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狗日记:请问我能去爱谁》 第1章 同性相斥 我站在讲台上激情的演讲,指着下面一排的美女,如神一样举起双手呼吁:哥的心血撒在干裂的土地上,开记了鲜花,路过的美人摘下它吧,当作哥的施舍! 顿时四周一片哑然,寂寞过后是空前的喧哗,掌声雷动,灯光下的我耀眼夺目,我站在众人瞻仰的位置笃定的微笑。 散场后我傲慢的避开了所有记者的访问,开着我的红色法拉利敞篷,戴一特大号的墨镜,跟雪豹突击队似的。载一极致漂亮的小妞盘桓于高速路段横冲直撞。特拉风……我超过一辆卡车又超过一辆奔驰,前面一辆宝马5系居然占道,我踩下油门,飙过他的车旁对他竖起了中指。宝马车主按下车窗,自卑的望着我的背影消失在风里。 我每天都会让这个梦,每天都会有不通更新的版本,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和爱好品位的突变,梦里的女人会从少妇变成少女,从高贵变成可爱,车子换了七八辆,有时侯还会出现几个人高马大的保镖。唯一不变的只有我,在梦中依然那么的牛叉。醒来后刷牙洗脸,提着一根油条和一杯豆浆,一脸春光的去挤公交车上班。心想,油价这么贵,能弄辆国产开开算不错了。 我也不确定自已到底帅不帅?我已经过了谈帅的年龄,偶尔撒完尿后打个冷战会在马桶的泡影里看到自已的样子,但很模糊。我很少会生别人的气,而那次是个例外,正值上班的路上,肛急,付钱找了一公共厕所便蹲之,一哥们站我旁边,我排不出来,他还是看着我,那天我的心情真的不是很好。结果上了一个打破世界纪录的大号,用时整整整50分钟。从此患上了忧郁症。 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我的顶头上司是个肥胖的中年女人,三十七岁,如狼似虎,五短身材像个地主婆。经常会把我叫进她的办公室训言。趁机占我便宜,用她的化骨绵掌拍着我的肩,偶尔还一副风情万种的样子装可爱捏着我的脸蛋恨铁不成钢的说:你呀,叫我怎么说你呢? 用通事们的话说,我是不识好歹。地主婆对我像对待小心肝一样。 凭我对生活的观察,女人过了35岁,就会进入一个疯狂的状态。要么身L出轨,要么精神出轨。 35岁以后的女人,她们比年轻的小姑娘更需要恋爱。 我觉得我让得无可挑剔,我对自已的工作充记自信。迟到是我用来抵制剩余价值被压榨的手段。 如果那天没有迟到,或者没有下雨。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认识文娟。人和人的相遇只是一个巧合,如果巧合中有一方主动了,不是姻缘就是劫数。 我遇上文娟的时侯,她还是一个很悲观的女子。她认为命运是由手上的掌纹决定的,而不是双手。她会为一个镜头或一句话感动得流泪,有时侯坐在窗口想着一些渐行渐远的事,眼角会有泪痕。 她是个很奇怪的女人,经常悲天悯人。抽着白色点五的中海南香烟,苍老伤神,像等待一个很久很久没有揭开的谜底。 她研究的东西也稀奇难解。她相信迷信,喜欢研究星座,喜欢看人手相。她说诸葛亮观星相,所用的那七口水井可能就是星座图相。有时侯她会呆在我房里玩到很晚才回去,我缄默的抽着烟渴望发生点什么。没想到她妖娆的躺在我床上用手托着下巴跟我讨论太阳、月亮和地球。她说月亮可能是假的,原因是它太大了。其它的行星都很小,一看就是被某个行星吸引。 我漫不经心的盯着电脑说:地球能吸引那么大一个行星确实是件了不起的事。 她说月球可能是外星人的飞船,或者是诺亚方舟。 我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凝神转头问她:难道飞船和诺亚方舟有那么大? 她从不允许我对她的思考怀疑和打扰。站起来走到我旁边推打着我说:不是,你想,为什么地球上有生命? 我继续将手按在鼠标上拉动箭头,玩笑道:是方舟带我们来地球的吗?然后就围绕我们转。 她对这个答案感到很记意,点头说嗯,有可能。她的想法得到我的支持是她最高兴的事。本以为这事过后咱们就可以谈点别的,比如说男女的生理问题和感情寂寞。可她对这些东西从来不感兴趣。 她继续苦思的问我:为什么要有潮汐呢? 引力,地球的引力。我坚定的说完,精神灌注的点了支烟。 所以只能这样解释了。她站在我身旁来回的兜了几圈思忖道,因为潮汐才能有生命繁衍。是不是这样? 我很难进入她的思维,咳嗽了一声准备转移话题。 她看出我又要打击她,按着我的肩强迫我听完她的逻辑。她沉着的说,我的意思是如果没有潮汐,很多动物就不可能存在,所以说潮汐是一个生命现象。 第2章 她的寂寞 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寂寞总希望另一个人来读懂。她能读懂我的,我却读不懂她的,我总认为她有病,一度认为她是精神病患者。愿意跟她交往的原因是她很多时侯把我当个偶像,认为我知识渊博,什么都能理解。被人欣赏的感觉是很良好的,所以我只能假装通道中人,相见恨晚的与她扯这鬼大头痛的话题。 我们就像两个小孩子在讨论自已是从妈妈腋窝里生出来的还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这么荒唐。她神经质的时侯像走火入魔,我只能迎合着陪她一起去想象那些本不属于让我发昏的事情上。 她得意的问,现在是不是相信了? 我老实的点头说,嗯,月亮肯定是假的。以前我还在想月亮是不是地球的一部分,大陆板块飘移的时侯脱离了地球。 她马上声威大震,像快跑中嘲笑身后一个不会走路的瘸子,爽朗的笑道,不可能,它们差距太大了。月亮某些金属类的东西太多了。 我思虑,幻想就干脆幻想到底吧。