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美人太娇软,科研大佬宠红眼》 第1章 觉醒的炮灰小傻子 一九七六年。 前进村,早晨的宁静,被一道高昂的惊叫声瞬间划破。 “啊!” “那个傻子死了!满头血!” “什么?死了?老子可是刚花了三十块钱买下来的,怎么能死了呢?” 此时三间土墙瓦房上,用红色的油漆刷着:知青情,乡村梦,共筑辉煌未来语录的门前,宋富贵圆圆的大脸上,却满是心虚与焦急。 手中紧攥着的三张十元的票子,仿佛下一刻,就要从他手心飞走了。 他身旁穿着蓝色的确良上衣,黑色长裤,面相有些刻薄的媳妇刘婆子,赶紧帮着宋富贵将手中的钱,往怀里揣,嘴里还不停催促着,“当家的,快,快把钱收起来!” 只是宋富贵肚子太大,藏蓝色长裤本就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这手心里的钱,一着急,竟一时半会揣不进去。 刚才发出怒吼声的夏玉田,瞬间反应过来,“那是我的钱!”一个箭步冲上前,推开碍事的刘婆子,狠狠攥住宋富贵的手腕,声音很是焦急,“这傻子死了,这儿媳妇我们家不买了!” 宋富贵看着到手的钱,真要飞了,胖胖的圆脸上,横肉直颤,很是气急败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买卖就是成了,是你自己不看着她,让她撞死了,现在怎么能反悔呢?” “反正这傻子死了,做不成我家的儿媳妇了,这钱就还是我的!” 夏玉田才不管宋富贵说什么,攥着他手腕的手,不敢有一丝松懈,要知道这可是他存了一辈子,给儿子买媳妇的钱,不能儿媳妇没买成,钱还没了。 摔倒在地的刘婆子,手脚并用地爬起来,死死扯着夏玉田的胳膊,小小的眼睛里发出了凶光,“夏玉田,宋瑾已经卖给你家了,她现在生是你家的人,死是你家的鬼!” 夏玉田梗着脖子,压根不认,“还没进我家门呢,什么人啊,鬼啊的,刘婆子你别瞎说!” 正在争执的三人没发现,躺在地上满头是血的小姑娘,猛地睁开璀璨的桃花眼。 原本的傻子宋瑾,觉醒了! 原来她是一本《娇软知青惹上冷酷糙汉》的书里,到死都不被人可怜的炮灰傻子。 从小被人贩子拐走,卖到这个叫做前进村的小山村里。 因为长得漂亮,粉面桃腮,再加上一双潋滟的桃花眼,一眼就被地主宋富贵相中,买下来当他儿子的童养媳。 只是后来他们才发现,宋瑾在被拐的途中因为发高烧,烧坏脑子成了个小傻子。 十年后,宋富贵的儿子因为贪玩,在湖边溺水身亡,从那以后,宋瑾这个傻子童养媳,就更是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在她十八岁这年,也就是今天,想将她转手卖给夏玉田家,得了侏儒症的儿子,宋瑾撞墙丢掉了半条命,才躲了过去。 只是后来美丽大方的知青女主,来到前进村后,与糙汉男主爱恨纠缠不断,在一次被恶毒女配嫉妒迫害时,看到正在一旁玩耍的宋瑾,找她当了背锅侠,结果却意外害死了她。 现在的宋瑾,既然觉醒了,那她就再不是那个原书中,到死都可怜的炮灰傻子了! 然而当下,她还不能暴露自己恢复神智的事情,不然宋富贵和刘婆子这对宋扒皮,肯定会再次高价卖了她。 毕竟一个傻子,即使再漂亮,也不是人人都愿意买的。 这时门前,远远走来几个,拿着大包小包行李的年轻男女,而走在最前面的正是大队长周正,宋瑾眸光陡然一亮,手脚并用地起身追了出去。 而就在她起身的那一刻,正在争执的宋富贵三人吓得“妈呀!”一声叫了出来。 夏玉田趁机将自己的钱从宋富贵手中夺了回来。 宋富贵和刘婆子气得,差点呕出一口老血来。 “大队长,小瑾痛,痛!” 宋瑾边跑,边指着自己额头上鲜血淋漓的伤口痛呼。 周正看到她满头鲜血地跑过来,倒抽了口凉气,赶紧询问,“小瑾,你这是怎么了?” 宋瑾一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垂在肩头,肤如凝脂的娇媚小脸上,布满斑驳的血迹,桃花眼里蓄满一层泪光,殷红圆润的唇瓣紧紧咬着,看着很是可怜。 她捂着额头,瘪着小嘴哭,“他拉我,我不走,就撞,晕了。” 听到她如同孩童般的话语,周正身后一名穿着白色衬衫,黑色长裤,面容清俊而冷沉的男子,深邃凤眸里闪过异样的暗芒。 宋富贵三人慢一步追出来,看到周正领着四名年轻同志,笑着打招呼,“队长带新的知青同志回来啦?” 宋瑾看到他们出来,身子瑟瑟发抖地躲到周正身后,“怕,我怕……” 周正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宋富贵和刘婆子,“宋富贵你们两口子,是不是又欺负小瑾了?” 宋富贵家以前是前进村的地主,有自己的良田,后来上交了全部田产,再加上改造态度良好,这才避免了总是被拉出去批斗的命运。 不过这样一来,家道也就逐渐落魄了下去,随着宋瑾越长越水灵,他们打起了将她高价卖出去的主意。 刘婆子呲牙笑道:“哪能啊队长,这不是宋瑾也老大不小了,我们养了她这么多年,现在想着,给她找个好人家嫁过去吗?” 夏玉田看到宋瑾额头上,碗大的伤口,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再晕死过去,赶紧捂紧口袋,毫不客气地拆穿,“宋富贵,既然宋瑾活了,人还给你们家,我们家不买了。” 宋富贵不知道宋瑾是真的没事了,还是回光返照,所以怎么甘心让夏玉田这条大鱼跑了呢? 他立刻抱住夏玉田的胳膊,陪着笑脸,“玉田,既然她还活着,那就还这个数,给你家做儿媳妇。” 刘婆子伸手就将周正身后的宋瑾揪了出来,“是啊,玉田,你看看就我家小瑾这水灵灵的小模样,这十里八村都找不出来第二个。” “保准能给你家生个漂亮的大孙子!” 而这也正是宋富贵夫妻俩,当初知道宋瑾变成傻子后,还愿意将她当做童养媳养着的原因。 宋瑾被刘婆子紧紧揪着,挣脱不开,本就胆小的她,吓得不停哭闹,“我不要被卖,我不要被卖……” 刘婆子察觉到周正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偷偷用手掐了宋瑾好几下,咬着牙威胁,“闭嘴,再敢喊,中午就没饭吃。” 第2章 包办婚姻的歪风邪气 要是以前的宋瑾,肯定会被刘婆子的威胁吓唬住。 说得好听她在宋家是童养媳,其实就是个干活最多,吃的最少,动不动被打被骂,还没饭吃的小可怜。 而只有孩童智商的宋瑾,最害怕的就是饿肚子,因为饿得狠了,胃部一阵阵抽痛,全身更是没有一丝丝温度。 但是现在的她,是觉醒后的她,怎么可能再被她轻易唬住呢。 她双手挥开刘婆子的钳制,蹲下身抱着头大哭,“我不要没饭吃,肚子会痛痛!” 周正身后的霍书晏,看向抱头痛哭的宋瑾时,目光微微一凝,他靠近周正耳边,压低声音说道:“队长,这买卖人口可是犯法的。” 霍书晏的话,让原本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不想插手的周正,立刻正色地走上前,对着宋富贵和刘婆子厉声呵斥,“霍同志说得对!” “你们是不是还在搞旧社会那一套,强买强卖的歪风邪气呢?” “不知道现在人人平等吗?” 原本蹲在地上抱头痛哭的宋瑾,一直也在偷偷观察着四周,听到有人帮自己说话,她下意识地抬眸看了过去,结果正对上霍书晏深邃幽暗的眸光。 她的心头猛地一颤,唇角微微勾起,露出一抹感激的笑意。 周正的身后,还有另外一男两女,三位年轻的知青。 其中留着齐肩短发的圆脸女知青,捂着嘴笑,“丽丽,你看,那个小傻子还对着霍同志笑呢。” 孟丽丽立刻出声制止,“红霞!”说着抬了抬下巴示意她,大队长周正还在呢。 李红霞吓得赶紧捂紧嘴,不敢再作声。 自小就被人喊小傻子的宋瑾,对于李红霞的嘲笑,并没放在心上,只是在听到丽丽这个名字时,陷入了沉思。 她看着眼前用红色格子蝴蝶结,扎起高马尾,身穿同色格子衬衫,黑色长裤,面容娇艳无比的女知青,目光沉了沉。 那她应该就是原书中,阴差阳错害死她的女主孟丽丽! 霍书晏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衬衫,高大的身姿,挺拔如苍松,看着很是干净斯文。 