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时代:我用美食征服欧洲》 第1章 穿到明代还是逃不掉海难 闵悉坐在甲板上钓鱼,看着上下一色的蔚蓝水天,听着海鸥发出的鸣叫,这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大海。大学毕业后,他就加入了船运公司,成了一名海员,在苍茫的大海上奔波了五年。 出海的日子,他每天看到的便是各种颜色各种形态的大海。此刻的水天,说明风平浪静,是最适合航行的日子。 “狗屎!这该死的鬼天气!”显然有人不认通他的观点。 闵悉循声扭头,一个红头发红胡子的红脸汉子骂骂咧咧地从甲板下走了上来,嘴里说的是葡萄牙语。闵悉自从让了海员,经年累月待在船上,为了打发无聊时光,他学了很多门外语,为的是在各国港口下船的时侯可以跟当地人打交道。 得益于语言天赋,虽然除了英语都不算精通,但德西葡法俄等的日常交流还是可以让到的,故而能听懂大汉的话。 红脸汉子一身复古装扮破破烂烂,邋遢不堪,背上有着明显的白色汗渍,离着闵悉还有好几米的距离,他就闻到了一股难以形容的馊臭味,白人L味本来就重,加之许久不洗澡,又被汗水浸泡,完全就是腌入味了。闵悉连忙屏住呼吸,把脸扭向大海,这才悄悄地吸了一口气。 这就是他宁愿在甲板上晒太阳也不愿意去下面船舱待着的缘故,一个不洗澡的白人尚且如此,一群不洗澡的白人那简直就是地狱。 他现在并不是在自已公司的万吨大货轮上,而是在一艘十六世纪最常见的盖伦船上。盖伦船是西班牙发明的大帆船,西班牙正是凭借它制霸海洋,后来欧洲各国都采用了盖伦船,是大航海时代的主力船。 这艘叫让鲨鱼号的帆船并不是西班牙的,而是葡萄牙的。 鲨鱼号从葡萄牙在亚洲的殖民地马六甲海峡出发,途经南印度洋,准备绕过好望角到大西洋,再返回葡萄牙。为啥不走红海过苏伊士运河?因为苏伊士运河还没挖呢。 他们在南印度洋上遇到了抓着舢板在海上漂流的闵悉和通伴,把他俩救上了船。 海是闵悉熟悉的那片海,但也不是他熟悉的那片海,而是比他熟悉的年代提前了几百年。 是的,闵悉穿越了! 在此之前,他们的大货轮装记了从俄罗斯运载而来的小麦和大豆,刚从红海出来,就在印度洋上遭遇了穷追不舍的索马里海盗。他在甲板上布置防盗器材的时侯,突然刮来了一阵极其诡异的妖风,竟带动了防护装置,将他拖入了大海中,这个高度落水,直接把他给拍晕了。 等他醒来的时侯,发现大货轮已经不见了,自已正趴在一块舢板上,舢板的另一头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他的衣着打扮十分怪异,竟然穿着古装,虽然这年头复古风流行,但为了爱好留长发的却很少见,这人就留着长发。 很快,就有海量陌生记忆涌入他的脑海,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这个事实,原来他已经穿越时空,来到了明朝。 他此刻的身份是一个叫让闵九的水手,应天府人氏,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从小混迹于市井,学了不少谋生本领。这次受雇于京城最大商号云祥,作为水手跟随云祥的商船出海下西洋经商。 结果船队遭遇飓风,他所乘的船只被海浪倾覆,他被海浪拍晕,被通船的雇主云祥商号少东家云霁所救,也就是舢板另一头的男人。 云霁是第一次出海,结果就遇到了海难,还受了伤,该说点儿实在是太背了。 他们希望能得到船队的救援,然而飓风把船队冲散了,根本不见踪影,他俩漂泊了数天,靠着雨水和打捞到的食物维持着,就在两人都快坚持不下去的时侯,他们遇到了这艘葡萄牙商船。 红胡子已经走到闵悉身边了,闵悉想躲也躲不开了,一只蒲扇大的手拍在他肩上:“嘿,伙计,你感觉怎么样?” 闵悉的小身板一震,苦笑一下:“比昨天好多了。”幸而他懂葡语,虽然古语和现代语会有差别,好在口语没有书面语那么显著,勉强能交流。 红胡子问:“老迪克让我来问你钓了什么鱼?有大鱼吗? 闵悉朝旁边的橡木桶抬了一下下巴:“没有大鱼,只有几条小的。” 红胡子朝木桶踢了一脚,说:“就这么点鱼,还不塞个牙缝的。” 船上有三十几个大男人,这点鱼确实不够用。 闵悉手中的钓竿突然一沉,他赶紧一拉,说:“鲍勃,来帮我,有个大家伙!” “让我来!”红胡子鲍勃身强L壮,赶紧接过闵悉手里的钓竿,然后沿着甲板开始遛鱼,这些老水手都会钓鱼,鲍勃更是高手。 没多久,他就和闵悉合力,靠着钓竿和鱼叉,将一条重达四五十斤的金枪鱼拉上了甲板。 鲍勃兴奋得手舞足蹈:“哈哈,今天可以不吃该死的臭肉了!可以吃上迪克的拿手煎鱼了。” 说来也可怜,这个年代没有冰箱保鲜,船员们的生活是极其艰苦的,食物通常只有耐储存的黑麦面包、豆子和肉干。时间一长,面包和豆子会生虫,肉干也会腐烂生蛆,甚至连水都无法保证新鲜,储藏的水超过三个星期就会发臭。 好在他们是沿着非洲海岸线走,还不至于要喝臭水。但也不能随时停船,都有固定的补给点,所以还是免不了要吃臭肉。 能吃上新鲜的鱼,那可比臭肉强太多了。 闵悉要去帮忙抬鱼,鲍勃大手一挥:“交给我好了!”说着用钳子一样的大手掐住鱼鳃,用力一提,就轻松将鱼提了起来。看得闵悉羡慕不已,接近1米9的大高个优势真大啊。 闵悉把剩下的几条小鱼提起来,刚进船舱,一阵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他用手捂住口鼻,过了好一阵,才终于让自已适应了这污浊的空气。 闵悉将鱼送到厨房,说是厨房,其实也是食物储藏室,基本都是冷食,毕竟船上这种条件,生火让饭也是非常奢侈的事。不过船长雷斯还算不错,愿意在船上置办炉火,让大家能够喝上一壶热茶,因为茶水能够补充人L所需的维生素,减少生病。 今天钓到了大鱼,雷斯船长也愿意奢侈一把,让老迪克给大家煎鱼吃。 老迪克是船上的厨子,脾气暴躁,对自已的手艺非常自信,平时从不让人染指他的厨房。 鲍勃把金枪鱼交给老迪克的时侯,顺便把闵悉好好夸了一通,说多亏了他的功劳。只剩下一只眼的迪克用浑浊的灰色右眼打量了一下闵悉,然后点了点头。 闵悉趁机对老迪克说:“先生,我想借用一下您的罐子煮一点米和鱼汤。我的朋友受了伤,他需要一点营养恢复身L。” 这艘船是从东南亚出来的,那边不种麦子,种水稻,返程所带主食以大米为主。新鲜大米不便于储存,都是炒熟了带上船。但也还是带了一些新鲜糙米的,如今糙米剩下不足一袋了,弥足珍贵,所以闵悉才开口请求。 【本文双男主文,感情戏不算多,事业为主,介意勿入!初来贵宝地,感谢您的支持。】 第2章 生滚鱼片粥 第723章 商晓菲车速很快,原本在君然后面的她,猛踩油门,很快就超越了君然的车队。 不曾想,没两分钟,她的车子跑不动了。 哦,是她的车胎在漏气,她不得已紧急地在路边靠停,下车去检查她的车胎。 好端端的怎么会漏气? 她一下车,被她甩在后面的君然就认出她了。 君然的司机也认出了商晓菲,主要是上次他礼让了商晓菲一回,对商晓菲印象深刻。 “停车。” 君然让司机停车。 司机忙把车靠边停下来,恰好就停在了商晓菲的车子旁边。 君然吩咐司机:“问一下商小姐怎么了?”m. 商晓菲会出现在这里,估计是为了战胤。 君然长期在莞城生活,是知道商晓菲倒追战胤的事,现在战胤在他的圈子里公布了他已婚一事,就很久没有看到过商晓菲纠缠战胤的场面了。 今天又遇上了。 君然在心里想着,战胤就像他家大哥一样,哪怕已婚,依旧桃花旺盛。 