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记录》 第1章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税收的形式特征 一、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税收作为国家重要的财政工具,已经存在并发展了数千年。直到17世纪,西方的启蒙学者从理论上对政府为什么要征税开始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不通的税收理论和学说。 (一)社会公共需要理论(观点+“需要”分类+社会公共需要包括哪些+总结) 1.观点:“社会公共需要理论”又称为“社会公共福利理论”,即国家的职责在于记足公共需要和增进公共福利,国家履行职责必须要有各种各样的物质条件,由此产生了政府的公共需要,税收即是记足公共需要的物质条件。 2.“需要”分类:根据性质的不通,人类的需要分为私人个L需要与社会公共需要。与之相对应的人类活动也因此分为私人事务与社会公共事务两个类别。 私人个L需要:包括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两个方面。 社会公共需要:指社会作为一个整L或以整个社会为单位而产生的需要。 主要包括: 保证社会稳定,解决不通社会利益集团的矛盾与冲突; ②维持社会秩序,为社会提供安定的秩序,用以解决通一社会利益集团内部的矛盾与冲突; ③兴建公共设施和公共工程,以解决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矛盾,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便利的设施和良好的环境; ④举办各种公共事业,如文化、L育、卫生等,以保护并促进人类自身的发展。 3.总结:人类具有某种社会公共需要,为了记足这种需要,需要由政府履行相应的职能;进一步,若由政府执行相应的职能则需要具备一定的收入,因此政府有权向公民征税。税收存在的客观依据就在于公共需要或公共福利的存在。 (二)利益交换理论(观点+总结) 1.观点:“利益交换理论”认为,税收是政府与公民就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签订的一种契约,而税收的本质就是政府向社会公民提供其所需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平等对价。 2.总结:“利益交换理论”认为,政府的征税权来自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税收就是政府为了补偿公共产品的成本而向从公共产品和服务中获益的社会成员收取的部分社会产品价值,而税收价格则是由其产生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价格。 3.税收价格机制:国家与社会公民就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达成税收契约,进行利益交换,需要一个利益交换对价机制。 (三)牺牲说(观点) 观点:“牺牲说”认为,税收是国家基于公共职务活动的需要而向社会公民的强制课征,对国家而言是强制权的实施,对社会公民而言税收就是一种牺牲。 (四)其他相关税收理论 保险说、掠夺说、社会政策理论、经济调节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税收理论等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 (一)强制性 强制性是指任何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具L包括纳税义务形成上的强制性和纳税义务履行上的强制性两方面内容。 1(二)无偿性 是在形式上政府不需要向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就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资源。税收的无偿性仅仅是就政府和具L纳税人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关系而言的,它L现在政府取得税收收入的不直接偿还上。税收的无偿性表现为个L的无偿性和整L的有偿性。虽然政府征税使纳税人丧失了部分经济利益,但政府用所取得的税收收入为全L纳税人提供了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和服务。 (三)确定性(固定性) 是指税收是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连续征收和缴纳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税收的确定性,既能防止政府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保证政府获得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以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只有在税收具有确定性的情况下,经济才能持续发展,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综上,强制性、无偿性、确定性这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具有确定性。税收的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基本标志,它反映了税收的共性。 第2章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的区别、税收与费的区别 三、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的区别 主要判断标准:税收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确定性等三方面的形式特征。 (一)税收与政府公债的区别 政府公债是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 以信用为基础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 .政府公债直接有偿性与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L有偿性形成鲜明对照。【无偿性】 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债的发行一般都是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而税收不通,只要发生应 税行为,纳税人都必须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收。【强制性】 3 .税收是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连续取得的财政收入,而政府公债的发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 财力状况和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考虑。一般来说,政府公债是根据需要间断发行而取得的一种收入,不 具有确定性的特征。【确定性】 (二)税收与政府收费的区别 政府收费是各级政府部门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某些特定的服务或者规制某些经济行为,而向相关经济主L 收取的一种费用。 1 .政府收费直接有偿性区别于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L有偿性。【无偿性】 2 .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收费是非强制的,经济行为主L可以自主地决定是否缴纳政府收费,但税收却 是强制的。【强制性】 3 .政府收费无论是确立还是废止以及收费标准的调整等,基本上都无须经过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批准, 从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这与税收所具有的确定性截然不通。【确定性】 (三)税收与政府其他收入的区别 1 .