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食录》 第1章 莲子去皮,剔莲心,浸水,然后煮熟,放在碗里再用大火蒸。蒸到酥烂香滑近似土豆泥,番薯泥的程度,翻扣在一个大盘里,浇上滚热的蜜汁,表面放几块新鲜的山楂糕。待凉,乃是一道十分考究的酒席上必不可少的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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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小严找了一个人很多年,从18岁到24岁,不知姓名,不知年龄,不知长相。

从伦敦回国的飞机上,庄小严插着耳机,耳机里是一个有些许低沉沙哑的男声,正在说一道叫做“蜜汁莲子”的甜品。这是录音,几年前录下来到现在,来来回回听了也不下好几千遍了,庄小严闭着眼睛都能把那些话翻来覆去背个好几遍。她一直在想,这么多年,究竟在找什么?

机舱外云雾层层,一团簇着一团,白白软软地漂浮着,却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就像庄小严现在的心境。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已经抵达京城,我们将停靠A区到达航站楼,航班落地当地时间8月25日13:47分,现在机舱外面的温度为……”

空姐甜美的嗓音响起,邻座的女人从口袋里掏出化妆镜,拿着口红认真地涂抹,涂完还冲着镜子里的自己挑了一个媚眼。镜子里映出庄小严的脸,散着头发,素面朝天,圆圆的脸蛋上还带着茫然的表情和几颗淡淡的雀斑。

那女人收起镜子和口红,转头朝庄小严笑了笑,“小姑娘,有时间还是要好好捯饬捯饬自己,毕竟,出门在外,总是要得体些。”

不得体的庄小严不好意思地捋了捋头发,抿着嘴冲那个女人笑了笑,肉乎乎的脸蛋上陷出两个极深的梨涡。

24岁的庄小严长着一张胶原蛋白异常饱满的脸,大大的眼睛、娇小的鼻子,圆滑的小下巴,睁着蒙蒙的眼睛,看上去就像一个还没睡醒的十几岁的小姑娘。

飞机降落了,乘客陆陆续续拿着自己的行李,安静有序地往外走。

那个女人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画着精致的妆,大波浪的棕发随手往耳后一撩,举手投足都是说不出的精致优雅。

庄小严也跟着站起来,一米六的身高,微胖的体型,跟在那个女人后面怎么看都像是个灰溜溜的学生模样。

八月底的京城已经开始起风了,机场的风一吹过来,庄小严的头发更是张牙舞爪地四处飞散。赶紧把手腕上的皮筋撸下来,草草扎了一个马尾,拖着行李箱,小跑着往里走。

刚一出来就看见一个穿着松松垮垮的嘻哈衣服的男生,带着一顶画的五颜六色的帽子,举着巨大无比的牌子,牌子上又丑又大的三个字“庄小严”。

庄小严四下张望了一下,出来的人不多,稀稀拉拉的人拖着自己的行李箱,纷纷望着那夸张的不得了的大牌子。

庄小严伸手遮了遮脸,快步走上去劈手就把那大牌子拿下来,有力折了折,可算是把有字的那一面折到里面去了。

她瞪着眼睛看着那个简直就像个小流氓似的男孩子,压低了声音:“庄严,你不嫌丢人呐。”

男孩一米八快一米九,站在庄小严面前就像一只鹤立鸡群的鹤,嚼着口香糖,抬起手就给庄小严一个大熊抱:“姐,你可算是回来了,你不在的日子,我耳朵都要被郑女士唠叨出老茧了。”

庄家有一女一儿,女儿出生在十月一日早上六点十分,天安门广场的国旗就是在那一刻升起来的,老庄按耐不住这种激动,大手一挥,庄小严的名字就这么草率而郑重地决定了。

六年后的十月一日早上六点十二分,郑女士又生了一个儿子,又是和升国旗的时间重合了。老庄激动得面色潮红,不住地呢喃着:“莫不是我老庄家要出英雄了。”

得,名字也不用想了,就把女儿的名字里那个“小”给去掉,就叫庄严。

老庄这名字起得一点都不好。

庄小严没能继承到美貌妈妈和男神爸爸的绝世容颜,一张娃娃脸长得平淡无奇,从小但凡体检,都是正常偏胖。

在一群体态纤细的小姑娘们里面格外显得粗壮,从小就自卑,内向,浑身上下就没有哪一个地方看上去像一个老庄想象中的巾帼英雄。

庄严,不用说了,活脱脱一小流氓,成天惹是生非,一张脸那可是把老爸老妈脸上长得最好看的基因全给继承了。

小小年纪,简直就长了一张祸水脸,生的也是不安生的筋,经常把老庄气得仰倒。还英雄,狗熊还差不多。

第2章 庄严开着自家的车出来接庄小严,庄小严看着坐在驾驶座上的弟弟,有些瘆得慌,“你有驾照吗?上个月我跟妈妈视频的时候,妈还说你没拿驾照来着。”

庄严一挑眉,桃花眼也跟着往上挑,“拿了。”

庄小严松了一口气,取下斜挎的小包,勾着身子,把包放到后座上。

踩下油门,缓缓往停车场外开,等上了大马路,庄严朝着庄小严咧嘴一笑,露出八颗白的发光的牙,“昨天刚拿的。”

说着,油门狠踩,庄小严张着嘴还没来得及表示担心,天窗里一阵风刮来,生生喝了好几口西北风。

半道上,庄小严正抓着右边车门顶上的拉手,一边在心里念叨:可千万别出事,可千万别出事。

时不时还要冲庄严吼道:“你能不能开慢点,昨天拿的驾照,你今天就开着车来接我,你慢点……”

庄严从小无法无天惯了,天不怕地不怕,只觉得刺激,好玩,哪里还管得了其他。想着教练跟老庄夸他车技好,一会就得意忘形了。看着来的时候,别说出事,就是连刮一下蹭一下都没有。

庄小严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庄严一下子变了脸色,方向盘一打,刹车一踩,庄小严差点被那一下扔出去。安全带猛地一勒,庄小严疼得泪花直冒,胸啊!

庄严脸色煞白,手紧紧地握着方向盘,两只眼睛都直了,胸口剧烈地起伏。庄小严疼得缩成一团,心里恨不得把自家弟弟削成生鱼片。

前面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8,停在那里半天没动静。庄小严心里有些拿捏不准,松了安全带,一手捂着胸,一边走到那辆车边上往里看看。车窗贴了膜,看不见里面,庄小严眯着眼睛,贴着车窗往里瞅,那模样就像是要钻进去。

车里的人看着窗户外面那张胖乎乎的脸,五官贴着车窗,看得很明显。觉得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姑娘,但实在是有些想不起来了。正准备把窗户降下来仔细瞧瞧,电话就在手边响起来了。

“到哪里了,你过来的时候,帮我把定做的那套刀具带回来,快点。”电话那头声音很低沉,有些嘶哑。

车里的男人还来不及跟车窗外的小姑娘搭个讪,接到电话,油门一踩,喷了庄小严一脸尾气。等车开出去很远了,他突然想了起来,原来是那个小姑娘,一别也有六年了吧!她居然看上去还跟六年前一样,好像一点都没有变。

庄严缓过气,一下子跑下车,脸色很不好看,拉着庄小严,上上下下地打量,“没事吧!伤着哪没啊!快给我看看……”

庄小严脸色更难看,一掌把庄严的手拍下去,她是断掌,那一下可是疼得庄严脸都要扭曲了,“跟你说了慢点,你怎么了,全世界就你会开车,就你厉害是吧,看把你厉害的,我要跟爸爸说把你驾照没收。”

说完,理都不带理他,直接往驾驶座上一坐,把包里的驾照拿出来,夹进头顶上的遮阳板上。

庄严就像一只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地坐到副驾驶位上,嘴里还嘀咕着:“教练还说我很有天赋,开得好呢!”

庄小严手一扬,“再嘚瑟,还顶嘴,我看你就是欠收拾。”

话说的狠,语气也狠。可那张圆圆的脸蛋,就算皱着眉故作凶狠,看上去也是一点震慑力都没有,反而有几分可爱的滑稽。庄严抿着嘴控制自己不笑出来,不住地点头。

车开进小区,门口的保安大爷正坐在保安室里嗑瓜子,听见喇叭声,抬头一看,笑得满脸的皱纹都挤到了一块,“哟!小严回来了,哎呀,瘦了!回头要你妈妈给你好好补补……”

庄严从副驾驶上探过半边身子,冲着门房大爷笑,“李大爷,您瓜子嗑完了没,嗑完了我再去给您称点回来。”

李大爷越发笑得见牙不见眼了,“就你小子聪明,我可跟你说了,下次你在半夜回来,我可不给你开楼下大门了啊!你这孩子,贪玩。”

庄小严笑着跟李大爷告别,开着车往小区里去,斜眼瞟了一眼庄严,“还半夜回来,我看你高中毕业了越发是撒开了腿,没人管你了是吧!成天不知道跟些什么人在一起玩,我告诉你,你可别把爸爸气得怎么样了,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庄严脸色微微一僵,眨个眼就挂上了没脸没皮地笑,“行了,玩什么呀!我不就是高中毕业放松一下嘛!姐,别紧张……”

第3章 庄小严进了一家银行工作,银行是老庄帮她介绍的,庄小严本来已经准备和海城一家公司签合同了。

谁知道一回到家,老庄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拉着她的手哭诉,“小严呐,爸爸想你啊,你可算是回来了,再不要离开太远了,爸爸年纪大了,想常常看见你。”

庄严在一边搓着胳膊,“老庄,你可真肉麻。”

老庄狠瞪了他一眼,回头继续跟闺女哭天抹泪,庄小严看着老庄和庄严互动。虽然知道老庄如此作态八分假两分真,但也是心酸得不得了,嘴一松,就被老庄塞进了银行。银行就在小区附近,十多分钟的路程,中午有时候还能回家吃个饭。

周三庄小严轮休,李涵墨拉着她出门逛街。庄小严穿着衬衣牛仔裤,素着一张脸,和明艳照人的李涵墨走在大街上,只觉得回头率还挺高。心里莫名一喜,难道这几年国人审美变了,改喜欢她这一型的了!

