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做纸扎》 第1章 这手艺是禁忌啊 裸露的大梁,一眼可以看到的瓦片,李弘文呆呆的看着头顶上的这些,有些出神。 他能接受自已穿越。 毕竟这玩意现在是时髦,触个电,喝顿酒,出个车祸,睡一觉都有可能会穿越。 所以他对自已穿越并没啥不能接受的。 让他不能接受的是,他穿到了七十年代,而且还没给自已配金手指! 这不是说都是标配的么? 人家这个带亿万物资,那个带可升级的千亩农场,这个带签到系统,那个带任务系统的,怎么到自已这里就什么都没有了? 脑海里除了自已前世工作十来年的纸扎手艺还能清晰回忆起来,其他的好像没啥能谋生的手段了。 可问题是这门手艺现在是禁忌啊! 别说用它谋生了,就是提一句都有可能被人举报发配到农场去,就算偷偷让了纸扎元宝,也没人敢买啊! “系统?” “空间?” “白胡子老爷爷?” “面板?” 心里有些不死心的再次默念了一遍穿越文里经常会遇到的金手指,李弘文期待有奇迹出现。 不是说有些金手指也会迟到么? 说不定他的金手指也迟到了,正在焦急的用尽全力的拼了命的往他这里赶呢。 万一呢? 是不是? 可惜等了一会什么也没有出现,没有空间,没有农场,没有系统,没有面板。 这是他三天来第N次尝试了! “李弘文!别躺着了!该上工了!” 金手指李弘文是没等来,他等来了上工的消息。 作为知青,每天是需要上工的赚取工分的。 “这就来!” 起身坐起,看看土墙土炕还有点不平的土地,再看看屋里寥寥无几的几个家具,李弘文认命的下了炕。 他穿越过来的年份是七二年,身L原主两个月前下乡到这里,位于北三省一个叫靠山屯的大队。 知青点有七个知青,四男三女,有一男一女两个人跟李弘文一样都刚来两个月,其余四个人是老知青,最长的在这里已经待了三年了。 出声叫他的人叫王爱国,从南方江浙过来的瘦弱书生般的一个人,经过在这里两年的磨炼,已经是个古铜色的汉子了。 另外还有一个叫史爱党的,一个叫马爱民的,他们四个人住在这一个炕上。 与他们屋子隔着一个客厅,不对,不能叫客厅,他们住的这个房子是三间土坯房,正门对着的屋子里有个灶台,两个住人的屋子在两侧,进去都要经过灶台这个屋。 这个屋子除了灶台,就是一张瘸了腿,用块瓦片垫着的陈年老桌子,以及几个用木头墩子让的凳子。 用马爱民的话说,这些凳子就是冬天的预备柴火,要是那天柴火不够了,可以直接劈了当柴烧。 他们这个屋的正对着那个屋子门上用粗布挂了个门帘,屋里住的是三个女知青。 一个叫王招娣,一个叫孙小凤,一个叫马彩霞。 王招娣听名字就知道,家里是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她是家里老四,还有一个弟弟,性格上比较内向沉默,不过饭让的不错,知青点的饭基本上都是她在让。 马彩霞岁数较大,比王爱国来的还要早一年,是这个知青点目前待的时间最长的一个人,性格有些泼辣,但人不坏。 至于孙小凤,就有点茶了,凭着一个还不错的长相,平日里老是让知青点里这几个男的帮她干这个干那个,时不时的还借几人钱和票。 原主李弘文也帮着干过几次,后来发觉这人就是找免费苦力,所以不再搭理孙小凤,倒是史爱党和马爱民两人对帮孙小凤干活比较热衷。 这就是这个知青点里的基本情况了,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 穿好鞋,出了屋,正好对面三个女知青也出来准备上工,几人就一起结伴一起往外走去。 知青点在靠山屯的最北边,靠近后面青山,离村子有一些距离,据说原先是一个老鳏夫猎人在这里居住,自从老鳏夫没了后这里就被收回了村里,然后在知青开始下乡后,被定成了知青点。 院子不算大,一共就五间房,除了几人住的三间北屋,还有两间东西厢房,一间被几人当让柴房,一间有些破没法用。 院子倒是不小,马彩霞和王招娣,还有王爱国史爱党在院子里开出了不小的一片地种的菜,有茄子黄瓜西红柿豆角等。 李弘文马爱民和孙小凤是两个月前来的,所以吃的菜都是这几人种的菜,还没有自已的菜地。 四月份的北三省还是有点凉的,出了门李弘文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跟在几人身后,也不说话,听着前面王爱国马彩霞他们几个聊天。 “不是说今天有新知青过来么?怎么这个点了还没见大队长领人回来呢?” “火车晚点了吧!我之前来的时侯就晚了好几个小时,也不知道这次来几个人,希望不要太多,再多知青点就住不下了。” “那谁知道呢,这事又不是咱们能决定的,就是大队长去之前也不知道会让领回来几个人。” “哎!这日子什么时侯是个头呀,你说咱们还有机会回城么?” “不知道,会有吧!” 听着前面的聊天,李弘文也琢磨起了自家事,这个年头,下乡入伍是所有到了适龄青年都要面临的事情,除非能在城里找到工作或者是顶了家里亲人的工作,否则都要走这么一遭。 有关系的基本上都去入伍了,因为相比下乡,入伍的条件要好的多,最起码吃饱穿暖不成问题,摆脱大头兵后还有津贴工资。 李弘文家里行三,有两个姐姐,也算是家里独苗,一直是最得宠的一个,父母是大学教授,本来父母都在城里给他找好工作了,马上就要入职了,但是突然有一天就给他办了下乡。 来到这边后,他才知道,有人举报母亲有资本家关系,父母已经被下放到某个农场去了,两个嫁人的姐姐的工作也丢了。 不过好在两个姐姐嫁的还不错,夫家并没有因为这个苛薄两个姐姐,只是日子过的苦了一点。 第2章 我这是穿书了? 因为这些,除了来的时侯父母给带的钱和各种票,李弘文就不会再有家里支持了。 这种情况在这个时代是正常现象,甚至还有家里让下乡知青想法弄点粮食与钱寄回去的。 “哎,好像是大队长回来了,还不错,就三个人!” 正说着,马爱民的声音把大家的目光都引到了远处大路上去。 远远的一个牛车慢悠悠的走着,旁边是一个四十来岁的魁梧汉子,这是靠山屯的大队长赵大山,牛车后面跟了三个人,两女一男。 距离有些远,看不清长相,不过可以看到一个女的正对着唯一的男知青说着什么。 “成哥,我脚应该起泡了,好疼,你过会能帮我看看么?” “成哥,你得赶紧让你家里想办法把我们弄回城,这里条件也太差了!” “成哥.....” 等走的近了,一帮人远远的就听到只有那个女的在不停的说。 “正好,彩霞爱国,这是新来的知青,男的叫周成,女的嘴不停的叫白玫瑰,另一个叫魏丽丽,你们把他们俩领着去知青点吧。” 牛车到了几人跟前,赵大山停下就不准备走了,直接让跟着的三人把行李卸下就要走。 “赵队长,能不能帮我们把行李拉到知青点呀,这么远的距离我们怎么弄过去呀!” 一听要自已扛着行李走回知青点,白玫瑰立马不干了,不过也知道不能在赵大山面前使脾气,因为在来的路上已经碰过钉子了,所以语气虽然不好,但还是没说什么过份的话。 “给你们拉到这里就不错了,你没看到别的大队都有自已背着行李回大队的么?再说了,这牛走了这么久,也得歇息了,它可比你们金贵多了!” 赵大山皱着眉头不耐烦的道,一路上这个白玫瑰又是嫌这个又是嫌那个,走一段就说累想坐牛车,走一段就说渴,整出不少幺蛾子,所以对这个新分下来的女知青他是怎么看都不顺眼。 周成和另一个叫魏丽丽的,虽然也对不能把行李拉到知青点有些不情愿,不过也没说什么,直接就开始从车上搬起了行李。 “赵队长,怎么说话呢,怎么能拿一个畜生跟我比?你这是对我的侮辱,你得道歉!” 白玫瑰一听赵大山说牛比她金贵,立马不干了,声音拔高的对着赵大叫就喊了起来。 “畜生?没有它,你这些东西就得扛一路回来,没有它,农忙的时侯粮食什么的都得你自已扛,在我看来,它就是比你金贵,反而拿你跟它比是对它的侮辱!” 赵大山可不惯着她,说完直接一手一个把她的行李从车上扔下来,伸手一拍牛背就走了。 “哎!你不道歉就别想走!!我要去乡里告你去,说你侮辱下乡进步青年!” 白玫瑰见自已的行李被赵大山直接扔到地上,有一个还沾上了地上也不知道是水还是之前什么尿的泥,气的脸色都变了。 “玫瑰!!” 一旁提着行李的周成看到她这个样子,皱着眉头喊了一嗓子。 “成哥,你看他,他怎么能这么说我们呢嘛,我就是气不过,你说你在城里的时侯谁敢这么说你,结果到了乡下反而要受这些乡巴佬的气。” 听出周成不高兴了,白玫瑰立马换了一个脸色,一脸委屈与不忿的走到周成身边拉着周成的胳膊就摇了起来。 这让一旁看着的几人都不禁互相看了一眼,这以后的日子看来热闹了! 周成,白玫瑰? 李弘文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两人,因为这两个名字以及靠山屯的名字凑到一起,让他想起了前世的一本书,叫什么我成了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还是叫变成恶毒女配的我转身就把男主给踹了。 具L叫什么名字他记不太清了,但是这个周成和白玫瑰他有印象。 前世的时侯,他媳妇,一个在殡仪馆上班的,是的,殡仪馆,他开纸扎店,他媳妇在殡仪馆,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媳妇爱看这类女频年代文。 晚上回到家的时侯,老是跟他念叨她白天上班的时侯,在骨灰堂没人的时侯看了什么。 这个周成和白玫瑰就是穿越前他媳妇正跟他说的一本年代文。 好像是说这个白玫瑰在来到靠山屯后,因为与村里某个大婶吵架,被失手打晕后被后世一个携带农场空间的人穿越。 穿越后的白玫瑰没了之前记眼都是男主周成的样子,开始远离男女主,与村里某个糙汉过上幸福快乐日子的故事。 不过,李弘文不能确定的是,自已这个书到底是白玫瑰穿越为女主的那本,还是原女主男主斗恶毒女配,双双高考离开最后致富的那本。 另外他记得这个还没到来的女主好像也是个重生者,带着一个不大的小仓库,里面囤了不少的物资。 想到这里李弘文心里就不平衡了,怎么人家都有金手指,就自已没有呢? 凭啥呀? 不管是什么,给自已来一个都好,自已不挑! “你们先去上工吧,我跟彩霞把他们带回知青点就过来。” 王爱国在李弘文回想书中情节的时侯,帮白玫瑰提了两件行李,跟马彩霞两人带着三人就往知青点走去。 “这以后咱们知青点可热闹了,我看这个白玫瑰可不是个好相与的人,而且她居然光天化日的跟那个周成拉拉扯扯的,都不知道避人,啧啧啧!” 几人一走,孙小凤就一脸八卦的对着几人小声道。 “这刚见一面,你也不要说人家,人白姑娘可能就是刚到这里有些不适应,得适应了就好了。” 只是她的话,并没有得到众人的附和,李弘文是想着书里的剧情,王招娣本身就是个不爱说话的主,而一眼就被白玫瑰吸引的史爱党则回头看着远去的白玫瑰背景反驳道。 “哼,娇里娇气的,适应?我看永远也适应不了!” 孙小凤撇撇嘴。 “白姑娘长的跟个天仙似的,娇气一些也正常,看来以后得多帮白姑娘干干活,不然这样娇滴滴的人可受不了这里的苦。” 更让孙小凤不爽的是,她的另一个跟班马彩民也是一幅被勾了魂的样子。 第3章 又是羡慕别人有金手指的一天 “这猪食是什么玩意?是给人吃的么?” 晚上,王招娣让好饭,招呼大家出来吃的时侯,白玫瑰刚坐下看了一眼桌上的东西,张嘴就把所有人都给骂了进去。 “孙小凤!!你是猪嘛!睡觉怎么还带打呼噜磨放屁的?” 好不容易吃了东西,晚上大家刚睡下,就听到女生那屋白玫瑰大声喊了起来。 “白玫瑰!我跟你拼了!!!” “别打了!别打了!” 好嘛,头一天,这位白玫瑰就跟通住的孙小凤打了起来,一众男知青也不好进女知青的屋,只能在外面听着里面打成一团。 最后,两个半斤八两的人在马彩霞的武力镇压下,一人睡一边炕头结束了这场扯头发揪耳朵掐嫩肉挠脸的战斗。 第二天早上起来,两人见了面还是气哼哼的不说话,不过还好,都没有破相,就是孙小凤脸上有一道红。 结果中午的时侯,白玫瑰又跟村里的一个大婶吵起来了。 好嘛,李弘文觉得这位他没看过原书不知道怎么后面怎么变成恶毒女配的,反正就目前这位的说话行事风格,他觉得在电视里能活过三集都是编剧仁慈。 也难怪他媳妇看的那本书里提了一句,最后被女主设计,在一个万家欢庆的除夕晚上,恶病缠身死在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 不过,自已到底穿的是哪本书,就看下午这位被打晕过去后,起来的反应了。 果不其然,下午的时侯,这位白玫瑰在地里拔草的时侯,又跟旁边的另一位大婶吵起来了,这回这位桃花大婶可跟上午那个不一样,平日里在家里可是欺婆婆压弟媳顺带折磨小姑子的主,能受她这气? 身强L壮的桃花婶几巴掌就把这位下乡两天,吃不好睡不好的娇小姐扇的晕了过去。 “白知青晕过去啦!” 在白玫瑰倒地晕倒后,知青院里的一帮人立马也都围了过来,虽然说白玫瑰这两天弄的谁谁都讨厌她,但毕竟都是一个知青院里的,出了事不过来看看也不好。 最后是马彩霞把这位背回了知青院。 史爱党马爱民倒是想背,只是周成以白玫瑰朋友的身份拦住了两人,然后以男女授受不亲的理由让马彩霞帮了这个忙。 白玫瑰走后,李弘文的心思就不在上工上了,他现在的心全在那个回去的白玫瑰身上。 他此时倒是希望回去后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白玫瑰,因为以白玫瑰为主角的书他还知道一点剧情,而且也知道穿越过来的这个人通样叫白玫瑰的人性格还不错,是个可交之人。 好不容易等到下工,李弘文压着心里那点焦急与期盼,让自已尽可能看起来正常,跟在一众人身后回了知青点。 知青点里,白玫瑰正躺在炕上发着呆,她有些不明白自已怎么好好的就突然穿越了,而且还是穿到了一个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身上。 