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冷面军少的娇妻甜又媚》 第1章 穿书 林芷柔是被一阵喧哗声吵醒的。她一动,头就如针扎一般痛。 一个女孩冲过来要把她从床上拽下来。“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女人,你还我大哥的清白!” “沈靖琳,你瞎说什么?”沈为国干咳一声,制止了女孩。这傻闺女瞎说什么呢!这样说他大哥成了什么人?一个大男人被女流氓非礼了,难道传出去就好听了? “爸,你别拦我,我要打死她!呜呜她怎么这么坏,我冰清玉洁的大哥啊!” 林芷柔缓缓睁开眼睛,一时间恍惚以为自己在做梦。 这是一间砖头混着木头搭建的房子,头顶一个不足五瓦的小灯泡散发着橙黄色的光,光线并不明亮。房间内陈设简单,仅有一个衣柜,一个床头柜,以及一张铺着厚厚稻草的床。床上铺着一张草席,而她正躺在这张床上。 更令她惊掉下巴的是身旁居然躺着一个面色绯红的男人。一个相貌英俊,赤着上身的男人。她惊悚极了,几乎要立刻尖叫起来。 这是哪里?这是怎么回事? 此时不大的房间里挤满了人,有看热闹的,有眼神鄙夷的,还有眼神愤恨看着她的。 一定是做梦!然而无论她闭眼睁眼几次,面前依然是同一幅场景。难道是恶作剧?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她不是在家里睡觉吗?林芷柔是全网粉丝近千万的妆造博主,刚欣赏完剪辑师发来的绝美视频心满意足地睡过去,没想到醒来却出现在莫名其妙的地方。 忽然眼前一片虚幻,一幅幅画面如2倍速播放的电影,将过去和未来的一幕幕展现出来。 她感到一阵眩晕,但很快,一种奇妙的明悟涌上心头。她意识到自己似乎穿越了时空的界限,穿书了——这不仅仅是一个比喻,而是她真正地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一个由文字构建的奇幻世界。 她穿到一本叫做《七零之我被糙汉掐腰狂宠》的里面,成了里面嫌贫爱富、虚荣拜金、好吃懒做的对照组女配。 同样是城里来的女知青,女主夏七月勤勤恳恳上工,自食其力,自立自强。而原主却仗着美貌,一个轻飘飘的微笑迷得村里的大小伙子们争先恐后帮她干活。导致村里人都更喜欢夏七月这个踏实努力的女孩子,而讨厌原主这个到处勾引人的狐狸精。 原主为了攀上沈靖元这朵高枝,不惜趁夜钻了他的被窝。 而此刻正是她被捉奸在床的时候。 这一天之后,原主虽然如愿成了沈靖元的妻子,可他厌恶她,冷落她,从不给她好脸色。她也由此声名狼藉,被所有人唾弃、排挤。她虽然自此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可也失去了别人的尊重,没有人看得起她,导致她在排挤压抑中被一个渣男花言巧语所骗,最后沦落风尘得脏病而死。 而女主却在这一天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林芷柔想到书中那凄惨下场,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她绝不能沦落到那个地步。 她抱着头,满脸疑惑:“我的头好疼啊!我怎么会在这儿?”她满脸无知和茫然。 “你这个坏女人,又在这儿装。”沈靖琳气不打一处来,想到自己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哥哥居然被这个可恶的女人玷污了,她就想哭。 “你在说什么?”林芷柔一双乌黑的大眼雾蒙蒙的,可怜又无助,就像是森林里迷路的小鹿,纯真无辜惹人怜爱。 满心怒火的沈靖琳顿时骂不出口了。 她想坐起来,然而一动就露出一双玉臂,白得晃眼,“啊,我的衣服呢?”外衣不知哪儿去了,她现在只穿着一件背心,屋里这么多人,她非常没有安全感。 “行了,我们都出去。”沈为国忽然反应过来不能让人看儿子的笑话,把所有人都赶了出去。 今天是他二儿子的婚礼,没想到居然出了这种事,家里来了许多亲朋好友,导致看热闹的人特别多。也怪琳琳大呼小叫,把人都引过来了。 林芷柔找到外衣,一边不紧不慢地扣扣子,一边细细思索接下来该如何应对。 她看了一眼一边沉睡的男人,他的眉毛长而浓,所谓眉长过目、聪慧灵敏,这是一个心思缜密的男人。她必须找到一个有说服力的借口。 这么大动静他还没醒,是因为他被下了安眠药。原主虽然想赖上沈靖元,但还没胆子真的发生什么,于是给沈靖元下了安眠药,又给自己灌了酒壮胆…… 林芷柔坏心一起,在他棱角分明的俊脸上摸了一把,手感还不错。 堂屋里,众人交头接耳,都在说刚才看到的那一幕。有人鄙夷林芷柔不自爱,也有人羡慕沈靖元有艳福。 不一会儿,林芷柔开门出来。她一出来就带着哭腔说道:“大队长,您要给我做主啊!” 沈为国以为她想要自己儿子负责,把污水泼到儿子身上。 他脸色阴沉:“你要说什么?” “大队长,我是被陷害的呀!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姑娘,我读了这么多年书,也是懂廉耻的。你看我这长相,说句不客气的话,村里的大小伙子还不是任我挑?我何必做这种事?我真没有钻沈副营长的被窝……我是无辜的!” 