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鼎中原,从深山打猎开始》 第1章 卖掉自己媳妇? “夫君,求你……求你别卖我……” 带着哭腔的哀求声响起。 林煜一愣。 他猛地睁开眼睛。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布满了泪痕的小脸。 眼前的女孩约莫十六七岁的模样,发黄稀疏的头发随意挽了个髻,几缕碎发黏在汗湿的额角,身上穿着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看不出原色的粗布衣裳。 此刻,她正睁着一双红肿的眼睛,怯生生地望着他。 林煜脑子“嗡”的一声,瞬间一片空白。 夫君?卖你? 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他下意识地往后挪了挪,拉开了些距离,心中警铃大作。 刑!这可太刑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他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怎么就跟这种事情扯上关系了? 难道是被人做局了?仙人跳? 可这小姑娘瞧着也太……太小了点吧!这帮人还有没有王法了! “夫君……你怎么了?是不是……是不是芸娘哪里做得不好,惹你生气了?” 小姑娘见他非但没有回应,反而一脸惊恐地后退,声音愈发哽咽,带着一丝绝望的颤音: “求求你,夫君,别卖我……我……我以后会更听话,会做很多很多活,会少吃饭……求你了……” 她说着,便要跪下来磕头。 林煜哪见过这阵仗,眼皮狠狠一跳,刚想说“使不得使不得”,脑袋却突然一阵剧痛。 轰隆——! 大梁王朝,安庆府,清河县,下河村…… 一个叫林三郎的农家小子……爹娘早逝,跟着爷奶过活…… 还有个大伯一家,二叔一家…… 林家是个足足有十二口人的大家庭。 爷爷林老栓,奶奶周氏。 然后是大房的大伯林大牛和伯娘赵氏,他们有二子一女; 接着是二房的二叔林二牛和婶娘钱氏,他们有一子。 而他林三郎,则是爹娘死后,被过继给了无子的大伯家,排行老三,所以叫林三郎,上面还有两个堂兄。 林家之所以穷得叮当响,锅都快揭不开了,十二口人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全是因为要供养一个人——他的大伯,林大牛。 这位大伯,据说是个读书种子,从小便聪慧过人,是全村人的希望,也是林家倾尽所有也要培养出来的“读书人”。 为了供他读书,家里已经砸进去了无数的银钱,田地都卖得差不多了。 眼瞅着过段时日,大伯就要去府城参加秀才试了,这笔不小的盘缠和打点费用,又成了压在林家头上的大山。 家里实在是一文钱都拿不出来了。 然后…… “三郎那个媳妇儿,瞧着瘦不拉几的,也养不活了,整日里就知道吃,一点用都没有!趁着现在还能卖几个钱,赶紧卖了,给大郎凑足乡试的盘缠才是正经事!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大事,耽误不得!” 说这话的,正是家里的老太太,林三郎的亲奶奶,周氏! 而被她轻描淡写决定卖掉的“三郎媳妇儿”,就是眼前这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小姑娘,芸娘! 林煜再次看向面前这个名叫芸娘的小女孩。 她的确很瘦,脸上没有几两肉,面色蜡黄,显然是长期营养不良所致。 这就是他林三郎的媳妇儿? 一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小丫头片子? 林煜只觉得一阵无奈。 他上一秒还在剪视频,怎么突然就穿越了。 穿越到了一个穷得能饿死人的鬼地方,还平白无故多了一个童养媳,而这个童养媳,马上就要被自己的亲奶奶拿去卖掉,换钱给那个狗屁不通的“读书人”大伯! 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林煜下意识地打量了一下四周。 土坯垒成的墙壁坑坑洼洼,屋顶是茅草盖的,稀稀疏疏,似乎还能看到几缕天光。 所谓的床,不过是几块破木板搭成的,上面铺着一层发黑发硬的稻草。 屋角放着一个豁了口的瓦罐,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大概就是形容眼前的景象了。 “夫……夫君?” 芸娘见他半晌不说话,只是目光复杂地盯着自己,不由得更加害怕。 林煜看着眼前这张梨花带雨的小脸,心中百感交集。 原主家一袋子苞米面,就把这个小姑娘买回了林家。 在那个从小被灌输“媳妇就是传宗接代、干活的工具”的林三郎记忆里,对这个芸娘,确实谈不上什么感情。 甚至,当奶奶周氏提出要卖掉她给大伯凑盘缠时,原主林三郎心里是没有半点波澜的,甚至觉得理所应当。 毕竟,那是能光宗耀祖的大伯,是全家的希望。 一个黄毛丫头,哪有大伯的前程重要? 林煜叹了口气。 只是他不是原来的林三郎了。 让他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尤其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卖掉,这种事情,他干不出来! 他开口说道:“你……你别怕。” “我不会卖你的。” 这话一出,芸娘明显愣住了,小嘴微张,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眨了眨挂着泪珠的长睫毛,怯生生地问:“夫……夫君,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不卖芸娘了?” “真的,我不骗你。以后,也不会有人再提卖你的事了。” 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可靠。 芸娘呆呆地看着他,似乎在分辨他话里的真假。 毕竟,就在不久前,这个名义上的夫君,还是一副对她漠不关心的样子。甚至,当老太太周氏恶狠狠地说要将她卖掉时,他连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有。 现在突然说不卖了,这让她如何能轻易相信? 就在这时,一阵不合时宜的“咕咕咕——”声,从芸娘的肚子里传了出来。 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破败的茅草屋里,却显得异常清晰。 芸娘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从脸颊到耳根,都染上了一层窘迫的粉色。 她下意识地捂住肚子,头垂得更低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太丢人了!竟然在夫君面前…… 林煜也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这小丫头,怕是饿坏了。 看她这瘦弱的体型,就知道平时肯定没吃过一顿饱饭。 林煜心里又是一阵不是滋味。 “你饿了?” “我去给你找点吃的。” 这话一出,芸娘猛地抬起了头,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给她找吃的? 这个家,还有什么吃的? 第2章 狩猎的馈赠 别说是吃的了。 就连一口干净的水,有时候都得看奶奶和婶子的脸色。 这个所谓的夫君,平日里自己都吃不饱,又能从哪里给她找来吃的? 她不敢抱有希望,因为希望越大,失望往往也越大。 林煜自然看出了她眼神中的怀疑和不信任。 他无奈地挠了挠头,原主这混账小子,平时估计也没少让这小媳妇儿挨饿。 “你在这儿等着,别乱跑。” 林煜叮嘱了一句,便准备起身出门。 他记得,原主的记忆中,下河村往西走不远,就是连绵起伏的青龙山。 这年头,虽然天灾人祸不断,但山里的物产应该还是相对丰富的。 不像后世,连只麻雀都难得一见。 飞禽走兽,野菜野果,总能找到点填肚子的东西。 他上辈子虽然是个视频up主,但做的可是正儿八经的荒野求生内容,各种打猎、捕鱼、野外生存的技巧,不说样样精通,起码也是烂熟于心。 在这缺衣少食的年代,这项技能,无疑是他安身立命的最大本钱。 想到这里,林煜心中多了几分底气。 他走了出去。 林家是个典型的农家院落,三间低矮的土坯房,中间是堂屋,两边是东西厢房。 林三郎和芸娘住的,就是东边最角落的一间小屋,原本似乎是堆放杂物的。 院子不大,坑坑洼洼的泥土地上散落着一些农具,一把豁了口的锄头,一个断了齿的耙子,还有一个破了洞的竹筐。 林煜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想找件趁手的“武器”。 可惜,连把像样的柴刀都没有。 他目光扫过墙角,看到一根手臂粗细、约莫一人高的木棍,应该是之前从山上砍下来当柴火的,还没来得及劈开。 林煜走过去,掂了掂分量,还算趁手。 聊胜于无吧,有总比没有好。 他又在杂物堆里翻找了一下,找到了一小段粗麻绳。 将麻绳缠在腰间,扛起木棍,林煜便朝着记忆中青龙山的方向走去。 青龙山山势高挺,林木茂密。 林煜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林深处走,同时目光锐利地扫视着四周地形,找到几处兽类经常出没的小道。 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他很快用带来的麻绳和几根柔韧的树枝,巧妙地布置了几个简易的套索陷阱。 做完这些,林煜并没有守株待兔,而是继续往林子深处探索。 他需要尽快找到食物,芸娘那丫头还饿着肚子呢。 就在他小心翼翼地拨开一丛灌木时,前方不远处的草地上,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正低头啄食着什么。 那野鸡体型不小,羽毛油光水滑,看起来肥硕得很。 林煜顿时眼睛一亮。 野生的野鸡警惕性极高,而且奔跑速度飞快,短距离还能扑腾几下飞起来,极难捕捉。 林煜屏住呼吸,悄悄地从侧面迂回,手中的木棍紧了紧。 他一点点地靠近,野鸡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猛地抬起头,警惕地看向四周。 就是现在! 林煜脚下猛地发力窜了出去,手中的木棍狠狠地朝着野鸡砸去! 那野鸡反应也是极快,“咕”的一声尖叫,翅膀一振就要逃窜。 木棍砸在了它刚才站立的地方,激起一片尘土。 “操!” 林煜低骂一声,这畜生还真他娘的灵活! 但他并没有放弃,脚下不停,紧追不舍。 一人一鸡,在林间上演了一出追逐大戏。 野鸡慌不择路,在前面扑腾,林煜则凭借着更强的耐力和对地形的判断,不断缩小着距离。 终于,在一个下坡处,野鸡脚下一个踉跄,扑倒在地。 林煜抓住机会,一个饿虎扑食,猛地将野鸡死死按在了身下! 那野鸡在他怀里拼命挣扎,尖锐的爪子在他手臂上划出了几道血痕。 林煜也顾不上疼痛,从腰间摸索出一块尖锐的石片——这是他刚才在路上捡的,以备不时之需。 他找准野鸡的脖颈,心一横,狠狠一抹! 鲜血喷溅而出。 野鸡挣扎的力度渐渐小了下去,最终彻底不动了。 林煜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看着手中沉甸甸的野鸡,脸上露出了笑容。 总算没白费力气! 就在这时,他眼前突然毫无征兆地跳出了一行散发着淡淡荧光的文字: 【获得d级奖励:一包精盐!!】 林煜:??? 卧槽?! 饿出幻觉了? 紧接着,一个巴掌大小,用粗糙油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就那么突兀地掉落在他脚边的草地上。 林煜瞳孔骤然一缩! 他弯腰,捡起了那个油纸包。 入手沉甸甸的,触感细腻,不像是石头或者泥块。 他颤抖着手指,一点点解开油纸包。 里面露出的,是洁白细腻的颗粒。 盐? 在这个时代,盐可是精贵玩意儿,寻常人家吃的都是带着苦涩味的粗盐,像这种雪白细腻的精盐,更是只有富贵人家才用得起。 他伸出手指,轻轻捻起一点,放进嘴里尝了尝。 一股纯粹的咸味在舌尖炸开,没有丝毫杂质和苦涩。 真的是精盐! 林煜猛地倒吸一口凉气,脑子里嗡的一声。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手指? 他死死捏着那包精盐,手背上青筋暴起,心中翻江倒海。 前世他看过不少网络,对这种超现实的东西并不陌生,可当真发生在自己身上时,那种震撼和不可思议,依旧让他难以平静。 “牛逼……” 这包精盐能让今天的野鸡汤味道好上不少。 他将精盐仔细包好,揣进怀里,然后提着那只已经死透的野鸡,朝着之前布置陷阱的地方走去。 运气不错,其中一个套索陷阱里,正有两只灰扑扑的野兔在徒劳地挣扎着。 林煜走上前,利落地将两只野兔敲晕,解下套索。 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猎物,一只肥硕的野鸡,两只分量不轻的野兔,足够他和芸娘吃上几天了。 第3章 王屠户索要自家媳妇 他盘算着,这两只野兔或许可以拿到镇上去卖掉,换几个铜板。 眼下最缺的就是一把趁手的柴刀,总不能一直靠着这根破木棍过日子。 将野鸡和野兔用草绳捆好,林煜一手提着猎物,一手拄着木棍,快步下了山。 回到家。 柴门虚掩着。 林煜推开门,一眼就看到芸娘正蜷缩在门槛边,小小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单。 听到动静,芸娘猛地抬起头,看到是林煜,她那双总是带着惊惶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随即又有些怯怯地低下头。 “我……我回来了。” 林煜有些不自然地开口,将手中的猎物往她面前提了提,“你看,打到了些东西。” 芸娘的目光落在野鸡和野兔上,小嘴微微张开,眼中满是惊讶。 “这……这么多?” 她小声惊呼,然后手忙脚乱地站起来,“我,我现在就去叫二婶过来帮忙收拾!” 说着,她就要往外跑。 “叫她们干嘛?” 林煜皱了皱眉,语气有些生硬,“我们自己吃就行了。” 芸娘的脚步猛地顿住,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林煜。 在她记忆里,以前的林煜懦弱又听话,家里有什么好事都要想想着家里。 什么时候这般……这般有主见过? 林煜也懒得解释。 现在正是农忙时节,家家户户男女老少都得下地干活。 他可不想把这点吃食分给把原主当牛马用的大房二房的人。 至于他为什么没去干活,大概是周氏那个老虔婆也知道卖人媳妇这事儿做得不地道,特意“恩准”他休息一天,算是补偿。 眼下这家里,就他和芸娘两个人,这两只兔子藏起来,谁也不会发现。 见芸娘还愣在原地,林煜也没多说,径直提着野鸡和兔子进了那间黑漆漆的厨房。 厨房里更是简陋,一口豁了角的铁锅,几个缺了口的陶碗。 林煜找了把还算锋利的菜刀,开始处理野鸡。 芸娘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林煜忙碌的背影,眼神复杂。 很快,野鸡被剁成块,丢进了锅里,加上水,又从怀里掏出那包精盐,小心翼翼地撒了一些进去。 柴火烧得很旺,锅里的水很快就翻滚起来,肉香味渐渐弥漫开来。 可惜时间也有些仓促,等林煜觉得差不多了,将鸡汤盛出来时,肉质并没有炖到软烂的程度,但也足够诱人了。 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 林煜将一大碗冒着热气的鸡汤端回了他们那间低矮的土坯房,放在那张缺了一条腿的破旧木桌上。 “吃吧。”林煜将一双筷子递给芸娘。 芸娘怯生生地接过筷子,看着碗里漂浮着油花的鸡肉,咽了咽口水,却迟迟没有动筷。 “怎么不吃?”林煜看她那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很疑惑。 芸娘慌忙摇头,小声道:“不……不是的……煜哥,你……你先吃。” 林煜夹起一块鸡肉,放进自己碗里,又夹了一块最大的鸡腿,直接放到了芸娘的碗里:“赶紧吃,吃完了早点睡。” 芸娘看着碗里的鸡腿,眼眶微微有些发红,她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鸡肉虽然有些柴,但对于许久没尝过荤腥的她来说,已经是无上的美味了。 两人默默地吃着,房间里只有咀嚼和吞咽的声响。 就在他们快要吃完的时候,院门外突然响起了“砰砰砰”的粗暴敲门声。 “老三家的!” 一个尖利刻薄的女声在门外响起,是周氏。 芸娘吓得手一抖,筷子掉在了桌上,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身体也开始瑟瑟发抖。 周氏的声音还在继续:“王屠户家来接你媳妇了!赶紧出来,别磨磨蹭蹭的耽误人家吉时!” 王屠户! 芸娘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 林煜放下碗筷,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眼神骤然变得冰冷。 他站起身,走到门边,伸手,猛地拉开了房门。 门外,周氏那张刻薄的老脸映入眼帘,她身后还跟着三个男人。 为首的是一个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中年汉子,正是邻村的王屠户。 他身边还跟着两个年轻人,贼眉鼠眼,一脸不怀好意的笑容。 王屠户那双浑浊的眼睛则迫不及待地往屋里瞟,咧着一口黄牙,嘿嘿笑道:“林家小子,你媳妇呢?老子可是按约定来接人了,快让老子瞧瞧,看看我这新媳妇俊不俊俏!” 说着,他那蒲扇般的大手就想往屋里伸,似乎想要直接闯进来。 林煜眼神一凛,不等王屠户那只脏手伸进屋,他往前踏了一步,然后伸手直接将王屠户推了个趔趄。 “哎哟!” 王屠户没想到林煜这瘦弱小子敢动手,脚下一个不稳,差点摔个狗吃屎,顿时勃然大怒,“你个小兔崽子,敢推老子!” 他身后那两个年轻的也跟着起哄:“嘿,林老三,你活腻歪了是不是?敢对我大爷动手!” 林煜根本不理会他们的叫嚣,冷冷地说:“我媳妇,不卖!” 这话一出,不仅王屠户愣住了,连他身后的周氏也炸了。 王屠户眯起眼,上下打量着林煜,脸上横肉抖动:“你说啥?不卖?你奶奶可是收了我们王家的彩礼钱!白纸黑字,媒人作保,你想赖账不成?” 要不是看在林家的地盘给林煜半分薄面,王屠户恨不得冲上去将林煜狠揍一顿。 “就是!” 旁边一个尖嘴猴腮的年轻人跟着嚷嚷,“收了钱就得交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不然就退钱,双倍退!” 周氏更是气得跳脚,指着林煜的鼻子就骂:“三郎!你这个小没良心的白眼狼!你是不是昏了头了?你奶奶我好不容易给你大伯凑的彩礼钱,你现在说不卖就不卖?你安的什么心!” 她唾沫横飞。 “你大伯马上就要秋闱了,这笔钱是给他打点关系、买笔墨纸砚用的!难道你想眼睁睁看着你大伯没办法去考取功名,一辈子当个泥腿子吗?你这个丧门星,是不是就盼着我们老林家倒霉?” “你大伯要是考上了秀才,将来再考上举人老爷,那就是光宗耀祖的大事!到时候,你也能跟着沾光,还怕以后没有好日子过吗?想要几个媳妇,没有几个?” 第4章 威胁周氏 她这是开始上眼药了。 同时也是一直以来的画大饼。 林煜听着她这番颠倒黑白、画饼充饥的屁话,忍不住冷笑连连。 这话,糊弄糊弄原来那个懦弱可欺的林老三还行,想糊弄他?做梦! 大伯林长盛都多大年纪了? 快四十的人了,还只是个童生,年年考,年年落榜,整个家底都快被他掏空了。 就连原主那对老实巴交的父母,也是因为要去替这位宝贝大伯服徭役,活活累死在工地上的! 想到这里,林煜的眼神更冷了。 他淡淡地瞥了周氏一眼,开口道:“奶奶,既然大伯考取功名这么重要,家里又缺钱,那为什么不卖大堂哥的媳妇?大堂嫂嫁过来也有几年了,卖了她,不是也能换一笔钱给大伯用吗?非要卖我的媳妇?” 周氏被他这一下堵得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向闷声不吭的孙子,今天居然敢这么跟她说话。 她张了张嘴,强自辩解道:“你……你大堂哥能跟你一样吗?他……他可是长房长孙!” “哦?”林煜挑了挑眉,“哪里不一样?都是林家的孙子,娶的也都是林家的孙媳妇。” “莫非大堂嫂的命比芸娘金贵?还是说,奶奶您觉得大堂哥比我这个孙子更重要,所以他的媳妇就卖不得,我的媳妇就活该被卖掉给大伯换前程?” “你……你这个混账东西!你胡说八道些什么!” 周氏被林煜这番话挤兑得脸上挂不住,恼羞成怒,声音拔高了八度: “我告诉你,林老三,芸娘今天必须卖!彩礼钱都收了,人也得给人家王屠户送过去!这是板上钉钉的事,由不得你!” “是吗?”林煜冷笑一声,“奶奶,您要是真敢逼我,我就去县学门口敲锣打鼓,把大伯林长盛为了考取功名,逼着亲侄子卖掉刚过门的媳妇的事情,好好宣扬宣扬!” “我倒要看看,一个连亲侄媳妇都要卖掉换取功名的人,还有没有脸面去考什么秀才,到时候,他怕是连现在的童生身份都保不住了!” 这话一出,周氏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看林煜这小子今天的样子,肯定是说得出做得到。 读书人最重名声,要是林长盛的名声臭了,别说考秀才,在村里面那就是人人喊打啊。 这小畜生,这是抓住了她的命门啊! 周氏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林煜的手指都在哆嗦,嘴里骂骂咧咧地念叨着:“你……你这个不孝的孽障!天打雷劈的玩意儿!我们老林家真是白养你这么大了……” 旁边的王屠户等人可没耐心听她在这里哭天抢地。 王屠户一脸不耐烦地啐了一口:“我说周老婆子,到底卖不卖给个痛快话!俺们可没功夫在这儿跟你们耗!” “既然你这孙子不愿意,那也行,把俺们那五两银子的彩礼钱还回来!一文都不能少!” 周氏一听要退钱,更是肉疼得不行,那可是五两银子啊! 已经进了她的腰包,怎么可能再吐出来? 可林煜刚才那番话,也给了王屠户灵感。 他眼珠子一转,嘿嘿笑道:“周老婆子,你孙子说得对啊。” “要是你家老大的名声因为这事儿臭了,那可就麻烦了。到时候,咱们把这事儿往外一说,啧啧……” 周氏一张老脸憋成了猪肝色,她恶狠狠地瞪了林煜一眼,恨不得从他身上剜下几块肉来。 最终,她还是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们……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去拿钱!” 说完,她便骂骂咧咧地转身,朝着老屋的方向走去。 林煜见状,也没心情再看这帮人的嘴脸,冷哼一声,“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屋内的光线本就昏暗,门一关,更是显得有些压抑。 