爸那时候已经得了糖尿病,和很多该病患者一样,越是不该吃就越是空前地贪恋甜食,最钟爱的莫过糖炒栗子。 吴菲跟自家爸爸没有良好的相处经验,忽然在别人家看见“爸爸”这东西原来还可以是个慈眉善目的老者,不禁感激生活。于是每回在他们家吃饭之后,吴菲都制造机会单独陪杨爸爸散个步,每次都会在他们巷口买半斤糖炒栗子,一边走一边跟杨爸爸分吃,用老人家的高兴换她自己的喜悦。 每次快到家门口的时候,老杨先生照例都会乐颠颠地嘱咐吴菲一句:“别告诉你阿姨啊!”,这句没什么实际意义的话里头,充满了让吴菲迷恋的只属于“家庭”的融融之乐。 吴菲从小没感觉过什么天伦之乐,从心底对对杨小鹏宁的父母动的都是真情实意。 杨小宁消失之后,吴菲还企图跟他父母求证,他们则想方设法地避免见吴菲。事实证明,在那件事情里,在那个家庭里,原来也只有她始终错误地没把自己当外人。事隔很久之后,吴菲为了自我安慰还在替他们找理由: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谁的父母都是父母。 那天吴菲在大街上走了很久,等晚上回家,赶上他们家所在的小区例行停电。等她进门,她妈妈已经睡下了。吴妈妈听见吴菲回来,在她自己屋里含糊地抱怨了句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又说厨房里还留了吃的,就继续睡了。吴菲随便应了两句,摸黑回自己的房间,坐在她的单人床边发呆。 等坐了一阵子,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才发觉,原来,窗外居然皓月当空,美得相当古典。吴菲对着古典的月亮忽然有点纳闷,感到鼻子里有什么在萌动,制造了些奇怪的不通畅。就心想,为什么李白当时写的是“床前明月光”而不是“窗前明月光”? 正不知所以,楼上,不知道哪层哪户的邻居开始弹起钢琴来,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听个真切,弹的是王菲的歌,闲闲的,弹的人有点心不在焉,节奏散了,散出蓝调的感觉,忽然就风情起来,旋律是吴菲大学里最钟意的那首: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转眼,吞没我在,寂寞里,我无力抗拒,特别是夜里,想你,到,无法,呼吸……我愿意,我愿意为你,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被放逐天际……” 吴菲听着听着就悲从中来,鼻子彻底塞起来,塞的两眼发酸,然而,却也哭不出来。她心里是悲戚的,摸索着找出一根蜡烛,颤抖着点燃,又翻出纸笔,就着明月与烛光,给早不知身在何地的杨小宁写了他们分手后的唯一一封信: “我亲爱的你:今天,路过新中街的时候,在我们以前常去的那家平价超市门口,遇见了爸爸。看到他乍看我时的一脸陌生,我知道,我终于,终于还是要独自面对现实跟变故。 不敢常回想这一阵子的煎熬,况且,那又何止是煎熬? 我只是还一直深深地纪念着,那个十月,我在巷口和你告别,你吻我的时候,留了一颗眼泪在我唇边,上面有你的温暖,是和以前一样让我贪恋的温暖,这温暖一直陪着我到今天,似乎从未走远…… 不见你,已经四年了吗? 是啊,不见你,已经整整四年了 …… 也试着,一点一点的,承认和面对你的不会回来,试着让自己的日子,在恍惚间也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着,甚至,也想过是不是要试着爱别人,是不是也可以为想你之外的其他事情笑和流泪,让你成了一个单纯的名字,在朋友们带来的消息间飘来飘去,仿佛,他们只是为了提醒我记得,我生命中最珍贵的那两年,原来全都写满了你。 你是不是也还会想起我?在某一个不经意的时刻,你是不是也还是像你承诺我时的那样,让我以为,我们的不得以的离别,只不过是一个无奈的括号,或许它并不干扰未来的重逢,和那之后,我们必定会从此在一起的永恒。因为你说过,我是为你而来。 如果真是这样,我也希望,那离开,也是只为你才会有的离开。 每天日出,日落,对你不变的想念,已经成了习惯,心没有死,它只是安静了,安静只是为了,好好地,好好地像以前一样想念你…… 我明白,不会改变的,是我在这里等你,变了的,只是怎样等你的方式。 亲爱的你,想念可以如此平静,是不是就应该感谢呢? 我知道,这一切,为你,是独有的,就像我知道,到了那一天,你就会像你承诺过的一样回来我身边。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是的,我还是那么那么不可救药地爱你,爱到连我自己都意外,我原来可以如此这般地深深地爱着一个人。 在这个停电的触不到你的夜晚,没有杂质,重新来过,在爱你的心情里甘心被折磨,只是想知道,我亲爱的你,都好吗?” 吴菲写完信,自己把自己给感动了,终于滚下几颗眼泪,无声无息地,又就着烛光把信烧掉,像个巫师在做法。 楼上的琴声不知道几时也已经停了,吴菲定了定神,对着地上的灰烬叹了口气,抬头对着窗前而不是床前的皓月咬了咬牙,然后拿起电话,又想了想,终于决心拨通了莫喜伦的号码,听到他的声音,就平静地问:“老板,圣诞节有什么打算?” “还没有,你说呢?”莫喜伦在电话那边,以他一贯的气定神闲,庄重得很,背景响着一个正常家庭在那时候理所应当的温暖的嘈杂。 “那,不如一起过?”吴菲用问句要求到。 “好,我考虑一下。”莫喜伦继续庄重着。 “还要考虑吗?”吴菲笑问。 “呵呵,OK,那就按你说的办吧。”老莫也没再迂回。 吴菲也解释不清,她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情,让她把对杨小宁的遗恨转化成对自己跟莫喜伦之间的关系的挑战。她自己心里有一堆说不清的内容,一部分是花了四年时间还未能割舍的对旧爱的凄哀记忆,一部分,是忽然想要战胜自己而非下不可的赌注,为了不可知的那迷茫的未来。 多数女人都会经历“为情所困”的阶段,多数女人在无奈要失去的时候都会选择报复,只是多数女人,又都受胆识所限,而错把这“报复”作用在了自己,以为自残可以换到半点怜惜的可怜女人,像人间四月天在北京街头飘荡着的躁动的柳絮,它们自己并不知道,原来,那只是一场季节的误会,而没有任何多余的美感和价值。 吴菲不愿意结论她自己到底是不是在报复,只是她跟自己纠结的久了,忽然生出一点醉意,这醉意遮住了她全部的判断,她唯一确定的只是,那光天化日之下和初恋的爸爸的一场邂逅,让她恍然发现,原来,她已经孤单了太久太久,这孤单在圣诞来临之际,忽然之间,成了她不能再多承受半秒的东西。 《流言 流年》六 等到了平安夜那天,莫太太文青竹和他们的女儿莫文美果然被老莫安排去了香港度假,莫喜伦则以工作突发事件为名留在北京。 老莫带着吴菲先去了燕莎的德国啤酒屋装腔作势地吃了个晚饭。当满满一大盘奇形怪状的香肠上桌的时候,莫喜伦的脚在桌子下面试探着碰了碰吴菲的脚。吴菲表面上不动声色,只是跟侍者要了一大杯他们的自酿啤酒。等酒来了,她举着酒杯冲老莫牵了牵嘴角,微笑说“Merry xmas!” “你笑起来真美。”老莫道貌岸然地在昏黄的灯下端详着吴菲,表情几乎有些慈祥,桌子底下那两只脚就耐不住了,早一起伸出来把吴菲的脚夹在中间。 吴菲佯装不理会,举起啤酒一饮而尽。那啤酒杯很大,吴菲“一饮而尽”的过程很漫长,足够她脑子里又天翻地覆了几回。老莫也没拦她,看着她喝完。 菲律宾乐手开始献唱,等吴菲喝到第七杯的时候,他们正在唱 《now and forever》,全场的灯忽然暗了一半,不知得了什么启示,或是借着酒力,吴菲忽然有一种宿命的感受,她决定要放纵一下。是啊,每个人在一生当中都有那么一时半刻想要放纵自己,吴菲在那年圣诞夜的第七杯啤酒之后弥幻地感到彼时正是她终于想要放纵自己的最佳时刻。 之前在上海的扭捏的情景适时地翻转出来,矜持着不吻到不等于一直都能很纯情,吴菲这头终于脚底下开始配合老莫纠缠起来,一出手就很表现得很有调情的天分,倒像暗自演练过很多次,怎么摆怎么合尺寸。 莫喜伦的表情跟着脚底下的动作迷离起来,吴菲看着来了兴头,乘胜追击,故意把切好的香肠举在面前逗弄,说是要喂莫喜伦吃,结果两个人都弄了一脸的油,香肠没吃到嘴里,桌子下面的脚就越勾越紧。 正勾着,吴菲忽然把刀叉桄榔一丢,打了个酒嗝叹息说“圣诞节为什么总有一股lovesick的感觉,让人他妈的莫名其妙地惆怅”。 说着,脚底下毅然就松开了。莫喜伦摸不到头脑,只好瞪着她干笑,吴菲也笑,边笑边失重地前后晃起来,又伸出一根手指去挖芥末,然后很仔细地吮那根沾了芥末的手指,吮的孜孜有声,吮到一半又被芥末辣到了,伏在桌子上吭吭吭地咳了几下,等再抬头,竟已是满眼的泪水,梨花带雨地看着莫喜伦又哭又笑。 老莫很久没见过这样的阵势了,哪儿还撑得住,手里握着刀叉愣在那儿,嘴巴向下牵了牵,说不出是要如何自处,只好说了一句最朴实的心里话“我们回家吧。” 其实吴菲自己对这一套也没更多经验,在心里她就想抛弃在这一刻的自己,忘掉心里那个被遗忘在街头的邻家少女。当一个女孩做定了想放纵的时候,总有根无师自通的神经化做媚态,在加上酒精的麻醉,纯朴和风尘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 去老莫家的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仿佛等待着一场战役。吴菲坐在老莫车里,头靠在车窗上,抬头看路边桔色的路灯纷纷往后飞过去。她眯着眼,不知为什么,又想到了杨小宁。 她想起有一年的圣诞夜,她和杨小宁在吃晚饭的时候不知怎么地闹上了别扭,虽然表面上和好了,但是心里多少有点吱吱歪歪的。后来两个人就讪讪地告了别。 吴菲回到宿舍以后心里有些后悔,心想平安夜心里头不应该这么不平安,就到楼下呼杨小宁。和往常一样,她给他的呼机里留言,那时候留言还要人工服务,所以吴菲对着呼台的小姐说“从明天起,就再也不跟你说117了,说‘我爱你’!” 杨小宁生日是11月7号,吴菲是1月17号,恋人总会把一切正常的现象都无限夸大,所以“117”这个数字对这两个人就意义非凡,从刚认识的时候他们就约定,每天互相在呼机里留“117”,意思是“要一起”——“我们要在一起”。 结果那天呼台的小姐在转述的时候,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差错,把最后几个关键字咽了下去,就变成“从明天起,就再也不跟你说117了。” 第二天一大早,吴菲还正在睡梦中,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睡在离门比较近的同学陈蓝蓝披了衣服睡眼惺忪地起来开门,刚开了一个门缝儿就惊呼着又把门关上了,然后冲吴菲抱怨道“赶紧,找你的,哎,你们家杨小宁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呀,值班的老师怎么让他上来的呀?!” 吴菲一听赶紧翻身下床,迅速地穿了衣服,拿半干的毛巾使劲擦了擦脸,对着镜子草草梳了两下头发,围上围巾跑出来。 杨小宁见她出来就一把把她紧紧抱住,吴菲靠在他胸前有些纳闷,宿舍的楼道里这时候已经有些早起的女同学,通常这时候都穿的不怎么齐整,看这两个人公然在楼道里抱着,就不免内心羡慕而面露鄙夷之神色。 杨小宁被人瞪了几眼之后颇不好意思,赶紧拉着吴菲下楼,路过二楼值班室的时候还不忘跟值班老师点头哈腰地又道谢。 “这小伙子挺老实的,对吴菲好着呢!”值班老师和善地笑着赞叹,对刚来接班的另一个老师解释她一大早放杨小宁进女生宿舍的原因。 等两个人一路小跑,跑出学校大门,到了杨小宁停在门口的车里,他才急匆匆地问: “为什么?” “嗯?什么为什么?”吴菲不解。 等全都说明白了,杨小宁如释重负。他又转身抱着吴菲,一边轻轻抚着她的头发,一边在她耳边轻声但纠结地说“你吓死我了,你想吓死我啊!” “那你昨天就在这儿等了一夜啊?”吴菲恍然发现。 “没事!跟公司借了车。”杨小宁向吴菲露出了他憨厚的“招牌笑容” “对不起喔。”吴菲红了脸,撅着嘴也看着杨小宁笑。 “唉,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吓死我了!你可别不要我啊!”杨小宁抱住吴菲幸福地叹气,然后又上下打量了两眼,忽然焦虑地说:“你怎么没穿袜子呀?快回去吧,一会儿要感冒了!” “我不想走!”吴菲撒娇地在他怀里拧吧,把脸埋在他胸前。 “还早着呢,再回去睡会儿去吧,我也回去歇会儿,洗个脸,去单位打个招呼,中午再来接你,我们去东单大排挡吃米粉肉!” “好呀!还有‘蚂蚁上树’!”吴菲勾着杨小宁的脖子开怀道。 吵完架再去东单大排挡吃米粉肉和“蚂蚁上树”,是吴菲和杨小宁的保留节目。吴菲那天在飘着雪的圣诞的清晨心满意足地跑回宿舍,回头跟杨小宁再次挥手的时候,看自己的脚印留在清晨没有人踩过的雪地上。对那时候的吴菲来说,甜蜜的极致也无非就是这个样子。 那也是圣诞节,好像已经距离非常遥远了,其实也不过五年而已。 “你这辈子会一直陪我过圣诞节吗?”吴菲那天在大排档问杨小宁。 “那还用说吗?不但这辈子,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好多好多辈子。”杨小宁当时回答,憨厚地笑着。 两个人都很快乐,还特地多叫了个酸辣汤,那汤里浓烈的刺激帮他们抵御了季节的寒冷,日子在各种相互的作用里归于平静,是属于那个年代和年龄的通俗的幸福。 吴菲在跟老莫回家的路上又想到了这个情景,忍不住对着窗外叹息。老莫看她一直都不言语,就扭开车里的收音机,想冲淡狭小空间里弥散的一点点尴尬。 不知道是哪一台,在平安夜仍旧放着哀伤的歌曲:“为你我受冷风吹,寂寞时候流眼泪,有人问我是与非,说是与非,可是谁又真的关心谁……但愿我会试着放下往事管它过去有多美,不盼缘尽仍留慈悲,虽然我曾经这样以为,我真的这样以为……” 吴菲忽然觉得林忆莲的声音其实非常符合她对平安夜的印象,配上橙色的路灯,让她的眼睛有些睁不开的酸胀,好像始终没有摆脱刚才芥末的侵扰,揪心的烦躁。她摇下车窗,使劲地闻窗外的空气,那空气凄凄冷冷的,和所有圣诞节都没什么两样,仿佛再过好多辈子,也未必能够有什么新鲜的起色。 《流言 流年》七 吴菲在那年的圣诞之夜跟莫喜伦回到他的家。进屋之后老莫倒有些手足无措,吴菲不想破坏圣诞气氛,看老莫扭捏,她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担负起振奋的责任。于是,她借着酒力,自己跟自己磕磕绊绊地,一边脱了外衣,一边推了老莫一把大声说:“去,给我倒一杯喝的来,要热的。” 等莫喜伦弄了个什么热的出来的时候,吴菲冲他夸张地抖出她事先准备的礼物,醉笑地说“Marry Xsmes!” 莫喜伦也很笨拙地从包里翻出他给吴菲的礼物,两个人滚进沙发里,一边拆礼物,一边剥对方的衣服,最后他们身上就只剩下了对方送的礼物。 吴菲送的是一条领带,莫喜伦送的是一支手表。 两个庸俗的男女,在互赠了庸俗不堪的礼物之后,借酒装疯,发生了庸俗至极的事件。 事件进行中的时候,房间里的电话忽然响起来,响了两声之后改成答录机,然后文青竹和她女儿的声音从电话里相继传出来: “老公,圣诞快乐吆!我和美美去看电影了哦,你也不要太辛苦呐!等我们回来!” “I love you Daddy!” 吴菲那时恰好像马术师一样骑在老莫身上,听到留言,忍不住大笑起来,一把揪住莫喜伦脖子上的领带用力一拎,大声地学着文青竹和美美的腔调嚷道“圣诞快乐吆!I love you, I love you Daddy!” 边嚷边笑,笑得满脸泪痕,老莫那一头还夸张地呻吟着,企图把吴菲的笑声压下去,结果是徒劳,倒把自己累了个前仰后合。 等首战告捷,老莫从房间里拿了一条毯子出来给吴菲围起来,吻着她的脸颊赞叹“Oh my gorgeous,你实在太好了!” 老莫正要沉醉,一扭头,不小心瞥到了答录机,那答录机正本分地一闪一闪用红色提示灯闪着刚才的留言,他不自觉地放开拥着吴菲的双手,喃喃自语道: “我是不是在玩儿火?” 吴菲斜睨着老莫,抬起脚轻轻踢了他一下,打茬醉笑道“你不是玩火,你是惹火!有没有人跟你说你很性感啊!” 莫喜伦当即得了意,把妻女丢在脑后,转回头在自己胸前拍了拍问“哦?真的?” “那当然!”吴菲使劲点了点头。 老莫高了兴,凑近吴菲,捧着她的脸使劲亲了一下,然后从沙发前的茶几上拿起茶杯,问吴菲“你要不要喝热巧克力?我女儿说我做热巧克力的功夫是一流的!” “好啊!”吴菲媚笑,继续用她自己也不熟悉的充满酒精的语气慨叹说“你女儿可不知道,你丫还有很多功夫都是一流的!” 莫喜伦满心欢喜地拿着杯子进了厨房,一边煮巧克力,一边用闽南话唱《爱拼才会赢》。 吴菲扫了一眼老莫在厨房欢快的背影,收起笑容,皱了皱眉。从包里翻出一支烟,点燃,吸了一口,借着吐烟的当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烟是来见莫喜伦的路上买的,这也是她这辈子头一回抽烟。一切都是她计划好的,她要对自己人生的这一次挑战表示出足够的配合,既然算计好了要放纵,当然“道具”得尽量预备齐,才够地道。 吴菲在这个圣诞夜完成了很多她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喝酒,第一次说话带脏字,第一次在不是家也不是公共澡堂的地方脱掉自己所有的衣服;也是第一次,在不确定自己是否爱的时候就已经任由了身体和另外一个身体共同飞舞。 茶几上丢着他们刚用过的保险套的包装,那是有别于以前杨小宁用的那个牌子。吴菲无聊着,就拿起那包装眯着眼睛研究了一下。等看到上面的日期,吴菲翻着眼睛努力想了想,然后大笑着对厨房里的老莫说道“啊?!Daddy,有没有搞错啊,你的condom已经过期了!” 莫喜伦应声端着两杯热巧克力从厨房出来,讪笑着说“是哦,瞧瞧,我是不是活的很可怜。” “Mommy都没有欲望的吗?”吴菲问。 “她?呵呵。”老莫把杯子放在茶几上,在吴菲身边坐下,语焉不详地哼了两“咱们不说她。” 然后又爬上沙发。 “小菲,认识你之前,有挺长时间,我,我都以为我自己阳痿了。”莫喜伦抱着吴菲,在耳边嘘着气轻声说“我知道你没醉,你放心,我会对你好!” 吴菲被这话噎了一下,向后仰了仰,拉开一点距离,皱着眉仔细地看着莫喜伦的脸,她说不出心里什么滋味,那一刻,吴菲有点觉得,这感觉几乎接近爱了。 莫喜伦抬起手把吴菲额前的头发往耳朵后面别了别,吴菲沉醉地闭起眼睛,喃喃地低声说“这样真好。” “什么?”莫喜伦柔声问。 “没什么,我只是好喜欢你这样摸我的头发。”吴菲继续闭着眼睛贴近他。 莫喜伦没做声,又很仔细地用一只手的手指插进她头发里揉着,吴菲感激地抽出手臂环着老莫的脖子,任由毯子从身上划落下去,露出里面她青春的玲珑的身体。 “你会不会冷?”莫喜伦一边伸手小心地在吴菲左边的乳晕上划了一个圈儿,一边颤着声问。 “不怕的,有你呢。”说完她把他的头埋在她胸前,仿佛她此时唯一能做的表达就是整个人使劲贴着莫喜伦的身体,然后吻。 酒精的作用并没有完全褪尽,她始终是头晕目眩的,然而她知道这一刻她全情且清醒地做了自己的主,甚至那些出自她嘴里的,她自己其实也并不十分熟悉的色欲的哼鸣,都是她心甘情愿,不会有任何怨尤。她开始主动地回吻他,从他的耳根一路吻下来到他胸前,感觉他狂乱的心跳和物理的蓬勃,她因此有些安心,仿佛做爱在此刻是一种什么样的报答。 “小菲,我要为你忠贞。”老莫边缓缓的蠕动着边动情地表白。 吴菲听不懂老莫所谓“忠贞”的意思,就没回答,只用气声在莫喜伦耳畔问“你想不想听我唱歌啊?” 老莫说“好”。 吴菲于是开始呓语般吟唱起来,唱的是《Amazing Grace》。 她也不知道怎么会唱这首,反正就唱了,好像是信手拈来,在那一时刻,没有更好的选择。于是,他们的身体伴着这首最大众的《赞美诗》的旋律紧密无间地接在一起,他的脸贴着她的,互相摩挲着,吴菲在老莫耳边吐出的每一个音节都刚好能配合上莫喜伦主导的律动。这样的圣诞夜,偷情的人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心培养着的一点点简陋的温柔,被想象成火种,竟然也有它自己势不可挡的片刻圣洁,仿佛那时候他们的整个世界都可以借此来取暖。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尤其在凄冷的让人感到lovesick的圣诞夜。 那旋律悠悠荡荡不止,在两个人心尖激起层层涟漪,到身体里化做一连串止不住的痉挛,上天入地,天地之间量不出空与色的距离,无非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流言 流年》八 等圣诞之后的一个星期,年底尾牙,公司里大家一起去KtV。 中间轮到老莫表演,莫喜伦在他全体员工的掌声中起立,站在那个房间的正中央,唱了李宗盛的《鬼迷心窍》,虽然唱的荒腔走板,但情真意切,眉毛往上抖动地挑着,屋脊六兽的。 吴菲坐在人堆里,起初还装成若无其事地跟着拍子点头晃膝盖,但忽然发现一屋子的人陆续都奇怪的安静了下来,彼时大家都没有在看老莫,也故意不看吴菲,又不知道到底要看哪儿,所以基本上都是低着头或互相之间面面相觑,好像莫喜伦对吴菲的“鬼迷心窍”是大家共同的错。 一阵凉风从吴菲后脖子后面吹过去,她忽然嗅到空气中有一些意外的凶险。 吴菲也不知道她和老莫的关系到底算是什么,以她的阅历还会盼望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以她的阅历自然也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产生标准,让她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的真相。 吴菲还没有适应两个人在还没有正式表白之前就进入物理阶段的状况。那时候以吴菲的规则,“关系”总还是要分几个阶段,比如,要先对对方的各种状况都有个相对清楚的了解,且认识了对方的若干亲朋好友,之后伺机说“做我男/女朋友吧”,再至少互相说三个月“我爱你”,再吻个五十次,才能进入到考虑要不要发生性行为的阶段。 在吴菲看来,她不可能认识莫喜伦的亲朋好友已经是个遗憾,而让她对莫喜伦说出“我爱你”也是非常困难的事—— 也许她可以背叛她记忆里的杨小宁,但她不能背叛她自己。 那个平安夜只是瞬间的刺激,刺激过后的疲倦裹着吴菲自己的道德标准,令她陷在说不上是后悔的自责里。 因此,那个平安夜之后,吴菲就刻意地回避跟莫喜伦的正面接触。每天上班都是公事公办的专业态度,全没有半句啰嗦。即使是不得不跟莫喜伦对视,目光也清澈见底,好像那天就只是偶尔一次的酒后荒唐,大家都应该既往不咎。 吴菲的态度倒增加了这件事本身对莫喜伦的刺激,本来他还有点担心,怕吴菲从此哀怨起来,恃宠而骄。谁知吴菲又给了他一个想不到。他为他自己的担心有些愧疚,也忍不住由此判定吴菲具备当情人的基本素质,那就是“不要问过去,也别问将来”。莫喜伦在尾牙那天的表现也确实是情非得以,忍不住当着全公司的面借歌声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 再说,基本上,这件事对老莫其实简单得多。和很多跟他年龄境遇相仿的中年男子一样,这不过是他一生中无数偷腥中的又一次,唯一的不同只是这次跟上一次的时间隔得久了一点,让他意外地体验了一把久旱逢甘霖的惊艳之美。 莫喜伦还清楚地记得他上一个婚外的性伴侣是在四年前,那时他刚好被短期派驻韩国,认识了一个当地的女学生。那天他在首尔(当时还叫汉城)著名的梨花女子大学门口蓄意地假装闲逛,刚好赶上他的这位未来情人放学,那韩国女学生从校园中走出来的一瞬间让莫喜伦惊为天人。这是一个莫喜伦一直都不能忘怀的情景,以至于他已经不能清楚地记得他后来勾引她的过程。 更不同凡响的是,那韩国女孩能在穿着校服时的清纯和脱了校服之后的淫荡间自如转换。那种莫喜伦不熟悉的异国情调,和她静如处子动若脱兔的巨大反差在莫喜伦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烙印,那些日子,他为她心驰神往,痛并快乐着恨不得从此死在高丽梨花下! 所以,后来很多年,莫喜伦一直都觉得他自己有“女学生情节”。 而且,最让莫喜伦感动的是,等他即将结束在汉城培训的时候,跟那女孩认真地告了一回别。是夜,韩国女孩在他的身上留下了最后一串儿八卦形的牙印儿之后,拿着他给她的钱鞠着躬走了,尽管眼中含着泪,但并没有任何多余的牵拌,走的毅然决然,没有留任何再回头的可能。莫喜伦对此非常感激,在以前,他都要至少还要假装出山盟海誓搪塞一番,谁知,竟然不小心碰上这么一个明事理的,老莫被那个性感果断的高丽背影深深倾倒。 回想他们在交往的几十天里,她也是始终保持相当的水准。由于没有能够共同使用的语言,他们始终没有什么交谈,发出的声音仅限“叫床”和傻笑。基本上进屋就做爱,出门就是为了吃,生命就剩下“食”与“色”,简单美好。虽然语言不通,但却举案齐眉,彼此都给了对方最可贵的真诚与理解。像李宗盛的另一段歌词:“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辩,女人实在无须楚楚可怜。” 无语言交流的性爱是一种境界,天底下的出轨都应该是那么的有礼有节:来的时候雷霆万钧,去的时候风卷残云,谁对谁都不用任何多余的拖欠或抱愧。 基于这样有水准的偷腥经历,曾经沧海的莫喜伦当然没办法回来对着发妻燃烧出什么激情或欲望。莫喜伦因此,能对文青竹做的,充其量也就是“陪她吃饭”。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柳暗花明,他却因为自己不负责的行为而捕获到了吴菲对婚姻一无所知的心。 吴菲是莫喜伦在进入不惑之年以后见过的唯一一个身上还残留着女学生气息的女青年。他暗自窃喜公司政变给他和吴菲制造的机会,他从第一次跟她单独出差的时候开始就忍不住想象吴菲另一面的风光,他把这个想象拉得很长,像是酝酿着一场丰沛的前戏,只为了迎来最后一刻“爱如潮水将偷情人包围”的波澜壮阔。当然,吴菲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吴菲在平安夜之后表现出的冷淡激起了莫喜伦的斗志和对那一晚的无限怀念,他暗自躁动,技痒难忍,只好把一腔热情转嫁给无辜的文青竹。于是这一对结婚将近二十年的老夫老妻,莫名其妙,忽然在一个星期里连续做爱两次。 文青竹是一个基督徒,还同时深受中国传统教育的影响,老莫是她初恋,也是她迄今为止唯一的性伴侣。因此,对于已经持续很多年接近无性的夫妻生活,文青竹安之若素。“主动求欢”对她来说决不可能,但,对丈夫的突发性性亢奋她也积极配合,本着一个贤妻的态度,她没有太多质疑。 是夜,莫喜伦事后一边举着卫生纸擦自己,一边煞有介事地说“这两天一直在喝你这次从香港带回来的那个什么冲剂,怎么这么强啊!” 文青竹翻了个身背对着她的丈夫说“哦,那下次我再买。不过等周末美美从寄宿学校回来,那两天你就先不要喝了噢。” 文青竹是一个具有“当好太太天份”的女人,在那个天份下,与其说她不怀疑,不如说,她根本不想去怀疑,如果她的丈夫告诉她突发性亢奋是关乎什么补药的话,她唯一愿意做的就是“相信”,然后尽量“配合”。 然而文青竹“不怀疑”的态度和她配合他的物理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莫的问题。他开始惶惶不可终日,尤其白天还要在众人的窥视下假装没那回事地在办公室面对吴菲;更糟糕的是,吴菲表现的一身正气,好像他们之间真的没那么一回事。 莫喜伦焚心以火,欲火。 莫喜伦好容易又熬了两星期,当然他不会就这么坐以待毙。 那天,吴菲生日,约了几个朋友聚餐,假装热闹,其实是百无聊赖。等吃完了饭,走出餐馆的时候,天上忽然飘起雪花。吴菲在餐馆门口打发走朋友,对着天叹出一口白气,忽然生出些女孩子在生日里最容易有的那种自艾自怜的小感慨,就踩着雪从吃饭的餐馆一路独自走回家。 等走到小区门口,就看见莫喜伦的车停在那儿,车顶上已经有一层薄薄的积雪,看的出他已经在那儿等了一阵子了。 莫喜伦看见吴菲,从车里出来,走近她,身体尝试着往前探了探,看吴菲没抗拒,就更凑近,轻轻抱了抱她,道:“hday!给你送礼物来的,要不要看看?” 吴菲一言不发,低着头,跟莫喜伦进了他车里。两个人坐在后座,老莫从包里摸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吴菲。 盒子里面是一张生日卡,卡中间夹着一张CD,是Judy Collins的专辑,专辑的名字是《Amazing Grace》。 莫喜伦探身把CD插进前面的音响,又坐回来,他握着她的手说: “遇见你之前,虽然我常常被我太太拉去教堂,但是我其实没有任何信仰,没想到生平听了那么多回圣诗,只有你清唱的那次,才真的感动到我。你让我觉得,两个人身体的结合,居然能那么神圣,我简直真的有些相信上帝的存在了,我觉得我们应该被祝福。所以,我就想告诉你,‘Amazing Grace’,我相信再没有任何别的,能比这个词更准确地描述我和你在一起时的感受。” Judy Collins的歌声,在新年之后的第一场雪来临之际,在吴菲二十五岁生日的时候,飘在她耳畔,她的心因此跟着那旋律颤抖起来。 莫喜伦关切地皱着眉,把她揽在怀里,把她的头发往耳朵后面别了别,又轻声说“你放心。” 这是他第二次对她说“放心”,吴菲并不想知道自己有什么放心不放心,但这样的话,在那样的情境中,足以让她刚踏入二十五岁的心再度柔软起来,她仰起脸,迎着莫喜伦的脸,任由他吻她,在两个人温热的唇齿之间,忽然掺进一点点冰凉的咸味儿,那不是雪,那只是吴菲自己的眼泪。 车里面的热气慢慢把四面的车窗都涂上了一层雾气,吴菲那天是清醒的,在没有酒力协助之下,她对吻之后的延续章节并没能完全适应,甚至也不太喜欢。但,此事古难全,当多数成熟男人为了性而给一点点貌似爱情的呵护时,不成熟的女人也只好为了爱而接受性的突兀。这是很多人成长中的必由之路,等再回首,也很难说它是不是会具有另一番不协调的施舍之美——假如还有机缘再回首。 就这样,两个人各求所需,在几乎是误解的互相需要中,正式展开这段似情非情的征途。 《流言 流年》九 春天的时候,莫喜伦忽然对他的员工宣布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新一轮的激荡,因此,那一季莫喜伦安排了很多次的大型会议,每次开会的地方都挑在郊外,且必须得过夜的那种,说是为了要让大家对公司经营理念有更深刻的认识。 “开会”当然只是莫喜伦为自己的偷情安排的无数障眼法中的一项。 第一次的会在香山饭店,公司包了车把大家拉到地方,各自把简单的行李放进房间之后就立刻开始开会。吴菲的皮肤有季节性花粉过敏的顽症,会议进行了才不到二十分钟,吴菲的过敏刚好开始发作,一公司的人在会议室正听一个培训师掰和,她在听讲的时候无意识地在脖子上的患处轻轻抓了两下。正抓着,一抬头,看见莫喜伦坐在主席台上正看她,见她抬头,老莫就飞快地给她递了个眼色,又学着吴菲的样儿也在自己脖子上抓了两下,用只有吴菲能看明白的动静挑了挑眉毛。吴菲会意,远远地冲老莫无声地摇了摇头,老莫不依,又冲门外努了努嘴。吴菲怕再这么逗下去就要引起同事的注意,没办法,只好放下手里的笔记从后门出去,跟邻座的同事说她去洗手间。 没两分钟就见莫喜伦从后面抄上来,拽着她飞奔回了他的房间。一进屋,吴菲刚想抱怨,话还没出口就被莫喜伦送上来的唇舌给堵了回去。吴菲只好闭起眼睛接招,感觉身体好像坠如沼泽,越是挣扎就越是陷落。 等两个人又一前一后若无其事地回到会议室,才落座,就轮到莫喜伦讲话,老莫站起来整了整领带,从容不迫地从国际局势一路讲到如何巧妙解决办公室复印机经常卡纸的问题。 老莫转身板书的时候,吴菲注意到他衬衫背后有一点褶皱,忍不住回想二十分钟前风云的一幕,再对比这老莫此时在台上的铿锵形容,吴菲有些晕眩,旋即,她第一次真实地觉得,她确实为这个男人感到一些骄傲,那是只属于情人秘密花园中的骄傲,虽然只一点点,但也有那一点点私密而傲人的美好。 吴菲从那时候开始,无师自通,慢慢地领悟了一些与莫喜伦迂回的技艺,先是怎样在约会程序上减少繁文缛节和更容易被别人发现的蛛丝马迹,然后,就是怎样在事情的进行中表现得更像个久经沙场的老将。只是吴菲从没对莫喜伦说过,她假装出来的亢奋多数时候是为了快点了事。诚实地说吴菲自己并不喜欢每每总让她有惊无喜的苟合,然而偷情的人哪有资格谈什么诚实。她这样持续地违背自己,也就换来了他们之间越来越浓烈的需要,谁都不能没有被需要的感觉,他们是那个阶段唯一给对方“被需要感”的人。 “菲儿,我离不开你了,怎么半?”莫喜伦常常在做爱之后说这样的话。 吴菲假装无所谓,捏捏他的耳朵,笑道“你离不开的是你的‘老二’!” “你就是我的‘老二‘——二老婆。”老莫说完又涎着脸抱过来。 吴菲不太计较老莫的口不择言,这让莫喜伦觉得欢喜无比:“文青竹就没有幽默感,你要跟她开这种玩笑,她能跟你闹两个月!” 等这样的关系趋于稳定之后,莫喜伦不免要开始考虑成本。天气已经越来越暖和,老莫把约会的地点从北京郊区的各渡假胜地逐渐转回到了城市中他自己的车里。为表示真诚,莫喜伦特地给车窗换了个更黑的膜,以为会一劳永逸。 一次周末文青竹带他们的女儿莫文美——小名“美美”者——去上舞蹈课,老莫就接了吴菲出来幽会。莫喜伦本来对女儿的业余爱好非常没要求,自从需要挤出时间跟吴菲约会,就想方设法帮女儿安排了各种课外辅导,同时一脸严肃地教育文菁竹说在这个时候亲子是多么的重要。文青竹虽然自己工作也很忙碌,但毕竟当妈的更在意亲自亲子,于是母女俩欣然接受了这些安排,老莫的约会也就更没什么后顾之忧。 那天晚上两个人把车停在了朝阳公园附近的一个隐蔽的树影下,正缱绻着,忽然碰上警察临检。 莫喜伦和吴菲被从车里叫出来,被一大一小两个警察分别问话。然后警察之间又简单对了词,排除了他们是嫖客与流莺的嫌疑。 也许是盘问了半天无从论罪,大家都心有不甘,警察当然不是等闲之辈,大约也看出莫喜伦和吴菲不会是全然的清白情侣,就索性逗了个闷子,权且当做娱乐项目来处理。 那小警察,想必在学校的时候也对文化抱有过青春的热情,一听说吴菲大学读英语专业,修的是英国文学,刚要赞叹,回头又看了看莫喜伦,马上露出一脸狐疑,就说让吴菲给他背一段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当然是背原文。警察又补充说,那是他上学的时候最喜欢的小说,一直激励着他的人生。 吴菲头一回遇上警察临检,开始有点害怕,后来警察的态度让她的心情成了好奇,一害怕一好奇,刚好在她脸上就混合出一个不卑不亢的态度,大家倒是相敬如宾,一副警民同欢的愉快场面。 吴菲微笑说杰克伦敦我不太熟,你要非想听的话不如就给你来一段吧,也特英国。 小警察想了想,也没别的理论知识支持他提出异议,就同意了。 吴菲于是站在路灯下背出了简爱对罗切斯特的那段经典的表白: “do you ttle, im soulless and less? you t! and if God ed me y and muc as o leave me ,as it is noo leave you. i am not talking to you noom, conventionalities, nor even of mortal fles is my spirit t addresses your spirit; just as of botood at Gods feet, epual--as we are!” 这是吴菲上大学的时候最喜欢的一段对白。虽然它的作者存在于遥远的十九世纪中叶的英国,但丝毫不妨碍成堆成堆吴菲这样出生于七十年代的中国女性把这段话当成她们心中最理想的女性爱情宣言。 之前吴菲甚至还遗憾过,由于她和杨小宁的恋爱在相处的时候过于平顺,使得这么波扎的对白念念于心多年无用武之地。 想不到,在完全没有预料的情况下,事隔多年,总算对着一个陌生的年轻警察背了出来。设若勃郎特小姐在天有灵,也应该为她有这么忠实的异国fans而感动。 吴菲背的抑扬顿挫情真意切,在场所有人,不管听懂了多少的,也都非常动容。等她背完之后,六个男人——俩警察和莫喜伦,还有三个收工了没事正赶上了现成热闹的民工——一起给她热烈地鼓了掌,非常之由衷。 那个提要求的小警察先回头哄散了民工,又红着脸对吴菲说“不然你教我背一段吧,要特经典特好背又特深沉的那种,最好什么场合都能用的上,让姑娘一听就觉得我特有内涵!” 吴菲认真地想了想说“那给您来一句莎士比亚吧。” 小警察勤奋好学,一直到走的时候还对吴菲啧啧称叹,念念有词地重复着吴菲教的那句“to be, or not to be: t is tion.” 等警察走后,莫喜伦和吴菲回到车里,两个人倒都冷静下来。吴菲这才提醒老莫说他裤子的前拉链刚才一直都没拉上。然后头转向窗外,等老莫捣斥好了拉链,吴菲回过脸看他,不知是自问还是问老莫:“So, boss, to be or not to be?” 说完笑起来。老莫没跟着笑,气氛有些尴尬,等吴菲收了笑,又沉默了半晌,老莫忽然低头看了看表,说了句“糟糕美美快下课了!”脸上立时焦虑起来,试探着问吴菲:“要不今天你自己打车回家?”吴菲冷着脸断然拒绝说:“不!” 老莫也没再争执,忙着送吴菲回家,一路上连闯了几个红灯,两个人什么话都没再说。 《流言 流年》十 周末莫喜伦的安排通常是固定不改的,陪女儿购物,陪太太上教堂,继续扮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居家好男人。这些优点当然都跟吴菲无关。吴菲碍于自尊,从不打探老莫的行踪也从不在周末对他提任何要求。但这个周末,在经历了生平第一次被警察临检之后,吴菲的心情相当混乱。她由此才好像忽然察觉自己正陷在一个问题里面,吴菲需要找个什么人告诉她答案。 这么一想吴菲恍然发现自己的处境相当悲惨,因为她的感情问题似乎不能轻易找人聊。想了半天,最后也只能打个电话给典范。可不巧得很,典范那阵子刚进了一个古装片的剧组。他对古装片很不适应,因此情绪低落,自己也过的颠三倒四,接到吴菲的电话就没有表现出平常的那股子热情。两个人隔了八千里云和月,好容易通个越洋电话,也就互相敷衍着说了些无关痛痒的闲话。 于是整个周末吴菲都魂不守舍,仔细回想和老莫的这一段交往,她心潮起伏,到晚上忽然变成一股文学创作的力量,就趴在床上写了一首四不像的诗。等写完了那诗,吴菲忽然觉得痛快了些,就盼着赶紧过完周末好跟老莫分享这个痛快劲儿。 到了周一,捱到了中午,两个人趁同事都去吃午饭,就像平时一样偷偷溜到停车场,一进车里,吴菲献宝似的拿她的诗给老莫看,等着老莫赞扬。谁知老莫对此完全不得要领,只扫了一眼,说了声“哦,好。”就丢在一边,人紧着凑上来唧哝,结果把诗给压皱了。 吴菲一看,忽然不知哪出来的怨气,一把推开莫喜伦嚷道:“除了mating,我们之间就他妈不能有别的了吗?!” 那是吴菲首次对老莫发火,莫喜伦怔住了,扶了扶眼镜,嘴巴翕合了几下,什么都没说出来。 吴菲瞪着老莫,看他这副反应,不屑地摇了摇头,凑上去推了老莫一下,从他屁股底下把自己写的诗拯救出来,很仔细地展平,叠起来,才推开车门走了。 老莫也并没有追吴菲,看着她的背影走远,他自己独自在车了啃了一回指甲。 老莫自己知道,他对所谓“精神交流”是故意忽略。莫喜伦对偷情很有些天才的嗅觉,他隐约断定“精神交流”会让偷情走向更难收拾的纠缠的局面,而那正是所有出轨的人都不愿意面对的。再说,他原本就没觉得吴菲有什么过人的才情,或是说,她有没有才情对他来说实在是很不重要。莫喜伦对于小女人的那一套伤春悲秋既没兴趣也很不在行,对一个成熟的男人来说,凡不在行的事情就要尽量回避,比起吴菲的才情,老莫当然更在意自己是否成熟。 吴菲那天当即告了假回家,之后连续好几天都憋在家里生闷气。吴妈妈对女儿近期的喜怒无常早有很多疑问,又不敢直说,看吴菲接连几天不上班,就跟着着急,每天察言观色,干等吴菲发了善心跟她说说心里话。吴菲早看出她妈妈的企图,故意黑着脸不买帐,其实是怕说出来触动了她妈妈的心事,惹她的担心。 吴菲的爸爸早年就是发生了婚外情才抛妻弃子,吴妈妈只要在连续剧里看见谁家出现了第三者,就还是会跟着当事人扼腕。这种情形下,吴菲自然不敢跟她老妈说实话,因此母女两个人相依为命的同在一个屋檐下,却俨然处得像陌生人。 等后来东窗事发,吴菲跟她妈描述这事的时候总结说“报应吧,您这辈子最恨第三者,你女儿还给人家当了第三者。”说完就又笑。 吴妈妈在她身后紧着说“不一样的,不一样的。” 其实谁也说不出有什么不一样。事情总要轮到自己头上才有资格愤懑,《圣经》里说“不可随便论断人”,大概就是教大家时刻嘴下留德,避免自己不小心左脚踩右脚。 这一头吴菲跟老莫眼看就僵持了三天半,她其实心里也没什么成算,僵在那儿的不单是他们见不得人的纠葛,还有她赖以维持生计的工作,两个理由都足以让她不得不妥协,只是个性的天平在这时候还没有给出真正的轻重与平衡。世界上的凡事,不论恩怨曲直,到后来都不过是时机的问题,总是掐准了点的那个会胜出,早一些晚一些都不算真正控制局面。 吴菲熬了一个星期,已然熬的灰头土脸,再多一刻她就要挂白旗宣布败局。不想,那边老莫先行一步出现,以实际行动向吴菲表达了他撑不住的程度更胜一筹。 老莫的行动很拙略,一如既往,又是晚上,还在车里,照样是以礼物当借口。 这一次是一条项链,项链坠儿是一颗水晶,水晶上刻着一个字母。 老莫举着那个项链坠对吴菲示范道,那个轴心在中间,所以,可以翻转成两个字母,正着是M,翻转过去就是,分别是他们各自姓的缩写。 老莫说这是他头一回给除了他女儿之外的女孩子买礼物,然后帮吴菲把项链戴上,戴完手也没回来,顺便抚摩了吴菲的头发。 老莫没再提诗的事,只是先是用各种事例阐述吴菲不在的日子他是多么心情寥落,又说他接下来有个机会去法国开会,打算带吴菲一起去。说完停了停,才低沉地补充道:“我知道你心里委屈,怎么说都是我对不起你,在我心里,你和美美是一样的,你需要什么,只管跟我说,不能让你跟了我还受苦。