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之庄稼汉》 收麦的季节 章武二年,帝与吴战于夷陵,吴陆逊火烧连营,帝仅以身免。时别督傅肜为保帝脱困,率部力战拒后,其部下兵士皆战死,吴令肜降,肜凛然大骂:“吾乃汉将,安肯降吴狗乎!”遂死战,后脱力呕血而亡。其部曲有一副将,名曰冯让,余一妻一子,其子名永,得知父殁,痛哭三日,情不能禁,奔山而入,人不能追,概不知所以终。冯妻丧夫失子,遂投河。时人皆叹之。 及章武三年二月,永忽自山中出,披头散发,时口出癫语,或行若狂人,时人甚怜之,报上以闻。及帝闻之,愧甚,曰:“其家破人亡者,皆吾之过也。”遂赐田五百,仆三人,耕牛二,丝帛若干,以养忠烈之后。 公元223年,农历癸卯,时为章武三年,同时也是建兴元年。 四月,季汉开国皇帝刘备于永安驾崩,谥为昭烈皇帝。同年太子刘禅登基,改元建兴。 蜀中四月底(农历)五月初,天气逐渐变得炎热,正值收麦时节。 烈日当空,农田里尽是弯腰收麦的农人,人人皆汗如雨下,却无一偷懒。一声又一声的布谷叫声,仿佛也在催促着农人快点把麦子收割完毕,以免误了种稻谷。半大的小子裸着上身,下半身只穿犊鼻裤,赤着脚抱着麦子奔跑在田埂上,有时跑得过急,便招来一阵叫骂:“跑得恁急?眼瞎了看不到麦颗子都被抖下来了?咋不去当牛驴拉石碾子?” 农田不远处有一湾河水,缓缓流过,河边杨柳成荫,树下正是避暑遮荫的好去处。那里坐着一人正手持钓杆垂钓,远远看去,悠闲自在。半大小子放好麦子,转身回来,看了看那树荫底下的人,眼中流露出羡慕,脚下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 “看甚?看甚!”正在羡慕他人的半大小子后脑勺突然被人扇了一巴掌,一个叫骂声就响起来,只见一个粗壮的妇人左手叉腰,右手拎着半大小子的耳朵,“又想偷懒?嗯?”说着自己也偷偷看了那边一眼,声音不由地低了下去,“那是主家,怎的?你想和主家一个模样?” 半大小子脸上一下子惊恐起来,不顾母亲还死命扭着自己的耳朵,连连摇头。 “那还不去干活?”妇人这才满意地放开儿子,又往后脑狠命拍了一下,这才赶着去田里继续收麦。妇人身材粗壮,声音犹如河东狮吼,虽然她自己觉得压低了声音,却想不到在旁人听来,仍是与平常人说话声音无异。 树荫底下垂钓的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听到这话,却是如同被马蜂蛰了一般跳了起来,大骂道:“遭了瘟的婆娘,你这又是在说哪个?嘴上缺了德的,就不怕吾今年涨你家的租子?” 这少年眉清目秀,身上穿的衣服虽然说不上是华贵,但却也不是一般人家能够穿得起,一看就知道是殷实人家出来的,却没想到骂起人来与山野村夫一般无异。 等闲汉子都不敢去招惹的壮妇此时面对着暴怒的少年,却是一副怂了的模样,赔着笑脸说道:“主家怕是误会了,我这是在催着娃子快点干活呢……” “催着娃子干活提吾做甚?怎的?要吾帮汝教娃子么?” 远处收麦的农人看到一向剽悍的壮妇竟是难得的认怂,几人不禁哈哈大笑。 “你们笑个屁!”那少年骂完壮妇似不过瘾,一手叉腰,一手对着那些人指指点点,“不快点干活,要是今天干不完这些,晚食让你们吃西北风去!” 被点到的农人倒是一点不怕,反而大声问:“主家放心,要真是干不完,就是今晚摸黑也把活给干了。要是这活提早干完了呢?” “这活要提早干完了,吾就让府里给你们一人多加一个蛮头。”少年一挥手,豪气道。 众人一听,一下子哄然,纷纷弯腰卖力收麦。 趁着与众人说话的间隙,壮妇一溜烟地跑了,倒是那个半大小子有些愣头,等他反应过来要跟着跑,却被少年一瞪眼。 卧槽!你一副老子身上有瘟疫的表情要绕路避开老子的表情是什么意思?我打不过你娘还打不过你?你过来,看我不打死你! 半大小子警惕地看着冯永,小心翼翼地绕了半截路,这才撒开脚丫子跑了。 冯永叹了一口气,人家穿越不是成皇帝就是成王侯,他倒好,穿成了一个小地主家的儿子,也就勉强能混个温饱。这也就算了,可是穿越的时候心理素质可能不过关,说的话别人又听不懂,再加上举止带着现代人的习惯,反倒是被别人当成了是发癔症(也就是神经病)。 刚开始的时候别人看到了他都不敢靠近,让他差点乞讨为生,至于为什么是差点,是因为他发现这年头因为兵荒马乱的,一般人家哪里来的余粮给乞丐?所以乞讨根本就是等死,他也差点成为穿越后的典型反面教材。 后来等他熟悉了这一切,刘备,嗯,就是先帝,又赐了五百亩地,这才让他的日子好过一些。也仅仅是好过了一些,在这个没有电,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娱乐的年代,他连个房中人都没有,又不能天天跟五姑娘撸,最后剩下的,也只有出来钓钓鱼散散心。 但偏偏如今正值农忙时候,农人教育自家子女,都把他拉出来做样板:“你再偷懒,就叫你成主家以前那模样!知道主家为啥成那模样不?就是因为懒出来才变成那模样的!” “你再玩水,到时候把你淹了,吃了泥巴,把你捞起来就成了主家以前那模样,知道主家为啥成那模样不?就是因为玩水被淹了,吃了泥巴,才成那模样的!” …… 农家人没有太多见识,教育子女除了打屁股拧耳朵,平时说不出太多的道理,如今好不容易出个反面教材,自然逮住不放,拿他往死里用,什么都往里面套。 刚开始他听到后心里膈应得慌,后来也就习惯了,别看那些话难听,可也就是只能在背后面说说,真到了他这个主家面前,那些佃户还是唯唯喏喏,连个屁都不敢放。 “阿母,我饿了。”那半大小子,赶到粗壮妇人身后,向着母亲乞道。 妇人大骂:“日头才偏就饿了,早饭还吃了恁多,怎么没撑死?”嘴里虽然骂着,眼睛却看向四周,见无人注意,便指了指田头放水罐的地方,“且去先喝点水顶着,到树下休息会。” 半大小子会意,跑去水罐那边翻看,果不其然发现母亲在放水罐的篮子里用布盖着一个蛮头,当下咽了咽口水,偷偷地掰了一半,攥紧在手里,一口气跑到官道的树背后,不让人看到,这才张大嘴一口咬下。 佃户给主家收麦子的这几日,按道理主家是要给佃户包吃食的,早晚各一餐,标准是能填饱肚子,不求多好吃。但是冯家这主家似乎不一样,除了粟饭外,还有一种叫做蛮头的饭食,说是主家仿蛮人之头所做,松软而可口,极受众人喜爱。听说还是用麦子去了壳,然后再磨成粉做成的,简直败家败到底了! 通常有蛮头的时候,粟饭一般是没人去抢的。这个蛮头,就是他母亲在早饭的时候偷偷藏起来的,半大小子,饿死老子,这个年纪的小子最容易肚子饿,他母亲藏这个蛮头为得就是让他在白天干活时有一口吃的填填肚子撑到晚饭。 “咦?这还有个小子在偷食?” 或许是蛮头太干,或许是吃得太急,更可能的是被吓坏了,半大小子一下子被馒头卡住了喉咙,咳了几下,没咳出来,又咽不下去,当下直翻白眼,眼看就要喘不过气来。 “莫急莫急,吾又不与你争食。”旁边的人说着,伸过来一个水囊给他灌了一口,这才让他把馒头咽了下去。 半大小子这才发现原来官道上停着一辆牛车,车上端坐着一人,衣着不凡,手持书简,正读得入迷,看也没往这边看一眼,说话和给他递水囊的,正是赶车的侍者。 蛮头啊 “兀这小子,我且问你,你可知这最近的庄子是何处?” 半大小子缩了缩脖子,看了一下车上的贵人,又看了侍者,呐呐不能言。 “这个小子,莫不成是个哑巴?”侍者皱起眉,转头看向车上的贵人,“主君,这小郎怕是个不会说话的,且待我去问问别人。” 车上的贵人抬起头,正要说话,却注意到半大小子手上拿着小半个蛮头,“咦”了一声,开口道:“阿五,那小子手上拿的可是吃食?你且拿来让吾瞧瞧。”同时心里在疑惑,这一路走来,看到的都是麦子大熟,想来百姓怎么也不至于没有吃食,怎么在这却发现还有人吃泥土?莫不是被主家苛待了? 自《蜀科》颁布以来,蜀中虽然执法严峻,但百姓无怨,只因公平公正。如果大熟之年却有百姓食不饱,必然会影响到丞相及陛下的声誉,他遇到这事,说不得要问清楚。 见侍者伸出手来拿,半大小子下意识地想把手藏到身后。 “嗳,你个小郎,只是看看你手上之物,又不是抢你的,怕甚?且拿来瞧瞧,少不得你的好处!” 由于对贵人的惧怕,半大小子最后还是把剩下的馒头递了过去。 “主君,这吃食确实有些古怪。”侍者把那小块蛮头放手里看了看,转身递给车上的主人。 原本洁白的馒头因为曾经被半大小子攥在手里,所以表面变得灰黑如同一块泥土。贵人却熟视无睹馒头表面的泥土,他轻轻掰开馒头,放到鼻子下闻了闻,还拈起一小块放嘴里细细咀嚼。 “这吃食……”贵人眼睛一亮,感受着嘴里的甜味,又忍不住地拈起稍微大些的馒头粒再放入嘴里,同时问向半大小子,“这是面食?” “主君,这小郎是哑的,说不得话。”侍者连忙回答。 “我……我不是哑巴。”半大小子嗫嚅着憋出一句。 侍者:…… “你且过来,”贵人招手,笑容温和,“待吾问你几句话。你要是答好了,这个蒸饼便给你,如何?”说着,贵人从车上拿出一个蒸饼,“吾问你,这可是面食?是何人所做?” “贵,贵人,这是面食,叫蛮头,是主家做的。”半大小子结结巴巴地回答。 “为何叫蛮头?那你的主家又是何人?” “因为主家说了,这个像是蛮人之头,故叫蛮头。主家姓冯,这里是冯庄,呶,那便是了。”半大小子指了指远处正在钓鱼的冯永,当场直接就把主家出卖了。 “好,这个给你。”贵人欣喜地把蒸饼递过去,同时对侍者说,“走,去看看这冯家之主。” “主君,您身份尊贵,想来这冯家之主也不过乡下一富户,何必要亲自过去?直接唤他过来便是了。”侍者待半大小子跑开后,这才开口向主人劝道。 “你不懂。”主人摆摆手,一脸沉思,“且先去看看,说不得是个遗贤。” 侍者笑道:“若真是贤士,以前为何却无名声?想来是知道了主君要巡视四方,这才巴巴过来,又放不下架子,故用此法引起主君注意罢了。” 贵人指了指侍者,失笑道:“你懂个甚?吾才不管他是故意还是无心,吾所在意者,是这蛮头。倘这蛮头真乃麦面所做,说不得吾得大功一件。” “主君,这又和大功有甚关系?”侍者帮贵人整理腰间佩剑,奇怪地问。 “这蛮头既是主家给佃户的吃食,想来制作必然容易简单。刚才吾尝之,极是松软可口,比蒸饼还要好吃些,更不消说日常百姓吃的麦饭(古代百姓吃的主食之一,就是把谷子或麦子不脱壳直接煮着吃,连麸皮一起吃,极难吃)。既是面食,想来自然比粟更能饱腹,若得此法推于军中,既能饱腹,军中士气又不易低落(南北朝就有因为给士兵吃麦饭而哄变的记载),此不是大功是什么?” 鱼漂先是轻轻动了几下,然后又静静地浮在水面上,再过一会,突然猛得往水下一沉,冯永只觉得手里一沉,猛地一甩钓杆,一条鲤鱼就这样被钓出水面,在偏西的太阳光闪着金光。冯永抓住鱼看了看,叹了一口气,手里一扔,刚钓上来的鲤鱼就这样又被扔回水里。他不喜欢吃鲤鱼,觉得鲤鱼的肉太绵了,刺又有点多。 “敢问前头这位郎君可是冯郎君?” 耳边响起了声音,冯永没回头,低着给鱼钩重新上饵——这货根本没反应过来是在叫他。等把鱼钩重新甩进水里,他心里还在想着,冯郎君?这是谁?这附近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和自己同姓的?想到这里,心里突然打了个突,这特么的……不会是叫自己吧?转过头去,看到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正立在不远处看着自己,衣着不凡,最重要的是腹前还戴着绶带,腰上挂着一把饰剑,这说明这家伙是一个官员啊,只是不知道官有多大?身后不远处的官道上,一个侍者正在站在牛车旁,怒视自己。 看来还真是叫自己,冯永这才想起这个时代的称呼自己仍然不太习惯,冯郎君这个称呼,他压根就没听别人叫过自己几次好嘛?这个只能怪他是乡下的一个土鳖,普通的百姓不会这么叫,也不敢这么叫,而有身份的人又有哪个会来这里专门来拜访他?所以这才导致了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人家是和他打招呼。 “长者是在叫我吗?”冯永连忙对着来人行了一礼,问道。 “此处除你我,再无他人,除了叫汝,还能叫谁?”虽然一开始受到冷落,可是对方却仍然是笑容温和,显示出极高的涵养。 “唉呀失礼失礼了!”冯永连忙拱手致歉,“垂钓太过入迷,竟是没有注意到长者,真是失礼之极。” “无妨无妨,是吾冒昧打扰了。”来人缓步走来,上身端正不动,步子不急不缓,显出大家气度。 “小子正是冯永,敢问长者何人?找小子有何指教?”气度是比不上了,反正自己年纪小,就索性把自己当个小辈吧。 来人走到冯永面前,仔细地看了看冯永,心里有些惊异,此子竟是如此年轻,看来是自己想多了,不可能是自己想像中的贤者,当下有些失望。 “吾姓马,此番来,只是想问问,此物可是汝所做?”来人说着,伸出右手,手掌里有一团黑乎乎不明物质。 “这是个啥?”冯永有点迷,心想我啥时候做过这么一个玩意?老子一个远近闻名的精神病,莫不成有人闲得无事跑来找自己消遣? “此物不是你所做?莫不是汝非冯家庄主家?”来人失望中带着疑惑。 “小子当然是冯家庄主家,只是何时做过此物?”冯永仔细地看了看对方手中的东西, 觉得有点眼熟,“长者又是听何人说此物是吾做的?” “自是此处的庄户。” 我靠!冯永一拍大腿,我怎么说有点眼熟,尼玛的谁这么恶心?把好好的馍馍给糊上一层泥巴? “哎呀!惭愧,原来这是蛮头,这自然是小子做的,只是……”冯永疑惑地看了看对方,“这蛮头本色乃是洁白,怎的如今染了一层泥垢?故小子这才一下子没认出来。” 我特么的……对方的脸一下子黑了,你这眼神什么意思?难道我堂堂一个参军,会如此不堪吃这种不洁之食?难道我能告诉你我是从一个小孩子抢过来的? “这个且不论,吾此来,是对叫蛮头的此物有些疑惑,想要询问于你,不知可否方便?” “长者有所问,小子自是不敢藏私。”冯永连忙拱手弯腰,来这里也不短时间了,他也知道了不少礼节。特别是汉以孝治天下,对长者不敬,名声可是会顶风臭十里。 对方满意点点头,此子虽身处乡野,却是个知礼的,想来是读过书,于是开口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颠才 待明白对方来意后,冯永却是笑了,连连摆手:“长者却是想多了,蛮头此物,虽说比蒸饼可口些,却也是要小麦去壳磨成面粉后方才可做。若驻军所在,倒是可以做来当吃食,若是行军,却是万万不可行的。” 来人顿时一脸失望,想到自己此次巡视四方各郡县,一是访各地遗贤,为国举才,二是看夏粮收成,以备饥荒,三是防有人趁动荡之机闹事。如今看来这多数地方上有名的贤士只会高谈阔论,胸中却实无一策,真真是让人失望,这益州闭塞之地,贤士实比中原与江东少了很多。倒是今年夏粮大熟,百姓无饥馑之忧,让人放心不少。不然先帝刚驾崩,已引四方动荡,如若粮食再歉收,只怕蜀中危矣。 “小哥且坐下,待吾先来问几句。敢问家中良田多少?耕牛几何?今年收成如何?”来人虽然看起来身份尊贵,但看起来却是随和,毫不避讳地席地而坐,招呼冯永在他对面坐下,温声问道。 冯永看了对方一眼,心想难不成这就是官员下乡访问民情的古代版?不错嘛,至少没有后世的前呼后应,也就一车一仆。 “回长者的话,家中有三百亩旱田,两百亩水田,耕牛两头。今年收成嘛……”冯永有些尴尬,笑了笑,“实不敢相瞒,小子对田亩之事,实是不甚熟悉。” “啧!”来人不满意地看了一眼冯永,训斥道,“农耕之事,一家之根基,一国之根本,汝身为一家之主,竟然如此不上心,真是大不该!观汝年纪尚轻,想来这田庄乃父辈所遗,汝竟如此不珍惜,岂不愧对先辈?” 哎呦卧槽!这画风转变得好快!你特么的哪来的啊?这么大口气?我和你很熟吗?凭啥来教训我? 冯永一脸懵逼,在古代官员都这么牛逼么?看不惯的事情就可以随便在大庭广众之下教训别人?却不知他自己本身根本就是一土鳖,根本不懂得人家古代官员对劝课农桑的重视,劝课农桑劝课农桑,“劝”字后面还有一个“课”字,意思就是劝说了要是不听,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是是是,小子惭愧。”冯永低头认错,没办法,古代没人权,他虽然不知道这官员为何能如此理直气壮地教训他,但却也知道民不与官斗的道理。 “吾虽不能说是对此地了如指掌,却也走过五六回。以前从未听说过有甚冯姓之田庄。汝是何时来此购地的?”说教了一番后,来人突然转口一问,同时怀疑地看着冯永,此人莫不是哪个大家庭出来的?所以才放了一块庄田给他折腾? 还真是查户口啊!老子这地可是皇帝赏的,来历光明正大。看着对方一副怀疑自己恶霸强占土地的表情,冯永怒了,别给脸不要脸哈!看你是个当官的,年纪又比我大,我才让着你的,你再这样,我就不能好好跟你聊天了! “长者此言差矣!此田庄非小子所购,乃是先帝所赐。先父随先帝征东吴,与傅将军一起身殁。先帝怜悯,这才赐了这五百亩地。” 来人大惊,脱口而出:“汝竟是那个家破人亡的冯癫子?” 卧槽怎么说话的?你有胆再说一遍!哪个王八蛋给老子扣上这个癫子的帽子的?!古代官员这么无聊的吗?一个小小的别督副将的家事,捅到皇帝老儿那里就算了,还有人给人家儿子取外号弄得满朝皆知算怎么回事?莫不成是因为古代的娱乐太少了这才这么无聊? 看到冯永脸色大变,对方知道自己失言,急忙连连拱手表示歉意:“原来竟是忠烈之后,失礼失礼!吾情急之下失言,误怪误怪!” 冯永一声冷哼,趁机改跪坐为盘坐,(其实是他不习惯跪坐,跪得腿疼)指着不远处的田地说道:“贵人问田亩之事,那小子不才,就说说这田亩之事。听乡里人皆说今年麦子大熟,亩产两石半,人人欢欣。在小子看来,却非是什么值得高兴之事。古人刀耕火种,一亩所得粮不过一石,今人火耕水耨,一亩所得粮两石半,其中得多收粮者,一是去除杂草而尽力保粮苗,二是初种时多选饱满粮种……” 试验田亩产两千斤的见过伐?后世里就是农民伯伯平常种地不来个亩产千斤的都不好意思出去跟人打招呼。如今一亩才收个三百多斤就高兴得不成样子,土鳖!真真是土鳖! 指点江山,激昂文字,口沫横飞,哗啦哗啦地说了一大堆,有些口干,转过头一看,这姓马的家伙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心下满足,哼!怕了吧?被老子的博学吓着了吧? 对方勉强换上一副笑脸,拱拱手:“小郎想法精奇,能想到他人所不能想,实是令人惊叹。不过如今大病初愈,还是小心休息静养身体为好。这夏日来临,要多注意防暑气,莫要让烈日晒着……” 看来真是被自己唬住了,哼,古代人就是没见识! 冯永指了指南方,说道:“今年虽是大熟之年,但要说无忧却还说不过去,如今先帝驾崩,蜀中只怕要多事矣!别的不说,就说那南中之地,久有不臣之心,东吴得荆州之地,定窥蜀中,二者若是勾结,南中只怕要乱了……” “好好好……”来人脸色已变得苍白,眼中莫明地流露出怜悯,敷衍地抬手,“小哥真乃大才也!今得闻君一席话,真是如久渴得饮甘泉。只是今日吾尚有要事,只怕不能多与小哥畅谈,且有暇日,定再来听君高见!” 只见对方匆匆行了一礼,起身仓皇而去。 没意思,冯永砸砸嘴,想了想,这家伙临走前那眼光好像,似乎,带着可怜?是吧?没看错吧?什么叫想法精奇,能想到他人所不能想?这不会是拐着弯骂咱是神经病吧?冯永终于回过味来。 喂,有种别走,给我解释清楚!这当官的心肠就是坏,拐着弯骂人。 “主君,如何?”侍者看着主人脚步急急而来,一脸的晦气连连催促赶车,心下很是奇怪。 等车子重新上路后,主君这才叹了一口气,“本想是个贤才,没想却遇到个癫才!” 待那个莫明得像个神经病一样的马姓官员离开后,冯永又钓了一会鱼,看看太阳已经偏西了,地里的农人开始收拾割好的麦子,整理成跺。他拿起浸在水里的鱼篓,看了看今天的成果,满意地点点头,没有污染的古代就是好,看看这野性,比起专门人工养殖给人家钓的鱼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前世去过专门供人钓鱼的地方钓鱼,那鱼傻不啦唧的,而且口感特差,一点垂钓乐趣都没有。 冯家的房子就是庄子中心,五百亩地听着多,其实在这个时代根本不算什么其中有两百亩又是水田,可以和麦子错开季节种水稻,旱田又是粟二麦一,粟麦又可以错开季节,所以租种冯家的地其实也就是几户人家。 这个时候耕种实在太过于粗放,基本也就是刚种下的时候操心选个粮种,有条件的放把火烧一下后再用牛把地翻一下,没条件地火烧完然后随便拿个农具人工翻,最后撒种下去,之后就很少管理,一户人家耕种一百亩地毫无压力。 这种耕种方式,指望能收多少粮食?所以今年麦子一亩两石半都算是大熟之年,人人感谢老天爷。冯永觉得自己要是老天爷,指不定连一石都不给。冯永前世外出读书前,一直在农村生活,记得小时候家里也就不到十亩地,一家人一年到头忙得团团转,还伺候不过来。为什么?无他,深耕细作四字耳。 看着衣衫褴褛的庄户围在庄子的空地上,手里拿着馍馍,就着熬好的粟米饭,也就是小米粥狼吞虎咽,从小长成在红旗下的冯永心里突然一阵莫明的烦躁,p的,死球去吧! 琐事 三国就像是斗地主,诸葛亮给刘备抓了一副好牌(“隆中对”确立了蜀国的建国方针),两个王带四个二。关羽把四个二拆了单带,就为了爽!刘备一看不服气了,又把两个王扔出去,就为了炸一个单! 简直神经病! 一场夷陵之战下来,蜀中青壮差点断层。也幸好是蜀汉遇到了诸葛老妖这个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内政天才,生生地把关羽刘备败光的家底又一点一点地攒起来,好歹给蜀汉再续了几十年的命。 那两场失败的战争对蜀汉的伤害有多大,冯永只看庄中的佃户就知道了,下田耕作的竟有一半是妇人。那个最壮的妇人还偷偷地往胸口藏了一个馍馍,发现冯永正看着她,当下立刻面红耳赤,想伸手拿出来,但当着众人的面掏胸口又委实太难堪,一时竟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光吭吭吱吱。 “想吃就拿,看吾作甚!”冯永没好气地瞪了一眼那妇人,“收麦的这几日,家里吃食敞开了吃,主家自不会亏待大家。吃不完的可以拿回去,不会追究!但是,”说完,看了看众人,只见佃户都停下吃食看着他认真听他说话,当下满意点点头,“日后吃饭,必须先把手洗净了才能吃!哪个不洗手的,饿死拉倒!管家!管家呢?把这条记下,从现在开始全部去洗手。”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竟不知道怎么办——这主家,以前常发癔症,近些时日来,虽说举止已与常人无异,但指不定这个时候旧病复发了?不然吃个饭哪来这么多讲究?怎么就莫明其妙地要人洗手才能吃?以前哪个不是下完地回来直接就用手抓着吃? “怎的?主家发话不管用是不是?不快去净手,等着挨鞭子呢?”一个灰衣粗布的老人出现了,正是冯家的管家,只听他沉声喝道,“一群憨货!难道还怕主家缺你们这两口吃的?” 众人如鸟兽散,一个半大小子临跑前还想往嘴里塞一口馍馍,被那粗壮妇人一把揪住,狠扇两巴掌,扯着他跑了。 “主君回来了?”老人待众人散开后,趋步上前,对冯永行了一礼,举止一板一眼却又流畅自然,看得出以前是从大户人家里出来的。 “嗯,回来了。”冯永点点头,手里的钓杆和鱼蒌被管家强行接了过去,只好边走边说,“这几日赵叔辛苦了,我对这田亩之事,委实不太清楚,家里家外都得麻烦赵叔帮忙着照看。” 管家姓赵,听说以前是某个大户人家的管事,后来主家犯事被流放到南蛮之地,作为家生子的他自然也跟着受到牵连,若不是恰逢冯永受到刘备赏赐,他被挑出来作仆人,只怕这个时候不知道死在南蛮的哪个地方了。 “这本就是老仆本份之事。”管家其实也就四十多岁,可是这年头,四十多岁已经算得上是老人了,听到冯永的话,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这夏粮收完,咱家有了库粮,这才算得上是真正人家。到时候就要给主君找个童仆了,不然主君事事都要亲手作为,实在不像样,别人也会说老仆失职。” 冯永砸砸嘴,突然想起了家里赏赐下来的另外两个仆人,一个是厨娘,长得比庄里最壮的那个妇人还胖,另一个是干粗活的仆妇,瘦倒是瘦点,但也就比厨娘瘦个两三斤,这也从侧面反应了蜀中青壮缺少的事实,连赏赐的仆人都尽量用女人和老人。还有,为什么别人穿越过来就至少都有个小侍女陪着,自己要面对的不是壮妇就是老人,真心无奈。现在好不容易改善一下,为什么是童仆?为什么不是侍女? “赵叔看着办吧。”冯永有气无力地摆摆手,当下领先向家里走去。 冯永这几个月来,常被人当作神经病敬而远之,倒是这管家自到冯家后,就没因他的各种言行怪异而远离,反而是尽心照顾提醒,这让冯永尤为感激。这年代仆人的命运完全是绑定在主人身上的,主人出了事,仆人也好不到哪里去。特别是赵管家还是皇帝赏赐给功臣后人的,平时不出事自然没事,出了事,地方上的官员首先找的就是他。赵管家的尽心自然也有这里面的因素,但这其中的提点照顾却是不能否认的,所以冯永平时也就尽量尊重赵管家的意见。 “主君,厨中已经备好了膳食,主君是要先浴身还是先用膳?”落在冯永身后一个身位的管家开口询问道。 “先用膳吧。今天饿了一天了。” 古代粮食缺少,就是比不上现代,吃饭只能早晚各吃一顿,三顿饭那是皇帝才有的待遇,收了夏粮后,自己一定要把一日两餐改成一日三餐,冯永表示古代很辛苦。 “客堂里暑气未散,过于闷热,主君不如到后院用膳,凉爽一些。” “好。”冯永点点头,有个贴心的管家还是不错的。 “今日李亭长到家里来了,提醒咱家说夏收后注意纳粮……” “纳粮?咱家不是说不用纳粮么?这是皇帝陛下赏赐的时候说的。”冯永有些惊讶,难道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恶吏?专门欺负老实人?要真是这样,自己倒真是要好好掂量一下那个所谓亭长的胆量。诸葛老妖治蜀,吏不怀奸,路不拾遗,这可是青史上留了名的。这时又是正值诸葛老妖刚刚掌权的时候,事必躬亲,想必他不介意烧一烧火。 “好我的主君,咱家里皇帝陛下赏下来的田地自然是不用纳粮的,”管家在后面就笑,“可是别忘了,咱家还有先主君在下里村留下来的一百亩地,这可是要纳粮的,前些时日老仆才把地置换到庄子上,这可是向主君报过的。” “哦,吾忘了。” 这么说我前面是给人家说错了,家里其实是有六百亩地的? 自己的那个便宜阿翁死前给家里攒了一百亩地,然后拼了老命才爬到副将的位置,还没等坐稳开始享受军将生活呢,就遇到了刘备这个坑蜀皇帝,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其实这夏粮还有些时日呢,老仆看来,这李亭长就是拿个借口来咱家,他是别有用心。”管家继续在后面唠叨。 冯家不大,可是再小的家也有鸡毛蒜皮的事,如果有必要让冯永知道,管家都会在晚饭前向冯永唠叨一下。冯永不排斥这个,相反,他还很享受这种缓慢而安宁的生活节奏,悠悠地向前走着,随口问了一句,“哦,他有什么用心?” “他先说了纳粮的事,又说主君已经到了婚配的年纪了,应该介绍门婚事了,不然到时是要罚钱的。” 冯永就是一愣,吃惊问道:“这……官府还管这事?不成亲还罚钱?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所以说没文化不能随便穿越,就比如这冯永,时不时嘴边蹦出个小孩都知道答案的常识性问题,被人当成神经病就没冤枉他。 “哎呦我的主君,这官府当然管这事,到了婚配年龄不成亲,官府是要做官媒的,如若再不答应,就要罚钱了。”管家对这个主君有时真心无奈,表示有时挺绝望。 卧槽!这年头的官府兼职红娘就算了,还要强行拉红线,有这么人性化?换了后世的官府,真要有这一措施,还至于天天被人骂?至少那些剩男剩女的父母是要感恩戴德的。 养点鸡 吧 冯永表示很震惊:“那按赵叔的意思,这李亭长是要给我做官媒了?” “官媒岂是这么好应的?”管家有些恨铁不成钢,“官府拉的媒,半数皆因自个儿无法婚配出去,这才让官府找人拉配。如身有暗疾,明疾等,还有家贫,鳏寡,皆不一而足。主君岂能如此自贬身份?” 想了想一个瞎眼或跛足,甚至是可以当自己阿母的女人叫自己“夫君”,冯永一个恶寒,所以说嘛,哪来的免费午餐?都是别人吃剩不要的。 “所以老仆才说他没安好心咧,”管家一脸的不屑,“主君莫忘了下里村那个李家还是他的远房,他此次来,不过想把那李家的二小娘子嫁到咱家来。就下里村李家的那个名声,能配得上主君么?” 下里村的李家?冯永一下子瞪大了眼,表示更加震惊:“这李家……脸皮恁厚?” 不怪冯永这样说,若论他穿越后印象最深刻的,非这下里村李家莫属。事情还得从冯永一家说起,他们一家本在北方,算不得本地人。那些年北方各地战乱不断,哪有普通百姓的活路?冯永一家在北方当了流民一直流落到南方荆州,没等安定下来,又逢曹操南下,阿翁又只好再带着一家人跑路到蜀中。这一路上家里人死的死,散的散,最后只剩下一家三口。冯永阿翁当时应该是自己心里估摸着再逃也没地方逃了,然后一狠心咬牙去吃了兵粮,运气还不错,博了个百亩地出来。有了地,就不再是受人排斥的流民,所以同村的李家就和冯家订了个娃娃亲。嗯,就是当时还小的冯永和当时还小的李家大娘子订了亲。再然后,就是刘备入蜀,阿翁被收编,待遇也还可以,官职还提了提,捞了个副将当当。哪知这刘大耳就是个坑蜀皇帝,举全国之兵伐吴,阿翁自然也跟去了,这一去却就再没回来。 冯永的前身就是因为这个疯了,跑到山里不知所踪,阿母失夫丧子,受不了这刺激,直接跳河自尽。最后,就是他接盘了这个倒霉孩子的身体,由于刚开始来的时候懵懵懂懂,没想着说话举止与别人差异太多,被人当作神经病。刚开始下里村与冯家结亲的李家还没别的想法,毕竟这年头兵荒马乱的,一家里死得只剩下一个人也不是不常见,可是当这家子死得剩最后一个独苗了还变成了个神经病,这个果断不能忍啊!把自家闺女送过去,那和把闺女推入火坑有什么区别?所以急忙找了个另外的人家火速订礼,下个月成亲,直接就把闺女嫁出去了。 冯永表示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要不说世道变化太快呢?冯永渐渐不发疯了,官府突然把原本收回去的地归还了,皇帝突然赏了五百亩地,这下李家肠子都悔青了。原先李家凭啥愿意和外来户结亲,还不是因为冯家那一百亩地?现在变成了六百亩,自己却悔亲了,这不亏大发了?还好家里生的女儿多,大娘子嫁别人家了,不还有一个二女儿么,找到和自己有远房关系的李亭长,大娘子是没法了,可是咱要不用二小娘子顶顶? 这李亭长想来也是个会来事的,估摸着直接说用李家二小娘子顶大小娘子肯定够戗,于是抛出了一个杀器。你看,这冯家小郎也算是到婚配年龄了,应该成亲了,不然官上会罚钱的。然后这才回忆起两家前辈的以前亲密关系,再下来就是说当时因为误会,以为冯家小郎失踪了再不回来了,这才让大娘子和别人重新订了亲。虽然后面冯永回来了,可是为了不失信给别人,只好先让大娘子嫁了。最后透了个口风,李家幸好还有一个二小娘子,为了表示歉意,我们用二小娘子来顶可好? 管家比比划划,说得活灵活现,口气里的鄙视却是怎么也掩不住。冯永脑补了一下,当场就笑喷了,回头指了指管家,笑道:“赵叔汝这嘴巴,还是积点德吧。这李家大娘子另嫁他人,也是情有可原,谁叫我当时发着癔症呢?换了哪家,也不会愿意把闺女嫁过来吧?