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救赎,狩猎致富宠爱小娇妻》 第1章 小姨子被迫配阴婚 “天元,快醒醒,老张家让小锦去配阴婚!” 带着西北口音的哭喊声刺破耳膜。 李天元猛然睁眼,后脑勺撞上糊着报纸的土墙。 泛着发黄的《陇省日报》日期栏赫然印着“1982年12月17日”,头条新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的字样在眩晕中扭曲成团。 李天元拍打着胀痛的脑袋,满脸都是痛苦之色。 他记得昨晚喝了两斤白酒。 回家后,把妻子一顿拳打脚踢,然后就断片了。 此时,脑壳疼,浑身痛! 仿佛挨打的那个人是他一样。 “不对,我不是死在手术台上了吗?怎么还能听到妙云老婆的声音,难道这里是阎王殿?” 李天元甩了甩眩晕的脑袋,碎片化似的记忆在脑海中浮现。 女儿因车祸导致肝脏受损,他义无反顾地把自己的肝脏捐献给女儿,可在肝脏移植手术中他不幸殒命,将生命永远定格在冰冷的手术台上。 而今,他竟然听到了已故妻子的声音。 死人怎么会有听觉? 李天元不解,揉了揉太阳穴,疑惑地看向四周。 只见土炕上堆着发硬的棉被,补丁叠补丁的被面渗出霉斑,褪色的年画在潮湿的土墙上蜷曲成筒,墙角歪斜的板凳缺了腿,用摞起的土砖垫着平衡,梁上悬着的竹篮空空荡荡,只剩下两颗冻得皱皱巴巴的土豆。 火盆中还有未曾燃烬的柴火,浓浓的烟雾弥漫整个房子,房梁和屋顶都被浓烟熏得乌漆麻黑。 这是他记忆中老家的味道,也是这个时代特有的印记。 再往下看,炕沿边站着一位穿着花布棉袄的女人。 女人天生丽质,皮肤白皙,哪怕臃肿的花棉袄也掩饰不住她那傲人的身段。 只是,此时的她神情畏惧,满脸泪痕。 绝美的脸颊上还有一个红彤彤的巴掌印,青葱玉手紧紧地攥着补丁摞补丁的棉袄下摆,青紫交加的手腕从袖口露出一截。 “怎么会这样?” 李天元心中惊呼,自己明明已经死了,怎么会做这样的梦? “难道……” 忽然,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脸上露出活见鬼的表情。 “我……我重生了!” 重生在八十年代的西北老家,这是一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地方。 …… “天元,求求你救救小锦吧,额就这么一个妹妹,她不能死……” (额:西北方言,代指‘我’的意思。) 女人掩面啜泣,苦苦哀求,“天元,只要你愿意救她,你让额做什么都行。” 她以为李天元不想救可怜的妹妹,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额头重重地叩击地面。 “天元,额给你磕头了,求求你救救小锦吧……” 看到这一幕,李天元心痛如绞,好像万箭穿心般难受。 前世,他嗜酒如命,赌博成性。 仅仅一年,就把一个好好的家庭败得一贫如洗、家徒四壁。 父母与他断绝关系,三个姐姐对他避而远之。 唯有妻子许妙云始终如一,不离不弃。 但,再好的人也经不起他那无休止的折磨。 酒劲上来,更是对妻子棍棒相加,拳打脚踢,时不时还扬言要把妻子卖给那些赌徒还债。 这对于许妙云来说,真的是暗无天日,若不是为了十八岁的妹妹,她真想跳进冰窟窿里一死百了,彻底解脱算了。 而现在,死不起,活不下去。 身为女人,她除了偷偷抹泪还能怎么办? 后来,哪怕她身怀六甲,依旧挺着大肚子下地干活。 一边养家,一边东拼西借帮李天元还债。 再后来,孩子出生,许妙云因体质虚弱导致大出血而难产致死。 想起前世的种种恶行,李天元心如刀割。 自己咋就那么浑蛋? 好好的人不当,为什么非要当畜生啊? 这么好的媳妇怎么就被他折腾死了? 老婆孩子热炕头不香吗? 干嘛非要跑去喝酒赌博? 但凡他像个男人,但凡他有所担当,但凡他在老婆怀孕期间帮其一二,给其一口吃的,许妙云又怎会难产致死? 等了好久,想象中的拳打脚踢并没有落下,许妙云心中升起一丝疑惑。 抬头看向李天元,发现对方正痴痴地盯着自己。 但这个不重要,妹妹马上要被夫家配阴婚了,她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继续哀求李天元。 谁叫她们姐妹命苦,父母早亡,无依无靠,除了指望眼前的这个男人,她还能指望谁? “天元,只要你能救小锦,你打额骂额都行……” “老婆,你先起来。” 李天元快速下炕,伸手去扶地上的妻子。 可是,他的手刚刚伸出,妻子就下意识地躲避,这些年的拳打脚踢几乎成了条件反射。 李天元望着近在咫尺的妻子,心痛到无法呼吸,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破碎的记忆如走马灯再次闪现: 产房里泛黄的床单,护士抱着浑身青紫的婴孩摇头,许妙云散落在枕头上的黑发渐渐凝成冰碴…… 李天元柔情似水,再次伸手扶起跪地的妻子。 “老婆,起来我们慢慢说!” “好好好!” 许妙云眼神错愕,她和李天元结婚快一年半了,还是头一次见到对方如此柔情的一面。 当下,她也顾不得这些,妹妹才是头等大事。 她一边抹泪,一边诉说着妹妹的遭遇。 七天前,妹妹被李天元卖给张大柱为妻,还没来及入洞房,张大柱就被闯入村里的熊瞎子咬死了。 这些天,她受尽欺辱,被人骂做丧门钉、扫把星,是克死张大柱的罪魁祸首。 而今,头七之日,也是张大柱下葬之时。 老张家听信王神婆谗言,哪怕儿子身死,也要让完成婚配,只有这样才能破除厄运,保障老张家今后风调雨顺、丰衣足食。 “天元,小锦要是配了阴婚,这辈子就完了。” 许妙云强忍哀伤,苦苦哀求,单薄的身体跟随她抽泣的呜咽声不停地抽搐。 四坪村有一傻,二懒,三赌徒。 赌徒说的是李天元,二懒是村里的懒汉杨球娃,至于一傻便是老张家的大傻子张大柱。 也就是妹妹还未入洞房的男人。 遇到这三人,村里的狗都要摇头。 听着妻子的叙述,记忆如潮水倒灌,在李天元的神经末梢悄然苏醒。 “小锦的事都怪我!” 李天元心中悲叹,他才是这件事的罪魁祸首。 为了还赌债,他把小姨子卖给老张家的傻儿子。 谁能想到结婚当天,张大柱就被熊瞎子咬死了,小姨子还没入洞房就成了活寡妇。 现在还要被老张家逼着配阴婚。 第2章 这不是配阴婚,而是殉葬 命运多舛,人世无常。 前世的今天,许妙云为了救妹妹拼命把李天元叫醒。 结果,李天元不仅没有施以援救,反而劈头盖脸把妻子一顿毒打。 小姨子那边为了自保更是奋力反抗,最终导致一残两伤。 事后,她担心老张家和王神婆报复,便连夜逃出四坪村。 一年后,李天元因妻子的死而幡然醒悟,戒酒戒赌,独自带着刚出生的女儿生活。 小姨子得知姐姐去世便赶回四坪村奔丧,为了照顾外甥女,给其一个完整的家庭,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执意留在李天元身边。 你来我往,两人日久生情。 再加上女儿这颗纽带,很快,他们便重组家庭。 也就是说,小姨子成了李天元的第二任妻子。 不过,小姨子志在学业和事业,两人虽然结婚,却终身未孕。 “啪!” 李天元实在忍不住,一巴掌扇在自己脸上。 这哪里是浑蛋啊,简直猪狗不如。 霍霍完妻子之后,又耽误了小姨子一生。 不过,这都是陈年旧事,已经成了过去式。 如今他重生归来,妻子尚在,女儿还未出生,小姨子身处水深火热之中。 他该怎么办? “既然重活一世,我绝不会让前世的悲剧再次发生。” 李天元暗暗发誓,誓要弥补前世遗憾。 老婆要疼,小姨子要呵护。 老婆不能死,小姨子不能配阴婚。 谁敢欺负她们,那就要付出血的代价。 “老婆,走,咱们去老张家救小锦!” 李天元取下挂在墙上的杀猪刀,拿起墙角的镢头,带着许妙云风风火火地出了家门。 …… 村东头,老张家。 铅云压顶,北风卷起黄表纸在土墙上簌簌作响。 张家院里的三丈白幡猎猎翻飞,浸透桐油的长明灯在供桌上淌着蜡泪,将"奠"字照得忽明忽暗。 "都怪许妙锦这个扫把星,好好的洞房花烛夜非要往林子里钻,害得你遇上熊瞎子……” “额可怜的儿啊,你死得好惨啊……" 王香兰扑在桑槐木做的棺材上哭得泣不成声,十指在漆面上抓出森森白痕。 忽然,她猛地扭头瞪向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许妙锦,眼里充满怨毒。 “你个贱人,额要你生不如死。” 许妙锦被麻绳紧紧地捆绑着,白皙的手腕上勒出道道血痕,可怜至极。 七天了,她被王香兰整整折磨了七天。 她恨张家人,更恨李天元。 要不是李天元把她卖给老张家,她岂会遭受这种非人的折磨? 现在婚没结成,张大柱死了! 张家人不想让她好过,誓要让她与死人配阴婚。 许妙锦仰起苍白的脸,青丝间沾着麦草,眼神倔强盯着王香兰,"你儿子是被闯入村里的熊瞎子咬死的,与额何干,你这样折磨额,难道不怕遭天谴吗?" "啪!" 她的话还未说完,就见一根竹条狠狠地抽在她的脊背上,清脆的响声惊得地上的大公鸡一阵扑腾。 张大喜叼着旱烟杆,怒目凶光,恶狠狠地瞪着角落里的许妙锦。 "五百块钱买来的婆娘还敢跑?今儿个额就让你知道啥叫嫁鸡随鸡!" “就算额死,额也不会跟一个傻子结婚,更不会跟一只公鸡拜堂。” 许妙锦强忍着皮开肉绽的痛,充血的眸子愤恨地盯着张大喜夫妇。 想让她认命? 不可能! 她还没有找李天元算账,怎么可能轻易认命? “还敢犟嘴!” 张大喜猛地起身,一脚踹翻供桌前的纸扎丫鬟,金箔纸人空洞的眼眶正好对上许妙锦的目光,犹如死神凝视。 “不拜堂?由不得你!” 王香兰一手插手,一手指着许妙锦的鼻子怒声咆哮。 “你生是额们张家人,死是额们张家鬼,哪怕到了阴曹地府,你也是大柱的婆娘。” “对,就算大柱死了,也不能让他打光棍!” 张大喜夫妇你一言,我一句,连打带骂地鞭策着许妙锦。 儿子死了,但婆娘不能丢。 哪怕到了阴曹地府,也不能让儿子打光棍。 就在这时,只听吱呀一声。 房门被人推开了。 紧接着,一位中年人火急火燎地跑了进来。 “大哥,大嫂,王神婆来了……” “快快有情。” 张大喜丢下许妙锦,快步走向门口,就见一位穿百衲法衣的老妪拄着桃木杖蹒跚而入。 一只巴掌大小的铜铃铛在她那枯枝似的手腕上叮当作响,惊得看热闹的村童们一哄而散。 “王神婆,你可算是来了。” 张大喜眉开眼笑,连忙端起提前准备好的利是,笑吟吟地迎了上去。 “一点心意,还望神婆莫要嫌弃。” 王神婆眼神一扫,盘中竟是两张十元大团结,顿时喜上眉梢,手中的铜铃铛摇得更加卖力。 声音清脆,响彻整个张家大院。 “吉时到,给新娘子更衣。” “好嘞!” 王香兰早就迫不及待了。 只见她一把扯开许妙锦的棉袄盘扣,露出内里大红色的鸳鸯肚兜。 这是她特意从县城寿衣店买来的入殓服,金线秀的并蒂莲在烛火下泛着诡异的光。 被麻绳捆绑的许妙锦恍如案板上的鱼虾,挣扎无用,毫无反抗之力。 王神婆踩着满地纸钱,大踏步来到棺椁前,枯槁的手指蘸着朱砂和鸡血的混合物,在棺材头画出一道歪歪扭扭的符咒。 如果有老道士在场肯定能一眼认出符咒内容。 正是“字母牵魂咒”。 这是要让新妇即便到了阴曹地府,也得给老张家生下鬼胎延续香火。 "把大公鸡拿来……" 王神婆沙哑的嗓音像钝刀刮过青石板,浑浊的眼珠盯着许妙锦绝美的面庞,咧嘴诡笑:“新娘子该抱夫君了。” “不!额不跟死人结婚,更不会跟公鸡拜堂。” “在额们张家你说了不算,你是老娘花五百真金白银买来的,就算闹到天王老子那里,老娘依旧占理。” 王香兰一把揪住许妙锦的头发,使劲往棺材跟前拖。 少女单薄的脊背猛地撞在冰冷的棺椁上,棺内铺着的五色粮(注:西北葬俗用的青稞、粟米、荞麦、红豆、糯米镇魂)硌得她后背生疼。 不等她喘口气,一只绑着红绸缎的大公鸡塞进她的怀里,禽类温热的躯体激得她剧烈颤抖。 “不,额不跟公鸡拜堂!” “不跟公鸡拜堂?这可由不得你!”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王神婆的做事准则。 “知道我为啥要用黑驴蹄子压棺吗?” 说话间,就见王神婆从百衲衣下掏出一个黑驴蹄子,将其猛地按在棺椁上,呲着一口黄褐色的牙床悄然凑近许妙锦,嘴里喷出一股腐臭味。 “老婆子我得防着你变成厉鬼索命。” 随即,她将浸过尸油的麻绳绕在许妙锦脚踝,绳结赫然是吊颈扣。 这不是配阴婚,而是殉葬。 要让许妙锦永世不得超生。 “你个老妖婆,额咒你不得好死。” “咒我?咯咯咯!” 王神婆冷笑,“把阴轿抬上来。” ………… 第3章 我要带走我妹子,谁赞成?谁反对? 随着王神婆的话音落下,张家族人抬着一个纸扎的四合院走了进来。 四合院内八个纸扎的轿夫抬着阴轿晃晃悠悠,惨白的脸上点着胭脂腮红。 轿帘掀开时,许妙锦看见里面坐着一个纸人新郎,正是张大傻子。 "一拜天地……" 王神婆根本不给许妙锦反应的机会,当即招呼众人拜堂配阴婚。 许妙锦抱着大公鸡,被王香兰按着脑袋磕向满地纸钱。 纸灰粘在她的眼睫毛上,混合着泪水迷糊了视线。 这一刻,她毫无反抗之力。 无助、绝望、愤恨、委屈统统涌上心头。 灵堂外北风呼啸,像是枉死鬼在呜咽。 灵堂内有人讥讽,有人嘲笑,还有人幸灾乐祸。 王神婆和张家众人宛如恶魔般丧心病狂。 "二拜高堂……" 张大喜翘着二郎腿,端坐在实木椅上抽着老汉烟,丝毫看不出死了儿子的悲痛,反而有些得意和满足。 王香兰一手摁着许妙锦,一手抽空往火盆里扔着纸钱。 火舌与纸钱接触的瞬间,将上面的"早登极乐"四个字烧得蜷曲发黑。 "夫妻对拜合棺……” 四名壮汉抬起沉重的棺盖,将棺椁缓缓盖上。 王神婆神神叨叨地念着咒语,一张黄纸符箓在其手中悄然点燃,快速溶入碗里的清水中。 然后,就见王香兰将碗端起,一把掰开许妙锦的嘴,狞笑道: “喝了孟婆汤,下辈子还做张家人。” “不……呜呜呜……” 许妙锦拼命摇头,使劲挣扎。 她恨透了张家人,也恨透了李天元。 要不是李天元,她岂能被张家这般对待? 可王香兰的手就像钢钳一样死死地拽着她的头发。 这一刻,所有的反抗都是苍白无力,所有的挣扎都是无用功。 "给老子住手!" 就在许妙锦绝望之时,一道炸雷般的怒吼声响彻整个张家大院。 李天元犹如神兵天降,一脚踹开摇摇欲坠的院门,杀气腾腾地走了进来。 手中的杀猪刀泛着冰冷的寒芒,映射出满地惨白。 许妙云攥着镢头把紧跟其后,眼眶发红,面露凶光。 不知何时,雾蒙蒙的天空中飘起了雪花,凛冽的寒风仿佛刀片一样吹打在脸上。 李天元和许妙云迎着寒风大雪踏步而来。 屋内,霎时寂静。 所有人不约而同地看向门口。 王香兰手中的黑碗更是当啷一声掉在地上,符水洒了许妙锦一身。 王神婆也被李天元手中的杀猪刀吓了一大跳,手中的铜铃铛掉落在地都未曾察觉。 许妙锦怔怔地望着闯入灵堂的那道身影,一米八的大高个配上魁梧有力的身体,再加上那张年轻帅气的脸颊,竟让她有些失神。 "李李天元,他,他怎么来了?" “小锦?” 许妙云快步来到许妙锦身边,伸手就去解其身上的麻绳。 “住手!” 张大喜脸黑如墨,指着李天元破口大骂。 "李天元,你他妈的竟然还敢来额家?当初要不是你把这个小贱人卖给老子,额儿岂会惨死?" “今天,老子就让你们这对狗男女给额儿陪葬!” “聒噪!” 李天元本就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当他听到张大喜这般说,顿时怒火中烧,手中的杀猪刀陡然扬起,毫无征兆地朝张大喜劈出。 “天元,不要!” “姐……姐夫,不,不要杀人。” 寒光闪过! 正在给许妙锦松绑的许妙云吓得花容失色,姐妹二人下意识出声阻拦。 她们恨李天元吗? 恨之入骨! 但! 李天元若是当众杀了张大喜,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旦判刑,许妙云怎么办? 让她后半辈子守寡吗? 她只想救妹妹,不想让李天元杀人。 许妙锦虽然恨透了李天元,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但她不想姐姐为这个浑蛋守寡。 离婚! 今天过后必须离婚!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二女花容失色的惊呼声中,一道寒光一闪而过。 只听砰的一声,杀猪刀擦着张大喜耳畔砍在门框上,锋利的刀刃深深嵌入门框之中。 张大喜惊慌失措,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 有那么一瞬,他差点被吓尿。 这一刀一旦砍实,他就真的跟这个世界说拜拜了。 李天元双目赤红,前世的记忆犹如滔滔江水,在脑海中翻涌…… 前世,许妙锦就是拿着这把杀猪刀奋起反抗,砍断王神婆的双手后,又砍伤张大喜夫妇。 事后,她怕张家人和王神婆报复,不得已而逃离四坪村。 直到一年后,才回四坪村奔丧。 最终,因照顾外甥女与李天元日久生情。 李天元欠许家姐妹的太多太多,哪怕用三生三世都无法还清。 他甚至怀疑自己之所以重生,就是上天派他来弥补前世亏欠,让他来还债的。 李天元在心中暗暗起誓,既然重活一世,那就把前世的悲剧彻底扼杀在摇篮中。 "当初老子瞎了眼才把妙锦卖给你这个老不死的。" 说话间,李天元一把拔出嵌在门框里的杀猪刀,朝着张大喜步步逼近。 恐怖的气势犹如杀神附体,吓得张大喜连连后退。 "现在我要带走我妹子,谁赞成?谁反对?" 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在场的每个人耳中。 偌大的灵堂内噤若寒蝉,只有火盆中柴火燃烧的声音。 张家众人面面相觑,竟无一人出声。 十里八乡,谁人不识李天元? 这可不仅仅是酒鬼赌徒那么简单。 李家三代都是出了名的狠人! 在那个土匪横行的年代,周围的村子几乎都被土匪洗劫过,唯独四坪村一直相安无事。 有人不信这个邪,非要打四坪村的主意,结果李天元的爷爷孤身杀上大通山,杀得土匪四处逃窜。 据说,那一日死在大通山上的土匪足足有上百人。 自此之后,无匪敢入四坪村。 更无人敢惹李家人。 李天元的老爹李国忠同样不得了。 十年前,熊瞎子闯入四坪村,吓得所有人房门紧闭,不敢出门。 唯独李国忠,拎着一把斧头就敢单挑熊瞎子。 最终,将其成功反杀。 这些年,整个四坪村谁没受过李家的恩惠? 尤其在当下物资匮乏,食物紧缺的情况下,李国忠仅靠一己之力养活一大家子人。 别人还在挣工分、吃野菜的时候,他就能让李天元姐弟四人顿顿有肉吃。 有时还会煮一锅杀猪菜犒劳村民,让所有人改善伙食。 至于李天元,李家的独苗,从小娇生惯养。 用四十年后的话说: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纨绔。 酗酒赌博,好吃懒做,打骂妻子。 他要浑起来,就连老爷子和李国忠都要退避三舍、无计可施。 不然,他也不会染上赌博,更不会把一个好好的家败成现在这幅德行。 父子决裂,姐姐断绝往来。 可李家的影响力还在。 眼下,李天元当众提出要带走许妙锦,谁敢反对? 只要老爷子和李国忠还活一天,四坪村就无人敢造次,更别说小小的张家人了。 “李天元,我们敬重老爷子和国忠大哥可以不与你计较,但许妙锦是我花五百真金白银卖来的,你就这样把她带走,怕是于理不合,于法不公吧?” 张大喜顶着得罪老李家的压力,硬着头皮沉声说道。 钱花了,儿子死了。 如果连阴婚都配不了,他还有何面目在四坪村生活? 今天,李天元必须给他一个交代。 第4章 强势救人 关于这些问题,李天元在赶来张家的路上就已经想到了。 只见他收起杀猪刀,似笑非笑地看向张大喜。 “张大喜,什么叫于理不合,于法不公?” “既然你非要一个说法,那我就成全你。” 李天元一字一句,滔滔不绝的说着。 “首先,你儿子是被熊瞎子咬死的,与我妹子无关,整个四坪村的老少爷们都可以作证;” “其次,你拿活人配阴婚,说白了就是你想让我妹子给你儿子殉葬;你知道你的这个行为叫什么吗?” “草菅人命,故意杀人,是要判刑坐牢的……” 这个年代民风淳朴,但也彪悍。 尤其在偏远的西北农村,刑法尚未普及,法律意识淡薄。 再加上封建思想的影响,有些人思想固执,深信迷信。 自以为配阴婚就能消除霉运,人死了还能在阴曹地府做个风流鬼。 这是对女性的侮辱。 尤其张家人的做法,摆明了要让许妙锦陪葬。 李天元岂能忍? “你少他娘的在这里吓唬人,我侄儿子就在派出所上班,他比你更懂法,坐不坐牢也不是你说了算。” 王香兰犹如泼妇附体,她可不想听李天元讲大道理,她就不信一个烂赌徒还懂法? 就算报警,有她侄子撑腰,优势在她。 “今天,你要么让这个扫把星偿命,要么还我儿子命来。” “哼,可笑!” 李天元看都没看王香兰一眼,转身对张大喜冷声道: “给我十天时间,我不仅还清你给的礼金,还会多还三百元算是给你儿子的安葬费。” 在农村不管女人多么强势,始终都是男人当家。 女人的话不可信,男人的话怎不同。 尤其当家人(西北称‘掌柜的’)一口唾沫一个钉,若是反悔就会遭受全村人的耻笑,今后很少有人与其打交道。 家中若是遇到难事,找人帮忙都是大问题。 “答应他!” 不等张大喜开口,王神婆就急不可耐地催促道。 她不像王香兰那般有底气,更不像李天元这般有恃无恐。 此事一旦闹到派出所,让公安介入调查,那么前些年她做的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都有可能被翻出来。 别人不清楚,她可明白得很。 她不仅煽动东家配阴婚,手上还沾着两条人命。 一旦东窗事发,就算她不会被枪毙,也会把牢底坐穿。 “王神婆……” 张大喜诧异地看向王神婆,瞪着一对牛眼问道: “我儿虽然傻,但那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难道他只值三百元吗?” “那你是什么意思?” 王神婆的脸彻底黑了下来。 “两千元,一分都不能少。” 张大喜伸出两根手指,摆出一副我吃定你的模样。 既然李天元讲出那么多大道理,那肯定对方不敢当众杀人。 何况许妙锦是他花五百真金白银买来的,休想这么轻而易举地将其带走。 此时此刻,他显然忘记李天元刚才朝他挥刀的那一幕。 也忘记了李家在四坪村的影响力。 一旦把李天元惹火,以对方的那股子狠劲,就算不杀人,也会让张大喜生不如死。 “两千块?” 李天元被这个数字气笑了,在这个吃不饱饭的年代,谁手里有一千块钱,那就是妥妥的一村首富,乡里要颁发千元户的大奖章。 若是能在银行存有一万元,那就是名副其实的万元户,哪怕县里都能排上号。 而张大喜张口就要两千块,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又是什么? 李天元重新抽出刚刚收起的杀猪刀,冷笑道: “我妹子健康漂亮,聪明伶俐才值五百元,你家那个傻逼儿子头晕眼花,生活不能自理就要两千块?是你儿子高人一等,还是说我李天元是大冤种?” 语落,手中的杀猪刀再次朝张大喜砍去。 “老子再说一遍,你儿子的死跟我妹子没有任何关系,既然你非要找死,那我就只能把三百元的丧葬费改成你的医药费了。” “天元,住手!” 眼见李天元的刀已经落在张大喜的肩膀上,许妙云直接吓坏了。 别人不知道李天元什么德行,但她清楚得很。 这人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下手没轻没重。 要是把张大喜砍出一个好歹,今后还怎么生活? 别说赔百了,他们家现在连十块钱都拿不出来。 这一刀一旦落实,只会让他们本就贫困潦倒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十天时间李天元就想凑够八百元,除非把她们姐妹卖了,否则绝无可能。 想到这些,许妙云面如死灰,心在滴血。 她凤目含泪,扑通一声就跪在李天元面前,苦苦哀求道: “天元,别闹了,跟我回家好不好?” “老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天元硬生生收住了即将落下的杀猪刀。 即使如此,锋利的刀刃已经划破了张大喜的棉袄,里面的黑心棉清晰可见。 张大喜不敢想象,如果许妙云没有跪下,如果李天元没有收力,恐怕他的这条胳膊就真的没了。 张大喜越想越怕,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李天元有多狠,这人不计后果,真敢下死手。 此时此刻,他的双腿都在打颤,后背更是被冷汗浸湿。 一旁的王香兰和王神婆,还有张家族人吓得目瞪口呆,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这一刀一旦落实…… 不敢想象。 