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81:我靠赶山养活全家》 第1章 重生了? 砰! 有人猛烈地拍了一记桌子,接着,大喊道:“喂,高华,别假装喝醉了,该你说话了!” 罗高华恍恍惚惚睁开双眼。 就看到狭小的屋子里,灯光昏暗,烟雾缭绕,一群光着膀子的男子围在一张破桌子周围,正在神情亢奋地打牌,炸金花。 整个屋里,酒气冲天。 汗臭味、脚臭味、烟臭味混杂在一起,更是上头。 “这是……哪儿?” 罗高华有点懵。 自己不是清明节给妻子上坟之后,一个人独自喝醉了酒,抱着妻子的画像睡了吗?怎么突然就来到这么一个鬼地方了? “高华,你少装糊涂,轮到你发话了,你上家密了五元,你是跟着密,还是看牌了丢?” 顺着说话声看过去,罗高华瞬间瞪大了双眼。 “翔哥?你不是被枪毙了吗?” “卧槽尼玛,你才被枪毙了!你全家都被枪毙了!你到底跟不跟?” 孙翔破口大骂。 “哈哈哈,翔哥,你今天肯定赢不了了,因为高华说了,你被毙了!” “翔哥,这你都能忍?要是我,非给他两个大耳光不可!” “对,这小子说话太不吉利了!” 其他人纷纷起哄,声音嚣张,匪气十足。 借着昏黄的灯光,罗高华一一扫过他们的脸孔,心里瞬间翻起了滔天巨浪! 这群人,他都认识,但全都死了好多年了……我这是下地狱了? 啪! 陡然,后脑勺被孙翔拍了一巴掌。 “你特么喝酒喝傻了,到底跟不跟?快说话!” 这一巴掌太特么……真实了!! 罗高华瞬间意识到自己不是下地狱了,而是重生了! 与此同时,他脑海里涌现出了大量封存已久的记忆! 这是1981年的清明前夕,正是在今晚,他在这里喝醉了酒,打了一通宵的牌,输得精光不说,还欠了孙翔数百元赌债! 而他的老婆则因为难产大出血死了,他的第四个孩子都没来得及出生,就死了。 等他回到家里,他老丈人双眼通红,冲上来就要跟他拼命,结果,反倒被他打进了医院,落下了终身残疾。 不! 前世的悲剧不能再发生! 罗高华猛地站了起来,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高华,你特么发什么神经?!” “艹,你想干什么?” “你特么要作妖啊!” 孙翔等人纷纷大骂。 罗高华瞬间冷静下来,眼前的这些人都是青山公社出了名的地痞流氓,而今晚的牌局,就是专门为他组的,目的就是给他下套,赢他的钱! 他如果直接说走,这些人肯定不会放。 而且,这些人很快就都要死了,自己也没必要跟他们起冲突,当即双手合十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突然尿急,我先去放水,你们继续玩!” 只能尿遁! “快去快回啊!” “真特么懒人屎尿多!” “我们等你!” 一群人一副假热情的嘴脸,让罗高华忍不住作呕,心里暗暗发誓,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在这些人死之前,将他们都狠狠地教训一顿! 走出房间,罗高华当即撒腿就往家里飞奔。 幸好今晚有点星光,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一路跑回去,他也连摔了好几跤,浑身都是泥土。 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他终于回到了家里。 就看到自家灯火通明,人影重重。 “怎么还没有生出来?” “三哥,别急,桃花已经生过三个孩子了,这第四个孩子肯定也会很顺利的。” “怎么能不急?我就这一个女儿,万一……” “高华呢?他怎么不在家?” “别跟我提那个畜生!要不是他,桃花会提前分娩吗?会遭受这份罪吗?” 桃花是早产? 罗高华前世还真不知道这个情况,他只知道李桃花今晚要是不送去公社医院的话,会难产大出血而死! 他当即冲进了家门。 “高华?” “你去哪儿了?” “你这是摔进泥塘里去了?浑身都是泥!” 屋里,一群人都向他看了过来。 罗高华则直接走到了自己老丈人‘李全福’的面前,“爸,赶紧把桃花送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她会死的!” 李全福冷冷地看着罗高华,不说话。 罗高华急道:“爸,我来不及跟你多解释,总之,你要相信我的,必须马上送桃花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就真的来不及了!” 李全福还是不说话。 若是几年前,罗高华说这个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但今时今日,他对于罗高华的话,半个字都不愿意相信。 其他人则问道:“高华,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一回来就口口声声地说桃花会死?” “几位伯伯叔叔,你们一定要相信我,赶紧劝劝我爸,让他开拖拉机送桃花去公社医院……” “你不说清楚,我们如何相信你?” “来不及了!” 罗高华扫了眼众人,发现他们都不相信自己,而自己又不可能告诉他们,自己是重生回来的,那就只能硬来了,“既然你们都不同意,那就只能靠我自己来送了!” “你闹够了没有?!” 就在罗高华准备冲进产房,自己动手的时候,李全福陡然站在了他的面前,“罗高华,你到底想怎样?” “你害我女儿害得还不够吗?!” “要不是你这几年天天喝酒打牌,屁事都不做,家里三个孩子也不管,我女儿会因为太过劳累而早产吗?” “我告诉你,罗高华,我女儿今晚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绝对让你陪葬!” 看着愤怒的李全福,罗高华内心是愧疚的。 前世,李全福把唯一的女儿嫁给他,虽然条件是让他当上门女婿,但自从他上门之后,李全福并没有瞧不起他,也没有刁难他,恰恰相反,李全福处处为他着想,全心全意帮他养家,简直把他当做亲儿子一般对待。 可他却不但不感激,反而只有怨恨,最后更是大打出手,把李全福打成了残疾,终生躺在床上,没过几年就郁郁而终了。 此刻,再次看到李全福,他很想抱一抱他,但眼下时机不对,他只能把愧疚埋藏在心底,柔声道:“爸,我知道错了,但现在不是骂我的时候,而是应该先救桃花!” “她今晚会难产大出血,接生婆是救不了她的!” 嗯? 李全福一惊。 既惊讶罗高华今晚的态度,也惊讶罗高华的预测。 “不好了,桃花昏过去了!” 就在这时,临时产房里陡然传出一声惊叫。 第3章 我去找钱 听到这个消息,李全福也是面皮一僵,“又……又是女儿么?” 他很清楚,在这个偏远的小山村,重男轻女的思想有多重!生不出儿子的人家在村里有多么的受歧视! 他当年就是因为只生了一个女儿,就被人说三道四,即便他是大队长,也依然有人直到现在都在暗地里嘲讽他!而罗高华连生了三个女儿,现在又是一个女儿,可想而知,他将要面临的舆论压力有多大! 不过,在他心里,自己的女儿李桃花才是第一位的! 不管罗高华承受多大的压力,那都是罗高华自己的事情,绝不允许因此再去伤害自己的女儿,否则,李全福就跟他拼命! 于是,在微微愣神之后,李全福急忙快步向屋里走去。 他怕罗高华会伤害刚出生的外孙女。 只不过,他才刚刚迈步就又惊讶地停了下来。 周围其他人也都是一副见鬼了的表情。 只见罗高华愣了一下之后,不但没有发脾气,反而笑眯眯地走到护士身边,笨手笨脚地从她手中接过了襁褓,嘴里则不断发出呵呵的傻笑,“呵呵,她是我的女儿?可她……长得真丑啊!” 护士笑道:“小孩子刚出生都是这样的,像个小老头,等过几天就变漂亮了。” “是吗?” 罗高华还真不知道这个知识点。 “对了,产妇因为之前有过大出血,体质太弱,又做了手术,现在还处在昏睡中,暂时没有办法喂奶,你要赶紧去给孩子弄点吃的。”护士提醒道。 “好嘞,好嘞。”罗高华点头。 “另外,产妇可能要在这边住七八天,你们赶紧去准备住院的用品,还有相关的费用。”护士又说道。 “费用大概多少?” “前前后后大约需要三百多元,当然,如果你们是生产队和公社认定的赤贫家庭,也可以减免二百元,只需要缴纳一百元就行。” “我们家不是赤贫家庭,但我一时半会拿不出这么多钱,能不能赊欠几天?” “没问题,只要在年底能够结清就行了。” “啊?” 罗高华一怔,差点忘记了,现在的医疗都是国家统筹,不像后世,变成了一门生意。 刺啦! 就在这时,布帘子拉开,医生略显疲惫地走了出来,“好了,手术完成了,记住,这段时间多给她吃点有营养的东西,尽量不要让太多的人靠近她,她现在很虚弱!” “有什么情况,随时喊我们。” 说完,医生就走了。 护士则给李桃花挂上了药水之后,也去休息了。 罗高华看着这‘手术室’秒变‘病房’的简陋环境,心里也只能暗叹:这个年代的人,命真硬! 但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他要赶紧给孩子弄吃的。 他扫了眼众人,当即吩咐道:“爸,您赶紧回去熬点米汤过来,孩子要吃。大婶二婶,麻烦你们留下来照顾桃花和孩子,其他人就都回去吧。” “今天把大家都耽误一晚上了,等桃花出院了,我再请大家喝酒,表达感谢。” 众人听了都略感诧异。 李全福也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隐隐觉得今晚上的他很不对劲,不过,现在也不是深究的时候,便说道:“都听他的吧,除了大嫂和二嫂,其他人都跟我坐拖拉机回去。” 快要走出房门的时候,李全福突然转头看向罗高华,“事情都我们做了,你做什么?” “我去找钱。”罗高华道。 “找钱?” 李全福一愣,随即撇了撇嘴,发出一声冷笑,显然不相信罗高华的话,只认为他又是找借口出去打牌。 无可救药! 心里骂了一声,李全福不再多问,带着其他人,坐上拖拉机回去了。 刚到家门口,他老婆陈秀菊就听到了拖拉机的响声,急忙跑了出来,“桃花怎么样?” “桃花没事,就是失血太多,昏睡了过去,孩子也保住了。” 李全福一边说,一边进屋去熬煮米汤。 “太好了,真是老天爷保佑啊!” 陈秀菊双手合十,对着老天连连叩拜。 “这一次……倒不是老天爷保佑,而是罗高华的功劳!” 李全福很不想承认,但这就是事实。 今晚上要不是罗高华突然跑回来,喊着叫着要把桃花送去卫生院,后果真不堪设想! “罗高华?他人呢?” 陈秀菊这才想起自己那个不着调的女婿。 “他?” “他说他去找钱了,这话你信吗?” 李全福冷笑一声,不愿多谈罗高华,摆手道,“算了,不说他了。” “你赶紧去给桃花收拾一些换洗衣服,她可能要在卫生院住七八天,另外,你自己也收拾一下,明天就去卫生院照顾桃花。” “现在是大嫂二嫂她们在那边照顾,不能一直麻烦她们!” “至于家里的三个孩子,倒是可以暂时交给她们帮忙带一下。” “我要去找钱,给桃花多买点有营养的东西,她太虚弱了!指望罗高华去找钱,还不如指望天上掉馅饼!” “哎!” 陈秀菊一叹,“这一下四个孩子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放心,这不还有我们吗?” 李全福心里也愁,但他已经得到消息,马上就要分田到户了,到时候自己勤快一点,再加上开拖拉机的收入,养活一家人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哎,我们又能帮得了多久?关键还是要看他们两口子的,尤其是高华那狗东西,他要是不上进,天天喝酒打牌,我们就是再勤快也没用啊!” 一想到罗高华这些年的表现,陈秀菊就恼火。 “对了,这次生的是女儿,还是儿子?” “女儿。” “啊?” 陈秀菊一阵傻眼,不再说话了。 …… “大婶二婶,桃花刚做完手术,非常虚弱,就要麻烦你们多费心照顾了。” 罗高华嘱咐了大婶二婶一句,就离开了卫生院。 此时,天色已经麻麻亮,鸡叫声此起彼伏,不少人家已经起床做事了。 罗高华直奔青山公社外的蛤蟆河走去。 前世,老婆孩子出事之后,罗高华去外面打拼了二十多年,没赚到什么钱,就又回到了这片山区,几乎把整个青山公社以及周边其他几个公社的大山都逛了好几遍。 哪个山里有药材,哪个山里有猛兽,哪个山里有山珍,他都了然于胸。 他相信,凭借这些记忆,他完全有能力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 此刻,他去蛤蟆河,就是因为这条河里,有不少鲫鱼。 第4章 熬鱼汤 鲫鱼,营养价值非常高。 不论是产妇,还是孩子,都可以多喝点鲫鱼汤。 至于怎么抓鱼,罗高华掌握的方法太多了。 可以直接下河抓,也可以下地笼,也可以钓,还可以用醉鱼藤去醉鱼…… 不久,他就来到了蛤蟆河边。 这是一条小河流,之所以叫蛤蟆河,就是因为这条河是从一个类似蛤蟆的山洞里流出来的,而那个山洞就叫蛤蟆洞。 前世,罗高华进去过好几次。 那个山洞有点幽深,里面有不少蝙蝠和蜈蚣。 将来可以去抓蜈蚣当药材卖! 而且,几十年后,蛤蟆洞还成为了青山镇的一个小景点,尤其是夏天,有不少人进洞里去纳凉。 罗高华顺着河流走了好长一段路,终于找到了可以抓鱼的地方。 这个年月,大家都缺衣少食,尤其是缺油水,所以,抓鱼的人并不多。因为淡水鱼的土腥味太重,要是不用重油的话,根本盖不住。 不过,等分田到户,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之后,抓鱼的人就多了。 一度到了鱼被抓绝迹的地步! 而现在,完全是‘棒打野猪瓢舀鱼,鸡兔蹦到铁锅里’的大好时代。 此刻正是四月份,正是水美鱼肥的时候。 罗高华只是在河边扫了几眼,就看到了好几条大鱼在河水里游来游去,十分欢快。 他当即在河岸边拔了一大捆茅草,又找来一根柔软点的木条,就坐在岸边,开始编织简易的捞鱼网。 这些小手工,都是他前世闲来无事掌握的小技巧,此刻,完全是熟能生巧,闭着眼都能做出来。 没过多久,他就做好了简易的捞鱼网,然后就下河开始捞鱼。 四月份的水还有点冰凉,但罗高华完全不在意,很快,他就捞到了五条鱼。 两条鲫鱼,三条草鱼。 鲫鱼都是差不多一斤重的,草鱼更是每一条都差不多有五斤重。 捞鱼网都差点被草鱼弄破了。 没有太多的工具,鱼多了也不好拿,罗高华只捞了五条鱼就上岸了。 关键是,国家现在虽然早就改革开放了,但经济环境并不好,青山公社这边更是依旧控制得很严,老百姓想要卖点东西,必须偷偷摸摸地进行。 当然,这对于罗高华来说,不是太大的问题,他有的是办法把鱼卖出去。 只不过,现在还是生产队制度,还不宜大张旗鼓的搞,必须细水长流…… 稍微想了想,罗高华就提着五条鱼,快步来到了国营饭店的后门。 “哟,高华?你这是从哪儿弄来这么多鱼?” 刚到后门,就碰到了一个略微发胖的中年人,坐在藤椅上,惬意地喝着茶,抽着烟。 “侯叔,这是我刚从蛤蟆河抓的,给您送两条过来尝尝鲜。” 天天喝酒打牌不是什么好事,但也让罗高华认识了不少人,眼前这个中年人‘侯叔’,就是其中之一。 侯叔不爱打牌,但爱喝酒,号称是喝遍青山公社无敌手,结果却在一次酒局上,输给了罗高华,也是在那一次酒局上,侯叔记住了罗高华。 “你小子嘴巴这么甜,是不是有事求我?我可告诉你,我们饭店是国营饭店,明文规定不许私自进货……”侯叔眯着眼,先说了句官话,然后话锋一转,“不过,你要是能够再陪我喝顿酒的话,我可以为你破例一次。” “侯叔,喝酒是小事,你什么时候想喝了,尽管找我。” 罗高华的酒量确实好,倒也不是千杯不醉,但‘白酒对瓶吹啤酒论箱喝’还是没有问题的。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极限是多少。 “爽快!” 侯叔高兴地拍了拍罗高华的肩膀,“这些鱼全部留下吧,现在市场价是六角五一斤,我给你七角!” “谢谢侯叔关照。” 罗高华没有假客气,知道侯叔有这个实力,人家不仅自己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叔叔还是公社的领导,这点钱,在对方眼里,根本不叫事。 不过,他心里也明白,人家会这么爽快,就是想让他喝酒的时候也爽快点。 这能叫事吗? 喝就完了! “侯叔,我老婆刚刚生完小孩,我想在您这,用鲫鱼给她熬点汤,可以吗?”罗高华随后问道。 “可以。” 终于又能尽兴地喝一回酒了,侯叔开心得像个孩子,尤其听到罗高华是为了给老婆熬鱼汤,他也是一个宠老婆的人,当即越看罗高华越顺眼,想都没想就同意了,“是你自己熬,还是我帮你熬?” “侯叔,您能同意让我熬鱼汤,我就很感激了,哪还能让您亲自动手呢?”罗高华感激道。 侯叔略感意外,“你会熬?鲫鱼刺多,熬不好的话,一锅汤就废了,还容易卡喉咙。” 罗高华谦虚一笑,“略懂一点,您可以帮我把把关。” 说完,他就提着鱼进了后厨。 现在不是饭点,饭店里的师傅们都在休息。 眼见侯叔带着一个年轻人进来要熬鱼汤,他们都很好奇地围了过来。 侯叔把三条草鱼递给旁边一个小年轻,“小光,你去把这三条鱼称一下,然后按照七角钱一斤的价格,算一下账,最后去财务把钱领来。” “好嘞,师父。” 那小年轻提着三条草鱼走了。 罗高华则快速处理两条鲫鱼,去鳞,去鳃,开肚,花刀,腌制…… 动作流畅,如行云流水。 饭店师傅们看了,都不禁暗暗点头。 侯叔也是眼睛一亮,不禁对罗高华又高看了一眼,隐隐有些期待他熬得鱼汤。 等腌制时间到了,罗高华先热锅,倒油,然后把鲫鱼放进去煎一下。 大致煎得两面微微发黄,就把鱼捞了起来,然后用蒸包子的纱布,将鱼包起来,放入熬鱼汤的砂锅里,再放入三块姜片,一碗白萝卜丝,然后就开始慢慢熬煮。 大约半个小时后,鱼汤就熬好了。 浓香四溢,汤色奶白,看起来就很好喝的样子。 “这个方法倒是奇特。” “用纱布包着,的确能避免鱼刺进入汤中,这一招我又学到了!” “高华,你这熬鱼汤的方式倒是别致,在哪儿学的?” 全程看下来,其他师傅都在赞叹罗高华的厨艺,而侯叔则很好奇,在上一次的酒局,要不是罗高华酒量确实好,他也不可能记住他,而且,在他内心深处是瞧不起罗高华的。 因为那次酒局上,他了解过罗高华,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二流子。 今天,他才发现罗高华还是有本事的,至少厨艺非常不错。 罗高华腼腆一笑,“这都是我自己瞎琢磨的,让各位师傅和侯叔见笑了。” 前世的他,几十年单身生活,倒是锻炼出了一手好厨艺。 “您尝尝?” 罗高华舀了一碗汤出来,递给侯叔。 第5章 一碗鱼汤 侯叔拿起小瓷勺,舀了一点点,喝进嘴里,咂了咂嘴,随即眼睛放光道:“高华,你这鱼汤熬得好啊!没有半点鱼腥味不说,还有萝卜的清甜,鱼的鲜味,真是不错!” “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国营饭店上班?” 接着,侯叔就开始邀请罗高华,他是真的起了爱才之心。 罗高华婉拒道:“谢谢侯叔的赏识,我懒散惯了,偶尔炒两个菜还行,要是天天让我炒菜,估计我这点技术就不够看了。” “行吧,你自己决定。” 侯叔也没有强求。 其他师傅也都尝了一口鱼汤,都赞叹不已,但听罗高华竟然拒绝了侯叔的邀请,他们瞬间又觉得此人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 要知道,能够来国营饭店工作,那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先不说工资多少,就是每天带回去的剩饭剩菜,都足够让无数人眼红了! 更何况还是侯叔的亲自邀请? 这时,小郭拿着钱过来了,“师父,那三条草鱼一共是十三斤八两,七角钱一斤,共计九元六角六分。” 侯叔没有接钱,而是示意小郭把钱直接给罗高华。 正是缺钱的时候,罗高华也没有客气,直接把钱接了,揣进兜里,“谢谢侯叔,我这就把鱼汤端去卫生院给我老婆喝。我住在桃树湾大队,您什么时候想要人陪您喝酒了,您尽管给我送信就是,我一定随叫随到。” “好的,快去吧。” 侯叔笑道,“你拿什么装鱼汤?” 罗高华一怔,讪讪笑道:“我能不能把砂锅端走?等我老婆喝完了,再给您送过来?” “没问题,再拿个碗和汤勺。”侯叔很爽快就答应了。 罗高华千恩万谢,随后端着一砂锅鱼汤,拿着碗和汤勺就离开了国营饭店。 等罗高华走远之后,小郭忍不住问道:“师父,您对这人这么好,是您家亲戚吗?” 侯叔摇摇头,笑道:“是我的酒友。” “酒……酒友?” 小郭一惊。 这么多年来,能够被师父当做酒友的,一个都没有,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够让师父喝酒喝尽兴! 如此看来,这罗高华显然也是酒中高手! 小郭不由得在心里默默记下来,以后再见到罗高华,一定要格外客气。 …… 青山卫生院,李桃花还在昏睡。 大婶二婶已经回去了,李全福也不在,就只有陈秀菊在这边照顾李桃花和刚刚出生的小婴儿。 病房里,还有其他住院的病人和家属。 闲来无事,几个大妈就凑到陈秀菊身边,逗弄刚出生的小婴儿。 “这孩子真可爱!” “你看这孩子的皮肤,白白嫩嫩的,多好看啊。” “是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 听了陈秀菊的回答,几个大妈沉默了片刻,又问,“这是第几个了?” “第四个,都是女儿。” “什么?四个都是女儿?” 几个大妈惊叫一声,随后撇了撇嘴,离开了,再也没了闲聊的欲望,就只有一个姓肖的大妈,还坐在这边,叹道:“你说说,这都是什么世道,难道女儿就不是人了?” 陈秀菊看了她一眼,“你也没有儿子?” 肖大妈脸上闪过一抹尴尬,随即控诉道:“生不出儿子怎么了?女儿不一样可以顶门立户!” 其他几个大妈听到这话,当即来了精神,“没有儿子就是不行,你看看,她家这个,要是生的是儿子的话,哪里需要亲妈来照顾?婆子妈就会上赶着来照顾!” 陈秀菊淡淡道:“我家是上门女婿。” 几个大妈瞬间哑火,肖大妈则来劲了,“哎呀,还是你家有本事啊,我就说嘛,生不出儿子又怎么了,我们可以招女婿上门!” 接着,她又随口问道:“你家女婿呢?” 陈秀菊神情一黯,幽怨地刮了她一眼,责怪她问太多了。 “哈哈哈……” 其他几个大妈看见她这表情,当即又嘲讽起来,“我还以为这个女婿有多优秀呢!” “哎,这女婿再怎么说,也都是别人家的儿子,哪有自家儿子亲?” “对啊,但凡家里有个儿子,女婿就不敢给老丈人和丈母娘甩脸子!” 肖大妈低声问道:“你那女婿……” 陈秀菊叹道:“哎,不说他,我女儿会变成这个样子,完全就是他害的……” 嘴里说,不说他,结果却喋喋不休地把罗高华狠狠吐槽了一遍。 肖大妈听了,叹道:“他也不容易,顶着极大的压力当上门女婿,然后,又生不出儿子,这让他面临的压力就更大了……” “他有屁的压力!就我们家当年的家境,愿意当上门女婿的人一大把!再说了,生不出儿子,是我女儿一个人的事吗?他但凡有点良心,都不能做出如此混账的事情!” 陈秀菊骂骂咧咧道,“你看看他现在还是个人吗?” “等着吧,迟早有一天,我一定要找人好好修理他一顿,再也不能让他继续这样无法无天下去……” “妈,你要修理谁?” 就在这时,罗高华端着砂锅走了进来。 “你还知道回来呀!” 陈秀菊冷哼一声,别过头去,一副很不待见的样子。 罗高华毫不在意,端着砂锅来到了李桃花床边,“桃花还没醒吗?” “流了那么多血,哪有那么容易醒过来?” 陈秀菊怼了一句。 前世,丈母娘为了帮他养活三个孩子,操碎了心,劳累成疾,不到六十岁就病死了。 到死也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 别说怼他两句,就是打他两下,罗高华都不会有任何怨言。 他依旧笑眯眯道:“我专门熬了鲫鱼汤,妈,您要不要尝尝?” 一边说,他一边揭开砂锅盖子,拿起汤勺和碗,给陈秀菊舀鱼汤。 浓郁的香味弥散出来,在场所有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一个个都伸长脖子,望了过来。 罗高华端着鱼汤,递给陈秀菊。 对于罗高华突然的殷勤,陈秀菊很不适应,从内心深处不想喝他熬的汤,但双手却很诚实。 实在是太香了,她忍不住啊! 她接过碗和汤勺,喝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 这鱼汤是真的好喝,鲜甜可口,是她这些年喝过的最好喝的鱼汤! 但她此刻最在意的不是鱼汤,而是罗高华突然转变的态度。 这让她感觉很陌生。 不过,她很快就怀疑罗高华的用心,小声问道:“高华,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了?” “啊?” 罗高华被问得一愣,随即就明白过来,笑道:“妈,我没有遇到难事,这是我刚从河里抓来的。以后,我会天天给你们抓鲫鱼熬汤喝。” 第6章 最后的信任! 这下轮到陈秀菊惊诧了。 如果是几年前的罗高华或许有这么勤快,但这几年的罗高华,天天喝酒打牌,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别说去河里抓鱼,就是家里的凳子倒了,他都不会伸手扶一下。 就这样的一个懒鬼,今天却突然说要天天去抓鱼熬汤? 这话能信吗? 别人信不信不知道,反正陈秀菊是不相信,她淡淡地点头,“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吧。” 罗高华微微一笑,也没有多说,问道:“妈,好不好喝?” 鱼汤非常好喝,陈秀菊却违心地说了一句,“还行!” “还行,您就多喝一点。” 罗高华也知道陈秀菊不太待见自己,李桃花又没有醒,孩子也还在睡,他便准备走了,待在这里确实有点小尴尬,“妈,这个砂锅是我从国营饭店借的,需要还回去,您看用什么东西装鱼汤?” “我这也没有足够大的东西……” 陈秀菊看了看左右,确实没有东西可以装下这一大锅鱼汤。 “我这有几个铝制饭盒,你看行不行?” 肖大妈从自己行李包里,拿出三个铝盒,“这是我大女婿孝敬我们的,他在县城的食品厂工作……” 说起大女婿,她一脸的骄傲。 其他几个大妈撇了撇嘴,心道:嘚瑟什么,女婿而已,又不是自己的儿子! “行行行,肖姐,太感谢了,你大女婿真有出息。” 陈秀菊夸了一句,肖大妈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罗高华把砂锅里的鱼汤倒了出来,满满三大盒,萝卜和鱼肉则没有倒出来,怕有刺,他准备拿去外面泼了。 陈秀菊急忙拦住,“等一下,你要干什么?砂锅里的萝卜和鱼肉怎么不倒出来?” 罗高华道:“这鱼太多小刺,怕卡喉咙……” “刺多怕什么?这都是肉啊!” 陈秀菊一把抢了过去,“这么好的东西,你就扔了,你以为我们家还是以前的家境吗?早就被你败光了!” 罗高华一阵尴尬。 陈秀菊也意识到自己说话重了,又语气缓和道:“高华,只要你不再打牌喝酒,不再跟那些不三不四人来往,我们家会慢慢变好的,到那个时候,再挑三拣四也不迟。” “嗯,我知道了。” 罗高华点点头,“那就把这些萝卜和鱼肉用另外的碗装。” 陈秀菊找来一个大碗,把萝卜和鱼肉都倒了出来,才把空砂锅递给罗高华。 “这鱼汤,您趁热喝。等桃花醒了,您给她也喂一点,孩子也可以喝一点。我下午再给你们送鸡汤过来。” 罗高华拿上砂锅,再次离开了病房。 “秀菊啊,我看你这女婿也蛮勤快的嘛?哪有你说的那么不着调?” 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肖大妈凑到陈秀菊面前,说道。 陈秀菊也不清楚他是变好了,还是憋着其他的想法,但刚才看他这么一番作为,她心里也希望他是真的变好了。 不过,在外人面前,她倒也没有多说什么。 “肖姐,这鱼汤不少,你拿一盒去喝,也给你老伴喝点。” “我不喝,你喝。” “这还有这么多呢!你喝吧,真的很好喝!” “那……我尝尝?” 肖大妈早就想喝了,根本经不住劝,当即拿走了一盒,喝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哎呀,秀菊,你女婿这手艺不错啊,真好喝!” “好喝,你就多喝点。” 感觉罗高华给自己长了脸,陈秀菊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不少。 其他几个大妈也想喝,奈何之前把关系搞僵了,现在只能默默地咽口水。 “哇,好香啊!你们在喝什么?” 这时,李全福走了进来。 “是高华送来的鱼汤。” 陈秀菊特意强调是罗高华送的。 “哦?他从哪儿弄来的鱼汤?” 李全福感到很意外。 “他说是他自己抓的鱼,去国营饭店熬的。” “他自己抓鱼,我倒是相信,现在河里的鱼确实多,但拿去国营饭店熬鱼汤,他哪儿来的钱?再说了,那是国营饭店,要是没有熟人的话,就算出钱,人家也不会帮忙的。” 李全福更加意外了。 “呃……” 陈秀菊一阵语塞,随即意识到了问题,“老李,你什么意思?你怀疑罗高华骗了我们?” 李全福:“骗不骗的,我不清楚,不过,去国营饭店熬汤,确实有些难度,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行了,高华好不容易熬一次鱼汤,就不要多想了。”陈秀菊道,“对了,他说下午还要送鸡汤过来。” “啊?” 李全福愣了一下,“他哪来的钱买鸡?” 陈秀菊:“管他呢,也许他只是嘴上说一说呢?” 李全福:“也对。” 陈秀菊:“老李,你也过来喝点鱼汤,确实蛮好喝的。” 李全福尝了一口,还真是挺好喝的,不禁又喝了好几口,一脸意外道:“这是高华熬的?他什么时候会熬鱼汤了?” “不知道。” 陈秀菊也很纳闷。 想不清楚,两口子也就没有再多想。 李全福看看还在昏睡中的李桃花,“医生怎么说?” 陈秀菊:“医生说,估计要到晚上才会醒过来,主要是失血太多,要多补一补。” 李全福叹道:“哎,希望能够挺过去吧!” 接着从兜里拿出一沓钱,递给陈秀菊,“我早上去找哥哥弟弟们借了点钱,等一下,你去找人买只鸡,给桃花炖点鸡汤喝。” 现在借钱很不好借,因为家家户户都过得紧巴巴的,李全福肯定吃了不少闭门羹。 对于这些,陈秀菊都很清楚,但她也没有多说什么。 女儿变成这个样子,不借钱咋办? 要怪只能怪罗高华,要不是他败家,好好的一个家何至于此? 把钱揣进兜里,陈秀菊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老李,鸡暂时不用买了。” “为什么?” 李全福一愣。 陈秀菊:“高华说了,他下午会炖鸡汤送来。” 李全福撇嘴道:“他说什么你就信啊?再说了,他有钱买鸡吗?” “呃……” 陈秀菊沉默了片刻,哼道,“我不管他用什么办法弄来鸡汤,反正他已经说了,要是做不到的话,我再收拾他也不迟!” 李全福也觉得是该好好收拾一下罗高华了,便说道:“行,就当是对他最后的信任!” 而此刻,罗高华也正在思考:该去哪儿弄只鸡回来? 第7章 回村买鸡 罗高华走在去国营饭店的路上,脑海里则在思考着该去哪儿弄只鸡。 现在的鸡可是非常珍贵的,尤其是能够下蛋的老母鸡,那更是被当成‘鸡屁股银行’一样的存在,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拿出来卖。 至于去黑市买…… 这个时间点,黑市早就散了。 黑市一般都是晚上或者是凌晨那个时候,光线昏暗,地点隐蔽,这才不容易被人发现。 要不去山里抓野鸡? 很快,罗高华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明天倒是可以去山里试一试,今天不行,时间来不及了。 一路想着,他来到了国营饭店的后门。 这个时候,正是吃中饭的时候,店里有点繁忙,他没有多停留,把东西放下,向侯叔表达了感谢,然后就回桃树湾去了。 他突然想起来,村里有户人家应该有鸡卖。 从公社走到桃树湾,大概要四十分钟,他走得比较快,半个小时就到了。 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村民们都在上工,犁田的犁田,播种的播种,像他这样游手好闲的也有,都是村里的二流子。 坐在村口的大树下,聊天打屁。 看到他回来,一个个立即来了精神,嘲讽道:“呀,吃软饭的回来了!” “我听说你老婆又给你生了一个女儿?哈哈哈,吃软饭就是不行啊,生的都是赔钱货!” “软饭不是那么好吃的!自己硬不起来,连儿子都生不出来!” “高华,别听他们乱说,走,我们打牌喝酒去。” “对对对,还是打牌好玩,只有在牌桌上,你才是真男人!” 若是以前的罗高华,听到这些话,会自卑地绕道走,又或是破罐子破摔地跟着他们去打牌,然后把身上的钱输得精光,再喝一顿用自己的钱买来的酒,还以为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 但现在的罗高华早已不是当初的罗高华。 他停下脚步,扫了一眼众人。 一共八个二流子。 小的只有十八九岁,大的,已经二十八岁了,比他还大几岁,全都是光棍汉。 他淡淡一笑,“你们也好意思笑话我?不管怎么说,我现在也是有老婆有孩子的人,你们呢?有什么?屁毛都没有一根,还有脸在这嘲讽我,真搞笑!” “再说了,吃软饭怎么了?你们想吃还没得吃呢!” 八个二流子听了,顿时勃然变色,“卧槽,你一个吃软饭的还硬气起来了?” “你特么笑话谁呢?” “妈了个巴子的!你一个外村人竟敢笑话我们?” 看着他们一个个恼羞成怒的样子,罗高华依旧气定神闲,一副大哥哥教训小孩子的口吻,呵斥道:“行了,别在这里像狗一样的乱叫了,有这力气,还不如赶紧去干活挣钱,娶老婆!” “都是这么大的人了,连老婆都娶不到,你们不嫌丢人吗?” 说完,也不管这群二流子的反应,转身就回家去了。 “哎呀,卧槽,他还真当他是个人物了?竟敢教训起我们来了?” “玛德,走,捶他一顿!” 一个个二流子都气得暴跳如雷。 其中年纪最大的二流子,稍微稳重一点,劝道:“算了,别忘了他老丈人可是我们大队的大队长,我们打了他,也没有好果子吃。” “大队长怕个鸟!他要是敢为这狗东西出头,我连他一起打!” 年纪最小的二流子,也是最热血上头的年纪,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你厉害,那你去吧,我们支持你!” “对,我们都支持你!” “你去,赶紧去,只要你把他打了,我去买酒给你庆功!” 其他二流子都连连起哄。 这家伙还真的站起来,就追着罗高华去了。 其他二流子连忙嘻嘻哈哈地跟在后面,准备看热闹。 罗高华没有回自己家,而是直奔那家有可能卖给他鸡的村民家,快要到那户人家的家门口时,突然听到后面有脚步声传来,他连忙回头看去,就看到一道黑影向自己扑了过来。 他来不及看清楚是谁,本能地向旁边躲开了。 那道黑影再次扑来,他终于看清了,是年纪最小的二流子,当即骂道:“李建仁,你疯了!” “你特么一个吃软饭的,还敢嘲笑老子,老子就要打你!” 李建仁面目狰狞,一顿王八拳乱挥。 前世的罗高华曾外出打工二十年,当过好几年的保安,学过一些简单的格斗术,不说非常精通,至少对付眼前的李建仁是绰绰有余。 他连续躲开好几次攻击之后,发现李建仁还是不休不止地对他挥拳,嘴里也是骂骂咧咧的,当即一个进步,双手扣住他的一条手臂,用力一掰。 咔嚓! 骨头脱臼的声音,非常清脆。 李建仁当即痛得蹲在了地上,嗷嗷惨叫。 这一幕,把其他的二流子都惊呆了。 在他们的印象中,罗高华都是一副老实巴交逆来顺受的样子,没想到,今天这么凶猛,之前不但敢回怼他们,现在更是一招就扭断了李建仁的手臂。 这人还是吃软饭的罗高华吗? 罗高华蹲在李建仁身边,不顾他凶狠的眼神,拍着他的脸,嘲讽道:“你说你是不是傻?你看看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来打我,偏偏你来打我?” “就算你把我打赢了,我老丈人肯定是要找你家麻烦的,你划得来吗?” “再说了,你根本就打不赢我。” “记住了,当二流子是没有出息的,你现在年纪还小,赶紧回头还来得及!” “去找孙爷爷接骨吧,不然,你这条手臂就废了!” 罗高华只是把他的手臂掰脱臼了,实际上,他就能接,不过,他不想帮他接,而是让他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接,就是想让他多痛苦一段时间,长长记性。 李建仁爬起来,抱着手臂,痛苦地跑了。 其他二流子也是一哄而散。 罗高华这才来到那户人家门口,敲了敲门,问道:“有人在家吗?” “谁呀?” 屋里走出来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手里拄着一根木棍,颤颤巍巍的,仿佛随时都会摔倒。 “七奶奶,我是李全福的女婿,我想在你家买只鸡,可以吗?” 罗高华直接开口问道。 第8章 鸡汤来了 七奶奶年纪大了,有点耳背,眼神也不好,一直走到罗高华面前,才认出他来。 “你就是他们说的,李全福家那个吃软饭的女婿?” 七奶奶的话,让罗高华脸色一黑。 不过,现在的他早就看开了,点头道:“对,我老婆刚刚生了孩子,想要买只鸡,给她熬鸡汤喝,你家有鸡吗?” “有。” 七奶奶做不了重活,也没办法上工,还要养活一个傻傻的孙子,所以,公社和大队都特许她可以多养一些鸡,要是其他村民想要多养鸡的话,会被批斗的。 “我听他们说,你对你老婆一点都不好,经常打骂她,没想到你还会给她买鸡,看来他们说的也不全对嘛。” 七奶奶一边絮絮叨叨,一边往屋里走。 “对,他们都是在乱传,您千万别信,我对我老婆可好了。”罗高华恬不知耻地说道。 “鸡就在屋子里,你自己去抓吧。” 七奶奶指了指用木头和茅草搭建的房子。 罗高华走进屋里,发现里面光线昏暗,非常的狭小低矮,在屋子的一边摆着两张床。 一个瘦瘦弱弱的大约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正躺在其中的一张床上,把玩着一把制作粗糙的木枪,看到罗高华走进来,他露出了一个傻傻的笑容,然后就用木枪对准罗高华,biu、biu、biu地乱叫着。 在屋子的另一边,则摆放着一排的鸡窝,里面养了大大小小有十几只鸡。 罗高华瞅准了一只大小合适的母鸡,抓了出来。 母鸡发出了咕咕咕的惊叫。 “坏人,别抓我家的鸡!” 小男孩傻里傻气地冲了过来,似乎想要打罗高华。 七奶奶喝道:“小山,他是来我们家买鸡的,不是坏人。” “坏人!坏人!不准抓我家的鸡!呜呜呜……” 小男孩根本不听,眼见母鸡叫得凄惨,他竟然急哭了。 罗高华当然不会跟一个傻子计较太多,柔声安抚道:“小山别哭了,我等一下给你熬鸡汤喝,好不好?” 听到有鸡汤喝,小山一下子就不哭了,连连点头,“好好好。” 那样子看起来要多傻有多傻。 罗高华估计他的智力,甚至都赶不上自己家的大宝。 “七奶奶,这只鸡多少钱?”罗高华问道。 “我平时都是卖一元一斤,你手里这只鸡,大概有四斤重,你就给四元钱,行吧?” 七奶奶虽然年纪大了,但人还很精明,凑近看了看鸡,说道。 罗高华掂了掂手里的鸡,估计这只鸡最多也就三斤半重,但他也不想跟一个老人计较这么多,当即拿出四元钱,递给七奶奶。 “七奶奶,这只鸡先放你这里,我等会再来拿,可以吗?” 罗高华不敢把鸡直接提回家,因为他还要去山里弄点配菜,现在家里没人,要是把鸡提回去了,怕被人偷了。 这个年月,因为缺衣少食的缘故,村里小偷小摸的人可不少。 “可以,我给你拿根稻草绑起来。” 七奶奶倒是做事很有分寸。 绑好了鸡,将它再次放进鸡笼里,罗高华就转身回家去了。 到了家里,他拿出背篓和锄头,快步往山里跑了。 山里有不少食材,比如说野菜、蘑菇等,还有罗高华这次要挖的野山药。 村子周边的野菜、野山药早就被村民挖光了,罗高华只能去更深的深山里。 好在,他对周边的山都非常的熟悉,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就找到了挖野山药的地方。 没有任何迟疑,他当即甩开膀子挖了起来。 野山药不好挖。 很多都是长在荆棘丛中,或是石头缝里,又或是跟其他树木的根须缠绕在一起,挖起来,特别费劲。 罗高华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卖力气挖。 好在,他找的这个地方,野山药不少,有难挖的,也有容易挖的。 两个小时后,他就挖了足足二十根野山药,每一根都是又粗又长,足够熬十几锅鸡汤了! 稍微休息了一下,他才背着野山药回家了。 到了家里,他又立马不停蹄地开始烧火烧水,然后去七奶奶家把鸡拿了回来。 等水烧开之后,他就开始杀鸡,拔毛,处理鸡内脏,然后剁成块,放进砂锅里开始慢慢熬煮。 与此同时,他拿出两根野山药,清洗,削皮,切段,备用。 等鸡肉熬煮得差不多了,再放入野山药,继续熬煮。 快好的时候,再放入盐。 家里除了盐,没有多余的调味品,罗高华只能简单熬煮。 等熬好之后,他先端了一碗送去七奶奶家,然后再端着整锅鸡汤往公社的卫生院跑。 此时,天色有些昏暗了,等他走到公社,很多人家都已经吃完晚饭,坐在屋门口闲聊了。 他不由得再次加快了脚步。 刚到卫生院门口,就碰到了李全福,“爸,我送鸡汤来了。” “嗯?” 李全福一怔,这家伙还真的弄来了鸡汤? “你这鸡汤是哪儿来了?” 李全福必须问清楚,他可不想吃罗高华通过歪门邪道弄来的鸡。 “我去七奶奶家买的,花了四元钱呢!” 罗高华一边说,一边往卫生院里面走。 李全福又问:“你哪来的钱?是不是找你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借的?” “不三不四的朋友会借给我钱吗?” 罗高华一句反问,让李全福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放心吧,爸,买鸡的钱都是我自己挣来的。” 