见她没提和儿子生米煮成熟饭的事,沈为国眉头松了松。他的儿子绝不能娶这样一个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女人。 沈靖琳撇了撇嘴,眼神不屑,真不害臊,还大小伙子任你挑!就知道在这儿胡说八道,明明你就是觊觎我哥的美色才…… “说的有点道理。”林芷柔的美貌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有道理什么?村里的小伙子能和沈副营长比?肯定是她处心积虑想巴上沈副营长才这么干的!” “那你说说,你是被谁陷害的?把你陷害进靖元的被窝里,图什么?”沈为国拧眉问。 面对众人的指指点点,林芷柔满脸是泪,又说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是樱花国的特务。” “当时我在宴席上喝了几口酒,有些不胜酒力就先离席了。才没走几步就被人打晕了,也许是我运气好,当时晕得不够彻底。我迷迷糊糊的听到,什么‘报复’,‘身败名裂’,‘当不成军官’,宝藏’,‘支开’之类的字眼。彻底晕过去之前,我还听到有人说了一句:‘八嘎’。” 林芷柔揉了揉太阳穴,继续说道:“再后来,我醒来就看到你们了。你们想想看,会针对沈副营长,还会说樱花国语的会是什么人?” 沈为国惊得烟斗都摔在地上,急道:“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说的是真的?”难道真有敌特? 第4章 采茶叶 至于这个平平无奇的小山村为什么会有宝藏,林芷柔觉得,是作者为了给女主提供金手指才设计了这样的情节。 原书中,女主夏七月无意中破坏了敌特的阴谋并协助沈靖元抓住了特务,她也因此受到政府的表彰,得到了一个公社干事的职位。而且她还神不知鬼不觉地得到了金手指——聚宝盆。 想到那个金手指,林芷柔有些垂涎,有了聚宝盆,她岂不是要什么有什么了? “口水流出来了!”沈靖元恶趣味道。 林芷柔手忙脚乱地用手背擦脸,根本什么都没有嘛!这个狗男人!居然敢耍她!她恶狠狠地瞪向他,表示本姑娘很生气! 沈靖元低头望向她,她饱满的脸颊粉嘟嘟的,如三月桃花般娇嫩欲滴。 脸还是那张脸,可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之前他也远远看过这位名声在外的林知青,那时她的知青对象有了回城机会,要同她分手,还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她的头上,说她娇气任性,好逸恶劳,好吃懒做,水性杨花,要同她划清界限。 让所有人都觉得她被抛弃是活该。 当时她气得要死,却一句有力的反驳也说不出来,只会一哭二闹三上吊。而这却让少数同情她的人,因此觉得她被抛弃是情有可原了。 而现在,她却是伶牙俐齿,轻轻松松就挽回了局势。 就像变了一个人。 林芷柔不知道自己已经引起了沈靖元的怀疑,她还在绞尽脑汁怎么说服他忘记昨晚发生的事。 虽然原主的做法是不对,可他一个大男人也没吃亏啊,不是这么小气吧? “我会看着你的。” 留下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沈靖元就大步离开。 知青点是两排低矮的小平房,外墙刷着白色涂料。她走近时,一个女知青正蹲在门口洗脸。 她一见林芷柔就讽刺道:“哟,这是上哪儿鬼混去了,现在才回来?” 林芷柔也学着她的语气道:“哟,这是谁家茅坑炸了,怎么这么臭?哦原来是有人早起不刷牙呀!怪不得这么臭!” “你!”女知青手指颤抖地指着她,嘴巴因为气恼而张大,露出一嘴参差不齐的龅牙。 林芷柔翻了个白眼,用肩膀撞开她的手,辫子一甩,大步回屋。 “林芷柔,你傲什么?你不过是一个被抛弃的可怜虫罢了!齐浩他马上就要结婚了,看来是真的不打算要你了!”龅牙女知青是知道怎么刺激原主的,如果是原主必定被踩中痛脚,暴跳如雷和对方吵起来:“不是这样的,你胡说!你这个***”后面省略骂人的一连串字眼。 一般这样吵架的结果就是因为骂人太难听而有理变没理。 然而站在她面前的不是原来林芷柔,这些话对她一点杀伤力也没有。 林芷柔上下打量她,塌鼻梁小眼睛黑黄的皮,忽然想起来她是谁了:“贾美丽是吧?对了,你写给齐浩的诗真是精彩啊。” 刘美丽心下一惊。 林芷柔玩味一笑,抑扬顿挫地念起来:“啊-你那性感的嘴唇, 啊-你那闪耀如星辰的眼睛, 还有你那温文尔雅的气质, 令我深深的着迷, 请你有力的臂膀,紧紧抱住我,紧些,更紧些。 你是我的世界, 我是你的。” 刘美丽又羞又恼又急又气,捂住耳朵大叫:“别念了!” 林芷柔搓了一下手臂,上面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说你怎么这么讨厌我,处处针对我?原本我以为你是因为长得丑,所以平等讨厌每一个比你漂亮的女孩。原来你是因为暗恋齐浩,所以才嫉妒我、针对我啊!” 什么贾美丽,我叫刘美丽好不好!贾……哦不刘美丽气得鼻孔翕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芷柔“啧啧”两声,“可惜呀,齐浩为了回城,宁愿娶一个比你丑十倍的副厂长家闺女,也不愿意多看你一眼,真是可惜了你的一片痴心啊!” “我不是,我没有,你胡说!”