许妙云声音哽咽,身体颤抖,紧紧地抱着李天元的双腿。 “天元,求求你别闹了,张大喜的钱我来还,张大柱的安葬费我来出,就算砸锅卖铁、吃糠咽菜我也认了。” “还有我。” 许妙云的声音刚刚落下,许妙锦强撑着虚弱的身体站了出来,那双猩红的眸子宛如嗜血的野兽,凶狠地瞪着李天元。 要不是这个赌博汉,她和姐姐岂会沦落到这种境地。 她恨这个男人,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 只要今天能让她们姐妹摆脱这个狗男人的魔爪,别说五百元,就算五千元她也认了。 李天元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姐妹俩,心痛到无法呼吸,豆大泪珠终是抑制不住,吧嗒吧嗒地掉在地上。 原本杀气腾腾的气势,顷刻间消散全无。 “老婆,我不闹了,我们这就回家。” 他伸手扶起面前的妻子,搀扶着小姨子便迈步朝屋外走去。 “一千五,只要你给一千五就行。” 眼见李天元带着两女要走,张大喜也急了,当即上前,张开双臂,悍不畏死地挡在李天元面前。 刚才的那一幕太过吓人,至今都心有余悸,但摆在眼前的利益岂能轻易放弃。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错过这一茬,他儿子就真的白死了。 人财两空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八百就八百,只要你给我八百元,今后,我保证不追究许妙锦的责任。” “让开!” 李天元声如洪钟,吓得张大喜浑身一激灵,身体不受控制地退到一旁。 刚才李天元多出三百元的丧葬费他不要。 现在想要,晚了! “拦住他们!” 王香兰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眼见李天元要带两女离开,自己的窝囊老公还不敢阻拦,顿时,整张脸都被气绿了。 钱花了,儿子死了。 现在连他们花钱买来的儿媳妇都要被人带走,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情? 第5章 这样的人还能相信吗? 只见王香兰披头散发,奋力拨开人群,犹如疯婆子一样横冲直撞地冲了出来,对着李天元大吼大叫道: “李天元,你个刽子手,还我儿子命来。” “今天,你要么还我儿子,要么给额两千块,不然,你和这两个小贱人休想离开额家。” “滚!” 她还没有冲到李天元面前,就见李天元猛地转身,抬腿一脚踢在王香兰腹部。 只听王香兰哎呦一声,整个人便跌跌撞撞地向后退去,直接摔了一个狗吃屎。 “啊……你个挨千刀的,借额家的钱不还,现在还把额儿的灵堂闹成这样,乡亲们啊,四坪村的老少爷们,你们出来评评理啊,天底下有这样的事情吗?李天元太欺负人了。” 王香兰毫无形象,失声痛哭。 一会儿指着李天元离开的方向破口大骂,一会儿又指着愁眉苦脸的张大喜和张家人寻死腻活。 打不过,那就道德绑架。 威逼利诱,反正不能让她儿子白死。 此时此刻,王香兰可是把泼妇的那股子劲演绎得淋漓尽致。 然而,不论她怎么呼喊,张家人也好,周围的街坊邻居也罢,没有一人出来替她说话,更没有人阻拦李天元离开的脚步。 李天元收起暴戾的气息,与许妙云一同搀扶着虚弱的许妙锦,迎着风雪,走出张家。 “张大喜,你特妈的算什么男人?儿子儿子护不住,媳妇媳妇被人打了也不吭声,老娘真是瞎了眼才嫁给你这个窝囊废。” “还有你们……” 王香兰颐指气使,指着垂头丧气的张家人破口大骂。 “你们不是一个比一个牛逼吗?天老大,你们老二,整天牛逼哄哄的,好像能上天似的,结果呢?” “一个烂赌鬼打上家门都不敢吱声,连个屁都不敢放,张家人的脸都被你们丢光了。” “老娘真是瞎了眼,还指望你们………” 王香兰指着一众张家人的鼻子骂得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场内竟无一人敢反驳。 “既然额指望不住你们张家人,那老娘就去派出所找额侄儿子,额就不信公安还治不了一个烂赌鬼。” “唉……时代不一样了!” 就在这时,只听一道沙哑的叹息声从人群后面传来。 紧接着,王神婆扒开张家众人,缓步来到张大喜面前。 然后从怀中依依不舍地掏出两张大团结,递了过去。 “大喜啊,老婆子毕竟不是老阴阳,配个阴婚还行,但殉葬这种事太损阴德,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王神婆……” “什么都别说了,看在往日的情分上,老婆子再帮你一回,趁着吉时未过,赶紧把你儿子安葬了吧。” 王神婆硬生生打断了张大喜的话。 阴婚没配成,两张大团结也没挣到,但张大傻子的尸体还在张家摆着。 现在还好是冬天,要是夏天的话,这么摆放七天,恐怕早就臭了。 再说了,她是神婆,不是正儿八经的老阴阳,个人能力有限,只能靠捞偏门维生。 这就好比科班出身和草根歌手,一个是正规军,另一个是乌合之众。 有了今天的教训,王神婆真不敢再趟这趟浑水。 她在心中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低调,不能再做伤天害理的事,不然迎接她的就是一颗金灿灿的花生米。 张大喜后知后觉,所谓死者为大,儿子尸骨未寒,当下的首要任务就是好生安葬儿子。 “妈的,太可恶了,险些让李天元这个狗杂种耽误了大柱下葬的吉时。” 张大喜嘴里这么骂着,但眼前的这两张大团结他不可敢收啊。 随即,他连忙把钱退了回去,并诚恳地说道:“王神婆,你这是干什么?大柱后面的事情还需要你多费心呢。” 农村人非常忌讳这个,若是他把这两张大团结真的收了,惹得王神婆不高兴,给你随便使个坏,那就得不偿失了。 王神婆眼见张大喜这么会来事,她便借坡下驴,笑眯眯地把两张大团结重新揣入怀中。 “吉时到,起棺喽……” …… 一到冬天,白昼渐短。 哪怕西北的天比东南沿海一带要黑得迟,但李天元带着两女回到家时已经彻底黑了。 三人一天没吃东西,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 尤其许妙锦被王香兰整整折磨了七天。 如今,饥肠辘辘,脸色煞白,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下,她刚刚进门就感觉眼前一黑,整个人便朝地面倒去。 李天元眼疾手快,一把将其扶住。 “老婆,你去弄些吃的,顺便烧点热水,给小锦洗个澡,缓缓乏。” “好好好!” 许妙云有些愣神,反应明显慢了一拍。 从中午到现在,她感觉李天元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不过,她很快就摇头否定了。 赌徒的话压根不能信…… 李天元那次不是赌博输了就回家装可怜、博同情。 每次好转不过两三天就原形毕露,仿佛着了魔一样对她拳打脚踢,想尽办法、挖苦心思在许妙云身上找钱。 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被他拿去赌了,吃的穿的也被他拿去换酒喝了。 最近的一次就是七天前,他装可怜,献殷勤,结果以五百元的价格把许妙锦卖给了张大傻子,昨晚喝醉酒还把老婆暴打了一顿。 这样的人还能相信吗? 死性难改! 而今家里能吃的东西只有房梁上吊着的两颗冻土豆,这够谁吃? 现在才是12月啊,距离过完整个冬天至少还有三个月时间。 没有口粮,没有柴火,未来九十天怎么过? 这样的生活许妙云早就过够了,真的是暗无天日,有时她真想跳进冰窟窿里一死百了,彻底解脱算了。 可她死了,妹妹怎么办? 死不起,活不下去。 李天元把许妙锦放在炕上,却见许妙云眼眶泛红,迟迟没有动作。 “老婆,怎么了?赶紧去做吃的啊。” 许妙云没有答话,只是抬头看向房梁上的竹篮,李天元这才反应过来,家里的余粮早就被他败光了。 如今别说一口吃的,怕是连一口热水都喝不上。 “老婆,你先把那两颗土豆煮了,我去外面弄点吃的。” 留下这句话,李天元便翻身下炕。 戴上毡帽,系好腰带,拿上杀猪刀便头也不回地出了家门。 许妙云看着对方离开的背影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 连忙关上房门,插上门栓。 这才小心翼翼地从房梁上取下竹篮,握着两颗皱巴巴的冻土豆走入厨房。 …… 第6章 借枪 屋外。 大雪纷飞,凛冽的寒风吹在脸上,就像刀割一样生疼。 李天元清楚的知道,今晚若是弄不来食物,他们别说熬过这个冬天了,怕是连三天都活不过去。 眼下,打猎是唯一能解决温饱的途径。 他发誓:今晚必须搞到食物。 就算风雪再大,也阻挡不了他寻找食物的脚步。 “对了,去找杨球娃!” 李天元灵光一闪,很快便有了主意。 他回头看了眼紧闭的家门,然后把双手插进袖口,缩着脖子消失在漫天风雪当中。 村西头,杨家。 煤油灯闪烁着微弱的亮光,杨球娃砸开冰冻的水缸,又从发黑的面柜中挖出一碗黑乎乎的粗粮杂面。 (面柜和碗柜是西北厨房特有的产物,一个用于装面,一个用于放碗筷。至于杂面,是由豌豆、青稞、玉米、荞麦等杂粮用水磨或者石磨磨出来的粗面。) 然后,他把一口生锈的铁锅架在火盆上。 待水烧开后,又将杂面搅拌在锅中。 随即,一锅热气腾腾的杂面散饭就出锅了。 “呦,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好久都没有吃杂面散饭了。” 就在这时,李天元推门而入,一边拍着身上的落雪,一边朝碗柜的方向走去。 那自来熟的模样好像回到自个家一样。 没一会,他就拿着一副碗筷走了过来,自顾自地盛了一碗杨球娃刚刚做好的杂面散饭。 杨球娃也不介意,笑着调侃道: “天哥,你是属狗的吗?每次都来的这么准时。” “切,别人不知道你杨懒汉的生活习惯,难道我还不知道吗?” 李天元边说边吃,一点都不客气。 一天没进食,他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算上前世,他已经有几十年没吃过杂面散饭了,这会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杨球娃看到李天元就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对着散饭狼吞虎咽的样子,顿时就急了。 他连话都不敢说了,生怕自己再多说两句话,锅里的散饭都要被李天元吃光了。 “不就是吃了你一碗杂面散饭吗?瞧你那小气吧啦的样子。” 一碗吃罢,李天元放下碗筷,也没有再打锅中散饭的主意。 四坪村有一傻、二赌、三懒汉。 三人可谓是臭名昭著,人见了绕道走,狗见了都摇头。 而今,一傻也就是张大柱已经死了,只剩李天元和杨球娃两人。 别人不知道杨球娃的底细,但李天元清楚得很。 这人明面上是个无所事事的老光棍,但背地里却大有来头。 相传,他们祖上是大通山的土匪。 曾经跟着麻匪马布防可谓风光无二。 后世中化隆造枪案的主谋,“老羊皮”就是他的远方娘舅。 杨球娃的爷爷和老爹更是马布防的心腹。 两人虽然死在二十多年前的剿匪行动中,但给杨球娃留下的金银财宝堪比天文数字。 直到千禧年以后,这些财富才被杨球娃相继拿出使用。 也就是说,杨球娃表面上是个老光棍,大懒汉,背地里却富得流油。 懒汉只是伪装。 光棍只是不想让人知道他的秘密。 这不,整个四坪村家家户户都在吃糠咽菜的时候,他这个懒汉反而有杂面散饭吃。 “天哥,老实说,你这么晚找我干啥?” 杨球娃把锅碗瓢盆收拾好,直接脱鞋上炕,把自己包在被窝里,只露出一颗脑袋盯着烤火的李天元。 李天元讪讪一笑道:“球娃,哥还真有一件事需要你帮忙。” “天哥,有话就说,只要兄弟能办到,保证不拖你后腿。” 杨球娃拍着胸膛,信誓旦旦地说道。 这些年他为了自保,一直以懒汉自居,他窝在家里从不跟人打交道,别人也休想进他家的门。 唯独李天元是个例外。 两人喝酒吹牛,久而久之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前世,许妙云去世后,杨球娃偷偷给李天元两根小黄鱼,这才让李天元的生活发生转变,逐渐走上正轨。 这份恩情,哪怕李天元重活一世也不能忘,更不敢忘。 “那我可就直说了。” 李天元起身来到炕沿边,似笑非笑地说道:“把你家的渔网和那把五六式借我用一段时间。” “你咋知道额家有五六式?” 杨球娃猛地从被窝里钻了出来,一脸震惊地盯着李天元。 四坪村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家有渔网,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这是绝密,自从杨父将其藏入家中以后就从未示人。 别说村里的年轻人不知道,哪怕上一代的老人都知之甚少。 李天元是怎么知道的? “这把枪埋在你家都快二十年了,你一直都不敢使用,与其让你担惊受怕,还不如把它让给我,我带你赶山狩猎,发家致富。不然,以你现在的生活方式迟早都会被村里人发现端倪,到时候就怕有人眼红,将旧事重提,惹麻烦上门?” “天哥,你变了……” 杨球娃单手撑着下巴,眼前的李天元让他感到陌生。 先不说对方是怎么知道他家有枪的。 光是赶山打猎,发家致富这一条就让他瞠目结舌。 你说说,这是一个好吃懒做的烂赌徒能讲出的话吗? 突然,杨球娃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就像看怪物一样地盯着李天元。 “天哥,你该不会想跟张大喜拼命吧?” 他虽然不跟人打交道,但李天元今天大闹张家灵堂的事村里都传遍了。 此时借枪,让人不得不多想。 “天哥,违法乱纪的事咱可不干,万一你去蹲班房,吃了枪子,让额今后可咋办啊?” “滚犊子,老子已经改邪归正,以后再也不赌博了,现在我只想发家致富,让你嫂子过上好日子。” 说话间,李天元一把抓住杨球娃的手臂,催促道: “快把渔网和五六式给我,否则你嫂子明天就没饭吃了。” “给给给,额现在就给你?” 这把枪本就是烫手山芋,与其放在家里生锈,还不如送给李天元打猎。 反正李家世代都是猎户,李国忠前些年还当过民兵队长,家里多一把五六式步枪也不会惹祸上门。 “赶紧的!” 李天元迫不及待地嚷嚷着。 杨球娃答应给枪,但没想着现在就给,只见他嘿嘿笑道: “天哥,这大晚上,还下着雪,你更不会在这个时候上山,要不明天额再给你?” “你不想惹祸上身,就趁着天黑立刻、马上给我。” 李天元之所以在这个时候来找杨球娃,一是想着今晚去大通河抓几条大鲤鱼给老婆和小姨子补补身体。 二是趁着风雪夜,村里没人走动,把杨球娃家的五六式搞到手。 如此一来,以后不管下河捕鱼,还是上山打猎,优势在他。 第7章 捕鱼 杨球娃还在犹豫,今晚要不要把枪交给李天元? 万一这家伙拿着枪跟张大喜拼命,他又该怎么办? 到时候,伤人事小,给他惹来祸事可就得不偿失了。 “你不给,我可就自己动手了。” 李天元作为重生者,自然知道杨球娃家的枪藏在那里,更清楚杨球娃守着一座怎样的金山。 趁现在还没有明令禁枪,打猎是发家致富的最好渠道。 等到全民禁猎以后,别说打狼了,打一只兔子都违法。 野猪都能成保护动物,更别提其他野兽猛禽了。 想打猎?那就要做好蹲班房的准备。 不等杨球娃有所动作,李天元已经抓起墙角的镢头,将其高高扬起,挖向地面。 “雾草!” 看到这一幕,杨球娃的双眼瞪得跟铜铃铛似的,他顾不上穿鞋,一步跃下,闪电般地来到李天元面前。 此时此刻,他终于相信李天元不仅知道他家有枪,还知道枪埋在什么地方。 这要让他继续挖下去,不仅枪支弹药不保,地下埋的那些东西也会跟着遭殃。 “天哥,额来,额自己挖就行。” “行!” 李天元神秘一笑,转手就把镢头交到杨球娃手里。 他则坐回火盆处,继续烤火。 不多时,一把由牛皮封蜡包装的物件被杨球娃挖了出来。 一同挖出的还有五十发子弹。 拆开牛皮和内衬,赫然是一把崭新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李天元拿起枪支,拉动枪栓。 咔嚓咔嚓! 枪口崭新、膛线完好、扳机完好、撞针完好。 李天元作为猎户世家的后代,从小就被耳熏目染,他的打猎技巧和对枪支的了解无需质疑,几乎形成了肌肉记忆。 检查、填弹、一气呵成。 那爱不释手的模样就像小孩子把玩自己最喜欢的大玩具一样。 “球娃,东西我带走了,等哥明天打到野鸡,晚上请你吃肉。” 说完,不等杨球娃回话,他就直接背上步枪和子弹,拎着渔网出了门。 临了,还顺手带走一把粗粮和一捆铁丝。 杨球娃望着那道消失在风雪中的背影怔怔出神。 “只要天哥不再继续深挖地底的东西,一把枪和一捆铁丝又算得了什么?” “哈哈哈,明晚说不定还真有肉吃。” 杨球娃已经开始幻想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场景了。 殊不知,从今晚开始,他就成了李天元今后打猎的军火库。 …… 大雪还在继续,冷冽的寒风犹如恶鬼哭泣,发出阵阵呜咽。 白山黑水,天地茫茫。 一道孤单的黑影在大通河畔不停地挥动镢头。 每一次落下都会在这静谧的夜里发出一声闷响。 每一次落下都会撬起一大块碎冰。 冰渣飞溅,犹如风铃歌唱。 没一会,李天元就在厚厚的冰层上凿出一个一米见方的洞口。 然后,他用镢头把水中的冰渣捞出,又把杨球娃家顺来的杂粮撒在河里。 最后,放下渔网。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食物堪比黄金。 用粗粮打窝,李天元绝对是独一份。 晶莹的雪花落在李天元身上,瞬间化作水珠。 待一切准备就绪,李天元的破棉袄已经湿漉漉的,眉毛和头顶的毡帽上更是被一层厚厚的冰霜包裹。 天气很冷,但他的心很热。 想到家中的妻子,想到自己等会儿的收获,哪怕在零下三十度的天气里他都心潮澎湃,干劲十足。 接下来,只等大鱼入网。 但李天元并没有闲着,而是用顺来的铁丝开始制作简易的捕猎夹和捕猎套。 他准备明天上山,趁着这场大雪能逮到多少野味算多少野味。 万一运气好,能整一头大野猪,他就不再为过冬缺少口粮而发愁了。 老婆和小姨子对他的态度也会有所改善。 否则,以家里现有的那两颗冻土豆,别说过冬了,恐怕他们能不能活过明天都是未知数。 李天元从小跟着父亲打猎、制作陷阱、套具,耳熟目染,早已把这些技巧背得滚瓜烂熟。 没一会,他就做了一大堆捕猎套具,顺来的铁丝也用完了。 与此同时,脚下的渔网开始晃荡。 “大鱼入网了!” 李天元心中一喜,连忙抓起渔网,开始收网。 冰冷的河水打湿他的双手和衣裤,哪怕他的双手被冻得通红,他都毫不在乎,丝毫没有感到寒冷。 待到整张渔网收起的瞬间,里面赫然有五条大鲤鱼不停地蹦跶着。 “哈哈哈,爽!” 李天元兴奋地吆喝了一嗓子,有了这五条大鲤鱼,老婆和小姨子就能熬过今晚,等明天他上山打到猎物,再给她们好好改善伙食。 (大通山是祁连山支脉,南峰北坡,各有一河。南面的叫大通河,距离四坪村最近,北面的叫黑河。它们均属黄河支流,水资源丰富,其中最负盛名的便是黄河大鲤鱼。黑河在先秦时期还有一个名称,叫弱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指的就是它。) 收好渔网,李天元美滋滋地背上步枪,拿起地上的捕猎套具,心满意足地朝家中走去。 身后的雪地上留下一个又一个脚印。 …… 夜已深,四坪村沉浸在厚厚的积雪当中。 夜很静,静到能听着雪花落下的声音。 李天元踩着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风雪再大,也挡不住他回家的路。 家里,李天元走后,许妙云就把仅剩的两颗冻土豆切成丁,熬了一锅洋芋糊糊。 又从婆婆家借来半碗糌粑给妹妹补充体力。 (糌粑是西北独有的一种主食,主要把青稞炒熟、晾干,用石磨磨成面,食用时与酥油茶、奶渣、糖混合在一起,用手捏成团直接食用。) 当下白砂糖和酥油、奶渣都是紧俏货,只有供销社才有,别说许妙云买不起,就算村长家也没二两。 许妙云两姐妹只能就着洋芋糊糊一起食用。 “姐,你不是没吃饱吗?干嘛还要留两块糌粑?” “呃……没事,早点睡吧。” 许妙云没有正面回答妹妹的问题,而是把剩余的洋芋糊糊和两块糌粑端进厨房,放在还有余热的灶台上。 然后回到房中,吹灭煤油灯,上炕睡觉。 不多时,院内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 动静很大。 两女瞬间惊醒,睡意全无。 “什么声音?” “家里该不会进贼了吧?” “赶紧穿衣服!” 第8章 下厨 两女快速穿好衣服,拿起墙角的铁锨躲在门后严阵以待。 只要有人敢趴门,她俩就敢下死手。 砰! 院内又是一声闷响。 紧接着,一道黑影从院墙上翻了进来。 随即,一双大脚落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踩雪声。 “真的进贼了?” “该不会是张家人来报复我们了吧?” 许妙锦显得格外紧张,生怕张大喜派人报复她。 闻听此言,许妙云也被吓得花容失色。 深更半夜有人翻墙入户,不是贼娃子就是张家人。 至于李天元,他从来没有翻院墙的习惯。 不论多晚,也不管许妙云有没有入睡,只要他回家就像是瘟神来了一样,大吵大闹,鸡飞狗跳,几乎整个四坪村都能听到他的打骂声。 许妙云断定来人肯定不是李天元。 脚步声越来越近,两女也越来越紧张,屏气凝神,生怕发出一丝响动,攥着铁锹的双手更是被冷汗浸湿,吓得她们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就在这时,房门敲响。 咚咚咚! 紧接着,门外传来李天元的声音。 “老婆,你们睡了吗?帮我开一下门,我快冻死了。” 李天元把步枪立在门口,一边清理身上的冰雪,一边叫门。 屋内,两女听到李天元的声音,又惊又喜。 可是,她们还没高兴两秒,就像是意识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 刚刚松弛下来的心,又变得紧张起来。 “姐,先别开门,这个烂赌徒此时回家准没好事,一旦我们放他进门,今晚谁都别想好过。” 许妙云刚要开门,就被许妙锦一把拦住了。 “可外面下着大雪,万一把他冻坏了怎么办?” 直到此刻,许妙云还在担心李天元,生怕对方冻出个好歹。 她似乎已经忘了,李天元对她拳打脚踢的日子。 每次半夜回家,她都少不了一顿毒打。 至于挨骂,更是家常便饭。 这样的人有什么好担心? “冻死他活该,谁叫他好好的人不当,非要当畜生?” 许妙锦对李天元恨之入骨,只要她们在生活在李天元的魔爪下,她和姐姐就注定没有好日子过。 许妙云左右为难。 “可是……” “没有可是,除非他答应跟你离婚,不然这个门不能开。” 许妙锦心意已决,不论如何她都要让姐姐尽快摆脱李天元这个魔鬼的控制。 屋外的李天元并没有听到两女的对话。 此时,身上的冰雪已经被他清理干净,唯独脸上和毡帽上还有些许冰霜。 寒意袭来,冻得他不由得缩了缩脖子。 “老婆,快开门啊,刚才我去大通河捞了几条大鲤鱼,趁着还没死透,我给你们红烧了吃。” 李天元兴奋地说着今晚的收获,“我还从杨球娃家借了一把五六式,明天我就进山打些野味,改善改善咱们家的伙食。” “姐,别开门,以他的尿性不可能冒着大雪去大通河凿冰窟窿。还进山打猎?你相信吗?他这是把我们当傻子一样哄。” 许妙锦一脸不屑,她情愿相信母猪会上树,也不会相信李天元会在三九天去凿冰窟窿。 但许妙云不会这么想。 尤其听到李天元还借了一步枪,顿时吓得她花容失色,当即失去理智。 不管许妙锦如何阻拦,她都不管不顾,一把取下插在门上的门栓,双腿一弯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 “咯吱!” 房门打开,李天元就看到许妙云神色畏惧,跪在地的一幕。 同时,耳畔传来让人愧疚的哀求声。 “天元,求求你今晚别闹好不好?小锦的身体太弱了,她需要休息……” “老婆,你这是干什么,赶紧起来。” 李天元心痛如绞,愧疚难当,连忙扶起地上的妻子,“老婆,你和小锦先去炕上,我这就给你们做红烧大鲤鱼。” 说着,他就把两女直接推上炕。 然后,又返回门口,把渔网和五条大鲤鱼拎了进来。 生火、倒水、解冻、刮鱼鳞、清理内脏,一气呵成。 手法娴熟,动作流畅。 看得炕上的两女一愣一愣的。 她们甚至产生了错觉。 这是李天元吗? 李天元会做饭吗? 