芸娘一直躲在门后,将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听得清清楚楚。 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猛地扑了上去,从身后紧紧抱住了林煜的腰。 温香软玉抱了个满怀。 林煜身体一僵。 少女柔软的身体紧贴着他的后背,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馨香,让他这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不由得心头一荡。 “夫君……” 芸娘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小脸埋在他的背上,哽咽着说道,“夫君……我们……我们还没有圆房……” “今天晚上,就把这件事情给办了吧!” 林煜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脑门,鼻腔里都有些发热,差点就要流出鼻血来。 但问题是人家年纪还这么小呢。 还不适合生孩子。 于是他轻轻拉开了芸娘的手,转过身来。 昏暗的光线下,少女泪眼婆娑,脸颊绯红。 林煜心中叹了口气。 他伸手,用粗糙的指腹轻轻擦去她脸颊上的泪痕,声音尽量放得柔和:“芸娘,你还小。” 怎么样,也要等到她十八岁及笄之后再说。 这是他身为一个现代人的底线,也是对这个无辜少女的尊重。 芸娘闻言,身体微微一颤,眼中的光芒黯淡了下去。 她低下头,声音带着浓浓的委屈:“夫君……是嫌弃芸娘吗?” 林煜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他沉默了片刻,只能干巴巴地说道:“没有,早点睡吧。” 芸娘咬着嘴唇,眼泪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最终还是默默地爬上了那张冰冷的土炕,蜷缩成一团,背对着林煜,肩膀微微抽动着。 林煜看着她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也脱了外衣,在炕的另一边躺下。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林煜就醒了过来。 他悄悄起身,看了一眼还在熟睡的芸娘,她眼角似乎还带着未干的泪痕,睡梦中眉头也微微蹙着。 林煜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他得赶紧去镇上一趟,把昨天打到的那两只野兔处理掉。 不管是兔皮,还是兔肉,都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这些钱,将是他和芸娘在这个家里安身立命的第一笔资本。 林煜走到墙边。 原主的记忆中,破烂的墙洞里面有私藏的几文钱。 林煜拿出来,随后提着昨天晚上的兔子走出了家门。 第5章 脱离林家,剑拔弩张 随着官员击鼓300声,早市正式开始。 林煜一清早便来此,就是为了可优先占据黄金摊位,吸引首批客流,价格自然可以卖得更好。 很快,这两只刚打的野兔便以150文每斤的价格卖了出去,总共换到了600多文钱。 走进一家民间工坊,林煜花了四百文买到了一只上好的长枪,此枪质地精良,枪身坚韧有力,枪尖锋利无比,虽然比不上什么绝世神兵,用来打猎倒是绰绰有余。 “快看!是接亲的队伍!” “这不是王屠户吗,都快四十了,这是娶了谁家的姑娘?” “你可有所不知娶的呀,乃是林家林三郎的妻子,王屠户出了五两银子,林家就把媳妇给卖了。”一群人压低声音窃窃私语,却被林煜听得一清二楚。 万万没想到,没有得到自己的主张,林家居然敢如此欺人太甚。 瞒着自己直接让王屠户来接亲!要知道自己出门还不到半天呢! 林煜紧紧握住长枪,枪身映射着那张杀意尽显的脸庞。 此时林煜恨不得冲过去把王屠户撕成两半,却压住了心中的怒火。 此时此刻冲过去闹事必然会被认为无理取闹,加上王屠户接亲的人多,到时候不仅救不出芸娘,自己也恐难以脱身。 戴上一顶斗笠,林煜潜伏在人群中跟着接亲的队伍,长枪傍手,周围人倒不敢上去察看他的容颜。 林家大院,林煜微微抬头,自己大伯家,二叔家,还有爷爷奶奶都已经到场,奶奶周氏看着前来接亲的队伍眼神中是抑制不住的笑意。 只要今天将芸娘给卖出去,五两银子就到手了! 芸娘穿着红色的嫁衣,红色的盖头遮蔽住了芸娘绝美的容颜。 似乎有着隐隐约约的抽泣声传到林煜的耳中。 在林家人和王屠户看来,这红色乃是喜庆的鲜红色,而在林煜眼中,则是无法克制的愤怒火焰和一闪而过深深的悲切! 林家眼中的血色,王屠户眼中的肉色,林煜眼中的焰色,在婚纱的线条间交织不断。 林煜走出人群,长枪发出刺目的寒光,所有人在此刻安静下来了。 林煜将斗笠摘下,露出自己的容颜,用枪指着周氏大骂道。 “你们简直丧尽人伦纲常,私自做主,将亲孙子的媳妇卖掉,只为了给大伯换取考取功名的银子,岂不被世人耻笑!” 此语一出,前来看热闹的邻里乡亲纷纷炸开了锅。 “我就说嘛,王屠户都这么一把年纪了,怎么娶了一个及笄之年都没有的小姑娘。” “难道真的是给林大牛凑齐秋闱的银子不成?” “林大牛吗?我听说可是参加了三十几次秀才试了,到现在还没考取半分功名。” 林煜的大伯听到周围人对自己的议论,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自己小时候算是聪敏过人,如今已经奔四十岁,却连一个秀才都没有考取。 林大牛怒目圆睁,恨不得把自己的侄子给生吃了。 王屠户坐在婚轿之内,见到又是这个小子坏自己好事,脸上横肉不停地抖动,却不得不忍耐住。 毕竟今天大喜的日子,自己作为新郎,身份特殊不能动手,要不然直接冲过去把林煜给撕了。 周氏见到林煜出现在现场,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但随即马上恢复了正常,似乎早已经有了应对的策略。 “天打雷劈的东西,我可是你的亲奶奶!得亏我把你拉扯到加冠成年,你就是这般对你亲奶奶说话!” 林煜冷哼一声,亲奶奶? 身为亲奶奶,眼中却只有她的嫡长子,自己这些年赚的钱几乎全部被奶奶用各种理由和大饼拿过去给大伯当作学费。 以前的林煜没有反抗,因为从小便被灌输了“长辈之命大于山”的封建理念,更是对奶奶画的大饼深信不疑。 “我今天就给你讨一个公道。”林煜在心中暗自思衬,握紧双拳,气势丝毫不减,和周氏对峙着。 “今天我就当着父老乡亲的面告诉你,我林煜,不仅不同意卖掉我的媳妇,今天更是要脱离林家,和芸娘自成门户!” 林煜掷地有声,仿佛他的发声和整个时代发生了剧烈的碰撞,沉默的声音震耳欲聋。 众人的议论声再次嘎然而止,要知道,在这个时代,普通百姓脱离了背后的家族几乎难以生存。 别看以前林煜两口子过得很差,但是因为林家有着十二人口,普通人倒也不敢直接欺到林煜头上。 林煜现在是一贫如洗,脱离林家,算得上是同时得罪了林家和王家,到时候恐怕是凶多吉少。 周氏闻言也是一愣,林家上下所有人都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林煜,这还是昔日那个软弱无能的林煜吗?是那个唯唯诺诺的林三郎吗? 林煜还是那个林煜,饥瘦如秋风中瑟缩的老竹,然而脊梁里却已然浇淬了钢铁,那眼神下面更是换了一个崭新的灵魂。 这种想法让林家所有人震惊,甚至感到一丝害怕。 周氏回过神来,将那种害怕归为自己心中的那一抹愧疚。 只要成功将芸娘送出去,那可是足足五两银子啊! 她随即面露凶光,指着林煜大声叫喊道,“与林家决裂?不用你说,今天你就被我们林家正式逐出林家,从此以后不会受到我们林家半分庇护!” 周氏冷哼一声,“至于芸娘这丫头,各位父老乡亲看好,休要听林煜这小子血口喷人,” “我们林家从来不强人所难,如果今天芸娘自愿跟他走,我半个屁都不放!” “你这天杀的不孝子孙,在我们林家只知道游手好闲,芸娘迫于无奈才自愿转嫁出去,你却在这里诬陷我们卖你媳妇,何不溺泡尿把你自家照照!” 林煜双手剧烈颤动,提起长枪就要硬闯,奈何王家人纷纷靠了上来,把林煜的前路挡住。 芸娘眼尾洇着未干的红痕,手指无意识绞紧裙褶,喉咙间溢出破碎气音,睫毛抖落几颗浑圆的泪珠,坠入锁骨凹陷处积成小水洼。 她忽然咬住下唇,将呜咽碾成断续的颤栗,像摔裂的瓷盏在寂静里持续迸开细密裂纹。 男人的成长果然是在那么一瞬间。芸娘透着盖头看着那道模糊的身影,仅仅是模糊的光影却让她一眼认出了她。 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没有主见的少年,而是一个可以为了她甚至与家庭决裂的君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想到这里,芸娘似乎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一把掀开了红色的盖头,泪水打湿的妆容在阳光下显得凄美动人。 王屠夫看到这般景象心都快要化了,芸娘十六岁的年纪就好似含苞欲放的花蕾,怎么就便宜了林煜这个小子。 “芸娘,跟我走!”林煜此时再也不能控制住自己。 第6章 这场翻身仗,从打猎开始! 看到芸娘眼角的泪痕,林煜再也压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怒火。 他不愿意自己继续成为那个唯唯诺诺,没有主见的林煜了。“不会再躲了,”林煜喃喃道,手中长枪挥舞,发出铮铮的声响。 前世的他掌握多项野外求生技能,对于一些武器的掌握也是不在话下,王家接亲的人并没有携带武器,就算人数众多,一时间竟拦不住林煜。 枪缨在空中甩出血珠轨迹,林煜将自己前世所学发挥出来,很快把王家堵路的侍卫冲散,来到了芸娘跟前。 芸娘的手被林煜握住的瞬间,眼泪再次滑下脸颊,看着林煜持枪挡在他面前,她多么希望自己可以和林煜过上幸福的一生。 可是,她终究逃不过命运的安排 原来在今天早上,芸娘刚醒不久,周氏就再次敲开了房门。本来周氏这次前来,是准备再次劝林煜将自己的媳妇卖掉,毕竟那可是五两银子! 然后当周氏意外发现,寻常都会睡到日上三竿才会起床干活的林煜居然早早起床出门了,只留下芸娘一个人在家。 顿时一种更为“靠谱”,也更加邪恶的想法在周氏脑海中诞生! 她威胁芸娘,如果主动转嫁给王屠户,到时候就会让王屠户对林煜展开报复,指不定林煜哪天就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芸娘害怕了,不是为自己害怕,而是担心林煜的安危,如果林煜因为她而被王屠户陷害,那她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就算林煜再没有本事,他可是愿意为了我去对抗家族,对抗恶霸的夫君啊!如果自己嫁给王屠户,可以保全林煜安危的话,那么我愿意! 她不知道这是软弱的妥协,亦或者是变相的勇敢。她只知道或许这样,林煜便可以安全下去,自己便可以为林煜做些什么。 毕竟以前的芸娘,在林煜为她出头的时候,可只是一个只会躲在门后面害怕地听着,连头都不敢露的姑娘呢。 芸娘猛地甩开林煜的手,竭力让自己的语气变得冰冷,“你走吧,是我自己决定嫁给王家的,这也是为了你好。” 冰冷的语言从喉咙中发出,却化作了滚烫的热泪,只觉得那一刻连喉咙都被灼烧了,自己是不是对不起林煜? 林煜也呆了,转过身看向芸娘,而当他看见芸娘那深深的泪痕和眼中深渊一般的无奈时,他明白了,芸娘一定是受到了周氏的威胁。 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早上出去集市交易,周氏居然趁着这个间隙对芸娘进行威胁,今天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带芸娘逃离这里。 似乎是感觉到了林煜的情绪,芸娘努力抑制住自己喉咙传来的灼热感,将自己的语言用冰冷的辞藻进行修饰,“我芸娘,自愿嫁给王屠户,白纸黑字,媒人做保!” 芸娘生怕自己会再哭出来,生怕自己会冲动之下一把抱住林煜,于是她别过头,不再看向林煜,而是转身走向了王屠户的花轿。 周围人看出了端倪,眼角的泪痕和呜咽的语调还不是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可以掩饰的。 众人细想之下也是明白了,毕竟王屠户算得上是村间恶霸,仗着有几个小弟没少干过亏心事,尽管有很多人对他不满,但是也不会当面发泄出来。 “看在照顾我女人这么长时间的份上,今天就饶了你小子一命!”王屠户冷笑一声,让接亲的队伍缓缓离开了林家。 “芸娘,你怎么这么傻,”林煜低声长叹,“难道你以为就凭王屠户和林家的性格,你就算遂了他们的心愿,他们又会放过我吗?” 果然在附近的乡亲都走之后,周氏也撕掉了最后的仁义,丢给林煜一个破烂的包。 “东西已经收拾好了,你现在和我们林家没有了半分瓜葛,也没有给你分半分土地,自己想办法活好这条狗命吧。” 真没想到,这可是自己亲奶奶说的话。 林煜的心坠入冰窖,一脚踢开那个破烂的包,这些从林家带出来的东西,他半分也不会要。 看着王屠户渐行渐远的花轿,林煜暗自下定决心,一定会让这个罪大恶极的王屠户受到应有的报应,将属于自己的芸娘接回来。 可是没有田,没有钱?自己的翻身之路从哪里开始呢! 林煜缓步靠近青龙山,呼出一口浊气,混沌的双眼闪烁出一缕明晰的光芒,迷茫的道路仿佛在瞬间遇见了希望。 自己不是有金手指吗! “这一场翻身仗,就从打猎开始!” 趁着天色还早,林煜运用前世所学的求生本领,很快在青龙山腰搭建起了一个木屋,靠近水源而且下面有一层岩石阻挡毒蛇之类的侵扰,背后开阔,不必担心落石,倒是个好住处。 【获得d级奖励:一包精盐。】 林煜将手中的长枪投掷出去,精确地命中了一只野鸡,熟悉的精盐奖励出现在他的手中。 看着手中的精盐,林煜又试了其他的小动物,包括野生的兔子,河里的鱼和天上的鸟。 【获得d级奖励:一包精盐。】 【获得d级奖励:半斤青铜。】 【获得d级奖励:五两银子。】 经过半天时间的摸索,林煜算是初步摸清楚了金手指的运转机制,并不是自己每次狩猎成功就会获得奖励。 奖励发放时机是随机的,同等级奖励的物品也是随机的,就是不知道d级别以上的奖励会是些什么。 临近晚饭时间,林煜除了收获满满一堆猎物之外,还带回了两袋精盐,半斤青铜,五两银子。 “这些可都是发家致富的资本呀!” 林煜两眼冒光,除了精盐,居然给自己奖励了青铜,论起价值,青铜可是作为制作上等礼器的不二之选,价值可是丝毫不逊色于精盐。 明天去集市足够自己大赚一笔,看着眼前的这些资本,林煜心中似乎已经有了干翻林煜的底气。 “打听好了这个小子在哪里吗?”王屠户大大咧咧啃着嘴边的肉,林煜今天公开抢“他的媳妇”,得给他一个教训,免得他以后不知道天高地厚。 第7章 集市找茬 王屠户的一个小弟上前禀告:“据说这小子好像住进了青龙山,老大你看要不要”说完露出了一副凶狠的表情。 将手中的烤肉大块塞进嘴里,王屠户冷哼一声,“居然住进青龙山那个鸟不拉屎的的地方,倒是给老子省掉了处理尸体的功夫。” 王屠户原本以为林煜被逐出林家之后,作为一个失去了林家庇护身无分文的流量汉,应该会去清河县集市乞讨。 要是林煜去了集市乞讨,那王屠户还真不能拿林煜有什么办法,毕竟自己虽然在村里算是个人物,可以在乡邻间横行霸道。 但要是在集市,那里可是有着官府坐镇,自己还是得乖乖守规矩。 “既然他自己找死,躲进了青龙山,那就不妨送他一程吧。”王屠户面露凶光,想必只要处理掉林煜,那芸娘无所依靠必然也就会乖乖做自己的媳妇,不会再生出其他的心思了。 “小的知道怎么做了,明日一早就去青龙山。”小弟站起身来,嘲讽道,“真以为躲进了青龙山我们就找不到你了!” 此时的芸娘孤零零地待在房间里,额头上有着一道深深的撞伤,红色的嫁衣上面有着深深的抓痕。 在芸娘刚进王屠户家时,后者便迫不及待地露出了兽性的一面。 她蜷缩在雕花木床角落,十指死死扣住床沿,指节因用力泛白。 当男人的手掌钳住她脚踝时,她猛然蹬腿踹向其胸口,绸缎被褥在挣扎中撕裂,绣着鸳鸯的枕巾被甩落在地。 王屠户没有想到一个瘦弱的女孩爆发的力气居然如此巨大,被猛然翻身踢下床榻,赤足踩碎了一只陶瓷茶盏。 芸娘发髻散乱间抓起铜烛台挡在身前,金属冷光映出她充血的眼眶。王屠户暴怒逼近时,她突然将烛台砸向雕花窗棂,碎片迸溅如星,惊起院中鸦雀乱飞。 而芸娘也被一把揪住头发狠狠撞在了床案之上,额头上磕出一个红肿的包。后背撞上冰冷砖墙的瞬间,她发狠咬住对方手腕,血腥味在口腔弥漫。 芸娘趁其吃痛松懈,她扯下整幅帷帐缠住男人脖颈,丝帛勒进皮肉的摩擦声混着嘶吼:“宁可血溅此地,也休想辱我!” 凌乱中簪刃轻微划破颈侧,血珠滚落嫁衣,在满地碎瓷与残红间绽开刺目痕迹。 眼看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芸娘顺从自己,恼羞成怒的王屠户当即摔门而出,“死贱人,老子娶了你是便宜你,给你饭吃,让你不用再跟那个姓林的穷鬼挨饿,你别不识好歹!” “要是不顺我,就饿死你这个死贱人!”王屠户撂下这句话后便气急败坏地走了。 回到客厅,王屠户越想越气,认为芸娘之所以一直不从他肯定是因为心中还有这林煜这小子,于是便出现了开头这一幕。 林煜此时还没有意识到王家对他的报复计划,一觉醒来恢复了不少精神,看向身旁空荡荡的床榻---草皮铺成的垫子,只觉得心如刀割。 “我一定会救你出来的。”林煜握紧双拳,有了金手指的加持,自己就可以快速积累资本,相信很快就可以救出芸娘。 林煜将自己昨天的衣裳整理了一番,尽管经过昨天一番折腾已经破烂不堪,但林煜还是尽力让他保持干净。 毕竟自己待会儿可是要去集市交易,得给客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随着官员击鼓三百声,清河县这天的早市开始了。 “三更筹算五更行,迟误半日损千金。”林煜手上有一些打来的猎物,趁着越新鲜卖出去价格就会越高,要是肉质放久了便会大打折扣。 在一个人口集中的十字路口,林煜将打来的野鸡,野兔,野鸟还有那条鲶鱼放在案板上,招呼着熙熙攘攘的人群。 在这个年代,打猎可是一个技术活。 不像林煜的前世那般,各式各样的高科技道具手到擒来,以致于野生动物都快要灭绝。 在古代,不仅可以利用的工具非常有限,基本上都是简单的长枪,弓箭甚至是石头,还需要面临野外的生存考验。 古代的野生动物类别和野性比之林煜前世可不是一个量级的。 就算是一只野鸡都具有不凡的爆发力,需要了解野生动物的习性和过硬的本领。 所以当林煜一下子摆出了四道野味,从善于奔跑的野鸡野兔,到河水中潜伏的鲶鱼和空中翱翔的野鸟之时,一时间吸引了不少人。 “这人是谁呀,居然打了这么多猎?而且种类还这么丰富。” “是啊,而且你看那成色,还那么新鲜,像是刚刚打的猎物。” 看见不少人围拢过来,林煜一时间有些不好意思。 但随即心底便涌出一阵狂喜,“诸位都来看看呀,这些都是我昨天打的猎物,绝对新鲜!” “这只野兔,我出四百文!”一名大哥豪爽地掷出半贯钱,林煜粗略一看都快接近五百文了,差点赶上前些天林煜卖掉两只野兔赚的钱。 “野鸡,野鸡,我要了,我出三百文!”野鸡会比野兔的价格低不少,毕竟野兔的皮毛价值比野鸡高很多。 就在林煜和众人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名大汉冲过来将案板狠狠一拍,巨大的声响顿时将更多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来者不善! 林煜眉头一皱,自己在集市的交易都是小心翼翼的,按理说不会平白无故得罪什么人,这突如其来的大汉又是什么来头? 那位大汉装扮得颇为豪放不羁,脸庞上横亘着一道狰狞可怖的伤疤。 乍一看,活脱脱是个行走江湖的莽撞之徒。然而,林煜目光犀利,迅速捕捉到了些许不同寻常之处。 尽管这汉子外表粗犷随意,仿佛对衣着毫不在意。 但他身上所披的缎子衣物,质地细腻,价值不菲,透露出一种难以掩饰的奢靡气息。 这微妙的细节,不禁让林煜揣测,此人背后或许隐藏着某位颇为富有的东家。 自己这些天来无非就得罪了林家和王家,林家现在赶着凑钱给大伯参加秋闱呢,几乎没时间也没有经济搭理自己。 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王家派来的人了! 林煜眼神微眯,竭力让自己保持住正常的模样。 第8章 早有预料,王家吃瘪 王家,我还没有找你们算账,你们到自己先送上门了! 林煜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倒想看看,这个王家派来的人今天可以翻出怎样的浪花。 “大家仔细看看这个人,他就是下河村出了名游手好闲的混子,林三郎林煜!” 那名大汉狠狠敲击着案板,似乎要让林煜今天的生意没法做下去。 “林三郎林煜?”围观吃瓜的众人很多对这个名字并不熟悉,毕竟这里可是县城集市。 现在游手好闲的人多了去,一个普通人的名字自然很难传到他们耳中, “你有所不知啊!这个林煜,不仅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在家里什么事情都不干,最后硬是把他的媳妇给逼得改嫁了!” “而且我听说这人被林家直接逐出家门了,这种不学无术的人你觉得他会打得到猎物吗?” “不会是,偷的别人,抢的别人的吧。” 大汉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没错,他就是王家的人。 本来准备今天前往青龙山直接找林煜算账,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来到集市做交易。 王屠户第一次找林煜索要媳妇就被林煜直接斩钉截铁般拒绝。 当时林煜身处林家,尽管和林家不和,但王屠户并未直接动手,心里却已经记住了林煜。 接亲那天更是当着如此多乡邻的面上公然抢人,这可将王屠户给彻底惹毛了。 之后芸娘因为心中有林煜死活不愿意和王屠户圆房,算是终于点燃了王屠户的杀心。 人群中一开始揭露林煜身份的全是王家的人,经这些人这么一传,就算一开始很多人都不相信这个大汉的话,也开始动摇了。 毕竟要是买来的东西来源不干净,最后必然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今天你这个生意,还怎么做下去哈哈。”王屠户心中一阵讥讽,凑上前去,低声道,“得罪了王家,任凭谁来了都保不住你!” 果然在王家人的一阵“宣传”之下,很多人逐渐散去。 就连已经购买了野鸡和野兔的两名顾客也是摇摆不定,打起了退还的主意。 面对大汉的蹬鼻子上脸,林煜不仅没有慌乱,反而愈发冷静了下来,轻哼一声,似乎已经有了应对的策略。 “诸位先稍安勿躁,我的确名为林煜,以前确实是慵懒了一些,可是现在已经痛定思痛,用打猎技术讨一口饭吃。” “却不想被一些居心叵测的小人诬陷,还请大家看我如何证明这些猎物就是我亲自打猎而来!” 