至于二小娘,此事与她无关,还被顶来顶去,又不是牲口货物,何必糟蹋人?回头好好跟李亭长说说,李娘子另嫁他人之事,错在我,所以李家不必愧疚,李二娘子之事,还是算了。” “要不说主君就是心善呢?就李家这嘴脸,还能平心和气地要老仆劝他不必愧疚,换了性子急些的,只怕要打杀上门去了。” 这马屁拍得舒坦,冯永笑眯眯地接受了。其实根本原因在于,在冯永的记忆里,李家的大小娘子长得似乎不怎么样,黑黑瘦瘦,心性又与其父母一样是个势利的,在冯永刚从山里出来的时候,没少说过宁死也不嫁冯家之类的这些话。这点让冯永不太感冒,你不嫁就不嫁,私底下说说也就罢了,但每每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这话,在这年头也算是比较重的侮辱了。好歹两家先前私交是不错的,虽说冯家只剩下一个疯子,但是你这样公然侮辱,也是不妥。 普通农户家的孩子,发育不良是必然,长得黑瘦可以理解,先天因素没优势,勉强接受,毕竟又不是皇帝贵族啥的可以娇妻美妾一代代改良基因,可是心性这东西,合不来就没办法,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 “家里还有啥事没?” “其他就没了。不过这李亭长临走前倒是提了一句,问咱家夏收后有没余粮出售。” “嗯?”冯永脚下顿了一顿,然后才继续往前走,“收余粮,咱家现在没余粮吧?” “要不说老仆当场就想唾他呢!哪个大户人家不是只售前年压仓的陈粮,哪有卖刚收的新粮?小门小户都是实在没办法了才卖新粮,若不然,就是败家。他这么问这不是明摆着看不起咱冯家么?” 大户卖粮原来还有这等说法?新粮下来前把去年剩下的陈粮卖出去,不卖新粮。冯永表示长姿势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冯家也是小门小户啊,连压仓粮都没有。 “这李亭长要收粮,未必是看不起咱冯家,怕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冯永若有所思,抬头看了看天边的晚霞,极绚极美,给天地都染上了一层金辉。 管家:…… “主君所说的话,老仆不是很明白。” “没什么。”冯永沉吟一下,突然冒出一句,“赵叔叔,咱家不是还有皇帝赏赐的绢帛吗?要不也用来收点粮食吧?” “主君,这是为何?且不说这世道,大多人家都是存粮不卖,粮食难以收上来。再说了,咱家的粮食原本就够吃了,再多收上来,也无处可放啊。” “是吾失虑了。”冯永自失一笑,“那就多养点**。” “家里已经养了五只鸡了,既然主君爱吃鸡子,咱家粮食够多了,自然可以多养些。”这个建议管家倒是赞同。 “唔,那就先养个三百只吧。”冯永随口说了一个数字。 后面只听得“咚”的一声,管家不知道走路踢到了什么,踉跄了一下。 冯永回过头一看,只见管家用力拄着钓鱼杆,细细的鱼杆已经被压成了弓状,眼看着就要折断了,瞪着一双眼睛向他看来,“主……主君,恕老仆刚才没听清,主君是要养多少?” “三百啊!”冯永说着,还伸出三个指头比划了一下,“赵叔你没事吧?” “无事,无事。”管家终于站稳了身子,嘴唇却是哆嗦的,“主君,如此之多,如何能养?且不说无人看管,就是粮食,也……”说到后面,虽然话没说出口,但意思也很明白,拿这么金贵的粮食去养鸡,真是造孽啊! 供起来的图纸 汉代的家庭中,无论农家还是城里,一直就有养鸡的习惯,但大多只是一两只,一般都是特地养公鸡来打鸣的。乡下有田地的,家里粮多的,可能会多养个三四只,但再多也不会超过十来只了,毕竟粮食太金贵,一般都是用糠麸糊弄一下,然后就赶到外面让它们自己找吃的。 再说了,就是糠麸,在平头百姓眼里,那也是可以救命的东西。在没粮食的时候,有这一口糠麸也能把命给救了。所以管家在听到要养这么多鸡的时候才会激动,别说百姓家里都是把糠麸当粮食,冯家是有点地,有余粮,犯不着吃糠麸,也不够养这么多鸡啊,最后还不得用粮食?这得费多少粮食?这不是胡闹吗? “赵叔放心,放心,我这鸡,不用喂粮食。”冯永看着赵管家似乎有心脏病发作的征兆,赶紧给赵管家做心脏舒缓的补救。 “这不用粮食,还能用……”管家声音尖尖叫起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瞪大了眼睛,有些不可思异地看着冯永,又看看四周,鬼鬼祟祟地凑过来,压低声音问,“主君莫不成有祝鸡翁之术?” 汉代巫蛊之术盛行,术士神仙传说更是数不胜数。赵管家才来冯家几个月,最多也只知道冯永一家是外来的,至于冯家来蜀之前是做什么的,却是一无所知。 什么祝鸡翁?冯永莫名地看了一眼管家,祝英台我知道,但祝鸡翁是什么鬼? “原来主君真有如此神术,看来是老仆误会了,主君误怪。”管家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一脸兴奋地说道,“老仆这就去安排!”说着大步向前走两步,这才突然想起自己把冯永撇到身后了,转过身来向冯永赔罪,“老仆一时兴奋,故失态尔,主君误怪。” 虽然不知道这管家一副兴奋过头的模样是什么原因,但能得到管家支持,这事就成了一半。冯永摆摆手,说:“赵叔这也是为冯家着想,吾怎会责怪?” “只是主君,养这恁多的鸡,总得要人手看着吧?家里要再添下人么?”等兴奋头过去,管家提出了第一个疑问。 “先不添了吧。看鸡又不是什么重活,租种咱家田地的佃户里,不是有几个未成丁的吗?叫他们过来帮忙就行,小子小娘子的都无所谓,到时给他们家些粮食也就是了。” “可是,这就要到夏种了,收完麦子,就要种稻谷,农家里那些半大的娃子,也算是能使唤的半个劳力了,这要是耽搁了耕种如何是好?”管家一脸的为难,“要不等夏种过去了再说?” “本就没说是现在马上养,自然是等夏种过去。说到耕种,对了赵叔,汝可知附近有无铁匠?” “铁匠?主君指的是会干铁匠活的吧?这工匠都是给官府干活的,大多在官府里有匠籍呢。就是没在匠籍的,有铁匠手艺的也只能在城里看到。平常这农家里,闲的时候也会做点手艺,这无论是铁匠的活还是木匠的活,多数都是会干的。庄上丁二家里祖上曾干过工匠,这周围就数他家手艺最好。” 瞅瞅,这才叫称职管家,才到冯家多久,连周围庄户的底细都被他摸清楚了。 “那行,等吃过饭,赵叔叫他来见我一面,我有些东西,要让他帮忙做。” “哎哟,主君可千万别说那样的话,叫外人听了去是要笑话的。什么帮忙不帮忙的,他能进到府里来是他的福气,到时候东西做成了,主君真要心善,给他一两个钱就是了,或者老仆抓几把糜子给他,他就千恩万谢了。” 所以说古代真心没人权,听着管家这理所当然的话,冯永心里有些别扭。 两人说话间,不知不觉进了冯府。 冯永先净了手,然后在后院的凉亭里坐下,仆妇已经把饭菜摆好了,还冒着热气。一碗蒸米饭,一罐鸡汤,一份酱菜,最后就是一小碟煎菘菜。 注意,这个煎是指把陶罐架在火上烤,然后再把菘菜摊到上面煎,把水份烤干,就直接端到饭桌上。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冯永喜欢出去钓鱼和处心积虑要养鸡的原因,除了钓鱼可以消磨时间外,在现在这种烹饪条件下,也只有鱼汤和鸡汤不需要太多的调料,就可以做得鲜美。至于煎菘菜这种反人类的东西……冯永表示不是自己矫情,而是真的很难入口。 至于为什么不造铁锅,作为一个被他人当成神经病的人,要找铁匠造一个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还要费这么多的铁,哪个人会给自己做?而且在这个年代,铁还是比较珍贵的。也就是现在,他在外人眼里已经渐渐恢复了正常,再加上有了皇帝的赏赐,这才想着问管家找一个铁匠。 管家嘴里所说的府,相对于后世的建筑面积而言,大当然是极大,有前后厅,还分大小厅,有主房,有厢房,还有密室,连后院都有个池塘,甚至下人都专门住的地方。可是冯永却表示这有什么用?冯家主仆全部加起来也就四个人,太冷清。他从第一次住进来后逛过一圈,就再也没兴趣去看了。看起来大,可是实际上也仅仅是大而已,其他的没有什么值得称赞的地方,和小时候住农村里的瓦房没多大区别。当然,这对于住在茅草房里的佃户已经是上天下地之别了,所以管家才说了让丁二进到府里来是他的福气,关键是丁二也觉得自己是沾了福气,这就比较让冯永觉得无奈了。 看着底下手足无措的农户,冯永递过去一张纸,温声问:“看看这上面的图,能看得懂吗?” 激动得身子直打摆子,丁二双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这才颤抖着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过纸张,仿佛那纸张是千年宝贝一样,仔细地看了半天,这才壮起胆子问了一句:“主家,这……这有点像是犁?可怎是弯的?” 旁边的管家听得好奇,这梨子还有弯的一说?伸出脖子看过去,哟,原来是耕地的犁。可这犁画得好生奇怪,怎么与常用的犁不一样? “嗯,就是弯的。纸上画得明白,你照着做就是,只是这犁铧,要用铁的,明白吗?” 还好自己是出生在农村,小时候还经常帮家里下地干活。农村娃早熟,十多岁就有人能赶着牛下田翻地。冯永十二岁的时候他老爸除教过他如何犁地外,还给他讲过犁的各个部件和用途,他也曾经一个人翻过几块地。这曲辕犁结构又简单,他还是比较熟悉的。当然,欧洲的八牛犁他也了解过,起因是他的大学毕业论文有一部分是关于环境的,其中有些涉及过世界农业的发展,可是他家里这才几百亩地,用八牛犁有卵用?再说了他只是了解,但是又不像曲辕犁那般亲手用过,要弄出来,估计死不少脑细胞,更何况家里也没那么多牛。 现在的犁是直辕犁,既不能深耕,又必须要用两头牛同时拉,既浪费人力又浪费畜力,而且还不好用。而曲辕犁,只用一头牛就可以,还可以根据田地来调整犁地的深浅度,妥妥地解放人力,畜力,提高生产效率的神器啊!嗯,对仍处于用直辕犁耕种的三国时代来说就是神器。 丁二把图纸看了又看,又问了几处小问题,这才恋恋不舍地把纸递过来。 冯永皱起眉头,“这纸你不拿着,如何能照着上面做出来吾想要的样子?” 丁二一听,却是不敢相信地确认一遍,“主家的意思,小人可以拿着这个吗?” “你这不废话?又不是什么珍贵之物,给你拿着就是让你能比划着做。”冯永吸了吸气,感觉有些牙疼,所以他就一直想不明白古代人究竟在想什么,思想有隔阂,多交流就是,为啥就喜欢说他是个神经病? “那做完之后,小人是不是可以留着放家里供起来,给子孙留个念想?” 这就有点过份了哈! 犁 冯永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一脚踢过去,骂道:“滚滚滚!一张纸也能当传家宝了?给你给你,全给你,要是你做出来的东西不让吾满意,看吾如何收拾你!” 丁二受了一脚,反而变得自然了,听了冯永的话,连忙把纸揣进怀里,再行了个大礼,然后笑嘻嘻地跑了。 一旁的管家终于忍不住地笑了出来,指着跑远的丁老汉对冯永哈哈一笑,说道:“偏是叫这丁二占了主君便宜了,沾了文气的好东西呢,就这样给他了。这东西回去只怕腰杆都比别人硬一些。” 上面的图才是真正的宝贝好吗?一张纸有什么好宝贝的?算了,其实这年头,纸张也算是非常少见的东西,冯永再一次感到无力。嗯,神器没出世显示其威力前,画神器的图纸世人又怎么可能知道如何珍贵? “哎呀,气糊涂了!”冯永一拍脑袋,怀里还有一张铁锅和灶台的图纸,原本还想着交代完曲辕犁的事后,再问问丁老汉能不能做出来铁锅来,如今被一打岔,却是忘记了。当下伸手入怀,拿出另一张纸,递给管家,说,“这事还得麻烦赵叔跑一趟,给家里新起个灶台,就按上面的,然后再打造一个这样的铁锅。吾自有用处。” 老早就想造铁锅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趁着改造曲辕犁的机会,一并造出来得了。 “铁的?”管家看了一会图纸,“却是不知主君要造多大?” “不大,就这样的,比磨盘小些。”冯永比划了一下给管家看,手还做了一个弧线的样子,“注意里外都要平滑,懂平滑是什么意思么?就是这样,这样……” 这回轮到管家有些牙疼,吸着气:“主君,这只怕花费不少啊!而且还得专门跑城里去做,这样一来家里只怕剩不了多少绢帛买鸡了。” 管家倒不是心疼绢帛,这年头的思想,粮食才是底气,钱财这东西,冯家目前还不到存着的时候。 “鸡可以少买些,养不了三百只,那就养一百只,养到后面就多了。可这东西却是再不能拖了。对吾来说,宁可不养鸡,此物却是不可少。” 管家点点头,“听主君如此说,看来此物却是极其重要之物了,老仆尽快安排下去。” “那是,此物做不成,吾食肉无味矣!” 现在的烹饪方法,大多都是煮,就是把食物放到陶罐里,和水一起煮开,煮成一团浆糊,最多加点配料,就可以端上桌。家里如果是有条件可以吃肉的,还可以用烤,烤完撒点盐,关键是绝大部分人是吃不上肉的。最后就是煎,比如煎菘菜,拿个陶罐放火上烤,再把菘菜放上面摊平,煎完水份就上桌,连配料都省了。 现在终于有条件改变了,冯永简直迫不及待。 丁二的工作能力不错,效率很高,仅仅是第三天中午的时候就扛着做好的曲辕犁冲到正在钓鱼的冯永面前。 “唉唉唉!停停停,你干嘛呢?把鱼都吓跑了。”冯永被吓了一大跳,站起身来对着丁二跳脚大骂。 “犁……”丁二笨嘴笨舌的样子,让人一看就想踹他。只见他指了指地上放着的犁,半天才憋出一句话,“做好了,请主家看看。“ 这么快?冯永当然看到犁了,可是仍然觉得不可思议,看了看丁二双眼里布满了红血丝,这才明白过来,看来这家伙是一回去就立马开工,估计这是熬夜赶出来的,是个行动派。可是就算如此,在冯永看来速度也有点快啊? 后边跟着跑的管家这时候才气喘吁吁地赶到,然后扶着旁边的柳树弯腰直喘气一时说不上话。 冯永弯腰打量着这个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个曲辕犁,嗯,不错,木匠的手艺还不错,全身木头打造,虽然是把犁分成几部分,然后再组合起来的,可是当冯永拿着犁把手,用力晃了晃,却感觉到各个部分都巧妙而紧密地榫卯到一起,整个曲辕犁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当然比不过后世的全铁打造,可是能做成这样,也算不错了。 “这个,犁铧,怎么不用铁片镶住?”冯永突然指了指犁铧,问道。 “主君,小门小户家里,能吃口饱饭都是托了主君的福了,还想要铁?就这个,还是丁二和他的三个娃子一起赶了两夜,才赶出来的。匆忙之间,让主君不满意,也是情理之中,也就是让主君看个眼,看看哪里还需要修改。”管家终于回过气来,连忙在旁边解释道。 冯永砸砸嘴,又尴尬了,自己还是脱离不了以前的思维,铁这东西,一辈子都在农田里忙活的农户,只怕一生都难看到几块。原来是家里还有三个儿子帮手,怪不得两天就能做出来。 “那这样,赵叔,咱家不是要去城里做铁锅么?叫丁二按着这个再做个犁铧,到时候就带着犁铧去城里,叫铁匠打个铁片镶在上面。” 地要深耕,才能多打粮食。没有铁犁铧,哪来的深耕? “老仆晓得。”赵管家应了一声,转身对着丁二就是一脚,“还愣着做什么?没听到主家的话,快去再做个犁铧。” 丁二被踢了一脚,却是嘿嘿傻笑,感激地看了管家一眼,对着冯永行了个礼,扛着曲辕犁就要转身离开。 “慢着,”冯永却是突然想到一事,“这犁,你家的三个儿子都帮着做了?” “回主家,是的。”丁二一脸茫然地回答。 “你家,有多少个孩子?都多大了?” “三个男娃,一个女娃。老大十四了,女娃是老幺,今年刚十岁。老二十三,老三十二。” “唔,老大就算了,剩下的那几个娃,挑个机灵点的,送到府里来做事,男娃女娃都行。府里最近缺人手。” 看来这丁二和他老婆都挺厉害啊,连续三年生三个男娃。 “啊?”丁二再次茫然。 “啊什么?”管家一旁看不过眼,又是一脚踢过去,“还不快点谢过主家,天大的好事呢!” 这管家脚劲还挺大,一个猛踹就把丁二踹了个踉跄。 丁二这才反应过来,把犁一扔,急忙就扑倒在冯永面前磕头。 “停!”冯永往旁一个闪现,“再磕头就不要了。” 丁二立马利索爬起来。 这木犁的质量还真不错啊,冯永没理会激动得快要把身体扭成麻花的丁二,又把木犁立起来仔细打量。刚才丁二突然把肩上的木犁扔地上,冯永还担心会不会散架,可是现在看来,依然结实,没有一点松散的地方,看来丁二一家的手艺真心不错。 “不错。”冯永放开木犁,拍拍手,对丁二说,“就按这个样子,快些再做一个出来。”转而对管家说,“赵叔,这铁犁铧,一个不够,还是做两个吧。” 原本只是想先做一个看看能不能用,如今却是没有想到,这木头做的曲辕犁除了没有后世的重量,模样与后世差得也不算太远,质量也过得去——至少与不能深耕的直辕犁相比,这个肯定能把地耕得深一些。家里有两头牛,自然要做两个,多做一个铁犁铧也多费不了多少钱。 至于为什么要让丁二要让一个孩子来府里做事,这自然是冯永在为养鸡大业做准备。虽然说是要到夏种后才买鸡苗,可是并不代表着现在不要提前做准备。反正丁二家的孩子这么多,少一个帮忙也没什么大碍。 第八章 冯永的往事 养鸡最怕什么?当然是鸡瘟。家财万贯,带毛不算。这可不是说说而已,一场瘟疫下来,别说是养鸡,就是养鸭养猪养牛都扛不住,血本无归妥妥地没什么问题。所以养殖首要问题就在于防瘟疫。 即使是在有疫苗和专治各种瘟病的药的后世,瘟疫都没办法完全避免,冯永自然也拿不出更好的办法防止鸡瘟的发生,只能是尽量减少鸡瘟发生的概率。比如可以用散养代替后世的集中养殖。鸡瘟的产生,与周围环境脱离不了关系,太过于拥挤,不注意鸡舍的卫生等都有可能导致鸡瘟。 四川虽有沃野千里的美誉,可是多山也是事实。冯庄的后面,就有几个小山陵,虽然不高,可是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却是无法耕种的,刚好可以用来散养鸡群。再有就是蛆,嗯,没错,就是那种白花花蠕动的蛆。这个是里教的,《唐朝好男人》知道伐?里面就讲过这个,说是可以防鸡瘟。是不是事实冯永不知道,但试试总没错,而且这也解决了鸡饲料来源的问题。即使这个最后不行,冯永也还有一个杀手锏,那就是蚯蚓,也就是中药里面的地龙,这个冯永自己亲身试过。 农村的家里,哪个没养过几只鸡几个鸭的?小孩子干不了重活,但喂个鸡放个牛什么的还是可以的。冯永小时候喜欢,脑子又灵活,那时候的劳动课本还是挺贴地气的,不像后来那样全是语文数学英语,连个课外都是钢琴画画,孩子没有一点自己选择的余地,而且一点也不活泼。当时发下来的劳动课本里面就有讲过如何养蚯蚓来喂鸡鸭,甚至喂猪致富的事。 当然,如何养蚯蚓冯永没试过,因为他不用试,家住南方的他,夏天里随便在老树底下拿铁锨一挖,用树叶堆成的腐殖土里全是这玩意,刚买回来的小鸡小鸭疯了一般猛抢,最后吃得摇摇摆摆差点走不了路。翻过的腐殖土堆成一堆,下次来再换个地方,等绕了老树挖完一圈,或者再下一场雨,最开始的小土堆里又钻满了一堆蚯蚓。 自从冯永发现了这个秘密后,别人都是赶着鸡鸭去找食,还要小心看着,而他却是扛把铁锨出门半小时,就可以把鸡鸭赶回家,然后出去玩耍,简直不要太爽。而且他家里的鸡鸭也极少得瘟疫,长得又快又肥。要不是后来他弟弟炫耀了出去,导致各棵老树底下都是拿着铁锨狂挖蚯蚓的小伙伴,冯永表示他还可以安静地偷懒。 正是有了这些底气,才是冯永敢在这个连粮食都不够人吃的时代养鸡,要不然,难道还真以为自己有那“祝鸡翁”的本事?再说了,那祝鸡翁的养鸡本事,也未必有他的高,至少,他总想不到用蛆和用蚯蚓养吧?既促肥又防病,多爽? 不但是鸡怕得病,人也一样怕得病,特别是在这个没有抗生素和疫苗的时代,一场瘟疫往往就可以让一个大城市成为人间地狱,并且以此为中心迅速向四周扩散,从而导致赤地千里,这个并不夸张。冯永自从来到这个时代,有了条件之后就很注意卫生,更注意锻炼身体以提高自己的免疫力。没办法,这个时代太可怕,一个小感冒就可以导致肺炎,从而嗝毙,你还没办法治。 死过一次的人就特别珍惜自己的生命,冯永自从安定下来后,就一直坚持锻炼,早上按点起来,先是一套广播体操,再来一套基础军体拳,然后再一套格斗军体拳,最后练一遍易筋经。你没看错,是的,军体拳,易筋经。冯永考上大学后,家里还是比较穷的,他一个小城市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想要在大城市的名校里拿到高额奖学金,并不是说不可能,但也只能拼命去学——别人比你底子好,又不是说所有人都是来大学混日子的,加上冯永的天份就算再高,难道可以考进名校的别人都是傻子?人家凭什么就让你轻松拿了奖赏金?拼了命去学习去拿奖学金,就没有时间去勤工俭学,那平常的生活费怎么办?所以当他听说大学生当两年兵,回来后学校有优惠政策,就毫不犹豫地报名去了部队,两套军体拳就是那个时候在部队学会的。 农村里出来的娃,能吃苦,又是大学生出身,脑子灵活,这样的人在部队不要太受欢迎。连里在第一年就已经开始把他当作部队骨干来培养了,然后第二年又把他送去某个基地训练,里面有个老教官,大校军衔,平时人挺和气,甚至还会跟他们这些新兵蛋子开开玩笑啥的。 冯永在某一个大清早机会巧合之下,发现那老教官在树林里晨练,五十多岁的人了,身子还能折成一个诡异无比的角度,实在是让他大开眼界。问了才知道是在练易筋经,说是练到极致可以让人脱胎换骨。 脱不脱冯永无所谓,但对身体有巨大帮助他觉得那是绝对可以肯定的,所以他就问了老教官自己能不能学,没想到和气的老教官呵呵一笑,说满大街都有这种教学,只是有些地方教得不对,还有一些招式不全罢了。当然,最主要的是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呼吸引导法门,这老大校自称小时候在少林寺呆过,学过一些皮毛。若是冯永想学,教给他也无妨,不过得能吃苦,特别是一开始的时候,会有骨折一样的痛苦。 冯永当场就拍着胸脯说吃苦俺不怕,俺最喜欢吃苦了。 学那玩意确实辛苦,最开始的时候冯永感觉自己的腰都被折断了,可是带来的效果也是非常惊人的。别的不说,他在部队领导的挽留声中回到学校后,才发现自己的精力、注意力、记忆力比起以前有了质的飞跃。虽然没在校两年,可是大学的奖学金,对他来说却比以前轻松太多地拿了下来。再加上学校的优惠政策,让人瞩目的资历,在普通学生眼里,冯永已经算得上是半个人生赢家了。最后冯永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又轻松进了一家国家企业大公司,不说是铁饭碗,但也算得上是陶瓷饭碗,小心地捧着,也不算容易碎,多么美妙的人生? 人常道不出校门不知道社会的苦,出了校门,冯永才觉得自己还是想得太美好了!出来三年,工资五千多一点,加班的时间不要太多。谈了一个女朋友,第一次上女方家门,被三大姑八大姨围着问了一圈就懵了,连怎么走出门的都不知道。 虽然是被问懵的,可是其实核心问题就那么几个,不外乎有车吗?有房吗?工资多少?家里具体啥情况?说穿了,其实也就是你特么的有钱吗?没钱凭什么让闺女跟着你受苦? 拿死工资的人哪来的钱?国企说好一点的地方,也就是安逸一些,也就是福利比别人好一些。 第一次上门让冯永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于是他痛定思痛,放弃了这份让安逸而让别人羡慕的工作,辞职去了另外一家高薪的私企。拼了老命加班,两年时间,冯永一个人顶三个人的工作量得到了女老板的青睐。 第九章 幺妹 你们想得没错,是全方位的青睐,包括工作和生活,女老板看上他了! 常年练功,让冯永有着远异于常人的精力,体力和……魅力,有过部队服役的经历和一直保持着部队的作风又让他有着不同于人的丝许霸气。这种男人对城市的女人来说杀伤力太大,让不少腐女少妇心如猫挠,可是却又偏偏无从下手。 为什么? 因为冯永从那一次以后就再也没谈恋爱,没办法,大城市里谈恋爱既费钱又费感情。作为从乡下飞到大城市的老大,冯永家里的老父母,弟弟妹妹,哪个不指望他?曾经天真过的冯永很明白,没有钱你哪来的资本谈恋爱?久经商场的风韵熟女老板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用可以活埋他的金钱把他砸倒了,条件是当她三年男秘书。 冯永无所谓,那时的他已经不是那个刚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天真而淳朴的他,主要还是家里的情况让他没办法拒绝这个诱惑,而且三年他能等得起。再说了,他的能力摆在那呢,就是老板娘尝完鲜后反悔了,他到哪里不一样能轻松找到工作? 美艳的老板娘确实反悔了,是三年后反悔了,她觉得三年太短了,要冯永再干三年,嗯,各种意义上的干。这回轮到冯永不想干了,钱早就拿够了,家里的事情也解决了,他要是再为老板娘服务三年,那啥时候才能轮得到他给自己活着? 可是还没等他和老板娘完全了结呢,老板娘那个搞房地产的前夫就跑来想跟老板娘复合,然后自然是被老板娘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冯永声明自己不为此事负责。可是前夫哥表示:你说无关就无关?老子的原谅帽,是哪个小瘪三都能给带的? 于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有十来个汉子表示看冯永不过眼,要打断他的三条腿。冯永有一身蛮力,又有在部队服役的经历,表示我一个能打十个。后来事情的发展说明他的感觉是错的,他只能打三个,当他打倒第三个汉子的时候,背后就响起了枪声——搞房地产的有哪个是善茬?手底下不干净的多了。连前夫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经常用来当抹布的手下竟有一个是全国杀人通缉犯,身上还带着自制的土猎枪。 后面的事情就可以想像出来了,冯永挂了,魂穿三国,前夫哥锒铛入狱,底子全部被查了个底朝天。唯留下一个美艳的老板娘伤心欲绝,毕竟冯永这种全方位碾压她,让她身心俱服的优秀男人实在太少,少到可能再也找不出另外一个了。 还好那三年里,冯永衣食住行全由女老板提供,给他的钱他基本没动,全留给家里,他挂了以后,家里倒也不用担心。 练完功,再开始绕着诺大的庄子跑步。这个习惯也是被别人当作疯子的原因之一,你说哪个没事大早上的绕着庄子跑的?不是神经病是什么?不过后来冯永渐渐习惯当地的生活以后,当地的庄户也对主家这个癖好见怪不怪了,毕竟这年头,遇到一个能让人吃上饭的主家不容易,遇到一个大方地给自己吃饱吃好的主家更不容易,所以可以更宽容一些。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嘀咕两声,拿来做反面教材教育娃子。 当早上的锻炼结束后,开始吃早饭,雷打不动的必须要有一个鸡子。没办法,此时正是长身子骨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营养,只能拿鸡子顶一下。按道理应该是早晚一个,但是如今鸡子算是奢侈物,一天吃一个已经算是挥霍败家行为。不过还好,冯家也就一个冯永,家底勉强够他挥霍。这也是为什么冯永对养鸡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不养鸡自己自足,坐吃山空不说,真当鸡子如后世的满大街都是?收鸡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呐! 吃完早饭后,就到了一天的学习时间。冯永的书房挺大,里面铺满了书简。可是这有卵用?一整个大屋子的书简加起来,其实也就是一本书,那就是《说文解字》。 冯永有没有文化?答案是肯定的。可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又不算是。他会写字,可是有毛用?他写的字别人又看不懂,别人写的字他也看不懂,所以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就一文盲!文盲是可怕的,特别是当你明明不是文盲却又被当成文盲的时候,那就更可怕。所以冯永不想当这个时代的文盲,所以他要学习,至少要认得这个时代的字,然后再努力地学会写这个时代的字。再一次感谢小学时候幸运地赶到了劳动手工课的尾巴,好歹学过一年的课外毛笔字,虽然整整一年里写出来的字只有一个字能被老师认可,但好歹让他知道了毛笔的基本用法。 纸是很珍贵的,而且质量也不算好,但是有竹简啊。这年头,竹简当然是有卖的,可是更多的都是自己做,做竹简和木简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一项基本技能。即使不是读书人,很多不识字的人也会这个技能,偏偏冯永没有这项技能。管家是个好管家,大户人家里出来的,点出了这项技能,所以竹简不用担心不够用。 读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特别是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自己需要一个人独自摸索《说文解字》上的字,在认出相应的字后,还要把它和简体字一起抄写在空白竹简上。感谢中华文化的延续性,即使是繁体变化到简体,还是一样有规律可循的,大多数的字都可以猜出它的相应简体字,这样就不至于让冯永变成这个时代的文盲。要真是遇到身毒那样的国家,文化彻底断层,那就死球去吧。 冯永是一个坚持的人,这个从他出了部队几年后还能保持部队习惯的就可以看出来,可是他又不是一个可以为了某个坚持而放弃其他一切的人,这个从他和女老板的几年纠缠就可以看出来。所以当丁二带着一个小小瘦瘦的女孩站在冯永面前,并且一再坚称这个就是他家里最机灵的娃子,冯永也没有坚持说他的本意最想要的还是可以帮家里做木犁的那几个男娃之一,毕竟他当时也说过,男娃女娃都可以。 后世带来的思维仍在不由自主地影响着冯永,如果是在后世,明确说明了只要男娃,很可能就被人说成是重男轻女,或者是对女同胞的歧视,最后肯定是被喷成狗,所以对丁二带来的是一个女娃他也不好说什么。 事实上到现在冯永都没反应过来,这年头,重男轻女才是正常的,不重男轻女那才叫奇怪。丁二家里有这么个女娃,活干得没有男娃多,吃得却不差多少,几年后还要赔一笔嫁妆,怎么看都是一个赔钱货。如今主家里要收人,并且还说了男女都可以,丁二家当然直接就把她推出来了。 “这女娃长得不错,”一旁的管家上来摸摸女娃的头,笑眯眯地说,“十岁就这么高了,身子骨还可以。” 第十章 卖身契 冯永看看那女娃,头发有些发黄,有些地方甚至打结到了一起,偶尔有虱子爬进爬出,脸上黑黑的,很明显营养不良,身上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过于肥大不说,还破破烂烂的,赤着脚,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皮肤颜色。