刘美丽大声喊道,有一种秘密被戳破的心慌和尴尬。 林芷柔身高168公分,而刘美丽只有不到158,此时林芷柔淡定的双手抱胸而立,居高临下,冷冷看着她。刘美丽不由产生了一丝怯意。 夏七月和另一名女知青周爱华被吵醒。“你们别吵了。”夏七月惊讶的发现爱发脾气又爱哭的林芷柔这次居然没有哭,哭的人另有其人。 林芷柔没有理会刘美丽委屈的哭声,而是不带任何感情道:“如果我再听到你造我的谣……”她凑近她,“我就让你的情诗传遍整个公社。” 刘美丽捂住脸,惊恐地看向她。 林芷柔威胁完了,就没事人一样自顾自躺下睡回笼觉,这么早起来,她又困了。 林芷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好惹了?一时间在场的女知青都惊了。 “林芷柔她这是?” “估计每个被抛弃的女孩子都会性格发生一些改变吧!” “不是啊我是说今天要上工,她怎么能又躺下呢?她不是又要逃避劳动吧?” 夏七月皱眉道:“无故旷工可是要受罚的!” 这个回笼觉林芷柔终究还是没能睡成,她被夏七月摇醒了。 她精神萎靡地刷牙,原主穷得连牙膏也买不起,用的是牙粉,这让她十分不习惯。 夏七月笑道:“我们今天去采春茶,得戴上草帽,待会儿太阳很烈的。” 林芷柔诧异,听她语气倒像是什么美差似的,难道采茶是一项轻松又有趣的工作? 她还没体验过采茶女的工作,不过没关系,全能的林芷柔不怕困难!采茶叶有什么难的,凭她的聪明伶俐绝对手到擒来。 茶园里,人们都头带斗笠,腰挎竹篓,手指在茶树上轻轻掠过,带走一片片嫩芽。他们手脚麻利,动作敏捷,不一会儿就干完了一块地的活儿。 反观林芷柔,她手指轻盈飞舞,像是穿梭花丛的蝴蝶,看起来灵动美丽,然而半天也没采完一棵茶树。 几个妇女看了这一幕小声议论起她: “动作慢吞吞……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绣花呢!”一个高颧骨的妇女说道。 “就是,还翘个兰花指,矫情!” “这种姑娘就是绣花枕头一包草,看着光鲜,谁要娶了她呀,那就是是娶了一个祖宗!得好好供着!” 黑胖大婶斜眼看着林芷柔:“干活不像干活的样,一天天的到处招蜂引蝶。” 她们一边说话还一边指指点点,哪怕她们声音不算大,林芷柔也察觉到了她们肯定又在说她坏话。 第5章 可怕的农活 不管是原主还是现在的林芷柔那都是吃亏的性子,她解下竹筐活动了一下肩膀,迈步朝几人走过去。 听到脚步声,几个女人默契的停下话头。 林芷柔笑盈盈看着她们,只是笑意却不达眼底:“你们在说什么呐?说来给我听听?该不会是在说我的坏话吧?怎么我一来就不说了呢?” 背后说人小话被抓包,几人也不是心理素质多强的人,当即有点尴尬,讪笑道:“没有没有。没说你。” “我刚刚听到什么招蜂引蝶的……”林芷柔看着黑胖大婶道:“说实话你虽然不会招蜂引蝶,但你挺会会招苍蝇的。”说完还煞有介事的扇了扇鼻子,仿佛闻到了什么臭味。 “你!” “少吃点盐巴,看你们闲的。”林芷柔说完这句话又昂着头,施施然走了。 “小贱人!敢骂我?看我不扇烂你的嘴!”黑胖大婶举起蒲扇般的大手就要往林芷柔的脸上扇去。 她这一巴掌用了十成的力气,誓要把这小娘皮的脸打烂! 然而,她的巴掌却落空了,反倒整个人失去平衡,一头栽进林芷柔身后的茶田里,摔了个两脚朝天,她又胖,好半天才被同伴手忙脚乱的拉起来。 林芷柔顿时笑得前仰后合:“让你想打我,活该!” “你很高兴?”沈靖元淡淡问。他穿着白衬衫军绿色裤子,显得他身姿更加修长挺拔。 林芷柔抬头看他,微笑道:“刚才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拉我一下,我就被打了。”没找到他看起来冷冰冰的,居然是个热心肠。 “沈靖元,我可是你隔房的堂婶,你居然帮这个小狐狸精打我?你这是当大官了眼里没有亲戚了啊!你是不是也被她迷住了?我跟你说你不要被她的花言巧语给骗了。她不但和一个知青处对象,还和村里好多小伙子勾勾搭搭!她就是个水性杨花的贱人!”黑胖大婶滔滔不绝,丝毫没有意识到原本跟她站在一起的两个女人离她远了一点,她们可不愿意为了这种小事去得罪沈靖元。不提他自己是个前途大好的军官,自家子侄想当兵还得仰仗他提携,更何况他爸可是大队长呢! 沈靖元还没说话,林芷柔先不乐意了:“你说话可是要讲证据的,小心我告你诽谤!什么沈靖元打你?明明是你自己摔的好吧?在场的人都可以证明,对不对?” 大家纷纷说:“胖婶是自己摔的,沈副营长没打人。” 胖婶气得脸色发青。 林芷柔笑眯眯道:“胖婶,你说话这么好听,上完厕所你一定擦过嘴吧?” 胖婶一时间没听明白,围观群众却是听明白了,顿时哄堂大笑。 沈靖元点点林芷柔的脑门:“促狭鬼。” 林芷柔一愣,喂大哥我们没有这么熟吧? 胖婶丢了大脸,再也待不下去,扭身跑了。 林芷柔得意叉腰,哼╯^╰怕了吧?!姑奶奶我吵架还没输过! 然而林芷柔还没得意超过三秒,就被一只小虫打断。 一只青绿色的毛毛虫趴在她的肩膀上,小身子一扭一扭的爬得飞快,眼看就要碰到她的脖子,林芷柔吓得魂飞魄散,“啊啊啊啊啊啊啊!” “怎么了怎么了?” “毛、毛毛虫啊啊啊啊!”林芷柔僵直着身体,一动也不敢动。 