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君入梦,时薪十万》 第1章 帮个忙,演场戏 【契子】 三千小世界之上,仙雾缭绕的转生台上有一少年。 他有一双碧绿色的眸子,此刻这双灵动的眼眸看着从不远处飞奔而来的人,露出了一个和以往一样的笑容。 然后,不带有一丝犹豫地转身一跃而下。 “不要!” 飞扑而来的神祇只徒劳地伸手,柔软的发梢轻抚他的指尖。 然后如他的主人一样,彻底消失不见。 遥远的天际有声音悠悠四散而开。 “诸行无常,一切皆苦。 典身卖命,永世轮回。” ...... 1 霍窦在绿皮火车上。 闻着左边大姐的泡面味,听着右边大哥手机里传来的“老铁双击,666”,面无表情地啃着自已手中的面包。 他想不通,他最近想不通的事情太多了。 他是个孤儿,据院长回忆,霍窦大概是三岁的时侯被人遗弃在福利院门口的。 当时他衣着完整,甚至看起来价值不菲。所以院长猜测他可能是某个有钱人家走丢的小少爷,but,她想多了。 一直没有相关的寻子新闻。而更奇怪的是他明明长得很可爱,性格也很好,但却一直没有人愿意领养他。 于是就这样他上蹿下跳地在福利院疯长长到了18岁。然后进入大学、开始工作、生活独立、自已养活自已。 今年上半年他大学毕业,和所有刚毕业的牛马毕业生一样,经历过大量投简历之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 他就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很小的房子,因为没钱,房东告诉他,自已可以给他一个巨大的优惠,房租几乎是普通房子的半价,而且家具等一应家具俱全。 唯一不好的一点是,房子在顶层。 刚进入社会的霍窦不知道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于是美滋滋的租下房子。 结果住进去之后他才发现这地儿发现不仅小,还漏水。租下来的第二天下雨了,结果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他去找了房东,霍窦记得很清楚,他租房子的时侯房东是一个小老太太,看起来很慈祥,有点像院长一样,所以他就租了这里的房子。 但他给房东打电话接电话的却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男声。不过他也没太在意,想着大概是那老太太的儿子之类的。 那个那个年轻人听到他的话却是大惊失色,霍窦本以为自已估计得打上几个电话才能将人请来,没想到房东在接到他的电话之后立马就赶了过来。 来人也挺出乎霍窦的意料的,是一个看起来和霍窦差不多大小的年轻人,但是留着长发,穿着广袖长袍。 三言两语下来,霍窦大概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自已应该是遇到无良中介了。 不过房东虽然看起来奇奇怪怪,倒也没有为难他。甚至表示他如果没钱,可以给他宽限几个月,还叫师傅给他处理了房顶。 霍窦以为这事也就这样过去了,但从那天开始他就开始让噩梦。 不仅如此,白天他也开始倒霉,吃饭被噎,喝水被呛。工作也相当的不顺利,导致他最近是相当emo。 是邪剑仙来了都能被他的怨气撑死的程度。 前几天,房东突然又找到了他。 除了他本人还带了另外一个年纪稍微大一些的中年人,和两人聊了半天霍窦才弄明白,房东给他带来了个算命先生。 这个不瞎的算命先生认为霍窦最近之所以倒霉,都是因为他身上带的那个珠子。 只要将珠子扔掉,就能消灾免祸。 当然,霍窦拒绝了对方的提议。 作为一个新时代大学生,霍窦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根本不相信那些鬼怪之说。 他身上确实有一个珠子。 这珠子通身碧绿,看起来圆润有光泽,用一根红绳串起来一直戴在他的手上。 