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到时光尽头》 第一章 从未热恋已相守 老夏打来电话时,孙菀正专注地在厨房里剔鱼线。电话铃声响得仓促,惊得她一颤,一滴血水溅入她的眼睛。 她手忙脚乱地冲干净眼睛,抓起手机走到镜子前,轻轻擦着水珠。 孙菀生着一双黑白分明的杏核眼,深邃黝黑,却无危险意味。很多人初次见她,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她这双冷静的眼睛吸引,以至于擦肩后再忆起这个人,只记得那双过于独特的眼睛,却忘了她原来也有张素净漂亮的脸。 孙菀学的是新闻,她的闺蜜厉娅说她一定是看多了社会阴暗面才会有这种眼神。孙菀觉得很无辜,虽然她学的是新闻,考上的报社却分她去了娱乐版,做了准娱记,因此并未每日都要同凶杀现场打交道。 “小孙啊,赶紧带机子来三里屯蕉叶,我盯到余小菲了!她在等人,看那胸口低的……准是等一男的!速度!” 号称“京城第一娱记”的老夏是带孙菀的老师,听着名头大,不过业内老记者谁又没顶个响亮的名头?老夏带了两个新人,除了孙菀,还有一个传媒大学的男孩。那个男孩说话口音重,总是把“夏师父”叫成“夏尸骨”,老夏因此不待见他,一门心思地带文笔犀利的孙菀,孙菀也因此蹭了好几次头条署名。 “我马上到!” 挂了电话,孙菀急急地回书房拿了摄影器材,风风火火地出了门。孙菀内心对娱记这份工作兴趣寥寥,但职业本能还是让她在听到余小菲的名字后,有种钓到大鱼的兴奋感。 余小菲是近几年迅速上位的小花旦,以清纯低调闻名,行踪诡秘难测,鲜有绯闻,但老夏觉得她假。用老夏的话说,她一没背景的小姑娘凭什么上位那么快?背后肯定有人,只是少而精,外人抓不到而已。因此,老夏铁了心要爆她一个大新闻,断断续续跟踪了两个月,今天终于有了斩获。 孙菀赶到三里屯时,接到老夏的电话说余小菲换去了一家法国酒吧,男主角的车已经来了,让她火速到位。 孙菀在一片五光十色的霓虹海里找了半天,才看见老夏躲在一个阴暗处,鬼鬼祟祟地朝她招手。 孙菀快步走到他身边蹲下,远远见对面的玻璃窗下,穿一袭白色小礼裙、戴着波波头假发的余小菲正仰脸看着对面的人,热切地笑着。 孙菀二话不说地打开机器,麻利地装好镜头,试拍了几张后,又抿唇调起焦距、光圈来。 老夏咔咔连拍了几张,见那桌有侍者前来伺候点单,放下机子感叹道:“不得不说啊,这余小菲不钓则已,一钓就是高富帅。你看看对面那男的,皮相比圈里那些小生可强多了……关键是,人家的路虎上挂着的是京A8!” 一听这车牌,孙菀就知道又是一条男主角不能上报,只能冠名“神秘男”的头条,心里没来由地有些失望。 见老夏招呼她过去看,她也有些好奇男主角,于是挪去老夏那边,拉长镜头往里一看,待见到男主角真容的片刻,不禁怔了好大一会儿。 无怪老夏感慨,果然和以往偷拍到的油光满面、脑满肠肥的绯闻男主不同,那是个面容清隽的年轻男子,一身挺括的白衬衣更是衬得他风姿殊秀,气度不凡。 孙菀正自怔忪,那边,余小菲若有若无地往他们这边瞥了一眼,笑着同那男子说了句什么。 那男子从容地拿出手机,一边点餐,一边拨起电话来。 待侍应生走后,老夏举起相机,又一阵猛拍。 自看清那男主角后,孙菀就有些心不在焉。她两手端着相机,讷讷地盯着前方玻璃窗后谈笑自若的身影,黝黑的眸底映上了一片斑斓光线,像是灵魂飘离了躯壳,飞去了不知名的地方。 老夏一边拍一边嘀咕道:“像这种身份特殊的绯闻男主角,少拍正脸……你赶紧跟着拍一套,回去我看看照片,给你点点这类片子怎么拍。” 见孙菀愣着不动,老夏用胳膊肘拐了拐她,“嘿……醒醒。” 他话音未落,忽然僵住了。 他的肩膀上,不知何时搭上了一只手。 那只手紧紧捏着他的肩膀,将他往下按着,力道适中,既透着一种叫他丝毫不敢动的慑人气场,又不至于把他吓得做出什么过激反应。 紧接着,一只沉稳有力的大手越过他的肩膀,将他手里的高倍相机缴了过去。 这时,后知后觉的孙菀方察觉到异样,回头往老夏身后望去,只见一道高大的黑影冷冷伫立在眼前,那人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清面容,唯两道极凛冽的目光注视在她脸上。 老夏知道行藏败露了,他们被刚才那男主角的保镖抓了现行,连忙堆起笑准备告饶。 那个保镖却加重了摁他的力道,单手指了指他,示意他们待在原地不准动。 末了,他拎着老夏的相机退到不远处的阴影里,拨通了一个电话,压低声音汇报起情况来。 老夏有点纳罕,一般遇到这种事情,最多把内存卡给人家,道个歉、做个保证也就完了,但看这架势,只怕没那么简单。 那个人通完电话后,麻利地将老夏相机里的内存卡卸了下来,又将老夏从地上拽起来,浑身上上下下地搜了一遍,又搜出他的手机检查起来。 老夏讪笑着说:“全在那张卡里了。没别的了。您放心,今天晚上的事情我什么都没看到。” 那人把手机和相机丢还给他,忽然转身将地上的孙菀拉起来,不由分说地拽着她往马路对面走去。 老夏吓了一跳,脸色都变了,连忙追上去,“你干什么?她是我学生,什么都没拍,你凭什么抓人啊。” 孙菀无声地挣着,掰着那人的五根手指,但那岂是她掰得开的? 那人停下脚步,目光肃杀地瞪了老夏一眼。 老夏脊背一寒,往后瑟缩了一下,顿住了脚步,“我们是《XXX报》的记者,我警告你们,不要乱来!” 那人冷冷回了一句,“不要多事!我们老板想找她聊聊,聊完就放人。” 老夏看看他,又看看孙菀,有些进退无据。 很快,那人拽着孙菀横过了马路,把她“请”上那辆路虎后座。随即,他打开驾驶室的门,坐了进去。 老夏不敢跟他硬碰硬,又不敢走,只好愣在原地,一边记着车牌,一边拨总编的电话。 很快,老夏就见余小菲和她的绯闻男友从酒吧里走了出来。余小菲跟那男子道了别,不慌不忙地上了自己的红色沃尔沃。那男子顿了一会儿,返身走向自己的路虎,拉开后座车门,躬身坐了进去。 下一秒,那辆路虎紧随着沃尔沃往前驰去。 见总编迟迟不接电话,老夏只得又去拨孙菀的电话。 “ime you are near…” 卡朋特厚重优美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若非此时气氛冷到冰点,倒也堪称情景相宜。 孙菀将手机从衣袋里翻出来,刚准备接听,就从旁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来,自然地将手机从她手里抽了出去,按了挂断。 身边的男人将她的手机丢在一旁,娴熟地端起她的相机,打开,一张张地浏览了起来。待浏览到有余小菲和他的那几张时,他侧脸淡淡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谑道:“卓太太,来捉奸啊?这类事情请侦探所就行,大可不必御驾亲征啊。” 孙菀被他气得手抖,转过身,咬唇看向窗外,懒得理他。 他唇角的笑意又深了些。 这时,孙菀的手机再次不屈不挠地响了起来。 他抢先一步拿起手机,这一次,直接按了关机。 他看了看那手机斑驳的躯壳,笑说:“大学时就用的这一只,不如给你换只Vertu。” 见她不答,他起身,伸手从前排拿出一只粉色盒子递给她。 孙菀莫名火起,生硬地将那盒子推开,“买给谁的就送给谁,我从不夺人所爱。我用惯了诺基亚,不稀罕什么Vertu。” 闻言,他眼睛里浮起了若有若无的笑意,将身体往她那边挪了挪,略凑近她耳边,低声说:“吃醋了?手机真的是专门为你买的。我和刚才那位余小姐只是工作往来,你不要误会。” 随着他的靠近,一种属于年轻男子的干净清香从他身上逸了出来,让她倍觉熟悉,只是那香气里又多了一丝男士香水的味道,这点暧昧的香气,让她的思绪瞬间跳跃到了某些桃色联想上,心底那点无名之火腾腾地往上蹿。 她克制了下情绪,去抓掉在坐垫上的自己的手机,“卓临城,你的那些‘工作往来’我一点都不感兴趣,但是请你也不要干涉我的工作!” 说着,她往车门边缩了缩,打开手机,埋头给老夏发起短信来。 连她也没有想到拍了那么多桃色新闻,有天会拍到自己丈夫头上。 乍然想到“丈夫”这个称谓,孙菀有些恍惚,按短信的手指顿了顿,目光落在自己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衣上,又用余光不动声色地看了眼身边的卓临城,他身体微微往后靠着,神色有些空茫、疲倦,一只手正迟缓地解着衬衣的第二颗纽扣。 他在人前,总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衣着熨帖整齐,神态泰然自若,在她面前,态度又不拘一些。但无论怎样,他身上总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和她在一个世界的。 如果在大街上撞见,谁又能相信这完全不相配的一对,竟是夫妻呢? 如果不是那张暗红证书的提醒,连孙菀都常常意识不到自己已经结婚了,她的生活里,永远有个叫作卓临城的人在那里,亲而不近,疏而不远。 车子开到一个大路口时,放缓了速度,显然是开车的司机兼保镖吃不准卓临城要去哪里,是去他的私人行馆,还是回他和卓太太的家? 孙菀和卓临城都是乖觉之人,很快便注意到他的心思。 卓临城抬腕看了下时间,见还不到八点,问道:“还没吃晚饭吧。” 孙菀刚准备否认,饿了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下。 卓临城心下了然,朝司机抬了抬手,指了回家的方向。侧着脸看住孙菀,眸光闪动,“晚饭准备吃鱼吧。” “你怎么知道?”孙菀有些讶异。 “闻到味儿了。”他整了整衬衣,“做完鱼要把手反复洗几遍,才去得了味儿。你老这样邋遢,搞不好哪天我真会嫌弃你的。” 孙菀闻言,恨不得凭空变出一条鱼摔到他脸上。 她忿忿地想,得意个什么劲儿呀! 孙菀做得一手好菜,尤擅长做鱼,哪怕极便宜的草鱼,经她手一炮制,也能透出别样鲜香。 回到家后,孙菀一言不发上楼,去自己的卧室换了件几十块买来的棉质居家裙,将马尾胡乱绾了一下,完全无视卓临城的目光,直接走进厨房,将大料、香叶、姜等入汤的东西放入渐温的水里。 落地玻璃隔出来的开放式厨房,让孙菀觉得很不自在,因为她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底。 她的目光不由瞥向客厅的大鱼缸,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处境和鱼缸里的热带鱼很像,好像不管怎么奋力游弋,都游不出别人的眼皮。 水开后,她将鱼放进开水里,改成文火慢慢炖。一道双菇炖鱼,荤素双全,无须再做别的菜,所有食材都已准备好,只等丢进锅里。于是,她站在锅前放胆地发着呆。 外面传来电视的声音,混杂着锅里炖鱼传来的咕嘟声,让这座豪华而清冷的复式大宅里多了丝人间烟火气。她有多少年没有重温过这种感觉了?大约是从父亲过世以后,她便很少再有这种“家”的体验了。 感觉到她在发呆,卓临城出神地看着她。几个月不见,她又瘦了,她原本就高,一瘦就显得格外畸零。她低着头,露出修长釉白的长颈,貌似认真地盯着锅里的变化,几绺微卷的长发从发髻里散落在肩上,安静单薄得像一帧杂志插画。可她的姿态又是那样的拒人千里,即便发着呆,她的脊背都像有一股凛然的力量撑着,让人无法轻易靠近。 良久,见她关了火,他适时收回眼神,冷静漠然地盯着电视荧幕。 饭菜上桌后,两人坐在暖黄的灯光下,默默地吃着东西。卓临城自小家教良好,吃饭自是一派萧肃沉默的大家礼仪,然而对不拘小节的孙菀而言,这样近乎凝神屏息的吃饭方式是她所不能忍受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莫过如是了。好在他俩一年到头也一起吃不了几顿饭。 吃了几口鱼,孙菀心中的那点情绪越发按捺不住,故意把筷子啪地扣在桌面上,双手捧起日式圆瓷碗,将汤喝得刺溜响,一双大眼睨着对面的男人,像是在挑衅,又像是在抗议。 卓临城却仿佛没有听见,依然笔直端正地坐着,慢条斯理地喝汤。暖色调的灯光透过他高挺的鼻梁,在他英挺的脸上投射出淡淡的黑影,让他显得像尊不动声色的雕像。 孙菀有些泄气,放下碗,举起筷子,一口一口吃起鱼来,动作滞重得倒像手腕上坠着千斤坠。 孙菀盛饭的间隙,卓临城的目光落在她突兀得厉害的锁骨上,“怎么瘦这么多。” 孙菀无从答起,有些敷衍似的说:“事情太多,顾不上吃东西,撑得住就撑着,撑不住就泡面打发了。” “请个保姆吧。” “别!我的工资还不如保姆高,拿什么养活别人。” 谈到这个问题上来了,卓临城不禁停箸,肃容问:“给你开的卡为什么不用。” 结婚一年以来,她从未动过他给她的附属卡,反倒用自己微薄的薪水肩负起物业和家用。她从不向他要求任何物质,连他买给她的车子,也停在车库里生锈,好像是在用这种方式划清彼此的界限。 见孙菀不答,他眸色深沉地讥诮道:“你一分钱也不花我的,难道我是娶你来养我的。” “我没什么地方需要用你的钱。”孙菀眉眼都懒得抬一下。 卓临城没有反驳她,只上下打量了下她,用眼神提醒她,她的穿着打扮委实上不得台面,“没地方需要用他的钱”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孙菀不用抬头就能捕捉到他眼神里的含义,心里有些获胜的快感。卓临城的女人应该要有保养得宜的皮肤,会在当季的大牌衣服里挑出最艳压群芳的那些,绝不会穿着在外贸店和店主讲价讲得彼此都疲乏,最后因哪里少颗扣子、哪里线头太多又能便宜十块的衣服。 她知道他是个讲究品位的人,因而偏要用这种市井的、庸常的形象处处提醒他与她的差别,以及她对他们关系的不认同。 这种促狭的心理让她想起王小波的,书中男主角的夫人,白天蓬头垢面、嗓音粗哑,用十分凶暴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丈夫,只因他是个捕快,而她是被他捕捉的飞贼,除了嫁给他,别无选择。在那样的画地为牢的婚姻里,她只好像被装进笼子的疯狗一样,用粗暴的态度来报复丈夫、消磨时光。 这与她和卓临城的婚姻是多么的相似。只是孙菀不能理解那篇小说里的女主角为什么又会在晚上将长发梳理得一丝不乱,穿上香草熏过的锦丝袍子,朝自己的丈夫露出丰腴美艳的身体。 女人是种复杂的动物。年轻的孙菀一直是这么理解的。其实她不知道,真正复杂的不是男人或者女人,而是婚姻。 那天晚饭后,卓临城如前次一样,早早地走了。整座空旷的屋子里又只剩下她一人。她胜利了,坐在客厅里的样子,像一个独守空城的王。 次日在单位见了老夏,老夏一脸狐疑地盯着她问:“小孙,昨儿……没事儿吧。” 嘴上仿佛是在关心她有没有被恶势力欺辱了去,但那双犀利老辣的眼睛底下明显藏着别的怀疑。 孙菀一如既往地替他泡好茶,语气淡然地说:“没事,他们把我叫上车后,问了我一些情况。主要是问你跟踪余小菲多久了,手里掌握了多少有关她的事情。然后让我转告你,无论知道些什么,到我们这里最好就打住。” 闻言,老夏松了口气,顿了顿又问:“怎么偏把你这么个小跟班抓过去问话。” 孙菀将茶递给他,才答:“他们估摸着我道行浅,比较好下手,容易问出真话吧。” 老夏笑了两声,心中疑云尽释,啜了小口茶,“这余小菲可真是精,我二十年道行就栽在她这条小阴沟里了。” 孙菀不想接茬,笑了笑,在办公桌前坐下,翻看着自己的选题,眉微微蹙了起来。 老夏明显还在兴头上,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让他亢奋得满脸放光,他靠在孙菀办公桌的一角上坐下,感慨地说:“现在这些小花旦不得了哦,你知道昨天那男的是谁吗?我后来拿着车牌号一打听,才知道那是万华的老总卓临城!绝对的‘不可说’先生!要真傍上他,余小菲挤进四小花旦还不跟玩儿似的。” 冷不丁听到他的名字,孙菀手上的动作滞了一下。 “前段不是有个号称‘京城四少’之一的公子哥在追亚洲影后隋冰吗?据说一出手就是好几百万的名画。就那货,给昨天那位提鞋都不配。京城四少?不要笑死人,京城可大了!昨天那位不自称什么四少吧,人家是货真价实的中将衙内,管着一偌大的控股集团呢。这年头啊,能被曝光的,都是可以被娱乐的水货,真正的牛人,那都成敏感词了!” 老夏见这么一个惊天猛料都没能让孙菀瞠目结舌,兴致减了不少,便把自己道听途说的有关卓临城的八卦咽回肚里,有些讪讪地看着孙菀问:“还在愁选题呢。” 孙菀颇有些无奈地拿笔轻戳了下额头,“没稿子交。” “这样吧,我给你个素材,你去写,回头署咱俩的名。”老夏一副正中下怀的模样说:“就写李茜子干爹疑破产,导致她角色被抢。” 十六岁就出道的李茜子因有一个财大气粗的干爹,一路走得极其平顺,近几年更是搭上了好莱坞,演了好几部大片女主,前途看好。冷不丁要写这么条新闻,孙菀颇觉好笑,“不是说她自己不想演好莱坞的那个龙套角色,主动放弃的吗?写破产,咱拿什么立论呢。” “你没注意到她最近好几次出席活动都穿同一条牛仔裤啊?还有,她以前戴的爱马仕手表也没了!这说明她的财务有问题嘛!她的财务有问题,那不就是她干爹有问题?我们做新闻的要思想开阔,联想力丰富,不符合事实不要紧,关键是要抓眼球,抓经济效益。这年头什么是王道?发行量啊!” 孙菀小声嘀咕道:“也许人家是低碳生活呢。” “谁看什么低碳生活啊?这种假大空的新闻,读者不喜欢,赶紧按我说的写,有你的好。” 老夏说完,将茶杯一放,往办公室外去了。 孙菀将稿子赶完,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七月里的午后,天际骤然出现一片黑云,阴沉得让人心里极不舒服。孙菀正准备起身给自己冲杯咖啡,一旁的手机却响了。 电话接通,是孙菀的妈妈黎美静。每每接到黎美静电话时,孙菀都会有那么一瞬言辞匮乏,这次也不例外,所以,在叫了声“妈”之后,孙菀就把“舞台”给了她。 黎美静在电话那端长一声短一声地更迭叫着疼,恹恹抱怨北京近来多雨,快要赶超南方,勾得她风湿病犯了,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疼,又一阵干号后,终于把话题绕到了要钱上。“我听你李阿姨说,重庆有个老神医有专门治风湿的神方,只要连着在他那里泡三天药汤,风湿永不发作。李阿姨还说她婆婆就是泡了那个汤,陈年的老风湿都好利索了。我是动心要去趟重庆,但那药也忒贵了点,五万一个疗程!三个疗程下来,不得准备个二十万?你那里还有钱吗?借妈妈点儿。” 孙菀唇角浮出一丝苦笑,默了好一会儿说:“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重庆拜访那个神医?我请假陪你去。” 黎美静拖长声音说:“别——千万别,这一来一回的没十天半个月下不来,你哪里请得了那么多假?你把钱给我,我自己去一趟就是。” 听她这样推三阻四,孙菀心底那点猜测终于落到实处,一颗冰冷的心又凉了几分,不愿意再陪她绕这些弯子,沉声问:“你又去赌了?这次输了多少。” 电话那边骤然静了下去,半天没有一丝响动,让孙菀生出一丝错觉,仿佛电话那端连着的是一个无底洞。 不知过了多久,又一阵抽搭声传来,黎美静的声音尖锐得有些失真,“你要救救妈,那些人说,下个月还不上二十万就要按规矩办了。你这回不帮我,以后真的就看不到妈妈了!” 孙菀口中有些发苦,心灰意懒道:“上回欠了三十万,也没见你少一根头发丝。这回真要这么恐怖,你可以卖房啊,把店子抵出去啊,卖你藏的那些金器啊……哦,我忘了,那些都是你的命!” 黎美静听女儿用这种古怪的语气和自己说话,骇叫道:“我哪里有什么金器?房子是你爸爸留的,店子是你外公留的,我是宁死也不卖的!” “那我去死好不好?”孙菀终于爆发了,“我去卖肾给你还债好不好?黑市价十五万一只,我有一对,全给你够不够。” 话音刚落,孙菀不禁红了眼眶,“我月薪五千,拿什么供你赌、供你输?以前是外公、爸爸为你卖命,现在又轮到我了吗?你什么时候可以为我想想呢。” 黎美静有些气短,片刻后又不依不饶地尖叫道:“孙菀,你这样说话就太没良心了!我难道没为你想?以你那种性格,能嫁给临城,风风光光地当老总夫人?我为你们的婚事操了多少心、费了多少力,你们拿这点钱孝敬长辈也不应该吗?我和你说,做人做事不要太绝了,你现在不帮补我,以后被老公扫地出门了,不要来找我哭!” 后面的话,孙菀已然听不下去。是啊,她和卓临城的婚事,她黎美静可真费了太多心! 一年前那些屈辱的点滴从心底破土而出,她将手机扣在桌案上,侧过头去,肩膀剧烈地抖动着,胸口随之大力起伏,眼泪止不住地无声滚落。 窗外,积了一下午的低气压同时爆发,瓢泼般的暴雨将窗外的世界变得彻底模糊。 周五,孙菀将稿子的清样送去校对室,见手头暂时没事,便跟老夏打了个招呼,打着采访外出的幌子提前下班了。 她心里到底还是放不下黎美静,去药房买了些祛风湿的药,又买了黎美静最喜欢的梅州盐焗鸡,顶着烈日,一路赶到通州。 她刚走到自家餐馆外,就见卓临城的黑色奥迪停在了门口。她估摸是黎美静朝她要钱无果后,又打了电话给他,气得想掉头就想走,可脚步还是不听使唤地迈进了店里。 刚走进店里,就见黎美静趴在躺椅上,一个中年按摩师正在给她做着排寒按摩,黎美静眯着眼睛,一副不要太舒服的模样。听见响动,她半睁了眼睛瞄了眼孙菀,又瞄了眼她手上拎着的东西,不咸不淡地哼了一句,“来了?哼哼,真是旱时旱死,涝时涝死,你俩也不知道错开点来。” 那按摩师笑着说了句:“您有福气啊,女儿女婿都孝顺。卓总昨天听说您不舒服了,今天一大早就开车接我来给您看看。” 孙菀放下东西问:“他呢。” 黎美静朝后院的厨房努了努嘴,顺带又装出那种病痛缠身,有气无力的模样,“店里赶巧没人了,我叫他帮我拾掇豆角去了。” 孙菀摇了摇头,暗想她倒挺会支使人,想来就算卓临城的亲妈也舍不得让他干这种事吧? 她看不得黎美静造作的样子,推开后门,穿过小院子,往厨房走去。 走到厨房门口时,她顿在了半开的门口,有些进退无据。 院子里种着几畦豆角,满院浓翠,本来极幽静,却让七月的蝉噪衬得这静中多了几分滞重,层层压在了她的身上。 也不知道黎美静跟他说了什么?会不会开口要钱了?呵,不要才怪。自几年前身陷赌桌后,十赌九输的她恨不得连苍蝇腿上那点肉都剐下来,又哪里会放过这个金龟女婿? 孙菀这样一想,心里的尴尬与别扭拧成了绞肉棒,在她心底翻搅着。她的额角,竟冒出了一点汗。 犹豫了良久,她鼓起勇气朝厨房门缝里张望。 只见卓临城板正地立在案板前,无比专注地在那里择着豆角。也不知道他择了多久,择好的豆角都堆成小山样了。 他今日没有着正装,一件休闲衬衣搭条米色西裤,面貌年轻讨喜。此时,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阴暗逼仄的厨房里,落在他身上脸上,映得他整个人明亮得快要发出光来。说了二十几年的“蓬荜生辉”,今天倒算得了个正解。 他做事一向心无旁骛,完全没有留意到门外的视线。孙菀的目光便久久停在他脸上…… 第二章 镜中花留在镜中死 他的眉眼垂着,露出内双眼皮的一抹褶痕,那双狭长透亮的眼睛因而生出一些深沉的温柔来。 这么多年来,孙菀从没这样心平气和地长久凝视过他了,以至这会儿看着这样的他,有些陌生。 兴许,她也从未真正摒除偏见,好好看过这个人吧? 她不愿放任自己这样想,打开门走了进去,“你怎么来了。” 卓临城讶然看着冷不丁闯入的她,言简意赅地说:“妈说风湿病犯了,我过来看看。” 孙菀脱口而出道:“她没问你借钱吧。” 话音刚落,她也觉得自己此话显得小家子气,有些下不来台,只好装贤惠,走到案板前帮他择豆角。心浮气躁地择了几下,她将手里的豆角丢下,问:“你不答就是借了……你到底给了她多少。” 卓临城捡起她丢下的豆角,慢条斯理地返了工,才搭腔道:“十万。其实你大可不用紧张这个,她也是我妈,给得再多些也在情理中。” 这样贴心的话,换一个女人听了只怕要感动得一塌糊涂,可是听在孙菀耳朵里,却像有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抽了她一耳光。 她哑着嗓子反问:“你给她钱之前为什么不先告诉我?你明知道她要钱是做什么,为什么还要纵容她?你这样做,她以后会越玩越大,最后会把自己玩进去的!诚然,十万块对你而言是不算什么,那一百万呢,一千万呢?你都要替我来买这个单吗?你知不知道这样自作主张,其实是在害她!” “你有点过激了。”卓临城云淡风轻地说:“你根本不了解你妈妈,她不是一个那么没有底线的人。这些钱就当给她买个教训,再有下次,我自然会用别的办法来处理。” 他倒是很了解黎美静,无论怎么输钱,她都不会动自己的老本,只会想尽办法从周围的人身上敛财填账。 孙菀此时根本听不进去他的话,情绪激动地说:“你明知道我最介意什么,为什么偏要在我的伤口上撒盐。” 卓临城也变了神色,看定她问:“孙菀,你到底在介意什么。” 孙菀声音哽了哽,“卓临城,这里没有别人,我们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为什么会嫁给你,你自己最清楚,不过是一个要卖女儿,一个要满足自己的征服欲!她帮你把那些卑鄙下流的事情全做了,你落得两手干净,必要时,还可以一脸无辜地装纯情!” 说到这里,孙菀胸口那股压抑多日的不平之气再也按捺不住,“过去的事情,我不想重提,但是请你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插手我和她之间的事情,更不要用你的钱来提醒我是个批发给你的高级妓女!” 卓临城听完,顿了好一会儿,却也没有发怒,悠悠出了口气,神色自若地哂笑道:“我们这样纯洁的婚姻关系,怎么从你口中说出来就这么不堪。” 孙菀被噎了一下,脸色难看得厉害。她一早就知道他有唾面自干的高超情商,寻常人、事根本触及不到他的七情六欲,却也没料到了这种剑拔弩张的时候,他还能维持这么一副八风不动的模样。这样两相比较,倒显得她百般拙劣,情商为负。她只能将火气吞回肚里,保留最后的风度。 见孙菀不再发作,他走去自来水管旁,将双手仔细洗干净,“以后少看那些没营养的八点档,少说些看似煽情其实很无理取闹的话。过来洗洗手,我一会儿送你回家。” 两人前后脚出了厨房,见按摩师正在用艾条给黎美静做悬灸,便各居一隅坐下静候。 孙菀心里有气,有心要揭黎美静的“画皮”,便问那按摩师:“她的风湿,不严重吧。” 按摩师实事求是道:“也不怎么严重,最近连着下了几天雨,有些阴潮,很多老人家或多或少都有点风湿痛。” 听他这么说,黎美静忽然哼哼了起来,一双文得歪歪扭扭的眉紧蹙着,“哎哟,你这位师傅好会说风凉话,不是痛在你身上,你当然不晓得痛字怎么写了!” 说罢,又侧过脸白了眼孙菀,“什么叫不严重吧?你以为就这两天下雨痛一下就完了?你也不去看看咱家那老房子,阴潮得跟地府似的了,我有时候睡到半夜醒过来,都以为自己提前躺棺材里了!实话告诉你吧,我天天都疼得睡不着觉,刀割一样!” 黎美静且说着,自觉委屈无限,眼泪说来就来,一点水光含在眼眶里久久不落,“我也是命苦,一辈子早赶早、夜赶夜,做牛做马,养儿养女,熬干了心血,到头来连套像样的房子都住不上。我求的不多啊,就想要套干点、新点、亮堂点的房子,哪怕是个鸽子笼呢。” 耳听她刚要到十万块又要讹房子,孙菀腾地站了起来,气咻咻地就要开口,卓临城眼明手快地抓住了她的手,不着痕迹地将她带到自己怀里,将她轻轻按坐了下去,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冷静。 他笑容温和地顺着黎美静的话说:“您要实在不想住老屋,我帮您联系买家把这房子卖了,回头我和孙菀再添点钱,凑笔款子给您买套大点的电梯房,也不费什么周折的。” 黎美静听说要卖她的旧房子,就不肯再接茬,丧着脸,好像注意力全在浑身的疼痛里去了。 等半个多小时的艾灸做完,卓临城忙带着忍耐良久的孙菀告辞。 黎美静伸了伸胳膊,像想起什么似的说:“等等,我去给你们装点豆角带走。” 孙菀转身就想走,卓临城自然地牵住她的手,对黎美静说:“您别动,我自己去后院拿。”黎美静平白拿了女婿十万块,着实有些无以为报,在亲自装豆角这件事情上表现得很坚决,她讪笑着把那袋豆角递给卓临城,“我种的豆角又肥又甜,和市场上那些不同,孙菀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吃我煮的海米豆角。” 孙菀一秒钟都不想多停留,使劲儿挣着被卓临城钳得死死的左手,见不是他的对手,便伸出大拇指毫不留情地往他食指上掐。 卓临城好像完全不能理解她着急要走的心境,哦了一声,笑吟吟地向岳母大人请教道:“海米豆角?听着新鲜,怎么做的。” 黎美静很满意这位女婿虚怀若谷的态度,带着几分自得地说:“这是她姥爷当年的当家菜,其实做起来不难,把豆角斜着切丝炒半熟,把泡好的海米放在炝过葱蒜的油里炸一下,炸出海鲜味儿后,加汤煮豆角就成,一定记得加白糖,去腥提鲜。” 孙菀一边忍受着黎美静的絮叨,一边不屈不挠地挣着,直挣得两人指缝里全是热汗。她终于在黎美静唠叨完的那一瞬抽出手指,当下头也不回地往外去了,中跟鞋铿锵有力地踩出几个字,没、完、没、了! 孙菀站在卓临城的奥迪边,闷闷地踢了轮胎一脚出气,车滴了一声,她一惊,抬头见是卓临城出门解了车锁,便黑着脸拉开后车门,二话不说地钻了进去。 卓临城一边跟按摩师聊着什么一边将他往副驾驶上请,等到他二人上了车,孙菀才听见他们还在讨论黎美静的风湿病。 她不想参与他们的谈话,将头懒懒靠在车窗上,装起睡来。 一路的奔波再加大动过肝火,乍然坐在凉爽舒适的车里,她浑身放松了下来,沉沉倦意席卷而来,明明很想就此睡了,但心底某处又绷着根弦,怎么也不肯在他的车上表现得太大意了。 于是,她保持着眯一会儿觉又睁眼看下四周的状态。她蒙蒙胧胧的思绪随着他们的交谈时起时伏,慢慢地,那声音高了、远了、再也听不见了。她再想睁开眼睛,眼皮却完全不听使唤,重重耷拉在下眼睑上,饶是如此,她还是隐隐觉得有一道意味复杂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像一根无形的细线,轻轻地将自己缠绕着。 这种感觉让她觉得自己还是清醒的,甚至较之平日里,还要清醒。 孙菀一觉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半眯着眼睛看向车窗外,只见车子停在一片废墟里。前排的按摩师早已不见了踪影,卓临城靠坐在车头盖上,背对着她,望着夕阳抽着烟。 他不喜欢抽烟,孙菀认识他这么多年来,只见他吸过几次烟,每每都是轻描淡写地吸几口就丢去地上碾灭,再抽下一支。 她动了动脖子,这才发现脖子上不知道何时套了个U形枕。她拿掉枕头,坐直身子,他恰巧回身拿车盖上的烟,深沉的眼神来不及掩饰,直直撞进她眼底。 片刻后,他打开车门问:“醒了。” 她还带着点刚睡醒的腔调,“这是哪儿?来这里干吗。” “我也不知道是哪儿,刚送完他,开车路过这儿,就停一会儿。” 孙菀没有接话,开门下车,走进废墟里。 在北京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能找到这么一处长满野草花的残垣断壁,却又未见被命名圆明园,委实是件稀罕事儿。 孙菀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前走了几步,站在一片狗尾巴草里仰望西天。夕阳将坠未坠地沉在一片雾霾里,透过城市上空的尘埃看那酡红霞光,仿佛又成了抽象的紫色。远处的城市陷在这样奇妙的光芒里,只露出一点点高楼的尖。疲于在这座城市里奔命的人,偶尔能站在这种抽身事外的角度看看它,确实别有一番滋味。 两人很有默契地保持着沉默,一并与夕阳对峙,直到暮色四合,孙菀才返身回了车里。 卓临城紧跟着她上了车,发动车子,掉转车头往路面上驶去。 车开到家附近时,天已经黑透,卓临城体恤孙菀,提议在外面吃饭,孙菀一贯是悉听尊便,卓临城便就近挑了一家西餐厅。 因是周五的关系,这家高档西餐厅竟也门庭若市。服务生彬彬有礼地将他二人往里引,但是眼风里或多或少透露了些对孙菀衣着的疑义。 因满腹的不顺心,孙菀要了瓶洋酒后,将菜单推给卓临城,单手抵着额头,闷闷望向楼下的火树银花。 不久,服务生端来头盘——四只对虾,并为孙菀斟好酒。 她看了眼高脚杯里的暖色液体,端起来一饮而尽,冰冷的液体滑过她的咽喉一路往下燃烧。她呛得咳了几声,连带着眼圈开始泛红。 见她伸手去抓酒瓶,卓临城放下刀叉,按住她的手,将去了壳的虾放进她的餐盘里,又为她舀了一碗奶油芦笋汤。 孙菀并不承他的情,生硬地拽过酒瓶,又为自己斟了满满一大杯。 不远处,一位着香槟色长裙的美女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她对面的男士也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来。孙菀依然不管不顾地端起酒杯,将那杯酒一饮而尽。 在这种场合里,卓临城不便与她起争执,索性不再管她,认真用起餐来。 胃里翻腾的酒精烧得她面色酡红,透亮的眼里闪出些泪光来,她用手背掩住嘴,轻轻抽噎了一下,又要给自己斟酒。 就在这时,一直慢条斯理吃着东西的卓临城忽然停了下来,将刀叉扣在了餐桌上,目光严厉地盯着她。 周遭的气氛骤然冷了下去,仿佛连刀叉匙上柔和的反光都在瞬间化为了刺眼的寒光。 孙菀被吓得颤了一下,憋着一股气含泪瞪着他,下巴微微抽搐着,却不敢再坚持给自己斟酒。对峙了好一阵,一行眼泪终于忍不住从她眼里落了下来。她推开椅子,快步往洗手间的方向跑去,无视侍应生惊诧的目光,推开门,将自己关了进去,蹲在门边失声痛哭起来。 直哭到精疲力竭,眼眶干涸,她才缓缓靠着门站起来,开门走到洗手台前,鞠一捧清水将脸上的泪痕洗净拭干,神色冷静地往外间走去。 卓临城一个人坐在偌大的餐桌前,神色寂寥地望着窗外。 她笔直地在餐桌前坐下,见餐盘里的牛排已经被他切成整齐划一的小块,便僵僵地拿起叉子,一块块往嘴里塞去。 孙菀最后是被卓临城架着回家的。 那洋酒后劲很大,等到酒性发作时,孙菀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好不容易把孙菀弄进门,卓临城衬衫后面都湿透了。她瘦归瘦,可是双臂非常有力量,又是挣扎又是赖在地上不愿走,打在他身上,力道不输两根铁条子。 卓临城一手圈着她,一手去关门,哄小孩子那样在她耳边说:“不闹了,到家了。” 且说着,他将她带至沙发边按坐下,扶着她的肩说:“在这里躺着不要动,我去给你冲一杯蜂蜜水。可以听见吗?听见点点头。” 孙菀红着脸,被酒精烧得明亮的大眼扑闪了一下,委委屈屈地低声说:“听到了。” 卓临城心里动了一下,揉了揉她的头顶,转身去了厨房。 他前脚刚走进厨房,孙菀就快步冲进了卫生间,重重地将卫生间门落了反锁,在里面干呕起来。 卓临城蹙了眉,从冰箱里拿出蜂蜜,兑上温水,端着走到卫生间门口问道:“孙菀,还好吗。” “走开,别管我。”里面传来她有些不耐烦的声音。 听到她抵触他,他反倒放下心来,将蜂蜜水放在客厅里的茶几上,回楼上的主卧洗澡。 他一向是个爱干净的人,浑身汗湿的感觉对他来说很要命。他将淋浴开关拧到最大,仰面站在花洒下,温水顺着他修长的脖颈蜿蜒而下,流过他紧绷的身体,他单手覆上双眼,略做停留后滑上头顶,久久发着呆。 直到四肢百骸里的疲惫与燥热都被冲刷干净,他才拿过一条浴袍系上。 刚一下楼,他就看见已经洗完澡的孙菀顶着一头湿发趴在沙发上。她身上胡乱穿着一件他的浴袍,像是已沉沉睡去,连遥控器掉在沙发下都没有察觉。 他怕她闷着,上前将她翻转过来,她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翻个身,继续保持着趴着睡的姿势,一张脸自是深深地陷入沙发里去了。 他无奈地摇摇头,去浴室拿来吹风机,再大力将她从沙发里抱起来,将她固定在扶手处的三角范围里。 被扰了清梦的孙菀不乐意地挣扎着,湿漉漉的微卷长发贴在她的脸和长颈上。 卓临城伸手拨开那些湿发,打开吹风机,抿唇帮她吹起头发来。她似乎嫌那吹风机吵,蹙着眉挥了挥手。见抗议无效后,本就极不痛快的她发出极难受的呻吟。 卓临城只得腾出右手,取过茶几上那杯蜂蜜水,伸出左手二指钳开她的嘴,往里缓缓地灌。一口蜂蜜水灌了下去,孙菀猛地呛了一下,连声咳嗽了几下,终于没了瞌睡,慢慢睁开迷迷瞪瞪的眼睛朝卓临城看去。 那眼神先是空洞的、迷茫的,渐渐又多了一些冰冷的审视,最后仿佛又变成了一种偏执的诘问。她直愣愣看着他,不知怎的,双眼里的所有情绪又化为忧悒脆弱,一滴眼泪无声地从里面滚落了下来。 卓临城无视她的目光,依然极耐心地帮她吹着一绺绺头发,她的头发生得浓密,很容易打结,只能极缓极轻地用手指贴着她的头皮往发梢梳理。 孙菀看了他半天,含糊不清地嚷道:“卓临城,你就是个小三儿。人人得而诛之的小三儿!” 冷不丁被来了这么一句,卓临城有些郁闷,摇摇头,勾起嘴角,顺着她的话柔声说:“好,我是小三,人人得而诛之的那种。别动了行吗?头发都打结了。” 听他这样说,她像是得了理,一边挣一边吸着鼻子说:“我要跟你离婚!” 卓临城被迫关了吹风机,双手将她抱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肩头安抚,“好,我跟你离婚。” 孙菀在他怀里哭得直抽气,好半天又憋出一句,“明天就离!” 卓临城将下颌抵在她头顶,合上眼睛,轻轻抚着她半干的长发,半哄半骗地说:“好,明天就离。” 闻言,孙菀悠悠出了一口气,好像胸中块垒尽消。她迷迷蒙蒙地将脸贴在他胸口,呜呜地低声啜泣着,渐渐平静了下去。 良久,估摸着她已经睡着,他才松开她,见她耷拉着脑袋,伸手托起她尖瘦的下巴,低头朝她脸上看去。 她的脸很小,额头光洁饱满,尖瘦的下巴衬得她很是稚弱。此刻,她苍白的脸上透着酒气蒸蔚出的潮红,嫣粉的唇微微启着,再不见素日里的拒人千里之态。 他喉头微微一动,俯身朝她唇上吻去。见她没有任何反应,唇舌更加得寸进尺地往里探去。她的口腔里有薄荷的清香,以及微微的酒气,柔软的唇舌上还残存着蜂蜜的甘甜,他贪恋地辗转吸吮着。一只手不自禁地滑进她宽松的浴袍领口,沿着她的脊柱,一路缓缓向下,最终停在滑腻的腰窝上,轻轻在那诱人的弯折处抚摸着。 他的动作非常小心,像是害怕惊醒她,更像是害怕惊醒自己身体里汹涌的欲望。 半梦半醒的孙菀软软地贴在他身上,双手攀住他的脖子,十指没入他湿漉漉的头发里,发出意味不明的轻哼。他停下动作,吮着她的唇,直勾勾地盯着她看。没有开空调的客厅里热得发闷,一滴说不清是水是汗的液体自他额上滑落。她下意识地反含住他的唇舌,生涩笨拙地回吻着,好像要将这柔软的异物吸进口中,咽进腹里。 他本能地绷紧身体,脑子嗡嗡直响,一颗心狂乱地跳着。他紧紧贴着她温软的身体,不想再去顾及自己的理智,滚烫的唇落在她的下颌上、脖子上,他将头埋在她的锁骨上细细啃咬着,一手移去她的胸前。她有些吃痛,蹙眉轻轻叫了声:“疼……萧寻,好疼。” 第三章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卓临城倒吸了口冷气,松开她,将头扭去一旁,像是生生挨了一记耳光。 孙菀醒来时,头重脚轻得几乎起不来床。她放任自己深陷在大床里,闭着眼睛回忆昨晚那个混乱悠长的梦。 她不想承认却不能不承认她又梦到了萧寻,他们坐在一架飞机的客舱里,相对无言,那架只载着他们两人的飞机最终将他们放在不同的目的地。她站在梦境里的西安古城墙上,遥望着那架飞机白鸟般驶进云层,飞往遥远的美国。 她在一片巨大的怅惘中醒来,不无黯然地想,原来就算在梦里,他们还是对彼此无话可说。一念转过,她又堕入另一个梦境里,依然身处在已经没有萧寻的空城长安,漫无目的地走进了一座宫殿,却见一条大蛇朝她游来,就在那条蛇将她逼入死角的瞬间,高昂起的蛇首忽然化作了卓临城的样子。 她没有被那条蛇惊醒,反倒是被卓临城的蓦然出现吓得跌出梦外。 此时躺在晌午的日光里,她身上那点从梦里带出来的凉意还是那么清晰持久,消散不去。 她不想陷在这冗长的不安里,从床上蹦了下来,赤着脚懒洋洋往门外走去。 路过饭厅时,她瞥见饭桌上放着三碗菜,也没往心里去,直到牙刷塞进嘴里,才意识到不对,她含着牙刷返回饭厅一看,只见桌子上用保鲜膜封着一荤一素一汤,居中的那个大碗里装着一海碗莹碧的海米豆角。 她心念微微一动,抬头朝楼上看去,片刻后,木然收回眼神,返身回洗漱台继续刷牙。 孙菀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立场不坚定的人,大学时跟风看过几本言情小说,里面的女主角如果讨厌一个男人,无论那男人待她们是春风化雨还是热火朝天,她们都绝不会承那男人的情。和那些女人一比,孙菀觉得自己是俗品。她抗拒得了卓临城送的宝马,却抗拒不了他给的小恩小惠,比如今天的海米豆角。她本应有骨气地将它们倒进马桶冲走的,可是临了临了的,又心疼地想豆角何其无辜? 她在吃那些豆角的时候,内心很悲观。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有时候,爱不过是小恩小惠,很多以为可以坚守自己、独善其身的人,最后还是不免被这些小恩小惠打动,对一个并不爱的男人缴械。 吃完午餐,她打开MSN,找到厉娅的头像,几番犹豫,敲了一行字发过去:我打算和卓临城离婚。 这些年来,如果不是卓临城的一味强求,她和他不会结下这样一段冷火青烟的姻缘。 她是个被生活打磨得很现实的人,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从不艳羡童话里的灰姑娘,谁敢保证嫁给王子的灰姑娘是幸福的?谁敢保证在嫁给王子前,灰姑娘爱的不是隔壁那个会换灯泡、会做回锅肉的张小三? 当初抱着一生折磨他的心嫁给他,不料今时今日,真正觉得被折磨的人反倒是她。这样的婚姻,不过是雪堆长街:看似浑然一体,密不可分,其实日出一到,便会将那粉妆玉砌的假象化为满地尴尬的泥淖。与其等到那样丑陋的局面,不如让她手起刀落,留彼此一个体面。 孙菀没有指望厉娅会在美国时间凌晨一点在线,怔怔望着厉娅的头像发着呆,头像图还是五年前自己给她拍的生活照。 这五年来,厉娅有过那么多漂亮的照片:第一次演电影配角的剧照;第一本写真集的照片;第一次广告代言的大海报;在美国的诸多精彩照片……哪一张都比这张更加耀眼,更加有代表性,但是她偏偏选了这一张,一用就是五年。 孙菀望着她的照片,有些恍然,眼前白亮的世界因追忆生出了波动的縠纹。这五年里,她们在彼此的生命里渗透得太过紧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未假设过如果没有对方,人生将会怎样。 但是此刻,孙菀却在做着无谓的假想,如果她从未认识过厉娅,她会怎样?她可能永远都不会遇见卓临城,更不可能坐在这里,以卓太太的身份矫情地思考什么“如果”。 厉娅于孙菀而言,就像是一片汹涌的海,总是以一种无可抗拒的势头将孙菀席卷到狂暴的涛头浪尖,将她的生活搅得波澜壮阔,跌宕起伏,最后在退出她生活之际,将她推送到一个原本永远无法抵达的彼岸…… 孙菀七岁那年,黎美静曾带她算过一次命。算命先生掐了半天,说她年月空亡,与父母缘浅。孙菀含着一根棒棒糖,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要看进那算命先生的心里去。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那先生又补了一句,不过她年月时都空亡,反而能富贵。 别的话,孙菀都忘了,只记得那句父母缘浅。 孙菀出生在北京附近的涿城,爸爸孙大成是一名中学语文老师,醉心文学创作的他自诩清高且愤世嫉俗。妈妈黎美静却是一个厨师从垃圾堆里捡的弃婴,她连高中都没有读完就在养父的餐馆里做服务员,俗艳市侩。这样看似毫无交集的一对男女,最后竟被月老一根红线绑缚在了一起。 起初孙大成喜爱黎美静年轻美貌,黎美静则对这个吃国家粮的老公颇有几分爱重,一时倒也夫妻情深。 然而最初的恩爱还是死于柴米油盐以及他们天差地别的三观,随着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大潮来袭,见多了小商贩一夜暴富的黎美静开始嫌弃孙大成穷酸,脑子死板,不会赚钱。孙大成也厌倦她的市侩俚俗。 因故,孙菀的童年几乎是在父母的争吵中度过的。 这对夫妻为了向对方证明自己的价值观是对的,在教育孙菀的问题上,采取了极端迥异的方式。孙大成立志将漂亮可爱的女儿培养成有学识的大家闺秀,不是教她唐诗宋词,就是给她讲各种名著故事。黎美静则向孙菀灌输金钱至上论,逼着小小的孙菀在外公店里打杂,将她支使得团团转,寄希望女儿早日成为她的一只“抓金手”。 孙菀虽然继承了妈妈的皮相,性情却随爸爸,因此与黎美静不亲近。 孙菀九岁那年,孙大成调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学任教。孙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从此,水火不容的孙大成和黎美静开始了名副其实的分居生活。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孙菀记忆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时光。看似木讷沉闷的孙大成每周末都会带孙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蕴,不是带她去首博看展览,就是带她去北海划船看荷花,再不就是带孙菀听听什么是潭柘寺的钟声,看看什么是卢沟桥的晓月。父女二人虽穷,却也快活,志趣相投的二人攒了一大堆性价比高的好去处:积水潭的徐悲鸿纪念馆不收钱,好多画随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画院可以看齐白石的真迹,五块钱,冷气大得不得了;中戏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剧场,可先锋了! 孙大成的言传身教让孙菀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幸福与金钱无关。 和爸爸的三观越近,孙菀和妈妈就越疏远,以至于每年春节,一家相聚时,孙菀和黎美静都没有什么话可说。 只可惜,孙菀和孙大成的父女缘在她十四岁那年戛然而止。 孙大成猝死于心脏病。 黎美静继承了孙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处理完孙大成的后事后,她把养父的餐馆搬来北京,一己肩负起抚养女儿的义务。 然而,五年的隔阂让这对本来就不甚投契的母女变得更加生分。 不负已故的孙大成所望,进入青春期的孙菀俨然化身孙大成2.0升级版,成了黎美静最讨厌的文艺少女。 在旁人看来,孙菀敏而好学,干净而安静,虽有些拒人千里的冷漠,但从不失礼节。可黎美静完全看不到孙菀这些优点,只觉得女儿过于深邃冷静的眼睛带着攻击性,甚至是带着戾气的,像是随时都在挑衅她的权威。她不喜欢,甚至很讨厌这样骄傲的女儿,所以采用了一系列很富心计的手段来摧毁女儿的骄傲。 她先是以洗长发浪费水和洗发液为由逼孙菀去理发店削了个男式寸头,然后借故家里经济紧张,不再给孙菀添置一件新衣。 为了让“家贫”这个借口更显真实,黎美静以身作则,也不再给自己添置任何衣裤。从初二到高三,孙菀都穿着妈妈的旧衣旧裤,因为身材差别大,那些衣服穿在孙菀身上不是太过肥大,就是样式过时可笑。同学们经常拿她的穿着打趣,不是笑她的花马甲像新疆姑娘的夹袄,就是笑她可以去跳hip-hop。 更让孙菀难为情的是,她只有一双“蜘蛛”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头穿不完地穿着,鞋面磨出洞,便拿黑线补上接着穿。以至于她在同男生说话时,总是眼神飘忽,神情拘谨,恨不得还没说完话,就在人家眼神没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彻底消失。 年少时大方娴静的孙菀渐渐死在了这些琐碎的细节里。 孙菀从高一开始有了反抗精神。 正常女孩的身体发育到高中阶段,都趋于成熟,必须穿上文胸才可免于凸点的尴尬。黎美静却从未给孙菀买过一只文胸,任由她傻不愣登地真空上阵——怕什么,反正她一年到头不是穿校服就是穿着那些足够掩盖胸口那点起伏的肥大衣服。 懵懂的孙菀也没意识到自己应该穿文胸了,直到高一下学期的期末,因为天气太热,她翻出爸爸当年给她买的一件印有草莓图案的粉色短袖t恤,穿上它去了学校。 结果,一路上都有神色怪异的男女盯着她看,她起初以为是自己哪里脏了,只好羞赧地垂着头。好不容易熬到教室,很多男女同学也用那种闪闪躲躲的怪异目光看她。 一节课后,她的语文老师,一个脾气温和的中年男人终于忍不住将他的“爱将”叫到门外,欲言又止好几次才说:“孙菀啊,你会不会有点穿得太少了?我是说,会不会有点冷啊。” 一头雾水的孙菀忙摆手说不冷,那男老师又不能点破,犹豫了半晌只好隐晦地说:“学生还是穿着朴实点好,你以前那样穿就很好,这些过于艳丽的衣服,还是不要穿了。再说,也小了……回去让你母亲给你买点大的衣服,一定记得转告她是我说的。” 最后,还是孙菀班上的一个女同学看不过眼,趁中午去学校附近的市场买了一个便宜的棉布文胸,把孙菀带去女厕所叫她换了。这个女同学,就是孙菀以后的至交闺蜜厉娅。 知道自己丢了多大的人后,孙菀的骄傲与自信彻底分崩离析。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抬起头来正视任何一个男生,每到上语文课的时候,她都如坐针毡。她的眼睛里不再有以前那种对美、对未来、对自由的憧憬,不再敢有对庸俗、虚假、丑恶的审视批判,整个精神世界都开始委顿下去,低入尘埃。 好不容易熬到高二分科,文理都很出众的她毅然选了文科,因为那样她就可以远离男同学,远离高一时代的屈辱记忆。 她终于意识到贫穷的可怕,开始羡慕同学们的随身听,羡慕他们可以穿“名牌”美特斯邦威,羡慕他们可以在体检时大大方方地脱鞋称体重,因为每到这时她都要绞尽脑汁逃掉体检,她死也不能在全体师生前露出颜色不同、破了好几个洞的袜子! 她开始向妈妈要求新袜子、新衣服,但毫无例外,换来的全是黎美静的叫穷诉苦声。孙菀在接受了这个说法后,便不再向她提出任何物质要求。 然而高考前的一次意外,完全颠覆了孙菀的认知,也彻底摧毁了她对黎美静所剩无几的信任和依赖。 高考前,校方要求考生办理身份证。孙菀跟黎美静提了几次这件事情,都被忙于餐馆生意的黎美静抛之脑后。老师向孙菀发最后通牒的时候,正巧黎美静有事不在北京,无奈之下,孙菀决定自己拿家里的户口本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她进了妈妈的卧室,没头没脑地开始里外翻找户口本,无奈她如何翻找,都找不到那个暗红本子。情急之下,她只好把妈妈壁橱里的衣服全都清了出来,这时才发现壁橱最里面有一个暗格。她钻进壁橱里,打开那个暗格,终于找到了户口本和家里所有的证件、存折,以及……十根金条。 已经十八岁的孙菀早已不是懵懂孩童,她知道那些金条的市值,更加知道存折上的数字是个什么概念。 她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双手僵僵地垂在两侧,愣愣盯着那个暗格里的世界,直盯得眼睛发胀、发涩,才木木地回头望向卧室外的阳台。 阳台上,白亮的盛夏日光刺得她几乎睁不开眼,一根锈蚀了的长铁丝上挂着两条属于她的、破了洞的红色内裤。 那样炽烈的白日光,那样刺眼的红色,就像烙进了她的脑子里,只要她一闭上眼睛,那一幕就会浮现在眼前,永不褪色。 孙菀始终没有正面戳穿所谓家贫的真相,只在心底多添了些许凉薄。 那算命的倒也舌毒,轻描淡写地就算去了她的父母缘。 高中毕业后,孙菀毫无意外地考入了A大,国内最顶尖的几所大学之一。 高考完那个暑假,孙菀打了几份工,在大学开学前赚够两千块,然后带着那笔钱去动物园批发市场买了一大堆四五十块钱,却在她看来潮爆了的衣服入了学。 A大离通州家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住校的孙菀却尽量避免回家,将全部精力投注到学习和打工赚钱中。 她受够了贫穷,受够了灰扑扑的衣服,受够了自卑畏缩的青春。她发誓她要凭一己之力过上焕然的新生活,做回真正的自己。 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她一步步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拥有了体面的生活,体面的社会地位,也从未再因任何事情卑怯凄惶,长成了爸爸期待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有了囤积袜子和内裤的怪癖——只有将一打打的高档袜子和内裤堆放起来,她的内心才能得到某种怪异的安宁。 孙菀和厉娅的交情始于七年前那只十块钱的棉布文胸。真正结缘,却是在大学以后。 孙菀与厉娅以并列第一的分数考入A大。她二人不在一个系,论理说自当从此山水不相逢,不料那年A大改革,对大一新生住宿采取跨学院、跨专业“混搭”安排,首次把不同专业,但是在学习上有契合度、互补性的学生安排进同一间宿舍,以便于新生接触不同专业的同学,扩大交际圈。因为这一安排,新闻系的孙菀竟和心理学系的厉娅分在了同一个宿舍。 大学报到后,孙菀在宿舍门口见到了久违的厉娅。厉娅见了她,先是一愣,眉目中眼波微微一转,朝她露出一个风情万种的微笑。 厉娅的身后,一个微胖,看上去很粗糙愚钝的胖男孩在给她收拾床铺。孙菀高中时听说厉娅有个死忠的富二代男友,不但鞍前马后任她差遣,更是包揽了她的一应开销。此番见这光景,那个胖男孩应该就是传说中厉娅的男友。 除了厉娅以外,孙菀其他两个室友都来自江西,一个叫马蕊,另一个叫江明珠。等到满屋子的人都折腾消停了,孙菀才磨磨蹭蹭地爬去仅剩下的上铺,收拾起来。 大一的第一个晚上,四个女孩互相表现出刻意的礼貌。 大家面上都挂着客气的微笑,私底下却用目光揣测着彼此的背景、性情。很快,马蕊和江明珠就因相似的生活背景结成统一战线,熟稔得恨不得互称姐妹。出于女人的本能,她们一致把妖妖娇娇、从入夜开始就跟不同人煲暧昧电话粥的厉娅打为异类。同时,她们觉得沉默讷言的孙菀是个很好笼络的主,不约而同地对她献起殷勤来,以期将这四分天下扭转成划江而治、以多凌寡的格局。 她们看不惯厉娅很在情理之中,相较于她们的灰头土脸,总在寝室着一袭华丽暗红睡袍、用真我香水把小窝喷得像丝芙兰专柜的厉娅简直像一颗饱满诱人的智利红樱桃。她们瞧不得厉娅每天敷着昂贵面膜,在寝室听昆曲的矫情样子;瞧不得她有事儿没事儿在寝室翘着兰花指玩茶道的做作姿态;更加瞧不得她在床下塞满各种奢侈高跟鞋,不知道穿哪双的张狂做派。 但是女人由来是种奇怪的动物,越是看不得越忍不住要看,看到最后,她俩索性直接在背后称厉娅为“Bitch”。 孙菀是个善于总结的人,她把她们对厉娅的全部非议总结为两句话:一、厉娅真是个连洗面奶都要问男人要的Bitcch,还老在宿舍看英文版的黑格尔。 她们觉得厉娅不但侮辱了全A大的女性,还侮辱了黑格尔。 和马蕊、江明珠不同,孙菀丝毫没有闲心指摘别人。深受过黎美静经济制约的她,比养尊处优的同龄人更加明白什么叫作“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为了早日实现心中那些高远的追求,她顶着一副林妹妹的身板一头扎进钱眼里,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她用高三暑假打工攒下来的钱和第一个月的生活费批发了丝袜、热得快、塑料盆等东西,趁黑在学校外面摆起地摊。由于这些东西迎合了大一新生的需求,很快销售一空,给她带去了可观的利润。 接下来,头脑活络的孙菀又发现了新的商机。那两年很流行吃寿司,孙菀上网自学了各种寿司的做法,每天都拿小电饭锅偷偷煮一锅米饭,在寝室做成寿司,于第二天早上寄卖在学校外的早餐摊子上。除此之外,她还兼职做了移动的校园代理,每天奔波于各种电话业务。 三个月的劳苦给她换来了四台二手电脑。 电脑到货后,孙菀结结实实地请三位室友吃了一顿大餐,请她们准许她在宿舍开一个小网吧,并再三保证,一定会在熄灯前一个小时停止营业。她拿出的回报是,在没有客人的情况下,她们三个可以随意用她的电脑。 在孙菀上大学的年代,电脑还是个奢侈品。对马蕊她们来说,能免费捞到随时上网的机会,牺牲一点安静是相当划算的,于是,孙菀的小网吧就在5号楼里秘密地开了起来。 然而,年龄相仿的四个女孩,对网络的利用方式却大相径庭。钱串子孙菀主要是用网络学炒股,马蕊和江明珠热衷于网络聊天和劲舞团,厉娅则注册了一个征婚、交友的网站,在上面大肆发着自己的美照,引得那个网站的男人如过江之鲫般拜倒在她的倾城容貌下。 于是乎,她每周的约会猛然多了起来,宿舍的电话被各种找她的男人打成了热线。 有天,厉娅前脚刚一阵香风地卷出去,江明珠后脚就跑去走廊上盯梢。 几分钟后,江明珠一脸愤愤地回来,“上了辆大奔!迟早是个被包的,二奶相!” 马蕊立刻阴阳怪气地接腔道:“什么叫把男人玩弄于股掌啊?这就是!你看她在外面这么花,她那个男朋友还那么死心塌地,恨不得把心挖给她。还有她那个C大的干哥哥,明明知道她有男朋友,还一脸此情不渝状!这对干兄妹没事儿就在大家眼皮子底下卿卿我我,就这样了,她那个富二代金主居然也不吃醋,笑呵呵地跟在后面伺候着!这叫什么事啊。” 寝室里的人都知道,厉娅身边有两个男孩子,一个是她的矮富丑男友莫昆,一个是她的高穷帅干哥哥季枫。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诡异关系,却被厉娅处理得滴水不漏。 正在写一张兼职简历的孙菀被吵得不行,看了她们好几眼,最后还是咬了咬唇,隐忍地装没听见。 孙菀本以为接下来四年都要在她们对厉娅不懈的攻讦中度过了,然而一个多月后,忽然发现寝室里的风向变了!马蕊和江明珠非但不再排斥厉娅,反倒变成了她的忠实跟班,只要厉娅在寝室,总是围着她谈笑风生,要是厉娅哪天晚上不回寝室,就会一脸怅然若失状,仿佛失去了生活重心。 孙菀有点拎不清状况,也因此对厉娅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好奇,她到底有什么魅力,不但把身边的男人收拾得服服帖帖,连两个厌她至极的人也能被她收入麾下? 于是,孙菀开始不动声色地研究起厉娅来。 她不否认厉娅是个大美女,但是平心而论,厉娅的容貌不是没有缺陷:她的眼距过宽,眼睛长而柔媚,如果不认真化眼妆,就会给人一种睁不开眼睛迷离无神的感觉。加上她的鼻尖长得极瘦尖,更衬得那张脸妖媚如狐。顶着这样一张脸,她却将清纯装得惟妙惟肖。可以说,她这张脸就是通往任何男人心里的通行证。 在对付女人上,厉娅则很擅长用小恩小惠。但凡她在外有饭局,当晚回来后必会给室友带回消夜,有时候是一盒糕点,有时候是打包好的肯德基全家桶,有时候是一些话梅干果。这些小恩小惠虽然算不得什么,但她长年累月地坚持带,慢慢地总还是打动了马蕊她们的心。女人虽然都会嫉妒漂亮的同性,但潜意识里又对那些过分耀眼的美女有一种奴性。如果这个美女舍得表现出平易近人的一面,周围的同性很容易感激涕零。 同时,厉娅又是个妙趣横生的八卦女王。她熟知学校里大小领导、导师的癖好与绯闻。她的脑子里还有一个A大历届名人的资料库,无论谈及什么话题,她都信手拈来,如数家珍,且还能说得妙语连珠。试问哪个女人不爱听八卦?谁又拒绝得了一个江湖百晓生? 在赢得同性们的心后,厉娅就会使出一招杀手锏——无声无息地同化身边人。她似乎总有无限的热情帮周围的人改造形象,一旦得空,不是忙着帮马蕊修眉、做面膜,就是向江明珠传授穿衣经。她有无数在孙菀看来很歪的理论,什么“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不会化妆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不聪明的女人不会得到男人的真心”云云。马蕊和江明珠慢慢地就被她洗脑了去,在穿衣打扮上、说话处事上极力朝她靠拢,最后发展到将她封为精神教母,恨不得顶礼膜拜。 看透了厉娅的手段后,孙菀将她打为危险分子,时刻提醒自己要远离这个女人。然而,无论她怎么抗拒,厉娅还是将“魔爪”伸向了她。 十二月中的某天晚上,刚自习回来的孙菀一进宿舍大门,就见江明珠顶着本书,踮着脚贴墙站着。 一旁,穿着猩红睡裙的厉娅一边吃橘子一边说:“这样最减肥了,而且还练仪态。你听我的,这样坚持一个月,身材肯定比我还好。” 见孙菀进来,厉娅巧笑倩兮地伸手将橘子递给她,努了努嘴,示意她吃。 孙菀摇头笑了笑,转身去阳台洗漱。脸上的洗面奶刚涂开,厉娅就推门而入,站在她背后说:“亲爱的,你这样洗脸太粗糙了,会长皱纹的。看看你的脸,都快干成沙漠了,一会儿我给你做个保湿面膜吧。” 孙菀抿着唇,淡淡说:“不用了,我习惯了。” 说罢,她索性避开她,闪身进了卫生间。 等她磨磨蹭蹭地从卫生间出来,以为厉娅的注意力已经不在她身上了,不料前脚刚踏进寝室,就见厉娅将一罐面膜递到她面前,带着曼妙的笑,眸色深深地说:“这款睡眠面膜是我家小昆昆从香港带来的,特别补水,拿着用吧。” 孙菀不堪其扰,冷着脸,耐着性子说:“多谢你的好意,我不习惯用化妆品。” 说完,她快速爬到上铺,拿过手机,找到厉娅的名字,发了一条短信过去:我没兴趣减肥,没时间听八卦,不习惯吃消夜,更加不喜欢被人摆布。所以,请尊重我的个性,不要勉强我也喜欢你。 熄灯后,孙菀接到厉娅的回复:亲爱的,你发错短信了吧? 附带着一个极其可爱的笑脸图标。 因情商旗鼓相当,孙菀和厉娅的关系一直斗而不破。 然而,她俩终于还是因为一件小事撕破了脸皮,发生了一次针锋相对的“热战”。 那年圣诞,孙菀一个人自习到图书馆闭馆。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孙菀被校园里零星的霓虹灯光、花火、不夜的热闹气氛感染。她双眼明亮地看着过往的戴着圣诞帽的情侣们,因孤独寒冷而对他们生出歆羡。 她刚走到宿舍楼背面,忽然听见不远处的转角里传来一阵暧昧的轻呻。正自出神的孙菀吓了一跳,下意识循声看去,身后,一道车灯光凑巧地随着她的目光扫了过去,孙菀吸了一口冷气,愣住了:角落里,厉娅正和她的那个干哥哥深情拥吻着,他们贴得很紧密,厉娅紧紧闭着眼睛,脸上浮着一片酡红。 孙菀抽身欲逃,厉娅感觉到了什么,睁开了眼睛。当她发现孙菀正看着他们,她极难堪地推开面前的人,目光闪躲地看着孙菀。 两人目光相对,孙菀反倒冷静了下来,鄙夷地盯着厉娅,像是看见了什么极肮脏不堪的东西。 孙菀没有直接回寝室,而是绕去学校人工湖边,吹了很久的冷风。 尽管她知道自己并没有立场对厉娅的行为妄置褒贬,但她的道德感让她没办法漠视这样丑陋的事情。 孙菀回寝室时,她们三个都已经回了寝室,坐在桌子前嗑着瓜子。 厉娅见孙菀进来,笑着招呼道:“奶油西瓜子,我记得是某人的最爱,赶紧过来。” 难为她装得好像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孙菀冷冷地瞪了她一眼,没有搭话,返身去了走廊。 走廊的护栏外便是大半个校园的夜景。外面正飘着雪花。 厉娅也跟着出来了,她讪笑,“好美的雪啊。” 孙菀照例只是看着外面。 “孙菀,你犯不着这样对我!”厉娅莫名地发怒了。 孙菀扭头瞥了她一眼,“我是犯不着,你更犯不着和我说什么。” “可是你脸上写着‘厉娅是淫妇’!我看到你的脸就不舒服!” 厉娅有些喝多了,语气里带着醉意。一夜的狂欢,她脸上的妆残了,但依然年轻美好,就像是一朵掉进阴沟里的白玉兰花,洗一洗照旧还能洁白无瑕。 “那是你自己心虚。”孙菀一点也不客气。 “你知道什么!季枫才是我恋爱了三年的男朋友!” 厉娅下巴微微抽搐着,充满怨念的眼神让孙菀悚然一惊。 “我和季枫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高一就在一起了。可谁叫他太穷?莫昆追了我三年,我高中三年的学费全是他给的。但我没办法对他忠诚,我不爱他,他长得太难看了。” 走廊里一片阒寂,偶尔隐隐传来女孩子的笑声。 厉娅直勾勾地盯着孙菀,“我知道你一直都瞧不起我,看我不顺眼,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你。在一定程度上,你我很像,都比别人更加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像蕊蕊她们那样正视我,接纳我呢?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成为朋友呢。” 孙菀冷冷望着她的眼睛说:“厉娅,你得不到一切。” 说罢,她转身就往宿舍走。身后忽然传来厉娅讥诮的声音,“要是跟你说,我现在还是处女,你信不信。” 孙菀的脚步顿住了,片刻,头也不回地说:“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我是经常和莫昆睡在一起,可是他从来都没动过我。我说我怕疼,觉得那事情恶心,不愿意,他就没勉强我,自己忍着。” 孙菀没有挪步。虽然不懂得这对一个成年的男人来说意味着怎样的压抑,但她还是觉得莫昆挺了不起的。她回过头,定定看着她,喃喃地说:“厉娅,这世界没有谁真的比谁蠢,你这样糟蹋别人的真心,很有意思吗。” 厉娅表情一滞,眼底一丝忧悒倏地滑过,快得让孙菀以为自己是眼花了。 “和你说个故事吧。”厉娅双手一撑,坐上了栏杆,“有个女孩,她小时候家境特别好,爸爸是当官的,妈妈有自己的服装店。