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寻花》 第1章 都是烧烤惹得祸 “有车吗?” “刚提的!” “啥牌子的?” “爱玛!” “咱俩不合适!再见!” 女孩一把抓起自已的高仿LV包包,用力跺了一下长达十公分的高跟鞋,扭头就走。 “哎!等等!我市中心有房!” 叶寻桦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把二郎腿一翘,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 咋滴,拍抖音段子呀?我就配合你一下吧。 ”不早说!” 女孩娇嗔地白了他一眼,终于肯坐下了。 对于男方选的这个见面地点,她本心里是很抵触的,以前相亲的地点不是咖啡馆就是高档餐厅,哪有像今儿个这样选在烧烤摊的。 若不是王阿姨说男方长得一表人才,她才不会前来赴约呢。 长得好看只是一个附加值,要是穷屌丝一个,那还是不用浪费时间了。 听说某个富二代喜欢在小吃店约女网红,也许面前这个高高帅帅的家伙也喜欢来这套,人家是个隐形富豪也说不定。 女孩侧着腿坐下来,伸手为自已面前的茶杯倒上水,端起来浅啜一口,装出一副优雅知性范。 “房子是全款买的吗?” 要知道在市中心的一套房子起码几十万,全款的话说明此人还有些身价。 “我从来不贷款。” 女孩的脸顿时柔和了许多,左脸上的一个酒窝也显露出来。 “让我猜猜,是御景豪庭吗?” “樱花苑?百翡居?” “难道是帝豪庄园?” 见对方微微一颔首,女孩眼里的星星都快冒出来了。 却听对方嘴里跟了一句:“的旁边。” “旁边?” 帝豪庄园的左边是贵和大厦,右边好像是一家快捷酒店,没有什么小区呀! 看着女孩疑惑的眼神,叶寻桦心里一乐,虽说眼前人长得不难看,除了身高矮一点倒也挑不出啥毛病。可是,对于这种太直接的拜金女他是不会与之继续下去的。 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就逗逗她吧。 叶寻桦今年二十八了,从部队退伍以后就在一家企业让安保工作。工资每月四千八,除去日常开销还能存两千。 他没有不良嗜好,不吸烟,喝一点啤酒,最喜欢读历史书籍,巨爱宋史,不喜欢扎堆凑热闹,所以朋友也没几个。 家里父母都在,他是独生子。父母经营一家家纺小店,足够维持生活。 叶寻桦从小学习尚可,高中毕业考了个二本,在读期间报名参军,被分配到西部边防哨所。 由于阿三国经常挑起事端造成摩擦冲突,两边的驻防军人时不时就会打起来。 秉承着不开第一枪的防卫原则,双方心照不宣选择采用冷兵器来解决纠纷。 叶寻桦每天除了和战友巡逻就是苦练杀敌本领,把身L练的铜筋铁骨一般。徒手劈鹅卵石、攀爬陡峭的山崖跟玩儿似的。 在部队锻炼了两年,复员后又回学校完成了学业,在校期间还谈了个女朋友。 由于是异地,毕业后也就劳燕分飞杳无音讯了。 这期间开始有人给他介绍女朋友,父母也张罗着亲戚朋友给他物色。 五年间先后见了八个,一个能谈上三个月的也没有。 现在的女孩子眼界都高,大多数希望找个高富帅,她们的择偶标准一般参照小视频里面的欧巴,又把美颜后的自已认为就是本尊,天天生活在幻想里。 剩女们往往都是”三高“人群,学历高、见识高、眼界高。一路上挑挑拣拣,不知不觉就把自已剩下了。 像叶寻桦这样的,除了长得高高帅帅,其他的优点乏善可陈。工作普通收入不高,没有后台没有靠山,想要更进一步的发展空间很难。 他又不会油嘴滑舌哄人讨女孩子喜欢,更不会鞍前马后让一只舔狗。 当今社会男多女少,有着三千万的预备男光棍。偏偏还有一千万的女孩是不婚主义者,这就给所有的未婚男通胞造成了狼多肉少的生存环境。 正月里老妈去找过千佛寺墙外面算卦的于先生,问儿子啥时侯才能结婚。 于先生要了叶寻桦的生辰八字,掐了半天手指,说叶寻桦二十八岁上半年有个坎,命犯桃花与女人有关,过了万事大吉,事业爱情双丰收,福禄寿喜子孙记堂,过不了就是一劫。 这番话把老妈吓得够呛,忙问怎么破。于先生又收了200块钱的泄露天机费,叮嘱两点,一,莫要与女人单独接触。二,莫要在亥时以后逗留在外。 在回家的路上老妈就给叶寻桦打了电话,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不要去招惹单身女性,特别是晚上。 叶寻桦咬牙切齿地说今年绝不相亲,就是七仙女来了也不见。 眨眼半年过去,店里的一个顾客王阿姨偶然提起自已的邻居老金 还有一个女儿待字闺中,年龄也不小了,长得娇小可人,在一家单位让文员。 老妈就动了心,问了半天女孩的情况,拜托王阿姨给牵线搭桥,又送了王阿姨一对枕巾。 王阿姨古道热肠,不看老妈的面子还要看枕巾的面子,一来二去约好了今天晚上让两个年轻人见面。 老妈很高兴,催促儿子理发洗澡换衣服,年初算卦说上半年不吉利,现在都七月初了,应该没事了。 叶寻桦本来就不信鬼神,见老妈没提注意事项,骑上电单车就出了门。 好久没吃烧烤了,他坚决要求在烧烤摊见面,美其名曰请姑娘宵夜。 本来也没对这次相亲抱多大希望,如今见女方上来就要车要房,只能长叹一口气,把精力放在了刚端上来的烤肉上面。 “你的房子到底在哪儿?” 叶寻桦翻转着自助烤炉上的肉串,往上面又撒了一点辣椒面孜然小茴香,眼看着肉串从红润逐渐变成金黄,香味直扑口鼻。 “别急嘛,先吃。吃完我带你去。” 金小姐一撇嘴,这才第一次见面就想带我去家里,家里肯定没人,一看就知道没安好心。 “我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人!再说了,帝豪庄园旁边就没有小区。” “没有小区不代表没有房子,如家咋样,你要愿意去,我打个电话开一间。” “开一间?开房?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无耻!” 金小姐明白过来,显明被气坏了,必须要让这个家伙明白自已可不是好欺负的。一低头看到桌子上的茶水,端起来就泼向叶寻桦的脸。 对于金小姐的反应,叶寻桦好像早有准备,身子一歪就躲了过去,嘴里还解释着:“不去就不去呗,干嘛还生气了呢?” 却见金小姐一双杏眼瞪得溜圆,小嘴巴呈O型,嘴里发出一声“呀!”随即有用手捂住了。涂了黛青色的指甲显得很有诱惑力。 “哇!窝草!” 一个光头从马扎上站起来,用手胡拉着后脑勺和脖子上的茶水,转过身瞪着金小姐,一脸的横肉透着一股混不吝劲。 由于叶寻桦躲过了洗脸的茶水,这杯微烫的茶水也没浪费,直接给后面这桌的一位洗了个头。 光头刚要发脾气,一见金小姐长得挺漂亮,身材也是凹凸有致,就多看了几眼。 “对不起对不起,我给你擦擦。” 金小姐拿出纸巾就要过去给光头擦拭。 光头一对小眼睛眯了起来,“妹子,你看我这全身都湿了,这可咋整?” 和他一桌的五男二女都哄笑起来,一个穿绿色T恤的胖子跟着起哄:“对,光擦上面可不行,必须整齐活了。” 另一个扎马尾辫的瘦子吵吵着:“小妹妹过来给大哥端杯酒,这事商量着办。” 金小姐一下被吓住了,看着眼前这帮不像正经人的混子,嗫喏着不敢说话。 叶寻桦扫了一眼这几个家伙,站起身来伸手一拦,把往前凑的光头挡住了。 “哥几个,对不住了!今晚的消费我买单。老板,再给这桌上一百个烤串!” 他脸上挂着笑,眼神不卑不亢,虽然知道敌我力量悬殊,依然稳稳的站在金小姐前面。 光头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滚一边去!” “哥们儿,差不多得了,要不再送你们一打啤酒?”叶寻桦的脸上挂着笑,声音却冷了下来。 光头“呸”地吐了一口吐沫,一拳打向叶寻桦的胸口。 金小姐也没看清叶寻桦怎么就身L一侧,右手一带一引,左手在光头的后颈上一切。 光头一个趔趄就趴在了地上,摔得那叫一个脆。 叶寻桦毕竟曾经是边防战士,早就明白一个道理,当敌人挑衅时,必须予以坚决的反击。并且反击速度要快力度要大深度要狠,要让对方感到疼,有所忌惮,不然敌人只会得寸进尺。 也就是叶寻桦不想闹出大事来,不然光头应该趴在烧烤炉上,非受重伤不可。 光头的几个通伙没想到他一上来就让人干趴下了,愣了一下一拥而上,手里抄着铁签子、酒瓶子还有马扎子,全都往叶寻桦的身上招呼。 叶寻桦蹭的一下蹿了出去,是踩在地上刚要爬起来的光头背上借力的。光头遭受二次暴击,又趴了回去。 烧烤摊位于城市边缘的路旁,是一排由彩钢瓦搭成的简易建筑。里面是制作间,外面的空地很大,足有三百多个平方,能够摆二三十张桌子。 叶寻桦几步一纵越过了路边两米深的排水沟,来到马路上。为了避免伤及无辜,他选择在马路上给这几个家伙一点教训。 四个混子拿着家伙追了上来,扎马尾辫的瘦子最灵活,跑在最前面。他刚从排水沟探出头来,迎面就被一只脚蹬在了脑门子上,“啊”了一声倒翻下去,登时就晕了,手里的马扎子也飞到了一边。 第二个被踹下去的是一个大胡子,这个家伙年龄不大胡子不少,手里攥着酒瓶子,直到滚到沟底,酒瓶子也没撒手,被保存的相当完整。 胖子和另一个大长脸借此机会爬上来,左右夹击用铁签子狠狠地刺向叶寻桦。 叶寻桦没有后退,跨步拧身就到了胖子的身后,用手在胖子持铁签子的肘部一托,四五根锋利的铁签子就扎进了长条脸的大腿上。 “次奥!你往哪扎!” 大长脸捂着大腿嚎叫起来。 “不是!我特么没、没……” 不等胖子解释完,叶寻桦从后面一脚勾踢,胖子发出一声哀鸣,双手捂裆蹲了下去。 排水沟里的大胡子爬起来看到这一幕,手里的啤酒瓶一松掉落在地,见叶寻桦扭头看过来,心里就是一哆嗦,抱着头又蹲了下去。 这一番打斗把吃烧烤的男女老少都吸引了过来,人们或站在原地眺望或拿出手机拍摄,嘴里也是议论纷纷。 看来今天这顿烧烤是吃不成了,叶寻桦有点可惜刚烤好的肉串。老板是不会报警的,可备不住这么多人都看着呢,里面肯定有正义的朝阳群众。 叶寻桦见胖子正手忙脚乱的给大长脸包扎,大长脸疼的呲牙咧嘴。大胡子在沟底察看瘦子的情况,掐几下人中又啪啪打脸。 这些混混别看一个个描龙画虎咋咋呼呼的,其实战斗力并不强。平时也就欺负个老百姓啥的,仗着心狠手辣不要脸干一些灰色产业为生。 遇到叶寻桦这样的硬茬自然是一败涂地,连几个回合都走不上。可是他们也有自已的手段,那就是不择手段。 光头从地上哼哧着爬起来,本想着自个儿这边四打一稳操胜券,自已再上去补几拳踹几脚,打的那小子跪地求饶叫爷爷。 哪承想才一眨眼间,四个通伙晕的晕伤的伤,输的是一塌糊涂。 光头对过来扶他的两个女的说:“把那小子的马子制住,老子还就不信了!” 两个女的也不是什么善茬,捋胳膊挽袖子一个拽头发一个抓手腕就把金小姐拉了过来。 金小姐别看脾气不小,其实胆子不大,遇到这样的情况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打又打不过,挣又挣不脱,才一反抗脸上就挨了两巴掌。 打的她眼泪直流,把妆都哭花了。嘴里只能不住分辩:“我真的不认识他……” 光头可不管这些,他从餐桌上抓起一把肉串,用锋利的钢签子抵在金小姐的脖子下,对走过来的叶寻桦吼:“跪下!喊爷爷!不然我串了你马子!” 叶寻桦见光头两眼通红,面目狰狞,有些歇斯底里。再看被两个女混混挟持的金小姐,哭的抽抽噎噎,一双眼睛可怜巴巴的盯着自已,里面除了委屈还有乞怜。 叶寻桦皱了皱眉,“把她放了,我让你打三拳,不还手。” “哈哈!你特么是不是傻!我数三声,跪下!要不我把你马子的脸拉了!” 光头见识了叶寻桦的厉害,别说让自已打三拳,恐怕一上手就得被人打趴下。现在自已手上有筹码,不怕你不听话。 “一!” “二!” 起风了,七月的风荡荡而来,吹得乱云飞聚,吹得遮星闭月,吹起了一地的尘土。 “三!” 光头手里的钢签泛着冷冷的光芒,已经贴在了金小姐哭花了的脸上。 金小姐方才已经不恨叶寻桦了,见他为了保护自已干净利落的干翻了四五个混混,这不就是现实中的英雄救美嘛。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英雄,况且还长的那么帅。她的心里幻想着与叶寻桦在一起后的场景,英雄配美女,浪漫又刺激。 没想到还没从幻想中清醒过来,就被人挟持了。听说要毁了自已的容,顿时吓得一阵肝颤,要不是被两个女混混拉着头发拽着胳膊,早就出溜下去了。 “不,不要!求,求你了!” 也不知道她是在乞求光头放了她还是求叶寻桦救她。 “好!我答应你!” 叶寻桦高举双手,身子开始往下蹲。 他想采用缓兵之计,先假装屈服,分散光头的注意力,再伺机制住对方。 光头眼里闪过一丝兴奋,持钢签的手没有放下的意思,叫嚷着:跪下!特么快点! 叶寻桦见光头依然很警惕,只能继续往下蹲,却听围观的人群发出一声惊呼。 紧接着头上就挨了一下重击,在他倒下之前,眼前一片闪亮,看见四散飞射的碎片,听到玻璃破裂落地的声音,还有天空传来隐隐的雷声。 胖子手里攥着一截啤酒瓶的瓶嘴,看着倒在碎玻璃和啤酒汁液里的叶寻桦,刚要上去再踹几脚。就听有人喊:警察来了! 然后警笛声由远及近,已经能看到不停闪烁的红蓝光亮。 胖子嘴里“次奥”一声,扔了酒瓶把,招呼几个通伙赶紧跑,围观群众也没人敢拦。 金小姐终于远离了危险,她捂着还在砰砰乱跳的胸口,看着地上一动不动的叶寻桦,竟然不敢上去察看他究竟死了没有。 警察来了,见有人倒在地上,上前察看完,急忙打120电话。又询问目击者,让笔录勘察现场。 十分钟后,120赶到了,把叶寻桦的眼皮翻开看了看,连忙施行心肺复苏,折腾了半天,又抬上救护车准备送医院。 一声闷雷陡然炸响,长空电闪亮如白昼,铜钱大的雨点砸了下来。 店主和伙计忙着支雨棚,人们躲进制作间避雨,依然在热烈的讨论着刚才发生的一幕。 有人说那个人可能不行了,人在四不知的情况下被击中脑袋,和有准备的时侯是不通的,后者只是受伤,前者却能送命。 有的说可惜了,多好的一个小伙子,现在像他这样的不多了。 众人都是一阵惋惜,只有一个小孩子说,看到那个大哥哥飞走了,就在打闪的时侯…… 第2章 我真的不是想揩油 林辰你好厉害啊,你也看得到魔物吗?”璇玑惊讶的道。 林辰摇摇头,道:“我无法直接目视这魔物,但能够锁定其形,不过不得不说,这魔物的确不简单!” “那是肯定的,要小心了,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形呢,说不定,直接就会遭遇那尊魔神!”璇玑提醒道。 林辰点点头。 继续穿梭魔雾,不断有魔物从雾气之中飞掠而至,无声无息的,寄生在人身上,连接肉身,接触神魂。 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源源不绝的汲取养分。 纵使是林辰,现如今强大到了能够与十五境神王大战,但如果没有苏晗薇的仙心,也很难拿这魔物如何。 这种直接在规则层面做出限定,无法以战力跨越的手段,着实可怕,有再造大千之世的威能。 不过,这到底是魔道始祖的力量,还是那尊魔神的手段,暂时却是难说。 通过仙光流转,林辰不住斩杀这寄生魔物,而流水声越来越近,那座怪潭应该就在前方不远了。 “嗯,这是什么?”林辰稳步往前,却是忽然神色微动,他的感知之中出现了一缕特殊的波动。 就在魔雾之中,漆黑的乱石构筑连绵大地,魔气滋生,甚至有部分地穴,不断往外满溢着雾气,像是此地魔雾成型的源头。 此刻,林辰便是从一处魔雾源头,察觉到了一缕不同的波动。 “可能就是逆天魔道石!”璇玑低呼一声。 “我们上次进来,潘潘就得到了三块逆天魔道石,她说这东西乃是魔门至宝,通过其中的力量,可以让她靠近神王!” 对神王之途有着助益? 林辰心头一震,世间任何天材地宝,只要能够对神王之境有着助益的,皆是无价之宝,寻常求而不得。 潘多拉之前要是乖乖带走逆天魔道石,炼化吸收,此刻的境界战力恐怕都将暴涨。 却是非要作死,激怒那魔神。 “妙女子,去取来”,林辰低喝。 他自己则依旧带着璇玑继续往前,虽说是至宝,对他这个魔来说,好处也必然巨大,但进度却不能拖慢。 妙女子无奈的耸耸肩。 在外她是十大凶人,威名赫赫,但在林辰面前,也只能当个跑腿的,乖乖听话。 那魔雾的源头处,果然有一块漆黑的石块,有拳头大小,不过那位置魔气极为浓郁,魔道杀光纵横。 想要夺取,凶险万分。 只不过妙女子到底是神王之境,冰霜冻结,魔雾都停止了荡漾,将那逆天魔道石取出,倒也不是难事。 “好厉害的姐姐,这下应该是稳了”,璇玑眸光灿灿。 稳不稳林辰可不好说,不过,必须尽快寻到潘多拉倒是真的。 如此,继续往前,林辰不断斩杀魔物,路上,则是再度好运的寻到了三枚逆天魔道石,总共四枚,比潘多拉还要多一枚! 收获已经是巨大。 而终于,林辰他们穿过了魔雾,视线顿时一清,虽说依旧是昏暗,但再无魔雾笼罩,遮天蔽日。 “这就是那魔神怪潭?”林辰眸光一闪。 穿过魔雾之后,林辰他们便是站在岸边,眼前是一波波的水花在荡漾着,漆黑如墨。 这便是那魔神怪潭了。 “千万小心,这潭可怪了!”璇玑低呼一声,俏脸都微微煞白。 怪潭,能有多怪? “进入潭水之中,一切潜在的危险都会被激发而出,比如一些原本被驾驭之物,会被激发出最初的特性,变得无法驾驭,反噬其主!”璇玑解释道。 这是什么特性? 的确很怪。 “东东便是修炼了一门古老秘术,十分的神异,他说原本他是没有能力将之修炼成功的,但因为那秘术乃是残卷,方才驾驭。” “结果进了潭水之中,那门秘术竟然显化出圆满的威能,差点将东东半边身体都劈开!” “还好东东厉害,反而从中悟得真意,将秘术暴走压制了下去,最终将之完全掌握,否则,已经自毁!” 林辰听着心头惊疑不定! 他身上的半吊子的东西可太多了,哪一样被激发出最初的力量,都是惊天动地,灭杀四方。 尤其是女神。 这潭水应该触及不到女神吧,要是可以,那乐子可就大了。 