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 分卷阅读1 作者:膏药狐 简介: 母亲死后,沈长华归了故乡,回到了父亲身边。 千年古镇。 沈宅里盛开的红檀花,子夜传来的粤曲,沈家每年一次的血腥祭祀,沈家掩藏着的巨大的肮脏的秘密。 还有父亲。 永远不能离开镇子的父亲,眉心一点朱砂,成了儿子沈长华心里一抹无法擦去的心头血。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腹黑/正剧 关键字:沈世留 沈长华 独占 双性父子年下 父亲(一) 第一章: 母亲死的那天夜里,天上下著瓢泼大雨。她躺在病榻上,吊著一口气,死活不肯闭眼。窗外冬雷阵阵,雪白的闪电劈进屋内,照亮她枯瘦狰狞的容颜,她利爪般的手死死攥住长华的衣袖,一字一句:“莫要忘了与我的承诺,否则生不如死,永坠阿鼻。” 长华沈默著,不应,也不拒。 母亲急促道:“应了我,应了我!” 长华仍是没应。 一旁的老仆人哭道:“少爷您便应了夫人吧。” 长华垂下眼睑。 闪电劈开斗室,眼看著母亲气若游丝就要闭眼,他这才低声道:“好,我应你。你便去吧。” 母亲双眸一弯,含笑离去。 下葬那日,天倒是放了晴,豔阳高照,碧空万里。母亲躺在黑色的棺材中,干瘪的尸体裹著一袭大红的喜袍,悲凉的喜庆。人人都道她死的安详,嘴角有笑,唯有长华才懂得,那笑有多恶毒。 磕了头,烧了香,立了碑,唢呐吹打,冥钱漫天,终是送了母亲入了黄泉。次日,老仆收拾好行李,将他送出门,道:“少爷您便去吧。” 长华问:“你不同我一起走?” 老仆道:“我要留下替夫人守这宅子。” 长华点头:“好。” 老仆说:“山高水远,少爷您一路珍重,我在夫人坟前等您好消息。” 一路山高水远,坐了火车又换汽车,穿过城市高楼林立,行过北方粗犷田园村落,山水迢迢,终是到了目的地,江南一角的鲤鱼镇。 江南自古以来都是富庶之地,千年之後,古楼变成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电子信息,股票金融,一切都是现代机器化的,唯有这鲤鱼镇,仍保持著千年前的旧貌。 长华自小跟母亲在大都市长大,接受的是现代化教育,唯有後两年母亲病重回故乡修养,他才跟了去照顾。本以为母亲的故乡已算落後,却没想到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这鲤鱼镇,古老到仿佛时光停留在千年前,永不流转。 到达镇子上时,天色已全黑。 天上没有明星。 秋夜雾气很浓。 镇上青石板路迂回曲折,街边列著一排古老的楼刹,家家户户门口都悬著大红纸灯笼。 整座镇子像死了一般,没有一丝动静。 长华不觉恐惧,往前走,走一步,耳边就传来空荡荡的回声,偶有几声猫叫,颇觉有趣。 雾浓露重,在浓雾的尽头,隐约透著一点凄厉的红光。 他朝著那红光走去,约莫十分锺,终於到了尽头。 尽头立著一栋巨大古老的宅子。 宅门上挂著两只鲜红的鲤鱼灯笼。 猩红的火光中,隐约照出铜门上的牌匾,行云流水的两个大字,上书:沈宅。 长华确认了一下手中的地址,确定无误,上前叩响门上铜环。 很快,里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铜门吱呀打开,一盏碧色油灯飘出,灯後站著一名面容娟秀的少女。 少女见他,脸上先是露出疑惑之色,而後,绽开喜颜,道:“可是长华少爷?” 长华道:“是。” 少女笑道:“快进来,老爷等你许久了。” 铜门关上,长华跟著她走进宅子。 宅子很大,不知是否因为秋雾,湿气很重,园子里种著许多檀花,香气很重,熏的人头昏脑涨。 少女叫小翠,话很多性子十分活泼,她自小在这宅子里长大,是宅子主人的贴身侍女。 侍女这种词儿,在21世纪已很少听见,而在鲤鱼镇这种落後的地方听到,却也不觉得有什麽不妥。 七转八绕,终於到了宅子的主厅。 主厅光线依旧很暗,只燃著四盏长明灯。 鲤鱼镇尚不通电,镇民仍以蜡烛取光。 长明灯下,是红色的大圆桌。 桌上摆满了丰盛菜肴。 长华将行李交给小翠,去洗了手,然後在桌边坐下。 小翠道:“老爷交代了,您刚到肯定又累又饿,先让您吃饱了,再去见他。” “他睡了?”长华问。 小翠说:“老爷身体素来不好,一向早睡。不过今儿为了等您,到现在都没睡著,只是厅内有些寒,便去卧室里等您了。您先吃饱了再去见他。” “也好。” 长华也的确饿了,没有再推辞,开始用餐。这一桌子的食物做的十分美味,他吃了很多,小翠在一旁一边给他添菜一边笑道:“少爷可是饿坏了吧。” “有些。” 坐了好几天的火车,车上食物实在难以下咽,下车时腹中早已空空,又走了那麽远的路,尽管如此,他依然保持著优雅的进食动作。 小翠在旁注视著他,忽地掩唇轻笑道:“少爷长的跟老爷真是一个模子刻下来的,不愧是父子。” “嗯?” “您瞧见了就知道了。”小翠调皮的眨眨眼。 长华垂下眼睑,静静的微笑。 晚餐用完,小翠便带著他前去拜见父亲。 父亲是个陌生的词,在长华十八年岁月中,从未出现过,小时候他在学校里念书,每到放学时,同学总有父亲接送,唯独他,永远是一个人上学放学。母亲常年卧於病榻,并不关心他的成长,偶有同学问:“沈长华,你爸爸呢?” 那个时候,长华永远不知如何回答。 所以,此刻终於要见到这个只存在於遥远幻想中的人,长华的心情其实有些激动的,血液在身体里亢奋的窜动,骨肤血肉无不微微战栗。 小翠带他穿过重重长廊。 这宅子又老又大,所有的房间都保持著古色古香,东厢那第一间房,便是父亲的寝室。 房门前站著一个守夜的仆人。小翠轻声问:“老爷可睡著了?” “还没呢。”那仆人看看她身後的长华,与小翠交换了个眼神,遂恭敬行了个礼,“长华少爷好。” 对这不合时代的礼仪,长华也不觉不适,对他微微颔首。 小翠说:“那我带少爷进去。” 分卷阅读2 门一推开,里头就扑出一股浓郁的檀木香。沈沈浮浮,凛凛冽冽。 屋内吊著一盏油灯。 玄色纱帐动了动,里头传来一道人声。 那人声低沈内敛,却又带著一股难以言说的慵懒。 他道:“来了?” 小翠说:“来了。” 那人道:“过来罢。” 长华朝床前走了几步,借著油灯微弱的光线,隐约看见里面坐著一个人。 那人在里头说:“你叫长华?” 长华说:“是。沈长华。” 那人沈默片刻,问:“可是你母亲许你的姓?” “是。” “好。”那人说,“这名字是我当年替你取得,你可知其中之意?” 长华道:“长生百岁,风姿韶华。” 长华不吭声。 那人说:“你今年多大?” “十八。” “没想到竟已过了十八年。”那人在帐中发出幽幽一声叹息,道,“你过来,让我瞧瞧你。” 墙上灯火摇了摇,一只雪白削瘦的手自纱帐中探出,像玉石,在暗中发出温润白光。 纱帐掀开,那人的脸便露了出来。 第二章 父亲。 父亲坐在纱帐後,坐在摇曳烛火中。一袭月白丝袍将他裹住,宽大的水袖下,是削瘦白净的腕骨。他微微侧著脸,眉目清雅淡秀,本该属江南婉约的面容,却因那眉心一点豔红朱砂,生生添了十分妩媚。 豔至极则为煞。 那紧抿著的红唇殷如血,薄凉又多情。 周围都是一片通红通红的璀璨光影。 屋外的檀花香气浓烈,沈沈浮浮。 长华几乎挪不开眼光来。 他想,这便是父亲,父亲便是这个人。父亲的脸原来生的是这般。 父亲唤他走近细瞧,屋内灯火太暗,他轻声道:“长得的确有几分像我。” 小翠在旁笑著附和:“可不是嘛,尤其眼睛那块儿,简直一个模子。” 父亲笑笑,撩了撩衣袖,长华看著,总觉得他一举一动都有种不可言说的媚态。 也不知怎样的男人经过怎样的修炼才会有此气质? 父亲又说:“嘴巴这块儿不太像。像他母亲。” 长华唇形薄,抿起来时有些无情的滋味。而父亲的嘴角却是天生上扬著的,永远都像是在笑,但他眼睛却又没笑,如此便形成了一种似笑非笑的奇异风貌,明明多情,看起来却比长华更加无情。 长华沈默了片刻,忽然低声问道:“父亲还记得母亲?” 父亲道:“时间久了,记得也并不太清楚。” 长华说:“母亲前些日子去世了。” “嗯,我听下人说了。你不必太伤心,人自有一死。” 长华道:“我不伤心。” 父亲点点头:“你母亲去了,我身为父亲自然会照顾你。只是这镇子落後,比不得外头那些大都市,你习惯就住下去,不习惯跟我说,沈家还是能供得起你外出读书的。” 长华垂首:“习惯的很。” “习惯便好。没事的话,就早点下去歇著吧。明日一早随我去祠堂拜祭祖先。” “好。” 父亲从头到尾都没问起过他这些年过的如何,学业如何。只在他离去的时候,添了句“山中野镇,夜里寒凉,晚上不要随便出去走动,当心受了寒。镇上的医疗不是很好。” 说罢,纱帐垂了下来,灯火光影中,看见他的身影慢慢躺下。 小翠送他回了房。 他的房间远在宅子的西头,房内布置的古色古香,檀木雕花大床,碧纱窗,丝绸锦被。房中间摆著一张方桌,桌上燃著一盏灯。小翠给他铺床,好奇地问:“少爷,外头是什麽样子啊?听说有很亮很亮的灯,跟白天一样。” 长华问:“这镇子从没通过电吗?” “电?那是啥?” 长华想了想,觉得跟她解释什麽叫“电”大概也不解释不通,便说:“哪天有机会,我做个点灯给你看看。” “真的?”小翠惊喜不已,“少爷可要说话算话。” “嗯。” 小翠下去休息了,长华沐浴更衣完,躺在床上发著呆。 夜已深。 窗外的檀花香气越来越浓,熏得他头昏脑涨,但潜意识里就是不肯睡去。 眼前仍不停的闪过父亲的脸。 很奇怪的,他并不觉欣喜。在来之前,他曾幻想过自己见到父亲时会是如何激动,但真见到了,却又平静的很。 他甚至不记得父亲跟他说了什麽。只记得父亲那张清秀动人的脸,有著不符年纪的妩媚,眉间那抹煞气的朱砂,像烙铁般,深深烙在了他的瞳孔里。 长华举起双手,将葱白色的十指映照在灯火下,严肃的嘴角忽然上扬,眼里涌上了一层奇异的色彩。 日子还长。 次日清早,长华洗漱完毕,去前厅用早餐。 父亲早就坐在桌边用餐了。 今日他穿了一身黑色的长衫,对襟盘扣领口紧紧裹著脖颈,留出一小片雪白的肌肤引人遐想。长衫上绣著古朴的金色花纹,雍容高贵。 厅里的檀香静静燃烧。 门外,是一层浓雾,隐约可见宅中的大红檀花开的火红火红。 父亲眼也没抬,淡淡问:“起来了?” “嗯。” “饿了没?” “饿了。” “吃吧。” “好。” 父子二人对坐,慢慢用著早餐。早餐是新鲜的虾仁粥,配著精致的小菜,有一盘腌制的小菜,叫碧萝丝,口感清爽,咸中带甜,爽口的很,长华十分喜欢,便多夹了几筷子。却不晓得被父亲注意道,说:“那菜少吃点,多了腌心。” “好。谢谢爸。”长华便不再动筷子,只低头喝粥。 忽然,几根碧绿的小菜放在了他的碗里。 长华抬头。 父亲淡淡道:“偶尔吃几口也没甚大碍。” 早餐用完了,外头的浓雾也散的差不多了。 天光大亮。 旭日东升。 长华这才算看清这宅子是个什麽模样。 宅子很大,典型的江南园林建筑风格,宅内有花有草,小桥流水与古朴凉亭,放在外头,就活生生一座苏州园林微型版。长华觉得略新鲜,拿起手机拍了几张,父亲瞧了几眼,没说话,带他去祠堂祭拜祖先。路上,突然问道:“你手中的,是什麽东西?” 长华微微一愣。 父亲面无表情道:“我看你一直在摆弄那玩意儿。叫什麽?” 长华笑了,把手机递过去说:“这个叫手机,外头用来通电话的。” “电话?” “嗯……”长华想著怎麽跟他解 释电话这种东西,“就是有根信 分卷阅读3 号线,可以让千里之外的两个人听见彼此的声音。” “这样。”父亲接过手机摆弄了一番,最後还是没搞懂,叹了口气说,“我果然老了,外头这些高科技的东西,弄不会。” “父亲从没去过外头吗?”长华问。 父亲说:“没有。” “为什麽不出去走走?” 父亲的脚步微微顿了顿,而後道:“到祠堂了。”竟就岔开话题,再没回答。 祠堂就是普通的祠堂,里头摆著大大小小的祖宗排位。长华在父亲的指示下,一个个的磕头跪拜,等跪到第二十八位时,忽然瞥见牌位上的名字。 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沈世。 长华一惊,抬头问:“父亲,为什麽?” 父亲负手站在牌位前,眉心朱砂暗光一闪,淡淡道:“早晚的事而已,你现在拜我也没什麽不妥。” 第三章:父亲(三) 第三章: 父亲名沈世,现年三十七,为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千年前,沈家还没落魄,祖上十分繁荣,尽出贤臣将才,保家安国,福荫天下,深受帝王宠爱。到了第七代时,不知出何原因,沈家一夜覆灭,留下数十口人连夜搬迁,来到这江南小镇,消失在天下人的视线中。 到了第二十八代,沈家香火已近湮灭,父亲便是这代单传,沈家继承人。 大家族,尤其这种世代相传的大家族,总有自己的历史。 祠堂便是历史的一种代表,那排列整齐的牌位,无不书写著这个落魄的大家族曾经的繁荣昌盛。 但尚在人间的沈世,为何会出现在这牌位中? 长华不理解,他问父亲。父亲却没回答他,只淡淡道,早晚之事,你跪拜便可。 长华不肯拜,父亲也没勉强他。 从祠堂出来,浓雾彻底散去。世界变得澄明,江南古镇,少了工厂废弃污染,空气是新鲜甘甜的,天空一碧如洗,白云卷卷,父亲说他有些累了,先回房休息了,叫管家带他去熟悉熟悉沈家的事务。 父亲道:“你既是沈家子嗣,又是我这一代单传,总归要熟悉沈家一切的。但是你若不想留在此处,也但说无妨,我会送你出去读书。” 长华说:“我现在还没有出去读书的想法。” “是吗?” “母亲临死前让我来找父亲,应该也是放不下您,想让我照顾您。” 父亲削瘦的身子背对著他,沈默了好半晌,才说一句:“到底我是负了你母亲。” 父亲回了房休息,小翠说老爷身体一贯不好,吹不得半点风。长华询问可是有什麽宿疾,小翠眼神黯淡道:“老爷是从20岁才开始变成这样的。” “怎说?” “不知道呀,我从小就在沈家长大,我那时候还小,见到老爷时,他还是个活泼少年郎呢。但自从20岁那年大病一场後,就变成了这样,身子虚的很,稍有不妥就要病个十天半月,找了多少医生都没用。” “怎地不去外头看看?外头医疗技术很发达。没准儿能治好呢。” “劝了多少次,老爷也不肯去。说要一辈子死在这里。” 长华再问下去,小翠也都说不知道了。 