反正,来日方长,以后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话毕,又叹息了一声,才用吴菲不常见到的深沉劲儿说:“其实,小菲呀,就算,就算我们走到另一个极端,也未必对你就是好。” “另一个极端?”吴菲在心里对这个说法划了个问号,冒出各种揣测。不好追问,只能选择装聋做哑。这一回,老莫居然破天荒地没有提近一步的要求,吴菲心里暗自感激,头枕在老莫腿上,闭起眼睛享受他的手在她发际间游走,想象着自己能像猫一样可以随时任性地打个呼噜,相形之下,在这一刻,甭管什么样的诺言也都显得无足轻重。 那之后,渐渐地,吴菲也不再幻想莫喜伦能懂得她的心情变化,如果两个人在一起需要一种“懂得”来维持和平衡,那,以他们之间当时的状态,也只有选择用需要来“懂得”。 话要公平地说,其实莫喜伦并不是一个难懂的人,他不过是个甘愿生活在现实中的中年男人,有机会证明自己宝刀未老对他来说是上帝给的意外恩赐,他愿意为此有一些付出,为的也只是让生活更趋于他自己认识中的简单美好。 他们的关系,在经历了这个小波折之后柳暗花明,进入了新境界。 老莫对上次的警察临检还是心有余悸,就开始开拓新的约会场所,他们并没有太多选择,最后剩下办公室。老莫有恃无恐,心想自己手里掌握着这些员工的生计,又经历了上一次他大获全胜的政变,想必识实务者为俊杰,除了吴菲,谁要去动他这个老虎屁股。 老莫当然可以这么想,但,毕竟,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群众的观察也是敏锐的,重点是,群众亦对老板的情事享有自封的话语权——尤其当老板选的情人就“埋伏”在大家周围的时候。 没过多久,老莫和吴菲的游戏就不再是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游戏。公司里的同事已经责无旁贷地加入到对这件事传播和议论的队伍中。谁都不能原谅一桩奸情就这么在大家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地展开,连个招呼都不打。大家更不能容忍身为当事人吴菲每天居然还能目中无群众地招摇过市,全无一点受道德谴责的愧意!因此,同志们一致暗暗地将矛头指向吴菲,公司气氛奇怪地因此空前热烈且融洽。 这也是个普遍存在的怪现象,一个团队一旦有机会同仇敌忾,往往会表现出空前的团结。大家反正确实没胆子太过责怪老莫,也觉得没必要,就只好把所有批评的焦点都集中在吴菲一个人身上。 渐渐地,大伙发现,这一组奸夫淫妇居然有在办公室幽会的苗头。公司里正义的人们愤怒了,不吝惜一切机会教训吴菲,给她脸色看,给她小鞋穿。同时,大伙也心照不宣,一到下班时间所有人都踩着点儿出门,乐得不加班也不会被老板刁难。所有人离开的时候动静都特别大,有时候路过吴菲的座位甚而还忍不住地要哼个小曲儿。 吴菲的不检点让大伙有机会发现自身虽然平凡但却透着那么一股清白的力量,“伟大”在某一瞬间也就是那么简单。 吴菲早就感觉到了办公室的异样气氛,最初的时候她还逡巡过一阵,眼见所有人都以各种理由跟她疏远,左顾右盼她又没有其他选择,只好硬着头皮,把多余的热情都转向工作,且很快取得了一些业绩。 谁知,越是这样她就越被敌视,没有人在意她工作上的业绩,因为和老板有奸情的人是没有资格谈论业绩的,在多数清白的同事眼中,这种“业绩”也象征着某些见不得人的肮脏勾当,更该被唾弃! 同事们的决绝最终令吴菲惊诧,转而又有点愤怒,心想平时大家相处的不错,谁对谁也不薄,再说莫喜伦只是大家的老板又不是大家的老公,犯不着大动干戈摆出一付苦大仇深的架势。但,惊诧和愤怒在她自己被教育的道德规范下很快都转成无奈。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啊,若要人不批评,除非己莫为。公众拥有对奸情批评的权利,批评就算是一种很柔和的方式了,基本上体现了一个民主法制社会下公众的文明与进步。 老莫倒并没有在大家对吴菲表示菲薄的时候有什么退缩,对他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以不变应万变。 “等大家习惯了也就不说了。”老莫安慰吴菲,又说:“看他谁要再犯葛,我就找他谈谈,要不,直接扣工资!你觉得呢?” 公司里谁也没有因为这个事情被找去谈话或被扣过工资,但在吴菲和老莫两个人的事件中,自始至终也只有吴菲一个人过得像一朵苦菜花,领教了什么叫遭千夫所指。 那个夏天雷阵雨特别多,有天,下班之后,办公室又剩下老莫和吴菲两个人。文青竹出公差,老莫原本说要陪吴菲吃晚饭,结果外面忽然电闪雷鸣声势浩大,莫喜伦就把吴菲叫到他屋里,锁上门把吴菲放在腿上摸,说等雨停了再下楼吧,省得在停车场被淋着,反正今天不用按时回家,时间充裕。吴菲没表示疑义。正摸着,忽然有人敲门,两个人都吓了一跳,莫喜伦赶紧把手从吴菲衣服里面抽出来,又把她从腿上放下,顾做镇定问谁呀。外面没有应声,只是敲得更用力了,跟外面的雷声相应成趣。 老莫这一头和吴菲面面相觑,又嘀咕了几秒,老莫才拽了拽衣服扣好皮带壮着胆子去开门,开之前还清了清喉咙。 门开了,门口站着莫喜伦的女儿美美,美美自己穿着雨衣,手上拎着一把伞,雨衣和伞上都滴滴答答地还在往下掉水。看莫喜伦来开门,就冷着脸问:“你干嘛锁门?!”语气严厉,完全不像一个女儿。老莫心虚,也不太敢有为父的尊严,搓着手回头看了看吴菲,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反问:“你怎么来了?” 美美继续冷着脸说:“我学校放假,心想妈咪不在,怕你一个人会闷,所以抽空回来,看到下雨了,就让妈咪的司机载我送伞来给你。” 没等老莫回答,她又探头往屋里看了看,眼神在路过吴菲的时候特意地避开,脸绷得铁青,转身准备走,看老莫还僵在那儿,就回头命令到:“司机在下面等着,你不跟我一起走还要干嘛?!” 说完她又特地和吴菲对视了一下,那是一个在激烈情绪影响下眼白比例迅速超过正常指数的眼神,那眼神出现在一个十五岁少女的脸上,颇有几分日本恐怖电影的震撼力。 老莫一阵慌乱,也没跟吴菲打招呼,赶紧跟在女儿后头走了。 之后的两天,大概是惊魂未定,莫喜伦就有意不来办公室,给自己安排了很多会议,都是要整天独自泡在外面的那种。 等老莫再回到办公室时又忽然宣布,去法国的随行人员由吴菲换成了别人,一个男的,跟老莫年龄相仿,是公司的会计。 这一决定让公司很多人感到十分解气,保安早负责把美美来过办公室的事情传播了一番,群情激荡,吴菲的同事们饶有兴致地继续观察议论着事态的进一步变化,兴奋也跟着升级。 那天午后,大家吃过饭之后消食,有人放了一首歌,是冷门歌手杨乃文的一首冷门作品,叫《你就是吃定我》。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态,放着放着大家就跟着合唱起来。 “你一直不敢和我再见一面,是什么原因我还是搞不懂,我想了许多我会接受的理由,送给你当作对我交代的借口,可是你连借口也不给我……你就是吃定我如此爱着你,才会把我的爱当做游戏,你就是吃定我如此爱着你……” 这么一首冷得凄凄哀哀的情歌被大伙奋力地合唱着,此起彼伏,唱出了些“励志”的味道,再听不出任何哀怨,全是隔岸观火的亢奋。 吴菲起初躲在会议室抽烟,远远听着大家越唱越勇,她这头就气得抖起来。等这首歌在合唱中被重复到第四遍的时候,吴菲掐灭烟头冲回办公区,一把把CD播放机掀翻在地,电源被连根拔下,歌声嘎然而止。吴菲摒着呼吸环视了一圈儿,目光从每一个同事面前扫过,现学现卖,用的是美美那天看她的那种日本恐怖片式的眼神。这一招果然灵验,办公室骤然之间安静下来,表面上恢复了正常秩序。 那是吴菲和她的办公室同事唯一一次的正面冲突,吴菲在被孤立到一个极限的时候忽然冒出了一些“英雄”的气魄。 是啊,世界上的“英雄”大抵都是这样,做英雄的前提首先就是被孤立,再来就要具备被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勇气跟造化。英雄不分男女,不论出处,但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要有正视自己的孤独。不过男英雄和女英雄的表现往往不同,男英雄的力量是作用于外部的,嘿哈两下,先让对方人头落地再说!英雄和匪徒之于男人的本质区别主要在于当事人站在什么立场。 而女英雄,往往是作用于自己。让一个女人正视孤独的过程是艰巨的,但如果借助于一些外力让她不得不身陷囹圄,她才能更容易拥有自我成就的力量。 英雄们不管男女到后来都有个标准的做派,就是随时准备给世界一个绝尘而去的背影——如果一个人连“孤独”都能克服,之后,还能有什么孽缘是不能根除的呢? 答案很明显:没有。 《流言 流年》十一 莫喜伦自从那天美美送伞之后,几乎每天都赶在所有人下班之前就第一个离开办公室。他同吴菲的维系在那段日子就仅仅表现于打内线电话悄悄说两句调情的话。比起吴菲可能忍受的流言的困扰,莫喜伦更在意文青竹会不会听到任何风吹草动,关键时刻还是夹起一切做人。“攘外必先安内”,这是在各种朝代各种场合都相当适用的真理。 “美美好像并没有跟她妈妈说什么,呵呵!”老莫走之前跟吴菲草草告别的时候欣慰地说:“我这女儿,从生下来我就知道她绝不是等闲之辈,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胸襟,啧啧啧!” 莫喜伦为自己的女儿倍感骄傲,如期带着男会计去了法国。 等到莫喜伦走后第三天,晚上下班之后,吴菲懒得回家,就在公司消磨。她正专注地对着电脑玩游戏,忽然感到背后飘过有一团杀气,吴菲不自觉地打了个寒战,心头适时地冒出一句“山雨欲来风满楼”。 很多女人都叫嚣说自己有第六感,吴菲的第六感显然比大家的略迟钝了些,一回头,看见有个女人面无表情地站在她背后,想必是已经站了很久,此时办公室里其他的人早不知去向。吴菲跟那女人无言地对视了将近两分钟,来自她迟钝的第六感这才宣布:这个面无表情的女人一定就是文青竹。 不过,与其非把它说成是第六感,倒不如说来自正常判断。站在吴菲面前的莫太太文青竹穿了一条和莫喜伦一样款式的牛仔裤,也剪了边儿。莫家夫妇因为个子都不高:莫太太个头不足1米60,老莫穿上鞋勉强也就1米70,所以这夫妻俩买了正常牛仔裤也都要去个边儿。吴菲陪老莫去过裁缝那儿几次,所以对他的生活习性略知一二。 相比之下,吴菲1米72的身材则像来自另一国的。然而这也恰恰是起初她最初吸引莫喜伦物理冲动的最大原因,大部分男人一生当中的大部分时候都急切需要借助于外力来证明自己。比方说,很多精瘦的男人都喜欢特丰腴的伴侣,同样的,很多矮男人反而更倾向于找一个高大的女友。老莫也许正处于某一个需要再次证明自己的时机,既然家里已经有了个头登对的老婆,自然要在第二青春期的时候来个高大威猛的情人,以此证明自己每个阶段不同的心理需求和征服能力。 那一次,对文青竹和吴菲来说都一样具有非凡的意义。两个人,虽然不同年龄不同国籍不同背景,但,却都是平生唯一的一次,同样需要为感情问题和另一个女人如此近距离的对诀,两个人因此都表现的没什么经验。 一小阵怪异的对视之后,还是莫太太打破僵局道:“吴小姐是吧,我想我们有必要谈一下。” 接着吴菲就在文青竹的示意下顺从地跟她走进莫喜伦的办公室——就是上次被美美发现的那间。文青竹进去之后先扫视了一圈,然后镇定自若地坐在老莫的座位上,吴菲则自然地坐在跟她隔一个办公桌的对面,那个平时她常坐的座位。 两个首次谋面的女人先无声地观察了对方一阵。 吴菲长得不太严肃,脸很白,有点圆,鼻梁上的几点雀斑和忽然尖出来的下巴给她这张原本不足称道的脸平添了几分俏皮。皮肤大概略偏油性的缘故,造成整张脸总是呈现出一种奇怪的亮度。两个眉毛间的距离比正常人的要远出一些,眉毛下面是两只同样离得有点远的眼睛,单眼皮,眼神总不自觉地往下45度扫视,因此总喜欢眯成一条长缝儿,一边的嘴角又习惯往上牵,鼻子的一侧有个跟嘴角般配的小凹陷,形成一个容易让人误会的表情,善意的解读是她时常微笑,介意的解读也可以认为是她在对凡事都态度轻蔑,亦正亦邪。 文青竹则是一张细腻但少光泽的瘦脸,有一点点嘬腮,因此自带那么一股不可侵犯的浩然正气。眉心有几丝纵向的细纹曝露出脸主人长期习惯于思考的表情,因此自有几分不怒而威的严肃劲儿。嘴唇宽而薄,动作幅度很小,即使在说话的时候都象抿着。眼睛原本是有一点凹进去的大而美,可也许因为总习惯仰着脸,因此外侧眼角就先行一步地向下耷拉了一丁点儿,只一丁点儿,似乎就生生耗费了几年说不清也唤不回的光阴。然而这一丁点儿的耷拉和抿着的嘴角又意外呼应出一个统一的弧度,制造出另一种令人需仰视才见的特效。 吴菲懊恼地发现她有一点喜欢文青竹的长相。女人都容易向往自己没有的东西,比方说,吴菲一直都很希望自己是个小窄脸,再配上个凹进去的大眼睛,忽然这些却都出现在她情人的太太脸上,让她无法在第一时间立刻产生必要的敌意。吴菲心想,单凭外貌,如果在她和文青竹之间必须要评出个妻妾之分的话,那也只能维持现状——文青竹长的就很有“太太”的风范。 莫喜伦曾经很多次不无骄傲地跟吴菲说起文青竹,在他的描述中,吴菲看到的是一位达观、干练、处乱不惊、心怀大志的现代职业妇女的样子。基本上能满足从厨房到厅堂的一切需要。 “她可以像宋霭龄一样守口如瓶。”老莫如是说。 “有一次她要同时处理七桌谈判,回家之后已经累到不能讲话,但还是帮美美和我做了番茄炒蛋饭!”老莫又如是说。 这是莫喜伦在给吴菲的讲述中最令吴菲沉醉的两个小片段。那是她最仰慕同时也是她自己绝对做不到的样子。至少,在吴菲看来,“守口如瓶”对女人来说具有和“铁人三项赛”同样的难度。 “我比你,大那么几岁。”莫太太没理会吴菲观察她时候的心情变化,用很权威的语气打破沉默,开始她的庄严表白。 “‘那么几岁’的意思是十六岁。”吴菲心里面自语,忽然有点难过,只是她自己也说不清楚,那是为谁、为什么而难过。 在那天的谈话中文青竹保持着她的尊严始终没有求证吴菲和老莫之间到底到了什么地步,只是一直在用各种例证阐述她跟莫喜伦之间深厚的夫妻情义,言下之意是凭吴菲或任何人的斤两都不可能将其撼动。只不过,象一切身陷三角关系的太太们一样,文青竹用时间的长短来证明自己对感情的权威性,重复的多了,适得其反,听上去倒象是要博得情敌的同情:“……我跟他,我们从认识到结婚已经快二十年了,该经历的事情也都经历过了……” 莫太太讲述的过程中始终没有用过名字而只是简单的称莫喜伦做“他”。在吴菲粗浅的见识里,这是中国人最惯用的朴实的甜蜜。 然而即使是在表现甜蜜的时候,莫太太脸上不小心还是泄露出一些灰暗,让这样一个优秀的女人在一瞬间就不得已地等同于一切感情受到威胁的普通中年妇女。可叹实在有悖“守口如瓶”以及“同时处理七桌谈判,回家之后还做番茄炒蛋饭”的那种盖世的气魄。 “唉!”吴菲无声地轻轻吁了一口长气,觉得有一些无端的心酸:“原来所有版本的婚姻都有掩耳盗铃的成分。” 此时文青竹的叙述还在吴菲四周款款地流淌,然而都成了多余,像巴赫的音乐,虽然有它自己需要专业解读方能知音的律动,但在非专业的人面前,也只能时常委身做无名的背景。 吴菲低头抠自己的一颗纽扣,有点懊恼,因为这几天莫喜伦不在,所以她没怎么刻意打扮,显得很邋遢——她在那一刻最介意的就是她自己的邋遢。吴菲就这么不明所以地沉浸在自己的思想神游之中,觉得头顶好像忽然可以呼吸,渐渐地带着意念漂移,有一点神魂颠倒。 “你说呢?”不知过了多久。文青竹的这句没来头的问话又把吴菲唤回现实中。 “哦,还好吧。”吴菲似是而非地胡乱回答了一句。 文青竹静静地看着吴菲等她说“还好”之后的下文。 吴菲也抬头看着文青竹,刚要出神,忽然发现这莫太太的颈前时隐时现也有一个水晶的项链坠饰,再仔细一看,果然,跟老莫送她的那个一模一样,也是翻过来是倒过去是M。 吴菲忽然就动了怒,心想,妈的!天下还真有这么不要脸的男人,给老婆和情人送同样的东西。难道挑情人的时候还要选一个姓氏缩写跟老婆一样字母的以防送礼物的时候搞混吗! 想到这儿吴菲的脸忍不住挂下来,打断了巴赫十二平均律的情绪,探身向前,距离很近地轻声问文青竹:“您听没听过Judy Collins唱的《Amazing Grace》?” “嗯?”文青竹没听懂,皱着眉问。 “那回去听听吧,老板那儿应该有这张CD。”吴菲坐回去,提高了声调笑说。 文青竹没想到吴菲采用不正面回应的战术,竟然跟她扯上这些不相干的话题,一时失去耐性,就势站起来厉声说道:“吴小姐,我请你严肃点儿,我今天来不是跟你讨论什么CD的,我的时间相当宝贵,请你尊重我的家庭,同时也尊重你自己!” 吴菲在那段日子,因为整天面对公司里的刀光剑影,所以变得过分敏感,对凡事都容易反应激烈,尤其是不能给她对抗的机会。 文青竹这么一嚷,刚好碰上吴菲的痛处,立刻换来吴菲也咻地站起来,借着自己比对方高十来公分的海拔优势提高速度回应:“我倒想知道究竟是谁不尊重自己,我不知道您今天来找我干嘛,就是要给我讲你的家庭生活吗?fine!您要说的也都说了。至于莫先生和您的婚姻,您觉得好我就恭喜,您觉得可以更好我就祝福。我充其量也就是这个公司一普通业务员,只对业务负责,莫先生的日程,家里有您,公司有他自己的秘书!我的时间也相当宝贵,不管公司有什么安排,我就只知道要听老板的,到目前为止还没人跟我说老板不在就要听老板家属的!” 说完站起来走了,气宇轩昂面无愧色,好像跟老莫偷情的果然另有其人。 好多事情都是这样,到后来谁还管什么是非曲直,不过是比比谁的肺活量更大,谁表面上更理直气壮。 等莫喜伦出差回来,吴菲问他知不知道文青竹来办公室找过她,老莫起初还佯装愤怒说:“来办公室?找你?怎么会?!没水准!”但那天还没到下班时间他就急急忙忙找了借口走了。 吴菲对老莫的不沉着颇失望,虽然她原本也没有期待他对她表现出什么特别袒护,但只是隐约觉得,“做贼心虚”也算是某一种情况下的人之常情,硬要先顾做愤怒不免就太做作了。 翌日,果然不出所料,老莫一进办公室就是一副惊弓之鸟的表情。 上半天大家都想方设法迂回,等到下午,莫喜伦先乱了阵脚,就用内线打给吴菲,等通上话,老莫压着嗓门对吴菲说她桌子底下有一包东西让她看看。 吴菲挂了电话低了头去找,果然有一个印着免税标记的塑料袋,吴菲打开袋子,里面是一双短靴跟一盒巧克力。 这时候电话又响,还是老莫打来的,先是表功地跟吴菲说他怎么几经周折帮她选了那双“很法国”的靴子,又是冒着什么风险才避过了文青竹和美美的耳目,总之是得来的非常不容易!最后他还特地说明,那巧克力是在瑞士买的,说是“象征爱情”。吴菲一直就只是在听,听到“爱情”这个词的时候嘀咕了一下,用手指仔细摸了摸巧克力的包装,那一头,几米之外,莫喜伦忽然换了一种听起来有点低声下气的腔调对吴菲说:“小菲呀,要不然……要不然,你暂时,改做part-time?” 吴菲在握着电话没出声,也没扭头去看莫喜伦隔着玻璃窗的表情。 莫喜伦见吴菲不语,又接了句:“我也是考虑,这阵子,你也太辛苦了。” 看吴菲还是不说话,老莫只好又画蛇添足地补了句:“你,给我一点时间。you know……i mean……” 吴菲没等老莫“mean”什么,就轻轻把电话挂上,然后就站起来收拾东西,收拾的动静很大。 老莫那边一看方寸大乱,又打内线给吴菲。吴菲先是挺着不接,等又响了几声,她发现公共办公区此时是出奇的安静,显然大家都在屏着呼吸等着看他们怎么往下演。 吴菲索性故意拿起电话对着那头的老莫大声嚷:“哎你有完没完?跟你说多少遍了,你打错了!这不是李宗盛工作室!啊?我?我是谁?你管我是谁!我反正不是林忆莲!” 然后砰地摔了电话,摔完还清了清嗓子,办公室的各位同事立刻蟋蟋梭梭地开始装忙,还有人干笑了两声,试图把自己摘清楚。 这回老莫没有再打来,吴菲自顾把几样重要的东西塞进包里,也没跟同事打招呼,拎起包从她座位旁边的侧门走了。 等走出办公楼不到六百米,身后有人冲她按喇叭,吴菲不看都知道是老莫,不理,继续往前走,又僵了一阵,也没想出更聪明的办法,自己跟自己说,如果数到二十一他还跟着,那就上车吧。 结果数到二十七,老莫的车还是执着地以吴菲步行的速度跟在她侧面,吴菲技穷,就只好上车了。 “你还挺有幽默感的,呵呵。”老莫见吴菲上车就笑说。他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伸过来握着吴菲的手,用食指在吴菲的手心娴熟地挠了挠说:“你不是林忆莲啊,呵呵。”看吴菲不说话,老莫又问:“你想去哪吗现在?香山?” 吴菲冷冷地说了句“随便。” 老莫就往香山的方向驶去,路上他试探着对吴菲说:“你其实,对她,态度不用那么激烈。我刚回来的时候她都没跟我讲,后来是你告诉我,我问她有没有找过你,她才说有,而且好像还有点负疚才不好意思跟我说。文青竹这个人呢,不复杂,蛮容易相处的,也蛮容易相信人。” “我想我不必跟她‘相处’吧?我又没说什么,她相不相信有什么相干?难道她莫名其妙跑来办公室兴师问罪,倒成了我的错?” 老莫看吴菲又瞪了眼,赶紧赔笑说:“是我的错,我的错!都是我不好!不过我没想到她真会去找你。” 等到了香山,刚好夕阳西下, 老莫停好车,又从口袋里摸出个小袋子,里面是一枚精巧的别针,他把那别针递给吴菲说:“这个礼物是在巴黎的圣心教堂买的,意义不同,所以要亲手给你。” 吴菲接过来瞄了一眼,又扔回老莫说里说“哼,我不要!你这又是‘团购’的吧——凡跟你睡过的女人是都要戴同样的饰物吗?你他妈又不是左罗!” 莫喜伦先愣了两秒钟,忽然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做“恍然大悟”状,笑着说:“哦,我说呢!青竹说你跟她刚见面的时候还好好的,讲着讲着忽然就翻脸了。我说你怎么气成那样,原来是为了那根一样的项链啊,呵呵。” 莫喜伦自己干笑了一阵,看吴菲没反应,就自行继续说道:“那天我选了那个水晶项链坠给你,放在包包里,美美跟我要零钱,我疏忽了,就让她自己去拿,结果她一翻就翻到那个盒子,小女生好奇嘛,就拎出来看,想当然啊,就拿给她妈。结果,you guess w?” “我才懒得猜!”吴菲恨道。 “结果,那天居然是我们二十年纪念日,我都忘记了。文青竹拿到那个项链还颇感动,问我说怎么老不老的了忽然又想到买礼物,以前都没买过。我一听,既然这样,顺水推舟,就送她吧,再另外帮你买一条好了。再说我就知道我的小菲菲最大度!”说完凑过来要亲吴菲。 “大你个头!”吴菲把老莫推回去“你这样不会做噩梦吗?” “生活本来就是一场噩梦,呵呵,不过我就是有本事岿然不动,乐在其中!”老莫不理会吴菲的恼怒,一脸他自己的胸怀坦荡,又说:“不过想想女人真是可怜,文青竹她好歹也是一个跨国公司的高层领导,居然也会为这种小东小西动容。” 吴菲听到这儿,回身瞪着老莫骂到:“你这个人也真是没心没肺!怎么说这些都像说别人家的事,你都不会惭愧吗?” 老莫不疼不痒地说:“惭愧,惭愧!可是你让我怎么办呢?我也舍不得你啊!” 那语气显然他并没有惭愧。 吴菲听老莫说的心里有些奇怪滋味,就转了语气叹息说:“你最该感谢的人是我妈!如果当时我妈嫁个什么姓李姓张的,我看你怎么圆这个谎。” 老莫还是那个滑头的腔调说“感谢,感谢!当然感谢你妈妈,如果不是她生出你这么个尤物,我这辈子大概会过的很无趣。” 那语气自然也不包含什么感谢。 吴菲侧过头去无声地冷笑了两声,又想了想,忽然切如正题说:“既然你为难,其实,也不必part-time,干脆我就辞职好了,何必这么自欺欺人,弄得大家都很累。” 莫喜伦先是半天没说话,等又沉默了一阵子,确定吴菲不是在开玩笑,他才把吴菲的手送到自己嘴边亲了亲,说“想不到你这么深明大义,你放心,其他的事,你不用操心。” 听他说“放心”这两个字,吴菲忽然有一点心酸,她知道他所说的“其他的事”。那令她的身体内脏忽然有一点萎缩的感觉,好象一个不知道的所在遭到了亵渎。或是,那只是心情以一种物理的方式,在适应和释放的过程。 见吴菲不语,老莫想不出别的招数,只好抱过来,说:“糟糕,我好像真的爱上你了,怎么办。” 吴菲哼了一声没接话,车窗外初秋的天色秋凉,人和季节都是慵惓的。 老莫的车里常年开着收音机,不知道哪个台,像雇了个侦探,随时都放着特别“应景”的歌曲,等这两个人不说话了,刚好插播了一首,比特地剪辑过的还要更精确,是李宗盛和林忆莲的对唱《我明白》: “我,明白,总有一天你会走的很快,对我不理不睬,如置身事外……若是两人眼里有不同的未来……等到风雨迎面而来,是无尽的悲哀,爱不如期待……” 吴菲和老莫对视了一眼,似乎揣测着对方到底有多少“明白”。 《流言 流年》十二 吴菲辞职之后,除了尽量避人耳目地继续跟老莫幽会之外,并没有其他特别的事做。为了避免听她妈妈说她,吴菲就故意找茬儿跟她妈对峙。这样的日子,让她忽然有点相信爱因斯坦的理论,原来时间可以因为主观的心情而客观地变短或变长。 时间的变化除了忽短忽长之外,也会偶尔在某个特例的时间特别给人以短暂的停滞的感觉。 台湾的的“9·21”大地震那两天,就过得很长。 那是个特别无聊的下午,吴菲想到有个很重要的本子丢在办公室忘了拿回来,就打了个电话给老莫说让老莫帮她找着了给她。老莫在电话里面说他正在处理一个重要的事情,让吴菲自己安排。 吴菲对老莫的回答有些不满,也没别的办法。虽然想到又要跟办公室的那些人碰面,心里多少有点芥蒂。但逡巡了一阵,并无高招,只好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结果她那天去的时候大家都挤在会议室看电视,一办公室的人忽然之间都心系对岸,大家谁都没有特别注意她。 吴菲自己白准备了半天的冷酷表情全没用上,心里暗暗不平。心想,台湾地震跟你们这些人有什么关系!这问题刚一冒出脑海,忽然典范也跟着自然而然地冒了出来。吴菲随即出了一身冷汗,心想台湾地震原来跟她有点子关系! 从这一联想萌生的第一刻开始,吴菲就试图联络典范。结果典范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吴菲一边觉得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一边很是紧张地担心起来。 很多人在潜意识当中都有会盼着世界上的各种“大事件”能跟自己沾上关系。吴菲是“很多人”中的一员。“9·21”也算得上“大事件”了。吴菲被突发的肃穆心情折磨上了。何况,对典范的挂念是一种很不同的心情。由于无法与人分享,所以就暗自觉得这份担心非常矫情。对哦,这时候吴菲要是跟人说,她在担心XXX,肯定被人笑死,因为典范是个在对岸相当知名的艺人。 到了事发之后的第三天,吴菲正在家里瞎忙叨,忽然收到典范的短信,说“我是D,还活着,I miss U……”那大概那是发给很多人的,所以语气很“公共”。但吴菲还是为此还愿似的登时觉得身轻气爽,跑到外屋抱着吴妈又搂又亲。觉得不过瘾,只好约老莫。等见了面,又苦于这理由又不便分享。吴菲没折,只好胡乱编造了几个别的借口,顺势跟莫喜伦亲昵了一通,把得知典范平安的一腔喜悦演绎成对情人奇怪的性亢奋。老莫乐得坐享其成,并不深究。 地震的事沸沸扬扬的又闹了一阵子,好容易略有平息,某天晚上,吴菲正在闲散的失眠中,典范忽然打电话来。 两个人像往常一样先聊了点儿别的。 典范忽然问地震的时候吴菲有没有担心他。吴菲说有。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她隐瞒了当时的焦虑程度,故意把那个担心说的相当敷衍。典范听罢在那一头沉默了几秒。 “怎么了?”吴菲问,仍假装敷衍。 “没怎么。”答的也很敷衍。 “到底怎么了?”吴菲又正了正腔调追问。 “是没怎么啊!”典范那一头更是矜持起来。 “怎么了?” “没怎么。” “怎么了?!” “真没怎么……”典范又沉默,然后,没等吴菲再问,就自语似地说“如果真的死了,都不知道要通知谁。” 吴菲听说,马上领会,咳了咳,故意笑道:“都死了,还要怎么通知呢?” “也是呵,忘记了。”典范是敏感的,立刻转势,在电话那边故意表现轻快,表现的很“剧情”。 吴菲又停了停,才柔声笑道:“我当然有担心你。对啊,那天,收到你短讯,我就好高兴,高兴到立刻强迫我老公到郊外跟我做爱,这就是为庆祝你平安。因为临时起意,都忘记要采取措施,所以哦,如果我会因此有小孩,那小孩就要算在你头上!” 典范听完大笑起来,说:“真恶心啊,你这女人!” 停了停,又很柔弱很缓慢地说:“这时候,只有你会逗我笑,好窝心。” 说完,仿佛回味似地叹息,又笑。这一次,笑得比较由衷,听不出惯性的装饰。 等笑完,不知道被哪一根神筋支使,典范忽然破天荒地说起他的私事。在认识这么久之后,吴菲首次听说,典范生于一个单亲家庭,妈妈以前住台湾南部,家里开杂货铺。因为人长得美,所以不安分,很年轻就跑出来,到了台北,起初也是在杂货铺帮忙,后来就不特别做什么。典范始终不知道他爸爸是谁。妈妈没结过婚,但一直有爱情。等典范长大,她人生全部的赌注似乎就都在典范。再待他成名之后,妈妈就更有理由和实力天南地北地到处放肆地谈恋爱。 典范说他妈妈最喜欢听的赞扬是别人当她和他是姐弟,最常常做的事情是想勾引谁或抛弃谁未遂的时候都让典范出面摆平。 典范也做不了别的,有的无非是钱和名——对那些被他妈妈抛弃的人使钱,主要是为了封口;当他妈妈爱上新目标的时候,典范也只能默许她拿自己当筹码,典妈也很识时务,总会挑到对方家的亲戚朋友中有小女生是她儿子fans的那种人坠入情网。 “到后来,我都不太相信,血缘有什么比别的关系更特别的地方。”典范道,语气哀伤:“地震那天,我妈跟人家在澳洲渡假,等找到我,第一件事竟然也还是问到钱。” 吴菲没有说什么,就只是认真地在听,等听典范说完,故意打岔问:“你饿了没?我忽然好想吃你上次带给我的凤梨酥跟牛肉干,辣的那种。最好再配一杯冻顶乌龙,那真是人间美味!你呢?有没有想吃北京的什么?” “有,我好想吃北京的冰糖葫芦,我觉得糖葫芦好像一个人的人生!” “怎么说?”吴菲问。 “对呀,起先你吃到的是糖,你就以为一切都是甜的,是透明的甜美的,等到你真的咬下去,才发现内核根本就很酸,甚至是苦的,可是,你已经来不及松口,因为你已经被这种酸酸甜甜的混合给迷住了,要走又走不开……” “呵呵,你想太多了。”吴菲笑着打断他,她不想让典范知道,他的话她已经在电话这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挂了电话之后,吴菲继续失眠,想到明天反正也是无所事事,她就任由自己天马行空地感慨起来:想着典范,想到,就算认识他那么久,也假模假势地关注了他那么久,竟然从来都不知道他的任何“家事”。 忽然有些替“典范”不值,每天乱哄哄地过着没有什么正常心态的公众人物的生活,可是,灾难过后的午夜梦回,醒来,最多也只是打电话给一个像她这样对他一知半解的陌生人。 正胡思乱想,电话铃又响起来,吴菲知道还是典范,怕铃声吵醒她妈妈,就赶紧接了。但接起来之后,两个人又都没出声。沉默了一阵,之后,那个深夜,典范用重感冒或抽烟过度才能导致的诱人的沙哑嗓音柔美地问吴菲道:“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吴菲这次没有再开玩笑,也没有再拒绝,轻声但恳切地说:“好。” 这的确是她第一次由衷地想听到他的歌声。 然后,典范的声音在他自己弹的稀稀拉拉的吉他伴奏中,从海峡的那一边传过来: 冬天的时候遇见你, 然后我就和你在一起, 我怕冷怕坏天气 还有圣诞节 蓝色盛装下 冷冷的孤寂 也许这是我冬天的忧郁 暖气不足就放弃真理 我们拥抱着假装甜蜜 不去想到底 是不是爱情 有没有默契 打算等春天了就离开你 趁那些流言还没有变成回忆 打算等春天了就离开你 让自己练习面对孤独的勇气 冬天的时候遇见你 然后我们就在一起 你是消遣 我在演戏 这一季是否有情义在延续 其实你和我都将信将疑 吴菲听到一半才恍然发现那是她之前写给老莫的那首诗,名字叫《冬季忧郁》。当时也是因为老莫的不解诗情,她才把它寄给了典范,没想到典范竟然把它当歌词,真的为它谱了曲。 等他的歌声悠然地停下来之后,吴菲被余留着的气氛凝住了,不禁发觉自己已流下眼泪。她对那些眼泪有些不解,就想,有时流泪大概是只为了证明感官在被外力触动后功能还基本健全。 那沉默的瞬间很像张爱玲在里勾勒的某幅情景,只是,像吴菲这样平凡的人,并没有遇到“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无处容身”的殊荣,因此也不必全情体会劫后余生之时对生命突发的真正的放肆。 “这是我自己第一次作曲呢!”典范唱完轻声道:“只是还不知道能不能收进专辑。公司觉得这首跟整张唱片的企划有些些不搭,还说歌词还是写的比较大陆味儿,我说没错啊,因为就是大陆妹写的啊。” “我更希望它不会被用。”吴菲叹道。 “为什么?” “因为,我希望,它只是我的,因为它是我的。”吴菲道。 “它就是你的啊。不管怎么样我都还是很爱,它是我写的第一首歌耶。不,应该这样讲,它是我们两个写的第一首歌呢!真的耶,这样想想觉得好酷哦!” 典范说完笑起来,笑声里面忽然没了刚才的阴霾,吴菲在电话这边舒了口气,想象着典范的笑容和无可挑剔的美丽门牙,也微笑了。 等第二天醒来,吴菲帮她妈妈买菜,在超市里看到冷冻的冰糖葫芦,想到典范,忽然感到一阵类似亲情的心疼,也不管能不能吃,就买了两串,然后跑到邮局用快递寄去了台北。 《流言 流年》十三 吴菲悲壮的辞职才没过两个月,天下就有那么巧的事,莫喜伦冒出来个海外的老同学,听说很多人都投资内地,眼热,也计划在北京开店。他内地不认识什么人,就联络上了老莫。老莫一听,心生一计,建议说,稳妥起见,你不如先找个人做市场调查。那老同学觉得有理,就拜托老莫帮忙找人,老莫大喜,兴冲冲地向他的同学推荐了吴菲,同时帮吴菲要了高薪,两头一凑,刚好算成是他自己对吴菲做的一点补偿。那老同学有的只是一腔热情和一笔闲钱,加上对内地的状况基本上没什么了解,所以对老莫的安排言听计从,哪知道这背后还隐藏了那么多别人的是非恩怨。 莫喜伦得了计,等那同学同意雇佣吴菲之后,就继续假装热情帮他选了办公室,实际是按自己的心愿挑了一个商住两用的公寓,复式,两层的面积都不大,但日常生活所需一应具全,又很有私密感,之于“偷情”来说,那构造堪称完美。 就这样,天上掉下来个馅儿饼般的个老同学,忽然之间就帮莫喜伦解决了两个心头大患,一来吴菲有了新工作,二来他们的约会有了新地点。 这头吴菲的工作刚落停,她弟弟吴宪忽然回国。吴菲很意外,逼问之下才知道吴妈妈几次三番打电话跟儿子倾诉,说姐姐每天魂不守舍,想必是有什么重大的事件正在发生。 “我这么重要的人才,当然得跟全家以及祖国人民一起迈进二十一世纪啊!”吴宪笑道,又为自己回国开脱:“再说我那个学上的也实在是劳命伤财!” “钱被你造完了你才知道这是劳命伤财啊你!”吴菲笑骂。 吴菲爱弟弟,在她的爱里面有半个是姐姐,另半个则是母亲。吴妈妈是个个性懦弱的人,很习惯家里有个横(四声)的,之前是吴爸横,等吴爸走了,吴宪还小,吴菲义不容辞,只好当了那个横的,成天管着家里另两个,时间长了这俩倒也就认命了。 当初吴宪去新加坡也是因为他不好好读书,吴家才使出的权宜之计,为了能让弟弟顺利地上这个学吴菲还闹了个鸡犬不宁,那是后话。 且说这个当口,吴菲也乐得弟弟回来,一来省钱,二来也真是个支持,不管物质还是心灵。 吴宪回来之后赋闲,幸亏没多久就赶上典范有两首歌跟内地的乐队合作,要在北京录音。吴菲就打发吴宪去帮忙,说是帮忙,也是因为吴菲不愿意吴宪刚一回来就游手好闲,整天找他少年时期的那些小混混朋友偷鸡摸狗的。 典范看出了吴菲的难处,等录音完成要离开之前,就借着自己的势力把吴宪安排进了他所属那家唱片公司在北京的办事处。 “你真的不太像台湾人,一般的台湾人都是用人在前不用人朝后的,就只有你会莫名其妙帮我们这种没什么势力也没什么前途的人。”吴菲诚恳地感激道。 “你也不太像北京人,一般的北京人都表面热情其实内心很冷淡,你表面上总是凶巴巴的,其实还有个蛮热情的inside。”典范也很诚恳。 “我才不是北京人,我是北京郊区人!”吴菲笑说。 “好巧哦,我也是台湾乡下人,很登对哦!”典范假装惊诧地笑叹。 “这个也要比啊!”吴菲说。 “对啊,比比谁最衰!”典范玩笑道,接着又挽了挽吴菲的肩膀说:“不过呢,其实,讲真的,我一直都好羡慕别人有兄弟姐妹的感觉,就假想,当我也是你家人好了。” 吴宪去了那个公司之后就迅速适应,他本来就喜欢热闹,那种台湾公司又很注重所谓“海外”的经历——甭管是哪个海——对真才实学倒未必在乎。吴宪对有机会在半瓶子醋的艺人们面前显摆自己那点儿半调子新加坡英语相当得意,又三天两头地跟各路大小明星去各地招摇过市,倒也来的新鲜而逍遥。 只有吴妈妈不爽,本来叫儿子回来就想守在身边,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帖在家里才过瘾,没想到刚回来又放出去游历,当妈的这一头不免有些失落。 “一个男孩子一天到晚跟家呆着能有什么出息!还不让他趁年轻出去多闯闯!”吴菲对她妈结论道。 吴妈妈无奈,缩回自己房里生闷气,为表示抗议,接下来的几天一直不更换菜式,每天都给吴菲做排骨扁豆闷面,扁豆还故意不摘干净,看着女儿每每吃到一半就在她面前皱着眉头捣鼓牙缝儿,吴妈妈才心情愉快了些。 吴菲倒没有太跟妈妈计较,每天到底吃了什么她也没特别在意,等弟弟的工作生活略上了轨道,她自己也赶紧在老莫同学的那个工作上足下了一通功夫。 那个市场调查的工作吴菲来说没什么特别的难度,她又从来没有拿过那么高的薪金,人就自信了很多,对莫喜伦的安排自然很感激。而且,没有了办公室同事的监视跟议论,两个人相处得倒更轻松自如。老莫得空就来,还添置了一些家当,吴菲有新工作冲喜,表现得相当有当情人的天才,比相识之初,他们的关系意外地进入另一个“现世安稳”的理想境界。 那一头,家里,自从老莫回来语气平淡地向文青竹谎称说是他主动开除了吴菲之后,文青竹反而内疚起来,她的教育让她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都尊崇着行事克己的涵养和对男权的尊重。莫喜伦对这件事的态度,让她有些意外,继而觉得去找吴菲谈话的行为简直是她人生中的污点。文青竹毕竟是一个一贯对自己很有要求的女人,她淡化污点的方式就是此后故意给莫喜伦更多的自由度。 老莫从来都懒得研究女人的缜密心思,不管那女人是太太、情人或随便谁。在他人到中年的人生字典里此时此刻就只有“简化程序及时享乐”八个大字。反正,在他看来,只知道两个当事的女人都在掌控之中,他对自己只剩下一腔雄性的赞叹,觉得像他这样能处乱不惊的人当然不应该暴殄天物,再多几个文青竹或吴菲也是值得的——主要是她们遇上他,她们值得。 谁知百密一疏,莫喜伦只顾在一个城市的两张床之间快乐地奔波与陶醉,忽略了这件事里还有另一个重要女性,他的女儿美美。 美美那时候初中毕业,才上高中,但已然自视很高,尤其对男女关系,既有兴趣又有天赋。 美美不相信她爸爸在家里表现出的对吴菲的冷淡评价,她清楚地记得下雨那天她在他办公室看到的情形,虽然她对她妈妈描述那个场面的时候有意省略了一些笔墨,但她自己心里清楚,那只是出于她教育中理解的孝道。她少女的、不落人后的直觉告诉她,她爸爸和吴菲没那么容易就一拍两散,因此美美一直冷眼旁观,在她妈妈已经选择信任之后,她还在继续执着于某些端倪。 美美自高中开始主动要求走读,不再住校。文青竹一想女儿还有很多课外学习的课程,怕在寄宿学校没人监督,就同意了。老莫对多久见一次女儿本来无所谓,当然他也愿意这种时期有美美多在家陪文青竹解闷。 美美对她自己的行动做了细致全面的规划,她先是偷听了老莫几次电话,初步证实了自己的判断。之后,立刻展开跟踪工作。她冒充吴菲的客户打电话到老莫的公司,问公司的人要到了吴菲家里的电话,等她打过去,是吴妈接的电话,憨厚的吴妈妈哪有这种阅历,三两下就向美美提供了她需要关于吴菲的全部情况,包括吴菲新工作的电话及地址。吴菲听说有人打到家里来找她也没特别上心,又听说是个女的打的,就更觉得不用在意。 接下来的几天,美美就翘课埋伏在吴菲工作和约会的那间公寓楼下。就这样,没费什么劲儿,美美就抓到了她爸爸和吴菲仍然有来往的重要证据。为了怕自己的描述不具备说服力,美美还像一个专业侦探一样拍了她爸爸携吴菲一起出入公寓的亲密照片。 接下来发生的,恐怕是全天下所有经历婚外情的人都最不愿意面对的场面:捉奸,且成功了。 美美在成人之后有一天终于明白,婚姻维系的法则中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她少不更事非要生生掰开她妈妈已经打算眯缝着的对婚姻的眼,结果,三败俱伤。 吴菲完全没想到一个平时外表那么瘦弱的女人如文青竹,在捍卫自己婚姻的时候也完全可以表现得像河东狮吼,其爆发力叹为观止,什么教育,信仰,社会地位,在那一刻统统化为乌有!一种被背叛的屈辱感能让各类女人把心底里“泼妇”的因素迅速调动出来,立竿见影,活灵活现。 吴菲在那天听到了她这辈子可能听到的全部谩骂和诅咒。也亲眼目睹了老莫在挨了自家老婆几个耳光之后如慌张逃窜——患难见真情,老莫逃走的时候除了死命地护着自己的近视眼眼镜之外,全然置任何人于不顾,留下三个为他水火不容的女人,如同他一样也狼狈不堪。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文青竹在事发之后先是一阵风似地离家出走,没过两天,又一阵风似地回来,不过此风非彼风,她这次不是自己独自回来,而是像龙卷风一样卷着美美的若干个姨妈一起,声势浩荡地全都进驻了莫家。 文家几个姐妹跟世界上大多数家庭一样,婚姻都不算顺利,文青竹是大姐,原本在文家属于硕果仅存的楷模,想不到,不出事则已,一出就出了比其他姐妹更惨烈的一幕。大家义愤难平,几个姐妹对着失足的姐夫,新愁旧恨一起涌上心头,老莫一时间成了众矢之的,每天低声下气地在家挨斗。 不光如此,过了一阵之后,理性的文青竹觉得家庭感染不足以从根底里彻底改造自己的丈夫。于是,新一轮的洗礼开始,场面更加壮观,内容更加丰富,参与者除了有特别专业的,专门研究中年男人出轨的心理医生之外,还有来自教会的各阶层领导及弟兄姊妹。 大家从身体、心理、心灵、灵魂、前世来生天堂地狱善良邪恶等各个方面同时下手,以期以最彻底的方式对莫喜伦进行挽救。 谁知,也许是忽然之间受不了这么多神圣的东西同时夹击,所以老莫没忍多久就翻了脸。他下最后通牒让文青竹选择,要不让教会、心理医生和她的姐妹们走,要不就是他走。老莫说的义正辞严,不容商榷,好像做错事的是对方而不是自己。