出乎意料的是,他向着宋瑾的目光,不但没有一丝嫌弃,反而还带着一丝安抚。 这让一直在嘲笑和欺辱中长大的宋瑾心中,瞬间涌出一股从未有过的暖流。 姓霍的知青,那不就是书里瘸腿瞎眼,最后还被活活烧死的另一个炮灰吗? 周正这么大顶旧社会的高帽子,压下来,宋富贵吓得手上一松,夏玉田也同样后怕地连连后退,“队长,我不敢了,我再也不买儿媳妇了!”说完掉头就跑了。 宋富贵只能看着到嘴的肥肉飞走了,即使心底暗暗怄气,但还是满脸堆笑地看向周正,“队长,您说笑了,小瑾就像我们的亲生女儿一样,我们怎么可能卖她呢?” 宋瑾心中很是弃之以鼻,亲生女儿? 每天干最多的活,还吃不饱穿不暖,只能睡在脏污狭小杂物间里的,亲生女儿吗? 而反观他们从小到大,娇养大的亲生女儿宋艳,她这傻子连她一个手指头都比不了。 周正瞥他一眼,隐含警告,“没有最好!” “小瑾每天辛苦伺候你们一家老小,你们也不能苛待她,不给她饭吃啊!” 面对周正的批评,宋富贵偷偷瞪了刘婆子一眼,怪她偏偏这个时候,跟宋瑾说这种话干什么? 她又不是不知道,这傻子什么好赖话都学! 刘婆子的脸色僵了下,但很快就恢复如初,“队长,怎么会呢,刚才我就是跟小瑾开玩笑的。”说完看向宋瑾,“对吧,小瑾?” 宋瑾知道今天的危机解除,宋富贵夫妻被大队长警告,不敢再卖她了。 但是今天她受了这样重的伤,不能就这么算了,得让这对宋扒皮出出血,给她补补身子。 宋瑾打定主意后,一脸天真地说道:“是啊,刘姨还说今天给我炖鸡蛋吃呢!” 刘婆子立刻瞪大双眼反驳,“我什么时候说……”在周正的注视下,刘婆子只能改口,“对对对,我是说给小瑾炖鸡蛋吃来着的。” 周正的脸色这才好看了点,对着宋富贵和刘婆子苦口婆心地劝道:“我跟你们说,小瑾是个好姑娘,就是头脑单纯了点,你们两口子别总欺负她。” 宋富贵和刘婆子连连点头哈腰,“好的,队长,您放心吧。” 在周正转身的那一刹,宋瑾拉着刘婆子的衣服,满眼期盼,“给我炖鸡蛋吃,炖鸡蛋吃……” 刘婆子本来就因为,没能将她高价卖给夏玉田家,憋了一肚子火,结果这傻子还吵吵着要吃炖鸡蛋? 那鸡蛋多金贵啊! 她统共也没养几只鸡,每天好不容易得两个鸡蛋,有时候还没有。 她和宋富贵都舍不得吃,除了女儿宋艳要吃会炖点,平时的都攒着,留着卖钱呢。 给这傻子吃,那不纯属浪费了吗? 她越想越生气,用手指不停戳着宋瑾另一边完好的额头,声音尖锐,“吃吃吃,就知道吃,家底都被你这个傻子吃空了。” 宋瑾委屈地望着背过身去的周正,刘婆子再次恶狠狠地戳她,“还看,还想着告状呢?” “我看你是三天不打,皮又痒了!” 而这一幕,正好被不经意回眸的霍书晏,全部看在眼里,他深邃的眉眼猛地一蹙,但终究没再说什么,跟着队伍一起走了。 宋富贵看着几人走后,这才松了口气,看向宋瑾额头碗大的伤口,微微皱起眉头,然后吩咐刘婆子,“你还不快去给她炖鸡蛋?” 刘婆子顿时不乐意了,“不行!” “平日里,我们自己都舍不得吃,就她这个傻子,凭什么吃我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鸡蛋?” 正在没心没肺拍着小飞虫玩的宋瑾,心底也很是疑惑,这宋富贵是被大队长连劝带吓的,突然转性了? 不等宋瑾想出个所以然来,宋富贵就伸手戳了下刘婆子的脑门,怒道:“凭什么?” “就凭她这张脸,说不定还能再卖个三十块钱的价钱。” “你不把她养好了,万一破了相,那这么多年不是白养了吗?” 宋瑾心中泛起阵阵冷笑,果然这个宋扒皮怎么可能突然转性了呢? 他们夫妻俩精明跋扈了一辈子,唯一吃过的哑巴亏,就是买了她这个傻子童养媳,所以在他们儿子溺水而亡后,看她更是眼中钉,肉中刺。 以宋富贵夫妇见钱眼开的德行,估计还想着,将她卖给夏玉田家那个侏儒儿子当媳妇呢。 脑海里突然闪过刚才,帮她说话的面容清隽的男知青。 宋瑾琉璃般的桃花眼,微微眯了起来。 第3章 要多少彩礼? 周正带着四位知青,霍书晏和沈志峰,还有两位女知青孟丽丽和李红霞,来到了知青点。 “再次欢迎四位来自京市的知青同志们,来到我们前进村。” “这就是你们接下来生活居住的地方。” 四人看了看,其实说是知青点,就是村子中间的小仓库,隔开了两间充作房间,目测也就二三十平米。 沈志峰眼底的嫌弃一闪而过,“队长,我不习惯跟其他人一起住。” 两间房间,两男两女四位知青,沈志峰说不习惯和其他人一起住,难不成让霍书晏住在旁边,堆满杂物的小厨房吗? 霍书晏展唇一笑,清俊的眉眼犹如绽开一抹暖阳,声音清冷悦耳,“队长,我住哪里都可以。” 周正看着眼前一身清绝气质,芝兰玉树的霍书晏,却能这样不拘小节,眼底满是赞赏。 “霍同志你放心,我都给你们安排好了。” “好的,队长。” 周正没有错过沈志峰眼底,那稍纵即逝的嫌弃,态度立刻冷了下来,“沈同志你放心,霍同志本来就不住这。” “霍同志是你们中学历最高的,所以村里一致决定,让霍同志担任我们村小学的老师,教村子里的孩子们读书认字,所以他住在小学宿舍。” 小学宿舍? 那就是比他们这临时搭建的仓库房间,更加好了? 沈志峰这下愈发愤愤不平起来,他也识文断字,怎么就比这个霍书晏差了? 但是想到今天是第一天下乡,他要是对大队长的安排表现出不满的话,以后会不会被穿小鞋? 李红霞捂着唇,偷偷和孟丽丽咬耳朵,“霍同志就是厉害,竟然能被分配去当小学老师,还能住小学单独的宿舍呢。” 孟丽丽也点头,“是啊,听说还是京市最好那所学校的年轻学霸呢。” 这些话传到沈志峰的耳朵里,他看向霍书晏的目光更加不善。 “至于其他三位同志,明天一早会有人来领你们去生产队。” 周正说完招呼霍书晏,“霍同志,跟我走吧!” 霍书晏顶着沈志峰嫉恨,还有另外两名女知青艳羡的目光,赶紧跟上周正的脚步走了出去。 宋瑾捧着炖着鸡蛋的陶瓷缸,狼吞虎咽的吃完后,刘婆子差点气厥过去。 她恶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杂粮馒头,嘲讽道:“你是饿死鬼投的胎吧!” 宋瑾无视刘婆子的刻薄话语,反正鸡蛋她已经吃到了,还吃完了。 她满足地放下陶瓷缸,用衣袖抹了下嘴巴,接着小脸紧皱在一起,指着自己额头上的伤口,不停说着“疼,疼……” “疼死你活该,怎么不撞死你的!” 宋富贵用胳膊抵了抵,正在气头上的刘婆子,“她要真撞死了,那我们可就亏大了。” “你带她去梁村医那边包扎一下。” 刘婆子一听还要花钱帮宋瑾包扎,顿时不乐意了,“花那冤枉钱干什么?” “她皮厚实,又吃了我两个鸡蛋,过两天还不好啊?” “要是破相了怎么办?”宋富贵剐了刘婆子一眼,站起身来,“你带她去卫生院,我再去找找夏玉田。” “实在不行二十八块钱卖给他,省的她在家里白吃饭,浪费粮食。” 一听这话,刘婆子抓肝挠肺心疼的滋味这才好受了点,粗鲁的将宋瑾拽起来,“走,去包扎!” 宋瑾没想到宋富贵和刘婆子,竟然还不死心,还想将她卖给夏玉田的侏儒儿子,看来她得想办法,尽快脱离宋家了。 村里的卫生院,就在村大队部旁的两间土瓦房内,紧邻着村里唯一的一所小学。 “梁村医,麻烦帮小瑾额头包扎一下。” 梁远征看到宋瑾额头上碗大的伤口,顿时蹙起了眉头,“刘婶,小瑾这是怎么了?” “怎么伤得这么重?” 刘婆子眼神一闪,嘿嘿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跟个皮猴子似的,自己不小心撞墙上了。” 周围几个看病的邻里邻居,听到刘婆子这话,心底都产生了一丝怀疑。 整个前进村谁不知道,她和宋富贵两人对宋瑾这个小傻子,不是打就是骂? 宋瑾好好一张漂亮的小脸,被伤成这样,肯定是他们两口子又不干人事了。 梁远征赶紧拿来碘伏和消毒的工具,帮宋瑾仔细包扎好,温声叮嘱,“小瑾,这几天伤口可不能碰水啊!” 宋瑾睁着潋滟的双眸,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老婆子,宋瑾包扎好了吗?” 宋富贵激动地声音在身后响起,宋瑾看到他身旁满脸笑容的夏玉田时,心头猛地一紧,拔腿就跑。 结果这次被早有防备的刘婆子,先一步抓住了胳膊,“看你这傻子还敢跑?” 