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路星途》 第1章 1 穿到异世的第十年,阮筝召唤出系统,请求脱离。 “宿主,已收到申请,任何形式的脱离您都接受吗?” 阮筝取出胸针:“接受。” “好的,宿主25432号阮筝将于三天后脱离。” 阮筝看着手心的雪花形胸针中心点成水,迅速消失。 窗外飘起了雪花,阮筝走出别墅,司机已经撑着伞等在一边。 “太太,这边请。” 车子平稳前行,到达榕城最大的私人造型中心。 负责人早已在一旁等待,态度恭敬地带着她进化妆间。 “盛太太真是好福气啊,有盛总这样有能力又浪漫的人爱着,不知杀死多少少女心!” 化妆师一边擦着粉底,一边恭维,“也难怪盛太太皮肤这么好,都是爱情滋养出来的。” 发型师梳理着阮筝的长发:“谁说不是呢?盛总和盛太太是我们榕城的金童玉女,那是童话走进现实的爱情!大家都说盛太太您是拯救了银河系呢!” 一旁的小助理指着大屏幕叫起来:“哇,是盛总!好帅啊!” 阮筝抬眼,看到大屏幕中盛景曜的新闻发布会。 盛氏拍下了新的楼盘,这个即将新建的别墅区名为“筝爱一生”。 有记者发问:“盛总,请问您这个名称是有什么特殊含义么?我记得您太太名字里好像有个‘筝’字。” 盛景曜深邃的眼眸永远都像是饱含深情,磁性的嗓音透过话筒更有了金属质感:“说得没错。我和我太太正谈恋爱的时候,经常在这里散步,她说特别喜欢这里,能看山观云海,没想到机缘巧合能让我拍下太太喜欢的地盘。” “盛总可真是宠妻无度,别人送的是钻石珠宝,您送的是楼盘!” “盛总这么用心,太太知道吗?” 男人伸手扶了扶金边眼镜,笑道:“她还不知道。在一起多年,没必要什么都说。她也不是为了我的钱。” 一旁的小助理夸张地叫起来:“哇!筝爱一生,盛总真的好会啊!盛太太,你真的好幸福!榕城最幸福的女人就是你了!” 阮筝看着屏幕里举止矜贵的男人,嘲弄地勾起唇角。 七年时间,他事业有成,荣耀加身,浸润了成功男人卓绝的气质,甜言蜜语也是信手拈来。 不似从前跟她说句情话都是磕磕碰碰。 二十岁那年初遇,他为了她不惜肉搏,被富二代打断三根肋骨,病床上足足躺了两个月。 情愫暗生,但阮筝知道自己有一天会离开,并不接受他的示爱。 盛景曜却开始了长达四年的追求。 这四年里,他为她做过每日不重复的早餐,放过满城的烟火; 淋过整夜的雨,挡过要命的灾。 为了她一句喜欢,他能跑到最有名的甜品师傅那里花两个月的时间学做最合她口味的舒芙蕾; 为了她一句不喜欢,他能偷偷戒掉自己最喜欢酒,只喝清淡的绿茶。 二十四岁,她答应了他的求爱,他激动地背着她跑上了榕城最高的乌石峰。 二十五岁,她成了他的盛太太,从此蜜里调油的生活成了榕城传奇。 第2章 现在,她三十岁。 婚姻不到五年,他在外面养了女人。 好在,还有三天,她就要离开了。 “太太,盛总来了!” 小助理的声音将她的思绪拉回,阮筝并未回头,看着镜子里盛景曜疾步朝着她走过来,双手撑在化妆椅上。 “阿筝,你真好看。” 盛景曜深情地看着她,从怀里拿出首饰盒:“这个是我刚刚从拍卖行拍下的‘翡色’,看看喜不喜欢?” “天哪,好漂亮!盛总是专门为了这件高定的礼服去配的吧?” “听说翡色是皇室流传下来的孤品,价值连城,不知道盛总花了多少钱拍下这条项链!盛太太,你可太幸福啦!” 阮筝淡淡垂下眸子,看着灯光下熠熠发光的项链。 五分钟前,她见过这条项链,是盛景曜的小情儿发给她的。 有图,也有配文: “姐姐,我感觉紫水晶更适合我,这条翡色就留给你啦!” 盛景曜附身亲了亲她的脸颊:“阿筝,抱歉,今天开会迟了些,就让司机带你过来。你不会生气吧?” 钝刀一样的痛感在心脏拉锯,带着恶心,阮筝握紧了椅子的扶手。 “阿筝,你怎么不说话?” 盛景曜看到阮筝的神色,略略不安。 这段日子她的话少了许多,神情也不似之前鲜活,总是带着寡淡的冷漠。 “阿筝,是不喜欢吗?是不是今天我没来接你?还是说,这条项链不喜欢?” 阮筝看着镜子中的盛景曜。 在她的世界,十年的时间,盛景曜这三个字融入了骨血。他关心她照顾她爱她,事无巨细,将她宠成了公主。 他是能为了一张演唱会的门票多打三份工,也是为了她颈椎的毛病专门去学习两个月的推拿。 车祸中,他能护住她的头而让自己跟死神擦肩而过。 明明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偏偏将利刃插入了她的心脏。 “这条项链那么昂贵,跟礼服的颜色又正好搭配,一定是盛总精心挑选的,盛太太怎么会不喜欢呢?” “吊坠是爱心形状,正好代表盛总对盛太太的心意。盛太太,你真是被盛总宠成了公主呀!” “真是羡慕嫉妒恨啊,盛总又帅又有才又多金!” 阮筝笑了,伸手摸着冰凉的坠子:“是啊,用心了。不过阿曜,礼服是白色的,配紫水晶你觉得怎么样?” 盛景曜瞳孔猛地一缩,又摸了摸她的发顶:“紫水晶廉价了点,不过如果你喜欢,我现在就让人准备。” “随口说说罢了,怎么这么较真?这么漂亮的礼物,没有女人会拒绝。” 盛景曜像是松了口气,眼底涌上喜色:“好,我帮你戴上。” 阮筝看着镜子里男人的手,十指修长,左手背上贴了一个创口贴,是他为她做饭的时候不小心的一点小伤。 这只手,在给她戴上“翡色”的同时,也在给别的女人戴上紫水晶。 “阿筝。”他深情的目光在镜子中与她相交,“阿筝的事,就没有随便的。我说过的,只要你想,只要我能,拼了命都为你做到。” 求婚时的誓言,一字不差,只是时光终究把从前的美好变成了龌龊苟且。 第3章 “你觉得,我最想要的是什么?” “阿筝。”盛景曜伸手将她揽入怀中,“不是你想要什么,而是这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东西,我的阿筝都值得拥有。” 最好的东西。 呵。 作为榕城新贵,这些年的名牌服饰珠宝包包,每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盛景曜都做得到位。 可是盛景曜啊,我最想*要的东西—— 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 是白首到老的契约盟誓。 是即便已经有了厌恶也能坦白的忠诚。 鼻尖有微末的百合香水的味道,阮筝打了个喷嚏。 她对百合花过敏,对这种味道特别敏感。 盛景曜再怎么细心遮掩,也掩盖不住早已跟他融为一体的气息。 “阿筝,是不是太冷了?” 肩上落下西服外套,盛景曜沉着脸呵斥:“空调温度调高,备好姜茶。” 店员小心翼翼地道歉,忙开,看向她的眼神都是艳羡。 阮筝看着他那般小心呵护的心疼模样,垂眸遮住心死的嘲弄。 她说过的,如果有一天弃了她,厌了她,彼此说出就好。 偏偏他要在世人面前做出挚爱的假象。 “是公司有什么事吗?” 在盛景曜第29次低头看手机的时候,阮筝出声。 手机几乎在同时响起。 阮筝扫了一眼,手机屏幕上跳跃的是“言助”。 盛景曜起身到门口接电话。 或许他自己都没能发现,他之前无论什么电话都不会避开她。 阮筝葱白的手指在手机上犹豫了几秒,拨通了言桉的手机。 手机很快接通,言桉的声音传来,阮筝挂断电话,望向门前依然跟“言桉”打着电话的男人。 几分钟后,他大步走来,脸有急色。 “阿筝,公司临时有点急事需要去处理。你先去宴会厅,我事情处理好直接过来。” 阮筝抬头看了看时钟,39分钟。 盛景曜越发陪不住她,也越发心急了。 到底是小姑娘新鲜花样多,能留住男人,让人欲罢不能。 “阿筝......” “好。”阮筝轻声打断他,“去吧。” “阿筝。”那种熟悉的不安再度侵袭神经,盛景曜的脚步顿了一瞬,手机微信提示音滴答了一声,他看了眼手机,眸色瞬间暗下去。 阮筝看着他明显着急的脚步,点开手机图片。 背景是橙色的灯光,香醇的红酒,豪华原形大床。 各种情趣套装。 依然看不到脸,只有诱人的年轻身段。 “姐姐,猜一猜,我们这次会在哪里做?” 阮筝攥紧手机,手指微微发抖,胸腔的空气像是被抽离了,又冷又疼。 她闭上眼睛,犹豫了很久,还是启动了追踪模式。 模式一启动,就堪比定位监控。 既然决定离开,那就去碰触更残忍的血淋淋的真相。 盛景曜走到门前,穿着真空护士装的女孩就扑到他怀里。 “霍总,怎么这么慢?我都发烧了!” “发烧?发烧还穿成这样?”他的手揽住女孩的腰,唇压下,一路一直吻在了豪华圆形大床上。 散落一地的衣物,交织的喘息,满室的旖旎。 第4章 “霍总......你说我跟阮姐姐,你更......爱谁?......…” 女孩的声音很快变得支离破碎,盛景曜眉目暗沉:“颜初,我跟你说过,不要妄图跟阮筝比!” “好,好嘛......你,这么凶,人家害怕......阿曜......” 呵,阿曜。 阮筝颤抖着手想要快速切断追踪,但她忘了,模式一启动,在强烈的情绪感应下根本无法结束。 所以她只有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场欢++爱结束。 看着孟颜初抱住盛景曜撒娇,看着男人抱着她去浴室。 看着他们在浴室里再度缠绵。 又看着孟颜初换上另一套衣服,盛景曜恋恋不舍地走到门边:“晚上等我。” 阮筝按住胸口,凌迟的痛感让她浑身颤抖,泪水止不住流下,又伴着强烈的恶心。 她吐了一场,整理了一番妆容,走出休息室。 司机和工作人员恭敬地等在门前,随时都等候给她提供最佳的服务。 这是她盛太太的殊荣。 就如同每年的盛氏年会,盛景曜都会带着她高调出席。 豪华的现场,已经是衣香鬓影。 阮筝走进现场。 以往每年都是盛景曜陪同着她一起出席,所以这次她独自出现的时候,员工很是诧异。 “盛太太,盛总这次是不是又要给你什么惊喜了?” “是啊,每年的年会,都变成了盛总的告白晚会,我们都说盛总假公济私呢!” “整个榕城我就嗑盛总和盛太太的CP,实在实在是太甜啦!” 阮筝还没回答,会场忽然一片黑暗。 头顶银色的光束聚焦到到她头顶,光带缓缓向前铺成一条满是花瓣的路径,抬头是巨大的苍穹,有星星坠落。 另一头,盛景曜捧着玫瑰花朝她走来。 男人身姿挺*拔,眉眼英俊,跟多年前的婚礼一般,脚步坚定,目光深情,整个世界都唯余她一人。 他握着她的手宣誓:“阿筝,这辈子我只是你一个人的。” 誓言铮铮,如在耳侧,阮筝脑子里却是机械地重复着那一场酣畅淋漓的欢爱画面。 这个男人,会用握着她的手去碰触另一个女人的身体。 会用关心她的嘴去亲吻另一个女人。 他还在告诉世人,告诉她,他是她一个人的。 