林煜的一番话让一些准备散去的人再次折返回来,吃瓜不怕台高,他们倒是很想看看林煜如何证明这些猎物是他自己打的。 毕竟猎物已经是死物了,又不会开口说话告诉众人是谁将他们猎杀。 大汉似乎听见了天大的笑话,只觉得眼前的林煜已经疯了,证明这些猎物是他自己打的?难不成你还让猎物复生替你说话吗? 在大汉看来,这只不过是林煜哗众取宠的手段罢了,待会儿必然会闹出更大的笑话。 林煜却不慌不忙,在案桌的桌底一阵摸索后拿出了四个竹筐摆在了众人的面前。 众人凑上前,居然是四筐满满当当的动物内脏。 “这” 众人疑惑不解,不明白林煜拿出四筐内脏是想干什么,但随即似乎又明白了什么。 “猎人打猎完之后,因为大部分动物的内脏利用价值并不高,很多猎人都会选择直接就地解剖,将内脏丢弃后只选择将猎物带回家。” 一些人恍然大悟,明白了这四筐满满当当的猎物内脏证明了什么。 能够同时集齐这四种动物的内脏,只能说明林煜九成九就是猎物的打猎者。 内脏在被打猎的时候基本上就会被丢弃,只有猎人当时出现在打猎的第一现场才有可能同时弄到猎物和猎物的内脏。 更何况,林煜可是同时集齐了四种动物的内脏。 天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眼前的林煜十有八九就是猎物真正的主人。 再说了,如果林煜真的是偷来的猎物,这么明目张胆地在集市售卖,要是被发现岂不是被打断半条腿,要知道猎人的战斗力可都是不低的。 大汉眼见着众人纷纷倒向林煜,面色瞬间紧张起来,要是众人相信了林煜,那他分明就是一个诬陷他人的无耻之徒。 林煜这招属实让大汉措手不及,谁家到集市售卖会把猎物的内脏带上。 难道说林煜有鬼神莫测的能力,知道他们今天会来故意找茬。 大汉顾不上内脏的腥臭味,疯狂地在竹筐里翻找,只要可以发现内脏是残缺不齐的,就可以推翻林煜的理论。 跟了王屠户这么多年,大汉自然知道很多屠宰的知识。 可是任凭自己怎么寻找瑕疵,都无法找到一丝一毫的破绽。 这完美无缺的屠宰刀法,甚至比起自己的老大王屠户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大汉傻眼了,因为他压根就不会相信,这么瘦弱的小子会是一个猎人。 “一定是假的!” 大汉恼羞成怒,自己计划来砸了林煜的场子,却不曾想到林煜居然准备了猎物的内脏反将一军,让他颜面尽失! 大汉怒气上头,伸手对着林煜拍了过来,自己曾几何时受过这种气! 林煜轻笑一声,看着大汉丑态尽出的模样,你们王家平日里不是很威风吗?那股威风哪里去了? 原来林煜早就知道,以王屠户那个性格,必然不会善罢甘休,毕竟自己三番两次违逆王屠户,早已经让王屠户恨之入骨。 今天将猎物的内脏带上,原本是为了万无一失,却没有想到最后真的派上了用场! 面对大汉突如其来的袭击,林煜丝毫不慌,真以为自己前世学的本领是假的。 自己前世可是正儿八经做荒野求生类的视频博主,熟知不少搏击术和武器的招式。 大汉肥大的手还没有碰到林煜的衣角,反被后者直接扣住,一个反擒拿顿时让大汉痛如刀绞,刹那间便失去了所有力气。 第9章 黑市,售卖精盐 这小子的力气怎么会如此巨大?!大汉心中已经泛起了惊涛巨浪,林煜看上去瘦弱的身躯仿佛迸发出了万钧气力! 林煜冷哼一声,可没准备就这么轻易地放过他。 大汉脸上的横肉直跳,嘴角抽搐,只感觉自己的身体被后者的双手狠狠控制住了。 无论他如何奋力抗争,那份束缚似乎坚不可摧,最终,他竟被粗鲁地塞入了竹篓之内。 那一刻,一股难以言喻的腥膻之气猛然间侵袭了他的感官世界,那是来自动物内脏深处、直击灵魂的恶臭。 大汉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想要抬起沉重的头颅,却只觉发丝间黏腻不堪,仿佛被某种油腻之物紧紧缠绕。 脸上亦是布满了同样令人不适的油脂,汗水与油渍混杂,让他的面容显得异常狼狈。 “兄弟们,给我打呀!你小子居然敢对我们王家人动手!” 大汉一阵心急之下,居然不小心将自己背后的王家给拱了出来,可是话已经说出口,反悔已经没有用了。 大汉此时此刻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自己一定要在这里把林煜给了结,再不济也要把林煜的双手给砍断。 听到大汉的求救,那些刚刚躲藏在人群中煽风点火的王家人纷纷站了出来,今天事情的发展走势实在是出人意料。 不过王家怎么会咽下这口气,看到大汉吃了亏,纷纷上前要找回场子。 可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事情,这里可是清河县县城市区。 而他们王家,只不过是下河村附近的一个恶霸势力罢了。 当这些人站出来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明白了这就是一场精心安排的阴谋,目的就是想要林煜的生意做不成。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清河县很多人都是老百姓,对于这种卑鄙的行为更是深恶痛绝,一时间谩骂声犹如潮水一般向王家众人涌来。 甚至有些反应过激的百姓开始向这些人扔东西,这下好了,不仅无法对付林煜,反倒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局面。 林煜可不会放过这大好机会,直接出手,动作快如雷霆,拳拳到肉,那些人却只敢被动还击。 他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敢对林煜还手,那么必然会面临百姓们疯狂的“围剿”。 最后王家的众人只能自顾自灰溜溜地离开,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林煜轻哼一声,现在是王家的一些走狗,要不了多久就会直接找王屠户清算! 赶走了王家的人,林煜算得上是名声大噪。 对于这个处事不惊,身手矫健的年轻小伙谁不喜欢呢? 林煜的生意更是水涨船高,鲶鱼卖出了80文每斤的高价,十斤的鲶鱼直接到手800文钱,野鸟也是卖出了600文,价格令林煜十分满意。 随着官员击鼓的声音响起,早市结束。 林煜细算来,一共赚了接近2000文,也就是两贯钱,换成银子便是二两银子。 经过这些天的观察,林煜已经大致掌握了这个大梁王朝的货币规则,有点像中国古代介于唐宋之间的货币流通。 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等于一贯铜钱,一贯铜钱约等于1000文钱,一文钱大致相当于前世03到05元的购买力。 早市结束之后,街道上面逐渐变得冷清起来。 林煜得抓紧时间了,自己得抓紧时间将手上的两袋精盐和半斤青铜卖出去才好。 青铜倒还好说,虽然说在大梁王朝,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冶铁技术,不再使用青铜作为兵器的原材料。 但是在这个宗教信仰十分普遍的王朝,青铜依旧是作为宗教礼器的不二之选。 因为其独特的防腐蚀功能和罕见程度,往往可以卖出一个好价钱。 果不其然,经过一番时间的搜寻,林煜的青铜器被一个喜好青铜器的大户人家收走了,那户人家直接给了林煜三两银子。 这已经远远物超所值! 可接下来林煜却陷入了深深的烦恼之中,比起打猎获得的猎物和青铜而言,精盐的售卖可以说是难上加难,甚至可以说是铤而走险。 林煜看着手中的两袋精盐不由陷入了沉思,盐粒如雪,却是浸血的禁忌。 官衙将盐引悬作催命符,凡私贩者,脸颊先烙铁铸“私盐”二字,黥面刺青游街三日。 贩超十斤,铁枷锁颈拖行碎石道,皮开肉绽方止;若涉官盐窃案,则缚于晒盐场曝晒七日,盐水浇溃烂创口,诱鸦雀啄食腐肉。 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国家的经济命脉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林煜深深呼了一口气,尽管私自贩卖精盐在古代可是妥妥的重罪一桩,但是想起自己还在受苦的芸娘,就算是冒着砍头的罪又如何? 但是如何才能将精盐贩卖出去?林煜再次陷入了沉思。 林煜想起自己前世所看的之中,在官府的交易背面,常常会有暗地交易的场所,那里的交易官府无法插手,称作黑市。 凌烟阁! 林煜在长时间的摸索之后,一座五层巨楼映入眼帘,其气势恢宏,直插云霄。 楼体以青石为基,朱红为柱,金碧辉煌,奢靡繁华。 每层飞檐翘角,雕梁画栋,细致入微,不用看就知道不是一般的地方,而且这栋楼设置在远离集市的地方,正好符合黑市的地理选址。 林煜一番打听,这凌烟阁果然就是一种类似于黑市的交易场所,其背后的势力远远不是清河县官府可以干预的。 林煜扫了一眼第一层,基本上都是价值不高的一些物品,立马起身前往第二层。 二楼有着专门接待的小姐,看见林煜上来目光一愣,毕竟林煜这粗糙的穿着不由得让人联想到街头的乞丐。 而当林煜在她的面前拿出两袋精盐的时候,小姐眼睛顿时瞪得像铜铃一般,迫不及待地将林煜手中的袋子接了过来。 这是什么!盐! 要知道,在这个盐铁官营的年代,私盐的价值简直不可估量。官方指定的盐户因为回收价格太低,导致质量良莠不齐,而私盐质量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第10章 王家,有些账该算算了! 令小姐更为震惊的还在后面。 当她试探性地沾上一抹精盐送进嘴中后,芊芊细手居然止不住地微微颤动。 这年轻人究竟什么来头! 精盐入嘴,没有半分杂质和苦涩的感觉,只觉细软流畅,咸味在疯狂地冲击着她的味蕾。 好货好货! 这粗糙的服装,瘦弱的身躯,就算不是街头的乞丐,也应该是穷困出身的子弟,无论如何也和富贵沾不上边。 难不成眼前小伙是机缘巧合之下获取的这两袋精盐? 虽然小姐心中已经涌起了一万种猜测,却没有着急定论。做生意的都是如此谨慎,稍不留神就有可能犯下致命的错误。 “跟我走。”小姐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保持平静。 虽然小姐已经极力克制住了自己,但却仍然被林煜捕捉到了一丝端倪,似乎这两袋精盐的价值比他想的要高得多! 三楼四楼五楼!林煜震惊,自己居然被带到了顶楼! 小姐将林煜带到了一个胖子面前,林煜仅仅只是瞅了一眼,脑海中便被一个字深深填充,甚至已经找不到其他任何可以代替的辞藻。 “钱!” 这位二十五六的胖子,身形圆润,面如满月,笑起来眼睛眯成两条细缝,透着几分憨态与富态。 他身着一袭织金绣虎的锦袍,袍角随着步伐轻轻摇曳,每一针每一线都彰显着不凡的身价。 腰间束着一条镶嵌着翡翠宝石的玉带,随着他身体的动作闪烁着温润的光芒。手指上戴着几枚雕刻精美的玉戒,闪烁着淡淡的光华。 林煜只感觉有些晕头转向,这难不成就是所谓的富可敌国? 胖子此时正将肥腿翘在桌上,一手翻看着账目,看见小姐走到跟前,有些不耐烦,“不是都说了吗?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不要带过来了。” 小姐俯身在胖子耳边低语几句,顿时让胖子翘在桌上的腿放了下来。 胖子仔细地扫视了一眼林煜,看着他浑身寒酸的装扮眼神中闪过不可置信,却很快压制了下去。 “我叫沈万三,敢问兄台如何称呼。” “林煜。” “不知可否将兄台的精盐借我一观。” 林煜犹豫了半分,将手上的精盐交了出去,尽管精盐贵重,但想必以胖子的身价,倒不至于做出杀人越货的事情。 沈万三缓缓地将自己的手指探入那看似普通的布袋之中,轻轻一抹,指尖便沾上了细碎的精盐。 他强压下心头的惊涛骇浪,即便是极力保持着镇定,那双眸子中仍不由自主地闪烁起一抹异样的光芒,仿佛是对这不凡发现的无声惊叹。 “不知兄弟是从何处弄来这精盐?”胖子看似无所谓的询问,却是试探眼前的林煜。 高纯度的精盐根本不是寻常家可以研磨出来的,就算是达官贵人也罕有能吃上如此精细的精盐。 而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小兄弟却拥有纯度这么高的精盐。 尽管林煜打扮寒酸,却让胖子的好奇心不减反增。 面对胖子的询问,林煜自然明白这是对自己身份的试探,却并没有半分慌乱。 “按照你们凌烟阁的规矩,客户应该是有权利拒绝回答东西的来源。” 林煜的回答不卑不亢,语气听不出半分情绪波动。 沈万三瞳孔微凝,意识到眼前这个少年似乎并没有他想的这么简单。 “这两包精盐,我出50两白银。” 沈万三从一个抽屉里面随意取出一大锭银子,拍在桌子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林煜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只是轻微扫了一眼这五十两的大银子,目光便转移开来。 只见林煜将摆在自己面前的五十两银子挪到一旁,将两袋精盐提起,转身似乎要走。 “既然大人没有交易的打算,那这几袋精盐我就只好拿回去自己炖汤了。” 看着林煜的背影,沈万三嘴角露出了好奇的笑容,似乎很久没有人可以让他这般感兴趣了。 身材瘦弱,穿着寒酸,明明像寒家子弟却有着达官贵人才能拥有的高纯度精盐。自己一口气拿出五十两银子却没有让其露出半分欲望。 有意思,真有意思。 “小兄弟莫走,刚刚是我开玩笑,多有得罪,”沈万三连忙上前搂住林煜,“依我看来,这两袋精盐,可以值一百两银子。” 听到一百两银子的价格,尽管林煜心中已经乐开了花,却依旧让自己看起来波澜不惊。 林煜只是缓缓转身,似乎有了继续交易的意思。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吧。” 沈万三倒也爽快,尽管对于普通人家,一百两银子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但他沈万三是谁,自然不会在意这一百两银子。 随即从抽屉里再次拿出一锭五十两银子,两锭五十两的银子在油灯下发出耀眼的光芒,林煜努力稳住自己的双手,接住这两锭银子。 在古代,果真就是贩盐如贩毒,精盐的利润绝对在500%以上! 林煜离开了凌烟阁,用手触碰着这两枚五十锭的银子,要不是自己波澜不惊,可就白亏了五十两。 而对于沈万三,林煜心中隐约有一种直觉,此人似乎远没有看上去的那般简单。 那种感觉不仅仅是有钱带来的,似乎还有一种深不可测之感。 然而当下可不管这么多,林煜的眼神逐渐充满了愤怒,自己现在已经有了一百两的银子,这笔资本足够自己展开报复行动了! 真可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短短几天,林煜已经不再是前些天的林煜。 我心之所爱,必由我亲手夺回;而掠夺我珍爱之人,亦将由我亲自终结! 不过王屠户也不是什么善茬,背后有着王家撑腰还有不少小弟,想要收拾掉王屠户救出芸娘,必须采取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 林煜双眸之中爆射出一缕精光,自己前世不就是做荒野求生教学视频的吗? 假如王屠户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兽,制服恶兽最好的办法就是----陷阱! 第11章 进入青龙山 凌烟阁中。 沈万三凝视着自己手中的两袋精盐,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 王屠户在家里暴跳如雷。 本来准备让林煜砸了林煜的生意,却不曾想反被后者反将一军,简直岂有此理! “等着小子回来,老子要亲自扒了他的皮!” 王屠户好歹可是村间的恶霸,这些年来不管什么人见到他都给自己一分薄面,没想到林煜这混账居然敬酒不吃吃罚酒。 “老大老大!” 正在王屠户琢磨如何收拾林煜的时候,外面的小弟匆忙来报。 原来有人看见林煜出了清河县市区,已经向着青龙山的方向前进了。 “这次老子亲自出手,定把他喂进青龙山的河里喂鱼。”王屠户披上外衣,拿起屠刀,冲出门外。 周围的小弟见状纷纷跟了上去。 芸娘躲在房间里面,耳朵贴紧门面,将王屠户说的话听得一清二楚。 怎么办! 芸娘咬碎了嘴角,鲜红的血珠顺着干枯的嘴唇淌了下来,她没有想到,就算自己嫁给了王屠户,他们也不打算放过林煜。 看来终究是自己太过天真了!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自己当初就应该直接和林煜一起,奋力抗争,哪怕是死,也值得! 可是如今,却要让林煜一个人去承担这后果。 芸娘疯狂地拍打着木门,想要逃出去帮助林煜,可是因为自己不顺从王屠户,她已经整整两天滴水未进,颗粒未食。 在猛地拍打木门一阵之后,芸娘很快没有了力气,在原地无声地啜泣。 林煜你一定要好好的,我不指望你来救我,只希望你一个人平安无事。 听说你学会了打猎的技能,还让王家吃了瘪,你真的变了,变成了独当一面的男人! 芸娘借助月亮晕暗的光线看着头上的房梁,如果林煜这次遭遇不测,自己也不会苟活,要陪着林煜一起去死! 话说王屠户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青龙山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疏疏落落的月光顺着叶间的空隙洒落下来。 山谷间此起彼伏的野兽叫声清晰传入众人的耳中。 众人纷纷打起了寒颤,真不知道林煜一个人居然有胆子住在青龙山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 “老大,要不我们明天再” 一名小弟已经打起了退堂鼓,抓不到林煜事小,要是因为这件事丢掉小命可就没处申冤了。 “啪”! 王屠户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一巴掌拍在了说话的小弟脸上。 “不就是青龙山吗老子年轻的时候可是连狼都杀过,还怕着青龙山不成!” 王屠户中气不足,他所谓的“杀过狼”其实是屠宰过别人杀过的狼,事实上活着的野鸡恐怕都没见过。 众人听着王屠户居然年轻时杀过狼,士气可算是回涨了不少,要知道,狼可是大型肉食动物! 不过众人丝毫没有发现王屠户被汗水浸湿的后背和努力掩饰恐惧的双眼。 我就不信了,他林煜小子可以待在青龙山,我姓王的就不行! 要是这个时候打退堂鼓,岂不是间接表明自己不如林煜。 “都给我把火把点上,进山收拾这个杂种,有什么野兽老子保你们平安!” 王屠户将火把点到最亮,众人纷纷效仿,火把连成一条蜿蜒光带,勉强照亮前方丈余之地。 殊不知,此时此刻正有一双嗜血的双眼正盯着王屠户众人。 此人,正是林煜! 林煜嘴角露出狡黠的笑容,在夜色之中点燃这么多火把,还真是够自信呢! 这是生怕林煜不能注意到他们的行踪吧。 林煜拿起一个竹筒,透过这个竹筒,三百米外的景象居然可以尽收眼底。 没错,这就是林煜利用前世知识简易制作的望远镜。 林煜花了二两银子购买了两片琉璃碎片,花了几个时辰分别打磨成凹透镜和凸透镜的雏形,按照一定的距离放置在竹筒中制成了一个简易的望远镜。 尽管只有三百米的有限视线,却也够用了。 “你带人去东边,我带人去西边上山!” 不出林煜所料,在进入青龙山之后,因为青龙山范围太大,王屠户不得不做出兵分两路的决定。 原本十个人的队伍这时候变成了两队五个人的队伍,林煜紧握拳头。 “狩猎时刻,开始了!” 王屠户带的这一队从西边进入了青龙山,一直往上找寻。 “老大,我怎么感觉有什么东西一直跟着我们呢?” 有一名小弟神色忐忑,透着明亮的火把可以清晰看见其脸上刻着“怂”这个字。 王屠户嘴角抽搐,脸上横肉跳动,吼道,“再胡说就把你留在青龙山喂野猪!” 小弟缩了缩脑袋,不敢说话,眼睛却总是不由自主地往后瞟。 虽然每次什么都没有发现,但是那种感觉却像是心魔一般挥之不去。 王屠户何尝没有这种感觉,就算是风吹动了道路旁的灌木都会立马将火把伸过去,生怕下一刻窜出一条毒蛇。 此刻的王屠户恐怕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就等到天亮了。 然而王屠户依旧下达后退的命令,此时后退岂不是说明自己怕了。 众人继续搜寻,已经从山底向着半山腰进发。 这时候,灌木丛之中突然响起一阵“簌簌”的响动。 “什么东西!”王屠户率先将火把移到面前,做出防御的姿态。 伴随着声音越来越清晰,王屠户神经紧绷,这要是窜出一条毒蛇咬中自己岂不是玩完! 王屠户迅速远离这个草丛,将身后的一个小弟推到面前,“还愣着干嘛,还不看看是什么!” 小弟刚被推上前,一只模糊的身影迅速从灌木丛中扑了出来,还没有等众人反应过来,就已经进入了另外一个灌木丛。 “是只野鸡。” 尽管只是虚惊一场,却也把众人吓得不轻。 与此同时,众人也清楚地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青龙山深处必然是危机四伏。 这次是野鸡,谁能保证下次窜出来的不是野狼,野熊,甚至是更猛的野兽! “老大,要不我们就回去吧,明天一早就来青龙山搜索,就算林煜有三头六臂也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 第12章 陷阱,借狼杀人! 王屠户眼神摇摆不定,要是自己就这么离开,显得自己不如林煜。 而要是自己不离开,还真不清楚先找到的是林煜还是山中猛兽。 王屠户终究是爱惜这条小命,“走!先暂且让林煜活过这一晚,明天弄死他未尝不可!” 一行五人纷纷沿着原路返回,可还没几步却见一个火把从他们不远处飘忽而过。 “那那是什么。” 在这人迹罕至的青龙山,有谁敢一个人进入青龙山。 众人瞳孔微缩,难不成,是林煜! 王屠户看见林煜居然敢现身,顿时忘却了心中的恐惧,只想上去剁了林煜。 如果没有林煜这个混账东西,芸娘这美人早就从了自己。 王屠户不明白这穷得叮当响的小子怎么做到让芸娘一直挂念在心中。 “林煜,老子知道是你!今天我就把你抓过去,当着你的面把芸娘” 林煜握紧拳头,心中的杀意犹如潮水一般涌出,却保持住理智。 林煜擎火把凌空一划,如驱犬彘般叱令王屠户众人,跃动火光里尽显轻蔑,待之犹待圈中牲口。 众人见状哪里还能忍! 青龙山中,展开了一场追逐赛,林煜手持火把,速度飞快。 反观王家五人,因为手拿着火把,速度大大受限,迟迟也无法赶上林煜,只得不停地加快速度。 一个转角,林煜熄灭了火把,一溜烟地爬上了一棵大树。 “臭小子,给我出来!” 王屠户紧跟而来,却发现林煜早已经不见了踪影,前方一片漆黑。 周围小弟用火把照向前方,这才发现这里居然是一处断崖,直通青龙山山底那条湍急的大河。 这要是掉下去,必死无疑! 林煜这混账躲在哪里!王屠户端着火把到处张望,却没有发现林煜半分踪影。 “我知道你小子就在附近,快给我滚出来!” 王屠户大声呵斥着,林煜嘴角浮出戏虐的微笑。 好戏,才刚刚开始呢! 王屠户见久久没有看见林煜的身影,于是再次打起了退堂鼓。 然而背后一阵阴风吹来,顿时让众人的火把摇摆不定,几近熄灭。 再加上悬崖之下滚滚流动的河水不停发出猛兽般的咆哮声,众人心底顿时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簌簌,簌簌。” 