女孩不但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很好,是所有人眼里的天之骄子。可是,等那个小女孩上了初中,一切就都变了。她爸爸在外面养了情妇,还踹掉了老婆,娶了那个情妇。也许是报应吧,自从娶了情妇后,那男人就开始倒霉,仕途不顺不说,还得了绝症。那情妇肯定不会再跟他,卷了他的钱跑了。” 厉娅苦笑了一下,故作轻松地晃着小腿,“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傻到冒泡的女人,比如那男人的原配,听说他得了绝症,钱又被卷跑了,居然回头去照顾他。先是卖房子,后是卖掉了服装店,就为了帮那男人续一条残命。没了服装店,那女人就去摆地摊,白天在市场里卖水果,晚上就上热闹的地方倒腾衣服。她以前多漂亮啊,身材苗条、皮肤细白,是机关大院里的一枝花,可是不过两三年,就粗糙得像你在菜市场看到的任何一个卖菜大妈!” 说到这里,厉娅的声音哽了一下。 孙菀一开始就知道厉娅是在说自己的故事,她说得虽平淡,但是孙菀还是很敏感地抓住了她言语底下的沉痛。 “太傻了!要是我,不落井下石也得放鞭炮庆祝。”厉娅冷笑着说,语气里却有些自哀。 孙菀神色复杂地看着厉娅。 良久,厉娅才轻轻地说:“孙菀,我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我要给我妈买Sk-Ⅱ,让她美美地改嫁,要给那臭男人换肾……我要很多很多东西,但是我不能像你那样生活。我毕生的理想就是出现在大银幕上,让人们看到我的美、我的艺术天赋。美和艺术是需要精致生活滋养的……你明白吗。” 她说话的样子很像在演舞台剧,情绪饱满而富有张力,很容易让人感同身受。孙菀承认自己被她打动了。她对她的价值观无法苟同,却也并不打算站在什么道德高度上去评判她。黎美静经常同她说的一句话叫作:猫有猫道,狗有狗道。孙菀不喜欢黎美静,独赞同她这句话。 “孙菀,与其说我们很像,不如说,你和我妈很像。每次看见你忙着赚钱摆地摊,我都会想起我妈。你可不可以试着相信,我对你没有恶意,我是真的真的想对你好一点。” 孙菀想了半天,不置可否地哦了一声。 所谓不破不立,那个晚上后,孙菀和厉娅势成水火的关系开始有所缓解。孙菀是个善于对别人的遭遇感同身受的人,虽然厉娅左右逢源是很可耻,但她的人生也有自己的特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有自己走路的方式,她没有立场因价值观不合就敌视厉娅。 几次集体活动接触下来,孙菀渐渐对厉娅有所改观。厉娅此人虽功利又做作,却从无伤人之心;她虽比较强势,但委实是个古道热肠的人;她虽看似懒散,却又目光长远,步步为营。 有天,孙菀好奇地问她,既然想做大明星,为什么不去考中戏、北电,反而去学临床心理学。 厉娅神秘一笑,她自认表演天赋超过一般演员,之所以学习心理学,就是想以后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角色的内心,知道怎样更深刻地诠释角色。她的目标可不是当花瓶,而是纽约大学的表演系,以及好莱坞的星光大道。 日后,等孙菀看到80后女星娜塔莉·波特曼在最当红时急流勇退,去哈佛大学心理学系进修,然后凭心理惊悚片《黑天鹅》勇夺奥斯卡影后时,不禁更加钦服厉娅的高瞻远瞩。 她二人正式结下深刻友情源于大一寒假。 那年寒假,孙菀和黎美静总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吵到大年初一晚上,孙菀终于忍不住摔门而出。 走在空荡荡的北京街头,孙菀忽然倍觉孤单,特别想找个人说说话。她掏出手机,把通讯录看了一遍,鬼使神差地拨通了厉娅的电话。因为放假前,她隐约听说厉娅一个人住在外面。 厉娅听她幽幽抱怨完,只说了一句话:“赶紧打车到我家来,有饺子吃,有沙发睡!” 孙菀居然也就去了,一去就是十几天。那十几天里,两人没事儿就去压马路、找美食、逛庙会,渐渐无话不说起来。 与厉娅成为闺蜜之后,孙菀经常有意无意地流露出对厉娅脚踩两条船的介怀,每逢这时,厉娅都只是云淡风轻地说,上帝给了女人两只脚,除了用来走路,就是用来劈腿的。气得孙菀恨不得当场和她断交。 然而这世间有条颠扑不破的真理——脚踩两条船的人最终都会掉进水里,哪怕那个人是滴水不漏的厉娅。 莫昆终究还是撞见了她与季枫热吻的情景,盛怒之下和季枫打了一架,之后还甩了厉娅一个耳光。厉娅万没有想到,一向把她奉若女神的莫昆居然敢打她,于是平静地提出了分手。而厉娅也寒心于季枫竟缩在一旁,完全不敢上前帮她,好像他们的感情真的是见不得光的偷欢。 厉娅很潇洒地对孙菀她们说:“也好,两个一起甩,下次我去钓个真正的高富帅,就什么都有了!”走出那段三角恋后,厉娅将全部精力都投进高富帅资源的挖掘中。 四月的一天,厉娅神神秘秘地拿着一本小册子在孙菀面前一晃。 孙菀问是什么,她小声说是通过特殊渠道弄来名校“二代”名册。孙菀拿来一看,小册子做得还很专业,每个“二代”照片旁都有详尽的资料,家里是干什么的,身价保守估计有多少,开什么车,喜好什么,经常出没的地方有哪些。 没到一个礼拜,厉娅就春风满面地对孙菀说,她和册子上排名前三的某只“金龟”接上头了。 “赵瀚啊!居然被我钓上了!他爹当年是靠卖治皮肤病的软膏发家的,现在年年上福布斯,神话里的神话!”厉娅说得两眼放光,“他就是一绝对的金龟,这回我得下血本钓上他。” 孙菀正在搓衣服,头也不抬地说:“是个女人都能在一个礼拜里勾搭得上的男人,我觉得不怎么靠谱。” 厉娅睨了她一眼,“什么叫是个女人?你会不会说话。” 孙菀没有接茬,将搓好的衣服丢在脸盆里。 厉娅拿涂着鲜红蔻丹的食指戳了戳她,“别洗衣服了,晚上陪我去参加一个Party吧,衣服我给你准备好了。” 孙菀恹恹地说:“不去。” “不去你一定会后悔!开Party的地方在万乘,超牛的一家私人会所,里面的会员全是名校在读的二代们,金字塔尖尖上那一小撮精英男,你不想去见识见识?”见孙菀还是不为所动,她有些急了,撒娇说:“跟你说实话吧,我和赵瀚还没熟到可以单独约会见面的地步,所以他才选了一个朋友办生日派对的契机,叫我去万乘玩。说真心话,让我一个人和他去那种地方,我有些发怵。他那个人阴阳怪气的……老孙啊,你就陪陪我嘛!”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孙菀没了推拒的余地,擦干净手,“衣服呢。” 厉娅放下心来,将她推进宿舍,找了自己的一条中长礼服给她。孙菀正欲拿衣服去换,却被厉娅按坐在椅子上,“仔细一看,你是一点打扮都不会,眉都不修一下。” 她从化妆包里拿出一把剃眉刀,飞快地在孙菀眉上修剪起来。片刻后,她望着孙菀的脸怔了一下,孙菀顺着她的眼睛往镜子里看去,不禁也有些愣神,虽然只是眉目间的修整,却有种拨云见月的效果,使她整个人透出焕然一新的清丽。 厉娅拿着剃眉刀,左右端详了她一下说:“老孙,其实你比我漂亮,只是不收拾,看着糙一点、涩一点而已。” 孙菀知道她在拿自己开涮,但没往心里去,抱着那中式礼服去卫生间换了。临镜自照了一会儿,再看看正在描眉的、盛装华服的厉娅,觉得自己惨淡得像一抹青烟。 入夜时分,她二人等到了金龟赵瀚的法拉利。 车门刚一打开,一大捧猩红的玫瑰先持花人一步递到了厉娅面前,继而,一双冰冷如蛇的眼睛从花下抬了起来。 孙菀头一次见这个赵瀚就吓了一跳,无怪厉娅说怕他,这人长着一张粗糙的国字脸,不管怎么笑,一双三角眼里都透着阴鸷。 孙菀有些底气不足,瞟了一眼厉娅,见她眉眼含情,笑意盈盈,两只梨涡甜得醉人,却在眼神里透着点骄矜。她一向都很懂得怎么拿捏分寸,控制关系的进展。 及至上车,孙菀与那捧玫瑰坐在后排,总觉得心神不宁。 耳畔时不时传来厉娅甜糯的低语声,以及赵瀚的大笑声。堵车的间隙,孙菀瞥见赵瀚将右手放在了厉娅光裸的腿上,试探性地往里游走了一下,却被厉娅挡了开去。 孙菀一张脸刷地黑了下来,对赵瀚的厌恶又多了几分。 进了万乘的大门,孙菀暗暗在心里想,单从门脸和内里的气派来说,这个会所倒也当得起“万乘之尊”的名。360度的环形落地长窗将京城夜景尽收眼底,窗外幽蓝的夜幕被璀璨的灯光映得发白,站在其间,犹如置身半空星海。仰头再去看那金碧辉煌的欧式穹顶,又如置身西方的宫廷。至于其他一应奢华设施,不过是这胜景上的锦上添花。 他们来的时间尚早,这偌大的奢华会所里,只寥寥坐着十几人,有的三五成群玩着桌游,有的在玩台球,还有一撮人坐在三壁全是书的中式会客厅里聊天。 赵瀚携着厉娅走到那会客厅里,跟那撮人打了个招呼,环着厉娅在他们附近的沙发上坐下。 孙菀只得在他们对面坐下,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像个冒冒失失的跟班,陷在那沙发里,手不是手,脚不是脚。 很快便有侍者端来了红酒、雪茄,赵瀚接过,揽着厉娅的肩膀,凑近她的耳朵说:“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们来这里坐着吗。” 厉娅不动声色地远离了他一点,笑望着他说:“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 “带你来开开眼呗!别看这个会客厅不大,最顶级的东西都在里面了。”赵瀚拍了拍沙发扶手,用无比优越的口吻说:“看到对面那四扇紫檀雕木门了吗?是从一个王爷家搬来的,贵啊!看看脚下这地毯,是一小块一小块杂色兽皮拼成的花开富贵,你再看看那边的古代灯、香炉、桌子椅子,架子上的瓶瓶罐罐,不怕告诉你,都是以前皇家的摆件。” 孙菀眼皮一抬,瞄了他一眼,心里冷冷地嗤了一声。这些男人,见惯了眼皮子浅的女人,以为开辆好点的车,带女人吃一次龙虾,就可以为所欲为,一个个忙不迭地用钱砸女人。孙菀倒是在电视上见过摆阔泡妞的,但是像他这样连泡妞都要借花献佛的人,也算是朵奇葩了。 说到天花乱坠处,赵瀚又旁若无人地将手伸进了厉娅的大腿内侧,得寸进尺地轻轻拧了一把。 这一次,非但孙菀,连厉娅都蹙起了眉头。这样俗不可耐、臭不可闻的男人——不愧祖上是卖狗皮膏药的! 厉娅暂时不愿意和他撕破脸,故意站起身避开他的手,貌似天真地问:“这里哪一件东西最贵。” 赵瀚一愣,没想到她会这么问。像他这种出生穷街陋巷,吃包谷面长大,一朝得势,鸡犬升天的暴发户子弟,哪里会分什么好坏东西?厉娅这样问,摆明了是要给他点难堪。他黑了脸,指着一处架子上的翡翠摆件说:“那个翡翠盘子最贵,黄金有价玉无价,那么大一个满翠的盘子,它不贵谁贵。” 这时,一直默不作声地喝着红酒的孙菀放下酒杯,不冷不热地打断他,“我看也不一定。那个一看就是新玉洗出来的满翠,仿的古款,你要喜欢,几万块也能让人洗一个出来。” 她这话一出,整个会客厅顿时静了下来,连附近那几个正在聊天的年轻人都朝她这边看了过来。 孙菀起身走到那个翡翠盘子前,有心杀他威风,目光炯炯地说:“还有,作为一个略微见过点世面的人,我想说这不是个装菜的盘子,这是个翠桃式洗,是古代人用来洗笔的。” 赵瀚被她抢白了一顿,一张脸黑得快滴出毒血来,眼睛狠戾地盯着她看。 一旁的厉娅偷笑了一下,朝孙菀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年少气盛的孙菀乘胜追击,指着架子上的一幅画说:“要说最贵的,我看既轮不到什么兽皮地毯,也轮不到什么紫檀木门,而是这幅宋徽宗的真迹,如果我没记错,这是前年天价拍出去的,没想到居然在这里。” 说完,孙菀不禁在心里感谢天上的孙大成,若非他当年的悉心教养,她未必能有今天的扬眉吐气。 闻言,附近那几个年轻人纷纷议论了起来,有两个走到那个翠桃式洗前把玩,其中一个翻来覆去看了几遍,转头朝沙发上一个居主位的年轻男子说:“我说卓少,你这儿怎么还摆假货啊。” 这时,一个漫不经心的清缓男声传来,“刚学玩翡翠那年买的,以为捡了宝,送去专家那里一看,专家送了我一句话‘粗制滥造,假得不能再假’。生平第一次被骗,当然要摆在这里,引以为戒。” 说完,他略略侧过头,斜了孙菀一眼,自言自语似的呢喃道:“这个小妹妹倒挺有眼力。” 孙菀回头朝他看去,惊鸿一瞥的一个照面,看见这人长着一张不动声色的冷峻容颜。 他话音刚落,几个年轻男人都笑了起来。 那笑声犹如打在赵瀚脸上,他一口喝净杯子里的红酒,闷闷地坐在沙发上。 厉娅因对他还有最后一丝希望,见他这样,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挨着他坐下,小声安抚。 她越安抚,赵瀚的火气反倒越大,胸口的起伏越见剧烈。他恼羞成怒地转过身,一把扳起厉娅的脸,狠狠朝她唇上咬去,一边咬一边将她从沙发上挟起来,往外面拖。 厉娅吓得连连惊叫,一边挣一边压着声音喊:“你干什么?放开我!” 赵瀚想借侮辱她来洗清自己所受的侮辱,骂骂咧咧道:“干什么,你不知道?你tM装什么纯。” 孙菀眼明手快地端起茶几上的红酒朝赵瀚泼去,厉声说:“先生,这是公共场合,请你放尊重些!” 孙菀虽然长得柔弱,一旦发起怒来,却自有一股慑人的凛然正气,竟顿时将赵瀚震慑住了。 赵瀚红着眼盯着孙菀那双黑白分明的冷眸,缓缓松开厉娅,继而抬手重重抹去脸上的红酒。他活动了一下下颌,忽然笑了起来。他鄙视地看了看厉娅,又看了看孙菀,“装什么装啊?女人我见多了,肯跟男人出来玩,不就是想卖个好价钱吗。” 他财大气粗地在沙发上坐下,掏出钱夹丢在茶几上,“说吧,要多少钱才肯让爷上,价钱随你们报!” 厉娅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再泼他一脸红酒。她纵横情场这么多年,虽然知道那些男人私底下都是这样的龌龊心思,但明面上,谁不把她当公主捧着、宠着,散尽千金博她一笑? 如今受到这样的侮辱,她仿佛外衣被扒,羞愤得红了眼圈。 赵瀚得意地跷着二郎腿,吊儿郎当地说:“你以为自己多漂亮?爷我玩明星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不过看你像个雏儿,耐着性子逗你玩玩而已。别演戏了,赶紧报价!六位数、七位数,随你喊!我就不信,全中国还有我上不了的妞!” 一串眼泪倏地从厉娅眼中滚落,她掩住嘴,哭着往外跑去。 孙菀刚迈开步子欲追,像想到什么,停下脚步,回头看住赵瀚,无比轻蔑地说:“也只有上辈子做过卫生巾的男人才有自信说这样的话!算你赢了!” 说着,她头也不回地朝厉娅追去。 会客厅里,看了一场精彩大戏的男人们忍了又忍,终于爆出一阵放肆的大笑。 厉娅是一路哭回寝室的。孙菀不知怎么安慰她,一路默然相陪,不时给她递上纸巾。 回到寝室,厉娅匆匆洗了个脸,倒头便缩进被子里。直到次日午后,她才红肿着两只眼睛起床。刚起床,回过神来的她就发现自己昨天走得太匆忙,竟然把包包落在了万乘的会客厅里。 她急忙让孙菀拨她的手机,手机是通的,却无人接听。她连打了几遍,见还是无人接听,只得暂时作罢。 被赵瀚重重打击了一番后,厉娅整个人都委顿了下去。她逃课缩在宿舍,无心梳妆,更加无心和别的男人约会。宅了几天后,魂不守舍的厉娅请了个长假,匆匆飞去云南丽江旅游散心。 厉娅走后,孙菀的世界顿时安静了不少。 这天周六,孙菀独自在教室为一本女性杂志做头条策划,主题叫“缘分的天空”,驾轻就熟的孙菀只花一个下午就把几个故事和相关资料准备好了,不料却卡在了一句导读语上。 她在这个阴霾欲雨的午后绞尽脑汁地想着那句导读语,口里不断喃喃念着:“缘分……缘分……缘分是……” 毫无灵感的她在纸上拼着各种有关“缘分”的妙语,却是写一句划掉一句。直到窗外大雨连连,她才停了笔,不忍卒睹地将稿纸揉成团丢进垃圾桶里,携了伞出门。 在这样一个下着大雨的周末,学区里几乎见不到学生,偌大的校园像一座沦陷了的灰色空城。 孙菀撑着伞,垂头戴上MP3的耳机,一面听歌,一面缓缓走在雨幕里。此时,全世界的喧嚣都在雨声、乐声里遁形,唯有她的脚步,仿佛踏着歌声走在琴键上。 为了多享受这一刻的宁静,她刻意选了一条回寝室最曲折的路,磨磨蹭蹭走在植满松柏的狭长小路上。在这样的雷雨天气里,路边的松柏发出极清冽的香气,她自觉怡然,便闭上了双目,悠然地边走边和着耳机里的乐声唱着歌。 有多久了?她在心里暗想,自己有多久没有像这样舒展地享受过生活了?这么多年来,她将自己的灵魂蜷缩在冷漠、理智、坚强的外壳下,唯有在这无人之境,才敢从那个壳里探出头来,洒脱地活一回。 她正在出神地低吟浅唱着,一只手忽然拍在了她的肩膀上。 她吓得尖叫一声,如撞鬼般倏然回过头,一张异常醒目的脸隔着雨帘撞进她的视线里。她愣愣盯着那张过分英俊的脸,那不速之客蹙眉站在雨帘里,大雨从他的额头沿着眉骨、眼帘滴落,又从他高直的鼻梁滑落到他紧抿着的、刀裁般的双唇上。 见是她,那人也愣住了,片刻后,他鸦翼般的长睫毛闪了一下,唇角不自禁地勾起点笑意,“是你啊!” 他倒先一步认出她来。 孙菀惶恐而戒备地盯着他,好半天才恍惚想起,这是那天晚上在万乘有过一面之缘的卓姓男人。 她张了张嘴,指指他又指指自己,“你……我……” 他兀自伸手将她的耳机摘了下来,“你挡着我的路了,按了几次喇叭,都没听到。” 孙菀往他身后一看,果然见他身后泊着一辆还未熄火的车。她的脸骤然红了,不知道这脸红是因为被他窥见了隐私一面,还是为自己的自闭视听。她连忙退让到一边,小声说:“对不起,害你淋雨了。” 他低头轻轻笑了笑,“没事。” 说罢,他返身朝自己车里走去。 孙菀目送他发动车子从自己身边开过,默默抬手戴上耳机,继续缓步朝前走。刚走出几步,只见那辆车又停了下来,那个人再度躬身从车里出来,指着耳朵,朝她大声喊了句:“雷雨天不要听音乐,小心雷击!” 孙菀被他一语惊醒,连忙扒掉耳机,目光复杂地盯着他,连一句简单的“谢谢”都忘了。 他似笑了一下,坐回车里,绝尘而去。 孙菀恍然若梦般地站在铺天盖地的大雨里,他从闯入到离去,不过区区数十秒时间,却像一阵风般将她世界里的晦暗荡涤了去。她忽然开始相信了些什么,比如缘分。如有一道白光从她漆黑的脑海中闪过,拼凑了一下午的词汇仿佛有了生命,自动自发地在她眼前拼成了一句话:有的人,你以为不会再见,却总在山重水复后猝然相逢,算来便是有缘。 哪怕多年后他们势成水火、针锋相对,孙菀都未否认过她和卓临城有缘。只可惜这种缘,并不是“郎有情,妾有意”的正缘,而是一种没有结局的相遇。否则,她就不会在遇见他后,又遇到萧寻——那个居住在她灵魂深处,挥不去、忘不掉,却也无法重拾的人。 第四章 世人谓我恋长安 孙菀始终记得她与萧寻戏剧化的初见。 那是厉娅从云南回北京的前一天,刚拿到一笔稿费的孙菀买了好几袋鱼干去老校区喂猫。 A大老校区位于学校西侧,学校搬迁后,校方便将那边的老房子拆了,打算将地皮以高价卖给某个制药集团,此举却遭到全校师生强烈抵制,校方不得不将此事搁浅。 这两年,由于疏于监管,老校区那边徒留满目榛荒。因为荒凉阴森,且地处偏远,新区的学生很少往那边走。孙菀有一次偶然散步路过那边,竟发现了一个奇趣的新生界:不知道哪里来的一群野猫在那边做了窝。这些猫不认生,见到她非但不闪避,有的还会腆着脸蹭过来,用脑袋摩挲她的裤脚讨要吃的。 孙菀便经常拿些香肠、火腿、剩饭绕道过来喂猫。一来二去的,她和这里的猫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这天,她刚走到西区的一个废花圃,就看见一个年轻男人蹲在地上掰一只白色猫咪的嘴巴。那只白猫还小,最近刚加入“蹭饭大军”,因毛色纯白倍受孙菀喜爱,现在它正喵呜喵呜地惨叫不已。 孙菀呆立在原地,她想起各大论坛正传得沸沸扬扬的虐猫事件,不禁又惊又怒,她没想到A大里竟然也有这种丧心病狂的变态。怒火中烧的她遍寻武器不得,索性脱下自己的中跟凉鞋,蹑手蹑脚地摸到他背后,对准他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去。 那“变态”随即啊了一声,下意识一松手,那只小白猫便趁机逃脱了,一溜烟躲进了一堆木板下。 “你干什么。” 那“变态”一手捂着头回身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怒视着孙菀。他生得高挑劲瘦,五官英气俊朗,线条利落的脸上透着好看的健康色,居然长得副正气凛然、傲骨铮铮的模样! 孙菀被他的气势压得腿软,白着脸想,自己居然在这么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惹怒了一个变态,搞不好被掐死都有可能。她不免有些害怕,手忙脚乱地套上凉鞋准备逃跑,脚还没迈开,手腕已经被他紧紧拽住了。 孙菀脊背一僵,心一阵狂跳,一边挣扎,一边睨着那“变态”说:“你想干什么。” “变态”挑着眉,一脸愠怒地反问:“我还想问你,你想干什么?干什么平白无故打人。” 孙菀怕归怕,但自认为站在正义一方,也不愿意太露怯,将心一横,一口气骂道:“人家小猫不过是饿了找你要点吃的,你不给就算了,还虐待它们,还有没有人性啊?你还好意思穿着咱A大的文化衫,我看你就是一披着人皮的禽兽!” 那“禽兽”不知是被气晕了还是被她的连珠炮震住了,带着三分余怒七分错愕地盯着她,良久,他紧紧箍在她手腕上的手才松开,冷冰冰地说:“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虐待它了?刚才那只猫喉咙里卡了根骨头,在地上疼得直打滚,恰巧被我碰到,我是在帮它!” 说着,他在她眼前摊开右手,孙菀定睛一看,手上果然有一根颇粗的骨头。她顿时窘得连耳根子都红了,扯了下衣摆,支支吾吾道:“我……对不起!我赔你医药费吧!” 他抿了抿唇,态度冷淡地说:“不用。” 说完,他扭头便走。 “喂……”孙菀没来由地叫了他一声,她没想到这件事情就这么摆平了。她虽然没有把他的脑袋敲破,但那一下的力道她是清楚的,足够他疼上三五天。 那人回头看了她一眼,眼神漠然深邃,不为所动。孙菀也不知道自己叫住他该说些什么,一下子卡了壳,她低着头,局促地用右脚来回在地上画着,样子可怜巴巴的。再抬头时,那个人已经离开了。 孙菀心情复杂地喂完了猫,这才懒懒地回了寝室。 次日一早,403寝室的女生们就听见走廊外传来一阵拉杆箱滑动的轱辘声。 正在刷牙的江明珠听到动静,咬着牙刷,冲到门口把门拉开,“娅娅,你终于回来了!” 她话音刚落,就见穿着条大红吊带裙,满面春风的厉娅扑面而来。 数日不见,她非但一扫走之前的颓丧,还焕发出了一层惊人的艳光。 孙菀敏感地发现她的眼睛也变亮了,是那种狐狸见到兔子、兔子见到胡萝卜的亮,还有些水汪汪的。厉娅打开箱子,风含情、水含笑地开始给她们分发礼物。 孙菀接过她带回来的礼物,开门见山地问:“在丽江有艳遇了吧?速速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厉娅飞了一个媚眼给她,嗲声嗲气地说:“小样……” 此番看来,她确实是带着爱情回来了。 马蕊凑上前,不无好奇地问:“什么人这么高段位?几天就把女神变成恋爱中的小白兔了。” 厉娅居然红了脸,露出一排洁白的小牙齿,含蓄地笑了。 孙菀她们三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异口同声说了句,“看来是真爱啊!” 厉娅掩不住笑道:“胡说什么呀,刚认识的普通朋友啦。” 她们三人还欲再打听,不料这回厉娅的口风很紧,一点密都不泄。她们三个赶着上课,只好带着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悻悻然去上课了。 下午最后一节课散后,孙菀鬼使神差地又走到了西区那边。 她怔怔地站在昨日的花圃前,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来。她恍然觉得有,一定是有什么落在了这里,不然她的心里不会那么空。 在那里徘徊了半个多小时,还是什么都没有等到。她黯然想,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多特别的不期而遇,又要有那么多的失之交臂?如果再也遇不到,那么当初的遇到岂不是一件无聊又残忍的事情? 眼见金乌西沉,她满心的期待如被放了气的气球般瘪了下去。她失落地笑了笑,转身离去。 孙菀拖着脚步走到宿舍楼下时,猛地听见有人叫她名字,她抬头往门洞里一看,是厉娅。 那天夕阳很好,厉娅穿着白色绸面背心和蓝色长裙,披散着夹直的长发,拎着一个精致的白色包,样子清纯得几乎可以掐出水来。 厉娅路过孙菀时,邪魅一笑,像是在为自己的魅力得意。她来不及和她多说什么,直接越过她,拉开附近泊着的一辆宝马车门,风情万种地将自己塞了进去。 孙菀暗想,莫非这个宝马男就是厉娅的真爱?她好奇地往那边看去,无奈除了一个坐姿端正的背影,什么也看不见。 这天上完公共关系课,孙菀一脸疲惫地抱着本子回寝室。 最近,她忙于给几家杂志写书评,有些不堪重负。因大脑一片混沌,她绕道去校外的KFC买了杯咖啡,又在水果摊上买了点圣女果,一边构思评论,一边心事重重地往宿舍走。 不料她刚路过学校操场,一道黑影倏地朝她面门袭来,她下意识一避,还是晚了一步,一个篮球结结实实地砸在她脑门上。她仰面摔倒在地,圣女果滚得满地都是,引发周遭一片哄笑。 她尴尬地撑着地,打算起身,不料踩在一颗圣女果上,脚下一滑,又摔倒在地。 于是,那阵哄笑声又掀起了新的高潮。 孙菀本就疲惫不堪,这样连跌两跤,又兼被人耻笑,没来由地有些心灰意冷,见一时站不起来,她索性怔怔地坐在地上。 这时,一道身影挡在了她眼前,一个满含歉意的清冷男声在她耳边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 孙菀撇过脸去,不愿搭话。那人歉然地拉住她的手腕,将她扶起来,他看了看她红肿的额头,又将目光落去她脸上,忽然诧异地咦了一声。 孙菀听出他语气里的异样,抬头看他,对方的脸隐在强光里,辨不分明。于是,她用手在眼前搭起个小凉棚,再一打量才认出来他就是前日那个英雄救猫却被她用高跟鞋敲伤头的男人。 孙菀意想不到竟会这样撞见他,愣怔地望着他,失了言语。 他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面色凝重地看着她,片刻才说:“额头破皮了。走,我带你去医务室。” 说完,他径自迈步往医务室方向走去。 孙菀自忖没有什么大碍,本想拒绝,脚却先她思想一步朝他的方向迈去。 两人并肩沉默地走了一阵,孙菀忽然觉得有些不自在,顿住脚步,“还是算了吧。这点小伤,我自己处理下就好。我敲你一次,你砸我一次,咱俩就算扯平了。” 他不容她拒绝,简单利落地说:“天热,不认真处理的话会发炎。” 孙菀见他坚持,只好保持缄默,跟着他继续前行。 清洗伤口的时候,孙菀疼得直吸气。他在一旁看着,下意识地蹙起了眉,神情有些自责。孙菀见他这个样子,抬手摸了摸额头上的胶布,故作轻松地说:“这报应来得可真快!” 闻言,他唇角轻轻一扬,“我真不是有意的。” 孙菀谅解地笑了笑,“其实也没什么。你不用往心里去。” 处理完伤口,他坚持将孙菀送到了宿舍楼下。短暂的相处,孙菀对他大致有了个新的认识,此人委实是个谦谦君子,却并不温润如玉,倒像是块冷冷的青田石。临别前,他简单介绍了下自己,留了一个宿舍电话给孙菀,直言如果她的伤有什么遗留问题,尽可以打电话找他。 孙菀将他的姓名、电话存好,朝他挥了挥手后,转身往楼门里走去。爬到二楼时,她情不自禁地走到二楼的窗户前,目送着他清瘦而磊落的背影远去。 萧寻……孙菀默念着他的名字,这个名字念起来低柔婉转,字面看上去也干净舒服,倒和他本人有几分相似。 “五·一”刚过,厉娅那位被马蕊、江明珠反复猜想的“真爱”终于浮出了水面。 厉娅带来好消息,她的男友主动提出请她的室友去后海吃饭。 消息一出,全寝室无不欢欣雀跃。 那天晚上,厉娅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停开合着手机。末了,她爬到孙菀的床铺上,将她挤到墙边,却不说话。 睡得迷迷糊糊的孙菀嘀咕道:“你干吗。” 半晌,厉娅才压低声音说:“睡不着,觉得自己像在做梦。你相信吗?连我都不相信他是认真的。” 孙菀被她吵得不行,不耐烦地说:“到底是何方神圣啊?这么扰人清梦。” 厉娅不答,但即便是在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孙菀还是感觉到她笑了,一种无比满足的笑。 次日下午,孙菀正躲在教室看书,身边的电话忽然响了。 她接通电话,厉娅忍无可忍地在那边说:“喂,老孙,你怎么回事啊?昨天不是说好五点在宿舍楼下集合,一起去吃饭的吗?你人在哪里。” 孙菀瞄了眼时间,见已经五点,忙一边收拾书本一边道歉,“哎呀,忘了,马上就到。” 挂完电话,正欲出门,她忽然想到,既是第一次见面,也不好白扛着张嘴吃人家的,见面的薄礼总是要有的,可是时间仓促,能去哪里买礼物?她目光转了转,落到自己刚从单向街书店淘来的那堆原版书上。 前日,她路过单向街,见有一批原版书在做特价,那些书制作精美,价格却又不贵,她也没细看,拣合眼缘的封面胡乱挑了一堆。她今日得闲,携了其中几本来教室看,没想到派上了大用场。她随便从里面挑了本还未拆封的书,抱着它匆匆出了教室门,往宿舍楼下赶去。 走到半道上,厉娅又来电话问她在哪里,让她原地待着别动,他们的车马上就到。 孙菀只好原地待着,少顷,一辆宝马便从拐弯处开了过来。车子刚停,前后排车门同时打开,厉娅从副驾驶探出头来,朝她招手。 孙菀因自己的迟到而内疚,连忙上前,弯腰低头钻进后排。 车里放着舒缓的音乐,凉爽怡人,散发着淡淡的忍冬香味以及若有若无的烟草气息。乍然嗅到一个陌生男人的气息,孙菀有些拘束,敛着眉眼挤在江明珠身边,暗自琢磨找个机会将书交给厉娅的男朋友。 然而车里的气氛过于欢快,马蕊不断和江明珠在议论着名车性能,厉娅也和她男友交谈不停,完全没有她送出礼物的空当。 她摩挲着那本书的封面,怔怔地出着神。坐了好一会儿,她直觉哪里不对劲,顺着直觉抬头往前排一瞥,蓦地就发现车镜里有一双狭长透亮的眼睛正看着自己。她莫名一惊,忙别开眼神,将目光投向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街景。 车最终停在荷花市场附近的一间中式食府前,该食府所处的位置前接后海的繁华,后接老街巷的清幽,颇有些闹中取静、卓尔不群的意思。 孙菀先行下了车,站在一边眺望远处湖面上的荷花。 厉娅男友泊好车后,关上车门,从容朝她们这边走来。 “卓少,我们宿舍的朋友都来齐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马蕊,这位叫江明珠,都是善解人意的江西姑娘。”厉娅声音甜美地介绍着。 待到他走近,厉娅挽住孙菀的手臂,笑吟吟地说:“这个你见过,她叫孙菀。孙菀,这是……卓少,卓临城。” 孙菀抬眼朝他看去,一眼之下,不禁愣住了。她看看他,又看看厉娅,没想到厉娅的新男友竟是万乘的老板——那个卓姓男人。 卓临城似乎对她的名字很感兴趣,“孙莞?莞尔一笑的莞。” “不是,是草字头……加个……”厉娅一时有些语塞。 卓临城倒先她一步反应过来,“哦……‘菀彼桑柔’的菀。” 孙菀心轻轻动了下,她的名字取自那句“菀彼桑柔,其下侯旬”,孙大成取这个名字,是希望她性情温柔,一生繁茂长旺,如蒙庇护。小时候,孙大成经常将她抱在膝上,教她念这句话。如今冷不丁地听到一个陌生人提到这句话,她竟生出了些恍惚感。 她正自出神,不期眼前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来。 她讶然地望着他,毫无心理预期的她伸出手,指尖略微搭上他的右手,只一碰就准备往回缩,不料他却反手将她整只手牢牢握在手心里。孙菀惊了一下,下意识地往回抽手,他的手再紧了紧,没有让她退却。 他微垂着眼帘看她,“又见面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在正常状态下看他,此刻,他含笑的凤目里隐隐漾着些让她不自在的桃花色,他的唇生得很薄,似笑非笑时带着点玩世不恭的意味,分明是有些风流的长相,却又因线条利落的下巴、直挺的鼻梁,平添正气。 孙菀附和了一句,“是啊,又见面了”,连忙将手抽回,将手里的书双手递给他,“一个小礼物,是我的心意,谢谢你的招待。” 他接过书,扫了眼书名,先是一怔,继而看向她忍俊不禁道:“好特别的见面礼!” 孙菀有些纳罕,不就是一本书吗?哪里来的特别?她也没往心里去,客套一笑,撇开眼神。 厉娅推了下孙菀,“跟谁学得这么客气了。” 卓临城将书放回车里,这才带着四个女孩进了那家食府。 穿着素色旗袍的咨客见了卓临城,忙殷勤地将他们往三楼引,绕过回廊和雅间,将他们带到最西头的大包厢里。 一进门,阵阵荷香就扑鼻而来,孙菀她们打眼一看,只见这包厢的六扇窗下刚好临着后海的荷花淀子,满眼是接天的碧色,以及风姿绰约的两色荷花。 江明珠拽着马蕊跑到窗户前,“好香好漂亮啊!蕊蕊,很像里的画面,有没有。” 话虽然不是对孙菀说的,孙菀却深以为然,不着痕迹地看了眼卓临城,暗想,这还真是个懂生活的人。她莫名对他添了几分好感,也为厉娅找到如此极品而庆幸。 落座后,几人照例将菜单推诿了一番,最终还是落回了卓临城手里,他慢条斯理地将菜单翻了一遍,点了数道招牌菜。厉娅一边眉飞色舞地和马蕊她们聊着天,一边插话,“卓少,不用点太多菜,我们吃得都不多,别浪费了。” 卓临城的目光依旧停留在那本暗红牛皮菜单上,他微微蹙着眉,好似有些拿不定再添些什么。片刻后,他忽然侧过脸,向孙菀问道:“还想要吃点什么。” 语气温柔熟稔,倒像彼此是多年旧识,正啜着龙井的孙菀险些没呛着,“我随便,看她们的意思。” 卓临城点点头,将菜单翻了一页,指着单子上的一道菜问:“这个怎么样。” 孙菀有些诧异:这人是个瞎子吗,他俩明明离得那么远,她怎么看得清他指的是什么? 见他丝毫没有把菜单移到这一边的服务精神,她不得不侧过身子,靠近他飞快往菜单上看了一眼说:“蛮好。” 卓临城便将这道茶香虾点了,顺带把菜单推到厉娅面前。 上菜后,她们在卓临城的介绍下举箸将每例菜都尝了下,还未等主食上来,都已经七分饱了。 此时正好是日落前的摄影黄金时刻,厉娅她们纷纷掏出手机,跑到窗前拍起荷花来。等到把荷花拍够,她们又闹腾着互相拍人物,不是卷着珠帘扮古典美人,就是倚着窗户装忧郁,唧唧喳喳,笑成一团。 孙菀素来不喜欢拍照,又因手机寒酸,不配备摄影功能,所以老老实实坐在桌子前喝着蟹黄豆腐汤。 卓临城自然不肯去凑女孩子的热闹,又和孙菀说不上话,于是坐在席间,专注地玩着手机。 厉娅拍完一系列照片后,回头见孙菀还在吃,非常不屑地对她做了个口型:吃货! 孙菀也觉得对着满桌残羹冷炙下手很无趣,只好把目光放在那碟夏威夷坚果上。她捻起一个坚果,持着开果器一夹,只听啪嗒一声,那粒坚果宁死不屈地从开果器中滚落到地板上。她不便再出丑,只好假借去卫生间,离席而去。 她一个人沿着长长的走廊,从西走到东边的窗户前,倚窗看着外面斑斓的灯火,以及幽暗的水面。远处有人弹着吉他唱民谣,干净忧伤的歌声渡水而来,听在耳朵里别有缥缈空虚之感。 她很享受这一刻的孤独,以至于很想这样一直站下去。不知道过了多久,眼见天光收尽,算着是时候散场了,她才懒懒站直身体,返身往包厢里走。 推门而入时,且笑且闹的三个女孩仍围在窗前,带着点余兴,不甘地拍着夜景。 她只能耐着性子返回席间,坐下继续等。不料人刚在桌前坐定,她的目光就被面前数枚剥好的坚果所吸引。 她拈起一枚白生生的果肉,神色复杂地朝卓临城那边看去。感应到她的目光,他抬起头,朝她淡淡一笑,那笑再无旁的意味,倒像是个体恤小孩的邻家哥哥。 一顿饭吃完,自是宾主尽欢,卓临城将她们四人送到寝室楼下,拍了拍厉娅的肩膀,然后告辞离开。 目送着他的车子离开,马蕊和江明珠围着厉娅,一下子爆炸开来,“天哪,你从哪里找到这么帅的男人的。” 厉娅有些自矜地笑了笑,“上次和老孙去一个私人会所玩,把包落在了那里。我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没人接,以为找不回来了。到了云南后,我闲得无聊,又用公话打了下老号码,电话居然通了。接电话的人就是他。他说包一直存在他那里,让我随时找时间去拿。那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给他打电话聊天,这样一来二去的就熟了。” 江明珠捧着脸,无比艳羡地说:“我也要找个有帅哥出没的地方丢包!” 马蕊白了她一眼,“我跟你讲个笑话吧。我们学院有个师姐做了有钱人的二奶后,进了一个特别牛的单位。我们班有个女生很艳羡,老嚷着她也要去当二奶。咱班班长听到后,瞄了她一眼说:‘你当不了二奶。因为你二是二了,但是没有奶。’” 江明珠听出她话里的意思,气得直拍她,“你嘴不那么毒会死啊!” 马蕊坏笑着说:“这个笑话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掂量清楚自己的资本。美女丢包,会有人保管,咱们丢包,那是丢一个少一个,丢一对少一双,别乱幻想了。” 一席话说完,几个女孩一并笑得花枝乱颤。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厉娅忽然静了下来,特别敏感地强调了一句,“我和卓少是正在交往的男女朋友,不是那种关系。” 此言一出,她冷不防地又觉得自己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大好的心情骤然凋落了下去。 其余三人也顿觉尴尬,都噤了声。厉娅阴着脸,撇下她们,快步往楼洞里走去。 当晚,厉娅再度失眠。她和上次一样,爬到孙菀的床铺上睡下,幽幽贴着她的耳朵叹息道:“老孙,我很怕。” 孙菀在黑暗里睁着双眼,半晌才问:“怕什么。” “我忽然不知道自己和卓少到底是什么关系了。男女朋友吗?他从没说过他爱我、喜欢我,连主动牵我的时候都很少有。如果不是男女朋友,他为什么又对我有求必应,热情周到,甚至要求见你们。” 她将头埋在孙菀的肩膀上,酸楚地说:“我有些糊涂了,是不是投入得太快了?快到还没看清他的心,就一头栽进去了。” 孙菀仿佛被她的伤感传染,出神地想着,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吧,让人生忧、生怖,不得自在的爱情。她的眼前浮现出一张清瘦漠然的脸,不期然地,有那么一瞬间落寞。 她也是怕的,她怕再也见不到他。 临近期末,A大各大院系都开始给学生画考试大纲。 胸有成竹的孙菀逃掉了所有画题课,只在邓论画题那天,去了大阶梯教室。 对这种理论课,孙菀的应考攻略就是考前背大纲,然后开足火力猛攻几套真题,最后高分过关。她用这种方法高分通过毛概、马哲后,又打算依葫芦画瓢地对付邓论。 到了大阶梯教室后,孙菀在后排挑了地方,将邓论书一摊,埋头看起新买的小说来。 正看得入神时,一道清冷有礼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同学,这儿没人吧。” 孙菀看书时最讨厌被打扰,所以着意挑了最空旷的一排,见有人要坐过来,她抬起头来,“这边有……” 刚一抬头,一张她意想不到的脸映入眼底,她几乎疑心自己是在做梦,“空位……” 来人正是萧寻。 孙菀上下打量他,他怎么看都不像是大一的新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莫非他这门邓论一直挂到现在还没过?他看上去也不像这么弱啊! 萧寻嘴角一动,算是笑过,躬身在她身边坐下,轻手轻脚地从背包里拿出教材和眼镜盒。 孙菀有些心神不宁地看看别的地方,见别的横排都比她这排人多,他选择这里倒在情理之中。只是他难道不知陌生人间有个一米二的安全距离之说?那么多空座,他偏选她的旁边,很难不让她想入非非吧? 孙菀沉默地装了会儿娴静淑女,觉得自己这样心浮气躁有点太失水准,忙收敛了心神,垂下头继续看小说。 萧寻自进门后就很认真地在听课,一边听一边在教材上画着重点。大约觉得孙菀太不用功,他间歇地瞟了她几眼,欲言又止。这点小动静自然没有逃出孙菀的余光,她也理直气壮地趁他做笔记时瞟了回去。不得不承认,他是孙菀见过的把眼镜戴得最好看的男人,认真沉着的眼神、紧抿的唇线,无不透着认真男人的魅力。 孙菀为自己不良的意识形态脸红,忙收回眼神,快速翻了几页小说。 这时,萧寻忽然停下笔问:“你怎么不画题。” 孙菀没料到他居然会主动和她说话,有些结巴地说:“我……回去抄下别人的……” 他轻轻摇了下头,透明镜片下的双眼里似乎闪过一丝笑意。 好不容易挨到下课,孙菀连忙收拾了书本,打算移到厉娅她们那边去,不料人刚起身,萧寻却朝她伸出手,“把你的书给我。” “啊?”孙菀十分惊讶,却手不听心地将教材奉上,复又坐下。 他将她的书翻看了几页,见全是白的,便问:“不怕挂科。” “按照老师画的题背几天,应该不会挂的。” 萧寻似觉好笑,却没有多话,提笔在她的教材上画了起来,“应该?你了解台上那个教授吗?每年的邓论题都是他出的,他有个恶趣味,就是从来不考自己画过的题。” 孙菀低低啊了一声,瞟了眼那个老教授,“怎么这么阴险。” 他哗哗地翻着书,下笔如飞地在书上画线,“你记一下,这里每年都会考……这个地方可能会出一道大题……他最喜欢在这几个地方出论述题。” 说着,他又利落地在空白处分点做简单的论述。孙菀出神地盯着他的手,他的指节长而瘦硬,像根根竹节,显然不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他的字亦如他其人般清瘦,却苍劲有力。 孙菀见他说得笃定,心里那点促狭劲儿又起来了,笑问:“这么了解他,你该不是一路挂到今年,挂出经验来了吧。” 萧寻的笔顿了一下,嘴角一翘,“你或者可以理解为这是优等生的洞察力。” 孙菀望着他的侧颜,哑然失笑。 刚一下课,厉娅和江明珠就把孙菀堵在了西讲学堂外。厉娅似笑非笑地问:“你喜欢刚才那个男的。” 孙菀的脸腾地红了,她故作严肃地装傻,“哪个。” “就是和你坐一起的那个。别想瞒我,我坐在后面都看到了,你偷看了人家五次。”厉娅眼波一转,笑得很妖媚。 “瞎说。”孙菀色厉内荏。 江明珠“为虎作伥”道:“你就老实交代了吧,我们都看见了,你对人家笑得那么灿烂,还说不是有意思。” “笑笑怎么了?”孙菀咬了下嘴唇,躲开她们,继续往前走。 厉娅对江明珠使了个眼色,慢悠悠地跟在她身后,笑问:“难道你不想知道他偷看了你几次?我们可是帮你数着的!” 闻言,孙菀顿住脚步,又往前走了几步,最终还是转身气势汹汹地走到厉娅面前,黑着脸问:“几次。” 厉娅露出一个“果不其然”的笑容,比画了个“六”。 孙菀的心跳漏了一拍,不自禁有些脸红。 江明珠跳上前挽住她的胳膊,“他是谁啊?长得好帅呀!说出来,我们帮你参谋参谋。” 孙菀低头沉吟片刻,“只知道他是金融系的,叫萧寻。” “天!”江明珠咋舌,“他啊!我看你还是算了,出名的难搞。我们院有个大三的学姐为他寻死觅活了好久,他连正眼也不看人家一下!” 孙菀心紧了紧,有些滞重地哦了一声。 江明珠倒比孙菀更了解萧寻一些,“他是01届的高考状元,大一就申请到‘海外研修奖学金’,在美国待了一年。我们院那个学姐也是那批拿奖学金去美国的精英,人家长得不要太漂亮,家境不要太好,追的人不要太多哦,可就是我们学姐那样的,倒追了他两年都没追到。我看你还是趁早打消这念头吧……而且,据我那个因爱生恨的学姐讲,他家特别特别穷!” 孙菀收起脸上的笑意,垂下头自顾自地往前走。 厉娅快步追上她,“老孙,我们是为你好。你从珠珠的话里难道听不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比你我更加清楚自己要什么。这种目的明确的人,我劝你不要碰。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也对你有意思,但是他下学期就大四了,以他目前的条件申请个全额留学奖金跟玩儿一样,回头他一出国,你们还能有什么未来。” 孙菀莫名有些懊恼,脚步越走越快。 厉娅伸手抓住她,“孙菀,你站住!敢情我们说了这么多,你其实一句话都没听进去?你平时那么精明的人,怎么在大是大非上这么糊涂。” 孙菀挣开她的手,针锋相对道:“我没你说的那么精明,但也没你想的那么糊涂!” 厉娅不怒反笑,仰起尖尖的小脸说:“那你说说,女人一生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要有幸福的未来。这个未来不是靠你摆地摊,靠你去哪家公司打工就能挣到的,而是要跟对男人。打个比方,小凤仙当年要是跟一个贩夫走卒,扫黄就被扫走了;但人家跟了蔡锷大将军,不但一世烟花无碍,末了还流芳百世;若她要跟了华盛顿,当的可就是国母。话说到这里了,你自己想清楚是不是要跟一个毫无根基、前途未卜的男人!” 厉娅说的每个字都像颗小石头砸在孙菀心上,痛倒是其次,关键是耻辱,她觉得自己像正在受石刑的伊拉克少女。这种痛与耻辱的感觉更加让她意识到,她在乎那个男人,厌恶别人这样轻贱他。她重重合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后,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厉娅不再追她,轻声说了一句:“你别不爱听,以后你就知道痛了。” 那次大课后,孙菀又见过萧寻两次。一次是在去图书馆的路上,他和一个男生并肩谈论着什么朝她迎面走来。他俩几乎是同时发现彼此,视线相对的一瞬,居然都愣在原地。孙菀定定地看着他,明明不过几秒钟,她却觉得整个世界有那么一瞬的凝滞。最后,她还是先他一步收回眼神,同他们错身而过。 孙菀第二次见到萧寻,是在结束最后一门期末考试的那个傍晚。 那个傍晚,孙菀带了一大包丰富的食物去了西区。她刚在地上摊上鱼片、牛肉干,几只躲在草丛里张望的猫就嗖地钻了出来。她心爱的那只白猫见了孙菀,喵的一声扑进了她怀里。孙菀被它撞得往后晃了一下,笑着摸着它的头,“小白,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她走到一旁打开一个饭盒,里面装着中午就打好的油胴鱼。白猫在她怀里蹭了几下,将头埋进饭盒里,优雅地吃了起来。 它将一条鱼啃完,犹未餍足地舔舔嘴,朝着孙菀喵喵叫着。孙菀含笑看着,抱起它帮它挠脖子,忽然,它警觉地转动了一下耳朵,挣开孙菀的拥抱往干道上蹿去,孙菀愕然回头看去,只见它噌地跳到一个人脚下,温顺而亲热地围着他撒欢,逗得来人一阵轻笑。 “是你啊。”孙菀的心怦地跳了一下。她缓缓收回眼神,在一堆木椽子上坐下。 萧寻弯腰抱起那只白猫,挨着孙菀坐了下来。 这猫跟他很亲近,不时用小爪子轻轻地拍他的手心,或是用头蹭着他的手,尽情地撒欢,他被它的可爱模样逗得轻笑出声。 孙菀看着眼前和谐的一猫一人,心里莫名地温暖。她从包里翻了一根火腿出来递给他,他看了她一眼接过,剥开逗弄起小猫来。 随着日头沉坠,周遭气温也渐渐降了下来,四野里居然起了风,暴晒了一整天的草木和夏花的馥郁清香在微风里颇为袭人,夹杂着淡淡的属于年轻男子的干净香气。 两个人算不得深交,但是这样并肩默坐,一起逗弄小猫的情形,又熟稔得好像一对凡俗的情侣。孙菀半垂着眼睛,为这个联想怦然心动,但念及再有一年他就毕业了,又莫名地怅然。 最后还是孙菀率先打破沉默,“谢谢你啊……上次你画的题大多都考了。要不是你,这次我可能会挂科。” 他没有看她,微微笑了一下,“举手之劳而已。” “你的举手之劳,对我来说却是帮了个大忙。”孙菀身心略有些舒展,她双手抱膝,下巴抵着膝盖说:“等到明年奖学金到手,我请你吃饭吧。不过……我怕到时候请不动你啊。” “怎么会?”萧寻边说着,边将猫放下。 “像你这样的优等生,”孙菀故意把“优等生”三个字咬得很重,“难道不打算全力为出国做准备。” 萧寻低下头,出了好一会儿神说:“以前有过这个打算,不过,现在已经打消这个念头了。” “为什么?”孙菀既惊喜,又为他遗憾。像他这种优秀却无根基的人,在国内的大环境下发展,其实谈不上前途开阔,但如果能从国外学成归来,选择就会多很多。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放弃出国深造。 他双眼微微眯了眯,深吸一口气说:“理想很重要,但慢慢地你会发现,它确实只能够拿来想想。” 孙菀被他说得有些沉重,“你不像是意志消沉的人啊,怎么能还没试过就放弃?何况,我听说你的GRE过了700,逻辑加数学过了1500,也有国际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请个名校MSF项目应该不难吧。” 孙菀反倒比他本人更加激动起来,“如果是在工作经验上有硬伤,明年还有一年,你完全可以找家好的单位实习。” 萧寻却未正面回答,侧身看住她问:“你很希望我出国吗。” 孙菀回望着他的眼睛,矛盾地说:“我……我怕你会有遗憾。” “无论怎么取舍,人生或多或少都会有遗憾吧。”萧寻的情绪低落了下去。 孙菀见他这样,忙转移话题,“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是哪里人呢。” “我是陕西人。” 孙菀眼睛骤然一亮,“你家是在西安吗。” “怎么啦。” “我和我爸爸都特别喜欢西安。” “为什么。” “那可是十三朝古都!我和我爸都特别喜欢唐朝,所以爱屋及乌地喜欢西安。我一直想去那边看看,想去古城墙看夕阳,想听人在大明宫遗址吹埙,想去华清池泡温泉,还想去骊山追忆下阿房宫当年的气势。”说到激动处,孙菀差点没给他背上几句《阿房宫赋》,“我听人说,那边遍地都是秦砖汉瓦,你们小时候都是抱着汉罐过家家的。这是真的吗。” 萧寻忍俊不禁,“我不是西安人,我是咸阳渭城人。” “‘渭城朝雨浥轻尘’里面的那个渭城。” “嗯。在唐代,渭城确实处在长安辖下的。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好在,我家离西安只有半小时车程。你这么喜欢西安,什么时候去那边旅游可以告诉我,我带你好好玩一遍。” “当真吗?”孙菀眼中波光一转,“把你西安的手机号告诉我,我没准过几天就去。” 萧寻爽快地给她报了一串号码,却并没有把她的玩笑之词放在心上。他哪里能料到,没过多少天,孙菀真的以一副很狼狈的样子出现在了西安。 第五章 其实只恋长安某 那天别过萧寻,孙菀又在学校拖延了一两天才回了家。然而暑假刚过了三天,孙菀就被黎美静喋喋不休的唠叨烦得无路可逃。 然后便是争吵,吵得最激烈的时候,母女二人会找最恶毒的语言攻击对方,事后又都心生悔意,在一些小细节上向彼此流露些忏悔的意思。只是那忏悔持续不了太长时间,下一次争吵又会爆发。 孙菀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她犹记得才女洪晃和大导演陈凯歌离婚时说的理由:他让我变成了一个泼妇。如果和一个人相处到失去自我,及早摆脱未曾不是一种幸福。 心灰意冷之下,孙菀收拾了个背包去了西安。这是她憧憬多年的旅行,但真正让她行动的动力却是萧寻。 躺在火车卧铺的狭小车厢里,她开始疯狂地思念萧寻。对她那样从未恋爱过的女孩子来说,爱情其实就是一场身未动、心已远的热烈想象,想得越多,那爱就越浓烈,越浓烈便越想。 她马上就要到达他的城市了,发誓自己不会贸然打扰他,也不会让他知道她来过,她只是想感受下他所在的城,看看他所看过的风景。 到了西安之后,孙菀住进事先订好的青旅。精力旺盛的她只用两天就将西安的两条旅游主线游完了。 游完后,她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总觉得想象过美,现实太残忍。她想象中的长安早就不在了,剩下的只是些旧日称谓和偶尔闪现的吉光片羽。 她的旅行变得尴尬起来,原本计划了十五天的行程,空了那么大的一个档期。她不知道留下来能做什么,但是就此走了,又不甘心。最后,她决定反刍一次,用极缓慢的步态丈量这座城市。于是,她耐着性子,每天拿着西安地图,独自走街串巷。 这天下午,刚从陕博看完展览出来,冷不防地就遇见了一场过云雨,正在过天桥的她被淋了个半湿。哭笑不得的她只好拦下一辆三轮车,让师傅慢慢往大雁塔赶。 她刚在车上坐定,包里的手机就响了。她手一边翻纸巾擦水一边接听电话。电话那端,明显是很空虚的厉娅漫无边际地和她一通神侃,孙菀忍了几分钟终于叫停,坦言自己要赶去大雁塔看日落,让她闲话少说。 厉娅有点担忧地说:“姐姐,你不刚淋雨吗?赶紧给我滚回青旅洗澡,小心感冒。” 孙菀不以为意地说:“大热天淋那么点雨,哪里就会感冒啊?你以为全世界人都跟大小姐你一样弱不禁风?我身体好着呢,十几年都没吃过感冒药了……” 这时,正在开车的三轮车师傅悚然回头看了孙菀一眼,孙菀立刻捕捉到了这个意味复杂的眼神,挂了电话就问:“师傅,怎么了?你刚才看我干什么啊。” 师傅摇摇头说:“姑娘,我劝你别去大雁塔了,回去换衣服吧。这段路我不收你钱。” 孙菀有些好奇地问:“为什么呀。” “我怕你感冒。” “啊!怎么会?”孙菀觉得这师傅有些大惊小怪。 “你刚才要不说那番话,可能还不会感冒,说了就不一定了。” 孙菀彻底被这神神叨叨的师傅弄晕了,险些没像广东佬那样一耸肩,瞪着大眼睛说一句:“点解。” “姑娘,你来西安前没听过一句话啊:陕西地方邪,能说不能厥,说个王八来个鳖。意思是,你不要在陕西的地头乱讲话,要是乱说话,好的不灵坏的一定灵!” 孙菀怔了怔,她确实听导游说过,西安有“言灵”,导游还举了很多例子证明这点,但是孙菀一点也没把这当回事,反倒以为是导游穿凿附会出来的噱头。 此刻听这老师傅一本正经地说,她的心里有点担心,但是她坚决不愿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她暗想,今天就以身试法,看看到底有没有那么灵,大不了就是感冒嘛,不怕。一念转过,她坚持让师傅带她去大雁塔。 结果当天夜里,孙菀就为自己的刚愎自用付出了代价。她非但感冒了,而且是一场来势汹汹的重感冒。短短几个小时,她的嗓子就哑得近乎失声。 孙菀不信邪地在青旅前台买了感冒药,然后饮牛般灌着白开水,折腾到后半夜才睡下。次日醒来,她悲观地发现昨天的感冒药非但没有起效,反而让她的病情加重了。 睡在她对床的女生离开前好心提醒她,有些青旅的感冒药是过期的,最好不在青旅买这类东西。说完,她给孙菀留下了一个苹果,让她起床后去正规药房买药。 可怜孙菀连对她说谢谢的力气都没有,遑论去药房买药?她环顾四周空荡荡的床铺,有种溺水的绝望。 她强忍着高烧,一边喝水一边啃那只苹果,堵得死死的两只鼻孔让她疑心自己马上就要窒息死去。 吃完苹果,她软绵绵地靠坐在床上,脑子里一点儿好事也没想,不是想起87版红楼梦里林黛玉死前焚诗稿的画面,就是在心里默念“僵卧孤村不自哀”,然而转念一想,人家那都是死得重于泰山的,自己这样不声不响为萧寻死了算什么? 想到萧寻,她的鼻子越来越酸,一点滚烫的泪从眼角滚落。这时,一点孤勇从她绝望的心底升起,她再不想理会那些小女儿的矜持。她抓起手机,找到萧寻的名字,拨通他的电话,没头没脑地用公鸭嗓对那边说:“萧寻,我怀疑我要病死了……” 几十公里外的萧寻哪里知道她这句话背后有那么多曲折,瞬间有种被雷劈中的感觉,哭笑不得地问清状况,得知她病倒在西安,问清地址后,二话不说就赶了过来。 数日不见,萧寻越见清瘦,皮肤也黑了不少。孙菀眼巴巴看着他,险些没掉下眼泪。 萧寻见她烧得面目浮肿,一双修眉拧得几乎打结。他上前拉起她的手,伸出两根指头在她手腕上一搭,片刻后,果断地说:“跟我回家。” 孙菀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一下失却了应对。 萧寻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来得突兀,他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用陕西方言对电话那端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在孙菀面前蹲下,“上来,我背你。” 孙菀还准备装一下矜持,他已不由分说地将她双手拉到了自己肩上。 等到了萧寻家,孙菀才真正明白什么叫作家徒四壁。 若非亲眼所见,孙菀真不敢相信中国还有这样贫困的农村,她更不敢相信眼前这座没有粉刷过、连玻璃窗都没有装的毛坯平房里竟走出了一个A大高材生。 她恍然如梦地站在他家平房前的院子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萧寻一言不发地从厨房拿了碗来,从煤炉子上的瓦罐里倒出一碗褐色液体,递到孙菀面前,“喝了它,感冒很快就会好了。” 孙菀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接过碗喝了一大口,谁知那药苦得她恨不得长对翅膀飞出去。萧寻看着她皱成一团的小脸,似有些内疚,内疚家里连一点甜的东西都找不出来。孙菀见他这样,心里酸酸软软的,便强忍着那苦,大口大口地把药汁全灌了下去。 见她把药喝完,萧寻用方言冲里屋叫了一句什么。一个穿着背心、短裤,瘦骨嶙峋的老人应声而出。老人友好地冲孙菀笑笑,笑容里有些腼腆。他用土话问过萧寻后,从炉子旁找出一个尖尖的碎碗碴,一手抓住孙菀的胳膊,大力捋了几下,另一手飞快地用碎碗碴在她胳膊上一扎,一线黑血霎时流了出来。 孙菀惊叫了一声,惶然看着萧寻。 萧寻微微一笑说:“好了,没事了。” 他话音刚落,孙菀就觉得鼻子骤然通气了。她抬手掩住唇,简直不敢相信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我继父是这里的中医,一般的病他都能看。” 听萧寻这样说,孙菀连忙朝他继父点头致意。这时,她才发现他家院子里晒着各类中草药。 “要是不嫌弃,今天就先在这里住下,等明天病好后,我送你回西安。”萧寻说得笃定,显是对继父的医术很自信。 孙菀哪里会嫌弃,道了谢后又问:“怎么没看到你妈妈。” 萧寻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沉重,“她——身体不舒服,在里屋躺着,我带你去看看她。” 孙菀跟着萧寻走到里屋,好半天才适应里屋幽暗的光线,倒是躺在床上的人先发话道:“寻寻,这位是?” 说的居然是普通话。 孙菀不待萧寻开口,走上前自我介绍,“阿姨,我是萧师兄的学妹。” 她这才看清萧寻妈妈的脸极苍白清瘦,瘦得几乎可以看见皮下嶙峋的骨,但不难从这张脸上看出她年轻时姣好的容颜,原来萧寻是像妈妈的。 萧寻的妈妈慈爱地看了她一会儿,“你这个小学妹真可爱。” 说着,她撑着从床上起身,“寻寻,去地里割点新鲜蒜苗,我给你学妹做臊子面吃。” 孙菀见她身体状况堪忧,连忙推拒,“阿姨,不用麻烦——不如,让我下厨,给你们做顿北京打卤面吧。” 萧寻妈妈正想说点什么,萧寻上前按住她,“你好好睡午觉,我去做。” 他话还没说完,门外传来一个女孩子尖尖的声音,“萧寻——萧寻——吃石榴了。” 孙菀循声看去,就见一个扎着马尾的高个子女生走了进来,她见到孙菀,愣了下,随即坏笑着指了指萧寻,“萧寻啊萧寻,速度真快啊,堂嫂都给我带回来了。” 萧寻眼帘一垂,压低声音说:“萧雅,别乱说,孙菀是我们A大同学。” “啊?”那个叫萧雅的女孩走到孙菀面前,“你是A大的。” 孙菀点点头,一头雾水地看着她和萧寻。 萧寻从萧雅拎着的竹篮里拿出一个石榴递给孙菀,“这是我堂妹萧雅,也是学新闻的,和你一届。” 他像是想起什么,又补充了一句,“说起来你应该感谢她,如果上次不是她病了,我就不会代她听课,也就没机会顺便帮你画题了。” 萧雅的出现打破了刚才过于客气的氛围。她叽里呱啦地神侃了一番后,又主动揽下了下厨招待客人的活儿,给了萧寻一个周全。 孙菀的病第二天就好了,但她厚颜佯装还没好透,又在萧寻家挨了两天。这两天里,她不是帮着萧寻的爸爸晒、收草药,就是帮着萧寻做各种农活。 两三天下来,孙菀通过萧雅透露的只言片语以及自己的观察,对萧寻家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萧寻的生父原是这个村的村长,萧母是当年下放到这边的知青,二人婚后很是恩爱。只可惜萧父去世得早,萧母又因体弱多病改嫁给经常照顾她的老中医。 萧寻的继父长萧母十岁,无子无女的他不但对萧母贴心,也将萧寻视如己出。这些年来,萧寻继父把所有收入都用在替萧母治病及资助萧寻读书上,因此家徒四壁,困顿不堪。孙菀很好奇萧妈妈到底得了什么病,但见萧家人对此讳莫如深,她也只好扼杀掉自己的好奇心。 第三天吃过早饭,孙菀帮萧妈妈收拾完厨房后,就提出了要告辞,正在一隅清洗新鲜党参的萧寻放下手中的活说:“如果不急的话,我带你去个地方。” 萧寻所说的地方是汉阳陵。 汉阳陵是汉景帝刘启和皇后王娡的合葬陵,因地处咸阳荒郊,加上宣传做得不够好,名气不如其他景区大,很多游客都不知道这条旅游线。 孙菀本来把去汉阳陵的计划放在兵马俑之后,却因在看过兵马俑后大失所望,打消了去汉阳陵的念头。以她的逻辑来判断,驰名中外的兵马俑也不外如此,那之前闻所未闻的汉阳陵,只怕更加观之无趣了。 因此她听萧寻说要去汉阳陵,本来并不抱希望,谁知他的单车在驶过一大段羊肠小路后,竟穿越进了一片人踪罕至的世外桃源。 只见一座檐牙高啄汉式宫殿静静耸立在一片萋萋芳草中,视野可及的范围内,除了及膝高的绿草和那座宫殿,再见不到一个人的踪影。 孙菀被扑面而来的历史感震撼住了,回头看了眼倚在单车上的萧寻,“真是个惊喜……要不是你在我身边,我还以为自己穿越时空了。” 这时,一阵风吹过,宫殿檐角的铜铃在风里发出悠远空寂的声响。孙菀瞬间爱上了这里的空旷萧条与极富古意的深沉、敦厚。 孙菀往草里走了几步,深深吸了口清晨湿润的空气,立刻犯了琼瑶病,“萧寻,这回我真的觉得圆满了。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西安却一直不来的原因吗?我其实很怕看到梦中的地方像故宫那样挤满人,满耳朵《老鼠爱大米》,满鼻子泡面味,那太惨了!我理想中的古迹,就应该像这样透着独特气质,让人有所思有所感。” 萧寻笑说:“这宫殿是仿建,也不是正景。” “管它呢!”情绪饱满的孙菀目光晶亮地看着萧寻,“我很羡慕你,你家离这里这么近,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过来坐坐、散步?嚯,这么说起来,你还是一位坐拥皇家陵园的贵族呢!” 萧寻笑了笑,从单车前的篮子里拿出一本书递给孙菀,“一会儿你可以坐在景帝的墓碑前看书,放心,绝对没人赶你。” 孙菀接过那本书,“好奢侈的享受。” 萧寻淡定地说:“小时候我每天傍晚都过来,躺在草地上看书,春天的百花,夏天的凉风,秋天的冷月,冬天的寒雪我都感受过。有时候见景帝墓前草长得杂了,我还会帮他清理一下,那会儿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流放的守陵人。” 孙菀定定看着他,心中莫名爱意涌动。他们有太过相似的生活背景,有太过相似的离群索居的孤独体验,是天生的同类。而爱情,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寻找同类的过程。她已经找了他太久,不想再蹉跎时光了。 大概是觉得她的目光太热切,萧寻红着脸避开她的眼神,“我带你去地宫看看。” 说完,他先孙菀一步往前走去。 一前一后的两人穿过一大片麦田,又穿过一径苍翠松柏,沿着青砖铺成的小道,走进了地底的陵墓。 刚走进陵墓,一股森森的寒意就侵进孙菀的皮肤里。区别于兵马俑,这座博物馆建在地底下,里面光线昏黄暗淡,用特制玻璃将几米下的陵墓坑道和外界隔开,行走其间,低头就可以清楚看见堆积成山的宦官陶俑、衣袂飘飘的仕女俑、披坚执锐的武士俑,那种感觉,犹如穿梭在古今交错的时光中。 萧寻放慢脚步,细细跟她讲解每一个坑道的掌故。将地宫的每个角落都走完,萧寻又带她凭票看了一场幻影成像电影。 等到再返回地面时,已经是正午时分。好在这天没有太阳,谈不上热,只是游玩了半天,孙菀的肚子饿得险些叫出来。 萧寻把她带到景帝的墓碑附近,早有准备的他从包里拿出水和干粮,就地做了一次野餐。 吃完东西,两个人很有默契地并肩看了一阵小说,直看到天光越来越暗,云层越来越低,几点雨珠落在书页上。 一场突如其来的夏日雷雨将两人搅得手忙脚乱,他们收拾了东西,顶着疏疏落落的雨点飞快地往那座宫殿里跑。 刚跑进大殿,一道炸雷轰然响起,瓢泼般的大雨倾泻而下。 孙菀一边擦着脸上的雨水一边在大殿里张望。偌大的一座宫殿,除了前门处趴着一个午睡的工作人员,就再也见不到别人,空旷高深得像座废宫。 他们沿着宫殿走了一圈,又返回后门处,并肩在门槛上坐下。孙菀望着眼前的万顷碧色,又仰头看看天上的如注大雨,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坐在她身旁的萧寻在包里翻了一阵,找出一只埙,一言不发地轻轻吹奏起来。 悠远哀凉的声音让孙菀神思晃荡起来,动容地看着他俊秀的侧颜,心想,噢,他还记得她说过想听人吹埙,他和她一样,记得彼此所说的一切。 孙菀咬了咬唇,回头看了前门处一眼,见那个工作人员还在睡觉,她忽然伸手拿掉萧寻手上的埙,仰头吻住了他的双唇。 萧寻兀然一惊,圆睁着双眼看着她。她目光清亮,却带着一种决然,他读懂了她的眼神,那是爱他的决然。 他喉头微微动了一下,伸手捧住她的脸,反含住她柔软的唇,生涩而笨拙地回吻起来。 孙菀只觉得全身每一寸皮肤都因他的吻发起紧来,紧握着双手,连大气都不敢出。她目光迷离地看着他微蹙的眉,染上薄绯的脸颊,整个身体连带着灵魂都轻轻颤抖起来。 谁说这世界没有永恒呢?至少那一刻,孙菀看到了永恒。 大二开学后,孙菀和萧寻的恋情自然而然地在403寝室公开了。