全身唯一的亮点就是那双眼睛,不知道是原本就大还是因为脸太瘦而突显出来的,又大又黑,正带着惊恐的目光看着冯永。 这个就叫长得不错?冯永感到一阵心酸。 管家凑到冯永耳边悄声说:“主君养鸡,若是想找人打下手,这个女娃就不错,比男娃好,不用担心这府里的秘密泄露出去。老仆打听过,这女娃平常里干活勤快,年纪也不算太大,进了府里正好调教。” 我是不是理解错了什么?还是管家理解错了什么?为什么女孩进府要比男孩好?还有调教这个词,确定没有说错吗?我原本的意思是想要几个大半小子进府帮忙打下手的啊。 不好反驳管家的话,更重要的是,冯永对这个时代的各种规矩根本没有多少概念,好不容易勉强被当回正常人了,他可不想再次被人认为又突然发疯。所以一般情况下,管家的意见都很重要,冯永心下也觉得女孩子和男孩子没多大区别,心里虽然有些疑惑,却点点头示意管家做主。 事实证明,冯永和古代人确实有着过于巨大的思维区别。 “卖身契?!”冯永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面目丑陋的牙人,再看着笑眯眯理所当然表情的管家,最后看看弯着腰,诚惶诚恐看着自己生怕自己反悔的丁二,感觉这个世界太过于疯狂。 “你的意思,你是要卖掉你女儿?”冯永指着丁二咬牙切齿地问道。 “主……主家如若不愿意,那……那长契也是可以的。”丁二缩了缩脑袋,低声道,看了看冯永恨不得吃人的眼光,再次退了一步,“那短契?” “说的什么话?什么长契短契的?真要签这个,那还麻烦牙人做什么?”管家脸带着笑,口气却是不容质疑,反驳了丁二一句,眼睛看着冯永,很是疑惑,主君莫不成这个时候又要发癔症? 冯永张了张嘴,刚要说话,看到了管家眼里担心的目光,心里突然想到这是个半奴隶时代,终于闭上眼,无力地摆摆手,“我有点累了,这个事情等等再说。” 神经不正常的人是没有人权的,虽然冯永说了等等再说,可是管家还是自作主张地买下了丁二的女儿。看着小女娃可怜兮兮地拉着父亲的衣角,眼光里全是乞求和害怕,而父亲却只能弯下腰抱抱孩子,嘴里安慰着女孩,同时又叮嘱她一定要好好听主家的话,冯永只觉得自己罪大恶极,因为自己就是那个让别人骨肉分离的禽兽。 在这个战火连绵不断,无数生灵涂炭的时代,丁二家还算是幸运的,至少能租种上地主家的地,全家还能勉强有个饭吃。而对于他们家的孩子来说,他们家最小的妹妹更是幸运,竟然能进大户人家做事,从此吃穿不愁,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管家的想法就更简单,祝鸡翁秘术是不可能外传的,如果主君要人打下手,那只能是府里的人,而且必须是完完全全的府里人。男娃进府做事,家里一般也就是签个长契,不到最后迫不得已,不会签卖身契,到时候祝鸡翁秘术一旦泄露出去,在管家看来,这对冯府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而女娃就不一样了,大多人家让女娃进大户人家做事,只要价钱合适,是可以签卖身契,从此就是大户人家里的人,生死都是主家决定,没有泄秘之忧。 冯永神经很坚韧,不然他也不会在转生到这个完全陌生的时代后不但想办法活了下来,而且在被周围的人当成神经病后,还在巨大的压力下想办法扭转他人对自己的印象。可是就算是再坚韧的神经,遇到这种与后世完全相反的扭曲性冲击,让他也有点受不了。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唯一难受的是冯永,第二天他就病倒了,说是病也不太正确,反正就是全身无力,躺在床上不想起来了。 管家在请来大夫后,大夫只说了一句是心虑过度,其他一切无恙,只需安心静养即可。这让管家放下心来,又吩咐刚到冯府的幺妹,也就是丁二家最小的女儿,让她好好服侍主家,这才转身出去忙活。麦子收完了,可是这几天还要收租子,再往后又要种稻米,这可算是一年里最忙的时候。 “你叫什么名字?”冯永躺在床上看向被重新打扮了全身的小女娃,有些有气没力地问道。 “我……我叫……哦,不,回主家,奴婢叫幺妹,家里,家里都是这么叫我的。”小女娃显得很紧张,很仓促,低着头,皮包骨头的小手一直在扭着衣角。 “妖媚?”冯永古怪地反问了一句。 管家知道自家的主家有些不合常人的癖好,比如说极度爱干净,全府上下必须干干净净,吃饭前都必须要洗手,身上脏了就要浴身等等。所以这个小女孩全身上下都被清洗了好几遍才被送到冯永的床头来。她的头上重新编了个双环髻,衣服也是新的,挺合身,估计是穿不惯鞋子,双脚还保留着赤脚地习惯,不断地相互摩擦。与前几天的邋遢样相比,如今的她说是完全的两个人,或者说是有了人的样子。即便如此,冯永也看不出她哪里有妖媚的样子。 “进了府,还想不想家里?” 幺妹抬起头看了看冯永,又连忙慌张地低下头,轻声说道:“府里能吃饱,家里吃不饱,衣裳也好看,可是还是有些想家里。” 会说话,确实是个机灵的女孩,这可能也是管家教过她怎么说话。 可能他们都是对的,她进了府里,是要比别人幸运,至少吃穿不用愁。至于生死不由己,难道在这个世道,外面的人,生死就能由自己了? 冯永自失一笑,自己还是太幼稚。历史滚滚向前,自己在历史的车轮下,又算得了什么?自怜自叹,在他人眼里看来,只不过是与疯子无异。 想到这里,自觉恢复了些力气,冯永半躺了起来,问道,“敢捉蝇子么?” “啊?”幺妹抬起头,显然有些跟不冯永的思维,喃喃回答,“婢子没捉过蝇子,只捉过蚂蚱,蛐蛐儿,还捉过鸟儿,鱼儿虾儿也摸过……蝇子都是直接打死。” 看不出来这还是个小女汉子。 冯永忍不住笑了,“那怕不怕蝇子?” 幺妹摇头:“婢子不怕。在家里的时候还拿蝇子喂过蚂蚁。” “那就好,你去问厨娘要碗糠麸,里面拌些面粉,用水和匀,我有大用,懂了么?” “是,婢子记下了。” 幺妹转身要出去,突然又想了什么,慌里慌张地又转回身来行了一个极不规范的侍女礼,这又才急急忙忙跑出门去。 养蛆就要有苍蝇,没苍蝇卵,哪来的蛆? 冯永当然知道自己的身体没病,自己这副样子,说文艺点是心病,说难听点,其实这就是自己的矫情病。一时迈不过心里的那道坎,所犯的矫情。 既然没病,躺在床上装病其实挺累,这年头,又没空调,屋里又闷又热,呆不下去了,翻身起来,开始穿衣服。 用饵料引蝇子产卵,产出来的第一代蛆是不干净的,化出来的第一代蝇子要严格控制,然后再产第二代蛆,一直这样下去到了三四代,就可以放心使用了。这个生产过程,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间不能让蝇子自由进出的屋子。 冯府别的不多,屋子多的是。 十章了,开个单章说一下 三国时期,蜀国的历史资料是最少的,如今能得到比较真实的史料首数三国志。在涉及历史人物和事件的时候将会部分采用三国演义的内容。毕竟相对于比较难读的三国志,三国演义大众化得多,所以在此说明一下,希望三国迷中的真史党和考究党就不要在意细节了。 接下来的才是重点,重点,重点:粉嫩新人,粉嫩新书,急需要支援啊!读者大老爷们,您的每一份推荐和收藏都是作者君写下去的巨大动力!!!不要小看了您手里的那张小小的推荐票和收藏票,它们对于作者君来说作用是巨大滴!满地撒泼打滚求票票了! 第十一章 识字与读书 冯永没有养蛆的经验,甚至连完整的过程都没有了解过,只能是根据自己前世所了解的一点片断,以及根据自己的推断不断地做试验。而养蚯蚓,对冯永来说则是简单多了。蚯蚓喜欢肥沃的土地,或者说是它们可以把不太肥沃的土地变成肥沃的土地,是个好东西。 三国的人已经有了土地肥力的模糊概念,已经有了轮耕让土地休息恢复地力的做法,甚至有了把地里的杂草翻到地下做肥料的做法。可是恢复土地肥力最直接的做法是往地里撒农家肥,这一点却还没有人想到。就比如冯家的庄子,人们随地溺便,路上到处是牛粪,从来没有集中起来处理的概念,这让冯永一开始觉得很恶心,现在又觉得很浪费。 牛粪、树叶或者秸杆锄碎,再按一定比例拌上泥土发酵后,就是养蚯蚓最好的东西,也是肥地的好东西。从今儿开始,就要吩咐管家注意农家肥这件事。冯永在竹简上一边记下养蛆和养蚯蚓的想法,一边想道。 抬头看了看站在一旁等着伺候的幺妹,只见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里满是崇拜的眼神,连呼吸都比平时轻了许多,生怕惊扰了正在写字的冯永。 “识字么?” 摇头。 “想识字么?” 迟疑了一下,摇头。 “知道这个叫什么?”冯永晃了晃手中的笔。 “笔。” 声音很轻。 “那这个呢?” 再晃晃竹简。 “竹片?” 明显地疑问。 “这个叫竹简。这个叫什么?” “纸。家里供有一个,是阿翁带回去的。” 我去!看来丁二说要把那张纸带回去供着还真不是胡说。 冯永心里想着,同时再晃了一下手中的笔,再问了一遍,“这个叫什么?” “笔。” “这个呢?” “竹简。” “这个呢?” “纸。” “想不想识字?” 点头,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慌张地又摇头,再看到冯永意味深长的笑容,幺妹连忙低下头去,声如蚊呐,“婢子不敢……” “去找赵叔要个沙盘来和树枝来,就说是我吩咐的。” 读书识字,自古就是贵族的特权,到后来,才渐渐普及到一部分普通地主。至于普通百姓,从来就不在读书识字的包括范围。后世所说的那些所谓寒门子弟,至少带了一个门字,寒门也是门,至少也有读书的资格。至于普通百姓,那叫黔首,从来不被当作完整的人看,至少到三国为止不会。 没有资格读书,没有资本读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教蒙童识字,对于古代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只能让蒙童不断地重复背诵,只有让小孩掌握了足够多的字,才能切韵,最后才是“开讲”,“开讲”就是讲文章内的意思。这种方法效率极低,不但需要大量的资源,而且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普通的人家不可能担负得起。 即使对许多有条件读书的人家来说,孩子长到十多岁,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识字,而是学习一项生活技能。无论是最卑贱的经商,还是一项手艺,亦或者是管理田庄,只有学会一项生活技能,这样到了十四五岁能成婚的时候,才能有一技之能来养活自己和妻儿。 所以这个年代,识字和读书,是分开来说的。富足之家的孩子,可能会写一定数量的字,可能会认得大多数的字,甚至可能可以写出一封能让人看得懂的家书,但若要说写出一篇文章,大多数人都不一定能做到,这就是识字,但已经算是读书人了。而真正有条件有能力再进一步的,也不是全能达到读书的地步。因为有些不够聪明,或者有些没有读书天分,又会再被淘汰掉,剩下的,就是最精英的一类人。所以说,这就是古人把读书看作是一件神圣的事情的原因。读书能读出自己的见解确实已经算得上是最聪明的人材了,至于立传写书,那已经叫流芳百世了。 新中国成立前后,文盲率80%以上,到了2000年,只有7%以下。这其中,夜校扫盲功不可没,就是在冯永前世上小学的时候,在离学校大门最近的那个教室,还挂有夜校扫盲的牌子。而这扫盲的成功,有一个因素的不可忽视,那就是汉语拼音,这个原本用来消灭汉字的东西,最后却成了普及汉语的大功臣,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汉语拼音对以前汉字只能用直字或者反切的方法来注音是一个极大的进步。而冯永,如今就握着这个大杀器,虽然古今读音不完全相同,可是拼音的用法却是一样的。 教幺妹读书只是一个突然而来的想法,也是一时兴趣所在,冯永想知道,用汉语拼音的方法来教人读书识字,会不会比这个时代的方法快一些,至于幺妹自己能学到多少,那就看她自己的天分了。 得知冯永要沙盘是为了要教幺妹识字,管家看向幺妹的眼神都变了,不知道这个又他想到了什么,只见他点点头赞道:“这个幺妹看来真是个有福气的,竟然能蒙主君另眼相看。府里要真能多个识字的,别人也会高看咱们一眼。这以后冯府真成了耕读传家,也不枉老主君用命去博来的这一切。” 这话冯永没法接,可是又不能直接否认管家的话,只能点点头,“赵叔来了正好,这养鸡还有一个事需要赵叔操心一下。” 当下说了牛粪积肥的事,还特地说了以后无论人畜,都按这个办法集中处理。 赵管家听完,看向冯永的眼光极是古怪,若不是有祝鸡翁之术这一层说法做掩饰,只怕当场就会觉得冯永神经病又犯了。 如果说d是作为蜀汉的唯一中心而存在,那么d城内的中心,则有两个存在,一个是名义上的中心,皇宫。一个则是实际上的中心,丞相府。 丞相府里,诸葛亮跪坐在案几前,一丝不苟地批阅着手里的文牒。四十二岁的他面容清瘦而俊朗,气度不怒而自威,锐利的眼神对案上的竹简一扫而过后,右手“刷刷”就直接写下了自己的意见,然后卷起,放到一旁,再拿起另一边的竹简……一目十行,手不停顿,几乎没有犹豫的时候。 马谡脚步匆匆地捧着一卷书简进来,神色有些忧虑,对座上的诸葛亮急急道:“丞相,南中急报!” 诸葛亮“嗯”了一声,指了指旁边,一边低头批阅竹简,一边说道:“放这里吧,待吾批完此文书再看。” “丞相还是先看南中来的急报吧?”马谡虽然依言把竹简放好,嘴里却劝道,“南中反了!” “南中久有不服之心,东吴又新得荆州之地,必生窥蜀之心。今先帝驾崩,主上年幼,东吴若与南中勾结,南中必反,有何怪哉?”诸葛亮说着,手里不停,把批完的竹简往旁边一放,这才抬起头来,淡淡说道。 马谡一怔,这话好像有些耳熟,前些日子,是不是有人似乎说过类似的话? “可是丞相,南中之反若与东吴有关,则东吴必有动作。北方曹魏势大,介时趁机而入,蜀中三面皆敌,到时如何是好?” 听到这个,诸葛亮手中的动作这才停顿下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是啊,自先帝驾崩,吾就一直都在想,若介时三面受敌,当如何是好?” 第十二章 南中之乱 世上最令人绝望的不是想得而不可得,而是得而复失。亲手制定了隆中对,眼看着它一步步变成现实,却又眼睁睁地看着它突然一朝而灭,要说诸葛亮心中没有感觉到无数只草泥马奔腾而过,那是不可能的,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作为人臣,他只能默默地收拾着刘备留下来的烂摊子。作为托孤大臣,作为刘禅的相父,蜀汉的存亡,如今全系他一身之上,他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保护大汉这个最后的火种不灭,对刘备知遇之恩的报答,唯有死而后已。 马谡默然,看着年仅四十二岁的汉国丞相由于过于沉重的压力而已掺白发的两鬓,心里一阵黯然。他与丞相虽名为师徒,却实似父子,两人感情,不可谓不深。可如今,自觉满腹经纶的他,却没办法为丞相分担一点压力,尤觉惭愧。 “南中之乱,跳梁小丑耳,不值一哂。”诸葛亮打开竹简,一扫而过,缓缓道,“东吴,短视之徒,不足为虑。吾所忧者,乃曹魏而已。” 建兴元年(223)六月,蜀监州郡(今云南晋宁东)的当地大族耆帅雍闿杀了太守正昂,又捉住太守张裔,归附于东吴。东吴任命雍闿为永昌(今云南保昌东北)太守。永昌城功曹吕凯、府丞王伉率领士兵民众关闭城门,同时又在永昌各处险要之地设兵防守,令雍闿无法进入永昌。雍闿转而派人说服孟获及各个蛮夷部落叛蜀,又联合牂柯(今贵州凯里西北)太守朱褒、越巂(今四川西昌东南)夷王高宝等人起兵。至此,南中叛乱全面爆发。 “吕凯、王伉皆忠义之辈,如今永昌孤悬在外,危如累卵,丞相何不急发兵救之?” 诸葛亮轻轻一叹,“吾又何尝不想早日发兵平乱,只是如今,国有新丧,兵马不足,器械未备,再加上外敌压境,当如奈何?” “还能如何?自然和平常一样!”冯永跳着脚,大声骂人,“不是早就教过你了吗?两头牛是耕地,一头牛难道就不能赶吗?” 五月末的蜀中,一天比一天热,管家去了一趟城里,拿回了定做好的犁铧,至于铁锅,说是还要些时日,因为铁匠还在想办法如何才能做到冯永口中既要平滑,又要尽量薄的要求。 对此冯永除了表示对这个时代的工业水平很失望之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至于小高炉炼钢啥的,且不说会不会搞,就算是会搞,但是老子现在连饭都吃不好,哪有心情去搞这些? 曲辕犁的最后完成,总算没有耽误接下来的夏耕。冯永作为地主阶级,自然不可能失了体面亲自下田,只能站在田边指导。作为曲辕犁的制作者,丁二当仁不让地成了第一个使用曲辕犁的人。当他笨手笨脚地给牛套上曲轭的时候,一旁的牛还瞪着大眼睛甩了一下头,似乎在疑惑这次为什么只有它一个,而不是像往日那样有伙伴一起拉犁耕地。 “尽量走直了,先试试看最多能翻多深的地。” 作为一个庄稼老把式,丁二还是合格的。曲辕犁又是从直辕犁发展而来,两者有相通之处,在歪歪扭扭地翻起一条犁沟后,第二次回头就平直多了。 不错,冯永点点头,虽然不熟练,但已经可以看出来,曲辕犁不但更加灵活容易掉头,而且速度要比直辕犁快,翻起来的犁沟也表明要比直辕犁深得多。这还是在尚未熟悉使用方法的情况下,要是再熟悉起来,速度肯定还可以再快一些。 站在身后的赵管家瞪大了双眼,身子微微颤抖,显得格外激动。先前的犁至少要双人双牛,现在只要用一人一牛,耕地的速度甚至比原来还要快,这简直就是天赐的耕地利器啊!他看向前面皱着眉头望着田里的主家,心里一阵恍惚,这主家,为什么自己越来越看不透了? 三国最缺的是什么?答案是人,特别是青壮男子。不管后世那些专家历史学家怎么吹人材辈出,有一个现象却是无法掩饰的,那就是人口的急剧下降。就算是加上豪强地主世家门阀的隐藏人口,还有无法计算的流民人口,也一样无法掩盖东汉末年人口急剧下降的事实。你说三国人材这么多这么牛逼,为什么不去想想办法让人吃好一点穿暖一点呢?打仗有啥意思? 只有冯永才知道,这场已经持续了四十年的动乱,还会再将持续近六十年。而他更知道,在诸葛老妖接下来当权的时间里,将会不断地挤压出蜀国的战争潜力。这其中影响最大的,不是无地的佃农,因为他们从来就一无所有,也不是有地的自耕农,因为他们原本就一直承担着繁重的劳役粮税,而是那些原本有着特权的本地豪强地主。他们的特权,将会不断削弱,他们的利益,将会不断地被逼着吐出来,比如钱,粮,依附他们的人口等等。不然,一个小小的蜀国,真要让那些豪强地主像北方的曹魏和东面东吴那样趴在国家身上不断吸血,又不产出,诸葛老妖拿什么去北伐?至于说可以像其他两国那样用本地豪强地主的精英人员来治理国家,诸葛老妖表示呵呵一笑,不存在的。左手拿着钱袋子,右手捏着人力资源,还想再来掌握国家控制权?你们说你们想干嘛?要不要让你们直接当皇帝得了? 历史的进程表明刘备和诸葛老妖的政治眼光确实是对的,外来的政治集团掌控着权力,本地的豪强地主掌握着钱粮人口,这本来就是很危险的局面。如果再让本地人爬上来掌握了权力,不需要多,只要一部分,蜀国不要说光复汉室还于旧都啥的,能维持现状就不错了,甚至只要外敌一来,自己就可以打出gg。蜀国末期很弱吗?弱到一支几千人的队伍站在d城下叫两声,朝廷上下就只能全部出降?不是的,只是因为那个时候蜀国的朝廷中,在历经了几十年后,已经站满了从下面爬上来的本地官员,他们可以降吴,也可以降魏,但就是不想抵抗——打仗什么的最讨厌了,老是让老子出钱出粮出人,又没有回报,甚至还吃力不讨好,有甚卵用?在蜀汉,世家的特权辣么少,还要和那些黔首一样承担着辣么多的负担,再看看人家魏国,才是真正为士族世家着想的好吧?还不如直接降了,官照样当,钱照样捞,田地还在,又可以继续欺压那些黔首,那不是更美妙吗? 所以诸葛老妖表示你们这些辣鸡,你们以为我会轻易放过你们? 冯永虽然算是外来户,可是在本地也算扎了根。这以后的日子还长,如果在将来几十年的动乱里,男人真不够用全部上前线了,耕地的事情都只能让女人来做,那他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得未雨绸缪,一人一牛就可以耕地的曲辕犁,只能算是第一步尝试。 曲辕犁的试验很成功,比较遗憾是,农家肥的堆积时间太短,量也不够,今年的夏耕只能是尽量深耕,看看能不能提高稻谷的一些产量。 冯永站在田头,心里略有遗憾。 第十三章 隐世山门的误会 管家从d回来的时候带回了城里一切如常的消息,更不会有什么叛乱之类的流言。城里说的最多的,是关于皇后有喜一事。对于许多人来说,大汉如今已经是风雨飘摇,人心不稳了,皇后有喜,是这些日子唯一的好消息,表明老天仍在眷顾大汉,大汉仍会继续延绵下去。 唯一不大正常的是粮价有些反常,按照往年,每当新粮入库时,都是粮价最低的时候,可是偏偏今年竟然在粮食大获丰收的时候不降反升,涨了一文钱。 李亭长在这期间又来过一次,还是追问卖粮的事,甚至还跟随市场价提高了一文钱的收购价。对此冯永表示冷笑,如果说粮价的反常没有本地世家在搞鬼,他可以把脑袋拧下来当夜壶!但他更知道,只要诸葛老妖活着一日,蜀中的这些土鳖就不可能有翻身的一天。 “主君,官道上有贵人在看。”管家忽然凑过来,低声说道。 “嗯?”冯永转头望去,只见不远处的官道上不知何时停了一辆牛车,车边还有一位骑士。车窗帘正掀起一角,露出一双眼睛往这边看来,眼眸极亮,看来车里坐的是个女子。车夫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剑眉星目,英气勃勃,长相极为出众,远远地对着冯永拱手一笑,一嘴白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是哪家贵人?蜀中缺战马,能拥有自己战马的人,身份都不一般。而能用骑兵做护卫的人,身份就更不一般。 就连这车夫的相貌都要比世间大多女子长得好看吧?冯永暗暗想道,目光又落到车旁的骑士身上,目光一怔,还真有比车夫长得好看的? 感觉到了冯永的目光,骑手眼睛看了过来,让冯永倒吸了一口气,这人比车夫好看多了,就是目光冷冽了一些,表情淡漠了一些。 骑手仅仅是扫了冯永一眼,又面无表情地转过目光,看向远处。 不对!这骑手是个女的吧?冯永反应过来,再仔细看了看,虽然骑手如同男子一般束起头发,可是冯永仍然发现了不一样的地方,腰太细了,胸肌又太大了一点。 看来是个不能轻惹的母老虎,冯永看到了挂在马身上的长刀,在心里暗暗下了一个结论,同时弯腰拱手,对着牛车还了一礼。 不知道牛车里的人说了什么,车夫点点头,翻身下车走过来,对着冯永行礼道:“在下赵义文,敢问足下尊姓大名?” “不敢当,在下冯明文。不知君有何指教?” 姓冯,名永,字明文。 “指教不敢,只是见到那田中耕地之犁,似乎与别处不大一样,心中好奇,特来相问,不知明文兄可知此犁何人所做?” 嗯?冯永有些奇怪,这年头,竟然还有达官贵人对农业工具感兴趣?古代对农桑很重视是没错,但如何耕作,用什么耕作,那都已经属于下人的事,那些高高在上的达官贵人怎么可能对属于下人的东西感兴趣?虽然每个人都知道士农工商,士排第一,但实际上,在统治者眼里,除了士以外,剩下的都不算是人。 自从关中那位祖龙用陕西话大喊一声“统一哈”以后,中国的社会发展就一直在怪圈里循环。两千多年以后,一个马大胡子研究了西方的社会,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两者相互促进,相互统一。这个结论放在全世界可能都正确,但中国除外!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表明,生产关系也可以玩死生产力!因为中原文明太早熟了,早熟到还没等生产力达到要求,生产关系已经提前出现,并且一上来就展示出强大的束缚力,把生产力牢牢地掌握在手中,而且还给中原文明加了一套枷锁,那就是“士农工商”这一套!“士”这个阶层,一手垄断智力资源,一手垄断生产资料,脚下还不断地死命踩剩下的三个阶层,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而最能代表生产力发展的,却又偏偏是那不被当成人看的三个阶层。所以你说,多少代表着生产力发展的东西就这样被“士”踩得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 “此物为曲辕犁,乃是在下依古书记载而做。” “曲辕犁?”赵义文眼睛一亮,“原来是明文兄所做,那可真是巧了。吾观此物,一牛一人,足以媲以前双牛双人,明文兄真是玲珑心思。” “我哪有这等心思,义文兄说笑了,我只不过是依葫芦画瓢,从古书上照抄而已。” “那也是大功德。”赵义文看起来有些激动,眼睛直勾勾地看向正在翻地的曲辕犁,嘴里却说道,“如今天下大乱,四海沸腾,百姓流离失所,田地荒芜,明文兄能做出此等节省人畜的农耕利器,对百姓实有大利。” 冯永做出这个玩意,纯粹是为了方便自家耕种,至于对百姓有没有大利,那又不是他说了算。要想迅速推广这玩意,那必须得官方来执行,不然谁来都是白搭。可是当官的大老爷们一天到晚那么多事情,怎么可能会来理会这种事情?如果吃饱撑着了,去吟诗唱和,听小曲,赏歌舞,那不是更好?至于曲辕犁什么的,别说是代替直辕犁,就是这没牛的农家,直接用人来翻地的还少吗?蔡伦牛吧?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改进了造纸技术,可是直到现在,不还是竹简和纸混合使用? 所以冯永毫不在意这个比他帅的小白脸死命夸他——比我帅这么多,你以为这么夸我就能让我对你有好感?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为什么不让那边那个高冷女神范的骑手过来跟我沟通呢?冯永又看了一眼马车那边。 女扮男装的骑手当然不可能过来,所以到了最后,冯永也只能是遗憾地看着马车渐行渐远。来这里也有小半年了,前世和美艳女老板花天酒地,尝过滋味的他此时突然有点小怀念,毕竟这可是他第一次见到汉代的美女。 牛车缓缓地走在路上,没有寻常牛车那种吱呀吱呀的大响声,估计是做过什么改造。车里坐的人说话声音很清晰地传到了外面,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那个犁,很古怪,那个冯明文,不简单,回去查一下。” 赵义文应了一声,甩了一下鞭子,嘴里说道:“他说是从一本古籍上看到的。” 车里的人似乎冷笑了一声,“前有秦皇焚书坑儒,后有汉武独尊儒术,天下百家学说典籍至今百不存一,更不消说是古籍。世间万物之变,无一不是循序渐进而为,当中应当有迹可寻,断不会突然出现。那曲辕犁,虽说看似与直辕犁有相通之处,变化却极是突兀,其中定然有人不断尝试做出改进才会如此。可如今却是突然现世,这其中,必有古怪。有能力做出此物者,就算非隐世中人,也定然与隐世山门脱离不了关系。若真是从古籍中得知,那也只有隐世山门才会有此等藏书,而能读懂隐世山门藏书的,难道还能简单得了?” “不像是隐世山门中人。”一直不说话的女骑士突然开口,“就刚才一会,那人借机看了我三回。如果真是隐世山门中人,不会是如此好色之徒。” 赵义文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第十四章 原来是他啊 冯永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评价成了好色之徒,如今的他正沉浸在成功的喜悦当中。 今年的夏耕很顺利,比往年快了不少。曲辕犁的成功,大大地增强了赵管家对养殖事业的信心,刚忙完夏耕,他就开始跑遍周边的村镇,大肆收购鸡鸭。没错,冯家的养殖事业还没正式开始,就已经把业务扩展到了鸭子身上。 现在冯永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当初他说要养三百只鸡的时候,赵管家会那么惊骇。在这个乱世中,即使是遭受战火最少的蜀地,再有余粮的百姓家里,最多也就能养个四五只鸡,想要再多,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赵管家跑遍了四周村镇,也就收到了四十多不到五十只鸡,而且还是从鸡苗到老母鸡各个鸡龄的都有。看着专门收拾出来养鸡的院子里大小不一的公鸡母鸡咯咯乱叫,满院鸡毛乱飞,冯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改善生活条件的目标任重而道远啊! “主君,这四周能收的鸡也就这么多了,隔天我再去城里看看,能不能再多收些回来。”管家似乎对没有完成主家吩咐的任务很是愧疚,想要努力再补救一下。 “不必了,赵叔再看看哪家还有鸭子吧,鸡不够,那就连鸭子一起养了。”冯永又不是那种不明事理的人,乡下都只能收到这么多,城里怎么看也不可能有多少。 不过,好像鸭毛可能做羽绒服啊!这年头,没有暖气,冬天里富贵人家也只有皮裘衣可以保暖,差一点的,好像也没有太好避寒的衣服,至于百姓,呵呵,有稻草盖就不错了。记得小时候家里杀鸡杀鸭褪下的毛都是留好晒干,等着收破烂的来收,卖出去的钱对当时的农家人来说不算少,至少过年过节买糖果水果的钱是有了。 想到这里,冯永心里越发肯定了养鸭的重要性,这时候又不知道棉花传入中国没有,就算是传入了,估计也就是只有极少一部分人知道,而且就算是现在把棉花放到冯永面前,他也来不及种出棉花做出棉被。 冯永怕冷,前世他原本是南方人,可是因为各种原因,长大后却又去了北方,甚至还在半年都是冰雪覆盖的北疆呆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一开始他被冻怕了,就算是后来适应了,可是寒冷的冬天还是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所以说他突然觉得养鸭子势在必行啊,而且是越快越好! 冯永想像了一下没有暖气的冬天,突然打了一个冷颤,转过头严肃地对管家说:“赵叔,这个事情还是得让你操劳一下,再去收鸭子,收得越多越好。” 赵管家点头应下,看了一下正在院子里忙碌的幺妹,目光里带着些许敬畏。在他看来,主家这种方法简直就是用某种不为人知的手段无中生有地变出鸡的吃食,和传说中点石成金的神仙手段也差不了多少了。而幺妹竟然能够学会这等神仙手段,想来根骨也是不同于一般人,怪不得主家要教她识字读书呢! 虽然说养鸡大业一开始就遭遇了意料之外的困难,可是冯永还是及时做出了补救。收不到足够的鸡鸭,这个对冯永来说根本不算是难题。农村里出来的娃子,别的不知道,难道连这个都不清楚吗?小时候家里过年过节杀的鸡鸭,其实大多都是自己家养的。而鸡苗鸭苗的来源,最开始也不是从市场上买的,而是哪个邻居家里有老母鸡抱窝准备孵小鸡了,就跟那家打个招呼,要么是自己出种蛋叫别人家的老母鸡帮忙多孵一些,要么直接是提前叫人家多孵一些,等小鸡出来后再上门拿东西换小鸡。