“涵墨,我觉得好多人看我。”她扯了扯李涵墨的袖子,压低了声音附在李涵墨耳边说。

李涵墨听完,看她的眼神都变了,半晌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小严……他们,应该是在看我。”

庄小严木着脸“哦”了一声,过了很久,红晕从脖子慢慢往上蔓延,一直到发际,她整个人就像是一颗红彤彤的西红柿。

李涵墨是银行行长的女儿,庄小严第一天上班就遇到李涵墨。她挂着墨镜,缩头缩脑地去银行找她爸爸,在楼梯上和一个银行职员撞了一下,裙子上染了几滴咖啡。

庄小严从洗手间里出来,就看见李涵墨噘着嘴不知在嘀咕些什么,不停拿纸擦裙子上的咖啡印子。一支去渍笔,庄小严憨厚老实的模样就进了这位李大小姐的眼。

庄小严老老实实坐在外面的沙发上等李涵墨换衣服,一不看手机二不看茶几上摆的杂志,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换衣间。

“庄……庄小严。”

一只涂着大红色指甲油的手拍了拍庄小严的肩膀,她回头。叫她的女人画着很浓的妆,脸上带着莫名的惊喜,穿着一件红色的孕妇裙,微微隆起的肚子,大概五个月左右。

那个女人往庄小严身边一坐,伸手捏了捏她肉乎乎的脸,“庄小严,我是陈秋啊,高中坐你后面那个。”说着还冲她眨眨眼。

庄小严一愣,高中。

“好久不见,陈秋。”她扯着嘴笑了笑,梨涡深深地凹陷进去。

“高中毕业以后,你去哪了,好像没有人知道你的音信,我们都办好多次同学聚会了,每次都没人知道你的消息。”

陈秋伸手挽住庄小严的胳膊,举手投足都是对庄小严的亲昵,可是庄小严却觉得浑身不舒服,想伸手拨开那只手,又怕驳了同学的面子。

“我们这个星期天,还有一场聚会,你也来呀,这么多年不见了。”

庄小严脸上的笑一僵,正准备回绝,却听见李涵墨清亮的嗓音插进来,“星期天啊!小严,去呗!这么多年不见的同学,肯定变化都很大。”

“可是我星期天有班。”

“没事没事,去吧去吧,我帮你搞定。哎,小严你过来帮我拉一下后面的绳子。”李涵墨低着头梳理前面的流苏,还抽了时间冲陈秋笑了笑。

陈秋也站起来,摸了摸肚子,“那好,那星期天晚上六点半,我在‘人间烟火’门口等你。”

庄小严无奈,一边给李涵墨系着绳子一边冲陈秋点头。

李涵墨只觉得自己做了回好事,人品值蹭蹭往上涨,庄小严却觉得,那简直就是个火坑。

她天性有些敏感,从小长得也不好看,女大十八变的年纪也没怎么变。高中的时候,女孩子们各种爱美,护肤减肥,一个个都亭亭玉立。

唯有庄小严,整天穿着灰扑扑的校服,拖着微胖的身躯,顶着一张带着雀斑的朴素的脸蛋坐在教室的第一排最右边的角落里。

女孩喜欢在她这里寻找优越感,男孩喜欢在她这里满足那些恶劣的玩笑。总之,庄小严从不觉得她的年少时光有多么美好,除了那个她一直在找的人。

第4章 何叶斜靠在厨房的门边,双手抱胸,眼珠子就跟着那个穿着白色厨师服的背影转,“哎,我说,你不是不接大桌吗?怎么会接明天的同学会……”

那人右手拿着刀,正在切藕丝,刀落到砧板上的声音极其有节奏,听上去竟然觉得有一种很爽的感觉,“老陶来说的,你知道,我欠老陶人情,明天是他老婆的同学会。”

何叶略一思索,伸手摸了摸下巴,“哎,我记得老陶老婆那一届有个小姑娘,我当年在英国托人在国内找了个练口语的小姑娘,给她当家教,你还给她上过两节课,你还记不记得?”

刀停了,那人安静了很久,才勉强吐出三个字:“不记得。”

“我那天在从机场回来的路上遇见那个小姑娘了,脸还是那么圆,看上去居然一点都没变。对了,我记得她当时还找了你的,天天在我QQ上留言问你的事。我说你在国内做电台节目,后来她又来找我,说你没做了,天天追命似的向我打听你。我那时候跟你也不是很熟,我哪里知道,后来忙起来了,QQ也没用了,也不知道那姑娘还记不记得。”

梁延卿其实记得,他记得那个敏感的,自卑的,软乎乎的小姑娘。她的声音软绵绵的,带着一些孩子气,开口说英文的时候,总是会不好意思。

小姑娘那边开着摄像头,何叶的电脑摄像头早就坏了,他看见那个小姑娘把脸凑近摄像头,屏幕里一张粉团似的脸,每次都把嘴咧开,尽力把每个元音都发饱满。

他总觉得,那姑娘像剥了皮的莲子,白白嫩嫩,又不像包子汤圆那样圆,但饱满得让人觉得清爽可口。

刀又落下,梁延卿带着口罩,手里一刻不停,眼睛黑黢黢的,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庄小严特地问了李涵墨那家叫做“人间烟火”的店在哪里,左拐右拐,反正就是在胡同里拐来拐去,等她抹着汗远远看见陈秋穿着孕妇装站在门口跟她挥手。

门口挂着两个红灯笼,牌匾上铁画银钩的四个大字“人间烟火”,这算是京城最老的胡同里最老的一间四合院了,显然被人翻修过,但也很大程度上保持了老屋的原汁原味。

“你可算来了,我跟你说,这地可不好约,老板从来不接大桌。要不是看在我家老陶的份上,今天呐,咱们都吃不到这‘人间烟火’的一顿饭。”

陈秋还特地上前迎了迎庄小严,拉着她的手臂往里走,一张大圆桌就摆在四合院的中间,露天的。

“你也别嫌弃,梁老板这都是小屋,今天这么大桌的还是‘人间烟火’开张以来第一次,只能摆外面了。”

庄小严当然没有嫌弃这家店,来之前李涵墨就跟她普及过了,这家可是现在京城最炙手可热的饭店了,一顿饭排队能排到两个月之后。

加上老板从不接大桌,都是两三个人的小桌,价格也不算特别贵,当然也便宜不到那里去,就是每天十个人,十个食客一到,大门就锁了。

席上已经三三两两坐了几个人,正说得高兴,往门口一看,一个两个都像是吞了鸡蛋,嘴张得大大的。

陈秋推着庄小严,在他们面前站定,根本不用费力地辨认,24岁的庄小严除了比18岁的庄小严眉宇之间多了几分淡然之外,没有任何区别,时间在她身上好像根本看不到任何痕迹。

庄小严站在那里有些僵硬,生疏地朝那些老同学打招呼,挑了一个特别偏的位置坐下,不住地用手去拨散在肩膀上的长发。

从后厨走出来一个挺着微微的啤酒肚,看上去大约三十五六的男人,陈秋一下子就跟一条蛇一样缠了上去,想来就是陈秋嘴里那个走后门给他们开同学会的老公。

男人一手扶着陈秋,一手摸着她的肚子。不知道陈秋跟他说了什么,他笑着望向庄小严,还十分友好地冲她点了点头。

第5章 庄小严从来没见过这么精致的菜,穿着旗袍的姑娘,踩着软布鞋,每次只端一道菜,身上飘着淡淡的桂花香,旗袍上勾勒一幅水墨夏荷图,走起路来袅袅娜娜。

“酥云。”

“冬雪露。”

“浮玉饼。”

……

庄小严听着那些个文雅的不得了的名字,一头雾水,压根就不知道到底都是些什么菜。听了那么多年美食节目,到现在看到这些菜,还是一窍不通,光看造型,啥都看不出来。

庄小严的出现显然引起了老同学的大肆讨论,他们就像八卦记者上身。一边问她这些年去哪了,一边打听她现在在哪里工作。再讨论讨论有没有男朋友,有没有结婚,有没有生孩子,到最后居然还有人说要给她介绍男朋友的。原来生活的柴米油盐终究还是把当年那些简单无忧的孩子磨成了世上最普通的人。

庄小严显然简单得满足不了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发现她和当年压根就没什么变化之后,基本上就失去了攀谈的兴趣。

那些老同学都携家带口,讨论育儿经的,讨论化妆品的,讨论工作的,最后庄小严一个人坐在最角落里,倒是被忽略了个完全。

她拿着碗筷,一口一口吃着那些造型精致,名字优雅的菜,一边吃一边想,他有没有说过这道菜,他当时是怎么说的……

何叶擦着手,从厨房里走出来的时候,就看见这么一幅景象:一片热火朝天,唯独那个小胖妞坐在人群之外,一个人闷头大吃。那就话怎么说来着,好像是“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

庄小严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她的敏感是从年幼时就开始,身边的各种目光,她都能察觉,叼着一块“浮玉饼”。

茫茫然转过头去看,就看见一个穿着浅色衬衣和宽大的米白色棉麻休闲裤的男人,微长的刘海略略遮住眼睛,嘴角闲着笑,斜靠在回廊尽头的柱子上。

看见庄小严望过来,还伸出一只手朝她做了个“过来”的手势。

庄小严看没人注意到她,草草咬了一口饼,放下筷子,随手拿起一张餐巾纸一边擦嘴一边往那个男人那里走过去,“你……你好,你找我吗?”

男人伸手揉揉庄小严的头,越发笑得深了,张嘴是一口标准的伦敦腔:“Howareyou?Ihaven'tseenyouforlongtime.YAN.”

庄小严发誓,六年来,没有哪一刻想现在这样让她一下子堵了喉咙,红了眼睛,仿佛她这些年来所有的寻找都有了可以靠岸的地方。

过了很久很久,久到何叶以为他不会开口说什么,也许已经不记得他了。

“Alex……”她的声音很小,就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带着破碎的哭腔。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抱歉,没能把你教完。”何叶显然没想到庄小严的反应这么大,一下子慌了手脚。

庄小严突然伸手拽住他的衣袖,非常用力,那平日里软乎乎的有着五个小窝窝的手,此刻已经指节泛白,甚至带一点青色。

“他在哪里,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就是我之前问过你的。梁延卿,梁延卿,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我找他,我找他找了好久……”

庄小严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层薄薄的水雾弥漫其中,她仰着头,嘴唇有些抖。

何叶不知道庄小严为什么要找梁延卿,也不知道她会找这么多年。他只知道,现在的庄小严,就像拉着最后一次希望,那么固执地要找一个未曾谋面的人。

何叶拍拍庄小严的头,“我带你去找他。”

“砰砰砰砰”,庄小严听见自己的心跳,就像是一颗弹簧球不停地在地上弹跳,这么多年,她空落落的心到现在这一刻才像是跳到了实处。

那年准备出国,老庄本来准备送庄小严去美国,可她坚持要去伦敦,她拿着何叶的地址,在伦敦的街头一个个地问一个个地找,每天都往何叶的QQ里留言。

何叶是她和他之间唯一的联系,她想也许找到了何叶,就可以找到他。但是,当她抱着忐忑不安的心看见那扇门里探出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的时候。从那一刻起,她才明白,原来茫茫人海,有缘无缘,不是她能决定的。

而当庄小严站在厨房门口,看见那个穿着厨师服,忙着这个炉灶顾一下,那个炉灶加点水的白色背影时,她想,也许所有的寻找与等待都是为了这一刻。

她看着那个背影,泪如雨下。

第6章 6

庄小严一直安静地站在厨房外面,何叶陪着她,盯着梁延卿的背影从上看到下,从下看到上,也没看出什么花来。偏偏庄小严咬着嘴,两只大眼珠子里的眼泪跟不要钱似的往下“噼里啪啦”地掉。

梁延卿端着勺子,弯着腰,一张白色的口罩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勺子里是黄棕色的汤汁。他一手扶着盘子,一手慢慢地把勺子里的汤汁浇到雪白雪白的芦笋上,汤汁顺着芦笋往下流,拉出一道泛着令人垂涎的光泽。

从侧面看过去,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地颤动,看不清那双眼睛里的水波,但庄小严想,他一定有一双温柔到极点的眼睛。