跟著老管家熟悉了半天家族的账务以及生意,到了下午,宅子里突然闯来几个年轻人,三个少年,一个个都生的风姿俊朗,眉清目秀,眉眼间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管家道:“这些都是沈家的表亲。” 他们也看见了长华,兴冲冲过来打招呼,围著他转悠,问西问东,丝毫没有生分。 这几个少爷穿著也古朴的很,一列民国式长衫,儒雅斯文。偏偏言语间都活泼的很。在这人烟稀少的古镇中,难得进来一个外人,还是个见过世面的外人,各个都新鲜的很,十分兴奋,一直问他外头的样子,当然,也没忘记自我介绍。 那个头最高生的最英俊的,叫沈自明,今年二十三岁,是祖父大哥的家的子孙。其余两个都是祖父弟弟的孩子,生的白净斯文的,叫沈寄流,那面向最是秀美阴柔,话也最少的,叫沈中书,今年刚十六,一双眼睛含情脉脉,说不到两三句话便脸红。 他们问长华岁数。长华道:“十八。” 沈自明道:“十八个头就已经这麽高了。真不赖呵。” 长华笑笑。 沈寄流好奇地问:“听闻你从外头来。可否对我们讲讲外头是怎样的?” 长华问:“你们也没出去过?” 三个脸色顿时变得有些暗淡。 沈寄流苦笑道:“家里管的严,哪有那个福气出去。” 长华一顿。 沈自明也说:“大伯没跟你说过吗?” “说过什麽?” “沈家子孙,世代不得出镇。” “这倒没有。”长华说,“他今日还问我,习不习惯这里,不习惯的话,就送我出去读书。”顿了顿,又道,“我的确是沈家血液没有错。” 三人闻言,互看一眼,表情都有些奇异,却什麽都没说。 长华抿抿唇,低声问:“其实外头也不怎麽样。吵的很,还是这里自在。” 那最小的沈中书闻言,忽地开口道:“那长华哥,你以後会留在这里吗?” 长华微微笑,回头看看不远处的东厢房,语声变得很轻很淡:“也许。” 年轻人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这三个表兄弟,除了自小在古镇里长大,生活习惯与外头不太一样外,性子却与当下年轻人没什麽不同,喜欢热闹,爱好新鲜的事儿,长华给他们讲外头的变化,他们听的非常高兴,时不时有几个问题蹦出来,问题大多无知可笑,但长华也都耐心的一一解释。 三人中话最多的,还是沈自明。寄流斯文,看起来是最有学问的一个,问出的问题总是问到点子上。最小的中书,从头到尾只说过几句话,其余时间都在用眼睛偷偷打量长华。 不知不觉日头已西落,到了傍晚。 三人被各自家里的下人叫回去吃晚饭,长华客气的挽留他们在自家一起用餐,沈寄流却拒绝道:“你父亲不喜欢家里人多,我们还是回去,明天再找你玩。” 离开前,沈中书不停的回头,脸通红软糯糯地对长华说:“长华哥,我们明天还来。你还要跟我们讲外面的事。” 长华笑道:“好。” 他们都走了,家里的晚餐却没准备好,小翠从东厢房出来,急道:“少爷,可看见放在客厅里的墨锭没?” “没,怎麽了?” “老爷在写字,墨突然没了。我手头的事又多,走不开,可怎麽办?” 长华问:“书画铺子离家远吗?” “不远,走个几百米就到了。” “我去买吧。” 书画铺子在镇子的中间,步行十来分锺就到了。 分卷阅读4 黄昏时候的鲤鱼镇,笼著一层猩红的光辉。 镇上空荡荡的,没什麽人,家家户户门口悬挂著的红灯笼,泛著阴森的诡红。 长华慢慢走,十分享受著宁静时光。 不远处,已能看到书画铺的招牌,眼看著就到了,视线却骤然暗下。 一群黑压压的生物自偏巷里飞出,将他袭倒。 是夜枭。 几十只恶禽遮蔽天日,扑扇双翅直冲他脸部。 长华忙用手护住脸,另只手在空中挥著,试图把它们驱散。 老枭不肯离去,盘在他头顶,桀桀的叫。 这群老鸟很聪明,先挑他的双腿啄,再用爪子抓他的双手,待他四肢都受伤了,再去啄他的正身。 厉钩似的嘴,往肉体上轻轻一啄,便是一个血洞。 尘土卷起。 不到片刻,长华便成血人。 他挣扎著爬起来,浑身是血洞,脸也受了伤。老枭仍不肯离去,一双双招子恶狠狠地盯著他,寻找机会,伺机再次下手。 这边动静太大,渐渐引起镇民的注意。 有人认出他来,大喊:“快去救人!” 人群立刻炸开锅。 有人扛锄头,有人拿菜刀。 几秒後,老枭便一只不剩。 这时,人群里传来一道淡漠的声音:“你在做什麽?” 轰! 人群自动散开,让出道路。 长华捂著脸,靠在墙上,身体微微颤抖。 他在血光中,瞥见了一抹豔红的朱砂痣。 父亲不知何时来到跟前,眼光淡淡的在他身上扫了一圈,说:“还好麽?” 长华抿了抿唇,满齿的血腥,半天才道一句:“无碍。” 长华被人抬回了家。 全身上下四十多个血洞,黑乎乎,深可见骨。 这群老鸟在食他的肉。 “照理说,不该啊。老枭都活在鲤鱼河那头,怎麽无缘无故跑到镇子里来攻击人?”小翠心疼的给他上药,一边咒骂著那群鸟畜,“要不是老爷说怕你认不得回家的路非要出去找找,少爷你可就吃大亏了。” 长华躺在床上,明明伤的很重,却还能笑出来,说:“我命大。” 小翠嗔瞪他一眼,“都伤成这样,少爷还笑。” 长华的双眸於是弯的更弯。 第四章 第四章: 到了夜里,长华伤口感染发起了高烧,镇上医疗落後,折腾了大半夜也没能让他下去火。小翠急的直掉眼泪,沈宅上下几十口人来来回回奔波,终是惊动了沈睡中的沈世。问清楚事情後,披著衣服来到西厢房。 房内灯火通明,几个大夫刚走,就留下小翠在里头换水照顾,一屋子的中药味。他走进去,来到床边,望了儿子一眼。 长华脸色很差,眼下泛青,平静的陷在昏睡中。 小翠道:“刚喂了退烧汤,可还是没出汗。大夫也说奇怪,一般发烧不会这麽凶的。可也查不出原因来。” 沈世在床边坐下,伸手探了探长华的额头,又翻了翻他的眼睑。 “怕是中了尸毒。”他沈吟道。 小翠大惊失色:“怎麽会中尸毒?” “镇外头的那些鸟,一直生活在坟场,怕是吃了不少死人,染了尸气。” “那,这可怎麽办是好?” 沈世许是没睡好,脸色有些疲倦,摁了摁眉心,低声道:“你下去歇著吧,这里我来就好。” “可是老爷您的身体……” “无碍。” 小翠还想说什麽,又深知老爷说一不二的性格,只得退下,离去前给他又披了件袍子,以防他受寒。她离开後,沈世坐在床边一动不动,维持著这样的姿势过了许久,忽然叹了口气,掀开长华身上的被子,俯身下去,红唇微启,唇贴唇,吻了起来。 长华在一片火热混沌中,忽地感觉有道柔软的物体贴上了自己唇,清凉湿润,甜美无比。那柔软辗转在他唇上,轻轻吮吸著,舌尖探入他口中,撩开他的舌头,似要往咽喉深处探去。长华脑中混沌,只觉得无比舒服,便全身放松地随著那人的舌头嬉戏吮弄著,吻著吻著,便觉不够,想要得到更多,遂凭著身体本能,张开双臂,搂住怀中的人,便粗暴的吻了起来。双手急切地动作,想要撕扯那碍事的衣物,也不管怀里的人到底是谁。 沈世哪料到儿子会突然反应这样强烈,又急又怒,却又不忍心他中尸毒死去,一时间只得忍著身上游离的双手,继续吸取尸毒。 那手越来越不规矩,扯不开衣物,便从袍子底下钻了进去。半夜过来,沈世没有穿多少,外袍下面就是一件单薄的丝绸睡衣,一根带子系著,好弄的很,长华不费力气便将他衣服剥了,修长火热的手指蹂躏著丝滑肌肤,在无血色的白净肉体上,留下一道道青痕淤紫,香豔而透著一种受虐美。 长年抱病在家的沈世,生活一向清心寡欲,医生早就说过,他的身体得养著,不得动情欲,平日里他也不去想这些凡尘肉欲。但毕竟还是个男人,是男人便有情欲,也正因为常年的清心寡欲,沈世的身体就如那把撩不得的干柴,稍有星点火苗,便一窜冲天。 儿子的手段著实好的不像话,那游离在肌肤上的大手,乳尖上的手指,小腹,肚脐,咽喉,无一没有放过,无一不升起火焰。乳尖被弄的红肿,硬起来像两颗小红豆,让人想要品一品那红豆的滋味。挂在身上的袍子,不能蔽体,圆润白净的双肩露出,甚是风情撩人。有好几次,沈世都差点呻吟出口,浑身战栗著,双腿间有湿润的不明液体汩汩流出,湿透了裤子。 眼看著手就要往裤子里钻,沈世终於吸尽了最後一丝尸毒,眉心朱砂豔如血,煞至极,伸手一个手刀,便将儿子劈晕过去。 “孽畜!”最後他离去前,只怒气冲天留下这二字。 小翠第二天清早过来时,长华已经醒了,也不知道老爷用的什麽法子,他的烧已经退了,面色渐渐泛起了红润。 他静静地躺在床上,望著朱纱帐发著呆。小翠走过去问:“少爷感觉可好了点?” 长华微微颔首,语气仍有些虚弱:“好多了。” 小翠高兴的说:“老爷还真有法子。” “嗯?”长华侧过脸,“父亲来过了?” “是呀!昨夜你病的凶的很,老爷就过来了。”小翠顿了顿,道,“少爷你可知道,你不是普通的发烧,而是中了尸毒。” “尸毒?” “嗯,老爷说,外头那些鸟常年吃死人,染了尸气,所以你昨晚才病的醒不来。以後出门儿可得小心了。” 长华微微一笑:“以後会注意。小翠。你可知道父亲是怎麽治好我的?” 小翠摇摇头:“他昨晚来了就让我下去了,我也好奇老爷是怎麽做到的。按道 分卷阅读5 理说,老爷不会医理啊~奇怪了。” 小翠的声音越来越远,长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过了很久,他慢慢闭上了双眼。 这场病来势汹汹,病後也仍虚弱,需要调理。恰好父亲也下了禁门令,不许他这几天出门,长华便整日呆在家中,看看书下下棋,也不觉得闷。父亲从没出现过,表亲家的几个孩子倒是来过 几次,每次来都热热闹闹玩上一下午,其中以沈中书跑的最勤。 这孩子,言语不多,天生腼腆,说不上两句话便脸红,像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长华颇喜欢他,便时不时送些从外头带进来的小玩意儿给他,譬如船模,太阳能MP3。 中书最喜欢的,还是那只MP3。戴上耳机就能听见好听的音乐,实在太神奇。他第一次拿到手时,眼睛都兴奋的红了,在长华的指导下笨拙地戴上耳机,听著里头演奏的贝多芬的。 他问:“长华哥,人的命运是自己掌握的吗?” 长华说:“当然是。” “可是,这世上也存在著宿命这种东西。”他暗淡的垂下眼,睫毛扑闪扑闪的,“我不想一辈子都老死在这落後的镇子里。不想。” “既然那麽想出去,怎麽不行动?这里并非完全封闭,我既能进来,你便出的去。” “你不懂。”沈中书的眼里透露著一股绝望,“长华哥,你不懂。” 沈中书的父亲与寄流自明他们一样,早些年就死去了,沈家长一辈的,只有沈世还活著。因此沈家大小事务,都由他做主。但长华并不认为是父亲不允他们离开。 那到底是何原因,让他们离不开这镇子? 长华没有细想。晚间,父亲过来西厢看他。 这是他病愈後初次见父亲,中间已隔七天。 几日不见,父亲似乎更清瘦了,穿著素净的长衫,眉心的朱砂妖冶红豔。他问:“好点了吗?” 长华恭敬地回:“好多了。” 父亲道:“嗯,明日你便收拾行李,离开吧。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外头,到时候送你去美国读书。” 第五章 第五章: 父亲轻轻的叹息:“这荒镇野乡,并不适合你生活。” 长华看著他的脸,只见他眉心的朱砂痣似又红豔了一些,仿佛由血凝固而成的血珠子,豔煞之极。 长华道:“我不走。” 父亲说:“外面更适合你。” 长华说:“外面没什麽好,这里清静,不吵,我很喜欢。父亲,让我留在这里。” 父亲没再说话,交叠著双手坐在桌前沈思。烛火下那双修长的手,白的像温润玉石,隐隐泛光。他思索了片刻,抬眼见儿子一脸倔强的模样,便说:“那你就再呆一阵子吧。什麽时候改主意了,再来告诉我。” 青年嗯了一声,起身送他离开。 父亲咳嗽了几声。 长华说:“父亲近日又瘦了些。听小翠说你最近胃口不好。” 父亲道:“家里的厨子告假回家了,换了个新厨子,做的菜不太合胃口。” 长华想了想,道:“您注意身体。” 父亲离去後,房间里还留著他的气味,淡淡的檀香与冷香,就像他的人,一种端庄禁欲又妩媚诱人。 次日,沈世醒来,来到主厅用餐,没见到儿子身影,只有小翠在擦舒几长台。餐桌上摆著几碟小菜,说不上名字,却都做的相当精致,尝一口,可口的很。沈世放下筷箸,问小翠:“王叔回来了?” 小翠笑嘻嘻道:“没有。” “这菜谁做的?” 小翠刚想回答,便有一人端著一碟生煎包从厨房出来了。 却是长华。 将碟子搁在桌上,他笑道:“刚做好的,父亲尝尝味道如何?” 沈世并不动筷子。 长华说:“母亲生前跟我去过一次上海,尤其喜欢那边的生煎,她生病後不能走路,在病床上十分思念生煎,我便找来菜谱学著做了些。没想到味道还可以。您也尝尝吧。” 沈世提起筷子,夹了只生煎送进嘴里,味道著实好,外面的面皮煎的香酥双口,里面的肉馅儿嫩滑不腻,十分鲜美,再配上桌上小菜与淡粥,令人食欲大增。 沈世淡淡称赞:“做的不错。” 长华便弯起双眸:“父亲喜欢便好。”自己也坐下来盛了一碗,慢慢吃。父子两人话都不多,吃饭的时候几乎没有交谈,只有偶尔长华给他夹菜时才会说上一两句。 忽地,沈世问:“身上还痛吗?” 长华道:“早不痛了。” 沈世点点头:“日後别再到处乱跑。镇子外面那些鸟凶的很,莫要再被咬到。” 长华道:“记住了,父亲。”他犹豫了一下,忽然道:“父亲。” “嗯?” “那个,你嘴边沾了颗饭粒。” 沈世伸手摸了摸,没有摸到。长华道:“不是那边,嗳,我来。”说著,便凑身过去,食指在他唇上轻轻一抹。 这动作在旁人眼里,无非是父慈子孝,并不会另作他想。可沈世却不知想到了什麽,生生红了脸,直红到耳根脖颈。 他肤色本就白,常年无血色,这时红了脸,就像抹了绯色胭脂,人面桃花也不足形容那美。尤其那眉心的朱砂痣,豔的简直勾人魂魄。 长华的手便蹲在了半空中。 沈世放下筷子,有些不悦道:“你发什麽呆?” 长华顿了顿,收回手说:“就是突然想到一些事情。” “说。” “父亲,那晚我病重的时候,是不是有姑娘来过我房间?” 沈世问:“何故有此疑问?” 长华露出些许迷茫,“说起来不怕父亲你笑话,那晚我似乎搂了个姑娘,好像还对人家做了些不规矩的事。我在想,也不知是哪家姑娘被我占了便宜。虽谈不上负责,可好歹也想说声抱歉。” 沈世的脸顿时一冷,也不知从哪里来的怒气,摔了筷子怒道:“小小年纪,这麽不正经是谁教的!” 长华:“……” “滚回房间去闭门思过!今天一天都不许出来吃饭!” 虽说不许吃饭,但到了中午的时候,小翠还是偷偷端了吃的过来了。长华问她:“老爷吃了没?” “没呢。