罗高华端着砂锅快步走进了病房。 肖大妈第一时间看到了罗高华,连忙叫道:“秀菊,你女婿来了,又端来了一大砂锅好东西!这孩子都快赶上我家女婿了,真勤快!” 其他几个大妈听到这话,不禁脸色一黑。 这人的脸皮太厚了,一整天的时间都在夸他家的女婿,各种夸,简直让人受不了! 罗高华倒是呵呵笑道:“大妈,我哪能跟您女婿比?他可是工人,我就是一个泥腿子!” 肖大妈最喜欢听别人夸她女婿了,顿时笑得像朵花一样,“你真会说话!其实你也不差,比某些人家的儿子强多了!” 其他几个大妈立即不乐意了,“你说谁家儿子呢?” 肖大妈也是一个彪悍的,一人对多,丝毫不怯场,“说你们又怎么样?你们儿子有这么勤快的吗?来看过你们吗?” 罗高华不明白她们为什么突然就吵了起来,连忙端着砂锅来到了李桃花的病床边,“妈,不好意思,我去山里挖了点野山药,所以耽误到了这个时候……桃花醒过来没有?” 陈秀菊正在给李桃花擦脚,摇头道:“还没有,估计要晚上才能醒来。” “妈,我来擦吧,您赶紧趁热吃。” 罗高华抢过陈秀菊手里的毛巾,就给李桃花擦脚,顺便给她按揉了一番。 看着如此殷勤的罗高华,陈秀菊和李全福都有点发愣,他们实在搞不懂,罗高华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有了这么大的转变? 第9章 桃花醒了 “爸,妈,你们赶紧吃啊,看着我干什么?” 罗高华一抬头,发现二老都在愣愣地看着他,不由得笑了笑,“是不是觉得我变了?有点不习惯了?” 李全福和陈秀菊都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变好了,不好吗?”罗高华笑问。 “变好了当然好啊,就怕你是装的,实际上,却憋着坏!”李全福撇嘴道,“你还没说,你买鸡的钱是哪儿来的?” 罗高华看了看周围,见其他人还在争吵女婿和儿子的话题,便小声道:“我上午去蛤蟆河捞了三条草鱼,拿去卖了,得了九元六角六分,然后花了四元钱,在七奶奶家买了一只鸡,这里还剩五元六角六分。” 说着,他从兜里把钱都拿了出来。 看着他手里那一堆钞票,李全福和陈秀菊再次愣住了。 尤其是李全福,他今天赔了不少笑脸,讲了不少好话,才勉勉强强借来五元钱,而罗高华只是去蛤蟆河抓了三条草鱼就卖了九元多,这钱赚的是不是……太简单了点? 随后,李全福就想到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当即沉着脸说道:“据我所知,黑市早就散了,国营单位又不会收私人的东西,你就这样拿着鱼去卖,就不怕人家把你当做投机倒把分子抓起来?” 听到这个话,陈秀菊立即紧张了起来,“对哦,私自卖鱼,可是投机倒把行为!” 罗高华笑道:“爸,您当大队长确实要注意影响,但我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谁在乎?再说了,国家早在1978年就放开政策了,只是我们这里有点消息落后而已。” “另外,您应该也接到通知了,再过不久,就要分田到户了,谁还会来管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李全福吓了一跳,当即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这边,他才暗松一口气,皱眉道:“你是从哪儿知道这些消息的?” 罗高华道:“爸,我承认这些年我确实很不像话,天天喝酒打牌,把好好的一个家都祸祸得不成样子了,不过,这些年,我也认识了不少人,知道点内幕消息也很正常。” 李全福:“……” 罗高华继续道:“爸,您放心,我做事会有分寸的,不会太过张扬。这也就是我们一家人说一说,外人面前,我是一句话都不会乱说的。” “你们赶紧吃鸡肉吧,要不然,等会冷了就不好吃了。” 李全福还想说两句,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端着碗,喝了碗鸡汤,没想到罗高华熬的鸡汤还挺好喝,“这是你自己熬的?” 罗高华谦虚道:“嗯,家里没有什么调料,熬得不好,将就着喝吧。” 李全福:“……” 陈秀菊:“……” 这么好喝的鸡汤,还熬得不好?还将就着喝? 那熬得好的鸡汤,会有多好喝? 嘤咛! 就在这时,李桃花终于醒了。 罗高华正在给她捏脚的双手猛地一僵,“桃花,你,你醒了?” 李全福和陈秀菊也急忙放下碗筷,来到了李桃花的身边,“桃花,你终于醒了!” 李桃花虚弱地睁开双眼,看了看四周,虚弱地问道:“这是哪儿?” “这里是卫生院。” 李全福道,“你昨天晚上难产大出血,是高华把你送来了卫生院,要不是他,你就……” “死老头子,你说这个干什么?让一边去!” 陈秀菊把李全福推开,对李桃花,笑道,“花儿,别听你爸的,你福大命大,什么事都不会有!” “对了,你饿了没有?这里有高华弄来的鱼汤和鸡汤,你喝哪一个?” 李桃花摇了摇头,问道:“孩子呢?” 陈秀菊连忙从旁边,把正在熟睡的小婴儿抱了起来,“在这儿呢,是个女儿,你看多漂亮……” 然而,不等她说完,李桃花就开始流泪。 “花儿,别哭。” 陈秀菊连忙劝道,“妈知道你心里苦,但生儿生女都是命,咱不能跟命争,对不对?” 李全福也连连劝道:“对啊,花儿,女儿比儿子要懂事,省心,将来也更加的孝顺……” 可是不论二老如何劝,李桃花就是止不住悲伤的眼泪。 倒不是她有多么的嫌弃女儿,也不是她自己有多么的悲伤,而是她在为这个女儿悲伤! 因为,她深深体会到了,当一个女人的辛苦! 她不想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遭受各种嫌弃,承受这个世界对她的满满恶意! 尤其想到她那个重男轻女的混蛋男人,她就更加为这个女儿感到悲伤了。 “你死人啊!看见花儿在哭,也不安慰两句!” 这时,李全福陡然恼怒地对着罗高华吼了一嗓子。 罗高华紧张地来到了李桃花面前。 四十多年了,终于又再次看到活着的老婆了,罗高华忍不住双目通红。 然而,正当他要开口的时候,李桃花却陡然神情激动地叫道:“让他走,我不想见他!啊!” 因为过于激动,扯动了剖宫产留下的伤口,不禁惨叫一声。 “你赶紧走,别待在这里!” “赶紧离开!” 对于李桃花,老两口宠到了骨子里,当即把罗高华赶走了。 罗高华知道自己以前的表现太差劲了,李桃花不可能这么快就原谅自己,一切都是自己罪有应得,于是,声音落寞道:“爸,妈,你们留在这里照顾桃花,我先回去了。” 没有人理会他的离去。 一个人回到桃树湾,罗高华低落的情绪已经消失了,因为他很清楚,想要重新获得李桃花的认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同时,他也很有信心,自己一定能够让他们再次接纳自己。 刚到家门口,他突然停下了脚步。 只见自家的门槛上,坐着三个瘦骨嶙峋的女孩。 一个六岁,一个四岁,一个只有两岁,此刻,三个女孩都瞪大双眼看着罗高华。 从她们的眼神中,罗高华能够清晰看到其中蕴含着的恐惧! “大丫,二丫,三丫,我是爸爸!” 这三个女孩,全是罗高华的女儿。 前世,罗高华对她们非打即骂,从未给过好脸色,以至于她们长大之后,都非常的懦弱。嫁人之后,受了委屈也不敢说,一辈子都过得不幸福。 此刻,看到三个女儿如此畏惧他,这让他忍不住再一次在心里痛骂以前的自己太混账! “高华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过来。 第10章 三个孩子 “大婶。” 罗高华喊了一声。 “大奶奶。” 见到这个中年妇女,三个女孩连忙跑了过去,躲在她的身后。 李全福有五兄弟。 大哥李全寿,二哥李全财,他排行老三,老四李全宝,老五李全发。 眼前这个中年妇女就是李全寿的妻子,袁土凤,是个勤劳朴实的农村妇女。她虽然也不喜欢游手好闲的罗高华,但出于礼貌,她还是问了一句,“你饿了没有?要不去我家吃饭?” “不了,我自己弄着吃就行了。” 罗高华连连摆手。 “那就随便你。” 袁土凤也不多劝,拉着三个孩子就准备走,“走,跟大奶奶回家吃饭去。” “大奶奶,我要等妈妈。” “我也要等妈妈。” 三个女孩都不愿意走。 袁土凤柔声道:“你们妈妈去公社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不,我就要等妈妈!” 大丫犯起了倔。 袁土凤加大了音量,“你这孩子怎么不听话呢?你妈妈……” “大婶,要不就让她们留在家里吧。”罗高华弱弱地说道。 袁土凤愣了一下,“她们留在这里,谁来看着?” 罗高华指了指自己,“我啊。” “你?” 袁土凤一脸怀疑,“你晚上不去喝酒打牌了?” “不去了。” 罗高华道,“从今往后,再也不去了。” “哦?” 袁土凤无比诧异,“你……” “大婶,您就放心回去吧,我会把她们照顾好的。” 既然罗高华都这么说了,袁土凤便一步三回头地回去了,而三个女孩则留了下来。 “你们先玩一会,爸爸去给你们做饭吃。” 罗高华快步走进庭院。 他们家的房子虽然不是桃树湾最好的,但也是比较宽阔的,一共四间土坯房,后面还有猪圈、牛圈和茅厕,前面还有一个大大的庭院。 四间土坯房,一间堂屋,一间正房,一间侧房,一间灶屋。 自从李桃花和罗高华结婚之后,李全福两口子就主动搬去了侧房睡,把正房留给了小两口。 虽然罗高华是上门的女婿,但李全福两口子对他还是很尊重的,并没有瞧不起他,也没有故意贬低他,只是这些年他自己不上进,自暴自弃,两口子才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数落得多了点。 罗高华直接去了灶屋,这才发现家里已经没有米,只剩一点红薯和土豆,以及他挖回来的山药。 幸好,今天买的鸡还剩半边。 原本是留给明天给李桃花熬鸡汤用的,现在只能提前熬了。 就在他忙着再次熬鸡汤的时候,三个女孩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站在灶屋的门口,睁着一双双大眼睛,看着他忙来忙去。 “你们是不是饿了?再稍微等一等,爸爸给你们熬鸡汤喝!” 罗高华回头一笑。 一边熬鸡汤,一边往火塘里丢了几个红薯和土豆。 孩子们一直站在灶屋外看着,罗高华也没有急于跟她们拉近关系,而是思索接下来的挣钱计划。 李桃花住院需要三百多元;家里揭不开锅了,需要钱去购买;一家人的生活,也需要钱来支撑…… 当然,这一切都不需要太急。 好不容易重生了,不能过得像前世那样卷! 累得像牛马,还挣不了几个钱,何必呢? 人活着,生活才是本质。 挣钱,只是为了让生活过得更好,不是生活的全部,这一世,绝不能本末倒置了。 “姐姐,好香啊!” “嗯,确实好香!” “姐姐,我饿了,我……” 没过多久,鸡汤的香味飘荡了出来,孩子们都眼巴巴地看了过来。 “饿了就进来吧,爸爸给你们舀鸡汤喝,还有鸡肉吃!” 罗高华给她们每人舀了一碗。 怕她们脾胃弱,不敢给她们吃太多的鸡肉,所以,只给她们每人舀了两三块,大部分是鸡汤和山药。 山药是护胃的,倒是可以多吃点。 三人略微迟疑了一下,便走进了灶屋。 “小心烫哦!” 罗高华耐心地帮她们吹了吹,感觉不烫了,才递给她们。 三人当即欢快地吃了起来。 “好不好吃?”罗高华笑问道。 “好吃!” 三人异口同声。 “那你们能不能叫我一声爸爸?” 罗高华露出了狐狸尾巴。 大丫六岁了,已经有自己的记忆,而在她的记忆里,爸爸这个词很模糊,爸爸的形象也很差,不是彻夜不归,就是喝醉了酒发酒疯,打她,打妹妹们,甚至打妈妈。 因此,在她的心里,爸爸就是个坏人! 让她突然叫爸爸,她一时半会还真叫不出来。 四岁的二丫和两岁的三丫,就没有这么多的记忆,当即开口叫道:“爸爸!” “诶!” 罗高华甜甜地应了一声。 孩子们还是非常好哄的,一顿美食就能哄好,如果不能,那就两顿、三顿。 “明天我还给你们做好吃的,好不好?” “好!” “你们想吃什么?” “我还想喝鸡汤,吃鸡肉!” “好,那我们明天继续喝鸡汤!” 正说着,外面传来的脚步声。 不久,就看到李全寿和袁土凤走了进来。 罗高华连忙站了起来,“大伯,大婶,你们怎么来了?” 李全寿直言道:“我们不放心,过来看看。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鸡肉?” 罗高华笑了笑,“我去七奶奶那儿买的。你们要不要吃点?” “算了,我们就不吃了。” 两人都很想吃,毕竟是鸡肉啊,一年都难得吃一回,但他们还是克制了下来。 “你们吃好了没有?天已经很晚了,去我家睡觉吧?” 袁土凤弓着身子,对三个孩子说道。 “我们就在家里睡。”大丫说道。 罗高华也说道:“大伯,大婶,就让她们在家里睡吧,我能照顾好。” 李全寿和袁土凤都看了眼罗高华,然后,转身走了。 虽然罗高华有点不着调,但这三个孩子毕竟都是他的孩子,而且,他都说了会照顾好,他们两口子也不好把孩子们强行带走。 喝完鸡汤,天色确实很晚了。 罗高华烧了热水,给三个孩子洗漱之后,就准备送她们去睡了。 平时,她们都是跟着爷爷奶奶睡。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拖拉机的声音,李全福回来了。 “爷爷!” “爷爷!” “爷爷!” 三个孩子连忙跑了出去迎接。 看到这一幕,罗高华略微有些吃醋,随后,也迈步走了出去。 第11章 驼峰山 “咦?你们怎么在家里?没去大奶奶家吗?” 李全福把拖拉机开到了家门口专门停放拖拉机的位置上,熄火,笑眯眯地下车,抱起了最小的三丫,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爸爸,鸡汤!” 两岁的三丫开心叫道。 李全福没有听懂。 大丫解释道:“爸爸晚上给我们炖了鸡肉,还说明天继续给我们炖。” “爸爸炖的鸡汤真好喝!”二丫一脸回味。 “他……没有打骂你们,还给你们炖了鸡肉?” 李全福无比惊讶。 以前的罗高华从未给过三个孩子好脸色,动不动就对她们又打又骂,今晚上居然给她们炖了鸡肉? 走进院里,果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鸡汤香味。 “爸,您还没吃晚饭吧?我给您去盛一碗?” 罗高华走进灶屋。 李全福连忙劝阻,“不用,我吃点红薯或者土豆就行了,鸡肉留给孩子们吃。” 罗高华道:“鸡肉多得是!明天我去山里抓点野鸡回来,根本吃不完。” 李全福又是一惊,“你准备去山里抓野鸡?你有这本事?山里确实有不少野鸡、野兔和野猪,除非是专门打猎的猎户,否则,没有几个人有本事抓住,实在是,这些猎物都太警觉了,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了。” 罗高华笑了笑,说道:“只要套子下得好,野鸡野兔跑不了!” 李全福撇嘴,“行,那我明天就看你的套子下得有多好!” 罗高华也不再多说,提着热水去给三个孩子洗漱了。 “你们谁愿意跟爸爸睡呀?” 罗高华趁机问道。 结果,所有孩子都不愿意。 平时,她们就是跟着李全福老两口睡的,虽然晚上吃了一顿鸡肉,但她们对罗高华的感情依然很淡薄。 罗高华也不强求,自己也累了一天了,洗漱之后,就回房间,躺在床上睡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罗高华突然惊醒。 他惊恐地看着四周,发现依然是土坯房,稻草床,木头梁……他才松了一口气,自己确确实实重生到了1981年! 他使劲搓了搓脸,眼见窗外的天色已经麻麻亮,当即起床了。 洗漱之后,他就开始做事。 先把水缸挑满水,再把屋里屋外打扫一遍,然后开始准备进山的用具。 一切准备妥当,他也饿了,便去灶屋拿起一个红薯,在水里洗干净,也不去皮,就直接啃了起来。 这时,李全福也醒了。 他走出房门,就看到罗高华正在啃生红薯,当即说道:“你怎么不烧火煮一下?大早上的吃生红薯,容易拉肚子。” 罗高华尴尬一笑,“实在是太饿了,等不及了。” 李全福哼道:“这还不是要怪你自己!要不是你这些年太混账,我们家何至于只剩红薯和土豆?你也不可能捱饥受饿!” 罗高华承认错误的态度倒是很诚恳,“爸,你说得对,这些年确实是我不对,不过,我向您保证,从今往后,再也不会了。” “但愿吧。” 李全福不太相信,“你起这么早,真的要去山里抓野鸡?这茫茫大山的,你到哪儿去找野鸡?再说了,你什么工具都没有,就算找到了野鸡,你也抓不到吧?” 罗高华自信一笑,“我自有办法。” 李全福没有再多说什么,只要罗高华不是去喝酒打牌,他都不会多阻拦,只不过,心里也好奇罗高华到底哪来的自信可以抓住野鸡。 野鸡这种小动物,就跟野兔一样,山里有不少,但很难抓。 因为它们都很机敏,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它们就会立即逃窜,速度又快,除非有强力弹弓、弓箭或者猎枪,又或是提前布置了陷阱,否则,一般情况下,很难抓住。 另外,它们的体型不大,可以轻松钻入荆棘丛、石洞和地洞里,更加增大了抓捕的难度。 “爸,我走了。” 罗高华背着一个背篓,背篓里放着一把锄头和一把砍柴刀,衣袖和裤腿绑得紧紧的,衣领也扣得很紧。 “你这是准备去老深山?” 李全福以前也经常钻山林,一眼就看出了罗高华的意图。 罗高华点头道:“对,村子周边的野鸡肯定都被抓完了,而且,这边别人挖的陷阱也多,要想抓野鸡只能去老深山。” “老深山很危险,不仅有野鸡野兔硕鼠等小动物,还有野猪野狼黑熊等大动物,你就一个人去,会不会太危险了?” 李全福担忧地问道。 罗高华道:“放心吧,爸,我自有分寸。” 又是自有分寸…… 怎么感觉这家伙这两天有点神叨叨的了? 李全福撇了撇嘴,“行吧,那你自己小心点,早去早回。” “好嘞。” 罗高华走了。 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李全福愣怔了好半天。 以前的罗高华也是这么勤快,为人踏实,又愿意上门,自己才会把唯一的宝贝女儿嫁给他,但谁能想到,短短几年时间,这家伙就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 这个家也被他败坏完了! 最近,李全福一直在考虑要不要让罗高华和李桃花离婚!对于一般的女子,离婚是天大的事,但对于他李全福的女儿,他自信这就是一件小事! 自己的女儿就算离了婚,还带了好几个孩子,也没人敢说三道四,将来依然能够再嫁一个好人家! 不过,罗高华突然又变好了,这就让他有点难办了! “哎,再观察一段时间吧!” 李全福心里一叹,洗漱之后,就去了大队部。 点燃煤油灯,坐在桌边,李全福摊开工作本,拿出笔,略微思索了一下,就开始写写画画。 现在正是农忙时节,作为桃树湾的大队长,有很多工作都需要他提前计划,亲自布置。 虽然现在管理没有那么严格了,很多人也都开始磨洋工了,但该有的规矩还是要有,自己该做的事还是要做好,他可不想别人在这方便说他的闲话! 罗高华出了村子,飞快地往老深山走去。 连续翻越两座山之后,他就来到了老深山的山脚下。 这座山又高又大,莽莽苍苍,人迹稀少,远远的就能听见从山里传来一阵阵奇怪的鸟叫和兽吼。 因为它形似骆驼的驼峰,所以,这座山又被称为驼峰山。 前世,罗高华经常往这座山里钻,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他稍微看了看四周,便往驼峰山里面钻了进去。 第12章 大获丰收! 驼峰山,浩瀚庞大,郁郁葱葱。 不熟悉的人钻进去,很容易迷失方向,最终被困死在里面,罗高华不怕,因为他前世不知道钻了多少次,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的熟悉。 不多久,他就找到了山里的一条小溪。 沿着小溪慢慢往上走,有一个水潭。 水潭的周围,水草非常茂盛,经常有各种山中野兽来这边喝水,或是啃食茂盛的水草,其中就有野鸡。 野鸡也是需要水源的! 尤其是在水潭的上方,还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平地,最适合野鸡在这边生存。 罗高华的速度不快不慢,到了水潭边,他拿出砍柴刀,割了一大捆水草,绑在自己的鞋子底下,如此就能减小他走路的震动和声响。 这就跟猫的猫爪一样,多了一层厚厚的脚垫! 这是罗高华前世琢磨出来的办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走路的响动。 接着,他又在旁边找了些细小又韧性很足的藤条,做了好几个简易的索套。 把背篓放在一边,拿着做好的索套,罗高华蹑手蹑脚地走到了水潭上方的平地上,查看着各种小动物的脚印。 有山鼠的,有野兔的,有狐狸的,也有野猫的…… 找了好一会,他才找到了野鸡的脚印,然后,他就顺着这些脚印往前继续寻找。 进入平地不远,野鸡的脚印就看不到了,但隔一段距离又能看到一堆鸡粪。 就这样往下寻找,大概数十米远的距离,罗高华看到了第一只野鸡。 它正在梳理自己的羽毛,听到响动,脑袋瞬间竖了起来,做出一副随时要逃窜的样子。 罗高华顿时一喜。 这里有一只野鸡,就说明周围肯定有一窝野鸡! 野鸡看起来形单影只的,其实也是群居动物。 罗高华当即轻手轻脚地把手中的一个索套牢固地挂在一丛灌木之中,然后调整高度,让索套的套子正好能够套住野鸡的脖子。 简单的陷阱做好之后,罗高华就慢慢地往另一边走,准备绕到野鸡的前面去。 野鸡很机敏,再次听到响动,立即就往荆棘丛中钻。 罗高华没有着急,而是,每隔一段距离,就布置一个小陷阱。 等刚刚制作的所有索套都布置完了之后,他才快步走到野鸡活动范围的前方,然后,一边大声呼喊,一边用砍柴刀大力敲击灌木。 哗啦啦…… 咕咕咕…… 果然如罗高华所料,这里有不少野鸡。 在罗高华的驱赶下,一只只羽毛华丽的野鸡从灌木丛、荆棘丛、石洞里惊慌失措地飞了出来。 一只,两只,三只…… 罗高华都数不过来,忍不住嘿嘿笑道,“这驼峰山真不愧是人迹罕至的老深山,物产就是丰富啊!嘿嘿……” 咕咕! 他制作的小陷阱虽然简单,但很实用,只要野鸡脖子不小心被套住了,就再也别想挣脱。 没过多久,就有三只野鸡被套住了。 罗高华大喜过望,他原本以为能够套住一只野鸡就不错了,没想到,竟然套住了三只! 而且,每一只都很肥美,至少四五斤重! 三只野鸡,足够一家人吃好几天的了! 罗高华当即把三只野鸡捆好,然后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他确实很有分寸,知道现在不是大规模狩猎的时候,因为猎物太多了,他一个人不好拿,也卖不出去,还容易招人嫉妒,所以,每一次有收获就行了。 抓鱼是这样,挖野山药是这样,此刻抓野鸡也是这样。 只是,让他无比惊喜的是,就在他捆绑第三只野鸡的时候,居然看到灌木丛里面有一窝野鸡蛋! 粗略一数,竟有十来个!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罗高华快速将第三只野鸡捆绑好了之后,就用细嫩的灌木条子编织了一个简单的篮子,然后把所有野鸡蛋都装进了篮子里。 接着,他又在平地寻找了一番,果真,又找到了好几窝野鸡蛋。 前前后后,捡了大约有四五十枚野鸡蛋,简直是大获丰收! “哈哈哈,采蘑菇的大帅哥,背着一个大竹筐,抓了野鸡捡鸡蛋,捡了一箩筐……” 实在太开心,罗高华忍不住唱了起来。 只是好好的一首儿歌,被他唱得贼难听,歌词也改得面目全非,他却乐在其中。 将野鸡和装满野鸡蛋的篮子全都放入背篓里,又砍了一些松枝盖在上面,免得被人看见,罗高华这才背着背篓往回走。 再次来到驼峰山的山脚下,他把背篓放下,然后提着锄头和砍柴刀钻进了另一边的山林里。 好不容易来一趟,总不能只抓几只野鸡就算了吧? 至少也要在这边弄一个野猪陷阱才划算! 据他所知,在驼峰山的深处,一直到2000年之后都活跃着不少野猪群。 而这个年月,肯定更多! 罗高华把锄头带上,就是想要在这边先挖一个陷阱。 不管有没有收获,先挖一个,摆在这边,总不会有错。 万一有收获呢? 当然,他也不是随便乱挖,而是根据前世的经验和记忆,寻找野猪走过的痕迹,然后就在这些痕迹的中段,挖一个大大的陷阱。 没过多久,他就找到了野猪痕迹,然后就去周围砍了不少儿臂粗的木棍,全都削尖备用。 接着,他就开始挖陷阱。 野猪的跳跃力非常好,如果陷阱太小根本困不住它们。 因此,罗高华准备挖一个两米长,一米五宽,将近两米深的大坑。 想法是好的,但真正实施起来,他才发现这个工作量太大了! 凭他一个人,估计挖一天都挖不完! 没办法,他只能一次次缩小工作量,最后只挖了一个一米五长,一米宽,一米深的小坑。 即便如此,这个坑也耗费了他足足三个多小时的时间! 坑挖好之后,他将一根根削尖的木棍插入其中,然后,盖上一层松枝,茅草,松土,还有一层捡来的野猪粪。 最后再铺上一层落叶。 陷阱就算是做好了。 很简陋。 能不能困住野猪,就看运气了。 罗高华休息了一会,就返回山脚下,背上背篓,回家去了。 一路上,他还看到了不少新长出来的嫩蕨。 这可是一种美味的野菜,尤其用来炒鸡蛋,那绝对是顶级享受。 反正是顺手的事情,他便一边往回走,一边采摘,不知不觉,竟采了差不多四十斤重的蕨菜! 第13章 孙国峰 “卧槽,竟然不知不觉摘了这么多蕨菜了!” 罗高华也是吓了一跳。 这里的蕨菜实在是太多了,要是有销路的话,绝对可以随随便便采摘数吨蕨菜,拿出去卖! 只可惜,眼下没有办法大规模采摘…… 不过,不用着急,再等几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罗高华一点都不着急。 “现在只能先拿去卖给侯叔,钱虽然不多,但日积月累下来,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收获!” 罗高华原本打算把野鸡和野鸡蛋都留着自家人吃,但摘了蕨菜之后,他又改变想法了,觉得还是应该把多余的野鸡和野鸡蛋也拿去国营饭店卖了。 反正,以后每天都能进山赶山,想吃野鸡和野鸡蛋还不简单吗? 走走停停,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罗高华背着重重的背篓回到了桃树湾,却没想到,刚回到桃树湾,就听到‘大队部’那边传来了争吵的声音。 他倒是没有想要去看热闹的心思,只想尽快回去给老婆和孩子们熬鸡汤。 “李全福,卧槽尼玛!你别以为你是大队长,你就能只手遮天!……” 然而,他刚走没几步,就听到那边隐隐约约传来骂他老丈人的声音。 谁这么大胆? 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敢骂李全福? 要知道,李全福能够当这么多年的大队长,除了他本身确实很负责也很有能力之外,更因为他家的五个兄弟都格外团结! 涉及到自己的老丈人,罗高华只能脚步一转,向大队部走了过去。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大队部周围聚集了大量村民。 全都伸长脖子看热闹。 而在大队部的大门口,站着两方人。 一方是李建仁一家人,另一方则是李全福等大队干部。 李建仁的老妈,个子小小的,脾气却非常泼辣,此时,正怒指李全福,大骂道:“李全福,你不要太黑心,当了大队长就忘了本!你女婿打断了我儿子的手臂,就必须赔偿!” “没错,必须赔偿!哪有打了人不赔偿的道理!” 人群中,有人起哄。 建仁妈更加来劲了,“李全福,你听听!这就是群众的呼声!” 李全福冷着脸,淡淡道:“建仁妈,你不要胡搅蛮缠,你儿子会被我女婿打断手臂的真实原因,你不清楚吗?要不要我当着众人的面,帮你回忆一下?” “就算建仁有错,高华也不该下这么重的手吧?好歹都是一个大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那么狠?” 之前起哄的那人又开口了。 建仁妈立即附和,“对对对,孙国峰说得对,就算我家建仁有错,也不至于被打断手臂吧?这跟土匪有什么区别?” 李全福眼神犀利地瞪了孙国峰一眼,突然意味深长地问道:“他们来大队部闹事,是不是你怂恿的?你做这事,你爸知道吗?” 孙国峰连连摆手,“全福叔,我可没有怂恿他们,我只是伸张正义而已。再说了,这事跟我爸有什么关系?” “你要是怕我在这里,我走就是了。” 说着,他还真的从人群中钻了出来,刚走两步,就看到了站在人群后面,背着一个大背篓的罗高华。 “哟,罗高华,你这是干活去了?这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孙国峰一脸惊讶,来到罗高华身前,戏谑道,“你现在可以啊,人变勤快不说,还变厉害了,都懂得打架了。” “你说你跟李建仁有多大的仇,要把人家的手臂掰断?” “都是一个大队的,你下手这么狠干什么?哦,我差点忘记了,你不是我们大队的,你是上门女婿,是个吃软饭的!” 罗高华眼睛眯了起来。 孙国峰是桃树湾副大队长‘孙友林’的儿子。 前世,李全福被罗高华打进医院之后,孙友林便趁机落井下石,去公社告状,抢走了李全福大队长的位置,接着,便对李全福各种打压,这也是导致李全福郁郁而终的原因之一。 另外,孙国峰曾经是李桃花的追求者之一,而且是最猛烈的那一个。 自从罗高华上门之后,孙国峰便明里暗里对他各种打压和算计。 公社最大的二流子‘孙翔’,就是孙国峰故意介绍给罗高华认识的,也就是认识了孙翔之后,罗高华便彻底走上了喝酒打牌的二流子之路。 后来,更是被孙翔连续做局,从而欠下了数万元的赌债! 此刻,再次看到孙国峰,罗高华内心的怒火一下子就被激发了出来,当即冷声道:“孙国峰,你是不是也想被掰断手臂?” 孙国峰长得人高马大,孔武有力,听到这话,当即面色一沉,“罗高华,你是不是飘了?你以为你能掰断李建仁的手臂,就能在我面前嚣张了?” 随后他拍着自己的手臂,叫嚣道:“来啊,把它掰断给我看看!” 罗高华却绕过他,往前走了,“嘁,我只是逗你玩而已,你还当真了?真傻!” “你!” 孙国峰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伸手就准备去抓罗高华的肩膀,想要跟他好好掰扯两句,却没想到,就在他伸出的右手刚刚抓住罗高华的肩膀,就见罗高华陡然双手抓住了他的右手。 接着,咔嚓一声! 他的手臂就被罗高华扭脱臼了。 “啊!” 下一秒,孙国峰就痛得惨叫起来。 罗高华则大声骂道:“孙国峰,你苟日的,骂我就算了,还想打我?你真以为我好欺负是不是?” “罗高华,你奶奶的,明明……” 孙国峰抱住手臂,痛得冷汗直流,正要反驳,却听罗高华更加大声道:“明尼玛了个叉!老子告诉你,以前老子是让着你,从今往后,你休想再欺负老子!!” 这时,不少村民听到孙国峰的惨叫声纷纷转过身来。 “这又是怎么了?” “我的天,罗高华,你竟敢掰断孙国峰的手臂?” “罗高华,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一个个村民忍不住惊叫起来。 “这可怪不得我,是他像个地痞恶霸一样欺负我,骂我是吃软饭的,还说李建仁一家人就是他怂恿来的,就是要让我爸下不来台!” 罗高华控诉道,“他反过来还说我嚣张,说我飘了,还提出要求,让我把他的手臂也掰断。” “大家伙都知道,我这人最老实也最善良了,对于他的要求,我自然是要满足的。” 啊? 是这样的吗? 孙国峰还有这么奇葩的要求? 众村民都是一头雾水,而孙国峰则气得差点吐血。 第14章 运气好? “苟日的,你胡说八道……”孙国峰大骂。 “我胡说八道?” 罗高华眼睛一瞪,“你是不是骂我是吃软饭的?” “你难道不是吗?”孙国峰道。 “你是不是说我飘了?”罗高华又逼问。 孙国峰哼道:“说了又怎样?” 罗高华道:“既然你都说了,那我有胡说八道吗?” 直到这时,孙国峰才回过神来,连忙道:“但我没说请你把我的手臂掰断啊!” 罗高华蔑笑道:“你觉得别人都是傻子吗?你长得人高马大的,如果不是你自己请求的,我能够将你的手臂掰断吗?” 村民们看了看罗高华,又看了看孙国峰,都不禁点了点头,认可了罗高华的说法。 再加上,孙国峰平时仗着自己是副大队长的儿子,确实有点目中无人,横行霸道,此刻,见他痛得冷汗直流的样子,一个个忍不住大呼痛快。 大骂孙国峰活该! 孙国峰心里都快哭了,这特么到底是谁欺负谁啊? 罗高华从兜里拿出五角钱,丢在孙国峰面前。 “孙国峰,你看清楚,老子可不像你那么无情无义!虽然是你主动要求的,平时经常欺负老子,但你的手臂毕竟断了……” 罗高华大声道,“这里是五角钱,你赶紧拿着去找孙爷爷治一治!” “遇到我这种好心人,你也是上辈子烧高香了!” “卧槽尼玛!” 孙国峰肺都快气炸了,“罗高华,你特么太阴险了!老子今天认栽,不过,这事没完!” 说完,他捡起五角钱,就抱着手臂,再次钻入人群,来到了大队部门口,他要找李全福要说法。 “李大队长,你说这事怎么解决?” 孙国峰痛得冷汗直流,却依旧咬牙忍着,“现在还只是我一个人过来找你,要是让我爸妈知道,这事可就不是你能解决得了的了!” “大队长!你看看!你看看!你家那个吃软饭的上门女婿这是要当土匪了呀!见人就掰断人家的手臂,这还像话吗?” 建仁妈尖叫道,“你要是不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就去公社闹!” “对,我们就去公社!” 李建仁和他家的其他人都连连起哄。 李全福这边也有不少人,帮着李全福回怼李建仁等人,现场一片闹哄哄的样子。 “李大队长,你说话呀!” 孙国峰吼道。 李全福看了他一眼,尤其看到他那条不正常的右手,内心也很惊讶:罗高华什么时候有这本事了? 嘴里则冷冷一笑,指着孙国峰道:“你赶紧回去把你的爸妈喊来,我倒要看看,到时候是他们丢脸,还是我下不来台!” 接着,又指着李建仁等人,“你们也赶紧去公社,我看公社领导是要收拾我家高华,还是要收拾你家建仁!” 孙国峰和建仁妈听到这话,都有些傻眼,李全福完全不受威胁,不按套路出牌啊! 李全福顿了一下,高声道:“在场的,哪个不晓得我家高华为人老实?他就算这几年有点不像话,变成了败家子,但他也只是喝酒打牌,了不起喝醉了在家里发发酒疯,什么时候在村里打过别人?” “哪一次不是他受人欺负,被人天天骂吃软饭的?” “这次会做出这样激烈的举动,肯定是忍无可忍了!” “你们要是再继续这么胡搅蛮缠,我不介意把事情闹得更大,我倒要看看,到时候丢脸的到底是谁!” 孙国峰和李建仁的家人都一阵沉默。 他们都没想到李全福会这么硬气,一时间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继续闹下去。 “行了,都散了吧!” 李全福挥了挥手,“赶紧吃饭,休息,马上又要上工了!” “现在可是农忙时节,要是耽误了春耕,公社领导怪罪下来,你们担当不起!” 其他围观的村民都立即吃饭去了。 现场就只有孙国峰和李建仁一家人还留在这里。 李全福看着孙国峰道:“你还杵在这里干什么?手臂不疼了?” “李大队长,这件事,我不会这样轻易算了!你等着!” 孙国峰留下一句狠话,抱着手臂,找赤脚医生孙爷爷去了。 李建仁一家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还是建仁妈说道:“大队长,不管怎么说,你家高华把我儿子的手臂掰断了,你总还是要给点赔偿费吧?” “你要多少?”李全福问道。 建仁妈一听,有戏啊,当即脸上一喜,说道:“不多,给个十元钱就行了。” 李全福撇嘴道:“会不会太少了,要不要给你一百元?” “给一百元?!这…这怎么好意思呢?”建仁妈眼睛一亮。 “你想屁吃呢!” 李全福大骂,“你自己问一问建仁,他为什么会被掰断手臂?搞清楚了再来说话!还想要赔偿费,你们哪来的脸说这个话?” “我告诉你们,你们要是继续胡搅蛮缠,我就告你们一个扰乱春耕的正常秩序,完全可以让民兵把你们抓起来!” “还不快走?!” 一声大喝,吓得李建仁一家人都走了。 现在桃树湾实行的还是生产队制度,大队长依然有着很高的权威,他们也不敢真的把李全福激怒了。 他们之所以敢来找大队长质问,完全是受了孙国峰的怂恿,如今孙国峰自己都被掰断手臂,又被李全福骂走了,他们立即就偃旗息鼓了。 而对于这一切,李全福心里如明镜一样。 等众人都散了,他才快步往家里走去,他刚刚看到罗高华已经从山里回来了。 回到家里,果然看到罗高华正在快速地给一只野鸡拔毛。 “你还真的抓到了野鸡?” 李全福有些惊讶地问道。 罗高华微微一笑,得意道:“一共抓了三只野鸡,还有一大堆野鸡蛋!” 李全福无比好奇,“我们桃树湾也有不少人进山去打猎,就包括我,有时候也会进山去抓点小动物改善一下伙食,但我们都是提前做好了准备,布下了陷阱,即便如此,我们的收获也很少。” “而你两手空空进山,却能一下子抓住三只野鸡,你是怎么做到的?” 罗高华看了眼李全福,又看看周围,没有发现外人,才小声说道:“爸,我跟你说了,你可别告诉别人。” “放心,我绝不会告诉第三人。” 眼见罗高华煞有介事的样子,李全福也不禁神情一凝,变得严肃起来。 罗高华小声道:“我就是运气好!”然后就没下文了。 李全福眨了眨眼睛,“没了?” 罗高华:“没了!” “那你搞得那么神神秘秘,我还以为有什么秘诀,结果,你告诉我,你只是运气好?”李全福一瞪眼,随即回过味来,”不对,你小子是故意拿我逗闷子吧?” 第15章 格局 “哈哈哈,我哪敢啊?” 罗高华嘴巴上说是不敢,却笑得很大声。 “你小子!” 李全福脸皮一紧,扬手就要打他。 罗高华连忙笑哈哈地躲开了。 李全福没有追,也没有继续要打他,而是怔怔地看着他。 这一次,他切切实实感受到罗高华是真的变了。 以前的罗高华就是个闷葫芦,除非喝了酒,才会话多一点,平时根本不可能说太多的话,更不敢这么‘大胆’地跟他开玩笑。 他好歹是当了多年大队长的人,身上自然而然就会有一些威严,以前的罗高华,每次见到他,虽然不至于战战兢兢,但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 而这一次,他不但敢跟他开玩笑,还敢在他面前哈哈大笑。 显然,罗高华对他再也没了之前的那种敬畏。 不过,这样一来,反倒让李全福感觉更亲近了,问道:“李建仁和孙国峰的手臂都是你掰断的?” “是的。” 罗高华直接承认了,“都是他们先招惹我,我才会下重手。” “没事,我就是确认一下。”李全福道,“你掰得好!下次,他们要是再招惹你,你可以下更重的手,不要留情!” “他们只有疼了,才会知错!” “不然,他们天天受孙友林的怂恿来找我的麻烦,也恼火得很!” 罗高华一怔,“爸,您的意思是……这都是孙友林在背后捣鬼?” “除了他,还能有谁?” 李全福哼道,“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想取代我的位置,却总是以失败而告终,心里自然很不服气。” “但他这个人没有什么格局,不想着从正道上赢我,天天就想一些歪门邪道,比如怂恿队员闹事,传播一些捕风捉影的谣言……” 听着李全福的话,罗高华突然想到马上就要分田到户了,到时候生产队制度会废除,桃树湾大队也会改回桃树湾村。 而大队长则变成了村长或村支书。 到了那个时候,村委会的权威会急剧下降,尤其是等九几年之后,绝大部分村民都进城打工去了之后,村委会的权威几乎降到了零。 大部分时候,甚至成了吃力不讨好的受气包。 倒不如现在就把这个职务让出去,自己也乐得轻松。 不过,这只是罗高华自己的想法,还不知道李全福是怎么想的,于是问道:“爸,既然孙友林这么想要当大队长,您为什么不让给他当呢?” 闻言,李全福怔怔地看着罗高华,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问。 罗高华解释道:“爸,您也知道,最迟在今年的秋收之后,我们公社就会有大的动作,到时候,生产队会解散,田地也会重新划分,您再当着这个大队长,还有意义吗?” 李全福听明白了,笑道:“高华,你是不是以为我一直当着这个大队长,是因为贪恋权力?我告诉你,不是的,我是真的想要把我们桃树湾大队搞好!” “只是我能力有限,没有能够实现我的理想,但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我已经倾尽全力了,至少我管理下的桃树湾大队,没有出现过饿死人的事件!” 这倒是实话。 这些年,虽然桃树湾大队越来越穷,收成也越来越差,但这是整个大环境导致的,李全福就是再厉害,也没有办法。 但相比周边其他的大队,桃树湾大队算是比较富裕的大队了。 其他大队早就出现过饿死人的恶性事件,而他们大队从来没有,最严重的情况,也只是每天都吃不饱饭而已。 “你问我为什么不把大队长的位置让给孙友林,我刚才也说了,他这个人的格局不够大,一旦让他当大队长,我们桃树湾大队肯定要出事!” 听了李全福的话,罗高华又问道:“既然他的格局不够大,那他为什么能够一直当着副大队长的位置呢?” 李全福哈哈一笑,“他的格局不大,但他做农活确实是一把好手!” “再说了,他这个人有很强的权力欲,你要是不给他一个位高权重的职位,他肯定会天天给你找麻烦!” 位高权重? 一个副大队长? 罗高华心里呵呵一笑,却没有反驳老丈人的说法,在桃树湾大队这片天,一个副大队长确实算得上是‘位高权重’了。 他对李全福比了个大拇指,“爸,还是您厉害!难怪您能够当这么多年的大队长而屹立不倒,就凭您这眼光和格局,您绝对还能继续当很多年!” “只不过,等分田到户之后,大队长这个职务就不存在了,您……” 李全福道:“没事,大不了不当就是了,我在乎的从来不是职务,而是为人民服务。” 