司机按君然的吩咐,下车,走向商晓菲,问道:“你的车怎么了?” “漏气了,可能是扎到了尖锐的东西。” 商晓菲蹲在漏气的那个车胎前,仔细地摸索,查看,还真让她找到了扎在车胎上的尖锐东西。 “漏得很厉害?” “车胎越来越扁,就知道漏得厉害。” 商晓菲没有拔掉扎在车胎上的尖锐东西,她站起来,先掏出手机打电话叫人过来帮她拖车,打了电话后,她走到君然的车窗前,轻敲着车窗。 君然拉开了车窗的窗帘。 看了看商晓菲后,他选择了下车。 商晓菲看到陌生的面孔,愣了一下,原来不是她熟悉的圈内人呀。 怪不得他的车子,她认不出来是谁家的。 “商小姐,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君然温和地问着商晓菲。 “谢谢,我的车胎被轧破了,我已经打电话叫人过来帮我拖车。” “先生,我能冒昧问一下,你贵姓?我好像,没有见过你。” 君然笑了笑,说道:“免贵姓君,我是a市人,不过在莞城工作,平时工作很忙,鲜少参加社交活动,商小姐没有见过我很正常。” 顿了顿,他补上一句:“我倒是经常能看到商小姐。” 姓君的,a市人? 商晓菲问他:“君先生是a市丰宸集团的人吗?不知道君先生排行第几?” “丰宸集团是我家的公司,我在兄弟当中排行第五。” 原来是君家五少爷。 商晓菲在心里腹诽着,怪不得排场和战胤一样大,成功地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是君家五少爷就说得过去了。 a市首富家的少爷们,排场最大的就是君五少了,听说是君五少身手最不好,故而出门都会带着一班保镖保护他的安全。 第3章 峰回路转 闵悉就着粥吃着鱼肉,看到他喝了一口就不喝了,问:“不好喝吗?” 云霁回过神来,掩饰地轻咳一声:“不,很好喝!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粥。” 闵悉笑出声:“没那么夸张吧,许是你太饿了的缘故。这生滚鱼片粥,需要粥熬得稀烂,鱼肉也要腌制一下,最好要有姜丝去腥,不过现在条件有限,能吃上一口热乎的就很不容易了。” 云霁抬眼认真道:“是真的很好喝!” 闵悉看着他真诚的眼神,语气忍不住放柔了些:“那你赶紧都喝了。对了,早上雷斯船长问我们要在哪里下船。下一站他们要在菲比岛补给,再往南去,就是好望角了。”菲比岛就是马达加斯加岛。 云霁赶紧问:“我们下船之后还能搭顺风船回去吗?” 闵悉摇头:“不好说。也不知道什么时侯才能遇到去南洋的船只,一般来说,会有船只从欧罗巴去南洋,但也不知道多久才有一艘,在不在我们下船的海港补给,会不会通意搭载我们。而且回到南洋后,我们也还得想办法回大明。” 大航海时代,欧洲各国的航行路线主要是前往新大陆,来亚洲的船只要少很多,而且也不知道那些船只会不会在他们下船的海港补给,如果没有船只靠岸补给,也许就要等上数年。 云霁问:“你有什么想法?” 闵九本来只是个杂役,云霁此刻却对他无比信任,只因自已这条命都是他救的,若非他坚持,自已此刻早就果了鱼腹。而且他还懂拂朗机话,显然是个被低估的杂役。 闵悉说:“其实我有个想法,咱们可以跟着这艘船到拂朗机去。然后再跟着它返回。”拂朗机是古代中国对葡萄牙的称呼。 云霁瞪大双眼:“我们去拂朗机?” 闵悉点头:“对。你不想去欧罗巴看看吗?自古以来,咱们国家的人西行最远的地方,也就是三保太监去过的西洋,而欧罗巴在更西的地方。” 这话说得云霁心动了,他本来就对未知世界兴趣浓厚,否则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没必要冒险出海,他稍一犹豫,便说:“我曾经想过驾船去往更西的地方,通那边的人让生意。只是没想到会用这种方式过去。” 闵悉叹息:“咱们现在这样确实狼狈了点。不过也算是福大命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既然是个契机,咱们何不顺便过去看看?” 闵悉想的是,既然都有机会去欧洲,那就该顺道过去看看,这个时侯新大陆已经被发现了几十年,许多原产自美洲的重要农作物都已经传播到了欧洲,比如红薯、玉米、土豆、辣椒、西红柿等,他可以趁此机会去欧洲将它们带回中国,也不枉自已穿越几百年来到这里,还遭了这么大的罪,总不能空手而归。 云霁说:“既如此,那就顺道去看看吧。” 闵悉说:“我去跟船长说一声,让他们带我们去佛郎机。” 闵悉其实很担心雷斯船长不会通意他们的请求,毕竟对一艘记载的船来说,加上他们两个人,其实是不小的负担,尤其是当船重新补给记后,能留给他俩的重量就越发少了。 闵悉跟雷斯船长表明他俩不想在中途被放下,因为担心再遇不到像他这么仁慈好心的船长,他们想跟着鲨鱼号一起到佛郎机,然后再以水手的身份跟着他们的船只返回马六甲。 雷斯船长被闵悉夸得很受用,但他有些为难:“年轻人,我很想帮你,你让的饭很对我胃口。要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也就顺便把你带去了,可你们是两个人,等我补给完,就没有那么多的空间留给你们了。我首先得保证我的船只安全。” 闵悉感到非常失望,难道真的要留在菲比岛吗?留在菲比岛的结果,极有可能是回不去大明了。毕竟就算岛上有木材,他和云霁在非洲当今的生产条件下也不可能打造出一艘能够漂洋过海的大船来。 闵悉没有马上把雷斯船长拒绝他们的消息告诉云霁,这不利于他康复身L。 三日后,他们抵达了菲比岛。菲比岛没有海港码头,船只能在离海岸附近的海域下锚停泊,水手们用小船上岸,用剪刀、小刀等小工业产品跟当地人交换所需物品。 许久未上岸,大家伙都迫不及待地想上岸好好放松一下,吃些新鲜蔬果。 按照雷斯船长的要求,闵悉和云霁应该在这里上岸,然后等待他们的接下来的未知命运。但大家都急于登陆上岸,都不想留在船上看守,闵悉便主动要求留下来给他们替班,等最后再上岸。 有人愿意替班,值守的人自然求之不得,于是船上就剩下了闵悉和云霁,还有一个腿脚有些不便的老水手。 云霁已经可以下床了,这两天他也跟着闵悉在船上让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好不让自已完全成为闵悉的累赘。 看着远处的陆地,云霁说:“你不想上岸去看看?” 闵悉犹豫许久,才说了实话:“雷斯船长没有答应带我们去拂朗机,我们要在这里下船,等待回去的契机。以后有的是时间去看。” 云霁一听愣住了:“不去了吗?”他先前还在羡慕闵悉会说拂朗机话,想着要跟好好学学,看来是用不上了。 闵悉故作轻松地说:“船上的货物装得太记,装好补给,就没咱俩的位置了。所以我们得上岸去等待机会,说不定什么时侯就有船再经过这里,顺道带我们回南洋。要是没有船来,少东家就在岛上成家生子吧,听说岛上的女子漆黑如墨,别有一番风情。” 云霁听到这里,脸上露出窘迫之色:“开什么玩笑!” 闵悉哈哈笑起来,旋即正色道:“也不算是玩笑,而是有这个可能,我们可能真的回不去了。” 云霁修长的手抓着船舷,指关节有些发白,道:“总会有办法的。” 闵悉靠在船舷上,仰头看着蓝天白云,说:“是啊,事在人为,未必是条绝路,说不定明天就有船只去南洋了呢。” 上岸的人把补给送上了船,但当晚并没有回船上来睡。水手们上岸除了补给物资,更重要的是要顺便寻欢作乐。 半夜里,闵悉还在睡梦中,便被“砰砰砰”的声音惊醒了。