梁延卿拿着软布擦了擦盘子的边,然后递给那个穿旗袍的纤细女子。不经意侧头,看见何叶高瘦的身形立在厨房外,身边有个微胖的姑娘,红着一双兔子眼,圆圆胖胖的脸蛋带着因为咬唇憋气而产生的两团红晕,眼泪还可怜兮兮地挂在脸蛋上,时不时抽动一下肩膀。

看到她的第一眼,梁延卿就认出她了,怎么会认不出呢,她和梁延卿生活里遇到的姑娘都不一样。

从台子上拿起一方手帕,放在水龙头下面打湿,仔细地洗了洗手,然后走到他们面前。那张白色口罩还戴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深邃,黝黑,安静,就像是把所有的情绪都敛在了眼瞳最深处。

何叶努了努嘴,潇洒地转身走开,耳朵却竖的老长。

“梁……梁延卿?”庄小严明明很确定,但抖着嗓子却还是带着一丝不安。

梁延卿抬手取下口罩,他的眉骨和鼻子山根都极高,一双眼睛深深地凹陷在眉骨下面。明明是有些偏欧美的长相,却偏生长了一双最典型的古典丹凤眼,面色温和,“庄小严。”

庄小严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就好像是长久以来一直追寻的一种虚无缥缈的梦,却在刹那间变成可以摸得到感觉得到的现实。

她有些晕,有些懵,红眼睛盯着梁延卿,歪着脑袋,嘴巴微微张开,连呼吸都小心了很多,生怕惊着了眼前人。伸出一只手,想要摸一下他的衣角,都犹豫着瑟缩着不敢摸上去。

梁延卿却是被她这幅模样逗笑了,一只手拿起庄小严软乎乎的小手,把她牵到厨房角落里的一方小桌旁坐下,“等我一下。”

然后戴上口罩,从冰箱里取出一些新鲜莲子,剥皮去芯。一小盘莲子米一下子都堆了小小一堆,白白嫩嫩,一股淡淡的清香散开。然后泡进水里,用漏勺捞出来放进一个小锅里煮熟。

放在碗里再用大火蒸,蒸到酥烂香滑近似土豆泥,番薯泥的程度,翻扣在一个大盘里。浇上滚热的蜜汁,表面放几块新鲜的山楂糕。

庄小严坐在小桌子旁边,摒着呼吸,僵着身子,定定地看着梁延卿有条不紊地忙碌着。明明只是做一道菜,但他每一个动作都像是在庄小严眼前描成一幅画,这是她找了六年的人啊!就像一只没有方向的大雁,却从不肯放弃寻找。

一碗“蜜汁莲子”端到庄小严面前,“我以前看见你就会想到这道甜点,尝尝。”

刚止住的眼泪又簌簌往下掉,她想起了那个录音。

“……说完这道菜,我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我帮一个朋友给一个十八岁的女孩代口语课,那个姑娘敏感,秀气,一张白白圆圆的小脸,明明那么可爱,却总是那么自卑。”

“给她上了两次课,原是准备了一番话想要对她说,却没想到因为行程原因还是错过了。她有一张粉白如同莲子的脸,有一对让人一见就想醉的梨涡,有一双像星星一样璀璨的眼睛,眼里总是似有银河淌过。”

“我每次看见她,就会想起莲子,‘成夜采芙蓉,夜夜得莲子’,我想她一定就是芙蓉掩映下,低调摇曳的那一捧莲子,如同清流,暗香浮动。”

“今天,在这里,我想借这个机会,告诉她也告诉所有纤细敏感的姑娘,世界上所有的女孩都是美的。不要因为各种言语目光而怀疑自己的美,爱你的人永远都会觉得你是世上最美的姑娘……”

庄小严记得那番话很长很长,长到她总是听着听着就可以入睡,然而她却又那样清楚地记得。在这个世界上,在他的眼中嘴里,平凡的如同一颗石头的庄小严却可以美成那样一副模样。

这段录音,她听一次哭一次,每次在寻找的路上但凡想要放弃,只要听这段录音,她都可以不知疲惫地继续找,一直找。

那年,庄小严照常打开电脑,和在英国伦敦的Alex连线,准备上口语课。可耳机里传过来的声音显然和Alex完全不同,那人淡淡地解释一句代课,庄小严本没有往心里去。

那个人的发音,语言,逻辑给了庄小严一个巨大的惊喜。她觉得,和Alex比起来,这位老师明显要更加熟练地道。

所以,在他离开之后,Alex回来之后,庄小严腼腆地,试探地打听了一下那位老师的消息。Alex只说,他好像在国内做了一档电台节目,用的还是日本漫画“深夜食堂”的名字。

庄小严晚上缩在被子里,举着手机,反复搜索倒还真的给她找到了。每天晚上十点,一家广播电台的节目,专门讲各种美食。而那个声音,庄小严确定无疑,就是那个给她代了两节口语课的男人。

就那么偷摸着听了一个月,在一个极其普通,连天气都好的不得了的晚上,庄小严听到了“蜜汁莲子”那一期。那番话,也许他的确没来得及说给庄小严听,但到最后,庄小严还是听到了。

她思前想后,磨叽了一个星期,打了电话到电台去,却被告知,他已经在前一天离职了。最后的最后,庄小严只打听到了他的名字,梁延卿。

后来便是六年漫长的寻找生涯,起初为了不过是一句“谢谢”,却渐渐成了执念,自此一念成魔。

第7章 庄小严坐在办公室里,呆愣愣地看着桌上的绿萝发呆,眼睛眨都不眨,眼珠子更是转都不转。坐在她对面的同事还以为她魔怔了,差点一杯水泼她脸上。

“小严,你没事吧,你是不是太累了。”同事好意关心。

庄小严一下子惊醒过来,抬手挠挠后脑勺,不好意思地冲同事笑笑。自那天晚上从“人间烟火”回来之后,庄小严就一直都是这幅要死不活的模样,吃饭喝水,总之无论做什么都能让她做到一半开始发呆。

就连老庄都在暗地里怀疑,是不是同学会遇到了什么老情人之类的,引得自家宝贝闺女一时伤心过度,无法自拔。还暗搓搓地跟庄妈商量着要不要给庄小严相个亲,介绍男朋友什么的。

李涵墨看着又进入神游状态的庄小严,一下子气愤不过,“这么大一个美女坐你跟前,你还能当没看见,太过分了。”一勺子拍在桌上,溅起几滴浓汤直奔庄小严的脸。

这下可好,庄小严一个激灵,抽起桌上的纸巾就往脸上擦,力道那叫个大哟,粉团似的小脸上硬是被擦出几道红印子,看得李涵墨嘴角直抽抽。

“我说,你要是喜欢人家,你就去追,这么要死不活的给谁看呐,我可生不出什么怜香惜玉之心的。”

庄小严一下子就脸红脖子粗,“我没喜欢他,我就是,这么多年的执念一下子没有了,我这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不舒服。”

李涵墨翻了一个大白眼,恨不得把眼珠子整个翻过去,拿起勺子,敲了敲碗沿,“我问你,你这几天是不是总想着那个人。”

庄小严忒老实地点头。

“想着他的时候,心里简直跟得了心脏病一样狂跳不止?”

“我不知道心脏病是怎么跳。”

李涵墨一口气差点背过去,“就是跳得很快,不受控制。”

再点头。

“小严,大胆去追吧!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孤独终老。”李涵墨换上一副极其诚恳善良的表情,还握着庄小严的小肥手,情深意切地望着她。

庄小严又是一愣,背着光的表情看不太清,声音轻得就像是从天边飘来的,“怎么可能呢?我只见过他一面。”

“可你喜欢了他六年,至少你在心里把他当成了最重要的人六年,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心理学家研究过,很多人在初次见面的几秒钟里就会做出决定。更何况,你期待了六年。”

“小严,你喜欢他,你很喜欢他,他已经变成了你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你用六年的时间把他放进了心里,融进了骨血里,一旦放下,你就是现在这个样子,眼里心里全是空的。”

“是吗?”

她还没想清楚那个问题,但她已经在“人间烟火”门口站了很久很久了。

和李涵墨吃完饭,分别之后,庄小严走过大半个街区,在昏黄的路灯下,慢吞吞地往那条胡同里走。“人间烟火”门口的两个大灯笼还亮着,她站在门口,倚着墙。

九月初的京城,夜晚已经有些凉意了,她还穿着短袖,头发被扎成一束马尾,光秃秃的脖子不禁缩了缩。

半夜十二点,庄小严坐在“人间烟火”门口,歪着脑袋,一下一下地打着盹。双手抱着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蜷成小小一团,在灯笼下变成一团小小的黑影。

梁延卿有些失眠,端了一壶茶坐在院子里,仰头看着天。一根细长的烟在他指尖燃烧,却不见他吸上一口,任凭那烟一截一截燃烧殆尽,然后又点上另外一根。

白色的烟雾缓缓升到空中,再散开,升高,散开,梁延卿就一直看着那一缕烟雾,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门口一声闷响,梁延卿的表情迅速冷凝起来,掐灭那支烟。步子很大很稳却没有一丝响声,等他打开门,脸上的表情却是有些龟裂。

庄小严还坐在地上,一手撑着地,一手揉着自己的脑袋。看到一双拖鞋,白皙的大脚,每个脚趾都圆润光滑,灰色条纹的睡裤松松地搭在脚背上。

往上看去,梁延卿木着一张脸,居高临下地望着庄小严,庄小严只觉得丢人丢到家了,脸火辣辣的,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梁延卿蹲下身,伸手把体重有些羞于启齿的庄小严抱起来,走进院子里放在他刚刚坐的椅子上,再转身去锁门。庄小严两条腿有些麻,但当坐在椅子上,只觉得连屁股都麻了。

第8章 “庄小严,你半夜不回家跑到我家门口睡觉吗?”梁延卿有些头疼,怎么都想不到会招惹上这么个小祖宗。

大约是大半夜,晚风有些凉,只有他们两个人,庄小严细细的嗓音在夜里听起来就像是拉了丝的果糖,“涵墨说,我喜欢你,可我还没想明白。”

梁延卿轻轻蹙眉,眉间皱起一道浅浅的痕迹,起身离开。

“去睡吧,客房在你左手边第二间,平日里都有收拾,可以直接住,明天我送你回家。”

就像是吹出来的肥皂泡泡,在空气里轻轻碎成粉末,然后被风吹散。

庄小严的右手摩挲着衣摆,左手抬起来狠狠揉了揉眼睛,整个肩膀都垮下来了,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客房。

窗户里透出的光静静地熄灭,梁延卿站在拐角,看见客房的暗下来,手抵着心脏,“庄小严……”

梁延卿压根就没想过庄小严这丫头晚上睡觉不关门的,手就那么轻轻一推,门“吱呀”一声,就那么慢慢被推开了。

庄小严裹着被子,一只肥乎乎的脚丫从被子里伸出来,每个脚趾头就像是往脚上粘上去的芝麻团子,又圆又白。

大半张脸都埋在被子下面,就把小巧的鼻子露在外面供呼吸使,黑色的长长的头发铺在枕头上,泛着健康的黑色的光泽。

大门被拍得震天响,庄小严睡梦中抖了抖,梁延卿立马把门带上,去开大门。

何叶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杯豆汁,一灌一大口,“我想吃汤包了,你能给我做一屉吗?”脸上带着谄媚的笑,一大早看得梁延卿心烦气躁。

可巧,这厢何叶正对着梁延卿搔首弄姿只为一屉汤包,那厢庄小严挠着脑袋,打着哈欠,顶着一张油光满面的团子脸,推开门。

呦呵,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何叶那厮一个箭步跳过来,伸手捏着庄小严的肩膀,摇来晃去,晃得庄小严脑子都快被甩出去了。

他还满脸泫然欲泣,“你们做了什么!你们瞒着我做了什么!梁延卿,你禽兽不如啊,这么小的孩子,看着长大的啊,你也下得去手……小严啊小严,你怎么就被辣手给摧了呢!”