一个只知道喝酒赌博的烂赌徒会做这些事? “姐,别被他虚伪的表象骗了,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肯定没憋什么好屁。” 许妙锦马上恢复理智,从她的认知中,李天元从来没有像今晚这般殷勤。 哦不,有过一次,便是七天前。 那天,李天元不知从哪里弄来半袋子白面,还给姐妹俩一人买了一件新衣服。 两人高兴不已。 可结果呢? 在她们最高兴的时候,李天元反手就把小姨子卖给了张大柱。 如今又来这一出,许妙锦不得不防。 许妙云则有不同的想法,不管李天元怎么对她,对方都是她的男人。 她渴望李天元有变好的一天,只要能让她过一天的好日子,就算死也值了。 许妙云指着地上的渔网说道: “你看地上的渔网,还有他身上的冰霜,我觉得他没有说谎,这些鲤鱼应该是他冒着风雪从大通河捞上来的。” “额的好姐姐啊,你能不能理智一点?” 许妙锦恨铁不成钢,对这个恋爱脑的好姐姐实在是一言难尽。 不过,她依旧坚持自己的判断。 今晚,李天元若是敢作妖,她不介意跟其拼命。 想通这些,许妙锦直接翻身盖好被子继续睡觉。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拼命谁不会? “老婆,我记得之前我妈给咱们送过一瓶猪油,猪油呢,你放哪了?” 李天元已经把五条大鲤鱼开剥完毕。 自个家有多穷,他也清楚。 但做鱼没有油可不行。 既然没有清油和调料,那就只能用猪油代替。 “在碗柜里。” 许妙云不知道李天元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总之配合对方就对了。 不然,闹起来,对谁都不好。 李天元在破棉袄上擦了擦手,然后从碗柜中取出猪油瓶。 猪油几乎见底,紧吧紧吧做两条鱼足够了。 鱼入油锅,油点乱飞,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没一会,房间内就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鱼香味。 随即,两条由猪油红烧的黄河大鲤鱼新鲜出锅。 没有佐料,没有辅材,却有一种别味的鲜香。 看着李天元端上炕桌的鱼肉,再闻一闻那股浓郁肉香味,两女的肚子就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咕噜!咕噜! “老婆,赶紧趁热吃吧,不然凉了就不好吃了。” 李天元热情地招呼两女吃鱼,那温和的模样像极了持家的好丈夫。 两姐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哪怕她们真的很想吃,哪怕她们的肚子还在咕咕叫,甚至咽喉蠕动,不自觉地吞咽口水,她们却始终没敢动筷子。 看着两女畏惧的模样,李天元很快就猜到了她们的想法。 只要他在跟前,对方肯定不会动筷。 但,谁又能在这个吃不饱饭的年代阻挡鱼肉的诱惑? “老婆,小锦,你们放心吃吧,吃完早点睡,明天我再来收拾碗筷。” 说完,李天元直接转身,头也不回地朝厨房走去。 第9章 打猎 李天元回到厨房。 刚准备上炕睡觉,就见灶台上有一个大花碗,用另一个花碗扣着。 两碗之间的缝隙里隐隐有热气冒出。 “咦,家里不是没有吃的了吗?碗里放的又是什么?” 李天元走上前,疑惑地揭开盖着的大花碗。 里面赫然是一碗温腾腾的洋芋糊糊,旁边还有两块捏好的糌粑。 看到这两样东西,李天元瞬间恍然,鼻子一酸,忍不住的扇了自己一耳光。 “妈的,我真是个畜生,我都那样欺负老婆了,她竟然还给我留了一口吃的,这么好的媳妇上哪找?” 许妙云跟着他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拳打脚踢乃是家常便饭,只要他赌博输了或者喝醉酒了,许妙云肯定少不了一顿毒打。 前些天,他擅自做主,把人家妹妹卖给了张大傻子。 昨晚,更是因酗酒把媳妇一顿恶锤。 三天一家暴,一天一顿打。 即使这样,许妙云都把仅剩的两颗冻土豆熬成糊糊,给他留了一碗。 这么好的媳妇就算打着灯笼都找不着,能嫁给他,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而他却像中邪了一样,不懂珍惜。 “还好,我重生了!” “媳妇,往后余生,由我为你遮风挡雨。” 李天元又哭又笑,含泪吃完碗里的洋芋糊糊和许妙云捏好的糌粑,这才躺回炕上安然入睡。 。 首先,猎人要根据野兔和野鸡的生活习惯,找到它们觅食的必经之路。 然后,把套圈和兽夹的一头绑在树枝上,另一头则掩埋在雪地里。 尤其套圈,必须立起来,就像一个圆形拱门一样。 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当猎物从此地经过之时,套圈就会套住他们的脖子,再加上力量和速度的影响,套圈就会越勒越紧。 这时候捕兽夹就会发挥作用,轻则夹住猎物的腿,重则夹住它们的脑袋。 一切准备就绪,李天元找了个雪窝躺了进去。 望着灰蒙蒙的天空,陷入沉思。 就在这时! 忽然! 李天元顿感大脑一阵刺痛,好像有无数根钢针同时刺入中枢神经一样。 让他不由自主地抱紧脑袋,面容扭曲,痛苦哀嚎。 “啊…好痛…”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数十秒才逐渐消失。 紧接着,他的大脑中迅速多出了许多陌生的信息。 山川河流、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等一系列信息都在他的脑海中勾勒成形,就像电脑屏幕上的三维建模一样。 有些动植物他都不认识,甚至叫不上它们名字。 但是,此时此刻,他不仅能准确无误地辨别出它们的身份,还能知道一些奇花异草的药理、功效。 甚至连头顶飞过的一只鸟,他都能预知、判断出它要飞行的方向和轨迹。 “咦,这是什么?” 忽然,李天元的脑海中浮现出一道模糊的黑影。 他顺着大脑中传来的信息看去,只见不远处的山坡上,一只毛色鲜丽的野鸡蹲在雪地里,伸长脖子咕咕咕地叫着。 “雾草,这是什么能力?” “难道我重生后,还诞生了特异功能?” 李天元喃喃自语。 回想起昨晚捕鱼时的场景,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十里八乡不知道有多少人去大通河捕鱼,可又有几人能真正捕到大鱼? 其他地方不说,就说四坪村。 入冬以来,能捕到大鱼的人寥寥无几。 而昨晚,他仅用了一个小时,就捕到了五条肥美的大鲤鱼。 这种事别说四坪村没有,十里八乡都少见。 仿佛他是气运之子,老天爷对他异常眷顾。 而今又多出这种类似于雷达探测的特殊能力,简直就是如虎添翼。 眼下整座大山的所有资源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这对他来说就是一座巨大的狩猎宝库。 “感谢老天,感谢你让我重生,给了我一次弥补前世遗憾的机会。” 李天元按捺中内心的喜悦,端起手中步枪,屏气凝神,瞄准山坡上的野鸡。 只听砰的一声,就见野鸡一头扎入厚厚的积雪当中,两只翅膀不停地扑腾,挣扎着。 没一会就没了动静。 李天元大喜,快步爬上山坡,一把从雪地中拎起野鸡,将其绑在腰间。 “收获不错,等会儿回家就给老婆和小锦改善伙食。” 李天元这么想着。 突然,脑海中再次出现一道黑影。 这次,他没有犹豫,更没有怀疑。 直接顺着黑影的方向看去。 “雾草,野兔子!” 一只野兔正在山坡上欢快地奔跑着。 李天元平复好激动的心情,端枪、瞄准,扣动扳机。 砰! 出膛的子弹撕裂空气,形成锥形激波,弹道轨迹上飘散着未曾燃尽的火药颗粒,以735米秒的速度朝着野兔奔跑的方向激射而去。 黄铜弹壳旋转着从枪体中抛出,折射出李天元冷漠的脸颊。 只听扑哧一声,远处的野兔应声倒地。 仅是抽搐了两下,便彻底安静下来。 “真没想到,重生后我的枪法都变准了。” 前世,李天元在老爷子和老爹的熏陶下,对枪械知识非常了解,但他的枪法打得非常烂,可以用一言难尽来形容。 没想到,重生归来,他不仅有金手指辅助,关键这枪法也堪称一绝。 他回味着刚才开枪的感觉,仿佛手中的枪械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连续两枪,枪枪命中。 这种指哪打哪,百发百中的枪法,怕是那些号称兵王的特种兵也不过如此了吧。 第10章 老婆要离婚? 一直到中午,李天元带着一只野兔,两只野鸡,还有一捆柴火,乐滋滋地回到家中。 “老婆,小锦,快开门,我回来了!” 然而,房门紧闭,屋内没有回应。 李天元环顾四周,院中的积雪已经被清理,炕眼处还冒着烟雾,唯独不见两女的身影。 他把肩上的步枪和柴火放在屋檐下,推开房门走入屋内。 火盆中还有未燃烬的火星子,旁边放着一碗温腾腾的鱼肉。 随即,他又来到厨房。 昨晚捕捞的大鲤鱼一条都未留下,全部不见了踪影。 “她们会去哪呢?” 李天元思绪良久,最终得出一个答案。 “想必她们应该是去我爸妈家了。” 父母虽然与他断绝来往,但他毕竟是李家这一代唯一的男丁。 尤其在农村,人们把传宗接代看得比命都要重。 不管他们父子的矛盾有多大,父母始终希望他能生个一儿半女,为李家延续香火。 所以说,就算爹妈不管他的死活,也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儿媳妇被饿死吧? “老爸,你的性格和你的脾气一样臭,都是刀子嘴,豆腐心。” 要不是李天元重生,他都不知道父母和三个姐姐一直在暗中帮助许妙云。 要不然,他们小两口早就饿死荒野了。 无需质疑,昨晚的那碗糌粑肯定又是许妙云从父母家借来的。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以李天元好吃懒做的性格,整个四坪村谁敢给他借吃的? 除了父母和姐姐,他实在想不到第二个人。 “也罢,我和爹妈的关系僵持了这么久,也该缓和一下了。” 不就是认个错,道个歉吗? 既然老子拉不下脸,那就让当儿子的主动上门,给老爹认错。 是打是骂,要杀要剐,他都认了。 想通这一切,李天元如释重负。 立马开始生火烧水,处理猎物。 没一会,他就把野兔和野鸡处理干净。 然后,带着半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朝着李家老宅而去。 …… 数分钟后。 当李天元推开老宅院门的那一刻,屋内果然传来母亲赵雅琴和许妙云的谈话声。 “妙云,你确定这条大鲤鱼是那小子昨晚从大通河捕上来的?” “嗯,他在杨懒汉家借的渔网,昨晚回家时渔网上满是冰疙瘩。” 许妙云把昨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跟婆婆讲述了一遍。 今天早上,她还去杨球娃家求证。 结果全部都如李天元所说,分毫不差。 “额觉得天元他变了,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他变了?” 许妙锦听着姐姐天真的话语,不禁冷笑。 “额的好姐姐啊,你还真是天真的可爱,你每次都这么说,可结果呢?” “一次又一次,那次不是变本加厉地伤害我们。” “他能把额卖一次,就能卖第二次。这次是额,那么下次呢?是额,还是你?” “姐,赌徒的话不能信,趁着你们还没有生小孩,赶紧离婚吧,等以后有了小孩,你将会有受不完的气,你就准备在他的家暴中度过余生吧。” 许妙锦一身怨气,恨不得姐姐立刻离婚。 很明显她还在为李天元把她卖给张大傻子而耿耿于怀。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想让她原谅李天元那是不可能的。 不仅自己不能原谅,还要让姐姐早日脱离苦海,摆脱这个恶鬼的魔爪。 “小锦,额知道这件事是天元做得不对,但我们身为家人谁不希望他有改邪归正的一天?” 身为母亲,赵雅琴并不希望有人在她面前说李天元的坏话。 哪怕她知道李天元做了很多天怒人怨的事,也不行。 尤其在许妙云左右摇摆,思想不坚定的时候,一旦让她采纳了许妙锦的建议,今后,李天元想要再娶媳妇可就难了,说不定这辈子都会打光棍。 “伯母,他是他,你是你,额和姐姐今天上门就是告诉你们一声,这样的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额姐必须和那个浑蛋离婚。” 许妙锦心意已决,就算李家人千般阻拦,她也要带着姐姐离开四坪村。 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李天元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姐姐跟着他有什么意思? 反正她们的父母亲人都不在了,去哪儿不是为了生活? 找个陌生的地方,随便嫁个男人,总比现在要强。 这个年代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但吃苦耐劳的男人比比皆是。 她就不信以她们姐妹的姿色和能力找不到一个好人家。 赵雅琴很想帮儿子说句好话,可话到嘴边却无从说起。 这一次,李天元做得实在是太过了。 人家小姨子过来投奔你,结果你反手卖给了村里的大傻子。 你说说这是人能做出来的事情吗? 李国忠蹲在火盆边一言不发,棒棒棒地抽着老老汉烟。 养儿如此,他都觉得丢人。 这一年来,他不打猎,不出门,更是没脸见人。 但凡他有两个儿子,他都想把李天元一枪崩了。 可现在,不行啊。 要是真把李天元崩了,李家就彻底断了香火。 良久,李国忠仿佛做了决定,磕掉烟斗里的烟灰,恨恨地说道: “小锦说得对,那个孽畜简直猪狗不如,死不足惜。” 说着,他的话锋突然一转,抬头看向许妙云。 “不过,离婚这件事额想听听妙云的看法?” “额……” 许妙云指着自己,左右为难,不知如何回答。 她想离婚吗?想又不想。 她是一个保守的女人,把自己的贞洁和名声看得比命都重要。 何况她已经有十多天没来月事了。 如果此时离婚,后面发现自己怀孕,可怎么办? “姐,这有啥好犹豫的,那个畜生根本不值得你留恋。” 许妙锦怒气冲冲地说道:“伯父,伯母,你们都是好人,额和姐姐感谢你们对我俩的照顾,等过完年,我们就离开四坪村。” “妙云,你也是这么想的?” 李国忠和赵雅琴齐齐看向许妙云。 “嗯!” 许妙云微微颔首,但又拼命摇头。 总之,她很矛盾。 “我不同意!”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李天元的声音。 紧接着,紧闭的房门被人推开,李天元拎着半只野兔和一只野鸡走了进来。 “老婆,我知道你跟着我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也知道自己这一年有多浑蛋,猪狗不如都难以形容我的所作所为。但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改,只要你不跟我离婚,我保证再也不去赌了。” “你保证?你拿什么保证?你的保证还少吗?” 许妙锦一连三问,怼得李天元无言以对。 “我……” 李天元瞬间语塞。 每次认错,好像都是这些说辞。 不要说许妙锦不相信他,而是这些话实在是听腻了。 许家两姐妹都能倒背如流。 第11章 老婆怀孕了 许妙锦如刀的目光从众人身上逐一扫过,最后落在李天元身上。 “李天元,你能不能换点新颖的说法,每次都是这些话术,听得额的耳朵都生茧了。” “小锦,这次是真的,我想赶山打猎,我想发家致富,我想让妙云过上好日子,也想让你参加高考,圆梦大学。” 李天元语气诚恳,态度坚定。 这便是他的真实想法,也是他重生后的两大目标。 一、发家致富,让老婆过上好日子。 二、让小姨子参加高考,圆梦大学,弥补前世留下的遗憾。 上一世,小姨子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大学生,去省城完成学业。 可是,梦想还未实现,她就被李天元以五佰元的价格卖给了村东头的张大傻子。 后来,她又出逃四坪村一年,错过了高考的最佳时间。 一直到千禧年,她才通过自学考试的方式,拿到了大学毕业证。 所以,让小姨子上大学就成为了李天元重生后的第二大目标。 许妙锦不屑一顾,冷笑道: “你说的比唱的好听,但你能做到吗?” “我一直在努力!” 李天元连忙举起手中的野兔和野鸡,解释道:“我昨晚去捕鱼了,今早上山打了一只野兔,两只野鸡,以后我会天天去打猎,打更多的猎物,我保证你和妙云不为生活焦虑,不为食物发愁,别人有的,我们要有,别人没有的,我们也要有。” “哼!” 许妙锦嗤之以鼻,显然对李天元失望透顶。 漂亮话谁不会说?她说得比李天元更好,更漂亮。 不过,李天元手中的野兔和野鸡都是真的,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许妙锦盯着李天元手中的猎物,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这回轮到她无言反驳了。 李天元顶着风雪去凿冰捕鱼,这是事实。 今早天没亮就上山打猎,这也是事实。 对于一个好吃懒做的烂赌徒而言,这是破天荒的大事。 可他的话又有几分真,几分假,许妙锦不敢赌,也不想赌。 倒是许妙云,洁白的俏脸上闪过一抹喜色,明显已经相信了。 这些年别说让李天元冒着风雪去捕鱼打猎了,就连上个厕所都懒得出门。 短短一天,他的变化有目共睹。 场内瞬间安静下来,气氛也变得有些古怪。 “额相信额的孙子。”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道沙哑的声音。 紧接着,房门推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走了进来。 所有人全部起身,神情各异地看向老人。 李国忠更是大踏步来到老人面前,搀扶着对方往炕上走去。 “爸,你咋来了?” “你们吵成这样,以为额耳朵聋听不到是吗?” 老人板着脸,恶狠狠地瞪了李国忠一样。 他便是李家老爷子,李国忠的父亲,李天元的爷爷,老人家已有八十高龄。 他一直跟李国忠生活,就住在隔壁房间。 刚才屋子里的对话,他都听到了。 按理说,以他的年龄不适合出面参加今天的事情。 但为了大孙子以后能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他也顾不得这张老脸了。 “天元是额从小看着长大的,这孩子本质不坏,但这两年做得确实过了。人生在世,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额愿意给额孙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老爷子一锤定音,胳膊肘明显偏向于李天元。 从侧面来讲,李天元和老爷子的关系最好,所谓隔代亲,爷爷疼孙子,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有老爷子撑腰,赵雅琴瞬间放心不少,一会儿看向宝贝儿子,一会儿又看向许家姐妹,感觉这段婚姻还有希望。 于是故作生气的样子,一把夺过李天元手中的猎物,恶狠狠地说道: “光说有什么用?你要付出行动。你若还认额这个妈,从今以后就好好善待妙云,胆敢再让妙云生气,老娘非得打断你的狗腿。” “哼,要不是李家一脉单传,他能活到今天?老子情愿让他当个残废,也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他上赌桌。” 气氛烘托到这一步,李国忠也开始表态。 父子不和,这是事实。 不然,也不会在半年前分家,让李天元另起炉灶。 但是,当下并不是计较他们父子关系的时候,儿媳妇才是首要任务。 “爸、妈,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 想起以前做过的那些破事,李天元仿佛万箭穿心,痛不欲生。 只见他两腿一弯,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五人诚意满满地说道: “爷爷、爸、妈,妙云、小锦,我知道我很难让你们相信,但我真的戒赌、戒酒了,多余的话我也没脸说,你们就看我今后怎么做吧。” 说着,他又看向许妙云,十分真诚地问道: “媳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月事应该有十多天没来了吧?就算我会打你骂你,但我会伤害自己的孩子吗?” 别人不清楚,李天元却清楚得很。 准确来说,许妙云已经怀孕三十多天了。 前世的所作所为不提也罢。 今生,重生过来,就算李天元再狠也不可能对一个还未出生的孩子撒气? 如果他还像以前那样打骂许妙云,岂不是与自己的孩子置气? “什么,妙云十多天没来月事了?” 赵雅琴又惊又喜,看向许妙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所有人同样齐刷刷地看向许妙云,月事推迟十多天意味着什么,他们作为过来人,还是懂一些的。 “妙云啊,要不咱们再相信这浑小子一次?” “以我看,让妙云和小锦干脆搬过来跟我们生活,额在此发誓,如果这个小畜生敢上门闹事,找你们的麻烦,老子不介意一枪崩了他。” 李国忠一身匪气,凶神恶煞地瞪着李天元。 许妙云的月事推迟十多天,这明摆着怀了他们李家的种。 就算不给李天元面子,也要给未来孙子一个面子。 李天元若是再敢犯浑,他不介意为了儿媳妇和大孙子大义灭亲。 “对,当家的说得对。” 赵雅琴紧紧握着许妙云的手,附和道:“妙云啊,你和小锦搬过来跟我们一起生活,让这个小浑蛋一个人去独守空房,我们看看他是真的戒赌戒酒,还是说说而已?” “这个我赞成,他再敢犯浑,就算国忠不收拾你,额也会拿枪崩了他。” 老爷子眉开眼笑,再次表明自己的态度。 以他的年龄,能在有生之年见证重孙子出生,此生也无遗憾了。 “那,那好吧。” 许妙云本就左右为难,而今听到李家众人这么说,她也想再给李天元一次机会。 究竟是真心,还是假意,就让时间来证明一切。 第12章 谈判 眼见大家都想给李天元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许妙锦也默认了这一切,不再怂恿姐姐离婚。 反过来讲,只要她和姐姐不被李天元的骚扰,住哪都一样。 尤其在这冰天雪地,数九寒天的严冬里,能解决温饱问题比什么都强。 “耶!” 李天元内心狂喜,只要老婆不跟他离婚,分开住就分开住。 住在父母这里,他反而更放心。 爸妈早就盼着抱孙子了,如今听到儿媳妇怀孕,还不得把她当宝一样宠着? “爸、妈,今天由我下厨,我这就去把野鸡和野兔炖了,给咱们家改善伙食。” 说话间,李天元已经钻进厨房开始忙碌,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众人异样的眼神。 赵雅琴与李国忠相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欣慰之色。 “儿子之所以转性,会不会跟妙云怀孕有关?” 不仅赵雅琴和李国忠这么想,就连许妙锦和许妙云也是这么想的。 如果因为这个孩子能让李天元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倒是未来可期,日子也算有了盼头。 …… 一小时后。 李天元笑吟吟地端着一大盆野味从厨房走了出来。 “爷爷,爸、妈,媳妇、小锦,吃饭了。” 正在聊天的众人诧异地看向李天元,没想到这小子还真会做饭。 虽然还没看到实物,但从厨房飘出来的香味判断,味道肯定不错。 “你个败家子,该不会把所有野兔和野鸡一锅炖了吧?” 赵雅琴看着李天元端来的饭菜,顿感一阵心疼。 半只野兔,一只野鸡都够他们一家吃好几顿饭了。 尤其在许妙云怀孕的这个关键时候,留着给她补充营养不好吗? 李天元却无所谓地笑了笑,说道: “没有啊,我还做了一个野鸡汤。” “你个败家玩意,就不能分两三顿吃吗?” “妈,不就是半只兔子,一只野鸡吗?等会儿我就把另外半只给你们取来。” 李天元心情大好。 反正媳妇和小姨子今后要在爸妈家生活,他留着半只兔子也没用,今后只要打到猎物就往爸妈家送,他不仅能蹭吃蹭喝,还能跟媳妇培养感情。 至于回自己的房子睡觉,无所谓啦。 