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赶回乡下后,我带着全家暴富逆袭》 第1章 重生,弥补 “董华!你早就已经不是我们沈家的人了,还厚着脸皮跑过来做什么?要不要脸啊?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别在这死乞白赖的!” “就是,要不是你,我们家小杰也不会在外面流落这么多年。你都已经顶替他过了十八年的好日子了,你还想怎么样?能不能给自己留点尊严!” 谩骂声不绝于耳,断断续续地传入董华的耳中。 头部剧烈的疼痛无比真实,仿佛在提醒着他,他还活着。 是谁? 说话好难听。 他依稀记得,自己所乘坐的飞机失事了,飞机撞到山体坠毁,在他意识残留的最后一秒,他看到漫天的火光。 然后,就彻底失去了意识。 所以,这里是哪里? 难道就连老天爷也不看下去他以往的罪行了,在死前还要让人来羞辱他一顿? 董华如是想着。 可谩骂的声音却越发地清晰起来,在他的脑海深处炸开来。 伴随着头部剧烈的疼痛,他的意识也渐渐苏醒。 “赶紧爬起来,别在这装死,你要死就死远点!我们要给小杰过生日了!” 叫骂声又一次无比清晰地传来,像是要刺破他的耳膜一般。 董华深吸一口气,艰难地睁开了双眼。 眼前是一派富丽堂皇的景象。 水晶灯高高的悬挂于客厅正中央,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散落在每一个角落,却刺痛了董华的双目。 他费了好大劲才看清楚眼前的一切。 客厅的正中央挂着一幅油画,右边的长桌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个双层奶油蛋糕,隐约间似乎还能闻到甜腻的味道。 除此之外,桌上还摆着吃不完的水果做点缀。 董华愣了一下,他是不是来过这里? 他又是一怔,尘封多年的记忆忽然像是洪水一般涌入脑海。 他伸手摸了摸疼痛的前额,果然从自己的手上看到了血。 匆忙低头看去,铺着洁白瓷砖的地板上也有好几处暗红色的血,无比扎眼。 是了,这是他用脑袋磕出来的血。 再一看,他此刻趴在冰冷的地板上,身上的衬衫东一个补丁,西一个补丁的,粗布做的裤子也没好到哪里,脚腕处硬生生空了一大截,显得与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再一抬眼看去。 在他的正前方站着几个人,正满脸厌恶地瞪着他。 看清他们的面容,董华浑身猛地一抖,瞳孔蓦然放大。 这几人不是别人。 正是 隆林县的首富沈建业一家! 也就是他曾经的家人。 那么他现在就是在沈家! 此时,前额的刺痛又一次袭来,一下一下地抽疼着,董华咬着牙,忽然大脑一片空白。 他愣愣地瞪着地上的那几滩血,恍惚间似乎想到什么。 他重生了?! 一个人在世苟活了近二十年,飞机失事竟然没带走他,反而让他重生了。 还是重生在十九岁那年,也就是1985年,被沈家赶出去一年之后! 在被赶出沈家之前,他叫做沈华,是沈家的少爷。 沈家是隆林县的首富之一。 十九年前的一个雨夜,两家的产妇同时产子,许是人多手杂,鬼使神差的,两个婴儿就这么被抱错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失误,阴差阳错地让他在沈家过了十八年衣食无忧的日子。 可所有的一切都在一年前,真正的沈家少爷——沈昱杰被找回来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他长着一张酷似沈建业的脸,这是最有效的亲子鉴定。 沈建业和妻子谢巧梅从见到那张面孔的时候开始,就知道这才是自己的亲骨肉。 而他们好吃好喝养了十八年的儿子,实则是别人家的儿子。 这十八年来,他们都在帮别人养儿子,替他人做了嫁衣! 忙活来忙活去的,到头来竟是一场空! 于是,董华一朝被打回了原型,成了南门村贫困户的儿子,一身光芒从这一刻开始彻底黯淡无光。 曾经所拥有的一切都成了过往云烟,不复存在。 而真正的沈家少爷,沈昱杰却由原先灰头土脸的农村小伙,摇身一变变成了众星拱月般的存在,意气风发,得意非凡。 那一刻起,董华如坠冰窟,浑身冰冷。 被送回南门村的贫困家庭后,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董华很不习惯。 这里的一切他都无比排斥和厌恶。 那黑不溜秋的灶头,阴暗潮湿的房间,发霉的被子,昏暗的钨丝灯,还有最令他难以接受的旱厕。 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厌恶的。 这一年里,他过得犹如行尸走肉,甚至在家里的安排下闭着眼娶了只见过一面的妻子。 而原先烧钱的爱好,弹吉他,弹钢琴、画画,也统统变成了做不完的农活,种不完的田地,割不完的小麦。 可他根本就不甘心过着这样的日子! 他始终还在做着不切实际的梦,渴望能够再次回到沈家。 于是在这一年内,他一有时间就跑到沈家来,只为见上沈建业和谢巧梅一面。 可每次都被他们无情地赶了出来,就像对待流浪狗一样,甚至还要骂上几句。 他无所适从,内心始终放不下。 今天,正好是他的生日,他忆起甜蜜往昔,想起曾经的一家人,聚在一起陪着他过了一个又一个生日…… 那时候的沈建业和谢巧梅,眼里满是对自己的爱,绝对不会是假的。 只是为什么,一朝之间什么都变了,他们连见他一面都不愿意。 他自始至终不过是想和他们好好说说话而已啊? 于是,带着满心的不甘,他又一次来了沈家,甚至不惜以死相逼,只为见沈建业和谢巧梅一面。 所以——才有了地上的几滩血迹。 后来,他毫不例外,又一次被丢了出来。 因为脑袋磕破了,晕乎乎的,他在沈家门口像条流浪狗似的,一躺就是一整夜。 然而,就是这戏剧般的一夜,让他陷入了无尽的痛苦和忏悔之中。 清晨,他在沈家别墅门口被红着眼的生母王笑萍找到。 她看着自己,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你爹没了。” 这几个字犹如晴天霹雳,令他彻底清醒。 他慌不择路,狼狈地跑回了南门村。 董家安静的可怕。 院子里,妹妹和妻子正在啜泣着。 大哥则是坐在门槛上,一口又一口地抽着水烟。 董华走进去,那老实巴交,平时话少的几乎没存在感的生父董大成静静地躺在冰冷的床上,一动也不动,虽然盖了厚厚的被子,可好像怎么也捂不热他的身子。 旁边的王笑萍红着眼,颤着声:“你昨晚很晚都没有回来,你爹不放心,就出去找你,不小心掉进池塘里,淹死了。” “轰”的一声,董华整个人愣住了。 “妈知道你一直讨厌这里,你要是实在不想呆,就走吧,一年了,我们始终捂不暖你的心。” 王笑萍在旁边擦着眼泪,一张脸了无生气。 董华张了张嘴,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不敢再看董大成那张惨白的脸,仓惶逃离了南门村,一个人找了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躲了起来。 这一躲,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里,他曾无意中得知,妻子叶云晴当年已经怀上了自己的孩子,怀胎十月,生下了一对女儿,她却难产死了,剩下两个女儿不知流落在何处。 想起这些混账的过往,董华深吸了一口气。 此刻,地上那几滩鲜红的血无比耀眼和刺目,他一瞬间彻底清醒了过来。 他重生了,真的重生了! 老天爷给了他一次弥补的机会,他不能再这么混账下去了! 第2章 两清 “董华,你怎么还不滚!非要我们亲自把你扫地出门不可是吗?”刻薄的骂声冷不丁又自董华的头顶响起。 说话的是沈家排第一的大姐沈春芬,因为有一份好工作,行事作风很是高调,性子也是说一不二的那种,非常强势。 “赶紧滚,别脏了我们的眼,真够晦气的!爸妈根本就不想再见到你了,你能不能别再来丢人现眼了?跟牛皮糖一样,甩也甩不掉,真恶心。” 二姐沈玉兰的架势也不输老大,骂起来,连路边的狗都听不下去。 “我们家小杰的生日宴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你如果还要点脸的话就赶紧滚蛋。” 董华猛地想起桌上那个无比精致的双层奶油蛋糕。 是了,今天是沈煜杰的生日。 可今天又何尝不是他的生日呢?曾经这里的一切可都是他的啊! 沈玉兰见他还愣着一动不动,张嘴就朝他身上吐了口唾沫,“呸!赶紧滚,听见没!” 董华终于抬起眼。 饶是蛮横的沈玉兰也被他此刻的神色吓得愣住了,情不禁自后退了半步。 董华的眼神冷冷的,眉眼间透着一股陌生的肃杀之意,这是沈家人从来没有见过的。 他用余光看了看沈建业和谢巧梅无比冷漠的神色,嗤笑一声。 “原来首富的女儿一个比一个没素质,真丢人。” 沈玉兰倒吸了一口冷气,不敢置信地瞪大了双眼。 “你、你个天杀的,你在说什么?” 她当即恼羞成怒地扭头看着沈春芬和沈梦玲,大声嚷道:“大姐,三妹,你们听见他怎么说咱们的没?他说咱们三姐妹一个比一个没素质!” 接着,又向沈建业和谢巧梅告状。 “爸,妈,这混小子不也是在变相的贬低你们吗?亏你们这十八年来对他那么好,没想到竟然养出了个白眼狼来了!” 沈春芬气得不轻,抬手就要一个呼到董华的脸上。 董华敏捷的避开,反手将她的手拦下,用力一推,将她推倒在一旁。 沈春芬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破口大骂道:“你!!你个该死的,竟、竟敢推我?” “爸妈,你们快看,你们养了那么多年的好儿子,居然动手打我!” 董华面露讥讽:“是你自己先动的手,反倒在这儿贼喊捉贼?” “你” 沈春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董华,当下一咬牙,不满地大声叫唤道:“爸妈!你们倒是说句话呀!” 沈建业夫妻二人的脸色悄然变了变,暗自吃惊的同时,心里又颇不是滋味儿。 这一年时间里,董华已经不知道找过来了多少次,被他们赶出去过多少次。 可他从未说过一句狠话,甚至反驳和顶嘴也从来没有过,永远是一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的窝囊样子。 哪成想,今天竟然转了性。 沈玉兰朝他吐口水固然不对,可到底也是为了把他从家里给赶出去。 今天是沈昱杰的生日,他们沈家一家人本该开开心心地庆祝的,却不想,他们最不想见到的董华又厚着脸皮找上了门来。 他苦苦哀求,说想见他们最后一面,想和他们说说心里话。 可在他们看来,他对他们的骚扰只会有无数次,这不可能是最后一次。 更何况他们早就不堪其扰,不想再看到他一眼了,他已经令他们到了厌烦的地步,所以自然是不能见他的。 就算他要闹,也不该在儿子准备过生日的时候来闹! 而方才,他们本以为他又要开苦苦哀求,重新上演令人生厌的把戏,却没想到,他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一般,不仅没再开口求着要见他们,反倒开始阴阳怪气地怼人了! 沈建业和谢巧梅互相看了对方一眼,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震惊和困惑。 夫妻二人又打量了董华好几眼,心里头莫名觉得有些不得劲。 谢巧梅到底是看不下去了,叹了一口气,道: “董华,你这是何必呢?我们和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今天是小杰的生日,也是你的生日,你更应该在家里陪人家一起过才对,而不是跑到这里来大闹。” 她不是对他没有感情,可是一想到自己的亲骨肉在南门村那穷乡僻壤的乡下吃了十八年的苦,而她却帮着董家的穷刁民好吃好喝地养了十八年的儿子,就气得火冒三丈。 对他仅存的一点感情,连带着也消失的一点也不剩了。 “我劝你最好听劝,下次,你要是再这么鬼鬼祟祟的爬进我们家来,就别怪我喊公安来赶你了!” 沈建业诧异地看了一眼妻子,清了清嗓子,道:“没错。董华,我们一家只想好好过日子,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们了,我们不想再见到你。” 董华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们,忽然深吸了一口气,终于从地上站起来。 他踩着沉重的脚步,缓缓走到他们跟前。 过去的十八年来,沈家对自己确实很好,吃穿不愁不说,还让他见了足够多的世面,培养他的爱好,烧钱也绝不含糊。 被赶回家董家后,他的心里也始终念着他们的好。 可如今,他们的亲骨肉已经回到身边,连他站在跟前他们都嫌碍眼,话都不想和他多说一句。 他再也回不到沈家了。 过去的十八年,就当做梦一场。 也该醒了。 他感激他们对自己的养育之恩,明白自己不能再这么死缠烂打下去了。 此刻,董华站的笔直,目光坚定无比。 他望着他们,带着心底的那一丝正在慢慢消散的执念,深深地朝他们二人鞠了一躬。 “我为自己这长达一年的骚扰道歉。以后,不会了。” 沈建业和谢巧梅蓦然瞪大眼,以为他要耍什么以退为进的把戏,警觉地盯着他。 董华不以为意,只是又一次弯下腰。 “这一躬,感谢你们过去十八年来的养育之恩。” 他身体稍停,又是一躬。 “这一躬,感谢你们过去的栽培,爱护。” 他脊背挺直,稍稍顿了顿,道:“从今以后我们两清,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们一家了。” 说完,他深深地看了一眼曾经的家,转过身,掸了掸衣服上的灰尘,昂首挺胸地往大门走去。 身后,沈春芬嗤笑一声,甩着头上的两条麻花辫,阴阳怪气地讽刺道:“哟!还玩起了欲擒故纵的把戏来了?” 董华浑然当做没听到,头也不回,没有一丝留恋,昂首阔步往前走。 沈建业和谢巧梅面面相觑。 直到大门被重重地合上,一屋子人才从方才的震撼中回过神。 沈春芬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头,找补道:“呵?还真的走了?你们就等着看吧,这烦人精不出几天还会再来的!” 地上几滩血迹此刻越发鲜红,沈建业看了一眼,心里乱糟糟的,莫名闷闷的堵着难受,皱着眉头喊保姆去打擦掉了。 第3章 一起回家! 南门村,董家。 一处用泥巴糊起来的房子里,一家人围坐在一张八仙桌上,频频往外张望着,似乎在等着什么人。 桌上,放着一碗长寿面,这碗面已经来回热了好几回了。 “嫂子,我二哥怎么还不回来啊,再不回这面又要再热一次了!”一个梳着麻花辫,约莫十三岁年纪的女孩抱怨道。 叶云晴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小燕,再等等,说不定就快回来了。” 董大成坐在门槛上,手里拎着一支水烟筒,他从兜里掏出一小包烟丝,塞了一些到水烟筒下部的竹管子里,从灶头借了火点燃后,猛地抽了好几口。 一边抽,一边在院子里来回踱步。 王笑萍看了眼天色,有些着急,“这孩子,今儿生日,咋还不回呢?” 又过了一个小时,董大成终于走进家门,放下水烟筒,边穿衣服边说,“我出去找找他去!这么晚还不回来,我不放心!” 他添了一件湛蓝色的袄子,微微弓着背,拿上一台老式手电筒就出了门。 王笑萍伸长了脖子往外看,眉眼间满是担忧,“他爸,夜里路不好走,你切记小心着点!” 不知为何,自打丈夫出门的那一刻起,她的心里就隐隐不安。 董大成头也不回地摆摆手,语气轻松:“你就放心好了,这条路都走了多少年了!闭着眼都能走回来!” 话虽是这样说,可王笑萍还是不太放心,一颗心始终悬在半空。 眼下时值十二月,天气冷得不可开交,董大成饶是穿了袄子,出了院子后还是被刺骨的寒风吹得一阵哆嗦。 董家住在山坡底下,到村口的路他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可今儿也不知是咋的,经过鱼塘的时候,他忽然重心不稳,脚底一滑,直挺挺地栽到了池塘里头。 董大成不怕水,却是个地道的旱鸭子,扑腾了几下,不但没能往岸边靠,反倒越往池塘中间里去,池水很快就没过了他的头顶。 一连呛了好几口水,董大成的意识开始一点一点消逝。 “爸!” 就在这时,一道熟悉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董大成恍惚间一看,只见一个黑影“扑通”一下跳进了池塘。 “爸!你再坚持一下,我马上就来救你!” 池塘水冰冷刺骨,董华奋力划着双手,拼了命地往董大成旁边游去。 他不敢想,要是自己晚了一步,悲剧将会又一次上演…… 好在,他赶上了! 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董华原本还生活在沈家的时候,也是个旱鸭子,后来经过董大成被淹死之事,他离开了董家以后,有意逼着自己去学游泳,练就了一身好水性。 这回,终于是派上用场,发挥用处了。 董大成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就在他险些要沉下去的那一刻,一只手用力地拉了他一把。 “爸,我来救你了!” 董大成心里一咯噔。 他出现幻听了不成?他怎么好像听见老二的声音了? 董华从沈家回到董家以后,成日过的浑浑噩噩,对他们向来都是爱答不理的,从来没喊过他一声“爹”。 当父母的,哪个乐于见到这样的场面? 以至于他做梦都想听见老二亲口喊自己一声爹。 今儿竟然让他听见了,大概是老天爷见他这一辈子过得太苦,在收了他之前完成他的愿望吧? 董大成悲哀地想着,朦胧之中却发现有一双手在托着自己的身体,正在奋力地往岸边游。 董华以最快的速度游到了岸边,此时董大成已经失去了意识。 “爸,爸,你怎么样了?” 董华轻轻拍打着董大成的脸庞,后者却是双眼紧闭,没有任何反应。 他心一沉,当下有些慌了,赶忙将董大成放在平地上,双手有规律有节奏地按压着他的胸腔和腹部。 董华深谙水性,深知如果溺水的人不尽快清理口鼻的异物和进行心肺复苏,会有窒息的危险。 寒风刺骨,刚从水里出来的董华冷得瑟瑟发抖,双手好像被冻住了一般彻底失去了知觉。 可他不能停下来,他爹还在等着他救命。 董华卖力地按压着,几分钟过后,一口水猛地从董大成的口里吐了出来。 他咳了几下,缓缓睁开眼。 “老二……老二,是你吗老二?” 听见董大成开口说话,董华激动不已,浑身微微发着抖。 这一次他没有遗憾了,他把人救过来了! “爸,你终于醒了!” 他赶紧把董大成慢慢扶起来,“爸,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很冷吧,走,我们先回家!” 董大成终于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亲儿子真真切切地站在自己的跟前。 还管他喊爸! 董大成揉了揉自己的双眼,激动的热泪盈眶:“老、老二?真的是你吗?我没死?” 看见他这个模样,董华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以前的他真是混账。 总是沉醉在过去沈家给自己带来的美好,却总是忽视了董大成和王笑萍对自己的一片真心,把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弃之如敝履,一心想着再一次回到沈家。 现在看来,当时的自己真可笑。 董华搓了搓手,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爸,真的是我,我回来了,你没死,你还活得好好的。” 老天爷让他重活一次,大概是让他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吧。 上辈子的亏欠,就让他这辈子来偿还吧。 “好,好,回来就好。” 董大成深深地看着董华,悄悄擦了擦眼角的泪花。 “你又去沈家了吧。” 他用笃定的语气说道,却不难听出一丝伤感。 董华心里堵得更慌了。 因为常年缺衣少食的缘故,董大成很消瘦,身上几乎没有肉,佝偻着背,仿佛风一吹就会倒。 可就是这个人,用他瘦弱的身体,撑起了家里的一片天! 董华艰难地吞咽着干涩不已的喉咙,深吸一口气,道: “爸,我们先回家,回家再说吧!外头太冷了,你还湿着衣服,很容易感冒。” 董大成哽咽着,点点头,“好,咱们回家!” 既然人已经回来了,那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一起过生日,还纠结这么多做什么! 第4章 二哥怎么好像不太一样了? 院子里,王笑萍正急得来回踱步。 不知为何,她今晚总是心神不宁。 冥冥之中总觉得有什么事情发生一般。 “哎!这都出去多久啦?咋还没回来?”她小声念叨着,“老头子该不会出啥事了吧?” “妈,怎么会呢?爸都多大人了放心吧,肯定是还没找到二哥!”三丫头董小燕十分懂事地宽慰道。 王笑萍想了想觉得也是,猛灌了一口水:“哎!好吧!再等等吧,再过半小时要是人还没回来,我就出去找找去!” 一屋子人又等了半小时。 眼看已经到了晚上九点钟,桌上的长寿面早已冷成了一坨。 人却还是没有回来,大家都开始有些着急了。 “我去找找看!”老大董明“腾”地站了起来,在旧得掉漆的抽屉里一阵胡乱翻找。 愣是找出一把满是灰尘的电筒。 “妈,你们在家等着,我去去就回!” “嗯!你小心点!” 王笑萍边应着,边帮他扯了一下耷拉下来的衣领,看见袄子上的补丁,满是心疼。 “快去吧,我也好放心。你爸这一晚上不回来,我这心里啊,总是不踏实。” 董明点点头,拿着手电筒就要往外走。 这时,院门忽然响了一下。 下一秒,董华响亮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他连扣了几下木门。 “妈!大哥!快开门!我们回来了!” 王笑萍一惊,赶忙跑过去开门。 见到外头的二人,悬着的心瞬间就踏实下来了。 只是再一细瞧,却发现二人浑身都湿透了,头发上的水滴都结成了冰。 “这,这是咋回事?你俩的衣裳咋都湿了?”王笑萍的心里涌上一种不祥的预感。 “发生什么事了?” 董大成眼底划过心虚,低着头道:“没啥事,先进去再说吧!” 王笑萍识相地没多问,赶忙催着二人回去换身干净的衣服。 董华连连点头,走进院子,瞧见正站在房门口望着自己的叶云晴,愣了一下。 这是他的妻子。 想到这个妻子,他百感交集。 上辈子,被沈家赶回到乡下以后,他的父母便给他物色了一个姑娘,是同一个村里的,叫叶云晴。 他当时一心只想再次回到沈家,毫不留情的回绝了。 后来有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后脑袋便昏昏沉沉的,睁眼发现,自己和叶云晴躺在同一张床上。 