罗高华不禁心神一震。 若是别人说这个话,罗高华绝对会认为他是在调侃,是在装腔作势,但自己的老丈人,却绝对说的是心里话。 李全福这一代人最崇拜的就是毛主席,所作所为也必然会向伟大领袖毛主席学习。 “行了,不跟你多聊了,你赶紧做饭吧。今天事情有点多,我可能要晚一点才能去卫生院看桃花她们,你帮我跟她们说一声。” 李全福说完,就转身走了。 他心里则闪过一抹从未有过的感觉:刚才那一番话,若是放在以前,他绝对不会对罗高华说,但现在,他却自然而然就说了,就仿佛在跟一位老友聊天一样,很随意,很舒适。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李全福自己也说不清楚,就觉得罗高华真的不一样了。 “爸爸,鸡汤好了吗?” “爸爸,我饿了,我要喝鸡汤!” “汤汤,汤汤……” 李全福走后,罗高华就烧火,把野鸡肉炖上了,没过多久,鸡汤香味就弥漫了出来。 正在庭院中捉弄小蚂蚁的三姐妹,立即冲进了灶屋,嚷嚷着要喝鸡汤。 “别急,野鸡肉比较柴,需要多炖一下才能炖烂,要不然,根本咬不动。” 罗高华笑眯眯地说道。 “爸,什么是柴?是鸡肉变成干柴了吗?” 大丫疑惑地问道。 “哈哈哈……” 罗高华哈哈大笑,“不是变成干柴了,而是指野鸡肉像木渣渣一样,不好吃。” “哦。” 大丫一副听懂了的样子,点了点头,实际上,眼神中依旧透着迷茫。 二丫和三丫根本不在乎这些,她们只在乎火塘上正在咕咕冒热气的鸡汤啥时候能够喝,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喝上鸡汤,她们干脆搬了把凳子,坐在火塘边等着。 第16章 辛苦费? 看着孩子们可爱的模样,罗高华忍不住再次暗骂自己前世真是瞎了眼,这么好的女儿居然不懂得珍惜! 又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野鸡肉终于炖软乎了,罗高华连忙把切好的山药放了进去。 几分钟后,山药就熟了。 罗高华连忙给三个孩子,一人舀了一碗,嘱咐道:“慢点吃,小心烫哦!” 三个孩子都有经验了,接过碗筷之后,就把碗端去了灶屋的门槛石上放着,一边吹,一边比较谁碗里的鸡肉大块,谁的更香。 桃树湾这边的老房子,几乎都有门槛石,差不多三十厘米高! “你们别坐地上,地上脏,坐凳子上吃。” 罗高华看着眼前这幅极具八十年代风格的画面,不由得笑了。后世,再也看不到这种趴在门槛石上吃饭的画面了。 “不要,把碗放在门槛石上凉得快一些。” 大丫回了一句。 罗高华没有继续催,而是拿出被熏得黑漆漆的铁鼎罐,加入半锅水,然后往里面放了二十个野鸡蛋! 这要是被其他村民看见,绝对会大骂他是败家子! 哪有一下子煮这么多鸡蛋的? 拿去公社卖钱,它不香吗? 然而,罗高华丝毫不在乎,仿佛已经实现了野鸡蛋自由一样。 同时,罗高华往火塘里丢了一些红薯和土豆。 等野鸡蛋煮熟的同时,红薯和土豆也烤好了。 “大丫,二丫,三丫,想不想吃鸡蛋?” 罗高华把野鸡蛋从铁鼎罐中倒出来,然后用冷水泡着,能够给煮熟的鸡蛋快速降温。 “想!” 三个孩子叫得无比响亮。 “给,一人先拿一个。” 罗高华不敢一下子给她们吃太多,主要是怕她们噎住了。 尤其是才两岁大的三丫,连鸡蛋壳都不会剥! 罗高华只好耐心地帮她剥壳,并把鸡蛋掰成一小块一小块喂给她吃,蛋黄也一样。 而大丫和二丫则自己剥壳,然后,一口就把整颗鸡蛋塞进了嘴里。 大丫稍微好点,虽然嘴巴也撑得鼓鼓的,但还能顺利吃完。 二丫就不行了。 噎得表情都狰狞了! 罗高华赶紧拍打她的后背,直到她把鸡蛋吐了出来,才停止拍打。 “慢点吃!这么着急干什么?” 罗高华吓坏了,一边呵斥,一边给她舀了一瓢水过来。 二丫喝了两口,才感觉好多了。 但看到掉在地上的鸡蛋,她嘴巴一瘪,当即哭了起来,“我的鸡蛋,呜呜呜……” 大丫道:“活该,谁叫你吃得那么急?” 罗高华安慰道:“别哭了,这里还有,但这一次再也别吃那么急了。你姐姐比你大两岁,嘴巴也比你大一些,你再也不能学你姐姐了,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爸爸。” 二丫连连点头。 罗高华当即又给了她一枚鸡蛋。 “爸爸,我还能再吃一个吗?”大丫一脸期盼地看着罗高华。 “可以,不过,你也必须慢点吃,再也不能一口就吃了,要不然,我就不给你了。”罗高华道。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一口吃了。” 大丫连连保证。 结果,当她接过第二枚鸡蛋,剥了壳之后,确实没有再一口吃了,而是分两口吃了! “你……” 罗高华无语了。 大丫笑呵呵道:“爸爸,我是不是没有一口吃掉?能再给我一个吗?” 罗高华:“……” 他又拿了一枚鸡蛋递给大丫。 这一次,大丫倒是吃得比较斯文了。 随后,罗高华一边给三丫喂鸡蛋,一边自己也吃着红薯和土豆,至于鸡蛋和鸡汤,他并没有吃,不是不想吃,而是想留给孩子们和老婆。 等孩子们吃饱了之后,罗高华嘱咐道:“大丫,你带着妹妹们在家里玩,我去给妈妈和你们的四妹送吃的。” “如果我和你们爷爷没有回来,你们就去找大奶奶,记住了吗?” “记住了。”大丫脆生生地答应了一声。 罗高华当即提着砂锅,背着背篓,就快步向青山公社走去。 到了公社,罗高华先去了国营饭店。 这个时候,国营饭店的中午饭点正好过了,侯叔和所有师傅正好在休息,看到罗高华走了过来,一个个都不由得抬头看向他。 “侯叔好,各位师傅好。” 罗高华笑着打了个招呼。 “高华,你这是又给你老婆熬了什么汤?” 侯叔笑眯眯地走了过来,看了看罗高华手中的砂锅,以及背上的背篓。 罗高华道:“野鸡汤。” 侯叔揭开盖子,闻了闻,赞道:“嗯,好香,没想到你熬鸡汤的技术也这么好!” “侯叔,您过奖了。” 罗高华一笑,把砂锅放在地上,又把背篓取了下来,从里面提了一只野鸡出来,递给侯叔,“侯叔,这是我今天刚从山里抓回来的,又肥又大,您拿回去尝尝鲜。” 侯叔没有接,而是喊了一声,“小光。” “师父,您喊我?” 小光连忙跑了过来。 “这是高华送给我们的野鸡,你拿去炖了,晚上给大家加个菜。”侯叔吩咐道。 “好嘞,师父。” 小光提着野鸡去了厨房,边走还边炫耀道,“看见没有,这么肥美的野鸡,也就我师父这么大方,直接拿出来给大家加菜!” “感谢侯叔!” 一个个师傅都连连感谢。 “你们不用感谢我,要感谢就感谢罗高华。” 随着侯叔的声音落下,师傅们当即向罗高华表示感谢。 罗高华连连摆手,表示不用谢。 侯叔看了眼背篓里面,看到里面还有一只野鸡,以及大量的蕨菜,顿时心领神会,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们正好缺鸡肉,缺蕨菜,真是送来的及时啊!”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白送,辛苦费还是要给一点的。” “这样吧,野鸡这么大,算五元钱辛苦费,这蕨菜有多少?” 罗高华知道侯叔是故意这么说的。 不说卖钱,只说辛苦费,就是为了堵住他人的嘴巴,免得别人说他们是在投机倒把。 实际上是买卖,但我没说,你就拿我没办法! 有时候,掩耳盗铃也是一种智慧! 罗高华很感动,笑道:“蕨菜有四十斤,另外还有三十枚野鸡蛋。” “蕨菜虽然重,但山上都有,我就只能给你算一分钱一斤的辛苦费了,野鸡蛋算一分五厘钱一个的辛苦费,可以吗?”侯叔问道。 “当然可以,太感谢了。” 侯叔给的价要比市场价略高一点,罗高华哪里还有不满意的道理? “阿才,去给罗高华拿点辛苦费过来,一共是五元八角五分的辛苦费。”侯叔又喊了一个年轻师傅。 “好嘞,侯叔。” 阿才连忙去了财务。 没多久就把钱拿了过来,同时,把野鸡、蕨菜和野鸡蛋都拿进了厨房,摆放在相应位置,最后又把空背篓递给罗高华。 “高华,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等一切搞完之后,侯叔突然小声问道。 第17章 李桃花的疑惑 罗高华心领神会,侯叔这是想要喝酒了! 他当即笑道:“这几天有点忙,我老婆在医院刚生完孩子,估计要七天之后才能出院回家,到时候,我邀请您去我家喝酒。” “这个……会不会不太好?” 侯叔只是想要喝酒,至于在哪儿喝,他并没有太多的要求。 但是,要去罗高华家,他就觉得有点拘谨了。 毕竟,两人的关系不是特别的熟,还没有到相互上门去喝酒的地步! “不会,不会,您能够去我家,绝对是我家的荣幸!” 罗高华连忙道,接着,又神神秘秘地眨了眨眼睛,“到时候,我给您弄点特别的酒尝一尝。” “特别的酒?” 侯叔肚里的酒虫瞬间就被勾了起来。 “到时候您就知道了。” 罗高华卖了个关子,然后,背起背篓,提起砂锅,“侯叔,那我们就说定了,等我老婆出院,我就来邀请你去我家喝酒!” “好,我到时候就厚着脸皮上门了。” 侯叔一笑,“记得,以后在山里找到了什么好东西,尽管送我这来,我都会给你相应的辛苦费。” “好嘞。” 罗高华笑得更开心了,“侯叔,各位师傅,再见。” 随后,他直接去了卫生院。 卫生院不是很大,只有五六间房,四十几张床位,三个医生和三个护士。 住的病人倒是不少,四十几张床基本上都住满了。 各种各样的病人都有。 有摔断腿的,有中毒的,有被人打伤的,还有一些慢性病……像李桃花这种剖宫产的,就只有一个! 不论是什么病人,几乎都是从家里带饭来吃。 条件稍微好一点的人家,才会去国营饭店买饭吃。 卫生院里没有食堂,医生和护士都是去隔壁的公社大院搭伙吃。 罗高华提着砂锅走进卫生院的时候,就看到不少家属提着篮子来送饭,可以看到那些篮子里,不是红薯,就是土豆,又或是南瓜。 偶尔有一两个人,送的是米饭。 不过,那也不是纯粹的白米饭,而是添加了高粱或是玉米的杂粮饭。 李桃花所在的病房里,住着八个病人。 家境都很一般。 每顿饭都只能吃红薯或土豆,有时候还是野菜糊糊。 也就肖大妈家,因为有一个在县城食品厂上班的女婿,家境还过得去,但一天也只能吃两顿,而且,还是玉米面占八成以上的杂粮饭。 就在几个病人都在吃东西的时候,罗高华端着砂锅走了进来。 一个个不由得都抬头看向他。 “哎呀,秀菊,快看,你女婿又给你们送好东西来了!你的福气真好啊!真让人羡慕!” 又是肖大妈第一个叫嚷起来。 李桃花已经醒了,头上带着白毛巾,盖着厚厚的被子,一副典型的这个年代妇女坐月子的装扮,听到肖大妈的叫声,不由得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但很快又转过头去,不想看他。 陈秀菊则迎了过来,“高华,你怎么又端个砂锅过来?昨天熬的鱼汤和鸡汤都还没有吃完……” “没吃完就别吃了。” 罗高华来到李桃花的病床边,将砂锅放在桌子上,眼见李桃花还是一副不待见他的样子,他不由得心中一痛。 自己这些年对李桃花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想要让她重新接纳自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慢慢来。 “不吃了,难道扔了?”陈秀菊接了一句。 罗高华道:“扔了就扔了。” 陈秀菊撇嘴道:“你倒是口气大得很,反正吹牛不要钱!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是地主老财呢!” 李桃花也是这么认为的,同时也很反感。 罗高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继续说道:“地主老财肯定不是,但鱼汤和鸡汤,我还是可以每天给你们提供新鲜的!” “你们看,这是我今天熬的鸡汤!” 说话间,罗高华揭开了盖子,顿时之间,一股浓郁的鸡汤香味弥漫出来,很快充斥了整个病房。 其他的病人和家属都不禁吞了吞口水,伸长脖子向这边看来。 肖大妈更是第一时间走了过来,闻着香味,惊叹道:“秀菊啊,你还说你女婿不像话,是败家子,天天就知道喝酒打牌,但这两天,我看你女婿很勤快啊!” “昨天给你们送来了鱼汤和鸡汤,今天又给你们送来鸡汤!” “这是多么好的待遇啊!” “就算是我家大女婿在县城食品厂上班,也不敢天天给我们送鸡汤啊!” 陈秀菊没有理会肖大妈,而是看向罗高华,问道:“今天这鸡又是哪儿来的?” 罗高华笑道:“这是野鸡,我去山里抓的。” “野鸡?你抓的?” 陈秀菊满脸的不相信,“你什么时候懂得抓野鸡了?” “妈,这事我以后再跟您说,您先喝鸡汤吧。”罗高华道,“这两天,您照顾桃花和孩子,格外的辛苦,一定要多吃点。” “对了,我还捡了不少野鸡蛋,您拿着吃。” 听到这些话,最诧异的不是陈秀菊,而是李桃花。 她原本很不想见到罗高华,也不想听他说话,但是,此刻,她却诧异地抬头,看了眼罗高华。 人还是那个人,样貌还是那个样貌,怎么就感觉像是变了一个人了呢? 李桃花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罗高华见她看向自己,当即微微一笑,柔声道:“伤口还疼吗?选择剖宫产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当时你难产大出血,如果不进行剖宫产的话,有可能……” “好在,医生的医术还不错,剖宫产顺利完成了,我们的第四个女儿也活了下来,就是让你受罪了,要至少住院七天,才能出院。” “而想要伤口完全长好的话,至少需要两年时间!” “不过,你放心,这两年时间,我一定会好吃好喝地养着你!” 李桃花听了,不是感动,而是更加的疑惑。 眼前这人真的是罗高华吗? 罗高华继续道:“桃花,对不起,以前是我不好,对你和孩子都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嫌弃你们,再也不会重男轻女……” “我知道,仅靠嘴巴说,显得太苍白,你看我行动!” 李桃花转头向陈秀菊问道:“妈,他真的是罗高华吗?” 陈秀菊怔了一下,随即笑问道:“你是不是也觉得他变化太大?跟之前的罗高华,简直判若两人?” “他不是变化太大,而是,完全就是另一个人!” 李桃花作为枕边人,对罗高华最了解。 罗高华急忙道:“桃花,我还是我,只不过我现在醒悟了,要痛改前非……” “嗯啊,嗯啊……” 就在这时,旁边一直在睡的小婴儿突然哭了。 第18章 同志,不要票行不行? “估计是拉了。” 陈秀菊连忙走了过去,熟练地拆开襁褓,就见小婴儿的尿布果然湿了,她刚准备去拿一条干爽的尿布,就听罗高华说道,“妈,我来拿,您告诉我在什么地方?” 陈秀菊顿了一下,说道:“在外面的绳子上晾着。” 罗高华走到病房外面,就看到院子里栽了不少树,树木之间牵着一条条绳子,绳子上挂满了各种洁白的被单和绷带等物品。 在最角落的位置,挂着三块尿布。 “就这么几块尿布吗?万一遇上下雨天,岂不是不够用?” 罗高华取了一块尿布,回到房间,递给陈秀菊。 陈秀菊哼道:“你还嫌少?就这么几块都是找你大婶她们家借的!” 罗高华不说话了,接过陈秀菊换下来的尿布,连忙拿去洗。 尿布太少,必须赶紧洗干净,晒干,要不然就没有更换的了。 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李桃花眼中的疑惑越来越深,“妈,他这几天都这么勤快吗?” 陈秀菊点了点头,“他似乎真的变好了。” “为什么呀?” 李桃花很不解。 一个人变坏很容易,但是想要变好,非常的难,除非遭遇了重大打击。 “我也不是很清楚,等你出院了,你自己问他吧。” 陈秀菊把小婴儿包裹好,给她喂了点鸡汤,以及捣碎的山药。 这个年月的孩子,可没有后世养得那么精致,主要还是因为缺衣少食! 没多久,罗高华洗完尿布,晒好,再次走了进来。 “妈,要是没有其他的事情了,我就先回去了。” 李桃花不愿意理他,刚出生的孩子又一直都在睡,罗高华留在这里,确实有点尴尬。 离开卫生院,罗高华直奔供销社,准备买点米面和调味品回去,等到结账的时候,才发现需要票,才能买得到。 “同志,不要票行不行?” “不行!” “我多给钱……” “多给钱也不行!” 售货员的态度很差,也很轴,直接把东西全都又收了起来,嘴里还骂骂咧咧,“没有票,你来买什么东西,纯粹是浪费我的时间!” 罗高华懒得跟她计较。 主要是,这个时代的售货员,那可是金饭碗,高傲得很! 没看到墙壁上写着,不准打骂顾客吗? 离开供销社,罗高华直接回家了。 到了家里,发现三个孩子都不在家,估计是去村里找玩伴玩去了。 睡觉的话,时间还早,但进山又有点晚了,罗高华便拿出工具在家里修修补补。 虽然现在是农忙时节,但让他出工是不会去出工的,他也不在乎年底结算的那点工分。 马上就要分产到户了,对于队员上不上工的问题,管理上确实宽松了很多,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上纲上线。 如今,只要你不参与最后的分粮分钱,计算工分,其他队员都不会多说什么。 罗高华是上门女婿,这栋房子是属于他老丈人的,从建成到现在差不多也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虽然不至于到处漏水,但需要修补的地方也不少。 该换瓦的地方换瓦,该填补泥巴的地方填补泥巴,该锄草的地方锄草…… 铛,铛,铛! 就在他爬上屋顶,换瓦的时候,就听村口传来了响亮的撞钟声。 “下工了,开饭了!” 同时,一声大喊声响起。 然后,就听到一声又一声同样的喊声,宛如回音一样传到了四面八方。 桃树湾还没有通电,没有高音喇叭,想要把消息快速传递出去,就只能靠这样的土办法,一个一个的接力喊。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个队员从田地里走了回来。 有挑着箩筐的,有扛着锄头的,有牵着水牛的…… 一个个说着各种话题,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笑声。 看到这样的场景,罗高华忍不住坐在了屋顶上,慢慢欣赏。 凡是上了工的队员,都可以在大队部吃饭,当然,也可以选择回家吃,只是没有人会这么做而已。 有公家的粮食吃,为什么要回家吃自己的粮食,把自家的粮食节约下来,它不香吗? 只是公家的粮食也不多,都是一些野菜和杂粮粥。 罗高华远远看着,都觉得很没有食欲。 难怪现在游手好闲的人越来越多。 实在是,下了力也没东西吃,还不如不下力! 因此,很多人都选择不出工,即便出工,也是出工不出力,导致粮食产量越来越少,生活也就越来越窘迫。 这不是队员们不勤快的问题,而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好在,上面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正在改革,要不了多久,桃树湾就能焕发新生! “你爬那么高干什么?” 正在罗高华胡思乱想之际,就听到下方传来了老丈人李全福的声音。 罗高华低头看了一眼,笑道:“我刚刚在更换坏了的瓦片,听到下工的钟声,觉得有趣,便坐着看了一会。” “上工下工的钟声,每天都要敲好几回,有什么趣?”李全福道,“孩子们呢?” 罗高华:“我回来就没有看到她们,应该是去大婶家了吧。” “哦。” 李全福哦了一声,便没有再问。 这个年月,还是生产队制度,凡是外人想要进村,都需要介绍信,另外,村里随时都有民兵巡逻,不存在出现人贩子的情况,因此,每家每户的孩子们都是放养。 一直要到民兵制度慢慢弱化之后,人贩子才会变得猖獗起来。 尤其是九十年代,有些人贩子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爸,家里还有各种票据吗?” 罗高华忍了忍,最后还是问出了口。 李全福面色一变,警惕道:“你问这些干什么?” 罗高华道:“家里没有粮食了,我准备去供销社买一点,但没有票,人家不卖给我。” 虽然这两天罗高华变得勤快了,也没有再去找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喝酒打牌,但李全福依旧不相信他,不可能把票给他。 他说道:“这几天太忙了,等我忙完这一段时间,我去买。” 罗高华一听就明白了,老丈人手上有票,只是不太相信他,怕他拿去转手卖了,所以,不可能给他票。 他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第19章 野猪 “爷爷!爸爸!” “爷爷!爸爸!” “爷爷!爸爸!” 就在这时,三个孩子回来了。 一个个都像是泥猴子一样,全身上下都沾满了泥巴。 李全福呵斥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去了?耕田去了吗?一个个比我身上的泥巴都多!” 二丫和三丫只知道咧着嘴呵呵傻笑。 大丫则抬着头,骄傲道:“我们去抓泥鳅了!” “抓泥鳅?谁带你们去的?” 李全福没有过多的责备。 农村长大的孩子,哪一个不是在泥地里滚大的? “大哥哥。”大丫道。 “哪个大哥哥?”李全福又问。 “就是大奶奶家的那个大哥哥呀!”大丫道。 李全福想了一下,随即苦笑道:“那个不是大哥哥,是你们的叔叔!” “不是叔叔,就是大哥哥。”大丫争辩道。 二丫和三丫也叫道:“就是大哥哥!” 这时,罗高华也换好了瓦片,从屋顶上爬了下来。听到她们的对话,仔细想了想,才想起来她们口中的大哥哥,到底是谁。 那是他大伯李全寿的儿子,李国超! 李全寿有七个孩子,前面六个孩子都已经成家,就这第七个孩子,才刚满十岁! 对于大丫她们来说,他确实不像是叔叔,更像大哥哥。 罗高华笑道:“先别叫,我问你们,你们喊李全寿喊什么?” “大爷爷。”三人异口同声。 “对,你们要喊大爷爷。”罗高华点头,又问,“那李国超喊李全寿喊什么?” “爸爸。”三人再次齐声回答。 “对了。” 罗高华笑道,“你们喊李全寿喊爷爷,李国超喊李全寿喊爸爸,那你们喊李国超喊什么?” “大哥哥!” 二丫和三丫毫不犹豫地答道。 罗高华瞬间笑容一僵,然后,期待地眼神看向大丫。 大丫抓了抓脑袋,歪着头,“我不知道。” 罗高华不由得神情一垮。 李全福笑呵呵道:“你跟她们说得这么复杂,她们怎么可能知道?你直接告诉她们喊什么,不就行了?” 罗高华不死心,再次询问了一遍,最终发现自己高估了三个孩子的逻辑推理能力,只能放弃,“行吧,你们爱怎么叫怎么叫,等你们长大了,也就知道了,我去给你们熬汤了。” 家里没有粮食,就只能天天熬鸡汤喝。 殊不知,这样的生活绝对是所有队员梦寐以求的生活! 李全福就是回来看一眼,然后又去了大队部,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不可能待在家里。 罗高华先把鸡汤炖上,然后烧水给三个孩子洗漱,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然后又把脏衣服洗了,晾干。 鸡汤炖好之后,四人便坐在一起,开心地吃喝了起来。 中午送去的鸡汤有点多,罗高华晚上就没有再去卫生院送鸡汤了。 吃饱喝足之后,罗高华就洗漱睡了。 翌日,依旧是天刚麻麻亮,罗高华就醒了。 不是罗高华睡眠差,实在是昨晚上睡得太早了,没办法不早起啊。 起床之后,他先去水井里挑了五趟水,把水缸装得满满当当,然后拿上砍柴刀和锄头,背上背篓,再度进山去了。 李全福早就被惊醒,一直躲在房间的窗户后边,看着罗高华的一举一动。 这几天,他亲眼看着罗高华比以前勤快了许多,但他依然保持着警惕,实在是罗高华前几年的行为太混账了,让他不得不留一个心眼。 “在观察两天,要是他还是如此勤快,我再把秘密告诉他。” 没错,在李全福心里,还有一个秘密一直瞒着罗高华,没有透露过半点风声。 罗高华并不知道这些,他进了山里,直奔驼峰山。 经过这两天卖东西的经历,他发现,山里的野菜是真不值钱,才一分钱一斤。想要挣钱,还是要找肉菜才行! 一只野鸡就是元不等,要是能够一次性抓十只,那就是十元,几乎比大多数工人的工资都要高了! 更何况,山里又不只有野鸡,还有野兔,也是美味。 更有野猪! 野猪的价格虽然没有野鸡野兔的高,但它重啊! 一头八十斤的黄毛野猪,即便是六角钱一斤,那也是四十八元! 一头野猪就比人家两个月的工资还高! 这简直就是无本万利! 嗷嗷嗷…… 正想着野猪,罗高华就听到前方传来了野猪的惨叫声。 他连忙快步走了过去,就看到自己昨天才挖的陷坑里,有一头大约一百斤左右的野猪被尖利的木头,戳得鲜血淋漓,已经奄奄一息。 毫不迟疑,罗高华拿起砍柴刀,快步走了过去。 扬起砍柴刀,用厚重的刀背,狠狠砸在野猪的脑袋上。 野猪当即倒在地上,再也没了声息。 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罗高华没有办法在这边给野猪开膛破肚,进行简单处理,只能将它整个先扛出去再说。 野猪的毛非常的坚硬,像一根根荆棘刺一样,戳在身上,非常的疼。 罗高华只能找来两根木头,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然后,又找来一些宽大的树叶,把野猪全部遮盖起来,目的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全部搞完之后,他就把野猪牢牢捆在担架上,又把担架放在背篓上方,就这样背着出了山。 到了山外,他直接抄近道去了青山公社,并没有经过桃树湾。 一路上也没有遇到几个人。 “高华,看你满头大汗的样子,这是弄到大货了?” 国营饭店后门,侯叔正在喝茶,看到罗高华快步走来,连忙站了起来。 “侯叔,确实是大货,是一头刚换毛的野猪!” 罗高华把背篓放在侯叔的面前,揭开了宽大的叶子,露出了里面野猪头。 “还真是野猪!” 侯叔一喜,“我们饭店正好缺点肉,你送来的真及时!” “小光,阿才,赶紧过来帮忙!” 侯叔虽然只喊了两个人,但其他的师父也都纷纷过来帮忙。 先把野猪清洗了一遍,然后抬起来,用大秤,称了一下,重九十六斤八两。 侯叔道:“给你算九十七斤,然后按照六角钱一斤的价格,给你辛苦费,可以吗?” 很明显,侯叔是在照顾他,罗高华还能说什么,当然是连连点头,表示感谢。 第20章 大采购 “侯叔,不要全部给我辛苦费,给我点票证之类的,可以吗?” 眼见侯叔准备让小光师傅去拿钱的时候,罗高华连忙说出了自己的小请求。 “可以,你要什么票?”侯叔爽快答应。 “粮票,面票,糖票,油票……” 罗高华说了一大堆票。 “等一等,等一等……” 侯叔连忙伸手阻止罗高华继续说下去,“你家里是什么票都没有了吗?” 罗高华尴尬一笑,“不怕侯叔和各位师傅见笑,我家里真的穷得快揭不开锅了!” “不对吧。” 侯叔疑惑地看着他,“你的厨艺不错,还能抓鱼,抓野鸡,现在连野猪都能抓住,怎么会穷呢?” 罗高华更尴尬了,叹道:“哎,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总之,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我现在就想尽快弥补回来。” 侯叔想起了第一次见罗高华的场景,当即点头道:“你也不用太内疚,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你现在回头了,再加上你现在的技术,你家未来肯定不会差。” “谢谢侯叔的认可,我一定会努力的。”罗高华笑道。 “走,高华,我带你去找财务,你自己跟她说,需要哪些票证。” 因为涉及各种各样的票证,侯叔也计不过来,干脆把高华带去了财务办公室。 财务室有三个人,都是女同志。 “小桃,这个是罗高华,刚刚给我们饭店送了一头野猪过来,你给他算一下辛苦费。” 侯叔对着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同志说道,“等下班了,记得来后厨拿点肉回去打打牙祭。” 接着,又对其他两个女同志道,“你们都来!” “谢谢侯叔!” 三人当即欢呼起来。 小桃看向罗高华的目光也变得热情起来,“罗同志,野猪多少斤……” 不等她问完,侯叔就抢着回答道:“野猪九十七斤,是肉质最好吃的黄毛野猪,给他算六角钱一斤的辛苦费,不过,他需要一部分的票证,你给他核算一下。” “好嘞。” 小桃再次看向罗高华,“罗同志,你需要什么票证?” 罗高华当即又说了一遍自己需要的票证,并告知了需要的数量。 小桃从上了锁的书桌里拿出一沓票证,按照罗高华的要求,拿出了一部分,然后又拿出算盘,噼里啪啦地敲打了一会,最后说道:“罗同志,按照你的要求,我把一部分辛苦费换成了票证,最后还需要给你三十元。” “这是票证,这是辛苦费,你拿好。” 随后,小桃递过来一堆票证和三张大团结。 “谢谢,辛苦你了。” 罗高华将票证和钱直接装进了兜里。 又跟侯叔闲聊了两句,罗高华就离开国营饭店,直奔供销社。 有钱,又有票之后,罗高华便大肆采购了起来,直到把背篓装得满满当当,他才心满意足地走出了供销社。 然后来到了卫生院。 “高华,又来看你老婆孩子了。” 刚到病房门口,肖大妈就看到了他,接着,又看到了他背上的大背篓,当即惊呼道:“我的天,你这是买了多少东西啊!” 其他人也都纷纷看来,看到他装得满满的背篓,都不禁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这些天,托了罗高华的福,他们也都尝到了几口鱼汤和鸡汤的味道。 对他的态度自然也都变热情了不少。 陈秀菊正在逗孩子,李桃花则在打针,正眼神迷离的时候,听到众人的惊呼,不由得都往病房外看来。 就见罗高华背着大大的背篓,一手拿着砍柴刀,一手拿着锄头,走了进来。 这一幕,对李桃花的冲击很大。 当年,她第一次看到罗高华,罗高华就是这样一副劳动形象。 也正是这个形象,触动了她的心弦,让她觉得罗高华一定是一个勤快踏实的人,再加上,罗高华是唯一一个长得周正又愿意当上门女婿的人,她便同意了跟他的婚事。 只是命运给她开了个大大的玩笑。 她认为的如意郎君,竟是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人!不但把家败坏完了,还打孩子打她,就连父母也受到牵连,跟着遭了罪。 但此刻,再次看到罗高华的这个形象,她悲哀地发现,自己竟然还是有心动的感觉。 “妈,桃花,我今天没有熬汤,不过,买了袋麦乳精,你们可以冲来喝。” 罗高华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一袋麦乳精。 接着,他又拿出一块棉布,“妈,这是我刚买的布,麻烦您给改成四丫的尿布。” “这么好的布,怎么能用来当尿布呢?这也太浪费了!” 陈秀菊摸着柔软的布料,有些心疼钱。 罗高华笑道:“妈,给四丫做尿布,一点都不浪费!对了,我还给她买了一个拨浪鼓。” 说话间,罗高华又从背篓里拿出一个拨浪鼓,举在四丫面前,摇了起来。 咚咚咚的鼓声,立即吸引了四丫的注意力,不自觉地扯着嘴角笑了一下。 “哈哈哈,妈,桃花,快看,四丫笑了!” 罗高华激动得像个孩子。 陈秀菊笑道:“有这么好玩的东西,她肯定开心了。” 肖大妈道:“高华对老婆孩子是真上心,这又买麦乳精,又买尿布,又买拨浪鼓,得花多少钱啊!” 罗高华沉浸在逗弄孩子的快乐之中,无法自拔。 李桃花一直都在观察罗高华的一举一动,她发现罗高华不是装出来的,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真心的。 这就让她更疑惑了,到底是什么缘故让罗高华一夜之间就有了如此巨大的改变? 他不讨厌女儿了? 假如罗高华一直能够这样,那该多好? “妈,桃花,家里还有三个孩子等着吃饭,我就先回去了,明天再给你们送吃的过来。” 逗弄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眼见四丫开始打哈欠了,罗高华才恋恋不舍地背着背篓回去了。 “秀菊,你家这个女婿真好!” 等罗高华走后,肖大妈当即夸了起来,“你看他多会心疼人啊。” “是啊,这么有心的女婿真少见!” “将来你们肯定有吃不完的福!” “我都看见了,那背篓里有米有面有油,还有糖!你们家的生活是真不错啊!” 其他几个大妈也都纷纷附和。 虽然之前她们跟陈秀菊和肖大妈发生了一点争执,但几天相处下来,只要不聊到儿子女儿的话题,她们还是能够聊到一堆的。 第21章 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听着众人的夸赞声,李桃花和陈秀菊都只是笑笑,不说话。 这些年,罗高华对她们的伤害太大,没办法让她们这么快就再次接纳他,不过,能够听到这么多人的夸赞他,她们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妈,你说高华是不是真的变好了?” 当其他人都退走,就只有两母女坐在床边时,李桃花忍不住低声问道。 陈秀菊叹道:“我也不知道。几年前,你们刚结婚的时候,我们都认为他是一个勤快人,忠厚老实,可自从你生了大丫之后,他就慢慢变了,脾气变差了,人也变懒了。” “等你生了二丫,他更加变本加厉,脾气越来越坏,还染上了打牌的恶习!” “等你生了三丫,他就彻底变成了一个二流子,整天打牌喝酒,彻夜不归,无所事事,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出去卖了……要不是你爸偷偷藏了一些,估计我们现在早就喝西北风了!” “眼下,你生了四丫,照说他会变得更加糟糕才对,可他偏偏像是换了一个人,不但不乱发脾气,不打牌喝酒,还变勤快了,又是抓鱼熬鱼汤,又是买鸡熬鸡汤……我都怀疑这是不是一场梦!” 李桃花赞同道:“妈,我也有这种感觉,也感觉像是一个梦。” 陈秀菊拍了拍李桃花的手背,“算了,别想这么多了。他能够变好,那当然是好事;他就算不能变好,我们也不怕。” “我跟你爸早就商量过了,要是他继续烂下去,我们就跟他离婚!” “大不了,我们老两口帮你养孩子!” 李桃花一惊,“离婚?!” 虽然这些年过得很痛苦,跟罗高华吵吵闹闹,甚至大打出手,但她从来没有想过离婚。 除了离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损名声之外,最主要的,还是考虑到孩子们不能没有爸爸。即便这个爸爸有还不如没有,但对于孩子们来说,有个爸爸在,影响巨大。 “如果是一般人家的女儿,离了婚,就像是天塌了一样,还会遭到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但我们家不怕!” 陈秀菊道,“这么多年,因为我们就只有你一个女儿,早就听惯了各种风言风语,根本就不在乎了。” “按照你爸的说法就是,虱子多了不怕咬!” 李桃花听了,心里很感动,反握住了老妈的手,笑道:“妈,你们这是破罐子破摔!” 陈秀菊叹道:“我们也不希望走到那一步……” “不会的。” 李桃花摇头道,“他现在不是变好了吗?” 陈秀菊:“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良心发现了,突然就变好了,但我总觉得,他是装的。” “不管他是真的,还是装的,我们都当他是真的好了,反正,不管真假,我们暂时也没有办法去辨别,你说呢?” 李桃花倒是说出了一番很有智慧的话。 “也对。”陈秀菊点点头。 李桃花又问:“也不知道大丫,二丫和三丫在家里怎么样了。” 陈秀菊也想念三个孙女了,不由得抱怨起李全福来,“你爸也是,明明自己就能开拖拉机,也不说把三个孙女带来看一看。” 李桃花:“妈,你这就有点冤枉我爸了,现在是农忙时节,我爸又是大队长,队里的事情那么多,他哪有时间带三个孩子过来?” 陈秀菊叹了一声,不再说话。 李桃花也没再说话。 打完针,李桃花喝了口水,便犯困睡了,陈秀菊则抱着四丫,提着砂锅去医院的公共厨房热鸡汤和馒头去了。 至于麦乳精,她完全不舍得开封。 中午,陈秀菊给李桃花喂了鸡汤和馒头,给孩子喂了鸡汤,她自己则吃了点野菜团。 吃完饭,李桃花继续打针,陈秀菊则照顾孩子。 傍晚,外面突然响起了拖拉机的声音。 李桃花和陈秀菊都隐隐有些期待,没想到,真的是李全福来了,不但他来了,大丫,二丫和三丫都来了,另外还有大伯李全寿,大婶袁土凤也来了。 “妈妈!” “妈妈!” “妈妈!” 三个孩子一看到李桃花,立即扑了过来。 陈秀菊急忙拦住她们,“你们妈妈才做完手术,不能乱动。” “啊?奶奶,什么是手术?” 大丫疑惑地问道。 “就是被刀子划了一个很深的口子。”陈秀菊解释道。 二丫怪叫道:“那是不是流了很多的血?疼不疼?” 李桃花看到她们,立即感觉伤口都没有那么疼了,笑道:“不疼。”然后笑着喊了声大伯和大婶。 两人笑着应了一声,然后低头看向了陈秀菊怀里的四丫。 大丫,二丫和三丫则凑到李桃花的床边,献宝一样,从怀里拿出一个个铝盒。 大丫:“妈妈,这是爸爸给你熬的白米粥,他说,你要多喝点粥,才好得快。” 二丫:“妈妈,这是鱼汤,有营养。” 三丫:“妈妈,蛋蛋。” 李桃花惊讶道:“这些都是你们爸爸让你们送来的?” 大丫:“对呀!爸爸现在可好了,天天给我们吃鸡肉和鸡蛋!” 二丫:“还有鱼!” 三丫:“鱼鱼!” 李桃花满脸的不解之色。 三个孩子不懂她这个表情的意思,李全福倒是秒懂,“他这两天对孩子确实要有耐心多了,再也没有打骂过,天天都变着花样地给她们弄好吃的。” “今天还专门给她们买了糖,买了根漂亮的头绳,又去河里抓了鱼……” “对了,他今天还买了米面油等一大堆东西,昨天还把家里收拾了一下,该翻修的翻修了,该更换的也更换了……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袁土凤也说道:“罗高华确实是变了,尤其对孩子的态度,明显跟以前不一样了。不但不打骂她们了,还特别有耐心,一有空就会陪着她们玩。” “现在,三个丫头都特别喜欢跟他玩,尤其是三丫,恨不得挂在他身上!” 闻言,李桃花瞪大了双眼,她实在想象不到罗高华有一天会陪着三个女儿玩耍! 那种画面只有在她的梦里才会有,现实中从未出现过。 她忍不住对三个孩子问道:“你们爸爸真的会陪你们玩?” 大丫:“对呀,爸爸给我们买了鸡毛毽子!” 二丫:“我最喜欢玩鸡毛毽子了,太好玩了!” 三丫:“好玩!” 李桃花:“……” 第22章 痛苦的甜蜜 李全福等人在这边玩了一会,就又坐着拖拉机回去了。 李桃花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 实在是罗高华的改变,太让她震惊了。 “花儿,你也别多想了,安心养病,罗高华能够变好,那是好事。”陈秀菊劝道,“要是他能够一直这样,那就好好跟他过日子,要是他又变成以前那样,就跟他离婚!” 李桃花没有说话,双眼怔怔地望着病房的屋顶,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此刻,罗高华也正躺在硬邦邦的稻草床上,望着自家的屋顶,想着心事。 这个年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家里又没有通电,一到晚上,吃了晚饭之后,除非有事要去串门,一般都早早就上床睡了。 重生回来三天,他总算是让这个贫穷的家,有了一点点起色。 不过,这还不够。 家里人口多,就今天买回来的这点东西,即便节约点,也不够一个月的消耗。 更何况,家里有四个孩子要养,自己必须要继续努力才行。 不过,也不用太着急。 虽然他这几天赶山都很顺利,每次都能满载而归,但他心里也很清楚,山里存在太多的危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命丧山里。 尤其是太过心急、太过贪心的人,迟早都会出事! 因此,他必须时刻告诫自己,不能急,也不能贪,要谨记: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要时刻保持对大山的敬畏! 突突突…… 正胡思乱想之际,外面传来了拖拉机的响声,他连忙翻身起来,走出大门。 “爸爸!” “爸爸!” “爸爸!” 大丫,二丫和三丫如今对他都变得格外依恋了,一看到他,就立即欢快地喊了起来。 小孩子还是特别容易哄,给点好吃的,再给点玩具,她们立刻就忘了过去所有的不美好。 “别跳!爸爸抱你们下来!” 眼见大丫准备直接从拖拉机的挎斗上跳下来,罗高华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将她们一个个抱了下来。 “大伯,大婶,屋里坐会?” 随后,罗高华对李全寿和袁土凤打招呼。 “不了,天黑了,我们就先回去了。” 两口子婉拒了,又跟李全福说了一声,就摸黑回家去了。 一边走还在一边嘀咕,“你看,只要高华变好了,孩子们都比以前快乐了,所以说,一个家还是不能缺了男人……”之类的话。 “爸,桃花和孩子怎么样?” 罗高华没话找话,问了一句。 李全福也察觉到了孩子们的变化,虽然他们也没有亏待过孩子,孩子们脸上也有笑容,但还是比不上她们亲爸给她们的那种天然的安全感和快乐。 “好着呢。” 淡淡地回了一句,李全福也没话找话问,“你怎么还没睡?” 罗高华笑道:“本来已经睡了,听到拖拉机的响声,我又醒了。” 李全福点点头,一边往家里走,一边又问道:“李建仁家和孙国峰家没有来家里闹吧?” “没有。” 罗高华也有些纳闷。 照说,自己掰断了李建仁和孙国峰的手臂,虽然都只是脱臼,只要简单的复位就行了,但这毕竟也算是一种比较大的伤害了。 