不远处,似乎有什么东西靠近了,似乎不止一个,但因为火把的照明度有限,无法看得真切。 “嗷~~!” 一声悠长渗人的狼嚎声响彻整座青龙山,伴随着河水的轰鸣顿时让众人吓得直哆嗦。 有狼! 林煜将他们吸引过来,难道就是想要借山狼的利爪除掉他们! 想到这里,王屠户这才明白自己究竟招惹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一个熟悉野兽习性,善于荒野求生的顶级猎人! 要知道在前些天,林煜还是一个游手好闲,被人随意凌辱的林三郎,林家废物。 这时候想走已经来不及了,在前方的灌木丛中,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已经将他们锁定住。 一瞬间,众人仿佛遭到了死亡的凝视。 要知道狼群可不是单独行动的,而且狼的智慧极高,在野外遇到狼群,基本上就是九死一生了。 狼群渐渐逼近,足足有四只,都是已经成年的山狼。 如今已然是秋季,正好是屯备过冬食物的季节,面对这五个不速之客,狼群绿油油的双眼满是对觅食的兴奋! “老大,你不是杀过狼吗?有什么经验快使出来呀!” 一名小弟把希望寄托在王屠户上面。 王屠户颤颤微微地抽出腰间的屠刀,双腿止不住得打颤,哐的一声刀掉在了地上。 “我是杀过狼,但那是屠宰被猎人杀死的狼,没有杀过活的狼!” “你奶奶的!”众人在心里已经把王屠户骂了一万遍,敢情你说的杀过狼就是屠宰尸体,这谁不会呢! “嗷!” 为首的山狼发出一声更为悠长的狼嚎声,这是进攻的信号。 众人手忙脚乱,前方已经没有了退路,后面又是悬崖,这该何去何从呢! “啊!!” 一名不断后退的小弟竟然失足掉下了悬崖,随着喊叫声逐渐沉入崖底,众人已经心如死灰。 有人试着爬上附近的树,然而这群平时耀武扬威的混混,却连基本的爬树本领都不会。 狼群发起了进攻,在绝对的实力面前,王屠户的小弟纷纷被撂倒,拖拽。 在青龙山这个充满各种猛兽的地方,每一只狼都经历过生死搏击,力量,速度,洞察力都远不是这些混混可以相提并论的。 不出几个回合,这些混混已经成了冰凉的尸体。 只有王屠户却还在这狭窄的地方挣扎,因为手上带着一把屠刀,狼群倒是没有直接扑上来,只为将自身的损耗降到最低。 但即便如此,这也只不过是死亡的倒计时罢了。 王屠户的火把已经忽明忽暗,没有了燃油熄灭是迟早的事情。 对于狼群来说,彻底陷入黑暗就是彻底疯狂的瞬间,现在王屠户只能在原地静静等待自己的死亡。 “林煜,林煜!”王屠户似乎有些精神失常,可能已经被吓傻,跪倒在地,疯狂扇着自己的脸。 “我知道你一定在附近,求求你救救我,芸娘我一根手指都没有碰,我把她还给你,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求求你救救我啊!” 王屠户低头一看,双腿间已经流出一股暖流。 林煜轻蔑一笑,王屠户并不是明白错了,而是知道怕了。 他现在就是要亲眼看着王屠户陷入这种绝望的感觉,要是轻易结果他反而让他占了便宜。 王屠户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火把熄灭,林煜却始终没有出现。 “林煜,你不得好死啊!” 伴随着最后一抹光亮的熄灭,狼群的兽性被点燃,疯狂的撕咬声响彻青龙山。 至于为什么狼群没有发现林煜,这可多亏了自己半两银子买的雄黄散。 雄黄散可以让其中的雄黄气味尽可能散发出去,从而干扰狼群的嗅觉,无法发现树上的自己。 等狼群拖拽着尸体离开,林煜这才跳下了树。 站在悬崖边,看着远方依稀的灯火,林煜伸了一个懒腰,似乎心情大好。 芸娘,我马上就可以来接你了! 第13章 芸娘 “找了这么久,也没见个人影,我们走吧。” 另外一行人从东面上山,找了一个多时辰也没见到人影。 “是啊,刚刚好像还听到狼的叫声了,还是早点回去好。” “不用等老大吗?” “老大说不定早就回去了,我们还是快点回去吧。” 事实上,这一行人自始至终都只在东边的山脚和山腰象征性地摸索了一遍,根本不敢深入青龙山。 “你们的老大,恐怕回不去了。”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由远及近。众人抬头望去,只见一个少年缓缓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一把长枪。 “林煜!” 众人瞳孔微缩,随即满心欢喜。 找了一个多时辰,没想到林煜自己送上门来了! “林煜,你得罪了我们王家,今天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这青龙山就是你的坟地!” 一名大汉率先走了出来,正是那天在集市为难自己的那名大汉。 当时仗着有百姓撑腰,让林煜占据了上风,他不信这次还能让林煜从手掌心溜走。 林煜认出了这个手下败将,嘲讽地笑了笑,看来这个大汉是对他的功夫不服呀。 不过这也不能怪大汉,毕竟林煜穿越过来的时候,这副原主身体素质实在不咋地。 瘦不拉几的,很难想象林煜是一个武功高手。 尽管这些天林煜已经按照前世的锻炼方法努力改造,短时间内也不能改变自己的体型。 不过就算是凭借着自己前世学习的各项搏击术,也不是这些小卡拉米可以匹敌的。 “吼!” 大汉怒吼一声,抽出长刀,似乎要将前日的屈辱尽数偿还。 这里可不是闹市,看还有谁可以来保你! 大汉粗壮的肌肉和林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王家其余几人都在一旁看戏,林煜在他们看来已经如同待宰的羔羊。 林煜轻哼一声,稳住下盘。 大汉的长刀认准林煜的咽喉,丝毫不脱离带水,看来想要直接将林煜结果。 锋利的刀芒在火光中显得格外刺眼。 林煜面对这势在必得的一刀,没有丝毫的慌乱。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林煜的身形仿佛被风轻轻吹动,脚步在原地轻盈地一旋,仅仅是一个微妙的侧身动作,便如游鱼般滑出了死亡的轨迹,将那呼啸而来的长刀巧妙避开。 大汉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身体便因为用力过度而重心不稳。 林煜抓住时机,抓住大汉的手臂,借助大汉劈过来的力气顺势便将大汉撂飞数米。 “打架的时候连稳住下盘都不知道吗?” 林煜一脚踩在大汉的身上,顿时让大汉的脸变成了猪肝色,发出阵阵哀嚎。 “记住了,刚刚那一招,叫做借力打力!” 林煜低声在大汉耳边说道,长枪在火光中划出致命的弧线,大汉死了! 尽管林煜如今的身体素质依旧不高,但如果使用借力打力这种技巧,对付大汉这种人物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王家其余四人纷纷后退几步,大汉明显是他们几人中战力最高的,居然只撑住了一个回合! 直到这时候,众人才明白,眼前这名少年,再也不是以前可以任人欺负的衰夫。 尽管依旧是以前那般身躯,却仿佛承载了一具崭新的灵魂。 精通打猎,头脑精明,还拥有极其不凡的身手! “林煜,我警告你,我们老大就在附近,我劝你不要乱来。” 众人看见大汉已死,搬出了王屠户作为靠山。 毕竟王屠户横向霸道这么多年,手脚功夫算得上是最厉害的。 林煜闻言耸了耸肩,将王屠户的屠刀扔了过去,屠刀落地发出“铿”的一声,在月色下尽显嘲讽之意。 这是王老大的屠刀! 这些人都是跟了王屠户多年的小弟,对于王屠户经常使用的屠刀自然是再眼熟不过。 而为何王屠户的屠刀出现在林煜手中。 其余四人看向林煜,眼神从疑惑逐渐变为深深的恐惧,王屠户被林煜杀了! “你你究竟是人是鬼!” 其余四人纷纷后退,就连身手高强的王屠户都不是林煜的对手,他们还有什么反抗的能力呢! 一名小弟努力稳住了身形,强装镇定。 “你可别乱来!杀人可是要偿命的,要是被官府知道” “你还有没有王法!” “哈哈哈哈!” 林煜大笑,真没想到这些混混居然这么天真。 “你们当初欺压乡邻的时候,就没有想到还有官府,还有王法吗!” 林煜眼神冷得仿佛可以滴出水。 “你们强行掳走我娘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所谓的王法呢!” 林煜手持长枪,不再与这些人废话,凭借着自己前世对于兵器的掌握,四人根本无法招架。 王家。 王家凭借着多年的欺压乡邻,积累了不少横财。 一个乡下的房子,居然可以和县城里面大户人家相提并论。 周围的老百姓,对于王屠户更是敢怒不敢言。 芸娘此刻就在王家的房间里面,她已经整整快三天没有补充任何水源和食物了。 王屠户将她掳到这里之后,因为她誓死不从王屠户,暴怒的王屠户便想用这种办法让自己服软。 芸娘的意识已经逐渐模糊,靠着仅剩的意志力强撑着。 天似乎已经快亮了。 芸娘不知道接下来王屠户会带来什么消息。 “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他们来青龙山找你了,你不要和他们硬碰硬,他们人多。” 芸娘昏昏欲睡,恐怕自己这辈子和林煜是没有什么缘分了。 自己很小的时候便被父母卖出去,没有体会过家的感觉。第一个收养自己的是一个老婆婆,那是一段愉快的时光,可惜老婆婆过世得早。 本以为老婆婆死后自己会再次颠沛流离,却不曾被这个傻小子用一袋子苞米面忽悠了回去。 起初我还担心他会欺负我呢,没想到他比我还怂,根本没有欺负过我,却好像也不怎么喜欢我。 不过我也算有个住处,不用到处流浪,日子很苦倒也过得下去。 后来他居然要把我卖掉,不知为何又改变了主意,而且还愿意为了我付出这么多。 可能自己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改变的吧!从他愿意将她留在身边的时候,我就彻底喜欢上了他。 芸娘拿起一段锦缎,用着最后一丝力气将它系在房梁上。 “夫君,来世我还要做你的夫君!” 第14章 隐居青龙山,猎捕山狼 不知道过了多久,芸娘缓缓睁开双眼。 “我这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吗?” 芸娘捂着头皮思索,只记得自己上吊自杀,希望能够在另外一个世界陪着林煜。 “你醒了吗?”林煜的声音传来。 芸娘猛地抬头,却见林煜端着一碗汤走了过来,“刚刚炖的鸡汤,快喝了补补。” 接过鸡汤,芸娘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煜不是在被王屠户他们追杀吗?怎么突然出现在自己身边。 芸娘赶忙放下鸡汤,“夫君你怎么在这里呀,王屠户都在满处找你,快离开这里,越远!” 还没有等芸娘说完,林煜伸出一只手指贴住了她的嘴唇。 “傻丫头,好好看看这是哪儿呀!” 芸娘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王屠户家中,躺在木屋中的一张床上面。 “饿几天了吧,快补补,不够还有呢!” 林煜给她解释了好一会儿,芸娘才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 “你是说,你是说,你把王屠户他们全部给” 林煜点点头,芸娘的小嘴顿时张得老大。 这个以前不被众人看好的少年,居然凭借自己一个人的力量除掉了在乡下横行霸道多年的王屠户。 “不过呢,”林煜轻轻握住芸娘的手,“不过我被林家逐出家族了,林家肯定是回不去了。” “这是我在青龙山建造的房子,以后你可能要跟我一起隐居了,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林煜被逐出林家,眼下也只有在青龙山隐居一段日子了。 “我愿意,隐居多好,林家他们对咱们这般薄情,不待也罢!” 芸娘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只要是跟着林煜在一起,哪里都是家。 林煜俯身亲了一口芸娘,有如此良妻,夫复何求! “你好好在家休息,我去山上打猎,你不要离开房子太远,我打完猎很快就回来。” 听到林煜要上山打猎,芸娘赶紧抓住林煜的衣袖。 “我和你一起去,我小时候也上过山,说不定可以帮到你什么。” 林煜微微一笑,捏了捏芸娘的小脸蛋。 芸娘撇了撇嘴,轻哼一声,“你是不是瞧不起我,哼!” 林煜苦笑,自己倒并没有瞧不起芸娘,只是后者饿了这么多天,还是先养好身子再说。 经过林煜一阵苦口婆心的劝说,芸娘最终妥协林煜一个人去上山打猎,不过还是反复告诫林煜不要去招惹那些难缠的猛兽。 “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猎人吗?” 沈万三对于这个调查结果很是不满意,总觉得事情有哪里不对劲。 “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猎人,又为何会拥有如此高的精盐呢?难不成真的是运气,从别人那里获取的。” 沈万三跟前的女子态度恭敬,“是的沈公子,经过我仔细的调查,林煜并没有雄厚的背景,甚至以前在村民眼中只是一个好吃懒做的闲人。” “不过”,女子顿了顿,“这几天林煜的确发生了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匪夷所思? “林煜在前不久还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物,并没有半分特长。可是却在前几天宛如换了一个人,不仅脱离了自己的家族林家,甚至敢和混混王屠夫撕破脸皮。” “而且我还打听到,王屠户昨日带着接近十个人进入青龙山找林煜算账,今天村民们上山,只发现了被恶狼啃食,面目不堪的一具具尸体。” 沈万三倒吸一口凉气,对这个林煜是越来越好奇。 林家。 “周氏奶奶啊,出大事了!” 一早,邻村的一名老人便找上了门,看脸色似乎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是刘姥姥啊,什么事情这么慌张啊。” 周氏赶忙出门迎接,不知道是什么风把刘姥姥给吹来了! 刘姥姥何许人也,乃是王屠户年逾七十的母亲。 “昨天晚上,王屠户带着九个人上到青龙山,说是什么要找林煜算账,结果,结果” 话还没说完,刘姥姥便已经老泪纵横。 “一早醒来,我发现大门被人破开,就连芸娘这贱种也不见了,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 刘姥姥带着哭腔,“我带着人上山去寻,只看见一具具尸体呀!已经被恶狼啃食得面目全非!” “可怜我的儿呀!年纪轻轻,好不容易娶个媳妇,孙子还没抱到,人就没了!” 刘姥姥揪住周氏的肩膀,眼睛渗出血丝,“一定是你们家林煜搞的鬼,赔我儿子性命来呀!” 周氏听完刘姥姥的陈述,后背直冒冷汗,幸亏自己提前把这个败家子逐出家门,不然不知道又会给林家带来多大的麻烦。 “这个逆子,生下来我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把爹妈都给克死了!” 周氏一边安慰着刘姥姥,一边咒骂林煜。 “刘姥姥,咱们赶快报官,越快越好,必须要一命偿一命,绝对不能放过这个畜生!” 这一切,林煜自然是毫不知情。 今天这般好天气,可是个打猎的好日子。 林煜深吸了一口气,已经想好了今天的目标,那就是昨天被他借来除掉王屠户一行人的山狼。 想要变强,想要在这个世界站稳跟脚,那就必须要获取物资,积累资本。 林煜不清楚金手指会帮自己到什么时候,自己必须分秒必争。 拿出特制的望远镜,经过林煜的多次打磨,琉璃碎片的弧面已经十分光滑,这个简陋的望远镜有效的视线距离已然接近五百米的距离。 这已经逼近现代日用的正常水平! “它们的洞穴应该就在这里!”林煜通过望远镜仔细观察,锁定了这群狼的洞穴。 如今已经逐渐进入深秋,这群狼必须抓紧时间攒够过冬的食物,一旦大雪封山没有足够的食物,对于他们这种大型哺乳动物无疑是致命的。 果不其然! 林煜爬上一棵很高的树,用望远镜勘探着洞穴方圆一公里的距离,三头狼分别在不同的方位出现在林煜的望远镜下面。 为了冬季有充足的食物储存,这群狼只留下了一只看守巢穴! 第15章 惊心动魄的狩猎 这群狼一共有四只,如今已经有三只出去捕猎,那么洞穴中只会有一头山狼留守。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时机! 林煜深吸一口气,想想自己马上要猎杀一只真正的山狼,每一粒细胞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 就算是在前世,自己拥有着丰富的野外求生经验。 林煜亲自猎杀大型哺乳动物也绝对没有超过三次! 没想到自己刚穿越几天,就碰上了如此惊心动魄的时刻。 选择洞穴中的狼,地势的狭窄会大大增加捕猎成功的几率,但同时危险也会呈几何数增加。 一旦不能在短时间内将狼猎杀成功,自己也将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 与此同时,林煜深知,自己的速度和计划必须精确,完美,因为另外三头狼离巢穴的距离都不是很远。 一旦巢穴中的狼发出求救信号,另外三头狼及时赶回来,那么自己必死无疑! 林煜悄无声息地靠近着洞穴。 尽管有着特殊的雄黄散帮助自己遮蔽气味,林煜依旧保持着高度警惕。 这么近的距离,林煜不知道雄黄散的功效是否还可以起作用。 万幸的是,直到林煜站在洞穴门口,山洞里面也没有发出任何异响。 更让林煜感到欣喜的是洞穴之中隐约传出的鼾声,这只狼正在睡觉! 明代《练兵实纪》强调“刺必透甲,收若疾风”,对于狼同样适用。 狼的致命点为咽喉、心脏及腹部。攻击时需保持距离,对准颈部或胸腹快速突刺,一击后迅速收枪防止被咬住。 林煜在心中默念着要领,悄无声息地进入洞穴的内部。 山洞里面的空间远比林煜想象的复杂,只有少量的光线渗入,视线十分有限。幸亏这只狼并没有在山洞深处休息,不然林煜将会伸手不见五指。 林煜屏住呼吸,双手握住长枪,眼睛死死盯住这只山狼的心脏处。 山狼体长15-2米,肩高约1米,体重60-80公斤。躯干匀称修长,四肢强健,肌肉线条紧实;头部短圆,耳尖直立如锥,灰褐色毛发粗硬,背部毛色青灰或浅灰,腹侧渐淡。 这可是一只成年山狼! 人算不如天算。 这只山狼似乎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富有频率的鼾声竟戛然而止,浑身的毛发也倒数起来,这让林煜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 看着山狼恢复了平静,本以为是虚惊一场,准备继续靠近。 林煜终究是低估了山狼对于危险的感知,尽管有着特殊雄黄散的加持,山狼依旧感知到了未知生物的靠近,庞大的身躯刹那间立起来,琥珀色的目光落在林煜身上,无异于死神的注视。 没有其他的选择! 林煜深知,如果这时候掉头,自己马上就会被撕得粉碎。趁山狼起身的那一瞬间,林煜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每一处神经都在此刻高度紧绷。 林煜的长枪宛如一道闪电向着山狼的心脏处刺去,山狼瞪大双眼,没想到有人敢来自己的巢穴猎杀它! 然而山狼的体型庞大,在狭小的山洞里面无法迅速闪避,长枪精准无误地刺进心脏,鲜红的血液如泉水般涌出。 枪口早已经被林煜用毒藤浸泡了数天! 林煜借势爬上山狼的背部,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死死勒紧山狼的咽喉,为了让山狼不能发出求救的信息。 山狼感受到了自己逐渐流失的生命,发了疯地载着林煜撞向岩壁,无数岩石被震碎,林煜在山狼的背上被震得头晕目眩,却依旧死死勒住绳索。 轰隆隆的响声响彻青龙山。 终于在碎石掩埋山洞的前一刻,山狼停止了最后的挣扎。林煜灰头土脸地从碎石堆里面爬出来,几近力竭。 在他的脚下,一只接近一百公斤的山狼已经彻底失去了生机。 好险,林煜惊魂未定,如果自己反应慢了半拍,这时候恐怕就是一具尸体了。 不过现在并不是放松警惕的时候,另外三头山狼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必须赶快撤离。 【获得c级奖励:陨铁枪,附赠枪法一本!】 清脆的声音在林煜脑海中回荡,一柄银光灼人的六尺长枪和一本古朴的书籍落在了林煜跟着。 林煜拾起长枪,重量让林煜深吸一口气,那枪尖散发出的凌冽气息让人为之一振! 陨铁,乃天外来物品,用陨铁制作枪尖,足可断金切玉,削铁如泥! 林煜抚摸了好几遍长枪,这才收起书籍,背起长枪,拖着山狼的尸体慢慢向着洞口挪去。 “嗷嗷嗷嗷”就在林煜刚走几步,一阵微弱的叫声从洞穴深处传来。 这是? 林煜顺着声音的来源寻去,居然发现了一窝小狼,足足两只。 看见林煜的出现,两只小狼顿时停止了呢喃,黑暗中小狼的眼睛会呈现出绿宝石一般的颜色。 它们疑惑地看着林煜这个不速之客,不明白为何出现在它们面前的不是熟悉的族人,眼睛中有着一丝害怕,一丝好奇。 林煜的心仿佛被揪了一下,要知道,小狼的价值比山狼高太多了,尤其是活着的小狼,堪称移动的金库。 然而,林煜没有半分欣喜,反而一股深深的忧伤在他心里蔓延。 自己刚刚猎杀的这只山狼,在他们眼中,扮演的或许就是爸爸妈妈的角色。 哎! 这也许就是丛林优胜劣汰的法则吧,林煜没有办法,自己如果不通过打猎变强,便会成为可以被人欺凌的弱者,甚至没有收入来照顾这个家。 我们都在努力地活着。 林煜轻轻抚摸着小狼,小狼用鼻子嗅了嗅,用乳牙反复咬着林煜的手指,随后舔了舔,眼神中只有天真的好奇。 自己得走了。 林煜对着小狼轻轻鞠躬,只希望它们可以健康地成长下去。 “你呀,就是这么喜欢冒险,下次再这样就别回来了!” 芸娘看见林煜灰头土脸的样子和那破烂不堪的衣物,想也不用想就知道林煜又去冒险了。 尤其是看见身后那只庞大的山狼。 芸娘的嘴惊讶地张大,仿佛能轻易地容下一个饱满的苹果。 “四处搜搜,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第16章 前往集市 一阵嘈杂的声音吸引了林煜和芸娘的注意。 有人? 青龙山猛兽时常出没,常年人迹罕至,一般人就连外围都不敢进入,什么时候这么热闹了。 林煜穿好衣服,穿过木屋前的小树林,瞅见山下正有一支队伍准备上山。 是官府的人。 林煜看见这群人身上的官服,瞬间明白了怎么一回事。 毕竟王家十口人一夜之间全部失踪在青龙山,只有几具被啃食过的尸体,县城必须得派人查看一番。 林煜耸了耸肩,自己早就猜到了官府会来搜查,已经将人为的痕迹全部抹除,就算是搜查到自己身上也没有一点线索。 不过林煜不知道的是,自己现在已经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名人。 关于王家的死,绝大部分人猜测和林煜脱不了干系。 毕竟王家和林煜之间的恩怨情仇在周围乡邻也算是闹得人尽皆知,再加上传闻林煜隐居进入了青龙山。 更有人谈及曾见到林煜拿着数只猎物前往集市交易。 王屠户的死极有可能不是简单遭到狼群袭击,更有可能是林煜的精心策划! 林煜报复王屠户的传言不胫而走。 现在的村民不得不对林煜重新定义。 