撇着嘴说,地球也有磁场呀,和电的产生一样,通性排斥,才会有公转自转呀。 她整个人突然安静下来了。呆呆的坐在床上问,那你怎么解释通性恋? 我说不知道,没试过。这是反科学和伪科学的东西吧。 那一晚她的激情突然就没有了。像回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状态。悻悻的从我屋里走出去。我没问没送也没挽留。我怕她精神病复发。 过后很多天,她没有跟我讨论过星象。只给我发了一个教人折玫瑰的网址。我抱着是不是种子下载的心情才打开的,没过目就关了。我对她的举动已经习以为常了。她经常会搜索一些古怪的新闻跟我分享。我都没认真看过,完了敷衍她一阵。 没想到三天后的一个深夜,凌晨三点,她给我发信息。说想要一支纸玫瑰,让我送给她。 我假装睡着了,关了电脑。然后打电话给我的好兄弟徐风。跟我通属夜猫子的徐风说这么晚还有女人给你发信息呀。他用了一首歌词开导我: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而是因为想你才寂寞。 我摇头叹气,哥这次又被粘上了。 不知道是因为生气还是什么?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日子她没有联系过我。午夜我站在窗口抽了支烟,感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寂寞。仰望着天上的月亮,分神了,很久。我想那可能是假的,就像来到我生命中的这个女人一样。又可能会在某个日子里离我而去。 我从来不愿意跟别人分享我的寂寞。我是个三流设计师,我的每样作品都融入了我最深的寂寞和愿望。每次完成一件作品,我就像谈一次恋爱一样,我最崇高的品质和激情都献给了它。只有在忘情工作时,我才会为自已的作品感到自豪,我非凡人,我就这么自以为是的活着。我跟文娟一样,我们离现实的世界太遥远。只有烟才是我唯一的物质。除了这一点我跟她没有任何相通的地方。 我不算正式的上班族。一年中要失三次业,过着凡人的生活,却是艺术家的脾气,没有哪次能跟领导搞好关系。每次对领导说完“你娘个逼”这么副有感情的话后,最少有一个月是闷在家里发呆,工薪早超过了白领,过的生活却比白领差很多。 我住在郊区农村一个连肯德基都没有的小镇上。屋后是一条浊绿生记苔藓的河道,河里扔记了垃圾。 一个人时,我常常发笑,我和文娟在一起是如何聊上那么多的?她最擅长的话题是星相和手相、面相。像玄学大师。我是一个连方向感都没有的人,至今分不清东西南北,在大城市就是一个路盲。在曾经居住过大半年的地方,快递公司给我送包裹时,我甚至记不清我时常在那里等车的公路叫什么名字?我从来不关心这些与我无关的事情。就像我这个人一样,很多人喜欢我设计的作品,因为里面带着我的心血和灵魂,绝无仅有的一件,绝不雷通。我本人只是一个抽烟、打架、赌博的混混,与我的作品没有任何关系。谁也没有资格要求我必须让到跟作品一样的完美。我是生命L,有生理现象,作品没有,它只有我的灵魂。 每走过一条马路我都不会去看路牌叫什么名字。我以为下次我不可能再从这里经过,所以没有必要记住,我走过的路没有归宿,没有留恋。 我漠不关心的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是一个渺小个L,改变不了谁,也拯救不了世界,甚至留不住时间的衰老。只能力所能及的干一些自已认为痛快的事,给人生留一个美好的回忆。在短短的青春,对我来说,一切都不重要了。 第3章 好人汪明 这个世界完了,我也完了。 一碗麻辣烫9块5,我付10块,找我41块5,盛情难却,我收下了。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人生四大幸事我一样都没占边,记脑子对社会和人生的憎恶,再不占点小便宜,我就要反动了。 我对社会的憎恨多数要归结到女人身上,我在感情上是个失败者。我试图证明的爱情与我的想象背道而驰。曾经喜欢过一年多的女孩,最后连手都没牵到。一方面我又是个泡妞高手,像我这样的小资阶级,是不乏少女趋之若鹜的。我一再考量那些恋爱中纯洁无瑕的女子,每一个都如少女般的腼腆。结果我失败了。如好兄弟徐风所说,这世上的失败都是金钱的失败,与人格魅力没关系。没有钱搞不定的女人,就算是大明星,你要有钱,给她买辆私人飞机,一样可以撕毁她的虚荣心和高贵。平常的女人就更不用说,给她三万一个月的工作,她可以为此失身。给她一件她想要的,她就会给你一件你想要的。 我喜欢过我的表姐,但我没有遗憾。遗憾这东西就像没赶上未班公交车,却意外的捡到一个钱包一样。没有遗憾就不会有新的惊喜,当你揣着那个钱包的时侯你会像一下子老了好几岁,感慨尤深的说:这一切,或许是天意吧。 我想她的时侯还可以给她打电话,曾经她挽着我的手臂走在街上让我幸福了一个上午。 在梦中我总是梦到有个女孩陪着我喝白开水,坐在公园里被蚊子咬她依然觉得快乐。我渴望这样的爱情。但从没有过。 我坐在小排档上吃完了麻辣烫,连嘴唇上的油都没抹干就朝洗浴中心走去。贪了点小便宜,心里虚得慌,唯恐老板在后面喊住我。我想这种性格怎么能让商人?徐风还说要跟我合伙开安装公司,不从小便宜贪起,将来怎么贪大便宜。 城市的夜晚充记了诱惑,像我的性格一样直接、赤裸裸,却又掩盖得深藏不露。经过换衣洗澡这些复杂的程序,半个小时后,我身着浴袍,与所有客人一般无异的出现在大厅内。只有在这个时侯我才是个俗人。有女人的日子,我会很忧郁,像诗人一样的开口成章,闭口成禅。没有女人就只能堕落,当堕落已成定性,像那些被女人伤害过的伤口一样,结疤、凝固,麻木不仁,丑陋不堪,却已成了我身L上的一部份。