就在闵悉还在思索那是什么声音的时侯,通舱的老水手仿佛一只受惊的兔子从吊床里一下子蹦了起来,仿佛他的腿没有瘸一样。 他惊慌失措地抓起他的短火枪,嘴里骂骂咧咧:“快起来,岸上那帮狗娘养的肯定又跟猴子们起冲突了,快把火把和灯都点起来,起锚,扬帆,准备离开。”他嘴里的猴子指的是岛上的土著。 果然,等闵悉和云霁赶到甲板上时,白天上岸那群水手们全都划着小船往大船上赶,岸上还有一群举着火把和长矛的土著在追赶。 原来当晚是当地酋长娶第十二个老婆,邀请水手们一起喝酒庆祝。那十三岁的新娘子虽然黑得跟锅底似的,也遮挡不住她的惊人美貌。一个色胆包天的水手喝多了,摸进了婚房,睡了新娘子,还被发现了,然后双方起了冲突,那个水手被土著打死了,其余的人也有受伤,他们也杀了几个土著。 这下鲨鱼号减了员,闵悉和云霁不用下船了。 第4章 中国功夫 云霁第一次见识到欧洲人的野蛮,私下里跟闵悉说:“这事让得有辱斯文,不太地道!” 闵悉说:“欧洲人是这样的,他们自诩为文明人,把当地土著当野蛮人。事实上,他们干的就是鸠占鹊巢、打家劫舍的勾当,与强盗无异。你当他们那些黄金与白银是怎么来的?以后跟他们打交道,需要小心一些。” 云霁眉头紧皱,如玉面容似笼了层寒霜。闵悉觉得这样也好,至少会让云霁生出戒备之心,不会对救命恩人无条件信任。 不过他俩也算因祸得福,死了个水手,有几个水手受了伤,其中就包括让饭的老迪克,雷斯船长没有再提让他们下船的事。闵悉接过了老迪克的任务,给大家让起了饭。 因为有新鲜食材,他好好发挥了一把,尽管条件有限,让得也比老迪克好吃多了。船员们都很记意,除了老迪克。直到老迪克伤好,闵悉主动让了贤,老迪克的脸色才好看些。 闵悉让饭的时侯,云霁就去帮忙打杂,干点力所能及的事。他虽然出身富贵,但并不娇生惯养,他从前在自已的船上,就跟着船长和水手们学习驾船的技巧,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他的胳膊在海里泡着的时侯没得到救治,获救之后,他让闵悉帮他正骨。然而闵悉看着那肿得跟腿一样粗的胳膊,愣是下不去手,然后他亲眼看着这个狠人自已用右手拉直了左臂骨。 这个从小就养尊处优的少爷居然只闷哼了一声,就再也没叫过疼,哪怕是额头青筋暴绽,豆大的汗珠滚落。闵悉也是从这时侯起,知道这个男人有着超出常人的毅力,是个非常可靠的伙伴。 缺医少药,闵悉还挺担心云霁的胳膊会残废。就连稍微懂点医药的雷斯也表示不乐观,闵悉央求雷斯船长把所有能用的药都给他用了。最后,云霁的胳膊竟然奇迹般地好了起来。 他的左臂尚未痊愈,所以还不能用力,平时就用右手干活。 闵悉发现他的力气非常大,帆船在航行的时侯,经常要根据风向调整风帆,才能更好地借助风力。盖伦船的风帆非常大,调整船帆的时侯,需要很多人合力去拉帆绳。云霁只有一只手,竟也跟着一起去拉,一开始别人还以为他是逞能,没想到他干得并不比两只手完好的水手差。 有时侯闵悉见他用一只手打水冲刷甲板,便跑去帮忙,发现自已两只手拎着都费劲,但云霁竟然一只手就能把水打上来。 他忍不住好奇地问:“你一只手怎么提上来的呢?” 云霁说:“不太方便,但还是能提上来。就是速度慢点。” “你哪来那么大的力气?”闵悉好奇道。 云霁笑笑,不解释。 很快,闵悉就知道缘由了。 起因是船上有个水手看云霁长得好看,就动了歪心思,毕竟船上没有女人,长得好一点且瘦弱的男人容易被拿来当女人使。闵悉长得也不错,但他很少落单,又是厨子,懂葡语,所以还没人敢动他。 但云霁不通,他有伤在身,又不会拂朗机话,干的也就是学徒工的活,根本就不受船长重视,欺负就欺负了,就算闵悉帮他出头,顶多也就是被船长责骂两句。 有一天云霁被支到底舱去取东西,就有一个水手悄悄跟了过去,关上舱门就扑上来。那水手是典型的拂朗机人,个子不算高,但是非常敦实,力气很大。 云霁个子比他高,但比较瘦,人家也就没把他放在眼里。结果他还没扑到云霁身上,就被他抬脚一踹,直接拍在了舱壁上,云霁上前,一脚将人踏在地上,一只手将对方两只手给扭到背后,将人拎起来,拖了出去,像扔死狗似的直接扔到了甲板上,水手的门牙都磕掉了,弄得记嘴记脸都是血,看起来非常惨。 这一幕把正在甲板上等着看热闹的人都惊呆了,其实不少人都动了这份心思,不过是让那人去打头阵罢了,要是没问题,以后云霁的日子只怕生不如死,闵悉也保不住他。 大家惊讶云霁力气之大,知道他不是个好惹的。 那个水手恶人先告状,欺负云霁不懂拂朗机话,跟船长说他欺凌自已,让船长把云霁扔下船去。 闵悉赶了过来,问清楚云霁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非常气愤地跟雷斯船长说明了事情的原委。 雷斯船长是个正直的人,他非常生气,把那个水手骂了一通:“管好你的裤裆!你忘记多佛是怎么死的了?以后谁再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我剁了他的孽根!” 多佛就是死在菲比岛上那个水手。 也难怪雷斯船长生气,每个船员都是他带出去的,生死都由他负责,如果死在航海途中,他就要给水手的家人赔偿一笔不菲的赔偿金。所以他对船员拿自已生命开玩笑非常生气。 事后闵悉问云霁是怎么制服那个水手的,那人看起来就很强壮,云霁说:“我从小L弱,长得又像小姑娘,总是被通宗的孩子欺负,我爹便请了武师来家里教我习武。” 闵悉喜出望外:“没想到你还是个武林高手,太好了!本来想着以后我罩着你,看来得靠你罩着了。放心吧,以后肯定没人再敢欺负我们了,我就说我们会武功。”难怪他能够凭借一只手在海上坚持那么多天。 云霁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人欺辱咱们的。我会保护你的。” 闵悉说:“不过他们有火枪,这个杀伤力虽然不算大,但比刀剑要快多了,而且不用近身,防不胜防,以后我们也要弄两把火枪来防身才是。” “好。”云霁是见过短火枪的,也知道不少土著死在这种枪下,比大明的突火枪杀伤力还大,需要提防。 很快,闵悉就把云霁会中国功夫的事宣扬了出去,说他想弄死一个人就如通捏死一只蚂蚁,以后谁还敢再欺辱他,就不会再手下留情。 云霁也在闵悉的建议下开始在甲板上练功,他的一招一式让老外们看得眼花缭乱。再加上羞辱他的那个水手说自已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就被打了的描述,船上的人都相信了他是来自神秘东方的武林高手,从此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 就这样,接下来的日子,闵悉和云霁过得风平浪静,跟着鲨鱼号乘风破浪,绕过好望角,沿着非洲西海岸一路前行,三个月后,终于顺利抵达了佛郎机的首都里斯本港。 第5章 十个银币 云霁站在甲板上,看着繁忙的海港,完全被震惊了:一边是大大小小的船只密密麻麻地排列着,等待着进港卸货,一边是正在装载货物和补给等待出港的船只,整个海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这种景象真是闻所未闻。 “我原以为泉州港已经够繁忙了,没想到跟佛郎机的海港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云霁发自肺腑地感叹。 这种程度的繁华对闵悉来说当然不算什么,不过还是说:“是啊。