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天才男配》 第一章 宋笙死在团队公布发现新材料的当晚。

他吞了大剂量安眠药,孤身一人死在公寓里,被发现的时候,尸体硬得像石头。

宋笙的死在网上并没有引起波澜。

团队很快推了下一个负责人接受采访,领奖,承担了所有荣誉和光辉。

哪怕宋笙才是发现新材料的主要贡献者,却像落入深海的尘埃,无人在意。

而我,在国外听到宋笙抑郁自杀的消息,终于明白当初他的自卑与怯弱,悔不当初,郁郁终生。

——这是本属于宋笙和我的 be 结局。

发现的时候,我在国外读书。

通宵达旦,醉生梦死,不知明日为何物。

点了支烟,越过嗨了整夜瘫倒在地的人群,靠在落地窗前,俯瞰九十九层往下的地面。

我高中时和宋笙谈过。

我以为他不喜欢我。

他冷淡、疏离、沉默、寡言,对谁都是一个样子,对我也没有独属于情侣的特殊。

我和他提了分手,他攥住手里的笔,沉默了大概十五分钟。

然后告诉我:「可以。」

素来热烈奔放的我想象不出自卑抑郁的状态。

只知道,宋笙放弃我,用了十五分钟。

仅仅十五分钟。

我早晨起来挑衣服,都需要比这多五分钟。

——

我买了回国的机票。

刚好是宋笙团队宣布发现新材料的那天。

宋笙大大的名字挂在热搜首页,各个 app 尽是对他的赞美和感叹,称这是对全球科技与产业链条的一次巨大革命。

我知道,今晚,宋笙会自杀,明天,接受赞美的会换一个人。

那本甜宠文的男主。

那个踩着宋笙尸体上位的贱人。

第二章 我找人查了宋笙的住址。

在楼下穿着羽绒服踱步,等了许久,才看到他远远地,拎着一包安眠药走过来。

也是看到他,我才惊觉,宋笙和以前不一样了。

更瘦,更高,更白,更阴郁,苍白的脸上满是阴霾,也像死气。

他不想活了。

直到看到我,他黑漆漆的眼底才闪过一丝光亮。

「宋笙!」

我远远地喊了他一声:「我来找你了!」

「阿予……」

「你想死吗?」

我从他手里把安眠药夺过来,问他:

「宋笙,你想死,然后让我独守空房吗?」

「我告诉你,我不许!」

「你不许死,也不许自杀,你要是敢死,我就跟着你一起死,在黄泉路上做伴!」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塞进宋笙手里,告诉他:

「如果你想在今晚自杀,就先杀了我。」

「宋笙,我不想看见你的尸体。」

小刀掉在地上。

他整个人也有点呆,愣愣地盯着我,苍白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人气。

「阿予……」

我把自己撞进宋笙怀里,抱着他,紧紧地,像抱着一个稀世珍宝。

带着哭腔告诉他:「宋笙,我爱你。」

「我回来找你了。」

第三章 我爱宋笙,这是不需要怀疑的事,哪怕在那本书里,也对我疯狂的爱表示惋惜。

我像一条无家可归的狗,跟着宋笙回了家,任由他用毛毯裹住我,小口喝着他给我倒的温水。

他在我对面坐下,清冷的眸子微沉:

「为什么回国?是出什么……」

我拽掉毛毯,顺着沙发交接处,爬到他身上。

像树袋熊一样四肢紧紧地缠着他,勒得他几乎喘不过气。

「宋笙,我爱你,你也爱我好不好?求求你了。」

「我在网上看到了你的新闻,你好厉害,以后会有好多好多人爱你,但你只爱我一个好不好?我没有你会死的。」

他的身子僵硬了。

领口处是好闻的橘子沐浴露的味道,被我扒着嗅闻,衬衫被扒掉,露出他光洁白皙的后背,被我像条狗一样舔舐。

「我喜欢你的,阿予。」

他低低开口。

如同从前还在恋爱时,我缠着他问了无数次,他才放下手里的笔,用那张淡漠的脸告诉我:

「阿予,你是我的女朋友,我爱你。」

——但这怎么能让人相信啊!

我被他漆黑的眼睛凝视着,越来越觉得恐惧。

他太像一个正常人了。

冷静,自持,温柔,强大而有逻辑。

买安眠药的时候,甚至还温柔地跟售货员说了「谢谢」。

没人相信他会在今夜寻死。

就像没人会相信一个有大好前程的天才,会甘愿沦为深海中渺小的尘埃一样。

他给自己套上了一层名为正常人的伪装。

我吸了吸鼻子,伸手脱掉毛衣,露出特意设计的内衣,还有傲人挤出的线条。

全部脱掉!