他想几点回就几点回。 难道父母还真的给他规定时间? “好了,难得我大孙子懂事,不要坏了大家的心情。” 老爷子终止了母子二人的谈话,转头看向许妙云,捋着山羊胡,笑呵呵地说道: “妙云啊,要是想吃肉了就跟爷爷说,额虽然老了,但还能拿得动枪,老林子照去不误。” “爸,要去也是额去,你可别瞎搞。” 李国忠立马起身,他可不想让老父亲冒险。 听到两人的对话,把在场其他人吓了一大跳。 年轻时,这对父子去跟熊瞎子单挑都无所谓,可现在一个是八十岁的高龄,另一个快六十岁了,这要出个叉子,那还得了? “爷爷,赶紧吃饭吧,尝尝我的手艺。” 李天元笑着说道,他能听出老爷子和父亲话里的意思。 只要他们有这个心就行,至于打猎他一人足矣。 “好好好!” 老爷子好久都没有像今天这么开心了,当即拿起筷子说道:“那就让额来尝尝你的手艺。” 说话间,老爷子已经夹起兔头直接啃了起来。 其他人也跟着动筷。 李天元更是把一条肥硕的兔大腿当众夹到许妙云碗中,关心道: “媳妇,你现在是两个人,要多吃,补充营养,知道吗?” “嗯!” 许妙云俏脸发红,乖巧地应着。 结婚这么久,李天元还是第一次给她夹菜,当众说出这种关怀的话,让她有些紧张的小心脏都在怦怦乱跳。 李国忠和赵雅琴相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看出了欣慰之色。 儿子终于开窍了! 只要一直这样保持下去,这个家才会有希望,才会有未来。 随即,李天元又夹起另一条兔腿,放到许妙锦碗中,诚恳地说道: “小锦,之前的事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哼!” 许妙锦冷哼一声,没有搭理李天元。 但碗中的兔腿,她是一口都没落下。 很快,一盆兔肉见底,李天元又从厨房端出一盆野鸡汤,说道: “媳妇,鸡汤可是好东西,你要多吃多喝。” 没有葱花,没有佐料,但在这个年代原汁原味更有味道。 李天元先给许妙云盛了一碗,然后又挨个给众人盛汤。 轮到老爷子的时候,他的话锋突然一转,嘿嘿笑道: “爷爷,您看我都是快要当爸的人了,今后,更是咱们老李家的顶梁柱。你们的生活要想过得更好,我就得每天去钻老林子,您看是不是应该把那个东西传给我了?” “李天元,老娘警告你,你在大通山周围打打猎可以,但钻老林子休想。” 不等老爷子开口,赵雅琴如同踩到尾巴的猫,瞬间炸毛。 猎人看似风光,实则危险重重。 尤其对家人而言,其中苦楚没有人比她更为清楚。 曾经,李国忠每次进山,她都担心得夜不能寐,生怕出个好歹。 若非生活所迫,这辈子她都不想过那种担惊受怕的日子。 “妇人之仁!” 赵雅琴的话语刚落,老爷子就恶狠狠地瞪了过去。 “李家儿郎岂能因为惧怕那些畜生放弃老林子?打几只野兔野鸡还不如不打,要打就要打大货,只有打到大货的猎人才是好猎人。” “爸……” “闭嘴!” 老爷子正在兴头上,岂会听赵雅琴的劝说? 他敢一人独闯大通山,李国忠仅凭一把斧头就敢单挑熊瞎子,父子二人并非鲁莽,而是对李家祖传武术《擒拿十八手》的绝对自信。 再加上李家三代一脉单传,又有传男不传女的家规。 不论老爷子,还是李国忠都不想让祖宗留下的东西在他们手上断了传承。 何况李天元小时候跟着老爷子学习过前十手,只要学会后八手,这门祖传武术也算有了继承人。 “爸,天元他学了前十手就变得目中无人、好吃懒做、酗酒赌博,要是他把十八手全都学会了,你想过妙云的感受吗?” 赵雅琴非常担心,既担心儿子学会擒拿十八手变坏,又担心儿子钻老林子遇到危险。 毕竟儿子是娘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无法做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李天元若是仗着擒拿十八手无法无天,整个四坪村又有谁能收拾住他? 这不是关键,关键这小子要是膨胀了,学着李国忠单挑熊瞎子又该怎么办? 老爷子冷着脸,义正言辞道: “正因为妙云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额才觉得更应该把后八手传给这小子,以后进山也算多了一份底气。” 没有进过老林子的人就不知道林中危险。 一个身手敏捷,反应迅速的猎人跟那些二把刀不能同日而语。 只要不是傻到徒手单挑大型猛兽,其他动物基本对他构不成威胁。 如果自己不小心失足掉下山崖,或者被野猪撞断腿,那就只能怪自己太傻、太天真。 优秀的猎人哪个不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三思而行? 只有莽夫才会不计后果,夜郎自大。 …… 第13章 传承 “妈,我心里有数。” 李天元眼见气氛不对,依旧据理力争。 “要不是咱们家有擒拿十八手,我爷爷敢跟土匪拼命?怕是早就牺牲在大通山上了;我爸更不会设身取义,仅凭一把斧头就敢单挑熊瞎子。” “这是底气,来自老李家祖传擒拿十八手的底气,也是日后我们能不能过上好日子的基础。” “随便你,反正额一个姓赵的说不过你们三个姓李的。” 赵雅琴气呼呼的说道。 话虽这么说,但她不再纠结此事,转而牵起许妙云的手,三女拉起了家常。 老爷子则带着李天元走进自己房间。 “天元啊,你知道爷爷刚才为什么要用那种态度跟你妈妈说话?” 房间内,老爷子一边翻箱倒柜,一边询问李天元。 李天元嘿嘿笑道:“不就是不想让我妈和我媳妇担心吗?爷爷,我懂!” “你懂就好!” 老爷子欣慰地笑了。 没想到这小子察言观色的能力这么强,也不像村里人说的那般不堪嘛。 还是说,这个不被人看好的孙子终于开窍了。 好事,这对老李家而言是天大的好事。 没一会,老爷子便从木箱中翻出一本用红布包裹的古籍。 “天元,这就是咱们老李家的不传之秘,擒拿十八手,从今天开始,由你保管。” “多谢爷爷。” 李天元躬身拜谢,双手接过古籍。 老爷子捋了捋山羊胡,拿起烟杆,填上老汉烟,点火抽烟,继续说道: “打猎需要脑子,而不是蛮力。” “强悍的身体加上敏捷的身手,以及机智的头脑和精准的枪法,再用各种机关陷阱和兽夹套具辅助,这就是咱们老李家打猎的秘诀。” “老林子里危险重重,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尸骨无存,优秀的猎人必须懂得就近取材。只要用心,花草树木,飞禽猛兽亦可成为你的帮手,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为己所用,这就是打猎的真谛……” “另外,捕猎陷阱分为地面陷阱和空中陷阱,需要绳结和特殊地理配合,具体作法是这么……” 这天下午,老李家异常和谐。 一老一少在房间内促膝长谈,言传身教。 从打猎的本质,一直到枪法,再到陷阱和绳结的系法。 老人讲得详细,少年听得认真。 一直到深夜,李天元才拿着泛黄的古书从屋内走出。 “爸,妈,媳妇,我先回去,等我明天从山上下来再来看你们。” …… 李天元依依不舍地离开李家老宅。 短暂的分别是为了以后更好地相聚。 只要许妙云不跟他离婚,他有信心征服所有人。 老爸老妈也好,三个姐姐也罢,亦或者老婆和小姨子,这些对他非常重要的人都会因他重生而过上好日子。 片刻后。 李天元回到自己家里,然后带上一只野鸡,又来到杨球娃家里。 昨晚借枪的时候,他就说过,今晚要带杨球娃吃肉。 咚咚咚! 房门敲响,李天元贴着门缝大声喊道: “球娃,快点开门,哥今晚请你吃鸡。” 咣当! 房门打开。 煤油灯微弱的火苗在灯芯上跳动,杨球娃刚刚做好的杂面散饭还在锅里煮着。 “天哥,额严重怀疑你有千里眼,不然,你怎么每次都能来得这么准时?” “少废话,看哥给你带了什么?” 李天元十分得意地晃了晃手中野鸡。 杨球娃的双眼顿时瞪得溜圆。 “野鸡!” “废话,你以为五六式是白拿的?” “天哥,你可真是额的亲哥啊。” 杨球娃喜不自胜,直接给李天元一个大大的熊抱。 在这个物资匮乏、人人吃不饱饭的年代,谁的生活不拮据? 买肉需要肉票,买粮需要粮票,买一袋化肥种地都要化肥票。 而李天元拿着一整只大野鸡送货上门,可见他们的关系有多好。 当然,最无奈的还是杨球娃。 他明明守着一座金山,却愣是不敢动其分毫。 吃个杂面散饭,还要在深更半夜偷偷摸摸地进行。 至于肉,那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梦。 但今晚,这个梦要实现了。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你愣着干嘛?还不赶紧去做饭?” 李天元盯着眼眶含泪,站在门口发愣的杨球娃,直接把大野鸡丢入对方怀中。 他只负责打猎,吃肉,可不负责拔毛、做饭。 “天哥稍等,马上就好。” 杨球娃这才反应过来,拎着大野鸡立刻开整。 拔毛、破肚、切割、爆炒。 没一会,一盆爆炒野鸡肉新鲜出锅。 李天元和杨球娃一人一碗杂面散饭,就着野鸡肉吃得津津有味。 “哎呀,真香!” “天哥,谢谢你让额尝到了肉的味道。” 杨球娃一边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又哭得稀里哗啦。 自从家人先后去世,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成了孤儿。 从进公社到分产到户,他已经有十多年没吃这么痛快了。 更不知道大口吃肉是什么感觉? 今天,李天元让他不仅尝到了肉的味道,还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过瘾!” “他妈的,哭哭唧唧,跟个娘们似的,丢不丢人?” 李天元没好气地瞪了杨球娃一眼,一顿野鸡肉而已,至于这么煽情吗? “球娃,想不想天天有肉吃?” “想!” “你若是真想的话,明天把庄必凡叫过来,我们三组建一支狩猎小队,过段时间去老林子耍耍。” 李天元满脸含笑,这才是他今晚送野鸡的目的。 想要打到狠货,就必须钻老林子。 他可不是孤胆英雄,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又怎会把自己置身于险地? 猥琐发育也好,苟着成长也罢。 他的目的是弥补前世遗憾,让家人和身边要好的朋友过上好日子。 孤身一人一旦在老林子出事。 别说救援了,怕是连个传信的人都没有。 今天,又经过老爷子言传身教,让他更加坚定组建狩猎小队的想法。 那么,问题来了。 李天元为什么要选杨球娃和庄必凡? 前世,杨球娃对他有恩,他不希望对方守着一座金山而不敢用,哪怕吃散饭还要在深更半夜偷偷摸摸地进行。 当下,唯有跟着他打猎,杨球娃才敢光明正大地吃肉。 久而久之,他就可以慢慢动用那些财富。 然后,再以经商下海的方式投资出去,一出一进,全部洗白,任谁都挑不出毛病。 第14章 发现野猪群 至于庄必凡,他是村里有名的守村人。 庄家与李家关系甚秘,他爷爷和老爹先后跟着李老爷子和李国忠的赶山打猎,是可以把后背交给对方的亲密战友。 庄必凡在很小的时候发过一次高烧,导致他反应有点迟钝,人也有点憨。 看上去还有点不灵光的样子,但他绝对不是傻子。 他天生神力,力大无穷,三四百斤的东西说拿就拿。 因此村民都喜欢找他帮忙,凡是有出力的地方,肯定少不了他的身影。 但他从来不求回报,有时还会被那些小心眼的村民恶意欺负。 听之任之,一笑而过。 再加上母亲去世,父亲思念成疾,已经有好多年不打猎了。 因此,父子二人就成了四坪村人尽皆知的大小光棍。 不过,庄家有一张祖传的牛角弓,足足有二十担力。 庄父曾经凭借这张弓在十里八乡闯出了神射手的称号,还与李国忠组队,两人成为最要好的搭档。 如今,牛角弓传到庄必凡这一代,不带去打猎实在太可惜了。 杨球娃拍着胸脯保证道: “天哥放心,明天额就把那个憨憨带过来,咱们好好合计合计。” “行,那就这么定了,明天下午咱们再碰头。” 一切安排妥当,已是三更时分。 李天元回到家中,又整理了制作了几个捕兽夹和套圈,这才上炕睡觉。 …… 一夜无话,转眼便是第二天。 天还没亮,李天元就扛着枪,带着杀猪刀上山了。 一路走来,他竟然没有遇到一只猎物。 昨天下的套圈和兽夹要么被损坏,要么就毫发未动。 “这不符合常理啊,我用的铁丝虽然套不住野猪和豺狼,但套野兔和野鸡这些小动物还是没问题的。” 李天元捡起损坏的铁丝仔细查看。 套圈的另一头还在树杈子上绑着,另一头则被暴力扯断。 再仔细查看雪地上的踪迹。 脚印很乱,但可以很好地辨识出并非人类的脚印。 也就是说,除了他,没有其他人上山,所以这些损坏的套圈并非人为破坏。 李天元继续前行,终于在一处三岔口发现了新的踪迹。 雪地上杂乱的脚印分为三路。 其中一路形似鸡爪,分明是野鸡的踪迹。 而另一路形似长圆,三个一组,非常均匀,这是兔子奔跑时留下的脚印。 最后一路则又乱又密,就像有很多动物排队经过一样。 “我知道了,这是野猪群的脚印。” 李天元恍然大悟。 大通山。 山高林密,南峰北坡。 南峰属于阴面,植被茂密,很难晒到太阳,山上的积雪要到清明节才能完全消融。 冻土更是足足有一米来厚,野猪想要在此觅食,谈何容易。 北坡则不同,属于阳面,是一溜慢坡,植被稀少,树木矮小。 只要有太阳,再厚的雪三天就能消融。 所以,一到冬天,北坡就成了所有动物的天堂,无数飞禽走兽都会来北坡觅食,晒太阳。 当然,机遇与危险并存。 一不小心就会闯入大型猛兽的领地,其后果可想而知。 今天是大雪后的第二天,积雪未化,只要有动物出没,雪地上都会留下它们的踪迹,这个狩猎提供了很好的辨识度。 李天元顺着野猪群留下的脚印一路追击。 不多时,他的脑海中就出现了六道黑影。 顺着黑影的方向望去,一处坡度平缓的雪地上赫然有六头野猪。 两只大野猪带着四只小猪仔正在觅食。 “雾草,这居然是一头野猪王。” 李天元蜷缩在榛树丛后的雪窝子里,棉袄领子竖起来遮住半张脸,呼出的白气在眉毛上结出细小的冰晶。 他端起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托抵在右肩窝的瞬间,青铜色的准星已经锁定了百米外的那道暗褐色的身影。 那是一头真正的野猪王。 脊背上钢针般的鬃毛挂着冰凌,獠牙足有成年人的前臂长,此刻正在拱开积雪翻找地上的食物。 在打猎圈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世上最难打的猎就是一猪二熊三老虎。 野猪能排在熊瞎子和老虎之前,可见它的狩猎地位有多高。 这家伙皮糙肉厚,骨头硬。 还经常在松树上蹭痒,那些粘稠的松油都会蹭到它那坚硬的皮毛上。 再在地上打滚时,泥土就会被松油粘在野猪的皮肤表面,那就跟穿了一层盔甲似的,枪都很难打透。 全身上下,唯一称得上致命的弱点恐怕就只剩眼睛和眉心了。 要么一枪命中眉心,要么打掉它的双眼,让它成为瞎子,否则很难将其击杀。 若是临死反扑,被那两根尖锐的獠牙碰到,身上肯定会多出两个血窟窿。 轻则伤残,重则死亡。 如今,李天元不仅枪法如神,还有如同雷达一样的预知能力。 关键手中的这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弹容十发,射速735米秒。 别说打一头野猪王了,就算遇到令人闻风丧胆的灰狼群,他也有一战之力。 说时迟,那时快。 只听砰的一声,枪声在山间回荡。 子弹从枪膛中爆射而出,划出一条美丽的抛物线,直奔野猪王而去。 扑哧! 眨眼间,子弹正中野猪王眉心。 顿时,其它野猪落荒而逃。 唯独那头受伤的野猪王不仅没逃,反而激起它血脉中最原始的凶性,嘴里发出雷鸣般的咆哮,后蹄蹬地的瞬间,碗口粗的桦树应声折断。 一跃而起,直奔李天元的方向而来。 “该死的畜生,这么快就发现我了?” 李天元万万没有想到野猪的危险意识居然这么强,更没想到这家伙的皮骨这般结实。 由于距离太远,五六式步枪的子弹只是穿破野猪的皮肉,并未穿透它的头骨。 正中眉心的这一枪不仅没有打死它,反而激起了它最原始的凶性。 垂死反扑,不退反进。 “想拉老子垫背,简直痴心妄想!” 李天元一眼就读懂了野猪王的心思,哪怕它被这个可恶的人类就地斩杀,也要为自己的族群搏得一线生机。 这也是野猪王的责任。 “既然一枪打不死你,那我就用两枪三枪,反正我的枪里有十发子弹,我不信还打不死你个畜生。” 李天元索性不在隐藏,直接站起身,端枪、瞄准,枪口对准了野猪王的眼睛。 砰! 枪声再次响起,子弹划破长空,穿透空气,准确命中野猪王的右眼。 轰! 就在子弹射中野猪王右眼的瞬间。 正在狂奔而来的野猪王顿时一个趔趄,以倒插葱的姿态一头扎进积雪当中,嘴里发出痛苦的嚎叫声。 紧接着,又是一阵翻滚。 野猪王肥硕的身体顺着山坡向下滚动了数十米,一直到一处平地上才算稳住身形。 起身后,只见野猪右眼凹陷,血流如注,喉咙里发出凄惨的嚎叫声。 那声音比村里杀年猪的叫声还要响亮,几乎响彻整个大通山。 野猪王晃了晃发晕的脑袋,起身后用血红的左眼辨别方向,寻找李天元的踪迹。 “这都没死?” 李天元暗暗惊诧,“怪不得老爷子说打猎最难打的就是一猪二熊三老虎。” 连中两枪,都没死,可见其顽强的生命力。 第15章 枪猎野猪王 “妈的,老子不信打不死你个小畜生。” 李天元咬着后槽牙低声咒骂,食指轻打扳机,计算风速和温度等影响弹道轨迹的因素。 这是他第三次端枪瞄准。 就算野猪王有铜墙铁壁的身体,但他有弹容十发的五六式啊。 他就不信十发子弹全部命中,还打不死对方。 天底下哪有这么邪乎的事? 同一时间,野猪终于回过神来,也辨别出李天元的方向。 这一次,它学聪明了。 借着坡度优势做掩护,以一种更为疯癫、残暴的速度,奔向李天元。 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上百米的距离眨眼间即到。 李天元提前在四周布置的捕兽夹、铁丝套圈形同虚设。 不仅没有阻拦野猪分毫,反而让其更加狂暴。 正在端枪瞄准的他顿时一惊。 “好恐怖的速度!” 他还没来及瞄准,野猪已经距离自己不足十米。 “这就是爷爷常说的狂暴状态下,凶兽临死前的反扑吗?” 短暂的震惊过后,李天元开启了伴随他重生的预判能力。 下一刻,他的脑海中不仅出现了野猪王下一步的落脚点,还清晰地勾列出子弹飞行的轨迹。 李天元屏气凝神,人枪合一。 这一刻,仿佛时间静止,四周寂静无声。 忽然! 砰! 枪声响起,子弹从枪膛中爆射而出。 只听噗嗤一声,极速飞行的子弹按照预定轨迹准确无误地射入野猪王左眼。 由于距离太近,这一枪的杀伤力堪比三枪之最。 李天元甚至都能听到野猪王头颅碎裂的声音,滚烫的野猪血更是溅了他一身。 “操!” 李天元一个战术翻滚躲到岩石后方,棉裤被冰碴子划开一道口子。 同一时间,野猪倒地,庞大的躯体犹如一块巨石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这一次,野猪王仅仅抽搐了两下,便彻底安静下来。 李天元盯着距离自己不足三米的野猪王,甚至能闻到野猪身上浓重的腥臊味,混杂着松脂与血腥的诡异气息。 只见野猪王身高一米,体长近两米,目测至少有四百斤。 整体毛色呈深褐色,尖锐的獠牙犹如两柄短刃,背后的鬃毛如同钢针一样根根竖立、坚硬无比。 为了以防万一,李天元又对着野猪王的脑袋连开两枪,这才放心下来。 “还好有这把五六式,不然,还真不好对付。” 李天元心有余悸,刚才狩猎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现在越想越心惊。 倘若自己手中握着的不是半自动步枪,而是一把填火药钢砂的单管猎枪,哪怕他有预知能力,遇到野猪王也只有拔腿就跑的份。 刚才心神紧绷,此刻放松下来,李天元这才发现自己的脑门上已经布满汗珠。 整个人更是无力地躺在雪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不行,我必须尽快把它弄下山,不然,这里的血腥味肯定会招惹来其它大型猛兽。” 刚才狩猎的动静太大,肯定被猎狗、豺狼、灰狼、黑熊等大型食肉动物发现。 再加上野猪王浓郁的血气,肯定会招惹来不少飞禽猛兽。 尤其空中盘旋的金雕和秃鹫,一旦被对方盯上,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念至此,李天元来不及休息,又连忙起身,拿起杀猪刀就近砍了几根胳膊粗壮的树枝,快速制作出一个简易的爬犁。 “嗷哦!” 他刚刚把爬犁捆好,远处的山坳处就传来一阵悠长的狼嚎,惊起寒鸦无数。 "狗日的鼻子倒灵。" 李天元啐了口唾沫,把五六式重新填满子弹。 他知道必须尽快下山,要是被老林子里的那些畜生盯上,那就彻底完了。 李天元把野猪王搬放到爬犁上。 然后用麻绳固定结实,这才拉动爬犁,借着厚厚的积雪将其运送下山。 等李天元回到四坪村时,已是下午时分。 大量的体力消耗加上一天没吃饭,李天元早已累得精疲力竭。 但看着身后爬犁上的大野猪,顿时心情大好,干劲十足。 “杨球娃,快点出来帮忙。” 李天元很快就来到村西口,这个时候拖着大野猪进村肯定会被其他人看到。 财不外露,猎不分享。 这是猎人圈的规矩。 但是,如果自己打到的猎物正好被人碰到,那就另当别论。 无论如何都要根据猎物的大小分对方一二。 不然,久而久之,你若在山林里遇险,谁好心救你? 谁又愿意替你叫救援? 去年,隔壁村就有人被野猪拱了,当时只是断了一条腿。 结果没有人帮助他,更没有人替他叫救援,被活活冻死在冰天雪地当中。 村西头最边上的那户便是杨球娃家。 再加上他的懒汉之名,常年不与人来往,村里人也很少在这边走动。 这不,村里其他地方的雪都被人扫完了,唯独他家这一片纹丝未动,雪地上连个脚印都没落下。 听到李天元的叫声,正在屋里跟庄必凡商量打猎一事的杨球娃撒腿就跑了出来。 刚出门,就见李天元拖着一头如小山般大的野猪王吭哧吭哧地朝这边走来。 “天哥,你你你……这这这是野猪。” 杨球娃看到大野猪,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你什么你?” 李天元没好气地瞪了对方一眼,怒斥道:“还不赶紧过来帮忙?” “好勒!” 杨球娃应了一声,却不见他往李天元的方向走,反而又折返回屋内。 “杨球娃,你缺心眼的玩意,老子让你过来帮忙,不是让你回屋。” 李天元的肺都快气炸了。 自己从大通山把这头野猪王运下来容易吗? 眼见就要进村了,本想着让杨球娃过来帮忙,结果这个缺心眼的回屋了。 这叫什么事? “等我收拾完野猪,再来收拾你。” 李天元这么想着。 可下一秒,就见杨球娃带着一位身材强壮、体魄健硕、身高足有一米九的男子走了出来。 与杨球娃站在一起,就像一座铁塔一样魁梧。 杨球娃指着李天元的方向,对身边的男子吩咐道: “小庄,快去给天哥搭把手。” “好的。” 男子憨憨地点了点头,快步朝李天元的方向跑去。 他就是四坪村有名的守村人——庄必凡。 小时候,因发高烧导致他反应迟钝,说话做事总是慢那么半拍,笑起来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但他绝对不是傻子。 庄必凡来到李天元面前,就见他接过李天元手中的麻绳,重新把野猪王固定了一遍。 然后,一只手抓住麻绳,另一只手握住爬犁,两手同时发力,猛地转身。 哦豁! 四百来斤的野猪就这样连同爬犁全部被他背在背上。 回头朝李天元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大白牙。 “天哥,走。” “小庄,你真牛皮。” 李天元当即伸出大拇指,笑着称赞。 别人不清楚庄必凡的实力,但他作为重生者可是一清二楚。 这家伙天生神力,力大无穷,四百斤的大野猪对他来说小菜一碟。 就算再加两百斤,这家伙依旧能抗动。 …… 第16章 组建狩猎小队 回到屋内。 杨球娃已经在地上腾出一大块空地,地上还铺了一块破布。 看到李天元和庄必凡进来,连忙指着床单说道: “天哥,小庄,放这里。” “好勒!” 只听砰的一声,庄必凡就把野猪稳稳地放在破布上。 李天元从后腰抽出杀猪刀,立刻招呼两人,趁着野猪的余温开膛破肚,清理内脏。 一小时后。 一头肥美、壮硕的野猪王已经被李天元三人分解完毕。 满屋都是白花花的野猪肉和猪下水。 “小庄,球娃,辛苦了,等会给你俩一人留二十斤猪肉,其他的全部帮我送到我爸妈家。” 分割完猪肉,李天元笑着安排道。 杨球娃和庄必凡哪见过这么多猪肉,一时间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两人一个是懒汉,一个憨货,在四坪村是被人最瞧不起的人。 