这个曾经一无是处,被林家逐出家族的少年,如今不仅在青龙山中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猎人,更是扳倒了在附近盘踞多年的恶霸势力。 关于林煜觉醒了前世记忆,获得了绝世传承的猜测也随之而起,给林煜抹上了一层神秘的光环。 当然关于这一切,身为当事人的林煜却丝毫不知。 林煜注视着这种官府衙役的搜寻。林煜的居住地比较隐蔽,这群官府搜查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林煜的住处。 再加上考虑到青龙山危险的猛兽,这群官府派来的衙役在搜寻一番后便放弃了。 待林煜的伤恢复得差不多,林煜拿出了这柄六尺长枪,眼神中充满了炽热。 有了这柄长枪,不仅短时间内不需要再考虑狩猎的武器损耗,更是可以大幅度增加自己的战斗力。 “就叫你陨月枪吧。”枪尖如月,又是用陨铁制作,“陨月”倒合情合理。 林煜打开那本附赠的枪法秘籍,尽管林煜在前世熟知各种武器,对于枪法也并不陌生。 然而在接触到这本枪法的时候,依旧被其中的玄奥深深震撼,按照这本秘籍来练枪。不仅可以快速增进自己的枪法,甚至就连身体的素质也可以科学地改善。 配合自己前世掌握的强身之术,简直不要泰国完美! 接连几天,林煜上午上山打猎,顺便带回一些上好的木材来完善他们这个温馨的家。 下午林煜则会按照秘籍上面的记载,练习枪法,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 而芸娘在养好身子之后,便主动和林煜一起上山,当起了林煜的小帮手。 林煜惊讶地发现,这个十六岁的小姑娘不仅丝毫不嫌弃粗活,手脚更是格外灵活。 仅仅是简单的工具,芸娘通过一番细心的改造,便可以造出一个极为实用的机关,很多猎物都避之不及。 月光之下,林煜长枪舞动,将洒落的月光点破为漫天碎雨,重达数十公斤的长枪在林煜的手中宛如玉如意一般可以演化出各种招式。 芸娘搬着一个小木椅坐在门前,他一边为林煜织着毛衣,一边欣赏林煜舞枪。 “没想到你还挺有这方面的天赋。” 芸娘甩了甩发麻的手,将毛衣抖了抖,大功告成! 林煜放下手中的枪,依偎在芸娘怀中,像个小孩子一样直往里钻,“那是自然。” 林煜接过毛衣,嘴角是抑制不住的笑意,“娘子织得真好,明天就穿这件出门!” 芸娘抚摸林煜的脸颊,“出门,去哪里?” “出门把前些天的狼皮卖掉,可以赚好些银子呢!” 芸娘略微点头,“那我明天陪你一起去。” 说实在,芸娘长这么大,还没有去过县城集市呢,倒想一睹集市的繁华。 林煜起身,从背后将芸娘抱住,“外面冷,回屋吧。” 芸娘刚起身,却被林煜直接一个公主抱抱在怀里。 “啊,你干嘛。” 芸娘拍打着林煜的后背。 “娘子,我们还没有圆房呢!” 芸娘的手顿时停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通红的小脸,在月色下格外显眼。 “哼,讨厌。“ 芸娘轻哼一声,随后就将头深深埋在了林煜怀中。 玉兔云中捣药声,寒云捣尽月空明。 第二天,林煜惺忪地睁开双眼,却见太阳已经生得老高。 芸娘已经将早饭做好,嗔了林煜一眼,“昨晚弄这么晚,今天还有精力做生意吗!” 话还没说完自己倒先小脸一红。 林煜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慌忙起床和芸娘共进早餐。 芸娘用一个木匣子装着鞣制过的狼皮,林煜为了以防万一将长枪背在身后,两人并肩前往清河县集市。 刚刚来到集市,芸娘便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 尽管两人错过了早市开市最热闹的那会儿,现在的清河县集市依旧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人群宛如流水。 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摆放在摊位,柜台中,让人目不暇接。 “好繁华。” 芸娘低语。 林煜轻轻将芸娘搂在怀里,“还有比这个繁华的呢,到时候夫君陪你去看。” 真的吗? 芸娘睁大了双眼,在她看来,眼前的景象已经是不能用语言来形容的了,难不成还有比这个更为繁华的地方? 林煜微微点头,这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县城之上还有州府,州府之上还有国都,这些繁华我样样都会陪你一起去看! 两人费了一些周折,可算是在黄金地带等到了一个摊位,正是上次林煜做生意的十字路口。 芸娘将兽皮从木匣中取出,偌大一张兽皮摊在木桌上依旧垂下不少一部分。 狼皮展开的一瞬间,不少人的目光便被吸引了过来。 第17章 再遇大伯,新官上任三把火 鞣制后的狼皮呈现出顶级皮革特有的柔韧与光泽,其毛被如月光下的绸缎般泛着油润的银灰色光晕。 每根毛发都松散挺立,在指尖轻抚时泛起涟漪状的微光,质地柔软。 “这是狼皮!” 鞣制过后的狼皮散发的特有光泽很快将许多群众吸引过来。 众人抚摸着狼皮,那清晰的手感不会骗人,这就是一张货真价实的狼皮! 众人万万没有想到,眼前这对男女看着年纪不大,居然可以猎杀成年的山狼。 “我出十两银子!” 一位绅士般的公子毫不犹豫地将一锭十两的银子拍在桌上。 “我出十五两!” “我出二十五两!” 不多时,狼皮的价格已经逼近了二十五两的高价。 就在林煜准备将狼皮用二十五两的价格卖出去时,一阵急匆匆的马蹄声传来。 附近的群众看清楚队伍之后,纷纷退让到道路两旁。 “是官府衙门的衙役,他们来集市做什么?” “是啊,难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这群人穿着官府特制的官府,骑着清一色的马匹,在集市中环顾,似乎在寻找着共同的目标。 为首的人将手中的画卷展开,在人群中进行着对比。 当那人看见林煜的脸庞时,双眼猛然爆射出一缕精光! “就是他们,给我把他押回官府!” 刹那间,林煜和芸娘就被众人围得水泄不通。 那些准备买林煜狼皮的人不得不放弃了交易,毕竟官府可不是什么好惹的。 “我们大人传你们二人到衙门,有要事问讯。” 林煜表面不动神色,心中却充满了疑惑,自己明明已经将一切痕迹都给掩盖,这群人是怎么查到证据的呢 难道说还有什么蛛丝马迹被遗漏了。 想到这里,林煜有些后背发凉,难道自己为民除害,除掉了称霸相邻的王屠户,最后却还要遭遇牢狱之灾吗? 更让他心急火燎的是,芸娘也被这群人围着,难道要受到自己的牵连。 芸娘似乎是感受到了林煜的情绪,侧身看了看林煜的双眸,紧紧握住了林煜的双手。 “不要害怕,不管出现什么事情我都会陪着你。” 林煜的心渐渐冷静下来,决定先走一步看一步,“到时候不管问什么你都说不知道就行了。” 芸娘点点头。 林煜和芸娘二人被带到了清河县官府,还没等二人反应过来,衙役便令二人在大堂跪下。 尽管林煜此时已经憋了一肚子火,却也只能乖乖照做。 毕竟这是衙门的规矩,林煜现在还只是一个平民。 “升堂!” 伴随着棍棒有频率地敲击着地面,判官徐徐走进大殿。 然而当林煜看清楚缓缓走上前的官人时,顿时目瞪口呆。 什么!他们口中说的大人居然是自己的大伯,林大牛。 林煜只感觉讽刺,这个三十多次秀才试都无一例外落榜的童生,居然在今年的秋闱中考取了功名。 甚至进入了官府衙门,当起了一方判官。 芸娘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林煜,显然也是认出了判官的身份。 与此同时,这件事情也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衙役在执行抓捕人物的时候,作为头号人物的判官是不可能不知道手下的动作。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 抓捕林煜和芸娘就是林大牛指使的! 果不其然,林大牛虽神色严肃,眼神却带有一丝嘲讽。 当初林煜当着乡邻的面,公然揭露周氏倒卖芸娘为自己准备赶考的银两,让林大牛无地自容。 幸亏有了那五两银子的打点。 哦不,幸亏因为自己苦读四书五经,学识渊博,终究功夫不负有心人,自己如愿成为了这次秋闱的秀才。 甚至还谋到了清河县的判官职位,较之以前可谓是天上地下。 新官上任三把火! 林大牛刚刚入职,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创立一番卓越的功绩来证明自己。然而面对那些陈年旧案,林大牛硬是束手无策。 或许是天降机缘。 就在林大牛刚刚入职还没有几天,关于王屠户意外死亡的消息就传到了他耳中。 尽管上山好几次搜寻都没有找到任何证据,却丝毫不能阻止林大牛破案的急切心理。 绝对是林煜干的! 林大牛了解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不知道是出于对林煜的私人恩怨,亦或者是立功心切。林大牛已经一口咬定就是林煜和芸娘合伙杀害了王屠户。 林大牛厉声呵斥道,“林三郎,芸娘,你们二人合谋杀害王家王屠户,如今证据确凿,还不赶快从实招来!” 林煜面色一沉。 还真是小人得志,林大牛当上了判官,自己和芸娘想要脱身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敢问大伯是否有什么证据!” “住口,谁是你大伯!你这不孝子孙,早已经被逐出了林家家族,如今还想和我攀上关系!” 林大牛怒目圆整,用惊堂木狠狠敲着木桌,“给我把林煜拖出去打四十大板,看来不给这小子一点颜色看看是不会招供的。” 四十大板,板板到肉,林煜硬是一声不吭。 “我还以为会是个什么官呢,”林煜轻哼一声,“不过是小人得志的衣冠禽兽罢了!” 林大牛恼羞成怒,自从自己当上了判官,还没有一个老百姓敢对自己这般说话。 “来人,把这个贱女人也给我打上四十大板!” 林煜闻言脸色一黑,没有想到林大牛居然这般无耻,就连一个弱女子都不放过。 芸娘站起身,向着林大牛吐了一口唾沫,“你今天就算是把我打死,也休想从我嘴里知道半个字!” “大胆!” “给她加到六十大板!” 一行人将芸娘拖拽着,用力将芸娘按倒,随即准备对这个瘦弱的姑娘用刑。 “慢着!” 林煜急忙喊停,就算是对男人来说,六十大板都已经远远超过了极限,更何况这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 “我认罪,是我杀的王屠户,但整个过程和芸娘没有半分关系,你放过她我就认罪!” 事到如今,为了让芸娘少受些困,林煜只能认罪。 听到林煜认罪,林大牛表面神情严肃,实际上已经乐开了花。 原本以为想让林煜认罪是一件难如登天的事情,却没想到居然这么容易。 第18章 行刑 “你干什么林煜,你怎么这么傻,你连他们说的话都信!” 芸娘急得流出了眼泪,在她看来,这群人根本就没有信用可言。 这一次,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和自己的夫君分开。 芸娘挡在林煜的面前,厉声喝斥林大牛,“你想把我夫君怎么样,就先过我这关!” “别说了,我认罪,只要你放过我娘子。” 林煜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打断了芸娘,四十大板已经让林煜血肉模糊。 芸娘看着林煜的伤口,心如刀割,却不能为自己的丈夫做些什么。 “你难道还不长记性吗?上次林家许诺只要我嫁给王家就会放过你,可结果呢!” 芸娘这次不会让林煜一个人承担这件事,要死也是一起死。 林大牛在堂前来回踱步,似乎生怕林煜反悔,和芸娘一起拒不认罪! “只要你承认是你自己杀害了王屠户,现在我就可以让芸娘离开衙门回家!” 林大牛拍打惊堂木,让人将芸娘给撵出衙门。 “不要听他们的,大不了我们一起” 芸娘话没有说出口便被衙役堵住了嘴巴,在林煜的注视下,芸娘被直接赶出了衙门。 芸娘想要进去,却被紧紧关闭的大门挡在了外面。 “林大牛,我咒你不得好死!” 芸娘拼命拍击着大门却无人应答,哪怕直到双手血肉模糊却依然没有人开门。 林煜亲眼看着芸娘被送出衙门,心中仿佛一个巨大的石头落地。只要芸娘平安,自己也就没有其他顾虑了。 “来,签字画押!” 林大牛可生怕林煜下一秒反悔,居然连供词都提前准备好了。 林煜看着这份供词,冷笑一声,厚厚的供词愣是将林煜描述成了十恶不赦之途,各种捏造的证据似乎要让林煜死无葬身之地。 直到看到供词下面的斩首判决,林煜已然满腔怒火,恨不得现在就将林大牛撕成两半。 这可是死刑判决,如果签下了字,自己就将在不久后走上刑场,在刽子手的长刀下结束自己的一生。 而如果不签字,芸娘也必然会遭到林大牛的毒手。 无论如何,都是死棋! 林大牛似乎是看见了林煜眼中的怒火,心虚地低下了头,生怕自己这个侄子直接暴走。 林煜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自己如果此时冲动,芸娘必然会受到自己的牵连。 林煜苦笑,如今芸娘已经平安,自己一个人去死总比两个人一起去死要好。 看着林煜在供词上面心甘情愿地画押,林大牛努力克制着自己欣喜的心情,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严肃,“来人,把犯人先押进大牢关押!” 林大牛属实没有想到,这个在外面叱咤风云的人物,居然会因为女人如此轻易地认罪。 “快看官府的通文,林煜果真是杀害王屠户的凶手,如今已经认罪!” “择时日执行斩刑!” 村民们围着今日官府的通文,尽管之前一直有人猜测林煜和王屠户的死脱不了干系,看见官府通文时依旧十分震惊。 林煜真的凭借一己之力将王家十口剿灭,让王家这个称霸多年的黑恶势力彻底破败。 可惜了,林煜也算是一条好汉,最后却要为王屠户一命偿一命。 “林煜啊林煜,我看你这次还怎么逃出生天!” 周氏也收到了林煜认罪的消息,巴不得这个不孝子孙赶紧消失在这个世界。 与此同时,想到自己的大儿子刚刚上任便立下了这般功绩,一时间笑得合不拢嘴。 林大牛立下这般功绩,在官场必然步步高升,到时候林家也就会水涨船高。林家的好日子要来了! 这些天,芸娘几乎敲遍了清河县所有官员的门,要么是闭门不见,要么就是被里面的人直接轰走。 即使知道这个案件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地方,几乎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林煜就是杀人凶手。 然而许多官员已经收受了林大牛的贿赂,并不想在这个案件上面插手。 根本没有半分诉讼冤屈的机会! 七日之后,林煜被缓缓押到刑场。 早早的,街道上已经占满了前来看热闹的群众。林煜蓬头垢面,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 林煜眼神迷离,本以为除掉了王家,自己和芸娘的日子肯定会一天比一天好,却哪曾想上天竟如此喜欢捉弄苦命人。 林煜的双眼仔细扫过人群,希望在人群中找到自己的娘子,芸娘。 直到林煜穿过长长的街道,来到了绞刑场,芸娘也没有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林煜神色失落,但随即又淡淡一笑。 在临死的时候,林煜是多么希望可以看见芸娘啊,自己还没有给她一个隆重的婚礼呢! 可是转念一想,如果看见自己如今这般模样,芸娘心里会作何感想。 与其看见二人就此阴阳两隔,林煜倒更希望芸娘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希望芸娘可以早点走出失去自己的阴影中。 “夫君欠你一场婚礼,来世有缘一定会风风光光,八抬大轿地把你娶过门!” 林煜仰头大叫,不知道芸娘能否听见她的呼唤。 林大牛看见这一幕,竟有些于心不忍下达“斩”的命令,毕竟从血缘上来讲,林煜可是自己的亲侄子。 不过这种犹豫仅仅只存在了片刻,林大牛的目光再次恢复了以往的清冷。 自己发奋读书几十载,为的不就是升官发财吗?今天怎么可以因为一个已经被逐出家族的败家子心软呢? 衙役盯着日晷铜针在地面的投影,待阴影与红漆刻度重合 “时辰已到!斩!” 伴随着林大牛下达斩首的命令,刽子手将一大碗酒含在口中然后猛地吐出。 酒雾在刀锋上凝成血珠状水雾,在正午的眼光下显得格外夺目,直晃得林煜睁不开眼睛。 林煜轻哼一声,那是一声自嘲。 就算是自己拥有金手指又如何?就算自己是从现代穿越而来又如何? 本以为穿越到古代,自己可以凭借着实力一路变强,永远陪在身边的人,却不曾想最后落得这样的下场。 早知道结局是这样,为何不让自己继续当一个普通的视频博主呢? “咻!” 就在侩子手的长刀即将落下的那一刻,一根箭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中了长刀。 第19章 两极反转 哐当! 一声巨响,那一柄长刀居然被拦腰折断,这究竟是何等恐怖的力道! 林煜此时已经紧闭了双眼,箭矢的破空声和人群的喧哗在林煜看来仿佛临死前的幻觉。 毕竟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已经对生不抱有丝毫希望了。 “何人!居然敢光天化日之下破坏官府执刑,这可是掉脑袋的重罪!” 直到林大牛的声音在刑场响起,林煜这才睁开双眼,只见远远地有着两只马匹朝着自己奔来。 沈万三,还有上次在凌烟阁接待自己的那一名姑娘。 林煜的双眼布满血,视线模糊,勉强认出了两人的身份。 他们不是黑市的人吗?怎么会到这里来。 尽管两人与林煜有着一面之缘,但仅仅只是局限于生意方面罢了,林煜不明白二人为何会出手。 林大牛端详着二人的装扮,女子是一身侠客打扮,并无其他特殊之处。 而那名胖子身上的打扮却令林大牛这个老狐狸嗅到了一丝不对劲的气息。 仅仅就是胖子身上的那一条玉带,散发出的奇异光泽就彰显着其不菲的身价,还有那上好锦缎织成的锦袍,价格更是令人咋舌。 这究竟是哪户大家的子弟。 林大牛的头脑飞速运转,仅仅几秒钟就已经将清河县自己认识的大家族全部过了一遍,却并无这号人物的印象。 难道是自己多虑了。林大牛深吸一口气,尝试着为自己找回底气。 “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敢在刑场闹事,简直目无王法,来人给我把这两个人一起抓过来,一起问斩!” 林大牛轻哼一声,嘴角抽搐,自己可是将清河县九成以上的官员都买通了,现在和自己作对就是和整个清河县作对。 就算你是清河县某个大家族的弟子,见了我也得乖乖盘着!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林大牛差点从看台上跌落,脸直接被气成了猪肝色。 数十名经过训练,身强力壮的衙役冲上前将二人包得水泄不通。 却见那名女子宛如飞燕一般腾空而起,数名衙役的攻击在空中直接落了空,反倒让武器纠缠在了一起。 那一名女子见状立马抓住机会,丝毫没有给这群人调整的时间,腿部变化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招式,很快将这群衙役击退。 群众哗然! 一名女子居然有着如此恐怖的战斗力,一群受过训练的衙役联手居然不是前者的一合之敌。就连自诩武功不弱的林煜见到这一幕也是瞪大了双眼。 第一次见面林煜并没有察觉到那名女子有什么特殊之处,万万没想到是一个绝顶武林高手。 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和这位女侠客一般。 女子甩手,一枚匕首插着林煜的身子飞过,缠绕在林煜身体上的绳索被割断。 林煜就地捡起衙役散落的武器也加入了战斗,数天积累的情绪在这一刻瞬间爆发,林煜这些天经过秘籍的改造,身体素质已经突飞猛进。 尽管还不如眼前的女子,却也可以同时对付好几名衙役。 女子顿了顿,看向林煜,双眸中有着不可思议的神色,没想到林煜的身手如此不凡。 二人合力,官府的衙役伤的伤,逃得逃,很快就只剩下林大牛孤身一人站在看台处。 真是一群废物! 林大牛在心里将这群酒囊饭桶骂了一万遍,这么多人加起来居然打不了两个人,简直把官府的脸给丢尽了! 然而尽管现在只剩下了林大牛一个人,林大牛仍然尽力保持着高傲的姿态,甚至腾出手将自己的官帽重新整理好。 “你们可知现在犯的是什么罪!” 林大牛对着三人怒喝,自己现在代表的可是朝廷官府,“你这可是袭官!是要砍头的!” 沈万三缓缓将马骑了过来,眼神从林大牛身上飘过,似乎根本没有把林大牛的话放在心上。 “这位公子,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了你们,可否告知小人。” 林大牛终究是怕了,双腿止不住地打颤。 自己摸爬滚打数十年,识人无数,现在再次仔细端详沈万三,只觉得后背发凉,站都站不稳。 沈万三举手投足间透露出的漫不经心和满不在乎让林大牛感到心惊胆战。 他现在有理由相信,沈万三碾死自己恐怕就和碾死一只蚂蚁般简单。 自己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才考上了秀才,好不容易当上了县城的判官,难不成自己的职业生涯今天就要葬送呢! “大人!”就在林大牛准备跪下的时候,一道身影突然冲到他面前,不由分说就是一巴掌将他扇倒在地。 “县令大人!” 见到县令大人到来,林大牛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连忙抱住了县令大人的腿。 “县令大人求求你做做主啊!这群人不仅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劫刑场,还把我们的人打伤这么多!” 林大牛丝毫没有注意到,此刻县令的脸色已经铁青,心早已经跌落了谷底。 “沈阁主,大人不计小人过,都是小的平时没有监管好手下的人,无意间冒犯了大人,死罪死罪!” 说完,堂堂清河县的县令居然当着沈万三的面直接跪了下来。 林大牛呆住了,自己依靠的靠山居然当着这个胖子跪了下来,而且县令称他为--阁主! 整个清河县可以被称为阁主的人,无非就是,凌烟阁阁主! 林大牛这时候才明白自己究竟得罪了什么样的存在。 这一幕就连林煜也惊呆了,这沈万三居然是凌烟阁的阁主。更让林煜大跌眼镜的是,就连一县之主看见沈万三也得跪下来。 沈万三究竟什么来头?又为何要帮自己?还有芸娘究竟在哪里,为何今天没有出现? 林煜现在脑子一片混乱,很想清楚这几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大牛是吧,”沈万三露出一丝戏谑的笑容,后者立马匍匐在地,不敢吱声。 “免去你县城判官的官位并且终生不可以再次参加科举考试,不可做官。” 刹那间,林大牛只觉得如遭雷击,两眼一黑。 第20章 沈家的烦恼 “终生不可为官!” 林大牛在此刻只感觉天旋地转,似乎马上就要晕厥过去。 自己辛辛苦苦读书数十载,如今已经三十有余,快要四十岁,好不容易考取了功名,谋得了官职,现在说没就没? 林大牛看着林煜,双手止不住地颤抖。 为什么!为什么! 今天的计划本来是那么的完美无缺,只要杀掉了林煜,自己就可以凭借这番功绩步步青云。 