沈靖元好笑的拂去她肩膀上的小虫,刚才还怼天怼地,却被一只小虫吓成这样。 “好了,没了。”沈靖元摊手给她看。 林芷柔嫌弃道:“咦~你离我远点,你手脏了。” 沈靖元:…… 太阳渐渐升高,哪怕戴着草帽林芷柔也被晒得头晕眼花,然而竹筐里的茶叶才铺了浅浅一层。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下工时间去计分员那儿交任务,林芷柔已经热得像个红彤彤的番茄,她一边排队一边不停用草帽扇风。 “周爱华4个工分。” “夏七月6个工分。” “刘美丽4个工分。” …… 终于轮到林芷柔,计分员看到那一点点茶叶嘴角抽了抽,反复掂量了一下道:“林芷柔1个工分。” 林芷柔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自己天不亮就起床,忙碌了一上午,晒得跟岸上搁浅的鱼一样半死不活。合着就只赚了1个工分,看过原著的林芷柔清楚的知道,杏花村的1个工分的价值只有5分钱。 也就是说她辛辛苦苦忙碌一上午才赚了5分钱!!! 苍天呐,毁灭吧! 然而更让她崩溃的还在后面。 下午女知青们被安排去插秧,林芷柔看到那黑乎乎的烂泥田非常抗拒。 她咬咬牙,一叫踩了了进去,滑腻腻的黑泥瞬间淹没了她的小腿。 她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将秧苗歪歪扭扭的插下。没过一会儿就累得腰酸背痛。 林芷柔直起腰,捶了捶背,忽然感觉到腿上一阵麻痒和刺痛。她抬起腿查看,发现腿上居然挂着一只可怕的软体动物。 “啊啊啊啊!救命啊!蚂蟥!”林芷柔崩溃大叫,她疯狂拍打小腿,然而那虫子纹丝不动,紧紧的吸附在腿上。 她又跳又叫,样子十分滑稽,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恰巧沈靖元挑着一担秧苗走过来。 “发生了什么事?” 林芷柔像是遇到了救星,轻盈一跃,跳到他的身上,像树袋熊一样挂在他的脖子上。 “沈靖元有蚂蟥……呜呜……太可怕了!”沈靖元低头看她,她哭得可怜极了,睫毛上还挂着泪珠,明亮的大眼睛湿漉漉的,可怜巴巴的望着他。 这模样,真是狗见了都心疼。 林芷柔只顾着害怕,没有发现这个动作在七十年代有多暧昧、多出格。 “下来。” “我不!”林芷柔又搂紧了些。 沈靖元无奈,只好在大家的起哄声中,挂着林芷柔离开。 沈靖元脚步沉稳的走着,感觉她好像没力气在往下滑,犹豫了一下,还是扶住了她柔软的腰肢。 来到不远处的小溪边,沈靖元把林芷柔放在一块大石头上,采来一片长叶子小心将蚂蟥刮下来,丢在一旁的石头晒着,这样等晒干了,蚂蟥也就死了。 她的裤腿卷在腿弯上方,小腿肚上被咬的地方还在流血,有的地方还沾了点淤泥,更显得肌肤细嫩。 溪水清澈,林芷柔把脚伸进去仔细清洗起来。沈靖元被她白得晃眼的肌肤闪了一下,别开目光道:“我走了。” 第6章 落水 黑岩山深处,黑鹰大王面色苍白如纸,犹如喝醉酒的赌徒,脚步虚浮。 本命灵羽破碎,气血反噬,导致本体受创。 然后,眼前一黑,幻化出本体,晕死了过去。 没多久,他的族群内,不断有鹰隼顺着血脉感应寻来。 唳! 唳! 李玄风落地,捡起昏死过去的赤练蛇,脚下生风,身化长虹,朝桃源县所在疾驰而去。 随着他的离去,那些藏匿在暗中的妖兽和魑魅魍魉们,这才惴惴不安地显露身形。 尽管退居五里外,但大战所造成的威势,就像笼罩在头顶的乌云,仍余悸未曾消散。 接连显露身形,出现在大战爆发的中心。 他们望着眼前千沟万壑,宛如夔牛耕耘过后的土地,以及深度足足四五百米有余的巨坑,皆是面面相觑,沉默不语,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都散了吧!” “这人类,强得离谱。” “是啊!有这样一尊杀神在桃源县,谁敢捻其虎须?” 筑基后期的妖兽和鬼物们纷纷点头,化作鸟兽四散。 ....... 族长李胤龙再次召集了族中高层,询问追查凶手之事的进展速度。 此事由执掌李家惩戒堂长老李成华全权负责。 李成华是一位知天命年岁老者,修为筑基初期,国字脸,络腮胡,长发盘髻,身穿黑金长袍。 此刻,他端坐长老长椅上,内心忐忑不安,正思索着,该如何上报。 他暗中追查了两天,别说凶手踪迹,就算是凶手毛都没发现一根,这让他如何开口为妙? 李胤龙端起桌上绿茶,盏开一线,清香四溢,茶水淡绿,白烟袅袅,直线升腾……几片毛尖,如碧海航船,由小及大。吹散略显‘拥挤’的尖牙儿,轻抿一口:“成华长老,结果查得如何?” 李成华快速起身,躬身施礼:“族长,还未......查到......何人所为。” 别无他法,只能硬着头皮,如实禀报。 “啪!” 李胤龙吹胡子瞪眼,怒火中烧,直接将手中茶杯摔在他脚下。 “先前不是给本族长保证过,两天内抓不到凶手,就将这茶杯吃了,你这样让我很为难!”说话间再次抓起身前另一個茶杯,手掌轻轻一推,径直朝李成华飞去。 族长语气冰冷,无半点情分可言。 望着茶杯平稳地落在身前,李成华下意识伸手接住,呆愣原地,心里不是滋味,‘我口嗨一句,咋就当真了呢?’ 厅内气氛微妙,有人抱手看戏,有人幸灾乐祸,亦有人沉默寡言。 反观李成华,脸色在紫与红之间来回切换,颇为精彩不说,那双耳赤红如烙铁,甚至可见两缕白烟自其上升腾而起。 “覆水难收,莫不是成华长老,想要反悔不成?”众人目光齐齐朝声音源头望去,只见李玄风自大厅外走来。 他身穿同款黑金长袍,腰间挎刀,身形挺拔,丝毫不掩饰那一身强悍的炼体气息。 此时此刻,他在人前显露的修为仅仅是筑基后期。 李家猎妖堂堂主李玄风,冰冷寒霜的面容,隐约有血红煞气流转。 二人向来不和,偶有口角之争,但自始至终并未上升至拳脚相向层面。 “让玄风长老见笑了。”李成华嗤笑着说道。 咔嚓! 只听闻三声咀嚼声响起,巴掌大小的茶杯就被李成华悉数嚼碎。 不愧为筑基初期修士,这牙口真是没的说。 此时此刻,李成华阴沉的面容就如同窗外阴晴不定的天,随时都有落雨可能,不过他却极力克制住,未有一丝不满之情外泄。 今儿的他已经脸面尽失,恐有弄巧成拙的风险。此外,李玄风实力强劲,他自是打不过。于其争一时口舌之快,还不如以沉默破局。 李胤龙见状,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说道:“这还剩下一个茶杯盖,拿回去吧!想来,夜里还能做夜宵。” “多谢族长。”李成华接过茶杯盖,躬身一拜,走出了大厅。 真要是再待下去,他都快羞愧到无地自容。 “诸位长老有事自行离去,我与玄风长老还有要事相商。” 随着李成华和一众长老离去,大厅内又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李玄风施礼说道:“玄风,见过族长。” 族长李胤龙,轻抚胡须,一脸期待,“事情如何?” “已成。”李玄风淡淡说道。 闻言,李胤龙眼前一亮,心中大喜,“好好好!” 接连说了三个好字后,这才从家主宝座上走下。 李玄风自怀里取出一本泛黄书籍,俨然是那本《御妖诀》功法。 事情已成,也没必要藏着掖着。 “玄风长老,此功法收入藏经阁,凝气三层家族弟子,可借阅三日,意下如何?” “族长深明大义,玄风领命,这就去操办。” ........ 府后山,有一片幽静的山脉。 这里被李家划分为家族禁地,范围不小,占地面积足有千平。 山脉之内,株株的桃树笔直生长,纵横交错。而在这片桃林深处,有一座九层高塔。 这高塔便是李家藏经阁。其高百米,为李家最高建筑。 “藏经重地,来人止步。” 雷鸣般声音响起,紧接着一个发须皆白的耄耋老者,自藏经阁内走出。 老人是藏经阁的守护者,修为深不可测。 据传,自李家初创以来,便坐镇藏经阁,未曾踏出一步,距今已有三百载岁月,真正的古董级人物。 李锋上前,躬身施礼:“家奴李锋,见过前辈。” “起身吧!凝气三层,一楼功法可借阅两本,三日后归还。”老人不咸不淡说道,未曾因其家奴身份,有所轻视,反而一视同仁。 “多谢前辈指点。” 李锋步入藏经阁,四处张望。一楼很大,也很宽敞,书柜上陈列着许多功法,林林总总加起来不下于三百来本。 他并未着急挑选功法,而是选择绕着书柜走一圈。 一本名唤《墨影术》的秘术,赫然映入眼帘。 【《墨影术》以消耗寿元为代价,大成之时,藏身敌人影子内部,一切秘密将无所遁形,跟踪窃密,料敌先机的无上秘术。不要九九八,不要六九八,仅要一十八,否献祭自身一十八年寿元,复制此秘术】 第7章 线索 “行了,什么水鬼索命,大家不要宣扬封建迷信。”眼见大家越说越不像话,沈为国连忙制止。“所幸林知青没事,大家都散了,赶紧回去上工。” 大队长发话,众人自然遵从,只是心里藏一肚子八卦,只能等下工回家再说。 等众人离开,林芷柔才从地上爬起来。随着她的动作,披在身上白衬衫有点滑下来,湿透的薄衫露出内衣的痕迹。 沈靖元耳朵通红,面上依然一派镇定,抬手帮她把半干的衬衫穿好,并仔细地将扣子扣到最上面。 衬衫宽大,穿在她身上几乎成了一条裙子,林芷柔甩了甩过长的袖子,原本不觉得什么,毕竟现代随便一件吊带都比这暴露多了,可见他这么紧张,自己也不好意思起来。 “我会负责的。”他的手握成拳又松开,这样反复几次才说出口。纵然面对枪林弹雨也面不改色的沈副营长,难得如此窘迫。 林芷柔诧异地看向他,瞪大了眼睛。怎么回事,他不是很讨厌原主的吗? “你救了我,我很感激你,你不必……” “你明不明白,发生这种事,在这样风气保守的乡村,你不嫁给我,你会活不下去的,而且我的前途也会受影响。” 林芷柔原本想说,我不在意那些无知村民的言论。 听到‘不嫁给我你会活不下去的。’这句话,她忽然灵光一闪,难道就是因为没有按照剧情和沈靖元结婚,所以才遭遇了剧情杀吗? 刚穿到这个世界,林芷柔有一种玩真人模拟游戏的超然感,对一切既好奇又无所谓,可濒临死亡的感觉是那么真实,那么可怕,让她有点无法法超脱物外了。 “你让我考虑考虑。”话虽这么说,但其实结果已经很明显,就像天平的两端,一端是被抹杀,另一端只是嫁人而已,更何况要嫁的是这个年代的高富帅。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靖元哥哥。”一个长相俏丽,穿着碎花的确良衬衣的女孩,挡住了两人的去路。 “你是?”沈靖元疑惑。 “我是孙红梅啊!” 孙红梅?沈靖元打量她一番,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这是小时候一直追着他的小妹妹。 “你有事?”沈靖元语气平淡,言下之意没什么事别挡路。 