直到后来生活上去了,才有了肉鸡蛋鸡的概念,市场上才出不同的鸡苗。那个时候大家也不缺那点钱了,叫老母鸡帮忙的事情才渐渐少了。 冯永叫幺妹注意鸡群的情况,如果发现有抱窝行为的老母鸡就马上单独挑出来,然后再挑出十几个种蛋让它孵。农家里一般养母鸡都是为了下蛋,一遇到抱窝的母鸡就马上想办法让它醒窝,可是冯永表示抱窝的母鸡可以多来几只。现在的鸡又不是后代那些改良了无数代后有目的地培养出的那些蛋鸡和肉鸡,基本上下够一定数量的鸡蛋后,都会有抱窝行为,鸡龄越大,抱窝的行为就越频繁,而且孵出来的小鸡还可以有老母鸡带,不用人工操心。当然缺点就是产蛋效率比后世低。冯永养鸡是给自己改善生活的,又不是为了拿出去卖鸡蛋,所以对这个缺点表示可以忍受。 古代有身份或讲究身份的人,只要没达到亲密无间的关系,拜访别人家都是要提前几天送出拜帖,以便让主人家腾出时间,不然不提前打招呼就上门那就是没教养没礼貌的表现。按说,冯永这种小门小户,暂时应该不会接触到这种层次,他也从来没想过自己家竟然也有人送上拜帖的一天。就在他正忙着挑种蛋的这几天,管家神色古怪地拿着一个名帖进来,说是有人送来拜帖。 “赵广?赵义文?这个名字好像有点熟悉啊。”冯永看着手里的名刺,也就是拜帖,皱起眉头想了想,“这究竟是谁呢?难道我以前认识?” 认识当然是认识的,赵义文不就是那天和他搭讪的车夫吗?但冯永可以肯定,那是他和赵义文的第一次见面,可是为什么他的名字会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呢? 姓赵? 蜀国姓赵的有名人物冯永只知道一个,那就是五虎上将中如今硕果仅存的万人迷赵云。 “我****!”冯永一拍大腿,直接爆了粗口,“我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是他!” 作为玩过“三国群英传一”到“三国群英七”,“三国志九”到“三国志十二”等系列游戏,还有一些比如“曹操传”“赵云传”之类的三国类游戏的伪三国迷,冯永表示赵广这个名字并没有在他的记忆里有过太多的印象。没办法,比如说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五虎上将是谁,就是没读过的人大多也听说过,可是五虎将后人都有哪些人,知道的人就没有那么多了。 虽然说冯永也曾迷恋过三国,但他撑死也只算得上是一个伪三国迷。就拿读三国演义来说,前面的他会细细读,过了夷陵之战就粗读,再过了诸葛亮死后就是略读,蜀汉被灭后直接就不读了。没错,他就是一个刘粉,玩个三国游戏大都只玩刘备方的刘粉。至于三国志之类的史书,也只是为了了解一下演义与史实的不同才挑着有兴趣的地方去看,所以他对于如今他所处的环境,最多也只能大概知道比较大的历史事件和时间。 像赵广这种史上着墨不多,又没有多少出彩的人物,他一般没有多大印象,之所以能想起他是赵云的后代,完全是因为后世的一家游戏公司。这家公司把游戏当作电影来出,还经常跳票,“暴雪出品,必属精品”就是它的口号,其中有一款游戏,就叫“冰封王座”。 嗯,当然,那款游戏也确实是精品,当年冯永也曾和同窗开黑内战啥的。这款游戏里,有一张地图,就叫“守卫剑阁”,历经十年而不衰。冯永十年前玩过这张地图,十年后,冯永穿越了,网络上还有一大批人在玩这张地图,你可以想像出它的魅力,嗯,扯远了。“守卫剑阁”这张图里,有一个人物就叫赵广,他的介绍是——赵云之子。 第十五章 粮价 竟然是万人迷赵云的儿子啊!冯永终于激动起来,怪不得长得那么好看,原来先天基因就那么厉害!所以古代的称呼就是麻烦,人的名和字还要分开。要是那天他说自己叫赵广,说不定当场冯永就知道他是谁了。 “赵叔,家里新建的那个灶台砌好了没?” 家里来了贵客当然要好好招待,怎么样才算是好好招待呢?民以食为天,吃喝玩乐,这两个俗语告诉我们,吃喝最为重要,特别是吃的。所以要招待好客人,请他吃好喝好,才能表达出主人的热情好客。 中华美食之所以迷倒了无数的歪果人,这其中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炒菜。而炒菜必不可缺的铁锅,在经过铁匠琢磨琢磨再琢磨之后,终于在前两天把它做了出来。管家一把铁锅拿回来,冯永就马上叫人按着铁锅的大小重新砌了一个灶台。 “昨日就已经砌好了,今天晾了一天,还有点湿,估摸着还得等等才能用。”管家实在是不太明白为什么主家一看到拜帖就兴奋得不能自已,眼神有点担心。 “那就加点火烤一下,争取这两日能把锅架上。” 铁锅好不好用,还得试了才知道,冯永实在是对这个时代的生铁加工技术信心不够。至于做什么菜,得好好想想,毕竟这年头,吃食材料对于后世来说,实在是太少。目前家里能拿出的也就鸡和鱼,蔬菜也就菘菜,最多加个胡菜,这几样如何搭配出一桌好菜来,需要好好琢磨一下。 就在冯永在琢磨着如何做出一桌好菜的时候,d城里和往年相比有些古怪的粮价终于开始涨了起来。 “什么?这粮价竟然比前些日子涨了五文?!李掌柜,汝何不下手去抢?”前来买粮的汉子跳着脚大骂,“这新粮才刚收上来,粮价不降就算了,现在还要涨这般多!猪油蒙了心赚黑心钱么?” 哪知粮店掌柜却是抱臂冷笑,仿佛眼前的汉子骂的人不是他,等汉子骂完了,才挥挥手,赶苍蝇般说道:“全城都这个价,你不买,可以去别家看看,若有哪家比我家低的,送你三斗米!” 汉子“呸”了一声,“蒙了猪油的黑心,你家阿翁缺那三斗米?”说着,挺着胸膛走出了粮店,奔向另一家粮店。 不一会,汉子又骂骂咧咧地从另一家粮店出来,再向第三家粮店走去。 当汉子从第三家粮店出来的时候,再没了前些时候的精气神,半耷拉着脑袋,苦着脸,看着手里提的半袋米,脑里还想着刚才粮店掌柜的话:“粮价总是要涨的,而且还会涨下去。你说什么?为何会涨?难道你不知道南边的反了么?要打仗了,打仗知不知道?你说为何要涨?” “呸!这狗世道!”汉子喃喃骂了一句,“年年打仗,年年死人,不若一块全死光得了。” 粮食涨价了,赵管家知道后,在自己的小院子里也一样跳脚骂了李亭长大半天,怪不得那黑了心的天天往冯家跑想要买粮,原来早知道南边要打仗。骂完后又苦着脸去找了冯永请罪,前些日子刚收麦子的时候主家曾说过要买粮食的话,可是被自己否决了,眼下粮价一下涨起来了,当初要真听了主家的话,少说也能买鸡鸭的钱赚回来了,也不至于落得如今的府库里空荡荡的。 “有啥罪?吾当初说要买粮也就是随口说说,就如赵叔你所说的,就是买了粮,放哪呢?”正埋头研究食谱的冯永头也不抬地说道。 “空院子,多……”管家吭吭哧哧地说了半句话。 冯永抬起头,看着这个忠心的管家一脸内疚的样子,笑了笑:“好,就算是买回来放空院子里,咱家就那么点家底,就是全部用来买粮能买多少?还有买鸡鸭的开销怎么办?” 这年头,一般来说只有权贵和上了岁数的老人才有常常吃肉的权利,所以鸡鸭可不像是后世那般便宜,要不然,冯家也不至于买了那些鸡鸭以后,放钱帛的地方空得都可以跑老鼠了。 “放心吧,粮价涨不了多久的。那些赚黑心钱的,要是不贪心还好,真要贪心了,只怕得倒血霉啊。”冯永安慰自家管家道。 “可是老仆听说,南边的蛮族反了,这下可是要打仗的,怎的会涨不久?”管家显然有些钻牛角尖。 我能告诉你诸葛老妖这两年就没打算去管南边那些蛮子吗? 冯永有些无奈:“赵叔,蛮獠反了,并不一定就要打仗吧?还可以招抚啊。南蛮无礼,可以招抚他们,教他们学礼嘛,说不定他们学会了,就知道自己错了,再不反了呢?好了好了,粮价之事,且再等些日子你就知道了,这事先放下吧。如若你真没事,再去看看庄子里还有哪家有孩子闲着了,让他们进府帮帮幺妹,这些日子买回来的鸡鸭幺妹一个人可看不过来。” “主君这是要把这养鸡之术传出去?”赵管家果然一下子就被转移了注意力,眼珠子突然就鼓了出来。在他看来,这种无中生有变出鸡鸭吃食的方法根本就是一种神仙法术,当是传世之宝,怎可教给他人? 跟古代人交流真的很麻烦! 冯永叹了一口气,这种养鸡的方法,想一辈子保密那是不可能的,可是能保密一段时间还是可以的。等时机成熟了,冯永当然很乐意传出去——注意前提是时机成熟。再说了不是他看不起古代人,在这个连最基本的卫生知识都不普及的年代,你让普通人去搞这个,一个不小心,养鸡变成养苍蝇那几乎是妥妥会发生的大概率事件。想想那种蝇子满天飞的场景,冯永就不寒而栗。 “帮忙看鸡鸭而已,怎么就是传出去呢?赵叔你也看了不少日子了,难道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还是那句话,不是看不起古人,而是你连最基础的知识都不知道,就是给你看,你又能看出个什么?后世知道原子弹爆炸原理的人满大街都是,可是就算是让他们去核工厂看完生产过程,他们一样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管家这种大户人家里出来的都觉得冯永是施展了某种不为人知的法术,更何况那些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农家小子? 管家点点头,回应道:“那倒也是,主君的仙术,岂是一般人所能学得了的?这些日子买回来的家禽多了,是该找些人来帮幺妹打下手。” 一个人,消失了半年多之后出现在众人面前,又疯了几个月,突然就与前面判若两人,原因是什么?如果去问冯永,冯永会说,那是因为他穿越了。三国时代没有穿越这个说法,所以在当时的人看来,只有两个解释:一是神人梦中所授,二是以前都是装的。汉代神鬼之说盛行,所以有第一个解释并不算是太奇怪的事。但是相比起第一个解释,黄阿丑更相信是第二个,因为冯家原本就不是蜀中人,他们自称是因为北方战乱才流落到蜀中。天下大乱已经有几十载,这么久的战乱可以把太多的事情抹平,也阻止了他人去追查那些已经消失在战乱的人和物。 第十六章 黄阿丑的考虑 一个人,消失了半年多之后出现在众人面前,又疯了几个月,突然就与前面判若两人,原因是什么?如果去问冯永,冯永会说,那是因为他穿越了。三国时代没有穿越这个说法,所以在当时的人看来,只有两个解释:一是神人梦中所授,二是以前都是装的。汉代神鬼之说盛行,所以有第一个解释并不算是太奇怪的事。但是相比起第一个解释,黄阿丑更相信是第二个,因为冯家原本就不是蜀中人,他们自称是因为北方战乱才流落到蜀中。天下大乱已经有几十载,这么久的战乱可以把太多的事情抹平,也阻止了他人去追查那些已经消失在战乱的人和物。 “叔母若是想要那曲辕犁,直接唤人取来便是,想来那冯明文肯定不敢不给。再说他受先帝大恩,如此利国利民之物,若能推广开来,也算得上是一件功劳,难道他不明白这个道理?况且就算是他不乐意,介时再给他些补偿,谅他也说不出什么话。”跪坐在旁边的关姬看着黄阿丑看完这几日收集来的冯永情报后,陷入了深思,不由地开口说道。 黄阿丑听了,淡淡一笑,轻轻摇头。她的皮肤有些黝黑,头发微微泛黄。如果冯永此时看到,肯定会怀疑这是一个跟他一样穿越过来的美女,因为她这种肤色,正是后世那些时尚美女所追求的健康小麦色,而她的头发又偏偏像极了是精心染成的泛黄色。 “曲辕犁当然是个好东西,可是我最感兴趣的不是这个,而是他这个人。”黄阿丑再次轻轻摇头,缓缓道,“丞相以《蜀科》为法,若真因为曲辕犁利国利民,你就可以此为理由强夺之,那就是坏了规矩。有了这等开头,后面想要他人再遵循那可就不容易了。再说了,恐怕你还不知道,当初马幼常巡四周之县回来时,偶遇一面食所做的新吃食,唤作蛮头,说是极为松软可口,竟是比那蒸饼还要好吃些,问过之后方才得知是他所做。又与他有过一番交谈,曾听他说过小心南中反叛之事。当时马幼常还当此人是发了癔症,没想到前些时日就传来了南中诸县皆反的消息。你觉得,此人还是可以寻常眼光待之么?” 作为蜀汉名义的二号夫人,实际的一号夫人,黄阿丑要详细地调查蜀中的一个普通人,不用费太多的力气就足够把能查得出的东西查得清清楚楚。可是越查得详细,在她眼里,冯永就越让她感到不简单。他来蜀中之前的那几年是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而在蜀中的这些年,除了近一年来的表现,剩下的时间他也表现得很平常。唯一不合理的就是他失踪的这大半年,以及他突然又出现而变得疯癫的这几个月。一个人经历了大变故,性格大变,那很合理。可是就成冯永这种样子的,那却是非常不合理。 鬼神之说她肯定是不信的,所以此子除了身后另有高人秘密别无他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究竟是他本人就是隐世中人子弟,还是被扔到世间的一枚棋子? 自古以来粟米才是主粮,因为它耐旱,因为它耐储存,因为它产量稳定。所以即使在蜀中这种有着大量雨水的地方,朝廷仍然规定要种一定的粟米。可是因为麦子产量比粟要高,而且最重要的是麦子可以在初夏的时候收割,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了百姓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没有粮食吃的窘迫,所以朝廷也规定要种一定的麦子。 可是麦饭真的是太难吃了,不要说那些富户,就是普通百姓,不在迫不得已的时候,也不会去吃那个东西。蛮头的出现,让这种最粗鄙的吃食,突然成了比蒸饼还要好吃的东西,许多人或许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意义。可是作为可以匹配得上诸葛老妖的女人,黄阿丑敏锐地察觉到这其中可能蕴含的重大意义。 是,粟米存放的时间确实很久,可以存个七**年不成问题。关键是这个时候,粮食产量多才是王道。哪个百姓会专门去存个七八年的粮食才拿出来吃?一般来说粮食能从年头吃到年尾就算是小富人家的了!普通百姓家在粮食收割前的一两个月,哪一家不需要拿野菜拌糠麸填肚子?不然怎么会有青黄不接这个说法? 当然,如果家里种的麦子多一点的,也可以吃些麦饭。毕竟麦子的产量肯定是要比粟米高一些的,但缺点就是前面所说的,太难吃!麦饭勉强吃下去,划破喉咙是小事,吃得太多消化不了堆积在肚子,活活把人撑死才是大事。可是没有了其他粮食,你不吃麦饭,那就去吃野菜拌糠麸,那个比麦饭还要难以下咽。少吃一些麦饭,虽然可能难受,但至少可以活命。 如今有人能把那么难吃的麦饭做成了好吃的蛮头,这样至少可以让那些有田地的人主动多种些麦子,至于百姓会不会把麦子磨成粉做成蛮头,黄阿丑自然不会奢望这些。如何吃得好那是大户人家才有资格想的事情,之所以要强制规定要种一定的麦子,就是因为麦饭太难吃,大户人家不愿意种,而大部分土地偏偏就是掌握在这些人的手里。如今有了这蛮头,大户人家就有了多种麦子的理由,多种麦子,就可以多打些粮食,这就是天大的好事。至少,吃麦饭总比饿死强,不是么?马幼常作为参军,只会从军粮考虑,却没想过百姓日常,委实有失偏颇。 如果再加上农耕利器曲辕犁……黄阿丑目光一闪,这个人,不管他真是隐世高人弟子还是被放到世间的棋子,都得好好看住,只怕还真是有大用处的。 “用处?当然有用处,而且是大用处!”冯永围着新砌好的灶台团团转,想着终于可以吃到炒菜了,口水都快要流下来的。 红烧鸡肉,焖鸡块,农家小炒鸡,烧春鸡,粉蒸鸡块,红炒鸡,红烧鱼,家常炖鱼,糖醋鱼……怎么吃得爽怎么来!来这里几个月了,天天除了鱼汤就是鸡汤,要么就是没油没盐的煎菜,冯永觉得自己快要吃吐了。 即使这样,冯永也还是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至少穿越了一个有着能让他如此挥霍奢侈的家庭。没错,就是挥霍奢侈,天天吃肉在这个时候是一种极为奢侈的行为。可架不住这个家里有皇帝赏赐的钱财绢帛和田地,更重要的是这个家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没人能阻止他的挥霍。 管家觉得有些懵,看着家主这个模样,好似要亲自下厨? 管家没读过书,说不出“君子远疱厨”的圣人之语。可是他也知道,就算是再贫困的小户人家里,只要家里有一个女人,男人家都不会去下厨,不然就是让人看不起,更何况如今府里还有一个专门做饭的厨娘? “主君若要亲自下厨,是不是有点不太妥?若传了出去,只怕又要被他人笑话了。” 奇怪,为什么说是“又”? 冯永想了想,自己被人笑话的次数是不是有点多了?当下点点头,说道:“赵叔说得有道理,既然都被笑话这么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 管家:…… 咳咳,冒个泡 看到书友一直在说写得少,更新少的问题。在这里说一下哈,本人手比较残,一天撑死了能打个三四千字,同时为了对得起观众,还要对不断地精心构思修改。不过请大伙放心,这里败个人品吧,提前透露一下,反正过几天大家也可以看到签约状态。那就是本书的签约合同已经在前几天寄出去了,所以不会太监,请放心。还有就是现在的更新少,是为了存点稿子等个推荐啥的,虽说是没影的事,可是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呢不是吗?咸鱼的理想是当最咸的那条咸鱼,但那也是理想不是吗? 最后,就是例行公事:收藏啊,推荐啊,没有收藏和推荐,作者君就是一条咸鱼,完全没有爆发的**啊! 第十七章 赵广来访 “好啦,一会看好我是怎么做的菜,以后再给我煮那些猪食,我就让你去养猪!”冯永挥动着勺子,对蹲在灶前烧火的胖胖的厨娘恐吓道。 公鸡和母鸡的喂养比例一般在一比十左右,此次管家买回来的公鸡有点多,养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有了点膘,把多余的公鸡拿来宰杀正好合适。 杀鸡,褪毛,清除内脏,再切成合适的鸡块,这些活自然不用冯永来做,他唯一要做的,就是炒菜。 感谢古代人民的智慧,炒菜所需要的基本调料姜、葱、酱、醋等都已经出现了,不至于让炒菜的味道过于平淡。 让厨娘把铁锅烧热,再放入膏油,“吱啦”一声响,锅中就冒起了油气,冯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味道,真是太美妙了!让他有一种泪流满面的冲动,多久没闻过这种味道了? 鸡肉天生就嫩,如果在炒的时候放点糖,那就更好了,不过这个时候估摸着全世界也就身毒那边有糖,而且还是劣质的灰糖,冯永也就不强求了。至于现在的中国,也有一种叫麦芽糖的东西,死贵死贵不说,还没地方买,只能在富贵人家里看到,这个就更不能奢望了。 等第一盘炒鸡肉出锅,冯永吸了吸鼻子,强忍住伸手捞起一块放嘴里的冲动。 旁边的管家脸皮已经抽搐了老长时间了,如果此时自己再做出某些不雅动作,只怕会拼死上来把锅给砸了。 连炒了三四盘菜,冯永就已经按捺不住肚子里馋虫的抓挠,扔下勺子抱着菜盘子跑了。 老子的肚子已经饥饿难耐了! “错了,我错了,全错了……”管家看着没有一点正形跑远的主君,一脸的呆滞,喃喃道。 “赵大父,你在说什么?”幺妹眨着一双大眼睛,萌萌地问道。 赵管家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不用管我,快去服侍主君用膳。” 家主又做出了新吃食了,而且还是极为美味的吃食。管家表示又高兴又悲伤,他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这个主君肯定不是一般人,要么是家传之学,要么是高人子弟,要不然没办法解释他的种种行为。 奇人么,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有时候在那些寻常人眼里疯疯颠颠最正常不过了。能跟随奇人,这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也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高兴的是跟着奇人可以沾光,有福气的说不定哪天就鸡犬升天,悲伤的是跟着奇人需要极大的承受能力,说不定哪天自己在别人眼里也成了疯颠之人,管家觉得自己需要静静。 赵广如约而至,这回不是赶着牛车而来,而是骑着高头大马。一身赭色圆领袍,腰间一条月白色连勾雷纹丝线带,依旧那样的貌美如花,啊,不是,依旧那般地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看到连自己庄上腰围有水桶粗的村妇都一副眉目含春的模样,冯永就猜想出这家伙一路上招摇过街只怕是迷倒了不知多少少女少妇。 所以说投胎是个技术活啊!像赵广这样的,既遗传到了他老爹的完美基因,又是一个官二代,而且他老爹还是五虎上将中唯一一个活到现在的将军,人生赢家不过如此。 这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家伙,不但长得帅,而且很懂礼貌。即使是把手中提着的上门礼递给管家的时候,也依然保持着彬彬有礼的姿态——就是礼物让冯永觉得有些诧异。 上门礼是一坛酒,外加一提大约五六斤重的猪肉,而且大部分是肥肉。 猪肉成为低贱之物那是在唐朝以后才发生的事情,在这个物质极度缺乏的时代,猪肉仍然是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到的食物。在当时可算是最高级的宴会鸿门宴上,项羽就曾经赏赐给樊哙一块半生不熟的猪大腿。能上最高级国宴的肉怎么可能是贱肉?而肥肉,则被称为膏腴,在这个肚子普遍没有油水的年代,肥肉是被认为最美味的东西。 酒就更不用说了,刘备刚入蜀的早些年,连拥有酿酒工具都算是违法,更不用说酿酒,那是要直接杀头的。虽说现在没有以前那么夸张,但是禁酒令依然没有放开。 冯永不喜欢喝酒,更不喜欢吃肥肉,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不明白赵广带来的东西已经不是一般的见面礼。 “礼不算轻啊,看来来客必有所求?” 话说得有些不客气,就连一旁的管家都有些侧目,主君这不是又犯病了吧 “确有所求。只因主人家有重宝,故诚心求之。”赵广听到冯永的话,不禁一愣,却又马上反应过来,山门中人嘛,脾气总是有些古怪,可以理解。 话答得很漂亮,冯永心里却是嘎噔一下,p,府里算来算去,能称得上重宝的,也就只有养鸡之法了。莫不成是这些时日管家收鸡鸭闹得太厉害,果然还是被人盯上了?这养鸡之法不是说不能传出去,但至少得等他赚够第一桶金之后,而不是说是现在就传啊! “想不到这偏乡僻里的,竟然也有能入得了赵郎君眼中的重宝?真是不胜荣幸,不如且入府中道来听听?” 礼物都拿到手上了,人家又是早早就下了拜帖的,现在上门了也不能把人往外赶,只好先迎到府中见机行事了。 “那就叨扰了!”赵广喜形于色,此次前来,已经做好了被为难的准备。毕竟在世人眼中,隐世中人总是孤傲不群,难以接近的。他们掌握着世间所没有的智慧,但又往往如同俯视蝼蚁一般俯视着世人。却浑然不知眼前的这位高人子弟连一个汉代人都算不上,只是一个披着汉代人皮囊的土鳖。 虽然已经来到这里不少时日,可是冯永仍然对汉代主流社会所流行的礼仪一无所知。因为他一直以来,所能接触到的人,见识最多的也就是管家,连d城都没去过,你指望一个这么一个土鳖能知道多少礼仪?所以按照冯永自己的理解,客人来了嘛,当然是招呼客人吃好喝好。——虽然这个客可能不是早先想像中的贵客,很可能是恶客,但现在又不能通知厨房临时改菜单,只好把原先准备好的菜拿出来招呼了。 当然,所谓的喝,自然不是指喝酒。战争年代,特别是粮食产量特别低的古代战争年代,粮食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之一,用粮食来酿酒,就是一种犯罪,官府直接上门拿人都不带听解释的。所以冯永请赵官二代喝的还是汤,鸡汤。从这个也可以看出赵广拿着一坛酒上门,真算得上是一份重礼了。 “我有佳肴,但苦于无美酒待客。不介意我用此酒来招待赵兄吧?”冯永指了指管家提着的酒坛子。 算了,反正自己也不喜欢喝酒,做戏就做全套,老子热情招待你,把你当兄弟般招待,你总不好意思提过分的要求了吧? “固所愿,不敢请尔!”赵广的喉咙上下滚动几下,低下声嘿嘿一笑,“实不敢相瞒,某不闻酒味亦久矣!此酒还是一长辈所珍藏,此次还是央了许久这才求得来当作上门之礼!” 想不到年纪不大,却是个好酒之人。 冯永指指赵广,想说两句,却又指指酒坛,两人相对哈哈一笑。 看脸的时代,不仅是在后世,在古代也一样。明知道赵广是有心故意拉近两人之间的关系,可是看着那张貌美如花的脸,就是让人生不出反感。 第十八章 交易? 作为一个官二代,别的不说,但从吃喝方面而言,赵广无论如何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的,就算是皇宫里的宴会,他都经常参加。可以说,在蜀汉之地,自认为没见过没吃过的菜肴,屈指可数。可是当冯家那个穿着古怪白色衣服的胖胖厨娘端上来的菜肴他却发现他一样菜肴也叫不出名字来。 “这个叫清蒸鱼,”看到赵广端坐着尽量让自己不露出异样的表情,却又不知如何下筷的样子,冯永夹起一块鱼肉,蘸了蘸鱼下的汤汁,做了个示范,“蘸着吃,极为鲜美。” “这是白切鸡,蘸着拌好的酱汁,味道很不错的。” “这叫闷鸡块,不用蘸着吃,可以直接入口。这可是冯家独有的菜肴,别处可是没有的,义文兄觉得味道如何?” …… 赵广看着满案的佳肴,先是惊叹,而后又感到一股严重的挫败感,这隐世山门的傲气,果然是有底气的——连平常的一次宴客,其菜肴之美味,连皇宫里都比不上。可笑的是自己还妄想着拿世间的富贵权势与之做交易,想来以他们的能力,人世间的东西,对他们哪有吸引力? “义文兄为何突然闷闷不乐?”作为某只土鳖的恶趣味,看着古代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当然,更多的是怀着某些不为人知的想法,发现赵广突然变得有些索然无味的样子,冯永不禁有些奇怪的问道,“莫不成是这菜肴不合义文兄口味?” 你倒是快吃啊,你不多吃点,我后面怎么好意思封住你的嘴? 赵广苦笑摇头,“某从未吃过如此佳肴,某虽见识浅薄,却也知道,只怕这天下能比得上此佳肴者,只怕也无多少。” 那你一副吃了屎的模样是怎么回事? “那是有心事?” 赵广深吸了一口气,似乎下定了决心一般站了起来,直接对着冯永行了一礼:“承蒙主人盛情款待,吾此次来,却是别有所求。某有些话,如是不先说出来,便是龙肝凤胆,也是食不知味矣!” “我知道,刚才义文兄在门口就说过了,却不知道想求何物?” 来了来了,可是他这才吃了几口菜啊,我应该怎么回绝呢? “前些日子看到明文兄所做的曲辕犁,实乃农耕利器,在下想求此物制作之法,推广天下,造福百姓……” “不行!” 冯永还没等赵广说完就一口回绝,后面才反应过来,“等会,你说什么?犁?什么犁?” 果然还是不行么?看来这隐世山门中人果然还是如同传闻一般,凭个人好恶行事,无视世人生死。 赵广苦笑一下,心灰意冷道,“自然是前些日子与明文兄第一次见面时,贵府下人所用的曲辕犁。此物较当世所用之犁,力省半而功更甚,若能推而广之,当是天下百姓之福。吾此次来,就是想求得此物的制作之法,却不知明文兄要如何才肯割爱?” 虽然赵广已经在尽量掩饰自己的情绪,可是那微微发抖的手却已经出卖了他的内心。 冯永古怪地看着赵广,老子这是穿越错了时代?又或者这个时代难道已经有了专利法?这赵广,是在向我要求授权没错吧? “此物制作之法极为简单,即使是普通匠工,拿着实物仔细琢磨一番,亦可轻易做出。如何当得起义文兄如此郑重求之?” 只要不是觊觎老子的养鸡**就一切好说。 “不然,此物于明文兄可能是无关紧要之物,可对大汉而言,却是珍贵之物。此物若能推而广之,省出的牛力人力,岂不是能多耕一倍田地,那不是能多打一倍粮食?!如此,百姓何愁不足食?朝廷何愁不足粮?大汉何愁不复兴?” 你这数学,是哪个教的?好像不太过关啊?算法是不是有点太过于理想化了? 冯永沉吟两秒,土鳖性格开始发作了:“既然义文兄都这么说了,吾要是说不给,那岂不是太不近人情了?但是这东西听你说得这么厉害,那吾是不是应该有什么好处?” 果然,这些隐世山门都是一些自私自利的人么? “那不知冯兄想要什么?凡吾身上所有,凡吾之所能,皆任冯兄取之!”赵广都快被自己的慷慨激昂所感动了,连称呼都从明文兄变成了冯兄,妈的今天我就豁出去了。要不是忌惮这家伙身后的山门,直接找上当初做曲辕犁的那家农人,何至于此? 你t的感动了我! “吾想要冯家庄后面那几座山头,不知义文兄可有办法?”冯永也很感动,可是感动归感动,可是好处还是不能少的,于是冯永试探着提了个要求,隐藏在案几下面的手指也在微微发抖。那可不是冯永原本想用来养鸡的几个小小山包,而是山包后面那几座山峰。这个时候的荒山山林密集,根本没有遭到后世的那种大规模破坏,除了偶尔有几个樵夫上山去砍柴,几乎没有人类在上面活动。 而冯永想要那几座山头也是有原因的。前些日子农忙过去,庄上的农户空闲下来的时候,有人上山抓了几只山鸡,拿来与管家换粮食——现在庄上的农户谁都知道主家是个好嘴的,平日里在地里抓到只野兔都可以在主家那里换些粮食。几只山鸡,可以换上几日的口粮了。 当然这山鸡不是重点,重点是当时冯永当时刚好路过,看到了绑在山鸡脚上的树枝,那是庄户顺手从山上的某个树上折下来的,碰巧的是冯永刚好就认识这种树枝。 “这是茶树啊!”冯永当时很是感慨地说了一句。 没错,这就是茶树。 至于冯永为什么这么感慨?当然是有一段往事的。 在九六年那个时候,当时冯永村庄所属的小县城有人投资建起了一个工厂,这在当年可算是一个大事。小道消息满天飞,都在传言这是在建一个茶厂,然后县城各个村庄就突然有人下乡兜卖茶种茶树,还说是茶籽种下去要三年才能采摘,而茶苗移栽下去只要一年就可以摘茶叶了,还鼓动农民兄弟们尽量买茶苗——当然,茶苗贵是贵了些,可是也可以早一年赚钱不是?看看那茶厂,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竣工了,你今年种下去,后年就可以赚钱,早赚一年就比别人多多少钱? 于是那一年几乎每家每户都或多或少地种了茶,还像伺候大爷一般精心伺候着,有些直接移植了茶树的还因为不少茶树的死亡又掏钱买了不少茶苗补种。 等啊等啊,等到第二年,政府消息落实了,确实是茶厂,但不是普通的茶厂,人家建的是茉莉花茶厂,和农民兄弟种的那些茶树没有半毛钱关系!茉莉花茶厂当然是用茉莉花来做原材料的。当政府的正规人员带着茉莉花种下乡推广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农民兄弟们吃了大亏,哪个还敢再相信这种事? 老子才不管什么茉莉花不茉莉花的,反正不都是茶厂做茶的么?为啥就不能收茶叶呢?农民伯伯们实在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就念头不通达,念头不通达就要想办法通达了。去年骗老子种茶的骗子是找不到了,可是不是还有几个为骗子呐喊拉人的本地人么?