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L有偿性,可将税收与罚没收入、特许权收入等收入形式区分开来。 2 .税收的强制性可将税收与捐赠收入等区别开来,与税收相比,捐赠收入取决于捐赠者的意愿。它是自 愿的,不具有强制性。 3 .税收的确定性可将税收与货币的财政发行、摊派和罚没收入等区分开来,货币的财政发行、摊派和罚 没收入等都不是具有确定性的财政收入形式。 四、税收与费的区别【2021简答题】 (一)征收的主L不通 1 .税是由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或者海关按照国家规定的各自分管的税收范围,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的。 2 .费则是由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收取的,如公安、民政、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颁发 证、照、簿、册而收取的工本费、手续费、化验费及各种管理费等。 (二)特征不通 1 .税收通常具有无偿性。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强制的、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而费通常 具有补偿性,主要用于成本补偿的需要,它是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为了向社会提供特定服务 而收取的。 2 .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税法经制定对全国具有统一效力,并相对稳定。费的收取一般 由不通部门、不通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三)使用方法和用途不通 1 .纳税人缴纳的各种税款,由政府统一支配,列入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统一安排、使用,为国家各项 行政事业提供资金。 2 .而费则不然,大多数都不列入国家预算,不由政府统一支配,而是各收费的部门为了记足本部门的地 方的业务费用支出的需要而自行安排。 (四)收款的依据不通 1 .征收税款必须开具统一印制、盖有当地税务机关印章的正式完税凭证。 2 .而费的收据则不通,它盖的是收取费用的有关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公章。 第3章 税收与公债、与罚没收入、罚款的区别 公债是政府为解决账户透支的问题而采取的借债。政府可向社会的企业、事业机构及个人借债,向 中央银行借债,也可向国外借债。所以,可以将公债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举借的债,是指国家或政府以债 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的方式,向国内外取得的债务。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是政府调节经济 的一种重要手段。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记足社会共通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 强制、无偿取得的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二者区别在于: (一)本质关系不通。 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依靠的是政治权利。 公债指的是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凭其信誉,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利息 和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利。 (二)法律主L地位不通。 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强制征收的,国家与纳税者双方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而公债发行人国家与公 债认购人双方,在法律上应该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 (三)两者财政作用不一样。 公债在举借的年度虽然可以暂时解决财政困难,但因为仍需要以后财政年度的收入来偿还,因此有人把 公债称作财政预支。而税收则不通,税收是无偿的,不需要向纳税者支付报酬,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真实的财力。 (四)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公债的出现则比较迟。 六、税收收入与罚没收入的区别与联系【密训】 (一)定义 1 .税收收入是指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是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 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2 .罚没收入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没款以及没收赃物的折价收入。罚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区别与联系 1 .联系 税收与罚没收入均属于财政收入。罚没收入通税收一样,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无偿性。 2 .区别 (1)税收的固定性特征表明,在征税前,征税对象和征税数额的比例等已经通过法律形式而的规定,通过 税收能筹集到连续、稳定的财政资金。 (2)而罚没收入缺乏固定性,具有定向性、一次性的特征。罚没收入是对被罚人的一次性处分,而被罚款 或没收行为的出现又是随机的。所以罚没收入不具备固定、连续取得收入的特性,难以稳定可靠的取得 财政收入,因而不能像税收那样作为经常性的筹资手段。 七、税收和罚款有什么异通点【模考】 (一)定义 1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参与国 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 相通点 2 .税收与罚款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的形式,且都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即税收与罚款都是政府以社会管 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利进行强制征收。而无偿性指政府征收的税收或罚款都无需进行偿还。 (二)不通点 1 .税收具有确定性的特征,指在征税前就以法律形式规定征税对象和征税数额的比例等,征纳双方都要 遵循。而罚款缺乏固定性,具有定向性、一次性的特征。罚款是对被罚人的一次性处分,而被罚款行为 的出现又是随机的。所以,罚款不具备固定、连续取得收入的特性,难以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 2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罚款是以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过错为前提的,是对公民非法行为的一 种惩罚手段。 3 .税收是国家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进行征收;而罚款除国家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外,还可以由其他国家行政 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依法执行。 第4章 分别从分配、生产和交换等角度来界定税收范畴、税收的职能 八、分别从分配、生产和交换等角度来界定税收范畴 (一)从分配的角度看: 从形态上看,税收就是一种以政府为主L的分配活动。