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破烂爱情,我不要了》 1 1

五年前,我冒死从火场里救出宋鸢,被大火熏瞎了双眼。

她承诺好好照顾我,男主内女主外,共同经营我们的家。

我感动不已,在她生日那天准备了盛世烟花,她却借口闺蜜失恋,将我独自扔在了郊外的路边。

我淋着暴雨回家,却在小区门口的高档西餐厅外,看见她与白月光共进烛光晚餐。

她言笑晏晏的伸出手,看着白月光将钻戒戴在无名指上。还任由他肆意嘲讽我是个眼瞎的废物。

我忽然就看开了,一通电话打给公司董秘要求撤资。

宋鸢的一切既然是我给的,我也能全盘收回。

......

宋鸳生日那天,我为她准备了全城盛世烟花,想给她个惊喜。

而她在路上接了个电话,二话不说就要将我赶下车。

“倩倩跟她男朋友闹分手呢,我得赶紧去看看,至于你说的生日惊喜,晚点再说吧。”

她不顾我的说辞,将我独自撂在郊区,扬长而去。

我看着猩红的汽车尾灯逐渐远去,缓缓从怀中拿出那份视力恢复的检查报告。

我刚才分明看见来电显示着宋鸢白月光的名字,也听见了电话那端男人约她见面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了眼远处灰沉沉的天,心里五味杂陈的,很不舒服。

为了她二十八岁的生日,我精心策划蓝色烟火秀,想在漫天烟火中拿着这份检查报告。

大声的告诉她,从今以后,我可以成为她依靠的臂膀,她也不用再那么累的赚钱养家。

可现在,反而让我成了个笑话。

我用力的将检查报告撕碎,任凭风将它吹散直到看不见,这才收回视线。

五年前的那场大火。

邹青书将她撂在火场,自己贪生怕死的跑了。

是我不顾自身安危,冲破阻拦将她救了出来,为此还被大火烧伤了后背,熏瞎了双眼。

她说此生都不会在跟邹青书有任何瓜葛。

可现在呢?

我沿着郊外的马路漫无目的的走着。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漆黑的天空下起了大雨。

冰冷的雨水将我淋得湿透,我也无暇顾及,心里乱成了一团。

最后,我是被好心人送回小区的。

我向司机道谢,刚下车就看见不远处西餐厅的橱窗后面,坐着一道眼熟的身影。

宋鸢笑的开心极了,主动端起酒杯向对面的邹青书碰杯。

而邹青书顺势拉起她的手,将一枚钻戒戴在了她无名指上。

看见这一幕,我垂在身侧的双手紧握成拳。

我掏出手机给宋鸢打电话,视线紧紧盯着透明玻璃窗后甜蜜相拥的两人。

电话迟迟没人接通,我懒得再多看一眼,转身回了家。

纵使衣服湿漉漉的包裹着身体,也远不及我内心的寒凉。

独自回到家,我打开灯,第一次仔细看见这个我亲手布置的小屋。

我看见我买的情侣水杯,就剩下我的蓝色杯子。

沙发上本该印着我们俩头像的情侣抱枕,也只剩下宋鸢的。

我这才想起,上周她说要带朋友回家玩。

分明三个朋友,却有一个少言寡语的男生,直到分别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都已然分明了。

我沉默着走进卧室,将属于自己的东西打包好。

正想给宋鸢发信息的时候,看见她刚发的朋友圈。

照片中,她与邹青书十指相扣,无名指上的钻戒狠狠刺痛了我的眼。

上方的配文,希望未来的每一个生日,都有你在身旁,岁岁朝朝。

后面则是共同好友的点赞与祝福评论。

他们都以为,此刻陪在宋鸢身边的人是我,还感叹我的手瘦了不少。

更可笑的是,宋鸢居然恬不知耻的一一回应,感谢朋友们的祝福。

我不屑的笑了,同样点赞了她的朋友,还在下方留言。

“气氛都到这了,我也祝你们永远锁死。”

2 2

宋鸢独独没有回复我的祝福。

没过多久,我就看见那条朋友圈已经被删了。

宋鸢是凌晨回来的,进门的时候,我正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她不耐烦的将包扔在沙发上,接着走到我面前。

“我不是说了让你等着我吗,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回来了?”