于是那几个本地人就倒了血霉,门口天天被人泼大粪,窗户晚晚被石头砸,到了最后那几个房子再也没人敢进去住,生生被弄成了鬼屋。 第十九章 茶叶 冯永家当年也是受骗者之一,家里掏钱买了茶种,硬是从本来就紧张的田地里挤出一亩地来种茶树。还想着咬咬牙挺三年,然后迎来发家致富的机会。没想到还没到三年,第二年就希望破灭了。钱被骗了不说,关键是还耽误了一年的收成。那个时候的农村家庭就全指望着地里的收成活着呢,所以村里不少人在挖掉精心伺候了一年的茶树时是哭得撕心裂肺,诅咒骗子生儿子没py。 骗子当时为了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还做戏做全套,精心制作了一套关于茶树的资料。从如何选种,到需要什么样的土壤,气温,水分来种植,再到种下去要注意的事项,如何管理,如何采摘等等一系列内容一样不落,甚至最后面还有关于如何进行简单的家庭加工茶叶都有。作为当时家里识字最多的冯永,他当仁不让地要把这资料背下来,然后解释给家里人听。 这就是冯永与茶树不得不说的故事。当然后面还有与茉莉花不得不说的故事,那就是另外一个事情了。 所以说骗人的最高境界就是九真一假,当年的骗子为什么能把全县的农民伯伯都给骗了?就是因为茶厂是真的,茶种是真的,茶树也是真的,连资料也是真的,唯一不真的就是此茶厂非彼茶厂。 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当冯永看到山鸡脚上绑着的茶树枝时,眼睛都红了。当场就揪着那庄户问这东西是哪来的?当知道是庄户在山上随手折下的树枝后,冯永拍着胸口给庄户许诺,山上找到一棵这样的树就给一袋粮食,当场结清,不赊账! 这下可把庄户刺激坏了,打了鸡血一般在那山上找了几天几夜,最后给了冯永一个答案:六棵。 这几棵茶树要能活到后世,那简直是无价之宝啊!冯永激动得浑身发抖,汉代以来的原生态野生茶树! 当然,作为一个土鳖,冯永没有那么纯洁那么高尚的理想去研究茶文化的发展啥的,他当时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马上把那几棵茶树从山上移植下来!然后立刻又否定了这个想法,且不说移植下来茶树的品质会不会降低,就是能不能成活还是个问题,就是死了一棵也能让冯永心疼死!所以当前最好的办法还是以那几棵茶树为母树,收集茶籽和扦插栽培。 但当赵广一副真心诚意地上门求要曲辕犁的制作方法时,冯永突然意识到,这t的简直就是一个天赐良机啊!既然你把曲辕犁说得这么牛逼,那按我这功劳,别的赏赐我也不要,就拿点荒山,不过分吧? 于是赵广就惊了:“明文兄莫不是在开小弟玩笑?那几座荒山,拿来又不能耕种,有何用处?”当下就摇头,“不妥不妥,若日后按功论赏,只给明文兄几座荒山,岂不是被东吴曹贼笑我大汉赏罚不明。” 冯永当下就急了:“就这么定了!若无那几座山,吾宁把曲辕犁毁之,也不让流之于世。彼之毒药,吾之蜜糖;彼之敝草,我之珍宝,世人安知吾辈之胸怀哉?” 此话一出,赵广顿时满脸钦佩之色:“明文兄大才也!胸怀之广,吾不及,当敬一爵!”顿了一顿,又说道,“吾与明文兄相见如故,若是不弃,只消唤吾二郎即可。” 冯永端起酒樽,斜眼问之:“此事二郎能作主乎?” 赵广哈哈一笑:“此小事耳!此地县令乃家君旧部。若只是这几座荒山,不消惊动大人,吾就可定下。” 所以说投胎是一门技术活。老子发现了宝藏还偷偷摸摸地怕被人知道,这种官二代直接就能作主把宝藏送人! 看到赵广大包大揽地把事情揽下来,冯永大喜,敬赵广道:“饮胜!” 此次宴会主客尽欢,在赵广离开前,冯永提着一个食盒,递给赵广,笑着说:“里面是一些小点心,油炸过的麻花,小娘子最是爱吃。那日骑马的可是令姊?可拿回去让她尝尝。” “这倒是多谢大郎了,那日骑马之人乃是关家女公子。虽非吾亲姊,但胜似亲姊,说是吾姊倒也没错。” 冯永目光一闪,脸上笑意更浓,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可是那东吴孙权求亲而不得的关家虎女?” “正是。” “怪不得如此英姿飒爽,真可谓巾帼不让须眉也!” “兄之赞誉,弟定当带与阿姊听。” “实话实说耳,非赞誉也。二郎慢走,不送。” 当晚,冯永做梦了,梦到自己躺在茶叶状的金片子堆成的金山上打滚,然后忽然出现了一个成熟妖媚的女子,有点像前世的美艳女老板,又有点像那个骑马的关姬,对着冯永不断地媚笑,等冯永按捺不住扑上去的时候,她又娇笑着跑了……最后早上醒来,感觉下面有点不对劲,一摸,滑滑的,粘粘的…… 于是冯永陷入了深思:人们都说回忆青春,老子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再次青春啊!这可比单纯的回忆牛逼大了! 说到牛逼,这世上最牛逼的特务组织是哪个组织来着? 不是绣衣使者,不是百骑,不是锦衣卫东厂西厂,更不是什么血滴子,而是缉茶司!这个在后世的历史上存在了一千多年的机构,在它存在的一千多年里,成功阻止了无数人想要把中国的茶籽茶苗制茶方法带出中国,保证了中原历朝历代的政权可以用树叶子去盘剥周边乃至世界的土鳖们,让他们心甘情愿地交出自己的马群,牛群,羊群,甚至珠宝财富。试问这世上有哪个机构能有如此的牛逼? 当然,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从这个我们就可以看出来,茶叶的利润,那是极端的惊人!惊人到无论是换了哪个朝代,没有一个朝廷愿意放弃这里面的好处。 现在茶叶的历史很明显可能要出现偏差了,因为一个非法穿越的土鳖来了,而如今朝廷的衮衮诸公正在为东面,南面,北面的敌人焦头烂额,怎么会去管那几座啥东西也出产不了的荒山上面究竟有什么东西?当然,就算是冯永把制作好的茶叶放到他们面前,估计他们也是一脸鄙夷:只听说过牛羊吃树叶子,吃那玩意的人,不是疯癫是什么? 更有刻薄一点的,就会说:“茶乃蛮人所食。”意思就是蛮人倒是经常从茶树上扯下叶子直接放嘴里嚼。 当然,如果真有人对冯土鳖这么说,冯土鳖估计也是哈哈一笑,念上一句:“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茶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后世一直没有定论。但是冯永知道现在肯定已经有了,就叫做茶汤。也就是采下茶叶直接晒干,碾成粉末倒入水中,然后拌上葱姜,加点荤油,然后用火加沸后就可以喝了。 茶汤冯永没尝过,但可以想像得出来味道一定不怎么样,而且这种茶汤一般是用来当汤药喝驱寒去病的。 第二十章 制茶 当然,茶汤平常用来喝也不是不可以,但也只有富贵奢豪之家才敢说这话。这玩意目前没有人工种植的,至少冯永从赵广嘴里掏出的话里得知,这个见多识广的官二代都没有听过人工种植这回事,所以消息可信度比较高。没有人工种植就表明产量低,产量低就说明贵。再加上茶汤还要加上各种配料,荤油——普通老百姓表示俺日常吃食里连油都没有哇! 偏偏赵广对这种茶汤推崇无比,听其口气是因为有幸喝过,感觉那味道无比美妙。 无比古怪差不多!冯永对此嗤之以鼻,这玩意纯粹就是用来炫富的,就如后世的鱼翅,口感和粉条差不多的东西,营养价值又不高,偏偏成了高级食材。 所以冯永表示喝茶汤的都是土鳖。直接从树上采下来晒干的茶叶也配叫茶叶?没有经过冯府的秘术精制而成的茶叶能喝吗?那简直就是蛮人才会喝那玩意(举报,有人吹黑哨啦!)。 他人看不穿那是他人的事情,可是冯永却得考虑,为了茶叶的保密,国家连缉茶司这种牛逼的机构都放出来了,那为了冯府将来的某些秘密,是不是也应该未雨绸缪了? 为什么自汉以后,那些门阀士族都喜欢自称是耕读传家?你以为是他们在自谦吗?不是的,所谓的耕读传家,意思就是说土地是我的,知识也是我的。所以不管是谁当皇帝,你也得求着我帮你平天下,治天下。 冯府呢?土地有那么一丢丢,至于知识……除了主家一个人是未来的本科生出身,还有一个认得几十个字的幺妹外,剩下的全是纯得不能再纯的文盲! 知识就是力量啊! 冯永感慨,所以他决定:我也要耕读传家! 当然,冯永的耕读传家与门阀士族的耕读传家不大一样。门阀士族的耕读传家是为了家族的长盛不衰,冯永的耕读传家纯粹就是为了日后做某些事的时候不至于连个帮手都没有——冯土鳖至始至终就没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会变成一个真正的汉代人。 我知道未来历史的走向,我还知道现在的土著们所不知道的知识,所以我为什么要变得和你们一样? 人的内心,总是要有一些坚持,才算得上是活着。如果连内心的坚持都失去了,那和一条咸鱼有什么区别? 既然不做咸鱼,那就得赶快起床。冯永对准备进来服侍自己穿衣的幺妹说了声:“去,把赵叔叫来,吾有要事相商。” 精满自溢,赵叔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喋喋不休地告诉冯永,这是一个男人长大的标志,不必惊慌,不过主君也要抓紧成亲了,成了亲自然就好了。 蚂蚁上树、冰火两重天、毒龙钻…… 这些,赵叔你懂么? 冯永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些我都懂,赵叔,成亲的事,不急。如今吾正是长身子骨的时候,不宜早破身……” 于是赵管家又看不懂了,这主家,究竟是学过什么东西?怎么连这个都懂? 赵广的人品还是不错的,没过几天,他就亲自送来了地契。只要冯永把自己的大名往上面一填,然后再去官府上归档,那几座山就成了冯永个人的私有物。 “还是大郎府上的吃食能入口,自那日吃过贵府上的吃食后,老觉得自家府上的吃食不对味。前日我家大人设了个宴,为了哄张小娘子开心,吾一时嘴快,说你府上的吃食好吃多了。不曾想被大人听到,直接赏了吾一脚,把吾踢墙上了。” 吃饱喝足之后,赵广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再没有一点第一次见面时的翩翩风度,很自来熟。 神经病!冯永不时喜滋滋地摸摸怀里的地契,白了赵广一眼。你老爹请客,你为了哄人家小娘子开心,就去拆自家的台,说饭菜没别人家的好吃,这不是自个儿找抽是什么? 不过赵大帅哥啊……冯永又忍不住地幻想起这位被后世的赵云迷吹成完美男子完美武将的赵云,历史上真实的他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对了大郎,这两日你准备一下,过些时日有人可能想见你一面。” 咦?我这才想着赵大帅哥呢,你就跟我说这个,莫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啊,呸呸,心灵感应?啊,再呸呸…… 算了,不管是什么,冯永心里突地一动,想起前几日给赵广带走的麻花,莫不成是那个麻花妹子? 稳住稳住,冯永按捺住心头的些许激动,问道:“是何人?” “暂不能说,到时你去了自会知晓。”赵广神秘一笑。 冯永会意一笑:“了解了解!” 后世有麻辣,而今有麻花,嘿嘿! “何时?何地?” “时日未定,但就在这几日,介时自会来通知你,见面之地就在汝经常垂钓的杨柳树下。” 妙哉!赵广拿起酒樽抿了一口酒,又酸又涩如同过了期的饮料的酒此时似乎也变得不那么难以入口,一时间竟有些浮想联翩。 说到饮料,冯永印象最深刻的只有三种,分别是绿茶、红茶和蜜茶。没办法,在他喜欢喝饮料的年纪,正是这几个饮料广告最丧心病狂进行市场推销的时候,百分之五十“再来一瓶”的中奖率,就让人觉得不喝它们都对不住自己。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算是茶类饮料。当然啦,重点是“茶”这个字,地契到手了,那么,制茶的事情,也应该提上日程了。 问:中国的茶叶哪种茶产量最多?饮用最广泛?备选答案有绿茶红茶黑茶白茶黄茶花茶乌龙茶? 答:绿茶。 绿茶的制作工艺最简单,不用机械,纯手工也可以家庭小工坊式地制作。当年骗农民兄弟们种茶的那些骗子所发手册最后面,印的就是制作绿茶的三大主要流程:杀青、揉捻和干燥。 杀青的办法有很多,最简单也最实用的还是用铁锅直接炒。 于是这几日冯庄的主家又发神经了,发动了全庄的人上山采树叶。反正这时是农闲,庄户们也习惯了主家的时不时发疯,主家又给口粮,倒也没人乱嚼舌根。 六棵老茶树,拢共也就采了不到两斤的茶叶。想要更多的茶叶,估计也只能去南中找找。至于南中,唉,不提也罢! 你说你好端端地乱什么呢?一群不成气候的家伙! 说到南中,倒是提醒了冯永。两年后诸葛老妖平乱,我是不是应该想办法掺和上一把,毕竟,那里才是茶的真正发源地啊! 容我想想,能真正影响到南中局势的都有谁来着?冯永陷入了沉思。 “主君,赵郎君来了。”管家走进后厨,对冯永说道。 “先奉茶,问他有无要事,就说吾今日抽不出身……”说到一半突地住了嘴,这几天满脑子都是茶,脑子一抽就说漏嘴了,奉毛线茶啊!这茶还没做好呢,还差一炒一揉。冯永有些牙疼地看着正在制作的茶叶,此时离开肯定是不行的,不然这茶叶就全废了,“算了,叫他过来吧,反正二郎也不算外人。” 给自己和他姐姐拉皮条的未来小舅子嘛,自然不能算外人。虽然不是亲姐姐,但胜似亲姐姐。 第二十一章 见面 “大郎这是在做甚?”过来的赵广看着锅里炒的树叶子,很是奇怪地问道。 “做茶,你没见过的,说了你也不懂。做好了请你喝,好东西。” “莫不是茶汤?”赵广心想,这个我喝过啊。 “不是茶汤,比茶汤更好的东西。” “那敢情好!”赵广搓搓手,兴奋道,“如今吃惯了你府上的吃食,别处的都吃不下了。” 你说的别处是指你自己家的吧?你把自己家看成别处,真的没有关系么? “此次二郎前来,又是有何事情?” 这些时日这家伙总是找借口时不时上门蹭吃蹭喝,若不是看在他是自己未来的小舅子的份上,早特么的赶人了。 “哦,此次前来就是想跟大郎说一声,时间定下了,明日午时,还望别误了约。” “什么时间定了?”注意力全在做茶上面的冯永随口问了一句。 “难不成大郎已经忘了……” “当然没忘!” 冯永一下子反应过来了,佳人有约啊!这种事情怎么会忘记呢? “明日午时,已经定了?” “定了。” 如果不是赵广这段时间一直在自己眼前晃悠,自己还真怀疑与佳人有约这事是不是他一时的玩笑话,过后就忘了。如今一听他确定了时间,登时心花怒放。 午时,也就是中午的十一点到十三点。这个时候约会……会不会太早了些?不应该是人约黄昏后,月上树梢头么?冯永有些不明白,看来汉代的女子估计比较大胆,大白天的也敢约会,与后世差不远啊! “那个,”冯永搓搓手,低声问道,“你觉得我应该带什么东西去?” “带什么?”赵广眨眨眼,“什么也不能带,就带钓杆去即可。丞相喜欢钓鱼,你带钓杆去,亲近一些。” 等会等会,你说了个啥?啥丞相?不是,我和你姐约会,诸葛老妖他来干嘛?! 冯土鳖登时目瞪口呆:“那明日我是和谁见面?” “丞相啊!”赵广理直气壮地回答,“大郎既为大汉献出曲辕犁,于民有大功,丞相想见见你。” “为什么当初你不早说?” 冯永真想生撕了眼前这混蛋!你特么的把这几天的美好幻想还给我! “这个自然是不能多说,丞相何等人物……” 懂,懂,我都懂,这就如后世一样,为了安全问题,不能提前泄露领导的行程一样。 “多少人想见丞相而不可得呢,多大的荣耀,大郎,这个算不算是惊喜?” 老子现在只有惊,没有喜!一个中年大叔和一个美貌少女,你让我选哪个?我又不是傻子! “对了大郎,吾知汝乃隐世山门中人,却不知究竟是师从何门何派?不知方不方便透露?” “隐世山门?什么隐世山门”冯永奇道,“隐士高人我知道,但这隐世山门又是什么?” 三国的隐士高人老多了,什么授书于张角的南华老仙,气倒孙策的于吉,戏弄曹操的左慈等等,但隐世山门冯永从来没听说过啊。还何门何派,老子穿越的是三国又不是武侠。 赵广略有不悦:“大郎何故掩饰耶?吾家大人,便曾师从童老神仙,吾自小随叔母长大,耳闻隐世山门之名久矣!自始皇帝一统天下,天下百家为免传承断绝,皆纷纷入山避世。及汉得天下,才又重新出世,哪知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百家遂再次入山,成为隐世山门,百家之说,从此不在人间听闻久矣。大郎,吾此言可对否?这下可以说出大郎的师门了吧?” 说白了就是在参与主导天下学说的竞争中的那些失败者呗?遇到秦皇,法家成了胜利者,其余的统统死啦死啦滴;遇到汉武,儒家成了胜利者,剩下的全部给我滚蛋。 所以你是在拿我和那些ler放在一起吗?一念至此,冯永顿时恶从胆边生。 “老子哈尔滨工业大学星宿派断情谷出来的,滚!” 虽然约会对象,啊,呸呸,是见面的对象,从美貌少女变成了中年大叔,这个落差有点大,可是冯永还是决定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去见一见这位传说中的人物。 来三国,如果不见见诸葛老妖,那必然是一个巨大的遗憾,毕竟是中国智慧化身的人物。不管后世那些砖家教授历史小白们如何黑诸葛老妖,但作为三国内政第一人,人家还是很牛逼的。至于被黑不会用人啊,不懂军事啊之类的,冯永表示我只是吃瓜群众,只看看不说话。 要是老板约你在中午十二点见面,你当真就十二点才大模大样地赶到,那基本上你离升职加薪是遥遥无期的。当然啦,诸葛老妖不是冯永的老板,但他对于冯永来说,绝对是比老板还要b的存在。老板不给你升职加薪,你可以选择跳槽,真要得罪了诸葛老妖,冯永他能蹦到哪里去?天下的上市公司就三家,有两家是世家当权,像冯永这样没根基的人,稍不注意就被人吃得骨头都不剩,还没地方喊冤,相比之下,也就蜀汉这家小公司公平一些,至少在诸葛老妖当权的时候不用担心被当地世家莫名其妙地弄死。 第二天早早起来,冯永破例地没有去晨练,用柳枝刷完牙,然后又让人烧水洗浴,最后换上干净的衣服。 竹子做的钓杆上面的节子要再仔细地抹平一次,这样看起来好看一些;钓钩要多备几个,大小都要备齐;鱼饵准备多一点,蛆、蚯蚓、面粉都带上。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估计还有一个小时就到午时了,冯永带着准备好的钓具出门向庄外的河边走去。 快到地头了才发现情况似乎有点不对,冯永看看四周,没错啊,这就是自家的田地。可是为什么地头里忙活的农人自己一个都不认识呢?庄上没换过佃户啊!而且看那正在用手清除田边野草的农人,干活倒是认真,可是你这手劲,不像是一般农人的手劲啊,一把下去地皮都给刮去一层,这要是抓到人身上,只怕早就皮开肉绽了。 冯永这要是还不明白这是来了大人物,那他在部队那两年也是白呆了。 “当年国防部长来部队检查,我也是通过政审,给领导站过岗的人,前世我见过国防部长,现在我也只是见见国家总理,都是一样的,不要怕,不要怕……”冯永不断地给自己打气,对那些敬业的非农人扮演者们视而不见,迈步向河边正在垂钓的两个身影走去。 “小子无礼,迟到了,望长者恕罪。” 人还没看清,却要先施礼赔个罪,感觉有些不爽。 不是说好午时到的吗?现在还早着呢,怎么就已经来了? 河边垂钓的两人,一个是留着山羊须中年大叔,一个是白发苍苍的老头子。 中年大叔回过头来,对着冯永笑了笑,温声道:“无妨无妨,是吾等先到了。想必小哥就是献了曲辕犁的冯永了?” 第二十二章 文学作品人物信不得 这回看清了,这是一个老帅哥,当你看到他的时候第一眼注意的绝对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要是长在女人身上,那是一双妩媚多情的水汪汪桃花眼,可长在这个男人身上,却犹如能洞明世间一切,锐利而不失明亮。虽然他是笑着对冯永说话,可是那双眼睛却如有实质一般能慑人心魄,让他整个人不怒而自威。 这个就是诸葛亮啊!冯永心里感叹,还真有点做梦的感觉。 “啧!小娃子做什么呢?眼睛都长到头顶上去了?丞相问话呢,何故不答?”坐在诸葛亮身边的老头子不乐意了,哼了一声。 “哦哦,失礼失礼,小子正是冯永,见过丞相!”冯永回过神来,连忙再次施礼,同时悄悄地捏了下自己。 噫!这是真的,这不是梦。 “还有这位太公……”冯永迟疑了一下,这老爷子哪位啊?脾气好像不太好。 “老夫赵云。” “哦,原来是赵……我靠!” “叭!” “哎呀,疼!” 冯永的粗话刚一出口,赵老将军的鱼杆就精准地打到脸上,在脸上留下了一道红红的印子。 “老夫也曾算是半个山门子弟,这一杆子是替你师门教训教训你,难道你师门连基本的礼貌都没给你教过?就让你这种没礼数的晚辈出世了?” “赵老将军教训的是,是晚辈嘴秃噜了,该罚!” 长长的一根钓鱼杆隔着一个人直接就甩到脸上来,渔线却能瞬间抓在手里,没有误伤,以小见大,这老赵人老功夫不老啊。 本来妙龄少女变成中年大叔已经让冯永猝不及防,没想到还来个买一赠一,见到了三国将领粉丝最多的赵四。 可惜的是三国时期没有彩票。 好紧张!怎么办?手脚有点不听使唤,鱼饵穿了好几次都没穿上。 “别紧张,老夫年少时也曾在山门求学读书,说起来不算外人。今天这里没有丞相,没有将军,只有山门中人。” 这已经不是冯永第一次听到“山门”这个词,昨日从赵广口中听到“隐世山门”这四个字时还没太在意,现在听到赵四和诸葛老妖开口闭口就是“山门”,不由得冯永不留心。 不是说那些隐世山门都是一些失败者的聚集地么?怎么听这诸葛老妖的口气,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啊? 容我想想哈。 赵四说他也是山门子弟,而他的师父是谁来着?是童渊。诸葛老妖说他曾在山门求学,他的师父是水镜先生司马徽,两人的共同点是什么?都是不出世的隐世高人,所以说,所谓的隐世山门,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那样l,里面其实都是一些不出世的高人? “虽然吾从未听说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星宿派断情谷,但只闻其名,山门中竟然又各分门派,想必定然是一大山门。如今派你出世,又拿出曲辕犁此等利器,想必目的必然不小,不知汝此次出山,究竟为何而来?” 冯永苦着脸。 所以说赵广那混球为什么只听了一遍就能记住了?我想说那只是我随口胡诌的可以么? 然后看到了赵四手中拿着的那要长长的鱼杆。 好吧,我知道我说实话可能会被抽死。 不过现在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历史上诸葛老妖和赵四总是基情满满,原来两人都同出于山门,所以天然亲近对吧? “按理同为山门中人,吾亦能理解汝之苦衷,怕碍于师门规矩,不能随意说出世目的吧?也罢,此事吾亦不强求。不过汝之山门当得保证,不得扰乱这蜀中安宁,如何?当今大汉危如累卵,若有人想趁机挑起事端,那就别怪吾不客气了。” 误会真的大了! 冯永抓耳挠腮,妈蛋的要是这么被这两个大b记上小本本,那他还有好日子过么? 话说这隐世山门里面究竟都是一些什么怪物啊,连诸葛老妖这么牛逼的人物口气里面都有几分忌惮。 “丞相且放宽心,别的不敢说,但若说对大汉不利之事,吾山门绝不为之。” 保证还是要保证的,毕竟不拍胸脯表决心,自己今天能不能全须全尾地回家还是个问题。是是是,老子是山门出来的,不过师门里就只有我一个人,怎么说还不是老子一个人说了算? 莫名其妙自己的出身就被人安了一个师门,而且这个师门的名字不是自己胡诌的。想想有些不对劲,可是又没有什么不对劲——哈尔滨工业大学,这个山门也不算让自己吃亏吧?当然啦,大学再牛逼,啊,不对,是师门再牛逼,那有什么卵用?还不是自己一个人?难不成承认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就能从自己的师门里拉出一大堆师姐师妹来给自己呐喊助威?所以,该认怂的时候还是应该认怂。 “好,有你这句话吾就放心了。天下山门同出风后一脉,但却又对天下各有不同看法。如今汝山门既然派你出世,想必已经对天下有了定论,且说来听听?” 定论?我难道能跟你说你们魏蜀吴三家斗地主,斗来斗去最后都便宜了司马家?我难道能跟你说最终是三家归晋?然后五胡乱华?衣冠南渡?汉家差点灭绝?这绝对是不能说的哇!真的秃噜了嘴,恐怕自己当场就被沉河里喂王八。 冯永沉吟了好一会,这才目光深沉地看着远方,幽幽道:“莫谈国事。” 此话一出,诸葛亮这般注意养气的人手都抖了一抖,鱼杆直接戳进水里,赵四更是直接又一杆子抽过来,喝骂:“哪里来的混账小子!叫你说你说便是了,什么时候山门出来的人变得连话都不敢说了?连天下事都不敢说的人,也配叫山门中人?” 老子是穿越来的! 冯永悲愤地揉了揉脸,好啦,现在脸上对称了,一左一右两道红杠杠。 赵四,你把作品中那个完美的形象还给我! 既然你们逼我,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天下大势,自赤壁一战后,已然定矣!丞相又何必考究于小子?不过三足鼎立尔。” “那依你之见,如若要复兴汉室,还于旧都,我大汉当如何做?” 蜀汉就没希望的好吗?好好地过上几十年太平日子不好吗?还复兴个屁?冯永心里诽谤。 “大汉偏安于川蜀之地,若守,则得天险之利,但若攻,则天险变阻碍。如今先帝刚刚御驾归天,民心不稳,当东和孙权,南抚彝越,北拒曹魏。尔后休养生息,积蓄国力,待北方一旦有变,再行北伐。” 赵四“嗤”地一声冷笑:“欲学舌‘隆中对’乎?” 这毒舌老兵痞! “东吴于大汉既有荆州之争,又有关君侯之仇,再加上先帝之恨,恐难再议和矣!”诸葛亮叹息道。 “不然,今观天下,曹魏独强而吴蜀弱。大汉与东吴合则两利,分则必被曹魏各个击破。我大汉与东吴之争,不过一州之地,关君侯之仇,不过私人之仇;而曹魏,却是篡汉之贼,乃国贼也,汉贼之仇,乃国恨也。一州与一国,国恨与私仇,孰重孰轻,丞相岂能不知?” 反正这都是别人说过的话,冯永拿出来旧饭新炒,准备糊弄过关。 “妙哉!”哪知诸葛老妖一拍大腿,反应有点夸张,“食肉者鄙,古人诚不我欺。没想到朝中衮衮诸公,却反而不如一少年看得透,当真是尸位素餐也!” 第二十三章 好像被坑了(为孤月公主的支持而更) 不对劲! 冯永心里一沉,诸葛老妖的演技太浮夸了!这些话,刘备当年准备讨伐东吴时,赵四也说过,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虽然可能话不完全相同,可是意思总是同样的意思。 看看赵四,老头子仿佛啥也没听到,连看都没看上冯永一眼。 妈的!事情好像不太对啊,我是不是被坑了!冯永心里完全没底。 “此等人才放在乡野浪费了啊,冯小子有没有兴趣来朝中做官?”诸葛老妖笑眯眯地问道,灰常和蔼可亲,就差脸上写了我是好人这几个字。 可是冯永分明看到了他身后那不断摇晃地狐狸尾巴。 “小子身有隐疾,入朝为官,只怕会令朝廷蒙羞,还是免了吧?” 心中那种不安的感觉越来越严重,肯定是有不对的地方,只是我一时没想起来。 “也罢。山门中人,多是自在之人,我也不好勉强。不过如今大汉危机四伏,你既在蜀中出山,总不好袖手旁观吧?且说说,以你之见,当如何解决现今之困?” 冯永脑子里想着到底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嘴里心不在焉地回答:“如今大汉看似危急,实则不然。北有魏将军,自可保汉中无忧,南中虽有叛乱,只需令一将闭关守民,则南蛮无法北进,待日后军械整备完毕,南中之乱自可一鼓而平。唯一可虑者,却是如何与东吴重新议和修好。” “说得好!”诸葛老妖这回是真心赞叹,“南中多叛,那你有没有什么良策,一战而平,一劳永逸,令南人不再反复?” 这个我熟啊!诸葛老妖七擒七纵,杀人诛心嘛! “南人多叛只因心怀不服,光平乱而不知收人心,大军一走自然又会重新叛乱,所以平叛当以收人心为主,用军次之,则可收服南蛮矣!” “妙妙妙!”诸葛老妖今天第三次赞叹,欣赏地看着冯永,“你当真不想出仕?我可保你参军之位。” 马谡就是因为当了你的参军,所以才挂掉的,你们两个人简直就是互相坑对方的典范。 看到冯永再一次坚定地拒绝,诸葛亮失望地叹息一声,“那好吧。不过有功不赏亦非我大汉的规矩,你前有进劝谏之言,后有献平南之策,理应当赏。回去之后我自当禀告陛下,再行论赏。” 所以我这是抢了马谡的功劳是吧? “可是丞相,我说了我不想当官啊!”冯永一脸的无辜。 “又没说是要赏你当官。”诸葛老妖奇怪地看了冯永一眼,“听闻上回你就拿曲辕犁换了几座荒山,你若志在于此,那赏你些田地如何?” 这个可以有!冯永立刻喜形于色,在没有真正想通今天的事情之前,他决定绝对不答应诸葛老妖的一切要求——糖衣炮弹怕什么?把糖衣剥了吃掉,炮弹打回去! “今日偷得些许闲,本是想见见山门后辈,没想到却是大出亮之意外,少年英雄,不过如此。然不得朝廷所用,惜哉!”诸葛亮感叹,有些意味阑珊。 “丞相谬赞了,实当不得少年英雄之评。”冯永诚惶诚恐地施礼。 “罢了,府中事多,我就不多留了。日后若是有什么困难,可直接来府上找我分说。”诸葛亮看冯永的神色有些玩味,意味深长道。 “虽有心多听丞相教诲,然相府事务繁忙,就不敢多留丞相了。” “这是在赶我快走呢!”诸葛亮哈哈大笑,收起鱼杆,“算啦,老夫就不在这里遭人厌烦了,回府去了。” 临别前,一直没说话的赵四看了冯永一眼,这才哼了一声:“小子好自为之吧!” 老子好得很! 冯永愤愤地摸摸脸上的红杠杠,眼光恶毒地看着赵四离开。 官道上,待诸葛亮与赵云上了马车后,护卫们把马车团团围住,便簇拥着向d方向驶去。 “子龙如何看?” 赵云作为武将,原本是应当骑马的,如今被诸葛亮叫到车上来,自然是事相商。 “此子确为山门中人。”赵云毫不犹豫地回答。 “哦,如何如此肯定?” “如此年纪能有如此见识者,即便世家子弟,只怕也是少见。唯有高人子弟,方可教出如此见识。” “此言有理。”诸葛亮点点头。 “只是丞相,此子毕竟同是山门一脉,如此算计于他,是否有不妥之处?”赵云面容略带忧虑。 “有何不妥?”诸葛亮轻轻一笑,继而似乎又想起了什么,笑意敛去,神色变成冷峻,“先帝刚驾崩,本地世家,似乎就很不安定呢,如今又出现山门之人,引两虎而斗之,正好试试他们究竟要做什么。” “我最近要闭关,府里这几日挂避客牌。”冯永回到府里,叫过管家吩咐道。 见过了诸葛老妖,冯永发现自己的念头突然变得不通达,可是他又不能像农民伯伯那样上当受骗了就去人家门口泼大粪,所以只能自己想办法把整个事情捋一捋,只有把事情想通了,念头才能通达。不管诸葛老妖给他挖了什么坑,他只要不出门,总不至于还能祸从天上来吧? “可是主君,赵郎君已经在府里等着了。”管家有些为难,“主君今日出门前,不是吩咐过如果赵郎君来了,就叫他先候着吗?” “好贼子!竟然还敢来?欺我府中无人耶?”冯永一听赵广来了,登时怒火中烧,这一切,不都是那混球引起的么? 当下捋起袖子,怒气冲冲地就要去找人算帐。 “咦?大郎,原来你已经与丞相见面完了。”赵广看到冯永进入客厅来,一脸欣喜地迎了上去,“如何?丞相可曾夸你?” “当然夸了,夸我乃少年英雄是也。”