心中不是没有怀疑过什么,可到底事情已经发生了。 他害怕背上不好的名声,不得已娶了她进门。 董华还记得,在他们结婚的当天晚上,他曾一脸厌恶地对她说,“叶云晴,这下你满意了吗?如你所愿了吧。” “但是你给我听清楚了,我永远都不会爱上你的,更不会再碰你一根手指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嫁给他,无异于守寡。 叶云晴本就没有血色的脸颊,更加惨白的可怕。 她紧紧地咬住嘴唇,什么都没说,默默躺在床的最里头,缩成一团。 她知道董华讨厌自己。 只是没想到会这么讨厌,甚至连碰自己都不愿意。 再后来,董华有好几次喝得醉醺醺的回来,要了叶云晴几次。 也正是这几次,让她怀上了孩子。 可他却因为不敢面对董大成的死亡,连夜逃离了南门村,当了一辈子的混账负心汉。 妻子难产致死,两个女儿不知流落在何处,董大成和王笑萍相继离世,都是他间接造成的! 噩梦般的过往,让他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回过神来。 现在,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鲜活的,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 他还有机会改变和弥补! 叶云晴也不过十八岁的年纪,望着那张略显稚嫩的小脸,董华忽然有些凌乱,一个箭步走到她的跟前,深深吸了一口气,道:“媳妇儿,我回来了!” 叶云晴一双杏眼蓦然瞪大,眸中写满了诧异。 她是不是在做梦? 董华他,喊自己什么? 他喊她,媳妇儿? 他向来讨厌自己,结婚快一年了,从来没有这么喊过自己。 董华看出她的惊讶,湿漉漉的手在身上胡乱擦了一下,才敢上手去拉住她的手腕。 “媳妇儿,你肚子里还怀有孩子呢,快回屋里待着,外头冷。” 叶云晴尚未从震惊之中走出来,愣愣地任由董华把自己带到了堂屋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今天,怎么好像不一样了? 而且,一直怕他不喜欢他们的孩子,唯独没把自己怀孕之事告诉他,他又是怎么知道的? 叶云晴总觉得不太真实,坐下以后,悄悄掐了自己的手臂一把。 好疼。 董华将她的小动作看在眼里,笑了笑。 以后,他要对她,对家人好。 这辈子,绝不会再辜负任何人。 董大成换了干净的衣服出来,看见董华还穿着湿哒哒的衣服,皱了皱眉道:“老二,赶紧去换衣服,别着凉了。换好衣服出来过生日了,都九点多了!” 董华怔了一下。 这才看到八仙桌上,放着一碗坨掉了的长寿面,一个煎得金黄的荷包蛋飘在上头,天冷的缘故,碗的边缘凝结了一圈淡淡的白色油脂。 这便是家人为他准备的生日仪式。 虽然简单,比不上沈家的奢华,却让他的心里倍感温暖。 董华用力吸了一口气,转身往屋里走,“好!我这去换衣服!然后一起过生日!” 许是没料到向来嫌弃家里一切的董华会是如此反应,大家一时间错愕不已。 这还是当初那个从城里回来的少爷吗? 王笑萍率先回过神来,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端起那碗面。 “哎呀!这面又凉透了,我赶紧再去热一热!” 董小燕的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 她捏了捏消瘦的脸颊,直到疼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她才诧异地开口:“大哥,你有没有觉得今天二哥很奇怪?” 董明蹙着眉头,点了点头,默默把手电筒放回堆满了老旧杂物的抽屉里,满脸不可置信。 “小华今天太奇怪了。他刚刚,竟然喊爸妈了!他以前可从来没喊过。” “对!他、他刚才还管嫂子叫媳妇儿呢!” 兄妹二人齐刷刷看向叶云晴,“云晴,(嫂子),你觉得呢?” 叶云晴脸颊微微泛红,她亦没有完全从董华给自己带来的震撼当中走出来。 她轻轻吐出一口气,轻声道:“他今天确实很奇怪。总觉得,像是变了个人一样。” 第5章 以后,我们一家都要开开心心的 “你们在说什么呢?” 董华换好了衣服,一走进堂屋,就听见他们在小声议论着什么。 飞速瞟了他一眼,叶云晴的脸颊更红了,她匆忙低下头,咬着唇:“没没说什么。” 少年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却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 他无疑是年轻帅气的。 就算身上穿着的衣服满是补丁,也丝毫不影响他与生俱来的气质。 她自打见他第一面前,眼睛就再也离不开他了。 她的好姐妹们都说,他什么样的妞没见过?指定是瞧不上她的。 她也从来不敢奢求他会看上自己。 可,也许是冥冥之中注定她要和他沾上关系,他们结婚了。 虽然,婚后所有的种种,都和她梦想中完全不一样 望着举手投足里尽是羞涩的少女,董华又一次在心里痛骂自己。 多么单纯,淳朴善良的姑娘,他以前竟然不喜欢。 以前的他到底是什么品位。 这时,王笑萍端着热好的长寿面过来了。 一碗热气腾腾的长寿面端端正正的放在八仙桌上,一双筷子递到董华的跟前。 “来来来,面热好了,老二先吃碗长寿面暖暖身子吧,有什么事待会儿再说也不迟。” 望着头发花白,饱经风霜,却依旧对自己笑容以待的王笑萍,董华眼眶一热,点头接过筷子,端起长寿面,当着五双眼睛,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几滴滚烫的泪水不经意从眼眶滑落,混杂在了碗里。 他连汤带面都吃光,喝光。 虽然面反复热了好多次,口感大不如刚做好出锅的时候,可他就是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面。 世上独一无二,仅此一份。 “吃完了!” 董华满足的放下空碗,打了个饱嗝,朝王笑萍竖起了大拇指:“妈,你做的面真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面!” 王笑萍愣住了,眼里满是震惊。 老二说什么? 他他喊她妈了!还说,还说她做的面是世上最好吃的面! 不仅仅是王笑萍,董大成等人也愣住了。 眼前的董华,对他们而言好像是个陌生人。 太陌生了。 将众人的反应看在眼里,董华笑了笑,声音洪亮的说道:“爸妈,大哥,小妹,媳妇儿,谢谢你们陪我过生日,今天我很开心。” “以后,我们都要开开心心的。” 听了他这一席话,王笑萍眼眶一热,哽咽道: “瞧妈都忘了跟你说一声生日快乐了。” “对哦,生日快乐,二哥!”董小燕双手托腮,朝董华露出一个青涩的笑容。 董华看向自己的三妹,董小燕。 因为吃不好,长期阴阳不良的缘故,这个小丫头很消瘦,浑身除了骨头,几乎没有二两肉。 董家条件不好,老大董明吃过了没文化的亏,坚持让董小燕念书,哪怕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也要供她上学。 可自从董华回来了以后,家里就多了一双筷子,加上他平时用的穿的都是好的,董大成夫妇怕苦了他,怕他过不惯乡下的生活,在方方面面都尽可能给他提供能力范围内最好的。 这么一来二去,家里的开销就增加了。 董小燕又是非常懂事的丫头,一放学,就会帮忙做一些活帮忙补贴家用。 这么一来二去,学习成绩就给耽误了。 学校老师知道董家穷,董小燕在念书的同时还要帮着家里挣钱,便让董大成把她给带回家了。 老师家访离开的时候只留下一句:“读书就好好读书,一心二用是学不到东西的!” 此后,董小燕便没了书念,天天跟在爹妈屁股后面,下地干活。 虽然她没有表现出来,但董华大抵知道她是不开心的。 董华回过神来,揉了揉董小燕的脑袋,笑道:“谢谢你,三妹。” 他对董家的每个人都有太多亏欠了。 如果他还执迷不悟,那简直就是天大的混蛋! 王笑萍在口袋里一阵摸索,拿出一个红色的平安符,放到董华手里。 “小华,这是爸和妈的一点心意,你拿着。不值什么钱,就图个安慰。” 董华怔怔地看着手里的平安符半晌,顺手就收进口袋里。 爸妈给的,不管值钱与否,在他这儿就是无价的。 “二哥,我和大哥也有给你准备生日礼物!” 董小燕得意地甩了甩两条麻花辫,转身跑回房间里,拿了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白色衬衫和一双布鞋。 “我们知道城里人都喜欢这么穿,这是我和大哥前些日子去挖鱼腥草到镇上换的钱!每天都有人要呢!” 董小燕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自豪。 董华错愕地接过这份特殊的礼物。 白色作为主色调,鞋面两侧分别有鲜红色的装饰,这不正是风靡全国,时下青年人最喜爱穿的回力帆布鞋吗? 穿上这个鞋子,那就是妥妥的弄潮儿。 可据他所知,一双回力帆布鞋的少说也在十多元左右,这个价格,在人均月薪二十元左右的年代,并不便宜。 而那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在市面上的价格大概也要六到十元。 这一合计下来,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就出去了。 这些钱可是足够一个四五口人的家庭一个月的开销了。 大哥和三妹得摘多少鱼腥草去卖,才能挣到这么些钱? 而且这大冷天的,又谈何容易? 董华的眼睛酸酸的。 他大方收下了那件衬衫和回力鞋。 他们自己还穿着硬得不可开交的解放鞋,却给他买了时尚又舒适的回力鞋。 这是大哥和妹妹的一片心意,他可不能让他们扫兴。 “大哥,小燕,谢谢你们,我很喜欢。” 他的喉头艰涩不已,长长地,长长吐了一口气。 董明明显放松下来,脸上终于带了笑意:“你喜欢就好,就怕你不喜欢,那我和小燕就白忙活一场了。” “我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 叶云晴不知何时拿了一条毛线的围巾在手里,红着脸递给了董华。 董华拿在手里看了看,随即抬起眸子看着她。 “这是你亲手织的?” 叶云晴抿着嘴唇,点了点头,眼里懵上一层雾,“你不喜欢吗?” 她从他的眼里看不见半分欣喜。 看来,她又自作多情了。 也是,他本来就不喜欢自己,又怎么会喜欢自己亲手织的围巾呢。 叶云晴自嘲地想着。 可下一秒,一双修长的双手握住了她的手。 她惊讶抬头,赫然对上一双陌生的眸子,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里,是她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温柔。 叶云晴心一惊,心跳慢了半拍。 董华更加用力握住她的手,朝她露出灿烂的笑容:“云晴,这条围巾我很喜欢。” 第6章 努力让咱家奔小康 叶云晴当场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他竟然会喜欢自己织的围巾? 她小心翼翼地看着他,试图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出一丝伪装的痕迹。 可一无所获。 将她谨小慎微的举动看在眼里,董华心里闷闷的。 这姑娘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年纪,青涩尚未全部褪去,就稀里糊涂地跟了自己。 自从跟了自己以后,还要时常看自己的脸色,生怕哪个举动惹他不开心,过得小心翼翼。 董华心中一紧,把她冰冷的手握得更紧了,他抬起头,轻声问道:“云晴可不可以帮我把围巾戴上?” 叶云晴满脸愕然地点了点头,拿起围巾,细心地围在了他的脖子上。 王笑萍不知从哪拿出一瓶健力宝,然后拿来一只搪瓷杯子,倒了满满一杯给董华。 “瞧我,竟然把这个给忘了。来,老二,生日就得开开心过,喝一杯!” 健力宝! 董华看着这个装着橙色液体饮料的玻璃瓶子,恍然如梦。 被沈家赶回乡下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喝过健力宝了。 条件不允许,董家本就家徒四壁,自己回来以后就已经明显增加了开销,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只有董大成和董明两个人,每一分钱就更加得花到刀刃上。 而他董华,成天过得浑浑噩噩,就连帮家里种个地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过着今天喝得醉醺醺,明天不问世事塌上卧的日子。 他回过神,拿起满满当当的搪瓷杯子,一口气喝完。 王笑萍笑着把余下不到半瓶健力宝拿到老旧的橱柜里放了起来。 董华这时才猛然发现,这么多人当中,王笑萍就只给他倒了健力宝。 他心里一紧,当下便拦住王笑萍:“妈,健力宝还收起来做什么?既然是高兴的日子,分给每人都尝一尝啊。” 王笑萍干燥皲裂的双手在围裙上搓了搓,一脸难色:“他们喝啥呀?他们不喝也没事的,妈就在橱柜里头放着,你想喝了就来拿。” 董明笑着搭话:“小华,我们不爱喝,这甜滋滋的东西有啥好喝的,留给你喝。” 董华眉头纠做一团。 真的是这样吗?他们当真不爱喝? 可他分明看见,董小燕所流露出的渴望的眼神。 他二话不说,走过去把橱柜里剩下的半瓶以及没开过的一整瓶给拿了出来。 “健力宝放到明天就喝不了了,大家每人倒一点儿,分着喝了吧!就别留着了!” 董华去拿杯子,却发现压根就没有,他用的那只搪瓷杯子,是仅此一个。 王笑萍满脸窘迫地开口:“家里没有杯子,我们都习惯用碗,也没啥差别。” 董华浑身一僵。 敢情,那印着伟人图像的搪瓷杯子,是给他这个“城里回来的少爷”特意准备的。 回来一年了,他居然没发现这一点。 董华强打起笑容,拿了六个碗出来,“那就用碗吧!都一样!” 他给每个碗里都倒上了健力宝,率先端了起来,双眸闪烁着坚定的光芒:“来,我们一起干一杯!” 大家迟疑一瞬,也都端起了碗。 董华一口气喝完,目光在每个人的脸上转了一圈,掷地有声地说道:“接下来的日子,我会努力让咱们家奔小康,不敢说顿顿有鱼有虾,但顿顿有肉有菜,有健力宝喝还是没问题的!” 堂屋里的其余五人惊讶得瞪大眼睛。 他们听见了什么?! 那个一个劲儿想逃离这里回到沈家的董华,竟然会说出这种话来?! 这还是原来的那个人吗? 董大成看着董华的眼神沉了沉。 他总觉得董华变了。 从他落水时,董华喊的那声“爸”开始,他就觉得,董华不一样了。 把各人的反应看在眼里,董华笑了笑。 他知道他们都还不信任他,他会用行动去证明。 “好了!生日过完了,时间也不早了,天气冷,大家洗洗睡吧!” “媳妇儿,咱们也回屋睡觉吧!” 入了冬后,邻里之间也基本都懒得走动,没什么娱乐,一般都睡得比较早,这也是为什么农村家庭里孩子多的原因。 听见董华叫的这一声“媳妇儿”,以及“回屋睡觉”这几个字,叶云晴瞬间红了脸颊。 但心中,却不免还是有些忐忑。 她小心翼翼的眼神让董华胸口一阵钻心的疼。 这个傻媳妇儿啊。 他以前做了太多伤她心的事了。 一股冷风把虚掩着的门吹开,刺骨的寒风灌了进来,大家都忍不住瑟瑟发抖。 董华立即脱掉身上的袄子,披到叶云晴的身上。 “走吧媳妇儿,咱回屋歇着吧,别冻着了。” 他暖心的举动,让叶云晴又是一愣。 下一刻,一双温热的大手一把将她的手紧紧握住。 “发什么愣呢?快走吧。” 昏黄的灯光温柔地倾洒在少年的身上,他好像镀上一层金光,钨丝灯昏暗,可此刻的他却耀眼无比。 叶云晴不由看愣了。 “好,咱们回去睡觉。”她脸红的说道。 窄小阴暗的房间里,连家具也没有,就连放东西的桌子也是用砖头垒起来的。 而用纸糊起来的窗户,咆哮的冷风时不时灌进来,“咕哒咕哒”地响着。 不光如此,屋里甚至一床像样的被子也都没有。 一走近床边,一股刺鼻的霉味儿扑面而来。 董华伸手一摸,被子又冷又硬,碎花被里子早就破了好几个窟窿,老棉花结成一团团,跑得东一块西一块的,发黄的棉花团时不时往外钻。 天气这般寒冷,盖着这被子睡觉,会冻死的。 他一个人挨冻不要紧,可不能冻着媳妇。 只是他怎么从来不知道,家里是这样一个境地? 董华拧紧了剑眉:“这怎么睡?” 叶云晴语气小心翼翼:“你老不着家,我自己一个人缝缝补补就能凑合用,明儿我再把被里子的这些口子给缝一缝吧。” 董华刹那间愣住了。 是了。 被迫结婚后,他因为对父母不满,对叶云晴不满,回来住的次数十个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 成天混迹在狐朋狗友家中,哪里记得家里还有一个日日在守着空房的媳妇儿? 第7章 大哥的老婆本不能动 一时间,董华的胸口闷闷的。 低头仔细一看,碎花被里子的确有好几处缝补过的痕迹,走线工整,不用想,定然是出自叶云晴那双巧手。 他握住叶云晴那双比自己还要粗糙几分的手,一脸惭愧的低语:“对不起,云晴。” 叶云晴受宠若惊,巴掌大的小脸写满了诧异,愣愣地望着他,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眼前的人,似乎真的不再是她记忆当中的那个少年了。 他从来不会用这种温柔的目光看着自己。 哪怕是结婚那日。 那一天,是她一生当中最重要的日子,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可他给她留下一句冰冷的话语后便摔门而去,彻夜未归。 她独守空房一夜,内心对婚姻的期盼在也这一夜里一点一滴地流逝。 后来,董华确实如自己所言,连一根手指头都未曾碰过她。 就连几个月前破例要了她,亦是因为他酒喝多了。 事后他知晓,认为她趁虚而入,将过错全推到她的头上,对她更加憎恶,将她视为洪水猛兽一般,回来住的夜晚更少了。 如今,被他以这般温柔的目光看着,她觉得一点也不踏实,生怕这只是自己所幻想出来的画面,下一刻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瞧她又要开始胡思乱想,董华轻叹:“先睡吧,明天我想想办法。” 这样的环境,他以前是如何忍住不去做改变的? 真是苦了叶云晴! 然而,这一夜奇冷无比,远超出他们的想象。 叶云晴始终睡得不踏实,身子蜷缩成一团,一直在发着抖。 他心疼地抱住她,可她的手脚依旧冷得像冰块。 情急之下,他想到了烧煤取暖。 可以董家这个情况,是舍不得用蜂窝煤的,他打消了这个一闪而过的念头。 无奈之余,他从破旧的柜子里翻出来两件旧袄子盖在被子上,可取暖的效果实在是微乎其微。 他没有办法,只能把叶云晴抱得更紧。 到了下半夜,腿脚传来一阵冰凉。 董华迷迷糊糊中伸手摸去,被脚居然是湿的,顿时惊醒,开灯一看,屋檐上,水一滴一滴地往下落,滴在被子上。 房顶漏水了。 这觉是没法睡了,他把叶云晴拍醒,抱上被子,让她到董小燕屋里睡,自己则是盖着破袄子在椅子上凑合到天亮。 这一晚,董华彻夜未眠,满脑子被愧疚填满,想的都是该怎么改善家里的生活。 天刚蒙蒙亮,他就起来了。 叶云晴都冷得受不了,相信家里其他人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果然,他才穿好衣服,正要出门,便听到父亲在院子里咳嗽。 “哎!昨晚这天可真冷啊,咳咳咳” 王笑萍责怪道:“让你不好好盖被子!这下感冒了吧,又得花钱看病了!” 董大成边咳边回应道:“哎呀,明明是咱家的被子太薄不抗冻!对了,咱家还有多少钱?你给老二两口子打一床棉被去吧,咳咳咳……” “唉,今年也是奇怪啊,都十多年没这么冷过了!” 王笑萍愁容满面地叹息道,“他爸,你想啥呢?咱家哪里还有余钱呀?” “上个月,你大哥的儿媳妇生了娃随了份子,你二哥病了,爹妈又让咱们支援一些。再加上每个月还要给爹妈养老钱,你说,咱们家咋可能省下钱来?” 董大成才从裤兜里摸出旱烟斗,一听王笑萍的话,又默默放了回去。 “老婆子,还能不能想想办法?不然,这个冬天他们两口子可咋过?” “咱们几个咬一咬牙就挺过去了,可他们俩不一样啊,一个怀了孩子,一个从小在城里长大的,哪里吃过这种苦头?” 王笑萍一脸愁容:“哎!那就只能把家里那头猪给卖了!” “本想再养养,到时候卖个好价钱给咱家老大也娶个媳妇儿的,现在急着用钱,也甭管啥行情了,明儿一大早我就把家里的猪拉到镇上去卖了!” 屋里的董华听见父母的对话,心一下子悬到了半空,内疚极了。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养尊处优的少爷了,如果连一床暖和的被子都没办法给自己的媳妇儿买,算什么男人? 他不光要把叶云晴盖着的满是霉味儿的被子给换上新的,还要给全家人都添置一床暖和的新被子! “爸妈,家里的猪不能卖。” 董华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几步走到董大成和王笑萍的跟前,在他们诧异的目光中开口道: “那头猪还要留着以后给大哥娶媳妇儿用呢,可不能卖。” 昨夜下半夜下雪了,院子里积了不少雪,白茫茫的一片。 难怪那么冷。 天还阴着,时不时有雪粒子飘下来,轻轻落在每个人的身上。 董大成掸了掸发梢上几乎融为一体的雪粒子,眉头始终紧拧着,为难得来回踱步。 “可、可要是不给你们两口子添一床厚棉被,只怕熬不过这个冬天呀!你也看见了,这天冷得不可开交。” “没事儿的,你大哥的老婆本以后再挣就是了,干啥都不能亏待了你。” “不行!咱家里就这一头猪了,要是真卖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董华说什么都不同意把家里唯一的一头猪给卖了。 家人已经为他做得够多了,不能再因为这点事把大哥的老婆本都给用了。 毕竟,他娶媳妇的时候,自己可是一分钱都没掏就讨了一个漂亮的老婆。 可以说他董华能娶上媳妇儿,靠的全是大哥和父母挣来的辛苦钱,而大哥的血汗钱就占了大头。 家里穷,董明从15岁就开始跟着村里的人一块去工地干苦力,吃了没文化的亏,干的都是脏活累活,一个月撑死不过二十元钱的收入。 工地上的活累不说,还有一定的危险性,去年董明就提起过,工地上有个工友从高处摔下来死了,把王笑萍吓得不轻,说什么都不让董明继续干了,可看看家里的情况,又不得不让他再回次到工地里去。 俗话说勤能致富,董明挣的钱虽然不多,也没能致富,但这些年来倒也攒下来些钱,可最后大部分都拿来补贴给董华娶媳妇儿了。 这些事,董大成和王笑萍虽没有亲口向董华提起过,但董华心里还是有数的。 他要是再盯着大哥的老婆本,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 第8章 上山碰碰运气 董大成在裤兜里一摸索,终于还是再次把旱烟斗掏了出来,紧接着,小心翼翼地从一只表面生锈的小铁盒里拿出少许烟丝塞入烟斗里,划了一根火柴,点燃烟丝,用力吸了一大口,又吐出来。 “那,那你说咋整?要不,让小燕把被子给你们,她上我和你妈屋里睡。” “那不成。” 董华皱着眉头拒绝,“小燕都多大姑娘了?怎么还跟爹妈睡一块?” “爸妈,你们先别急,我去想想办法。切记,无论如何那头猪都不能卖。” 董华一口气说完就跑出了家门,留下董大成和王笑萍两口子茫然地面面相觑。 南门村,是实打实的贫困村,村庄四周被山林所环绕,离最近的城镇都得走二三十里山路,村里但凡是有条件或是有想法的人,都使劲地逃离这座贫困的乡村。 走出家门,望着眼前茫茫一片,董华用力吸气又吐气。 这个小乡村的大多数人家,祖祖辈辈都是在地里刨食的,可眼下突然下起了雪,想必家里种的作物也都被风雪打得七零八落了,他得想想别的办法挣些钱。 望着不远处的群山,董华心思一动,一个念头闪过他的脑海。 他转身折回家中,在杂乱无章的斗柜里找出来一把小刀子、铁丝、橡皮筋和几枚生锈的铁钉子踹进了裤兜,再把柴垛上的柴刀和镰刀各拿上一把,一股脑地扔进竹篓子里,最后再带上一把锄头,背上背篓就出了家门。 董大成两口子还没来得及拦下,他连人带影一溜烟就不见了。 王笑萍担忧地望着董华离去的方向,着急不已。 董大成猛咳了几声,不由叹息道:“哎!算了!外头冰天雪地的啥也没有!等他出去看了就会知难而退了!” 董华背着竹篓子一口气走到了进山口,进山口被一堆乱石堵住了,旁边插着一个牌子,几个醒目的红色字体赫然在上:“严禁上山”。 这是离董家几公里外的一座山,叫做虎头山,因传言十几年前有人在山上遇见了老虎而得名。 据说山上藏着不少“好货”,可因前两年接二连三有人在山上失踪,渐渐地,便鲜少有人敢上山一探究竟了,后来,就被村民们给封起来了。 董华打量了一下四周,打算上山碰碰运气。 俗话说得好,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说不定运气好遇着了值钱货,眼下的难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说干就干,董华把背上的竹篓子掂了掂,翻过进山口那形同虚设的障碍物后,沿着泥泞的山路缓步上山。 山上的雪更大,山路两旁的灌木丛都打上厚厚的霜,雨夹着雪,山路泥泞不堪,一个不小心脚就会陷下去,走得十分吃力,天寒地冻地,他竟出了汗。 过了许久,才走到半山腰。 董华没吃东西就出了门,眼下饿得饥肠辘辘,肚子直打鼓。 可放眼看去,密密的枝头上挂满了皑皑白雪,压根里没有能吃的野果用以果腹。 董华只好饿着肚子沿着山路继续往上爬,忽然,上山路上一个形似捕兽夹的东西引起他的注意。 他从竹篓子里拿出一把柴刀,放轻脚步慢慢走了过去。 捕兽夹上占有动物的毛发和鲜血,他观察片刻,捡起来放进了竹篓子里。 这东西说不定对他有用。 既然有捕兽夹出现在这儿,想必之前有人偷偷上山来了,而且,这附近肯定有“好货”。 董华打起十二分精神,围绕着捕兽夹出现的这一带开始仔细搜查。 他带来的工具十分简陋,本来也没抱太大希望能拿下好货,哪怕是打回几只鸡野兔也不虚此行了。 走着走着,在前方的林木越来越密集,穿过这一片丛林,一个幽暗的洞穴赫然映入眼帘。 董华瞬间紧张起来,紧紧握住柴刀。 传言山上有老虎,他没带手电,不敢贸然闯进去,要是老虎就在山洞里窝着,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他在洞口附近找了片茂密的灌木丛猫了起来,耐心地观察着动向,同时,顺手利用现有的工具制作了一个简易弹弓。 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一只通体黄色毛发的动物从洞口里钻了出来。 仔细一看,那立起来的毛耳朵,尖尖的嘴巴,不正是狐狸么?! 这年头狐狸皮还是挺值钱! 董华蠢蠢欲动,连呼吸都不敢用力,眼睛死死盯着那只狐狸。 要是这狐狸到手了,应该能给媳妇儿换一床暖和地棉被了。 狐狸也要冬眠,它们在冬天来临之前就开始存储过冬的食物,现在突然出没,必然是出来觅食的。 那么,食物便可以作为诱饵了! 正当董华热血沸腾之际,又有一只颜色相近的狐狸从洞穴里探了半个身子出来。 这只狐狸比较谨慎多疑,观察了半天还是没敢出来。 另一只看了看,也钻进洞穴里去了。 眼睁睁看着“肥肉”就这么跑了,董华当下有些着急,差点从灌木丛里跳了出去。 好在他及时停住了。 狐狸是肉食动物,眼下这冰天雪地的也觉得觅到食物的几率渺茫,便又钻回了洞穴里。 董华想了想,悄悄地钻出了灌木丛,做了个醒目的标记,然后沿着来时路下到了半山腰,准备去找找山上有没有山鸡野兔的踪影,捉来当狐狸的诱饵。 鸡一般栖息在背风的山谷甸子附近,他对虎头山的地形不熟悉,只能慢慢走,慢慢摸索。 终于,在山谷之中,一处积雪较少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处巢穴。 巢穴里垫着几许枯草,还有几根疑似鸡毛在里头。 想来,这一带应该就是鸡栖息的地方了! 董华加快脚步,沿着山谷开始仔细搜索鸡的踪迹。 有的地方没积雪,路一段好走一段难走,半小时走下来,他的脚底就磨出了水泡。 可想到方才那两只黄狐,他的精神头就上来了。 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在山谷深处的一片灌木丛里发现了几只鸡! 第9章 逮山鸡,捉狐狸,全家吃肉! 董华拿出自制的简易弹弓,悄悄趴在被白雪覆盖的草地上,从兜里摸出几枚一并从抽屉里拿出来的小钢珠。 想不到随手一拿的小东西居然在紧要关头派上了用场! 他悄无声息地瞄准其中一只红嘴巴黑毛发的山鸡,“啪嗒”一下,小钢珠飞了出去,射中了一只山鸡的身体。 受伤的山鸡倒在地上,用力扑腾着翅膀。 其余几只山鸡受到惊吓,纷纷四处散开逃命。 董华心想趁着这个机会多捉几只,一只拿去给狐狸做诱饵,余下的不管是拿出去卖或者是拿回家吃都是不错的。 他麻利地将受伤的那只山鸡往竹篓子里一扔就追了过去。 山鸡逃得飞快,却躲不过他的弹弓。 这是他上辈子的练就的本事之一。 上辈子,他无意间结交了几个喜好打猎的好友,和他们混迹的时间长了,耳濡目染下,他自然而然也学到了不少窍门。 不敢说神枪手,但打两只山鸡还是不在话下的。 “啪嗒”一声,小钢珠飞出之际,又一只山鸡被射中,他看都不看捡起就扔到了身后的竹篓子里。 本想乘胜追击再打一只,可山鸡到底是四只脚的动物,山路又泥泞不堪,行动非常缓慢,他到底是没能得手。 也罢,两只山鸡已经是不错的收获了。 董华两手各拿起一只山鸡掂量掂量,拿出小刀,原地就将小一点的那只给处理了。 小的用来给狐狸做诱饵,大的带回去给家人炖汤吃。 两全其美。 拎着小山鸡,他沿着来时的路开始往回走,就连难走的山路他都觉得轻松不少。 越接近狐狸洞穴,他的心情就越发激动起来。 狐狸鼻子灵敏,对血肉气味敏感,他躲在洞口外的灌木丛思考了片刻,抄起随手带着的锄头,在洞口的几米外挖了个约莫半米深的坑。 然后把路上捡到的捕兽夹放在坑中,再拿上几根细枝交叉铺在陷阱的上方,用几片枯叶遮挡着。 最后,再把山鸡腿放在上方。 细枝承受不了重量,只要狐狸闻着味儿跑过来叼山鸡腿,那么就势必会掉下他精心设计的坑窝里,再然后,就到了捕兽夹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捕猎极其需要耐心,急不得,董华在灌木丛里一蹲就是大半天。 等到天都灰了,那两只狐狸还是没有出来觅食的样子。 此时,又开始稀稀拉拉下起了雪,他冻得直发抖,手和脸都冻紫了。 董华等的心焦。 要是狐狸再不出来,他就得走了。 山上奇冻无比,他穿的衣物起不到太大的作用,要是一直耗着,保不齐会冻死在山上。 又过了半小时,天渐渐黑下来了,他一天滴米未进,没有食物给身体提供能量供暖,他的身体越来越僵硬。 算了,走吧,好汉不吃眼前亏,做好充足的准备明天再来不迟,左右狐狸窝就在这儿,不见得过了一天时间就会跑。 他如是想着,正要背上竹篓子离开,忽然,一只狐狸从洞穴里钻了出来,警惕地打量着四周,伺机而动。 董华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地盯着它。 四周静得只能听见雪落在枝丫上的声音。 想来是吃了不少人类的亏,那只狐狸实在狡猾,散发着绿光的眼睛盯着陷阱上的那块肉足足看了十多分钟,才往前挪了几步。 董华急得不行,可现在只能耐心等待。 天色又暗了几分。 那狐狸像是终于确定没有人类在附近,大着胆子跑到了陷阱上。 就在它刁到山鸡肉的那一刻,陷阱上的细枝难以承重,应声断裂,狐狸嘴里还吊着肉就掉到了陷阱里。 随后,“咔嚓”一声,捕兽夹起了作用。 就是这个时候了! 董华不再迟疑,顾不得发僵的身体快步冲了过去。 扒开陷阱一看,小狐狸的腿被捕兽夹牢牢夹住,露出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他,企图博取同情。 “对不住了,小狐狸。” 狐狸虽然被困住,但仍会伤人,董华用镰刀的木柄端把它给敲晕后,连带着捕兽夹,一起拎起就走。 等他下到进山口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了。 今天是没办法把狐狸拿去换钱了,今夜只能再委屈他的好媳妇一个晚上了。 回家的时候,雪又下大了。 王笑萍开门的那一瞬间,看见满身风雪的董华,心疼极了。 “哎呀,老二你上哪去了?怎么搞成这样?冻坏了吧?快进屋!妈给你打盆热水来暖暖!” 自打董华进门的那一刻起,董大成的眉头就拧成了一个大大的川字。 “你上老虎山去了?” 董华抖了抖身上的雪,“爸,你怎么知道?快看看我今天的收获,还不错。” 他把竹篓子放到地上,左手抓住一只山鸡,右手抓住一只毛发顺泽的黄狐,一一摆放在地上。 董大成吃惊地看着摆在地上的山鸡和狐狸。 “这、这都是你捉到的?” “嗯。” 董华指着那只山鸡,年轻的脸庞闪过一丝自豪,“这只山鸡今晚拿来炖汤,咱家里应该很久没吃肉了吧。” 董大成愣住了。 他震惊的目光落在董华的身上,久久才回神,点了点头。 这小子,真的是他那个从城里回来的儿子董华吗? 他怎么觉得一点也不像! 他从来不敢想,这娇生惯养的小子竟有本事能从山上打山鸡、捉狐狸回来! 董大成的眼眶忽然就湿润了,哽咽着喊了一嗓子:“老婆子,快过来!把这只山鸡拿去炖了,今晚全家吃肉,咱们儿子打回来的!” 王笑萍应了一声,端了一盆热水出来。 “来,老二,手都冻僵了吧?缓一缓,然后泡泡热水,洗把脸,然后洗个热水澡!” 两口子看着董华泡水洗脸,是越看越心疼。 人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回来时却给造成了这样,手和脸都冻成紫色了,可想而知他在外头挨了多久的冻。 “妈,我没事。” 董华拿毛巾擦干脸,挤出笑容:“你先去把鸡炖了吧,大家应该都饿了。” 王笑萍含泪点头,“好,妈这就去!” “董华,你还好吗?” 一道怯怯的女声传来。 在厨房里帮忙打下手的叶云晴听说董华回来了,匆匆跑了进来。 董华被冻僵的脸庞努力朝她挤出一抹温柔的笑。 “云晴,我没事。” 尽管已经简单处理过,但不难看出他的身上仍有风雪略过的痕迹。 叶云晴的心忽然轻轻疼了一下。 她失控般跑到他的身旁,温柔地用自己的手包裹住他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双手。 董华愣住了,一眨不眨地看着叶云晴。 许是因为他一直盯着看,她的脸颊不知不觉染上一抹动人的红晕。 她红着脸低下头,轻声解释: “你在外面挨了那么久冻,又打了山鸡回来,很冷很累吧,我想着用我的手帮你暖一暖应该会好一点。” 第10章 原来这就是得到家人肯定的感觉? 低头望着因害羞而脸红的叶云晴,董华心里暖暖的。 傻姑娘还是那么容易害羞。 他正要开口说些什么,忽然瞧见篓子里还有几个零星的野山菌,他拿起就直奔厨房。 “妈,还有这些,也一块和山鸡炖!” 王笑萍低头一瞅,忙不迭应了声:“哟,这不是松露么?这大冷天儿的,也真是难为你了,放这给我就成,你快去歇着吧,等着吃就行!妈今晚给你们炖一锅野山菌鸡汤!” 董华笑着走回了堂屋。 这几个菌子是他下山途中捡到的,在一片没有被白雪覆盖草地旁冒出来的。 菌子和鸡一块儿炖汤味道特别鲜美,他本想沿着山路多找一些,可眼看着风雪越来越大,他只好捡了几个就匆忙往山下赶了。 晚了要是被困在山上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这时,叶云晴也正好从外面进了堂屋。 她的大眼睛闪了闪,期期艾艾地开口:“你快去洗个热水澡吧,不然会冻感冒的,水我都给你打好了,洗完澡出来差不多就可以吃饭了。” 心思一动,董华点了点头。 他拉住叶云晴长满了茧子的手,愧疚和心疼填满了他的心窝。 “云晴,你肚子里怀有孩子,以后这种重活累活放着让我来就好了。” 上辈子她怀了他的孩子,他却扔下她们母女不闻不问,最终导致她难产而死。 他时常在想,如果他当时有点担当,如果他当时在她的身边,是不是就不会发生那样的悲剧了? 叶云晴感受到董华的手忽然开始轻轻颤抖着,担忧霎时染上眉眼:“董华,你怎么在发抖?是不是着凉了?先去洗澡吧,有什么话一会儿再说。” 董华神色复杂地看着叶云晴着急的小脸,点点头,转身出了堂屋去了搭在院子里的半露天洗澡间。 他并不是着凉,而是害怕。 他绝不再让那样的悲剧再重蹈覆辙了。 他要好好保护叶云晴,还有他们的女儿。 洗澡间是用砖头泥巴沏的,没有门,时不时有冷风灌进来,董华冷得牙齿都打抖,匆匆洗了洗就出来了。 董明和董小燕似乎也是刚从外面回来,身上沾满了雨雪,显得狼狈不堪。 董小燕一张小脸冻得红扑扑的,好奇地走了过来:“二哥,你跑哪儿去了?我和大哥在外面找了你一个下午了!没想到你倒比我们先回来了!” 原来大哥和小妹是出去找他去了。 董华感到有些窝心,轻轻拂去董小燕头发上的雪花。 “外面这么冷,下次就不要出来找我了,我都这么大人了,不用担心我。” 他顿了顿,指着地上的狐狸,道: “我上了一趟虎头山,打了只山鸡和狐狸回来,妈已经把山鸡拿去炖汤了,狐狸明儿我拿到镇上去瞧瞧,看看能不能换些钱,给你嫂子换床暖和的被子。” “只是,今晚你嫂子还要再和你凑活一晚上了。” 小丫头听说今晚有肉吃,登时眼睛一亮,清澈的大眼睛流露出质朴的光芒,“没事儿,我喜欢和嫂子睡!嫂子要是愿意,天天和我睡都行。” “二哥,这大雪天的你竟然还能逮着山鸡,好厉害呀!” 鸡汤的鲜香味忽然在这时飘来。 王笑萍笑着端了一口冒着热气的铁锅进来,小小的堂屋瞬间被浓郁的肉香味所填满。 家里已经许久没有碰荤腥了,这会儿突然有山鸡肉吃,都有些饥不择食了。 王笑萍把铁锅在八仙桌上放好,佯嗔道:“好了好了!一个个都杵在这干什么呢?赶紧洗手准备吃饭了!老二逮了山鸡回来,晚饭你们有口福了。” 董小燕凑近铁锅,用力嗅了嗅,肉香扑鼻,她觉得幸福来得有点太突然。 一整只山鸡被切块,留腿,加入新鲜的松露,再倒入几片老姜,一锅鲜美的松露鸡汤就出来了。 董华看了一眼就知道,这锅汤的味道一定不会差。 他从橱柜里拿来六只碗,分别给每人盛上满满一碗汤和几块鸡肉,菌子。 “爸,妈,吃饭吧。” 王笑萍颤抖着双手接过董华递来的鸡汤,不由红了眼眶:“老二,你吃,你也吃。这是你辛辛苦苦从山上打来的,你多吃些。” 董大成满含欣慰和诧异的眼神扫了一眼董华,端起鸡汤尝了一口,一脸感慨:“哎!都快忘了肉是啥味儿了。” “你们的爹没能耐,没能带你们过上好日子,连吃顿肉都困难!哎!” 董华心里头酸涩无比,安慰道:“没事的,爸。以后我们一家人一块努力,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眼前的困境只是一时的,只要我们一家人拧成一股绳,就没有什么困难能击倒我们。” 所有人都在这一刻愣住了。 没有人会相信,像这样的话会从董华嘴里说出来。 他说,他们是一家人。 他说,一家人只要一起努力,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每个人心里都像打翻五味罐一样,酸甜苦辣咸,个中滋味。 董华笑了笑:“好了,吃饭吧,你们一个个的都看着我做什么?肚子不饿吗?” 董明帮着打圆场,“来来来,吃饭吃饭,再不赶紧呀,鸡汤都要凉了。这么鲜美的鸡汤当然得趁热喝,你们可不能辜负了小华的苦心啊。” 众人用力点点头,大快朵颐起来,太久太久没有吃肉了,每个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喝上几口热汤,吃上几块劲道的山鸡肉,身上暖洋洋的,舒服极了,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满足而开心的笑容,昏暗逼仄的堂屋里充满温馨的氛围。 好似门外呼啸的风雪全然与他们无关一般。 望着大家脸上的满足,董华心中愈发温暖。 大家吃得高兴,他的心里也满足,小小的成就感涌上心头。 原来,得到家人的肯定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啊。 他以前怎么从来没有发现呢? 第11章 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了呢? 一只山鸡不算很大,六个人想要吃饱是不够的,按理说,应该吃得一点儿不剩才对。 可来来回回的,锅里的鸡腿愣是没人夹走。 董华皱了皱眉,夹了一只鸡腿到叶云晴的碗里,又了一只在董小燕的碗里。 “都不吃,那小妹你吃。” 接着,扭头看向叶云晴。 “云晴,你也要多吃点,你太瘦了。你要长点肉,对身体,对孩子都好。” 她真的太瘦太瘦了,瘦得让人心疼,纤细的身子好似风一吹就会倒。 他曾经听人说,女人太瘦了不好生孩子,顺产不太容易顺出来。 上辈子她难产应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与她的身体有关。 所以,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他要从她的身体下手,只有身体养好了,才不会发生意外。 叶云晴怔怔地望着董华,黝黑的杏眼里闪过一丝微妙的光芒。 他居然会关心她? 愣怔之际,董华已经拿过她的碗,又往里面加了些鸡汤和菌子。 “来,都喝了。” “外边的风这么大,你一出去都能给你吹走了,你真的要多吃点补身体,你也不希望以后咱们的孩子生出来营养不良吧?” 董华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也会有说教的一天。 可是没办法,谁让他愧对了眼前的女孩儿呢? 见董华变得这般贴心,知道关心自己的媳妇儿了,董大成两口子震惊的同时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是呀,云晴,你把碗里的都吃了,不够锅里还有,身体要紧。你看看你都瘦成啥样了?” 王笑萍帮衬着,满是皱纹的脸庞溢满笑容。 叶云晴抿了抿唇,到这一刻还是觉得不太真实。 眼前这个曾经嫌弃地不想多看自己一眼的少年 他会关心自己的身体,关心她肚子里的孩子。 那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并不讨厌他们的孩子? 她任然记得,他意外和她发生关系的那一次,他一边衣服,一边满眼厌恶地,冷冷地对她说: “就算你有了孩子我也不会认的,休想用孩子来困住我!” 她对他的期盼和满腔爱意,从那一刻起彻底消失殆尽了。 如今时过境迁,他竟然满眼温柔地看着她,关心她,关心他们的孩子,让她多吃点补身体。 是哪里出了问题吗? 从昨天到现在发生的种种,她怎么一点都看不懂了? 董华轻轻拍了拍叶云晴的肩膀。 “云晴,先想那么多了,趁热把汤喝了吧。” 顿了顿,他又补充了一句:“大家都吃完了,就等你了。” 叶云晴抬眼一看,果然大家都吃完了,都盯着她看呢。 她脸一红,默默地把碗里的鸡腿和鸡汤都给吃光喝完。 董华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 董明猛然想起地上还有只狐狸,不禁问道:“对了小华,那只狐狸你打算怎么处理?” 董华看了看那只黄狐,解释道: “今天本想把那只狐狸拿到镇上卖了钱,给云晴换一床暖和的新被子,可我下山时太晚了,只能明天再到镇上去瞧瞧了。” 董明皱起了眉头:“狐狸能卖多少钱?打一床新被子可不便宜,到了年关,什么都贵。要不,小华你还是让爸妈把家里那头猪给卖了吧。” “我不急着娶媳妇儿,眼下家里急钱,还是先把要紧事办了吧。” “不行。” 董华一脸鉴定地拒绝了。 “大哥,新棉被的事儿你就不用操心了,我会解决的。你挣钱也不容易,这几年挣来的血汗钱都给我娶媳妇儿用了,我又哪里来的脸面再把你的媳妇儿本给用了呢?” 董明看向董华的眼神变了。 他还记得,一年前,董华刚从城里回来时,看见这个破旧不堪的家时的表情。 那是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鄙夷和嫌弃。 那时候的董华,对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有很大的敌意,对这个家所有的一切都很不满。 他怨恨他们,怨他们让沈建业知道沈煜杰的存在,断送了他的富家少爷生活。 以至于,董大成和王笑萍夫妻俩,拼了命的对他好,弥补他。 他们以为这样做,他就会向他们敞开心扉,将他们当成亲人。 可董华对他们的爱视而不见,弃如敝履,眼里根本看不到他们董家人,一心只想回到首富沈家去。 可董华不知道的是,沈建业发现沈煜杰的存在,跟他们董家人其实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两年前,沈煜杰曾在报纸上看见过关于沈建业一家的报道,报纸上有沈建业的照片。 他指着沈建业的照片说,那是他的爸爸。 董家人起初还不相信,可经过沈煜杰反复提起,他们终于认真看待此事,拿来报纸一看,这一看不要紧,他们果然从那个叫做沈建业的男人身上看到了沈煜杰的影子。 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沈建业就是放大版的沈煜杰! 董大成和王笑萍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只是当做巧合,让沈煜杰不要多心。 可沈煜杰到底是不死心,也不知道哪里打听到了沈家的住址,瞒着所有人亲自找了过去。 所以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董华之所以憎恨他们,也有一部分是这个原因。 