他们除了昨天在大队部闹了一阵,就没了下文,实在有些费解。 难道憋着什么阴招? 要说他们会大度地就这样息事宁人了,罗高华是不会相信的。 “你以后出门要小心点,这两家都不是什么好鸟。”李全福提醒了一句,“当然,也不需要太担心,他们也不敢做出太过分的事情,最多也就是对你敲敲闷棍之类的。” “嗯,我会小心的。” 罗高华咧嘴一笑。 虽然李全福的语气依旧很冷淡,但他能够感受到老丈人又开始关心自己了。 这是一个好的转变! 说明自己这几天的改变,让老丈人又开始接纳自己了。 更重要的是:上一世,老丈人被自己打进医院,从此卧病在床的悲剧被改写了! 老丈人是大队长,又是唯一的拖拉机手,等以后分产到户,国家彻底放开百姓经商的政策之后,加上自己的赶山能力,这个家想要变好,那就简单多了! 有老丈人的帮忙,罗高华的养家压力也能小得多。 一家人简单聊了几句,又陪着孩子们玩了一会,罗高华便给她们洗漱,喊她们去睡了。 大丫:“爸爸,我要跟你睡。” 二丫:“我也要。” 三丫:“我我。” 平时,她们都是跟着李全福睡,没想到,今晚竟然主动要求要跟罗高华睡。 罗高华激动得差点老泪纵横,忙道:“好好好……” 孩子们爬上床之后,在床上又蹦又跳的,显然也很兴奋。 罗高华好不容易才把她们安抚下来,一个个哄睡了之后,才暗叹一声,“带孩子,还真是一种痛苦的甜蜜啊!” 第二天,罗高华再次早醒了。 他看了看窗外的天色,还黑沉沉的,估计才四五点钟的样子。 听着三个女儿平稳的呼吸声,看着她们睡得香甜,罗高华本来还想睡个回笼觉,可眯上眼睛,半天也睡不着了。 没办法,他只能轻手轻脚地起床,然后去灶屋里,给孩子们熬粥。 缺衣少食的年代,家家户户都只是吃两顿,但罗高华觉得自家孩子太瘦了,必须给她们加餐! 听到灶屋里的响动,李全福也醒了。 眼见罗高华在熬粥,不禁问道:“你饿了?” 罗高华:“没有,给孩子们熬的。” 李全福:“你现在对孩子们倒是挺上心啊,不过,你这么宠着她们可不行。你现在可是拥有四个孩子了,要是天天都这么宠着她们,粮食根本就不够吃!日子还长着呢,现在吃完了,以后怎么办?” 罗高华:“不够,就再去买呗。” 李全福:“你说得倒是轻松!你有钱吗?你别告诉我,你准备天天去打猎挣钱,那也不是长久之计!先不说打猎有多危险,就是山里的猎物也没那么多给你打吧?” “我们队,还有其他队,都有不少猎户,有些还是非常厉害的老猎手了,你看他们有几个过得好的?” “所以说,对于我们农民来说,种地才是我们的本分!只要勤快点,节俭点,就不会挨饿!” 罗高华咧嘴一笑,“爸,您说得对,不过,我还是喜欢赶山,惊险刺激又自由自在,等哪天我厌倦了,会考虑种地的。” “你……” 李全福一叹,“行吧,你自己注意安全,别忘了你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爸!” 说完,李全福就又回房去了。 第23章 李全寿 粥熬好了之后,罗高华拿出扫帚,把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又挑着水桶去井里挑水。 等把水缸挑满,天色也亮了。 李全福再次醒来,准备去上工了。 罗高华连忙道:“爸,喝碗粥再去。” 李全福摆了摆手,“不用,留着给孩子们吃吧。另外,你要是进山的话,千万别去碰那些大型野兽,抓点野鸡野兔就行了。” “我知道了。” 罗高华没有反驳,而是笑着点了点头。 等李全福走后,罗高华才去房里,把三个孩子叫醒,帮她们穿衣,洗漱,带她们去灶屋喝粥。 “大丫,喝完粥,你就带着妹妹们去大奶奶家,找你们小叔李国超玩,好不好?” 罗高华一边给三丫喂粥,一边对大丫嘱咐道。 大丫点点头,一本正经道:“爸爸,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妹妹们的。” 罗高华顿了一下。 大丫也才六岁而已,没想到竟会如此懂事。 他不由得愧疚地摸了摸大丫的头,本该被宠上天的年纪,却要承担这么多,确实是他这个父亲的失职。 二丫问道:“爸爸,你是不是又要去山里抓野鸡?” 罗高华一阵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是去山里抓的野鸡?” 二丫道:“大哥哥说的,他说野鸡只有山上才有。” 罗高华纠正道:“不是大哥哥,是小叔!” 二丫:“就是大哥哥。” 罗高华:“……” 二丫继续道:“爸爸,你能给我带回来漂亮毛吗?” “漂亮毛?” 罗高华眉头一皱。 大丫帮着解释,“小叔说,野鸡身上有漂亮的羽毛。” 罗高华明白了。 女孩子都爱美,听李国超说野鸡的羽毛漂亮,便想要了。 “好的,我肯定给你们弄最漂亮的野鸡羽毛回来!” 罗高华答应了。 喝完粥,罗高华就把她们送去了大伯家,顺便给大伯家送去了两条昨天在蛤蟆河里捞的鱼。 虽然现在的人不太爱吃鱼,但这毕竟是肉啊,算得上是一份非常贵重的礼物了。 “哎呀,你这孩子,你家里这么困难,自己留着吃就是了,给我们送来干什么?” 大婶连连推辞。 罗高华道:“大婶,这段时间太麻烦你们了,两条鱼而已,不值得这么推来推去,您收下吧。等我进山有了收获之后,我给你们送更好的东西。” 大婶听了这话,也就不再推辞,笑道:“你这孩子要是一直都这么好,那该多好啊?你说你这几年做了多少荒唐事……” “行了,人家给你送了鱼还堵不住你的嘴!” 坐在一旁,正在做篾匠活的李全寿,忍不住吼了一嗓子,然后对罗高华道,“高华,你去忙你的吧,孩子放在我家,不会有事的。” “谢谢大伯,大婶,那我就先走了。” 罗高华又跟三个孩子嘱咐了几句,就回家去了。 “死老头子,你为什么不让我说?他这几年做的事不荒唐吗?不该说吗?” 等罗高华走后,袁土凤打发自己的小儿子带着三个侄孙女去外面玩,然后,横眉冷对地杵在李全寿面前。 李全寿抬头看了她一眼,对于她那气呼呼的样子,根本不在乎,“你说了,又有什么用?” “这些年,我们说他还少吗?别说说他了,就是打他,也有不少回了吧?” “管用吗?” “如今,他自己醒悟过来了,我们也就别再旧事重提了,万一又刺激了他,让他又犯浑了,怎么办?” 袁土凤竟无言以对。 “另外,他刚刚是不是说了,要进山去打猎?”李全寿问道。 “好像……说了吧。” 袁土凤也不确定。 李全寿道:“如果他真的有心要进山打猎的话,估计老三会来找我借枪,你赶紧去把猎枪拿出来好好擦拭一下,顺便上点油。” 袁土凤不太相信他说的话,“老三恨不得杀了高华,怎么可能还帮他借枪?” 李全寿:“叫你去,你就去,啰嗦什么?” 袁土凤狠狠瞪了李全寿一眼,正准备反击两句,就听外面传来了李全福的声音,“大哥,大嫂,在家吗?” 袁土凤不禁诧异地看了李全寿一眼,李全寿对她示意了一下,她当即快步进屋拿枪去了。 不久,李全福就走进了庭院。 李全寿抬头看他一眼,“老三,你不去上工,来我这干什么?” 李全福拿出烟斗,坐在李全寿旁边,“大哥,我这……哎,实话跟你说吧。高华那个狗东西,现在不是突然又变好了,却爱上了打猎,我劝了他好几次,他也不听,我就想……” 看到李全福的烟斗,李全寿的烟瘾也犯了。 他当即停下手里的活计,也拿起了放在旁边的烟斗,一边装烟丝,一边接着李全福的话头说道:“所以,你就想帮他借把猎枪,增加他的安全性,对吗?” “吸……对。” 李全福抽了口烟。 李全寿也猛地抽了一口,“老三,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年罗高华会变成那样,会不会是你对他太好了导致的?” “啊?” 李全福没听明白。 李全寿:“这么多年,你就只生了一个女儿,受尽了各种风言风语,你虽然嘴上不说,但你心里却无比渴望有一个儿子。” “因此,当罗高华同意当你的上门女婿那一天开始,你就把他当成了亲儿子!” “不管他有什么样的要求,你都会想尽办法去满足,甚至是无理要求,你都会满足!” “你这就是溺爱!!” 眼见李全福想要反驳,李全寿摆手道,“你别急着反驳我,先好好想一想,这些年,你为什么会那么痛恨罗高华?仅仅是因为他喝酒打牌吗?不,是因为他辜负了你对他的期望!” “如今,他才变好几天,你又开始处处为他着想,你就不怕他再次让你失望?” 李全福默默抽着烟。 他很想反驳大哥的话,但他心里很清楚,大哥说的都是对的。 大哥年轻的时候,就是周围最出色的猎人,但二十年前的一次意外,差点让他丧命!最后经过一番抢救,命总算是保住了,但也让他失去了一条腿。 从此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进山打过猎,曾经的猎枪也被他永远藏了起来。 不过,大哥一直都是家里五兄弟中,最有智慧的一个。 “大哥,那你说,我该怎么做?” 一袋烟默默抽完,李全福才抬头看向李全寿。 第24章 老鸦岭 “老三,你不要问我,而是要问你的心。” 李全寿说的话,充满哲理,“你心里想怎么做,你就去做,就算做错了也别后悔就行了。” 李全福再度沉默了一阵子,然后缓缓抬起头来,“大哥,我还是想要借枪。” 李全寿一叹,“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选,所以,我早就让你嫂子去把枪拿了出来。” “大哥,还是你懂我。”李全福咧嘴一笑。 李全寿沉声道:“虽然我答应把枪借给你,但有些话,你必须跟高华说清楚,进山打猎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最危险的,反而是山里的人!” 李全福也神情变得严肃,“大哥,要不然我让高华来找你,你亲自跟他说?” “不用。” 李全寿摆手,“我不想再提打猎的事情。” 李全福瞬间明白大哥的意思,当即点点头,“行,我来跟他说。” 这时,袁土凤拿着猎枪走了出来,竟然是双管猎枪。 还有二十发子弹! 李全寿接过猎枪,恋恋不舍地抚摸了一阵,随即一甩手,丢给了李全福,“告诉高华,这把枪以后就是他的了,让他好好珍惜。” 李全福能够理解李全寿对于猎枪的感情,就像他对拖拉机的感情一样,都是把后者当成了自己最好的伙计。 “你去吧。” 李全寿挥挥手,李全福拿着枪和子弹走了。 看着李全福离去的背影,袁土凤忍不住感叹,“老三整天冷着个脸,没想到对高华这么上心……” 李全寿叹道:“什么上心不上心,这都是心魔!” 随后,又开始做起了篾匠活。 而这个时候,罗高华已经再次来到了驼峰山。 “汪汪汪……” 陡然,他听到了山里传来的一阵狗叫声,他当即把背篓和锄头都藏进了一丛茂密的灌木之中,只握着一把砍柴刀,往前快步走去。 前世,他就养过好几条猎狗。 能够轻易从狗叫声中判断出各种信息。 前面那条狗的狗叫声非常的急切,还带着一种恐惧的情绪在里面,显然是遇到了危险。 罗高华暂时不知道那条狗是没有主人的野狗,还是有主人的猎狗,既然碰上了,他肯定是要过去看一眼。 就因为他喜欢狗! “汪汪汪……” “呜呜呜……” 随着距离接近,狗的叫声越发急切,同时,罗高华还听到了狼的叫声。 他急忙停了下来。 想要救狗是一回事,但能不能救又是一回事,首先,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 他就一个人,而且就只有一把砍柴刀,如果前方就只有一头狼,他倒是没什么害怕的,怕就怕前方是一群狼! 砰!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了一声枪响。 接着,尖利的狼嚎,急切的狗叫,人的吼声,接连传了过来。 罗高华当即转身远去。 在驼峰山这样的老深山里,猎人有时候比狼群还可怕! 既然这边出现了猎人,罗高华当即放弃了在这边抓捕野鸡的想法,不是他怂了,而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要懂得保护好自己。 何况,这边又不是只有驼峰山这一座老深山。 往东再走十里地,就有另一座又高又大的老深山,叫‘老鸦岭’。 罗高华只是略微思考了一下,就找到自己的背篓和锄头,快步向老鸦岭走去。 十里地,对他来说,不过是半个小时的路程而已。 老鸦岭,比驼峰山更大,植被更加的茂盛,郁郁葱葱,莽莽苍苍。 走进去就像是进入了原始森林。 到处都是参天大树,粗大的藤条挂在树上,就像一条条大蟒蛇,让人望而生畏。 一声声怪异的鸟鸣兽吼传来,更加增长了此山的阴森恐怖。 罗高华来到这座山的山外,也不敢轻易走进去。 里面最可怕的不是凶猛的野兽,而是各种毒虫和瘴气,一不小心中了招,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好在他前世也曾多次来过这座山。 知道在这座山的西北角,有一片比较干爽的小林地,前世,他就曾在那里看到过野鸡出没,就是不知道这个年代有没有。 他决定先过去看一眼。 不多久,他就来到了这片小林地。 不过,眼下这里并不是小林地,而是一片低矮的灌木。 估计是曾经遭遇过山火,灌木周围可以看到黑黑的焚烧过的痕迹。 “难怪后世会成为一片干爽的小林地,原来是遭遇过山火。” 罗高华终于明白这里跟其他地方不一样的原因了。 至于遭了山火,为什么没有把整座山烧完,那是因为这里的山火是雷火引起的,当火势刚刚起来,燃烧的面积还不大的时候,雷雨就倾盆而下,又把山火浇灭了。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进入低矮的灌木区,而是蹲在旁边,悄悄观察情况。 地点虽然没变,但时间提前了数十年,环境也变了,罗高华不确定这个地方有没有危险,也不确定这里还有没有野鸡,只能先耐心地观察一段时间。 当然,他不是干等着,而是,一会发出鸡叫声,一会发出鸟叫声,一会又模拟野猪的叫声…… 十分钟后,他惊喜地发现这里不但有野鸡,还有野兔! 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太多的危险! 他当即用砍柴刀,在周围劈砍了一些藤条和树枝,快速制作各种简易的陷阱和套子。 他的目的从来就不是捕捉大型的野兽,只想抓几只野鸡或野兔就行,因为就算是抓到了大型野兽,凭他一个人也很难弄回去。 除非是像昨天那样,抓到的是一头百斤以内的野猪。 做好了陷阱和套子,罗高华就弓着身子,悄无声息地来到了灌木区的另一边,接着,便开始大喊大叫,用砍柴刀用力劈砍灌木,发出各种声响。 灌木区中的野鸡和野兔受到惊吓,立即四处逃窜。 罗高华早就准备了一根木条,左打一打,右打一打,尽量把野鸡和野兔往一个方向赶。 不久,就有野鸡和野兔被陷阱和套子困住了,发出凄厉的叫声。 罗高华急忙快步走过去,就发现不少陷阱和套子都被挣脱了,就只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被牢牢套住了腿,没有办法挣脱。 “到底还是太匆忙,布置的陷阱和套子不够牢固。不过,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也算是大丰收了。” 罗高华自言自语。 快速将野鸡和兔子捆绑起来,丢进背篓里,他就准备回去了。 第25章 大蜂巢 罗高华很清楚,自己能够每次都有收获,而且还显得很简单,是因为他前世有过长达二十年的赶山经历,对周围的山形地貌都非常的熟悉。 如果真的是一个新手的话,贸然进山打猎,不但不可能有这么快的收获,甚至还会遇到各种危险。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足够谨慎。 凡是可能遇到危险的事情,他都会立即退走,比如之前遭遇狼群和猎人,他就果断地离开了。 不会有半点好奇,或是去分一杯羹的想法。 再者,他并不贪心。 他心里很清楚,赶山打猎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按照前世的历史发展,他们这片山区一直要到2005年之后,才会全面禁止打猎,而如今才1981年,也就是说,还有长达二十四年的打猎时间,他根本不需要着急。 另外,就算全面禁止打猎了,他也可以采摘其他的东西挣钱。 比如药材、蘑菇、山果、蜂蜜等。 总之,山里有着无数的宝贝,就看你有没有能力得到,并赚到钱! 背着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罗高华快步走出老鸦岭,来到一片河沟时,他突然脚步一顿。 嗡嗡嗡…… 他猛地听到了头顶传来的蜂鸣声,抬头仔细看了看,不由得心中一喜。 这周围必定有蜂巢! 而且,看那飞来飞去的蜜蜂数量,估计这个蜂巢还不小! 如今正是人间芳菲四月天,正是蜂蛹最肥美的时候,如果能够摘回去,用油炸得金黄,绝对是人间美味! 当然,想要去摘蜂巢,那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惊扰了蜂群,就有可能被蛰得满头都是包,严重的,甚至会因此丢了性命! 好在,他懂得一些对付蜂群的办法。 比如用烟熏,又比如直接用细密的黑布,做成网子,直接将它们全部一网打尽。 还比如用药汁,涂抹全身,让蜂群不敢靠近。 当然,用烟熏容易引起山火,再者,用烟熏的办法,万一蜂巢里面有蜂蜜的话,那就被熏黑了,得不偿失。 而黑布,他此刻手中又没有。 就只能用药汁的办法。 他在周围仔细找了找,果然找到了自己想要的草药。 他前世就深知一个道理:天地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 比如,在毒蛇经常出没的地方,必然有治疗蛇毒的草药,又比如矿产丰富的地方很难长草…… 而罗高华前世就知道好几种克制蜜蜂的草药,其中有治疗蜂毒的,有消肿的,还有驱赶蜜蜂的……此刻,他找到的这种草药,就是能够驱赶蜜蜂的。 他当即抓了一大把,使劲揉搓,然后将搓出来的汁液涂抹在身上,尤其是手臂上。 接着,他就把背篓和锄头放在一边,只在腰间别上砍柴刀,然后就顺着蜜蜂飞去的方向缓缓走了过去。 没过多久,他就在大约五十米开外的一座悬崖上,找到了蜂巢。 那个蜂巢建筑在一个石洞之中。 而那个石洞距离地面大约有十米左右。 这倒是有些难办了。 自己没有带绳子,没有办法从上面挂在树上滑下来,不过,他左右一看,发现旁边就有一棵二十米高的大树,其中的一根树杈刚好在这个蜂巢的旁边。 他当即就爬了上去,然后顺着树杈就爬到了悬崖边,找到几个非常好的落脚处,他就像壁虎一样,趴在悬崖上。 嗡嗡嗡…… 也许是听到了响动,又或是闻到了他身上的汗味,蜂巢里的蜜蜂立即躁动了起来。 一群又一群地往他这边飞。 但他身上涂抹了让蜜蜂无比嫌弃的药汁,蜜蜂只是在他身边飞,却没有一只愿意靠近的。 有了这个发现之后,罗高华的胆子就更大了。 他当即拿出砍柴刀,用刀背把那个石洞的洞口敲得更大一点,这一下,惊动了更多的蜜蜂,一下子全都飞了出来,如同一片乌云一样,缭绕在他的身体周围。 “哈哈,发财了,没想到这个石洞看着不大,里面建造的竟是一个大型蜂巢!” 压住心里的兴奋,罗高华开始小心翼翼地摘取蜂巢。 取出一块,就直接丢下悬崖,然后取下一块。 他大致看了一下,石洞里面至少有十几块三四十公分宽的蜂巢,他当即取了三分之二,留下了三分之一。 作为一个有着多年赶山经验的赶山人,他很清楚,任何大山的馈赠都不能竭泽而渔,必须要遗留一部分,下一次,才能继续有收获。 取了蜂巢之后,他又小心翼翼地顺着树杈,爬了下来。 看着地面上一大堆蜂巢,罗高华更加开心了。 这里面有不少蜂蛹,还有不少蜂蜜。 全部取下来,至少有五六斤蜂蛹,十几斤蜂蜜! 他找来一些粗大的叶子,把所有蜂巢都包起来,放进背篓里。 闻不到蜂巢的香味,再加上,罗高华身上的药汁味道太难闻,那些躁动的蜜蜂渐渐都飞走了。 罗高华再次背着背篓,启程回家。 半个多小时后,他回到了驼峰山。 要想快速返回桃树湾,驼峰山是必经之路。 罗高华原本只想在山脚下经过,然后快速回家,却没想到,刚到驼峰山的山脚下,就听到了林木深处传来了微弱的呼救声。 “救命!” “救救我!” 在山里碰到这种事,作为一个老赶山人,那是必须要去救的。 这无关乎道德,而是经常在山里跑的人都知道,意外总是很难避免,自己现在伸出援手,就是希望哪一天,自己要是出了意外,呼救时,也能有人来救自己一把。 说得玄乎一点,就是因果轮回。 虽然这种事情很玄乎,但有时候,它就是存在。 把背篓藏进灌木丛中,罗高华握着砍柴刀,缓缓向呼救的地方走去。 十几分钟后,他就在一片深达五米高的山沟里,看到了一个血糊糊的男子。 男子趴在地上,看不到他的脸,但看他那扭成畸形的双腿,应该是摔断了。 另外,在他旁边还躺着一条死狗。 “这个人就是之前的那个猎人?他的枪呢?”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走过去,而是站在山沟上方,仔细观察着周围的各种情况,包括那个男子的情况。 要救人,也要首先保证自己的安全! 第26章 一个年轻人 罗高华看到了一路的血迹,然后,顺着血迹缓缓往前,大约走了百多米,就看到了倒在地上的两头野狼,他当即浑身绷紧,紧紧握住了砍柴刀。 这是碰到了狼群? 其他的野狼去哪儿了? 估计是被枪声吓跑了,但野狼是很狡猾的野兽,肯定不会跑得太远,过一段时间就会嗅着这里的血腥味再次出现。 他当即缓慢向后退走。 再次来到山沟边,他在一丛灌木中,找到了那个人的猎枪。 捡起来看了一下,是最老式的火枪,已经断了一截,估计是跟野狼战斗的时候,被打断的,算是彻底报废了。 “喂,你还能不能动?” 站在山沟上方,罗高华喊了一声。 那人估计是失血太多,已经处在半昏迷状态,听到罗高华的喊声,只微弱地应了一声,“救我。” 罗高华又看了看周围,找了一个比较安全的缓坡,快速滑了下去。 眼见那人的腿部还在流血,他当即在周围找了一捆野草,揉搓成草绳,用力将那人的大腿捆扎起来,这才将那人翻了过来。 这是一个年轻人,大概十八九岁的样子,很陌生,不是桃树湾人。 来不及多想,而且,这个年轻人的意识已经很模糊,罗高华也来不及对他做太多的检查,主要是怕野狼再次围过来。 他当即把年轻人扛了起来,好在年轻人不重,估计也就一百来斤。 从缓坡爬上山沟,再次捡起他的猎枪,然后,快步往山外走。 到了山外,他又提起自己的背篓,快步如飞地往公社卫生院走去。 重生之后,罗高华发现,自己不但精力变旺盛了,力气也比以前大多了。他曾做过实验,自己现在能随随便便扛起两百多斤的重物! 极限状态下,他的力量能够达到三百斤! 当然,一旦重物达到三百斤,他就只能扛动,而没办法移动了。 但眼下,扛着年轻人,提着背篓,也才一百五十斤不到的重量,对他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 两个多小时后,罗高华终于把年轻人扛到了卫生院。 “医生,救命!” 刚到医院门口,罗高华就大声喊了起来。 医生和护士听到喊声,都快步冲了出来,看到他肩上的年轻人全身都是血,不由得眼皮一跳,急问道:“这是怎么弄的?” “这人进山打猎,遭遇了狼群。” 罗高华简单说了一句。 “快,把他直接抬去三号病房。” 医生快速嘱咐,“刘护士,你赶紧去准备手术的用具。” 刘护士快步走了。 罗高华则跟着医生来到了三号病房,将年轻人放在了一张病床上。 这时,医院里的病人和家属也都围了过来,议论纷纷。 其中就有肖大妈。 她第一眼就看到了罗高华,急忙转身回到一号病房,对着陈秀菊叫道:“哎呀,秀菊,不好了,你女婿受伤了,全身都是血啊!” 陈秀菊和李桃花都吓了一跳。 她们虽然还没有原谅罗高华,也不怎么待见他,但毕竟是自家人,而且,最近又有了往好的方面改变的迹象,突然听到这话,她们当即就惊慌了起来。 “在哪儿呢?”陈秀菊急问道。 “就在旁边的三号病房,你快去看看吧。” 肖大妈也很急,就仿佛她自己的女婿受伤了一样。 陈秀菊当即就准备过去,却听李桃花道:“妈,等一下我,我也过去看看。” 陈秀菊劝道:“你就别去了吧,你的伤口才刚刚好……” “不要紧,我能走。” 说到底,李桃花还是非常在乎罗高华的。 经过三四天的休养,李桃花已经能够缓慢地下床行走了。 “你这孩子,怎么就不听话呢?万一把伤口又崩开了怎么办?”陈秀菊急道。 肖大妈劝道:“秀菊,你就让桃花过去看一眼吧,毕竟是她的男人,孩子留给我,我帮你们看着。” 陈秀菊没有办法,拗不过李桃花,只好搀扶着她,去了三号病房。 三号病房已经围满了人,医生正在赶人,“都让开,别围在这里,一个血人有什么好看的?” 但现在的人就喜欢看热闹,医生怎么赶都赶不走,只能求助罗高华,“麻烦你把这些人都赶走,要不然,我没办法救你的弟弟。” 罗高华:“他不是我弟弟……” 医生:“我不管他是谁,反正是你救的,你就要救到底!好了,这里交给你了,我去做手术了。” 罗高华:“……” 眼见医生真的不管了,再加上现在救人要紧,罗高华也只能充当一次保安,大吼道:“各位大哥大姐发发善心好不好?都赶紧出去吧?那人要是耽误抢救时间死了,半夜去你们家索命也不好吧?” 一听说会‘索命’,众人立即退了出去。 罗高华也一起退出了三号病房。 “高华,你……没事吧?” 陈秀菊和李桃花刚好来到这边,就看到罗高华提着背篓、全身是血地走了出来,李桃花顿时感觉心里一紧,急忙开口问道。 听到李桃花的声音,罗高华急忙转头望去。 就看到陈秀菊搀扶着李桃花,站在人群后面,全都一脸担忧地看着他。 他当即咧嘴一笑,“我没事,我身上的血都是那个人的。” 接着,他又面色一沉,道:“你还没有好,怎么就下床了?伤口崩裂了怎么办?赶紧去床上躺着!” 说话间,他已经来到李桃花身前,将背篓递给陈秀菊,然后,不由分说,直接抱起了李桃花,将她抱去一号病房的病床上。 “高华,我……” 李桃花没想到罗高华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当即羞红了脸。 “高华,你……没事啊?” 肖大妈看到罗高华抱着李桃花走了进来,也是一脸惊诧。 “谢谢大妈关心,我没事。” 罗高华将李桃花放在病床上,并凶狠地叮嘱道,“没事,不要乱跑,你现在正是伤口愈合的时候,要是崩裂了,就麻烦了。” 李桃花红着脸,愣愣道:“哦。” 陈秀菊跟了进来,急问道:“高华,这是怎么回事?” 罗高华道:“我去山里抓野鸡,碰到了一个小年轻进山打猎,结果遭遇了狼群,受了伤,我就把他送来了。” “你没有受伤吧?”陈秀菊关心道。 罗高华摇摇头,“没有,我好着呢!” 陈秀菊随即又疑惑道:“你这背篓里装的是什么,这么重?” 罗高华呵呵笑道:“这是我去山里抓的野鸡,还有野兔和蜂巢。对了,我要赶紧回去处理一下。” 随后,他又再次叮嘱李桃花,“没事别乱动,早日康复,回去之后,我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他就提着背篓走了。 第27章 铁了心要去打猎 “秀菊,刚刚你女婿是不是说抓了野鸡、野兔和蜂巢?” 等罗高华走了,肖大妈才反应过来,惊叫道,“你女婿真有本事啊!那个,你能不能跟你女婿说一声,给我也分点蜂蜜?我女儿也快生小孩了,我想给她弄一点,甜甜嘴。” 听到肖大妈的夸奖,陈秀菊脸上露出了骄傲的笑容,“哎呀,这算什么本事啊。你要的话,我到时候跟我女婿说一声就是了,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秀菊啊,能不能给我们也分一点?” 其他几个大妈也纷纷走了过来,在陈秀菊面前说着各种夸罗高华的话。 陈秀菊开心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但也知道在这个年月,蜂蜜可是非常精贵的东西,但答应了给肖大妈一点,要是不给其他人,又说不过去,只能打肿脸充胖子道:“行行行,都有,都有。” 肖大妈撇嘴道:“也不知道是谁说女婿不顶用,还是要亲儿子才好,现在又腆着脸来要东西,脸皮真厚!” 其他几个大妈都脸皮讪讪的,但为了蜜蜂,她们全都假装没有听见,依旧对着陈秀菊各种夸。 等所有人都走了之后,李桃花才小声对陈秀菊抱怨道:“妈,你怎么能随意就答应别人呢?万一高华弄到的蜂蜜很少,怎么办?” “这个……” 陈秀菊也意识到了不妥,但话已经说出去了,现在收回来又不妥,只能继续充胖子,“没事,我相信我女婿的本事。” 李桃花撇了撇嘴,也不再多说什么。 她脑海里则回想起了罗高华刚才那‘霸道’的一幕,想着想着,嘴角不自禁地露出了一抹甜甜的笑意。 罗高华快步赶回家中,就看到三个女儿蹲在院子里玩石头。 “爸爸!” 三丫最早发现罗高华,当即迈着小短腿,摇摇晃晃地跑了过去。 “爸爸!” “爸爸!” 大丫和二丫听到喊声,转头看了一眼,也连忙跑了过去。 大丫虽然是最后一个跑,但她年纪最大,速度最快,反而是第一个跑到罗高华面前,张开手就向罗高华身上扑。 罗高华忙伸手将她接住,“你们怎么没在你们大奶奶家玩?” “小叔上学去了,不跟我们玩。”大丫道。 “爸爸抱。” 二丫和三丫也来到了跟前,罗高华只好放下大丫,又把二丫和三丫一起抱了起来。 “爸爸,你今天又抓了什么?”大丫问道。 “哈哈,今天你们有口福了,我弄到了非常好的东西。” 罗高华抱着她们走到堂屋的门槛石上,让她们坐了下来,“你们就在这坐好,我去给你们弄好东西吃。” “好的。” 三个孩子都很乖巧地排排坐。 就在这时,李全福从灶屋里走了出来。 他第一眼就看到了罗高华身上的血迹,当即惊叫道:“你受伤了?我就说你一个人进山太危险,你偏不信!快给我看看,伤哪儿了?” 感受到李全福浓浓的关心,罗高华非常感动。 实际上,李全福对他一直都非常的好,即便他是上门女婿,也从未对他甩过脸色,轻视过他,相反,正因为他是上门女婿,李全福才对他更加的关怀,不论什么要求,都会想办法满足。 也就是最近这几年,罗高华实在是太混账,太败家,太不是东西了,才会对他彻底失望,不愿搭理他。 但即便是如此,李全福也从未当面骂过他,也就背后骂两句。 “爸,我没受伤。” 罗高华把衣服脱了下来,“我身上的血都是别人的。” “啊?你在山里跟人起冲突了?” 李全福更加紧张了。 罗高华哭笑不得,“没有。我救了一个人……” 他把之前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李全福听了,这才长松一口气,劝道:“高华,你听爸一句劝,进山打猎太危险了。你今天也看到了,要不是你出现得及时,那个年轻人就只有死路一条!” “咱们家现在虽然穷了点,但只要你不再去胡搞乱搞,从此踏实勤快地务农,咱们家很快就会变好的,真的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山里打猎。” 罗高华笑道:“爸,您放心吧,我自有分寸,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的。” “高华,进了山可就由不得你了!” 李全福急道,“你大伯当年也跟你一样,总觉得自己有能力又谨慎,肯定不会出事,可最终还不是出事了?以至于到现在就只能待在家里,靠做篾匠活,维持生活。” “大伯以前也打猎?” 罗高华以前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就只听人说,他出了意外,断了双腿。 具体什么意外,却没有人跟他说。 “呃……” 李全福一怔,自己是跟他说打猎的事吗?自己明明是在劝他,好吧? 不过,他也明白了,罗高华是铁了心要去打猎了。 他只能幽幽一叹,“他年轻的时候,可是我们桃树湾大队最厉害的猎手,你要是真的决定以后以打猎为生,那就多去找他聊一聊,他应该能够给你传授一些经验。” “好的。” 罗高华一笑。 “赶紧去洗漱一下,准备吃饭吧。” 李全福又转身去了灶屋。 罗高华去拿了木盆,打了一盆水,洗了个头,然后又进屋擦洗了一下身子,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这才走到堂屋,就看到三个女儿一直眼巴巴地看着他。 “哈哈哈,等着急了?” 罗高华看着她们可爱的样子,忍不住大笑着把背篓提过来。 揭开背篓上的草叶,先把野鸡和野兔拿出来,然后将用大叶子包裹好的蜂巢,一块块拿了出来。 “哇,又有野鸡!” “还有野兔!” “肉肉!” 三个孩子都惊叫起来。 罗高华笑着拍了拍大叶子包裹的蜂巢,“好吃的东西在这儿呢!” 三个孩子一听,当即蹲在了罗高华身边,伸长脖子盯着。 罗高华缓缓揭开了大叶子,顿时,一股浓郁的蜂蜜甜香味散发出来,三个孩子瞬间被馋得流出了哈喇子。 二丫:“爸爸,这是什么呀?” 大丫:“笨啊,这是蜂巢!里面有蜂蛹和蜂蜜,可好吃了!” 三丫更直接,直接就伸手想要去刮蜂蜜吃。 “小心!” 罗高华连忙阻止了她。 蜂巢上面还有残余的蜜蜂,就这么去碰的话,容易被蛰到。 第28章 高收入! 罗高华一手将蜂巢提起来,一手用叶子将上面的蜜蜂轻轻扫走,然后,放下叶子,用手指挖了一点蜂蜜,喂进三丫的嘴里,“甜不甜?” 三丫开心得快要跳起来,“甜!还要!” 大丫:“爸爸,我也要吃。” 二丫:“我也要。” 罗高华:“别急,都有,都有。” 然后,继续用手指挖着蜂蜜给她们喂,一人一口的来,三人都高兴得手舞足蹈。 但吃了几口之后,三人都不吃了,太甜了! 罗高华自己也吃了一口,确实很甜,甜得发腻,还带着一股驳杂的花香。 “哟,你在哪儿弄到这么一大块蜂巢?” 这时,李全福走了过来,看到这么大一块蜂巢,也惊讶不已。 罗高华道:“就在去老鸦岭的一处悬崖上找到的,好大一窝蜂,我弄了不止一块,足足十二块!” “这么多?!” 李全福眼神一震,“这么大的一窝蜂,蜂群应该也很庞大吧?它们就没有蛰你?” 对于自己的老丈人,罗高华没有隐瞒,笑道:“我知道一种能够驱赶蜜蜂的草药,只要把草药的药汁涂抹在身上,蜜蜂就不会蛰我了。” “还有这样的草药?” 李全福还真没有听说过。 这也很正常,要是人人都听说过这种草药,那山里的蜂群估计早就被灭绝了。 “天地万物都是相生相克,有这种草药不稀奇,只是一般人都不知道而已。您若是想要知道,我到时候给您采摘一些回来。”罗高华道。 李全福:“算了,我不喜欢打猎,你知道就行了。而且,这样好的东西,最好不要让太多人知道。等会再弄吧,吃饭了。” “好嘞。” 罗高华答应一声,带着孩子们去洗漱,然后去灶屋吃饭。 李全福弄得很简单,一盆鱼汤,一个蕨菜炒鸡蛋,还一个清炒野菜。 饭则是红薯饭,红薯很多,米饭很少。 罗高华不由得说道:“爸,咱们家又不是没有米,直接蒸白米饭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掺加这么多红薯?” 李全福:“顿顿吃白米饭怎么行?家里那么多口人呢!” 罗高华:“不够就去买呗。” 李全福:“你说得倒是大气,钱呢?” 罗高华:“钱没了可以挣,但孩子们正长身体,要是亏欠了,以后长不高可就没办法补回来了。” 李全福瞪眼道:“你现在知道说这个话了?早几年干嘛去了?” 罗高华一听,坏了,这是要翻旧账,当即明智地端起碗,闷头吃饭,不再说话。 李全福看了他一眼,也知道自己话说重了,当即柔声道:“先将就着吃一顿,晚上再蒸白米饭吃。” 一家人吃完饭。 李全福又去大队部忙工作了。 三个孩子则围在罗高华身边,津津有味地看着他处理蜂巢。 罗高华先把有蜂蜜的蜂巢上的蜂蜡去掉,然后挂在木桶上方,任由蜂蜜流出,然后,把没有蜂蜜的蜂巢拿出来,挑出其中的蜂蛹。 蜂蛹太多,足足挑了一个多小时,差不多有五斤重。 木桶都装了有小半桶。 蜂蜜更是有十斤左右! 现在没有很好的保存方式,这么多的蜂蛹和蜂蜜,一家人也吃不完,罗高华只留下了一碗蜂蛹,两大罐蜂蜜,其他的,都准备拿去卖了。 另外,两只野鸡和一只野兔,也准备拿去卖了。 家里还有鱼,暂时不缺肉吃。 他把东西放进背篓,再用草叶遮住,免得被人看到。 现在还是生产队时期,要是让村民们发现他有这么多好东西却不上交,肯定会红眼病发作,然后把他举报了。 虽然不会有太大的惩罚,但是东西会被没收,得不偿失,还不如谨慎点,不给村民们举报的机会。 “大丫,在家里看好妹妹们,我去公社给你们买好吃的。” 罗高华嘱咐一声,就背着背篓走了。 到了村口,又碰到了那几个二流子。 二流子们只是简单地瞟了他一眼,并没有再说什么怪话。 显然,罗高华掰断李建仁和孙国峰手臂的事情,把他们都镇住了。 尤其李建仁,现在看到罗高华,也只敢眼神里带着恨意,嘴上却不敢乱说什么了。 直到罗高华走了之后,他才撇嘴道:“玛德,这个吃软饭的,现在倒是神气得很啊!” 另一个二流子怂恿道:“你也是个软蛋,也就嘴上说一说,有本事,你再去弄他呀!” 李建仁哼道:“你等着瞧,老子迟早要揍他一顿!” 说完,感觉很无趣地走了。 几个二流子嘁道:“软蛋!” 罗高华再次来到了国营饭店,先给了侯叔一罐蜂蜜,然后把东西都卖给了他。 侯叔也很爽快,全都要了,还是以‘辛苦费’的名义,给的钱。 两只野鸡和一只野兔,都是按照一元一斤的价格,给了十八元。 蜂蛹的营养价值高,给了一元三角一斤的价格,一共四斤,给了五元二角。 蜂蜜的价格最高,给了二元一斤的高价,一共八斤,给了十六元。 加在一起,就是三十九元二角。 侯叔开玩笑道:“高华,你挣钱也太容易了!一天的收入就比我们大多数厨师一个月的收入还高!难怪你不愿意来我这国营饭店工作,要是我有你这本事,我也不愿意来。” 罗高华谦虚地笑道:“侯叔,您说笑了。要是没有您的关照,我哪有这样的收入?再说了,我这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做事,而且,还要看运气。” “运气好,收入就高一点,要是运气差,又或是碰上不好的天气,我就没有任何收入。” “还是您这份工作稳定,旱涝保收,而且,随着年龄和手艺的提升,收入还会稳步增加!” “最重要的是,您将来退休了,还有退休工资!” “而我就不一样了,到老了,不但没有退休工资,还可能得一身的病!” 原本其他师傅看他收入这么高,心里还升起了一丝嫉妒和不平衡,但听他这么一说,一下子就不嫉妒了,心里也平衡多了。 是啊。 打猎看起来收入高,但太危险了,不是人人都能这么好运气。 更关键的是,不稳定,老了还没保障! 还是要有个稳定的工作,才是最幸福的事情! 想通了这一点,师傅们看向罗高华的目光,也就平和多了。 侯叔拍了拍罗高华的肩膀,赞道:“就凭你这番话,我就知道你将来肯定不会差,我很看好你!对了,你什么时候请我喝酒?我可一直没有忘记,你说的要请我喝一顿特别的酒!” 第29章 特别的酒 “侯叔,您放心,特别的酒我已经备好了,就等我老婆出院了,我就邀请您去我家喝。” 罗高华笑道,“到时候,把其他师傅也都叫来,我们一起热闹一下。” “好啊。” 听到有酒喝,侯叔立即就变得期待起来,“你老婆什么时候出院?” 罗高华:“医生说,我老婆至少要住七天,今天是第五天了,再过两天就出院了。” “还有两天啊?我都等不及了!”侯叔故意苦着脸道。 罗高华:“侯叔,好饭不怕晚,您就耐心再等两天,到时候,绝不会让您失望的!” 侯叔大笑,“哈哈哈,不是好饭不怕晚,而是好酒不能等啊!不过,我愿意多等两天,到时候就看你这碗酒到底有多特别!” 离开国营饭店,罗高华来到了卫生院。 “哎呀,高华你来了,你这天天两头跑,真是辛苦啊!” 肖大妈看到他,立即热情地迎了过来,不知道的,还以为罗高华是她的女婿呢。 其他几个大妈也都纷纷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罗高华都被搞懵了,这是什么情况? 陈秀菊对待他的态度也变了,脸上终于不再是冷冰冰的,而是多了些笑容,“高华,你早上才去山里打猎,还扛着那么大一个大小伙子走了那么远的路,也不说在家里多休息一下,又跑过来干什么?” 李桃花虽然没有说话,但看到罗高华跑得满头是汗,心里也有些心疼。 罗高华道:“我今天去山里弄了点蜂蜜回来,拿过来,给你们甜甜嘴。” 一边说,一边从背篓里拿出两样东西。 一样就是蜂蜜,另一样则是爆炒蜂蛹。 所有人看到这两样东西,眼睛都直了。 “这是蜂蛹吧?这东西好啊,营养高,最适合产妇吃了。还有这蜂蜜,看起来就非常的甜!”肖大妈夸张地叫道。 “高华,你对你老婆真上心!什么好东西都拿来给你老婆吃,真是个好男人!” “是啊,桃花太有福气了,嫁了这么个好男人。” “有本事,还体贴,这样的男人哪里找?” 其他大妈也是各种夸。 罗高华都被夸得不好意思了。 陈秀菊和李桃花心里则隐隐还有一丝担忧,怕罗高华只是一时的变好,并不长久。 “桃花,你尝尝。” 罗高华夹起一枚蜂蛹递到李桃花的嘴前。 “我,我,我自己来。” 李桃花瞬间红了脸,急忙想要自己来。 罗高华突然童心大起,想要作弄一下她,故意夹着蜂蛹继续往她嘴里送,“乖,来,张嘴!你是我老婆,我喂你吃,怎么了?” 其他人都笑了。 肖大妈笑得最大声。 李桃花更加害羞了,整张脸都红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罗高华也知道不能太过,要不然就适得其反了,当即把碗和筷子递给她,“好吧,你自己吃,真是有福都不会享!傻老婆!” “你!” 李桃花狠狠瞪了他一眼,心里更加确定,眼前这个男人绝对是换了一个人。 以前的罗高华,就算是在变坏之前,也从未做出过如此亲昵的动作,更何况,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罗高华哈哈一笑,转身抱起了四丫,在她的小脸上蹭了蹭,嫩嫩的,非常好玩。 “高华,妈想跟你商量个事情。”陈秀菊突然说道。 “什么事?” 罗高华疑惑地看着她。 “就是,我答应了分给她们一点蜂蜜,不知道……”陈秀菊有些忐忑地说道。 其他几个大妈也都紧张地看着罗高华。 罗高华笑道:“妈,这个事情您做主就是了,不过,我这次只得了两斤蜂蜜,要是不够的话,我明天再去山里弄一点。” 在外人面前,罗高华当然不是说实话。 这不是撒谎,而是保护自己。 “够了,够了,两斤也太多了!” 不等陈秀菊开口,肖大妈已经惊喜地叫了起来。 “对对对,我们只要一点点就行。” 其他几个大妈也不敢多要。 虽然山里有很多蜂群,也有不少人去山里打蜂群,但是收获往往都很少,有不少人更是被蛰得满头是包,甚至丧了命,所以,蜂蜜一直以来都是非常珍贵的东西。 “你们自己去拿东西来装吧。” 陈秀菊拿起蜂蜜罐,给每家都分了两勺,唯有肖大妈多了两勺。 一个个都开心得很。 别看就只有两勺,够她们吃一阵子了。 她们肯定不会直接吃蜂蜜,而是要兑水喝。两勺蜂蜜,足够她们兑好几瓶蜂蜜水了。 肖大妈千恩万谢,各种好听的话不要钱地往外冒,说得陈秀菊心花怒放。 罗高华在这边逗弄了一下孩子,又对李桃花嘱咐了两句,就离开了。 他再次去了供销社,又买了不少东西,以及一大桶酒。 回到家里,他就把早上过滤完蜂蜜的蜂巢渣渣,丢进了酒缸里,又去山里找了些金樱子。 金樱子最佳的采摘季节是秋天霜降之后,那个时候,最甜,药效也最好,而现在这个时候去山里采摘的,基本上都已经发黑了。 不过,罗高华只是用来泡酒,只要没有坏掉,就算发黑了也没关系。 找了大概十斤左右的金樱子。 “爸爸,你又带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罗高华刚回到家,就碰到了玩得满头大汗的三姐妹。 三姐妹立即围过来,抓着他的背篓,嚷着要看。 女孩子比男孩子要好养,玩累了,自己就会回来,而男孩子玩起来,就像是脱了缰的野马,大人不去喊,是不会主动回家。 有些男孩子,还需要大人用竹条子去驱赶才会回家。 “这个东西不能吃了,不过,我去公社给你们买了好吃的,走,回家吃去。” 罗高华拿出一些金樱子给她们看了一眼。 三人看到是黑乎乎的野果子,还有刺,立即兴趣大减。 回到屋里,罗高华放下背篓,然后进屋去拿了一块大饼子出来,让三姐妹分着吃。 大饼子够大,比三姐妹的脑袋还大。 三姐妹顿时开心地叫了起来,然后,乖乖地坐在门槛石上,你一点,我一点,她一点,欢快地吃了起来。 罗高华笑呵呵地看了一会,然后就去处理金樱子了。 金樱子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要先刮去外面的刺,还要剖开,把里面的籽籽去掉,还有一层小绒毛也要去掉,要不然影响酒的口感。 处理完之后,还要清洗,晾干。 第30章 猎枪?! “高华,你这是在做什么?” 李全福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 “我准备拿它们泡酒。”罗高华道。 “这都发黑了,还能泡酒吗?”李全福捡起几颗看了看,“你要泡酒,最好是等今年霜降之后,那个时候的金樱子才是最好的,泡出来的酒,还有一股甜味。” “不要紧,我也就随便泡一点,试试效果。”罗高华道,“要是好喝的话,今年秋季,我再多泡几缸。” “你泡那么多酒干什么?” 李全福疑惑地看着罗高华,“你不会……” 罗高华明白老丈人要说的意思,当即摆手道:“爸,您别多想,我既然已经决定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那就肯定不会再跟以前一样喝酒打牌。” “我泡酒只是为了平时待客而已。” “对了,有个事,我正准备跟您说一下。” 李全福看到这里还有不少金樱子要处理,便拿了个凳子过来,坐下帮忙,“什么事?” 罗高华道:“再有两天,桃花就能出院了,我想在那一天,给她搞一个小小的庆祝,毕竟,这一次,她也算是去鬼门关转了一趟,我就想好好给她热闹一下,去除一下霉运,您觉得呢?” 李全福怔怔地看了罗高华好一会,疑惑道:“你……怎么突然想给她搞庆祝了?她生的又不是儿子,而是又给你生了一个女儿,你……” 罗高华:“爸,我承认我以前确实有很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不过,我现在改了。其实,生儿生女都一样!甚至,有时候,我觉得生女儿比生儿子还要好一些。” “以现在的观念来看,生儿子,确实能够顶门立户,传宗接代。实际上,女儿也是一样的。” “而且,没有女儿,谁来传宗接代?” 李全福:“你能这么想,我很高兴。庆祝……就算了吧?我们家这个情况……” 罗高华:“爸,我们就搞一个简单的庆祝,要不了多少钱。另外,从明天开始,我就去山里多抓点猎物回来,同时,带点山里的特产,都不用花钱。” 李全福听了,知道罗高华都已经计划好了,便点头道:“行吧,这个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了。” 停顿了一会,他又问道:“你打算请哪些人?” 罗高华:“就您的兄弟们,然后,我的爸妈和兄弟,还有就是国营饭店的几个大师傅。” 李全福惊道:“国营饭店的大师傅?人家会不会瞧不上我们家?” 罗高华笑道:“我们只是请他们吃饭,又不是跟他们相亲,有什么瞧得上瞧不上的?” 李全福:“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人家会不会嫌我们家穷?” 罗高华故意扫了眼宽敞的庭院和四间土屋,“我们家穷吗?” 李全福反问:“这还不穷?” 罗高华:“爸,我们家这房子不说整个桃树湾最好的,至少也在中上游吧?再说了,到时候,我多抓点猎物回来,全都摆上桌,那可是实打实的肉菜!还穷吗?” 李全福:“……” 罗高华:“爸,您放心吧,我这次请的,都是一些对我有帮助的人,都是值得结交的人,再也不是以前那些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 李全福:“行吧,你自己把握好就行了。对了,说到这,我也有件事要给你说。” 罗高华:“什么事?” 李全福站起来,去了他自己的房间,从床底下拿出来一个皮袋子,然后将皮袋子放在了罗高华的面前。 罗高华诧异地看着他,“爸,这是啥呀?” 李全福:“你自己打开看一看。” 罗高华擦了擦手,然后打开了皮袋子,看到里面的东西之后,他的脸色瞬间变了。 过了好一会,他才惊叫道:“猎枪?!爸!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 “这是你大伯的猎枪。” 李全福微微一笑。 罗高华当即把猎枪拿了出来,轻轻抚摸着,就好像在抚摸一位绝世美人。 前世今生,他都是第一次摸枪。 即便现在生产队里还有民兵,每年的农闲时间,还会组织民兵搞一个多月的军事训练,但他们拿的枪,都是没有子弹的假枪,而这一把却是真枪! 而且,还不是那种老掉牙的火枪,是双管猎枪! 这枪的威力,比火枪大多了! 火枪,搞不好的话,容易哑火,或是炸膛,而双管猎枪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另外,双管猎枪虽然每次只能装填两枚子弹,但比火枪也要简单的多,而且,只要手速够快,装填子弹的速度也要比火枪快得多! 因为火枪需要临时加火药和弹珠,而双管猎枪的子弹都是提前装填好的! “高华,爸一直不支持你进山打猎,因为打猎太危险,也太辛苦,不过,你既然坚定想要试一试,爸也只有支持你。”李全福道,“这把枪,是我从你大伯那儿借来的,希望你能好好珍惜。” 罗高华非常感动。 这就是他的老丈人! 嘴上各种劝阻,行动上却总是会默默地支持。 “爸,您放心,我一定会把它当做生命一样去守护。”罗高华郑重道。 “那也不必。” 李全福摆手道,“再怎么说,它也只是一件工具而已,关键还是要保护好你自己!” “我知道了。” 罗高华点点头,然后把双管猎枪收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房间。 看到罗高华得到猎枪之后,并没有兴奋过头,到处去显摆,而是只兴奋了一下下,就很快平静地把猎枪收了起来,李全福满意地点了点头,心道:这孩子是真的成熟了。 放好枪,罗高华再次走出来,继续处理金樱子。 有李全福的帮忙,处理金樱子的速度加快了不少。 全部处理完之后,罗高华就将它们全部倒进了酒缸里,盖好酒缸盖子,再抹了一层泥巴密封。 一般来说,要密封十天半个月,才能启封。 那个时候,酒的味道才正宗,才能把蜂巢和金樱子的味道及药性融合到酒水之中。 但罗高华等不到那个时候,眼下这么做,只是聊胜于无罢了。 把酒泡好之后,罗高华便开始做晚饭。 李全福看他炖的是纯白米饭,而且是满满一大锅,心里有些心疼,觉得有点太败家了,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吃完饭,一家人就洗漱睡了。 睡在床上,罗高华却一时半会睡不着,他在想明天要不要回老家的事情。 第31章 回老家 罗高华的老家,在另一个公社。 距离桃树湾村大约有二十五里山路,是一个更加贫穷更加偏僻的小山村,叫‘青石沟’。 正是因为家里太穷,兄弟又多,罗高华才会选择当上门女婿,他爸妈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同意他上门。 这个年月,不管在哪儿,男子去当上门女婿,都会被认为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所以,自从上门之后,罗高华就很少回老家。 除了过年的时候,回去拜个年之外,平时根本就没有什么来往。 前世,他变成孤家寡人之后,他的爸妈和兄弟们对他非常关心。虽然家里很穷,却依然愿意拿出微薄的积蓄帮他渡过难关。 而他却爱搭不理,连爸妈的葬礼都没有去参加。 几个兄弟的婚丧嫁娶,他也从不参加,仿佛跟那些人断亲了一样。 这一世,他肯定是要好好回报自己的爸妈和兄弟们,再也不能像前世那样,形同陌路。 想了好久,罗高华才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等他起床了,才发现外面竟然下起了小雨。 “下雨了,还进山打猎吗?” 李全福一边穿蓑衣,一边问道。 罗高华摇头道:“下雨就不去了,正好我今天回青石沟一趟,桃花生孩子这么多天了,我还没有回去报个信。” 李全福:“这个事确实是你不对,早就应该给亲家和亲家母带个消息回去。我也做得不对,这几天尽忙着春耕的事情,把这个事给忘了。” 随后,李全福从兜里拿出五元钱,“对了,我这还有五元钱,你拿去公社买点东西,给亲家和亲家母带过去。空着手去,不像话!” 罗高华没有接他的钱,而是笑道:“爸,您忙去吧,我有钱。” 春耕遇到下雨天,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非常恼火的事情,李全福这个大队长必须亲临现场去处理各种事情。 等李全福走后,罗高华进了灶屋,做好了早饭,这才把三个孩子叫醒。 把她们喂饱之后,亲自把她们送去了大伯家。 罗高华:“大伯,我要去青石沟一趟,请您帮忙照看一下三个孩子。” 李全寿:“没事,你去吧,三个孩子都挺乖的。” 罗高华想了想,又说道:“大伯,您的猎枪,我爸已经给我了,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打猎,不辜负您的期望。” 闻言,李全寿抬头盯着罗高华看了好一会,才疑惑地问道:“你以前打过猎?” 罗高华摇摇头。 李全寿不信,“你骗不了我!” 罗高华心里一紧,不过,他不认为大伯能够看出他重生的事情,淡定说道:“我确实没有打过猎,不过,我以前听人说过,也曾跟着一些朋友进山去鬼混过几次,那应该不算打猎吧?” 李全寿依然不信,不过,他没有再刨根问底,而是嘱咐道:“打猎的时候,小心点,千万别逞强,也千万别贪心!” “我知道了。” 罗高华点头。 这跟他的理念是一样的。 实际上,只要是打过猎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山里确实有很多宝贝,但是,有命拿才是宝贝,命都没了,那就是致命的陷阱! 告别了大伯,罗高华回到家里,拿上猎枪、子弹和砍柴刀,披上蓑衣,背上背篓,绑好裤脚,锁上大门,就快步往青山公社而去。 到了公社,他先去供销社买了一些东西,装进背篓里,然后又去了一趟卫生院,跟李桃花和陈秀菊说了一声。 这才大步往青石沟走去。 下雨天,山路泥泞又湿滑,原本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路程,罗高华足足走了三个小时。 站在山坡上,罗高华看着前方的小山村。 确实是一个非常小的小山村,全村就只有十几户人家! 全都是低矮的木板房子,破破烂烂。 但在烟雨的映衬下,反倒有种如诗如画的感觉。 尤其是,有几户人家似乎正在做午饭,青烟袅袅。 看过了后世的繁华和城市里的钢筋水泥森林,会觉得这样的风景非常的治愈,很有诗情画意,但对于居住在这儿的人们来说,这就是一种苦难! 收起感叹,罗高华快步走进了村庄,来到了村子东头的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似乎是全村最破的,木板都发黑腐朽了,也没有更换,而是用一些小树枝混合着泥巴,进行封堵。 大门也歪斜了,仿佛随时都会倒塌。 “这……是我家吗?” 罗高华仔细看了看周围。 在他的印象中,他老家确实很穷,但也没有穷到这个地步吧? 再说了,他家里从来就不缺劳动力,为什么就不抽点时间把房子好好整修一下呢? “四哥?” 就在这时,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从屋里走了出来,看到罗高华,愣了一下,接着便对着屋里喊道,“妈,我四哥回来了!” 不久,屋里就走出来一个老妇人,还有四个小孩子。 “高华,你咋回来了?” “四哥。” “四哥。” 老妇人来到罗高华的身边,其他几个小孩子也都纷纷喊了一声。 罗高华再次看到自己的老妈,忍不住伸手将她抱进了怀里。 前世,他活得太过自我,本来是他自己要去当上门女婿的,后来却把这事怪在老两口头上,怪他们没有本事,也怪他们让他成为了笑话……导致后来,两老两口的最后一面和葬礼,都没有参加。 这一世,他再不能那么混账。 “高华,你这是怎么了?” 刘山花感觉到了四儿子的不对劲,急忙问道。 对于这个去当上门女婿的儿子,她内心是有愧疚的,但家里实在是太穷,孩子又多,她也是没有办法。 “没事,我就是太久没有看到您了,想您了。” 罗高华收拾好心情,然后,跟其他孩子们也都抱了抱。 这些都是他的弟弟妹妹们。 他一共有十二个兄弟姐妹! 七个兄弟,五个姐妹。 真是人丁兴旺! 只可惜他家不是豪门世家,而是贫穷的农户,所以,人丁兴旺对于他家来说,就是灾难! 这几年要稍微好一点。 他大哥,二哥,三哥,五弟都已经成家,分出去单过了。 大姐和二姐嫁了。 还有他……也嫁出去了。 如今家里就还剩五个孩子。 分别是三妹,四妹和五妹,以及六弟和七弟。 但爸妈已经老了,而最小的五妹才八岁! 所以,这个家依然过得艰难! 第32章 刘老医生 “爸呢?” 罗高华走进矮小的木板房,把背篓放了下来。 “他……” 刘山花吞吞吐吐。 旁边的六弟,罗高复,开口道:“爸前段时间摔断了腿,这两天又发高烧,在床上躺着。” “啊?” 罗高华急忙走到里面的房间。 这是一间非常狭小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就只有两个木柜子,连站人的地方都没有了。 地面是泥土地面。 碰上今天这种下雨天,整个地面就湿漉漉的,稍不注意,还会打滑。 房间里的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是用树叶子或枯草挡住木板的缝隙,挡住外面风雨的同时,也挡住了光线。 罗高华走到床边,才看到一个枯瘦的老头躺在床上,头发花白,脸颊瘦得只剩皮包骨。 这就是他老爸,罗大牛。 没错,他老爸就叫这个名字。 是一个目不识丁的老头,但这个老头却非常的厉害,就像一头勤恳的老黄牛,养大了十二个孩子! 而且,他还让几个孩子都读了几年书! “爸,我是高华,我回来看你了。” 罗高华摸了摸老爸的额头,非常烫手,当即在他耳边喊了一声。 罗大牛缓缓睁开了双眼,看到是罗高华,当即就想挣扎着坐起来,却被罗高华按住了,“爸,您这样可不行,必须去公社卫生院看医生。” “不用。” 罗大牛摇头,“我喝了点草药,再出一身汗就好了。” 刘山花也劝道:“四儿呀,不用去看医生,你爸自己就懂一些草药,挖一点回来,喝一喝就好了。” 罗高华:“那不行,必须去。” 他突然想起来了,前世老爸就是大病了一场之后,身体就彻底垮了,一年不到的时间,就撒手人寰了。 “三妹,你去给爸准备两件衣服,四妹,五妹,七弟,你们跟妈在家,我和六弟带爸去卫生院。” 罗高华直接安排起来。 “我不去!真不用……” 罗大牛还在犟。 罗高华根本就不听他的,强硬道:“爸,你今天必须听我的!” 说着,就将他连着被子一起抱了起来。 原本以为老爸会很重,却没想到,连着被子一起,都不到八十斤! 这样的重量,在罗高华的手上,就感觉轻飘飘的。 他内心瞬间升起一抹深深的愧疚。 小时候,总以为老爸如大山一般重,此刻,才知道老爸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外面还在飘雨,罗高华当即让罗高复拿出蓑衣,给老爸盖上。 这边的公社叫山湾公社,距离青石沟有十里路。 下雨天,罗高华不敢走快了,大约一个半小时,才抵达山湾公社的卫生院。 这里的卫生院比青山公社的卫生院小得多,就只有两间房,而且,还都是石头房。 医生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医生。 但是,来这里看病的人却非常多,比青山公社卫生院多了好几倍。 罗高华不得不等在后面排队。 好在,老医生看病的速度很快,差不多几分钟就能看完一个病人。 有些病人,他甚至只是看了一眼,就开始写方子。 还有些病人,他连药都不开,就是给对方扎了两针,对方就好了。 更神奇的是,有一个病怏怏的病人,被他大骂了两句,气得吐血,结果,病却治好了。 罗高华看得无比惊奇,暗道:“还能这么治病?” 终于,等了大约一个小时,终于轮到他们了。 老医生扫了一眼罗大牛,不等罗高华开口,他就一边写方子,一边对罗大牛道:“你说你年纪不大,却把自己搞得比我还老,至于吗?” “你要明白儿孙自有儿孙福,你操那么多心干什么?” 罗大牛认识这个老医生,毕竟,老医生在山湾公社行医了一辈子,几乎整个公社的人都认识他,“刘医生,不是我要操心,而是我孩子多,最小的孩子才八岁!” “活该!” 刘老医生骂道,“谁叫你生那么多孩子?!你家不是大户,你生那么多孩子就是遭罪!” “算了,不说你了。我只想告诉你,你操心太多也没用,把自己累死了,你的孩子们也不能一天就长大,所以,什么事都要看开点,性子别那么急躁!” “你看看你现在,腿摔断了,人也发高烧,还需要孩子来照顾,何必呢?” 罗大牛羞愧地低下了头。 刘老医生继续道:“你是不是在家里自己熬了草药喝?你的方子是对的,但你用量少了,另外,你的腿断了,你也不及时治,你是想当残废吗?” “幸好,你今天来了,要不然,我也救不了你!” 开完方子之后,他就站起来,去外面拿了四根木棍和一根绳子进来。 接着,他就蹲在罗大牛的身前,抬起罗大牛的断腿,然后慢慢开始检查。 罗大牛是左腿摔倒了,断了好几截。 因为他自己也懂点医术,所以,当他察觉到自己的左腿差不多是粉碎性骨折,也就没打算治了。 再加上,家里也没钱给他治腿,他就准备破罐子破摔,不治了。 却不料,罗高华会突然回来,然后不由分说把他带来了公社卫生院。 刘老医生的医术,他确实非常相信,但他不认为刘老医生能够治好他的腿。 而此刻,看到刘老医生真的要帮他治腿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充满了期待。 罗高华也同样很期待。 只是这简陋的工具和简单粗暴的治疗手段,让他不寒而栗。 只见刘老医生只是简单嘱咐了一句,“忍着点”,然后就开始徒手帮罗大牛接骨,罗大牛痛得嗷嗷惨叫,刘老医生却置若罔闻。 “刘老医生,那个……你这没有麻药吗?” 听着老爸的惨叫,罗高华忍不住问了一句。 刘老医生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笑道:“心疼你爸了?你还蛮有孝心的,可惜我这没有麻药。” 说话间,他就把罗大牛的断骨接好了,然后用四根木棍绑着,嘱咐道:“回去之后,三个月不要乱动。” “谢谢。” 罗大牛虚弱地感谢道。 罗高华问道:“好多钱?” 刘老医生:“三块钱。” “啊?” 罗高华大吃一惊,这么便宜吗? “怎么?没钱啊?没钱不要紧,先欠着,等以后有了再给我。下一个。” 刘老医生直接看下一个病人了。 罗高华直接拿了一张五元的钞票,递给刘老医生。 刘老医生摆了摆手,“钱不是给我,你去抓药的时候,直接给药房的老张。” 第33章 老四变了 罗高华去药房付了钱,抓了药,问清楚了煎煮方法,正准备走的时候,那个管药房的老张突然把他叫住,“等一下,你们还有一项治疗没有做。” “啊?什么治疗?” 罗高华一怔。 老张道:“刘老医生在药方上写了,你爸身子在发热,需要进行放血疗法一次。” 说着,他拿起一根三棱针,对着罗大牛的十根手指的指尖,各扎了一针,并用力挤出几滴血来。 罗大牛痛得眉头直抖,大汗淋漓,但效果却出奇的好。 肉眼可见的速度,罗大牛的精神状态变好了起来,浑身也感觉轻松了许多。 “回去好好休息,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注意别着凉!” 老张嘱咐了几句。 “谢谢。” 罗高华道谢之后,拿上药物,再次背着罗大牛返回家中。 “爸,您这腿是怎么摔断的?” 路上,罗高华开口问道。 “哎,去山里采药的时候,看到了一只野兔,就想着把它抓回去,给大家开开荤,却没想到,一脚踩空,左脚就摔断了。”罗大牛叹道。 “那您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来卫生院治疗呢?”罗高华又问。 罗大牛沉默了。 罗高复道:“还能为什么?没钱呗!” 罗高华:“才三元钱没有吗?再说了,家里不是还有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弟他们吗?他们难道就眼睁睁看着爸的腿就这么断了?” 罗高复:“四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别说三元钱,就是三角钱都拿不出来。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哥,他们也没钱!他们结婚和建房子欠的钱,到现在还没有还完!” 这时,罗大牛突然问道:“老四,你身上哪来的钱?是不是你老丈人给你的?你把钱都给我花了,你老丈人会不会说你?” 罗高华:“爸,您放心,这都是我自己的钱。” 罗大牛:“你自己的钱也不能乱花,要勤俭,你虽然是上门女婿,但毕竟是男子汉,就要挣钱养家,你那一大家子人,将来都要靠你养活……” 罗高华一怔,这不是说您吗?怎么又说到我头上了? 他当即也懒得再多说了。 家里穷,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土地贫瘠,家里人口又多,怎么可能不穷? 他们家还算好的,至少罗大牛自己懂点土方子,家里有个小病小痛的,不花钱就能治好,而大部分村民,没有这个能耐,就只能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到死! 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罗高华三人才回到青石沟村。 狭小的房子里,聚集了一大堆人。 看到罗高华三人回来了,一大家人当即呼啦啦走了出来。 “老四,咱爸怎么样?” 大哥罗高保开口问道。 “已经退烧了,骨头也接好了,但要休息三个月!” 罗高华一边回答,一边将老爸背进屋,放在床上,“医生说了,要给爸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还有这个药,也要按时煎煮了给他喝。” “正好,我回来的时候,在青山公社买了点东西。” 罗高华说着,去堂屋把自己的背篓拿了过来。 掀开背篓上的草叶,众人第一眼就看到了用油布包裹的猎枪。 “老四,你什么时候学会打猎了?” 罗高保等人都惊讶地看着罗高华。 罗高华笑道:“也就是最近才开始学……这个不重要,这些才重要!这是米,面,还有盐,糖……” 一边说,一边拿,不知不觉,竟拿了一大堆东西出来。 所有人都看得眼睛发直,几个年纪小的弟弟妹妹们,更是忍不住咽口水, 老妈刘山花道:“四儿啊,你怎么拿这么多东西回来?要是让你老丈人他们知道……” 罗高华撒谎道:“这就是他们让我拿回来的。对了,我回来是想跟你们说,桃花生了,又生了一个女儿,我准备明天晚上在家里小小的庆祝一下,希望你们明天都能来桃树湾喝杯喜酒。” “又是女儿啊?那你不是有四个女儿了?” 大哥罗高保一句话,把现场的气氛一下子搞沉默了。 躺在床上的罗大牛插话道:“生女儿怎么了?生儿生女都一样!明天晚上,老大,老二,老三和你们妈一起,代表我们全家去一趟桃树湾,我们不能让别人以为我们家没人!” “好的,爸。” 大哥,二哥,三哥都连忙答应。 罗高华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还要赶路,我就先回去了。” 刘山花:“四儿啊,吃口饭再走吧,你回来一趟,连口水都没有喝,凳子都没有坐一下,就又要走……” 罗高华:“妈,没事的,我下次再回来就是了,我走了,你们多保重身体。” 说完,罗高华扛着背篓就走了。 回桃树湾还有二十五里山路,要是天黑了,独自一人赶路的话,还是有点危险。 刘山花也许是年纪大了,看着罗高华离去的背影,忍不住伤感地抹泪。 大哥罗高保突然道:“你们有没有觉得老四变了?” 二哥罗高佑点头,“确实有点变化,以前回来,都是板着个脸孔,像是我们欠他钱一样。” 三哥罗高中:“最大的变化,还是他居然会给家里买东西了!” 五弟罗高大:“更难得的是,四哥竟然有钱带爸去公社看病!” 六弟罗高复:“其实四哥的变化还有很多,他会打猎了,也愿意为家人花钱了,还愿意把他的喜事跟我们说了,同时,他的力气好像也变大了,居然一个人背着爸来回走了二十多里山路!” 七弟罗高兴也想说点什么,可他才十二岁,还真不知道说什么,突然,他看到刚刚四哥拿出来的糖,当即开心地说道:“我觉得四哥最大的变化,是给我们买糖了!” “你个吃货!” 众人撇嘴。 一家人又闲聊了几句,就各自散了。 罗高华背着背篓,穿着蓑衣,快步走在山路上。 天上的小雨已经停了,但清冷的山风吹过,有种凉飕飕的感觉,他不由得再次加快的脚步。 突然,前方山林里传来了哗啦哗啦的声音,像是有一大群野兽正在林木中穿梭。 罗高华立即找了一棵大树爬了上去,并把猎枪拿来了出来,紧紧握在手中。 第34章 金钱豹 罗高华刚爬上树不久,就见一大群野猪从前方茂密的林木中冲了出来。 有大有小,有公有母,嗷嗷尖叫,跑得飞快,就好像后面有更加恐怖的野兽在追击它们一样。 罗高华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野兽,能够把这么一大群野猪吓得急急如丧家之犬。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了那头野兽,瞬间呼吸都停止了。 那居然是一头豹子! 而且,还是最漂亮的金钱豹! 只见它猛地一个跳跃,速度极快,而动作却非常的轻盈,一下子就扑倒了一头百多斤的黄毛野猪。 那头野猪尖叫着,全力挣扎。 其他野猪根本不敢来救,只顾着自己往前逃窜。 金钱豹双腿死死压着那头黄毛野猪,同时,伸嘴狠狠咬住了野猪的脖子,接着,猛地一甩,藏在树上的罗高华都清晰地听到了一声颈骨断裂的咔嚓声。 那头野猪的惨叫声更加尖利刺耳,但很快就变得虚弱下去。 几秒钟之后,黄毛野猪就彻底不动了! 金钱豹依旧没有松口,再次狠狠一甩,直到确定黄毛野猪已经死了,它才叼着黄毛野猪,爬上了周围的一棵茂密的大树,将黄毛野猪放在了树杈上。 金钱豹警惕地看了看四周,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它才慢慢吞食野猪。 看完全过程的罗高华,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心里感叹:金钱豹不愧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猛兽,狩猎技术太恐怖了! 一头百多斤的野猪,竟然被它一口就咬断了颈骨! 不过,眼下是个猎杀金钱豹千载难逢的机会! 金钱豹就在自己前方大约五十米远的一棵大树上,而且,正在美滋滋地享受猎物,自己就算是弄出一些动静,也不会引起它的注意。 只不过,罗高华虽然有猎枪在手,但自信心并不是很足。 因为,这是他前世今生第一次拿枪,虽然以前看过不少战争片,也知道一些训练枪法的方法,但真正练习枪法,却是从来都没有过。 即便现在金钱豹就在眼前,他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但这么好的机会,他又不想浪费。 于是,他缓缓举起猎枪,按照前世电视里学到的‘三点一线’射击要领,慢慢瞄准了金钱豹的脑袋。 陡然,就在罗高华找准星的时候,金钱豹似乎感受到了危机,霍地转头向他这边看了过来。 那深蓝的眼睛里,即便是隔了五十多米远,罗高华都能清晰感受到其中冰冷的杀意。 罗高华心里一慌,毫不犹豫就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枪响,响彻山林。 巨大的后坐力,差点把罗高华撞击得从树上摔下去。 嗷呜! 金钱豹发出了一声惨叫。 “打中了?” 罗高华心中一喜,立即稳住身体,往前看去,却哪里还有金钱豹的身影。 “跑了?” 罗高华一阵惋惜,却又不敢现在就跳下树去追,万一金钱豹就藏在不远处,给他来一个回马枪,那这个事就大条了。 直到过了好几分钟,罗高华才慢慢从树上跳下去,谨慎地来到了之前金钱豹躲藏的那棵大树之下,就看到这边有一滩血迹,然后,血迹顺着左前方一直延伸到了山林深处。 显然,金钱豹受伤了,却并不致命。 罗高华不由得一阵惋惜。 接着,他爬上树,把那头黄毛野猪从树上丢了下来,然后,扛着野猪,带上背篓,继续往青山公社走。 一路上,碰到不少从青山公社回来的人。 一个个都夸罗高华好本事,罗高华只是笑笑,不说话。 快要抵达青山公社时,天已经黑了。 公社里的大部分人家都已经睡了,只有少数几户人家还亮着煤油灯,星星点点,给了夜归人一点指引和温暖。 这个时候,罗高华有点犯难了。 今天没有月亮,也没有星辰,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继续往桃树湾走,肯定是不现实了。 但他现在肩膀上还扛着一头野猪,要是去借宿的话,也不太合适。 怎么办? 突然,他想到了公社的黑市。 这个年月,大部分人都缺衣少食,但手上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多余的东西,比如有些人有粮食却没有肉,有些人有肉却没有粮食。 如果通过粮站或供销社去交易的话,他们又觉得划不来。 而直接进行交易又是不允许的,于是就有了黑市的存在。 而黑市,之所以叫黑市,一个是地点比较偏僻,另一个就是晚上进行! 青山公社的黑市,在罗高华的记忆里,一般都是晚上八九点钟才开始,一直会延续到凌晨的两三点钟。 罗高华没有手表,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但看周围的天色,差不多应该是晚上七点钟左右了。 他当即找了一个能够俯瞰整个公社的地方,坐下来休息。 眼见公社里,那些亮灯的人家,逐渐熄灭了灯火,罗高华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时间,只觉得身上有点冷了,他才再次扛起野猪,提着背篓,往公社的黑市走去。 路上,他偶尔可以看到提着灯笼的人,还有拿着手电筒的人。 不管是提着灯笼的人,还是拿着手电筒的人,都非常的谨慎,只要听到脚步声,他们就会把手电筒关了,或是把灯笼用黑布罩起来,熄灭所有光源。 罗高华很郁闷,因为他身上没有能够照明的东西,只能等别人再次打开手电筒或灯笼,他才能借着微弱的光芒,继续往前走。 一路上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心酸时刻,罗高华才抵达公社的黑市。 这里同样黑漆漆的,但偶尔会有光源亮起,那一般都是在看货,或是在交易,而其他人只能摸黑交谈。 光源亮起的时候,罗高华看到那些人基本上都蒙住了脸面,全都无比的谨慎。 他当即在野猪的嘴巴上摸了一把,全是野猪血,然后,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又在地上抓了一把泥土抹在自己脸上。 他相信,经过这么一番伪装,只要不是盯着他看,应该是没有人能够认出他来了。 做好一切准备之后,他才扛着野猪进入了黑市。 “野猪肉,需要吗?” 刚进入黑市,他就碰到了一个人,当即轻声问道。 周围也都是这样轻声询问的声音,比如“有粮食没有?”“我需要布票,谁有?”“整个的冬瓜,谁要?”“鸡蛋,要不要?”…… 那人听到罗高华的询问,当即回应,“有多少?” 第35章 到底是谁抢谁啊? “一整头!” 罗高华的话,让周围瞬间一静。 “嘶!” 他前面那人也发出一声震惊的抽气声,随即问道:“你骗人的吧?” 罗高华察觉到了异常,也瞬间明白自己有点冒失了。 黑市可不是太平之地,随时可能出现抢劫或打架事件,所以,一个个都非常谨慎,拿来交易的东西都不多,就怕被人惦记上。 像罗高华这样,带着整头野猪来交易的,绝无仅有! 顷刻间,罗高华就感觉到有好几道阴森的目光锁定了他,虽然看不到那些人的表情,但能够想象得到,那些人此刻肯定都在盘算什么时候动手合适! 肯定不是现在,因为抢一整头野猪,根本跑不快,但等罗高华交易完之后,那就不一样了! 罗高华也能想到这一点,但事已至此,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不可能现在就扛着野猪走。 突然,他灵机一动,哼道:“骗你个锤子!老子是帮孙翔孙大哥卖野猪,你敢说他骗人?” 孙翔,青山公社出了名的地痞流氓,手段毒辣凶残,没人敢惹。 果然,听他说出孙翔的名字,周围人都不自觉离他远了一步,那些注视他的目光也变少了许多。 询问他的那个人,语气也变得小心起来,“原来是孙哥的货,那肯定是不会有错了,但我要不完一整头,怎么办?” 既然借用了孙翔的名头,罗高华自然要学流氓的做派,当即骂道:“滚!要不完一整头,你问个锤子问,浪费老子的口水!麻批的,滚开!” 那人也不敢多说什么,乖乖地走了。 罗高华也意识到,一整头野猪确实不好卖,如果是改成一块又一块的野猪肉,那就好卖多了,可他现在没有办法分解,只能继续往黑市里面走,看能不能遇到一个大老板,买下他整头野猪。 很遗憾,黑市没有这样的大老板。 或者说,有这样的大老板,但人家不会现在出手买,因为一整头野猪不好拿啊! 罗高华只能怪自己经验不足,然后扛着野猪离开了黑市。 “站住!” 就在他离开黑市,慢慢离开公社,正在思考该怎么回去的时候,后面突然传来了一个呵斥声。 他转头望去,就看到四五个黑影向他这边走来。 为首之人突然打开手电筒,直直地照着他的眼睛,与此同时,跟着他的那些人则加快了脚步,想要包抄他。 显然,这些人是想抢他的东西,反正黑天瞎火的,抢了也没人知道。 “我们要买你的野猪。” 为首之人还很聪明,想要以此来麻痹罗高华。 罗高华可不傻。 如果这些人真的想买野猪的话,早在黑市就找上他,跟他交易了,又何必等他离开黑市,而且,都已经走出公社街区,周围没人了,才来找他? 这些人明显就是不怀好意! 嘭! 罗高华毫不犹豫将肩上的野猪往那些人身上砸了过去。 那些人没想到罗高华会这么果决,更没想到,罗高华只有一个人,而他们有五个人,罗高华竟然敢主动对他们出手。 一百多斤的野猪砸过来,当场就有两个人被砸得摔倒在地,惨叫不断。 估计是被砸断骨头了。 抛出野猪的同时,罗高华早就把插在腰间的砍柴刀拔了出来,对着另外三人就是一阵挥舞。 他没有用刀锋,用的是刀背。 即便如此,也把三人打得哭爹喊娘! “麻批的!还想抢老子的东西?你们不知道老子是跟孙翔大哥混的人吗?简直是厕所里打灯笼,找死!” 罗高华一边夹着嗓子骂,一边继续挥舞砍柴刀。 “兄弟,别打了,我们也是孙翔大哥的人!” “对啊,兄弟,快住手!” 五人没想到罗高华如此彪悍,连忙大叫起来,自报家门。 罗高华却根本不听,打得更狠,直到把五人都打得失去战斗力,躺在地上,连连惨叫,他才罢手。然后快速在五人身上搜刮了起来。 有人想反抗,他就直接给那人一刀背,吓得那人再也不敢反抗,任由他搜刮。 搜刮完之后,罗高华扛起野猪就走。 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像极了经验老到的惯犯! 五人哭了。 这特么到底是谁抢谁啊? 还有,这家伙真的是孙大哥的人吗? 自己这边都已经自报家门了,他不但不停手,反而打得更狠! 这哪里是孙大哥的人,更像是孙大哥的仇人! 等罗高华走后,其中一人忍着疼痛,开口道:“强哥,这人到底是谁?特么的,下手太狠了,老子的腿都被他打断了!” 另一人也说出了自己的猜测,“这人如此狠辣,难道是孙大哥手下的第一打手,牛哥?” 强哥摇头,“不是牛哥,牛哥今天跟着孙大哥去县里了。” 众人:“那会是谁呢?” 又有一人,突然说道:“强哥,我感觉这人有点眼熟,但他脸上抹了血和泥巴,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强哥也皱眉道:“我也感觉这人有点眼熟,而且,我可以百分百肯定,这人根本就不是我们的人,甚至都不是一个真正的流氓,要不然,他就不是用刀背砸我们,而是用刀锋砍我们了!” “有道理。” 其他人点头,“强哥,那你认为这人是谁?” “不管他是谁,敢特么打我们,并反抢我们的东西,老子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他苟日的找出来!”强哥咬牙切齿道。 自从出道以来,他还从来没有失过手! 今晚是第一次! 没想到这第一次,就栽了个大跟头! 以他睚眦必报的性格,这个事肯定不会就这么轻易算了,肯定会追查到底! “没错,强哥,必须把他找出来,老子也要打断他的腿!” “老子要砍了他的手!” “老子要割他的肉,拔他的筋!” 一个个气急败坏地怒骂。 “行了,都特么闭嘴,赶紧想一下怎么离开这里吧。” 强哥吼了一声。 众人瞬间安静了下来,纷纷开始想离开的办法。 可他们都受了伤,不是腿断了,就是手断了,又或是胸骨、肋骨断了,再加上夜色黑沉,而他们身上所有东西都被罗高华搜走了,他们根本不敢乱动。 最后,只能在这里躺了一夜,而四月的晚上有点冷,五人都冷得够呛,浑身直哆嗦,鼻涕直流,非常狼狈。 直到天色微微发亮,五人才相互搀扶着离开。 而罗高华此刻却无比的开心…… 第36章 谨慎到了极点 罗高华正愁没有照明的工具,就有人给他‘送’来了手电筒。 这是一种老式的铁皮手电筒,三节电池,光线不是非常的明亮,但在这个年月,这可是一件非常贵重的电器! 有了手电筒,罗高华的速度就快多了。 不过,为了避免那些人在以后找到自己的踪迹,罗高华没有直接返回桃树湾,而是绕路去了另一个村子。 这是罗高华丈母娘陈秀菊的娘家,也是桃树湾大队下面第五生产小组的所在地,现在叫陈家村组,几年之后,才会改为原名,陈家村。 到了村口,罗高华并没有进村,而是弄出一些响动,引起了村里狗的注意,纷纷狂叫起来。 突然,村里某处房间里亮起了灯光,接着,便有人走了出来,四处走了一圈,没有发现异常,就又回屋里去了。 罗高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然后,悄悄地扛着野猪离开了陈家村。 他不敢一直开着手电筒,等看清道路之后,他就立即关了,然后摸黑往前走。 虽然速度变慢了,但能极大地避免被人发现。 而且,他离开陈家村之后,依然没有直接回桃树湾,而是按照记忆里的路线,去了陈家村外面不远的一处山洞。 他准备在山洞里过一夜。 那个山洞有点隐蔽,平时不会有人进去。 罗高华也是前世在山里到处逛荡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 这个山洞的洞口很小,刚好够一个人爬进去,但里面的空间很大,也很深,在里面生堆火都不会有人发现。 他把东西放进洞里,又捡了不少枯枝落叶和木柴,然后就在洞里生了一堆火。 此刻的他,淋了雨,又冷又饿。 他毫不犹豫用砍柴刀把一条野猪腿砍了下来,然后就架在火上烤。 一边烤肉的同时,他把衣服脱下来,烤干,然后开始清理“战利品”。 首先是铁皮手电筒一个。 然后是烟有五包,火柴有五盒,都用过了,罗高华便将它们全部凑在一起,正好凑够两包烟,一盒火柴,空的烟包和火柴盒,直接扔火堆里烧了。 接着便是两根木棒,两把刀,一把……军刺? 看到这些东西,罗高华心里仅剩的一点愧疚感完全消失了。 那些人显然是有备而来! 而且,以前肯定干过很多次这种勾当了,要不然,身上不会准备这么多‘武器’。 