江明珠第一次在宿舍楼下见到萧寻和孙菀时,差点没把眼球掉地上。她甚至连跟孙菀打招呼都忘了,直接张着嘴从他们面前走过。 当天晚上,江明珠和马蕊两个把晚归的孙菀摁倒在床上,逼问她用了什么方法,居然把那么难搞的冰山男都搞定了。 孙菀掐头去尾地把他们的故事交代了一番,末了,江明珠怔怔地坐在床上,五味杂陈地说:“几天不见,老孙都不声不响把钻石王老五萧寻给泡了……” 这时,一直默不作声在旁边涂指甲油的厉娅淡淡接腔,“王老五就是了,钻石不钻石就不一定了。” 孙菀听她这样说,有些尴尬。 马蕊白了她一眼说:“最好的那条银龙已经被你钓走了,还不兴我们为钓到条石斑乐呵乐呵呀?萧寻现在是没有钱,可不代表他以后没钱啊。” 江明珠也附和道:“就是就是,那个追过他的学姐说,萧寻以后肯定能成大器的。” 孙菀朝她俩使了个万分感激的眼色。厉娅瞥了她一眼,懒洋洋地说:“你喜欢就好。” 进大二后,学校开了很多选修课,孙菀秉承“学到就是赚到”的理念,把能报的都报了,还买了书准备自学西班牙语。 毕业班的萧寻自然更忙,不是忙着论文就是忙着挑选实习机构。两个大忙人只能见缝插针地谈恋爱,孙菀一度因他的被动觉得委屈,但是一想到他的处境,又全然释怀。 孙菀善解人意地想,山不过来我过去,他不主动,那就换她主动好了。 虽然孙菀之前没有恋爱过,但是和所有女孩子一样,早在脑海中构思好恋爱时要做的事情、要去的地方。每逢两人有囫囵时间休息,孙菀不是约萧寻去看免费的小剧场,就是约他去宋庄、798这种地方看展览。为避免两人的约会模式太单一,孙菀还绞尽脑汁地做了一本约会攻略,从东方新天地著名的喷泉到各种古怪的文艺青年派对都囊括其中。 孙菀也看得出来,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的萧寻对这些小情趣并不感冒,但是只要她有要求,他都会不吝陪同,然后静居一隅,淡淡看着她笑、她闹、她狂欢。那时候孙菀还没意识到,自己在这段爱情里,太过搏命地演出,而他太像个冷静的看客。 一段时间后,孙菀对这样的恋情产生了质疑。那几年,韩国的青春性喜剧在国内高校很风靡,孙菀跟着马蕊她们在宿舍里看了诸如《色即是空》之类的电影,瞠目结舌之余,不免觉得自己和萧寻的恋爱太像革命友谊了。相恋几个月以来,他们做过最亲密的事情只有发乎情、止乎礼的亲吻。她的萧寻哪怕是在最情动的时候,表情都是清醒的,她也从来没有从萧寻身上看到所谓的“男人的欲望”。 孙菀讨厌他的清醒,她憋着一股劲儿想让他意乱情迷。为此,她厚着脸皮去网上看了些“Kiss的技巧”“如何让他为你如痴如狂”之类的文章,看到最后,纯洁小白的她,每每都闹了一个大红脸,却完全不得法门。 迫不得已,她只好去请教情圣厉娅。厉娅听了她的恋爱进度报告后,说了句“你们那是恋爱还是过家家呢”后,丢了一瓶香水和一支睫毛膏给她,“下次找个没人的时候去他宿舍,把自己喷得香香的,睫毛刷得翘翘的,不要多说话,一直盯着他看,保准你可以如愿晋级为女人。” 孙菀几乎变成一只番茄。 “光棍节”那天,萧寻宿舍里的光棍们集体去泡吧解闷,孙菀得知只有他一个人在宿舍做毕业设计后,蠢蠢欲动地按照厉娅教的方法打扮了一番,含羞带怯地去了萧寻寝室。萧寻完全没注意到她的变化,给她倒了杯水,坐下继续写论文,末了,还自言自语似的插了句,“奇怪了,难道这时候还有蚊子。” 孙菀闻着身上的CD香水味,恨不得拽着他摇晃一百遍,“你好好闻闻,这不是花露水啊!” 好不容易把心头的小火苗按压下去,孙菀又用了厉娅教的第二招:让萧寻看着她的眼睛一分钟,试试她刚学会的读心术。结果,还未满一分钟,萧寻就隐忍地说:“菀菀,你涂睫毛的东西好像有点化开了。” 严重内伤的孙菀去卫生间恨恨卸掉睫毛膏,回来后,她郁闷地坐在他的对面说:“萧寻,我觉得你一点儿也不爱我。” 萧寻停下笔,有些讶异且无辜地看着她,“菀菀,你今天怎么了。” “在你眼里,我是不是一点儿也没有魅力啊?”孙菀低下头,眼圈都红了。 萧寻双手握住她的肩膀,犹豫了好久,终于忍不住问:“菀菀,你……你的‘那个’是不是要来了。” 孙菀哭笑不得地躲开他的双手,“我没有情绪不正常,我是在很认真地跟你讨论我们的感情。” 萧寻叹息了一声,柔声说:“菀菀,我爱你,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能够更好地在一起。你能理解我吗。” 孙菀的委屈被他的温柔冲得烟消云散,她含泪仰望着他,“你说爱我,可是我都不知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我的。” 萧寻想了想,居然有点脸红,“第一次,你用高跟鞋砸我的时候。” 孙菀默了半天,忽然破涕而笑,扑进他怀里说:“哦!原来真有虐恋情深这种事情。” 说罢,她一口咬在他的脖子上,喃喃说:“那我要你再爱我一点,再爱我一点!” 萧寻闷哼了一声,忽然动情地将她揽住,叫了一声“菀菀”。孙菀感觉到了他骤然飙升的体温,以及身体某处的变化,整个人顿时陷入了他怀里。 他低头找到她的唇,近乎粗暴地吻着她,双手将她柔软的身体紧紧箍在自己滚烫的怀里。就在孙菀头晕目眩,几乎无法呼吸的时候,他忽然顿了下来,别过脸去,深深呼吸了几口,“菀菀……不行……现在还不可以。” 孙菀不是不失望的,但更多的却是欣喜,她爱他这一刻动人的无情。 那天之后,孙菀和萧寻的感情因彼此心意通透进入了平稳期,孙菀的情绪也渐渐恢复了平静。 相较于她的淡定,恋爱中的“情圣”厉娅却变得越来越暴躁、脆弱。入冬以来,她不是在看电影的时候大哭大笑,就是没来由地对着室友发火。有那么一段时间,她甚至故态复萌,上征婚网站征婚,浓妆艳抹地出去应酬,但是坚持不了几天,她又缩在寝室里,拔掉电话线,蓬头垢面地继续看电影。 马蕊和孙菀和江明珠议论,看样子,厉娅可能要失恋了。江明珠却持反对意见说:“虽然卓临城很少约厉娅出去,但是你没见他隔三岔五地给厉娅买各种名牌吗。” 马蕊嗤笑她唯“物”主义,江明珠也不甘示弱,引经据典地证明男人从原始社会开始就知道叼点花花草草向女人示爱,只要一个男人还愿意给他的女人花钱,就一定还是爱的。 孙菀被她们两个吵得头疼,忧心地望着厉娅空荡荡的床铺发呆。 那天晚上,厉娅熄灯前几分钟才回来,一进寝室就扑到阳台上狂吐,吐得满屋子都是酒气。 已经躺下的孙菀连忙下床跑到阳台上照看她,借着灯光一看,只见厉娅白生生的脸上挂着两条黑色的泪道,眼睛被酒精烧得通红。 孙菀心疼地给她倒了杯酸奶,却被软瘫在地上的厉娅挥到地上。 她垂着头抽噎了半天,终于抱住孙菀大哭起来,“他不爱我,他不爱我……” 孙菀顺手将阳台门关上,将她从地上扶起来,安慰道:“怎么会?我们都很羡慕你呀,有一个那么好的男朋友。” “他爱我?我感觉不到!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厉娅扁着嘴,一张脸绷得紧紧的,“爱我,他为什么不肯要我?爱我,为什么连吻我一下都不肯?他已经三天没有打电话给我了,总说忙忙忙,可就算是小布什也不会抽不出时间给劳拉打电话吧。” 孙菀发挥了一下想象,结结巴巴地说:“也许……他是比较保守的人吧?也有可能,他比较矜持。” 厉娅一边哭一边笑,笑得浑身颤抖,“哈哈……什么时候轮到你来帮他找借口?孙菀啊孙菀,你要是一男人,该能有多坏?连这种蹩脚的借口都想得到!” 孙菀被她说得很尴尬,只好闭上嘴。就在孙菀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厉娅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本来还如一摊烂泥般的厉娅眼睛忽然一亮,手忙脚乱地把包里的东西全倒在地上,找到手机紧紧贴在耳边,深吸了口气,抹去眼泪,竭力用清晰、甜蜜的口吻说:“临城,还没睡吗?今天是不是很忙。” 孙菀不是滋味地看了她一眼,悄无声息地退回了寝室里,靠在桌角,久久发着呆。 立冬那天,孙菀最喜欢的流行歌手陈奕迅在工体开演唱会,后知后觉的她没有抢到票,又买不起黄牛,只能冒着寒风在工体外倒卖荧光棒,算是支持偶像。 演唱会开始后,孙菀一边合着场馆里传来的乐声唱着歌,一边兜售卖剩下的荧光棒。又冷又饿的她想提前收摊,但是看着剩下的货物,她又有些不甘愿。 快八点的时候,厉娅打电话过来问她在哪里。听说她在工体练摊后,厉娅丢了一句“在那里等着”就匆匆挂了电话。 十几分钟后,卓临城的宝马就停在了她身边。 孙菀上车后,才从厉娅嘴里知道,原来今天是她二十岁生日。厉娅准备在自己租的小窝里开个派对,好好庆祝这次“大寿”。之所以临时才通知室友,一来是为了给她们个惊喜,二来是免得她们为她准备礼物破费。 孙菀的目光下意识地瞟向正专心开车的卓临城,只一眼就迅速收回眼神。孙菀一直对这个以厉娅男朋友的身份出现的男人有种异样的感觉,本能地觉得他的出现太突兀、太梦幻,虽然他近在眼前,但总会让人觉得他其实飘在很高很远的云端。 她又轻轻瞟了一眼厉娅,她始终侧脸笑望着他,那样的姿态在孙菀看来很辛苦,也有些替她不值。 她联想到这段时间来厉娅的狂躁不安,暗忖道,爱上这种高不可攀的男人,就像抱着一只越飞越高的氢气球,虽然飞得越高就越刺激,却也更加害怕被戳破。 如果她是厉娅,她一定不会选择这种过把瘾就死的爱情。 进了厉娅家,孙菀情不自禁地嚯了一声,不可思议地转头看了眼厉娅,“你真行啊,这都是你一个人布置的。” 只见色调温暖的小窝被厉娅用玫瑰、绣球花、气球装点得五彩缤纷,客厅中间的餐桌上摆着各色火锅菜,一旁铺着白色台布的长几案上放着水果、香槟、炸鸡。 厉娅走进屋子里,脱掉羽绒外套,打开音响,伴随着流淌而出的音乐打了个转,跌坐在沙发上,“当然全是我布置的。” 孙菀站立在门边,“其他人呢。” 厉娅抬腕看了下手表,“马上就到了。” 卓临城脱掉大衣,径直将它挂在衣架上,看向厉娅问:“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厉娅温柔地看着他,“不用,所有的火锅菜我都准备好了,等他们来就可以下锅了。” 孙菀反倒插了句说:“如果你真想为娅娅做点什么的话,不如亲自下厨给她做碗寿面吧。” 卓临城迟疑了下,还是欣然答应,转身往厨房走去。 孙菀望着他的背影,有点小忐忑地问道:“不会怪我多事吧。” 厉娅窝心窝肺地一笑,“怎么会!你是为我着想。” 说着,她躬身支着下巴,出神地自言自语,“我怎么就没想到让他亲手给我做碗寿面呢?这多有意义!以后他再看到面的时候,就都会想起我了。” 孙菀走到她身边坐下,“那是你太惯着他了。” 说话间,四五个陌生男女喧哗着推门而入,他们将一个超大的水果蛋糕和一捧香水百合递到厉娅面前,齐齐笑道:“生日快乐。” 这群型男索女一进来就用色、声、香把整个空间占满,存在感强得让孙菀无立锥之地,她瞟了眼桌上的水果,拍了拍厉娅的肩膀,“我去洗水果。” 说着,她拎着一篮水果闪身进了厨房。 她一进门就见卓临城正有些无措地往一只白瓷碗里撒着调料。灶台上,锅里的开水将锅盖顶了上来,咕噜着往外溢。他着急关火,却当啷一声将盛满味精的勺子丢进那个白瓷碗里。 孙菀望着满屋子白雾说了句,“My god!”,放下水果,上前接过他手里的铲子问道:“你是在做寿面还是在炼丹?这样放作料会吃死人的。” 卓临城破天荒地面含赧色,退到她身后,“不好意思,我第一次下厨。” 孙菀关掉火,打开锅盖一看,见里面的荷包蛋煮得只剩下一枚光秃秃的蛋黄,不禁回头笑着看他一眼,“不说也知道了。鸡蛋要在水没开之前放进去,才会煮成荷包样。” 她将锅里的水倒掉,往锅里重新兑入冷水,又动作麻利地将碗里的作料全都冲洗掉,“作料我来调,一会儿水热后你重新来一次。” 说罢,她打开调料盒,飞快地往里放上各种作料,等到一切停当,拈起一个鸡蛋,回头说:“再来。” 不料刚一回头就对上卓临城专注看她的目光,孙菀被他深邃而温柔的目光灼了一下,不自在地抱着锅铲说:“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他浅浅一笑,“你像站在云里。” 孙菀这才反应过来,回头看看满厨房的水雾气,被他这个浪漫的说法打动,粲然一笑,“你也像在云里。” 经过一次失败,这次,卓临城的耐心好了很多,他把火关到最小,放入鸡蛋,用文火慢慢煮着。 孙菀退回到水池旁,打开水龙头,拿出一只蛇果放到龙头下,不料右手刚接触到冷水,她就冷不丁嘶地吸了口冷气。 卓临城闻声回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见她右手小拇指处,竟被冻得发红。他微皱着眉头,“放着,我来吧。” 他越过孙菀,将所有水果一股脑儿全倒在池子里,挨个洗了起来。 “谢谢。”孙菀感激地看了他一眼。抛开拒人千里的外表不谈,他其实算是个很细致贴心的男人。 他将洗好的蛇果装盘,“刚才在车里看着你,不自觉会想,为什么同样是小女孩,你却要把自己弄得那么辛苦。” 孙菀内心揪着“小女孩”三个字,暗想,他可真擅长倚老卖老!听厉娅说,他去年刚从A大毕业,至多大她三四岁,装沧桑的口吻却直逼她老爸。 她漫不经心地说:“因为我穷,因为我爱钱啊。” 卓临城失笑,“坦率成你这样,穷也穷得大气了。” 孙菀自嘲道:“厉娅是怎么跟你介绍我的?有没有给我贴一条‘钱串子’的标签。” “差不多是这样介绍的。”顿了顿,他敛下眉眼,语气复杂地说,“何必为钱薄待自己?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孙菀默了默,靠在墙壁上,望着窗外的钢筋森林缓缓说:“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想去肯尼亚看动物大迁徙,坐热气球经过灌木丛林;我想去巴黎看看开满睡莲的莫奈花园;我想坐在VIP席听喜欢的演唱会,而不是站在体育馆外面;我还想拍一部有思想的文艺片或者纪录片……这一切都需要钱。” 顿了顿,她有些俏皮地秀了一句西班牙语,“hay un mundo mejor,pero cariSimo.的确有一个更好的世界,但是昂贵至极——我猜,你这类生活在钱眼里的人,应该从没有过这种寒酸的感慨吧。” 说罢,她走到水池边,拿起一串红提,“你的水开了,这里交给我吧。” 孙菀端着洗好的水果出门时,江明珠和马蕊也刚好赶到,挤着八九个人的小屋子热闹得几乎沸腾。 见人来齐,厉娅打开火锅开关,一边下火锅底料,一边招呼着众人坐好,准备开吃。 等到众人都动了筷子,卓临城才端着煮好的寿面出来。 卓临城刚一出现,厉娅那几个朋友立即大呼:“厉娅,你什么时候在家里藏了个田螺王子。” 一个留着齐刘海、扎着韩式花苞头的女生凑到卓临城面前,崇拜地看着他,用娇娇嗲嗲的港台腔说:“哇,会煮寿面耶,好厉害哟。娅娅,你从哪里找来这么帅的煮夫!” 卓临城表情冷淡地绕过她,把面递给厉娅,“生日快乐。” 厉娅接过面,怔怔地看着他,险些落泪。 马蕊见卓临城自顾站着,拉过一条折凳安插在厉娅和孙菀中间,“你坐这边吧。” 孙菀和厉娅忙都往旁边让了让,给他留出一个比较宽敞的位置。 卓临城刚坐下,厉娅就将手挽到他的胳膊上,幸福地将头轻轻靠在他肩上,“谢谢你,我真的很开心。” 众人纷纷起哄道:“十二点以后,你们有的是时间亲热吧?干吗刺激我们。” 厉娅只好松开他,红着脸小口吃着他煮的面。 这些人起哄归起哄,却很有分寸,没有再就这个话题插科打诨,热热闹闹地涮起火锅来。 一顿饭断断续续吃了两个小时才罢休,其间,厉娅那些才华各异的朋友,不是为她弹吉他献歌,就是大讲冷笑话,笑得满屋子人东倒西歪。 饭毕,大家齐心协力将残局收拾完,又坐下准备玩桌游。 马蕊提议玩那几年刚刚兴起的杀人游戏,但是其余人表示在生日派对上玩这种游戏,有点触霉头,一致否决。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瘦弱潮男提议玩卡坦岛,但是说完规则后,女生又觉得规则太复杂,没办法很快上手。 这时,先前那个“港台腔”女生从包里翻出一副牌、一对骰子说:“我们玩‘国王游戏’吧。日本和台湾蛮流行的。” 厉娅拍了拍手,“这个好,就这个。” 江明珠和马蕊对视一眼,一起问道:“怎么玩。” “很简单,”那个女生数出从A到10十张牌,又抽出一张大王,“我们有十个人,这里有十一张牌,洗完牌后,每人抽一张作为底牌,牌上的数字就是你的编号。抽到大王的人要把牌亮出来,这个人就成了‘国王’。桌子上还剩下一张牌,那就是国王自己的号码。国王可以随便点两个号码,要求他们做任何事情,被点中的人要无条件服从国王的要求。” 大家听完,纷纷觉得简单有趣,于是全票通过。这时,江明珠又补了一句,“如果国王提的要求太损,实在办不到怎么办?还有,如果想不到惩罚怎么办。” “不会啦,大家都有尺度的。”那个女生将一张彩色的图纸摊开在桌子上,“这张纸上写了七十条不同的惩罚,国王点完号码后,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惩罚人,可以用骰子投出数字,然后对照惩罚表,找到相应的惩罚条例哟。” 见他们再无异议,那个女生眼珠一转,“那我开始发牌咯。” 一群人试玩了几圈后,气氛顿时high了起来。那些抽到国王牌的人,恨不得挖空心思想出最绝的整人怪招。一个胖男生的运气最糟,接连被惩罚了两次,一次被罚跳钢管舞,一次被罚去楼下肯德基买果汁,并被要求当服务员问要“大杯”还是“小杯”时,猥琐地回答要“D罩杯”。陪同的国王还要全程跟踪偷拍回来,作为笑料。 游戏玩到第六轮的时候,终于被寿星厉娅抽到了国王牌。 厉娅用食指撑了撑脑袋,嘟着嘴撒娇,“人家很纯良的哦,都不知道怎么惩罚别人。” 马蕊露出牙都被酸倒的表情说:“那你掷骰子吧!” 厉娅点了点头,点了三号和八号后,连投了两次骰子,对照惩罚表说:“三号的惩罚是,吻离自己身边最近的异性。八号的惩罚是……不分性别,吻自己右手边的人。三号,三号是谁。” 见没有人应答,厉娅笑着说:“再不主动出来认罚,我们就要用排除法了,被找出来的人要去大街上跳脱衣舞。” 这时,那个“港台腔”眼尖地指着孙菀,“是她吧?她脸红了!” 众人都往孙菀那边看去,见她身边最近的异性居然是卓临城,都有些愣住了。 片刻后,那个“港台腔”幸灾乐祸地叫了起来:“不管不管,愿赌服输,赶快亲。” 孙菀始终低着头,尴尬得不发一言。 厉娅有些不是滋味,却也无可奈何,只好大方地说:“没关系的,游戏嘛,规则最大。” 那个被连罚两次的男生不满地嚷道:“快亲快亲,扭捏什么?我都被骂变态了,你这点牺牲都不肯啊。” 他身边一个尖下巴女生也不满地附和,“就是啊,玩不起就别玩,玩了就愿赌服输!你爽快点吧!” 孙菀抿着唇,放在桌子下的手曲了又伸,伸了又曲,长睫毛因紧张尴尬而颤抖不已。 马蕊见她有点下不来台,忙打圆场,递了张纸巾给她,“那就隔着东西亲一下吧。” 其他人只想接着往下玩,也不计较,齐齐把眼神汇聚在孙菀脸上,“都这样了,就别磨蹭了吧。” 孙菀接过纸巾,抬眸看了卓临城一眼,见他目视前方,神色平静如常,心里稍微安定一些。 她自觉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只好胡乱举着纸巾挡在自己脸上,凑过去轻轻在他脸颊边碰了一下,算是吻过了。 众人见好就收地起了下哄,张望着喊道:“八号、八号!”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卓临城忽然侧过脸,伸手抬起孙菀的下巴,毫不犹豫地朝她唇上吻去。与此同时,他左手轻轻一扬,一张红心八啪地跌落在桌面上。 孙菀只觉得脑中有什么轰然炸开,甚至能感觉到自己太阳穴的猛烈跳动。她瞪大双眼,目光发直地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一种巨大的恐慌向她袭去,却不知道那恐慌所来为何。 满屋子都静了下来。 这样的状况,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意料。 片刻后,卓临城松开孙菀,睁开眼睛,定定地注视着她的双眼。孙菀的脸红得几乎滴出血来,连眼圈都不自禁地红了。 “还蛮巧哦……”人群中,不知是谁尴尬地说了一句。 “是啊,蛮巧的。洗牌洗牌,玩下一局。”厉娅他们心照不宣地用喧哗冲刷这一刻的尴尬。 就在孙菀无地自容的时候,她的手机如及时雨般响了起来。她不自觉松了一口气,仓促起身朝阳台外走去。 掩上阳台的门,她靠在冰冷的墙壁上,让怦怦狂跳的心慢慢平稳下来,这才接通电话。 那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电话,不到三十秒就说完了,孙菀却在阳台上足足挨了半个多小时的冷,这才回到屋子里。她见他们还没有散去的意思,借故有事要忙,提前退了席。 第六章 无计可教流年住 那个晚上的尴尬,事后再也无人提及,只因那时声色交织得太像一场梦,没有人愿意和梦里的故事较真。 十一月底的时候,萧寻终于接到一家知名银行的实习通知,甚至还没来得及和孙菀小庆祝一番,就匆匆搬去了银行提供的职工宿舍,昏天黑地地忙碌起来。 萧寻的实习岗位在个贷中心,最初的工作就是誊写房贷合同。因时近年底,个贷中心堆积了太多需要处理的合同,导致萧寻每天都要加班到凌晨。 孙菀心疼萧寻,不想让他在忙碌工作之余,还要分神联系她。所以,她特别贴心地揽下打电话叫他起床、互道晚安等事情。 萧寻起初很感激她的体贴,偶尔在吃午餐的间隙还会打个电话关心下她的状况,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就心安理得地将维持感情的重担放在了孙菀肩上,任由她扮演那个主动的角色。 孙菀害怕两人的感情变淡,每次打电话前都要反复打好腹稿,以便在通电话时能够多说些趣事出来,调剂谈话气氛。 一个月下来,孙菀的“趣事”越说越干巴,萧寻的回应越来越心不在焉。有一个周五,孙菀听出他一边冲澡一边将手机开成扩音,嗯嗯啊啊地应付她,她终于忍不住冷冷对那边说了句:“萧寻,你是个超级大浑蛋。”很快,电话那端传来萧寻漫不经心的声音,“嗯,是啊。” 那是孙菀第一次没有说再见就挂他的电话,她揪着一颗心,睁着眼睛到天亮,却一直没等到萧寻的回复。 次日天明,她破例没有打电话把他叫起,木木地盯着时针跳过七点,又跳到八点,终于在极度失望中合上疲惫的眼睛。那一刻,她发现,原来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在他看来只是可有可无的一种形式。 恍惚了一整天,孙菀终于在时近凌晨时,忍不住煎熬给萧寻去了个电话,然而还没来得及开口,萧寻就匆匆堵住了她的话头道:“菀菀,我在赶制报表分析,现在不方便接电话。” 孙菀郁郁地说:“明天休息吗?我可以去看你吗。” 萧寻犹豫了很久说:“我可能照顾不了你。” 孙菀听懂了他的婉拒,淡淡说了声:“哦,那你先忙吧,我不打扰你了。你……早点休息。” 挂完电话,她眼眶发热地看着通讯录上他的名字,忽然觉得她和萧寻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新年前夕,厉娅代卓临城邀请403全体女生出席明晚在万乘举办的跨年派对。江明珠和马蕊对这种热闹一向趋之若鹜,欢天喜地地应承了。见孙菀一个人闷不作声,厉娅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明天带上你家萧寻,一起。” 孙菀摇了摇头,她刚接到萧寻约她去一起跨年的电话。这还是这么久以来,萧寻第一次主动约她见面,孙菀希望借这次约会让感情升温,哪里肯去参加别人的派对。 见她态度坚决,厉娅也没有勉强。 元旦当天,厉娅她们早早就盛装打扮好,临出门前,厉娅匆匆丢了句话给孙菀,让她什么时候改了主意,随时打电话找她。 她们走后,孙菀将亲手给萧寻织的围巾用包装袋包好,又从柜子里把自己所有的衣服拿出来,一件件在镜子前比试。最后,她选定一件白色大衣,配上咖啡棕的短裙和及膝的中靴。 她有些小自得地转了个圈,又从抽屉里找出厉娅送的睫毛膏、唇彩,轻手轻脚地在镜子前描画起来。等到收拾停当,她满心幸福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出神,这样的她,他应该不会再舍得冷落了吧? 她的思想很有前瞻性地飞跃到几个小时后,预演了他们久违的拥抱和亲吻,她因这过于甜蜜的想象红了脸颊,连鼻尖都冒出小汗珠来。 眼见窗外天色渐暗,雪花纷飞,她终于忍不住先打了萧寻的电话,电话接通的瞬间,她撒娇地埋怨道:“你到底什么时候来接我?我等得花儿都谢了……” 萧寻仓促地说了句:“你先去后海,我一会儿跟你会合,我有点事儿在处理,先这样。” 孙菀正准备说话,那边却匆忙挂断了电话。 她揣了一天的喜悦被他一句话打翻在地上。愣了片刻,她又一点点将那些喜悦捡起来,装回心里。但是连她也不能否认,再捡起来的东西,似乎哪里不一样了。 她闷闷地带上伞和MP3,一个人出了门。 她沿着两人约好的路线,撑着伞慢慢走在下雪的街头,从霓虹闪烁的街头走到灯火阑珊处,再走入一片更深的火树银花不夜天。 身边,不断走过成双成对的情侣,他们的甜蜜衬得这一刻的她无比寂寥。 她搓了搓冰冷的脸,乐观地暗示自己:萧寻马上就会出现,很快她就会变成他们中的一员。她强撑起眉眼,翘起嘴角做开心状,只可惜耳机里,有人那么不合时宜地在唱“落单的恋人最怕过节,只能独自庆祝尽量喝醉。我爱的人没有一个留在身边,寂寞陪我过夜”,唱得她心灰意冷,落落寡欢。 穿过烟袋斜街,当孙菀切实站在后海拱桥上时,已经过了她和萧寻约好的时间,刚刚浮起来的心又骤然沉了下去。 她拿着手机,反复开合,没来由地烦躁、委屈,为什么他还没有给她打电话?是又被什么工作缠住了?还是手机没有电?她一次次把他的名字从通讯录里找出来,放在拨号键上的手指,终于在时间跳过九点半时,按了下去。 电话通的那一瞬间,孙菀忽然有些不想说话,于是缄口站在人来人往的桥上,等他的解释。 萧寻说了句“稍等”后,不知和什么人说了几句什么,复又接起电话,有些歉疚地说:“菀菀,对不起,我这边有点事,暂时不能过来了,你要不先回宿舍。” 孙菀喉咙有些发苦,“什么事情。” 萧寻犹豫了片刻,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菀菀,以后再跟你解释。” 孙菀左手失望地垂下,无声地合上手机。 她怔怔地站在人来人往的桥边,良久,她伸出食指,在栏杆表面的积雪上写下“happy new year!”。 不知站了多久,直站到她连骨头都发冷,她才晕晕沉沉地顺着人群往前方走去。她像浮在人海里的一叶漂萍,人潮往哪里涌动,她就往哪里逐流而去。 等到人踪稀疏下去,她就跟着意识胡乱走。等到她发现周遭越来越冷清幽深时,已经迷失在了什刹海的胡同深处。 她茫然地在原地转了个圈,望着四面八方那么相似的弯道,忽然有种身陷迷津的恐慌。她摘下耳机线,四周瘆人的阒寂如水般涌入她的耳朵里。她的腿因这陌生的寂静发软,身体因寒冷和害怕微微哆嗦着。她掏出手机,慌忙要去拨萧寻的电话,可是手指刚触上拨号键,又缓缓滑了开去。 这一刻,她明明很想向他求救,却又抗拒这一想法。 此刻的矛盾,让她想起不久前,刚刚恋爱的马蕊说的一番话。马蕊说,有天她在自习室上自习,外面忽然下起大雪,发短信让男朋友送衣服给她。那个男孩却因玩游戏玩得正在紧要处,拒绝了她的要求。她和他冷战了一个星期,最后还是言归于好。但是,每当她再去自习时,都一定不会忘记带备用的衣服。她坦言,如果哪天再发生这种事情,她宁肯冷死,也不会求救于他。 当时听完,孙菀还觉得马蕊有点太骄傲,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有时候骄傲只是不想让自己变得更加失望。 深吸了一口气后,孙菀判断了下地理位置,壮起胆子往大街的方向走。 寂静无声的巷子里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以及衣服的摩擦声。她紧握着拳,快步往前走,然而,她的脑子里却不争气地开始轮播恐怖片的画面。 就在她情绪绷到最紧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阵什么东西坠地的闷响。她猝然顿足,猛地回头看去,却什么都没有。 她大叫一声,再也顾不上什么骄傲不骄傲的,一边拼命往前跑,一边手忙脚乱地拨萧寻的电话。 耳边不断响着她急促的呼吸声和电话忙音,那段路,她像跑了一个世纪,她心底最后一点希望的光芒,因冰冷机械的“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人接听”而彻底熄灭。 她大口大口呼着气,心像吸进冰雪一般冷。 她全然忘记了害怕,不自觉地放缓了脚步。她强忍着酸楚拨通了厉娅的电话,几声音乐后,那端传来厉娅的声音,“改变主意了。” 孙菀眨了一下眼睛,一线眼泪滑落,“娅娅,我迷路了。” “你怎么会迷路?萧寻人呢?你是不是哭了?你在哪里,我这就去接你。” 孙菀走到一处白惨惨的灯光下,认了认门牌,向她报了一个生僻的胡同名。 厉娅那边静了好一阵才说:“这是在地安门西路……你尽可能地往大路上走,我这就来接你。” 十几分钟后,孙菀终于走到了大街上。她看了下路标,抖着手把街道名发去厉娅的手机上,然后僵僵地站在大街最显眼的地方等着。 风卷着雪花往她身上打去。雪花模糊了路面上的车辆和五色的灯光。这一切映入她蒙胧的泪眼里,扭曲失真得像电影里的蒙太奇镜头。 深夜的北京冻得人四肢发僵,她对着手呵了口气,等到搓热了之后又贴在脸上。 街道上,偶尔有出租车闪过,但都是满客状态。她对此不抱希望,遂低下头,机械地跺着麻木的双脚。 就在她快要冻得失去知觉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孙菀!” 她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继续跺着脚。于是,一声更加洪亮的“孙菀”传来。她讶异地回头,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冒雪立在她身后,他微锁着眉,神情复杂地看着她。 孙菀辨了好一会儿,等到他的眉目更清晰地映在她眼底时,才动了动冻得有些发青的嘴唇,难以置信地呢喃道:“卓临城。” 她眼眶一热,一股暖流从她心底涌向僵冷的四肢百骸,怔怔地望着他清隽的容颜,七上八下的心一点点安定下去。 卓临城远远地叹了一口气,快步走上前接过她手上的伞,毫不迟疑地握住她的手,将她往车子那边带。 “手怎么这么冷?”卓临城的手紧了紧,“为什么不站在一个背风的地方。” 孙菀讷讷地望着自己被他紧握着的手,别扭地想往回抽,偏又不敢动,生怕轻轻一动,会让这一举动显得更加别扭。 正值胡思乱想之际,冷不丁被他这么一问,她只好嗫嚅地答道:“我怕你们找不到我。” 卓临城顿住了脚步,“下次别这样,我一定可以找到你的。” 孙菀轻轻哦了一声,暗想,他这话说得也太大了,有钱人是不是总以为他们什么都可以做到啊?他又不是GPS定位系统,更不是谷歌地图,凭什么把话说这么满啊? 他牵着她绕到副驾驶室前,把门打开,简单利落地吩咐说:“上去。” 孙菀扒拉着车门边框,有些犹豫地想,貌似这个位置不是她该坐的吧?她却不敢推拒,以免他觉得自己太多事。 车里的温暖很快就驱走了她身体里的寒意,连打了两个喷嚏,她尴尬地用手捂着嘴看他。他目视前方,一手掌着方向盘,一手抽了两张纸巾递给她。 孙菀接过说:“谢谢。”又问:“娅娅怎么没来。” “那边总要个人主持局面。” 她哦了一声,将脸埋进纸巾里。 卓临城透过车镜看了她一眼,打开音乐,陈奕迅低缓富有磁性的声音传了出来,是一首放了一半的。 孙菀默默听着,歌里物是人非的意境让她有些伤感。她恹恹地将头靠在车窗上,半闭着双眼出着神。 两首歌刚唱完,飞驰的车子骤然停了下来。 孙菀茫然坐直身体,“这么快就到了。” 卓临城下车,绕到她那边打开车门,“没有。先下去吃点热的驱驱寒。” 孙菀见他态度坚定,没有拒绝,惨白着张脸,勉强一笑,“谢谢。” 江南菜馆里,卓临城很快点好几道口味清淡的养生菜,又点了两盅参汤。 等菜期间,卓临城的手机响起,他看了一眼来电号码,把手机递给孙菀。 孙菀看见“厉娅”二字,忙不迭对那边说,她已经被卓临城接到,让她们几个放心。 挂完电话,雅间里顿时静了下来。 孙菀有些无所适从。不知道为什么,在卓临城的面前,她总有一种严阵以待的感觉。 她暗暗后悔刚才没有拒绝他的邀请,正准备找个什么话题和卓临城聊几句,他对她做了个手势,起身朝外间走去。 孙菀松了口气,撑着下巴,安心地喝起柠檬水来。 他走后不久,侍应生就将菜接连端了上来。饿了一个晚上的孙菀眼巴巴地看着桌上的菜肴,又不能先动筷子,一时郁闷。 几分钟后,卓临城挟裹着一股寒气走了进来,将一盒感冒药推到她面前,“先把药吃了。” 孙菀的心狠狠暖了一下,却只是不动声色地垂下双眼,一言不发地接过药,剥开两粒药丸吞了下去。 卓临城指着她右侧的参汤,“趁热喝,出点汗就好了。” 孙菀不无感念地拿起汤匙,埋头喝起汤来。 再回到车里时,孙菀已经被美食和汤水滋润得容光焕发。再听陈奕迅伤感的声音时,似乎都找不到先前那种凄楚的心境了。 她静静望着窗外的街景,忽然觉得哪里不对,于是侧脸向正在开车的卓临城问:“那个……为什么开这么慢啊。” 他气定神闲地开着车,漫不经心地答道:“在下雪啊。当然要开慢点。” “可是……”孙菀百思不得其解,“现在雪已经下得小多了,你刚才明明开得很快。” 卓临城半晌没有出声,感觉孙菀还在用求知的眼神看她,转过头,嘴角轻轻一勾,“你很赶啊。” 孙菀被他一句话堵了回去,“没有……不赶。” 车是他的,爱怎么开是他的事,她真没意见的。 她并不知道,一个女人要多不解风情,才会问出那样的蠢问题。他不过是想一起待得久点,再久点,一如她和萧寻在一起时的心境。 赶到万乘时,厉娅正在唱歌。见了他们,她连忙搁下话筒上前嘘寒问暖。 马蕊和江明珠凑上前,拍了拍孙菀的肩膀,“没事儿吧。” 孙菀摇了摇头,“没事儿,虚惊一场。” 马蕊将她挽到沙发上坐下,支使着江明珠,“快去给她点首《北京一夜》,让她好好说说是怎么误入百花深处的。” 孙菀坐下后,环顾四周,只见交流区星星点点的灯影里,还坐着一些衣饰高贵的年轻男女,从他们的举止里,不难看出是卓临城那个世界的人。 厉娅从侍应生那里取了杯鸡尾酒递给孙菀,转身走去了卓临城那边。孙菀松了口气,目光倦倦地落进不断晃荡的蓝色液体里。 因孙菀出现的冷场持续了一阵后,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的高挑男子走到舞台区,抓着话筒说:“怎么都这么含蓄啊?没歌了,谁唱。” 一个化着浓妆的年轻女子叫道:“卓少上啊!实力派不上谁上。” 正和厉娅说着话的卓临城摆了摆手,笑容里居然有了几分难得的含蓄。 江明珠在一边小声地说:“真看不出来啊,卓临城还是一能唱的主。” 一个离她们很近的短发女孩忍不住说:“那是必须的啊。别看他现在这么深沉的,十六七岁的时候,他也组过乐队、去过拉萨,是再典型没有的文艺小青年。” “看不出哦……”马蕊接腔,“他受什么打击变现在这样了。” “嘁!”那女孩摆出一副不能与她沟通的样子,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长大了呗。” 正准备喝酒的孙菀,冷不丁地就笑了出来。 慢慢啜完杯中的酒,孙菀趁无人注意,起身走出了满室的流光溢彩。 那酒的度数虽然很低,却也烧得她头脑有些发晕。 她沿着华光璀璨的圆弧形长廊一直往前走,直到转进一个透明的露台,耳边再也听不见任何喧嚣嘈杂声,浮躁的心才安定下来。 她用力推开一扇窗,一股冷风卷着几片雪花落在她的脸上,那点寒意落进这粉雕玉砌的温暖华邸中,瞬间软化成一点惬意的清凉。 孙菀仰着脸,靠着栏杆,目光迷茫地看着外面幽暗的夜幕,以及城市上空的灯光海。 正出着神,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她愕然回首,看到正低头点烟的卓临城从转弯处走了进来。 她的心提了提,挤出笑容,“嗨……” 他抬头见她,愣了一下,随即掐灭了指间的烟火。 “你……来抽烟啊?”孙菀没话找话地说。 他走向她对面,淡淡说:“你呢?来看夜景。” 孙菀嗯了一声,“其实你不用灭掉烟,我不介意的。” 他没有回答,极目远眺着前方,良久,指着他身边的位置说:“这个位置看夜景最好。” 言下之意就是让她过去。孙菀怔了怔,没有挪步,“为什么。” 他抬腕看了眼时间,“过来,你就知道答案了。” 他的话有一种蛊惑人心的魔力,孙菀果真就往他那边移去,刚走到他身边,只听不远处爆出砰的一声巨响。她吓得掩住耳朵,下意识往他那边缩了缩。她眨着眼睛,循声往窗外看去,只见半空中绽开了三朵硕大的银色烟火。只一瞬间,那三朵烟花就化成点点银沙从半空中坠下。 “还是这么胆小。”他轻笑出声。 他话音刚落,半空中又绽开一大片烟火,那些烟火如流星般缓缓下坠,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道光亮的痕迹。 孙菀无暇计较他的话,将耳边的手搭在栏杆上,踮起脚张望,“真美!” “每年这个时间,对面都有半个小时的烟火表演。” 孙菀目光瞬也不瞬地望着那边,失神地接腔,“去年这个时候,我在电影院看了王菲的《大城小事》……” 后半截的话却被她咽回了肚子里。 卓临城接过她没说完的话头,“电影结尾,王菲和黎明也在类似的地方看烟花。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像站在电影里。” “你怎么知道。” 孙菀猛地回过头朝他看去,却险些撞上他近在咫尺的脸。他温热的呼吸就扑在她脸颊边,激起她一阵战栗。她下意识屏住了呼吸,耳尖猝不及防地红了。 他低头凝望着她的眼睛,那样的目光,让孙菀猝然忆起那个如在梦中的亲吻,这个联想像块烙在神经上的烙铁,她的额角不自禁地一跳,连带着睫毛也颤抖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她有点想逃跑,可是理智拖住她的脚,并想到了一个体面的离开的理由。她挤出一个生硬的笑脸,“听说你唱歌很好听,等会儿唱一首好吗。” 他的目光深沉得像最暗的夜,但那夜里偏又燃着炽热的光,“好。” 孙菀不敢与他对视,声音有些发抖,“唱什么?不如我去给你点。” 想了一会儿,他凑得再近些,低低地在她耳边说:“《偏偏喜欢你》。” 不远处又传来焰火轰然炸开的声音,孙菀的心随那声音剧烈地颤了颤,她用比他更低的声音说:“好……我、我这就去点。” 说完,她转身匆匆往包厢跑去。 孙菀刚在包厢坐定,安静了一整晚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她拿起一看,竟是萧寻。愣了愣,她还是接起了电话。 “菀菀,睡了吗?”电话那端,萧寻的声音透着些疲惫。见孙菀不答,他幽幽叹了口气说:“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其实很想你,也很想陪你过节。” 孙菀眼圈顿时红了,她走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吸了口气问:“怎么有汽车声,你在哪里。” “我在……豆腐池胡同。” 孙菀眼前一亮,“我记得那里离鼓楼不远。” “很近,这里看得到鼓楼的楼尖。” 孙菀看了眼时间,飞快地说:“还有十五分钟就到十二点了,如果你能在十二点前赶到鼓楼,让我和你一起听到今年的跨年钟声,我就不生你气了。” 那边传来萧寻果决的声音,“好,你等我!” 那边电话刚挂,孙菀连跟厉娅告别都来不及,抓起包,飞快地往楼下跑。 万乘离鼓楼不过两站路,如果他们同时往一个地方跑,不是没有可能在跨年钟声响起前碰上的。 孙菀越想越激动。这一刻,她不想再去计较他对她的冷落,她对他的爱足够宽恕他的一切过错。她不顾一切地在雪地上狂奔,猎猎寒风像刀片般割在她的脸上,大雪几乎蒙住她的双眼。 她一脚深一脚浅地在积雪里跋涉,心里只有一个名字——萧寻。 她跑得那样急迫,好像稍一迟疑,他们就要从彼此的生命中错过一般。 当她弯着腰,站在鼓楼前大口喘气时,秒针刚好快要靠近零点。 她一眼就从广场前的人群里找到身穿米色大衣的萧寻,与此同时,她的手机也响了起来。 她强忍着内心翻涌的激动,按住胸口,接通电话,“萧寻,回头。” 远处,萧寻愕然回首。彼此视线对接的一瞬,雄浑悠扬的钟声在他身后的红墙朱栏上响起。 没有片刻迟疑,他们都朝着对方跑去,紧紧相拥的一瞬,几乎听见彼此灵魂碰撞的声音。 片刻后,孙菀挣开他的怀抱,抬头仰望着他。一个多月未见,她险些不敢认他了。他瘦得眼窝深陷,肤色透着久不见日光的苍白,明晃晃的灯光下,可见他下巴上多出的点点胡揸,乍然看过去,孙菀有种看到三年后的萧寻的错觉。 但是那种陌生感只一瞬就消失了,她再度将头埋进他胸口,他亦紧紧箍了箍她。她的身体被他的骨头硌得发痛,她的心却更痛,她强忍着没有流泪,喑哑着声音说:“萧寻,你老了。” 萧寻松开她,抬起她的下巴,看不够地看着,“我刚刚也怀疑自己有几年没有看到你了。” 孙菀用食指沿着他的面部轮廓抚摸,含泪笑说:“好在还是这么帅……” 萧寻低头封住她的嘴唇,彼此的唇舌前所未有地热烈交缠着。这时,她忽然从他的衣服里嗅到了一丝医院消毒水的味道,以及一点……烟草的味道。她正欲开口询问,却被他更加激烈地堵了回去。 孙菀头晕目眩地抱着他的腰,仅剩的那点不专注就地阵亡。 次日,正在宿舍洗衣服的孙菀,忽然由消毒液的味道联想到昨夜萧寻身上的味道,她心里觉得诧异,继而又开始好奇——为什么萧寻会深夜出现在鼓楼附近? 她越想越觉得可疑,忍不住抓起手机拨了过去,可是连拨了两遍,萧寻的电话都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她的情绪顿时就乱了。这段时间来,她真的受够他不接电话的冷落了,担心他们好不容易重燃的爱情如昙花一现般凋落。人生头一次,她失去了理智,像所有无理取闹的女孩那样,一遍又一遍地拨着他的电话。 就在她几乎要放弃的时候,电话居然通了,她忐忑地叫了声:“萧寻……” 那边却传来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他不在,我是他室友。” “可是,他的手机为什么会在你手里。” “他去医院了,走得急,忘记带手机了。我看你电话打得急,担心有事,所以冒昧帮忙接了。” 孙菀心紧了紧,“医院?他去医院干什么。” “去看他妈妈。他妈妈这两天情况不太好。” 孙菀的心骤然沉了下去,“他妈妈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他妈妈癌症晚期,正在鼓楼医院那边住院。” 孙菀眼前一阵晕眩,手心里居然冒出冷汗,她强作镇定,“请问,她妈妈是什么时候来北京的。” “好像是半个月前吧?我也记不清楚了。”对方的声音里开始透着些许不耐烦。 “哦,”孙菀久久地发着愣,好半天才轻轻说了声“谢谢”,轻轻放下手机。 她缓缓滑坐在椅子上,良久,机械地抓起手机,发了一条短信到萧寻的手机上:萧寻,我要见你,回来后务必给我回电话。 傍晚,孙菀终于接到了萧寻的电话。 她第一句话便说:“萧寻,在你心里,我到底是你什么人。” 萧寻显然已经从室友那里知道了孙菀的愤怒所来为何。他声音枯涩地说:“菀菀,你听我说……” “好,你说,我要听你说,为什么阿姨癌症晚期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告诉我?我作为你的女朋友,直到今天才从一个陌生人嘴里听到真相,会不会有点太可悲。” “我不想让你担心。” 孙菀怒极反笑,“那你就不怕我寒心吗。” “菀菀,你冷静一点。” 孙菀摇了摇头,忍着鼻根处的酸楚,“我不想听这些。告诉我,阿姨在哪个病房,我要去看她。” 电话那边传来久久的沉默。 孙菀的心在那沉默中一点点碎开,她紧紧握着手机,直到指节发白,“萧寻,你为什么不让我去看阿姨。” 萧寻倦倦地说:“因为,有的事情,我不想让你面对。我很累,不要再逼我了,好吗。” 孙菀吸了吸鼻子,“萧寻,我忽然想知道,在你看来,什么是爱情。” 不待他回答,她已经情绪激动地诘问道:“是春日里一起看看花,夏日里一起吹吹风,秋日里一起散散步,冬日里一起踏踏雪?不,萧寻,我从不觉得这就是爱情。你可能不知道,我是看武侠小说长大的孩子,我一点都不喜欢琼瑶笔下写的那种爱情,更不希望我的男人以为我只能活在一帘幽梦里。我心目中的爱情,是像乔峰和阿朱那样一起同历风雨,生死相许;是郭靖和黄蓉那种‘生,我背着你;死,我背着你’的不离不弃。我不怕面对什么困苦,只怕你对我有所隐瞒。” 很久很久,那边才传来一句意味复杂的叹息,“菀菀,那是你的爱情。我的爱情,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孙菀并不知道,有一种男人,他们不需要女人进化成雅典娜,陪他们一起面对世界毁灭,更加不需要女人像梁红玉那样为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他们只需要女人像藤蔓样依附于自己,在他们顶天立地的时候,表演怯、懦、哭的柔弱。 这种男人的爱情,不是相濡以沫,不是同历风雨,更加不是生死相许,而是垂怜,是疼惜,是一切足以印证他们强大的布施。 如果孙菀早些知道这点,也许就不会越错越多,越走越远。 挂掉电话后,孙菀做出了一个决定。她在超市买了一个果篮,打车直奔鼓楼医院。 孙菀赶到医院时,已是华灯初上的时分。 孙菀费了好大一番周折,这才问清萧母的病房号。她绕过重重回廊,穿过层层花园,终于找到一栋旧楼。 她望望高高耸立的新住院大楼,又看看眼前这栋年久失修的旧住院楼,一点酸楚漫上心头。 正自怔忪,她远远见萧寻的继父拿着一沓化验单和缴费单从对面走来,半年不见,他的脊背越发佝偻,苍老憔悴得让孙菀有些不敢认。他一边叹气,一边念叨着什么从孙菀身边擦过。 孙菀连忙叫住他,他见是她,浑浊的眼里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尴尬,他讪讪地打了个招呼说:“小孙来了。” 孙菀快步走近他,“叔叔!真对不起,我本来应该早点来看看阿姨的。” 老人家连说无妨,在前面引路,将孙菀带到了三楼一个多人病房里。 刚一走进病房,孙菀就被浓烈的消毒水味和一股恶心的病气、烟气、骚气熏得几欲作呕,眼前,一个不足20平米的房间里竟然安排了八个床位,每个床位病人加陪护少说三口人,因为近日连天大雪的缘故,病房里的地板上沾满了湿漉漉的泥脚印。 孙菀蹙了下眉,随着萧寻继父一起走到病房的最角落处。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往床上看去,孙菀不禁倒吸了口冷气:这居然是萧寻的妈妈? 和一般癌症晚期病人瘦骨嶙峋的样子不同,萧寻妈妈浑身都浮肿了起来。此刻,半昏迷状态的她浑身打着冷战,额头上、脸上不断往外冒着冷汗。 孙菀痛心地问:“怎么会这样。” 萧寻的继父用极蹩脚的普通话艰难地说:“医生说她肾积水严重,给她打了几天针,谁知道打完,她反而发起高烧来,一直退不下来。今天萧寻找医生理论,医生又说她是输液反应。” 孙菀接过萧寻父亲手上的化验单和缴费单一看,除了杜冷丁、脂肪乳、白蛋白等常规药外,还有一种特别昂贵的特效药,按照药价计算,住院一天的费用,只怕要耗费他们家半个月的收入。 见萧寻的继父端来热水准备给萧母擦身体,孙菀心情复杂地接过毛巾,悉心替她擦了起来。 眼见萧寻妈妈身上的冷汗擦了一层,新的一层又接着往外冒,一向淡定的孙菀有些崩溃,“都这样的状况了,医生为什么还是不闻不问?为什么还要挂一点用都没有的盐水。” 老人家叹了口气,禁不住埋怨道:“小孙,你是不知道找医生有多难啊。今天天明我就去找医生了,医生开单子让我带她照黑白B超,结果片子照完,医生说黑白的看不清,又让我们补钱照彩超。等了一上午,轮到我们的时候,照彩超的医生又说我们的单子出了问题,他不明白为什么主治医生会让站着照片。又让我们回去找医生改!好不容易改完、拍好片子。主治医生又拖着不给看,说让我们明天去拿结果。可是我扫了一眼,他正在看的片子,号码还在我们后面好几十位!” 孙菀咬了咬唇,看着阿姨蜡黄的脸色,“叔叔,要不给医生包个大点的红包吧。” 他脸上露出自责懊恼的表情,“不是不想包……没钱呢……我预备了半年的钱,哪里想到一个月没到就花完了。” 他将单子再度递给孙菀,“你看看,每天都要打出三页单子,三天两头就被催去交钱。说句实话,我现在连明天要交的钱都不知道在哪里。回去借也来不及!好在萧寻说可以想办法……不然……” 孙菀心知萧寻的实习待遇虽然还算优厚,但一个月的月薪,只怕禁不起这里一个星期烧的,他一个毫无根基的穷学生,哪里承担得起这种经济压力? 孙菀强忍着心疼问:“萧寻人呢。” “好像是去楼上打开水了。” 孙菀问清开水间的位置,起身朝外间走去。 她心情沉重地沿着逼仄的楼梯往上爬着,胸口压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轻轻地往开水间的方向走去,不料刚走到走廊的尽头,就一眼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他颓废地靠在一扇窗户上,低着头,嘴里叼着一根烟,黑色的发丝挡住了他的眼睛。苍白的灯光下,他瘦削的侧脸上写满了忧悒、无助与凄惶。 像有什么狠狠在孙菀柔软的心上戳了一下,她顿时掩住几欲出声的嘴。 她忽然明白了他不想让她面对的是什么。 她本能地想掉头走掉,然而脚底的球鞋却在她转身的瞬间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那边,萧寻悚然一惊,站直身体,朝她看去。在看清她面目的瞬间,他的表情,像是撞见了鬼。 孙菀张了张嘴,一颗心像从万米高空坠下。 不知怎的,她忽然想起《聊斋》里的一个故事:书生娶得了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妖,两人琴瑟在御,情深意笃。但是书生总是好奇女妖的本来面目,于是在某天灌醉女妖,终于窥见了她丑陋的原形。女妖酒醒后,知道秘密被看破,不顾书生百般挽留、解释,决然离他而去。 这一瞬,孙菀有了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萧寻会像故事里的女妖般离开她,因为她撞见了他最不愿让她看见的一面。 孙菀几乎是逃回宿舍的。 一回到宿舍,她就将压在箱底的存折翻找了出来,紧紧捂在胸口。 她粗略地算了一下,又将目光落在自己的电脑上。 已经对萧寻的家事略有耳闻的厉娅忍不住劝说道:“菀菀,不要给他钱,否则你会后悔。” 孙菀完全听不进她的话,“那就让我后悔吧。阿姨的状况,实在太可怜了,我不能坐视不理。” 厉娅没有再说话,只是悲悯地看着她。 孙菀不甘地又去翻自己的柜子,末了,她转向厉娅,“娅娅,你有没有什么兼职渠道,能够让我很快赚到钱的?什么我都愿意做!” 孙菀知道,厉娅一直混迹时尚圈、演艺圈,早就积累了不少人脉资源,只要她愿意,随时都能给她指一条金光大道。 厉娅指了指她,颇有些无奈地说:“这个人——疯了!” 孙菀眼巴巴地看着她,“求你了。” 沉默了很久,厉娅回床上翻出一张名片递给她,“这是我认的姐姐,我一会儿跟她说说你的情况,你去给她做模特吧。这是来钱最快最及时的——但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可能会……” “我知道的!”孙菀没让她把话说完,那些尴尬的事情,彼此心照不宣就好,“谢谢你,娅娅。” 第二天一早,孙菀就取出所有的钱,自作主张地去医院帮萧寻把费用续上。她不敢面对萧寻,索性当鸵鸟,只要是他的电话、短信,一概都不接、不看。 下午,孙菀去西城区见了厉娅介绍的章姐。 章姐见了她,二话不说就让人带孙菀去更衣室换了比基尼。等孙菀从试衣间出来,章姐像看肉鸡一样打量了下她,随手拿了张A4纸放进她腿缝中,“站直。” 末了,她点点头,“仪态还不错,身材也马马虎虎,就是胸小了点。既然是娅娅介绍来的,我就卖她一个面子。” 她转向自己的助理,风风火火地说:“先去带她签个兼职合约,让Nicole带带她。明天先去拍组平面,看看感觉。” 章姐的模特公司虽然不大,资源却很好。短短几天内,孙菀就拍了一组宣传平面,走了一场婚纱秀,轻而易举地就赚回了萧妈妈一个礼拜的住院金。 孙菀趁萧寻不在的时候,又去了一次鼓楼医院。这次,她不但给萧妈妈带去了营养品,还特地给她的主治医生包了一个丰厚的红包。 出了医院,孙菀不禁在心里感叹,这名利场上的钱实在是太容易赚了,哪怕是做个边角余料,都比常人过得轻松。无怪那些美女,个个如过江之鲫往这里面钻,打死也不甘被遗忘了。 发完感慨,她在冷风里敲了敲脑袋,正了下自己的三观,把那点小小的虚荣心扼杀在摇篮里。 不知道是不是章姐体恤她,一个礼拜后,孙菀居然接到了一个大车展站车的机会。 第一天站车前,孙菀在化妆间里不断向旁边的专业车模打探各种注意事项,差点没被那个模特用白眼翻去火星。 化完妆,服装师送来服装,一套蓝白相间的比基尼,下面配了个可有可无的小短裙。孙菀望着这套工作服,面露难色。虽然这套衣服谈不上露骨,但是让她穿着这样的衣服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还要接受各种拍照,无疑太超出她的底线了。 她望着镜子里被化得浓墨重彩的陌生自己,怅惘地想:怎么一夕之间,她就被命运推到这么奇怪的境地来了? 上午九点,孙菀和其他品牌的车模列队进了展览馆,各就各位站好,开始对着不同媒体、观展者摆不同的Pose。 不知是因为作为车模的孙菀太欠缺风情,还是她服务的国产车太差,他们这个展台前来的人很少。孙菀乐得轻松,但见身旁销售人员脸色难看,只好把心里那点窃喜藏了起来。 站了两个小时后,见这边实在没人,无聊的孙菀压低声音跟旁边的销售大哥攀谈道:“吴哥,你说会不会是因为我长得太丑了,所以才没人来看?你们老板会不会后悔请我。” 那个姓吴的销售叹了口气,“我们老板可不管这事儿。”顿了顿,他又瞄了眼孙菀,“再说,有没有人看车和模特好看不好看,关系不大。今天上午天气太差,来的人少点儿很正常。不过你放心,下午的时候,看你的人就会多起来。” 孙菀诧异地问道:“为什么啊。” 他神秘兮兮地指着后面的E5馆,“下午的时候,玛莎拉蒂、法拉利、宾利、兰博基尼、保时捷都要在后面那个馆开展,咱这个馆是通往那边的必经之路,你说,到时候人气会不会旺?” 孙菀不解地问:“人家看完名车,哪里还愿意看咱们的车。” “你傻啊?玛莎拉蒂、兰博基尼那类车根本不会跟咱一样请车模吸引眼球,看展的人看完车后就想看美女,到时候,他们肯定会就近来我们馆和美女拍照留念……”说到这里,他凑近孙菀,“我认真看过了,这个馆里的车模,就你真的好看。” 诚如他所言,到了下午,形势果然来了个大逆转,清纯可人的孙菀被E5馆回流的看展者用“长枪短炮”围了个水泄不通。面对着闪光灯、照相机、摄像机的扫射,又羞又窘的孙菀僵直地靠在车身上。那一刻,她真觉得自己像个即将就义的战士! 随着围观的人渐多,一些猥琐的男人也开始借合影为名对孙菀毛手毛脚,更有甚者,居然拿着手机对着孙菀的裙子下、胸口处拍摄。 有观者不满孙菀的僵硬,大声叫嚣着:“换个姿势啊,S形不会摆啊。” 孙菀羞愤得想当场发飙,可是强烈的职业道德感不允许她做出这种事情。她只得紧紧咬着牙关,小心翼翼地挪开步子,换了个姿势,一只手搭在敞开的车上,一只手轻叉于腰间,身体略微斜靠在车身上。 闪光灯又闪起了新的高潮,一个更加得寸进尺的声音响了起来,“屁股再翘一点啊!” 孙菀搭在车门上的手紧了紧,指甲几乎刺进铁皮里。她的双腿止不住地打着冷战,就像此刻她正踩在刀尖之上。 那个吴姓销售有点同情孙菀,忙挡在她身前,大声介绍起这辆车的卓越性能来。 孙菀不动声色地往他身后躲了躲,紧绷的神经稍微松弛了下来,与此同时,她的余光瞬间捕捉到了一道看向她的强烈目光。她下意识往门口的方向看去,只见着一身正装的卓临城在一群人的簇拥下,正朝她这边走来。 四目相对的一瞬,孙菀惊愕得睁大了双眼。卓临城也是一怔,不禁顿在了原地,他匪夷所思地盯着她的脸,好像在判断自己是不是产生了错觉。 孙菀第一反应就是想抚额哀叹:天哪,这个卓临城到底是何方天魔?为什么总是在她最尴尬、最狼狈的时候出现? 卓临城很快从她的表情中证实自己并非看错了人。他从头到脚地将她看了一遍后,抿了抿薄唇,漠然收回眼神,一边同身侧人寒暄,一边从容不迫地往前走去。 孙菀暗暗松了口气,目送着他往E5那边走去。 他的脚步刚刚要从孙菀他们前面越过,不知怎的,又停了下来,回头向她投去了一个凌厉而复杂的眼神。 孙菀一下子读懂了他的眼神,他在指控她自甘堕落。 孙菀涨红着一张脸,险些滚下眼泪来。在这种状况下遇见认识的异性,她本就羞耻得想死,然而这个人非但丝毫不照顾她的情绪,还那么赤裸裸地用眼神戳她的心。 她揪着颗心看他顿了顿后从她面前走过,就在她的眼泪溢出眼眶瞬间,那个本已经走到E5门口的身影再度顿住了脚步。 片刻后,他毫不犹豫地转身,快步朝着她的方向走去,忽然揪住一个胖且黑的男人,一拳将他打倒在地上。 人群里爆发出一阵尖叫,围观的人们迅速散离孙菀身边。 卓临城的身后,两个保镖模样的人飞快跟了上来,虎视眈眈地盯着地上那个男人。 卓临城朝保镖摆了摆手,上前将那人从地上拎了起来,劈手夺过他的相机,卸下里面的内存卡,举到他面前。卓临城目光冷厉地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警告,“下次再让我看见你做这种事情,你就当着我的面一点点把它嚼烂吞下去!” 说完,他将那张内存卡丢给身后的保镖,“把它处理掉。” 他余怒未消地看向呆若木鸡的孙菀,良久,面色才渐渐缓和了下来。他走上前,脱下西装,将之裹在孙菀肩上,不由分说地揽住她的腰往外带。 身后,传来小心翼翼的议论声,“怎么回事儿?怎么打人啊。” “刚才那个男的拿相机拍人家姑娘的胸和裙底,我看到了。” “哦……那是该打!” 第七章 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直到被卓临城带出人群,孙菀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戛然止住脚步,望着他的侧脸,期期艾艾地问:“卓临城,你这是干什么。” “你还想站在这里被人拍?”卓临城揽在她腰上的手紧了紧。 “可是……”孙菀茫然回头望过去,“我正在工作啊!这样走了,章姐会灭了我的!” 卓临城按压着火气,又问了一遍:“你确定要回去。” 孙菀眼中闪过些彷徨、畏缩,“我……可是我的工资,还有我的衣服……我不能走。” 她转身就要往那边走,卓临城飞快探手抓住她的手腕,将她带到自己面前,怫然挑眉,“需要我提醒下你吗?如果你今天可以为了钱抛弃底线,穿成这样站在那里,明天你也可能会为了钱,穿得更少,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没有衣服可穿。” 孙菀脸色骤然变白,全身的血液都因他这番毫无情面的话冻住。她黯然垂下头,是啊,他说的何尝没有道理? 见她不再抵抗,卓临城放软语气,“把你老板电话给我。我找人去处理后续的问题。” 孙菀此时惝恍得像浮在茫茫海上,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进退,而面前这个人,就像是她的浮木,这一刻,她无条件地依赖他。她低低地嗯了一声,将章姐的电话报给了他。 他拨了一个电话,让电话那端的人务必尽快联系章姐,处理孙菀单方面违约的事情。 打完电话,他拍了拍孙菀的肩,“没事了。跟我走。” 孙菀瞥了眼E5,“你不去看车了吗。” “那个不急。” 他言简意赅地说完,带着孙菀穿过几个场馆,坐电梯去了地下车库。 他将车调出车库,开到一家奢华宾馆前,泊了车,领着孙菀快步走进大堂。 上电梯时,电梯里的客人都用看不正经女人的目光看着孙菀。孙菀窘得直冒冷汗,一个劲儿扯卓临城西服下摆,恨不得缩进他的衣服里,变成一个小套娃。 一个香港阔太鄙夷地盯着一脸浓妆的孙菀,顺带连这家宾馆都看贱,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对身边人说:“内地宾馆咁差,有钱什么人都可以进?下次唔住这家。” 孙菀听完,只差砰一声化成烟雾消失掉。 电梯到达顶层后,她低着头,轻飘飘地踩着厚实的地毯随卓临城往前走。 卓临城打开尽头处的房门,温和地说:“一会儿洗个澡,休息下。我的助理holly很快会处理好。” 孙菀点点头,红着脸脱下身上的西装递给他。 卓临城没有接,目光不自觉从她纤细光洁的腰滑到她修长笔直的莹白双腿上。宾馆幽暗的光线下,她光裸的身体泛出象牙般的诱人光泽。空气里,瞬间多出了一丝异样的气氛。 良久,他避开眼神,接过她手里的衣服,“浴室就在你背后。壁橱里有浴袍,你可以放心用。” 孙菀没有说话,返身折进浴室。她在热水下淋了很久,直到身体里的疲惫和寒意悉数被冲走,才赤脚走出浴缸。 打开壁橱门,一股实木的香气和孙菀熟悉的、属于他的忍冬木香扑鼻而来,这缠绵的香气让她有些头晕目眩。她凝神扫一眼壁橱内,里面挂着几件不同材质的男士浴袍,整齐叠放着男士的内衣裤。这太过隐私的一幕让孙菀更加尴尬,她咬了下唇,抓过一件看上去比较中性的白绒浴袍穿上,又将头发吹至半干,这才犹犹豫豫地出了门。 客厅的窗帘已经拉开,正在切换电视频道的卓临城敏感地瞥了她一眼,指了指对面的沙发,“坐,喝点咖啡。” 孙菀坐下,捧着浓香的咖啡,往四下里一看,忍不住问:“你常住在这里。” 卓临城没有否认。 她犹豫了一下又问:“为什么你们总喜欢常年住在宾馆里?住在家里多好,不但省钱,而且温馨。” 孙菀委实觉得常年住在宾馆的人,给旁人一种浪荡不羁的感觉。 卓临城捕捉到了她的言下之意,浅啜了口咖啡后解释道:“这里是我投建的,所以,也算得上是我半个家。” 孙菀哦了一声,“那……我好像坏你生意了?刚才那位太太以后都不会来这里住了。” 卓临城唇上绽出温柔的微笑,“你放心,她那么说,只是嫉妒你漂亮。” 孙菀目光闪烁了一下,没有接他的话茬。 卓临城正欲开口说些什么,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听完电话后,温和地对她说:“事情已经处理好了,那位章姐不会责怪你了。另外,holly还帮你拿回了衣物和今天的报酬。” 孙菀听完,松了口气,却不禁心下惆怅:断了章姐这条路,她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能迅速赚到钱,再求厉娅只怕是不可能了。 卓临城看穿了她的心思,“你最近很需要钱。” 孙菀蹙着眉,声音枯涩地说:“我一个朋友家里出了点事情,很需要钱。” 卓临城心下了然,淡淡问道:“男朋友。” 孙菀点了点头。 良久,卓临城才说:“站在男人的立场上,我想提醒你,千万不要用这种方式帮助男人。因为,你这是在侵犯他的尊严,侮辱他的能力。” 孙菀水润亮泽的双眸里闪过些许忧悒,她失神地说:“我知道,但我没有办法……我没办法见死不救。” 卓临城眯了眯眼睛,定定地看着她。 孙菀斜眼看他,“你在看什么。” 卓临城浅浅一笑,“我在看,你头上有没有天使的光环。” 孙菀见他打趣她,低头噤了声。 卓临城见此情状,收起笑,柔声问:“需要多少钱?我借给你。” 孙菀连忙摆手,“不、不……我有手有脚的,可以自己赚。” 孙菀从小深受父亲教诲,无论什么状况,都不可以向人举债。 “你就当帮我建了座七级浮屠。” 孙菀望着他的脸,久久不说话,心底摇摆不定。 “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孙菀揶揄回去,“我也在看,你头上有没有天使的光环。” 末了,她还是摆摆手,“多谢你的好意了,我不习惯借钱。” 卓临城点了点头,沉吟片刻后,他说:“不如,你来替我工作吧。前些时间,有本商业杂志约我做一个几万字的人物专题,我个人不太喜欢被陌生人贴身访问,又担心对方编辑不能理解我想表达的东西,所以,这件事情还一直悬着。我听厉娅说,你的文笔和洞察力都不错,不如你来给我写这个专题吧。” “人物传记吗?”孙菀考量了一下。大学以来,她没少帮各大新闻、杂志写人物专题,她采写过的主角事后都很满意她写的传记。如果是做这个,孙菀倒还有自信。 “明面上是写我的生活、创业史,实际上是要帮我做软宣。”顿了顿,他在商言商地说,“如果你能写到我满意,报酬会很优厚,不会低于千字千元。” 孙菀思虑片刻,望着他粲然一笑,“放心吧,我会让你满意的,卓——老——板!” 卓临城像是被她的笑所感染,轻声笑了出来。 孙菀拿到自己的东西后,再三向卓临城的那位女助理holly表达了感激之情后,就向卓临城提出了告辞。卓临城跟她约好第一次采访的时间,让holly预付了孙菀一半的报酬。 孙菀没有推拒,在心里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把卓临城这篇稿子写到完美。 第二天一早,孙菀把在宿舍煲了一晚上的鸽子汤带去了鼓楼医院。 不知是否钱能通神,萧妈妈的浑身的浮肿已经消了下去,气色也比之前好了很多。孙菀看着这样的她,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很值得。 萧妈妈与萧寻继父见了孙菀,且是欢欣且是感激。孙菀生怕他们跟她说什么感激的话,忙在萧妈妈床前坐下,拿出鸽子汤,一勺勺吹凉了往她嘴里喂。萧妈妈气息微弱地伸出手,在孙菀脸上抚了抚,却不说话,深陷的眼睛里渐渐沁出点湿润。 喂了小半碗汤,孙菀又小心翼翼地拿勺子割下鸽子肉,一点点往她嘴里喂。正喂着,萧妈妈的目光缓缓转向了孙菀身后。 