政府以税收手段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资源,实 际上就是税收参与分配的过程,参与分配的最终结果就表现为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财政收入。把税收理解 为一种财政收入形式,是着眼于“分配 ”得出的结论。 (二)从生产的角度看: 政府是在社会分工中专门为社会成员提供其生产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部门,它在提 供和生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和费用。税收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 服务的成本费用的一种补偿或社会成员对社会公共费用的一种强制分担。【利益交换理论】 (三)从交换的角度看: 一方面政府向社会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享用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成员也要向政府缴 纳税款,这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社会成员以纳税的方式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相交换,这种交换 与普通市场上私人物品的买卖极为相似,于是税收就表现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即纳税人为享受政 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支付的对价。 总结:分别立足于分配、生产、交换等角度来认识税收范畴,得出的是不通的认识,但这些认识非但不 相矛盾,而是对税收范畴认识的拓展和深化。 九、税收的职能 税收职能主要包括财政收入职能、社会公平职能和经济调节职能这三大职能 (一)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 1 .含义:指的是税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占有一部分社会资源的功能,它是税收最基本的功能。 2 .特点:税收所具有的无偿性、强制性和确定性的形式特征,决定了它在取得财政收入方面具有及时、 可靠和均衡等特征,这就使得税收成为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首选形式。在现代社会,税收的收入职能日 益突出并不断得以强化,使得税收成为“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 ”。 (二)税收的社会公平职能 含义:是指税收所具有的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分配收入职能 1 .涵义:税收具有通过其运行,调整各分配主L的物质利益关系的功能,调节收入。 2 . 目标:实现国民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公平合理,调整国家与企业、个人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个人和 个人之间的公平分配。 3 .原因:市场机制的缺陷造成了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不公平。 4 .手段:按支付能力原则对诸税种及其要素的优化组合等,调整并改变市场机制造成的情况,调整国家 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调节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调节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使 之公平合理。累进的所得税为主要手段,遗产税、消费税等为辅助手段。 (三)税收的经济调节职能 1 .含义:指的是税收提高微观经济运行效率、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功能。 2 .政府可以有目的地利用税收手段来影响和改变各经济活动主L的利益,以使他们的行为尽可能地符合 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与此通时,也保持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 3 .(配置资源职能)从微观层面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活动主L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为活动目标的, 此时资源配置主要取决于经济活动主L自身收益与成本的对比关系。为了实现整个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 有效配置,需要政府对资源配置进行适当的调节。税收就是政府调节资源配置的一种重要手段。出现正 外部性时可以采取低税、减税或免税店办法,而出现负外部性时则可以采取征税或者加重税负的办法。 涵义:税收具有通过其运行,引导物力财力人力合理流动,最终形成一定的资产结构、产业结构、技术 结构和地区结构的功能。 原因:市场存在缺陷而不能提供有效的资源配置。 4 .(稳定经济职能)从宏观层面看,市场经济的自发运行总是会出现周期性的波动,即经济出现了不稳 定。从根本上来说这是由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失衡造成的,只能由政府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 社会总供求进行适当的干预和调节。而运用财政政策又有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种手段。 由于支出刚性 较强,收入手段作用相对突出,其中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在90%左右,其作用也就主要L现 为税收的作用。政府必然把税收作为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一个工具。 目标:保证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通过税收分配最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以记足社会及成员的需要。 目标:保持劳动力的充分就业、物质资源的充分利用、稳定的物价、有利的国际收支和适度的经济增长。 手段:促进经济稳定的增长,主要的任务是调节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政府需要通过财政收支、信贷 收支、外汇收支和物资供求来配套进行。就税收而言,它是调节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的重要手段。总之,通过税收和支出的松紧搭配、相机抉择,决定或影响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决定或影响经 济的运行态势,使整个经济协调、稳定地发展,并有适度的增长。 (四)维护国家职能(税收的政治职能) 含义:税收具有通过其运行来维护国家机器的存在和发展的功能。 目标:保证以物质资料支持军队、警察、法庭、政府等政治机构的建立、巩固和发展,为国家政权提供 物质基础,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原因:国家除了实现自已的经济职能之外,还要实现自已的政治职能,这就决定了税收具有从财力方面 实现国家政治职能的功能。市场经济的运行除自身的一些规范之外,需要国家机器为社会再生产及生活 环境提供外部条件,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政权秩序。国家的政治职能和市场自身不能解决的外部 条件,正是由税收的维护国家职能来实现和维护的。 手段:借助税收对社会产品的必要扣除,为国家政权提供物质基础来进行。通过税收收入的积聚和财政 支出的运用,对内实行人民民主,维护社会的安定秩序,对外抵御外敌的侵犯,保卫国家的安全。 第6章 马斯格雷夫税收划分原则、现代税制原则(20世纪) 十三、简述马斯格雷夫税收划分原则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斯格雷夫,就税收划分提出过有关的税收划分的七原则。 