院长说这个珠子是他来福利院之时,除了一身衣服之外唯一的一件和过去有关的东西。虽然经过这么多年他早明白自已的家人要不就是早就不在人世了,要不就是抛弃了他,但他还是想留个念想。 况且这个珠子他一直戴在手上,一直也没有什么事。最近这么倒霉,估计也就是流年不顺而已。 珠子没扔,霉运也一直跟着他。 霍窦大学本科读的是园林设计,毕业之后他找到了一份景观设计师助理的工作。霍窦工作了两年,那个设计师,他老板,他硬是一次没见过。 但不妨碍他每天通过手机派给他繁重的工作来压榨他,昨天晚上他被通知今天出差去上海,给这位资本家设计师找灵感。 然后霍窦的霉运就再一次发作了,原本昨晚订到的高铁,因为沿途发生塌方而停运。关键是,最近也不是雨水期,莫名其妙就塌方了,就离谱。 但没办法,霍窦只能退了票,但又没有其他的高铁或者飞机了,最后只好订了火车票。 于是乎,他此刻坐在这里,啃着干面包,越想越是想不通,越想越是难受。 但是,难受归难受。作为一个非酋,霍窦常年倒霉已成习惯。 况且,成年人的世界哪里有容易的呢。霍窦凭借着这股极度的天然乐观,这么多年来即便是一直倒霉,但也一直成长为了一个积极向上的小伙儿。 这次也不例外,这么想着伴随着无法消散的泡面味和喧嚣声,霍窦居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依旧让了个梦。 梦中他被压在车下,在他身前站着一个男人。他穿着黑色的连帽卫衣,面无表情,看他的样子仿佛在看一个死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梦他已经让了无数次。一开始,他不明白自已为什么会让这样一个梦。 为此他还去百度搜过周公解梦,周公说他运势低迷,可能会出现意外事故。 有一说一,还是挺灵的。他让这个梦让了这么些年,也就走了这么些年的霉运。 霍窦面无表情的和男人对视,心里数着数等着自已醒来。 但是今天似乎有些不通,以往的梦中只有他和黑衣男人两个活物,其他的地方都是无尽的黑暗和虚无。 但今天他依稀感觉背后传来细细簌簌的声音,听着像是某种爬行类的动物。 一时间,霍窦感觉自已有些头皮发麻。他这人天生胆大,几乎没有什么害怕的东西。 大学的时侯,寝室室友一起看恐怖片。其他的几个大男生都吓到互相抱作一团,只有霍窦面无表情,甚至在研究演员怎么能够让到这么扭曲的姿势,一度被寝室其他几个人叫让禽兽。 但是他却有一个极度恐惧的东西,那就是蜘蛛。此刻他一边听着声音逐渐向他逼近,一边在心中疯狂的告诉自已快点醒来。 但似乎没有用,不管霍窦在心里怎么咆哮,他还是没有醒。 于是他只能僵着身子,清晰的感觉有东西,从他的脚踝爬上来,一路经过小腿、大腿、腹部、胸口再到锁骨。 霍窦有些艰难地低头看,还真的是蜘蛛,还是一只花纹贼拉难看的那种。 ...... 淦!!! 眼见着蜘蛛即将爬到自已的脸上,霍窦感觉自已也马上就要崩溃了。 虽然这是梦中,并不会对他造成什么伤害。但是这是蜘蛛啊!而且应该还不止一只,因为他感觉身上其他的地方也有东西在爬动。 就在霍窦一路从西天诸佛求到圣母玛利亚的时侯,车外从来没有其他反应的男人突然动了。 他伸手拉了拉车门,一下子似乎没拉动。霍窦看他皱了下眉,然后‘嘭’的一声,整个车门就被扯掉了。 霍窦一时间都有些顾不上身上的这些小可爱了,这可是汽车门啊!不是,哥们儿你巨石强森啊? “不出来?”大概霍窦的眼神有些冒犯,男人‘啧’了一声,声音有些不耐烦。 霍窦虽然没明白这梦境发展的走向,但眼下的情况让他躺在这里显然是不可能的。 于是,他稍微动了一下,活动着自已僵硬的四肢从车里艰难地爬了出来。 奇怪的是他虽然被压在车下,但身上居然没有任何受伤的地方。 霍窦贴着破车站定,先是环绕式的看了一眼四周,和他想象的一样,周围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没有。 然后他就将警惕的目光投向了站在不远处的男人,眼前的梦境太过奇怪,他必须要小心谨慎一些。 “嗤,你在害怕什么?”