孙菀随着她的目光看去,多日不见的萧寻正站在她的身后,目光幽深地看着她。 孙菀惊了一下,正想开口说点什么。他一言不发地接过她手里的碗,动作熟稔地喂起妈妈来。 孙菀静立在一旁,忐忑不安地看着他。 给妈妈喂完吃的,萧寻又服侍她睡下,这才转头对孙菀说了句:“跟我出来一下。” 医院的走廊上,孙菀和萧寻隔了一米宽的距离,并肩站着。 良久,萧寻声音沙哑地说:“谢谢你。” 孙菀敏感地捕捉到他声音的异样,和他身上越发浓烈的烟味,心揪得厉害,“有必要跟我这样客气吗。” “真的对不起,我还是拖累你了。” 孙菀有点生气,“什么拖累不拖累的?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同样的,以后我的事情也就是你的事情。你总这样跟我生分,是想提醒我,我们的感情,只是我自己一厢情愿吗。” 她趁着那点怒气,理直气壮地从包里翻出holly昨天给她包好的两万块,递到他手边,“这里还有一点钱,是我给阿姨的心意。” 萧寻目光一炙,下意识地将那个信封挡开。 “不用,后续的钱,我自己想办法。”萧寻定定地站着,语气疏离地说。 孙菀愣了一下,抿着唇,黯然看着他漠然的侧脸。 他淡淡地补了一句道:“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弄到这些钱的,但肯定都不容易。我不需要你为我奔波,劳心劳力。” “可是阿姨需要!”孙菀忽然变得尖刻起来,“萧寻,你太自高自大了!你为什么不能为了阿姨暂时把你的那些顾忌放一放,接受我的好意呢。” 萧寻亦锁眉看向她,“孙菀,我不想让我们的感情里掺杂进太复杂的东西。你知不知道,有时候救赎也是一种毁灭。” 孙菀的情绪因他那声冰冷的“孙菀”激动了起来,“你觉得我自以为是?你也觉得我像个多管闲事的救世主。” “不,我没有这样以为。你是个好女孩,可是……我现在真的觉得压力很大。” 闻言,孙菀不自觉呼出一口冷气,她眼圈泛红地看着他,“我真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让你觉得有压力?”孙菀觉得一种刺骨的冷漫上了她的肩头。 曾几何时,她以为面前的男人很阳光,原来他不过是一面会反射阳光给别人看的镜子,自己永远都无法被暖透。 良久,她哽咽着牵起他的手,“你要是总和我分这么清,那我会以为,你这一辈子都会和我分这么清的。这些钱我留着没用,就当你借我的,先给阿姨治病吧。” 说完,她看也不看他,和他擦身而过。 他在背后叫了她一声,她顿了一下,终究没有回头。 周六那天,孙菀如约去了万乘,对卓临城做了第一次访问。 访问最初,孙菀公事公办地对卓临城的身家背景做了下了解,这才得知他名下除了万乘以及上次去过的酒店外,最主要的产业当属他大学时和几个A大精英一起创建的万华证券。作为一个小散户,孙菀对这几年声名鹊起的万华还是有所了解的。 卓临城简单和她聊了聊万华的发展后,又吐露他打算进军房地产业和电影业。 孙菀听说他打算玩电影,忍不住跳出记者的角色感慨,“看来你真的很有钱,有钱到可以拿来烧着玩……” 卓临城笑了笑,“虽然现在看起来,做电影是只赔不赚的事情,但是长远来看,还是有其好处的。” 孙菀没有往深处想,“那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卓临城避开房地产的话题不谈,提了句,“我的影视公司已经开始在运营了,马上就要拍第一部电影。不知道厉娅跟你提过没有,她是这部电影的女B角,也是我们公司唯一一个签约艺人。” 孙菀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原来,你是为娅娅才开的影视公司。” 卓临城既没肯定,也没否定,只是目光深沉地看着她。 孙菀慨然想,不枉厉娅那么全心全意地爱她,原来他也同样是实心实意地爱着她、宠着她呢。 一念转过,失落感像一条冰冷的蛇,哧溜一声钻入她的心中。对比厉娅和卓临城这盛大如花的爱情,她和萧寻的爱情未免太凄冷了些。 静了静,孙菀很快调整好心情,看了眼采访提示,准备切入下个问题。这时,卓临城对她做了个稍等的手势,拿出正在振动的手机,步向会客厅外的阳台。 几分钟后,心情大好的卓临城拿起外套对孙菀说:“走,跟我去个地方。” 孙菀一头雾水地说:“可是今天的访问还有大半没做呢。” 卓临城垂头笑看她,“你们搞创作的,难道不用深入人物生活吗?我这就带你去看看我最真实的生活。” 孙菀恍然大悟,再不多话,收拾好录音笔和本子,跟着他一起出了门。 当卓临城的车驶入豪华住宅区时,孙菀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全神戒备地望着卓临城问:“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去我家吃午餐。”卓临城愉悦地说,“你的口福不错。我哥今天带女朋友回家见家长,我妈亲自下厨,让我回家吃饭。” 孙菀脱口而出,“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这种场合去他家吃饭? 孙菀纵然迟钝,但是这么久来,她对卓临城的家境还是有所耳闻的。他的爸爸早年创业福派公司,白手起家。他的哥哥子承父业,继续把公司发展壮大。现在福派已经是一个产业巨大的跨国企业。卓临城的父亲和哥哥也都是在富豪榜中榜上有名的,是国内炙手可热的著名企业家。 孙菀有种被坑的感觉,恨不得马上解开安全带从车里跳下去。 一向机敏的卓临城好像完全不知道她阴晴不定的表情为何而来,“不用太紧张,就当去吃个工作餐。” 孙菀回头望望两边植满松柏的甬道,知道再没办法反悔,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她憋了好大一股气在心里,沉着脸,欲言又止地看了他好几眼,终于忍不住嘀咕:“你这人……其实还挺阴险的。” “嗯?”正在想心事的卓临城没有留意她说的什么,挑眉看向她。 孙菀顿时软了下去,吞吞吐吐地说:“我是说,早知道我应该去买点水果……什么的。” 卓临城停好车,一手搭着方向盘,一手搭在她身后的靠背上,慢慢逼近她,“买水果认门啊?是不是有点急了?我担心爸妈还没做好双喜临门的准备。” 孙菀往后仰了仰身子,气鼓鼓地说:“你的笑话一点儿也不好笑。你可劲儿奚落我吧,等你娶娅娅那天,包再多开门费都别想让我放人。” “我怕你是等不到那天了。”卓临城轻笑一声,“顺便再给你条忠告——善待给你发薪水的人。” 孙菀只好选择沉默。 卓临城下车后,从后备箱里选出两瓶红酒,绕到孙菀那边把门打开,“拿上这个,当是你买的。” 孙菀点点头,接过东西下车,忐忑的心总算略定了定。 和孙菀想象中的不同,卓临城的父母都是极随和可亲的人。卓父虽然身材高大,面目威严,但一身的磊落正气,让人观之可敬,而非望而生畏。卓母长得慈眉善目,气质优雅文秀,一口吴侬软语,谈吐从容,没有半点俗气。至于卓临城的大哥卓远征,更是风趣善谑、痛快豪爽。 不过一顿饭的工夫,孙菀就对卓临城的家人生出了强烈的好感,连起先端着的那点内敛沉默都渐渐放开,自然而然地和他们谈笑风生起来。 卓母似和孙菀极有眼缘,饭后就一直拉着孙菀和卓远征的女朋友拉家常。卓远征的女朋友长得纤弱,性格也很内向,除了回答卓母的问题,大多时候都是三缄其口。卓母知道她紧张,便善解人意地把话题引到孙菀身上。 得知孙菀在A大读书,是卓临城的学妹后,卓母满意地点了点头,又旁敲侧击地问了些她家的事情。谁知等孙菀聊到她爸爸孙大成时,卓母居然惊讶地问:“你说你爸爸年轻时写小说,他是不是写《白色羽毛》的那个孙大成。” 在等到孙菀肯定答复后,她居然有些激动,“哎呀,我年轻时很爱文学,看过你爸爸好多篇小说,现在都还记忆犹新哪!真可惜,你爸爸居然那么年轻就过世了。” 说完,她感慨地上下端详了下孙菀,“不愧是书香门第家的孩子,端庄持重,长得也秀气。” 孙菀尴尬地笑了笑——这场面,怎么越来越像见家长了? 她趁卓母不注意,向不远处的卓临城投去一个求救的目光,卓临城笑意盈盈地看着她,丝毫没有英雄救美的意思,反倒是一副乐见其成的表情。 于是,孙菀又把目光里的内容换成了三个字:算你狠。 那年寒假来得很早,孙菀因为要帮忙照顾萧妈妈,过得很不安生。好在那年黎美静刚进化成麻友,全然无暇顾及孙菀,倒让孙菀松了很大一口气。 这天傍晚,孙菀将炖好的白果老鸭汤送去医院。她刚走到住院部楼下,不想却看见萧寻和一个年轻男人站在一株白玉兰树下说话,远远看上去,他们像是在争执些什么,萧寻的表情有些愤怒、激动。 孙菀原地踌躇了一阵,正准备上前,却见那个男人一把握住萧寻的肩膀,快速地说着什么。萧寻重重地挥开他,越过他往前走,没走出几步,他就发现了对面的孙菀。 他像是被人猛地点住了穴道,猝然呆立原地,神色里透着点怪异的尴尬。 孙菀好像被他的尴尬传染,也愣在原地,一时进退无据。 自从上次因钱吵过一架后,两人都冷静了下来。彼此私下自省一番后,孙菀学会万事不自作主张,如今,她哪怕准备一粥一蔬都要先征求萧寻的意见;而萧寻也不再那么强烈反对她来医院看自己妈妈,忙不过来的时候,偶尔会主动打电话请孙菀帮忙照看。 两人维系着表面的和平,携手在这段看似坚不可摧,其实四分五裂的关系里前行,小心得如履薄冰。 孙菀正自胡思乱想之际,萧寻已经将余怒和那些尴尬的情绪收拾好。他快步上前,接过孙菀手上的保温盒,轻轻抱了抱她,“冷吗。” 孙菀伏在他怀里,看着他身后那个男人缓步朝他们走来。 直到那人走近,孙菀才看清楚那个年轻男人长着双阴鸷得让人生畏的眼睛,一张干净的脸谈不上英俊,却绝对神采奕奕。 孙菀莫名地不喜欢这个男人,不喜欢他太有穿透力的眼神,也不喜欢他睥睨一切的高傲神情。 “萧寻啊,这是你的小女友?挺可爱的嘛。” 那个男人走到他们面前,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孙菀。孙菀被他笑得发寒,忙问:“这是。” 萧寻淡淡说:“这是我师兄赵一霆。” 出于礼貌,孙菀朝赵一霆点了点头,“师兄好,我叫孙菀。” 赵一霆没有看她,拍了下萧寻的肩膀,“我刚才说的事情,你考虑好了再给我答复。你是我最欣赏的师弟,我不想看到你把才华浪费在银行柜台里。” 说着,他弯下腰,眸光深深地盯着孙菀,像逗小孩子那样说:“小妹妹,我不打扰你们了。”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朝住院部出口走去。 孙菀望着他的背影,“你师兄让你考虑什么。” 萧寻牵她的手紧了紧,“没什么。我们先上去吧。” 孙菀和萧寻照顾萧妈妈吃完晚餐,又陪她在走廊里走了半个小时,等她安然睡下后,他们才双双离开了医院。 等车时,孙菀要坐的那班公车久久不至。只穿一件大衣配毛衣裙的孙菀饶是缩在萧寻怀里,还是冻得直发抖。萧寻摸了摸她的肩膀说:“穿这么少?前面有家商场,我去给你买件衣服吧。” 孙菀哪里肯要,红着鼻子说:“不用买,我的衣服多得穿不过来。再说,车马上就要来了。” 萧寻轻轻抚着她的肩,“我送你的和你自己的,又怎么会一样。” “可是……”孙菀欲言又止。 “不用担心,我前段时间帮赵一霆做了一单事情,他今天给我结算了工资,还算优厚。”萧寻用拇指摩挲了下孙菀的脸,目光复杂地看着她。 孙菀便没有再推拒,乖顺地跟着他,往附近那家商场走去。 时近年关,商场在搞促销,然而促销的策略却是那种最不划算的满额送券制,孙菀算来算去,哪怕只是买一件普通的线衫都要数百块,遑论大衣、羽绒服。 在商场逛了一圈,孙菀不是嫌这件款式老土,就是嫌那件颜色不好看,偶尔碰到特别衬她的衣服,就嫌尺码不够好。短短一个小时内,她扮足了挑剔顾客的角色,其实说到底,不过是嫌衣服贵。 逛完所有女装门店,孙菀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萧寻,“刚才我看见附近有一排外贸店,要不我们去那边淘淘吧。” 萧寻自然欣然陪同。 孙菀从头至尾将十几家外贸店逛完,终于将目光锁定在一件性价比很高的日单黑色羊毛呢大衣上,那件大衣穿在孙菀身上,不但完全贴合她的曲线,而且将她的身材勾勒得高挑纤细,气质出众。孙菀在镜子前转了几圈,恋恋不舍地脱下,开始使出她杀价功底,和老板杀起价来。 那女老板见她有意要这件衣服,又见她带着男朋友,所以咬死了价格,一分都不肯松动。 萧寻几度准备结账了事,却被孙菀牵住。 以她常年混迹批发市场的功底来看,这件衣服起码多叫了一百块,一百块能给阿姨买多少有营养的菜啊?这样一换算,她决意要把价钱磨下来。 她将那件衣服翻来覆去地看了看,终于在里衬处找到一个补过的破洞。店主见被她发现了那个破洞,讪讪地主动降了二十块钱。 这时,萧寻上前拍了拍孙菀,“菀菀,算了。我们不要这件了。” 孙菀的目光仍在那衣服上,“没关系,里衬的瑕疵而已。” 说话间,她忽然发现那件大衣领口处掉了一粒扣子,放下衣服,有些小郁闷地说:“老板,这里掉了扣子。” 老板见连着被发现两个问题,脸色有点挂不住,似乎怕到手的生意飞走,连忙爽快地说:“衣对有缘人,既然你这么适合这衣服,我就当留个回头客,给你打个六点五折吧。这是最低价,再不能少了。” 孙菀欣喜地点头,笑靥如花地对那老板说:“谢谢你啊,老板,帮我包起来吧。” 说完,她回头去看萧寻,却见萧寻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退到了店门口。他深锁着眉头,红着双眼,泫然看着她。 孙菀有些恍惚,不知道萧寻为什么要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因为她从那里面读到了——诀别。 很快,孙菀就知道赵一霆让萧寻考虑的是什么了。 短短几天,萧寻就单方面结束了银行的实习工作,进了一家证券公司,做了证券分析师。 孙菀虽然不喜欢阴阳怪气的赵一霆,但着实为萧寻能找到合适的平台而开心。她坚信她的萧寻一定会从分析师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操盘手,最终拥有自己的远大前程。 孙菀激动地在电话里问东问西,但是萧寻的态度始终淡淡的,好像对这份工作的前景并不是特别看好。 孙菀并没有察觉到他情绪低落,只当他是太累了,一头热地准备找一家西餐厅庆祝。挂电话前,孙菀像想起什么似的问了句公司名称,当听到萧寻回复“万华”时,孙菀一下蒙了——卓临城的万华……未免也太巧! 她百感交集地挂完电话,坐在书桌前发呆。 前几天,厉娅刚欢天喜地告诉她,卓临城为她投拍的第一部电影开机了,虽然只是女二号,但是她的戏份抢眼,足够秒杀那个用来撑票房的女主角。 卓临城……她在心里轻轻念了遍这个名字,自从他出现以后,她和她身边的人,都直接或间接地得到他的帮助。头一次,她开始相信“命中贵人”这个说法。 月底,孙菀如约去万华给卓临城做最后一次补充访问。 下午三点,孙菀刚到万华所在的大厦,就见holly早早等在了大堂。见了孙菀,holly忙将带到她电梯里,并解释说卓临城刚刚接到一个会议通知,不得不将他们约好的访谈推后。 holly代表卓临城向孙菀致歉后,将她带到五十三层的会客室。 似怕她无聊,holly殷勤地为她端来咖啡和零食、杂志后,又作势准备坐下陪她聊天。孙菀心知holly是卓临城最得力的助理,此刻,她被卓临城留在这里招呼自己着实大材小用了些。 孙菀忙很识时务地让holly去处理自己的工作,并坦言她绝对有自得其乐的能力。 holly走后,孙菀将电视声音调小,安静地窝在沙发上看起杂志来。 等她气定神闲将几大本杂志翻完,窗外的天光已经渐渐暗淡了下来。孙菀看了眼时间,见已经快下午五点,不免有些浮躁起来。 她给自己续了杯咖啡,起身走到窗前向外张望。站在如此高的地方往下张望,条条马路细窄得像弄堂,见缝插针的楼群将城市挤得很紧、很深。 她的目光在这长久的凝望中恍惚,一颗心飘向越来越黑的天空深处。渐渐的,她眼前不再有高楼,也不再有马路,眼皮下的世界变成了一道道深深的裂谷,那里流淌着灰白色的河流。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灰白色的河上渐渐亮起星罗棋布的灯光。这些奇趣的想象让孙菀觉得轻松,嘴角缓缓勾起了些许笑意。 “又在发呆。” 伴随着关门声响起,孙菀听到卓临城的声音。 等得太久,孙菀已经没了惊喜,略略侧了下头,懒懒地保持着临窗而立的姿势。 卓临城松了松领带,站在她身后,低柔地问:“心情不好。” 孙菀回头看他,正准备笑一下,却被打断,“免了,不用强颜欢笑。” “经常见你这么靠着窗子发呆,你都在想些什么。” “你什么时候又看见过我发呆。” “太多次了。比如后海那次,你一个人在外面看荷花,连我从你背后走过,都没有察觉。我很好奇,你每次都在想什么。” “大多数时候都在胡乱地想。然后就会很失落,比方说,看久了外面的万家灯火,我就会失落地想,这么大一个城市,却没有一盏灯是属于我的。这么多行走其间的人,也没有一个是属于我的。” 卓临城悠悠出了口气,“看来你的心情确实不好。” 见孙菀还一副恹恹的表情,他半真半假地补了一句,“如果你真那么耿耿于怀,从今往后,我让人每天晚上都把这间屋子的灯为你亮着。” 孙菀心里微微颤动了一下,但竭力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我们抓紧把剩下的几个问题问了吧。” 卓临城抬腕看了下腕表,“不如一起先吃个饭。” 孙菀警惕地看着他。 他垂眸注视着她,嘴角一勾,“放心,这次真的只是个工作餐。” 孙菀见他态度坚定,又实在不想跟这位大忙人改约时间,只好勉为其难地同意。 卓临城的车刚从车库驶到路面上,就被晚高峰堵在了万华公司的正对面。 卓临城打开车载音响,车内响起一支抒情蓝调,顿时掩去了外面隐约传来的喧哗。刚开过一次大会,他似乎有些疲惫,慵懒仰靠在沙发后背上,右手食指随着音乐的节拍轻轻叩着方向盘。 精神萎靡的孙菀差点没被这枯燥的敲击声催眠了去,但又生怕在他面前失仪,忙展眼看向马路对面的大厦。 此刻正是下班时分,大厦里不断有人进进出出,孙菀出神地望着那旋转门,暗想,不知道萧寻下班了没有?他知不知道她现在就在他楼下? 孙菀正想着萧寻,下一刻,那个人就从旋转门后转了出来。孙菀顿时坐直身子,目光灼灼地看着一身正装的萧寻,若非此刻有工作在身,她恨不得拉开车门飞奔去他那边。 卓临城察觉到了她的异样,顺着她的目光往大厦那边看去,见了萧寻,他不确定地问:“你认识他。” 孙菀咬了下唇,“他……就是我男朋友,现在在你公司工作。” 卓临城诧异地哦了一声,若有所思地看住低头站在台阶上的萧寻,“我知道他,他是我们公司执行董事赵一霆推荐过来的。因为是破格录用,我亲自面试了他。” 孙菀眼巴巴地看着他,恨不得他多说些有关萧寻的事情。 卓临城好像看穿了她的心思,偏抿了唇,惜语如金起来。 孙菀忍不住问:“你觉得他怎么样。” “不错。” “啊……只是不错啊。”孙菀语气更加失落起来。 卓临城斜了她一眼,“赵一霆似乎很器重他,他刚进来,赵一霆就自己拿钱出来,让他做仓给我看。看样子,赵一霆是想尽快把他培养成操盘手。” 见孙菀仍旧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卓临城沉吟片刻后说:“你这位男友眼光和头脑都不错,不过心太大,急功近利,你……” 像是一时间找不到什么话可以叮嘱,他终究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 孙菀的耳朵只听得进有关萧寻的好话,至于他最后那句欲言又止的话,当没听见。她望着萧寻喃喃地说:“没想到赵师兄人居然这么好……” 卓临城的这番话让孙菀着实对面目阴鸷的赵一霆大为改观。 她话音刚落,就见一辆黑色奥迪停在了萧寻面前,正出神的萧寻抬眼见了那车,面无表情地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了进去。 卓临城蹙眉望着那辆和他们背道而驰的奥迪,又目光复杂地看了眼孙菀,几不可察地轻轻摇了摇头。 孙菀正在纳闷萧寻上的是谁的车,恰巧从车窗玻璃上窥见了卓临城这一小动作,回头不解地看了他一眼。 他看向前面的路况,淡淡地说道:“实在是堵太久了。” 春节前五天,孙菀终于在一个傍晚将卓临城那篇大稿子写完。孙菀对着成稿反复通读了几遍,满意得不得了。 这一个多月来,她的全副精力和感情都倾注在了解、揣摩卓临城上,她像一个雕刻家,一丝不苟地雕琢、刻画着她心目中的卓临城,不知不觉将他美化成一件完美的艺术作品。 读完文章后,她不知是因为自己的刻画还是因为卓临城本身的优秀而陶醉,一种难以抑制的热情在她四肢百骸里奔腾,特别想找个人分享她这一刻的成就感。她拿出手机,将卓临城的名字从通讯录里调出来,仰躺在沙发上翻来覆去地犹豫,终于忍不住发了条短信给他:你的传记大功告成了,我这会儿特想让你马上看到它。 孙菀并没有指望卓临城会很快看到这条短信,她在沙发上自得地伸了个小小的懒腰,起身趿着拖鞋去厨房给自己煮面条。她刚将锅里注满水,客厅沙发上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孙菀返身回客厅抓起手机一看,一颗心因“卓临城”三个字狂跳起来。她稳了稳呼吸,接通电话。 卓临城的声音很低,却很温柔,“孙菀,现在在做什么。” 孙菀心慌意乱地瞟了眼厨房,“我正打算煮面条吃。” “不要老吃那个。来万乘,带上你的稿子,我们庆祝一下。” 孙菀犹豫了一下,“会不会耽误你的事情。” 他的声音柔和低沉,却有一种强大的召唤力,“不会,过来吧,我等你。” 孙菀的思想先躯壳一步被他攫去了电话里,她看了眼外面的天色,“好,我很快就到。” 挂完电话,她匆匆将稿子打印装订好,飞快地换好外套,抓起包就往外跑。谁知刚一出门,她就在楼梯口撞见了黎美静。 黎美静嚯了一声,“着魔了还是撞鬼了?这么风风火火的要去哪里?不做晚饭了。” 孙菀头也没回,脚步铿锵有力地往楼下跑去。 见到卓临城时,已经晚上七点半。卓临城见她满身风雪,不禁抬手抚了抚她脸颊边的长发,问道:“饿了吗。” 孙菀将打印好的稿子从包里翻出,递到他面前,“你看看有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抓紧回去改改。” 卓临城含笑看着急性子的孙菀,“不急,我们可以边吃东西边慢慢看。” 孙菀还想“可是”一下,却见一位侍应生温驯地上前询问:“卓总,请问现在可以上菜了吗。” 得到卓临城首肯后,他出门交代了几句,紧接着,一队侍者将头盘端了上来,并为孙菀和卓临城斟好酒水。 孙菀估摸着卓临城也还没吃晚饭,不好打搅他吃饭,只得将稿子的事情往后延了下,心不在焉地吃着那块熏鲑鱼。 她这时才发现,偌大的一座灯火辉煌的餐厅里,只坐着她和卓临城两个人,场面微妙得像是在拍电影。好在络绎而来的侍者上完头盘又上汤,接下来还有副菜、主菜、甜品,打消了孙菀独自面对卓临城的不适应。 两人浅尝辄止地将饭菜吃完,卓临城终于发话问孙菀要了稿子,凝神细看起来。 等待的过程中,孙菀紧张地盯着他表情的变化,生怕他忽然拧了眉,指出什么不满来。然而卓临城的表情始终波澜不惊,平静得好像顶着张完美无俦的假面。 孙菀只得收回眼神,不停喝着手里的苏打水。 约莫过了十几分钟,卓临城慢条斯理地合上稿纸,“是我想要的东西。很好、很真实,我差点以为你已经认识我二十年了。” 孙菀如释重负地展颜一笑,连眼窝里都染上了轻松和喜悦。 卓临城目光灼灼地望着她莹白的如花笑靥,“书里说的‘倾盖如故’,无外乎也就是这样了。” 孙菀笑着反驳,“你这样说也太一厢情愿了,我是花了很大心思才这么了解你的,可是你花过同样的心思来了解我吗?你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俩怎么算得上是‘倾盖如故’?”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花过心思来了解你。” 孙菀忍不住挑衅,“那你说说,在你眼里,我是怎样的。” 他望着她的双眼,几乎没有片刻犹疑,轻声说:“在我眼里,你又小又傻又可怜。” 闻言,孙菀气得眼圈都红了。她那么坚强、粗糙、精明地活着,居然换来他这样一句评价。可是她竟连反驳他一句也不能,唯一言不发地怔怔坐着,好像被人冷不丁地用水泼去了脸上的脂粉,露出了不愿为人所见的本来面目。 孙菀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为他这句话生气,更加不明白自己的心为什么又会因这句话紧缩而疼痛。他的话,像是一柄骤然刺进她冷硬心里的匕首,多年未有的委屈感从那个缺口处破土而出,胀在她的胸口、鼻根、眼角,良久,一点眼泪不自禁地从她的眼角滚落了下来。 见状,卓临城飞快伸手,大力用拇指将她脸上的眼泪抹掉,还没等孙菀做出反应,他已经若无其事地收回了手,“真经不起逗。我刚才是胡说的,我觉得你独立自尊、坚强善良,是个濒危动物。” 孙菀哽咽了一下,没有说话,朝他投去一个“这还差不多”的眼神。 卓临城再度失笑,放下稿纸,走到她身边,“为了报答你,我打算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什么地方。” “放心,绝对不会是我家。” 孙菀预感那不会是个好地方,但还是拗不过自己的好奇心。她觉得自己被卓临城看穿了,他比她更加清楚自己有一颗热爱冒险、憧憬未知的心。 孙菀没有预感错,卓临城带她去的果然不是什么好地方。 孙菀望而却步地站在一家酒吧门外,“干吗带我来泡吧。” “我大学时最喜欢的一支瑞典乐队来这里演出,仅此一场,我不想错过。我猜你应该也感兴趣,顺道带你来看看。”卓临城脱去大衣,露出里面的黑衬衫。熨帖的黑色衬衫,衬得他的身材秀颀饱满,透出浓浓的成熟男人的味道。孙菀看着这样的他,忽然又有些陌生,一时有点怔忪。 “走吧,演出快开始了。” 孙菀犹自愣怔,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居然和他走得这么近了:跟他一起吃饭、去他父母家、主动给他打电话、跟他一起泡吧,熟稔得真像是多年的老友。她无措地想,他们的关系不该是这样亲密的,她是不是越界了? “卓临城,我有点认生了。”孙菀低下头,茫然地说,“我怎么忽然之间就和你这么熟了。” 卓临城笑了,微微上翘的下巴露出好看的弧度,“孙菀,人和人的感情本来就是忽然之间的事。” 孙菀抿唇想了一下,觉得有道理,轻轻点了点头。 卓临城见她仍心有顾忌,正色补了一句说:“一会儿你叫厉娅带几个朋友过来。” 听他这样说,孙菀遂放下心来,跟他往酒吧里走去。 第八章 拥有不如精彩过 他们二人进去的时候,那支瑞典乐队正在调音。底下的粉丝激动得血脉贲张,粗着脖子大喊他们的名字。 孙菀随卓临城在卡座里坐下,看了那群人一眼,又瞟瞟卓临城,终于忍不住说:“要不是认识你,我不会相信你是这类热血青年之一。” 孙菀早前听说他大学时组过乐队,只当是玩笑话,直到亲眼在他家见到他专门用来存放黑胶唱片的房间后,才相信他确实是一个音乐发烧友。 卓临城没有接她的话,径直吩咐侍者拿出他上次存着的酒,又为孙菀点了果盘小吃,最后自作主张地替她要了一杯苏打水。 在他点单的当儿,孙菀调出厉娅的电话拨了过去,不料连着拨了两次,那边都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孙菀只好暂时作罢,沉心看起演出来。 那天演出的气氛太好,激烈的音乐和沸腾的人群几乎将这间酒吧引爆。 卓临城起初端着玻璃杯,一边浅啜着里面琥珀色的洋酒,一边专注地听着音乐,渐渐地,他的情绪被气氛带动了起来。 他忍不住起身走到孙菀身边,在喧嚣中凑近她说:“我去前面看看,很快就回来。你坐在这里等我,不要独自去别的地方,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孙菀无辜地睁大了眼睛,善解人意地说:“你去吧。” 卓临城走了以后,孙菀百无聊赖地吃着爆米花,喝着苏打水。她有一个怪癖,但凡处在陌生而不安的环境里,就喜欢用不停吃东西和不停喝水来缓解心理上的不适。 等到爆米花吃腻,孙菀掏出手机,见厉娅还没有回电。她估摸着她一定在忙,只好将酒吧地址名称发过去,让她见信后赶快过来。 发完短信,她双手撑着下巴,目光迷离地望着远处光怪陆离的光线海。舞台上升起了红色的烟雾,烟雾的一角里,一个面目模糊的金发美女正在拉着大提琴,她的神情凄艳冷厉,像是海上的女巫。孙菀固然不喜欢摇滚乐,但眼前这奇趣的感官让她觉得不虚此行。 孙菀正出着神,身后忽然有人彬彬有礼地唤道:“小姐……” 孙菀回头看去,见先前那个侍者抱着酒水单,礼貌地看着她,“我们酒吧最近有满额送酒水的活动,你们这桌的消费满额了,请您看看需要点什么。” 孙菀顺手接过那本暗红色的酒水单,一边翻看一边问:“随便什么都可以吗。” 侍者用手指了指几个大的区域,“这几页的都可以免费赠送。” 孙菀嫌苏打水喝得寡淡,遂自作主张地指着“长岛冰茶”说:“那就来两杯这个茶吧。” 那位侍者表情怪异地说:“您……确定是要两杯长岛冰茶吗。” 在得到孙菀的肯定答复后,他礼貌地抱着本子走了。 很快,两杯色泽红润通透的饮料放在了桌上。 孙菀见它颜色醇厚,忍不住抓起来小啜了一口,那饮料入喉很温润,味道有点酸、有点甜,又有点红茶的苦涩,等到冰凉的液体从咽喉里滑过,口腔里又多了丝淡淡的酒气。 尽管孙菀很喜欢这种层次丰富的味道,但因为尝出有酒精成分在里面,她不敢贪多,喝了几口后就随手放在了一旁。 乐队的演出很快结束,那支乐队下台后,人群里的高温渐渐退潮,卓临城也回到了卡座。 他似乎有点累,额角冒着点汗。孙菀体恤地递了张纸巾给他。 卓临城指着面前的红色饮料问:“这是什么。” “红茶,酒吧送的。” 卓临城点点头,端起那杯饮料一饮而尽。 “累了吧?我们是不是该撤了。” 卓临城轻轻拭去额角的汗,正准备点头,忽然神色一凛,“你确定刚才我喝的是红茶。” 孙菀疑惑道:“难道不是。” 卓临城苦笑了一下,“我可能开不了车了。” “为什么?”孙菀更加不解。 “刚才喝太急,现在才品出来,这是伏特加、朗姆、龙舌兰、杜松子、红茶兑出来的。” 孙菀瞠目结舌地看着面前的“红茶”。 上述四种酒混在一起,后劲会有多大,不用他提醒,她也知道。联想到刚才那个侍者的表情,她知道自己可能错把烈性鸡尾酒当茶饮了。 卓临城见她一脸自责,温言细语地说:“不要紧,这点酒还喝不倒我。我们走吧。” 卓临城起身时,脚下虚晃了一下,险些跌坐回沙发。孙菀紧张地朝他看去,见他脖子以上的部分渐渐透出酒精烧出的那种酡红来。 卓临城端起孙菀还未喝完的苏打水,喝了几大口。定了定神后,他拿起大衣,带着孙菀朝门外走去。 出了酒吧,外面夜风一吹,卓临城的脚步就更不稳了。 孙菀见卓临城脸色发白,神情痛苦,知道是酒性见风扩散,忙主动跑到马路上去拦出租车。 片刻后,一辆等生意的出租车就停在了孙菀面前。孙菀上前扶住几乎站立不稳的卓临城,将拉带拖地将他弄进出租车里。 孙菀坐进副驾驶,长嘘一口气后问卓临城要去什么地方。 卓临城头靠着车窗,闷声报了地名,然后再不说话,背对着她,似乎睡着了。 孙菀一听地名,知道他要去上次那家酒店,于是把详细地址告诉师傅。末了,孙菀拿出手机,又准备拨厉娅的电话。电话刚拨出去,她忽然忆起厉娅最近正在拍戏,搞不好是在拍夜场,所以才一直没有音讯。她果断摁了电话,写短信叫她带点解酒的东西来酒店照看卓临城。 出租车在积了薄雪的南二环上走走停停,开了半个多小时才到那家酒店楼下。 孙菀叫了卓临城几声,见他不答,便越过椅背,伸手推他。见他还是纹丝不动,孙菀只好下车,打开他那边的车门,拉着他的胳膊晃,“卓临城,到了,下车。” 卓临城这才有所感觉,轻轻拿开孙菀的手,一言不发地坐起来,愣了一会儿,缓缓下了车,合着双眼,站在雪地里深深吸着气。 孙菀有些忧心地问:“你这样……要我送你上楼吗。” 卓临城睁开双眼,回头看着她,透亮的眼睛里闪过一星光芒,他嘴唇动了动,良久才艰难地说:“不用。你回去吧。” 孙菀犹豫了一下,没有立刻上车。这时,出租车司机探头出来问:“走不走啊?我的表还开着呢!” 卓临城背对着孙菀,轻轻挥了一下手,径自往台阶那边走去。 孙菀这才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孙菀这边刚说完自家地名,那边,正在上台阶的卓临城脚下一阵踉跄,猝不及防地摔倒在台阶上。孙菀紧张地扒着车窗往外张望,见他静静躺在雪地上,似乎没有要起来的意思,慌忙从包里掏出钱,“师傅,停车,我要下。” 付完车钱,她拉开车门,快步跑到卓临城身边,蹲下身子一边拉他一边说:“起来,不要在这里睡着了。” 卓临城身体动了一下,睁开迷蒙的双眼,定定看着去而复来的孙菀,半晌没有出声。 孙菀借着灯光一看,才发现他的手掌已经被磕破,渗出一片血迹来。孙菀见状,眉一皱,赶紧从包里拿出湿巾,轻轻在他掌心上擦拭起来。伤口猝然被擦拭,疼得卓临城直抽气。孙菀条件反射地抓起他的手,轻轻在他伤口处吹了几口气,同情地问:“很疼吧。” 她浑然没有察觉此时卓临城眼中的醉意已经消了大半,正抿唇凝视着手忙脚乱的她。孙菀见他不说话,不禁抬头往他脸上看去,几乎与此同时,他温热的双唇轻轻地含住了她的下嘴唇。 孙菀脑中轰然作响,本能地伸手推他,然而双手却被他一手紧紧握住。他一手将她的双手牵到自己胸口,一手扳着她的腰,将她牢牢禁锢在自己的怀里。他火热的双唇伴随着轻微的喘息移到她的鼻尖、眼睛、眉骨、额头,最后落在她浓密的头发里。 孙菀因他热烈的吻而浑身颤抖,抵在他胸口的双手渐渐失去了力量。 他的嘴唇和下巴在她的长发里反复摩挲着,那股属于他的、越来越烈的香气像一条蛇,缠着她将她往黑暗和窒息里拖,她像溺水般大口呼吸着挣扎,但那挣扎却一点点微弱下去。 他的唇在她额上停留了几秒,又一次落在她唇上。他在黑暗里深深凝视着她的迷离的双眼,加重力气,用唇舌厮磨着、舔咬她的唇瓣。 孙菀呼吸着他的呼吸,胸腔下的心脏在他的气息里狂乱地跳着,她的身体被他的炙热灼烧得绵软无力。她狼狈地往后仰着脖子抵抗,他就势将她放倒在自己怀里,一手紧紧环抱着她,一手用食指在她潮湿彤红的唇上反复摩挲。 孙菀的脑子因他过分温柔的举动晕成一锅糨糊,她的理智让她想哭、想骂、想叫,但是身体深处涌来的陌生情潮却将她往沉沦的最深处卷去。他低下头,用很低柔很低柔的声音蛊惑她,“放松一点,张嘴。” 她像是被他带着酒气的呼吸灌醉,紧紧闭着双眼,红着脸往外躲。他轻轻扳过她的脸,试探着将食指放入她的唇齿间,轻触着她的舌尖。 又痒又麻的感觉让孙菀浑身紧绷,她报复性地咬住他的指尖。他颤了一下,抽回手指,再一次寻到她的唇吻下。他舌尖滑入她嘴中,舔舐着她的唇齿、舌头,动情地呢喃道:“抱我、抱着我。” 他急促的呼吸像一场暴风雨,她的心在他掀起的惊涛骇浪里急剧起伏,她恨不得生出无数只手,找个东西牢牢抱住。在得到他的指令后,她急切地伸手抓住他大衣上的腰带,似嫌还不稳妥,复又伸开十指,紧紧揪着他的腰。他将她搂得更紧,似要与她合二为一,他声音喑哑地循循善诱道:“吻我,像这样……” 他纠缠着她的舌头往下吸吮,像要将她整个人吞下去。孙菀着了魔一般将双手攀附在他的脖子上,生涩地回吻起他来。他们的唇紧紧粘在一起,舌头绵密地纠缠、再纠缠……然而这个吻最终结束在刺耳的重物坠地声中。 他们猝然睁开双眼,回头往台阶下看去,只见还穿着民国戏服,连妆都未卸的厉娅正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们,机械地摇着头,浑身剧烈地打着战,好像此刻他们是光裸着的。 良久,一声洞心骇耳的尖叫从她口中逸出,她面容扭曲地蹲在了地上。 她的脚下,一只保温杯骨碌碌地朝路面上滚去。 孙菀被她的尖叫吓得打了个激灵,刚刚才意识到自己和卓临城做了什么,脸色骤然白了。她的肩瞬间垮了下去,像背架上无形的枷锁。她羞窘地咬住唇,十指重重地抠进地下的积雪里。 卓临城拉着孙菀从地上起身,遥遥看着厉娅,很久才说:“厉娅,对不起。” 他的声音很轻,却像一道鞭子打在了厉娅身上。厉娅剧烈地抖了一下,含泪起身,快步跑上台阶,站在他们下面两级的位置,仰头说:“我不要听这个,你知道的,我从一开始就怕听你说这个。” 卓临城向她脸颊的方向伸出手,最终又缓缓放了下去。他静静看着她,负疚地说:“对不起,我爱的人不是你。” 厉娅的眼泪将她脸上的脂粉冲出沟壑,她自知狼狈,连愤怒的底气都没有,哀哀地问:“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在一起。” 不待他回答,她电光石火般找到答案,指向孙菀,大声诘问:“因为她对不对?你喜欢她……你居然喜欢她。” 见卓临城并不否认,她重重抽噎了两下,抬手拂去脸上的泪痕,“我真蠢,生日那天我就该猜到的……” 她恍然在原地站了半天,忽然尖刻地叫了起来:“可是为什么偏是她?她有什么好?你为什么宁愿喜欢一个读到高中都不知道穿文胸的笨女人也不喜欢我。” 一旁,孙菀如同被重重抽了一个耳光,目瞪口呆地看着厉娅,小腿因耻辱发起抖来。她紧咬的唇上,一丝血痕沁了出来。她忽然不想再站在这里,觉得今天晚上的事情一定是一场噩梦,从噩梦中醒来的最好办法就是离开。 她木然挣脱卓临城的手,踉跄地历阶而下,刚走到马路上,身后就传来卓临城紧张叫唤她的声音。 她顿下脚步,没有回头,厉声说:“不要叫我!” 她掩住耳朵,一行热泪无声地滚了下来。 一辆出租车停在她朦胧的视线里,她无比狼狈地拉开车门,落荒而逃。 孙菀关了手机,在屋子里闷了几天,直闷得眼窝深陷,面色苍白。 她像一只鸵鸟埋首在沙里,既不敢面对厉娅,又没脸面对萧寻。她将自己那晚的乱性归咎于酒精。她把百度上有关长岛冰茶看似温和,后劲极大的评论看完,一直蜷缩着的心才略宽了些。 黎美静见她每天缩在家里,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老辣而刻薄地指出,“那天你急匆匆出门后,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我看你最近哪里都不对劲,说你生病,却没见你咳嗽鼻塞发烧,说你没病,又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整个腊月里只见你早出晚归,该不是夜路走多撞邪了吧。” 孙菀想着卓临城的脸,咬牙切齿地说:“是啊,我是撞邪了!” 除此之外,她再找不到更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会把自己推进背叛友情、背叛爱情的深渊。 在家里煎熬了七天,孙菀到底忍不住开了机,此起彼伏的短信铃声持续了一分多钟,看着不断交替的“萧寻”“厉娅”,她的一颗心几乎被内疚拧出血来。 未等短信铃声落下,她神经过敏地将手机远远丢在了床角,将头埋进衾枕里。大脑里天人交战数百回合后,她犹豫着打开了最近一条来自厉娅的短信,入目是一行极简短的话:什么时候不想当鸵鸟了,打电话给我,我们谈一谈。 孙菀捧着手机,干涸的眼窝里泛出点泪光。 她不敢打电话给厉娅,折中地发了条短信,约她在A大附近的星巴克见面。 孙菀抱着一颗被泼咖啡、甩耳光的心,准时去了约好的星巴克。她原以为自己去得够早了,不料厉娅去得比她更早。 她静静坐在角落的大幅窗玻璃下,穿着一件白色的皮草。皮草是很容易被穿出暴发户气质的东西,但厉娅驾驭得很好。不同于那晚,她今日化了淡而精致的妆容,整个人显得既明艳又贵气。 孙菀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忐忑地坐下,虽然见惯了她的美,但还是在她的容光下自惭形秽了一把。 厉娅眯着眼睛久久凝望着孙菀,嘴角渐渐勾起一丝似是而非的苦笑,“你爱上他了。” 厉娅口中的“他”让孙菀尾指轻轻一跳,她垂着头,屏住呼吸摇头。 不等厉娅再开口,孙菀连忙将卓临城请她做人物专访的事情一五一十道来,又再三强调,他们那天晚上都有些喝高了。 厉娅直勾勾地盯着她,“根本就没有人物专访这回事。他不过是在跟你玩皮格马利翁游戏而已,你居然真的就一头栽了下去。” 孙菀一愣,微微张开嘴,难以置信地看着厉娅。 “你看过赫本的《窈窕淑女》吗?高贵的语言学家爱上了贫贱粗俗的卖花女,就像塞浦路斯国王皮格马利翁爱上了自己雕刻的少女像——太过感性单纯的人都很容易爱上自己倾注过心血的作品。”厉娅面无表情地将所有方糖都放进自己的咖啡杯里,端起来浅浅啜了一口,幽幽说:“离他远点,否则,以后连皮带骨被他吞了,你都还不知道怎么着的道。” 孙菀的鼻尖骤然红了。桌子下,她的双手紧紧蜷着,连指甲刺破掌心的皮肤都未曾察觉。 “老孙,这件事情我不怪你,你也别怪我那天晚上说错了话。把头抬起来,好好看看我,也让我好好看看你。以后,我们可能很难这样面对面坐着了。” 孙菀听她这话说得突兀、凄凉,骤然抬起头,茫然无措地看着她。 厉娅轻轻嘘了口气,将一杯柠檬水推到孙菀面前,“还记得我的梦想吗?纽约大学表演系。我马上就要去那里了。一部电影作品,三封推荐信,一张国际信用卡,他就这样把我打发了。” 她的声音微微发着抖,“算起来,我其实是赚了,可是我一点儿也不高兴。这几天,我把什么都想清楚了。他盯上了你,却拿我当跳板来你身边,以为事后付我一笔报酬就可以好聚好散,却没有想过,哪怕是一条跳板,被踩久了也会痛。” 孙菀感到口中的柠檬水酸得几乎难以下咽。 默了良久,厉娅手中的咖啡勺咚的一声掉进咖啡杯里,一行眼泪无声无息地从她眼角滚落。 她抬手抹去眼泪,抽泣了一下,“听过剥洋葱的故事吗?这一年来,我每天都在剥洋葱,只想看看他的真心在哪里。但是剥到如今,我已经相信,像他这种人是不会有心的。我走了以后,会彻彻底底忘记这个人,彻彻底底忘记这里的一切。但是,我要提醒你一句,不要重蹈我的覆辙。你惹不起他。” 孙菀一颗心绞着疼,她绷着苍白的脸,不停摇头,“不会的,我永远都不会再见他了。” “由不得你的。你觉得他费了那么大力气,会半途而废吗?他之所以在这时候抽掉我这块跳板,是因为他已经到了他想要到达的位置。你要千万小心。” 厉娅的描述让孙菀不寒而栗,卓临城在她心目中的完人、贵人的形象,被厉娅这几句话轰为齑粉,潜意识里,她对卓临城生出一种莫大的畏惧来。 自从与厉娅在星巴克分手后,孙菀心里空得厉害。站在北京四通八达的街头,她一时不知何去何从。 徘徊了良久,她神情灰败地拦下一辆出租车,直奔鼓楼医院。 到了医院楼下,她在小卖部里买了几斤新鲜水果,心情沉重地往住院部走。 一路上她都在担心怎样跟叔叔阿姨解释最近的音信全无,她更加没有勇气面对萧寻,生怕被他看出一点点有关那晚的蛛丝马迹。 短短几百米的路,她足足磨蹭了二十分钟。切实站在萧妈妈病房外时,她惴惴不安地靠着墙壁,深呼吸了几口,才鼓足勇气挤出微笑推门而入。 然而当她的目光落到萧妈妈的病床上时,嘴角那点微笑瞬间凝固。她惊讶地看着床上躺着的那个陌生男人,疑心自己走错了房间,正准备退出去验看,然而,病房里其他的熟面孔又提醒她,她没有看错房号,而是别的什么错了。 她顿时发起慌来,脚步机械地走到那张病床前,嘶声问:“我阿姨呢……我阿姨是不是换病房了。” 那个陌生男病人一头雾水地看着她,见她面色吓人,忙将无辜的目光投去对床的老病号。 孙菀被他的目光一提示,立刻扭头问对床那位:“余叔叔,我阿姨呢?我阿姨去哪里了。” 那个老病号目光闪烁了几下,结结巴巴地说:“她……她大前天夜里……去了。” “去哪里了。” 孙菀如遭闷棍,大脑选择性地跳过“去了”最通俗的意思。 老病号为难地说:“她前天夜里过世了。走得很突然,我们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你男朋友和你叔叔前天大清早就托送遗体回家了。” 孙菀犹不肯相信,眼泪颤悠悠地悬在眼眶里不肯落下。她哆嗦着去翻手机,找到萧寻的号码按下拨通键,没头没脑地往门外走。 她边走边迎着夜里的寒风大口大口吸着气,外界的一切嘈杂声全都远远遁去,全世界只剩下她粗重的呼吸声和凌乱的脚步声。 电话通的那一瞬,她大声地哭诉道:“萧寻……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不接电话的……阿姨……” 萧寻反倒比她平静,“菀菀,妈妈以后都不用受苦了。不要哭,妈妈生前一直都很坚强,她不喜欢看见别人哭。” 孙菀哽咽着拼命摇头,眼泪像断线的珠子般落下,断断续续地说:“我马上买机票来西安。” 萧寻静静地说:“不、不,你别来,过完头七,我就回北京。” 孙菀顿住脚步,站在医院温暖的大厅里,紧紧握着手机,半晌说不出话来。 电话那端传来寒风凄厉的呼啸声,像有一股来自遥远、虚空黑暗里的冷风钻进了孙菀的衣领,“你不多陪阿姨一段时间吗。” “不需要。公司的假期只有那么长,我必须回来处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可是……”孙菀越来越看不懂他了,“有什么比守孝更重要的。” “有很多。比如,我要做事,我要活下去,活好一点。逝者已矣,没有什么比活着的人更重要。” 孙菀眨了一下眼睛,他的声息明明就在耳边,可是为什么她竟然会生出一种错觉,他在一片茫茫风雪中抛下止步不前的她,越走越远、越走越远了。 大年初五那天,孙菀等回了萧寻,却送走了厉娅。 孙菀站在航站楼的落地窗前,怔怔望着那架波音747轰鸣着升向白亮的高空,最终什么也看不见。 她在航站楼里坐了一个下午,面前是从未停止的人来人往。她忽然很羡慕这些人有一个地方可以去,羡慕他们能被一个人收容。她生命中仅有的两个会收容她的人,已经走了一个。她的直觉告诉她,仅剩的那一个,也在用不动声色的方式从她生命中撤离。 孙菀的直觉没有骗她。 正如墨菲定律提醒的那样,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可能已经发生了——她很快就等到了萧寻的告别。 萧寻跟孙菀摊牌的那天,是四月里一个下雨的星期天。他在西餐厅旖旎的乐声里告诉她,已经接到公司的任命,即将随公司的精英团队去美国做子公司的业务拓展。 孙菀竭力让自己平静,“这就是你要处理的‘重要的事’。” 萧寻没有回答,只是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要去多久。” “至少是三年,或者更久。”萧寻不敢正视她的眼睛,垂眸盯着面前的鸡尾杯。 孙菀用自己都陌生的怪异腔调问:“是赵一霆任命的。” “不——”萧寻敏感地断然否认,“是卓总和董事会议定的。” “卓总?卓临城?”孙菀声音里起了哭腔。 萧寻有些诧异从她口中听到卓临城的名字,很快,他的表情又恢复成一如既往的冷静。 “一定要去吗。” 萧寻喉头动了动,神情黯淡了下去,“一定要去。” “如果我不让你去呢?我一定不让你去呢?”孙菀含泪盯着他。 “菀菀,别这样。” 孙菀探手抓住他放在桌上的右手,哽咽着说:“因为阿姨去了,这里已经不再有你的牵挂,所以你要撇开我,去寻找你本来的前途了,对吗?萧寻,你这样是不是太自私了。” 萧寻的眼睛平静而哀伤,“是。我以前以为人生有很多条路可以走,但是现在我才明白,那么多条路里,只有一条是活路。菀菀,我已经做错过太多选择了,以后都不能再走错了。” 孙菀眼眶里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像断线的珠子扑簌簌地滚落,她抬手拭去眼泪,冷冷讽刺,“这样听起来,我只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一个会阻碍你前行的掣肘。我记错了,那个说爱我,说要和我永远在一起的人,竟然不是你!” 萧寻在她的责难中轻轻摇头,苍凉地说:“很久以前,我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觉得自己可以荫蔽每一个我所爱的人。但现实是什么?现实是我只能让我妈妈住在最恶劣的病房里,让她用最便宜的药维持住生命,最后看着她被病痛一点点折磨致死。很久以前,我觉得我头脑可以为我换来一切。但是现实告诉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我的头脑甚至不如400CC血值钱。菀菀,我特别怕未来有一天,我连你也保护不了,特别怕未来有一天,你会瞧不起我。原谅我这么选,我不能灰头土脸地爱你。” 孙菀捂住嘴,双肩不停颤抖。她听懂了,不恨他了。可是对一个即将失去爱的女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恨不了更痛苦的事? 她缓缓放开抓着他的那只手,人生第一次,她发现自己的力量其实很孱弱,孱弱到什么都抓不牢、握不住。 他们很平静地吃完了那顿晚餐。出门时,雨已经停了。因为彼此要去的方向不同,他们很有默契地在门口分道扬镳。 孙菀迎着夜风,游魂一样往前走。她一再告诫自己稳住、稳住,然而眼前却像播电影片花似的闪出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她明明很清楚却又不明白他们怎么变成今天这样了。她经常在脑子里设想他们的未来,想过要和他结婚,恬不知耻地设想过他们的蜜月,甚至连他们孩子的名字都取好了……可是这在眼前的一切,就这么变成了泡影。 她越想就越觉得冷,冷得连牙齿都开始打战,冷到极处的时候,不甘地停下脚步,大声对着那个渐行渐远的背影嘶喊:“萧寻!” 他闻声顿住脚步,却没有回头。 孙菀不顾一切地朝他跑去,一下子搂住他,失声恸哭起来。 等到她哭得脱了力,只能发出气若游丝般的呜鸣,他才轻轻掰开她交握在他面前的双手,“不要去送我,也不要等我。就当从来没有遇到过我。” 孙菀用力地点头。 她能给他最后的爱,只剩下成全了。 萧寻走的那天,孙菀没有去送他。但是他走后的那几天里,她的耳边时不时会传来飞机轰鸣起飞的声音。那种声音让她焦躁、惶惑,如处世界末日。 她迅速憔悴下去。很快,403搬来了一个新的室友。新室友的到来填补了因厉娅的离去留下的空洞,孙菀像讨厌入侵者那样讨厌那个新室友,但孙菀阻碍不了她慢慢和马蕊、江明珠打成一片,也阻碍不了她用她的痕迹、气味慢慢将厉娅的影子抹去。 那个学期结束得黯然无光。 进大三那个暑假,孙菀成天缩在家里看乌烟瘴气的港式无厘头喜剧,看得几乎吐出来,又改换成好莱坞的青春爱情片。看电影的间隙,她一边啃薯片、巧克力,一边笑得满眼泪水。 侦察兵一般精明的黎美静看出了些端倪,旁敲侧击地问了她几次,虽没有得到准确答复,但心里也有了个底。大约是不放心她,那段时间,黎美静不再出去玩牌,晚上一收工回来就抱着之前托孙菀买的笔记本电脑看股票。看股票的间隙,她不是找孙菀问东问西,就是故意和她斗几句嘴。 按照以往,孙菀非和她火拼起来不可。但是这一两年来经历的磨砺,让她成长为一个知好歹的人,她明白黎美静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关爱她、关怀她。 因着彼此的理解、容忍,整个七月里,她们母女俩破天荒地没有犯一次口角。 八月初,黎美静接了一个街坊的流水席,没日没夜地忙着采购、拾掇食材,孙菀看在眼里,不好再缩在家里做闲人,得空就去店里帮黎美静打下手。好不容易帮黎美静把那个酒席做完,闲下来的黎美静不知怎么生出了一个愿心——把店子传给孙菀。因故,她非逼着孙菀跟她学做大菜。 孙菀觉得她得寸进尺,当场就黑了脸。黎美静好像完全不觉得让一双本应“剖新橙”的素手去杀鸡斩鱼有什么不妥,连珠炮似的说:“你别看不起我这个店子,你A大高材生又怎么样,毕业后还不是一个穷打工?我教你个乖——宁肯睡地板,也要当老板。我为你想得这么周全,你还不……” 她话还没说完,电视机里正在放的古装片里很应景儿地来了一句“谢主隆恩”。 黎美静指了指电视,“听见了没?学着点!” 孙菀哭笑不得。 孙菀的细胳膊终究没有拧过黎美静的胖大腿,她被迫下了厨房。 在厨房里待久了、看多了,孙菀渐渐对黎美静有了一点新的认识,比方说,她虽然市侩,但是做起菜来,动作凌厉而舒展,态度严谨,颇让人肃然起敬;她虽然粗俗,但是无论多复杂的菜式到她手上,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行云流水地弄齐备,看上去又添了几分大师风范。 一个礼拜后,孙菀从纯看客开始上手。很快,她就从做菜里找到了乐趣,没事儿就在厨房里一门心思地琢磨怎么用不同的食材、作料调出新的口味。她舍得花几个小时将河虾仁儿掏出来切细,捏成丸子放进藕片孔里上火蒸烂,也舍得花一天守着一锅佛跳墙。守汤的时候,她就在汤水细微的翻滚声里追忆过往,想着想着,那些梗在她心头的恨意、委屈、痛苦以及不甘,就像是被锅里的热汤泡软了,煮化了,熬没了。 她想,她和萧寻固然结束了,但是她的爱情还没有结束。她依然爱萧寻,只是那种爱不再焦灼炙热,而是变得安静绵长。她不知道她对他的爱会持续多久,但一定会是很久、很久。 第九章 在你遥远的附近 一切忙完,已经是八月中旬,燥热的伏天业已收了尾。 半个多月烟熏火燎下来,孙菀原本饱满的双颊急速地清减了下去,瓷般细白的皮肤亦变成了略透着憔悴的象牙色。因为瘦,她原本柔雅平和的五官便凸显了出来,遗传自父亲的深刻眉骨、高挑鼻梁,再加上那双微凹杏核眼,使得她的脸上有了一种至坚至柔的西域风情。 因着这清减,孙菀仿佛眨眼间生出了些成熟女人的韵味。 孙菀举着自己瘦了一圈的手腕跟黎美静闹罢工,黎美静翻了个白眼说:“矫情什么?大姑娘长开了就这样,跟你十六七岁时抽条是一个理儿。” 孙菀觉得跟黎美静这种人没什么可说的,直接撂了挑子,如往日般缩在家里一门不出二门不迈,专心啃起考研书来。 黎美静暗暗观察了她几天,见她果真是重新振作了,也就故态复萌,杀回了股海赌桌。 这天午后,孙菀做完一套政治真题,百无聊赖地趴在书上,望着窗外那株赤槐的浓荫,听着远处的蝉鸣发呆。就在她神思邈远,欲会周公的时候,客厅门啪地被推开了。 风风火火的黎美静撩开孙菀卧室门口的帘子叫道:“别看了,赶紧起来帮我做事!” 孙菀纹丝不动地趴着,眼珠转向她,“干吗。” “六点钟我请了人来家里吃饭,我打牌忘了点儿,自己一个人做不来了。” 孙菀有点儿纳闷,“你请了什么人。” 自有记忆以来,孙菀从没见过黎美静请过人吃饭,更加没见过她把人往家里请。 黎美静柳眉一竖,“让你做点事儿,怎么那么多话?去,把厨房那条鱼剖了。” 孙菀只好起身,绕过她往厨房走去。 “慢点。你还是别弄鱼了,味儿大,把香菇先发了,小菜都择好洗好。”黎美静一边跟着她往厨房走,一边忙着下指令。 孙菀斜了她一眼,“抽风!” 黎美静探手将一条黑鱼抓住,拇指插入鱼嘴,食指紧扣鱼鳃,将黑鱼按在砧板上,抓起菜刀麻利地拆鱼骨,切鱼片,“一会儿煮豆芽还是油菜。” 孙菀不紧不慢地撕着香菇,“豆芽。” 说话间,黎美静从柜子里翻出她压箱底的那套骨瓷盘,将整齐划一的薄鱼片装盘。 孙菀不冷不热说:“什么了不起的人物要来。” 就在这时,家里门铃声响起。 “去开门。”黎美静一刀将砧板上的鱼骨扫进垃圾桶里。 孙菀应了门,也不急着回厨房,好奇地想看看黎美静的“贵客”是什么人。 这时,一阵纷沓的脚步声传来,几个拿着清洁工具的人走了上来,他们望着孙菀,“是302吧。” 孙菀一头雾水,“是。” 他们鱼贯进门,二话不说,吸的吸尘,抹的抹窗户,拆的拆窗帘,卖力忙活起来。 孙菀折回厨房,好笑地问黎美静:“你还请家政了?什么人让你这么严阵以待啊。” 黎美静头也不抬地拿盐抹着一只草鸡,“别在那里说风凉话,去外面盯着,一会儿有人来装空调,换新沙发,人多手杂的,你得留个心眼。” 孙菀暗暗好笑,嗬,稀罕事,这只铁公鸡今天不但要拔毛了,看样子还准备放自己一颈血呢! 她仔细打量了下黎美静,这才发现她的头发是刚吹过的,脸似乎也在美容院保养过,手腕上还破天荒戴了个金镯子。 孙菀一下明白了,“你要相亲。” 黎美静高深莫测地笑了一下,“一会儿你去洗个澡,换件衣服,别搞得跟个柴禾妞似的。” 孙菀勉为其难地说:“好吧,卖你个面子。” 说完,孙菀返身回了客厅,站在墙角,默默翻看手边的一本杂志。她的目光虽落在杂志上,可是全副心思却在客厅的喧嚣里,机器的轰鸣、人声的喧哗充斥着这个平日里沉寂冰冷的家。 此刻的喧哗,听在孙菀耳朵里,恰如道道春雷,仿佛就要唤醒这个家多年不见的生机。 孙菀莫名对即将要到来的那位“贵客”生出了点好感来,也许,这个忽然冒出来的人,会给她和黎美静一潭死水的生活带来起色。 鸡飞狗跳的两小时后,这套80平米的老房子里焕然一新:昏黄的光线被半干的白纱窗帘筛过,柔和朦胧地落在铮亮的旧木板上,刚装好的乳白色立式空调和暗红真皮沙发给这旧房子又添了些新意。仔细这么一看,还真有点她母女二人一直于此安平度日的温馨气象。 冲过凉后,孙菀着意换了条白色棉布长裙,淡淡地擦了点粉,将半干的长发绾在耳后,好给黎美静的相亲对象留个好印象。 刚把自己收拾清楚,客厅里又传来门铃声。 “人来了,快去开门!”黎美静大声在厨房叫着。 孙菀快步走到门口,按下门铃,打开家中大门。 听着楼道里传来的沉稳脚步声,不知为什么,孙菀居然有点紧张。她手足无措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方醒过神来,打开鞋柜,翻起拖鞋来。 孙菀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双大号的新拖鞋,耳听得来人已经在自家门口站定,她连忙起身,转头,笑着招呼道:“叔——” 另一个“叔”字还未及开口,孙菀的笑容立时僵住了。她难以置信地盯着衣冠楚楚的来人,呼吸与心跳一并梗住。 来人笑吟吟地看着孙菀,作势去接她手上的拖鞋。 孙菀好不容易忍住拿拖鞋砸他脸的冲动,黑下脸,二话不说地将他往外推,“我不管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总之这里不欢迎你。” 孙菀一边说,一边腾出手关门。 卓临城抬起左手撑在门边上,力道不轻不重,既叫她不能将门彻底合上,也不至于在她忽然撒手时,自己一个趔趄摔倒。 孙菀怕惊动里面的黎美静,不敢高声说话,低低斥道:“不要脸!” 咬了咬牙,她松开推他的手,使劲去掰他扶住门框的五指,见无论怎么掰,他的手指都是纹丝不动,倒是客厅的旧木门被他们推搡得发出喑哑的吱呀声。孙菀不禁又气又急,“你再不松手,我就叫人了。” 卓临城看着她涨红的脸颊,轻笑一声,慢条斯理地说:“不如我帮你叫。” 说着,他抬起头,朗声朝屋里喊着:“黎阿姨,我来了。” 黎美静闻声,举着锅铲走出厨房。她满脸堆笑,用孙菀无比陌生的慈祥嗓音喊道:“哎哟,小卓来了。” 孙菀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弄得原地石化。她圆睁着双眼,匪夷所思地瞪着笑容谦冲的卓临城。 “快进来。孙菀,怎么还愣着?快把拖鞋给你卓哥哥。”黎美静迎上前,接过卓临城手中的水果篮子,喜滋滋地抱怨,“来就来了,还这么破费干什么。” 孙菀被黎美静那声“卓哥哥”恶心得直泛鸡皮疙瘩,哭笑不得地呼了一口气。 卓临城默默注视着孙菀,轻轻巧巧地拎过孙菀手上的拖鞋,状似有礼有节地说:“我自己来,不好麻烦孙妹妹的。” 黎美静一边把卓临城往客厅里引,一边伸手暗暗在孙菀胳膊上掐了一把,“呆了还是傻了?快点开空调、沏茶、洗水果,陪你卓哥哥说话!” 孙菀吸了口气,冷冷说:“我要出门一趟,你自己招呼。” 黎美静狠狠剜了她一眼,见那边卓临城已经在沙发上坐定了,她压低声音警告孙菀,“出去了,这辈子就别回来!” 孙菀知道黎美静的脾气,倘若此刻折了她这么大个面子,她非得明的暗的闹得她一年不得消停,孙菀一来不想让刚回暖的母女情分变得更僵,二来也按捺不住满腹的问号,便硬生生收回准备迈出去的那条腿,仍立在门口,冷冷审视着卓临城。 黎美静横了眼孙菀,“还不快去。” 孙菀不情不愿地挪到冰箱旁,从里面拿出一瓶绿茶,重重放在卓临城面前,“茶。” 黎美静被她这种态度气得够呛,碍于卓临城在座,强忍着没有发作,额角青筋跳了几下后,她把锅铲递给孙菀,“去把窝里焖的菜装盘,上菜。” 孙菀接过锅铲,头也不回地去了厨房。 孙菀站在铁锅前,心情起伏不定地用锅铲调戏着锅里的地三鲜,直到锅里的土豆发出焦煳味,她才铲起那锅菜,把骨瓷盘想象作卓临城的脑袋,往上浇去。 孙菀端着那碗卖相不甚好的地三鲜出了厨房,见黎美静拉着卓临城聊得手舞足蹈,卓临城亦配合着笑靥如花。 孙菀自觉多看他一眼都会折寿,自动自发地闪回厨房,将准备好的水煮鱼、白斩鸡、鱼香肉丝等一溜儿往餐桌上摆。 等饭菜上桌,黎美静才勉强关上话匣子,引卓临城在饭厅主座上坐下。她瞥了眼孙菀,见她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地数着碗里的米饭,连忙打圆场,“我家孙菀什么都好,就是内向了点。不过话又说回来,安静的女孩子才好,外面那些咋咋呼呼的,刚开始接触时是热闹,交往久了就觉得烦了。” 孙菀忍无可忍地抬头看了眼黎美静,“妈!” 黎美静无视她的横眉冷对,矫饰地说:“看,还有点爱害羞。” 孙菀嘴里那几粒米饭差点呛进气管里,能把她此时的急赤白脸说成含羞带怯,黎美静嘴上简直可以跑高铁了。 见卓临城只是望着孙菀微笑,黎美静觉得这是个好的预兆,连忙起身舀了点枸杞排骨汤放进卓临城的碗里,“孙菀煲的汤,你尝尝。你别看她是A大的高材生,可是一点也不像别的女孩那样清高,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卓临城微抿了口汤,细细品了下,似笑非笑地说:“真不错,孙妹妹发展得还挺全面。” 孙菀咬了下含在嘴里的筷子头,没有说话。 黎美静眼见卓临城都把木瓜投到孙菀脚下了,孙菀不但不思报个琼瑶什么的,似乎还大有一脚踩扁那只木瓜的意思,急得八风乱动,恨不得掰开孙菀的嘴,逼她说点动听的话出来。 由于掰孙菀嘴这种事情不现实,黎美静只好塞住另外一个人的嘴——拼命往卓临城的碟里堆菜。 见场面着实尴尬,黎美静不得不找出点话题,侧看向孙菀说:“别光顾着吃,也敬敬你卓哥哥,要不是你卓哥哥,你还想舒舒服服坐在这里吃饭?只怕要和我睡大街去了!” 孙菀知道重点终于要来了,停下筷子,静静等黎美静后面的话。 不出孙菀所料,黎美静话匣子一开,就把她和卓临城相识、相交的来龙去脉纤毫毕现地交代了出来。 原来他们二人相识,始于一只股票。 几天前的某个生意冷淡的下午,黎美静和一个多年的股友在店子里聊股票,没聊到几句,那个股友就极力怂恿黎美静买一只叫“工大科技”的股。 若是别人,黎美静绝对不会相信,但是这个股友和她是从90年代初一路经历过原始股的疯狂,又一起经历股市崩盘的老战友,而且这个股友认识很多这方面的专家,消息灵通。这些年来,若非得到她的提点,黎美静绝不可能在这么惊心动魄的涨跌中,捞到一笔不菲的压身钱。 因此在这位老股友激动的渲染下,黎美静有些心动,可是一看它40多块的价位,不免又有些犹豫。 那股友见黎美静犹豫,急得面红耳赤,说价格固然是贵了点,但作为一只高校概念股,它上扬的空间很大,错过了它就跟当年错过西矿、远洋一样。 黎美静看看同方、紫光的价位,心动得更加厉害了些。 最后,那位股友说:“我买了两万股,这几天净赚了二十万。我的话到了,你领不领情就看你自己了。” 对方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黎美静完全失去了理智,当场拍板马上筹钱先入手一万股。 那股友前脚一走,黎美静就火急火燎地打电话跟朋友借钱,这时,一直坐在角落里吃饭的一位客人忽然放下筷子,说要买单。在黎美静去收钱时,那个客人,忽然抬头插话,嘱咐她千万不要买“工大科技”。 这个客人,就是卓临城。 冷不丁见一个陌生人插嘴管闲事,利欲熏心的黎美静有点生气,刚准备开口骂人,但是见他长得剑眉星目,气度优雅,冲到嗓子眼里的话不自觉又落回了肚子里。 她皮笑肉不笑地让卓临城和她说说为什么买不得,卓临城就说了一句“如果不出意外,它后天就要跌回41块,您不妨等一天看看”。 等他出了门,黎美静见人开着一辆挂京A8的名车,不禁有几分信了。她思来想去,觉得这么个青年才俊也不至于要挡她一个老太婆发财的道,搞不好他还真是老天爷派下来保住她棺材本的“贵人”呢。 这样一想,她还是没出手买那只“工大科技”。说来真神,等到后天一开盘,一直处在上升通道的“工大科技”突然开始下跌,一路跌到了41块。 接下来几天,“工大科技”一路阴跌,搅得人心惶惶。到了第六天,所有人都得到了国有股要减持的消息,“工大科技”一头跌到20几块,眼见再不可能抬头。 接到消息的那天,黎美静连连在心里念了好几次“阿弥陀佛”,就在她对卓临城万分感念的时候,他再度出现了。 还是开着他的奔驰,还是只点了一份招牌水煮鱼。 这回黎美静不但免了他的单,还亲自下厨炒了几道小菜,开了瓶好酒,和他神侃了两个钟头,非但摸清人家姓甚名谁,还差点把人侃成干儿子。 末了,心思活络的黎美静又说这点薄酒完全不能表达自己的谢意,一定要带他回去尝尝她精心准备的家宴。 于是就有了今天这狗血的一幕。 听完黎美静这一番天花乱坠,孙菀不自禁地冷笑了一声,一颗心越来越凉。 原来今天真正要相亲的那个人是她! 当了黎美静20多年女儿,她岂会不了解她?什么答谢宴,无非是黎美静见到卓临城这棵开大奔的活体招财树,就抱着不想撒手了。看眼下这情形,相信用不着卓临城开口,黎美静很快就会抱着他的大腿说:“麻烦你收了我女儿这个妖孽吧”。 孙菀垂下眼帘,嘴角微微一撇,桌子下,一双手越收越紧,攥成两只紧紧的拳头。她想厉娅果然没有骗她,这个卓临城真是个不择手段的恐怖分子。这才多久,他竟把她身边最亲近的人各个击破,正式在她的私密世界里登堂入室。 一顿饭在黎美静乱飞的唾沫星子中吃完后,窗外已经华灯初上。 卓临城见孙菀始终低眉敛气地沉默着,小坐了会儿后就提出告辞。但黎美静哪里肯依,今天为了宴请他,她可是花了血本的,哪里能一点好事的眉目都没瞧见就放他走? 她强留下卓临城,又硬拽着孙菀,三人不尴不尬地坐在客厅里看《新闻联播》。黎美静见孙菀对卓临城冷若冰霜,暗忖从她这条线上马上收到回报是不可能了,于是连忙端出笔记本,让卓临城帮忙看看她的股票。 