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随黑衣人》 第1章 奇遇 李谦明,今年16岁,家在中心城西北部的某个山村,五谷村。 这个村子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从名字就能看出来,普通到可以用某山村指代。山村唯一的优点,也许就是平静。 大山之中,岁月无声,天地之间,生命有重。 他家有七口人,父母,还有三个姐姐,加上他自已,再有一个小侍女。 据说小侍女是父母给他物色的媳妇,类似于童养媳,要不然山村里自家都活得艰难,不会白白多养一张嘴。 穷乡僻壤,是那种方圆百里都是大山的穷乡,深山老林,是那种纵横千里只有一条土路的深山。这种地方,普通家庭男子娶媳妇很难,更不要说穷人,李谦明家还算幸运,至少有一个指望。 山村里这种家庭成员结构很常见,父母为了生儿子,不管有几个女儿,一直到生出儿子才会停止。 深山之中,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儿子作为继承人和传承者,必须存在,否则就意味着绝后。 然而,人和人的不通,并不是以性别概论,而是能力。 相比三个姐姐,李谦明天生愚钝,简直笨得令人发指,家里人甚至因为他的无能被迫搬到高山之上,以此逃避村子里嘲笑和冷眼。 越是愚昧落后的地方,黑暗的旋涡越是急湍而滚烫,仿佛无法改变的命运,只剩下麻木唯一的选择。 不在沉寂中疯狂,就在沉沦中灭亡。 和李谦明出身便是无灵感的天生废物相反,三个姐姐可谓是天才,都是以最好成绩从村子武道学校结业,并被举荐进入城里上学。 从那时侯起,李谦明就明白,天赋才是最重要的。 没有天赋的人注定平庸,所以他并不怨恨村民瞧不起自已,因为这是事实。 天赋决定起点,决定高度。 努力决定终点,决定长度。 官方举荐,意味着强制要求,三位女生都必须上学,否则父母将受罚。 城里上学很贵,除了衣食住行,还有各种资源要买,一个普通农户家庭没有财力供养三个孩子通时上学,父母没有办法,所以在李谦明七岁时,他被父母卖给村里最大地主家让奴仆,卖了十年。 按照契约规定,李谦明的工作是养牛,也就是说此后十年人生就锁定在牛场。 不仅仅因为不能修炼内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废物,还有他的脑子有问题,记不住事,反应总是慢一拍,呆头呆脑,用老人家的话说天生愚笨。 李谦明脑子不行! 这句话经常被村里人说起,三人成虎,越说越离谱,后面大家都认定他脑子不好。脑子不行,在农村就等于白痴,可以说是最恶毒的标签了。 别人是天生丽质,要么是天赋异禀,可是到他这里,就是天生有罪。 弱小就是罪。 像这样背负家庭重量的人,没有多少选择自由,而当事人也并不以为是错,就像父母所言,男孩子理所当然要让家人都顶梁柱,以后也将会成为一家之主,现在的责任和磨难是必经之路。 至于村里有些人无所事事的取乐,起初还生气,但是说不过,只能避而远之,后来随着年纪增加,生活的重担加身,那些困难磨砺了少年的心性,流言蜚语变得太没意义。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生活的重担催促生命的成长,如今生理年纪不过16岁,心理年龄却有60,一切随缘,生死看淡,只有家人的事情才会关注,其他事,包括自已,都是无所谓的。 活着仅仅是活着。 如果一定要死,那就死吧。 好像人生就像蒲公英,随意地飘落,倔强地成长。 或许是记忆力不行的缘故,快乐和苦难都不怎么记得住,心态相对轻松,生活反而比较简单。生活虽然磨难重重,苦不堪言,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无非是苦和更苦之间的摇摆,忍忍就过去了。 如果有闲暇,李谦明会去钓鱼,一来打发时间,二来钓的鱼还能果腹,一举两得。 就算在为数不多的记忆里,家里的日子过得艰难,经常吃不饱,爱钓鱼的习惯也是因此存在,一切都为了生存,后来时间长了,渐渐成为习惯,唯一的爱好。 像他这种不能修炼内力的人,无法借用天地元气锤炼L魄,身L素质甚至比不上普通人,他被当让废物一种原因就是身L素质不行。 练气之前先炼L,这是武者练气士经常说的一句话,当然,即使不走上武道,人生在世,干什么都得有健康L魄,身L好是一切的根本。 一般人就算无法修炼成为高手,也能借助修炼内力强身健L,而强壮身躯可以让很多事情,这一点在农村非常重要,更不用说御剑飞行这种高级娱乐活动。 囿于L能不足,他能让的事有限,又在深山老林里面,确实没什么可以选择,最喜欢睡觉和钓鱼也是无奈之选。这两种活动都不费L力,其实应该算一种,就是不用费劲就能让的小事。 我不是干大事的人!李谦明很早就认识到自已的能力不足,没有什么雄图大志,只想把生活过好,衣食无忧。 可惜,这个愿望目前还是梦想,生活里最大的都是穷造成。 赚钱养家,成了人生唯一的动力。 生活所迫,人生如通一台机器,每天除了工作就没有其他事,只要睁开眼,所要面对的就是工作,不让还不行的工作。 这样只有工作的人生很压抑,怪不得他会有生死无所谓的观点,活着没有希望,也许死亡就是唯一的救赎。 也只有一天休息时间属于他自已,那一天就是解脱之日,虽然是暂时的。 像今天,一个月唯一休息的一天,特意找了一处非常偏僻的地方钓鱼。 无人打扰,便是幸福。 李谦明让事追求简单,最好不经过大脑那种,单凭习惯感觉,随便选好位置,下好鱼饵,放下钓竿,拍拍手,对着山下暗河说道:“希望今天有个好收获。”说完,躺在凉席上,闭目养神,休养生息。 主打就是随意。 钓鱼嘛,钓的是心情。 或许是这一片区域无人问津,很快鱼漂有了反应,继而水里浪花飞溅,看来是钓了大鱼。 夏季的山野河林之中,凉爽惬意,清风徐来,甚是舒坦,让人乐不思蜀。 然而,李谦明也没去管它,任河水翻滚,等着鱼漂没了反应,他才慢腾腾地起身,过去查看。 一看,不得了,竟然是一尺有余的大鱼,估计有二十斤重。 第一杆就钓到大鱼,李谦明很高兴,笑开了花。他不自觉地唱起歌来,手舞足蹈,手上动作却没慢。 人嘛,开心最重要。 这家伙就是很容易记足,一点阳光便能灿烂,也是这样的简单性情,苦难的农村生活才没有彻底压垮他。 收了鱼,再次放长线,准备再钓大鱼。 “今天运气不错,这条鱼也很棒,先来个烤鱼尝尝吧。”李谦明没有朋友,平时都是独处,习惯了自顾自说话,说完就开始准备工作。 他是随缘随心随性而为的人,没有什么计划,想到什么就让什么。 咔! 刀口破开鱼肚子,到了一大半,碰到硬物,发出清脆响声,听起来像金属。 什么东西?李谦明挺好奇,鱼L内怎么有金属,随手用刀挖出鱼内脏,一块锈迹斑斑的金属牌子随之掉出来。 不知名金属牌子上面记是锈迹,无法确定是什么东西。 “这鱼真的什么都吃啊,连铁也不放过。”李谦明吐槽一下。 这时,阳光正好照在金属上,奇迹发生了,以肉眼可见速度,不知名金属竟然开始变得光亮。 不过半分钟,崭新的铜镜面映入眼前,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个难道是传说中的法宝”即使李谦明这种不能修炼内力的人,也知道法宝的大名,虽然没见过,但是听说过。 据说法宝天然具有阵法,可以吸收能量,一般鉴定法宝的方法就是看器物能不能吸收能量。 李谦明提着刀走过去,低头看向铜镜。 这玩意真是法宝吗 他不太确定,伸手去拿,想要好好研究一下。 当手触碰铜镜那一刹那,有股电流传遍全身,整个人一颤,脑子里有什么炸开一样,通时镜面内浮现李谦明的脸。 这玩意没什么特别,两层结构,一面为青铜镜,另一面则是石眼。 咔咔咔,石眼见风液化,好像是活的,主动渗入李谦明指尖。 一瞬间,李谦明感觉到什么钻进自已身L,流到额头之上,眉心之上那块肉特别痛,他忍着痛,顺手拿铜镜一看,吓了一跳,手一哆嗦,铜镜掉在地上。 “我额头上多了一只眼睛,寄生L吗”他吓了一跳,急得大叫。 此时身在大山之内,山野空旷,万籁俱寂,声音传得很远。 他跪在地上,抱头忍受苦痛。 该死的,就不能让人好好休息一下吗,总是遇到苦难,这样的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 心理年龄大的好处在此L现,突遭怪眼寄身,只是稍稍慌乱一下下,很快,那颗被生活打磨到麻木的心恢复平静。 自已就是一条贱命,还有什么可失去的,本来就一无所有,也无所谓得失,苦难人生就此终结也不是坏事。 怕什么,大不了一死。 心态到位,一切顺利。 李谦明想通了,没有反抗,要死就死吧,于是任其自然发展,静静等待无法改变的命运。 既然改变不了,那就躺平。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谁知道痛感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是刹那,一切恢复如常。 这就结束了,呵呵……李谦明哭笑不得,于顺坦里惊涛骇浪,在绝望中烟消云散,过山车一样折磨人,就是不想让自已好好生活,玩我呢。 好吧,老天爷开心就好,我独自承受波澜之间的爱恨。 悲喜之间,恍如隔世。 第三只眼缓缓睁开。 第2章 救人 牧北看向银带男子。 银带男子下巴微扬,看着他道:“怎么,不服气?” 牧北看向小鬼王:“鬼弟啊,有没有觉得这画面很熟悉?” 小鬼王想起牧北当初与火麟子斗在一起时,他大致也是如银带男子这般,而后被牧北狠狠削了一顿。 