但他们都是李天元前世的兄弟。 前世,在李天元最绝望的时候,是他们给他撑起了一片天,给他活下去的勇气。 今天打到的这头野猪自然要分给两人一些。 另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尽快组成三人狩猎小队。 “天哥,那我就不客气了。” 杨球娃毫不客气,直接从野猪身前割下一块又肥又厚的猪肉拿去地窖保存。 他和李天元的关系最好,这些年李天元光在他们家蹭吃蹭喝的都比这二十斤猪肉都多。 倒是庄必凡,本就不善言辞的他显得更加拘谨,憨憨地挠了挠头,说道: “天哥,这,这是你打的猎物,额,额不能收!” “不碍事,等会我陪你一起去看望庄叔。” 李天元拍了拍庄必凡的肩膀,示意对方不要客气。 “另外,我今天碰到了一窝野猪,足足有六头之多,虽然公猪已经被我打了,但还有五头在北坡上活动。趁着趁北坡上的雪还没融化,我寻思着明天咱们就去把它们连窝端了,你们谁想跟我去?” “我去!” “我也去!” 杨球娃和庄必凡纷纷举手。 尤其杨球娃。 昨晚李天元就跟他通过气,今天看到对方打了一头这么大野猪王,感觉自己的懒病都好了,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大通山,把剩余的野猪全部都给灭了。 庄必凡虽然反应迟钝,但杨球娃也跟他说了打猎的事,此时此刻,更是对狩猎一事信心满满。 “天哥,额有力气,今后打猎的脏活累活额一个人包了。” “哈哈哈,好!” 李天元等的就是这句话。 只要庄必凡加入,三人狩猎小队就算成了。 今后,都不用担心打到猎物后的运送问题,光是庄必凡一人就能轻松搞定五六百斤的猎物。 再加上他和杨球娃,三人合力,一千斤不成问题。 那像今天,运送这头野猪差点没把他累死。 “小庄,我同意你加入咱们的狩猎小队,但有些话我得跟庄叔说清楚。” “行,那咱们现在就去额家,额让俺爸把牛角弓准备好,明天咱们就去打野猪。” 庄必凡迫不及待地说道。 看到李天元今天的收获,那颗躁动的心宠宠欲动。 片刻后。 李天元三人美美地吃了一顿炒肉片,吃饱喝足便带着二十斤野猪肉,一同前往庄家。 出门右拐,不到五分钟三人便来到庄必凡家。 八十年代的西北农村家家户户都是土坯房,也有少数窑洞和茅草屋。 再加上分产到户不到半年,资源匮乏,经济萧条。 大家基本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前些年,庄有才跟着李国忠打猎,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随着老伴去世,庄家只剩他和庄必凡两人。 这些年,庄有才思念成疾,身体每况愈下,日子也过得一天不如一天。 再加上庄必凡反应迟钝,说话不利索,家中又是大小两个光棍,几乎没有人愿意把女儿嫁到庄家。 儿子的婚事便成了他最大的一桩心事。 “爸,天哥和杨哥来看你了。” 庄必凡朝着屋里大喊了一声。 然后,把野猪肉放在厨房,招呼李天元和杨球娃进屋。 随即,又忙前忙后,拿起桌上的搪瓷缸子为两人倒水。 正在炕上闭目养神的庄有才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当看到李天元和杨球娃已经坐到自己身旁,他这才连忙起身,笑着说道: “天元,球娃,额以为你们会晚一点过来,没想到躺炕上就睡着了。” “庄叔,不碍事的,我今天过来主要想跟你聊聊我们三人上山打猎的事,希望你不要拒绝。” 李天元开门见山,直接说道。 打猎这件事,今天杨球娃已经跟庄有才通过气了,李天元之所以还要执意过来,就是要当面说清楚。 一是尊重,二是让庄有才更放心。 庄有才抬了抬手,笑着说道: “天元啊,这个事额举双手赞同,想当年额也是你爹的一号助手,你不嫌弃小凡反应迟钝,还拉他入伙,额高兴都来不及,又岂敢拒绝?” “庄叔,小凡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他其实很厉害的,我们小队没他可不行。” 这可不是李天元恭维庄必凡,而是人家确实有这个能力。 庄有才心里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不能当着别人的面说出来。 但凡老伴还在,以庄必凡强壮的身体和使不完的劲,谁不稀罕? 怕是媒婆都能把他们庄家的门槛踩断。 他岂会为了找儿媳妇发愁? 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把女儿嫁给庄必凡呢,毕竟在这个年代免费的劳动力可不好找。 尤其像庄必凡这么强壮的更是少之又少。 杨球娃趁机插嘴道: “庄叔,天哥今天独自一人打了一头野猪王,足足有四百多斤呢。” “什么?天元一个人打了一头野猪王?” “对啊,我们给你带了二十斤猪肉,等会让小凡给你炒了,改善改善伙食。” 杨球娃显得异常兴奋,那样子就像是自己打到的猎物一样,“还有,我们明天就准备上山,把剩余的野猪一窝端了。” “好好好,天元不愧是老李家的男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庄有才对李天元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 并没有因为李天元这些年的名声而小瞧对方,更没有因为李天元赌博而让庄必凡拒绝来往。 有那么一刻,他仿佛回到了跟着李国忠一起打猎的那个年代。 当年,他们也是三人组成的狩猎小队。 大通山也好,老林子也罢,只要进山,就没有空手回来的道理。 但是,他们还没有一人有独自狩猎野猪王的战绩。 “庄叔过奖了!” 李天元不卑不亢,谦逊地回应了一句。 …… 第17章 哪个男人经不起这样的考验? 时间流转,夜幕降临。 打猎一事商议妥当,狩猎小队也算正式组建。 李天元和杨球娃一直待到天黑才返回村西头。 很快,就见两人扛着野猪肉来到李家老宅。 暮色四合。 寒风裹挟着雪粒子掠过屋檐,发出细碎的呜咽声。 李家老宅的纸窗透出昏黄暖光,将屋檐下的冰棱染成琥珀色。 "吱呀——" 李天元弓着腰,棉袄领口蒸腾着白雾,脊背上背着一整扇野猪肉。 将近两百斤的猪肉压得他脖颈青筋暴起,满头大汗。 杨球娃跟在后头,扛着的肉块虽小些,可那油亮的猪皮蹭着补丁摞补丁的棉袄,在月光下泛着青白的光。 “爸,妈,快来搭把手。” "当家的,快,儿子回来了。" 赵雅琴撩起棉帘子冲出来,绣着红梅的围裙兜着寒气,"你们这是把山神爷的坐骑请回来了?" 她嘴上嗔怪,手却利落地托住肉块。猪肉砸在榆木案板上的闷响惊得里屋的许妙锦探出头,神情复杂地看向李天元。 姐姐嫁给李天元有一年多了,还是头一次见到对方扛着一整扇猪肉回家。 这种破天荒的行为,以前从未有过。 “球娃,这是怎么回事?” 猪肉放好,李国忠和赵雅琴端茶递水,热情地问道。 杨球娃讪讪一笑,解释道:“李叔,赵婶,这是天元一个人打的野猪王,本来中午就到家了,我们这不寻思着晚上送过来更方便些吗?” 听得此话,李国忠瞬间了然。 儿子这是怕人看到,故意在晚上把肉送过来。 这也是猎人为了不被其他人瓜分猎物而惯用的伎俩。 “哦,对了,李叔,明天额和小庄就要跟着天哥一起上山了,额得早点回家准备准备,就先不打扰你们了。” 说完,杨球娃不等李国忠挽留,一溜烟地跑出家门。 赵雅琴望着杨球娃离开的背影,埋怨道:“这孩子真是的,扛这么重的东西过来,也不知道喝杯水了再走。” 话虽这么说,但当她的目光放在两大块野猪肉上,顿时眉开眼笑。 “天元,这野猪真的是你打的?” “不是你儿子我打的,还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成?” 李天元难得反驳了母亲一回。 丢下一个白眼,径直来到许妙云身边,信誓旦旦地说道:“媳妇,这头野猪全部放在家里,你敞开肚子美美地吃,等我明天把剩余的五头野猪打来就拿到城里卖了,再把张大喜的钱还上,让小锦和张家彻底断了联系。” “嗯!”许妙云轻轻点头。 看到李天元一天天变好,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她对未来有了些许期待。 只要李天元信守承诺,在十天内把张大喜的钱还上,帮助妹妹脱离苦海,就算李天元继续家暴她,她也无怨无悔。 这次,许妙锦没有反驳,更没有给李天元甩脸色。 而是快步来到赵雅琴面前,默默地协助对方分解猪肉。 “爸,你的那把枪呢,明天借我一下呗。” 李天元安慰好许妙云,又来到李国忠,舔着一张老脸,向老爹要枪。 庄必凡他不担心,毕竟庄家也算老猎户,家里不仅有牛角弓,还有老猎枪。 倒是杨球娃,他家地下还埋着好几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可这家伙胆小不敢用。 所以,李天元必须要给杨球娃讨一把枪带上,不然,明天让他拿烧火棍打猎吗? 李国忠眉头微皱,讪笑道: “家里的那把步枪被你舅舅拿走了,不过,还有一把双管猎枪,就是填弹比较麻烦。” “无所谓,只要是枪就行。” 李天元没指望杨球娃能打到猎物,要枪无非就是为了防身罢了。 “那行,额这就给你取来。” …… 枪的事情搞定。 李天元一直待到深夜,直到母亲赵雅琴出声驱赶,他才依依不舍地朝自个家走去。 回家的路上,他还有点小情绪。 “老妈太不近人情了,我想和媳妇培养培养感情都不允许,唉……你可真是我的好娘啊。” 可是,当他回到家中,打开院门的那一刻。 院里收拾得干净整洁,炕眼里还冒出的烟雾。 顿时,心情大好。 再看家中,火炕温暖,被褥铺得整整齐齐。 关键他的那些脏衣服也被洗得干干净净,一件接一件地凉在屋内的铁丝上。 不用想,这都是许妙云做的。 “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他们虽然分开了,爸妈更是给了他一段时间的考验期。 但,哪个男人经不起这样的考验? 他们小夫妻的关系不仅没有疏远,反而走得更近。 许妙云虽然啥话都没说,但她的行为已经说明了一切。 人离心不离。 这一夜,李天元睡得特别踏实。 睡梦中,他梦到女儿出生,小姨子顺利考上大学,老婆相夫教子,陪伴左右,一家人和和美美地生活着。 砰!砰!砰! “天哥,天哥,快点开门,天都大亮了,你怎么还在睡觉?” 直到门外响起急促的敲门声,以及杨球娃公鸭似的嗓音,李天元这才从睡梦中惊醒。 “球娃,小庄,实在不好意思,媳妇烧的炕太暖和,让我睡过头了。” 李天元不好意思地打开房门,只见庄必凡手持牛角弓,背着一把单管猎枪和二十根精钢箭矢。 这都是庄家的祖传之物,再配上他那一米九高的身体,站在那就像一座铁塔似的,魁梧有力,威风八面。 杨球娃除了身后背着的爬犁,身无他物,两只手揣在袖口中,低着头,弓着腰,满脸堆笑。 与庄必凡一比较,人家像打猎的,而他像是吃席的。 这样的组合,李天元不觉得奇怪,杨球娃的枪被他拿走了,埋在地下的那些枪又不敢用,只能空着手了。 不过,他早有准备,昨晚就从李家带回来一把双管猎枪。 “都进来吧,等我洗完脸咱们就出发。” 李天元邀请两人进屋。 他也不知道自己今早为何会睡过头。 也许是在寒冷的冬天里,火炕太暖和,让人不自觉地有了懒床的想法。 也许是重生后,看到大家的生活逐渐变好,让他的心逐渐松弛下来。 不管是哪一种,其中最大的功臣肯定是许妙云。 温柔贤惠,不离不弃,这样的媳妇就算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李天元的话音刚落,杨球娃的脸色就瞬间阴沉了下来。 “天哥,我怎么听着你话里话外都在说我和小庄没老婆呢?” “怎么?羡慕了?” 李天元似笑非笑地盯着两人,“有本事就去讨个婆娘,就算大冬天不烧炕,抱着婆娘睡一样暖和。” “天哥,冬天抱着婆娘睡觉真的不用烧炕吗?” 庄必凡闷声问道。 李天元本就一句玩笑而已,想着刺激一下杨球娃和庄必凡,让他们意识到有老婆的好处。 早日脱单,结束光棍生活,省得被村里人笑话。 可,庄必凡把这句话当真了。 要知道,西北的冬天特别冷。 尤其在晚上的时候,最低温度达到零下三十多度。 一到冬天,庄必凡都要为烧炕发愁。 一是烧烤用的燃料,大部分取自山林里的枯枝烂叶,在这个年代,需要人力一背篓一背篓地将其背回家。 二是燃料烧得太少不暖和,烧得太多容易烧坏被褥。 为了这件事,他被老爹不知道训了多少次。 如今,听到李天元说:只要抱着婆娘睡觉就可以不烧炕了。 他岂能不心动? 第18章 弓在人在,弓毁人亡 李天元重重地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说道: “有婆娘帮你暖被窝,你还烧炕干啥?不觉麻烦吗?” “也是。” 庄必凡似懂非懂,但在他的认知里,只要是李天元说的话都是对的。 “天哥,你人脉面广,有路子,回头给额和杨哥一人讨个婆娘呗。” 李天元诧异地看向庄必凡,没想到这个傻小子居然让他帮忙找媳妇。 这是开窍了? 一旁的杨球娃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眼珠转动,思维活跃。 “小庄,可以啊,额没想到的事情,竟然被你想到了。” 说着,他又点头哈腰地来到李天元身边,十分殷勤地说道: “天哥,这个忙你必须帮,额的要求也不高,找个像嫂子一样贤惠漂亮的就行。” “就你的这要求还不高?” 李天元没好气地瞪了杨球娃一眼,像许妙云这样的媳妇还真不好找。 就他以前的所作所为,但凡换做她人,早就跟他离婚了,岂会任劳任怨到今天? 杨球娃也不介意,厚着脸皮说道: “嘿嘿,额这不是朝天哥看齐吗?” “行,我给你们先物色着,有合适的了就第一时间介绍给你们认识。” 李天元当下毛巾,欣然应允。 前世,杨球娃在九五年的时候才结婚,老婆是城里人,还是一个年轻姑娘。 杨球娃以为自己走了桃花运,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娶女人进门。 结果,自己却成了接盘侠。 盛怒之下,直接离婚,这段婚姻前后维持了不足半年。 千禧年后,杨球娃才敢动用藏在地底的东西,换成钱后,开始下海经商。 开公司,办工厂,声名鹊起。 到了2008年转战房地产,一举成为西北首富。 同年,他更是娶了一位比自己小近三十岁的小娇妻。 至于庄必凡。 他也在两年后讨到了媳妇。 如果李天元没有记错的话,那个姑娘还是隔壁村的,人美心善,贤惠顾家,两人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 再加上庄必凡吃苦耐劳,力气大,生活不算太富裕,但也过得多姿多彩。 说话间,李天元已经穿好衣服,整理好装备。 随后,戴上毡帽,背上步枪,锁好门后,便与杨球娃和庄必凡朝大通山走去。 …… 大通山,北坡。 太阳初升,厚厚的雪地上留下三人的脚印。 山风掠过山林,带着雪粒子的呼啸声。 杨球娃缩着脖子走在最后,嘴里还哼起秧歌:“正月里来是新春,家家户户点红灯;老的给少拜个年,少的给老鞠个躬;老汉过年哈哈笑,媳妇过年扭扭腰……” 跑调的歌声惊动了灌木丛里的野兔,杨球娃还没反应过来,庄必凡的箭矢就已经破空而来。 连带野兔一同钉在树干上,发出嗡嗡嗡的震颤声。 李天元望着箭羽上的冰渣,不由得暗暗啧舌,这箭法简直神了。 杨球娃紧走两步,棉鞋陷进雪窝又拔出来,兴高采烈地拔下箭矢,拎起死透的兔子,兴奋地喊道:“小庄,可以啊,这么快就被你搞到了开门红。” “嘿嘿嘿,运气好!” 庄必凡憨憨地挠了挠头,回头看向李天元。“天哥,这只兔子怎么办?” “今天除了野猪,其他猎物谁打到就是谁的。” “好嘞!” 此话一出,杨球娃和庄必凡皆是一喜。 三人继续前行。 所过之处,没有一只猎物能逃过他们的屠手。 庄必凡犹如后羿附体,箭法如神,臂力惊人,二十担的牛角弓每次都能被他拉到满月,精钢箭矢犹如长了眼睛一样,百米内百发百中,杀猎物于无形。 “看来小庄获得了庄叔真传,这狩猎天赋着实惊人。” 李天元本以为庄必凡是最拉胯的那个,毕竟弓箭狩猎根本无法与猎枪相提并论。 没想到杨球娃才是那个菜鸡。 由于他常年待在家里,身体虚得一塌糊涂。 刚开始,他还能跟上李天元和庄必凡的脚步,可随着坡度越来越陡,走过的路程也越来越多,他的体力直线下降。 此时,已是上气不接下气。 再加上他拿的是双管老猎枪。 不仅准头差,射程也超不过百米。 最让他头疼的是猎枪的填弹过程。 这玩意工序繁杂,先要填充火药,然后垫两层纸,捅实后再往里填钢砂,然后再垫两层纸,以免钢砂从枪管中滑出。 最后填装底火。 整个填弹过程至少需要五分钟,哪怕有经验的老猎人也要用两分钟才能把两根枪管填充好。 “妈的,真不明白当年李叔他们拿着这玩意是怎么打猎的,等老子回去就从地底再挖一把五六式出来,我就不信自己比不过一个庄必凡。” 杨球娃一边填弹,一边小声嘀咕着。 从上山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而他只打到了一只野鸡。 庄必凡弓弓满月,次次命中,已经射了两只野兔,两只野鸡了。 李天元一枪未开,一直寻找野猪群的踪迹,一会儿看向远方,一会儿又看向脚下,哪怕路过的猪粪他都要摸上一把,根据温度判断野猪经过的时间。 时不时还要检查昨天布置的兽夹和套圈,损坏的又要重新布置。 即使这样,他都收获了两只野兔。 “天哥,咱们先休息一会,额实在是走不动了。” 填充完弹药,杨球娃已经累成了狗。 他也不管李天元同不同意,当即躺在地上,抓起地上的白雪往嘴里塞。 见此,李天元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前进,从腰间接下水壶,递给杨球娃。 “喝点热水吧,不要总拿雪来解渴。” “谢谢天哥。” 杨球娃也不客气,接过李天元手中的水壶便喝了起来。 没一会,庄必凡也走了过来。 从腰间解下水壶和背包,里面既有热水,又有干粮。 一看就准备充足。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才是那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呢。 哪像杨球娃,跟个二傻子似的,除了爬犁啥都没准备。 “小庄,昨晚庄叔没少给你传道吧?” 李天元把自己的背包打开,从中取出一碗炒肉片,与庄必凡的干粮摆放在一起。 庄必凡嗡里嗡气地说道: “俺爸说只要进山就必须带足水和干粮,柴刀、猎枪、弓箭是猎人的三条命,打不到猎物不要紧,这几样东西不能丢。” “小庄,庄叔还说什么了?” 正在喝水的杨球娃听到庄必凡的话,觉得很有道理。 但凡昨晚有人跟他交代这些,他也不至于什么也不带。 庄必凡紧了紧手中的牛角弓,一脸严肃道: “俺爸还说,弓在人在,弓毁人亡。” “啊……这么严重?” 杨球娃着实被吓到了,没想到庄有才会对庄必凡说出这样的话。 可见这把牛角弓的珍贵程度。 一时间,杨球娃看向牛角弓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第19章 围猎野猪群 “好了,这个话题到此为止。” 眼见气氛凝重,李天元连忙叫停两人的谈话。 以庄有才的性格肯定会跟庄必凡交代很多事情。 而庄必凡又是一个耿直、不会撒谎的人,说不定会把祖传牛角弓的秘密都能说出来。 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意。 这话要是传到庄有才耳朵里,他肯定会胡思乱想。 三人狩猎小队刚刚成立,可别因为一件小事影响了大家的心情。 随即,李天元恶狠狠地瞪了杨球娃一眼,警告道: “球娃,有些事可以随便打听,但有些事提都不能提,回头我跟你讲讲打猎技巧和注意事项。” “好的,天哥。” 杨球娃知道自己问到了敏感问题,便不再这个话题上深究。 话说回来,他们三人身上谁没有秘密? 他和李天元的秘密最多,也最震撼人心。 “咦?野猪来了?” 就在这时,李天元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五道模糊的黑影。 方圆五百米内的地势结构就像3d建模一样,在他的脑海中浮现。 之前他没有留意过这个伴生功能的预知范围和探索范围。 此刻,他敢肯定这五道黑影就是昨天逃走的那五头野猪。 目光顺着黑影的方向望去,果然在五百米处有一大四小五头野猪正在觅食。 “看来这个功能的有效探索范围是五百米。” 五百米内所有事物都会在他的脑海中呈现。 距离越近,目标黑影就越凝实。 李天元还发现,这个功能有多样性。 比如,黑影代表动物,阴影越大,代表的动物越大,相反,黑影越小,则代表的动物越小。 另外,绿色代表植物,颜色越亮,植物越值钱。 目前发现的就这两种颜色,后面会不会出现更多颜色,李天元就不得而知了。 “球娃,小庄,准备战斗,我发现野猪踪迹了。” 李天元说话的同时,右手已经拉动枪栓。 只听咔咔两声,子弹上膛,随时都能射击。 “天哥,野猪在哪呢?” 杨球娃一脸茫然地站起身,四下张望,连一个野猪的影子都没看到。 庄必凡下意识握紧手中的牛角弓,同样四下寻找,他也没看到野猪。 “东面五百米的斜坡上。” 李天元快速收拾好还未吃完的炒肉片和水壶,开始制定围猎方案。 “球娃,你去左面,小庄,你去右面。记住,没有我的命令不准擅自行动,我们先挨个打小的,最后再集中火力收拾那头大母猪。” 后面的话是他故意给杨球娃说的,这货看上去精明得很,实则对打猎一窍不通。 大家好不容易找到野猪群,可别因为杨球娃一人让大家空欢喜一场。 至于庄必凡,别看他憨憨的,不善言辞,可他的打猎天赋无可挑剔,仿佛他就是专门为打猎而生一样。 精钢箭,牛角弓,来无影去无踪。 百步穿杨,百发百中。 以庄必凡的箭法,只要被他盯上的猎物,休想逃脱。 但杨球娃就不一样了。 枪法烂,胆子小,身体虚。 到时候,还没开打,可千万别把野猪吓跑了。 “天哥放心,额保证不会乱来。” “额也不会乱来。” 杨球娃和庄必凡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保证道。 李天元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给两人画大饼。 哦不,是狩猎前的动员会。 “只要我们这次围猎成功,今后不仅有吃不完的肉,还能把多余的肉带去城里换钱换粮票,接下来,我们究竟能不能吃上肉和白面馒头在此一举,你俩有没有信心?” “有!” 庄必凡和杨球娃异口同声,又怕声音太大惊扰了野猪群。 “行动!” 随着李天元一声令下,杨球娃朝左面包抄,庄必凡朝右边包抄,而他则从正面进攻。 这是一个典型的口袋阵。 三人从三个不同的方向迂回包抄,只留一条下山的路给野猪群。 如此一来,就不怕野猪往老林子逃了,他们也不用涉险进入其他凶兽的领地。 既能围猎野猪,还能规避风险。 三人犹如三头狡黠的豺狼,弓着腰在雪地上快速穿行。 没一会,就悄无声息地来到野猪群周围,以三方包围之势把野猪群围困在五十米范围内。 李天元左手持枪,用右手的手势与杨球娃和庄必凡沟通。 待到两人各自打出ok手势,狩猎目标已然选定。 李天元猛地从雪地上爬起,单膝跪地成半蹲姿势,枪托顶住右肩。 端枪、瞄准、扣动扳机,一气呵成。 砰! 枪声响起,响彻山林。 金色弹头从枪膛中爆射而出,以735米秒的速度,朝着目标猎物射去。 扑哧! 五十米的距离几乎在枪响的同时子弹已经命中野猪右眼。 同一时间,庄必凡搭弓射箭,弓如满月,箭如流星,其速度丝毫不弱于李天元。 杨球娃拿着双管猎枪,瞄了好一会才扣动扳机。 砰! 随着一阵黑烟从枪口中冒出的同时,无数钢砂朝着目标猎物喷射而去。 扑哧!扑哧! 钢砂的覆盖面太过,命中率也高,几乎所有野猪都被他一枪打中。 可是,这些钢砂没有步枪子弹那么集中,力量更是被削去一半。 看似声势浩大的一枪,结果连野猪的皮毛都没破开,甚至都未伤其分毫。 杨球娃那叫一个气,连忙扣动扳机,打出第二枪。 其结果,依旧如是。 “妈的,两枪都没能伤其分毫,额要这破玩意有啥用?” 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 杨球娃骂骂咧咧,恨不得赤拳上阵。 气归气,骂归骂,但两枪打完,还得往枪管里填充弹药。 “换弹!” 他的破锣嗓在从东南角传来,只见他攥着那把双管猎枪,鹿皮火药袋在腰间叮当作响。 再观李天元和庄必凡这边。 就在李天元开第二枪的时候,庄必凡的第二支精钢箭已经命中猎物。 