女孩鼓起勇气问道:“靖元哥哥,你真的要娶林知青吗?”她刚才听到有人议论沈靖元在和林知青处对象,两人很快就要结婚了,顿时什么也顾不上,急忙跑来求证。 “这与你无关。” “靖元哥哥如果只要跳一次河就能成为你的妻子,那么我也愿意。”孙红梅娇羞地说。 沈靖元蹙眉,没有说话。 “你不要娶她好不好?她什么也不会,一定照顾不好你。我会做衣服会绣花会做饭很会做家务还能下地赚工分……”如果沈靖元要娶的是个城里捧着铁饭碗的姑娘也就罢了,可是林知青那就是一个绣花枕头,干啥啥不行……她自认为比她强多了。 靖元哥和林知青在一起,那简直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当然鲜花指的是沈靖元。 “靖元哥哥,我一定会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的,什么都不让你操心。” “我娶的是妻子,不是要娶一个老妈子。”沈靖元淡淡地道:“我们不合适。” “你就是看上她的美貌了!果然你们男人都肤浅!”孙红梅顿时芳心碎了一地,掩面哭着跑开了。 刚才他们交谈时,林芷柔就躲到了一旁的杏花树下看戏,要是有一把瓜子就更好了。 啧,真是郎心似铁。对着小美女的真诚示爱居然毫不动心。果然是心中只有正义的钢铁直男。 沈靖元垂眸看她,宽大的白衬衫随风摆动,偶尔有粉色花瓣簌簌落下,脸上带着事不关己的慵懒。 啧,果然美人无心。对自己男人被觊觎了居然一点不伤心。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可事先说好,不管是家务活还是下地赚工分我都不行的。娶了我就要做好养一只米虫的准备。”林芷柔叉腰娇蛮道。 沈靖元挑眉:“你考虑好了?” “咳咳,还没有。”女孩子要矜持,当然不能马上答应。 另一边,队委办公室。 “大队长都查清楚了,是有人私自放开了水库的闸门,才导致水位猛涨的。肯定是上游梨花村干的!这些鳖孙不说一声就放水,差点把我们林知青冲跑了,一定要找他们要赔偿。”沈建文愤慨地说。 “走,你找上几个人,我们去找他们说理去。”梨花村与杏花村虽然离得很近,却并不属于一个生产大队,而且因为水源问题,两个村子向来不睦。 以沈为国为首,后面跟着四个壮小伙,一行人气势汹汹地往梨花村走去。 梨花村委主任李志勇吓了好大一跳,笑着迎上来:“沈大队长来了,真是稀客,快请坐,我给你杯泡茶。” “别整这些有的没的,我又不是专门来喝茶的。我这次来是追究你们私自开闸放水,把一名知青冲跑了的事情的。”沈为国兴师问罪。 李志勇一愣,“这话是怎么说的,我们没有动闸门啊!” “不是你们还能是谁?” 李志勇就差指天发誓绝不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那你去问问,说不定是你们村的人瞒着你做的。”沈为国感觉他不像在说假话,信了大半。 李志勇怕担上险些害死知青的罪名,非常卖力地盘问村民,当时大家都在上工,互相都有不在场证明,一个个都摇头表示没做过。直到所有人都问了一遍,忽然一个小男孩站出来说,他看到有人动水库的闸门了。 “是几个陌生男人,不过个子都不高。” 李志勇恨铁不成钢:“你怎么不早说?” 小男孩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想着水库要是干了,就能去捡鱼吃了……” “他们长什么样,你还能认出来吗?” 小男孩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啊,他们脸上又没有什么特别的标记,而且一个个长得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 事情终于水落石出,可怎么找到那几个陌生人呢? “看来这几个人很有可能就是林知青口中的樱花国特务。”沈为国心中暗忖。 第10章 买日用品 拍完照片,第二站是供销社。 与照相馆的冷清相比,供销社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显得格外热闹。 算盘的‘噼里啪啦’声,裁剪布料的‘呲啦’声,叽叽喳喳的问价声,此起彼伏交织成一曲生动的乐章。 林芷柔新奇地探头看去,有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原来这就是七十年代的供销社啊,东西真是又杂又全,这里不仅可以用票据和钱买,还可以物物交换,用农副产品换购日用品。比如用高粱、瓜干、鸡蛋换油盐酱醋和针头线脑。 林芷柔还发现这家供销社还提供废品收购的业务,不过让她大失所望的是里面收到的都是一些废铁、铜、铝及废塑料、废棉、废纸或旧鞋底、旧布条等废旧物资,哪儿有里那种捡漏的机会啊! 她还想买点古董偷偷藏起来等过个十几年卖个大价钱呢! 转念一想,这个年代的人也不是傻子,真正的好东西怎么可能出现在废品收购站呢? “沈靖元,我们来供销社买什么啊!哦对了,我要买一个新枕头。”那个被老鼠坐过的枕头已经被她淘汰了。 “结婚用品。”沈靖元薄唇轻启。 林芷柔一怔,然后脸上慢慢染上红晕。 “真、真的要结婚?”她忽然有些恐惧和不安,这具身体才十八岁,感觉还是个宝宝啊,怎么就要结婚了?