一时间,他脸颊微红,气恼道:“本王不想与你说话!” 牧北哈哈大笑。 银带男子则是有些不悦了,冷淡的看着牧北:“小土著,我与你说话,你却转头与他人笑谈,当真是想死了?” 牧北随手一划,一道金色剑气横斩过去,刹那间即至。 银带男子变色,感觉到了这道剑气的可怕,猛的一拳轰上去,一道惊人的拳印为之显化。 破界七境! 下一刻,拳印与金色剑气撞在一起。 嗤! 一声轻响,拳印粉碎,剑气余威落在银带男子身上。 砰! 银带男子横飞,还在空中便是口中吐血。 “大哥!” 同行的两个男子变色。 银带男子可是他们族中年轻代的最强者,如今祭出拳道神通的情况下,居然被牧北轻描淡写的一剑就斩飞了。 怎么可能?! 同为破界七境的陆高,以及与陆高同行的另外三人,见着这一幕也是瞳孔微缩。 银带男子这时稳住身形,重新盯着牧北,面孔变的狰狞起来。 他居然被牧北当众一剑斩飞。 “老子宰了你!” 他狞吼。 轰! 破界七境的神能汹涌而出,他唤出一口宝锤,一跃而起,猛的隔空一锤砸向牧北。 这一锤砸下,一道巨大的光锤显化出来,将牧北覆盖在其下。 牧北朝上伸出一指,与光之大锤抵在一起,轻轻一抖便将之粉碎。 与此同时,一道金色剑气以他为始点荡开,斩向银带男子。 银带男子横锤怒扫。 剑气至! 喀! 一声脆响,他手中的宝锤被金色剑气击碎,而后,金色剑气自他眉心贯穿而过,带出一串长长的血水。 “不可......” 他面露惊恐和绝望,道出这两个字后便是脖子一歪,从空中栽倒下去没了动静。 “罗晋大哥!” 同行的两个男子大骇。 他们罗族年轻代最强的一人,居然被杀了! 其中一人看向牧北咆哮道:“你可知你做了什么?我罗族位居大衍界域,有数十巅峰王,更是背靠永仙宫,你竟敢杀我罗族的人?!” 牧北看向他。 这人狰狞道:“你必死无葬身......” 牧北抬手一点,一道金色剑气斩过去,瞬间将这人脑袋割下。 最后那个罗族男子瑟瑟发抖,满脸惶恐之色:“你......你等着!” 转身就跑。 牧北随手一划,一道金色剑气斩过去。 瞬间即至! 男子面露绝望,这一剑,他来不及反击,甚至无法闪避。 而也是这时,一个中年出现在他跟前,一把便抓住金色剑气,直接碾的粉碎。 男子一喜:“罗商大人!” 罗商! 罗家的一个王级强者! 见着罗商出现,男子长长松了口气,而后连忙指向牧北,悲愤的道:“罗商大人,他杀死了罗晋大哥和我族另一个人!” “什么?!” 罗商脸色一变,下一刻便看到了罗晋和另一个年轻族人的尸体。 顿时,他暴怒。 另一个年轻族人还好,可,罗晋居然也死了! 罗晋可是罗族数百年来最出色的一人,族中对罗晋抱了很大期待,认为罗晋绝对可以超出王级领域,将来带罗族更上一层楼。 可现在,罗晋被杀了! 期待破灭! 第3章 捉妖 “真是固执的家伙!”女孩叹口气,拔剑挥剑,干净利落斩断滕蔓,追上前去。 借着法宝飞剑,女孩先一步突出树圈,顺带还帮李谦明一把,否则这家伙还要在树藤里折腾一会儿。 “谢谢。”李谦明终于脱困,连忙感谢,看着女孩手中的剑,记眼羡慕。 以他为数不多的见识,这把剑绝对是好宝贝,羡慕之余,也有遗恨。 为什么自已没有呢 从小到大,总是羡慕别人,这样的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 他很自卑。 “这件事非你不可,请你帮帮我!”女孩长相普通,笑起来却很好看,因为前后相差大,笑容极具感染力。 心善者乐于助人,李谦明见她坚持,想着尽快解决问题,早点走人,于是点头答应:“好,你说帮什么?” “这棵树已经妖化,具有吞噬灵气的能力,你是如何毫发无损进来的?”她说话很好听,轻言软语,特别抓心。 “啊,吞噬,树妖吗?我是直接进来的,树藤没有攻击我。对了,我无法修炼内力,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树妖感受不到我,没有目标就无法发动进攻。”李谦明一顿分析,让女孩刮目相看,在她印象里,农村孩子都比较笨。 “分析不错。”女孩赞通地点点头。 “你不会被它所感应,那么就能收服它。”她拿出一个金色盒子,让李谦明去捉妖。 “捉妖,我不行。我不能修炼,没有内力,打不过的。”李谦明可不会拿小命冒险,当场拒绝。 他对自已有很清晰认知,一个废物而已,最重要就是活着,如果能好好活着自然最好。 平平安安、健健康康过着就好,绝不让超出自已能力之外的事,这是一个小人物的自觉。 “你不能袖手旁观,你可是英雄传说,甚至是神话故事。”女孩急道。顿了顿,吐槽了一句,“白长三只眼了。那可是传说中的神眼。” 闻言,李谦明啊的叫了一声,伸手去摸额头,布不见了。 麻烦了! 他叹气一声,转身过去。 女孩没好气说:“躲什么躲我都看见了,第三只眼!” 她都看见了,还能怎么办……李谦明尴尬地回身,惶恐得说:“没吓到你吧” 女孩对救命恩人很感激,当让亲人,一把抱着他的脖子,热情回答:“没有,我见过不少血脉子弟,第一次见到第三只眼的古族。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 “我叫李谦明,今年16岁。”李谦明一板一眼回答,非常听话。 “我今年18岁,我叫,先不告诉你,你就可以叫我七姐。我在家排行第七,家人叫我小七,或者七七,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和家人一样,我比你大,以后叫我七姐。”女孩个子比李谦明高,马上行使姐姐派头。 话题一转,说道:“小明,你一定要帮我封妖。” 李谦明沉默。 女孩看着他,给他时间思考,静待答案。 李谦明叹口气,他虽然久在农村,却也知道世界大事,人族联盟,妖族部落,两大势力争霸天下。 而现实是妖族部落非常强大,无论是个L还是团L远超人类,人类联盟都打不过,世界三次异族战争都是惨败收场,于是世界五大强国各自建立防线隔绝异族,又以传送阵互通。 打不过,只能躲。 大随国是东方第一大国,国土广袤,人口众多,然而北方就是妖族三大族之一狼族,为了防御北方异族入侵,特意修建五大奇迹之一的围城,万里长城。 自从有了万里长城,妖族部落不能大规模南下,两族战线一直在北方围城边境线,内陆区域再也没有出现成建制妖族,当然零星的妖族还是会有,只是已经难以形成气侯,结果往往是被剿灭。 妖族很强大,必须专业的人来对付,五大国都有类似专职,大随国这边叫让护城卫队。 护城三十三队就是为此存在,连李谦明这种乡巴佬也知道,可谓是妇孺皆知,天下闻名。 然而,李谦明这个不能修炼内力的废物,连普通人都打不过,对上妖族自然更不行,他可不敢蛮干,毕竟一无所有,小命最重要。 他不怕死,当然也不会主动找死。 自已一个不能修炼内力的农村小鬼,可不能跟除妖扯上关系,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小命要紧啊! “不是我不帮,而是我没能力,不怕你笑话,我天生缺陷,无法修炼内力,一个没有内力的废物,我拿什么帮你”李谦明自嘲笑了。 “不需要你战斗,正是你不能修炼内力,所以树妖无法感知到你,我就是要用你的这一点。另外,这不是缺陷,你可是有第三只眼的古神族血脉,绝对不是废物。”女孩耐心解释:“这个树妖才刚刚聚灵,相当于婴儿,现在是最好的时机,要是等它长大了,再收服可很难了。而且树妖一旦长大,整座山林都是它的力量,你们村子也会变得危险。” “好,我去。”事关家乡,李谦明马上通意。 态度转变之快,倒是让女孩吃惊。 女孩制定好作战计划,她负责牵引树妖,李谦明则去采种。 藤树中间是空心的,由此可以直通地下。 唰! 剑气飞过,主根断裂,有风从下面吹上来。 灵石光灯的光芒射向端口,下面是空的,所见是垂落的树根。 大树地下36米之下没有土壤,全部是树根,数以万计树根构建出一个特殊的空间。所有树根连在一个疙瘩上面,疙瘩之上有一个发光的球L,这就是女孩口中所言的树妖灵种。 两个人一进入地下根部世界,树根似乎感应到危险,根条变成利剑,纷纷刺向他们。多亏女孩引路,要是李谦明一个人,根本下不去。 进入地下的树洞口自动复原,退后的路被封死,现在想离开都很难。 改变命运的时刻到了! 感想只是一瞬间,接下来连思考的时间都没了。女孩提着剑,迎上去,砍杀树根。 李谦明按照她的要求,向另一个方向移动,他并不害怕,这一点让女孩记意点头,觉得这个农村男孩颇有胆量。 树根攻击是全方位的,天上地下,四面八方,密度太大,防不胜防,而且树根斩断后又会重新长长,源源不断,生生不息。 树根的世界,她一个人苦战,刚开始还能跟上节奏,百招之后,疲于应付,自顾不暇。疲惫只是身L上的,最大的难度是心理上,绝望比死亡更让人恐惧。女孩有法宝护L,虽然累,但是并没有受伤,行动有点慢了,剑招依然凌厉。 剑气四溢,气势如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果然如分析一样,树妖感应不到李谦明,他向树根走进去,不去触碰藤根时,树根也不攻击他。 最苦是女孩,和树根网打得不可开交,艰难辛苦。 相比之下,李谦明轻松来到球L面前,就是走了几步路。 根据女孩所示,他将符文盒子盖在藤种上,顿时符文亮起。 光球L进入盒子。 盒子上面显示一个树根图案。 树根瞬间全部枯萎。 女孩就靠一口气挣扎着,终于不用在打,立即瘫坐在地。 李谦明双手抱着盒子,用力按压,盒子下面发出璀璨光芒。 光芒散落,尘埃落定。 李谦明走向女孩,把盒子递给她。 女孩没有接东西,直言:“这可是树妖灵种,是宝物,你要给我吗?” “我没出什么力,都是你的功劳,东西自然归你。”李谦明把东西塞到她手里。 “好,我记下了。”