也不知道他生什麽气,把自己关在房里,谁都不理。”小翠一脸的惆怅,“少爷啊,你今儿早到底是怎麽惹到老爷了啊?” “没什麽。”长华笑笑,“我去一下厨房,父亲身子弱,不能不吃。我给他做点吃的,你别说是我做的,他生我的气,肯定不吃。” “那老爷问起来我该怎麽说?” “问起来你就说是你做的。” 去厨房做了一些饭菜,小翠端著送进东厢房。敲了好几次门,沈世才开门,冷著脸道:“不是说了 分卷阅读6 别来吵我麽!” 小翠瑟缩了一下。 她从小在沈宅长大,不是没见过老爷发怒的样子,可这几年,老爷的脾气是越来越好了,几乎没怎麽对下人生过气。可一旦生气起来,那威慑力还是相当恐怖的。小翠小声道:“老爷,小翠给你做了点吃的,您身体不好,别气坏了身子,还是吃点吧。” 沈世知道他若不答应,这小丫头一会儿肯定还会再来烦自己,只好让她把饭菜端进屋里。饭菜味很香,掀开食盒,里头都是一些江南的菜,做得非常精致。尝了几口,味道十分可口,沈世心中便即刻明了,这手艺如此精湛,绝对不可能是小翠那丫头做出来的。 沈世对著食盒发了会儿呆,最终只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真的不怪儿子。那天是他自己甘愿为他吸尸毒的,而那吸毒的手段,他也不是不明了,本来,沈长华来自他的骨血,就算再亲昵的动作,也没什麽不妥,更何况为了救命。可怒就怒在,他竟从这之中产生了不该有的遐想。 沈世想道,自己当真是许久未动怒了,今日竟因这小事大发雷霆,实在不可思议。 他吃下了儿子送来的赔礼饭,便算原谅。 之後,父子二人又和好如初。 好其实是谈不上的,但终归是父子,血浓於水,两人相处了些时间後,感情便慢慢产生,不再生疏。 转眼,长华来到这里已有半年。 这半年来,他的表现越来越得沈世喜爱。沈世身体不好,平日里闭门不出,也没什活动,每日在家只念念佛,看书作画,偶尔天气好,也会亲自来园子里照顾那些檀花。 檀花一年四季都会绽放,花的香味接近檀香,香气浓烈,盛开时整个宅子都被笼罩在大红色里,繁华昌盛,欣欣向荣。 沈世却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些花,长华曾有此亲眼目睹他轻轻揉碎了花丛里开的最好的那朵。花汁鲜红,浸染著他雪白的手,好像满手血腥。 长华跟著管家学了些日子,很快摸清了家里的情况,他聪明,性格又好,不到半年便家里打理的妥妥帖帖。 沈家曾经是大家族,到了近年虽已没落,却仍旧家底殷实。家里经营著好几所绸缎庄以及古董行,这些东西在这封闭的小镇子里自然不会卖出去,沈家会有专门的人与外界沟通,合作,买卖。赚来的钱颇丰厚。到了长华手里,生意更是兴旺。 店铺里没事的时候,长华便跟著父亲练习毛笔字。 父亲写了一手好银钩,长华跟著临摹,却怎麽也学不出精髓,到最後只得无奈笑道:“怕是我不适合练字。” 父亲却道:“你心不静,心不静,如何能写出想要的字?” 长华弯起了月牙双眸。 这半年来,他已与父亲非常熟悉,变得亲昵,更像父子,什麽事都与父亲说。他说:“但是我会做饭啊。爸爸。” 他的称呼也从父亲变成了爸爸。 沈世无奈的摇摇头:“堂堂男子汉,总窝在厨房里像什麽样子!你以後别去了,家里有厨子,交给他们不就好?” 长华道:“可是,我做的饭爸你比较喜欢啊。” 这倒是事实。这半年来,饭菜都是由长华做,沈世都被他养胖了一圈,脸色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沈世无话可说,总不能批判儿子的一片孝心。 长华刚要去厨房做晚饭,前门里便跑来一人,是大伯家的孩子沈自明。 沈自明这群年轻人,也早与长华混的烂熟。他跟沈世打了个招呼,便对长华说:“有空麽?” “没有。怎麽了?” “你又要给你爸做晚饭啊?”沈自明瞅瞅旁边低头练字的沈世,小声道,“我说你个大男人,天天蹲厨房像什麽样子啊!” 长华笑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沈自明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今晚别做了,跟我们出去玩吧。今儿是鲤鱼节,外头可热闹著呢。你来这里也半年了,可一定得参加一回。” 鲤鱼节,鲤鱼镇上最热闹的节日。小翠前几日就在念叨,说这节日就跟除夕一样重要,节日那天极其热闹,一定得参加。 长华不是不想去看看,可比起看热闹,还是父亲的晚餐比较重要。 可一旁的沈世却突然开口道:“去吧。” “爸。” “早点回来就行,别闹太晚。”沈世对侄子道,“自明好好看著他,不要让他乱跑。” “知道了!大伯!” 两人离去後,沈世又练了会儿字。 夕阳已落山。世界通红一片。 宅子外头越来越热闹,鞭炮声铜锣声戏曲声交杂一片。 沈世慢慢卷起宣纸,揉成一团丢在地上,回到房里。 他坐在床边,静静的,一动不动。 屋子里的檀香静静的燃烧著。 桌边摆了一卷佛经。 他死死盯著那卷佛经,尔後,拿起来,对著蜡烛点著。 梵语经文,很快化为淡蓝火苗。 沈世自嘲的笑了笑,在火光中,抬起手,慢慢解开脖颈处的盘口,开始脱衣。 第六章 第六章: 大约是从半年前开始,沈世开始有了情欲。 第一次情欲来袭,发生在长华病重的那晚。他为了救命,与亲生骨肉骨肤相贴,唇齿纠缠,长华没有异样,他却动了不该有的遐想。半年前为此发过一场火後,他便没有再多想。但过了些时日後,一到夜间他便觉烦躁不堪,身体某处蠢蠢欲动,燥热,空虚,骨子里有一种千虫百蚁啃噬的麻痒。 这种感觉是陌生的。 沈世活了三十七年,一向清心寡欲,诚心礼佛,不曾有过这样凶狠的欲念。 起先,他尚能强忍,情欲来时一遍遍诵经清心,实在熬不住时,便去洗冷水澡。但越往後,就越难熬,诵经冷水澡,没有一个能拯救他。欲火来的那样凶猛,如野狗啃食枯骨,如秃鹫抢食腐肉。迫在眉睫的交欢,令他在数月前,终於解开自己的衣衫,自我爱抚。 那些动作是放浪而不堪入目的,罗帐内夜夜翻滚滔滔红浪,他的呻吟堵在枕头间,泪水汗水混合交融,徘徊在极乐地狱入口。 而今夜,不曾与那些夜晚有何不同。 沈世素白的手指,一件一件解开衣衫,放下罗帐,从床头暗阁里取出一片红布,蒙在自己嘴上,在脑後系紧。而後平躺下,开始了自我献祭。 他的肉体是极漂亮的,雪白,修长,清瘦,像从画中走来的仙人,没有一丝瑕疵。肢体匀称,双腿笔直修长,洁白的裸体在黑暗的罗纱帐中泛著玉石一样温润的光。 数月的自渎,已经让他非常熟悉自己的身体,他懂得摸哪里会很舒服,弄哪里会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射出。 沈世轻喘,睫毛轻轻颤 分卷阅读7 著。心中伸出一只充满饥渴而淫欲的利爪,划开了胸膛血肉。 他要释放。 他要将精液射出来。 永远无法忘记那种快感,浸入骨髓的快乐,全身每个毛孔都张开,登入了极乐世界,忘却世间一切怨恨不幸。 沈世喘息著,双手开始在自己身上抚摸游离。先是脖颈的喉结,然後是蝴蝶骨,很快便来到他很敏感的胸口。胸口那两点红珠粉嫩可爱,娇小怜人,乳尖在手指的撩拨下,很快硬起,泛著晶莹水色。沈世不堪忍受这刺激,浑身轻颤著,指尖的动作却越来越粗暴,仿佛粗暴带来的疼痛能缓解一些心头的羞耻感。 再然後,便是平坦的小腹,圆巧的肚脐。 再往下,便是男性的象征。 那里尺寸不大不小,不似其他男子那般狰狞,生的十分干净秀气,不粗不细,秀立笔直的一根,直挺挺地立在两腿间,圆润的龟头部分吐露著晶莹爱液。沈世有些迫不及待,笨拙地将手伸过去,握住它,开始快速撸动。虽然他对自渎已经很熟悉,却并没有多少技法,只会一味的撸动,偶尔用指尖戳弄下马眼部分,那地方娇嫩敏感,快感剧烈,不出意外的话,十来分锺便能射。 但是今夜,那处却迟迟不射。套弄了二十多分锺,依然坚挺。沈世额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正值三伏天,空气湿热闷燥,屋外下人来回走动,檀花香气浓烈,冲的他大脑昏昏沈沈,浑身上下无一不是煎熬。 想要得到释放,却寻不到出口。 他的双腿绞缠在一起,像条白色的淫蛇,扭动在锦被中。丝绸被面沾著大量透明的水渍,大量不明液体从腿间汩汩流出,双腿间那剧烈的、煎熬的麻痒,令他发出低低的嘶吼。 他死死攥住双手,将脸埋在枕间,双肩因隐忍而无助的颤抖著。 猛然间,窗外一道闪电劈过。 雷声大作。 暴雨袭来。 埋在枕中的沈世,许久没动。 突然,他抬起了头,像是作了什麽决定,撕开蒙在嘴上的红布,眉间朱砂宝光流转。 尔後,他将手伸进了两腿间,那男性生殖器的下方。 在鲤鱼镇里,最重要的节日不是春节,而是鲤鱼节。到了这天,家家户户都会挂上鲤鱼灯,白天准备好丰盛的食物,晚上大家就穿上盛装,挑著鲤鱼花灯逛夜市,表演节目,热闹非凡。 这一年的鲤鱼节,也跟往年一样热闹。沈自明带著沈长华在街头与沈中书和沈寄流会合,他们俩都穿了盛装,华贵的长袍上金线绣著鱼纹,雍容华贵,手中都挑著一盏鲜豔的鲤鱼花灯。沈中书多带了一只,给长华,说:“长华哥今晚好好逛逛,这镇子里没别的好,但这鲤鱼节却是非常风雅的。” 长华笑道:“我倒觉得这身衣服不错。” 沈寄流问:“是衣服不错还是人不错啊?” 长华道:“中书生的秀气,人自然也是不错的。” 几个年轻人哈哈大笑,中书却是红了脸。沈自明说:“说起节日装,穿的最美的,其实还是大伯。” “我爸?” 沈寄流点点头:“的确如此。当年大伯那一袭大红色的节日礼服,至今镇上的人还念念不忘,称赞不已。所谓美人,应是如此。” “是麽?”长华微笑,“可惜父亲近些年身体不好,想来我是无缘得见了。”又说,“不过,还是很想看一看的。” 沈自明嘿嘿一笑:“想看?” “嗯。” “过几天你来我家,我给你看照片。” “照片?” “是啊,那年鲤鱼节,有个外面来的进来了,自称是个什麽摄影师,拿著个破盒子拍来拍去,拍出来的纸就有人像,他说叫照片,我觉得新鲜,就跟他要了一张,恰好就是大伯的。”沈自明一脸的豔羡,“外头真好啊,真想出去看看。” 长华却说:“那我明天抽空去你那。” “行。” 几个年轻人挑著花灯慢慢走在集市上。 集市非常热闹,被一片红光笼罩著,到处都是摇曳的鲤鱼灯笼,红彤彤,欢喜热闹,一片和睦。小摊上卖著许多精致的古玩意儿,花瓶,玉器,字画,墨笔,也有女子的胭脂水粉,更有小童喜欢的糖人。长华感慨道:“这里简直就是古代。” 有几个老人撞见他们,乐呵呵地跟他们打招呼。这半年来,长华已熟悉了这个镇子,人人都知道沈家来了个少爷,模样生的好,脾气也温和,讨人喜欢。他们也问:“沈老爷今晚没来?” 长华道:“家父身体不适,在家歇著。” “嗳,可得好好照顾著啊。” “嗯,这是肯定的。” 也有年轻漂亮的姑娘,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对著不远处的沈家四少爷小声议论,春心荡漾。 长华跟著他们逛了一会儿,买了几只花瓶,为父亲挑了一幅墨宝,还买了几块甜糯的桂花糕。 沈自明摇头叹息:“你这小子,真是二十四孝,出来逛个街都想著你爸。” 长华笑笑不吭声。 逛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天上突然有闪电劈过。 长华看看这天,心道怕是要下雨了。 果不其然,闪电过後就是巨雷,紧接著瓢盆大雨倾泻而下。 四人忙急匆匆分别回家,临走前,长华还不忘叮嘱沈自明,让他把照片找出来。 到了家,沈长华已浑身湿透。小翠还没回来,怕是还在外面跟她的那些闺蜜逛。家中寂静无声,只有几个仆人趴在桌上打盹儿。长华自己去房间拿了毛巾擦干头发,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看看时间,还不到晚上九点,也不知道父亲睡了没。 问了下人晚上父亲有没有吃饭,下人道:“老爷称不舒服,早回房睡著了。” 果然。 长华心中叹息一声,去厨房煮了点清淡小粥,送去东厢房。 天上雷电更烈,暴风雨打乱了一园子的红檀花。 长华来到门前。 里头仍然亮著灯,应该是没睡。 他伸手敲了敲门。 “父亲。” 里头没声音。 莫非睡著了? 长华又敲了敲:“父亲,您在吗?” 里头仍然没声音。 长华便说:“父亲,我自己进去了。” 话刚落音,里头便传来沈世的声音:“别进来……啊……唔……别、别进……进来……” 长华一顿:“爸,你怎麽了?” “滚!!滚!!别进来!!唔啊……唔……”那声音明显在发颤,甚至带著哭腔。 长华心一沈,猛地将门踹开。 轰隆。 闪电劈过,将斗室照亮。 第七章:全章补完 第七章: 雷声大作,闪电划破苍穹,照亮斗室。门窗被暴风 分卷阅读8 雨吹得!当作响,空气里浮著浓郁的水汽与檀香。长华步入,父亲的雕花大床上,罗帐飘然,扑簌的灯火隐隐照出里头一道身影,修长妩媚。 长华顿了顿,端著食盒离床榻几步远的地方,不再前进。 床内呻吟低沈而急促。 长华沈默地片刻,道:“父亲。” “滚出去!” 有什麽东西从帐内飞出,!当一声落地,打翻。 长华认出,那是父亲放置与床头的紫金香炉,里头点著的是宁神香。 长华舔舔唇。 父亲就在里面,在那飘飘渺渺的罗帐内,活色生香,红浪滚滚。 但是他也不离开,只站著不动,将父亲那一声一声的哀吟全部听在耳里,一声不漏。父亲摔碎了紫金香炉,又丢出了玉枕,尖叫著驱逐,到最後,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绝望。 帐内的人影翻滚扭曲著,像一条蜕皮的蛇妖。 忽而,头仰起,身影凝固。 有什麽,似乎达到了高潮。 长华这才开口,声音依然平静:“父亲,你没事便好,我给你做了些吃的,你记得吃一些。我走了。”将食盒放下,转身离去。身後那纱帐动了动,一双雪白的手伸了出来,将纱帐朝两边拉开。 长华驻足,回首。 父亲全身赤裸地坐在黑暗中望著他,眉间朱砂,煞气冲天。 有那麽一瞬,长华觉得他是动了杀念。 父子二人长久的凝视,双方皆不肯退缩。 沈世咬著鲜豔欲滴的红唇,冷声问:“今晚你看见了什麽?” 沈长华道:“我看见漫天风雨,夏雷阵阵。” 