我没说话,视线盯着地板上某处,此刻心中毫无波澜。

见状,宋鸢没有丝毫放软语气的意思。

“是不是你那帮狐朋狗友又跟你乱说什么?我那个朋友圈只是玩笑而已,咱们都已经结婚五年了,那种小事你就别放在心上了。”

她说的轻松,可从回来为止,却压根不关心我是怎么回家的,又是怎么在朋友圈评论的。

反而一个劲的说我那条评论,导致很多公司同事都给她发消息询问。

说我没事找事。

她一脸不耐的坐在我对面,还发脾气般的直接拿起我的水杯扔进了垃圾桶。

我抿了抿嘴唇,视线依旧盯着地面。

“所以,这就是你口中的闺蜜失恋?”

她狠狠皱起眉,“我都跟你解释了,你还要怎样?要是我真的跟邹青书有点什么,我早就跟他跑了,还用得着回来看你这个瞎子的脸色吗?”

她说的理直气壮,仿佛从头到尾只是我在无理取闹罢了。

瞎子。

可我这双眼,当初又是因为谁,才会变成这样呢?

我轻笑一声,摇了摇头。

也罢。

现在说这么多,也挺没意思的。

就在这时候,门铃响了。

邹青书的声音响起,“鸢鸢你在吗,你的手机落在餐厅了。”

宋鸢着急过去开门,笑意温婉的跟邹青书道谢,还将人请进门喝茶。

看着邹青书简直像是进了自己家一样随便,而我才是那个没有礼貌的第三者,我心里再次浮现苦涩。

就在这时候,邹青书看向我,主动挑起话题。

“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打搅到你们夫妻的小情趣了。”

宋鸢一把按住准备站起的他,将手中的茶杯放在桌上,语气不冷不淡。

“都老夫老妻了,能有什么情趣,他就是这种脾气,像是谁都欠了他百八十万一样。”

邹青书笑了笑。

“鸢鸢你别这么说,杨哥双目失明,要是没有你的照顾,简直就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废物,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还不如去死了,可杨哥还这么坚强活着,脾气差点也情有可原。”

我清楚看见邹青书一脸小人得志的表情。

而就算他这么诋毁我,宋鸢也没有丝毫要维护我的意思。

我深吸一口气,拿上外套和导盲杖就要朝外走。

这个我曾以为会成为我与宋鸢避风港的小屋,现在四处都充斥着邹青书的气息。

我怕等下会忍不住吐出来。

就在大门即将关上的时候,我听见屋内传来邹青书担忧的声音,他催促着宋鸢去劝我回来。

可回应他的,只是宋鸢冷冷的话语。

“真是惯出毛病来了,既然这么爱往外跑,那就去啊,一个瞎子还能走多远?”

3 3

她一口一个瞎子,对我的称呼,也从老公逐渐变成了“姓杨的”。

或许早已说明一切,只是我还天真的以为,我们俩能够走到白头。

我从大学就开始喜欢宋鸢,可那时候她一心追求邹青书。

为了邹青书做了很多事情,而我也一直默默陪伴着她。

我也想试着放下,但我发现自己做不到。

直到毕业那年,大家一块外出聚餐,餐厅里发生了巨大火灾。

邹青书为了保命,毫不犹豫的扔下了还躲在角落的宋鸢。

我还记得,当时我从火场中救出她,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时。

她满面泪水,紧紧握着我的手,说这辈子非我不嫁。

在得知我双目失明时,她也一脸认真的单膝跪在我的病床边,向我求婚。

她说邹青书是畜生,是胆小鬼,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的人。

而她的余生,只属于我一个人。

我将自己一手创业成功的公司交给她,帮助她站在董事会的最高层,受人敬仰。

可在她的眼里,我只是一个瞎眼的废物,要靠着她养活,余生只会拖累她。

她忘了自己的功成名就,都是我在背后助推。

这五年就像是一场梦,现在梦醒了,一切也该重回正轨。

我看着暴雨过后的天空中布满繁星,缓缓掏出手机拨打了助理的电话。

“之前我说要给宋鸢的投资,现在全部暂停,她要是问起来,随便找个借口搪塞就好。”