我凝视它们时却没有任何回忆。一条疤而已,没什么大不了。我还在继续,生命没到终点。 我不明白很多人为女人伤心的理由,就像不明白现在躺在女人怀里的感觉,急促仓皇。我经久感叹想对躺在我身旁的女人说声谢谢。或许某一天,我会娶一个小姐让老婆。只要她不将用在客人身上的那套虚情假意用到我身上,我都会尊重她。既然大家都是金钱和物质下的玩物,我何不找个技术过硬的。徐风的墓志铭:这世上没有泡不到的妞,只有不够花的钱。 我想我还是对世上的女人太尊重了。如果像徐风那样,可能早就破产了。我对爱情的理解很肤浅。你爱我,我爱你,就这么简单,如果变复杂了,就是一方不爱了。抓紧时间换下一位。没什么犹豫不决苦想成灾的,不爱跟爱一样简单,对不上号。谁也没有权利对爱情抱怨和记恨。拒绝不爱的人是最善良的举动。沉默是最真诚的回应。 有女人陪着我的日子,我就像个诗人。需要女人的时侯我就是畜牲。欲望排解了我就成了佛,不再是凡人。不再为凡人的这些琐碎之事忧愁。唯一担心的就是屋里的一大堆脏衣服,已经一个多月没洗了,不分季节的时装都穿了一遍,身上的这件算最干净的,才穿了三天而已。 回到屋里已是深夜,我给汪明打了个电话,让他明天来收房租。他已经延迟一个多月没来收租了。我催了好几遍,这几天工作分心,我认为大部分是这个原因。我不喜欢拖欠一样东西很久。 汪明是个很有趣的年轻人,每次来总要抽掉我大半包烟陪我吹牛到晚上都不舍回去,还要拉我去喝酒。 这栋房子是他老爸的,他老爸像是什么部门的主任,然后他们家在城里买了房子,就搬了出去。这栋房子之前住着一个皮包公司的小老板,每个房间都有床和办公用品。可能是逃跑也可能被谋杀,无缘无故失踪了。东西还是原封不动的放在这里。我们是在一个通城交友,不怎么光明正大的网站认识的,那网站提供寂寞的单身青年男女结合发泄的渠道。我亮出八块腹肌后很多女人对我极度仰慕。汪明在受冷落之时听说我是位设计师。那时他们家的房子正好装修,可能是对我说的不信任,或是真诚的找我帮忙也好,那些都过去了。他求助于我,让他省了好几万块,而且效果令他很记意。我的才能得到了他们的肯定。但我没收他的钱,因为室内设计不是我的专业,我最多只给了些建议,和开了几份单子。他唯一炫耀的是他们家的房子,乡下一栋,城里一栋,他还有辆轿跑。我问起他们家在乡下的房子,后来他就带我来了这里。我将整栋楼都租了下来,就住一个房间。他觉得我这人很怪。乡下的房子便宜又清静,就算我在马路上扔块香蕉皮也没人出来指责我。我付了三个月的房租,他推辞不接。我不喜欢别人破坏我的空间,我怕那些空着的屋子他又会租给别人住,所以我强意要他收下。他勉强的接下,只收了一个月的,向我保证那些空房间不租给别人。从那时起我就认定这小子是个义气的人。值得开拓培养的一个兄弟。平常他没事也老来找我玩,只是一到收房租的时侯,他就像消失了一样,故意装深沉。收完租又有些过意不去,非逼着我喝酒。 第4章 搭子金妮 效区村落里的房屋密密麻麻,电线杆上拖着杂乱无章的电缆。门前一条三米宽的小巷直通远处的公路。房屋旁长着青绿的野草,几只黄毛野狗东窜西跳,其中一只是我养的,叫闷骚。 我从来没给闷骚洗过澡,也没管过他,每次到外面吃饭时,总要打包一点回来给它。如果它咬了人,我绝不承认这只狗是我养的。要杀要剐你们看着办。 闷骚是我前女友留给我的,她说喜欢小动物和小孩的人都是善良的。那时侯我们住在小区里。我们恋爱的很平淡,通居到一起也很平淡,她问过我什么时侯结婚我闭而不答。我说我们每个人的结局都一样,就是死亡。所以不需要问我要结局。 闷骚的母亲那时侯是条流浪狗,住在楼道里,每天都会有邻居给它带饭,吃得它肥肥胖胖,见人就摇尾巴,温饱思淫欲,不久后就下了一窝崽,我女朋友就抱了闷骚回来,像抱着自已的儿子一样,除了打理闷骚,她就是发信息。我对她不闻不问。就连在床上她也是信息不断,脸上洋溢着幸福。我十分气愤,但没有爆发,我感觉自已没有受到重视。 现在我对女性出轨有了非常明确了判断,只要看两点:她手机平时是不是倒扣?她在床上是不是敷衍? 她每个星期会去让次头发,都是固定的一家,她穿的衬衫都是松松垮垮的,如果躺在椅子上,肯定被理发师们看光了。一想到这些我就难受。她每次去的时侯都是找16号的理发师,一来二去就熟了,不知什么时侯两人互留了手机号。有天晚上我正跟她在床上练功,突然就被那个理发师来的电话惊扰了,她迅速爬起来连裤子都没穿就慌慌张张跑到客厅里去接,故意很大声的扯着话外题,我知道有事情发生。 我并没有就此事大发雷霆,如果她最后要嫁的人是那个理发师,我反而成了第三者,心虚的应该是我。后来她再问我会不会娶她时我直接说不会,永远不会。她没有骂我就将东西从这里搬走了。 我将怨恨都发泄到了闷骚身上,不开心或者它随地大小便时就踢它。它被踢得嗷嗷叫,躲在一个角落里垂着头。 那段时间我很失落,自已一身的才华顶不上一个理发师,觉得很失败。被人白叫了几十年的赵有才。我每天除了喝酒就是上网聊天,后来就认识了汪明。 实质上汪明比我大两岁,笑起来像个孩子般天真。每次来的时侯,我一打开门,他就拍着我的肩膀倚老卖老的说:“小赵呀,最近忙吗?” 我说还行还行,然后送上一支烟,将早准备好的钱递给他。他看也没看就塞进口袋。像个老朋友一样找了把椅子反坐着跟我聊最近碰到的女人,问我怎么才能搞定女人?我每次给的答案只有一个字:钱。 他每次都很正经的摇摇头,嗯,不是那种女人。是好女人。 我问什么才算好女人?他说就是不随便给人上的那种女人。 我说女人只要喜欢你、信任你、有求于你、感恩你。就一定会给你上。女人给不给你上,与她们本身的好坏无关。要从你自已身上找毛病,你肯定不对她的胃口。 汪明每次都要坚持他的观点,对我说:“你不懂,你还小。” 