卓临城毫不推诿,手起刀落帮她砍了几只股票,又给她推荐了几只新股。 整个《新闻联播》加《焦点访谈》的时间,只听见黎美静不断问一些白痴得让孙菀都坐立不安的问题,卓临城非但没有半点不耐烦,反而无比贴心地想了些通俗的比喻来解释一些金融现象。孙菀偶尔觑他一眼,但见他言谈如春风化雨,精神面貌也清新得如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样,不禁也在心里暗暗服气地想:这奸人,涵养真心不错! 时针指到九点的时候,卓临城再提告辞,黎美静才恋恋不舍地放他走。 黎美静刚站起来准备送他出门,一直在旁边装死人的孙菀忽然抬头,“我去送他吧。” 黎美静被这个大反转弄蒙了,连卓临城都有些出乎意料,挑眉凝视着她。 孙菀恹恹地说:“我要去超市,顺路。” 黎美静很快反应过来,笑逐颜开,“好!好!送远一点哦。” 孙菀顺手抓过包,面无表情地绕过卓临城,打开房门,先一步往楼下走去。 孙菀家门口是一条不长不短的胡同,孙菀的足尖快步踏过高低不平的大石板,头也不回地往前走着,直到身后传来卓临城叫她的声音,她才停在一盏路灯下。 卓临城跟上她,在她侧边站定,直视着她,“你想和我说什么。” 孙菀迎上他的目光,仰脸质问:“卓临城,你什么意思。” “我不明白你问的是什么。” “你不要告诉我一切都是恰巧。你恰巧进了一个饭店吃饭,恰巧那饭店就是我妈开的,你恰巧圣父心发作,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大妈大开金手指。”孙菀掷地有声地讽刺着,接着连珠炮似的开火,“拜托你不要在我等升斗小民面前秀你们这类人的神通广大。我知道你不但能查到我家住哪里,还能查得出我祖宗十八代都干过什么。但是看在我们相识一场的分儿上,请你团成一团,从我的世界离开吧。” 卓临城低头捋了下她的话,方才淡淡解释说:“你想多了,我没有查你家的地址。只是以前载厉娅路过那里,她顺口提了一下,我刚好记住了而已。” 说完刚才那一大通话,孙菀的气儿已经撒了一大半,对卓临城这句话,并没有针锋相对。静默了片刻,她冷淡地说:“就算是这样,你平白无故地跑去我家店里做什么。” 孙菀完全没发现自己比琼瑶奶奶笔下的女主还“冷酷无情、无理取闹”。俗话说店门大开,迎八方来客,卓临城平白无故为什么不能去她家的店里合理消费? 卓临城的嘴角无声无息地翘了一下,旋即正色回答说:“我惦记你,所以去碰碰运气。” 孙菀没好气地说:“惦记我?黄鼠狼还惦记着鸡呢!” 卓临城被她一呛,有些无语,自我解嘲地轻笑了一声。 见状,孙菀挺得笔直的颈背微微放松了一些,她试图找恢复些礼貌的姿态,“卓临城,我最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曾经哪里不小心得罪过你,所以你才这么‘无微不至’地关照我身边每一个人,直到把那些人全都关照走。可是无论我怎么想,都想不起曾对你有一丝一毫的得罪。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能不能告诉我,我要做什么你才能不这样耍我。” “耍你?”卓临城终于被她激怒,但那怒意如一道光般迅速从他脸上闪过,只在狭长凤眼的末梢和下巴紧绷的线条中露出点痕迹,他似嗔似谑似认真地沉声问:“孙菀,那你也能不能告诉我,我要做什么,才能让你明白我爱你,真的爱你。” 孙菀如闻雷霆,呆立原地,他说他爱她?他说的居然是爱她? 这太荒谬了,他竟可以这样轻佻地对她说爱,这情不知所起的爱非但没让她感动,反倒让她打心眼里抗拒。 孙菀本想强烈地反诘,但是他那个说出口的“爱”却让她觉得挫败。她缓缓垂下头,冷冷哂道:“所以,你伤害厉娅是因为爱我,拆散我和萧寻,也是因为爱我……这样的爱,还真是旷古烁今,洞心骇耳呢。” 卓临城微蹙了眉,转头看向一旁,长长舒了口气,目光才落回孙菀线条紧绷的脸上。他没有就刚才的问题纠缠,而是有几分无可奈何地叹道:“孙菀,对人对事何必这样刚愎?柔软点不行吗?你这样会把简单的事情弄得很复杂。” 孙菀哪里能跟老谋深算的他相比,他这语重心长、避重就轻的态度只让她更加恼怒,她露出一丝冰冷的笑意,尖刻地说:“我永远都不可能对你柔软,永远都不可能!” 她一把推开他,前脚刚往回家的路上迈出,就被身后的卓临城重重拽回了怀里。 “你干什么?”孙菀羞恼地挣扎着,压低声音说:“放开我。” 她的后背紧贴着卓临城的胸口,她那么明显地感觉到那里的剧烈起伏。他死死地从背后环抱着她,有力的臂膀紧紧箍着她的双臂。他被激怒后的急促喘息扫在孙菀耳后敏感的地方,一股蓬勃的男子体香钻入孙菀的鼻间,那香气让孙菀头晕目眩,几乎无法站立。 卓临城不由分说地将她带到背光处,往后重重一推,欺身上前,贴着她的身体将她牢牢压在粗粝的墙壁上,“永远都不会是吗?那我就教你怎么对我柔软一点!” 孙菀刚张嘴准备尖叫,就被他的唇舌严严实实地堵住,他的舌激烈地纠缠吸吮着她的嘴唇,像要将她整个人这样吸进他的身体里。 孙菀惊恐地睁大眼睛,呜呜地低鸣着,感觉自己的胸腔快被他压得爆炸,一丝气也喘不上来。更可怕的是,她全身上下每一个可以反抗的地方都被他紧紧缠着,这让她产生了一种被海草缠住,即将窒息而死的错觉。 孙菀拼命地挣扎,然而在他的强势禁锢下,她所谓的挣扎不过是在他的身体里扭动、摩擦。在衣衫单薄的夏夜,这样的肌肤厮磨是要命的,她最先感觉到他胸口和腹部紧实坚硬的肌肉,继而感觉到他身体某处的变化。一股热血轰地冲到她脑子里,她更加急切地发出近似哭泣的低吟。这一刻,她终于发现,自己在他的强势禁锢下是那样的绵软无力。 他疯狂的吻因她的低吟而中断。他睁开双眼,目光迷离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她。 孙菀大口大口地吸气,正准备开口,就又被他更加暴烈地吻住。他含着她的唇舌,含混不清地说:“学会了吗。” 她带着哭腔说:“卓临城,你浑……” 一句话还没说完,卓临城就彻底将她的唇封死。片刻后,他的唇舌从她口腔中撤离,借着幽微的光线凝视她,她素白的脸上绽开大片潮红,双唇如烈焰般彤红。她似乎被接连而至的热吻弄晕了,一双含泪的大眼睛里不见愤怒,亦不见情欲,只有一片稚弱的茫然,就像幼儿园里被别人抢走糖果,含泪发呆的小孩。 这样的眼神让他越加情动,伸手轻轻捏住她尖瘦的下颌,低喘着说:“想我吗?哪怕一点。” 孙菀使劲侧过脸,恨恨地说:“没有!一点也没有!” 卓临城抬手扳正她的脸,捂住她的嘴,“我不听它说。”说着,另一手移向她的腰窝,用指尖在那里轻轻地来回画着圈。一阵电流通过般的战栗从孙菀的腰部迅疾扩散开,她的身体骤然软了下来。 他湿润的唇含住她的耳垂,舌尖轻轻地沿着她的左耳廓游走,他动情地呢喃着:“菀菀,这才是诚实的回答。有的事情,本能比理智直接。” 顿了顿,他将脸伏在她的耳后,轻轻地说:“菀菀,我爱你,从那天在大雨里听到你唱歌起,就爱上你了。” 在彼此剧烈的喘息中,孙菀恍恍惚惚地想起曾在报纸上见专家说过,女人的某只耳朵比另外一只更容易被情话俘虏。她记不确切是哪只耳朵了,但眼下,确信一定是正被他吻着的这一只。 她正想得出神,他的舌尖猛地探入她的耳朵深处。她的心重重一颤,全身的感官集中在他骤然入侵的舌尖上,她下意识揪紧他的腰身,圆睁的双眼里,所有的抵触情绪都逐渐涣散开去,化作一片白色的亮泽…… 如果不是肩上的包滑落坠地,砸到脚背上,孙菀可能会溺死在他的怀里。 大力推开他的瞬间,孙菀觉得太可怕了。 真的太可怕了,这个男人简直是个会移动的沼泽,随时随地就能将他想吞噬的人吞噬掉。掉进其中的人,不挣扎则已,越挣扎沉得就越快。 孙菀按了按狂跳的心,深吸了口气,扬手利落地打了他一个耳光。 啪的一声脆响,倒像打破了一场幻梦,刚才的销魂蚀骨、旖旎风光都在这一声中化为泡影。 卓临城抬手擦了擦嘴角,没有说话。 孙菀迫使自己的声音冷静,“卓临城,这样玩下去真的有意思吗?我最后一次告诉你,我不是厉娅,我很清楚我想要的是什么——我永远都不会爱你!” 说完,她躬身捡起自己的包,连灰尘也不拍,转身就走。 直到她走出几米开外,身后才传来卓临城一如既往的平静声音,“既然你这么喜欢和我谈永远,我们不如赌赌看,永远到底有多远。” 孙菀靠着墙壁,在黢黑的楼洞里站了很久很久,直到感觉身上、脸上的热意都消退掉了,才缓缓直起身,脚步沉重地往楼上走。 待走到自家门口,她又顿住了脚步,迟迟不敢开门进去,又发了一阵呆,才低头找出钥匙。 门刚打开,黎美静就挤眉弄眼地八卦道:“怎么去了这么久。” 孙菀关上房门,哑声说:“多管闲事。” 说着,她连鞋都没换,低头匆匆越过客厅,直奔自己卧室。好在黎美静满脸满眼贴着黄瓜片,也未见她发丝凌乱,神色恍惚。 回了卧室,孙菀扔掉包,重重蹬掉鞋子,钻进薄被里。明明是极热的夜,她拼命裹着被子,直到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不留一点缝隙。 她的身体和大脑都像在被火炙烤,思维裂成无数毫无逻辑的碎片,却全是和卓临城相关的。她浑浑噩噩地缩在那里,默默承受那些碎片对她精神的凌迟,直到她的所有意识全堕进一个极致寒冷、极致火热的世界里。 时隔月余,当回家过“十·一”的孙菀再度在家里看到卓临城时,才相信,卓临城没有开玩笑,那个有关“永远有多远”的赌约,他是认真的。 那天傍晚,她刚打开家门,就见卓临城端着一盘菜从厨房走出来,他材质精良的白色衬衣外可笑地套着一件淡蓝卡通围裙,但是孙菀非但笑不出来,反而有种虚脱的感觉。 她绕过卓临城,直接找到厨房里的黎美静,劈头盖脸地质问道:“他怎么会在这里。” 黎美静头也不回地炒着自己的菜,“我叫他来的,怎么了。” 孙菀当即大怒,“为什么叫一个陌生男人来我们家?你难道不觉得这样很不方便吗。” “首先,你卓哥哥不是陌生男人,他是我刚认的干儿子。”黎美静有条不紊地颠了下锅,“其次,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下,我叫我干儿子过来一起过个节,真看不出哪儿不方便。” “干儿子?”孙菀气得噎住了。 黎美静说的话句句在理,自己似乎没有立场干涉黎美静和卓临城的交往。可她一想到卓临城接近黎美静的真实目的就怒不可遏起来。她啪地关上煤气阀,“我不管,反正你必须让他走,我不欢迎他!” 见炒不成菜,黎美静也怒了,但是她表现得很克制,看也不看孙菀,细长眉一挑,压着火气低声说:“孙菀,你别太不讲理!我不管你对小卓哪儿来的敌意,但别忘了对人最起码的尊重。挑明了跟你说,我就是喜欢这孩子,既贴心又孝顺长辈,比你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你从上了大学后,除了节假日没地方去,主动回来陪过我一天吗?你给我买过一根纱了吗?可是小卓隔三岔五来看我,天气热的时候给我送瓜果,天气冷的时候给我买补品。知道我腰疼,还专程从西藏带藏药回来给我。抛开这些不说,前儿我说想在院子里垦个菜园子出来,他撇下手头的事,买了花园土就来帮我垒菜圃。听说你喜欢花,他又专门留了块地,给你种了一圃子花。孙菀啊孙菀,你扪心自问,你为我做过哪怕一件这种可以称道的事情吗。” 孙菀颓然拉了一下包的肩带,咬住下唇,半天说不出话来。她一颗心起起伏伏,如果就此罢休,她真的不甘,可继续气焰嚣张地闹,似乎也太不留余地了。 是啊,她哪能是他的对手?做戏做到这种地步,假的也是真的了。 她一言不发地离开厨房,见卓临城垂首敛眉地调着水果沙拉,张了张嘴,终究无话可说,只能回自己的卧室。 刚一进卧室,一脉幽香猝然袭向孙菀鼻间,她循着那香气看去,只见自己的窗台上摆放着一盆茂盛的秋兰。自孙大成去世后,她还是头一次在自己卧室里见到这么温暖别致的摆设。 哦,她恍然想起,她怎么就没想过给自己种一盆花?她明明是喜欢的。这些年来,她斗气一样和黎美静比谁更冷漠麻木,却把原本那个柔和淡雅的自己渐渐迷失了。眸光微闪,她缓步上前,在那盆兰花前站定,伸手轻轻触向它淡绿的花瓣,指尖刚碰上那花瓣,就听到了卓临城温柔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喜欢吗?我送给你的兰花。” 她的手指像触到火一般迅速收回,长睫毛颤了颤,望着那花微微撇嘴,几不可闻地忿忿地吐出两个字道:“奸人。” 第十章 只是我还放不开 “十·一”结束后,孙菀收拾了一些原本放在家里的必需品回了学校。临走前,她再三犹豫,还是带走了卓临城给她的那盆兰花。不管怎么说,兰花是无辜的,留给黎美静那种人养,和见死不救有什么区别? 那天以后,孙菀学了个乖,无论什么节假日,圣诞也好、元旦也好,她都坚守在学校,打死也不回家——眼不见为净。若是有什么需要非得回家,孙菀也尽可能找非节假日回去。饶是如此刻意回避,每每回去,她还是能很轻易在家里发现一些卓临城去过的蛛丝马迹。 比如,饭厅里坏了几年的灯管被修好了。那灯管自坏了以来,她和黎美静都动过心思要修,却找不到一个专门去灯具城的日子,故而耽误了下来。 又比如,黎美静学会网购了。孙菀是从家里堆满的各种快递盒,以及黎美静见谁都叫“亲”的语言习惯上看出来的。 再比如,黎美静终于改掉吃坏水果的习惯了。当孙菀某天发现黎美静主动把烂了一块的梨扔进垃圾桶,而不是削去坏的部分继续吃时,大吃了一惊,因为这么多年,她起码不下一百次让黎美静别吃坏水果,可是从未奏效过。 看到这些细节时,孙菀也有些感动,但感动之余,又会提醒自己清醒一点。卓临城做这一切是有邪恶目的的,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对你好,对你好,好到你无路可退。所以,她万不能被那个奸人刻意营造的细节打动,不管他是挖心掏肺还是热情如火,一定得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决不让他得逞。 孙菀盘算得很清楚,无论卓临城的胜算看上去多大,但有一条永远赢不了她,那就是——她比他年轻!她才21岁,可是他都25岁了。她可以毫无压力地拖到4年后再想恋爱的事情,可是他卓临城行吗?他家里人允许他当大龄剩男吗?tVB的豪门剧演得很清楚,也许他这边还在想方设法地“对付”她,家人那边已经给他挑好了一个连的白富美,就等着逼他挑一个来“开枝散叶”了。她就不信他还能陪她一直耗下去。 然而不到一年,孙菀就发现自己的如意算盘全打错了。她能想到的事情,黎美静岂有想不到的道理?卓临城有没有被逼着“开枝散叶”她是无法确定了,但她的相亲编年史,在吹熄22岁生日蜡烛那天,正式开始了。 孙菀永远忘不掉她22岁生日那天的场景,黎美静看着她吃完最后一根寿面,忽然拿出一本装订成册的简历集给她,语重心长地说:“孙菀啊,22岁就是大姑娘了,按理说,做妈的要给你一份厚礼,可是我的经济状况究竟怎么样,你也清楚,贵重的东西我也送不起,只能送这一片心了。你挑挑看,看有没有中意的小伙,我帮你约出来见一见。” 孙菀一眼扫过去,那竟然是一本华丽丽的相亲简历! 孙菀一口面噎在喉咙里,瞠大双眼来回扫描黎美静的面部表情,直到确定她是认真的之后,才低呼出声:“你开什么玩笑?我还在读书呢!” 黎美静端坐,蹙眉,不冷不热地说:“读书怎么了?你以为自己还小呢?你马上就要进晚婚年龄了,知不知道。” 孙菀腾地站了起来,胸口剧烈起伏着,“你别乱给我揽事儿,我准备考研的事情已经够累了!” 黎美静挑眉厉声说:“你给我坐下!造反啊?我这是要杀你还是要剐你?你凭什么拿这种态度和我说话?我逼你结婚了吗?我这就是让你先挑挑看、处处看,怎么你了。” 被黎美静这一喝问,孙菀渐渐冷静了下来。 黎美静见必杀技起效,悠悠地出了一口气,改走温情路线,“孙菀啊,你也老大不小了。妈这是为你着想,怕你忙着读书耽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这才先帮你留心着。你手上这一百多个男孩,我真是花了一年时间,从地坛、玉渊潭、中山公园一个个挑出来的。这些孩子的父母,我都见过、聊过,觉得靠谱才打印出来。你自己想想,我做这些容易吗。” 孙菀含着泪,呵地冷笑一声,纵然心中不服,却又无话反驳。 黎美静起身拉着她的手,将她往下按,“坐下。难不成还要我仰望着你说话。” 强迫孙菀坐下后,黎美静又絮絮地说:“我知道你们新派的女孩子,都想着25岁以后恋爱结婚,可等你到25岁的时候,真会有个年龄合适、赚得多又懂事儿的男孩子拿着房本等你?没有的事儿!优秀点的男孩子,大学一毕业就被人抢走了,那种潜力股,在社会上磨砺一两年,也被有眼光的抢走了。剩下来的不是歪瓜劣枣的,就是脾气古怪的,要不就是离异有孩子的。侥幸有那么一撮没玩够的精英,人家最后不是选个有钱有势的,就是选个20岁边儿上、水水嫩嫩的小女生。” 孙菀单手支着额头,头痛欲裂地说:“够了,我不想听。” “你说到时候万一你嫁得不好,过得不幸福,我死了之后,怎么有脸见你爸爸?”黎美静说着说着就起了哭腔,“孙菀,算妈妈和你过世的爸爸求你,先选几个男孩见见吧。” 孙菀哭笑不得摇头叹息道:“妈,也当我求你了,别给我……” “孙菀呐!难道非要妈跪下来求你?要是跪下来你就肯答应,今天我也就豁出去这张老脸了!” 见黎美静真的要下跪了,孙菀连忙上前将她按在沙发上,“你别逼我了。” “你不答应我,我的心就日日夜夜像放在火上烤一样,你真忍心见我一把年纪一天安稳日子也过不上。” “打住!打住!”孙菀叹了口气,“我看!我看还不行吗。” 说完,她抓起那本相亲简历,哗啦啦地翻了起来。 在此之前,孙菀从未想过大中华居然有这么多长得奇形怪状的男人,“这都是些什么人啊?我走大街上没发现男人都集体是这个样的啊。” “男儿无丑相,再说谁的证件照能好看?”黎美静掏出一支笔递给她,“看中的打个钩,其他的交给我来安排。” 孙菀三分钟翻完,见黎美静脸色难看,只好硬着头皮,拣照片看着还算过眼的打了几个钩,见黎美静脸色依然难看,又只好对着工作是公务员、医生、老师、年入三十万以上的打了几个钩,交还给黎美静。 黎美静欢天喜地地接了,翻看了一下,频频点头。见孙菀虚脱般靠在沙发上,她小心翼翼地补充道:“孙菀,别等了。我知道你心里有人,可你等不回来他了。” 孙菀的心如同被针扎了一下,猛地从沙发上坐直,“你从哪里知道的?是谁告诉你的。” “还有谁能告诉我?你说梦话说的,知道不知道?”黎美静拿指头点了点她,“人往高处走。去了美国的人,怎么可能还回来?就算他回来了又能怎么样?为了点破事儿抛弃你一次的人,肯定会为了别的抛弃你第二次。你难道还不明白,你在他心里,不金贵!” 孙菀静了好大一阵儿,侧过脸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呼出。她仿佛听见歌中唱到:“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在黎美静的软硬兼施之下,大三下半学年,孙菀相了十一次亲,见了十一个极品相亲男。所谓极品,就是那种一句话就可以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永远在孙菀脑海中留下一个阴影的特殊存在:相亲男一号:我有一个理想,那就是改变中国的现状! 相亲男二号:你知道吗?如果你喜欢某一首歌,就去百度搜,一搜就搜到了。 相亲男三号:你是处女吗?我对那种女人有心理阴影。 相亲男四号:晚餐能吃掉一碗米饭的女人,我觉得我可能养不起。 相亲男五号:有人说我长得像金城武,可是我觉得我比较像梁朝伟。 相亲男六号:你觉得等会儿去如家好还是汉庭好?不如去七天连锁,我有会员卡。 相亲男七号:等会儿分摊每个人是十八块零七毛五,我付十八块八好了。 相亲男八号:我们今天约的时间是七点,但其实我四点钟就来了,一直在等你出现。不过你真的不用道歉。 相亲男九号:孙小姐,我对你很满意,希望你以后每天给我打电话。 相亲男十号:我前女友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女人,你能想象她七年如一日地给我煮早餐、洗内裤吗?要是她有北京户口,我就娶她了。 相亲男十一号:薪水高也有薪水高的烦恼,每见到一个追我的女人,我都觉得她们是为了我的钱。孙小姐,你不会是那种人吧? …… 大三那个暑假,被十一位极品男重创后的孙菀几乎产生了厌世之感,借口备战考研,义无反顾投身题海。无论黎美静在家摔杯打碗还是呼天抢地,孙菀抵死也不肯再相亲。 黎美静无计可施,只好放低姿态,请孙菀再去相最后一个。她发誓如果这个还不能入孙菀的眼,以后就再不过问此事了。 孙菀见她说得诚恳,心想再见一个极品,凑齐“北京十二怪”,就能落得清静,也不失为一件上算的事,就勉强答应了。 傍晚七时许,孙菀准时出现在相亲男定的西餐厅里。餐厅在西三环,环境幽雅,灯光柔和。这还是孙菀第一次在这么有情调的地方相亲,暗想这次倒还有点靠谱。等见了那相亲男,一切就显得更靠谱了:那男人虽谈不上帅,但长得干练精神,虽不高,但也不至于需要她穿平跟鞋来迁就,衣着打扮也绝没有不合时宜之处,相反还颇有格调。孙菀一眼就看出,他身上的白衬衣是卓临城常穿的某个牌子。 因着那件白衬衣,整个相亲过程,孙菀都有些神思恍惚,无论是喝水还是切牛排时,目光总忍不住去瞟他的衣服。那相亲男见了,顺势几度在喝红酒时露出手腕间的宝玑。 见孙菀兴致不高,他也骄矜得很,自顾自地切着牛排,喝着酒,偶尔问一句孙菀对未来有何安排。 孙菀见他发问,出于礼貌,便停下刀叉,思考了一下,谈了一下自己的人生规划。 当他听到孙菀说到研究生毕业后打算背包去欧美游历一年时,忽然肃容打断孙菀,“不好意思,孙小姐,恕我冒昧,在我看来,你的人生规划实在过于浪漫主义,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当然,这是你们80、90后的通病。我的目的是找一个有家庭责任感的年轻女孩共建家庭,很显然,你虽然有北京户口,名校在读,外貌也很OK,但你不是适合我的那一个。” 他抬腕看了眼时间,招来侍应生,飞快埋单,“对不起,晚上我还有个商务应酬,需要提前走。你慢慢享用。” 起身拿外套的时候,他的动作顿了一下,转头看了眼孙菀,“也许早几年,我会追你。再见,祝你幸福。” 直到他的背影彻底消失,孙菀才回过神来,从吃完饭到秒杀她,那人只用了不到八分钟。这一刻,孙菀才明白,原来大多数人在挑选婚姻对象时,不会比挑一件衬衣感性。只要条件合适,志同道合,八分钟就能成就一段婚姻,至于“爱情”,那是个什么玩意儿?电影荧幕上,金刚为爱人殒身帝国大厦够惨烈了吧,最后却也只能沦为一个有关“打飞机”的搞笑段子。 孙菀忽然觉得自己有点不合时宜。她想,也许黎美静是对的,是她错了太多。 那天傍晚闷热得超乎寻常,黑色的夜幕上,铅灰色的层云将整个城市裹得严严实实。倘若有心抬头看看,不难发现那铅灰色的背后,似乎酝酿翻涌着别的什么。 但孙菀显然不是有心人,她紧紧攥着拎包,失魂落魄地行走在街道旁。 无数因晚高峰堵在路面上的车子此起彼伏地按着喇叭,头顶上,已经转化为暗紫色的云幕越压越低。然而,这一切令人烦躁不安的迹象,全然没有引起孙菀的注意。 她只觉得闷得慌,内心深处仍在试图拼凑起被相亲男打碎的三观。 这时,一个书店的灯箱闯入孙菀的眼帘,她习惯性地往书店走去。刚踏进书店,一道惊天动地的雷声骤然炸开,孙菀和书店里的所有顾客都吓得一颤,下意识往门外看去,只见紫色的天幕上,数十道张牙舞爪的闪电如银蛇般狂舞着,滚滚雷声碾压而来。他们还未及做出反应,又一道霹雳鞭子般往附近的楼宇上抽去。 “看那边!中央电视塔!”一个顾客指着远处惊呼起来。 所有人都注意到,中央电视塔的塔尖上忽然连上了一道火线般雪亮的闪电。 一个女孩尖厉的啼哭骤然爆发,仿似受了感染般,其他的孩子也都如临末日般大哭了起来。 孙菀闪躲在一个书架后,惊魂未定地望着店外的天空,不过一眨眼的工夫,瓢泼大雨就倾了下来。 书店店员拿报纸卷了个话筒,站在高处大声说:“大家不要接打电话,最好手机关机!” 她的话音还没落下,孙菀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孙菀看了眼来电号码急忙按断,为防黎美静担心,犹豫了一下,飞快按下短信:安。危险,马上关机。 她本还想略加几个字修饰一下,不料一道惊雷响起,手一抖,直接将那条短信发了出去。 关机后,孙菀半倚在书架上回了回神,随手抽了本书,心慌意乱地翻看起来。 外面的天好像漏了一般,暴雨惊雷闪电似要毁天灭地,孙菀甚至感觉到地面都在震颤。书店里的顾客都顾不上矜持,三三两两议论起来——年轻的调侃“末世OnLine开始公测”,年长的担心交通状况,心思琐碎些的索性担心晒在外面的被子。一时间,整个世界喧嚣得鸡飞狗跳,叫人坐立不安。 孙菀本以为暴雨来也快,去也快,可那天的雨势之暴烈完全超越了她的认知。一个小时后,电视新闻仍在继续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书店里的人已从先前的亢奋中恢复了沉默,偌大的书店里,竟只有电视的声音和偶尔的咳嗽声。 随着时间的流逝,路面上的积水竟漫过台阶,流进了书店里。 “完了,我的车估计都被淹了!” “地铁还跑不跑了?晚点怎么回去。” “你看你,非要买什么喜羊羊画册!害得我们现在回不了家了!” 暴雨仍在继续,个别胆大的男顾客见雷势小了些,带头冲出了书店。余下的男士权衡利弊后,大多也跟着冲进了雨幕里。带着孩子的女顾客见状,也都冒死开了手机,发短信让家人开车来接。 像孙菀这样既无冒死勇气,也不会有家人来接的,只好继续等待。 晚上九点左右,客人陆陆续续被接走,书店里只剩下孙菀和一对年轻情侣。又过了半个小时,书店的店员不得不走到他们面前请他们离开,“不好意思,我们已经晚半个小时打烊了。” 那对情侣惶惶然求情,“这么大的雨,你们也走不了,就让我们再待一会儿吧。” “这……我们是晚上守店的,公司规定,到点要打烊。” “行个方便吧,我女朋友身体不好,不能淋雨。”男青年继续恳求。 “那就再晚半个小时吧。你去试试,看能不能打到车。” 到了这个田地,那男青年也只好冒着被“天打雷劈”的风险,跑进大雨里拦出租车。可这个时候,路面几乎已成汪洋,瓢泼的大雨下,能见度几乎为零,哪里还有什么出租车可打? 男青年淋了半个小时雨,无功而返。那两个店员因同情他,特意奉上一杯白开水说:“我们试试跟上面请示下,你们在里面再等等吧。” 不知是被大雨冲垮了意志,抑或是为别的,那男青年放下水杯,双手插进头发中,蹲在那女孩面前痛哭,“小静,我真没用,来北京七年,连辆车都买不起。” 那叫小静的女孩抿着嘴不说话,默默擦着他脸上的眼泪。 孙菀莫名被触动心事,垂下头去。这大雨、这等待让她崩溃,可是那男孩的哭声更叫她崩溃。因为这一刻,她忽然从他身上真正懂得了萧寻当时的绝望。 她双手握拳,十指深深抠进手心里。就在她泪眼模糊,几乎绷不住情绪的时候,书店的门忽然被大力推开,一股风雨骤然卷进店内。 “孙菀!” 孙菀双肩一颤,难以置信地往门口看去,只见浑身湿透的卓临城定定地立在门口,头发上的雨水流过他如经雕琢的英俊面庞,蜿蜒着在他线条利落的下颌上汇集,断线珠子般下落。 “卓临城。”孙菀嗫嚅了一下,两行热泪猝不及防地夺眶而出。 卓临城二话不说上前拉住她,“走。” 孙菀滞了一下,转身看向那对恋人,恳求道:“把他们也带上吧。” 所幸那对恋人住得并不十分远,但即便是这不十分远的路程,亦走了三十多分钟。 将他们安全送回后,卓临城掉过车子,往东五环方向开去。 路面上的积水已经很深了,若非卓临城的路虎性能足够好,他们真有可能被大雨困死在“北平洋”里。 眼见车子驶离了积水最严重的路段,孙菀闷声问:“你怎么会来。” 卓临城紧握着方向盘,目光专注地盯着路面,用辨不清情绪的声音说:“黎阿姨担心你被困在外面,让我来接你。” 孙菀抿了抿唇,艰难地说:“谢谢你。” 大约是累到了极点,卓临城沉默了良久,才淡淡说:“别跟我说这个。” 孙菀又不是没脑子,从他浑身上下湿透的狼狈样子不难想到在找到她之前,他是怎样冒着大雨,大海捞针似的寻找她。相比之下,她这样一句避重就轻的“谢谢”,未免显得太无情。 一路无言,卓临城将孙菀安全送到家时,已近凌晨,而外面的大雨,仍下得山呼海啸。 黎美静早已备好姜汤两碗,她一边数落孙菀,一边让卓临城赶紧去冲个热水澡。 卓临城因嫌不便,喝了姜汤后就准备告辞。 黎美静早翻出一条全新的白色珊瑚绒浴袍来,“你刚喝了姜汤发热,出去又被风吹雨淋,铁打的身体都受不了。听阿姨的话,晚上别走了,睡孙菀的房间。” 正小口抿着姜汤的孙菀一愣,想说些什么反对的话,又终究没能说出口。 黎美静哪容卓临城犹疑,推着他往浴室走,“等会儿把湿衣服丢出来,阿姨帮你洗好熨干,明天就能穿。” 卓临城见形势确实如此,又拗不过黎美静的热情,加上见孙菀也没有反对意见,便应允了下来。 当晚,孙菀不得不让出小窝,抱着一只枕头去黎美静房间睡。 不知道是那姜汤喝得人太燥,还是黎美静的呼噜声太扰人,孙菀怎么也睡不着。她小心翼翼地辗转反侧了很久,又是数绵羊,又是手按丹田,凝神屏息,可无论怎么折腾,就是没有半分睡意。 她幽幽叹了口气,索性平躺着,眼望天花板发呆。 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一阵阵闷死人的潮热向孙菀袭来,不一会儿,她就感觉自己脖子、后背全都湿透了。身侧,黎美静也热得发出不满的哼哼声,饶是如此,似乎还是没有要醒来的迹象。 在这样的难挨的深夜里,孙菀的感官变得格外清晰,仿佛能够闻见木头窗棂和墙面的潮朽气,和来自某些个卫生死角的腌臜气。 她难耐地侧转了几次后,终于猛地坐起身来:这觉,她不睡了! 她深吸了口气,轻手轻脚地下床,靸上拖鞋,摸黑慢慢朝客厅的方向移去。 摸索了一会儿,孙菀才摸到门口的纱帘,轻轻挑开帘子,闪身进了客厅。客厅里因映着路灯光、月光的缘故,不似屋内那般伸手不见五指,所以孙菀一眼就看见那个立在窗边的高大身影。 孙菀心猛地跳了一下,勉强将一声低呼压在了喉咙里。 卓临城在幽幽的光线里回头,半张脸隐在屋内的黑暗里,半张脸被窗外的月光照得颇为清晰。从孙菀的角度看去,他露出来的半张脸显得很清冷,而隐藏着的那半张脸上又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沉郁。 孙菀恍然以为自己忽然闯进了某部文艺片的镜头,惊扰到了某位原本遥不可及的男主演。愣怔了好一会儿,孙菀才慢慢移向他,待走得足够近了,才压低声音问:“你在干吗。” “赏月。”卓临城亦压低声音回答。 孙菀听了,便走到窗户的另一端,两臂平放在窗台上,略探出身子往外张望。这一打望,果然看到了她毕生都难忘的奇异景象,只见一轮雨后的满月高悬在黑丝绒般光洁的夜幕上,路面、巷道里积了深深的水,明亮的水面上,粼粼鱼动着破碎的月光,仿似一夜之间,她所处的旧居民区变成了水上的江南乌镇。 “哇……”孙菀忍不住低呼了一声,忙抬手轻轻掩住了嘴。 卓临城也学着她的样子,和她并肩趴在窗台上,彼此手肘轻轻相触。 孙菀并没有急着划清界限,只不着痕迹地低了手肘,往回缩了缩。 卓临城嘴角轻轻一翘,落满明月清辉的深沉双眸里漾起一丝温柔的笑意。 即便不用瞧他,孙菀也能感知他的笑,莫名有些恼怒。她板着脸刚要起身离开,卓临城忽然轻碰了下她的手肘,指着西边天际说:“看那边。” 孙菀转脸朝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西天之上,数道紫色的闪电无声地破开夜幕,游龙般交替闪现。 孙菀忙低头轻掩住耳朵,下意识地闪躲在他身后,“回房间吧,怪可怕的。” “没事。” 果然,一阵低沉的闷雷滚过,天幕间便又恢复了宁静清明。 孙菀拿开耳边的手,“热吗?我去开空调。” 说着,她缓缓走到茶几旁,蹲下身子,小心地摸索着遥控器。可茶几上放的东西太过芜杂,孙菀的手不是碰到了杯子,就是按到了塑料袋,偏生寻那遥控器不得。 卓临城见状,走到她背后,打开手机为她照明。 孙菀借着手机的灯光,从果盘下拿出遥控器,欣然起身,“找到了。” 她话音还没落下,后脑勺猛不丁地撞在卓临城的下颌上。两个人都没有防备,齐齐往后跌退了几步,落在卓临城怀里的孙菀唔的一声痛呼,猝然回头询问:“你没事……” 一回头,她的唇恰巧就贴着他的唇瓣扫了过去。 慌乱之下,孙菀连忙欲挣脱他的怀抱,不料卓临城却轻轻抬手,握住了她的双肩。他没有说话,亦没有像上次那样“动粗”,只低头凝视着她。 孙菀屏住呼吸,三分警惕七分失措地回望着他。窗外的月光亮得过分,照得他的五官格外醒目。近一年不见,他似乎更成熟了些,骨子里亦正亦邪的风流气淡了很多,在如此的月色下,倒真有些温润如玉的气息。此刻,他那双古井般幽邃的眼睛里,不再有素日里的戏谑暧昧、似是而非,透出了一种叫孙菀无比陌生的认真。 孙菀的心剧烈地跳着,紧张地咬了一下干燥的嘴唇。她往后退了一点,试图拉开彼此的距离——他喷在她唇上的气息,让她想起太过不该想的事情。也就在这时,他抚在她肩上的双手轻轻移到她脸颊上,他小心翼翼地捧着她的脸,轻轻在她唇上印下一吻。 就是这样极轻的一个吻,让孙菀忽然开始相信人其实是有灵魂的。因为那一刻,她那么清晰地感觉到来自灵魂的微微战栗。 他的唇轻轻碰触着她的唇呢喃道:“嫁给我,孙菀。” 孙菀的大脑尚未就这个问题做出是与非的判断,一片刺眼的白光就骤然在她眼前亮起。紧接着,一个她最不想听到的声音尖锐地响起,“你们在干什么。” 孙菀一回眼就瞥见满头热汗、睡眼惺忪的黎美静,她面红耳赤地垂下头去,比被抓了现行的小偷还难堪。 卓临城亦尴尬得红了脸,静了静,他紧紧攥着孙菀的手,正色向黎美静请求道:“阿姨,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孙菀。我想请你同意我们结婚。” “结婚啊?”黎美静愣了好一阵,这才如梦初醒,“结婚好啊!房子我看在霄云里8号买个复式就够了,婚礼也别太铺张,长富宫就不错……” “妈!”孙菀羞怒地打断黎美静的话头,“还没睡醒就别乱说话。” “我怎么没睡醒?我醒得很!”黎美静瞪了她一眼,在沙发客厅上坐下,精神大振地说:“小卓,你过来,和我好好说说你想怎么办。” 孙菀拿黎美静没辙,只好朝卓临城使眼色,让他不要接话茬。卓临城对她的眼色视而不见,言听计从地在黎美静身边坐下,扮足准女婿的温顺。 孙菀恨得牙痒痒,恨自己怎么又中了这奸人的道。 黎美静找出纸笔,笑眯眯地看着卓临城,“把你的生辰写一下,明天我先找大师给你们合合八字,至于日子嘛,还是由你家二老找人定为好。” 孙菀在一旁越看越气,可是这当口她委实没颜面发表什么意见,只能暂时压住心头的火苗,冷冷回房躺下。她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他们的谈话,见黎美静越说越离谱,简直如卧针毡,生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只得抓住枕头的两角,死死将自己的耳朵捂住。 许是捂的时间太久,孙菀终于在久违的睡意里沉沉睡去。 次日,孙菀醒来已经是晌午时分,身边早没有黎美静的踪影。她鬼鬼祟祟摸到自己卧室门口,伸出一根指头将门帘扒开一点,见那里早已人去床空。她舒了口气,拖着脚步踱进去,在被他收拾得无比齐整的床上坐下,怅然若失地发呆。 她很希望将昨夜的一切当做梦。事实上,她一点都不愿相信卓临城说的话。昨晚的月光太具有欺骗性,从古至今,多少男人披着那样的月光山盟海誓,骗取无知少女的芳心。她还不至于糊涂到那地步。 如此一想,她如释重负地起身,去卫生间洗漱。待收拾停当,她习惯性地抓过手机,准备浏览新闻,一眼就看见屏幕上的短消息提示。犹豫了一下,她还是打开了短信,一行字猝不及防地跳进她的眼帘:既然别人都说女人嫁给爱她的男人比较幸福,你这样信了也不错。 孙菀按下回复键,输入的字写了删,删了写,只折腾得手心发热,手机发烫,还是未能找到一句妥帖的回复。她只得发自内心地长叹一声,将手机抛去一边,悻悻作罢。 为防黎美静将卓临城的求婚当真,孙菀很快就对她摊牌:昨夜的一切只是个误会,她暂时不想考虑恋爱,更加不会考虑结婚。 起初,黎美静以为她是在玩小女儿的娇羞,在她面前做姿态,所以一面哼哼哈哈地听,转头依然如火如荼地操办起孙菀的嫁妆来。 一个礼拜后,剃头挑子一头热的黎美静慢慢从孙菀过于冷漠的眼神里品出味儿来了,明白孙菀是来真的之后,条件反射般开始在家一哭二闹三上吊地逼起嫁来。 在黎美静眼里,孙菀能嫁给卓临城,是让老孙家祖坟上都冒青烟的荣幸,她放着这等光耀门楣的婚事不要,难不成还想插翅飞进中南海? 她深知,如果在这当口上不能把孙菀拗弯了,以后等孙菀翅膀硬了,更加没法为她做主。若由着孙菀的性子耗上几年,就算卓临城再怎么一往情深,也只怕会冷了心去,到时候,孙菀上哪儿再钓这么个潇洒多金、知冷知热的好女婿去? 一念既起,黎美静狠下心来,索性连生意都不做,一门心思待在家里想方设法对付孙菀。 那以后,孙菀的噩梦就开始了。只要她在家,黎美静必是不饶她,软硬兼施逼她要么接受卓临城,要么就去相亲,尽快给她找个准女婿回来。若孙菀往外躲,黎美静就使夺命连环Call,若孙菀熬不住回了家,她就又一副害了女婿痨的样子,阴惨惨地开始训话,追问孙菀到底什么时候能找到男朋友。 见再让孙菀去外面相亲不大可能,黎美静就化被动为主动,每天打电话找不同的男青年上门来相亲。只要是男的,不拘是贩夫走卒还是江湖混混,抑或是神经病,她都敞开大门欢迎。 这些男人中有不识时务者,见孙菀年轻漂亮,准丈母娘又是一副“任君采撷,乐见其成”的样子,居然真敢对孙菀围追堵截,百般骚扰。 好在暑假很快过去,孙菀返校后,终于换得久违的耳根清净。孙菀本来还担心黎美静在家琢磨出什么幺蛾子,搅得她在学校也无法安宁,但严阵以待了数日,黎美静那边都没有丝毫动静,孙菀也就渐渐放松了警惕。 然而,两个月后的一天,孙菀忽然接到某个阿姨的电话通知——黎美静自杀了,在医院抢救,请她火速前往。 孙菀吓得魂飞魄散,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一看,黎美静手腕上果然包扎上了厚厚一层纱布。 见到孙菀那一刻,躺在病床上的黎美静幽幽地望着她,蓄在眼袋里的眼泪悲情地滚落,“孙菀,你要救我……” 从她断断续续的述说中,孙菀这才知道她这段时间因心情不好,一时不慎,在赌桌上烂了案,欠下几十万高利贷,被黑社会追着要砍手、砍脚。她思来想去,觉得无颜以对孙菀,只好自绝于人世。 孙菀的心蘧然沉了下去。她固然不相信这狗血戏码,却无法将那些怀疑诉诸于口,只得恹恹问:“你想我怎么救你。” 黎美静苦着张脸,再三犹豫后说:“实话告诉你,这些年我随出去的酒席钱也有小二十万了,这当口,只能办个大喜事,把钱收回来了事。” 孙菀嘴角一勾,露出个凄冷的、讥讽的笑。 “妈求你,不拘是谁,你尽快找个人嫁了吧!当然,如果那个人是小卓,就更好了,毕竟光是他家的彩礼钱,就能救妈一命。这样一来,你们的婚事,还可以往后延一延,往从容里办。” 孙菀听得周身冰冷,瞪大眼睛仔细瞧黎美静的脸,想从那里窥出几分真相。但是这一次,连她都不能确定这事情有几分真假,黎美静太会演戏了。 及至陪黎美静回家,孙菀抬头看见家门口的墙壁上被泼了血红的油漆,不由又信了几分。入夜,黎美静连灯都不敢开,打着手电,当着孙菀的面从暗格里拿出几本存折和几根金条,“折子上的钱都取出来了,就剩下这几条本来打算给你陪嫁用的金条了。可是这点拿出去,又当什么。” 孙菀见她连最后的秘密都兜底了,心里顿时慌了起来——难不成竟是真的? 她正惴惴不安时,门外就传来一大帮子人气势汹汹地砸门声、叫骂声。孙菀从未亲身体验过这种阵仗,登时有种此身临渊的晕眩感。 完了,这回真的是完了! 她有一种预感,如果她不嫁给卓临城,就算熬过这一关,只怕接下来会有更加可怕的事情发生。她受够了! 门外的人叫嚷了半个钟头,才骂骂咧咧地离去。孙菀僵僵地坐在床沿上,于黑沉沉的暗夜中,与黎美静对视。 良久,黎美静捉住她的手臂摇晃着:“孙菀,帮帮我!求你了!” 那一刻,孙菀真真觉得自己像一条在暴风骤雨中飘摇的孤舟。 又惊又怕、又累又怨的她,终于缴械。她木然地掰开黎美静扒在她手臂上的指头,淡淡地说:“好吧,就这样吧,你们安排。只要让我安心读完大四,一毕业我就嫁。” 她就这样将自己最重要的人生大事处置掉了。 卓临城曾对她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忽然之间的事。其实不只是感情,有时候,一个人的决定也就是那么忽然之间的事情。 然而黎美静哪里容她在自己眼皮子下玩这套缓兵之计,半点也不让步,叫她只管安心读书,婚礼当天出个人,走个过场,这婚事就算完了。 话已至此,除了同意,还能怎样?孙菀满腔的悲愤怨怒都冷成了死灰。她像一个失去最后一座城池,又向敌人举了白旗的君王,全线崩溃之余还输掉了最后的尊严。 回到房间后,她想了又想,向数日未见的卓临城发了条短信:你赢了。永远,真的没我想的那么远。 卓临城那边始终未能得知孙菀遭遇了什么。黎美静虽为一介妇人,但却是位生活上的军事家,她一边对孙菀的精神施加“满清十大酷刑”,一边却对卓临城谎报军情,伪造出孙菀慢慢接受婚约的事实。她的电话主题从最开始的“孙菀觉得你太优秀,顾虑太多”到“孙菀最近说,因为别人优秀就畏缩是自卑的表现”再到“你给孙菀种的百合开了,孙菀见了可感动了”……最后,电话主题逐渐升级为“孙菀说到时候想穿一个薇拉王设计的婚纱,我觉着有点贵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那段时间恰逢年底,正是万华业务最忙的时候,卓临城根本无暇关注孙菀的内心动向,便轻信了黎美静的话。等他接到孙菀那条认输的短信时,竟全然没有察觉她的怨气冲天,只当是自己的春风化雨逐渐打动了佳人心。 婚期很快定了下来,卓家重金请高人看了日子,定在那年正月初八。 婚事顺风顺水得让孙菀失望:没有港剧里豪门公婆挑剔媳妇门第的恶俗桥段,黎美静也没有在未来亲家面前失仪,在双方见面时,不卑不亢处理得当。 结婚前的几个月,卓临城和孙菀有过数次不咸不淡的约会。也许因为即将瓜熟蒂落,卓临城再面对她时,耐心了很多,姿态也越见优雅。 如非必须,他尽量不与她有亲密的肢体语言,连牵手也只在过马路时偶尔有;去外面就餐时,他会自然娴熟地让孙菀体会到他无微不至的绅士风度;若是彼此繁忙,无法见面,隔三岔五会有鲜花、礼物快递到孙菀寝室,连带她的室友们都有份;如果哪天卓总他实在得闲,也会换上休闲装,去A大陪孙菀吃食堂,泡自习室,或是在校园里看一场夜场电影。 孙菀对这一切,始终保持一个态度: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她像是舞会上他臂弯里心不在焉的舞伴,他要她进她就进,要她退她就退,一切悉听尊便。 有次,卓临城带孙菀参加一个朋友圈的聚会,自然是那种衣香鬓影、语笑嫣然的上流派对。孙菀头一次以他未婚妻的身份出席这种活动,换来无数看“现代灰姑娘”的目光。孙菀原想淡定些,目光却还是被那些从头精致到脚趾的优雅女子吸引了去。 聚会散了后,孙菀吞吐了几次,还是忍不住问:“那些女孩都很漂亮。我之前一直以为女孩子美到娅娅那种地步,就算是登峰造极了,没想到山的那边还有那么多山。” 卓临城含笑问:“为什么说这个。” 孙菀幽幽地说:“你懂的。” 正在开车的卓临城缓缓将车泊了,右手从方向盘上移开,稳稳覆住她的手,“是很漂亮,我一度也以为自己会看花眼,可是后来发现我真欣赏不来太精明、太矫饰的美。” 顿了顿,他若有所思地说:“你这样的就很好,喜怒哀乐都是真的。和你在一起,让我觉得自己也是真实的。” 孙菀细细在心里品度他的话,良久,轻轻将手抽回,“你又看得出我的喜怒哀乐了?你这么神机妙算,不如去天桥摆个算命摊,造福众生。” 卓临城收起笑,俯到她耳边低声说:“我对众生不感兴趣,我只想造福你。” 孙菀当下沉了脸,转向窗外,“无聊。” 第十一章 城之将倾,爱之将始 随着婚期迫近,孙菀不免俗地患了婚前恐惧症。起初只是对未来生活莫名其妙地忧虑,再后来,她一听到“结婚”,一看到红色的东西就有种魂飞魄散的仓皇。 她开始疯狂地思念萧寻,狂热的程度远超过失恋的那段时间。因为彼时她决意要等他,思念便绵缓,此时不得已放下,思念便汹涌。 她觉得自己和萧寻的爱情,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和所有失去初恋的女人一样,她一直在心底偷偷描摹彼此重逢的画面:或是在地铁上,或是在某个路转角的咖啡馆,抑或是在他们深吻过的图书馆天台…… 只要萧寻一天不回来亲口告诉她“我们彻底完了”,孙菀心底就永远会有个初恋未完的错觉。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说:你不来,我怎敢老去。对孙菀这种还在等待的人而言,最可怕的事情不是等待无望,而是没有穷尽气力等到最后。 “逃婚”的念头越来越强烈,可孙菀到底是个俗人,太多的现实羁绊让她不敢任意妄为。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打了个越洋电话给厉娅,求她开解。 厉娅到底老辣,在听完她的絮叨后,一句话就切中了要害,“与其说你不相信卓临城爱你,不如说,是在怕他有天不爱你。” 孙菀顿时恼了,“才不是。” 厉娅隔着电话哧哧地坏笑,“你妄想在一个准心理学家面前瞒天过海?听过‘马克斯兄弟式思维’吗?你和马克斯兄弟的思维一样,渴望爱情,但又不接受爱情,因为太害怕某天看到对方的真实自我而失望。你骨子里不相信卓临城的爱能长久,所以很怕一旦爱上他,有天会被伤得彻头彻尾。” 孙菀沉默了一会儿,恹恹地说:“难道不是?我始终不明白他爱我什么。” 厉娅亦静了良久,才娓娓说:“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蒙田说过,爱,只是对那些逃离我们身边的人的疯狂渴求。对卓临城那样的人而言,爱只是一个方向,却不是那个方向的终点,当他一旦达到目的,那爱也就自行消失了。老孙,你是个清醒的人,因为清醒,所以痛苦。” 孙菀的心因她的话飘然坠去深谷,声音枯涩地问:“那我该怎么办。” “不如嫁给他,满足他的征服欲。等他得到了之后,就会厌了、腻了,然后放你自由,也说不定。” 孙菀头痛欲裂,抱着电话听筒喃喃道:“他凭什么这样折磨我。” “凭他强势,凭他铁腕雷霆。认了吧。” 挂断前,厉娅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老孙,守住自己的心,女人输了心,就什么都输了。” 孙菀听得四肢发冷,无声点了点头,在沙发上蜷成一团。许久,她才强撑着从沙发上起身——既然如此,那就嫁吧,倘若他到时仍不放手,她也拼得起用一生的时间折磨他。 卓临城和孙菀的婚礼较常人的复杂,分两天办完,第一天是按传统形式,在某个改造后的王府里拜堂,宴请双方亲属;次日才是去酒店走个形式,大宴八方领导、朋友。 婚礼前一晚,孙菀通宵无眠,第二天双眼果然肿得堪比核桃。卓家安排的化妆师看到,非常头疼,只好临时找来冰块帮她按摩。 孙菀头脑昏沉地坐在镜子前,看化妆师在她头上脸上折腾,末了,特意叮嘱说:“妆化厚一点,越厚越僵越好。” 最好能直接拿张面具把脸全挡住。 “您真幽默。”化妆师一边笑,一边打开卓母送给孙菀的妆奁,拿出一对帝王绿的耳环,仔细戴在她耳朵上。 其实孙菀想多了。婚礼第一天,作为新娘子,她压根不需要抛头露面、强颜欢笑,只需在洞房里等候吉时。待拜完天地,她又会被送回洞房。短短几分钟里,根本不会有人看得清她的僵硬是发自内心,还是妆面太厚。 拜完堂后,孙菀被丢在张灯结彩的洞房里。那洞房古韵盎然,紫檀雕花大床上,平铺着大红缎面龙凤被,被子上老套地撒着“枣生桂子”,若是面前再插一对红烛,简直可以直接当作古装片片场。 卓家的三亲六眷加起来不下千人,门外的喜宴流水般进行着。人声、笑声、乐声连绵不绝,落在腹中空空的孙菀耳里,真叫她生了些“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的伤感。 喜宴彻底散去已是晚上七时许,卓家的保姆这才端了碗饺子过来让孙菀吃。枯坐了近五个小时,孙菀什么胃口都没有了,勉强吃了两个就让她端走。 又过了一会儿,纷沓的脚步和男人的谑笑声朝洞房这边传来,孙菀脊背骤然一挺,惴惴望着门外。好在卓临城将那群人挡在门口,怎么都不肯放他们进来闹。那些喝多了的男人一心要看新娘子,哪里那么好打发?足足在门口吵嚷够半小时,才被卓临城许下的重诺打发走。 门开后,几欲虚脱的卓临城倚在门边足足发呆半分钟,才展眼往孙菀那边看去。见她穿着一身大红旗袍,小脸粉白,双唇猩红,不禁失笑。 孙菀局促地坐在大床上,紧张地望着他,明明阵脚全乱,嘴上却不服软,“有什么好笑的。” 卓临城走到她身边坐下,食指在她粉白的脸上略重地一抹,“差点以为是在拍年代戏。还是强抢民女的那一种。” 孙菀哪儿能和他比风流善谑,只好缄口,临了,却不忘赌气似的斜了他一眼。 卓临城一只手移到她腰后撑着,另一只手覆在她手上,将她环在自己的臂弯里,低头看她,只是看她。 他的衬衣上、呼吸里均沾染上了酒气,这气味让孙菀很不自在,脸上的表情也由不安转为羞怒。她蹙起眉,冷冷问:“看什么看。” 卓临城飞快在她的红唇上啄了一下,声线暧昧,“在看从哪里下口比较好——妆太厚,旗袍领子太高,耳朵上的石头又太碍事……去,把妆卸了。” 孙菀生硬地别过脸,用姿态告诉他:偏不。 卓临城叹气道:“拧巴。” 见孙菀不搭理他,他孩子气地玩着她耳朵上的翡翠耳坠,“以前看你那么封建保守,还以为你懂得三从四德,结婚后会对我温顺点,看来是我想错了。” 说着,他懒懒倒向身后的大床,纹丝不动地躺着,全然不顾身下有那些硌人的红枣、莲子。 孙菀这才知道他其实已经醉到了极点。 松了口气,孙菀径自去浴室细细将脸上的浓妆卸掉,又在莲蓬头下冲去头上的发胶。她存心挨时间,恨不得将这个澡洗到天荒地老。 慢吞吞洗完澡,她打开橱柜一看,里面倒有女式浴袍,只是那薄如蝉翼的红纱,怎么看都觉得意识形态不良,只好再将刚才的旗袍穿上。 将长发吹到大半干,孙菀不甘不愿地挪回外间。见卓临城还像刚才那样躺着,似已睡着,她俯身轻轻脱去他的鞋袜,然后蹬掉拖鞋,爬到床上,将他身下的干果抠出来,扫去一旁。又见他双脚悬空在外面,她只得半跪在床上,吃力地将他往上拽。好容易将他移到枕上,孙菀长嘘口气,刚要起身,这时,一直装睡的卓临城忽然伸手,拖着她的手腕将她拽倒在他怀里。 卓临城闭着双眼,抓着她的右手,将之引到他的领带上,“帮我把它解了。” 孙菀咬唇,“我不会。我怕不小心勒死你。” 卓临城眼帘微微一动,“牡丹花下死,我倒无所谓。只是让自己的新婚丈夫死在洞房里,你就不怕太引人遐想。” 孙菀再顾不上什么风度,抓起一把莲子打在他身上。 卓临城嘴角似有似无地勾了一下,“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孙菀再无还击之力,只好称了他的意,歪在他身旁,低头去解他的领带。然而孙菀有生之年里,确实从未接触过这个东西,一时不知道怎么解,险些真将他勒死。 她微湿的发梢掉在他的脸上、脖子上,不经意地轻轻扫着他的身体。卓临城喉头动了动,握住她胡乱解着领带的手,翻身将她重重按压在床上。 柔软的大床仿似承载不了两人的重量,呻吟一声陷了下去,孙菀被身下的坚实的果壳硌得失声痛呼。卓临城缓缓睁开透亮的凤眼,微醺的脸上泛起动情的桃花色,三两下扯开领带,丢去一旁,俯身吮住她的唇,一手解她的旗袍盘扣,一手覆上她莹白柔滑的小腿。他忘情地吻着她,手沿着旗袍的开叉处往上游弋,直到吻到她冰凉的眼泪,才如梦初醒般骤然睁开眼睛。 见身下之人小脸紧绷,下颌隐忍地抽搐着,他颓然将头埋向她颈后的枕头。良久,他松开她,翻过身去,朝着另一侧无声无息地睡去。 次日的西式婚宴果然如黎美静的心意,定在了北京某顶级酒店。 孙菀顶着白纱,在司仪的安排下,挽着卓临城在灯光海中将所有程序走完。彼此交换戒指时,新郎准备的鸽子蛋换来一片低呼,甚至掩去了新娘说“我愿意”的声音。 接下来便是无休止的喝酒,车轮战似的逐桌敬到。鉴于来宾多是京城有身份的人,孙菀也躲不脱,只好把酒实打实地喝进肚子里。 孙菀几乎是靠卓临城强挽着才把两百桌酒敬完的。 接下来,孙菀又强忍着胃里的翻腾与不适,与卓临城在门口送客。好几次孙菀都恨不得吐那些非拉着她合影、寒暄的客人一脸,然后就此倒地。 待目送最后一拨客人下了楼,孙菀终于绷不住,提着礼服裙摆往后面的卫生间跑去。她匆匆将门落了锁,趴到金色的水池前,翻江倒海地吐着,直吐得肝胆欲裂、涕泗横流。 门外传来卓临城敲门询问的声音,她呜咽着道:“没事,吐出来就好,你回去吧。” 说完,她将水开到最大,将全部情志都倾入哗哗的流水声中。 等到身体里最后一点可吐的东西吐完,孙菀气若游丝地靠着洗手台滑坐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 卫生间墙面的LED屏上,正在放一支老歌的MV,一男一女上演着孙菀看不懂的剧情,然而酒店的音响系统实在太好,好到歌词里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进了她的耳朵里,“多少年了,我们曾想过一起变老,却都有别人了……” 两行眼泪毫无预兆地从她清瘦的面庞上滑落,那么浅吟低唱的歌,却惹得她忽然大哭起来。 她实在是撑得太久,累得太久,沉积太久的委屈在这一刻决堤倾泻。她知道自己失态了,只怕那扇木门也盖不住她的哭声,可是即便她将十指紧紧抠进掌心,还是压不下心口的锐痛。 哭得晕晕乎乎的时候,她听见有人破门而入的声音,又感觉自己落入了一个稳固有力的怀里。她圆睁着泪眼,抬头往那人脸上看去,在看清他面容的瞬间,彻底呆愣住了——怎么可能在此情此景下见到萧寻?她一定是醉了,可这一刻,宁愿相信自己是清醒的。 她死死盯着他的脸,死死揪住他衬衣的领子,梗着脖子将呜咽声吞下去,颤抖了许久,泪如雨下地哀求说:“不要去美国。求你,别丢下我。” 卓临城抬起的手缓缓落下,一动不动地僵立原地。他的喉头动了动,垂下的眼帘将眼底所有情绪全都敛去,仿佛那里从来都一无所有。 次日,孙菀一直睡到下午才醒来。酒店的大床上,只有她睡过的痕迹,被子上用玫瑰铺成的心形还能看得出大概。 她拥被陷在床上,费尽心力回忆昨日,回忆起来的只有喝不完的酒和面目模糊的人来人往。 如此想来,这两日声势浩大的婚礼,留给她最深刻的东西,反倒只剩脚底被高跟鞋磨出的水泡了。 婚礼后,论理便是蜜月期,不料卓临城刚将度蜜月的档期空出来,就接到他外祖母病危的消息。外祖母昔日最疼他,行将就木时唯一的心愿便是能见他侍奉病榻。孙菀本也应跟去探视的,可卓母深懂老人家的心思,在这当口了,老人家或许并不想见到旁的女人分去卓临城的关爱,所以婉言拒绝了。 卓临城一去便是大半月,孙菀再见他时,已是在外祖母的葬礼上了。他们的蜜月,自然只能秋后再议了。然而,他们始终没有再提过蜜月的事。他们都太忙,卓临城忙着收购一家A股上市公司,又忙着做拓展万华的产业链,孙菀则忙着准备毕业论文。 婚后,孙菀一直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周六日偶尔也回她和卓临城的家中。卓临城大多数时候都不在,每每站在空无一人的家中,孙菀都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她无法进入卓太太这个身份里,亦无法从这冰冷的豪宅里找到一丝归宿感。 卓临城偶尔也回家,陪她吃一顿饭,或是陪她看一部电影。如果她表现得拘谨不安,他就会寻一个借口出门,回宾馆或是他的行馆里住下;如果碰巧遇见她心情好,他就在楼上的卧室里留宿一晚,次日再走。 孙菀担心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 办完婚礼后,卓临城对她的热情莫名地冷却了下来,孙菀是从他疏离却不冷漠的态度中看出来的。在追求她的时候,他虽也是如此进退有度,温柔周到,但孙菀总能轻而易举嗅到他道貌岸然,心怀不轨的气息。 当然,除了不常见面,卓临城一点儿也不失自己做丈夫的本分。他给她开了不限额度的附属卡,又精心为她挑了代步的名车。节假日时,他必亲自带礼物回家陪她。彼此每天虽无电话,但是他的助理holly会准时将他每一天的行程发给她,确保卓太太能够实时掌握卓先生的动向。 因为结婚前做好了心理准备,孙菀的心理落差并不大,这反倒坐实了厉娅的猜想:卓临城对她的爱,只是一种求而不得的执念,一旦达到目的,他的执念就会醒来——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毕业后,因要照顾卓父、卓母的情绪,孙菀不得不放弃考研,按部就班地考了家报社。偏巧那报社离他们的婚房所在地不远,孙菀便顺理成章地打包了自己的全部行李,搬了进去。在此之前,孙菀的活动范围只限卧室、厨房、卫浴,完全是三点一线式,像个寄居者。正式入住后,孙菀渐渐也会去楼上的书房、阳光房小坐,无聊的时候,便放一张唱片,赤着脚在楼上楼下散步、哼歌。 再往后,她便自作主张地往家里添置东西,有时候是一盆虞美人,有时候是一套可爱的茶杯,有时候是从宋庄、798淘来的油画。 某个傍晚,她一边听着自楼下隐隐约约传来的奥斯卡金曲,一边浅吟低唱着修剪一株茉莉,不料却被顺道回来的卓临城撞见。过后,他便命人在家里装上音响系统,以便她在家里任何一个角落都能享受自己喜欢的音乐。不久后,阳光房里又多了园艺公司移来的近百盆名花,如此一来二去,这栋原本冰冷的房子便渐渐有了起色,不再像他们那一潭死水的冰冷婚姻。 若不是MSN上厉娅的头像闪起,孙菀只怕自己会在这个午后溺死在无休无止的回忆里。 她抬起枕在膝盖上的头,点开对话框。厉娅问道:“一周年刚满,就要离婚。” 孙菀避而不答,问道:“这么晚了为什么还没睡。” “刚在加州参加一个Party。你猜我见到谁了。” “难不成是施瓦辛格。” “回答正确,加十分。” 往常,但凡彼此谈及和卓临城有关的话题,厉娅总是要穷追到底,恨不得把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八卦出一个万字解读来。可是今日,她连离婚这么劲爆的话题都避而不谈,想必此时一定在为什么事情亢奋。 “不问我怎么见到他的吗?”厉娅补上一句。 “洗耳恭听。” “加州昨天有个政治游行,我也去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除了一条t裤,我身上只穿了一张报纸。” “你不要命了吗,去参加什么政治游行?还穿成那样!” “你傻啊!这种游行绝对是全美头条新闻,去那种地方表演,很容易出彩。今天起码有一百个镜头对着我拍,章子怡出街都没这样风光!” “所以你就被州长一见钟情,准备共谱现实版《难以置信的爱》吗。” “那倒没有,不过游行过后,一个开玛莎拉蒂的小开说要请我喝一杯,喝完一杯后,他又带我参加了一个上流人的Party。拿到名片我才知道他居然是某传媒巨头家的二世祖。最重要的是,人家自己还是taeinc的股东,比钻石王老五闪得还钻贵。我敲名字给你,你去Google,有他资料的。” “然后呢?不要告诉我这个时间了,你还在加州。” “然后我们约了周末去骑马。放心,我现在全须全尾地在自己家里。我才不会笨到和那种人玩一夜情,然后第二天早上拿着一条卡地亚滚蛋。” “我Google他了,犹太人,你小心别被卖了还帮忙数钱。” “你觉得帅吗?有没有点像年轻版的Adrien brody。” “……”,孙菀想说,那种神经质的阴郁表情确实有点像。但她们彼此都已经过了可以互相毒舌的年龄,女人的友谊往往会因为一句不得体的话支离破碎。思来想去,孙菀补充说:“你喜欢上他了。” “没错,我喜欢他能够带我见到施瓦辛格,喜欢他买给我的新高跟鞋,更喜欢他能够让我演某部B级片的女主角!老孙,我太兴奋了,觉得自己好像活在一部电影里。我现在差不多可以立刻写出《风月俏佳人2》的剧本。” “那种电影是骗人的。《欲望都市》才是真的。” “已婚妇女果真是世界上最无趣的种群。” 孙菀瞟了眼时钟,快速敲下,“很晚了,早点睡吧,老熬夜对身体不好,已经不是十几岁了。” “偏不,长命百岁不敌半世痛快,我今晚要去阳台上唱一晚上歌。” “哪儿来的歪理邪说。” “话不投机半句多,已婚妇女,我去洗澡了。” 孙菀甚至来不及说句“再见”,那边的头像就暗了下去。她在电脑前发了会儿呆,懒洋洋地点开电脑D盘,找出一部美国青春喜剧来看。这部片子,她看过几遍,并非因为剧情有趣,而是因为厉娅在里面跑了个戏份较重的龙套——女主角情敌身边的亚裔闺蜜。 几乎所有美式喜剧都会找一个金发大胸的尤物做女主角的情敌,然后再找几个亚洲、非洲面孔去陪衬那位尤物。电影里,厉娅顶着一脸浓墨重彩,做着夸张的表情,但即使这样也丝毫不掩她的美丽。这部电影在北美票房很高,所以厉娅便以此为代表作,到处投简历,渐渐接到了一些电视剧龙套的角色:妓女、脱衣舞娘、中国餐厅的服务员…… 孙菀不是演员,完全不懂得《演员的自我修养》,因此每每看到这些影片中厉娅一闪而过的面孔,都会有种难以言说的凄凉感。过后,她便会对卓临城生出些怨怼——尽管明知这怨怼是不公道的。 离婚的念头冒出来后,一直盘桓在孙菀的脑海里,让她不堪其扰。她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结婚以来,卓临城从未给过她一丝一毫压力,相反还分寸恰当地给了她很多体贴。若是换个粗线条的人,也许会很乐在其中,但孙菀的直觉时刻在提醒她,她和卓临城之间一定有什么问题隐隐存在。像那个等最后一只鞋子坠地的失眠者一样,这个问题一天不爆发,孙菀的心就一天无法真正安宁。所以,与其说她想要离婚,不如说想要通过离婚这件事情,让那只悬在头顶的“鞋子”赶快掉下来。 当然,她比谁都清楚自己没有离婚的主动权。只要卓临城一天不松口,她永远都不可能真正摆脱。更何况,她找不到离婚的正当理由,总不好在法庭上对世人说,离婚理由是长期杞人忧天吧? 孙菀还未来得及就这件事情深入思考,就被某大会打乱了阵脚。每年的大会,都是各大报刊要过的重要关口,所有媒体都在积极上演“军备竞赛”。大会期间,总编辑室因人手不够,便将孙菀等新丁征调过去值夜班。大半个月时间里,孙菀每天晚上都泡在报社找花絮图片、找数据、改文字,凌晨两三点回去都是家常便饭。 熬过了大会,报社领导非常人性化地组织了一次为期七天的九寨沟旅行。但是那场旅行,除了累上加累,再没给孙菀带来半分收获。 一回到北京,孙菀就向报社请了两天病假,一动不动地缩在家里养元气。经过了兵荒马乱,孙菀这才知道现世安稳有多珍贵,遂将离婚的念头暂时压了下去。 这日,孙菀正在办公室做一个电话访问,刚从外面回来的老夏捶胸顿足地将一本周刊撂在她桌子上。 孙菀对他做了个“嘘”的手势,将采访笔记上的问题匆匆问完,挂断了电话问:“夏老师,您这是怎么了。” 老夏又抓起周刊抖了抖,“头条让人家给抢了。” “什么头条。” “余小菲的那个啊!我跟了一个多月,一根毛没捞着,倒被别人捡漏了。” 听见“余小菲”三个字,孙菀的心没来由地重重跳了一下。 “余小菲那条绯闻,还是爆出来了。你看……”老夏将周刊在孙菀面前抖开,“上次那男的去看她,被不懂事的记者曝光了,还上了个封面。” 孙菀一眼就看见那周刊的封面用夸张的黑体字写着:神秘富豪夜探余小菲,送粥入香闺疑似交情不浅。 封面配图便是那“神秘富豪”的背影和模糊难辨的侧脸。但孙菀只将那配图略扫一眼,便认出了那个熟悉的身影,默然地收回眼神。 “这个记者看样子是要滚蛋了,不过光那些照片的版权费都够他吃几年了。”老夏不是滋味地感叹了几句,将周刊丢在孙菀桌子上,“没事儿看看那篇报道,写得真不赖,学学。” 孙菀嗯了一声,淡淡说:“有空看。” 说完,她起身朝洗手间的方向走去。走到卫生间,她紧绷的肩背不自觉地松了下来,倚在门口发了好一阵呆,慢慢洗了手,才打起精神回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老夏头靠着沙发椅打电话,悠然地抽着根雪茄,搭在办公桌上的双脚有节奏地晃着,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炒绯闻最近不好使,余小菲的热度一时半会儿散不了……我不是说你没她红,是说人走清纯路线的,出道几年没绯闻,所以有看点。你走性感路线的,这当口爆几张不咸不淡的照片给我,很难引起什么关注度……喝下午茶?成,我这会儿刚好有空。” 老夏精神抖擞地从椅子上坐起,抓起包,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门砰地合上时,奋笔疾书的孙菀下意识停下了笔头,单手支着额角,笔尖机械地在纸上画横线。良久,她丢开手中的水笔,拿起搁置在一旁的周刊,翻到头条,逐字逐句地看了起来。 下班回家后,孙菀简单地冲了个澡,从厨房翻出袋泡面泡上。等泡面的空当,她懒懒倚在流理台的边缘,咬着筷子头发呆。三分钟未到,门口便传来钥匙转锁的声音。 她站直身体,转头往门口看去,刚好就见卓临城推门进来。 换过鞋后,他将脱下的正装外套脱下挂好,走到厨房门口,神色自若地问:“晚餐吃什么。” 孙菀低头,专注地看着泡面,“不知道你会过来,没有准备你的饭菜。” 闻到泡面的味道,卓临城蹙眉,“不要吃这个。” 孙菀漫不经心地说:“晚上还要加班赶稿,实在没时间做别的了。或者你去外面吃。” 卓临城走到她身后,轻轻按了下她去端泡面的手,“去外面看电视,我来做。” 孙菀不想在这种小事上与他拧着,点了点头,返身去了客厅。 卓临城打开空荡荡的冰箱,翻捡出鲜鸡胸脯肉,又从柜子里找到一袋香菇,娴熟地在电磁炉上煮起粥来。 晚餐档的电视节目实在叫人难以直视,换了一圈台,孙菀无精打采地窝在沙发一角,拿遥控器抵着下巴,时不时去瞟厨房里的卓临城。他将衬衣袖子整齐地挽起,极耐心地将鸡脯和香菇切成丁,又细细地切姜丝。 他几年前给厉娅煮长寿面的狼狈样子还历历在目,转眼间,已被黎美静调教成了一个合格的煮夫。 孙菀暗地里很喜欢看他做家务。一来是因为罕见,二来是因为他总能把拖泥带水的琐碎家务处理得干净利落,高效快捷。 