眼看刘婆子的另一只手,就要打在身上,宋瑾眼角余光,瞥到小学门口的两个人,尤其是后面那个身如松柏,高大清俊的身影。 她抬起一脚,狠狠踹向刘婆子的肚子,转身就向着他的方向跑去。 刘婆子被踹倒在地,立刻抱着肚子,“哎呦哎呦”的痛呼起来。 “当家的,快,抓住她!” 宋富贵和夏玉田,立刻对着宋瑾围追堵截,“不准跑!” 宋富贵肥胖的身体看着蠢笨,但是行动起来却很麻利,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手掌一开一合,从后面拉住了宋瑾的胳膊,让宋瑾毫无挣脱之力。 宋瑾眼看挣脱无望,只能无助地向着周正与霍书晏的方向,嘶声喊道:“救命!” “救……救我!” 刘婆子忍痛爬起来,快跑两步,死死捂住宋瑾的嘴,凶神恶煞的警告,“再敢坏了我们的好事,就打死你!” 委屈害怕的情绪,如潮水般涌来,宋瑾眼角的泪水,不自觉地滑落。 不! 她绝不认命! “住手!” “你们放开小瑾!”一身白大褂的梁远征攥住宋富贵的胳膊,冷声呵斥。 刘婆子眼底是浓浓的嘲讽,“你要是给得起彩礼,我们就放开她!” 短短一句话,让梁远征的气势瞬间矮了一大截,下意识后退一步。 他虽然是村医,有工资和补贴,但是父亲早逝,家里有个身体不好长年吃药的母亲,还有个八岁的妹妹要养活。 他的钱,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瓣花,怎么可能还有闲钱去买媳妇? 更何况宋富贵和刘婆子,将宋瑾当成摇钱树似的,也不可能轻易放宋瑾嫁人! “那要多少彩礼,你们才肯放过她?”霍书晏干净清透的声音,仿佛被雨水滋润过似的微哑。 宋瑾蓦地抬头,正好对上他似拢了清晖光华般的凤眸,揪紧的心脏不自觉地一颤。 就知道他不会见死不救的,太好了! 第4章 她现在是你媳妇了 刘婆子打量着眼前,清朗端正的年轻男知青,眼底露出一抹贪婪,“你要给彩礼,娶小瑾?” 霍书晏眉骨高挺,一双凤眸,眼瞳格外漆黑,清冷矜贵,“你们先放开她,现在是新时代,婚姻自由,坚决抵制包办婚姻。” “放开她?” 宋富贵质疑的目光,自上而下地扫视着霍书晏,是个长得挺俊的年轻男同志。 只是今天才刚到他们村,就敢帮宋瑾这个小傻子出头,还真是不知好歹。 他冷声问道:“她要是又撞墙或者跑了,我们去哪找她?” “你这小同志刚到我们村,什么都不知道,就敢多管闲事,你以为你是新时代的活雷锋啊?” 周正不是说强买强卖是歪风邪气吗? 宋富贵这次学聪明了,他和夏玉田串通好了,就说是两家结亲家,于是看着周正,理直气壮地说道:“队长,你赶紧将这捣乱的小同志带走,不要妨碍我们两家结亲家。” 被捂着嘴的宋瑾,发出“呜呜呜”的无助求救声,结果都淹没在刘婆子,咋咋呼呼的声音里,“是啊,队长,我们看过黄历了,今天可是个好日子,所以我们两家办喜事,小瑾和玉田儿子宝峰结婚。” “我们现在就回去,操持两桌酒菜,你和梁村医晚上都来我家喝喜酒啊!” 周正看向被紧紧钳制着的宋瑾,眼底还存有一丝狐疑,“小瑾和宝峰真要结婚?” 霍书晏皱眉,“队长,你看他们这样也不像是自愿结婚。” “结婚总要提前申请,通过审查,最后才能登记成为夫妻。” “我看他们就是强买强卖不成,换了个说辞。” 霍书晏果然是读书人,短短两句话,就让周正心里再次起了疑,“你们先放开小瑾,我来问问她。” 梁远征看了眼说得有理有据的男知青,赞成道:“是啊,队长,小瑾虽然思想单纯,但是如果是强迫,她心里肯定知道,所以才会这样激烈反抗。” 刘婆子努力压下心头的慌张和怒气,一脸为难,“队长,你又不是不知道,小瑾这里有问题。”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你问她,她知道什么啊?” “再说我和当家的,给她养到十八岁,养得白净漂亮的,二凤比她大不了几岁,丫头都生两个了。” “再说我们农村人,哪有他们城市里人那么讲究,又是申请,又是审查的,我们都是一个村子里的,知根知底,还能害了两个孩子不成?” 宋瑾再次“呜咽”地挣扎起来,刘婆子这张嘴,真是能将白的说成黑的,死得说成活的,而且还极其不要脸! 就他们经常缺吃少喝,还苛待她,她要不是天生丽质,恐怕早长成了个黑瘦丑丫头了。 周正想了想,好像是这么个理,转头看向一旁的霍书晏,“霍同志,他们说得也对。” “小瑾也老大不小了,她自己不知道什么,但是宋富贵和刘婆子,好歹将她养这么大,不会害她的。” 夏玉田因为事先和宋富贵说好了,免得事情再黄了,所以要等宋瑾进了他家门,他才能将二十八块钱给他,所以一直旁观,没吱声。 现在眼看事情差不多成了,才笑着附和,“是啊,队长,小瑾到了我家,我和宝峰不会亏待她的。” “我还指望她,给我家添个大胖孙子呢。” 周正见他们这样和和气气,觉得两家结婚是喜事,所以也不再反对。 但还是不放心地叮嘱夏玉田,“小瑾情况特殊,你和宝峰可要好好对她。” 夏玉田连连点头,“队长,你放心,宝峰那样,得了个这么漂亮的媳妇,能不疼吗?” 想到夏宝峰那个,只看到她腰间这么高的小矮子,宋瑾全身上下都被一股冰冷的恐惧笼罩着,她趁着刘婆子松懈,狠狠咬了她的手一口。 刘婆子疼得龇牙咧嘴,立刻松开手,“哎呀,死丫头,你敢咬我?” “哎呦呦~” 宋瑾看向霍书晏,琉璃般潋滟的桃花眼里,蓄满了晶莹的泪珠,苦苦哀求道:“我不愿意……救…我!” “死丫头,你想死啊?” “敢咬我?”刘婆子气急败坏地抬起手,在她宽厚手掌落下来那一刻,被夏玉田给拉住了手腕。 “好了,以后小瑾就是我家的人了,你可别把她打坏了。” 几人相视一眼,连拖带拽地就要将宋瑾带走,宋瑾祈求的目光一直看着霍书晏。 “等一下!” “你要多少彩礼,才肯放过她?” 微哑清洌的声音,再次问出这个问题,让宋瑾一直提着的心,终于稍稍放下了。 不知道怎么的,她对他的话竟是深信不疑,总觉得他只要开口了,就肯定能救她。 宋富贵这下反而是真的怒了,他觉得霍书晏就是故意来捣乱的,厉声喝道:“你这小同志,还真是固执,你知道我们养她十几年要多少彩礼吗?” “多少?” 刘婆子举起三根还带着齿痕的手指,“三张大团结,少一分你都别想将她带走……不,娶走她。” 大团结也就是眼下纸币最大的面值,三张也就是三十元,这可不是小数目,尤其是他们村里每个月靠挣工分来分配粮食,平时有闲暇时间的养些鸡鸭鹅,存点鸡蛋,卖了挣点小钱贴补家用,三十块,要存很久很久。 梁远征掩下眼底的一抹酸楚,看向霍书晏,“霍同志,我知道你想帮助小瑾,我也想。” “但是……”梁远征不敢看宋瑾潋滟清澈的双眸,闭了闭酸痛的双眼,哑声道:“算了吧!”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霍书晏被吓住,不会再阻拦时,他却眸光流转,薄唇轻启,“好!” 霍书晏从口袋里掏出钱来,点出三张十元递给宋富贵,“现在可以放开她了吧?” 原先还一脸怀疑的宋富贵,看到眼前三张崭新的十元钱,双眼刹那间亮得惊人,他连忙接过钱,嫌弃地将宋瑾往前一推,“放开,放开,她现在是你媳妇了!” 宋瑾本就因为挣扎浑身没力气,这被宋富贵猛地一推,直直地扑倒在霍书晏,带着清新皂角香的怀抱里。 “小心!” 清洌低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宋瑾小脸一红,这个霍知青看着瘦,但是手掌下的胸膛却肌肉紧实,搂着她的胳膊也是线条流畅有力。 她的嘴角微微上翘,这不比夏宝峰那个猥琐的小矮子,强上百倍千倍啊! 第5章 我要跟你走 梁远征整个人都僵硬着,像是被无声的惊雷击中,眼神中更是充满了震惊与不可思议,大声反对,“不行!” 发现所有人都齐齐地看向自己,梁远征一向温润如玉的脸庞上闪过一抹尴尬,“不是说婚姻自由吗?” “不管是嫁给宝峰还是这位霍知青,我们是不是都要问一下小瑾的意见?” 不等其他人说话,刘婆子立刻跳出来,生怕煮熟的鸭子再次飞走了,“梁远征你什么意思?” “我们知道你对小瑾不一样,但是你连彩礼都拿不出来,难道要我们将小瑾白送给你吗?” 梁远征的脸涨得通红,连忙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 夏玉田看着喜滋滋,将钱点过来点过去的宋富贵,气急败坏地质问,“宋富贵,你不是说将宋瑾嫁给我家宝峰吗?” 