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假话说三遍就能说的像真话,无理的事情提高八度说三遍也能变成有理。没有谁能要求的到别人的亏欠——假如那个当事人已执意不打算继续亏欠的话。 文青竹先迂回了一下,说可以让教会和心理医生先出局,但姐妹们暂时不动! 夫妻俩的拉锯战好像在下象棋,你丢了马,我失了炮,留了姐妹几个,好像一排小卒子,等着小兵立大功! 老莫和文青竹姐妹几个于是继续较量,正在关键时刻,吴菲又冒出来火上浇油。 那天吴菲下班回家,楼门口的院子里照例有几个老大妈坐在那儿消磨,每个人袖子上还都套着各种颜色的箍儿,那箍儿是个护身符,有了它大妈们就能明目张胆地把各家隐私都端上台面,把“搬弄是非”公开化、正式化、职业化,搞的很像是个有一定专业程度的技术活儿。 大妈们远远看吴菲走过来的时候就开始交头接耳,等吴菲走近了大家故意压低声音,也不像平时一样嘘寒问暖没话找话。 吴菲影影绰绰听到“来的是那男人的小姨子”几个字,心里立刻有了数。她在以前的办公室就常年享受这种遭议论的待遇,因此早练就了一副好耳力,且对于这一套把戏了如指掌,因此对大妈们的低段数非常不屑,进屋的时候故意使劲摔门,还大妈们以颜色。 吴宪那几天又出差,家里剩下她们娘儿两个吃晚饭,又吃焖面。 吴妈妈吃面期间抬了几回头,回回都欲言又止,到最后一次终于鼓足勇气刚要开口,吴菲适时地从她自己的那碗面里挑出一跟扁豆丝,用筷子夹着对她妈说“妈,都跟您说过多少次了,扁豆一定要摘干净。” “哎。”吴妈妈答应着,刚要出口的话又被咽了回去。 等吃完饭,吴菲放下碗,又梳妆打扮了一通,穿上外套正要出门,吴妈这时候追上来,拉着吴菲问“你又干嘛去?!” “您说呢?”吴菲反问。 吴妈妈这时候死拽着吴菲的一只胳膊恳求道“别去啦,她们,人家也没说什么!” “还想说什么?!”吴菲发狠道:“这是我跟老莫之间的事,她有完没完?还派人跑到我家来了!我倒要看看,到底是谁疯啦!” 说完甩开她妈就走了。 到了莫喜伦家门口,吴菲打电话上去,老莫一听是吴菲,先吃了一惊,正打算支吾,吴菲不容商量地嚷道:“你看着办,你两分钟之内不下来我就上去!” 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莫喜伦果然没两分钟就出现在吴菲面前。 “告诉你老莫,文青竹不要把事做绝,她再敢让任何人骚扰我妈半下,你给我等着瞧,有你们一家子好看!” 老莫本来下来的时候还皱着眉准备责备吴菲不懂事,一听这个,立刻矮了半截: “有这种事?!不会吧!” “哼,你们家人做出什么事我都不会意外的,难道我还诬陷她!!” 老莫这头正忙着劝吴菲,忽然身后出现了一团黑影,只听一个女声对老莫说“Go back home, now!” 莫喜伦和吴菲都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老莫的女儿美美在树后面,她呼吸在黑暗中形成时隐时现的白气,像个惊竦电影里的画面,很有些个让人不寒而栗的势头。 老莫顺从地赶紧跟走了,吴菲站在原地,又跟回头瞪她的美美充满仇恨地互相给了对方几个白一眼。 吴菲的到访,造成老莫又被几个小姨子抓住把柄当即痛批了几个回合。老莫不堪其辱,再次提出恐吓说要搬出去住。这么一来更激怒了文家姐妹,大家联袂把痛批从只在家里进行变成了随时随地进行,莫喜伦一时间成了过街老鼠,所到之处都是女人的叫骂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于耳。 《流言 流年》十四 等若干年之后,当吴菲自己成了莫太太,回首前尘往事,她才总结出一个真理:其实要了解一个男人对待婚姻感情的态度,最好的方式是看他如何处理与上一段(或同时存在的另外一段)的关系。 老莫在处理跟文青竹的关系上确实有很多经不起推敲的部分。他和吴菲当时并没有因为道德的谴责而分手。相反,文青竹加上几个妹妹们一闹,倒让老莫有了说辞:她们烦,她们给他压力,她们神经兮兮刚好让他不回家成了理所应当的事。 “婚姻的弊端就在这儿,本来是两个人的事,到后来,三弄两弄,就变成了全世界的事!我凭什么让她们整天像抓贼似地盯着我,每天三请示两汇报,所有人都要知道我的行踪,她们有什么资格?!真是无妄之灾!!” 重压之下,老莫本来是个肇事者,摇身一变,恁地充当受害人。吴菲那时候受经验和阅历的限制,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就每天听老莫抱怨,一<dfn>http://www.99lib?net</dfn>不小心,她倒成了这个事件中最安静的当事人。老莫烦心之余并没有减少和吴菲见面,或许也是要给自己的情绪重新找个平复的支撑点,有一天老莫甚而还闪着污浊的泪光对吴菲说出了新花样: “其实天下又不是我一个人偷情,文青竹刚来北京的时候,有一阵她也跟个新加坡人不清不楚!那回,跟我说去上海开会,回来被我发现她和那新加坡人有个单独的合影,背景明明就是西湖!我再糊涂也不至于糊涂到这种地步!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只不过装聋做哑,由着他们自生自灭,后来想必是她也对比出我的好!夫妻是干嘛?不就是搭伙过日子嘛!何必要那么认真呢!” 老莫黄旗紫盖,说的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说到后来他自己心悦诚服。这番话成了他们之间在动荡期间还继续见面所必须保持的心理平衡,每次老莫都以捏造文青竹“外头也有人”开场,让接下来继续的他和吴菲的之间的鱼水之欢成了对感情不得已的捍卫。老莫在给自己老婆捏造历史的同时原谅了自己的不忠,他徜徉在他自己的失败与伟大中,化悲痛为力量,雄性激素持续被激活。 吴菲后来回想,从莫喜伦对待文青竹的态度上,她早就应该看出老莫身上有很多令人不齿的地方:他的自私,刚愎自用和完全没担当—— 然而她还是铤而走险地嫁给他,“我拿青春堵明天”,生命是连环的赌局,年轻的时候常常不拿时光当回事,但细想想,除了“时光”,也很难有别的筹码。 又僵持了几个月的时间,有天吴菲躺在家里看了李察基尔演的《激情交叉点》。这部电影讲的也是一个的婚外情,前半段跟吴菲亲历的很像——也许世界上的婚外情都无外乎这么几个老套的冲突,先是旧不爱,然后新不欢。只不过那电影最后的结局很牵强,话说李察演的那个男的,由于不堪身处三角关系的折磨,先是给情人写了一封绝交信,然后,在回家的路上,又反悔了,又给情人打电话说让她等着他立马来娶她。结果,路上出了车祸,这位夹在两个女人中间挣扎的男人突然死于非命。死后是他太太收的尸,在遗物中发现了她自家老公给第三者写的绝交信,颇动容。因此上,阴差阳错,这位仁兄死之前还给他的妻子和情人分别编织了美丽的误会,让两个女的都以为,这男人死之前选择的是自己。 两个女人因此表现出空前的博大胸襟,在失去了共同的爱人之后,终于,互相原谅互相祝福,且一同怀念着同一个男的。 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吴菲心想,这导演也没有比老莫聪明到哪儿去,到最后,如果不是非要死一个的话,那到底要怎样才能真的了局?正边想边假寐,忽然不知道哪来了灵感,心想,与其这么蹉跎下去,不如就出国吧,跟“死”的意思差不多,就是离开的方式和长短不同而已。 是天意吧,吴菲签证异常顺利,两个月之后,她就去了美国。这两个月期间她还从容不迫地先给老莫的同学交了市调报告,退了公寓,收了该收的钱。走的时候也没跟任何外人告别,只是把存折和密码留给她妈,然后跟弟弟吴宪说“我就是要让你知道知道我这两年过的是什么日子!要我回来看见咱妈短半跟头发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最后她把老莫买给她的手机交给吴宪说:“你用吧,如果姓莫的那老王八蛋或他们家任何人打来找我,就说我死了,让他们也死去!” 等到了加州的时候,美国的入境官员问吴菲说你打算在美国呆多长时间,吴菲反问说:“如果你真的想摆脱一段三角恋,请问你会在陌生的地方呆多长时间?” 那官员翻了翻眼皮对吴菲说“forever!”然后使足力气在吴菲的护照上盖了个期限明确的章。 吴菲在LA有一个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初来乍到,没别的选择,她只好硬着头皮投奔到人家那儿耗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在哪朝哪代都不好过,何况LA对陌生人来说又是个最没有人情味儿的地方。地方又大又冷清,华人很多但都很冷漠。亲戚带吴菲去过超市洗衣放房药店,吴菲能熟练背诵的英语程度在那儿还没有广东话实用,那亲戚家住的地方门口是高速路,平时没有自驾车就寸步难行。 白天亲戚一家都出门上班,留吴菲在家当老妈子使。亲戚偶尔发了善心也会敷衍吴菲说,你没事可以游个泳啊。院子里是有个游泳池没错,可大冷天谁没事在户外游泳,况且游泳池边上有亲戚养的一黄一黑两条大丹,吴菲的到来让那两只巨型犬新添了娱乐项目,每天没事对着吴菲虎视眈眈练眼力,别说游泳,恐怕吴菲连多往门外看一眼都要冒着被咬的危险。 后来有一次,吴菲亲戚家有人过生日,全家人去了著名的“中国剧院”看了电影。那天回来的时候,吴菲在高速路上远远地看到“好莱坞”的标志傲然地矗立在她视线内的那个著名的山腰上,跟电视里演的没什么两样,她豁然明白,不管异国的繁荣如何妄自尊大,也其实跟旁人一点关系也没有。 吴菲扛到再也扛不住的一天,左思右想最终只有打了个电话给典范。典范接到电话起先不以为意,还兴冲冲地在电话那头给吴菲清唱了“我的黑夜是你的白天”,等听到吴菲在一分钟之内从抽泣转为号啕大哭时,典范才被吓得把歌声咽回去,赶忙在电话里劝了又劝,苦于词穷,只好一直说“让我来想一想。”,说了很多遍。 典范本着一贯言出必行的个性果然没有白说白想,过了两天打回电话到吴菲亲戚家,说他在中部认识一个教会的好友,愿意给吴菲提供一些帮助。 吴菲一星期之后搬到了中部的蜜之根(Michigan)。典范的朋友反而比吴菲的亲戚表现得更热心得体,不但帮她做了一些食宿的安排,还帮她跟当地的教会取得联系,在那儿当义工,这样不至于闲着没事干。虽然吴菲对宗教并没有特别的态度,但以她彼时的情况,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安身立命,已经是上帝能给出的最好祝福。加上中部的天气和中部人民的个性也较西部更温和,又住在校区,吴菲才开始渐渐有些适应在美国教会庇护下的生活。 又过了一阵子,某个周日吴菲照例跟一班新结交的教友去做礼拜,那天布道的牧师都讲了些什么大道理吴菲并没听进去,反正和平常一样,她就是跟着大伙唱诗颂经,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坐下瞎折腾了一通。等结束之后,楼下有个唱诗班正在排练,吴菲路过的时候听到了一个熟悉的曲调,开始她还没在意,等走到门口,才忽然觉得一阵头晕,那《Amazing Grace》神圣的旋律让她几个月在美国的坚持功亏一篑。 吴菲摇摇晃晃地走出教堂,信步,就近在便利店买了卡,找了个公用电话打给老莫,等拨通了,响了两三声,她又赶紧挂了。回想这一次背井离乡的初衷,再使劲想了想过去这些日子的波折,她又低着头咬了咬牙,不知道想把什么咬回去。 但一时间里终是意难平,忽然想到自己走的时候呼机还保持着业务,就打到呼台去查询,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那呼机是唯一真实的纽带,连接着她和过去的互相关怀挂念。结果,除了个别几个业务电话之外,那天呼台的小姐总共给吴菲念了二十几条留言,全是莫喜伦留的话。 莫喜伦原本不是个什么具有浪漫气质的人,所以留言们也都没任何可圈可点的文采,无非是用最口语的说法表达了他的想念他的歉意和他的担心。最后的几条都是差不多的内容,就是告诉吴菲如果钱不够用可以随时找他。 吴菲在电话亭边上仰起脸看了看天,五大湖区五月的天光格外蔚蓝,在这样一个“修女也疯狂”的国度,吴菲一时间想不通到底做什么才能让一个人自灵魂深处得到真正的救赎。她只是觉得,这几个月时空的距离和那二十几条留言的惦念,把她心底原本对莫喜伦似情非情的感觉燃烧起来,在那一刻忽然蜕变,化成一种她更看不清楚的妖冶的火焰。吴菲再次播通老莫在中国的电话号码,这次,等响到第七声,吴菲终于听到莫喜伦的声音,在遥远的故乡真实地响起来。 这是一次没有设计的死灰复燃,之后,吴菲再也没问起过老莫的家事,莫喜伦自己也没提,大家心照不宣,反而表现出以前该有但没有的那种楚河汉界各不相扰的“专业精神”。 来的时候因为老莫的事闹的满城风雨,吴菲对周围的朋友也大多心存防范。因此,除了典范,吴菲并没有任何特别想联络的国内的朋友,这样一来,老莫的角色被赋予了多重意义和价值。他们也首次像朋友一样交流,甚而通了很多信,向对方描述各自近期的见闻。他们的关系原来就有些本末倒置,不同的天地人和,让这两个人倒有机会把以前交往里欠下的了解和交流意外地补回来了一些。 《流言 流年》十五 那年一个假期,典范来美国拍戏,等戏杀青,就留了个把星期来找吴菲一起休假。 一日到了纽约,白天典范先带吴菲去听了音乐剧,晚上又去典范一个意大利朋友在当地开的主题pub看表演跟喝酒,等两个人都醉的不省人事,才被那个朋友送回旅店歇息。 第二天,临近中午,睡到自然醒,吴菲发现自己跟典范睡在同一个房间。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典范仰面躺着,但也已经醒了,她就继续背对着他问道: “哎,你说,我们这样躺在一张床上睡觉,有多少次了?” “还蛮多次的。”典范翻了个身,也背对着吴菲回答。 吴菲打了个呵欠说:“其实,这对我来说也是很神奇的经验。” “对我也是哦,我也没跟陌生女人同床共枕”典范嘟囔道。 “你好聪明啊!怎么就知道我在说什么!”吴菲边说边回身推了典范一把,继续道:“真的,我想,除了我们自己,天下没人会相信有这样的孤男寡女睡在一起很多次但什么都没发生。而且,我从来没有跟除你之外的任何男人过夜过,连我的两任男友也不例外。” “我可以理解成你在暗示我什么吗?”典范回脸看了看吴菲,揉了揉眼睛笑说:“那你等一下哦,我去洗个脸,被你看到我有眼屎会破坏性欲的。” “哈哈,真是讨厌啊你!”吴菲笑着抽出一个枕头丢典范,又道:“不过,我真的没想象过,你也是会有性。” “为什么?”典范头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侧了侧脸看吴菲,皱着眉笑问。 “不知道,只是好奇,想你那种情况,会什么样?嘻嘻……”吴菲眼睛望着天花板,咬着一只手指,吃吃地笑道。 “哦,就这样喽!”典范边说边趴在床上抱着一个枕头,模仿着影视剧里面色情场面的情形做出夸张的表情。 吴菲咯咯咯地笑起来,说:“太淫荡了!我们旁边又没有摄像机,你干嘛哼成这样啊!真做作!我都被你搞得肉麻到几乎要凸点!”边说边掀了一下睡衣低头看自己的胸。 “拜托你自己看就好,不要给我看到哦!”典范笑着翻身下床到卧室拿了条浴巾裹在身上,说:“怎么办,我已经没办法过没有人注视的生活了,连sex都是。” 典范边说边从包里翻出卷烟器和一堆吴菲看不懂名堂的材料,又坐回床上,很仔细地摆弄了一阵,卷了一支很细的烟,点上,半躺着吸了一口,然后递给吴菲,问:“要不要试试。” “我不抽烟,我老公闻不了烟味儿!”吴菲道 “这不是烟,是大麻。”典范缓缓地吸了一口,答到。 “啊?吸毒!那我更不要!” “哎,拜托你这女人不要这么老土无知好不好,大麻其实比较天然,比较健康耶。” “那为什么还会被禁。”吴菲好奇地问。 “只是说,它真的会让人产生幻觉而已。”典范说完又吸了一口,故意对着吴菲喷着烟戏谑地笑道:“如果不是借助幻觉,我怎么敢冒着随时被强暴的危险跟你躺在一起啊!” “它真的会让人产生幻觉吗?”吴菲侧过身,接过那支烟,吸了一口,皱着眉头等了等,然后笑着回望典范说“不会耶,我还是不想强暴你,怎么办?” 两个人又笑闹了一阵子。 之后的几天,他们就都是这样,白天在房间里吃垃圾食品抽大麻,晚上去逛夜店,典范对美国很熟,带吴菲去的都是些很有当地特色的地方。 最后一站是迈阿密。 那天去海边吃饭,典范熟门熟路地领吴菲去一个古巴人开在海滩上的小餐馆,两个人坐在户外。 “你怎么会这么熟啊?”吴菲问 “是哦,上个月才有跟小齐一起来这里冲浪。”典范说。 “你说的小齐是任贤齐吗?”吴菲感叹地问。 典范正捧着菜单用西班牙文跟侍者对话,来不及回答。 吴菲赞叹道:“说真的,你是我认识的男人中最多才多艺的。”。 “因为我就是个‘艺人’啊,没办法,不然要怎么办。”典范点完菜,把菜单递回给侍者。 “在我们这些人看来,‘艺人’这个职业是全世界唯一用‘玩儿’来赚钱的行业。”吴菲笑道。 “呵呵,那还真是蛮好‘玩儿’的”典范对着吴菲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 “那做艺人,到底是什么感觉呢?我好像从来也没问过你。” “做艺人……”典范皱着眉很认真地想了想,看到远处有几个年轻人拿着冲浪板走过,就接着说:“其实,做艺人有点像冲浪,你之前要做很多很辛苦的准备,然后,把自己的脸涂成小丑,在众目睽睽之下,躺在surs board上面枯等,旁边有很多小丑在跟你一起等。都不知道要等多久,就只为了等到最后那一刻的高潮迭起,那时候,你忽然就从小丑变成了万众瞩目的大英雄。但,这个幸运不是谁都有的,很多人都等不到那个高潮就已经年华老去。所以,你看很多艺人,出道的时候就像小丑,等了一辈子,都是白等,始终也就只是小丑而已。” 典范那天和平常一样,全身都是名牌,穿得很符合他的职业:Gucci的墨镜,tiffany的手链,上身是一件Armani的那种单色麻质的,看起来就很凉爽的长衫,袖子一直盖过手腕,Jean Paul Gaultier的彩色沙滩裤随便卷了个边儿,露出Damp;G的宽边凉鞋。 “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最在意穿着打扮的男生,还总穿的那么昂贵!” “对呀,小时候家里穷啊,等终于不穷了,就想说,把以前缺乏的都穿回来!”典范边说边啃指甲。 “这个呢,在我们北京,就叫做‘爆发户’!”吴菲揶揄道。 “爆,发,户。嗯,sounds cool!好像我们也有这个说法。”典范很认真得重复了一遍,大拇指还在嘴边。 吴菲被他逗笑了,说“不过你穿的这么嚣张也不会太招人恨,换成是别人恐怕就不行。” “这话怎么说?”典范笑问。 “因为你实在长的美!有时候觉得,你呢,就真是个尤物!”吴菲回答的十分恳切。 “乱讲!哪有说男人是‘尤物’的,好变态哦!”典范笑着白了他一眼,帮自己把餐巾摆好。 “找不到别的词嘛,不过我是真心的,因为你有很多优点,越品,就越够味。”吴菲把薄牛仔外套脱下来,只穿着里面的Versace彩色紧身吊带儿背心,是典范送给她的。 “呵呵,说到够味呢。这家的自制橄榄油才真的够味,全世界第一,赞!”典范没有接吴菲的赞扬,一边往她的盘子里倒了一点橄榄油,一边掰了半片面包给她,又换了个话题说:“那你老公呢?我好像从没问过你老公。” “呵呵,天晓得他是谁的老公,我不过是借别人的东西来玩儿罢了。” “那到底好不好玩?” “我没玩过别的,没有比较,说不好。”吴菲笑了笑,沉思了一下,继续道:“有时候觉得,他呢,就是真的很适合‘老公’这个词。真的,奇怪,他长的就很像个‘老公’,只不过他是别人的老公” “那你要怎么办?” “我不知道”吴菲笑着叹息道:“如果让我选的话,说真的,我最想当的是他女儿,一定会很被疼爱。” “小姐,恋爱不该是这样的!不只是被疼爱,是要passion!” “Yeae girl!可是不巧遇见一个family man!”吴菲笑说:“所以,其实我比较多的时间是很迷惑,比方说,我的生活,这两年以来,完全为他改变。我颠沛,背井离乡,可是,并没有多少passion的感觉。他是那种很有家庭感的男人,人到中年,事业有成,可是这些,也因为有我而已经被改变了,我也会为此很愧疚,可是又欲罢不能,呵呵,我真是个该遭到万夫所指的千古罪人!” “乱讲!”典范皱着眉道:“那,有没有尝试分开?” “当然有,我来美国就是为了,跟他,慢慢疏远。” “结果呢?” “开始真的分开一阵啊,后来,反正又……就觉得,真的有点点难,有时候想,也耗费了那么多的青春,不如将错就错。” “那他当时到底那点吸引你啊?” “哪一点?让我想一想……”吴菲眯起眼睛看着远处的海岸线,沉吟了半刻,说:“如果要硬讲一个原因,呵呵,大概我有‘恋父情节’吧!” “Give me five!”典范笑着伸手说。 “干嘛?”吴菲拍了一下典范的手一脸懵懂。 “不是很多爸爸都是这样逗小孩的吗,你当我小孩好了,呵呵,give me five!”典范继续笑,又伸手。 “妈的,你占我便宜。”吴菲笑,这次更用力地伸手去拍典范的手,拍完收起笑容,吃了一口东西,盯着盘子思索了一下,才继续说:“或者,也许我不想承认,是他让我知道,原来性是那么有魔力的东西,以前都不会觉得。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我们很难分开,因为,即使像现在我们不在一地,我仍然会想他想到小腹绞痛。” “哦,性我就比较帮不了你。”典范一边往生蚝上挤柠檬,一边笑道:“如果你实在需要的话,我也可以帮你买一个震动器或塑胶娃娃什么的送给你,呵呵。” “讨厌!”吴菲笑说:“好啊,麻烦你买比较大size的,至少要大过你的!” “什么啊!你真的很不懂耶,这个不一定要多大,但要很有型。再说,我的也很大啊,我是说,如果真让它大起来就会很大的!”典范认真地辩解,俊秀的面庞在阳光下格外美丽。 “哦是吗?那请问,先生,它有多久没大过了?” “呵呵,是哦,好像还真是蛮久的咧。”典范对着生蚝笑笑,表情投入地讲到:“最后一次还是在我服兵役的时候,有一天半夜,忽然就听到窗外有狗狗在哀鸣,我们几个人无聊嘛,就跑到窗口去看,结果是,在月光下面,两个狗狗在mating,被我们看到了。大概那个女狗狗还是个处女,好像很痛的样子哦,所以就一直叫一直叫,叫得好淫荡哦,我听一听就觉得自己有点蠢蠢欲动,还很自责,心想,咦?怎么会对狗狗有反应啊。” “啊?哈哈哈,你还真是恶心啊!”吴菲笑起来。 “是啊,不过后来发现好像大家的表情统统都有点怪怪的,我就想,好险!还好不是只有我。” “那后来怎么解决?”吴菲诡异地笑看典范,话里有话。 “也没啊,后来有一个平时就很‘白目’的室友,无聊啊,就问大家,说自慰的时候大会想到谁,就有人说萧蔷啊,有人说天心,什么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忽然没性致了——我对胸太大的女人不会有欲望,会担心哪天做到一半不小心被她的胸压死在下面,想一想就觉得很恐怖。” “压死?为什么?你干嘛非要想象自己是在下面啊?” “咦?是哦,你不问我都没想过,好像每次我在想象性爱的场面,都是自己在下面的,奇怪。”典范举着刀叉认真地想了想,又摇摇头说:“不管啦,总之我好像会很怕那种胸很大的女人。” “哈哈哈,你讽刺我!”吴菲笑道 “哪有!哎,其实你比较刚刚好,我讲真的,你不会让男人有什么压力。” “你怎么知道,你又没摸过。” “没摸但是差不多算有看到啊!还不小心有碰到过喔,QQ的,还不错!” “讨厌!”吴菲笑骂,说“算了,你说的不值得参考。对了,你知道我管天心叫什么吗?” “什么?” “叫‘DKN没Y’!” “为什么叫这个?” “因为有一次,我在电视里看到她主持一个节目,她那天穿一件‘DKNY’的t恤,胸前有很大的LOGO,结果,因为她胸部也太大了一点,所以,自始至终,我就只看到‘DKN’,没看到‘Y’!所以我就叫她‘DKN没Y’。” “哈哈哈哈,我下次见到她一定要跟她讲,这个名字好有视觉感哦!”典范大笑道,隔了一阵,他又问:“那除了性呢?你跟你老公难道就没有别的了?” “别的……嗯,怎么说……”吴菲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很慢地咽下去说:“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给过我零用钱的男人,其实,我能感觉到,他是个非常非常在意钱的人,但是,即使是这么的在意,他还是会寄钱给我,虽然不多,但,足矣让我对此很appreciate。” 典范听到这儿,就收起了笑容,拿起餐巾在嘴唇边轻轻擦了擦,伸过手来握了握吴菲的手,然后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如果,我是说,你如果只是需要钱,可以跟我讲,anytime,真的!” 吴菲听了大笑起来,一边抽回自己的手一边笑说:“少来了你!看你的这副表情 !太做作了!你又开始演戏了,觉得自己很像英雄吧?这样想象自己就很爽是吗?呵呵呵呵……” “你这女人真的是!不知好歹!”典范也笑起来,一边从盘子里拿起一粒橄榄向吴菲丢过去。 吴菲接住橄榄放进嘴里,甩了甩头发,叹息说:“看,我,很庸俗的故事哦,男的付钱,女的付出性,好像比嫖客和妓女的关系也好不到哪儿去。” “你不是这样的女人。”典范抬眼认真地看着吴菲说 “我是什么样的女人你怎么知道?” “我们认识也很久了。” “可是我们之间既没有钱也没有性。” “差一点就有了。”典范笑道。 “讨厌!”吴菲嗔道,又叹了口气说:“我当然知道,我跟他在一起,不是为了钱,就像,他跟我在一起,大概,也不只是为了性——其实我也不真的知道,只是,只是希望如此。不过,有时候,那个给你零用钱的人,才会带给你家人的感受,像张爱玲说的‘爱一个人爱到拿零用钱的地步,是严格的考验’。我想,大概我真的很渴慕那种家人的感受,只是这个接受的过程,很痛苦就是了。” “I see。”典范帮吴菲加了一点酒:“No pain no gain” 吴菲笑说。“是吗?你也会有pain吗?” “怎么没有,人活着就都会有pain。” “想不到你还是个哲学家!” “想不到吧,呵呵,我自己也想不到。”典范拿起酒杯,很深地闻了闻,又喝了一口,才继续说到:“以前,我们台湾有一种小吃叫‘甜不辣’,小时候,我最大理想就是有一个自己的摊子,每天在夜市卖‘甜不辣’,顺便调戏槟榔妹。想不到后来竟然做艺人。更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坐在迈阿密跟一个大陆女生讲心里话。” “说到心里话”吴菲眨着眼睛饶有兴致地问:“那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一件事情?” “你说” “其实……”吴菲诡异地眨了眨眼:“你到底喜欢男生还是女生?” “本来喜欢女生的,遇到你,就有点想说,不如换一换好了!”典范歇了吴菲一眼,笑得眼睛亮亮的。 “讨厌,不是开玩笑啊!”吴菲歪着头笑说。 “我知啊,不过你为什么会想到问这个?”典范问。 “也没什么,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有次我弟跟我说,他在那家唱片公司里,就有很多gay,从艺人到工作人员都有。他跟我说,在他们公司里,对gay流传着一种说法,是说‘在北京,你要问谁是gay?在香港,要问谁是gay谁不是gay?在台北,就只能问,谁,不,是gay?’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典范听完吴菲的话,又很认真地想了想,才说:“嗯……第一呢,我从不谈论别人的私事,所以就很难回答你刚才的说法,至于我自己呢?呵呵,有点糟糕就是了,我好像还没决定耶,怎么办?” “那,你有跟谁‘那个’过吗?” “‘哪个’?呵呵,你指性行为吗?” “对呀。” “当然有!” “男的还女的?” “女生。”典范晃了晃酒杯继续笑说:“第一次是在我上国中的时候,那女生是我戏剧社的学姐。最近的一次,是……呵呵,你记得在纽约的那几天,有天我跟你讲说我去看牙医吗?那牙医是我朋友介绍的,很贵耶!据说她很有名,后来我会好奇说,她到底为什么有名?anyway你不觉得我那天去了很久吗?因为就发生在她诊室。本来真的有在看牙,后来,好像她帮我注射麻醉剂,然后就说,让我放松,边讲就变帮我按摩。” “按哪里?”吴菲笑问。 “开始是头,后来,就一路下来喽,呵呵。重点是我觉得那个注射剂里面有什么令人亢奋的东西。我就……也没有真的做,只是,她有帮我‘那个’……呵呵,我不想说那个词,有点恶,anyway,就,反正你知道我的意思就对了。” “啊?牙科诊所提供这种服务!我真是闻所未闻!看来自从克林顿的丑闻曝光之后,美国人民是想把‘吹 something’这项技术发展成国粹!” “哈哈,你哦!真的是,你最聪明的地方就是很会用幽默化解尴尬!‘国粹’?亏你想的出!”典范笑完又耸耸肩膀叹道:“any t!” “这就奇怪了,干吗道歉?她吹你关我什么事!” “没啦,我只是不确定在你这个小女生面前,不应该说这个的。”典范脸红道 。 “还好啊,反正,很多你不想说的事情你都会说‘那个’,我就假装不知道好了,再说,我一直都当你是我‘哥们儿’的!” “不过呢,她也不是一个whore,据说她也不是帮谁都做的哦,她说我是她服务的第一个亚洲人!” “哈哈哈,你难道觉得这个也很荣幸吗?!”吴菲笑道,又说:“难怪你在纽约那几天气色那么好,原来自己偷偷爽过啊,哈哈。” “不会啊,都不觉得有什么爽,现在想想看,感觉好像,那其实是我被诱奸,呵呵。” “你们艺人是不是都这样,怎么说都觉得是自己吃亏!”吴菲笑叹。 典范没介意吴菲的揶揄,低头想了想,仿佛自语般说:“怎么说呢,如果有一天,我遇见一个人,让我对他/她有真fall in love的感觉,其实,不管他/她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对你来说什么才算fall in love?” “我就是不知道啊!重点是,在fall in之前,总要搞清楚什么才算是love,那你呢?对你来说又什么是love? i mean‘爱情’——讲国语比较准确一点点。” 吴菲想了想,认真地回答说:“爱情,就是那种,你可以为这个人放弃你自己。” “怎么才算放弃,性吗?” “不止是性,还有,一些只有你自己才知道的自己。” “对哦,所以,这就很难,因为我很难为谁放弃我自己。” “呵呵,因为你是自恋狂啊!” “是的,我承认自己有一些些自恋,可是,如果不自恋的话,干嘛要做艺人,一个professional的artist就是应该要自恋啊,你想想看,如果你自己都不喜欢自己,怎么要求别人喜欢你呢?” “所以,上帝对这个世界的分配,就是很公平的。” “嗯……其实,这一行做久了之后,很多以前你以为很熟悉很亲切的东西都会慢慢变质,以前在心底默默盘旋的理想到后来都会灰飞烟灭。世事的真实,世事真实中的沦丧,沦丧之后无力的妥协……诸如此类,真实的美好不多。所以,不要说性,性到后来根本就不重要!就连理想跟爱情,你都会怀疑,什么是理想?什么是爱情?所以什么是理想的爱情或什么是爱情的理想,要怎样沿袭呢?是很难的。”典范陷入沉思,喃喃地说道。 “你在背台词吗?”吴菲不想有任何一刻低落情绪的衍生,就调侃。 “呵呵,又被你发现了。”典范也很配合,恢复了调笑。 “就是说啊,要我说你也没这么有气质。” 两个人又笑闹着感怀了一阵,等吃完饭,就近在海滩上散步,在斜阳里,他们都是一只手拎着自己的鞋,另一只手牵着对方手,宛若小情侣。 “你知道吗?我只有跟你,还有当年我跟我初恋在一起的时候,才有恋爱的感觉。”吴菲说。 “对不起小姐,我是戏子,我在做戏,好不好。”典范笑道。 “为什么总是还会想到他呢,这真糟糕。”吴菲回头看了看他们两个浅浅人的脚印,叹息道。 “你说谁?你的初恋吗?”典范问。 “是哦。”吴菲小心地踩着脚下的细沙回答“虽然我们分开已经很久了,可是他还会影响到我对爱的感觉,到底为什么呢?” “因为……我讲了你不要生气,呵呵,因为当时是他甩了你啊,如果换成是你先不要他,可能现在在海边叹息的就是他喽。”典范说到。 “也可能。或者,我只是迷恋在斜阳里散步的感觉。”吴菲长吸了一口气说。 “你老公都不会陪你看夕阳散步吗?”典范问。 “呵呵,你太看得起他了,我们每次见面都只有同一个内容,就是‘fucking,我们俩根本就是两个fucker,到后来连亲吻跟前戏都省了,直接intercourse,还散步?散步对我们来说太奢侈了!何况,好像我们每次碰面都只有在晚上,白天怕被人看到会来捉奸,哈哈。” “你吆,不许你这么说自己啦!你再这么可爱当心我爱上你啊!”典范皱着眉笑到。 “啊?你不爱我吗?”吴菲笑着反问,然后望着远处妖冶的海岸线深吸了一口气说:“说真的,我觉得这才叫‘做爱’。” “什么?”典范回头看她。 “我觉得,跟喜欢的人一起看夕阳,散步,说傻话,互相想念,一起喝个小酒甚至偶尔抽个大麻,relax,才叫做‘做爱’!因为‘爱’的感觉就是在这样一件一件小事里,被‘做’出来的。” “那,你的意思是,我们两个,都一直有在‘做爱’喽!”典范笑问。 “流氓!”吴菲笑着拿凉鞋打了他一下。 两个人在沙滩上追逐嬉戏,一直到晚霞满天。 接下来的几天,白天吴菲看典范冲浪,晚上就到一个南非人开的小酒馆去喝酒,喝到微醺就跳舞。典范所到之处都能表现的很精彩,吴菲觉得很快乐,透明的快乐,没有“性”的牵拌的男女,在一种奇怪的情形中,反而很容易更接近各自的“性情”。 《流言 流年》十六 等送走典范,吴菲一回到Ann Arbor的学校,就立刻接到莫喜伦的电话。 老莫在电话里先是问吴菲这些天都去了哪里,吴菲敷衍说学校有同学组织活动,刚好她有空,就一起去了。老莫又问去了哪里,吴菲搪塞说芝加哥。老莫又问在芝加哥都去哪儿玩儿了,吴菲一时答不出来,就顺嘴胡乱编了个她认为最保险的,说在芝加哥的 fair。虽然她也不知道芝加哥有没有hard rock café 莫喜伦没有再追问细节,但在收线之前忽然用很奇怪的语气说:“我昨天做了个梦,梦见你说你爱上别人了。小菲,这是我这辈子头一回做梦。”吴菲对这个话不知如何做答,就玩笑说:“如果我爱上别人,不是帮你解决了一大问题?我们俩都刚好有台阶下了。” “不,小菲!”老莫听了这个话忽然激动起来“我们是有感情的!如果你爱上别人,那我的代价岂不都白废了?!” 吴菲不知道莫喜伦所说的“代价”到底是什么,也不想深究,就劝慰说“不会的,honey,我这么小的心脏哪里还装的下别人。” “那就好。”老莫说到,等又逡巡了一会儿,才又说:“你学校看不看的到《星报》?我在上面看到几张照片好像你。” “why?干嘛登我的照片啊。”吴菲诧异地问。 “最好不是。”莫喜伦语焉不详地说。 吴菲并有没把老莫的话放在心上,因为休假落了课,所以一整天都泡在图书管赶功课。 等晚上回公寓,她的台湾roommate用很诡异地眼光看她,吴菲纳罕,也懒得问。 她和这个台湾女生从搬进同一个公寓之后还没有特别地说过话,吴菲不喜欢很多海外的台湾人都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所以吴菲自己就常摆出一副冷脸,拒人于千里之外。roommate大概也不喜欢吴菲的态度,两个人就始终僵着,尽可能各自呆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到万不得以,都很少出现在共用的空间,行同陌路。 隔天一早,吴菲正在给自己弄早点,觉得身后热热的,就猛然回头,发现roommate坐在餐桌旁举着叉子,煎鸡蛋一点没动地摆在面前,还只管用早用昨天的眼光审视她。 “有事吗?”吴菲冷着脸问。roommate被吓住了,赶紧低头切鸡蛋,迅速地回答“没什么。” 等两个人默不作声地各自吃完自己的早点,吴菲拿了书准备去上课,roommate赶上来,破天荒地跟她一起出门。直到出了电梯,走出大厦,roommate才鬼鬼祟祟试探地问吴菲:“请问,你,你是不是认识D?” “D?D who?” “就是在我们台湾演偶像剧很红的那个D啊!” “D”是典范的艺名,吴菲听她这么问,脑子里迅速地转了几圈,踌躇地答道:“哦,认识啊,怎样?” “啊!!”roommate听到这句话之后立刻兴奋地把书包向空中一丢,也不管它掉在地上,就在她们住的宿舍楼下抱着吴菲转着圈惊叫起来。 吴菲被吓了一跳,正不知如何安抚,roommate捡起书包拉着她飞奔,一边跑一边说“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吴菲一头雾水地跟着roommate跑到图书馆,roommate熟练地在一堆报纸里翻出一份,激动地打开摊在吴菲面前。 那是前些天的《星报》,上面,整整两版,都铺满了吴菲和典范的照片,那些照片的内容包罗万有,几乎把他们旅行里做的事全都一网打尽,有他们在购物,在旅馆阳台上晒太阳抽烟,在餐厅吃饭,还有他们在海滩上散步嬉闹时的照片,吴菲穿着比基尼配瑟龙的装扮被做了夸张的注解。 “迈阿密满街的女人不是常年都是这种装扮吗,我不过是入乡随俗而已。”吴菲心想,暗自觉得自己还很上照。 照片上配的大标题都极其煽惑,骤然之间她成了典范在美国的神秘女友,且必定发生了不可告人的色情事件。 吴菲看到内文之后懵在那儿,她的roommate还在一旁激动地唠叨: “我就知道,你那么骄傲,完全不像普通的大陆人—……¥*—·#@amp;^%” 后来roommate说了什么,吴菲都没听到,她只是愣在那儿想了想,然后把兴奋的roommate丢在一边,也没考虑时差,跑出去给典范打电话。 电话是典范的经纪人接的,听说是吴菲,才转给典范。 “你都看到了?”吴菲问。 “对啊。”典范在电话里面的声音没什么特别的悲喜,只是停了一下又嘱咐说:“这几天,不管什么人找到你,不管讲什么,你都只要回答‘I have no idea.’就好了,ok?” “ok!”吴菲迅速地回答,紧接着又追问:“你还好吗?” “我很好啊! 你这么紧张干嘛?” “对不起。”吴菲在电话这边低着头道。 “干嘛道歉。”典范问。 “没啊,你,来美国都是为了我。” “呵呵,傻瓜,我才没有为你。” “哎,”吴菲换了个轻快的腔调,像平时所有的日子一样叫典范“哎” “什么?”典范问。 “想不到你真的很红哦,怎么不早告诉我。”吴菲用他们熟悉的调笑语气问道。 “哦,是哦,我怕你骄傲。” “那你怕不怕我因此讹上你呢?” “好啊,你来啊!我巴不得,拜托!请讹我!这样可以有连续报导了!” “那你会不会杀我灭口。”吴菲听到典范恢复了调笑,松了一口气,就继续玩笑起来。 “为什么?因为跳水那天你有看到我‘弟弟’吗?”典范也跟着玩笑。 “对呀,难道还有比这个更严重的吗?” “是哦,还蛮严重的,那我考虑一下。”典范在电话那边大笑起来。 “我不管啊!反正,连我老公都看到了,这下完了,我只能跟你徇情了!”吴菲笑,又叹气道:“唉,还不知道要撒个什么谎糊弄他呢!” “你讲什么?你老公有看到?”典范问,语气忽然有些仓皇,又自语似地说:“不会啊,他不是在大陆吗?” “哎,拜托,他是在大陆又不是在月球,而且,他一直都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人,所以他都会坚持看境外报纸的啊!”吴菲继续闲闲地笑道:“对啊,就是他第一个跑来问我的啊。” “那你怎么说?”典范问。 “还没说呢,也不知道要怎么说啊,就咬定说不是我喽,我好惨呢,即便不被你灭口,也要被他追杀!” “对不起,”典范叹道,又停了停,才急促地说“菲,有件事,我觉得,最好,不,还是必须要告诉你,但是,我……你,所以……” “你干吗?怎么忽然结巴了?呵呵。”吴菲不解地笑道。 “其实……”典范欲言又止。 “其实什么?”吴菲在典范的语气中感到一些不熟悉,就追问。 “那你答应我,不管我说了什么,我们都还是朋友,好吗?”典范道。 “好,我答应,那你说啊!”吴菲道。 典范又叹息说“you know w?我一直没跟特别讲过,其实我,我真的so proud of有你这个朋友,也蛮开心这次我们可以一起休假。有很长时间了,你是唯一一个让我觉得,即使我不做艺人的时候,也还是会有自己一点点的价值,这个感觉对我来讲,蛮重要的!” “嗨,你就要跟我说这个呀!那您甭客气,这个我早知道啦!”吴菲笑。 “不是酱紫……是……”典范在那一边继续扭捏着 “你到底要说什么?呵呵,干吗这么吞吞吐吐的?” 吴菲追问,仍保持着笑意。 “那你答应我了吗?”典范问。 “对呀,我有答应啊。”吴菲回答。 “其实,那些照片,是……。”典范在电话另一边长吸了一口气然后很快速地说:“那些照片是我经纪人安排别人拍的,因为公司觉得我最近都没有什么新闻,而且,又马上要发唱片,所以……you know,当然他们是经过我同意的,我事先没有跟你讲是怕不肯,或者是你会觉得……anyway,I’m so sorry!” 以吴菲的阅历来说,典范说的这些内容完全出乎她的医疗,因此她一时懵住了,抱着电话沉默。 典范等了一阵没听到反应,就焦虑道:“ill there?” “哦,是的,我在。”吴菲一时不知道用什么语气,所以就很平静地回答。 “你,生我气了吗?” “你是要为了拍这些照片,所以才说,要来找我一起休假的吗?”吴菲只能凭着直觉问一些听起来让她自己觉得自己很蠢的话。 “no,no,no,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唉,你明明就知道不是。”典范又叹息道:“你知道的,从上次‘9·21’地震的时候,我们讲了那些,到后来,你寄糖葫芦给我,到这次旅行,我们聊了那么多,你知道的,也许这些话,这辈子我都不会有机会跟任何别的人讲。艺人也需要给有人了解,也需要有平凡的朋友。所以,我很珍惜,你是知道的。” “所以每次我们出门你都会特别帮我挑衣服,我说呢,原来如此。呵呵,你是怕我影响你形象是吗?”吴菲笑起来,是听不出真笑还是冷笑的那种笑法。 “当然不是,如果我怕的话干吗还要这么安排。况且,你自己知道的,不管穿什么你都很美啊,真的!你想想看,你身高172,我173,我在对外宣传资料都写178,所以你没看到吗,那个新闻里还猜你是‘吗抖’咧!