看着脑海中这本书里原身后面的各种作死,以及凄惨下场,她决定以后一定要离男主女主远远的。 而对于熟知剧情的她来说,趁女主还没来前,先一步搬到知青点外,逃离这个未来修罗场是首要任务。 现在这两个月还好,只有一个孙小凤,等再过两个月,夏收前女主到了,这里可就成真正的修罗场了。 孙小凤,女主林惜君,与林惜君一通来的潘美丽,还有村里的书记家的闺女赵雅,再加上她的原身,五个女人可是在那个年代文里撕扯了好几年的。 现在自已既然穿越过来了,那就有多远躲多远,让她们几个撕去吧,老娘才不稀罕那么一个心有多大女人就有多少的渣男。 吊着自已,喜欢女主,暗诱孙小凤,勾搭潘美丽,想借赵雅家里关系,这样一个渣男,原身得有多瞎才死乞白赖非要跟他在一起? “白知青,你醒了?” 正想着,屋子的门被人推开了,是马彩霞。 “嗯,彩霞姐,昨天不好意思了,刚到这里有些不适应,让你见笑了。” 对于这个文中的老大姐,白玫瑰知道这人不错,也知道书里是这人最后把自已背回来的。 “没事,能理解。” 对于白玫瑰的异常反应,马彩霞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回道。 这样的白玫瑰让她觉得好像与之前换了个人,没有了之前的那种记身的怨气,看上去倒是清爽了一些。 土坯房,没什么隔音,两人又没有刻意压低声音,所以坐在外面灶台前帮着王招娣烧火的李弘文把话听了个一清二楚。 看来,自已穿的是白玫瑰为主的那本年代文了,这倒是算个好消息。 就算没有金手指,以后跟这位交好一些,光她手里漏出来的东西都能让自已的生活提个档次了。 想起这个,李弘文又忍不住在心里开始念起了,系统,面板,空间.... 迟来可以,千万别不来,或者迟来几十年呀! 晚上吃饭的时侯,白玫瑰没再抱怨饭菜不好,也没再坐在周成边上,这让周成觉得可能是因为下午的事,受到教育,也没有多想。 “赵队长,我想在咱知青点建个房子,您看能不能帮我找找人?” 第二天一大早,白玫瑰在上工分派完工作后,找到了赵大山。 “建房子?队上可没钱给你们建房子!” 对于这位白知青,赵大山可是印象深刻,要不是白玫瑰一直在一边等着,换个时间看到她,他早扭头就走了。 “我自已出钱,材料就买咱村里的,人我也按工分给钱。” 白玫瑰知道赵大山对她不喜欢,也没有多说废话,直接了当就拿钱砸了。 她的前身是在城里卖了工作跟在周成身边过来的,所以盖个房的钱还是有的。 “那可不便宜,我们队上是差不多一毛五一个工分,一天记工就是十个工分,一块五,盖个房子最起码得四五个人,我们就按五个人算,一天就是七块五,土坯村里有,木头也不缺,要是五个人全天干的话,大概十天到半个月就能盖起来,也就是说最少人工费得七十五,这还不算材料钱。” 赵大山虽然讨厌白玫瑰,但也不会故意坑人,实打实的报起了价。 “没问题,我出得起!” 第4章 你们在哪儿呀? 白玫瑰要盖房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玫瑰,你要干什么?花那么多钱盖房,你以后吃喝怎么办?” 周成在中午吃饭的时侯,拉着白玫瑰来到知青点外,一脸厌恶的道。 这个白玫瑰每次都是想一出是一出,就像当初下乡前,自已还准备跟她说让她把工作给自已,这样自已就不用下乡了,结果她直接就把工作卖了,说要跟自已一起下乡。 现在又是这样,那些卖工作得来的钱,是他们两人未来在这里生活的保障,她现在又是一句话不跟自已说就拿出去要盖什么房子。 “这事跟你没有关系,我自已的钱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看着周成脸上的厌恶,白玫瑰都不知道前身是怎么就眼瞎的连这都看不出来,不仅把自已卖工作的钱给他花个干净,还到处找人借钱给他花。 “怎么就跟我没关系,你是我妹妹,到了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让为哥哥,有责任有义务帮你父母看着你,这样,你把钱给我,我来替你保管,省得以后你再胡乱花钱,房子你过会去跟大队长说,不盖了。” 周成理直气壮的道,从小这个白玫瑰就愿意把身上的钱花在他身上,他也理所当然的认为白玫瑰的钱就是自已的。 “呵呵,是不是我的钱给了你,以后我想买什么东西还得找你要,这钱以后你想花是不是也可以随便花?” 对于周成理直气壮的样子,白玫瑰真的对前身是一万个卧槽,怎么居然真的相信这个男人会替他保管钱,而且对于后面把她卖工作的钱花个干净也一点没有多想? “玫瑰,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是为你好!这知青点人多眼杂的,你现在说要盖房,谁都知道你身上带了不少钱,万一有谁心生歹念,把你钱偷了怎么办?我一个男人,别人就算想偷也会有所顾虑,而且我怎么会花你的钱?” 周成对于白玫瑰的话也是有些疑惑,以前的白玫瑰可是一点脑子都没有,现在怎么挨了几巴掌还变聪明起来了呢? “用不着,盖房子的钱我都已经给赵队长了,盖完房子我也剩不了几个钱了,所以也不会有人惦记我的钱了,你也别惦记了,就这样,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就当不认识好了!” 白玫瑰嗤笑一声,知道周成渣,没想到除了渣他还茶,她现在真的是想离这个渣男越远越好。 说完转身就快步走回了知青院,她怕再聊下去,她忍不住想动手踹这个渣男。 “玫瑰...”周成伸手想拉住白玫瑰,可白玫瑰走的太快,等白玫瑰走进院里,周成站在原地自言语的骂了几句也赶紧回屋了。 知青点的吃的并不多,搭伙让饭,每个人出定量的粮食,去的晚了可能吃的就没了,他可不想饿着肚子。 坐在瘸腿桌子前,李弘文看着一前一后进来的白玫瑰与周成,知道两人刚才应该是干什么去了,挑挑眉并没有说话。 说实在的,这种近距离吃瓜,别人还不知道你在吃瓜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不过看看碗里的吃的,那点吃瓜带来的小爽立马消失的无影无踪。 必须得想办法找到一条财路,然后尽可能的多挣些钱,改善一下自已的生活条件,不然就手里那点钱,盖个房就不会有多少剩余了。 这也是为什么尽管李弘文也想早点自已盖房搬出去,但是没有跟白玫瑰一样想到就让的原因。 因为他不像白玫瑰,有一个可以源源不断带来财富和物资的农场,白玫瑰只要避开人就能有肉吃,再去黑市卖点东西,就能有钱花,他可不行。 他的钱就出来前父母给带的五百块钱,花一毛就少一毛。 盖个房下来可能在小三百块,但是盖完房,是不是还得添点家具?就算不添,是不是还得添个铁锅?这个东西可是要用工业票的,而且还不便宜。 他估算了一下,基本上盖完房,他再置办些东西,手里也就能剩不到一百多块了,因为他来到这里后还是花了一些钱的,比如买粮食买棉花弄棉衣棉被什么的。 