宋富贵却将夏玉田拉到一边,鬼鬼祟祟道:“玉田,我这也是为你好,你想啊,宋瑾是个傻子,万一再给你生个傻孙子,你不得怨我一辈子吗?” “放心,我宋富贵在这十里八乡也是有头有脸的,过几天就帮你家宝峰,说一个勤劳聪明的好姑娘。” 夏玉田迟疑起来,总觉得他这老狐狸怎么可能这么好说话? “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真的!” 周正看着霍书晏的目光,有些复杂,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有知青嫁在村里,或者知青娶了村里姑娘的事情。 毕竟知青们都是些小年轻,又是青春躁动时期,一旦下乡少则三四年,多则要五六年才能回城,所以也能理解他们。 但是霍书晏不一样,他根正苗红,真正的大院子弟,所以他赶紧压低声音劝道:“霍同志,你不要冲动!” “小瑾她虽然长得标致,但是……是个傻的,你不能因为想帮她,就搭上自己一辈子娶她呀!” 霍书晏回头看向宋瑾,紧紧攥着自己衬衫,布满新旧疤痕的小手,还有眼眸深处的那抹胆怯与不安,语气坚定,“队长,我考虑清楚了。” 周正神情一滞,心底还抱着一丝希望,话锋一转,“那我们再问一下,小瑾的意见吧。” 宋富贵才将美滋滋地将三十块钱,揣进裤兜里,这还没捂热呢,结果又再次提心吊胆了起来,他不停给宋瑾使眼色。 这傻子可千万别说什么,要跟他们回去,她要是让他好不容易到手的钱飞了,他非打死她不可! “小瑾,你告诉我,你愿意跟霍知青走……结婚吗?” 周正问完话后,宋瑾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看向自己,她吓得紧紧抱住霍书晏的胳膊,仿佛这样才能得到一丝安全感。 胳膊紧贴着凹凸有致的曲线,霍书晏的手臂立刻紧绷了起来,将白色的衬衫都衬得鼓鼓的。 这是霍书晏第一次这样亲近一个女孩子,他面颊滚烫,连带着耳朵根都红了,试着抽了抽手臂,谁知宋瑾却越抱越紧,生怕他不要她了。 他无奈,不敢再动,漆黑的凤眸安抚似的看着她,“别怕!” 宋瑾慌乱的神情,瞬间安定了下来,睁着琉璃般的桃花眼,殷殷期盼,“我要跟你走!” 宋富贵和刘婆子顿时喜笑颜开,“队长,你看,小瑾自己也愿意,那我们就不要再阻拦,他们年轻人在一起了。” “再说霍同志还有工资和补贴,小瑾跟着他也不用再吃苦了。” 周正看霍书晏心意已决,也只能叹息一声,“好吧,但是结婚的事情,等霍同志安定下来,到时候再向组织上申请吧。” 霍书晏目光沉沉地看向,宋富贵和刘婆子两口子,“你们将宋瑾同志的东西还给她,从今天开始,她跟我一起住在小学宿舍里。” 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他,这结婚报告还没下来,发展未免也太快了吧? 宋瑾却不这样想,她的眼眶微微发热,霍书晏肯定是怕自己再待在宋富贵家,宋扒皮夫妻俩再欺负她。 宋富贵已经收到钱,本就不想再养着宋瑾这个浪费粮食的累赘,满口答应,“好好好,霍同志一看就会疼人。” 宋富贵家是村里少有的三间土墙瓦房,但是宋瑾却没有自己的房间,而是住在厨房旁边堆满杂物的小土屋里。 一张窄小的单人床,一个断了腿,靠着墙才能站稳的小柜子,里面只有几件洗得发白的旧衣服。 刘婆子才不舍得给她做新衣服,这些都是宋艳穿旧了不要的,才给了她。 宋瑾长得好,身段好,发育的也早,梁婶,也就是梁玉妈妈还没瘫痪时,看她已经发育,刘婆子却不管,任由不怀好意的男人偷看她,实在看不下去,找了两块棉布帮她做了两套。 所以后来她常去找梁玉玩,也会帮着她一起照顾梁婶,洗澡翻身按摩。 宋瑾拿起自己两个掉漆的瓷盆,然后找了个网兜,将衣服都放进去,看着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杂物间,眉宇间满是厌恶与寒意,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霍书晏看着她手上,少得可怜的衣物,瞳孔骤然一缩,但是抬眸看向宋瑾时,却满是温和,“走吧!” 宋瑾璀璨的双眸微闪,展唇一笑,“还有……”说着走到养大白鹅的圈里,将一只大白鹅掐着脖子夹在咯吱窝里,另一只手又逮住两只小鹅,这才满意地走了出来。 刘婆子和宋富贵听到大白鹅“嘎嘎嘎”刺耳的叫声,赶紧跑出来,结果就看到这一幕,“宋瑾,你干什么?” 宋瑾站在鹅圏前面,一脸倔强,“我的!” 大白鹅难养,平日里都是宋瑾赶出去吃草,游水,然后再赶回来,这才有了三只能孵小鹅的大白鹅。 结果看宋瑾要带走一只,还有两只小鹅,刘婆子心疼地捂着心口,“这个家里,什么东西是你的?” “你不过一个白吃饭的废物,给我的大鹅和小鹅放下来!” 宋瑾夹紧大白鹅伸出手去,“找钱……两块钱!” 宋瑾知道进了这对宋扒皮口袋里的钱,他们怎么可能再掏出来,所以也不打算帮霍书晏要。 但是不能白白便宜了他们,这才抱走一只大白鹅和两只小鹅。 刘婆子和宋富贵一时懵了,这才想起中午饭桌上,他们说二十八块钱,也能将她卖给夏玉田家,谁知道却被这小傻子记住了。 不过她是怎么知道,应该找两块钱的? 不等刘婆子细想,宋富贵拉着她,小声说道:“不就是一只大鹅和两只小鹅吗?” “也抵不上两块钱,给她吧。” 在刘婆子痛心疾首的目光下,宋瑾抱着鹅,高高兴兴地跟着霍书晏走了。 小学宿舍就在小学教室的后面,一共有两间房,一间里有着土灶,是厨房,还有一间里有一个大通铺,还有一个靠墙的书桌和一个小餐桌一个小凳子。 霍书晏将宋瑾的东西,放进柜子的另一边,拿过桌上的橄榄色的军用水壶和一个陶瓷杯,倒了一杯水递给宋瑾。 “渴了吧,来,先喝点水。” 宋瑾在他深邃如墨的眸光下,接过了杯子,看到他白皙修长的大手抬起水壶,仰头喝了好几口水,水流顺着他性感的喉结而下,发出轻微的吞咽声。 宋瑾小脸一热,“谢谢当家的!” “噗!” 霍书晏被宋瑾这突如其来的称呼,惊得呛咳了起来,“咳咳咳……” 第6章 我没说不要你 宋瑾的小手紧紧抱着陶瓷缸,一脸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他,“当家的,你,你没事吧?” 霍书晏好不容易止住咳嗽,结果再次听到宋瑾直白的称呼,清俊的脸庞愈发滚烫起来,“咳咳,我没事,你还是叫我……书晏吧。” 宋瑾的桃花眼里闪了闪,粲然一笑,“你好,书晏,我是小瑾!” 霍书晏跟着介绍道:“你好,小瑾,我是书晏。” 宋瑾看着他如沐春风般的笑容,心头微动,“书晏,你笑起来真好看!” 霍书晏再次被她直白又纯真的话语,逗得耳根再次红了起来。 “小瑾同志!”霍书晏清冷的声音,略带严肃的说道:“我想跟你说一件事。” “我今天是为了救你,防止你被他们随便发卖了,所以才会说想跟你结婚的话。” 宋瑾脸上的笑容立刻淡了下来,她不安地紧紧抱着搪瓷杯,不敢喝,也不敢看他幽深的凤眸,“书晏,我知道今天,你为我花了很多很多的钱,但是我什么都能干,你别不要我,我害怕!” 霍书晏看着眼前,如同孩童般简单,单纯的宋瑾,想到她被人欺负着长大,肯定会极度没有安全感,连忙解释道:“小瑾,我没说不要你!” 他话音刚落,就对上宋瑾像是蓄满一池清水的潋滟双眸,声音不自觉地软了下来,“你放心,以后我会将你当成妹妹般照顾,再也不会让人欺负你了。” 宋瑾清澈透亮的眸光落在他的身上,心中泛起丝丝异样,他是嫌弃自己是个小傻子,怕自己缠上他,所以是在提前跟自己说清楚? 毕竟他可是京市来的优秀知青,以后还是要回城的,而她只是村里一个无依无靠的傻子村姑。 可是只做妹妹,她还怎么抱他大腿啊? 不过好在他们今天才第一天认识,以后日夜相处,总归来日方长…… 霍书晏试探着问道:“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她懵懂地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一脸真挚地说道:“可是书晏你说了要和我结婚,你不能说话不算话,不然会打雷,劈你的。” 