如果你不美,怎么会猜你是‘吗抖’!唉,anyway,我很抱歉这次的安排,可我是艺人,我要敬业,要面对现实,所以,也,请你原谅——Oh, my God,你不要这么折磨我,讲真的,我这辈子都没跟什么女人这么道歉过。” “不,我只是觉得,你应该事先就告诉我……Its all rigs all rig it,唉,你是明星都不怕,我是nobody有什么好担心的,呵呵。”吴菲的语速越来越快。 “你还好吗?”典范叹气道 “Yea be better! even need a new word for ‘good’!”吴菲快速地说完结束语挂断电话。 等回到现实中的校园,吴菲才觉得心情着实混乱起来,就逃课,在校区里找了一个清净的地方,发了一天的呆。 蜜之根大学校园里每天晚间的时候都会有人在钟楼里弹一种很奇怪的风琴,吴菲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那个乐器能演奏出如此钢柔并济的效果。她第一次让自己的心情随着那音乐的律动徜徉,感受也就自然花样繁多地变化起来。等那琴声结束,在橘红色的斜阳里,吴菲忽然有些想念老莫,虽然那想念里搀杂着一点儿歉意,但终归是完整地属于对他的想念,这感觉令她十分怅然。 晚上回到宿舍,她的roommate已经纠集了好几个台湾人都在等她回来八卦,桌子上还摆着不知哪弄来的各种台湾小吃,好像要庆祝什么节日。 吴菲冷着脸摔门进了自己的房间,抱着枕头哭起来,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哭,可还是断断续续地哭了一夜。 隔天是周末,吴菲中午的时候醒过来,辗转了一阵子,想想还是该打电话给莫喜伦。就先定了定神,在心里打了各种腹稿。 莫喜伦的手机一直都关机,吴菲胡思乱想,弄得自己坐卧不宁。roommate很殷勤,嘘寒问暖,还叫了的外卖给吴菲吃。 吴菲欣然接受,等吃完了最后一碗蛤仔面线,酒足饭饱,心里不忍,对着眼巴巴充满期待的roommate说了句:“其实,D,他这个人,他比所有人能想象中的还要好!” 吴菲说的是只有她自己才明白的心里话。 roommate一听此言,立刻攥着拳头浑身痉挛,然后仰着脸,向上翻着眼皮,从喉咙里发出了奇怪的呐喊,又跺脚,又流眼泪,好像忽然体会久违了的性高潮。 吴菲忽然明白,为什么典范说自己很难恋爱。 连续几天都跟老莫联络不上,吴菲又勾勒出许多个可能,自己跟自己在心里挣扎,担心,弄出几分神似爱情的憔悴。等再一个周日中午,吴菲从教堂回来,正蔫蔫的,忽然抬头看见老莫出现在她住的公寓门口等她。 吴菲站在原地,不知如何自处,莫喜伦走过来,抱住她,在她耳边说“小菲,不要离开我。” 《流言 流年》十七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莫喜伦带着吴菲去了Las Vegas。 “你读书读得这么辛苦,也该休个假,让我带你见识一下真正的美国!” 老莫没有追问报纸上照片的事,吴菲也有主动解释,但隐约有些解释不清的愧意,因此对老莫表现出言听计从。 虽然才刚结束了一个旅行,但到美国之后吴菲还是第一次去赌城,所以还是有些兴奋。或许,比较起来,Las Vegas恐怕最符合中国人对“西方花花世界”的想象,那是比纽约或迈阿密都更像西方的西方。 老莫对Vegas很熟,所以,一到了地方就先租了车打算直奔饭店。 快到饭店的路上,老莫在一个路口停下来,跑下去在路边的一个机器面前捣鼓了一会儿,又回来,焦急地问吴菲“你‘姨妈’什么时候来的?今天安全吗?” 原来那是个保险套自动贩卖机,老莫情急之下错把一个一元的加币投了进去,然后贩卖机就被卡住了。 “奇怪,加币的一块钱在很多地方可以通用,只有洗衣服和做爱不行!”老莫忿忿地嘀咕着,一边急切地往饭店飞驰。 等到了饭店,两个人进了房间就直接上床,老莫在床头桌的抽屉里找到酒店赠送的保险套,立刻赞叹起来,边急匆匆地脱衣服,还不忘把美国的自由民主跟人性化又夸奖了一番。 等做爱完毕,老莫才又在吴菲耳边用正常语速说了个完整的句子:“如果不是遇见你,我这辈子真是白过了。” 吴菲侧着身体,把床单往身上掀了掀,不知为什么,眼泪流下来。 虽然吴菲一直觉得,在想念和性爱之间,总还需要些别的来润泽,那或许是她和老莫之间最缺憾的部分。但她仍旧为老莫突然来看她而感动,她为此也在心里说服自己,未尝不可尝试着像很多成年人一样,接受食与色即是一切的生活。 等盹了一下醒过来,又不想起床,吴菲就翻过身用手肘捅了捅莫喜伦小声说:“你陪我看A片好不好,我还从来都没看过呢。” 老莫喜出望外,赶忙打电话缴了费,又叫了room service,一切准备停当,两个人就绻在被子里看A片吃东西,尽享鱼水之欢。电视里一煽呼,他们也跟着尝试了各种新动作,时停时续,哼哼啊啊大呼小叫,跟着电视里的奸夫淫妇沸腾了一整天。 “答应我,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等吴菲筋疲力尽,听见莫喜伦在她耳边又表白了一句。 她听得又有些想流泪,也许太累了,没等到眼泪,就昏昏沉沉地睡过去,做了很多梦,很多人和很多事交织在一起。 梦里,她那位叫杨小宁的初恋又梦靥般的袭来。在他其实已经决定要娶女干部为妻的时候,某一天,在北京的三元桥下面,他还以吴菲不了解真相为假设,他对她说:“答应我,不要离开我,好不好。”说这句话的确切心情,恐怕连当事人自己也不能准确地了解。 那声音很遥远,恍若隔世。 吴菲第二天醒来,窗帘的隔光布质地很好,因此,屋子里还是黑洞洞的,莫喜伦不知去向。她挣扎着趴起来,拉开窗帘,外面灿烂的阳光立刻刺进来,有万箭穿心的劲头。吴菲看到小茶桌上有老莫留给她的纸条说出去一下就回来。她站在窗口伸了个懒腰,在房间里四处转了转,捏了两颗隔夜的葡萄放在嘴里,一边慢慢地嚼,一边对着镜子看自己。 镜子里是一个全裸的美丽女人,吴菲忽然觉得,她对她自己的这副身体其实是陌生的,好像从来也没有真正地注视过它,只知道用它的功能,而忽略了它的成长,想不到,它在逆境中挣扎着,也出落出一个自己的如花似玉风华正茂。吴菲一时间觉得很有些对不住她自己的身体。于是她独自对着镜子中的自己谄媚起来,摆出各种姿势,从头到脚地讨好自己。 正讨着,听到门响,吴菲赶紧闪进浴室,等她磨磨蹭蹭地洗完澡出来,房间里已经焕然一新。 莫喜伦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微笑,床上摆着一个礼物盒。 “给你的。”莫喜伦边说边走过来,从后面抱着吴菲,帮她一起打开那个盒子,里面是一件桃红色丝质的“victoria’s secret”性感睡衣,还有一张卡,上面写着: “seven times one day! love for love。” “不如你嫁给我好吗?”莫喜伦在吴菲耳边说。 “用睡衣求婚啊!也太便宜你了!”吴菲笑道,一边拎着那睡衣端详。 “用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心里有没有,如果我心里有你,我的还不都是你的!”莫喜伦贴着吴菲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他的眼镜冰冰的,吴菲忍不住闪了闪说:“好啊!我穿好衣服我们就去结婚,听说在Vegas结婚很方便。” 老莫干笑了两声,没再说什么,松开吴菲坐回沙发,顺手抄起桌上的报纸佯装读报。 吴菲把那件睡衣比在胸前对自己笑了笑,一扭一扭地扭进浴室化妆,一边化妆一边对着镜子唱歌,唱《let it be》,唱的很大声,试图掩埋不小心提到结婚的事而生出的心结。 接下来的几天,两个人无非是照旧嬉闹,声声色色,玩儿得天昏地暗。 等从赌城回去的路上,在某个夜行的巴士里,吴菲正靠在莫喜伦肩膀上昏昏欲睡,莫喜伦忽然对她说,在他来美国之前,已经和文青竹办完了离婚手续。 没等吴菲接话,莫喜伦又兀自描述:吴菲走后,他也努力过企图跟文青竹修复婚姻的裂痕,只是,文青竹在经历了各种不料的变故后,难以调试心情重新面对她跟老莫的婚姻,最终她的个性战胜了她的信仰,最终决定选择“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宗个案,浩浩汤汤,终于有了个中场的了局。 莫喜伦叙述的时候语气平淡,始终还是像在说别家的事情,唯一不同的,是只有在说到文青竹的时候,还是有一些特别的钦佩与亲切。 “毕竟是我对不起她。” 这句话在他短短十几分钟的描述中,出现了若干次。 吴菲听着,不觉就完全清醒,但不语,说不出什么感觉,心底里咻地冒出一丝寒意,这是她意料之外的结局,这结局的出现让她蕴藏了很久的悲情显得有些尴尬。吴菲忽然发现,她原来是多么需要悲情的人,尤其是在她和老莫之间,没有了悲情的庇护,好像忽然有失去平衡的感觉,在短时间里摇摇欲坠。 等老莫讲完,吴菲坐正,帮自己裹了裹外套,问:“So?” 莫喜伦不语,隔了半天,才又说“美美说你不会真的爱上我的,因为我老。” “傻瓜。”吴菲回头看他,心底的凉意化成一缕心酸,她转过去抚慰地抱了抱他,说:“你是老,不过,老到刚刚好,老到我都忍不住要爱你。” 莫喜伦听闻此言,往吴菲的这一侧探了探身体,专注地跟她对视,路灯的倒影在他眼镜中星星点点地向后飘走,半晌,他才说:“小菲,这是你第一次说爱我。” “胡说!”吴菲坐回去,笑道“我怎么觉得我常常说。” “叫床时说的话是不算数的。”老莫保持着原来的姿势,隔着眼镜的反光注视着吴菲认真地说。 吴菲红了脸,抬起手用指甲刮了一下老莫的脸,眯着眼娇嗔道:“fuck you!” 老莫即刻涎着脸回道:“please!” 前排坐着的一个美国老太太闻声回头,从两个座位的缝隙里看他们,挤了挤眼逗笑说:“Im ching!”。 吴菲被逗的不好意思,伸出手臂挽着老莫,拢了拢另一边的头发,把脸埋莫喜伦的肩膀上,像是对老莫说,又像是自语般道:“唉,就好好过日子吧。” 老莫也重新从抱了抱吴菲的腰,别过脸看着窗外,接道:“说的是哦,日子总是要过的。” 吴菲有重新伏回老莫肩上,跟着巴士的晃动迷糊起来。 “我是真的爱你。”莫喜伦这时候不知为什么怅然起来,他把吴菲的手放进自己的手中紧紧地握着。 “我也爱你,小爸。”吴菲被他的“爱”字叫回来,心里有点说不出名堂的凄楚,她因此回握着莫喜伦,头皮有点麻,窗外是陌生国家的夜景,他们彼此看不到对方的表情,也揣测不出对方真实的心情,然而,却在这一刻被一个叫“爱”的字叫出来。“爱”在此刻是被背叛的忠诚,也让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在这时候把自己的手交在对方的手中,是没有任何杂质的交托,吴菲因此更用力地和莫喜伦十指相扣,在他们紧握着的手与手之间,首次地没有任何间隙。 《流言 流年》十八 吴菲在莫喜伦走后的第三个月动身回国,在离开Ann Arbor的最后一个周末,教会的朋友和蜜之根大学的一些同学还给她开了欢送会。会上大家又唱了《赞美诗》,到结束前,吴菲对大家说,中国也有一个民间的赞美诗,大家一听,说你不如唱给我们听听吧。 吴菲站起来,清唱了《月亮代表我的心》,刚一开口还有几个台湾同学想哄笑,但,也许因为她唱得十分动情,大家听她唱着,也就安静下来。后来回到公寓,吴菲的台湾roommate一边帮吴菲打包,一边流着泪说:“以前我都没觉得,今天被你一唱,才觉得,没有错,《月亮代表我的心》就真的很像一首赞美诗!” 吴菲笑笑,不语。等收拾到内衣抽屉,翻出一双GAP的袜子和一条banana republic的男式平角裤。吴菲举着端详了一阵,又放在膝头想了一阵,才拿过去递给她的roommate,说:“没什么好送给你的,这是你们的D穿过的底裤和袜子,如果你不嫌弃,就拿去吧。” 吴菲没有说谎,那是他们前次旅行途中典范临时应急买的,又错装进她行李里的。 那roommate颤抖着接过典范穿过的内裤和袜子,抱在脸上又闻又亲,又捶胸顿足了一通。 吴菲回到北京之后就和莫喜伦正式实行同居,吴家另外两口人对此都没有表示特别的意见,吴宪发话道:“姐你想怎么着都行,只要那老丫挺的对你好就成!” 吴妈的意见是敦促女儿快点跟老莫结婚,不知道怎么表达焦虑,只好举了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你看你爸当初,是吧?” 吴菲笑道:“什么跟什么呀,呵呵,您是不是觉得,反正我这也丢人丢大发了,总不能自己把自己窝手里吧!” 吴菲嘴上跟自己家里人说的轻松,她自己这头也有点七上八下。那感觉和她以往对婚姻的憧憬全然不一样,在以往的憧憬中,想跟一个人结婚的冲动,是爱那个人爱到只想寸步不离相守到溃烂的感觉。而她跟莫喜伦的相处,充其量叫做不好不坏,甚而还总是在爱的边缘徘徊。可是,对比背叛和颠沛,“不好不坏”已经是吴菲能跟老莫过上的最好的日子,她不安,她忐忑,然而她别无选择,她只好挥手摇头,故意淡忘以往有过的青春的憧憬。 莫喜伦则是好像要故意忽略世界上还有“婚姻”这件事的存在,每天下班之后就是和吴菲吃饭做爱,对其他的事一概不闻不问,倒遵循着他一直不变的生活原则。 “以前都不懂,什么叫‘夜夜笙歌’,想不到我莫喜伦这辈子还有机会体验体验,这下全明白了!”老莫是快乐的,用他的方式享受和不吝惜地表达快乐。 吴菲偶尔也想探探老莫的虚实,有次还故意穿了老莫在赌城送她的那件性感睡衣问:“你还记得吗,那天你送我这件睡衣的时候说什么了?” “嗯?”老莫的手爬上来,哼道:“我说什么了?哦,想起来了,我说的一定是,你的屁股真漂亮!” 又过了几个月,那天两个人去国贸星巴克,一人抱着一杯拿铁欣喜地叹息,莫喜伦说,北京现在什么都有了,哪都不用再去了! 吴菲说她怀念她在蜜之根读书时学校公寓楼下burger king的早餐,老莫笑叹道:“小可怜,一听就知道你在美国的日子过的就没什么quality!吃了半天早餐还是borger king。” “不然你觉得我应该吃什么?tiffany早餐吗?”吴菲冷笑着反问。 “总之,你没我照顾就不行吧,呵呵。” “那你愿意照顾我多久呢?”吴菲歪着头问,认真起来。 “你要不要加糖?”老莫没回答,站起来到调味台拿了两袋糖包回来。 “你打算什么时候再结婚?”吴菲保持着她原来的歪着头的姿势继续问,在没有任何设计和铺垫下,单刀直入。 老莫拿搅棒在他自己的咖啡里和咙了几十下,然后把搅棒拿出来,很认真地送进嘴里舔了舔,才对着杯子里牛奶的泡沫说:“Actually, I to stay single……”说着还用眼角瞟了吴菲一下,才又加上补语“for a while。” 吴菲没接话,又连喝了两杯double espresso。超浓的咖啡因苦到她心跳加速。 到了那天夜里,许是咖啡的作用,两个人都睡不着。黑灯瞎火的,老莫忽然说:“我和青竹,以前有很多共同的投资,所以,you know,离婚,里面伤害最大的是财产——主要伤害的是我的财产。我跟她,我们还有一些财务的问题没有理完。” 吴菲在黑暗中叹息道:“难道你会认为,我跟你结婚,是为了钱吗?” “你即使为了钱也没关系,呵呵,小菲,真的,为了钱又有什么错呢?我记得我小时候,被我爸爸逼着看《唐诗》,什么李白杜甫,我统统看不出什么名堂。只有一个叫王梵志的,写过一首诗,叫做《吾富有钱时》,给我很深的印象。他诗里说的意思是,女人对男人的好与坏,都是取决于这个男人会不会给他的女人用钱。any timing,要结,也就结了,没什么大不了。美美说,只要你别不打招呼就忽然给她生个弟弟妹妹就好。” 吴菲翻了个身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忽然觉得冷了,就自己缩了缩,莫喜伦一条腿搭上来盘着她的腿,他的带着体温的腿毛令到她心里也有些毛躁。等他胳膊也伸过来,就被吴菲推开了,老莫也没有坚持。那是他们难得的没有做爱的夜,两个人背对背假寐了一晚,中间隔了将近半米的距离,似乎总是有风灌进来,搅得谁也睡不着。 经过这一次正面交流,之后,两个人都很避讳再谈起结婚这件事,但显然都因此有些挫败感,到底是哪里来的挫败,谁也说不上来。 吴菲渐渐把自己常用的东西也搬了些回家,两头住着。一边也开始积极找工作。吴菲原本是学英语专业,又在美国镀了一层虚金,忽然之间成了很被市场需要的人,所以没费什么力气就找了个还不错的工作。那是一家以生产民用电子产品为主的国际公司,吴菲在市场部,负责新品上市推广。一有了工作的忙碌,生活立刻丰富起来,也因而交了若干新朋友,暂时就没有再继续钻跟老莫结婚的牛角尖。 莫喜伦对这些没表示疑义,他也乐得吴菲独立,不管是经济独立或精神独立,对他自然都是有益无害。 两个人之间的日子,渐渐趋于宁静。 没想到,这宁静才延续了没几个月,就被文青竹再婚的消息给打破了。老莫对此都很是讶异,吴菲对文青竹更是刮目相看。 文青竹嫁给了个跟她有过业务往来的北欧商人,那人也是离异,但膝下并无子女,美美对这北欧人自然跟对吴菲的态度不同,所以几方都积极,事情进行的于是相当顺利,从认识到结婚总共只有几个回合,既有北欧的情调,又有亚洲的效率。 “文青竹工作的时候确实是很有风度!女人认真起来就真有一种美。但工作和生活是两码事啊!”老莫显然受了前妻再婚消息的刺激,评价的颠三倒四,听不出话里的褒贬:“以前就觉得她心怀不轨,老跟我说白种人这么好那么好,如果没什么亲密接触,她何从知道白种人的好?什么时候搭上了这么个北欧人?说不定我们离婚之前就认识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态,文青竹婚礼那天,老莫跟在美美后面死命想溜进去,结果,还是被他的其中一个前任小姨子毫不客气地拒之门外,甚而当着外人给了老莫难看。老莫回来之后忿忿不平,一边低着头换鞋,一边嘟囔:“这么大年纪还要举行婚礼?还在教堂举行!她从小就信教,可是我们结婚的时候她都没说要去教堂,真是的!难道是为了故意做给我看吗?!哼,要不是跟我离婚,她哪来那么多钱?没那些钱,那白人怎么会看上她?她怎么可能再婚?” 吴菲正横躺在沙发上看杂志,听了这话,不屑地瞪了老莫一眼,说:“怎么听你说了半天都还是钱的事儿啊!你不是常说,什么夫妻一场,她好歹是美美的妈,是你对不起她之类的话吗?她再婚,找到她自己的幸福,难道你有什么不爽吗?还是你其实一直想等她回头跟你复合?” 老莫手里拿着自己的鞋,在门口站了半天没动,看了看吴菲,又把鞋穿回去,说:“唉,娘子,我们去吃‘满福楼’吧,今天降温了好像,该吃个羊肉,壮个阳,庆祝庆祝!” 吴菲闻言大笑:“别逗了!人家结婚你壮的哪门子阳?你又庆祝个屁!” 说完站起身,把杂志随手一丢,找到自己的外套,边穿边对老莫说“我回家了,我看,你今天最好是自己一个人冷静冷静!” 老莫等吴菲走到门口,忽然抱着她,说“别走!”语气中透出些虚弱:“不,我不让你走,我今天好需要你!” 然后沿着她的身体一点一点蹲下来,最后把脸埋在吴菲腿中间说:“菲儿,要不我们也结婚吧?” 吴菲冷着脸,瞄了老莫摊在她腿上的后脑勺一眼,冷冷地说:“哼,结婚也要比一比赛一赛吗?别无聊了你!你是没想到文青竹能再结婚,所以你自尊受挫了?!” “小菲!”老莫抬起脸皱着眉头看着吴菲道“我跟青竹做了快二十年的夫妻,你替我想想,二十年呐!一个人一辈子有几个二十年?遇见你,我等于就把这二十年一笔勾销了。所以她结婚我当然是高兴,怎么会是受挫!这么讲你别多心,在我心里一直有个成算,只有她有了好的归属,我才能考虑我自己,我们是二十年的夫妻,我必须要考虑她的感受!” “什么乱七八糟前言不搭后语!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真听不懂你到底想要讲什么!哼,不过,从你进门以后到现在,到目前才总算说了句人话!当然了,你不用说谁也能看出你们是二十年的夫妻!” 老莫握着吴菲的手略微松了松,怅然道:“都这时候了,你何必还说这么狠的话!” 吴菲把手从老莫的手里抽出来,冷冷地反问:“我狠?是我说的狠还是你做的狠?没错,你在意文青竹的感受,我理解,你也在意美美的感受,我也理解。那你什么时候在意过我的感受?难道我就永远都要扮演那个在大家眼里十恶不赦该死的第三者?!你既然把自己说的这么高尚,当初干吗勾引我,又干吗三求四告地非把我从美国骗回来?逼我走的是你,要我回来的又是你,如果不是这么瞎折腾,我盯死一家公司熬到现在至少也能熬个‘总监’的位置了!现在可好!今天文青竹有好的归宿了,你冷不丁的又说要跟我结婚,我又不是你们莫家养的一条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凭什么我就命贱该当你们的垫背!” 莫喜伦仍蹲在地上,听了吴菲的话就仰着脸激动地说:“你怎么能是狗?我才是狗!我情愿当你的狗,只要你高兴,我转世都继续当你的狗!小菲,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当初也因为爱你我才闹得妻离子散。” 吴菲倚着门冷笑了两声,低头道:“你别动不动就跟我说什么妻离子散,听你这意思,我该跟你们道歉才对喽?好啊!那sorry啦!” “Dont be sorry!baby,Love is never say sorry!”莫喜伦涎着脸道“Love?”吴菲不屑地反问说:“你倒是挺容易说‘爱’,可你觉得什么是爱?你又真的爱过谁?!” “我爱你呀宝贝!小菲,你明白我的心情吗,当初我们的事情里文青竹她并没有错,我希望她能过好!现在她好了,轮到我们该好了!” “她好不好与我无关,我才懒得听你们家的家务事!我不懂你的逻辑!而且我今天也不想再谈了!” 吴菲说完硬甩开莫喜伦,自己走了,出门也不想回家,打车到满福楼,在那个路口买了一包糖炒栗子,沿着景山后街,一边走,一边吃栗子。 吃到一半倍感孤独。 一个女人一生当中可以因为很多原因随时随地顾影自怜,认为自己活得非常孤独,其中特别不幸的一种就是,那个可以你误会以为驱散孤独的人,往往才是随时给你制造孤独的那个人。 《流言 流年》十九 开春的时候吴家住的旧楼拆迁,吴菲也没跟她妈妈商量,就签了同意书,结果他们家从二环内搬到了三环外,但面积则从五十几平米变成了一百五十几平米。 吴宪全程支持他姐姐的决定,彼时他已经离开典范给他介绍的那家唱片公司,而去了一家广告公司做业务员,他自己说做业务更能让他有成就感。对一个业务员来说,住在哪儿一点都不重要。他乐得搬迁之后终于有自己独立的房间,于是到了新家首先给自己添了个双人床。 吴妈对旧居十分留恋,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只好把感怀说成是舍不下街坊四邻。吴菲心里知道她妈妈念的根本不是邻居的那个旧,又不想渲染,就反诘说:“当时嫌邻居多事的也是您,现在好容易躲开,您又打算嫌什么呢?”吴妈被女儿一教训,立刻就不说话了。 吴菲自从文青竹婚礼之后有点故意冷落老莫,开始借故新房装修,之后又是搬家,新家搬的地址刚好离吴菲的公司很近,她就更以加班为由减少跟老莫见面。 文青竹那时候已经带着美美跟北欧丈夫搬去了香港。她原来的公司在香港也有分工司,鉴于文青竹一贯优秀的工作表现,所以只是换了工作地点,仍被委以重任。 老莫正处在变故之后的脆弱时期,瞬息间,女儿跟着妈妈搬家,女朋友又赌气回娘家,忽然间的冷清让他颇有些不适应,自认为对世态炎凉添了许多感触。 光是感触显然不足以解决问题,所以,到了一个周末,吴家三口并吴宪新交的一个女朋友吃了中饭正在打麻将,老莫忽然不请自来。他之前做了一些打算,也没跟吴菲说,结果,他乍一出现,吴家这几个人还着实慌乱了几分钟。吴宪赶忙把女朋友支走,一家人专心应酬老莫。 “你怎么来了。”吴菲问。 “想你了呗。”老莫先在吴菲耳边低语,又扭头冲吴妈笑着说:“一直想来看看妈妈跟小弟。”吴妈妈被眼前这个跟她年龄没差太多的陌生中年男人这么一叫,吓了一跳,险些闪过去。那是莫喜伦第一次跟吴菲的家人见面,之后,宾主——吴妈和老莫——进行了友好的交谈。大家真诚地互相赞扬,热切地勾画未来,对前尘往事只字不提。吴菲和吴宪坐在相差十几米的地方冷眼旁观他们交谈的场面,有一个时段,吴菲甚至有点恍惚,好像这根本就是一场正常的恋爱,不曾有任何人经过任何道德范畴的相互质疑。 “这会儿咱家要忽然再来个外人,该误会了。”吴宪在吴菲耳边说。 “误会什么?”吴菲问。 “嘿嘿,”吴宪笑了笑说“没准儿人家以为是咱妈那儿相亲呢!” “找抽呢吧你!”吴菲笑着回头瞪吴宪:“没大没小!” “嗨,我这不是说咱妈看着年轻吗!”吴宪搂着姐姐的肩膀谄媚道。 “滚!”吴菲把吴宪的手从她自己的肩膀上掀下去,停了停,又回头皱着眉认真地在吴宪耳边小声问:“他是看起来特显老吗?” “还成!”吴宪耸了耸肩,远远看着 老莫似笑非笑地说。然后又冲吴菲眨眼道:“这男人啊,看着什么样不重要,好用就成!不过,这可就只有姐姐你自己知道了。” “小流氓!”吴菲回手在吴宪脑袋上拍了一巴掌,笑骂道:“你给我死去!” “姐,只要你高兴就好!”吴宪轻叹,说完执意再搂住吴菲的肩膀,这次吴菲没动,姐弟俩也都没再说什么。 是日吴菲跟老莫回了他那儿,莫喜伦又问了很多吴菲家的诸多家务事,也跟吴菲说了好多他自己家以前的陈年旧帐。吴菲恍然发现这是他们首次谈到彼此的家庭,在那以前,好像都视对方为“蛋生”,从来没想过会跟其他家人有什么联脉。 两个人半躺在沙发里,老莫搂着吴菲,把她额前的头发往她耳后别了别,叹了口气说“唉,小菲,或许我们就认命吧。想想你也不年轻了。”吴菲没说话,把脸埋在老莫胸前像猫一样来回蹭。 老莫又叹气说“跟着我这两年,也让你受了不少委屈。” 吴菲一听,顿时生出被疼爱的委屈,就心情松弛地啜泣了一阵。 莫喜伦那次和吴家人见面之后,就把跟吴菲的婚事列在了日程上。 老莫说他不想行婚礼,认为那都是做给别人看的虚礼。吴菲不答,心里盘算着她和莫喜伦也确实没什么共同的朋友,如果硬要办喜宴,倒真不知道请谁,只是不免遗憾。每个初婚的女人对婚姻都难免有些幻想,那幻想中,“仪式”总是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婚纱、钻戒,在众人艳羡的注目和热忱的祝福中泪眼汪汪地说“我愿意”。虽然老套庸俗却又隆重经典,似乎不经历这个过程,就很难“从此过上幸福的日子”。当然,即使经历这个过程也未必“从此过上幸福的日子”,但是女人就难免有当追梦人的愿景,谁又不是呢? 就这样,瞻前顾后了几个回合,吴菲虽然隐约失落但也没再特别挣扎;再想到这桩“婚姻”的来之不易,多少伴着有些苍凉的感受,但,难道婚姻不就令很多人感到苍凉的吗?这样想想,似乎又不必特别怨尤。 等到两边各项手续都差不多准备停当了,一天莫喜伦临时出差,吴菲上班的时候接到物业电话,说她和老莫住的那间公寓管道出现紧急情况,要他们家立刻回来个人等着配合抢修。吴菲就放下手里的工作请假赶回去。正在家看着工人们忙碌,电话铃响起来,吴菲就接了。对方是一个男中音,自称是莫喜伦的律师,说老莫让他修改的文件已经完成了,要给老莫,但老莫手机关机。 “不然,您就传真到家里吧。”吴菲说。 “请问您是?”律师问。 “我是他太太。”吴菲回答。 “哦哦哦!”律师立刻热情起来,说:“那刚好,您也看看,如果还需要什么改动,请莫先生随时联络我!” 那传真是莫喜伦草拟的一份,内容简单明了,列出了他所有财产的名录,后面清楚地声明,如果他莫喜伦任何时候出现任何意外,全部财产尽数归妻子文青竹以及女儿莫文美。 从律师的传真来判断,是老莫决定和吴菲结婚之后才拟的,刚改了第一个回合。显然那律师工作不够严谨,没料到此预备太太吴菲非彼卸任太太文青竹。但这似乎也不能怪律师,因为在那份庄严的中,文青竹的头衔仍然是“妻子”而不是“前妻”。 等物业忙活完了告退,吴菲捧着老莫的坐在沙发里啃指甲。“妻子”在这份中格外耀眼,即便,在拟订这个文件的时候,这“妻子”早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但,或许这从一个方面表达了莫喜伦的真正心声。连在里,也还留着他当初制造跟维护的场面,“妻如玉,女而如花”。 吴菲左思右想,一时间觉得自己始终是个被脸上烙了戳的局外人。再想到正筹备着的婚姻,忽然有些无地自容,那是她对她自己的羞愧。莫喜伦的摆在她眼前,仿佛有巨大的能量把她从他、他们的世界里重重地被推出来,让她觉得人琴俱逝,一瞬间,他这个人和跟他的婚姻都忽然飞到了天边,对吴菲来说变成一个幻影。虽然,老莫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全情地,终于是专属于她的爱人。 后来吴菲始终只字未提她看到过他的事;莫喜伦虽然有些怀疑,但也没有特别在意,更不想主动问起。在他看来,女人的心事就像猫身上不小心蹭上的污垢,“主动打探女人的心事”则好比“主动给猫洗澡”,基本上属于没事闲着给自己找麻烦,还要冒着被吼被瞪甚至被抓伤的危险。因为,就像猫具备自己舔自己的功能一样,女人对心事的自我消化能力也相当惊人,任其自生自灭是最“天然”的处理方法。 碰巧吴菲公司那一阵有个新产品上市,整个市场部都忙的人仰马翻,吴菲趁机把婚事搁置起来。 吴菲他们的广告代理公司为新产品的上市做了各种规划,其中有一条就是拟请形象代言人。一天会上,广告公司例行提案,轮到形象代言人的甄选,就有几个候选人的资料被逐一演示。吴菲正被接接二连三无休止的会议折磨得有些萎靡,突然,投影上出现了一个熟悉的笑容,那竟然是典范的照片,吴菲备感意外,对着照片呆了一阵子。 提案还在进行,吴菲忍不住回想起和典范认识交往的种种画面,一时感怀起来,想到上次在美国的那个《星报》事件之后,他们还没有过任何联络,时间在不知觉中又隔了这么久。这一段时间的间隔,和期间发生的各种事端,已经足够让吴菲在这一刻全然地谅解了典范跟她的那一点点过节。 她渐渐重新拾回跟典范相处时的心情,他让她心底里有的一直是一种感谢与情谊参半的心情,至少,他的笑容,没有任何预料地,在那样无聊的一刻忽然出现在会议室的投影幕布上,出现在吴菲正迷惑落寞的时分,像以往很多次一样,让她可以藉他的出现暂且忘掉寂寞。她也愿意借这个机会找回和他的情谊,那对她来说曾是一种可以跟爱情并重的情谊。 接下来的那几个星期,促成典范成为这个新产品的形象代言成了吴菲志在必得的核心工作内容。实际上她也并没有费太大力气,吴菲的上司不是外国人就是“海归”,都是些对中国演艺行业毫无了解和感觉的人,唯一一个同样掌握话语权且对娱乐感兴趣的又是个中年台湾女人,她对典范充满了“乡愁”般的神往,一听说吴菲有办法直接找到典范,她当然乐见其成。 而吴菲下属的那些,诸如广告公司之类,又个个都耳聪目明,早察觉出风向。且吴菲的位置是那种绝对不容小视的“现管”,大家乐得做个顺水人情,所以一致拍手叫好。 典范在接到吴菲电话之后一直立刻对相关的工作积极配合,大家都很默契地没有特别提到在美国的尴尬旧事。典范的经纪公司甚至放弃了以往的强势作风,在很多工作上都表现得格外卖力,很明显大家都对可能会合作的前景有同样的期许,这使得吴菲在公司因此也受到嘉许。就这样,顺理成章,一个月之后,典范接下了这个产品的代言活动。 《流言 流年》二十 典范到北京那天,吴菲跟他约好一起吃饭。 等到了饭店,典范正在为丢了一个行李而发脾气。 吴菲进门的时候,看到典范正在骂他的那些随行工作人员,她心底里暗暗松了一口气。本来她一路上都在想着怎么样的一个见面能让他们看起来像是从来没有经历过什么交往的瑕疵。想不到刚好典范丢行李需要骂人,让他们可以顺利地情绪转嫁。 等挨骂的人被轰出去之后,典范马上换了一个美丽的笑脸给了吴菲一个亲人般的深情拥抱,那拥抱中的温暖一如他们记忆中那么自然诚恳,没有任何牵强的成分。 典范那天脖子上带着一条很长的项链,项链坠是一个硕大的“M”。吴菲一时有点久别重逢的感慨,不知道从哪里展开话题,就顺嘴赞扬那个坠子。 典范一听赞扬,二话不说低头把那坠子从脖子上摘下来,递给吴菲说:“你觉得好啊?那送给你好了。” “干嘛?”吴菲笑说“这么草率,可见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哦,其实我也不确定到底它是什么东西来的。”典范继续蹲下,在一堆行李里一边翻东西,一边说:“我来的时候在香港机场转机的时候碰到maggie,在等飞机无聊嘛,就找话讲啊,看到她戴着这条链子,还蛮抢眼的,我就赞扬她了啊,然后她就送给我喽。” “哪个maggie?”吴菲问。 “张曼玉喽。” “噢?你们很熟吗?” “也还好啦,只是认识也蛮久的了就是了。” “我不要!我干吗要戴一个‘M’啊!”吴菲佯装不屑地笑道。 “你这女人真是够了!”典范转身,笑着白了她一眼,叹气道:“你的个性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呐,还是那么难搞!我只是想到说,给你的礼物刚好在另外那只丢掉的包包里,所以当然会心痛啊!想说既然你赞扬这个,就先拿它混一下当给你的礼物好了,想不到你这么烦!这么挑剔以后怎么给别人当媳妇啊!” 吴菲笑说“对啊,你又不是才认识我。”心里暗自感激他们很快又回到以往熟悉的调侃。 典范站起来,帮自己擦了一下汗,盯着那个项链想了想又说:“不然这样好了,我帮你在‘M’这边打个洞,倒过来戴就好了!” “为什么要倒过来?” “笨啊你,倒过来是‘’,就是‘吴’啊,”典范假装绷着脸。 吴菲听典范这样讲,蓦地,记起刚认识莫喜伦的时候,他也送给过她一个类似的项链,也说M可以翻转变成。只是他当时也送了同样的一条给他太太。吴菲不觉举着那条链子发愣,想到她跟莫喜伦已经有两三个星期都没有见过面。 “怎么了?”典范问 “没什么,我只是想,我想要‘F’! for ‘fei’!”吴菲甩甩头笑说。 “你好麻烦啊你!还‘F’,被人家看到以为你一天到晚在骂人,给,这个是F!我穿过的啦!等我死了你可以拿去卖钱!”典范边笑骂边递给吴菲一件淡粉色的帽衫,背后是一个很大的“FCUK”的logo。 吴菲举着帽衫走到镜子前照了照,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道:“既然你求我,我就只好笑纳喽!” “呸!谁要求你!你还真是天生后娘脸啊!”典范也笑。 “我就快当后娘了啊,所以要练一下!”吴菲冲典范吐了吐舌头。 吃完午饭之后,吴菲打电话回公司说她要跟代言人先沟通一下,就拉着典范去三里屯晒太阳,两个人先是在路边的衣服摊上闲逛了一阵子,等逛累了,就坐在对面酒吧街的户外天南地北地闲扯。 正聊着,吴菲觉得右边不知道为什么有点热热的感觉,就不经意地扭头往右边看,竟然,意外地发现杨小宁正在离她不远处的另一家店门口和另外三个人打牌。吴菲愣住了,又努力看了看,确定那就是杨小宁。他的样子没有特别的变化,只是胖了。而他旁边坐着个女孩,一只手举着牌,另一只手正搭在杨小宁腿上。那女孩很明显不是杨小宁娶的那个传说中的女干部。随便用膝盖想想都知道,女干部不会这么轻佻地在三里屯三月的阳光下公然摸一个男人的腿;女干部更不会无聊到在早春充满生机与希望的和风中如此虚度地打牌;重点是,女干部应该不是那么年轻而媚惑的。 吴菲忽然觉得由体内冒出一股冷风,风力三至四级,风向自下而上。 “看到什么人了?”典范关切地问。 “没。”吴菲迅速转回头去搅动她杯子里的gin tonic。 “一定有。”典范挑了挑眉毛戏谑地说:“你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忽然有多奇怪吗?脸忽然白到一定境界,好像女鬼哦,别吓我!” “好吧,就是有。”吴菲抬起头看着典范,忽然皱了皱眉,又顿了顿,才强装微笑地问:“如果,有一天,我嫁不出去,你娶我好吗?” “好!”典范笑道,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吴菲的脸颊,又凑近问:“那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我美丽的‘苍白小姐’,你现在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到底看到谁了?” “我的初恋,就是我跟你讲过的那个,那个抛弃了我的人。”吴菲眯着眼睛说,然后又冲典范眨眨眼问“我美吗?” “美!你其实不止是美,你是牛逼!”典范认真地说。 “哈哈哈哈,怎么说脏话啊你!”典范的回答逗得吴菲大笑起来。 典范被吴菲笑的脸红,局促地解释说:“哎!干嘛?干嘛笑成这样!这是你教我的啊,你忘记了吗,我们在美国,那时候你好喜欢说‘cool’这个字,讲什么都是‘cool’。所以,有一次我问你说,‘cool’在北京话里怎么讲,你就跟我讲说,‘cool’就是‘牛逼’。不是你说的吗?” 典范解释完吴菲就更失控地大声笑起来,简直有些歇斯底里。也许她笑的太大声,惹得四下的人都往这边看过来。 典范那天照样是穿的花枝招展,一件Kenzo暗花皱纱的长袖衬衫配一条红的无比鲜艳的Versace灯心绒长裤。又用一条淡绿和橘色相间的Paul Smith的围巾遮着半张脸,身边放着他最新款的LV背包,和他以往一样,全部的行头都摆明了他是“当红艺人”——谁不认识他谁就得自我检讨的那种,咄咄逼人,十分惹眼,以至于往这边看过来的人都忍不住多看了一阵。 “往这边看过来的人”也包括杨小宁和他的牌友,那是吴菲和杨小宁在分别将近七年之后的首次见面,大家都没料到是这样的场面,所以,之前所有准备过的表情和腹稿都没来得及派上用场。 杨小宁在看到吴菲的时候——或许是因为她坐在典范对面——先是脸上不相信地五官略错了错位,然后,她和他,他们只是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相互礼貌地微笑着僵硬地点头,算是打招呼。 不过在看到吴菲之后不久,杨小宁就牵着他的女友离开了。吴菲开始还顾做镇定继续跟典范闲聊,等杨小宁一行人离开之后吴菲立刻乱了阵脚。先是全然不顾地把典范一个人丢在街头,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回家,一到家立刻翻箱倒柜地找以前的通讯记录,透过各种电话联络原来的同学。 最后吴菲终于找到当年的室友陈蓝蓝。 等通上了电话,确认对方是陈蓝蓝之后,吴菲也没有任何寒暄就直接问她知不知道杨小宁婚姻状况。 “他离婚了吗?”吴菲急切地问。 “并没有。”陈蓝蓝回答。 “可我今天明明看到他跟一个女孩在一起,那个女孩跟你们说的那个大姐绝对不是同一个人。” “那大概是他表妹吧。”陈蓝蓝在电话那边耐着性子冷淡地说。 “跟自己的表妹怎么可能互相摸腿?”吴菲嚷。等电话里空了几分钟,她才终于发现自己的失态,就怅然道:“对不起,蓝蓝,我,我只是有些难过。” “唉……”陈蓝蓝在电话里叹息道“我知道你难过。不,我其实没想到过了这么长时间你还会为这点破事儿难过。菲儿,你必须得面对一个事实,知道吗,那个姓杨的早都已经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你管他婚内情还是婚外情呢?!” 吴菲抱着电话哽咽,气若游丝地说:“为什么不是我?” 陈蓝蓝惊异地问:“什么不是你?” 吴菲回答:“既然他都婚外情了,为什么都不会来找我?” “我的天呐!”陈蓝蓝长叹,又好久才说:“我的菲儿,我再说一次,这个人真的跟你已经无关了!都这么多年了,咱差不多就得了,啊?我们都不是小女孩了,老这么伤春悲秋的就没劲了!你总不能让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人还把你给毁了啊!” 吴菲被与初恋意外重逢的场面冲昏了头脑,一时想不清陈蓝蓝讲的那个“毁”是什么意思,她只是觉得,她需要一个刺激,一个比这场重逢更刺激的刺激来抚平她心里的悸动。 “你仍然想结婚吗?那我们这就结啊!As soon as possible!”吴菲一小时后冲进莫喜伦的办公室,站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说。 “怎么了?”老莫手里正拿着一叠文件,被忽然出现的吴菲吓住了。 “到底要不要结?!”吴菲又往前走了一步,用力拍了一下桌子问。 “结结结!”老莫忙不迭地轻声回答,先站起来把他办公室的门关紧,然后走到吴菲面前,抱住她在她耳边说:“当然要结,我的小老婆!不如现在就回家,我们先入个洞房?这次隔的时间好长啊!想死我了,宝贝,受不了了!” 隔周莫喜伦和吴菲去做申请,老莫不是中国籍,所以手续相当复杂,首先得把二人的照片在老莫国籍所在的那个国家的大使馆里贴出来,要贴两个星期,如果期间有人对次表示疑义,这婚事就能被当场推翻。 照片贴出来第一天,吴菲先是带着典范去看。 吴菲对着自己的照片深吸了一口气说“你应该为我高兴不是吗?像我这样的女人,终于也嫁出去了。” “有什么好高兴,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嫁掉,我猜大概会有很多男人伤心吧。”典范笑说。 “呵呵,像我这样的女人,不嫁,一定会有很多女人担心的!”吴菲也笑,又问:“你觉得我们般配吗?” 典范望着墙上的吴菲和老莫的照片,安静了两分钟,忽然认真地轻声问:“是任何人表示疑义都有效吗?” “不知道,你要不要试试?”吴菲笑说。 “你哦。”典范转脸看着吴菲,搂着她的肩膀苦笑了一下说:“有时候,觉得,你好让人心疼。” “你大概是世界上唯一还会心疼我的男人了。”吴菲对典范叹息道,没有回头。 “这次回去,我打算要给自己放个长假了”典范道。 “怎么?”吴菲问。 “没什么,只是觉得,有的时候,需要停一下下,或者是充电,或者只是休息,想想看未来究竟要怎样——而且,也刚好陪陪我妈。” 吴菲有点意外,转过头看他。 “呵呵,听起来奇怪哦,对呀,终归她是我妈,是我世界上唯一的亲人。而且,她也没办法一辈子都在交男朋友,我要给她机会,提醒她,她身边其实一直都有个男人在爱她,就是我啦。” 吴菲听得出神,感慨道:“对不起,这次你来,我,自己的事情乱七八糟,都没好好照顾你,你快又要走了,我真的,我真的……I’ve already miss you actually!” “Me too!”典范叹道,然后转头对着墙上吴菲的照片,动容地说:“你知道,我现在的心情,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像,呵呵,有点像爸爸嫁女儿的那种很不舍很不放心的心情……anyway,接下来的两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你记得,不管怎么说,你,你至少都还有我,好吗?” 