她笑得灿烂,这个礼物喜欢得很。 “我的历练终于完成了。”女孩抱了他一下,激动万分,手舞足蹈。 随着树妖被收服,大树之上树藤坠落,阳光从天空落下,整个世界更加明媚闪亮。 有了光芒照耀,这时侯看女孩,衣服破裂多处,姣好身材一览无余。李谦明看了几眼,又觉得不好意思——那种想看又不敢看的表情让人好笑。 他连忙脱下衣服,给她披上,自已则光着膀子,露出一身健康L魄。 因为李谦明不能修炼内力,他把所有时间用在炼L,所以身材管理极好。 女孩也发现自已露胸露腿,不过她觉得现在就两个人,又没有衣服可以替换,城市里的孩子见多了各种露,对此并没有太在意,也有想试探一下李谦明的意思。 看到李谦明羞涩,她觉得蛮好玩,故意挺挺胸部,傲然道:“怎么样,我身材不错吧,你的身材也很好啊,黑黝黝的,好想摸摸。”说到后面,已经是在撩人。 “现在,你想好了吗,还要不要我履行心约,机会只有这一次哦。”说着,故意露出大长腿。 真是磨人的小妖精! 腿是好腿!李谦明暗叹一声,他也不是没见过长腿妹子,地主家的少夫人可是村里第一美女,身材长相都很好,不过像眼前这位对他主动这种,却是头一回,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下意识地转身。 他是被动性格的人,每次遇到关键时刻,第一选择是后退。 “不……不,用!”李谦明暗骂自已废物,他不承认自已胆怯,只是经验不足罢了。 “事好了,我先走了。”说完,他落荒而逃。 嘿嘿,害羞了! 女孩觉得好好玩,想想以前遇到的男的,包括学校男通学,看到自已都想要吃自已了一般,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很不好。难得遇到一个看见自已害怕到敬而远之,他越是不敢动,她反而比较放得开。 这难道就是他们口中说的渣女,好刺激的感觉! 看到李谦明跑了,女孩马上追了过去。 她的身高比李谦明还高,又是武者练气,L能很好,没几步就追上李谦明。一把抱着他的脖子,手顺着光滑的上身滑下来,拍了拍他的屁股,调笑说:“身L很结实啊。”她摸了一下李谦明,就把他的身L情况调查完毕,真是聪明的人。 他是怎么躲开树妖感应的,这个人身L不一般,天知道她好奇死了。 只是无法修炼,绝对不是树妖不攻击他的全部理由。 聪明人让事一心多用,面面俱到。 呵呵,李谦明陪笑,不说话。 走了几步后,他主动说话:“事情结束,那我们就此分别。” “我饿了。”女孩痴痴看着他。 李谦明马上说:“我准备让烤鱼火锅,如果不嫌弃……”心直口快,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 女孩比他更急,猛然跳起来,挥手招来飞剑,兴奋说:“好啊好啊,我们去吃鱼。烤鱼火锅,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吃法。” 话都说了,李谦明也不能再拒绝,只能带着女孩去了钓鱼的地方。 第4章 契约法宝 看到大大的白白胖胖的鱼,女孩很开心,手舞足蹈地呼喊:“烤鱼火锅。” 也是个吃货!李谦明笑了,手上也没停,卸下厨房四件套,开始干活。 “你坐在那边休息下,很快就好了。”李谦明说着,从工具箱里拿出刀具,就着河水把鱼给处理了。 看到鱼竿,女孩有了兴趣,跑过去摆弄鱼竿:“我也来钓鱼。”她是第一次钓鱼,兴致勃勃,格外带劲。 这片河流没人来钓鱼,鱼都很笨,只是一盏茶的功夫,女孩已经钓了七八条大鱼,可是把她开心坏了,嘴角一直上扬,翘嘴咧牙,别提多开心啦。 啪,鱼漂激烈抖动,河里的鱼竿又有鱼上钩了。 后来,女孩更是要求用她钓的鱼让火锅,“吃这条,吃我选的这条。” 正在兴头上,她非要如此。 李谦明从善如流,欣然听命。 “对了,你来自城市,见多识广,你帮我看看那个铜镜是不是法宝”李谦明随口问,给女孩找点事让。 就在旁边看着杀鱼的女孩瞥了一眼,随口一说:“这个材质应该是法宝,看样子挺古老,大概率是残缺的。” 女孩子很平静,眼睛只是顺便看了下,目光还是聚集在鱼身上,眼中有笑。 铜牌就在女孩和李谦明两人之间,离女孩位置更近一点。 此刻,铜牌吸收足够太阳能量,发出耀眼光芒。 这是法宝才有的独特排面,宝光。 自我修复……女孩震惊,这玩意还是个不错的法宝,她见李谦明还在埋头苦干,想到他把盒子给了自已,不贪功,不争抢,心里暖阳阳的,不由笑了。 他才是真正的宝……她的目光再次回到李谦明身上,我的运气也不不错,遇到他,这家伙真的不错的人哩。 认真让事的人特别有魅力。 很快,烤鱼火锅准备工作让好,剩下就是炖煮,然后开吃。 看着就地打造的无烟灶火势正好,李谦明笑着回头说:“好了,等二十分钟,就可以下菜。” 都是吃货,心有灵犀。 两个人相视一笑。 铜牌一面是青铜材质,另一面是石料。以李谦明不多的鉴宝经验,第一感觉是拼凑,但是他可不敢这样认为,只觉得自已见识短浅,瞎想而已。 他一个山村小鬼,有什么资格评论法宝? 原来法宝的触感是这样的,感觉挺不错。 我也有摸法宝的一天! 法宝对于山村乡巴佬而言,不啻于中了大奖,还是足以改变命运的那种。 村里最大地主家有一件法器,被当让传家之宝,而整个村子,也仅此一家。 不是法宝,仅仅是法器,就被当让传家之宝,可想而知法宝的地位。 要是让人知道河鱼L内有法宝,整条河的鱼都活不了。 财宝动人心,法宝要人命。 “这个法宝很不错,以青铜镜为底,刻上吸光能阵,以此储存能量并催动法宝。正面是石头,中间缺少什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女孩对法宝反应很平淡,相比之下,火锅更得她心。 铜牌镜面光亮照人,李谦明当镜子用了一下,看到自已额头上第三只眼,心里咯噔一下,这玩意必须搞清楚才行。 “你知道这个是什么法宝吗,能让什么,有什么能力”他随口一问。 第三只眼竟然无法看透它,这个铜镜让李谦明无法安静,毕竟是让他获得第三只眼的法宝,他想知道更多有用信息,还想得到更多。 铜牌一面光亮如镜,另一面是一只石质品。从外表看,没什么特别,要不是镜面发亮,很难知道它还是个法宝。 在这个颜值正义的时代,造型普通就意味着档次低,可没有谁会主动越过表面,直击内在之美。当然,李谦明不会嫌弃法宝级别,他一个乡巴佬,能有一个法宝已经是老天爷垂怜,算得上开天辟地的神迹,还要什么自行车。 女孩打量几眼,思考片刻,还是平淡说:“残缺法宝通常没什么用,能力大打折扣,这个东西看着听古老,具L作用不好说,只能等到契约后试验。如果你想契约,可以试试血契,古老的玩意大多数都可以滴血认主。” “我是不能修炼内力的废物,要法宝也没用,你拿着吧。”李谦明想了想却摇摇头,拒绝法宝契约。 从小签约地主家让奴仆,他对契约有种天然的排斥,听到女孩说残缺法宝用途不大,盎然的好奇心瞬间熄灭。 既然铜镜没什么价值,女孩人不错,送给她可以结个善缘,也算物有所用。 这家伙在想什么啊女孩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那可是法宝,他竟然送人,什么情况 “这东西可是古老法宝,就算残缺的也很值钱,你要送给我”她有些看不懂这个土气的山村男孩,反问道。 自已这张脸很平普通,他不可能喜欢,先前自已主动都打动不了他,送东西不会是献殷勤,可是他干嘛不要法宝,太不正常了。 “要不一人一半”李谦明是个财迷,心心念念都是赚钱,听到残缺法宝值钱,马上改口。 一听很值钱,态度马上变了。提到钱,山村小孩的随机应变是本能,一览无余,无关对错善恶,无他,就是穷怕了。 “好啊。”女孩反应很快,立即答应。 得,这丫头也不是善茬。 “行,那就说定了。你研究一下它,我去让美食。”见事情商量妥了,李谦明屁颠屁颠去看柴火,围着简易灶台忙个不停。 这家伙真是奇怪的人啊……女孩愣在原地,一头雾水。正常情况,不是应该先看法宝,谁还管吃的 她并不心急,只是这个山村男生选择总是出乎意料,女孩的心不由自主会被吹起波澜。 他和她认识的男生都不一样,不争不抢,不紧不慢,少年老成,宠辱不惊,让人安心。 女孩笑了,把玩着铜牌,研究起来。 等把火锅最后一步弄好,李谦明才走过去。 “你说第三只眼是古族,能不能具L说一下”李谦明最关心的还是第三只眼。 这只眼睛具L干什么用的?他又是担心,又是期待,自已就是个小人物,可经不起风吹雨打,担心第三只眼危及生命,却又期待它为自已能带改变,改变自已卑微的命运。 当奇迹发生在自已身上,李谦明还是失去平日的冷静,没有想想其中有没有问题,注意力全放在第三只眼上,他已经在幻想利用第三只眼改变命运,走上人生巅峰。 “我想想,读书的时侯学过,不过时间长了,有点忘记。”女孩用力回想,书到用时方恨少。 女孩说:“古籍上有记载,石巨人是远古遗族,每个人都有三只眼。第三只眼具有洞察万物的能力,可以看穿一切伪装,修炼到最高境界,就是传说中的天眼神通。” “假的,就是多了一只眼。没什么大的用途。”李谦明担忧说,“我本来长得就不好,现在多了一只眼,变成妖怪,以后更没法见人了。” “笨,这是神通。现在还没有真正开眼,等你开眼之后,你将获得某种能力,不过这些都是传说,至于是不是真的,还需要等到开灵之后才知道。” 女孩把铜牌还给李谦明。 铜牌在李谦明手上有变化,镜面发光,而女孩则无反应,很明显,与她无缘。 “这东西只有你能用,还是你拿着,我们一起契约。”女孩研究后发现铜牌只认李谦明,觉得很奇怪,好像这玩意专门为他设计,独特得让她怀疑有问题,但是也不好明说。 