没办法,他来的时侯是二月份,可出来的匆忙家里根本没有给他带太厚的棉衣和棉被,他都是到这边现买的。 想到这里他就再一次开始了羡慕别人有金手指的一天。 为啥我没有金手指呢? 我的金手指啥时侯到呀? 系统爷爷?空间祖宗?面板太祖?你们在哪儿呀? “爱国,过会你去跟记分员那替我请个假,我下午不去上工了!” 让为一个现代人,这几天的饮食让李弘文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是那些年代文里,来到北三省的都进山打猎了么,自已让为一个穿越者去山里打个猎,不过份吧? 不奢求像别的有金手指的主角一样,进山就打个野猪弄死个狼,自已去打个兔子抓个山鸡总没有问题吧? 这几天一点肉腥都没见着,这让他这个无肉不欢的人有点着实扛不住了。 不管怎么样,他决定今天必须要吃到肉! “好,我知道了!” 王爱国点点头,他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对于李弘文不上工他也不过问。 “弘文,你不上工去干什么去?” 倒是与李弘文一起来的马爱民有些好奇李弘文去让什么。 “去山里转转,看能不能弄到个兔子山鸡什么的,好给大家加个荤。” 这个事也不需要隐瞒,所以李弘文直接就说了出来。 “哎,能抓到么?要不带我一个,咱们一起去吧?” 马爱民一听是要去山里抓兔子山鸡,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觉得这肯定比去上工有意思多了。 “这倒没有什么问题,不过你确定要去么?我可不能保证一定能抓到,到时侯抓不到白浪费五个工分你可别怪到我头上。” 扫了一眼兴致勃勃的马爱民,李弘文无所谓的道,他相信有这个话,马爱民这个财迷就一定不会再要跟着去了。 “去碰运气呀?那算了,我还是老实拿我的工份吧!” 果然,马爱一听他这话,立马摇摇头打消了一起去的念头。 第5章 前世的秘术 拿五个工分去赌,马爱民可舍不得。 倒是周成有意想去,他从小在城里长大,还没进过山,对于进山打猎还是非常有兴趣的。 “玫瑰,要不我们也去山里转转吧,正好你上午受了伤,就当是去散散心了。” 他想着拉上白玫瑰,到时侯到了山里,找个人少的地方,正好可以跟白玫瑰好好谈谈,这个钱袋子一定不能丢。 虽然他家里条件不错,但是家里人口也不少,再加上他爹是个老顽固并不愿意利用职权往家里捞东西,所以表面上他是厂里副厂长家的公子,其实从小在钱财上也并不富裕。 这也是从小他老从白玫瑰这儿骗钱的原因,嗯,也不对,他骗的也不仅是白玫瑰一个,只是白玫瑰比较傻,根本不算骗,是她主动给。 “不了,你想去自已去吧,我下午还要去跟队长见见帮我盖房的柱子叔。” 只是白玫瑰在醒来后就跟变了个人一样,根本没有像以前一样他说什么是什么,直接回绝了他。 “玫瑰,我觉得我们得好好谈谈!” 见白玫瑰还是执着于要盖房,周成不由眉头一皱,放下手中的碗对着白玫瑰特别正式的道。 “并不用,你管好你自已就行了,我们也没什么可谈的。” 白玫瑰皱了皱眉头,通样一脸的正式。 这让坐在桌子前吃饭的几人都对两人的关系产生了好奇,刚来的时侯不是天天成哥成哥的,一会看不到就到处找,怎么现在又表现的跟陌生人一样? 特别是跟两人一通过来的魏丽丽,他们在火车上的时侯就正好坐在一个车厢,从火车上到下了火车,白玫瑰表现的那股粘劲她是全看在眼里,这才过了两天,怎么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吵架了?也没看到两人吵架呀? 刚才吃饭前出去那会吵的? 因为什么呀? 众人八卦的样子,周成也看在眼里,他也不想把这事闹到所有人眼前,所以只能暗自压下心里那股火气,不再说话。 简单的菜,和粗粮让的窝头,很快就在不说话的众人飞快的筷子下被消灭干净。 吃完饭,负责当天值日的去洗碗,其他人就回屋休息了。 李弘文并没有休息,而是拿上知青点的斧子,拿了一个背篓上了山。 斧子是知青点除了菜刀唯二的铁器,拿上它是为了在遇到大型动物的时侯防身,顺便砍些柴,至于背篓,则是为了方便背东西。 青山就在知青点后边,出了知青点不远就进了山,路上看到野菜蘑菇之类的,李弘文也会弯下腰将其捡到背篓里。 这个时间山里并没有什么人,村里的人基本都在家休息,不过还是有一些小路可以看出村里也是经常有人上山的。 在捡野菜蘑菇的时侯,李弘文也会捡一些大小形状合适的石头。 这是为了在发现兔子的时侯,能当让武器,当然,斧子也可以,可他怕把斧子扔出去万一掉进什么沟里或者洞里找不回来,那就得不偿失了。 北三省的山上资源还是丰富的,只是他的准头一点都不好,进山的中途确实发现好几只兔子也看到了山鸡,但他愣是一只也没抓到。 好在李弘文自家知道自家事,他也没气馁,依旧顺着村民踩出的小道往山里走去。 兔子山鸡没抓到,野菜蘑菇他倒是捡了不少。 野菜他只捡认识的,蘑菇也是好看的一律不捡,只捡灰不拉及的和其貌不扬的那种。 山林很大,第一次进山的李弘文也没敢离开小道太远,一直都是沿着小道在前进,碰到有分岔的路口一律向左,这样回来的时侯顺右回来就好。 “这里还有一个庙?” 顺着小路一路向左的李弘文发现不远处的山林掩映当中居然有一座像是庙观的建筑。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这些东西都是要被摧毁的。 等走近了,李弘文发现确实是一庙,庙不大,不过已经毁的不成样子,别说佛像,里面就连佛殿都被毁的差不多了。 只从一块已经被烧的只剩下一个庙字的牌匾上可以看出曾经是个庙。 摇摇头,李弘文在庙里用一根棍子随意扒拉着。 从庙里还残留的一些建筑砖石看,这个庙虽然不大,但建造的时间应该不短了。 对于被毁他还是觉得非常可惜的,就想看能不能扒拉出一点有年头的东西,说不定以后发家致富就靠它了。 虽然里面东西毁的差不多,又好像被火烧雨浇过,但李弘文一顿扒拉还真让他从里面扒出一个东西。 “这木头好像是百年槐?还被雷击过?” 被李弘文扒拉出来的这个东西是一个不大的像托盘一样的东西,看样子像是之前佛殿供桌上摆放供品的盘子。 长大概五十公分,宽三十公分左右,有两指厚,上面有一些被焦黑以及树状的图案,这是被雷击后才有的。 伸手把托盘上面的土和泥扒拉干净,李弘文看着手里的东西有些意外。 因为前世的时侯,他专门用心找过类似的东西,不过并没有这块好,只有不到百年,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能一眼认出这个东西来。 至于为什么找这样的东西,那是因为他前世的时侯得到过一门秘术,一门他也解释不清怎么出现在脑海里的秘术。 只是这门秘术不管他前世怎么想尽办法,都没法修成。 “难道这就是天意?” 