梁延卿懒得理他,关了门直接去了厨房,剩庄小严一个人面对曾经一本正经在地球另一端给她上课的人。明明当初是那么的一本正经,一板一眼,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世界玄幻了吗?

何叶却是余光看着梁延卿走远了,一把把庄小严推进客房,门一关,表情如临大敌,“YAN,不要告诉我,你喜欢梁延卿。”

庄小严虽然有些迷糊,但也明白何叶这幅样子,怕是有些事是不好在梁延卿面前说的。

“六年前,我的确和他不熟,我熟的,是他的女朋友。我和他女朋友一起到伦敦留学,一个学校一个专业一个导师。”

“当时呢,因为有个课题需要我花费大量时间处理,所以就拜托去伦敦看女朋友的梁延卿帮忙给你代两节课。”

“我哪里知道你是这么一根筋的姑娘,居然找了一个陌生人六年,真不知道是说你傻还是说你疯。你说你,你怎么不找我呢,要是我早就从了你。”

“当初,梁延卿是打算和他女朋友一块出国的,但是当时他在国内有些家事要处理,一开始是打算延迟一年。后来大约两个月之后,梁家就出事了。”

“六年前,京城梁家那桩贪污案你还记得吧!梁延卿是梁家长子,在那个节骨眼上那还顾得了出不出国,成天想办法想把他爸妈捞出来,我后来告诉你他在电台做节目那事还是问的他女朋友。”

“梁家大少爷啥都不爱独爱美食,一手绝活。后来梁家倒了,家被抄了,他用他自己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的钱把他弟弟送到美国去了,成天到处低声下气地求人帮他把他爸妈捞出来。”

“谁承想啊!他爸妈还没等到他呢,就死了。说是自杀,可事实到底怎么样谁知道呢!”

何叶自嘲一笑,言语里尽是讽刺。

“不是我说啊!孙家大小姐还真是狠,我还没见过那么狠的女人。二十多年的感情,俩人从光屁股开始的感情啊,说不要就不要了。我告诉你,我可看过那女人接到家里电话之后,脸上那副鄙夷嫌弃的表情,我看得都背后一凉。”

“梁延卿也是倒霉,当初我就纳闷了,他怎么会喜欢那样一个女孩呢?当年的梁延卿啊,那可是顶顶温柔的人,待人处事处处都是真心。虽然现在的他也温和,但就是觉得凉薄了许多啊!”

“家破人亡,女朋友说分手就分手,一夜之间所有联系方式都是空的。孙大小姐就跟变戏法似的,一夜之间就消失在了梁延卿的世界里。梁延卿当年为了找她,差不多就跟你找梁延卿似的,恨不得把地都给翻过来。”

“我没读博,硕士读完就回国了。那一年在大街上捡到梁延卿的时候,我还以为捡了个叫花子回来。你知不知道,这都不算什么,真正把他压倒的,是他弟弟。”

“拿着他的钱,在美国嗑药泡吧,整天跟一群不要命的人混在一起,尸体被发现的时候都已经烂的没人形了。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他爱的人了,死的死走的走。”

“他一个从小锦衣玉食,风花雪月长大的公子哥,哪里受得了这种打击。梁延卿之后就是抽烟喝酒,我差点把他送精神病院去了,我自己都记不得送他去医院去了多少次。”

“那胃啊,变得跟泥巴做的似的,一喝酒就要化了。嗓子也被烟酒给熏毁了,那两年,怎么看都不像是人过的日子。”

何叶说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烟雾缭绕里,满面都是悲凉。

“我当时也没钱啊,也不知道我当时想什么了,和他也不熟,却生生养了他两年,那两年,可把老子累坏了。这人呐,走不走的出来全看自己,这就是梁延卿和他那不成器的弟弟最大的区别,我也没想到,他还能缓过气来,从老陶手里盘下这个四合院,优哉游哉地做起了厨师。”

庄小严面无表情,握在一起的手却是在掌心生生掐出了血印子,“你跟我说这些干吗?”

何叶站起身,开门走出去,“就是想告诉你,小严,你是个好姑娘,却没碰上梁延卿最好的时候。现在的他,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心。”

院子里想起了何叶大喇喇的嚷着饿,要吃汤包的声音,梁延卿端着三屉汤包走出来,满脸不耐烦和嫌弃。

庄小严看着梁延卿背上洒满清晨的阳光,嘴里喃喃道:“你怎么知道,他最好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呢?”

第9章 庄小严轴,但谁都没想到她会这么轴。

她拖着行李箱,撑着伞,蹲在“人间烟火”门口,雨水从伞沿落下,滴到青石板上,一个小水坑,一圈一圈地荡开。

梁延卿拎着菜回来,老远就看到一大团不明物“堆”在他家门口,庄小严的圆脸在伞下东摇西晃,松垮垮的马尾辫子也跟着左边甩甩右边甩甩。

看到梁延卿走过来,庄小严猛地一站,晃了两晃,脸上堆起肉乎乎地笑,“我被我爸赶出来了,你能收留我吗?”

然后,压根不等梁延卿回答,屁颠颠地跟在他身后,拉着行李箱,十分自觉地走了进去,还是十分自觉地走进走手边第二间屋子。进屋前还冲梁延卿笑了笑,露出她白亮的糯米牙和两个深凹进去的梨涡。

事情是这样的,庄小严那天从“人间烟火”回去之后,消失了一个多月。期间,她做了这么几件事,找到了以前梁延卿做节目的那家电台,试着录了两期节目,然后辞了银行的工作,把老庄气得涕泗横流。

然后拖着箱子,给老庄留了一句:“我去给你找女婿。”

就那么大摇大摆地走了,老庄捂着脸嘤嘤直哭,他养的小团子,是他养的,什么时候被猪给拱了。

梁延卿拿她一点辙都没有,说到底,他骨子里天生就是温柔的,更何况,何叶成天在他耳朵边念叨:“小姑娘不容易啊!你看看,你不过就是在节目里夸了她一句,她就能记这么多年,重情重义的好姑娘啊!想想一个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为了你个陌生人在英国一个人找了这么多年,老梁啊,现在这样的好姑娘不多了啊!”

梁延卿自觉对她,总是心软一些。

一个死皮赖脸,一个心软装傻,两个人就开始在这间四合院里搭伙过日子。庄小严帮他买菜,偶尔也会进厨房给他打下手。她的举动总是恰到好处,不温不火,好像两个人是很多年的老友,默契十足。

梁延卿独身生活好几年,突然间多了一个人,竟一点都没觉得不适应,反而是在最短的时间里养成了晚上给庄小严盖被子,锁门的习惯。等他意识过来,才发现抽屉里的烟已经很久都没有点过了。

每天晚上他不再因为想起那些往事而心烦气躁,而疲惫不堪。现在,他每天晚上想的都是,明天早上小姑娘要吃什么早餐,晚上要去看一眼有没有蹬被子,门锁了没。偶尔还会跟何叶抱怨,庄小严心太大,晚上睡觉都不兴锁门。

何叶看着梁延卿皱着眉抱怨庄小严心大,眼睛里却不见一丝不悦,甚至带着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的放纵和宠溺。他一开始有些震惊,因为孙大小姐和庄小严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孙大小姐高挑纤瘦,下巴总是微微抬起,五官精致,绝对是一等一的美人。而庄小严,微胖,个不高,一张娃娃脸上还散着几粒淡淡的雀斑,整个人看上去呆呆萌萌,是很可爱,但绝对称不上美人。那性格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何叶以为梁延卿最好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殊不知,也许,浴火之后,凤栖梧桐,停在梧桐树上安然沉静的他才是他这一生最好的时候。因为庄小严愿意成为那颗绝无转移,扎根地下毫无怨言的梧桐树。

庄小严普通但温暖,平凡而真诚,她把她的心剖出来,捧在手里,放到梁延卿的胸腔里。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像庄小严那样爱他了,毫无保留,一出手就是她的全部。

梁延卿没心,没关系,庄小严的心很大,可以供两个人。

而梁延卿,在知道庄小严因为自己一番话,而无怨无悔苦寻六年之后,本就存了一丝心软和宽容。人心不能有缝隙,就算他把自己的心包裹成铁铸铜墙,但凡有一丝缝隙,庄小严带来的温暖就会从缝里钻进去,那空空荡荡的冰冷的胸腔。就像是被人捧进了手心里,带着暖意,驱散多年来的痛苦和孤独。

庄小严还继续傻乎乎地给他跑腿,任劳任怨地操持家务(她自认自己十分贤惠),居然对梁延卿态度的转变没有一丝一毫的察觉。

四合院最常见的场景就是,庄小严端着碗,碗里满满的大白米饭,她拿着筷子,一下就是一大口饭。

何叶看过一次着吃相,啧啧称奇,“莫不是梁延卿平日里饿着你了,这么一副饿鬼扑食的样子。”

庄小严倒是一点不害臊,完全不在意自从住进来以后,飙升的体重,“延卿做的饭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梁延卿突然就觉得很幸福,看着庄小严每天都带着满足的表情,吃他做的饭,这种感觉,好像已经很多年都没有过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他不知道,庄小严虽然胖,但是饭量其实不大,这么个吃法,她每天晚上胃都不舒服,有时候还会呕吐。直到有一天,他半夜来给庄小严锁门,看见她抱着肚子,嘴里咬着被子,疼得满脸煞白,睡衣被冷汗浸的透湿。

他心里“砰砰砰”狂跳,心脏像是要从胸腔里跳出来,抱起庄小严,鞋都来不及换,踩着拖鞋,开着车一路飙到医院。

医生拿着片子,神色古怪,反复冲梁延卿看,“你女朋友吃太多,撑着了,打点助消化的药,一会就可以回去了。”

梁延卿一点都不觉得好笑,那一刻,他只觉得心里堵得慌,一股热气直冲眼睛。

回到病房,护士小姐正在给庄小严扎针,一边扎一边说:“看不出来你女朋友娇娇嫩嫩的,还挺坚强,疼成这样,居然一声不吭。”

梁延卿看着睡着的庄小严,她脸上还带着疼痛过后的痕迹,眉间一道深深的折痕,平日里粉嫩嫩的白面团子脸蛋,现在白里泛着青,看上去让人很心疼。

他伸手抚过庄小严鬓角,大掌带着常年下厨的老茧,轻轻地抚着。低下头,鼻尖蹭到庄小严的额头,薄唇微启,如同呢喃:“小严,小严……”

到护士站找护士小姐来拔针的时候,听见护士小姐正在听广播:

“莲子去皮,剔莲心,浸水,然后煮熟,放在碗里再用大火蒸。蒸到酥烂香滑近似土豆泥,番薯泥的程度,翻扣在一个大盘里,浇上滚热的蜜汁,表面放几块新鲜的山楂糕。待凉,乃是一道十分考究的酒席上必不可少的甜品,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给我做的甜品。”

“我还记得当年我很自卑,长得不好看,成绩也不好,做什么都做不好,可是他却不吝用世界上最美好的话来描述我。为了那些夸我的话,我用了六年的时间去寻找一个陌生人,一开始,我只是想向他道谢。后来,找他变成了我的执念,最后,变成了我的宿命……”

梁延卿拉住护士小姐,“请问这个节目……”

“哦,这个节目,上个月新开的,听说是以前一个叫‘深夜食堂’的节目改编的。不过这个女主播说的真好,每次听她说菜,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最吸引人的,是她在节目上说她找人的故事,现在这个节目很红的!”