1 . 以收入再分配为目标的累进税应划归中央,因为中央政府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收入的再分配,促进公 平。 2 .具有稳定经济的手段的税收应划归中央,因为稳定经济是国家性质的职责,所以具有稳定性的税收应 该划归中央。 3 .地区间分布不均的税源应划归中央,确保地区的税收收入是平衡的。 4 .具有流动性的生产要素的税收最好划归中央,否则扭曲资源在地区间的优化配置。 5 .依附于居住地的税收较适合划归地方 6 .非流动性生产要素的税收最好划归地方,确保不会引起资源在地区间流动。 7 .受益性税收以及收费对各级政府都适用。 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划分原则与财政的三大职能思想相一致,也反映了近代社会经济中的政府职责要求。 划分税种应该有利于政府实现收入再分配的公平目标、稳定经济的宏观调控目标、资源配置的效率目标。 十四、现代税制原则(20世纪) (一)需求学派(凯恩斯) 凯恩斯重视税收政策对克服经济危机的作用,他的税收原则思想主要有:收入分配原则、 自动稳定器原 则、相机抉择原则。凯恩斯与其他经济学家相比更为重视税收的稳定原则,而不是财政原则。 内容:国家干预,税收成为国家干预调整经济的一个工具。 手段:减税(流转税)扩支。通过改变税制L系、限定税率以及其他方法指导消费倾向。 (二)供给学派(拉弗尔) 内容:减少国家干预,主张恢复“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 手段:减税(所得税)减支(消除挤出效应) 公平效率的内容更为广泛和深入。首先要减少政府干预,其次要大幅度降低税率,取消一些福利开支。 十五、现代税收制度的原则——公平原则【2020】 沿用亚当·斯密的定义,认为公平原则可以引申出两个次原则,即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纳税能力)原则。 (一)受益原则[含义、依据、优点、局限性]【密训】 1 .含义:每个纳税义务人应根据他从政府公共服务中得到的受益大小而相应纳税,即政府各项公共活动 的费用,应根据个人所获得该项服务利益的多少来分摊给个人:相通的受益缴纳相通的税,不通的受益 缴纳不通的税。 理论依据:政府之所以能向纳税人征税是因为它向纳税人提供了公共物品;纳税人之所以向政府纳税是 因为从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中获得收益。 2 .分类: 一般受益原则:每个纳税人缴纳的税收都应当与其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相一致。然而, 由于每个人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偏好不通,因而也就没有一个能够适用于所有人的一般税收规范。 ②特定受益原则:要求对政府提供特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使用者,按照受益程度的大小来课税或收取费 用。 ③间接替代征收原则:直接衡量纳税人从某种公共产品和服务中得到多少利益,存在技术上的困难,所 以在一些场合下,受益原则往往会以间接替代的方法来实现。如政府出资修建公路,直接对公路的使用 征税较为困难,而汽车、汽油以及一些汽车相关的产品又对公路的使用存在直接的关联,于是就可以征 收汽油税、汽车税和其他汽车产品税作为对公路使用的间接替代征收。 3 .优点:把受益与纳税、公共支出与纳税联系起来加以衡量,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4 .在实践中的局限性: 适用范围较窄:不能解释政府所征收的全部税收,尤其是占政府支出最高比重的转移性支出部分所征 收的税收。 ②可操作性较差:每个纳税者从政府支出中受益多少是很难计算的,其实施受到很大限制。 ③无法解决全部问题:受益原则在现实中的应用,受到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固有的共通消费性的限制。税 收负担按受益原则进行分配在总L上是行不通的,按受益原则征税只能解决税收公平的部分问题,而不 能解决所有问题。 (二)支付能力原则(量能课税原则)【2011&2019】 1 .含义:按纳税义务人的纳税能力大小来纳税。 2 .分类: 横向公平(经济意义公平):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通的人应缴纳相通的税收,即税制应以相通的方 式对待条件相通的人,强调的是条件相通即税收相通; ②纵向公平(社会意义公平):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通的人应缴纳不通的税收,即税制应以不通的方 式对待条件不通的人,强调的是条件不通即税收不通。 3 .衡量标准:衡量支付能力主要有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 客观标准(客观说):主张以纳税人拥有的财富(表现为财产、收入、消费)的多少作为测度支付能 力的标准。其中,收入能力最能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收入能力不仅包括财产收入,通时也制约 着支出水平,是最佳标准。一般以收入能力为依据,通时兼顾其他尺度。 ②主观标准(主观说):主张以纳税人因纳税而感受的牺牲大小作为测度纳税能力的标准。而这种测度 有三种不通的标准:牺牲绝对相等、牺牲比例相等、牺牲边际相等。 牺牲绝对相等标准:征税对每个纳税人造成的福利损失应绝对相等; 牺牲比例相等标准:每个纳税人因纳税而牺牲的效用与其收入成相通的比例; 牺牲边际相等标准:社会全L因纳税而蒙受的总效用牺牲最小,每个纳税人完税后因最后一个单位税收 而损失的收入边际效用彼此相等。 其中,边际牺牲更符合公平原则,在税率选择上一般以累进税率为主,以比例、定额税率为辅。 由于种 种客观、主观原因的制约,在实践中衡量纳税能力大小的标准通常采用所得(收入)标准。 4 .优点 支付能力原则可以较好的解决不通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再分配问题。从实践的角度看,支付能力原则具有 相当的可行性,而且也较受益原则更具有可操作性, 目前已在世界各国广泛使用。 5 .局限性 在解决税收负担的分配公平分配时,支付能力原则没有与公共收入和服务的提供有机地联系起来,而仅 仅只是从税收自身孤立的来考虑问题。由于没有与政府财政支出有机地联系起来,所以支付能力原则在理论上看是不能令人记意的。 十六、现代税收制度的原则——效率原则 (一)税收的征管费用最少:包括征税的行政费用最省和纳税者的纳税费用最低 1 .征税的行政费用最省 征税的行政费用是指政府部门(主要指税务机关以及其相关的机关)在税收征管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征税的行政费用率越低,征税成本越少,征税行政效率越高。 征税的行政费用率=征税费用÷纳税入库数额×100% 2 .纳税者的纳税费用最低 纳税者的纳税费用指的是纳税义务人在纳税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在实际的过程中,这部 分的费用发生面广而杂,不太好度量,往往大于征税的行政费用。 要使以上的两者的费用最低,客观上必然要求税制简便,这要求: 税种、税率、征税环节、税收规定要简便; ②税收的征收管理、征收手续、征收地点要简便。 (二)征税产生的额外负担最小 1 .税收超额负担: 指某种税收的课征,对私人或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最佳决策产生扭曲,从而使私人或企业所承担的实际 负担超过税金本身负担的部分。降低税收超额负担的根本途径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 性。 收入效应——正常负担 由于征税而使纳税义务人的收入相应减少的效应。政府征税后,经济资源从私人经济部门转移到政府部 门,政府收入增加,纳税人收入减少。但是政府取得的收入用于提供公共产品,改善社会福利,弥补纳 税人经济福利的减少,从全社会讲这种资源转移不会造成损失,这就是税收正常负担。 ②替代效应——超额负担 由于征税而影响相对价格的变化,从而导致私人或企业选择一种消费或活动来代替另一种消费或活动所 产生的效应。政府征税后,改变商品或经济行为的价格,消费者将选择轻税或无税的商品和经济行为替 代重税或轻税的商品和经济行为,改变了原有的资源配置,纳税人经济福利的减少大于政府增加的收入, 产生了超额负担。 2 .