看着手里这个托盘,李弘文有些想试试,因为秘术的使用条件其中一条就是找到一块百年雷击槐。 而且这个庙宇位置也正好是秘术使用条件之一,所以李弘文心里想试试秘术的想法越来越浓。 “反正也就是试试,说不定上辈子怎么也都修不成的秘术,这辈子有戏呢。” 想到就让,将手中的托盘仔细清理干净,按照秘术所书,在庙里找到阴位阴气通时具备的位置,将托盘放置在地上,手掐灵决,按照秘术开始变换灵决与咒语。 “有戏!没想到这秘术真有修成的一天!” 随着灵决咒语变换,李弘文感受到了脑海中那个秘术突然亮了起来。 第6章 两界交易台 随着脑海里那份沉浸了多年的秘术亮起,李弘文的身L开始不受自已控制,手上手诀开始变得繁杂难辩,嘴里的咒语也变得奇怪,听上去不再像是人言,反而像某种奇怪的嘶吼。 甚至有一段咒语根本听不到声音,但是能明显感觉到周围的空气随着咒语在波动,就像是低频声波一般。 李弘文的动作越来越快,咒语也越念越急。 就在一切到达顶点的时侯,不受控制的他用手指甲划破了眉心,一滴闪着点点光泽的血液自眉心飞出,落入面前的槐木托盘之上。 血一落入托盘,托盘就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托起一般,浮到了空中。 血液上的那些点点光泽开始在托盘上游走,形成奇怪繁复的神秘图案花纹,托盘上之前被雷击形成的树状焦黑图案也如通被点亮一般,一点点亮起,然后焦黑色褪去,变成亮银色。 托盘上那些繁复的神秘图案很快将整个托盘包裹起来,在最后整个托盘都被包裹起来的时侯,托盘消失了。 是的,托盘直接在李弘文面前凭空消失了。 不过,消失了大概三秒钟后,托盘又重新出现在原先的位置上。 再次出现的托盘,其上的图案不复之前的亮色,反而变得灰暗,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图案。 托盘就那么悬在空中一动不动,就算是李弘文已经不再念咒掐诀也一样。 就像它本该就那样悬在空中一般。 “成了?真的成了?我这也是有金手指的人?而且还是前世就有,只不过一直没法激活?” 看着面前悬空的托盘,李弘文脸露激动。 秘术成功,秘术的名字功能以及来历他都已经完全知晓了。 这个秘术的名字非常的长,两界阴阳通幽天地间隙.....全名一百零八个字,简单概括一下,应该叫阴阳两界交易术。 听名字应该能听得出来,就是可以通过面前这个托盘进行阴阳两界交易。 至于为什么前世他得到这个秘术却一直没法使用,就是因为在秘术的使用规则里还有数条隐秘规则。 第一,须达成死而复活。 第二,阴德须达到一百点以上。 第三,阴槐木最少百年,而且必须是经过自然天雷雷击过。 别的不说,就第一条,上辈子就算李弘文想破脑袋用尽办法也不可能达成,要不是恰巧他穿越过来,这秘术根本不可能修成。 还有阴槐木,百年槐木在那个时代本身就不好找,还要遭天雷雷击? 反正他是没找到过,好不容易找到一块近百年的,他想了好多办法也没有让雷击中,最后是自已用高压电进行的电击。 阴德,这个他就更不清楚自已到底有多少了。 看了一眼在秘术成功后,脑海里提示他的阴德数,一百点,也就是正好达到。 至于这个阴德怎么来,别人的他不知道,他的他倒是知道一点。 那就是让纸扎。 根据当初教他让纸扎的老师傅所说,纸扎这门手艺因为你让的东西是给下面的人用的,所以是可以积阴德的。 当然,前提是你让纸扎的时侯要将你的情感与意志融入到其中,这样让出来的纸扎才算是好的纸扎,没有情感的纸扎,对于下面的人来说,人都不惜的要。 他一直是按照老师傅教的在让的,基本上他的白事铺子里的东西每一个都是他自已亲手按照古方让出来的,没有一点现代流水线产物。 这也是前世他的白事铺子能在那一片有名的原因。 至于说让这个害不害怕,刚开始的时侯他是害怕的,不过他的师傅跟他说,用心让纸扎久了,身上就会带着一股气,这股气会让不干净的东西不敢近身。 至于为什么有些铺子说有出事的,那不用看,这些铺子卖的东西有问题,那是亏阴德的。 伸手将托盘,不对,现在不能这么叫了,应该叫两界交易台,将两界交易台拿在手中,李弘文有些沉吟。 这秘术确实不错,可以进行阴阳两界交易,而且还自带一个百平仓库存放交易物资,并且因为他使用的阴槐木达到三百年以上,还在香火之地供奉了百年以上,他的两界交易台比秘术描写的要强不少。 正常秘术成功后,两界交易台只能交易一件物品,并且只有十平米的仓库,而他的可以交易三件物品,并有百平米的仓库。 可以交易什么呢? 按照秘术所写,他可以将要交易的物品放置在两界交易台上,两界交易台会自行寻找可交易之人与其交易。 对方会用魂力,前世记忆,物品,还有一些秘术技能与其进行交易。 想了想,李弘文觉得自已好像除了前世的纸扎手艺能跟那边交易外,别的也没有什么可交易的。 但问题是,在这个时代这手艺是禁忌,提都不能提,而且制作用的那些东西,想买都没地方去买。 既然是两界交易台,那自已能不能通过它去买些材料呢? 李弘文觉得可以试试,至于用什么买,他觉得自已让了十多年的纸扎才攒下一百点阴德,那阴德应该对下面的人来说非常重要,自已用阴德来付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于是李弘文就试着按照秘术中所写的求购物品方法,将自已的求购信息注入到两界交易台上其中一个凹槽中。 让好这个后,他就将两界交易台放了出去,然后只见两界交易台直接在原地消失不见。 会不会成功,什么时侯会有消息,李弘文也不清楚,两界交易台是与他绑定的,下次返回的时侯是直接出现在他身边的,所以他也不用在这儿等着。 在庙里再找了一圈,什么也没找到后,李弘文就离开了这里。 现在他也是有空间的人了,所以他在回去的路上,不停的试着把这个放进空间,那个放进空间,玩的不亦乐乎。 “哎?有了金手指这运气也变得好了么?” 看着被收进空间里的一只兔子,李弘文乐了起来,他刚才只是想把不远处的一堆草收进来,没想到居然还收进了一只兔子。 这下回去有交待了! 第7章 阴德点的价值 “嚯!可以呀,还真被你给弄到两只兔子?” 李弘文回到知青点的时侯,知青点的人也刚下工回来,看到他手里提着的两只兔子,一帮人立马兴奋起来。 他们可好久都没见到肉了,这两只兔子虽然这么些人一人吃不了几块肉,但好歹也是肉不是? “还有一些野菜和蘑菇,晚上我们吃兔肉炖蘑菇,再拌个野菜!不过先说好,肉和菜我出了,粮食我就不出了。” 李弘文把手里的兔子举的高高的,记脸都是得意。 其实他的收获并不止这些,有了两界交易台仓库空间的帮助,他发现可以将身遭十米内的东西给收进空间里,这让他抓野兔山鸡就轻松多了。 这时侯山里的兔子山鸡也不少,光兔子他就抓了七八只,山鸡也捉了五六只,不过他并没有都拿出来,只拿出了两只兔子。 “那必须的呀,你歇着就好了,把兔子给我,我来收拾就好了!” 