霍书晏刚才还一本正经的墨色眸子里,顿时涌上一抹笑意,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放心吧,雷不会随便劈人的。” 宋瑾感受着发顶温热的触感,微微皱眉,这是真将自己当作妹妹了? 霍书晏从柜子上拿出一个绿色的军用包,从包里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子里,拿出两块鸡蛋糕,顿时整个房间,都充斥着一股甜丝丝的香味。 “折腾了一下午,这里还有两块鸡蛋糕,你先垫一垫。” 宋瑾低头看向手中,黄澄澄的鸡蛋糕,这是刘婆子只在过年的时候,才会买上这么一袋的鸡蛋糕,不过都是他们和宋艳吃,她向来只有看的份。 有时候刘婆子还小人之心,都锁在自己房间的柜子里,生怕她偷吃。 她记得有一次吃饭,她蹲在门口吃着窝窝头,宋艳坐在桌边吃着鸡蛋糕,一边吃一边感叹:“这鸡蛋糕又松又软,还香味扑鼻,真好吃啊。” 霍书晏没有发现她微微泛红的眼尾,接着跟她说:“外面小厨房的炉灶,好长时间没人用过了,我来打扫一下。” “队长说待会会有生产队的同志,来送这个月的粮食,到时候我再给你做饭吃吧。” 霍书晏有条不紊的说完,然后就拿着打扫的工具走了出去。 宋瑾捏了捏手中的鸡蛋糕,果真就像宋艳说的那样,又松又软。 她拿起一块轻轻放进嘴里,甜味瞬间充斥在唇舌间,又香又甜! 所以,谁要做他的妹妹啊? 吃完一块鸡蛋糕后,宋瑾拿着另外一块,去了小厨房里。 可怜霍书晏一米八五的大高个,在这个逼仄的小厨房里,整个人都施展不开。 他动作笨拙地将生锈的铁锅,拿下来,宋瑾走过来,将另外一块鸡蛋糕递到他的嘴边,“书晏,也吃!” 霍书晏微微仰起头避开,“我不吃了,太甜。” “要不是我妈非说这鸡蛋糕,带着在路上吃方便,我还真不想带这东西。” “小瑾,吃吧!” 宋瑾潋滟的桃花眼里,流动着星芒,固执地伸着手,倔强道:“书晏,吃!” 霍书晏修长白皙的双手上都是锅底的黑灰,见宋瑾坚持,清冷的眸子里涌上一抹无奈,只能就着她的手赶紧将鸡蛋糕吃了。 湿热的唇舌不经意间,触碰到自己伤痕累累的手,宋瑾白皙的小脸蓦地泛起红晕。 “书晏,我来帮你。” 说着宋瑾拿过一旁生锈的锅铲,将霍书晏手中的铁锅,一下子提了出去。 霍书晏看着那么重的铁锅,被宋瑾轻而易举地提了出去,再联想到她手上新旧交替的伤口,心中不免泛起一抹心疼。 “小瑾,还是我来吧。” 宋瑾走到外面的一片空地上,将铁锅翻了个身放在地上,然后用生锈的锅铲一下下将锅底的灰铲了下来。 霍书晏跟过来看到这一幕,再看看自己抹了满手的黑灰,不得不承认,宋瑾的确比自己能干。 “小瑾……” 宋瑾微微仰着头,防止灰尘进入鼻腔,听到身后霍书晏的声音,立刻制止他,“脏,别过来!” 霍书晏闻言,顿下了脚步,“那我去小学门口的那口水井,打点水回来!” 宋瑾没有回答,而是转头看着他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等到宋瑾将铁锅收拾好后,回头就看到生产队的宋亮,提着袋粮食,正勾着头看她,一脸色眯眯地笑。 他因为有个生产队队员的肥差,虽然和媳妇二凤一连生了两个闺女,但是家里生活条件还算可以,所以别人都过得紧紧巴巴,他却大腹便便。 想到刚才自己一直蹲着在卖力的铲锅灰,身上灰扑扑的褂子压根遮不住臀部,顿时明白了他笑容里的猥琐。 她没想到,宋亮还是个好色之徒! 见宋瑾起来,宋亮的眼底露出一抹惋惜,接着大声问道:“宋瑾,霍同志呢?” 第7章 杀鸡儆猴 宋瑾本不想搭理他,但是想到他是来给霍书晏送粮食的,只能回他,“打水去了。” 小学门口的那口水井,离这宿舍隔着一排小学教室,也就是说,现在整个宿舍里,只有宋瑾一个傻子在了。 想到这,宋亮眼底的光,陡然亮得惊人! 他的胖脸上再次露出猥琐的笑容,伸手就想摸上宋瑾标致的小脸。 宋瑾吓得退后一步,让开他臭烘烘的手,双眼直直地瞪着他,“你干什么?” 宋亮收回手,搓了搓手指,“这么激动干什么?” “你忘了,前几天你去我家找大妮小妮玩,我还给过你饼子吃呢。” 宋瑾因为智商如同孩童般,成年人即使不欺负她,也瞧不上她,所以只能跟半大的孩子们一起玩耍,虽然有时候半大的孩子看她傻,看她软弱,也还会欺负她,但是比起成年人的闷坏来,都是小打小闹。 其实她每天忙完生产队农活,挣了工分,还要忙活宋富贵家里,杂七杂八的家务事,根本没时间玩。 那天难得早早忙完了,就被梁玉拉着去找大妮二妮玩,正好碰到他媳妇二凤,在做黑面饼子。 黑面做饼,又干又涩,不如白面饼那么容易下咽,但是二凤在里面加了点芝麻油,所以一出锅,那香味直扑鼻尖,闻着都让人吞口水。 宋富贵家以前好歹是地主,虽然田地都上交给上面了,但是好歹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所以生活条件还不算太艰苦。 但是自从他们儿子去世后,刘婆子就将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宋艳身上,吃的、穿的、用的样样要好。 而宋瑾这个毫无用处的童养媳,比丫鬟都不如,所以只能吃他们剩下的粗粮,野菜,用她们不穿的旧衣服,所以这时候闻到加了芝麻油的黑面饼,肚子顿时“咕噜噜”叫了起来。 宋瑾虽然智商不高,但也知道不好意思,娇艳的小脸当时就涨得通红的,像熟透的红苹果般,看得人心痒痒的。 宋亮拿出一块饼子,掰成了两半,给了她和梁玉一人一半。 不过她现在才想起来,那天接饼子的时候,宋亮偷偷在她手背上摸了一把,趁机揩她的油。 只是那时她还没有觉醒,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还傻乎乎地跟着梁玉一起谢他。 原来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老色鬼! 见宋亮又不要脸地贴过来,宋瑾的小脸立刻冷下来,“你离我远点!” “书晏看到会不高兴的。” 宋亮色胆包天,而且难得逮到机会,并不打算放过她,满脸嘲讽,“怎么?” “抱上一个小白脸男知青的大腿,就不认你宋哥了?” “我告诉你,那些知青到时候可都是要回城的,尤其是身份特殊的霍书晏。” “你一个智商不高的傻子,你觉得到时候他会带你回城吗?” “别做梦了!” 宋瑾气呼呼地板着脸,一字一句反驳他,“你胡说!” “书晏说过会和我结婚的!” 宋亮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得前仰后翻的,“宋瑾,你可真不是一般的傻!” “他一个前途无量的城里人,下乡这段时间玩玩你而已,你还当真了?” “再说现在婚姻自由,结婚了还能申请离婚呢!” “所以,你就从了你宋哥吧。”宋亮说着将宋瑾伸手抱在怀里,恶心的热气带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扑到耳边,蛊惑道:“你宋哥来疼你!” “放开我!”宋瑾感觉到紧贴着耳边的,臭烘烘的大嘴,心底顿时涌上一股强烈的恶心。 “你说你这小模样,谁看了不心痒痒的?”宋亮猥琐地笑道:“你要是能给宋哥我生个带把的,宋哥就跟家里那个不会生儿子的黄脸婆立马离了,娶你!” 宋瑾想到那个比她大不了几岁的二凤,早早就嫁给了宋亮,还为他辛辛苦苦生下两个乖巧懂事的女儿。 结果在宋亮眼里,她就是个不能生儿子的黄脸婆,说抛弃就能抛弃。 宋瑾心底的火再也压制不住,将铁锅轻轻放下,毕竟这可是以后吃饭的家伙。 她抡起手中生锈的锅铲,就对着宋亮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 “让你胡说。” “我让你胡说。” “书晏才不会不要我呢!” 宋瑾手上的锅铲即使是个生锈的锅铲,可也是个铁疙瘩,这打在身上,宋亮顿时痛得暴跳起来,“哎呦,你这傻子,快住手!” 结果宋瑾压根不理他,照打不误,嘴里还不停说着,“我让你胡说!” “再敢胡说八道,我打死你!” 不是宋瑾不知轻重,也不是她没考虑周全,这样做会不会给霍书晏添麻烦。 