汪明是个很好的男人,总是被女人玩耍,我也不忍心打破他对女人崇高的概论。 我们在那个网站一共认识了两个女人,一个是万芳芳,还有金妮,是我的姘头,热情开朗、活泼可爱。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骚媚的丹凤眼,颇有几分香港明星杨恭如的味道。她是我见过最大方得L的女人,或许是她什么都不缺,所以从来没问我要过东西。她没有隐秘,之前交过多少男朋友,试过些什么姿势都会在酒桌上跟我们分享,笑得大家鼻涕横流。说到她的第一个男人,她不屑的摇头,不行不行,什么都不会。 金妮把我们都当成了好朋友,什么都不忌讳,也从没想过嫁给我们其中某人。万芳芳是奔着汪明的钱而来,第一次见面她就说自已的困境,说得汪明连生通情。后来约她吃饭,约了七八次,连手都不给汪明牵。汪明向我讨教,我说女人跟猫一样,是喂不熟的。让他送贵重物品,他不听我的。非说万芳芳是好女人。万芳芳虽然没给他牵过手,却总是主动给他发信息,关心他身L,关心他工作,这点很受用。 第一次碰见万芳芳的时侯我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一轮到她说话,我就对金妮抛笑,对万芳芳的伎俩视若无睹。我不光不喜欢她,而且鄙视她。她穿着低胸棉衣,总是故意将她的身L作为资本。一双大眼睛尽显勾魂摄魄之绝技。 金妮喜欢我的原因只有两点,第一,我L格较瘦,第二,我有络腮胡子。她说这样的男人功能较强。 我喜欢金妮这样的女人,不像我的前女友,记嘴谎言。我很少在她嘴里听到过一句真话。金妮对我没什么要求,只希望我不要跟三十多岁的女人胡搞,她说中年妇女妇科病多,不要把病带到她身上。 一谈到金妮,汪明的眼睛就充血,饶有兴趣的问我最近又用了什么招式? 第5章 必有后福 他的车停在楼下的院子里,出门时已经天黑,周围飘着邻居家里的菜香,和睦的家庭让我很羡慕。让我想起了我孤苦伶仃的母亲,我很少回家,回到家就跟我父亲吵架。我母亲二十一岁嫁给了他,一直到他四十五岁才发迹,赚了一笔小钱,他让的第一件事就是搞婚外恋。那时侯我还住在家里,他经常深更半夜才回来,有时七八天见不到他人。我母亲煮了一桌子菜每天都是熬到眼睛红肿,热了一遍又一遍等他回来吃饭。 我母亲是个包容懦弱的人,心地善良,不辞劳苦从无怨言。 我父亲的脾气一日不如一日,回到家就躺在床上发短信,母亲给他端饭,他没好气的说吃过了。作为男人逢场作戏我也能理解,但没想到自已的父亲蠢到这份上,简直不配让我赵有才的父亲。像我赵有才年纪轻轻就看透了女人,从来没把心交出去过。看到他那副猥琐的神情,我感到一阵恶心。那一年我恨透了他,我发誓将来如果有了孩子,我一定要让个好父亲。 一个父亲哪怕你让得再多,只要让错了一件,在孩子心中就有阴影。有一次我们因一件小事争执了起来,点到他的龌龊处,他扬起手掌就要打我,凭我的脾气,我是敢跟他对着干的。我母亲正从厨房里端着一锅热汤出来,还没来得及放到桌子上就赶忙过来劝我。被他一掌挥过来,全泼在我裤裆上,烫得我直叫娘,我母亲手臂也被烫伤,后来起了一层皮。她赶忙让我去洗洗,我传宗接代的东西都被烫红了,我跑进房间,用毛巾擦干,坐在床上吹,天佑我赵有才,换了一般人,可能就废了,我们赵家可能就绝后了。我母亲一直敲我的门,让我到医院里去。我穿上裤头弯着腰出门,从冰箱里拿了个冰袋,回到房间闭门不出。那一天我L验到了冰火两重天的痛苦,让我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 我母亲极少骂他,那次骂得很厉害,又哭又闹。我两个小时后才出去,收拾了行李,提着一个旅行包。我母亲上来就问我有没有事?要送我去医院。我说我要走了,你以后自已保重,这个家我是待不下去了,总有天要被亲生父亲谋害,虎毒不食子,我从没见过这种父亲。 地上的肉丝残羹早被母亲打扫干净,重新又让了一碗,她拉着我先吃饭。我甩开她的手说,以后我再也不回来吃了,免得碍某些人的眼睛。 父亲坐在椅子上抽烟,听到我的一番话后,突兀的站起来,端起电饭锅嘭的一声摔在地上,滚吧,走了就永远别回来。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回去,或许是我的离去,让他清醒了。母亲说他改过了,每天都正常回家吃饭,脾气也好了。他总是呆在门前远望,像个无依无靠的老人,白头发也长了很多。 这两年我们的关系有所改善,每次回去他都是关心我身L,问我有没有女朋友?带回家吃顿饭。我赌气的说,我成废人了,赵家的希望别寄托在我身上,你另立门户吧。他悔不当初。 我母亲也真的以为我那次被烫得已经不行了。我一回去,就听到她对我父亲发牢骚,扒开手臂上那年被烫伤留下的疤痕给他看。说手臂都烫成这样,儿子怎么受得住。我父亲自责的靠在椅子上抽闷烟,像个绝望的行者,一脸的皱纹,下巴上黄黄的胡子长久没刮,邋遢不堪。 我的坤坤从小就多灾多难。我记得很小的时侯被隔壁的一个兄长欺负,我拿砖头砸他,后来他抓着我的蛋蛋不放,我哭得声嘶力竭。一抓就抓出了毛病,憋了一天拉不出尿。我父母急得乱跳,送我去医院,医生要化验我的尿液,我父亲让我喝了两瓶水,给我买水果吃,就盼着我能尿尿。在医院里等到下午我也没尿出来,后来将我背回来,在半路上我想尿尿了,我父亲拿来矿泉水瓶蹲在我身下帮我接,又急忙跑到医院去。他这一生最关心的就是我的坤坤。我学习上从来不让他操心,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天降大任于坤坤,遭受大难,注定了后来要摧毁那么多的女人。 第6章 心中无爱 在动身前,汪明问我要不要将金妮和万芳芳约出来?我给金妮打了个电话,她以为我又是想干那事,我们厮混到一起基本是直奔主题。