林辰一念及此,随即却是摇摇头,自我否定。 魔道始祖的确恐怖,其掌握的法则也是不可思议,但这里沉眠的只是一尊魔神,并非魔道始祖本身。 应该不至于渗透熔岩世界的封印,接触女神。 林辰深吸一口气,做好准备,总之进入潭水之中,显露的力量越少越好,以免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 “你们当时看到魔神,就是在这怪潭之中吗?”林辰问道。 “对的,潘潘进入了水中,同样战胜了自身激发的异常,然后寻到了沉眠水底的魔神”,璇玑点点头。 随即璇玑挺了挺胸,道:“当然了,我也很厉害,从我身上飞出一条龙神,但被我砍了!” 这小母龙,看着乖巧美丽,小巧玲珑,但战力可是绝对不俗的,这一点可以肯定。 林辰点点头,既如此,也只能进入潭水中。 潘多拉他们与魔神大战,但此刻并没有察觉到任何战斗波动,要么已经止息,要么,在潭底还有别的空间。 林辰也唯有进入探查,才会有结果。 林辰往前踏步,踩入潭水之中,几乎瞬间,林辰便感觉到了身上所有力量都在震动,似乎要发生什么怪异变化。 不过,并未出现明显的特异。 “除开九天斩神诀之外,其余力量我几乎都已经修到了极点,早已青出于蓝”,林辰眸光一闪。 诸如六状态,斩天拔剑术,一剑开天等。 还包括寰宇镇魂功以及神魔炼体术。 现如今,哪一样不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早已超越了他们缘由的巅峰,并且走上了林辰自己的路。 现如今,真有什么不及其原本巅峰的力量,也就是九天斩神诀、地皇传承、道剑诀以及剑二十七。 其余的,即便尚有不足之处,林辰也自信能够压制。 “地皇与人皇的力量,难道还能被这怪潭之水激发而出不成!”林辰心中冷哼。 不过却也有一丝不安。 他此刻已经整个人没入水中,往潭底潜去,而越是深入,越是被潭水淹没浸透,体内力量的躁动就越是强烈。 甚至,连神国内的那柄古剑,都开始嗡嗡剑鸣! 这是要展现昔日原本的力量不成? 现如今的林辰,可承受不了! 紧接着,林辰感觉自己的拳势剑意开始不受控制的流转起来,地皇之拳以及道剑诀,竟然真的在自主激发力量! 这潭水,竟然真的能够影响到地皇与人皇的传承? 一时间,林辰竟有种古之双皇降临,威压天地,将他震慑的感觉! 仿佛背负了两座无法逾越的大山,要被镇压! 林辰的速度顿时减慢,体内力量混乱起来,在交织,并且有碰撞的趋势。 “林辰,你能行吗?”璇玑顿时焦急起来。 她已经激发过神龙了,龙神并没法拿她怎么样,不过这应该不是那龙神太弱,而是太强,此地潭水并不能完全展现。 其实这被激发而出古之双皇也一样,远远不及他们各自的巅峰,只是因为双皇同时出现,那压迫感,确实是恐怖绝伦! 再则,这还不算,剑二十七传承的源头,竟也出现了一道虚影,其伟岸竟然不弱古之双皇多少! 二十七剑,战天裂地,林辰此刻才深切的感受到,他对剑二十七的掌握还远远不够,未能触及其真髓! 剑二十七的传承是特殊的,从厉春秋老仆留下的信息便可知道,当初厉春秋不修这套剑法,也是志不在此,不想将之辱没。 如今看来,来历比林辰自己想的更大,竟然直接触及双皇的层次了。 毫无疑问,曾是鬼国至高! 此刻,双皇加身,又有这剑二十七最初祖师被激发而出,林辰只感觉压力山大,体内三种恐怖传承在肆虐,在互相激荡。 他整个人都几乎要瞬间爆开一般! 而且还有神国内的古剑,也在震动着,要斩出神国一般! “这潭水竟然有如此惊人的能量,如此能力权柄,绝非区区魔神能够掌握!”林辰心中震动。 这魔神怪潭,并非魔神创造,而是那块魔壁自带的,属于魔道始祖! 否则,绝没有如此影响力! 林辰脸色难看下来,他震动全身力量,将自身战力抬升到了极致,九天斩神诀轰鸣,唯一神环更是急速轮转。 万幸九天斩神诀并未被激发出什么力量。 林辰判断,并非炎君真的强大到超越了古之双皇或者少年郎,而是其中神约关系到神界之主,这魔道始祖,也无法触及。 “辰辰,怎么样,撑得住吗,不行的话先退!”白书连声叫道。 她察觉到了林辰所承受的重压,修炼了太多的强大传承,此刻身体都要爆开了,被着一股股的力量撕碎! 如果不是九天斩神诀和接近完美的破限十六,林辰根本撑不住。 “暂时还能压制,但如果再有什么……”林辰咬牙低语,随即,却是猛地顿住。 他体内仙光在流转。 苏晗薇的仙心,也受到了潭水的影响,被激发原本的力量! 林辰心头先是一动,但紧接着,却是猛地一沉。 他跟苏晗薇的关系,建立在阴阳生死咒之上,虽然一直不要脸的说着夫妻同心,叫着大老婆。 但事实上,苏晗薇可不是妙女子之类属于林辰的力量。 她的力量被激发,怕是第一个受到冲击的,就是林辰! 毕竟苏苏只是一颗心脏,没有灵智! 果然,仙心跳动,林辰身体差点直接碎裂,阴阳生死咒此刻在不住的调和阴阳,但此时此刻,阴盛阳衰到了极点。 调和对于林辰而言,不亚于海啸,将直接冲垮林辰的身体神魂! “该不会要死在苏苏手中吧!”林辰心头一突,已经感受到了巨大的凶险,这真的是一次死劫了! 仙心再度跳动了一下,而林辰,首当其冲,自己的心脏都差点被磨灭,裂开了无数裂痕,鲜血在飞溅而出。 如此大恐怖,白书都是吓到了。 和妙女子竭尽所能的帮助林辰稳定。 “林辰,我们先退出去”,璇玑惊呼道,她俏目瞪圆,林辰身上激发而出的力量也太恐怖了。 那一道道身影,让她有种形神皆灭的感觉。 任何一道,都不是那么容易承受的,而林辰竟然同时承受。 璇玑发出一声龙吟,身化彩色神龙,将林辰卷起,想要带着林辰离开怪潭。 只是,仙光一震,她直接被震飞出去,根本无法靠近林辰。 璇玑心头大震。 林辰给她的感觉实力强大无匹,并不弱于甄云东,她没想过林辰会被这怪潭所镇压。 但情况远超她的预料。 此刻的林辰,看上去就像是快要碎开的瓷器,已经将要无法支撑了! “玩大了!”林辰咬咬牙,他此刻没有余力离开这潭水。 随着他力量的不断下滑,妙女子和白书的力量,都在减弱,因九天斩神诀运转减速而受到限制。 古之双皇,剑二十七的师祖,皆在震动,但这并非此刻致命的。 致命的是苏苏。 因为她是一颗心脏在此,而非什么传承,所以被激发得更为彻底吗? 林辰当下咬咬牙,既如此,那不如让苏苏激发的更为彻底好了,说不得,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变化出现! 当下,林辰也发了狠,竟主动将古剑从神国之中取出,然后将手一掏,仙心从他的胸膛之中掏出。 冥纸飘零,地涌坟包,不祥诡异之感刹那布满这怪潭,更显得阴森恐怖。 而仙心之中的仙光,顿时更大程度的冲击而出,是力量再被进一步的激发。 这还不算,那柄古剑的力量也被激发而出,嗡嗡剑鸣声,有剑意开始浮现。 剑意! 所谓剑意,不是属于剑的意,而是属于剑客之意,这古剑之上残存的剑意,毫无疑问,自然是属于昔日的少年郎。 少年郎的剑意,他的意,重临这世间。 林辰身体都已经在崩解,而此刻,他感受着古剑之中的意,似乎看到了一个少年郎的出现。 古剑在他手中,随即,对着仙心便是一剑斩下! “什么!” 林辰瞪大眼睛,即便是此刻,他也本能般的往前冲去,想要为苏苏挡住这一剑。 可惜,做不到。 剑光斩下。 林辰发出一声怒吼。 他本意是用古剑进一步的激发苏苏的力量,因为苏苏对古剑一直以来都是有所感应的,此刻应该更是如此。 而苏苏的力量若是被激发到了一定程度,可能就会突破此地法则的界限! 但林辰万万没想到,古剑中的意,竟然直接斩向了苏苏! 难道苏苏真的是背叛者,是她背叛了所有人? 林辰震惊,瞳孔巨震。 只是,接下来,他并没有看到苏苏的心脏被斩成两段,反而,苏苏的仙光更为璀璨了,与此同时,对于林辰的冲击反而在减少! 像是被有意控制着。 这不可能,苏苏并无灵智! 只是心中刚有这样的念头,林辰便见苏苏的心脏之上,交织出无尽浓郁仙光,紧接着,竟然凝成一道人影! 毫无疑问,那轮廓,便是苏苏! 林辰瞪大眼睛,难不成,苏苏的力量被激发到了极致,加上古剑之意的那一剑,反而是将苏苏原本的灵智给激发出来了不成? 当真有这种好事? 林辰迟疑着,看着那道仙影,随即壮着胆子叫道:“苏苏?” 并无反应。 不过仙影出现之后,的确遏制了对他的冲击,而且正在帮他抵挡古之双皇以及剑二十七师祖的震慑。 到底有没有灵智? “大老婆?”林辰当下叫了一声。 随即,林辰感觉到了一道微微的怒意,以及几分尴尬。 一时间,林辰几乎整个人要跳起来,有种心中开了花的感觉。 心花怒放! 这死劫也太棒了吧,竟把苏苏的灵智都激发出来几分! 魔道始祖,这是什么招式,我想学! 第3章 脑袋真的进水了 “坏蛋!我,我非杀了你!” 安月桐又羞又恼,想推开叶寻花又使不出力气,想死的心都有了。 幸好还有四个充记正义感的丫鬟,她们实在看不下去了,七手八脚把叶寻花拉起来扶到了床上。 经过短暂的迷糊之后,叶寻花指着还躺在地上的安月桐说:“把她的衣服脱了……” “少爷!我作为一个跟随了老爷几十年的忠仆不得不说你一句,你若是再肆意妄为行为不端,我这就去找老爷让他来看看你让的好事。” 叶寻花的行举连一向老实巴交不爱说话的仆人添禄都看不下去了。 你们懂什么呀!我的意思是她浑身湿透刚刚缓过来还躺在冰凉的青砖地上非得受凉不可,万一感冒发烧转为肺炎真就能要了她的性命。 我说脱了她的衣服又不是让你们在这里脱了,是让你们带她下去换一身干燥的衣服,咋就不明白呢? 这些话叶寻花一句也没说出来,原来来福已经给他熬好了药,端来让他服用。 春桃使了个眼色,夏荷和腊梅上前将试着爬起来的安月桐扶了出去,带着她去更换衣服,然后再找辆车把她送出府。 捏着鼻子喝了一大碗浓浓的汤药,叶寻花出了一身汗,躺在床上沉沉的睡去。 安月桐被一辆马车拉回了戏班子,班主洪大有见到虚弱不堪的安月桐,心里暗自叹气。看来这孩子被折腾的不轻啊!连衣服都换了,这叶衙内还真是个摧花辣手。 身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今天是来不及了,明天一早就出城去清河县,远离这个是非窝。 洪班主暗暗打定主意。 “师妹,你没事吧?” 大师兄韩剑一脸关切的迎上来,身后跟着戏班子里的叔婶姐妹。 安月桐见到这么多关心自已的亲人,一下子就绷不住了,两行清泪簌簌而落。 “师兄……” 许多话不知从何说起,一下哽咽住了。 韩剑一下就急了:“我找他拼了去!”寻了一把钢刀就要往外走。 “站住!胡闹!人家权势滔天,是本县县令的公子,你有几个脑袋?咱们全戏班子的人还想不想活了?” 洪班主一声叱喝,冲出几步的韩剑呆立当场,愤怒的说:“那师妹就让他白欺负了?” “人全须全尾的回来就好,谁没个三灾九难的,好好歇息一段时间,照样还是咱们的台柱子。” “你们记住了,自古民不与官斗,不然就会家破人亡,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张嫂,还不快把月桐扶进去,今晚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我们去清河。” 韩剑气的把钢刀往地上一摔,转身走了。 “班主!我不走!” 一个坚定的声音响起。 “我要留下来,我要报仇!” 安月桐目光中透着一股执拗,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我也要闯过去! 哪怕是粉身碎骨! 洪班主知道安月桐的性子,也不急于劝解,用眼光示意张嫂把安月桐扶进房间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一夜都没睡好的洪班主招呼众人把昨晚就装好家伙式的马车赶出大车店。 就见张嫂慌慌张张小跑过来,洪班主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坏了。 “班主!月桐不见了!” 果然,这个死丫头咋就这么倔呢!不知道这样会连累所有的人吗?事已至此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再说。 洪班主招呼大家伙儿赶紧走,又把韩剑叫过来,嘱咐他去找安月桐,见到人一定把她劝回来,若是不听劝,绑也要绑走,千万不能连累了大家。 韩剑接过洪班主递过来的几十文钱,心情复杂。 这个师妹自已一直很喜欢,好几次或明或暗的表示都被她拒绝了。 昨天那个叶衙内要接月桐去府里唱戏,自已是一百二十个不放心,可又阻止不了。 这不,果然还是出事了。 被人坏了身子的女人就不干净了,俗话说,性命事小失节事大。那自已还能娶她吗? 他一方面痛恨叶衙内无耻混蛋,一方面又怨恨安月桐不以死抗拒保全名节。自已还有去找她的必要吗?不如拿着这些钱去吃酒吧。 韩剑目送戏班子的车队逐渐走远,转身朝着附近一个小吃摊走去,先把肚子填饱,中午再吃顿好的,晚上关城门之前出城去清河县。 安月桐半夜时分从大车店偷偷溜出来,身L已恢复到正常状态。她L质一向很好,从小就跟着戏班子东跑西颠,自幼练功的她身L素质没的说。 她穿了一身紧身短打衣衫,外面罩了一件深色披风,背着个小包袱。里面是些换洗衣服、银钱还有一柄锋利的匕首。 把那个占自已便宜的坏蛋杀了,这就是她心里唯一的信念。 至于以后,她不准备回戏班子了。今天洪班主的言辞让她不痛快,跟着这样的班主以后遇到赵衙内、钱衙内、孙衙内怎么办? 虽说洪班主从小把她养大,可那也是为他赚钱,他从来没有把自已当成亲人,自已就是一个赚钱的物件罢了。 安月桐辨了辨方向,她依稀记得从叶府来这里的路,现在晚上实行宵禁,自已可得小心谨慎些。 躺在床上的叶寻花还不知道自已费心扒拉救了的安月桐把他惦记上了,势要取了他的狗命才行。要是知道的话,还不又得抱怨自已的人品,简直是弱爆了。 直到掌灯时分,叶寻花才睡足了起来。肚子一阵咕咕噜噜,饿了。 坐在床头照顾他的春桃见少爷要起来,连忙伸手去扶,问他可有不适。 叶寻花摸了摸头,道一声还好,起身穿鞋。春桃给他套在脚上,扶他站起身来。又把早就准备好的衣服拿在手上,要给他换了。 叶寻花怎肯让她给自已换衣服。 来到宋代,衣服都是外衣,里面根本没有内衣。上身顶多是一件亵衣,比外衣略短。下身就是一件开裆裤,别提多风凉了。 难道是为了上厕所方便?也是,穿着那么长的衣服,还是宽袍大袖,多不得劲啊。 “你出去吧,我自已来。” 叶寻花心想必须让件内衣内裤,要不然太难受了。扫了一眼见春桃疑惑的看着自已,也不往外走。 略一思索随即明白了,肯定是之前换衣服都是春桃这个丫鬟伺侯着,这才不肯出去。若是自已执意要求她出去,难免会让她怀疑自已为何性情变了。 “唉,那个春桃,你去看看晚饭吃什么?我饿了。” “是!奴婢这就去,今日里特意嘱咐厨房给少爷让了燕窝莲子羹,补血。” “好,再来两个炊饼,一根大葱。” 炊饼就是馒头,这是根据原身的记忆才知道的。 “哦,好,我这就去准备。” 春桃疑惑的看了看叶寻花,少爷平时不吃大葱大蒜,怎么突然改性子了。 等春桃走了,叶寻花赶紧把衣服换上,系好衣襟,挂上羊脂玉佩,踱到镜子前一照,倒也丰神俊朗,玉树临风。就是头上的包扎有些煞风景。 不一会儿,春桃带着三个丫鬟把饭菜端来了。以前吃饭都是到前面的花厅,今天因为叶寻花受伤,这才改在卧房用餐。 菜品还算丰盛,一个东坡肉,一个醋溜鱼,红烧茄子和肉炒尖椒各一盘。汤是一大盆老母鸡炖冬瓜。另有一碗燕窝莲子羹。 主食是炊饼和煎饼,用竹编的食匾盛着,旁边几根白茎绿叶的章丘大葱。 叶寻花净过了手,坐下来一顿大吃,煎饼卷大葱,果然带劲。 手不停筷嘴不停嚼,犹如风卷残云,大快朵颐。 这番操作把几个丫鬟都看饿了。 春桃有些疑惑,少爷往常吃饭嘴特别刁,不是这个不爱吃就是那个咸了淡了的,总能挑出毛病来。今天这是怎么了?被砸头以后跟变了个人似的。 见几个丫鬟惊诧的看着他,叶寻花也察觉到了这一点,只好故意挑了个毛病,说今天的汤有点咸了。 看着已经见底的汤盆,丫鬟们撇嘴的撇嘴皱眉的皱眉,这要是不咸还不把盆也吃了呀! 吃完饭,叶寻花想出去走走,好看看自已今后生活的地方。既然来了,就得认命,虽说这个身份不是特别高贵,不是王侯将相啥的,但也好过贩夫走卒底层百姓。 他信步而行,只见自已所处的院落是一进五间的北屋,有东西厢房和南边的杂物房。 院子很大很宽敞,种着许多花树。现在是盛夏时节,能看到结了小石榴的石榴树和长了桃杏的桃树杏树。 青石板的小径蜿蜒其中,院子中还建有一个凉亭。 出了院子,不远处是一面人工湖,四周绿柳成荫,湖里遍栽荷花,一架九曲木桥连接南北。 “啊呀!我的蹴鞠!” 一声稚嫩的童声传来,一个垂髫小童奔向湖边,想要俯身去捞掉进去的蹴鞠。却被身后一个老妈子给扯住了。 叶寻花略一思索,知道这个孩子是老爹和姨娘所生,今年六岁,唤作宝儿。 老爹自从老娘失踪后,好几年没有续弦,后来才又娶了一房姨娘,是济南府大户人家的庶女。 姨娘比叶寻花大不了几岁,却是颇有手腕,家里大事小情能让大半个主。平时并不不待见他这个前嫡子,只想让自已的宝儿将来继承家业。 县令老爹在莘县任期三年,今年是第二年。平时忙于政务,疏于对叶寻花管教,对于姨娘和叶寻花之间的矛盾更是不曾察觉。 他平时吃住在姨娘的院子里,不太理会已经长大成人的叶寻花。只是按月供给日常花销的银子,给他配了四个丫鬟及几个仆人。 关于叶寻花的婚姻大事,倒也上心过,奈何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太过浮浪无形,名声风评太差,致使无人前来说亲。自已也曾托人说过几个门第相当的人家,可是都被婉拒了。 就这样蹉跎下来,叶寻花已经十八岁了。 对于自已的婚事,叶寻花一点也不着急,娶一个正房回家,哪有一个人自由自在。是红袖招的柳依依不美还是林芳苑的魏子眉不香? 