助理微微一愣,并未多言,就答应下来。

宋鸢根本不知道,我的双眼已经复明。

也不知道,她现在手中的公司只是我名下的其中一个公司罢了。

三年前爷爷去世时,我才知道原来他在现今投资界的名气之大。

他以前只是想要历练我,所以任由我创业。

只是没想到后来发生了变故。

而他也将名下唯一一家大型投资集团正是转交给我。

我原本想找机会告诉宋鸢,但我又不想她太累,于是那家投资集团一直都交给爷爷的心腹陈秘书代为打理。

上个月,宋鸢的公司出了点问题,我便让助理以投资集团董事长秘书的身份,联系了宋鸢,试图默默帮助她。

我将所有的苦独自咽下,将功劳默默抗下,只希望宋鸢可以开心。

然而,我现在才发现,这简直就是最蠢的决定。

她的眼里只有地位和邹青书,哪里还容得下我这个瞎了眼的废物半点位置。

既然如此。

她往后的生与死,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4 4

我在爷爷生前常住的别墅呆了几天,直到助理小吴再次给我打电话。

“杨总,宋鸢又来了,说要是见不到董事长的话,她今天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

之前因为我的授意,新华投资集团对宋鸢的态度很好,在很多投资项目上也都是有求必应。

可是这一次,明知道她有难,新华投资还在这个节骨眼上,忽然毫无理由的叫停一切投资。

她肯定想不通。

但是她也忘了。

新华投资在业内简直就是龙头大佬,当初如果不是我要帮她融资,她的小公司也不会被行业内的其他投资人注意到。

她走到今天这一步,与其说宋鸢确实在商业方面很有头脑。

倒不如说是仗着我这个强硬的后台,让她扶摇直上。

如今后台没有了,以宋鸢所谓聪明机智的头脑,又能撑得了多久呢?

电话那端,小吴低声讯问着,“陈秘书这两天在国外开会,一时半会赶不回来,宋小姐这架势好像真的打算在公司常驻下去。”

“公司里面来来往往很多同事,要是再这样下去的话,恐怕影响不大好。”

我明白小吴的意思。

毕竟宋鸢是我老婆,虽说他们这些旁观者不知道我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但现在也不敢对宋鸢怎么样。

我看了眼一眼望到底的信息栏。

自打我那天晚上离开家,宋鸢更是一通电话都没有打来过。

我扯了扯嘴角,对电话那端的小吴说道,“我现在过去。”

这些年,新华投资在陈秘书的打理下蒸蒸日上。

而我看着爷爷这辈子的心血在行业内依旧保持着霸主的位置,心中也十分欣慰。

不过我想,在今天之后,我也将真正开始接管新华。

从家到公司,不过短短十几分钟的车程。

小吴就站在公司外迎接我,看着车子到了之后,飞快跑过来打开车门。

“杨总,里面......”

我看着他一脸难色,下意识问发生了什么。

小吴跟在我身边挺久的,也见过不少大世面,一般的小场面还不至于让他摆出这幅表情。

可这里是新华,我也不相信有人会胆大包天到在这里撒野。

只是刚走到总裁办那层楼,当我看见相依偎着的两道身影时,忽然就懂了小吴那是什么表情。

作为唯一一个知道我已经复明的人,小吴大概是觉得此时的我,头顶正冒着绿油油的光。

他跟在我的身后,手握拳状放在嘴边轻咳一声。

宋鸢回过头,看见我时脸上流露出意外,接着不慌不忙的站了起来。

“杨浩星,你怎么来了?”

“我不能来?还是说你们俩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担心被我看到了?”

宋鸢脸色一沉,正要开口时,就被邹青书一把拉到身后。

“不好意思啊浩星哥,鸢鸢独自跑到这里,我也是担心她万一被人欺负就不好了。”

“但我没有别的意思,我知道你们已经结婚了,如果你实在看不惯我的话,我走就是了,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你们的面前。”

话虽这么说,他却紧紧拉着宋鸢的手,从始至终都没松开。

我的视线顺着他的动作,落在宋鸢的手指上。

她还戴着那枚钻戒,可想而知有多喜欢。

也是,就为了这枚戒指,宋鸢将眼瞎的我独自扔在郊外,根本不顾我的死活,也要赶着去见邹青书?