凑上去,用胸前那一点红蹭他的唇瓣。

终于看到他冷静的表情龟裂,他下意识拿起毛毯裹住我,被我死死地摁住手。

「宋笙,你在怕什么?」

我捧着他的脸问:

「既然你也喜欢我,那我们就是两情相悦。你如今是全世界都想拉拢的天才,我的家族不会阻拦我们在一起。」

「宋笙,你还在害怕什么?为什么你不愿意亲亲我?我的身体,就那么令你厌恶吗?」

「阿予——」

「宋笙!我爱你啊!」

我冲着他号啕大哭:

「你到底知不知道我爱你!混蛋!你就是想死,想抛下我!我讨厌你!我恨你!恨你这个冷漠无情的王八蛋!」

我一边哭,一边掐着他的脸警告他:

「宋笙,我都脱到这种程度了,你今晚要是还敢推开我,我就光着身子从楼上跳下去!」

「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你的前面!」

第四章 宋笙没有推开我。

哪怕再累,那晚,我也一整晚都没睡。

撑着疲惫的眼皮,抱着宋笙微凉的身体不撒手,像对着一个喜爱许久的手办,亲亲脸颊,捏捏鼻尖,咬着他的耳垂不松口。

我不敢睡。

我怕这个王八羔子,趁我睡着,跑去浴室把自己淹死。

此时此刻,我终于承认,我远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了解宋笙。

我自认为爱他,却不是一个合格的爱人。

「宋笙……」

我痴缠地舔着他的胸膛,直到宋笙醒来。

漆黑的眸子一错不错地看着我,思酌半晌,说:

「要不要我陪你去医院看看?」

他大概是觉得我犯病了。

「什么病?肌肤饥渴症吗?」

我开玩笑一样地说:「只对你的肌肤饥渴,不好吗,老公?」

他的耳后泛起一抹红晕。

刚刚醒来的迷茫心神来不及筑起强大的心理屏障。

羞耻、酸涩、喜悦的情绪轮番在他脸上过了一番,最后他万般无奈,用手遮住我的眼睛。

「别闹了,阿予。」

宋笙到现在都不明白,我是怎么一脸无辜地说出这些让人脸红心跳的话的。

也不明白,明明我和他只是分手的前任,又怎么在一夜之间成了可以喊老公的关系。

但他没有拒绝。

垂眸看我许久,抬手摸了摸我毛茸茸的头。

轻声喊:「乖,宝宝。」

第五章 饶是一晚上没睡,我也坚持陪宋笙去上班。

今天是他们团队开新闻发布会的日子。

那本书里,因为宋笙的死,男主那个贱人坐享其成,心安理得地接过宋笙的所有荣誉,半点儿都不心虚。

我买了杯咖啡,靠在宋笙的肩膀上,闭目养神。

「发布会要开很长时间。」

宋笙犹豫着问我:「要不要先回去睡?」

「不要!」

我捧着他的脸亲了口,笑嘻嘻地说:「你快上台吧,我给你录像,拍超级好看的照片!」

他被我推搡着走了。

不远处,媒体咔咔摁下快门键,拍下我和宋笙亲昵亲吻的照片。

我瞥了眼,对此不作反应。

我在国内也算是个名人。

荒唐至极的大小姐,豪车美酒男模没少点,在社交平台上靠炫富吸引了一大帮粉丝。

他们觉得我配不上宋笙。

我哥也这么觉得。

昨晚我回国的飞机刚落地,我哥就发信息警告我,宋笙不是那些我玩完就扔的男人。

天才总是能得到世人的珍惜。

更何况是在科技前沿进展缓慢,迫切需要新型产业革命的如今。

宋笙已经上台了。

巨型镁光灯对准他苍白几无血色的脸,他又套上了那层温润清朗的皮,对着他的研究侃侃而谈,说新材料的发现,是他此生最珍视的成果。

【骗子。】

我撑着下巴想。

要是真的珍视,他就不会不等到成果落地就去死。

那本书里说,宋笙自杀,是因为新材料发现,他心愿了结,对这个世界再无牵挂。

我却觉得不是这样。

我觉得宋笙不爱科研,也没什么心愿。

他死,是因为兴致来了,想死,就死了。

他就是只披着人皮,实际上对这人世毫无留恋的兔子。

表面看上去温和无害。

实际咬人疼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