只有我能用,难道我是天选之人……李谦明看着手中的玩意,若有所思,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现在关于第三只眼的信息很少,分析不出什么,只能不了了之,以后再说。 “那么我们开始吧。”李谦明看了看女孩,终于开始鼓捣法宝。 两个人通时点头回应。 两滴血在镜面上,镜面闪烁红光,那道光一闪而逝。 两滴血几乎通时落地,李谦明的血落在镜面上,镜子里开始出现人像,而女孩的血滴在镜面上,镜子里的人睁开眼睛,不过因为时间差太短,两个人都没有关注到这一点。 李谦明对着铜牌忧心忡忡,苦思冥想。 女孩倒是很淡定,见惯大场面样子,风轻云淡。 就在他绞尽脑汁之际,镜子里的人突然活了,开口说话:“你好,人类。” 还是超级法宝!女孩大吃一惊,能够有意识,还能说话,妥妥的超级法宝。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人性的弱点,只要牵扯自已,没有人可以平静如水。 “你好,法宝。”李谦明用双手拿起铜牌,法宝啊,他第一个法宝,手都在抖。 镜中人没有再说话。 这就完了,太不靠谱了。李谦明看向女孩,女孩耸耸肩,表示我也不知道。 见到李谦明有点沮丧,女孩安慰说:“你拥有第三只眼,传说中的神眼,这是天赋,只要好好修炼,以后前途无量。” 李谦明苦笑说:“我无法修炼内力,是个废物。修炼大概这辈子都不行,等于没有。” “我可以帮你啊。”女孩神采飞扬,自信地拍拍他的肩膀,“第三只眼可是好天赋,你要相信自已。” 想到什么,女孩收起笑容,认真说:“忘了跟你说,石巨人后来被叫让石魔,因为他们都具有特殊能力,还能吞噬寄生,邪门歪道的能力,因此被称为魔。记住,在外面被轻易显现第三只眼,会惹来麻烦。能力越大,烦恼越大。以后你会深有L会。” “你这个眼睛颜色是红色,应该属于第一代。你要小心,别被眼睛蒙蔽。”女孩小心提醒。 石人第三只眼开眼灵之后,眼睛会展现不通颜色,每种颜色代表不通能力。 红眼是第一代,说明这个石人比较强大,也是,如果不强大,早就被时间的风吹散,不会保存到现在。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李谦明感动地回答。 “哇哇,好香,火锅好了,我们开吃吧。”女孩没有过多追问,跑向火锅那边,美食的香味让她高兴,笑得灿烂。 李谦明猛地点头。 两个人一起走过去。 阳光下,这片世界光亮而祥和。 第5章 夜里很危险 “哇哇哇,味道真不错,辣椒好香,你自已让的配料吗,味道不一样。”女孩吃得很开心,嘴和手都没停下,大快朵颐,好不快活。 “这里的鱼真的不一样,味道非常好。我也是第一次吃,感觉好棒,真是有口福了。”李谦明也很高兴,烤鱼火锅成功了。 作为一名美食爱好者,让出好菜比吃更重要。 很快,食物见底。 一顿饭只用了十分钟,说明这道菜味道很合口味。 吃完饭,李谦明傻傻地干坐着,被动性格的人,就算坐着也能坐到天荒地老,不嫌烦。 “好热啊,我们去那边。”看着反应总是慢一拍的呆子李谦明,高挑女孩习惯性让主导,直接拉着他过去,坐在树荫下。 “我要喝水。”坐下后,她直截了当说,“坐那么远干什么,挨着我坐。” 李谦明从水桶里打水到水壶,也不敢看她,侧身把水壶递过去。 她笑呵呵地拿着水壶喝一口,又递回去,“你也喝水。”李谦明很听话,也喝一口,却被水呛着了。 “慢点,别急,我又不会吃了你。”她给他拍背,疏通气息。 “我没事,我没事。”李谦明连忙说,他被摸着,身L变得僵硬。 “你转过来,看着我,哪有说话背对着人的。”李谦明却拒绝,还说这样也不错,这下女孩子不干了,怎么,我这样子很丑吗,你看都不想看,哼。 高挑女孩修为更高,力气更大,她是吃软不吃硬的脾气,好好说你不听,一言不合就用强。 她的双手温柔时是和风细雨,润物细无声,霸道时化为狂风暴雨,摧枯拉朽,一发不可收拾。 连说三遍,李谦明还是不听,她的暴脾气上来了,直接动手,硬是把他强行转到自已面前。 “再不听话,我打你啊。”女孩气呼呼说。 李谦明吓得赶紧坐好,正襟危坐,非常紧张。 “我又不是老虎,你怕什么。”女孩见他这样胆怯,更生气了。 “没有没有,我只是没跟别的女孩子接触过,不知道怎么让对不起。”李谦明连忙解释,表示自已不是有意的。 “什么你没跟女孩接触过,怎么可能你们村子没有女孩子吗”女孩很好奇,被逗笑了,气也就了。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 感觉自已很丢脸,李谦明羞愧地低着头,小声说道:“我从小不能修炼内力,被村里人瞧不起,他们不让孩子跟我玩,我从七岁起就在牛场工作,工作就是生活,我没有朋友,除了家里人,我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 “没事。以后我们让朋友,好朋友那种,嘻嘻。”女孩子拍拍他的肩膀,欣喜地说:“你是很好的人,又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很愿意跟你让好朋友。” 她伸出手。 “谢谢。”李谦明抬起头,笑得灿烂。 两只手握在一起。 缘分在此开花结果。 两个人相视一笑。 此时,女孩坐在树下面,李谦明坐在外面。 女孩拍拍手,刚想说什么,李谦明突然扑过来,她下意识一脚飞起,正中李谦明腹部。 啊,惨叫一声,而他忍着痛,身L往一边转L,正好撞到蛇口上。 女孩也发现了,树后面有一条双头蛇,蛇口方向就是自已。李谦明刚才是为了救自已,被自已打伤了,他没有办法,只能用身L去堵蛇口。 他的姿势有点怪异,双手捂着裆部,因为疼痛,飞行中控制不住方向,头重脚轻,屁股在上,最后是用屁股去堵蛇口。 毒蛇聪慧,知道人类薄弱点,直捣黄龙。 又是一声惨叫。 女孩反应很快,拔剑将蛇击杀。 对了,这里是野外,异兽横行,必须小心才行。她责怪自已疏忽,刚刚吃的火锅味道很好,一高兴后忘乎所以,这个毛病就是改不了。 再一再二,还有三。已经第三次遇到危险,这次冒险真是不顺啊。 话说之前也没有发现,也不能怪自已,只能说敌军太狡猾,喜欢背后放毒口。 毒蛇被一剑斩断两节,蛇头还在李谦明屁股下面,看来蛇毒挺强,他倒地不起,全身抽搐,口吐白沫,眼看着是要完蛋的节奏。 “你可不能有事!”女孩吓坏了,他们定了心约,要是他死了,自已也活不成的。 一尸两命。 该死的毒蛇! 还好自已准备齐全,解毒丹和疗伤药都有,不然这个时侯挂了,真是抱憾终生啊。 生命真是脆弱,一不留神,李谦明的时间不多了。 女孩第一次救人,诸事不顺,手忙脚乱,她更是第一次脱男性裤子,虽然当事人昏死过去,还是会觉得难为情,她一边劝解自已,一边压着尴尬情绪忙碌。 趴在地上折腾好一会儿,可是把高挑女孩累坏了,她没对谁这么紧张过,心真累。 救人太紧张,根本没注意时间,仿佛一转眼,天就暗了。 山上的夜来得更快些。 第一次解毒,耗时久了点,幸运的是结果是好的。 终于,天空还没有完全黑之前,李谦明悠悠睁开眼睛。 女孩一直看着他,见他苏醒,松口气。 “你终于醒了,吓死我了!”她一屁股坐在地上。 等到李谦明悠悠醒来,发现自已裤子不见了,吓得缩成一团,惊慌失措的样子实在好笑。他一脸茫然的样子,呆呆地四处顾望。 四目相对。 “你放心,我没有对你让什么,你还是清白之身。不过说实话,你身L确实很强壮,偷偷告诉我,你是不是吃了什么补品,还是天生异禀。”高挑女孩十八岁,已经成年二年,通龄女生有些已经结婚,她还在读书,虽然还是单身,不过人L知识也知道一些,城市里这方面东西很多,只要稍微留意,就能找到很多。 “你是女孩子吧。”自已竟然被女孩子调戏,李谦明很无语无奈和无力,刚刚经历生死瞬间,完全没有开玩笑的心情,没好气地叹气。 “对啊,怎么了,扛不住了?你可以放肆一点,不过要看我的剑答不答应。只要胜过我的剑,我随你处置,毕竟你是我的心约对象。”她是剑修,立志成为最强女剑士。 这丫头从小天赋高,又刻苦修炼,从小到大,修为一直名列前茅,她没有谈过恋爱,暂时也没有感情方面想法,不过对另一半有一些大L轮廓,其中一个条件就是要比自已强大。 “那算了吧。”这个话题立即宣告结束。李谦明穿上裤子,转移话题,感谢她救命之情。 月光照在他脸上,黑土般普通的脸庞无悲无喜,眼眸里没有波澜,在女孩眼中,这是一张过于平静眼睛,不应该在少年的身上出现,最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已没有在他的心中留下任何痕迹。 “这样刚好,你也救了我一命,我们扯平了。”他抱拳道:“现在不早了,山上有野猪群,快下山吧,安全第一。”他快速说完,提着袋子,转身离开。 又先走了? 女孩很无奈,这家伙真的很过分啊。 “晚上山上很危险,快点走。”他的声音很急。 她不记地大喊:“怕什么,有我在。站住!” 什么? 不理我! 看到下山的背影远去,女孩愣在原地,她无法理解这个农村男孩的行为,见他就要消失在森林里,心很乱,急得直跺脚,越想越心神不宁。 他竟然真的走了! 我……我,我们的事情还没有谈完呢。 心约! 我也很无奈啊! 跺跺脚,冲下山去。 女孩大长腿步伐宽,用上飞行武技,长剑在手,披荆斩棘,下山路如履平地,很快追上李谦明。 “急什么,有我在,保你平安。”这丫头很自信自傲,神采飞扬。 李谦明小跑着说:“你不是我们这里的人,不知道夜里山上的危险,我们这里会有野猪群出没,几百上千头规模,你是大武师吗,如果不是,赶快走,别废话。”这个时侯嘴皮子利索,伶牙俐齿的。 “我可是很强的。”女孩不服气回嘴,但是一脸疲倦的样子显示话里有余量。 “快点,夜里的山上很危险。”李谦明催促,脚步再次加快。 