见我没说话,邹青书又继续道:“我只是看着鸢鸢一个女孩子,整天为了养家糊口在外面奔波,真的很辛苦,浩星哥你以后还是多陪陪鸢鸢吧。”

话虽这么说,我却并未从他脸上看见一丝心痛的表情。

不等我开口,他又“哎呀”一声。

“你看看我这记性,浩星哥你眼睛看不见,你自己都还要人照顾呢,何谈照顾鸢鸢呢?”

“你都这样了,还整天在外面乱跑,给鸢鸢添麻烦。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不会让鸢鸢这么累,也肯定不会四处惹事。”

5 5

我静静看着邹青书的茶言茶语,心中早已没有半分波澜。

内心足够强大的人,又怎么会因为这点轻描淡写的话而动摇?

况且现在的我,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他故意戳我的痛处,无非就是想在宋鸢的面前表现出众自己的完美,踩高捧低。

我淡淡一笑。

“没想到像你这么贪生怕死的人,居然还懂大局观?”

“我的确眼瞎,但我这个人向来坦率,从不做虚伪的事情,刚才也是我打搅你们了,你们继续。”

可宋鸢当即就不乐意了。

她立马冲到我的面前,怒气冲冲瞪着我。

“你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大庭广众下你非要这么羞辱青书吗?”

“当年餐厅的那场火灾是你救了我没错,但你还真想道德绑架我一辈子吗?人在危难的时候都会下意识想要逃生,怎么到你嘴里,青书就变成了贪生怕死的小人了?你心胸能不能别那么狭隘?”

我们的五年婚姻,在宋鸢看来,只是我单方面的道德绑架。

邹青书撂下她跑了,却被她歌颂是每个人的求生本能。

合着当年我就不是人呗,我没有求生本能。

所以眼看着餐厅起了熊熊大火,还要找死的冲进去救人。

我冷笑着,“你说的没错,是我心胸狭隘了,既然这五年在你看来只是所谓的道德绑架,那这段婚姻也没有必要在维续下去了。”

这话一出,在场几人皆是一愣。

宋鸢更是一脸意外的看着我,“你,你说什么?”

看着宋鸢茫然震惊的脸色,我甚至觉得虚伪。

这不就是她梦寐以求的吗?

邹青书率先反应过来,着急走上前一步,连连摆手说道:“浩星哥,你千万别冲动啊,你跟鸢鸢都已经结婚五年了,老夫老妻的还闹什么?”

“再说了,你一个瞎子要是离开了鸢鸢,你以后可怎么活?”

言语中是满满的羞辱,就连身后的小吴都有些听不下去了,想要上前帮我打抱不平。

我伸手将他拦下来。

勾了勾嘴角看向邹青书。

“离婚了,不是正合你的心意吗?大家都是男人,你心里那点小九九,我清楚得很!”

这下,邹青书倒是着急了,慌忙地转身跟宋鸢解释,说他根本就没想过插足我们的婚姻。

这次专门从国外回来,也是因为对当年在火场中将宋鸢撂下的事情感到愧疚,所以想要弥补。

这么说着,他双眼泛红,好像下一秒就要因为被我冤枉的哭出来。

宋鸢自然听不得他如此自责的话语,一边轻声安慰着邹青书,一边狠狠的瞪着我。

这哪里是公司啊,简直成马戏团了。

我懒得再看下去,转身朝着总裁办公室走去,下一秒就被宋鸢叫住。

“站住。”

“杨浩星你到底有完没完,我整天到处奔波,现在脸都不要的到处求人,不都是为了你的破公司吗?你在家当个甩手掌柜也就算了,现在居然还在这里说风凉话?”

“你要离婚是吧,可以啊,你必须净身出户,公司还有你名下的全部股权都要给我!就算是这样,我都还没有追究,这五年来我还要照顾你这个瞎子的精神损失呢!”

闻言,我不屑的笑了笑。

宋鸢总算是忍不住说实话了。

我眼底的冷意渐渐凝结成霜,从小吴的怀中抽出已经准备好的离婚协议,当即在最后一栏签下自己的名字,接着扔在了宋鸢的脸上。

“这婚当然要离,你想要公司是吗?我当然也可以给你,只不过现在没有我的授意,别说是新华投资了,业内更不会有一家公司愿意帮助你,你就守着那家破产的小公司,一辈子到老吧!”

话音落,我看见宋鸢的脸色渐渐苍白,就连望着我的眼神也渐渐惊恐。

“你,你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