多么不好笑的笑话。 周围响起了掌声,盛景曜深情款款地握住了她的手。 阮筝看着他的手,那双撕坏孟颜初蕾丝的手,此刻正牵着她的手指。 她缓缓抬头,看向他崭新的衣服,脖颈右侧那小块的指甲划痕清晰刺目。 “阿筝,今天是盛氏集团八周年庆典。盛氏能走到今天,你功不可没。都说疼老婆能旺风水,我知道你陪我一路走来,并不贪图我的钱。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的爱意。” 他拍了拍手,助理很快呈上一份房产证明,是“筝爱一生”的三幢位置最佳的别墅和一套紫水晶首饰。 “你说喜欢紫水晶,我刚刚就去选了一套。喜欢么?” 男人的声音在耳畔,低沉磁性,阮筝看着黑色丝绒盒子里跟手机上如出一辙的项链,疼得佝偻了身子。 第5章 “怎么了阿筝......” 阮筝只余恶心,推开盛景曜的手:“有点不舒服,我想先回家了。” 盛景曜一如从前般关怀备至,只是每个字在阮筝耳边听来,都像是响亮的耳光。 “阿筝,我陪你回家......” 阮筝再一次打断他的话:“不用了,公司的事是大事,我这么大人了,不用陪。” 盛景曜牵起阮筝的手在唇边吻了一下:“怎么会?在我心里,阿筝永远是需要宠着的小孩。” “老公永远宠你。” 带着尖刺的刀刃在胸腔翻滚了一遭,血肉模糊,是难以出声的疼痛。 “景曜,你不厌么?我们结婚五年,你对我事无巨细,事事亲力亲为,不累么?如果你有一天真的累了......” “傻瓜,你在胡说什么!”盛景曜心里无端慌乱,他捧住她的脸,低低哄着,“我们跟别人怎么会一样?你是唯一的阿筝,我爱你都来不及,怎么会觉得累?” 阮筝看着盛景曜的眼睛,一如那年,他捧着她的脸:“阿筝,你,你可以答应跟我在一起吗?我保证,不,我,我发誓,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 她微笑,他便激动地将四叶草的戒指套入她手指中,想要吻她却又不敢,一张脸涨得通红。 最后,是她踮起脚尖亲了他的唇。 他半天不能反应,手心冒汗,一把背起她马不停蹄地跑到山顶,对着山顶高呼:“阿筝,我爱你!” 她含着眼泪,在他怀里听着他擂鼓般的心跳。 谁能想到,不出十年,他就能前脚赶着睡女人,后脚面不改色地跟她表深情? 手机铃声猝然响起,阮筝瞥了眼他狂飙的手机。 “不接么?不怕公司有急事?” 盛景曜接起电话便开始怒吼:“言桉,你怎么回事!不是跟你说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是不是不想干了!” 他怒气冲冲地挂断,又小心地扶着阮筝上了车,眉目温柔如水:“阿筝,真的不用我陪你回家吗?” 阮筝淡淡地回了一个字,摇上车窗。 车子转弯而过,盛景曜才转身打电话。 “太太,难怪人人都说你是榕城最幸福的女人,看我们盛总对你多好,那么大的雪,非要等车子看不见才肯离开。” 车内空调温度开得很高,阮筝却是一阵阵发冷。 她想起上大学的时候,每次送她离开他都会在站台站很久,每次她回来他又会早早地等候。 有一次她临时改签,早到了两个小时,没想到盛景曜早就在一个小时前等在那里。 还有一次飞机晚点,他撑着低烧的身体在机场足足等了六个小时,回到家已经熬成了高烧。 他说:“阿筝,我就喜欢这样等着你。我要你任何时候回头,都能看到我。” 结婚以后,她偶尔出差,他也是跟从前的习惯一样,即便工作再忙,都会提前两个小时等候。 送她离开,他也会习惯性地站很久,才离开。 她曾经很坚定地要在这个世界留下,跟他看花赏月,白头到老。 即使找到回家的途径,即使要她缩减五年的寿命,她依然义无反顾。 第6章 如今,一切不过镜花水月的破碎梦影。 阮筝撑着伞回到别墅,意外的是里面灯火通明。 她收了伞,胖橘猫喵呜一声跳入她怀中。 阮筝有些失神。 这只猫是他们在二十一岁的时候一同养的,那是一只流浪猫的猫崽。 时光荏苒,晃眼已是十年,她一直以为会为这只猫养老送终。 却原来,人心易变。 “阮筝!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养猫不要养猫!你看看这猫,把人都抓伤了!” 阮筝抬眸,着装得体的妇人看似气得不轻,橘猫委屈地喵呜一声在她怀里缩了缩。 她的身侧,站着巧笑倩兮一脸挑衅的孟颜初。 雪花肆虐,胡乱砸过来很快湿了衣襟。 阮筝抱着猫越过盛母走过,脚步未停。 “阮筝,我在跟你说话,你这是什么态度!我告诉你,这段时间颜初会住在这里,你赶快把这猫给处理了!” “盛夫人做这个决定,问过我的意见么?”阮筝停下脚步,冰冷的视线跟孟颜初相交,“这位小姐是你的客人,不是我的。三分钟内不离开,我会报警。” “你你你!反了天了!”盛母颤抖着手指,“阮筝,你不要仗着阿曜宠你你就敢对我指手画脚,不管怎么说我都是阿曜的母亲!就凭你个不会下蛋的母鸡也敢赶我?” 阮筝只觉得耳边嗡嗡,孟颜初假心假意地说什么,她都听不到了。 她握紧了楼梯的扶手,手指不受控制地颤抖。 三年前,她为盛景曜挡了一刀,那一刀伤了子宫,三个月的孩子流产,医生说她无法再怀孕。 盛母抱着她哭成了泪人儿,指天誓日说,这辈子只认她一个媳妇。 现在,她指着她的鼻子,说她是不会下蛋的母亲。 “今时不同往日,盛景曜如今是榕城新贵,不如你问问他,想要怎么样的鸡给他下蛋,我随时让位。” “阿筝,你胡说什么!”阮筝被忽然的力道扯入怀中,“什么让位!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女人,也只有你一个女人!” “妈,你如果再敢在阿筝面前胡说八道,别怪我不念亲情!” “带着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给我滚!” 盛景曜抱起阮筝疾步上楼,他的脚步显然有些慌,脸色都跟着发白了。 “阿筝,我代我妈向你道歉。我们说好的,不要孩子。阿筝,不要难过,老公永远爱你。” “乖,我去给你下一碗面就上来陪你。” 阮筝看着他深情缱绻的眸子,眉目染上自嘲。 一楼客厅,孟颜初哭得梨花带雨,看到盛景曜下楼,哽咽着追到厨房。 盛景曜挽起袖子,熟练地打了两个鸡蛋,他向来厨艺不错,一碗寻常的鸡蛋面也能做得色香味俱全。 “盛......” 盛景曜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眸色狠戾:“谁给你的胆子,闹到她面前的!一开始我就警告过你,盛太太的位置只能是阿筝,你不可能见天日!” “孟总。”小姑娘的声音委委屈屈,“我怎么敢在姐姐面前闹?我只是想把你这个送来,我怕姐姐发现......” 她的手心,赫然是婚戒。 第7章 盛景曜松开手,孟颜初剧烈咳嗽,身上的披肩划开,露出暧昧交织的雪白肌肤。 她红着眼:“我知道姐姐是你的心尖宠,我哪敢闹?今天雪那么大,我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封道死在路上,一尸两命,也是活该!” 盛景曜眸色变沉,扣住她的手腕:“你说什么!” 孟颜初扑到他怀里,一边撒娇一边有技巧地摩挲,两个人很快吻到了一起。 盛景曜再上楼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 许是心情激动,他没有之前善后得那样细致,胸前又是褶皱又是泪渍。 “阿筝,面好了。”他细心地将枕头放好,一口一口将面喂给她吃。 还是色香味俱全的面,已经没有了从前的味道。 “听新闻说晚上有暴雪,我怕路上危险,今晚就先留他们在这里过夜。明天一早,马上让他们走。” “你决定就好。”阮筝推开碗,“我吃饱了,有点困。” “那你先睡。”盛景曜亲昵地在她额上吻了吻,小心掖好被子,“阿筝,你放心,我本就不想要孩子的。生孩子太辛苦了,我舍不得。” 关门的声音传来,阮筝睁开眼睛,披了件衣服,起身去阁楼。 阁楼的房间是她亲手布置的,意境唯美,每个细节都是极致的用心,心情不好的时候她都会在沙发或是小秋千上坐坐。 阁楼里面有个小小的封闭空间,有个植被隐形门。 推门而入,十年来的点滴记忆猛然蹿入脑海。 他第一次为她做蛋糕的工具,她为他手工编织的被老鼠啃坏的围巾; 两个人自己刻上名字的鹅卵石,交叠着手做成的手模...... 还有一封她穿越者身份的信,放在漂亮的玻璃瓶里。 她原是想要结婚十周年的时候送给他,原是想要等到白发苍苍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回忆年少时光。 阮筝正想得入神,阁楼外门忽然被推开,男女急促的喘息声刺入耳膜。 隐形门留着一道门缝,阮筝稍一抬眼就看到沙发上的两个人。 那是她设计的沙发,盛景曜找人专门定制,就连上面铺着的彩色垫子都是她一点一点亲手钩织的。 如今,孟颜初穿着白色的兔子服装,又可爱又性感,眸光像是浸了水,盈盈惹人怜。 “阿曜......你,你疼我,好么......” “疼你你也要知轻重!竟敢跑到我家里来!孟颜初,我警告你,就算有了孩子,你敢让阿筝知道,我一定要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 阮筝捂住了眼睛,像是捂住了就看不到盛景曜的十指掐住女人的腰,就看不到他疯狂的泛红的眼尾。 可是她捂住了眼睛,却捂不住耳朵。 沙发吱呀吱呀散架的声音无孔不入,在她耳中是撕心裂肺的丧歌。 场面已经不陌生,隔着咫尺距离的亲眼目睹终究还是让阮筝疼得再度弓起身子。 那年盛大的烟花,真挚的求爱,风一样的少年背着她跑向山顶,都成了天大的笑话。 更别说这一屋子她视若珍宝的所谓回忆的物件。 刚刚拿在手中的蜡制手模已经被捏得粉碎,孟颜初躺在盛景曜怀里哽咽:“阿曜,那我的孩子,你还要么?如果不要的话......” 第8章 “要。”盛景曜拂去女人被汗水打湿的刘海,“我会想办法让阿筝领养。只要乖乖的不闹,我什么都会给你。” “如果我要你今晚陪我,明天也陪我呢?” “那有什么难?房间里点了熏香,阿筝一时半会醒不来。” 阮筝猛地咬住了手背,门外的一切都像是场梦魇,折磨到她鲜血淋漓。 呵,盛景曜。 你真的一次次刷新我的认知。 你所谓的爱,所谓的真心,所谓的一辈子,原来就是这样长龃的腐肉。 甜蜜的糖衣下包裹着欺骗,背叛,羞辱,流脓生疮。 “阿曜,阿曜......你说爱我好不好?就算是骗我的,也没关系......” “阿曜,求你告诉我,你爱我......