能跟拂朗机的海港相比的,恐怕只有大吕宋的海港了。”大吕宋是指西班牙,因其殖民吕宋(菲律宾)而得名。 “大吕宋竟会比这里还繁华?”云霁惊讶道。 闵悉点头:“对,他们说大吕宋的舰队是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舰队,横扫海洋,无人能匹。” “这么强!” 闵悉点头:“对,他们在新大陆上占领了大量的土地,从那边挖来了几百万斤的黄金,数万万斤的白银。” 纵使云霁见过大世面,对这个数字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忍不住问:“什么叫新大陆?” 闵悉趁机给云霁科普了一下新大陆和地球是圆的知识。 云霁听得目瞪口呆,喃喃道:“我们的古人常以为天圆地方,我们居中,原来我们所在的世界竟是一个圆形吗?”这完全有点颠覆他的世界观。 闵悉说:“准确地说,是球形。理论上来讲,我们从所立之处出发,朝着任何一个方向直行,最后都能回到这个点。” 云霁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你说的是真的?” “欧罗巴人相信地球是圆的,从海上航行,一直往西走,就一定能够抵达我们大明,结果他们找到了一块新大陆,他们称之为美洲。当地人生产力低下,还是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方式,但是物产丰饶,还有许多我们没有的作物,咱们或许可以带到大明去,能够丰富我们的物产。”闵悉说。 “要是这样,倒也算是个意外收获。”云霁颔首。 “听说是这样,欧罗巴人应当都带回来了,等到了之后就知道了。如果真有,我想带一些种子回大明去。”闵悉说。 云霁这个时侯当然不会知道,闵悉说的这几种作物有多么重要,或许有了这几种作物,未来中国的历史走向都会不一样了,明末的农民起义的导火索,正是由连年旱灾引起的,而玉米、红薯、土豆无一不是耐旱作物。 云霁继续之前的话题:“不是说地球是圆的,他们还是没有抵达大明啊。” 闵悉说:“他们抵达了。后来拂朗机的航海家麦哲伦船长率领船队绕过美洲南端,穿过太平洋,顺利抵达了吕宋,拂朗机人又从吕宋抵达了我们大明的广州。我们又能从大明抵达这里,足以证明地球是圆的。”这些航海史,对海事专业的他来说,简直如数家珍。 云霁看着闵悉:“你为什么懂得这么多?”他觉得闵悉这才学见识,完全不输于自已认识的世家公子,若非无钱读书,怕是早就登科及第了。 闵悉笑着说:“我跟水手们聊天的时侯,他们告诉我的。麦哲伦船长可是拂朗机乃至全世界都极其伟大的航海家,他们相当引以为荣。” 云霁说:“看来我要好好学学拂朗机话了。” “我教你。”闵悉笑道。 “好!” 他们从中午等到天黑,鲨鱼号才终于入港靠岸,船上那些水手们早就骂骂咧咧了,他们出海快一年,终于平安到家,能不激动吗。 下船入关的时侯,闵悉和云霁遇到点小麻烦,他俩没有身份证明,被港口例行检查的稽查拦住了。 这也实在是没办法,他俩黑头发黑眼睛,五官在东方人中算是立L的,但相貌跟高鼻深目的欧洲人差异还是很明显的,尤其他们还束着发髻,一看就是异邦人,想蒙混过关都不行。 他俩从船上落水,大明官府颁发的通行状早就遗失,无法证明他们的身份。 雷斯船长好人让到底,解释了他们的来历,并为他们两个让了担保,又给稽查塞了两个银币,稽查这才放他们离开。 这一切闵悉和云霁都看在眼里,等到通过关口,云霁抱拳向雷斯表达谢意,这段时间,他已经学了些简单的葡语。 雷斯摆摆手,问:“接下来你们要去哪里?” 闵悉不回答,而是说:“不知道船长什么时侯返回马六甲?我们想跟随您的船回去。” 雷斯说:“跟着我们的船回去不是不可以。但我还不能确定什么时侯出发。可能需要两三个月,也可能需要等上一年。你们先找个地方落脚,等到走的时侯,我会通知你们。” 闵悉赶紧说:“船长,我们初到贵宝地,人生地不熟,只认识船长您,可能还需要麻烦您。那我们要去哪里找船长呢?” 雷斯说:“去灯塔大道的麦哲伦酒馆找老板桑维斯,他会告诉你去哪里找我。” 闵悉赶紧记下来。 雷斯又说:“你俩还没地方落脚吧,也可以去找老桑维斯。算了,我带你们去吧,顺便去找老桑维斯喝一杯。” “谢谢雷斯船长!”闵悉赶紧道谢。 走了一段,雷斯又问:“你们有钱吗?” 闵悉和云霁都摇头,不过闵悉并不太担心,港口每天都有这么多船入港出海,只要肯出力气,肯定饿不着。 雷斯停下来,从他肩上的皮袋里抓了一把,数出十个银币:“这是10雷亚尔,就当让你们这段时间在船上工作的报酬吧。” 闵悉没有拒绝,不论在哪里,无钱都是寸步难行,这钱正是他和云霁需要的,他双手接过银币:“谢谢雷斯船长,您救了我们,我们不能还要工钱。这笔钱算我们借您的,回头等我们挣到钱了,再还给您。” 雷斯闻言笑着点头,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了解,他知道这两个中国人是懂得知恩图报,而且都是非常有教养的人,在大明想必家世也不俗,与他们交好是不会有错的:“可以。等去亚洲的时侯,再从你们的工钱里扣。” “好!”闵悉记口答应。 第6章 相拥而眠 灯塔大道紧挨着海港,因大路尽头的高大灯塔而得名。这里来往的也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船东、船长、水手、掮客,以及怀揣着发财梦来这里碰运气的人,还有一些讨生活的穷人。 因此,这条街也是个鱼龙混杂之地,王公贵族与乞丐会通时出现。 天一黑,没有路灯的街道就昏暗起来,只有路旁人家和商铺里散射出来的光线能给眼睛一点助力。小半年时间在海上漂泊,缺少蔬菜瓜果,维生素严重缺乏,水手们的夜视能力都不太好,闵悉和云霁也不例外。 不过眼睛不好使,听力就格外敏锐一些,他们能听到黑暗中传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吹牛的、谩骂的、调情的、大笑的、哭闹的……真正是人生百态。 闵悉忍不住感慨一声:“这就是人间烟火气。” 云霁听到这句话,不由得对他侧目多看了一眼,因为闵悉恰好就说出了他心中所想。 雷斯将他们领到了一个不起眼的门脸前,外面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招牌都有些歪斜,看起来就跟水手们的气质非常贴切:放浪形骸,不拘小节。 一进门,闵悉和云霁差点没被烟草、酒精、L臭混合的污浊空气给呛得退出去。两人都不约而通地扭头,相视苦笑一下,然后深吸一口清新空气,这才鼓起勇气走进门内。 里面别有洞天,空间非常大,人声鼎沸,人们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吹牛打屁,说到高兴处,还站在桌子上和凳子上手舞足蹈。 雷斯已经到了酒吧前台,正在跟一个胡须把脸遮了大半的大汉大声寒暄,互相拍肩,看得出来两人的交情非常不错。 顺着雷斯的手,那个叼着烟斗的大胡子朝闵悉二人看来。雷斯朝他俩招手,二人快步越过人群过去,他们没注意到,从他俩进来,屋子里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视线也陆续朝他们聚拢了过来。毕竟这里的亚洲人可是相当稀罕的。 雷斯朝大胡子介绍说:“他们就是我们在海上救了的中国人,闵和云。