长长的精钢箭矢上泛着冷冽的寒光。 野猪群还没反应过来,就有两头小猪仔已经倒在地上,当场断了生机。 砰砰砰! 随着枪声不断响起,受惊的猪群瞬间炸锅,獠牙撞断手腕粗的桦树苗,雪沫混着血珠在阳光下折射出诡异的颜色。 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弹容十发,李天元丝毫不担心弹药问题,只顾瞄准开枪,猎杀目标。 庄必凡有二十根精钢打造的箭矢,同样不担心数量问题,恨不得把背后的利箭一骨碌射完。 “不好,野猪朝杨球娃的方向突围了。” ………… 第20章 金雕抢食 李天元时刻观察着场内的变化。 原本他们布置的这个口袋阵万无一失。 谁知杨球娃的双管猎枪太拉跨,两枪打完就要填充火药,这段时间就成了狩猎空窗期。 最要命的是大母猪突然人立而起,四百斤的躯体撞向杨球娃藏身的灌木丛,两头受伤的小猪仔发出婴儿啼哭般的哀嚎,紧跟着母猪的脚步冲向防线缺口。 这要是守不住,不仅不能全歼野猪群,甚至还会把杨球娃置身于危险当中。 “球娃,上树!” 李天元的声音像炸雷般滚过山梁。 他瞥见杨球娃的毡帽歪在脑后,棉裤被荆棘撕开湿哒哒的棉絮,这个憨货居然在往反方向跑,背后的枪管撞在树桩上,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 “啊啊啊……天哥,快救救我!” 杨球娃吓得丢盔弃甲,屁滚尿流,他都顾不上给猎枪填充底火,拼命奔逃。 然而,大母猪仿佛认准他一样,他往那跑,野猪群就往那追。 一人三猪,距离不足五米。 杨球娃只要稍微慢上半分,他就会被母猪撞到。 一旦撞上,后果不堪设想。 “啊啊啊……救命啊!” 杨球娃的惨嚎惊飞了麻雀群,吓得松鼠刚把脑袋探出头就又缩了回去。 此时此刻,漫山遍野都是他的求救声。 庄必凡本想瞄准雌野猪,替杨球娃解围。 可杨球娃和野猪的距离太近,贸然射箭,危险系数太高。 倒是李天元,在他的预知能力的加持下,脑海中快速浮现出方圆五百米内的地势环境,并规划出一条最完美逃生路线。 “球娃,上你左手边的那棵大树。” “天哥,树在哪里?” 杨球娃快要崩溃了,仿佛看到太奶正在向自己招手。 “左手边,二十米,快!” 李天元声如雷霆,响彻整座大通山。 杨球娃惊慌失措,大脑显然已经宕机。 他根本来不及思考,下意识就朝左手边跑去。 当他转头的一瞬,果然看到二十米处有一棵一米来粗的云杉树。 “啊啊啊……” 杨球娃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声,在求生欲的加持下,竟然让他爆发出超越野猪的速度。 只见他三步并作两步,瞬息间来到云杉树下。 抱着一米来粗的树干,犹如一只灵活的猴子,蹭蹭往上爬,树皮在掌心刮出血痕都悠然未知。 砰! 只听一声巨响,野猪紧随而至,一头撞在树干上,树上的积雪犹如瀑布般倾泻而下,杨球娃险些被震落下来。 然而,就在野猪撞树的瞬间。 与之响起的还有一道沉闷的枪响。 同时,两道破空声接连而至。 咻!咻! 下一秒,就见雌野猪的右眼爆射出一团血花,左眼被一支漆黑的精钢箭矢射穿。 即使这样,它都垂死挣扎,用尽全力撞向云杉树。 砰! 这次,势大力沉地撞击,直接把半树腰的杨球娃震落下来。 “这回死定了。” 杨球娃生无可恋,身体不受控制地朝地面落下。 砰! 又是一声闷响传来,落地的杨球娃并没有落在地上,而是正巧不巧地落在野猪身上。 本就只剩一口气的野猪哪能经得起杨球娃一百六十斤的身体。 并且还是重力加速的情况下。 只见野猪猛地喷出一口鲜血,当场被杨球娃一屁股给坐死了。 “哎呦,额的个亲娘唉。” 杨球娃瘫坐在野猪肚子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低头一看,自己的裤子湿了一大片,也不知道是尿,还是融化的雪。 等李天元和庄必凡赶到的时候,野猪已经断气,彻底没了生机。 不远处,两头小猪仔眼见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全部身死,本就重伤的它们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原地打转,不知何去何从。 “小庄,干死它们。” 李天元可不会因为小猪可怜而放弃杀戮。 在这个年代,野猪不仅是生存物资,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猪肉可以换钱,肥膘可以炼油,猪头、猪肝、猪心、猪肺等猪下水都是难得一见的美食。 一头野猪有可能拯救一家人,甚至更多的人。 庄必凡对李天元言听计从,直接张弓搭箭,瞄准两头小猪仔咻咻射出两箭,本就重伤的它们当场命丧黄泉。 李天元伸手拍了拍杨球娃的肩膀,笑着问道: “还能走吗?” “呜呜呜,天哥……额……额……” 杨球娃看到李天元和庄必凡的瞬间,眼泪如就像连线的雨珠,哗哗地往下流。 刚才生死时速,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求生。 此刻,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让他有种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的错觉。 越回想刚才,想越后怕,越想哭得越大声。 这时,射杀最后两只小猪仔的庄必凡从不远处走来,指着杨球娃的棉裤,憨憨地问道: “杨哥,你,你的裤裆怎么湿了?” “裤裆?” 杨球娃瞬间止哭,连忙用手摸了裤裆一把,面不改色地说道: “哦,这个啊,可能是刚才粘在裤裆上的积雪融化了。” “那我怎么闻到有一股尿骚味?” “尿骚味?可能是野猪的吧。” 杨球娃一本正经地胡诌诌,打死他都不能承认自己尿裤子的事实。 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啼鸣。 “啾!” 尖锐的啼鸣刺破苍穹,瞬间打破了两人的对话。 紧接着,一只大鸟从天而降,以两百公里的时速俯冲向一头小猪仔子。 正在给业主放血的李天元顿时一惊,心中暗道: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刚才围猎的时候,他就想过这场围猎动静太大,血腥味太浓,肯定会招来飞禽猛兽。 没想到,他们还没来及打扫战场,金雕就已经按捺不住,想要在他们手里夺食了。 “小庄,球娃,你俩抓紧时间打扫战场,尽快运送野猪下山。” “天哥,那头小猪仔……” 这时,杨球娃也反应了过来,翼展超过两米的黑影掠过树梢,钢构般的利爪扣住小猪仔的脑袋,锋利的爪子已经扣住小野猪的天灵盖。 “操!” 庄必凡的箭矢擦着雕翼掠过,扎进冻土三寸深。 李天元已经窜出十米开外,五六式在他手中拉出残影。 金雕鼓动的气流卷起雪雾,爪下一百多斤的小猪仔竟似无物。 “敢在老子手上夺食,那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李天元甩掉毡帽,露出热气腾腾的脑袋,朝着金雕飞起的方向追去。 第21章 捕获金雕 说时迟,那时快。 李天元化作一道残影,迅速来到一处岩壁前。 此地视野宽阔,金雕的飞行轨迹更是一览无余。 “既然你非要送货上门,那我就只能照单全收了。” 李天元心中大喜,这可是金雕啊,只要能把它驯服,以后打猎还不是手到擒来。 只见他双手端枪,枪口已经瞄准了正在借着气流上升盘旋的金雕。 下一秒,只听砰的一声,枪声在峡谷间炸开回声,子弹精准穿透金雕右翼尺骨。漫天金褐色羽毛混着雪片纷扬落下,重达十五斤的猛禽如断线风筝般栽向七道梁北坡。 李天元足尖点地,借陡坡之势滑出三丈有余,羊皮袄在身后猎猎作响。 “哼,小样,我看你往哪里逃。” 金雕坠地后,意识到自己身陷险境,果断放弃小猪仔。 用力闪动翅膀,欲要尽快逃离此地。 然而,它的右翅已经被子弹击穿,根本使不上力气。 此时此刻,它就像一个无助而又惊慌的小孩,嘴里发出阵阵悲鸣。 谁能想到拥有绝对制空权的空中霸主为了抢夺猎物,竟会落得这般下场。 这还不是让它最难受。 当李天元找到坠落点时,五只草原狼正围着受伤的金雕打转。 雕喙上沾着狼血,雪地上散落着无数羽毛,显然经历了一场恶斗。 见有人靠近,头狼龇着獠牙低吼,幽绿色的瞳孔中闪烁诡异的光芒。 "滚!" 李天元端枪瞄准,对着头狼就是一枪。吓得狼群呜咽着退入灌木丛。 他这才看清金雕状况:右翅关节粉碎性骨折,胸羽被狼爪撕去大半,但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依然锐利如刀,喉间发出威慑性的"咯咯"声。 “嗯,还不错!” 李天元已经从预知能力中获得了这只金雕的所有信息。 这家伙刚刚成年,捕猎经验不足。 再加上大雪封山,已经好几天没吃食物了,这才对野猪崽盲目下手。 不然,也不会在刚才那种情况下跟猎人抢夺猎物。 “吼!” 李天元张开双臂,身上的羊皮袄子在风中翻飞,他猛地做出一个鬼脸。 吓得金雕瞪大眼睛,煽动受伤的双翅,嘴里发出呼呼呼的声音,以示警告。 真是雕落地面被人欺。 不过,它并没有在这个人类的身前感受到恶意。 既然自己不能飞,那就用两条腿跑,它就不信自己还比不过一个人类。 随即,就见金雕庞大的躯体在雪地上一瘸一拐,左摇右晃地走着,看上去非常搞笑。 李天元既不对它动手,也不靠近它,始终与其保持十步距离,默不作声地跟着。 可是,金雕的右翅还在流血,所过之处,鲜血浸染白雪,在白茫茫的雪地上留下道道血痕,显得格外刺眼。 这样下去,它又能坚持多久? 半小时后,金雕明显体力不支,本就一瘸一拐的身体开始摇摇欲坠,就像喝醉酒的醉汉,步伐凌乱,毫无章法可言。 每走三步就要栽个跟头。 “雕兄,我承认是我打伤了你,可这也不能怪我啊,谁叫你非要抢我的猎物?” 李天元不管金雕能不能听懂,反正他就跟在对方身后,喋喋不休的说着。 “如果你信任我,就跟我回家,我保证治好你的枪伤。” 金雕无动于衷,继续在雪地中前行。 时不时还会张开双翼,威胁李天元离它远点。 可是,它的右翼刚刚展开,就又收了回去。 看着右翅上浸染的鲜血,李天元都觉得生疼。 “雕兄,你若再不止血会死的。” “雕兄,跟我回家吧,我天天给你肉吃。” “雕兄,……” 李天元就像一个话唠,喋喋不休地说着。 他可以不管野猪的得失,但这只金雕必须弄到手。 可他又不敢直接上手抓,毕竟这家伙是空中霸主,是名副其实的猛禽。 不得已才用这种方式一直跟着。 终于,金雕走不动了。 一头扎进一尺多厚的积雪中,虚弱得直不起身子。 李天元瞅准时机,一个纵身,直接飞扑到金雕面前。 同时,双手联动,快速用铁丝捆绑住金雕的双腿,又用自己的腰带捂住对方的眼睛,最后固定好受伤的翅膀,这才将其抱在怀中。 “终于抓到你了!” 再说杨球娃和庄必凡这边。 李天元走后,杨球娃渐渐恢复状态。 不管庄必凡怎么问,他始终都不承认自己被野猪吓尿的事实。 “额说你个憨憨,有完没完了?还不抓紧时间下山,你想让山上的那些家伙下来,要咱俩的命吗?” “杨哥,额一直不明白,雪花融化后为什么会有尿骚味?” "说了是野猪尿,你特妈的还问个锤子。" 杨球娃扯着裤腰暴跳如雷,冰碴子从胡须簌簌掉落。 庄必凡蹲在爬犁旁,用木棍戳着结成冰晶的"地图",满脸困惑:"可野猪明明在后腿撒尿" "闭嘴!" 杨球娃一脚踹在爬犁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老子再说一遍,是野猪滋了我一身,明白?” “哦,原来是野猪的尿,不是杨哥你的啊。” 庄必凡一边干活,一边小声嘀咕。 没一会,他就把五头野猪全部绑在爬犁上, “杨哥,额保证回去之后不跟村里人说你尿裤裆了。” “啊……庄必凡,你个憨货,这是野猪尿,不是我的尿……” 杨球娃快要崩溃了,自己怎么就遇到这么个憨货。 这种刨根问底,不达目的誓不休的做事方式着实让人抓狂。 庄必凡可不管这些,轴得跟一根筋似的。 不过,两人吵归吵,闹归闹,手上的活是一点都没落下。 等到李天元抓回金雕的时候,他们已经把五头野猪运到了七道梁。 只要翻过前面的山梁,就算到了大通山外围,再走个把小时就到四坪村了。 “咦,你俩的速度还挺快。” 李天元看到两人哼哧哼哧地拉着爬犁,连忙迎了上去。 杨球娃黑着脸,恶狠狠地瞪了庄必凡一眼,埋怨道:“要不是这个憨货问东问西,我们早就过七道梁了。” “哦?小庄都问什么?” 李天元好奇,庄必凡究竟问了什么让杨球娃如此生气。 只见庄必凡嘿嘿一笑,单手握住肩上的麻绳说道: “天哥,额就问了一下杨哥身上的雪水为什么会有尿骚味?结果杨哥就打我骂我。” “哈哈哈!” 李天元本就心情大好,而今听到这句话,差点没把自己笑岔气。 “小庄啊,等进了村子,你要么别说话,要么永远都别提你杨哥的事。” “为什么呀?” “没有为什么,你记住我的话就行。” “哦,好的,天哥。” 庄必凡敢跟杨球娃叫板,也敢跟杨球娃对着干。 但对李天元,他是发自内心的佩服。 李天元说什么,他就听什么,无条件服从。 第22章 全村出动 杨球娃尴尬得都想把自己埋在七道梁算了,今天真的太丢人了。 忽然,他的眼睛一亮,定睛看向李天元怀中。 “天哥,你怀里抱的该不会是金雕吧?” “嗯!”李天元点头。 这下瞬间吸引了两人的目光,杨球娃更是像打开话匣子一样问个不停。 “天哥,这金雕是死是活?额以前听说有人把金雕训得跟狗一样听话。” “额也听俺爹说了,好像叫熬鹰,可费人了。但熬过去,那可不得了。捕猎、预警,金雕都能办到。” 庄必凡一脸严肃,一本正经的说道。 身为猎人的后代,他从小耳濡目染,知道不少捕猎的趣事。 李天元点了点头,应道:“小庄说得没错,熬鹰非常耗人,费神费力费时间。熬不过去,雕费了,人也费了。但一旦熬过去,对我们而言就是如虎添翼。” “不过,金雕只能认一个主人,熬鹰过程只能由一个人进行。” “算了,额不是熬鹰的料。” 杨球娃听出了李天元话里的意思,他虽然羡慕有金雕的人,但以他的性格根本驯服不了金雕,索性直接打了退堂鼓。 倒是庄必凡蠢蠢欲动,可又想到这只金雕是李天元打了,也就偃旗息鼓。 “额也不是熬鹰的料,还是让天哥你来吧。” “行,这件事就这么定了,等我熬不动了你们再上。” 李天元没有推让,他追金雕那么久为了什么? 不就是将其驯服,为己所用吗。 “走吧,先回家,这么多野猪我们得好好合计合计。” …… 太阳西斜。 三人狩猎小队终于翻过了七道梁。 爬犁上的野猪在雪地上拖出深深的沟壑,李天元和杨球娃三人的裤腿上裹着一层厚厚的冰雪,破旧的棉鞋早就灌满了雪水,他们每走百步就得停下来往手里哈气。 当他们望见四坪村歪歪扭扭的烟囱时,暮色已经染紫了东方的天空。 “小庄,快去村里喊人。” 李天元肩拉爬犁,怀中抱着受伤的金雕。 五头野猪少说也有一千多斤,下山好走,运送轻松。 可到了平地,哪怕有爬犁辅助也无济于事,太沉了。 再加上他们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实在是拉不动了。 “好嘞!” 庄必凡把肩上的麻绳交到杨球娃手上,然后一溜烟地朝四坪村跑去。 没一会,就见李国忠和庄有才赶着一辆牛车走来,身后还跟了一大帮人。 浩浩荡荡! 一眼望不到头。 “雾草,这个憨货该不会把全村人都喊来了吧?” 李天元的脸都黑了,早知道就让杨球娃去喊人了。 这家伙做事谨慎,脑袋灵光,哪像庄必凡,让他喊人,直接把全村人都喊来了。 杨球娃也是满脸黑线,在心里不知道把庄必凡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多少遍。 “既然躲不过去,那就干脆用一头猪的代价,请全村人吃杀猪菜。” 来了这么多人,躲肯定躲不过去了。 按照规矩,要么分猎,要么请所有人吃杀猪菜。 反正他们三人在四坪村的名声坏透了,今天就用一头野猪的代价堵住悠悠众口,为他们三人重新正名。 今后还有谁敢说他们的坏话。 权衡利弊,李天元觉得利大于弊。 “球娃,去大脚婶那里称二十斤散酒过来,等野猪卖了再给她付钱。” “天哥,这行吗?” 杨球娃感觉李天元快要疯了,二十斤散酒在这个年代也需要四十块钱。 再加上一头野猪,哪怕五头野猪中最小的一头也有一百多斤,按照当前的物价,猪肉一斤101元,那也要值近两百元,全部加起来不得两三百了。 李天元主意已定,呵斥道:“哪来那么多废话,赶紧去买酒?” “哦哦哦!” 杨球娃眼见来了这么多人,后面的事也不需要自己处理,干脆就按李天元的吩咐去【大脚商店】买酒了。 庄有才和李国忠赶着牛车走来,隔着老远都能看到两人高兴的模样。 嘴角都快列到后耳根了。 在来的路上,庄必凡已经把打到猎物的事一五一十地跟他们说了。 尤其听到三人把野猪群连窝端了以后,恨不得让全村人都知道。 这不,后面跟着的村民并不是庄必凡叫来的,而是庄有才和李国忠。 两人赶着牛车招摇过市。 “老李,老庄,你们吃饭了没?” “天元带着球娃和小庄打了五头野猪。” “老李,老庄,你们赶着牛车干啥去?” “去村西头,天元带着球娃和小庄打了五头野猪。” “老李……” 不管别人问什么,庄有才和李国忠都会异口同声回答,李天元三人打了五头大野猪。 两人还没出村,有关李天元带着庄必凡和杨球娃打野猪的事就在村里传开了。 “什么?李天元那个烂赌徒居然带着杨懒汉和庄憨货打了五头大野猪”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打猎哪有那么容易?” “可赌徒、懒汉、憨货确实上山打猎了,还打了五头打野猪。” “额滴个亲娘唉,是这个世界太疯狂,还是人渣崛起了?” 所有人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愿相信李天元三人打猎。 再加上,打猎圈的规矩,逢人就得分猎。 一时间,几乎整个四坪村的人都来村西头看热闹来了。 当他们真真切切地看到爬犁上捆绑的五头大野猪,那宛如一座小山一样猪肉时。 顿时,所有人羡慕嫉妒极了。 尤其张大喜和王香兰,那叫一个气。 “妈的,这三个狗都嫌弃的家伙哪来这么好的运气,打了五头野猪,咋就没被野猪给咬死呢?” “哼,不过是走了狗屎运而已,三个垃圾也敢上大通山,进老林子,迟早都会被熊瞎子咬死。” 张大喜夫妇一脸怨毒,恨不得李天元三人死在大通山上,永远都别回四坪村。 “诸位街坊邻居,叔叔婶婶,今天我和杨球娃、庄必凡有幸打到五头野猪,为了感谢大家这些年对我们三家人的支持和照顾,我们决定拿出一头野猪,今晚在我家吃杀猪菜,所有人敞开肚子一次性吃个够。” 李天元声如洪钟,当即邀请所有人去他家吃杀猪菜。 正在帮忙抬野猪的众人皆是一愣,随即场内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哇哦!今晚有肉吃了。” “感谢天元,感谢球娃,感谢小庄。” 第23章 请全村人吃杀猪菜 在这个人人都吃不饱饭的年代,别说吃肉了,有的人一年都吃不到一块白面馒头。 而现在李天元当场宣布邀请全村人吃杀猪菜,这得有多大的魄力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 倘若放在后世,相当于请全村人吃席。 没有能力和经济基础真办不到。 闻听吃杀猪菜,众人纷纷拍手叫好。 距离李国忠和庄有才最近的几人,已经开始溜须拍马。 “老李,老庄,你们生了个好儿子啊。” “额一直都觉得天元和小庄不是池中物,今日一见果然不凡。” “谁说不是呢,能请全村人吃杀猪菜的,古往今来都不超一手之数。” “哦,对了,老庄,小庄是不是还没有说亲,要不额去给你说一门亲事,额觉得隔壁村王家的闺女就不错。” “哈哈哈……” 庄有才和李国忠高兴得合不拢嘴。 按照他们的想法,无非就是给村里每户分一斤肉,没想到李天元直接请全村人吃杀猪菜。 扪心自问,他们还真没有这种魄力。 这不,效果立竿见影,都有人开始给庄必凡说媒了。 庄有才能不高兴吗? 在全村人齐心协力下,五头野猪很快就运到了李家老宅。 男人们给野猪放血,扒皮,涮大肠。 女人们则烧火,切菜,蒸血馍。 整个李家大院热闹非凡,众人忙得不亦乐乎。 菜不够怎么办? 全村人凑。 桌子板凳不够怎么办? 全村人凑。 猪肉的锅不够怎么办? 全村人凑。 有人自带碗筷,还有人自带菜刀帮忙切肉。 总之,李家老宅灯火通明,人头攒动,比李天元结婚时还热闹。 李天元双手抱着一个用破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圆球,从人群中挤了进来,径直来到老爷子房间。 当他揭开破布的那一刻,只见一只受伤的金雕奄奄一息地躺在怀中。 “爷爷,你看我逮到了什么?” “雾草,金雕!” 老爷子看到金雕的瞬间,腾的一下就从炕上站了起来。 那激动的模样就像看到已故的结发妻子一样。 他年轻的时候也养过一只鹰隼,更知道这玩意对猎人有着怎样的意义。 平复好情绪,老爷子低声问道: “乖孙,你是怎么逮到它的?” “用枪打断了一条翅膀。” “哦?” 刚才老爷子只顾着激动了,却没注意到金雕的伤势,听李天元这么一说,低头一看,这才注意到金雕浑身染血,右翅垂落,整个头颅还用破布包裹着。 “伤得不轻,翅膀的尺骨都断了。” “是贯穿伤,麻烦爷爷帮我把它治好。” 李天元笑眯眯的说道。 要说整个四坪村谁有熬鹰的经验,非老爷子莫属。 “不过,爷爷,你只能治伤,不能熬它。” “放心吧,额都八十岁了,哪敢熬它?熬它的事还得你来。” 老爷子都八十岁的人,让他熬鹰,怕是鹰没熬成,他先嗝屁了。 “行,那就这么定了!” 有老爷子担保,金雕的伤势稳了。 将其妥善安置后,李天元便走出房间。 他刚刚出来,就见赵雅琴和许妙云在找他。 “天元,刚才你去干啥了,你爸到处找你呢。” “我爸找我?咋了?” 李天元眉头微皱,心想:该不会是杨球娃没有赊到散酒,让老爹出钱吧? 谁知赵雅琴嗔怒,伸出手假装在李天元的脑袋上戳了一下。 “你这孩子,请全村人吃杀猪菜,咋就没去邀请村长和会计呢?” “哎呀,我的错!” 李天元一拍大腿,霎时便反应过来。 请全村人吃杀猪菜,却忘记邀请村长和会计了。 这要传出去,两人还不得给他们家天天穿小鞋? “妈,我这就去上门,把他们请过来。” 李天元转身就往外走。 走到一半,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折返回来,径直来到许妙云面前,当众拉着那双白皙的纤纤玉手,笑着说道: “媳妇,家里的事你就别管了,乖乖回屋歇着,等杀猪菜煮好了,我第一个给你端过来。” “不碍事的,额和小锦都能帮忙。” 许妙云被李天元突如其来的温柔整得俏脸绯红。 尤其还是在当着众人的面拉手的情况下,更是让她心脏狂跳,犹如小鹿乱撞。 她知道李天元是为了她好,更为了肚子里的孩子。 可她不是娇气的女人,怀孕怎么了?照样帮忙干活。 就算重活干不了,切肉、洗碗都没问题,哪怕去灶台边添个柴,烧个火,也比自己蹲在屋里强吧? 这么多人,她若躲在屋里不干活,别人怎么想她? “媳妇,你看家里这么多人呢,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李天元指着院内忙碌的众人,哪还有许妙云干活的位置。 “所以,你就乖乖回屋吧。” 说着,他直接对赵雅琴和许妙锦命令道: “妈,小锦,带我媳妇回屋。” “妙云啊,你就听天元的,养胎要紧。” “是啊,姐,你就安心回屋吧,这里有我和婶子看着呢。” 许妙锦附和,她没想到李天元真的能打五头野猪回来。 哦不,加上昨晚的那头,整整六头。 更没想到这个一毛不拔的烂赌徒会请全村人吃杀猪菜。 现在又对姐姐这般无微不至的关心,各种细节让人很难挑出毛病。 “难道他真的转性了?” 许妙锦心中嘀咕,“他若真的变好,这日子倒也有些盼头。” 李天元可没她这么多心思,牵着媳妇的手,与母亲一左一右直接把许妙云带回屋内。 安排好媳妇,这才走出家门,去请王村长和刘会计。 大概过了十分钟,李天元带着两男两女走了过来。 其中一男的秃顶,看上去有五十来岁的样子,一手拿着烟袋,一手拿着烟杆,面带微笑,逢人就打招呼。 他叫王大拿,是四坪村的村长,也是整个四坪村威望最高的五人之一。 另一人叫刘富贵,曾经当过生产队的会计,后来分产到户后便成了村会计。 大家还在生产队记公分的时候,刘富贵的威望可比王大拿高多了。 公分的多少全凭刘富贵的笔杆子说话。 倘若少记一分一毫,这个人有可能一天白干。 很多人都会在私底下给刘富贵好处,这几乎是整个四坪村公开的秘密。 跟在王大拿和刘富贵身后的两名妇女,分别是二人的妻子。 