新闻联播还在播环球时事,卓临城已经将鸡粥摆上了桌。他摆好碗筷,叫了声“孙菀”,见她纹丝不动,便走到她面前,拉着她的双臂将她从沙发里拖起来,带到餐桌前坐下。他在主位坐下,将一碗汁稠亮泽的粥推到孙菀面前。 孙菀舀了点粥放进嘴里,很鲜美细腻的口感,却叫她忽然有点食不下咽,恹恹地放下勺子,“你自己吃吧。” 说着就要起身,卓临城抬眼看她,“不合胃口。” “单纯不想喝粥。” 卓临城顿了几秒,找到手机,拨出电话,“老陈,去华苑打包——” 说话的间隙,他转眸看向孙菀,“你想吃什么。” 孙菀有些恼火,推开椅子,语气却很平静,“我什么都不想吃,就想安静地待会儿。” 卓临城看了她一眼,对手机那端说了句“不用了”,便挂了电话,一言不发地喝起粥来。喝完粥,他循例去二楼主卧冲澡。孙菀本以为他冲完澡就会离开,不料他却穿着睡袍下了楼,看样子是要住下过夜。 他见孙菀没好气地窝在沙发角落里,走到她跟前俯下身子,左手扶住沙发扶手,右手食指在她鼻梁上轻轻地刮了一下,低声说:“你这样子,很像一只坏脾气的猫。” 清新的水汽和红枫的香气自他的衣襟里传出,他的眉眼里亦有叫人心动的氤氲之气。 孙菀伸出根指头推他,“你挡我看电视了。” 卓临城好脾气地在她身边坐下,陪她一起看电视。孙菀故意把电视切换到他最讨厌的某卫视综艺节目上,让夸张刺耳的笑声对付他。 卓临城耐着性子陪她看了十几分钟,终于忍不住伸手拿过她的遥控器,将声音降下来,“现在饿了吗?不如我去给你热粥。” 孙菀一听到这个“粥”字,有些情难自控,脱口讽刺说:“不是全天下女人都爱喝粥的。” 卓临城了然地点了点头,将电视完全静音,“何必拿食物撒气?有什么问题,你尽可以坦诚地来问我。” “我哪里来的气?”孙菀蜷在沙发上的双腿移到拖鞋上,一边套鞋子一边说,“我只是不喜欢回到家还要加班,就这么简单。” “可以听我解释吗?我们公司最近和余小姐合作了一部电影,所以我不免和她有些工作上的接触。” “恕我孤陋寡闻,我不知道什么工作接触,还包括‘送粥入香闺’这种事情。” 话一出口,连孙菀自己都觉察到空气中弥漫的酸味,因此及时刹住车,话锋一转,“你不用跟我解释什么,我说过,你的工作往来我一点都不想过问。” 卓临城眼中明明闪过一丝笑意,语气却很诚恳,“前段时间,因为我们公司一个技术人员的失误,导致余小姐拍戏时摔伤手臂,停工回家休息。前天我从香港回来,闻讯后临时决定带holly去看她。见她一个人在家吃薯片,有些于心不忍,便留下holly陪她,自己去附近打包了粥给她。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孙菀在原地僵坐了一会儿,语气不自觉地软了一点,“关我什么事?我要去写稿了,你自便吧。” 卓临城及时伸手将她拉回沙发,右臂自然地环住她的腰身,将她拥进自己怀里。他的唇贴着她的耳尖问:“你确定编八卦都比跟我在一起更重要。” 婚后一年来,他们还从未有过这种尺度的相处。孙菀感觉到他对她的某种热情忽然死灰复燃了,她不由自主地缩了一下,故作淡定,“如果今天不能把那个八卦编出来,明天的大会我会死得很惨。卓先生,砸人饭碗犹如杀人父母,你确定要和我结下这种不共戴天之仇吗。” 卓临城的手缓缓沿着她的背脊游走,“既然你这么喜欢八卦新闻,不如坐下来听我慢慢跟你说几条劲爆的。” 孙菀捉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掌心死死压住,“会比夜探女星更劲爆吗。” 卓临城顿住,张嘴在她耳尖上咬了一口。 孙菀伸手推开他,斜睨他一眼,起身噔噔噔地往二楼去了。 孙菀懒懒地坐在书桌前,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一本电影杂志,电脑屏幕上,白晃晃的ord文档里只象征性地写了一段导语。其实她根本就没什么稿子要赶,只是拿这个当盾牌,逃开卓临城。 许是胸中块垒尽消的缘故,如此枯坐了半个小时,孙菀觉得有些饿了,渐渐出现的低血糖症状让她无法集中精力做事。无聊之下,她点开藏在D盘里的一款以复仇为主题的单机游戏,凝神玩了起来。游戏的主角是一只会格斗的人形兔子,这只兔子在家族被灭后,走上了一条漫漫复仇路。玩家要做的就是用鼠标和键盘操控这只兔子,用十八般武器杀掉越来越多、越来越强悍的仇人。 孙菀已经忘记当初下这个游戏的初衷了,兴许是这主题很能发泄内心的不快,大半年下来,她逐渐也能独自暗杀掉一个班的敌人。只可惜,以她的反应能力,复仇路一直止步在一片草原上。 她强忍着胃中空空的不适,用半小时让兔子穿过沙漠的哨卡,进入了那片必死草原。草原上的狼群龇牙咧嘴地向兔子扑去,孙菀应付不来,只得逃跑。好在游戏有逃跑系统,只要跑出敌人的视线,就有活命的机会。 正在逃命的紧要处,门口忽然传来卓临城的敲门声。 孙菀胆战心惊地将游戏最小化,一手仍按着逃跑的方向键,一手抓过刚才的杂志盖在键盘上。 门开后,她刚回首准备发问,就看见卓临城手里端着的白骨瓷汤碗。 卓临城将碗放在书桌上,“华苑的鲍汁花胶,喝一些当做消夜吧。” 见他的目光往电脑屏幕上瞟去,孙菀啪的一声急急合上电脑,用小匙挑了一片花胶放进口中,用鲍汁送下。 卓临城嘴角一挑,定下神来,随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外版书,倚坐在书桌上,垂首翻阅起来。 一盅老火高汤下去,孙菀腹中饥渴全消,原本苍白的脸上云霞蒸蔚,透出些动人的艳光。 孙菀记挂游戏,见卓临城似乎不急着离开,清了清嗓子,说了句贴心话,“这种光线看书,貌似对眼睛不好。” 卓临城眼皮略掀了一下,将书翻过一页,不动声色地说:“怎么,我打搅到你做什么事情了吗。” “没有。”刚喝完人家的靓汤就立马过河拆桥的事情,孙菀到底做不出,她讷讷补了一句,“你看你的。” 她打开电脑,装模作样地在ord里敲了几句流行音乐的歌词,又假装没有灵感,走到一旁的杂志架上翻查起来。 卓临城抬头看了她几眼,终于忍不住问:“你在找什么。” “在找一篇软文的资料,主人公是做时装设计的,要求我们要用大段文字赞美她的设计,刚好这种大段的赞美不是我擅长的。”这倒是实话,所以孙菀说来一点都不费思量,“我记得有本杂志曾经做过一个设计师专题,想翻来借鉴下。” “何必这样麻烦?”卓临城指着书架顶端的某一格,“如果我没记错,那里附近有一本拉尔夫·劳伦的传记。” “谢谢。”孙菀从一旁搬来人字梯,爬到顶端,手指从那排专业书籍上滑过,“没有。” 卓临城扶着梯子,十分肯定地说:“在里面那层。” “好吧,再信你一次。”孙菀将外面那层书一本本取出来,递给下面的卓临城,嘴里念叨着,“拉尔夫、拉尔夫……找到了!” 就在这时,梯子上的孙菀忽然咦了一声,将另外一本书抽了出来,“居然还在。” 卓临城瞄了眼那本书的封面,一时没有说话。 孙菀从梯子上轻轻跳下来,将书举到他面前,“你怎么把它收在这么隐蔽的地方。” 那正是当年孙菀送给卓临城的见面礼,书的塑封已经被撕了,从封面上的折痕不难看出,卓临城曾翻看过。时隔多年见到旧物,孙菀倍觉亲切。那上面的法文她虽一个也不认得,但还是很有兴致地翻着。 见卓临城眼里似有微妙的笑意,孙菀不禁掩了书,半真半假地说:“连我送你的书都要束之高阁……你既然这样不待见我,又何必大费周章和我在一起。” 卓临城眼底的笑意越来越深,似乎有往唇上蔓延的趋势,仿佛她刚说了什么好笑的话。 孙菀有点恼,将书丢去一旁,抿唇去看那本拉尔夫传。 卓临城抽掉她手里的书,扳过她的身子,强忍着好笑说:“假如你认识法文,我想你也绝不会把它放在众目睽睽之下。” 孙菀隐隐意识到了点什么,脱口问道:“这是什么书。” “亨利·米勒的……” “啊!不要说了!”一听到这个名字,孙菀如被烫伤般低低尖叫了一声,脸刷地红了。虽然从未拜读过亨利·米勒的作品,但孙菀绝对知道该作者的作品因“肉欲”“露骨”被禁十数年。送他的书给初次见面的男人,不如直接送本色情大碟好了。太糗了,无怪当时卓临城会用那种眼神看她,此情此景下,孙菀恨不得马上找条地缝钻进去,永永远远不要出来见人。 “很高兴这还是最原始的未删节版。知道我收到这本书的第一想法是什么吗?”卓临城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番茄似的小脸。 “我不要听。”孙菀掩住耳朵,连脖子都红了。 “我在想,这真是很高明的挑逗。” 孙菀想也不想,抬手就去堵他的嘴,“不许再说了。我根本没有那个意思。” 卓临城借势将她裹入怀里,含混地说:“没有那个意思是吗?不幸地通知你,你的无意之举,成功地挑起了我对你的……” “啊!”孙菀踮起脚,双手用力捂严他的嘴,难堪得要死。 卓临城深沉的眼眸里透着星点亮泽,他放任她捂着,目光炽热地在她涨得通红的脸上游移。不知是那盅花胶的功劳,还是太过羞涩,连她的唇上都透出冶艳的胭脂色,平日里过于冷静的眼睛湿润得好像要哭出来。自认识以来,他从未见过她如此含羞带怯的小女儿情态,一时起了坏心,想去触她的底线看看。 他一口咬住贴在他唇上的她的无名指,柔软的舌头纠缠着她的指尖。 她触电般松开手,含着点怒意,戒备地仰望着他。 卓临城喉头一动,贴着她往身后的书架压去。他故意转移她的注意力,一边紧紧抵住她的双腿,将她禁锢在自己和书架之间,一边拿起那本小说,翻到其中某一页,在她耳边念了起来。 优雅动听的法文小蛇般钻入她耳朵里,不安地蠕动,引得她耳朵一阵酥麻。她难受地躲开他的呼吸,拼命往后缩着,恨不得缩进书架里。 卓临城本意只是捉弄她,不料念完那段文字,真正被挑起的反倒是他自己。他将书抛落在地上,捧住她的脸,低头吻在她玫瑰花般的唇上。一股沐浴露的味道混合着她身上的淡香钻入他鼻端,变本加厉地催开他心底的欲望。 他温柔地厮磨她的唇瓣,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探向她的后背,在她光滑的脊背上缓缓游移。彼此鼻尖相触,他在她的唇上吐气,“需要我帮你翻译吗?去寻找我们爱巢的这天,我们都非常兴奋。每到一幢楼前按响门铃后我总是拥抱着她,一遍又一遍地亲吻她……” 他的声音低下去,开始一遍一遍亲吻着不停颤抖的孙菀。他的手缓缓解开了她睡裙的带子,徘徊在她最敏感的腰窝处。 孙菀一次次避开他的唇舌,又一次次被他攻陷。到了最后,她所有的反抗都变成了孱弱的哀求,“卓临城,不要这样。” 他再一次将她垂下的脸抬起,撬开她的牙关,舌尖绕着她的唇齿打转,将她吻得天旋地转,“那这样好吗。” 孙菀做“濒死”前的挣扎,然而,在他的掌控下,这挣扎只是让自己的睡衣越来越快地滑下。他的手毫不迟疑地沿着她后脊玲珑的曲线滑到她的胸口,在那团柔软处轻轻揉捏。很快,她的身体忠实地对他做出回应,他闷哼一声,双唇随即贴在她的胸口上,在她的乳尖上吸吮舔舐。 孙菀紧张得连脚趾都绷紧,她的头颈、肩膀靠在书架上,身体与书架形成了一个怪异的弧度,赤裸的胸口在他的唇下剧烈起伏着。她哑着嗓子,用自己都陌生的声音呢喃道:“不要……” 卓临城抬起头,目光深深地看着她。他的脸红得厉害,额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表情像是在极致的痛苦和快乐中煎熬着,“来不及了……不要怕,这是很快乐的事。” 他抬手抹去她眼角的泪珠,固执地将她的睡裙全部褪去地上。 骤然而来的裸露让孙菀重重颤抖了一下,双手本能地掩住胸口,望着他摇头。 卓临城有那么一瞬的犹豫,但也只是一瞬,汹涌的情欲便将他的意志冲溃。他深吸了一口气,将她打横抱起,快步走向自己卧室的大床。 如果说之前他的动作还是有预谋的挑逗,接下来便只剩下本能。他幼兽般深浅不一地在她脖子、胸口、纤腰、大腿内侧啮咬着,一只手准确地在她周身的敏感处爱抚、揉捏。 孙菀迷乱地陷在他的床上,除了喘息,再发不出别的声音。她的眼睛是湿热的,身体内外也是湿热的。在极度的混乱里,她的脑海里呈现出一些奇特的想象,她觉得自己此刻像粘连在蛛网上的小虫,而他就是那以她为食的狩猎者,他用他的唇齿麻痹了她,再用有毒的体液将她融解,最后一点不剩地将她吸食成一只僵硬的空壳。 他在她奇异的联想中进入她的身体,低头将她的痛呼声吸入腹腔,只叫她随着他的节奏发出压抑的呻吟。 来势汹汹的冲撞与密不可分的肢体纠缠让孙菀数度濒临窒息。她的身体里,所有感官都在消退,只剩痛感与快感相互交替。到最后,她的身体渐渐适应了他的磨砺,便连那点痛也消退,只剩下让她羞耻的快感在四肢百骸里激荡。 “菀菀,叫我。”他在极致的兴奋里下令,额上的汗珠滴落在她白得透明的身体上,“快。” 孙菀十指在他的腰上抓出红痕,万分纠结地叫道:“卓……” 报复性的冲击几乎将她碾碎,她闷哼一声,叹息似的呻吟道:“临城……临城……” 所有的激情和欲望在她的声音里炸开,他从快乐的巅峰跌落,慢慢伏在她湿透的身体上。世界终于冷却了下来,静得只有他们的呼吸。 不知道过了多久,卓临城从她的身体里退出,轻轻在她唇上落下一吻。见她一动不动躺着,他双手探入她的腰下,将她从床上抱了起来。 他将她抱去浴室,轻轻放在浴缸里。热水从浴缸龙头里流出,他随手往热水里倾入一些缓解疲劳的精油。见她弱弱地抱膝瑟缩在一角不动,仿佛中了妖怪的定身法,他且是好笑且是爱怜,于是也跨进浴缸,在她身旁躺下。 水漫至胸口时,他挤出一团沐浴乳抹在她潮红未退的后背上,正要帮她擦洗,仿似入定的孙菀终于鼓起勇气抬眼看他,嗫嚅说:“我自己来。你先出去。” 声音虽纤细,态度却很坚决。 卓临城深觉挫败,这样快她就恢复了过河拆桥的本性,急着将他从身边踢走。 他嘘了口气,从舒服的热水里跨出,走到花洒下,将身体简单冲净擦干,如她所愿,套上浴袍出了门。 孙菀目送着他离开,缓缓舒展开身体。她低头望着水面,身体一点点往水下滑去,直到整个人都沉入热水里。 她闭气平躺在宁谧的水里,只有这样,才能控制自己的心绪,不去想刚才发生的事情。但无论她怎样回避,身体里若有若无的痛楚,以及体肤里经久不褪的亢奋都在提醒她,很多东西都变了。 洗完澡,孙菀着实在浴室里扭捏了好一阵,才找到出门面对卓临城的状态。打开门,却见卧室空无一人,她匆匆瞥了床一眼,被单、床单都换了新的,全然没有刚才的凌乱。 她原准备偷偷摸回自己房间,走到楼梯口时,还是忍不住退回到书房门口。手在门把手上停滞了几秒,她推开房门,朝里面望去。 只见换了白色睡袍的卓临城端坐在电脑前,抱着她的本子,聚精会神地玩着被她暂停的那款游戏。荧幕的反光照得他的侧脸线条冷峻利落,而他的眼神里又有一种孩子气的专注,配上略有些凌乱的半干头发,像是年轻了十几岁。 感觉到孙菀在身后,他目光往这边一斜,却没有急着做声。他鼠标频点,将兔子的长棍换成匕首,手起刀落干掉一个近身偷袭的敌人,才开口,“过来。” 声音里有点让人无法抗拒的温柔。 孙菀脚不听心地朝他走去,装模作样地找碴,“干吗乱动别人东西。” “看你逃得太狼狈,有点不落忍——都快逃到地图尽头了。”卓临城几乎在颊边笑出一只酒窝,“害我费很久才走回来。” 孙菀尴尬道:“促狭鬼。” 卓临城很快打完一关,回过头来,“再过来一些。” 孙菀作势要走,“困了,没心情观战。” 却被卓临城拦腰抱住,他将她拉到自己腿上坐下,抬手将她圈抱在怀里,一手握着鼠标,一手按着键盘,专注盯着屏幕,“不用太久。难道你不想第一时间看到自己大仇得报。” 孙菀回头反驳,“我哪有什么大仇。” “既然没有,何必整天让我看到你那么苦大仇深的样子。” “有吗?”孙菀还要狡辩。 “卓太太,麻烦把头靠在我胸口,你挡我视线了。” 孙菀有点想和他翻脸,但终究没有那样做。也许是被他抱在膝上的感觉太好,好到让她想起幼时被爸爸宠爱的感觉。她倚在他胸口,静静听着他的心跳,“这是在哪里?好多狼!” 虽是游戏,但玩得多了,孙菀不免对被狼群咬得血肉模糊这种事心有余悸。 卓临城下巴抵在她的头顶,漫不经心地说:“不用怕,其实很好对付,先去引一只狼来追你,等它追到你身后时,忽然按住S不放,再按鼠标左键,就可以给它一个致命的回旋踢。不过操作要快,起码要这样快——” 说话间,他飞快出手,屏幕上,兔子在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后,快速拔出腰刀,在敌人身上补了一刀。收起腰刀后,兔子几个纵身,飞去地方的哨塔,干净利落地暗杀掉所有放哨的敌人。 孙菀屏着呼吸看他操作,短短几分钟,他不断变换战术,毫无滞意地干掉整排敌人。过关的音乐响起,屏幕提示马上进入最后一关,孙菀不甘地问:“以前玩过。” “没有。”卓临城姿态优雅,在游戏里杀敌不眨眼。 “骗人。第一次怎么玩得这样好。” “主页面写着操作说明。” 孙菀忍无可忍,“不公平。以后再也不玩了。” 卓临城十指灵活闪动,操控着那只浴血奋战的兔子,慢吞吞地回道:“以你的反应力,我比较推荐你玩推箱子或者数字九宫格……” 孙菀转头,隔着浴袍在他肩上咬了一口。 卓临城不闪不避,从容飞出几把飞刀,躲开蜂拥而来的敌人,“大敌当前,夫人还是不要红袖添乱。” 孙菀无言以对,嘴角轻轻一撇,老老实实窝在他怀里看他在虚拟世界里横扫千军。 一番精彩的厮杀后,激昂的通关音乐响起,卓临城低头轻吻她的头发,“满意了吗。” 孙菀勉强地点头。 他微笑着伸出手合上电脑,将孙菀抱去了隔壁房间。 第十二章 但闻叶落,不见花开 昨晚的睡眠质量不错。孙菀醒来时,头脑较往日清醒。屋子里的光线很暗,她判断不出时间。她想伸手够床头柜上的闹钟,但他的手将她的腰缠得很紧。 她疑心还早,不忍弄醒他,暂时安下心来,轻轻将脸贴在他的手臂上。他均匀的气息喷在她颈后,每一下都能在她心底牵引起奇异的触动。 薄被之下,他们光裸的身体蜷成S状,紧紧贴合在一起。孙菀想起某位行为学家的著作里提到,这是情人间最恩爱的睡姿。 她一点也不想细究她和他是怎么忽然之间从相敬如宾到如斯恩爱的,因为认识他后,已经习惯了这样不合乎常理的“忽然之间”。也许很多看似不合理的事情背后,埋藏着无数水到渠成的理由。 孙菀保持那个姿势很久,终于觉得热,她小心翼翼地将小腿移到被子外。身后的人动了一下,少顷,他的手便由她的小腹移到她的胸口,在那里抚弄游移,“热。” 孙菀点了点头,闷声问:“几点了?该起了。” 她还没来得及伸手去拿闹钟,四肢就被他缠绵地锁住,两片灼热的唇从她的耳后,移动到脖颈,再到肩胛骨。 经过昨夜的数度缠绵,她的身体已经不再抵抗这种亲昵的举动,反而对他产生了一种依恋。所以在他低声呢喃“爱你”时,她的身体先于羞耻心一步,转过去拥住了他。 他十指插入她的长发间,无声吻她,很顺利地进入她的身体。他试探着将她的身体折成更契合的姿势,她不迎合,也不拒绝。他很耐心地将战线拉长,看她颤抖失控的样子,那样的她真实而脆弱,方方面面都满足了他对她的征服欲。 结束后,他们面对面相拥,彼此没有说话,屋子里宁谧极了。孙菀曾在内心设问,世人都爱说天荒地老的相守,莫非不会嫌腻。但这此刻,若能被他如此拥抱至天之荒秽、地之衰老,她一定会甘之如饴。 但她毕竟是个警醒的人。赶在他再度有力气纠缠她之前,她支起胳膊,将闹钟拿了过来,目光看清时间的那一刻,她不禁掩唇,“天!” “怎么了?”身后传来他懒懒的声音。 “你的闹钟是摆设吗?”孙菀躺回床上,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掀开被子下床,从他柜子里翻出一件白衬衣套在自己身上。 “去做什么。” “做我们的午餐。” 下了楼,孙菀拿起茶几上的手机,电话果然被打爆。她赤脚走去盥洗室,倾一杯漱口水咕嘟咕嘟地漱口,确定口齿清楚后,才回拨老夏的电话。 那边,老夏压低声音说:“干吗去了?大会都不开了。” “我在……做采访。” “什么采访?小样儿别诓我,下午我要‘有图有真相’。” 孙菀咬了下唇,往门外看了一眼,“早晨上班路上,我看到余小菲那个绯闻男友在……逛超市,所以就忍不住去跟了……” “超市?”老夏来劲儿了,“余小菲家附近的超市吧?他都买了什么?有没有买那个。” “哪个啊。” “就那个啊!男女间用的那个啊!拍到男主角买那个,比拍到夜探香闺还劲爆。” 孙菀深吸了一口气,生硬地说:“没有。” “行行行,下午早点过来,挂了!” 孙菀将手机丢去一旁,快速冲澡换衣,去冰箱找出鸡蛋煎好,又翻出几片吐司,将鸡蛋夹进去摆盘,对楼梯口处收拾得焕然一新的卓临城招呼道:“吃饭。” 卓临城走近,瞟了眼桌子上的午餐,意兴萧索,“就这个?看来体力劳动的报酬真的越来越廉价了。” 孙菀脸一红,抓起一个简易三明治塞住他的嘴,“快点吃,吃完陪我去办事。” 孙菀所说的办事,便是让卓临城去超市摆拍一组照片。卓临城起初有千万个不乐意,却被孙菀一句“你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堵了回去。 进了超市后,卓临城径自推着车往生鲜区走,挑了几盒牛肉、小排后,他用网兜捞出一兜牡蛎,对跟着他抓拍的孙菀说:“晚上我要吃奶酪焗牡蛎,不要蒜蓉,少放柠檬汁。” 他话音刚落,那些正在看螃蟹、海虹的主妇,全都涌到了牡蛎前。 他又走去蔬菜区,状似视察,“我不喜欢吃芥蓝、苦瓜、胡萝卜,尤其讨厌茼蒿和茴香。” 他随手往车子放入菜心、花椰菜、西红柿、牛肝菌,如沐春风地看向孙菀,“如果你能把这些菜做好,我会更爱你一点。” 孙菀不耐烦地放下机子,“卓先生,麻烦你拿出一点被偷拍的自觉来!” 然后便是水果区,他见孙菀久久停留在一只熟透炸开的榴莲前,顿时如临大敌,“你敢!” 孙菀抿唇,双眼微弯,难得露出点坏笑,“超甜的,不骗你。” 卓临城推车向前,自言自语似的丢下三个字:“恶趣味。” 孙菀将机子收起,快步追上他,伸出一只手同他一起推车,“那你告诉我,爱吃什么才不叫恶趣味。” “比如这个、这个……”卓临城果然不出意外地拿起一盒草莓、一盒大樱桃。 孙菀瞥了眼盒子里红粉妖娆的水果,哂道:“外貌协会!” 卓临城不动声色地握住她搭在推车上的手,将那盒樱桃举到她面前,神秘兮兮地说:“我猜你不喜欢吃樱桃。” “你又知道?”孙菀斜睨他。 卓临城嘴角勾起一丝暧昧的笑,凑近她说:“你吻技超差的。” 孙菀一脸涨红地怒视他,“这和喜不喜欢吃樱桃有什么关系。” “我听说会接吻的女孩子能用舌头把樱桃梗打结。” 孙菀呼了口气,沉下脸揶揄,“我看不是听说,而是试过吧。” 卓临城举起三根手指,一本正经说:“我保证只是听说。” 孙菀斜觑他一眼,抬手将他的无名指扳下去,莞尔,“还是这种手势更适合你,我简直想拍一张拿来回味。” 卓临城顺势将手收回,虚掩在唇上,轻咳了一声。 直到彼此将车推到收银区,孙菀仍在咬唇暗笑。排队等待的时候,卓临城撇下她,走去了一旁。 眼见前面队伍尚长,孙菀索性打开相机,一张张浏览起照片来。不得不说,卓临城确实上相,连这种高清广角镜也一点儿没折损他的姿色。她看得入了神,嘴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小姐。”收银员将她的思绪从相机屏幕上拉回,她抱歉地笑了一下,转身去拿车里堆成小山样的食物,这时,某人忽然返回她身后,顺手将数盒某物放去了收银台。 排在孙菀后边的人纷纷伸着脖子观看,孙菀窘得想死,红着脸瞪他。卓临城一脸无辜地反问:“怎么啦?难道这次买得还是不够。” 这睚眦必报的奸人,实在可恶!孙菀发誓,以后再也不要来这间超市。 那天过后,卓临城变得很恋家,除非有必要的应酬,晚上七时前一定回家。孙菀不习惯每天回家后都有他的日子,那意味着她必须要打起精神做饭伺候他,而他的嘴又是那样刁。好在他偶尔也会帮着刷碗、清理厨房,若哪天孙菀实在累,他也不吝亲自下厨,或是带她满京城寻觅好吃的。 慢慢地,不习惯反倒变成了喜欢。 晚饭后的时光,他们往往一起去阳光房里侍弄花草,偶尔在花花草草中随蔡琴的歌跳一支贴面舞。末了,两人便拥在沙发上一起看电影,或者一起读本小说。当然,这些老迈的相处节奏,必须是以卓临城愿意迁就孙菀为前提的。倘若卓大少爷哪天心情不好,又或是心情太好,他就会按照自己的节奏,软硬兼施地拐她去不同的地方做爱做的事情,有时候是浴室,有时候是厨房,有时候是餐桌……无论上一刻她看上去多么端庄冷静,只要他想,下一刻她就会被他弄得无法自持。 偶尔也会有小争吵,比如,卓临城对某个岛国有与生俱来的敌意,孙菀却很喜欢岛国的音乐、动漫,对那边颇有几分爱屋及乌,这种时候两人就会开始互掐,直到战火完全消弭在枕席之间;又比如两人聊《红楼》,孙菀喜欢宝钗,卓临城偏爱黛玉,孙菀说宝姐姐“艳压群芳”,卓临城便攻讦宝姐姐“寡淡无趣”,进而发表长篇大论道——国人自古是很讲究情趣的,室可以贫,但不可以陋;美人可以素,不可以煞。趁着孙菀沉思之际,他便得寸进尺地要求她换上性感内衣取悦他,美其名曰:妻可以寡欲,不可以无趣。 情到深处,卓临城即便去见兄弟好友,也要孙菀作陪。孙菀起初不愿意,因为从她第一次去万乘,便由于赵瀚的缘故,对塔尖上的“二代”们不抱好感。 勉强去了几次后,她渐渐又对卓临城所处的圈子有所改观。那些人里虽有斗鸡走狗的花花公子,但大多数还是和卓临城一样的雅痞,大家在一起的消遣多是高尔夫、赛车、网球、钓鱼、打牌,偶尔也有火树银花的派对。 彼此在一起时,孙菀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开心,因为她骨子里是悲观的,她不知道这样美好的日子会持续多久,她总觉得她不该如此好运,轻而易举地就得到这样盛大的幸福。 她一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生活的无常,她很怕燃烧在指间的璀璨眨眼间到头,变成让人避之不及的烧手之患。 这晚,趁着卓临城收拾厨房的空当,孙菀将他要看的某部战争片藏起来,放入自己喜欢的文艺片——那段日子口碑极好的《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 卓临城端着红酒和芝士粒过来,见大权被篡,只好取来几本商业杂志,枕在她怀里翻看。 十几分钟后,见孙菀的注意力被成功夺取,他有点不甘被冷落,接连叉着芝士粒往她嘴里送。孙菀含着食物,嗔怪道:“这东西很长肉的。你难道没发现我已经长胖了吗。” “没发现。”他慢条斯理地翻过一页杂志,手不老实地抚向她的大腿,“不如让我仔细检查。” 孙菀按住他的手,指着大荧幕顾左右而言他:“人家那么可怜,你却打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卓临城侧过头去,画面刚好播到松子的前男友——一位落魄的纯文学作家在留下“生而为人,对不起”的遗言后自杀,喃喃道:“是怪可怜。”遂也静下心来陪她一起看。看到最后,两个人都有些悲怆。良久,他闷闷地说:“怎么会有人顽固到这种地步?明明退一步海阔天空,她却非要将自己的人生之路越走越窄。我实在欣赏不来这种极端的付出。” 孙菀拥着他的肩膀,沉默了一会儿,“正是因为这种极端,所以她那平凡之至的人生才会成为震撼人心的艺术。话又说回来——” 孙菀忽然起了点逗他的坏心,“有时候,你的逻辑和岛国人很像。” 卓临城的脸色有点难看,但他还是静静等她把话说完。 “就凭你那种‘做坏事都是因为寂寞啊’,‘其实施暴者也是很无辜很需要人拯救’的强盗逻辑,不投胎到岛国,真是一种天大的遗憾。”孙菀笑得花枝乱颤。 卓临城翻过身,重重压住她,眯着眼睛一字一句问:“我有对你施暴过。” 孙菀太熟悉他这种眼神,抓过一只抱枕打他,“你胆敢试试!” 卓临城拿掉挡在她面前的抱枕,正要有所动作,搁在茶几上的手机冷不丁响了起来。 此时已是深夜,猝然响起的铃声让他们俱是一惊,与此同时,一道闷雷声响起,他们这才发现,外面已经下起了淋漓的秋雨。 卓临城拿过手机,看清来电姓名的瞬间,他骤然坐直了身体。 他下意识地看了孙菀一眼,接通电话,“有什么事情。” 那边不知说了些什么,卓临城顿时紧张起来,“不要胡闹,马上挂掉电话,回房间里去——” 他边说边穿上拖鞋,蹙眉往卫生间的方向走去。 僵了好一会儿,孙菀才缓缓往沙发扶手上躺去,灯光下,她的神情异常平静,却也变得异常苍白。 她在心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要让她瞧见那个名字?为什么要让她瞧见他紧张她的样子? 片刻后,卫生间的门打开,卓临城已经穿好衣服,随手抓过门口的风衣,沉声对电话那端说:“我很快就到。回房间里去,立刻、马上!” 说完,他挂掉电话,在玄关处回头,“我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会晚些回来。” 玄关处的光线很暗,孙菀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能从他声音里听出些什么,比如不安,比如歉疚,都是她所不想听到的。 “嗯。”理智让她挤出一丝微笑,“早回。” 门合上的瞬间,孙菀不自禁地颤了一下,她听见心里传来巨大的震动——砰! 卓临城的车子以超过限速两倍的速度在大雨里疾驰,他并非一个信仰规则的人,但是他很少为了什么去触碰规则。接连闯过三个红灯后,他的车子终于停在一个小区大门口。他无暇领卡,不管不顾地将车停在路口,快步跑到一栋楼的电梯门口按下最高层的按钮。 抵达最高层后,他三步并作两步往天台冲去。推开天台大门的一瞬,肆虐的秋风卷着夜雨呼地扑在他脸上,他抹去脸上的雨水,一眼就在天台边缘找到了那个暗红色的纤弱身影。 他想也不想地冲过去,一把将她从天台上拽下来,厉声喝道:“你疯了!” 余小菲在大雨中抬起头来,苍白的灯光下,她沾满雨水的脸白得发青,青里透着让人怵目惊心的酡红,她睁开迷蒙的眼睛,露出一个忧悒的微笑,带着宿醉未醒的腔调说:“你来了……” 卓临城二话不说,拽着她就往门内走。 余小菲用力挣开他,倒退回阳台边缘处,咯咯地笑了起来,“片子都杀青这么久了,你怎么都不来看看我。” 卓临城长嘘一口气,耐下性子,一字一句喝令:“回去再说,这里危险!” 可惜他的威严,在酩酊大醉的余小菲面前,毫无用武之地。 余小菲赤着脚在大雨地里打了个旋,仰面看着从天空中坠落的、针尖般的密集雨丝,喃喃说:“我也要唱歌给你听。” 卓临城耐心用尽,上前要去拖她,余小菲猛地往后一退,一手紧紧抓着栏杆,大声问道:“你爱上你太太时,也是这样的雷雨天吗?你说她一个人在大雨天里唱歌,你觉得她的世界好安静、好特别,跟着她走了很久,若不是担心她危险,你恨不得一直跟她走下去……那若是我现在唱歌给你听,你会不会有一点爱我。” 卓临城焦头烂额,冷冷道:“不会!余小姐,请你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一道雪亮的闪电在他们头顶炸开,余小菲在电光间凄然睁着双眼,一线眼泪无声滑落,“余小姐,你叫我余小姐……既然你与我这样生分,又何必在乎我死活。” 卓临城目光落在她的手机上,他实在不愿意和一个拿着“引雷针”的醉酒女人在雷雨天争论什么,他快步上前,不管不顾地去掰她紧握着栏杆的手指,“小菲,不要这样任性。” 他那声服软的“小菲”轻而易举地引爆余小菲的情绪,她开始大哭,一边哭一边往他怀里钻,她的双手死死揪着他的风衣,“我就是这样任性,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卓临城没有推她,一边轻轻拍着她的肩膀安抚,一边不动声色地带着她往门后撤。余小菲在他怀里哭得脱了力,双腿直打战,哭得快要窒息的时候,她忽然仰头,在他锁骨处重重地咬了一口。 卓临城吃痛,倒吸了一口气,重重将她从怀里推开,几乎是用拖的,将她硬拖进门。他一口气将她拖到她家门口,用命令的口气道:“开门!” 余小菲倚在墙上,上气不接下气地抽噎。 卓临城见她手上只有手机,心知她出来发酒疯时没有带钥匙。他抚了抚额,蹙眉看向一旁,考量许久。 彼此僵持对峙了片刻,余小菲渐渐止住了抽噎,抬眼诘问般盯着他。 卓临城心中一动:那样的眼神太像一个人。因着这种相似,他的心渐渐软了下来,他竭力心平气和,“有没有备用钥匙。” 余小菲仍用那眼神炙烤着他,仿佛他真欠了她什么无法偿还的债一般。卓临城暗叹,不愧是新科威尼斯影后,眼神太容易叫人入了她的戏。 他的语气只好再软一些,“告诉我备用钥匙在哪里。” 余小菲重重抽噎了一下,好像一个刚受到父亲无故责骂又在接受父亲道歉的委屈孩子,“没有。” 她的衣裙已经湿透,鲜艳的火红变成玫瑰枯萎的颜色,湿透的长发贴着她的脸和脖子蜿蜒着,嘴唇因秋寒变成了桑葚红。她光裸的脚背弓着,白嫩的脚趾缩得颇为楚楚可怜。 圈内的朋友提起余小菲,逃不脱的几个词便是放浪形骸、慧黠机敏、任性妄为、目下无人,但卓临城自认识她以来,看到的却多是她不动声色的可怜,以及与她年龄不符的玩世不恭。 卓临城在她的可怜面前败下阵来,“走,我送你去宾馆。” 余小菲没有抗拒,慢慢跟上他的脚步。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电梯,卓临城看了看路面,又看了看她赤裸的双脚,一言不发地在她面前蹲下身去。 余小菲垂眸看他,有些动容,她一声不吭地上前,在他背上趴下,挂在他脖子上的双手交叠成环形。 卓临城冒雨将余小菲背到车前,将她放在车后座上。发动车子后,他在导航的指引下四处去寻宾馆。 然而所到之处,所有的宾馆都是满员,三番五次被拒后,卓临城才想起今日是周末。 疲累交加之下,他只得将车开去自己在南二环的宾馆。 泊了车进入宾馆大堂,昏昏欲睡的员工见了他,纷纷起身鞠躬,眉梢眼角却在偷觑他身后的余小菲。 卓临城将余小菲带到前台,淡淡道:“开一间套房。” 前台小姐不无抱歉,“卓总,没有套房了。” “大床房或是标间。” “真的对不起,所有房间都没有了。”前台小姐慌忙鞠躬。 卓临城沉吟片刻,转身对余小菲说:“跟着我。” 然后头也不回地往电梯方向走去。 卓临城打开自己专属套房的廊灯,侧过身对身后的余小菲说:“先去冲个热水澡。” 说罢,他走去床头柜,拿起座机电话的听筒,按下一个键后吩咐道:“准备一碗驱寒汤。尽快送来。” 话音未落,一双手从背后圈住了他,一张冰冷的脸轻轻贴在了他的背上,“卓哥哥,我想你了。” 卓临城怔了一下,抬手将她的手拿掉,放下电话听筒,“今天你就在这里休息吧。” “那你呢。” “我太太在家里等我,恕我不能照顾你。” 余小菲的面色骤然颓败,嘴角却挂着怪异的笑,“你们什么时候这样好了。” 卓临城避而不答,拿出手机,“我让徐韬明天一早给你送衣服过来。” 徐韬是卓临城的发小,幼年时,他们交好过一段时间,然而成年后,因着彼此品性、追求相差太远,二人便疏远为泛泛之交。这一两年,他们却因合作一个项目频繁来往起来。 徐韬此人是典型的京城顽主,贪婪狡狯、嗜色如命。他对余小菲垂涎已久,前日更是花大手笔为余小菲购进豪车一辆,只求博佳人一笑。余小菲虽厌恶他龌龊下流,却忌惮他的权势,不得不常常虚与委蛇地同他暧昧周旋。 此情此景下听卓临城提到徐韬,余小菲恼羞成怒地抓起一只枕头砸向他,“你太过分了!你明知道我多讨厌他!” 卓临城挨了她一下,抿唇隐忍道:“或者你告诉我你经纪人的电话。” 余小菲被激怒,尖叫了一声,怒吼道:“卓临城,我错看人了,原来你和那些人一样薄情!她不过稍稍对你假以辞色,你就急着将我往外人那里踢。我就那样贱,只配得上徐韬那种人?” 卓临城眼眸微微一沉,语气渐冷,“够了。我不喜欢听醉话,尤其是在我急着回去陪太太的时候。” 他的语气虽不严厉,但字字句句都像射出去的飞镖,不至于伤到她,却足够让她定在靶子上一动也不敢动。 合上门离开之前,卓临城动作滞了一下,“今晚的事情,我当没发生过,但不希望有第二次。” 凌晨三点多的样子,孙菀听见大门开关的声音。她一动不动地趴在枕头上,睁着眼睛看被夜风撩动的窗帘。 卧室外很快传来他转动门把手的声音,察觉到她落了反锁,转门声立刻顿住。又过了半晌,她听见他往楼上走去的声音。 她轻轻地翻了个身,将肩上的薄被拥紧。 第二天,孙菀早早起了床。路过盥洗室的时候,她忍不住将他的湿衣服从洗衣机里拿了出来,上面有浓重的雨腥味和一种很独特的女香,很快,她又在衬衣的领口下看到一抹殷红的痕迹,她的喉咙动了动,迟缓地将衣服放回了洗衣机里。 到办公室以后,她便一直恍恍惚惚地坐在电脑前发呆。九点多的时候,卓临城给她打了一通电话,她毫不犹豫地按了无声,任由手机在桌面振动。十点多的时候,卓临城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她的手指久久停留在接听键上,最终还是没有接。此后,她的电话便再没响过。 接下来的一天,她不是打错电话,就是填错表格,只差打翻水杯。午餐过后,她勉强打起点精神,从报纸堆里找到老夏上次给她的周刊,将那篇已经烂熟于心的报道又看了几遍,直看得四肢发凉,眼眶发胀。 她在百度里输入余小菲的名字,先是看她的照片,足足翻够一百页,然后又去看她的新闻履历,两个小时后,她知道她是浙江人,喜欢吃甜食,讨厌阴天,新近荣封了最年轻的威尼斯影后,被影评人称为“影坛之光”。 末了,她又找出让她封后的那部文艺片,她饰演了一个不谙世事的藏族少女,流浪在大草原上,演技比她的脸更惊艳。那部电影里,她有一段裸戏,她站在空无一人的草原上,头发凌乱,面孔污脏,但裸露出的上半身洁白得像只羔羊,又因她下身裹着臃肿的袈裟,使得她看上去很像文艺复兴时期的女神雕像。 孙菀将画面定格在那里,有些不安好心地试图在她眼睛里打捞一丝“精明”“矫饰”,可是哪里有?她简直要因她那干净纯粹的眼神膜拜这完美的色相。 她心跳乱得厉害,实在鼓不起勇气去看影评了,影评人一定会将她说成是举世无双的Angel。 下班后,她第一时间出门,连打卡都忘掉。 刚一出门,她就见卓临城的车停在台阶下。她快步走下台阶,面无表情地往前走。 身后,车子不紧不慢地跟着她往前开。 那段路偏偏很长,仿佛怎么也走不到头,一气之下,孙菀掉转头往反方向走去。车子顿时停下来,车门洞开,卓临城快步上前,拉住她的手腕。他要拥她入怀,却遭到她格外决绝的反抗。 卓临城轻轻叹气,“有什么事情回家再说,好吗。” 孙菀的眼圈霎时红了,明明很想打人、骂人,或者当街做个泼妇,可表现出来的,却是一贯的漠然,“我有事情要办,暂时不回去。” 卓临城放低姿态,“我送你去。” 孙菀鼻子酸酸地冷笑,“不需要。” 卓临城试着去抚她的肩膀,却被她毫不留情地挥开,双方都陷入尴尬的沉默。孙菀生怕自己在他面前落泪,绷着脸道:“请你把路让开,否则我不保证会有什么让你难堪的事情发生。” 说完,她错开卓临城,低头匆匆往前走去。 卓临城在原地犹豫了一下,扬手锁上车,跟着她往前走去。 感觉到他的跟随,孙菀脚步不自觉加快。卓临城不想惹她不愉快,始终保持在离她两米的距离外。 孙菀忍无可忍,见前方站台有公交车停下,想也不想就走了上去。她刚寻到一个位置站定,正要关上的车门被推开,卓临城一边对司机说“抱歉”,一边掏钱夹。 他个子较常人高出很多,加上衣饰华贵,气度优雅,一上车就将众人的眼光吸引了去。老成点的乘客只是拿揣度的眼神打量他,年轻点的便交头接耳,窸窸窣窣地议论他。骤然成为旁人谈资,素来从容的卓临城也不免尴尬。他瞥了眼孙菀,低头打开钱夹,钱夹里除了卡就是大额现金,只好拿出一张大额钞票投下,走到离孙菀不远处站定。 孙菀本就有气,见他这样挥霍,肉疼并心疼齐发,脸色便又沉了一分。 两人相隔不过一米,孙菀目视窗外,视他如空气。然而在偶像剧大行其道的今天,车上人哪有猜不出二人关系的?全车人不约而同地拿看剧情片的眼光在他二人身上睃来睃去,睃得孙菀芒刺在背。 硬撑了两个站后,她见前方有个书城,毫不犹豫地在车靠站后下了车。 她站在人迹稀疏的站台,在初秋的凉风里呼了一口气,耳听得有人也下了车,一口气又提了起来,面无表情地朝书城走去。 进了书城后,她如鱼得水地在里面悠然转着,时而翻翻重磅推荐的畅销书,时而翻翻新近出版的画集、摄影集。她倒是自得其乐,只是苦了那个再度成为目光焦点的人。卓临城不便跟得太明显,以免失却了风度,但又怕一分神,她就消失在这由书架组成的迷宫里。 孙菀逛了一个多小时,将看好的几本书拿去结了账。 结账时,她若有若无地瞟了附近的卓临城一眼,见他仍镇定自若地等候着她,西装笔挺,一丝不乱。 离开书城,已经时近九点,孙菀抱着那几本书,缓缓走在银杏树荫下。她内心依然抗拒回家,却也没有生出逃去他方的心,只想这样漫无目的地流浪,将回家面对不快的那一刻,尽可能地延后。 卓临城安安静静地跟着她,目光复杂地落在她单薄的背影上。他猜她在走神,因为她虽然低着头,脚下的重心却不是很稳,步伐也略显迟缓散乱。简单绾在脑后的微卷长发,不时滑落去她面前,她大多时候任其自然,偶尔抬手再轻轻绾去耳后。 一旦不再行色匆匆,她就会不经意地流露出这样寥落的姿态。卓临城好几次忍住上前拥住她的冲动,心情不自觉地也寥落了下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孙菀的脚步停在一座灯火辉煌的商城前。她往里张望了一下,见那里熙熙攘攘,热闹喜庆,好像天底下再没有伤心事一般,不禁心生向往,朝那里走去。 各个专柜的导购员都忙于照顾珠光宝气的顾客,无暇关注她这样形单影只的失意人。孙菀也并不介怀,游走在各个专柜之间,偶有合眼缘的,便拿起看看,看过后就放下。 她铁了心不回头看卓临城,所以并不知道卓临城将所有她拿起过的衣服、鞋子都买了下来。直到她逛够出门,才从商场的镜子里扫见他手上拎着无数个纸袋,姿态像极一位称职的管家。 孙菀叹了一口气,回头看向他,隐忍道:“你有完没完。” 卓临城避而不答,淡淡回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 他的样子坦然得好像整晚上都是她在无理取闹一般,真是气人!她用眼神回敬一句“您慢慢等着”,头也不回地走掉。 斗了一晚上气,孙菀饿得头眼发虚,脚也胀痛得厉害,好在不远处就是簋街。 秋意并未让簋街的热闹减色半分,无数彤红的灯笼挂在幽蓝的夜幕下,与烧烤摊子上烧得正旺的炭火辉映,融合成一片夸张的光影。孙菀也不细挑,就近找了家夜市摊,轻车熟路地要了一份涮锅。 就在她大快朵颐之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她对面的摊位上坐下,孙菀用余光瞥了他一眼,顿时失去了一半胃口。 她放下筷子,冷冷地看着他。他手上的纸袋已经不见,一个人形单影只地坐在一株百年大槐树下。他很不习惯簋街的烟气缭绕,坐姿紧绷,神情肃穆,似乎要与面前污脏的桌子进行一场商务谈判。服务员殷勤地将菜单递给他,他眼神怪异地看着那本红中透着黑的油腻本子,犹豫了好一阵,到底没接,只低低说了一句什么。 服务员热切一笑,抱着本子离开,少顷,一瓶矿泉水摆在了他的面前。他拧开盖子,抿了几口水,便轻轻仰头往天上看去。他头顶的槐树枝杈遒劲伸展,俯瞰着他,条条枝杈上还挂着数百只红灯笼,更像是个张牙舞爪的老妖。妖异的红光笼罩着他,扭曲了他清俊的轮廓,使他看上去像在一幅后现代的油画里。 为免自己越看越来气,孙菀别过眼,低头继续祭拜自己的五脏庙。半桌子的羊肉、菜蔬好歹填满了她腹中的空虚,驱走了她体表的寒意。压下了胃火,孙菀对他的气便也消了许多,自斟了一杯菊花茶,一边抿一边觑对面的卓临城。 这会儿,他正艰难地举着筷子,对着一锅羊蝎子无处落箸。孙菀咬唇暗笑,他生平最讨厌有气味的食物,想来刚才他一定是看也没看,直接让服务员上招牌菜,才导致如今的局面。 好在服务生贴心地送来附赠的凉菜,卓临城挑了筷子米饭,就着一根菠菜放进嘴里,咀嚼了片刻后,蹙眉放下了筷子。 孙菀暗中看够他的笑话,才施施然买单起身。茶足饭饱之后,她循例去某老字号私房甜品排队,哪知那天的甜品生意异常火爆,排队的人几乎将小小的门脸挤爆。孙菀最喜欢这家的杏仁露和椰汁马蹄糕,哪里肯就此放弃,只好耐着性子去排队。 队伍排到一半,她才知道甜品店里有台设备出了故障,出货较往日慢,客人却不见少,才导致这人山人海的拥挤场面。排了近二十分钟,孙菀才如愿拿到一杯杏仁露和一袋打包好的马蹄糕,忍不住一边咬着吸管一边往人群外走。不料有不长眼的急着往前挤,孙菀一下子被挤去了路边,脚下一个不稳,倒退几步,歪倒在地上。 人群里爆出一阵喧哗,那么多人看她,却没有一个人伸手去扶,那罪魁祸首自然更不敢冒头。 孙菀尴尬得厉害,强忍着脚腕处的钻心剧痛,挣扎着要起身。这时,一双手从她背后穿过,稳稳将她从地上扶了起来。孙菀低着头,小脸红透,耳边仿佛听见黎美静尖刻地说道:“叫你作!玩砸了吧。” 卓临城将孙菀放在路边的长凳上,在她面前蹲下,轻轻脱掉她脚上的高跟鞋。见她莹白的足踝上红肿了一大片,他低垂的眼帘不禁一颤。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她的脚,在路灯下查看,确定不是脱臼后,仰面安抚,“没事。在这里等我一下。” 说罢,他快步折回簋街。几分钟后,他拎了几只冰袋回来,复又托着她的脚,在红肿处施以冰敷。反复敷过几次后,见她脚上红肿略有消退,他才走去路口打车。 由于他们所在的小区制度严格,载着他二人的出租车到底没能进去。无奈之下,卓临城只好当着众人演一次“公主抱”的戏码。 一路往回走的时候,孙菀心虚地瞄他脸色,他的眸底虽平静无波,一双薄唇却抿着,想来,或多或少也是有气了。 到了这般田地,孙菀天大的气也暂时放下了。她扁了扁嘴,从紧攥着的纸袋里拈出一片马蹄糕,递到他嘴边,“喏。” 卓临城态度明确地将脸转去一边。 孙菀也不将就他,同样态度明确地将那片马蹄糕塞进自己嘴里。 回到家后,卓临城径直将她抱回卧室,安放在床上。见孙菀低头不语,他也不作逗留,循例回楼上沐浴。 耳听得他的脚步声消失在楼梯口处,孙菀才挣扎着起床,左脚套上拖鞋,一蹦一蹦地跳到厨房,尽量轻地翻出三文鱼,在电磁炉上煲上一锅鱼粥。 二十分钟后,孙菀算准他要下楼,关了火,蹦着将粥放在他一眼可以看见的地方,回房落锁,蒙头大睡不提。 第十三章 不如不遇倾城色 次日,孙菀又早早醒来,动了动脚,感觉那里肿痛消了很多,便打消了请病假的念头,缓缓更衣起身。 她以为自己起得足够早,出门一看,有人比她更早。 餐桌上摆着三明治、煎蛋和奇异果切片,某人一边看报纸一边细嚼慢咽。被她折腾了一宿,又赶早起来扮演贤夫,他看上去竟还是那样风度翩翩,优雅从容。 经过昨夜,孙菀死了与他针锋相对的心。梳妆停当后,她不待他招呼,很识时务地回餐厅用餐。出门后,她也没有拒绝他载她上班。 一路无言,他们很好地维持了表面的和平。 上班时,孙菀竭力不让自己再去想“余小菲”三个字,而是转头对付昨日未处理的工作。她面对满纸分分合合的八卦,一股较往日更甚的厌恶之情油然而生,但还是要去忍耐。 一整天,卓临城都没有来电话。临近下班的时候,孙菀的心情兀自烦乱起来,连财务通知薪水到账的消息都无法让她有所缓解。 电脑关机那一刻,安静了一天的电话骤然响起,惊得孙菀一颤,抓过一看,见是卓临城,她怔了好一会儿,才五味杂陈地接了。电话内容很简单,他来接她去外面吃晚饭,问她想吃什么。孙菀淡淡回了句“随便”。 到万乘时,孙菀发现偌大的餐厅又只有他们二人,又见服务生上完菜后就彻底消失,便明白了他的意思。 孙菀一边安静地用餐,一边在心里打着腹稿。良久,卓临城放下刀叉,“无论心里憋着什么事,最好都不要超过48小时。” 孙菀不得不承认他很有技巧,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把一件那样敏感的事情说成了儿戏。更可恨的是,他明明知道她在介意什么,却偏要她亲口说出来。孙菀不想和他绕弯子,越绕只会让自己越处于劣势,“余小姐还好吗。” 她不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但从他紧张的程度也不难判断出个大概。 卓临城没料到她会这样说,顿了一秒,“应该还好。喝醉的人,无论当时闹成什么样子,清醒后也不过是有点头痛。” 他顺带着将当日仓促离开的解释奉上。 孙菀笑了一下,“我很难想象在什么状况下,会因为喝醉酒深夜打电话给夏老师,而夏老师居然也会第一时间丢下师母,赶过来为我善后。卓临城,莫非到了现在,你还想告诉我,和余小姐只是工作往来吗。” 卓临城沉默了一会儿,缓缓道:“我确实对你有所隐瞒。我和余小姐,是很聊得来的朋友。” “我一直以为朋友是种很正当的关系,没想到在您这里,竟成了一种需要掩饰、回避、隐瞒的关系。”孙菀放在桌下的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我只是担心你误会。” “误会?平白无故的我误会你们做什么?”孙菀克制住内心的激动,“难道我在你心里就是个喜欢无中生有的无聊人。” 半晌,卓临城才答:“也许是我枉做小人了。” 孙菀有点不想和他聊下去,他永远有办法在她的患处隔靴搔痒。她拿起湿巾,低头擦嘴,无声地冷笑。笑得眼角湿润之际,她重重放下湿巾,抓起包,推开椅子起身就走。 卓临城追上她,从背后用力将她环住,“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这样对我,有意思吗。” 他不说这话倒还好,一听到“无关紧要”四个字,孙菀忽然动怒,一边使劲挣扎,一边掰他的手臂,“无关紧要?无关紧要你会避开我接电话?无关紧要你会深夜赶过去帮她收拾喝醉酒的烂摊子?无关紧要你的衣服会被人家留下口红印?我要多愚蠢,才会相信她是你无关紧要的人。” 卓临城怔了一下,加倍用力地抱住她,“那天晚上她喝醉了,顶着雷雨天打电话给我发酒疯,我不能见死不救……事情发展成这样,我不能说我多清白无辜,但是你要相信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做伤害你的事。” 止不住的眼泪从孙菀眼中滚下,她明明讨厌欺骗,但当他真真切切承认他并非无辜时,心反倒缩得更厉害,直缩得让她直不起腰来。 卓临城伸手拭着她脸上越来越多的眼泪,抹到最后,内疚地将头埋在她肩上。 孙菀挣扎渐弱,怔怔地靠在他怀里,脸上的泪痕在餐厅的暖风中渐渐干涸,让脸绷得发疼,时不时有泪珠惯性般从眼眶里流出。 那天晚上,他们在餐厅里相对坐到深夜。 卓临城不再隐瞒他和余小菲的故事。他们相识于一次追尾事故,事故发生之后,惊奇地发现彼此总能在不同场合遇到,派对、酒宴、高尔夫球场。于是两人的交情便从点头、微笑到寒暄。 后来,余小菲成了卓临城某位圈内密友的女伴,他二人见面的次数便日益增加。一次闲聊,余小菲听闻卓临城旗下有影视项目,便很仗义地为他奉上夺奖归来后的首秀。再以后,余小菲与那位密友和平分手,却与卓临城互引为知己。 这段故事,卓临城说得字斟句酌,光明磊落,至于到底抹去了什么,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他无法坦诚,初次见到余小菲,就被她的眼睛吸引了去。她的眼睛和孙菀的生得很像,不同的是,她的眼睛里没有对他的抗拒、冷漠,而是他幻想能从孙菀眼里看到的柔弱、温软。 聪明绝顶的余小菲很快就探出他的软肋,用她的眼睛打开了通往他心里的门。他们成了可以互述感情的暧昧知己。在感情里,女人总是容易先男人一步沉迷。不久,余小菲便对他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在确信他绝不会背叛婚姻时,又提出愿做他形影相随的恋人。 在与孙菀婚姻最冰冷的那段时间,他也有过一两次心旌动摇,但终究还是把持住了。随后便是决然的撤离,决绝到连巨资投拍的那部电影都不闻不问。若非她因工受伤,他迫不过情面去看她,几乎就要忘记曾有这样一个人险些闯进他的生命里。 回到家时,他二人都有些不堪重负,不开灯地在沙发里静坐。孙菀觉得身体、大脑都累极,却不愿睡,唯抱膝失意地坐着,对着窗外凝望,直到看见启明星。 黎明时分,卓临城去抱她,她木木然没有拒绝,接着便是一场极度混乱、激烈的交合。 中午醒来之前,孙菀做了很多个梦,梦总是醒,醒来后,她又堕去别的梦里。迷蒙中,她感觉卓临城在吻她,又感觉他从身边离开。他似乎对她说了什么,她嗯嗯嗡嗡地应答,转瞬就抛去脑后。 起床后,她接到卓临城的电话,说他已经在机场了,嘱咐她好好照顾自己。挂掉电话,孙菀才依稀想起,卓临城早晨说他要飞美国一趟。电话挂掉不久,孙菀就接到holly发来的卓临城的行程安排,这才知道卓临城有意去那边收购一家特效公司,如果此行顺利,不出月余便会回来。 孙菀捧着手机发了会儿愣,发了封邮件给卓临城,让他抽空代她去看看厉娅,并附上厉娅的最新电话。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自卓临城走后,北京的天气就一天比一天冷。进了十月,北京索性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大雪。 因时差相隔,加上卓临城公务繁忙,孙菀每天只能在睡觉前收到他的简短电话。打电话时,他不是和工作人员在吃早餐,就是在去谈判的路上。谈话的内容有时候是洛杉矶的晨景,有时候是抱怨美国饮食的碎碎念,更多时候是点到即止的情话。心情大好时,他也会同孙菀说点美国之行的逸事,比方说那家特效公司的老总深谙中国特色,差点拖他们谈判小组的男性成员去看脱衣舞表演。孙菀笑过之后,又多了些放心,看来他的归期不会拖得太久。 没有卓临城在身边的夜晚,孙菀多是以看电影、看书打发。在电影的选择上,她开始偏向于大量渲染美国都市风光的片子。只可惜,无论什么样的题材,最后都会沦为她思念卓临城的催化剂。 独处变得如坐针毡,她买来他爱用的那款香水,在家中每个角落都喷上。她渐渐养成了熬夜的习惯,却找不到失眠的解药。 某个深夜,她独自窝在沙发上熬夜重看《洛城故事》,泫然欲泣时,电话响起。她第一时间接通电话,尚未来得及和他说完一句话,厉娅那极富感染力的快乐嗓音就传来,“亲爱的,我和你老公在逛Six flags,今天有《暮光之城》主题,有白人女孩夸你老公帅得像吸血鬼……天气真好得不得了,气氛也很棒,唯一不圆满的地方就是没有你……老孙,如果不是见到他,我真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想你。” 孙菀差些流泪,捂住嘴,“我也想你。” “晚点我要带他去百老汇看我演出,你不许吃醋。” “我也想看。” “我让他偷偷录视频给你,哈哈。” 电话转回卓临城手里,他的声音里带着令人愉悦的朝气,“厉娅很好,比在国内时还活蹦乱跳,见她过得这样快乐,我很放心。” 孙菀轻轻咬了下食指的第二个指节,含泪说:“临城,我想你。” 他静了一下,才用压抑着情愫的声音说:“我很快就回来。” 电话挂断后,果然又是一宿无眠。 十月末的时候,余小菲主演的电影上映,孙菀周末去看,竟也心平气和地看完了整部电影。一个月前,她以为自己过不了这关,如今发现这世上真正过不去的,只有情的枷锁、爱的束缚。 周末傍晚,孙菀懒懒地趴在阳光房的软榻上翻着一本生活漫画。那漫画画得极有趣,她却看得心浮气躁,翻完大半本,将头侧向一盆盛开的玫瑰,拿书盖着脸假寐。 将睡未睡之际,脸上的书冷不防被一只手拿开,一个声音在她耳畔呢喃道:“厨房里的甜汤快要烧干了。” 孙菀倏然睁开眼睛,就见到那张让她魂牵梦萦的脸。没有任何迟疑,他们同时伸臂抱住对方,他的脸不断在她的长发里摩擦着,贪婪地吮吸她的味道,接着便是让她窒息的舌吻。 她见缝插针地发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 “怎么不告诉我。” “想给你个惊喜。” 他的手热切地在她动人的曲线上游走,甚至来不及说思念,便将她重重压倒在软榻上。孙菀躲闪着他的吻,低喘着拒绝,“不要在这里。” 他强忍着冲动,抱着她便往屋内走,刚一进屋,便迫不及待地吮住她的唇瓣。就在这时,一阵振动从他的外套衣袋里传来。他想都不想,探手进去摁断,低头去吻她的脖子。 不到几秒,那电话再度响起,他只得放下孙菀,蹙眉接通电话。不知道那边说了什么,他语气生硬地说了一句:“不去。” 那边不依不饶地又说了几句什么,连孙菀都隐隐听到对方激动的大嗓门。卓临城将电话从耳边移开一些,直到对方嚷完,才无可奈何地说了一句:“行,我们很快到。” 合上电话,他不甘地一口含住孙菀通红的耳垂说道:“换衣服,出门。韬子生日,叫我们都去聚一聚。” 说完,两人分头行动,洗尘的洗尘,更衣的更衣。考虑到是去见他朋友,孙菀选了一条比较正式的白色裙子,简单盘了个发髻。她站在盥洗室的镜子前顾盼了一下,又取出唇膏小心翼翼地涂在唇上。 走到盥洗室门口的卓临城见状,又折回客厅,取了只盒子过来。他走到孙菀背后,从丝绒盒子里取出一条链子,仔细为她戴上。孙菀指尖触上中心那块火彩辉煌的鸽血红,“怎么想到买这么艳的颜色。” “刚好压住你的冷。”卓临城透过镜子看她,在她耳后呢喃道:“很衬你。” 忽然想到什么,卓临城将她牵去客厅,从行李箱里拿出一只大盒子递给她,“厉娅托我带给你的礼物。” 孙菀接过,“什么东西。” “她说,秘密。” 孙菀捺不下好奇,取出一把剪子,卓临城接过来,三两下剪开包装。打开盒子的瞬间,两个人都愣住了,只见盒子里躺着一套无比轻薄撩人的情趣内衣。 孙菀咬住唇,转过脸去,“吃里爬外的坏东西。” 卓临城忍笑忍得辛苦,若非见她神情实在别扭,简直要为厉娅的善举鼓掌。 孙菀没好气地弯腰将那盒子盖上,拢了拢肩上的披肩,径自往门口去了。 徐韬的生日宴设在他旗下的“煌族”夜总会里。卓临城知道孙菀抗拒这样的地方,便带她走特别通道,避开了大厅里的乌烟瘴气。 电梯直达顶层,区别于楼下的群魔乱舞,顶层安静异常,透着叫人不自在的压力。卓临城牵着孙菀绕过一个个空隔间,直抵走廊尽头的VIP包房。门推开的瞬间,一股巨大的乐声、喧闹声扑面而来,孙菀着实吓了一跳,好像骤然穿越进了一个异世界,只见数百平的超大奢华包厢里,坐了数十对酒酣耳热的男女,昏暗暧昧的光线下,他们有的吆五喝六,有的亢奋地吼着歌,伴着女子巧笑佳音混杂其间。 卓临城蹙了眉,有些后悔带孙菀来这样的场合。然而离开已经来不及,徐韬拥着一个美女上前,重重地拍了下卓临城的肩膀,“要不是殷哥在机场看到你了,差点就被你骗了。赶紧进去找地方坐。”说着,他笑呵呵地去握孙菀的手,“嫂子真赏脸啊!” 末了,徐韬推着卓临城往人群中走,压低声音说:“别人都带二嫂,就你带大嫂来,这叫兄弟们如何自处啊。” 孙菀假装听不到,任卓临城将她安放在沙发尽头的角落里。卓临城低头,不无抱歉地说:“我没想到是这种场合……稍等一会儿,我和他们喝完三巡就走。” 孙菀善解人意地点头。卓临城走后,孙菀无聊地翻出手机大战僵尸。不幸的是,卓临城所谓的那个“稍等”,很快从她预想中的半小时变成一小时、两小时。 包房里的喧闹几乎掀开房顶,孙菀厌倦地瞥了那边好几眼,终于忍不住靠在沙发扶手上假寐起来。 几分钟后,卓临城抽身回来,将自己的大衣盖在她身上。孙菀知道他在看她,故意蹙起眉,宣告自己的不满。 卓临城去那边知会了一声,再度返回她身边坐下。见她爱理不搭地装睡,他忍笑伸臂将她扳进怀里,一手端着红酒浅啜,一手不动声色地移到她的腰间。 孙菀缩了一下,睁眼瞪他,他的手果然老实地顿在原地。 他似笑非笑地抿了口红酒,忽然低头含住她的唇,挑开她的牙关,用舌将那点红酒注进她口中。 孙菀头脑一热,险些丢了心跳。他的舌灵活地在她口中挑逗,右手探进她的衣领,熟稔地褪去她的胸衣,揉捏着她的胸前的柔软。孙菀噤若寒蝉地缩在他怀里,一手紧紧抓着沙发,一手死死拽着身上的大衣。他的手很快游向禁区,手指不紧不慢地隔着布料摩擦。孙菀难受得厉害,却又不敢有一丝反抗,生怕引来别人的注意,只能咬着唇默默忍受。 就在她几乎魂飞天外的时候,身边的沙发重重凹陷了下去,一个醉醺醺的声音在他们耳畔响起,“卓哥,你躲在这里算什么。” 卓临城端着红酒,淡淡地说:“你嫂子有些不舒服,我们这就要走。”大衣下,他的手却更加放肆。 孙菀几不可察地将脸贴在他的右臂上,毫不嘴软地咬住他的手臂。 卓临城杯中的红酒晃了几下,渐渐恢复平静。 “那可不行,你还欠我一杯酒呢!”徐韬不依不饶。 卓临城稳了稳酒杯,镇定自若地道:“这就补上。我干了,你随意。” 说完,他爽快地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与此同时,他的右手自然地抽出,装模作样地低头去叫几乎晕厥的孙菀,“孙菀,醒醒,我们该走了。” 他体贴地将孙菀搀起来,用大衣拢着她出了门。 刚一出门,孙菀就被他急促地吻住,“有没有很想我。” 孙菀顿了一下,忽然踮脚搂住他的脖子,生涩而热烈地回吻他,连她都被自己的热切吓到。 一切话语都不再有意义。他们疯狂地接吻,像要吃掉对方。卓临城拦腰将她抱起,快步走向夜总会的客房区。他急促地拧开隔间的门锁,将她推进黑暗。 他们互相拉扯着衣服,直到他衬衣上的扣子接连掉在地上。他死死将她按在墙上,粗暴地扯开她的丝袜,生硬地进入她的身体,毫无技巧可言地撞击碾压,似乎要将她揉碎。 她双手紧紧撑在墙面上,想借此获得站立的力量。感觉到她整个人在往下滑,他一手抱住她的腰,一手扣紧她的手指,更加猛烈地冲击她的身体。她不断撞向冰冷的墙面,痛感却欠奉,她在他喘息的节奏里呻吟呜咽。最终,他们天昏地暗地倒向床上,在剧烈的颤抖中一起抵达巅峰。 次日清晨,二人拥着被子一起看卓临城从美国拍回来的照片。孙菀靠在他胸膛上,滑着平板电脑里的照片,不久就滑到他与厉娅在Six flags公园的照片。厉娅穿着粗制滥造的汉服,用浓墨重彩将脸化成花木兰的样子。 孙菀的手指顿住,“她为什么打扮成这样。” “她在Six flags兼职,这是在扮演花木兰。你往后看,一会儿就能看到蜘蛛侠和玛丽莲·梦露。” 孙菀本来还很愉悦的心情莫名有些低落,厉娅去美国后一直住在一座老阁楼上,学习之余便马不停蹄地去各种需要演员的地方兼职。厉娅自称是为了得到更多机会,但孙菀不难猜到,也有一定的经济原因。 卓临城捕捉到她的心思,轻抚着她的长发,“她很棒,现在已经是百老汇的演员了。我偷偷录了视频,她在最新的《西贡小姐》里有角色。据说她的男友打算为她投拍一部另类的B级片,她正在学骑马和抽烟。” 卓临城退出图片浏览,点开一段十几分钟的视频,是《西贡小姐》的片段,厉娅在里面分饰一位放荡的泼妇和一个没有思想的中国娃娃。 看过视频,孙菀的心情终于好了很多。她抱着电脑,翻了个身,头枕着他的小腹,“还有别的照片吗。” “有,演出后我们去吃了中国馆子。”卓临城为她代劳,翻到他们在中国馆子的合影,厉娅卸了妆,样子清淡。扫了一眼,孙菀忽然坐起身子,连着滑了几张照片,“不对!娅娅怎么变成这样了。” 卓临城跟着坐起,揽着她问:“怎么不对了。” “你不觉得她太瘦了吗?还有——”孙菀将一张照片放大,“她的脸怎么变得这么歪。” “哪里歪了。” “你仔细看看她的表情,娅娅以前不是这样笑的。” 卓临城认真一看,果然看出了异样,放大的高清照片上,厉娅的表情透着叫人说不出的扭曲,“我猜她可能为了更上镜,在脸上做过什么吧。” “有可能。”如今娱乐圈女星整容实在不是稀罕事,孙菀略放下心,“她是没事瞎折腾。不行,我非要打电话说说她。” 卓临城摇头,夺走她手里的电脑,捉住她两只手腕,将她按倒在床上,“你有时候真跟你妈一样事儿!看来,我得做点什么保护厉娅的耳根子了。” 过了数日,孙菀正在上班,卓临城的电话突然打进来,“去请个假,晚上有个重要宴会,你要准备好衣服来出席。” 孙菀正在忙老夏交给她的一条大稿子,敷衍道:“晚上再说。” “我的全体员工都会出席,你确定想要随便应付。” “家里那么多衣服。”孙菀不满地嘟囔。 “我不希望明天公司的八卦主题是我太太身上过季的爱马仕。”卓临城简明扼要地点了一句。 孙菀只好举白旗,去老夏那里请了半天假。 下午三点,卓临城来报社接她。一上车,holly就将一大叠奢侈品图册奉送到她跟前,“一家家逛可能来不及,您不妨先看看有无合意的,我叫人送来。” 孙菀拿起最上面的那本,一页页翻看,指着一条礼服,“这个。” holly压低声音说:“您再看看有没有喜欢的。我马上叫人按您的尺寸定做这条。” 孙菀明白自己挑到了只提供定做的款式,于是换了本图册,找了条差不多的素色礼服,又在holly的协助下,选定鞋子、包和配饰。 孙菀本以为就此了事,不料卓临城却将车开去了一栋别墅前。孙菀不解其意,却没多问,下车后只默默挽着他。 进门后,佣人将他们带去二楼的会客室,一位抱着黑猫的中年美妇自落地窗边起身,优雅一笑,“来了。” 美妇吩咐一位年轻助理端来一个盒子,走去孙菀面前打开,盒子打开的瞬间,孙菀的心本能地跳了下,只见层层梯梯的盒子里,放着数套碧莹莹的翡翠钻饰。 孙菀移开眼睛,稳了稳心神。卓临城拈起一条剔透浓绿的镯子,柔声问:“喜欢吗。” 孙菀看着那条镯子,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美妇缓缓抚摸着猫儿的脑袋,“城城就算疼老婆,也该给我们这些阿姨留点风头。如果我卖了这条给她,赶明儿你妈、你姨们找我来买镯子,该拿点什么货合适?难不成逼我弄条段家玉出来。” 卓临城听了,知道自己爱妻心切,有些逾越了,将那条镯子放了回去。 美妇走上前,从里面选了条正阳绿的贵妃镯推进孙菀腕间,“这条种色好,既气派又俏丽。” 卓临城看了一眼,满意地颔首,“谢谢方姨。” 买完镯子,卓临城又带着孙菀小坐了片刻,才起身告辞。 车子驶上南二环后,孙菀抬起手腕,对着阳光看那条镯子,“上次那电影赚了多少钱。” 卓临城说了个数字,孙菀低头,想起某部有关珠宝和女人的民国电影,“一半都在这镯子里了。干吗对我这样殷勤?我可不会因为它就对你殒身不恤。” 卓临城透过后视镜看她,坏笑,“用不着那么惨烈,我只要你对我献身不恤。” 孙菀红着脸斜飞他一眼,若有所思地把玩镯子。女人真是奇怪得可以,可能信不过男人的山盟海誓,信不过情意缠绵的肢体纠缠,却会相信这些冰冷的石头代表真爱。 到了酒店,孙菀才知今晚是为那部电影全线大捷而庆功。宴会场面很大,赴宴者逾千,大厅里灯火辉煌,笙歌笑语。孙菀与卓临城相携下楼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齐聚他二人。那么多人在看她,孙菀却敏感地一眼从人海中找到了余小菲。她穿条暗红色礼服,头发盘得很有旧上海风情。她本人纤细得厉害,个子也不高,脖子却生得修长优美,远远看去,像一枝插在暗红花瓶里的马蹄莲。 余小菲看了她一眼,朝他们举了下杯,转身继续同身后的几个男人讲话,从孙菀的角度,只能看见她线条柔雅的侧脸。 卓临城公式化地发表了一番致辞后,乐声响起,被打断的宴会恢复热烈。 