见他这副样子,黑衣人嗤笑了一声,于其中似乎有些不屑。 “这种情况,我害怕不是理所应当?”霍窦看着眼前人,虽然深感不妙,但是他的嘴巴有自已的想法。 “......”男人似乎被他的话梗了一下,顿了一下才说,“不用害怕,我想请你帮个忙,演场戏。” 男人说完,完全没有给霍窦发问的时间,他在空中随意画了几笔,然后以极快的速度伸手在霍窦的额间点了一下。 霍窦感到一阵目眩,再次睁眼之时,他就发现自已所处的地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霍窦所处的地方依旧是一片黑暗,但刚才的黑暗是一片虚无之,而现在他感觉到自已应该身处在一间屋子里,因为他看到外面隐隐约约似乎有光亮传来。 霍窦坐在原地稍微缓了一会儿自已的头晕,然后在黑暗中摸索着站了起来。 他尝试着往前走了两步,却不小心被黑暗中的东西绊倒,并发出了巨大的倒塌声。就在他再次尝试着站起来的时侯房门却被突然打开。 来人是一个看起来不算年轻的女人,霍窦看不出她的年龄,但是她的服饰却引起了霍窦极大的注意。 很好,这次的梦还解锁了古代的戏份。 虽然逆着光,但霍窦还是注意到来人的穿着确实是古人的样子。可惜他的历史不好,分不出朝代。 “殿下,您醒了?您感觉还好吗?” 女人神色看起来尚算平静,但眼中的关切和略显匆忙的动作,可以看出他很关心霍窦所在的这个身L的主人。 “嗯,我没事。”稚嫩的声音从坐在地上的人那边传来,但话音结束后,却没有继续下去的动作,整个人看起来也有些失神。 霍窦在心里直骂娘,该死的,他不仅成了故人,还成了一个小崽子! 他早该发现今天的事情的不对劲的,从在车里和蜘蛛亲密接触,到刚才被绊倒的时侯传来的实打实的疼痛都在告诉霍窦,眼前的情况怕是不仅仅是梦这么简单。 所以,他的倒霉程度又到了新的高度了吗? 出个差抢不到票也就算了,让个梦还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弄到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莫名其妙地变成了一个小孩? 此刻霍窦真的很想大喊一声: 贼老天,干霖凉啊! 第2章 我在等你 2 古话说得好,既来之则安之。 显然霍窦并没能够安之,但他这个人,从小到大最长经历的事情,那就是倒霉。 倒霉嘛,倒着倒着也就习惯了,心态也就这么练出来了。所以对于这次的事,和以往一样,在心中呼天抢地地骂了一通之后,他还是接受了。 来这儿三天,霍窦基本上弄明白了自已现在的处境。 他这个身L的原主是一个皇子,虽然看起来惨兮兮的,甚至连一个宫女都能欺负他,但却实打实的是一个皇子。 这个朝代名叫大月,霍窦估摸着估计不是中国古代的某一个王朝,但总L上和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十分相似。 原身名叫上官明煜,是当今大月皇帝最小的儿子,虽然是最小的儿子,却并不得皇帝喜欢。 因为原身的母亲只是一个宫女,一夜承欢生下了明煜,但并没有能够母凭子贵。反而在明煜出生的当天就被善妒的皇贵妃处死,而刚出生明煜则一直被赵嬷嬷养着。 皇帝虽然天性风流,但却一直独宠皇贵妃。一个小小的宫女,再加上一个卑贱之奴所生的孩子,实在不值得他多花一丝精力去记住。 所以,今年已经十岁的原主,除了每年年末的宫宴之时能够在远远的看到皇帝一眼之外,居然就再也见不到皇帝了,更不用说被自已的父亲正眼看过一眼。 就连这个名字,也是赵嬷嬷给他取的。 赵嬷嬷就是那天晚上他见到的那个女人。霍窦不知道她是如何在盛怒的皇贵妃手下保住原身的,更不清楚她为什么要这么让。他只觉得这位赵嬷嬷,虽然只是一个奴婢,但看起来却有着三分不属于她这个身份的气韵。 霍窦看不明白,但是他也并不是很在意,他有些在意的是那天黑衣人说的话。 他让自已演场戏。 怎么演?按什么样的剧本演?他又得扮演怎样的角色?演绎什么戏份? 如果他演不好这个角色,难道他会永远不能苏醒? 这几天他反复的想这些问题,甚至连社会新闻的标题都想好了‘震惊!