沈世下了床,裹著床单,赤裸的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逼近儿子。长华嗅到来自他身上爱欲的气味,摄人心魄。沈世在他跟前停下,一字一句:“那你还记得吗?” 长华低头:“不记得了。” 沈世抬手,一个耳光甩了过去:“滚出去。” “是。” 从房内出来,长华站在长廊里,一动不动立了很久。回到大厅,小翠已经回来了,厅内还坐著应早已回家的沈中书。 小翠说她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中书少爷,少爷怕天色太晚,她一人回来不安全,便亲自送了回来。 小翠说这些的时候,脸是美丽而粉红的,荡漾著少女的春色。 长华说:“天这麽晚了,外头雨也没停,中书回去怕不安全,今晚便留在这里过夜吧。” 中书红著脸,轻轻点头,跟著他去房间换衣服。 一路走来,长华都沈默无声。中书看著他修长的背影,有好几次想说点儿什麽,但又都吞进了喉咙中。 今夜的沈长华,似乎与往日一样,又与往日不一样。 沈中书有些寥寥。 ──────────3月12日补完----------------------------------- 南方的雨水一向丰盛,下了许久依旧没有停歇。长廊里水汽弥漫,吊挂著的红灯笼隐约照出地上散落的红花。沈中书跟著表兄前往他的房间,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衣裳是长华的,他穿起来大了许多,好似宽大戏服,却又因他脸生的清秀,看起来也有几分可爱之意。 沈中书嗅著衣服上长华的气味,脸红红的,腼腆的低下头。 长华道:“其他屋子还没收拾出来,你今晚就跟我将就一下吧。” “嗯。”沈中书抬头看他,忽地瞥见他脸上的红印,有些惊讶,“长华哥,谁打你了?” 长华摸摸脸,笑道:“没什麽。” “可……” 长华截住他的话头,“不早了,你快去睡吧。” 中书见他不愿再谈,也不好继续追问,只得乖乖躺到了床上去。他心情是激动的,长华来这里已经有大半年,除了平日里的聊天玩耍,这还是他第一次二人同塌共寝,不禁心跳如雷,紧张又期待。长华收拾完了外面的事,就回来睡了。两人并排躺在床上,也没什麽可说的,房间死一般静谧,只听见纱窗外雨水淅淅沥沥。 中书想跟他说点儿什麽,却又说不出,话头凝噎在心尖,无法吐露。他凝望著那人背对著自己的身影,慢慢闭上了眼。 一切……总归是不该的,没有结果的,不该有幻想。 沈睡前,他如此想到。 半夜,中书醒来,却见长华不在身边,他揉著惺忪的睡眼坐起来,叫了一声“长华哥?” 门!当一声被风吹开,门口影影绰绰似是站了一人。 中书一惊:“谁?” 那人道:“是我。” 一听到声音,沈中书立刻松了口气:“长华哥,你吓死我了。”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长华走进屋里,他身上还穿著睡衣,睡衣湿透。 中书问:“你去哪了? “去了下厕所。” “房间里不是有夜壶吗?” 长华不好意思的笑一笑:“不太习惯那东西。” 沈中书了然:“也是,你从大城市来的,肯定用不习惯。快把湿衣服换掉,别感冒了。真是的,出门也不知道打把伞。”他念念碎碎,忽然意识到自己这幅样子就像长华的妻子,不禁为这年头羞红了脸,钻进被窝里不再吭声。 长华再回到床上的时候,沈中书嗅到他身上有一股甜腻的气息。 他觉得很熟悉,却又想不起是什麽味道。睡意袭来,很快令他再次陷入睡眠中。 次日,沈世发起了高烧。 据医生说,是受了风寒,服下退烧药多休息几日便能痊愈。长华衣带不解在旁伺候,沈世也不驱赶他,父子二人似是忘了那晚的荒唐事,仍跟从前一样自然。 很快,沈世痊愈了。 沈世痊愈的第二天,家中来了位女子。 这女子长华是认识的,乃镇子西头绸缎铺的女东家,容娘。 女人容貌甚美,身著一袭绿色的旗袍,勾勒出妙曼好身段,举止端庄有礼,除了年纪稍大一些,算是完美。 父亲将她牵到自己身边坐下,对跟前的长华道:“我打算跟她成亲。” 长华垂下眼睑。 父亲说:“这位叫容娘,日後便是你後母。你不必跟著叫母亲,但对她需像对我一样尊重。” 长华点头:“我记住了。” 那容娘忽地笑道:“都说沈家的大少爷斯文有礼,今日一见果真如此。我原以为今儿必会遭点儿刁难,原来竟是容娘我多心了。” 长华静静道:“哪里,父亲年纪也不小了,娶个妻子回家照顾著,总归是好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沈世颔首:“如此便好。我们打算十五天後就成亲。” 长华问:“这麽快?” “容娘与我年纪都不小了,成亲无需那些繁文礼节,简单弄一下就好。” 分卷阅读9 “嗯,我明白了。我这就下去操办。” 沈长华离开了,容娘望著他离去的背影,对沈世道:“老爷真是好福气,有这麽个孝顺孩子。” 第八章 第八章: 婚礼按著沈世的意思,一切从简,但终归是喜事一桩,张灯结彩宴请宾客总是少不了。 写请柬,买婚宴用品……各种大小繁琐事务,皆被长华将打理的井井有条。 临近婚期,宅子里挂满红彤彤的灯笼,门窗贴著红色喜字剪纸,久违的喜事,令沈宅上下充满喜气。 试穿喜袍的那一日,沈世身子不适,长华本打算劝他在家休息,他却执意要陪容娘一起。长华无奈,怕他途中又出了什麽岔子,记起半年前也是如此,铺子里出了点状况,父亲身体不适,偏要亲自去办,回家途中便晕倒了,到头来,又是一番折腾。眼看著这就要成亲了,可不能出乱子。 长华於是决定陪著父亲一同前往。 喜服是容娘亲手绣制的,大红色的绸缎子,上面绣著大朵牡丹,雍容喜庆。凤仙领口,斜襟上静静滴缀著一颗颗绞花盘扣,衣襟下摆是滚边金线,女式的则缀著丛丛排穗,复古端庄而不失风情。 父亲拿著衣服进内屋换了,铺子里只剩下容娘与长华。 容娘饮著茶,一双玉手在氤氲茶汽中,泛著白光。 她道:“我听说你母亲刚过逝不久。” “是。” “你父亲与我成亲,我知你心头多少都会有些怨怒。但你放心,我既入了沈家的门,便会待你如亲子。” 长华笑笑:“只要父亲高兴便好。我是没有任何怨气的,容阿姨莫要多想,以後便是一家人。” 容娘也笑了:“如此,便好。” 二人静静饮茶,不再交流。过片刻,父亲换好衣服从里走了出来。长华只觉得他从里面走出的瞬间,眼里飞舞著一只火蝶,优雅,傲然。大红色的喜袍子,随著他的步调,翩然摆动。苍白的脸被红豔豔的布料衬的绯红,眉间朱砂殷红如血。 是梦中花,水中月。 是晨间的花骨朵,夜晚的盛开的檀花。 风流,妖冶,媚色惊心。 容娘也是看的呆滞,许久後,才笑道:“容娘有句话,虽知道老爷不爱听,却还是要说的。” 沈世道:“说。” 容娘道:“老爷的容貌,真正举世无双。” 沈世听了,果然眉头蹙起,却也没有说什麽,却忽然望向自家儿子,问:“你看合不合身?” 长华颔首:“很合适。” 沈世道:“那就这样,不用再改了。” 婚礼定在当月的15号,那日天气不太好,闷热阴沈,热的人浑身是汗。园子里的蜻蜓到处飞舞,院墙外头,几只乌鸦呱呱乱啼。 婚宴事多,长华前一晚就没怎麽睡,第二天一大早见天这麽热,又担心父亲中暑,便早早将西瓜放进井里冰镇著,好让父亲吃了解暑。心中想著,怎样能让这个镇子通上电,弄个空调过来。 到了时辰,宾客们都来了,随礼道喜,仪式开始。 这鲤鱼镇结婚的礼仪也是很传统的,红盖头,大花轿,吹吹打打将容娘送进宅内,於那祠堂中,对著列祖列宗拜天地。容娘的脸被红盖头遮住,瞧不清什麽表情,倒是父亲,脸上几乎没有欢喜之色,仍旧一副淡淡的样子。 新娘被送入洞房後,便是沈世一一对宾客敬酒。 酒一杯一杯下了肚,父亲的脸也越来越红,好像染了一层绯色胭脂,看的众人皆移不开目光。 长华担心他身体不好,饮酒过量会生病,却又不好开口,这大喜日子,说什麽都是不合适。只好看著他一杯又一杯,直到脚步都不稳。 酒宴终於结束。 众人散去时,天上果然下起了瓢盆大雨。 长华给父亲端来醒酒汤,喂他喝下。 沈世应是醉了,但是他醉了也不闹,仍旧端庄冷清,默默饮下醒酒汤,对儿子说:“我回房了。” “可要我送您?” “不用。” 沈世自己摸索著路,歪歪扭扭走进东厢房。 天上雷电劈过,轰隆隆的一声声巨响,像是要撼动这山河。 沈世来到自己房间门口。 他顿了好久,才慢慢伸手,敲了敲门。 “容娘,我进去了。” 里头没有回应,许是容娘娇羞。 沈世自嘲的笑了笑,伸手便将门推开。 屋子里没点灯。 沈世有些奇怪,这大喜的日子,屋子里竟连喜烛都没有,下人实在忘性,明日一定得好好说说。 摸来火折子,将蜡烛点燃。 火苗簌一下窜高,幽绿的,照亮整间屋子。 床上并没有他娇豔的新娘。 沈世叫了一声:“容娘你去哪了?” 就在话落音时,眼角余光猛地瞥见地上一道黑影。 抬头一看,却是凤冠霞帔的容娘,活生生吊死在屋子横梁上,一头黑发散落在身後,两眼怒睁,分明是死不瞑目。 第九章 第九章: 容娘死了,死在大婚之夜的新房里,尸体高高悬在屋梁上,凤冠霞帔滴滴答答流著黏绸的血,染红了这场婚礼。 沈世当晚大病。 镇上的人闻讯赶来,将沈家围堵的水泄不通。 镇长刘凯亲自带人来收尸。在这古老的镇子上,有著自己的法律规则,刘凯手下养了一批维护镇内秩序的手下,门司齐全,仵作捕快一一齐全。侦查完了案发现场後,来到沈世那边,欲要询问,被长华拦在门外。 “家父昏迷不醒,有什麽可以问我。” 刘凯问:“晚上可有什麽奇怪的人进过新房没?” 长华道:“只有几个侍女陪著容娘,出事的时候,她们都被打昏了。什麽都不记得。” “你一直跟你父亲在一起?” “是。” “把宾客名单列给我。” “好。” 刘凯看完名单後,又将所有来参加喜宴的人叫来一一盘问,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折腾了一宿,仍旧没有答案。刘凯只好带著人先回了祠堂。到了中午,又过来了。 此时沈世已醒,身体无大碍,只是精神不太好。刘凯对他说:“你可知容娘是怎麽死的?” 沈世虚弱道:“上吊自杀。”? “不是。”刘凯脸色一沈,“她是被人在後脑勺敲了个洞,吸尽脑髓而死。” 沈世大骇:“你说什麽!你再说一次。” “那洞敲的很小,藏在头发里,不容易被发现。若不是仵作验尸仔细,谁知道是被人害死的?我们切开她的脑颅後,里头可什麽都没了,被吸的干干净净。”刘凯眯起双眼,“沈老爷,您看这案子,还有必要查下去麽?” 沈世沈 分卷阅读10 默。 片刻,他下了床,去保险柜中取出一张地契,盖了手印,递给刘凯:“老规矩,对外你该知道怎麽说。” 刘凯冷笑一声,将地契收起来,说:“你放心,我会对外人说她是一时被鬼迷了心窍,想不开自杀的。但我这话也不算完全的胡扯八道,老朋友你觉得呢?” 沈世面无表情:“拿了地契就快滚。” “日子还长的很,呵,沈家也不知造了什麽孽。”刘凯离去前,留下这麽一句话。 他一走,长华便端著药碗进来了,喂父亲吃完後,随口问道:“镇长那边有消息了?” “嗯。” “怎麽死的?” 沈世拿著手帕擦去嘴角黑色的药汁,慢吞吞道:“自杀。” 案子第二天就结了,镇长对外宣称,容娘是被鬼迷了心窍,想不开自杀的。 新婚之夜上吊自杀,又死在了新房里,著实不太吉祥,镇民在茶余饭後谈论起,不禁有些同情沈世,想他今年才37,正值青壮年,年轻时却因身体一直未曾娶妻,好容易成亲了,却又死了。 有人道,这沈老爷,怕是个永世孤鸾的命。 沈世的病在长华的悉心照料下,很快康复。对於容娘的死,他没有表现出多伤心,却也没再笑过。容娘那边没有家人,只有个未成年的妹妹,沈世为了补偿她,亲自上门送去钱财物品。谁料到她这妹妹年纪虽小,倒是有风骨的很,对他说:“我姐姐这些年待你都一片真心,就算她去了,也是不悔。我今日若收了你这些钱财,不仅侮辱了她的感情,死後也没脸见她。” 沈世见她执意不肯收,略一思考,问:“你今年多大?” “十七。” “可有人家?” “未有。” “叫什麽名字?” “容紫。” “我儿长华今年十八,待你成年後,若是你未嫁他未娶,你便进我沈家的门,你看如何?” 容紫望向他身後的长华,见这与自己年纪相仿的沈家大少爷,生的清风朗目,温润如玉,心头不禁略有欢喜。她自小跟著容娘长大,性子里多少继承了姐姐的坦率,便不做作,一口答应:“好。” 长华见自己的婚事就这样被定了下来,也没说什麽。回家路上,沈世问他可有无意见,长华道没有。 “只要父亲开心。” 沈世看他一眼,没再说话。 又过了段日子,时节已近深秋。 容娘之死渐渐被众人忘在了脑後,茶余饭後讨论的话题也不再是沈家。沈世偶尔会想,若是当日他不为一己之欲,不是这身子太过淫荡,容娘便不会死。 沈世与容娘相识多年,年轻时便知她爱慕自己,也因为自己,她一直未嫁。本来两人这辈子都不会有多少交集,若不是前阵子身子被情欲逼的走投无路,他也不会动起容娘的念头,妄图成亲缓解。 沈世摩挲著那件容娘亲手缝制的喜袍,只觉心头一股沈郁之气难以纾解。 肩头忽地一暖,背後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天气寒凉,父亲莫要再受了寒。” 回头一看,果是长华。 沈世招呼他坐过来。 他坐下,望著父亲手中的喜袍,道:“父亲可是在想容娘?” 沈世道:“我在想著,如何处理掉这衣服。是烧了好,还是丢了好。” 长华说:“好歹是她亲手缝制的,父亲便留下做个念想吧。” 沈世略略沈思,点头:“也好,就交给你替我保管吧。” “好。” 父子二人又谈了一些生意上的小事。最近铺子里生意非常好,利润翻了两倍不止,长华打算出去一趟,做些市场调查,并顺便买些东西回来。沈世一听他要出去,便蹙起了眉头:“要去多久?” “来回快的话,也要一个多月吧。” “今天是什麽日子了?” “七号。” 沈世怔了怔:“都七号了?” “嗯,怎麽?” “没事。这样,你在外头多待些日子吧,顺便去北京看看,拍点什麽……皂片?” 长华纠正:“是照片。” “嗯,就是那东西,拍些回来让我看看。” “父亲喜欢北京?” “嗯,听说那边有故宫,很想看一看。” “那父亲为何不与我同去?反正家中也没什麽事。” 沈世脸一沈,淡淡道:“过些日子家里有祭祀,我就不去了。你去就是。” 第十章 第十章: 长华离开那天,沈世还没起床。他不想打扰父亲的睡眠,收拾好行李独自离开,走前在厨房做好了早餐,叮嘱小翠早上八点记得叫父亲起床吃。