而天算不如人算,林煜居然和传说中凌烟阁阁主沈万三认识。 县令一把将林大牛推下看台,不停向沈万三赔罪。 似乎生怕林大牛一个不小心把他收了贿赂的事情说出来。 林大牛只觉得脑子嗡嗡地想,就连视线也变得模糊,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宛如疯癫了一般一瘸一拐地远离此处。 沈万三只是撇了一眼县令便带着林煜离开了这里,并没有继续追究后者的责任,县令却已然汗流浃背。 “多谢二人出手相救,我林某感激不尽!” 在前往凌烟阁的路上,林煜对着二人拱手道。 沈万三轻轻搂住林煜的脖子,憨笑道,“小事一桩啦,我看小兄弟你比较和我投缘呢!” “对了,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搭档,采儿。” 林煜不好意思地笑道,“大哥愿意自降身份救我,恐怕不仅仅是觉得我与大哥有缘吧。” 沈万三嘿嘿一笑,并没有否认林煜的话。 “芸娘正在凌烟阁休息呢,她可是为小兄弟你操碎了心。” 听见芸娘居然在凌烟阁,林煜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生怕芸娘有什么意外。 凌烟阁中,芸娘正虚弱地躺在床上,只记得自己跪倒在县令的府邸面前,想要县令救救林煜,然而收受了贿赂的县令得知后一直闭门不出。 那天大雨倾盆,芸娘在门外跪了足足三个时辰,大喊冤枉,屋内却丝毫不为所动。 这个世界究竟有没有王法! 芸娘心灰意冷,原本以为除掉了恶霸王家,自己和夫君的日子就会一天比一天好,可哪曾想却遭到了官府的诬陷。 难道堂堂偌大一个县城,连一个清官都没有吗? 芸娘满脸通红,额头上仿佛可以烤熟一个鸡蛋,自己已经连续持续了数天的高烧,只觉得意识正在一点点模糊。 之后,便彻底睡了过去。 等芸娘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几天后林煜行刑的日子。 芸娘挣扎着从床上起来,想要过去和自己的夫君一起赴死,却不曾想被一旁的采儿拦住了,只说让她好好休息,林煜的事情他们回去解决。 原来那天正是采儿在雨天中将高烧的芸娘带回来凌烟阁。 林煜缓缓推开芸娘的房门,心中五味陈杂,这次又是因为自己,连累了芸娘。 “娘子。” 身子虚弱的芸娘迷迷糊糊听见了林煜的声音,猛地睁开了双眼,却见林煜已经来到了跟前,眼神中满含泪水。 芸娘嘴巴微张,激动地说不出话。 紧接着,芸娘一把搂住林煜,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再看见心心念念的夫君。 芸娘想要下床,双脚却因为这几天不计后果的奔波受到了严重的挫伤,稍微一动就会疼痛万分,只能躺在床上歇息。 林煜缓缓解开被子,只见芸娘的膝盖关节处乌紫一片,内部积滞了不少瘀血。 林煜赶紧取来热水,用毛巾轻轻热敷着芸娘的膝关节处,尽量让自己的动作温柔,以免对芸娘造成二次伤害。 “对了,这里是什么地方,”芸娘环顾着四周,金碧辉煌,无处不散发着豪华的气息。 “这里是我做生意的一个朋友家,这次就是他救了我,叫沈万三。” “原来如此,幸亏有了你这个朋友,咱家也没有其他值钱的,刚好可以把鞣制的狼皮赠送给他,当作一番心意。” 林煜微微点头。 第二天,经过林煜一天的悉心照料,芸娘已经大有好转,可以下床活动了。 “沈公子,采儿姑娘,这次多亏你们搭救,我们才能逃出生天,我们无以回报,这是我们鞣制的狼皮,算得上是我们家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林煜拱手道,“是我们二人的一番心意,以后如果有需要我们帮忙的地方,我们两口一定会尽力而为!” 沈万三见状急忙楼主了林煜,从怀里大方地取出五十两银子。 “兄弟你这可就见外了,都是好兄弟,用不了这么客气。” “弟妹伤势还没好,这狼皮就当是我买你的了,诺,这五十两拿着补贴家用吧!” 林煜本想拒绝,沈万三却已经将银子直接塞进了衣服中。 “既然你们二人要走,那我就给你们摆宴饯行吧!” 架不住沈万三的热情,林煜只好妥协,只觉得有些不妥。 不过芸娘却是两眼放光,“有好吃的欸!太好了。“ 林煜撇撇嘴,那就盛情难却咯。 烛光摇曳,金碧辉煌的大厅内,一张雕龙画凤的长桌铺展着繁复精美的绸缎桌布。 珍馐美味琳琅满目,热气腾腾的熊掌、晶莹剔透的玉盘珍馐散发出诱人香气,乐师在一旁轻拨琴弦。 饶是前世见多识广的林煜都没有见过这场面,这沈万三家里究竟有多少钱! 酒过三巡,林煜已然微醉,沈万三的肚子却仿佛一个无底洞,数壶酒下肚却丝毫不见醉意。 林煜无意间注意到,沈万三似乎有什么话一直瞒着自己,表面上看吃得开心,眼底却不时掠过一丝郁色 “沈公子,不知道” “叫我沈大哥就好了,不用这么客套。” “沈大哥,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你尽管说出来,如果可以帮到我们一定尽力而为。” 采儿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沈万三,后者又是一壶酒下肚。 “小兄弟你有所不知,我沈万三确实有一事相求。” 沈万三一边喝着酒,一边将事情娓娓道来。 “我沈万三经营这个凌烟阁快十年了,算得上是富甲一方,不少安庆府的官员都做过我的生意。” 第21章 疯癫的林大牛 “别说是在这个小小的清河县,就算是在整个安庆府,听到我凌烟阁阁主的名号都是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怠慢。” 林煜心中一惊,虽然知道沈万三背后肯定有着不小的势力,没想到后者的实力居然如此雄厚,可以说在整个安庆府算得上数一数二。 如此有钱有权的公子,又会有怎样的烦恼呢? “问题就出在了小兄弟附近。” 林煜一愣,事情难道和自己有关?林煜努力回忆自己的过去,跟凌烟阁似乎并没有过多的往来,唯有一次交易精盐罢了。 芸娘也是微微一怔,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夫君不会惹上什么麻烦了吧。 “林煜,不知道你对青龙山了解多少?” 青龙山? 林煜尴尬地笑了笑,在原主的记忆中,青龙山就是一座格外寻常的高山,唯一可能不同的就是这座山的猛兽更多,更凶猛,鲜有人迹。 除此以外,便再不知晓其他事情了。 “难道沈兄的烦恼和这座青龙山有关?”林煜不解地问道。 “唉!”沈万三微微一叹。 采儿接过话题,继续阐述事情的原委。 “你们有所不知道,这青龙山的地下,其实隐藏着一条巨大的盐矿脉!” 此语一出,现场的气氛瞬间凝固了,只剩下乐队的琴声独自回荡。 盐矿! “盐矿都是什么品质的?” “经过我仔细的勘测,除了表面某些盐矿质量略微欠佳,盐井深处的盐矿杂志不超过半成,绝对可以制作出极高精度的精盐。” 这绝对是一个令人感到血脉喷薄的词语。林煜深知,在这个贩盐如贩毒的古代,私盐的交易利润已经达到了恐怖的500%。 如果成功掌握了这一条盐矿的开采,那么将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 不过林煜很快恢复了冷静,如果这条盐矿这么容易掌握的话,沈万三就不会找他帮忙了。 果然,采儿接下来话锋一转。 “本来消息都是封锁住了,结果却依旧被隔壁的青山县的一个势力得知。” 沈万三再次结果话茬,“他们也是当地的一个黑市,名为万寿堂。” “万寿堂的底蕴远比我们凌烟阁的底蕴丰厚,已经存在了数十年,关系网更是复杂,背后有着兴鸿府撑腰,和我们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万三面色变得格外凝重。 “由于盐铁官营的存在,私盐交易本身是一种黑色产业,所以我们双方都不想撕破脸皮,如果最后的京城官员知晓,谁也讨不到半分好处。” “我们凌烟阁和万寿堂最后决定,各自拥有三个盐井的同时,利用双方的实力去争夺矿脉中剩余的七个盐井。” 林煜微微点头,大概明白了沈万三的意图。 万寿堂和凌烟阁为了争夺盐矿的利益,在各自保留三个盐井作为基础的前提下,利用武力去争夺剩余的盐井。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都可以从这条盐矿之中获取利益,便不会存在一方向京城告状,真的是高! 芸娘眼神中流露出复杂的神色,她自然听出了眼前二人的话外之意,就是让林煜替他们当打手罢了。 “我夫君这些天已经很累了,我不想让他再冒险了,你们传授我武艺吧。” 芸娘神色坚定,“我学习武艺,说不定还可以帮你们争夺盐井。” “别胡闹。” “我没胡闹。”芸娘轻哼一声,每一次林煜遇到危险自己都不能帮到他什么,这让她心里十分难受。 其实她不知道,自己对林煜始终不离不弃,便是林煜最大的精神力量! 沈万三和采儿对视一眼,其实他们也不想要林煜冒险,毕竟武力争夺这件事存在着太大的风险。 我答应帮助你们争夺盐井,不过在这之前,我和娘子还有一些事情去处理。” 听到林煜肯愿意出手帮助他们,两人面面相觑,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太好了,林煜兄弟,你对我们凌烟阁的恩情我们一定会牢牢记在心中,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沈万三激动地握住了林煜的手,“你想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钱倒不用,我需要一些其他的东西。” “你尽管说,在这安庆府,就没有我弄不到的东西!” 林煜拱了拱手,“给我借几个人,我要去处理一些事情。” 走在回家的路上,芸娘一直闷闷不乐,“你真的有把握吗?凌烟阁都这么强大了,都不能摆平的角色,你去了又能摆平吗?” “答应我,别太做没有把握的事情。”芸娘紧紧握住林煜的手,随即紧紧吻住林煜。 林煜也紧紧抱住芸娘,自己拥有陨月枪,更是有着秘籍指导枪法。林煜有把握在一对一的情况下,除非碰见采儿那般的对手。 否则少有人可以战胜自己。 林家。 此时的林家一片死寂,悲伤的氛围四处蔓延着,所有人已经集中到了堂屋之中。 林大牛回到林家之后,便陷入了彻底疯癫的状态,口吐白沫,时不时仰天长笑,时不时痛哭流涕。 “太好了,考取功名了!” “你们快看秀才榜,我考取功名了。”林大牛对着空气一阵乱比划,让众人看他所谓的“秀才榜”,随即捧腹大笑。 不多时,林大牛又开始变得疑神疑鬼,看向众人的神色充满着敌意。 “我的官帽呢?” “是不是你偷了我的官帽!是不是你!” 林大牛揪住自己的儿子,厉声呵斥。两名儿子见状被吓得躲在墙角里不敢吱声。 周氏看见这一幕,心如刀绞,顾不得老迈的身躯,将林大牛搂在了自己怀里。 林大牛顿时安静了许多,随后却又开始奋力挣扎。 “是不是你偷了我的官帽,快还给我!” 林大牛挣脱地站起来,摸了摸自己的头上,依然没有摸到他所谓的“官帽”。 林大牛瞬间破防,一下子冲出屋外,像一只野狗一般刨着地上的土。 然而随即又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欢呼雀跃地跳起来,“太好了,我中榜了!” 如此反复。 第22章 一一清算 县令坐在木椅上,神色难看,左右扭动。 尽管看沈万三的脸色估计已经放过了自己,可是自己依旧有着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团乌云,让他如坐针毡。 毕竟在林煜含冤入狱的时候,芸娘不知道在县令府门前跪了多少次。 每一次自己都无一例外让下人将芸娘给轰走,毕竟自己收受了林大牛的贿赂,不会帮助芸娘。 尤其是那天下着大雨,自己却依旧没有给芸娘开门。 真该死! 县令汗流浃背,不停地用手指敲击着桌子,早知如此就不该帮林大牛这个混账。 现在倒好,不仅别人的忙没帮成,自己反倒可能被连累。 县令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管怎么说自己也是一城县令,可是有着朝廷印信。 哐当! 县令府的大门被毫不留情地轰开,林煜手持长枪,左手牵着芸娘。 几天前就是这扇门让芸娘足足在磅礴大雨中跪了数个小时,险些酿成悲剧。 今天林煜前来,就是要将这座丑陋的县令府连根拔起。 “大胆贼人,居然敢闯县令府,十个脑袋都不够你掉的!” 县令府的衙役见到有人居然敢硬闯县令府,目瞪口呆,随即准备将林煜一行人直接逮捕。 三个人朝着林煜围拢过来,林煜原地不动,左手牵着芸娘。 三人的动作在林煜看来简直破绽百出,林煜仅仅是长枪一挥,巨大的力道直接将三人震飞。 其余衙役见状面面相觑,这还是人吗? 越来越多的人围了上来,凌烟阁的人见状纷纷上前助力。 这些都是林煜找沈万三借来的人,个个都不是泛泛之辈,很快就将县令府的衙役打得满地找牙。 眼见这群人还想反抗,县令终究是站了出来。 “退下吧,让他们进来!” 林煜牵着芸娘进屋,看见了面无血色的县令。 县令此时此刻已经不抱有任何希望,因为他认出了背后跟着林煜的人正是凌烟阁的人。 在安庆府得罪了凌烟阁,就是知府大人来了恐怕也救不了自己。 “没想到我做官数十载,今天却栽在了几个小辈手中,可悲可笑!” 县令冷嘲一声,最后的关头选择了饮毒自尽。 …… 林家。 “你怎么就这样子了呀!”周氏崩溃,前几天还好好的大郎今天怎么就成了这样子。 “不就是没有了官吗?”周氏再次搂住林大牛,“你还有娘啊,你倒是看看娘啊!” 林煜被神秘人救出,林大牛被免去官职并且终生不得为官的消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下河村疯狂传播。 村民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事情的结局居然会两极反转。 “记得林大牛上榜那会儿那般风光,没想到才过去几天居然成了一个疯子。” “当初周氏倒卖林三郎的媳妇,将林煜逐出林家,可能这就是报应吧。” 众人唏嘘不已,当初游手好闲的林煜在被逐出林家之后,不仅没有在荒郊野岭给饿死。 反而成为了一名技术精湛的猎人,靠着自己养家糊口,还和凌烟阁有着神秘的关系。 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就在这时,两道身影缓缓走入了林家。 少年英姿飒爽,背负一只银色长枪,枪尖散发着犹如寒月一般的光芒,年纪虽然不大,却宛如一尊战神。 女子亭亭玉立,青涩的脸庞却流露着不凡的智慧和灵性,衣着并不华丽却显出玲珑气质。 “林煜!” 周氏看到林煜的一瞬间,所有的情绪如同火山喷发一般瞬间喷涌而出,此时的他恨不得将林煜给撕得粉碎。 林大牛的两个儿子更是目眦欲裂,“林三郎,你将你的大伯逼成这个样子,你还有脸回到林家!” 林大牛的两个儿子看见林煜直接冲了过来,无论如何也要让林煜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林煜轻哼一声,看向自己的大伯林大牛。 眼神中没有一丝怜悯,满是不屑一顾。 当初王家强行买走自己媳妇的时候怎么不见林家说话,当初又是谁不顾亲情将自己逐出林家。 现在倒有脸给自己提林家? 林煜双眼微眯,眼神一凝,恐怖的气场散发出来,长枪挥舞,在空中画出优美的弧线。 整个过程犹如行云流水,没有半分停滞,林大牛的两个儿子尚未近身,便被长枪横扫倒地,而林煜却在原地一动不动。 “你这个不孝子孙,我今天跟你拼了!” 周氏随地捡起一根木棍,向着林煜劈过来,然而还没有等周氏出手,却被他的二叔给拦住了。 “娘,你冷静些!” 林煜的二叔拦住了周氏,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林煜。 这个以前被林家瞧不起的林煜如今强势归来,自己该对他说些什么呢? “好侄子呀,我们林家之前对你确有不少亏欠,你如今闯出了一番成就,希望你可以回到林家,至少这里是生你养你的地方。” 哼。 林煜撇了撇嘴,回到林家?要不是自己如今在外面闯出了一番成就,林家人恐怕都不会认自己这个林三郎。 “我今日回来,是想要告诉奶奶您,告诉你们林家人,你们做错了!” “被你们瞧不起的,被你们逐出林家的,如今早已不是当年的混混郎,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奶奶,你糊涂啊,是你害了大伯知道吗?你顺着大伯的心愿,一直想让大伯考取功名,用书卷来改变这个林家。” “人生数十载,却伏案苦读三十年,您说您的决定是不是害惨了大伯!” 林煜明白,大伯如今这般境地,和范进中举没有本质的区别,整个灵魂都已经被空洞的书卷填充,没有灵魂。 所有人沉默了,林煜的一番话宛如一击重击,敲在了在场每个人的心上。 林煜缓缓拿出二十两银子,“念林家乃生我养我的地方,我今天用这二十两银子,彻底断绝和林家的任何关系。” “这个家我也永远不会再回来!” 二十两的银子掷在地上,银色的光泽晃着林家人的双眼,他们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一大锭银子。 这简直就是林家十数口人接近一年的收入啊。 然而在场的所有人却没有一丝欣喜的心情,爱财如命的他们现在却没有脸去捡。 他们在想,当初要是善待林煜,今天会不会就是另外一番景象。 第23章 白虎 然而现在后悔早已经晚了,留下二十两银子,林煜和芸娘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林家。 “夫君,我们现在去干嘛?” 芸娘依偎在林煜怀里。 “咱们回家。” 林煜搂住芸娘的腰,他们已经好多天没有回家了。 回到家,林煜和芸娘慵懒地躺在床上,已经很多天没有好好休息了。 经过林煜前些日子的完善,原本不大的木屋已经扩建了一倍有余,在丛林之中显出一抹温馨。 如今林煜通过打猎赚了不少钱,家中挂着一些芸娘喜欢的装饰,弥散着家的味道。 山溪自岩隙淌出,泠泠如碎玉击盘,在雨雾中蜿蜒成银练。 林煜和芸娘眼皮逐渐沉重起来,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直到窗下起外淅淅沥沥的小雨,清脆的声音才将二人从睡梦中唤醒。 芸娘揉了揉惺忪的双眼,抬头看向窗外,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芸娘刚想下床做早餐,却被林煜一把拉回到了床上。 “讨厌,这都什么时辰了” 芸娘话还没说完就被林煜捂住了嘴。 一阵云雨过后,芸娘将衣裳穿好,“今天下雨,就别出去打猎了吧。” 林煜看了看窗外,既然今天下雨,倒是可以休息一天。 吃完早餐,林煜拉着芸娘穿梭在小雨中,任由秋风肆意亲吻着他们的脸庞。 秋天的雨,好似窖藏百年的陈年老酒,初闻沁着木质香般清冽,细品却泛起醇厚的回甘。 它漫过梧桐叶的褶皱,浸润斑驳砖墙,檐角滴落的韵律恰似酒坛开封时绵延的脆响。雨丝裹着桂花甜香与稻穗熟香,在天地间酝酿出琥珀色的秋意。 芸娘张开双臂,拥抱秋风,脸颊泛起幸福的韵红。 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吧。 尽管小时候被父母抛弃,然而却遇到了一个不会抛弃她,和她不离不弃的夫君,这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幸福。 如果可以,她希望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持续下去。 二人手牵手转过一个山包,却被一串脚印吸引了注意力。 饱满椭圆形的脚印如烙在雪地上的墨色梅花。前掌掌垫宽厚圆钝,趾痕间距紧凑,后掌则稍狭长,趾间凹陷处有弧形纹路。 “好好看的脚印,这是什么动物的?” 芸娘忍不住低头观摩地上匀称的一连串脚印。 林煜望着地上那一连串脚印,神色逐渐变得严肃起来。凭借自己前世丰富的野外求生经验,这分明就是大虫的脚印。 芸娘抬头看见林煜双眸深处的凝重,聪慧的她马上反应过来。 “夫君这是猛兽的脚印不?” 林煜微微点头,“这是大虫的脚印。”所谓大虫,也就是林煜前世的老虎,不过在古代更为凶悍,常为一山霸主。 芸娘脸色微变,在他们附近居然出现了大虫的身影。 要知道,大虫对人类可是极具仇恨的,普通人一旦遇见大虫,必然凶多吉少。 这个威胁必须得铲除! 林煜的指尖轻拢芸娘如瀑的青丝,“没事的,夫君会想办法。” 芸娘撇了撇嘴,“我和你一起去打猎吧,就是这只大虫,咱俩一起干掉它。” 芸娘不老实地嘿嘿一笑,林煜顿时感觉一阵头大。 林煜本想拒绝,可是望着芸娘那黑宝石般的眼眸,林煜只好做出妥协。 “我们是夫妻,有什么事情得一起面对,而且我可不会给你拖后腿。” “你可以和我一起去,不过到时候必须时刻听从我的安排。” 林煜神色严肃,毕竟猎杀老虎可不是寻常事,老虎的单兵作战能力在所有陆地哺乳动物之中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芸娘兴奋地跳起来,终于可以和夫君一起狩猎大型猛兽了。 以前和夫君一起打猎最多都是一些小型野生动物,如今要去捕杀老虎,想想都让人兴奋。 猎杀老虎,必须智取。 林煜先让芸娘回家,让芸娘按照图纸造成一副强有力的弓箭。 而林煜则顺着大虫的脚印,试图寻找到大虫的踪影,摸清楚大虫的巢穴。 在林煜饶了小半个青龙山的时候,终于听见了隐隐约约的虎啸声。 林煜小心翼翼地在灌木丛中摸索,拿出自己特制的望远镜进行观察。 是一只白虎! 林煜看清了。 成年白虎身披月华般银白毛皮,暗灰条纹如甲骨文般深刻肌理,脊背隆起如花岗岩山脊,肩胛肌肉随步伐涌动如熔岩暗流。 双瞳似淬过冰川的蓝焰,虹膜中凝着猛兽独有的冷冽锋芒,鼻吻处褶皱层叠如青铜熔铸,呼吸间喷薄出霜雾状的腥热气浪。 林煜只敢在三百米开外的地方用望远镜进行观察,这可是一只成年白虎。 白虎应该是属于雪山上的食肉动物,因为其白色的生态色可以让白虎在白雪皑皑的环境之下更容易捕猎。 然而这种保护色在丛林之中反而更容易暴露他们的位置,使得捕猎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可正是这种艰难,无疑会将眼前的白虎训练成更加恐怖的兽王,战力远超其他虎类比猛兽。 即使自己武功再强,对上也是毫无希望。 林煜心中有些摇摆不定,不知道到底应该不应该将芸娘牵扯进来。 不过想起芸娘那期待的眼神,林煜还是很快打消了主意。 林煜利用望远镜一路跟踪,一路跟上青龙山山巅才找到白虎的巢穴。 青龙山高达数千仞,整座山从山巅到山脚四季分明。 别看林煜和芸娘的家现在是秋季,这青龙山巅早已渐渐步入冬季,直冷得让人哆嗦。 做好标记,林煜马不停蹄地赶回家,准备和芸娘商量之后的对策。 然而芸娘在听完林煜对白虎的介绍后,不仅没有半分畏惧,反而显得格外兴奋。 似乎在她看来,将这只大虫逮捕,可谓是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 林煜并没有打击芸娘的自信心,只是轻轻敲了敲她的脑壳。 林煜已经下定决心,如果在猎杀白虎的时候出现意外,自己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娘子平安, 林煜拿起手中的陨月枪,目光坚毅。 