可从昨天晚上回来以后,董明从董华的眼里再也看不到那种强烈的恨意了,开始知道替他们着想了。 也许是董华长大了吧,他只能这么对自己说。 感受到董明的注视,董华率先站起来,“好了,你们该洗澡的洗澡,该钻被窝的钻被窝吧,我去把那狐狸给处理了,明儿一早我就到镇上去。” 说着,便拎着那狐狸就到院外去了。 叶云晴盯着他的背影,久久才回过神来。 她才发现,此刻心脏的位置扑扑跳个不停。 他冒着风雪爬上那传言有老虎出没的虎头山,竟是为了给她换床暖和的新被子 到底是为什么,会让一个人突然之间性情大变呢? 她想不明白。 董华花了两个小时处理好狐狸,小心得剥下了狐狸的皮毛。 大家都已经睡下了,家里静悄悄的。 他盖上袄子,打算在屋里的椅子上勉强凑活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就背着那张剥好的狐狸皮毛出发去镇上。 第12章 想套路我?没门儿! 不出意外,董华又是一夜没睡,身上盖的袄子御寒的效果微乎其微。 公鸡刚打鸣,他就已经把狐狸皮仔细套了个麻袋,装到竹篓子里背上就出门了。 风雪停了。 不似昨夜般呼啸,此刻外面一片宁静。 晨光熹微,寒霜满地,开门的那一刻一阵刺骨的寒意在他的四肢蔓延。 董华冷得抖了抖,毫不犹豫地出发了。 五点半从南门村步行出发,等到镇上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 找了块地儿坐着歇了一下,脱掉解放鞋一看,脚都磨出水泡了。 他在口袋里一阵摸索,掏出一枚昨天就带在身上的钉子,一咬牙,把水泡一一戳破了,简单处理一下便继续往前走。 停雪后,开始陆续有人挑着东西上街卖了。 此时,三岔路口上一个戴着雷锋帽的中年男人朝董华搭讪:“嘿!小伙儿,要不要买点蘑菇?这个拿回家去,喊你妈杀一只老母鸡一块儿炖,能把你香迷糊哩!” 见董华停下来,中年男人更来劲儿了,拿了几朵蘑菇走上前来,二话不说就塞到他手里。 “你瞅瞅,这蘑菇多新鲜那?买了绝不吃亏!” 董华拿起那蘑菇看了看,只觉得有几分眼熟。 “老板,这叫什么?你卖多少钱?” “天菩萨嘞!这叫鸡枞菌,你没见过啊?看你面善,收你八毛钱一斤吧!” “八毛一斤?太贵了不要。” 董华淡声回绝,把那几朵菌子放回去,背着竹篓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老板本以为这笔生意能成,可没想到这小子问了价格就跑了,当下就急眼了,怒气骂道: “我呸!不买你问个屁啊问!瞅你那穷酸样!八毛钱一斤还嫌贵!” 董华留心听了一耳朵,也没打算搭理,心里却是有了盘算。 鸡枞菌原来能卖八毛钱一斤! 要是采上满满一箩筐下来卖,岂不是就有几十元钱的收入了? 他的脚步当下快了不少,打算尽快把狐狸皮毛给卖出去,然后再上一趟虎头山。 要是运气好发现鸡枞菌,就多采一些下山来,明儿一早就带到镇上来卖,就算他卖得比那人便宜,卖个五毛六毛一斤,也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 董华浑身血液忽然沸腾了起来。 他打听了一下,正好镇上有一家徐氏皮毛收购部,就在不远,走到尽头左拐就是。 他顾不得脚上钻心的疼,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了皮毛收购部。 徐氏皮毛收购部生意冷清,可与寒冷的街头相比,铺子里面却是很温暖。 老板惬意地在柜前上打起了盹儿。 董华犹豫了一会儿,迟疑地喊了一声。 对方没有反应,他提高音量又喊了好几声。 皮毛收购部徐老板这才悠悠醒来,见跟前站着个不过十八九岁的少年,当下便没了耐心,冷冷扫了一眼:“你有事?” “我有东西要卖。” 董华放下竹篓子,再把里头的蛇皮袋打开,从里面取出剥好的狐狸毛皮,“你这儿收这个吗?” 徐老板打眼一瞧,见似乎是一张完整的狐狸毛皮,当下眯了眯眼,正色道:“快拿过来我瞧瞧。” 董华把皮毛拿了过去。 徐老板拿着仔细看了看,十分心动。 这张狐狸皮毛的品相很好,毛发丰厚细软,极其富有光泽,完全没有秃皮掉毛的现象,可以说是一张质量上乘的狐狸皮。 最重要的是,在处理的过程中,保持了整张皮的完整性。 这是最为难得的。 许多人猎过来的皮,大多数都有一个共同的现象——那就是在加工处理的时候,容易破坏皮毛的完整性。 这也就使得整张皮的价值从而大打折扣。 而市面上,购买皮毛的也多数都会选择这样的。 徐老板拿着这张狐狸皮反复看来看去,很是中意。 “这张皮是你小子弄来的?” 他狐疑地盯着董华。 董华并不愿意过多透露,点了点头,就重避轻道:“那老板,这皮毛,你收吗?” 他方才留心到,徐老板对这张狐狸皮毛很是爱不释手,拿在手里反复地看,反复地看,就差纳入囊中了。 想来一定是感兴趣的。 对方感兴趣,那他就有机会要高价。 徐老板故意装出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放下那张狐狸皮毛,冷淡地说:“成色看起来也就那样吧,就算我收过来也卖不了多少,十五块钱,你卖不卖?” 董华心中暗笑。 这徐老板开始套路自己了。 好歹他也是个活了将近四十多年的人了,这点小伎俩他一眼就能识破。 “才十五块钱,太少了,不卖。” 董华动作干脆地把那张狐狸皮拿了回来,边往蛇皮袋里装边说:“既然徐老板不是诚心想要,那我就再到别处看看吧。” 三两下把狐狸皮装好,打上结,往竹篓子里一放,他背上竹篓子就要走。 这边徐老板有些着急了。 “哎呀,小伙子啊,做人不要太贪心了。我出十五块已经算是高价啦!你出了我这儿,绝对再要不到比这个更高的价了!” 董华不上他的当,笑了笑:“没事,我去多问问。” 徐老板怎么也没想到这小伙子不吃自己这一套,着急地大喊:“二十!不能再高了!要是卖你就留下,不卖你就出去吧。” 董华的脚步压根不带一丝迟疑的,多停几秒都是对钱的不尊重。 这狐狸皮的价值,最起码能卖五六十元。 这个徐老板起码砍了行情价一半以上,简直是屠龙刀。 徐老板见董华走得飞快,傻眼了,赶忙追了出去。 “喂!小伙子你先等一等!跑这么快做什么?价格还可以再商量!” 听见徐老板声音的那一刻,董华知道自己赢了。 他敛起笑容,转身看向徐老板,简单又粗暴地吐出两个字:“多少?” 第13章 今晚不用挨冻了 徐老板迟疑了。 他生怕自己开出的价格董华不满意,又把人赶走了。 可开高价,他心里又不舒服。 当下便纠结起来。 董华忍不住催促道:“老板,狐狸皮你还要吗?不要的话我先走了。” “要要要!你先别急。”徐老板朝他摆摆手,“三十,行吧?真的不能再多了!再多我就要亏本了!” “五十。” 董华没再跟他绕弯子,直接说出自己的心里价位。 “这”徐老板面露难色,“小伙子,你这就不地道了,你不能仗着我愿意给你开高价就狮子大开口啊!” “那我就不为难老板了。” 董华也不和他磨叽,再次转身就要走。 这场价格上的博弈,其实比的就是谁更能沉住气。 谁先败下阵来,谁就输了。 很显然他不是那个输的人。 三 二 一 “小伙子留步!” 三个数刚数完,徐老板就先沉不住气了。 “真是败给你了,五十就五十吧!跟我进来吧。” 董华心中一阵激动,不动声色地跟在徐老板后面重新走进了收购部。 徐老板数了一小沓钱交到董华手里。 董华点了点。 有零有整,正好五十元。 “数都对的吧?”徐老板适时问道。 见董华点头,接着一脸正色道:“小伙子,我也是看你可怜才好心高价收下你的狐狸皮,你可千万不能往外说,知道没?” “徐老板放心,我绝对不会往外说的。” 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他董华还是知道的。 他要是把这个价格往外说了,以后就别再想和这老板做交易了。 徐老板满意地点了点头,目光往他的露出半截的脚踝扫了一眼,“行!赶紧拿着钱去买件合身的衣服去吧!” 董华低头瞧了瞧,遥远的记忆瞬间袭来。 这裤子,还是他从沈家带回来的,那是前年生日的时候,沈建业和谢巧梅带着他去百货大厦买的,他喜欢的不得了。 可在这两年当中他一直在长个子,这裤子早就已经穿不下了,也许是因为对于他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在他被赶出沈家的时候,他还是把这条早已不合身的裤子给装进箱里带走了。 并且还时常穿在身上,哪怕露出大半截脚腕。 告别徐老板以后,董华去了最近的商场,首当其冲就是先把身上这件“不合身”的裤子给换掉。 “不合身”的衣服穿在身上,不仅不保暖,还不美观。 走进和平商场,董华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挑花了眼。 不得不说,商场里的东西就是贵。 看着价格,董华感到有些心疼。 冬天的裤子最少都要五到十元钱一条。 可五元钱对他来说,都足够家里一个礼拜的花销了。 又转悠了一会儿,最后他在一家价格相对实惠的服饰店停留下来。 这家服饰店要比别的便宜一两元钱,有五元和九元的。 五元的稍微薄一些,9元的料子要厚实一点,保暖性强。 可是,要是买了9元的裤子,不够钱给媳妇儿换被子了咋办? 万一正好就差这几元钱,那就得不偿失了。 咬咬牙,最后董华还是选择了5元一条的棉裤,先有一条对付着,等采了蘑菇换了钱,再来买条好的。 和老板磨了半天嘴皮子,只讲下来五毛钱。 省下来的五毛钱也够给家里带点吃的喝的回去了。 董华付了钱,直接在店里把旧裤子换下扔掉,换上了新买的裤子。 往镜子前这一站,可顺眼多了,又合身又暖和。 走出服饰店的时候,对面一家卖女装的服饰店引起了他的注意。 明亮的玻璃橱窗里,一件剪裁精良的淡粉色羊绒外套穿在人模上。 董华不禁想,要是这件外套穿在叶云晴身上,一定很美吧。 正想着,他的双脚不经过思考就自己走进了这家女士服装店。 一问,他看中的那件外套要90多元钱。 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无疑是天价,遂默默记下店名狼狈地出去了。 90元,出去打工四个月,不吃不喝才能挣到,先放一放吧。 往前又走了几步,依次经过了鞋店,书刊店。 董华在书店门口杵了一会儿,缓步走进去,挑了几本书。 他知道董小燕没了书念,心里大抵是不开心的。 前天晚上他帮叶云晴送被子到她屋里的时候,在床头看见几本书,而桌上放着一本旧本子,他翻开粗略看了一眼,里面是她写的日记。 由此他得知,她其实是很渴望读书的。而他,就是那个直接导致她没书可读的罪魁祸首。 阵阵愧疚涌上心头,董华一口气买下五本书,他暗自发誓,一定要想办法挣到钱,让董小燕重新回到学堂。 离开书店后,董华不敢再耽搁,急急忙忙找了一家家纺店购买棉被。 一床棉被斤数不同,有十几元到五十元不等。 他要了一床十斤的被子,二十元钱。 现加工的棉被需要等上一天到两天的时间,好在有人下了定金后突然不要了,董华来的巧,正好捡了现成。 太好了,今晚叶云晴不用挨冻了! 董华付了钱,把十斤的棉被装进蛇皮袋里,接着往肩上一扛准备打道回府。 这一来一回五六十公里,可不是轻松事,现在又多了十斤棉被,他脚上的水泡破了疼得不行,便打算到车站碰碰运气,打听打听有没有去往南门村的。 皇天不负有心人,天无绝人之路,他在车站问了不下十个人,终于遇到一个是同村儿的,答应载他回去回去,但是要收一块钱。 现在别说是一块钱了,就连五毛钱,董华都舍不得。 可要是用脚走着回去,恐怕来不及上虎头山了。 他一咬牙,忍痛答应了。 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这一块钱给出去了,明天有更多的钱等着他呢。 就这样,董华坐着同村男子的“顺风车”回了南门村。 “爸妈,大哥!云晴!小燕!快出来,看我买了什么!” 董华人还没走进院里呢,洪亮的声音就已经落在了董家每个人的耳朵里。 大家都放下各自的事情出来迎接他,顺带看看又带回了什么稀罕宝贝。 见大家都出来了,董华拿着剪刀手脚麻利地剪开蛇皮袋上打的死结。 “看,云晴,我给你买了一床新棉被,十斤的。今晚你不用挨冻了。” 第14章 又要有一笔钱进账了 董家五口人,就这么愣愣看着董华从蛇皮袋里把捆起来的被子拿了出来。 雪白的棉花打成的棉被,十分厚实,一看就很暖和,哪怕是多冷的天儿,把这被子往身上一盖,那都不是事儿了! “我还买了被套,一会儿再给它套在外边。” 董华说道。 董小燕伸手触摸着柔软暖和的新棉被,羡慕坏了。 “二哥,这张棉被好新好软啊,看着就厚,比咱们现在盖着的好多了,是不是好贵啊?” 看见董小燕眼中所流露出的羡慕,董华一阵惭愧,揉了揉她的头发: “不算很贵,小妹,你等过两天的,我再挣一些钱,然后给你,给大哥,给咱爸妈都换一床新的。” 董小燕连连摆手:“不用了二哥,你不要浪费钱了。你和嫂子盖新被子,我盖我的,再盖上你们那床旧的被子就成。你把钱拿去给嫂子买好吃的补身子吧,她怀孕了,要多补充营养哩!” 董华一僵。 小丫头懂事的让人心疼,他心里更不是滋味儿了。 挤出一抹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董华想起竹篓子里的几本书,赶忙说道:“不过我也没空手回来,你打开竹篓子瞧瞧,看看里面的是啥。” 董小燕乌黑的大眼睛露出几许期盼,惊讶地走过去把地上的竹篓子打开来。 她凑过去一看,只见五本厚实的书静静地躺在里头。 “书!二哥你给我买书了!”董小燕惊呼着把那几本书给拿了出来。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十万个为什么》!还有《一千零一夜》,《呼啸山庄》!!” 董小燕挨个翻开,每看到一本都兴奋地尖叫,“哇塞!居然还有《故事会》!” “谢谢你二哥!这些书我都很喜欢!” 董小燕稚嫩的脸庞藏不住事,眉眼里尽是高兴与欢喜。 见状,董华的内疚也少了几分,他现在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他对董家的亏欠太多太多,往后,他会一一弥补。 他悄悄看了一眼脸上带着浅笑,为董小燕感到高兴的叶云晴。 她此刻发自内心的笑,就像云朵一样触碰着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他不由看得愣了愣。 这边,董大成和王笑萍才回过神来,激动地问道:“老二,那狐狸皮真、真能卖钱?” 他们一直认为那狐狸卖不着什么钱,就算勉强卖出去了,最多也就只能卖个几块钱。 可着实让他们出乎意料的是,老二居然用那狐狸皮换了一床新被子回来,还是纯棉花打的被子! 实在是让他们两口子刮目相看。 董华点点头,突然弯下身子在竹篓子里一阵摸索,从里头拿出一小袋散装大米和一小块肉,以及五个鸡蛋。 “妈,拿着。” “我瞧着家里的米缸子见底儿了,回来的时候就顺路买了五斤米,应该能凑合几天。吃完了我再多买点回来。” 王笑萍受宠若惊地接过那袋散装大米,心里头就像是打翻了陈醋一样,酸酸的,忍不住想哭。 其实对于这个突然性情大变的儿子,王笑萍的心情是既复杂又矛盾的。 当年因为她和丈夫董大成的疏忽,导致董华在外十八年之后才得以再次回到他们的身边。 她自知亏待了他,自他回来以后,便尽所能掏心窝子的对他好。 有好吃的,好喝的,第一个想着的都是他。 可董华向来对她的好意和付出视而不见,更是将她的爱无情践踏在脚下。 她的一腔母爱,对他来说似乎是累赘,是负担。 回家一年,他连一声“妈”都没有开口喊过。 她时常望着满眼恨意的董华,不止一次在想,把他接回董家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可心底所有的委屈和苦楚,都随着他的一声声“爸妈”化为乌有。 她的苦心没有白费,这一天她终于等到了! “妈,你怎么哭了?” 董华知道她一定又是回忆起了过去的种种,心头晦涩难当。 他咽了咽酸涩的喉咙,借口道:“妈,我饿了,你去给我做点吃的好不好?我都半天没吃东西了。” 正是因为他知道她对自己的爱,才故意想了这个借口,只有这样她才会暂时将那些不好的回忆抛却脑后。 果然,王笑萍立刻着急地说道: “哎呀!你这个傻小子,怎么能不吃东西呢?哪怕是在外头随便买点儿吃的都行呀,事情再紧急也不能饿着自己呀!哎!等着,妈这就去给你弄点吃的去!” 说完,拿着那五斤大米和肉蛋就火急火燎地去了灶房。 这边,董大成心里也颇不是滋味儿,悄悄抹了把眼角的泪光。 把董华这两天的所作所为看在眼里,他便知道过去一年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董华本想说些什么,可他着急着要上虎头山采蘑菇,便匆匆忙忙说道: “爸,大哥,云晴,我还有事儿要出门一趟,晚点再回来和你们说。” 话才落下,他捞起地上那只竹篓子就往外跑。 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他要是再不快点儿,今晚就下不了山了。 连走带跑的,他用了半个小时就赶到了虎头山进山口。 今天一天都没有再下雨雪,天边露出微弱的亮光,山上的雪开始慢慢地化了,雪水不断从枝头滴下来。 冰冷的雪水滴到他的额头上,一阵透心凉。 董华强打起精神,看着记忆以及自己沿路做下的记号,开始往山上爬。 山路依旧是泥泞不堪,十分难走,他心疼自己刚刚新买的裤子,忍着寒冷把裤腿往上卷了卷。 又走了十五分钟的山路,他终于找到了昨天偶然发现菌子的地方。 这一打眼瞧过去,那雪化了的草丛上,越来越多的松露冒了头! 他仿佛看见了一张张大团结在朝他招手。 董华心里一阵激动,疾步跑了过去,把竹篓子放身侧,开始利索地从上往下采摘,没多大一会儿功夫,就采了半篓子。 放眼看去,还有许多再等着他采摘,个头又大又鲜嫩,长势十分喜人,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吧? 他一边想着,一边手忙脚乱地采摘着,松露很快填满了整个竹篓子。 董华低头瞧了一眼竹篓子鲜嫩的菌子,上头还有水珠子呢,一看就很新鲜,他是越看越欢喜,越看越激动。 满满一竹篓子呢!又要有一笔钱进账了! 第15章 以后我来养家 董华把竹篓子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重的很。 竹篓子是中型大小的,他大概估摸着应该能有十到十五斤左右。 他要是走薄利多销的路子,姑且按五毛一斤算,十斤就是五块钱,十五斤就是七块五。 这个数字乍看着是不多,可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他是知道的,一百斤不就是五十块了? 先卖两天试试水,要是行情好,再叫上董明一块上山来。 不远处,山谷里忽然时不时传来山鸡的叫声。 想起昨晚吃饭时大伙儿眼里所流露出的幸福,董华心思一动,可到底还是打住了。 今天没带工具,明天再来逮两只,让大伙儿解解馋。 眨眼的功夫,董华已经背着满满一篓子的松露下了山。 也许是心理因素在作祟,他总觉得下山比上山快多了,轻松多了。 就连天气都好像变得没那么冷了。 回到南门村,也许是因为停了雪,村道上开始有人溜达了。 一拄着拐杖的老大爷见董华背上背着一竹篓子,不禁好奇地打听:“小年轻,你这里头背着的是啥玩意儿?” 董华见那大爷长得和善,笑着搭话:“大爷,这是山上刚采下来的菌子,味道鲜的很。你要不要买点尝尝?” 说话的同时,他手也没闲着,把篓子往地上一放,然后从里头拿了几朵松露出来放到大爷跟前展示。 “大爷,你看,这菌子看着就挺好的吧?” 老大爷拿过来一看,眯着眼睛点了点头,“没想到下雪天的山上还有菌子呢?看着确实不错,要是跟鸡一块儿炖汤那才美味。” “不错,我们家昨晚就是这么吃的,全家人都夸个不停嘞。” 董华不由泛起一丝笑意。 “哎呀,听你这么一说,我必须得要点儿!多少钱?” 见生意来了,董华双眼亮了起来,不假思索道:“收你五毛钱一斤吧,外头可都是卖八毛一块的,都是一个村儿的,我卖你便宜点,赚个辛苦钱。” “五毛啊?真贵啊小伙子。” 一听这个价格,老大爷有些不乐意了,眼里有了退意,“我寻思两三毛一斤呢。便宜点吧小伙子?” 董华摇摇头,向老大爷展示自己被冻得发红发紫的双手,“大爷,你看看我这手,没挣你钱,我辛辛苦苦爬上山,冰天雪地了一猫就是半天,收五毛钱一斤真不过分。” 老大爷低头一瞧,到底是有些过意不去,也就没再说还价的事,直接要了两斤。 刚下山回村就开张赚了一块钱,董华别提有多高兴了,将刚赚来的一块钱小心地揣进兜里,告别了老大爷继续往家里走。 “爸妈,我回来了!” 院子里没人。 董华放下竹篓子就往灶房走,猜想这会儿他们一定在里面。 只是才到了灶门口,就看到董大成和王笑萍两人一脸苦哈哈的,愁眉苦脸地坐在小马扎上。 他们似乎没发现他的存在。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王笑萍唉声叹气地抱怨道:“大成,你说,大哥家也太过分了吧?” “咱们家里啥情况他又不是不知道,咋、咋什么都管咱们要钱呢?爹妈的养老钱咱们每个月也都在给,怎么他们修房子都要咱们掏钱呢?” “当初分家的时候都说好了,老房子归他们,爹妈跟着他们一块住么?那房子咱们又没得住,凭啥修房子还要咱们家掏钱呐?” “这一点儿也不合理呀!你看吧,他们每来一趟就是从咱们兜里掏钱,不要钱的时候就没上过门!这刚刚又要走了十五元,让咱们家接下来日子可还怎么过呐?” 王笑萍不满地抱怨着,愁的眉头都打结了。 “好了!别说了。” 董大成面无表情地吐了一口烟圈,“你以为我心里就舒服吗?” 王笑萍有些不满的嘟囔:“那刚刚刘小红要钱的时候你咋一句话不说?!” “难不成,他们家每回来要钱咱们都要给吗?” “我能有什么办法?”董大成无奈极了,把旱烟斗往柴垛上一丢:“谁让他们跟爹妈住一块?我要不是给,明天整个村都在传咱们二房不孝的闲话,你信不信?!” 王笑萍眼中忽然泛起了泪光,她拿袖子擦了擦眼泪,满是委屈:“那总这样一直下去也不是办法呀!咱家排老二就活该一直被欺负吗?” “他们老大家有孩子要养,咱们家也有仨孩子呢!这不,云晴肚子里还有个没出生的呢,往后日子要花钱的地方可多着了,他爸,你得想想办法啊。” “哎呀我知道了!你别说了!咳咳咳” 董大成被说得心烦意乱,起身就要走,正好和门口的董华打了个照面。 董华紧紧握住拳头,喊了声“爸”。 “老、老二?你啥时候回来了?” 王笑萍这才发觉董华不知道何时回来了,也不知道在门口站了多久。 “爸,妈,你们别太担心。”董华眼中闪着坚定的目光,“以后我来养家,不用你们操心。” “要是大伯和大伯母再来咱家要钱,你们就告诉我,我来解决。” 光是听王笑萍的描述他就已经一头怒火了。 虽然是亲戚,也不能这样薅羊毛啊! 这边,王笑萍因为董华两句话,又落泪了。 不为别的,只因为今天他给自己的感动和意外太多了。 这一刻,她真的确信自己的儿子长大了。 董华此刻最不愿意看见王笑萍落泪。 他软下声音安慰道:“爸妈,我刚刚上山采了一篓子松露,明儿一早我就拿到镇上去卖,能卖多少是多少,全部拿来补贴家用。” 