看到赵广那张俊美得不像话的脸依稀有着赵云的影子,冯永心头一动,却是把满腔的怒火生生压了下去,或许,我可以从这家伙嘴里得到一些线索? “没想到丞相竟如此看重大郎!”赵广惊叹,“当年丞相评兴武兄时也只是说兴武兄勇武过人,却没说当得英雄之名。” “兴武是谁?” “却是张车骑之长子,张苞张兴武,也算是我的兄长。” 好了,我知道了,你不用再说了。 这满朝的文武大员不是你的叔叔,就是你的伯伯,那些官二代,不是你的兄长就是你的小弟。 真是,太让人羡慕嫉妒恨了!所以说为什么投胎是个技术活?原因就在于此了。 “大郎究竟与丞相说了何话,竟得如此赞评?” 就怕你不问! 冯永开始飚戏了,皱眉,做苦思状:“这也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丞相先是问当今大汉,以谁为大敌?” “那大郎是如何回答?” “自说是曹贼。说到此处,我倒是有一疑问,二郎可知,当年先帝执意东伐,尊大人是如何进谏耶?” “自是知晓。曹操乃国贼,故应先伐曹魏。” “那尊大人进谏此言后,朝中他人有何反应?” “大郎却是如何知晓当年这事?”赵广有些诧异,不过仍然解释道,“自是引起了先帝不快,故东进时未带上大人,只令大人都督江州。还有就是关家人对大人亦有些微词……” 第二十四章 真的被坑了 仿佛一道闪电霹过,冯永神色呆滞,心想我终于明白了! 东和孙权,是诸葛老妖的既定国策,可是这个国策的执行,被关羽生生破坏了,更因此失去了荆州。这样也就罢了,可是蜀汉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候,又极为迫切地需要与东吴再次联合,偏偏关羽之死和荆州之失,令与东吴的重新修好联合面临着巨大的阻碍。 谁都明白与东吴恢复联合是上策,可是谁也不想当这个出头鸟。谁当出头鸟,面临的不单单是关家人的仇视,还有张家人的不快,毕竟张飞也算是间接因为伐吴而死。 虽然两家最大的领头人都挂了,可是别忘了他们可是蜀汉军中最大的军头,留下的政治军事集团只怕是连诸葛老妖都不愿意去正面刚,毕竟如今的诸葛老妖还没后面那种一手遮天的权势。看看赵云就知道了,刘备在的时候,还敢跳出来说两句话,毕竟刘备最大,谁都能压住。现在刘备不在了,需要有人出来说话的时候,却一声不吭了。 现在好啦,终于有个白痴跳出来了,鼓吹重新联合孙权,大家拍掌普天同庆…… 想到这里,冯永冷汗泠泠而下,怪不得诸葛老妖临别前告诉我说,如果有事可以去找他,让他来摆平。这是挖坑让我跳,还要让我欠他人情的节奏啊! “大郎,你在听么?是否身体有不适?”看到冯白痴突然神色苍白,一副见了鬼的模样,赵广不由地关心问道。 “哦哦,无事。你接着说。刚才说到哪了?关家人对你家大人有些微词,然后呢?”冯永抹抹冷汗,强打起精神问道。 赵广无语,只得又重新复述一遍:“那两年两家倒是有些生疏,不过后来先帝临幸永安宫,倒是又开始往来,如今倒也算是亲密。” 什么临幸永安宫?明明是被人打得屁滚尿流,没脸回d见人! 冯永想了想,估摸着应该是关家看到连刘备快不行了,赵四又成了军中排行第一的大佬,所以赶紧又重新回来抱大腿。 “二郎,如果说,我对丞相所言,亦不过与你家大人对先帝进谏之言相似,你觉得丞相会因此夸我为少年英雄么?” “自然不会。大郎定是说了其他惊人之语,且说与我听听,也好让我回去与张小娘子夸耀一番。”赵广一脸兴奋而期待的神色。 冯永目带怜悯地看了赵广一眼,白瞎了这副好皮囊啊!天天就想着泡妞,没出息!不过也对,有好皮囊不泡妞,这不是暴殄天物么? 算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也没有说什么特别的话。只是说了魏将军北拒曹魏,定可保汉中无忧。南中叛乱,乃小丑尔,只需闭关守民,待军整械齐,自可一战而定。然后就是劝丞相东和孙权,以为助力,北抗曹贼。” 一开始赵广还点头,当听到东和孙权时,眼睛都鼓出来了,先是惊讶,然后怜悯,就差脸上写着“你竟然敢说这样的话,果然是英雄”。 妈的你再用这一副老子死球了的眼神看我,信不信老子打爆你的脸?! 赶走把自己视为天人的赵广,冯永感觉自己身心疲惫,扳着手指盘算自己能再活过两集的可能性。 关家是五虎之首,关羽生前是刘备势力里最大的军头,他留下的山头绝对不会小。关家现在的领头人应该是关兴,这是个人才,在官二代里估计是最深得诸葛老妖器重的。张家就更加恐怖了,别看张飞死了,可是张苞也是官二代里拔尖的,和关兴并称“小关张”。 当然,他和关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两者都是短命鬼。这点不重要,重要的是皇帝现在的老婆,也就是皇后,就是张飞的大女儿,然后再过些年,皇后死了,皇帝又把张飞的小女儿,也就是自己的小姨子接到宫里继续当皇后——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张家在蜀汉绝对是排名第一的皇亲国戚。 所以说,我得罪了这个国家的军头势力,又得罪了这个国家最大的皇亲国戚,同时又拒绝了权势最大的诸葛老妖的邀请……人生竟是如此艰难,看来我真的很难活过两集了。 冯永叹了一口气,当然,更恶劣的消息是,他在这个时代看中的第一位姑凉,是关家人…… 得了,这号练着也没啥意思了,直接删号重来吧?就是不知道老天爷给不给这个机会。 几天后,朝中传出诏令:亲遭大丧,不宜动兵,虽南中反,令人抚之。同时以都江堰为本,设堰官,征人护之。 一起传出来的还有无数个小道版本消息,比如说朝廷已经决定再次与东吴修好,只待先帝梓宫下葬完毕,就会正式派出使者。比如说朝廷已经派出天使,前往汉中,令魏将军全力守好汉中各个关口。比如说朝廷认为南中乃不毛之地,派兵平乱乃劳民伤财,已经准备放弃南中荒野之地…… 至于冯家被朝廷进行嘉奖,天使还送来诏书一事,早就淹没在那茫茫多的小道消息里。 这几日赵管家走路带风,神情振奋。朝廷下诏嘉奖啊,多大的荣耀?前些日子家里多了几座荒山还没勘定完地界呢,现在家里的田地又让朝廷加了五百亩,这段时间忙得自已是脚跟不着地,大清早就开始忙着往外跑,晚上天擦黑了还不回家。 与管家兴奋得不能自已相反的是,冯永感觉末日已经快要来临了。当他知道d里的粮价从最高处一路往下,甚至已经逼平往年太平时期粮价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已得罪的人又多了一个利益集团,那就是本地的那些世家地主。只要智商在人类平均线上的,都知道这些日子粮价一路高涨,绝对与蜀地的世家豪族离不了关系。所用的手法不要太简单,那就是到处宣扬,要打仗了。 先帝挂了,曹魏肯定要趁机打过来了,东吴与大汉有大仇,现在肯定也要趁机打过来了,南中那些蛮子叛乱了,如今正在北进呢…… 所以d的粮价不要涨得太快! 现在好啦,朝廷直接来一句:我们这几年不打仗,大家只管好好种地。甚至还当场做出行动,大伙们快看啊,我们连都江堰都设堰官了,这说明我们是多么地重视农民兄弟种地生活。不要再相信那些谣言啦,打仗是没有的事。 于是用打仗流言支撑起来的粮价“哐当”一下子砸地上了,投机了粮食的大大小小世家们,血本无亏说不上,但是大出血大亏本那是肯定的事。按理说即便没有打仗,粮价也不至于砸得这么狠,毕竟这些年天下不太平,但关键是前期涨得实在是太快太高了,过枉矫正那就是妥妥会发生的事——粮食囤得太多了啊! 第二十五章 钱与权 本来那些世家也不至于会亏得这么狠,但止不住南中真的反了啊!在正常人看来,刘备挂了,蜀中动荡,南中一反,东吴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事实上也是,原本南中的太守张裔人现在都已经被叛军绑起来,送到东吴去了。如果东吴进犯,那北边的曹魏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吗?搞到最后,连蜀中世家自己都觉得这大汉看来是撑不下去了,所以这才拼命地囤积粮食。 所以说诸葛老妖是那么好糊弄的吗?轻松地借用冯永之口,堵住了以关家张家为首的那些不愿与东吴修好的势力集团,又来个壮士断腕的决心直接闭关息民,封死了南中乱军北进的线路——你们要闹就在南中那不毛之地闹着吧,等我缓过气来再收拾你们。 至于北边有那个曹魏提兵十万至则吞之,全国之兵至则力拒之的魏文长,怕个卵?好啦,现在估计诸葛老妖已经开始琢磨着要收拾哪几家蹦得最欢的本地世族门阀。 可是老子得罪军头,得罪了皇亲国戚,得罪了本世的地头蛇,就得了那五百亩地?现在那些世家土著们是没多少人知道我在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但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就算他们不知道,难道关家张家不知道吗?只要他们稍微透露那么一点点消息,自己在蜀中就全世皆敌…… 生无可恋啊! 难不成真要我跑路?那是去北边,还是东边?去了北边,老子这种没根没基,又是流民出身的人,不是被编入屯田被压榨干活干到死,就是被编入兵家上战场杀到死,没前途的。去了东边,最多也就是混成某个将军的部曲,成为私兵,运气好被人看中的话,混个小头目当当,然后在某一天在战场上杀到死…… 早晚还是得死啊!这么看来还是蜀汉这里有前途啊,至少日子过得去! “所以说还是得想办法自救。”冯永自言自语道。 在前世,有一句非常经典的“推销”开场白:“朋友,你知道安利吗?” 被问到的人无论回答知与不知,都极有可能会经历一场惊心动魄,让人永生难忘的人生伦理剧,这其中包括妻离子散,亲朋反目,万夫所指等情节。 这么经典的开场白,冯永觉得自已也可以拿来用用,于是他把这开场白稍微改了一下,就找来赵广问道:“二郎,汝可想发财乎?” 如此直白的问话,让赵广羞涩了:“大郎怎的如此问话?” 冯永一看赵广那欲言还休的表情,心里暗骂一声:你小子还跟我装个鸟纯情啊! 于是又换了另外一种方式:“二郎每月月例可还够花?” 赵广义正词严地回答:“丞相崇尚节俭,大人亦曾劝先帝不可收百姓用地而赏将士,我等岂能奢华耶?” 那就是不够花罗? p,你现在知道跟我说这个,那天天跑我府上跑蹭吃蹭喝算个什么事?在这个连皇帝都未必能餐餐吃肉的年代,你来我这大吃大喝,不觉得羞愧吗?而且别以为我不知道为什么提倡节俭,因为不节俭,怎么省出粮食来打仗?还是太落后啊!看看后世的美人希,年年满世界打仗,国内却不断地透支信用进行高消费,多爽? “原来二郎家风竟是如此严谨,看来是我孟浪了。”冯永冷笑道,“本想着将祝鸡翁之术传与二郎,看来二郎是不需要了。” 别看现在掌握着蜀汉政权的权贵全是川蜀之外的人士,可是真要说比起财富来,他们还真比不过本地那些地头蛇。为什么世家门阀都在强调要耕读传家,因为在小农经济都没有成熟的时代,土地,就是最大的财富,世家们可以用它们来束缚农民的人身自由,让他们世世代代生产出吃穿用度来供自已享受。 至于耕读的读,则是用来束缚底层人民的精神锁链。所以说,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种真理,自古以来就有之。当然,时代不同,解读方式也各有不同。后世的问题,大多都可以从历史中找到解决方法,找不到,那是因为你没有读懂历史。 话题再扯回来,一方是掌握着政治军事力量的外来统治集团,一方是掌握着经济命脉的本地土著,两者天生就是对立的。 马大胡子曾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嘛!现在经济基础没办法决定上层建筑,那么他们必然就会想办法来改变这一切。不管是用自已的力量来改变上层建筑,还是借用第三方力量来改变,对于经济基础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经济基础一定要想办法达到决定上层建筑的目的。 而上层建筑的那些人只要脑子没有进水,也必然会努力地阻止这一切的发生。因为马大胡子还说过一句话:上层建筑也可以反过来影响经济基础的嘛!所以,这样的上层建筑对财富的渴望,也会格外的强烈——不然为什么要提倡节俭? 除了是为了打仗缩衣节食外,冯永也在恶意地想,这里面也未尝没有另外的一层意思:我比不过你有钱,我就不和你比有钱了,而且你也不许说自已有钱。 “此话当真?”赵广一下子就瞪直了眼。 “汝不是不欲奢华耶?”冯永斜眼。 “兄长,小弟知错矣,知错矣!”赵广一下子就扑了上来,连连讨饶,就差抱住冯土鳖的大腿了。 “谁是你兄长?你多大了?” 要不要脸?长得比我还高,怎么看也不像是比我小的样子。 “小弟过年刚到十五,听赵管家言,大郎已年满十六,自是兄长。” 冯永一口老血差点喷了出来,一脸怀疑地看着赵广,不太像啊!长得比我还高,看上去说是脸嫩已经有十八九岁都有人信,但这货十五岁你敢信? 赵家算不算权贵?自然是算的,毕竟赵家有硕果仅存的五虎上将,但是赵广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赵家贵则贵矣,富却倒未必,真要论起来,未必有那些本地中等世家那般有钱。不但赵家如此,关家,张家都如此。 为什么?因为土地早就被本地那些土著瓜分完了,哪里还轮得到算是外来人的刘备集团的那些新贵们?最多最多,他们也就分一些军事政治斗争失败者的土地,想要下狠手抢那些地头蛇的? 来啊,大不了我反了你的,拼个鱼死网破!土著们张牙舞爪地对新贵们大喊。 世家手里有粮有人,怕你个鸟?你当了皇帝又如何,还不一样是得求着我们世家帮你出钱出粮出人? 所以说,蜀汉就形成了一种奇葩的政治经济结构,有权的手里没钱,有钱的手里没权。于是两者经过各种试探,形成默契,有权的我不动有钱的你,但有事你得帮我出钱出粮出力。 外来的政治集团想要钱吗?恐怕想疯了!可是蛋糕就这么丁点大,想也没地方抢啊。刘备倒是想去抢竞争对手的呢,可是被人家一巴掌给扇了回来。 第二十六章 黄月英的心结 这个时候一个姓冯的土鳖出现了,他觉得就地里刨出来的那点蛋糕算个卵?还不如我自己偷偷地重新做一块蛋糕给自己吃。哪知道蛋糕还没做出来,他就被一个老妖怪给坑了。前有军头权贵,后有土著世家,冯土鳖觉得自己再不尽早做出抉择,指不定真活不过下集了。于是心一横,算了吧,老子从了还不行么? 至于要选择从了哪一头,这根本是不用考虑的事情。虽然说世家才是历史最后的胜利者,再过几十年,世家将开始迎来最辉煌的时期,可是人是活在当下,不是活在未来的好吗?老子能活多少个几十年?所以现在的站队,当然是站在军头权贵这边了。 《列仙传》有云:祝鸡翁,养鸡千余只,卖鸡及子,得千万钱。 赵广虽是将门之子,但自小却是跟在黄阿丑身边。因黄阿丑与诸葛亮成亲以来,一直无子,故对小孩是十分的喜爱。《列仙传》里的奇人异事之说,他从小就听这位叔母说过。 他是家中次子,又不能袭爵,顶多混个散官。如果胆子大一点,去沙场拼个爵位出来,也不是不可以。可是得了爵位,那又如何?还不是像如今的赵府一样,光贵不富,表面风光,实则连那些地主老财都比不过?至少是餐桌上的吃食都比不过。 但是如果学得祝鸡翁之术,那就不一样了。想长进的,去拼个爵位,那就叫且富且贵,不想长进的,混个散官,那叫闲富人家。d权贵的窘境告诉赵广,没有财富支撑的权贵,最后还是得受制于人,至少部分受制于人。 所以,为了得到祝鸡翁之术,丢点脸算什么?真正的兄长赵统就先在茅房哭晕一阵,小弟暂时对不住你一小会。 “你帮我个忙,去做个说客,找关张马三家,就说只要一千贯钱,我便把这祝鸡翁之术传给他们。” “啊?不是单单教给我的?” “你若是说服了那三家,然后自己再出一千贯,这算是你自己的还是算赵家的,我不管。” “那我回去跟大人商量,出五千贯,大郎只卖给我赵家怎么样?” “你给我滚!天天吃那么多就不怕被撑死?” 按照冯永的想法,这养鸡大法,自己是能保密多久就保密多久,等赚够钱了,后面实在没办法保密了再传出去,这样既赚钱又赚名声,多好?可是诸葛老妖随手挖了一个坑,他还直接跳了进去。他只能通过这种粗暴简单的办法来爬坑,同时顺手捞点钱作个止损。 至于诸葛老妖家就算了,他与黄阿丑成亲这么久,连个蛋都没生下来。唯一的孩子还是从他哥哥诸葛瑾那里过继的,现在又不在d,正在汉中跟着魏延吃苦呢。总不能叫他去跟诸葛老妖亲自谈这种事吧?再说了冯永实在没勇气再去面对诸葛老妖,那家伙太阴了。 冯永有时在恶毒地想,估计着也就是老天爷看到诸葛老妖太阴了,所以让他连个娃都生不出来。 还有就是黄家,可怜的五虎老将,死后连个后人都没了,冯永就是想让黄家参与进来,那也找不到人啊。 关张赵马这四家,d的军头势力都算是他们的基本盘。当然,d外头还有一个异类,那就是魏汉中。可是冯永他跟魏汉中又没什么交集,更没冲突,突然就给人家送上这么一份大礼,人家敢不敢收还是一回事。 “卖给赵家是因为避不过,卖给马家是用来避人耳目,卖给关张两家,才是此子的真正目的。这样一来,关张两家既得了好处,又不用落下欺负弱子的口实,这样也就不会再追究先前之事。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花花心思,也不知他的师长到底教了他什么东西。”诸葛亮闷哼一声,“叭”地落下一黑子。 对面的黄月英听了微微一笑,拿起白子落在角上,说道:“恐怕还不止,这样一来,四家与冯府相互往来,乃是顺理成章之事。即便日后那些世家得知前些日子的事情,只怕也不敢轻易对他动手。” “故我生气就生气在此。那小子宁愿出卖师门秘术来保自身平安,也不愿来府上向我低头,难不成同为山门一脉,我竟比不得关张马三家亲近耶?” 诸葛亮在外人面前从来都是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的模样,也就是在自己的内室黄月英面前才会说出这种话来。 “山门之间,固然有相互帮衬的,但若自相残杀起来,恐比世间仇人还要惨烈些。妾猜想莫不是上回阿郎把他吓着了,故不敢上门来。何况他小小年纪,虽是聪慧,但哪见过此等手段?”黄月英此时温声宽慰,在这炎炎夏日里如同一涓清泉,浇灭了诸葛亮心头那丝火气。 不要真以为诸葛亮就是神,他也是人,所以他会有情绪,也会有爱恶。刘备死得倒是痛快,可却把蜀汉的一切都托付给了诸葛亮。 外有强敌,内有叛乱,心腹还有心怀鬼胎的世家,再加上人言可畏,由不得他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这就可以想像出他心里的压力有多大?可是这一切又不能说给别人听,唯一说得上话的,也只有黄月英一人了。 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会有一个伟大的女性。丞相府里的这位伟大女性,就是黄月英。 “那混帐小子敢在我和子龙面前面不改色地耍心机,细君觉得能吓得着他?”诸葛亮冷笑一声,儒雅英俊的脸上别有一番成熟男人的味道,“不向我低头也就罢了,可是关张赵马四家一家不落,却偏偏漏了诸葛家,怕不是在挑衅我吧?” 冯永在诸葛老妖面前耍过心机吗?答案当然是耍过的。当初他就是用诸葛老妖和赵四所说过的话来糊弄诸葛亮的问话,说的唯一干货还是两年后马谡对如何平南中的建议。 可惜最后不是我军太弱智,而是敌军太狡猾啊,他还是一古脑地跳进了诸葛老妖挖的坑里。 黄月英掩嘴一笑:“好久没有见阿郎这般神态了呢!听阿郎如此一说,妾也想去会会那个小子了。那日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倒未瞧个真切。” 诸葛亮怜爱地看了黄月英一眼,有些歉然道:“这些年让细君受委屈了。细君若是想去看,那就去看看也好,指不定就能对了眼呢?” 两人成亲这么多年,到如今都没有一个自己亲生的孩子,委实是一大遗憾。唯一的一个孩子,还是从大哥诸葛谨那里过继过来的,而且没有放在身边,被送往汉中当粮草官受苦去了。 这年头,生不出孩子,自然就是女人的错了,即使贵为丞相夫人,黄月英也没少受背后被人嚼舌头。 你说你一个丑女人,霸占着一个有才有貌的丈夫就算了,关键是这个丈夫还是个丞相,更关键的是你还不给人家生孩子,又不给人家纳妾,你说你什么意思? 第二十七章 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 黄月英知道诸葛亮想说什么,伸过手去,双手握住诸葛亮的左手,轻声道:“妾身不委屈。” “不管那小子身后的师门是什么样的。但他已经出山门了,世间父母又双亡,你若能看对了眼,即使亲近些,亦不必有什么顾虑,再大的山门,我相信我这张脸,都能说得上两句话……” 生不出孩子,就越想要个孩子。如赵广关姬,都算是她看着长大的。过继过来的诸葛乔她不是说不喜欢,而是那孩子性子与丈夫兄长的性子相似,过于老实稳重,让她那满腔的母爱没办法发泄。所以,找能看对眼的孩子放身边当晚辈,一直以来就是她最喜欢做的事。 “阿郎,遇到你,妾真的不委屈。”黄月英的眼睛有些湿润了。 关府门口。 “张君侯来了,小人这就去报与主君。”门口的仆役正对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青人行礼。 “不必了,你只管说兄长在哪里,我自己去找。”年青人大喇喇地挥手,声如闷雷。 “主君正在后院演武堂练武,要不小人带君侯前往?” “不用。这府内我比自家还熟,何用你带路,你且自去吧。” 说完,年青人径自走入府内。 下人倒也没有阻拦,只因早就见怪不怪了。 关府张府,本就一体。虽说关羽张飞都已故去,但两家不但没有变得生疏,反而更亲近了些。只因如今两府的当家人关兴张苞又仿父辈再次结义,人称“小关张”,倒也算是一段佳话。 张苞熟门熟路地走到后院,但见演武厅里寒光闪闪,劈刀之声呼呼作响,此人虽是在练武,却生生练出了一股沙场肃杀之气。 可能是看到了客人前来,主人很快便收了招式,吐出一长气,把长刀放好,迎向张苞。 “兄长的武艺越发精进了。”张苞击节叫好。 “你我兄弟二人,就不要再弄这么虚礼了。只是闲得无事,热热身子罢了。” 关兴年纪与张苞相仿,受到其父的影响,年纪轻轻便蓄了须。 “不然。”张苞看了一眼那类若青龙偃月刀的长刀,“此刀分量只怕与伯父那刀相差无几吧?以前兄长舞起来可是没有这般轻松的。” “家仇不报,枉为人子。我用此刀,便是提醒自己,莫要忘记了父亲与兄长的仇。”关兴慨然道,“阿弟此次前来,却不知有何事?且先回客厅说话。” 等下人奉上汤水后,张苞端起饮一口,略带惊异:“兄长府上饮品何时换成了茶汤?” “却是昨日才换。医工曾言,蜀地湿热,多喝茶汤,可驱寒去湿。只是这茶叶,原就难求,南中乱了以后,更是稀少,便是有钱,也未必能买上。昨日府中下人刚好遇到南边过来的人,才买了些许。” 张苞若有所思:“便是往日南中未乱之前,也未必能日日饮茶汤。” 关兴哈哈一笑:“便是如此了。蜀中多奢富,却是与我等无关。这侯府,说着好听,旁人羡慕,其实……嘿嘿!”冷笑两声,不再言语。 “我等新贵,根基不稳,又不像蜀中世家那般久有积财,也只能如此了。倒是前两日那赵二郎来寻吾,说是要送我等几家好大一个进项,却不知兄长可有耳闻?” “我就知道你今日必为此事而来。那日赵二郎亦曾来过府上,我岂能不知?”关兴端起茶汤喝了一口,淡淡道,“此事我等还能如何?丞相与吴狗修好乃必然之事,我等身为晚辈,难不成还能跳出去反对不成?这不让人看了笑话?父兄之仇,暂不能报,原就是无可奈何之事。没想着却是有人平白地要送好处,那我等又何须拒绝?” “只是咽不下这口气。” “这口气原本就是要咽下去的,即使没有好处,也得咽下去。你府上好歹还出了一个皇后,只是我不说,你也知道这几年,我府上却是越发没落了。笼络父兄旧部,打点关系,人情往来,还要维持这侯府的光鲜,哪一样不要钱财?”关兴点了点桌上的茶汤,似轻实重地说道,“便是这茶汤,也是你来了,我才会拿出来,不然,平日里想喝,也要考虑再三舍不舍得。” 张苞听闻,略带苦笑,“兄长说的是。前日二郎来我府上时,说了不少话,当时便提了一句,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虽不知他从何处听闻这俚语来学舌与我,却是话糙理不粗。便是赵家还有赵叔那般人物,表面比我等风光,而府内只怕也未必比我等好多少。” “如此说来,你也决定与那冯家人去谈了?” “此次前来不就是问兄长讨个主意么?我自是与兄长同进退。” 四家的动作很快,没过几天冯永就从赵广那里得到了四家都答应买冯家养鸡秘术的消息,随后四家各自派了一个管事带了一千贯同时寻上府来。 本来冯永想要亲自出面招待的,可是赵管家提醒了他,这些过来学祝鸡翁之术的都是管事之人,如若主家出面亲自招待,就自认是低了那四家一等,此举大为不妥。 冯永恍然大悟,这不是和后世国际上的外交对等原则一模一样?心下了然地就让自家的管家前去招待了。 哪知还没等冯永转身呢,一个大嗓门就在前面响起。 “你家主人呢?我等前来,乃是为了学贵府的秘技,主人不出来教,我等如何学?” “诸位且放心,祝鸡翁之术虽为府上秘术,却也不是只有主君知晓。府中有专门养鸡的下人,各位只要安心在府上住,这两日自然有人教会诸位。”这是管家的声音。 “那可不成,若要学,自然是跟着冯家的主人学,跟着下人学算什么回事?谁知学不学得全?介时回去出了问题,何人担当?”大嗓门越发大声了。 原本想转身回内院的冯永听到这话,心想这特么的谁啊?这年头,还真有人白吃枣嫌核大的? 返身回来,出了院门,只见四个来人中,一个大汉抬头挺胸满脸傲气,一人抱臂旁观冷笑不语,一人眼盯鼻子神情冷漠,还有一个却是满脸担忧欲言又止。 “你是关家的人?”冯永走到他们面前,对着那个满脸傲气的中年管事模样的男子问道。 “正是。” 冯永轻轻一笑,“想当年关君侯出镇荆州,拒东吴,抗曹魏,水淹七军,擒于禁,杀庞德,威震华夏,逼得曹操几欲迁都,何等英雄?” 此话一出,不但关家管事脸色一变,就连一直漠不关心目不斜视的那个管事也惊异地看过来。 荆州二字,是关家人的禁忌,蜀汉之地,少有人敢在关家人面前提起荆州二字。没想到这少年却是大胆至此。 这原本是夸耀的话语,可是听到关家人耳里却是刺耳之极。关家管事登时满面通红,目眦欲裂,眼瞅着就要扑上来。 “可惜后来却身死失地,你可知为何?” “入你娘……”那关家管事当场低吼一声,直接就扑了过来。 第二十八章 装逼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冯永不退反进,撩腿锁喉,反手一扭,一个健汉就“扑冬”当场就被按跪在地上动弹不得。 “吼吼……”那管事满脸胀红,口鼻呼气如牛,努力挣扎。 “就这点本事,也配在冯府闹事?”冯永的嘴巴如同毒蛇不断地喷射着毒液,“关君侯之傲,举世皆闻,故这才有荆州之失。没想到关家人不但不以为戒,反以为荣,没有关君侯的本事,傲气却变本加厉,看来关家的没落也就在眼前了。” 说完手一松,再往前一顺,那管事控制不住身子直接扑倒在地上,爬起来后大吼一声,要再扑上来。 论沙场搏杀,冯永可能是个菜鸟,可是论空手一对一搏斗,他还真不怕谁。 老子练的又不是花拳绣腿,练的那可是实战用的军体拳!天天早上的锻炼那是白练的?天天吃鸡蛋那是白吃的? 格挡,出肘,直接把对方的鼻子轰歪,然后再次把对方放翻在地。 “好了,十四郎,你不是他的对手。” 那家伙一翻身还要再扑上来,旁边原本抱臂冷笑的管事连忙拉住,劝阻道。 冯永拍拍手,居高临下地说道:“麻烦回去告诉关君侯,关家若真心要学这祝鸡翁之术,那就派一个诚心会学的来。像你这种傲气冲天的,我冯府太小,怕接待不起。” “小小田舍郎,巧言令色,伺机进馋,视我关家如无物。枉关君侯不记前嫌,本还以为你是真心致歉,故这才派我等前来,没想到你竟然口出如此恶言!”那十四郎被人拉着,没有再扑上来,却是咬牙切齿地恶狠狠道,“似你这般辱我关家,关家与你,誓不两立!” “这是你的意思?还是关君侯的意思?”冯永脸色阴沉,吐字清晰,“还是说,你现在就可以代表关家?” 那十四郎神色一滞,又冷笑起来:“小人只是一个小小的管事,如何能代表关君侯的意思?只是田舍郎你可想好了,若是我回去把你方才那些话说与关君侯听,你可知关君侯会当如何?” p,你特么先挑起的事端,后来发现打不过老子,这才想起自己是一个小小的管事?自己没办法找回场子,所以威胁我要回去告状?老子最恨的就是这种背后告状的小学生! 当下快跑几步加速,飞起一脚,直接踹中那十四郎小腹,当场就把他踹得踉跄后退几步,倒在地上如同虾米般地弓起腰捂着小肚蜷缩呻吟。 “冯郎君,此举岂非太过?”原本帮忙拉人的管事连忙上前扶起那十四郎,发现他痛得脸色苍白,大汗淋漓,顿时恼怒地问向冯永,同时在心里暗暗吃惊,这十四郎身体健壮,手底下也是有几下拳脚功夫,先前打不过那古怪的博缚之术倒也罢了,没想到这一脚下来,竟能踢得十四郎起不身来,力气也是不小。这冯郎君年纪虽不大,倒是不能小看。 “你是张家的人?”冯永不答反问。 “正是。” 看都能看出来了,关张一体,如今剩下的三人中,唯有他反应最是激烈,十有八九就是张家的人。 “敢问姓名?” “不敢烦冯郎君垂问,小人家中行三,随主君姓,冯郎君叫小人张三郎即可。” “张三郎,汝欲打抱不平耶? “不敢,但觉冯郎君出手太过尔。” “那还是打抱不平,”冯永神色轻蔑,语气却是不轻,“我虽年幼,却也是见过丞相与赵老将军的。曾有幸聆听丞相教诲,也曾蒙赵老将军耳提面命。说句不谦虚的话,当日也是得了丞相谬赞一句‘少年英雄’。丞相曾言,如若有事,可径去丞相府上。却不知这位十四郎是何等身份,竟能如此托大,骂我田舍郎也就罢了,巧言令色,伺机进馋之说,却又从何说起啊?” 老子可是和诸葛丞相谈笑风生过的人(虽然被坑了),还受过赵老将军的指点(虽然是被抽了两杆子),你说我是巧言令色,伺机进馋,那岂不是说诸葛丞相和赵老将军都是眼瞎心盲之辈? 阔以啊小伙子,来来来,说出你的身份,看看你有没有这个资格? “苦也!”张三郎心里暗道,“怪不得出门时曾得主君口信,不得随意寻衅滋事,原来还有这一层关节,”当下看向十四郎的眼色有点古怪,“可为何十四郎却如此这般鲁莽行事,莫不成是关君侯未曾提点与他?” 那十四郎脸色愈发惨白,牙关紧咬,似乎极难忍受腹中疼痛,当下便昏死过去。 这场闹剧,似乎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张三郎见十四郎昏了过去,便告了声罪,扶着十四郎匆匆走了。 剩下赵马两家的来人也不便再留在冯府,毕竟被各家主君派出来的人都不是傻子。出了这样的事,关张两家究竟又是何态度,谁也不知道,在两家的态度没有明朗之前,赵马两家还是先各自静观为好。 “主君,这可如何是好?”管家一脸的忧虑,主君这一次,是真的把关家得罪死了吧? “放心,我自有分寸。”冯永表面冷静,其实内心已经在骂开了,真真是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老子都已经退一步示好,尽量想办法没和关兴正面刚上了,没想到还是和关家手底下的人起了这种冲突。 装逼打人固然一时爽,事后要上火葬场啊! 我特么的为什么就沉不住气呢? 