第24章 计划被识破 芸娘让林煜先休息,自己则为明天的打猎做着最后的准备。 桌子上是弓箭的图纸,这是林煜按照前世所学绘制的图纸,按照这个图纸打造出的弓箭质地将十分坚韧。 不过芸娘却揉了揉自己的下巴,似乎对眼前的图纸并不满意。 第二天。 林煜拿出事先特制的雄黄散涂抹在自己和芸娘身上,这样可以有效地干扰动物的嗅觉系统。 带上已经准备好的武器,二人一路向着青龙山巅迈进。 登上青龙山巅。 由于青龙山巨大的海拔差异,尽管半山腰还是秋季,山巅却已经步入深秋,甚至是冬季。 这样寒冷的气候对于打猎必然会造成不小的影响。 尽管已经穿上了暖和的衣服,双手依旧被冻得通红,深知感到一丝麻木。 更加不利的是,两人身上的厚衣服让行动格外不便。 种种的不利因素让这次打猎充满着未知和危险。 直到这时候,林煜才意识到带芸娘出来打猎是多么愚蠢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别说保护芸娘,自己都无法自保,到时候发生什么事情弄不好两人都难以脱身。 “娘子,要不你回去,我一个人能行的。” 芸娘满脸不服,尽管小脸已经被冻得通红,“我看你是怕我拖你后腿吧,放心,到时候出事了我来包你平安无事。” 两人的话刚说出口便被大风吞噬。 林煜一阵头大,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芸娘是真的有把握还是太过天真。 最后实在是拗不过芸娘,加上回去的路上林煜也担心芸娘的安危。 只好让芸娘跟着自己。 两人来到了白虎的洞口,一时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这白虎可不必上次狩猎的狼,可以利用袭击以巧制胜。 老虎的单兵作战能力远远超过狼,即使自己如今武功已经上了几个档次,更是有着陨月枪的加持,一对一也只有被撕碎的下场。 一时间,无从下手! 林煜将一只野兔悄悄放在门口,野兔的下面是一只经过特殊改良的捕兽夹。 不同于寻常的捕兽夹,这是林煜利用前世知识亲自改良的捕兽夹,材料掺杂了青铜,虽然硬度上面不如铁,却拥有极高的脆度。 只要白虎上当来到野兔跟前踩中捕兽夹。 以白虎庞大的身躯必然会将捕兽夹当场踩断,青铜碎片就会当场碎裂,在咬破白虎腿部的时候可以迅速扎进白虎的肉中。 短时间内就可以对白虎造成二次恐怖的伤害,使其短时间内丧失行走的能力。 林煜则伺机而动,迅速靠近,利用自身的枪法和陨月枪贯穿白虎的动脉。 至于芸娘,则只需要在一旁用弓箭补刀即可。 林煜之所以这样安排,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危险的时候,自己可以第一时间拖住白虎。 而芸娘则有充足的时间逃跑。 林煜将一只野兔放在了洞穴前面一百米处,将捕兽夹掩盖在地面下。 做完这一切,林煜和芸娘躲在一个岩石后面静观其变,希望白虎可以上钩吧。 大型食肉动物在和人类博弈的几千年中,逐渐在基因中刻下了深深的铁律,那就是不会吃野外独立存在的现成食物。 毕竟人类用这种方式作为陷阱不知道坑陷了它们多少祖宗。 所以这些大型肉食动物,在野外基本只会吃自己亲自猎杀的食物或者是抢夺其他动物已经在吃的食物。 更何况,虎类哺乳动物的嗅觉也是极其敏锐,林煜很难不保证白虎不会从中嗅出人类的气味。 此刻的林煜和芸娘只能祈祷这只白虎不会发现任何端倪。 嗷呜。 洞内传来白虎沉重的低吼,白虎似乎是感受到了野兔散发的香味。 在林煜和芸娘的注视下,一只宛如一座小山的白虎慢悠悠地从洞内走出。 尽管已经预料到了白虎身躯的庞大,但当那宛如小山一般的身躯出现在芸娘的不远处时,后者仍然惊讶地长大了小嘴。 身长数丈,体高一仞有余,庞大的身躯让大地都随之震颤,这架势仿佛重若千钧。 白虎缓缓靠近野兔,林煜和芸娘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林煜握住了手中得陨月枪,手心不停冒着汗,目不转睛地盯着白虎的一举一动。 芸娘见状轻轻握住林煜的左手,这才让林煜紧张的心情略微得以平复。 吼! 天算不如人算。 白虎从中嗅出了人类的气息。 人类这个种族和虎类早已积怨千年,自己不知道多少祖先都死在了残忍的人类手中,今天这群该死的人类居然敢来自己的地盘撒野。 我必然要让这群可恨的人类死无葬身之地! 吼吼吼! 林煜和芸娘蜷缩在岩石后面,不明白白虎为何会突然进入暴怒状态,无边的杀意弥漫开来。 难道说白虎已经发现了他们的陷阱? 看来林煜和芸娘二人终究是低估了白虎的嗅觉和警惕性。 两人一口大气也不敢喘,一种不祥的预感在他们心头弥漫。 白虎察觉到陷阱之后迟迟没有回到洞穴,而是开始在附近徘徊。 难不成白虎还想要将布置陷的人找出来? 林煜将芸娘搂在怀里,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 现在二人只能期望白虎的嗅觉不会敏锐到发现数百米开外的他们,毕竟二人可是涂抹了特制的雄黄散。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 白虎威严的双眸扫视着四方,似乎在宣告着自己在这片领地的不可侵犯。 吼吼吼! 当白虎看见不远处那一块岩石的时候,恐怖的虎啸声震得大地发颤,鸟兽皆惊,仿佛要发泄出无尽的愤恨。 被发现了! “你先走,我来拖住它!”林煜此刻的心已经沉入了谷底,却仍手持陨月枪冲了上去。 果然在林煜出现的一瞬间,白虎的注意力就被林煜给吸引了过去,从而忽略掉了角落里的芸娘。 林煜凭借自己过硬的身法,从白虎的腹部钻了过去,躲过了白虎的第一波攻击。 然而白虎的反应力堪称恐怖,在自己正面攻击落空的一瞬间,虎尾就如同一根铁棍一般朝着林煜劈砍而来。 第25章 芸娘的智慧 千钧一发! 林煜避无可避,那根铁棍一般的虎尾转瞬即至。 林煜瞳孔紧缩,他有理由相信,这根虎尾要是落在自己身上,轻则重伤,重则当场殒命。 陨月枪映出林煜坚毅的脸庞,管不了这么多了! 林煜抡起陨月枪挡在身前,与虎尾发生重重的撞击,居然发出金属碰撞的铿铿之音。 可见白虎那一击的力道之强。 林煜喷出一口闷血,已然受到了内伤,眼神却依旧坚定。 只要自己可以拖住白虎,芸娘就可以成功脱离危险。 林煜借助虎尾传来的恐怖冲击力,使用前世所学的借力打力,同时用出秘籍中变幻莫测的枪法。 一时间,陨月枪发出嗡嗡的声音,仿佛拥有无穷的伟力。 陨铁乃是天外来物,是天上的陨石坠落地面形成的金属,乃是制作兵器的上上之选。 陨月枪的枪尖带着林煜无尽的杀意刺入白虎的身躯,居然贯穿了半尺之深。 轰! 白虎跳起,将林煜连同枪直接甩飞数丈远,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白虎的双眸呈现出嗜血的鲜红色,毛发倒数,伤口正哗啦啦留着鲜血,显然刚刚那一击让白虎吃痛了。 却也同时彻底激起了白虎的杀意。 林煜强撑着站起身,微微一笑,自己的目的已经达成。 今天自己估计是活不成了,但是芸娘应该快要逃回家了吧。 可当林煜向岩石那边一瞥的时候,却发现芸娘仍然在原地,并没有回去。 林煜心急如焚,大吼道,“你还在这里干什么,快回去啊!” 林煜深知自己根本撑不了多久。 白虎目前仅仅是受到了一丝轻伤,而自己短短几招下来却已然接近力竭。 芸娘要是再不走,等白虎杀死了他,必然不会放过芸娘。 然而芸娘却似乎根本没有要走得意思,似乎正在埋头改造那一柄弓箭。 林煜无奈,那一柄弓箭本来就是用来补刀的,实际用处并不大,毕竟白虎的皮肉又岂是这么容易贯穿。 “相信我,一会儿就好。” 芸娘抬头看向林煜,此时的芸娘双眼已经被汗水浸湿,几乎睁不开眼,那是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 林煜和芸娘对视,那一瞬间,芸娘坚定的眼神让林煜愣了一下。 自从芸娘跟随自己打猎而来,就展现了极为聪慧的机关造物天赋,常常可以将原本不起眼的陷阱设计得完美无缺。 虽然这是两人第一次打猎大型猛兽,但芸娘自始至终,都表现出了超越他的乐观。 或许这次,芸娘又可以给自己惊喜呢! 白虎的攻击凌厉而迅速,作为一个丛林中最为顶端的猎食者,白虎的战斗技巧根本不是林煜可以比拟的。 林煜唯一能做的,就是依靠自己灵活的走位和陨月枪强悍的枪身来尽量减少自己受到的伤害。 想要杀死白虎,简直痴人说梦。 接下来的一切,就交给芸娘吧! 此刻的芸娘,正在那一把弓箭上面做着精细的改装,高度的精神集中让芸娘的额头不停地冒着热汗。 即使是在极为寒冷的山巅,芸娘的衣服已然被汗水浸湿。 必须得抓紧时间! 林煜的陨月枪每一次挥动,芸娘的心跳都会加快几分,却又不得不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自己一直被夫君保护,自己也想要保护自己的夫君。 芸娘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这次一定可以让夫君化险为夷,成功猎杀白虎。 如果自己的体魄不够强悍,那就用自己的双手来弥补。 芸娘不断将自己设计出来的零件安装在弓箭之上,这是一道道极为复杂的机关之术,必须精神高度集中。 芸娘早就发现,普通弓箭的穿透力对于成年白虎根本形成不了致命伤。 想要对白虎造成实质的伤害,就必须对这柄弓箭进行彻底的改造,甚至改变弓箭的基本发力形式,实现脱胎换骨。 拉动弓弦,利用弓弦将自己的力扩散出去,这是第一道发力点。 添加卯榫结果,弓弦散发出去的力再次集中在一个点,汇聚到一个准心,这是第二道发力点。 在狭窄的通道添加特制的材料,受到巨大的撞击便会瞬间爆炸,产生恐怖的冲击力,这就是最后一道发力点! 成功了! 芸娘艰难地举起那个巨无霸,只有末端保留了弓箭的小部分结果,前面部分已经被彻底改变。 这个巨大的武器必须要平躺在岩石上面才可以使用,这也就是为什么要临时拼装的原因。 如果事先拼装,巨大的空间会大大影响二人的行动。 林煜抬头看见了那个巨无霸,一个黑黝黝的洞口正朝着他和白虎的方位调整。 这是什么? 这还是弓箭吗? 林煜目瞪口呆,芸娘面前的那个巨无霸足足比弓箭打了数十倍,只有末端略微可以看出弓箭的影子,前方则是黑黝黝的洞口。 这样子顿时让林煜联想到了前世的一样东西。 狙击枪! 难不成芸娘真的是一个天才。 “夫君,快闪开!” 得到了芸娘的指令,林煜咬紧牙关,用尽最后的力气挥出陨月枪,将偌大的白虎身躯逼退。 随即林煜不再恋战,疯狂后撤。 白虎怎么会这么容易放过林煜,一个虎扑就准备将林煜彻底格杀。 而然就在白虎跃向空中的时候,心里突然一阵绞痛。 那种不祥的预感顿时席卷全身,让白虎汗毛倒立。 这是,死亡的气息? 白虎错愕了,自己纵横青龙山数十载,无数猎人成为了自己的爪下亡魂,从来没有人可以威胁到自己的生命。 砰! 芸娘使足了吃奶的力气,拉动弓弦。 弓弦拉紧,舒张,第一道机关启动。 卯榫结构转动,恐怖的力道汇聚到一个点推动着管道内部的空气压缩,第二道机关启动。 空气恐怖的压缩力瞬间抵达机关的末端,巨大的压力让内部材质发生爆炸,巨大的冲击力将一粒指甲般大小的弹丸冲出。第三道机关启动。 三道机关,重重叠力,最后都汇集到了这个指甲大小的弹丸上。 轰! 第26章 猎户出身也想争夺盐矿? 恐怖的后坐力将芸娘直接掀飞,整个人被瞬间弹飞数米,重重地砸在地上。 通!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陷入了静止,在林煜错愕的眼神中,白虎飞扑过来的身躯在空中猛地急停,最后垂直落在了地上。 尘灰四溅,林煜呆愣愣地躺在地上。 这只宛如小山一般的白虎就这样一动不动,额头处出现一个弹丸般大小的洞口,正哗啦啦流着鲜艳的血液。 弹丸居然在这一瞬间将白虎直接前后贯穿,抹除了其生机。 林煜倒吸一口凉气,芸娘改造的机关威力居然如此恐怖。 就算是一把前世精良的狙击枪,都未必能做到一击贯穿。 芸娘! 林煜冲向芸娘,扶起自己的娘子,“我们赢了,这只大虫已经死了。” 机关恐怖的后坐力让芸娘脸色苍白,嘴角溢出血丝。 幸亏并无大碍。 听到白虎已死的消息,芸娘嘴角浮现出释然的浅笑。 这次可不是简单的狩猎,是自己第一次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了自己的夫君。 至于那项伟大的发明,在射出第一颗弹丸的时候便当场解体,就连座下的岩石也在刹那化作了齑粉。 这道机关无与伦比的威力,可见一斑! 两人稍作休息,接下来需要想办法将这个庞然大物给弄回去。 作为万兽之王——虎类的变异种白虎,其里里外外都是宝,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不仅完整的皮毛在坊市内可以卖出天价,坚不可摧的完整虎牙更是可遇而不可求。 芸娘灵机一动,准备借助特殊的机关将偌大的白虎慢慢搬运回去。 【获得c级奖励:精盐提炼流程图。】 一张泛黄的图纸出现在林煜手中,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并且有着形象的配图,似乎在描述一个极为繁琐的工程。 难道说粗盐提炼成精盐是一项技术活? 林煜看着上面的解说,一时半会儿根本无法参悟,只能先收起来。 原本他以为粗盐提炼成精盐只需要经过反复的晾晒祛除杂质即可。 现在看来,事情似乎远远没有他想得这么简单。 林煜嘟了嘟嘴,没想到这次猎杀如此稀有的白虎只给了自己c级奖励。 难道说是因为这次是有芸娘的协助? 林煜猜测,似有所悟,毕竟这次猎杀最主要的功劳都是芸娘的。 “别愣着啦,快来帮忙。” 芸娘看着一旁发呆的夫君,白了林煜一眼。 林煜闻言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赶紧上去帮忙。 在芸娘的指导下,两人合力完成了一个机关的组装,将白虎放置在了一个巨大的木制容器中。 和普通容易不一样地就是。 这只木制容器呈现出了前高后低的设计,在前面延伸出一根数尺长的拉杆。 什么? 林煜目瞪口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杠杆原理? 没错,芸娘的设计就是根据杠杆的基本原理进行设计,不仅如此,将白虎斜着放置更是有着意想不到的效果。 不仅可以有效地降低地面的摩檫力,还可以对使用者起到辅助作用。 林煜顿时感到羞愧,自己好歹是一个大学毕业的本科生,却不及芸娘半分心灵手巧。 芸娘看见夫君震惊的模样,小脸上写满了骄傲二字。 这是在古书上自学的力量权衡之术,没想到派上了用场。 有了这个机关的帮助,二人终于在下午时分将白虎运到了家门口。 肉是根本吃不完的,而且虎肉腥味急重,光除腥都得费时费力。 倒不如去集市卖出一个好价钱。 官员击鼓三百声,仿佛解开了集市这一天的枷锁。 又是一天热闹的早市。 林煜和芸娘两口子早早起了床,用木制容器分别盛放着新鲜的虎肉,尖锐的虎牙和鞣制好的虎皮。 还没等二人开张售卖,就已经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这两站脸庞对于众人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 林煜每一次来到集市,都会带来肉质新鲜的野味,或是价值不菲的兽皮。 再加上林煜上次的冤假错案,更是让林煜一度成为风口浪尖的人物。 林煜不仅武功高强,更是一名技术出众的猎人,还与强大的凌烟阁渊源深厚。 更有着芸娘这样一个聪敏贤惠的妻子不离不弃,愿意在大雨磅礴中跪在县令门口数个时辰替丈夫伸冤。 试问这样的人,谁不羡慕呢? 当两人将木匣打开,将里面的东西呈现在众人面前时。 一瞬间,空气都仿佛安静了。 尤其是那虬劲的"王"字纹路自虎额裂空而起,三分似天工笔痕,七分如帝王丹书。 这是大虫!这是虎类异兽白虎! 林煜和芸娘猎杀白虎的消息犹如一道飓风迅速席卷了整个清河县,无数人争相购买。 林家祠堂中。 周氏听见这个消息宛如泄了气的皮球,眼神中满是懊悔。 自己那个最不看好的孙儿,如今已经成了整个林家需要仰望的存在。 或许是因为白虎过于珍贵,或许是为了讨好林煜。 两人带的木匣不到一个小时就被迅速抢空,换来的是足足四百两银子。 芸娘和林煜相视一笑,大赚特赚! 青龙山山高千仞,屹立在清河县的最西边。 而翻越了青龙山之后,就是云山县的地界,隶属于兴鸿府管辖。 而在兴鸿府,有着一个丝毫不逊色于凌烟阁的组织,甚至犹有过之。 那就是万寿堂。 对于即将到来的盐矿争夺,万寿堂显得势在必得。 尽管凌烟阁表面上看和他们万寿堂势力不相上下,但万寿堂可是有着百年的底蕴。 坐镇万寿堂的,更是一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狐狸。 而凌烟阁,只是由两个年轻人建立起来的新兴势力。 他们万寿堂自然是不屑一顾。 “两天后就是争夺赛了,打听凌烟阁的事情做得怎么样了?” 在一个光线略显昏暗的地方,一名中年男子负手而立,不怒自威。 面前一名黑衣人微微鞠躬,态度谦卑,“堂主,据我打听来的消息,凌烟阁此行的人员并无过多变化。” “不过有意思的是。” “他们似乎准备将一名叫林煜的猎人招揽进来。” “猎人?”男子轻蔑一笑,“区区猎人出身也想争夺盐矿吗?” 第27章 临别,送芸娘读书 “娘子,这350两银子收好,我这次去争夺盐矿,不宜带上太多银两。” 林煜将只留下了50两银子在身上,其余银两全部交给了芸娘。 “你这是干嘛,你才是一家之主呀,再说了。” “你去争夺盐矿难道不需要用银两吗?” 林煜摇了摇头,太多的钱财反而会引人觊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买了一些你喜欢的书,你闲暇之时可以多看看,对你可能有帮助。” 林煜从怀里拿出一些古书,记载了不少机关造物之术,是芸娘喜欢的类型。 芸娘十分聪颖,通过自学就认识了大部分汉字。 芸娘眼睛一亮,欣喜地接下了这些书。对于这些机关造物,她确实有着浓厚的兴趣。 在这个封建时代,无才便是德的理念让无数女子失去了求学的机会。 林煜的这番做法,不由让芸娘眼眶一红。 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以后可以帮夫君更多的忙。 第二天,也就是争夺盐矿的前一天。 林煜背上陨月枪,辞别了依依不舍的芸娘。 林煜先是来到凌烟阁和沈万三一行人汇合,而他们早已摆好早宴等候多时。 除了已经熟悉的沈万三和采儿,还有两副比较陌生的面孔。 “林兄弟,来这边坐。” 看见林煜出现,沈万三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十分热情地招呼着林煜。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两位大哥算是当初跟随我创立的凌烟阁,也是我们凌烟阁的高手。” 两人对于新来的林煜表现得十分热情,一番碰酒,都已基本熟悉。 “林煜小兄弟,你是新来的,我来给你讲解一下这次争夺盐矿的规则吧。” 林煜微微点头。 “这次争夺盐矿,主要是武力对决,当然还有一项特殊的比赛,那就是精盐提炼大赛。” 听到精盐提炼大赛,林煜眼皮不由得一条。 这金手指的奖励真是敲打好处,自己不正刚好有一张精盐提炼的图纸吗? 虽然还没有参悟透,但林煜十分清楚,上面必然记载了一种极为高效的提炼方法。 希望到时候比赛可以用得上。 “武力对决同时又分为两项,一项是擂台赛,另一项则是林煜兄弟熟悉的搏击猛兽赛!” 搏击猛兽赛? 不言而喻。 凌烟阁和万寿堂分别与猛兽战斗,通过一定的规则计算出赢家。 “擂台赛,搏击猛兽赛,精盐提炼大赛,三场比赛,前两场谁赢就可以各自获得两座盐井。” “至于精盐提炼大赛,决定了三座盐井的归属。” 林煜心头一震,没想到精盐提炼大赛的占比居然如此之高。 了解完规则之后,众人开始动身前往赛场。 令林煜没有想到的是,赛场居然就在这青龙山之中。 采儿凭借着其恐怖的实力带领众人在丛林中穿梭,时不时窜出一条猛兽。 只见采儿手起刀落,将猛兽劈成两半。 林煜嘴角一抽,这姑娘的战力还是这么恐怖如斯。 众人穿过茂密的丛林,直达青龙山的最深处。 要不是有着采儿保护,以林煜自己目前的实力根本不敢靠近。 直到走出丛林,前方的视野逐渐变得开阔,一片平地出现在众人眼前。 看到眼前的一幕,林煜瞬间目瞪口呆。 好家伙! 这丛林的深处,居然有一座大型的盐厂,有数十名工人正在此处忙碌着。 前方有一座巨大的岩壁,岩壁上面有着七扇门。 想必就是这次需要争夺的七座盐井了。 林煜在青龙山生活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发现其核心处居然隐藏着这么大的工程。 这些工人将盐井挖出的粗盐进行提炼。 提炼成精盐之后就会沿着一道悠长的隧道直接来到外部,不需要从青龙山的表面经过。 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就是让这个产业更为隐蔽。 也难怪林煜这些天根本没有发现半处蛛丝马迹。 “沈阁主看起来气色不粗啊。” 一名中年男子和沈万三握手,此人正是万寿堂堂主。 “合作愉快。” 两人对视一眼,看似正常的交流却隐藏着暗暗的交锋。对于盐矿的生意,两人都想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万寿堂堂主名于封,整个家业传到他手上已经是第四代了。 于封将目光落在林煜身上,嘴角浮出一丝微笑,“这个小兄弟似乎面生,似乎并未做过,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林煜。” 于封淡淡地点了点头,眼神中有一丝戏谑的神色。 “林煜,我却有耳闻,好像是清河县大名鼎鼎的猎人呢!” 于封的一番话让万寿堂这边顿时哄堂大笑。 他们这些人,基本上是贵族出身,生来家境优渥,拜师学艺。 根本瞧不起猎人这个职业。 “没想到沈阁主这么有信心,居然请了一个猎人来对付我们,哈哈!” 于封轻哼一声。 “林煜小兄弟,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我们这里都是专业训练过的武士,可不比你在山上打的那些野鸡野兔。” 如果于封直到林煜凭一己之力斩杀了一头成年山狼,或许就不会这么说了。 在于封看来,猎人的战斗力只能说比普通人强上一点。 碰到那些大点的猛兽,基本上就只能投机取巧,依靠各种机关才能有一战之力。 沈万三面色难看,他何尝不知于封这是想让林煜面子挂不住。 林煜轻蔑一笑。 想乱我心境?你恐怕还不够格。 “我的确只是一个普通的猎人出身,不过我希望你比我的猎物聪明一点。” 林煜语气不卑不亢,看向于封的眼神充满挑衅。 “居然敢挑衅我们老大。” 于封身后一名大汉见状,抡起胳膊就要狠狠教训林煜。 采儿见状,轻哼一声,从腰间直接抽出长剑。 渗人的寒芒四射,让这名大汉迈出的脚又缩了回去。 别人不认识,采儿他还是认识的。 这可是凌烟阁的战力天花板,除非让自己的大师兄来。自己对上就只有挨揍的份。 “这么长时间不见,美女怎么还是不明白呢?” 一名和林煜年龄相仿的男子靠上前。 第28章 甄阴阳 采儿眼神中闪过一丝厌恶,将男子想要占便宜的手一把推开。 “在碰我就砍断你的手。” “呦呦呦,脾气别这么大嘛。” 男子阴阳怪气,不甘情愿地将手收了回去。 看这流氓架势,似乎并不惧怕采儿。 来人正是那名壮汉的大师兄,人送称号甄阴阳。 这可不仅仅因为其喜欢用阴阳怪气的语调说话,更是因为其掌握着一套十分诡异的剑法。 那道剑法就如同阴阳八卦阵一般,遇弱则强,遇强则柔。 剑法并不凌厉,却让人如同被蚕丝裹住,越用力反而令人窒息。 林煜面色凝重,对于这种奇特的剑法自己可谓是闻所未闻。 毕竟自己前世可是做野外求生的视频博主,虽然对于一些现代武打技术有一些了解。 然而古代这种玄奥的武功,自己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就是不知道自己的陨月枪法对上他的阴阳剑法,谁更胜一筹。 要知道对方可是连采儿都惧怕的角色。 “你要小心他的剑法,很诡异。” 采儿在林煜耳边低语。 林煜微微点头,却并不畏惧。 自己这一路过关斩将,早已经有了一颗格外强大的心脏。 明天才是正式的比赛,今天林煜倒可是好好了解一下这里。 由于凌烟阁和万寿堂还没有划分好具体的盐井归属,现在这里的每一座盐井双方的工人都可以开采。 “这位小哥哥,感觉你和其他人,不一样呢?” 就在林煜观摩着工人们提炼精盐的方法时,甄阴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还一把搂住了林煜的腰。 林煜急忙一把将后者的手打落,心里翻江倒海。 自己前世可是听说过一个网络热词,专门形容同性恋。 难不成在古代也有着同性恋?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听说你就是一个猎人,没有高师指点,却能被沈万三那小子看重,姐姐真的很好奇呢!” 林煜感到一阵反胃,赶忙远离了甄有钱。 幸亏他没有跟过来。 林煜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抽出背后的陨月枪。 这支自己猎杀山狼时获得的枪从未让自己失望,坚韧程度远超林煜的想象。 林煜沉下心来,钻研着枪法秘籍,在丛林中一招一式地改进着。 秘籍十分复杂,林煜只感觉这比前世学的高数都要复杂百倍,此时却不得不静下心来。 自己想要在这个世界立足根脚,想要成为一个强者。 难道连这点毅力都没有吗? 林煜深吸一口气,思路逐渐清晰起来。 先要熟悉自己的枪,明白自己枪的特点,将他看作自己亲密无间的伙伴,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出它的威力。 陨月枪。 林煜回想起自己每一次挥舞陨月枪的画面,一帧帧就像放电影般在林煜脑海中闪过。 林煜前世看过不少武打电视剧,以前觉得他们的武器除了形式上面的不同,似乎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肯定会有不同,静下心来思考。 不同的武器肯定会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哪怕就是同一类的枪,也必然各有千秋。 赵子龙,灵蛇百变;西楚霸王,刚猛克敌;戚继光,力贯千钧。 而陨月枪,则是坚韧无双,无坚不摧! 林煜猛地睁开双眼,气质在这一瞬间发生了悄然的变化。 长发飘飘,林煜随意挥出一枪,仿佛带有自己无坚不摧的意志,硬生生将一棵数十年的大树贯穿。 林煜瞳孔微张,没想到自己居然拥有如此恐怖的实力。 如此恐怖的力道,就算是十个前世的自己都不够打的。 采儿看见回来的林煜,双眸之中泛出一丝异样的波动。 短短几个时辰不见,林煜给她的气质似乎不一样了。身为武林高手,采儿的十分相信自己的判断。 一夜无话,众人早早休息,明天就是擂台赛了! 这一场比赛关系到两座盐井的归属,必须尽全力拿下。 随着东方第一缕晨曦透过丛林,擂台赛也即将拉开序幕。 比赛的规则十分简单,双方各自派出四名选手,哪一方率先击败对方四人就获得这场比赛的胜利。 万寿堂一名大汉走上擂台,眼神扫视凌烟阁的众人,傲慢之气溢于其表。 此人正是昨天准备对林煜出手的大汉。 “林猎人,快上来让爷爷练练手。” 大汉一上来就点名让林煜应战,更是直接称呼林煜为林猎人,显然根本没有把林煜放在眼里。 林煜眼神微眯,自己怕是把脸给多了! “你暂时不能上去。” 然而就在林煜准备上台的时候却被沈万三拦住了。 “别中了他的激将法。” 沈万三脸色铁青,万寿堂和凌烟阁彼此之间打了不少交道,双方对于彼此的实力都摸得差不多。 唯有一个刚刚加入的林煜,战斗力是一个未知数。 他们想直接试探出林煜的实力,我却偏不遂你愿。 “石鸣,劳烦你上去应付一场了。” 石鸣拱了拱手,正好自己早就看万寿堂这个壮汉不顺眼了。 实力不算很高,气焰却很是嚣张。 石鸣跃上擂台,调整呼吸。 “石鸣,你们阁主这是看不起你呢!”壮汉嘲讽石鸣,“谁不知道擂台赛一般先派实力最弱的上去呢?” “沈万三这小子觉得你连一个猎人都不如呢!” “杀鸡焉用牛刀!” 石鸣冷哼一声,不得不说这壮汉挑拨离间的本事是真的强。 两人都没有使用兵器,依靠肉身的力量相互进攻。 壮汉的进攻有点类似于林煜前世看到的拳击术,不过更为完善,攻击更为凌厉。 而石鸣,似乎掌握着一种奇异的掌法,一招一式似乎有着很像前世所学的借力打力。 尽管石鸣的肌肉力量不如壮汉,却是凭借着掌法让壮汉讨不到便宜。 这些武术要是完整传承到现代,必然会是恐怖的杀招,可惜最后很多都只剩下凤毛麟角。 壮汉眼见自己一顿猛攻之下不仅没有占到半点便宜,更是消耗了不少力气。 顿时怒火中烧! “是不是爷们!有本事跟我硬碰硬!”壮汉陷入了暴怒的状态,气质悄然发生了变化。 第29章 队伍反水?将如何逆转乾坤 随着壮汉进入暴怒状态,其攻击瞬间暴增数倍。 石鸣眉头紧皱,显然有些招架不住。 就连林煜也悄然捏了一把汗,他可不想己方第一把就输给对面万寿堂。 “不用担心,石鸣不会输的。” 采儿神色冷静,似乎对于这场比试的结果已经提前知晓。 难道说石鸣还藏着什么杀招? “习武,最重要的就是炼心,只有一颗平静的心才可以越走越远。” 林煜眼眸中闪过一丝异光,似有所悟。 壮汉目前的攻势虽然看上去强悍,却始终带有强大的情绪波动,一直处于暴怒的边缘。 这样的状态,十分危险,很容易漏出自己的破绽。 果不其然,石鸣表面上看虽然处在下风,一招一式却有迹可循。 反观壮汉因为迟迟找不到突破口,已经开始乱了阵脚。 “就是现在!” 石鸣大喝一声,不再闪避。 全身的力量汇聚在石鸣的右掌之上,带起阵阵疾风。 壮汉神色一紧,自己因为用力太猛根本来不及做出防御姿态。 那一掌,直接落在了壮汉的腹部! 强大的冲击力在这一瞬间迸发而出,力道宛如洪水猛兽一般倾泻而出。 哐当。 壮汉一头飞出了擂台,第一场,凌烟阁胜! 沈万三悬着的心算是暂时落下,至少第一场战斗胜利可以极大鼓舞他们的士气。 然而林煜却隐隐间感到一丝不对劲。 万寿堂输掉了第一把比赛,似乎仍然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难不成万寿堂还有着其他底牌? 想到这里,林煜不得不绷紧神经,只希望是自己多虑了。 石鸣赢下了比赛,但是状态也已经透支得差不多。 “我试探一下下一个对手的实力。” 即使自己已经接近透支,石鸣仍然坚持为队伍做出最后的贡献。 对面派出了一名男子继续接战,此人居然和石鸣一样掌握着一种掌法。 “得罪了。” 那人简单地打了一手招呼,便向石鸣发起了猛烈的攻势。 好快的速度! 林煜小嘴微张,将速度的优势加持在手掌之上,使得每一掌威力都可以达到最大化。 并且这宛如飞行般的速度更是可以让敌人无处下手。 更何况石鸣在上一场战斗之中已经被消耗掉了大部分力气,如今只能被动防御。 现在的情况,就好似石鸣成了一座木桩,而对方则可以肆无忌惮地动手。 不一会儿,石鸣败下阵来,嘴角溢出血迹。 “你没事吧。”林煜关心道。 “我没事,修养几天就好了,刘羽,对付速度型对手是你的擅长,你来吧。” 石鸣看向队伍中另外一人。 刘羽微微点头,走上擂台。 刘羽从小便跟着师傅训练眼力,常常盯着空中飞舞的蚊蚁进行观察,数年的练习让他可以准确地判断高速移动物体的轨迹。 而对于依仗速度优势的对方,这样的对手无疑是致命的。 然而当所有人都认为自己这一方可以稳赢的时候,事情的发展似乎并没有像众人想的那般。 刘羽虽然可以看清对方的移动轨迹,甚至可以预料到对方的出招方式。 然而每一次的反击都显得微不足道。 这? 林煜眼神逐渐变得凝重起来,刘羽这是在故意放水? 看似刘羽已经在奋力进行搏斗,却每一次都不敢在对方出完招的瞬间展开强有力的反击。 对于其他人来说,因为对方速度很快不敢轻易出招很正常。 但是刘羽不一样,在他的眼中,对方的攻击应该一目了然才对。 如今刘羽迟迟不敢还击,反倒让对方有时间寻找刘羽的破绽。 很快,刘羽的一个动作慢了半拍。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比赛中,就算只是一个微小的失误也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 果不其然,在刘羽露出这个破绽的刹那,对方瞬间加快了出招的速度。 你慢我快,胜负已定! 刘羽被对方一掌拍飞,直接淘汰。 整个比赛过程中,刘羽甚至都没有碰到对面半分。 “这家伙的速度比以前更为精进了,我对不起大家。”刘羽下台,眼神中有愧疚之色。 对于这个说法,林煜自然是半信半疑,却没有任何证据。 难道真的是自己多虑了? 沈万三眼神中闪过一丝凝重,输掉这一场比赛给凌烟阁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沈阁主,别一副苦瓜像,放开点,不是还有那个猎人高手吗?” 万寿堂堂主于封调侃道,似乎对于比赛已经势在必得。 林煜此时恨得牙痒痒,恨不得现在就上前将这个于封狠狠修理一顿。 “林煜兄弟,你的很多事迹我都了解。” 沈万三拍了拍林煜的肩膀,对林煜抱有重大的希望。 “第一眼见你,就感觉你很不一样,很吸引我。” “之后我打听到了你一路逆袭的故事,独自猎杀山狼,武艺和计谋都不是寻常人可以相提并论的。” “这场比赛,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你手上了!” 擂台比赛的倒数第二场,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场比赛。 因为双方都会将自己的底牌压在最后一场,作为最后的兜底。如果哪一方在倒数第二场输了,就意味着该方必须提前使用底牌。 而底牌一旦被提前使用,被消耗状态,那么对最后一场的比赛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林煜深吸一口气,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 林煜手持陨月枪,缓缓走上擂台,不管这次对手是谁,自己一定要尽量赢得比赛! 对方似乎对比赛结果很有信心,居然选择直接派出下一名选手,这是对林煜的无视。 “是武穷!” 当看见对方应战之人时,沈万三嘴角一抽,双手揉着衣巾。 武穷以前作恶多端,杀害了不少人,早在几年前被官府判了死刑,之后便消失不见,没想到却暗地里加入了万寿堂。 采儿看见此人时平静的眼眸也泛起了波澜。 武穷当年和她交手,实力相当不俗,最后自己仅仅是胜出了一招。 林煜对上武穷,真的有希望吗? 看见沈万三等人的反应,林煜明白,自己恐怕是遇到硬茬了。 果不其然,此人散发出来的气息宛如地狱里的恶煞,浑身杀气泄露,令人心生畏惧。 第30章 猎人之枪,惊世骇俗! “小子,你自己滚下擂台吧,我这次的对手是采儿。” 还没交手,那人便直接让林煜滚下擂台,狂妄至极。 武穷抽出背后的板斧,对着采儿大声叫嚷着,“当年我一时大意,让你胜了一招,今天我誓必要一雪前耻!” 林煜心中泛起了惊涛骇浪。 此人居然和采儿交过手,而且最后离胜利只差一招。 自己对上他,真的有希望吗? 林煜凝视着自己的陨月枪,心中的焦虑逐渐得以平息。 只要自己拥有无坚不摧的内心,就必然可以发挥出无坚不摧的枪法。 陨月枪,主坚韧! 见林煜居然依旧不识趣地站在擂台上面,武穷顿时恼羞成怒。 “什么时候,一个山区猎人都可以和我比武了!” 武穷的斧,斧阔五寸如扇,柄长七尺缠龙纹,边缘上反射出精铁特有的幽蓝冷芒,显然也不是凡物。 陨月枪和巨斧撞击在一起,铿锵之音震耳欲聋。 “好枪!”武穷忍不住赞叹道。 林煜抓住机会,迅速向武穷刺出一枪,想要赢得这场比赛,必须不能放过任何机会。 然而武穷的战斗经验可不是盖的。 尽管巨斧属于比较笨拙的武器,在武穷的手中仿佛具有灵性一般。 林煜的枪还没有来到武穷的跟前,就被武穷的巨斧格挡住,林煜双眸中涌出深深的震撼。 林煜不死心,仍然在不断地寻找机会。 可自己似乎低估了武穷的灵活性,几个回合下来自己反而陷入了被动。 然而武穷此时心中的震撼远在林煜之上。 不知道多久没有人可以在自己这般凌厉的攻势下支撑这么久。 林煜一个区区猎人出身,没有受过专门的武学教育,却有着相当不凡的枪法。 别看自己现在占据着上风,却始终找不到可以制敌的破绽。 沈万三眼见林煜逐渐落入下风却没有丝毫办法。 在场可以和武穷扳手腕的,恐怕也只有采儿和甄阴阳了。 沈万三心底涌出一阵失望,擂台赛似乎要以万寿堂的胜利而告终了。 只要林煜输了,采儿必然会被武穷消耗一波状态,到时候再对上甄阴阳。 无疑是凶多吉少。 两人逐渐缠斗了足足一个时辰,却依旧没有分出胜负。 这一幕,让所有人都震惊不已。 万寿堂的堂主于封眼神微眯,对于这个神奇的“猎人”,自己似乎要重新定义了。 对于武穷的战力,于封自然是心知肚明的。 林煜却能够和武穷缠斗这么久,其实力可见一斑。 他真的只是一个猎人出身吗? “你的枪法很不错,不过,该结束了!” 经过长时间的战斗,林煜的体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武穷的体力却依旧旺盛。 这也导致林煜面对武穷的招式,开始显得有些招架不住。 必须想办法破局! 林煜已经被逼到了擂台的边缘,再退一步就是淘汰。 “终究还是输了吗?”采儿喃喃低语,尽管她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可是林煜似乎已经失去了翻盘的希望。 就在林煜一只脚挪到擂台外面的时候,那种退无可退的感觉涌上林煜的心头。 是啊!自己每一次出枪的时候都会畏手畏脚,攻击的时候都会分出一部分气力用来防御。 自己的枪,连纯粹都做不到,又谈何坚韧呢? 想要挥出最坚韧的枪,就必须心无旁骛,人枪合一,怀着一往无前的心,不可三心二意! 林煜缓缓闭上双眼,对于武穷即将落下的巨斧再无惧意。 武穷眼皮突然猛烈地跳动起来,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不好!” 然而,为时已晚。 林煜身上的气质在这一瞬间仿佛发生了质的升华,心中不再有任何顾忌,刺出了那一惊世骇俗的一枪。 陨月枪的寒光仿佛绽放在枪尖的冰花,让武穷感到后背发凉。 这一枪,让武穷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我认输!” 武穷收回了自己的巨斧,没有继续进攻,选择认输。 此时的武穷,后背早已经被汗水浸湿。 万寿堂堂主盯着林煜,眼神仿佛一把利刃。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林煜已经被于封斩杀数十次了。 林煜,居然敢坏我好事! 对于这七座盐井的争夺,万寿堂本来有着十足的把握,却硬生生被林煜这个小子给搅黄了。 沈万三和采儿相视一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 谁都没有想到,这场至关重要的比赛,林煜居然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自己当初果然没有看错人! 如今万寿堂这边可以出战的,唯有甄阴阳一个人。 而采儿最为最后的底牌,可以随时用最巅峰的状态出战! 胜利的天平,已经在悄然间向凌烟阁倾斜! 甄阴阳漫不经心地走上台,眼神中似乎并没有对比赛胜利的渴望,只有对这个少年深深的好奇。 “哥哥的枪法好厉害,我好喜欢呢。” 林煜大口喘着气,听到甄阴阳那恶心的声音,只觉得想吐。 要不是自己实力太弱,真想把这个娘炮也修理一顿。 不过以自己目前的实力,也只敢想想了。 甄阴阳,可是能和采儿五五开的角色。 “少废话,看招吧。” 就算不能击败甄阴阳,也要尽可能多消耗这死娘炮的体力,给采儿姐争取更大的希望。 林煜青筋暴起,双腿发力,对着甄有钱刺出惊世骇俗的一枪。 要是换做武穷,这一枪或许可以威胁到他,但是甄阴阳,仅仅只是微微一笑。 丝毫不慌。 甄阴阳缓缓拔出自己的配剑,居然是一柄软剑。 林煜心中一惊,软剑比硬剑更难掌握,其中暗含了阴阳之理,对于刚硬的攻击可以轻松卸力。 果然在林煜的枪刺中甄阴阳的软剑之时,整道攻击就仿佛打在了皮球上面,根本造不成任何实质的伤害。 林煜嘴角一抽,这究竟是什么诡异的剑法,就好似一个无底洞一般可以吞噬掉自己的攻击。 “小弟弟,还得练哦!” 甄阴阳嘴角一笑,长剑挥舞而出,向着林煜劈过来。 第31章 猎兽师? 面对甄阴阳发起的进攻,林煜不敢有半分大意,急忙举起陨月枪进行防御。 然而令林煜感到震惊的一幕再次发生。 自己用力抵抗甄阴阳的攻击,后者的攻击就仿佛丝线一般缠得越紧,令人感到一阵窒息。 好家伙! 对于这种闻所未闻的剑法,林煜一时间不知道如何破局。 甄阴阳的攻击就仿佛八卦阵一般,宛如阴阳之间的相互制衡。 不管自己使出强或者弱的攻击,都可以被他化解。 不过,林煜嘴角浮现出一抹狡黠的笑容。 自己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和甄阴阳一较高下,而是为了尽可能地消耗甄阴阳的状态。 为采儿争取更大取胜的希望。 林煜咬紧牙关,尽管自己现在已经接近力竭,却依旧在奋力坚持。 只要自己多撑一会儿,队伍就更有希望! 甄阴阳似乎是察觉了林煜的想法,脸上的笑容逐渐凝固。 这个小子居然在不停地消耗自己的体力! “弟弟,你这样可让姐姐很不喜欢呢!” 甄阴阳的语气逐渐变得冰冷,没有了之前的嘻嘻哈哈。 “不男不女,一会儿叫哥,一会儿叫弟,真够恶心的。” 甄阴阳眼神一凝,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敢对自己这般无礼。 若不是因为这里是擂台,他恨不得直接把林煜给撕成两半。 “希望不要让我在别的地方看见你哦。” 甄阴阳冷哼一声,发动了最后一击。 力竭的林煜自然是无法抵挡住这恐怖的一击,当即倒飞出了擂台。 沈万三急忙将林煜扶起。 林煜能够坚持这么长时间,在他们眼中看来已经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林煜脸色苍白,已然耗尽了所有体力,脸上却浮现出欣慰的笑容。 自己已经做到极致了,接下来就靠采儿了。 采儿看向林煜的神色复杂,她根本不会想到一个没有受过武学教育的猎人会有着如此精湛的武艺。 按照这种天赋,假以时日必定会超过她,成为一方强者。 “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采儿面色平静地走上擂台,身上散发的气息宛如寒冰一样,就连周遭的气温都仿佛降了好几度。 甄阴阳轻哼一声,脸上满是不服。 自己和采儿本就是五五开的水平,如今自己被林煜消耗了这么多,几乎没有战胜采儿的希望。 “可惜了美女,本来呢,准备和你来一场好好的对决,却不曾想被这个小子搅了局。” 甄阴阳耸了耸肩。 “少废话,自己技不如人罢了。” 采儿直接动手,速度快如闪电。 甄阴阳只好打起精神,被动迎击。 然而在同阶战力下,甄阴阳那诡异剑法可以发挥的作用受到了巨大的限制。 采儿虽然是一名女子,攻击却极其霸道,锋利的刀刃疯狂斩向甄阴阳的各个要害。 甄阴阳先前已经被林煜消耗了不少状态,现在哪里还架得住这般迅猛的攻击。 很快,随着采儿最后一道侧斩,甄阴阳被迫退到了擂台外。 刹那间,整个盐矿厂仿佛都陷入了寂静之中。 沈万三率先反应过来,面色红晕,似乎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 赢了!他们赢了! 刘羽看到甄阴阳被逼下擂台的时候,眼神中迅速闪过一丝不甘。 甄阴阳怔怔地回到了自己的阵营。 林煜和甄阴阳的目光对视,后者的眼神中再没有调侃的意味,有的是无穷的杀意。 没想到自己会输的如此憋屈。 要是公平的一对一,自己和采儿的对决鹿死谁手还尚不可知,都是这个小子搅的局。 万寿堂堂主于封此时脸色已经被气成了猪肝色。 于封捏碎茶盏,瓷片扎进掌心浑然不觉 输掉擂台赛,意味着需要将两座盐井直接拱手相让。 在这个贩盐如贩毒的年代,两座盐井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那可是破天的富贵! “给我仔细调查一下这个林煜,看看他有没有什么背景。” 一个猎人出身的小子,凭什么会有如此精湛的武艺,于封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 休整几个时辰,接下来要进行的则是猛兽搏击比赛。 规则也很简单,双方各自在准备好的猛兽中挑选一只作为挑战,每只猛兽都划分有危险等级。 谁制服的猛兽危险等级越高,哪一方就获得最后的胜利。 如果双方选择了同样的猛兽,那么就以制服的时间作为评判标准。 林煜身为猎人,又具有不凡的武艺,自然是这场比赛的不二人选。 林煜闭目养神,调整好状态准备着接下来的比赛。 工人用特制的材料围成了一个面积不小的斗兽场,接下来的比赛就是在这里进行。 猛兽搏击比赛,由万寿堂率先选择需要挑战的猛兽。 一名年龄比较大的大叔缓缓走上斗兽场中央,身上的服装上面似乎有着一个特殊的标志。 “这是猎兽师的标志!” 沈万三眼尖,认出了那个标志属于猎兽师。 猎兽师? 林煜疑惑,自己倒从没听说过这个职业。 “猎兽师是一种小众的职业,他们熟知各种猛兽的习性,有着远超常人的狩猎技巧,在人和变异猛兽的对决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变异猛兽?” “在一些地方,会有一些猛兽发生血脉的变异,你前几天猎杀的白虎就属于一种,变异后的猛兽普遍拥有着更为恐怖的战力,应付起来也更加麻烦。” 林煜微微点头,不知道自己要是单独猎杀一只强大的变异猛兽,会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奖励。 斗兽场上被工作人员推出了四种猛兽,分别是成年的山狼,斑纹豹,巨蟒,以及一只极为罕见的剑齿虎。 危险等级依次升高。 当林煜看见剑齿虎的那一瞬间,汗毛倒竖,脊背顿时生出一身冷汗,这玩意儿不应该灭绝了吗? 好庞大的体型,好恐怖的威慑力。 直觉告诉林煜,这只剑齿虎的战斗力,丝毫不逊色于前几日猎杀的白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