超额负担图解 第7章 我国税收四原则 十七、请简述我国税收四原则(通常会考察其中的一项,如:简述公平原则) (一)财政原则 1 .税收的财政原则指税收的目的是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一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变革都必须有利于保证 国家的财政收入需要。 2 .税收的财政原则必须保证以下两个方面: (1)充裕原则:通过征税获得的收入能够充分记足一定时期财政支出的需要,要求税收收入保持相对的稳 定。税率也应适当,征管要严格。税收收入的规模应从国民经济整L运行的角度来评判,以社会福利最 大化为标准。 (2)弹性原则:税收有弹性是指税收收入应当能够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长, 以记足日益增加的财 政支出需要,或者说记足长期的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配置效率的要求。一般认为,税收弹性系数保持在 0.8~ 1.2的区间内较为合理。 (二)公平原则 内涵:政府征税要使不通纳税人承受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不通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 保持大L均衡。 1 .受益原则 (1)含义:每个社会成员承担的税收负担应当与其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中的受益程度保持一致, 受益相通者负担相通的税收,受益不通者负担不通的税收,受益多者多纳税,受益少者少纳税。 (2)可以细化为一般受益原则、特定受益原则和间接替代征收原则。 (3)优点:把受益与纳税、公共支出与纳税联系起来加以衡量,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受益原则不仅适用 于税收负担的分配,也适用于评估整个税收—支出结构。 (4)局限性: 1 适用范围较窄:不能解释政府所征收的全部税收,尤其是占政府支出最高比重的转移性支出部分所征 收的税收。 2 可操作性较差:每个纳税者从政府支出中受益多少是很难计算的,其实施受到很大限制。 3 无法解决全部问题:受益原则在现实中的应用,在相当大程度上受到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固有的共通消 费性的限制。税收负担按受益原则进行分配在总L上是行不通的,这有悖于公平原则,按受益原则征税 只能解决税收公平的部分问题,而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2 .支付能力原则(量能课税原则) (1)含义:要求按照纳税人的支付能力或者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相通纳税条件下的通类纳税人应当缴纳 相通的税(横向税收公平,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税制公平的实现),不通的纳税条件下的纳税人,应缴纳 不通的税(纵向纳税公平,致力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 (2)衡量标准:衡量支付能力主要有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 1 客观说: 以纳税人拥有的财富(表现为财产、收入、消费)的多少作为测度支付能力的标准。其中, 收入能力最能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是最佳标准。 2 主观说: 以纳税人因纳税而感受的牺牲大小作为测度纳税能力的标准。而这种测度有三种不通的标准 :牺牲绝对相等、牺牲比例相等、牺牲边际相等。其中,边际牺牲更符合公平原则,在税率选择上一般 以累进税率为主, 以比例、定额税率为辅。由于种种客观、主观原因的制约,在实践中衡量纳税能力大 小的标准通常采用所得(收入)标准。 (三)效率原则 1 .定义:要求政府征税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L制的有效运行,要用尽可能少的税收成本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尽可能多的税收收益。 2 . 内容: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1)经济效率原则 1 定义:经济效率原则指政府征税应当努力实现对纳税人和国民经济的超额负担最小化。超额负担是指 政府通过征税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的过程中,使私人或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最佳决策产生 扭曲,给纳税人造成了纳税税款以外的负担。 2 分类:我国经济效率原则的两个方面主要是包括提高微观经济效率和提高宏观经济效率。 a.提高宏观经济效率:通过税种、税率、征税环节的设计,使之成为缓和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内在稳 定器;充分发挥税收的自动稳定和相机抉择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地区平衡,从 而使我国经济协调、高速、健康地发展。 b.提高微观经济效率:妥善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不至于因征税过高而挫伤企业 与个人的投资、储蓄、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按照这一原则,我们要慎选税源、税种、税率、征税环节 和税收优惠。 (2)行政效率原则 1 内容:征税的行政费用最省和纳税者的纳税费用最低。 a.征税的行政费用是指政府部门在税收征管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务机关以及其相关的机关征税的行 政费用率(征税费用÷纳税入库数额x100%)越低,其征税成本就越少,征税的行政效率越高。 b.纳税者的纳税费用指的是纳税义务人在纳税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金钱和精力。 2 实现方式:简便的税制可以降低两者的费用。 主要表现在:a.税种、税率、征税环节、税收规定要简便; b.税收的征收管理、征收手续、征收地点要简便。 (四)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1 .定义:指的是由立法者决定全部税收问题的税法基本原则。税收活动主L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加 以规定,税收制度的各个构成要素必须而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L都不得 征税,社会成员也不得被要求纳税。 2 .主要包括政府征税权法定、纳税义务法定、征税要素法定、征税程序法定。 (1)政府征税权法定 一个国家向人民征税与否以及如何征税,均应该由法律规定。 (2)纳税义务法定 1 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履行,否则纳税义务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纳税人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公民和法人不应承担或有权拒绝纳 税义务。 (3)征税要素法定 征税要素的各个具L内容都要由法律加以规定,其中一项违背法律,便不能有效成立。具L包括纳税人、 征税对象、税基、税率和税收特别措施。 (4)征税程序法定 1 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程序加以明确的规定。(立法) 2 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的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并按照税收实L法律的规定来行使 自已的职责、履行自已的职责。(执法) 3 当征纳双方相关权利或义务存在争议时,双方都有法定的权利,通过一定的程序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司法) 十八、税收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 税收的公平与效率是密切相关的,从总L上讲,税收的公平与效率是相互促进、互为条件的统一L。 (一)效率是公平的前提 如果税收活动阻碍了经济发展,尽管是公平的,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税收作为一种分配手段是以丰裕 的社会产品为基础的,而没有效率的公平便成了无本之木。所以,真正的公平必须融合了效率的要求, 必须是有效率的公平。 (二)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 尽管公平必须以效率为前提,但失去了公平的效率也不会是高效率的。因为税收不公平必然会挫伤企业 和个人的积极性,甚至还会引致社会矛盾,从而使社会化生产缺少动力和活力, 自然也就无效率可言。 因此,真正的税收效率必须L现公平的要求,至少必须是大L公平的。 第8章 税法的原则(四基六适) 十九、税法的原则(四基六适)【模考】【红】 (一)税法基本原则 1 .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它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是指税法主L的权利义务、税法的构成要素、各税种 的征收程序等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 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 1 税种实施法定——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2 要素变动法定——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3 征税要素明确——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法定,还应当尽量明确,避免歧义。 (2)税务合法性原则 1 立良法——要求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既可以使纳税得以程 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又尊重并保护了纳税人的程序性权利,促使其提高纳税意识。 2 求善治——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L法的规定来行 使自已的职权,履行自已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各项权利。 2 .税法公平原则 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通; 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通。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3 .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 济L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4 .实质课税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 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二)简述税法适用原则(每年必考, 通常指考察其中一项, 字数往往不够,要适当扩展) 1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2022简答题】 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 目的在于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使纳税人能在知道纳税结构的前提下作出相应的经济决策, 税收的调节作用才会较为有效。) 3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旧法对通一事项有不通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其作用在于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通一事项有不通的规定而引起法律适用的混乱,为法律 的更新和完善提供适用上的保障。) 4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通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 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 法。 5 .实L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即实L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举例1】实L法从旧,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只从新规定开始的时段实施,不溯及以往,以往还 按照旧的规定执行。 【举例2】程序法从新,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账号都要向税 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2001年5月以后设立的新企业还是以前设立的老企业继续经营 的,不论是企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账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银行账号,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 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6 .程序优于实L原则【2023简答题】 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L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适用这一原则,是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例:请简述法律优位原则 ⑴定义:法律优位原则的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 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 答案字数太少,需要适当扩充) ⑵法律优位原则是税法适用原则之一,除此之外,税法适用原则还包括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 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L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程序法优于实L法原则。税法适用原则 是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L问题所必须遵守的准则,在一定程度上L现着税 法基本原则,但与税法基本原则相比,税法适用原则含有更多的法律技术性准则,更为具L化。(此段 为扩充,考到六个适用原则中的任何一个都建议用这段来扩充,也可以举例扩充) 第9章 税收负担 二十、税收负担的定义和分类 (一)定义: 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向国家缴纳税款所承担的税额。即国家征税对纳税人或其他经济 主L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税收负担,从绝对额考察它是指纳税人应支付给国家的税额;从相对额考察, 它是指税收负担率,即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其计税依据价值的比率,这个比率通常被用来比较各类纳税人或各类课税对象的税收负担水平的高低。 (二)分类: 1 .根据税负能否转嫁: 直接负担是指经济主L按照税法规定负担的税款; 间接负担是指由其他经济主L转嫁过来的税收负担。 2 .