而是她现在恢复神智了,这才知道,她这模样到底有多招人,之前她是个傻子,别人即使对她有什么龌蹉心思,因着为数不多的道德感,也会歇几分。 再加上,宋富贵和刘婆子将她当成摇钱树,看得死死的,别人再想觊觎,也不敢在那两人手下滚一圈,不然即使不伤筋动骨,也得脱一层皮。 但是现在,她跟着书晏这个刚到村里的男知青出来了,难保其他人不会动什么歪心思。 毕竟穷山僻壤出刁民! 而霍书晏又是读书人,哪里是那些无赖泼皮的对手,不然原书里,他也不会死得那样惨了。 所以宋亮,今天竟敢明目张胆地欺负她,那正好拿他来杀鸡儆猴! “哎呦,傻子打死人了。”宋亮抱头逃窜,嘴里还不停嚷嚷,“傻子要打死人了。” 霍书晏拧着两桶水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宿舍门口,宋瑾拿着锅铲不停地打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他赶紧放下水桶跑过去,从后面一手抱住了宋瑾纤细的腰肢。 高挑的宋瑾,被霍书晏轻轻松松就抱住了,她白皙的小脸还气得一片通红,眼底翻涌的怒火也还未消去,右手上的锅铲,不死心地对着宋亮的方向还不停挥舞。 “小瑾,你怎么了?” “快停手!” 霍书晏的话仿佛一道开关般,让盛怒中的宋瑾顿时安静了下来。 她红了眼,嘴角紧抿,眼底的无助和委屈,让她瞬间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扔下锅铲,转身投入霍书晏的怀抱里,闻着他身上清新好闻的皂角香,哭得像个孩子,“书晏,他…他欺负我!” 第8章 他是坏人 许家是村里的富户,住着全村最大最好的屋子,十来间砖瓦房围成一圈,最外边修了一圈土墙。许家家私齐全,够半个村子的人都有位置可坐。但当年她来大宅从来没有她的位置,要么孤零零地在角落站着,要么被拖到正堂中心,以罪人的方式跪着、趴着,仰望着高高在上的祖母和大伯,接受着叔婶和兄弟姐妹们的嘲弄,被打得皮开肉绽。时隔多年回到许家大宅,现在坐在主位上的是她,旁边是周县令,大伯大伯娘、三叔娘、四叔四叔娘,还有几个堂兄全部坐在下首,吹胡子瞪眼地互骂。许母当年远嫁到许家,因生得又瘦又小,不是宜男之相,本是被人瞧不起的,谁知婚后一连生了五个儿子,从此腰杆挺得直直的,在附近几个村子都脸上有光。有那等媳妇怀孕或是生产的人家,都会包个大红包,特意请她过去看上一眼,说是这样能生男娃。她一生顺风顺水,唯一的污点可能就是愚笨木讷还奇丑无比的二儿子了。是以,许家兄弟都住在一起,许老爷子一死,独许大山被赶出了大宅,和新婚妻子刘氏住在土坡下两间泥土房里,算是分了出去。说是分家,他们家的事大宅却总插手个没完,收割了许母要粮,没收割就要钱,进了她的口就吐不出来。许大山病了几年没见她说一句关心给一文看病钱,刘氏生不出儿子她却要跳出来骂她克许大山。真好命啊,早两年就死了,想找她谈谈心也不能了。许澄宁支着下巴看下首争得面红耳赤的人,手指好整以暇地点着桌面,心想,动哪个儿子,老人家会更心疼呢大房和三房四房之前因为铺子的事打了一场群架,许大郎现在脸上缠着绷带拄着拐被他的娘子扶着。三叔被从山上推了下去,身上骨折了几处,头上一个大窟窿,这个节骨眼上谁也不肯掏银子给他治病,现在还躺在床上生蛆。我今日来,不是来听你们吵架的。 许澄宁淡淡开口,阻止了底下的骂战。来之前,我已经向朱老爷讨了账册,本想看看几位叔伯兄长各显神通经营有道,没想到,许澄宁猛地把账册扫到地上,你们可真让我大开眼界! 拖欠工钱,倒卖珠宝,铺子里凡是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现在成了个空壳,这,就是你们做的生意 许二郎站起来道:小六!我们本来是要做生意的,是大哥和大伯掏空了铺子的钱,是他们先动的手! 许大地怒喝:狗杂种!许家上下哪样东西不是我的!我是家主,你们都该听我的!所有的钱都要交到我这来,这是从小就立下的规矩!谁敢私吞银子,我就扒了他的皮! 许家大宅确实一直是这个规矩,许母定下的,所以这么多年,大房几口人干得最少吃用最多,但家里有什么进项全都是许母跟许大地收着,大事小事全由大房一锤定音。各房也是积怨已久,许母死后,终于爆发了。许澄宁不过借铺子,添把火而已。大伯父,许澄宁道,我爹十多年前就已经被分了家,当年你们找二房要钱要粮还可以说是孝敬祖母,现在祖母不在了,二房的家产应该跟你们没有干系了罢 许大地哈哈大笑:小南还不知道吧你娘三年前就嫁给了你五叔,你也过继给你五叔了,现在许大财就是你爹,你是五房的人,你的铺子也是我的! 有这等事 许澄宁愕然道,你骗人! 许大地龇着牙笑:用不用拿族谱给你瞧一瞧 这个铺子不是我一个人的,而是与朱老爷一起开的,我得四成股……许大郎不顾伤痛嚷嚷道:那也该是我们大房的!所有这些都是我们的! 你们的意思是,开这个铺子全权全责都在你们,跟我没有半点关系了,是吧 那当然了! 看到许澄宁一脸不甘心,许大郎更得意了。行吧,许澄宁道,正好县令大人在此,我把铺子给你们便是。 大房喜上眉梢,三房四房气得破口大骂,骂许大地和他两个儿子,还骂许澄宁。许澄宁充耳不闻,洋洋洒洒写完转让契书,签字画押,然后捏着契书两角,展开让许大地看。铺子给了,大伯可别少了我的花用。 许大地一把夺过契书,也画了押,抬高了下巴道:只要你乖乖听话,把铺子都交出来,再走走门路给你大哥搞个一官半职,肯定不会少了你的。 许澄宁笑笑,把契书一式两份都交给了周县令,看周县令盖了章,问道:周大人,这样的契书经官可能有效 周县令点点头:有效,有本官作保,肯定有效。 有效就好。 许澄宁对许大地道,好了,铺子归你,跟我没关系了。 许大地大喜,还没来得及跟老婆孩子庆祝,一群带刀的衙役就闯了进来。许澄宁在哪有人状告你监管不力,纵容亲眷私吞商铺财物,特来请许公子过衙门一趟! 府尹大人来啦,朱老爷报的案罢 许澄宁举着契书,指着许大地道,这铺子跟我没关系了,有事找我大伯吧。 第9章 心地却比任何人都要善良 孟丽丽见他越说越过分,忙出声阻止,“沈同志,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 “我们还是不要随意揣测。” “等红霞回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李红霞一路上问了两三个村民,才找到小学宿舍的位置。 她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就看到霍书晏白色的衬衫衣袖,被卷到了胳膊上,露出结实有力的肌肉,和白皙修长的手指。 他棱角分明的下颚,紧绷着,正弯腰努力刷着水缸。 霍书晏感觉头顶,突然落下一片阴影,等他抬起头来,就看到同一批来的知青李红霞,红着脸喊他,“霍同志!” 霍书晏站起身,问道:“李同志,找我有事?” 李红霞的双手攥着身上格子衬衫的衣角,害羞道:“霍同志,你在干活啊?” 霍书晏眉宇轻蹙,这难道不是明摆着呢吗? 李红霞见他皱眉,心头猛地一紧,她可是积极向上的新时代青年,怎么能扭扭捏捏的呢? 于是放下手,抚平衬衫上的褶皱,看向霍书晏深邃的凤眸,大声问道:“霍同志,生产队的宋同志说你买了个傻子当媳妇,这是真的吗?” 刚把房间打扫干净的宋瑾,听到外面传来的隐隐约约女声。 透过小窗户上的玻璃,看到来人竟是,早上嘲笑她的那个圆脸知青,她不禁勾了勾唇角,眼里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霍书晏点头,一字一句正色道:“是真的!” “不过小瑾不是我买来的,我们是经过她名义上的养父母同意的,那钱是彩礼!” 房间内倚靠在墙边的宋瑾,听到霍书晏义正严辞的维护,眼眸接连闪烁,心中暗暗庆幸,选择霍书晏,果真没选错人。 李红霞蹙眉看着他,眼底满是难以置信,“霍同志,我们迟早是要回城的,你怎么能如此糊涂,在农村和一个村姑结婚成家呢?” “而且你选谁不好,竟然还选一个傻子?” “要是到时候,她纠缠你,非要跟你回城怎么办?” “你还能真带一个傻子,回京市吗?” 