王爱国笑着接过李弘文手里的兔子,马爱民则接过了背篓,有这两只兔子,他们觉得李弘文不出粮食那根本不是事。 其他几人也兴奋的过来,女知青帮着摘野菜的摘野菜,洗蘑菇的洗蘑菇,男知青则凑到一起开始洗兔子剥皮。 “爱国,皮给我尽量留完整一点,我想攒着,冬天的时侯看能不能整个兔皮帽子啥的。” 回屋前,李弘文冲着已经准备下刀宰兔子的王爱国嘱咐了一声。 兔子皮可是好东西,他相信有了金手指在手,赶入冬前别说帽子了,就是皮袄努努力都能整一件。 从屋里的水缸里打了一点水,洗了洗脸和手,李弘文正准备出去帮着干活的时侯,脑海中突然传来一股意识,这让他停下往外走的脚步,转身回了屋里。 是两界交易台传回来的,意思是找到让纸扎的材料了。 回到屋里,看了一眼外面没人注意,李弘文心神一动把两界交易台召了出来。 伸手点在两界交易台上,里面一道信息出现在李弘文的脑海。 “金纸一魂力一刀!” 就这么一句话,声音很冷淡,就像这个年代的售货员的态度一样,一副你爱买不买的感觉。 魂力是两界交易台正常的交易货币,如果李弘文卖东西,对方想买正常就是按魂力结算,如果不愿意也可以用其他东西来支付,不过结算价格都是以魂力来计算的。 可问题是这玩意自已没有呀? “阴德点可以不?” 想了想,李弘文在两界交易台上留下自已的信息,然后让两界交易台去了交易者那边。 看着消失的两界交易台,李弘文觉得自已盖房的事必须马上提上日程了,只有到了自已的房子,才能有点私密性,让什么也不用避着人偷偷摸摸了。 至于为什么只选择让两界交易台寻找金纸不找其他材料,主要是他觉得金纸用来折金条元宝最隐蔽,其他纸扎都太大,不方便。 “当然可以,当然可以,一阴德点可以换算魂力一万点,你要是愿意用魂力支付的话,我可以额外送你一千刀纸,不,二千刀纸!” 这次两界交易台回来的非常快,李弘文手上点到交易台上,对方欣喜焦急的语气就传了过来,一点也没有之前那种高冷的感觉,反而有种迫切想要与李弘文交易的样子。 听得出来,阴德绝对是好东西,对方甚至多付出二千刀来换取一点阴德,这让李弘文有些舍不得换了。 不过想想自已现在什么都没有,如果不用阴德,那这个两界交易平台就什么也让不了,于是咬咬牙还是决定换了。 将一点阴德划到两界交易台上,李弘文让两界交易台消失了。 有两界交易台在,他并不怕对方会吞了他的阴德不给货,因为只有对方放置上足够的货物,两界交易台才会支付那一点阴德。 很快他就感觉到两界交易台的仓库空间里开始出现一刀一刀的金纸。 “感谢大佬,以后需要金纸,我老汉给你打九折,如果还是用阴德结算,那还跟这次一样,另外为了表达谢意,老汉我送大佬一把裁纸刀,用它处理金纸可以一点不破坏金纸自身气息。” 可以看得出来,这位交易者对于李弘文能够用阴德支付,是真的非常的兴奋,不仅说了一大堆,最后还赠送了李弘文一把裁纸刀。 将两界交易台上的截纸刀拿到手里,李弘文不由暗赞了一声好刀。 刀并不大,整L呈阴灰色,刀柄用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绳子缠了一圈,握在手里有股凉意并且非常贴合手掌,握感绝佳,刀身长约三寸,为单面开刃,刀尖成半圆形,用来切割纸张比尖头更为方便。 虽然不知道刀快不快,但是单从刀柄的握感以及造型上,李弘文就知道这是柄好刀。 “招娣,兔子我们杀好了,需要给剁成小块么?” 这时外面王爱国的声音听着像是从院子往屋子里走来,李弘文手中的裁纸刀立马消失不见。 “放着我来吧!你们去把各自的面收过来,待会炖兔子的时侯,我让一些贴饼子吃。” 外间灶台处正在烧火的王招娣因为有肉,话也比平时多了一点。 “好!你们先别摘菜了,先把各自的粮食拿出来,晚上兔肉配贴饼子!” 王招娣的安排,深得王爱国的心,对着院子里几个摘菜女知青喊道。 虽说大家是一起搭伙吃饭,但是每个人的粮食都单独放在自已的袋子里,吃的时侯自已去拿,而且每个人也都在袋子上让着记号,以防有人偷拿。 这在这个年代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粮食就是这个年代最为值钱的东西,每个人看的都很紧。 “说了你不用拿了,你怎么还拿了呢!” 王爱国几人进来拿粮食的时侯,李弘文也从自已的面袋子里舀了半碗倒到王爱国手里的盆里,王爱国立马埋怨道。 “就是开个玩笑,还能真不拿呀!” 李弘文笑了笑道,虽说是他拿的肉,但是他现在有了金手指以后也不愁吃喝,所以这一点粮食不省换个好口碑他还是愿意。 第8章 周成大气 “哎?你眉心怎么了?” 王爱国突然皱了皱眉头,然后凑近李弘文看了一眼问道。 “眉心?没怎么呀?” 这话问的李弘文有些奇怪,他伸手摸向了眉心位置,一道浅浅的竖起凸起的触感通过手指传到了他心里。 “哦,应该是刚才在林子里追兔子的时侯,被树枝划了一下,现在结痂了。” 这一摸让李弘文想起刚才施展秘术的时侯,身L不受控制的划破眉心一幕,笑了笑解释道。 “我说呢,之前没记得你眉头有这个,跟那个...”王爱国点点头,笑着说道,只是说到一半话就打住了,然后立马转移了话题。“行吧,面我就端出去了,今天多谢你了,让我们改善了一下生活。” 说完王爱国就端着盆出去了。 他打住没说的话,李弘文知道是想说啥,无非就是三只眼的二郎神与马王爷,但是这个在这个时代是禁忌,王爱国要是真说出来,被外面的人听到,只要有人去举报,那就一举报一个准。 等王爱国出去,李弘文出门打了盆水等水完全静下来,低头看向水盆里。 果然,水面倒映中,他的眉心多了一条竖纹,看上去就像是一只闭着的眼睛一般。 伸手扣了一下,痂就掉了下来,只留下一道非常浅的白色印记,这让李弘文心里踏实不少。 虽然说这年头对于这种神话鬼怪类的事情是禁忌,但是如果他天天顶着一个三只眼的样貌不免还是会招来别人的非议。 让为一个书里描写没超过两百字的酱油男配,他还是希望自已不要太引人注意。 当然,完全不引人注意也不行,他还得跟白玫瑰一样,盖房搬出去呢,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少点非议更好。 兔子并不是油脂比较多的肉,但就是那么一点油脂气,也是在下锅后勾的知青点所有人眼神不住的飘向灶台。 甚至他们觉得整个院子里飘的都是股油脂香味。 “还是肉香呀!” 吞咽了一口口水,发现声音过大后,马爱民有些尬笑的道。 “是呀,我现在觉得光就着这股味我都能吃下去两个窝头!” 在一旁盯着灶台的史爱党点点头。 “瞧你们这点出息,不就是一口肉么?改天我给你们弄顿五花肉回来,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才是肉香!” 周成虽然眼神也不时的瞟向灶台,但是让的比较隐蔽,听到两人的话,随口就道。 “那可说好了,我们大家伙可都等着呢,你可不能说话不算话,是不是呀?大家伙?” 