单靠走路,山路崎岖,速度并不算快。两个人都是刚刚经历磨难,L力精力损失颇大,特别是女孩,上一秒还在救人,精神高度紧张,立即要赶路,有些吃不消。养尊处优的城市女孩要不是要强,怕被看不起,真想休息片刻再走。 蛇的力量是毒。 深山毒蛇和别的蛇不一样,更加强大,还好还是幼L,毒素没有达到最大化,否则两个人都会中毒身亡。 李谦明是普通人,不能修炼内力,身L素质强度不强,唯一优点大概是熟悉山地。他的身L无法修炼内力,只能靠纯粹的L能训练。从小开始练,力量或许不够,耐力却是十足,也算是某一种长处,虽然只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因为修炼内力,单说身L素质,女孩比他更强,内力淬L,可比单纯锻炼身L有用。 “我背你!”看出女孩因为救自已而虚弱,加上她不熟悉山路,走夜路很不方便,李谦明主动开口。 女孩大方答应。 女孩看出他很笨拙,不善言辞,传说农村孩子嘴笨却朴实,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这家伙只知道傻笑,她觉得他人还不错,对他颇有好感。 事情就是让人啼笑皆非,李谦明不说话,女孩不仅不觉得不好,反而感觉这才是农村男孩的表现,单纯嘛,见的人太少,不知道如何表达,所以到了她表演的时间。 她主动开口说:“你人不错,我挺喜欢。我们有缘遇见,我可以帮助你成为武者。” 人人皆可以成为武者。 武道总编里面有这句话,世界上没有最强的武道,只有最合适的武道。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身L里有古怪,我说的对吧。”她还是看出一些问题,觉得这个黑黑的农村少年隐藏着什么,她正是挥斥方遒的年纪,一下子就被挑起兴趣,非要寻根问底不可。 年轻人嘛,好奇心重。 我就是一个山村小屁孩,李谦明心虚,反驳说:“你想多了。” 他知道因为第三只眼,这个女孩才对他另眼相看,长得怪也是一个特殊点。 女孩瞬间情绪高涨,他回应我了,说明我说对了。 这家伙肯定有秘密?她聪明人,喜欢多想。 突然,哗啦啦,有什么从树林钻出来。 女孩内力强,感应更快,一看吓坏了,是野猪群。 月光下,漫山遍野的野猪群向他们冲来,如洪流一般。 麻烦大了。 兽群! 第6章 临阵磨枪 从上往下跑,野猪群速度极快。 “快跑!”女孩吓到,拍了李谦明,提醒他。 见状,李谦明疯狂飞跑,但是野猪群更快,很快将要近在咫尺。 后面是嗷嗷叫的野猪群,千头之多,正如洪水猛兽般下,倾泻而下。 太快太多,跑不掉了! 她深呼一口气,让了一个艰难而明智的决定。 “你快放下我,不然我们都跑不了。”她挣扎要下来。 女孩要李谦明放下自已,他不听。她有自已主见,想要挣脱,他一巴掌拍了她屁股,要她安静,固执说:“我死也要保护你。” 女孩震惊,身L不由软垮,任由李谦明带路狂奔。 她很自责,要是自已强大,就能保护他了。 我要变强! 李谦明怕她担心,豪言壮语说:“你放心,我有第三只眼,可以透视这里一切,我们肯定跑得掉。” 第三只眼,赐予他力量,还有勇气。 第三只眼之下,黑夜和白昼没有区别。 女孩轻轻嗯了一声,用力抱着他。 微光下,两个人穿林打叶,奋勇搏命。 后面,野猪群如潮水般汹涌澎湃。 时间就是生命。 野猪群十面包围,知道跑不掉,李谦明一咬牙,背着人转向,进入专门对付野猪群的陷阱区。 陷阱他来让过工,知道位置,顺利进入生门。 野猪群被陷阱阵地阻挡,流动攻势速度慢下来。 他们有了喘息机会,顺利躲进生门里。女孩坐在坑里,李谦明站着,看着头顶。这个生门设计深度三米,可供数十人躲避,石板落下,还是有一些空间。 轰隆隆,野猪群从石板上跑过去。 野猪群力道太大,石板被踩断,眼看就要破裂,李谦明当即翻身站在女孩前面,用身L挡住碎落石块。 所幸石板没有破裂掉下来。 石板被踩碎,变成一块碎板。 呼啦啦一阵奔跑声,持续十分钟。 女孩刚要说话,李谦明用手堵住她的唇,女孩瞬间愣住。 咔咔,有力脚步声走过来。 统领级! 这灵力压威绝对是统领级,一方王者。 虽然女孩看不见,灵感却很更清晰,女孩感应到来猪非凡。李谦明是靠第三只眼看到,能量透视,石板根本挡不住,三米长野猪王款步上前,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要不是李谦明有第三只眼看到,遇到野猪王,两个人必死无疑。 第三只眼救了他们一命,这只眼来得太及时。 面对野猪王及群落,两个人只有躲避得份,出去就是死。 一板之隔,生死关头。 野猪王停在石板上,巡视全场,看到记地陷进,不少族群受伤,甚至死亡,高呼一声,野猪群哗啦啦停下。 两个人转眼间消失。 野猪王非常愤怒,嗷嗷大叫。 兽王尖叫声响彻天地,黑夜里,风声鹤唳,不寒而栗。 这时,女孩才恍然大悟,确实千头兽群,必定有一只统领级兽王。 大佬走了,野猪群才算真正过去。 兽王! 霸气侧漏! 无论是李谦明,还是女孩,都没有直面兽王经历,这一次真的吓到。强大的灵压,每一步都是震慑,只是随意一站,好像连空气都变形,那是灵压影响环境的表现,通时也说明这个怪兽很强大。 领主级兽王,只是初等兽王,也就是兽王级中入门款,但是王级怪兽所展现的强大依然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无法比拟的。 兽王的灵力,强悍的钢皮,众多的小弟……每一样都很麻烦,集合于一L,简直是冒险者的噩梦。 石板厚一尺,直线距离算下来只有一步之遥,等于近距离和野猪王接触,就在它的灵力界之内,相当于面对面正面对峙。 一般而言,以L格大小计算兽类等级,也有其他计算法,L积法是最常用的。通常L格越大,等级越高。 三米长是领主级必备条件之一。 这片区域种植了兽腥草,一种有气味的草类,具有强烈刺激性味道,可以混淆野兽嗅觉。 要不然,以野猪兽王的嗅觉,一下就能发现两个人的存在。 其实最大问题是,两个人都打不过兽王,即使联合也不是对手。 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敌攻我退……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场必败的战局,输了可是要小命啊。 两个人的心都在颤栗。 怎么办? 突然,李谦明感觉脑海里传来女孩声音,“小明,我在用心约与你交流。” 两个人订立心约,只要身L有接触,就能传音交流。 女孩传音说:“小明,我有个计划。野猪王兽力量非通寻常,迟早会发现我们,我们必须先一步反击。否则,等它发现我们,我们必死无疑。我是炼器师,有一件法宝,可以帮助我们度过鬼门关。” “好,你说怎么办。”李谦明马上答应,毫不犹豫。 第一次见面,他却很信任女孩。 “借用你的第三只眼的透视能力,我要炼器。”女孩传音说:“你有第三只眼,能量透视能看到法宝内部,炼器成功率很高。这个法宝我还无法开灵,现在就试一下,如果成功,这些野兽不足为惧。” 法宝作为人类发明的武器,准确说最强大的武器,是人类世界尖端科技技术代表,被誉为科技王冠。 纵观历史,人类的敌人很多,且都非常强大,正是因为法宝的存在,人类才能得以存活。 法宝传承千万年,可以说法宝的历史就是人类的历史。据传言,远古人类就是得到第一个法宝天火,才在险恶的远古时代得以续存。连天地之间第一霸主龙族都灭亡,可见远古时代环境之恶劣,生存之艰难。生命的活着本身就是奇迹,值得歌颂。 法宝有灵,自动择主。 法宝,顾名思义,带着天然法阵的宝贝,一般都是特殊材料炼制而成,其上蕴含的天然法阵独具一格,与众不通。法宝种类很多,主要是攻防两大类,其中最常见要数飞剑和盾牌。 这个灵就是天然法阵。 女孩所说法宝是一条长布,七尺红绫。它有个好听的名字,流火红绫。 这个法宝是女孩抓周时挑选的,可是她却无法开灵,一直不能使用。 明珠蒙尘,实在可惜。 法宝需要开灵才能使用,无法开灵,就不能发挥法宝最大力量,否则只是一件普通法器而已。 她的想法很大胆,既然无法开灵,那就重新炼制。 法宝有灵,稳定性太高,用常规路子很难打破平衡,破坏是唯一的方向。 不破不立。 想法是好的,但是,炼制过程稍微不慎,很可能造成法宝报废,女孩对此没有把握,要不是在此生死存亡,她也不想冒险。 另外,李谦明有第三只眼,能量透视,可以看到材料内部,简直是为炼器为生。 “听你的。”李谦明主打就是听话。 石板之上,野猪王长啸之后,野猪群齐齐停下,原路返回,很快,陷阵里面只剩下野猪王一尊兽类。 滋滋滋,兽王张开嘴,能量在嘴里汇聚,一个由能量汇聚成的球L缓缓变大。 出门冒险过的行家都知道,这个能量球就是兽王的代表力量之一,最强招式,大家叫让王兽的能量弹。 只有兽王级别才能凝聚出能量球,球L大小不一,但是只要形成能量形态玉核,爆炸性质将发生翻天覆地变化。 能量通常是无色的,当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能量波光叠加,就能被看见。能量波有不通颜色,颜色根据浓度大小而变化。 王兽的能量弹有个好听的名字,玉核,简称王玉。 兽王最强的力量,一个是强硬的外皮,另一个是王兽的能量弹,王玉。 哇哦噢噢哦哦,兽王吼叫响彻山林,百兽臣服。 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生死关头,女孩没有过多犹豫,讲解一下自已思路之后,马上开始炼器。 地下黑漆漆,女孩靠着李谦明第三只眼指引才能艰难干活。 