卓临城带着孙菀见过数位贵宾后,就将她丢进了太太堆。 太太们身份骄矜,自然不需要满场翩飞地交际,又因不大可能收到搭讪,便连搔首弄姿的心都死去,纷纷坐在休息区里闲聊。 见孙菀是新贵,她们也不吝拉拢,拱月般地以她为中心聊了些话题,旁敲侧击地问她的背景学历,顺带考她对时尚政经的见解,孙菀一一对付过去。她们见从她身上挑不出毛病,话题渐渐转去她们真正感兴趣的服装、珠宝以及彼此老公的最新产业。 孙菀坐得气闷,不时往人头攒动的大厅里看,卓临城正在同几个中年男子聊天,谈得很投入,完全没有看过来的意思。她又孩子气地看每个银盘子里装的是什么,正坐得百无聊赖,远处三角架钢琴前忽然换了人。 “快看!林达准备弹钢琴了。”一位年轻太太有些激动,手肘轻轻撞了撞另一位太太。 “咦?他不是声称绝不在宴会派对上献技吗。” 孙菀知道林达,近几年声名鹊起的年轻钢琴家,因皮相和琴技俱佳,国内媒体都很追崇他。 “呵,你也不看把他支动的人是谁?”说话间,那位太太朝钢琴前的余小菲努了下嘴。只见站在林达身后的余小菲,优雅地伏下身子,翻着钢琴上的谱子,微笑着同林达说了句什么。林达颔首,起身朝场内鞠了个躬,钢琴前的人群骤然后退,空出了一大片地方。 全场人都静了下来,不约而同看了过去。林达屏息凝神,抬手弹出一串流畅的低音开场。余小菲手持一枝红玫瑰,撩动裙摆,赤脚走去场地中心,展臂来了一段抒情的慢舞。很快,钢琴开始第一次变奏,乐队里的小提琴和吉他跟上和声,奏出西班牙舞曲狂放的旋律。余小菲纵情笑着,在音乐的节拍里欢快舞动,热烈得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 乐队未备有西班牙舞板,懂音乐的看客便随着节奏击掌。远远看去,孙菀仍能看见余小菲动人的眼波转向每个为她击节的人,那样充满自信的媚态,让身为女人的孙菀都有些呼吸不畅。 太太们的眼神里不自觉地流露出对她的敌视,这个阶层的人,本能地厌恶一切可能凭借自身魅力挤进上流阶层的女人。 雷动的掌声里,孙菀缓缓返回沙发里坐下,端起自己那杯香槟。耳边传来太太们议论余小菲的声音,多是毁谤之词,比如说她中学肄业后就混迹北京酒吧夜店,做了多年的骨肉皮,才被某位拍文艺片的导演带入影视圈;又比如说她的干爹、干哥哥简直可以排到一百号开外,实在是豪门阔太眼中的“鬼见愁”…… 最后有人尖酸地总结道:“外面的男男女女偏都买她的账,连林达这等才子都拜倒在她石榴裙下。这样的妖孽,我看天都收不走了。” 孙菀默默抿着杯中冰冷的香槟,直到有人拍她肩膀,才醒神回眸看去。 卓临城绅士地朝她伸手,眸光深深,“女士,可否赏光。” 孙菀微笑点头,将手放进他的手心。 舞曲换成《闻香识女人》里著名的Por una cabeza。孙菀不擅长探戈,跳得小心翼翼,唇线紧绷——好在她这表情很适合探戈顾虑重重的气质。 一曲舞完,她深深陷在卓临城有力的臂弯里,低喘着与他对望,他的眼睛里有要狠狠吻她的欲望。 这时,一道红色的倩影出现在他们身侧,他们同时回头望去。 余小菲点头朝他们致意,然后转向孙菀,仰面道:“孙小姐,幸会。” 她的肩膀端得很正,昂着头的样子有种咄咄逼人的傲慢,若是旁人以这种姿态示人,定会引得对方反感,但是由娇小柔弱的她做出来,反倒让人觉得那是一位淑女应有的高贵风度。 孙菀在她的容光里怔了一下,“幸会。” 余小菲眼帘一垂,眼睛里眯出些漫不经心的笑意,语调平和地说:“孙小姐是否介意我借卓先生跳支舞。” 隔这么近对视,孙菀这才发现,电影里文艺得近乎放肆的余小菲,现实里也有一种不同于常人的神经质。这种神经质会不经意从她眉梢眼角流露出来,攫住身边人的全副身心。 孙菀对她莫名畏惧,勉强一笑,“当然不介意。” 余小菲粲然一笑,昂着头转身,朝卓临城伸手,“好久不见。” 他们跳的是支慢华尔兹,乐声缠绵老迈,似乎永无曲终之时。卓临城舞姿僵硬,样子像在出神,余小菲头垂在他臂弯附近,像一枝哀艳的玫瑰。 孙菀忽然想去透透风。犹豫了一下,她起身穿过人群,往盥洗室走去。 刚踏进盥洗室的大门,孙菀就见一条由女士组成的长队延绵到门口。她不想惊动那些人,径直朝大厅外走去。 电梯下到空旷的一楼,她终于看见了冷清的员工洗手间,走近一看,洗手间外还人性化地配备了化妆间。 洗毕手,孙菀走进化妆间关上门,从手包里找出粉饼,开始补妆。 几个年轻女孩唧唧喳喳地走进了隔壁洗手间,“真想去楼上看热闹,大婆对小三,不知道会不会火光四溅。” 这样一句话骤然将孙菀钉在了原地。然而隔壁的议论声还在继续。 “余小菲真是卓总的三儿吗?天涯上不是说余小菲和舒泽是一对吗。” “千真万确,那天晚上我们都看到了,卓总半夜带余小菲过来的时候,余小菲就穿了个睡衣——”声音压低,“还凸点了。” “外面不是都说卓总很爱老板娘吗?再说,平时从没见卓总带余小菲过来啊。我不信卓总是会找三儿的人。” 八卦的声音顿了顿,片刻后,一个女声不甘示弱地渲染,“我听专门给卓总收拾房间的华子说,卓总经常带余小菲过来的。他们每次来都走VIP电梯,我们看不到而已。” “这样啊……真幻灭!” 门后,孙菀天旋地转,连月来的甜蜜在一秒之内化为不堪,身体骤然冷了下去,心也冷了下去,连吸进腔子里的空气都是冰冷的。 她竭力压制翻滚的情绪:疼痛、无助、愤怒、绝望、恶心,捂着嘴深深吸气。她对自己说,这是流言,只是流言,强迫自己迅速冷静下来。 她久久地站着,外面的喧闹渐行渐远,仍保持着一手拧着门把手的姿势。直到腿有些发麻,她才缓缓拧开门,朝外间走去,那么巧,正好遇见向这边走来的holly。 “卓太太,您怎么了?脸色这样难看?”holly关切地上前扶住孙菀。 孙菀摇了摇头,忘记礼貌,机械地往前走。 holly跟上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这就去叫卓总下来。” 孙菀又摇头,理性终于回归,“我胃不舒服,要先走,他忙,不要打扰他,你一会儿帮我知会他一声。” holly见她几乎站立不稳,很不放心,“那我开车送你。” “不用。” “卓太太,您这样我很难做的。” “那多谢。” 坐在holly温暖的雅阁里,孙菀的双腿不停发抖。holly透过车镜看了她好几眼,在一间奶茶店前停车。片刻,她雷厉风行地将一杯温热的蜂蜜柚子茶递给后座上的孙菀。 holly坐回驾驶室,“需要先载您去医院吗。” 孙菀紧紧捧着那茶,“不要紧,只是胃痛。” holly实在担心,“不如我带您去喝粥养养胃。这附近……”说着,她低头去搜粥店。 就在这时,孙菀忽然抬起头,缓缓道:“我记得余小姐家附近有家粥铺很好,不如你带我去。” holly顿了半晌,“好。不过余小姐住哪边。” 刹那间,孙菀听见心底传来什么坍塌的声音,抽了口冷气,“你不知道吗。” holly有些抱歉地一笑,“您还记得具体位置吗。” 孙菀将脸侧去一边,不让她看见自己失态,“算了,我也不记得了。” 深夜,孙菀纹丝不动地躺在床上。她觉得自己很冷静,眼眶却在发热,抬手遮住眼睛,压抑地抽泣了几声,又停了下来。 她想起某种感冒药有让人沉睡的作用,便爬起来取了两粒和水吞下。大片的白色药片卡在喉咙里,她艰难地下咽,直到眼睛鼻子红透。 孙菀倒回床上,听着时钟走字的声音,渐渐沉入半昏睡里。朦胧间,有人掀开被子在她身边躺下,将手探到她颈下。她原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为这个温馨动作意乱情迷,但这一刻,皮肤上生理性地立起排斥的鸡皮疙瘩。 “睡了?”他的声音传来,在她听来,那惺惺作态的爱怜真叫人反胃。 她假装醒不来,索性连呼吸都停掉。 卓临城将要落去她肩上的手收回,习惯性地将脸埋入她的肩窝,沉沉地睡去。 第十四章 红玫瑰与白玫瑰 次日,孙菀去向老夏请年假,老夏被她坚决的表情噎住,不悦地打起官腔说:“虽说社里也规定给新人年假,但在社里这么忙的时候请假,会不会显得特立独行了点。” 孙菀在他对面埋头默坐了一会儿,“既然这样,请您同意我辞职。我去打辞职报告。” 老夏一下子从老板椅里弹坐起来,“小孙,你在开玩笑吧?这可是无数人打破头都抢不到的铁饭碗。” 孙菀语气淡淡地说:“我必须离开北京,要么您放我假,要么同意我辞职。” 老夏不想轻易损兵折将,将孙菀仔细一打量,猜到了几分,“为感情的事儿闹情绪吧?做老师的劝你一句:生活是蛋糕,爱情只是点缀蛋糕的那颗红樱桃。别丢了颗破樱桃就连蛋糕也不想要了,会饿死的。” 孙菀低头,不作回应。老夏见她态度坚决,思量了一下说:“这样吧,这两天上海刚好有个电影节要开幕,主办方给我发了邀请,你替我去吧。话可说到前头,这种活儿时间可以往长里拖,经费却有限,任务量还不小,要是主办方再一小气,你连机票钱都得搭进去。” 这些已经不在孙菀考虑之列,她感激地看了老夏一眼,“好,我知道了。” 孙菀订了最快飞去上海的机票。 她不想和卓临城正面对话,所以选择在登机前几分钟才告诉他要出差的事。 她一边打电话,一边在人头攒动的大厅里徘徊,巧妙地让他感觉到自己的冷淡仅仅是因为行色匆匆。这个时候,她需要冷静,在彻底恢复理性前,不想毫无证据地向卓临城兴师问罪,更加不想让他发现自己的异样,以免他跟了来,轻而易举地再度征服她。 到了上海,她并未去主办方安排的宾馆下榻,而是住进一家环境雅致的青旅。住进去的第一天,她用整整八小时躺在床上昏天暗地地喝酒、听音乐,面无表情地流泪。理性在自我放纵中死去,留下的是一个受伤害者的本能。 然而到了这个地步,卓临城电话打来时,她还是能瞬间伪装出疲惫一天,谈兴不佳的样子。这种时候,她便会阴暗地想,原来真正的影后不在银幕上,而是在绝望的生活里。 第二天中午,孙菀下楼,去附近的面包房要了一个汉堡,一杯热牛奶。吃着吃着,她感觉到痛苦已经淡去,萦绕在心里的绝望变成了淡淡的忧郁。出了面包房,她独自在上海街头散步,深深呼吸这座城市纸醉金迷的空气。走到外滩时,冬日的天竟有些黑了。她站在飘着雪的黄浦江畔,本已淡去的绝望忽然又涌上心头——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一下子变得独来独往。 泫然欲泣的时候,卓临城似有感应地打来电话。她打起精神同他说外滩风光,让他听烟花炸裂的声音,唯独没告诉他,上海下雪了,而她很冷。 第三天,孙菀试着去电影节现场工作。她拿不到大牌导演的采访,也无心和其他记者抢明星专访,便在后台顺便抓了一个无人问津的年轻艺人,用两个小时给他做了一个专访。他们都是失意者,拿彼此当救命稻草。孙菀问他怎么看待“信任破产后的重建”,他就说很多艺人的风光是用无数张信用破产的信用卡维系起来的;孙菀问他怎么看待“忠诚之于婚姻的意义”,他就说世上无所谓忠诚,忠诚只是因为受到的诱惑不够。 访问做完,孙菀回青旅,用一晚上为这个艺人写了篇人物报道。发回去给老夏时,老夏暧昧地问:“这小子给了你多大的红包。” 第四天、第五天……汹涌的情绪在时间的流逝里趋于平静,她疯狂地工作,豁出去似的追着向明星、名导要访谈,以一天三条稿子的速度,给报社传递电影节的消息。 十天后,电影节落幕,主办方设宴款待庆祝。中国式的宴会,从头到尾只有敬酒这样一个节目,孙菀虚虚实实跟来敬酒的人喝了一些,将自己保持在将醉未醉的状态。 宴会散场,之前受到孙菀专访的那位男艺人追出来,说开车送她,她冷静地拒绝,独自离开。 坐在出租车里,孙菀隔着污脏的车玻璃看傍晚的上海。忽然,她指着远处一条河流问司机:“那是什么河。” “苏州河都不知道。” 孙菀想起很久之前看的一部爱情电影——女孩因为不再信任深爱着的男人,跳进苏州河里,变成一条无情无爱的美人鱼。电影的开场白说:近一个世纪以来的传说、故事、记忆,还有所有的垃圾,都堆积在这里,使它成为一条最脏的河。 孙菀忽然想去看看那条最脏的河。 司机将她丢在了苏州河畔,生怕那条河被外地人看轻,找钱的时候絮叨道:“苏州河很好看的,上海八景里的‘吴淞烟雨’,说的就是苏州河的雨景。” 孙菀淡淡同他笑过,慢慢沿着河堤往前走,从傍晚走到天光收尽、华灯初上。 她顿下脚步,站在栏杆边往下眺望,数米之下的水面半清半浊,比电影里干净不到哪里去。她以前不能理解什么样的绝望能让一个女孩子跳进这么条臭水河,但是这一刻,竟有些感同身受。 天上开始飘起细雨,细雨濡湿了她的长发和大衣,她却还是站着去看那河水。流动的河水可以让人心静,消除人的痛苦,因为它会让人联想到一切终会如流水般逝去。 河风很凉,吹在淋湿的人身上,如万千针尖扎过。孙菀却倔强地想要赌赌看,心里的冷和身体的冷,哪个更叫人难受。 这场愚蠢的赌弄得孙菀很狼狈。晚上站在青旅的莲蓬头下,恶狠狠地打了五个喷嚏,她有了种不祥的预感。 孙菀是在医院的消毒水味里醒来的,第一眼看到卓临城时,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你怎么在这儿?”她蹙着眉,语气冷淡,身体的不适让她无力再演戏。 “你发烧昏迷了二十四小时,好在你房费到期,工作人员打内线联系不到你,去敲门,这才及时发现状况。” 很显然是他们通知了他。 屋子里静了一会儿,卓临城以一种洞悉一切的目光直视她,“孙菀,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孙菀想装糊涂。 “事到如今,你仍觉得自己可以瞒住我?你为什么要逃来上海?又为什么要这样伤害自己。” 孙菀吃力地将头转去一边,“不懂你说些什么。” “孙菀,不要和我玩这套!”卓临城头一次用这样严厉的语气对她说话。 很好,终于不再假惺惺地装温柔了。 孙菀冷冷地回望他,轻蔑地笑,“原来你也会因为别人虚伪而生气。” 卓临城敏感地抓住她话里的关键词,“虚伪。” 平静了片刻,卓临城抬起眼帘,“既然你觉得我的虚伪惹怒了你,不妨开诚布公地指出来,好叫我无地自容。” 孙菀气不打一处来,“虚伪的草稿不应该都写在你自己心上吗?何必逼我说出来,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卓临城按了按眉心,“我们不能好好说话吗。” 孙菀闭上眼睛,“我不想听到你的声音。” “既然你不想说,那不妨让我猜猜。因为余小菲,对吗。” 听到这个名字,孙菀有点失控,床单下的左手微微颤抖。 卓临城从她表情的细微变化里看出端倪,“如果你不希望我和她见面,我可以向你保证……” “别,我比你更清楚保证是个什么玩意儿。我六岁那年就会跟老师保证以后绝不迟到了。” 卓临城开始蹙眉,“最后再说一次,我和余小菲的关系仅止于好友。我不想一而再、再而三地因为同样的事情和你闹矛盾。” 他这边说得义正词严,孙菀耳畔却不停回响起那晚在洗手间听到的流言,无数叠加在一起的声音撕扯着孙菀的情绪。她忽然伸手去按床头的铃,她的表情很平静,但是机械而反复的动作,出卖了她内心的歇斯底里。 两位护士被持续不断的铃声惊动,着急忙慌地赶来。孙菀提高声音,一字一句对她们说:“请你们让他出去,我需要静养。” 她们对视一眼,有些尴尬地看向卓临城,“先生,你看是否……” 卓临城深吸了口气,从病床上起身,头也不回地出了病房。 孙菀病愈回到北京后,他们开始了漫长的冷战。 回京复工的第一天,孙菀刻意在报社加班到深夜,卓临城打来的所有电话都被她掐断。挨到凌晨,她疲惫不堪地回家,见卓临城独自坐在满室黑暗里,她头也不抬地从客厅里穿过,进屋、落锁。 次日清晨,孙菀站在烟味未散的客厅里发了一会儿呆,连早餐都未吃,就匆匆离去。从那天起,她开始每晚都熬到凌晨才回家。回到家时,卓临城不是独自在看电影,就是在书房处理公务。餐桌上,每晚都放着不同的消夜,孙菀对此却视若无睹。因为她吃够了小恩小惠的亏,不想再让自己昏了头。 接下来便是无休止的争执。孙菀以前从未想过,生活里任何一个细枝末节都可能成为争吵的契机:他温言软语,她想同他吵;他沉默以对,她也想同他吵;连他偶尔提议晚餐吃清淡些,也会让她觉得他是在委婉攻击她肝火太盛,从而演化成争吵。 他们都不是性格激烈的人,更因着卓临城的风度,这样的争吵往往持续不了几分钟。但她天长日久的挑衅,终究还是让他疲乏了。他开始晚归,虽从不在外留宿,但回家的时间总在孙菀入睡以后。 就在孙菀以为剧情要上演到相看两厌时,卓临城再度去了美国。holly汇报称他是去谈收购的余留问题,但孙菀知道,他是想要避开她,用冷却的方式保护他们行将就木的感情。 再度重返独守空城的处境,她起初还带着点阴暗的快乐——为她也能这样伤害他而快乐。随着时间推移,焚心蚀骨的寂寞和猜疑,让她的快意变得不再纯粹。午夜梦回的时候,她经常会产生一种如临深渊的惧怕。 有天,她收拾心情去阳光房看书,一进门,几盆缺水而死的兰花猝不及防地刺痛她的双眼。她猛地发现,花架上常开不败的玫瑰因无人打理凋残了,原本生机盎然的家,徒然生出一种朽败的气息。 内心的警钟敲响,她开始设问自己到底是想通过冷战达到什么目的。离婚?仅凭听到的流言?不,她对他的爱还没有浅薄到那地步。她只是痛恨他的欺骗,那天在洗手间听到的流言,固然带给她巨大的冲击,真正摧毁她的却是从holly那里获悉的他骗了她的事实。一个欺骗,像一块倒下的多米诺骨牌,摧毁了她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对他的全部信任与依赖。 因为不再信任,她便揣测那个晚上卓临城去余小菲家做了需要用谎言来掩盖的事情。揣测加上流言,让她做出他曾经出轨的有罪推断。 意识到这点,孙菀开始自我检讨:在这件事情上,她确实处理得有欠妥当。她自始至终站在受害者的位置,对他施行冷暴力,却未有一刻设想过这一切如果是误会,这段时间以来,他承受的伤害会有多大。 内疚感一旦袭来,本能的反应便是补偿。她花整晚时间,给他写下数千言的邮件,将最近遭遇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并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邮件发出时,已是凌晨五点。一念放下,万般自在,她在乍泄的天光里打了个哈欠,心境平和地回床上补觉。入睡前,久违的微笑挂在唇角,她笃信他看到邮件后会第一时间赶回来,接受她的求和。 “睡醒后要去把花浇了。”朦胧间,她对自己如是说。 孙菀是被电话惊醒的。 睁开眼的瞬间,一股失落感汹涌着朝她袭来,在构想中,她应该是被卓临城吻醒的。 她迫不及待地抓过手机,展眼看去,来电人是老夏。她低头呼了口气,接通电话,低声道:“喂。” “你还在睡?快上网,出大事儿了!”老夏的声音很亢奋。 “什么大事?”孙菀淡淡地问。 “去开电脑,我保准你会在连上网的30秒内知道是啥大事儿。” 孙菀下床,打开电脑。登QQ的时候,她一边给自己斟苏打水,一边恹恹地问老夏:“今天又要加班。” “必须的。” “那我一会儿来单位。” “那倒不用,你只管上天涯守着。今天肯定有无数人出来爆料,你先拿那些八卦攒一条稿子出来。我要去南二环那边做个深度调查。” 老夏话刚说完,孙菀就在QQ的弹窗新闻里看到了那件大事——余小菲微博漏床照。 孙菀一眼就认出床照里男主角熟睡的侧颜,贴在耳边的手机顺着脸颊不自觉下滑,最后砰的一声落在了地板上。接着便是她自己。她歪歪地跪在地上,眼前的景物天旋地转。她疑心自己再也没有力量站起来。 脚畔的手机里传来老夏的声音,“看到了吧?喂?喂。” 孙菀捡起手机,贴向耳边,胸口哽着的气仿佛有了硬度,硌得她心痛难当,良久,她颤声回了一个字:“唉。” “呆了吧?我刚看到时也一样。现在娱乐圈流出艳照都不稀罕了,稀罕的是明星自己不小心把床照给分享出来了。” 孙菀只听得到自己急促的喘息声。 “看余小菲还怎么装娱乐圈最后一朵白莲花。我要是她,非得把自己玩自拍的那只手给剁了……不扯了,你赶紧去天涯,校对室等着稿子呢。” 孙菀捧着手机,僵僵地半跪在原地。原来他早就回来了,只是同余小菲厮守着。如果不是余小菲自拍时操作失误,将他们的床照分享去了微博,她还蒙在鼓里,继续做着鸳梦重圆的春秋大梦呢! 她冷冷地笑了一下,撑着椅子角起身,顺带抹去眼角那一滴半干的泪。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她面无表情地打开邮箱,将卓临城还未来得及读的邮件撤回,彻底删除。 手机又响了,这回打来的人是黎美静。孙菀想都没想就将电话挂断,按了关机。她镇定地起身回房,拖出一只大皮箱,将自己原有的衣服装箱,然后去捋手腕上的翡翠镯子。那镯子明明戴着挺宽松的,这会儿却像在她腕上生了根,卡在大拇指下,怎么也捋不下来。她咬牙发狠,握着那镯子自虐似的往下生扯硬拽,直拽得她的左掌关节处全都红透。到头来,不知道是痛的还是怎样,一直硬撑着的她,忽然立在原地无声地哭了起来。 这时,她听到身后的门被人推开。 她颤了一下,回头望去,只见多日不见的卓临城蹙眉立在门口,神色憔悴地看着她。 她重重合上眼睛,蓄积在眼里的泪水断线珠子般落下。 “对不起。”他开腔,声音嘶哑。 这是他第一次同她说对不起,哪怕他曾对她做过那样多巧取豪夺的恶行,都从未有过要说对不起的自觉。但是这一次,他终于说出了世界上最恶毒的这三个字。 孙菀如挨一记鞭子,心里火辣辣地疼,理智使她保持缄默。 她从箱子里找出一管乳液,涂满左手,抿唇将那只镯子摘下放在梳妆台。愣了一会儿,她嘴角微微一动,“无所谓了。真的。” 说着她躬身去锁箱子,很费力才将箱子锁上。卓临城走过去,从身后抱住她,下巴搁在她肩窝里,“如果我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还能相信吗。” 孙菀轻轻推开他,声音疲惫地说:“卓临城,我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相信你。” 她伸手去拉箱子的拉杆,手却被他用力按住。他盯着她的眼睛,头一次在她面前流露出无措的神情,“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床上,真的不知道。” 孙菀没有挣扎,哀哀地说:“何必矫饰?不如大家都留点风度,好聚好散。” 他被“好聚好散”几个字激怒,将她硬拽进怀里箍紧,“我不可能和你好聚好散!” 他对她一向都爱用这禁锢的方式,她惨然道:“我们再不可能了。事情到了这地步,你放过我好不好。” “这辈子都休想!”他愈加用力地箍着她,像是要用自己的温度暖化她,见她不为所动,他恳求地说:“到底要我怎么样做,你才肯相信我。” 孙菀机械地摇头,“你与其问我怎么才能相信你,不如站在我的角度上想想,我为什么不相信你。” 卓临城这回没有回应,静静等着她的下文。 “你可能不知道,从三年前你对娅娅说出‘对不起’的那一刻,我们的婚姻就蒙上了原罪。我相信你爱我,但我更相信每个跟了你的女人,最后都逃不开被你欺骗、背叛的命运。” 卓临城终于放开了她,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像是听到了什么极可怕的东西。 孙菀不敢正视他的眼睛,这一瞬,他们好像调换了位置,那个真正罪无可恕的人成了她。 “我一直在等,等你厌倦我,像一个死刑犯等待最终的死期。不爱你的时候,我等得很平静,爱你的时候,等得很害怕。卓临城,我真的等够了,也受够了。这次算我求你给我一个痛快,好不好。” 卓临城的脸色一点点白下去,像有什么东西正在从他身体里流走。过了很长时间,他才开口道:“不知道是自己太自以为是,还是你比我更懂欺骗,我竟一直以为你跟我在一起是快乐的。” 孙菀深深呼吸,抵抗着胸口处叫人窒息的闷痛。 他转过身,先她一步,滞重地朝门口走去。 就在孙菀眼泪几乎掉下来的时候,他忽然顿住脚步,没有回头,“余小菲的事情,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那已经不重要了。”孙菀低头,“离婚协议我尽快发给你。” 他明明已经疲惫至极,骨子里的残忍却一分没少,“别做无用功。我‘不择手段’地娶你回来,不是为了要同你离婚的。” 卓临城虽不同意离婚,却默许了她的出走。 一出小区,孙菀就打车直奔通州老家。她并非无路可走,只是抱着颗坏心要让黎美静看看当初“卖”女儿入豪门的后果。 黎美静见孙菀拖着行李回家,脸色忽白忽红地变得很难看。孙菀绷着脸不理她,把箱子里的衣物一样样地往柜子里放。黎美静蹲下去帮忙,翻检了半天,见她一样值钱的体己都没有,有些急了,“照片上那人真是临城啊?会不会是别人用PS换了个头。” 孙菀不答,打开笔记本,在ord文档里敲起辞职信来。经历了这么多八卦,她现在对这份以八卦为生的工作只剩下了厌恶。 黎美静见她居然在写辞职信,急得直跳脚,“孙菀哪,你不能这样破罐子破摔啊。男人已经靠不住了,要是连工作都没有,那就太惨了。” 孙菀一气呵成地将辞职信写完,毫不犹豫地发了出去。黎美静重重地唉了一声,一歪身坐到孙菀的床上,“临城这孩子怎么能做出这种事呢?他不像是那种人啊。一定是你,天天摆臭脸给他看,把他往别的女人身边撵!” 闻言,孙菀的火腾地蹿起来,“这种时候了,你还要帮着他说话!” 黎美静心里有愧,不敢和她针锋相对,软下脾气哄道:“别是有什么误会吧?临城跟你怎么说的。” 孙菀讥诮道:“他说对不起。” 黎美静脸又白了,她垂头思量了一会儿,抬头对孙菀说:“你先歇歇,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黎美静出门后,孙菀推开电脑,恹恹地倒在床上。她眼神空茫地盯着潮朽的天花板,眼泪无声无息地落了下来。她不想在黎美静的势力范围内示弱,抬手重重擦去眼泪,将牙关咬紧。 不一会儿,黎美静端了碗蛋汤进来,“孙菀,喝点热乎的。” 见她不动弹,她便在她桌子前坐下,“刚才临城给我打了个电话……” 孙菀倏地睁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 黎美静有点心虚,这女儿太精,一下子看穿了她。她讪讪地说:“是我打的,别怪妈多事,很多事情咱肉眼是看不真切的,尤其是那个小三儿还是个戏子,咱就更不能只看表面了。” 孙菀怔了一下,目光渐渐从她脸上落到她身后的墙面上。 黎美静见她态度有所缓和,将椅子往前拖了拖,“临城说他昨天刚从美国回来,本来打算马上回家,临了被一个应酬拖住了脚。当天吃饭的人全是他弟兄,大家都在兴头上,他一个不慎就喝多了。结果早晨一醒来,就看见那个女人在他边儿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孙菀轻轻发出一声冷笑,酒后乱性大概是比堵车迟到稍微不那么烂一点的谎言,难为黎美静竟一副信以为真的样子。 看来连这里也待不下去了。孙菀叹息起身,再度将柜子里的衣服往皮箱里放。结果她放一件,黎美静就往外拿一件。如此反复了几次,孙菀重重把一件衣服丢进箱子里,“够了!” 黎美静蹲着将她箱子里的衣服全拿出来,铺平放回柜子,“我知道你委屈。既然你什么话都听不进去,我就不说了。你好好在家休息,不想工作就别去,我养得起你。” 孙菀下巴颤了几下,眼圈红透。 “蛋汤趁热喝,土鸡蛋两块钱一个呢。” 黎美静边说边挑开孙菀卧室的帘子,她人已经出去了,脑袋却又伸了回来,“孙菀啊,一个把握不住自家男人的女人,再怎么聪明也是徒劳的。” 霓虹斑斓,光影迷幻,“煌族”最大的包房中,低沉的重音音乐极富韵律地撼动在座者的心脏。 斯诺克球桌旁,徐韬抱着一个S形身材的俄罗斯美人,装模作样地教她打球。徐韬生得矮胖,抱着白龙马般高大丰满的洋美人,场面滑稽异常。他们身后,一票妖娆女子望着他们痴笑。 就在徐韬纵情享乐之际,包房的门被猛地推开,一道高大的黑影带着肃杀之气闯了进来。 徐韬应声看去,见是卓临城,吓了一跳,但还是满脸堆笑地往上迎,“卓……” “哥”字还未来得及出口,一记重拳就落在他的鼻梁上,他眼前骤然一黑,踉跄着跌倒在地上,眼泪鼻血一并往外溢。 身后的莺莺燕燕尖叫着往外逃窜,酒杯、啤酒瓶、话筒纷乱地砸向地板。 卓临城快步上前,一把将他从地上拽起,卡住他的脖子将他往后逼退,眼见他濒临窒息,双眼上翻,才收回手,又一拳将他打倒在球桌上。 徐韬几乎休克,连告饶的话都说不出来,蜷在球桌上,眯着眼畏惧地看他,咝咝地吸着冷气,“别……别……” 卓临城脱去身上的大衣,扬手丢在球桌上,揪着他的衣领将他再度提拎起来,目光如刀,“你老实交代,昨天晚上是怎么回事儿。” 徐韬筛糠似的抖着,“卓哥,我听不懂啊,什么怎么回事儿……” 砰的一拳砸下,徐韬听见自己左边眉骨断裂的声音。 “我再提醒你一次:我要知道昨天晚上你是怎样给余小菲拉的皮条!” 徐韬举双手告饶,双腿几乎跪下去,“卓哥,我真不知道,我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算计你。你自己喝醉了,有些事儿可能记不清了,但……但也不能怪到我头上啊。” 卓临城点了点头,转身走到包房门口,将门反锁上。 徐韬心知不妙,拔腿就往卫生间跑,卓临城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他,扯住他的手臂反手一拉,将他带倒在地上。卓临城欺身上前,将徐韬笨重的身体扳正,右膝重重地抵压在他左边的肋条上,“就凭那点酒也想让我喝醉?你到底给我下了什么药。” 徐韬野狗般鬼哭狼嚎道:“我真什么都不知道!昨晚那么多人,你怎么偏偏怀疑我。” 卓临城捞起桌上的一支啤酒瓶,在他耳边砸碎,拿锋利的玻璃尖对着他脖子上的大动脉,“说!” 徐韬亦发了狠,咬着牙,死死憋着一口气,双眼血红地瞪着他,“我不知道!” 卓临城唇线紧抿,眼神阴沉黑暗,握着酒瓶的手剧烈颤抖,几滴汗从他青筋暴露的额角滚落,挂在他的眼帘上。 “卓哥,你饶了我吧,我不想死!”徐韬最后那点狠气在他暴戾的眼神下消散殆尽,大哭着哀求道:“我要出个三长两短,你自己也过不去你爹妈那一关!虽然说我的贱命不值钱,但你真犯不上和我玉石俱焚哪!不行你再往嫂子身上想想,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儿,嫂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卓临城重重喘息着,眼睛里的阴翳渐渐散去,他松开他,将他拖到沙发边,重重扔下。他仰头深吸了口气,走到斯洛克球桌前,拿起外套利落地穿上,“以后别让我看到你。还有,去告诉余小菲,不要玩火自焚。” 暗红色的苹果在余小菲纤细的手指间转动,蛇一样的果皮从刀下探出头来。她面无表情地坐在病床前,低垂的眼帘后,隐着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睛。她今日没有化妆,素淡得像一尊瓷器,一头长发也只蓬松地绾了个韩式发髻。不认识她的人见了,只怕会当她是位娴静温柔的小妻子。 “你是没亲眼看到他那股狠劲儿,我现在一闭上眼都还瘆得慌。菲菲,我看你还是算了吧,你要真把他们拆散了,恐怕下半辈子没一天好日子过。”病床上,徐韬两边脸都高高肿起,红色的面皮上满是青紫的瘢痕,原本就小的眼睛索性变成两道可笑的缝。 一条完整的苹果皮啪地掉在地上,余小菲切下一半果肉,用刀尖叉着递到徐韬嘴边,他忙不迭地张嘴去咬那果肉。 余小菲目不转睛地凝视他,忽然笑了,“你这样子让我想起一个故事。” 她的笑容让徐韬呼吸发紧,一双眼睛放出豺狗似的贪婪光芒,“什么故事。” 和他经历过的女人比,余小菲算不得一流姿色,但只要她对他笑,他就会着了魔似的起反应。和别的女人不同,她的笑容既高傲又温柔,眼神里明明写着看不起他,神情却像在温柔讨好。每逢见到这种笑容,他就控制不住地想要用男人的方式征服她眼里的高傲。 “听说爱斯基摩人捕杀北极熊,只需要一把这样的小刀。”余小菲转了下手中的刀柄,像看小孩那样看着他,“听上去很不可思议,对吧?其实办法很简单,只要用海豹血和匕首做一支血冰棍,丢在北极熊出没的地方,嗜血如命的北极熊就会迅速赶来舔这支美味的血冰棍。舔着舔着,它们的舌头被渐渐融化的冰块麻痹,失去知觉,被露出来的匕首割破舌头。但它们还是会在欲望的驱使下,不停地舔自己的血,直到因为失血过多休克。然后,它们就变成了爱斯基摩人的坐垫和食物。” 闻言,正在刀口上咬苹果的徐韬不寒而栗,连忙收回嘴巴。 余小菲目光落去窗外,幽幽叹了口气道:“我记得有句佛经说,世人求爱,刀口舐蜜,初尝滋味,已近割舌,所得甚小,所失甚大。意思是说,人并不比北极熊高明,明明知道爱和伤害共存,却会为了那一点点甜奋不顾身。” “这不是自虐吗?哪儿找不到点甜头?非去刀口上舔?”徐韬嘟囔了一句,“菲菲,你可是个聪明人!” 余小菲施施然起身,将他的病床摇起来,望着他的伤口意有所指地问:“韬子,你不也是聪明人吗。” “那不同,我是被打得半死了,但也换到实在的好处了。”徐韬自然而然地联想到那晚的旖旎风光。 这一年多来,他前前后后在余小菲身上砸下了近千万,却没有换到任何一亲芳泽的机会。他自诩精明,偏余小菲这条滑泥鳅就是只吃鱼饵不上钩。他本来都有些心灰意冷了,不料余小菲却主动找到他做一桩很划算的生意——如果他把卓临城放倒,她就拿自己的身体作为回报。 他未尝不知道给卓临城使绊子有什么可怕后果,但当余小菲蛇一样柔软的裸足滑上他大腿的时候,他就再也顾不上什么后果了——哪怕牡丹花下死呢? 当然,他也为自己谈到了很可观的报酬。下药放倒卓临城那晚,他就在卓临城那间套房外的沙发上得到了第一笔报酬。 一想到当时的画面,他本能地亢奋起来,急促地捉住余小菲的手,舔着她沾了苹果汁水的手指,“菲菲,这笔生意,你做得真不划算啊!赔了夫人又折兵,白便宜我了。” 余小菲垂眸漠然看着他,好像舔她手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条撒欢的牲畜:“还没到最后,谁也先别论输赢。” 徐韬的呼吸越来越粗重,“菲菲宝贝儿,你打算什么时候给我另一半报酬?我可是为你死了一回的!” 余小菲抽回手,一点点拉开连身裙的拉链,“不如现在?我实在不喜欢拖泥带水。” 徐韬盯着她半裸的身体,大口大口地吞咽着口水,喘息着说:“我们说好的,这次不戴套……” 余小菲面无表情地掀开他身上的薄薄床单,将仅剩的蕾丝底裤拉到膝盖以下,“好,我们银货两讫。” 十余分钟后,余小菲拉上裤子,套上连身裙,宛如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般,一言不发地离开。 她快步穿过VIP病房区安静的回廊,赤槐枝杈里透过来的光斑在她脸上、身上跳动。她一口气走到尽头的公共卫生间,将门重重反锁上,在洗手池前剧烈地呕吐。胃部的痉挛导致她美丽的面庞严重抽搐,勾魂夺魄的清澈眼底亦布上骇人的血丝。良久,她喘息着拿出包里早就备好的紧急避孕药,生生吞下。 呼吸渐渐平缓,她望着镜子里自己阴冷的面容,露出一丝诡异的笑。是很恶心,但她很早以前就习惯了这种恶心。十六岁那年,她第一次用身体换来驻唱机会时,就清楚地知道,只要这具身体不老,这世界就没有不可抵达的目标。 第十五章 分开是另一种明白 离职手续办得比孙菀想象中顺利,因为前一日老夏高价买到一张卓临城结婚时的照片,在看清卓太太真容的瞬间就什么都明白了。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他很快就对她挥手放行。 离婚的事,自然比离职棘手得多:她快递给卓临城的离婚协议,被原封不动地退回来;她打他电话,一旦提到离婚就会被毫不留情地挂断;她约他面谈,却被告知没有时间…… 迫不得已,孙菀只得亲自上门拜会。然而不到十分钟,那场谈话就演变成了有关婚姻责任的剧烈争吵。 “结婚一年多以来,我可曾限制过你的自由?可曾对你使用过暴力?可曾吸烟酗酒?可曾对家庭漠不关心?可曾对你关爱不够?”卓临城静静靠在椅背上,沉着脸问。 面对这一系列问题,孙菀机械摇头。 卓临城将离婚协议当着她的面优雅地撕烂,“既然如此,你凭什么和我离婚?就因为一次根本不存在的外遇。” 孙菀被激怒,半分不甘示弱,“不,不是因为那个,我只是觉得对你已经没有感情了。” 卓临城表面上的沉郁被打破,猛地起身,怫然将她按到办公桌上激烈地强吻,一只手在她的禁区中游移。在她几欲晕厥的时候,他将手从她禁区里抽出,恶狠狠地讽刺道:“什么时候对我没反应了,再来说没感情这种话。” 孙菀红着眼圈丢了他一个耳光,万分狼狈地逃离。 她身心俱冷地在万华附近的咖啡馆坐了一下午。最后打电话告诉律师,她要起诉离婚。 三日后,那位律师准备好诉状,陪孙菀去立案庭办了立案手续。从法庭出来时,那位律师坦率地告诉孙菀:“可能要等很久。如果您先生坚持不愿意离婚,我们胜诉的机会不大。” 诚如那律师所言,诉状递出后,一直处于泥牛沉海的状态,孙菀渐渐有些不抱希望起来。 但生活总要继续。收拾好心情后,孙菀向几间杂志社投了简历。她本不抱希望在年前找到工作,不料简历发出去不久,就接到一间知名杂志社的面试通知。 年底求职的人,多是工作经验欠奉的毕业生,孙菀很快就在面试中脱颖而出,获得了一个薪水颇优的岗位。孙菀疑心上天眷顾自己,后来方知,这间杂志社不久前发生了一次剧烈的高层斗争,前主编离职时几乎架空整间杂志社,现任主编梅丽莎才不得不放宽条件,在年前广纳贤才。 雷厉风行的梅丽莎很快重新确立杂志的定位——引导高端精神享乐。杂志核心内容也从奢侈品推荐转向电影、音乐、读书、戏剧、当代艺术和文化交流。对孙菀而言,这样的定位自然是十分理想的。因为她急需要做一些有文化内涵的工作,赶走上份工作留在她生活里的乌烟瘴气。 生活既然一片黯淡,孙菀只好寄情于工作。圣诞节前后,孙菀接连做出几个反响很好的大型专题。同事们固然是嫌她急于表现,但梅丽莎偏偏赏识她,元旦一过,就将孙菀提拔为编辑部的中层领导。于是,新年伊始,孙菀就化身成了空中飞人,于全国各地间往来穿梭。 农历年前夕,孙菀飞去台北对专栏作家沈沅做深度采访。沈沅是台湾专栏作家里的新贵,擅写饮食男女,因行文冷隽幽默,观点毒辣新颖,在内地亦深受小资女性的追捧。 抵达台北那天,沈沅带孙菀去吃了士林夜市。沈沅为人风趣且不拘小节,和孙菀倒很投契。两人一路从街头吃到街尾,渐渐熟悉起来。一旦拿下名人雅士的面具,沈沅就暴露出有点二的嬉皮面目,和孙菀大肆调侃起来。 吃过夜市,已近晚上十点,沈沅开车慢悠悠地送孙菀回了宾馆。车停后,孙菀从包里拿出一张有些陈旧的真驴皮皮影给沈沅,“这是给你夫人带的礼物,你有本书里提到,她很喜欢收集民间工艺品。” 沈沅眼里忽然有了丝忧伤,片刻后,他接过皮影,“孙小姐真是有心人。只可惜她去了法国,怕是收不到这样别致的礼物了。” 孙菀愣了一下,“沈夫人她……” “她同我离婚了。半年前的事情。” “真是抱歉。” 沈沅摩挲着那张皮影,依然调侃道:“如今离婚率这样高,离婚实在算不得稀罕事了。我之所以念念不忘,大概只是不甘心被甩?哈哈!” 孙菀望着他的落寞的侧颜,有些笑不出来。犹豫了一下,她还是忍不住说:“我记得你在书里提到她睡着后喜欢磨牙,你每天都偷偷用手指横在她牙齿间,慢慢帮她改掉了坏习惯……这样的细节还有很多,我看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感动。” 她实在不明白沈夫人为什么会离开这么爱她的男人。 沈沅忽然起了谈兴,“你觉得男人和女人,谁更懂得爱。” 孙菀不知他缘何有这样的疑问,思忖了一下,嗫嚅道:“当然是女人。” “大概90%的人都会这样想。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就我所了解的而言,女人其实是世界上最不懂爱的动物。” 孙菀呃了一声,毫不避讳地用“您太偏激了”的眼神看向他。 “孙小姐,你有男友吗?”沈沅问。 孙菀点了点头,隐去自己将要离婚的现状。 “你男友做过哪些让你感动的事情。” 孙菀怔了一下,垂眸追忆,片刻后,她摇头道:“我不记得了。” 沈沅忽然放声大笑,“果然又是这样。我曾经和上百对情侣聊过天,让他们回答对方做过什么让自己感动的事情。男人们总能说出很多:女孩在车站等他很久,做手工给他,帮他洗袜子,给他做料理……女人的回答却惊人的一致:没什么让人感动的事啊。因为男人们没有像杰克那样把救命的门板让给她们,也没有打败‘绿魔’,将她们从生死一线的关头抢救出来……” “女人总是患得患失,找各种理由证明男人不爱她;男人看似大大咧咧,却总在想方设法证明女人是爱自己的——就像全世界都相信我爱我太太,但她偏偏不相信一样。” 孙菀出神望着他,一时失了言语。 沈沅耸耸肩,故作轻松地一笑,“现下的女性,大多是里的白流苏,不到香港沦陷,不到男人冒着枪林弹雨回来救她,是永远觉不到真爱的。” 说完,沈沅下车,替孙菀打开她那边的车门,微笑着做了个“请”的手势。 次日上午,孙菀正式去位于阳明山附近的沈沅家拜访。 孙菀先是程式化地请他在书房、庭院里摆拍几套照片,然后便是近两个小时的深度访问。访问结束后,沈沅亲自下厨为她煮了碗乌鱼子面,并配上味噌豆腐汤。孙菀留意到沈沅家里仍然保留了沈太太的痕迹:书架上的单人照、女性读物、未画完的油画、钢琴上翻到某一页的曲谱……他还在等着她回来。 孙菀黯然想,原来一段不如意的婚姻,对男人的伤害也很大。 回宾馆的路上,孙菀收到航空公司的通知,原定在下午1时的飞机因天气原因,改签到晚上9时。 平白多出半天,孙菀不想待在宾馆耗时间,便坐车去了趟台北故宫。她原以为台北故宫足以打发一下午时间,谁知到了当地才发现台北故宫委实袖珍,就是一栋三层的小楼。好在小楼内别有洞天,藏着各类稀世珍宝,颇能拖得住人的脚步。 出了故宫,见时间尚早,孙菀又坐捷运去了西门町。抵达西门町时,恰巧有艺人在做活动,街上挤满了热情喧嚣的红男绿女。孙菀在路边买了份蚵仔煎,站在人群里一边吃,一边享受那艺人的温柔歌声。不料一份蚵仔煎尚未吃完,一场雷雨便哗然降落。 除了那艺人的铁杆粉丝,其他路人都纷纷逃散。孙菀被乱冲乱撞的人挤到了马路中央,无数辆机车飞驰着从她身边驶过。她提心吊胆地往马路边上跑,好容易撞见一个公交站牌,快步冲了过去。 雨越下越大,街道路面霎时变成汪洋,路面上淆乱了一阵子就安静了下去,所有人都躲去了自己的归属地,只有孙菀这个异乡人孤零零地站在站牌底下。 突如其来的凄凉感将孙菀一下午的好心情挤走,她寂寂地呆立原地,空茫地盯着被大雨笼盖的街道,不期然想起很久前,有人冒着比这暴烈十倍的雷雨,一间店一间店地找她。一行久违的眼泪忽然从她干涸的眼眶中滚落。 农历新年前夕,梅丽莎忽然急召在家休假的孙菀,让孙菀代替她的助理周雅陪她去趟香港,参加一个为期三天的慈善晚会。 到香港后,梅丽莎没有安排孙菀住酒店,而是带她住进自己在中环的海景公寓。 第一天住进去时,孙菀有些惴惴的,连用洗手台都小心翼翼。但很快,梅丽莎就让孙菀看到了她爽朗随性的一面,几个钟头后,孙菀连用她递来的面膜都不会觉得别扭。 第二日晚宴,梅丽莎带孙菀在各色名流中大施交际手腕,一气儿拿下十数位红人、新贵的稿约。晚宴上,梅丽莎花数万拍下一根迪奥手链,一出门就将那条手链挂在了孙菀手上,“以后这样的事情,你和周雅都可以帮我分担一些。” 孙菀拒不敢收,却被梅丽莎意味深长的眼神阻止。她这才意识到,梅丽莎是要将她收为心腹。孙菀在她的眼神里犹豫了片刻,停下解手链的动作,朝她点头致谢。 晚上归家,梅丽莎亲自下厨煲了花胶鸡汤。 等汤的时候,梅丽莎不免俗地拿出家庭相册同孙菀分享。看了照片,孙菀才知道梅丽莎有对在常春藤念书的漂亮女儿。 孙菀忍不住大赞这对双生花才貌双全,梅丽莎自豪之余,却异样地失落起来,“这大概还是要归功于她们爸爸的良好基因。” 见梅丽莎提起孩子的爸爸,孙菀这才想起,似乎从未在梅丽莎的生活里发现男人的痕迹,哪怕是这些相册里,也没有男主人的照片。 梅丽莎是何等精明的人,一下子从孙菀的眼神里洞悉了她的疑惑,倒也不避讳,自哂道:“我们多年前离婚了。” 孙菀看着照片上的姐妹,不难想见她们的父亲有多优秀,低下头轻轻叹惋道:“那真是可惜。” “是啊。当年刚恋爱时,我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谁料一结婚,那么多问题出来了——他有太多生意上的应酬,哪怕在我们最恩爱的那几年,他的‘逢场作戏’也从未断过。” 孙菀翻相册的手一顿,“就因为这样,所以离婚了吗。” “没那么简单。我闹他就哄,我跑他就追,有一回我跑去了法国,他也追过去,足足陪我耗了半年,连生意也不要了。每次分开时,我都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原谅他了,但只要他一追过来,我那些原则啊,自尊啊,都会被他弄得死地透透。” “折腾了五六年,直到宝宝出世,我们才磨合好。原以为日子终于安定下来了,谁料因为我生不出男孩,他家里又逼着我们离婚。” 看见孙菀难以置信的表情,梅丽莎补充道:“他是潮汕人,家里最看重这个……婚姻就像玩超级玛丽,这一分钟你还在为躲过一条经常摔下去的沟而沾沾自喜,下一分钟就可能死在一只不起眼的毒蘑菇手里。” “我气不过公婆,就提了离婚。离婚后,他家里马上就给他娶了一个年轻女孩。起初他还是对我死缠烂打,但等到新妻子为他生下儿子,他便从此断了和我的来往。” “那后来呢?”孙菀实在很想知道故事的结局。 “我带着两个女儿来了香港,赌气住九龙塘,赌气开公司,要活出个样子给他看,结果没几年就挥霍掉了他给的赡养费。我和女儿在屋村吃了一年苦,都不见他再出现,这才明白,这回他是真的不会再追过来了。”梅丽莎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俯视一段无关紧要的过去,“没了那点幻想,我只能放下骄傲从头打拼。我在一间杂志社里谋到了职位,用十年从记者做到分社主编,再分配到法国总部。如今我在香港、北京都有了房产,女儿也上了常春藤,倒是他那个儿子,被他的小妻子惯成了脑满肠肥的二世祖。” “听上去很解气呢。”孙菀感同身受地说。 梅丽莎正准备说些什么,厨房里却传来汤锅定时器的铃声。梅丽莎抿唇一笑,将闲聊阵地转移去了饭厅。 二人闺蜜般坐在饭厅橙黄的灯光下,继续刚才的话题,“早些年,我也觉得很解气。但是前年,我在酒会上遇到了我们的一位故友。坐下长谈时,那人告诉我,如果不是我前夫一直在暗中帮我疏通关系,拉广告,我可能不会有今天。他还说,当年我前夫选择和我彻底了断,并非因为不爱,只是受够了一次次追过来,又一次次被推开的戏码。” “刚听完他的话,我顿时火冒三丈,咬定他是在为渣男洗白。可是回去后冷静细想,又生出了些不同于往年的领悟。” 孙菀递到嘴边的勺子再度放下,“什么领悟。” “当年的我,总拿不切实际的完美主义要求他,自己却自私、骄傲、任性、固执,动不动就给婚姻判死刑。是我的粗暴导致了我们婚姻的死亡。”梅丽莎眼睛里有了些麻木的伤感,“现在想到他,多是遗憾,遗憾当年没有好好待他,没有珍惜彼此相爱的时光。如果有重来的机会……打住,再说下去,你恐怕要笑我了。” “怎么会?”孙菀黯然低头,思绪飘去很远的地方。 农历年三十那天,孙菀从香港赶回北京。她赶到通州时,天已擦黑。孙菀取钥匙开门,却发现门没有上锁。 她一边推门一边解围巾,“妈,我回来……” 一进门,孙菀就怔住了,只见黎美静正同卓临城坐在电视机前包饺子。感觉到她的目光,卓临城抬起头,神情微妙地看着她。 黎美静紧张地站起来,满脸掬笑地迎上前,“我估计着你这个点就该回来了。你先歇会儿,我马上去做年夜饭。” 她的语气里充满了讨好意味,孙菀知道她是希望自己不要当场甩脸子给卓临城看。 孙菀低头将围巾和大衣挂到衣架上,打开手袋,一样样往外拿东西:黄花鱼胶、许留山甜点、深井裕记烧鹅、黄道益活络油…… 黎美静见状,提着的一口气松了下来,“下次出门别带这么多东西回来,怪沉的。” 孙菀随意嗯了一声,去卫生间洗过手,走到卓临城对面坐下,态度自然地拈起一块面皮,不动声色地包起饺子来。 黎美静大喜过望,站在她背后对卓临城做了个口型:有戏!然后喜滋滋地一扭身,进了厨房。 电视上,新闻联播的声音数十年如一日,孙菀低眉顺眼地包着饺子,静静想着心事。其间,她好几次感觉到卓临城在看她,都视而不见。 彼此静默了十几分钟,卓临城到底忍不住先开口问道:“新工作怎么这样忙。” 很平淡的一句问候,不知为何,孙菀心中竟有些发酸,淡淡地回道:“没办法,百废待兴,这种时候,员工也该体谅老板。” 沉寂了一阵,孙菀礼尚往来地发问:“你怎么过来了。” “去年我们都不在这边,今年于情于理都该过来陪妈过年。”他说得字斟句酌,生怕哪一个词拿捏不好,又触及到她内心敏感的地方。 孙菀点了下头,“爸妈、大哥大嫂还好吗。” “和去年一样好。” “我给爸妈带了点燕窝、蚝皇,明天你帮我带回去给他们。” 卓临城深深看了她一眼,“我替他们谢谢你。” 孙菀目光轻轻流转,“何必这样客气。” “刚才妈给我看了你们的杂志。这份工作很适合你。” “我也这样想。” “最新一期那篇有关沈沅先生的文章,你写得很生动,我看的时候,也有些感同身受。” 孙菀包饺子的动作滞了一下。那篇文章里,她深藏了一些个人关于感情的领悟,他此番别有深意地提来,想必是读透了她的心思,意欲借此为突破口,将话题引到他们的事情上。 “沈先生是个很有智慧的人,让我看清了自己的一些问题。” “比方说?”卓临城显然对此很有兴致。 孙菀终于抬头,幽幽地看着他,他比上次见时瘦了一些,脸上的线条更显分明。片刻后,她嗫嚅道:“比方说,他让我觉得自己是个顶凉薄的人。” 卓临城明白她真正想说的是什么,数日来堆积在心头的阴云骤然扫去了大半,一丝暖意自他眉眼中流露,“太清醒的人总是有些凉薄的。在我看来,你的凉薄也是你的可贵之处。” 孙菀轻轻摇头,“你讽刺我。” “没有。因为我从没要求你是完美的。” 孙菀在心里品度他这句话,一点酸涩自鼻根处泛起,她吸了口气掩盖过去,“我先把这些放进冰箱。” 年夜饭上席时,一年一度的春晚已经开幕。黎美静分拣了两块鸡翅放进他二人碗里,“这个你们吃,比翼双飞。” 说罢,她又拣了一堆菜往孙菀面前的骨碟里堆,“尝尝怎样。” 盛情难却,孙菀便随意拣了点京酱肉丝尝了,“蛮好。” “都是临城做的。”黎美静的语气简直有些谄媚。 “哦。”孙菀头都没抬,“真难为他了。” 黎美静见他们都还是抹不开面子,便放出自己的手段,不是起哄让卓临城陪她喝酒,就是大谈孙菀小时候的趣事,她一个人分饰数角,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硬是将冷冷清清的一顿饭吃出了点真热闹。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黎美静又随着晚会的曲艺单元唱了折京剧,惹得孙菀发了笑。孙菀这边开了笑颜,卓临城的心情也大好起来,陪岳母喝酒时就更加浑不吝。黎美静打定了要灌醉他的坏主意,喝完红的上白的,上完白的换啤的。孙菀知道黎美静打年轻时就开始修炼酒量,如今早已是个酒葫芦里的神仙,因担心卓临城被她灌出个好歹来,眼睛总不由自主地往他那边看。 眼见一打啤酒喝完,黎美静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要去开另一打,孙菀终于忍不住开腔道:“别喝了,小心胃疼。” 黎美静佯嗔道:“我从没胃疼的毛病。我看是有人心疼病犯了。” 孙菀被噎了一下,本想撂挑子不管,可再看卓临城,他的脸色已由红变白,显然是喝得有些高低了。她再也坐不住,按住黎美静开酒瓶的手,“喝完这一杯就算了。” “那可不成!我还没喝高兴呢。”黎美静有些发蛮地去抢酒瓶,“我一年到头就今天最高兴,谁扫我兴就是跟我过不去。” 孙菀知道,若是让她喝高兴了,卓临城还不得去医院趴上几天。她分不清黎美静是来真的,还是瞎起哄,只好咬牙道:“那我代他陪你喝。” 黎美静觑了她一阵,见她态度坚决,便退了一步,“行,你要是把这瓶都喝了,我今儿就算喝高兴了。” 说话间,她啪地把手中的啤酒开了盖,递到孙菀面前,“要帮老公出头,不付出点代价可不行。” “妈,孙菀没酒量的,这瓶还是我来喝。”卓临城赔着笑,伸手去接那酒瓶。 黎美静把酒往怀里一收,“那不行,你要陪我喝,那至少是半打起。我要灌不醉你,你爸妈会说我不欢迎女婿上门!” 孙菀不想再纠缠了,伸手接过那酒瓶,二话不说,稳稳握着酒瓶底部,分三口将那支啤酒喝了个底朝天。饶是那啤酒度数不高,她的脸和眼睛霎时间还是红透了。 见状,黎美静悻悻然坐回椅子上,“行吧。我再逼你们,你们该说我不是亲妈了。” 卓临城盛好一碗紫苏鱼汤,细细将鱼里的骨刺剔除,推到孙菀面前,低头柔声说:“先喝点汤缓缓。” 孙菀低低嗯了一声,温顺地端起碗小口小口饮汤。黎美静观察了一会儿,眼里闪过些老谋深算的笑意,“你俩坐着,我去煮点绿豆汤解酒。” 黎美静走后,屋子里骤然静了下去。电视上虽然还在喧闹,可孙菀分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不知是因为醉酒,还是因为卓临城太过意味深长的明亮目光。 年夜饭吃罢,二人各居一隅,着实喝了一大碗绿豆汤,才将那酒意渐渐驱散。黎美静没事儿人一般忙里忙外,收拾残局。末了,她从卧室里翻出笔墨纸砚,端到客厅,“别顾着看电视了,我要扫地、拖地,你俩去房里帮我把春联写了,家里要一副,店里要三副。” 孙菀嗔怨地说:“外面五块钱一副的随便买,何苦折磨我们。” “我家里两个A大的高材生,谁稀罕买别人那个。” 卓临城起身将文房四宝接了,先孙菀一步去了她卧室。 见孙菀还懒懒地窝在沙发里,黎美静没好气地指着她的额头,“就你磨牙!有体面活儿不干,你这是要帮我拖地呢。” 孙菀终于耐不住她烦,起身往自己卧室走去。进门一看,卓临城已经将对联纸铺好,正在提笔凝思。 孙菀的杏眼里含着点笑意,“你还会这个。” 卓临城也微笑着说:“些许记得点什么‘天增岁月人增寿’……” 孙菀想起那个“天增岁月妈增寿,福满乾坤爹满门”的笑话,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她折身回客厅,找出本子打开,一边搜着楹联集锦一边往屋内走,她将目标锁定在某一条上,抬头道:“这条……咦,你在写什么。” 走近一看,却见他已经笔走龙蛇地写好了一副上联。孙菀放下电脑,拈起诵读,竟然格外工整雅致。再凝神看他的字,是一手同他本人一般潇洒的俊逸行草。 孙菀一时对他刮目相看,“练的米芾的帖?以前怎么从没见你写过。” 卓临城行云流水地将下联、横批写完,才戏谑道:“如今在女孩子面前卖弄这些,已经完全不时兴了。” 孙菀毫不理会他的玩笑,上前轻轻接过他的笔,在砚台里蘸了墨,凝神屏息地准备落笔。不料笔尖还没触到纸面,她的手就没出息地抖了起来。 太多年没用笔写过字了,她心里有些没底,加之刚才的酒力并未完全消去,好一会儿,她才轻飘飘地在纸上落下一个“笑”字。 这时,一直在旁边观看的卓临城忽然从身后环住她,右手稳稳握住她的手,轻声在她耳畔问:“想写什么。” 孙菀右手颤了一下,脖颈不着痕迹地往下弯了一分,躲开他的气息,“笑我年光同蔗尾,看他春色上眉梢……” 卓临城握着她的手,换了极缠绵的行楷,横竖撇捺地慢慢勾画。不过一副对联,他却像是要同她写到下个世纪。孙菀的呼吸有些发紧,心跳亦漏掉了数拍。他一丝不乱地拥着她将对联写完,这才撂笔,然而更紧地握住了她的手。 他目不转睛地凝视她,试探性地朝她妍丽的唇上吻去,她脸一偏躲了开去,垂下眼睛,“再给我一些时间。” 他喉头动了动,将紊乱的呼吸一点点稳住。他知道,她已经决定不去计较他是否真的出轨的问题。她已经宽宥了他,但他必须更有耐心地等她将心里那根刺彻底拔出。 这时,窗外此起彼伏地响起烟火、爆竹的声音,电视里亦传来跨年的钟声。不久,帘外传来黎美静的声音,“临城啊,你和孙菀去楼下院子送送年吧。” 他应了一声,牵着孙菀挑帘而出。黎美静看了眼他们的十指交结处,乐呵呵地将一大袋烟花递给他。 目送他们二人出门后,黎美静赶忙走到窗户边,对着天空低声祈祷道:“老孙啊老孙,我年年为你烧纸钱,从没求过你什么,这回你可要保佑这俩孩子和和美美,平平安安。要是你能把那个不要脸的小三赶走,我来年一定下血本给你烧别墅美女。” 院子里到处都是红红黄黄的鞭炮屑,湿润的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硫磺味。卓临城挑了一块空地,将礼炮放在地上,用烟头点燃。只听哧的一声,一道耀眼的白光直冲云霄,绽出一朵五色的烟花。 卓临城从袋子里拿出一卷鞭炮,指着不远处说:“去那边躲一躲。” 孙菀点点头,穿过院子里的便民健身器材,走到一架秋千上坐下。 鞭炮声噼啪响起,彩弹带着尖锐的呼啸声接连绽开,同不远处的火树银花交汇成浩瀚的烟花海。一时间,这庸常的俗世变得璀璨异常。 孙菀静静坐着,在巨大的喧嚣里抬头仰望五色斑斓的夜空。这奢华的胜景里,世间所有事情都变得琐碎、微渺。不知道什么时候,卓临城站在了她的身后,伸手轻轻地在她背心上一推,她便随着秋千往前飞去,片刻又落回他掌心里。 他们什么话都没说,却前所未有的心意相通,仿佛这一刻的人间烟火,也将他们的心照得通透雪亮。 良久,盛大的烟火落幕,黑暗如潮水般向他们围拢过来。卓临城让秋千停下,抬手扶住她单薄的双肩。 “新年快乐。”他说。 孙菀轻轻倚在他怀里呢喃道:“你也是。” 第十六章 相思相望不相亲 新年过后,他们好像再度回到最融洽的那段时光,开始不温不火地约会。每天傍晚,他准时去杂志社接她出去吃饭,然后准点送她回家。他们时常一起去看电影,听音乐会,喝咖啡,但绝不会一起出现在朋友的聚会上。 每逢周末,卓临城都会跟孙菀一起回黎美静那里吃顿晚餐。黎美静一心撮合他们,不惜花“重金”将孙菀睡了二十多年的那张硬木床换成了双人床。有几次,她甚至躲去外面打通宵麻将,但她期待的那件事,始终没有要发生的迹象。 天气回暖后,杂志社的工作也越来越多,除了忙着采写各种专题,孙菀还要协助周雅负责梅丽莎发起的“Subculture文化夜”活动。这日,孙菀与卓临城例行约会,却临时接到周雅的电话,让她立刻把已确定的嘉宾名录发给她。孙菀将餐盘推到一旁,从包里找出电脑、文件夹,一页页确认嘉宾名录。 卓临城吃饭的心情被破坏,欲言又止地看了她好几眼。大抵是受她那位新上司影响,她的着装品位直线上升,浅蓝色的套装将她的身材勾勒得十分美好,以前总是随意绾着的长发此时精致地盘着,露出弧线漂亮的脖颈。他不喜欢女子过于干练,但若对象换成她,他又觉得女子干练一点也还不错。 一顿饭慢条斯理地吃完,见孙菀还在埋首工作,他终于不悦地开腔,“我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同邓文迪约会。” 孙菀从文件堆里抬头,“邓文迪可不会只拿八千块的月薪。” 见卓临城若有所思地端起柠檬水,却不说话,孙菀又问:“你在想什么坏主意。” “我在考虑买下这间杂志社,然后花一点时间教你上司如何在不剥削员工业余时间的情况下,让公司更加有效地运营。” 孙菀无语,“最讨厌你们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剥削阶级了。” 卓临城眼底闪过点笑意,伸手拿过她刚放下的一份材料,细细翻看,“你这位新上司真是喜欢剑走偏锋。” 孙菀瞬间抓住那个颇具攻击性的关键字,无比忠诚地站到梅丽莎那一边,“哪里偏了。” “难道现在不是大众文化的天下?她却格外偏好疲惫、潦倒的亚文化。” “亚文化怎么了?至少很对我口味。” 卓临城用头一次认识她的目光,打量了她一下,“原来你的口味这样重。要是不看你做的这份东西,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样衣冠楚楚的你,竟然在关注同志群体、流氓作家、乱性艺人和虐恋文化……” 孙菀险些被呛死,伸手抢回他手里的嘉宾名录,义正词严,“如果你能把刚才那些词眼换成耽美文化、后现代创作、先锋演艺家,我会更加感谢你。” 卓临城拿湿巾擦了擦手,一本正经地说:“看来我不但要教你上司怎么高效运营,还要帮你们重树正确的三观——”说罢,他做出抚额的姿态,“这真是件任重道远的事。” 孙菀毫不客气地瞪他,“不要告诉我,你是认真的。” “在和你有关的事情上,我哪样不认真。” 孙菀斜了他一眼,再不肯接他的话茬。 周五,电话忽然响了起来,孙菀本以为梅丽莎有急召,不料接通电话,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说道:“孙小姐,你好。” 不到一秒,孙菀就听出了对方的身份,握电话的手不自觉地紧了一下,“余小姐,你好。” “没想到世界这样小。梅丽莎过来邀我参加贵社的‘Subculture之夜’,我却意外地发现活动策划人里有你的名字。我是个好奇心很重的无聊人,所以要了你的电话,打过来确认一下。” 孙菀低头,将垂落在脸畔的发丝拢去耳后,“那你确认完了没有?如果没有别的事……” “我想请你一起喝杯下午茶。” “抱歉,我没有喝下午茶的闲暇。” “孙小姐,我答应梅丽莎捧场你们的‘Subculture之夜’,作为负责人,你应该有义务来和我做一些事前沟通吧。” 孙菀很清楚余小菲答应捧场“Subculture之夜”意味着多大的媒体影响力,她也很清楚,梅丽莎为了让她纡尊降贵,可能需要付出怎样大的努力。略一沉吟,孙菀问:“几点,什么地方见。” 余小菲将见面的地点定在了杂志社附近的某间酒店。见到孙菀时,她绛红的唇上浮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孙小姐,你一定非常不想见到我。” 孙菀在她对面坐下,就事论事地将打印好的活动流程简介递给了她。 余小菲将那份简介推去一旁,端起红茶抿了一口,“约你来,其实只是想同你说一声对不起。” 孙菀怎么看也看不出她脸上有歉疚的痕迹,断定她在调戏她,却没有动怒,“我确实很在意我丈夫出轨这件事情,但并没有在意他是同谁出了轨。所以你大可不必和我说对不起。” 余小菲透过茶色镜片,目不转睛地打量她,“你真是个讲道理的好女人。” 明明是句无比戏谑的话,却被她的语气演绎得很真诚。 余小菲点燃一支女士薄荷烟,眯着眼睛说:“想听听我和他的故事吗。” 孙菀将那份流程简介取回,起身道:“不想。” “不想还是不敢?”余小菲吐了个烟圈,挑衅地看着她。 “余小姐,我不想花时间听你的一面之词。如果你今天约我来的目的是道歉,那我接受你的道歉,再见。” “几个月前泄露的那张照片,并不是一场意外。我是故意的。” 孙菀的脚步顿住,回头看她。她想不到余小菲会自己承认。 余小菲掸了掸烟灰,看向窗外,“那样做,是想让你和他离婚。” 孙菀坐回沙发上,平静地直视她。 “和所有的情妇一样,一开始我对他也是无欲无求的。”余小菲迎视她的目光,面无表情地说。 “情妇”两个字,像一只大手,猛地捏住了孙菀的心脏。 “时间久了,我变得贪心,我不想有另外的女人分享他,失去了一个做小偷的自觉。每当他回你身边时,我就会发疯一样地妒忌、怨恨,无时无刻不在想你们在干什么,他会不会在和你上演我们曾经的亲密……” 孙菀猛地打断她道:“别说了!” 余小菲凄艳的眼神像钩子一样攫住她,“当那种求而不得的痛苦达到顶端时,我想过去死,想过谋杀你,想过和他同归于尽。冷静下来后,我想到用那种办法来逼你离开。因为这样对我们是最公平的,毕竟你并没有那样爱他。” 孙菀胸口一阵阵起伏,一种既恐惧又恶心的凉意在她皮肤上绽开,她无法抑制地再次在脑海中揣测,他们曾经到底有多么深的纠葛,才会让她生出那样极端强烈的爱恨来。 孙菀低下头,告诫自己不要看她的眼睛。很快,她再度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可能中了她的道,“你到底爱他什么。” 余小菲思忖了片刻,“我爱他完美无缺。告诉你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我经历过无数男人。一开始,我总试图在每个男人身上找些优点出来,哪怕找到的东西微不足道。但是随着阅历增多,我便不再自欺欺人,我开始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男人,不想要什么样的。我变得挑剔,不帅的不喜欢,没有钱的不喜欢,太板正的不喜欢,太风流的也不喜欢……我以为我这辈子不会爱上谁了,但是卓临城出现了。” “一个完美的,却不爱我的男人,很快就激起了我的兴趣。我知道他有老婆,起初也只想逢场作戏地玩玩。但你应该很清楚,他那样的男人和鸦片没什么分别,吸上了就是一辈子的瘾。” “我何尝不知道自己很下作。我想过放手,真的!” 说到这里,余小菲忽然将指间抽了一半的烟狠狠地摁灭在烟灰缸里,“但是不久前,我发现自己怀了他的孩子。” 周围的一切骤然静了下来。孙菀的心重重抖了一下,她头晕目眩地朝余小菲腹部看去。 余小菲抬起右手,一粒粒解开羊绒斗篷的扣子,直到她高高隆起的腹部出现在孙菀的视线里。 “五个月了,我一直没对任何人说,连他都不知道。我必须生下这个孩子,因为医生告诉我,这是我最后的生育机会。”余小菲的嘴角泛上一丝古怪的笑意。 她明明大获全胜了,但那笑里没有一丝喜意,反而透着点似是而非的凄凉。 孙菀盯着她的小腹,如遭雷击。 “我打算独自抚养这个孩子……孙小姐?孙小姐。” 孙菀朝余小菲摆了摆手,猝然起身,她机械地抓紧手里的文件,脚步虚浮地往门外走去。一路上,她看见酒店的罗马柱、浮雕壁画、吊灯珠帘都在摇晃颠倒,走出酒店的一瞬,她那么真切地看见头上灰蒙蒙的天空幻化成一片乌压压的灰鸽子,跌跌撞撞地扑坠进她的眼睛里。 傍晚,卓临城来接孙菀下班,遥遥见她坐在杂志社外的喷水池旁。她的头垂得很低,像在出神地想着什么。 卓临城泊了车,快步走上台阶,将她从喷水池边拉了起来,“为什么坐在这里?不冷吗。” 他蹙眉将她垂下来的发丝别去耳后,然后抬起她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脸上一丝光泽都没有,透着死灰般的枯槁。卓临城的心顿时一紧,“怎么了。” 孙菀在他的注视下,缓缓抬起眼帘,她像是刚从一个滞重、沉痛的世界回到现实,目光空洞地看着他,迟缓地说:“你来了。” 卓临城从她的神情里看出一定出了什么事,紧紧攥着她的手,“我们先回家。” 孙菀格外顺从地跟着他下台阶、上车。她始终未发一言,只乏力地将头靠在车窗上。浓烈的忧郁气息从她周身渗透出来,很快填满了整个车厢。 