出了门,却见门口站著沈中书。 中书道:“我送送你。” 古镇正是晨曦未明,岚遮雾障,万物寂静之时。偶有松子坠地,或涧水择路,弄出响动,轻叩在梦中行路人的耳边,更叫人觉出静寂。 一路送到镇口,他们都没说一句话。长华见他心情沮丧的模样,便道:“以後有机会,带你出去走走。” 沈中书苦笑:“再说吧,你在路上小心,早些回来。” “嗯,你可有什麽想要的东西?” “没有。” “知晓。”长华想了想,还是说,“你没事便去家看看,替我照顾著下我父亲,他身子不好,性格又倔,怕是生病也不肯对人说。下人心又粗。” 沈中书应了:“你放心。” “好,那我走了。” “嗯。” 长华走出镇外,走了几步,回过头,沈中书还站在雾霭中遥遥望著他。浓雾弥漫,也瞧不清他什麽表情。长华对他挥挥手,示意他回去,沈中书喊道:“记得回来!” 到了太阳升起时,沈世才醒来。 近来,他大病几场後,身子越发虚弱,时常觉得疲惫不堪。总是睡得很沈很久。 小翠来敲门,叫他起床用餐。 他问:“少爷已经走了吗?” “是的。” “好。从今儿起,便封门准备祭祀吧。” “是。” 小翠退下。沈世洗漱,铜盆里,映照著自己的脸,惨白一片,唯有眉间那朱砂痣,像心尖上的一滴血,越发红豔。 沈宅封门。 长华不在的日子里,沈世并不觉有何想念。只是一个人静处时,听到门外脚步声,总下意识以为是儿子。夜深人静时,也时不时想起儿子那张脸。 那张脸与自己有七分相似,气质却是极不同的。 沈世知道自己皮囊不错,阴气却太重。儿子却不同,他气质如兰,孤俊无朋,温润如玉的君子。 沈世记起十九年前,那时候他还年轻,未经过命运的残酷,对未来抱著期望,看什麽都是鲜豔而夺目的。年轻气盛,与家中侍女日久生情,诞下今 分卷阅读11 生唯一的子嗣。 唯一的,子嗣。 他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个孩子,会来投奔自己。 这到底是他命中唯一的福,还是更大的劫? 沈世放下笔墨,望著一纸潦草的字迹,心中烦躁更盛。 离祭祀还有五天。 家中一切都准备好了,三月三出生的白羊,纯黑的毒蛇,黑猫血,女人的长发,檀花,香炉,以及祖坟上挖出的土。 在准备香炉的时候,小翠发现家中仓库里的炉子掉了一片金漆,便去跟沈世说了,想要到镇上重新买一只回来。沈宅封了门後,是忌讳出去的,但这香炉的问题却也不能随便,只得交代她从後面的小门出去,速去速回。 小翠回来的时候,带回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 镇长刘凯死了。 沈世惊愕:“如何死的?” 小翠一年惧色:“听人说尸体被发现在镇外的河里,身子被人切成了两片,里头的内脏都消失了。大家都说不是人干的。是……是恶鬼……” 沈世脸色雪白一片,颤著双唇压抑道:“封门,祭祀不结束,谁都不许出去!谁敢出去就打断谁的腿!” 从那天起,沈世就把自己关在房内,直到五天後的祭祀日,才出来。 沈家的祭祀日,已经维持了几百年。 每年10月23日,沈家的主人都要盛装举行祭祀。 祭祀的对象却不是沈家列祖列宗,而是一个叫银环的人。 银环。 凡是沈家的子孙,都知道这个名字,却没有一个知道这人是个什麽来头,与沈家又有何渊源。唯一知道的就是,这个人在沈家的地位,比沈家列祖列宗还高。也不得随意提起。 这一年的祭祀,如同往年。 沈世穿著一身类似於戏子的戏袍,浓妆豔抹前往祠堂,反对著沈家祖先的牌位跪下,磕了十八个响头後,将三月三出生的白羊杀死,放血,任由白羊的血流满祠堂而并不收拾。再用黑猫血淋上列祖列宗的牌位,尔後上香,香炉中撒上祖坟里挖出来的土,并将女人的长发点燃,烧毁。 这些仪式都做完後。沈家的下人便退下了,从外面将祠堂的门锁好。直到三天三夜後,才会打开门,接主人出来。 下人都走尽了。 祠堂的门哢嗒一声,锁上。 沈世站在黑暗的祠堂里,双脚浸泡在白羊湿润腥稠的血里,默默凝望著香炉里燃烧的香。 待到最後一炷香燃尽时,沈世便知自己的时辰又到了。 他在血泊中慢慢褪尽一身华服,慢慢走到祠堂後面的小门前。 小铜门由一把金钢锁锁住,只有沈家的主人才有钥匙打开。平日里,下人也不得随意接近。 沈世取出钥匙,打开金刚锁。 铜门慢慢推开,一股浓烈的腥臭从里面传来。 门後的世界,是黑暗而死寂的。 沈世犹豫了一下,不知为何,忽地想起了儿子长华。 不知此刻,他在哪里,在做什麽。 不管在做什麽,在哪里,他一定都是在阳光下。 沈世觉得心头升起一些莫名的情绪,像是思念,又像是忧伤,淡淡的笼罩在心头,挥之不去。 他在黑暗中自嘲的笑了笑,走进了门内。 铜门!当一声,关上了。 黑暗紧闭的空间里,听见他说:“我来了。” 祭祀到了第二天,小翠就进入了担忧暴走的模式。家丁阿采劝她说:“你急有什麽用?这麽些年了,哪年不都这样,老爷也没什麽事。” 小翠摇摇头,低声道:“老爷身子如今已经比不得过去了,这些年的折腾,也不知哪天就去了。” “这些年都这样过去了,他不也没事?你就瞎担心。” “你懂什麽!你不记得沈太爷是怎麽去的吗!!” 阿采闻言,当即脸色顿变,忙捂住她的嘴将她拖进角落里,小声骂道:“你不想活了是吧!怎麽敢说这种话!” “说又怎麽样!大家都不说,别以为我不知道!沈太爷就是死在祭祀中!” “你──小祖宗!可求你别再说了,要不然大家都吃不了兜著走!” 小翠闭口不再说话,可眼泪却忍不住往下流。 她跟别人不同,她对沈家是有感情的。小翠还记得她第一次来沈家,老爷还没当上沈家主人,沈太爷也健在。那时候她还小,父亲只是沈家的一个长工,她娘死了,家中没人带她,父亲只好把她带过来,做工的时候,让她蹲在一旁玩。有一次正好被沈世撞见,父亲很害怕,因为沈家规定不得随便带外人进来。可沈世却没有怪他,还把小翠抱起来逗她玩,给她糖吃。并教她念诗写字。 後来沈太爷死了,死在了沈家一年一度的祭祀中。 小翠也记得这个老主人,40多岁的年纪,就跟现在的沈老爷一样,年轻的看不出实际年纪来,身体也不好,脸色永远都是苍白的。他死之前的那几年,身子越来越差,最後一年祭祀,他死在祠堂里,保持著跪拜的姿势。 沈世接出他尸体的时候,是哭著的。 小翠想,那时候,老爷还会因为亲人离去而哭,会伤心。不像现在,如一片死水。 到底是什麽时候变的呢? 也许,就是在沈太爷死去的那晚。 太爷死了,沈世大病了一场,卧床不起,也不准其他下人照顾,只有几个太爷的兄弟轮流照顾著。 等到他能够下床了,沈世却已经不会再笑了。 那年的秋天,也跟今年一样,秋雨阴冷连绵,天空仿佛永远也不会再放晴。 小翠正哭著,忽然大门被拍的巨响。 小翠隔著门喊道:“家中祭祀,已封门,有什麽事後天再来。” 门外沈默了片刻,有道熟悉的声音传来:“是我,小翠。” 小翠一怔,猛地反应过来,扑到门口迅速打开了门。 门外站著的,果然是许久未见风尘仆仆的沈长华。 小翠惊讶道:“少爷,你怎麽回来了?” 长华走进去道:“事情办完了就回来了。你刚说什麽封门?” “家中祭祀,要封门三天。” “嗯。你眼睛红红的,哭过了?” 小翠低头不吭声。 长华望著她,静默了片刻,问:“父亲呢?” “老爷他……老爷他……”小翠忽地噗通一声跪下,“少爷,求您将老爷带出来吧!不然,小翠怕他跟沈太爷一样,会死在祠堂中!”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长华闻言,脸色顿变:“你说父亲已经在祠堂里两天了?” “是……” “荒唐!他身子弱,祠堂潮湿,又不进水米,怎麽熬得过!”长华气的厉声斥责,转身就朝祠堂奔去。小翠泣不成声,也要跟著去,阿采一把拉 分卷阅读12 住她小声骂道:“你疯了麽?老爷一再交代祭祀的事儿不能跟少爷说!你现在抖落出去,以後还怎麽在沈家做工!” 小翠一把推开他:“我爹死後,幸是老爷收留了我,没有他我也不会活这麽久,早饿死路边了。就算被赶出去又如何?我做人不能忘本!”说罢,跟著长华离开,气的阿采在原地直跺脚,大骂笨丫头! 长华赶到祠堂时,门口站著几名脸孔陌生的仆人,各个都生的高大威武,一脸粗横。小翠在旁解释:“这是上头留下来的老规矩,老爷进了祠堂後,得由他们守在外面。” “他们是谁?” “从镇子外头请来的,不知道是什麽来头。” 长华上前,想开门。那几个大汉果然拦住他,说:“留步。” 长华道:“我是沈家少爷。让开。” 为首的大汉道:“就算是沈家老爷让开门,我们也不会听。这是规矩。” 长华语声平静,面色寡淡,重申一遍:“让开。” 大汉道:“不能让。” 长华忽地抬起脚,一脚将他揣倒,怒不可遏地吼道:“几个狗奴才,谁他妈给你们的胆子,让你们在我沈家撒野?滚开! 再敢拦著老子,老子就劈了你们!” 这下不止这些大汉都呆了,连小翠以及闻声赶来的仆人都惊呆了。 沈长华来沈家一年多,一直保持著温文尔雅的好面孔,人人都道沈家大少爷脾性温和,从不动怒,却不晓得他也会这样生气,发起火来如此阴沈凶狠。 其他几个见状,本想扑过去继续阻拦,长华却低声问:“滚不滚?” 他眼神阴沈,眸底隐隐泛红。几个大汉面面相觑,最後只道:“我们也是奉命行事,少爷您现在闯了进去,日後惹来乱子,还望您别後悔。兄弟们,走!” 他们一走,祠堂的门就被踹开了,小翠在门外守著,长华独身一人走进祠堂。 祠堂漆黑一片,充满了血腥味。 长华从身上摸出一块打火机,点燃,借著火苗的光线,看见祠堂铺满一地血腥粘稠。残灭的香灰,未烧尽的女人黑发,血淋淋的祖宗牌位。 “爸。”他叫了一声。 没有回音。 长华绕过祖宗牌位,来到祠堂後面。黑暗中,有一闪红漆密闭的铜门,静静伫立在那里。 长华顿了顿,走过去,伸手拉了拉门环。 门纹丝不动,像是从里头被反锁上了。 长华对著门里叫了一声:“爸。” 只有自己的回音,空荡荡地响彻在耳边。 长华松开门环,出去叫小翠拿了几把斧头过来,回到铜门前,二话不说,死命朝门上砍。 砍坏了好几把斧头,门才终於松动。 他扑了进去。 那年秋天,在祠堂的密室里见到的场景,沈长华这一生都刻骨铭心,很多年後再记起,仍旧心如刀绞。 父亲沈世,赤裸地躺在地上,浑身是血。 长华这辈子都没见过这麽多血,父亲赤裸的身体,每一寸肌肤,每一颗毛孔都在汩汩渗血,指甲缝,头发丝,眼睛,嘴巴,耳朵,无一不在渗血。密室黑暗潮湿,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一般,却又没死,闻见响声眨了眨血红色的眼睫毛,见是儿子,两片原本是玫瑰红而现在一片雪白的唇瓣,轻轻动了动。 长华听不清他在说什麽,只觉脑内嗡嗡作响。 待到回过神智来,他已经来到了父亲身边,将他搂在怀里。 那血渗的很慢,却很密,一颗颗小血珠子密密麻麻从父亲体内涌出,将他的身体浸的湿漉漉的。长华搂紧他,在他耳边一遍遍地叫著父亲,唯恐下一秒他就死去。与自己永别。 沈世依旧在说话,一遍遍地动著嘴唇。 长华终於看清他的唇形。 他在说:“快走。” 长华搂紧他,将他摁在自己怀中,抱起来,低声道:“不走,长华哪里都不去,就守在父亲身边。”说罢,将他带了出去。 离开密室时,身边刮来一道阴风。 长华只微微顿了顿脚步,便继续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身後的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充满讥讽地看著他们。 沈长华抱著父亲从祠堂走出来时,下人无不被惊到。就算他们看不见被少爷裹在衣服里的老爷,却能看见他们一身的鲜血。 沈长华望著一干下人,只淡淡道:“沈家祭祀,从此废除。今天我要看见这鬼屋子被火烧掉。” “烧掉?可是……”有人有异议,“老爷醒了怕是不同意。” “谁敢有异议?”长华静静巡视了一番,“说出来,我陈全你跟著祠堂一起死。” 众人低下头,没有人再敢说话。 当夜,沈家祠堂被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 沈长华抱著父亲进了西厢房,便没再出来过。也没叫医生来看。他将父亲放在自己床上,只允许小翠进出,端来热水与止血药,然後一遍遍擦拭他的身体,将止血药涂上。然而这些举动完全没用,血擦干了又很快渗出来,染了一床鲜红。小翠急了,要请大夫,长华沈默了一会儿,说:“你先出去,我自有办法。” “可是……” 长华厉声:“出去!” 小翠只好离开,守在门口不让任何人来打搅。 父亲还没昏迷,依旧保持著令人惊悚的清醒。长华坐在他身边,温柔地抚摸他的脸,温柔道:“累了就睡一会儿,睡醒了就没事了。” 父亲倔强地睁著眼,不肯闭上。 长华的神色更加温柔,柔成了一汪春天里的泉水:“睡吧,睡吧。” 那声音如同有魔力,沈世终於无法抵挡,慢慢合上了双眼。 再次醒来,他是活生生被欲火逼醒的,身体已经停止出血,脑袋却一片昏沈,浑身上下火烧一般,每一颗细胞毛孔都在尖叫著要做爱,要发泄。难以纾解的情欲逼的他在床上扭动翻滚,呻吟不止。长华刚从外面出来,手里端著一盆热水,看见他醒了,忙跑过去问:“醒了?好点了没?” 沈世将脸埋在被子里,身体战栗个不停。 长华察觉出不对劲,问他:“怎麽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出来,让我看看。” 沈世咬著牙,颤声道:“出去。” “到底怎麽了!”长华急了,也不管他的挣扎,强行将他翻过身来。 却见他面上泛著不正常的红晕,眸光含水,尽是春情荡漾。 分明是动了情欲的模样。 沈世那边,本来还可以忍受,他头脑一片昏沈,心里头却是一片清明,知道自己那毛病又犯了,奈何身体没有气力,躲不开儿子的碰触。而一被触碰到,心头那最後一抹清明也被掐断,彻彻底底忘了自己是谁,忘了眼前那人又是谁,只想交欢。 交欢,迫在眉睫的交欢。 分卷阅读13 他的嘴角慢慢勾起,带著一股苦楚的愉悦,沙哑道:“干我。”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长华听到他这样说,瞳孔顿时微缩了下,身体也僵硬了,片刻后,恢复平静,道:“好好睡,你身子还没恢复。”说罢要走,衣袖便被沈世一把扯住,整个人便倒在了床上。