董大成看见了搁在院里的竹篓子,深深皱起了眉头,别样滋味涌上心头。 第16章 菌子菌子!新鲜的菌子 吃过晚饭,董华搬来一把梯子爬上了屋顶,开始修理漏水的房顶。 这房顶要是不修理修理,再下雨还是会把被子打湿。 董大成瞧见了,急得边咳嗽边大喊:“二小子你赶紧下来,这你修不了的,让我来吧!咳咳咳咳” 这小子在城里娇生惯养惯了,哪里做得来修房顶这种脏活累活? 但董华非但没有下来,还踩着瓦片往里边走了几步,董大成全程咋底下看着心惊肉跳的。 “可别摔下来了!小心着点!”董大成满脸担心。 屋里的叶云晴屋顶上的动静,着急地走出来,看见董华站在高高的屋顶上,顿时慌得不行。 “董华,你你要不是还是下来让大哥上去弄吧?” 她知道他干不来这种活,要是摔下来可就不值当了。 董华毫不在意地冲着叶云晴笑了笑,“媳妇儿,别担心,你就看我的吧。你赶紧回屋待着,外面冷。” 少年洒脱的模样,不禁让叶云晴一愣。 她终于知道他哪里变得不一样了。 是他的气质变了,与从前完全相反。 从前的他是消沉萎靡的。 而此刻的他是阳光的,积极的,举手投足间满是意气风发,倒像是有几分男子汉的模样了。 “那你小心点。” 叶云晴望着屋顶上忙碌的背影,轻声道。 她的关心就像是一抹春风,他突然觉得没那么冷了。 叶云晴回屋后,董华开始专心修房顶,他用水泥把房顶上的窟窿给补上后,然后再往上头盖了一层雨衣,以防再下雨淋着没法干。 董大成若有所思地看着蹲在房顶上动作熟练的董华,震惊不已。 他竟不知道他的二小子什么时候会修房顶了?动作那么娴熟,就好像他以前干过一样! 董大成到底是没再多说什么,默不作声地点点头就走了,眼神里多了几分肯定。 房顶应该是不会再漏水了,董华紧接着便一道把屋里的旧床单一块给换掉了,把床铺好以后,换上了新买的棉被。 这下,叶云晴应该是冷不着了。 回到房间的叶云晴看见屋里被收拾地妥妥当当的,心里复杂极了。 她真害怕一觉醒来发现这只是个梦。 梦醒了,一切又会回到原点。 这一夜,尽管盖上了暖和的新棉被,可叶云晴仍旧睡得很不安稳,整夜整夜的翻来覆去。 董华几乎是本能地抱紧她。 她终于安静下来。 指尖不经意间触碰到一抹柔软,他隔着布料都能感受到她细腻的肌肤。 叶云晴猛然间惊醒,呼吸都不敢大声,她的身体很快烫了起来。 董华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手此刻放在了什么位置。 他只是下意识地想要抱紧叶云晴,给予她一些安全感,完全没想过乱摸啊 董华尴尬不已,大手赶紧往一旁挪了挪,只是方才那柔软的触感怎么也挥之不去。 叶云晴靠在他怀里,害羞的大气不敢喘,一动也不敢动,脸颊早已红成了一片。 谁也没有率先打破这一刻的寂静。 或许是连着两日没怎么好好休息的缘故,董华闭上眼睛一会儿就睡着了。 听见身后均匀的呼吸声,叶云晴心安不少,没多久也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董华还是全家醒得最早的人。 他小心翼翼地下床,尽量不吵醒叶云晴,让她睡到自然醒。 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上六点整,董华就已经背上昨天下午采回来的蘑菇出了家门。 他靠着两条腿走着去的,只能早点出发。 还是上午十点多到的镇上。 今日的天儿比昨天要好,街上的人也比昨天多多了,他来对了。 那么,应该在哪里摆摊好卖一点呢? 董华想了一阵,忽然往左一转,换了个道儿,去了镇上的集市。 集市来买东西的人很多,热闹非凡。 最主要的是,集市附近除了有好几家工厂,还有一大片居民区,算是人们平时买菜、买日用品的第二选择。 而眼下快到了午饭的时间,应该马上要有一波人来买菜。 道路的两旁摆满了售卖各种东西的小摊子,见过的没见过的都有。 董华算是开了眼界。 转悠了一会儿,他终于找到了一块空地,把竹篓子一放,接着席地而坐,从竹篓子里拿出一捧菌子放在竹篓子顶上向来往的人们展示着。 呆坐了一会儿,他发现还是得叫卖。 集市上的摊贩太多,你不弄出点动静来压根就没人会注意到你。 他还想早点卖完回家呢,当下便没脸没皮地开始学着别人叫卖。 “菌子菌子!新鲜的菌子,卖松露嘞!刚从山上才下来的新鲜松露!鸡汤绝配!” 他姿态夸张地吆喝了几声,终于引起几个路人的注意。 几个妇女停在摊子前瞧了瞧。 “哎呀!这么冷的天,居然还有菌子卖啊!真是稀奇呀!” 一位面善的大姐好奇地拿起一朵菌子看了看,看出是松露,眼都亮了,“还真别说,这菌子确实新鲜呐,一看就是刚摘下来的。” “拿回去熬鸡汤,指定能把我家老头子给香迷糊!” 另一名短发大姐闻声也凑了过来。 “是呀,看着就新鲜。正好我买了只鸡,在这大雪天里能吃上口菌子,喝上一口菌菇鸡汤多难得啊,小伙子给我来两斤吧!” 这短发大姐连价格都没问就直接要两斤,倒也是个爽快之人。 董华笑着应了一声。 “好嘞!大姐稍等,我这就给你称!” 董华装了半袋子菌子,从身后拿出一杆秤称了称,然后又拿了几朵菌子放到里头,笑呵呵地递给短发大姐。 “大姐,一块钱一斤,一共两块,看你人爽快,给你多送了几个!” 听见这菌子要两块钱一斤,不少本来想买的人开始小声抱怨太贵。 第17章 意外的畅销! 那短发大姐也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十分爽快地掏了钱。 “一块钱一斤也不贵,这大冷天的,上山采菌子指不定得多费劲儿呢,姐能理解!毕竟奇货可居嘛!” 听短发大姐这么一说,原本有了退意的人又停了下来。 董华高高瘦瘦,模样又俊,看起来老实正派,大姐大叔们瞧着就舒服,加上有了短发大姐的帮衬,当下就有不少路人围了过来, 此时,一个大娘皱着眉头上前来。 “既然说得那么好,那你给我来半斤的!” “行!大娘等着!我这就给你称半斤!” 董华笑眯眯地称了小半袋子给她。 大娘掂量着袋子里的菌子,一脸狐疑道:“你这足称吗?半斤就这么点儿?要是缺斤少两咋整?” 董华笑着道:“大娘放心,我这绝对足称!做生意讲究诚信,要是不足称我赔你三斤!” “这可是你说的啊。” 那大娘将信将疑地扫了他一眼,把那一小袋松露拿给隔壁摊主帮忙称了称。 “怎么样大娘,我没坑你吧?”董华对自己还是很有自信的。 许是没能如愿,大娘黑着脸不情不愿地掏了五毛钱出来,“五毛是吧?给你!” 然后拿上东西一溜烟就跑了。 有眼尖地认出了那大娘,大声道:“哎呀,这人是个惯犯了!经常上别人摊位找茬,想白拿东西呢!” 立马有人应道:“不过这也说明这小伙挺实诚的,做生意不坑人!价格贵是贵了点,但人家给足斤两呀!” “是呀!奇货可居,物以稀为贵,这小伙子采蘑菇也不容易,瞧他那手都冻成啥样了!这么看一块钱一斤也不贵!小伙子给我来一斤吧!我买了回家熬鸡汤给老头解解馋!” 最先到摊前的那位面善大姐笑着说道。 她的话音刚落,又有不少人应声。 “这松露据说也就只有冬天有,过了季节可就要等到明年冬天了!” “真的啊?这菌子看着就鲜嫩,没想到这么稀罕啊?那我也要点!” “我也要两斤!” “我要三斤!” 风向忽然扭转了,一大堆人抢着要买董华的“天价”的菌子,一群人挤在一起,乌泱泱的一片,生怕晚了就没了。 董华只是笑着摆手:“大家别急,都有,一个一个来,今天要是没吃上的明天保准能有,我明天还来的!” 听他说明天还来,哄抢顿时没那么激烈了。 “哎呀!让我先来嘛!我家孙子快醒了,我赶着回家呢!” “别啊,我也得赶着回家做饭呢。” “别插队啊你!我早就来了!” …… 一时间,现场闹哄哄的,董华被围在人群当中,他的摊位成了集市上最热闹的摊位。 上辈子,他后来是靠做生意挣到大钱的,自然是懂不少门道儿的,以前他的对手都是一些老奸巨猾的家伙,而这些质朴的老百姓,他自然应对的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才第一回出来卖,他没准备太多菌子,这个一斤半斤,那个两斤三斤的,菌子成了炙手可热的商品,没多大一会儿功夫,竹篓子就快见了底儿。 菌子卖完,他兜里也被票子塞得鼓鼓的。 等后边儿的人排到的时候,竹篓子已经彻底空了,连一朵菌子都没了。 他只能满带着歉意对没买着的人说道: “兄弟姐妹,叔叔阿姨们,今天的菌子已经卖完了!你们明天要是还想吃的话,我还来!还是在这个时间,还是在这里!” 听说他还要来,没买到的人顿时双眼一亮:“那行!明天这个时间我们来找你买!” “对呀!你可千万一定要来啊!我闺女念叨着吃菌子好久了!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卖的!” “行!大家放心!我明天一定来!” 董华笑着答应下来,紧接着收拾摊子。 他点了点钱,这没多大一会儿的功夫,他就已经有了16块钱的净收入。 这是无本买卖,但却是挣的辛苦钱,采得多就挣得多。 他打算今天下午再上虎头山的时候多采一些松露,别的品种蘑菇要是有,他也带一点儿。 毕竟一块钱一斤的野山菌不是人人都能吃得起,提供多样选择,有便宜的有贵的,生意才能更红火。 揣着十六块钱,董华又去了一趟车站,可今天没那么好的运气再碰到顺路的人了,他只能步行回去。 要是长期往来镇上,说到底还是得置办一辆二八杠才行。 下午两点半,董华回到了南门村。 他甚至还来不及跟董大成等人打招呼,把院子里多余的一个大箩筐拿上就走了。 紧赶慢赶地上了虎头山。 经过两天的摸索,他已经对虎头山的山路有了一定的熟悉,左右已经提前做过了标记,迷路是不大可能了,十分顺利就找到了盛产菌子的那一块儿地方。 有了昨天的经验,他今天特意在镇上五金店里买了一把趁手的小型铁锹。 有了这个工具,菌子挖起来效率会提高许多。 不到一个小时,他就把竹篓子以及大箩筐都给装得满满当当了。 这个季节山上的野山菌额似乎真的只有松露这个品种,他在林子里转了两圈儿,除了松露以外没有任何发现。 索性打道回府。 这一个竹篓子加上一个大筐子,怎么也得有三十几斤吧? 希望明天能像今天一样好卖。 第二天,董华又是天不亮就起来了,他刚迈出家门,身后一道低沉的声音叫住了他。 “小华,你等一下!” 是董明。 董华皱起眉头,“大哥,你怎么不再多睡会儿?” “你又要去镇上卖东西吗?” 董明打量着董华,见他背上背着一个,手里还拎着一个。 手都被勒红了! 他双眼暗了暗:“这么多东西你拿得过来吗?我陪你一起去吧!” 说着,两步走过去把董华手里的箩筐接了过来。 董华盯着董明,深思片刻,没拒绝。 “好,那就一起去。” 往后生意要是好起来了,他一个人定然是忙不过来的。 现在,正好叫上董明提前熟悉一下。 如约到了集市,董华的摊子才刚刚摆出来,就立即围过来一群人。 打眼一瞧,有不少昨天的面孔。 这野山菌看着就新鲜,虽然不便宜,大家也乐意掏钱买账,昨天没买着的,今天都如愿买上了,个个笑得合不拢嘴。 董华怎么也没料到野山菌会这么畅销,一下子就卖得还剩下五六斤的模样。 这时,来了位中年妇女,一口气把剩下的都包圆了! 第18章 既陌生又熟悉的地址 董华虽然一心想要多赚钱,但也有自己的原则。 什么钱该赚,什么钱不该赚,他心里还是有数的。 他记得这位大姐,昨天来过。 这大姐穿着普通,看起来也不是什么有钱人,一下子买这么多野山菌,要是吃不完放坏了可就浪费了。 当下便笑着拦下她。 “大姐,您家里有几口人吃饭呐?野山菌要是吃不完,放坏了怪可惜的。您要不先少要一点儿?等吃完了再来买也不迟!” 没想到跟前这小伙儿竟会替自己着想,大姐顿时觉得这小伙是个靠谱的,好感直蹭蹭蹭往上涨,笑眯眯地回道: “小伙子你崩担心!我是给人家当保姆的,雇主家里人多,两顿就能吃完了!昨天呀,我也从你这买了点儿回去,雇主家的两个女儿可喜欢吃了,这不,今天喊着我再来买一些回去给她们做呢!”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董华顿时放心了。 这年头,能请得保姆的家庭都是非富即贵,要么就是有点家底不差钱的,想来也不会心疼这一块两块的。 董华用袋子把余下的松露打包起来,过了称,笑呵呵地交给大姐。 “大姐,五斤半!您是老顾客了,就收您五斤的钱吧,那半斤就当是送您!一共五块钱!” “哎呀!”大姐受宠若惊,脸上堆满了笑,“小伙你可真是个好人呀,太谢谢你了,你这么会做生意,以后准能挣大钱!” 董华只是笑了笑,没作声。 大姐爽快付了钱就走了。 一旁的董明,全程看得一愣一愣的。 董华的圆滑处世让他感到意外和费解。 他从十五岁起就开始干苦力活,成天都是不是和大老爷们儿打交道就是和钢筋水泥打交道。 他们这种卖苦力的,两眼一睁就是钢筋混泥土,只需要把活给干好就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工地上的老爷们儿都也相对单纯好相处,处不来,大不就散伙,根本就不需要刻意讨好。 像董华,明明可以把那余下的半斤卖给别人,却免费送给了那位大姐。 换做是他,绝不会这么干。 他宁愿拿去多换五毛钱。 仿佛洞悉他心中的疑惑一般,董华边收拾摊子边解释道:“这大姐是给别人当保姆的,能请得起保姆的可不是一般家庭,咱们这回给她点小恩小惠的,人家下次还会想着来光顾咱们的生意。 “而且你看她一次就要了五斤,这可是潜在的大客户啊。” 董明愣了愣,随即感叹:“哎!到底是读过书的人呀,像我这头脑就是干苦力的料!” “大哥别这么说,你往后多看看就会了。” 董华安慰道。 “哎呀!小伙子,你们、你们能不能帮我个忙呀?” 方才那位大姐突然又折了回来,一脸着急。 董华刚背上竹篓子要走,这会儿又放了下来,皱着眉头问道:“大姐,你别着急,慢慢说。” 那大姐迟疑片刻,神情激动:“小伙子,我想麻烦你帮我把这五斤蘑菇和这些菜给送回我雇主家里去,我刚刚回自己家里一看,发现我母亲突然病倒了,我得先带她上医院。” “要是回去晚了就来不及给雇主做饭了,得扣工资呢!你只管帮我送过去就成,家里头还有一个保姆。” 董华想了想,现在时间还算早,自己也没什么事情,跑一趟应该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加上这位大姐也确实是有难处,便点头应了下来。 “行!大姐我可以帮你,你把你雇主家的地址告诉我,我这就给送过去。” “哎呀,太谢谢你了小伙子。” 大姐着急忙慌地在口袋里一阵摸索,拿出一张纸条,上头写着一个地址,她把纸条往董华手里一塞,“我才刚去没多久,就在人民路那边儿。具体地址我记不大住,你瞧瞧,就是这里。” “谢谢你了小伙,我没时间了,我得先走了,你到了按门铃,然后把东西放门口就成!明儿我再来找你买东西!” 匆匆忙忙扔下这几句话,大姐就飞快地离开了。 董明沉声道:“小华,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顺带在集市上逛逛,看看买点啥东西带回家。” 董华飞快地点了点头,“成,我很快就会回来,人民路我熟得很。” 说完,拎起地上的东西就往人民路赶去。 倒也是巧了,人民路他熟啊,熟得不能再熟了。 那一带住着的可都是有钱人。 沈家也在人民路。 再怎么说也是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闭着眼他都能走到。 抄了条近路,董华十五分钟就走到了人民路上。 这条路上的建筑明显与别处不大一样,基本都是小洋楼、别墅,看着就气派。 不亏是有钱人住的。 远远的,他一眼就认出了沈家的豪华别墅。 首富就是首富,楼层都要高别人一截以显身家。 那是他做梦都想回到的地方,但,那是从前了,是过去式了。 现在的他,只想踏踏实实地好好挣钱,让他的家人脱离贫困,过上好日子。 别的,他不敢想,也不屑去想了。 重活一世,让他更加明白珍惜眼前人的道理,不属于他的就不要多加强求了,过好当下最重要。 他沈家能有今天的地位和成就,他董华相信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也能达到。 眼看着离沈家越来越近,董华突然意识到不对,猛然刹住脚步掏出纸条。 终于看清纸条上的门牌号。 他的手抖了抖。 人民路45号。 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地址。 直到他伫立于沈家大门前,看清门牌号和纸条所写的地址一致 他愣住了。 第19章 巧合 怔怔望着沈家豪华气派的别墅,董华下意识想逃。 究竟是什么样的巧合,让他又一次和沈家扯上关系? 可是想再多也无济于事。 既然已经来了,就帮人帮到底,把东西放门口就走吧。 不与他们一家人碰面就是了。 董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走到沈家大门口,轻轻把那大姐所托付的东西放在地上。 他迟疑了一下,按了门铃。 门铃一响,他几乎是下意识地转身就跑。 而此时此刻。 不远处,沈建业和谢巧梅往沈家别墅走。 今天沈煜杰班里开家长会,两人刚从学校回来。 沈家有钱,自然而然地,肯定会让儿子沈煜杰上最好的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 夫妻俩望子成龙的心十分强烈,只是为了自己的儿子成才,别走自己的老路。 他沈建业严格来说,能够成为县里首富靠的是敢拼,敢搏,但他很清楚,更多是靠的运气好,赶上了好时候。 他原来家境并不好,吃了上顿没下顿,谢巧梅更是跟着自己吃糠咽菜多年。 后来赶上改革开放的风口浪尖,他拿全部身家抵上,又向银行贷了款,奋力放手一搏,终于换来了成功,摇身一变成为了县里的首富,有了今天的地位。 可他的底色,是个连书没念过几年的半文盲。 就算他有了钱,成了县首富,可在与那些世家打交道的时候,他明显能感觉到他们并不认可自己,私底下也没少说议论自己。 说白了,他就是个半道跑出来的暴发户,没什么文化,有钱也会被看不起。 所以他才煞费苦心想把儿子培养成才。 从董华身上便能体现出来。 沈煜杰还没有回沈家的时候,沈建业在董华身上耗了不知多少心血。 而董华天资聪明,也没让他失望,学什么都快,一学就会。 他对这个儿子寄予了厚望的。 可谁知,苦心培养的不是自己的亲儿子。 那也就罢了,大不了再从头来一次,让沈煜杰再走一遍董华的路子。 甚至待他比董华还要好,上最好的学校,请最高的老师。 可不知怎么的。 都一年时间了,沈煜杰的学习成绩在班里还是倒数的。 这不,今天去开家长会,沈煜杰又是全班倒数几名。 数学更是直接考了5分! 这险些让沈建业在众多家长面前抬不起头来。 堂堂县首富的儿子,数学考5分,这像话吗? 家长会一结束,夫妻俩就灰溜溜地走了。 沈建业反思了一路,谢巧梅却是唠叨了一路。 不曾想,在家门口附近和董华打了个照面。 “董华?是你?!” 谢巧梅立即厌恶地皱紧眉头:“你怎么又来了?这才几天?你烦不烦啊?像只苍蝇一样招人恶心!” 一旁的沈建业只是皱着眉,一言不发。 但不难从他的眼神中看出强烈的反感。 在无情谩骂的同时,谢巧梅不自禁暗暗打量起董华来。 几天时间不见,他看起来精神了许多。 可不知为何,明明是同样的一张脸,给她的感觉却大不相同。 此时的董华,眼神平静无波,身上带着一种淡淡的疏离,少了以往的戾气和怨气。 这个发现让谢巧梅愣了愣。 她终于知道区别在哪了。 以往每次见到他们夫妻二人,他都会像条疯狗一样,没脸没皮地跑到他们跟前,哀求他们让他回到沈家。 可这次不一样。 他眼神冷漠的好像他们是陌生人一般。 这让谢巧梅心里很不舒服。 沈建业也发现了这点。 按照自己对董华的了解,他应该立马跑过来央求他们才对。 可他…… 连个正眼都没给自己! 心里虽然不爽,但也没打算开口,生怕一开口,董华又像牛皮糖一样粘上来,甩也甩不掉。 可心里到底是不痛快,沈建业忍不住又多看了董华几眼。 自己似乎很久没仔细看过眼前的少年了。 沈建业记得很清楚,董华最喜欢穿着那条短得露出半截脚腕的黑色运动裤来找自己和谢巧梅。 这是有一年董华生日的时候,他们夫妻俩送给他的。 后来长个了,才一年就短了,但他仍旧三不五时穿在身上,可见喜欢程度,离开沈家时甚至把这裤子带走了。 在后来对他们长达一年的“骚扰”,永远都是这一副打扮。 他们以为董华在试图博取他们的同情,心里更加厌恶了。 而今天,那副寒碜的打扮终于没有出现了。 可沈建业却是越发不痛快了。 董华的手指甲里都是黑泥,鞋子也是脏兮兮的,裤腿上粘着些这泥巴,一看就是从乡下来的。 可就是这么不体面的一个人,神态自若无比,脊背也挺得笔直笔直的,一身傲骨。 他明明过得并不好,应该央求自己和谢巧梅让他回到沈家才对啊! 可他却没有! 他的眼神甚至从始至终就没落在他们身上,直直就往前去了。 …… 这边,谢巧梅见董华目中无人的态度,终于沉不住气了:“董华你给我站住!” “好歹我们养你那么多年,你就对我们这个态度吗?连个招呼都不打?你说!又跑来我们家做什么?是不是又要玩什么花样?!” 董华终于停住脚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 “我路过都不行?” “路过?” 谢巧梅一声冷笑,“能有那么巧的事?你的家在大山里的南门村!而不是在人民路!你路过什么路过?分明就是在撒谎!” 董华终于有了一丝反应。 他皱起眉头,看向谢巧梅,“我只是给我的客户送东西上门,你们爱信不信。” 说完后,他转身就要走。 只是谢巧梅依旧不依不饶,“你?客户?你能做什么生意?别想骗我!” 沈建业到底是有些看不下去了,拉了谢巧梅一把。 “好了!我们走吧!” “我不!” 谢巧梅哼了一声,把对沈煜杰的气都撒在了董华身上。 “我今天就要给你好好说清楚!我们沈家只认小杰一个儿子!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你永远只能是南门村贫困户董家的儿子!” “听清楚了没?听清楚了就赶紧离开!不要再出现在我们面前!” 然而,他们的话还没说到一半,董华早就已经扭头走人了,只留给他们一个远去的背影。 就像是一拳头打在了棉花上,夫妻俩黑着脸闷闷地往家门走去。 只是,门口的放着的菜和野山菌让他们愣了一下。 “这什么东西啊?不会是那个臭小子放门口的吧?” 谢巧梅一脸嫌弃,“别以为送点不值钱的东西咱们就会让他回沈家!乡巴佬吃的东西,谁稀罕!拿去丢了!” 这时,保姆正好开门,一眼就看见了袋子里的松露,赶紧拦住谢巧梅。 “哎呀!那不能扔,那是玉兰指名要吃的菌子!” 第20章 原来是你这个臭小子抢生意! “你是说,咱家这两天吃的菌子都是你向一个小伙儿买的?” 午饭时,谢巧梅扫了一眼摆在跟前的素炒松露,满脸阴云。 方才无意间听起保姆田桂花及家中另一个保姆聊起,她留了个心眼。 可她越想越觉得不对,终于是忍不住问出口来。 田桂花用眼角余光偷偷撇了一眼始终阴沉着脸的雇主谢巧梅,心里有些发毛。 “没没错,是向一个年轻的小伙儿买的,然后然后我恰好路过家里,瞧见我老母亲病了,就让那小伙儿帮我把菜都给送回来了。” 听田桂花这一说,谢巧梅烦闷地放下筷子,心里头或多或少有了底。 