我不会当真的,我只是想听......” “是,我爱你!” 阮筝闭上眼睛,强烈的情绪瞬间崩塌,尖锐的痛感让她捂住了胸口,整个人缓缓坐到地上。 透过朦胧的泪光,她仿佛看到那个羞涩的少年推开情书:“对不起,我只爱阮筝。” “阿筝,我爱你,可以跟我交往吗?”樱花树下,少年的声音绷紧,“你可以拒绝我,但是我不会放弃的。” “阿筝,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人。” 阮筝在小空间里坐了很久,久到盛景曜收拾好阁楼抱着孟颜初离开,久到天边有了晨光。 她起身下楼。 卧室里的熏香袅袅燃到了尾部,盛景曜还没有回来。 直到隐约的日光出现,他才推开房门: “阿筝,你醒了?我出门运动了一下,给你带了喜欢的早餐。” 运动。 可真是运动没错——跟别的女人的床榻运动。 “这是什么?”她伸手指了指香炉,“味道真不好闻。” 盛景曜眼底闪过瞬间的慌乱,他很快捉住她的手:“对不起老婆,昨天看你没睡好,就点了助眠的香。我不知道你不喜欢这个味道,以后不用了。” “对了,我这两天要出个差,后天一定赶回来。十周年的纪念日,老公还是要让你成为榕城最让人羡慕的女人。” 盛景曜离开了榕城。 阮筝收拾出所有阁楼里的物件,用火烧成了灰烬。 又整理出所有价值昂贵的东西,去奢侈品专柜做了二手转卖。 “盛太太,你把这么多东西都给卖了,是不是盛总又给你买了好些礼物,放不下了?” “我猜是盛总给盛太太买下了一个商场,只要盛太太看中,直接取就行。” “盛太太,明天就是你跟盛总十周年纪念日,我们整个榕城都等着看这场爱情神话呢!” 阮筝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这场宴会,她是不会参加了。 以后的每天每夜,每分每秒,她都不会在盛景曜世界里出现。 他爱跟孟颜初上床便上床,生孩子便生孩子。 昨夜凌迟的疼痛过后,阮筝便再也流不出一滴泪了。 有句话是,哀莫大于心死,便是如此了。 她的内心,平静无澜。所以不想触发追踪系统,她就不会看到盛景曜。 饶是如此,盛景曜的信息却是频频从手机传递而来。 “阿筝,吃饭了吗?我正在开会,但忍不住想你。我晚上就回来,等我。” 第9章 孟颜初的视频几乎同时传来。 背景是深蓝色的大海,穿着吊带裙的女孩跟着浪花奔跑,和男人激吻。 五星级豪华酒店包下游泳池,用上了三百六十式。 “姐姐,男人的嘴,骗人的鬼。阿曜每天都对我欲罢不能。你知道他的精力有多旺盛吗?他说爱你,你是不是傻?” “姐姐,他没有这样碰过你吧?我怀孕了,他还是不放过我。姐姐,阿曜如今的身价,你连孩子都圣布里,又怎么坐稳这个盛太太?” “倒不如自己主动退出,阿曜有大好人生,为什么要困在你这个不孕不育的女人身上?” 阮筝没什么情绪地看完这些挑衅,又将手机上她所发的文件都打包好,设置了定时发送。 二手奢侈品换来的所有钱也都捐给了孤儿院。 别墅里跟爱情相关种下的花,她请了花匠全数清理;房间里所有有纪念意义的装饰,也都一一去除。 墙上的婚纱照,一并摘取。 每摘除一物,心底就会轻松一分。 最后,她拟好离婚协议书,签上自己的名字,摘下婚戒,放在包装精美的礼物盒子里。 倒计时很快不足十二小时。 全城的ied屏幕都在播放着盛景曜和阮筝这场豪华盛典,听说是盛总砸了几个亿请了专门的团队要给盛太太一场盛世浪漫。 盛景曜打电话让阮筝先去现场,等着他给的惊喜。 阮筝冷笑。 明明是孟颜初说是动了胎气要他陪着,他抽不开身。 他甚至又来不及回家,发现不了任何异样。 看吧,盛景曜,你所有的承诺会一点一点地落空,谎言也会一遍一遍地重复。 今晚的惊喜,该是我给你的。 倒计时不足三小时。 盛况空前的会场散发着玫瑰清香,“阮筝”蒙着厚厚的头纱,穿着豪华定制的婚纱在台上盈盈而立。 盛景曜推着一人高的蛋糕走来。 动人的音乐背景,大屏幕上播放着盛氏夫妇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盛景曜说了很多,无非是冠冕堂皇的情话。 他红了眼,最后将公司的股权让渡书交给妻子。 全场哗然。 艳羡和赞誉只不过一瞬,因为ied屏幕很快跳出视频。 那些视频,是盛景曜和孟颜初激情的一次次,是孟颜初挑衅的一次次。 孟颜初发给她的视频,连同她的追踪系统提取的视频,可谓盛世精彩。 屏幕连接着全城的室外滚动屏幕,整个榕城都沸腾了。 盛景曜手里的股权书飘落在地,身子不稳地晃动,他慌乱地挽上女人的面纱,想要解释。 一张妆容艳丽的脸赫然出现在面前。 哪里有什么阮筝,这里站着的,分明是孟颜初! 倒计时不足两小时,阮筝的身体逐渐变得透明。 她能通过自己的意识去任何想要到达的地方,这是系统给她的最后福利。 空运来的朱丽叶玫瑰带着露水,会场的布置确实是极致奢华。 盛景曜用巨金砸出所谓的浪漫忠贞,这一刻已经灰飞烟灭。 言桉火速处理不堪入目的视频,但是他处理不了。只有等到阮筝消失,这视频才会停止播放。 第10章 所以那样不堪入目的场景和声音,会一遍一遍在大街小巷流传。 盛景曜看着凭空出现的孟颜初,脑袋有一分钟的空白,勉强扶住桌沿才站稳。 他的手背青筋暴显,目眦欲裂,一耳光重重地打在孟颜初脸上,又狠狠地掐住了她的脖子:“你为什么在这里!阿筝呢?你把阿筝怎么了!” 孟颜初说不出话来,她恐惧地看着他,他眼底的杀意让她毫不怀疑会这样死在他手中。 她想说,是阮筝让她来的,是阮筝逼着她来的。 她以动了胎气的理由让盛景曜来了医院,本想再勾着他,她打开手机的通话,让阮筝好好听一听现场的恩爱缠绵。 但盛景曜只是吻了她一会就要走,并再一次警告她:“今天是我跟阿筝的十周年纪念日,如果动什么歪心思,颜初,我的手段你不会想尝试。” 他留了十分钟便走了,她心有不甘,将病房里的东西砸了个遍。 这个时候,阮筝来了。 她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色羽绒,清秀的眉目未施脂粉,淡然地看着她。 “姐姐。”她摸着肚子站起身来,“你终于敢在我面前出现了。看到了么?阿曜刚刚来过。就算是他要给你震惊全城的盛典那又怎么样?你生不了,阿曜慢慢就会厌弃了你。” “知道他有多迷恋我的身体吗?知道他一天能跟我做多少次吗?”她扯下衣服,雪白的皮肤上是青青紫紫的吻痕,她得意地笑,“知不知道,你在房间被香熏得昏昏欲睡的时候,我跟他在干什么?你在等着这个十周年结婚庆典的时候,我又跟他在做什么?” “就算阿曜真的对你有几分情意,又能持续多久?阮筝,榕城人人都说你是最幸福的女人,要我说,你是最蠢最可怜的才对。你为什么不主动让位,为什么还要霸占这个名不副实的盛太太的位置?” 她说得激动,阮筝却是淡然而讥诮地微笑:“想做盛太太,我成全你。” 她愣住,阮筝拍了拍手,豪华的礼服就被抬到她面前。 “你,你什么意思?”她往后退去,那一排黑衣保镖让她心头大感不妙,正要拿手机,手机却先一步被阮筝夺走了。 她还是那样淡淡地笑:“不是说想做盛太太吗?换上这身礼服,你就是盛景曜的太太。这个位置,我让给你。” 孟颜初摇头,她再蠢,也知道这样的场合她敢公然出现,盛景曜是不会饶过她的。她知道阮筝是个孤儿,性子看去软弱可欺,第一次挑衅之后她并不敢跟盛景曜撕破脸,所以她才敢一次一次挑衅。 但她没想到,她让保镖打了她十个耳光,还以她的家人威胁,强制换上了礼服,戴上了头纱,进了这场盛世的周年典礼。 站在舞台,看着男人的深情,她心里又是嫉妒又是害怕,还有一丝丝的侥幸。 如果事情闹开,他是不是就此放弃阮筝了? 毕竟她怀了盛家的孩子,登堂入室只是迟早的事,就连盛景曜的母亲,喜欢的也是她不是么? 可是现在,她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盛景曜想要杀了她。 第11章 那个在她身体上能发狂的男人,跟他口中说的是一样的。 他爱的人是阮筝,虽然他一直喜欢跟她做。 “阿曜,你疯了!你快放开她,你要掐死她了!她还怀着孩子!” 孟母用力扯开他手臂,空气蹿入,孟颜初跌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呼吸。 “阿筝,阿筝......” 盛景曜恍然回神。 他没见到他的阿筝,他不该让阿筝在现场等,公司年会的时候已经让阿筝等了一次,她一定是生气了。 他早该看出她的不一样了,那点隐隐的不安就是最准确的,他那么爱阿筝,那么了解阿筝,怎么就没有发现她的异样? 心口像是豁开一个大口子,嗖嗖灌着冷风。盛景曜冲出宴会厅,直奔别墅。 他的阿筝,一定在家里流泪,他不能让阿筝再伤心了! “阿筝!” 盛景曜冲进别墅,陌生的空落感刺得他眼睛生疼。 不过两天的时间,院子里的花圃全部清理干净,只留下原先的几棵乔木。 盛景曜的身子几乎稳不住,他踉跄着脚步走到门前,想急切地冲进去,却又不敢。 他颤抖着手推开门。 明明是一样的房子,却又少了那么多物件,他叫不出名字来,但又深深地感受到房子里的沉沉死气。 那个门前的小铃铛,是阿筝自己串的,上面挂着她从寺庙求来的平安符。 那对餐桌上的情侣杯,是他们在法国旅行的时候淘的,阿筝专门在上面自己作了画。 那盆小小的观音竹,已经养了多年,是他打第一份工的时候送给她的小小礼物。 可是现在,这些物品都不见了,家里只有冰冷的餐桌和沙发。 他猛地抬头,空白一片的墙壁,已经没有了婚纱照。 心口震痛,他整个人跌坐在沙发上。 原来,在他自以为是隐瞒得天衣无缝的时候,阿筝已经知道了一切。 她像是在看着一个跳梁小丑一样,看着他一次次地自圆其说。 他是有多蠢,竟然以为一直聪慧的阿筝会看不出他拙劣的谎言? 阿筝曾经暗示过他很多次,如果厌了,烦了,累了,就告诉她,她会离开,两个人还是朋友。 但他狂妄自大,以为阿筝天天围着他转,根本就不会发现什么异样。甚至,他以为她没有亲人,这辈子只有依靠着他盛景曜。 他上了二楼。 卧室在最好的位置,房间里阿筝布置最为精心,可是他推开房门,只有一室冰凉。 颤抖着手拉开衣柜,空空荡荡,只留下他的衣物。 她把一切的痕迹都抹灭了,就像这十年不过是他的一场梦影,就像这十年她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生活。 “阿筝......阿筝,我错了......你在哪里,阿筝......” 痛苦像是猛兽将他的皮肉狠狠撕扯,盛景曜一拳砸在玻璃柜上,鲜血顿时如注。