木棒直接扔火堆,军刺太显眼,暂时不能带身上,当即将包裹猎枪的油布割下来一块,把军刺包好,然后在山洞里找了个地方,埋了。 两把刀,都是很常见的尖刀,倒是可以留在身边用,别人就算是看到了,也不会怀疑什么。 当然,谨慎的罗高华,只留下了刀体部分,刀柄都拆下来,丢火堆里烧了。 最后是各种票和钱。 票有烟票、酒票、粮票等,全都有数十张,不知道是他们自己准备的,还是抢的。另外,还有五张工业票。 两张缝纫机票,两张自行车票,一张收音机票。 这倒是好东西! 钱也不少,有零有整,加起来足有五百多元! 罗高华不禁感叹这些人太特么有钱了! 心里则开心极了。 因为这些东西,现在都是他的了! 不过,他不打算现在就拿出去用,至少也要等八三年全国严打之后,那些人都被绳之以法了,才能放心地拿出去使用。 所以,他再次割下一块油布,把各种票和钱包裹起来,跟军刺埋在了一起。 处理完所有事情之后,他就专心烤肉。 等肉烤熟,美滋滋地吃了一顿,他就找来一些干草,铺在地上,然后就和衣睡了。 今天走了将近一百里山路,还受了不小的惊吓,罗高华早就累得精疲力尽,所以,一倒下去,他就睡着了。 等他再次醒来,火堆早就熄灭,洞里也有了一丝凉意。 他钻出山洞,就发现天已经亮了,外面的雨也早就停了,但起雾了,浓厚的云雾将所有山峰都淹没了。 可见度不足十米! 罗高华暗道一声“天助我也”,然后就快速从山洞里拖出背篓、野猪等物,接着找来枯枝败叶把山洞口堵上,就背上背篓,扛起野猪,快步往桃树湾走去。 怕对方用猎犬跟踪,他昨晚上就把路上的痕迹处理了。 今天返回桃树湾的路上,他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可谓是谨慎到了极点。 快要抵达桃树湾时,他将野猪藏进茂密的荆棘丛里,只背着背篓快步回家。 一路上,碰到了不少正要出工的村民。 “哟,吃软饭的,这么早就做事去了?” “高华,听说你最近经常进山去抓野鸡,今天又抓到几只?” “败家子,你小子不去喝酒打牌了?你老丈人家的钱这么快被你败光了?” “我听说你老婆又给你生了个女儿?哈哈哈,看来你这辈子是注定要绝户了!不过,你是上门女婿,也无所谓,哈哈哈……” 几乎所有村民看到他,都是一副嘲弄的态度。 罗高华懒得搭理他们,快步离开。 为什么这些人会这样对他,他以前不懂,两世为人之后,他就懂了。 这些人就是嫉妒他! 再加上,他是外村人,而且,还是另一个公社的人,在这边根基浅薄,所以,这些人都敢嘲讽他,欺负他,并以此为乐。 而上一世的他,不懂这些人的险恶用心,反而如他们所愿,把自己好好的一家搞得家破人亡! 自己也过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最终成了所有人茶余饭后的笑话! 这一世,他肯定不能再上这些人的当,就当他们是在放屁好了。 “喂,吃软饭的,你走这么快干什么?跟我们聊一聊你又得了一个女儿的心情呗?哈哈哈,我家里就只有三个儿子,还不知道生女儿是什么感觉……” 其中一个村民还在继续嘲讽。 罗高华猛地转过身来,冷冷地盯着这个村民,“孙国庆!你要是再敢这么阴阳怪气地跟我说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李建仁和孙国峰被我掰断手臂的事情,你应该听说过吧?” “你要是也想被我掰断手臂,尽管继续招惹我!” “你……” 孙国庆面色一沉,想要说两句狠话,但看到罗高华那冷冰冰的眸子,狠话都到嘴边了,他硬是说不出来。 第37章 爸,接人要紧 “以前你们笑话我,我就懒得跟你们计较了,但以后,你们要是再敢这样,别怪我不客气!” 罗高华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 有一个村民不相信罗高华真的敢对他们乱来,撇嘴道:“嘁,罗高华,你以为你是谁?还对我们不客气,你有本事……” 啪! 这人话都还没有说完,就见罗高华冲过去就给了他一耳光。 那人都懵了,“你敢打老子?” 啪! 罗高华反手又给了他一个耳光,“老子就打你了,你想怎样?” “尼玛批!老子跟你拼了!” 那人也被激起了血性,扬手就准备给罗高华也来一耳光。 咔嚓! 然而,下一刻,他的手臂就被罗高华抓住,然后就听咔嚓一声,被掰断了! “啊!” 那人当即痛得发出一声刺耳的惨叫,冷汗瞬间就流了出来。 其他人也都是眼神一抖,脸色发白。 他们都没有想到罗高华竟然真的会如此狠辣,一言不合就掰断人的手臂! 一个个不由自主地抱住自己的手臂,退后了两三步,就怕罗高华冲过来,把他们的手臂也掰断了。 “我告诉过你,不要招惹我!你以为我是跟你开玩笑的?” 罗高华冷冷地注视着那人,“当然,我也不怕你报复!虽然我在桃树湾没有什么根基,但我老丈人有啊!他可是桃树湾的大队长,我看到底是你家厉害,还是我老丈人家厉害!” 说完,罗高华就潇洒地转身走了。 其他人连忙扶着那人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 孙国庆咽了咽口水,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继续刺激罗高华,要不然被掰断手臂的人,就是他了! 很快,罗高华又掰断了一个村民手臂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桃树湾大队。 所有村民都很纳闷,一向老实巴交的罗高华怎么突然之间就变得如此狠辣了?动不动就把人家的手臂掰断,这是不是太“残暴”了一点? 有不少村民去找大队长李全福反映这个事,想要让他好好管教一下罗高华,却没想到,反而被李全福狠狠训斥了一顿。 而且,让所有村民大跌眼镜的是,李全福在听说了这件事之后,居然不是管教罗高华,而是带人去了那个被掰断手臂的村民家里讨说法! 并扬言,他家要是不给出一个满意的说法,就要让他家付出一定的代价! 李全福在桃树湾当了多年的大队长,平时笑呵呵,一副非常平易近人的样子,但是,一旦发起怒来,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那家人吓得当即找到罗高华,并当着众人的面,向罗高华道歉,请求原谅。 罗高华倒也没有过分地为难他们,只是警告他们以后别再招惹他就行了。 这件事之后,村民们看向罗高华的目光都变了。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你越善良,越老实,越容易被欺负,而一旦你变得强势,变得狠辣,不但没有人再敢惹你,反而还会巴结你,讨好你! 欺软怕硬被演绎得淋漓尽致! 这件事平息之后,罗高华就趁所有人都去上工之际,去把野猪扛了回来,另外,他又进山去抓了几只野鸡和野兔回来。 同时,采挖了不少野山药、野葱、野菜和木耳等食材。 赶在中午之前,他回到了家里,就看到李全福已经在家里等他了。 今天是桃花出院的日子,罗高华几天前就已经跟李全福商量好了,今天要开拖拉机去卫生院接李桃花和孩子。 “爸,我们走吧!” 罗高华把东西放回家里,快速洗漱了一番,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就跟着李全福,坐上拖拉机,一起去了青山公社的卫生院。 与此同时,李全福的大哥,二哥,四弟和五弟一家人都相约着来到了李全福家。 昨天,李全福亲自去他们家,跟他们说了,让他们今天早点过来帮忙,晚上要在这边举办一个小型的家庭庆祝宴会。 庆祝李桃花死里逃生,也庆祝四丫顺利出生! 他们都不是空手来的,有把家里的桌子和凳子搬来的,也有把家里碗筷拿来的,还有拿米拿菜的…… 到了李全福家里,他们也不是坐等吃饭,而是分工协作,都在干活。 劈柴的劈柴,烧火的烧火,洗菜的洗菜,做饭的做饭…… 大丫,二丫和三丫等一大群小孩子,则在庭院里或屋里,吵吵闹闹,玩得不亦乐乎。 稍微大一点的孩子,则要帮忙做事。 不少村民经过李全福家的庭院大门时,看到里面闹哄哄的,庭院里摆了好几张方桌,似乎要举办宴席,不由得都询问是什么大喜事。 当得知是为了庆祝李桃花的出院,以及又生了一个女儿,村民们都觉得好笑。 生了个女儿而已,也值得如此大张旗鼓地庆祝? 不过,一想到如今罗高华的狠辣手段,以及李全福霸道的护犊子行为,村民们也只敢心里笑话,嘴上却不敢再乱说什么。 家里这边,各项事情都在顺利进行,而罗高华和李全福去卫生院接李桃花和孩子则出现了一些意外。 先是他们开着拖拉机经过某段山路时,罗高华看到了几个流里流气的人正在路旁询问路人,有没有听说过哪个村子有人半夜扛着野猪回家的? 他们也被拦下来,询问了一番。 李全福被问得莫名其妙,当即摇头道:“没听说过。”接着又问道:“出什么事了?” “老家伙,别乱打听,对你没好处!记住,要是听说了相关事情,一定要跟我们说,千万别隐瞒,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那几人凶神恶煞地瞪了李全福一眼,像极了土匪。 李全福当场就准备训斥他们一顿,罗高华连忙拉住他,“爸,接人要紧。” 李全福这才压下心中的怒火,开着拖拉机走了,而罗高华则从那些人当中,看到了一个‘熟人’,确切的说,是以前经常在一起打牌的人,好像叫强哥。 强哥也看到了他,还对他笑了笑,只是那个笑容,怎么看都有种黄鼠狼对鸡笑的意思。 到了卫生院,罗高华和李全福刚走进医院,就看到一群人围在了李桃花所在的病房外面,他们都不由得一阵紧张,以为是李桃花她们出了什么事,立即往里面挤。 第38章 大人物! “麻烦让一让!” 罗高华一边说,一边往里面挤。 “凭什么要给你让?你是谁呀?” 前面的人却一点都没有要让的意思。 “我是来接我老婆和孩子出院的,你们围在这里,我老婆和孩子怎么出来?医生!医生!你们能不能来管一管啊!” 罗高华大叫。 即便如此,前面那些人还是不愿意让开,也不知道病房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竟有如此大的吸引力。 好在,罗高华的声音传进了病房,没过多久,里面就走出来一个扛着枪的战士。 这个战士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 众人便不由自主地散开了。 “你,请进来。” 战士伸手指了指罗高华。 罗高华很诧异,不知道这战士是什么来历,但对方用了一个请字,还算客气,应该不是什么坏事。 他迈步走了进去。 就看到里面其他的病人和家属都被赶了出去,就剩李桃花和陈秀菊在这里,而在她们旁边坐着一个身穿笔挺中山装的中年人。 中年人此刻正好转头向罗高华看来,温和一笑,“你就是罗高华?” 罗高华前世今生都没有接触过什么大人物,也就是在电视上看到过,而此刻,当他看到这个中年人的第一眼,就知道这肯定是一个大人物! 他虽然带着温和的笑容,显得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但身上的那股气势却贵不可言! “是的,请问您是?” 很快,罗高华就将心里的惊讶情绪按压了下去。 “我叫王庆平,是王思远的父亲。” 中年人伸出手,“感谢你救了王思远。” 罗高华瞬间明白过来,这人是那个被自己从驼峰山救回来的年轻人的父亲,他连忙伸出手跟中年人的手握在了一起。 “您太客气了,我也是机缘巧合碰到了他,我相信每一个进山打猎的人,只要是碰到这样的事情,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的,因为谁也没有办法保证自己以后会不会也出现危急的情况。”罗高华说道。 “不管怎么说,你救了思远的命,就是他的救命恩人。” 王庆平道,“我听思远说了,要不是你的话,他估计早就死在深山老林里了。” “只不过,他现在双腿断了,人也因为受到的惊吓过度,处在半醒半糊涂状态,所以,没有办法亲自来向你表达谢意。” “另外,我也想了解一下,当时的具体情况,你能说一下吗?” “当然!” 罗高华当即开始讲述那天发生的事情。 不过,他只讲了后半段,而前面他听到狗叫声和枪声的事情,就没有讲了。 因为这要是讲了,肯定会引起王庆平的怀疑,从而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也就是说,他在山里是遇到了狼群?” 王庆平眼神平静,语气也很平静,让人没有办法琢磨他的心情如何,内心想法又是什么。 罗高华道:“这只是我的判断,因为当时有两具狼尸,而王思远身上和狗身上都有被撕咬和利爪抓过的痕迹。” “能带我去现场看一看吗?”王庆平又问道。 罗高华点头道:“没有问题,不过,昨天下了雨,而且事情也过去好几天了,不知道现场的痕迹是不是被破坏了。” “没事,你只要带我们过去就行了。”王庆平道。 罗高华歉意道:“这个……王……” 王庆平微微一笑,“你叫我王大哥就是了。” 罗高华:“王大哥,我老婆和孩子今天出院,我准备晚上给她们好好庆祝一番,你看,能不能明天再带你们进山去查看?” 王庆平看了眼李桃花她们,问道:“那个地方距离很远吗?” 罗高华:“王思远出事的地方,叫驼峰山,距离公社有三十多里山路!” “驼峰山……” 王庆平念叨了一声,随即转头向那个战士问道,“小田,三十多里山路,你最快需要多长时间?” 战士只是思考了三秒钟,就洪亮地答道:“首长,只要五十二分钟!” “也就是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 王庆平点点头,又看向罗高华,“你最快需要多长时间?” 罗高华道:“如果是全速前进的话,至少也需要两个小时。” 王庆平抬起手腕,看了眼手表,“现在是下午两点钟,你们以最快速度跑个来回的话,需要四个小时,也就是下午六点钟就能回来……” 不等王庆平说完,罗高华就知道这人是铁了心要今天去查看现场了。 他当即说道:“王大哥,你有车吗?” 王庆平一怔,“什么意思?” 罗高华:“如果你有车的话,那我们就可以先开车前往桃树湾大队的第七生产小组‘蚂蟥田组’,到了那里,距离驼峰山就近了,就只有五里路了。” 王庆平:“好,那我们事不宜迟,现在就出发。” 没办法,罗高华只好对李全福道:“爸,您先带桃花她们回去,我跟他们去一趟驼峰山。” 李全福警惕地看了王庆平和那个战士一眼,然后,小声地在罗高华耳边问道:“要不要我陪着一起去?” 罗高华摇了摇头,“不用,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妈,桃花,你们先跟爸回去,我去去就回。” 跟陈秀菊和李桃花说了一声,罗高华就跟着王庆平走出了病房。 病房外面围观的人,都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王庆平的车没有停在卫生院,而是停在了公社大院的院子里。 公社的所有领导们本来是想跟着王庆平一起去卫生院,但都被他拒绝了,只好全都焦急地等在大院里。 突然看到王庆平回来了,他们立即围过来,正准备开口,却再次被王庆平阻止,“黄主任,你们不用在这里等我,该干嘛就干嘛去,我过来只是处理私事而已。” “高华,你坐前面,给司机指路。” 接着,王庆平让罗高华坐在副驾驶,而他和那个战士则坐在了后排。 等所有人坐上车之后,司机立即启动了车子。 这是一辆吉普车,速度很快,当然,颠簸也很大。 等车子离开公社大院,公社的所有领导们,立即开始议论那个叫高华的年轻人是什么来路? 其中一个领导是专门对接桃树湾大队的,他突然说道:“他不会是桃树湾大队长李全福的那个上门女婿吧?我记得他好像姓罗,也叫高华!” 黄主任立即道:“不管是不是,你立即去把桃树湾大队长叫来!” “好嘞。” 那个领导当即骑着自行车飞快地走了。 第39章 坐吉普车回村 这领导骑着自行车离开公社大院,一路往桃树湾狂蹬,结果,到了地方才知道李全福在公社卫生院,他又立即一路狂蹬冲向卫生院。 到了卫生院,总算是碰到了李全福。 李全福看他满头大汗,浑身衣服都汗湿了,不由得紧张地问道:“袁科长,这是出什么大事了吗?” 袁科长道:“别问了,赶紧跟我去一趟公社大院。” 李全福更加紧张了。 李桃花和陈秀菊也同样神情紧张,一开始是罗高华被带走,现在又是李全福,她们顿时感觉忐忑不安。 袁科长没有解释,拉着李全福就走。 到了公社大院,李全福才知道领导们只是想知道罗高华跟王庆平的关系,他不由得长松一口气,把事情原委跟领导们简单汇报了一遍。 “这么说,你女婿现在是王……公子的救命恩人?” 所有领导看向李全福的眼神瞬间变得恭敬起来。 李全福好歹也是当了多年大队长的人,立即就意识到这个王庆平的来历估计很不简单,当即问道:“黄主任,这个王庆平同志是?” 黄主任摆手道:“他自己没有说,你就不要打听了,总之,你家女婿算是撞了大运了!” “行了,你回去吧,这个事情,你心里知道就行了,千万别到处宣扬,大人物的心思是很难琢磨的,别把好事变成了坏事。”黄主任嘱咐了一句。 “明白。” 李全福回到了卫生院。 李桃花和陈秀菊连忙凑过来询问情况,李全福简单说了一下,她们才放下心来,然后就开始办理出院的各种手续。 快要离开公社时,李全福突然想起了罗高华的嘱托,当即车头一转,开去了国营饭店。 “请问哪一位是侯叔?” 李全福走进饭店,向服务员问道。 服务员去后厨把侯叔喊了出来,侯叔诧异地看着李全福,“同志,你找我?” 李全福笑道:“侯叔,你好,我是罗高华的老丈人,他让我来邀请你去我家喝酒。” 终于可以喝酒了,侯叔当即高兴得开怀大笑,“哈哈哈,你我的年纪差不多,你可不能叫我侯叔,我姓尚,叫尚云侯,你直接喊我名字就是了。” 李全福:“尚云侯?好名字!” 尚云侯:“哈哈哈,还行,我下班了就去,你们是住在桃树湾对不对?” 李全福:“对,到了村里,直接报我的名字,我叫李全福,他们会给你指路的。对了,高华还嘱咐我说,一定要把其他师傅也都邀请过去。” 尚云侯:“行,到时候别嫌我们人多就行,哈哈。” 李全福:“哈哈,说笑了,人多才热闹嘛!” 约定好了之后,李全福就开着拖拉机,把陈秀菊、李桃花和四丫带回家去了。 而此刻,罗高华也带着王庆平和田战士,来到了王思远出事的那条山沟。 王庆平的面色一直很平静,看不出表情变化,而田战士则认真地在周围查看起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大约半个小时后,田战士结束了自己的侦查,然后在王庆平耳边轻声汇报了一番。 王庆平的脸色依旧平静无波。 罗高华自始至终都无法从他的神情上看出任何端倪。 显然,这是一位久居高位并且养气功夫极强的领导,喜怒不形于色! 等田战士汇报完之后,王庆平又扫了眼莽莽苍苍的驼峰山,这才对罗高华笑着说道:“高华,辛苦你了,我们回去吧。” 罗高华心里很好奇田战士到底看出了什么,但前世的人生经历告诉他,对方没有说,自己最好别问,再好奇也别问,尤其是跟领导打交道,更要注意。 要不然,知道越多,死得越快。 等再次坐上吉普车,王庆平才突然说道:“高华,我发现你是一个话不多的年轻人,这样好啊,将来必定会有一番大出息!” 罗高华:“谢谢王大哥的夸奖,我其实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只是一直忍着,很辛苦的。” “哈哈哈……” 王庆平大笑,“你小子有点意思。” 顿了一下,又开口道:“对了,我记得你之前说你今天晚上准备搞个小型的庆祝宴会,给你老婆和孩子庆祝一下?” 罗高华点头:“对。” 王庆平:“能说一下,为什么要庆祝吗?” 罗高华当即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过往、老婆差点因难产大出血而丧命、以及自己决定重新做人的事情,最后道: “其实,这个小型宴会,除了给我老婆和孩子庆祝之外,也是我自己跟过去告别、迎接新生活的一个开始!” 王庆平:“浪子回头金不换!我突然也想去参加了,不知道你欢不欢迎?” 罗高华:“当然欢迎!您的到来,肯定能够让我的宴会更加蓬荜生辉!” “哈哈哈,你很会说话。” 王庆平当即跟司机说了一声,“去桃树湾。” 对于这个决定,罗高华没什么感觉,田战士和司机却是心中惊讶到了极点。 王庆平向来不苟言笑,但刚才却哈哈大笑了好几回,显然非常喜欢罗高华这个年轻人,另外,王庆平从来不接受他人的宴请,更不可能主动去参加他人的宴会,而这一次,他却破例了! 这要是让熟悉王庆平的大领导们知道,绝对会大跌眼镜! 山路凹凸不平,即便吉普车已经开得很慢,依然颠簸得厉害。就在众人都感觉快要把身子骨颠散架的时候,吉普车抵达了桃树湾。 桃树湾的村口,李建仁等几个二流子依旧悠闲地坐在树下吹牛闲聊,突然看到一辆吉普车开了过来,一个个立即站了起来。 平时,他们看得最多的就是村里的驴车、骡车、独轮车,再就是队里唯一的拖拉机! 吉普车,非常少见! 在他们的印象中,这样豪华的车子,就只有大领导才有资格坐!就连公社领导,都只配骑自行车! 就在这时,吉普车突然停了下来,然后,他们就看到罗高华从车上走了下来。 “卧槽!” “那是吃软饭的罗高华?” “苟日的,他怎么坐吉普车回来了?” 李建仁等人全都震惊得目瞪口呆,心里对罗高华瞬间多了一丝敬畏。 第40章 人多力量大! 在村口停车,不是罗高华的意思,而是王庆平想要下车走一走,看一看村里农忙时节的场景。 这个时候,正是下午三点多钟的时间,村民们正在田地里忙碌着。 站在村口,远远望去,就可以看前方的田野里,到处都是劳作的村民,有犁田的,有施肥的,有锄草的,有修理田埂的…… 好一幅春耕农忙图! 王庆平看得心旷神怡,忍不住吟起诗来,“夜闻春雨声,农人侵晓起……陇长枯荄深,扬鞭泥没趾。一犁复一耙,确荦成软美……归来茅檐下,濯足前溪水。” 罗高华没有听过,自然不好发表什么评论,只是静静地听着。 “还是农村好啊,只要辛勤耕耘,就一定会有收获!” 王庆平最后感叹一声。 罗高华依旧没有说话,心里倒是比较认同王庆平的说法,不过,这有个前提,那就是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要不然,农村就是贫穷的代名词! “高华,那些村民都在田地里忙碌,这几个年轻人为什么没有去?” 王庆平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突然指着李建仁等人,向罗高华问道。 罗高华不相信王庆平这样的大人物会不知道李建仁等人为什么不去劳作的缘故,他这么问,要么是想借题发挥一下,要么就是想要听一听罗高华对当前生产队制度的一些看法或者说抱怨。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罗高华微微一笑道:“他们都是村里的二流子,早就没有上工了。说实话,上不上工,其实意义不大,因为上工也同样吃不饱饭!” “为什么呢?”王庆平问道。 作为心思谨慎的罗高华,当然不会把自己的看法随意说出来,而是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们的村民已经很努力很勤奋了,可就是吃不饱,我们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王庆平抿了抿嘴,没有再继续询问,而是直接向李建仁他们走去。 “你们为什么不去上工?”王庆平直接询问。 李建仁等人就没有罗高华那样的城府了,当即愤愤地说道:“上个屁的工!一个个都在那磨洋工,还不如直接回家睡大觉!” “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谁还愿意多做?谁不想偷个懒耍个巧?” “你看那些人好像很勤快的样子,其实都是在做样子!你做一下,他做一下,纯粹就是在耗时间!” 王庆平又问:“为什么要这样呢?全都一起努力,一起卖力气,不是挺好的吗?” 李建仁哼道:“好个屁,干得好了,是他们干部得好处,我们什么好处都捞不到!” 王庆平眼睛微微一眯,“干部得了什么好处?” 李建仁哼道:“具体什么好处,我哪知道?但他们肯定是得了好处的,要不然,他们为什么能够住上好房子,而我们却住不上?” 罗高华突然意识到李建仁这狗东西是想趁机报复,不过,他没有阻止。 因为他对自己老丈人非常有信心! 别的干部有没有乱拿好处,他不知道,但他老丈人绝对没有乱拿! 至于老丈人家的四间宽敞的土坯房,那也不是他占便宜占来的,而是他家五兄弟齐心协作,一起建起来的。 这些都是有据可查,根本不怕人乱说。 王庆平不知道这些事,听了李建仁的话,他也觉得有道理,便继续跟几个二流子闲聊起来。 有了李建仁带头,其他几个二流子那也胆子大了不少,一个个都口若悬河地说着大队干部,甚至是公社领导的各种传闻和坏话。 王庆平听得津津有味。 罗高华也同样听得津津有味。 他突然发现,时不时听一些八卦,还是挺有趣的。 差不多聊了半个多小时,王庆平才让罗高华带路,往他家走去。 田战士一直都守护在王庆平身边,司机则开着吉普车慢慢跟着。 村里的很多小孩都没有看过这样的车,都好奇地围在远处,嘻嘻哈哈地指点。 突然,大丫从孩子当中跑了出来,“爸爸,这是什么车子?” 罗高华将她抱了起来,“这是吉普车!” 大丫:“我可以坐一坐吗?” 罗高华:“这是王伯伯的车,我们不能随便坐。” 王庆平:“这是你的女儿?” 罗高华:“对,这是我的大女儿,还没有取大名,一直叫的小名,大丫。” 王庆平张开手,“大丫,伯伯抱你去坐车,好不好?” 大丫刚开始还有点认生,听说可以去坐车,当即张开双手,扑到了王庆平的怀里。 王庆平哈哈一笑,抱着大丫坐上了吉普车。 大丫当即在车里欢呼起来。 这可羡煞了周围的一大群孩子们。 不多久,他们就来到了罗高华家。 王庆平抬头看了看罗高华家的四间土坯房,还有宽敞的庭院,意味深长地说道:“你老丈人好像是桃树湾的大队长,是吗?” 罗高华大大方方地承认,“对,我是上门女婿,我老丈人是桃树湾大队长李全福,他有五兄弟,这套房子就是他们五兄弟合力建起来的。” 就在这时,庭院里的众人也看到了外面的吉普车,当即一个个跑了出来。 “高华,这是……” 众人都敬畏地看着王庆平和他身边的田战士。 尤其身上挎着枪的田战士,给了众人很大的压迫感。 罗高华道:“这是王大哥,是我刚认识的一个朋友。” 接着,他有意无意地向王庆平介绍李全寿他们,“这是我大伯李全寿,二伯李全财,四叔李全宝,五叔李全发,大婶袁土凤……” 不得不说,李全福这一大家子人,还真的是人丁兴旺。 李全寿有七个孩子,李全财也有六个孩子,就只有李全福只生了一个孩子,四叔和五叔也都有七八个孩子。 有儿有女。 还有孙子孙女一大堆…… 全部加起来,差不多快有一百个人了! 王庆平心里很清楚,罗高华之所以介绍得这么详细,无非就是想告诉他,他们家人口众多,人多力量大! 之所以有这么好的房子,可不是乱拿好处得来的,而是靠自家人齐心协力建起来的。 正在介绍的时候,就看到村口又有一辆车子开了过来。 那是一辆破旧的老式卡车,摇摇晃晃,冒着黑烟,仿佛随时都可能报废,却很倔强地一路来到了罗高华家的大门口。 看到从车上跳下来的人,罗高华立即笑容满面地迎了过去。 第41章 黄主任也来了! “侯叔,小光,各位师傅,你们来了,快里面坐。” 罗高华欢笑着跟每个师傅打招呼。 侯叔拉住他,小声问道:“高华,那辆吉普车是谁的?” 罗高华低声道:“我也不知道他的来头,但他配有专门的挎枪战士保护,应该是一个大领导。” 侯叔更加不解了,“你都不知道他的来头,那他怎么来了你家?” 罗高华简单解释了一下,侯叔这才恍然大悟,随即笑道:“高华,你这是好人有好报,遇到贵人,要飞黄腾达了!” 罗高华道:“侯叔,您才是我的贵人!” 侯叔哈哈大笑,随后带着小光等师傅进院子里去了。 王庆平,田战士和司机早就在李全寿的陪同下,进屋里了。 没过多久,外面响起了拖拉机的声音。 是李全福他们回来了。 原本他们应该早就回来了,是陈秀菊说,家里难得搞一次庆祝,干脆去把她快八十岁的老娘也接过来,乐呵乐呵一下,于是,李全福又半道拐弯,去了一趟陈家村组。 接上了八十岁的老娘,还有陈秀菊的两个哥哥和嫂子,一起来到了桃树湾。 正因为在陈家村组耽误了一段时间,所以,他们走得最早,却是最晚回来的。 罗高华看到他们,当即大声喊道:“桃花,欢迎回家!!” 接着,他更是张开双手,把李桃花抱了起来,就像是抱着新娘,往屋里走去。 这一幕,把所有人都逗笑了。 李桃花瞬间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苹果,想要挣扎着下来,却根本拗不过罗高华,只能把头深深埋进罗高华的怀里,不敢看人。 罗高华将她抱进了房里。 房间里没有外人,李桃花当即抱怨道:“你要死啊!多丢人啊!” 罗高华不以为意,“你是我老婆,我抱你回家,这有什么好丢人的?你的伤口还没有完全痊愈,你等一下就在房间里吃,不要出去了。” 李桃花:“我可以下地行走了……” 罗高华:“你虽然能够下地行走了,但你现在是月婆子,不能抛头露面,免得吹了冷风,头疼!乖,听我的,别乱跑,我等会让人把好吃的给你送进来。” 说完,罗高华就出去了。 李桃花:“……” 她眨了眨大眼睛,越发感觉罗高华不是原来的罗高华了。 “高华,人都来得差不多了,我们是不是可以上菜了?”大婶袁土凤来到了罗高华身边。 罗高华扫了眼庭院里的众人,没有看到自己的兄弟和老妈,便说道:“再等一等吧,还有人没有来。” “还有人?” 袁土凤不清楚罗高华到底请了多少人,但眼下这个规模就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 “高华,你妈和你三个哥哥来了。” 这时,大门口传来了李全福的大喊声。 罗高华急忙走了出去,就看到自己大哥罗高保,二哥罗高佑,三哥罗高中跟老妈刘山花各自背着一个大背篓从远处走了过来。 他连忙快步迎了过去。 “妈,大哥,二哥,三哥,你们来就来,怎么还带东西来?家里本来就不宽裕……” 罗高华看了一眼他们的背篓,全都装满了各种各样的山货。 刘山花道:“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从山里自己采摘的。” 大哥罗高保道:“老四,你又生了个女儿,这是好事,我们不可能空着手来,只希望你别嫌弃。” “大哥,你说的什么话,我怎么可能嫌弃?” 罗高华笑道,“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李全福也走了过来,跟刘山花等人客气了一番,就叫自己的侄子们,接过了四人身上的背篓。 人差不多到齐了,罗高华和李全福当即开始安排座位。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自行车的叮铃声,然后,就有人喊道:“全福,高华,好像是公社的主任他们来了!” 在场的人全都大吃一惊。 对于他们来说,即便是坐着吉普车来的王庆平和坐着卡车来的侯叔等人,都没有骑着自行车来的黄主任,更让他们震撼的。 平时,他们想要见黄主任一面都很难,没想到,他今天会主动过来。 不仅在场的众人,就是那些在远处围观的村民,也都震撼得头皮发麻。 原本,所有村民都准备看罗高华的笑话,觉得他又得了一个女儿,不但不低调点,反而高调举办宴会,实在太可笑。 却没想到,这场宴会会接二连三地有大人物来参加。 如今就连黄主任都亲自来了! “李大队长,你家搞庆祝宴会都不请我们,是瞧不起我们吗?” 黄主任笑呵呵地带着七八个公社领导,走进庭院。 李全福急忙迎了过去,“黄主任,您说笑了,我哪敢瞧不起你们?我主要是怕你们太忙了,没有时间,这才没有邀请你们,是我的错!” “各位领导,快快里面请!” 罗高华也走了过来,他很清楚这些人是因为王庆平才来的。 果然,黄主任等人走进庭院,扫视了一圈,看到王庆平的身影之后,立即快步走了过去。 “王……” 不等他们开口,王庆平就淡淡道,“既然来了,就赶紧坐下,别扰乱了主人家的安排。” 黄主任等人立即正襟危坐。 李全福走过来,坐在末座,作陪。 罗高华对袁土凤点了点头,然后就去侯叔那一桌,坐了下来。 袁土凤立即招呼上菜。 菜不多,只有四样。 但都是用盆装! 一盆土豆炖野猪肉,一盆山药炖野鸡,一盆清蒸草鱼,一盆凉拌野菜。 饭则是白花花香喷喷的大米饭! 所有人看到这四样菜和饭,都惊叹不已,一个个都忍不住咽口水。 即便是见过大场面的王庆平,也忍不住惊呼太丰盛了。 他突然开口问道:“李大队长,这些菜和饭,会不会太奢侈了一点?” 李全福叹道:“王同志,我也觉得太奢侈了,但我女婿非要这么弄,他说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的诚意!这些野猪肉,野鸡,草鱼,都是他亲自去山里河里抓来的。” “而这些大米饭,也是他靠着进山打猎获得的猎物,去供销社换来的。” “换句话说,这一切都是他一手操办的!” 正说着,就听那边罗高华站了起来,大声道:“各位亲朋好友,感谢大家来参加我的这个庆祝宴会。既然是庆祝,那肯定要好吃好喝的招待大家,肯定不能用土豆和红薯招待,对不对?!” 众人听了,都不禁会心一笑。 第42章 好玩吗? “当然,这还不算是最好的,毕竟,才四个菜,一碗大米饭而已!等将来,我一定会让大家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山珍海味!什么才是吃不完的饭菜喝不完的酒!” 罗高华的声音不是很大,却让众人听得沉默了。 “我不是炫富,也不是吹牛,而是要告诉大家,从今往后,我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我勤快,我刚才说的那些就一定能够实现!” “最后,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为我有四个女儿而骄傲!我也为我能够成为李桃花的上门老公而骄傲!” “话不多说,请大家吃好喝好!” “有酒的喝酒,没酒的喝汤,我们一起干一杯!” 最后,罗高华高高举起手中的酒杯,在场所有人也都纷纷举起酒杯或汤碗,一起喝了一杯。 接下来,众人便各自发挥,开始吃喝起来。 大米饭,确实每个人只有一碗,若是吃不饱,那就只能吃红薯饭或土豆饭了。 菜吃完了,倒是可以加,尤其是野猪肉。 整整一头野猪,足够大家吃了。 男人们觥筹交错,吞云吐雾,妇人们聊着八卦,说着家长里短,孩子们嘻嘻哈哈,吵吵闹闹……整个宴会既热闹又井然有序。 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绝大部分人都吃完了,纷纷起身回家去了。 庭院里就剩最后两桌人,还在喝酒。 其中一桌就是王庆平、黄主任、袁科长等公社领导和李全福。 另一桌就是罗高华和侯叔等国营饭店的大师傅们。 至于李全寿等人,还有罗高华的三个兄弟,都已经下桌,就坐在旁边,一边抽烟聊天,一边笑呵呵地看着他们喝酒。 实际上,王庆平等人这一桌,都没有怎么喝酒了,只是还没有放碗而已,还在时不时地抿一小口酒。 真正喝得热闹的,还是罗高华和侯叔。 “侯叔,实在是不好意思,约酒约了这么长时间,直到今天才能坐在一起陪您喝,我自罚一杯!” 罗高华举起酒杯就准备喝,却被侯叔拦住了。 侯叔嘿嘿笑道:“嘿嘿,高华,你想多喝酒,你就直说,少来这一套!还自罚一杯?哪有这种好事,要不我自罚三杯如何?” 罗高华:“侯叔,我是真心要道歉……” 侯叔:“不接受!我告诉你,高华,真正喝酒的人,不在乎这些!来,喝!” “好,喝!” 一杯酒,两人一饮而尽。 接下来,你一杯我一杯,一下子就喝了一壶酒,罗高华又去屋里打了一壶。 李全福急忙劝道:“高华,少喝一点。” 刘山花也看得心惊肉跳,“老四,别这样喝,伤身子!” 罗高华笑道:“爸,妈,你们放心,我心里有数。” 不久之后,眼见他们一壶酒又要喝完了,王庆平和黄主任都惊呆了。 王庆平开口问道:“高华,你平时也这么能喝吗?” 罗高华正准备回答,就听侯叔抢答道:“这位领导同志,你是不了解罗高华的酒量。我不是自吹,我尚云侯在青山公社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罗高华这么能喝的人!” “我喝了这么多年酒,唯一佩服的人就是罗高华!” 罗高华笑道:“侯叔,你过奖了。” 侯叔:“我真不是夸奖你,我自称喝遍青山公社无敌手……你问问我的这些徒弟们,谁不知道我能喝?” 小光等人连连点头,“我师父确实能喝,每天半斤八两酒只是漱漱口,一斤二斤才刚刚有点感觉,三斤四斤也不多,五斤六斤还能喝!” 黄主任早就认识尚云侯,也知道他喝酒厉害,当即开口道:“老尚,你能喝二三斤酒,我信,但喝五六斤,是不是有点夸张了?” 尚云侯笑道:“黄主任说得对,我是人,不是酒桶,哪能喝得了五六斤酒?” 罗高华:“侯叔,不管喝多少,你就说我这酒特不特别?” 尚云侯:“这酒有蜂蜜的甜味,似乎还有金樱子的甜味……” 罗高华:“侯叔,您果然不愧是酒中仙,一下子就全部猜中了!来,我敬您一杯。” 不多久,两人又喝完了一壶。 这个时候,众人看向他们两个的目光都变了。 一壶酒差不多有五斤重,两壶就是十斤! 也就是说,他们一人差不多就喝了五斤酒了! 而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才略有点酒意而已。 罗高华又去屋里打了一壶酒出来。 喝到一半的时候,侯叔终于有了醉意,不敢再喝了,笑呵呵地拍着罗高华的肩膀,“高华,还是跟你喝酒痛快!下次,我再找你喝酒,今天就到这吧。” 真正好酒之人,是不用多劝的,所以,侯叔既然说不喝了,罗高华便没有继续劝,而是笑道:“跟侯叔喝酒,也是我最痛快的事!我们下次再约!” 送走了侯叔等人,王庆平等人也准备离开了。 “高华,你是我儿子思远的救命恩人,也就是我家的恩人,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以后你要是有机会去省城,记得一定要去找我。” 王庆平给了罗高华一张纸条,然后就坐着吉普车走了。 黄主任等人也连忙骑上自行车走了。 热热闹闹的庆祝宴会结束了,李全福安排着后续的事情,比如收拾桌子,洗碗洗锅,安排刘山花、罗高保、罗高佑和罗高中的住宿,以及把八十岁的丈母娘和大舅哥等人送回陈家村组。 好在家里人多,这些事情虽多,但处理起来也快。 不到半个小时就全都处理完了。 罗高华这才洗漱了之后,走进了正屋的房间里。 房间里,大丫,二丫,三丫都睡了,响起轻微的鼾声,李桃花则抱着四丫,正在喂奶。 听到脚步声,李桃花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随后又低下头去,“客人都走了?” “走了。” 罗高华坐在了李桃花的身边。 “又喝酒了?”李桃花嫌弃地挑了挑眉。 罗高华:“喝了一点。” 李桃花:“这么大的酒气,应该不是只喝了一点吧?” 罗高华:“那就两点。” 李桃花横了他一眼,“好玩吗?” 罗高华尴尬一笑,“不好玩,不过,我喜欢这么逗你。” 李桃花:“有意思吗?” 罗高华点头,“嗯,只要是跟你在一起,做什么都有意思。” 李桃花:“……” 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嘴甜了? 肯定是换人了! 可是,看着罗高华那张熟悉的脸,她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第43章 马马虎虎 “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是不是觉得我变了?” 眼见李桃花在看自己,罗高华当即把脸凑得更近,呼着酒气,突然变严肃道,“花儿,以前都是我的错,我向你道歉,以后我会不断努力,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李桃花心里有些感动,但想到这些年罗高华给自己和孩子带来的伤害,她连忙转过头去,撇嘴道:“好听的话,谁不会说?关键是做到才行。” “好勒,你就看我的行动吧。” 罗高华一笑,随即低头看着正在吃奶的四丫,羡慕道:“小家伙真幸福啊!” “呃?” 李桃花不解地瞟了他一眼。 “因为她有奶吃啊。”罗高华解释。 李桃花更加不解了,才出生几天的小孩,不吃奶吃什么? 罗高华当即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也想吃……” 李桃花听懂了,瞬间脸色一红,害羞地推开了罗高华,“要死啊你!” “哈哈哈……” 罗高华哈哈一笑,歪倒在旁边,就睡了,“晚上有事,你就喊我,我先睡一会。” 昨天在山洞里没有睡好,今天又忙了一天,再加上喝了酒,他确实困得不行了,没过一会,就响起了鼾声。 李桃花看着身边的男人,想到他这几天的变化,暗道:“要是你一直都这么好,那该多好啊!” 喂完奶之后,她就抱着四丫,也睡了。 “嗯啊,嗯啊,嗯啊……”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响起了婴儿的啼哭。 李桃花一下子惊醒过来,却发现罗高华比她还醒得快一些,并且,从床头拿出了一个手电筒,打开之后,屋里立即变得明亮了许多。 “孩子这是饿了?还是拉了?是不是要换尿布了?” 罗高华没照顾过孩子,不懂小婴儿不同的哭声所代表的意思。 李桃花怔了怔神。 以前的罗高华可从来没有对孩子如此上心过,尤其是对女儿,从来都是嫌弃,打骂,今晚听到孩子的哭声,他竟然不是破口大骂,而是立即爬起来,准备给孩子换尿布? 这么破天荒的事情,确实让李桃花惊讶了。 “花儿,我问你话呢?” 直到罗高华再次开口,李桃花才回过神来,讷讷道:“应该是拉了。” 