庄小严,你到底要做到什么地步,到底要我怎么心疼你才好。

第10章 庄小严觉得这一病,赚了好多福利。

梁延卿会抱她,会问她想吃什么然后专门给她做,会亲她,早上会叫她起床跑步。因为最近是在太胖了,腰都粗了一圈,总之,梁延卿对她简直不要太好。

现在何叶最常看见的场景就是,庄小严跟在梁延卿身后在厨房里团团转,梁延卿一手护着她免得被油、火溅到,一手拿着锅铲炒菜。庄小严时不时用手在他身上这里摸摸那里摸摸,梁延卿丝毫不介意,只是用温柔得能掐出水的眼神望着她。

何叶抖上三抖,鸡皮疙瘩掉一地,如今的梁延卿较之从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前的他把温柔和感情分到家庭,女友,朋友身上,现在他把他所有的感情和温柔全部倾注到庄小严一个人身上。

何叶甚至毫不怀疑,庄小严已经成为梁延卿在这个世界上最在乎的人,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如何不把最后的温暖视作生命力最重要的东西呢!

梁延卿伸手掐掐庄小严腰上的软肉,“明天早上开始多跑一公里,太胖了对身体不好。”

庄小严一个虎扑,扑到梁延卿背上,梁延卿连忙用手兜住她。

“我跑不动,也起不来,都怪你,把我越喂越胖。”庄小严的声音带着甜糯的鼻音。

梁延卿侧头去看她,鼻尖蹭蹭她的鼻尖,“晚上早点睡,早上我叫你,乖,听话。”

屋外阳光正好,光线洒在路边的梧桐树上,勾勒出一个金色的光圈……

小剧场1:

庄小严突然想起,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梁延卿那厮一句好听的话都没说过。

“当年还是我太单纯了,你一没给我表白,二没追过我。我一病,咱俩就莫名其妙好上了,现在想想,我觉得亏。”

梁延卿正在做蜜汁莲子,看着坐在厨房小桌边的庄小严,唇角压都压不下去,“我每天给你做那么多好吃的,这还不算啊,你看看何叶,我几时关心过他爱吃什么。”

庄小严的智商显然已经有了很大提升,握拳,“那能一样吗?你要是那么对他,我找谁哭去。再说了,你一直男,也犯不着对他那么好。”

梁延卿心想,果然还是留过学的知识分子,这几年眼见着跟着他智商蹭蹭往上涨,都没法糊弄她了。

小剧场2:

和庄小严在一起之后,梁延卿找何叶,表达出想要开分店的心思。

何叶倒好,一回头就把他给卖了,添油加醋地跟庄小严说男人有了事业,恐怕要出墙。

庄小严如临大敌,当夜就穿着吊带睡衣,露着一身白白嫩嫩的肉向梁延卿逼供。梁延卿却是一笑,伸手把庄小严揽进怀里,“过去是心灰意冷,现在是怕委屈了你。”

段数太高,两句话搞得庄小严感动得不得了,泪水涟涟,直骂何叶那厮不怀好意,成天想着挑拨离间,一肚子坏水。

小剧场3:

梁延卿陪着庄小严逛街,如今他是存了十分的耐性和温柔,庄小严原本有些自卑内向的性子硬生生被他养出了一丝娇俏刁蛮。

大街上正嚷着要吃冰淇淋,梁延卿知道庄小严虽然微胖,但是体质偏寒,平日里连带凉性的事物都不给她吃,这会正耐着性子哄他的小祖宗。

“延卿……”

回头一看,一个瘦削高挑的,穿着收腰衬衣和黑色铅笔裤的女人,画着精致无比的妆,下巴微微抬起。庄小严一愣,指着她,“你不是,我在伦敦回国的飞机上,就坐我旁边。”

那女人却是看着梁延卿,一副泫然欲泣。

梁延卿面色不虞,甚至可是说的上有些难看,“孙小姐,好久不见。”

庄小严就像是一个小刺猬,瞬间炸毛,手紧紧攀着梁延卿的手臂。

“延卿……”那女人走近几步。

“孙小姐,我想我们没那么熟,我还要陪我妻子逛街,就不多跟您寒暄了,再见。”说着,牵起庄小严的肉爪子,十指紧扣,大拇指在她肉乎乎的手背上轻轻摩挲。

走出好远,庄小严猛地吐出一口气,望着梁延卿的眼神有几分不安。

梁延卿抱她进怀里,下巴在她头顶磨蹭,他的声音低沉嘶哑,却满满的情意,“小严,不要怕,你是我梁延卿的命,离了你,我能活着去哪里。”

庄小严把脸埋进梁延卿怀里,再抬起头,除了红红的眼睛,表情上居然没有一丝破绽。

后来梁延卿一直想知道,那天她是不是偷摸着把他身上穿的那件衣服的扣子给剪了,为啥总是差一颗呢!

第11章 青鱼(即草鱼)一条,鱼长不过尺,重不逾半斤,宰割收拾过后沃以沸汤,熟即起锅,勾芡调汁,汁里加醋,但不宜加多,可以加少许酱油,亦不能多加。汁不要多,也不要浓,更不要油,要清清淡淡,微微透明,上面可以略撒姜末,不可加葱丝,更绝对不可加糖,浇在鱼上,即可上桌。

1

凌晨两点。

“警察同志……”

熊旻舟闭着眼睛,一只手还煨在被子里,另一只手捏着手机,冲破天际的一声“警察同志”,生生在大半夜惊出他一身冷汗。

“陶宛,你大半夜鬼哭狼叫个什么!”

“警察同志……”那边又换上了一副窸窸窣窣哭哭啼啼的声音。

熊旻舟静默半晌,以陶宛同志的尿性……他突然福至心灵:“你被抓了!”

“知道还废话,快来捞我,我店子旁边那家警察局。”

电话“啪”被挂断,熊旻舟认命地叹口气,掀被子下床,屋里暖气开得正好,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衣,赤着脚走到衣帽间里换衣服,窗外下着暴雪,雪花都是一团一团往下坠,看着就觉得冷,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熊旻舟赶到警察局的时候,陶宛耷拉着脑袋,身上的羽绒服被划拉了一个大口子,鸭毛不停地从那个大口子里飞出来,脚下已经一圈鸭毛了,她坐在那里,活像一只羽化成仙的鸭子精,熊旻舟把手捧到嘴边哈气,白雾一团一团升起。

伸手推了推那个“鸭子精”:“你是打了架,还是斗了殴,还是吸了毒……”

陶宛抬头,熊旻舟一愣,脸色瞬间就不好看了,她眼睛旁边一大块青色,明显就是被人揍了一拳,整个人气压极低,连那小眼神看上去都充满了杀气。

一个小警察拿着一个小本本走过来,警察制服明显比他人要大一圈,缩着脑袋,吸了吸鼻子:“你是陶宛家属吧,签个字,领走吧。”

熊旻舟拿过笔和纸,一边和小警察套近乎:“你好,我也是警察,咱们一家人一家人,这个,她是怎么了,这么晚闹到局子里来了。”

小警察一听,表情一下子就失控了:“她,她,故意殴打他人,差点……差点把那人给阉了。”小警察的表情还有着一丝后怕,眼神都不敢直视陶宛。

陶宛眼圈红红的,腮帮子因为咬着牙而格外僵硬,角落里昏暗的灯光下,瞪着熊旻舟:“快签,签完回家。”

熊旻舟带着陶宛走出警察局,陶宛穿着那件鸭毛都快掉光了的羽绒服,脸色冻得铁青,牙齿不停的上下打架,带着眼角那一块淤青,整个人都像是半夜里遇见的鬼一样。熊旻舟赶紧把自己身上那件黑色羽绒服脱下来往陶宛身上一罩,动作非常迅速地把她往车里一塞,暖气打到最大,风口对着陶宛的脸。

“能耐了,大半夜跟人打架。”

陶宛这下才算是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放松了,一下子瘫倒在座椅上。

“晚上收班晚了点,那狗崽子跑到我店里来抢劫,我跟他打了一架,那混蛋差点捅了我一刀,旁边警察出来巡逻才过来抢了他的匕首。”

熊旻舟却是脸色一僵,深深吸了两口气,这才让自己冷静下来:“平时都跟你说了,晚上不安全,你又把店开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晚上早点收班,你总是不听。”

陶宛搓了搓手:“这不是没事嘛,而且,那混蛋被我打得可惨了。”

第12章 熊旻舟第一次见到陶宛,是在警校,陶宛拎着大包小包,身后跟着一个瘦得跟个纸片似的男孩,那男孩背着个大书包,垮着肩膀,凑在陶宛身后,不停地小声念叨:“姐,我错了,姐,你别生气,爸妈都同意我读警校了……”

陶宛大约是被他吵得烦了,把手里的大小包往地上一扔,回头就是给那个男孩一肘子。

熊旻舟刚是个教官,实习跟着警局的前辈们抓了两次毒贩,深思熟虑了几天,申请调回警校当教官,教警务技能和战术,这厮擦边180的身高,人长得白白净净,身材纤瘦匀称,总用那张嫩脸端着一付老成的模样。

他正无聊的在学校里溜达,就看见着新生瘦得跟个柴火似的,颤巍巍地跟在姐姐身后,他觉得有些操心,这新生的质量,是一届不如一届啊,这么个瘦弱秧子是怎么被招进来的。

路过他们的时候,小伙子乖巧的朝他鞠了个很深很深的躬,搞得他还绝得挺不好意思的。

“师兄好。”

熊旻舟轻咳两声,把手背到身后:“你好,我是你们的教官。”

陶奚一听,还没直起来的腰又弯下去了。

陶宛站在弟弟面前,明明是仰着头看熊旻舟,却偏偏让熊旻舟觉得,对方的眼神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

等走开了,才隐约听见陶宛跟她弟弟说:“教官都是这样一副白净模样吗?”