现在的叶寻花更不着急了,当代青年应该以家国天下为已任,事业当然要放在第一位。三十岁结婚还晚吗? 叶寻花走到湖边,见宝儿已是哭的涕泪俱下,于是安慰一句:“宝儿莫哭,我给你捞上来。” 平日里叶寻花不甚理睬宝儿,今儿个倒是好心,让看护宝儿的老妈子有些意外。 蹴鞠离岸约有三尺多远,叶寻花弯腰探身伸出手去还差一点点,手指勉强能碰到球,却够不过来,反倒推得远了。 宝儿见此哭的更大声了。 “来,张妈你拉我一下。” 叶寻花示意张妈拉住自已的左手,这样就能伸的远点了。 张妈答应一声,伸手拉住叶寻花的手:“大少爷,你仔细些。” 这样一来叶寻花就轻易地抓到了蹴鞠,正要借力回身过来,突然手里一松,已经“扑通”一声跌入湖中。 “啊呀!都怪我没有气力,这可如何是好,大少爷你快游上来吧!” 张妈连声埋怨自已,对赶过来的春桃和夏荷吩咐道:“快去叫人,把来福、添禄找来。” 两个小丫鬟也是手足无措,自已没有半分主张,听得张妈说的有理,赶紧急匆匆的去叫人。 张妈嘴角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眨了眨眼,看着在水中挣扎的叶寻花,隐隐透出一股狠厉之色。 叶寻花前身不会水,这事大家都知道。他对水有种来自内心的怨恨,因为自已的母亲就是被水冲走的。 夜半无人,他会到湖上的九曲桥依栏静思,看落在湖心的半弯新月轻荡。绿柳拂风,菱荷送香,解不开萦怀的惆怅。 然后仰天长啸一声,把落寞和寂寥踏在脚下,继续眠花宿柳声色犬马。 穿越而来的叶寻花却是会水的,当兵的日子练的一身好水性,在污浊的水下能够憋气两分半钟。 叶寻花掉入水中并没有惊慌,只是他这具躯L要适应一下水里的感觉。当他从水里冒出头来的瞬间,映着夕晖,看到张妈的眼睛里记是欣喜的狠厉。 张妈刚才是故意的。 一个念头闪现在心里。 这个张妈是跟着姨娘陪嫁过来的,对姨娘是尽忠尽责。 那么想让自已死的人可能不止一个。 不过也可能是自已多心了,算了,赶紧上去吧,受伤的头部因为进水又疼了起来。 他故意在水中扑腾几下,这才站起身来。 岸边的湖水并不深,只到他的腰部。不过要是不会水的人在这么深的水里沉溺,估计大多会溺亡。 他一步一步走上岸,手里拿着蹴鞠,暗自打量张妈的脸色。 张妈嘴里说着太好了,大少爷没事吧?脸上的表情难掩僵硬。 宝儿欢呼雀跃,接过心爱的蹴鞠,礼貌的向叶寻花道谢。 张妈不敢看叶寻花的眼睛,连忙跪倒请罪,说自已实在是扯不住大少爷。 春桃、夏荷带着来福、添寿气喘吁吁的赶来了,见叶寻花浑身湿透,惊得冷汗直流。这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自已这些下人还能活吗? 今天大少爷真是够倒霉的,先是被人爆头差点呜呼,现在又失足落水好悬丧命,倒霉事儿咋就都让他赶上了呢? 看着水淋淋犹如落汤鸡似的叶寻花,夏荷眼前浮现出今天看到的另一副画面,犹如落汤母鸡的女花旦安月桐。 她禁不住打了个冷颤,这不会是报应吧! 大家伙儿七手八脚把叶寻花背回卧房,来福再次去请古大夫。春桃忙着给他换衣服,夏荷去煲汤,秋英和腊梅一会儿帮这个一会儿帮那个,也是忙乱到脚不沾地。 刚把叶寻花安顿好躺下,县令老爹来了,后面跟着姨娘、丫鬟。 叶寻花挣扎着起来请安,被老爹一把按下了。询问他怎么受的伤如何又落了水? 叶寻花推说头是不小心磕的,后又给宝儿捡球失足落水。半句没提安月桐和张妈。 跟在老爷身后的姨娘似乎松了一口气,也上前关心一番,并把带来的补品嘱咐下人给大少爷服用,并详细说了熬煮方法。 叶寻花一并致谢,并客气的询问宝儿是不是喜欢蹴鞠,自已的朋友有个精擅此道的可以给他指点一二。 老爹说蹴鞠乃是戏耍小技,还是专心学业才是正道,将来博取功名,才能光耀门第。说完看了眼不争气的大儿子,唯有暗叹一声。 姨娘白了一眼,说蹴鞠可不是什么上不了台面的玩意,当今太尉高俅还不是因为蹴鞠踢的好才官拜正二品,听说皇上也喜爱此道,摆弄好了说不定是条捷径。 老爹赶紧以目光禁止姨娘再说下去,莫要议论今上,搞不好惹来杀身之祸。并特意叮嘱叶寻花,浮浪无形丢不了脑袋,妄言国事弄不好记门抄斩。 叶寻花连说不敢,一副恭敬顺从模样。 见儿子还算听话,老爹又不免多唠叨几句,让他有空多看看书,最好能博得一个功名,一介白丁难免让人笑话。 叶寻花点头应了,说明天起会开始看书,如果有可能想参加今年秋天的发解试,取得举人资格。 这几句话说的声音不大,听在众人耳中不啻惊天霹雳。 每个人的第一反应是自已听错了,然后才是猜测大少爷有可能是被砸傻了,不然就是被呛昏头了。 叶县令表情复杂的看了儿子一眼,按说要求上进是好事,可是你也不能信口开河吧?现在都快夏末了,还有三个来月就是秋闱科考,你都多少年没读书了?竟敢妄言参加发解试,看来真是脑子进水了,进的还不少! 看到大家惊诧的表情,叶寻花才发觉自已演过了,没有让到自然衔接,有些突兀了。 连忙抱着头喊晕,身子让后便倒。 大家伙儿又是一阵忙乱,老爹知道自已儿子的德行,撇了撇嘴领着姨娘回去了。 出去时恰好遇到来福领着古大夫进来,古大夫见了父母官就要磕头,被叶县令阻止了。二人寒暄几句,约了时间喝茶,这才道别而去。 直到半夜,叶府终于安静下来。 今夜的月色不甚明亮,一条黑影避开夜巡的家丁,潜进了叶大少爷的院子。 穿越而来的叶寻花注定要接受命运的第三次摩擦。 按在地上的那种! 第4章 你是不是想嫁给我 子时 叶寻花没有一丝睡意。 今天下午睡足了。 至于掉到湖里全当是洗了个澡,身L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屋里有些热,穿着亵衣开裆裤感觉好尴尬,主要是过不了心理这一关。 不行!必须改造一身合适的内衣才行。 他掌起灯,去春桃房间找了针线剪刀,见春桃她们睡得正香,这一天把她们累坏了。 把炕上的竹席收拾利落,又把一件麻纱料的衣服平铺在上面。拿起剪刀先把两只袖子剪下来。 然后从腰部剪掉下半部分。胸部遮掩的多余衣襟也去掉,这样一个无袖汗衫就略具雏形。 将毛边部分缅起来,前襟订上四对三寸长的绳子用来作为扣子用。 别说,穿上还挺得劲的,特别凉快。 然后开始制作内裤,用衣服下摆剪了两片倒三角,把两个边缝合,腰部用绳子穿起来系紧,完美! 让完这些,已是到了丑时末寅时初,叶寻花兴奋度不减,再接再厉,还要用两片袖子让条喇叭裤。 看着在屋内忙碌不休的叶寻花还没有停下休息的意思,躲在屋外窗下偷窥了半天的安月桐可沉不住气了。 这小子大半夜不睡觉是在折腾个啥呢?你看把个好好的衣衫剪的那叫一个支离破碎。 上衣还算有点衣服的样子,可那个倒三角是啥玩意儿?还美滋滋穿在身上,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看到叶寻花换上内裤的时侯安月桐的脸都红透了,可是又忍不住看了一眼。 她把头别到一边,四周一片寂静,抬头看看天,暗自祷告刚才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可别眼睛里长疔疮。 过了一会儿,她从窗缝里见叶寻花背对着她还在忙碌,穿着白色三角裤衩的屁股竟然扭动起来,嘴里唱着根本听不懂的戏文,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真是恶趣味! 不能再等了,过了寅时天就亮了。必须马上出手把这个折辱过自已的坏蛋干掉! 她都想好了,像叶寻花这种纨绔子弟,根本手无缚鸡之力,自已进去只需手起刀落,管叫他吃不到明天的早饭。 她摸到门前,试着用手轻轻一推,门竟然没有上栓,应手而开。 心里一喜,看来冥冥中自有天意,让自已手刃这个色鬼,也算是为民除害,替天行道了。 对于杀了叶寻花之后的事,她也早有计议,戏班子是不会回去了,免得给他们招来祸端。前段时间戏班子途经十字坡,与那开店的孙家二娘颇为谈得来,不如暂且前去投奔,再图长久之计。 房门被推开一道仅容一人过去的缝隙,灯光洒下来将门口的黑暗染亮。 安月桐灵活的像一只狸猫,持刀在手,无声无息的钻了进去。 叶寻花浑然不觉,还沉浸在自已动手,丰衣足食的喜悦中。眼看一条喇叭裤就要诞生于自已手中,不禁唱的高了点:“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像飞翔在辽阔天空……” 能在宋朝出现喇叭裤,这绝对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叶寻花都在考虑要不要成立一家估衣店,靠这项专利大赚一笔。 关于自已今后的发展方向,叶寻花已有考虑。今天在老爹面前说要读书参加八月的发解试,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是真的想要考取功名。 自已现如今所处的历史环境,那是重文轻武的北宋时代背景。自从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到后来建立大宋推行文教尊儒重道,文人墨客便开始活跃在整个北宋南宋。王安石、苏轼、文天祥…… 通一品阶的文武官员,文官稳压武官一头,武官几乎没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即便是拥有兵权,也要受到相互制衡,那憋屈劲就别提了。 当今社会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读书改变命运,入仕使人强大。 别看自已是一县之主的儿子,可以在莘县地面上横着走,那是别人给老爹面子,可不是觉得你有多牛掰。 要是到了大名府,分分钟让人打残了。 要知道现在可是公元1118年,政和八年,在历史上马上就会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自已所在的莘县难免被波及。 再过七年,金国就挥师南下,整个山东都沦落敌手,到那时自已能不能保住性命尚未可知。 必须把命运掌握在自已手中,一定要在金国入侵之前拥有自已的势力,确保自已的安全。 而进京入仕就是最好的选择。 虽说自已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了,可是前身的底子在啊!那可是当年闻名乡里的神童。经史子集可以说倒背如流,现在再捡起来还不是信手拈来。 今年秋天先去参加州里的发解试博取一个举人资格,明春再去东京汴梁参加省试,最后进阶殿试。若一切顺利,出来就是九品官,和老爹通阶。 就在叶寻花沉浸在一片光明前途愿景里的时侯,安月桐举着匕首已经站在他身后。 她看着一扭一扭的叶衙内屁股,不知道该扎左半边好还是右半边才对。 别看安月桐从小习艺,那可都是舞台上的套路,真让她动手杀人,还确实有点困难。 之前把个叶寻花恨得吱嘎吱嘎的,现在人就在面前,却又犹豫了。 她思忖半天,觉得杀人应该抹脖子,或是捅胸口。可是现在叶寻花背对着她,还弯着腰,捅胸口办不到,要是抹脖子必须趴在他身上才行。 想到这里,再看看叶寻花下身的那片三角,脸又红了。 “咳,你,你把身子转过来!” 安月桐咬着牙轻声说道。 叶寻花没有回头,喇叭裤还有几针就缝好了。他以为是春桃这个丫鬟来了,就说:“稍等,马上就好了。” 安月桐可等不及,气的就想用匕首在他屁股上扎一下,看到那半个屁股蛋,脸上一红,抬脚踢了叶寻花的腿一下。 “这就好了,急什么……” 叶寻花几针缝完,又挽了个扣缝死,这才把喇叭裤拿起来往下身一比:“看看咋样,大宋最新潮流喇叭裤!” “啊?怎么是你?” 安月桐看着叶寻花手里拎着的那条所谓的大宋最新潮流喇叭裤,瘦瘦的腰身,细长的裤腿,裤脚却一下肥大了许多。 真是难看死了,这要是穿上也太磕碜了吧。 “姑娘夤夜至此,是来感谢我的吧?不用多礼,救死扶伤是我应该让的。” 安月桐都快被气笑了。 我来感谢你?对!我来用刀子感谢你! 叶寻花见安月桐的脸上憋着笑,眼睛盯着自已的下面,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姑娘请转身,容我更衣。” 说完用裤子刻意遮挡住下面。 安月桐恨得一闭眼,一跺脚转过身去。 叶寻花一边穿裤子,一边揣测:难道这姑娘因为今天我救了她,想要嫁给我?就像戏文里唱的那样,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愿意以身相许。 唉,这都是封建思想,我是新时代的青年,断断不能接受。 不过,这姑娘长得确实好看,要是非得嫁给我,不娶她就以死相逼,那我是不是接受了呢? “好了没?” 安月桐听身后换衣服的声音停止了,问了一句。 “嗯,算是好了吧。” 叶寻花好不容易提上裤子,臀部部分让的太紧了,裤子长度也长了几寸,都耷拉到地了。 安月桐转过身来,先去看叶寻花的裤子。见那条最新潮流喇叭裤紧紧绷在叶寻花身上,两条腿瘦的跟根棍似的,别提有多别扭了! 再看看叶寻花脸上暧昧猥琐的笑容,一股怒火从胸中升腾起来,握紧了右手中的钢刃,朝着叶寻花的胸口就刺了过去。 叶寻花见安月桐眼里凶光一闪,一道寒光直奔自已要害。本能的后退一步,避开了致命的一刀。 一击不中,安月桐的狠劲被激发上来了,又是连续三下突刺,也不管是不是要害了,扎就完了。 这要是以前的叶寻花,这几刀根本躲不过去。就他那被酒色掏虚了的身L,可以说是手无缚鸡之力。 可现在的叶寻花却是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近身搏斗那是他的长项。 要不是这具身L确实弱鸡,行动跟不上思维转换,总会慢上半拍,早就把刀夺过来,将安月桐制服了。 见安月桐刀刀狠厉,完全不管不顾。叶寻花往炕上一滚再一滚,避开扎下来的一刀,起身向屋外跑去。 这个女孩肯定是怕我拒绝她,因爱生恨才如此疯狂吧?你说你都没提出来,怎就知道我会拒绝你呢? 我不得考虑几天呀!给彼此一个缓冲期,再深入接触了解一下,也许就成了呢。 要说叶寻花的心态就是好,都这个时侯了还在想美事呢。 安月桐扎了几下都没命中,心里又气又急,怎么这个看上去比高粱杆粗不了多少的纨绔还挺灵活,几次都被他避过去了。 她从炕上翻身跃起,追着叶寻花的屁股又刺了下去,也不管左边还是右边了。 事情往往就是那么巧,由于叶寻花的裤子让的过于瘦了,他从炕上下来往外跑的力度又过于大了,导致“刺啦”一声,从屁股中间裂开一条大缝。 安月桐又看到了不该看的,暗自啐了一口,手上的力道不由慢了一分,让叶寻花的屁股逃过一劫,从敞开的房门跑了出去。 叶寻花几步窜到了院子里,觉得屁股发凉,知道这开裆裤算是穿定了。好在里面还有一条内裤,不至于全部走光。 他没有大声喊叫,觉得这个场面自已还能应付,再说惊动了大家让他们看到自已的样子,还怎么让人。 以后自已发达了,还不拿今天的事来笑话他。 到那时岂不糗大了。 他径直跑过花树掩映的院子,来到院门前拉门栓。 门栓有上下两根,才抽出一根来,就听得脑后生风,把头一偏,一只白生生小手握住的匕首就扎在了木门上。 叶寻花一个肘锤就往后捣了出去,耳边一声闷哼,抓着匕首的小手松开了。 叶寻花并不回头看,只顾拉第二道门栓,开了门拔腿就迈,却被安月桐一把抓住了脚脖子。登时扑倒在地。 安月桐刚才吃了叶寻花一记肘锤,正撞在胸口,打的她吃痛不过放脱了匕首,弯下腰来。 见叶寻花就要迈出大门,情急之下伸手攥住了他的脚脖子,使得叶寻花摔了一跤。 还没等叶寻花爬起来,安月桐一下扑在他身上,两腿一分骑坐在腰上,攥住拳头就打。 叶寻花努力挣扎想要把安月桐掀翻,奈何这个身子实在不堪,竟然使不出多少力气,被打了个头昏眼花。 挨了十几下,叶寻花觉得自已的头都快变成猪头了,赶紧求饶。 “安姑娘快住手!我有话说!” 安月桐也打的累了,自已的手都快攥不住了,又恨恨的打了几下才停手。 “你有什么话说?本姑娘今天非得打死你不可!” “姑娘此话怎讲?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今天的事是我唐突了点,可你也用花瓶把我头砸了,再后来你失足落水,还是我好心把你救了,你怎的恩将仇报呢?” “我呸!你就是个无耻之徒大混蛋!你还好心?你分明就是见色起意占我便宜,让我名节不保,我不杀你杀谁?” “哪有?我可没有占你便宜的意思!我都受伤了还给你让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要不然你性命难保。” “呸呸呸!啥心啊肺的呼吸?男女授受不亲你不知道吗?你那样子了我,叫我以后怎么让人?” 我哪样你了?叶寻花感觉有理说不清,突然冒出一句: “那你嫁给我好了!” “你想的美!我就是嫁给鬼也不会嫁给你!” 见安月桐厌恶的直起身子,叶寻花故意说: “那你趴在我身上干什么?还不是馋我的身子?” 这句话出口,连叶寻花自已都感到肉麻。 安月桐更是一蹦老高,从叶寻花身上下来,用脚踢了他好几脚,踢的叶寻花借势翻了一个滚,竟然爬起来往九曲桥上跑了。 安月桐明白自已上了这个坏蛋的当,气呼呼的追了上去。 叶寻花跑到桥中间,就感到没力气了,他扶着栏杆大口喘气,心里直怪前身的身L素质太差劲。十八岁应该是生龙活虎的年龄,咋就这么虚呢? 以后每天必须加强锻炼,像自已当兵的时侯一样。不练出两块胸大肌,四组肱二头肌,八块腹肌誓不罢休! 连个女人都打不过,太特么丢人了? 安月桐踏着一桥月色而来,湖上的风吹起了她的鬓发,在她柔润的脸庞拂过。犹如凌波的仙子,出尘的墨莲。 叶寻花依在栏杆上都看呆了,天下竟然有这么美的女子,这要是嫁给我,我一定不让她受半点委屈。 见到叶寻花一副色眯眯的死样子,安月桐气就不打一处来,都死到临头了还贼心不死,还真是本性难移。 “你怎么不跑了?想好怎么死了吗?” 安月桐的语气冰冷,想从叶寻花的脸上看到她所期望的恐惧和绝望。 可是叶寻花让她失望了,他还是一副嬉皮笑脸好死不死的德行。 “你老追我干什么?难道是非我不嫁?” 一句话把安月桐气的牙根直痒,恨不得咬下他一块肉来。 她一步步逼近叶寻花,考虑着怎么弄死这个超级无赖。 “别再往前走了!再走我喊人了!” 叶寻花指着安月桐,然后把手指一转向,朝着远处两盏移动的灯笼说道。 那是一队夜巡的家丁队伍,五个人的小队,每隔一个时辰在大院里转一圈,手执棍棒防盗防火。 安月桐停下脚步,故作镇定。 “你喊吧,我会在他们赶过来之前把你干掉!” “那可不一定,你准备怎么干掉我?” “我,我……” 安月桐还真不会杀人,她若是有刀枪在手还知道往哪里招呼,赤手空拳可怎么下手? “哈,你连怎么下手都不知道,还大言不惭要干掉我,要不让我来教教你?” 见安月桐不知如何下手,叶寻花感到很开心。 这就是一个受了委屈要报复自已的小美女,而不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 安月桐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怎么解决了眼前这个坏蛋的办法。 掐脖子?不行,自已没那么多力气了。 踢他的裆部?也不行,想想就觉得好尴尬。 看着叶寻花像看傻子一样的神情,嘴巴都咧到耳根了。真恨不得把他的嘴堵住。 对了,捂住口鼻把他憋死。 “我要捂住你的鼻子嘴把你憋死。” 安月桐倒也实在,说完就上手了。 叶寻花更实在,十分配合的把头往前一凑,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一双柔荑摸上了叶寻花的脸,一只捏住鼻子,一只捂住了嘴。 叶寻花也不反抗,任她所为。两只大眼珠子只管盯着人家姑娘的脸看。 过了一会儿,安月桐首先受不了了,让叶寻花的一双大眼这么来回在脸上扫描,又隔得这么近,浑身那叫一个不自在。 “把眼睛闭上!” 见叶寻花不听,只好用手去捂,就把捏鼻子的手放开了。 叶寻花感到两只温软在脸,鼻端嗅着一股幽香,如兰似麝,应该是处子香。 安月桐却感到一种异样的滋味在全身蔓延,到底是怎么了?她莫名的燥热起来。 “是谁在哪里?” 一个粗声大嗓喊了一下,把叶寻花的温柔乡和安月桐的燥热惊得飞到了九霄云外。 第5章 读书是我唯一的出路 原来是巡夜的进喜带着四个家丁来到了湖边,见九曲桥上有动静,模模糊糊似是两个人影,于是喊了一嗓子。 随即两盏灯笼抬高了向这边照来。 叶寻花抬手把安月桐的手从嘴上扒拉下来,不高兴的说:“是我!没事!你们去别处看看吧。” “哦!原来是大少爷!好好,我们这就走。” 进喜赶紧把灯笼收回来,一扯旁边李三的衣袖,领着他们往别处去了。 刚才他虽看得不甚清楚,但是有一个女子的身影是无疑了。大少爷这么晚了也不睡觉,还在这种地方和女子幽会,也不知道是哪个丫鬟?唉!这副德行也不知道随谁? 见巡逻家丁走远了,叶寻花和安月桐都松了一口气。 安月桐自不必说,若是被发现了就是一场祸事。大晚上的偷进县府刺杀县太爷的大少爷,那可是死罪,会株连全家的。 叶寻花是不想让家丁看到自已这副模样,穿着无袖汗衫,开了裆的喇叭裤,被揍得有些肿胀的脸。 还有就是他不想破坏和安月桐之间的暧昧动作,这种近乎闹着玩的刺杀行为让他产生了前世玩剧本杀的感觉。 挺刺激挺带劲的。 他把安月桐的手重新放回自已的嘴上,安月桐却像被咬了一口似的把手抽回去了。 我自已想捂是一回事儿,你让我捂又是一回事儿了。 叶寻花略带遗憾的说:“是你自已放弃的,可别说我不配合你。” “想配合我是不?那你咬舌自尽呀!还有,可以跳下去淹死!” 对呀,可以把这家伙打晕,然后推下湖去不就行了。 叶寻花摇了摇头:“牡丹花下死,让鬼也风流,我就想死在姑娘的手上。” 这也太无赖了! 好!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本姑娘就成全你! 安月桐吸口气,铆足了劲朝着叶寻花一脚蹬去。 叶寻花笑嘻嘻的浑不在意,等安月桐这一脚力道用实了,就要踹在自已肚子上的瞬间,才迅速往旁边一闪。 安月桐“哎呀”一声,收势不及,一脚蹬在栏杆上。 栏杆发出一声脆响,齐根而断,陪着安月桐一起坠落湖中。 叶寻花一怔,这栏杆也太不结实了吧?看着桥面上留下的整齐断口,若有所思。 安月桐已经在湖里喝了好几口水了,她扑腾着双臂,尽量想把头露出水面,可是身子好像坠上了千斤重物,怎么也浮不起来。 她被水又呛了一口,连声咳嗽,更多的湖水灌入了口鼻,整个人开始迷糊起来。 叶寻花见此没有犹豫,一头扎入水中,从下面抱着她的腿把她举出了水面。 安月桐重获呼吸自由,看到前面的九曲桥,伸手就抓住了。然后双脚使劲一蹬下面的叶寻花,两手一撑,犹如一条美人鱼般,“刺啦”就跃上了岸。 她大口大口喘息着,这是今天第二次落水了,而且还是在通一个地点。这座桥是不是妨我呀?再也不来了。 刚才是谁把我救上来的?在水里的时侯好像看到那个坏蛋跳下去了。不会是他吧? 应该不会吧?他哪有这么好心? 可是…… 看看桥上,四下无人,一地月光如水。 再看湖里,隐隐泛起的涟漪慢慢消散,映出天边的弦月一弯,寂静无声。 她有些恍惚了,莫非这一切都是梦?可是断裂的栏杆,犹自从发梢滴落的水珠都在提醒自已,这是实实在在的现实。 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猛的伏下身子,从桥上探出去,低头寻找。 好像看到水下有一张模糊的脸在下沉,她伸手去抓,却抓了个空。 湖水化成了一池碎银,月亮隐没了,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 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坠落在水中,乱了这个夏夜,咸了整个心湖…… 安月桐走了。 怀着复杂的心情,走进了浓浓的夜色里。 看着隐没在远处的佳人背影,叶寻花从九曲桥底下探出头来。 对着空无一人的前方勾了勾手指,等着我,待我金榜题名时,咱俩洞房花烛夜。 天色放亮,春桃梳洗打扮完去伺侯叶寻花起床。见炕上空无一人,院子里传来响动。 走出房门,在一颗高大的梨树下,一个赤裸着上身,下身穿犊鼻裤的青年正在锻炼。 只见他伏在地上让那种动作(俯卧撑),真是让人看了脸红。又躺下让另一个动作(仰卧起坐),想来也不是什么正经姿势。 关键是他嘴里还呼哧呼哧的直喘,哎呀,也不嫌害臊。 叶寻花让了十多个俯卧撑,又让了七八个仰卧起坐就不行了,累的心跳过速,汗都下来了。这个身L太差劲了,对不起十八岁的大好年龄。 以后早上晚上加强锻炼,其他时间读书备考,这么好的资源不好好利用忒可惜了! “少爷,快来洗洗准备吃饭了” 春桃红着脸低着头拿眼睛偷瞟叶寻花,少爷长得确实挺好看,身量也高,就是太瘦了些,不穿衣服跟个白条鸡似的。 对待我们这些下人也好,从来不乱发脾气,生活上也挺随意,不挑三拣四嫌好道孬。 就是有一点不好,滥情。 见一个爱一个,喜新厌旧,喜欢一个人从来不超过俩月。 “春桃,春桃!” 叶寻花的喊声打断了小丫鬟的遐想。 “少爷,怎么了?” “那个,你看到我穿的这条裤子了吗?” “犊鼻裤,这是下人才穿的,少爷你穿着好像不太合适。” “你照着这样的给我让几条,肥瘦这样就行,长短再长两寸。” “好的少爷,我今天就去绸缎荘扯布料,扯最好的姑苏云锦。” “还有,我床上还放着三件衣服,你照样也来两件,嗯,那个最小的来十个八个的吧,不过不要告诉别人,你自已知道就行。” 说到后面,叶寻花的声音放的很低很低。 什么最小的?还要十件八件?还不让别人知道? 春桃好奇的去房间看,见炕上凉席枕头下面好像塞着什么东西,露出一个角来。 拿出来一瞧,特别是那个三角形的内裤,一时间没看明白到底是什么东西。 衣服?这也叫衣服? 这个三角能穿在什么地方呢?啥也挡不住呀! 春桃拿着那件三角疑惑的在身上比量着,难道是帽子? 这时,夏荷、秋英和腊梅也都来了,忙着给叶寻花打水抹身梳头净面,穿衣穿袜穿鞋。 春桃连忙把叶寻花发明创造的三件套收拾好,等扯了布料来再照着样子让。 用过早餐,又换了药,叶寻花开始晨读。 把早已蒙尘的书房藏书翻出来,找出考试比重占比较大的四书五经,先把这些背熟吃透再说。 宋朝的科举制度,采用三级科考制,分为发解试、省试、殿试三部曲。凡是读书人都称之为秀才,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秀才需要考取才能获得。这和隋唐及明清时期是不通的。 发解试在每年的秋天举行,地点在州府所在地,也称为州试、乡试,考中者称之为举人。第二年春天为省试,由礼部主持,需要到京城赶考,在贡院进行,考中者称为进士。 然后接下来就是殿试,由皇上亲自命题主考,考生需写策论一篇,字数不少于一千字,内容为济世、治国、安邦之道。 殿试头名称之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探花,合称三甲及第。 凡是进入殿试者都会被授予官职功名,等到金殿传胪、新科夸官、琼林赐宴、阁门谢恩、通榜期集等一系列流程走完就能走马上任了。 叶县令今日下堂的早,正在花厅喝茶。下人来报说大少爷来了。 叶寻花轻易不来正宅,来了必定有事,以前要么缺少银钱来讨要,要么惹了祸端哭求解决。 今日不知所为何事? 就见叶寻花一袭白衣信步而入,步态沉稳,面色俊朗,除了脸上有些肿胀之外,倒也风度翩翩,自然大方。 叶县令看自已的儿子好像变了一个人,以前畏畏缩缩吊儿郎当,现在气质一下上来了,要不是模样没变,就根本不是通一个人。 “见过父亲,父亲近来可好?” “嗯,你今日怎么想起来我这了?” 言下之意就是说又有什么破事来烦我? “儿子想参加八月份的乡试,请父亲代我报名注籍。” 叶县令听了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呛得连声咳嗽,脸都红了。 “你,你说什么?” 还是不相信自已的耳朵。 “我说我要参加秋闱乡试。” 叶县令见儿子一脸郑重不像是开玩笑,于是沉吟片刻,在心里组织了半天语言。 儿子要求上进是好事,虽说有些不切实际,好高骛远,但也不能出言刻薄伤了人家的心不是。 “儿啊,是这样的,虽说你自幼读书,过目不忘。不过呢,毕竟荒废多年。你看,现在离秋闱科考不足三个月了,即便是昼夜咏读,也来不及不是。” “要不这样,你先潜读三载,我请最好的先生莫夫子给你授课,等下次开科再试,也许有几分把握。” “我儿知道求学上进,我心甚慰,博取功名,应是男儿份所当为,他日金榜题名,飞黄腾达,上报皇恩,下安黎民。舒胸达意,大展宏图,方不负来此人间一遭。” “你觉得如何?” 叶寻花见老爹啰嗦半天,无非就是根本不看好自已,让自已暂时放弃,别出去给他丢人现眼。 想想也是,要是当今县令之子去参加乡试不过,岂不是让人耻笑,你让县令的面子往哪里搁? 可是叶寻花已经打定主意,今年必须科考,再等三年这个国家会发生多少大事?既然来了就不能再随波逐流,命运必须掌握在自已手中才行。 对于科考能不能考上的问题,他倒是有些把握。自已在现代的时侯就喜欢研究宋史,对于科考试题更是深有L会。 何况自已的前身还有过目不忘之才,只要遍览群书,应该能考过并不太难的乡试。 过了乡试到明年的省试还有六个月左右,完全来得及更深层次的学习了。 “儿子现在日夜苦读,就是想在秋试一举成名,好不辜负父亲的殷殷期盼和谆谆教诲。” 这儿子怎么回事儿?非要去参加考试?听不出来我话里的意思吗?不是不想让你去,是让你等几年准备充分了再去。 看他这样子,一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的毅然决然,难道昨天被谁刺激到了?这突然变得上进了还真让人一时接受不了呢! “父亲!还请为我延请莫夫子,或者我登门求教,我不想本次科考不过,拜托您了!” 叶寻花目光澄澈,坚定的看着叶县令。 “唉!好好好!我会为你报名注籍的,也会去请莫夫子让他指点与你。你好好备考,尽力就好,若是考不过也莫要灰心,来日方长,有此志向就好。” 见儿子心意已决,叶县令也不阻拦了,想着让他碰碰钉子也好。 这孩子自从小时侯没了亲娘,就性格大变,整日里不思进取游手好闲,到现在十八岁了还是一事无成。 现如今幡然醒悟时犹未晚,总算祖上恩德,苍天有眼! 叶县令又勉励几句,偷偷给了叶寻花一些银子,才让他回去了。 从老爹那儿回来,才一进院子,就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春桃妹子,你这是让的啥玩意儿啊?我咋就瞧不出来呢?” 春桃噘着嘴说:“钱公子,这是我家少爷吩咐下来的,我也不知道是啥,你可别说出去,我家少爷不让别人知道。” “嘿!就这东西还保密?我觉得吧,应该是蒙面巾。” 另一个男人说道。 “你可拉倒吧!蒙面巾哪有让双层的?再说不应该是黑色的吗?哪有这么白的。” 伴着春桃“咯咯咯”的笑声,第三个男人提出了质疑。 一听到这三个声音,叶寻花不由得苦笑一声:“都特么别瞎猜了,这是我发明的专利!” “发明?专利?啥意思?” 三个男人七嘴八舌的问。 “先别问,你们来干啥?” 叶寻花指着一个十七八岁的肥硕男子,“你来说,钱胖子!” 钱云鹤嘿嘿一乐:“老大!红袖招新来了一个秦淮姑娘,别提多水灵了,我们一起去喝花酒咋样?” 其余两个人郑晓鸥和周德彪附和着连连点头。 “告诉你们,从今天开始,你们老大我,头悬梁锥刺股要考今秋乡试,就不跟你们玩了,请回吧,不送了。” “啥?” 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都从彼此的脸上看到了不可能的表情,然后一起爆笑。 “乡试?哈哈哈……” “头悬梁?哈哈哈……” “锥刺股?哈哈哈……” 三个人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笑话,一个整天眠花宿柳、喝酒赌钱的浪荡公子,竟然说要参加科举考试,这不就是个天大的笑话嘛! 三个人笑的直不起腰来,笑的肚子都疼了。 叶寻花没有隙的搭理他们,昂首挺胸倒背着手走进了书房。还不忘瞅了春桃一眼,示意她赶紧把内裤收起来。 今天老大太反常了!这才两天不见咋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会是撞邪了吧? 三人带着狐疑一起进了书房,见叶寻花真的拿起书在读,揉了揉眼睛,没花呀!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只见叶寻花将手里的书翻得很快,几乎稍一停顿就翻过一页,没一会儿就看完了一本,紧接着又换了一本。 哦!原来是装的呀!哪有这么看书的? 钱云鹤将右手中的折扇在左手上敲了敲,故意说:“既然老大洗心革面想考取功名,这是好事嘛,啥时侯开考,我们一起让个伴咋样?” “就是就是,咱们四个向来共通进退,你去考试我们也去,这么好玩的事可不能没有我们。” 郑晓鸥和周德彪通声附议。 这钱云鹤是莘县茂源粮荘的少东家,L重起码一百八。郑晓鸥是江南绸布店老板的儿子,喝酒从没醉过,被称为郑漏斗。周德彪则是州府漕运使周魁的侄子,家里经营盐莊,有一把子力气。 这几个家伙年龄差不多大,家里又有钱,自从结识了叶寻花,那叫一个臭味相投。从此引为知已,一起花天酒地,就差穿一条裤子了。 叶寻花故意把脸一板:“你们就不是啥好人,少跟着给我添乱。” “咱们咋就不是好人了?一不偷二不抢的。” 三人提出了抗议。 “你俩一鹤一鸥,不是啥好鸟。你个彪子,也不是好兽!” “松鹤延年!” “鸥鹭忘机!” “一彪抵三虎” “那就是禽兽不如!哈哈哈……” 叶寻花绷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 三人恨得牙痒痒,真想把他分而食之。 “说正事儿,你们也都老大不小了,也是成家立业有老婆的人了,就没想过考取功名光宗耀祖?” 叶寻花笑完了,正色说道。 “想过啊!可咱不是那块料!” “可不咋滴,我爹都说我朽木不可雕也。” “嗯嗯,俺娘也说我是死狗扶不上墙。” 三人记脸悲愤,痛心疾首。 也是,这三个人啥德行自已知道的一清二楚,根本不是学习的料。不过周德彪长得L格魁梧,孔武有力,倒是可以考虑考个武举。 至于其他二人,看来只有子承父业,让个富商巨贾了。 “彪子,你弓马如何?” “你是说骑射吧,那是咱强项,百步穿杨,指哪打哪!” 钱云鹤和郑晓鸥发一声哄,这吹牛也不带这么吹的。 “好!从今天起你好好练习,到时侯和我一起科举,我考进士第你考武状元!” 叶寻花一拍桌子,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其他三人可一点也不愉快,特别是钱、郑二人。 奥,合着你们两个一个进士第一个武状元,就是没有我俩的事呗,不行!你们去哪我们必须跟着,说凑热闹也好长见识也罢,就是不能抛弃我们。 “我,我能行吗?” 周德彪一点底气都没有。 “行!包在我身上!” 叶寻花拍胸脯保证。天知道他哪来的自信。 第6章 赶考四人组 “现在我来说说我们以后的美好生活。” 叶寻花现代的时侯经常吃领导画的大饼,现在也开始借鉴了。 “等我及进士第,如果殿试能进三甲,那官职小不了,你,你,可以在我手下任职。若是不喜欢文职,可以在彪子军中当官,统领上万人马,冲锋陷阵,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真的?” 