罗高华正准备解开孩子的襁褓,就听李桃花道:“你先去准备点热水,等会要给孩子擦洗一下。” “好勒,我去准备。” 罗高华去拿了木盆、毛巾和热水瓶进来,李桃花已经解开了孩子的襁褓,果然是拉了。 把热水瓶里的水倒进木盆,调好水温,将毛巾放进去浸湿,再拧干,罗高华就拿着毛巾准备给孩子擦洗屁股,李桃花怕他搞不好,连忙道:“我来吧。” 罗高华:“还是我来,我弄得好。” 他动作很轻柔,帮孩子擦洗干净之后,又拿来干爽的尿布,给她换上。 全程操作下来,虽然罗高华的动作显得有些僵硬,笨拙,神情也很紧张,但没有出太大的差错,孩子也没有被弄疼,李桃花顿时感觉更加的诧异了。 “怎么样,我就说我弄得好嘛。” 只是给孩子换个尿布而已,罗高华都紧张得流汗了,全部做完之后,忍不住笑了。 “马马虎虎。” 李桃花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但心里却是给罗高华打了满分。 “花儿,你饿了没有?我给你去弄。” 对于罗高华突然的关心,李桃花很不适应,“啊?哦,我,我,我不饿。” 罗高华知道李桃花肯定饿了,因为她昨晚就没有吃什么东西,只是她不好意思说而已,便笑道:“我饿了,我昨晚光喝酒没吃东西……反正我要去煮面条,要不要给你也煮一碗?” “呃,那就……煮一碗吧。”李桃花小声道。 “好勒,稍微等待片刻。” 罗高华先把换下来的尿布,拿出去洗了,随后提着煤油灯去了灶屋,开始煮面条。 听到灶屋里的响动,李全福和陈秀菊都被惊醒了。 “老李,你听是不是灶屋里有什么动静?” 陈秀菊踢了踢李全福。 李全福坐了起来,“是的,我去看看。” 陈秀菊也爬了起来,披上衣服,“会不会是花儿饿了?昨晚上,我就应该跟着她睡,就怪你,非要拉住我,说是让罗高华去照顾花儿,你就那么相信罗高华会照顾她?” “再说了,他就算这些天变好了,但昨晚上喝了那么多酒,他估计早就睡死过去了,哪里会照顾花儿和孩子?” “哎,我苦命的花儿,她才做完手术……” 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李全福权当没有听见,他相信罗高华肯定会照顾好李桃花母女,但听了陈秀菊的絮叨,他又有点不那么相信了。 二老很快来到了灶屋,就看到罗高华正在烧火煮面条。 “高华?!” 陈秀菊大吃一惊,脸上有点讪讪的发烫。 李全福倒是很开心,走进去,笑问道:“高华,你这是饿了?” 罗高华点头,“有点饿了,正好花儿也想吃,我就准备煮点面条,是不是声音太大,吵到你们睡觉了?” 李全福笑眯眯道:“没事,没事,我们本来就年纪大了,睡眠少。” 陈秀菊:“我去房里看看花儿和孩子。” 她转身就走,速度很快,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 罗高华有点诧异,“妈这是怎么了?” 李全福笑呵呵道:“不用管她,估计是怕孩子拉了,要换尿布吧。” 罗高华:“尿布我已经换了,都洗了。” 李全福:“……” 看来罗高华是真的改过自新了,他不由得想起了自己一直藏在心底的秘密,是时候告诉罗高华了,“高华,有个事,爸一直瞒着你。” 罗高华一边找鸡蛋,一边随口问道:“什么事?” “呃……我们家其实……还有一些……余粮。”李全福断断续续道。 罗高华找到了鸡蛋,敲碎,往锅里煮了个荷包蛋,“爸,您说什么?我没有听清。” 李全福:“我说我们家还有余粮!” 罗高华:“那是好事啊,家有余粮心不慌!” 李全福知道罗高华没有听明白他的意思,便说得更明白,“我的意思是,我这些年藏了不少粮食,还有一些钱和票,就是怕被你拿去换钱,打牌输了!” 罗高华这下子听明白了,“爸,您的意思是,为了防止我败家之外,你宁愿家里过得苦点拮据点,你也要藏粮和钱?” “呃……话不能这么说吧?” 李全福脸色一变。 第44章 把你当猪来养 罗高华哈哈一笑,“爸,我跟您开玩笑的。您藏得好!您要是不藏的话,还真有可能全都被以前的我败光了!” 李全福道:“你不怪我就行。” 罗高华:“爸,我怎么可能怪您呢?您这么做,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的老婆和孩子,您是希望将来能够在最穷困的时候,家里还能有粮食吃,有钱花。我都明白!” 他确实能够理解李全福的行为,因为前世,李桃花去世之后,李全福也卧病在床,就是靠着他藏的那些粮食和钱,度过了一段最艰苦的岁月。 李全福都被说感动了,不禁感叹道:“你总算是长大了。” 罗高华一笑,“爸,我都是四个孩子的爸了,还能不长大?” 这时,面条也已经煮好了。 他拿来碗,盛了满满一大碗,又把两个荷包蛋放在上面,再撒了点葱花,看起来,格外的有食欲! 接着,他就把这碗面端去了房里。 房间里,李桃花和陈秀菊正在小声说话,看到罗高华端着满满一大碗面条进来,两人当即停止了说话。 李桃花道:“这么大一碗,我哪里吃得完?” 罗高华:“你肯定能够吃完,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然后转头问道:“妈,您要不要吃?我给您也端一碗进来?” “我就不吃了。” 陈秀菊站了起来,“花儿,你赶紧吃,我就先回房去了。” 说完,就跟罗高华一起走出了房间。 快要走出正屋时,陈秀菊突然小声道:“高华,你今天表现不错,希望你继续保持。” 不等罗高华说什么,她就快步走去灶屋,把李全福喊回了房间,然后就跟他嘀嘀咕咕地说着,李桃花跟她说的,关于罗高华之前的种种表现。 李全福笑道:“这下子知道我为什么让高华去照顾花儿了吧?我们照顾得再好,也比不上高华,因为他们才是两口子!” 陈秀菊现在满心欢喜,心情格外舒畅,“对对对,你说的都对!赶紧睡吧!” 却哪里睡得着? 二老此刻的心情都很激动,沉默了片刻之后,又开始嘀嘀咕咕地说了起来,十句话中有九句话是关于罗高华的。 罗高华其实并不饿,在灶屋里随便吃了点。 趁着火塘里的炭火还没有熄灭,他找了几个红薯,丢了进去,准备早上进山的时候,可以带在路上吃。 等红薯烤得差不多了,他才走进房里,就看到李桃花把整整一大碗面条都吃完了,连面汤都喝光了。 李桃花讪笑道:“你做的面条太好吃了,我没有忍住,就……” 罗高华笑呵呵道:“还要不要再来一碗?” 李桃花哼道:“你当我是猪啊?” 罗高华:“没错,我以后就把你当猪来养,把你和孩子们都养得白白胖胖的!” 李桃花翻了个白眼,“你才是白白胖胖的猪呢!” 罗高华哈哈一笑,把碗端了出去,洗了,放进了碗柜里,这才提着煤油灯回到房里。 李桃花正在把玩手电筒,“你什么时候买的手电筒?” 罗高华当然不会告诉李桃花,这个手电筒是从别人手里抢来的,而是微微一笑道:“就前几天,我去公社的黑市,碰到一个人要卖二手的手电筒,我就买了。” “家里有个手电筒,确实方便很多。”李桃花道,“对了,昨晚上那个宴会,是你的主意,还是爸的主意?” “当然是我的主意。”罗高华道。 李桃花又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以前不是很讨厌女儿吗?” 罗高华:“以前是我不懂事,完全不懂生女儿的好处……” 李桃花:“现在就懂了?” 罗高华:“对。” 李桃花:“有什么好处?” 罗高华:“女儿体贴,孝顺,懂事……最重要的是,她们最懂得照顾人!” 两人聊了很久,嘴巴都聊干了,才不知不觉睡着了。 “喔喔喔……”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响起了鸡叫声。 罗高华醒了过来,看了眼窗外,已经麻麻亮。 又看了眼身边的老婆和孩子,她们都睡得很香甜,罗高华当即悄悄地起床,穿上衣服,走出了房间。 李全福和陈秀菊也醒了。 李全福知道罗高华这些天都是这个时候就醒了,早就见怪不怪,而陈秀菊则很惊讶,“高华?你这么早就醒了?是不是孩子又哭了?” 罗高华:“孩子还在睡。我平时都是这个点就醒了……我去挑水了。” 他挑着木桶走了。 陈秀菊喜道:“看来高华是真的浪子回头了。” 李全福:“行了,别傻乐了,等一下亲家母他们估计也要醒了,你赶紧去准备一些回礼的东西。” 昨天,罗高华的老妈和三个哥哥都是拿着东西来的,按照风俗,这边必须要给回礼。 陈秀菊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东西,不由问道:“我拿什么给他们回礼?” 李全福想了想,说道:“走,我们一起去把藏着的粮食扛两袋回来。” “啊?你什么时候藏了粮食?” 这个事,陈秀菊还真不知道。 李全福没有多解释,带着陈秀菊去了藏粮食的地方,扛了两袋回来。 全都是上好的稻米! 等他们把粮食扛回来没有多久,刘山花和罗高保等人就在李全发的陪同下,来到了李全福家。 昨晚,刘山花等人就是在李全发家睡的。 “亲家公,亲家母,照说我们应该在这边多待几天,但家里的事情太多了,高华他爸又摔断了腿,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顾,所以,我们就回去了。” 刘山花等人背上了背篓。 李全福二老挽留了几句,见刘山花等人的态度坚决,也就没有再强行挽留,而是拿出一袋粮食,让他们带回去。 刘山花等人自然是百般推辞,最后还是罗高华说了一句,“拿回去吧,我现在打猎很厉害,这点粮食,要不了多久就能挣钱买回来。” 刘山花等人这才收下了。 刘山花进房间,看了看几个孙女,又跟李桃花说了一会话,这才和罗高保三人,扛着粮食,回青石沟去了。 送走了老妈和三个哥哥,罗高华也做好了进山的准备。 “爸,妈,花儿,我去打猎了。” 拿上红薯,背上背篓,带上猎枪、子弹、手电筒、火柴、尖刀、砍柴刀、锄头,罗高华就迈开大长腿,进山去了。 第45章 还有这种好事? 进了山,罗高华就像是雄鹰展翅,又像是游龙归海,如鱼得水。 他先去了一趟陈家村组后山上的那个山洞。 这个山洞的洞口非常小,像个猫洞一样,所以,罗高华就给这个山洞取了个名字,叫猫眼洞。 很形象! 到了猫眼洞,他把钱挖了出来,从中数了三百元,其他的,又再次埋了进去。 罗高华原本打算等八三年严打之后,再动用这笔钱,但昨晚上,经过思考之后,他发现自己有点过于谨慎了。 就眼下的技术条件,除非当场抓住,否则,就算是把这些钱摆在那五人面前,他们也不敢说这个钱就是他们的! 所以,罗高华打算先把李桃花的三百元住院费给交了。 至于其他的钱,等以后要急用的时候,再拿出来也不迟。 这个地方足够隐蔽,除了他,没有人能够发现。 而且,就算是发现了,也没人会想到,这里面居然还有人埋了钱! 把痕迹再次处理了一下,罗高华就离开了这里。 他这次进山,主要不是狩猎,而是练习枪法。 前天遭遇金钱豹的经历,深深刺激了他! 当时,他要是枪法好一点的话,绝对能够一枪将那头金钱豹击毙! 那可是浑身是宝的大货啊! 先不说其他,就凭金钱豹那一身皮毛,就能卖出一个惊人的大价钱! 可惜啊! 他那一枪竟然打歪了! 痛定思痛,罗高华决定要好好磨炼枪法! 没有人教,他就只能靠自己琢磨。 他相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自己的枪法,总有一天会变得很厉害。 就是有点费子弹! 整整一个上午,罗高华都在磨练枪法。 他学着前世电视剧里看来的练枪的方法,先在枪管上绑一块石头,然后,端在手上,磨炼自己双手臂的力量,以及端枪的姿态。 接着,他又开始磨炼‘三点一线’的瞄准方法。 最后,他一遍遍练习换子弹的动作。 不厌其烦的练! 直到双手累得举不起来了,他才停下休息。 吃了点东西之后,他就去驼峰山的水潭边,寻找鸡蛋或鸟蛋。 运气不错,捡了好几窝鸡蛋和鸟蛋,足够李桃花她们吃好几天了。 然后,他又制作了几个小陷阱,抓了两只野鸡,就转身回去了。 他没有开枪。 不仅仅是因为子弹珍贵,还因为他不想破坏这个天然的‘野鸡场’。 他很清楚,一旦开了枪,枪声和火药气息,就有可能让这里的野鸡全部逃离,另选其他地方落脚。 离开了驼峰山,他直奔青山公社卫生院。 “王大哥,你这是准备把你儿子转去其他医院治疗?” 刚到卫生院门口,就看到了王庆平等人,他们正抱着王思远,往吉普车上钻。 “高华,记得以后来省城找我。” 王庆平坐进了吉普车。 王思远从车窗上,伸出脑袋,对罗高华道:“谢谢你救了我,我还会来找你!” “找什么找?你的双腿都断了,你还不消停?”王庆平呵斥道。 王思远似乎真的没有因为双腿断了,就受到什么打击,撇嘴道:“双腿断了,就不能到处跑了?再说了,这么多年来,你眼里就只有大哥,什么时候这么在乎我了?” “小远,怎么跟你爸说话呢?你爸一直都很在乎你,听说你出事了,他把所有事情都放下了,不惜占用公车,也要以最快的速度来看你,对你还不够好吗?”司机难得开口道。 王庆平摆手道:“不用跟他说这些!下次,他就是死在外面,我也不会再管了。” 王思远才十七八岁的年纪,正处于最叛逆的时候,听到王庆平的话,他当场就要打开车门,下车去。 田战士急忙将他按住。 王庆平气得青筋直跳,却也不敢再刺激他,只能嘱咐司机开车。 “高华,后会有期。” 开出去一段距离了,王庆平才伸出手来,跟罗高华挥别。 罗高华也挥了挥手,然后就进了卫生院,找到医生,把住院费结清了。 刚走出卫生院,就看到公社黄主任急急忙忙骑着自行车,冲了过来。 “高华,你看到王厅长没有?” 黄主任一着急,把王庆平的职务说了出来。 罗高华:“他们已经走了,你没看到他的吉普车吗?” 青山公社就只有一条主路,他又是从那边骑车过来的,怎么可能没有看见,估计他是故意延迟过来的,但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 罗高华一时想不清楚,也懒得去想。 黄主任还在那演,懊恼地拍着大腿,“哎,来晚了一步啊!” “对了,高华,王厅长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 听到这句话,罗高华才明白黄主任就是冲着他来的,估计是刚才他看到了他跟王厅长告别的场景。 如果还是以前的罗高华,肯定会直接说:没说什么,但眼下的罗高华却是两世为人,再加上,前世有二十多年的打工经历,虽然没有挣到什么钱,但见识增长了不少,一下子就明白黄主任肯定是有什么把柄被王厅长拿捏住了。 他当即沉吟着不说话。 黄主任看到他这样一副表情,心里不由得一紧,试探地问道:“他没有说什么不好的话吧?” 罗高华心里暗笑,这家伙果然有猫腻! 估计是看他年轻,又是一个没什么见识的农民,所以,才表现得这么没有城府,要不然,一个当公社主任的人,怎么可能表现得这么毛毛躁躁? 套话的嫌疑也太明显了! 罗高华也就配合他,装出一副憨厚的样子,说道:“他没说什么不好的话,就是说,他过段时间还会再来的。” “还会再来?” 黄主任瞬间变得更加紧张了。 罗高华有意无意地问道:“黄主任,你很怕这个王厅长吗?我看他虽然不太喜欢笑,但为人还是蛮谦和的,应该不是坏人吧?” “怕?” 黄主任回过神来,干笑道:“我不是怕他,我是在想他下次什么时候会来,我好提前准备一下。” 罗高华道:“应该不会太久吧?” “不会太久么?” 黄主任擦了擦额头,似乎出了些冷汗,随即笑着拍了拍罗高华的肩膀,“高华,你是一个好青年,家里有什么困难没有?要是有的话,你可以跟我说,我想办法帮你解决。” 还有这种好事? 罗高华暗笑一声,果然结识了大人物就是好啊。 他还真有一件事,需要找人帮忙。 第46章 练枪 “黄主任,我还确实有一件事想要请你帮忙。” 罗高华笑眯眯地看着黄主任。 黄主任本来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罗高华还真敢请他帮忙。要知道,在青山公社这一亩三分地上,黄主任可是最大的官,一般农民见到他,紧张得话都说不明白,更别提敢请他帮忙了。 “呵呵,什么事?你说说看。”黄主任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罗高华道:“最近我迷上了打猎,昨晚上,你在我家吃的野猪肉、野鸡肉、野兔肉,都是我从山里打回来了的。以前没有猎枪,想要把野猪打回来,真是太难了!” 说着,他把双管猎枪拿了出来,“几天前,我从我大伯手里借来了这把猎枪,打猎的效率一下子就提升起来了,可问题也来了,子弹太少了!” “所以,我想请你帮我搞点子弹,行吗?你放心,我给钱!” 黄主任接过双管猎枪,看了看。 枪是一把老枪,但保养得非常好,再用十几年没有问题。 南方山区跟北方山区不一样。 北方山区的猎户,可以直接去供销社或县里的百货公司购买枪和子弹,而南方山区控制比较严,只能去市区买,或是找人武部买。 而且,还需要托关系,一般人根本买不到。 黄主任本能的就想拒绝,但之前自己的话已经说出口,要是现在拒绝的话,会给罗高华留下不好的印象,再说了,自己还希望罗高华将来在王厅长面前,能够替自己美言几句。 他沉吟了片刻,说道:“这是小事,这样吧,我带你去找人武部的朱部长,你直接跟他对接,行不行?” 罗高华大喜,“太好了,感谢黄主任,您真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官,等王厅长再来的时候,我一定跟他好好夸一夸您。” 听到这话,黄主任本来有一点不爽的心情,瞬间变得灿烂起来。 “哈哈哈,高华,我就说你是一个好青年嘛!走,我带你去找朱部长。” 黄主任哈哈大笑。 随后,带着罗高华去了公社大院,找到了朱部长。 朱部长竟是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走起路来,左摇右晃的。 这样的人也能当人武部的部长? 罗高华表示怀疑,但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并没有多说什么。 相反,他表现得更谦卑,更恭敬。 这样的人能够当上部长,靠的肯定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深厚的背景! 因此,这样的人不但不能得罪,还必须狠狠地巴结! 在黄主任简单地介绍完,并说完来意之后,罗高华连忙伸出双手,紧紧握着朱部长的手,感谢道:“朱部长,麻烦您了,我要的子弹不多,有个几百发就行了,到时候,打到了猎物,我第一时间给你们送来尝尝鲜!” 朱部长上下打量了一下罗高华,淡笑道:“你小子还真敢开口啊,几百发?” 罗高华抓了抓后脑勺,讪笑道:“主要是我枪法有点烂,想要多弄点子弹,练练枪法。” 黄主任不想参与他们的具体交易,便说道:“你们聊,我还有工作要忙,我就先走了。” 朱部长:“主任慢走。” 罗高华也连忙挥手,“主任慢走,下次,我打到了野猪,再请您去我家喝酒吃肉。” 黄主任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朱部长则惊讶地看着罗高华,“你跟主任很熟?你是他家亲戚?” 罗高华:“不是亲戚,就是在一起喝过酒吃过肉。” 朱部长点点头,“走,我带你去打靶场?” “啊?” 罗高华一怔。 朱部长道:“你不是说你枪法烂吗?我给你找个师父,教教你,怎么样?” “好啊,太感谢了。” 罗高华一笑。 这局面不就打开了? 两人很快来到了打靶场。 这里正有一个排的战士在练习射击。 “吴排长,在忙啊?” 朱部长走向站在后方的一个战士,这个战士浑身透着精干,眼神犀利如刀,一看就是曾上过战场的那种兵。 “朱部长,你怎么过来了?” 吴排长淡淡地回了一句。 显然,他对于朱部长没有任何的好感。 朱部长也不在意,笑道:“我给你送来一个兵,你帮忙练练他,他是一个猎户。” 吴排长看了看罗高华,摇头道:“练不了。” 朱部长:“他是黄主任介绍过来的。” 吴排长哼道:“谁介绍的都没用,我这训练的都是正儿八经的战士,不是什么阿猫阿狗!” 朱部长瞬间面色一沉,转身就准备走。 罗高华急忙道:“吴排长,我不需要您怎么教我,我就在旁边看,行吗?我从小就崇拜当兵的,只可惜自身条件不行,没有能够入伍当兵,于是就改行当了猎户。” 听到这话,吴排长的脸色稍微好看了点,但语气依旧冷淡,“你想看就看吧,别到时候吓得尿裤子就行。” 朱部长冷哼一声,走了。 罗高华忙道:“朱部长慢走,等有空了,我请您喝酒。” 朱部长这才笑了笑,挥手道:“再说吧。” 就这样,罗高华留在了打靶场。 吴排长没有驱赶他,也没有招呼他,而是自顾自地继续训练他的战士。 罗高华就跟在旁边看。 吴排长让战士们围着打靶场跑步,他也跟着跑。 吴排长让战士们做俯卧撑,他也跟着做。 战士不停,他也不停。 吴排长让战士们练习握枪、举枪的动作,他也跟着照做。 一连五天,罗高华都是早出晚归,风雨无阻,训练比战士们还要认真,也更能吃苦。 吴排长依旧冷着一张脸,但战士们却跟罗高华打成了一片。 训练之余,都会围在罗高华身边,听他讲述打猎的趣事。 又过了五天,眼见罗高华还能坚持,而且,身体素质明显比战士们要好一些,吴排长才渐渐接纳了罗高华。 这一天,又到了战士们实弹射击的环节,罗高华依旧站在一旁端着枪模拟射击,吴排长突然向他招了招手,“你过来试几枪。” 罗高华惊喜不已,急忙走了过去。 吴排长从一个战士手中拿过一把步枪,简单介绍道:“这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装有五发子弹,可以连发,也可以点射,你来试射一下。” 罗高华:“排长,我能不能就用我的猎枪?” 吴排长哼道:“叫你用这个你就用,哪来那么多废话?!” 罗高华当即接过步枪,稍微熟悉了一下,就走向了射击位。 第47章 你以后就跟着我练吧! 罗高华来到射击位,默默地站立了一段时间。 吴排长和战士们都在看着他。 这段时间,他们都看到了罗高华的辛苦付出,也看到了他对射击技术的痴迷程度,但从未见他实弹射击过,一个个不由得都很好奇,他到底能够打出怎样的成绩。 砰!砰!砰!砰!砰! 调整好呼吸和心态之后,罗高华当即举起枪,瞄准靶心,果断扣动了扳机。 五发子弹,在短短的几秒钟就全部打完了。 “六环!六环!七点五环!八环!八点五环!” 不久,靶场尽头,就有战士喊出了射击成绩。 最好成绩才八点五环吗? 罗高华有点怀疑是不是那个战士看错了。 自己明明瞄准了靶心,为什么成绩会差这么多? 别说十环,连个九环都没有? 吴排长没有说什么,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罗高华也知道了吴排长的性格,只要他没有发脾气,就说明这个成绩不是太差,至少在他的接受范围内。 其他战士也很清楚吴排长的为人,见他没有发脾气,纷纷安慰罗高华,“高华,不要沮丧,你才第一次实弹射击,就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对啊,至少你没有脱靶!” “我第一次实弹射击,就有三次脱靶,比你差远了。” 罗高华也知道,这个成绩对于一个新手来说,确实还算可以了,只是他心里很不明白,自己明明已经瞄准靶心,为什么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过了好一会,吴排长才开口,“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打不中靶心?” 罗高华老实地摇了摇头。 吴排长道:“因为你在扣动扳机的一瞬间,枪身晃动了!知道你为什么会晃动吗?” 罗高华继续摇头。 吴排长:“因为你手臂力量还不够,另外就是你对枪的后座力不熟悉,更重要的是,你没有提前预判枪身的晃动!如果仅仅只是想要打中猎物,那很简单,毕竟猎物这个靶子很大,随便怎么打,都有可能打中!” “但如果你想一枪击毙,那就必须命中它的要害。” “而一般猎物的要害就只有两个,要么是头颅,要么是心脏!” “猎物也知道这两个地方是自己的要害,所以,它们会下意识地保护,比如心脏,会用腿挡着,又比如脑袋,它们在感知到危险之后,会立即缩头,把脑袋保护起来。” “这个时候,你怎么击中它?” “所以说,想要一枪击毙猎物,非常难!” “除了要了解猎物的习性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多练!” “当然,多练也不是傻练,而是要有方法的练!” “你以后就跟着我练吧!” 说完,吴排长就转身走了。 罗高华愣住了。 其他战士都替他感到高兴,纷纷欢呼道:“太好了,高华,你终于可以跟我们一起正式练枪了!” “哈哈哈,高华,我们排长可是全县射击比赛冠军!有他教你,你的射击技术肯定能够突飞猛进!” “高华,还不赶紧去谢谢排长!” 罗高华回过神来,连忙追上吴排长,感谢道:“谢谢排长,我太高兴了!” 吴排长依旧很严肃,“别高兴得太早,先试十天,要是十天后,没有什么进步,我随时会把你赶走。” 罗高华:“您放心,我一定会比之前更加的刻苦用功!” 吴排长挥了挥手,让他自行去训练。 罗高华当即走到战士们中间,跟他们一起,继续练端枪、练力量、练耐力…… 直到下午五点钟,战士们准备吃晚饭了,罗高华才告辞离开。 走出人武部的训练场,他身体是疲惫的,但精神是亢奋的,因为接下来的时间,就可以由他自由安排了。 这十天来,他每天早上四点多钟就起床,五点钟来训练场报到,一直到下午五点钟才离开,回到家里,差不多快六点钟了,根本没有时间进山去打猎。 好在,李全福把他藏起来的粮食和钱票都拿了出来,家里暂时不缺吃喝。 不过,家里的肉快吃完了,他要去准备一点才行。 进山去打猎的话,时间已经来不及,于是,他再次来到了蛤蟆河。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来蛤蟆河游泳的人也多了,顺带来捕鱼的人也多了起来。 虽然很多人家里依然缺油水,嫌弃河鱼的土腥味太重,但毕竟是肉,偶尔开开荤,还是能够忍受的。 所以,当罗高华来到蛤蟆河边时,就发现不少人在这边钓鱼,或是,拿着渔网捕鱼。 不过,他们的技术显然都不太行,找鱼的本事也不太行,因此,收获都不是很多。 即便是拿渔网捕鱼,捕到的鱼也都是小鱼,只有偶尔一两条是超过一斤重的大鱼。 罗高华看了一会,就快步离开了。 他在河边溜达了一圈,然后,找了一个水流比较急的地方,停了下来。 周围的人一开始还以为他是想要下河游泳,但见他开始制作简易的渔网之后,才知道他也是来捞鱼的,一个个不由得笑话他太不懂找鱼的技巧了。 哪有在急流中捞鱼的? 就算有,那也都是小鱼! 但没过多久,他们就一个个目瞪口呆起来。 只见罗高华下河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捞上来七八条二三斤重的大鱼! 怎么会呢? 难道大鱼都喜欢急流水? 周围人立即都开始寻找有急流水的地方,有几个人还差点因为找了同一个地方而打了起来。 罗高华则已经上了岸,笑呵呵地提着鱼,快步往家里走了。 急流水中确实有鱼,但不是所有的急流水里都有鱼,这也是需要技巧和经验去分析的。 罗高华当然不会把这些技巧和经验告诉那些不相干的人。 差不多走了四十几分钟的时间,罗高华回到了桃树湾。 在村口的大榕树下,依然有一群村里的二流子们坐在树下闲聊,看到罗高华提着好几串大鱼回来,一个个都羡慕不已。 但他们都知道罗高华现在不好惹,还认识了大人物,都只敢在原地看着,再也不敢随意调侃他。 其中一个二流子,实在忍不住心中的馋虫,开口说道:“高华哥,你抓了这么多鱼啊?能不能分给我一条?” 罗高华看了他一眼,是一个叫李青山的小伙子。 平时虽然有点懒,但为人还算正派,没有做过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也没有说过他的坏话。 而且,跟自己老丈人是一个祖宗传下来的。 便笑道:“行啊,你自己过来拿。” 所有二流子都惊呆了。 李青山也懵了。 自己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罗高华还真的同意了。 这简直是天大的意外之喜! 第48章 眼红了 “高华,能不能给我们也分一条?” 其他二流子也纷纷开口。 “想屁吃呢?” 对于这些人,罗高华就没有那么客气了。 这些人以前多多少少都笑话过他是吃软饭的,有些还因为他生不出儿子,骂他女儿是赔钱货,骂他是绝户,极尽嘲讽之能事! “嘁!有什么了不起,抓鱼谁还不会?走,我们自己去河里抓!” 李建仁撇了撇嘴,往村外的小河走去。 十年前,桃树湾搞了一次修建水库大会战,当时集中了周围十几个村子将近上万人的力量,在桃树湾的“十八坳”修建了一座中型水库,然后在水库的下方修了水坝和出水口。 出水口的水,经年累月的流淌,渐渐形成了一条小河。 这条河,叫十八河,是一条非常小的河流。 除了梅雨季节,河水的水位比较高之外,平时都只是涓涓小流。 这样的小河,根本就不可能有鱼! 十八坳水库里倒是有不少鱼,但没有人敢去抓,因为,自从水库建成之后,几乎年年都有人在水库里淹死,渐渐的,便有‘水库里有水鬼’的谣言传了出来。 久而久之,就再也没有人敢去水库玩水或抓鱼了。 即便是号称胆大包天的村里的二流子们,也不敢去,都怕喂了水库里的水鬼! 李建仁这么一喊,其他二流子却并没有动,因为他们都知道十八河里没有鱼。 “要不我们去十八坳水库?”有人提议。 “洗洗睡吧!我可不想死!” 其他人白眼一翻,回家去了。 罗高华提着鱼,往家走去。 这个时候已经快七点多钟了,村里很多人家都已经吃过晚饭了,要么独自坐在屋门前歇凉,要么一群人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孩子们则在追追打打,玩着各种游戏。 看到罗高华提着好几条大鱼经过,一个个村民既惊讶又羡慕,但主动跟他打招呼的人却很少。 在他们心里,一直都瞧不起罗高华这个上门女婿。 再加上他连生四个女儿之后,村民们就更加瞧不起他了。 “仗着自己老丈人是大队长,年纪轻轻就不去上工!嘁,这年头吃软饭的就是会享福啊!” “我们累死累活地天天上工挣工分,他却每天游手好闲,反而能够去山里打猎,去河里抓鱼,这明显就是占集体便宜,应该拉去批斗!” “没错,必须批斗!我们天天吃糠咽菜,他家却能顿顿吃肉,太不公平!” “抱怨有什么用,关键要把这个事情上报上去,要让大队领导们都知道!只有这样,大队长才没有办法包庇他的这个上门女婿!” “对对对,必须上报上去!” 一个个村民越想越生气,纷纷要求去找大队部领导反映罗高华私自去河里抓鱼的现象。 红眼病一旦犯了,也就没有什么理智可言了。 这些村民就是看不得罗高华好! 如果是早几年,谁要是敢私自进山打猎或下河抓鱼,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当做侵占集体利益的典型,抓起来批斗! 即便把收获全部上交大队部,也没用,依然要被批斗,还要写各种各样的认罪书…… 不过,自从1978年之后,一切就没有那么严格了。 尤其是那些早就分产到户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人再管这些事情,除非了红眼病犯了,才会无聊地去举报。 当然,举报了,也不会有人理睬,除非是数额太过巨大的案例。 罗高华正是知道这些情况,才会大摇大摆地直接提着鱼穿过村庄,要不然,以他谨慎地性格,早就想办法把鱼遮掩起来了。 听到村民要去举报自己,他丝毫不慌。 回到家里,发现家人都在等着他吃饭。 “爸爸!” “爸爸!” “爸爸!” 大丫,二丫,三丫看到罗高华,立即高声叫着,扑了过来。 罗高华扬了扬手中的鱼。 “哇,爸爸,你真厉害,抓了这么多鱼!”大丫拍手欢呼,给了罗高华满满的情绪价值。 “爸爸,鱼好大啊!你是怎么抓到的?” 二丫则盯着鱼,看个不停。 “鱼鱼!” 三丫也歪着脑袋看。 罗高华找来大木盆,装了一盆水,然后把鱼放了进去。 虽然已经被提着走了快一个小时了,但这些鱼并没有死,放入水中,它们立即变得活跃起来,掀起阵阵浪花,溅得到处都是水。 三个孩子则兴奋地围在大木盆旁边,玩得不亦乐乎。 “这些鱼是去蛤蟆河抓的?” 李全福开口问道。 “嗯。” 罗高华点头。 “洗手吃饭吧。” 看到罗高华提了这么多鱼回来,陈秀菊脸上全是笑容,关心道,“蛤蟆河的水有点深,你去抓鱼的话,一定要注意安全。” “没事,我都是用渔网在岸边捞的,不会去河中央。”罗高华道。 “你每天都早出晚归,要跟着吴排长学习枪法,就没有必要再去捞鱼了。这段时间,家里天天吃肉,村里人都有意见了。” 李桃花抱着孩子,坐在屋里。 她现在是月婆子,按照这边的规矩,必须要坐月子坐满一个月才能出门。 “我也就是顺利抓几条鱼,不碍事。” 罗高华道,“村里人有意见就让他们有意见好了,我们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 “村里人的意见还是要重视,不能马虎。” 李全福作为大队长,肯定不会忽视村里人的意见,“肉少吃一顿两顿,也没事。以前那么苦的日子都熬过来了,少吃几顿肉而已,不算什么。” “那不行!” 罗高华大声拒绝。 所有人都一愣,然后惊讶地看着罗高华。 不论是在村里,还是在家里,李全福的话都具有权威性,因为他是大队长,从来也没有人敢如此大声地当面反驳他! 罗高华也一样。 但此刻,罗高华竟然反常地反驳了,而且态度似乎还很强硬。 “爸,其他的事情,我都能听您的,但这件事,不行!”罗高华继续道,“这不是少吃几顿肉的问题,而是花儿需要滋补,孩子们也需要营养,你们同样需要养身体,就必须吃肉!” “我们不能因为别人说三道四,就委屈了自己!” 李全福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陈秀菊赞同道:“我同意高华的说法,我们能天天吃肉,那是我们家高华有本事,他们凭什么说三道四,说白了,他们就是眼红!就是嫉妒!” “行了,越说越不像话了!”李全福呵斥道,“我不是说不吃,而是要注意影响……” 不等他说完,庭院外面突然传来乱糟糟的脚步声。 第49章 大骂孙友林 听到外面的脚步声,罗高华一家人都疑惑地看向庭院大门口。 不久,大门口就涌进来一群人。 为首之人,是一个脸膛黝黑但眼神阴鸷的中年男子,正是桃树湾大队的副大队长,孙友林。 看到他,李全福连忙往前走了两步,急问道:“友林,发生什么事了?” 这时,一个村民指着大木盆里的鱼,尖叫道:“孙大队长,你看,这就是他家那个吃软饭的家伙,私自抓回来的鱼!” “这么大这么多的鱼,他也敢私自去抓,简直就是胆大包天!这是赤裸裸侵占集体利益,占国家便宜,是典型的社会主义害虫!必须予以消灭!” 这家伙,一顶顶大帽子扣押下来,显得格外的得心应手,显然以前没少靠这个害人! 罗高华向她扫了一眼,认出来她是李建仁的妈,陈春兰! 因为认识几个字,她以前好像在村里还当过一段时间干部,但因为她的为人太差,心思歹毒,没干多久就被村民联合罢免了。 不过,这家伙谁都不恨,就恨上了在罢免书上签字的李全福。 只要有机会,她就会在李全福面前大闹特闹,就算不能拿李全福怎么样,恶心一下他,她心里也舒坦。 上次罗高华掰断李建仁手臂是这样,这次举报罗高华私自抓鱼也是这样。 而且,这家伙是个人精。 知道孙友林跟李全福不对付,所以,平时有空就巴结孙友林,为孙友林做了不少“脏活”,完全把自己当成了孙友林的心腹。 “你们都看一看,瞧一瞧,堂堂大队长的女婿就这样的觉悟,你们觉得该不该将他消灭?” 陈春兰很有心机,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薄弱,开始发动群众的力量。 跟着她和孙友林一起来的村民,有不少都是他们“自己人”,还有一部分纯粹是跟着来看热闹的。 他们的自己人,立即起哄道:“该!” “必须消灭!” “罗高华现在越来越嚣张,前段时间把同村好几个人的手臂都掰断了,这样的土匪行径,早就应该严惩!” “不能因为他老丈人是大队长,就对他的错误行径一而再再而三的姑息!这是对他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全体队员的不负责任!” “严惩他,也是关心他,爱护他,教育他!” 这些家伙说起来一套一套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都有多高的文化水平,实际上,大部分都是文盲。 少数几个有文化的,也不过是小学毕业而已。 面对“群情激愤”的陈春兰等人,李全福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毕竟,他们说的也都是事实,容不得他反对。 眼见李全福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孙友林心里暗爽不已。 他早就想取代李全福,却一直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却没想到罗高华这个‘软饭王’竟帮了他这么大一个忙。 只要罗高华被定性为破坏团结的坏分子,私自侵占集体利益的社会主义蛀虫,就能将他抓起来,然后,孙友林就能以此为由,去公社告李全福一状。 到时候,公社领导也没有办法再保住李全福的位置,而他就能顺利地取而代之! 然而,就在他想着美事,嘴角不由自主露出笑意的时候,罗高华却突然拿出猎枪,对着天空放了一枪。 砰! 枪响过后,全场一片死寂。 罗高华怒斥道:“放你们玛德臭狗屁!都给老子滚出我家!” “一个个看不得人家好的小人,还有脸在这里说我?我哪里私自侵占集体利益了?什么时候成为社会主义害虫了?” “我这些鱼都是从蛤蟆河抓的,而蛤蟆河上抓鱼的人多了!就连公社黄主任的孩子都去抓鱼了,你们凭什么严惩我一个人?有本事,你们也去严惩一下黄主任的孩子?!” 这话是他胡诌的,他根本就没有看到黄主任的孩子,就算看到了,也不认识。 他这么说,就是为了镇住这群人! “至于掰断几人手臂的事情,我承认确实下手有点重了,但我一点都不后悔!这个事情,我们完全可以闹到公社去!” “我相信公社领导一定会为我主持公道!” “走,我们去公社!” 罗高华一副非要拉着众人去公社评理的架势,果真把众人都吓住了。 当然,真正吓住众人的,是他手里的猎枪。 陈春兰等人当即转头看向孙友林。 孙友林也没有想到,原本稳操胜券的事情,居然就这样轻巧地被罗高华化解了,他不由得深深地看了罗高华一眼。 在他的印象中,罗高华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年轻人,后来更是因为老婆没有给他生出儿子,他就变成了败家子,天天喝酒打牌,打孩子打老婆,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 孙友林以前还以这个事情去公社告过李全福的状,只是公社领导以这是李全福的家事而没有予以理会,他也就没有再继续关注这个事情。 却不料,一段时间没见,罗高华竟变得如此能说会道了。 就在他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就听罗高华居然对他喷了起来,“看什么看?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胆大妄为,敢胡乱给我扣帽子,都是因为你!” “要不是你给他们撑腰,他们有这个胆子吗?” “你作为桃树湾大队的副大队长,就这点脑子?你配当这个副大队长吗?” “要是没有能力,就赶紧退位让贤,别占着茅坑不拉屎!败坏我们桃树湾大队干部队伍的名声!” 听着罗高华的怒斥,孙友林气得差点吐血,愤怒地指着罗高华,“你,你,你……” “你什么你?难道我说错了吗?” 罗高华不打算就这样饶了他,继续怒喷,“你说你除了种地种得好点,你干过什么好事?这些年,只见你整过人,就没见你救过人!” “再看你周围的这些人,哪一个是好人?哪一个在村里的人缘不是差到了极点?他们为什么会围在你的周围?就是因为你也是同样的人!” “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跟人走,鸟跟鸟飞,而蛆只会跟蛆玩!” 噗! 孙友林终于承受不住,气得喷血了。 “孙大队长!” “老孙!” 众人大急。 现场瞬间乱成一团。 罗高华则嫌弃地甩了甩手,“还不赶紧带他去找孙爷爷治一治吧,就这点气量,还当什么副大队长!” 听到这话,孙友林再次气得吐血。 陈春兰等人不敢再迟疑,立即抬着孙友林走了。 第50章 身体素质 李全福也被罗高华这彪悍的口才惊呆了。 担心孙友林真被气出个好歹,他在愣了一会之后,也跟着走出了家门。 就在经过罗高华身边时,李全福笑着说了一声,“骂得好!虽然感觉有些鲁莽,但确实很爽!你照顾好家里,我去看看情况。” 陈春兰等人走后,家里又恢复了平静。 大丫,二丫和三丫早就吓得躲在了李桃花的身后,而李桃花也同样吓得站了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李桃花真以为罗高华会被孙友林等人抓走,早几年,这样的事情太常见了,却没想到,最后的结局是孙友林被罗高华气吐血了。 “高华,不会有事吧?”李桃花担忧地问道。 罗高华摆了摆手,“不会有事,相反,经过这次吐血,孙友林的身体说不定比之前还要更好一点。” “为什么?”李桃花不解。 罗高华呵呵一笑,没有多解释。 他也是上次看山湾公社的刘老医生就这样治过病,才这么说的。至于是不是真的,他也不清楚。 “我给你们蒸一条鱼。” 罗高华从大木盆里捞出一条鱼,直接杀了,刮鳞片,开膛破肚,然后,放一些佐料稍微腌制了一下,就又去准备葱姜蒜和紫苏叶,去腥味。 全部弄好之后,装进大碗,放进蒸子里,然后烧大火直接蒸。 就在鱼快要蒸好的时候,李全福回来了。 “爸,友林叔怎样了?”李桃花连忙问道。 