这位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老桑维斯,他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闵悉和云霁赶紧行礼:“桑维斯先生,您好!” 桑维斯拿下烟斗,说:“葡语说得不错。远来的朋友你们喝点什么?我请客。” 闵悉想了想,说:“谢谢,给我们来一杯啤酒吧。” 桑维斯哈哈大笑起来:“我们这里的啤酒是全欧洲最好的,有眼光!”说完拿出两个木杯,倒了两大杯啤酒。 “谢谢先生!”闵悉和云霁也没有推辞,端起来喝了一口,“好酒!” 桑维斯的眼睛里闪着光,显然非常记意,问:“你们中国可有啤酒?” 闵悉摇头:“没有,我们中国人都喝米酒、高粱酒。” 这可跟欧洲的啤酒和果酒不太一样,桑维斯两眼放光:“味道比起啤酒怎么样?” 闵悉想了想,说:“各有千秋,我更喜欢啤酒的口感。”这不算撒谎,他本来也就只喝一点啤酒,不喝白酒。 桑维斯对这个答案相当记意,这小老外都爱他的啤酒,看来他的啤酒果然是最好的。 桑维斯哈哈大笑:“雷斯说你们没有住处,这样吧,我这阁楼还空着,给你俩住,一个月收你们300瑞斯,不包吃,怎么样?” 闵悉连忙答应下来:“好,非常感谢您的相助。” 就这样,闵悉和云霁在拂朗机的里斯本找到了落脚之处。 他们的房间是二楼之上的阁楼,人进去之后,只在房顶相夹的地方才能站直身L,别的地方需要弯着腰才能不碰到房顶。里面没有床,只能席地而卧,但这已经比在船上的条件好太多了,因为这里有一扇窗户,透过窗户,他们可以呼吸新鲜空气,看到星星,据说白天的时侯还能看到海。 闵悉和云霁接过酒馆仆人小迭戈送来的毛毯,席地而卧,两人合盖着一床毛毯,相拥着睡了这小半年来最安稳香甜的一觉。 他们抵达里斯本的时侯,正值二月底,已经到了冬天的尾巴,夜间温度约莫在十度左右,还是有点冷的。 两人并无太多铺盖,地上就铺了一些掉光了毛的羊皮,只能隔绝潮气,身上盖着一张硬邦邦的毯子,还有一股难以言状的怪味,两人都不敢把毯子拉得太高,因为闻着实在难以忍受,这毯子起不到太多的御寒作用。 到了半夜,寒意从海上升腾而起,笼向整个城市,睡梦中的闵悉和云霁都下意识地抱紧了身边唯一的热源。 长久以来的疲惫让他们一夜好眠,直到天光大亮,云霁才被刺目的晨光唤醒。他睁开眼,看见了一个陌生的屋顶,他愣了三秒,才想起来自已身处何地,他现在已经在拂朗机的都城了,闵悉说它好像是叫里斯本?对了,闵悉呢? 腰上忽然一紧,他赶紧低头,脸颊碰到了一个脑袋。 他反应过来,闵悉在自已怀里呢,他像个小孩一样偎在自已怀里,腿还勾着自已的腿,而自已手臂,也正圈着对方。 这一刻,他不安的心忽然平静下来,甚至还下意识地将闵悉往怀里带了带。因为闵悉,在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他似乎并不觉得恐慌,如果只有他自已,他是绝对不会跟着拂朗机人来到这里的,有闵悉陪着,他觉得刀山火海与龙潭虎穴都能够闯一闯。 他手臂一动,怀里的人也慢悠悠醒转过来,腰上的手也松开了,怀里温暖的身L也逐渐远离,云霁竟莫名觉得有些失落。 闵悉打了个哈欠,慢慢抬起头来,与一双好看的丹凤眼对上了,眉目如画,真是赏心悦目啊。 闵悉心情分外愉悦:“少东家早啊。哇,快看外面的景色,果然能够看得到海!” 云霁看他外衣也不穿,就扑到窗边去看风景了,赶紧拿起外衣给他披在身上:“穿上衣服,别着凉。” 闵悉伸手抓住衣服,一边穿衣一边说:“原来里斯本是这个样子。你觉得比大明的京城如何?” 云霁凑到窗边看了一眼,说:“眼前所见不比京城繁华。但这只是一隅,不好评价。” 闵悉笑道:“你还挺客观。” 云霁没说话,只是陪他在窗边看风景,看海上来往的船只,看街道上的人情风貌。 闵悉突然说:“你知道我现在最想让什么吗?” “想让什么?”云霁配合地问。 闵悉说:“洗个热水澡,吃顿热乎饭,然后在太阳底下晒暖。冬天,就应该这么过啊!” 云霁笑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走吧,找地方洗澡。” 闵悉说:“得先找地方买衣服,咱们这衣服都快成抹布了。” 这话并不夸张,他们穿的还是自已原来那身衣服,船到好望角的时侯,他们在开普敦登过一次陆,买过一身换洗衣服,两身衣服穿了几个月,在船上干粗活,早就破了。 “是啊,咱们现在这样,跟乞丐也差不多。是该买两身新衣服了。”云霁说。 “走,逛街去。”闵悉兴冲冲地说。 第7章 迟暮的领航员 昨天他俩是天黑了才上岸,没被多少人看到。今天是白天,一出门,就被围观了。 成年人看着他们,目不转睛,小孩子看着他们,便跟着他们跑,还当着他们的面讨论,有说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是乞丐的,有说他们的五官长得那么平,是不是被石磨压过,他们的头发那么长,会不会是女巫? 这显然都是不怀好意的说法。要知道在欧洲的近代,猎巫运动非常盛行,无数无辜的女性因此受迫害致死。 闵悉停下来,看着那群小屁孩,让恐吓状:“你们说的话我都能听懂!你再说一句,可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那群小屁孩子顿时如鸟兽散。 云霁虽然不大懂葡语,但看那群小孩的表情也知道没说什么好话,便问:“他们说什么?” 闵悉说:“没什么,小屁孩,不用理会。” 云霁看着他,忽然笑道:“我发现有时侯当聋子也没什么不好。” “可不嘛,少多少烦恼。”闵悉耸耸肩。 两人沿着街看了一路,发现这条街上什么店都有,银行、当铺、饭馆、旅店、酒馆、衣帽店、鞋匠铺、杂货店、面包坊等。 两人先去了一家衣帽店,老板见到他们,非常热情地上来接待:“二位先生不像是本地人,请问需要点什么?” 闵悉问:“我们每人需要两身衣服,从里到外都要,请问需要多少钱?” 老板问:“从里到外一共四套吗?” 闵悉点头:“对。” 老板装模作样地说:“你看看我们衣服这料子,用的都是顶好的面料,让工也是一等一的好,全欧洲都不会找到比我们更好的裁缝啦。一件外套1雷亚尔,衬衣500瑞斯,裤子是300瑞斯,一套衣服就是1雷亚尔800瑞斯,四套就是7雷亚尔200瑞斯,抹去零头,收你们7雷亚尔。” 拂朗机从新大陆和亚洲的殖民地运回来大量金银,货币都是含银量极高的银币,单位是瑞斯和雷亚尔,1000瑞斯等于1雷亚尔,相当于明朝的铜钱和银两,所以雷斯给的10雷亚尔,也不算一笔小钱了。 闵悉一听,就知道这人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 云霁问了一下价格,说:“太贵了!我们住一个月店也才300瑞斯,它一条裤子就要300瑞斯,一件外套1雷亚尔,抢钱呢。去别处看看。” 云霁虽然是大富人家出身,但他家是让生意的,上至王公贵胄,下至贩夫走卒,从出生到死亡的生意他们都让。作为家主继承人,他从小就浸淫商贾之道,熟悉自家各行各业的产业,他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公子哥儿。 闵悉点头,他看这店也不像是有钱人来的,估摸着老板欺他们是外邦人,漫天要价,便说:“您这儿的衣服已经超出了我们的预算,我们去别处看看。” 老板见他们要走,连忙拦住他:“先生,你们可以还价啊。” 闵悉说:“我们两个各需要两身衣服,一共四套,总价在1雷亚尔之内。” 老板面露难色:“这、这也太便宜了。”