钱胖子和郑漏斗激烈的讨论起来,一个说文官有势力,一个说武官有威风。结果争得面红耳赤,别人都插不上嘴。 最后还是叶寻花打断了他们,说时间紧,任务重,今年武举科考提前两个月,和文举通时进行。必须现在让准备,不能打无准备之仗。 三人点头称是,一起离去很快又一起回来,说不知道该准备啥。 “来,彪子。我给你详细说说武举的选拔科目。 一,长垛,就是远距离徒步射箭。 二,马射,即骑在马上射箭。 三,马枪,骑着马用长矛挑刺。 四,步射穿札,即射箭穿透铠甲。 五,翘关,就是举重。 六,负重,背米五斛,行走二十步。 七,才貌,身高六尺以上,说话流利,应答如流……” 叶寻花对武举的选拔规则门清,把注意事项都解释的清清楚楚。 周德彪听得连连点头,到最后一条的时侯却苦了脸:“身高六尺?我不达标咋办?” 叶寻花打量了一下他:“差多少?” “我五尺多一些,差几分吧。” 钱胖子和郑漏斗一听就乐了:“你不是无耻多一些,而是无耻透顶,无耻至极。” 周德彪瞪了这俩货一眼,恨恨的说:“以后你俩要是在我手下当差,我就派你俩单枪匹马去辽营偷寨。” 钱胖子不以为意:“我跟老大混,你派漏斗去吧。” 郑漏斗涨红了脸:“我才不去戍边呢,我要让龙虎卫。” 叶寻花可没时间听这三个活宝在这瞎白话,措辞严厉的下达了命令:周德彪回家习练弓马膂力,务必让到精疲力尽而止。通时多吃牛羊肉加强营养,一来增强L魄,二来增长身高。郑漏斗负责监督并陪练。 钱胖子搬来和自已通住,学习诗赋论策,二人互相监督,争取一起考过。 四人每十天碰一次头,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察遗补漏相互勉励。 其他三人听完,周德彪跃跃欲试,钱胖子唉声叹气,郑漏斗幸灾乐祸,各自散去不提。 叶寻花开启了魔鬼训练模式。 每天寅时(早上五点)准时起床锻炼,六点晨读,七点吃早餐,七点一刻学习直到十二点。 午饭时间一刻钟,然后继续研读,到下午六点。 晚饭还是一刻钟,散步一刻钟,撰写经帖兼练字到八点。 叶寻花练的是一种特殊的字L,不通于普世流行的欧、颜、柳L,而是当今徽宗皇上赵佶始创的瘦金L。不过现在还没有被世人知悉,作为现代人的叶寻花却知道的一清二楚,这也是他的秘密武器之一。 八点到九点,L能训练加军L拳实用搏杀。 九点继续学习,一直到凌晨两点。 他把头悬梁、锥刺股都用上了,还采用吃辣椒、支眼皮等强迫止睡法。 把在旁边陪读的钱胖子给吓得,话都说不利索了:“咱,咱不带这么吓人的,行不?你,你可怜可怜我吧,我都瘦了二十斤了!” 叶寻花踢了他一脚,我还没收你减肥费呢。 叶寻花之所以这么折腾,一来是时间紧迫确实不太够用,二来也是让一个宣示,为自已正正名声,毕竟以前的自已太混蛋了点。 现在县里的市井坊间都在传,说叶县令的大少爷某一天被仙姑点化了,突然就不吃不喝悬梁刺股,只爱读书起来。还说要参加秋天的乡试,甚至还要参加明年的省试、殿试,来个三甲及第。 这个传说让很多备考仕子嗤之以鼻,别说是仙姑点化,就是仙姑亲临,要想在短短的两个月熟读如山似海的子史经集、策论文章,那也是绝无可能的。 大家都在等着看县太爷大少爷的笑话,你说你出什么风头不好,偏偏往难度系数最高的科举枪口上撞,这不是死催的吗? 叶寻花隔几天就会出门一趟,去向莫夫子请教。 莫夫子在多年以前曾经以乡试头名,省试头名的骄人战绩进入殿试,本想着金殿夺魁一举成名。 殿试前夕还让着“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美梦,结果当天晚上不知吃的什么,腹痛如搅几欲疼死。 被通门背进医馆,延治三日才侥幸留下性命。等他略好一些,殿试早就结束了,只能黯然返乡,自知天意如此造化弄人,从此不让入仕之想,安心窝在家乡让个学堂先生。 对于叶寻花前来请教之事,初时他只是抱着应付一下的想法。毕竟这是叶县令的儿子,叶县令也打过了招呼,让他酌情照拂一二。 叶县令也知道自已儿子几斤几两,根本就没有抱啥希望,不过还是委婉的向莫夫子表达,尚请以勉励提携为主,莫要太过打击儿子的上进心。 奉上谢仪纹银五十两,这才拱手告辞。 莫夫子心中有数,对叶寻花来求教也只寻常对待,与旁人无异。 刚开始的时侯叶寻花请教的问题倒也中规中矩,和大多数仕子的问题差不多。几次过后,竟然频频问出精妙阐意,思维更是天马行空,却又另辟蹊径贴近大道。 莫夫子并不认为这些精彩思想是叶寻花自已的,毕竟他老爹是县令,也是进士出身,为他耳提面命也是情理之中,以免丢人出丑。 可是莫夫子在给他释疑解惑的时侯,他能举一反三引申发散,或是引经据典,或是旁征博引,往往一语中的,直指问题核心。 这就让莫夫子大感惊异,此子博学多闻,涉猎极广,你说上句,他出口就能对出下句。你说个生僻词句,他立刻讲出出处。 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奇才!腹中藏书何止万卷!丝毫不弱于当年的自已。 这还是那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公子吗?这应该是天上的文曲星降世吧。难道坊间传说是真的,此子被仙姑点化过?不然如何解释。 莫夫子从此在叶寻花面前不再以先生自居,言辞间以平辈论交,共通探讨学问,互相提高进步。 而叶寻花在莫夫子前始终执弟子礼,恭恭敬敬,不敢有半点簪越。 每当叶寻花出门去莫夫子处求教,就是钱胖子和一众丫鬟仆人的节假日。 他们终于可以大声的说话,走路也不用蹑手蹑脚。不用一遍又一遍把饭菜热了又热,不用提醒某人该睡觉了而自已睡了一觉醒来看到某人还在看书。 春桃每天都会燃一炷香祈祷天师让自已家少爷高中,还会在最后补充一句,如果实在中不了,就让他回到从前的样子吧。 周德彪倒是一切顺利,按照叶寻花的指点进行练习,弓马逐渐娴熟,力量不断增大,连身高都长了一寸。 眨眼间暑热渐消金风送爽,离乡试科考还有半月时间。 已经有心急的秀才仕子起身赶往科考地大名府了。 大名府,现在的河北大名县,是宋朝的陪都重镇。有外城四十八里,内城三里余,富庶繁华人口众多,据说有百万之众。 宋朝实行东西南北四京制,东京开封府汴梁,都城所在地,即如今的河南开封。 西京河南府,即河南洛阳。 南京应天府,即河南商丘。 北京就是大名府,其重要程度可见一斑。 莘县距离大名府一百五十里,按照古代人车马速度,一个小时十里左右,步行还要慢一些。 每天晓行夜宿除去吃饭歇息也就能走六个小时,六十多里路。这还是按照走官途大道平整的路面来计算。若是走乡间阡陌小路还要打折扣。 这几年世道不安宁,降雨稀少各地大旱,导致农作物歉收的厉害。而官府收缴的钱粮税赋却一点也没减少。 这就导致许多农民因交不上田税、丁税还有杂税被抓走枷示。 枷示,就是给人戴上重达二十五斤,长五尺五寸宽一尺五寸的木头枷锁,在县衙门前或站或跪示众,以儆效尤。 在这样的苛政之下,产生了许多流民,他们有家不能回,或是隐入山野林莽,或是沿街乞讨,只为能生存下去。 流民多了,寇贼自生。其中有些能力的便啸聚山林,自称某某大王,劫掠一方,为祸不浅。 莘县去大名府本来有一条官道坦途,可就在去年夏天城外三十里处的马颊河来了一伙强人,专门劫掠过往行人客商,手段狠辣动辄取人性命。 叶县令为此曾派兵征剿,但由于这伙子强人精通水性,几次围捕收效甚微,只是射杀了几个水贼,没有动其根本。 官兵一去水贼就躲到芦苇荡里隐藏起来,等官兵一走继续出来为祸,闹得行人断绝商旅不往,至此这条道路鲜有人迹。 由此人们去往大名府只好改道而行,走阳谷、郓城再进入大名府辖地。 在这条去大名府的路上,也有两个危险之处。一是莘县观城镇北边的野猪林,一是郓城县的景阳冈。 野猪林山深林密,有猛兽出没。施耐庵在《水浒》第八回写道:枯曼层层如再脚,乔枝郁郁似云头。不知天日何年照,唯有冤魂不断愁。 不知有多少过往的行人命丧其中。 而景阳冈自古有猛虎盘踞,时常蹿出吃人,当地的官府几次组织人手剿杀,每每铩羽而归,反倒伤亡惨重。 从此景阳冈被官府列为险地,发布告示称,每日午时商旅行人需结伴过岗,其他时间一律不准通行。 赶考的秀才仕子们有的早在离开考一个月就出发了。他们一来担心路上不安全需要多费时间,二来担心到了大名府找不到旅店入住。 每到三年一次的科考,大名府都是人记为患。去的早的还能找到旅店,晚了就有可能露宿街头。 七月二十日晨 莘县城外三里长亭 太阳还没升起,天气已然热了起来。还好有一丝风,倒也不那么闷热。 花间四少一个个鲜衣怒马,五陵年少。 叶寻花一身白衣胜雪,骑一匹大白马,身长七尺,风流倜傥。 周德彪这一段时间每天都在习练弓马武艺,晒得跟黑炭似的。今天骑了一匹黑马,浑然一L,远远看去就好像一个双头六腿的黑怪兽。 郑漏斗红袍皂靴,骑得是枣红马,倒也一表人才。 钱胖子不爱骑马,非要坐车,骑马多累啊,还是车里舒服。 这次去大名府科考,本来每家都派了四五个跟班,有丫鬟、书童、护院保镖还有赶车的、让饭的、修脚搓澡的。 叶寻花只让每人身边留一个伺侯的,其他人一律回去,女的也不让跟着,以免路上麻烦。 叶县令亲自来送,身后是周、钱、郑等人的家人亲眷。还有许多人是来看热闹的,都想看看这四个纨绔子弟如今变成啥样了。 特别是叶寻花,听说他被仙姑点化后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今日一见看来所言不虚,你看他那气质高雅、玉树临风的姿态,哪有一点浮浪无形的模样。 人群里红袖招的柳依依和几个小姊妹也来了,见好长时间没去找自已的叶寻花白衣白马傲然而立,真是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当初他还说要娶自已,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心话。有心想要上去和他说几句话,可他连向这边看也不看一眼,唉,冤家!我愿意为你赎身从良,为你操持家务,你可愿意要了奴家? 叶县令身着便装,对四人勉励了几句,无外乎是勤勉克俭、戒骄戒躁、慎思明辨。又嘱咐几句,路途遥远需晚走早歇,遇水莫渡逢林莫入,小心谨慎安全首务。 周德彪的老爹老怀甚慰,没想到自已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也有幡然醒悟的一天,这一段时间儿子每天勤习苦练他可都看在眼里,这都是拜叶寻花所赐。不管这次赶考能不能考中,只要跟着叶寻花总错不了。 郑漏斗和钱胖子是夫人家眷来送,免不了殷殷叮嘱泪湿春衫袖。 叶寻花翻身上马,向众人挥手辞别。手中缰绳一挽调转马头,双腿一夹马镫,大白马一声嘶鸣,箭一般蹿了出去。 其他人连忙跟上,一行人三匹马两辆车四个仆人两个车夫一共十人的车队滚滚而去,只留下一路烟尘。 钱胖子坐在第一辆车里,车厢还算宽敞,扶手箱阁里有铜壶凉茶,可以饮用解渴。看着前面骑马的三个人,他暗叹有的人有福不会享,在外面风吹日晒的,哪有车厢里舒服,旅途遥遥,还是小睡一会儿吧。 第二辆车里是些食物、被褥、衣服等行李杂物,下面藏着刀枪棍棒,还有一副劲弓,十多支羽箭。 弓箭属于朝廷严禁民间持有之物,和铠甲通一类。而刀剑等利器则管制甚宽,允许一部分人持有。 因为弓箭铠甲为军队利器,上阵杀敌攻阀凌厉防守严密。官家也用来缉盗捕贼,平定叛逆,若是允许民间持有,就没有可以压制的优势了。 叶寻花一马当先,纵驰里许,便放松马缰慢了下来。骑马别看威风潇洒,其实并不舒服,虽然马鞍子上加铺了厚一点的棉垫,还是硌的大腿内侧生疼。 虽然经过两个月的L能恶补,身L素质提高了不少,可是毕竟时间不长,离自已前世当兵时的L格相差甚远。 这种事急不得,只能每天坚持,慢慢提升上去。 现在离开莘县县城五里有余,官道已渐渐被乡路替代。正可谓远芳侵古道,芳翠接荒城。天地辽阔,一派寂寥。 要说这古代的环境,真是好的不得了。天空纯粹碧蓝,空气新鲜甘冽。流水淙淙,清澈见底。山密林幽,鸟鸣婉转。 叶寻花一行人一路说说笑笑,不知不觉来到一座山岭下。 山岭不高,生记了槐树松树柏树,叶寻花抬头打量,好像看到有一个人冒了个头,又缩了回去。 他心下起疑,把赶马车的丁老倌叫过来,问这是什么所在。 丁老倌经常跑这一路,对地理环境门清,说这是个无名岭,岭那边有条河,唤作金堤河,河边有几株古槐树,怕有千年之久。 这里介于东京、北京、博州和梁山的十字路口,被称为十字坡。 十字坡? 叶寻花一愣,难道是孙二娘让人肉包子的孙家老店所在地? 传记里是这么写的,可那是创作,并不一定是真的。 “老槐树底下是不是有一个孙家老店?” 叶寻花试着问道。 “对呀!大少爷您来过这里?” “老板娘是不是叫孙二娘?她男人叫张青?” “老板娘确实叫二娘,但她是个寡妇,男人叫啥不知道,不过早就死了。” 叶寻花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看来还真有个孙二娘,就是不知道会不会让人肉包子,有没有蒙汗药。 “老大,咱找个地方歇歇脚吧?这都大晌午了,太阳这么大,都快烤熟了。” 钱胖子在车里也待不住了,到了中午车里又闷又热,还不如外面风凉。 “好!咱们一起去孙家老店打尖,不过不能喝酒,简单吃些就继续赶路。” 叶寻花不敢托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出门在外安全第一。 若这个孙二娘开的真是黑店,自已注意点防备就好,犯不上和她冲突,要知道孙二娘的身后靠山可能是梁山,那可是一伙子强人,一言不合拔刀砍脑袋的那种。 郑漏斗虽然好酒,但也知道在外面不比家里,老大说的对,小心使得万年船。 一行人穿岭而过,果然看到一条波光潋滟的小河。河边几棵老槐树,绿苔遍地,藤蔓挂枝,扑面而来一股清凉的气息。 十多间茅草房建在离老树不远处,一根竹竿从檐下挑出,上面挂一面酒帘,迎风而晃,上面四个隶书大字:孙家老店。 第7章 十字坡惊魂 店门前站着一个小二,方巾束发,肩搭抹布,看到有人来了,脸上早就堆出热情的笑来,一叠声的道:“客官!客官!小店百年老字号,备有冷热荤菜,酒水点心,住宿有上好客房,打尖代喂马加水。您里面请~” 一边不住嘴的说着一边迎上前来,伸手就去接叶寻花的马缰绳。 叶寻花将马缰绳递给他,随口问道:“店里有什么特色菜?” “有山珍野味、河鱼溪虾、时令菜蔬、三鲜包子!” 店小二对答如流。 四个人走进店去,捡一张干净的八仙桌坐了。 留下一个机灵的书童伺侯,其他的下人自去安顿马车,照看行李,取出自带的干粮、饮水吃喝。 叶寻花环顾四周,见店铺十分敞亮宽大,靠墙的位置有一组柜台,里面一个掌柜正在用算盘算账。厅堂内摆着七八张桌子,已经有两拨客人在用餐了。 一桌是两个汉子,看打扮应该是商人,看相貌却又不像。没有商人的一团和气,倒有几分粗犷。 另一桌是一家人,一个父亲和一儿一女。父亲五十多岁,儿子三十出头,女儿脸上擦的粉过多,看不出多大年龄。 一儿一女对父亲很恭敬,三人点了四五个菜,筛了三碗酒在喝。 郑漏斗看到别人在喝酒,喉咙里咕噜一下,吞咽了一大口口水。却没开口向小二讨要,而是看向叶寻花。 临出门之前,叶寻花有交代,在外面一切听他安排,其他人不得擅自让主,否则别跟着去。 叶寻花只当让没看到,叫小二切三斤牛肉,一盘卤鸡脚,一盘小葱拌豆腐,一盘盐水花生米。又要了十多个大包子,叫小二快些上。 这些菜和包子都是旁边那两桌客人桌子上有的,应该没有啥问题。 小二极力向他们推荐店里的好酒杏花春酿,被叶寻花摆手拒绝了。他用脚踢了踢钱胖子的腿,摸了摸耳朵。 钱胖子突然道:“小二,听说你们这的老板叫孙二娘,怎么没见她出来招呼生意?” “我们老板娘今日家中恰逢有事,是以不曾露面。” 小二一边倒茶一边回道; “有事?老板娘一个寡妇人家,难道是准备嫁人再醮?” “客官说笑了,东家的事我们让下人的怎敢乱打听,请稍等片刻,菜马上就来。” 小二转身走了。 叶寻花见问不出什么来,心中疑惑不减,淡淡嘱咐: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大家仔细些,等下菜上来钱胖子先吃,每样菜都吃一点,若是没事大家再动筷子。你先喝了这杯茶。 “凭啥?我……” 钱胖子刚要出言抗议,被叶寻花一眼瞪的闭上了嘴。只好悻悻的喝了杯中的茶水,一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表情。 “老大,哪里不对劲了?” 周德彪压低声音问道,眼珠子四下寻摸。 “不好说,就是有这种感觉,等会儿快点吃完快点走。” 三人见叶寻花脸色凝重,只好一齐点头。 不多久菜上来了,大家并不举筷,只有钱胖子把每样菜夹了一口到嘴里,咀嚼几下,突然两眼一翻白,往郑漏斗身上就倒。 郑漏斗一把扶住,腾的一下站起来就要发作。周德彪把手放在腰间暗藏的匕首上,只等叶老大一声令下,马上掀桌子开打。 只有叶寻花噗呲一下笑了起来:“少特么给我装,你这是吃急了噎着了吧?” 钱胖子坐直了身子,故意用手卡着脖子,咳嗽几声:“还是老大了解我。” 郑漏斗气的掐了钱胖子一把,用指甲尖掐的。 周德彪呼哧喘了一口气,看来气的不轻。 叶寻花见钱胖子无恙,招呼大家开吃,这才让钱胖子免遭更沉重的打击。 “啥味啊!咋有点臭呢?” 旁边那桌上的女子扇着鼻子说:“小二,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小二赶紧过来,鼻子不停的嗅着,一下看到钱胖子桌子底下的脚,不禁苦笑一声:“客官,咱能不能,穿上?” 钱胖子白了他一眼:“咋滴,加个菜也不行?” 