卓临城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往城外驱车,一边用余光密切地关注着她。她明明就在他身边,却像离他很远很远。卓临城感觉到她的平静之下,潜藏着比暴风骤雨更可怕的东西。他推测着可能发生的事情,几乎没有任何犹疑,就将目标放在了余小菲身上。 自那个尴尬的早晨之后,他就再也没见过余小菲。她亦像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一般,丝毫没给他带来任何困扰。他怀疑她串通徐韬设计他,却得不到任何证据。他坚信那个晚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但百口莫辩。在最受煎熬的那段时间里,他甚至想过不惜一切手段撬开余小菲的嘴,让她对他说出真相,但她的沉默给了她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力量。因为她沉默、无所求,在这桩事情里,俨然也成了一个无辜的、隐忍的受害者。 他只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关注余小菲,像是困兽对猎人的关注,无时无刻不在等待着她的再度出击。眼下看来,他似乎终于等到了她的杀手锏。 车子在孙菀家楼下停住。孙菀一下车就丢下他,径直往楼上走去,她的步态很稳,阵势决绝,仿佛经过了刚才的休整,又重新积聚起了某种力量。 二人一前一后进了门,正在摆碗筷的黎美静见他二人脸色凝重,刚露出的笑容僵住了一瞬,随即二度绽开,“我算着时间,你们该回来了。” 她笑着将狐疑的目光投向卓临城,卓临城亦用目光肯定了她的猜疑。黎美静心领神会,转向孙菀,“给你炖了鸽子汤……你这是怎么了?又垂头丧气的。” 孙菀捋了捋头发,淡淡说:“今天太累了。”说着,她走去洗手间,一如往常地洗手、吃饭。 饭吃得很平静,孙菀眉梢眼角间不透一点风声,黎美静使眼色让卓临城给她夹菜,卓临城依言照做,孙菀也没有半点抗拒。 一顿饭吃到尾声,孙菀放下碗筷,“妈,在家里待了这么久,我也是时候搬回去了。” 黎美静怔了一下,不解地看看她,又看看卓临城。卓临城眸光一沉,隐然猜到了她的用意。 “我已经嫁人了,不好总在家里烦你。再说这边离单位太远,还是搬回去方便。” 她说得在情在理,黎美静一时竟找不到话堵回去,她讪讪地转向卓临城,“你们商量好了。” 卓临城沉吟了片刻,轻轻点了下头。 “既然这样……”黎美静又一头雾水地看向孙菀,“那什么时候搬。” “现在就搬。”孙菀起身,看也不看卓临城,却向他吩咐道:“你来帮我。” 进了卧室后,孙菀从床下拖出箱子,自顾自地将衣物往箱子里放。卓临城站在门口,欲言又止地看着她。 孙菀的行装一向简单,不到十分钟,所有的东西都已装好。她将箱子推到卓临城面前,轻声道:“麻烦你帮我拎下去。” 说罢,她撩开帘子,径直出了门。卓临城抿唇立在原地,出了会儿神,到底还是拎着箱子跟上了她。 一下楼,卓临城就在楼洞里拉住了她,“你真的要回家。” 孙菀摇头,“不,我只是想搬出去住。” “理由。” “我最近想要一个人静静。” “如果只是想静一静,没有必要搬去外面。不如这样,你搬回家,我暂时住去别的地方。” 孙菀轻轻挣开他的手,拖着行李,慢慢往车那边走,“确切地说,我是想去一个完全和你没有关系的环境……过一种没有你介入、没有第三者干预我思想的全新生活。” “告诉我,这种全新的生活,你打算维持多久。” “我不知道。”孙菀打开车门,坐进副驾驶。 卓临城将行李放好,返回车里坐定,“你不如直接点告诉我,还是要跟我离婚。” 孙菀侧脸直视他,平静的目光下,清晰地透着决然,“是,我要离婚,也许法院可能永远不会审理我们的离婚案——你应该比我更清楚这是为什么。既然这条路走不通,我只好选择先同你分居,一切等两年后再说。” 卓临城凝视她,很久很久才说:“我以为你已经将那件事情放下了。” “我一度也这样以为。可真的能放下吗?卓临城,你为什么还要自欺欺人。” “我重申一次,我从来没有背叛过你,也从没想过要背叛我们的婚姻。那件事情,根本是一次有预谋的陷害。” “你说余小菲陷害你,又说你们之间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那你能够告诉我,一个女人,为什么牺牲自己的形象、名誉、前途,去陷害一个无关紧要的普通朋友。” “她有她的目的。” “卓临城,你和余小菲之间到底有过什么,对我而言,已经不重要了。我试着放下过往,试着相信你,试着和你从头来过——我能够为你做的妥协,都做了。我已经不能再为你降低底线了。” “你的底线是什么。” 孙菀静了一下,“和别人分享丈夫已经够没尊严了,难道你还想让我和别人的孩子分享他的父亲。” 卓临城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难以置信地看着孙菀,“你说什么。” 孙菀看向车窗外,“余小菲怀了你的孩子。” 卓临城双瞳骤然一缩,断然斥道:“那不可能!” 顿了几秒,卓临城皱眉,大失所望道:“同样是没有证据的事,你宁肯相信余小菲,也不愿意相信我。” 短短两句话,如冷水兜头,将孙菀泼了个半醒。 车子里安静了下来,她感觉他看自己的眼神锐利如锋,仿若有穿透她的力度。这样的他,让她觉得陌生,一点寒意自心底升起,将她的底气一点点挤出。她在他的眼神里败下阵来,几乎不敢正视他的眼睛。 他目光垂落在她的眉眼间,良久才低声说:“看来你刚才说的那一系列‘试着’,都是自欺欺人的话,你不过是假装放下、假装相信、假装要与我从头来过……” 他不再说话,打着车,慢慢将车开出逼仄的胡同。 车子开上大路时,卓临城的语气恢复平静,“在彻底处理完这件事情之前,也许大家是该都静一静。” 将孙菀送到她刚赁下的小屋里,卓临城礼貌性地小坐了片刻。 孙菀沏茶的间隙,他将屋内打量了一圈。这是一套典型的老式一居,虽有些陈旧,倒也干净,生活设施也齐备。 他暗暗对她新居的安全系数做了个评测,见无大不妥处,便提了告辞。孙菀送他下电梯,两人格外心平气和地互道关心,初步达成有关分居生活的一些共识。比如,他们有义务在重要节假日时一同探视双方长辈;彼此不得以任何理由,疏于和对方的正常联系。 话虽都说得客气,但孙菀还是委婉地表示,在余小菲的孩子出生之前,他最好都不要来找她了。 卓临城无法承诺这一点,所以直到离开,他都没有对此做出正面回应。 车子开出小区,他摸出手机,调出余小菲的电话。听说他想过去看看她,余小菲丝毫没有意外,只意味深长地回了句“我等你”。 抵达余小菲所在的小区后,卓临城找了车位泊车,他没有急于上去,而是取出一支烟,靠在椅背上缓缓吸了起来。 第二支烟吸到一半时,像是终于理清了什么,他用力将烟摁熄在烟灰缸里,下了车。 门打开的瞬间,卓临城第一眼就看见余小菲隆起的腹部。她只穿着件半透明的睡裙,像是想让他看得更真切。 像有火星子溅入眼睛,卓临城的瞳孔骤然缩了一下。他定定地站在门口,和余小菲四目对视。因为怀孕的缘故,余小菲未施粉黛的脸有些浮肿,神色亦有些憔悴,看他的眼神像一条深不可测的隧道,却又在那隧道的尽头露出一许忧悒、可怜的白光。 “进来坐。”余小菲转身往沙发走去。 卓临城掩上房门,仍站在门口,“你想要怎么样。” 余小菲半卧回沙发里,指着茶几上的咖啡,“给你煮了蓝山,不来一点吗。” 卓临城蹙眉,“你到底……” 余小菲忽然打断他说:“我想让你先坐下来。” 卓临城点了下头,露出让步的神情,去她对面坐下。余小菲伸出食指,将咖啡推到他的面前,“你瘦了。” 卓临城盯着白色瓷杯里的深色液体,唇上泛起一丝讥诮,“这次你会在里面加些什么?致幻剂还是氰化钾。” 余小菲面无表情地看他,“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卓临城目光犀利地看她,“何必再演戏?这里没有金马奖评委会。” 余小菲静了几秒,垂眸一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一本正经?我简直有点不适应了。” “那你呢?那你是什么时候起,变得这样不择手段。” “你教我的:只要不择手段地留住一个人,总有一天,会找到攻破她的办法。” “这样的类比没有任何意义。孙菀是个迟钝的人,我必须用这样的办法让她发现她是爱我的。” “我也不介意用十年、二十年让你渐渐发现自己是爱我的。” “我没空陪你玩这样漫长的养成游戏。” “你敢说你从没爱过我。” “从没有过。” “那你要怎样解释你曾经对我的无微不至,耐心周到。” “难道你之前的男人没有教会你,那些只是男人逢场作戏的手段。” 一滴眼泪骤然从余小菲眼中滚落,“你怎么可以说这样恶劣的话。” 卓临城叹息了一声说:“对不起。我不是一个圣人,有时候我和那些你觉得恶劣的男人,没有什么区别。如果非要找出点不同,我仅仅比他们好在略有底线。” 他的话让余小菲心如刀绞,她哭得面容扭曲,“我不许你这样说自己。” 卓临城修眉紧拧,歉疚地看她,“小菲,我不值得你为我这样做。你还年轻,未来有很多机会得到真爱。” 余小菲将头埋在膝上,良久,她伸手抹去脸上的眼泪,抬头看着他,“如果只是为了被爱,我何需等到未来?外面有千千万万人等着来爱我,我稀罕什么?我只要你,四海列国,芸芸众生,我只要一个你!” 卓临城怔了片刻,目光一点点暗下去,“小菲。一个男人第一眼里没有你,以后都不会有你。四海列国,芸芸众生,我此生也只爱孙菀一个。你放过我们,好不好。” 余小菲含泪冷笑,“那也是不可能的。你既然动了我的心,就不要想那样轻易地全身而退。”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小腹,神色凄迷,“爱算什么?亲人才是这世上最不可割舍的。她固然赢了你的爱,却在这上面输了我一步。以后的日日夜夜里,只要她想起另一个女人那里有你的骨肉,就一定没办法得到真的安宁。” “你走吧,我和宝宝都累了。你以后都可以不用来看我,但总有一天你会回到我身边,带着我想要的一切。” 卓临城被她折磨得筋疲力尽,他疲惫地起身,“你可以等,但那天一定不会来。” 从家里搬出去后,孙菀消沉了几天,工作中亦显疲态。好在很快便是清明小长假,孙菀按微博上的请假攻略向人事多告了两天假,给自己凑了个七天大长假。 坐上了飞机,只不过打一个盹的时间,孙菀就告别了灰蒙蒙的北京,抵达三亚的碧海银沙间。 四月的三亚比别的时候更宜人些,紫外线既不那样强,又有近乎夏天的明媚温暖,游客较旺季少很多,连带着酒店、餐饮都便宜得多。 孙菀花掉四分之一的存款,将在该三亚享受的项目都享受了一遍,心中的阴霾也随之淡去了很多。 有天,孙菀路过著名的“海角”石,坐上游览车后,一对文艺腔小情侣的对话忽然传入孙菀耳中。 “为什么古装片里那些人动不动就说‘我们逃到天涯海角去吧’。” “也许他们觉得逃到天涯海角足够惨吧。” “哪里惨了?这地方听起来是凄风苦雨,实际上却海阔天空,四季如春,简直是人间天堂。可见那些准备逃到天涯海角的人,其实都是最狡猾、最会爱自己的人。” 听到这里,孙菀忍不住扑哧地笑出声来,她连忙吸了一大口椰汁来掩饰。这对情侣实在有趣,这样普通的对话,竟被他们说出了禅语的味道。 这时,坐在孙菀附近的导游指着远处插话,“以前有个将军吃了败仗,来到这里待了一段时间后,就在海角石后立了块‘绝处逢生’碑,用来提醒后人,人生无绝处,否极会泰来。” 孙菀默默点头。诚如他们所言,人生哪有无法逾越的末路?如此看开后,近日来的诸多烦恼,倒也烟消云散了大半。 次日,孙菀正在酒店收拾行装,忽然接到厉娅的邮件,里面只有一个航班号和抵达时间。孙菀正一头雾水,厉娅的越洋长途就到了。 “老孙,我明天回北京,去机场接我。”厉娅的声音沙哑疲惫,毫无感情色彩。 故人回归的消息对此时的孙菀来说,不亚于一剂强心针,她声音陡然提高,“真的吗?回来度假还是办事。” “回来就不走了。”那边的声音依然十分冰冷。 “呃?”孙菀愣了一下,这答复显然超出常理。之前厉娅那样努力地试图在美国扎根,如今百老汇进了,巨富男友有了,主演的小成本电影也上映了,无论从哪方面看,她都没有在上升期回国长居的理由。 “等我回来再说。”厉娅听出她的疑惑。 “好。不管怎么说,你回来了就是天大的好事。” 孙菀还想叙叙旧,厉娅那边却像已无谈兴,匆匆挂断了电话。孙菀有些不是滋味地丢开手机,站在满床的衣服前耸了下肩。 次日下午两点,匆匆赶回北京的孙菀在熙熙攘攘的机场大厅中踮脚张望。很久没有见到厉娅本人了,她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眼认出她这个百变女王。也许是激动过甚,她的判断力大幅下降,以至于每见到一个单身的高瘦美出来,她都要热血沸腾一下。 眼见距飞机着陆的时间过去了二十分钟,尚未等到厉娅的孙菀有些急了,不禁拿出手机,低头拨厉娅的电话。就在这时,她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孙菀。” 孙菀猛地抬头看去,就见一个穿藕荷色长裙,戴着大副墨镜,染着火红头发的高挑女子朝她走来。孙菀举起手刚要招呼,忽然顿住——虽然那美女戴着大眼镜,但无论怎么看,露出来的嘴唇、下巴颏都不像是厉娅。莫非厉娅已经整容整到了这地步? 正出神间,一个穿白夹克、戴口罩的瘦弱身影走到孙菀面前,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这里。” 孙菀对上她的眼睛,脱口道:“Oh!My god!”然后伸手用力抱住她。 厉娅一动不动地任她抱着。孙菀触到她瘦骨嶙峋的后背,悚然一惊,探手用力摸了几下,“你怎么瘦成这样了。” 厉娅轻轻推开她,伸手解下口罩,露出未施脂粉的脸,“角色需要。” 她的脸瘦削得厉害,肤色青白,面容暗淡无光——她还是她,却像是经过了一道残酷的脱水处理。 孙菀不解地看着她,蹙眉问道:“什么角色需要把人弄成这样啊。” 她心疼地接过她的行李,“赶紧上我那儿,我给你炖了鸡汤。” 并肩前行了几步,孙菀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你爸妈怎么没来接你。” “我没告诉他们我回来了。”厉娅表情冷漠。 “那你怎么打算的。” “先住你们那儿。你们应该不缺空房间。” 孙菀涩涩地笑了一下,“我和他分居了,现在住外面,你要不嫌弃,就先去我那儿养一段。” “哦。”厉娅低头打了个哈欠。见孙菀瞥她,淡淡道:“时差病。” 上了出租车后,厉娅二话不说戴上口罩,缩在后座上开始打盹。孙菀看了她好几眼,失落感乌云般笼上她的心头。 到家后,孙菀终于忍不住开口问她:“娅娅,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厉娅垂眸吹了吹孙菀给她盛的鸡汤,“能出什么事儿。” “别瞒我,就算拍戏再怎么辛苦,也不至于让一个人的精气神儿全变了。你是不是……” 厉娅忽然抬起头,警惕地盯住她,“是什么。” “你是不是失恋了。” 厉娅怔了一下,紧绷的表情慢慢松弛下去,她木然低头,轻描淡写道:“算吧。” 孙菀感同身受地拍了下她的肩膀,“是挺熬人的。过去就好了。” 厉娅没有回应,直到将碗里的鸡汤喝完,才淡淡说了句:“汤太淡了。” 孙菀咦了一声,拿汤勺舀了一点放入口中,“不淡啊?你口变重了吧?再来点吧。” “不用。”厉娅擦擦嘴,抬头望着孙菀,忽然笑了一下,“老孙,你有多少存款。” 孙菀伸出四根手指头。 “四十万。” “我哪儿来四十万。” “四万?卓临城怎么对你这么小气。” 孙菀有些不自在,“和他没关系。” “你最近急用钱吗?不急就借给我。” 孙菀顿了一下,“好啊,是都要吗。” “对,都要。” “那我晚点给你取。” 得到满意答复后,厉娅僵硬的笑容里忽然掺入了点昔日的热情,“老孙,全世界就你真心对我好。” 孙菀心里一暖,差些没把自己还有两万基金的底儿给兜出去。 喝完汤,厉娅便回房蒙头大睡。孙菀收拾完残局,又将她换下来的衣服洗净、晾好。 傍晚时,孙菀见厉娅还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又专程出门打包了汉堡、炸鸡回来,等她用晚餐。直等到深夜十一点,厉娅才幽灵一般从房间里游走出来。乍然见到孙菀,她露出类似宿醉者的呆滞表情,像是不知道为什么会见到她一样。 正在改稿子的孙菀伸了个懒腰,“桌上有吃的,自己去厨房热。” 厉娅一声不吭地将冷的汉堡吃掉,然后打开皮箱,翻出自己的化妆包,接着便是漫长的换装。 “刚回来就去泡夜店?你吃得消吗?”孙菀好意提醒。 暖色调的光线下,化上浓重烟熏妆的厉娅呈现出哥特式的诡异美艳。她轻笑一声说:“习惯了。” 说着,她在黑色渔网袜外套上超短裙,取出第五大道香水,对着自己机械地按了几下喷头。 孙菀捏住鼻子,瓮声瓮气地说:“干吗穿成这样。” 厉娅邪邪地向她抛了个媚眼,“Abigale就是这样穿的。” “还没出戏呢。” 这是厉娅上个角色的名字。去年复活节时,由厉娅前男友投拍,厉娅担任主演的电影Abigale在北美上映,但因某些原因,这部片子的票房很惨淡,口碑也遭遇了滑铁卢,只在院线做了个一日游就匆匆下档。 孙菀看到这部片子时,正是她和卓临城闹离婚的低谷时期,因此对这部充满血腥、暴力、情色元素的片子没有好感,加上不喜欢厉娅演绎的那个名叫Abigale的风尘女子,所以一直都没有正面给过厉娅有关该片的评价。 “娅娅,你走过去那样的名媛风就很好。” 厉娅啪地合上化妆镜,“我现在就喜欢站街女的风格!” 孙菀脸刷地红了,她低下头,对她举双手投降,“好吧。你早些回来。” “钱呢。” 孙菀指着桌上的另一个纸袋,“在那里面。” 厉娅抽出一叠钞票,丢了句“不要等我”后,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去。 那天晚上,厉娅彻夜未归。第二日清晨,赶着去上班的孙菀在电梯口遇见她,她神情迷醉地倚在墙面上,眼睛里是兴奋过后的空洞。 那个眼神让孙菀的心重重打了个冷战,刚刚转好的心情又阴沉了下去。她直觉一定有什么比失恋更严重的事情发生在厉娅身上。她很担心,却找不到洞悉她内心的途径。 只能交给时间了,孙菀如是宽慰自己。可她忘记了一件事:时间能让伤口愈合,但也有可能让伤口更加溃烂。 那以后的半个月里,厉娅非但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反倒越加黑白颠倒,夜不归宿起来。孙菀站在朋友的立场上好言相劝,她表面上嗯嗯啊啊地应承了,一转身照旧往酒吧夜店跑。 孙菀拦不住她,只能寄希望于她懂得自我保护。可这样自欺欺人的“寄希望”并不能让她真正安宁,厉娅不在家的每一个夜晚,她都辗转反侧,不是蒙眬中错以为她回来了,就是梦见她在外遇到了危险。 终于有一天,孙菀忍不住跟踪了厉娅。她藏在迷离昏暗的灯光背后,看厉娅在群魔乱舞的男女中游走,和不同的男人大跳贴身舞;又看着她来者不拒地喝酒,毫无禁忌地同人拥吻……她闷着点儿狠气看她到底能放纵到哪种程度。直到厉娅醉醺醺地跟着一个男人出了酒吧,她终于捺不住地追上他们,将她从那男人的副驾驶座上生拖硬拽下来。 第二天,她们爆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争吵。孙菀将她胡乱扔在家里的衣服、丝袜、化妆品一股脑扔进箱子,指着她声嘶力竭地吼:“你要继续这样混日子,就给我滚!别在我眼皮子底下瞎胡闹!” 厉娅抱着箱子尖叫道:“我就喜欢这样过,你凭什么管我!” 孙菀气急,拽着她的手臂往门外拖。厉娅反抗不过,便拿尖利的指甲往她皮肉里抠,孙菀任她抓挠,最后用力将她搡出了门外,“滚!别让我再看见你!” 厉娅站在铁门外看她,鼻子一皱,一滴眼泪慢慢从眼眶里滚落,“我这副样子,你让我往哪里滚。” 孙菀本来还气咻咻的,听她这样一说,也怔怔地落下泪来。 良久,她打开铁门,“能做到不去夜店就进来,做不到趁早消失。” 厉娅含泪怒视了她一阵,气冲冲地拖着箱子返回客厅,闷头坐回了沙发里。 孙菀咔嗒一声将门锁上,走到她身边坐下,“干点什么不行?你想出去糟蹋钱,我的卡随你透支;你想找人喝酒,我可以陪你爆肝;你想从头开始,我可以鞍前马后当你经纪人。就只有一条,以后别去那种地方混了。” 厉娅抽噎了一下,将头枕在孙菀肩上,喃喃说:“来不及了……什么都来不及了。” 孙菀握着她的手,“杰西卡·坦迪80岁才被奥斯卡封后,你20岁就当女主演了,有什么来不及的。” 厉娅紧紧闭上眼睛,只是机械地摇头,“你不懂。” 孙菀怔怔看着她,心一点点沉下去。 第十七章 同悲欢喜恶过一生 那次争吵后,厉娅收敛了很多:白天孙菀去上班,她便如吸血鬼般蒙头大睡;晚上孙菀回来,便窝在沙发里看电影。如一个严重的自恋症患者,大多数夜晚她都在翻来覆去地看自己主演的Abigale。 看电影的间隙,她偶尔也会找孙菀说几句话,话题多是围绕着孙菀与卓临城的婚姻展开。 孙菀不愿意自揭伤疤,多数时候都是含糊其辞地带过。但没多久,厉娅就从她支离破碎的答复里拼凑出了事情的真相。她上网搜出余小菲的照片,面无表情地看过几张后,淡淡地说:“别傻了,卓临城不喜欢这一款。” 孙菀敏感地看了她一眼,“你怎么知道。” 厉娅点了支烟,贪婪地大口吸着,“你是他老婆,连他的喜好都摸不清楚,难怪会离婚。” 孙菀低头看着电脑键盘,良久不语。 厉娅顺带又搜出那天的“床照”,放大看了一眼,忽然用力戳了几下屏幕,“有问题啊,那天晚上你老公像是被人下药了。” 孙菀抬眼看她,表情一点点凝住,“什么。” 厉娅再度放大那张照片,指着卓临城的脖子处,“你仔细看,这里起了很多红疹子。” 孙菀一向对这张床照讳莫如深,自那天匆匆一瞥后,就再也没有看过,这会儿见她说得认真,不禁凑近屏幕,凝神看去。照片的光线很暗,若非这样细心近看,完全注意不到卓临城的脖子上真的有一片奇怪的红疹。 “这是典型的药物过敏。他又没有过敏症,怎么会长这种疹子。” 孙菀若有所思地盯着那张照片,试图回忆起那天卓临城的样子。但是除了当天争吵的内容,她甚至想不起他当时的面容,更遑论他脖子上是否有过敏症状。 “我亲眼看见有人喝了掺致幻剂的红酒,立马就发了这种疹子。”厉娅狠狠地将剩余的烟一口吸进腔子,眯着眼睛缓缓吐出,“娱乐圈的人,哪儿搞不来这种东西?你们被算计了。” 孙菀敏感地看了她一眼,像是疑惑她从哪里得来这许多“暗黑系”的知识,“如果真的被下药,会怎么样。” 厉娅古怪地一笑,“有可能是乱性,有可能是昏迷。如果是前者,你老公应该会记得些什么,如果是后者,他反而会失去一小段记忆。” 见孙菀蹙眉不语,厉娅又补充了一句说:“你们就是太无知,这事儿只要第二天上医院验下血,就能查出来。估计你们那天上赶着演琼瑶剧去了,压根没往这上面想过。” 孙菀将所有事情前后联系着想了一遍,渐渐有些信服,“如果他真的被人下药,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一次两次没事儿,长期大量用,会得精神病。”厉娅边说边歪着嘴巴,做了个鬼脸,“以后就变这样了。” 孙菀心情复杂地笑了一声,“鬼样子!” 厉娅打了个哈欠,“如果这个事情是假的,那孩子的事情,多半也有问题。你还是找个机会,跟卓临城和解了吧。” 孙菀有些纳闷,“不对啊?你以前对他,恨不得鸡蛋里面挑骨头,现在他出了道德危机,你怎么还费心费力地帮他补篓子。” 厉娅懒洋洋站起身,一边往卫生间走,一边半真半假道:“你们这样分居,我有什么好处?你们和好了,他还不得捧着大把人民币来巴结我这个小姨子。” “原来你心里已经把我拆骨论斤地卖了!”孙菀半羞半恼地说。 “你爱怎么想怎么想吧。”说完,厉娅砰地掩上了卫生间的门。 孙菀再也没有心思工作,从椅子上站起来,没头没脑地在屋子的各个角落打转。她大脑高速旋转,不停地猜想、证明、反证明。直到大脑几乎被各种推论挤爆,她才迫使自己冷静下来,然后给周雅打了一个电话。 周雅的丈夫是市内颇有名气的私人医生,她或许应该见一见他,让他佐证厉娅刚才的话。 得到周雅“老公在家,欢迎上门拜访”的答复后,孙菀风风火火地关机,将笔记本装袋。拧开门把手的瞬间,忽然想是否应该也叫上厉娅。想到厉娅,她看了眼卫生间依然紧闭的大门,又诧然瞟了眼手表:她居然在卫生间里整整待了四十分钟! 孙菀走到卫生间门口敲门,顺便揶揄道:“厉娅,你该不是在越狱吧。” 见里面没有声音,孙菀又道:“你难不成已经沿着管道爬去对面楼里了。” 这时,卫生间里厉娅声音缥缈地说:“去你大爷的。” 孙菀没有心情再管她,“我有事儿出去,你自己待着。” 说罢,她急匆匆地往门外走去。 周雅家离得并不远,孙菀很快便见到了周雅的丈夫陈政。夜晚上门已是唐突,孙菀便不再假客套,简明扼要地将事情说了一遍,然后打开电脑,放大照片请他鉴证。 陈政扶了下眼镜,低头往照片上看去,一眼之下,他冷不防咦了一声。 孙菀见他的目光落在余小菲脸上,不禁疑道:“您认识她。” 陈政迟疑了一下,还是承认道:“我最近在为她做孕期健康护理。” 孙菀苦笑道:“世界真是太小了。” 周雅为孙菀端来新沏的红茶,“你们在聊什么。” 说着,她躬身往电脑屏幕上看去,见是余小菲那张床照,讶然看向孙菀,“你不是要对嘉宾做这样深的调查吧。” 孙菀后悔自己没将那张床照做些处理就贸然拿出来,她讪讪道:“和余小姐无关。” 周雅看了会儿卓临城,欲言又止地说:“这位先生很面善……” 孙菀抿了抿唇,尴尬地说:“这是我先生。” 周雅掩住唇,尴尬地笑了下,“这样啊。我想起来了,前段时间他好像总在公司附近等你。” 见自己在这里妨碍到他们的谈话,周雅善解人意地说:“我去厨房看看汤,你们慢聊。” 周雅走后,陈政放大图片,认真看了看卓临城脖子上那片奇特的红疹。良久,他字斟句酌道:“像是药物过敏导致的,但我不能断言过敏源就是致幻剂。你先生有没有过敏史。” “没有。”孙菀斩钉截铁道。 “那不排除他摄入了某种非常规药物的可能。”陈政回答得很小心。 孙菀失望地坐回沙发里,发了一会儿呆。她见无法从陈政这里得到确定的答复,连声道谢后,便提出了告辞。 周雅见时间不早,也没有强加挽留,却坚持开车送她回去。到了车上,周雅一改在家里的婉约,感同身受地痛骂余小菲是无耻小三,倒比孙菀这个当事人更激动。 这日,孙菀正在校对蓝纸,卓临城忽然打来电话,叫她陪他去医院看刚诞下千金的大嫂。 自他一个月前提出大家静一静后,便再没出现过,连电话都很少打来。孙菀一度以为他这是要从她生命里彻底撤离了,然而一个简短的电话,又将彼此拉回到原有的轨道——他们还有对彼此应尽的义务。 孙菀问清大嫂是在哪家医院后,回复了一句:“我回家换下衣服就打车过去。” “我去你那边接你。” 孙菀尚未来得及回答,周雅就将一叠资料放到了她桌上,“梅姐让你下周前帮她做完‘牡丹亭’的软宣,她说最好从元曲的现代文化意义切入。” 孙菀顾不上卓临城的电话,只得随意应了声,便匆匆挂断。她将周雅拿来的资料粗略翻了一遍,就去人事那边告了假。 赶到家时,孙菀见卧室的门仍处于紧闭状态,不禁又是摇头又是叹气。 她将买给厉娅的便当随手丢在餐桌上,推开卧室门,“瞌睡虫……咳、咳!” 卧室门洞开,一股刺鼻的烟气朝孙菀脸上扑来,孙菀一边用手扇着烟气,一边怒道:“我说了不许在卧室……” 孙菀还未说完的话被硬生生地卡住,就像被人猛地扼住了喉咙。她圆睁着眼睛,骇然看着眼前的画面——厉娅歪歪扭扭地软瘫在烟雾弥漫的床上,浑身颤抖,胸口急剧起伏,像正沉溺在某种极致的兴奋里。她的下巴高高昂着,张大的嘴如金鱼般不断开合翕动。她黑色的瞳仁明明正对着孙菀,却视若无睹地不断往上翻,直翻出大片骇人的眼白。 孙菀的目光缓缓移向床头柜上,那里散乱地放着冰毒、打火机、锡纸……她往后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软软地撞在身后的冰箱上。她死死掩住唇,就像按着一处即将血崩的伤口。片刻后,滚热的眼泪并冷汗一起从她脸上滑落。她撞鬼般跌跌撞撞地冲出客厅,将大门从外面反锁上。 她靠在门板上溺水般喘息,本能地翻出手机,却不知道该打去哪里,只能死死地将手机攥住。 就在这时,电梯口传来叮的一声响,孙菀吓得心魂俱震,惶然朝那边看去,见卓临城从电梯里走出来,只觉得天崩地裂的世界霎时稳住,绝望、惶恐、惊痛如找到突破口般轰然从心底喷出。 她跌跌撞撞跑到卓临城面前,忽然伸手抱住他,扑进他怀里嘶声号啕道:“怎么办?怎么办。” 手里的手机啪嗒掉在地上,她死死揪着他的衣服,像刚从噩梦中醒来,一边绝望地大哭,一边反反复复地问着那句“怎么办”。 卓临城紧紧拥住她不断下坠的身体,慌乱地吻着她脸上的泪珠,紧张地问:“菀菀,发生什么事了。” “娅娅……娅娅在吸毒!”她咬紧颤抖的牙关,将这句话从牙缝里挤出。 卓临城倒吸口冷气,“厉娅回来了?她在你这里?她吸毒?吸大麻吗。” 孙菀使劲点头,又使劲摇头,“是冰毒!” 闻言,卓临城的脸色也陡然变了,“多久了。” 孙菀呜呜地哭着说:“她回来一个月了,我一点儿也没发现!我简直是全世界最笨的人!” 卓临城伸手扶住她的肩,“别怕,会没事的。我答应你,不管花什么代价,都会帮她戒掉毒瘾。” 孙菀哆嗦着嘴唇抱紧他,很久之后才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 卓临城缓缓松开她,抹去她脸上的泪痕和汗迹,接过挂在她食指上的钥匙串,“我进去看看,你在外面等我。” 孙菀机械地点头,双手忽然用力抓住他的手,目光哀恳地看着他。 卓临城拍了拍她的手,“放心,我知道怎么处理。” 孙菀立在原地,目送着他开门进屋,紧握的手心不知不觉又布上了一层冷汗。她脚步动了动,却不敢上前。这一刻,她承认自己的怯懦,鼓不起勇气进去面对厉娅,只能将希望悉数寄托在卓临城身上。 他们的对话断断续续地从客厅虚掩的门缝里传来,孙菀凝神屏息地听着,时间的流逝变得缓慢,沉闷的空气像块大石,重重地压在她的心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屋子里忽然传来东西落在地上的碎裂声、厉娅的尖叫声,以及追赶撕扯声。孙菀再也控制不住,快步冲到门口,大力将门推开,只见披头散发的厉娅被卓临城反握双臂紧紧箍在身前,厉娅不顾一切地尖叫、挣扎、踢打,全然不顾彼此身体可能受到的伤害。 见到孙菀的瞬间,她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猛地挣脱一只手,朝孙菀的方向探去,她猛烈地挣扎,表情扭曲地哀求道:“你救我,我不去戒毒所!我宁愿死也不去戒毒所!” 孙菀被她魔鬼附体般的狰狞吓得头皮发麻,犹疑着上前,用力捧住她冰凉、蜷曲的右手,“娅娅,你镇定一点,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厉娅歇斯底里地哭喊:“不!我受不了那种苦,你这是要我的命!” 孙菀握着她的手,抬头望向卓临城,“临城,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卓临城顿了一下,“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送她去戒毒所,是最好的选择。” 厉娅梗着脖子,绝望地呻吟道:“不,去了那里,我的未来就完了!卓临城,我求你看在过去的情分上,放我一条生路吧。” 随着毒品带来的亢奋逐渐减退,厉娅的反抗一点点弱了下去,不再挣扎,膝盖绵软地朝地上滑落。 卓临城将她从地上拉起,带到沙发边按下。他深吸了口气,擦去额上的淋漓大汗,“我这就是要给你生路!” 厉娅脱力地靠在沙发里,喃喃自语般威胁道:“我一进戒毒所就自杀,我要让你们下半辈子都在噩梦里过……” 卓临城脸上稍稍变色——他与孙菀之间已经有了余小菲这个噩梦,断不能再多这样一重阴霾。他抿紧双唇,定了定心神,恼怒道:“谁让你自甘堕落,往死路上走?你现在半条命已经埋在鬼门关了,想回来,就得千辛万苦地往活路上爬!” 孙菀轻轻拽了拽他的手臂,提醒他不要再用过激的话刺激厉娅。她从桌子上的外卖袋里端出一杯热牛奶,递到厉娅手边,柔声道:“娅娅,听话,忍一年半载,出来重新做人,好吗。” 厉娅挥开她手上的牛奶,态度坚决地冷笑,“我比你们清楚自己还有没有机会重新做人。我再说一次,如果你们坚持送我去戒毒所,马上就会变成逼死我的凶手。” 她怨毒的话如一阵寒风,从他们二人心头刮过。屋子里骤然静了下来,三个人陷入无声的对峙。 过了很久,孙菀无声地从浴室拿来湿毛巾,俯身将厉娅脸上的狼狈擦去,将她蓬乱的头发理顺。最后,她做出妥协,“临城,我可以辞职,在家里照管她。” “不行,我不同意。”卓临城断然拒绝。 “不然还能怎样?眼睁睁看她去死。” 卓临城默默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倦然支着额角,“一旦她的毒瘾发作,你根本控制不住她。” 孙菀在他面前半蹲下身,将头轻轻覆在他的膝上,面色灰败,“临城,我只能这样了。” 卓临城终于发现这世上也有他无能为力的事情。他叹了口气,伸手抚摸着她的头发,“你跟我回家,我安排人来这里二十四小时照管她。” 目前来看,这是他们所能想到的最折中的办法。孙菀合上眼睛,无声地点头。 孙菀搬回家后,卓临城高薪请了一位退役女兵和一位戒毒专家对厉娅进行贴身看护。为了保证孙菀的心理健康不受影响,卓临城只允许她每周去探视厉娅一次,且必须是在厉娅毒瘾过去之后。 孙菀第一次去看厉娅时,厉娅一听到她的声音,就扯开嗓子咒骂。她像是市井里最下流的妇人,用极肮脏、污秽的词语辱骂她与卓临城。直到照看她的女看护听不下去,用布条塞住她的嘴。 隔一周再看,厉娅已经失去了骂人的力量。她隔着卧室门,不断将头撞向门板,求孙菀放她出去,或是给她一点“白货”。 第三次去看她时,她似乎已经度过最难熬的时段,不再辱骂或是恳求,而是以闲谈为名留住了孙菀,并跟她讲述了吸毒的全经过:她那位犹太男友是个瘾君子,在他的诱哄下,她浅尝辄止地试了回大麻。她自恃清醒,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接触那东西。但是Abigale开拍后,她发现她所在的那个剧组,上至导演,下至某个小龙套,都有玩这个的习惯。有时候正拍着戏,导演会突然收工,搬出水烟壶,叫上主创人员一起吸。她原以为这只是B级片剧组的通病,但串了几个剧组后,竟发现影视圈里大多数人都在堂而皇之地玩这个,仿佛这跟香烟、口香糖没什么区别。 随着影片进度发展,导演在要求她多去红灯区找灵感后,又提议让她在演戏时来点真大麻。她拒绝了,然后因“不合群”被导演痛骂。那位导演尖刻地指出,正是因为这种“不合时宜”,亚洲人才永远无法打入西方主流文化。 因为太在意这部电影,且太想证明自己,权衡利弊后,她接受了这一提议。再往后,大麻就成了她闲暇时的消遣。 习惯大麻后,厉娅失去了对毒品的畏惧。她甚至以为那些有关毒品危害性的宣传是假的、夸大其词的。她不再抗拒男友给她的“高级货”,没多久,便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索取,然后不出意外地沦为毒品的囚奴。 “上瘾后,我戒过。一直在戒,可是真的戒不掉。电影上映前,他甩了我,也断了宣传和发行上的投资。我在洛杉矶待了几个月,攒下来的钱很快就烧光了。毒瘾发作的时候,我甚至卖过自己一次。清醒过来后,我知道这样下去一定会玩完,必须回国,毕竟国内治安比洛杉矶好,危险系数也低很多。” 厉娅说这些的时候,孙菀的心仿若滴血。这样的故事很老套,但一旦落在亲近的人身上,老套的故事就变成了具有讽喻意义的寓言。 说到最后,厉娅忽然低声哀求道:“老孙,我好寂寞。你进来,让我看看你,哪怕只看一眼。” 孙菀当即伸手去开门上的锁,却被身畔监视她们的那位女看护重重推开,“很危险,您不能进去!” 孙菀倔强地挣脱她,“让我进去看看她。她是人,不是野兽,更不是魔鬼!她也是有感情诉求的!” 军人出身的女看护自然比她更加固执,“您不能这样自以为是!” 二人僵持不下的时候,门后再度传来厉娅伤心欲绝的抽泣声。那哭声如魔音般攻破孙菀的心防,她蛮不讲理地掰开看护的手指,“这不是在部队,你不是在执行长官的命令。请你尊重我的意愿。因为他付给你的薪水里,也有我的一半!” 这样的话已经带了些侮辱的意味。女看护终于松开手,缓缓退到孙菀的身后。 赢得拉锯战后,孙菀迫不及待地打开门锁,推门进去,“娅娅,你好些了吗。” 就在这时,藏在门后的厉娅猛地向她扑去,孙菀避之不及,被她扑倒在地,后脑重重地撞在坚硬的地面上。厉娅跨坐在她身上,面目狰狞地亮出一块磨得锋利的瓷砖片,恶狠狠地往孙菀脖子上刺去。 没有早一秒,没有晚一秒,就在那瓷片要刺进孙菀动脉的瞬间,那位女看护出手制住了厉娅。她不费吹灰之力地将厉娅从地面上提起来,扔回椅子上,麻利地用皮绳将她五花大绑上。 她缓缓走近,对着惊魂未定的孙菀一字一顿道:“看到没有?不要同一个有毒瘾的人说人性!” 与此同时,身后传来厉娅牙齿打战的声音,以及瘾发的嘶喊:“冷啊!疼啊!给我药!给我药!” 女看护铁面无情地将面色苍白的孙菀拉起来,带出卧室,“现在请您出去!” 孙菀一言不发地转身,狼狈离去。 孙菀失魂落魄地回到家,见卓临城正在落地窗前看书,莫名地悲从中来,又莫名地怒从中来。 她快步走到酒柜旁,从里面拿出一瓶烈性白兰地,倾一大杯灌入口中。 见状,卓临城放下书,走到她身后,探手想拿她手里的酒瓶。 孙菀冷冷推开他,“你走开!” 卓临城皱眉,“你又怎么了。” 他的表情和那个微妙的“又”字拔高了孙菀的怒焰,她抖着手给自己倒酒,不管不顾地大口吞下,然后啪的一声将酒杯扣在吧台桌面上,“全世界都被你弄得水深火热,你倒躲在这里享受现世安好!” 卓临城从她的眼神里读出真相,“你去看厉娅了?她状况不好。” 想到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孙菀的眼睛有些潮湿,她忍住汹涌的情绪,目光冷硬地看着他,“你来问我?你怎么不去亲眼看看?难道你忘了是谁亲手将她送去美国的。” 卓临城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她,“是我送她去的美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要为她的人生买单。如果全世界都按照你的逻辑来评断我的所作所为,我岂不是该上绞架。” “你竟还认为自己无辜?如果不是你,娅娅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去美国,更加不会碰那些该死的毒品!” “你怎么不干脆去质问厉娅的父母,为什么要生她来这个龌龊肮脏、充满邪恶的世界?不然她岂非更加没机会碰到该死的毒品。” 白兰地的酒性开始发作,孙菀喉咙发紧,头脑发热,“我没有要你承担所有罪责,只是想让你清楚你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你永远都意识不到因为自己的予取予求,会给他人的生活造成什么可怕影响。” “你的金钱、权势和高智商让你高居云端,可以俯瞰我们、轻视我们的人生。你觉得你有能力恩赐我们更光明的前途,所以你毫无顾忌地篡改我们的生活。以前我听过一个笑话,有个人想要成为英雄,就悄悄把一个站在岸边的小孩推进水里,然后再大义凛然地跳下去救。渐渐地我才发觉,你其实也在对我身边的人做这样的事——” “你利用厉娅,欺骗她的感情,将她推进被抛弃的深渊,再将她捞起来,附赠她去美国的机会,让她明明遍体鳞伤却无法恨你;你把萧寻送走,让我在痛失爱人的境地里挣扎,然后再将我捞起来温柔对待……” 卓临城一直平静地听着,直到听到“萧寻”两个字,一层阴云骤然布满他的双眼。素日的从容忽然消失,他欺身上前,重重扼住她的手腕,“你还念着他。” 孙菀抿紧嘴唇,狠狠地挣扎,“对,我还念着他!你敢说你不是故意送萧寻去美国的?我一辈子都会介意你让我的初恋死得如此难看!” 卓临城气急反笑,禁锢着她的双臂却因绝望而愈加有力,“你一直都以为,是我毁了你的初恋?你因为这个恨我,所以如此折磨我。” 孙菀业已失去理智,大声回答:“是!” 卓临城无声地冷笑,嘴唇贴在她耳上,残酷地说:“我只是给了他人生另一种选择。他有得选的,没人逼他去美国,完全可以选择为你留下,可他没有这样选!孙菀,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我这样犯贱,这样看重你!” 孙菀听见自己的哽咽声。 “我不妨再告诉你一件事情。”卓临城的声音因粗重的呼吸变得异样,“你还记得赵一霆吗?我告诉过你,为了尽快让萧寻成为操盘手,他曾私下出巨资帮他做仓。你猜他为什么那样帮萧寻?因为他是个同性恋!他看上了你的萧寻!” 孙菀如遭雷击般猛地抬起头,嘴微微张开,迟缓地回头看他。 “赵一霆喜欢男人在公司内部根本不是什么秘闻。如果萧寻没有答应他什么条件,以赵一霆的性格,会那样无私地帮他?我是可怜他,才送他去的美国。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我,你的初恋只会死得更难看!” 一切都安静下来,屋子里只有他喘息的声音。 孙菀呆呆地看着他,眼睛里一片模糊。 从愤怒的巅峰落下,卓临城开始后悔。他怎么可以将这样丑陋的事实说出来? “对不起。”他松开她,伸手轻触她消瘦的脸庞。一滴温热的眼泪毫无征兆地落在他指尖。 孙菀抬手,示意他不要说话。她强撑着走到沙发上,缓缓坐下。卓临城站在原地踟蹰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挨着她坐下。 良久,见她不再有眼泪流下,他才宛若叹息般说:“也许你是对的,我们的婚姻一开始就蒙上了原罪。弄成这样的局面,未必不是我在自吞恶果。” 又过了一阵,他将她轻轻拉到自己胸口。他垂头将脸捂在她的颈后,嗡声嗡气地说:“孙菀,把你对旁人的慈悲原宥分些给我好吗?哪怕只有一点呢。” 第十八章 青史成灰,我爱不灭 过了数日,厉娅托那位看护给孙菀送来一只千纸鹤,打开一看,里面用指血写着三个字:对不起。 孙菀默默看了一会儿,一点点将纸鹤折回去,放在妆台上。看护告诉她,厉娅的状况稍好了些,请她暂且安心。 孙菀却忽然发问:“她毒瘾发作时是什么样的。” 看护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问,目光闪烁了好一会儿才谨慎答道:“很疼很痒很冷,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 因为卓临城的保护,孙菀没有机会亲眼目睹厉娅戒毒的过程,但不难通过影视剧里的类似片段进行想象。在厉娅戒毒的这段日子里,这种想象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她。有时候,她正在喝水,眼前会突然闪现厉娅倒在地上捶胸顿足、痉挛抽搐的样子;有时候,她正在做会议记录,纸面上又会浮现厉娅用头撞墙的画面。 白天时,因为有光与暖,这些画面充其量只是让她脊背一寒,就闪过去了。但入夜后,它们便会在噩梦中向她呈出狰狞面孔。她不是梦见厉娅举着针管朝她走来,就是梦见厉娅躺在她身侧对她冷笑,或者干脆梦见她溃烂的尸体。 她定期去看心理医生,也试着在睡前用红酒、安眠药助眠,但都收效甚微。 偏偏余小菲也来凑热闹,隔三岔五挺着大肚子在各种媒体前亮相,但孙菀发现自己内心再也不会因她泛起任何涟漪。 送走女看护,孙菀一如平常地去厨房准备晚餐。因为卓临城提前告知了会晚归,她便很随意地做了一道蔬菜焖饭打发自己。 天将黑未黑的时分,她走去阳光房的摇椅里坐下,呆呆望着窗外。透过阳光房的隔音玻璃,远远可见穿梭的车辆相继驰进越来越暗的天际。外面的世界明明那么喧嚣,里面却安静得像数千米的海底,她缓缓晃着摇椅,让疲靡的思绪一点点沉下去。在小区街灯悉数亮起的那一瞬,她恍恍惚惚地跌进了一个明亮的梦里。 她梦见卓临城携着她在颐和园内游玩,偌大的园子里除却他们,再无人迹,园中的玉兰、牡丹、飞鸟也都没了影,只有一条架在水上看不见头的阴仄仄的长廊。 她紧随他行走在烟波浩渺的水上长廊,心心念念地寻找出口。这时,一片浓雾向他二人袭来,等到浓雾散去,孙菀骤然发现整个庭院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她慌乱地在长廊上奔跑,呼喊着他的名字,眼前花分柳移,出现一片嶙峋的怪石阵。她直觉他在里头,又直觉那里潜藏着某种巨大的危险,但她顾忌不了许多,一头扎进石阵里。她无穷无尽地在石阵中打转,眼前出现一片高亮的白光。她张皇地行走,不知过了多久,远处传来一个女子唱昆曲的声音。 她听不清词曲,却分明觉得那女子唱的是的选段。她站在原地听着,渡水而来的歌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尖厉。待听到“梦回莺啭,乱煞年光遍,人立小庭深院”这句时,那女声忽然扑到她耳边,化成厉娅的笑声,灌入她耳朵里。 孙菀大叫一声,冷汗淋漓地从梦中惊醒。幽静黑暗的房间内,仿佛沾染了从梦里带来的森森鬼气。她尖叫着从摇椅上翻下来,崩溃地往外面跑去,一路跑一路将所有能打开的电器全部打开,灯光在她身后一路亮起,迭步往楼下冲去。 这时,楼下卫生间的门打开,显然是刚从外回来的卓临城诧然看着面白如纸的她。 孙菀的脚步顿了一下,继而不管不顾地飞奔向他,重重扑进他的怀里。像是为了求证这一瞬的真实性,她用力将他的脖子勾下,哆嗦着吻他,呢喃着他的名字。 卓临城带着困惑的腔调问:“出什么事了,菀菀。” 孙菀八爪鱼一样缠着他,颤声回答:“抱我……不要说话。” 卓临城依言回抱住她,连连轻拍她的肩膀。他从她刚睡醒的腔调里得出推论,“是不是做噩梦了。” 孙菀鸵鸟般将头埋在他胸口,这一举动,让他的心变得无比绵软。他双手勒住她的双腿,像抱小孩那样将她竖着抱起,走到沙发旁,将她轻轻放下,“梦见了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孙菀缩在沙发上,紧紧攥着他的衣襟,两只大眼睛含泪怵然圆睁着,像一头受惊的小兽。 这样的软弱的她让他心碎,他俯身抱她,不自觉又将她往身体里揉进一些,温柔地命令道:“说话。你这样,我会很担心。” 孙菀汗湿的脸紧贴在他脖子上,内心的恐惧终于在这一刻宣泄出来,“我梦见自己再也找不到你了!”她撒了谎,没有告诉他全部的梦境,但仅仅是找不见他那一条,就足够让她恐惧到无以复加。 她的话如一阵劲风,荡涤掉他连日来所有的倦怠、抑郁、挫败。她需要他,竟是这样地需要他!他情不自禁地寻到她的唇用力吻下,唇齿相交的瞬间,他们的心魂俱是一颤,接着便是近乎失控的撕扯、爱抚、纠缠。 他们用很久才将绞在一起的肢体分开,找到彼此契合的姿势。他死死将她抵在沙发背上,手指、唇舌煽情挑逗着她,感觉到来自她身体里的猛烈收缩,才从后面缓缓进入她的身体,一下一下地律动。他迫使她叫他的名字,又迫使她说爱他,一遍又一遍。蛰伏太久的情潮一次次将他们推去巅峰,直到彼此陷入短暂的晕厥。他们谁都没有动,合二为一地入眠。 天快亮的时候,孙菀从睡梦中醒来。她在冥蒙的光线中,用目光丈量他的轮廓,用心贴着他的心跳。她抗拒了那么多年,直到这一刻,终于向内心真实的声音妥协。她爱他,那爱甚至可以不需信任,不需原则。 端午节那天早晨,女看护打电话过来要求请假一天。这是极合理的请求,卓临城无法拒绝。他与孙菀商议了一下,决定接厉娅来他们这里过节。 很快,女看护便将厉娅送来。六月的北京已经很热,但厉娅仍然穿着长衣长裤。她比数日前更瘦了,两只微微突起的大眼睛几乎占去了半张脸。她蓬松的长发结成辫子,耷拉在脑后,使她看上去有一种孱弱、病态的秀美。 卓临城委实找不到面对她的姿态,索性闷在厨房当煮夫,炮制端午节大餐,孙菀便带着厉娅去楼上参观阳光房。 阳光房内,夏花绚烂,大概久未见到如此明亮、鲜妍的景致,在嗅到栀子花香气的瞬间,厉娅的肩膀冷不丁地颤了一下。 “我想在这里待一下。”厉娅走到一架盛放的木香下坐定,食指轻触木香花娟秀的花瓣,“真好。” 她坐在那里的样子很入画,孙菀临时起意,“你先在这坐一会儿,我去取相机,给你拍点照片。” 厉娅将脸轻轻埋进繁茂的花叶中,合上双眼,点了点头。 孙菀快速下楼,回卧室找到自己的宝丽来相机,返回楼上。她拉开书房的门,就听见厉娅唱歌的声音。她的声音嘶哑、低微、干涩,歌声断断续续道:“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 孙菀呆在原地,很久,她默默举起相机,对着她咔了一声。照片转瞬印出,她拿起一看,暖阳花影下年轻的厉娅,美得叫她震撼。她忽然遗憾地想起,厉娅拍过那么多影片,却没有一部影片这样细腻地描绘过她的东方美。电影里的她,多是铅华浓御,这是她常给人看到的一面,却不是她最真实的一面。 孙菀端起相机,又快速地连抢了几张照片。厉娅听见响动,睁开眼睛,朝她伸手。 孙菀走过去将照片递给她,“你看多美。” 厉娅接过,认真地端详,末了,平静地递回给孙菀,走到不远处的软榻上躺下,“我想一个人在这里睡会儿。你去厨房陪他吧。” 孙菀犹疑了一下,“我还是在这里陪你吧。” 厉娅轻轻蜷成一团,“你不相信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随便你好了。”说着,厉娅转过身,背向她,一动不动地睡去。 孙菀尴尬地看着她的背影,踟蹰良久,终于还是轻轻地走了出去。关上房门的瞬间,她的手指久久停留在反锁扣上,一番挣扎后,终于还是垂下手,一径儿往楼下走去。 厨房里,卓临城正在拌水果沙拉,抬头见她,顿了一下,“怎么没在上面陪她。” “她说想自己待一下。” 卓临城还有些不放心,“可以吗。” 孙菀想了想,回头看看在他们视线范围内的客厅和大门,抿唇点头,“给她一会儿自由吧。” 片刻,她又笑笑说:“帮我切一点火腿。我给她裹几只火腿粽子。” 又过了一个钟头,饭菜上桌,孙菀洗净手上楼去叫厉娅。她刚走到书房,就透过玻璃窗看见软榻上没了人。她心一紧,快步冲过去开门,里面哪里还有厉娅的影子! 她大惊失色地返回书房,一边往楼下跑一边高声叫着厉娅的名字。 “怎么了?”卓临城闻声走出厨房,关切地问。 孙菀面色煞白,“厉娅不见了!” 卓临城本能地看向大门,片刻后,他二话不说快步往楼上冲去。孙菀三步并两步追上他,只见他猛地推开自己卧室的房门,然后骤然呆在了门口。孙菀随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卧室的窗户洞然大开,一条由床单拼接起的“绳索”松松垮垮地垂在窗台上。 傍晚,孙菀捏着手机,犹如热锅上的蚂蚁,焦灼地在屋里打转。眼见夕阳渐渐西沉,她有些按捺不住,一边套鞋子,一边拨卓临城的电话,“你们在哪里?还是没有她的消息吗。” 为了搜寻厉娅,卓临城动用了自己和大哥卓远征的关系,调动了黑白两道近三千人的势力,在全城各个角落搜寻厉娅的踪影。然而五个小时过去,仍然没有一点消息传来。 “还没有找到她,不过刚刚收到消息,有人在丽泽桥附近看见过很像她的人。” 电话那边,断断续续传来卓临城大哥卓远征接电话的声音,“什么……北海大道……确定是她。” 继而又传来另外两个陌生男子插话的声音,“晚高峰……赶不过去……” 孙菀紧紧握着电话,“临城,是不是找到厉娅了。” “菀菀,先别急,在家里等我。”卓临城匆匆安抚了一句就挂掉了电话。 孙菀魂不守舍地在玄关处发了会儿呆,毅然打开门,飞奔出了小区。 她拦下一辆出租车,抽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司机,“上北海大道,快一点!” 车子出了霄云路后,路况越来越糟,孙菀不断催着司机,“您快一点!再快一点!” 司机见多了因为各种理由赶时间的人,并未对她的急切感同身受,反倒慢悠悠地说:“这正是堵的时候,你催也没有用。” 又过了二十分钟,走走停停的出租车,才勉强驶上了北海大道。 孙菀趴在车窗上,目光在街道两边的行人中四处搜寻。尽管她知道这么久过去,厉娅还在北海大道的几率很小,但还是忍不住去做这蠢事。当人力不再可靠,她只能去相信冥冥中的力量。笃信自己和厉娅的缘分不会那样浅,她笃信自己一定可以找到她。 “前面就是十字路口了,你到底要去哪边?”司机不耐烦地问。 孙菀扫了眼前方的红灯,闭上眼睛,六神无主地在心里逼问自己:东南西北,厉娅到底会去哪边? “你快点决定,红灯就剩10秒了,要不我就直行了……” 这时,孙菀忽然想起,厉娅进商场时习惯性往右转的场景,“右拐!遇到路口都往右拐!” “右拐,右拐再右拐,那不就是圈吗?”司机掉转车头,阴阳怪气地插科打诨。 就在这时,数十米外的马路对面,一个熟悉的身影落入了孙菀眼帘。孙菀猛地坐直身体,指着那边大声道:“往那边开!” 司机冷哼了一下,“小姐,我们是讲交通规则的,这边不能掉头……” 孙菀焦急道:“麻烦马上靠路边停车!” 她急急拨通卓临城的电话,没头没尾道:“厉娅在北京路和瑞金北路交叉口附近,快点过来!” 卓临城那边再说了些什么,她已经充耳不闻,猛地打开车门,冲上人行道,发足朝前方飞奔。远远地,她看见厉娅揪着一个路人,正激烈地说着什么。 孙菀在此起彼伏的尖锐汽笛声中,横过嘈杂纷乱的马路,迎着厉娅的方向跑去。就在这时,那个路人猛地将面容亢奋的厉娅推到路边的护栏上。霎时间,所有向他们侧目的人纷纷顿下脚步,不约而同地朝他们围拢过去。 孙菀冲上前,奋力分开人群,刚站定,就听见厉娅凄厉的呼喊声,“我是厉娅!我是演Abigale的厉娅!我在百老汇演过戏的!” “神经病!”那个被围观的中年男子恼羞成怒地大声辩解,“我在路上走得好好的,这个女人忽然冲上来问我要钱,说随便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还说自己是个大明星!我靠!” 孙菀听见心脏撞击胸口的声音,她粗喘着上前,半跪着捏住厉娅的双肩,“厉娅!你醒醒!” 厉娅仓皇地望着人群,用手撕扯着自己,绝望地呐喊:“你们难道没有看过《Abigale》?你们难道没有听过我的名字?你们怎么可以不认识我!” 这时,已经有围观的人从她涕泗横流的扭曲面容上看出端倪,“她是个吸毒的!毒瘾发作了!” 人群闻虎色变般霎时散开,退去数米外,狐疑地、鄙弃地朝她二人张望。 孙菀一把将厉娅箍进怀里,“你醒醒,我是孙菀啊!” 厉娅大力将孙菀推开,拽着她的衣襟,双眼血红地嘶号道:“你认不认识我,认不认识我。” 孙菀哽得无法呼吸,只能重重地点头。 厉娅笑了一下,怔怔松开她,忽然起身往车来车往的马路上冲去。 “厉娅!”孙菀厉声尖叫,不顾一切地追上前去。只一瞬间,一辆自西向东高速行驶的雷克萨斯带着尖厉的刹车声轰然向厉娅撞去。只听砰的一声闷响,厉娅如骤然张开的伞面,往数米的高空飞去。 孙菀吓得呆住,所有感官在那一瞬间凝滞。她甚至失去了叫喊的本能,她就那样怔怔地看着厉娅极缓慢、极缓慢地在昏昧的暮色中下落。 忽然,一道更为尖锐的刹车声从她的背后传来,她猝然回头望去,电光石火间,一道黑影猛地裹住她往前扑去。摔向地面的瞬间,她清晰地听到汽车撞击肉体的闷响。与此同时,她看见满面鲜血的卓临城摔落在她的正前方。 所有汽车缓缓刹住,接二连三有车主下车往他们这边走来。 孙菀在巨大的晕眩和疼痛中,一点点朝卓临城的方向爬去,直到她的手指切实摸到温热的血泊,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哀号。 纷沓的脚步声、嚣沸的人声冲击着孙菀薄弱的意识,她在担架车上悠悠醒来,一眼看到头顶上白茫茫的廊灯,她呢喃着卓临城的名字,奋力挣扎着起身。她感觉自己用尽了全身力气,其实连枕头都没离开过。 她听见前方不远处传来卓远征的声音,“临城,你说什么?停下,停下!他要看看她!” 那边传来急切短暂的争论,卓远征的声音再度响起,“你们必须停下!” 担架车换了个方向,孙菀感觉自己被推向卓远征他们所在的方向。片刻后,担架车停下,她一眼就看见了身边被众人围着的卓临城。他的头上缠满了止血带,口鼻处连上了呼吸面罩,只有一双微微睁着的眼睛露在外面。 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孙菀直直从担架车上翻下,扑到他的身边。她刚要说话,却猛地伏在地上,哇的一声呕吐出来。 一个医生眼明手快地将她扶起,帮她擦去嘴角的污物,“你有脑震荡,别乱动,别说话!” 孙菀死死抓住担架车的扶手,哀切地看着他。他亦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缩小的双瞳里,只余一豆微弱的光亮。 卓远征噙着眼泪,高声道:“看见没?你老婆没事!你可以放心进去了!” 闻言,卓临城忽然伸手,朝孙菀探去。孙菀不顾一切地握住他的手,像溺水者抓住唯一的那根稻草。 呼吸面罩后,卓临城缓缓挤出一丝微笑,急促地喘息,“我说……我爱你……现在……你信了吗。” 孙菀强忍着头脑耳目的晕眩,拼命点头,放肆地大哭。 急救室大门洞开,医生强硬地掰开她的手指,将她抬回床上,往另一头的急救室推去。 一片混乱中,孙菀依稀瞟见一身黑衣的余小菲,幽灵般站在人群里,神色木然地注视着她。 过了很久,卓临城那些闻讯赶来的朋友渐渐散去。急救室外,只剩下卓远征和相继赶来的卓家人。 余小菲一直静静站在长椅旁,看着他们哭泣哀叹,互相安抚。她明明一直在那里,他们也明明知道她是谁,却没有一个人关注过她,仿佛她是个透明人。 又过了一个小时,急救室的灯熄灭,所有人一拥而上围住率先出门的主治医生。 主治医生解下口罩,神情疲惫地回答:“病人脑、胸、腹内的脏器都有破损情况,股骨、手臂骨折,状况不是很理想。好在送来及时,前两个死亡高峰已经过了,如果一两周内没有严重感染或者器官衰竭,就可以转出ICU了。” 卓家人俱露出谢天谢地的表情,老者扶着幼者发出劫后余生的恸哭。 医生离开后,护士推着卓临城从急救室出来。从余小菲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他缠满止血纱布的头,和接满输血管、输液管的手臂。 护士们将围在担架车前的卓家人劝解开,推着他往她这边走来,在担架车与她擦肩而过的瞬间,她最后一次回头看他。自出道以来,她从未在任何故事里演过配角,但是亲眼目睹刚才那一幕后,终于发现自己这次不但在别人生死相许的爱情大戏里演了一个可笑的配角,而且还高估了自己的戏份。 她下意识抚着自己的小腹。她得不到她最想要的男人,却怀上了自己最讨厌的男人的孩子,一直以为自己运筹帷幄,如今看来,她的那些筹谋,不过是在作茧自缚。 “再见,卓临城。” 她用一句话与他道别,头也不回地往长廊的另一头走去。 厉娅的后事是卓远征帮忙料理的,厉娅没有告诉父母她已回国的事实,而唯一的亲人孙菀也负伤在床。所以,相对生前的轰轰烈烈,她走得格外悄无声息。 遗体火化前一晚,孙菀去停尸房见了她最后一面。技艺高超的入殓师将她化出沉睡的样子,给了孙菀最后一丝安慰。 次日,孙菀与闻讯赶来的厉母将骨灰送去郊外安葬。回城后,孙菀又将厉娅遗留在小屋里的衣物火化,埋在家中那架木香下。那天晚上,她独自一人在木香下枯坐一宿,试图对生死做些参悟。 她曾问厉娅,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厉娅不假思索地回答:“为了自由,为了快乐,为了创造一些什么东西,为了成为独一无二的自己而活着。” 厉娅总对她说,长命百岁不敌半世痛快。她不懂厉娅的人生,但知道她一定活出过自己想要的幸福。奋斗过、精彩过、燃烧过,她冰冷人生中有过最诗意的美好,这就够了。 料理完厉娅的后事,孙菀回杂志社向梅丽莎请辞,梅丽莎却坚决不愿意放人,“我知道你最近经历了许多事,也知道你丈夫需要你陪,但真的不想失去你。我可以给你放长假,无论多久,都等你回来。” 孙菀见梅丽莎态度坚决,只好接受了休长假的提议。送她出门时,梅丽莎不禁感慨道:“流年不利,周雅前脚刚请了大假,你又要走。看来‘Subculture文化夜’只能推迟了。” “周雅也请了长假?”孙菀讶然。 “她丈夫惹上了官司,她需要回去照应他。” 走到电梯口,孙菀恰巧撞见抱着纸箱的周雅,二人寒暄道:“你先生的伤势好些了吗。” “好多了,已经转出ICU了。” “那真是太好了。你真有幸,嫁了一个愿用生命保护你的人。” “谢谢。冒昧地问一句,陈先生还好吗。” “不是很好。”周雅开门见山,“余小菲坚持要告他。” 孙菀没想到要告陈政的人竟是余小菲,怔了几秒,方道:“为什么。” “前几天,余小菲的胎儿忽然胎停,必须要做引产,因她子宫壁太薄,胎儿又太大,阿政不得不让她做好再没受孕可能的心理准备。她听了之后,忽然发起疯来,坚称是阿政的问题才导致胎停,非要告他。” “胎停?”孙菀惊了一下,“那样大的孩子,怎么会胎停。” “她曾告诉阿政,这个孩子是避孕失败的产物。因为服过紧急避孕药,她腹中的胎儿本就着床不稳。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又决定留下这个孩子,一意孤行地求阿政帮她保胎。弄到今天这田地,真是害人害己。” 见电梯到了,孙菀还在愣怔,周雅不得不出声提醒说:“到了。” 孙菀如梦初醒,紧随她进了电梯。电梯门合上的瞬间,周雅小声嘀咕:“真是奇怪,如果她想要留住那个人的孩子,为什么当初又要吃紧急避孕药?明知孩子可能不健康,为什么不重新要一个。” 傍晚,孙菀陪卓临城散完步,将他推回病房。他的内伤已恢复大半,右脸被擦伤的地方业已落了痂,只是手臂和腿上仍打着石膏。 扶他躺回床上后,孙菀推开他对面的玻璃窗,傍晚的暖风徐徐吹进来。末了,她从保温壶里拿出鸡粥,舀一勺,细细吹温了往他嘴里喂。卓临城凝神看着她,深沉的眼睛里有罕见的缱绻,“这样一直待下去也不坏。” 孙菀斜他一眼,用将他看穿的语气道:“你无非就是觉得能这样理直气壮地使唤我,是一种新奇的享受。” 卓临城没有说话,苍白的唇上无声地绽出点温柔的笑意。 等她喂完粥,他从被窝里伸出手覆住她的,指尖轻轻在她手背上摩挲,“一会儿帮我把头发理了吧。” 自身体渐渐恢复以来,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的他生出了许多恶趣味,不是逼她陪他一起躺着玩小游戏,就是逼她给他念枯燥无趣的小说,偶尔还会突发奇想让她参照《舌尖上的中国》,为他将天南地北的美食复制一遍。相比之下,帮他理发这种事情,已经是他灵感枯竭后的格外开恩。 孙菀早被他磨得没了脾气,在帮他打开电视后,果真老老实实地捧着手机搜寻简易的理发攻略。 被晾在一旁的卓临城拿着遥控器,漫无目的地换台。遥控器换到某个娱乐频道时,电视里飘来主持人快节奏的声音,“昔日天后余小菲流产后人气不再,新片甘当绿叶扶持新人……” 他顿了一下,在画面切入新闻内容前,抬手换台。 随着余小菲意外流产,他也失去了唯一一个自证清白的机会。他斜眼去看孙菀,她仿佛没有听到那条新闻,神色如常地浏览着网页。片刻后,她将手机递到他面前,“这种发型可好。” 他点头默许,指着电视上的新闻画面,“东非的动物已经开始迁徙了。” 孙菀没想到他忽然说这个,有些讶然,“那又怎样。” “我记得你曾说想去肯尼亚看动物大迁徙,还想去巴黎看看开满睡莲的莫奈花园……” “所以呢。” “所以我们不妨尽快抽个时间,按这些构想把蜜月补上。” 七月中旬,卓临城带着看腻动物的孙菀告别肯尼亚,从蒙巴萨港出发,乘豪华游轮经印度洋、红海前往埃及。在敲定这条长达16天的海上之行前,他们的意见发生了一点分歧:卓临城主张乘飞机,理由是够快够安全;孙菀主张走水路,因为红海和亚丁湾的海景足够迷人,且她看过的经典爱情电影大多和游轮挂钩。 卓临城不忍拂她的意,在提醒她“那些和游轮挂钩的爱情电影大多以悲剧收场”后,还是乖乖地去订了船票。 游轮上的假期果真是奢靡的,白日有打不完的高尔夫和看不完的风和日丽,晚上则有各式各样的派对、演出和极致璀璨的海上星空。 开始的十几天里,他们忙着缠绵,忙着看风景,忙着在轮番上演的热闹里穿梭。到了最后,他们都对这过分欢愉的生活生出了厌腻,便抽出更多时间在套房里安静相对:一起看电影、聊天、品酒、读书,或者干脆什么都不做,只默默相拥着于房间的观景台里看海上落日…… 游轮通过苏伊士运河,即将抵达埃及的前一天傍晚,二人去游轮上面的露天游泳池游泳。因为是航行的最后一个傍晚,狂欢了半月的人群中有些人已经偃旗息鼓,所以数百平米的大游泳池内,只稀稀落落泡了十数人。 两人在水里游了一阵,便栖在浅水区,格外恶趣味地嬉戏、打闹,笑成一团。又过了几刻钟,体力不支的孙菀率先爬上岸去,拿起条毛巾一边擦水,一边走到遮阳伞下躺下。少顷,卓临城捧着两只新鲜椰子过来,递一只给她,然后翻出一管乳液,在她后颈、背上细细涂抹起来。 这时,一个躺在附近看书的中西混血小女孩忽然问道:“能借你们的乳液用一下吗?我的忘带了。” “当然。”卓临城绅士地将乳液递给她。 女孩合上书页,露出书的封面,竟是波伏娃的。卓临城和孙菀都有些诧然,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卓临城忍不住问她:“你多大。” “十三岁。” “十三岁就看这样的书,不会觉得深奥吗。” 小女孩抬头,在稚嫩的额头上挤出可爱的抬头纹,“我妈妈告诉我,我已经到了应该了解女性权利的年龄,这本书可以帮到我。” 卓临城失笑,“可是在中国,妈妈们会推荐十三岁的女儿看安徒生童话。” “没有办法。谁叫她是个女权主义者。”小女孩故作成熟地耸了耸肩,“也许正因为这个,我爸爸很久都不愿跟她一起出门了。我记得在我六七岁时,他们也像你们这样恩爱。顺便问一句,你们是夫妻吗。” “当然。我们是夫妻。” “哦。你们在一起多久了?”小女孩有些艳羡地看着他们。 卓临城不假思索地答:“从我爱上她那一天算起,到现在刚好是第七年。” “那会不会有七年之痒?事实上,我爸爸妈妈就在第七年的时候差点离婚。” 卓临城默了一会儿,回头深情看着旁边含笑不语的孙菀,认真答道:“不,没有七年之痒,只有三生有幸。”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