李红霞越说越激动,整张圆圆的小脸都涨得通红的,反观她对面的霍书晏,表情还是一如既往的淡漠凛然,只是眼底还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怒意。 “李同志,我们既然选择扎根来农村,就是来劳动和锻炼的,就要用自己所学所会,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帮助农民们提高生活水平的。” “你张口闭口,怎么都是以后要回城?” “你知不知道,我们好多先进知青的同志们,这么多年都没回城,还扎根在农村的第一线,为新中国新农村做贡献呢。” 霍书晏义正言辞的几句话,说得李红霞羞愧难当,她支支吾吾道:“对不起,霍同志,是我觉悟不太高,我改正!” 霍书晏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还有宋瑾同志现在是我的未婚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与旁人无关。” “你不要一口一个傻子地叫她,她只是思想单纯,但是心地却比任何人都要善良!” “如果你还是这样不尊重她,那我以后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 宋瑾蝶翼般浓密的睫羽轻颤了颤,他怎么这般肯定自己心地善良的? 这夸的宋瑾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也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这般肯定和维护,心头蓦地涌上一股暖流。 李红霞这下慌了,没想到霍书晏竟然如此维护那个傻子,她眼眶微微湿润地看着他冷峻的脸庞,“霍同志,早在京市的时候我就在同学们口中,听过你的大名,很是仰慕。” “为什么她都可以,你却不考虑考虑……” “啊!” 屋内突然传来一阵痛呼声,霍书晏赶紧扔下刷子,一个箭步跨进屋内,李红霞不甘心,也跟了进去。 “小瑾,你没事吧?” 霍书晏看到摔倒在地的宋瑾,赶紧将她扶起来,让她坐到铺好的床上。 宋瑾按着胳膊,潋滟的双眸里涌上一层泪光,“书晏,我是不是很笨啊?” “想好好擦一下灯泡,结果却从凳子上摔下来。” “我真是太笨了,对不起!” 霍书晏将倒在地上的凳子扶起来,正色道:“小瑾,你没有对不起我。” “我知道你是好心想帮忙。”霍书晏看着她头顶包着的一圈白布,柔声说道:“你好好养伤,我来擦就行了!” 宋瑾抿着唇,眼泪汪汪地看着他,“我想着帮你多做一点,这样你就不会累了。” 霍书晏知道她突然跟着自己,肯定没有安全感,所以才什么都抢着做。 他不忍责怪她,“我看看,伤到哪了?” 他不知道的是,实在是他这个城里人,没做过这些粗活,似有洁癖般,干得又慢又拖拉,宋瑾看不过去,才事事抢着自己做的。 不然等他打扫完,他们也不用睡觉了。 宋瑾忽视了跟在霍书晏身后,红着眼的李红霞,将左边的袖子撸了起来,露出被摔红了一片的细长胳膊。 “都摔红了!” 雪白的胳膊上,一片醒目的红。 霍书晏这才后知后觉地挪开视线,赶紧从军用包里拿出一个透明的小药瓶,挖出一块药膏来,顿时整个房间内都是一股草药的清香。 他将她摔红的地方,用药膏擦了擦,不忘叮嘱:“这两天这个胳膊少用点力,免得再伤到骨头。” 宋瑾笑笑没作声,这是她自己故意摔的,最多摔得红了,怎么可能骨折呢? 不过看到李红霞越来越难看的脸色,还是乖巧地点了点头,“嗯,书晏我知道了。” 李红霞瞪大一双眼睛,震惊而错愕地望着两人。 霍书晏看着对谁都客气礼貌,那是因为从小到大受到的教养,其实他骨子里总是带着淡淡的疏离与客气,与谁都不怎么亲近。 这也是沈志峰总是看霍书晏,不顺眼的地方,总觉得霍书晏清高,看不起他。 李红霞原先以为,他就是这样清冷的性子,对谁都一视同仁。 结果现在才短短半天的时间,霍书晏对这个叫宋瑾的傻子,就这般自然而然地亲近了? 凭什么? 她的眼角余光瞥到打扫干净的土炕上,只铺着的一床被褥,他们关系,发展这么迅速? 她的眼底溢满了失望,神情落寞地捂着脸,跑了出去。 宋瑾仿佛才刚发现她似的,指着李红霞跑走的背影,明知故问道:“书晏,那个女同志是和你一起来的知青吧?” “她怎么走了?” 霍书晏起身拿过抹布,一边擦着灯泡,一边不在意的回道:“不知道,可能赶着回去打扫卫生了吧。” 第10章 地瓜,地瓜,我是土豆 这时窗外突然传来一道清脆的声音,“地瓜,地瓜,我是土豆!” 刚才还坐在床边的宋瑾,立刻跑到窗边,背靠着墙壁,戒备似的看向窗外,“土豆,土豆,我是地瓜!” 窗外人回她,“安全!” 宋瑾也立刻回道:“安全!” 霍书晏看着她这副纯真可爱的模样,嘴角不经意勾起一抹淡笑。 宋瑾打开窗户,外面窗台上,立刻冒出一张稚嫩的小脸,正是梁远征八岁的妹妹,宋瑾的好朋友梁玉。 她上身穿着白色的斑点衬衫,下身是一条蓝色的长裤,脚上是一双褪色的黑布鞋。 一头乌黑有些软塌的头发,被扎成两条小辫子,因为经常在外面跑所以晒得小脸红扑扑的,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的看着屋内高大挺拔,眉眼深邃,脸庞棱角分明,比她哥哥还要帅的男人。 “小瑾,怎么村子里的人都在传,说你抱上知青同志的大腿,要结婚了?” 一般人,听到这样的传言肯定会生气,但是宋瑾的思想与别人不一样,他们说得是实话,所以她直接承认,“是啊,他叫书晏,对我可好了!” 说着神秘兮兮凑到梁玉耳边,小声嘀咕,“今天他还给我鸡蛋糕吃了呢。” “他自己都舍不得吃。” 梁玉一听鸡蛋糕,圆圆的小眼睛顿时变得亮晶晶的,“看来他对你是真好!” 她是真心为宋瑾高兴,她虽然已经十八岁了,但是心智还是如同孩童一般,再加上从小就被人贩子拐来,卖给宋富贵家,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虽然她家情况也不太好,妈妈瘫痪在床,每天还要吃很贵的药,但是至少她还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哥哥。 哥哥好歹还是个赤脚医生,每个月还有工资和补贴。 梁玉眨了眨眼,笑着说道:“你找到对你好的人就好,免得总是被宋扒皮一家使唤,最后还不落一点好。” 说着她小脸上的笑容又慢慢淡了下来,“只可惜,那个人不是我哥!” “怪不得他今天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会一直闷闷不乐呢。” 宋瑾心下微微诧异,她怎么不知道梁远征,对她竟还抱着这样的心思呢? 她不知道的是,村里对她抱着这种心思的小年轻太多了,毕竟她那张十里八乡最漂亮的脸蛋摆在那呢。 再加上农村人普遍吃不饱穿不暖,营养不良,个子都不高的情况下,她竟然还长了个大高个,身段又曼妙,脸蛋又漂亮,这样的美女,谁不惦记。 只是宋瑾因为只有孩童的智商,所以对感情的事,还有别人直白的目光,一向迟钝。 所以梁远征对自己好,她一直觉得是因为梁玉的关系,她也不会多想。 不过现在,这些跟她更没关系了。 所以宋瑾极力否认,“小玉,你别瞎说。” “小心明天霍老师打你手心。” “霍老师?” “是啊,书晏是小学刚来的老师,以后就教你们学习了。” 梁玉最怕老师了,记得她的上一个老师,是一位岁数很大的老学究。 他老人家在民国时期当过私塾先生,能识文断字,但也最是严苛。 若是有学生敢调皮不听话,或者背不上课文,还会被打手心。 记得他有一把用了很多很多年的戒尺,但是打起手心来,还是照样疼。 而梁玉性子活泼,再加上每天放学还要照顾粱婶和家里,所以经常背不上书,总是被打板子,反而是跟她一起玩的宋瑾,有时候陪着她一起读书时,却能很快记住字,背上课文。 所以梁玉每次都感慨,要是她没被烧坏脑子的话,肯定很聪明。 自从那位老学究去世后,村里小学都是生产队同志轮流带课,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新老师来了。 