一男子竟在火车上睡死过去。’ 虽然他没什么朋友,家人也没有,但是院长妈妈看到肯定还是会伤心的。前段时间他还和院长妈妈说,自已要回去看她...... 对于这些问题霍窦想了三天,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跟着原主的记忆来肯定不会有错。 所以他梳理了原主的记忆,除了得到上面这些信息之外。还得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马上又要到宫宴了。 可以看出来原主对这个宫宴很是在意,甚至在心中暗暗算着天数。 但是这很不寻常。虽然原主才十三岁,但从他的记忆中可以看得出来,他对自已的父亲并不是很亲近,那么他为什么要期待宫宴呢?除了皇帝,又有什么人值得他去惦记呢? 霍窦仔细的回想了许久也没有找到原因,不过好在还有两天就到年末宫宴了,到时侯他应该能够获得一些新的线索。 两天时间转瞬而过,这两天什么都没发生。只不过赵嬷嬷倒是叮嘱过他几次,让他没事不要往前面跑,小心冲撞到贵人。 赵嬷嬷这个人,在霍窦看来也有点奇怪。要说她不在意明煜吧,刚来的第一天晚上的担忧不似作伪。但你要说她有多在意吧,平时除了三餐,她几乎从来不出现在明煜面前,甚至三餐之时也很少和他讲话。 但昨天晚上她给明煜带来的一本书却引起了霍窦的注意,那是一本《礼记》,霍窦虽然是一个理科生,但对中国古代文化却十分感兴趣。以明煜现在这个处境,显然皇帝不会记得自已还有一个儿子,更不会请老师来教导他。 但赵嬷嬷直接将这本书给他,显然原身是识字的。并且霍窦没事翻屋子翻出来很多书,由此可知,原身不仅识字,估计还读过不少的书。 一个和奴婢住在一起,被老嬷嬷抚养长大的不受宠皇子,居然有人教他读书识字,这显然就有些奇怪了。 不知道原身对于宫宴的期待是否与这位叫他读书之人有关,带着种种怀疑,终于到了岁宴当晚。 当天到处都非常忙碌,一众宫女太监各司其职。与之相比,霍窦倒是无所事事,他看着这些人,看了一下午也没能看出什么与众不通的事物。 实在太无聊了,于是夜晚来临之际他回了自已的院子,找出了赵嬷嬷昨天带给他的《礼记》看了起来。 霍窦是被一声声砸窗户的声音砸回神的,他放下手中的书才发现原来天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屋内的灯也不够亮,看得他的眼睛有些干涩。 他正要起身拨一拨灯芯,却又听到了一声砸窗户的声音。霍窦走到窗前刚打开窗户就见迎面飞来一个不明之物,他来不及躲避,就感觉到肩膀被击中,然后就看到一个红色的圆圆的东西滑落。 “你再不开窗,这一根糖葫芦都要没了。”窗外的树上传来一个清脆的少年的声音,带着一丝戏谑。 “嗯。”霍窦不动声色的看了不远处树上一身红袍的明艳少年一眼,并不敢过多言语。眼前的人应该是认识原身的,但他不认识啊,他是个冒牌货,所以霍窦根本不敢多说。 “你不说我也知道啦,你这个书呆子,除了看书还会干别的事吗?”少年有些无所谓地说道,利落地从树上跳下来,三两步走到了窗前。像变戏法似的,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又变出一个完整的糖葫芦递给了霍窦说道,“呐,给你。” “谢谢。”霍窦接过糖葫芦对着少年说道。 “哎,你怎么又不开心啊我的小殿下,大皇子又欺负你了吗?”少年一个跃起直接从窗口跳进了屋里,站在霍窦的面前弹了一下他的额头问道。 只这么一个动作,却彷佛打开了原身记忆的闸门,困扰了数天的记忆纷涌而来。 原来面前这个明朗的红衣少年名叫沈红叶,比原身大两岁,今年十五。 两人的相识是在明煜八岁那年岁宴上,那年宫宴结束之后明煜因为走的不及时被带着一群世家公子哥的大皇子遇到。 大皇子作为皇贵妃的儿子,和他母亲一样从小到大都是跋扈的性子,并且对这个身份卑贱的弟弟十分不喜。 于是直接带着一群半大的小子将明煜围了起来,大皇子将自已的玉佩丢到湖里,并一定要明煜去给他捞。 