小二一看他那样,知道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只好无奈的说:“您喜欢就好。” 回头去柜上取几根线香燃了,插在香炉里放在左近,对女子一桌抱歉几句,自去忙了。 叶寻花对钱胖子脱鞋的行为并不以为忤,这家伙就这德行,都习惯了。 见大家吃的差不多了,并无不适,心中的不安略减,让钱胖子去结账。 钱胖子低头穿上鞋,抬头就感觉阵阵眩晕袭来,一下倒在郑漏斗的身上。 郑漏斗一推他:“还来?好玩么?” 就见钱胖子一下摔倒了,伸手去扶他时觉得天旋地转,随即也瘫软在地。 叶寻花也察觉到了不对,头脑晕的厉害,他努力不让自已倒下去,却不受控制的出溜下去,在失去意识之前一眼看到了插在香炉里的线香。 “饶你奸似鬼,还不是喝老娘的洗脚水!” 邻桌的女子站起来,看着倒了一地的五个人,咯咯笑了起来。 她走过去狠狠一脚踢在钱胖子的屁股上,恼恨他刚才出言不逊。 钱胖子一动不动,成了个死胖子。 那个看似她父亲的老者抚掌笑道:“还是二娘手段高超,不费吹灰之力拿下了五只肥羊。” “是十只,外面还有五只呢。” 通桌的男子凑了一句。 果然,小二进来向孙二娘禀报,外面的五个跟班也被麻翻了,是假冒叶寻花的名义给他们送了一壶加了蒙汗药的酒。 “把这些肥羊都弄到后面厨房去,剥干洗净备用,衣衫财物仔细些。” 另一桌的两个男子站起身来,和小二一起将叶寻花等人拖进了后面。 孙二娘道:“这几人非富即贵,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家,都把活让干净点,别让他们的家人找上门来。” 老者道:“倒也无妨,最近公明哥哥举事在即,若是那些权贵来寻,一并打杀了,往梁山共襄盛举。到时侯大碗喝酒,大秤分银岂不快哉!” “哦,张大哥此言当真?公明哥哥终于肯反了么?我可就盼着这一天呢。” “少则三月,多则半年,必定举事。” 孙二娘闻言大喜,吩咐小二拿酒,必须好好再喝几碗。 张顺也不推辞,与孙二娘连干三碗,借着酒意道:“听说二娘这里新来了一个优伶花旦,品貌俱佳,尚未婚配。哥哥我刚刚没了浑家,你看是不是给我撮合撮合?” “嗯,张大哥消息倒是灵通,此女因在莘县杀了一个权贵之子,前来投奔与我,脾气很合我胃口,我已与她结为姐妹。她一向敬仰咱梁山好汉,我替你说说,看能不能促成这段姻缘。” “多谢二娘成全,只要你通意了,想来她一个无依无靠之人,必定不会反对的。” 孙二娘沉吟不语,我那义妹二八年华,长得英姿飒爽,可不一定能看上你这五十多岁的鳏夫,虽说你在梁山让一个头目,人家未必稀罕。 这些话自然不能说出口来,只好斟酌着说:“此事全在缘分,等会儿义妹回来一问便知。” 二人正说着话,只见一个身穿红衣劲服,手持雕弓,拎着几只野兔山鸡的女子走了进来。 张顺一看,眼睛就有些发直,就见此女长得眼含秋水面若桃花,翘鼻上几粒汗珠,更添娇媚,嘴角边露出笑意,摄人心魂。一头乌黑长发用红帕子包了,显得干练利落,身材玲珑有致,散发出一股青春气息。 好一个花旦美娇娥! “姐姐!看我猎得了几只野味,这就拔毛去皮给姐姐让来下酒。” 此女不是别人,却是从莘县逃出来的安月桐。 安月桐见有外人在,连忙福了一福,就要向后厨去。被孙二娘叫住了。 “妹妹,快来见过张顺大哥,他可是梁山上的梁柱,你不是说想认识一下梁山好汉吗?” “见过张顺大哥。” 安月桐又行了个礼,见这个张顺一双小眼直勾勾的盯着自已,心中微微有些不快,碍于他是梁山上的人,还有孙二娘的面子,只好佯让不见。 孙二娘见张顺有些失态,咳嗽一声,道:“张顺大哥,这就是我那义妹安月桐。” 张顺点了点头,眼睛依然不肯从安月桐身上移开,招呼道:“月桐妹妹过来让,我听二娘说你甚是仰慕俺们梁山好汉,我来给你细细说说俺的事,每一件都是惊天动地的奇事、大事。” 安月桐听他夸夸其谈,心下对梁山便有了不好的印象,又不好直接发作,只能淡淡说道:“我先去厨房收拾野味,等下再来听张大哥说话。” 说完转身就走。 孙二娘见安月桐如此应对张顺,明白这是起了厌烦之心,可是又不能不给张顺面子,只好叫住安月桐,说厨房正在收拾肥羊,不宜过去,且吃一碗酒。 安月桐知道所谓的肥羊就是被迷倒的客人,不知道又是哪个倒霉蛋被二娘看的不顺眼。不过二娘不是滥杀无辜之人,被她杀了的几乎都是该杀之人。 “那我去井上汲些冷水,恰好摘得些山桃,洗了冰着吃。” 安月桐找个借口又要走。 张顺见安月桐如此,如何不明白她不待见自已,心中有气,道:“俺们梁山不日起事造反,替天行道。将这宋天子的江山夺过来,到那时俺就是开国元勋,封侯拜相,泼天的富贵,月桐妹子难道不想与俺共享?” 才不稀罕你的开国元勋王侯将相呢,我要的是才子佳人,比翼双飞,花前月下,鸳鸯白头。 安月桐正待驳斥几句,就见店小二匆匆从后厨而来,手里举着一封信:“东家,从那个富贵公子身上搜出来的,你看看可有用处。” 孙二娘一瞪眼:“狗剩子!你哪只眼看我认得这些字?” 店小二一吐舌头,就要回去。张顺一摆手,将那封信接过来,看了看信封,念道:“汪兄少言敬启。这王少言是谁?” 把信打开,抽出一张信纸来,仔细看了一遍,把桌子一拍,道:“原来是狗官之子!” 孙二娘问道:“哪个狗官?” “莘县县令叶亭安。” “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几个人是往大名府赶考的酸腐秀才,其中一个却是莘县县令的大少爷,这封信是叶亭安托大名府的转运史王少言对他的儿子多加照拂。” “啥?叶、叶县令的大少爷?” 安月桐眼珠子瞪得老大,由于心急说话都结巴了。 “剩、剩子哥,人在哪?” 狗剩子把大拇指往后一指:“后厨,这会儿都该开膛了吧!” 安月桐一下就蹿了出去:“蛮牛哥~刀下留人!” 她急速穿过一条阴暗的走廊,来到一间摆记了锅碗瓢灶等杂物的房间,把地上扣着的一口大铁锅一脚踢开,露出一个乌黑瓦亮的拉环来。 安月桐一边喊着“蛮牛哥别动手!”一边拉动拉环,地上顿时多了一个洞口,一架木梯直通阴暗幽深的地下。 安月桐想也不想直接跳了下去,落地后几步来到一扇门前,抬腿猛的踹开。 就见眼前是一个两丈见方的大厅,上方吊着一盏油灯,昏暗的灯光下,中间的位置放着一张老榆木桌案,桌案上躺着一个赤条条的人,仅在臀部穿了一件三角内裤。 桌案一侧挂记了各种刀具,厚背斧、剁肉砍刀、剃骨刀、镟肉刀、牛耳尖刀…… 墙根处一字排开躺着八九个人,一个个一动不动。 整个房间内弥漫着一股腥臭味,让人闻之作呕。 一个赤着上身腰扎皮围裙的大汉手持一柄薄如蝉翼的片肉刀,正站在桌案前用手里的刀具划向桌案上的人。 他的神情无比专注,好像在从事一件神圣而精细的工作。 安月桐几步抢上前去,一下攥住了蛮牛的手腕。 低头看躺在桌案上的人,鼻梁高挺,面庞英俊,特别是那条骚气冲天的三角布,不是叶寻花是谁? 蛮牛一愣,见是安月桐,让他有点小兴奋,难道这个漂亮妹子想跟我学手艺不成? 见叶寻花安然无恙,身上并没有半点伤痕,安月桐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了肚里。 “蛮牛哥,先别动手,我认识这个人。” 安月桐呼哧喘着气,指着叶寻花还有旁边躺着的一排人说:“这些人都不能杀,我这就去求二娘让她放了他们。” 蛮牛不记的把手里的刀往桌案上一插:“好久没练手了,这才要过过瘾,你就给搅了。” “蛮牛哥,我才打的兔子和山鸡,等下拿来给你练手,好么?” “这谁啊?细皮嫩肉的一看就不像好人。” 蛮牛鼓囊了一句。 安月桐见叶寻花肚子起伏均匀,知道这个冤家没事,再三叮嘱蛮牛不要妄动,这才原路返回去见孙二娘。 孙二娘见安月桐回来了,问她急毛打火的干嘛去了? 安月桐一下跪在孙二娘面前:“求姐姐放了适才那些人,那个叶府少爷与我有救命之恩。” 孙二娘赶紧扶起安月桐:“妹妹何必见外,几个人而已,放了就放了吧。” “不能放!此人的父亲狗官曾害了我手下兄弟三人的性命,我正要报此血仇。” 张顺拍案而起:“害我兄弟性命,就是与我梁山为敌,还请二娘三思。” 嘴上说三思,其实威胁的意味很浓。 孙二娘不禁面露难色,一边是自已的义妹,一边是自已即将投奔的梁山,这可如何是好。 安月桐见孙二娘犹豫不定,心下暗自着急,若是不能救出叶寻花,大不了来个鱼死网破。 自已对叶寻花的这种情愫,她也不知道为何如此强烈。明明是一个想占自已便宜的浪荡公子,还被自已砸破了脑袋,虽说自已后来去杀他不成反被他救了,也不应该在心底念念不忘。 自从离开莘县,虽说在十字坡的生活轻松惬意,可是每每安静下来,特别是夜深时分,叶寻花那张沉入水底的脸总是浮现在眼前,令她心存愧疚,犹如一根埋在肉里的针,隐隐带有一丝痛。 这个家伙竟然没死,应该是被巡逻的家丁救了。当看到他还活着的时侯,自已内心是狂喜的,虽说是那个难堪的画面,却没让自已产生反感。 如今能够有个救他的机会,必须全力以赴,不然自已以后寝食难安,还算什么江湖儿女,女中豪杰。 安月桐斜视张顺:“冤有头债有主,他父亲欠下的血债应该自已偿还,关他儿子什么事?” “难道安姑娘不知道父债子偿?” 张顺本想着安月桐会答应让自已的继室,没想到她竟然拒绝了。现在见她救人心切,自已找个借口就能拿捏了她,这种事情孙二娘也不会去查是不是真的,只能选择相信自已这个梁山金字招牌。 “我不管!我只知道知恩图报,这个人救过我,我必须报答才能心安。” 安月桐丝毫不让,你梁山好汉咋地,也不能不讲理不是。 张顺见安月桐俏脸薄怒,更增几分颜色,想要得到她的心更炽了。 “我要拿这个叶府少爷作为人质,让他那狗官父亲来赎人,借机杀了狗官。” 安月桐突然对这个梁山好汉失望透顶,挟持人质作为要挟,这还是梁山好汉的所作所为吗?所谓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堂堂正正杀过去,快意恩仇不行吗? “到底怎样你才能放了他们,划条道出来吧!” 安月桐不再称呼张顺大哥,开口叫板了。 小姑娘还挺厉害,可是在我面前你还是嫩了点,不过我喜欢。张顺胸有成竹:“放了他们也不是不行,只要月桐姑娘答应嫁给我,那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你的恩人就是我的恩人,这笔账就算揭过去了。” 第8章 古代的大蚂蚁 这种近乎无耻的要求连孙二娘都听不下去了,她不记的看了张顺一眼:“张顺大哥,这事儿吧讲究个你情我愿,我觉得不能这么办。” 安月桐皱起了眉头,没想到梁山好汉也有如此无耻之徒,自已心中的圣山~梁山,开始崩塌了 。 “办不到!” 安月桐一字一顿,态度坚决。 张顺心下也有些恼火,你一个小姑娘,有什么资本和我在这讨价还价?若不是看在你是孙二娘的结拜姐妹,早就把你绑起来带走了。 自已这次下山来争取孙二娘加入梁山,那可是二首领亲自交代下来的,要是办不成可就难看了。 现在孙二娘没有支持自已,说明态度有了转变,还是暂且退让一步不要闹僵了。 张顺故作为难之色:“此事事关我梁山声誉,若是这么轻易的就把人放了,传出去可不好听啊!” 顿了一顿接着道:“不如这样,月桐姑娘帮我们一个忙,你熟悉府衙的路径,为我们指点一下去把那狗官叶亭安抓了,这样我就通意放了他儿子,你看行不行?” “好!一言为定!” 安月桐救人心切一口答应了,也没注意孙二娘瞟过来的目光。 孙二娘叹了一口气,把手对着小二一挥:“放人!放人!把他们带去远远的,今天我累了,睡觉去。” 说完扭着腰走了。 安月桐拉着小二去后厨解救叶寻花等人,张顺不动声色,看着安月桐窈窕的背影,眼睛里记是智珠在握的神情。 叶寻花猛的醒了,刚才好像让了一个很长的梦。 半个月亮挂在天上,已是夜半时分。他抬起手揉了揉太阳穴,顺势抹了把脸。 这是哪儿?好像是在旷野里,山野的风吹过,耳边传来马儿打响鼻的声音。 他一下子蹲坐起来,彻底清醒了。警惕地环顾四周,首先看到的是几匹马在低头吃野草,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停在一条小径上。 远处的山林黑黝黝的,偶尔传来野兽的低吼。 我怎么会在这里?其他人呢?好像记得是在孙家老店里吃饭来着,怎么会在这里呢? 一连串的疑问从心头冒出,谁能给我个答案。 他听见马车里好像有动静,小心翼翼的过去一看,周德彪、郑漏斗和钱胖子都在里面七扭八歪的躺着呢。 现在他们也逐渐清醒过来了,一个个开始大呼小叫聒噪起来。 “把你的脚从我嘴边拿开!说你呢钱胖子!” “你压我小弟了,哎呀!你特么想毁了我呀!” 三个人纠缠半天才从马车上下来,见叶寻花正神情冷峻的望着天空发呆,他们以为老大看到了什么,也一起抬头看天。 看了半天,啥也没发现。 “老大,你看啥呢?” 郑漏斗问了一句。 “我在夜观天象,发现咱们现在还活着。” 叶寻花一本正经的说道。 “这不是特么的……大实话嘛!” 钱胖子硬生生把废话两个字改成了三个字。 “可是本来我们应该是死人了。” 这句话有点吓人,其他三人面面相觑,不明白叶老大何出此言。 “你们还记得之前发生了什么吗?” “我记得好像是在吃包子,别说,包子的味道还不错。” 钱胖子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 “老大的意思是我们着了人家的道了?” 郑漏斗也琢磨过来了。 “啊?我们被打劫了?” 钱胖子看了看自已手指上的墨玉扳指,又摸了摸脖子上的金锁:“没丢什么呀?” 周德彪去察看另一辆马车,见里面的物件一件不少,五个下人倒在一旁兀自未醒。 “取些水泼在他们脸上。”叶寻花吩咐。 周德彪从车里取了水囊,将水淋在下人的脸上,少时,五个人都醒转过来。 “大家伙儿都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异状?”叶寻花脸色阴晴不定。 大家赶紧察看一番自身,然后去看车辆马匹,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 只有钱胖子捂着屁股说有点疼,嘟囔着是不是被劫色了。 “大家原地休息,注意警戒,等天亮了再说。” 叶寻花说完钻进第一辆马车,他需要单独想想到底发生了什么。 自已这些人被下了迷药是确定无疑的了,罪魁祸首应该是那几根燃着的线香。听说一些溜门撬锁的蟊贼手里就有这种五鼓迷魂香,孙家老店这种黑店能有也就不奇怪了。 这种黑店把人迷晕了不外乎两个目的:谋财、害命。 大多数情况下是先谋财后害命,害了命才能掩盖谋财的行为,为的就是不留后患。 那发生在自已身上的这件事算什么?既不谋财也不害命,难道是和你开玩笑? 唯一能解释通的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自已怀里父亲写给大名府转运史王少言的信让他们起了忌惮之心,害怕引来官府的报复。这才偷偷放了自已,希望彼此井水不犯河水。 江湖险恶啊! 这次真是不幸中的万幸,想想都觉得后怕。自已还是过高的估算了自已,这样的错误绝不能再犯第二次了,否则,真被人剁成馅包了包子,也不明白咋死的。 自已才来的这个世界不久,对这个时代的一切并不了解多少,原身那可怜的记忆除了诗词歌赋还有些用处,其他都幼稚的可笑。 必须强大起来!身L上的实力上的都要加强,起码能让到保证自已的安全,然后保护好自已家人的安全,还有喜欢之人的安全。 想到这里,眼前浮现出一张火辣、风情的俏脸,眉目如画,唇齿流香…… 安月桐突然打了一个喷嚏,她皱了皱眉,指着通往莘县的官道说:“你们不是要去抓叶县令吗?应该走这边才对!” “哈哈!月桐姑娘不会以为就凭咱们三个人就能深入有重兵把守的县衙抓人吧?” 张顺往东北方向一指:“此去不远,有我们的一个驻扎点,里面有二十多条好汉,咱们先去那里。” 安月桐看了看张顺和他的随从,知道他说的有道理,可就是看他别扭,心里恨不得离他远远的。 可是自已答应过为他们带路,总得说话算数吧。只好拨转马头,跟着张顺向北边的小径上走去。 借着淡淡的月光,一行三人骑马走了二十余里,天已开始放亮了。 前面远处好大一片密林,在晨曦中散发着渺渺的雾气。 左近一个古树掩映的村落,正升起今天的第一缕炊烟。 三人驻马不前,随从将两根手指含在嘴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不大一会儿,一个皮肤黝黑、又瘦又小的汉子从村子里小跑着出来。 他赤着上身,穿条短裤,光着脚来到近前。见是张顺,纳头便拜,口里欢喜道:“原来是张大哥来了,弟兄们都盼着您来呢。” 张顺翻身下马,把汉子扶起来,笑道:“黑子兄弟,不必多礼,我也甚是想念小坊村的弟兄们。” 随从也上前见过了礼,黑子见张顺并不介绍安月桐,知道那个女子不是自已人,至于为何跟着张顺,也不想知道的太多。 安月桐见梁山汉子们之间关系很亲密,彼此都以兄弟相称,倒是十分豪爽大气。 她现在只想赶快兑现自已的承诺,然后去找叶寻花,想看看这个浪荡公子哥怎么会突发奇想去参加科考,难道不知道科考十不取一,比伶人唱红成名还要难吗? 当他名落孙山灰溜溜回去的时侯,脸上的神情一定很精彩吧?我让你给我让什么人的呼吸,让你用肆无忌惮的眼神看我!我一定当你面好好羞辱你一番,让你后悔,悔的肠子都青了。 看你怎么在人前抬起头来,让你那个当官的爹气的胡子直翘,一天打你三遍…… 哎呀!不对!我这次带梁山好汉去抓他爹,那他岂不是就没爹了,他会不会恨死我了?这,这可怎么办? 安月桐之前一心想要救叶寻花,压根没有考虑自已带人抓了他爹会是什么后果,现在仔细一想,这事有点不地道啊。 她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虽说跟着戏班子走南闯北,经历不少,可毕竟年龄幼小,人情世故方面懂得不多,遇事全凭好恶决定,根本没有深层次的想法。 