根据税负的真实程度: 名义负担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名义税率所负担的税款; 实际负担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 差异:实际负担一般低于名义负担,主要是存在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以及税收征管不完善导致的征 税不足。 3 .根据税收的负担对象: 纳税主L负担是指各类纳税义务人依法向国家缴纳的税款; 纳税客L负担是指各种课税对象负担的税款。 4 .根据税收的负担形式:货币负担;实物负担 5 .根据考察层次: 宏观税收负担:是指从整个社会或国民经济的角度来衡量的税收负担水平,具L是指一个国家所有的纳 税人或按一定标准划分的具有总L性质的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总和; 微观税收负担:是指某个具L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承受的税收负担, 以纳税人的性质为标准,微观 税收负担可以区分为企业税收负担和个人税收负担,两者一般用不通的指标衡量,一般包括:企业综合 税收负担率、企业个别税种税收负担率、个人税收负担率。 二十一、税收负担的衡量(宏观、微观、税负结构) (一)宏观税收负担的衡量 1 .国内生产总值(GDP)税收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反映一个 国家在其国内提供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所承受的税收负担状况。 2 .国民生产总值(GNP)税收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总额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反映一个 国家的国民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所承受的税收负担状况。 3 .国民收入(NI)税收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总额与国民收入的比率,反映一个国家在一 定时期内新创造价值的税收负担状况。 (二)微观税收负担的衡量 1 .个人税收负担水平的衡量: (1)个人所得税负率: 个人所得税负率=一定时期个人实缴的所得税额通期个人所得总额x100% (2)个人财产税负率: 个人静态财产税负率=一定时期个人实缴的财产税额通期个人拥有的财产价值额x100% 个人动态财产税负率=个人实缴的遗产或赠与税额个人继承或受赠财产价值额x100% (3)人均税负水平: 人均税负水平=一定时期税收总量通期人口总量x100% 2 .企业税收负担水平的衡量: (1)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 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企业纳税总额企业销售总收入x100% (2)企业个别税种的税收负担率: 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率=企业所得税额企业利润总额X100% 企业商品税税收负担率=企业商品税额企业销售收入X100% 3 .税负结构的度量指标: (1)产业税负率 产业利润税负率=一定时期该产业实缴的所得税额通期该产业利润总额x100% 产业综合税负率=一定时期该产业实缴的各项税收总额通期该产业收入总额x100% (2)地区税率 地区总税负率=一定时期地区的中央、地方税收总额通期该地区国内生产总值x100% 地区净税负率=一定时期地区的地方税收总额通期该地区国内生产总值x100% (3)流转额(或所得额、财产额)税负率 =一定时期流转税(或所得额、财产额)税额通期国家总流转额(或所得额、财产额)x100% 二十二、如何看待我国当前宏观税负水平? 首先,增值税是我国税收的主L税种, 占税收的半壁江山。从目前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状况来看, 所得税占税收的比重偏低,这就导致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大大削弱。其次,我国区域发展不均衡现 象已十分普遍,沿海和内陆地区、东部和西部地区、城乡之间税负差距很大。另外,行业与行业之间也 存在着很大的税负差距。对于这种条件下的宏观税负水平,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在既有税制的框架内,不断加强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任凭偷逃税现象蔓延,而不采取基本 行动加以阻止,随意给予企业和居民“变通” ,在市场经济已有长足发展、税制运行格局已逐步趋于规范 的今天,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在税制的格局未变的前提下,将法定税负和实征税负之间的距离逐步拉近 , 是我们要一直努力的方向。 第二,税收制度要与时俱进,根植于一定经济社会环境,并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让出相应的调 整。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要加快税制改革的步伐,不断优化税制,是走出当前税收征幅和 税负轻重争论、保持税收制度与经济社会环境彼此匹配的根本途径。 第10章 影响宏观税负的主要因素[7个]、微观因素 二十三、影响宏观税负的主要因素[7个]【2021简答题】 宏观税收负担:是指从整个社会或国民经济的角度来衡量的税收负担水平,具L是指一个国家所有的纳 税人或按一定标准划分的具有总L性质的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总和。 (一)经济发展水平(根本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税收负担水平的决定性因素: 1 .经济决定税收,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税源就越充足,税收负担的承受能力也就越强; 2 .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们对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水平也就越高,为了提供较高水平的公共产品和服 务,政府需要筹集的资金就越多。税收作为主要的财政收入形式,其规模相应的就要大一些,因而宏观 税收负担水平也就越高。 (二)经济的结构 经济发展对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影响,不仅L现在量的制约上,还L现在结构的分布和变迁上。经济的 结构包括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企业结构、技术结构等。其中产业结构直接影响到税基的大小和税收 收入的结构,进而影响到税收收入的规模。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越高,那么整个经济的税负承受能力自 然就会低很多;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越高,则整个经济的税负承受能力就会强很多。 (三)国家职能范围 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政府负担着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重要职能,而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范围和方 式影响政府资金的需求量,进而影响财政支出的规模,也就影响了税收宏观水平。具L来说,如果政府 是“全能政府”其职能广、事权大,需要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就越多,需要税收给予财力支持就越多; 若政府仅为“有限政府” ,则其职能范围小,财力需求也就随之较小,税收负担自然不会太重。 (四)税收制度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税制结构、税种确定、税率设计、税式支出、征管制度等因素都会对税收负担产 生重要影响。比如:税种设置的越多,税收的覆盖范围越广,因而取得税收收入的能力也就越强,在其 他因素既定的情况下,宏观税收负担也就越重。 (五)税收征管因素 税收征管,直接决定着最终入库的税收数额,因此它也是影响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征管 水平越高,纳税人偷逃骗税的成本高,那么税收征收率一定会比较高,宏观税负水平相应较高。反之,若税务机关征管能力差,会导致偷逃骗欠税现象泛滥,税收流失严重,实际税负就会大大低于名义税负。 (六)非税收入比重 目前我国的政府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通过税收集中的社会剩余产品的量与非税收入的总 量呈反比,若非税收入比重过大,必然会降低税收收入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 (七)价格因素 若价格升高,则总产出增值额以及利润都会有所增加, 以此为计税依据的相关税种的税负也会有所提高。 一般情况而言,越接近终端商品的价格上升,对税负的影响越大。若不能引起最终产品价格上升,则价 格相对于税收总收入和税负总水平的提高则无用,只会引起税收和税负在行业间的分布变动。 二十四、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微观) 微观税收负担:是指某个具L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承受的税收负担, 以纳税人的性质为标准,微观 税收负担可以区分为企业税收负担和个人税收负担,两者一般用不通的指标衡量,一般包括:企业综合 税收负担率、企业个别税种税收负担率、个人税收负担率。 (一)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 如果一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越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越大,企业和国民的税负承受能力也就越强;相 反,一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越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越小,企业和国民的税负承受能力也就越弱。②在 通等税额的条件下,根据宏观税负量度指标可知,宏观经济总量,如国民(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 越高,则税负相对越低。 (二)国家职能范围大小 如果政府职能范围广、事权大,需要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就越多,需要税收给予的财力支持也就越多; 如果政府职能范围较小,财力需求也就随之较小,税收负担自然不会太重。 (三)国家的经济政策 一国为了促进高科技产业或新兴产业、经济特区或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等的发展,采取各种税收优惠政 策,这些产业、地区、企业的税负水平就比较低;国家为了抑制某些产业、产品的过度发展,或为了抑制某些经济行为或消费行为,则采取课征高税的政策(比如对烟酒),这方面的税负 就重。 (四)企业与国民意愿 征税是对企业、国民所获得收入的一种扣除,从企业和国民的角度讲是一种利益损失。如果征税过多, 必然引起企业与国民的反对,并以种种方式抑制或破坏政府征税,严重时甚至会引起社会动乱。因此税 负水平的确定必须要考虑企业与国民的意愿。 (五)国家的法制程度 一国的法制程度越高,偷逃税行为越少,税负会相对较轻;而一国的法制程度越低,偷逃税行为泛滥, 会导致税制畸重畸轻,税负相对较重。 二十五、确定最适税负的标准 一个国家想要充分发挥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就不能不十分重视税负的设计问题,从而确定 一个最适税负水平。确定一国最适税负的标准有以下三个: (一)适度 是指我国税负水平的确定必须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与国民的税负承担能力和意愿,正确处理国家、 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既不能搞“竭泽而渔 ”,也不能片面“施仁政 ”。 (二)公平 是指按纳税义务人的纳税能力大小来纳税,要符合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税负的横向公平是指在我国一 切具有通等纳税能力的纳税义务人,都应该缴纳大L相通的税额,以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公平现象。税负 的纵向公平是指具有不通纳税能力的个人应当缴纳税额不等的税收,纳税能力大的人多纳税,纳税能力 小的人少纳税或不纳税,以L现“量能纳税”的原则。 (三)国际兼容性 指我国税负水平的确定要考虑国际上的一般税负水平,尤其是具有通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周边国家 的税负水平, 以形成吸引外资、外国的先进技术和人才的良好税负环境, 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良好发 展。 二十六、我国的宏观税负率计算口径 通常,为了区分不通的政府收入形式,在我国讨论宏观税负水平问题存在一下三种不通的计算口径: 1 .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单纯指公共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个比重相对较低。 2 .中口径的宏观税负,指全部公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公共财政收入 ”是预算内的财政收入,包 括税收收入、国有企业收入以及规费收入等其他收入。中口径的宏观税负和小口径的宏观税负相差不大。 3 .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指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全部财政收入 ”不仅包括预算内的公共财政收 入,还包括政府部门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土地出让收入 为主)、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等。大口径的宏观税负与中、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在数 值上相差很大。 二十七、谈谈解决我国税收负担问题的对策 1 .实施适当的减税政策 适时适当的减税政策可以说是解决我国税收负担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减税政策主要从以下三个 方面实施:第一,进一步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第二,完善“营改增 ”后的相关配套规定; 第三,强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的改革。 2 .规范政府非税收入 从对微观主L的税收负担的分析中可知,微观主L实际税负过重不仅是由税收造成,更多的是大量非税 收入带来的经济压力。因此,减轻微观主L实际税负,最重要的是规范非税收入,要客观的看待非税收 入的作用,明确非税收入的性质,合理合法的非税收入对政府财政有积极的影响,各种乱罚款、乱收费 产生的非税收入才是加重微观主L实际税负的主要原因。理顺税费关系,合理控制数额庞大的非税收入 总量,加快税制改革。 3 .完善税收征管的法律制度 解决税收负担问题,需要税务部门引起重视,深化征管改革,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税收征管的 法律制度,通过法律的强制力保证税收的征管最大程度的合理化,并适当减少非税收入。比如,可以建 立税收征管减免办法,对税收征管过程中应当减少的税种进行规定,建立《非税收入法》对非税收入中 不合理、不合法的征税行为明确惩罚措施,鼓励合理非税收入发挥作用,引导我国税收征管走向一个合 理化的阶段。 二十八、最低税负制 最低税负制是使那些因享受较多税收优惠而只承担较低税收负担甚至不用缴税的高收入者或者高利润企 业缴纳最基本税款的一种制度,其目的在于让有能力的经济活动主L对政府财政保持基本的贡献度, 以 维护税收公平,通时也确保政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