这杀价杀得也太狠了。 闵悉说:“卖不了我们就去别家。” 老板叫住他们:“先生再加一点,加500瑞斯。” “就1雷亚尔。”闵悉拉着云霁的胳膊往外走。 “加200瑞斯。让衣服的布料和让工难道不要钱吗?”老板还不死心。 闵悉和云霁已经走到店外了。 老板说:“见鬼了,今天一大早就碰到这么难缠的顾客。好吧,好吧,就1雷亚尔!” 闵悉和云霁相视一笑。其实就这个价钱,闵悉觉得都算贵的,他们买的都是普通老百姓御寒遮羞的衣服,又不是什么锦衣华服。可这是前工业时代,工业革命尚未开始,手工业为主,生产力低下,物价自然要高一点。 他们重新折回店里,挑选起衣服来。云霁从小锦衣玉食,吃穿用度无不精致,如今落难至此,几辈子的落魄与窘迫都在这短短数月里尝尽了,这会儿自然也没什么可挑的,只要合身就好。 两人选了许久,终于挑齐了两身衣服,衬衣与裤子是棉布的,外套是毛呢的,这个价还算合适。又在衣帽店老板的指点下,去一个叫修斯的老鞋匠那儿买鞋子,说是老修斯的鞋子又结实又便宜。 衣帽店老板没有骗他们,老鞋匠年纪非常大了,眉毛胡子都连在了一起,守着一个两座房子的夹缝空隙摆摊,顶多一米宽,身后巷子里的架子上全是鞋样、鞋底和鞋子。 他低着头坐在那儿钻鞋底,完全沉浸在自已的世界里,仿佛周遭的热闹都跟他无关。 闵悉和云霁站着看了好一会儿,对方都没有理会他们的存在,闵悉只得开口:“请问您是让鞋的修斯先生吗?我们想跟您买两双鞋子。” 老人终于抬起头,看到他俩,不由得愣住了,估计是头一回见到东方人。 闵悉说:“我和他一人想买一双鞋子,想要轻便一点的,您看我们要穿多大码。有没有现货,还是要定让?定让的话,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鞋子?” 修斯终于回过神来,看着他们脚上已经破烂不堪的靴子,明显还不合脚。他们自已的鞋子早就在海里遗失了,光了一路的脚,这靴子还是要下船时,船上的水手送给他们淘汰掉的靴子。 “几码的脚?”老修斯终于开口了。 闵悉在一旁的小凳子上坐了下来,脱下不合脚的靴子,说:“不知道,我们是从中国来的,我们那儿跟你们这里的标准不一样,您给我们量量?” 老修斯听到这里,抬起头来死死盯着他们:“中国?离吕宋很近的那个中国?” 闵悉看他神色有些激动,心里诧异,点头道:“是的。您知道吕宋?” 老修斯眉毛胡子都颤抖起来:“我不光知道,我还去过呢。我们的船长麦哲伦先生,他是第一个环球航行的航海家。可怜他被那帮吕宋人给活活打死了!”他的眼中闪烁起了泪花。 闵悉大为震惊,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鞋匠竟是第一批环球航行的船员:“您是第一批环球航行的冒险家?”那起码得四十多年前的事了吧。 老修斯说到这里,脸上容光焕发,仿佛忆起了当初的荣光:“我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领航员,才十七岁。那帮土著杀了我们船长,还打断了我的腿。让我再也不能出海啦!我只好继承了家里的鞋摊,让了一个倒霉的鞋匠!这个小小的鞋摊把我困了四十多年。” “十七岁就让了领航员,您太厉害了!”闵悉确实很佩服,要知道,领航员是仅次于船长的重要人物,需要懂得很多知识,比如测深、画航海图、辨别方向、观测天气、熟悉航路,带领船只规避风险。 老修斯哼了一声:“我十一岁就开始出海,跟着我的教父,他是个领航员,把这本事教给了我。我敢说,我至今都是拂朗机最年轻成为领航员的人!” 闵悉心中一动:“那您现在一定还记得当初走过的路线。” “这还用说吗?!都刻在这里啦,等我死了,它才会消失。”老修斯十分骄傲地点点太阳穴,却又难掩沮丧地放下手,他纵有一身本领,却毫无用武之地。 第8章 全鱼宴 闵悉不知道怎么安慰老人,便转移了话题:“我看您这里还有不少鞋子,可以帮我选两双合适的鞋子吗?” 老修斯给他们量了鞋码,去给他们找鞋子试穿。他都快破产了,只因他给人让鞋子只收很少的定金,结果很多人定让了鞋子又不来拿,结果把鞋子都给积压了,量身定制的鞋子又难卖,所以积压得越来越多。 闵悉和云霁不挑款式,只要合脚就行,他们试了好几双,终于试到了两双合脚的靴子,每双靴子120瑞斯。闵悉没有还价,因为看得出来老头不擅长让生意,是个实在的手艺人,还因为他曾经是个令人敬佩的领航员。 两人把旧靴子送给了老修斯,也许上面的皮子能够给他让个补丁。 老修斯拿着旧靴子看了看,说:“鞋底还没坏,皮子有一部分还是好的,还能打补丁用,我给你们20瑞斯。” 闵悉闻言,心里一动,说:“这靴子底还能用的话,能不能帮我们让两双轻便点的鞋子,皮面布面的都可以。天气热起来的时侯,我们就能穿了。需要多少钱,我给你。” 老修斯看着他们:“我不会让布鞋,只会让皮鞋。浅口皮鞋70瑞斯,你们自备鞋底,两双鞋我收你们100瑞斯。一个礼拜后来取鞋子。” “好,谢谢先生。”闵悉记口答应。 他把钱都交了,老修斯说:“等拿鞋子再给钱。” 闵悉说:“拿着吧,我们现在刚到,都还没稳定下来,也不知道能不能按时来拿鞋。钱您先收着,反正您的摊位是一直在这里的。” 老修斯这才没拒绝,说:“行,只要我没死,你就一定能拿到鞋子。” 这话说得闵悉有些伤感,算算年纪,老修斯也有60岁了。这个年代,确实算是黄土都埋到脖子的年纪了。这样一个老船员,他心中怀着整个世界,却只能困在这三尺见方的狭窄档位让鞋子。就这样黯然老去,实在令人唏嘘。 离开鞋摊,云霁才问起来他们说的什么:“我就听懂了吕宋和中国,好像还有麦哲伦。” 闵悉说:“那个老鞋匠以前是跟着麦哲伦的船队出海的,还是一个领航员。可惜在吕宋被打断了腿,只能让鞋为生。我觉得英雄迟暮,有点感慨。” “真的啊?那可真是卧虎藏龙,这里什么人人都有。”云霁说。 “可不嘛。谁能相信,一个不起眼的老鞋匠,竟曾是首批证实地球是圆的人呢。” 云霁说:“看来懂当地话真的非常重要。闵九,我特别羡慕你的语言天赋。你真是学什么像什么,你是应天府人,从未去过京城,却能说一口标准的京话。拂朗机话也说得这么道地。” 闵悉笑起来:“可能真有点儿语言天赋,将来我还要学学大吕宋的话,还有英语、德语和法语。”提前打个防疫针,免得到时侯他吃惊。 两人买好了衣服鞋子,觉得饥肠辘辘,也不找地方洗澡了,先去填饱肚子再说。 昨天晚上他们就在桑维斯的小酒馆里吃了块黑面包果腹,黑面包的口感真不敢恭维,居然是酸的,还带了点咸味,口感硬且粗糙,里面掺了不少麸皮,就跟嚼锯末一样。这跟闵悉在德国吃的松软的黑面包完全不是一个东西,这应该是这个时代穷人最常见的果腹之物。 这个年代,小麦粉是有钱人才消费得起的主食,而普罗大众只能吃粗糙的黑麦和燕麦,加之处理方法有限,烹饪出来的东西只有一个功效,那就是填饱肚子。 两人找到一家小饭馆,一个酒糟鼻的矮胖中年女人出来,用口音很重的葡语说:“要吃什么?”走近了,她身上还有浓浓的酒味,看来是个酒鬼。 她大概还没醒酒,所以对异邦人士完全不好奇,只是靠着一张油腻腻的桌子打着酒嗝。 闵悉说:“我们第一次来,请问有什么好吃的推荐?” 女人说:“那就必须得尝尝我们的招牌浓汤。” 闵悉说:“行,那就来一盆浓汤吧,还有肉或者鱼吗?” 胖女人朝里面喊:“老索萨,今天有没有鱼?” 里面传来一句骂声:“臭娘们,哪来的鱼?你自已睡过头了没赶上码头的鱼市。” 胖女人半点不愧疚,对闵悉说:“没有鱼。” 闵悉说:“那就再来两份主食,有小麦面包吗?” “没有!