李天元一行五人刚刚来到门口,就见杨球娃和庄必凡,还有许妙锦姐妹守在门口,凶神恶煞地盯着一男一女。 “李家不欢迎你们,请你们离开。” 许妙云眸光清冷,不带任何感情色情。 许妙锦双目含煞,双拳紧握,由于过于用力,指甲刺破了手心,指缝中更是有鲜血流出。 杨球娃和庄必凡一左一右,如同两个门神一样护在两女两侧。 第24章 王香兰上门闹事 “李天元欠你们的钱,我们会按照之前的约定,十天内还清,但今晚你们休想进李家的门。” 不错,四人面前的一男一女正是张大喜和王香兰。 “你能代表李家吗?你能代表老爷子和李国忠吗?你们请全村人吃肉为什么不请我们?” 王香兰理直气壮,犹如泼妇骂街。 “额也是四坪村的一份子,你们为什么要区别对待?” 她已经有大半年没开荤腥了,她也想吃野猪肉。 可许妙云和许妙锦四人把李家大门堵得死死的,就是不让两人进去。 杨球娃双手抱胸,冷笑道:“为什么不让你们进去?行,额现在就告诉你们原因?” “因为野猪是额和天哥、小庄三人打的,我们想请谁吃就请谁吃,与老爷子和国忠叔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张家人不在我们的邀请名单当中,自然不配进入李家的这个门。” “球娃说得对,我们请整个四坪村的父老乡亲吃杀猪菜,却不包括张家的畜生。” 李天元大踏步走来,看都没看张大喜夫妇一眼。 而是径直来到许妙云身边,关怀的问道:“媳妇,我不是让你在屋里休息吗?你怎么又跑出来了。” “是额带姐姐出来的。” 不等许妙云答话,许妙锦就把所有责任全部揽在自己身上。 本来她在院里帮大家干活,许妙云在屋里休息。 可谁知张大喜夫妇不请自来,还扬言要么带走一头野猪,要么就把许妙锦带走。 听到这话,许妙锦能忍? 说好的十天后还钱,这人竟是当街耍起无赖,说话不算数了。 于是,她二话不说,直接冲到门口堵住了两人的去路。 许妙云看到妹妹与张大喜夫妇针锋相对,她怕妹妹吃亏,这才跟着出来的。 至于杨球娃和庄必凡,他们是受李国忠的指派。 一是保护两女,二是全村人都看着呢,长辈成何体统。 他们不能出面,更不能让人说闲话。 三是野猪是李天元和杨球娃、庄必凡三人打的,请谁,不请谁,他们最有发言权。 就像杨球娃说的:他们想请谁吃就请谁吃,谁敢说个不字? 看到李天元走开,王香兰立刻调转矛头,蛮横无理道: “李天元,你终于来了,老娘今天就把话撂在这里,今晚,你要么给我一头野猪,要么立刻还钱。” “给你一头猪?好啊!正好王村长和刘会计都在,让他们做个见证。” 让人意外的是,李天元竟然想都不想,一口答应了。 关键还让王大拿和刘富贵做个见证,这又是什么意思? 周围众人非常不解。 然而,下一秒,李天元的话锋突然一转。 “野猪归你,但咱们两家的债一笔勾销,我妹子与你们张家一刀两断,如何?” “可……不行!” 王香兰刚想答应,可以的‘以’字还没说出口就反应了过来。 这是一个坑,差点就跳进去了。 要知道一斤猪肉才101元,哪怕一头四百斤的野猪王也就值四百多元,而李天元借他们的钱就有五百之多,再加上他在张大柱头七之日承诺多出三百元的丧葬费,也就是说李天元欠张家八百元。 一头野猪能卖上八百元吗? 答案肯定是,卖不上! 王香兰怎么算都吃亏。 但是对李天元来说,怎么算都划算。 “听你这意思是想白拿我们一头野猪了?” “白拿?你想多了。” 王香兰有恃无恐,看这架势,今天弄不到一头野猪或者吃不到杀猪菜就不打算回家了。 “你把许妙锦这个小贱人买给我们家的时候,你是怎么说了?现在我儿死了,这个小贱人跟着你跑了,你说你该不该还钱?我们家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么长时间你都不还,是不是该算点利息?” 好家伙! 李天元直呼好家伙。 王香兰真是吃人不吐骨头,歪理一个接着一个。 想用五百元的利息拿头猪回家,这账算得精明。 话也说得头头是道。 然而,李天元也不是吃素的,当即说道: “既然你想算利息,那咱们就按利息算,之前承诺你们的丧葬费就此解除。” “什么?你不想给丧葬费?” 王香兰傻眼了,丧葬费本就是李天元友情赞助,并不在本金之内。 就算高利贷,也无法在一个月内让五百元的本金生出三百元的利息。 算来算去,吃亏的怎么还是她。 “不不不,本金是本金,利息是利息,丧葬费是丧葬费,不能混作一谈。” “混作一谈的人是你,不是我。” 李天元的脸色更加冷了几分,这个死八婆一口一个贱人的叫着,他都没找其麻烦,现在还要跟他算利息,想得美! “所以请你离开我家,否则,这辈子休想在我手里拿到一毛钱的丧葬费。” 听到这话,张大喜立马就怂了。 四天前,李天元大闹灵堂的一幕历历在目,而今他们又不占理,这要一直纠缠下去,岂不成了全村人的笑话。 “老婆子,算了,不就是一顿肉吗?明天额去大通山,额就不信还打不来一头野猪。” “张大喜,你他娘的疯了是吧?” 王香兰听到张大喜的话,险些没被气死,自家男人是个什么球德行,她比谁都清楚。 窝囊,无能,碌碌无为! 钱花了,儿子死了。 好不容易花钱买的儿媳妇也跟李天元跑了,现在要一头野猪补偿有错吗? 这不是一碗杀猪菜或者一头野猪的事,而是李天元不应该补偿吗? “我来说两句。” 就在气氛闹得焦灼之时,一直在门口看热闹的王大拿开口了。 “我虽然没有参与你们的事情,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算了解。” “首先,天元既然答应你们十天内还钱,你们就不应该上门闹事。其次,今天的野猪是天元和小庄、球娃三人共同打的,你想一人占一头猪,你问过小庄和球娃的意见没?” “最后,咱们村有多少年没吃杀猪菜了,大家心知肚明。今天,这三个小伙子大公无私,请全村人吃肉,你们就别在这里添堵了,赶紧回家去吧。” “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影响我们吃杀猪菜的心情。” “张大喜,赶紧带着你婆娘走吧,今天的杀猪菜注定没有你们张家人的份。” 周围的村民纷纷责备,大家好不容易吃一顿肉,可不能因为张大喜和王香兰把这事给搅浑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就见村长和会计都向着李天元说话呢。 他们敢不帮腔?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这是亘古不变的事实。 第25章 戒酒戒赌,言行合一 “好,既然村长都这么说了,老娘就再等几天,到时候你要是还不上钱,看额怎么弄死你。” 王香兰气得咬牙切齿,恶狠狠地丢下这句话,便气呼呼地离开了。 张大喜握着烟杆子,默默地跟在后面一言不发。 前两天,他们去派出所找王香兰的侄儿子王浩了,想要借助对方的手对付李天元,结果人家去县里开会,一个星期后才能回来。 她还听说,王浩这次回来很有可能会升为副所长。 一旦此事落实,就算李天元有村长和会计撑腰她也不怕。 “还有六天时间,老娘就让你再狂六天,六天后你若还不上钱,看额怎么整死你。” 王香兰边走边想,不把李天元搞死,她寝食难安。 就在这时,一道人影从巷子里猛地蹦了出来,挡住了两人的去路。 “大喜叔,香兰婶,你们这是去李家了?” 王香兰定睛一看,这不是李天元的邻居马户吗? 顿时脸色一沉,没好气地说道: “别跟老娘提李家,提起李家额就来气。” 马户,村里为数不多有正式工作的人。 听说他在水泥厂上班,一个月有二十块钱的工资。 但此人心术不正,总是干一些鸡鸣狗盗之事。 曾经,以一筐土豆和一只老母鸡给自己换了一个媳妇。 而今,他又惦记许家姐妹已久,每次放假就会马不停蹄地往村里赶。 没想到这次回来就听到李天元请全村人吃杀猪菜的消息,唯独没有请他们家。 这不,当他看到张大喜和王香兰在李家吃瘪,就在这里特意候着呢。 “香兰婶,你消消气,听额慢慢给你讲。” 马户长着一对三角眼,瘦得跟个大烟鬼似的,浑身都透露着阴险、猥琐的气息。 “李天元不是人,这个忘恩负义的杂种在今年秋天还借了我家十个土豆,至今未还,今晚更是请全村人吃杀猪菜都不请咱们两家,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 “他在收买人心,想要孤立我们。” “孤立我们?额看他的脑袋被门夹了。” 王香兰不屑一顾。 四坪村民风淳朴,但也彪悍。 在这个吃不饱饭的年代,有奶才是娘,别以为一顿杀猪菜就能笼络人心,在生活面前,啥也不是。 马户的三角眼泛着睿智的光芒,在王香兰耳边小声说道: “香兰婶,这些都是小事,接下来,我说的才是大事。” “什么大事?” 不知不觉间,马户已经把王香兰带上自己的节奏。 李天元想要孤立他们,没门。 “他打猎的那把枪不是猎枪,而是制式装备,你知道什么叫制式装备吗?” 王香兰摇头,她又不是猎户,哪能知道这些。 在她的认知里,双管猎枪就是最牛的武器了,制式装备又是什么,她还真不知道。 “那是部队才能用的玩意,李天元怎么会有?说轻点无伤大雅,说重了就是倒卖军火,是要判刑的。” 马户压低声音说得有鼻子有眼,跟真的似的。 “只要有人去派出所举报那个狗杂种,就算李国忠都保不住他,不仅保不住,还会治罪李国忠。” “另外,我还知道李天元没有持枪证和狩猎证,没有这两样东西,打猎也是违法的。” “小马啊,你说得不对呀!” 王香兰眉头紧蹙,她从未听过这种言辞。 “按照你的说法咱们整个四坪村都没有一人有持枪证和狩猎证,难道他们也要被治罪。” “嘘!” 马户连忙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声音更小了几分。 “香兰婶,这是县里的一位大领导说的,等明年开春,所有猎户都要统一办理持枪证和狩猎证,否则就不能打猎,这件事知道的人特别少。只要有人去派出所举报李天元,仅凭倒卖军火这一条都能让他把牢底坐穿。” “当真?”王香兰半信半疑。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去派出所举报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如果这件事是假的,好像对自己也没什么损失。 想了想,王香兰便有了决定。 “小马啊,这件事包在婶子身上,你就等着看李天元坐牢吧。” “哈哈哈,是我们一起等着看李天元坐牢。” 马户连忙纠正,只要把李天元搞垮,他再趁机下手,许氏姐妹还不是手拿把掐。 …… 李家老宅。 李天元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马户和王香兰盯上。 还想用阴谋诡计整他。 此时,他把王村长和刘会计请入厅房,与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坐在一起。 闲聊一阵后,王大拿端起酒杯开始他的演讲。 “诸位,额说两句。” 村长要讲话,村民们肯定得洗耳恭听。 “今天额代表本人及四坪村的男女老少对天元和小庄、球娃三人表示感谢……众所周知,咱们村好久都没有这么热闹了,也好久没有吃过杀猪菜了,托三位小伙子的福,让我们在这饥荒年代尝到了难得的肉腥味,额提议咱们大伙儿一起举杯,敬他们一杯酒,如何?” “好!” 王大拿发话,一呼百应。 再加上李天元准备了二十斤散酒,诚意满满。 面对酒肉,傻子才会虚伪推辞呢。 对于他们而言,这里的每一口酒,每一口肉都是难得的珍馐大餐。 只见所有人热情高涨,端着酒杯就向李天元三人敬酒。 然而,李天元却是笑了笑,没有端酒,反而端起了桌上的茶杯。 “王村长,刘会计,诸位叔叔伯伯,我以前是什么德性大家都清楚。前段时间我当着我爸妈和我媳妇的面保证了,今后戒赌戒酒,这辈子都不会碰这两样东西,希望大家能够谅解。” 李天元态度诚恳,语气坚定,不卑不亢,“我以茶代酒,敬诸位叔叔伯伯。” 杯中茶水被李天元一饮而尽,在场所有人齐刷刷愣在原地。 在西北,无酒不成席。 一群长辈给你一个晚辈敬酒,你却拿茶水回敬,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飘了。 偌大的厅房内瞬间变得鸦雀无声,气氛显得有些尴尬且诡异。 倒是王大拿和刘富贵,这种场合他们见怪不怪。 两人相视一眼,喝完杯中酒,最后还不忘夸了夸李国忠和一旁的庄有才。 “老李,你生了个好儿子啊。看着天元一天天变好,额是真的替你高兴。” “是啊,还有老庄,咱们四坪村后继有人了。” “哎呀呀,你这是说的哪里话,儿子不争气,这个当老子的陪大家喝。” 眼见王大拿和刘会计化解尴尬,李国忠立刻借坡下驴,活跃气氛。 一旁的庄有才也连声附和,“对对对,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咱们这些老家伙就不要参与年轻人的事了……王村长、刘会计,来来来,咱们喝酒。” 话虽这么说,但李国忠和庄有才的嘴角都快翘到天上去了,那高兴的模样就连ak都压不住。 尤其李国忠,可以看得出来,他对李天元刚才的表现非常满意。 戒酒戒赌,不是说说而已,而是付诸行动,言行合一。 第26章 感情升华 能坐在李家厅堂吃饭的人都跟李国忠关系匪浅。 以前李天元嗜酒如命,好赌成性,现在酒摆在面前都不喝,这么多人敬酒,他都不为所动,这得多大的毅力和决心? 此时此刻,大家都感受到李天元的变化,也发自内心地替李国忠高兴。 倒是一直跟在李天元身边的许妙云,心中忐忑而又纠结,他希望自己的男人变好,也喜欢自己的男人懂得人情世故,不要驳了长辈的面子。 “天元,你要是想喝酒就喝点吧,今天这么多人,哪怕你喝醉了额也不怪你。” 她能感受到李天元这些天的变化。 但作为当家人哪有不喝酒的道理? 不喝酒,不抽烟,怎么跟大家伙搞关系? 然而,李天元却握着许妙云的手,言之凿凿地说道:“媳妇,我说戒酒那就肯定得戒,哪怕天王老子来了,也休想让我喝一滴酒,除非……” “除非什么?” 许妙云眸光亮起。 李天元却一脸坏笑,“除非你叫我一声老公,且发自内心地不介意我喝酒我就喝。” “嗯……” 许妙云羞涩地垂下脑袋,也不知道这声‘嗯’代表什么。 是叫李天元老公,还是同意李天元喝酒? 李天元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挠了挠后脑勺,问道:“老婆,你嗯是什么意思?是让我喝酒,还是以后称呼我为老公?” “额,额什么都没说……” 许妙云俏脸通红,生怕李天元看到自己的糗态,连忙跑开了。 在西北,大多数地方女人都把自己的男人叫当家的。 男人把自己的女人叫婆娘或者媳妇儿。 但老婆、老公之称好像整个四坪村都未曾有过。 尤其许妙云,让她每天喊李天元老公,还真喊不出口。 “杀猪菜煮耙了。” 这时,掌勺阿姨一声吆喝。 顿时,院子里的老少爷们全部围在大锅前,排队打菜。 虽说是一头两百斤的野猪,但分在三口大锅里,肉的数量可见一斑。 不过,这已经让所有人很满足了。 除了村长和会计,在场的有多少人吃过这么好吃的杀猪菜?又有多少人已经好几年没吃过荤腥了? 当你看到他们能把碗底子舔得跟水洗得一样干净时,你就知道这个年代是什么情况了。 “牛婶,给我媳妇盛一碗。” 李天元端着一个大花碗走了过来,其他人纷纷让开一条道。 牛婶更是会来事,直接盛了满满一大碗肉,愣是没盛一丁点菜叶子。 “天元,让妙云多吃些,不够了再找婶子盛。” “好勒,谢谢牛婶。” “天元,妙云现在是有身子的人了,一定要补充营养,额家的老母鸡最近下了几颗蛋,回头额给你拿几颗过来。” “对对对,额家有酸枣和冬果梨,回头也给你拿一点过来,这怀孕的女人啊,嘴馋,口味重,酸枣可解馋了。” 周围的婶婶姨姨们纷纷巴结讨好李天元,恨不得把家里珍藏的好吃的全部拿过来。 鸡蛋固然重要,但跟野猪肉比起来,还是差了很多意思。 至于酸枣和冬果梨,无非就是想法设法地想跟李天元交好。 人家舍得请全村人吃杀猪菜,这要是搞好关系,以后还不得天天有肉吃? 李天元自然知道众人的小心思,但无所谓,和村民搞好关系不正是今晚办杀猪菜的目的吗? “谢谢诸位婶婶,如果我妙云需要,我是不会跟大家客气的。” “不用客气,千万别跟婶婶客气。” 跟众人寒暄了一会儿,李天元便端着一大碗野猪肉美滋滋地送到许妙云房间。然后,又盛了一大碗杀猪菜给老爷子端去。 …… 李家大院,点起篝火。 火光照亮整个院落,也照亮了吃杀猪菜的人们。 院落四周,有人站着吃菜,有人蹲着吃菜,还有人把碗放在院墙上吃。 形态各异,千奇百怪。 整个大院除了呼呼的火苗声,就是大家伙滋溜滋溜的吃饭声。 李天元端着杀猪菜来到老爷子房间,指着金雕问道: “爷爷,咋样了?” “死不了!” 老爷子已经给金雕上了秘制的创伤药,并用筷子固定住断裂的骨头,防止二次伤害。 “不出半个月,它应该就能痊愈了。” “你若想尽快把它驯服,爷爷建议你从今晚就开始熬它。趁其病,要其命,在它最虚弱的时候是驯服它的最佳时机。如果等它伤势好了再训,其面临的困难不可估量。” 老爷子稍加点拨,李天元就明白了。 他带金雕回来,不就是为了将其驯服吗? 反正都要熬鹰,何不在它最虚弱,最无力的时候熬? 恩威并施,我就不信它能熬过你? 一老一少,一边吃饭,一边商讨熬鹰细则。 至于屋外的事情,两人充耳不闻。 不知过了多久,院内逐渐安静。 锅洗了,碗洗了,院内的卫生也被大家伙打扫了。 等李天元从老爷子房间出来,厅房里只剩他们一家人,其他人全部回家睡觉了。 “天元,球娃说:他看到你和爷爷谈事,就没好意思打扰你,他先回家准备东西了。” 许妙云拿起搪瓷缸子,给李天元倒了一杯茶水,那乖巧的模样,哪个男人看了不喜欢? “庄叔也喝醉了,是小庄背回去的。其他人都喝得差不多了。” “嗯,没事,等明天了,我把他们叫过来一起分猪肉。” 李天元顺手接过搪瓷缸子,心中那叫一个开心,老婆主动给他倒水了。 这是女人把自个儿男人当成当家的才有待遇。 看来媳妇儿已经接纳自己了。 李天元心里美滋滋。 至于许妙云为什么着重提庄必凡和杨球娃,无非就是暗示他不要亏待自己的狩猎小队。 这些事情,他门儿清。 “哎呦,今晚累死老娘了,不过累并快乐着。” 恰巧此刻,赵雅琴走了进来,指了指炕上喝得酩酊大醉的李国忠,“你爸都醉成一滩烂泥了,你们抓紧时间收拾收拾,早点回家睡觉。” “哦,对了,天元,你小子的考验期还没结束,今晚自个儿回家,别打妙云的主意。” “知道了,妈!” 李天元不着痕迹地白了老妈一眼,别人都盼着儿子和儿媳妇发生点什么,赵雅琴倒好,整天把李天元往外赶。 老妈发话,儿子不得不从。 李天元又跟许妙云腻歪了一会儿,这才带着金雕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李家老宅。 第27章 熬鹰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 李天元点着煤油灯,烧着火盆,房间内瞬间变得温暖。 金雕的爪子被一根长长的狗链子锁着,与那条瘸腿的三腿板凳绑在一起。 它左瞧瞧,右看看,想要逃离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可身上的伤太严重了。 自己的爪子又与破凳子绑在一起,这简直就是对雕的侮辱。 李天元神色如常,抬手往火盆里添了一把柴火,似笑非笑地说道: “小家伙,你要么认我为主,要么我把你烤着吃了,你自己选吧。” 然而,金雕怎么可能听得懂他说的话。 两颗圆圆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转动着。 “不想认我,那好吧,咱们就这么熬着,我看谁能熬过谁?” 就这样,一人一雕,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直熬到后半夜。 火盆里的柴火添了一把又一把,煤油灯的灯芯换了一茬又一茬,李天元的眼角被烟雾熏得发红。 他盘腿坐在炕上,身上披着破棉袄,右手上戴着牛皮护臂,青筋在黝黑的皮肤下似是蚯蚓蠕动。 看到李天元起身,垂垂欲睡的金雕猛地打了一个机灵,爪上的铁链随着它的动作铮铮作响。 “小家伙,乖乖听话,我给你肉吃,否则,我吃你的肉。” 李天元拿着一条猩红色的野猪肉,在金雕面前晃来晃去。 忽然! 金雕金褐色的虹膜骤然收缩成两道竖线,铁灰色的喙猛地啄了过来,带起的风扑灭了那盏煤油灯。 李天元站在原地,手腕纹丝未动,冰冷的眸子犹如垭口的穿堂风,死死地盯着叼走野猪肉的金雕。 都说熬鹰先熬眼,多则十来天,少则七八天。 在此期间,训鹰者和猎鹰比的就是意志力,只有猎鹰在极度疲惫中才能将其驯服。 李天元等不了那么长时间,还有很多事等着他去做呢。 他必须在金雕恢复伤势之前将其彻底驯服,否则,不要也罢。 不过,从金雕刚才吃野猪肉的一幕来看,这家伙对他是非常友好的,不然,根本不会吃他递来的食物。 待金雕吃完野猪肉,李天元重新点上煤油灯。 一雕一人,你来我往,一直熬到天亮。 “妈的,熬鹰真他娘的累人。” 李天元一宿未合眼,此时,顶着两只熊猫眼就去打水洗脸。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得先把它饿上两天,让它知道谁才是大小王。” 之前,他把熬鹰想得太简单了,以为熬一夜就能成功。 但是,这件事不能着急,得慢慢来。 就像老爷子说的:只有在它的意志最薄弱的时候才能将其驯服。 洗完脸。 李天元直接钻进被窝,沉沉睡去。 爱咋咋的,原地摆烂。 一直到下午时分,他才被杨球娃和庄必凡叫醒。 不用想,他们肯定是为分野猪肉而来。 “天哥,咱们打的那些野猪你准备怎么处理?” “嗯……” 李天元稍加思索。 昨天,他们总共打了五头野猪,晚上请全村人吃掉了一头,现在还剩四头。 “我拿那头大母猪,剩余的三个小猪仔你俩分了。” 这也是他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按理说,他和庄必凡处理最多,应该拿大头,杨球娃拿小头。 但他们是一个整体,又是第一次打猎,索性平分最好。 果然,杨球娃听到这种分法,顿时就不淡定了。 “天哥,额的意思是你和小庄拿大头,额拿小头就行。” “无妨,咱们是兄弟,以后还要打更多、更猛的猎物。” 李天元直接拍板,一锤定音。 “哦,对了,我准备等会就把打到的猎物带到县城卖掉,你们要一起吗?” 即使按照这种分配方式,李天元手上依旧有两头野猪,两只兔子,四只野鸡。 就算他们一家六口人敞开了吃,顿顿吃肉,也能吃十天半月。 他计划给家里留半头猪,其他的全部拉到县城卖掉,换钱。 最好给小姨子再买些复习资料,让她备战明年高考,圆梦大学。 “去。”杨球娃坚定站队。 “额就一个人,根本吃不了那么多肉,卖掉了一部分后再去国营商店买些白面和大米回来,反正过两天就是腊八节了,没米饭可不行。” 按照李天元的分法,杨球娃要分一头半野猪肉,留半只过年,剩余的卖掉换米面油生活,岂不乐哉。 庄必凡挠了挠头,嗡里嗡气地说道:“额也去,额和俺爹有半头猪就够了。” “好,那咱们三兄弟今天就一起去县里。” …… 寒风飕飕,打在脸上就像刀割一样疼。 李天元和庄必凡、杨球娃三人赶着一辆马车,拉着三头半野猪肉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前行。 四坪村距离县城足足有四十里路,他们必须赶在天黑之前进入县城。 “天哥,这眼看着天就要黑了,咱们晚上进城不要紧吧?” 杨球娃有些不解,村里人赶集都是大清早天没亮就往镇上走。 而他们出门都到下午了,走四十里路,等到县城可不就天黑了吗? 天黑了,大家都回家睡觉了,猪肉卖给谁? 这是他最不解的地方。 “我们今天不去肉市,去黑市。” “黑市?” 李天元的话把杨球娃和庄必凡着实惊到了。 “天哥,黑市不能去。” “就是,我们一旦进去,恐怕有钱货两空的风险,甚至还有可能去蹲班房。” 曾经,村里有人想要把猎物卖个好价钱就去了黑市,结果钱货两空,还扣了一个投机倒把的罪名。 在班房里蹲了两年才放出来。 若是他们此时进入黑市出了事,那还了得? “时代不一样了。” 李天元似乎看出两人的担忧,耐心解释道: “以前是集体经济,所有东西都是公有制,所有人都要进公社和生产队,靠挣公分养活一家人。但现在已经分产到户了,讲究买卖自由。投机倒把那种事不会再发生了。” “哦……原来如此,吓额一大跳。” 杨球娃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刚才着实把他吓到了。 野猪卖不出去不要紧,可别把人给搭进去了。 庄必凡似懂非懂,在他的潜意识里,听李天元的就行。 