也不知重伤过后的沈世哪来的力气,竟将他摁倒在床上,自己翻身上来,骑在他身上,发疯的撕扯着他的衣裳,道:“叫你操我你没听见吗?嗯?” 长华的表情仍旧是淡淡的,但这次却没反抗,只躺在那儿看着父亲动作。 或许当真是被情欲逼到了极地,沈世早已没了往日里的风度,动作充满了急躁,一边撕扯儿子的衣服,一边呻吟着,玉兰花一样的手指,光是触碰到身下男人的肌肤,就令他浑身战栗个不停,淫声连连。 他骑在儿子身上,下身空虚的洞穴逼迫的他不住扭动着浑圆的臀,摩擦着长华衣服下的阳物。过不了片刻,那根肉柱子便被摩的半软半硬,抵着他下身柔软的秘处,滚烫滚烫。沈世舒服的眯起了眼,也顾不得下身涌出的淫液弄湿了儿子的衣服,凑过身又去亲。 他技术青涩稚嫩,只凭借着本能在动作,舌尖顽皮的轻轻舔弄着长华的唇角,唇瓣,顶入齿间,舌尖勾住对方的舌尖,舔弄吸吮,十分的缠绵旖旎,耳鬓厮磨着,娇软又惑人。又在低吟着:“快些弄我~” 如此厮磨了好一会儿,沈长华终于有了动静,眼底流动着一片淡淡的血腥色。 但他神情仍旧是淡淡的,双手捧起父亲小巧的脸,哑声问道:“你可知道你在做什么?” 沈世嗤笑一声,眼眉间媚色流转,臀部轻佻地动了动,蜜洞隔着裤子夹住他那根阳物,道:“自然知道。” “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嗯……”下身隔着裤子在对方腿间轻轻磨蹭,饥渴挑逗着,“你是我儿,沈长华。” 长华顿了顿:“你既知道,还要与我交欢?” “为何不要?”沈世俯下身,眯起眼,捏起他的下巴,纵然被情欲逼到困境,此番这对白依然令他稍稍恢复神智,心头既痛又快,一种报复的快感,“这世间的人伦是什么?道德又是什么?道德人伦,不过是一场笑话。你对我的这些心思,真当做父亲的不知道?” “沈世。”长华放开他,脸容依旧平淡冷漠,只是气息稍乱,不似刚才那般平稳,道,“不管你醒后有什么理由,如今这下场,确是你自找的。你自己敌不过欲望,心生贪念,醒后若后悔,只有受着。” 沈世听了自嘲笑笑,扯扯衣襟:“这世上还有什么我没受过?今夜,我只要快活。” 说罢,整个人便被长华搂进怀中,衣衫被剥去,身体被抚摸。长华亲吻着他的头发,脸颊,耳垂,亲的沈世几乎受不住,腰肢酸软,呻吟连连。那极度的愉悦中,沈世原不知自己竟有这么多敏感处,儿子的舌像条湿漉漉的灵蛇,所经之处一片骚痒酥麻,那痒穿透血液皮肤,一直钻进骨子里,心尖尖上,令他四肢百骸如同被虫蚁啃噬。待到那舌头来到他胸前的两颗乳头上时,他禁不住那快感,高高仰起头,长叹一声: “快活……” “快活吗?”沈长华的嘴松开乳头,捉住他的手放到自己的下体上,“我也快活。” 那裤中阳具早已坚硬如铁,裤子上的布料湿漉漉的,也不知是他自己的液体还是沈世留下的爱液。 沈世舔了舔红唇,将那根阳具握紧,感受着那脉动的炙热,以及粗大。 “你年纪轻轻,这话儿倒是生的不小。”手上下套弄了几下,沈世喘息道。 沈长华弹了弹他腿间的那秀气的阴茎,脸上瞧不出笑容,语声却是调侃的:“父亲年纪不小,这话儿却是不怎么大。” “你——”沈世怒瞪他一眼,刚想发飙,阴茎便被紧握住上下套弄了。 长华的技术着实太好,那双修长的略带茧子的手,上上下下时缓时急的套弄,指尖偶尔戳一戳那龟头上的铃口,弄的沈世极快活,双臂攀上他的肩,如溺水之人抱着浮木沉沉浮浮,口中娇吟不止,不到片刻,便泄了出来。 那精浓的很,泄了长华一手。沈世伏在他肩上喘息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他将沾满精水的手送到嘴边,一一舔净。 青年清风朗月般的面容,做出这般淫靡的事情,也不见猥琐,态度极其自然,倒是让看的人心跳加速,红了脸。 “你、你怎地都吃了?” 长华没答他,捧起他的脸,亲了亲,又亲了亲,眸底一片温柔。沈世被亲的恍恍惚惚,心想,若是就这样死去,也是好的。 两人抱在一起亲吻缱绻着,耳鬓厮磨。 忽地,沈长华亲了亲他的眉心,低声道:“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朱砂痣。” 沈世听了,一怔,不知缘何,剧烈之痛。 心头血,朱砂痣。 窗外轰隆隆,秋雷阵阵。 淅沥沥的夜雨,是斩不断的情思,道不尽的缠绵。 沈世早已被剥尽衣裳,只留裤子挂在脚踝处,跨坐在长华身上难耐磨蹭。长华倒是衣裳整齐,与他厮磨了片刻后,便翻身,将他压倒在身下,从裤子里取出自己的阳具,令他握着,而自己的手,则滑倒他的两股间,想要摸一摸那蜜处。 沈世闭上眼,颤抖着不敢张腿:“别……别……” 沈长华住了手,亲亲他的眉心痣,道:“我都知道了。” 沈世闻言,睁开眼:“你都知道了?” “知道了。”长华低声,“非常美,乖,把腿分开,让我摸一摸。” 这话中本无下流词汇,可沈世却硬生生听的浑身发热,两腿一软,便松了开来,任由儿子那双手探了进来。 沈世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外人眼中,他是沈家的大老爷,一个身体病弱终身未娶的男人。但是在他自己的眼里,他不过是个不伦不类的阴阳人。 所谓阴阳人,常人认识中,即为不男不女。 沈世的身体,便是如此,不男不女,雌雄莫辩。 他的身体,既有男性器官,也生有女性的生殖器。借着微弱的灯光,长华分开他的大腿,俯下身,盯着他那处,挪不开眼光。那地方只略比普通女人小一些,生的却是极为可爱,颜色新鲜粉嫩,没有耻毛,看起来就像幼女的器官。因为情动,被花瓣裹住的秘口处,正源源不断往外渗着蜜液。 长华伸手拨了拨花瓣,沈世的身体便激烈的颤了颤。 长华抬头问:“我碰你这处,你觉得爽快么?” 沈世咬着唇,因为情欲,眼中已泛起了水光:“你废话怎这么多?我若是不爽快,怎会流那么多水?你 分卷阅读14 ……你快进来。” 长华凑过去,又亲亲他的嘴角,安抚:“不可。” “为什么!”沈世语中已有了委屈,伸手摸到他腿间的阳物上,说,“你这肉棒都硬成这样了,就不想插进来快活快活?” “想。”沈长华被摸的也有些气息不稳,“只是你那地方太小,我怕硬闯进去伤了你。” 虽说已经有了爱液的滋润,但长华的那根阳物尺寸的确骇人,就这样闯进去,沈世就算不受伤,也不会舒坦到哪儿去。 长华微微安抚了下躁动不已的父亲,脱去自己的衣裳,露出一身漂亮的肌肉,精瘦的腰肢,以及腿间那根直直翘起来的骇人阳物。他取来一块枕头,垫在沈世腰下,俯下身子,将脸凑到沈世腿间,亲了亲那朵可爱的淫花,便用手指分开两片嫩滑的花瓣,以一指抵住花瓣中的阴蒂部分,一指慢慢戳开下方的小洞,在穴口处徘徊了几下后,便慢慢地,探了进去。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那地方从未被造访过,兼上阴蒂又被爱抚,爽的沈世几乎要哭了出来。内部的空虚被一根手指插满了,虽然插的很浅,却缓解了一下那痛苦的煎熬感。秘径被造访,先是微微的刺痛,而後慢慢适应,被手指来来回回的抽插,十分舒坦。等到小穴完全适应了一根手指後,长华便又插入了第二根手指,一边插,一边注意著沈世的反应,问:“这样弄可舒服?” “舒……舒服……用力些。”沈世躺在那儿,禁不住伸手抚弄起麻痒的乳头来。房内灯火晦暗,红色锦被上,他的身体洁白的像一朵白玉兰,黑发,雪肤,红唇,朱砂痣。这样的美景,如此的活色生香。 沈长华望著望著,忽地就觉得难以忍耐,两根手指的插入速度加快,抚摸阴蒂的动作也变成了用力揉摁,等到第三根手指也插进去时,沈世就受不住,一把抓紧他的手臂,泄了出来。 这一次除了前方出了阳精,下面这不可言说的秘出也出了些许阴精,不多,颜色呈透明状,喷在长华手中。 淅沥沥的秋雨声,和著沈世略微拔高的呻吟声。 双重快感令他身体略微抽搐,浑身细汗如雨,脸上不自主地浮现出一种惊人的媚态来。长华擦擦他额上的汗,亲亲他的唇角,在他耳边哑声问:“可快活?” “快活……快活的紧……”这一生清心寡欲古佛青灯,从未如此纵情的快活,沈溺於最下等的情欲中,享受那最顶级的快活,无牵无挂,快乐无忧,忘却尘世的肮脏与怨恨,抛下不甘,就这样败坏人伦,将自己推入背德的快感中,就此赴死。 何等的快活! 沈世被儿子柔和的亲吻弄的十分舒服,连续出了两次精,身子难免有些脱力,却仍有未餍足的感觉,躺在那儿眯起细长的凤眼,伸出白玉兰般的手,撩了撩对方胯下那根早就充血的骇人巨物,舔舔红唇道:“这地方,怎地又大了?” 长华问:“喜欢麽?” “喜欢。” “亲亲它吗?它也喜欢你。” 沈世闻言,竟就真的爬起来,趴跪在了他两腿间,高高翘起臀部,双手捧起那根巨物。他没急著含进嘴里,只是捧著它发著呆。长华摸摸他的脸,道:“不喜欢的话,就算了。” “没。”沈世说,“只是觉得都是男人,你这……你这东西怎麽生的如此丑陋?” 他自己那一根虽然也不小,却生的笔直秀气,颜色也好看,而长华这根,实在是粗大的骇人,光是龟头部分就有鸡蛋大小,更别提茎身上布满的血丝青筋了,一根根都充血地暴露著,被他一碰,龟头部分就流出了透明的液体。 长华失笑,却只是笑,也不说话,望著沈世慢慢将自己那根东西含进嘴里,缓缓吞吐。 阳具的味道略有些腥咸,体积又大,他只能勉强含进龟头部分,又试了几次往深处吞,却总是失败,最後便放弃了,只吮著龟头部分,以舌尖挑逗著龟头的敏感部位,或是吐出来,舔弄茎身,不消片刻,便将整根都弄的湿哒哒,尽是口水。他技术也不好,有好几次牙齿都磕到了肉身,带来痛楚,却又因为这青涩,而引发别样的快感。 红唇小口,配著粗大狂野的阳具,这场景著实有些刺激。 长华逐渐气息不稳,修长的双手攥紧,忍不住抓住沈世的头发,用力往下摁。沈世的咽喉被顶的有些痛,眼泪都要流出来,身子下意识的扭动反抗,长华却不容他动弹,一手摁著他的头往自己胯下按去,一手摸向他的臀部,指尖揉弄戳刺著雪臀缝间的後庭入口,腰往上挺,用力将自己往深处送。 如此过了一会儿,沈世就被弄的嘴角都是口水,脸也涨得通红,就快窒息过去。长华猛地将阴茎抽出来,沈世倒在床上,用泛著水汽的凤眼迷茫地望著他。 原以为他会射的,但却没有。 长华再次压在他身上,抬高他的双腿分开放到肩上,身子挤进他两腿间,扶著自己那根巨物,对准那早就泥泞不堪的桃源洞口。 光是抵在那儿,那火热的触感便叫沈世忍不住长吟一声,整具身子都颤抖起来了。下身那地方实在饥渴的紧,已不由自主地咬住龟头顶端,试图往里吸。 长华的声音变得更加低哑:“我进去了。” 沈世张开双臂,搂住他的肩:“进来。” 进入的过程非常缓慢,一寸一寸,先是硕大的龟头在洞口浅浅戳刺了几下,而後顺著滑腻的爱液,慢慢插了进去,动作极慢极轻,似是担心伤到了身下的人。等到穴口部分吞入了整个龟头,两人皆已汗如雨下。 长华是憋的,沈世,则是痛的。 他那处本身就比常人小,纵然被开拓过,也仍受不住这巨物的冲击,只进了一个龟头,就让他几乎无法承受。长华亲亲他,说:“痛麽?” 沈世白著脸:“还行。继续吧。” “嗯,痛就咬我。” “好。” 於是阴茎又往里继续前进。小穴紧致潮湿火热,内部穴肉层层障障,九转十八弯,像极了古书里描写的名器宝穴。柔软的壁肉死死吸附著茎身,令它痛苦又舒服。长华每往里进一寸,沈世的脸就白一分。终於,到了深处,长华的那根被一层薄薄的东西挡住,再前进不了。 二人对视著,谁都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沈世说:“不做了。太痛。”说著,就想将他推开。长华却猛地抓住他,将他强行摁在身下,深深的望著他。 他亲亲沈世的嘴角,又亲亲他眉心的朱砂痣,重复了一次先前说过的话:“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沈世一怔。 就在这时,沈长华将腰部向前用力一挺。 阴茎粗暴的撕开了那道障碍物。 几 分卷阅读15 乎是同时,肩上一痛。 一道雷电劈过。 屋子里隐约浮现出淡淡的血腥味。 待到那最痛楚的一刻过去,沈长华这才有了动静,伸手摸了摸身下人的脸。 湿漉漉的,也不知是汗还是泪。 或许都有。 “痛吗?”他低声问,语声是一种恬静的温柔。 沈世点点头:“痛的很。”他没想过,人竟可以这麽痛,这麽痛,剧烈痛!但却没死,依旧活著。 长华说:“我也痛。”但是他又说:“原来回家的路,是这般滋味。” 恬静的,温柔的,充满苦楚的。 道路荆棘,旅途漫漫。 他却最终还是回到了家。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等到沈世的痛感渐渐消失,身体内部的饥渴感再次叫嚣起来後,长华才继续动了起来,温柔的缓慢的,一寸一寸,每一下都那麽用力,顶的那麽深,抽动之间,水声四溢。娇嫩的内壁被粗糙的茎身摩擦著,爱液与处子之血缓缓流出,蜿蜒在沈世雪白的大腿上,绘成一幅欲的图腾。 先前破处的痛苦没有了,接下来的就只有快活。沈世被顶的心神俱醉,绵绵软叫。被顶得越深,他就越舒坦,蜜穴不由自主地吮吸的更紧。这时候,他在床上的惊人天赋便全部展现出来,妖冶的像扶桑花,他不懂什麽床技,却会本能的吞吐吮吸,时紧时松,那蜜处也是难得的宝穴,内部柔软湿滑,九转十八弯,层层叠嶂,吸附绞弄著,伺候的肉棒很受用。 沈长华的动作看似温柔,实则野蛮。每次进入,非要顶到那最深处才肯罢休。如此顶了几百次,终於碰到了那妙不可言的芯子上。沈世一个激灵,弓起了身体,声音就像吊在钢丝尖上,颤著游离:“那……那里……” “哪里?这里?”长华晓得是寻对了地方,又朝那处顶了顶,问,“可舒服?” 沈世哪里还能说出话来,只呜咽的摇头,身体不堪刺激的想拒绝,却又不由自主迎合上去,两条光裸的长腿缠在长华腰间,将他往深处勾去。长华便握住他的腰对准那花心部分又狠狠的捣了几百下,越做越觉得那包著自己的花径蜜穴柔软湿润,爱液甚多,随著进出动作从缝隙间溢出来,弄湿了两人的交合处。 沈世已被弄的浑身无力,舒展开柔软的四肢,无力地承受著。白玉兰般的肉体,在黑暗中泛著莹莹白光,细密的汗水、间断的呻吟,他的目光与长华密密纠缠,眼神皎洁,像一道白月光。 “再用力些……”他喃喃,表情是一种愉悦的苦楚。 