虽然新老师长得很帅,还是小瑾的结婚对象,但是梁玉还是条件反射地立刻蹲下身子,蜷缩在一起。 过了会儿她又冒出头来,满脸堆笑,“霍老师,我瞎说的,我哥没有喜欢小瑾。”说完就一溜烟地跑走了。 宋瑾看着她跑远的身影,嘴角微微勾起一抹笑意。 结果她刚转头,就看到霍书晏也在看着她,“这是你的好朋友?” 宋瑾点了点头,“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小玉,也是梁村医的妹妹。” 霍书晏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中午在卫生院门口,穿着白大褂,斯斯文文的年轻村医,他看宋瑾的目光,的确有些不一样。 “霍老师,小瑾,我来给你们送点土豆,茄子来了。”梁玉气喘吁吁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你让霍老师别打我手心啊!” 等到宋瑾和霍书晏出来时,就看到梁玉又一溜烟地跑走了。 门口地上还放着三四个土豆,还有好几个刚摘的,还带着泥土的茄子。 宋瑾走过去将土豆和茄子抱在怀里,笑着对霍书晏说:“书晏,正好晚上我给你做土豆饼,炒茄子吃吧。” “好啊,我去找点柴火!” 李红霞一口气跑回了知青点,看到她红着眼回来,孟丽丽赶忙问道:“红霞,霍同志真像生产队的同志说的那样,买了个傻子当媳妇?” 李红霞一想到,霍书晏和那个傻子宋瑾已经同床共枕,顿时又羞又气,“是真的!” “而且那个傻子,就是我们早上遇到的那个要被卖的宋瑾。” “没想到她看着傻,却这般有心机,才短短半天,竟然就粘上了霍同志。” 李红霞咬牙说道:“两个人都……都……要同床共枕了!”说完又气又羞,顿时红了脸。 孟丽丽想到那个即使撞得满头血,也不愿被卖的漂亮傻子,不禁微微蹙眉,“怎么会这样?” “我看她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愿与命运妥协,应该挺坚韧不拔的,怎么与霍同志又纠缠到一起了。” “丽丽,你和霍同志一样,都被她给骗了。” “她要是真的心性坚韧不拔,又怎么会自甘下贱,卖给霍同志?” 李红霞满脸的鄙夷,“说白了,还不是嫌弃她那个封建思想的养父母,给她挑的对象不好吧!” “你看,霍同志买她,她怎么就愿意跟着走了?” “霍同志他哪是这些心眼多的女人对手啊,说不定,她那痴傻也是装的呢。” 第11章 这不就是你的理想型吗? 孟丽丽沉默了一瞬,倒是持不同意见,“这个应该装不了吧?” “毕竟村子里这么多人看着呢,这么多年,真傻假傻还是一目了然的。” 李红霞气不过,涨红着脸,义愤填膺说道:“就算真是个傻子,也是个心眼子多的傻子。” 说完,她紧紧拉住孟丽丽的手,言辞诚恳,“丽丽,我们决不能眼睁睁看着,霍同志这样优秀的新时代大好青年,被这个心机深沉的傻女人给欺骗,耽误了前程啊!” “噗”的一声嗤笑声,从门口传来,原来是隔壁的沈志峰,见李红霞红着眼回来,特意过来看笑话的。 只见他眉宇间布满了幸灾乐祸,“没想到霍同志,还真被一个傻子村姑迷住了眼啊。” 接着装模作样地说道:“你们不是说他,是品学兼优的青年才俊吗?” “这才刚刚下乡就原形毕露了?” “他也太容易被美色动摇了吧!” “这要是放在以前,敌特组织一个美人计不就能轻轻松松拿下了吗?” 李红霞见沈志峰越说越过分,愤愤不平地站起身来反驳他,“沈同志,霍同志不是这样的人!” “我不是说了吗?” “他肯定是被那个有心眼多的傻子给诓骗了,出于同情这才收留了她!” 沈志峰将手上的抹布甩了甩,轻嗤道:“李同志,人家两人都亲亲热热地住一起了,你还看不清现实呢?” “难道非要等人家都抱上娃了,你才愿意相信,霍书晏根本就没有你们想象中那么好吗?” 李红霞眼尾泛红,透着一丝倔强,“反正我认识的霍书晏,绝不是这样的人!” 孟丽丽看着沈志峰,寻声说道:“沈同志,事情不能只看片面,说不定真有什么内情呢?” 接着话锋一转,“你房间的卫生,都打扫好了吗?” 作为同一批下乡的知青,孟丽丽容貌娇艳,性格阳光开朗,父亲是纺织厂的车间主任,母亲是街道办工作人员,家境好,又会打扮,从小就是被娇养着长大的独生女。 沈志峰对她很有好感,见她关心自己,高兴说道:“孟同志,房间里就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桌子带一个小板凳,我很快就收拾好了。” “那就好。”孟丽丽浅浅一笑,眉宇间却有些愁苦,“只是厨房里太脏乱,工程可能有些浩大。” 沈志峰立刻自告奋勇,“那我来打扫吧!” 孟丽丽却拒绝了,“厨房我和红霞打扫就可以了,可能要辛苦沈同志,将刚才生产队同志撞坏的墙角修一下了。” “厨房是泥土做的房子,我怕不维修的话,以后刮风下雨,时间长了再塌了。” 孟丽丽想得面面俱到,沈志峰心里不禁对孟丽丽的好感更上一层楼,满口答应,“好,孟同志,我现在立刻去生产队找工具,给墙补起来。” “好,沈同志,那我们分头行动吧!” 沈志峰走后,孟丽丽回头对李红霞说道:“红霞,你也不要再纠结在霍同志的事情里了,我们赶紧将厨房打扫出来。” “明天就要下地干活了,恐怕后面就没时间打扫了。” 李红霞敛下心中的怅然,抱着孟丽丽胳膊,将脑袋放在她的肩头,感慨道:“丽丽,幸亏还有你!” “其实我自己也没想到,对霍同志会有这样的心思。” “以前只觉得是崇拜,是钦慕,很高兴能跟他一起下乡插队,直到……”李红霞脑海里闪过霍书晏对宋瑾亲昵的样子,声音像是梗在喉间,“我才知道,我对他有不一样的感情。” 孟丽丽安慰她,“你这刚刚情窦初开,不知道是喜欢也正常。” 李红霞直起身,好奇问道:“丽丽,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啊?” 每个女孩子都憧憬过自己的另一半会是什么样子,孟丽丽也不例外,她轻轻咬着殷红的唇瓣,仰着头,娓娓道来,“嗯,我喜欢的男孩子,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发,身材硬朗,眼睛分明,五官坚毅仿若刀刻一般,笑起来痞痞的。” “性格可以强势霸道,但是一定要通情达理,要有责任心!” 孟丽丽话音刚落,下一刻,眼前突然出现一道高大的身影。 现在正是八月份,乡下的天气不算太热,他上身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袖绿色军装,勾勒出健硕魁梧的身材,下身黑色长裤,紧紧包裹着修长有力的双腿,脚蹬一双橄榄色解放鞋。 一头乌黑的短发,整齐的鬓角修饰着坚毅俊朗的五官,双眸似一池幽深的秋水,深深吸引着人,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下颚线,看着她们露出一抹痞气的笑。 孟丽丽的心猛地一颤,李红霞抬起胳膊撞了撞她,小声打趣,“丽丽,这不就是你的理想型吗?” “这是走进现实了?” 孟丽丽白皙的脸庞顿时红得像熟透的苹果,她也没想到这偏僻的小山村里,竟然会有这么符合自己心意的男青年。 她不敢再看他深邃的双眼,抬手捋了捋鬓角的碎发,一脸羞涩,“红霞,瞎说什么呢?” 李红霞笑着不说话,一切仿佛尽在不言中。 周肃不知道两位姑娘之间的小心思,但是眼睛却是不自觉地瞟向,长得漂亮的孟丽丽身上,爽朗一笑,“你们就是今天刚到我们村的两位女知青吧?” 孟丽丽这才抬眸看向周肃,疑惑问道:“是的,请问同志你是哪位?” “哦,我叫周肃,今天带你们来的大队长是我爸,他让我来问问,你们有没有什么地方需要帮忙的?” 孟丽丽刚要摇头,李红霞立刻抓住她胳膊,狡黠说道:“周同志,你来得正好!” 李红霞指着被宋亮撞坏的墙角,“这里被今天来送粮食的同志,不小心撞坏了,能不能麻烦你帮忙补一下啊?” “丽丽怕后面刮风下雨,厨房再塌了。” 孟丽丽赶紧拉了拉李红霞,凑到她耳边小声问道:“红霞,沈同志已经去找工具了,你干嘛又麻烦这位周同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