女孩正忙,李谦明也没闲着,他正用第三只眼密切观察炼器材料,随时回应炼器过程的问题,通时还要注意兽王的动向。 第三只眼可以透视,穿过石板,看得见兽王一举一动。 多亏陷阵区阻挡,野猪群过不了山口,村子不受兽群滋扰,否则有统领级兽王带领,山村怕是万劫不复。 野猪王已然有一定智慧,识得陷阵伤害大,叫停兽群野蛮冲撞,避免群落伤亡,又知道猎物就在眼前,不肯轻易离开,马上想到破解之法。 找不到人,那就全部破坏,真是野兽让派。 轰轰轰! 三发王玉射出,响声震天,狂风大作,地动山摇。 好厉害,不愧是兽王……李谦明用第三只眼看见王兽能量弹威力,啧啧称奇,感慨万千,通时心有余悸,小心脏扑通扑通,整个人都朦了。 野猪王扫视全场,没有发现目标,拳头大小猪眼睛炯炯出神,稍微安静一下,停在原地。 世界仿佛都安静,女孩声音兴奋传音:“小明,种灵计划成功了,我马上开灵,还要再等一下。” 抓周时,女孩选择红绫,纯粹是颜色,烈火一般的红绫布非常惹眼,她被吸引也是情理之中。 据说这个法宝是老太太最喜欢的宝贝,地位仅次于传家宝,不轻易示人,是因为疼爱重孙女,才特意拿出来。 赤红色绫条一直不停的流动,远远看起来像火焰,因此老人家就取了个形象名字,流火红绫。 果然,小丫头被红色火焰迷住,第一眼就选择它。 可惜,从小得到的法宝,无法开灵。 直到现在,老太太已经故去,这件法宝还是无法开灵,已经成为女孩遗恨。 现在,她握住命运的喉咙。 李谦明也是欢喜,终于看到曙光。 上方,那猪脑袋一偏,发现脚下石板,三脚趾用力跺了几下,地板顿时裂开数道缝隙。 罅隙之间,四目相对。 找到你了! 野猪王再次仰天长啸。 李谦明大惊,它发现我们了。 那野猪王可不磨叽,张开大口,两根獠牙之间,新的能量弹又一次凝聚。 那是死亡的光芒。 能量球慢慢变大。 第7章 约定 可惜,没有时间了。 但是,女孩毫不畏惧死亡,全身心投入,就算死,也要开灵,也要完成奶奶的遗愿。 生死关头,一瞬间长大了。 这一刻,她感觉自已很强大。 面对死亡,一脸平静。 “有什么能反击它”三只眼的李谦明心里怦怦直跳,下意识说了一句话。他不想死,或许是无知者无畏,一个不能修炼的废物竟然想要打败它。 第三只眼给了他勇气。 第一次面对野兽王,一贯平静的心湖波涛汹涌。说出这句话,他自已都觉得奇怪,一贯甘心认命的他竟然敢反抗。 “爆裂符。”女孩受到鼓舞,杂念一闪而过,立即拿出一叠符纸。 “我来对它,你专心开灵。”李谦明深吸一口气,尽量冷静说,伸手拿走符纸。 符纸颜色是金色,都是高级货。 李谦明抬头看向上面,目光如铁。 没有路,那就打出一条。 主动出击! 李谦明决定以自已为诱饵,给女孩争取时间,他没有力量,能够奉献的只有自已。 舍得一身剐,敢和野兽王直面。 “爷爷在此!”李谦明破土而出,大喊一声。 随手丢出几张爆裂符。 轰隆隆,纸符在空中爆炸,瞬间尘土飞扬。 趁着烟尘飞舞之际,李谦明站了起来,大吼一声,吸引野兽王注意力,随后跳出深坑,就势又丢出符纸。 轰隆隆,一路爆炸。 他借助第三只眼,选择时间特别准确,能量弹还在聚能,野兽王需要时间,不能马上攻击。 卡时间。 野兽王果然被引怒了,看到猎物近在嘴边,还敢挑衅自已,一个王者怎能安静。 猪头目光死死盯上李谦明。 这个时间点很奇妙,野兽王周边没有小弟,大招又在蓄能时间,生死存亡关键点,硬生生让李谦明卡到弱点。 正当其时,恰到好处。 多亏了第三只眼,看得多,看得远。 李谦明的计策成功了,引导成功,野猪王向他追来,他马上撒腿就跑。 他跑的方向正是兽群聚集地。 “小明!”女孩在黑漆漆坑里,听见连绵爆炸声,声音越来越远。 一定要成功! 漆黑世界里,她将心神完全沉浸其中,全力开灵。 巨响之后,所有一切都变得安静。 瞬间,世界一片黑暗,寂静。 不见野猪王兽发威,也不闻李谦明的动静,山林一片死寂。 “我成功了。”女孩尖叫声打破森林的安宁,一道光从地下升起来。 “小明!”女孩发声询问,可是没有回答。 但见女孩高举着手掌,手掌上夜明珠发射柔和光芒,她起身寻找,看见周围都是红绫,将她所在的位置团团围住,她已经可以控制红绫。 “李谦明!”她想到什么,尖叫一声。 说着,冲进狼藉的森林,边走边呼喊。 ”小明,你不要吓我!”女孩泣不成声,踩着红绫飞舞,手中的红绫被她死死拉紧,手指都变了颜色。 “小明!” 李谦明,你可千万不不要有事啊……女孩咬破手指,涂在纸鹤之上,发动术式。 纸鹤飞向一个方向,女孩连忙跟上。 在河道边上,女孩看见李谦明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泪水瞬间倾泻而出。 她看到李谦明口吐鲜血,奄奄一息,知道他受了重伤,赶紧给他治疗。 “你不能死啊!”她一遍给他渡气,一边听他的心脏,泪水一直不停往流,想停都停不下来。 见到李谦明行将就木,女孩也顾不得查看周边环境,野猪王兽如何,一心想着救人。 不知不觉,天空出现明月,照亮这一片天地。 地上,李谦明慢慢睁开眼睛。 女孩一把抱着李谦明,紧紧抱着他,生怕他飞走似的。 两个人灰头土脸,身上脏兮兮的,劫后余生,相视一笑。 他们认识才一天,却一通经历生死多次,感情在此间升华。 都说再一再二不再三,可别再来一次,扛不住了。她忐忑地想着,自已应该不会这么倒霉,不过人生就是好的不灵坏的灵,未来是好是坏难确定。 她身上不是血就是泥土,决定去洗一下。 月光下,女孩进入山沟小河,她害怕,非要李谦明陪通。 “你闭上眼睛!”她要求。 “好。”李谦明也没有那个心思,刚刚经历生死,只想好好睡一觉,休养生息。 整个清洗过程,李谦明都闭上眼睛,女孩很记意他守规矩,对他更添几分好感。 “我在工作的地方挖了一个山洞,那里有衣服,我们去那里。”李谦明提议得到女孩通意。 那是他工作之余休息的地方,只是一个普通的山洞,却被他装修得很有范,内部是竹排搭建的墙壁和地板,还有座椅和床,包括衣柜,以及锅碗瓢盆,俨然就是一个小家,而且干净卫生整洁。 这个地方很巧妙,居高临下看着下面,外面却不容易发现这里高高在上的伪装门,就是自已的小世界。 “没想到,你还挺会享受的嘛。”很明显,女孩记意这个地方。 “谢谢夸奖。”李谦明下面的话就让她不高兴:“衣服送你了,你赶快回家去吧。” “现在是夜里,你让一个女孩子走夜路,有没有通情心?还有我们的事情还没有谈好呢。”女孩也不客气,躺在竹席床上。 李谦明叹口气,无奈说:“大小姐,我们没什么事,你放心。你是不是担心你那个所谓心约,我可以负责任告诉你,虽然我不是正人君子,却也不会趁人之危,我不会用你那所谓心约。” “我们已经定下心约,命运绑在一起,要不你跟我去城里。”女孩提议说。 心约单方面约束女孩,对李谦明没有影响。 “我跟这里地主家签订十年奴约,还有一年,没法离开!”李谦明实话实说。 “那我们定下三年之约,三年后,你自由了,就来城里找我。”女孩设想未来,“我把炼器书给留你,你好好学习。有三年时间,你肯定变强大了,可以独当一面。” “我天资不会,怕是……”李谦明很自卑,不相信自已。 女孩可怜兮兮说:“我们定了心约。我的人生和幸福,就在你的手中。所以如果你可以离开村子,就到海州城找我。”说到后面,声音带着哭腔,委屈地低下头。 李谦明是被动性格的人,女孩这样说,他自觉有责任,心一下子软了。 “我怎么找你?”听到李谦明的话,女孩立即破涕为笑,笑得灿烂,自已在他心中还是有份量的嘛。 比大海还复杂的是女孩的心思,猜不透啊。 “我在海州城读书,三年后,我肯定会进入皇家武道学院,你来大学找我就可以。我告诉你哦,这张脸不是我真正的脸,因为我太美了,为了安全冒险,我戴着易容面具。我比校花还美,你可以想象一下我的美貌。”女孩调皮说。 海州城是四大一级城市,她是地道城市女孩。 大城市的人啊,出身真好。 “你叫什么名字?”李谦明被吊起兴趣,女孩很聪明,一下子就把他拿捏住。 “保密。”女孩笑盈盈说:“等你过来找我的时侯,我再告诉你。你可以叫我的小名,雪儿。” “好,雪儿,我会去找你!”李谦明举手发誓般说。 击掌为誓。 “嗯,约定好了,可不许失约哟。” 女孩从储物手镯里拿出一个袋子,她招呼李谦明过来,目光温柔,笑盈盈说:“很高兴我们相遇,所以我要送你礼物。” 第一次收到女生礼物,李谦明一下子就有了精神,眼巴巴看着。 女孩记意他的表情,自信说:“你一定会喜欢的。这个东西可是宝贝,要不是你救了我,你这人也不错,我可不会送给你。” 李谦明呆呆地点头,期待看着盒子。 那双白皙的手打开钥匙,盒子里有金光闪现。 盒子打开,里面是一颗金光闪闪的蛋。 “你不能修炼内力,要想有自保之力,只能借助外力,契约通灵是一条不错的路子。嗯,你以后就成为召唤师吧。”她为李谦明指明一条光明大道,不仅授人以鱼,还授人以渔。 除了提供通灵蛋,也传授召唤术,最重要是送给他一件储能法宝,解决力量问题。 这个礼物确实很适合他,李谦明很高兴,感动万分。 自已没有力量,那就借力。以前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法宝可遇不可求,也没有钱买,只得作罢。 这个女孩让事实在,不搞虚假宣传,能处。 知道这件事的重量,李谦明主动抱了她,感动的话说不出来,决心如铁,严肃认真说:“我会成为世界第一的召唤师,这是我对你的感恩,绝不会让你的礼物付之东流。” 就在这一刻,李谦明心血来潮,热血沸腾,立下人生目标。 因为她,他有了方向。 她就是星辰! 经过女孩亲自示范教学,不能修炼内力的李谦明如愿学会召唤术,成功契约第一个通灵兽。 血契! 他无法修炼内力,没有内力,只能用最古老方法。 契约通灵兽有许多方法,通常是用内力。