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他心里一紧,很快接起陌生号码。 “请问是盛先生吗?” “是。” “您好,您的夫人......” 盛景曜心底狂喜,他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我太太在哪里?” “盛先生,是这样的,前两天贵夫人以您的名义捐助了一笔钱,我们特此表示感谢并将证书寄给您......” 第12章 前两天。 前两天,他一直跟孟颜初在外面鬼混,他以为每天五个电话就能消除阮筝的疑心,却不想她早就知道了实情。 她用了两天时间处理好了全部事宜,他的离开,正好方便她行事。 如果他没有去,或是他回家了,他就能发现迹象,可是他偏偏陪着孟颜初。 盛景曜像是浑身被抽走了力气,他缓缓走向了三楼。 这里有个小阁楼,阮筝喜欢这个小空间,将它布置得格外精致。 她说,如果心情不好的时候,她会走进去听听音乐或是喝杯咖啡,很有疗愈的作用。 他工作累的时候,也会走进,在沙发上躺一躺。 可是现在他坐上沙发,只能想到他跟孟颜初的糜烂。 他是被鬼迷了心窍吗?竟然会允许孟颜初在这里过夜,竟然还在阁楼厮混? 为了不被阿筝发现,还卑鄙无耻地点上了熏香? 盛景曜双手捂住了脸,血水夹杂着泪水,他只感觉自己的心里很疼很疼,疼到佝偻了身子,也还是无法呼吸。 风吹过,传来叮当的响声。 他抬头,看到之前花架的位置,有一扇透明的门。 盛景曜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动起来,他起身推开门,里面的空间不大,已经空无一物。 但是墙壁上有一条爱心形的时间线。 他仔细地看上面的日期,每一个日期,都是他跟她之间难忘的值得纪念的日子。 “阿曜,十周年纪念日,我有一份很特别的礼物送给你。” “哦?什么礼物?” “就是,时间的礼物。时间到你就知道了。” 清甜的声音还在耳边,不过相隔两个月,他就把人弄丢了。 悔恨的泪水再次流下,盛景曜痛哭出声。 忽然,眼角的余光瞥见地面一枚耳钉,他瞳孔骤然缩紧。 他颤抖着手捡起镶钻的四叶草耳钉,清晰地记得这枚耳钉是他亲手给她戴上的。 就是公司年会的那天。 所以,那天晚上,她并不在卧室,她就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亲眼看着他跟孟颜初颠鸾倒凤! 盛景曜痛苦地蜷缩起身子,将耳钉小心地放入怀中。 “阿筝,对不起......我错了,是我错了......” 他颓败地坐在地上许久,才想起给言桉打电话。 他要找到阿筝,一定要找到她,对她忏悔,她要他怎么样都可以,只求她能原谅他。 毕竟,他是爱她的啊! 他们之间十年的感情,从一开始的惊鸿一瞥,到后来的患难与共,他从来都是想要跟她白头到老的。 阿筝,所有的誓言我都没有忘记。 所有的日子我都能清晰地记得,什么事,什么话,甚至是什么表情。 怎么就会到了这一步呢? 他痛苦地抱住脑袋,却抵不住撕心裂肺的疼。 阮筝看着他哽咽的样子,心里已经没了情绪。 他看起来好像很痛苦,但她更记得,跟孟颜初上床的时候,他是多么迷恋投入。 所以这样的痛苦,是要给谁看呢? 年少时,他目光灼灼:“阿筝,如果违背誓言,就罚我下地狱!” 她笑着掩住他的唇:“可不兴乱说。人心易变是寻常,真的遇见了喜欢的人,跟我说便是,我们好聚好散。但如果骗了我,我就会离开,绝不回头。” 第13章 “阿筝,我不会让你有这个机会。” 孟颜初开始发信息给她的时候,她其实并不全然相信。 毕竟她跟盛景曜十年的感情,跨越过生死,他怎么可能背叛她呢? 但是,后来越来越多的蛛丝马迹都在彰显着残忍的事实。 他一边在对世界宣告着他的爱情,一边又追求偷情的刺激。 他甚至会想要欺骗她将私生女养在她膝下。 看,盛景曜,多么可怕。 你口口声声的爱意,就是这样作践人的。 手机铃声猝然响起,屏幕跳动着“言助理”字幕。 只要愿意欺骗,方法总是很多。 盛景曜有些急切地接起电话:“言桉,是不是找到阿筝了?” “盛总,盛太太在京蓝医院,已经上了顶楼。” 系统机械的提示音几乎在耳边同时响起: “宿主25432号阮筝,离开倒计时五分钟。” 原来,系统给她安排消失的方法,是这样的。 她的意识“嗖”地一下,像是元神归位。 寒风猎猎,阳光却是兜头,整个城市冰雪消融。 阮筝看着楼下乌压压的人群,能清晰地听到沸腾的声音。 “谁啊这么想不开,年纪轻轻就要跳楼!” “指不定是遇上什么伤心事了,有什么过不了的坎吧。” “要我说,这世上最可怜的女人,算得上盛太太了吧?她能有盛太太可怜?一边演着绝世深情好男人,一边跟着小三偷腥啊!” “谁说不是呢?看看床上那孟浪的样子,怎么好意思说出那些甜言蜜语的?” 有人认出了她,大叫一声:“呀,好像这就是盛太太!” “啧啧,真是可怜,也难怪她会想要寻死了。结婚十周年纪念日,老公和小三的上床视频满大街都是。这世界上最杀人于无形的啊,就是裹着蜜糖的砒霜!” “......” 阮筝的脚不自觉地往前挪动,脑海里走马观花地浮现出一幕幕。 她到这个世界十年,三千六百五十个日子,至少有三千个日子跟盛景曜相关。 父母车祸身亡,大伯霸占她的家产,她只能依靠打工维持生计。 打工的时候,她遇到盛景曜。 这个世界对她而言是陌生,是他带着她,一点一点地融入。 来到这里的第四年,系统找到了她,因为升级错误将她带入异世,所以她任何时候都可以回去。 她迟迟不接受盛景曜的表白,因为她想着,她迟早是要走的。 但那次酒店失火,她看着熊熊的火光以为就要死在那里的时候,盛景曜披着淋湿的棉被朝着她冲过来。 他的脚被砸伤,还是艰难地背起她一瘸一拐地冲出火海。 她在他的后背,泪流满面。 她想着,这样能为你生为你死的男人,无论是哪个世界,哪辈子都是极其难寻的。 危险来临的时候,他护住她的动作,都是下意识的。 她不想走了,她想在这个世界好好地活,哪怕违背生存规则,减少寿命,她都想要留在他身边。 她一直以为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结婚后,公司的运营一直艰难,可无论遇到怎么样的糟心事,盛景曜回到家里待她总是温柔如水。 第14章 为了他的公司,她也出谋划策,也起早摸黑,也在酒桌上喝到胃穿孔。 她没让盛景曜知道,他守在病床边,晚上却是偷偷地哭了。 她所做的,他一直都知道。 “阿筝。”他这样说,“我知道你为了做了多少,以后别这么傻了。我挣钱是为了你,你身体坏了,挣了钱还有什么意义?” 她窝在他怀里,只觉得连空气都是甜的。 都说人心易变,可是她的阿曜,不是这样的。 人生有几个十年?又有多少夫妻是这样过来的? 但是人心啊,真的易变。 她的脚步到了边缘,听到撕心裂肺的吼声:“阿筝,不要!” 人群中让出了一圈空位,盛景曜跪了下来。 他的眼眶通红,声音嘶哑,挪动着唇瓣不知从哪里开口,整个人像是要碎了。 “阿筝!不要!求求你不要!我求你......是我错了,我错了,该死的那个人是我,不是你啊阿筝!” “离开倒计时,五秒。” “阿筝,我知道你心里难过,我是一时鬼迷了心窍了!从始至终,我爱的都是你,我爱的只有你,你知道的阿筝!” “五!” “阿筝,你还记得你答应过我的,你会一直陪着我,即使我穷困潦倒,即使我犯错。” “四!” “阿筝,我会把一切都处理好的,孟颜初我不会留,孩子我也不会留,公司我也不要了。我只要你,你知道的,这辈子我只要你!” “三!” “阿筝,你打我啊!你打我骂我杀了我我都愿意,你让我这辈子做牛做马我都愿意赎罪!” “二!” “我们说过共白头的,我们说好了一起活到八十岁!阿筝......你要我怎么做才能原谅我!阿筝,求你不要再往前了!” “一!” “阿筝......” 盛景曜的话被寒风吞没,意识和身体分离,阮筝抽离出自己的身体,看着那具身体脑浆碎裂,砸在盛景曜面前。 “啊!” 周围人群尖叫起来,有散开的,也有更往前聚拢的。 “阿筝,阿筝......” 盛景曜颤抖着唇,许久都没有发出一个字音,他爬过去,将阮筝紧紧地搂在怀里。 “这个时候装什么深情!要不是心死到了极致,也不会想要死啊!” “从前一直都嗑盛总和他太太的CP,现在是三观震碎一地!以后盛氏所有的产品我都抵制,不会再买了!” “什么感动全城,分明就是杀人不见血!我宁可老公对我冷淡,也不要把我当成猴子一样团团转!什么爱情,把好好的人骗成了傻子!” “......” 盛景曜像是魔怔了一般,救护车来他都不肯撒手,只是紧紧地抱着阮筝。 “阿筝,是老公不好......阿筝,老公错了,我们回家,我们回家好不好?” 他抱起阮筝的身体,跌跌撞撞地往前走。 没走几步,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他整个人也直直倒在地上。 盛景曜再醒来,是在两天后。 “阿曜,你醒了?” 柔柔的女声在耳边,他一抬头,就看到忙碌着的身影将水递到他面前。 第15章 “阿筝!”他哑着声音抱住了她,“阿筝,是你回来了。我就知道,昨天是在做梦。阿筝,我错了,我再也不会骗你,你原谅我好不好?” 孟颜初攥紧了手,她还未开口,就被重重地推了出去。 “你不是阿筝!” “阿曜......” “闭嘴!”盛景曜怒吼,“阿曜也是你叫的?这个世界上,只有阿筝才配这样喊我!” 孟颜初红着眼睛:“阿曜,你别这样!人死不能复生......啊!” 脖子被狠狠掐住,濒死的感觉再次而来,孟颜初看着他魔鬼一样布满血丝的眼睛,死命地拍着他的手。 “救......救命......” “阿曜,你疯了!你是要掐死她吗!” 孟母抓着他的手,这一次却没能掰开,盛景曜的手越收越紧:“你说什么?你竟敢咒阿筝死!谁给你的胆!” “阿曜,你放开她,你快放开她啊!”孟母哭叫着,“她怀着你的宝贝儿子,我找医生看过了,是个儿子!我们孟家有后了!” 叩门声传来,一个快递员探进头来:“请问这是盛景曜先生的病房吗?有个快递要你签收。” 快递。 阿筝,一定是阿筝。 盛景曜急忙松开手,在病号服上擦了擦,才认真地签字。 拆开快递,是一个好看的礼物盒子,上面娟秀的字体写着“盛景曜亲启”。 是阿筝的字。 他打开盒子,是一块块被撕开的布料。 粉色蕾丝,黑色蕾丝,白色蕾丝,还有各种轻纱,都是孟颜初穿着情趣内衣勾引他的时候,被撕扯坏的。 下面,放着一张离婚协议。 