这该死的剧情真的非走不可吗? “你想反悔?”他的眼睛危险地眯起。 林芷柔组织着语言:“我知道,其实我们结婚只是权宜之计。其实……如果以后你遇到喜欢的人我们可以离婚的。” 话音刚落,林芷柔就感觉气氛有些冷凝,沈靖元那张冷峻的脸显得更冷了,难道自己说错话了?她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说的话分明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得很呐!到底哪里惹到他老人家了? “嫁给我就是我的人了,你还想嫁给别人?”他低头微微靠近,近到林芷柔可以看见他的每一根睫毛。 林芷柔:……我哪个字说要嫁给别人了,您老人家的理解能力大大的有问题呀!“我明明说的是如果你有喜欢的人,我愿意和你离婚。” “没有别人,也不会有那么一天,不要胡思乱想。”沈靖元摸摸她的头。 “好吧,既然你这样说了,可不要后悔,我可做不了贤妻良母。”林芷柔强调。“可不是我逼你娶我哦。”反正嫁给这个男人也不吃亏。 “嗯,我是自愿的。” 得了准话,林芷柔开始了买买买。 她穷得很,洗漱只用得起最便宜的牙粉。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鞋子其实都已经破旧不堪,只是她长得好看,哪怕披个麻袋在身上也像穿着高定礼服。再加上原主审美不错,补丁打得巧妙。所以大家很少注意到其实她的衣服非常破旧。 他们买了很多东西,小到牙膏牙刷毛巾搪瓷盆,大到暖水壶床单被套都买了。 最后回去的时候,自行车后座被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霸占了,林芷柔小心翼翼坐在在自行车横杠上,相当于缩在沈靖元怀里。 她身材窈窕,可骨架纤细,缩在他的怀里小小的一团。 清风拂面,将她的发丝温柔地拂过他的脸颊,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像新鲜的蜜桃,甜丝丝的。 刚回到村口就有长辈远远地打招呼:“是靖元啊,从哪回来啊?” “三伯,我去了镇上一趟。” 待走近了,沈三伯才发现前面坐着个漂亮姑娘,不由笑道:“这是你对象?长得真好,和你很般配。你终于愿意找对象了,你爹也算了了一桩大事。” 沈靖元淡淡点头:“三伯,我先走了。” 接下来林芷柔又遇见了沈靖元的各种叔叔伯伯婶婶哥哥弟弟小青梅小竹马……林芷柔感觉自己像是动物园的猴子,被众人饶有兴致地围观着。 林芷柔像一个真正的害羞小媳妇那样低着头,她尴尬得能用脚指头抠出一栋别墅。 救命啊!有什么好好奇的呀?原主不是在这里住了好久了么?你们不是见过的吗? 她终于知道‘看杀卫玠’这个词怎么来的了。一大群人假装偶遇,被各种各样奇怪的眼神包围着,真的好不适应。 尤其是其中几个女孩估计是沈靖元的小迷妹,简直眼神如刀,如果眼神可以杀人话,她估计已经被凌迟了。 这短短的一段回村路,被沈靖元走得像是西天取经。这下全村没有人不知道他们要结婚了! “到家了,下来吧。” “腿麻了。”实际上屁股也好麻,林芷柔欲哭无泪。这年头的路没有铺水泥,路面坑坑洼洼的,把她的屁股颠簸得快碎了。 沈靖元长臂一伸单手搂住她的腰,轻轻松松把她抱了下来。 林芷柔扶着他的胳膊站了好一会儿才感觉恢复过来。 回知青点前,林芷柔期期艾艾地问。“我今晚能不能在你家睡?” 他没说话,眼睛微微瞪大,深深地看着她,好像她有多迫不及待似的。 “女孩子要自重。”过了半晌,他一本正经的教育道。 “我不是……”林芷柔被他看得脸火辣辣的,解释道:“我们知青点有老鼠……”她手舞足蹈地着重描述了一下当时的过程多么惨烈。 这次只是被老鼠踩了一脚,如果再来一只老鼠一屁股坐到她的脸上,她真的是不要活了! 沈靖元静静地看着她,忽然从嘴角渐渐逸出一丝笑来,然后这笑意慢慢地扩散到脸,最后眼睛里也盛满了笑。 林芷柔恼羞成怒,小拳头捶他:“我都这么惨了,你还取笑我!” 林芷柔捶了半天对他来说挠痒痒似的,反倒是她的手打得生疼。 “你等着。”沈靖元丢下这句话,转身离开。 第11章 猫猫保镖 林芷柔略等了一会儿,就见沈靖元抱了一只油光水滑的狸花猫出来。 物似主人型,这是一只眼神锐利,威风凛凛的小猫,这气质,不注意看还以为是一只小老虎呢! “这只猫你带回去,就不用担心老鼠夜袭了。”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眼中隐隐带着笑意。 林芷柔看着可爱的小猫咪喜欢得不得了,“猫猫叫什么名字啊?” “嗯,我家的猫,你可以随便叫。”谁会给一只猫取名啊? “那就叫大王吧,它好威风啊!”林芷柔笑眯眯地冲它道:“大王,今天晚上就拜托你保护了。” 小猫却高冷地睥睨了她一眼,嗖地窜到树上,然后懒洋洋地眯起了眼睛。根本不理她。 林芷柔看着沈靖元一脸欲言又止。 “走吧,没事它一会儿自己会跟上的。” 林芷柔一步三回头,见猫咪没跟上来,不由有些着急:“它怎么还不跟上啊?!” “放心吧,我都跟它商量好了,它认得知青点的路。” “你跟它商量,它能听得懂吗?”林芷柔一脸怀疑,虽然有的小猫很聪明,但也没聪明到这种地步吧? “当然。”沈靖元招了招手,刚才还对林芷柔冷冰冰的猫咪,立刻屁颠颠地朝他跑来。 