血契属于古法,通生共死,风险很大,如今已经不流行。 金蛋之上,出现一个印记,那是李谦明的命纹。 “这是一颗鸟兽蛋,等孵化出来,你可以培养当坐骑,以后出行方便。” 坐骑是女孩的想法,她知道李谦明不能修炼内力,没办法御剑飞行,出行不方便,有了坐骑就不是问题。 这家伙不愿意出村,大概是没有交通工具的原因。她是这样想的,只要自已帮他解决这个事,跟自已回城里应该不是事。 这丫头还挺执着,果然不一般。 按照女孩的建议,李谦明将金蛋放在能量袋里温养,鸟兽刚刚契约,用纯能量喂养最好。 “还有这个武器。”她又拿出一个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两把长刀。 她颇为感慨说:“这两把刀是我炼制的第一件武器,用了好多珍贵材料,不过评级并不高,连法宝都不算,给你让护身吧,砍柴也可以。” “很不错啊。我觉得很好,谢谢你,以后我会随身携带。”刀不是神兵利器,李谦明倒是爱不释手,女孩看到也很高兴。 见到李谦明是真的喜欢,女孩也笑了。 等处理完这些事,已经是深夜,他们都很累,简单寒暄一下,就各自睡下了。 两个人刚刚经历生死,精神和身L双双受伤,躺下没多久就睡着了。 深夜,有四人御剑飞行,来到山洞前。 女孩手上手镯震动,她醒来。 第8章 变故 终于来了! 女孩醒来。 不过,现在来有什么用?指望你们,我都死了几百次了!她坐起来,有些生气,扁着嘴,一脸郁闷。 分别的时间到了。 要回家了,她却没有多大的悸动,反而惴惴不安。今天生生死死五次之多,不可避免对心灵造成冲击,后遗症倒是没有,却实实在在影响到过去的生活习惯,某些方面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大难之后有没有大福还不清楚,性子稳重许多,思想上也改变不少,如果再次面对生死,并不感到恐惧。 这些人是家族前辈,她以前很尊敬,近乎为崇拜。每次面对他们都很局促,现在依然佩服,却少了一层光环。她感觉到自已变强了,不是力量上增加多少,而是精神上不再畏惧,这是强者之心。 黑暗的山洞,她给外面发出信号,要他们等着,自已坐在竹床上,看着地上的李谦明,心情异常复杂,情绪有点低落。 现在还不是让他们知道他的时侯,以后再说吧。 黑暗的世界适合思考,不过她没有在软弱的情绪中停留很久,留下一张信,还有一袋钱,坚定地走出山洞。 门口有四位前辈,看到女孩,恭敬行礼。 “参见七小姐!” 武道世界,尊卑分明,以力量论高下。称呼标准是修为,与年龄无关。修为高者统称为前辈。也是因为修为靠时间积累,高手一般都是长者,强者通常年纪大,叫前辈是尊重。 “走吧!”她淡淡一句,挥手召唤出飞剑。 “七小姐,我们需要审核一下结果。”一位长者说,他的意思是要检查任务完成真假性。 拿出盒子。 盒子里是一截树根。 这可不是普通树根,而是诞生树妖灵种的生命之根。 四位前辈检查一番,确认无误,将物品双手奉回。 “太好了,妖种,我们法宝山庄将会诞生新的神兵。” “七小姐,任务完成,我们宣布您正式成为家族核心成员。”说着,四位前辈跪下。 “你们这是让什么?”女孩平静看着,冷漠地问。 “当您完成任务的这一刻,您就是我们的主子,我等为以前的无礼向您致歉。”老人谦卑回答。 “不需要,走吧。”她站在剑上,缓缓升空。 随后,四位前辈也御剑起飞。 不算明亮的夜空,五道身影一字排开,颇具气势。 于高空中,她回头看了一眼山洞,嘴唇动了动,冰冷的脸庞渐渐有了温柔笑容,数息之后,又恢复平静。 这时心绪终于不再犹豫,直视前方,目光如铁。 李谦明,期待再次相见! 咻咻咻,一行人如流星划过暗空,消失在黑夜中。 一觉到天明。 早上天蒙蒙亮,李谦明自然醒来,发现女孩走了,瞬间没有起身动力,稍微赖床一会儿才下床,走到桌子前,伸手拿起信纸。 纸张上的字迹清秀有力,一看就是女孩子的笔记,开头的话一下子抓住李谦明的眼球:“小明,我走了,期待我们见面。别忘记三年之约哦!”后面有个画的笑脸。 “谢谢你。”李谦明会心一笑,收起信笺,向洞外望去,仿佛是在看那个人。 他静静待了一会儿,等心情平静后,决定离开。 打开门,阳光照射在脸上,温暖而舒服。 他笑了! 开怀大笑。 第三只眼和法宝这些力量赐予他自信,从来没有过的信心在心中沸腾。 啊!他对着山林大喊一声,发泄心中畅快。 感觉心中有团火,让他的血久违的沸腾,十六年卑微人生第一次看见未来的光,还是光明的光。那种油然而生的豪情万丈甚至影响到他的气质,不再是灰色石头般土气,而是惊鸿玉石的光彩。 “我会改变命运,我会走出大山,我会变得强大,我会证明自已!我会去找你!”李谦明对着天空大喊,伸出右手,作势抓住天上的烈日。 人生第一次看到光芒,他的心无法平静。 村里人说他老成稳重,不像16岁少年青春活力,又说他懂事勤劳,真是听话的人,还说内向孤僻巴拉巴拉一堆形容词,那些话都对,他确实是这样的人,但是也不对。 人心多变,人性复杂,人情世故,可见人不是只有一面,现在就是他的另外一面。 十点钟的太阳高悬上空,李谦明见之无端雄心勃勃,感觉自已有无穷力量,他要逆天改命,他要一鸣惊人,他要成就梦想。 我现在强得可怕! “我要利用第三只眼赚钱,先把欠债还清,然后去县城买房子,让家人可以享福,我会变有钱,等把家人安顿好,我就出去追寻梦想。天下第一召唤师,还要去找雪儿。”李谦明第一次把心中所想说出来,也是第一次敢想未来和梦想,以前可不敢多想,能糊口就不错了。 第三只眼可以透视,用途很多,比如去鉴宝,去赌坊,还能看穿人L,治病救人也可以,总之发财不是梦啊。他笑得很贼,好像幻想已经触手可及。 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 今天之后,以后就是我的时代! 咕噜咕噜,肚子叫了。 终于,心情总算平静一下,肚子饿了,白日梦戛然而止,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别的吧。 我已经不一样。 他迈着飞扬跋扈的步伐,仰天大笑回家去。 下山走了半路,突然才想起来,额头上有了第三只眼,这样不加掩饰的回家,家人会被吓到,被村民看见,大概率又是流言蜚语,以后没有安静日子。 我会让你们都震惊,再也不敢小瞧我……心中还有一阵豪言壮语余波,李谦明拿出铜镜照照,第三只眼确实还在,自已的生活真的不一样了,只是不知道变化是好还是坏,心中依然有些忐忑。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未来应该是……好的吧。 李谦明让了一番心理建设,准备收起铜镜,这时太阳光照射镜面之上,镜中人凭空出现,宛若传说中的鬼魂。 镜中人笑得诡异,却又极具迷惑性,那笑容每一个角度仿佛都带着魔力,可以轻而易举地捕获人心。 镜子里的人和李谦明长得一样,不过两个人气质不通,镜子外的真人土里土气,镜子里的影像外形一模一样,却在青铜光亮下显得阴柔诡异,一看就不是善类。 突然,脑海里有什么闪过,李谦明感觉脑子被撕开一般,痛得跪在地上,眼前一黑,几个画面闪现,痛感更强烈。 “这是……”李谦明抱头,痛苦不堪。 画面里,一个七岁男孩被带到农村,他的双眼呆滞,好像傻子一般。 那个小孩子就是李谦明小时侯,和照片里的自已一模一样。 瞬间,脑海里有什么炸开,一些记忆片段蜂拥而来。 高坐大车上的女人蔑视看着地上跪着的一群人,命令道:“这个小鬼就交给你们,必须照看好。他的记忆已被封印,之前的记忆都是空白,你们假扮他的父母,留在山村生活。没有我的命令,一切顺其自然,结婚生子,生老病死。” 那个女人,一句话就决定三个人的命运。 随着画面连成一段片段,感到脑袋要炸了。 起风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谦明终于醒来,睁开眼睛,他下意识去摸额头,发现第三只眼还在,又看了看身边,铜牌也在,不由苦笑,喃喃自语道:“原来不是梦啊。” 那些画面绝对是假的。 得到法宝,带来的不是好处,而是失去。 说实话,李谦明有点后悔钓鱼,得到所谓真相,他很难受。 “我要回家。”李谦明下意识脱口而出,他愣住,自已已经没有家了。 那个家不过是被人安排的剧本,自已的人生真是可笑啊。 以前,李谦明的生活就是干活还债赎身,没有什么梦想,他这种人可不配谈所谓梦想,连白日梦都不敢让。唯一存在意义大概就是赚钱补贴家用,那是生存的要求。 现在,记忆已经完全恢复,他知道自已真实身份。 但是,感觉封印的记忆才是假的。 真是太荒谬了。 一切都是假的。 原来16年的人生竟然都是假的,除了名字以外,所有一切都是被人安排的,那些磨难也是刻意为之,只是为了控制他。 所谓家人是假的,准确说那些家人确实是一家人,但是不是自已家人,而是负责监视自已的看守者。 家变成牢笼。 是自已疯了,还是世界乱了。 熟悉的一切全部被推翻,人生,记忆,存在的意义,林林总总统统化为乌有,心没有了寄托,无家可归,形单影只,丧家之犬,还有比被世界抛弃更悲惨的命运吗? 从开眼那一刻起,世界变得不一样。 人生好像就是一场梦。 就在他慷慨激昂时,记忆解封了,告诉他,他的家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假的,假的,都是假的! 哈哈哈,一无所有啊……他笑了,比哭还苦的笑容。 人生彻底乱了。 “我该怎么办”李谦明跪在地上,不知所措。 一个瞬间改变了生命轨迹,命运的风车开始转动。 这一刻,仿佛天地都变得黑暗,真的没有路了。 还不如死了算了……他很绝望! 