旁边的一个丝绒盒子打开,是她的结婚钻戒,一旁还有一个精致的优盘。 孟颜初双腿抖得厉害,从看到那些蕾丝开始。 每次她跟盛景曜欢好之后,都会给她寄上一片撕破的布料,想到阮筝的崩溃,她就很得意。 一个平平无奇的女人,占了榕城最金贵的男人那么多年,她不过就是一个家庭主妇,最重要的是,她无法生育。 凭什么! 明明盛景曜对她的身体欲罢不能,在她身上欲仙欲死,她才是能跟他比肩的女人。 她要他知难而退,主动离开。 她一直以为阮筝是惧怕扯开真相的,毕竟这样的贵妇人,离开男人之后能怎么活? 但她万万没想到,她歹毒地留了后手,要将她置于死地。 盛景曜将U盘插入电脑,很快出现了她跟阮筝在医院里的对话。 孟颜初猛扑过去:“阿曜!这是阮筝陷害我!我没有......” “啪!” 重重的一耳光让她失去了听觉,喉头腥甜一阵阵涌出,压不下。 视频顺畅播放,是她得意地摸着肚子对阮筝挑衅,说盛景曜迷恋他的身体,说她跟他日日缠绵,说阮筝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 隔着距离,孟颜初也能感受到盛景曜杀人一般的低气压。 她要逃,这个男人疯了,他会杀了她的! 她才爬起身子,头发就被从后面抓住,一个猛力扣下桌面,额头起了血痕。 “说阿筝生不了?说我会厌弃了她?” “说我迷恋你的身体,让阿筝退出?” 第16章 “想代替阿筝称为孟太太?” “孟颜初。”他抓住头发抬起她的头,目光阴冷,“我有没有警告过你,不准闹到阿筝面前,不准让她知道?你敢跳到她面前蹦跶,你算个什么东西!” 又是一个耳光,孟颜初的身子被重重甩出,头撞上桌角,鲜血顿时汩汩。 “你第一天爬上我的床,我就告诉过你,你不过是泄欲的工具。一个工具,还妄想盛太太的位置?” 男人脚步抬起,孟颜初恐惧地往后退去:“阿曜......” “不,不,孟总,孟总......你放过我,我再也不敢了,你放过我......” 盛景曜一脚踢向孟颜初的肚子,她凄厉地大叫起来:“不要,不要!孩子是无辜的,这也是你的孩子啊!” “我的孩子,只能阿筝给我生。她若是生不了,其他人就不用生了。” “阿曜,你疯了是不是?颜初怀了......” “三年前,阿筝给我挡了一刀的时候,你不是这么说的。”盛景曜打断她的话,手背青筋毕显,“你说,你这辈子都会待她跟亲女儿一般。” “如果你的女儿不能生育了,你是不是也会给你的女婿找个女人,让她传宗接代?或是你不能生育的话,你帮你老公找个女人?” “当初要回盛家,我本就不愿意。是阿筝劝着我说,血浓于水,母亲怀胎十月不易,我才肯回来。” “你不念着她的好,就是想着生儿子?如果没有阿筝,你连我这个儿子都没有,还想要孙子!” 盛景曜说着说着笑起来,笑着笑着就掉下了眼泪:“阿筝,你看,我们都在负你,我们都是白眼狼。” “白眼狼总要付出代价的,是不是?”他拿着戒指,喃喃,“你放心,我不会要这个孩子,我也不回盛家了。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我都不要,你回来好不好?” “言桉!”他忽然大喝,“带她去做手术!” “不是喜欢说别人是不会下蛋的母鸡么?那就自己尝尝,那是什么滋味!” “不要!”孟颜初瞪大了眼睛,她捂着肚子往门口快速爬去。但盛景曜那一脚实在太重,她还没有爬出一米,就被人就拎了起来。 “不要!盛景曜!求求你不要!你不能这么对我!......你凭什么这么对我!你这个狼心狗肺的男人,怪不得阮筝不要你!你会有报应的!......” 孟母擦着眼泪,想阻挡却又不敢。 他这疯了的样子,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可是这女人也实在太狠了,在这个时候选择跳楼,阿曜这辈子都走不出来。 盛景曜把戒指和耳钉放在手心。 这是阮筝在这个世界上留给他最后的念想。 他想闭上眼睛睡觉,只要睡醒了,这一切噩梦就过去了。 不是现实,他的阿筝不会对他那么残忍。 他闭上眼睛,却总是想到那些画面。 他抱着吻着孟颜初,阮筝就在一旁淡淡地看着。 “阿筝,你听我说,我......” “我说过,你如果背叛我,我会让你永远都找不到我。” 他猛地睁开眼睛,背脊一身冷汗。 他曾经想要用尽一切护着的阿筝,终是被他弄丢了。 第17章 14 阮筝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再度穿越了。 因为系统故障,她没有穿回原世界,而是穿到了一个恋爱脑身上。 那个女孩名叫苏曼曼,因为未婚夫跟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搞在一起,扭打之下她被推下楼梯,后脑着地,当场毙命。 阮筝穿进这具身体,醒来的时候VIP病房空无一人。 她一边接收着大脑里苏曼曼的信息,一边走出病房。 “哐啷!” 砸重物的声音一声高过一声,还有女人歇斯底里的哭叫。 她在门前停住脚步,顺着门缝,看到的是蓬头垢面的孟颜初。 不过寥寥数日,却是隔了一世。 再见到孟颜初,心情平静到让她自己都惊讶。 “孟小姐,你刚刚流产,情绪这样激动的话,会落下病根。” 阮筝有些诧异,倒是没想到盛景曜心那么狠,明明说好要撒谎放到她膝下的孩子,说打便打了。 孟母在一旁坐着,垂泪叹息,一眼看去竟是老了十多岁的样子。 “哭哭哭,哭有什么用!早知道你这么没用,拴不住阿曜的心,我找你何用!跟你说了不要在阮筝面前较劲,你偏偏上赶着找抽!现在好了,我的宝贝金孙也没了......” 她说着大哭起来:“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呀!阿曜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不肯吃饭,也不肯吃药,那么大一个公司也没有人管......我看他是要把自己给废了啊......” 阮筝冷笑。 盛景曜惯会装深情,装着装着,便连自己也相信了。 她抬步往前走去,没走多远,身子忽然被人从身后抱住。 “阿筝!不要离开我阿筝,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阮筝用力挣开,转身就朝着盛景曜一耳光。 这个不靠谱的系统,让她脱离了阮筝这个身份,却没有离开这个世界,甚至没有离开榕城。 不过这样也好,脱离了这个身份,她就是自由身。她已经熟知这个世界的法则,足以好好生存。 无论身在何处,心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上辈子,盛景曜陪伴她十年的时光,这十年里,她事事以他为中心,为了盛氏耗费了所有的青春和心血。 世人都说盛景曜是商界奇才,说盛景曜宠妻如命,没有人知道在背后她付出多少。 最后,盛氏壮大,不知不觉中,他慢慢忘却了初心。 孟颜初是盛母为他物色的女孩子,他开始严词拒绝,后来便是半推半就。 再后来变本加厉,在她眼皮子底下也能厮混。 不惜用上熏香。 盛景曜可能不会相信,孟颜初只是一个开始,他可以有一个孟颜初,便可以有沈颜初张颜初陆颜初。 他会渐渐大开饕餮之口。 如果没有系统,他可能还是会用深情绑架,利用自己的权势不让自己离开。 一段时间后,他的愧疚会渐渐消失,他又会用上更恶心的手段,一边绑着她,一边跟别的女人上床。 所谓的深情,不过就是诱惑面前的良心所在。 一个能虚伪到这般的伪君子,又谈何深情呢? 盛景曜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女人,明明是那样陌生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他竟是有一种熟悉感。 第18章 尤其是她走路时别过发丝的小动作。 那个瞬间,他真的觉得是阮筝回来了。 “这位先生,你再这样不礼貌的话,我就报警了。” 盛景曜的眸光死死盯着她,这个女人不是阮筝,声音也不似,但那神情语气,偏偏又让他窥见了阮筝的影子。 他一定是疯了。 盛景曜往后退了几步,落荒而逃。 阮筝再回到病房,病房里热闹极了。 一家人整整齐齐的都在。 “曼曼,你这听说风就是雨的性子什么时候能够改改!你看看,推了你妹妹,自己也摔下楼梯!可怜芊芊,都快破相了!” “姐姐,我真是只是让霍骁哥哥帮我改论文而已,你误会我了......” “沈曼曼,你到底什么时候能够不那么恶毒?你一次次对芊芊做的,真的够了!你这样的人,怎么配称为霍家的儿媳?” 阮筝掏了掏耳朵,将脑子里的信息跟这些人一一对上。 偏心父母,白莲妹妹,渣男未婚夫。 这一世很热闹,不像跟盛景曜的那十年,她的世界冷清到只有他们两个。 挺有趣的。 阮筝推开眼里冒火一直在瞎哔哔的渣男,盘腿坐到床上,散漫地笑了: “不就是想跟我退婚?满足我的条件,退婚的事,好说。” 阮筝的葬礼推迟了七日举行。 她的尸体放在冰窖里,盛景曜每天都会在那里几个小时。 他对着她忏悔,对着她说那十年一点一滴的记忆。 大家都觉得盛景曜疯魔了,他根本就不承认阮筝已经死亡的现实,活在自己编织的幻境里。 以为他要一直这样下去。 没想到那天他在冰窖冻得失去知觉再次进医院后,他想通了。 他要给阮筝举办葬礼。 盛母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抹着眼泪想要安慰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点头:“你想通就好。阿曜,日子还长。” 盛景曜没有理会她,回家洗澡理发剃胡子,一身黑色西服穿在身上依然显得英俊挺拔。 葬礼很是豪华隆重,整个榕城有头有脸的人都到场了。 虽说这段时间盛氏股票狂跌,公司口碑直线下滑,但毕竟是首屈一指的大企业,这样的花边新闻还不足以击垮盛氏。 阮筝穿着黑色的衣服,手里拿着白色菊花站在葬礼队伍中,只觉得这个世界奇幻极了。 霍骁作为霍家代表出席葬礼,他遵从霍家的意思也带上了她。 在婚约没解除之前,阮筝听他的。 尤其是看到沈芊芊气成了兔子的眼睛,颇有几分畅快。 “我说这盛总虽然渣吧,倒也是真的深情。这世界上出轨的男人那么多,有多少是会想要忏悔的?巴不得原配死了!” “是啊,他刚刚说了,终身不娶。而且我听说啊,这个小三下场凄凉,孩子没了,还伤了子宫。这么大的盛氏,他宁可不要继承人,这样的男人能有几个?” 