然而,这个白净教官在一个月以后,出现在了陶宛的花店门口……贴罚单。

江城创建文明城市,交管局找警校借人出去帮忙协管道路交通,熊旻舟和他的班被抽中了,他正好扫荡陶宛花店所在的那一片区,花店对面是一个非常寒酸的商场,门口停着五颜六色各种型号样式的车,商场旁边的小巷转进去是妇幼医院侧门,各种停的歪七扭八的车。

熊旻舟戴着墨镜穿着荧光绿的交管背心,手里拿着一沓条子,从街那头贴到街这头,还哼着小曲,怎么看怎么乐呵。

正好,花店门口停了一辆白色的两人坐老人代步车,熊旻舟一瞧,乐了,这小车车停到马路牙子上挺嚣张啊,刚好手里还有最后一张条子,大手“啪”一下贴到了那辆小车车车窗正中间。

陶宛抱着花盆,从店里走出来,看到一个身影在她的老人代步车旁边晃悠,花盆一放,冲过去上去就是一腿,正好踢到熊旻舟的屁股上。

“啊,谁,小心我告你袭警。”

等他捂着屁股回过头去看,陶宛站在车前,一脸凶神恶煞,身上穿的围裙上还有泥土的痕迹。

陶宛显然还记得他,双手抱胸,斜斜地倚靠在那两老人代步车上,指着车窗上的条子:“教官,麻烦你解释一下。”

熊旻舟不知为什么看着陶宛上挑着眼睛,红了耳根,却还是板着脸,一本正经地说:“违停啊,还用我说,你看你这车停在哪,这是能停车的地方吗!”

这辆车,其实是陶宛刚刚从车库里开出来的,停在门口,她进去搬花,这花也是要送到广场那边去的,谁承想,就这么眨眼功夫,就被那个教官贴了张罚单。

陶宛直起身,冲熊旻舟笑笑,露出她两颗极显眼的小虎牙:“行,回头我就去交罚款,教官,麻烦回去告诉我弟弟,贴罚单的时候别被人抓个正着,毕竟出来混都是要还的,小心别被人打了。”

熊旻舟后来每次想起陶宛那个笑容,都莫名浑身一抖,一股寒气直窜后脑勺。

第13章 熊旻舟和陶宛慢慢熟起来,是因为她那个看上去病怏怏的弟弟。

这位弟弟,可是不得了,别看那小身板看上去摇摇晃晃跟肾虚似的,简直就是一大型杀伤性武器,通知陶宛来警校的时候,陶奚已经在擒拿课上把第三个同学摔进了医院,这孩子,活脱脱一李元霸附身,力大无穷,上手不知轻重。

陶宛这边,三天两头到学校去给处理这件事,还要跟着熊旻舟去医院给同学交医药费。

周六,熊旻舟休息,带着陶宛交完医药费之后,径直把她带进了一家上海菜馆,熟练地点了几道菜,还没等陶宛说什么,一个安静的眼神就丢了过去。

等服务员拿着单子去厨房下菜,陶宛抽出一双筷子上去就是一下,熊旻舟捂着手,瞪大了眼睛,显然是完全没有预料到这种结果:“你干嘛?你为什么总是袭警,我跟你说,养成了习惯,你总有一天要出事的。”

“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你会这么好,请我吃饭?咱俩往日有仇,今日有怨,在你这,知不知道花了姐多少银子。”

显然,陶宛还记得上次罚单的事,加上最近那个专门给她挖坑的弟弟,这些日子怕是扔了不少钱进去。

熊旻舟却是慢条斯理的拆了一双竹筷,还慢吞吞的刮着竹筷上的毛刺:“陶奚跟我说,你平时肯定又没有好好吃饭,说你看着瘦了很多,他还跟我说,你最喜欢江浙菜里的醋熘鱼,这家的醋熘鱼味道不错,带你来尝尝,之前的事,咱们就一笔勾销,行不行。”

熊旻舟在陶奚那打听了不少陶宛的事,说他对陶宛那小辣椒动了心思,他绝对不会承认,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觉得陶宛在贴完罚单之后给他留下了不小的阴影,他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开学的时候,陶宛给陶奚的那一肘子,和他屁股上依然残存的痛感,他觉得知己知彼,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

陶奚是个老实孩子,以为教官这是关心他,想要了解他的家庭状况,一激动,一股脑把他姐卖了个底朝天,就差没把每个月几号来大姨妈给供出来了。

说起来,熊旻舟心里,陶宛倒还真是个女英雄,陶奚上大学的钱基本上都是陶宛供的,家里父母那点微薄的薪水,陶宛都让他们自个留下来养老了,除了开花店,陶宛还是个漫画大触,虽然第一次听到“大触”的说法的时候,熊旻舟懵逼了好一会。

他偷摸着申请了个微博小号,爬到陶宛的微博里从头到尾看了个遍,看到陶宛最新更的图,正是那天他在她花店门口贴罚单的样子,至于把他画成那样吗!竹竿似的身材,长颈鹿似的脖子,脸上还带着怂包似的表情,怎么看怎么都是滑稽可笑的不得了。

醋熘鱼被端上来,陶宛吸了吸鼻子,那双深棕色的眼睛一亮,看着服务员端着盘子,热腾腾的气带着醋的酸香味和姜的香气一阵一阵散开,深褐色微微透明的汤汁淋在鱼身上,反射出一道油光润泽的光,黄色的蒜末略略洒在表面,散播着星点的亮色。

这个时候,陶宛早就把和熊旻舟的那些过节扔到窗外喂狗了,手里的筷子不住地转动着,细细看去,那白皙纤长的脖颈上还在上下微微滑动。

熊旻舟看着她这幅样子,眼睛里流动的都是笑意,如果说平时的陶宛是只随时准备攻击的猫,那么现在的陶宛,耸着鼻子,眯着眼,就像极了一只饿的不行的小奶狗,陶宛身上出现这样完全不同的两面,在熊旻舟眼里,简直不能再可爱。

陶宛这个姑娘,吃货属性,熊旻舟是个警察,要是连这点都看不出来,恐怕都白活了。

后来,这吃货二人组就变成了固定搭档,总是一起走街串巷,一起吃喝玩乐,陶宛显然顺其自然地接受了这个酒肉朋友。

而微博里,也成功的出现了一只被陶宛画的憨态可掬,手里拿着肉串的小熊。

第14章 从警察局里把陶宛捞出来,开着车直奔熊旻舟在市区的房子。

陶宛顶着一只乌青眼,裹着熊旻舟黑色的羽绒服,一手扒拉着安全带,一手揣兜里,就那么摇头晃脑的睡着了。

等到了熊旻舟家门口,车刚停好,陶宛像只熊一样从车里爬出来,熊旻舟进屋去开灯,家里的白炽灯一照,陶宛那张脸活像是被人打成了猪头,青紫的地方高高的肿起来,一碰就“哎呦喂”的乱叫。

“你说你,能不跟人家打架吗?我不是给了你一个报警器吗,你就不能抽点时间按一下,就放你手边,这次把你羽绒服给划拉了,改天把你脑袋划拉了我看你是怎么办!”

熊旻舟用毛巾包了些冰块,扔给陶宛,让她自己先敷一下,他跑到厨房里开火煮了几个鸡蛋,陶宛屁颠颠地跟在他身后,一手拿着冰块敷脸,一边伸头去看熊旻舟煮鸡蛋,不时还冲那些鸡蛋露出一个垂涎的眼神。

“我忘了,他冲进来的时候,我上去就是一个反手,没想到那家伙力气还挺大,要不是我耐摔耐打,还有点武力值,早就被抢光了好不好!”

熊旻舟板着脸,眼睛不住地往上翻。

陶宛从橱柜里拿出一个小碗,拿在手里冲熊旻舟伸伸,表示给她两个鸡蛋吃:“我发现有个警察朋友还挺好,关键时候还能去局子里捞我,还有,明明是入室抢劫,我才是受害者好不好,他非要说我把那家伙打伤了,他这么不靠谱吗?”

熊旻舟显然不爱听这话,他手里拿着漏勺,漏勺里有两个鸡蛋,侧过头,居高临下的望着陶宛,默默表达不满。

陶宛盯着鸡蛋,抬头“嘿嘿”冲他笑:“不包括你,不包括你,你多靠谱啊!是吧,一边教我弟弟,一边还能顺便方便姐姐,你除了能去局子里捞我,身为警察,你还能给我展示什么好处吗?”

熊旻舟扯着嘴假笑:“来回接送算不算。”

“这个好,我以后送花去远一点的地方,就call你来接我好了。”

熊旻舟把鸡蛋放进陶宛的小碗里:“是的,你就说哪哪有人打架,还能翘一天班,当个目击证人。”

“我闲的啊,你别坑我。”陶宛把冰块扔到一边,拿起一个鸡蛋,在流理台上磕了磕。

熊旻舟把毛巾里的冰块拿出来,用换了块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重新包上,抬手去揉陶宛脸上的伤。

“没事,顶多拘留十五天,就当一气过两个国庆。”看着陶宛一口把鸡蛋咽下去,又拿起另外一颗,他敲敲碗沿:“我是不是应该收小费了……”

陶宛眯着眼,端着水杯喝了两大口水,天,快噎死她了。

“没问题,花店里每天都有很多漂亮姑娘来买花,你喜欢什么样的,我给你介绍,就当鸡蛋钱了。”

熊旻舟脸一黑,心里那个百爪挠心啊,面上还是一张严肃的正经脸:“行啊,什么样的你随便选的,随便你懂吧!就是那种,随便,不知道要什么样的,但你得让我满意……”末了,还嘟嘟囔囔,“还介绍女朋友,怎么不知道把你自己介绍出去……”

陶宛半颗鸡蛋就那么生生噎在了喉咙里,什么叫随便,但是得让他满意……后半句话没听清,哽着半颗鸡蛋瞪着眼睛就那么茫然地看着他。

然而熊教官现在对这个反应弧极长,脑子一根筋的女人一点都不耐烦了,什么鬼,还介绍女朋友,她是眼瞎还是真蠢。这么明显,她居然还一点都没感觉到,她脖子上面那个东西是长出来搞笑的吗!不伺候了,熊警官要傲娇地去睡觉了。

陶宛看着熊旻舟板着脸,一本正经地走出厨房,顺理成章地走进卧室,“啪嗒”锁了门,她睁着眼睛,满面茫然,请问,他是来大姨夫了吗?这么喜怒无常。

第二天,陶宛被浓浓的鱼香馋醒的时候,熊旻舟已经上班去了,床头上放着一个保温碗,碗里是小黄鱼细面,旁边放着一杯榨好的胡萝卜汁,等陶宛去洗手间洗漱,才发现脸上已经消肿不少,还有一层淡淡的药膏,想来是熊旻舟早上走的时候来给她擦的。

架子上的毛巾是新的,但是显然已经被开水烫过,洗过,牙刷也是软毛小头,陶宛拿着牙刷,挤上牙膏放进嘴里,眼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角遮不住的笑意,微微合成一条缝,轻轻上扬。

熊旻舟,你个傲娇鬼。

第15章 回了花店,看着那一室狼藉,陶宛只觉得眼睛旁边真的疼,认命地拿着扫帚把碎玻璃和碎花盆扫出去,等她干完活,都已经快到中午了,陶宛看着挂在墙上钟,思忖着要不要把珍藏已久的泡面拿出来当午餐。

“麻烦,帮我把你这里所有的新鲜玫瑰包起来。”

陶宛从柜台后面走出来,看见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站得笔直,立在店里,气质凌冽。

“好,麻烦您稍等。”

等那个男人把花房放进车子后备箱里,稳稳当当地开着车离开,陶宛才站在门口感叹,这么多话,大概是我这半个月来最大的一笔收入了。

她端着泡面,坐在店子里,一边看网络剧,一边“啧啧”嘬着,一屋子红烧牛肉的味。

陶奚拎着袋子,下车的时候还摇晃了一下,然后回头冲车里挥挥手,迈着虚浮的脚步往花店里走,大概是醋熘鱼的香气太强大,一下子就盖过了那股子劣质泡面味。

陶宛捏着塑料叉子,耸了耸鼻子,把脸从电脑后面移开,就看见自己晃晃悠悠的弟弟拎着一个外卖袋子,袋子上还印着上次熊旻舟带她去吃上海菜的那家馆子的名字,打包盒里模模糊糊透出来一条鱼尾巴。

那碗泡面瞬间就被嫌弃了。

陶奚看到自己姐姐一只眼睛旁边乌青乌青一大块,简直心疼的要飙泪,随手就把袋子放到了一盆花旁边,冲过去捧着自家姐姐的脸,那小手抖啊颤啊,惨白的唇瓣不住地抖动,那模样看上去活像个小可怜:“姐,你被打了,谁这么大胆子敢打你,疼不疼啊,怎么被打成这样了呢!”