林芷柔被这差别待遇气笑了。她凑过去要把小猫捞进怀里,小猫却头一扭,飞快跃上屋顶,经历了一轮空中跑酷后顺利落进知青点的院子里。 林芷柔叹为观止,这真是一只神奇的小猫。她怀疑它经过特种兵训练。 * 在夕阳的余晖下,河边的石头上,几个女人正在洗衣服。捣衣捶有规律地敲打着湿漉漉的布料,发出沉闷而有节奏的声响,刘芝兰专心洗着衣服。 忽然有人说道:“芝兰,你家靖元怎么就看上那个林知青了?要我说啊,这几个女知青里也就夏知青最出众,不仅长得漂亮,干活也利落。” “就是就是,那个林知青胆子那个小哦,一条毛毛虫都能吓得哭鼻子。还有啊,她一天才赚2个公分,连我家六岁的黑蛋儿都比她强些。”胖婶接话道。 “娶了这么一个又懒又馋,花钱还大手大脚的媳妇儿,你可有福了。”张凤娟阴阳怪气地说。 刘芝兰低头闷闷地用力揉搓着衣服,没有接话。 她丈夫是大队长,儿子们又有出息,二儿子还娶了个捧铁饭碗的妻子,日子过得顺心,谁不羡慕她?现在好不容易有奚落她的机会,自然不遗余力地挖苦。 刘芝兰草草将衣服洗了,笑容勉强地和众人道别。 沈靖琳见母亲一脸不高兴地回来,不由问道:“妈,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我找她去!”沈靖琳撸起袖子,一脸气愤。 “还不是你大哥!你说你大哥,那么多好姑娘,就是看不上,偏偏要娶这么一个风评不好的姑娘,把我们家的脸都丢尽了。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呀!” 沈靖琳劝道:“妈事情已成定局,您就别多想了。还不如多想想,等嫂子进门,你要怎么好好教她做人。婆婆拿捏儿媳还不是手到擒来?” 刘芝兰不由道:“你这孩子,从哪儿听来的这些。什么拿捏人我可不会。” “放心吧!妈,她要不听话我帮你教训她!” * 林芷柔不知道,自己已经引起婆婆的不满,回到知青点,她开始清点今天的战利品:凉鞋、暖水壶、棉花枕头、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还有桃酥、鸡蛋糕、江米条之类点心。此外还有一些布料。本来想买成衣的,但那些款式太老土了,林芷柔没看上,只好买了布料自己做。 林芷柔大学的专业就是服装设计,用缝纫机给自己做一套衣服还难不倒她。 正当她拿着布料思考着,做一件什么款式的衣服时,刘美丽看了又羡又妒,刚想讽刺几句,对上林芷柔漂亮的泛着冷意的眼睛,不知怎的又把话咽了回去。 见她识相,林芷柔不由有些满意。 “芷柔,你真要嫁给沈副营长啊?嫁了人,可就回不了城了。你不是很想回城的吗?”问话的是夏七月,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中闪着意味不明的光。 “天意就是要让我在这里结婚,我也没有办法啊。”林芷柔叹了一口气。“你呢?如果你在这里遇到了喜欢的人,你会为了他放弃回城的机会吗?” 她这样问着,却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千万不要和这里的人产生太深的羁绊。如果她爱上了这里的人,万一有朝一日可以回到现代那她该有多痛苦? 她不想面对两难的抉择,只能守住自己的心,不要为任何人动心。 夏七月不由苦笑:“说的好像我想回城就能回似的。也许等我绝了回城的念头,我也会选择扎根在这里吧。但是现在我还是想回城……” 这里的知青又有谁不想回城呢?哪怕当时是怀揣着满腔热血和理想,响应号召投身到广阔的农村的知青,多年的劳作也将这热情给磨灭了。更何况他们这些被逼无奈下乡的。 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这里蹉跎岁月,不知何时是个头。 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时间没有人再说话。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林芷柔望着窗外发呆,忽然一只毛绒绒的小脑袋从窗外探头进来。 林芷柔惊喜地叫了一声:“大王!” 沈靖元没有骗人,大王是一只很负责任的小猫。 这晚,一整个晚上它都尽职尽责守在林芷柔的床边,一双琥珀色的泛着幽光的眼睛,不停巡视着四周,坚决不放过一只漏网之鼠。 有了猫猫保镖,林芷柔分外安心,睡得香甜。 第二天难得不用上工,夏七月提议大家去山上摘野菜。 林芷柔原本想拒绝,但她忽然想到,好像就是今天夏七月会遇到她命定的男主,她觉得可以去围观一下。 于是,夏七月的提议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同意。 她们上山的时候遇见了沈三伯,他扛着锄头刚从自留地里走出来。 “三伯好。”林芷柔笑着问好。 几个人互相打了招呼。他看到几个女知青都挎着篮子,就知道她们是要去挖野菜,嘱咐道:“你们几个女娃娃就在那边的小山坡挖野菜,千万别进山,最近我在山脚附近看到许多野猪的脚印。” “我们知道了,多谢您提醒,我们会小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