得罪了权贵这种事情,无论是在魏国还是东吴,冯永觉得自己十足十地都要跑路了。那么在蜀国,自己有没有可能再顽强地多活几集呢?冯永在沉思,毕竟我和诸葛老妖有一面之交,同属山门一脉啊! 冯永开始庆幸自己被别人凭空披上了一张隐世山门的虎皮。对了,诸葛老妖说过的,有麻烦就去找他。最多最多,老子投奔到丞相府去混口饭吃,最后再让诸葛老妖圆个场,总不至于有性命之忧。只是从此就被绑死在丞相府,少点自由罢了。 冯永一晚上没睡,也自我安慰了一晚上。 第二天早上冯永罕见起晚了,破例地没有心情去晨练,吃过早食后就如泥菩萨似地坐在客厅里发呆。 管家从幺妹的小报告那里得到了冯永的反常,小心翼翼地跑过来仔细看了看冯永的神色,发现没有发病的模样,这才关心地问了一下主君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没事,我只是在等个人而已。”冯永不耐烦地挥挥手,把管家赶走,“赵叔自去忙,不用管我。” 冯永的脸色有些阴沉,心情不好,整个冯府就犹如高压气团盘在上空,平日里与冯永最是亲近的幺妹已经偷偷摸摸地跑来上了四五次茶了,每次都是蹑手蹑脚,犹如做贼一般。 四川的夏天很闷热,这年代又没有空调,从早上坐到中午,身上流出的汗粘粘糊糊的,特别不舒服。冯永拿起茶碗喝了一口,温温地正适合入口。 第二十九章 醉汉 “站住,跑什么?回来!”冯永喝住已经溜到门口的幺妹。 幺妹磨磨蹭蹭地走回来,低着头,双手一直在绞衣角,一副做错事的样子。 我这也没说啥啊,你这模样算是怎么回事? 原本就心情不好,加上这大热的天,就让人更加烦躁,但是看到幺妹这副模样,冯永反倒笑了:“慌什么?又不吃你!” 幺妹怯怯地抬头,又迅速低下头去。 “去,把我的钓鱼杆拿来,随我去钓鱼。” “主君,快到吃食的时辰了,不吃点再出去吗?”幺妹鼓起勇气问道。 自家里的养鸡业开始走上正轨,冯永就把府上的一日两餐改成了一日三餐。反正家里没几个人,粮食又管够,管家默默算了一笔帐后也没说什么。 一日三食那是富贵人家才会干的事,府里也一日三食,主家纯粹是吃饱了撑的,庄上的庄户们都在悄悄地传着小道消息,但冯永表示我乐意谁管得着我? “没心情,吃什么吃,还不快去。” 等了大半天了,要等的人一直没来,冯永伸了个懒腰,决定不再等了,带着幺妹直奔着自己的钓鱼宝地而去。 “还是出来舒服啊!”躺在河边的草地上,头顶着柳荫,一股湿凉的感觉从河里迎面扑来,冯永发出一声感叹。 幺妹在努力地穿着鱼饵,然后把渔线放出去,对着冯永说:“主君,现在天太热,没有鱼儿吃食的。” 冯永撇撇嘴,懒得跟这个没文化的傻丫环说话。 文化人的钓鱼乐趣,那是在钓,而不是在鱼,跟她说了也不懂。 柳荫下和柳荫外完全是两个世界,冯永被这风吹得有些迷糊,翻了个身吩咐幺妹:“去,把树上的蝉儿给我赶了,吵得人睡不着觉。” 昨晚担心了一夜没睡好,今天早上又枯坐着等了半天,平日里几乎按时按点来蹭吃蹭喝的赵广今天没有出现,让冯永有些失望,可是又觉得是意料之中。 毕竟是把关家得罪狠了,估计他也是两边为难,所以只好躲在家里不出门,免得尴尬。 身心双重疲惫,如今终于有了点困意,冯永打算就这样躺树下睡一天。 “世如棋局人如子,人如子兮执子谁……” 等幺妹好不容易把附近树上的蝉儿都赶跑,冯永刚闭上眼想要好好睡一觉的时候,不远处却又响起了歌声。 歌声苍远而有古韵味,但在渴睡的冯永耳中却是比蝉声还刺耳的噪音存在。 这特么的谁啊?午睡时间吵人睡觉还有没有公德心了? 歌声越来越大,来人的方向听起来是从d官道那边过来路过冯庄,冯永烦躁地捂住耳朵,只盼着大白天顶着日头在路上唱歌的疯子快点离去。 哪知过了一会,歌声不但没有像想像中那般随着行人的远去而消失,反而是越来越清晰,甚至有一种近在咫尺的感觉。 “主君主君,那人过来了。”幺妹有些慌乱地喊道。 蹬鼻子上脸? 冯永一骨碌坐起来看去,果不其然,不远处唱歌的人已经下了官道,正在向自己这个方向走来。再走几步,终于可以看清来人的模样,四十来左右,脚步轻浮,头上戴着的头冠已经歪斜了,看上去随时要掉下来似的,他也不去扶正,反倒是怀里宝贝也似地抱着个大酒葫芦,时不时地灌上一口,外衫半解,胸前还有一大堆酒渍。 这完全是一个酒鬼嘛! “炎炎夏日,真是热煞人也。小友倒是好自在,不介意老夫在此休息一会吧?”来人脸上带着酒后的红晕,说完后也不管冯永同不同意,直接就半熏半醉地在离冯永大约三尺远的地方坐下。 我说我介意,你会直接滚吗? 冯永鼻子动了动,那如同过了期的酸醋味直冲鼻孔,当下不动声色地往远处挪了挪。 “小郎君可是嫌吾衣冠不整乎?”来人乜着醉眼看向冯永,打了一个酒嗝,远远便闻到一股酸酒的味道。 说衣冠不整那是抬举你了,简直就是邋遢不堪好么? “先生乃名士风流,此非衣冠不整,乃放荡不羁尔。想必先生也是不拘世俗之人。” 恶心归恶心,可是马屁还是要拍的。这年头,能带冠的基本都是官员,而这个官员,禁酒的时候喝酒就算了,毕竟这时候只要有办法还是可以搞到酒喝的,但刘备还没下葬你身为一个官员就满世界乱跑发酒疯,冯永只能说:rbq,rbq。 来人哈哈一笑,指着冯永说道:“果然是巧言令色冯郎君,怨不得连诸葛孔明那般人物,也会着了你的道。” 这杀千刀的! 冯永登时勃然变色,双目圆瞪:“贵人何故辱人太甚耶?” 昨日听到那十四郎这般开骂,冯永丝毫不担心,但是现在听到这个家伙也这样说,冯永恨不得把这酒鬼直接摁到河底,让他永世不得浮上来。 刘备兵败夷陵,蜀中几乎家家带孝,没骂过刘备的老百姓能有几个?但有毛用?这些没有任何权利的黔首,从来就没被当作一回事。但要是士族开骂就不一样了,那就是动摇统治基础,甚至还要被刻上史书,死后无数年还会时不时被人拉出来鞭尸,就问你怕不怕? 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啊,因为士族掌握着话语权,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同样的道理,十四郎说好听点是关家的管事,说不好听点,那也就是个仆役,他就算骂到死,冯永都不怕,因为那对他的名声毫无伤害,而且你要是敢当着我的面骂,我就敢弄你,旁人也无话可说。 但如果作为士族代表的官员都说出这种话来,那冯永的名声就定下来了。巧言令色啊,多么的恶毒!从此他就背上了一个搬弄是非的小人之名,洗都洗不掉。 所以说诸葛老妖挖的这个坑真特么深! 醉汉浑然不惧,旁若无人地喝了一口酒,转过头去,看也不看冯永一眼:“方才过来,看到你安然而卧,还道你在此时大难临头之际还能如此神闲气定,不成想却是高看了你。看来所谓‘少年英雄’,亦不过是夸大其辞。” 冯永气得浑身哆嗦,若是手上有块板砖多好?直接就往这家伙的头上砸去,当场毁尸灭迹! 先说冯永是小人,然后又公然怀疑诸葛老妖的评价——要么是冯永配不上这个评价,要么是冯永说了假话。无论是哪个,冯永的名声都会永远地臭了。 在这个名声比性命还重要的时代,稍微要点脸的人宁愿自杀都不愿意顶着一个臭名活着。就算冯永脸皮厚一些,能顶着一个臭名声活下去,那也肯定活得无比苦逼。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刘备。 刘备能得蜀汉的江山,仁德之名功不可没。虽然敌人都在说他虚伪,可是只要能有好名声,再虚伪又能咋样?刘备表示就算是虚伪一辈子他也愿意! “贵人却是好大的口气,不知尊姓大名?” 稳住,稳住…… 冯永在暗自告诫自己,先摸清敌人的底细,不要冲动——如果是一个不太重要的角色,看老子怎么弄死他!坏人名声,简直如杀人父母啊! 第三十章 廖立 “老夫长水校尉廖公渊是也!”酒鬼一脸傲然,仿佛这是一个很响亮的名字。 p!有本事你说名啊,报字号算什么本事? 所以廖公渊到底是历史上的谁?冯永一脸懵逼。 长水校尉他是知道的,西园八校尉之一嘛。没办法,谁叫曹老板发迹前当过校尉呢,作为一个伪三国迷,冯永还是知道这个的。勉强来比喻的话,算是拱卫中央的部队领导之一,就八校尉而言,这是一个很牛的职位了。 但特么的古人光说字不说名就让冯永很蛋疼了——后世的不肖子孙为毛就不能继承老祖宗的规矩呢?光取名不取字,害得看个历史书都只习惯记住名记不住字,这不是专门坑穿越人士么? “小子可曾得罪过廖校尉?”冯永小心地问道。 廖公渊不屑地看了一眼冯永:“吾,高居庙堂;汝,乡野小儿,何来得罪之说?” 那我肯定也没把你家孩子塞井里啊! “那廖校尉为何如此刻薄耶?” 廖公渊呵呵一笑,又灌了一口酒,仰头望天,很沧桑的那种:“蜀中才俊,唯有孔明,余等皆碌碌。我听闻你曾得孔明称赞一句少年英雄,所以这才特地前来看看,不想却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满心欢喜而来,却落个失望而归。我只是实话实说尔,何来刻薄一说?” 这家伙嘴真欠! 而且好大的口气!意思就是你觉得除了诸葛老妖之外没人比得上你了? “小子无知,入不得廖校尉眼中也是正常。但蜀中多才俊,何来碌碌之说?” “哦?蜀中竟然还有人能称得上是俊才?我怎么不知道?”廖公渊醉眼朦胧,一脸的不屑。 “都乡侯李永安,先帝托孤之臣,非才俊耶?” “李永安腹有鳞甲,苟利其身,真乃才俊乎?” “步军校尉向长史以吏能称道于众,非才俊乎?” “向朗,凡俗之人耳,尚不及吾之一半,何来才俊之说?” 卧槽,你的口气已经大到没边了。 “郭侍中志虑忠纯,非才俊乎?” “郭攸之,不足与经大事,实乃无为之辈,安能当得才俊之名?” 好了,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在你眼里,除了诸葛老妖和你自己之外,其余的是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是也不是? 我想我已经知道你是哪个了,姓廖的,嘴欠到如此地步的,蜀汉中冯永只记得这么一个。 廖立廖公渊,蜀汉第一嘴强王者,也是用嘴作死第一人。 这家伙曾被诸葛老妖称为“楚之良才”,二十多岁就被刘备任命为长沙太守,算得上是少年得志。吕蒙偷袭荆州,别人都挂了,他坐在长沙太守这么重要的位置竟然能跑了,跑了……要不说老刘仁厚呢?就这样还让刚当上巴郡太守的向朗挪了位子,把太守之位让给他,所以他看不起向朗也是必然的。 老刘当了汉中王后,又提拔他当王侍中(相当于领导身边的秘书长)。 按说老刘对他也是仁至义尽了,可没想到这家伙人品实在不咋的。为刘备守灵时就在灵前杀人,影响极度恶劣。刘禅即位后让他当了一个长水校尉,已经勉强算是高官了,没想到他还不满意,经常发牢骚。 当然,现在他也只是发发牢骚,毕竟老资格了,也没人会把他的牢骚当回事。但是一年后他就会开始作死,估计是看到发了这么久的牢骚也没人管他,觉得自己可以膨胀了,于是就开地图炮,喷刘备,喷关羽,喷蜀中大大小小的官员,连诸葛老妖都没能幸免,说老诸你的南征战略有问题。 这特么喷人你也得看对象啊!本着政治错误绝不姑息的精神,诸葛老妖觉得再这样下去不管这货不行了,就派人去他家查水表,对他说,你嘴巴太大了,喝水太多,你还是去汶山种田吧,田里水多,够你喝了,于是就让他在汶山种田种到死。 呵呵,老子差点被你唬住,三国志里一个智力只有七十多的人也敢来我面前炫智商? 作为一个痴迷玩三国志的伪三国迷,本来冯永对这种智力只有七十上下的文官根本不感兴趣,奈何没穿越前有一段时间,网络不知何时开始兴起了一股妖风,那就是给历史人物翻案。三国里被翻的最多人物之一,当数诸葛老妖——谁叫你在历史上这么有名呢? 诸葛老妖被泼的黑水之一,就是打压人才,证据一个是李严,一个就是这个廖立。因此冯永好奇之下,这才专门去翻了这个廖立的历史,结果得出一个结论:给历史翻案的那些黑子们真特么没下限! “乡野小子,不敢与高士坐而论之,恕罪恕罪!”冯永说完起身,向幺妹打了个眼色,准备撤退。 当知道了眼前这家伙是谁后,冯永立刻决定与他划清界线,这就是个疯子。再过一年,这家伙就要被查水表了,万一被他拉下水,就太得不偿失了。得罪一个关家已经让冯永头疼万分了,要是再被这家伙累到,只怕自己哭都来不及。 “听闻关家有意与庲降李家结亲,丞相亦深为赞同。如若两家真成姻亲,关家得李家之助力,声威恐复振矣。” 就在冯永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廖立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无关的话来。 别的还好说,冯永如今却是对关家这两个字敏感得有些过分了,当下生生被这句话给拽了回来:“廖校尉这话何意?” “关家声势愈大,你大难临头之日愈快。若关家真能重振关君侯在世时的声威,只怕介时少不得拿些人来杀鸡儆猴,似你这等无根无基之辈,就算关家不在意,他人为了讨好关家,只怕也少不得借你来讨好关家啊!不曾想事到如今你仍然懵懂而不自知,真是可悲!” 虽然知道眼前这人吹牛厉害,虽然冯永已经在告诫自己要小心,可还是被他说得动摇了。 “敢问贵人,这庲降李家?是哪个李家?家主何人?” “李恢李德昂,如今出任庲降都督。” 蜀汉领有兵权的三个地方大员之一! 剩下的两个一个在汉中,一个在永安。 南中叛乱,目前能不能把叛军困在南中以免波及d平原,以及日后能不能尽快地镇压南中之乱,作为半个地头蛇的李恢作用极为重要。估计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诸葛老妖才“深为赞同”关李两家结亲,不但给了李家一个更上一层楼的希望,而且还可以把李家彻底地拉过来,以防像南中地方大族那样卷进叛乱的漩涡。 毕竟李恢也算是一个人才啊!算得上是蜀汉最强的嘴炮之一,注意这个是真嘴炮,不是眼前廖立这种嘴强王者所能比的。 当年马超和刘备表面干仗暗地里眉来眼去的时候,就是这个李恢单枪匹马地跑到马超营帐里拍着胸脯对马超说,刘哥是真的想要你啊马哥,我不骗你!如果你发现自己被骗了,可以直接把我这个人质剁了。有了这番保证,马超这才放心地愉快地跟着刘备跑了,留下张鲁和刘璋在风中凌乱。 第三十一章 老后悔了 冯永为什么对李恢这个家伙记得那么清楚?就是因为他玩三国志的时候,就经常用这家伙去勾搭劝降马超,一劝一个准。 而关兴也不是简单的人物,他是现在最得诸葛老妖器重的官二代,没有之一。即使张苞有一个当皇后的妹妹,在诸葛老妖心里的份量可能都要比他轻一点。关兴从小就已经开始有名气了,荆州之失都没有影响诸葛老妖对他的器重,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这家伙确实是一个人才。 如果没出意外,以关兴的才能和诸葛老妖对他的器重程度,关家重新振兴是迟早的事。可是老天似乎喜欢跟关家开玩笑,反正也就是这几年吧,老天爷就会让关兴这个能中兴家族的人挂掉,彻底掐断了关家重新振兴的希望——如果关兴不早死,能跟随诸葛老妖南征北伐混点功劳啥的,刘禅日后还至于给了关羽一个“壮缪侯”的谥号? 但是关键是现在关兴还没死,还要和蜀汉的实力派结亲了!这尼玛啊!冯永感觉自己心里在p! “敢问贵人何以教小子?”冯永终于软了,直接向眼前醉汉行了个大礼。 如果到现在,冯永还不知道眼前的人就是为他而来,那他真的可以直接跳河自尽了。 廖立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可是嘴里却讥讽说道:“小子何故前倨后恭耶?” 这家伙嘴巴是真的臭!还得理不让人。 “小子年轻气盛,失礼之处,还望贵人莫要放在心上。”冯永低声下气地说道。 “也罢。看在你诚心求教的份上,我便教你一计。”廖立的虚荣心似乎得到了满足,喝了一口酒,这才继续说道,“关家前有荆州之失,而今却仍屹立不倒,只不过是因为前有先帝,后有丞相。这个你可知道?” 这个我知道啊,还用你说? “如若关家日后想要找你的麻烦,丞相最终偏向与谁,不言而喻。” 关家这个坑还是诸葛老妖亲手给我挖的,我敢指望他?最高的奢望,也只不过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去求诸葛老妖,让他帮我把坑填上,而且从此只怕要被他捏在手中了。 “先帝托孤后,丞相权势益重,这大汉内能与丞相相比者,庶几无人。” 嗯,你说的没错,确实几乎没有人能与诸葛老妖相比,言下之意就是说,可能还有人,那这个人是…… 冯永惊疑不定的目光看向廖立,两腿有些发抖。 我不听了行不行?我只是想跟关家和好而已,没想过要掺合进这种权力斗争啊! 心里老后悔了!还不如去求诸葛老妖呢! d城。 赵云从府外回来,看到内院里赵广正在练武,不禁惊奇问道:“二郎今日为何在府中?” 大人,这是我家,我在府中这种事情,难道不是很平常的事情吗? 赵广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自家大人的问题。 “前些时日二郎日日往外跑,今日在家练武,倒是少见。” “回大人,近日练武时辰少了些,觉得手脚生疏了,所以今日想在家多练些时辰,以免落下了功夫。” “哦,那正好,让我看看你近日有没有长进。” 说着,赵云脱下外衫,露出内衬,顺手拿起一杆长枪掂了掂,便向赵广走来。 不一会儿,赵府中便响起了鬼哭狼嚎的声音。 “大人,孩儿知错矣!再不敢了。” 被暴打了一顿的赵广就差没抱着自家大人的大腿喊求饶了,他实在不明白,为何他家大人一回来就要揍他,难道真的是他这些时日真的往冯庄跑的缘故?可是这件事情大人一开始就知道,一直都没说什么啊。 “哦,那你说说,你错在哪了?” 赵云把自家孩子操练了一顿,身上一阵轻快,自己长枪未老,这感觉真心不错。 赵广直接傻眼。 “巧言令色!没想到这些时日你竟然学会欺骗乃公,该打!”赵云看到儿子这白痴模样,当下气不打一处来,冷哼一声,手中长枪再次抽了过去。 “大人,大人吾知错矣,知错矣!莫再打了……”赵广终究不是白痴,听到自家大人那重重咬出的“巧言令色”那四个字,哪里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错在何处?”赵云再次停手问道。 “孩儿再也不敢去冯庄了,再也不去了……” 这孩子,要不我还是打死算了?免得日后成为赵家之耻? 赵云听到自家二郎哭着喊出的话,心里恶念一起,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动手的欲望,枪杆打下去都重了几分。 第二天,看到消失了一天的赵广突然又没事人一般跑来冯府死皮赖脸地蹭吃足喝,冯永终于略略安下心来。 关家似乎很大度啊,被我骂了这么恶毒的话,竟然没有找我麻烦的意思——至少没有找大麻烦的意思,不然赵广这家伙也不可能若无其事地出现在这里。 冯永为自己的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感到羞愧,虽然自己的话是毒了点,可是也算是为关家好,至少也是说大实话,对吧?应该是这样没错吧? “二郎,你身体有什么不适么?” 看到赵广一会左扭一会右扭的,像得了痔疮一样,冯永有些奇怪地问道。 “没事没事,只是昨日练武时不小心受了点皮肉伤,所以略有不适。”赵广幽幽地说道。 “话说,你们几家还要不要祝鸡翁之术了?怎么突然没动静了?” “当然要,只是一时挑不出合适人选罢了。待挑好了人,自然就会来。”赵广笑嘻嘻地说道,“不然又被你这山门高人子弟再赶出府去,我们几家还要不要脸面了?” 我信你才有鬼!冯永一时也搞不清这里面有什么门道,不过也没太放在心上。这两日他早就想明白了,自己那虚无飘渺的山门身份就是自己的护身符,在没有弄清楚自己的山门出处之前,诸葛老妖根本不会轻举妄动。 是的,不是关家,是诸葛老妖,或许关家刚开始确实有点不快,但当自己把发财大礼包砸过去的时候,关家估计就再没想着找自己的麻烦。前几日那个关家管事十有八九就是诸葛老妖的一个试探,关家授意的可能性很小。赵马两家又不是白痴,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们能得到祝鸡翁之术只是沾了关张两家的光? 如果关张两家没想着要,只是过来给冯永一个颜色看看,赵马两家会眼巴巴地跟过来?再说了,以关家现在抱赵四叔大腿的关系,关家也不可能骗着赵家的人去看一场好戏,然后让赵家白欢喜一场。 第三十二章 庄户的孩子们 冯庄有一块空地,是在收割季节里专门用来晒麦谷的。如今已入炎夏,麦子早已入库,谷子又未成熟,这里平日就成了庄上孩子们玩乐的场所。 特别到了黄昏时分,农家里都收活了,又没到晚食时间,庄上的孩子都会跑来这里一起玩耍。 “狗子,我用这只雀儿换你手上的麻花成不?”其中一个八九岁的娃子手里抓着一只鸟雀,对一个六七岁的小屁孩说道。 小屁孩看着那只羽色鲜艳的鸟雀,眼中露出渴望的神色,可是却紧紧地捏着自己手里的麻花,坚定地摇头:“不成。主家说了,只有识字最快的人才能吃这麻花。阿牛哥你比不过我,不能给你。” 那个大一点的娃子擦了擦嘴边的口水,懊恼道:“也不知怎的,平日里跟着幺妹干活就我学得最快,但说到识字,总是记不得。” 旁边就有别的孩童在笑:“牛娃你识字太慢,连我们都比不过,更别说是跟狗子比了,我等都吃不上麻花,你就更不用想。” “去去去!”阿牛倒也不恼,只是没好气地向他人挥挥手,直接把手里的鸟雀塞进狗子的怀里,说道,“那这只雀雀给你,只饶我一口可好?闻着真香!” 狗子不舍地看着怀里的鸟雀,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定,这才伸出拿着麻花的手,犹豫道:“那你咬一口,只能一口哦,不能太多了。” 牛娃登时连连点头:“晓得晓得,我就咬一口。” 一口咬下去,香、酥、咸,还带着满口的油味,牛娃幸福地眯起了眼。 旁边别的娃子看得眼馋,直咽口水,直嚷嚷道:“狗子狗子,明儿我也给你捉只雀儿,你也给我一口成不?” 就在此时,远远地一前一后过来两头水牛,步伐不徐不急,前面那头水牛身上还侧坐着一个人,正悠悠地吹着柳笛,后面跟着的一头正被老管家牵在手里。 “果真有隐世之风呢!” 在远处不被人注意到的树下阴暗处,一男一女正看向这边,说话的正是那男子。 但见坐在水牛背上的人坐无坐像,身子随着牛背一上一下而动,毫无世家子弟那种即使是坐在颠簸的车上也能保持身子挺直的风度,可是吹着柳笛的气息却是丝毫不乱。虽不见有何正形,却偏偏是别有一番逍遥模样。 男子身旁的女子没有说话,尤为冷漠。 男子似乎早料到了这情形,也或许已经习惯了,倒也没有生气,只是侧耳倾听了一会柳笛声,还有心情轻轻笑了一下:“这曲乐倒是新鲜,从未听过。” “主家来啦!”正在玩闹的孩童们终于有人注意到了笛声,大喊了一声,于是现场一片混乱,人人把手中的东西都收好,收不起来的也都规矩地远远放到一旁。 个子小小的狗子涨红了脸,童声尖尖:“快点排队,快点排队!” 众孩童七手八脚地把东西放好后,急急忙忙地按从高到低排成两队。 看到这里,男子的脸色终于严肃起来,神情有些震惊,失声道:“乡野无知小子竟能与屯兵相比耶?” 能听得懂命令,还能做出相应的队形,已经有了初步的行伍雏形。 冷漠女子的眼神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开口轻声道:“乡野小子倒是没错,但无知却未必。” “哦?这话又怎么说?” “李郎君且先看下去,等会便知。” “远远便听到了你们在叫嚷着要吃麻花,怎的?都觉得自己比狗子学得快了?”冯永翻身下牛,笑眯眯地问道。 众孩童都噤声不语,唯有那刚吃了一口麻花的牛娃咧嘴一笑,说道:“回主家,他们都羡慕我能吃上麻花,想要拿雀儿与狗子换呢。” 牛娃又要挨打了! 众孩童齐齐缩了缩脖子,幸灾乐祸地看着牛娃。 “主家,我错了。”牛娃说完了这才觉得不对劲,低下头认错道。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队列里说话要举手,左手伸出来!”冯永沉下脸,手里的树枝啪啪啪地在牛娃的手心狠狠地打三下,这才让他收回去,心头一阵舒爽。当老师就是好,光明正大地打人家的娃,人家父母还会感激你,甚至有些父母觉得老师下手不够狠,回家还会再补一顿。 对知识越是渴望的父母,越是如此。当然,在冯永穿越前的那几年,这样的好父母几乎已经绝迹了——孩子学得好不好无所谓,但是你不能让我家的孩子受委屈了。如果你敢让我家孩子受委屈,我就砸你家的饭碗! “狗子学得好,那是因为他聪明,你们没有人家聪明,那就好好努力。只要你们肯好好学,麻花嘛,总会有的。三天后咱们来一次小测试,只要能把千字文默到‘玉出昆冈’这里,就奖励麻花。要是哪个连这个都做不到,那么在接下来的一旬里,不但要跟着幺妹学养鸡,跟着狗子学识字,傍晚再不许玩耍,都给我放牛去,还要给牛割夜草。” 作为兼职老师,冯永深得上个世纪乡村老师的真谛。在那个淳朴的年代,一到农忙季节,学校的老师直接拉着班上的学生去给自己家干农活,谁敢说三道四? 就比如现在,等着准备吃晚食的没事干的庄户们都远远地看着,无论冯永是打是骂,都不会露出一点心疼自家孩子的表情,反而是咬牙切齿地恨自家孩子不争气,暗自琢磨着等那小兔崽子晚上回家了再赏他一顿竹板炒肉。 当初听说主家要挑几个娃子给幺妹打下手的时候,庄户们抱的是无所谓的态度。半大的孩子进府里能做多少活?最多也就是能吃饱肚子。家里的老子辛苦一点,一样可以让孩子吃饱,更重要的是在家里父母还可以教孩子种地的手艺。府里能学到什么?服侍人么? 不过当知道进府的孩子可以学识字的时候,庄上的农户就立刻发了疯,直接拎着孩子就直奔府里来了,不收还不愿意,可怜巴巴地就直接跪在地上磕头,有的甚至把家里刚交完租剩下的麦子全背了过来,就说是孩子的束修,一点没考虑以后的日子自家是不是能喝西北风过活,最过分的是竟然有人当场就要卖身进府,说只要给孩子留个自由身就行。 所以到了最后,庄上十二岁以下五岁以上的孩童就全都成了冯府里的帮佣,一个不落。如果不是因为五岁以下太小,估计还要多几个孩子。至于十二岁以上的,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一个丁口了,自然不能随便收进来。 第三十三章 关姬 冯庄上的孩童帮佣有些特殊,不像仆役一样吃住都在主家,都是早上早早地按时辰从自己家里赶到府上干活。这个倒是庄上的农户倒是没有说什么,甚至还觉得主家贴心,毕竟是自己家的孩子,年纪太小自己也不放心,而且从自己家到主家府上也不算远,并没有什么麻烦。 娃子到了府里先排排坐吃早食,然后再学几个字,或者是几个数字,有时候是温习前一天所学过的东西,最后才开始干活。没错,干活才是主要的,识字只能在干活的间隙里学,或者边干活边默记。 这对庄户们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情,学不好只能怪自己家的娃子不灵醒。等一天的活干完了,就会把孩子放出府,让他们自个儿去庄上的空地上玩耍,灵醒点的孩子就会趁机把今天的功课温习记熟,瓷笨点的就只顾着玩,然后等晚食前主家来检查时不过关就挨揍,倒霉些的回到家里还会被家里的老子老娘再加揍一顿。 狗子不出所料的又是第一个把今天的功课全背了下来,新学的四个生字“剑号巨阙”也学会写了前面三个,虽然用树枝在沙盘上写得歪歪扭扭的,那字斜得就如同“葛优瘫”一样趴着起不来似的,但也勉强能认出那就是字。 “不错不错。”冯永摸摸狗子的头,赞许道,然后叫孩童们今晚回去都好好复习,明天早上检查,有不懂的就去问狗子,反正都是同一个庄子的,相互间走两步路就到了。最后就示意管家过来发今天的晚食,一人两个蛮头。毕竟这些孩童名义上是来府上帮工的,不包住至少也要包吃不是? 蛮头是冯庄特有的食物,又香又软又好吃,就算是只就着水喝,也能饱肚,拿贵人吃的蒸饼来换都不换! 虽然远远地听不清主家说了什么,但是摸着狗子的头,脸上带着的赞许去是看得清清楚楚。当下就有亲近点的庄妇对着狗子的老娘羡慕地说道:“这下老天真是开了眼了,你家的狗子以后可真要出息了。”说着又叹了一口气,恨铁不成钢般地说道,“我家那小畜生怎么就那么笨瓷?要是有狗子的一半灵醒也知足啊!” 每天黄昏时看着狗子在众人面前被主家表扬就是狗子娘最幸福的时刻,由于生活的压力导致没到三十脸上就已经开始长出皱纹的她露出了笑容,摆手谦虚道:“什么出息不出息的,咱自家人知道自家人的事,只要能让狗子多识两个字,以后能过得好些,我也就对得起狗子他阿翁了。” 狗子一家也是因为战乱从关中流落到蜀中的,狗子阿翁在一家人在当流民的那几年把一切能吃的都给妻儿吃了,自己的身体反而垮了下去,没等撑到安定下来就饿死了。留下阿母一个妇道人家扯着三个孩子,狗子的姐姐和弟弟后面也各自得了一场大病先后去了,最后就只剩下母子两人相依为命。 今天表现第一的狗子没有麻花,也没有其他特别奖励,和别人一样发的是两个蛮头。毕竟这奖励不是天天都有的,狗子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摸了摸怀里,还有半截麻花没有吃完,两个蛮头他只吃半只就够了,剩下的给阿母。 发完蛮头,冯永拍拍手,宣布解散。 众孩童齐齐鞠躬:“谢过主家。” 然后一哄而散。 “李郎君如何看?” 远远地看完了这一切,关姬幽幽地问了一句。 “吾知错矣!”李郎君惊叹一声,“隐世山门,果真深不可测。” 两人走向身后的坐骑,翻身上马,转向官道而去。 看着路边田地里的稻苗已有一尺高,关姬轻轻说道:“当年我家阿翁镇守荆州,又是五虎之首,关家上下何等风光。就连东吴孙权求亲,阿翁都没答应,说是虎女不嫁犬子。哪知没过多久,偏偏就是在阿翁眼里连豚犬都算不上的吕蒙,不但从阿翁手里夺了荆州,连阿翁和大哥都失了性命。” “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在告诫自己说,再也不能小视天下之人。关家因为傲气,已经失去了太多的东西。” 一旁的李郎君面露尴尬之色,眼睛看向别处,不敢接过这个话题。 在大汉,有两件事是为尊者讳不能提起的。一个是荆州之失,一个是夷陵之败。前者让大汉失去了复兴的希望,后者则是动摇了大汉延存的根基。 “前些日子,我和叔母经过这里时,第一次看到了那个冯郎君。叔母说此人必不简单,就算不是隐世山门中人,也定是与隐世山门有联系的。可笑的是当时我还不信,认为此人只不过是个好色之徒。” “哪知叔父与他见面后,亦对他赞赏有加,评之为少年英雄,我便知道,这件事事我又看错了。”少女一直冷漠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迷茫,喃喃道:“在荆州之变后,我日夜都想着要重振关家,可却不知如何着手。几日前管事前往冯府学祝鸡翁之术时被辱,回来之后听其所述,我先是极为愤恼,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但二兄却说,此话虽刺耳,对关家却是忠告,关家应谢冯郎君说出他人所不敢说之事。故妾近几日这才日日来这冯庄,观其与他处有何不同。单看那冯郎君既能教孩童识字知礼,却又能让其令行禁止,天下英雄可谓多矣!而妾却仍是那个目中无人,不识人间真英雄的关姬,与以前毫无二变。