陶宛一手把陶奚的脸打到一边去,顶烦他这幅哭哭啼啼的模样,明明是一个力大无比的男子汉,却成天把自己折腾的跟肾虚一样。

“他人呢?”

陶奚弟弟老实地指了指门外,从副驾驶的窗户看过去,还能看见熊旻舟线条明显的下颌骨。

“你吃了吗?”

陶奚点点头,突然扬着眉毛要说什么,又一下想起了什么,两条眉毛耷拉下来,抿了抿嘴,心虚地朝门外瞟了瞟。

陶宛站起来,拉了张桌子,把菜从袋子里拿出来摆到桌子上,拆开外卖盒的盖子,那股醋熘鱼的味道才算是充分挥散出来,陶宛使劲咽了咽口水,却是朝门外走去,敲了敲窗户:“进来吧!不知道你别扭个什么,跟你介绍女朋友这么好的事,你还不高兴……”

熊旻舟开了车门出来,隔着车站在陶宛对面,端着那张一本正经的脸:“那要不要我给你介绍男朋友啊!”

陶宛手肘撑着车顶,摸着下巴:“啧,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的确单身很多年了啊,你说这不科学啊,就我这个条件,居然没人追。”

熊旻舟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关上车门,自顾自地走进店子里,一屁股坐在陶奚旁边,等陶宛笑着从后面追上来,坐在他们对面,拆了双筷子,一撸从鱼肚子上撸下一块肉,沾沾汤汁,然后放到米饭上,和着米饭,夹了一大口塞进嘴巴里。

熊旻舟看着陶宛顶着个乌青眼,大快朵颐的模样,嘴角忍不住玩出一个弧度,却又立马那手挡住,一秒钟恢复表情管理:“单身没有理由,就是丑,看看你的吃相……”

陶奚瞪大了眼睛,转过头去看他英明神武的教官,一副:你怎么会说这种话。

陶宛更是一口饭喷了出来:“你才丑……”

熊旻舟从荷包里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纸,慢条斯理地擦掉那些被陶宛喷出来的米饭:“我也丑,陶宛,脱单之前挂好丑的牌子,还有,麻烦你注意一点你的吃相,那嘴能赶上蛇吞象了。”

这个话题,莫名地就从“给熊旻舟介绍女朋友”变成了“为什么给熊旻舟介绍女朋友他不开心”再到“单身就是因为丑”……

陶宛看着熊旻舟那样一副,面上是正经人,心里却像是住了一个动物世界的样子,简直够她笑上一个月。

熊旻舟伸手敲了敲桌面,轻咳两声:“今天来,是要告诉你,接下来我要带陶奚他们去郊区训练,大约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我跟附近警局的同事打了招呼,让他们多看着点你这边,你自己也注意一点,平时晚上早点关门回家,别在外面跟人打架,遇着抢劫小偷什么的,能不理就不理,犯不着跟人家动手,回头再给你划拉一口子……”

陶奚听了这话,也板起了一张脸,很严肃的地朝自家暴力姐姐狠狠地点头,表示对教官的话非常赞同。

陶宛正在给鱼翻身,这面已经被她吃的干干净净,那些个鱼刺,根根都看得分明。

“知道了知道了,不跟人家动手,晚上早点打烊回家,不走小路,我保证会保护好我身上的每一根寒毛,等你们回来,争取多长几根毛给你们看。”

“对了,手机让带吧!不会失踪吧!”

熊旻舟看了看时间,朝陶奚使了个眼神,两个人起身准备走。

“日常训练,不会失踪,你放心,有事打电话……”

第16章 熊旻舟跟着学生们一起去了训练基地,大半个月,陶宛只觉得,连路过那家上海菜餐馆,闻到那股她最喜欢的醋熘鱼的味道,都觉得索然无味,果然,陪吃饭陪成了习惯,现在人走了,饭也吃不下了。

熊旻舟自从到了基地,每天做的最多的小动作,就是掏手机,随时准备掏手机看看陶宛有没有来消息,或者打电话,大半个月都没音信,一下子有些坐立不安,也不知道那个女人每天在家有没有真的听他的话,好好吃饭,不惹事不生非。

糟了,一天不刷存在感,陶宛会不会把他甩到脑后去了。

晚上偷偷给警局的朋友打电话,请他们抽空去陶宛的花店里溜达溜达,看看她好不好,结果还被朋友狠狠嘲笑一通。

熊旻舟这个人脸皮薄,情商低,以前在警校的时候,也算得上是在那些个高大魁梧的汉子里最出挑的一枝花,身后跟着的师妹们拉出去能溜一串,这厮可好,每天优哉游哉的当他的隐形人,平日里,洁身自好,连出去喝酒,都是坐在角落里,等着其他人醉醺醺的时候,开始使坏。

你让他撩个妹,不如让妹去撩他。

这下可好,他那些个分散在各个警局的朋友们终于逮着了机会,一边蹲在陶宛花店门口,尽心尽力地替熊旻舟值班,一边抽着烟跟熊旻舟打电话调侃他。

那哥们一连在陶宛花店门口蹲了一个星期,惹得陶宛每天都用一种带着杀气的,戒备的眼神分分钟秒杀,差点报警把他当神经病抓了。

熊旻舟等了快一个月,终于苦哈哈地等来了陶宛的第一通电话。

“熊旻舟,最近有个人每天都蹲在我店子门口,时不时还偷瞄,你说,我要不要报警。”

熊旻舟特地捧着电话找了个没人的乌漆抹黑的地儿,接电话之前,心中还汹涌彭拜了老半天,幻想陶宛这么久没见到他了,会跟他说些什么,结果,电话接通的那瞬间,他只想掐死那个傻啦吧唧蹲在花店门口的朋友。

又不好意思让她知道,是他找去的“线人”,熊旻舟眼一闭:“万一人家有自己的事才蹲在那儿的,说不定,明天就走了。”

第二天,陶宛果然没再见着那个蹲在门口的怪人了。

可是,没过多久,这个线人就暴露了,原因是陶宛在店里跟一个特矫情的女人吵了一架,扔了一朵玫瑰花到人家脸上,结果那刺把人家如花似玉的脸蛋划了个细口子,那女的不乐意了,吵着嚷着要报警,在花店里又是哭又是闹,就差没撒泼打滚了,正好街角那警察局的警察们出来吃饭,这下可好,撞个正着。

陶宛坐在警察局里,对面坐着熊旻舟的“眼线”,两个人大眼瞪小眼,气氛十分古怪,惹得旁边的小警察时不时就端着那还有半杯水的水杯,来来去去打了好几趟开水。

“眼线”顶不住陶宛的眼神高压,嘴一秃噜,就把熊旻舟给卖了。

正在训练的熊旻舟,莫名觉得自己后脑勺一股凉气,裹紧了身上的棉袄,擦擦鼻子,继续板着一张正经脸给学生上课。

熊旻舟这张脸,大概算是这群糙老爷们里最好看的了,白净清秀,每天集合,几个教官站一块,他就像是鹤立鸡群,惹得那些个刚进学校不久的女学生们一个个面含春色。

熊旻舟捧着手机,犹豫要不要给陶宛打电话的时候,被学生拉出去,大冬天地坐在宿舍楼下大堂里玩狼人,身边坐一圈小姑娘。

正巧碰着陶奚摇摇晃晃地下楼打热水,看见熊教官满面春风,一会这边跟这个姑娘说话,一会那边跟那个姑娘说话,陶奚攥着热水瓶,热水瓶的提手生生给他捏出了条缝。

“姐,熊教官出墙了,他就坐在楼下跟那群女生一块玩游戏呢,姐,我跟你说,我现在觉得熊教官不太靠谱,我反对你们在一起,我反对……”

陶宛听见陶奚在电话那头,特地压低了声音跟做贼似的,差点绷不住笑出来,可一听熊旻舟在那边还过得逍遥自在,白天在“眼线”警官那里,还感动了半天,觉得熊旻舟还真是对她上心,想着要不要打给电话给他把话挑明了,结果晚上就被陶奚的情报气个半死。

熊旻舟,你最好给自己点只蜡。

门房来找熊旻舟的时候,他正坐在食堂里吃饭,门房师傅粗着嗓子,撒着棉拖鞋,站在食堂门口:“熊教官,你女朋友来了。”

那一刻,食堂从来没有这么安静过。

熊旻舟脸呛得通红,筷子上挑着的一坨饭都掉到裤子上了。

基地门口,陶宛穿了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戴着白色毛绒耳罩,围着一条很大的羊毛围巾,把她那张小脸遮进去了一把半,她背着手站在那里冲他笑,就像是雪地里开出的一朵红玫瑰。

熊旻舟身后,躲了不少看热闹的学生,一个两个,就看着熊旻舟和陶宛面对面站着,有的掏出手机“咔咔”拍了不少第一手资料,传到学校内部网上,“扒一扒警校最帅教官情史”,“最帅教官当众发狗粮”,“师母太美,这把狗粮我吃”……

陶宛看着呆愣愣的熊旻舟,从背后拿出一把玫瑰,还嘚瑟地摇了摇:“熊旻舟,等你训练完,你带我去吃醋熘鱼吧,当我男朋友好不好!”

后面的学生都疯了,颤抖着拿着手机,又刷了一波屏。

“最帅教官当众被求爱”,“未来师母帅出天际”,“这样的姑娘请给我来一打”……

熊旻舟想笑,但是碍于脸皮太薄,哪怕心里已经是翻了天的动物世界,脸上依然还是一本正经,他居然还回头,要求学生把陶宛的照片删掉,等他差不多把那股子害羞气发出去了,看着陶宛,做了一个“过来”的手势。

然后,温香暖玉抱满怀,这个怀抱从此只属于陶宛一个人。

小剧场1

熊旻舟跟陶宛煲电话粥。

“我今天参加了学校的运动会。”

陶宛刚上完厕所,一只手提裤子一只手打电话:“你,扔标枪,扔铅球,掷铁饼?”

“我是拉拉队。”

陶宛的手机差点掉马桶里。

“我今天看了第九套广播体操,现在的广播体操,真是越来越累了。”

陶宛来了兴趣:“叫什么名字?好看吗?”