典范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烫着Cartier金色字样的红盒子。他把它打开,从那里面拿出一枚镶钻的戒指,帮吴菲戴在右手的小拇指上,说:“我特别选了一个尺寸小的给你,戴这个手指,防‘小人’,很灵的。” “哈哈,我这是‘结婚’,又不是‘和番’,干吗还要‘防小人’啊?”吴菲笑道。 典范没有接吴菲的笑话,继续他一脸的关切道:“你结婚,虽然送戒指的那个人不该是我,不过,你这次帮我很多,也不知道要怎么谢你,用这个戒指,就是想告诉你,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只要你希望我在,我都会在,yes I’ll,I do,真的,我promise。” 吴菲没想到典范会说这些和送她戒指,她愣在那儿,一时不知道如何表达。虽然她并不知道典范在“promise”什么,但,婚姻的仪式,不论繁简,都总是要有个人送戒指,并认真地冒出来“promise”,然后说“yes I’ll,I do”才算完成,吴菲想,她原本的支离破碎婚礼,到此刻,也该算是了无遗憾了吧。 照片贴到最后一天,恰逢周末,典范结束推广活动离开北京,吴菲先拽着吴宪去机场送了他,回来的时候,吴菲又硬拉着吴宪再去看了一回她和老莫的照片。 “真的就这样了吗?”吴菲在黄昏里问弟弟,用惆怅的语气。 “嗨,take it easy,姐!没那么严重,不就结个婚嘛!不行再离呗!”吴宪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他晃着脑袋,斜着眼睛对着墙上老莫的照片哼着说:“这世界上呢,三条腿的驴不好找,两条腿的人多的是!” “你就不能盼我点儿好吗?!”吴菲觉得她要再惆怅就做作了,于是笑骂道:“这可说的是你自己亲姐姐的事儿!怎么连驴都冒出来了?!唉,问你真是问对人了!” 翌日,莫喜伦先生和吴菲小姐的的照片被从那个异国使馆的告示栏里取了出来,多少桑田变成海,不管有谁盼望有谁闪躲,他们终于被宣布成为合法夫妻。 《流言 流年》二十一 吴菲和老莫在交往期间从来都没有过任何共同的朋友,起初是因为两人的关系见不得天光,对所有人似乎都存着一些戒心,周围人当然犯不着非要跟他们俩当朋友。 吴菲之前常常引以为憾事,在她对婚姻和恋情的憧憬中,彼此拥有对方家人和朋友的爱戴是两个人美好关系的重要组成。吴菲因为自己家没什么天伦之乐,因此自幼就对未来夫家的天伦之乐寄予厚望。没想到自己后来嫁给了不可能给她什么天伦之乐的老莫,因此上,对“朋友”的期许当然就变得分外重要。 等吴菲认为他们的婚姻在经历了国际级的“示众”之后终于可以大白于天下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想带老莫去见她的朋友,尝试过她以为的那种丰富的婚姻生活。 莫喜伦对“朋友”没有特别的需求,和很多同样背景的中年商人一样,在他眼中,“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朋友的意思,除了生意伙伴之外,至多也就剩下了牌友或球友。因此对是否要接受吴菲的朋友自心底没什么积极性。 吴菲沉浸在初为人妇的亢奋当中,没留意老莫的不积极,某个周末,她就自作主张兴冲冲地约了几个她的熟人跟老莫一起吃饭。 吴菲约的熟人里除了新公司的几个同事之外,还有她的同学陈蓝蓝。 吴菲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特意约陈蓝蓝来见老莫,在她心底,影影绰绰的有个念想,就是希望陈蓝蓝看到她的“幸福”,好像吴菲很需要向自己证明,她并没有如陈蓝蓝担心的那样“毁了自己”。何况,旧同学见面无须“预热”,吴菲在那一刻最需要的除了鼓励之外,还有就是大家对她和老莫由衷的接纳。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吴菲的理想进行,饭刚吃到一半,大家正在议论申奥的话题,有人热情地建议说不如听听老莫的意见,谁知,老莫反应冷淡,连续又吃了几口菜,才忽然没头没尾的用英语嘟囔了句:“Its non of my business. Im not Chinese, im European!” 所有人立刻安静下来,老莫奇怪地得了意,仰起头呵呵干笑了两声,然后又扫视了一圈,换成用中国话批评到:“奇怪,你们中国人都好喜欢谈论政治哦!” 吴菲一听立刻头皮发麻,脸上绿了一阵,不知怎样打破僵局,只好大声地叫服务员来加菜。等举着菜单让自己平静了几分钟,才声势浩大地又给每人添了一道燕窝,企图借这昂贵的甜品能把心里被老莫轰出来的洞抚平一些。 陈蓝蓝看了不忍,也跟着顾做热情,又是讲笑话又是给大家看手相,七荤八素,好容易才把一顿饭糊弄完。然而,即使是这样,吴菲还是不幸地发现,老莫在整个的席间都表现得非常失态:说话的时候总像在挑衅,吃菜的时候吧唧,喝汤的时候吸溜,最后剔牙的时候还使劲嘬牙床,甚至连他不说不吃不喝也不嘬的时候,呼吸声都比正常人浑浊,好象一个重度鼻窦炎患者。吴菲感到无地自容的窘迫,她不明白为什么在以前她都从来没发现莫喜伦原来其实是这么个缺乏基本教养的粗人,跟她以前期望能够尊敬仰仗的那个完全不是一回事。 那顿晚饭后吴菲借故要送陈蓝蓝回家,把老莫先打发走。 路上,吴菲开车,陈蓝蓝在一旁察言观色,先是安慰地对吴菲夸大了莫喜伦的诸多优点。 正说着,吴菲打断她,微笑着直视前方道:“你说的这些,你自己都不相信吧。” 看她没回答,吴菲又说:“蓝蓝,我后来想过你说的话,没错,我已经不是当年睡在你上铺的那个小女孩了,我快三十岁了,也应该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了。老莫这个人,不管他多好多不好,他今天……我已经选择他做我丈夫,我只能嫁鸡随鸡。别担心,我……我都挺好的。” 陈蓝蓝不语,又过了一阵子,才说:“其实,我唯一不放心的是,你看,你老公,basically,他,他根本,他根本不愿意当中国人,说明他心底对中华民族是排斥的,既然如此,时间久了,又怎么能指望他会真的尊重你或是爱你呢?” 吴菲听了一慎,陈蓝蓝的话让她无比触动,她完全没想过,她和老莫,这一桩简单的由地下转为地上的姻缘,竟然又被陈蓝蓝跟民族大爱恨联系在了一起,吴菲对这个说发肃然起敬,一路再也没说出半个字。 自此以后,吴菲也没有再尝试带老莫见她任何朋友,陈蓝蓝的话提醒她不得不面对一个真理:她和老莫始于乱的关系,千疮百孔,就算等终于浮出海面,但因为他们之间互相不爱也不屑的背景差异,让他们根本不可能有共同的朋友。 就是这样一个没有共同朋友的婚姻,两个人捏着鼻子过了一阵。再后来,莫喜伦生意不顺,脾气变得越来越坏,常常在失控的边缘,动辄就抱怨政府,且越说越难听。 一回,吴菲在公司里被提升,约了老莫吃饭,吴菲还特地把地点定在了亮马的一家韩国店。那饭馆是莫喜伦的最爱之一,吴菲自己并不喜欢,不喜欢的原因是她一直奇怪,为什么老莫吃完韩国菜之后连皮肤里都能渗出一股辣白菜和大蒜的混合味儿,且那味道能延绵在他们的浴室里绕梁三日挥之不去。 吴菲这天想着自己的一时得意和老莫的短暂失意,决定放下个人憎恶,曲意逢迎。那天老莫开车,三环路照常堵得像个停车场,并没有因为一对平凡的夫妻要搞个庆祝仪式而网开一面。 两个人从国贸到京广居然堵了将近半小时,等路过京广桥才发现是因为有两个车追尾,这在新手云集的北京本来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老莫的火被堵上来,一路上已经骂骂咧咧,及至看到这副情景,忍不住又开始怨天尤人,把北京的市政管理批评的一无是处。 那些批评都是吴菲已经能烂熟于心的句子,吴菲先忍着,忍了二十多分钟看老莫并没有收兵的意思,就打岔,强颜欢笑地问老莫,说你知道我这回提升加了多少钱吗?老莫不识相,又在火头上,就想也没想地回答说:“你能加多少?!你一年加的那点儿钱还不够我一个月付的管销呢,有什么好讲!” 吴菲被这话噎了回去,就不再说什么。老莫并没有在意,又回到老主题继续批评,且批评的句子里“F”打头的字眼越带越频密。等他一路骂到亮马停车场,吴菲终于忍无可忍,扭头回骂到:“既然你这么讨厌北京,你他妈的还不快滚!又没有人求你留在这儿!”说完摔了车门出去。 老莫懵了,也并没有追吴菲,两个人气鼓鼓地在深秋北京的大街上各自漫无目地逛了一晚。他们都在思考着同一个问题,那也是人类延绵了几千年的疑问:生命的意义,爱情的道理。 似乎那一刻全世界的人都搞不懂,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以及,男人和女人除了做爱之外,干吗还硬要在一起? 事后很多年,他们都还在想,世界上有比偷情转为正室更让人郁闷的事情吗? 答案还是:没有。 到了夜里,吴菲回到家,老莫正在煮泡面,看她进来,问了句“要不要吃?” 吴菲没接话,换了鞋,把自己关进浴室,在里面磨磨蹭蹭,足足耗了四十分钟,等出来的时候,发现莫喜伦穿着睡衣倚在门边,换了副嘴脸笑着对吴菲道:“娘子,早些安歇吧。” 吴菲低着头绕开他走到客厅,半躺在沙发里看电视,也没有真的在看,就一直拿着遥控器漫无目的地换台,电视里前言不搭后语的声音充满了整个房间。 老莫讪讪地站在沙发后面,试探着问吴菲“你想看什么节目,要不要我陪你一起看?” 吴菲不答,等几十个频道浏览了两圈,发现老莫还在原地,她头也没抬一下冲老莫说:“不用,你先睡吧,我不困。” 老莫又伫立了一阵子,才长叹了口气,悻悻地回卧室了。 之后的几天,两个人表面上都表现出空前的客气,举案齐眉,若无其事。等到了夜里,吴菲就借故整理资料,总是耗到老莫打鼾之后才偷偷溜上床,冷战持续着。 过了几天,吴菲公司里的上司约她去陪一个美国来的同事逛夜店,吴菲想到终于可以卖弄一下自己的英文,技痒难忍,高兴得很,下了班赶着回来打扮。 老莫到家的时候发现吴菲正躺在浴缸里刮腋毛,且没有关门,以为象征着和解,顿时大喜,试探着跟吴菲聊了两句,看吴菲的反应颇友善,老莫索性就倚在浴室的门边上凑趣,频频赞美吴菲的身材。 吴菲因为工作顺利,心情好起来,就表现得不记前嫌,开始两个人还在聊天,聊着聊着,老莫就有些蠢蠢欲动。他走到浴缸边上蹲下来,把一只手伸进水里在吴菲身上抚摩,吴菲一边继续跟他聊天一边跟着他手的动作胡乱哼哈了两声——吴菲的哼哈原本只是基于夫妻间的基本尊重,像偶尔装出来的性高潮,女人就是这样,她们的不直接有时候表现成含蓄掩饰,有时候表现成夸张渲染。老莫于是错会了吴菲的好意,一边伸着脸够着去吮吴菲的脖子,一边啧啧赞叹她在水里的皮肤如何像丝一般顺滑,手下就开始脱起自己的衣服来。 吴菲一看不好,立刻停止了哼哈,一边使劲推老莫,一边带着一身泡沫从水里匆忙逃出来。老莫在兴头上哪肯罢休,两只手只管在吴菲裸着的身上还胡乱抓捞,结果吴菲为了躲闪,脚下一滑,就摔倒在浴室的地上。 接下来不免又是一场家庭战争,所幸吴菲摔得并不严重,所以跟老莫吵完之后依然坚持着把自己弄的光鲜亮丽去和陌生人逛了夜店。 老莫这一头求欢未遂,又吵了架,几天的积怨恼羞成怒,憋了一肚子的气,晚饭也没吃,就和衣睡下。吴菲狂欢到半夜才回来,一看老莫在黑暗中的蜷缩的身影,又有些奇怪的怜惜,把之前的战事抛在脑后,想主动示好,就在黑暗中爬上床,隔着被子抱着老莫发嗲。 莫喜伦本来就没睡着,只是备感无趣,对吴菲的示好也没多少积极的回应。吴菲只好若无其事跟她的丈夫讲在夜店的经历,好的不好的都讲得夸张,虚张声势,想把刚才的不愉快掩过去。 老莫先是默不做声,等勉强听了一阵之后,冷冷地闷声打断吴菲说“好了好了,你去换衣服吧?一股烟味儿!” “好呀!”吴菲不气馁,没在意老莫的冷淡,继续故做欢快地应着,一边抬手在自己的腋下闻了闻,又搭讪道“老公你知道吗,美国人是刮腋毛的,反而欧洲人好像不刮。” 莫喜伦帮自己卷了卷被子,翻了个身,眼睛也没睁地不屑道:“你一个北京乡下来的,能认识几个欧洲人几个美国人?!哼。” 吴菲正站起来要去换洗,听到莫喜伦这句,忽然刚才强装出来的精神全都泯灭了,她站在原地对着他蜷缩的身影冷眼望了望,没有回话。 莫喜伦大约也觉出刚才的话有些不妥当,虽然憋了一晚上的气因为终于挖苦了太太而舒畅了些,但又有点敢做不敢当的挫劲儿,所以,听见吴菲不出声,就埂着头看她。看到她在黑暗中伫立的身影,老莫就努力换了个比较柔和的腔调说:“好了好了,快换了衣服好睡觉了。” 吴菲继续冷在那儿,没开灯的房间,虽然两个人都看不到对方的眼神,但互相都能感到对方剑拔弩张的气势,所以依然坚持冷冷地在黑暗中又互相瞪了几分钟。然后吴菲走出去,掩上卧室门,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走回客厅,躺在沙发里,从包里翻出刚在夜店里买的烟,拿出一支,点燃,深深吸了一口,无可无不可地发了一回呆。 那是他们结婚之后吴菲首次抽烟,莫喜伦不抽烟,因此也不闻不得吴菲的二手烟,这是他们结婚前谈到的若干细节之一。 恋爱的时候凡是相悖的习惯都有可能被感情掩盖着,可等到婚姻里,就总是要有谁妥协的,或是,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在妥协而对方又不知道领情,然而委屈总归是不能代替爱的。 莫喜伦在屋里等了半天,没听到动静,就趿拉着鞋出来看个究竟。 “怎么又抽上烟了!”莫喜伦皱着眉问,语气很不耐烦,跟他心里的实际情绪略有些出入,他原本只是想叫吴菲回房而已。 “不用你管!”吴菲用更不耐烦的语气提高声调说到,头也没回。 莫喜伦又在原地僵了一会,看吴菲继续拿着她的烟吞吞吐吐,他也想不出什么更有力的措辞,只好回到床上——像所有平凡的夫妻,这不过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各自和衣而卧的夜晚,也没什么特别。 《流言 流年》二十二 老莫和吴菲本来相处的就磕磕绊绊,两边的家庭成员又都个性十足,互不相让,无法给这桩婚姻起任何积极作用。美美不喜欢吴菲早已成定局,那一头老莫又常常看吴宪不顺眼,总在吴菲面前批评吴宪不学无术还总是换工作。就这样,他们各自爱着的人非但没能帮他们谱出共同的安定祥和,反而使这夫妻俩吵架又有了新素材,真叫嫌隙人有事没事生嫌隙。 吴菲和弟弟吴宪的感情一直都相当不错,她常常觉得,他们姐弟的感情中,有很多都是莫喜伦无法理解的东西。 吴菲小时候,吴爸爸是个鸽子迷,养了几十只鸽子。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对吴菲他们发火,但对鸽子的态度始终很好。即使是他心情好的时候,好像也就只会只对鸽子更好,而保持对家里另外三个人的冷淡。 有一阵子,不知道为什么,吴爸爸常喝了酒回来撒酒疯,每次都会寻衅揍吴宪,揍得吴宪七荤八素。 吴妈妈心疼儿子,对不敢抗老公,唯一能补偿的,就是偷偷摸摸地在吃穿用度上给吴宪搞点特殊待遇。吴宪得了这个巧宗,就更在他妈妈面前夸张冤情,有时候他爹的棍棒还没挨到他身上,他就已经开始鬼哭狼嚎。 吴菲也心疼吴宪,但又很讨厌吴宪挨揍时表现出的那种过分作态的懦弱样,所以,等爸爸不打吴宪的时候,吴菲就打,旨在端正他挨打的态度。吴妈妈想必是怕世界上一切脾气大的人,所以对这个女儿也是完全没办法。 有一天中午,吴爸爸照常没回来,吴妈妈就煮了阳春面,娘仨坐在屋里吃。吴菲和妈妈的碗里除了面条、酱油汤就还有些葱花儿,吴宪的碗里除了面条、酱油汤和葱花儿之外,还在碗底被他妈妈藏着一只荷包蛋。吴宪吃到一半发现了荷包蛋,就夹起来挑弄,吴妈妈用眼睛瞄了吴菲一眼,拿筷子轻轻敲了吴宪的碗边一下,说“砍头鬼,还不快吃。” 吴宪吐了吐舌头扮了个鬼脸,夹起鸡蛋问吴妈妈:“妈,你吃?” “妈不吃,鸡蛋胆固醇高,妈吃了要得病的。” 吴宪又夹着鸡蛋往吴菲碗里送:“姐,你吃!” 吴菲为了躲那个鸡蛋,就把碗往回使劲一撤,结果汤就洒在白衬衣上。那天是星期四,吴菲他们学校照例又活动,规定了必须要穿白衬衣蓝裤子,和很多那个年代的孩子一样,吴菲也就只拥有那么一件白衬衣。 就这样,眼看自己的衬衫染了酱油汤,吴菲几种火燃在了一起,只见她二话不说,“啪”把碗往桌上一摔,抄起桌子上的苍蝇拍照着吴宪的脸使劲抽了两下。 吴宪手上的碗连带筷子上的鸡蛋全都应声落地,吴妈妈心疼地站起身原地转了两圈,拍着手叹了数声气,无计可施,放下碗回屋躺着去了。剩下吴菲又满屋子追着吴宪打了几下,然后强迫吴宪把地上的鸡蛋拣起来,用清水冲了冲,硬让他给吃了下去。 吴菲整治完弟弟,心里不忍,又切西瓜给他吃,吴宪吃到一半,斜着眼睛对吴菲说:“姐,我知道你觉得老妈偏心我,你要是心情不好,想打我,你就打!跟咱爸比起来,你打那两下就跟挠痒痒一样,一点儿都不疼!这打人呀,没两把子力气还真是不行啊!” 说完冲吴菲晃了晃西瓜,笑得洋洋得意。 吴宪那时候已经快上初中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个子就才有一米五几,头发枯黄,一脸的皱吧,像个小猴子一样。 吴菲看着他的样子,忽然鼻子一酸,把西瓜刀往案板上一摔,对吴宪说:“弟,姐以后绝对不打你了,也绝对不让爸爸打你,等着瞧吧!” 吴宪憨笑了两声,没当回事,继续低头吃他的西瓜,吃的吸溜有声。 事隔没两天之后,一夜,吴爸爸又喝了个酩酊大醉回来,吴妈妈不敢做声,赶紧沏了浓茶打了洗脚水小心侍候。吴爸爸喘着粗气脱了鞋,把脚刚把往水盆里一探,立刻骂了句“想烫死老子啊!”然后飞起一脚把那盆水踢翻,赤着脚在原地转悠。等转了两圈,心生一计,于是冲到吴宪床前,一把镐起被窝里假寐的吴宪,咬着牙问:“你这么早就挺尸!作业做了吗?!” “做了,爸爸!”吴宪用哭腔回答,早抖成一团。 “你他妈做也是白做!个不争气的东西!”说完把吴宪往地上一丢,回头就去找棍子。 吴宪只穿着背心裤衩冲上去跪着抱住他爸的腿哀求道:“爸爸,别打我呀,我再也不敢啦!” 吴宪这老一套的回答更激怒了吴爸爸,他回身用力先给了吴宪一巴掌,叫骂道:“瞧你那嵩样!你他妈是我儿子嘛?!我不打你,不打你你能有个男人样吗!” 吴妈妈这时候只管躲在远处的角落里瑟瑟发抖,用谁都听不见的声音哀求到:“别打了,别打了!” 说时迟那时快,吴爸早已经抄家伙冲到吴宪面前,举起棍子刚要下手,只听吴菲在背后大声喊道“不许动!” 所有人都很意外,吴爸一回头,看见吴菲手上抓着一只白色身体紫头紫尾的鸽子正冷冷地瞪着他,那是吴爸最喜欢的一只,他叫它“霍元甲”,是唯一给他拿过奖的一只观赏鸽。 吴菲当时一手抓着“霍元甲”的身体,一手揪着“霍元甲”的头,一字一顿地对他们的爸爸说: “你再敢动我弟弟一下试试?!你再打他,我就掐死‘霍元甲’!” 吴爸一看自己的爱物身陷绝境,酒立时醒了一半,寻思了一下,觉得这个平时蔫儿不出溜的女儿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一想要维护父道尊严,就再次举起棍子,对准吴宪就是狠狠的一下:“我就打了怎么样!我打死他!” 就在吴宪的一声惨叫之后,只听“咔啪”一声,“霍元甲”的脖子断成两截,生生死在吴菲手里。 吴爸扑倒过去从吴菲手里抢过“霍元甲”,可惜已经晚了,吴爸眼看着跟“霍元甲”天人两隔,抱着“霍元甲”大声地哀号起来。没号几声,抬眼看见吴菲还不知死地站在原地,吴爸怒上心头,先小心翼翼地把“霍元甲”放在旁边的写字台中央,还摆了摆正,然后转身,掸了掸身上的土,再转过回来,所有动作都很缓慢,直到走到吴菲面前,才忽然加快了速度,一把揪住吴菲的头发,没头没脸地给了吴菲一顿拳脚。 那不是吴菲第一次挨她爸爸打,但绝对是挨的最重的一次。尽管如此,吴菲还是觉得很对不住“霍元甲”,姐弟俩后来偷偷在家里给它立了个牌位,藏在床底下,逢清明,两个人还学着电视里演的那样,给“霍元甲”摆些供品,嘟嘟囔囔地说些学来的话,甚至还磕过头。其实,吴菲自己也很爱鸽子,她爸不在的时候,鸽子都是她伺候的,每天添食喂水打扫鸽笼,吴菲比谁都更了解它们的习性成长,而且,家里的事,比起性格懦弱胆小怕事的妈妈,在很多时候吴菲更多的担当着女主人的角色,“霍元甲”是吴菲最爱的一只鸽子,要不是为了弟弟,她这辈子也不会有“杀生”的经验,更不会杀害她爱的那个。 自从那以后,吴爸爸倒是真的没有再打过他们姐弟俩之中的任何一个,确切地说,他也不怎么回家了。当吴宪的脸慢慢长得比较舒展之后,吴妈妈有天忽然悲悲戚戚地告诉他们姐弟俩,说爸爸在外面有了别人——别的女人,而且是早就有了。 在这个消息大白于天下之后不久,吴爸更无所顾忌,索性就真的彻底离开了家,除了鸽子,他什么都没带走。当然那个时候的家里,也没什么特别的家当,值得他在抛妻弃子之后再做什么更绝情的事。然而,对吴家来说,虽然吴爸只是个撒酒疯的时候会动手打老婆打孩子的男人,可是在那个时候,没了这样的一个男人,剩下的三口之家还是骤然间出现了举步维艰的局面,姐弟俩因此同仇敌忾,把多年积攒的全部怨气全都转向了那个他们之前从未谋面的陌生女人。 《流言 流年》二十三 吴菲在那天挨了她爸爸的打之后,脸上被伤了某一根神经,等其他的伤都好了之后,脸上却落了个永久的坑。那个坑像个长型的酒窝,让她笑起来的时候嘴只能往一个方向撇。长大之后,好多人都觉得她那样子很妩媚,没人知道是被她爸爸打出来的。 吴菲刚跟杨小宁谈恋爱的时候,有一天两个人依偎着在杨小宁家沙发上看书,杨小宁一手举着书,另一只手在吴菲脸上摩挲,等摸到吴菲脸上的那个坑,就笑着闲闲地问:“人家的酒窝一般两边都有,怎么你就长了一边呀?”吴菲躺着没动,边看书边给杨小宁讲了这个“酒窝”的来历。讲“霍元甲”的时候绘声绘色,等讲到她自己的伤痕时反而省略了很多笔墨,情绪平淡,没有任何怨尤。杨小宁听完,放下书,半晌,才坐正了,把吴菲扶起来,放在自己的腿上坐着,面对面端详了她半天。他眼睛里带着些泪光,双手温柔地抚着吴菲的头发,又把她的脸捧到他自己面前,在她脸上那个坑的位置轻轻地摸了摸,又仔细地亲了很久,然后让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才深情地说“好菲儿,我发誓,只要有我杨小宁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这辈子,绝对不让任何人再动你半个手指头。” 吴菲被那个情景感动了,那之前,吴菲很少跟别人提到她的爸爸,确切地说,“霍元甲”死的那天之后,好多好多年,吴菲都没有和她爸爸有真正的缓和。不过,因为他打她,而让几年之后她爱的人脸上出现疼惜的表情,吴菲还是有些暗自感谢她爸爸,因为这是她记忆中,爸爸为她做的唯一的好事——如果不算上他让她出生这件事的话。 杨小宁当时说的那句话也深深印在吴菲的脑海里,虽然那时候,她觉得她这辈子,除非去参加个什么不法团体,否则,应该没什么理由有有再挨打的机会了。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很难全被预料清楚,在杨小宁发了那个誓的八年之后,吴菲又体验了被打的经历。 那时候她和莫喜伦已经结婚一年多,老莫的女儿美美又回北京过假期。 吴菲和美美一直相处不睦,一来美美在老莫和吴菲关系的发展中扮演过一个令所有当事人都难以释怀的角色;二来,老莫结婚生子都比较早,所以吴菲比美美也没有大个几岁,美美因此就更不把吴菲放在眼里。莫喜伦出于各种复杂的心理,对她们不良的相处一直听之任之,老说让吴菲给美美一点时间,说是“她长大了就会懂了。” “我无所谓,她又不是我养的!”吴菲轻蔑地说道:“我才不跟文青竹抢女儿呢!” “对呀,你都抢到我了!”莫喜伦走过来抱着吴菲陪笑道 “别恶心了,你我也不稀罕!都玩儿腻了。”吴菲笑着推他。 莫喜伦使劲把吴菲贴在胸前,一边舔她的脖子一边淫笑道:“那我今天就给你来点儿新鲜的,看谁玩儿的过谁!” 后来一天,美美和她以前国际学校的几个同学在三里屯南街的一个酒吧里吃摇头丸,被突击检查的公安干警给抓了起来,派出所的人问美美要了家庭电话说是要通知家长,刚好是吴菲接的。 吴菲一听说就赶紧找吴宪,也没通知老莫,先辗转找到那个派出所的熟人,想尽办法“捞”美美。 吴宪果然很快就找到了熟人。等姐弟俩到了派出所,先跟值班的警察说了一车的好话,又恭敬地听了一通教育,留了案底,算是走了走过场,他们就把美美给放了。谁知美美不跟他们走,说是要跟一个韩国同学同生死共存亡,吴菲知道美美和其中那个外号叫hero的韩国同学颇有些个首尾,就把派出所的人叫到外面,又好言相求,又再使了法子,把那个韩国青少年也一起“捞”了出来。 等出了派出所,美美走到外面,回头对吴菲说“你以为这样我就会感谢你吗?You fucking ther woman!”说完扭头就跟着韩国男友走了。 吴宪刚要发火追上去,吴菲拉住他说:“算了算了,你想想,咱们小时候不也这样嘛,你还往那个女的家仍过砖头呢!”说完咯咯咯地笑了,吴宪搂着她肩膀叹道:“姐,你真是个好女人!” 不过事情还没有就此结束,又过了两天,吴菲下班以后开车回家的路上,又堵车,吴菲就开始习惯性烦躁起来。那时候正值深秋,早过了开空调的季节。吴菲就把两面的车窗都摇下来,缓缓地跟着车队,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忽然,右侧有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出现在机动车道,用一点都不快的速度把手伸进吴菲的车里,从容地从她副驾驶的位置上把她的包拿走了。 等吴菲反应过来,刚下了车打算去追,后面早有堵车的人不耐烦地冲她拼命按喇叭,吴菲只好又回到她自己的车里,眼睁睁看着那个人消失在不远处的一个小胡同里。那是吴菲刚买了没两个月的PRADA,里面还有钱包、手机跟钥匙,最重要的,还有那条张曼玉送典范、典范又送给她的M/项链,就都跟着那个陌生人无情地离她而去,没带走一片云彩。 吴菲又急又气,不知如何是好,心里唯一的盘算就是钱报里的好多卡得赶紧挂失,以免有更大损失。等好不容易到了家,一进门,看到美美正半躺在沙发里打电话,一脸的春意盎然。美美一看见吴菲回来,脸马上像往常一样迅速挂下来,眼皮向上翻着摸到拖鞋,趿拉着进了她自己的卧室,狠命摔上门,继续在里面褒电话粥。 吴菲在客厅里枯等了又半个小时,想到被抢的东西,急得心如刀割。想了想,没别的办法,只好把后娘的尊严放在一边,跑到美美卧室门口轻轻敲了三下,低声下气道“美美,麻烦你快一点,我有要紧事要用电话。” 美美在里面没出声,吴菲又尴尬地在门口站了三分钟,正不知是走是留,美美把门打开了,一边歪着头夹着电话继续讲,一边把一张刚写了字的纸贴在了卧室门上,又扭头进去,“砰”地用脚踢上了门。 纸上写着“Fuck off!” 吴菲气了个争!返回客厅找到电话线的端口,一把揪了下来。正在这时候老莫正好下了班回到家,刚打开门进来就看到吴菲手里举着电话线头,他刚要问,那头美美乒乒乓乓地从卧室冲出来,一看见莫喜伦,立时像得了救星,用英语飞快地跟老莫说吴菲如何偷听她打电话,又怎样故意掐断电话线。还没等吴菲辩解,美美又冲进她自己的房间穿了外套背了书包,再冲出来,做“离家出走”状。 老莫拦在门口,看女儿要走,赶忙骑强地帮她瞪了吴菲两眼,一边和稀泥地说“这都是干嘛?其实吴菲也对你不错,看你这件jacket还是她送给你的,听说是限量版啊,再要买都买不到。” 那件“fcuk”的粉色外套是典范送给吴菲的,因为的确是限量版,美美见了眼热,吴菲就势想“公关”一下,就让老莫送给她了。 美美不听则以,一听这提醒,立刻把身上那件fcuk脱下来丢在地上,还用力踩上一脚“谁稀罕这种脏东西!”。 吴菲站在沙发旁边一直被噎着没机会说话,几种怨气混在一起,终于被美美仍踩典范礼物的举动给点燃了,她一回身,从窗台上捞起美美几年前陶艺课上烧的一个四不像的花瓶,对准墙上挂着的一张照片重重地砸上去,两个物件都应声碎成一片。 那照片是老莫跟文青竹在美美5岁生日时候照的一张合家欢,照片上的老莫和文青竹都还是脸上没有太多沟壑的“青中年”,而美美则是个胖胖的幼儿,头上还戴着一个庆祝生日的小帽子,是用彩色纸叠的,很滑稽,但不失可爱,三个人都笑得很甜。 美美每次放假回来都郑重其事地把这张照片翻出来挂在客厅最醒目的地方。兼有怀念和示威两种含义。在吴菲眼里这个行为很像是狗撒尿,其占领的意思绝对多过排泄本身的作用。 而那花瓶是另一个印记,是美美送给她爸爸的第一个生日礼物,父女俩都宝贝得很。 照片和花瓶应声落地的时候,美美同时发出一声惨叫,马上夺门而出,莫喜伦拦不住,看女儿穿着单衣就出门,心疼地赶紧拣起地上的fcuk追出去。没几分钟又拎着fcuk回来——莫喜伦向来杠不过女儿。 刚好那天莫喜伦自己也有些生意上的磕磕绊绊,正一腔烦闷不知如何排解,想不到回来不到三分钟就目睹了这桩闹剧,一时所有的心情顿时变成对吴菲的不满既而迅速转为怒火,他冲上来想都没想就一把把吴菲推倒,然后揪住吴菲的头发死命地往墙上连撞了几下。 吴菲先是被老莫的举动吓懵了,等挨了几下撞才清醒过来,只有挣扎着在摸索中一把把莫喜伦的眼镜抢下来,老莫一时失去方向,这才松手放了吴菲。 那天吴菲从家里出来,漫无目的地在北京深秋的大街上走了很久,等走出七八条街,忽然又想到杨小宁当时说的那句话来了,她还记得那天杨小宁送了她一条牛仔布的学生裙,可是才穿上,裙摆上就被她同学不小心刮破了一个洞,她心疼与惭愧参半,等再见面的时候地跟杨小宁哭诉,他安抚她说“没事,没事的。” 这情景让吴菲陡地委屈起来,在大风里一边流泪一边喃喃地自语道“你不是说要保护我的吗,你在哪儿啊?你为什么离开?你为什么就不要我了?” 边说边在大风里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每个女人总要遇到一个人或想到一个什么人才能顺利地抒发委屈,只有幸福的女人才有资格对现实中的人抒发,像吴菲这样的、大多数没那么幸福的女人就只有对着记忆里的人抒发。杨小宁就是吴菲抒发委屈的那个记忆中人,她也只有在对着记忆中的杨小宁抒发时,她心里的那个早已经隔了千山万水的小女孩的成分才会蓦然跳出来,她才会真实地感到,在她心里,其实始终都在渴望着一个声音在她受伤的时候跟她说一声“没事,没事的。” 吴菲知道,在杨小宁离开之后,那个当年的她也就一直留在原地了,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时分,她和她当年的自己才会狭路相逢,然后只是眉一皱,头一点。 《流言 流年》二十四 那天之后吴菲搬出来住,为了不想让妈妈担心,她就也没回家。那时候吴宪工作顺利手头宽裕,未方便约会起见,就又在外面另外租了个单元。吴菲就暂时住吴宪那儿,但她保持着当姐姐的尊严什么都没对吴宪说。 吴宪一边察言观色,一边企图找些让她排解的话题。 某天晚饭后,吴菲拿了些工作上的资料回来加班,吴宪在看球赛,中场休息的时候,吴宪伸了个懒腰,回头看了吴菲一眼,问:“姐,你忙着呢吗?”吴菲头也没抬地哼了一声,吴宪站起来到厨房冰箱里拿了瓶啤酒,又给吴菲倒了杯果汁递在她面前,然后好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对吴菲说:“对了,姐,你知道吗,那个老女人得乳腺癌了。” “哪个老女人啊?”吴菲继续翻阅她的资料,头也没回地问到。 “就那个,咱爸当年的相好,取代了咱妈的那个呗,嘿嘿。”吴宪喝着啤酒坐回电视机前。 “哦?你听谁说的?”吴菲这时候才抬头看了吴宪一眼:“真的假的?” “嗨,反正我就是听说了呗,而且消息绝对准确!再说,我没事儿‘方’她干嘛!”吴宪回头看着吴菲说。 “哦,是吗。”吴菲没什么表情地看回资料。 “听说要切除乳房,完了完了,这下咱老爹该没事干了!”吴宪喝了一口啤酒笑道:“下次谁出国,想着给他带个D cup的塑料娃娃回来让他耍耍!” “少放屁!怎么说话老像个小流氓啊你!”吴菲笑着怒斥。 然后姐弟俩各自忙自己的,当晚都没再提这件事。然而那天夜里,吴菲做梦的时候却不料地梦见了小时候的家,梦见“霍元甲”,也梦见她爸,在梦里头有时候爸爸和莫喜伦变成了一个人,这梦让她极其沮丧。 又隔了几天,吴菲去药店买了一堆的各种补品,又取了两万块钱,叫上吴宪两个人一起开着车去怀柔他们爸爸的那个家。 等快到吴爸爸家的门口,吴菲在距离十来米的地方停了车,低头想了想,对吴宪说:“你自己去吧,我不下车了。” “你不去我也不去!”吴宪说。 “你去!”吴菲瞪着眼命令到。 “姐,”吴宪皱着眉望着她“你这是何苦呢。” “要你管?!让你去你就去!”吴菲说完把吴宪连人带东西都推下了车。 吴爸跟吴妈离婚之后仍住在郊区,娶了那个跟他相好多年的女人,两个一起弄了个小庄园做近郊旅游的生意,起初的几年经营得还不差,也赚了些钱。后来吴宪功课总不好,吴菲想着自己一直梦想出国没出成,那弟弟怎么也得完成这个镀金的梦想,反正考国内的大学无望,不如直接去国外读交钱的学校,在当时的观念里,管它什么水平,只要出国就好。 因此吴菲瞒着她妈去她爸爸那儿闹了几回,要了不小的一笔钱,分阶段悉数给了吴宪,送吴宪去了新加坡,念了个不入流的技术学校。 吴爸爸那时候是生平头一回乍富,他原本也不是对儿女小气的人,只是,他不喜欢女儿拿了他的钱还摆出一副继续阶级斗争的阵势。 吴菲闹也不纯是为了钱,有些她说不出的东西,只有靠要钱才能舒解心头的一阵恶气!结果,几回闹下来,虽然得了钱,却把吴爸爸对这一对儿女残存的一点愧疚也给闹没了。最后一次吴菲去拿钱的时候,是被他爸爸用钱丢出来的。吴菲后来回忆她在院子里咬着牙满地拣钞票的情景,很纳闷,她其实全然已没有任何悲恸,只是,从那以后,跟爸爸多年都没有音讯往来,彼此也不愿意有任何惦念跟牵拌。 最近的几年,吴爸和后娶的老婆也双双步入老年,膝下又没别的子女,庄园疏于管理,慢慢生意也做不好了,只能算勉强维持,晚景颇有几分凄凉。吴菲在人前绝少提她爸爸,直到吴宪从新加坡回来,才又零落地开始有爸爸的消息,吴菲知道吴宪跟爸爸一直有联系,也估摸着吴宪许是偷偷去看了他们的爸爸几回,也不追究,只不闻不问。 至于对那个后妈,吴菲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就记得她少年时,一天吴爸爸下班回家,忽然从包里摸出一条鲜艳美丽的手织围巾给吴菲,这是在吴家历史上从没发生过的事情,吴菲完全没有收到爸爸礼物的经验,一时受宠若惊,不知道要怎么反应地张着嘴愣在她爸爸面前。 “傻孩子!好看吧!”吴爸爸两颧绯红,笑笑地说完,甚而还空前绝后地在吴菲鼻子上刮了一下,慈爱得像个正常的父亲。 奇怪的是,那围巾在吴菲脖子上系了没几天之后忽然消失了;更奇怪的是,吴爸爸并没有因此而打骂吴菲,只是更不搭理他们母子而已。吴菲一直都匪夷所思,因为“沉默”实在不是她爸爸对待子女犯错时通常表现的风格。等过了好多年之后,在某个只有吴菲和她妈妈共同度过的中秋节,那个答案才终于揭晓。吴妈妈很得意地回忆说,那条围巾被她扔到公共厕所去了,因为那是吴爸爸的那位相好织的。 吴妈妈几乎不会任何“女工(音hong)”,连她自己也引为憾事,所以就更有理由恨那些鸠占雀巢的行为。 吴宪二十来分钟后从他们的爸爸家出来,吴菲正坐在驾驶座上抽烟,车始终没有熄火,她从后视镜里看到她爸爸和一个陌生的女人送吴宪到他们的院门口。 那两个人远远地、翘首往吴菲停车的方向望过来。 在吴菲印象里,这是唯一的一次,她在她爸爸脸上,终于找到一丝他对她有些期许的表情,虽然是远远的,但,这样一个表情,在她心里,似乎,已经默默地等了将近三十年。 吴菲忍不住泪眼婆娑,她忽然无力正视或承受她自己的期待,他们隔着反光的距离和吴菲自己的眼泪使一切显得并不真切。 车里那时正响放着卡拉丝如天籁一般的歌声,那是普西尼的作品《Gianni Schicchi》中的经典唱段,那也是吴菲最喜欢的唱段。没有人告诉过吴菲,那唱段的名字,正是叫做《我亲爱的爸爸》。 吴菲把CD的音量放到最大,脚下又用力踩了几下油门,等吴宪一上车,她就放下手刹,以起飞一样的速度绝尘而去,把他们父女间最后一次见面、和彼此终于的谅解都留在了北京郊区的某一丛无名的黄沙之中,不问过去,也没有将来。 等晚上到家,老远就看见莫喜伦穿着黑色的风衣瑟瑟地站在吴宪家公寓门口。姐弟俩停好车,吴宪挽着吴菲走上前去,等到了莫喜伦跟前,吴宪点了一支烟,抽了一口,用拿烟的那只手轻轻戳着莫喜伦的胸口缓缓地说:“姐夫,今儿,我是看在我姐面上叫你一声‘姐夫’,我不知道你们俩之间出了什么事儿,我就知道,我姐,她是个好女人!这么好的一个女人嫁给了你,是你前世修来的福分,你就必须得好好对她!听见没有?下回,你要再让我知道她受了什么委屈,我告诉你老莫,你就最好别在让你那个倒霉女儿出现在北京!否则,只要让我知道,我找人做了她,你听得懂什么叫‘做’吗?我吴宪说到做到!”说完使劲把烟头掷在地上,一脚上去用力碾了个粉碎,脚上穿着典范送他的那双钉着黄线的“Dr.马丁”的短靴,行为和装扮非常登对。 那是唯一的一次吴宪像个流氓一样说话而吴菲没有喝止他。 莫喜伦没跟吴宪争执,只是低头跟吴菲说:“咱们回家吧?”然后又回头平静地对吴宪说:“谢谢你这两天帮我照顾你姐姐。” 回家的路上,老莫一边开车一边试探地伸手拉吴菲的手,吴菲没有抗拒,他就抓地更紧了,甚而还把吴菲的手拉到面前贴了贴他自己的脸。吴菲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轻易原谅莫喜伦,她只是知道在那几天里,她特别需要有“家人”的感觉,是除了吴宪之外的,真正的“家人”,而只有莫喜伦身上,能散发出最贴近这种感觉的气息。 等过了两个红灯,老莫才小心翼翼地问“你怎么没告诉我你帮我救美美的事?” “不要在我面前再提你女儿,ok ?”吴菲很懊恼自己的遐想被打断,就恶声恶气地嚷。 “ok,ok不提不提,我的好老婆!我老婆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老莫忙不迭地哄劝道。 又沉默了一会儿,吴菲忽然用哭腔自语说: “我后妈得癌症了。” “你后妈?怎么从没听说你有个后妈?”莫喜伦诧异地问。 “是啊……”吴菲答非所问,恍然发现自己是泪流满面。 莫喜伦回头看她,用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抱着她,安抚道:“我们来想想办法,没关系的,什么癌啊?要不要我来找个外国医生看看?” “我们回家吧,小爸。”吴菲没有接老莫的话,又对他用以前他们恋爱时的称呼,然后顺势歪过去躺在他腿上,像当年偷情时一样,伸手紧紧抱着老莫的膝盖,努力去感受她一直不确定的,在他们之间曾经似有若无的爱情和已然木已成舟的姻缘。 吴菲很奇怪,她和莫喜伦认识以来,每次他们之间关系的递进,总是要借助着其它的因素。她也始终不愿承认,她和莫喜伦之间有一些彼此都存在着的错觉,那错觉让他们相信爱其实也曾经眷顾过他们之间的关系,即使,从物理表现上来说,那是比任何人都更密切的关系。然而,错觉,到头来,似乎那充其量也就只能是个错觉。 “爱”在他们之间,像在很多其他平凡的夫妻之间一样,为了继续,才偶尔吝惜地挤出个别错觉,让大家的生活仿佛像放烟火,靠一瞬间依傍出的美丽,继续踽踽独行。 《流言 流年》二十五 吴菲有阵子月事很不正常,等到公司体检,果真查出她有个子宫肌瘤。大夫对吴菲说那个瘤已经大到一定程度,建议尽快开刀切除。吴菲对此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一时慌了,向大夫提了好几个问题。可能问的太不专业,大夫不耐烦,最后说:“随便,你自己的子宫你自己决定!”中国的大多数大夫都是这种风格,多严重的病情反正不在自己身上就都能说的无足轻重,再被问多了就拿出术语搪塞,仿佛这样才更容易保持权威。 吴菲受了打击,刚一出医院的门就赶忙打电话问莫喜伦的意见。 老莫一听,轻描淡写地说:“既然大夫让切,不然,那就切吧。” 他顿了顿又说:“对了,不过我已经定好了机票,这个周末要带美美去英国一个星期,然后再把她送去香港她妈妈那儿,要不你这事儿等我回来再说?” 吴菲刚要抱怨老莫对她的病情反应冷淡,再一听他的安排,更是心头火起,对着电话嚷:“你怎么总这样?!如果我今天不问,你打算什么时候才跟我说你要去英国?!为什么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总是你要干嘛,你女儿要干嘛!那我呢?你觉得只要事到临头通知我一声就好了吗?!你也……” “好了好了!”老莫还没等吴菲说完就打断她说:“你怎么就不能心平气和地去想事情呢?难怪你会长瘤子!” “你混蛋!”吴菲哭骂。 那头老莫已经把电话给挂断了。 过了两天,老莫果然没管吴菲的瘤子,如期带美美去了英国。 那瘤子没耐性等老莫回来,有一天吴菲正在加班,隐约觉得肚子里有些异样,等她察觉,已经到了需要叫救护车的程度。 吴菲第一次看到从自己的身体里涌出那么多血,吓坏了,又加上尴尬,当即昏过去。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在手术之后。 虽然手术成功,且没有在吴菲的子宫里留下任何后遗症,但在她心里,却是为此结了个痂。之后每次跟老莫吵架,吴菲都会把这件事拿出来说,企图唤醒莫喜伦的愧疚,老莫开始的几次还会陪个笑脸,后来就不耐烦起来,回敬道:“文青竹生了美美第三个星期就去上班了!生个瘤子难道还会比生孩子更‘那个’吗!” 吴菲一听,气的七窍生烟,说:“那你回去找她啊!你觉得她那么好干吗要跟她离婚!” “我怎么离的婚你还要问我吗?还不是你干的好事!” “哼!你早这么想,我在美国好好的你干嘛三求四告地让我回来!” “三求四告?你不要搞错!如果不把你叫回来谁知道你在美国会做出什么好事,哼!” “s your fucking problem?!” “哼,我有什么problem?你先想想你自己的problem,你都把自己搞上报纸了!你还真是了不起啊!” “你别无聊了!别因为你自己没朋友,所以就认为天下人都没朋友!” “朋友?!天下哪有这种朋友!谁会相信!” “你当然不会相信,因为像你这种自私的混蛋永远都不会明白人和人之间什么是无私的关心!” “哼哼,‘无私的关心’?可笑,天知道,我一直都怀疑,那那个到底是瘤子还是什么来路不明的种子?!不然你干嘛非要趁我不在的时候去动手术?