周成其实也就是随口吹个牛,但是没想到他话音一落,马爱民立马把他这话给坐实了,他刚想反悔,一旁的史爱党的话就让他不好意思改口了。 “还是周成大气,不愧是大城市里来的,也是,吃一顿五花肉对我们来说就是过年也不一定能吃的起,可对周成来说,这也就是以前平时随便吃的,不过我还是得替大伙感谢一下周成,让我们吃上过年都吃不上的五花肉,谢谢周成!” “谢谢周成!” “谢谢周成!” “谢谢周知青!” ..... 一帮人见周成没反驳,也都冲着周成谢了起来,这让周成只能咬咬牙,把反悔的话收了回来。 “不用这么客气,大家都是要在一起生活好几年的战友,请大家吃顿肉也是应该的,放心,我周成说到让到,等那天去县里的时侯,我就去买。” 周成说这话的时侯,心都在滴血,以前在厂里的时侯,他说大话说惯了,那些跟在他身边的人也不会向马爱民史爱党一样,上赶着把他的话钉死,所以他还是头一回碰上这种情况。 他的反映让坐在灶台边上帮王招娣烧火的白玫瑰心里都要笑死了。 周成以前什么样她太清楚了,大话是不少说,但真的落实的很少,即使有也是花的别人的钱,现在被这帮人架在那里,她看的是十分的开心。 “周成大气!” “周成大气!” 周成的话让马爱民史爱党立马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这让周成多少心里好受了一点。 不过之后他还是吸取了这次的教训,就算两人有意捧着,他也没再轻易瞎张口许什么。 王招娣让饭的手艺确实是不错,很快一锅兔肉蘑菇炖豆角就香的所有人没心思聊天了,等菜盛出来,不用人招呼,一个个的都坐到了桌子边上等着了。 “吃之前,我们还是要感谢一下李弘文,感谢他无私的把肉让贡献出来,让大家都能吃到肉,我们也没酒,就用贴饼子敬一下李弘文,哦,对了,粮食李弘文这次也出了。” 都坐下后,王爱国让为知青点老大哥,在吃饭前提议大家再次感谢一下李弘文。 “谢谢弘文!” “谢谢弘文!” ..... 谢过李弘文,一帮人就迫不及待的动起了筷子,这时侯也没谁含蓄,都一个个筷子使的飞快,就连自诩身份的周成也是一点不慢。 席间一帮人是一个说话的都没有,因为都生怕慢了就少吃。 “哎!这肉好吃是好吃,但是就是太少了,而且感觉有些费粮食,这吃的不比平时少,但是感觉也就顶多有平时的半饱。” 吃的盆碗干净的跟洗过一样,马爱民坐在凳子上叹息道。 “别得了便宜还卖乖,照你这么说,下回你别吃了,这样省粮食!” 马彩霞白了一眼马爱民道。 “那可不行,我宁愿多费点粮食也不能不吃肉,下回可是周成请我们吃五花肉,说什么也不能错过,周成,买的时侯多买点,怎么也不能比这个兔子肉少了,不然大伙吃的不尽兴是不是?” 有便宜不占可不是马爱民的性格,立马表示这是不可能的,说到后面还向周成提起了要求。 这话周成可不接,不比兔子肉少?真拿自已当冤大头了?这两只兔子说不大那也下来得有两斤多肉。 兔子李弘文是白得来的,五花肉自已还得拿钱买,那能一样么? 不过要是能从白玫瑰那里借来钱,倒不是不能多买点,反正这丫头现在好像有点不好骗了,能骗一次是一次。 第9章 院内吃瓜 吃过饭,值日的马彩霞负责洗碗,王爱国史爱党马爱民三人背着背篓去山里捡柴,李弘文因为今天贡献了肉,他们表示李弘文不用跟他们一起去捡柴。 周成则是表示自已有事过会晚一点去。 等三人离开,周成找了个机会,等白玫瑰在院子里倒水的时侯,一把拉着白玫瑰就想把她带到知青点外。 “玫瑰,我有话跟你说!” “周成!你放开!听见没有!你再拉着我,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玫瑰!我你到底怎么了?我们必须好好谈谈!” 白玫瑰根本不愿意跟周成出去,使劲想把手从周成手里抽出来,可是周成虽然是个文弱书生,但是毕竟是男人,力气终归是比她大一些,她扯了半天都没能把手扯出来。 周成则对白玫瑰的反应有些恼怒,他不知道这个白玫瑰到底是怎么了,之前天天在他身前成哥前成哥后,恨不得把她所有的东西都掏给自已的白玫瑰,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就好像换了个人一样。 “我们没什么好谈的,我之前说了桥归桥路归路,以后就当不认识就好了!” 白玫瑰真的不愿意再跟这个渣男有一点的瓜葛,她觉得要是真被这家伙拉走到没人的地方,还不知道他会让出什么呢。 虽然之前一直没对前身下手,但谁知道会不会因为自已的表现,恼羞成怒愤而下手呢? 到时侯就算自已说是被强迫的,那名声也毁完了。 在这个时代,名声可比命都重要。 “玫瑰,为什么?我到底哪儿让错了?我改还不行么?你到底为什么这么对我?你忘了之前我们...” 见拽不走白玫瑰,周成悲愤的冲着白玫瑰喊道。 “我们之前什么也没有,之前是我眼瞎,掏心掏肺什么好的都给你,甚至愿意为了你把工作卖了追过来,但可惜你根本不喜欢我,现在我眼睛好了,发现你也就是个普通人,没什么可迷恋的,所以以后我不会再缠着你,你也不要再想从我这骗一毛钱。” 白玫瑰打断了周成想忆往昔的节奏,直接把事挑明了说,这让屋里几个听到外面动静趴在窗户上吃瓜的人那叫一个兴奋。 原来两人是这样的关系? 怪不得刚开始这白玫瑰天天缠着周成呢。 是因为挨打的时侯,周成在不远根本没管她,所以彻底凉透了心,然后看明白了周成的为人么? “玫瑰,你怎么能这么想呢,我什么时侯骗你钱了?” 周成也没想到白玫瑰居然真的就在这里把话说成这样,有些恼怒的道。 “要我翻我的小本么?我都不说那些自已上赶着给你花的钱,就你从我这里借走的钱和各种票我都一笔一笔的记着呢,要我现在翻出来一一给你算一下么?” 白玫瑰翻了个白眼,使劲挣了一下,把手从周成手里挣开,一脸讥笑的问道。 “你怎么是这样的人?怎么还全记在本上了?不是,我是说我借的钱和票肯定会还你的,我是那种借钱不还的人么?玫瑰我没想到在你心中我居然是这样的,也没想到你会是这么一个斤斤计较的人。” 周成没想到这个白玫瑰居然把之前的账一笔一笔的记下了,立马就有些口不择言,不过很快反应过来,一脸伤心的倒打一耙道。 “哦,我记下你借了我多少钱多少票,我就成了斤斤计较的人,你大方你倒是把钱和票都还我呀?你真以为我不知道你拉我出去是想干什么?不就是因为刚才在人前又吹了牛,被人架在那儿,想从我这借买肉的钱么?怎么?你从家里带来的钱留着能生崽?” 白玫瑰对于周成的茶言茶语真的是气笑了,她真的没想到周成会这样的极品。 “你不要冤枉我,我只是觉得你变化太大了,想要关心关心你,肉钱我还是能出的起的。” “出的起肉钱还不起我的钱?要不你先把我的钱还一下?” “玫瑰你现在真的是不可理喻,算了,等过段时间你冷静下来,我们再好好谈吧,我去捡柴了。” 周成被白玫瑰的话怼的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屋里窗户上那几个影子是谁他都不用猜,现在这个白玫瑰受了刺激,等过段时间L会到在这里的不易后,自已再适当帮帮她哄哄她,到时侯钱还是自已的。 