卖菌子的,帮田桂花把这些东西送过来的,就是董华! 但她不愿意承认自己误会了他! 误解了又如何?难道他心里就没想过重新回到沈家? 恐怕他就是借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特意跑来沈家一趟的吧? 沈春芬一连夹了好几筷子松露,嘴里赞叹个不停,她的眼里此刻只有那一碟松露,丝毫没察觉谢巧梅黑着一张脸。 “桂花婶子,今天的松露更好吃了,吃着比昨天的更鲜嫩,我觉着我能连吃一周都不腻!吃完了你再去买点儿呗?” 瞧见沈春芬竟这么爱吃这菌子,谢巧梅倒是不乐意了。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你知道这菌子是从哪来的么?” “市场买来的呗?还能哪来的?” 沈春芬头也不抬。 于此刻的她而言,这菌子哪来的与她无关,在单位做了一上午的工作早就饿得不行了,眼下填肚子,解馋才是最重要的。 谢巧梅骤然拔高音量,“这是董华那小子挖的!” “什么?这是董华挖来的?” 沈春芬忽然觉得碗里的松露不香了,把碗筷往大理石桌上一撂。 “怎么会是他?他怎么突然卖起菌子来了?” 顿了顿,她满脸嫌弃地哼了一声:“不过也对,像他这种生活在大山里的穷刁民,也就只能在地里刨食了,能指望他有什么出息?一辈子就只能面朝黄土背朝天!” “好了!吃饭也堵不住你们俩的嘴。” 沈建业从学校开完家长会回来以后就一直沉默寡言,此刻终于是忍不住开口了。 被母女两个吵得头疼,他揉揉发疼的太阳穴,叹一口气,看向谢巧梅。 “这菌子是董华挖来的又能怎么了?吃就吃了,它还能毒死你们不成?” 正好下楼的沈玉兰插了一嘴,“那可不一定!爸,你忘了小杰生日那天,董华这小子走的时候一副想杀人的模样!我看了到现在还直犯怵呢!” “说不定他心里头怨恨咱们把他赶出去,给咱们挖些有毒的菌子吃呢!” 杵在一旁的田桂花当下有些着急了。 她虽然不知道卖菌子的那小伙和沈家到底是什么关系,但她觉得自己要是不帮他说上两句,那就可就太冤了! 那小伙人挺好的,她见不得他被这么冤! 当下便怯怯地插了一句:“不是那样的,那小伙子不可能干出这种事来!他的菌子不是单独卖给我的,好多人都上他那买呢,生意可好了,哪有这个闲工夫干这事儿呀?” 沈玉兰不满地回道: “大姐,你又不了解他的为人,他之前做的事儿我能说一天一夜。再说了,你可是咱们家的保姆,你怎么能向着他说话呢?” 因为最后一句话,田桂花纵使再想帮董华说话,也还是老老实实闭上了嘴。 “好了,吃饭就安静点!” 沈建业眉头打结,“小杰的学习让我头疼地很,吃个饭你们也不让我安静安静!” 沈建业是沈家的权威,他一发话,偌大的客厅就安静了下来。 扫了一眼那盘再也没有人动过的素炒松露,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送入口中。 鲜嫩味美。 又忍不住夹了第二块。 “有那么好吃?” 谢巧梅也忍不住夹了一筷子。 味道确实惊艳,但一想到是董华挖来的,她夸赞的话就说不出口。 “马马虎虎吧。桂花,往后你少买他的东西,我怕吃了中毒。” 田桂花欲言又止,可到底他们沈家是她的雇主,她无奈地点了点头。 …… 董华一路小跑着,赶回集市跟董明汇合。 两人碰了头,就急忙往家里赶。 才走出集市不到几百米,一个黑影突然冒了出来,拦住两人的去路。 “好啊!我说我的生意被谁给抢了,原来是你这个臭小子!” “是你?” 董华一眼就认出拦路之人正是前两天自己在路上所碰见的那个卖菌子的老板。 还不待他开口,拦路的男子朝他们冲了过来。 “臭小子!竟敢抢老子的生意,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说着,就要动手。 董明早就已经从路边随手捡了个家伙准备迎战。 董华沉声喝道:“等一下!” “这位大哥,都是各自凭本事挣钱,你凭什么说我抢你的生意?” “若要是说我卖得比你便宜,那姑且可以说我抢了你的生意我,可你卖七毛八毛一斤,甚至还没有我这个卖一块钱的卖得好。” 顿了顿,董华剑眉微微一挑:“换句话说,大哥你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东西为什么卖不出去,而不是来找我的麻烦。” “” 拦路的男子忽然不说话了。 被戳到痛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 他知道董华说的是事实,但他就是不甘心被一个毛头小子压一头! “那、那又怎么样?要不是你突然冒出来,我的菌子会没人买吗?” “这位大哥,敢问贵姓?” 董华没接他的话茬,反倒是问起了他的姓名,他一愣,还是报上了自己的姓名。 “我叫刘贵,你小子问这个做什么?” 董华几步走到刘贵的跟前,笑着伸出手,“刘贵大哥,幸会。”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个刘贵也只是气头上,应该不会贸然动手。 “你小子到底想玩什么花样?” 刘贵一脸不解,眼中仍带有警惕。 董华的手又往前伸了伸,“我想跟你谈个合作。” 第21章 合作 “合、合作?” 刘贵被整不会了,一脸茫然地望着董华,“我跟你能有什么合作好谈的?小子,咱俩可是对家。” 说完,他毫不领情地拍掉董华的手,冷冷表明自己的态度。 “谁说对家就不能合作了呢?” 董华泰然自若地收回自己的手,也不觉得尴尬,自信一笑:“刘贵大哥,我叫董华。我想跟你合作卖菌子。” “合作卖菌子?小子你在开什么玩笑?你想怎么合作?” 刘贵满脸写着不信任。 董华把背上的竹篓子往地上一放,示意旁边的董明把家伙放下,这才看向刘贵。 “大哥,你那菌子应该不是你自己挖的吧?” “你怎么知道?”刘贵眼神里又多了一丝警惕。 “因为你卖的那菌子不是很新鲜,虽然菌子上头还有水珠,但是根部都发黄了,显然是你撒上去的水。” “再者,我观察过你的手指甲,干干净净的,连点泥土都没有。” 董华一针见血地戳破刘贵的小伎俩,顺势向他展示了一下子自己的手,“挖菌子的手应该像我这样的。” 刘贵顿时破防了,脸色铁青。 “……你小子,这都被你发现了!不过那又怎么样?又不影响吃!” “刘贵大哥你别慌嘛。”董华笑着问道:“你每天会收多少斤菌子出来卖?” “二二三十斤吧。小子你到底想干嘛?” 董华接着问,“那你是多少收来的菌子啊?” 刘贵被问得受不了了,气急败坏地大吼道:“轮得到你小子多管闲事啊?多少收来的能告诉你啊?” “哎!这位大哥,脾气别那么暴躁嘛。” 相较于刘贵的暴躁,董华倒是显得沉稳多了。 “你卖八毛钱一斤,那你收购的成本应该在五毛到六毛之间吧。” 董华的视线一直观察着刘贵,顿了顿,接着道: “这样吧,我的菌子五毛钱一斤卖给你,怎么样?” “什、什么?你要把你的菌子卖给我?” 此话一出,不光是刘贵,就连旁边的董明都愣住了。 “小华,你这是在做什么?” “大哥,我自有打算,回去再慢慢给你解释。” 董华小声应道。 对于这个刘贵,他还是有把握拿下的。 他察言观色的能力虽不说很强,但也有一定的能力在。 眼前的男子个子不高,瘦瘦小小,虽然刻意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但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的眼神在躲闪,极其没有自信。 这样的人往往比较好拿捏,只要能让他挣到钱,大概率是会与自己合作的。 “刘贵大哥,你觉得我这个提议怎么样?我的菌子可都是新鲜的菌子,头一天傍晚挖出来,你第二天早上来运走就成。” 刘贵半信半疑,“你说的都是真的?没开玩笑?” “你到镇上卖可是卖一块钱一斤,你舍得五毛钱一斤卖给我?” 这事儿怎么听起来这么不靠谱! 放着好好的钱不挣,脑子有毛病吧?! 刘贵看向董华的眼神都变了,只觉得他脑子不好使。 董华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我说的当然都是真的,但五毛钱一斤卖给你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你亲自上门提货。” 董华一字一句道。 “我家就住在南门村,你要是觉得行,那咱们就合作,我也省得每天来回跑。你要是不想合作,那就算了,我自己跑一跑也不是多大的事,最多辛苦点。” “真的就只是这个条件?”刘贵还是半信半疑。 这天大的好事儿,还能让他给遇上了? 他曾托人帮自己去买过一些回来,董华这小子的野生菌确实比自己收来的要好得多,又鲜又嫩。 而他收的野生菌,实际上是从外地来的,价格贵不说,经过一路上的运输,早就没有那么新鲜了! 而他为了菌子好看些,便撒了点水上去。 可不巧,被这小子一眼就给看出来了! 实话说,董华给的五毛一斤,比他外地采购的五毛五一斤要心动多了! 董华点点头,“真的就只是这个条件。刘贵大哥,你有三轮车,去哪都方便,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权衡过后,刘贵终于还是信了董华的话。 “成!那我跟你合作!你家的具体地址给我,明天我一大早就过去!” 董华的脑海中骤然浮现破烂不堪的董家。 他努力回想着,却怎么也记不起董家的门牌号和具体地址。 思索片刻,他轻声道: “明天上午九点钟你在南门村村委会门口碰头就行,然后我带你去提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成!那就明天见!” 到底是因为尚未合作过,刘贵对董华还没完全信任,生怕被忽悠,不由又放出一句狠话。 “你小子要是敢骗我,你就等着挨揍吧。知道你住在南门村,你跑不掉的!” 董华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放心吧刘贵大哥,明天你来,准能把菌子带走。” “就信你一次,明天见!” 刘贵把话撂下,拍拍屁股就走了。 “小华,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自己卖可以挣一块,卖给他不就只能挣五毛了吗?” 董明大为不解,人一走,就立马问出心底的困惑。 董华背起竹篓子,边走边解释,“大哥,咱们家里离镇上实在太远了,这么来回跑不光费劲还费时间。把菌子挖来卖给他,我们能轻松些。” 董明在工地上混久了,做惯了苦力缺少思考,日积月累逐渐变得一根筋,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意见。 “可是,那就少赚了五毛钱!辛苦点就辛苦点,好歹能多挣点呢!” 董华叹了口气,停下脚步。 “大哥,你知道为什么我的菌子能卖一块钱吗?大多数人也就是图个新鲜。等再过一阵子,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买账了。” 像是怕董明不懂似的,他淡淡补充一句,“你觉得一块钱一斤的菌子,有几个人能天天吃得起?” “我们把菌子卖给刘贵是最明智的,一次性把钱给挣了,还不用操心卖不出去。” 他作为一个重生的人,已经看透了。 松露这个东西,季节性强,趁着这个季节盛产赚一波就干别的了。 董华把话掰开了揉碎了讲,董明终于听明白了。 两人达成了一致,正要走时,身后有声音传来。 “哎?小伙子你等一下!” 董华一回头。 来人正是皮毛收购部的徐老板。 怎么,难道又要有生意送上门了? 第22章 来大活了 “就是你,小伙!” 徐老板看清董华的脸,神色激动地跑了过来。 “小伙子,你真是让我好找啊!” 董华此时心里多少已经有了数,淡定地看向来人,“徐老板,有事吗?” “有大事!借一步说话!” 徐老板扫了董明一眼,神秘兮兮地把董华拉到一旁,压低声音道:“那啥,小伙儿,前几天你卖给我的那狐狸皮,还能不能想办法再给我弄几张来?” “那皮有人看上了,但是还缺几张。就是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忙弄过来?我可以加钱!” 董华目光闪了闪,“加多少钱?” 看董华似乎来了兴趣,徐老板比了个数字,“每张皮给你加十块钱,也就是六十块钱一张,怎么样?” 董华摇摇头,“不怎么样,太少了。” “这……这还少啊?我的祖宗诶!我都给你每张涨了十块钱了!” 徐老板叫苦不迭,“六十块钱一张你都不满意,你还想怎么样啊?” “一百。”董华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想法。 “一百块钱一张,你要是答应,我就帮你想办法弄过来。” 徐老板脸上的横肉抖了抖,“一百块钱?你咋不去抢啊!你小子也真敢要啊!” 他知道眼前这小子贪婪,但没想到他这么贪,张嘴就是一百块一张狐狸皮! 简直是狮子大开口! 董华耸了耸肩:“要是不行的话那就算了,我不勉强。” “大哥,我们走吧,回家。” 说完后,背着竹篓子就要走。 徐老板连忙一把拉住他,“哎哎哎?小伙子你先别急着走嘛!” “价格再商量商量嘛,各退一步怎么样?八十块钱一张。” 董华已经吃透这徐老板的套路了。 逐利是商人的天性,他大费周章地找到自己,一定是有很高的利润驱使着他,他才会如此费心。 要是蝇头小利,他肯定是瞧不上的,自然也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所以才敢一开口就要高价。 自己一开口就是要一百块一张,徐老板非但没有扭头就走,反而与自己在这里磨价格,就足以说明——一百块钱一张狐狸皮的情况下,还是有着非常可观的利润的。 想透了这一点,董华更加大胆要价。 他坚定地摇摇头,“不行,就一百,你如果觉得行,那我们就继续聊。不行,我就先回家了。” 董华坚持的态度让徐老板一点办法也没有,可又有什么办法?谁让那狐狸皮是这小子猎过来的? 客户指定要一模一样颜色的皮毛,还要求是完整的一张皮! 他干这行那么久,大部分收来的皮都是或多或少有缺损的,唯独眼前这小子处理得是真不赖! 徐老板无奈地摆摆手,“你……哎!真是败给你小子了。行了行了,一百就一百吧!” “成交。” 董华暗自松了一口气,胜券在握的光芒在从眼底一闪而过。 “给我三天时间,五张狐狸皮准能送到你手里。” “三天是吧?” 徐老板掰着手指算了算,“成!那就三天后见,直接到我店里来,我等你!你可一定要来啊小伙子!” 董华点头:“放心吧徐老板,我不会放你鸽子的。” 那可是五百块钱,他要是放鸽子,那就是跟钱过不去。 …… 临时接下了一笔大活,而且一下子就是要猎五只狐狸,光靠现有的简易工具肯定是不行了。 徐老板一走,董华和董明当下改道又回了集市。 “小华,刚刚那人真的靠谱吗?一张狐狸皮一百块钱,我怎么听着像做梦一样?” 董明到现在都还没有从震惊中走出来。 他在工地干活只知道搬几块砖,扛几包混泥土能有几分钱,却从来不知道狐狸皮竟这么值钱。 要是早知道狐狸皮能卖这么贵,他老早就不在工地上干,专门上山捉狐狸算了! 董华又一次颠覆了他的认知。 可话又说回来,他的这个弟弟,前面十几年都生活在沈家这样的有钱家庭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什么都不需要操心,到底是怎么懂得这么多的? 既会打猎,又会做生意,为人处世圆滑的像条泥鳅,比他这个当哥的强太多了。 说来也怪,自从他前几天去了一趟沈家回来以后就变得十分反常。 莫非,在沈家受了刺激? 望着董华的背影,董明几次想说些什么,可最后还是没问出口。 集市上的东西应有尽有,除了卖菜卖农作物的,董华还知道有一个卖打猎工具的地方。 那是那天他在寻找皮草收购部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 就藏在集市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 董华带着董明,在工具店里选购了一些打猎的工具,如捕兽夹,强力弹弓,猎刀,强光灯,绳子套索之类的。 工具购置齐全之后便一同返回南门村,连家都没回就直接前往虎头山。 董明从小生活在南门村,听过不少虎头山发生的事,心里头对虎头山还是有一丝忌惮的。 走到进山口的时候,瞧见“严禁上山”那几个醒目的红色大字,他犹豫了。 “小华,村里不少人都说山上面有老虎,你这两次上山有没有什么发现?我担心万一正好被咱们给撞见了……” 董华摇了摇头,微微皱了皱眉,“没有什么发现啊,会不会只是谣言?” 第一次上山时他还是有一丝担忧的,第二次就放心大胆起来了。 这虎头山,不像是有老虎的样子,倒是藏有不少“好货”。 从董华脸上看不出一丝惧意,董明也大起了胆子,沉声道: “行!咱们上山去吧!早点把菌子采了,早点回家,咱俩得好好计划一下怎么捉到那五只狐狸。” 他们只有三天时间,得抓紧。 董华轻点头,翻过拦路的石堆,熟门熟路地带着董明到了挖菌子的地方。 这个地方在隐秘的山谷里,被参天大树所覆盖着,枝头时不时有雪水滴下来,周边时不时传来山鸡的叫声。 董华仔细辨别发出鸡叫的方向,当下从兜里摸出弹弓和小钢珠,对董明说道:“大哥,你在这里挖菌子,我去打两只山鸡,今晚加餐,很快回来。” 第23章 撕破脸?他奉陪到底 他将一把小铁锹给了董明,一转眼人就跑远了。 董明愣了愣,拿着小铁锹开始挖菌子。 董华听着山鸡的叫声追了一路,终于在山谷的另一个方向找到几只山鸡。 山鸡们在草地上自由活动着,浑然不知在不远处的灌木丛里,有一把弹弓正对着它们。 董华在灌木丛里蹲了一会儿,正准备动手时,忽然一只灰色的兔子从他身后钻了出来,跳入一片密密的荆棘丛当中,一下就不见了。 兔子肉口感虽然吃起来有点柴,但怎么说也是肉类,总好过家里天天吃土豆白菜,换换口味总是可以的。 董华不再犹豫,小心避开荆棘丛的刺,钻了过去。 那灰兔子察觉有人,又从荆棘丛里蹦了出去,然后飞也似地往前奔逃。 董华立马跟上,追了一会儿还是跟丢了。 就在他准备返回去打山鸡时,前边一株长满了果子的树吸引了他的目光。 这树上结着的绿色果子,不就是冬枣么? 想不到在这儿荒山上竟然还长有冬枣,也是稀奇! 冬枣脆脆甜甜,叶云晴一定爱吃。 可以摘一些回去当零嘴儿,没事吃两个。 脑海中骤然浮现她的笑容,董华毫不犹豫地把竹篓子背到胸前,手脚并用,利落地爬上了树。 枝头上还结着不少霜,加上又遇上雪化,他的手很快就失去知觉,但一想到叶云晴的笑脸,他一咬牙坚持摘了半篓子。 折返回去打山鸡的时候,那只灰兔不知道又从哪儿冒了出来。 董华摸出弹弓和弹珠,看准时机打了出去,“嗖”的一声,灰兔便倒在草地上不动了。 他心中一喜,小跑过去,抓住灰兔的两只耳朵看了又看,笑道: “今晚加餐有着落了。” 接下来的目标就是那几只山鸡了。 山鸡们浑然不知危险来临,董华趴在灌木丛里,弹弓一连射出去几次,五六只山鸡打中了两只。 其他几只受到惊吓,四处逃窜。 今天的收获颇丰,董华已不想过多在此耗费时间,挖菌子才是这次的主要目的,遂捡起草地上那两只山鸡就往回走。 等他回到董明那儿的时候,董明已经挖了满满一箩筐的松露。 箩筐里放不下了,他又在旁边的空地上堆了一小堆。 “大哥,你动作够快啊!来,尝尝!” 董华感叹一句,从兜里拿出几个冬枣塞到董明手里,然后把竹篓子里的灰兔抓出来和山鸡一块放草地上,开始把野山菌往里装。 董明用衣服下摆裹住冬枣搓了搓便一口咬下去。 “你上哪摘的果子?甜得很哩!” “抓这兔子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就摘了些,篓子里还有,回去再分出来,爹妈他们指定能喜欢吃。” 董华一边把松露往竹篓子里装,一边与董明闲聊。 “这山上的好东西好像还不少,改明儿抽个空上来好好摸索摸索,说不定能有什么发现。”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道理不是白说的。 每次来虎头山他都会有新的发现。 他总觉得,这虎头山上应该还有很多“惊喜”等着他。 董明扔掉冬枣壳,略显急切地说:“行!到时候你喊上我,咱们一块来也能有个照应!” “放心大哥,准少不了你的。我还得指望你跟我一起配合着捉狐狸呢。” 董华笑着扫了一眼四周,“咱们东西都收好吧?先回家去吧,出来一天了,爹妈该担心了。” 二人各自拿上东西,慢慢下山。 走到半道,半山坡下树林里突然传来一阵非同寻常的脚步声。 董华摆摆手,示意身后的董明停下。 董明有些紧张,“小华,这脚步声我听着不像是人发出来的。” “先别说话,我正在听。” 董华用手指比了个“嘘”的动作,皱紧眉头仔细听着。 董明想起老一辈的传言,心里头不禁有些发怵,不由小声劝道: “小华,要不我们还是先走吧,要是遇上老虎可就麻烦了。” 董华却是把山鸡和兔子往地上一放,死死盯着传来巨大脚步声的方位:“大哥,你在这里等我,我过去远远瞧一眼就回来,不会有事的。” 不待董明做出回应,他便绕到了山坡上。 身为董家老大,董明自然是不放心董华一人去冒险的,二话不说就轻手轻脚跟了过去。 二人摸到小山坡上,躲在大树后面小心地探头一看。 山坡底下,一头体型巨大,灰色毛发的山猪在林间胡乱冲撞着,树木都撞倒了好几棵,可见其力气之大。 董华和董明呼吸都不敢大声,生怕被那头失控的野猪发现。 知道这虎头山上竟藏有这么一头山猪,董华更加相信自己的直觉了。 山上的“宝贝”一定不少! 董华深知此刻的他们绝不是这山猪的对手,当下决定先下山。 为了方便下次好找到山猪出没的地方,他在这棵大树上绑了根绳子。 随后,二人悄无声息地离开小山坡,安然无恙地下了山。 回到董家门外的时候,董华和董明险些以为自己走错地儿了。 平日连只狗路过都嫌弃的董家,围墙外围满了人,一个个都伸长了脖子往里看。 一道尖锐的女声从董家院子里传了出来。 发生什么事了? 董华和董明拨开人群挤了进去。 院子里,一个彪悍的女人指着王笑萍鼻子,十分泼辣地大骂道:“好你个王笑萍!敢抓我们家的鸡,我家统共就养了那么几只鸡!你要不要脸呐?” 王笑萍着急地解释道:“大嫂,那只鸡真不是我抓的,是、是爹妈看我们家云晴怀孕了,让我拿回家杀了给她补补身子。” 定睛一看,这个不顾形象破口大骂的女人,不正是老董家的大儿子,董兴国的媳妇儿刘小红么? 换句话说,这女人就是董华的大伯母。 董华冷冷的目光落在泼辣的刘小红身上。 这是要当着全村人的面,撕破脸么? “我呸!就你儿媳妇怀孕了要吃鸡,我们家儿媳妇还刚生了孩子呢!” 刘小红啐了一口,上前用力推了王笑萍一把,怒骂道:“赶紧把鸡拿出来还我!” 董华冷冷开口:“妈,把鸡还给她!” 第24章 不过一只鸡罢了,谁稀罕你的! “咱们家还不至于吃不起只鸡!” 刘小红看清是董华,当下一声冷笑,阴阳怪气道: “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那个从城里回来的,养了一年都养不熟的白眼狼啊?” “你个六亲不认的东西,有什么资格跟我叫板!” 董华眼神沉了沉。 