鬼鬼祟祟!搞不好是有人自己做了亏心事而已!我早就觉得你跟那个戏子关系不正常!” 话音刚落,老莫的脸上早挨了一鞋——吴菲气急之下手里找不到别的东西,就顺手把自己的鞋拔下来用力丢将过来。 老莫哪肯示弱,拣起鞋又丢回来。 世间庸俗的男女之间大抵如此,凡事有了第一次,以后就可以驾轻就熟,直到登峰造极。老莫和吴菲夫妇就是这样,因为突破了第一次,所以,之后所有的打架都打得有声有色,只见吴菲的一只棕色翻皮新款的miumiu在他们夫妻之间来回飞了几个回合,越飞越起劲,最后一轮的时候时速已然达到阿加西的发球水平,那动力加速度好像随时要打碎一个传说——传说夫妻间会有一种小恩情,那是至少会因为性而产生某种异于其他情分的东西。 性在夫妻间就是这么奇怪的,有时虽然的确不能指望它产生恩情来拯救夫妻关系,但却也能籍着某种莫名的力量在某个时刻出奇制胜。 老莫夫妇在那个深秋的夜晚丢了十几分钟的高跟鞋之后,都觉得不足以平息愤怒,就开始了短兵相接的巷战。 两个人从客厅一路打到卧室,吴菲凭着个头优势一把抄起老莫的衬衫领子狠命地撕开,在他胸口留下如猫爪般的一绺指甲印,红的鲜艳欲滴,颇有几分性感。老莫看着自己被抓伤的性感胸口忽然被激起了肉欲,揪着吴菲一边蓄意往后退,一边趁乱把吴菲的文胸后面的扣子揪断,他就在吴菲的衣服里上下其手一通狂抓乱摸。彼时两个人刚好打到床边,就势翻滚开来,等滚了几个回合之后,各自业已把身体最隐秘的部分再次袒露在敌人怀里,吴菲满腔仇恨不能平息,穿着鞋的那只脚蹬在床边上,使足了全身力气骑在老莫身上,以前所未有的奔放猛烈动作起来,一头就势揪着老莫的领带,誊出另一只手噼噼啪啪连续给了老莫十几个嘴巴。 老莫在吴菲猛烈的攻势之下淫乐地喘着气,手下不忘发了狠在吴菲腰际拧出一片瘀紫,权当是回报。莫喜伦就是这样,他在生活的各方面都从不对吴菲或任何女人谦让。 等完事之后,老莫躲进浴室镜子前疼惜地摸着自己的肿脸露出满意的微笑,对刚才的一幕回味悠长,忍不住注视着镜中的自己重复地啧啧赞叹:“老当益壮”,实在是又忍不住对自己平添了几分敬佩。 那不过是他们无数两败俱伤的夜晚中的一次,夫妻间的战争大抵如此,即使不是因性而起,亦可能因性而止,只是起止之间,被破坏的倒全是性以外的东西。到后来,大家都在回避,原来那些才能真的维系出恩情,只是知道的时候常常都已经晚到不能后补了。所谓床头床尾,沟壑之间想要掩盖,却不曾想那早已是另一番天大地大的裂痕与伤害。 吴菲那天独自开车出门,先是顺着三环转了三圈,等再到西三环的时候,就顺着路标去了香山,在黑暗的山脚下,锁了车门,绻在里面听唱片。 等天色渐白的时候,吴菲在车里醒过来,带着浑身的酸痛准备去上班,路过香格里拉饭店停下来,在卫生间洗了个脸,又在咖啡厅慢慢地吃了点早餐,略平息了一下,才故做抖擞状在清晨第一个来到办公室。 从那天开始,吴菲几乎每天都是早上第一个到办公室,在无声无息之间,她变成了一个颇爱工作的女人。吴菲原本就不笨,加上努力,很快就更有些声色,工作上的成就感给她很多抚慰和信心,她也因此就更投入地工作。 莫喜伦这时候又有微词:“文青竹就是个工作狂,现在换成你,又成了工作狂,我怎么这么倒霉!如果女人都是这样,我干吗又离婚又结婚?发神经吗?” 吴菲反诘:“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好好的一个女人跟你在一起,弄不弄的就成了工作狂?因为你让人没有安全感!” 老莫厉声叹道:“安全感?!说的好!我就是因为你,才让她们母女没安全感,你还跟我提安全感,想想真是我为了你而辜负她们!” 吴菲不听则已,一听就立刻提高了声调嚷:“你对得起谁呀你?!我好好的一个人,莫名其妙跟你蹉跎了这么长时间,你自己做的好事,现在倒赖上我了!我青春最好的几年,还不是都跟你在一起给浪费了!” “够了够了!”老莫更不耐烦起来“你的青春?谁没有青春?!怎么见得你的青春就比别人的高级到哪里去?什么叫你的青春跟我在一起就是浪费?那请问小姐,什么才不是浪费?你以为你不跟我在一起你就是‘睡美人’吗?你以为你不跟我在一起你就可以生活在零下30度的冰箱或是真空里,过了十年八载睁开眼还是‘姑娘十八一枝花’吗?!你做梦!” 和所有不睦的夫妻一样,每隔一阵子,老莫和吴菲就开始用这样的车轱辘话攻击对方一次,频率越来越密,用词越来越狠毒,在那一刻,婚姻绝不是坟墓,而是一个盛大的角斗场,不在里面拼个你死我活岂肯罢休!所谓“门当户对”大概讲的也是这个意思,怕实力悬殊太大,在一个婚姻里征战不起来,失去了婚姻的价值与意义。 《流言 流年》二十六 老莫有阵子招了个新助手,女的,很年轻。这女孩在公司并不做别的,只专门负责帮老莫炒股票。也许是偷过情的人对偷情更敏感,吴菲料定这个女孩肯定不是什么等闲之辈,恐怕跟老莫之间没有股票交易那么简单。 不过吴菲开始的时候还打算装糊涂。她装糊涂的心情非常复杂,一是回想起自己跟老莫当年不堪回首的经历,二来,只有吴菲自己偷偷地知道,自从老莫这秘书苟且之后,反而对她比以前客气。不管是出于什么心理,总之他和她之间的战争的频率大大降低,吴菲乐得个清净,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忙她自己的事情。 老莫许是以为吴菲没察觉,胆子就大起来,甚而故伎重演,明目张胆地假借出差之名跟秘书苟且。 吴菲忍了几次,就快濒临忍无可忍的边缘。那天,夫妻两个正闷头吃饭,那秘书又打电话来。老莫接完电话就开始神情恍惚,一边盯着菜,一边眼珠子在镜片后面快速地转动。吴菲对他那个表情相当了解,知道是他心里又在盘算怎么说谎。果然,又胡乱吃了两口,老莫就编了个借口说必须马上出去一趟。吴菲一边指挥着阿姨收拾碗筷,一边琢磨,越想越气,就拿起外套就出门。 本来就打算开车出去兜个风,没想到才没开出去两公里,一眼看见老莫的车就停在不远自行车道上的一棵大树下面。 吴菲调了个头回来,也把车开进那个自行车道,紧贴着老莫的车停下来,然后开了远光灯,她就坐在车里等着。等过了二十分钟,才看见女秘书从车里出来。 那秘书出来的时候并没有任何情理之中的慌张,恰恰相反,她甚至故意路过吴菲的车窗,步伐铿锵,面不改色。一瞬间她令吴菲想到,即使她在前二十分钟里真的跟别人的丈夫发生了什么不洁的行为,那也只是步了吴菲的后尘。而作为榜样的吴菲,似乎并有什么资格对以上的情节有任何愤怒。 那秘书在主路上截了一辆出租车离开。又过了几分钟,老莫才从车里下来,又很慢地走过来,敲了敲她的车窗说:“别闹了,回家吧。” 莫喜伦一贯善于先发制人,因为他说“别闹了”,所以,那天很奇怪,两个人前后脚到了家,没有任何一方失控。他们甚至各自还从容地给自己倒了喝的。 老莫晃着手里的红酒,对着台灯仔细地研究了一回那红酒的成色,然后,没等吴菲问就主动承认了他和秘书的关系:“没有任何‘暧昧’,都‘清楚’得很!”老莫回答的很是理直气壮:“你这半年都不怎么理我,我是男人,我有正常的生理要求。” “生理要求是不分阿猫阿狗你随时都可以上的吗?而且,你不是以前跟我说,你和文青竹,一两个月都没有一次吗?” “所以我跟她离婚了啊?哼哼,要说这还是拜你所赐!”莫喜伦翻着白眼振振有辞:“再说,我也是觉得,我们有了这层关系,也许她就会更serious,更努力地帮我赚钱!” 吴菲气白了脸,最后挣扎似地问:“莫喜伦,你怎么可以在说这样的事情的时候都可以这么大言不惭?!” 莫喜伦迎着吴菲的目光说:“这怎么叫大言不惭,我们来摆事实讲道理,你想想!当初你跟了我以后,不就对公司的事情比别人都用心吗?” 吴菲一听大怒,嚷道:“你,你这个人怎么现在这么寡廉鲜耻?!” 老莫回嚷:“ch your words!” 吴菲浑身战抖,厉声反问说:“ch my words?!你真幽默!你他妈都做了还怕人说吗?” “够了!你别跟我来你这套泼妇骂街!像什么样子!难怪当初就有人警告过我,说像你这种北京郊区的乡下人早晚会暴露本色,果不其然!” 吴菲听了这话怔在那儿,愣了半天,才就地蹲下来,一边点着头,一边喃喃自语道:“对,没错,我是乡下人,我是泼妇,我怎么会在这儿?我怎么会跟你在一起?!” 说着,眼泪止不住地滚落下来。老莫习惯了吴菲一贯跟他针锋相对的态度,想不到她这么一哭。老莫很意外,慌了神,走过来在吴菲身边半跪下来,伸手揽着吴菲,试图哄劝说:“sorry,是我说错了,你不是泼妇,也不是乡下人!” 吴菲没有挣扎,在莫喜伦的手臂里又呜咽了一阵子,忽然抬头,泪眼朦胧地问老莫:“性真的是那么重要的东西吗?” “我不知道。”莫喜伦降了半个调,难得诚实地回答:“我真的不知道。” 莫喜伦扶起吴菲,让她坐回去,他自己也端坐在她对面的沙发里。夫妻俩面对面坐着,对视,两个人的目光里都不再有战火,剩下的只是一团解也解不开的迷惑。 不知沉默了多久,老莫先开口说:“小菲,你想过人为什么活着吗?我想过。奇怪我也是最近这两年才开始想的。我跟青竹,我很抱歉又要提青竹,anyway,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她一直都很会读书,我们那时候都嫌自己家里穷,都怕自己以后也过那种穷日子,就不甘心,互相勉励,一起读书,一起毕业。然后结婚,又一起出国,又有了美美。我记得在欧洲的那些年,我每天除了拼命工作赚钱之外,就是清理自己家院子里的杂草,种冬瓜,约邻居打球,偶尔跟青竹一起参加个教会的活动,我们一起看着美美长大。日子过得简单极了,有一点无聊就是了。反而那时候,我不会想人为什么活着,反正想不想都一样活着,那想它干吗?后来,有机会来中国。起初是有些误会,以为这儿到处都是机会,等来了之后,发现,机会是有的,只不过不是给我们这种人预备的。这时候遇见你,开始,也没想怎么样。是,我承认,我一直都有偷腥的经验,even在欧洲的时候也是。可是又有哪个男的不偷腥呢?这其实并不是什么big deal!就像吃饭一样,你旅行到了一个地方,总要尝尝当地的风味小吃才不枉此行,对不对?在遇见你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和我的性伴侣坠入情网。对,不管你相不相信,有一阵子,不知道为什么,我想我的确是爱上你了。我不希望我们的关系像以前的那些一样,始乱终弃,所以才铤而走险,虽然我也想不清楚要拿你怎么办。最后——我这么说你不要介意——其实是青竹帮我们做了决定:她放弃了我,成全了你。当然,我相信我们是有一些缘分,但是,这不代表我们就……我到现在也不确定跟你结婚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说真的,刚恢复单身的时候,我感觉好极了,忽然找回了很多,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想我会一直单身。当时你表示不快乐,我一想,你跟我也那么久了,总不能……但是,我们结婚之后,你还是不快乐,好像更不快乐了!我也不快乐,这个婚结的我们都不快乐。现在,美美已经长大了,青竹嫁给了别人,你又每天在忙你的那些——其实我也搞不懂你整天都在忙什么。反正,看起来大家谁都不需要谁。所以,我最近又开始想,人为什么活着。至少我不想每天都过得很没有意思。所以,男人嘛,男人的世界其实就是很简单的,有时候不过是寻些刺激去忘了那些不快乐。那些刺激是你已经给不了我的,它又不会侵犯到你,你又何必那么计较?” 在吴菲的记忆里,自她认识莫喜伦以来,那是他对她说的最长的一段表白,因为太长了,以至于她一时无法适应,也不知如何做答,仿佛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最后,还是老莫叹息了一声,说:“不早了,睡觉吧。” 是夜,等熄灯之后,老莫从吴菲背后轻轻把她抱过来,她倦着躺在他的臂弯里,那是吴菲最熟悉也最喜欢的一个睡姿,在他们同居之初,这姿势曾经给过她莫大的空间想象并享受着其中的安全感。 “我们离婚吧。”吴菲在莫喜伦的臂弯里轻轻帮擦掉她无声息流出来的眼泪,平静地说。 吴菲翌日从那个她和老莫的家里搬出来,先在吴宪那儿寄居了一阵。没多久,公司就在她的要求之下给她租了个公寓,她因此和莫喜伦开始正式分居。 吴菲特地挑了一个莫喜伦出差的日子回去搬东西。那家里仍然充满着她熟悉的气息,令她像所有准备失婚的少妇一样开始惆怅且踌躇起来。她走进书房,站在书柜前面,在书柜两侧的原木的边缘上分别划上了一个句号。那书柜的两侧原本就有些标记,左边是红色的,已经画完第九个“正”字,右边是另外一些“正”字,是绿色的,从上到下一路排下来,茫茫然的一片,总有几十个,到后来越写越小,像是快挤不下了。那些红色和绿色的“正”字分别记录着结婚以来吴菲和莫喜伦做爱和打架的次数,吴菲懒得计算,把笔放回旁边书桌的上,对着那些红红绿绿的“正”字又发了一回呆。 谁知,正陷入分居烦恼的吴菲,在搬进公司分配的那间公寓的第二天的下午,正无聊着准备欣赏欣赏新居窗外的风景,不成想就看见了她的初恋杨小宁。 其实在那之前吴菲时不常地也会听到他的消息,最近的一次是从她弟弟吴宪那儿听来的。 那天吴宪开车送吴菲回家,路上,吴宪忽然说:“姐,你猜我今天碰上谁了?”说完还意味深长地转脸看了吴菲一眼。 “说!”吴菲在弟弟面前一直都保持着足够的威信和架势,从吴宪出生那天起就是如此,从未改变。 “呵呵,杨小宁。”吴宪说着又斜了他姐姐一眼。 “哦,所以,?”吴菲直视前方面无表情地问。 “嗨,我也没什么point,我就是觉得吧,这世界也太小了!姐,你知道吗,杨小宁居然在雪儿她们俱乐部健身!” 雪儿是吴宪新交的女朋友,是一家健身中心的市场经理。 “你没胡说什么吧。”吴菲继续冷着脸问。 “那不能够!”吴宪表态道,喉咙上隆了隆,又看了一眼吴菲说:“不过,我听雪儿说,他们俱乐部里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吃软饭的!” “雪儿好么秧的跟你说这个干嘛!”吴菲瞪了弟弟一眼,怒斥道。 “也没有,我就是不小心看见他了,就远远地指着他跟雪儿说他是我以前的一客户,雪儿就跟我说了这么一句,说他们俱乐部的人都知道他的底细,说有的时候他也带干部大姐去健身!” “那他看见你了吗?”吴菲问。 “没!我在雪儿办公室里头呢,我能看见他,他看不见我。唉,他可是真老了啊,比以前胖多了,看着没那么精神了!”吴宪继续说道:“姐,我就是想说呀,你看,谁离开你都得倒霉,一男的活到这种地步有劲吗?哼,再看看我美丽的姐姐,出落的跟花儿一样啊,有钱有闲有事业,真是一要哪儿有哪儿的大全和人!让他后悔死!他们家那干部大姐,更别提了,算算年头,差不多也快绝经了吧!” “放屁!”吴菲脱口骂道:“你这是跟谁学的这么恶毒的话啊!谁不会老啊!等我老了别人这么说我你愿意吗?” “姐,你不一样,真的!我周围所有人见过你的都觉得你特美丽特有风韵!今天雪儿还夸你呢,说你是一个对自己特有要求的女人。真的,你跟别人不一样!” “她夸我干嘛?她又没见过我!” “嗨,虽然没见过,这不是老听我说的呗,姐姐你就是我的骄傲啊!” “反正我不许你这么说话,”吴菲道,等沉默了半晌,她又叹了口气,才说:“你呀,以前你小时候,小宁每次去咱们家都哄着你玩儿,还老帮你看功课。你那时候,就知道跟他屁股后头转悠,张嘴闭嘴都是‘小宁哥哥’,叫得甜着呢!哪像现在呀,这么连名带姓地叫他‘杨小宁’,说他跟说以前看门的保安一样!我不许你这么没礼貌!他可比你大十几岁呢!再说,你记得吗,你刚考上高中的时候,非学别人要电脑,那时候咱们家穷得丁零当啷的,哪有闲钱买什么电脑,还是他偷偷跑出去给你买的呢,结果就玩儿了几次,也没见你有什么长进,你忘了我可没忘。” “嗨,那不是因为他伤害你了吗,你是我姐,我的责任就是不让你难受,当年也就是因为我小,要搁着现在,我肯定得保护你啊!最次也得弄他个鱼死网破!谁欺负我姐,谁也甭想给我过好!” “呸!你就会拿话搪我!少来吧你!”吴菲笑着伸手拍了拍弟弟的头,又正色道:“不过啊,哪说哪了,别人可以那么说他,你就不行!” 吴宪回头看着吴菲笑说:“知道啦!不过,姐,我发现啊,你心里还是有他!你看,甭管我说老莫什么,你都不会骂我,就不能说杨小宁,嘿嘿,你们女人的心思啊,真是很难了解呀!” 其实连吴菲自己也不能了解,大概是出于习惯,她十年以来一直矢志不渝地维护着她记忆里的那个早已经离她远去的恋人,保护到她心里隐隐觉得,就算只是再跟他见面,也是一种对彼此的伤害。 《流言 流年》二十七 吴菲自从在新公寓里不小心看到杨小宁之后,就觉得自己的心情上总有些鬼鬼祟祟的。为了避免继续在院子里邂逅她的旧日恋人,她就把时间尽可能地留在公司里,经常对工作无事生非,让自己和周围同事都忙得团团转,以行动再次证明,“怨妇”是通往“女强人”境界的必由之路。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阵,波澜不惊的。 有天,老莫忽然去公司找吴菲,在那之前,他们之间仅有的联络都是因为家庭内务不得以的通个电话。 时间的距离让这夫妻俩骤然间都恢复了理智和教养,老莫先是在吴菲办公室耐性地等到她下班——这耐性在以前是不太可能的——然后,两个人又人模人样地一起去LIDO饭店的泰餐,吃了个很正式的晚饭。席间,老莫忽然向服务生要了个香槟,吴菲纳罕,抬头看了老莫一眼问:“吃泰国菜喝的哪门子香槟?莫非你怀孕啦?” 莫喜伦听了这话呵呵呵地笑起来,笑完叹气说:“唉,你还是很吸引我,你最可爱的地方就是有幽默感!一个女人,又性感又幽默,这层次就出来了。” “别废话了,说吧,出什么事了?”吴菲吮了一口香槟问。 莫喜伦又扭捏了一阵,才吭吭哧哧地跟吴菲说,他被那个帮她炒股的秘书骗了,因为他是外籍,所以要用个本地人的名字,就用了那秘书的,三弄两弄之后,有一天,秘书和老莫投的那些钱就忽然一起人间蒸发了。 “你当初投了多少?”吴菲在关键时刻不忘关键问题。 “也……不多不少,差不多……二十万美金。”老莫喝了一口鱼汤,不知道是被烫还是辣的,五官用力抽搐了一下。 “二十万美金?!你哪来那么多闲钱干这个!” “嗨,当时,不是为了投资吗!” “投资?哼!别让我说出好听的来!” “原来是想投资啊!” “哦是吗?!‘原来’?那‘后来’呢?你这回嫖的也还真是贵了那么一点儿啊!”吴菲恨道。 “小菲!事已至此你又何必还说这些,我是你老公,你是我老婆,你现在应该站在我的立场上替我着想!”老莫压低声音恳求。 “你现在又想起我是你老婆了?哼哼,你不是很会防人的吗?你怎么不拿防我的那一手来防她呢?!”吴菲冷笑着问。 “话不能这么说,她怎么可能跟你比!”老莫叹道,一脸的大度,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情。 “哼,这我就更听不懂了,既然她不能跟我比,你怎么当时防我防得那么紧,到了这时候,反而就不用设防,你还真是‘只爱陌生人’啊!再说,你不是跟她有一腿吗?她怎么还会骗你!” “咳,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真的了解女人——不说这个,”莫喜伦仍强撑着笑说:“哎,吴宪不是认识很多什么黑道白道的吗?让他帮我找找,我还有那个人的照片!” “哼,我要是你我就不找,还不够丢人的呢!”吴菲狠狠地说。 “跟自己家弟弟说有什么丢人!” “这时候你忽然想起来他是弟弟了?!” “对呀,你的弟弟就是我的弟弟,哪能见死不救!”莫喜伦边往嘴里送吃的边故做亲切地说。 吴菲不说话,把筷子放下,又给自己倒满了一杯香槟,大口大口地喝下去,喝完又倒,几个来回,一整瓶酒被她喝了大半。 老莫有点惊诧,也没阻拦,只是看着她。 吴菲等喝完了酒,颤声说:“你怎么从来都不想想,你自己,你真的很自私你知道吗?这,这实在很糟糕你知道吗?你能改改吗?你就改改好吗?嗯?好不好啊?!” 吴菲说完面向楼下游泳池的方向抄起餐巾盖住脸,肩膀无声地抽动起来。 老莫用眼角扫视了一下四周,赶忙结了帐搀着吴菲出来。两个人围着LIDO走了几圈,反而都沉默着没说话。等累了,两人便就地在饭店开了房间。吴菲先一再强调决不做爱,老莫觉得自己还处于理亏的劣势,就唯唯诺诺。谁知等都洗完澡躺下,吴菲又感到浑身燥热起来,许是香槟的作用,她越想越气,就伸手在老莫身上一寸一寸地掐,边掐边低声骂起来。老莫会意,握着吴菲的一只手慢慢往下滑,送到了他自己身上那个最掐不得的所在。 反正之于性活动老莫从来都充满奉献精神,那次当然也不例外。何况,好歹也算夫妻一场,怎能连这么点默契都没有。 吴菲那天自心底里又一次原谅了莫喜伦。她自己也说不出什么原因,或许是她不忍心看到他独自处于一个挫败的时候——这也是很奇怪的一种情形,只是患难才会产生一种锁链的力量,让对抗中的夫妻化干戈为玉帛,好像挫败是一丛背在背上的荆棘,反而能在危机中创造出谅解的标记和愈合创伤的功能。 虽然吴菲并没有因此立刻搬回她和老莫的家,但两个人谁也没有再提离婚的事情。 日子过的倒也算安稳——除了每星期的周末他们都像休假一样换个不同的饭店吃饭然后开房间。 老莫有一次闪烁其词地想抱怨成本,试图劝吴菲回家。但被吴菲一句“二十万美金都住饭店能住多久?!”给噎回去,就也没敢再提。从此谁也没有想特别再走一步,不管是走到哪个方向。吴菲有时候会想到老莫之前的话,不得不承认,自那以后,她自己也会常想“人为什么活着”这个想了也白想的问题。 是啊,这的确是一个可以想很久的问题,因为总也想不出一个特别有说服力的答案。自以为想出答案的人都去当了哲学家,留下象莫喜伦吴菲这样的平凡人,过着他们平凡无奈没答案的日子。 《流言 流年》二十八 一日有个猎头公司找到吴菲,委托猎头找人的那家公司正计划大规模进军中国内地市场,并企图成为吴菲目前供职的品牌的主要竞争方。鉴于吴菲近年在业内的出色表现,该公司开出了足以令吴菲心里偷笑的优厚待遇,表现出相当有挖角的诚意。等谈了几轮之后,三方都表示满意。 谁知,吴菲这头刚递了辞呈,那边用人单位忽然又通知计划有变,说是让吴菲再等消息。这是一个实在不该出现在这种公司中的问题。吴菲起了疑心,先枯等了一个星期,未果,就托了人暗中打探。 世界上就有这么巧的事,没费什么周折,吴菲就打听出该公司hR的头是文青竹的亲妹妹之一,当初也实地参加过老莫他们家的婚变——这正是她新工作受阻的唯一真正原因。她们姐妹几个虽然都不真的认识吴菲,但这并不妨碍她们照样对她恨之入骨。女人恨的能力跟爱的能力一样,是可以随时无限扩散的。即使一个女人已经人到中年身居高位,也一样可以在恨的时候表现的像个还没受完基本教育的中学生。 吴菲眼看到手的肥差泡汤,又要面对辞职的尴尬,一时不知如何宣泄,只好又到老莫的公司逮着老莫骂了一顿,从此连饭店也拒绝再去。好不容易有些缓和的夫妻关系又意外的再次触礁。 幸好吴菲原来的公司一时并没有很快找到合适的人选顶替吴菲的工作,又看吴菲辞职之后没有特别的举措,以为她只是以辞职为要挟跟公司邀功。恰逢总公司计划拓展对内地业务,要挑几个中层干部去在美国的总公司培训,公司为了安抚吴菲,就把这当成了个“礼物”让吴菲去接受培训,同时又允诺了一笔可观的培训补贴。对吴菲来说,这个阶段性的变化,虽然多少有点糟心,倒也算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美国两个月紧锣密鼓的培训让吴菲在工作学习的辛苦之余心灵得到了意外的缓释。一个人总要有些理由让自己觉得自己有价值,吴菲的价值在家庭和工作之间游离,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等培训结束之后,吴菲又特别请了年假去蜜之根探望以前的朋友。故地重游直接的效果就是记忆的昨日重现。对学生生活的记忆非常单纯,剩下的,就都是对莫喜伦的记忆。吴菲发现,在蜜之根的时光,虽然距离遥远,却记录着她对老莫最深的想念。 那天参加校友舞会,一个陌生男子请吴菲跳舞,吴菲在他肩头忽然闻到一种熟悉的香水味儿。那是CK-eternity的气息。老莫对香水似乎比对女人专一的多,CK-eternity是他唯一用的香水,虽然看起来跟他的年龄气质都不契合,但他却始终都没有换过。吴菲忽然被这个熟悉的气息拉回到她的感情回忆中去。她想起当年她刚到美国的时候,每当想念莫喜伦,她都会去sernity”,然后贴在脸上深深地闻。那味道在她的想象中充满了对老莫的牵挂与欲念,有着只有她自己知道的秘密的美丽。吴菲也想起那次老莫忽然出现在学校她住的公寓门口来找她的情形,她记得当她的头靠在他肩膀上那一刻的时候,闻到的也正是她熟悉的她盼望的他的汗里混着CK-eternity的气息。那些混和的记忆,让她再次想到的时候心底又有些些久违的颤抖。 很多事情在CK的气息中翻转回来,好象真的产生了“eternity”的力量。吴菲忽然很有宿命的感觉,一时间,似乎不用在乎“人活着为什么”,至少,在那一刻她觉得,人不管为什么活着,都应该没什么是不能谅解的。 莫喜伦用过的“eternity”,让吴菲在一瞬间,以为自己真的了解和感觉到了,什么叫做eternity。 感慨了一番,回到住处打电话给莫喜伦,说:“等我回来,我们好好过,好不好?” “好。”老莫睡意惺忪地简略地回答虽然多少让吴菲有点悻悻然,但那只是她自己想要的表达,莫喜伦在那一刻也成了遥远的道具。 《流言 流年》二十九 吴菲回到北京的时候,老莫来机场接她,一看见她就满脸漾着笑意迎上来给了吴菲一个拥抱:“哦,我美丽的小太太,你终于回来了!”两个人都刻意地表现着重逢的喜悦,刻意地忘记在此之前他们已经经历了决意要离婚的几个月正式的分居。 一进家门,吴菲就闻见一股熟悉的牛肉汤的香味。 莫喜伦帮吴菲把行李箱放进里屋,然后就换上围裙,对吴菲说:“我们今天就在家吃饭吧,怕你累了,不出去了,我煮了你爱吃的牛肉汤和豆腐面!” 吴菲有些诧异,戏谑地看着莫喜伦道:“怎么表现这么好啊?是不是又干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啊!” 老莫抬手在吴菲鼻子上刮了一下,又亲了亲她的脑门,说“淘气!”然后转身回厨房。 吴菲换了鞋,匆匆进浴室冲了个澡,把一条浴巾裹在身上,一边敷面霜,一边趿拉着鞋进厨房。 老莫还在忙活,对着两三个锅,没回头,用背影对吴菲说:“就快好了,你饿了没?” 吴菲没说话,从背后环抱着莫喜伦,头靠在他背上,手摸进衣服里面去,从上到下又搓又揉,最后,一只手留在胸口,另一只手停在他的私处,轻轻捏了捏,娇嗔道:“饿了,想吃你,你想我了没呀?” 老莫放下汤勺,把火关小,然后回过身,抱着吴菲深深吻下来,吴菲一边吻着一边把老莫的衣服全都锨上去,手在他的胸前摩挲,老莫也投桃报李地伸进吴菲的浴巾里来回揉捏,吴菲索性把浴巾解开,用力一丢丢在墙角的洗衣篓里,用她裸着的胸使劲贴着他的,莫喜伦的稀疏的胸毛在吴菲身上摩擦的时候产生一阵电力,直刺进两个人心里。吴菲哼了几声,一条腿抬起来盘在莫喜伦的腿上,蹭来蹭去的扭,老莫的嘴顺着吴菲上半身的弧度上下左右地吮,像画山水画一样时吞时吐。两个人手低下都去到熟悉的地方,该摸的只管摸。 “你手干净吗?”吴菲喘息着问。 “手不太干净,不过那儿很干净,等你回来的时候好好地洗过。”老莫说着把吴菲抱起来,抱出厨房就近放在沙发上,两个人开始进行夫妻室内运动,几个月的分别,让这一次的重逢被表现得相当“壮烈”。直惹得邻居家的狗听见动静跟着吠了一通。 等云雨完毕,老莫套上衣裤继续进厨房摆弄,吴菲躺在沙发上赖了一阵子,然后回房间披了件浴袍,回到客厅打开了电视,拿着遥控坐在电脑旁边,一边漫无目的地换台,一边在网上浏览。等她进到email信箱,刚敲出了第一个字母f,邮箱的自动记忆就跳出两个名字:一个是feiwu1997,另一个是fanfaninlove。“feiwu1997”当然是吴菲自己的id,但这个来路不明的“fanfainlove”忽然出现在吴菲家电脑记忆里就不是那么正常的事,因为这个电脑除了吴菲和老莫,原则上来说,不会有机会给别人用到。 吴菲觉得忽然有一股血涌上脑门,她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想了想,回头往厨房方向望了望,确定老莫还在煮饭,她就登陆了莫喜伦的msn。 莫喜伦几乎是个电脑盲,停留在收发邮件看新闻和在msn上聊天的境界,反正其他的事情都有助理。所以,吴菲当时帮他设定msn自动登陆的时候他也没发表什么意见,因此也决想不到会给日后留下任何隐患。 在莫喜伦msn人数不多的名单当中,吴菲很快就发现了那个fanfaninlove。确切地说,还没等吴菲找,这个不知死的fanfaninlove就自动跳出来跟她以为的莫喜伦打招呼: “hi, honey!” “hi”吴菲回答道 “你怎么来了?”fanfaninlove问道,还蹦出个小笑脸。 “我怎么不能来?”吴菲回道 “不是说她今天回来吗?”fanfaninlove又问,这回发了个sad mask “哦,飞机晚点,估计她死在外面了!”吴菲狠道。 “我的小可怜,早知道我今天就不走了,多陪你一会儿。”fanfanyinlove发过来一个吻的图形。 “那你在干嘛?”吴菲问 “我?我当然在想你!” “想我什么?” “想你的……讨厌!”fanfaninlove说完还更换了对话框上的照片,照片上出现了一个陌生女人仰着脸露出的一截雪白的脖子,脖子上赫然烙着一块鲜艳的吻痕。 吴菲对着对话框上的吻痕愣住了,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那fanfaninlove继续说“答应我,下次来上海,多住几天好吗?我已经离不开你了,u r my hero!baby!” “原来是个上海女人!”吴菲想:“难怪最近这半年莫喜伦总说出差去上海” “去死!”吴菲最后答道,还不忘把老莫的名字改成了“fucking sch!!”才愤怒地注销了msn。 然后她站起来,路过厨房的时候看了一眼在里面继续忙碌的莫喜伦,她顿了顿,不知如何是好,心里翻腾着各种情景,不断地对自己说“冷静,冷静”然后急匆匆走回卧室,坐在床边吁了几口气,觉得头晕,就躺下,又躺得很不舒服,重新坐起来,抱着腿发了一回呆,拿起老莫的枕头,打算叠在一起再躺下。谁知一掀,老莫的枕头下面豁然出现着一片陌生的卫生棉,吴菲用两个手指拎起来仔细地看了看,脑子里又出现了更多情景,那些让她实在无法继续冷静的情景。 吴菲顿时血往头上涌,她拎着那片卫生棉三步并做两步地冲向厨房,倚在门框上举着卫生棉冲老莫晃着问:“这是什么玩意儿?!啊?!你什么时候开始用这玩意儿了?!” 莫喜伦回头看了一眼,愣了愣说:“这,这不是你的吗?” “胡说!我半年多没在这儿住过了,放个卫生棉在枕头下面做什么?!做法吗?!再说,我自己用什么牌子我自己还会不知道吗?” “哦,那大概是美美放假回来的时候留下的,这孩子就是喜欢到处乱丢东西。”莫喜伦强笑着摇了摇头,打算蒙混过关。 “放屁!你女儿跑到你床上干什么?而且她根本不用这个,她喜欢随时有东西插进去,连‘倒霉’的时候都不例外,这个你不知道可是我知道!” “哎,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恶毒啊!”老莫变了色,又转回头,手里举着汤勺继续专注地盯着那两三个锅,停了两秒才说:“你又怎么了?刚才不好好的吗?” “我怎么了?!”吴菲扑过去一只手一把揪住莫喜伦的后领子,咻地把他揪过来,另一只手把那片卫生棉使劲贴在莫喜伦脸上,边用力拍边说:“你先说说,你他妈又怎么了?!” “哎哎哎,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说脏话呀!”莫喜伦陪着笑脸,伸手想把卫生棉夺过来。 吴菲一把推开老莫,冲上前掀起锅盖把卫生棉使劲丢进汤锅里,然后把锅盖用力丢在地上,玻璃的锅盖应声碎成一片,气势磅礴,吴菲接过那气势大声骂道:“狗改不了吃屎啊你!” “你干嘛?!疯啦!”莫喜伦一边没什么底气地嚷,一边看了看地板降了个调说:“别动别动,当心被玻璃扎到。” 一句话提醒了吴菲,她伏身捡起一块比较大的碎玻璃冲着老莫扎过去:“看我今天不阉了你这个淫棍王八蛋!” 两个人就地扭打在一起,从厨房一路厮杀到客厅的沙发上,沿着刚才的路线,其热烈程度也比刚才做爱的那一幕有过之而无不及。 隔壁的狗听着动静纳闷,也无计可施,只好又跟着胡叫了一通。 激战从晚饭时分一直持续到深夜,时断时续,两个人互相又翻出了陈年老帐,越翻越气,都拣最狠的话辱没对方,哪儿疼往哪儿捅,像多年的夙敌。 最后以老莫的眼镜再次被吴菲丢在地上踩烂告终。 吴菲冲回卧室洗了个脸,胡乱换了身衣服,行李箱摆在一边还没来得及整理,刚好拎着就走,路过电脑的时候,还不忘把刚才喝了一半的茶全泼在电脑上。 莫喜伦摊在沙发上,没有眼镜之后看什么都一片模糊,只好任吴菲像一个影子一样从他面前飘过去,一直飘出门外。门被吴菲摔的山响,隔壁那不识相的狗又叫。 《流言 流年》三十 吴菲拎着行李回了自己的住处,等到了地方,用钥匙开了半天,才发现里面被反锁着。又敲了半天门,吴宪才穿着浴袍来开,吴菲也不以为然,她不在的时候吴宪也常来住,卧室半掩着,里面有些影影绰绰的。 “又跟姐夫打架啦?你不是刚回来吗?”吴宪问得十分老练。 “你少管!该干嘛干嘛去!”吴菲低声喝道,在餐桌旁坐下,询问地冲卧室努了努嘴。 “嗨,没事儿,我陪你呆会儿。”吴宪从冰箱里倒了一杯橙汁给吴菲,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不用,忙你的去吧,我就是不想回家,省得老妈又唠叨!”吴菲回答,端起杯子喝了口橙汁。 卧室里的女孩大概从对话中听出了吴菲的角色,就披了衣服倚着卧室门冲她讪讪地笑。 吴菲看了那女孩儿一眼,笑着说:“对不起啊雪儿,打扰你们了!” 吴宪笑着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伏在吴菲耳边小声说:“姐,她不是雪儿。” 吴菲闻言即刻“啪”把水杯往桌子上一摔,瞪着吴宪呵道:“不是雪儿还不让她快给我滚!” 女孩儿一听,赶紧地返回去,不到三分钟就溜着边儿出了门,吴宪刚要站起来去送,吴菲骂道:“你给我坐下!你们这些人都是非要偷鸡摸狗才过瘾吗?!这都什么毛病啊!” 吴宪只好陪着笑继续坐着,等女孩走了,吴宪站起来走到吴菲身后帮她揉肩膀,边说:“消消气,姐,是我姐夫那老东西又惹你了吗?跟弟弟说说,明儿让我收拾他去!” 吴菲骂道:“呸,你收拾他?!你们还不是一路货色!没一个好东西!” 又叹了一回气。 吴菲这次是认了真要跟老莫离婚,各种相关手续正在紧锣密鼓地办理,关键的时刻忽然吴宪这头又出了故事。 吴宪那时候又换了工作,去了一个地产代销公司当销售,那已经是他自己也记不清楚的第N次换工作。吴宪对自己频繁的换工作没有觉得有任何不妥当,相反,有时候他甚至为此有一点得意,反正社会上所有热点事件都跟他的工作有关。 彼时吴宪所在的这个代销公司正在竞标一个叫“大阳西城”的地产项目,那家的开发商杨董是老莫多年的老相识,有很多生意往来,莫喜伦离婚之前和文青竹住的地方就是买了杨董之前做的一个项目。 吴菲最没办法拒绝的就是弟弟,所以,在跟老莫讨论离婚的关键时刻还是拿出这件事来要求莫喜伦帮忙。那天两个人约在长城饭店的大堂酒吧,老莫听吴菲说完之后铁青着脸说道:“杨太和青竹是好朋友,如果知道是你弟弟,说不定原来可能的事倒更没可能。” “干嘛让他们知道,吴宪又不是公司高层,他脸上又没写着是我弟弟。”吴菲忍着气继续争取。 莫喜伦自以为得了意,心里本来对吴宪正有些积怨,就趁机鄙夷道: “他不是高层倒是真的,就他那样?估计一时半下也当不了高层!” 吴菲立刻绿了脸瞪眼骂道:“你帮不帮给个痛快话,别逼我说出好听的来!” 老莫不理会吴菲的怒气,本来,之前他觉得被吴菲发现他和那个fanfaninlove的事情让他很被动,但,忽然跳出吴宪的项目,他忽然心里给自己寻了一个意外的平衡。所以,他也不跟吴菲吵,俯身在茶几上的盘子里仔细地挑了一颗花生米往嘴里一丢,仰起脸看着天花板大嚼起来,那动静仿佛嘴里不是一粒花生米倒像一整截甘蔗。 等嚼了将近一分钟,才坐起身,瞥了瞥嘴对吴菲说:“杨董他们都是正常的招标,那就让你那宝贝弟弟正常竟标好了,何必要搞这些鬼鬼祟祟的东西,再说你那个弟弟,哼哼……”老莫最后欲盖弥彰的笑声彻底粉碎了吴菲的耐心,她立刻提高一个八度嚷道:“废话!谁他妈不是正常招标竟标,找老板跟找底下人当然效果不一样,这个用膝盖都想的出来,你他妈要帮就帮不帮就拉倒,扯上一车的屁话有什么意思?!不看看凭你这副德行你有什么资格批评我弟!” “呵呵,我倒想知道,到了今天,就凭我这副德行,我他妈为什么还要帮你们!”莫喜伦并不动怒,又往嘴里丢了另一粒花生米,继续仰着脸以啃甘蔗的事态折磨花生米。 吴菲看着花生米在老莫一张一合的唇齿之间直到呈现出粘稠状,才站起身,俯视着莫喜伦,用压制出平静的语气陈述道:“fine,老莫,有你的,你最好记着你今天说过的话,不过我告诉你,这件事不管你怎么想,你都非做不可了!而且,我还告诉你,今天让你为吴家做点事是给你赎罪的机会,你不要就算了,不过,我打赌这件事你一定会做的,不信咱们走着瞧!” 说完甩手走了,留下老莫继续吃甘蔗花生米,边吃边摇了摇头不屑地自语道:“赎罪?可笑!何罪之有?!” 没几天之后的一个上午,吴菲忽然跑到老莫的办公室,一进屋就大声宣布清场,把所有人都临时遣散。办公室里的人隐约也知道老板跟二任老板娘的变故,都很知趣的快速无声四散。 这头吴菲从包里拿出一张复印件拍在老莫面前,然后自顾地点上烟,等着看老莫的反应。 复印件是那次美美吃摇头丸被抓的案底。吴菲又让吴宪找他上次托的那个捞美美的人给弄出来的。 老莫对着那张A4见方的纸皱着眉头直盯盯地凝视了好一阵。随着他眉头上的“川”字痕越陷越深,他喘着气的声音也越来越大。等喘了将近十分钟,老莫忽然抬起脸,三两下把复印件撕了个粉碎丢进纸篓,冲吴菲低吼道:“你到底想怎么样!美美还是个孩子,我们的事跟她无关!” “孩子?!只有你们这种薄情寡意的DNA才能生出这种薄情寡意的孩子。告诉你,我要让你们一家三口都给我清清楚楚的知道,既然我当年能把她捞出来,现在就有本事把她按回去。文青竹她们一家子可以有本事串通了合起伙害我,我就能让她的女儿一辈子都背着这个污点!我不用告诉你我跟蜜之根大学有多深的渊源,现在互联网那么发达,你觉得我查哪家学校的传真查不到?!” 是年美美正在申请美国的学校,蜜之根大学是老莫文青竹和美美一家三口最心仪向往的所在。 莫喜伦瞪着眼,两个已黑白不太分明的眼球好像随时要从近视镜片后面蹦出来一样,即使隔着镜片,吴菲依然清楚地看到他混浊的眼球上有一些愤怒的血丝正像枝桠般充满力量的张扬开,像火山熔岩一样杀气腾腾。 两个人又对峙了一阵子,终于老莫先开腔,他在那时已经用他杀气腾腾的眼神瞪了吴菲十几分钟,只是十几分钟而已,但,他们两个人都清楚的知道,这十几分钟已经把之前他们之间所有的恩情都焚烧的干干净净——如果,性这东西真能够为男女之间制造出恩情的话。 最后,莫喜伦用吴菲最讨厌的方式带着哨声长吁了一口气,一字一顿地对她说:“姓吴的,我莫喜伦就当是前世造孽,碰上你是老天爷给我的报应!” 吴菲闻言牵了牵嘴角,露出她曾经令莫喜伦无比着迷的微笑,然后深吸了一口烟,冲莫喜伦的脸吐了个烟圈,眼看着莫喜伦的脸在烟雾笼罩下模糊起来,吴菲满意了,眯着眼睛从包里缓缓又掏出厚厚一叠内容相同的复印件,拍在老莫面前,再把剩下大半截没抽完的烟用力掐灭在复印件上美美按手印的地方,用跟老莫相似的腔调,轻声、轻蔑、清晰地说:“You go to hell!” 《流言 流年》三十一 吴菲在吴宪跟“大阳西城”签约两个星期后跟莫喜伦办理完离婚手续。从民政局走出来的之后,老莫立刻紧张地追着吴菲要回了美美案底的原件。那是他们之间最后的交易,没有任何对话。有上次高水准的对诀做前提,想必大家都很难再创新意。 两个人没像其他失婚男女一样展开财物拉锯战。因为手续基本根据婚前协议,没任何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老莫为自己具有前瞻性的眼光沾沾自喜。吴菲沉浸在吴宪拿到合同的胜利的痛快中,对不属于她的财产也不以为然。 吴菲趁老莫不在的时候回了一趟他们曾经共同的家,整理照片的时候,她又看到书柜两侧的那些已经有些褪色的“正字”。她对着那些“正”字,好像跨越了轮回的洗礼,已没什么特别的悲喜,尽管全部加起来也不过是五年里的事情而已。 吴菲最后又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决断地带走了所有有她自己影象的照片;之前常用的衣物和细软都已经在她上次搬家的时候带走了,剩下来一些不常穿的衣服和日用品她就统统留给了她和老莫雇的阿姨。 那阿姨倒表现得有情有义,在一旁感谢得泣不成声,最后还总结到:“小姐,你和先生其实都是好人,好人跟好人怎么就过不到一起呢?” 吴菲客气地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只是把钥匙留下请她转交给老莫。她尴尬地发现,一个只是帮他们料理家务琐事的阿姨,看起来竟然比这桩失败婚姻中的两位当事人都还要伤感。另外,吴菲也留意到这位阿姨已经改称她为“小姐”而不再是“太太”。吴菲心里一抖,漾出些说不出甜酸的名堂。她不知道如何应对,只好把这名堂和那些“正”字一起留在了原地——那个她和老莫生活并斗争过的“战壕”。 吴宪那天拿了奖金,就买了很多菜回家,亲自下橱煮饭请吴菲吃,吃到一半,吴宪先是照例怨了一通公司的制度跟各种复杂的人事斗争,然后轻描淡写地宣布他不久之后就又要换工作。 吴菲一听,先一愣,既而笑骂道:“靠,你这臭小子,你早说你对公司这么不满,我干嘛大动干戈,姐姐我用婚姻帮你换来你的一纸合同,你他妈的也太不珍惜了吧!你说说,你回来这几年,统共换了多少回工作了?!” 吴宪一反常态,没笑,认真地给吴菲碗里夹了一块鱼,然后捧着自己的碗想了想,才说:“姐,我这两天在想你跟我姐夫,不,是你跟莫喜伦那个老王八蛋的事儿。你看,闹到最后,你是为了我,他是为了他女儿,其实在大家的内心深处,还是觉得,亲情比他妈什么都重要!什么夫妻情人男女朋友,穿上衣服之后全他妈靠不住。我想过了,如果我留在那个公司,就会让你老想起老莫的事儿,我不想让你想。你以前不是常说,你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有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男人能照顾你一辈子吗?