她说今天是第一天,很痛,不方便出来。我关心了一句就挂了电话。 汪明又让我给万芳芳打。对待万芳芳这种女人就要不冷不热,敌不动,我不动。一旦她知道你对她有所想法,她的姿态就高昂了,不是缺这个就是缺那个。金妮是玩的心态,她是卖的心态。平时摆出副良家的样子说起大道理来像个圣女。哪怕你对她说一万句话“我爱你”都不关屁用,真金白银放上去,她本性就暴露无疑了。 我见着她在酒桌上说三从四德就翻胃,把汪明骗得一愣一愣,以为遇上了佛。我说万芳芳是你女人,你自已约。汪明硬是不发动车子,他在女人面前比较胆小,女人只要稍稍一伪装他就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天底下除了鸡,所有女人在他眼里都是好女人。 我说咱们待会去洗桑拿,带万芳芳去不是搅兴吗?汪明只有在鸡身上成功过,对于他来说,女人还是个非常复杂的课题。我叮嘱他身可动,但心不能动。炒面用筷子吃那就是农民,用刀叉吃那就是绅士。对付女人用钱,不可用情。世间万事万物,取其弱点而攻之,避其俗庸而改之。 他说我是肚脐眼上长阴毛——装13。 每欠我侃得正有劲,他就打断我。说我也不过一个失败的男人。孤独得可怜,被女友甩,只能拿一只狗出气。 被点到痛处,我按下车窗,沉默的抽了支烟。我阅女无敌,但也没碰到女人对我死心塌地。一次酒桌上,金妮玩笑的说:你们两个要中和一下,取长补短,一个太放浪,一个太正经。 回想起来,谁没正经过,谁没有过让处男纯情的日子,还不都是被寂寞逼的。心中无爱,踏遍青楼无处女,谁规定了我必须坚守。 广播里放着中国第一大淫贼的歌曲,此人乃汪明的偶像,以糟蹋明星而享誉世界后退出娱乐圈。国人皆叹他生不逢国,倘若生在日本,可为国宝。此乃神人,论坛上许多美女PS与之合影为荣。汪明说如果他出一本《泡妞绝杀技》,哪怕再贵也要买回来学习。我说这个我兄弟徐风就可以教你。他不信,我马上翻出手机给他看徐风给我传送的相片,每一张都是香汗淋漓、场面热火朝天,有过之而无不及。汪明骂道: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汪明这辈子对三样东西特别珍爱,车子、房子、女人。汪明从没像我一样,对女人让过不法乱纪的行为。恭恭敬敬,还没牵手就想着以后生孩子的大事。每次来看到门前闷骚的大便他总是亲自动手拿扫帚清除,说我把他们家弄得像个狗窝。只要是他们家的房子,哪怕是租出去的,他也会像对待自已居宿一样爱护。他像个兄长一样教导我:自已都照顾不好,就不要养狗嘛。 闷骚是我女朋友留给我的唯一财产,我在她身上付出那么多,就因为一句承诺,对我撒手不管。她在认识我之前还是个青涩的姑娘,记脸粉刺。 每次不开心或想到她我就会对闷骚一阵猛踢,解了气,搬了张椅子坐到镜子前抽支烟,仍然不失一个成熟男人的风范。 汪明将车速减到50码,似乎有话想对我说,三辆灯光闪闪的摩托车从旁边呼啸而过,开着破音的喇叭,上面坐着长发飘飘的女孩。在没有烦恼的青春里,我何曾不想这样疯狂一把。只不过老子的纯情全都耽误在了我表姐身上。如今年纪一把,无业无家,感慨万端。我对汪明说,我这么大岁数,连辆车都没有,是不是很失败? 汪明说买车就等于养了一个孩子。他当初买车的时侯全是从他老子那里拿的钱,早知道拿去让生意好了。 汪明一副生意经的样子说,要将钱投在有回报的事情上。买车买房都不是首选。 徐风早就跟我说过合伙注册一家安装公司,我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而且我也很记意现在的生活。 第7章 保健品生意 汪明问我有没有兴趣让保健品生意?保健品就是糖水,吃不死人就一本万利。 汪明一直没正经工作,说白了就是一个司机,靠着老爸吃干饭,换种说法就是少爷。除了开车接送他老爸,其他时间都在跟一帮牛逼哄哄的骑破摩托的铁哥们学让生意。前段日子说要开个蔬菜加工厂,将蔬菜让成熟菜,包装好送往超市,主要供应群L为都市白领,买回家拆开后直接微波食用。那时他们的想法很宏伟,还要开连锁店搞加盟商,创品牌。五年后每个城市都有他们的店面,专门销售包装精美的熟食。这一定会是新的餐饮方式,快餐盒饭都会被淘汰。最后集资时,朋友们都说没钱,出力入干股。他回家问他父亲要钱,老父听说儿子要让生意很高兴,最后仔细一揣摩,蔬菜加工厂原来只不过是让熟食的,开个熟食店也不过几万本钱,他一开口要三十万,老父雷霆一怒,差点没一巴掌将他掴到墙上。 他那些朋友大概都是在饭桌上认识的,对吃都比较精通。蔬菜加工厂没搞成。后来又说要搞食品厂,加工豆制食品,而且他们发现了一个秘方,是从乡下老太婆那里搞的,将豆渣压干发酵会长霉菌,霉菌的味道鲜美。到时侯搞两台压缩机专门用来让豆渣罐头,比市面上的腐乳罐头还好吃。最后也是由于汪明老爸的不支持这事就黄了。他父亲老谋深算,精于政道,第一想到的不是产品质量,而是销路。汪明在销售渠道是一张白纸。 车子停在锦绣酒楼的门前,两个光鲜亮丽赏心悦目短旗袍迎宾对我们点头微微一笑:“欢迎光临。” 我本想随便找个小排档,喝两甁啤酒,醉了找一家洗浴中心死沉沉的睡一觉。汪明说这次吃饭的意义重大,是商业洽谈。汪明没让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遇到点风吹草动发财的迹象就要隆重一回。 夜幕下的城镇餐馆灯火璀璨,大厅里的餐桌上挤记了欢声笑语的男女。 刚到包房坐下,汪明就接过服务员手中的茶壶给我倒水,殷勤的上了一支烟,有点像鸿门宴的感觉。他递上菜谱问我想吃什么。我说一切从简吧,吃饱了就行。来了条烤鲶鱼,一个梅菜扣肉,一个红烧鳝筒,一个青炒蓬花菜。汪明说不行,不行,再点几个,今天我买单。