李郎君,你们李家,真愿意接受这样的关姬吗?” 李郎君尴尬之色更浓,关李二家联姻,原本就是一门政治婚姻。一家要借力重振声威,一家要借名扩大影响,互为补充罢了。当然啦,抛开这层主要因素,他李郎君年少慕艾,关姬如此貌美,若娶得如花美眷,对于他自己而言也是一桩美事。 “这李大郎倒是好福气。”待一男一女走远,庄子的麦垛堆后,冒出两个人头来,却是冯永和赵广。 “是吧?”赵广嘴里啧啧作响,语气略带遗憾,“只是阿姊的性子冷了些,这李大郎只怕要吃不少苦头了。大郎,你当真也喜欢阿姊么?” 你懂个卵! 冯永看了一眼这个光有一副好皮囊的家伙,那可是冰山美人啊!外表的冰冷只是她们的保护膜,要是哪个男人能有幸剥下那层膜,接触至她的真正内里,她所能给的那种火热绝对足以让一个男人幸福至死。 “喜欢又有什么用?冯永感觉像是日了一条哈士奇一样,这可是我在这个时代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啊,还是那种极品,就这样被诸葛老妖给送人了。 是的,别人大多都以为关李两家联姻,只是各取所需,互补长短。冯永却是知道,这里面其实作用最大的还是诸葛老妖。 第三十四章 赵广的坦白 在蜀汉,诸葛老妖的意志是不可违背的,冯永很清楚这一点。有些人可能还不太清楚,但是诸葛老妖就会很快让他们清楚,违背了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比如说李严,他觉得自己很牛逼,几年后他就想跟诸葛老妖掰掰手腕:你老诸是正,我是副,咱俩上朝也就差一个身位,我说点你的坏话咋啦?然后老诸一个巴掌拍过去,说道你特么的给我放羊去!李严于是就只能灰溜溜地跑去放羊了。 同为被刘备选为托孤大臣的李严都抗不住诸葛老妖的一巴掌,冯永就更没脑残地要去挑战诸葛老妖的想法。所以看着冰山妹子被送人,他也只能是感叹自己那朦胧的感情还没发芽就被掐死了——如果是连一句话都没对人家说过的感情经历也算感情的话。 “咦?你怎么还不走?”冯永看着身旁的赵广没有动身的打算,奇道,“若不在城门落钥前赶回去,只怕你就得在城外呆一夜了。” 没想到赵广嘻笑道:“只怕今晚要打扰大郎一宿了。这个时辰,我就是赶回去,只怕也没办法赶在落钥前进城,还不如就在庄上借住一宿。” 哟呵!冯永当场就被气笑了,看了看还没下山的太阳,指着赵广说叹道:“抛开爵位不说,你以后若是去当官,肯定要比你大兄当的官大。” “大郎谬赞了。” “你误会了,我不是在赞你。我是说你睁眼说瞎话的本事挺不错的,脸皮应该比你兄长厚多了。” 说完,再不理会一脸笑容凝固的赵广,转身就走。 白日里来蹭吃蹭喝一顿就算了,现在倒好,白天吃完晚上赖着不走继续吃,晚上吃完还要给他安排睡觉的地方。 我特么的,越想越像在替赵云养儿子啊?是不是要向他问点抚养费啊?冯永边走边思考。 以如今冯永与赵广的熟悉程度和交情,留宿他不是问题。问题是你前院后院,里院外院都跑一遍了,最后才跑来跟我说要和我同榻而卧抵足而眠是个什么意思? “你给我滚!”冯永怒气冲冲地对着没敲门就冲进卧室的赵广一脚踹过去,“你爱上哪睡上哪睡去。我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 赵广一个灵巧的侧身避过,眼睛却是盯着冯永的下身。 “咦,大郎,你这亵裤,好生别致,能否让我瞧瞧?” 我特么的!冯永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 这大热天的,老子晚上睡觉当然是要尽量凉爽啦!所以前些时日就画了一个大裤衩交给幺妹,原本是想让她按图指导一下府里唯一的女仆役帮忙做上几个。没想到幺妹识字不快,做女红倒挺不错的,小小年纪竟然自己就做出来了。 对此冯永还惊讶了好久,把此事说与管家听,没想到管家一脸的平淡:“幺妹乃主君贴身侍女,主君衣食起居,皆由幺妹任之。” 意思就是主君你别表现得像个土鳖一样,这是基本操作,不要惊讶。 “大裤衩,夏天睡觉穿这个凉快,你不懂。” “我也想要凉快。” 那你去裸奔啊! 没办法,只好找出一个自己没穿过的给他扔过去。 赵广提着大裤衩还认真地看了看,惊奇道:“做得到是新奇。” “好了,东西给你了,现在你赶快自己去找一间屋子睡觉。记住,隔壁右边的不能去,那是幺妹的厢房。” 赵广一脸的失望:“大郎何故如此不近人情耶?” “有事说事。你不睡,我还要睡呢。我又不是眼瞎耳聋之辈,有什么事非要这么晚了跑到我这里说?”冯永斜眼。 今天的赵广表现得有些反常了。冯永又不是傻子,开始可能没反应过来,现在看到这家伙把冯府里里外外都跑了一遍,最后才跑到自己的房间,顿时明白了,这家伙是有话要跟自己说啊! 赵广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就表现得这么明显?” “很明显。”冯永点点头,“话长坐下说,短话尽快说,我还想早点休息呢。” 赵广有些扭捏就近找了个椅子坐下,还扭了扭身子:“大郎府上这椅子倒是坐得舒服,能不能给我也做几个?大人腰腿不好,跪坐久了,受累得很。” 三国没有椅子,这椅子是冯永专门叫庄上的丁二那一家子做的,手艺还不错。 “赵老将军年事已高,跪坐久了,确实对身体不好。但这事你也不至于这大晚上的跑我这里说吧?” 赵广的眼睛看向别处,没敢与冯永对视,略带尴尬道:“大郎,如果说,从一开始我和你亲近,是别有目的的,你信不信?” 什么亲近不亲近的?说得真恶心! “信啊,为什么不信?”冯永点点头,“你接近我,应该是他人指使的吧?” “是。”赵广转过头看了冯永一眼,有些苦涩的点头,“但大郎可知是何人?” “嗤!”冯永一声嗤笑,“不用你说,我能猜得出来。是不是诸葛老……咳咳,丞相?” “啊?你怎么会想到是丞相?”顿了一顿,赵广又苦笑,“这个当从如何说起?” “你以前啊,虽然也经常到府上来,可是并不是天天来。但自我与丞相见过面后,你就整日跑我府上厮混,庄上能问到的人都问遍了吧?问出什么东西没?” 赵广一脸羞愧地站起来,拱手赔礼,实是没想到自己这些日子的动作全被主人家看在眼里。 “丞相想知道什么,你当面直管问我便是。若是能说的,我知无不言。” 冯庄有什么秘密吗?对于外人来说,可能有。比如说祝鸡翁之术,管家把它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关张赵马四家为了它,甚至可以无视冯永削了自家管事脸面的事。 还比如说教庄上的孩童识字,还要灌输孩童行伍列队的意识,这就让人不得不怀疑冯永背后的山门,重现世间是为了吸收新血液,还是为了日后的某些动作做准备? 可是这一切对冯永来说,都不算秘密,因为最大的秘密,就是他自己。 赵广感觉自己是无地自容了,“实是我也不知,丞相想知道什么,只是叫我把每日所见所闻详细说与他听。” 明白了,诸葛老妖的掌控欲望看来比较强啊!看看历史就知道了,大小之事,全都亲自过问,这种把一切都要掌握在手里的想法也是没谁了。 第三十五章 你也是穿越来的? “赵二郎,实乃蠢货也!如若你不点破,我自然就当作不知道这件事。但如今你这么一挑明,只怕要让我失去一个好朋友了!”冯永叹息了一声,和赵广相处的感觉还是不错的。一个官二代,人长得帅,又没有什么脾气,脾性也合得来,失去了这个朋友感觉有点可惜了,“为什么今晚一定要跟我说这件事?” “因为从明天开始,我将不用来再试探大郎了。” “哦?那不是好事吗?” “是好事。”赵广叹了一口气,“无论大郎信与不信,除却长辈之命不可违外,我确再无有对不起大郎之意。明日别后,恐再无脸面见大郎。在此先谢过大郎这些日子的款待。” “你的意思就是说,从此以后再不登门了?” “心有羞愧,还有什么脸面上门?” 冯永叹了一口气:“这不太好。你方才还说了要给赵老将军定做几个椅子。你若不来,难不成还让我送过去?上回与赵老将军见面,他对我好像很不顺眼,所以我是不太敢去见老将军的。” “大郎不怪我?”赵广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冯永。 “有什么好怪的。你对我又无任何加害之意,更没有做对不起冯府之事。反倒是帮衬了不少忙,冯家后面的那几座山,若非你帮忙,只怕我也没办法纳入名下,此事说来还没谢你。” “大郎羞煞我也!几座荒山,何足一提?” “那山上可是有宝贝的,”冯永挤挤眼,“你若不信,我便拿来与你看。” “当真?大郎莫不是为了宽我的心,特来诓我?” “嘁!我诓你做什么?”冯永不满地看了赵广一眼,重新披了衣服,喊来幺妹,叫她去彻一壶浓茶过来。 “这不就是茶汤么?”赵广拿着端起茶碗,看了看,又自己否定了,“不像。无姜无蒜,又无荤油,不像茶汤。” 谁特么的喝个茶还放那么多玩意?我又不是煮汤。 “茶叶确是茶叶,但茶汤却非他人平常所饮之茶汤。此茶叶乃经吾师门秘技精制而成,非寻常茶汤可比,适合小口慢慢品茗,莫作牛饮。” 牛饮也不是不可以,反正冯土鳖也不是什么高雅之士。大夏天的时候,彻壶茶,置放桌上等待凉了,口渴时倒一大碗,一口喝干,既消暑又败火,还能解渴。 但是对别人就不能这么说了,不提高逼格,怎么装逼? 微涩的茶水在舌边转了一圈,然后滑下喉咙,随之而来的是淡淡的甘甜味,嘴里的茶香袅袅不散。 “妙哉!”赵广眯起眼睛,摇头晃脑道,“味不如茶汤深厚,却别有一番醇香,实乃妙哉!” 我靠!这不是真的吧?这家伙真是第一次喝茶?这逼格满满啊! 冯土鳖瞪直了眼,难道说这年头,装逼也是要天赋的? “大郎,有此妙物,为何不早与我分享?”赵广伸手按住茶壶,不经意地往他那边挪动,“大郎为何不吃?” 神经病,大晚上喝茶?还是特地彻得这么浓的茶? “我睡觉前不喜欢吃茶。” 赵广大喜,直接把茶壶抱入怀里:“如此说来,今晚我可以独享这个茶汤?” “随你。” “如此谢过大郎。”赵广得了好处,终于迈步出门,走到门口,这才想起来自己好像还有事情没有说,于是转过头来对冯永提醒道,“对了大郎,差点忘了一事。明日叔母要来贵府上,还望大郎及早做好准备。” 冯永一愣:“谁?” “我叔母啊,也就是丞相夫人……” 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冯永看着赵广,直想喷他一脸p。 所以这才是你今晚借口住冯府的最主要原因是吧?怪不得入夜的时候把冯府里里外外都转了一圈。 首长夫人,也是要安保的。 “好,我知道了。” 最终,冯永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大郎养气功夫深矣!”赵广看着冯永没有一点吃惊的表情,赞叹了一句,转身出门去。 “晚上多吃点茶,对身体有好处。”身后响起了冯永没有感情的声音。 “如此便多谢大郎了。” 一夜无话。 青色油布牛车晃晃悠悠地走在官道上,拉车的老牛时不时晃晃脑袋,看到路边有长得高的青草,舌头一卷,就吃了进去。车上的车夫也不去管老牛拉车不专心的态度,只是时不时地抖一下牛绳,提醒老牛莫要偏离了官道。车旁还有一位虽作武士打扮,但却让人一眼就看出是女扮男装的冷面女骑士跟随。 远远地看着这一切,冯永脑里莫名地冒出一个想法:大概后世的魏晋风流,想来也不过如此吧? 再看看身旁的赵广,黑眼圈哈欠连天,俊美的脸庞也失去了往日的神采,十足十的后世嗑药嗨了一夜后的模样。 冯永心里暗笑,开口问道:“二郎,那赶车的人又是谁?” “哦,那便是张家二郎张绍张高远。” 这么说来张苞这时候还没挂吗?记得他和关兴差不多就是这几年死的吧?不然如果张绍做了关家之主,肯定就不可能来做车夫了。毕竟作为一个朝廷的君侯,要是去给一妇人做车夫,只怕要被朝中的那些官员们给喷死。 话说,黄月英喜欢用小辈做车夫是什么古怪癖好? 牛车在冯永和赵广两人面前停了下来,车夫跳下车,撩起车帘,只见从车上下来一个年约三十来岁的女子。 冯永一看到来人,眼睛一下子直了,这尼玛!诸葛老妖的艳福也未免太好了吧?微微发黄的长发如同精心染过一般,绾起如云高髻,小麦色的健康皮肤,最重要的是那高高隆起的胸脯,衣着虽然朴素,可是一条紫色腰带勾勒出盈盈一握的纤腰,身材极为高挑,让她整个人都有一种高压气场。 这特么的放后世,妥妥的火辣顶级女神。 不说诸葛老妖的老婆是个丑八怪吗?这少妇,莫不成是和他一样是穿越过来的?不然这黄发,这皮肤,怎么解释?感觉特别有亲近感啊有没木有? 我是不是应该上去和她行个国际流行的拥抱礼?冯永犹豫着。 “咳!”赵广干咳了一声,隐晦地提醒了冯永一下,然后上前行礼道,“侄儿见过叔母。” 黄月英颦起眉头,看了一眼正在发呆的冯永,目光流转,再看到一副纵欲过度模样的赵广,脸上不悦之色更甚:“怎么脸色如此憔悴?” “好教叔母得知,侄儿昨夜不知为何,心神亢奋,夜不成寐,故今日如此委顿。” “当年赵老将军奋战沙场,便是头枕尸骨,亦能安然入眠。没想到汝竟如此娇气,只不过偶换他处睡觉,便不能入寐,委实令人失望。”黄月英叱道,“回去后好好打熬筋骨,把身上的毛病去掉。” “叔母教训的是。”赵广老老实实地回答。 第三十六章 汝治读何经? 冯永在一旁差点笑咧了嘴,看到黄月英的目光转过来,连忙收敛起神色行礼道:“乡野小子冯永见过夫人。” “无须多礼。我此次是前来,原本只是到城外散散心。后来才想起这几日我那位丞相夫君一直在念叨一位少年英雄,心下好奇,这才过来看看。” “不敢当夫人美誉,只恐令夫人失望了。” “是否失望,还要再看看再说,以貌取人,终是肤浅。”黄月英意味深长地说道。 唉呀,这口气好像不太对啊,我哪里得罪她了? 还没等冯永想明白咋回事呢,黄月英又开口对着身后的人说道:“高远,银屏,过来见过冯郎君。” “张高远见过冯郎君。”赶车的车夫脸上带着温润的笑容,对着冯永施了一礼,很是彬彬有礼。 “关姬见过冯郎君。”早已下马的关姬站在冯永面前,寒气逼人,并没有像一般的女子那般行礼,反而是如同男子一般拱手。 冯永一一还礼后,忽地看到黄月英身后探出一个头上还梳着总角小脑袋,眼睛不禁一亮:好一个粉雕玉琢的瓷娃娃!只见那双乌黑的大眼睛滴溜溜地不断转动,上下打量着冯永,奶白色的肌肤就如同是最好的和田玉籽打磨出来一样。 这是哪家的小女娃,好想抱回家调养!冯永咽了咽口水。 小女娃似乎对冯永那恶狼般的眼神有点害怕,咻地一下子又缩回去,只听得一个清脆的声音:“叔母,这便是那个巧言令色哄骗叔父的冯癫子么?” 冯永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 这尼玛的是哪个王八蛋如此缺德?教小孩子这种错误思维?你见过哪个疯癫之人还能巧言令色哄骗别人?而且那个别人还是诸葛老妖? 黄月英忍住笑,把小女娃拉到前面来,说道:“四娘不得无礼。冯郎君乃高人子弟,并非奸人,更非癫子。”然后又对着冯永说道,“此乃张君侯次女,小名唤作星儿,平日里都叫四娘,童言无忌,冯郎君请务必不要放在心上。” “骗叔父去和那孙贼修好,不是奸人是什么?”小女娃挣脱黄月英的手,跑过去抱住张绍大腿,回头脆声道。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啊! 张绍尴尬地看了冯永一眼,又转过头去,不敢与冯永对视。 你们特么地是有多恨孙权?连个这么可爱的小女孩都开始仇恨洗脑了? 黄月英脸一沉:“胡说什么?” 冯永分明看到赵广缩了缩脖子,就知道这孩子心里估计有黄月英留下的不少阴影。 “叔母,我错了。”张星颤抖了一下,小碎步挪过来,大眼睛里眼泪汪汪。 “那还不给冯郎君致歉?” “冯郎君,妾一时口快,万望勿怪。” 小小的一个女娃却如同成人一般行了个半蹲礼,竟然还像模像样。 “吸溜”,冯永把快要流到嘴边的口水吸回去,心里暗叹,这小女娃这么小就已经惹人如此怜爱,怨不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在她的姐姐死了以后,还念念不忘地把她这个小姨子接到宫里继续当皇后。 想想日后刘禅守不住这点江山,最后这个可怜的小女娃跟着饱受灭国之辱也就罢了,还要跋山涉水地被赶往敌国国都寄人篱下,当真可惜。 摸摸身上,好像什么也没带,当下冯永只好伸出手,揩去张星粉嫩的脸上那两滴委屈的泪水,叹道:“莫哭莫哭,玉籽一般的女娃,哭了就不好看了。我也是穷鬼一个,身上半点值钱的东西也无。只好送张小娘子两句话:袅娜少女羞,岁月无忧愁。” 听到了前面的话,张星的小脸一下子羞红了,可是却又听不懂冯永说送她的最后那两句话是什么意思,只好茫然地转过头去看黄月英。 “这是在赞汝貌美而天性烂漫,可是世间少见的好句呢!”黄月英摸摸张星的头,转而对冯永说道,“想不到冯郎君文采竟然如此斐然,不知以前治读何经?” 完蛋! 冯永心里咯噔一下,嘴贱了! 冯土鳖不自信地努力回忆了一下,这副身体在自己穿越过来之前,是不是识字的?得到肯定的答案后,这才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回夫人,小子只是家学,随严君识得几个字罢了,谈不上治经。那两句话,还是后来才听师门内的人说过,觉得挺不错,这才记下来了。” 低头垂手做恭敬状,冯永正好看到张星抱着黄月英的大腿不放,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自己。当下挤挤眼,作了个怪脸,张星“咭”地一笑,又把脑袋缩回去了。 不要以为七八岁的小女孩就什么都不懂——后世在网上炫恩爱的那些小学生还少吗? “哦,我一直还以为你的师门算是墨家呢,没想到还治经学,听起来又有点像儒家。那你身后那个师门,到底算是哪门哪派?” “应该是杂家吧?”冯永有点犹豫,师门就我一个,我应该算是哪家的? “应该?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不知道自己师门是哪家的。”黄月英失笑道,“莫不成是在骗我不成?” “就是杂家。”冯永干咳一声,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师门所学甚杂,世间万物无所不涉,自然是杂家。” “无所不涉,这确是杂家的口气。”黄月英看着冯永,讥讽道:“那照这意思,你岂不是无所不知?” “世间哪有无所不知的人?”冯永无辜地看着黄月英,“术业有专攻,师门中人各有专精,小子也只是跟了师父学了点皮毛。” 黄月英点点头,认可了冯永的说法:“术业有专攻,此话甚得妙理。当年杂家号称无所不涉,可最后却落个无有所精,看来你那个师门是吸取了当年的教训了,这才想出个各人各有所精的办法来。” 杂家当年还有这等糗事?我不知道哇! “夫人,天上日头甚毒,不如进府再说吧?” 站在日头下等了这么久,冯永只觉得日头火辣辣地照下来,全身在冒汗。 “也好。” 当下冯永身为主人在前面引路,带着黄月英向冯府走去。 大夏天的吃什么最爽? 当然是冰镇的大西瓜啦,然而冯永并没有在这个时代见过大西瓜。 还有就是冰激凌啦,然而冯永并没有冰箱,再说了这玩意需要奶油才好吃,他又不喜欢吃奶油,所以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打算去做。夏饮冰这种奢侈之事,恐怕连蜀汉的皇宫里都是少有的待遇。看看黄月英身上穿的葛布麻衣就知道了,虽然没有补丁,可是却显得陈旧异常。作为一个丞相夫人,这也没谁了。 从这里就可以想像出诸葛老妖那个抠搜样了,所以说阿斗那老实娃子要是敢稍微放纵一下,诸葛老妖的口水只怕就直接喷到他的脸上了:皇上,要节俭啊! 没有西瓜没有冰,不要紧,还有冯府秘制的茶叶,既能生津消暑,又能让人悠然忘神,实乃文人雅士必备之物。 第三十七章 成了 “这茶汤,虽比别处茶汤寡味一些,却又让人觉得唇齿留有余香,倒也别有一番味道。怪不得义文常言,冯府所用所食,处处与他人不同。光这茶汤,就看出是花了巧心思的。”坐在主位上的黄月英放下茶碗,又摸了摸身下的椅子,目光看向冯永,“杂家之说,倒是名不虚传,单看这府上的东西,处处与别人不一样。按你所说,你的师门所学甚杂,却不知你是精于何术业?” 冯永装傻嘿嘿一笑,挠了挠头:“小子性子愚笨,师父曾经说过,小子不宜学那勾心斗角之术,只要踏实做事,老实做人便是。所以只教了小子易牙之术和农耕之术。” 黄月英叹息一声:“此乃智慧之言也。学会此二术,便不用担心饿着肚皮,天下何处不去得?” “正是,我那师父也是这么对我说的。” “农耕之术,我已经知道了。曲辕犁有事半功倍之效,祝鸡翁之术则有无中生有之妙。至于这易牙之术,我却只是听闻,今日不知道能不能有幸看到呢?” 好说好说,别的没自信,冯家的美食,绝对是领先了不止一个时代(黑哨)。 “夫人请稍坐,冯府别的不说,但论吃食一事,绝不会让客人失望就是。”冯永笑嘻嘻地说道。 冯府的厨娘已经再不用冯永去指导了,炒菜技术日益精进,炒出来的菜味道已经与后世的相差无几。今天来了贵客,府上人手不够,府上的孩童全部上阵。但见胖厨娘带头端着饭菜上来,后面依次全是白帽白衣的小厨师们,煞是赏心悦目。 汉代乃是分食制,虽然冯永做出了桌子椅子,但吃饭仍是一人一案。 “这就是蛮头吗?”黄月英拿着胖厨娘端上来的大卷饼,仔细端详,“却不是传闻中的样子,反而有些像是蒸饼,不过却做得细发。” “蛮头用来招待贵客却是不妥,这叫鸡子饼,是用麦粉加鸡子,拌水加油加盐煎熬而成,比蛮头美味多了。” “没有麻花么?”由于小萝莉张星年纪较小,故与黄月英同坐一案,征得同意后拿起鸡蛋饼狠狠地咬了一口,眯起了眼睛,细嚼咽下去后,嘴唇上油花花的,却仍是念念不忘麻花。 冯永下意识地往关凤那边看去,只见心中代号为麻花的美人右手拿起鸡蛋饼,左手用衣袖挡住半边脸庞,动作优雅而淡然,却是连看也没看冯永这边。 “麻花是零嘴,张小娘子若是想吃,待临走时我叫下人送些过来便是了。” 张星的大眼睛立刻眯成月牙,连连点头。 “太过奢侈矣!”黄月英待上完菜后,看看满案从未见过却又香气扑鼻的菜肴,暗暗心惊。这等菜肴,即便比不得皇宫里菜式丰富,但其精巧之处,却是胜皇宫多矣! “夫人何出此言,此等菜肴材料,全来自庄上,既无山珍,又无海味,未有一样购自庄外,何来奢侈之说?” “集全庄众人之力,供一人之食。这样还不叫奢侈吗?” 你真这么说,我就没办法和你交流了。那谁叫我有一个便宜死鬼老爹呢?还给我留了六百亩地。毕竟投胎也是个技术活,不是吗? 冯永沉吟,心想特么地她说这个话究竟是啥意思?我又应该怎么回答她这个话呢? “夫人请听我一言,我的师门认为,世间一切,皆有起因,如果世人能识其规律,则为学问。”冯永看着黄月英,小心翼翼地组织词语,“而学问,则是世人所能掌握的最大力量。小则可利用它让自己更好地活在这个世上,大则可用它窥视世间万物根本,甚至改变世间万物发展轨迹……” “好生狂妄!”黄月英挑挑眉,“果真是隐世山门那帮狂人的作风,你也是这么认为的?” 冯永点头,指了指案几上的清蒸鱼:“此菜极为美味,这天下恐怕也只有冯府能做出此菜肴。哦,当然,还有小子的师门。可是此菜所用的鱼,河里遍布,任何人亦不用费多大气力,就能捕捉上岸。可是为什么他人却做不出来?不正是因为只有小子会这等易牙之术吗?” 黄月英气笑了:“你是在炫耀你那个师门秘术吗?” “非也。”冯永摇头,“小子想说的是,如此常见的鱼,却只有小子的师门学问才能把它做出此等美味,为何?只因小子师门对世间之事,无论大小,皆等同视之,需认真研之。故时日益久,所知益多,知他人所不知,方能他人所不能,如此而已。” “只怕汝还有一句未说吧?因能他人所不能,故可视世人如蝼蚁。世人如蝼蚁,汝辈自视高人一等,所以心安理得如此奢侈,吾说得可对?” 你特么的吃枪药了?说话这么呛? “恰恰相反,夫人且莫忘了,吾师门乃是杂家,合百家之所说。”冯永终于隐约猜到了黄月英此前来的目的,“墨家的‘兼爱’,师门亦是赞同的。” 黄月英点了点案几,说道:“此等佳肴,虽非山珍海味,却比山珍海味美味多矣。而你庄上的庄户,只怕一辈子也吃不上一次如此菜肴,何来‘兼爱’一说?” “夫人此言太过。别人我不敢保证,但若要说冯庄嘛,”冯永自信一笑,拿起鸡蛋饼,又指了指炒鸡蛋,“只要肯下死力干活,明年我虽不能保证他餐餐吃上鸡子饼,但保他顿顿一个水煮鸡子,蛮头米饭管饱,还是可以的。” “此话当真?!”黄月英霍然而起,不可置信地看着冯永,“若是不能,又当如何?” “那我便散尽家财,归隐山门,再不出世。” 冯永空口说白话,丝毫没有一丝愧疚。 “好,如若你当真能做到,别的不说,只要不作奸犯科,我在蜀一日,便保你一日平安。” 成了! 冯永只想当场大笑,妈的,终于等到这句话了。当然,如果让冯永自己选择,这话由诸葛老妖来说,自是最好,不然退一步,由黄月英来说,效果也是可以勉强保证的——至少在诸葛老妖死前这句话有效。 这些时日沉甸甸地压在心头的乌云一下散去,没错!关家,曾经的五虎之首啊,多大的威风?但在知情人眼里,那就是一只一捅就破的纸老虎,除了偌大的名头,还能剩下什么?可是对冯永这种乡下的小土鳖来说,纸老虎也是虎啊!捻死他这种勉勉强强算是一个“寒门”的小土鳖,不费任何气力。 第三十八章 知识就是力量 诸葛老妖所谓的公正严明,那完全是对本地那些世家豪族来说的。对于与他同一战线上的政治盟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在太正常了,看看当初的法正就知道了。 万一哪天,当诸葛老妖觉察到了冯永的师门是吹出来的,那冯永自己的小身板,拿什么去抗来自关家张家还有那些门阀世家的恶意?只怕删号重练都没机会。 黄月英就真的在意冯庄农户的生活水平问题吗?当然不是的,她在意的,是通过这个,自觉自己已经得到冯永身后山门的善意,至少,这个山门,对于大汉来说,是保留着善意的,而不是像一些别有目的的山门,怀着满满的恶意,去祸害天下。 冯永就不怕有一天会被揭穿吗?他表示当然害怕,但这个害怕的程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小,甚至消失。而现在,还远远没有达到揭穿的时候,因为如果现在被揭穿了他妥妥地只能删号重练,当然,有很大概率连删号重练都没得机会。 他算是看明白了,如果不给诸葛老妖一个安心丸,试探就永远不会少。试探得越多,被人发现自己是水货的概率就越大。最重要的是,诸葛老妖给他的心理压力实在过大,毕竟是历史留名的人物啊!所以,他只能博一博。 博一博,指不定单车变摩托,不博,特么的你连坐轮椅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如若庄户日日能吃上鸡子,只怕得家家养鸡,若要让庄户顿顿吃饱,冯府恐要少收不少租子吧?”黄月英缓缓坐下后,又开口问道。 老子不收租,喝西北风?恐怕连西北风都喝不成,因为我还得给官府纳粮呢。虽然自家有五百亩不用纳粮,可是还有六百亩要正常纳粮呢!想到这里感觉有点亏了,早知道那日就应该让诸葛老妖也免了新赏下来那五百亩地的粮税。 冯永点点头:“家家养鸡,又有何难?冯府不日将与庄上的庄户定个契约,给每家都提供鸡苗,每日提供鸡食,要求就是等鸡长大后,如若要卖鸡和鸡子的,都必须卖给府上,不得卖与他人,鸡苗和鸡食的钱,就从这里面扣除。” 免费送,就问你怕不怕? 后世的商人和农民兄弟签定合同差不多一个模式,我给你种子,你帮我种,种出来的东西只能卖给我,价格嘛,好商量! 后来这种好商量就逐渐变成了没得商量,不卖就自己烂地里,再后来,就变成了种子要自己出钱,种出来以后却没人来收,农民兄弟看着种出来的东西欲哭无泪。 当然,冯庄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至少在冯永有生之年估计是看不到这种情况。 养多少收多少,就怕你养得不够多!就凭三国这种生产力水平,按正常历史再发展个上千年,只怕也达不到鸡蛋的买方市场。80年代的农村,家里要是不养鸡,你连鸡蛋的味道都闻不到。更何况三国时期?你不收,自有别人收,还可以自己吃,怕啥? “价格呢?”黄月英并没有被这个很美好的说法所迷惑,低头思索了一会,很快就点出了其中的关键,“冯府从庄户收上来的鸡子和鸡的价格呢?若是这期间得了鸡瘟又如何算?” 你说你一个女人,这么聪明做什么? “价格自然是……要比外头低一些,毕竟不能让冯府做了这等好事,最后还得亏本不是?至于鸡瘟的问题,只要按庄户是按冯府上的要求去养,得了鸡瘟,全由冯府承担。”冯永嘴里一秃噜,本想说收购价格和外面的一样,幸好及时收住了,估计这也骗不过黄月英,还不如真实点。 黄月英不置可否地一笑,对于亏本这种说法,她怎么可能相信?就算回收价格再高一些,冯府也亏不了。多少地主老财一日两餐,桌上连肉都没有——粮食随意吃就是富足人家了,还想吃肉?而且到哪买肉去?哪来的这么多肉让你买? 黄月英没学过经济学,她也不懂什么叫潜在的客户资源,但她知道,吃肉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要不然当官的怎么叫肉食者?世上这么多的人想吃肉却吃不上,你冯庄能产出多少肉?所以她敢肯定,就算冯府回收价格和外头一样,也不可能吃亏。 但是她不在意这个,她在意的是,鸡瘟产生的损失如果真由冯府承担,那么冯家的庄户就绝对吃不了亏,就算是哪家真倒了血霉,养得鸡全都遭了瘟,那他最多也只是啥也没得到,没有一丝损失,所以冯府也是担了风险的,压低回收价理所当然。 “关张赵马四家要出一千贯才能买得祝鸡翁之术,冯府上的庄户却不花一个铜板,你又怎么解释这件事?” 坑! 不愧是诸葛老妖的女人,这才忧国忧民完毕,转眼就给冯永挖了一个坑。 此话一出,除了正在拿着鸡腿啃得满嘴油的小萝莉张星,剩下一直低头吃饭不说话的张绍关姬赵广三人都齐齐看过来。 “夫人此言过矣。祝鸡翁之术,若是说如何喂养,那是人人可知之事。但若是说如何获得鸡食,却是非人人可学之术。” 一个房间里,蝇子最好保持在多少密度?能养多少只鸡?蚯蚓养殖的基料要用什么样的配料,各自的比例又是多少?湿度控制在多少?哪种情况下产量最高? 那是一拍脑袋想出来的吗?那是冯永试验了多少次才得出的方案?书房里记录了多少数据?甚至现在有没有得到最佳的配料方案冯永都还不敢肯定,还得继续记录。 别看目前虽然只有冯永手里才有最全面的记录资料,可是就算他把记录的资料公布出去,哪个能看懂?冯府上识字最多的现在是狗子,可就算是冯永把记录资料放在狗子面前,他能看得懂冯永记在上面的数据吗?一样是狗看星星! 唯一泄密的可能,就是有人把在冯府里帮佣的孩童全部集中起来,然后让他们一天里所做的事情一字不落地说出来,才有可能推测出冯府养殖蚯蚓的基本过程。而如何养蛆,只有幺妹和冯永知道——所以说,管家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 至于庄里的孩童会被人集中起来吗?当然会啦,但目前只有冯永会做这种事情,比如每天傍晚在庄上的空地检查背书的时候。 知识就是力量,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歧视文盲,也不是后世才有的事情。没有知识,你连养个鸡都超不过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