“不知道,没名字,还好看!简直群魔乱舞。”

打开水龙头洗手,电话开了外放:“连名字都没有,这么草率……”

熊旻舟只觉得陶宛的声音变得空旷了许多:“你现在在干什么啊?”

“刚刚响应了自然的号召,排泄了一下身体里的废弃物。”

……

熊旻舟只觉得隔着电话都能闻到那股味。

小剧场2

熊旻舟晚上给陶宛打电话,问她是不是他那条皮带是不是落家里了。

陶宛找了找,还真找到了。

“我今天穿了一件长袖衬衣,找皮带的时候才发现忘了带皮带,早上真是尴尬。”

陶宛举着手机:“所以你的裤子早上在大庭广众之下掉下来了吗?”糟了,屁股会不会被人看了。

“没有,裤腰很紧,是穿衬衣没带皮带,但是这套衬衣必须要扎进去还要打领带,没有皮带,很奇怪。”

陶宛趴在桌子上,拿着手绘笔在手绘板上面画画:“果然作风严谨。”

熊旻舟站的地方刚好靠近一个男生寝室,一学生正在吃泡面,那味道勾的熊旻舟直咽口水:“这是制服啊制服,难道你还能穿成休闲的?”

“制服不是应该帅成偶像剧!”

“这个看脸……”

陶宛想象了一下,一下子笑出了声:“那像你这样的是什么……”

电话那头传来四个字,还夹带着风声和微微一声叹息:“情景喜剧。”

小剧场3

熊旻舟带着学生跑步回来,气还没喘匀,就听见同事举着手机,用一种甜得发腻的声音对着手机发骚。

正巧,陶宛的电话打了过来:“跑完了吗?这天气,晚上还是很冷的,你回宿舍了吗?”

熊旻舟静默了两秒,默默地走进洗手间,关上门:“宿舍也并不温暖,同事和他女朋友在视频,恩爱秀的我眼睛都快闪瞎了,肆无忌惮,关键是还不好好说话,一口一个老公老婆,你唱个歌嘛,你既然不能陪我看电影,就给我唱个歌嘛,你平时怎么不这样对我说话。”

陶宛笑:“你想让我这样跟你说话?你开视频,快点……”

熊旻舟老老实实地打开微信视频,看见陶宛穿着一件奶牛装睡衣,头上绑着毛茸茸的发带,正坐在床上:“你怎么躲到厕所里了,快出去快出去,记得开外放。”

熊旻舟只能举着手机,从洗手间里出去,外面正上演一出隔着屏幕互亲的戏码,他还特地转了转镜头让陶宛看。

谁知道陶宛突然凑近了屏幕:“熊旻舟,我喜欢你,你要不要嫁给我……”

因为外放,陶宛又特地放大了声音,别说宿舍里那位正在秀恩爱的仁兄了,就连端着澡盆子从熊旻舟宿舍门口走过的学生都听到了。

第二天,学校内部网又刷了一波恩爱……

小剧场4

熊旻舟带陶宛回家见父母,陶宛难得紧张一回,拽着熊旻舟的手:“我该叫他们什么?我是不是应该换件衣服?礼物你爸妈会不会不喜欢?”

熊旻舟第一次看见陶宛这样坐立不安,神经兮兮,抬手摸摸她的脑袋以示安慰:“我都叫我爸熊大……”

陶宛一下子笑出来,突然想起陶奚最近很爱看的《熊出没》:“你是熊二吗!那你家谁是光头强……”

熊旻舟:“你有毒……”

小剧场5

陶宛和熊旻舟讨论以后儿子应该叫什么名字。

陶宛:“你这个姓,不太好取啊!叫什么都感觉很搞笑。”

熊旻舟:“名字只是个代号,不用太走心,不如就叫熊茂茂,你看多可爱。”

陶宛(惊):“儿子耶,是你儿子啊,你就这么敷衍!”

熊旻舟:“那就麻烦你给儿子想吧,你比较有文化,最好带几个生僻字,能难倒小学老师,这样小学老师,都不敢造次。”

陶宛翻了翻白眼,抽出一张纸,写“熊槑”“熊嘂”“熊玊”……

熊旻舟眼睛一亮,指着第二个:“这个好,怎么念,像个二维码。”

陶宛:“jiao(四声),熊叫……你确定要叫这个,不如加个字叫熊嚎叫。”

熊旻舟一下子乐不可支,鲜少笑成这样:“熊嚎叫,让我联想到暴走大事件中的那个表情,一只熊,啊!”

陶宛:“……”

小剧场6

陶宛转了一张图片给熊旻舟,是前段时间很火的一个男孩手剥栗子,然后真空包装寄给女朋友的消息。

熊旻舟满面茫然:“这个广告毫无痕迹,我给满分,这真的不是真空包装机的广告?”

陶宛:“这是真的,人家的男朋友,这男孩还被学校处分了。”

依旧茫然:“为嘛,卧槽,那我们校园网上很多我跟你的消息,怎么办?”

陶宛:“凉拌!”

熊旻舟愤愤喝了一口水,酝酿半天,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

第17章 取现成核桃仁一大捧,用沸水泡,脱去上面一层皮,然后捣碎,越碎越好。取红枣一大捧,也要用水泡,泡到涨大的地步,然后煮,去皮,用小刀刮,刮出枣泥。

白米小半碗,用水泡上一天一夜,然后捞出来放在捣蒜用的缸铂里,用棒槌尽力地捣,要把米捣得很碎,随捣随加水,碎米渣滓连同汁水倒在一块纱布里,用力拧,拧出来的浓米浆留在碗里待用。

最后,把米浆、核桃屑、枣泥和在一起倒在小薄铫(读音如“吊”)里煮,要守在一旁看着防溢出。很快煮出一铫子核桃酪,放进一点糖,不要太多,颜色微成紫色,枣香、核桃香扑鼻,喝到嘴里黏糊糊、甜滋滋的。

1

李涵墨被失恋了。

很狗血,李涵墨看着程遥和自家男朋友手牵手,亲亲密密的在首饰店里买戒指,还听见男朋友说:“上个月,涵墨就跟我说看中了这枚戒指,但是我还是觉得这个款式适合你。”

李涵墨坐在贵宾室里,透过单面窗,面无表情,想起前两天跟男朋友吵架,程遥特地打电话过来安慰,说尽了好话,她现在看着眼前的一幕,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点想笑。

店长坐在李涵墨身边,神色有些紧张,李涵墨和郑庭来过已经不止一次了,别说店长,就是店员,看到郑庭那张脸,都知道,这是李大小姐的男朋友。

李涵墨冷笑,现在已经这么肆无忌惮了,真把我当傻子吗?

站起身,伸手拍拍衣摆,把一枚镶着硕大宝石的戒指戴在中指上,然后拿着手包,一手拉开贵宾室的门,然后目不斜视地从那对狗男女身边走过,Shalimar独有的东方松脂味轻轻飘过,随手把头发拨到身后,纤细修长的手指在耳后一晃而过,祖母绿的颜色在她指尖被阳光折射出一抹绿影,她的表情淡漠的就像陌生人。

程遥和郑庭手里还拿着那一对戒指,脸上的表情青了白,白了青,店长看着两个人就快失控的脸色,差点笑出戏,赶紧敛了敛表情,一本正经地走到两人面前,还假惺惺地微微弯腰:“不好意思,两位,这对戒指李小姐已经买了,麻烦请还给我们好吗?我们还要清洗包装送到李小姐那里。”

程遥的脸色更难看了,想使劲从手指上把戒指拔下来,却被一只冰凉的手按住,店长按着程遥的手,板着脸:“小姐,不好意思,还是让我们来吧,毕竟这么贵的戒指,万一有什么磨损或者划痕,我们都不好交代,更何况,这对戒指已经是李小姐的了。”

郑庭悻悻地放下手里的男戒,面色极为难看,看着程遥,嚅嗫了半天挤出一句:“我先去追她。”

等他拿出手机给李涵墨打电话的时候,李涵墨早就把他的号码拉进了黑名单。

律师事务所的天台上,地上铺着桌布,桌布上摆着满满当当的烧烤,李涵墨毫无形象地坐在桌布上,一头大波浪卷发被她卷成了一个丸子固定在后脑勺上,袖子撸到上臂,高跟鞋扔在一边,一手拿着羊肉串,一手拿着可口可乐,嘴里塞得鼓鼓的,连咀嚼好像都变得困难了许多。

顾司珩坐在旁边,看着李涵墨正举着串,大口往嘴里塞,时不时用胳膊在嘴上一擦,动作豪迈得就像个占山为王的女大王,表情十分狰狞。

“涵墨,你要是难受,咱们去喝两杯,你这样暴饮暴食,会影响身材的。”顾司珩把那些扔的到处都是的铁签扒拉到一块,还用一张废报纸包起来。

李涵墨嘴里的肉还没咽下去,瞪大了眼睛望着顾司珩:“我难过,你哪只眼睛看到我难过了,还喝酒,就你那一杯倒的酒量还陪我喝酒,少来,我就是借这么个机会吃个过瘾,你是不知道,之前那混蛋说我长胖了,老娘活活吃了两个月的草,馋死我了。”说完还往嘴里灌了一口可乐。

顾司珩笑:“真不难过?我之前看你为了他节食减肥,我还以为你很喜欢他。”

“喜欢啊,不喜欢我干嘛跟他在一起,但是,我还是更喜欢我自己,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你说,程遥跟我多少年交情了,咱俩可是手帕交,从光屁股开始就是闺蜜,她居然截我的胡,这么多年,难道我看错她了?还有那个渣男,我在他身上花了多少钱,你算算,不行,我得把那些东西要回来。”

李涵墨使劲撕下一大坨肉,“我跟你说,眼瞅着我快30了,我妈天天在家催婚,当初答应和他在一起,多半也是扛不住压力,但是我发誓我绝对已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喜欢他,我李涵墨没有哪一点对不起他,我就想着,感情总能培养的,只要我努力学着去爱他,而且他也挺好对吧,可我没想到啊,竟然是个渣,我居然也有看走眼的一天。”

说到气愤处,李涵墨突然把手里的铁签扔出去,直直扎进角落里摆着的一盆多肉的土壤里,动作粗暴,完全没有李家大小姐的气质和举止。

“谁年轻的时候没遇着几个渣,是吧!你不难过就行,我还怕你想不开呢!”顾司珩轻轻拍了拍李涵墨的肩膀。

“我为他想不开,我呸,不行,不能让人看我笑话。”李涵墨突然收敛了神色,一派严肃,目光炯炯地望着顾司珩,“从明天开始,把你身边所有的青年才俊给我介绍个遍,我要相亲,我要在30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而且我还要我男人全方位碾压那个渣男。”

顾司珩简直乐了:“你确定要去相亲,你别把人家吓跑了。”

第18章 顾司珩以为李涵墨是在说笑,可第二天中午,两个人去事务所餐厅吃饭,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神色严肃而凝重的李大小姐,他只觉得手里夹着的半根鸡腿都吃不进去了。

然后,手机欢快的唱起来,顾司珩一手举着半根鸡腿,一手举着电话。

“喂,小顾啊!我是李妈妈呀!”

顾司珩手里的半根鸡腿……掉了。

“李妈妈好,您最近身体还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