第28章 黑市摆摊 冬天的天气总是黑得那么早。 不到六点,就已经日落西山。 夜幕降临,武阳县。 李天元根据前世记忆,赶着马车走入一个小胡同。 七拐八拐之后,便来到一处废弃的工厂内。 当三人把马车赶入工厂的瞬间,庄必凡和杨球娃总算开了眼界。 只见昏暗的厂房内人头攒动,每个摊位前都点着一盏煤油灯。 灯火摇曳,犹如漫天繁星,一眼望不到头。 这里的人流量是普通街市的两倍,却无人喧闹,显得异常安静。 三教九流全部聚集于此,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 “额滴个亲娘哎,这就是传说的黑市啊。” 杨球娃瞪大双眼,简直不敢想象。 这么大的市场竟然聚集了这么多人,关键每个人都特别守规矩,不吵不闹,全部都在小声谈生意。 “咦?天哥,他们为何要把手要放在袖口里?” 庄必凡指着不远处的两拨人,为首的两人把手放在一个特定的袖口里握手不像握手,不知道在干嘛。 “这叫袖里乾坤。” 李天元给出解释。 这种方式在黑市中尤为常见,主要用于保护双方的谈判秘密。 往往都是买卖双方将手放到袖子里,通过摸手的方式以特定的手势交流价格信息,这种手势交流可以暗示价格的基位和具体数值。 “哦,原来如此!” 庄必凡和杨球娃恍然大悟,今晚算是长见识了。 要不是李天元带他们过来,都不知道如今的黑市竟然成了这种规模。 还有这“袖里乾坤”,简直太有意思了。 “天哥,里面进不去了,咱们把猪肉摆哪里?” “哪里都行。” 李天元就近找了一块空地,卸下马车后,把马拴在旁边的水泥墩上。 当他们把掀开包裹着猪肉的塑料布的瞬间,顿时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呦呵,这竟然是野猪肉,这玩意现在可不好打。” 不管城里人,还是农村人,在这个年代没有人喜欢吃瘦肉。 肥膘越厚越让人喜欢。 这些野猪个个膀大腰圆,光是脊背上的肥膘都有五指厚。 那白花花的肉儿看得人直流口水。 “这位大哥好眼力,这是我们昨天从大通山上打下来的,正好是一窝子。你看看这肥膘,再看看这皮肉,我们处理得非常干净。” 李天元一边介绍,一边在猪肉上拍得啪啪作响。 肉质好,处理得干净,关键还是野味。 有这三个卖点招呼,他们的摊位前瞬间就围满了人。 “小兄弟,这肉怎么卖?” “零卖一块一,批发一块。” “价格公道,给我来五斤,要五花的。” 哪怕在城里猪肉都是稀缺货,这么肥的野猪肉一斤才一块一,确实便宜。 “好勒!” 李天元应和了一句,麻溜地拿起杀猪刀给对方切肉。 “五斤,不多不少!” “好!” 杨球娃和庄必凡讪讪地盯着李天元,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 “这就把野猪肉卖出去了?” “确实卖出去了。” “球娃,收钱。” 李天元一声吼,杨球娃和庄必凡这才如梦初醒,立刻上前帮忙。 “我也要五斤。” “我要十斤!” “我……” 一头两百斤的野猪不到半小时就卖完了。 但是,摊位前的顾客越来越少了。 这个年代,哪怕在县城生活的人,能吃起猪肉的依旧很少。 “怎么办?马车里还有两头半野猪呢。” 杨球娃有些担心,一头野猪卖了210元,按照当前的人均工资计算,就是一个人一年的工资啊。 换做以前,他想都不敢想。 可现在,这件事的确发生了,他还是经历者。 再看马车里的野猪和零散的客户,杨球娃喜忧参半。 喜的是赚钱太容易了,上山打一次猎就能挣工薪阶层一年的工资。 忧的是野猪还有两头半,卖不出去该咋办? “无妨,我们的大客户很快就来了。” 李天元神神秘秘的说道,丝毫不担心这些野猪肉的销路。 果然,他的话音刚刚落下,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就闯入他的视线中。 “大客户来了。” “大客户?” 杨球娃和庄必凡诧异,顺着李天元的视线疑惑地看去。 只见一位肥头大耳的男子,火急火燎地走了过来。 “三位兄弟,野猪肉还有吗” “有。” 李天元笑着应道:“不知你想要多少?” “你有多少,我就要多少。” 杨球娃一看对方这么豪气,当即问道: “八九百斤能吃下吗?” “哈哈哈,别说八九百斤,八九千斤我冯四海都能吃下。” “冯四海,你是四海饭店的老板?” 听到这个名字,杨球娃顿时惊愕。 他虽然懒,不与人交往,也不出门,但他对县里的第一个万元户还是非常清楚的。 自从分产到户后,冯四海是全县第一个下海经商的人,也是全县第一个在银行存款过万的人。 领过奖,登过报,还被县长表扬过,是武阳县的大名人。 “呦,小伙子不错嘛,还知道我们四海饭店。” “嘿嘿,冯老板大名如雷贯耳。” 杨球娃嘿嘿一笑,显得十分拘谨。 倒是李天元,一脸平淡,伸手与冯四海一握,前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前世,就是冯四海带他和杨球娃下海经商,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赚得盆满钵满。 冯四海便是武阳县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早在五年前,他就已经在全省各大黑市溜达。 人脉广、资产雄厚、个人能力强、脑袋灵光。 明面上,他是四海饭店的老板,也是全县第一个存款过万的人。 实际上,他手里的钱远超五十万,其中大部分利润来自黑市。 所以,他一直不敢把这些钱存入银行,只能靠四海饭店一点点洗白。 “说说吧,你们的这批野猪肉准备买多少钱?” 冯四海开门见山,毫不拐弯抹角。 李天元微微一笑,说道: “冯老板若是诚心想要,就按批发价走,一块钱,如何?” “小兄弟,我是包圆,不是零售,一块钱贵了。” “我可以给四海饭店长期供货。” 李天元不急不躁,侃侃而谈。 “冬虫夏草,枸杞,岩羊,只要你想要,熊瞎子我都能给你整来。” “哦?” 冯四海眸子清冷,不着痕迹的打量了李天元一眼,这小伙子的口气还挺大。 不过,冬虫夏草和枸杞子还真是他当下最需要的。 “要是能打一头熊瞎子过来,让那位大人物满意,我的那件事不就妥了?” 冯四海心中盘算。 像他这种人背后肯定有一条利益链,要想让上面的人满意,必须投其所好。 最近有一位大人物空降武阳县,若是能跟对方处好关系,今后他在武阳县不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第29章 购买物资 冯四海不着痕迹地打量了李天元三人一眼,心想:他们既然能打这么多野猪,那么打一头熊瞎子应该不成问题吧? 想到这里,冯四海好像下了什么决定一样,面带微笑,十分客气地说道: “这位小兄弟,只要你能帮我弄来一头熊瞎子,这些猪肉一块就一块,我照单全收了,就当咱们交个朋友。” “熊瞎子的价钱怎么算?” “一个熊掌两百,一个熊胆四百,熊肉一斤一块五,熊皮一张三百,但你必须在五天内搞定。” “当真?” 李天元心中一喜,这么算来一头熊瞎子至少能值两千五百块钱,哪怕他和杨球娃,庄必凡三人平分,一人也能分到八百多。 这是一笔大生意。 冯四海郑重点头,拍着胸脯保证道: “我冯四海说话算话。” “好,五天内帮你搞定。” “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就这样李天元把剩余的野猪肉和野兔野鸡全部卖给了冯四海。 还意外接了一笔超级大单。 …… 冯四海走后。 庄必凡和杨球娃一人拿到了两百五十块钱,而李天元整整拿了七百元之多。 “天哥,额感觉像是在做梦。” 杨球娃用右手死死地捂着左胸膛,破旧的棉袄口袋里装着两百五十块钱巨款,那样子就像是生怕被人偷似的。 手不离身,钱不离手。 上大通山一趟就能挣两百五十元,关键家里还有一整扇野猪肉,这种堪比捡钱的打猎方式真的让人很喜欢,这要是梦的话他希望永远都不要醒。 李天元抬手在其脑壳上就是一击爆栗。 “啊……” 杨球娃疼得龇牙咧嘴,十分委屈地问道: “天哥,你干嘛打我?” “你不是说自己像是在做梦吗?现在梦醒了,究竟是梦,还是真?” 李天元似笑非笑地盯着杨球娃,看到兄弟高兴,他也跟着高兴。 杨球娃连忙伸手摸向自己的左胸口袋,两百五十元还在。 “是真的,嘿嘿,这不是梦。” “看你怂样,都没有小庄稳重。” 李天元指了指一旁默不作声的庄必凡,人家同样拿了两百五十元,却心无波澜,稳如老狗。 哪像杨球娃,那猥琐的模样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怀里揣了钱似的。 “我们好不容易来县城一趟,今晚就找个店住下,明天早上一起去国营商店买些物资再回去。” “好,额听天哥安排。” “额也是!” 三人就近找了一家旅店,让店家拴好马后就睡觉休息了。 第二天清晨,天微微亮。 李天元就起床给马喂草,还多花了两块钱,让老板给马儿准备了玉米渣和小麦麸子。 然后,又返回房间,叫上杨球娃和庄必凡朝国营商店走去。 商店内。 有的员工在盘货,有的员工在打扫卫生。 看到李天元三人大清早就往商店里走,竟无一人上前招呼。 “天哥,我怎么感觉这些人对咱们爱答不理的样子?” 杨球娃觉得气氛不对,便凑近李天元,在其耳边低声问道。 庄必凡目不斜视,如铁塔般跟在李天元左侧。 “狗眼看人低罢了,不要理会他们。” 李天元一眼就看穿了这些店员的小心思。 无非就是看到他们穿着破烂,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浓浓的炕烟味。 一看就是从乡下来的土包子。 哪怕来国营商店,也就是开开眼界,哪有钱买东西。 对于李天元这种人,店员们见多了,他们的遵旨就是不理会。 然而,这回要让他们失算了。 只见李天元大马金刀地来到柜台前,大声喊道: “来个喘气的,爷要买东西。” 所有店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人上前招呼。 年龄偏大的一位妇女更是嗑着瓜子,仿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看都没看李天元三人一眼。 最终还是一位长相清纯,年龄不过二十的小姑娘被大家伙推了出来。 “你好,请问你想要点什么?” “白砂糖三斤,麦乳精五罐,大米一袋,白面二十斤,雪花膏三盒,棉花八斤,棉布十米……糕点、点心各两斤……” 李天元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粮票、糖票、油票、布票、棉花票,还有粮本(八十年代用于记录粮食定量,成年人每月定量32斤,小孩20多斤。) 这些票证被李天元统统拍在柜台上,一连报出数十种自己想要的物资。 小店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豪横的人,哪怕县里的首富都没有李天元的这种气势,一时间竟然脑袋宕机,没有记住李天元报的所需物品。 不远处正在嗑瓜子的妇女却听得清楚,眼见李天元还是个有钱人,又有这么多票据,顿时把剩余的瓜子装进口袋,拍了拍手,笑盈盈地走了过来。 “这位小兄弟稍等,我这就帮你准备物品。” “不用,让她准备就行。” 李天元指着小姑娘说道。 刚才你们一个个的对老子爱答不理,现在看到老子有钱就来抢业绩,别人允许,他李天元不允许。 不过,他也不能做得太过,毕竟国营商店背靠大树,这些店员蛮横惯了。 很快,李天元买的东西就全部打包好了。 接着就是杨球娃和庄必凡,他们不像李天元那般豪横,骨子里惧怕这些工作人员,尤其乡里的供销社和粮站的工作人员,动不动就给你不卖物资了,你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 两人各自买了一袋大米,二十斤白面,给自己买了一双牛皮靴子,就这点物资。 对他们这种经常钻老林子的猎人来说,一双好鞋尤为重要,光是一双牛皮靴子就花了整整二十元。 最后,李天元又去了一趟新华书店,按照前世的记忆给许妙锦买了一些复习资料。 这才算把所需物资全部采购完成。 三人在县城吃过午饭后,便赶着马拉车悠哉悠哉地朝四坪村驶去。 临近傍晚,夕阳西斜。 许妙云时不时来到门口,垫着脚尖看向村口,心里就跟猫爪似的。 “这人出门都一天一夜了,怎么还见不回来?” “姐,一个烂赌徒有啥好惦记的,不回来就不回来呗,说不定他拿着猪肉钱又去哪里赌博喝花酒了。” 许妙锦左手戴着牛皮护具,右手拿着一大块野猪肉,时不时把猪肉喂给左手上的一只猛禽。 如果李天元在这里,肯定能一眼认出这只猛禽正是他熬了一夜都没驯服的金雕。 第30章 金雕被小姨子驯服了 许妙锦得意地看向手中的金雕,笑眯眯地问道: “小金,你说额说得对不对?” “啾!啾!” 金雕连续发出两声啼鸣,表示你说得非常正确。 本雕不就是叼走你的一头猎物吗,你至于打断我的右翅吗,我差点被草原狼围猎,现在还想让我屈服于你,想都别想。 “姐,你看,连小金都认为额说得对。” “跟你说不清楚。” 许妙云不再搭理这个中二小妹。 她知道,许妙锦肯定还在为李天元把她卖掉一事耿耿于怀。 骂两句就骂两句吧,反正少不了一块肉。 至于她为何会担心李天元,毕竟李天元是她的丈夫,也是肚里孩子的爹。 这些天李天元的表现有目共睹,她可不希望孩子还没出生李天元就先出事了。 “啾!” 忽然,金雕锐利的目光看向远方,嘴里发出一声尖锐的啼鸣,双翅伸展足足有两米来长,宛如成年人手臂粗壮的双腿突然发力,坚硬的鹰爪轻轻一抓,就刺穿了许妙锦手上的牛皮护具。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许妙锦花容失色,右手死死地拽着金雕腿上的铁链。 “吁吁吁,小金,安静,安静!” “啾!啾!” 金雕重归安静,乌溜溜的大眼睛依旧盯着远方。 许妙锦惊魂未定,顺着金雕的目光看向远方,就见一辆马车缓缓朝这边驶来。 车上坐着三人,正是李天元和庄必凡,还有杨球娃。 “姐,那个赌博汉来了。” 许妙锦的话音刚落,许妙云也看到了马车上的李天元。 “回来就好。” 她默默地念叨了一句,转身就朝屋内走去。 “切,关心就关心,还假装无所谓的样子,老姐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主。” 这是许妙锦给姐姐的评价。 自从李天元走后,姐姐就一直心不在焉,今天更是如望夫石一样在大门口来来回回好几趟。 眼下,看到正主来了,反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虚伪!” 许妙锦嘴角微扬,满脸嗔怪,一身反骨。 再加上有金雕当靠山,感觉人生到达了巅峰。 她并没有回屋,与金雕并肩站在门口,静等李天元到来。 她更想知道六百斤野猪肉买了多少钱,李天元昨晚有没有去赌博,够不够还张大喜的钱。 这才是她最在乎的。 只要把这笔钱还上,她就彻底恢复自由,就算让她原谅李天元也不是不行。 “咦?小锦,你,你怎么把它带出来了?” 马车刚刚停下,李天元就看到站在门口一脸嚣张的许妙锦。 让他更为吃惊的是金雕居然温顺地蹲在许妙锦的左肩上。 双目紧闭,不被外事侵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小姨子把金雕驯服了? 李天元惊愕,更为不解。 自己熬了一夜都没熬成功,这才出去一天半的时间,金雕就认主了? “额告诉你,额现在是小金的主人,以后不准你欺负它,明白吗?” “明白倒是明白,可你是怎么把它驯服的?” 不仅李天元好奇,就连马车上下来的杨球娃和庄必凡也是一脸活见鬼的模样。 “哼,你们拍拍屁股走了,也不知道给小金留点吃的喝的,要不是额和姐姐去给你烧炕,等你们回来小金估计都饿死了。” “呃……这么说来,你只是给它喂了一顿吃的,它就认你为主了?” 李天元有些哭笑不得,昨天出门的时候,他还想着把金雕饿两天,等到身体最虚弱,意志最脆弱的时候再将其驯服。 没想到,让小姨子捷足先登,摘了桃子。 “以后有小金在,就算没有你,它也能养活额和姐姐。” 许妙锦十分傲娇,那是相当得意。 她没见过金雕捕猎的场景,不知道空中霸主代表什么,但听老爷子说,成年金雕杀狼如屠狗,从空中以两百多公里的时速俯冲而下时,结实的双腿配上锋利的鹰爪,哪怕老虎都要避其锋芒。 兔子能被它一爪拍成碎肉。 不过这都不要紧,没见过凶残的那一幕,根本无法想象。 现在,她只关心一个问题。 “你去县城一趟,野猪肉应该卖了不少钱吧?够不够还张大喜的账?” 许妙锦之所以在门口等李天元,一是为了炫耀自己驯服金雕;二是想知道野猪肉买了多少钱,够不够还张大喜的钱。 李天元摇了摇头,说道:“不够,起码还要五百斤野猪肉才能凑够张大喜的债。” “啊,还要这么多?现在的肉价是多少钱?” 许妙锦着急了,八百块钱怎么就这么难凑? 岂料李天元侧身让开一条通道,指着马车上的东西说道: “本来还差一百就能凑够了,可我在国营商店给家里置办了一些物资。” 说话间,杨球娃和庄必凡已经开始卸货。 白砂糖、麦乳精、雪花膏、棉布、棉花、大米、白面,各种物资应有尽有。 “李天元,你该不会把国营商店搬空了吧?” “搬空不至于,不过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特殊的礼物。” 说着,李天元把高考复习资料递给许妙锦。 “这段时间在家好好复习,争取明年参加高考,考上你理想的大学。” “你你你……我我我……” 这一刻,许妙锦不知是喜还是悲,眼泪不争气地落下,如断线的珍珠一样吧嗒吧嗒地掉在地上。 以前,李天元跟她说过参加高考一事,可她并没有将其放在心上。 没想到这位把她卖掉的男人用打猎赚来的钱给她买了复习资料。 这一刻,她似乎明白了什么,摸了一把脸上的泪水,问道: “你之所以去县城卖猪肉,就是为了给额买复习资料?” “你要这么想,那就算是吧。” 李天元并不知道小姨子此刻内心的真实想法。 他去县城卖猪肉有小姨子的原因,更多的是为了偶遇冯四海,为他以后打到的山货铺开一条销路。 “姐姐夫,谢,谢谢你!” 许妙锦抱着复习资料,感动得稀里哗啦。 这还没有结束。 紧接着,他们来到屋内,李国忠和赵雅琴、许妙云、老爷子都在。 就见李天元像是献宝一样挨个打开包装盒。 “妈、媳妇、小锦,这是我给你们买的雪花膏,这玩意对皮肤老好了,尤其在冬天,更是好得没话说。” “还有这些棉布和棉花,麻烦你们给咱们家所有人一人整一件新棉袄穿。” “哦,还有这些白砂糖、麦乳精、白面、大米……” 第31章 这事做得不地道 李天元就像献宝似的,把所有物品全部介绍了一个遍。 分量不重,却种类繁多。 许妙云、许妙锦、赵雅琴、李国忠,还有老爷子看着琳琅满目的物品,一个个如雕塑般愣在原地。 全家六口人,谁都没落下,人人都有份。 赵雅琴拿起雪花膏闻了闻,不由得老脸一红,娇嗔道: “我都快六十岁的人了,用这个村里人笑话,还是让妙云和小锦用吧。” 说完,她便拿起炕上的十米棉布和八斤棉花,欣喜地说道:“再有二十多天就过年了,我用这些棉布和棉花给咱们一人缝一件棉袄子穿。” “婶子,我来帮你。” 许妙锦放下手中的复习资料,连忙帮赵雅琴裁剪布料。 许妙云来到李天元身边,把两盒雪花膏塞到李天元手中,俏脸羞红,小声嘟囔道: “天元,我和小锦从来没有使用过这些东西,眼看明天就是腊月八了,你把这三瓶雪花膏,还有这些麦乳精给大姐、二姐、三姐她们送过去。” “哦,对了,明天过去的时候顺便给她们一人带五斤五花肉,这是爸妈的意思,也是我和爷爷的意思。” “啊……媳妇,咱们不能这样啊,这是我给你们买的,大姐二姐那边我再去买就是,又不差这一盒雪花膏。” 李天元懵逼了,他以为买这些东西回来肯定会让家里的三个女人开心不已,起码也会对雪花膏爱不释手,自己和老婆大人的关系也会更近一步。 谁曾想三女一致要把雪花膏送给出嫁的三个姐姐。 这事确实是李天元办得不漂亮,三个姐姐虽然出嫁,但从小对他特别好,哪怕他们断绝关系以后,三个姐姐都偷偷拿着婆家的东西投喂他和许妙云。 “早知道,我就多卖三盒雪花膏好了。” 袋装的雪花膏九毛钱一袋,盒装的才两块钱而已,多卖三盒也就六块钱的事,现在你看这事办得。 “罢了,等下次去县里的时候再给她们买吧。” 李天元把地上的东西重新收拾好,笑着对炕上的老爷子和李国忠说道: “爷爷,爸,那我先去给姐姐她们准备猪肉,明天挨个去她们家一趟。” “行!”老爷子笑着点头,笑容和蔼,甚是温和。 李国忠则板着脸,叮嘱道:“把麦乳精带上,你这个当舅舅的总要给小外甥们带点见面礼吧?” “行,我听老爸的。” 直到此刻,李天元才想起来。 大姐出嫁都五年多了,就连最小的三姐出嫁也快两年了。 大姐膝下一儿一女,生活虽然艰苦,但婆家对他很好。 二姐跟前有一女儿,听说前段时间刚怀上二胎,生活也一般。 三姐也生了一个女儿,正因为这个孩子,她在婆家不受待见,再加上前些时间还救济过李天元,为了这事三姐与婆家吵得不可开交。 想想这些年自己做过的那些蠢事,简直把老李家的脸都丢尽了。 过了腊八就是年。 明天正好是腊月八,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腊八节,在这个节点上家里人最惦记的肯定是三个姐姐。 想通这一切,李天元的心情瞬间通畅,明天他不仅仅去看望三个姐姐那么简单,还要给她们撑腰。 前世,因为三姐前后生了四个女儿,始终没有生出儿子的缘故,在婆家受尽屈辱。 在公公和婆婆的劝说下,老公沈瑞平在外保养小三,更是在九六年将三姐活活打死。 事后,又扶小三上位,四个外甥女过得苦不堪言。 既然重生,他必须改写三姐前世的悲剧,让沈家付出惨痛的代价。 李天元蹲在灶台前,就着昏黄的煤油灯光将野猪肉分成三份,刀刃与案板相撞的咚咚声在寂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清晰。 “大姐夫喜欢喝骨头汤,得把筒子骨多分些。” 他喃喃自语着,将两根带肉的大骨塞进给大姐的包裹里。 抬头看向窗棂,北风呼啸,窗棂纸被吹得哗哗作响。 忽然,他想起三姐去年寒冬里冻得通红的双手,又往她的那份肉里多添了半斤板油。 堂屋里。 老爷子和李国忠相视一眼,父子二人都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了欣慰之色。 刚才他们虽然一言未发,但李天元今天的所作所为已经获得了他们的认可。 李国忠感叹道: “看来天元真的学好了。” “老子一直强调,咱老李家的种不会让人失望,迟早都会迷途知返,这回你相信了?” “嘿嘿,信了。” 李国忠给老爷子竖起大拇指,嘿嘿笑道:“姜还是老的辣。” “滚犊子!” 老爷子作势就要去抓炕沿边上的拐杖,吓得李国忠呲溜一下就溜下炕,对着里屋大声喊道:“老伴儿,老庄叫我去他家喝酒,今晚,你们就别等我了。” “去吧。” 赵雅琴知道庄有才在李国忠心里的地位,以前庄有才跟着李国忠打猎,现在庄必凡又跟着李天元打猎,也算是子承父业,这让两家人的关系更近一步。 再加上前两天打的大野猪,庄有才肯定会把以前的老兄弟请去他们家吃肉喝酒,这就叫人情世故。 她断然不会阻拦。 许妙云虽然把雪花膏让给了大姑子,但李天元今天的表现着实让她满意,这不已经有了想跟李天元和好的想法。 她一边帮赵雅琴裁剪布料,一边扭扭捏捏地说道: “妈,明天就是腊八节了,我想和天元去看望大姐她们,另外,我,我还想……” “还想住到你们的小房子去?” 赵雅琴似笑非笑地盯着许妙云,只见后者俏脸通红,含羞点头。 “姐……” 许妙锦刚想说话,就被赵雅琴伸手打断了。 “妙云啊,我同意你们去看望金凤她们,但天元这小子还缺考验,不要因为一点小恩小惠就把你收买了,咱们不吃这一套。” “嗯,我同意婶婶的说法。” 许妙锦重重地点了点头,“我承认他转性了,也变好了,今天还给我买了复习资料,鼓励我参加高考。可是谁知道他能好多长时间?” “小锦说得对,不是我偏袒自己的儿子,他以前对你做的那些事,一个月内,他休想上你的床。” 这可不是当妈的心狠,而是儿子以前做得太过分了。 倘若这一次不把儿媳妇哄好,儿子以后万一又浑起来了怎么办? 这不给自己脸上抹黑吗? “在我心里,你们都一样,都是我的女儿,天元身为李家儿郎就应该给女人撑起一片天,不然,老娘情愿没有这个儿子,也不愿看到你受委屈。” “妈……呜呜呜……” 听到这话,许妙云和许妙锦感动得稀里哗啦。 这番话是真心话,不然,父母也不会跟李天元决裂,更不会在决裂后暗中帮助许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