在南门村,刘小红的蛮横是出来名的,整个村里就没人不知道她,不光是不讲理,嘴巴还特能说,村里就没几个是她的对手。 这不,一听说刘小红又和人吵起来了,还是和自己的妯娌,村民们就都纷纷赶了过来。 “怎么不说话了?还在做着你的春秋大梦,妄想着沈家要你呢?我呸!也不去洗把脸照照镜子,你爹是董大成!” 刘小红两手叉腰,一副蛮横不讲理的模样,眼睛都要长到脑门上去了, 董华正想开口,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从屋里冲了出来。 董小燕双眼通红,瞪着刘小红气鼓鼓地说道:“你胡说八道!” “二哥给我们打山鸡吃,还挣钱给我嫂子买新被子,挣钱还给了爹妈,才不像你说的那样!” 刘小红愣了愣,接着大骂道:“小燕,你个死丫头怎么跟你大伯母说话呢?我怎么胡说八道了?这可是南门村有目共睹的!你可真是没教养,什么样的家庭教出什么样的人!” “你够了!” 董华再也忍不住了。 “不就是一只鸡么?还你就是,我们不稀罕呢!” 紧接着,对愣在一旁的王笑萍说道:“妈,你把那鸡拿出来还给她,咱们自己有。” 刘小红这才注意到董华手上拎着两只山鸡,不禁脸色变了变,气冲冲地朝王笑萍继续开炮。 “哼!自己家有山鸡吃,还惦记着我家的土鸡,王笑萍可真有你的!我们家都舍不得吃呢!” 角落里,董大成一直在默默抽烟,看着这一出闹剧,心里又气又无奈。 要不是念及着老董家的和睦,他老早就把这个叽叽喳喳叫不停的女人给赶出去了! 王笑萍扫了一眼自己男人,气不打一处来,“他爸!你倒是说句话啊!这到底怎么个事啊?这鸡是爹妈给的,又不是我抓的,这整得像是我偷的一样!” 眼见战火还是蔓延到了自己这里,董大成不得不沉着脸站出来。 “小燕,你进去把鸡拿出来还给你大伯母。” 董小燕二话不说就跑了进去。 王笑萍急了,正想去拦下,董华开口了。 “妈,不过一只鸡罢了,没什么稀罕的。让小燕去吧。” 不但一分钟时间,董小燕就把一只拔了毛的鸡拎了出来,一下就扔到了刘小红脚边。 “你的破鸡,还给你!” 刘小红吓一跳,一脸疼惜地捡起地上那只鸡,怒骂道:“哎呀!你个死丫头,你什么态度?!大成,这就是你们教出来的闺女?像什么样啊!” “你们不会教,我来帮你们教!” 说着抬起巴掌就要往董小燕的脸颊打去。 董华阴沉着脸拦了下来。 “大伯母,鸡你也拿了,还对一个小丫头动手就不对了吧?我们家怎么教育小燕是我们家的事,似乎轮不到你来教育。再者,她生气也是因为你先倒打一耙。” “你你给我撒手!” 刘小红怎么也没想董家老二家的儿女一个个都是硬骨头,便只能扭头拿捏软柿子王笑萍。 “难道我说错了吗?你个当妈的教不好,我身为小燕的大伯母,我怎么就不能教育她了?!” “要不,你让大家伙儿都给评评理?” 王笑萍脸色倏地一下变得惨白惨白,她抿了抿唇,无奈朝董小燕招招手:“小燕,快向你大伯母道歉。” “小燕不需要道歉!她又没做错什么。” 董华冷不丁开口。 “小燕,你先回屋去。” 董小燕错愕地瞪圆了眼睛,点点头,转身就跑回屋去了。 刘小红气得咬牙,“好!好得很!既然你们家做得这么绝,那以后就老死不相往来,有事可别找我们家帮忙!” 董华冷笑一声,“大伯母,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可就要好好跟你说道说道了。” 刘小红平时借着各种各样的理由没少管自己的爹妈要钱,而爹妈性子又老实巴交被吃得死死的,每次都老实掏了钱。 若是说,花在两个老人身上也就罢了,可偏偏连什么修房子的钱都得他们家掏。 这就说不过去了,合着房子他们也没住。 既然这刘小红不怕丢脸,那他也没什么好怕的,奉陪到底! 顿了顿,董华冷眼看着一脸怒容的刘小红,一针见血道: “大伯母,前几天你管我们家用钱修房子,修的是什么房子?那房子好像我们没住吧?还有你们家每个月的电费,怎么也要我们家一块平摊呢?我寻思,我们也没用你家的电啊?” “虽说爷爷奶奶是你们在照顾着,但我们每个月也都给了养老钱了,当初分家的时候就说好了的,那几间老房子归你们,我们家和三叔家搬出去,但是爷爷奶奶得和你们住一块。” 董华眯了眯眼,冷漠的嗓音像钉子一样直戳刘小红的心脏。 “赡养爷爷奶奶的钱我们家可以掏,但是你所说的那些杂七杂八的钱,恕我不敢苟同,很难让人不觉得你是不是私吞了。” “你臭小子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此话一出,趴在围墙上看戏的村民们开始窃窃私语,小声议论着。 刘小红听见当中有人在说自己的坏话,脸庞顿时红得像关公,气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我、我可没有私吞!我我会差你们家那点钱吗?!我们家” 她话还没说完,董华立即怼道:“既然不差我们家那点钱,那你就还给我们吧,我们家挺穷的,正好就差你所看不起的‘这点’钱。” 一听让自己还钱,刘小红的脸就像打翻了墨水一样,黑得不能再黑了。 “我、我懒得理你们!你们一大家子疯子!” 她自知理亏,赶忙拎着自己‘千辛万苦’讨回来的鸡,一扭头就灰溜溜地跑了。 气死她了! 她怎么从来不知道董华这臭小子这么伶牙俐齿,怼得她根本就还不了嘴! 这下倒好,来要只鸡,鸡是要回来了,可也没落着好,丢人都丢到姥姥家去了! 以后这整个南门村恐怕都要知道她刘小红借着公婆的名义私吞小叔子家的钱了! 第25章 好啊你们!竟敢吃独食? 刘小红走了以后,董家的院子终于安静不少。 可围在墙边的村民们却一个个意犹未尽的,舍不得离开。 董华皱了皱眉,扬声道:“大伙儿都散了吧!没什么可看的了!” 董大成也跟着朝院外的村民们摆摆手,“行了行了,都赶紧各回各家去吧!” 说完后,用力一推就把破老旧的木门关上了。 董大成坐到台阶上,下意识掏出烟斗,又开始抽烟。 用力吐出一口烟圈后,小声抱怨道: “哎!这一天天的都什么事儿呀!她每回来要钱,咱家没给她?可咱们才拿她只鸡都跟要了她的命一样!这算哪门子亲戚?” “这些话你刚才怎么不说,现在又说给谁听呢?” 王笑萍不满地回了一嘴。 她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怨自己男人的,要不是闷在角落里不说话,自己也不至于被那刘小红欺负成这样,那只鸡也就不用还回去了。 说到底,刘小红敢对他们家这么蛮横,还不是吃准了他董大成不敢站出来说话?! 都被拿捏得死死的了! “好了,爸妈,别生气了。” 董华捡起事先放一边的两只山鸡,走上前来。 “咱们不稀罕她的鸡,咱们也有。” 王笑萍先是看了一眼董华手上的两只鸡,再接着看见他冻得通红的双手上多了几道伤口,心里头心疼得很。 她鼻子一酸:哽咽着说:“老二,你看你这手冻的,再这样下去会长冻疮的!钱够用就好了,你、你真的不用这么卖命,我跟你爹看了心里难受得紧。” “没事的妈,我年轻,恢复得快,一会儿捂一捂就好了。” 董华深深地看着眼前白了一半头发的双亲,一字一句道:“趁着我还年轻,我要尽最大努力让你们过上好生活。” 王笑萍一愣,含着泪点点头。 老二懂事了,他们两口子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可她又怎么舍得他这么辛苦拼命呢? 他是她心头上的肉啊! 只要他能够好好的,哪怕是一辈子过这样的生活她也愿意。 一直没作声的董明适时开口: “爸妈,小华,外面冷,有什么事咱们进屋说吧。” 几人一块进了堂屋,董华扫了一眼,皱起了眉头。 “怎么没见云晴?” 王笑萍下巴一点,“在屋里头呢。刚刚刘小红来闹事儿,我让她躲屋里头着别出来。” 董华把背后的竹篓子放下,从里头拿了几个冬枣儿出来,洗干净了后,进了房间。 屋里,董小燕趴在砖头垒成的桌子上写字,叶云晴则是在静静地缝衣服。 “云晴,小燕,来吃冬枣。” “二哥!” 董小燕扔掉手里的铅笔一头扎了过去,“大伯母走了吗?” 小丫头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了。 董华心疼地捏了捏她消瘦的脸颊,塞了几个冬枣给她。 “走了,没事了,这段时间她都不敢再来咱们家了。” “太好了!”董小燕愤愤地咬了一小口冬枣,小嘴嘟囔着:“我再也不想看见她了!明明是爷爷奶奶给的鸡,她居然说是妈偷的!” “还好你和大哥回来了,不然爸妈都不知道要怎么被她欺负呢!” “最可恨的是,她竟然说二哥是白眼狼!太气人了!我二哥才不是白眼狼呢!” 低头望着董小燕因为生气而泛红的脸蛋,董华发现自己好像一点也不了解这个亲妹子。 方才,刘小红说他是白眼狼,六亲不认,这小丫头像头小牛犊似的,不管不顾就冲出来替自己说话,一点都不带怂的,和她平日里懂不懂就害羞的样子反差太大了。 而且他承认,那一刻也确实被感动到了。 看了一眼叶云晴,董华笑着道:“好了,小妹别气了,外面那竹篓子里还有冬枣,快去拿着吃吧,我和你嫂子还有话早说。” “嗯!” 董小燕拿上自己的本子和铅笔就跑出去了。 董华走近叶云晴身旁,只见她正在缝一件很小很小的衣服。 他喉头一颤,轻声问: “是在给我们的孩子缝衣服吗?” 叶云晴怯怯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迟疑地点点头。 董华顿了顿,也塞了几颗冬枣到她手里。 “来,尝尝山上摘的冬枣,又脆又甜,你应该会喜欢吃。” 叶云晴还是没有说话,拿起一颗冬枣咬了一小口,以眼角余光偷偷看着他。 董华深深吸了一口气,“辛苦了媳妇儿,刚刚,大伯母没吓着你吧?” 叶云晴终于开口,眼睛里有一丝担忧划过。 “我没事。倒是你……大伯母这么说你,你……没事吧?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你没事就好。我不会往心里去的,放心吧。” 董华从兜里掏出一张大团结塞到叶云晴手中。 “媳妇儿,这是我今天卖菌子挣的钱,你拿着。以后我挣的钱,都归你管。” 叶云晴愣愣的瞪着手里那张还残留着余温的大团结,温柔的眸子里写满了不可置信。 她在做梦吗? 他居然让自己管钱。 这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结婚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人见不着,钱也见不着。 她早就不奢望了。 可今天……他又一次颠覆了她对他的认知。 “那爸妈……”好半晌,她才艰难从嗓子里挤出几个字。 仿佛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董华笑着说:“这你放心,爸妈他们那一份我给过了。” “那钱,你拿着做什么都行。给自己买点东西,或是给咱们的孩子买点东西都行。你管家,你说了算。” 他们的孩子…… 想起上辈子不知流落何处的两个女儿,董华眼神逐渐深邃复杂。 …… 两个小时后。 刘小红回家把事情添油加醋地跟董兴国说了一遍,两口子又找回了董家来。 远远地,两人闻到一股肉香味从董家飘了出来。 此时董家大门没锁。 刘小红悄悄探了个头进去。 打眼一瞧,只见董家院子里,一家六口人在围坐着,中间烧着一堆火。 董华和董明手里各拿着一只兔子和一只鸡在火上烤着,正滋滋冒着油。 那鸡又肥又大,被烤得金黄金黄,诱人的汁水不断往外渗着。 许久没碰过荤腥的刘小红只觉得自己的哈喇子不争气地流了一地。 凭什么他们家能吃得这么好?她却顿顿吃土豆白菜! 刘小红一连咽了好几口口水,一脚踢开门闯了进来。 “好啊你们!吃这么好的东西,也不给爹妈送点过去?竟吃独食?!” 第26章 装什么大孝子?! 还敢来?这是真打算撕破脸了? 董华皱起眉头。 “我家的烤鸡怎么还把大伯母给引来了。” “怎么,难道大伯母也想吃吗?那也不是不行,你把下午拿走的那只鸡拿来,我一起烤了,大家分着吃。” 董华头也不抬,话里话外都是淡淡的嘲弄。 刘小红虽然蛮横,但说到底就是个吃软怕硬的,治起来也好治,比她更硬就行。 “我呸!你想的美!” 刘小红不屑地啐了一口,两步冲到董华跟前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 “谁稀罕你的破山鸡啊?只是你们这几个也忒不是东西了吧,竟敢背着爹妈偷吃这么好的东西,也不知道送些过去?不孝的东西!” 董大成扔掉旱烟斗,一脸怒容的站起来。 “什么叫偷吃?嫂子你说话别太过分了!这鸡和兔子是我儿子山上打回来的,没偷没抢!” 刘小红哼道:“难道不是吗?以往你家里每回开荤不都给爹妈送点过去?这回怎么不送去了?敢情之前你都是装的啊?” 她死死盯着那垂涎欲滴的烤山鸡和烤野兔,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天杀的! 她都半个月没沾荤腥了,哪怕是一丁点肉沫腥子! 可他们这几个混账东西,日子过得滋润的很,居然背着她吃那么好的东西,又是山鸡又是野兔的,还不自觉点送些过去让她解解馋! “我才不是装的!”董大成气得脸色铁青。 尽管当年分家的时候爹妈没给他分什么东西,可每逢家里开荤吃肉的时候,自己无例外都会送一些到老董家去,一坚持就是好几年。 可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一片孝心竟被爹妈以外的人这么惦记着! 而且从刘小红急切的反应看来,他送过去的那些肉最后进了谁的肚子还不知道呢! 他尽孝,到底尽的是谁的孝? “那你们家是什么意思?” 此时,一直杵在院外偷听的董兴国走了进来,眼巴巴望着那烤山鸡烤兔子,眼馋地直咽唾沫。 “大成,你丫也太不地道了,又是野鸡又是野兔的,关起门来自己个悄悄吃。爹妈都还饿着呢。烤好了赶紧拿半只鸡来,我帮你带回去。” “大哥?你怎么也来了?” 董大成愣了愣。 他愣愣盯着突然出现的董兴国,又看了看嚣张跋扈的刘小红,突然间明白过来。 一定是这个女人嚼舌根了! “大成,你听见没?还愣着干嘛?赶紧让你儿子把鸡给分一分。” 董兴国两手往口袋里一揣,满脸不耐烦地催促着。 董大成向来忠厚老实且孝顺,老董家三兄弟里,就数他最惦记着爹妈。 可也不知怎么的,不管他怎么做,做得再多,爹妈对他就是喜欢不起来。 反倒是董兴国,什么也没做就拿到了几间老房子,这就是区别。 也正是因为董大成老实孝顺顾及亲情,董兴国轻易就拿捏了他。 董兴国张嘴就是要半只鸡,董大成不禁皱了皱眉,仍尽力维持着两家表面的平和,开口道: “大哥,下次吧,我们家也好久没吃肉了,孩子都馋了,六个人还不够分呢。” 董兴国哼了一声,“那你们就少吃点。爹妈一把屎一把尿把咱们拉扯大,现在他们年纪上来了,你就这么对他们?” 知道董兴国是来帮刘小红出头的了,董华当下把烤鸡交给董明烤着,走到了董兴国跟前。 上辈子,他虽然没怎么管董家的事,但董兴国两口子三不五时就上门来欺负董大成和王笑萍,他也都是看在眼里的。 那时的他,对董大成和王笑萍只有无尽的怨恨,索性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着董兴国夫妻二人作妖。 记得有一次,董大成跟着村里人去修河坝,几天几夜没回来了。 那时的董家已经许久没吃上肉了,董小燕吵着要吃肉,王笑萍便打算过两天等家里的母鸡下了蛋以后就把它给宰了给闺女吃。 可第二天傍晚,刘小红突然闯进来二话不说就把那只鸡给抓了去,声称董兴国摔了一跤,需要炖只老母鸡补一补。 王笑萍说什么也不让,董兴国要吃肉,她闺女也要吃肉。 可刘小红又是蛮横无理的人,她吵也吵不过,力气也比不上彪悍的刘小红,自己男人又不在身边,董明又上工地干活了,就这么眼睁睁看着母鸡被抓走了。 院子里,无助的王笑萍哭着,董小燕也哭着。 可那时,董华分明是在家的。 他喝得醉醺醺,躺在床上,什么也不管不顾,甚至王笑萍被大伯母刘小红欺负,他隐隐还有一丝开心。 想起那模糊又刻骨铭心的过往,他忍不住双手握了拳头。 今天,他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他们是他血浓于水的亲生父母,他绝对不再允许别人欺负他们! “大伯。我没记错的话,大伯母两个小时前刚从我们家把一只鸡给拿走。你们自己也有鸡,怎么,你们的鸡爷爷奶奶吃不得?非得吃我们的?” 董华漠然地看着董兴国。 董兴国要比董大成壮实许多,一脸的横肉,肚子比五六个月的孕妇还要大。 能在这穷乡下养出一身膘也是个奇迹,背地里准没少偷吃。 想来,从他爹妈手里用各种理由要来的钱,怕是都进他肚子里了吧? 董兴国扫了董华一眼,皱起眉头。 “有你小子什么事?一边去,这是我跟你老子的事儿,还轮不到你插嘴。” “还真就有我的事了。” 董华冷笑,“我爹的事就是我的事。” “今天我不会让你们拿走哪怕一块肉。” 董兴国板着脸,“嘿哟!我说董华你个臭小子,上脸了是吧?知不知道什么叫尊重长辈?你老子都不跟这么跟我说话!” “我知道尊重长辈,但你和大伯母配吗?” 董华直勾勾地盯着董兴国,漆黑的眸子里没有一丝惧意。 “你们成天就知道拿爷爷奶奶出来说事,别以为我不知道这鸡你一旦拿走,立马就得进了你们的肚子里。” “反了你了!” 董兴国夫妻二人被戳中心思,急得跳脚。 “好你个董华!城里头的沈家不要你了,你就像只疯狗到处乱咬是吧?!” 刘小红骂起人来就像炮仗一样,耳膜都能被她震裂。 “装什么大孝子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前几天又跑沈家去了!结果还不是被人像哈巴狗一样赶出去了!” 董华僵住了。 他,装……孝子? 第27章 我家二小子的孝心我们都知道 原来,自己的行为在外人看来,只是在装孝子么? 董华几乎是下意识扭头看向董大成和王笑萍,迫切地想从他们苍老消瘦的面容上看出什么。 别人的看法他不在乎,他在意的是他亲父母对自己的看法。 他们是不是也像刘小红一样认为自己是在装孝子,假孝顺? 火光照耀下,王笑萍佝偻着背。她不再年轻的脸庞,在此刻显得尤为憔悴和苍老,许是长年累月吃不好的缘故,脸颊深深凹陷下去,一张脸毫无血色。 反观董大成,也好不到哪儿去。 一米六左右的个子,手背上布满了错综复杂的青筋,浑身瘦得只剩下皮了。 董华实在想象不出,他这具瘦得浑身没有二两肉,只剩下皮的身体,一身力气到底是从哪来的? 仅仅是凭着养活一家老小的责任么? 王笑萍和董大成错愕中还来不及开口,一直沉默不语的叶云晴突然站起来。 “大伯母,董华没有装孝子。他这段时间为家里所做的事情我们都是有目共睹的。” 董华再次愣住了。 叶云晴居然会第一个站出来替自己说话。 此时,董大成骤然回过神来,立即激动反驳道:“就是!嫂子,你胡说什么!我家二小子的孝心我们都知道,用不着你指指点点!” “哼!他有没有装孝子,他自己心里有数!你们自己相信就行了。” 刘小红不屑地白了董华一眼,继续阴阳怪气地贬低他:“人家可是城里来的少爷,在那么有钱的家庭生活过十几年,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哪里还咽得下你们这的粗茶淡饭?” “也就你们这几个傻子傻傻愣愣地相信他会认你们做家人!别想了,白眼狼一辈子也养不熟的!” 董华身体微微颤抖着,手不自觉握拳。 他抬眼,凌厉的眼神扫过刘小红和董兴国。 “论装孝子,我可不敢跟大伯争。” “大伯,你平时满口把孝顺挂嘴上,可去年爷爷腿摔了需要人照顾,你第二天就推脱自己要跟着公社的人出去干活,把我爹给喊过去照顾了半个月。可实际上呢,你不想照顾老人,偷偷躲到大伯母娘家去了。” 望着董兴国突然黑下来的脸,董华笑了。 “是不是听起来还是大伯你更胜一筹?” “至于我是不是装孝子,假孝顺,以后你们就知道了,不过,似乎也你们没什么关系。现在,请你们离开我家,这里不欢迎你们。” 一口气说完,董华心中畅快多了。 反观董兴国,大方脸一会儿黑一会儿红的,脸上的横肉都在颤抖着:“好!好你个臭小子!董大成,瞧你教出来的好儿子,你们给我记住了!以后有事甭找我!” 说完,气冲冲地离开了董家。 刘小红跑了几步,才想起自己是来找东西的,猛然又停了下来。 “我问你们!有没有看见我的手镯?那是我母亲给我留的,要是捡到了赶紧拿来还给我!” “我们没人见过你的东西。” 董华已经对她失去耐心,只想着这个聒噪就只会挑事儿的大伯母赶快离开董家。 刘小红恶狠狠地瞪了一眼王笑萍,“千万别让我发现是你们捡了不还!不然你们家就别想安宁!” 放下狠话就赶忙去追董兴国去了。 董小燕像个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哎!大伯母总算是走了!我的耳朵都快被吵聋了!” “还好咱家的烤鸡没被他们拿走!” 董华坐回小马扎上,把董明手里的烤鸡拿回来继续烤。 忽然,一只犹如枯骨般,却异常温暖的手握住他的手腕。 “老二,你大伯母刚刚说的话,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我知道你待我们的一片孝心都是发自内心的,绝对不是装出来的。” 王笑萍慈祥温柔的目光像冬日里一抹温暖的阳光,照进董华的心房。 董华终于扬起笑容,眼神再次坚定。 “爸,妈,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对你们好,对咱们全家都好的,哪怕是拼了命。” “还有,往后大伯和大伯母要是再来咱们家里要钱,拿东西,坚决不要给!” 有他在一天,他就是董家的靠山! 他们休想再欺负他的家人! “不会再给了!” 王笑萍控制不住汹涌的情感,又一次湿了眼眶,“我和你爸坚决不会再给他们了,给你爷爷奶奶的钱以后咱们亲自交到他们手里去!” 董华点点头,强咽下喉间的酸涩。 “好了,不提这些不开心的事了,烤鸡和烤兔子熟了,咱们分一分吃了吧。” 泥巴糊起的庭院,虽然破烂不堪,在此刻却是异常温暖。 董华望着每个人脸上幸福的笑容,心也暖暖的。 第二天一大早,董华就和董明开始把昨天下午挖的野山菌带到南门村村委会旁边,等待着刘贵的到来。 上午不到九点钟,刘贵就骑着三轮车出现了。 看见董华董明,立即加快了速度赶过来。 董华一一打开竹篓和箩筐上的盖子,“货都在这儿了,你先看一看满意不满意!” 刘贵二话不说跳下车,过来拿了几朵菌子看了看,心里头满意的不行。 这两个小子挖来的野山菌果然新鲜很多! 他当下决定以后就在他们这儿进货了。 “这菌子确实不错,明天我还来!还有的吧?” 董华爽快地点头,“只要你需求,就有。” “成。我给你们称重结账!” 愉快达成约定,刘贵把三轮车上的大磅秤拿下来,把两筐野山菌依次过了称,最终是三十七斤的重量。 也就意味着,董华立马就可以拿到十八块五的收入。 结了账,刘贵就立马赶回城里去卖了。 而董华董明,则是带着他们新购买的打猎工具,再一次出发前往虎头山。 第28章 猎物出现了 两人除了各自背着一个竹篓子外,身上还挎着个打满了补丁的斜挎布包,里面装有各种打猎工具。 翻过熟悉的拦路乱石堆,董华走在前头带路,开始上山。 