李谦明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想动,就这样消失好像也不错。 心的败北是腐朽的开始。 “少爷!” 突然,尖叫的女孩声音响彻山林。 第9章 家人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裙子,披散着一头长发,那张被岁月雕刻的脸,竟然变得无比年轻。 她走到他面前,唇齿轻启,靡靡之音宛若来自地狱:“老公,辜负真心的人要吞一万颗银针。” 他笑得很癫狂:“夫人真是爱开玩笑。” 他确定这是梦。 毕竟吞一万颗银针,太夸张。 顾夫人年轻的脸忽然极速苍老,血色退尽,没多久她的脸变得肿胀起来。 顾父如梦初醒,他记得她这模样,分明是她溺水而亡后,刚出水里打捞出来的模样。 他的脸上出现一抹惶恐:“你死都死了,还来打扰我做什么?” 顾夫人道:“老公,你撒了我的骨灰,让我魂无所依,无处可去。那我只能缠着你......” 顾父哑然。 想想每天都被这么个恐怖的玩意纠缠。顾父心里生起一股恶寒。 “你安心去吧,明日我就找法师为你超度......”他哐骗她。心里想的却是如何封印她的鬼魂,让她再也不能出来烦扰他。 “呵呵。”顾夫人干笑两声,笑声特别凄厉,“你为我超度?你会有那么好心?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的小九九,你怕是要让人封我的魂魄罢了。” 顾父小心思被戳破,有些尴尬。 顾夫人道:“我跟你结婚,自认为对你不薄,没想到到头来你却对我这个糟糠之妻如此无情无义。” “姓顾的,多行不义必自毙,你会遭到报应的。” “你会遭到报应的。” 顾父忽然惊醒过来,才发现自己额头上全是冷汗。 “报应?”顾父一脸不甘,“我就不信,我堂堂顾氏董事长,天生富贵命,还能有什么报应?” 翌日。 顾董事长召开股东大会,集全员智慧企图打破顾澜城对顾氏的封锁。 “顾澜城频频截胡我们的项目,难道我们就要被动挨打吗?”会上,顾董激情澎湃的宣讲着,企图调动全员对抗顾澜城的情绪。 可是顾澜城毕竟是顾氏曾经的总裁,成绩耀眼,他在里面的人脉相当不错。股东里很多人因为他发家致富,对顾澜城自然恨不起来。 反而是顾董事长,自从他将私生子送上总裁位置后,顾氏业绩下降,导致许多股东对他很有偏见。 “澜城原本就是顾氏的总裁,他对我们顾氏的底细最为清楚。董事长当初把他撵出顾氏时。就该想到他投靠其他公司的后果。”有人硬核怒怼顾董。 顾董脸黑。他言之凿凿的狡辩道: “当初顾澜城涉嫌骗婚,婚内出轨,和原配妻子离婚打官司,两个人的糗事闹得沸沸扬扬,顾澜城形象大毁。我是怕他连累顾氏,才将他从总裁之位上撤下来。” 顾董的解释很苍白。立刻有人辩驳他:“董事长如今的遭遇,不是和当初的顾澜城一模一样吗?婚内出轨,逼死原配,董事长如今也是形象大毁。难道董事长也要为了顾氏,而自裁撤职吗?” 第10章 反派登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地下室。 昏暗灯光下,一个身影埋头写字,金色墨笔在本子上龙飞凤舞地流动,第一行写着五个大字:我叫黄小龙。 然后,笔停下来。 胖胖男人戴着帽子,看不到脸,高大壮肥身躯挡住光线,整个人也看不太清楚,但见他仰头思忖后喃喃自语:“这一次日记该怎么写呢,嗯,以妖族身份写吧,以前都是以人类思维写,这次改一下。我是半妖,可以是人也可以算妖,不过如今我喜欢让妖。” 黄金笔又开始游动,一行行字迹像流水般蔓延开来。 “今年是甲子年,几号呢,不记得了。名字,嗯,还是用之前的名字吧。我叫黄小龙,是一只半妖。当今世界格局部落妖族和人类联盟对战,两大势力战斗超过三千年,是死敌宿敌。在人类世界里,妖族都是异类,其心必异。我是半妖,那么我就是反派。 反派,我喜欢让反派。 因为我是半妖,人类世界的异端,无人可以倾诉,只能写日记疏解我狂躁的情绪。 三百年了,我已经活了三百了,这样的日子过了整整三百年,日记本已经烧了不知道多少本,写日记已经成为习惯。写记一本烧一本,然后再重新写,这种日子大概还要过很多年。 妖族噬灵,我可以吞噬人类,再活二百年也不成问题。 人类,不过是区区无能之辈,我长生路上的猎物,任我烧杀抢掠,我就是人类世界的神。 黄小龙,我的人类身份的名字。让人类时,我是最底层,任人宰割,无能为力,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昔。 现在,他们都尊称我为黄大仙。 我是16岁时觉醒半妖血脉,那一天我永远记得,从此开始我跌宕起伏的一生。 哈哈哈,那个贱人竟敢不喜欢我,愚蠢的东西,她竟然敢自杀,哼,后来我还是品尝了一回,可惜没什么味道,简简单单死掉真是便宜她了。 没办法,初次血脉觉醒,第一次杀人,结果已经算好的。 果然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杀了那么多少女孩,活到三百岁,那些卑贱的人类早早坠入轮回,就算还有来生,也不过是我黄大仙嘴里的肉,永远翻不了身,只有当牛马的份,死不足惜。 唉,杀了这么多人,活了三百年,可惜不能公布于众,没法让其他半妖知道我黄大仙的威名,好遗憾啊。 那些贱人,都是贱种,哎呀,没遇到好品种,真是可惜我一身武力。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只地地道道,纯纯中中的妖族。 人类让我感到恶心,厌恶。 我憎恨人类! 哎呀,毕竟过了三百年,有点记不起自已的出生,只记得我叫黄小龙,后面,嗯嗯,想起来一些了。 回忆里想起模糊的小时侯,那时天空还是一片黑暗。 所有的起点就是那个家庭,黄家一共四口人,黄小龙以及黄爸爸、黄妈妈,还有一个妹妹。 黄小龙的爸爸是一个酒鬼赌徒,脾气暴躁,让着一份倒夜香的卑贱职业,日子过得只能算糊口。他的工作主要在夜里,白天无所事事,就爱和狐朋狗友吃喝玩乐,惹是生非,靠着人多势众收点保护费之类的补贴家用,就是混混,还是最没用的混子。 黄小龙的妈妈更不是好东西,年轻时为了赚快钱让妓女,因为诈骗被赶出城市,躲在城郊继续坑蒙拐骗,后来年纪大了就想找个老实人接盘。 恰好此时黄爸爸正琢磨结婚生子,完成传宗接代任务,而妈妈也想找个依靠,总不能一直靠卖嘛,因缘际会,两人各自一番伪装欺骗后,看对了眼,走到一起。 于是,两年后,黄小龙出生了。 酒鬼赌徒父亲加妓女毒人母亲,黄小龙是带着最卑微血脉出生的贱种,这种人天生就是坏人,就是不该出生的东西。 外人都这样说,黄小龙就是贱种垃圾。 果然如此,黄小龙打小就靠坑蒙拐骗度日,恃强凌弱,欺上瞒下,偷鸡摸狗,不干好事,以至于周围领居都像避瘟疫一样躲着远远的,后来干脆搬家,以至于黄家周边三里地没有旁人,甚至见到黄家人都避之不及,如通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黄小龙十岁时,黄爸爸知道黄小龙兄妹都不是自已亲生的,怒不可遏,喝了酒的他暴怒,当场打死黄小龙妹妹,又打残还有身孕的黄妈妈,最终导致孩子流产。 原本黄小龙是黄爸爸最先袭击目标,这家伙看到黄爸爸拿刀砍自已,把一旁妹妹当让挡箭牌,送入虎口,自已跑了,幸免于难。 而,这个八个月大孩子其实是黄小龙爸爸的亲骨肉。 女儿被打死,肚子孩子流产,黄妈妈也被打断一条腿,自然非常火大,当天夜里召集跟她一直有联系的几个男闺蜜,将黄爸爸抓起来,狠狠毒打,吊在屋梁上报复。 黄妈妈把黄爸爸阉割了,嘲笑他永远不可能有后,她没有因为自已出轨而悔恨,反而洋洋得意说:“老娘有儿子,你没有儿子,你不仅给别人养儿子,还是十年。你放心,你死了,我拿你的赔偿金,再去找男人嫁了,老娘让你死后也不能瞑目,看着我跟别人快活。” 黄爸爸当场气死,口吐鲜血,用最后一口气诅咒黄小龙:“黄小龙,你将不得好死,你会变成太监……” 黄爸爸在诅咒中死了。 后来,黄妈妈带着那些男闺蜜收拾了现场,一把火烧了房子后就离开,再也没有回来。 当黄小龙再次回到家时,只看到烧成灰烬的房子废墟,那一刻,他成为孤家寡人。 黄小龙成为孤儿后,当地官府怜悯他,让他进入孤儿院。 十五岁,黄小龙跟孤儿院最漂亮的女孩表白,被拒绝后怀恨在心,在一个月黑风高夜里绑架女孩,烧毁孤儿院,在意图强迫女孩,没想到被反打,不得不落荒而逃。 后,黄小龙被通缉,成为罪犯,再也没有容身之地。 罪人之犬,无恶不作。 十六岁时,黄小龙在生死存亡之时开启血脉能力,利用L内一丝妖族血脉,他主动选择变成一只半妖。 人类社会混不下去,只能进入地下黑暗世界。 弱肉强食,力量为王。 那一天后,整个命运发生巨变。 往事不堪回首,人生一场大梦。 一晃三百年了,我作为人类世界唯一存续三百年的半妖,我要突破半妖极限,向千年大妖进军。 人类少女魂魄,多么美味的食物,永远吃不够啊。我要吃掉更多的人,我要变得更强,我要再向长生天借三百年,五百年,一千年…… 我要长生不老! 哇啊啊啊啊,果然写出来后真的很舒爽,我的理想我的暴富我的目标我的人生,等我完成梦想,我一定要把所有的事情全部镌刻下来,供后人瞻仰仰慕崇拜。 哈哈哈,我就是神,唯一的神! 人类就是我的食物而已,只能任我宰割。 我喜欢听他们无能地哭嚎,绝望地悲鸣,怨恨地死去。 好了,今天的日记就到这了,夜深了,我又要开始工作了。 啪,本子合上。 那只大手一挥,灯火熄灭,通时人影化为烟雾消散。 “哼哼,狩猎开始。花姑娘,我来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