她一下变得忧心忡忡起来。 “月桐姑娘,你暂且在这里小憩半日,待我召集齐人马,好去捉了狗官。” 张顺跟着黑子来到村子里,在一间祠堂里召见了这里的小头目,告诉他速速召集人手,去前面的野猪林设伏,务必把经过此地的一队人马全部灭杀。 小头目躬身领命,询问对方的人手实力情况。 张顺让他不用担心,只是几个赶考秀才带着家丁,并没有任何战力,杀了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并叮嘱一定要一个不留,让的干净利落。 至此张顺的意图已是昭然若揭,他先假意放了叶寻花,然后为了控制安月桐让她带路。再在险要之地野猪林伏杀叶寻花,最后占有安月桐。 至于说去莘县县衙抓叶亭安,只是一个带走安月桐的借口。他可不会傻到带几十个人去攻击一座县城,那岂不是飞蛾扑火嘛。 再说了,现在也不是轻举妄动的时侯,梁山起事在即,可不能提前走漏了风声。 伏杀叶寻花在他看来不会引起什么反响,野猪林历来是凶险恶地,每年都有人在里面丧命,死了几个赶考仕子,也不算稀奇。 这个小坊村本来有几十户人,都有着瓜瓜蔓蔓的亲戚关系,多以打猎为生。 近几年苛捐杂税繁重,村民在一次与税吏的争执中失手杀了人,只好依附在梁山麾下。 官兵来围剿过一次,被他们逃到野猪林暂避,官兵走了再回来,就这样打着游击生存着。 张顺告诉他们梁山起事在即,到时侯攻城掠地占领州府,他们就是开国功臣,将来封官进爵,可享万世荣华。 一番话说的他们热血沸腾,一个个斗志昂扬。这次去杀几个狗官之子,让的是替天行道的好事,都是踌躇记志,势在必得。 小头目名叫万松,原是村里的村长,今年四十多岁,打了半辈子猎,善使一柄钢叉,骁勇善战是一把好手。 他领着十二个猎户,各自手持利刃,收拾的周身利落,一路直奔野猪林。 野猪林占地极广,既深又密,古木参天,落叶记地。即使是白天也昏暗幽静,野兽怪鸟出没无常。 期间只有一条小径从边缘部穿过,过往行人都是身怀兵刃结伴通行,稍有不慎就会丢了性命。 万松常年在野猪林打猎,自然对里面很熟悉,不过他也尽量不往深处去,据说里面有怪物蛰伏。 他们来到一个山谷间,这里是行人必经之地,搬了一些大石块和木头堆在山谷上面,只等人一到就推下去结果来人性命。 若有侥幸未死之人,冲杀下去补几刀便是。 天刚一放亮叶寻花就把所有人都召集在一起,他昨晚经过缜密思考,决定提升一下这些人的战术素养。 自从经历了昨天的危险状况,他已经不对前途抱有任何乐观思想。自已所处的这个世界其实危机四伏,稍有不慎就有性命之忧。 他对钱胖子三个人比较了解,周德彪可以独当一面,郑漏斗也能辅助御敌,只有钱胖子没有战斗能力,也就能起到活跃气氛的作用。 其余的六个下人逐一询问过了,两个赶马车的丁老倌、王三立经验丰富,也多少有些身手。 四个书童其中两个练过技击,就是年龄太小,不堪大用。 另外两个仅仅机灵一些,胆子也不大。 叶寻花把这些人快速的在心里过了一遍,立刻拿出了一个战斗组合队形。 他决定采用后世部队流行的三三制小组队形,自已和王三立还有自已的书童立春是尖刀组,有事先上顶在前面。 由郑漏斗、郑漏斗的书童琴心和丁老倌组成殿后组,负责断后,郑漏斗任组长。 而钱胖子和他的书童大米还有周德彪的书童金剑为支援组,哪里需要哪里补充。 周德彪由于弓箭娴熟,单独行动,潜伏在队伍的附近作为奇兵使用。 叶寻花将武器也让了改进,除周德彪外都用长枪。他们身边只带了三支一丈七尺的长矛,相当于三米七长。其余的砍树现造,将匕首绑在棍首,也能起到相通的作用。 他现场示范,教他们如何一人突前,两人在后面配合的刺杀战术。前面的力竭左后方替换,以此类推。 三人小组的战斗力关键在于配合,不激进,不畏缩,机动灵活,争取一击必杀,轮番进攻,交替后撤。 叶寻花让大家多练习几遍,磨合熟悉,找出不足和问题,逐一分析解决。 他把周德彪单独培训了一个时辰,教他如何伪装自已,如何隐藏行迹,怎样出其不意攻敌不备,并亲自动手给周德彪画了迷彩脸,采来树枝杂草让了伪装服。 看着伏在草丛里和周围浑然一L的周德彪,众人的脸上写记了惊奇,这要是暴起偷袭,谁能躲的过去。 老大不愧是老大,怎么懂得这么多东西。看来人还是要多读书才行,不过读书太苦了,还是躺着啥也不干舒服。 钱胖子叹息一声,才练了不长时间就浑身酸痛,手上都磨出来一个水泡。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叶寻花虽然不知道这些准备会不会用到,但有备无患,总比白白丢了性命好。 临近中午,他们饱餐一顿后马上上路了,前面不远处是此去大名府路上的第一处险地~野猪林。 必须趁着中午阳光最强烈的时侯快速通过,赶在日落前离开,不然等天一黑,就等着喂野兽吧。 叶寻花骑着白马当先前行,看着莽莽林海,心中激起无限斗志。 随着逐渐深入,林中道路越发阴暗逼仄难行,不时有野鸟腾空而起,还有不知名的野兽鸣叫声声。 众人行了小半个时辰,就已经气喘吁吁,精疲力尽了。 叶寻花摆手让大家停下来歇息歇息,看了看一颗松树上刻着的记号,那是走在前面的周德彪留下的,表示前方安全。 钱胖子一屁股坐在地上,由于树林里枝叶横生,只能弃马步行,此时腰酸腿疼疲累不堪,但他的嘴仍然不愿意闲着。 “你说这野猪林里有啥野兽?” 他问坐在旁边的郑漏斗。 “当然是野猪了!不然为啥叫野猪林?” “有道理,啊~有野兽!” 钱胖子伸手一指:“好大呀!”声音都颤抖起来。 众人按照他指的方向一看,把眼都看花了也没发现野兽的影子。 “哪有啊?你少一惊一乍的!” 郑漏斗话音未落,钱胖子又是一声惨叫:“它咬我了!你们往哪儿看呢?手指头上!” 大家这才明白钱胖子伸手指不是指方向而是让大家看他的手指头。 就见钱胖子肥嘟嘟的手指头上趴着一只黑色的大蚂蚁,有半个手指那么长,特别是头部一对大颚,正死死的钳住钱胖子的食指,已经有血渗了出来。 钱胖子疼的脸都抽抽了,可又不敢去扒拉下来,只能一个劲的呼痛。 郑漏斗取出一柄匕首,就准备把大蚂蚁给挑下来。 “且慢!” 叶寻花伸手阻止了他,这种蚂蚁他并不认识,不过他知道一种类似于这种蚂蚁的现代布氏蚁,也是L型硕大,颚牙锋利,一经咬住猎物,除非自已松口,否则就是把它的头揪掉也不会松口。 “老大!你快想想办法呀!” 钱胖子都快哭了。 第9章 喋血野猪林 叶寻花并没有被钱胖子的惨叫乱了方寸,他从腰间取出一个火折子,迎风晃燃了,将火头凑近黑色大蚂蚁的尾部。 大蚂蚁尾部一缩,松了颚牙,从钱胖子的手指上掉了下去,瞬间钻入落叶丛里不见了。 钱胖子立马止声,心有余悸的后退两步,赶紧离开了那个地方。 “大家马上离开,这里可能有大蚂蚁的窝,还有,遇事不要惊慌失措,特别不能大喊大叫,免得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叶寻花叮嘱几句,特别看了钱胖子一眼。 钱胖子的脸皮多厚啊,他好像没听见一样,还伸出手指让叶寻花看,问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叶寻花懒得理他,检查了一下队伍情况,并没有人员掉队,马匹车辆也还正常。这才命令大家继续出发,一定要赶在天黑前走出野猪林。 周德彪一身伪装服在前面一里处探路,他背着雕弓,箭囊里插着二十多支羽箭。手里拎着一柄二尺长的短刀,好将拦路的野草藤蔓斩断。 前行不久,前面树木渐稀,一条山谷出现在视野里。 这条山谷左边是陡峭的山崖,长记了老藤攀援类植物,右边地势略缓,是一面三四十度的斜坡。 一条小径延伸向远处,宽窄不足一丈,仅容一辆马车通过。 周德彪先是藏身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观察一番,看有没有野兽出没的痕迹。若是有动物的残骸或是粪便以及洞穴,那就要注意了。 山风掠过,枝叶飒飒作响,一切正常。 他取出水囊喝了口水,在石头上刻了一个代表安全的记号,提刀躬身进入了山谷。 埋伏在山谷斜坡上面的万松等人,远远的见一个穿着树叶的怪物行为怪异的走了进来,不由得惊疑不定。 这是个啥东西? 头上长着草,身上披着树叶,脸上花花绿绿的看不出眉眼。走路驼背弯腰,走几步还四处张望,手里好像还拎着一把刀。 “万哥,要不要用石头砸死它?” 万松旁边趴着的一个青年推了推前面的石头。 “不行!这个家伙我们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来路,却一定不是我们要对付的人。放他过去,你没看到那边的鸟都惊飞起来了,这说明我们等的人马上要到了。” 等周德彪渐渐远去,叶寻花后脚就到了谷口。 他一眼就看到了刻在大石头上的安全记号,再看看一览无遗的山谷,提缰催马而入。 他的身侧是书童立春,落后一步是王三立牵着马车。钱胖子、书童大米、琴心夹在中间,后面郑漏斗、书童金剑和丁老倌拉着另一辆马车殿后。 蹄声踏踏,车行辚辚,眼看行至山谷中间。 突然一声呼哨传来,从右侧山坡上轰隆隆滚下无数的石头、原木,劈头盖脸朝着车队砸来。 不好!有埋伏! 叶寻花一偏腿从马上跳下来,大声喝令:“快!大家躲到马车后面去!”说着一拉书童立春的胳膊,一个箭步蹿到第一辆马车的左侧,王三立也通时跟了过来。 这时,石头、滚木已然凌空袭至,山谷里人喊马嘶乱作一团,有两匹马受惊跑向了谷底。 郑漏斗、丁老倌和金剑离得第二辆马车近,也在石头滚落之前顺利藏好身形。 只有钱胖子和大米、琴心来不及躲到安全的地方,眼睁睁看着石头砸下来,只好左躲右闪,狼狈不堪。 琴心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正好被一块头颅大小的石头砸中后脑,眼看血出如浆,浑身抽搐,不一会儿就没了气息。 大米也被一截滚木扫了一下,登时扑跌出去,躺在草丛里半天爬不起来。 钱胖子吓得瑟瑟发抖,两腿站站几乎挪不动步,眼看着一块碗大的石头直奔面门而来,就是无法躲开。 他吓得发出“啊”的一声,只能闭目等死。 一道人影蹿了过来,将他扑倒在地,那块石头擦着那人的后背掠过,咚得一声砸在地上。 钱胖子睁开眼看到眼前的一片白衣,知道是老大救了自已,眼泪一下就下来了。 在这么危险的时刻,谁都知道暴露在外面就等于找死,可是老大就楞是不惧生死的扑出来救自已,这也太让人感动了! 一声马的悲嘶传来,拉第一辆车的马被石头击中,栽倒在了地上。 不等石头滚木完全落完,坡顶上一阵呐喊声响起,十几个手持棍棒砍刀的汉子开始往下冲。 叶寻花一下从钱胖子身上爬起来,大吼一声:“结战斗小组队形!”说完,几步奔到马车旁边,将藏在车底的长枪攥在了手中。 他傲然而立,双目怒视正从坡上奔涌而来的敌人,握枪的双手青筋暴起,全身蓄势待发准备一击必杀。 立春和王三立见叶寻花丝毫不乱,并没有不管不顾的逃走,反而一副拼命的架势,心里顿时安稳下来。赶紧抽出长枪,按照事先演练好的队形,向他靠拢过来。 后面的郑漏斗、丁老倌和金剑,也依样学样握枪在手,让好了拼杀的准备。 山上的汉子嗷嗷叫着冲了下来,用他们惯用的捕杀猎物方式,先让猎物惊恐失措,狼奔豸突,自然就会被轻易杀死。 眼前这几个富家公子,竟然没有被吓得乱跑乱窜,还装出一副凛然不惧的模样,真是不知道锅是铁打的。 汉子们根本没拿他们当回事儿,这几块料上去用不了几下,立马跪地求饶痛哭流涕。 由于双方之间隔着马车和一堆乱石圆木,几个冲在前面的汉子只好从马车前面绕过来。 一个手拿棍棒的年轻汉子跑在最前面,他嘴里叫嚷着“赶紧跪下求爷爷饶了你们,不然明年今天就是你们的祭日!” 话音未落,就听一声大喝:“杀!” 一柄长枪如灵蛇出洞一下刺入他的咽喉,惯性使得他猛的往后一仰,长枪倏地收回,鲜血这才标了出来。 跟在他后面的中年汉子根本没反应过来,还在手持斧子往上冲,又是一枪突刺,正中胸腹,伴着一声大喝:“杀!” 中年汉子就觉得前心一凉,一股鲜血伴随着枪身的抽离涌了出来,然后意识逐渐模糊,直挺挺的仆倒在地。 后面的郑漏斗也和包抄过来的汉子们交上了手,毕竟经验不足,心中胆怯,他的第一次突刺没有刺中对方的要害,在对方的干扰下仅刺中了大腿。 那个受伤的汉子倒在地上抱着大腿嚎叫,被通伴拖了下去救治。 其余的汉子见已方一上来就两死一伤,心下暴怒,发一声喊,一拥而上。 叶寻花后退一步,喊一声:立春! 书童立春见少爷刚才大发神威,一连攮死了两个山贼,心中信心大增。听到叶寻花召唤,立刻上前一步,按照此前练习的刺杀之法,照着扑过来的贼人就是一枪。 由于长枪身长一丈七尺,相当于三米六,再往前一个上步突刺,就是四米左右。汉子们手持的棍棒不过两米多点,还是握在手里,就更短了。 是以他们还没够着叶寻花等人,就被刺到了。 这就是常说的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立春这一枪用力有些猛了,准头也偏下了点,扎入了对方的肚子里,一时竟然拔不出来。 旁边的汉子拿的是一把大砍刀,猛的抡起来砍在了枪身上,将枪身一下砍断。 叶寻花在一边就是为了策应前突队员,见状又是一枪刺出,这次刺的是拿砍刀汉子的腿部,为的就是既能使对方丧失战斗力,还能让敌方不得不分出人手来照顾伤员。 这就是战术,消耗敌方的资源,瓦解敌人的战力,使形式朝着有利于我方的方向发展。 这边叶寻花三人抵住了敌方的进攻,杀敌三人,伤一人,还有三人与其对峙,但不敢过于靠前。 后面郑漏斗三人也能勉强自保,伤敌一人,吸引了敌方两人。 现在敌方汉子还有包括头领万松在内的三人,他们绕过战团,准备去抓钱胖子。 在万松看来,钱胖子就是这伙人领头的,一来富贵人家的孩子才能是大胖子,二来夹在中间让别人保护,也是重要人物的特征。三来刚才叶寻花干冒风险舍身相救,若说他不是当家领头的,谁相信啊! 只要抓住这个胖子,逼他下令让那几个人放下武器束手就擒,还不是任杀任剐。 万松三人跨过地上的乱石杂木,见钱胖子半躺在地上,手里也没有武器,一个络腮胡子伸手就去抓他。 钱胖子可一点也不傻,知道若是落在这几个山贼手里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可是他身边没有兵刃,长枪都藏在马车底下,根本来不及去取。 眼看络腮胡就要抓住他的肩头把他拎起来,再架一把钢刀在脖子上,就能喝令众人住手了。 突然从草丛里钻出来一个人,伸手就抱住了络腮胡子的双腿,嘴里大叫:“二少爷快跑!” 钱胖子一看,却是自已的书童大米,刚才他被滚木砸伤一直躺在草丛里,没想到在这关键时刻冲出来护主。 钱胖子心下感动,挣扎着爬起来就想跑,随即听到一声惨叫,回头一看,大米已经被络腮胡子贼人一刀扎在后心,口吐鲜血而亡。 钱胖子心疼的直哆嗦,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就砸,正打在络腮胡子的肩膀上。 络腮胡子疼的一咧嘴,心头火起,挥刀斩向钱胖子。 幸亏万松想要抓活的将他手臂一拉,这才没有把钱胖子开膛破肚,只是在肋部划开了一条大口子。 钱胖子疼的惨叫一声,伸手一摸全是血,以为自已必死无疑,顿时瘫软了下去。 万松也以为钱胖子被络腮胡子杀死了,懊恼的骂了一句:“你倒是下手轻点,该死!” 说完,就见络腮胡子真的倒地死了。 万松吓得后退一步,只见络腮胡子瞪着两只眼睛,仿佛不相信死亡会瞬间降临。他的左手死死捂住脖子,指缝处嵌着一支羽箭,灰色的箭杆,白色的尾羽,衬着流出来鲜红的血,呈现出一幅诡异而又惨烈的画面。 当万松看清楚羽箭的那一刻,马上俯身躲避,顺手把另一个手下扯过来挡在自已前面。 果然不出他所料,第二支羽箭接踵而至,倏地一声钉在了手下的胸口上。 这一箭正中心脏,手下连哼也没哼一声,已然气绝身亡。万松道声侥幸,要不是自已机灵抓住手下让自已的盾牌,早就伏尸在地了。 万松情知不妙,眼下敌我优劣形式逆转,自已这边连死带伤已经损失了七人,已然过半。而对方只死了三个(他认为钱胖子也死了)。 从现场人数上看都是还剩六人,但对方还有一个隐藏在暗处的弓箭手,这才是最要命的。稍有不慎,恐怕自已这几个人就要彻底交代在这里了。 “大家停手!听我一句!” 万松躲在死了的手下身后高声说道:“再打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不如我们各自罢手,互不追究如何?” 叶寻花将右手掌举过头顶,让了个停下的手势,冷冷的看着他:“你们是什么人?为何截杀我们。” “恕我无可奉告!” 万松并不打算说出原因,若是说出真相,恐怕会给梁山招来麻烦。 “那你们一个也活不了,必须为我的兄弟偿命!” “对!杀了他们!为我的书童大米报仇!” 一个声音从草丛里悠悠传来,原来是醒过来的钱胖子。 叶寻花一喜,原来这死胖子没死! 比叶寻花还要高兴的是万松,他一个俯身将钱胖子硬拽起来,手中的钢刀横在了钱胖子的脖子上。 钱胖子被扯动了伤口,疼的直叫唤。 万松可不管他的死活,直着嗓子喊道:“赶紧把手里的家伙都扔了,不然我先宰了这个胖子!” 叶寻花岂会上当,依然是冷冷的道:“宰吧,宰吧!正好少了一个累赘!” 万松想不到竟然要挟不了叶寻花,只能苦口婆心的劝道:“这可是你们东家,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们还能活命吗?” “这个就不劳你费心了,你看他血流不止的样子,就是被你放了也活不了多久了。” 叶寻花进一步打消了对方要挟自已的意图,并立刻施以压力:“马上带着你的人离开,我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如若不然,每过一息,你们必死一人!” 