知道这山里头藏着一头失控的山猪以后,兄弟二人此次行动尤其谨慎。 山猪不好对付,稍微一不小心就有受伤的可能,说难听点,还有可能会死人的。 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他们能避开就避开。 山间林木浓密,雪化了不少,开始逐渐展露其特有的风貌,入目皆是一派颓败的灰绿色。 董华沿途所做标记有个别被遮挡,短暂迷路,但只是稍微观察了一下四周便轻车熟路地带着董明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方才的路,前边的光线越来越亮,很显然要是继续往前走的话就离开了林间,完全是相反的方向。 而他要找的狐狸洞穴,被遮天的树木所覆盖着,环境幽暗,所以绝不会在前面,他才能够果断地带着董明往更加幽深的林间走去。 约莫走了十分钟左右,两人终于重新回到了原先的山路上,并且发现了董华上次留下的标记——一个用小刀刻下的十字! 当时风雪越来越大,董华赶着下山,这些标记都是在匆忙之间做上去的,难免不是很清晰,若不仔细留心观察很有可能看不见。 “找到了!沿着这条山路一直往前走就对了!” 董华兴奋地盯着前方颇为眼熟的山路,泥泞的山路上还能看见密密的脚印,一看就是自己留下的。 董明一脸迷茫地跟在后头,忍不住发出感慨,“小华,我瞅着这些树长得都一样,我都要找不着北了,你是怎么认得路的?” 董华摸摸鼻尖,“只是恰巧运气好罢了。” 他可不会告诉董明,自己是重活一世的人,上辈子没少跟着朋友进山打猎,虽不说经验十足丰富,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 “运气?其实我最不相信的就是运气这个东西。” 董明苦笑一声,语气里忽然多了一丝落寞,“可又不得不信。” “不然,你说,同样是董大成的儿子,咱们俩的命运却天差地别,截然相反。你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能读书。” “而我呢,只有干不完的农活。十五岁以前,在黄土里打滚,十五岁之后,又混到了工地里,睁眼闭眼就是钢筋水泥混泥土。” 董华浑身一僵,不自觉顿住脚步。 原来,大哥心里也是有怨结的。 只是从未表现出来,永远都是一副平和的模样。 这时,董明已振作起精神,拍拍董华的肩膀,爽朗地笑了笑:“小华,你别多想,我只是感叹一下命运弄人,没别的意思,你别往心里去,再说,你现在不也跟我一样了么,都是南门村贫困户董大成的儿子。” 顿了顿,他皱起眉头。 “咱们继续走吧,这天又阴下来了,我怕一会儿又会下雪,那可就难办了。” 董华抬起眼,透过密林的缝隙看了一眼天色,果然逐渐暗了下来。 他想起那天的风雪,下意识迈起步子。 两人一起沿着曲折且泥泞的山路又走了约莫十五分钟,终于找到了狐狸洞穴! 狐狸洞穴在山峰底下,藏在两块巨石之间。 董华远远指了指黑黝黝的洞口,“就是那了,狐狸就是从那里出来的。” “走,咱们进去瞧瞧!” 董明眼中难掩兴奋,拿起手电和猎刀就要过冲过去。 董华赶忙把他拉住,“大哥别急!先等一下。” “现在洞穴里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不能贸然进去,咱们躲灌木丛里观察一下。” 说着,董华就已经先蹲到了灌木丛里边。 董明虽然不解,但也还是老老实实在董华身旁蹲下。 论打猎,他的经验几乎为零,可比不过自己这个弟弟。 为数不多的打猎经历就只是孩童时候跟着村里的大哥哥一起到山上逮野兔子,打一打小鸟,就跟闹着玩儿似的,上不了台面。 倒是自己这个在城里生活了十几年的弟弟,经验看起来比自己丰富多了,那老道的模样,看着就像经常上山打猎一样。 不说,还没人看得出来他以前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 观察了一会儿,狐狸洞一点动静都没有。 董华皱紧眉头,小声说:“大哥,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去就回。” 他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拿出一小包山鸡肉,从中拿出几块,轻手轻脚地走到狐狸洞口前,把那几块鸡肉放下去。 然后又回到灌木丛里猫着。 董明面露不解,“小华,你这是在干嘛?人家放诱饵之前不都是要先挖个陷阱么?” “别急。”董华眼睛时刻紧盯着洞穴,同时解释道:“先放点诱饵引它们出没,不然,它们要是不出来,我们辛辛苦苦挖陷阱也是白搭。” 董明点点头,不做声了。 两人在灌木丛里一蹲就是半小时,逐渐地,董明失去了耐心。 “小华,咱们要等到啥时候啊?都半小时了,洞里一点动静都没有。这狐狸会不会不出来了。” 董华也在琢磨着,刚想让董华耐心点等待,忽然从黑黝黝的洞里,探出半边狐狸的脸。 狐狸青绿色的眼睛里散发着幽光,警惕地观察着四周。 “它出来了!” 董明兴奋地呼吸都急促了,“我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活的狐狸!那毛是真好看!难怪人家一百块钱一张都愿意收!” “那是,大部分是拿来做皮毛大衣的,都是些有钱人要的,肯定舍得。” 董华压低声音,生怕把让狐狸给发现了。 动物耳朵听觉比人类要敏捷许多,还是谨慎些好,狐狸一旦发现洞口周围有人,怕是十天半月都不敢再出来了。 哪怕有食物送到跟前,也不见得它们敢吃。 这时,那只狐狸像是沉不住气了,整个身子都露了出来,又警惕地看了一眼四周,忽然跑到洞口飞速刁起一块肉,然后飞也似的跑回了洞里。 董华和董明屏息以待。 过了一会儿,那只狐狸吃完肉,又出来了。 而此时董华发现,还有两只体型要大一些的狐狸一块跟着出来。 三只狐狸! 这洞穴里究竟有多少狐狸生活在里头?竟然一下子跑出来三只! 董华和董明一动也不敢动,连身上的痒痒也不敢挠。 生怕惊动了这三只大着胆子出来觅食的狐狸。 飞速刁走剩余的几块肉以后,那三只狐狸再次跑回了洞里,警惕性非常强。 董华开始寻思着,该怎么样才能再次引它们出来。 想了想,他再次钻出灌木丛,让董明在这里等着自己,然后一转眼便消失不见了。 董华围着山洞转了一大圈,赫然发现了山洞的另一个出口。 果然,这狐狸洞的出口不止一个! 他又重新折回去把董明找了过来,两人从山洞的四周搬来一些石头,树枝杂草,彻底把这个山洞口给堵死。 第29章 好戏即将开场 找枯树枝的时候,董华在草堆里无意间发现一把猎枪。 他小心地拿着看了看,发现猎枪还有几发子弹,当下二话不说收入了囊中。 这可是好宝贝,必要的时候能派上不少用场。 比如——用来对付那头失控的山猪。 狐狸皮他答应过徐老板,要保持皮毛的完整性,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使用的。 哪怕破了个小口子,估计都卖不上一百块钱的高价。 彻底把这个洞口堵死,确定狐狸没办法从这个洞口出来以后,兄弟二人才又重新回到灌木丛里猫着。 “小华,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干?” 望着黑黢黢的狐狸洞口,董明跃跃欲试,眼里满是兴奋,心里隐隐期待着事情干成之后。 他们的目的很简单,一百块一张的狐狸皮。 “大哥,我先想一下。” 董华深深拧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忽然一脸严肃地站起身来。 “走,大哥,我们先去挖野山菌,然后下山。” “为,为什么啊?” 董明不甘地盯着狐狸洞,“我们都在这里守了那么久,怎么突然要下山?那这是一上午的时间不就白费了吗?” 他实在想不通,这狐狸眼看着就要得手了,却突然说要下山! 不是他不相信董华,而是,他很不甘心! 董华背上竹篓子和挎包,先一步走出灌木丛。 “先走,一边走我一边和你解释。” “这哎!好吧!” 董明望着董华的背影,只好无奈跟上,可心里是极度不甘的。 到手的肥肉就这么飞了,是个人也不乐意。 可到底董华说了算,他一个人也做不了什么。 在泥泞不堪的山路来来回回走了那么久,两人的裤脚上、解放鞋上都沾满了泥浆,饶是在工地上干苦力的董明,脚底都难免被磨出了水泡。 两人再次来到盛产野生菌的山谷间,找了块儿地坐下来休息会儿。 “哎哟,路太难走了,我这脚丫子疼得很。” 董明龇牙咧嘴地把沾满泥浆的解放鞋脱掉,忍不住抱怨了两句。 瞧见身旁的董华一脸淡定轻松的模样,他不禁疑惑:“小华,你脚没长水泡吗?不疼吗?” 自己这个干惯了苦力的人都不能幸免起了水泡,更何况是他细皮嫩肉的呢! 董华闻言笑了笑,也脱下了自己的解放鞋。 “也长了的,疼得很。” 董明低头看去。 只见他脚底和脚趾上都是被挤破的水泡,有旧的,也有新的,血水正往外渗着,看着瘆得慌,比自己的严重多了。 更令董明惊讶的是,他居然一声都不吭,眉头皱都不带皱一下的。 这,真的是当初的那个董华吗? 董明皱紧眉头。“你你这咋那那么严重?” 董华摆摆手,顺手把刚磨出来的水泡给挤破,笑道:“没事,前两天上山的时候磨的,过几天就好了。” 董明担心地看着他,“你也真是的,脚都这样了也不吱声!都是一家人,别什么都藏在心里头。” 董华望着眼前那种和自己有几分相似,却要黑上许多的面庞,点了点头,然后默默把鞋穿上。 “休息好了咱们就赶紧去挖菌子吧,时间不多。” 说完后,他就先拿着小铁锹过去挖松露了。 董明赶紧也把鞋子穿上,匆匆拿上竹篓和工具追了过去。 “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放着狐狸不抓突然跑过来挖野山菌呢?” 董华随手把刚挖的野山菌扔进竹篓子里,解释道:“一会儿我们把菌子带回来家里放好,然后咱们得再去一趟镇上才行。” “咱们得去买一个大笼子回来,有大用。你有没有认识咱们村上谁家有三轮车的?借过来用一用。” “有倒是有,狗蛋他爹有一辆,就是不知人家能不能借给咱。” 董华眼神闪了闪,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一会儿咱们一块去试试吧,能借到是最好的,不然那个大铁笼子咱们买了也不知道怎么运回来。“ “行!一会儿就问问去!” 两人加快动作,赶在中午的时候就挖满了野山菌,随后便匆匆下山去。 回到董家,董华向王笑萍要了一个小篮子,装上满满一篮子的松露。 随后,和董明一块到村里头的供销社买了两包红梅烟,还有一瓶洋河大曲。 看着他买了那么多东西,董明皱了皱眉,“不过是借辆三轮车,用不着吧?” “三轮车不是谁家都有的,你想想,人家和咱家的关系又不是很熟,当然得带点东西过去,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 董华应道。 他虽然也心疼那几块钱一瓶的洋河大曲,但这是做人情必要的花销,人家印象好了,下回再借就没那么困难了。 很快就到了狗蛋家,狗蛋爹一瞧着董华和董明又是送烟送酒,又是送野山菌的,笑眯了眼,很爽快地把三轮车借给了他们。 兄弟二人赶忙到镇上买了两只大铁笼回来,然后捎上工具,再带上两把铁铲,再次上了虎头山。 费老鼻子劲儿地把笼子扛上山后,他们当下便把铁笼子固定在还没被堵住的洞口。 做好一切以后,董华前往另外一个入口处,挖开原先堵在洞口的石头,点燃了火堆以后,再次用石头堵住。 接下来,好戏就要开场了。 他只能成功。 只要事成了拿到钱,他就能给爹妈,大哥,小燕都换上一床新被子。 而大哥的老婆本也能留着了。 第30章 就是现在,收网! 火势逐渐大了起来,狐狸洞不是很大,白色的浓烟很快从洞口的缝隙里蔓延出来。 董华担心董明一个人搞不定,在洞口外观察片刻,发现没有异样后便赶回去帮忙。 此时,白色的浓烟已经从洞口的另一端蔓延到了这头的主洞口,董明被呛得直流眼泪。 “咳咳……呛死我了,小华,怎么狐狸还不来?这招真的管用吗?” “等等看看。” 董华过去帮忙固定着笼子,同时稍微探头着头进去观察着洞里的动向。 可十分钟过去了,洞里还是静悄悄的。 难道这招没用? 董华暗自琢磨着,又等待了十分钟。 白烟没有先前浓烈了,应该是另一个洞口的火势小下来了。 天已经逐渐暗下来了,再过一两个小时就要天黑了。 两人又在洞口等了一个小时,直到天完全黑下来,董华立即返回另一个洞口,捡了许多枯树枝树叶等,往上面倒了整整半瓶烧火煤油后,添足了柴火后,才再次用石头把洞口封死。 这下狐狸们总能熏出来了吧? 他回到董明这边,盯着那口大笼子看了许久,决定把笼子换成方才新买的渔网。 狐狸生性狡猾,应该这口大笼子太显眼了。 两人一人牵住两个角,静待狐狸上钩。 又过了十多分钟,洞里的狐狸像是终于沉不住气了一般,一个接一个地从里头逃窜出来。 一共有六七只狐狸,每一只都是钱啊。 许是天黑的缘故,这几只狐狸在慌忙逃命中毫不例外都落入了董华布下的“天罗地网”当中。 “就是现在,收网!” 董华一声令下,对面的董明赶紧配合着把网收了起来。 霎时间,六七只狐狸同时在渔网里疯狂且不安地扭动着是身体,发出诡异的叫喊声,一双双眼睛里散发着幽光。 狐狸数量众多,董华和董明差点控制不住,防止他们逃脱,他们赶忙把渔网的口子扎紧。 尽管已经足够小心,董华的手背仍是不可避免被狐狸挠出血了。 “这该死的畜生!” 董明暗骂一句,急忙从斜挎包里拿出手电筒照了过去,入目是血淋淋的一片,好几道深深的抓痕,鲜血不断往外渗着。 在手电筒的照耀下显得有几分可怖。 一心求生的狐狸显然是下了死手! “小华!你怎么样了?快点止血!” 董华咬着牙,绑好渔网口子上的绳子,眼见狐狸们没办法逃脱,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就在他们放松之际,忽然一股浓烈且怪异的臭味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直冲天灵盖。 董明紧紧捂住口鼻,皱着眉头骂道:“妈的,什么臭味!我快受不了了!” “这是狐狸散发出来的臭味。” 相较于董明激烈的反应,董华要显得淡定许多。 他捏住鼻子,淡定地解释道:“狐狸的屁股上有一对臭腺,当它们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散发这种臭味自卫。” 董明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小子懂得可真多啊,我这个当哥的是打心眼里佩服你。” “快点,把伤口处理一下。” 渔网里困住的狐狸还在不停挣扎着,时不时发出低鸣。 董华担心它们的叫声会把山上别的动物招引过来,尤其是山上的那头山猪,当下从包里拿出消毒水先给伤口简单消毒止血,然后开始收拾东西。 “好了,我先简单处理一下,咱们赶紧下山吧,天都黑透了,爹妈他们该着急了。” “而且这些狐狸的叫声还有可能会比其他动物吸引来,这里不能久留。” “成,先下山再说!实在不行一会儿我带着你到咱们村里的村医家里,让她帮你瞅瞅。” 董华点点头,赶忙把各自的挎包背上,然后把狐狸们连同渔网一起装到笼子里。 天太黑,周围没有一丝光亮,董华和董明拿出事先买好的头戴式强关灯戴在脑门上,一起扛着笼子慢慢下山。 山谷里,时不时有不知名动物发出叫声,山路本就泥泞不平,加上又是夜晚,十分难走,他们好几次都摔了,就像是从泥潭里打过滚一样。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远处有一束手电光照了过来。 “老大!老二!是你们吗?” 董大成担忧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 董华浑身一僵,不敢相信自己竟在这里听到了董大成的声音 “是爸!他、他来找咱们了!” 董明扯着嗓子回应:“爹!是我们!你怎么上山来了?你就站那别动,我们马上就过来了!” 董大成大声回道:“成!我就在这儿等你们!” 父子二人的声音在山谷里回荡着,董华心中莫名多了一丝担忧,下意识加快脚步。 这边,董大成望着不远处的灯光,悬在半空的心终于在这一刻落地。 天一黑,见两个儿子迟迟没有回来,王笑萍就着急地催着自己来找他们。 想起虎头山的传言,他也是担心得不行,火急火燎借了隔壁家的二八杠,带上把锄头就往虎头山赶。 在南门村生活了那么多年,他也是第一次在夜晚山上。 听着山里各种动物的叫喊声,他心里其实也瘆得慌。 就在董大成在等待董明和董华的时候,旁边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忽然传来动静。 他警惕地拿起手电筒照了过去,动静又消失了。 他稍稍放心不少。 就在这时,忽然一头体型巨大的动物朝他冲撞过来。 董大成避开的时候不小心摔倒在灌木丛里,那动物狂叫一声,又迅速朝他奔来。 说时迟,那时快—— “爸!快把手电关了!” 董华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 第31章 徐老板,你的货来了 董大成赶忙听话地把手电关了。 那动物便不动了,却也没离开,一直在灌木丛旁边站着。 听着叫声应该是头山猪。 董大成躲在灌木丛里提心吊胆的,一动也不敢动,大气也不敢喘。 可不知怎的,忽然像是有东西钻到了身上,奇痒无比,他忍不住伸手去挠。 这才动了动,那头山猪立即发现了他,一声狂躁的猪叫后直挺挺朝灌木丛扑过来。 董大成愣住了,只觉得自己要完了。 千钧一发之际,随着一声枪响,那头山猪再次发出一声狂叫,接着,掉头就钻到了旁边的林子里。 “爸!你怎么样?那山猪有没有伤着你?” 董华收好猎枪,赶忙跑到灌木丛里把受惊的董大成拉起来。 “没没事!它没拱着我。” 董大成颤抖着身体,在董华的搀扶下慢慢站起来,“山上怎么会有这畜生?真是晦气。” 董华望着山猪逃窜的方向,眉眼间满是担忧:“先下山吧,那山猪虽然受伤跑了,我担心它会回来报仇。” 这时董明也追了过来。 “怎么样了,打死那畜生没?” 董华摇摇头,“没有,它受伤跑了,我们先下山。” 旁边的林子里似乎隐约又传来脚步声,父子三人心里有些发毛,当下各自拿上东西,带着那几只狐狸,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 下到进山口,三人才大大松了一口气。 向狗蛋爹借的三轮车还在山脚下停着,把铁笼子搬上车,开始出发回董家。 董大成受到惊吓,腿都是软的,最后只能坐在三轮车上由董华带着回去,二八杠则是由董明骑走。 董家。 望着苍茫夜色,王笑萍在院子里急得来回转。 叶云晴陪在一边,澄澈的眸子里染上一抹淡淡的忧愁。 尽管如此,她还是温柔地安抚着王笑萍。 “妈,你就别着急了,他们一定会没事的。” “哎!这叫我怎么能不担心?虎头山上可是有老虎啊,那两个去了还没回来,你爹去了那么久,也没回来!总不能总不能三个都出事儿了吧?” 王笑萍急得都快哭出来了。 好不容易这家总算开始像个家了,要是家里的三个顶梁柱都没了,光留下她们三个女人,该怎么办? 她就只会种地,年纪也大了,合计也干不了几年了。 可儿媳妇肚子里还怀有孩子,生三丫头又还小这可愁人得很! 晚上九点。 院门被推开的一瞬间,一晚上坐立难安的王笑萍就匆匆跑了出来。 三个狼狈的男人正搬着一个大笼子进来。 看见安然无恙的儿子和丈夫,王笑萍总算松了一口气,她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嘴角终于挤出一丝微笑。 忽然,王笑萍瞧见了董华手背上的伤口,急忙跑过来拉着他的手上下看了看。 “你这孩子,你要钱不要命啦?!怎么把自己给弄成这样?” 早就听说虎头山上危险得很,这些年来不知有多少人在山上出了事,死的死,失踪的失踪。 她曾亲眼看见过村里有个人,被人从虎头山上抬下来。 脸都被咬了一半去! 接着,她一连好几个夜晚没睡好,还做噩梦! 可他! 这个二小子,居然冒着生命危险跑到山上抓狐狸! 没被老虎叼走还算好的,却受了伤! “妈,你早点休息吧,我没事的。” 董华在她跟前转了一圈,“你看,我除了受了点小伤外没啥事,你别担心,赶明儿我上村医那儿处理一下就成。” “我怎么能不担心?万一哪天被老虎叼走了咋整?哎!你就听妈的话,别再上那虎头山了。” 在屋里头给孩子缝衣服的叶云晴,时刻牵挂着董华,手指头一连被针扎了好几下。 此刻听见院子里的动静,几乎是下意识跑了出去。 “云晴。” 董华看见了她,僵硬地唤了一声她的名字,挤出一丝微笑。 “明天我就有钱买营养品,和好吃的回来给你补身体了。” 叶云晴身体忽然僵住。 她看到了他手背上的血痕,心口处硬生生疼了一下,迟疑着不敢开口应声。 她鼻子一酸,面上虽没什么表情,可心里早就掀起了滔天巨浪。 他这才出去多久的功夫?怎么就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 明知虎头山有危险,却还非要冒着危险上去,就只是为了给自己买营养品,买吃的? 她的眼神忽然暗下来,趁着眼泪流出来的一刹那,转身就跑回了房间里。 而董华一心都在笼子里的那几只狐狸上,没注意到她眼底闪烁的泪光,当下便对王笑萍说道:“妈,我真的没事,你进屋歇着吧,我和大哥还有爸要先把这几只狐狸给处理了。” 今晚处理好,明天就可以拿去给徐老板交差了。 早点卖,早点拿到钱。 董大成边点着旱烟,边看向王笑萍,摆摆手,“去吧,老婆子,没事儿。” 王笑萍心里急,可又没有一点办法,这才无奈地回了屋。 董华松了一口气,扭头看向董大成和董明,“咱们这就开始动手吧,这狐狸处理起来还挺费功夫,早点弄完还能睡一觉。” 三人开始把狐狸从笼子里挨个抓出来。 约莫到了凌晨,才总算把狐狸皮毛给处理好。 鸡都叫了。 董华打了个哈欠,生怕自己回屋会吵醒叶云晴,索性跑到董明屋里凑合到天亮。 董明屋里的被子起码也盖了有十几年,棉花结成一团团,都发霉了。 不光如此,窗户还不断有冷风灌进来,墙也裂开了几条巨大的缝隙。 真是不看不知道,这一看,他的心情越发沉重了。 董家真是实打实的贫困户。 看来,要想办法从里到外把房子翻新一遍才行。 仅仅是靠着卖狐狸皮的这几百块钱是远远不够的。 他还要赚更多的钱。 和着衣服而眠,他大概浅睡了三四个小时,就带上那几张狐狸皮毛出发去镇上。 而董明则是留在家里,负责野生菌带到村委会门口,等待刘贵。 上午十点半,董华出现在徐氏皮毛收购部。 徐老板依旧清闲得可以,毫不意外地在柜台前打着盹儿。 “徐老板,你要的东西来了。” 这一次,董华的声音大多了,全然没了第一次的尴尬。 徐老板脑袋一点,猛然惊醒,一脸迷茫地望着董华。 “什什么货?” 此时的他还没反应过来。 董华晃了晃拿在手里的大麻袋,帅气的脸庞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目光灼灼。 “你说是什么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