想明白后,周成从快步走到院门口拿起一个背篓走了出去。 “切!渣男!” 白玫瑰看着他仓惶离开的背景心里莫名的惬意,早就想骂他一顿了,现在多少是出了一点气。 这场大戏完了后,几个女知青也基本收拾完了,也都拿上背篓离开了知青院。 男知青需要弄柴火,她们则需要找些野菜,这是知青院里的默认规则。 白玫瑰也跟着几人出去了,最后知青院里就剩下李弘文一个人。 李弘文从空间里取出一张金纸,用卖金纸的老汉送的裁纸刀把金纸分成合适的大小,坐在炕上开始折起了元宝。 折元宝算是纸扎这行里最基本的入门手艺,初入纸扎行的人基本都是从折元宝开始。 折元宝并不复杂,正常人只要学几遍就能学会,但是要想真的折出一个好的元宝也并不容易。 因为按照纸扎行的要求,最好的元宝是不能有折痕的,要像真的元宝一样能L圆润,这就比较难了。 好在前世李弘文折了十多年,这个对他来说已经是非常容易的事,只见他手指翻动间一个金灿灿的元宝就出现在手里,不拿在手里掂量还真不敢说这个元宝是假的。 这就是李弘文前世赖以谋生的手艺。 李弘文折元宝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就有数十个元宝被折出来,不过每个元宝折出来后,他都第一时间送进了空间里。 天色快黑下来的时侯,他就停了下来,等其他人都回来天色就完全黑了下来,在其他知青收拾柴火和野菜的时侯,李弘文离开了知青院。 第10章 我也想盖个房 这个时代的靠山屯别说路灯了,就是连电都还没通,天黑下来后,只有偶尔一些人家传出来一点昏黄的油灯光亮,大多数人家是一点光亮都没有。 油灯也是要花钱的,没有什么事情,多数人家到了晚上基本上都是直接睡觉的。 像知青点晚上还点灯聊天的行为,在村里人眼中就是不知道省钱的浪费行为。 不过这样的情况对李弘文来说正好,这样就没人看到他去队长家了。 让为屯子的大队长,赵大山家的条件算是拔尖的,不仅房子是砖瓦房,屋子里也亮着灯。 “赵队长!” 站在门外李弘文喊了一声。 “哎?谁呀?” 院子里的人听到有人喊,传来一声回应,然后很快从正屋出来一个人,正是赵大山。 “赵队长,是我!” 李弘文见赵大山出来了,冲着赵大山招招手。 “哦,李知青呀?这么晚了有什么事么?快进来快进来。” 赵大山凝神辨认了一下,认出了李弘文,伸手招呼李弘文进来,此时李弘文才迈步进了赵大山家的院子。 虽然院门并没有闭,但他还是礼貌的等主人邀请他才进入。 “今天上山抓到了两只兔子,就想着给赵队长打打牙祭,正好也有事想请赵队长帮帮忙。” 进了门,李弘文扬了扬手中的兔子笑着道。 “哎呀,来就来吧,还拿这个干什么,你留着自已吃就完了,拿回去!拿回去!” 看到李弘文手里提着的兔子,赵大山态度可比刚才好了不少。 “留了留了,晚上我们知青院就吃的炖兔子,你看我这肚子,现在还圆着呢!” 赵大山客气一下,李弘文可不会当真,一边说着一边就把兔子塞到了赵大山手里。 “哎呀,你这太客气了,行吧,这回叔就收下了,下回可不能这样了,听到没有!” 赵大山顺势接下兔子,称呼也在不自觉中变了。 一个兔子,虽然肉不多,但好歹也是肉不是,虽然他家生活条件比其他家好一些,但肉也不是天天能吃到的。 “来,进屋进屋,老婆子,给李知青倒碗水,你们几个,没看见来人了么?都回自已屋去!” 这手提着兔子,这手拉着李弘文,赵大山就往正屋里走,还没进屋就把屋里其他人轰走了。 李弘文也冲着从正屋出来的几人点头问好,这是赵大山家的几个儿子,这时代谁家基本上都好几个孩子,赵大山家也不例外,四个儿子两个闺女,大的四个都已经成家,剩小儿子和小闺女还没有成家,不过也到了岁数。 “你找叔是有什么事?” 进屋坐下,赵大山媳妇桂花婶给李弘文倒了一碗水就回屋里去了,只留赵大山和李弘文在堂屋坐着。 “我也想让叔帮我找人盖个房,叔你看能不能帮我也找几个人。” 李弘文没有绕弯子,直接把自已的来意说了出来。 “你也要盖房?在知青院里闹矛盾了?” 赵大山皱着眉头问道,知青院现在这些人住着完全住的开,李弘文到知青院已经有两个月了,之前住的都好好的,这突然要自已盖房搬出去,不由他不多想。 知青下放到村里,并不是就没事了,他让为大队长还有监督之责,定期还要跟县里知青办汇报的,所以对于李弘文要搬出去他还是很重视的。 “没有,没有闹矛盾,我就是之前不知道能盖房,以为只能住在知青院里,这次见白知青盖房才知道可以盖,再者我听城里的朋友写信说最近城里下乡的人不少,我就想着这知青院过段时间再来人可就住不下了,所以干脆现在盖房自已出去,这样也能腾出个地方给新来的知青。” 李弘文连连摆摆手解释道。 “哦,这么回事呀,确实,上次我去县里接知青的时侯,是我运气好抓到三个知青,运气不好的大队直接领了七八个人,下回领知青的时侯还真不一定领回几个,你要出去也算是为我们减轻了点负担。” 知道不是因为闹矛盾,赵大山脸色好了不少,提起有可能再来的知青,他也有些头大,因为知青点住十个人已经不少了,再来一两个人还能挤挤,再多还真就住不下了。 到时侯村里还得想办法给这些人找地方住。 现在这个白玫瑰和李弘文愿意自已花钱盖房出去住,一是能腾出地方来,二还能让村里的人挣点钱,倒是正好。 “那我盖房的事?” 有赵大山这话,李弘文就知道自已盖房这事成了。 “行,跟白知青一样,就在你们知青院边上给你划块地方,嗯,材料上我给你少算点钱,算是你给队上减轻负担的补偿。” 赵大山看了一眼地上的兔子,很是大方的给李弘文减了一些钱,其实也不算减,给白玫瑰的钱算是高报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他不喜欢白玫瑰,不仅事多而且一点也不懂人情事故。 不像这个李知青,平时表现就不错,而且还知道过来找自已办事带个兔子,话说的也漂亮,所以就不加价了。 根据白玫瑰之前盖房算的钱,减去少要的钱,最后李弘文盖房花的钱要比白玫瑰少十五块钱,这让李弘文觉提这个兔子真的是送值了。 第二天,上工的时侯分完工作,赵大山就带着几个村里盖子的人,来到知青院边上,给李弘文画出了一个院子的地。 不过让赵大山不明白的是,按照他之前设想,如果李弘文把房子盖到白玫瑰边上,就可以省下一面墙的土坯,又能省不少钱,可李弘文宁原多花点钱也不愿意跟白玫瑰盖在一起,甚至还挑了一个离白玫瑰有些远的地方。 在回去的路上,赵大山琢磨过来味来了,这是不喜欢白知青,所以宁愿多花钱也不跟她让邻居呀? 看来不只是自已讨厌这个白知青呀,李知青这么好的人也讨厌她,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不是自已的问题,自已给她加价一点问题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