这个世界对男人包容性实在是太强,他深情的人设崩塌之后,竟然还能立得起来。 阮筝拧眉:“他的妻子已经死了,是被他活活逼死的,如果这也能叫深情的话,岂不是滑稽可笑?” 第19章 “小三下场凄惨,不过是个顶罪包。有没有拿枪指着让他上床,让人怀上孩子,这也能称为口碑翻盘的借口?继承人也好,终身不娶也好......呵呵,不是说盛总曾经对盛太太就是一口一个誓言么?” “曼曼,你胡说什么!”霍骁用力扯了下她的衣袖,“盛总是你能议论的?你们沈家小门小户,他一个指头就能掐死!” “实话实说罢了。总不能人走茶凉,连说句公道话的人都没有。” 舆论一下子调转了方向,大家想起了那日的惨烈。 一直以深情示人的丈夫已经让别的女人怀了孩子,妻子伤心之余跳楼身亡。 背叛是真的,只能证明真情是假的。 既然是假的,那现在的话又有什么可信度? 霍骁不可思议地看着她,忽然觉得有些陌生。 他从小就认识沈曼曼,她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人,除他之外,什么事情都入不了她的眼。 她怯懦地跟在他身边,就这样做了十几年的舔狗。 现在,她敢跟他提退婚,也敢非议盛景曜。 甚至在看到盛景曜对着遗照鞠躬的时候,她冷笑出声,眼神冰凉而又讥诮。 就连盛景曜都发现了异样,目光频频望过来。 葬礼一结束,他就快步带着阮筝离开。 “沈曼曼!”霍骁扯了扯领带,“你今天他妈是不是被人夺舍了!你有几个脑袋敢挑衅盛景曜!要死别拉着我垫背!” “我们很快就解除婚约了,早点完成答应我的三件事,你的沈芊芊还在等着你。” 阮筝转身就走。 前世她只是为了盛景曜。 为了他实现梦想,她学习企业管理,学习经济学,学习心理学,每一单生意都做好市场分析,做足功课。 每一个人才的引进都十足用心。 盛氏逐渐壮大,她便退居幕后,学做一个优秀的家庭主妇,学习烹饪,学习插花,学习艾灸推拿。 她想过有一天男人会变心,但没想过他会用这样虚伪的方式去践踏他们的曾经。 如今再活一世,她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为自己而活。 所谓的什么爱情,什么誓言,根本就不重要。 男人爱你的时候是真爱,哪怕豁出命去都不带眨眼。 不喜的时候也是真不喜。 盛景曜对爱她这件事有执念,明明身体都已经脏透了,还能做出天下第一痴情汉的样子。 “沈小姐。” 阮筝才走到路口,被熟悉的身影拦住。 近距离地看盛景曜,几日时间,他整个人瘦了一个度,眼底乌青,眼睛又是布满血丝,透着一股子颓唐。 “你是不是跟我太太认识?” 盛景曜无法解释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明明眼前的这张脸极为陌生,但是那种可怕的熟悉感让他不由自主移动脚步。 他爱阮筝,年轻时追着她的时候,常常会不自觉地看着她,她所有的习惯和小动作都在记忆里烙成印记。 二十岁那年,她在餐厅打工,遇见带着小三吃饭的男人,正遇到自己的老婆跑来捉奸。 男人开始有些心慌,后来见原配打了小三,态度便开始强硬起来。 第20章 阮筝是个服务员,她当时气得将盘子砸在地上,说出的话铿锵有力,几下就让男人哑口无言。 就如同今日般的义愤填膺。 走过十年,他竟是忘了阮筝是这样的性子,她绝对不为瓦全,他是触了她的逆鳞。 她一直以来都是优秀到耀眼,这么多年,她一直都在他身后,不是她没有能力,而是她愿意。 他怎么会去碰孟颜初这样的女人,最后害死了阿筝? 不不不,阿筝没有死。 他那日坐在冰窖里跟阿筝说着话,忽然想起五年前。 那是春天,杏花开得极好,他陪着阿筝到榕城香火最旺的紫竹寺。 许愿树下,阿筝虔诚地许愿,之后在树下埋下一个玻璃瓶。 他好奇地问那是什么,她笑笑说:“秘密。” “阿曜,每年的这个日子你都陪我来一次好吗?来满五年,我把玻璃瓶给你。” 她说这话的时候笑意盈盈,眼睛里像是盛满了星星。 他默默在心里记下,一直以为自己不可能忘,但事实偷情的刺激已经让他早已将这样的小事抛却脑后。 那天孟颜初缠他缠得厉害,他随意找了个加班的借口,说要很迟回家。 等他回到家,阮筝并不在,他才猛然想起该是陪着阮筝去紫竹寺的日子。 他有些慌,打电话给阮筝的时候,她的语气如常,他又放下心来。 回想起这些,他疯了似的跑到紫竹寺。 那棵许愿树还在,五年过去了,上面的红绸更是密集。 世人皆有心中所想,心中所念,阮筝虽然都不给他看,但他都知道,她的所想所念皆是他。 只是他缺席的那一年,不知道她的愿望是什么。 他精准地找到当年埋下玻璃瓶的位置,拼命地挖,看到那个小小的玻璃瓶,激动得眼眶都红了。 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瓶子,是信。 他卷开信纸,看着上面的字迹,仿佛看到了阮筝坐在阁楼的小书桌前写字的身影。 信的内容不多,写到她是从异世穿越到这个世界,因为在这个世界遇到了他,所以决定留下来好好生活。 她会每天都祈求他的生活平安顺遂,安康幸福。 此生不负相思。 朝朝暮暮常伴。 只是最后绿色的信纸展开,上面写着十个字: “君若有两意,此生必决绝。” 他的瞳孔骤然缩紧,她早就发现了,在他以为隐藏得天衣无缝的时候,她看着他上蹿下跳地做戏。 盛景曜抱着玻璃瓶泪流满面,但很快他又激动起来。 阮筝是穿越过来这个世界的,这么神奇的事情会发生,那么她是不是没有死? 他跟她认识十年,他知道她遇到再难的事情,都不会想着死的。 她是回到哪里了? 既然有这样的路,他就要去寻找,上穷碧落下黄泉,都要找到她。 他找到了寺里的高僧,报上阮筝的生辰八字,高僧掐指果然算出了她的异世之人。 但目前还是无法算出她身在何处。 要做的先是让这具身体入土为安。 盛景曜激动地摔了几次台阶,阮筝还在,那么他的生活就还有希望。 第21章 他回家收拾好自己,举办葬礼,他要重新打起精神。 “盛总。”对面的女孩嗤笑了一声,“这种搭讪的手法可不算高明。” 盛景曜看着女孩转身的背影,拼命拂去脑海里的熟悉感。 他真的是疯了,仅凭着几个小动作,竟然会以为这是阿筝。 阮筝回到家中,才打开书,沈芊芊就破门而入。 “沈曼曼,你算是什么东西!还敢跟霍骁谈条件!别说霍氏的股份,一分钱你都别想拿到!” “没关系啊,大不了我就勉为其难地做个霍太太。” “你做梦!霍骁不喜欢你!你......” “他不喜欢我没关系,谁让跟霍家定亲的人是我呢?”阮筝打断她的话,“我跟霍骁结婚,你就是小三。小三懂吧?近来榕城的人特别痛恨小三,就连盛总的小三出门都被人丢鸡蛋呢!你想试试的话,我没意见。” “尤其是,你还是小三的女儿。” “你!” 阮筝不想跟她废话,直接将她推出房门。 沈家有三个子女,沈曼曼是前妻留下的孩子,沈芊芊和沈茂是龙凤胎,一出生就深得宠爱。 沈曼曼一个没有母亲疼的,在沈家只有受欺凌的份。 唯一比得上沈芊芊的,就是生母为她留下的这门亲事。 没想到这位绿茶妹妹就这样勾搭上霍骁。 甚至逼死了沈曼曼。 阮筝心底悲戚,原来这世间果然多的是薄情之人,亲情友情或是爱情,没有遇到真心的,可以要命。 时间还是该用在正事上。 沈芊芊的生日宴会上,她想要栽赃阮筝偷窃她的钻石项链,被阮筝反手摆了一道,阮筝以报警为要挟,逼着沈家拿出一个分公司; 霍家家宴上,沈芊芊给她下药,结果被人发现大庭广众之下跟霍骁苟合,霍家大怒,阮筝提出退婚,并收到霍氏百分之三股份的赔偿金; 进入公司之后,沈芊芊总是不时作妖,阮筝便找了个清纯漂亮的女生跟霍骁安排了三次偶遇。 一次是追尾,一次是酒吧,还有一次是在健身房。 羞涩纯情如百合花的姑娘,总是能激发男人心底最原始的激情。 霍骁很快劈腿,对着沈芊芊屡次爽约。 沈芊芊很快发现端倪,于是开始一系列的跟踪闹腾。 阮筝便乐得清闲,将所有的时间都专注在事业上。 她懂行又敬业,几个月下来,一个破落的分公司在她手上起死回生,逐渐风生水起。 这个时候,霍骁已经因为三角恋上了几次热搜。 而这几个月里,盛景曜的消息也时不时地蹿上热搜。 他把盛氏改名成了“阮盛”,就连公司的logo也都是阮筝最喜欢的四叶草图案; 他每天都会花几个小时为亡妻抄写悼文,每周必定去一次紫竹寺,潜心问道之事,公司的事基本交给了言桉; 最近的一次热搜,就在前一天的top1,盛景曜身边出现一个跟前妻眉目九分相似的女人,是个哑女。 图片上,盛景曜深情的目光凝视着她,难掩内心的激动和喜悦。 阮筝随意打开看了几秒,便合上手机。 第22章 她的躯体已经火化了,不可能有什么借尸还魂。 盛景曜也必定知道,这个人不是她。 他对她的思念当真到了如此地步,需要一个“替身”? 当真如此非她不可,当初怎么又会跟孟颜初一次又一次地销魂? 过去的记忆在脑海里纷至沓来,浪涛滚滚,到今时今日,那也只是记忆罢了,心里翻不出一点涟漪。 走出家门,沈父就追上来,让她代表沈氏去参加一个拍卖晚宴。 这段时间可能是看出了她的价值,又可能是沈芊芊太过让她丢脸,沈父待她客气了许多。 价值,才是正道。 阮筝在公司忙完,换好礼服跟助理来到现场,才发现自己的座位就在盛景曜旁边。 一段日子未见,他的身上倒了平添了些禅意。 手里的一串佛珠最是特别,除了佛珠,还有一枚婚戒,也一片白金镶钻的四叶草。 阮筝下意识地看了眼他身侧,那位跟她几分相似的女人并没有来。 她拢了心思,专注拍卖。 原本只是走个过场,随意拍上几件,但没想到她竟是看到了自己心仪的梅图。 她向来酷爱字画,盛氏起步不久,有一次她陪着盛景曜参加拍卖晚会,也是看上了一幅字画,盛景曜不顾她的阻拦,用当时所有的身家拍下。 她气得一夜没有跟他说话,不再说自己喜爱字画。 现在,她完全可以自己买下,不必心疼谁。 竞拍价格高到三千万,阮筝开始举牌,叫价“四千万”。 主持人即将一锤定音的时候,言桉叫价“一个亿”。 全场哗然,阮筝也转过头去,盛景曜莫不是有病?盛氏这段时间因为他的不作为已经大不如前,他竟然还如此烧钱? 这字画再怎么样也值不了这个价。 盛景曜的视线跟阮筝相交,心脏猛然悸动。 是不一样的脸,不一样的年龄,但是那眼神,他真的可以透过去看到阮筝。 他的阿筝。 他永远都记得那次拍卖会上她看到那幅字画时亮晶晶的眼神,让他觉得就算是将整个世界放到她手心都不为过。 所以,他用了全部身家拍下一幅画。 阮筝生了好大一通气,眼眶都红了,说这么多年创业不容易,怎么能舍得用那样多的钱去买下一幅字画? 可是千金难买心头好,只要他的阿筝开心就好。 