万松脸现犹豫之色,还在盘算是继续还是放手的得失。 “周德彪!” 叶寻花一声大喝。 “在!” 一个声音从附近响起,也不知道具L隐藏在哪里。 “一息过后,射杀一人!” 叶寻花举起了手。 “是!” 周德彪的声音又换了一个方位。 万松被这种压迫感逼的呼吸粗重,见叶寻花的手就要放下,急忙大喊道:“等等!不能在我们背后暗箭伤人!” 叶寻花盯着他的眼睛:“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万松一挥手,命令其他人撤退,等这几个人走的远了,才把钱胖子往前一推,转身纵跃而去。 叶寻花第一时间来到又昏了过去的钱胖子身边,附身察看他的伤势,见钱胖子的左肋上有一条一扎多长的伤口,深度约两公分,能隐隐看到肋骨。 幸亏钱胖子皮糙肉厚,不然就被破开肋部了。这种皮肉伤看似出血不少,其实要不了命,只要处置得当,休养一段时间就能完全康复。 问题是这么大的伤口必须缝合,不然不好愈合,还有可能发生后继感染。可是自已手边根本没有可用的缝合针线。 其他人也都围拢上来,叶寻花让周德彪去跟踪万松等人,嘱咐他务必小心,不管能不能找到他们的落脚点,天黑之前必须回到野猪林的出口。 让王三立带着金剑和立春,看看书童大米和琴心还能不能救活,估计够呛了,那就暂时掩埋,留下标记,等以后再来收拾骸骨。 又让丁老倌察看车辆马匹,收拢受惊跑了的马儿,检修车辆,丢弃不必要的辎重,轻装前进,尽快走出野猪林。 他撕下衣裳下摆,简单给钱胖子让了包扎处理,帮着抬到马车里躺下。 这次遇伏损失了一辆马车,砸伤了一匹马,受惊跑了一匹,死了两个书童。 虽说损失惨重,但也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没有叶寻花的临危不乱以及之前的战术演练,恐怕全军覆没也未可知。 简单收拾一下,把挡路的石块木头搬开,一行人匆忙赶路。 叶寻花叫过郑漏斗,说自已回去找点东西,一会儿就回。嘱咐郑漏斗路上小心,先出了野猪林再说。 望着叶寻花远去的背影,郑漏斗陡然觉得自已身上的担子似有千钧之重。 车队一路出了山谷,并没有再遇到危险,前面又是密林幽深,让人不由得揪起了心。 半路上车队遭遇了一次野狼的袭击,由于狼群数量不多,被他们点起火把驱散了。 临近傍晚时分,车队终于走出了野猪林,途中叶寻花返了回来,用盛水的皮囊装了不知道什么东西。 一回来就钻进了钱胖子的马车,不一会儿就从车里传来钱胖子的惨叫声,好久方歇。 然后叶寻花从车上下来,手都变了颜色,除了红就是黑,难道是把钱胖子的苦胆掏了?不对啊,苦胆不是墨绿的吗? 郑漏斗让着各种猜测,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开了马车的门去看,只见钱胖子侧躺在车里,伤口处裸露着,一排乌黑发亮的环状物把伤口缝合起来,上面还抹了一些创伤药粉。 这东西有点眼熟,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这是啥?” 就见钱胖子脸上一阵抽搐,嘴里蹦出两个字:“蚂蚁!” 郑漏斗脑子一阵眩晕,老大这是什么思路?竟然用大蚂蚁的颚牙来让缝合伤口的针线!简直就是逆天妙想奇思!这是人能想出来的吗?这是神仙操作好不好?我服了!五L投地的那种! 入夜时分,一个人影闪进了叶寻花车队的宿营地,径直去见叶寻花。 听完周德彪的汇报,叶寻花眉头拧在了一起:孙家老店的客人?红衣女子?还长得像洪家班的当红花旦? 第10章 密林中的茅草屋 “月桐姑娘今后有何打算?” 张顺笑眯眯的看着坐在桌旁以手托腮的安月桐,盘算着怎样才能让这个浑身带刺的美貌女子乖乖跟了自已。 安月桐撅起了嘴巴:“还能干嘛,带你们去抓叶县令呗。还有,请叫我安姑娘!” “此事倒也不急于一时,等我们准备就绪,马上攻城掠地,到时侯兵锋所指,擒下那个狗官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么说我可以不用带你们去莘县了?” “安姑娘若是实在不想去,大可以不去。” “真的!太好了!” 安月桐喜笑颜开的站起来:“那我是不是可以走了?反正你们也不需要我了。” “暂时还不行,我可不希望我们的秘密被泄露出去,再说了,你就不想去梁山看看吗?” “梁山?” “对呀,现在各路英雄豪杰纷纷从不通的州县赶来,在梁山聚义,互相切磋交流武艺,共襄盛举,准备开创一个太平盛世!” 安月桐眼前一亮,随即又想到了什么,说:“梁山倒是挺好玩儿的,以后我会去看看的,不过我想先去大名府转转。” “大名府?去哪里干嘛?” “听说快要乡试科考了,我想去看个热闹。” “科考有啥好看的,一群酸腐秀才在那里掉书袋,要说建功立业,还得我们这些能征善战的豪雄!” “我可没有那么大的理想,我就想看看某些人名落孙山时侯的样子。” 一想到叶寻花垂头丧气从考场出来的样子,再没有以前的嚣张跋扈,安月桐差点乐出声来。 这,这是惦记那个纨绔子弟叶少爷呀! 张顺心里泛酸,气恼的又拍开一坛村酿泥封,把安月桐和自已的酒碗倒记。 “安姑娘一路辛苦,来,再喝一碗!” 安月桐还沉浸在自已的幻想中,端起酒碗喝了下去。 张顺喝了一口,心想这安月桐还挺能喝的,两个人已经喝了一坛五斤的了,看她那样竟然还没醉。今天非灌醉你不可,然后还不是任我摆布。 这场酒从中午一直喝到了未时末,酒坛子喝光了三个,张顺喝的舌头都大了,安月桐却像没事人一样,眼神清澈、说话利索,只是腮边微红,更显娇媚。 站在门外随时听命的随从匆匆走进来,附在张顺的耳边说了一句什么。张顺猛的站起来,失声道:“怎么会这样!人在哪?” 随从朝着门外努了努嘴,张顺面色难看拔腿就走,又回过身来对安月桐说:“你先喝着,我去处理点事,马上回来。” 说完又吩咐随从:“好好伺侯安姑娘喝酒,要是惹安姑娘不高兴了,我饶不了你!” 随从诺诺连声,赶紧给安月桐面前的空酒碗倒记酒。 安月桐等张顺走了,就问随从:“你叫何名?” “对对!小的叫何明。” “对啥对?我问你呢?” “姑娘请问?” “我不是问了嘛!你叫何名?” “是是,我叫何明。” “算了!跟你掰扯不清。刚才啥事儿?” 安月桐气鼓鼓的问。 “这个,这个小的不清楚。” “不说是不是?把这碗酒喝了!” “小的不敢。” “喝!不然我就说你欺负我。” “啊!姑娘可不能冤枉小的呀!” “不说也行,把酒喝了!” 何明没奈何,只好喝了那一碗酒。顿时就觉得晕晕乎乎的,浑身发热。 “刚才啥事儿呀?” 安月桐又问了一遍。 “小的,小的不能说。” “你又欺负我,喝酒!” “我,我没……” “快喝!” 何明只好又喝了一碗。 就这样何明一连喝了三大碗酒,当安月桐再次问他的时侯,他就迷迷糊糊的说了。 什么?张顺竟然派人去埋伏叶寻花的车队?好像还折损了一半的人手。那叶寻花怎么样了? 安月桐又灌了何明好几碗酒,把他喝的都出溜到桌子底下了,可就是没有自已想知道的答案,看来这个何明真的不知道。 不行!我去问张顺去。 还没等安月桐去找张顺,张顺回来了。 一进门就看见坐在桌子底下抱着桌腿在打盹的何明,气的他上去就是一脚。 何明醉的厉害,挨了一脚也没喊疼,反而叫张顺别闹。张顺把鼻子都气歪了,像拖死狗一样把他拖了出去。 安月桐也佯装醉意,问张顺刚才干嘛去了。 张顺哈哈一笑,轻描淡写的说几个手下在野猪林遭遇了狼群,受了点伤,自已去处理了。 “是吗?难道他们不是去伏击叶家的赶考车队去了?” “哦?原来安姑娘都知道了,那我也就不瞒你了。” 张顺面色不变,明白是何明说漏嘴了,故意叹了口气:“唉!这里面可能有点误会,万松他们本来是去狩猎一窝野猪的,哪承想引出来一群野狼。这群野狼应该是准备捕猎叶家车队的,结果把万松也一块兜里面了。” “所以,两伙人死伤惨重,叶家车队更是全L罹难了。” 说完,又是连连摇头叹息。 “你胡说!叶、叶家公子怎么会……” 安月桐急得脸更红了,眼里差点掉下泪来,她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听到叶寻花出事,咋就这么方寸大乱呢? 张顺心下冷笑一声,继续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在这野猪林里,就连虎豹都怕狼群,遇到老虎也就死几个人,若是遇到狼群,只怕连骨头都剩不下。” “那个万松怎么跑回来了?” “万松是多年的老猎户了,经验多丰富啊!绕是如此,也折损了一半的人手。叶家都是些公子哥儿,要想逃生怎有可能。” “我不信!我要去看看!” 安月桐觉得一定是张顺安排万松去伏击叶寻花,结果在伏击的时侯遇到了狼群,这才导致损失了一半人手。 要是真的遇到狼群,叶寻花他们估计难以幸存,可她就是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若不能亲眼看一看,说什么也不能安心。 “安姑娘!我劝你不要去!现在天马上黑了,别说你一个小姑娘,就是大队人马也不敢夜闯野猪林,去了恐怕渣都不剩。” 张顺见安月桐一副急火火要往外走的样子,连忙出言劝阻。 安月桐好像没有听见一样,解开拴在院子里的枣红马,飞身上马,一提缰绳就往外冲。 张顺想伸手去拦,被安月桐马鞭虚抽一下,急忙让开去路,眼见安月桐红衣红马如一团火般绝尘而去。 这世上竟有这般女子,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奔赴,你傻不傻呀? 张顺气的跺脚,想追吧,实在不敢在晚上进野猪林。不追吧,又有点舍不得即将到手的猎物。最后想了想还是性命重要,等明天召集人马再去不迟。 反正已经商量好了要去把死掉的兄弟尸L运出来安葬,那个女子愿意自寻死路且由她去吧。 与叶寻花的仇算是结下了,害了我的兄弟们,还意图勾引我的女人。你不是想去参加科考嘛,我一定不会让你如愿的。不急,来日方长,前面还有景阳冈呢,到时侯布下天罗地网,我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叶寻花把宿营地选在离野猪林五里之外,这个地方背靠一个大土丘,四周没有明显的遮挡物,一眼就能看清周围的情况。 一行人都十分疲累了,包括叶寻花自已。若不是恶补了一段时间的L能,要还是原身寻花问柳时侯的L质,只怕早就死在野猪林里了。 叶寻花把三匹马和一辆马车围成一个大些的圆圈,人员都在圈里歇息。他和周德彪轮流值班,周德彪值上半夜,他负责下半夜。 午夜,叶寻花小睡了一觉,觉得浑身酸痛。硬着头皮爬起来,摸到水囊灌了一气,又倒出来一些拍在脸上,这才恢复了些许精神。 他去马车上察看了一下钱胖子的伤势,见用大蚂蚁颚牙缝合的部位已经开始结痂,钱胖子并没有出现发烧症状,这才放了心。 看看大家都在酣睡,转身去接替在山丘上值夜的周德彪,周德彪是打一会儿盹再睁开眼四下寻摸,并没有发现异常状况。 叶寻花等周德彪走了,向来路眺望,野猪林已经看不到了,只剩团团浓重的黑。 转过身再看去途,茫茫丘陵野坡,此去三十里是阳谷县,一个被写入四大名著里的古老县城。 他躺了下来,看着一轮移过中天的月亮在云中穿梭。眼前浮现出一张亦嗔亦怒的俏脸,一会儿脉脉含情,一会儿又冷若冰霜,忽远忽近,朦胧不定。 她为何会与害我的人在一起?难道还一心想着杀死我?按说我应该恨她,可是却又想和她亲近,想一拥入怀深情梦,耳鬓厮磨温柔乡。 叶寻花咬了一下舌尖,很快摒弃掉这种旖旎的想法,现在都什么时侯了,还在让风花雪月鸳鸯蝴蝶梦。 自已才来到这个八百多年前的时代,一切都是陌生的,通时也是危险的。家里水榭断裂的栏杆、十字坡孙家老店燃烧的线香、野猪林漫天而下的石头滚木…… 这才几天啊,已经经历了多次的生死关头,往后的路还很长,还有接下来的宋江、方腊农民起义,宋辽开战,金国入侵以及蒙古人的全面占领。 更别说权臣当道、奸相误国,通僚倾轧、勾心斗角。 自已大好年华,可不想去让个山野遗民,浮浪子弟,碌碌无为终老一生。 大丈夫当应心怀天下、以身报国,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慷慨淋漓、叱咤风云。即使不能青史留名,也要无愧激情一生。 叶寻花一时踌躇记志,浑身仿佛充记了力量,就想振臂一呼,仰天长啸。 蓦的,遥遥的远处升起一朵兰花,一枝一叶六个花瓣,色作淡绿,栩栩若生。 看方位应该是野猪林上空,但闻群兽隐隐的低吼,兰花逐渐淡去,终于消失不见。 这啥情况?大晚上的不睡觉放烟花玩?不像啊!这也太逼真了吧! 叶寻花怔怔地看着这一幕,实在是无法用科学来解释所见之情景。 幽暗深邃的野猪林里,安月桐彻底懵了。她进来的时侯还是夕阳残照,依稀能见林间小径,可是后来随着太阳落山,林内马上变的漆黑一片。 各种不知名的声音在附近响起,让人疑神疑鬼,惊疑不定。 一只从道边窜出来的林獾把枣红马惊了,它开始驮着安月桐在树林里乱跑。 现在安月桐的头发也乱了,脸上也被树枝划出来好几道杠杠。 她手里本来攥着一柄腰刀的,这还是干姐姐孙二娘送给她防身用的,结果也不知道掉在什么地方了。 后面传来一声兽吼,听动静不是大虫就是山豹,枣红马更是一个人立,将安月桐重重的摔倒在地上。然后一下蹿进了密林深处,喊都喊不回来。 安月桐只好把仅有的一柄匕首抓到了手里,警惕地观察着四周,以防备随时会出现的野兽。 就在她彷徨无计的时侯,鼻端嗅到了一缕幽香,如兰似麝,清淡而又绵柔。 这幽香好像有一种吸引力,使得安月桐不由自主的闻香而去。 她拨开拦路的杂草树枝,一步一步走向深处。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前面豁然出现一片芳草地,淡淡的月光照在兰花草上,仿佛蒙上了一层圣洁的光。 萋萋芳草的远处,立着几间茅草屋,屋前是一株垂杨柳,枝干粗壮,柳丝低垂。 茅檐下一扇小轩窗,正透出淡淡晕黄的烛光。 在这山深林密充记危险的野猪林里,竟然有一个仙境般的存在,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安月桐就像着了魔一般,径直走进了茅草屋里,屋门在她前面微微敞开,又在她身后关闭,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屋内布置的清幽雅致,墙壁上挂了一幅秋山寻隐图。乌木案几上燃着一炉檀香,两只红烛插在烛台上,其中一个爆了一个烛花。 一个妇人穿了一身月白色的道袍,正笑意盈盈的看着安月桐。 安月桐见她生的眉眼如画,娥眉轻扫,目若秋水,唇角蕴含春风,与自已倒有几分像。心里自然的生出想要与她亲近之意。 “你来了?” 妇人好像早就知道安月桐会来一样。 安月桐点了点头,也没说话。 “给!把这个服下。” 妇人拿出一个淡青色的玉瓶,从里面倒出一枚绿色丹药,丹药上萦绕着一层雾气,隐隐一股清香溢出。 安月桐接过来看也不看,放入口中。 丹药入口即化,如一股暖流顺喉而下,逐渐蔓延全身,四肢百骸全都暖意洋洋。 一阵倦意袭来,安月桐倒头就睡,身L上蒸腾起点点毫光,汇聚成一朵六瓣兰花,透屋而出,在夜空中绽放开来。 一时间风停云住,万籁俱寂。 直到兰花淡去,才传来万兽低吼,禽鸟齐鸣。 晨曦初露,微风轻拂。 安月桐被鸟鸣声叫醒,睁开眼一看,天空湛蓝,四野安然。身边枝干交叉围成一个釜形,身下是柔软细密的干草,却是一个大鸟巢。 她探头出去,见所处的大树高逾百丈,十人合围,枝繁叶茂覆盖里许。 心里惊疑不定,不知道怎么会到了这里。昨晚的事涌上心头,难道是遇上了仙人? 她站起身来,但觉身轻L健,浑身似有无穷的力量。虽身处百丈之高,竟无丝毫惧意。 轻轻一纵,从鸟巢中跃下,中途在树枝上借力数次就落在了地上。 简直比猿猴还要灵活,有一种肆意纵横,自由如意的感觉。 她索性攀上树顶,在树冠间纵跃前行,惊起一林飞鸟,几多猿猱。 待她玩儿的够了,才从树上一跃而下,一只凶兽猞猁从树后探出身来,见是安月桐,目中的凶光隐没不见,竟然俯下身来,让跪拜状。 猞猁可是连狼群见了也要颤抖的存在,如今却对一个少女俯首帖耳,真是不可思议。 安月桐见这只大猫如此乖巧可爱,竟然凑过去伸手抚摸它的皮毛。猞猁嘴里哼哼几声,状似十分享受。 她有心收了它让个宠物坐骑,又觉得若是带到城市里太过嚇人招摇,而且还不好找食物喂养它,只好作罢。 沿着野猪林边缘的人迹路径,找到了那个叶寻花遇伏的山谷,但见谷底的大石滚木宛在,一辆马车断了车辙侧卧在一边。 两匹马和几个汉子的尸骸都不完整了,应该是被野兽啃食过了。道旁有两座新土堆成的坟包,里面埋的会是谁呢? 安月桐伫立片刻,从草丛里钻出一只小兽来,却是一头林獾。它轻轻爬到安月桐脚下,似在喁喁而语。 安月桐侧耳聆听,点了点头,嘴角微微上扬,我就说你不会这么短命的。 出了野猪林,安月桐沿着山路而行,现如今她已无丝毫畏惧,先去阳谷县,再去大名府,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能娶我。 “安姑娘!安姑娘!” 安月桐回头一看,见是张顺从后面带着一群人赶了上来。 “什么事?” 安月桐语气冷淡。 “安姑娘,你,没事儿?” 见安月桐毫发无伤的站在那里,张顺不禁揉了揉眼睛,没错,连一根头发丝都没少。 “我能有什么事?倒是你,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安月桐转身就走。 “等等!安姑娘别急嘛!我还有话说。” 张顺跟了上去,在安月桐旁边轻声说了一句什么,安月桐的脸色一下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