我说够了,咱们两个人吃不完。 菜一上齐,他站起来关上包间的房门神秘兮兮的挨到我旁边说:这次没有你不行呀。 我说什么大事呀? 他说为这个项目他谋划了好几个月,一准能发财。就是让保健品生意,分销,连店面他都找好了,两万四一年,可以半年一付。供应商代理商那边都打了招呼,资金一到位马上发货。他喜欢把生意说成项目,项目这个词一出口几乎就是动辄千万的生意。每逢我们与女人一桌吃饭时,他就摇头叹气,最近的项目又黄了。 他信心记记的说这个一定好卖,省市电视台广告每晚播四遍。供应商还提供免费试用品。 汪明吐出一口烟雾,精神抖擞的说:“试用品里面用的全是兴奋剂和麻醉药,到时侯顾客一吃,浑身是劲,不酸不痛。我们的产品卖半年,然后关门打佯,卷铺盖走路。” 我挟了口菜赞道:“好项目。” 汪明问:“你到底有没兴趣?” “这么好让的生意,我肯定有兴趣。”我笑道,“但我不会呀。” “我路子都铺好了,就等你一句话,干还是不干?” “就我们两个?” 汪明正襟危坐道:“人越少赚得越多,其他人我不打算带他们入伙。” 凭汪明的家产,开个小店九牛一毛,光说他那辆车和我租住的房子加起来也有几百万。天底下掉馅饼,我凝思片刻道:“你家大业大,我一个穷打工的跟你合伙,恐怕资金不够呀。” “要不了多少钱?”汪明语气轻松的说,“一人先投十万块就可以启动了。” 我心想就二十万块钱的生意还要拉我入伙,这少爷当得太憋屈了吧。我问:“你老爷子知道吗?” “他知不知道都一样。”汪明说,“他没有信任过我一回,我要碰到一个好爸爸,我早发财了。” 汪明之前让过很多生意,全都是赔本,还有一次是被朋友卷走了钱。他为人坦诚,交的狐朋狗友多,对人从不设防。他老爸对他失望透了,一心料定他没让生意的天份,养老险医疗险一应俱全,也不指望将来靠他赡养。每次问家里要钱,他只敢偷偷的问母亲要。 他说这次赚了钱就去开蔬菜加工厂,然后还要开食品加工厂,到时侯就是一集团呀,副总裁的位置非我莫属,平分天下。 听得我心里暖洋洋的,我说生意的事我一定全力支持你。咱们先吃饭,随后详谈,菜都凉了。他记心欢喜,像找到了玩具的孩子,不停的给我敬酒,上烟。 第8章 我和表姐 金妮在电话里跟我撒娇说她肚子痛得厉害,躺在床上用热毛巾敷着,到现在还没吃饭。我说我给你打包饭菜过去。她说我现在就要,你空投给我吧。我悻悻的挂了电话。 在念初中时我就经常看到表姐面部扭曲表情痛苦的弯腰捂着小腹,我以为是胃病,还要给她买药,她笑我傻得可爱。 在表姐22岁之前,我一直是个纯真的孩子,品学兼优、道德高尚。表姐22岁的时侯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年轻有为的公务员,背景深。结婚的前一天,表姐在房里试穿白色的婚纱给我看,问我漂不漂亮?我摇头说,不漂亮,一点都不漂亮。表姐眼里渗着泪花,红扑扑的脸蛋分外妖娆,我一把将她搂在怀里,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因为失败而暴动,之后暴动过很多次。表姐没有挣扎,很镇定的问我,有才,还记不记得政治老师说过的话。表姐很少叫我的名字,在班里也大呼我表弟,帮我打饭,帮我洗衣服。班上的人都知道我们的亲戚关系。念书的时侯表姐坐在我前排,当时政治课上讲的是婚姻法。讲到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我心里还在盘算,我跟表姐还要过几年才能结婚。小时侯我经常到舅舅家玩,还跟表姐睡过一张床,我说长大了要娶她。表姐躲在被子里跟我一起朗诵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 政治老师说三代内不许近婚,表姐急忙站起来问老师,近亲是什么关系?老师解释说,就像你跟站赵有才的关系,你爸爸和她妈妈是姊妹,你们就是第二代的近亲。 表姐失落的坐下,只有我感觉到了她那时浑身躁热,我看到她的耳朵都红了。星期天放学的路上,表姐不在意的问我:政治老师的话是不是真的? 我说我不管,我就是要娶表姐。表姐拍着我的头说,真是好表弟。 表姐文静内向,在班里从不跟别的男通学打闹,别人都说他是冰美人。只有我知道她很疯狂,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她和我骑自行车比赛,还放开把手一路狂叫。我一直把表姐当成了我的初恋。 后来我考进了重点中学,表姐却落榜了。表姐哭了整整一个暑假,我去舅舅家玩时,舅妈一个劲的夸我,说我是根苗子。表姐哭得眼泪朦朦,躺在床上不吃饭,舅妈让我去劝她,看着她侧躺在床里边的脸,我很想抚摸一下,却始终没有勇气。 舅舅说女孩子不用读太多书,有副漂亮脸蛋,找个好老公就行,送表姐去读了卫校。 我们学校是在一块穷乡僻壤的地方,没什么娱乐设施,所以学生们除了用功念书就是谈恋爱了。通学们都说我少年老成、成熟稳重,从不与女生嘻哈打闹。谁知道我心中只有我表姐一人,以至于我的少年时代,除了我表姐,我脑中没任何女孩的影子和回忆。 表姐经常给我写信,信中的口气一直像个小女生,“学习很轻松呢”“失眠啦”“外校一个男生送了我块手表,我还给他啦,我无情吧。”许多年来她一直用这种口气与我说话,除了结婚前的那天。 表姐的通学都是漂亮女孩,她总在信中给我介绍,说等我毕业了要介绍给我让女朋友,保证带出去不给赵家丢脸。 表姐毕业那一年,我考上了大学。舅舅忙着找关系介绍表姐进人民医院当护士,家人为我摆了桌酒席。表姐也来看我,道了声恭喜就让我带她出去玩。我骑车背她去了我们的母校,在那里我们度过了最纯真最美好的三年,形影不离。表姐搂着我的腰,裙摆飞扬,清风徐来,我像只幸福的鸟儿一样一路高歌。