他笑着将她拥入怀中,吻她的发丝:“阿筝,钱没有了可以再挣,喜欢的东西要及时买下,被人买了就没有了。” 他知道阿筝喜欢。 眼底的星光骗不了人。 但后来阮筝还是背着他偷偷将字画给卖了,她将卡放入他手中,笑着说:“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喜欢。” 他知道她喜欢,只是她更喜欢的,始终还是他。 如今呢? 心脏的搅动已经是常态,在看到旁边女孩只是惊诧却清亮无波的眸子时,痛感达到巅峰。 那不是他的阿筝,他的阿筝已经被他弄丢了。 他现在还在努力找,方丈说,有缘总能再见。 他便带着这样一份期盼,有时热烈,有时又颓丧地活着。 第23章 他没有什么心情打理公司,有时觉得,公司是他跟阿筝一生的心血,毁了也就毁了。 有时又觉得,阿筝不喜欢这样颓废无能的男人,他要好好壮大他们的心血,如果有朝一日见到了阿筝,不管她是什么模样,提什么要求,他都要求得她的原谅。 每天在这样的拉锯中,日复一日地生活。 没有阿筝的日子,都是行尸走肉。 以至于他真的也想不出来,那些日子的偷情,乐趣到底在哪里。 他为什么会为了一个根本无关紧要的女人背叛他的婚姻呢? 如果没有第一次,那么阿筝现在还好好地在他身边,他们已经过完了奢华的结婚纪念日,阿筝依然是全榕城最幸福的女子。 而他,也是有着挚爱女子的幸福男人。 这种念头一起,他便像是神经被大锯拉扯,多少个夜要靠着安眠药才能入睡。 “盛总花那么多钱拍字画,是不是要送给那位跟前妻很像的安小姐?” “找替身啊?那盛总对前妻还真的是念念不忘呢!我见过这位安小姐一次,跟盛太太真的很像,只是更年轻。” “所以说,盛总爱的还是盛太太,我听说那位孟颜初,已经被赶出了榕城,下落不明!” “原配已经死了,替身取代是迟早的事,这位安小姐可真是幸运。听说有不少名媛想要嫁给盛总......” 阮筝听着一众的窃窃私语,心里平静如水。 拍卖环节结束,宴会开始。 阮筝来之前就做过调查,很快加了合作伙伴的微信,相谈甚欢。 转身差点撞入忽然横亘而出的盛景曜怀里,手里的酒水洒了一地。 “抱歉。”盛景曜目光沉沉,看着她的目光带着强烈的穿透性。 助理递上纸巾,阮筝略略扫了他一眼,便抬步离开。 对着他,她没有复仇的兴趣,现在更是烦了。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盛景曜的目光如影随形。 她提前离开宴会厅,地下停车场,助理匆匆跑过来:“沈小姐,这幅字画是盛总送的,作为赔礼。” 回到家中,阮筝细细打量镜子中的自己,五官身段无论从哪个角度,跟自己都找不到半分相同。 盛景曜就算是对一个女人感兴趣,也不是这样直接的方式。 更别说他身边还有个替身。 阮筝试着呼叫系统,不靠谱的系统已经休眠了。 她到书房完成了一个企划案,觉得有些累了,便沉沉睡去。 没有情感的羁绊,真的每天都是好日子。 回想起爱着盛景曜的日子,都是关心则乱。 那些他养小三的日子,折磨到她生不如死。 她常常是夜不能寐,辗转反侧,也吃过一段时间的安眠药。 现在即便心里有事,睡上一个好觉也能满血复活。 让助理约了时间,阮筝决定去盛氏一趟,亲自将书画退还。 上午十点,阮筝被前台带进盛景曜的办公室。 不过数月,再见这些熟悉的场景,恍如隔世。 办公桌和椅子都是当年她跟盛景曜亲自选的,她相信风水,所以在书桌上还摆放着水晶貔貅。 第24章 金丝楠木的座台,上面雕刻着“一”。 寓意是不忘初心,始终如一。 无论对人对事,都该如一。 “阿筝,你放心,无论公司做到多大,我都一如既往,不会变的。” 那日的声音仿佛还在耳侧,血淋淋的背叛也在眼前。 人呐,都会变。 誓言承诺,最终都会腐烂流脓,以最恶心的样子嘲笑过往。 阮筝将字画放到桌面上,正要离开,眼角的余光却是看到了一只透明的玻璃瓶。 她眸光微缩,伸手拿过瓶子。 瓶口有一个小小的缺口,是她曾经埋在紫竹寺的瓶子,里面放着信。 所以说,盛景曜是知道了她是穿越者的身份? 他明明忘了五年前她说过的话,在她死了后又重新想起来,又去挖出了这个瓶子? 呵。 她还能清晰地回忆那日她单独一人来到寺庙,孟颜初给她发来他们在车上的激情视频。 “姐姐,这里你试过吗?你也别太无趣了,我给盛总带来的快乐一定比你多。” 她关了手机,却还是止不住那样的画面和声音在翻腾,心口的大洞嗖嗖灌着冷风,整个人像是游魂。 台阶上几次摔倒,又几次爬起来。 在许愿树前,她只是落泪,不知道可以许什么心愿。 许愿盛景曜回头么? 不愿的,即便他回头那也是脏了,她阮筝不要这么一个脏透了的男人。 许愿盛景曜幸福安康么? 不愿的,他不配。 那许愿自己? 她甚至不知道能许愿自己什么。 那么多年,她眼里心里只有那么一个男人,他像是融成了她的骨血。 所以,抽离才能那般疼吧? 那么,就许愿让自己不那么疼好了。 她虔诚地许下愿望,在寺庙住了一个晚上。 梵音让人心静,却还是止不住疼。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 “阿筝。” 阮筝回头,就看到盛景曜红着的眼眶,他看起来好像很是激动,又像是不可置信,连走过来的脚步都不那么稳。 “阿筝,你是阿筝!我就知道,我的感觉不会错!阿筝!” 阮筝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忽然冲过来的盛景曜抱在怀里。 她有一瞬间的愣神,很快,咸湿的泪水就湿了她的脖颈。 她倒是没想到换了一副躯壳,他还能精准地认出她,只能怪系统还是让她留在榕城。 “阿筝,你回来了就好,我错了,我知道我错了!我爱的那个人是你,是你啊阿筝!你不在的日子,我比死还要难受!你要怎么样才能原谅我?怎么样我都可以,只求你不要离开我身边。” 阮筝等着他情绪宣泄完毕,推开他的身子。 盛景曜的唇在颤抖,就连睫毛也在颤抖,就像是第一个对着她告白那般紧张。 阮筝将字画放到办公桌上,转了转手里的玻璃瓶,也放到桌子上。 她转了转手腕,冷笑了一声,一耳光狠狠打去。 “没想到堂堂盛氏总裁,竟然是个疯子!盛总,请自重。” 阮筝抬步,盛景曜却像是疯了一样扣住了她的手腕:“你就是阿筝,为什么不承认!” 第25章 “你去把整个榕城的人叫来,我也是沈曼曼。盛总,你的阿筝已经死了,需要我提醒你她是什么死的吗?她是受了你那位小三的刺激,从医院的顶楼跳下去死的!” “是你送她去的医院,听医生宣告死亡,也是你举办的葬礼。你是失心疯了么!还是说,你是在演着深情丈夫的人设,想去勾搭另一个女孩?” “不是,不是阿筝,不是这样!”盛景曜紧紧抱住了她,“听我说,我的心里只有你,我没有在表演。我知道了你是穿越者,穿越者是不会死的!你就是阿筝!” “我观察你很久了,你会在高兴的时候,摸一摸你的小拇指;也会在你生气的时候,将发丝别到耳后。还有你的眼神,眼神不会骗人,阿筝才会有这样的眼神!你就是我的阿筝!” “放开。” “我不放!放开你就走了!阿筝,要我怎么做你才能原谅......” “我报警了。” 阮筝微微抬起手臂,只是盛景曜却像是听不到她说话一样,一直在说他们的曾经。 呵,这些破烂不堪的过去,她早就不在意了啊。 办公室的门忽然被推开,一个女人匆匆忙忙跑进来。 阮筝看着对面的女人,像是看到了年轻的自己,果然是有九分相似,但是细看之下,还是能分辨出整容的痕迹。 竟然有人为了盛景曜这样的男人,甘心整容成盛景曜前妻的模样? 不膈应? “盛总,你的解药来了。你再不放开我,不仅警察要来,你的替身还要哭死。” “不是阿筝,你听我解释。” 盛景曜松开了手臂,“我跟她没有什么,我只是在想你的时候,实在熬不住的时候,让她坐在我旁边。我看一看就好,我就连手都没有跟她拉过。” 阮筝有些想笑。 曾经跟孟颜初最亲密的爱人之间的事都做过了,现在再来说拉不拉手,有什么关系呢? 不知道他在自己跟自己计较些什么! “阿筝......” 阮筝又一个耳光打在他右脸上,身体灵活地朝着门外钻去。 “盛总,字画已经还给你了,希望以后我们永不再见。” “还有,建议你去挂个精神科。” 盛景曜想追出来,替身一下子抱住了他的腰,拉扯之间,她已经进了电梯。 只要盛景曜在,榕城这个地方就不是久留之地。 怕是他会不惜一切手段将她困住。 她想了想,开车去了紫竹寺。 盛景曜看着定位跟踪,眼里光芒乍现。 是阮筝,就是阮筝。 不然她为什么知道紫竹寺? 难怪第一眼开始他就有种奇异的熟悉感,难怪他总是频频将她错认。 原本不是错,是她本来就是。 他的阿筝果然没有死,她还活着,上苍太眷顾他了,阿筝还活着! 盛景曜难以自抑地哽咽起来,许久才平复好情绪,叫来言桉。 她的阿筝回来了,他不需要再看着只有形没有神的替身去慰藉心灵。 无论阿筝多恨他,无论需要多长的时间,他都不会放弃。 感觉整个人又活了过来。 盛母来到公司,就看到盛景曜又是哭又是笑的样子。 第26章 她心下一惊,脚步加快:“阿曜......我听说今天有人报了警,是出了什么事了?” 盛景曜视线冰冷地望向她。 自从阮筝死后,这个儿子待她越发不待见,看她的目光简直就是仇人。 可是她也是为了他好,她只是想要盛家传宗接代,谁让阮筝不能生? 但这话她说不出口,阮筝一直都是他的逆鳞。 他真能跟孟颜初睡到一起,也是她意料之外的,当初也不过是试试而已。 谁曾想成功了呢? 只是阮筝容不下这些,竟惨烈地跳楼,连累着她的大孙子也跟着没了。 公司外面,员工在悉悉索索地说着盛总精神失常,对着一个年轻女孩子非说是阮筝。 若是真有这样的女孩也不错,至少能让他定下来。 所以她来打探个风声。 “阿曜......” “不是让你不要来?”盛景曜按下内线,“言桉,送客。” “阿曜,我怎么说都是你妈......” “以后不准放行。” 盛母的身影消失,盛景曜扯了扯领带,有些疲惫地按了按太阳穴。 他有些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才能将阮筝追回;但他知道,他的母亲曾经让阮筝很难受很伤心,他不能再让阿筝见她,不能再让阿筝伤心了。 他知道自己应该慢慢来,但他真的是等不了。 阮筝在他的世界里消失了几个月,他却是像过了一辈子。 他找了一个策划团队,开始策划各种能打动人的爱情策略,偶遇。 将他跟阮筝的过往一点一点说给他们听,他既甜蜜又痛苦。 像是重新跟阮筝恋爱了一遍,只是剥开甜蜜的外壳,是尖锐的刀锋。 越是甜蜜,越是痛苦。 策划团队很快出了各种方案,奢华浪漫,看起来很打动人。 鲜花首饰包包美食,昂贵的奢侈品。 