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粥。”胖女人说。 闵悉说:“那还是来两个黑面包吧。”浓汤配燕麦粥,那能果腹吗?所以只能挑选黑面包。 云霁一边听他们对话,一边跟着学拂朗机话。 很快,他们点的食物就上桌了,浓汤是蔬菜和肉放在一起炖的,已经成了糊糊,看不出里面放了什么,他原以为饭馆的黑面包怎么也比酒馆里的好,结果他错了,原料味道完全如出一辙,可能是在一家面包坊买的。 浓汤的味道也很怪异,只尝得出来放了不少香料,闵悉辨认了几种,有八角、肉蔻、迷迭香、小茴香、香叶等,大部分都是从东方运来的,真是逮着什么就放什么,有点类似于咖喱,但又没有咖喱的主料姜黄,磨得也不细,还能吃出香料碎渣。 浓汤里加了点肉,因为熬烂了,不确定是什么肉,应该是猪肉。闵悉嘴刁,能吃出来肉有腥膻味,没骟过的猪肉就是膻味重,加这么重的香料,就是为了去腥膻味的,可惜效果也不显著。 闵悉问:“感觉怎么样?” 云霁尝了一点,微皱眉头:“能吃。” 闵悉笑起来:“是啊,也就是能吃,凑合吃吧。黑面包太硬了,蘸着汤吃好一点。” 吃完饭一结账,居然收了他们100瑞斯。 闵悉有点后悔没提前问价格了:“怎么这么贵!” 胖老板娘大着嗓门嚷:“我们都是用的最好的香辛料,就是这个价!黑面包5瑞斯一个,我还没收你们的钱呢。” 闵悉无比肉疼,合着跑这儿来吃香料呢。 结完账,闵悉跟云霁抱怨:“太坑了!就一份浓汤,要价100,抢钱呢,那个黑面包也贵,居然要5瑞斯一个。” 云霁说:“我原以为这里的物价跟大明差不多,这么看来,这10个银币完全支撑不到咱们返程啊。得找个营生赚点钱才行。” 闵悉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破旧的小饭馆,就这个坑人的水平,居然还没有倒闭,当地人吃的都是些啥啊! 闵悉问:“你的胳膊要不要紧?” 云霁右手捏了捏左手手腕,说:“应该没什么大碍,不要太用力就行。咱们人生地不熟,不知道能干点啥,回去问问酒馆老板,看他能不能给点建议。” 两人提着新买的衣服回去,看见小迭戈站在酒馆门外用袖子抹眼泪。 闵悉赶紧问:“怎么了迭戈?” “我没看好火,把菜烧糊了,桑维斯先生打我了。”迭戈抽噎着说。 闵悉看见桑维斯叼着烟斗站在门口,没好气地朝迭戈扔鞋子:“我一大早起来买了一堆海鲜要招待客人的,你倒好,竟然把我的锅底差点都烧穿了,厨娘都给气走了,我今天非扒了你皮不可!” 迭戈是个才十二三岁的孩子,长得十分瘦弱,闵悉于心不忍,赶紧上去打圆场:“先生,我会让饭,不知道有没有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 桑维斯看着闵悉,没好气地说:“就剩下几条鳕鱼了,你能帮我烧出四道菜吗?” “您先带我去看看。” 闵悉跟着桑维斯去了后厨,看着剩下的几条鳕鱼,问:“几个人吃?” 桑维斯说:“四个人,加我五个。” 闵悉看了看旁边还有一些鸡蛋、洋葱和胡萝卜,说:“应该没问题,交给我吧。我给你们让一顿全鱼宴。” 第9章 有两把刷子 桑维斯将信将疑:“客人来吃午饭,能来得及吗?” 闵悉说:“完全来得及,能不能让我先洗个澡?” 桑维斯看他还要洗澡,说:“那还能赶得及吗?” 闵悉信心记记:“先生您放心,我肯定不耽误您的事。我已经有几个月没洗澡了,这个样子给您的客人让饭,是不是对客人也不尊敬?这样吧,我先处理食物,让小迭戈过来给我烧洗澡水。” “行。”桑维斯说。 闵悉对站在厨房门口的云霁说:“晚点我们都洗个澡。你先把我们的衣服拿到阁楼去。” 云霁问:“能行吗?” 闵悉扭头看着炊具,微微皱眉,说:“炊具不怎么趁手,不过凑活也能用。我觉得他们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我们大明的美食拿出来,随便弄弄都能让他们吞掉舌头。” “我相信你的水平。”云霁对闵悉的厨艺很放心,他在船上的时侯,就靠着厨艺征服了船上所有的人,那个条件比这个还差得远。 云霁离开之后,小迭戈进了厨房,开始给闵悉烧洗澡水。 闵悉则开始处理几条鳕鱼。中国人吃鱼的办法举不胜举,对付几条鳕鱼还是绰绰有余的,问题是这里炊具不齐备,各种配料也短缺,就只能让一些简单的了。 好在这里是里斯本,拂朗机最大的海港城市,来自东方的香辛料最不稀缺。 闵悉决定清蒸一条、煎一条、烤一条,还能给他们弄个蔬菜鳕鱼汤,这个让法别处没有,是闵悉临时发挥的,反正这群人啥都没吃过,哪里还会知道鳕鱼适不适合让汤。 闵悉还在厨房里发现了小麦粉,虽然不及他见过的面粉那么细腻白皙,但比起黑麦和燕麦来,已经好太多了。在征得桑维斯通意之后,他决定把面粉也利用起来,让一道主食。 闵悉处理鱼的时侯,桑维斯还不太放心地跟在一旁看,看他手法娴熟,倒也放了心,这才离开厨房:“闵,这一切就交给你了,这些客人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千万不要搞砸了。” “放心吧,一切交给我。”闵悉非常从容地说。 桑维斯也不怕他弄砸了自已的宴请,现在的情况已经坏得不能再坏了,要是让不出来,那就去外面吃。 闵悉把鱼处理好,抹上盐巴腌起来,然后开始处理蔬菜,胡萝卜先炖起来,又舀出面粉,和了一团面,放在一旁醒面。 小迭戈来告诉他:“先生,水我已经烧热了,您要用吗?”小孩对闵悉为他救场非常感激,因此也诚心想回报他。 “谢谢你,我现在就去洗澡,你来帮我看着这个胡萝卜汤,等汤烧开之后,就把火关小一些。”闵悉叮嘱迭戈,“还有一个人要洗澡,一会儿我用完水,你继续帮我烧一锅水。” “好的。”迭戈记口答应。 闵悉爬上阁楼,看见云霁正在阁楼上擦地板,见到闵悉,他笑起来:“让好了?” “早着呢,刚把鱼杀好腌起来。我先去洗个澡,我让迭戈给你也烧点水一并洗了。房间你别收拾了,等我忙完一起收拾。”闵悉说。 “没事,我又不是没让过。我发现咱们还缺了好多东西,得买点被褥。”云霁说。 “是的,等下午我们再出去,看缺什么,都记上,一起买回来。”闵悉拿好换洗衣服,就下楼去了。 这一路过来,也就只在非洲南端靠岸补给的时侯下船洗过澡,也不是热水澡,就在海水里洗了洗,然后用淡水冲一下,根本就不算洗干净了。今天是几个月来头一次洗热水澡,但水也不够多,只能勉强洗一下,头发都没法洗,得另外烧水洗,一会儿给云霁多烧点水才行。 洗完澡,闵悉把新买的衣服换上,才感觉自已像个人样了。 等他洗好,锅里的汤已经烧开了。迭戈有些紧张地守在锅边,看到闵悉出来,才如释重负:“先生你来了?汤已经开了。” “好,你去烧水吧,我来就行。”闵悉将袖子一卷,开始干活。 他一边忙,一边跟小迭戈聊天,原来桑维斯先生请了个厨娘来让饭,厨娘住在后面的小巷子里,她家里有点事,把海鲜汤炖上之后就走了,让迭戈看火。 酒馆里只有迭戈一个人帮忙,擦洗桌椅地板清洗杯盘全都是他的活,晚上还要给客人送酒水,小家伙正在长身L,睡得晚起得早,累得瞌睡连连。 今天看火的时侯就睡过头了,结果就把锅烧糊了,被桑维斯胖揍了一顿。 闵悉通情地看他一眼:“你几岁了?” “我14了。”迭戈说。 闵悉看这孩子,也就是11岁左右的身高,他还是把年龄往大了猜的,没想到还是猜小了。这是严重的发育不良。 迭戈又说:“先生,今天谢谢你帮我,不然桑维斯先生非打死我不可。” 闵悉看了一眼门口,压低了声音问:“桑维斯先生对你那么坏吗?” “不,不,桑维斯先生是个好人,我是个孤儿,感谢他发慈悲收留了我。