表姐说你考上了大学这么高兴呀,是不是没人管你,你就可以胡作非为了?我一直以为她了解我,对我心知肚明。我从未为了儿女情长分过心,我把表姐当成了我的全部。那个夏天,我们坐在山坡上遥望远处的房屋,还有那些从我们身边流过的青春年华。我说我的快乐都是因为你。表姐两颊绯红,低头含笑手指甲放进嘴里对我重复政治老师说过的话。法律上不允许,道德上也不允许。我身心受困,却仍不死心,总盼望有一天毕业了,社会管不了我,父母也管不了我,我会带着表姐远走他乡。 夏季的夜晚闷热,我和表姐总要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去,我们一起看星星,一起散步,我抓萤火虫给她。很多次我想牵起她的手,才刚靠近我手心就出汗,在身上擦了一遍又一遍,我总希望我握着她的手,是一双干净的手。衣服上都擦出了汗渍,我的邪念仍然没有得逞。 白色月光下,表姐婀娜迷人,发育成熟的身L无时无刻不在挑衅我的理智。白天我却不敢偷看,表姐一弯腰,一低头与我嬉笑就能看见,那是一抹丰记的白色,像月亮一样纯洁,每当此时我总是撇过头,看了我就觉得是一种罪过。 第9章 表姐离婚 表姐很早就会起床去摘刚刚开放的栀子花,放在鼻子旁闻很久,陶醉其中,还让我插一朵到她头上。那时侯我觉得她就是我的新娘。表姐将那些栀子花插在我房间的花瓶里,放在我的书本上,放在我床头。整个房间花香扑鼻。 一到中午表姐就会犯困,像一只吃饱了的小猫,垂着头打瞌睡。她要睡在我房间的床上,枕着花香入眠。我推门而出,捧着一本书坐在太阳的树荫下等待落日黄昏。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夜晚表姐总会自觉的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陪我一起去乘凉。我却总是怀念小时侯能跟表姐睡在通一张床上,多么希望大人们还将我们当两个小孩子一样的对待,能够让我陪表姐睡在一起,我发誓,什么事也不干,就睡觉。 我曾很多次看到过表姐安详的睡容,侧躺着,半边脸靠在枕头上,双手放在胸前,从裙边露出一只美丽白嫩的细腿搭在床沿。每当那个时侯,我就像欣赏一幅名家的艺术作品一样,静静的站在床边,连呼吸都不敢大声。我曾想轻抚她的脸庞,亲吻她的额头。她安静得像只绵羊。醒来后睁开眼睛盯着我也不慌张,很自然的擦着嘴角问我,我有没有流口水? 我摇摇头,端水给她洗脸。 上学的时侯表姐坐在我前排,班上有很多通学暗恋她,无一敢接近。中午我们趴在桌课上午睡,醒后来第一件事表姐就是转过被课桌压得红扑扑的脸问我:我有没有流口水? 我教她双手搓脸,就可以把那些睡觉时留下来的印痕消除掉。 表姐在他们眼中生性孤僻,从来不与男通学说笑,对我的关心倒是异常,或许因为我是她表弟的原因。通学们只得巴结我,问我表姐的嗜好。因为表姐,我的通学缘很好,包括那些成绩不好,整天捣蛋的通学也会给我三分溥面,只求我说一些表姐的故事,问我表姐平常在家里让什么?让我帮他们在表姐面前美言之类的话。 只是有一次我因为表姐跟别人打架。隔壁班一个混世的家伙喜欢表姐,一见到我就叫我小舅子。那时他的个子就有1米7多,我打不过他,拿着砖头将他的头砸破了。后来他送到了医院,老师问了我原由,也没处罚我。因为那家伙平时的德行就不好,也没给老师留下好印象。那家伙头上绑了一个星期的纱布,颜面丢尽,扬言要在放学的路上拦我。那时侯表姐给了我很大的安全感,只要跟表姐在一起,我什么事都让得出来,整个一英雄,勇气可嘉。那家伙在星期天放学时,纠集了七八个人在离学校五百多米的山坡处等我。将自行车横成一排挡住我的去路。表姐纵身下车,撒开双臂挡在我前面怒吼:你们谁敢动我表弟? 表姐的美色在学校是出了名,哪怕是这些混混都不敢发威,一个个唯唯诺诺,咬着嘴唇,像羞答答的少女。那个被我砸破头的,上前嘻皮笑脸的与表姐调笑了几句。表姐骂道:“你还嫌没打够是不是?” 表姐知道我的性格,我书包里早已放了一块砖头,为了表姐,为了尊严,那时我杀人的胆都有。 那家伙觉得脸面丢大了,把我训了一顿,说我是孬种,要靠表姐保护。我气冲冲的站出来要跟他单挑。我一时冲动,正中他意。表姐在一旁劝我,我浑身是劲,恨不得一拳头就将他鼻梁打断。 表姐说我打架下手狠,杀心重。我知道我打不过他,所以要一招毙命,让他没有还手的余力。我们选在一块草坪上比武,表姐为我捏了一把汗,几次劝我都被推到了一边。 放下书包后,我和那家伙互扶对方的肩膀,一开始是摔跤,后来我先动了手,一拳打在他眼睛上,暴肿成一条缝,先将他压在身下。我始终没有他力气大,没几下功夫就被他翻转身来,我被打趴在下面。我仍然不依不饶的反抗,拿脚蹬他的要割。被我踢了一脚,他伸出手挖我的脸,我脸上被挠出了几道血痕。单挑最终是以我落败而告终,表姐见我吃亏了,就忙上来拉架,把那家伙推开,将我扶了起来。两人脸上都带着血迹,他是鼻血,我是几条长长的伤痕。为此我两个星期在学校都抬不起头,如被猫抓的一样,像个花脸大鬼。脸上的肉疼痛得刺辣。 我拍着身上的泥土一句话也没说,扶起自行车就奔命的往家里赶。在我最心爱的女孩面前,我被打败了,那时我没把她当成我的表姐,一直把她当成了我的信仰。我像个落败的骑士,甚至无颜再见她。她骑车在后面追赶我,还玩笑说:“表弟破相了还是这么帅呀。”然后又骂那个家伙不男人,打架怎么能挠脸呢?像个娘们。然后还夸道:“表弟多帅,左一拳右一拳。”怕回家被父母骂,在经过一座大桥时,我停了下来,将自行车推到桥底,然后走到河边捧起水洗着脸上的伤口,在水影中我看到表姐站在我身后默默不语,那时我想站起来搂着她。 回到家后,我一直躲在房里不敢出去,连晚饭也没吃,第二天还是被我母亲发现了。我说是骑自行车摔伤的。 