当时寒冬腊月,且不说只有八岁的明煜,就算是一个成年人,在冰水里泡一泡说不定也会着凉甚至是丧命。 大皇子很明显想弄死明煜,当场的人人心里都清楚,但是却并没有任何人在意他这一条贱命。 周围的人很多,但是每个人眼中只有戏谑。 沈红叶就是在这个时侯出现的。 这段记忆对于原身来说显然很重要,霍窦甚至能在脑海中回忆起沈红叶出场的场景。 粉雕玉琢的小公子手中拿着一个当今圣上刚赏下来的黄金鞭,和今天一样,穿着一身明艳的红袍。 和身为皇子却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明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哟,大伙儿都围在这里干嘛呢?”小公子的声音尚未摆脱稚气,但听到声音的众人却自觉的为他让出了一条路。 原因无他,单是因为沈小公子的父亲沈将军, 沈将军乃是开国功臣,两朝元老。 当年沈将军尚不记十五岁的时侯就随太祖征战四方,和当时尚在潜的当今圣上年岁相差无几,沙场的刀光剑影和马革裹尸的经历使他们成了出生入死的兄弟。 所以不管是在太祖之时还是现在,沈将军都是朝堂上当之无愧的第一红人。 此外,这位沈将军天生的风流相貌,外加赫赫军功,在这盛京想嫁的姑娘数不胜数。 但沈将军年轻的时侯性格桀骜不驯,一心只在为圣上征战天下,对于儿女情长,风花雪月完全不放在心上。直到三十岁这年才被现在的夫人降服,据说沈将军当年大婚当晚无数盛京姑娘搅碎了手中的帕子。 而沈红叶作为沈将军的第一个孩子,直到将军三十三岁才诞生,说一句老来得子也不为过。 沈小公子天生龙血凤髓,结合的父母的优点,从小就长得十分惹人喜爱,性格也是十分讨喜,当今圣上对他的喜爱程度甚至超过了大皇子。 而且沈家上下都对其也都十分疼爱,所以这位小爷在性格上和当年的他爹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盛京的世家公子自然也不敢惹到这位。 当晚沈小公子看着站在湖边,瑟瑟发抖的名煜,用他的那个黄金鞭轻轻地拍了拍明煜的脸轻率地说,“这谁啊?看着挺磕碜的。” “这是谁不重要,红叶,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大皇子收起了他那副盛气凌人的样子,摇身一变笑得像一个邻家的大哥一样。 他父皇和他说过,他谁都能欺负,但不能得罪沈家人。 毕竟,还得指望他们给他看家。 “无聊出来走走嘛,殿下,你们在玩什么呢?”沈红叶收回了对着明煜打量的目光,转身笑眯眯地对着大皇子问,但大皇子此时却突然不再言语。 “大皇子的玉佩被这个人扔到湖里了,大皇子让他去捞起来。”见大皇子不答,一个想要巴结大皇子的公子答道。 “哦,那这个小乞丐还真是不长眼。但是,这湖水我看这都挺冷的,下去一趟估计就上不来了,这辞旧迎新的时侯还是不要造杀孽比较好。不如这样,我那里有个陛下前一段时间刚赏下来的玉佩,我瞧着还不错,回头送给殿下怎么样?”沈红叶站在人群中间,恰好隔开了名煜与其他人。 “可是......”那个公子还要说什么,却被大皇子拦住了。 “都是小事,不值一提,父皇送给红叶的东西,我怎么好夺人所爱。况且,我本来也就只是吓吓他而已。我们走吧,今年母后请匠人让了冰雕,我们去看看。”说完之后便带着一群人走开了。 眼前众人走开,难逃一劫的小明煜刚松了一口气,却听到站在身前的人道,“你不谢谢我吗?” 沈红叶去而复返,依旧拿着他的小鞭子,笑着看着明煜。若仔细看,能够看出此时他的笑意和刚才得L的笑容分明不通。 “你难道不会说话?我们大月的小殿下居然是一个哑巴吗?” 见明煜还不语,穿着红衣的小公子伸手用手中的鞭子轻轻点了一下瞪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的小孩的额头,动作一如眼前。 ...... “没有不开心,我在等你,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