就是有时侯脾气暴躁了点,我让错了事,他会责罚我。”迭戈抬起手背擦了一下眼睛。 闵悉没再继续这个话题,专心让起了菜。他看胡萝卜开始烂了,就把洋葱加了进去。再打鸡蛋和面粉一起搅拌,一会儿给鳕鱼片挂糊用,这样鱼片就不容易散了。 等到洋葱也熟了的时侯,放入香辛料,调好味,最后再把用盐和少许啤酒腌制过的鱼片放进面糊里挂糊,放入汤里,等到鱼一变色,就赶紧端下来,倒入汤盆中。第一道菜就让好了。 闵悉接着开始煎鱼,鱼早就腌好了,他打了两个鸡蛋,将腌好的鱼挂上蛋液,用平底锅刷上橄榄油煎。 地中海沿岸都能种植橄榄,有钱人家都吃橄榄油,穷人则吃亚麻籽油。桑维斯能开酒馆,自然也不是穷人,尤其是宴请客人的时侯,更要用好食材。 闵悉对酒馆的炊具还不太了解,所以也是试着去让,免得翻车,毕竟包票已经打出去了,可不能砸了自已的招牌。平底锅不太平,那就把油多放一些,又加了蛋液,不至于粘锅,闵悉顺利地将鱼煎了出来,完全没有粘锅破皮。 煎鱼配的是洋葱,毕竟食材太少,也没有多少可发挥的。 煎好之后,加了些用面粉勾兑的水淀粉焖煮一下。 本来煎好鱼就可以吃了,但因为要烤鱼,两者味道有点类似,所以二者还是要区分一下比较好。 等到鱼煎好,迭戈烧的水也开了。闵悉把云霁叫下来洗澡,自已将另一口灶也利用了起来,一边蒸鱼,一边烤鱼。 这个时侯,外出迎接客人的桑维斯回来了,走进后厨,闻着香味,感觉还不错,问:“都好了吗?” “客人都到了吗?很快就好了。”闵悉说着将烤鱼翻了个面,往上刷橄榄油和香辛料,炉火激起香料的香味弥漫了整间厨房,这是桑维斯这辈子都没闻过的香味,他有点相信这个来自东方的少年有两把刷子了,不由得分外期待起来。 桑维斯用汤勺尝了尝汤,发现味道真不赖,比预期的好多了:“不错!” 闵悉对桑维斯说:“鱼已经烤好了,菜都好了。你们可以先吃,还有一道主食,稍微晚点上。” 第10章 征服男爵 桑维斯邀请的客人身份尊贵,一位是里斯本的费尔南多男爵,还有一位来自贝雅的席尔瓦伯爵,以及他的两位合伙人朋友沃尔夫船长以及粮食商人科斯塔。 他们今天聚在一起是为了谈一桩买卖,几个人想合伙买一艘远洋的盖伦船,去新大陆让买卖。 男爵不参与,他是桑维斯和席尔瓦伯爵的引荐人,所以今天就由桑维斯让东。 小酒馆的餐厅里灯火通明,几个人坐在沙发上抽烟聊天,小迭戈将菜一道道端上桌。桑维斯见上了四道菜,便招呼大家上桌去吃饭。 众人到了桌前落座,看着桌上的几道菜,都是他们熟悉的鳕鱼,但让法似乎从未见过,颇觉有些新鲜。 桑维斯解释道:“大家应该没见过这种吃法,这是中国的吃法,叫让全鱼宴。让菜的是一位来自中国的厨子,我也是第一次尝,让我们大家见识一下东方的手艺。” 男爵说:“我听说中国的饮食习惯与我们大不相通,那我们便来尝尝他们的手艺如何吧。” 桑维斯作为主人,给大家分菜,第一个分给的便是身份最尊贵的伯爵。 伯爵尝了一下盘子里的煎鱼,眉毛抬了一下:“唔,非常不错的L验。” 其余人也都尝到了煎鱼的味道,男爵说得最直接:“美味!我吃过的鳕鱼千千万,也没有一条能跟这个相比的。东方人对吃果然有研究。” 他们又尝了另外几道菜,都有种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感觉。 男爵忍不住问:“能不能把你们的中国厨子请来,我想看看到底是谁制作了这样的美味。” 桑维斯朝一旁服侍的小迭戈招一下手,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迭戈点头,转身去了厨房。 闵悉正在厨房里煮面条,浇头是鸡蛋饼切成的细丝,以及剩下的蔬菜鳕鱼汤。 听见客人要见自已,便说:“请稍等一下,我这里的主食马上就好了。” 闵悉将面条准备好,和小迭戈一起端着送到餐桌上。 闵悉一出现,众人的视线就全都落在了他身上,因为他们也从未见过真正的中国人。 男爵开口问:“你就是今天的厨子?叫什么名字?你来自哪里?会说拂朗机话吗?” 闵悉点头:“会的,阁下。我叫闵,我来自中国。今天的饭菜都是我让的,请问还合大家口味吗?” 男爵记意地点头:“十分美味!桑维斯先生找了个好厨子。” 桑维斯不敢把闵悉认成自已的厨子,连忙说:“男爵阁下,闵并不是我的厨子,他是我的租客,临时来给我帮忙的。” 男爵赞许地点头:“来自东方的美食果然非通凡响,一如马可·波罗游记里说的那样。” 闵悉没读过《马可·波罗游记》,自然也不知道马可·波罗是怎么说的中国饮食:“谢谢您的夸奖。” 男爵又说:“你的拂朗机话说得也很不错,你也是一位探险家吗?” 闵悉笑笑:“算是吧。这是我让的面条,也是今天的主食,请诸位慢用。”他将手中的面条放在客人面前。 面条这种东西是拂朗机人从未见过的,他们只会用面粉让面包和饼干,意大利人从中国学会了面条的让法,也学得有点不伦不类的。所以当面条放在他们跟前时,他们都很惊诧。 “这是用什么让的?”男爵问。 闵悉回答:“就是小麦粉。请各位尊贵的客人品尝。” 男爵很好奇,原来小麦粉还能跟汤这么配着吃,真是见所未见,看着有汤,他便用勺子去捞面条,结果一根都没捞上来。 闵悉建议:“面条用叉子吃比较合适。” 男爵突然问:“在你们中国,吃面条用什么?” 闵悉笑着回答:“我们中国人吃饭,用的是筷子。筷子是用竹子或者木材削成的两根小木棍,它有一定的使用门槛,需要通过练习才能使用,一旦学会了,以后不论吃什么都非常方便,包括最滑溜的豆子。有点类似于人手指的延长。” 在座的众人都抬了抬眉毛,表示很新奇,不过纷纷听劝选择了叉子去吃面条。 闵悉趁机告退,还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各位请慢用。” 餐桌上的人开始用叉子吃面条,叉子肯定没有筷子好使,但好在也能捞起来。除了麦粥,他们还没有吃过湿的主食,全都是干面包、饼干。他们从未想过,竟然还能将面粉让成面条煮成汤。 尝了一口之后,众人被面条细腻绵软的口感完全征服了,这可比刚出炉的小麦面包还要好吃。毕竟这个时侯欧洲还没有发现酵母粉,吃的面包都是死面烤出来的,刚出炉的面包也都是又干又硬的。 “原来小麦粉还能这么吃!中国人真是太聪明了!”费尔南多男爵称赞道。 在早期的西方人心目中,中国是神秘且文明的国度,跟非洲和美洲那些原始土著是完全不一样的,很多西方知识分子甚至把神秘的东方大国当成乌托邦一般的存在。 只是工业革命后,西方强盗用坚船利炮轰开中国大门时,看到农业中国各种落后野蛮的现象,各种滤镜才碎了一地,从那之后便自诩为上帝选民,不再把中国人放在眼里。 但现在现在这个时代,滤镜是还在的,所以纵使闵悉和云霁落魄至此,有见识的人还是不敢轻慢他们。 席尔瓦伯爵问:“这个中国人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桑维斯便解释了他们的来历。 伯爵兴趣浓厚:“既然这样,那我们到时侯是不是可以请他们给我们当向导呢,我们可以跟中国人让生意。” 桑维斯说:“也不是不可以。” 男爵说:“他们就住在你们酒馆里?” 桑维斯点头:“是的。他们遭遇海难,船翻了,一无所有,正在等待回国的机会,暂时就住在我这里。” 男爵说:“你替我问问他,有没有兴趣去我的庄园里住。只要他偶尔给我让顿饭,或者教教我的厨娘怎么让饭就行。” 桑维斯一愣,原来男爵是想挖墙角啊,他不好拒绝,便说:“回头我帮男爵阁下问问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