原来我都不觉得这跟我有什么关系,现在我忽然明白了,你弟,我,是男人,你爱我我也爱你,我就是负责照顾你一辈子的那一个。” 吴菲听吴宪说完,抬起手用筷子用力敲了一下他的头一下,笑骂道:“妈的,你这个小王八蛋!别他妈拿好话搪我了!指望你照顾我,那咱俩还不都喝风拉屁了!” 吴菲说完低头吃鱼,不巧被鱼刺卡到,就拼命咳嗽,咳出很多眼泪,又嚷着要用酒才能把鱼刺给冲下去,就喝了很多酒,醉成一团。 《流言 流年》三十二 典范彼时顺应时局,签了个内地的经纪公司,决定要在北京买房子。吴菲抽空带他去看了几个地方。 三挑四选,最后到了一个叫“观邸99”的项目。 他们正在看沙盘,吴菲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回头,果然看见莫喜伦走进来,带着一个女的,他们停在不远处看另一个模型。 那女的装束做派以及口音完全是个台湾人,应该不是之前在MSN上那个叫“fanfaninlove”的上海女人。 吴菲低头小声问典范:“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前夫长什么样子吗,他现在就在你右边不到5公尺的地方。” 典范顺着吴菲示意的方向看来看,笑着问吴菲:“那我们来玩一下好不好?”眼睛笑得亮亮。 “好!”吴菲也微笑着回答。 典范于是牵着吴菲的手向莫喜伦走去,等到了近前,还没等老莫反应,典范就故做恳切夸张地跟他打招呼:“hi, 这么巧啊,我一直找你呢!对哦,以前都没机会说,谢谢你这么多年一直帮我照顾我女朋友,把她照顾的这么如花似玉!”说完扭头在吴菲的发际很轻很仔细地亲了一下,然后回脸直勾勾地看着莫喜伦。 典范果然是演技一流,那台湾女人在认出典范之后下巴几乎要掉在地上。老莫的表情则兼有愠怒与尴尬参半,脸上飞快地赤橙黄绿了一翻,始终半个字都没说出来,见吴菲在一旁吃吃地笑着,他赶紧带着那已然灵魂出窍的台湾女人离开,从进来到出去一共不到七分钟。 “我只是觉得,他这种审美实在是对我的辱没!啧啧,你看那女的,穿绿色的套装涂天蓝色的眼影,这打扮还真是够creative!”吴菲望着老莫和他女友的背影刻薄地叹道。 “看得出你的审美也严重挫败了他的自尊哦——你看那女人的眼神,我确定她是我的fans。” “他肯定恨死了,哈哈,活该!” “我觉得好悲哀。” “什么?” “我的fans已经从小女生变成这种老女人。”典范怅然。 两个人在大获全胜后的隐约失落中各自为自己感叹着。 就是这样,跟莫喜伦的较量,最后的加时赛,终于分出胜负,吴菲赢了,至少吴菲自己觉得自己赢了。 在感情较量中失败的人通常需要自己消化,消化的方式多种多样,假装释怀或埋下仇恨的种子,但终究都有了局——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是啊,所有问题到了后来,也无非就都是时间的问题。 只有赢了的人才有资格把恩怨情仇主动从生活中被一笔勾销,不管是劫是缘,转了一圈之后又回到原点,吴菲觉得,她的青春和别人的一样,就像老莫以前说的,谁都不是“睡美人”。 三十一岁的失婚妇女吴菲骤然之间蜕变成了一个与时俱进的时代女性。 吴菲还陷入遐想,典范忽然用小手指勾了勾吴菲的手心,然后在她耳边轻声说:“哎,看那个,不错哦。” “观邸99”的一个叫龙与成的销售翩翩走过来。 这销售态度不卑不亢,典范故意把他叫来问了他很多问题,还有意无意地暴露出吴菲单身的状况。那销售并没有特别的表情,一直礼貌地微笑,甚至有些羞涩的脸红,吴菲觉得心情骤然间亮丽起来。 等从“观邸99”出来,黄昏里,吴菲先送典范回饭店,自己回来的路上,从包里拿出典范刚送她的一张CD,按典范的介绍放到第七首歌: “like a floing to bloom, like a lig sitting ing for you to come on urn me on... ” Noraurn me on》,让刚刚还沉浸在获胜快感中的吴菲,在这歌声中感到无比深刻的寂寞。 吴菲把车开进自行车道,靠边停在了一棵大树下,开了双跳灯,然后坐在车里发了一会儿呆。这时,她的手机忽然响起来,接通,是那位叫龙与成的销售打来的,他说典范刚打电话给他,说吴小姐需要更进一步的咨询。 吴菲对着电话笑说,是啊是啊,好像是,但想不起来咨询什么了。与成笑笑说那你想起来再说?吴菲说不,我要你帮我想。与成也笑,说,我不懂别的,就懂卖房子。吴菲说,这就够了,我还就买的起房子,你真懂别的我还不见买得起呢! “别这么说,我会误会的。”与成笑道。 “瞎误会什么?你当我是谁呀?” “我没当你是谁,我怕你当我是谁!” 吴菲说:“那你是谁?失敬失敬!” 与成说:“岂敢岂敢,我不是谁!” 两个人一起笑起来,吴菲又笑说:“别废话了,不是让你帮我想东西吗?” “什么时候?”与成问。 “就现在吧。” 吴菲挂了电话先补口红,想着刚才跟那位龙与成的奇怪对话,边补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会心地笑起来。 开车回“观邸99”的路上,吴菲想,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隐约觉得她在决定一件感情事件时总有些描述不清的报复的成分,然而她并不知道究竟在报复谁,又是为什么而报复,她只是往前走着,为了在过往岁月中蹉跎了她的那些虚幻的爱和错觉的恨,为了昨夜确定的孤枕不成眠。 《流言 流年》三十三 吴菲动用她的关系和工作能力帮典范当上了“观邸99”的形象代言人。起初谈的是条件是“观邸99”送典范一套将近500平米的华宅作为报酬。典范又瞒着吴菲,跟开发商把它换成一大一小的两套,小的给了吴菲,说是对吴菲的报答。 吴菲参观过了典范送她的那套正在装修中的房子,感叹道:“你知道吗?你真的不太像台湾人,台湾人通常都不会对人这么好。” “你这种话讲过很多次了,麻烦换个说法来听听!” “哦,好,那我重说一次。”吴菲用跟典范逗笑的方式,认真地说:“你真的不太像艺人,艺人通常都没什么情义!” “你怎么知道,你又没认识几个艺人!” “古人不是就说过‘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吗?而且,虽然不认识,但也常听你说啊。什么XX为钱跟旧东家翻脸,XX为钱跟旧情人对簿公堂……” “嗨!嘘嘘嘘!”典范赶忙示意吴菲小声,看了看四周才继续低声道:“哦,我那个贬低别人是为了显出我自己啊!呵呵,再说,万一你离婚之后,寂寞难耐,逼我以身相许,那我岂不是很惨。所以,不如赶快安置你,这也是为了我自己的安全考虑哦!还有哦,有你做邻居,我可以省下很多请保姆的花费。你以前就帮我看房子,这个我可是很有经验呢。”典范笑,看了看远处正在帮另一组客人介绍项目的龙与成,又眨了眨眼笑说:“而且,连保镖也不用请。” “讨厌!”吴菲也笑着向与成的方向看了看。 “说真的”典范忽然低了头,换了个神态说,“我心里,一直都有点觉得,上次的事情……我是说,在美国那次上那个媒体,的确对你不公。后来看你婚姻不睦,我心里就一直愧疚,觉得,当时的那个报道,也许push你做了错的决定。其实,那时候,看你在美国情形,好像已经蛮适应的了。我后来想想,常觉得对你很抱歉,如果你老公不是看到那个,也许不会那么快来找你。如果你在美国继续读书,也许,你会比现在过得更好。我知道,你个性强,后来都不肯跟我讲,可是,我们也认识蛮久的了,很多事情,我是了解的。” 吴菲拽了拽典范的胳膊,低头叹道:“嗨,傻瓜,都过去好多年了,别说这些了,很多东西是命中注定,是缘分是劫数总归都躲不过的。” 典范又正色道:“是哦,女人呐,一定要有自己的,什么都不能靠别人,房子是最基本的东西,不能总是用租的,我也想你早点从那个阴影里走出来。” “我好多阴影,你指哪个。”吴菲歪着头看他,玩笑道。 “你知道我指哪个。”典范也笑。 “你对我这么好,我也没办法回报,你很吃亏的!”吴菲玩笑说。 典范也跟着玩笑:“不会啊,反正我也需要个挡箭牌,没更好的选择,就你喽,所以你要努力工作哦,不然会给我丢脸,我传说中的女友,当然要拥有美貌和财富!不然我干嘛发神经,不但等你二婚,还主动给自己找情敌,还那么帅!” “哦,到今天我才知道你怎么评价我!” “没有啦,‘你在我心中是最美’。”典范说着小声清唱了一句,问:“对了,你说翻这个收在我的新专辑里怎么样?” “不要!你红的时候他们还在酒吧驻唱!”吴菲调侃。 “对哦,我红的时候还不知道‘刀螂’原来不止是一种昆虫的名字呢——嗌?你意思是说我现在已经不红了吗?” 典范对这个话题颇有兴趣,追问了一下午,不依不饶的。 《流言 流年》三十四 没多久,“观邸99”交屋,一切准备停当之后,吴菲选了一个周末搬家。 临出社区门的时候,吴菲又看见杨小宁在草坪上逗孩子,跟她搬进来时看到的情景别无二致,只是这一次杨小宁身边没有孩子他妈,而他则奇怪地戴了个方型的墨镜。 吴菲看着那情景不禁微笑,她想了想,让吴宪跟着搬家公司的车先走,她把自己的车在草坪边停好,向着她的初恋走过去。 她在跟他距离大约七米的地方停下来,歪着头看他。她脑海中又出现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他向她走来,带着他的“招牌微笑”,就像他此刻对着他的小孩微笑的一样。 吴菲在那儿站了将近十分钟之后,杨小宁才终于发现了她的存在。他就在原地站起来,搓了搓手,也冲她微笑。 吴菲确定这一次他们两个人都互相清楚地看到了对方。没等杨小宁有别的反应,吴菲就冲他笑着大声说:“我搬家,刚好路过这儿看见你,就想着,总该跟你打个招呼!对了,你戴这个墨镜挺好看的,猛然一看,我还以为王家卫跟咱院儿里逗孩子呢!” 说完轻快地转身走了,留下杨小宁五官抽搐着伫立在艳阳下,无言地手里牵着他的孩子…… 也像王家卫电影一样,此时无声胜有声,所以悲欢着各自的悲欢,结局了各自的结局。 吴菲知道,这一次,终于是她和他的永诀,她等这一刻的来临,等了十年。 她心里唯一纳罕的是,为什么是在莫喜伦的事情彻底了结之后,杨小宁才也能跟着一起消失在内心的尽头了。从此,她不再为他留给的记忆而颠沛,也不会继续受控于他留给她的,他们谁都说不出名目的挫折与忧伤。 吴菲在那天之后跟那个叫龙与成的销售果真来往频密起来,她也说不上到底当他是什么人,也许,像那个摇滚乐手Bon Jovi说的:“每个人都不是一个孤岛”。 龙与成不做销售的时候,是个业余诗人——没有任何作品发表仍坚持创作的那种诗人。 “你知道,我觉得人的本性里面,天生下来就会四件事:游泳,吟诗,喝酒和跳舞。这是最符合人类天性的事情,后来大多人不会,只是因为他们受到了教育的束缚。” 与成不是说说而已,这四件事是他的最强项,很明显做起来比当销售更得心应手。吴菲因此跟他见面都是听他的安排,与成似乎也很乐意当吴菲的领袖,他教她游泳,她听他吟诗,他们喝酒,跳舞。 跟龙与成在一起,吴菲觉得自己简直不算年轻过。他每次都会给她新鲜的感觉,他带她跟不同的陌生人一起狂欢,不问姓氏,不管出处,也不受任何利益的支使,玩儿的无拘无束。 有一段时间,他们几乎每次见面都喝酒,每喝必醉,趁着醉意再解决别的饥荒,没有了自控的枷锁,很原真超自然的体验。 “人生最快乐的事是喝酒和做爱。”诗人龙与成如是说。 “是啊,可惜多数时候你们男的只能同时选其中一件!” “怎么说?” “不是说很多男人喝酒之后就不能做爱了吗?”吴菲笑道。 “也有像我这样的天才啊!”龙与成说。 他有时确是个天才,他让吴菲觉得,世界原来还有这样的一隅,在里面,有纯粹的快乐。她从他身上感觉到一种全新的力量:年轻、单纯。这些力量出现在吴菲生命的此时此刻,令她无比感激,却又没有任何多余的负累。 等到熟悉一些的时候,龙与成也会跟吴菲讲他自己的身世,讲刚到北京那两年的一段颠沛,也讲家庭不睦。 “我妈除了对连续剧热情之外,对其他的一切都特冷漠,我爸正好相反,他是对一切都很热情,除了对我和我妈特冷漠!” 这话令吴菲想到她和吴宪,她因此对与成顿生怜爱之心,不禁叹道:“唉,有时候想想看,我比你大将近八岁,你比我弟还小呢。” “怎么忽然想起说这个?”龙与成笑问。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也真是挺不容易的。” “嗨,这年头,谁容易啊!” “哎,这么着吧!”吴菲凑近与成说:“以后,甭管你需要什么帮助,记着,你都有我呢!” “我什么都不需要。真的。”龙与成说,收起笑容看着吴菲。 “可是我需要啊!”吴菲笑,眯起眼睛,一边把头歪在与成肩膀上,柔声道:“你知道吗,现在啊,只要跟你在一起我就高兴,你就是我命里的天魔星,你要不让我对你好点儿啊,我还真觉得有点儿欠你的!” 龙与成把手环在吴菲背上轻轻揉着,玩笑道:“您这么客气干吗?我也没对您做什么!” 吴菲挣脱了笑道:“这还叫‘没做什么’?那什么叫‘做了什么’!” “不过,说真的,我是挺怕别人说要对我好的。”与成咳了一下,点了一支烟递给吴菲。 “为什么?”吴菲接过烟吸了一口,问。 “大概,呵呵,我不想爱上谁吧。”龙与成若有所思道。 “为什么?”吴菲又问。 “就是不想,没有为什么。”龙与成想了想又说:“我觉得,有的时候,女人会以爱之名要挟你,这样那样的。前阵子我认识一女孩,也没怎么着,有一天她忽然特哀怨地跟我说,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碰见比她对我更好的人。我一听,头皮立刻就麻了!” “呵呵,”吴菲笑笑,问:“那她对你是怎么个好法”。 “怎么个好法,嗯……”与成给自己也点上烟,抽了一口,在面前挥了挥把烟赶开,说:“好像也没怎么,就是……她每天都给我发短信,嘘寒问暖,逢年过节还送我礼物,让快递送到我上班的地方,弄得项目的人都嘲笑我,呵呵。而且,每次我们见面,她都特哀怨,回回欲言又止,老眼泪汪汪地看着我,就跟我快死了似的。” “那她肯定是爱上你啦,多可怜啊!你还这么说人家!”吴菲笑道。 “可她非要爱上我,这也不能赖我呀!” “那你呢?你爱她吗?” “嗯……我,还不讨厌她。”与成说。 “那就是不爱喽!那你为什么还要见她?”吴菲问。 “我不知道,有时候觉得她也挺可怜的,她说只要见着我就高兴。我一想,让她见见我,我也没什么损失,如果这点都做不到,那我也太不是人了。” “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 “最有用的‘长久之计’就是以不变应万变,估计过一阵子她自己就好了。现在这年头,哪还有什么长久!”龙与成继续道:“我就是觉得吧,有时候女的都挺自以为是的,以各种方式自以为是。比如这女孩,她总在说她自己如何如何喜欢我,可是她其实根本就不了解我。别说了解,其实我们俩连认识也算不上。” “那是你的问题啊,你根本没给人家机会了解你。” “了解不需要‘机会’,只需要‘智慧’。”与成说:“嗨,反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我就是特见不得女孩哀怨,也很怕别人说喜欢我啦,要对我好啊之类的这种话。我……可能我在那种家庭里长大,已经习惯没人对我好了,所以,我有点抗拒别人对我好,尤其是陌生女人。在我人生的经验中,‘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让自己觉得自己负心,时间长了,觉得自己挺混蛋的;另一种呢,我其实觉得,好多女人老爱打着对你好的幌子,说白了,也就是想霸占你,霸占就霸占呗,弄得还跟献身了似的!你说,什么叫好?咱凭良心说,一男的跟一女的睡了,到底谁吃亏谁占便宜?唉,当男的未免他妈的太倒霉了!” 吴菲听完,把烟掐灭,低头很仔细地把落在衣角上的一粒小到几乎看不见的烟灰仔细地掸掉,然后笑说:“呦,那你可得把自己看好了,你这么才貌双全,当心被我占了便宜!” “嗨!咱俩谁跟谁呀!再说,你跟别人不一样!”龙与成看着吴菲笑。 “有什么不一样?还不都是为了扎堆儿吃然后一起睡!” “这就是你不一样的地方!”龙与成注视着吴菲的眼睛说:“你会承认,你什么时候都不伪装,有什么说什么。” 吴菲也回看他,两个人又奇怪地一起大笑了两声。笑完, 吴菲忽然凑近了搂住与成的脖子在他耳边小声说:“你带我走吧,咱喝酒去,然后,你说去哪儿就去哪儿,你想干吗咱就干吗。” “你想还是我想?”龙与成也小声的回问。 “都这日子口了,还分什么你我?还不都一样?”吴菲笑,然后她放开他,他们又很深地对视了十三秒,在那十三秒里,他们仿佛彼此看穿,只这么一眼,只在那一刻,让他们意外地拥有足够的了解,了解到足够他们在一处厮继续混个一年半载,不用再有任何多余的迂回或解说。 等“观邸99”卖完之后,吴菲休年假,就和龙与成去了东南亚的一个岛上休假。 那天下午,之后,龙与成起身,先只穿上牛仔裤,走过去拉开对着海景的阳台门,饭店外的沙滩和海浪声赫然冲进来。 吴菲蜷在床单里,伸出手按了一下遥控,空气里顿时飘出与成带来唱片,是张国荣不朽的沙哑嗓音唱出来的“怪你过分美丽”。吴菲满足地伸了个懒腰,叹了口气说“这首歌真是性感啊!” “性感?比我呢?”与成走过来在吴菲脸上轻轻掐了一下,边走到梳妆台的镜子边上,边感叹:“你这样好多了!” “什么?” “你现在的样子……很女人。” “怎么讲?” “没什么……” “讨厌,就烦人说话说一半儿!”吴菲笑着说,然后伸手点了一支烟,斜靠在床边看与成梳头。 “我就喜欢看男孩子梳个小马尾!”吴菲由衷地叹道,“我弟就是头发太少,我要是将来有个儿子,也给他搞成这样。” “你觉得你儿子会像我吗?”龙与成梳完辫子,回过头问吴菲,一边使劲举着手臂看自己的二头肌。 “我儿子要是像你这样,早被我打扁了!哈哈哈。”吴菲笑着弹了弹烟蒂。 “那你会打我吗?”与成走过来,坐在床沿,伸手摸了摸吴菲的发际。 “滚!”吴菲娇嗔地把与成的手挡开“我最受不了别人摸我头发,我前夫当时就是靠这一招骗了我,我觉得这他妈比摸哪儿都性感!” “那,你会不会很容易爱上发型师啊!” “这倒没有,我觉得发型师跟大夫似的,自带绝缘体。而且我一般都找‘同志’给我弄头发。”吴菲边说边侧着身伸手从沙发上的一堆衣服底下抽出一个纸袋,对与成说:“哎,你试试这件。” 与成接过那件纸袋,从里面掏出一件黑色的衬衫,他举着衬衫看了看,问:“啊?你什么时候买的?” “吃午饭之前啊,你非要健身,我闲着无聊,就去购物喽!” “我服了!这么点儿功夫你都能购物啊?你不是说去SPA吗?” “我才不要自己SPA呢,要去就一起去!” “好啊,那一会就去。”与成挨着吴菲坐下,想了想又说,“不过,以后别买衣服给我了,让我觉得挺不舒服的。” “那你早不说!”吴菲笑道。 “以前跟你不熟啊。”与成也笑。 “都上床一百次了,还说不熟?” “熟不熟跟上多少回床没关系吧——有一百?太夸张了吧。” “你们男的不都好(四声)个夸张吗?” “我无所谓,呵呵,对自己这点信心还是有的!”与成道“反正以后别买了。” “你就当我有心理问题吧,呵呵——我可能真的有心理问题,我只要一上街就想给‘我的’男人买东西。以前给我弟买,给老公买。现在,老公让我给甩了,我弟穿别的女的买的衣服了,我就只能给你买喽!” “那,像我这样,要是在老上海,是不是就叫‘拆白党’啊?” “哈哈,你呀,你是该拆没拆成的那种!”吴菲被龙与成的话逗笑了,“别废话了,快穿给我看看。” “不穿了,省得一会儿又脱,你给我买的衣服都挺合适的,不试都知道。你老给我买这么贵的东西,我要是习惯了,离不开你了怎么办?” 龙与成说完站起来把衬衫挂进衣柜。 “那就将计就计呗”吴菲仍头枕着自己的胳膊微笑。 “怎么个就计法?这样?”与成走过来把吴菲抱起来,两个人循序渐进,来了一个长久的湿吻。 “我不行了。”吴菲吻完把头埋在与成胸前笑说:“我上年纪的人,每次之间得间隔俩小时养精蓄锐。” “你好色啊你!想什么呢?我就打算抱抱你而已,没打算干别的!”与成说着把吴菲的头发别到耳后,然后用床单把她裹了裹,从床上抱起来,放在阳台上的躺椅里。他自己走回房间,从冰箱里拿了两个椰青回来,其中一个帮吴菲插好吸管递给她,自己坐在旁边的另一张躺椅上。 两个人都面对着远处的海岸线发呆。 龙与成喝了两口忽然问:“你相信有上帝吗?” “好好的怎么想起上帝来了?”吴菲反问。 “你说,我这么帅,你这么美,这儿的海这么蓝,椰青这么甜,跟假的一样!” “哎呦,您这是,又作诗呢?” “没,我认真的,你说,如果没上帝,这都怎么来的啊?” “呵呵,是啊!”吴菲很受用,一边吸椰青一边闲闲地说:“不过,如果真有上帝,上帝肯定也挺郁闷的。” “怎么说?” “你想啊,上帝给人制造了这么美的条件,结果人跟这儿,都不干好事!” “怎么没干好事?” “比如你我,咱俩在一起的这点儿事儿,这要在《圣经》里,那它就是个‘罪’。” “上帝不会这么计较吧,如果这都叫‘罪’,那怎么才不叫‘罪’呢?” “可能,如果有了‘爱’,了,它就不应该是‘罪’了。” 龙与成不语,看吴菲眯着眼睛,就起身从茶几上拿起个墨镜递给她。 吴菲戴上墨镜继续笑道:“不过说真的,如果可能,我还是愿意‘爱’的。只有爱才有那种让人想要认清自己的折磨。很久没有那么被折磨了,感觉还挺‘饥渴’的!” “‘饥渴’?我除了对性和酒,对其他的怎么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龙与成笑道。 吴菲没理会与成的笑话,继续自己的话题道:“古人说,‘哀莫大于心死’,我都这把年纪了,还愿意相信爱,大概,至少说明我的心还没有全死吧。” “到底是女人啊!呵呵。”龙与成回头看吴菲,笑笑。 “讨厌,期待爱很可笑吗?干吗笑?” “不知道,就是想笑。” “那说说你吧,你呢?你就完全不想爱?” “不知道,也懒得想,我倒没觉得现在这样有什么不好。再说,今年是我本命年,过了再说吧,人家说了,本命年的时候不宜改变自己。” “靠,你还敢在我面前提什么本命年!我再过个本命年就奔四喽!太可怕了!不过从今天起我要忘记年龄,省得你小子提前嫌弃我,呵呵。” “哎,”与成又转脸看着吴菲,认真地说:“不过,有一点我确信,你甭管到什么时候,都还是会让自己保持美丽的。” “谢谢,借您吉言!”吴菲笑,又说:“那除了爱呢?还有什么是你打算过了本命年才考虑的?” “你指什么?” “比如,嗯……理想啊什么的,对呀!你说,像你们这些年轻人,怎么也没个理想啊?” “有啊,怎么没有。” “那你说说,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的理想嘛……”龙与成站起来把喝完的两个椰青丢进垃圾袋,转身对着那海天一色大声道:“我宣布,我龙与成的理想就是,等吴菲老了,我每星期都去敬老院看她一回,她吃饭我给她夹菜,她喝酒我给她拎着瓶子!” 说完转回身坐下,扭头问吴菲:“您看这理想靠谱吗?”。 “放屁!”吴菲听了大笑。 不远处海浪的声音一卷一卷拨过来,屋里的CD兀自响着,隐约,在唱“如果我还有哀伤,让风吹散它,如果我还有快乐,也许吧……”。 吴菲惬意地翻了个身,背对着与成倦成一团,不知不觉在海浪声中昏睡过去,似梦非梦之间,吴菲恍惚听见与成的声音在背后叫她的名字,那声音似乎有些异样,但吴菲还没顾上听个真切,那声音就忽然遥远了。 吴菲梦见自己随着海水飞起来之前,似乎有一滴眼泪从她的墨镜后面的眼眶中摇摇欲坠,但,还没来得及滚落,也很快就被海水冲散,跟着其它无数来路不明的眼泪汇集在一起,被带走了。 不知过了多久,吴菲看着水中的自己,微笑起来,虽然有些些纳闷,但很塌实,她听到有一个声音在云端隆隆的响着: “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内街道当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以后,再没有诅咒。” 创作的怆 参加李静姐姐的《情感方程式》一年多之后,有次,我亲爱的妈,在大概忍了很久之后,有天趁着大家都在兴头上忽然跟我说:“每次在电视里看到你在那儿说话,我都心惊肉跳,恨不得马上打电话把所有亲朋好友都约出来逛街,省得他们看到你!” “?!”我不解,心里冒出来的只是“不够上镜”一类粗浅直接的理由。 我妈看了我一眼,在她的眼神中,我宛若一个怪胎,似乎只是碍于我是她生的,所以她才不好意思用这个词,但从她的语气里又能明显能嗅出这个意思:“你想想,你一个女孩子,前面立着个牌子,上面写着你的职业是‘作家’,然后,又听你在那儿大放厥词,对你根本就没经历过的各种感情问题都积极发表各种看法,啧啧啧,太可怕了,我想都不能想!” 我很爱我的妈妈,非常理解她的心情,只是,不解着这样一件很奇怪的情况:不知道什么从时候开始,如果是女的,年龄恰巧在20到35之间,自诩为“作家”者(尤其跟“情感”沾上点瓜葛的),就莫名其妙地成了一件暗含可耻或晦涩的事情。 可是,那我前面的牌子上到底应该写什么呢? 就算不说是“作家”,而委婉地说成“自由撰稿人”,听起来也还是像个混子。是男混子也就罢了—“混子“之于男人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之于女的,就没那么容易释怀。 对呀,关于我的职业,一直是一个令我自己和周围人都困扰的问题。 连我身边很多很熟的朋友都自认为搞不清楚,而且大家常常毫不留情地指出这一点,有时让人非常尴尬。 这大概也不能赖别人,不知几时起,每次有人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都会习惯地一愣,然后眼珠在隐型眼镜地遮盖下不自然地转两下,看上去很像要说谎的表情。如果是不太熟的人,大约就会怀疑我接下来的回答是否诚实。这种情况遇到的次数多了,我也会根据当时的情形有针对性地挑选自以为适当的答案。 “我是XX的表妹”“我是XX的经纪人”“我是XX的会员”“我是XX甜品的忠实爱好者”。 越说越糊涂。 其实确凿的答案也没那么难以启口。是这样的:我平常赚钱糊口的工作是经营自己的公关公司,帮各种产品做创意推广,多年以来莫名其妙捧红过相当多的产品和人。但,在“公关”的概念模糊不清、从业之人啥德行都有的时下,这也成了“宁可不提”的行当。 这就让人为难了,“作家”不成,“公关”也没好到哪里去! 我有个朋友赶在传说中的“寡妇年”之前把自己匆匆嫁掉了。她出嫁前的几天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在我家促膝谈心,聊到一半,这女孩忽地怅然道,她嫁人之后会被冠以夫姓。想到一个我们熟悉的好女孩在未来的人生中将被叫做“龟田xx”—她嫁的是个日本人—听上去和她俊秀的样子完全不相称,大家顿时表现的都相当愤懑,除了我。 抛开民族大爱恨不说,在内心深处,我或许还隐约保留着某种封建毒瘤的残滓余孽,因此,暗自觉得,嫁人之后被冠以夫姓是一件相当甜蜜和荣耀的事情—当然我绝对不能想象自己姓龟田!呵呵,无意冒犯。对呀,即使非如此不可也还是有一些很优美的选择,比如“志摩”,什么的。 如果有一天,我被叫做陈秋微,林秋微或是志摩秋微,我都会欣然接受,除了男权主义的残余势力在我心底作祟没之外,还有,就是对于明确自己的身份有多么的在意! 如果不用继续在“作家”和“公关”里做差与更差的选择,那我宁可用“从夫姓”这么一了百了的方式给自己和别人都有个体面的交代:“hello!莫西莫西!雷猴!邦恕! 我是X太太。” 当然,鉴于这又是另一个巨大的工程,所以,在新一年的《情感方程式》里,我的名字前面勉强出现了个跟这些都无关的简单头衔:“电台主持人”。 这个职业虽然在我的工作中所占比例不大,但至少不那么招人侧目,看起来仿佛安全了很多。 只是,有时候忍不住回头想,到底是谁,或是什么,造成了“当女作家可耻”的结果? 不知道。 前不久在一个报纸上看到著名导演田壮壮说“我们现在对电影缺少神圣感,这挺可怕的。” 不确定把这句话单独摆出来是不是能准确体现他的原意。 反正,只是断章取义地解读,这句话就已经很值得感慨和警醒。 想想看,其实“我们”缺少神圣感的事情又何止是电影。 这样说,好像要断了自己的后路,言下之意,如果要保留对创作的神圣感,那似乎就很难有足够的理由为自己开脱:既然都警醒了,为什么还有胆色把这些东西变成出版物。 这真是一件两难的事…… 只是每天笔耕不辍显然是不够的。 自己对自己说“心情神圣”也实在矫情又不具备说服力。 那剩下来呢? 还需要什么? 大约十年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有天傍晚在学校食堂听李宗盛的《当爱已成往事》。听的很痴迷,就忘乎所以,没管好自己的嘴,不小心跟同饭桌的一位学长溜出一句心里话:“我这辈子如果能写出这样的一首歌,就死而无憾了。” 他丝毫不理会我以死相威胁的感叹,理智而不屑地笑说:“啊?你还敢有这想法呢?!我都没有!” 我大学学的是作曲,那位学长是系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以我们当时所受的学校教育,正非常地瞧不起流行音乐。 所以,以上简短的对话,至少有一个主旨表达的相当清楚,那就是,《当爱已成往事》的确是一首难得的佳作。 也是在同一年,我用了一学期的课余时间写了一篇不到五万字的小说,叫《空心》,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写完的小说。因为那时候还没有电脑,完全是手写的,所以完成之后,又诚惶诚恐地买了一个新笔记本誊了一遍,我的同学喵喵还帮我用工笔画法画了封面。 然后,我把它拿给彼时我认识的唯一一位作家过目。 那位作家、也是我的好朋友,阿忆,在看过之后(其实我并不确定他看了没有,因为关于小说的情节他始终只字未提),跟我说:“放弃吧,写小说是需要天才的。” 我们那时正奔驰在北京的二环路上,这话让我掉了一颗不明所以的眼泪,阿忆因为才考的驾照,正非常专注地驾驶着他簇新的北京吉普,无暇留意到我的眼泪。 十年之后,事实证明,果然,在我认识的所有同学里,并没有谁能写出过挑战李宗盛《当爱已成往事》的作品。 十年之内,我还是坚持地写了很多小说或不是小说的文字,并且斗胆出版(也许是我的书商“斗胆”),虽然始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确不具备阿忆当年说的那种“天才”。 这真是一件两难的事情。 想到我有个小妹妹,在美国好多年,学了很多技能,不知为什么回国之后却忽然一心要当歌手。有次,她拿了她新录的demo给我听。我责无旁贷,给她讲了很多做这行的凶险无奈之处,她充耳不闻,到后来只是瞪着一双可爱的大眼睛问我:“听说现在在国内,要想当歌手,就得跟很多人睡觉?” 我很讶异她的说法,大笑着更正道:“睡觉嘛,倒也不一定,不过你恐怕得忍受制作人改你的作品,并且接受企宣帮你设计的形象。”—忘了说,她是创作型艺人—听完这话她先略舒一口气,但紧跟着叹道:“那还不如睡觉呢!” 她说的时候眼睛里闪着亮光,我打心里感叹:“好年轻的女孩” 声明:这女孩决不是个没廉耻的轻浮之辈。 这句话的重点是,我想我很能了解她的感受,“创作”,对多数企图把“创作”当成职业的人来说,有着与保有忠贞同等重要的程度。 这能不能算做是一种“神圣感”呢? 或是说,如果不是因为要成全创作而非得跟什么人睡觉,或只是创作了睡觉的内容,那么,即使没有做作地演绎出每天焚香沐浴七叩九拜的谦恭,但它也至少不该令人感到可耻。 创作之怆,忽然就简化成对既定环境不能改变而又不确定是否迎合或追随的乏力感。 想到张爱玲的那句著名的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又想到张爱玲的一句不太著名的话:“有的人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想法去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 还想到张爱玲的另一句不太像出自她口语的话:“只要我活着,就要不停的写。” 或许,这刚好是能概括“创作”之于我的全部,有期待,担忧,以及决心。 不是后记的后记 某次在参加一个电台访问的时候,主持人问我当时为什么要当电台主持人,我胡乱诌了一个理由,他又问我为什么读音乐,我又胡诌了第二个……如此这般。 一直到问为什么写书,又为什么写小说。 我一边信口开河,一边在神游,心想真奇怪,这样回忆一下,也许每次我在为自己人生做一个什么重要(至少是相对重要)规划的时候,都没什么特别值得称道的体面的理由。 脑海中因此还出现了曹雪芹,想到他的“真事隐”和“假语村”。 这些都不是特别新鲜的问题,以前也在不同的场合跟不同的人谈过很多次,只是每次的回答的时候都还是要想一想,企图粉饰,可见跟真实的情形仍有出入。 后来,结束访问回来的路上,我自己心里重温了一遍每一次抉择的画面,企图在脑海深处追寻原真的理由,忽然发现,女人和男人的一个典型差别常常在于: 当一个男人为事业或生活做出一个决定的或改变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前提,就是:“为了‘什么’” 而一个女人为事业或生活做某一个决定或改变的时候,多半会有一个前提是:“为了‘谁’” 我是女的,也常常会因为“人”的原因而决定或改变。 这样一解说,仿佛可以立刻为自己勾画出一个多情而暧昧的人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摆出一副银样蜡枪头的姿态顾弄玄虚。 还好,幸亏谁都知道,“人”是不止专属于爱情里的。 所以,其实我一直在坚持写着写着,也是因为,生命里总是会有一些人,他/她们的有趣跟美好,他/她们交织着的推波助澜……请允许我借此描绘一二。 榜样麦琦 麦琦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她怀孕离开公司那年,我也刚从同一家公司辞职,正困惑呢,所以闲着。 我们两家当时住的地方分别在北朝鲜大使馆的左边和右边,走路到对方家不到10分钟,见面非常方便。在我们两家的中间有个包子铺,卖的“杭州小笼包”味道极其鲜美,起先我们常常相约吃包子,久之,也相约吃点儿别的,不吃的时候嘴也不闲着,说了很多的话,导致的结果是增进了彼此的了解。 记得那个仲夏的某天傍晚,我又在她家院子里和她聊天儿。她那天--以怀孕八个多月的身量--竟然穿一件MaxMara那一季新款的横条V领的连衣裙、且头发也梳得纹丝不乱,甚至还用了香水,是三宅一生那年正在推的“冰蓝”。 重点是,那天,和她怀孕之后的很多时间一样,她哪儿都没去,也哪儿都不用去。 麦琦就是这样一个活得很在意的人,即使是在女人最容易懒散的怀孕期间,她也还是能始终保持形象,绝对不放松对生活的警惕度。 想到林青霞的老公对他这位美女太太的评价“即使是她自己在家,她也绝不允许她的容貌出现任何瑕疵。” 还想到有什么人说过:“世界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麦琦就是这样一个天生丽质又自强不息的大美女。 当然我们并不鼓励像麦琦这样高薪自立的白领把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胡乱花在“行头”上。然而她的消费观念是典型没算计的水瓶座,劝她是没用的。后来就不劝了,心想,她花了自己的钱而让别人赏心悦目,那何必要劝她。 那天我们边聊边听日坛公园时远时近传来的乐声。那时正值每年一次的什么什么啤酒夏季音乐节,热闹得让人很塌实。 “我想吃萨琦玛!要带芝麻的那种!” 麦琦忽然说,说的时候目光涣散,跟阵阵传来的英式摇滚一点不搭调。不过,这要求一出口让她终于像一个正常的孕妇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等乐声在夕阳中渐渐稀落之后,麦琦忽然念了这句,大概是没吃到“萨琦玛”的感慨。 吓我一跳! 因为平日里她是一个对所谓“诗情画意”最不屑的人。 “其实,这句诗里面的‘只是’的,就是‘就是’、‘正是’的意思。”关键时刻我不忘卖弄:“李义山原来就是平铺直叙,并没有特别伤感。” 除了“卖弄”之外,我的脑海中一瞬间也冒出了“孕期忧郁症”、“产后焦虑症”等种种跟麦琦当时情况沾边的疑难杂症。心想,只要她冒出苗头就赶紧给她按下去,连“感叹落日”都不成! “我跟你那个李义山一个意思啊!”该贵孕妇用眼角瞥了我一下,很不屑,恢复了本来面目,她那种眼神--没敢告诉她--活像sex and ty里面的samantha jones。 这我就放心了。 就是这样,在每天这种听起来似乎毫无意义的对话中,我们成了越来越亲密的朋友。几个月以后,麦琦生了个帅得不行的儿子,我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各得其所。等“杭州小笼包”拆了之后,我索性和麦琦搬进了同一个社区,跟她当上了真正的邻居。 那是我人生中特别美好的一段时光,悠闲,舒适。我们还时常切磋厨艺,麦琦的老公做的意大利面是我在北京吃到的最美味的西餐,而他们每每捧场地要求我煮汤炖肉的时候,我都会产生美丽的错觉,以为自己真的很会做饭。 我们无话不谈,话多的像两个需要心理治疗的话痨,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的对话还添了很多新途径,除了见面对着说之外,还延伸到不见面的时候用对讲机、互发短信或msn,skpye什么的。 日积月累,麦琦成了这些年以来最了解我的人,了解之后就忍不住关怀。回想一下,准确地说,很多时候她的角色就很像我生命中的“圣诞老人”。 比如,一天午后,我晒太阳晒到很爽,就胡乱说: “真想再养一条大狗啊,要特温顺特有‘范儿’的那种!” 没几天之后,麦琦送来一条两个月大的纯种圣伯纳,还附上了血统证书。 果然,它很温顺很有“范儿”,除了一路疯吃疯长之外,没有任何显著的缺点,跟我晒太阳那天勾画的一样。 尽管如此,半年之后,当它的体重轻松地跟我持平的那一天,我做忍痛挥泪状,把它送给了一个在郊区有庄园的网友。从此,它和我都过上了平静正常的日子。 平了没一阵,我又兴起,再度胡乱说道: “我想过了,其实我心里不是想要狗,是想要一只猫!冬天写东西的时候可以抱着取暖!”。 没几天之后,麦琦把院子里一只常徘徊在她家和我家之间的流浪猫弄回家,清洁一新之后,还起了名字,包了包装送到我家。 结果那只猫在我家几个月之后,不堪虐待,愤然离家出走。 “亲近大自然是一种美德啊!”我安慰麦琦,同时替自己开脱:“终归不是从小被我养大的,就是不亲!而且,说心里话,我这个人在宠物方面虚荣的很,要养就得养‘名种’。” 麦琦听完此言,充满怜惜地摸了摸正趴在她脚下的菲菲--菲菲是我的狗,是杂到已然追溯不出任何品种的那种。 想不到,光同情菲菲不算,为了那句话,我家不久就添了一只“意大利短毛猫”,样子果真尽显“名种”风范,是随便可以给任何猫粮做广告的那种。 当然也是麦琦送的。 谁知名猫就有贵病,这小东西来我家不到一个月,我们一家四口,两猫一狗一我,都被这位小名猫传染上了猫癣。兽医说了,品种越好的猫越容易得皮肤病。 果然名不虚传。 麦琦送完之后,还受连累要帮我们治疗猫癣。折腾了两个多月才全部康复。 除了宠物之外,还有很多别的。 路过那间橱窗的时候,我随嘴溜了句:“刘嘉玲戴那只手表真有气质!” 于是那年生日的时候我收了这辈子最贵的一只手表,就是橱窗里那支。我心想,好险!幸亏我赞扬的只是刘嘉玲戴的手表而不是她的伴侣。 麦琦为了尽量减少礼物给我的压力,还在送的时候给它们都安上些名目:生日圣诞什么的自然不在话下,还有什么“庆祝新节目登陆北京”“庆祝先秦论文没通过”“庆祝结膜炎痊愈”诸如此类。 相似事件在我们交往的日子里频繁发生,到后来我说什么之前都提醒自己要稍微想想,免得听起来带什么暗示的成分。 乍看之下,似乎这种好朋友的关系里面有太多“物质”的成分,但其实不是这样。只是很多“精神”的部分只能用于意会,写出来就会走样。 至于其它不太精神也不太物质的部分就更能显出她风范大国民的气质,最突出的表现是,她很“谦让”。 比方说,不计较我的烂记性,听我老生常谈地以“好无聊啊”为开头讲述各路无聊事件;重复地听我对不同的人以同样口吻和表情讲同样的故事或笑话;毫无怨言地陪同以我为首的“麦霸”们去KtV,而她却是个从来不开口唱歌的人; 她的谦让劲儿助长着我性格中的所谓“各涩”,而她对此的解释是“我老公说了,aritst都这样。”。我听了当然汗颜。 注意了啊各位,当你的朋友一旦说你是arist的时候(除非你真的就是),通常那代表你确有一些需要别人特别含忍的地方,而他/她已经深受其害。 记忆里,在过去的6年中,麦琦跟我只有过两次口角,每次都没撑到24小时。 一次是因为我迟到,准确一点说,那大概是那一年当中我第101次迟到(我们一年大概能见个200来面)。 我在让我有安全感的人面前比较容易松弛,松弛的最大表现就是“迟到”。如果真以此衡量的话,麦琦在“世界上最让秋微有安全感的人”排行中肯定名列榜首,第二名应该是戴军。 戴军几乎每天都会给我发短信,因为他也是话痨嘛!但他的短信被我存在“不删除文件夹”里面的只有两条,一条是他的名言“伤口越多的钻石越晶莹”。记不得为什么发这条给我了,多半是我们又在为什么感情问题互相感叹。 另一条,上面写着“12点不迟到就是胜利!”原因是那天我们约好上午10点录节目,由于前一天晚上我去跳拉丁,还喝了酒,所以,翌日9:50的时候我才在自家床上“自然醒”,一看时间,赶忙短信给他说“录音时间能不能改成11点?”他回答说“好!”然后又补充了上面的那一条:“12点不迟到就是胜利!” 发该条短信的时候,据我们的录音师说,戴军已经到制作室了。 (跑题了,关于戴军的请参考他的那一段。) 另一次,有一阵子,我忽然陷入“很没有安全感”的情绪困扰中,变得长时间的神经兮兮,开始肆意地怀疑自己。 每个女人,每过一阵子,大概都会怀疑自己或神经兮兮,只是我比普通的神经兮兮更加神经兮兮了那么一丁点儿。每天惶惶然不可终日,受牵连最严重的当然是麦琦。 终于,一日午后,许是忍无可忍之下,麦琦在我们最常出现的国贸一层天井附近(距离她热爱的prada和cartier刚好平均距离的地方)忽然一声断喝打断我神经兮兮的唠叨。 然后冲我嚷道:“秋微你知道吗,你这段时间都变了!