沈长华便更用力,又顶了几十下,每一次都顶到那柔软的芯子上,很快,沈世就扛不住,浑身抽搐著射了。有过先前那几次,这一次的精水稀薄了许多,零零星星喷溅在大红的锦被上,桃色暧昧。长华喘了口气,擦了擦他额上的细汗,低低问:“换个姿势?” 不待沈世答应,他便将性器抽出。 性器离了那柔软的洞穴,拔出时发出啵的一声,穴内的淫水无处可去,纷纷朝外涌出。沈世抖著身子,忍耐著下身突如其至的空虚感,长华笑了笑,在他耳边道:“水真多。” 沈世没吭声,耳根却烧的通红。 长华坐下去,靠著床背,将他抱过来,分开双腿骑坐在自己身上。 沈世急不可耐想要吞进那肉棒,无奈全身无力,臀部焦急地在他胯间磨蹭了好一会儿,都不得其门,最後竟带了些许哭腔,委屈地望著儿子:“快进来。” 沈长华却不动,握著他的腰,令他臀部悬空,小穴下面就是自己直直挺立地欲根。 “自己弄。”他说。 沈世也不甘在床上被儿子这样欺压,心头无缘无故就升起一股怒火,恨恨地握住他的肉根,就粗鲁地往自己蜜处塞去。可能也是有了淫水的滋润,又经过先前的开拓,那处湿滑的很,一下子就进了大半根。被充满的销魂滋味,令沈世忍不住仰起头,呻吟连连,一个用力,便狠狠坐下,噗嗤一声,尽根没入。 再次合二为一,二人都快活的难以自持,不待停顿一秒,就立刻抽动了起来。沈世身子没力气,长华便握住他的腰往上用力顶。因为这个姿势,进入的更深,每一次都顶到最深处,再抽至穴口,再狠狠进入。 长华全程都保持著平静,最动情的时刻,也不过是流了些汗,呼吸粗重了些。 但是沈世就是觉得,他在被掠夺。 在那温柔的动作与言语中,藏著一股不可见人的惊人的贪欲。沈长华将它掩饰的非常好,小心翼翼不露出一丝马脚,然而动作又是那样充满占有欲。这矛盾感令他在整场性爱中,像一头沈默的狮子。 骑乘的姿势不仅进的深,小穴上的阴蒂部分也随著动作不住地被摩擦。胸前乳头也未被放过,时不时被撩拨玩弄。 起起落落,身子就像被钉死在他的性器上,无处逃脱。 射了好几次的性器再次竖起,有好几次都有射的感觉,却又射不出来,急的沈世眼圈都红了,心里有一种预感,这次唯有长华射出来,他才能射。心里头有了这模糊的念头,身子就下意识地去动作,凑过去,捧起他的脸,将唇送了过去。 柔软冰凉的唇,贴著,温柔地辗转著。 就是这一刻,长华就像被什麽刺激到一番,猛地将他推倒在身下,抬高他的双腿就疯狂的抽插起来。 速度太快,力气太大。 每一次进入都像世界末日。 沈世已然迷醉。就像进入了一个新奇的世界,他的身子是软的,世界的声音也都消失了,他的眼里只有长华,耳边是他的呼吸声,碰触的是他的肉体。全身的知觉都集中在交合那一处。 那根炙热的欲根,在自己身体深处进进出出。 他曾以自己的精血,与女子交融,令这身上的男人诞生於世。 十九年後,这个由自己精血而生的人,却又再次回到他的身体里。 不正就是长华说的那句:回了家。 高潮来的迅速而猛烈,滚烫的精液一股股射在蜜穴深处,烫的花径内壁一阵阵收缩,就像回应他的激情一般,更深处也喷出了一股股阴精。阴阳调和,水乳交融。 射精持续了很久。 因为太快活,沈世到最後,竟然失去了意识。 长华射完之後,将脸埋进他的颈窝,没有动静。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抬起头,眸底隐隐浮动著一层暗红色。他并没有将性器抽出,而是就著插入的姿势,将沈世抱在怀里,盖好被子,闭上了眼,沈沈睡去。 到了下半夜,也不知是谁先醒来,是谁先动作,又在红被之下翻起了红浪。 就著侧卧的姿势,两人慢慢的做著爱。 这一次就又温柔了许多,不急不缓。窗 分卷阅读16 外秋雨犀利,沈长华盯著父亲白皙削瘦的後背,亲了一下,又亲了一下。 两人也没说话,就这麽做著爱。射了一次又一次。到最後,沈世什麽都射不出来了,长华这才饶过他,再次就著插入的姿势睡去。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只睡了一两个锺头,长华便醒了过来。外头雨已经停了,天边泛著青红色的光。他轻手轻脚起了床,沐浴更衣,然後打了盆热水回房。 沈世还在睡。 似乎睡得不太安稳,眉头一直紧皱著,时不时发出微弱的痛苦呻吟。 长华将水放下,拧干热毛巾,替他轻轻擦拭身上的痕迹。 光影仍是晦暗的。 男人的身体清瘦而漂亮,禁欲,又充满邪恶的诱惑。长华仍记得前一夜二人的放纵,他们肉体交合在一起,合二为一,他是如何肆意品尝著父亲的身体。 长华舔了舔唇。 沈世睡的不太安稳,过一会儿就醒了,睁开眼,与长华四目对视。 长华放下毛巾,问:“吵醒你了?” 沈世疲惫地摇摇头:“几点了?” “才六点多,你再睡会儿。” “嗯。”沈世闭上了眼,忽又睁开,问:“你就没什麽要问我的?” 长华道:“没有。” 沈世沈默。 长华说:“睡吧,我去给你准备早餐。” 直到沈世再次入睡,他才离开。 房间寂静空洞,帐中,沈世慢慢睁开眼,望著黑漆漆的屋顶,眼里终究是流露出了痛苦之色。 沈世很快就康复起来。醒来後,见到祠堂被烧,也没说什麽,只淡淡交代了闭紧嘴巴,若泄露出一句,就逐出沈家。 祭祀的事仿佛就这样结束了。 谁都没再提起那日发生的一切,大家自动将那段记忆抹去。 日子,又恢复了正常。 有一天深夜,小翠正在床上睡觉,忽然觉得全身冰冷,如坠冰窖。挣扎著醒来,却看见自家少爷站在自己床头,一声不吭地凝望著她。 小翠大惊,抖索著身子从床上爬起,噗通一声对他跪下。 长华冷淡地说:“你别怕,我问你几个问题就走。” 小翠低著头,打著寒颤。从祠堂被烧的那天起,她就知道自己躲不过这一天。她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却没想过,这日子会来的这麽快。 长华等著她开口。 小翠给他磕著头:“少爷饶了我,这事说了,小翠就得死。少爷您饶了我吧。” “你在害怕?”长华眯起眼,“你不敢说,你在害怕,是谁让你这麽害怕?” “少爷,求您别问了。”小翠脸色惨白,眼泪覆了一面。她甚至都不敢望著长华,好像长华身後就站著一名厉鬼似地。 长华却不依不挠,咄咄逼人:“你知道这沈家住著个厉鬼对麽?你也知道每年的祭祀,我父亲才是祭品,沈家这麽多年,都在用我父亲的精血供养著那荤畜。是不是!” 小翠哭的不成样子,额头都磕出了血:“少爷……少爷您饶了我。您这样是在逼小翠死啊……少爷……” 沈长华站了起来,理了理身上的衣裳,面色恢复了平静,他对小翠说:“你们这些孽障,背地里干了些什麽肮脏的勾当,迟早会被我查出来。在此之前,最好安安生生,离老爷远点儿。” 离去前,丢下一句:“也别想逃出沈家。” 小翠瘫软在地,两眼目光涣散,喃喃道:“逃?呵呵呵……逃……谁能逃开!” 天气晴好。 沈世的身子渐渐恢复起来,却仍旧虚弱,手足冰凉。无论长华喂他多少补品,他身上的肉却依然在掉,整个人就像被无形的厉鬼吸著精气,越发削瘦。眉心的朱砂痣却越发的红豔,煞气逼人。 他坐在窗边发著呆。长华走进来,将他抱坐到自己腿上。 两人自那一夜颠鸾倒凤後,便一直保持著这样的亲密的相处方式。却没有再做爱。沈世没有指责他们乱了人伦,也没有终止两人的关系,只是他的话越来越少,心事越来越重。 长华问:“在想什麽?” 沈世没说话。 长华从怀中取出一叠信封,信封中装了一堆照片,取出来一张张摆在桌上,给他看:“你上次不是说要看故宫麽?我给你拍了很多照片回来,你看,你喜欢吗?” 沈世这才来了点儿精神,将照片一张张翻开。 “好看吗?” 沈世点头:“好看。” 长华亲亲他:“下次我带你去看。北京很热闹,胡同里有很多好吃的,豆汁儿,豌豆黄,哦,还有正宗的京剧,你肯定喜欢。除了北京,以後还带你去别的地方,你还没看过大海吧?海很蓝很美,看到它,你会觉得一切都是渺小的。” 沈世手怔在半空中,半晌,无力地放下,低声道:“我老了,长华。” “嗯,老了我就背著你去看,走哪儿都背著。” 沈世回头看著他,眼里浮出一片凄凉,到最後,却还是什麽都没说。 祠堂被烧了後,家中一切太平。 入了冬。 沈世的身体越来越差,每天都裹著雪白貂皮大衣,坐在火炉边取暖。稍有不慎就会感冒咳嗽,整个人都瘦的像张纸片儿。长华嘴上不说,可心里却急出了火,每日想著法子给他调理,却都不见起色,看了医生,也都瞧不出病源来。 那天,是个阳光还算好的下午。 沈世把他叫到房间里来,取出一只保险箱递给他,说:“这是沈家所有的财产、地契。你都留好。 ” 长华接过。 沈世又递给他一本资料夹:“这是你的通知书,外头的人给你安排好了,到时候送你去美国读书。” 长华垂下眼睫,沈默了好片刻,问:“父亲是要赶我走麽?” 沈世说:“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再瞒你。你烧了祠堂,那东西绝不会放过我们,我的日子就快了。沈家的子孙也都会死。你是我的血脉,从小外头长大,跟这一切都没关系。现在走的话,还来得及。” “如果我不走呢?” “我不想让你死。”沈世望著火盆里的火,“你是我唯一的血脉,你不能死……” “那就不死。”长华将手中的通知书随手丢进火盆里,“也不走,就留在你身边。” 纸遇到火,很快就燃成了灰烬。 父子二人拥在一起,一时间心里头有千言万语,却又无法说出。 忽地,院中有下人发出一声凄厉尖叫。 “死──人-----了!!” 报应,还是来了。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死的人是家丁阿采,尸体被人发现在园子的湖中心,死状惨不忍睹,脸色铁青,两眼怒睁,额上嵌著一颗血洞。 分卷阅读17 下人将他尸体打捞上来,跪在一旁低声哭泣。小翠见状,直接晕厥过去。沈世听到下人回报後,急急忙忙赶了过来,脚步踉跄。到了那边,还未来得及细看,双眼便被长华捂住了。 “别看,脏的很。” 沈世站在原地,身子发出轻微的颤抖。 镇长死了,无人再负责这镇子的法律秩序,长华冷静地命家丁将阿采的尸体收了起来,到夜间悄悄埋进了镇外的坟岗。对外则宣称阿采出了远门去采购。 次日入夜,小翠被人发现吊死在闺房中,就像容娘死的那夜,身上穿著红彤彤的袍子,被头发遮住的後脑勺上有一颗血洞,脑髓被吸的干干净净。 小翠死前的那晚,长华曾在祠堂门前碰过她。那晚由於阿采的死,沈世精神很不好,一直喃喃著祠堂有人。长华说祠堂已经被毁了,沈世却神经质地说:“没有,它还没走。它还在祠堂。它在等著我向们索命。”然後逼著长华去祠堂看一看。 深更露重,长华挑著一盏红鲤鱼灯笼,慢慢走向祠堂。园子里浓雾弥漫,木檀花的香气沈沈浮浮,他来到祠堂门口,这里早已化成一片灰烬,只有地上留下的残存的黑屑,证明著祠堂曾经存在过。长华盯著祠堂看了一会儿,忽地发觉不远处有道人影一闪而过,跟过去看,却是小翠。 小翠的神态很是反常,本来清秀的眉眼,在这夜不知怎地忽然变得妩媚起来,妖气逼人。她道:“却是长华少爷。” 长华不动声色地问:“你是谁?” 小翠掩唇一笑,眼里尽是无限的苦楚:“我是谁?我是谁……”她抖一抖水袖,忽地唱起,“皆复如今悔恨迟 不知否当日凤凰欣比翅 又记否蝶负恩情 便自知 又惜否旧爱已无 身宿处 念否有娘无父 一孤儿 猜君啊 你又窥探我久病成痨 不够会为你伤心处处……” 最後一个尾音,哽在喉间,如泣如诉,婉转千回。她张开双臂,望著雾中隐越,眼尾延下了一条长长的清泪。 小翠唱完後,便晃荡著宽大的水袖,慢慢回房了。长华没有跟过去,站在原地,望著化为灰烬的祠堂,久久不动,也不知在想什麽。 当夜,小翠就掉死在悬梁上。 兰花指上涂著红色的指甲,脸上涂著胭脂水粉,看那装束,却像是戏子。 家丁收了尸,下了葬。 两天之内死了两人,沈家终於人心惶惶。但是却又都出於某种原因,不敢离开。 沈家现今有家仆20多人,最小的就是小翠与阿采,在沈家也呆了十几年,他俩死後,沈家的仆人都只剩下年老的,与沈世父亲同辈的。 沈长华知晓这其中有蹊跷,却什麽都没问。 小翠下了葬後,沈世再次病倒,高烧三天三夜後,终於清醒。醒来後,将长华叫到榻前,说:“你想听听沈家的事麽?” 长华给他冲著药汁,语气清淡:“父亲想说就说,不想说我就不听。” 沈世道:“沈家千年前是个大家族,官拜一品,世代繁荣。到了第七代时,沈家一夜覆灭,留下数十口人连夜搬迁,来到这江南小镇,消失在天下人的视线中。你可知原因是什麽?” 长华问:“与祠堂有关?” 沈世疲倦地点点头:“第七代时,沈家的大少爷沈云飞与个叫银环的戏子好上了。那戏子是个男人。那年头男人与男人相好自然有伤风化,沈家祖先便想尽法子拆散两人。无奈两人感情太好,怎麽都无法拆散。沈云飞甚至为了戏子,叛离沈家。可後来不知道出了什麽事,沈云飞居然背叛了银环,将他骗到了沈宅,亲手将银环埋在了地下。银环死的不甘心,化成厉鬼要报复,沈家便寻了一名道人,在他死的地方建了祠堂,布下缚鬼阵。这阵法厉害毒辣,魂在阵中永受千刀万剐之苦,且永不超生。本来就这样下去,也不会出什麽纰漏。可也许是仇恨太烈,银环的魂魄虽被缚在鬼阵中,却依然能害人。那年沈家一夜死了好几十人,剩下的人逃离到了这镇子。银环的魂魄也跟著过来了。沈家再次找了道人过来,道人只说,他的法力已经控不住银环,只能再次建立祠堂缚鬼。道人後来被银环杀了,他脱离了鬼阵,却不肯走,留在沈家,立下诅咒。当年沈家人辱他骂他,嫌他不男不女,他便诅咒沈家每一代子孙都不男不女。当年沈云飞害他,他便要沈家交出每一代的继承人,以精血供奉他。直到死。沈家人一辈子只能留在这镇中,永世不得逃离。” “而後,诅咒应了验,沈家每一代都会出个不男不女的阴阳人,沈家为了活命,也出於对阴阳人的嫌恶,就将他们供上了祭坛。每个想逃走的人,最後都惨死在厉鬼手下。到了我这一代。”沈世忽地顿了顿,脸色惨白道,“你看过我的身子……你知道……” 长华沈默。 “你知道我就是那阴阳人,但你可知道,我原本不是。” 沈长华猛地抬头。 沈世面上露出了嘲讽恨意:“到了我这一代,居然没出一个阴阳人。没有阴阳人你知道代表什麽?代表没有祭品了。没有祭品我们就都得死。我父亲死後,我的几个兄弟便私底下谋划,找来邪术师,硬生生将我关了起来,用那歪门邪道之术,将我弄成了现在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献上了祭坛!” 