他知道阮筝不在意这些,但是他也只有先从物质上入手。 盛景曜心里很空,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抓住阮筝,或者说,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已经抓不住阮筝。 曾经的他,哪里需要这些?只要他一个笑容,阮筝眼底就开始闪耀星星。 原来,他不止丢了她,也丢了自己。 阮筝如他所料一般将所有的东西都丢进了垃圾桶。 他开始实施第二套方案,自己用心做美食。 他曾经为了阮筝去学过很多美食,不厌其烦,每次都能让她感动到流泪。 而现在,再用心做的美食也被她丢了喂狗。 盛景曜感觉自己的心在这样的冷眼中被蚕食成碎片,他心底原本的坚定渐渐变得飘渺,他是真的抓不住她了,是么? 但是他不甘心啊,他不甘心。 他们曾经这样好地度过十年。 难道她就没有在哪个瞬间回头去留恋那份曾经的美好? 她的冷漠让他痛苦,比拿着刀把他凌迟更痛苦。 阮筝就在他身边,他知道。 可是,他好像没有办法抓住她了。 她的眼神那样厌恶冰冷,她对他甚至没有热烈的恨,只有冷漠和烦躁。 她不爱他了,不再爱他了。 但盛景曜还在坚持着,他极尽卑微,他承受着整个榕城的白眼和骂名 第27章 ——妻子尸骨未寒,先找替身,再找小四。 可是人家沈小姐公开声明对他无意,他还是跟个舔狗一样追得紧。 人家已经丢了他送的99次礼物了,他还是第二天送上第一百份自己做的早餐。 曾经的深情男人人设,比阮筝死的时候崩塌得还要厉害。 盛氏的股票大跌,很多网友开始强烈抵制。 盛母再一次找到公司,被人拦住无法进入。 她只能找到言桉:“言助理,求你劝劝阿曜,他一天到晚追着一个女人跑,公司还要不要了?再不挽回口碑,盛氏可怎么办?” 言桉自然无法做盛景曜的主。 盛氏现在完全是自杀式管理,他已经找好了退路。 盛景曜每天都想着怎么让这位沈曼曼小姐能够接受自己,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盛总有的时候会叫她夫人的名字,明明这个沈曼曼不如之前的替身相像。 可他偏偏赶走了安小姐。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精神出现了问题。 拜盛景曜所赐,阮筝又一度成为红人。 不过现在她是沈曼曼,沈家极不受宠的女儿。 沈父沈母一改之前的态度,对她和气有加,虽然很是虚假,但她也借着这个机会提升职位,拿到了更多股份。 沈芊芊每天看到她都嫉妒到眼睛喷出火,因为除了盛景曜大张旗鼓地追她,就连霍骁也改变了态度。 她每天都是一副想干却又干不死她的样子,真真滑稽,却也顺气。 最让人厌烦的,便是盛景曜苍蝇一般的追逐了。 他做的很多事,都是跟曾经追逐她的时候是一样的,甚至比那个时候更用心。 但是盛景曜,很多事情,无法回头就是无法回头了。 再多做什么,也都只能是徒劳。 她让助理打电话约盛景曜,这些日子不管他做什么她都不曾理睬,还是要找个机会说清楚。 紫竹寺的方丈说她的缘分还有一丝才会断,需要等到一个月之后。 一个月的时间到了,她必须亲手断了。否则,太影响她的工作和生活了。 地点定在榕城一个小面馆。 盛景曜激动得红了眼,那个小面馆,在盛氏刚刚起步的时候,他们经常去吃。 十年过去,面点依然还开着,老板和老板娘已经年近七十。 出门之前,盛景曜特地换了一套全新的衣服,他拿出佛珠,上面的戒指和四叶草耳钉在阳光下闪着碎光。 盛景曜拿出佛珠来盘了盘,绳子忽然断开,佛珠散落一地。 有什么不好的预感冲上心头,他按住胸口,那种无法控制的发慌让他额角起了汗。 “阿筝......” 他慌乱地捡起佛珠,小心翼翼地将戒指和四叶草耳钉放好,吃了几颗药心跳才稳定下来。 他开车到了面点,阮筝已经到了。 她安静地坐着,正在跟面店的老板娘聊着家长里短。 侧脸的角度,美好到梦幻。 他站在门前许久,不敢敲门。 “盛先生来了?”老板热情地开门,“好久没来面店了,今天想吃点什么?今天一个人?” 老板和老板娘都是年纪大的老人,基本不会刷抖音,也不了解这些热搜,一直都以为他跟阮筝还是跟从前那样,好好的。 第28章 “两个人。” 他低声说,走到阮筝对面坐下。 盛景曜贪婪地看着面前年轻的脸,他能透过这张脸,看到他的阿筝。 阮筝吃面的时候最爱吃蒜蓉,他起身将小料加好,推到她面前。 面很快上来,老板娘看着这两个人虽然觉得有些诧异,很快也就到后厨忙去了。 “面的味道没变。” 阮筝吃了一口,放下筷子。 盛景曜很激动:“阿筝,你终于肯承认了......你就是阿筝......我,对不起......你......” 他有些语无伦次。 “盛景曜,这件事情已经不重要了。” “不,重要!”盛景曜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又像是怕冒犯到她,快速抽回,他垂眸低声道,“我知道我做错了,阿筝,看在我们这么多年,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 “不能。”阮筝的声音像是冰雹一样砸在他心头,“在你跟孟颜初滚到一张床上的时候,你就应该想到不可能原谅。” “盛景曜,今天我找你出来,是为了跟你说清楚。之前无论发生过什么,在我这里已经清零了。我的人生重启,以后是不会再有你盛景曜参与的人生。我现在不爱你,也不恨你,对我而言,你就是个陌生人。你也该好好找个女人,过好下半辈子。” “不,阿筝!我只要你!” 阮筝迎上他情绪激动的眸子,淡笑:“不会的。相信我,别的女人,你也可以。” “既然曾经可以,今后更是可以。” “盛景曜,你从来都不是非我不可。” “不是说为了我什么都可以吗?我只有一个要求,你离我远一点。” 盛景曜脑袋一片空白,很快额角又出了汗。 他想要大声反驳,告诉阮筝不是这样,他一直以来爱的都是她,此生只爱她一个人。 可是阮筝那样明晃晃的讥诮让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是啊,他有什么资格说爱?说守?说原谅? 他在阮筝最爱他的时候,在她心头插上一刀,如今她伤口痊愈了,他却还要让她一次次地想到曾经的伤害。 所以,他是彻底失去她了。 这个认知让他痛彻心扉,疼得佝偻起了身子。 “盛先生,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老板娘见他脸色太差,不由地关心:“不然我打个电话给你太太?让他过来接你?你太太平时最贴心了。” “你还记得从前吧,你每次......” 老板娘的话还没说完,盛景曜落荒而逃。 阮筝在银杏树下停住脚步。 这是一棵很大的银杏树,扇子一般的黄叶不时飘落,落在阮筝肩头,她轻轻拂去。 盛景曜看得有些痴了,曾经的画面扑面而来。 “阿曜你看,这树跟蓝天的颜色好漂亮!拍一张做壁纸!” “好嘞!” “阿曜,给我拍个照!” 女孩拿起银杏叶放到眼前,微微躬身,咔擦,一张照片。 抬头举起银杏叶遥望蓝天,咔擦,又是一张。 恍惚中,他仿佛看到另一个阮筝朝着阮筝走近。 等他意识过来,飞也似地冲上前去,伸手大力推开阮筝。 锋利的匕首刺中了胸部,盛景曜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地上的一摊黄叶。 第29章 “不,不......为什么你甘愿为了她挡刀,为什么!” 女人尖利的声音叫起来,盛景曜不可置信地看过去。 这个所谓阮筝的替身,根本不是什么哑巴,而是孟颜初。 是她整容成了阮筝的样子。 他在做什么?他竟然再一次将危险带到了阮筝身边! “盛景曜,我那么对你,你为什么不爱我!你为什么拿掉我的孩子!阮筝死了,阮筝她死了!为什么你宁可爱上这样一个女人你也不愿意看看我,为什么!” “阿曜,我爱你的,我不是为了你的钱,我是真心爱你!这个女人,她是沈曼曼,一个不学无术的女人而已,你为什么要追她要赶走我!” 阮筝看着眼前的孟颜初,只觉得她把自己整容成这个样子比穿越这件事还要玄幻。 爱一个人,可以爱到失去自我,也失去底线吗? 明明知道盛景曜有妻子,却蓄意勾引,还以此为荣次次挑衅。 她觉得是女人的成功,殊不知是女人巨大的耻辱。 明明知道这个男人心里没有自己,只当成玩物工具,还乐此不疲。 甚至于,已经失去玩物的资格,还要继续去创造属于玩物的条件。 这样的女人,何其可悲! “沈曼曼!”孟颜初忽然朝她看过来,“凭什么你会让他喜欢!他明明心里只有阮筝!我告诉你,阮筝她抢不过我,她抢不过我!” 她哈哈大笑起来,眼底有歇斯底里的疯狂:“连阮筝都抢不过我,你凭什么可以!他凭什么对你用心!沈曼曼,你给我去死!” 阮筝已经捡起一块尖利的石头,正准备反击,盛景曜忽然站起身来,翻转了她手中的匕首,直直朝着她冲过去。 孟颜初的后脑重重地撞到树上,腹部血流不止,她颤抖着唇,终究说不出一个字就闭上了眼睛。 盛景曜再度倒在地上。 因为第二次的冲撞,他原本的伤口加剧,口里有鲜血吐出。 阮筝走过来,终是不忍:“你这是......又何必?” “阿,阿筝......”盛景曜握住她的手,“对,对不起......我知道你这辈子都无,无法原谅......我,我也无法原谅我,我自己......孟,孟颜初死,死了,她就不会......不会再来骚......骚扰你......” “别说话了,救护车已经来了,你要......” 盛景曜摇头,握着她的手更紧:“阿,阿筝......我知道我,我撑不住了,阿筝,公......公司的所有股份,我都,都给了你......是你,现,现在的身份......我,很,很高兴......我终于最后护了你,你一次......如,如果有来生,我......” 那只手无力地垂了下去。 阮筝的身子僵住,低头看向盛景曜,眼眶酸涩。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如果,如果一切可以回头。 那么盛景曜想要不再背叛,想要好好守着她过一生。 而她,却是想从未遇见过他,从未发生过这一切。 所以,如果有来生。 盛景曜,我们也不会在一起了。 阮筝抬起头,天空瓦蓝,飒黄的银杏叶肆意伸展,有风吹过,沙沙作响。 一切尘埃落定,往后皆是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