我不喜欢你变得这么没自信,你不能再这么没自信地过下去了!” 那是我们成为朋友以来她唯一一次冲我嚷,不,确切地说,那叫做“吼”。而且,在“吼”的内容前面还连名带姓地加上了我的学名!这就更是空前绝后让人匪夷所思。平时她都叫我“hello呀”或“秋秋” 这让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在她打断我之前我正在老生常谈地向她表达我对自己的不满,那天说的是长相,刚说完眉毛,正在说鼻子,说完鼻子我还打算说牙,然后说脖子,胎记,脚趾…… 那一阵子,至少半年吧,我忽然对自己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不满与怀疑。拉着麦琦陪我去改了n次发型,漂白了牙齿,扎了耳洞,学高尔夫球、自由泳,还打算学打击乐,潜水跟跳伞。 本来还要割双眼皮隆鼻垫下巴瘦脸,幸亏那韩国大夫很负责地说我是恢复很慢的疤痕型皮肤,我的脸才逃过此劫。 我把那些统统解释成“没有安全感”的后果。 但麦琦很显然不完全这么看,或许她是对的,按客观逻辑来说,通常也是“旁观者清”。 是啊,在当时的情势之下,如果我连“自信”都不愿意有,也许就真的是啥都不剩了。 那之后我试着不再说起关于“安全感”的一切。 那之后我也试着不去想那些令到我对自己不满的理由。 那之后,我也试着找回已经迷失的自己。 过程是痛苦的,我们从此对那个插曲只字未提。 我也许憋了好多的话,想用别的方式表达出来。因此,有几个月,就很空前地专心致志地写,写呀写,写呀写,一直写一直写,写写写。 甭管写出来的最终被如何品评,我知道写的过程让人找回一点点以前熟悉而且美好的感觉。比如,至少,对指尖的自信。在大学钢琴课程修毕n年之后。它们终于又成功地回复了当年在键盘上飞跑的速度。 想到那天在异国的河畔忽然有个陌生人出现在背后的惊叹:“天哪,你能这么快地写出这么多中国字啊!” 是的,04年,繁忙乏味的工作之余,也断续写了超过40万字,就算4分之3都是废稿,那好歹也是一指头一指头写出来的。用另一个好朋友杜米拉的话来说“没有废稿哪来的稿费呢?” 稿费跟那一段的颠沛是不是成比例且不说,但我也从来都相信,没有哪一件事情是白做的,不管好的,或是不好的。 因此,此时此刻,我很想表达个感谢,若不是那天麦琦冲我吼,也许,连废稿都不会有,当然更不会有稿费,朋友的意义就是在不经意间用四两拨千斤的方式让一个短时混乱的人尽回到生活的轨道中。 虽然我知道其实麦琦并不真的在意我写的东西—与她跟我的友谊相比—但她比任何人都对我鼓励的更诚恳,帮助的更实在。 当然,我说她“不真的在意我写的东西”,也是有根有据的。 比方说: 麦琦常让我帮她起名字,从她儿子到他们家的若干只猫到她好朋友注册的公司几品牌,不一而足,起一遛够,但,事实是,我起的一次都没被用过。 别的那些我都无所谓, 麦琦的儿子sam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小男孩儿。 记得他出生的第二天,我和我们共同的好朋友楠楠去医院探视。 麦琦一见人来高了兴。 立刻从病床上跳下来—注意,真的是“跳”—跟我们说“看啊,我儿子眼睛可大啦!” 说着就走到时年刚2天的sam身边,把熟睡的sam的眼睛给用力扒拉开了。这孩子之前对这个世界只有勉强48小时的很局限的认识。 他的眼睛果然很大! 从那天起,sam就注定得是个坚强的孩子,谁让他摊上了这么个特立独行的妈! 关于sam的轶事,如果要写的话,恐怕还得再来20万字,还是以后吧。 说回帮sam起名字的事儿。 sam的爸爸是英国人,鉴于家里男女平等,sam就有两个名字,一个随父姓,叫sam波顿。一个随妈姓,麦琦姓杨,儿子就应该叫“杨什么”。 那到底杨什么呢? 麦琦让我起。 得到这个任务之后的许多天我都在冥思苦想。 想了一大堆,最后,麦琦从一堆里挑中了其中的一个: “逸恒” 当天我晚上睡觉之前我就已经做上了春秋大梦,憧憬着当我自己已经变成了个老太太的时候,有天在电视里看见sam在某个国际评选上领奖--我对此深信不移--我就扁着嘴,一边织毛线,一边跟我身边的正在看报纸的老伴儿说“嘿嘿,老头子,得奖的这位杨逸恒先生,他的名字还是我给起的呢!” 那老头儿肯定不信,我们因此在之后的俩小时一直在快乐地争执— 真是美好的晚年啊! 谁知,第二天,我的梦就破碎了。 原因出在麦琦的英国老公,别看波顿先生平时中文不怎么样,关键时刻挑起刺儿来可不落人后。 据孩子他妈转述说,孩子他爸听了这个名字之后眉毛一挑,问“这名字是带有延续意义的吗?” “why?”那妈问。 “一横?(音同‘逸恒’)”那爸说:“那就是说,后面还有‘一竖’、‘一撇’、‘一捺’喽?这很好,我们的确应该有个好多孩子的大家庭!” 就这样,为了符合国情起见,对“好多孩子的大家庭”兴趣不是那么太大的麦琦,断然否定了这个名字,完全不顾我晚年憧憬破碎的悲惨感受。 这还没完,又过了两年。不知怎么的,又想起名字这事儿了。 麦琦喜欢那种干净利落、铿锵顿挫、掷地有声又不乏感性的名字。 “比如李白、窦唯。” 麦琦如是说。 “可这也是人家会挑姓啊。”我挑衅。 sam姓杨,若叫“杨白”?一般(直接的感觉是后面还得在跟个“劳”字才有结束感)。“杨唯”?也一般(且发音千万要准确,如果碰上sam他爸那种平仄不清的人一念,就有点麻烦)! 麦琦听我一说,翻了翻眼睛,快速思考了刚才的状况之后选择了忍气吞声,诚如她一贯对我的态度。 “不如这样好了。”我就看不得别人忍我,良心发现,又挺身而出:“叫‘杨惑’,你觉得怎么样?” 看她低头沉思,我又赶紧补充“‘少则得,多则惑’的‘惑’。” 关键时刻搬出老子,很明显,古老的文明在现代人身上多少起了些作用,麦琦的脸上缓缓地露出满意的微笑。 后来的一两天,麦琦每隔一两个小时就拿她儿子做实验: “谁是杨惑?” “我!”sam总是很捧场,不管在干嘛都会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计接招,以他当时小小两岁的年龄却有着超过20岁的懂事,每每毫不思索响亮夸张地回应他的新名字,场面感人,还透着些不属于他那个年龄的悲壮,好像换成这个名字是一件忍辱负重的事儿。 没想到安定的局面并没有因为母子俩的合作无间而维持太久。等到了周末,探亲访友的时间到了,各路亲戚在麦琦家济济一堂。 “这名字不好!”这回发言的是麦琦的姑姑、sam的姑姥姥。 “没错!什么‘杨惑’?听上去好像是‘洋货’!”姑姥爷很默契地接着他太太的意见发言。 “为什么要强调‘洋货’?!怕别人不知道他混血?不成!为什么不叫‘国产货’!”姑姥姥姑姥爷的爱国气节让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甑光瓦亮不容虚度。 …… “叫‘合资’得了!哈哈哈哈!‘合资’比较准确!”那天后来我听了麦琦的转述之后笑得不行:“要不就叫‘杨。欧洲技术中国制造。波顿。二世’怎么样?” “都是你起的!你还起哄!!” 麦琦一脸的严肃让这件事加剧了好笑的成分。 转眼,sam都快5岁了,没叫“洋货”。 我跟麦琦的友谊,与日俱增,从起初我们俩,到逐渐侵蚀她全家:我是她儿子的干妈,是她弟弟的首任“领导”和历任猎头,我也已经能很自然地跟她爸妈发嗲,和她老公互相戏称为“darling” …… 麦琦的父母是我最喜欢的父母,甚至连麦琦的弟弟也已经强行被我看成是自家弟弟。除了视为己任地以实际行动不断关心他的工作之外,更能在北京举办各种演出之前都大喇喇地跟他要票(因为他女朋友的爸爸是某个著名演出场地的干部)——让我做到大喇喇地要东西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没个把深厚的交情还真不太可能。 春节的时候照例受邀去她家吃团圆饭,路上我还担心道:“如果我一不留神数落你弟怎么办?”——“数落”和“要票”一样,绝对是一种关系密切到一定境界才有的表现。 麦琦白了我一眼懒洋洋地说:“那有什么怎么办,肯定是全家人都惊了呗,然后假装没听见!” 我大笑,很开心,特别有安全感。 不过那天我没数落她弟,主要是没轮到我数落——弟弟带了女朋友回家。 在吃了3只盖着戳的大闸蟹之后,我心情大靓! 坐在同一桌的麦琦的老公想必心情也很靓,正吃着,冷不丁儿转脸对我说,他喜欢斯特拉文斯基的《火鸟》。我没敢接茬儿,主要是担心专业知识敌不过他,虽然我大学学的是音乐。顺便说,波顿先生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博学的一位,同时他又完全不把博学当成一回事。 麦琦就是这样一个势必要成为榜样的“大全活人”,“美满”这样的词用来形容她就太肤浅了,不过, 如果把它解释成“美丽且丰满”就另当别论。 想象她看到这儿做何反应,哈哈哈哈。 没办法,谁让“作家”在某个范畴掌握了整朋友的话语权呢。 五好戴军 我的日常生活极其枯燥乏味,真实的业余爱好仅限于以下几种: 逛街、吃、发呆、聊天儿,还有就是,嘿嘿(尴尬地笑),看书跟写字。 在所有的朋友中,戴军恐怕是跟我的恶习最接近的一个—除了他没时间发呆之外。光接近还不行,重点是每一项里,我总扮演“得便宜”的那一方。比如,逛街的时候他会乐此不疲地当“美指”,吃饭总是他像家长一样结帐,聊天或分享书评的时候他总有别出心裁的心得……这让我从认识以来就认定他是特别要好朋友,一直好到现在。 他有一位敬业的经纪人,苏小姐,有天跟我诉苦,说戴军最大的问题就是“逮谁对谁好”“太容易跟别人敞开心扉!”我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非常赞许她选了一个对戴军恰当到了极点的词——“敞开心扉”。 对呀,这就是他喽! 戴军最令大伙挠头的是他不懂得设防的口无遮拦。 不过,即使他口无遮拦到了如此境界,可基本上,不设防的也都只限于对他自己的事儿,朋友的秘密到他那儿都会被阻截过滤和消化。比如,他是周围人里对我的“爱恨缺失”知道最多的,可这么多年以来,也没有任何他“走嘴”的迹象,他特别知道有哪些事能当笑话一样说出来,而另外的一些,只能在体内结成琥珀或珍珠。戴军恪守这样的规则,尊重对我的了解,始终是一个表面马虎,但心里分寸极清楚的好朋友。 戴军是上海人,有时上海人的节省个性还是会偶露峥嵘,可是节省的都是冲着自己,大方的都是对朋友。比如,有一次,他找我帮他他买一种上台用的化妆品。本来我认识那个产品在北京的经销商,能打折,可久未联络,一打听,人家已经调走了。我也没好意思告诉戴军,就托一个刚好要去香港的朋友帮他带,这样拿到的也是打折的价钱。等东西到了戴军手上那天,他一高兴,非要请我们吃饭,不巧那天我们又是十几个人的集体活动,结果,在化妆品上节省出两百多块人民币的戴军同学,那天在燕莎请我们一堆人在德国啤酒屋喝酒跳舞,花了好几千。 “傻了吧!”我替他心疼:“还不如在赛特随便买买呢!” “哪儿啊!难得高兴!”戴军满脸堆笑,看不出任何勉强地拍拍我的肩膀,高兴的很透明,像他一贯的样子。 我心想,像这样的高兴,在他在的日子里时有发生,实在是一点都不难得。 戴军喜欢读书是朋友里出了名的,记性又好,常是“一目十行”且“过目不忘”。 老友阿忆在十几年前说过一句名言:“不知道自己漂亮的女孩才特别漂亮。”(大概齐是这样的,年代久远,记不那么清楚了。) 同理,如此爱书的戴军,在我的记忆中却很少在什么媒体访问中听他说自己“喜欢读书”,这就是他特别可爱的地方。 这个行业里,说人话的主持人不多,“说人话”说的恰倒好处的就更是凤毛翎角。戴军很懂得尊重在场所有参与者的存在,他的真性情让他的幽默有别于很多同行的那种“拿肉麻当有趣”。 不过,也许真性情过了头,认识他这么久了,唯一一次看他流泪竟然也是在节目中,真的“当众”的那种。 今年戴军接替李彬哥哥,开始跟李静合作我眷恋的《情感方程式》。刚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就心想:完蛋了…… 果然,戴军没有辜负我的担心,从他一出现在节目现场的第一刻起,我们就默契地互相揭发,把对方的那点儿事儿能贡献的全都贡献,一心一意消遣自己娱乐大众,表现的相当慷慨。 只是,刚慷慨了没几期,戴哥哥就在现场被来宾的经历感化动容,骤然间忘了自己主持人的身份,哭的比所有人都投入。 那天讲的是亲情。 我们都是那种经不起感动的人,别看平时摆出一副百毒不侵的架势,其实全身到处是软肋,随便点哪到个都能造成暂时偏瘫。 不过,比起来,我当然更愿意看到他灿烂的时候。 一回在电视里看他主持某个晚会。 看到兴起,我就短信给他说:“你大笑的样子很美,简直像我的‘心中偶’裴勇俊!” 发完又觉得这表达太苍白,赶忙补充说:“他可是被誉为‘男人里的劳斯莱斯’!” 戴军立刻回短信说:“那我就是奇瑞QQ” 我看了再短道:“你谦虚什么!” 他又短回:“不是谦虚,是爱国。” 知道吗,只有对戴军认识到一定程度后,才会知道,他这样的回答,并不是完全在调侃。 只是,他会用他奇特的语言状态,在各种奇特的时机,表达不那么奇特的真实感受。他比较习惯选择四两拨千斤的形式,想必,也是为了不给别人压力吧,他是一个懂得体谅的人,一贯如此。 是啊,有时这会令我相当扼腕,因为真实中的他远远比“公众”注视下的还要更真实可敬,但你又不能忽然没来头的对别人说:“戴军是一个这样的好人:爱朋友,爱家人,爱读书,爱国……” 听起来未免太奇怪了那么一点点。 去年我们共同做了一档电台节目叫《城市日记》,是日播的对话节目,所以,在历史上的2004年,我们对着说了182.5小时的话(365天,每天半小时),内容花样翻新不可重复,就算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其对话的含金量也就无非如此了吧。 那反而是我们来往最不密切的一年,大家每次见面的时候都匆匆草草,特别提醒自己别跟对方说太多话,因为怕想说的都说了等到录节目的时候会冷场。 终于,05年,这个节目做了重新的调整,我们也回复了像以前很多年里面一样,想见就见,想说就说,且说的方式又有新桥段。有一阵他在外地拍戏,刚好买了本丰子恺的散文带在身边读,所以,在片场的间歇,他就把那本书里的精华,全都用短信发给我,每发五个短信之后,他就会抽空打电话问我感想。两个人讨论的很热烈,其投入的劲头简直像里“结诗社”的场面,跟眼前纸醉金迷的生活完全脱节。 前年出版《错觉》的时候,戴军的序遭到一致好评,除了序之外他还在我签售的时候挺身而出,坐在旁边“陪签”。结果让我在生平第一次签售的时候就享受到了一小时签掉一百多本的快感!这次本来不好意思再麻烦他了,结果,等全部书稿整理完,还是觉得这一部分的少了他不行。好像总是这样的,在当朋友的这些年里,总是给他最有限的条件和最高的期望,而他却从来没令我失望过。 初夏的那天,约了戴军和一堆闲人吃饭,他那天跟很多时候一样,从开始到结束一直没闲着,除了帮大家布菜和给隔壁“粉丝”签名之外,一共讲了不下30个笑话,其中过半都像他原创的。 看着这阵势,我心里知道,这必定是他觉得很闷的聚餐。这是戴军的又一特色,越是他自己觉得闷的时候,他就会越发奋力地制造热闹的现场效果,生怕周围人感到那个“闷”。 我看了不忍,用只有他听的懂的语言跟他聊天,就这样,我们的“暗号”穿梭在众人之间,交流了些跟所有笑话都无关的内容,十分下饭。 临走前,戴军莫名其妙发了感慨,隔着不到3米的距离短信对我说“有你这样的朋友真好”我看了,赶紧闷头喝汤吃鱼,抬起头又顾左右而言他。因为我们都不是擅长肉麻的人,但我心里当时想的是,天啊,这应当是我十分想对他说的话才对啊! 超级李静的方程式 这一年多以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件事情,大概就是去了《情感方程式》。 “影响”有很多重的含义,都跟李静有关。 常常在想,李静有很多个性因素,最突出的当数她的“勇敢”,即使从她竟然在自己“亲生”的节目里用我当常任嘉宾这一件小事上也能看出她的这个“勇敢”。 这有点像她初初给我的印象,那是好多年前,李静正在为节目招商而忙的不可开交。 “为节目招商”等同于生孩子,除非你亲自生过否则绝对不可能体会到那里面的痛苦跟快感--前提是结果要招到商。 我还没生过孩子,但帮各式节目招过无数次商,多数时候是以惨败告终,结果是对“招商”有着切肤之痛的领悟。所以绝对佩服那些最终能坚持出结果的人。 勇敢的李静JJ身手不凡,不管是生孩子、做节目和招商都成绩卓然。 当然这两件事都不是能一个人独立完成的,李静是个颇有些合作天分的人,很会“聚人”,聚的都不是等闲之辈(请自动排除我夸自己的嫌疑)。 很遗憾我是有职业操守的,必须辜负少部分人民群众此时的期待,暂且不在这儿八卦李静JJ的家事了。 说回《情感方程式》。 我从小因为害怕孤独因而特别容易迷恋“集体”,长大之后,因为对孤独有了新的看待,所以总算具备了一些对“集体”的甄别力,不那么胡乱迷恋了。 正因为如此,才特别不好意思当着面说,《情方》这个团队,是一个在“甄别”之后,仍特别被我迷恋着的集体。 这个集体是令人愉快的,每次看我到达现场,张伟和延娜等人都不由自主地露出“松一口气”的表情,她们宽容的态度纵容着我的迟到。每次都感到抱歉,然而总是不改。因为确定大家对我好。 来晚了还有另一个优待是可以被阳乾化妆,他其实是只负责主持人和明星嘉宾的。我不太理会,心里给自己借口说,反正底子差嘛,需要技术更高一筹的人,这也是为节目考虑。 节目外最享受的事情是边化妆边听赞美同时喝到热咖啡。 李彬除了主持之外,曾是那个主要负责赞美现场所有女性的人。每次都把溢美之词说的跟真的一样,伴着他那个笑成“缝眼”而看不出眼神的微笑。而每每在节目里他要给自己台阶下的时候,则都以宣布自己“怕老婆”做幌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庭美满。其实这把戏早就被看穿,只是不好意思披露他而已,算了算了,当他那是在表达感情好了! 相对而言,同为“鉴证人”的老康就朴实得多,除了给在场女士冲咖啡买零食之外,节目下还主动运用自己的专业为《情方》提供更多的科技平台。这样一个好青年,还写的一手好文章,有识货的女青年一定要多多关注我们节目的各种平台呀。 很奇怪,这样的一群人在李静的号召之下凑在一起,时间和空间均不允许我在这儿把每个人都描述一遍,可实际上不管落下谁都不能成其为“集体”。 怎么办,骑墙吗? 不厚道。 曾经在《情方》的BBS上写过类似“幕后花絮”一样的东西。 在那里头断续记述过李媛(李静JJ的亲妹妹)如何置亲情于不顾,对节目质量的控制毫不含糊;我们亲爱的编导豆豆和江南是如何“破获”一桩桩情感事件、又怎样直捣当事人内心。 用这么“血腥”的形容词肯定会被他们笑,但这种总结式的短句的确很难表现那个精彩和当场被触动的程度,真的要了解也只有看节目才能体会。 这不是推销,大概我孤陋寡闻,反正,在别的节目里我没发现过那么“汇粹”的场面,就算不说幕后,单是那么多优秀的心理老师济济一堂轮番上阵不啻也是一种壮观。 还有那些一起“坐爱情两岸看青春流失”的各类情感嘉宾,谁到了这个环境里好象都忽然领悟到“形象就是假象”的真谛。是的,《情方》有一个奇怪的“场”,它让所有人在走进它的时候都忽然过滤掉铅华,成全了想不到的那片刻放下包袱的真实。 这本小说写完之后,我常会想,也许李静与别人看它的感觉会略有不同,因为只有她最了解那里面有哪些情节根本就直接来自《情方》现场。 这大概也是支持我继续写下去的信心跟原动力,为此也要特别谢谢李静,至少她给了我一个无限的题材来源,怎能不珍惜? 达人 达人 1,不离不弃的师傅Vs芳龄永继的李姐 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我颤颤巍巍地跟在徐江后面走进“达人”办公室的情形。 那天师傅让胡伟给我录了个样带,师傅看在他的好朋友徐江的面子上,勉强说了句:“还行,有那么一点意思。”我知道其实我的表现让在场所有人对我当电台主持人都不抱信心。 那个样带的片头是抄袭沈时华当时一个节目的问候语,叫:“相逢自是有缘”。 借她的吉言,从当年他们勉强收留我到今天,达人的包容加上我自己的一点点努力,转眼,我的“电台主持梦”也已经断续地做了10年,都一直还没有机会当面表示感谢,实在是罪过。 李姐最了不起的地方是随时随地都能“不记前嫌”。这是非常有高度的特质,我常觉得她应该从政,但这一点从来没当面说过,因为她很会“用亲切表示距离,用距离保持亲切”。常想,如果“达人”这么多年以来非要评选出一位真正的“达人”,必定是非李姐莫属。 相对而言,阿拉亲爱的师傅相对来说就表现的比较情绪化。比如,他在对我节目的要求上总是虎头蛇尾,10年以来一贯如此!每次都是给我画了个超级的饼,结果每次都是刚画完,他就忽然隐形消失了。以至于到最后我会偷偷怀疑,也许这是我自己的问题,因为他对别的事情都能持之以恒善始善终,只要下决心做了就一定会成功。那些成功的业绩不胜枚举,大家都有目共睹。当我看见三里屯儿离他的酒吧不远的灯箱里竟然挂上了《男孩儿女孩儿2》的时候,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如果没有这个,或许,那灯箱里就会挂我的书的广告了。呵呵,恨啊! 对了,顺便说,早在他开第一间“男孩女孩”的时候,我趁他高兴提了两个要求,一个是酒吧要用我起的名字(我起了俩,一个是“ez-az”一个是“算了吧”),另一个要求是让我在那酒吧里驻唱。 还好,这两个要求师傅都没答应,成全了他自己也挽救了我。谢天谢地! 师傅也不是随便就不答应,为了考量我是否适合当酒吧驻唱歌手,他当时还特地用达人的公款给我买了个相当高级合成器。我拿它当键盘使,练习了两个礼拜之后在公司部分同仁面前红着脸弹唱了《但愿人长久》。刚唱了前半段,还没到副歌,只见师傅笑了笑说“怪怪的。”表情跟第一次听我做节目时候一样。后来他建议我不如去学编曲得了,反正琴都买了。于是李姐就特地再次批示,又是用的公款给我交了学费,送我去上了“苹果”的那个当时著名的midi学习班。如今,当年我的同学好多都成了被各大唱片公司争捧的红人,我依然是当年的我,键盘始终停留在只会弹唱《但愿人长久》前半段的程度。 就是这样,虽然这10年以来师傅始终有负“师傅”之名,从来也没给我提出什么特别有建设性的意见,甚至都没有特别赞扬过我,但,因为有他和李姐这样的人,让我觉得,即使是到了60岁,也还有机会觉得自己仍然没有长大。“有机会觉得自己仍然没有长大”这感觉,对一个女人来说是无比重要的。这也是为什么我多年以来一直没有改变过对他们的称呼,不管是“师傅”或“李姐”。 谢谢你们,让我至今还有机会当着“仍然有进步空间”的电台主持人和总能“装小”。 2,超值的小木,绝对的大鹏! 既然说到电台节目,就不能不说说我的历任制作人跟搭档了。 我有一个特别糟糕的能力,就是,只要是我的男同事,甭管开始的时候以什么嘴脸出现,用不了多久,都会变的对我迁就忍让,好像前辈子欠我的。 从最早时候的胡伟、胡景华,直到现在的小木大鹏全都殊途同归,屡试不爽。 小木以前是国旗班的演奏员,大鹏则是出身名门的历史研究员,这么两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材俊之人,居然屈尊跑来当我的电台节目制作人,感慨和受宠若惊之余,每每只能以折磨他们来提醒彼此的价值以期达到合作的平衡 。 回想,长期以来,我身边的红男绿女,对我的态度分为两种,男性朋友们通常都是忍受,女性朋友们则多是忍让,虽然都姓“忍”,但程度不同,通常女性除了“受”之外还有个“让”,要么怎么说女的比较伟大呢?从对待我的态度上也可见一斑,毋庸质疑。 如果以此来衡量的话,小木和大鹏,也许都有一颗不是女人而胜似女人的伟大心灵,这就值得好好一笑。 《城市日记》是我做过的节目里内容量最大,质量要求也最高的,但也是我迄今为止坚持最久的一档节目,坚持的理由,扪心自问,只能诚实地回答,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在这个“好男人”越来越向“熊猫”的态势发展的今天,能跟这么多熊猫级的男人们公事,怎么舍得离开啊~~ 不能够! 搭档少年都不贱%%% “找明星站台”已经成了遭人唾弃的老把戏,对于一个作品的实际影响作用不大,大家有目共睹。我当然不会冒着被唾弃的危险还连累朋友,所以,你们在这看到的这半册并不只是“明星站台”那么简单的东西。 没错,这本书的后半册,有它独立的名字,叫做《留言,留念》,是这本书完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起初出版社的领导表示不解,认为和小说内容无关。 说的也是哦。 跟小说内容或许是无关(不,应该说:跟小说内容肯定是无关),但从整体勾画的角度考虑就不是那么的无关了。 我还是矢志不渝地对写随笔充满了无力抗拒的兴趣,所以,作为重要的一部分,这半扇初初的立意是,以“所有搭档的留言”为幌子让我顺利地过一过写随笔的瘾。何况诸位帮我写序的又都是秀外慧中,有他们的妙笔生花,终极目的也是为了让读者觉得物有所值,出发点善良的不行! 说到这儿呢,必须要忏悔一下:呵呵,我常很恶心地说自己有“帮搭档运”。 实际的情形是,我的历任搭档都很红或正在奔向很红的途中,而他们全都不计较地跟我合作。 比如,亲爱的何老师。 想来想去,始终也就只有一句话要说: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个别人,或许你快乐的时候会淡忘他的存在,但,在遇到难捱的事情时,会想要向他倾诉而无需任何预热。这么多年以来,何老师就一直在扮演着这样一个人,好像《花样年华》中那棵栽在异国的倾听树——当然不止是对我而言。 呵呵,好长的一句。 05年《城市日记》要给我换一个搭档,起初我很不以为然:谁在我心目中能代替的了戴军呢?那可是近十年的友谊换来的默契! 徐睿来录样带的第一个十分钟后,我就决定接受这个新搭档了。 说起来,那是另一个“恶心”的理由:徐睿挡在麦克后面的半张脸,乍一看就真的很像黄磊。我骤然间灵魂出窍,脑海中出现了那年录《黄磊时间》的情景,还伴着的旋律……。 (自问:哈哈哈,还能写得更恶心吗? 自答:恐怕很难~) 等没过几天,幻影消失,所有人恢复本来面目,《城市日记》在半疼不痒中继续陪我们蹉跎。 我记不得为什么了,三个月后的某天,也许是作息时间相近,我跟小徐同学忽然成了MSN上半夜的聊友。 具体聊了些什么其实我也记不得了,反正,聊了N个回合之后,一次,我很由衷地跟小徐说,希望有一天,他成为一个像梁朝伟那样的人,因为他具备这样的条件跟可能。 在我以往娱乐业工作的业绩中,还没有特别“走眼”的经验。 至于为什么,相信小徐会在未来给大家一个清晰的交代。 许力是我认识的人中拥有最多资源而最不知道如何把它们转化成生产力的人。 说“资源”虽然功利但很准确,据说,在北京地产业,他是最直接能请到贝聿铭的人。他有的资源当然不止这些,比如,我随便组织了一个不到百人的小活动,他就大手笔地帮我找来了一位名字时常出现在各大报纸“时事版”的重要人物。 我当时两脚发软,恨不得立刻奔走相告:“我们的未来,在希望的田野上昂昂~” 只是,说起来这是一个很好笑的事,我们这两个道地的文艺青年,居然都是因为生活所迫而浪迹在北京良莠不齐的地产业,可见我们只能属于其中的“莠草”。 也许因为我年纪比较大,个性比较更加的悲天悯人,所以,认识没多久之后,就奋不顾身地非想把他拉回到艺文的行列。 许力也是个没主见的孩子,放着地产大亨的位置不做,跑来我做电台,还被我陷害,弄了个黑脸来演。 他也不负众望,才录了没几期就引起很大反响——当然是骂声一片! 他学识渊博,交游广阔个。我们说要把他塑造成李敖那样的刺猬型选手,但有一点能确定的是,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在任何场合,许力都不会像李敖那样诋毁自己的朋友或伴侣,他比李敖更多了善良的DNA。 说来也是个难题,像他样一个奇葩,个对现世诱惑既没热望也没感觉,穷到就剩下满腔热忱和一脑门子的知识了。其实到现在我也还是不特别确定,挡了他的财路把他从掘金的行业里拖出来是积功还是缺德。 我还在踌躇着,听许力说他近来在备课,准备要去讲《人家词话》了。 我很欣然,希望上帝特别眷顾那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优质青年。 五月初的时候,我在《城市日记》的BBS上给我亲爱的听众留下以下的这段话,希望他们知道,他们的支持,对所有这些的成行都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希望可以跟我们所有的听众分享这些。 “北京有个餐厅叫tGI FRIDAY,我很喜欢这个名字,tG是thANKS GOD的缩写.所以,它的意思是,感谢上帝,今天星期五. 过了人间四月天,终于又到一个长假了。 这是一段超美丽的日子,在节目里,徐睿跟我终于找到更多默契的感受,主要是缘自,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离开录音室就老死不相往来,甚至,我在三个星期前的那一场大病当中,还半夜三点跟他在MSN上谈理想谈人生,呵呵,是真的哦. 许力就更不用说,他在我的高压之下越来越出落的像个真正的主持人了,哈哈,相信我,他有很不同的内涵跟特质,但愿终于能有一个恰当的方式能让你们感觉到那些内涵跟特质的意义。 想跟你们分享这些,是因为,《城市日记》还在拼命努力着,努力是为了每一个我们在乎的你~ 当然,还有戴军。 我们在不做搭档之后,终于又像以前一样能有多一些的时间享受当朋友的乐趣,昨天,亲爱的男友跟我一起约戴军在后海喝下午茶,他又讲了很多故事逗我们笑,像以前的很多年里一样。 天气和心情都好到不真实~ 很想能跟你们一起分享这种幸福感,相信我,上帝会用一种出人意料的手笔,让我们觉得,福音是无声的,是如此美丽, 谢谢你们关心我的书,它的‘预产期’是5月20号,放心吧,所有属于《城市日记》的你,都会先于任何其他人知道它的下落的,为了你们,我也要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畅销书作者啊!!实在这本不行,就还会有下一本,再一本,再下一本……写到你们想吐为止,哈哈 另外一个帖子里有徐睿和许力给我写的序,你们是第一个看到的啊! 开篇的那通废话,是想告诉你,我此时的心情,正是tS U! 我要你们知道,为了我们共同的《城市日记》,我始终都如此在意你们。” 只是你而不是谁 1,一种畅销的可能 我的生活平淡无奇,偶尔遇见各把非常规事件就能亢奋半天。 认识齐震的那天,瞎聊,发现我们居然有着惊人相似的背景(可能也就我这么没什么见识的人才会觉得“惊人”)。如果非心怀不轨的话,也能编出《向左转向右转》的传奇。 因此,这样的基础让我们很快建立不同凡响的信任跟友谊。 某次齐震的好友结婚,我们被要求在婚礼上表演。结果那婚礼的前夜我紧张到失眠,就约了他提前出来练歌。所以类似在别人看来多少显得有点荒唐的行径到了他那儿都见怪不怪。 那天被我们硬拽去ktv的另一个帅哥说:“能在半夜3点一起唱歌的人肯定是不一般的好朋友。” 没错,我们就是不一般的好朋友。 在过去的一年里面,他认真地听我的节目,看我的书,还强迫他的同事朋友也看。他是我周围罕有的个别真的在意我“作品”的人,在意的意思不是简单的赞扬,在意就是在意。 他当然不止对我才在意,凡当他朋友的,都多少遭到过他的在意。 朋友的孩子要考学,他就上蹿下跳地张罗;朋友开了饭馆,他成了那家店常年的食客(按常规付钱的那种),每次还带不同的其他人一起捧场;每次有朋友结婚,他都看起来比新郎还忙活…… 当然,过分热心偶尔也会给周围人带来困扰。 比如,在齐震的慈悲心大发之下他从大马路上拣过几回流浪猫,其中有一只还住过我家。有时候真的很想跟他说如果你不确定能照顾它们,就别拣啦。 但我没说,因为知道说了之后一定是引出他的一番道理然后我自己哑口无言。是的,齐震很会讲道理,大道理小道理到了他嘴里都能时而粪土时而莲花,全凭他当刻的心情。 我嘴上说不过他,以他比我高20公分的身高想必动手也同样是以我认输为结果。所以,只能对其实行谦让,结果,齐震让我体验到谦让的乐趣。 想着他看到这儿一定会不屑地笑说“不夸自己会死啊!” 呵呵,不夸自己不会死,但让我不夸他就很难了。再说,早在我动笔写这本书的时候齐先生就夸下海口,说等书出版的时候他要买一千本送朋友。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买一千本书的人也只能是他,因为齐震是我周围少有的个别可能有那么多朋友的人,还一定是真心的朋友,各种各样的都有。 太好了!期待着我的书在某一天因为齐震的誓言兑现而光荣地步入某个书店的“畅销榜”! 2,天使的天边 有一年新年晚会我们高班的一个男生写了一首歌叫《下一个新年你在哪儿》。那是12年前,我刚上大学,满脑子的情怀与志向。 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在叹息着无常,还挺悲戚的,悲戚是因为根本不知道什么“无常”长什么样子。 等到“无常”真在眼前的时候,其实,它的凄厉和无奈,是完全无从预料和抵抗的。 亲爱的李雁在sars之后像个天使一样出现,在那个危机关头给了我劫后的第一个转机,虽然她的离开让我非常愧疚跟难过,但,渐渐,也放心释怀,因为我在猜,想必上帝是真的让她去当了他的天使,因为那正是她留给我们的全部印象。 也正是她的离开让我更坚定了一个将会被看做是终身理想的目标,那就是,我希望我每一点小小的成绩,都能成为一个累积,为未来给“抑郁症”患者提供服务建立基石。 明知是蛇足 总要说点跟小说有关的事吧。 之前给几个特别信赖的良师益友看了一稿,大家出于善良,对别的都有所保留,惟独不能忍的统一意见是:“典范”这个人物太美,而且太迷恋名牌。 呵呵,说的没错。 典范的两次正式亮相都是“珠光宝气”,我写的我自然知道。 “解释”是很不高级的事情呵。 这我也知道。 但对于“典范”的长相穿着,还是想不高级地解说一下。 有次一个跟张曼玉工作过的女孩跟我说“maggie常常穿不超过10港币的t恤。” 我啧啧称叹,毫不怀疑她说的这话的真实性,我所指的真实性的意思是“我们敬爱的maggie cheung绝对有资格不当名牌的奴隶。” 只是有点佩服张曼玉,不知道这年头,她都上哪儿去买“不超过10港币的t恤”。 我当然也不是那么死心眼没幽默感的人,可能这是一种比喻,比喻的意思是说:maggie cheung当然可以不是名牌的奴隶。 为什么?还用问吗?因为她美啊! 到今天还有谁怀疑她的美吗?谁谁谁?有本事站出来! 没有吧。她的既有形象在群众心目中已经超过了任何一个奢侈品的影响力。 别说穿“不超过10港币的t恤”,就算她哪天高了兴,干脆用一叠10港币直接贴身上,相信她也照样能风姿绰约,美的毫不含糊。 哪个中国女人没事非要跟张曼玉比,那真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所以,想迷恋名牌的人还是可以继续迷恋,反正不是张曼玉。说不定对名牌的迷恋还能化为工作动力,有什么不好? 对,这就是我要解释的:为什么我在写典范的时候,用了那么多牌子在他身上。 因为,我笨嘛!不知道用什么其他方式,更能衬托他是那样的一个,活的很在意很刻意也不失美好的艺人。 成功的品牌常常有清晰的视觉效果,因而选择那个品牌的人就会具有一定的、与该品牌近似的个性特色。 比如,真心喜欢登喜路的人可能同时喜欢boss,但不会喜欢kenzo; 喜欢BCBG的人有可能也喜欢agnis b,但不会喜欢宝姿。 就像有的人再有钱都不会买爱玛仕的包,这跟谁贵谁便宜或谁好谁坏无关,装束代表一个人某一个阶段的生活态度,在意外表的人当然也会在意他/她选择的那个品牌的既有形象。 (当然也有一些形象过于深奥,令人搞不懂。比如我在prada店里就常常能见到超美和超丑的东西同时存在) 我希望典范每每出现的时候都具有一定视觉效果。所以,对他着装的描写,都不是随便胡诌的。每一件用在他身上的品牌我都非常认真地想过,而且在我脑中也出现了清晰的影象,我很爱我笔下的人,每一个都爱,当然会对他们的亮相格外小心,尤其,他在那里,还是个被众人瞩目的“艺人”。 说到他的美,是的,我喜欢美丽的人。 当然尤其喜欢美丽的男人。 好不容易写一个的时候,当然要写美丽的。 他的样子容貌是有真实原形的,甚至,他说过的话跟做过的事都有可循的“历史”。只是,那是很多不同人的“历史”的拼贴。作为这本书里“虚构”成分最小的人。我是那么地呵护他,因此,就请允许我让他穿的略昂贵长的美丽吧! 何况,世界对男人的要求比对女人简单多了。 如果一个男人,五官四肢俱全且比例正常,只要每天都洗澡、别让自己太胖、小拇指千万别留长指甲(其它的指甲请参照小拇指)、发型方面,只要千万别选择“地方支援中央”,那么,基本上,这个男的也就离美丽不远了。如果他刚好又非常敬业,且热爱运动,那么他就必定是个超级大美男,至少工作跟运动的时候是。 女的就不行,以我为例,本人已经有将近8年体重一直保持在46--49公斤之间,身高(不穿鞋)从21岁以后就一直是163cm。也五官四肢头发都俱全比例基本正常。即便如此,就算每天洗8次澡,也还是跟“美”遥遥相望。 真是气死人了。 很小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就跟我说过,很多写书的人都是为了自我满足,常常用作品去追寻生活中的缺失。 这样会不会比较容易理解了呢? 所以,关于我的“典范”,其实,如果对那样的艺人有多一点了解和体恤的话,就会知道,他或许不该叫“典范”,而根本就是个“典型”。 遇见 每年都许愿,每年的愿望又几乎都能达成,不知上帝是出于偏爱还是为了锤炼,所以,为了报答愿望的达成,每年都有不同的内容供自己忙活。只是好多年了,在许愿中,惟独不敢直接提到,偏偏是“爱”。 前两天在一个娱乐新闻里看到一个武侠剧的片段,果然不愧是徐克的作品,一出手就立刻显示出通体的卓而不凡。 短短的几分钟,不单有湖光山色下的爱恨情仇,还以丰富的辞藻做对白讲了很有哲理的人生感悟。 这么说听起来很玄吧—并没有谁花钱雇我写这个的,呵呵—其实想说的是那段结尾的一句台词:那像尤三姐一样刚烈的女子,在自尽之前,泪眼婆娑地向她爱的那人慨叹地反问道: “连你自己都不相信的爱,你如何让我相信?!” 听闻此言,立刻就像过电一样感触起来,避免不了地想到自己。这大概就是好作品的功能,寓教于乐,即使是编的没谱的娱乐片也让你逃不过地领略其中的人生大道理。 说到大道理,我就一直都很怕看《心灵鸡汤》那一类的书,也自以为不太会写很积极的、像出自刘墉或周国平手笔的那种特“励志”的东西。也大概是文如其人吧,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都只能在消遣的时候才悄悄感受深意,好像对谁表白说自己三十大几了还在期望真爱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 就像总听人叹息说人心不古,到后来不小心发现,“不古”的恰恰是那些只会一味为此叹息的人。比如我。 是啊,回想,都已经记不起来到底有多久了,仿佛总是这样的,一边在惴惴不安地怀疑中盼望,一边在温吞浑浊中抱怨,还到处散布自以为是的谬论,说“爱”不过只是“错觉的瞬间美丽”。 幸好,上帝显然是不太跟我计较,即使是我这么坚持的小肚鸡肠,他还是在一个不料的时间突然准备了一场美丽的盛筵摆在我面前,让我在瞬息间就心悦诚服,再次领教了什么叫神迹,什么是love actually。 我跟enrico说:“开始写的时候我可没计划要把它送给你的。” 就是这样吧,计划中的耕耘和计划外的收获,很多时候它都不过会还真为那个最简单的道理: “只要你相信,就会出现。” 相信是很重要的事。 除了爱情,还有一些别的。 比如,信仰。 想说,谢谢你的出现,让我相信很多文学事件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存在,谢谢你给我勇气去面对内心深处陌生但真实的自己,去面对蜕变的痛苦的快乐,于是,原本平淡无奇的时刻成了会被我纪念很久的传奇。 是啊,每个人一生中都应该有一些值得被纪念的“传奇”,有些真的发生过,有些,或许只是,刚好因为那一刻的紫微星划过,它在某个世间的光影叠错之下,让人因它而更加接近真实的丰沛。 我要让你知道我因你而甘心变得柔软并谦恭甚至愚蠢,那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奇特体验—爱的力量让一个人情愿放下一切去谦恭,在你安排奇迹出现之前,我已经灰心地以为自己长久地失去了爱上谁的能力。比起“自作聪明”,发现和承认自己在我战战兢兢的生活当中出现有如一道雨后的绚丽彩虹,它经过波折与洗礼,在特定的时刻制造出了不同凡响的幸福,哪怕,过滤到最后,“幸福”有时候都只是与任何旁人无关的纯粹而真空的“幸福”。 是的,我从来都相信,上帝绝不会凭白无故地安排“传奇”或“幸福”,不管未来怎样,我也会始终感谢,感谢上帝让我们活在同一个宇宙中,感谢所有这些人都清楚地来过,清楚地被我爱着。 去年圣诞节的时候,妈妈跟我说,“要把每一天过的像最后一天,因为那一天迟早会到来。”如果上帝允许我们彼此在看到这行字的时候仍然活着,我愿意用以上和以下的这段话,告诉你,我一直在想着而无法启口地想要你知道,我是那么地爱你,是的,我愿意你始终都能感觉自由地活在我的爱里。 这一番感叹里,包含了对很多人的感激,写出这么高的“酸度”实在是因为我没办法一一把他/她们我的帮助跟影响清楚地表现在出来。 想到在这个小书的第二个修改阶段,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给自己做一杯热的柠檬蜜,然后抱着它听陶喆唱《祈祷良辰歌》。 此刻,再一次,在这么美到不真实的旋律里,感谢上帝在过去的那些时候,又让生活里充满了悠扬的波折绚丽和不平顺。 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