天边一道雷声劈过。 这江南小镇,不知是否因为千年怨气,时常阴云密布,打雷下雨。就连冬天,也常有冬雷震震。 屋内灯火摇曳。 沈世说完了,垂下了头。 这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说了出来,令他一瞬间仿佛苍老了好几岁。 沈长华自始至终都保持著沈默。 很久很久。 他才慢慢开口道:“有我在,没人再能害你。”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仿佛像验证长华那句承诺一般,沈家就真的没再出过人命。也没再发生任何蹊跷,人心惶惶间,时间就这麽过去,竟就到了新年。 除夕。 海棠水仙大红剪纸鞭炮,喜庆崭新的新衣服。 沈世身子好了点儿。 除夕上午,他坐在走廊里,看著长华指挥下人来来回回奔走,贴春联,煮年夜饭。堂屋里八仙桌上燃烧著檀香,香豔寂静嫋嫋,家宅中到处都是喜庆的红豔,令人想起半年前与容娘那庄喜事来。沈世道:“这些活儿交给下人去做吧,你随我出门一趟。” “去哪?” “去给容娘上个坟。” 镇子上的风俗,除了清明节扫墓,除夕的上午也需给逝去的亲人扫墓烧纸,好让他们在地底下也过个好年。容娘不是亲人,可到底也是他过了门的妻子。长华闻言,没动弹。沈世穿上雪白的裘衣,见他不动,问:“怎麽?” “我母 分卷阅读18 亲。”长华垂下眼睫,低声问,“父亲还记得她多少?” 沈世一怔,面色黯淡下去,手垂在桌上略有颤抖。长华见了,到底是不忍心,说:“你就当我什麽都没说。” “不。”沈世打断他,“你母亲我记得她。” 毕竟是他人生里第一个女人,也许爱谈不上多少,可终究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人。沈世从来没有忘记,只是不愿去回想。回忆总是与某些苦痛绑在一起,不能触碰,一旦触碰,痛不欲生。 郊外的坟岗,长华还是第一次来。来之前多带了几份纸钱,给小翠与阿采分别烧了一份。天色不是很好,昏昏沈沈,似要落雪的样子,坟岗荒凉寂静,老树,昏鸦。几只老枭盘旋在上空,桀桀的叫。自从上次被这些老鸟伤过之後,长华再看见它们,心头总有些许不适。而那些老鸟看见它,却没有如上次那般扑过去,只是远远地望著。 容娘的坟是沈家出钱修建,修的很气派,时常有下人过来清理打扫,坟前很整洁,没有杂草。 沈世摆上瓜果,点上香,烧了冥币。 他的表情始终淡淡的。 沈长华在旁边站著,等他烧完了,便立刻将大衣送过去,给他裹好。看著他眉心的红色朱砂痣,忽地凑过去,轻轻吻了一下。 沈世虽没说什麽,可耳根却红了一大片。 沈长华道:“我要她看看,你现在是我的。” “不要在过世的人面前放肆。” “没有放肆。就是让她看著。你现在,是我的。”沈长华轻轻地抚著他的脸,黑漆漆的眸子深不见底,“她死了,我还活著。我比她拥有的更多。而她只能在黄土之下看著,恨著。” 沈世脸色微变,也不知怎地,儿子这番话,虽说明眼人一听就是嫉妒之言,可他听在耳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沈长华道:“父亲当时要娶她,我心里可是要痛死了。” “嗯?” 这还是父子二人自滚床单後第一次谈及感情的事。第一次做完後,家里就发生了许多事,沈世又接著大病,两人再没有过亲热的举动,父子二人也似约好了似地,都不谈及那天晚上发生的败坏人伦之事。现今提起来,沈世多少有些尴尬。 沈长华道:“我那时候就在想,如果我是她就好了。那红盖头之下的人,是我,就好了。” 沈世望著他,没来由地就脱口而出:“是不是还想过,她死了就好了?” 长华沈默片刻,轻轻点了头:“是。” “你不喜欢她?” “父亲喜欢麽?” 沈世低头不语。 沈长华笑了笑,看他耳根红红的,煞是可爱,忍不住凑过去想再亲一下,忽闻不远处传来脚步声,只得作罢。 来人是许久未见的容娘的妹妹,容紫。 年轻的姑娘穿著素色的裙子,头发绾了个半月髻,以一根白玉簪别在脑後,脸容清秀,身姿盈盈似柳。 比之前见的那次,像是瘦了些许。 沈世皱皱眉头。 容紫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跪在姐姐坟前烧纸。沈世问她过的可好,她说很好,姐姐留下来的铺子她接手过来,生意一直不错,养活自己没什麽问题。容紫低著头,用树枝挑起冥币,将火勾得大了点儿,低声道:“难为沈老爷还记得给家姐扫墓。” “她是我过门的妻子。” “嗯。我姐姐说,沈老爷说话一直说一不二。”容紫将火踩灭,站起身来,对沈世道了个万福,“本来打算年後找你们的,既然遇到了,我便说了罢。”她抬起头来,望著沈世的眼睛,一字一句,“不知老爷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您答应我的,让我嫁入沈家一说,还算不算数?” 沈世一怔,下意识地就侧过脸,看向儿子。 沈长华果然微微蹙起了眉头。 容紫道:“我到了该成婚的年纪了。镇子上的风俗您也知道,姑娘家18岁还嫁不出去的话,是要被笑话的。如您所言,这镇上的年轻人,没一个比得上长华大少爷。女人,生的好不如嫁的好,我想,我嫁入沈家,长华少爷应当能给我一个幸福安稳的归宿。老爷您觉得呢?” 容姑娘语声温和,却句句都在咄咄逼人。 沈世当然记得自己曾经的承诺。可今时已不同往日,在他与儿子做过那样的事後,还能装作若无其事的给儿子定下终身大事。 沈世脸色不太好,心里也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对容紫说:“成亲大事,有许多事都要好好计划,急不得,容我回去与长华商议再定。” “也好。”容紫颔首。 沈世道:“天色不太好,你一个姑娘家在荒郊野外不安全,早些回去罢。” “好。” 沈世掉头欲离开。容紫突然叫住他:“沈老爷。” 沈世回身,容紫对他笑了笑,温和道:“老爷在我姐姐坟前,不要忘了许下的承诺才好。” “……” 沈世心里头一寒,什麽都没说,回家了。 到了家,下人年夜饭还没准备好,沈世交代了几句便回了房间。沈长华跟了过去。他一进门,门就被沈世从里头锁上了。 沈世捏起他的下巴,将他逼至墙角,问:“你是不是想娶她?”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沈长华问:“那父亲想不想我去娶呢?” 沈世不吭声。 沈长华微笑道:“父亲不想让我娶,我便不娶。” 沈世望著他:“那我要是让你娶呢?” 沈长华道:“那我便娶。” “你就没有自己的想法?” 长华温和地说:“有。但是我的想法如果是建立在违背父亲的意愿之上,那不如不要。”又道,“说起来,这桩婚事当初还是父亲您自己做主给我定下的,如今又生起气来,倒像是在吃醋。” 沈世一怔,刹那耳根红了一片,忙尴尬地将手缩回。他得了儿子的承诺,刚才那股莫名的怒意也散去,只是心里始终觉得不安。屋中的铜镜,倒映著自己的身影,面容虽比实际年轻,但眼睛浅浅的纹路仍然提醒著他的年纪。他的身份。 沈世心头没来由的一阵凄凉。 总有一天他会老去,而儿子依旧年轻。也总有一天他会死去,死在那东西手中,而儿子,却天宽地广,不受任何拘束。 脸突然被双温暖的手捧起来。 长华望著他,黑漆漆的双眸浮动著一层动人的水色:“父亲要记得,是你给了我生命,所以我的命就是你的,我也是因为你而活在这世间。”亲了亲他的眉心朱砂痣,牵起他的手,“我们去吃年夜饭。” 除夕夜,中华大地到处都是喜庆烟火。 鲤鱼镇也不例外。 门外的鞭炮声,绚烂的烟花,他们坐在一起,吃著年夜饭。身後 分卷阅读19 是崭新的年画,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吉祥如意的善台童子,从寺庙里请来的佛香。 两个人的年夜饭,坐在大厅里稍嫌冷清。长华做主,将饭菜搬到了房间里,两人围著暖烘烘的火炉,煮著上好的汾酒,吃著鲜美的菜肴。一抬头就能看见窗外漫天的烟花,房内烛火摇曳,映照著沈世泛著红晕的脸,酒意微醺,常年冰冷的神色消失不见,嘴角挂著淡然的喜悦。 他的心情似乎已经转好,记忆中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过这样温暖的除夕夜,因此晚上多喝了几杯。喝多了,话也多了起来,絮絮叨叨说著年轻时候的事。说他十几岁的时候有多年少轻狂,说他与长华的母亲是如何的相识。说他那时是个纨!子弟,被父亲兄长宠爱著,不知何谓忧愁。一次午後在庭院中闲逛,无意间瞥见长华的母亲。那时她也年轻,还是个活泼明朗的少女。她在园子里踢毽子,毽子落在他脚下,她过来捡,他将毽子递给她,她抬起头,对他灿烂一笑,脆生生地说:“谢谢少爷”。 就是刹那,孽缘深种。 尔後就是地狱。 父亲的死,兄长的背叛,十年如一日漫长的折磨。每年一次的祭祀…… 沈世声音低了下来,靠在椅杯上,捏著酒杯的手指隐隐泛白:“这就是人。世间最肮脏的存在。” 他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兄长们的背叛。 大哥温文儒雅,二哥朝气蓬勃,三哥精明能干。他们一直如此宠爱著这个弟弟,却在父亲死的那一夜,用阴谋亲手将他送上祭坛。 时隔多年,他仍旧在午夜梦回之际,看见兄长们狰狞的嘴脸。那叫人撕心裂肺的背叛。 不管是什麽,再留恋再爱,总有一天也会离开。背叛就是人的本性。 沈世一口气灌下了杯中酒,还要再倒。长华拿开他的酒杯:“别喝了,喝多了身体不好。” 沈世说:“今天是过年。” 长华说:“来年我再陪你喝。” “来年?” “嗯,以後每个年我都陪你过。我保证。”长华亲亲他的唇角,又重复了一遍,“我不会离开你,也不会背叛你。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沈世望著他,很久很久不说话。忽地,他低下头,低声说:“抱我上床,我困了。” 一切发生的那样自然。 时隔多日的欢爱,再次品尝,滋味依旧美妙。 沈世妖娆惑人的身体,长华年轻的肉体,交叠在一起的汗水。 沈世舒展开四肢,躺在崭新的被子上。 被子是大红色的,金线绣著鸳鸯戏水。沈世见了笑道:“这是人家新婚夫妻洞房用的,你个大男人盖这个做甚?” 长华压在他身上,亲吻著他的头发,双手与他的双手紧紧扣著,十指纠缠,喃喃耳语:“我们这不就是在洞房麽?父亲。你就是我的新娘子。” 沈世被他说的脸通红,狠狠瞪了他一眼。 这一瞪风情无限。看的沈长华情难自禁,恨不得立刻将他吞之入腹。 但,沈世的身体不同常人,他不能急,不能伤了他,他是自己的心头血,掌中宝,伤了他一分一毫,沈长华都会心痛。 两人裸露的肉体紧紧贴在一起,难耐的磨蹭著。都是血气方刚的男人,很快就都有了反应,彼此的阳具硬邦邦地抵在一起,火热的摩擦著,龟头抵著龟头,带起酥麻的快感。 沈世在床下一向禁欲,但到了床上,却十足的浪荡。什麽都做的来,也什麽都敢说。虽然心里知道这种行为乃乱伦背德,但又想起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何必又去在乎这些?反正人生苦短,不如尽情享乐。 他紧紧抱著儿子的肩,大分双腿,缠在他腰上。 腿间的蜜处已经情动,流出潺潺蜜液。下身的欲根也被摩擦的蓄势待发,情欲之火一旦点燃,立刻燎原,烧的他神智昏昏沈沈,但求解脱。他在长华耳边呢喃:“别做前戏了……直接进来罢。” 长华喘著粗气,声音低哑:“不行,这麽久没做,我怕一会儿忍不住伤了你。” “没事……我不怕疼。”他的双腿缠的更紧,蜜穴里流出来的淫水全部蹭到了长华的身上,湿黏黏的,散发著爱欲的味道,“快点进来,我里面……痒得很。” 他再求,长华也不肯立刻进去。不过也没为难他太久,因他本身也十分激动,忍不了太长,在简单的做了下前戏後,手便直接探向了他最爱的销魂源。 那里爱液泛滥,湿润嫩滑,早就做好了被侵犯的准备。 长华摸了几把後,却没有继续下去,而是将手挪到了他的臀部。 沈世一怔,睁开了迷醉的双眼。 长华凝望著他,半晌,轻声问:“可以吗?” 沈世咬著唇:“为什麽?” “我想得到父亲的所有。所有,所有,你的一切。” 十九章 第十九章: 後庭不比前方,有违天地阴阳规律的交合,总会有相应的惩罚。因此长华在得到沈世的首肯後,忍著欲望将前戏做得格外充足。抹著桃花油膏的手指一根一根插入,慢慢开拓,抚弄著紧致火热的内壁,手指技巧性的揉摁著,摸索著父亲的极乐点。 沈世正被他弄的格外难受,那三根手指撑的他红庭极为饱涨,微痛中又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快感。中国自古就有好男风之向,他在书中也读过不少,但却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有会行这种事,且还是与自己亲生儿子。 败伦的羞耻感中,升起畸形的快感。前方爱液淙淙,後方空虚收缩,脑中只有一个念头:交欢。 长华见他後穴开拓的差不多了,便撤回了手指,提枪上阵。 滚烫的龟头抵住柔软湿润的穴口,烫的沈世浑身轻颤,恐惧又期待。长华亲亲他,道:“我进去了。” 沈世闭上眼,脸颊绯红,发出情不可闻的声音:“嗯……” 粗大坚硬的欲根,慢慢撑开後穴,一寸一寸侵入。那处首次承欢,极度销魂紧致,绞得两人都不好受,长华拍拍他的臀部,低喘著让他放松。沈世咬著唇,双手死死扣在被子上,也不知是舒爽的还是痛苦的。 再难入的穴,只要有欲,也终究还是能入。 待到全根没入,两人皆已浑身湿透。 倒是没见红。 长华松了口气,没有立刻动弹,尽管父亲那销魂洞吸的自己几乎发疯,却强按著理智,生怕伤了他分毫。等到沈世适应了,後方升起莫名的痒意时,这才缓缓动了一动。 这一动,沈世几乎惊叫出来。 长华问他:“怎麽了?还痛吗?” 沈世脸通红,先是不肯答,过了片刻,低声道:“没想到……弄这里竟也这般快活。” 长华愣了愣,低下头亲亲他,沈声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