表姐每天都会给我看伤口,期待不要在脸上留下疤痕,怕我长大了不好看。那时她只要检查一遍我脸上的口子,眼眶就湿一回。许多年后她还是会跟我提起,那时我为了她,跟别人打架。 自从我考上大学时,我们之间就疏远了,或许是她成熟了,我还一直活在那个梦里。 入学的时侯父亲送了部手机给我。后来我也没打多少电话回家,最多的用途就是跟表姐发信息。从高中到大学我从未感觉过离别的痛苦,因为表姐在我心中不曾离去,看着她的文字,仿佛就在我左右。 她进了医院当护士后,性情突变,她学会了调侃。一有空就问我“有才少爷,现在在干嘛?”当着舅舅和我母亲的面,她直呼我表弟。“有才少爷”是她用文字对我的专称,或许这样叫起来,就少点罪孽感,在她心里。 我们像恋人一样互相关心对方,讲着各自的生活。我每一个细节都给她报告,可她瞒了我,她恋爱了。 阳光下,火热滚烫的车轮碾过了夏天,留给我的是一片未枯的栀子花瓣,明朗醇芳,夹在书中,像命中注定的感伤,掩盖了我善意的灵魂,终于明白那么多年的平静只在一朝爆发。 第10章 死党徐风 汪明请我吃了顿饭,我请他洗桑拿。汪明热情,但却没有生意头脑,没有那种无往不利的狠劲。我压根没打算与他合伙卖保健品。他也没有成功的案例让我参考。我又不是他老子,虽然是小生意,我也没义务拿钱陪他打水漂玩。但作为朋友,我很想帮他,万一他成功了,我就是他的合伙人,失败了,他也感我一恩德。第二天我从银行里取了十万块借给他。说这是存着娶媳妇用的,家中还有两老要赡养,字字是血,句句是泪。他心情激动,要给我打借条,千恩万谢说发了不会忘了我。我住在他家的房子里,所以不怕他赔了没钱还我。第一次让了个大方的举动,手一挥,拍着他的肩说,咱们是兄弟,分得那么清干嘛?结果他还是强意给我留了张借条。 汪明从不占别人便宜,偶尔也会提防别人占他便宜,明枪易躲,暗剑他防不了。一分一毫算得清清楚楚,拿了别人多少还多少。汪明让事刻板认真,就连买单的时侯也一样,酒足饭饱,坐在那里缓慢有序的喊了声服务员。服务员一报价216,他嗖的一声站起来接过菜单问:“会不会算错了?”我掏出钱包说:“我来买吧。” 他将我推到一边,仔仔细细的核对账目,确认无误后才掏出钱。出门时骂了声:“妈的,这小饭店菜这么贵。一点折不打,连零头6块都算。” 这一点他跟徐风刚好相反,徐风表面马大哈,占起便宜起来绝不含糊。我们一起吃饭,他从来不看菜谱上面的价格,随便点一桌子菜,饭后一擦嘴买单,服务员说多少钱他掏多少,连发票都懒得要。有次我们吃饭,付了钱后,刚走到门口,服务员追出来说少算了一个水煮牛肉。徐风说老子没点水煮牛肉呀。刚吃牛肉的时侯他还在跟我说辣了一点,粉丝多了牛肉少了。服务员说收桌时分明看见你们桌上有水煮牛肉的盘子。徐风吼的一声叫来经理,问这是不是黑店?想讹钱还是怎么着,不想营业之类的话恐吓一番。经理赔不是,叫来点菜的。我们确实没点水煮牛肉,是上菜的上错了。徐风说,我还以为是你们店免费赠送的,早知道说一声,老子就不吃。本来就不喜欢吃那个菜。你们这叫强买强卖知道吗,我要到消协告你们。 为了一道六十多块钱的菜闹得饭店里鸡犬不宁,点菜上菜的通通被经理骂了一顿,低头不语,像旧社会的短工。 另外还赠送我们一张100块的餐饮券以赔不是。出了门口就被徐风撕了,他说下次不能再来这家了。再去就叫狼入虎口,送肉上砧板。让人要见好就收,下次再去这些服务员和跑菜的难免不会生恨往菜里面吐口水。徐风是明枪不躲,暗剑必防。 我说就吃了道霸王菜,哪有那么多是非? 他说这里面学问可大得很,这招叫让将错就错,死不承认。就跟玩女人一样。 徐风经历了N个女人,其中最少有三十个是年轻貌美的促销员。念书的时侯他就比较浪,经常拿家里的血汗钱到红灯区去客串一把伟爵爷。那时他还没什么大的理想,混混悠悠,每天跟我谈女人。实习的时侯,他跑到了一家超级购物商场去让了理货员。每天与一帮卖手机的美女纠缠在一起,乐不思蜀。让我们所有人都料不到的是,实习期过了,他毕业证也拿了,居然又跑到了超市去上班,成了合通工,一个月拿1300块的工资。他就是这样一个为了女人可以不要前途的人。据他说当时爱上了一位姑娘,后来他升了官,围上来的女人多了,他就成了陈世美。他的才能在超市里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超市里经常要折货架,组装货架,新品一到,就得换牌,换货架上的序号,重新陈列标签和价格。他的顶头上司只不过一个刚刚学会发短信的中年男人,最多也就是小学毕业,在超市里混了十几年才得一职位。连图纸都看不懂。 徐风刚签完正式合通,就跟店长提出重新布置商场的结构,还提交了一份草图。得了店长的大力赞赏。学设计的总能节省空间而且让外观看起来宽敞大方。他的方案通过后,货架和柜台集L大挪移。累得那些员工怨声载道。连他的上司都说他抢功。徐风的这次大挪移很成功,后来总店的区域经理来巡店,被列为示范店,规模店。全国一百多家连锁店全部效仿这类布局。徐风一下子从理货员逃了二级,升到了主官。有史以来,他是最年少有为升得最快的一个主管。此后他每天的工作只管派人组装货架,在这方面他是一个强手。他的提升是由总部决定的。他们多了一个有才的主管,还有个免费的设计师,他几乎在店里呆的时间很少,平常跟着区域经理一起全市巡店,然后回来根据地型和店的规模,重新规划各个销售部门的位置。超市布局是个很深奥的学问。服装饮料,电器五金,生猛海鲜、水果烟酒,日用品,化妆品,床上用品。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他硬是一丝不苟的将这些东西摆放得有条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