李全福哈哈大笑道:“哈哈哈,这老小子也算是因祸得福,孙医生说他吐了两口血之后,体内的郁结反而消了,还嘱咐他要好好感谢一下高华,哈哈哈……” 李桃花也笑了,“还真被高华说中了!” 李全福疑惑道:“高华又说中什么了?” 李桃花把之前的事情说了一遍。 李全福不禁皱眉道:“高华现在的变化也太大了,好像就没有他不会的东西!” 陈秀菊刚给四丫换了尿布,接话道:“这还不好?一个男人就是要有本事,没本事的男人,那就是窝囊废!” “吃鱼吧!” 这时,罗高华把鱼端上了桌。 大丫,二丫和三丫立即围了过来。 大丫:“爸爸,我要吃鱼!” 二丫:“我要吃鱼!” 三丫:“鱼,吃!” “小心鱼刺!我来给你们弄。” 罗高华连忙阻止了她们伸向鱼的小魔爪,然后,夹了一大块鱼肉,耐心地挑出鱼刺,分成三份,分别放入三个女儿的碗里。 “高华,你也累了一天了,你自己吃,我来帮她们挑鱼刺。”陈秀菊劝道。 “妈,我不累,你们也吃鱼啊。” 罗高华很享受这样的生活。 前世的他,太孤独!这一世,他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他要把老婆和孩子宠上天! 一大条鱼,基本上都被三个女儿吃完了,罗高华,陈秀菊,李桃花和李全福四个大人就只吃了些鱼骨头,尝了尝味而已。 一顿饭吃完,罗高华又准备主动承担洗碗的工作,却被陈秀菊推出了灶屋,“一个大男人偶尔给老婆孩子煮顿饭就行了,哪有天天围着灶台转的?去外面坐着,陪你爸聊聊天,以后灶屋里的事,你别再掺和!” “妈,你真好!” 罗高华没有继续坚持,而是听话地离开了灶屋,顺便给丈母娘发一张好人卡。 丈母娘感动坏了,“你这孩子,嘴巴越来越甜了。” 路高华来到庭院,就看到李全福提了一桶水,走到了外面,他连忙跟了出去,就看到李全福正在擦洗拖拉机。 这辆拖拉机用了快十年了,李全福一直保养得非常好,从未出过事故,也从未更换过大的零部件。 “爸,我看您给自己洗澡都没这么认真!” 眼见李全福无比认真地擦洗着拖拉机的每一个角落,罗高华忍不住打趣道。 “呵呵,你还真说对了。” 李全福不以为意,反而一脸骄傲的样子,“这个老伙计跟了我十年了,帮了我,也帮了队里很大的忙!再如何对它好都不为过!” 罗高华没办法对他的这种感情感同身受,但能够理解。 毕竟,人都是念旧的动物,任何一件东西用的时间长了,都会有感情的。 “爸,我来帮你。” 罗高华挽起袖子,准备帮忙。 李全福连忙摆手,“不用,你去给三个孩子洗漱吧,这里有我一个人就够了。” 罗高华:“这马上就要天黑了……” 李全福:“没事,就算是闭着眼,我也能将它擦洗得干干净净,更别说只是天黑而已。” 闻言,罗高华不再坚持,“那您慢慢擦洗。” 他走入庭院,把大丫二丫和三丫叫来,给她们洗漱完之后,就把她们送进了李全福老两口的房间里。 自从李桃花出院那天,让她们跟李桃花睡了一晚之后,后面就又跟以前一样了,三个孩子都跟着老两口睡。 另外,罗高华这段时间也没有在正房睡,而是去了厢房。 不是他想去厢房睡,而是李桃花和陈秀菊非要让他去,不允许他在正房,跟着李桃花和四丫睡。 他也很清楚,李桃花和陈秀菊都是怕四丫晚上啼哭影响他的睡眠。 有这么关心和体贴他的老婆和丈母娘,他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要知道,他前世整整四十多年,没有跟老婆孩子一起睡了,现在正是想要享受这种温馨时刻的时候,却又被“无情”地赶去了厢房。 哎! 轻叹一声,罗高华洗漱之后,就乖乖去了厢房。 第二天一大早,鸡叫声刚刚响起,罗高华就醒了。 他没有去正房看老婆和孩子,因为丈母娘也在里面睡,所以,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挑着水桶去水井里挑水。 这项家务,被他当成了每天早上锻炼身体的项目。 将灶屋里大大的水缸挑满之后,他才热了点昨晚上的剩饭剩菜,吃完之后,就快步往公社跑去。 没错,就是跑! 不是时间来不及了,而是纯粹想要通过跑来锻炼身体。 他发现自从重生之后,他的身体素质比以前好了太多,而且,经过锻炼之后,他的身体素质还能继续提升。 以前,他的极限状态是能够扛起三百斤的重物,而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极限状态在提升! 他决定今天去了训练场,要好好测试一番,做到心中有数。 第51章 表现太突出了? 从桃树湾大队到青山公社,有差不多十里山路,一般人要走一个小时,罗高华个子高,步子快,只需要四十几分钟。 而一路飞跑的话,二十多分钟就到了。 当他来到人武部训练场的大门口,就见铁门紧锁,门卫室里的大爷也还在睡觉,隔着窗户都能听见他的鼾声。 罗高华没有叫醒大爷,而是就在大门口的草坪上继续锻炼身体。 前面十天的时间,他都是这么做的。 “高华!” 就在他刚摆开姿势,准备锻炼的时候,就听到后方传来了一个声音。 他转头望去,发现是吴排长,忙立正道:“吴排长早!” 吴排长笑了笑,“不用这么紧张,你不是军人,不需要守这么些规矩。” 罗高华:“只要跟着吴排长训练一天,我就是您手下的一个兵!” 吴排长:“那你想不想永远成为我手下的兵?” “这个……” 罗高华抓了抓后脑勺。 以前,吴排长也邀请过他,主要是他训练时,太能吃苦了,比一般的战士都要能吃苦,完全就是一个当兵的料子!吴排长多次对他起了爱才之心,只是他需要养家,没有办法参军当兵。 “行了,我不为难你了。走吧,我们进去。” 吴排长没有强迫罗高华,从兜里拿出钥匙,打开了铁门的锁,然后带着罗高华走进了训练场。 至于看门的大爷,依然睡得很香甜。 嘟! 到了训练场,吴排长当即拿出口哨,猛地吹响了。 吴排长居住在公社大院的家属楼里,他的家人都在这边,所以,他每天晚上都会回去睡,而其他战士,包括副排长,都是在训练场的营地里休息。 听到哨声,副排长和各班战士都纷纷快速起床,整理内务,然后跑到训练场集合。 当他们看到罗高华时,都不由得投去一抹幽怨的眼神。 罗高华没有来训练之前,他们都可以睡个好觉,一般要到七八点钟才醒,而现在却提前到了五六点钟,一个个都是哈欠连天。 “你看看你们的样子,还像个当兵的吗?” 吴排长冷着脸怒斥,“罗高华一个普通老百姓,不过是跟着我们训练枪法,每天都能五六点钟就抵达训练场!” “你们都知道,他家住在桃树湾,距离公社还有十里山路!” “你们说一说,他每天几点钟就起床了?!” “你们比他多睡了一个多小时,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去,围绕训练场先跑十圈再说!” 吴排长非常的严厉,战士们心中虽然很不情愿,但没有人敢提出反对意见。 在副排长的带领下,纷纷围着训练场跑了起来。 罗高华低声对吴排长说道:“吴排长,您这么一说,战士们都要恨死我了!” 吴排长摆了摆手,“放心,他们只会感激你,不会恨你!如果真的恨你,那说明他不是一个好兵!一个真正的好兵,平时就会刻苦的训练,战时才会少流血!” 罗高华苦着脸道:“但愿吧。” 随后,他也跟着大部队跑了起来。 “罗高华,你明天能不能来晚一点,我们也能多睡一会。” 跑步的过程中,一个战士来到罗高华身边,小声抱怨道,“每天都这么早过来,我真的快受不了了!” 罗高华正准备道个歉,就听旁边另一个战士哼道:“叶伟国,你说什么屁话呢?我们是真正的军人,本来就应该早点起床训练,以前是我们太懒了!罗高华来了,正好能够治一治我们的懒病!” 叶伟国嘟囔道:“也没必要每天都这么早吧?” 接着,他又对那个战士道:“袁海峰,你也就是说得好听,你平时还不是喜欢睡懒觉?” 袁海峰:“没错,以前的我确实喜欢睡懒觉,但我现在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们要向罗高华学习!” 叶伟国撇撇嘴,不再说话。 其他战士也在一边跑,一边小声议论着。 但绝大部分战士,都意识到是自己变懒了,而不是罗高华来得太早,所以,他们都很感激罗高华。 正是因为罗高华的刺激,才让他们重新意识到了自己军人的身份! 当然,也有少数战士,觉得罗高华太不懂事。 围绕训练场跑一圈就是三公里,十圈就是三十公里! 跑了差不多三个小时,所有人才跑完十圈。 其实,罗高华完全能够在两个小时之内就跑完十圈,不过,他不想再表现得太突出了。 自己每天早来一个多小时,就已经引起不少战士的不满,要是再表现太突出的话,会被所有战士孤立的! 不过,吴排长有着一双火眼金睛,早就看出罗高华在隐藏实力。 当大家都跑完,坐在地上休息的时候,吴排长把罗高华喊到了所有战士的前面,当着战士们的面,说道:“高华,你不用隐藏实力,也不用照顾他们的面子!” “他们是真正的军人,将来说不定哪一天就要上战场!训练的时候,不刻苦,不流泪,将来在战场上就会流血牺牲!” “我相信,他们谁也不想死!” 说到这里,他看着众战士,大声问道:“你们想死吗?” “不想!” 众战士异口同声。 吴排长满意地点点头,“很好!那你们就要刻苦训练!我告诉你们,就在刚刚的跑圈中,罗高华为了照顾你们的面子,故意减慢了速度……” “不可能!” 不等吴排长讲完,就有一个战士大声道,“我看到他早在第五圈的时候,就一副气喘吁吁跑不动的样子……” 吴排长哼道:“那是他装的!” “我不信!” 那个战士大声道。 吴排长冷着脸,“叶伟国,你出列!” 接着,他又扫向其他人,“还有谁不信?” 大部分战士都低下头,不敢跟吴排长对视,但也有两个战士大胆地走了出来,“我也不信。” 吴排长点点头,“很好,陈大山,刘长松,你们跟叶伟国站在一起,既然你们三个不信,那我们就来比试一场如何?” 罗高华觉得没必要让三个战士难堪,忙道:“吴排长,比试就算了,我……” 吴排长对他摆了摆手,“罗高华,你不要有负担!军人就必须接受磨砺!他们既然不相信你,你就必须打败他们,要不然,所有战士都会瞧不起你!” “罗高华,你要记住,军营不是讲人情世故的地方,而是讲实力,讲能耐的地方!” “只要你有能耐,所有人都会敬佩你,不然,你口才再好,人情世故讲得再圆滑,也没人看得起你!” 第52章 力量比试 “罗高华,你有能耐尽管使出来,别怕我们输不起!” 叶伟国道,“我确实想要每天早上都能多睡一段时间,所以,对于你这些天,几乎每天都是五六点钟就到了训练场,心里有些抱怨。” “但也只是抱怨而已,并不会往心里去,相反,我很感激你!” “因为,就是你来之后,我感觉我训练比以前要刻苦多了,身体素质也变好了不少!” 其他战士都纷纷点头,认可叶伟国说的。 陈山林和刘长松也都点头,“罗高华,你不用给我们面子,我们都是男子汉,输了就是输了,绝不会耍赖,但如果我们赢了,那你就要小心点了。” 吴排长斥道:“你们敢威胁罗高华?” 陈山林缩了缩脖子,低声道:“他如果真的很强,还怕我们威胁吗?” 吴排长还想训斥他两句,就听罗高华道:“排长,没事。正因为他们都是胸怀坦荡的汉子,所以,他们才会把心里的话直接说出来,把威胁摆在明面上,我就喜欢这样直来直去的人!” 吴排长:“行吧,那我们就开始比试。刚才是三十公里跑圈,属于体能训练,那我们接下来的比试,依然是体能训练,如何?” “很公平,我们同意!” “排长,您刚才说他跑圈的时候,在隐藏实力,显然就是说他的体能比我们好,现在继续比试体能,正合适!” “那就来吧,我就不信,他能赢过我们三个人!” 叶伟国,陈山林和刘长松都纷纷表示同意。 罗高华当然也没有意见。 而且,他来的路上,就准备在训练的时候,测试一下自己的极限状态,眼下似乎是一个好机会。 至于说隐藏实力…… 如果是在一般人面前,他或许就隐藏了,但在军人面前,他觉得没必要。 在军队,确实是一个敬仰强人的地方! 所以,罗高华表现得越强大,才越会赢得战士们的尊重。 不等吴排长询问比试什么项目,罗高华就自己提了出来,“吴排长,三位兄弟,为了不耽误大家吃早饭的时间,我们就比试举石头如何?” “举石头?会不会太简单了?”叶伟国问道。 “我们看谁举得重,然后,还要举着石头,至少走十米,如何?”罗高华道。 “这有何难?” 陈山林哼道,“我先来!” 他身材壮硕,双臂一弯,肱二头肌凸起来老高! 一看就是一个大力士! 训练场有专门用来训练力量的石头,从三十斤到一百斤不等。 最重也就一百斤的石头。 陈山林来到石磨场,直接蹲在了百斤石磨旁边,感觉很轻松就把石磨举了起来,然后,走到了十米开外。 “山林不愧是我们当中的大力士,举起百斤石磨就像是玩一样。” “罗高华估计要输了。” “那不一定,罗高华既然敢提出这种比试,肯定还是有点把握的。” 其他战士议论纷纷。 吴排长看向叶伟国和刘长松,“轮到你们了。” 叶伟国摇头道:“百斤石磨,我也能够举起来,但没有陈山林这么轻松,我认输。” 刘长松倒是走到石磨场,把一块五十斤的石磨放在百斤石磨上面,然后,大吼一声,将一百五十斤的石磨举了起来,浑身青筋凸起,满脸通红,显然到了极限。 “别逞强,万一伤到腰就不好了!” “长松,比试而已,别太较真!” “长松还是厉害,一百五十斤的石磨居然也能举起来!” “举起来算什么,要走十米才算数。” 战士们都是惊叹不已,有关心的,也有重复规则的…… 把一百五十斤石磨举起来,对于刘长松来说,已经是极限,只走了不到两米远的距离,他就轰的一声,把石磨丢在了地上。 “小心!” 众人惊呼。 幸好刘长松双脚分得很开,要不然,这么重的石磨砸在脚上,铁定粉碎性骨折! “罗高华,轮到你了!” 眼见刘长松没有受伤,众人立即把目光转向罗高华。 罗高华微微一笑,走到石磨场,直接把两块百斤石磨叠在了一起。 “我的天!高华,你是打算举起两百斤的石磨吗?” “这不可能!如果用扁担挑的话,我也能挑起两百斤的石磨,但用双手抱举的话,实在太难了!” “高华,你不要逞强!” “比试而已,没必要拿命拼!” 众战士看到他的举动,都纷纷震惊开口。 陈山林,叶伟国和刘长松也都变了脸色,就连吴排长也觉得罗高华有点逞强了。 毕竟,抱举和挑担不一样。 能够挑两百多斤的人,不一定能够抱举两百多斤的重物! “嘿!” 罗高华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嘿了一声,双手就抱起了两百斤的石磨,然后,往前走了十米远。 “天呐!高华居然真的做到了!” “他的力量也太大了吧?” “这是什么恐怖人类?看起来也不是多么的强壮,为什么他的力量却这样的强大?” 战士们全都震惊得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才纷纷大声夸赞。 陈山林哼道:“两百斤而已,我也能做到!不但如此,我还能举起两百三十斤的石磨!” 他以前就做过测试。 两百三十斤是他的极限! 不过,他只能举起来,却没有办法走路。 但今天,不知道是因为比试的原因,还是因为有人围观,他竟然超常发挥了,举起两百三十斤的石磨,还能往前走路。 只可惜,只走了五米远,他就坚持不住,把石磨丢在了地上。 即便如此,他已经成了全排战士中,当之无愧的大力士,无人可比。 叶伟国和刘长松都欣喜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挑衅地看向罗高华,“罗高华,陈山林扛起了两百三十斤的石磨,远远超过了你的两百斤,你怎么说?” 罗高华看了眼吴排长。 吴排长道:“不要有任何顾忌,把你全部的力量用出来,让战士们都深刻体会一下什么叫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好。” 罗高华微微一笑,“那我就不客气了,你们都瞪大眼睛看着吧。” 随后,他把三块百斤石磨叠在了一起。 “高华,你确定你能举起三百斤的石磨?” “别开玩笑!” “对,别乱开玩笑,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万一伤到腰,你这一辈子就毁了!” 不少战士开口劝说,但更多的战士则保持沉默,全都紧张地注视着罗高华。 没有人认为他能举起三百斤重物! 因为,这太夸张了! 很不现实! 也很不科学! 第53章 全都卷起来了! 罗高华也很紧张。 几天前,三百斤是他的极限状态,虽然最近感觉自己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但到底提升了多少,他心里并没有底。 “嘿!” 他猛地大喊一声,双手肌肉鼓胀起来,青筋凸起,用上了全部力量。 三百斤的石磨被抱举起来了。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集体失声。 然而,让他们更加震撼的是,罗高华刚把三百斤石磨举起来,又放下了。 众人都以为他已经力竭,却没想到,他又在三百斤石磨的上面加了一块三十斤的小石磨。 惊恐! 此时此刻,已经没有人再说话,只剩下惊恐的眼神。 “嘿!” 罗高华再次大喊一声,全身力量爆发,缓缓把三百三十斤重的石磨举了起来,并往前走了十米! 到了这一步,他对自己的力量也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 如果是极限状态下,他完全可以举起三百五十斤的重物! 但这样的重量,他只能举起,没办法移动。 而要想轻松移动,并走很远的路,三百斤最合适。 “大力士!” “高华,真没想到你竟然还是一位大力士!” “太强了!” “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好半晌,众战士才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惊叫声,一个个向罗高华表达了自己的敬佩之意。 叶伟国,陈山林和刘长松都向罗高华认错道歉,尤其同样自诩为大力士的陈山林,越看罗高华越顺眼。 吴排长更是再次向罗高华发起了邀请,“高华,你真的不考虑当兵吗?你只要同意,我立即向上级部队推荐你,到时候,不说当多大的官,至少一个排长绝对跑不了!” 罗高华笑道:“谢谢吴排长,我真的无意当兵。” “哎!” 吴排长长叹一声。 既为罗高华的固执叹息,也为国家错失一个好兵而惋惜。 吃早饭的时候,众战士依然在议论不休,并把罗高华一起拉去了食堂。 前面十天,罗高华都需要自行解决吃饭问题,因为训练场没有安排他的粮食,也不可能给他粮票,但今天,几乎所有人都邀请他去食堂吃饭。 没有粮票? 没有粮食? 那就每人分一口! 一个排三十个战士,每人分一口,完全够罗高华吃了! 罗高华很感动。 “从今往后,你就在这边食堂吃饭,不用交粮票,我来解决!”吴排长道,“另外,你如果愿意的话,睡在营地里也可以。” “对对对,就在营地睡吧,我们还可以多交流一下。” 其他战士也纷纷邀请。 罗高华婉拒道:“谢谢你们的好意,我家里还有老婆和孩子,白天在这边训练,家里什么事情都不管,就已经很对不起她们了,要是晚上再不回去的话,那就太不像话了。” “哈哈哈,没想到我们高华同志还是一个恋家的人!” 叶伟国大笑道。 吴排长:“恋家的人好,这样的人才有足够的动力去保家卫国!” 吃完饭,众人开始进行常规的射击训练。 有了早上的比试,战士们对罗高华越发的尊敬,也真正接纳了他,都愿意把自己的射击心得跟他分享。 有了众人的帮助,罗高华感觉自己的射击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 接下来的时间里,罗高华依然每天很早就来到了训练场,不过,战士们再也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表情,相反,一个个也都起得越来越早。 出早操、跑圈、练习射击,也越来越主动,越来越积极。 全都卷起来了! 一个比一个认真得可怕! 看到这样的现象,吴排长是最开心的,他能够明显感觉到自己这个排的战斗力在显着提升。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罗高华,不由得对他更加的热情。 罗高华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同时,他的射击技术也在快速提升。 又十天过去了,又到了检测众人训练成果的时候。 不论是体能,还是射击成绩,又或是搏斗技巧,战士们都有显着的提升。 提升最大的是罗高华。 他的体能排第一。 搏斗技巧,他以前没有学,也没有练。 还是最近这十天才开始练,不过,因为他的力量够大,没有人敢跟他硬碰硬,所以,到最后,他的搏斗技巧,居然也排在了第一位。 这就是所谓的一力降十会! 最后是射击成绩。 十天前,他最好的成绩是八点五环,而这一次,他最差的成绩都有八点五环,最好的成绩达到了十环! 最终总成绩虽然没有排在第一,但跟他上次比,他进步太明显! 五发子弹,他居然有两发命中了十环! 两发九环! 一发八点五环! 这样的成绩,对于一个才训练二十天的老百姓来说,简直好得不像话。 然而,罗高华还是不满意。 他想要的是跟吴排长一样,五发子弹,全部命中十环! 而且,还是在快速移动的情况下! 眼下,罗高华训练的全都是定点射击,而且,靶子也是固定的。 他将来是要进山打猎,面对的是移动的猎物,所以,他必须要学会移动射击! 然而,检测之后,他却没有继续投入更加认真的训练当中,而是找到了吴排长,准备向他请假,“吴排长,再过三天,我的第四个女儿就要满月了,我准备给她搞一个小型的庆祝活动,所以,想要向您请假三天。” 吴排长道:“照说,你不是我手下正式的兵,请不请假都无所谓!但既然你跟我说了,那我肯定批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坚持训练,毕竟,以后庆祝的机会多得是!” 罗高华:“庆祝的机会确实多得是,但满月宴,人生就只有一次!错过了这个日子,就算后面补办,都差点意思了。” 吴排长:“行吧,知道你是恋家的人,却没想到你这么恋家!具体什么时候举办宴席?我能不能去凑个热闹?” 罗高华笑道:“求之不得!就在三天后的晚上!” “好,到时候,我会过去。” 吴排长把这个事情记在了心里。 罗高华离开了训练场,先去找了朱部长,邀请他参加满月宴。 朱部长知道罗高华最近一段时间都在刻苦训练,深得吴排长和战士们的喜欢,将来说不定就是青山公社最有名的猎户,再加上,他又有黄主任的关系,所以,一直都想跟罗高华搞好关系。 如今,罗高华亲自邀请他去参加宴席,他当然是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接着,罗高华又去邀请黄主任。 黄主任本来想拒绝,但想到王庆平,他马上改口,同意了。 最后,罗高华去了国营饭店…… 第54章 下河玩水 “侯叔,悠闲啊!” 到了国营饭店后门,罗高华就看到侯叔拿着蒲扇,躺在一棵枣树树荫下的躺椅上,半闭着眼睛,旁边还放了一个小小的收音机。 收音机里正放着咿咿呀呀的京剧,罗高华听不懂,就感觉侯叔现在的状态,太悠闲,太惬意,让人羡慕。 青山公社很小,工厂也少,来往的客商更少,所以,来国营饭店吃饭的人,少之又少。 即便有人来了,也都是侯叔的徒弟们去张罗,去忙碌。 侯叔作为国营饭店资格最老的大师傅,再加上有公社领导的关系背景,平时,很少有他亲自动手的机会。 过得悠闲点,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这样的日子……没有多少了。 罗高华很清楚,1981年底,也就是今年的年底,青山公社就会分产到户,到时候,青山公社还会响应国家号召,大力鼓励群众经商,然后,青山公社的大街上就会出现不少餐馆和饭店。 到那个时候,国营饭店因为价格贵、态度臭、质量差的原因,客流量会进一步下滑,渐渐地变得衰败,甚至关门歇业。 侯叔等国营饭店的工作人员,也将面临下岗或是调岗的危机! 当然,国营饭店具体是哪一年垮的,罗高华记不清了,至于侯叔后来怎么样了,他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前世的他,跟侯叔并不熟,没有太多的交集。 不过,既然这一世,两人有了很深的交情,那么,罗高华不介意在国营饭店关门之前,给侯叔谋划一条绝佳的出路! “高华?你小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了!在忙什么呢?” 听到喊声,侯叔坐了起来,看到是罗高华,当即笑着抱怨起来,“我还以为你是在怪我上次喝了你太多的酒,你都不愿意跟我来往了。” 罗高华:“侯叔,您说笑了。我这次过来就是请您喝酒的。” “喝酒?真的?什么时候?” 一听说有酒喝,侯叔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 罗高华:“三天后,还是在我家。” “不行,不行,不行,这一次必须由我来请!”侯叔连连摆手,“这样吧,三天后,你直接来饭店,我请你!” 罗高华笑道:“三天后,我的四女儿满月,我准备给她办一场满月宴。” 侯叔沉吟道:“这样啊,那……你能不能把满月宴放在我们饭店办?” 罗高华:“我也想啊,但我没有那么多钱和票,再说了,虽然国家早在1978年底就改革开放了,但我们这里没有啊,要是在饭店里大吃大喝,被人举报了怎么办?” 侯叔点点头,“你说得也有道理……那行吧,那就再厚着脸皮去你家喝酒!” 罗高华:“侯叔,您这话就见外了,小心我以后再也不请你喝酒了。” 啪! 侯叔急了,直接打了自己的嘴巴好几下,“我的错,我的错,你可千万别放在心里。” 罗高华哈哈一笑,“行了,侯叔,记得三天后,也就是外后天的晚上来我家喝酒。” “好嘞。” 两人又闲聊了一阵,罗高华就告辞离开了。 现在已经是五月份了,天气越来越热,罗高华背着背篓走在回家的路上,感觉全身都在冒汗。 汗水干了又出,出了又干,在身上都留下了一层汗渍。 就在快要进村的时候,他突然听到‘十八河’里有玩水的声音传来,估计是有人在河里洗澡。 他闻了闻身上的汗臭味,当即脚步一转,也向十八河走去。 十八河的水很浅,却很清澈。 虽然没办法游泳,但坐在河边,用河水擦洗一下身子,还是比较惬意的。 然而,当罗高华来到河边,却差点鼻子都气歪了! 只见浅浅的河水里,至少有十几个小孩,在嬉闹,在相互泼水。 有男孩,有女孩。 一个个年纪都不大,最大的也才十二岁,最小的只有两三岁! 而自家的大丫,二丫和三丫,赫然在列! 她们如果只是玩水,罗高华不会那么生气,关键是,她们全都没穿衣服! 实际上,在水里的所有孩子都没穿衣服! 若是村里的其他大人,看到这一幕,只会怪他们私自下河玩水,绝不会怪他们没有穿衣服,因为,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在热天里,孩子们不穿衣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完了,大丫,二丫,三丫,你们爸来了!快跑!” 突然,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大喊一声。 大丫撒腿就往十八河的上游跑。 二丫迟疑了一下,也跟着跑。 三丫则依旧沉浸在玩水的快乐之中,看到罗高华来了,还笑着对他招手,“爸爸,玩水,好好玩!” “好玩个屁!” 罗高华沉着脸,走入水中,将她一把抱了起来,又对大丫和二丫喝道:“赶紧回来!不然,打你们屁股!” 大丫和二丫只能苦着脸,慢悠悠走了过来。 在罗高华的强大气压下,其他小孩也都停止了嬉闹,一脸害怕地看着他。 尤其那个十二岁的小男孩,战战兢兢道:“那个……姐夫,是我带她们来玩水的……” 罗高华瞥了他一眼,哼道:“把衣服穿上,跟我回去再说!” 小男孩连忙找到自己的衣服,套在身上。 他的衣服竟然是一件宽大的成年人的秋衣! 还破了好几个洞! 裤子? 没有! 罗高华不禁心里暗叹一声,随即给三个女儿把衣服穿上,然后就带她们回家了。 至于其他小孩,他没有去管,也管不着。 回到家里,李桃花还在坐月子,陈秀菊在照顾她和四丫。两人看到罗高华阴沉着脸,带着孩子们走了进来,都不禁疑惑地问道:“这是怎么了?” “你们过来,都站在屋檐下,站好!” 罗高华没有回答她们的问题,而是把四个孩子领到正屋的屋檐下站着。 四个孩子都乖乖站好。 罗高华盯着小男孩,训斥道:“国超,你是长辈,是她们的小叔……” 李国超低着头,主动承认错误:“姐夫,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带她们去河里玩水了!你千万别告诉我妈,要不然,她会打死我的!” 李桃花和陈秀菊听懂了,当即插嘴道:“去河里玩水确实不对,太危险了,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村里的孩子们都去玩,十八河的水又不深,高华,你说两句就行了……” 罗高华:“这不是玩水的问题!” 李桃花和陈秀菊:“那是什么问题?” 罗高华:“她们都没穿衣服!” 李桃花和陈秀菊:“……” 李国超:“……” 谁下河玩水,穿衣服的? 第55章 以夫为纲 “记住,你们都是女孩子,不能随随便便就把衣服脱了,要懂得保护自己!”罗高华呵斥道,“尤其是在有男孩子的地方,更要注意!明白吗?” 李桃花和陈秀菊听懂了,不由得有些啼笑皆非。 李桃花道:“高华,你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她们才几岁?哪里懂这些事?” “正是因为年纪小,才要提早教育,要不然,等她们长大了再教育就晚了!” 罗高华一脸严肃。 目光一转,又看向李国超,“国超,你是小叔,是长辈,更应该照顾好三个侄女!她们以后再随意把衣服脱了,你要及时阻止她们,听到没?” “听到了。” 李国超确实听到了,却没有听懂。 下河游泳,为什么不脱衣服? 不脱衣服的话,回去会被爸妈揍的! 还有,为什么女孩子不能随便脱衣服,难道女孩子跟男孩子不一样? 突然,他想到女孩子好像真的比男孩子少了点东西,当即似懂非懂地点头,“姐夫,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 李桃花笑问。 李国超:“呃……她们没有……鸟。” “啊?哈哈哈……” 三个大人都大笑不已。 李国超一头雾水,不明白大人笑什么,问道:“我说错了吗?” 大丫:“小叔,你肯定说错了,我们没有鸟,你还不是没有!” “哈哈哈……” 罗高华,李桃花和陈秀菊又是一阵大笑。 陈秀菊笑着斥道:“大丫,不能瞎说!” “奶奶,我没有瞎说,小叔本来就没有……” 不等大丫说完,罗高华就喝道,“行了,别再说了!我问你,我刚才跟你说的事情,你记住没有?” 大丫瞪着迷茫的双眼,望着罗高华,“什么事情?” 罗高华扶额道:“才说的,就忘了?我说了,以后再也不准随随便便脱衣服,明白吗?” 大丫急忙道:“明白了!” “你们呢?”罗高华看向二丫和三丫。 “明白呀!” 二丫和三丫都点头,但罗高华看她们的眼神就知道,她们并不明白。 年龄太小,很多东西都还不懂。 罗高华只能强制性让她们记住,不然,就打她们的手板心! 把她们教育了一顿之后,就让她们又跟着李国超去外面玩去了。 因为罗高华是上门女婿,再加上,一直没有能够生一个儿子,所以,村里大部分村民都嘱咐自家孩子,不要跟罗高华的孩子们玩。 全村就只有少数几个人愿意跟大丫她们玩,而李国超是跟她们玩得最多的小孩,平时也会护着她们,所以,她们一直以来都喜欢跟李国超玩。 不过,李国超毕竟是男孩子,玩得比较野。 上树掏鸟蛋,下河捉鱼虾,满村滚铁环,棺材躲迷藏……什么都玩,导致大丫她们也都野得很。 对此,罗高华倒是没有太多的干预,因为他始终认为,山里的孩子就应该野一点。 不论男孩女孩,野一点,将来才不会受欺负! “高华,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孩子们走后,李桃花开口问道。 罗高华:“我请了三天假。” 李桃花紧张道:“为什么要请假?是不是你生病了,还是受伤了?” 看着李桃花担忧的神情,罗高华知道,自己重生快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得到了她的原谅,再次获得了她的认可,虽然她没有说出口,但她心里就是这样想的。 因为几年前,他们刚结婚的时候,李桃花就是这么关心他。 只要他稍微有点不舒服,她就会格外紧张,想尽办法服侍他,完全围着他转! 李桃花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女人,就像古代的妇女一样,“以夫为纲”! 罗高华连忙摆手,“我什么事都没有,请假是因为三天后,四丫就满月了!我准备给她办一桌满月宴!” “啊?” 闻言,李桃花和陈秀菊都愣住了。 以前的罗高华从来没有给孩子举办过满月宴,而这一次,不但给四丫和李桃花办了顺利出院的庆祝宴,现在又要给她们办满月宴? 孩子满月,李桃花也同样满月。 所以,给四丫办满月宴,实际上,也是给她办满月宴,庆祝她终于坐完了月子,可以出门去了。 “高华,你准备怎么办满月宴?”回过神来,李桃花问道,“是不是就只要我们一家人吃一顿好的,就行了?” “那不行!” 罗高华摆手,“必须要大办。” “还大办?” 李桃花心有余悸道,“上一次大办,就引起了不少村民的嫉妒,要是再来一次,他们受得了吗?又举报我们家,怎么办?” 罗高华:“不能因为害怕被人举报,就降低满月宴的规格!以前是我太不懂事,错过了大丫二丫和三丫的满月宴,所以,四丫的满月宴必须大办!” “你们可以把这个当成我的执念也好,当做我的补偿也罢,总之,我们必须大办!” “这一次,除了你家的所有亲戚要到场之外,我家的所有亲戚也要到场,另外,还有一些朋友也会过来。” 这一下,不仅李桃花担忧了,陈秀菊也担忧道:“高华,搞这么大的场面,就算别人不举报,我们家也没有这么多粮食啊?” 罗高华笑道:“我特意请三天假,就是为了这个事情!粮食和食材的事情,不需要你们负责,你们到时候只要组织好人手,把饭菜做好就行了。” “另外,我到时候要亲自动手,给桃花和孩子们做一道特别的菜!” 眼见罗高华把什么事情都计划好了,李桃花小声问道:“这个事情要不要跟爸商量一下?” 罗高华:“当然要商量!满月宴能不能顺利进行,爸可是关键人物!” “行了,趁着下午还有点时间,我去山里设置点陷阱,等明天再去的时候,说不定就有收获了。” 李桃花:“哪有那么简单?我们村的那些猎户都是提前好几天就去山里布置陷阱,即便如此,我看他们的收获也不大……你要不然,明天再去设置陷阱?” “没事,我布置陷阱很快的。” 罗高华准备好东西,就进山去了。 “高华,你每次都一个人进山会不会太危险了?要不要找个帮手?”李桃花大声追问。 找帮手? 罗高华一怔。 但他很快就否决了,现在还不是找帮手的时候,至少也要等分产到户之后,他才会考虑这个问题。 第56章 布置陷阱 进入山林之后,罗高华便一路飞奔,如同一只敏捷的小豹子,眨眼间就消失在了茫茫林海。 现在是下午三点多钟,距离七点钟天黑,只有四个小时了,他必须加快速度。 好在,他对周围山林太熟悉了。 先去驼峰山的小水潭上面的草地,布下好几个捕捉野鸡的陷阱,然后又飞奔驼峰山的石沟。 二十天前,这边出现了狼群。 当时有两条狼被王思远打死了,同时,还有一头野猪是被狼群咬死的…… 这边是野猪经常活动的区域,即便曾经出现过狼群,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天,野猪应该又会来这边转悠了。 所以,罗高华在这边布置了几个猎杀野猪的陷阱。 野猪非常的强悍,皮糙肉厚不说,力量也出奇的大! 一般的陷阱根本就困不住它们,所以,后世的猎人都习惯用钢丝来布置陷阱,但罗高华却喜欢用古法。 比如坑洞法、木刺法、绳套法、藤网法…… 罗高华最喜欢用的就是藤网加木刺法,这种方法不能百分百将野猪困死,但绝对能够让野猪受伤,从而留下痕迹。 到时候,罗高华就能根据这些痕迹,找到受伤的野猪,然后,轻松将它击毙。 至于坑洞法,效果也很好,就是太费时费力了。 上次,他挖一个小坑洞就耗费了两个多小时,要是再挖大一点的话,估计整个下午的时间都不够用! 因此,这一次,他依然采取前世最喜欢用的藤网加木刺的办法。 他先制作了十几根木刺,然后用坚韧的藤条制作藤网。 藤网不是用来困住野猪,而是用来缠住它们的脚,让它们行走不便,从而心烦意乱,到处乱跳乱蹦,然后就会触发旁边的木刺陷阱。 木刺很尖锐,不一定能够刺穿野猪厚厚的皮毛,但肯定能够让它们受伤! 只要受伤,就会流血,到时候,就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木刺和藤网制作起来都非常的简单,罗高华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制作了五十根木刺,五张藤网。 然后又耗费了一个多小时,在石沟的不同位置,把五套陷阱布置了下去。 全部做完之后,天色也渐渐变得昏暗了。 罗高华没有过多的停留,拿上工具就回家去了。 夜晚的大山是非常危险的! 即便他对周围的大山非常熟悉,知道哪些山洞适合过夜,哪里能够找到足够的食物,但他依然不打算在山里过夜。 因为有些危险是很难预料的! 就像运气,有时候也很难预料一样! 就在他快速回家的途中,他的运气就好到爆,居然在半路上,捡到了两只肥硕的野兔! 这两只野兔不知道是碰到了什么可怕的危机,还是确实太笨了,居然双双撞在大树上,撞死了! 既然是送上门的肉,罗高华当然不会客气,直接将两只野兔丢进背篓里,就再次往家里飞奔。 在天黑之前,罗高华回到了家里。 “爸爸!” 跟往前一样,只要罗高华踏进庭院,大丫二丫和三丫就会立即扑过来。 “你们看,这是什么?” 罗高华把背篓放下,从里面提出来两只肥硕的野兔。 “哇,野兔!” 三个孩子都惊叫起来。 大丫随后喊道:“爸爸,我要吃野兔肉!” 二丫:“我也要吃。” 三丫:“吃!” 罗高华笑道:“好,我们晚上就吃野兔肉!” 这段时间,他天天去人武部训练场训练枪法,除了下午带点鱼回来,根本就没有时间进山打猎,所以,这段时间,家里天天都有鱼吃,却没有其他的肉吃。 如今,突然看到野兔,三个孩子都格外的兴奋。 得到罗高华的同意之后,大丫转身就往灶屋里飞奔,“奶奶,爸爸抓了两只野兔,他说了,我们晚上吃野兔肉!” 李桃花从屋里探出头,惊诧地问道:“你不是进山布置陷阱去了吗?怎么会弄回来两只野兔?” 罗高华神秘一笑:“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将两只野兔送进灶屋,陈秀菊也吃惊不小,“高华,你这狩猎的本事真是绝了,我看别人进山打猎,经常都是空着手回来,而你却每次都有收获!” “运气好而已。” 罗高华谦虚了。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这时,李全福也回来了,插嘴道,“我国历史上,那么多功成名就的人,哪一个不是运气好?有实力并不算什么,有运气才是成功的关键!” “你看楚汉之争的项羽和刘邦,项羽很有实力,但他最后却自刎于乌江!而刘邦没有什么实力,但他运气很好,总是能莫名其妙地赢了,最终开创了四百年汉朝江山!” “行了,赶紧去洗手,准备吃饭吧,读了点历史,就很了不起吗?天天就知道显摆!” 陈秀菊哼了一声,处理野兔去了。 没过多久,屋子里就弥漫出了野兔肉的香味,大丫二丫和三丫立即围在灶台旁边,不愿意离开了。 “都去桌前坐好,要不然,谁也别想吃兔肉!” 罗高华进来呵斥了一句,三个孩子立即就跑到正屋,规规矩矩坐在了桌前。 有了兔肉,一家人吃得格外香甜。 饭后,李全福从陈秀菊和李桃花的口中,得知了罗高华准备举办满月宴的事情。 从内心来说,他是不支持的。 因为这太高调了! 在这个大家连吃饭都吃不饱的年代,除了红白喜事稍微隆重一点,其他的事情,基本上都不会大操大办,最多自家人坐在一起吃顿饭就行了。 谁家要是大肆操办无事酒的话,肯定会遭到他人的嫉妒,甚至是举报。 而一旦被举报,肯定会被追责。 轻则训斥,重则批斗! 然而,在行动上,李全福倒是非常的支持罗高华,不过,有些话,他必须跟罗高华说清楚,提醒到位。 眼见罗高华坐在庭院里,正跟大丫二丫和三丫玩闹,他便来到了罗高华身边,开口道:“高华,关于满月宴的事情,我说一说我的看法。” 罗高华当即让三个孩子自己去玩,正襟危坐地看着老丈人。 “你不用紧张。” 李全福摆了摆手。 罗高华微微一笑:“我不是紧张,只是表达对您的尊重。” 李全福:“……” “满月宴,可以办,而且,也可以大办,但最好不要以孩子满月为理由,要不然,必然会引起其他村民的不满!” “我知道你肯定会说你不在乎,但我不能不在乎,花儿和孩子们不能不在乎……因为我们是桃树湾人,不可能不在乎村民们的看法!” “所以,我觉得应该换一个理由。” 罗高华问道:“您觉得什么理由合适?” 第57章 带着长辈进山打猎 李全福想了想,说道:“我一时半会也没有想到什么好理由,你自己想一想,看什么理由合适。” 罗高华笑道:“爸,没什么好想的,就举办满月宴,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就是怕那些村民眼红,然后举报我们。这些年,他们说我们的坏话还少吗?” “你虽然是大队长,但你就生了一个女儿,他们不是照样背后骂你是绝户?骂桃花是赔钱货?” 眼见李全福脸色变了,罗高华顿了顿,又说道:“放心吧,他们不就是眼红吗?到时候分他们一点肉,我看谁还敢乱说话!” “分肉?” 李全福大吃一惊,“全村那么多人,你哪有那么多肉分给他们?” 罗高华淡淡一笑,“我是没有,但山上有啊!明天,您跟我一起去山里,我们多搬几头野猪回来,不就够了?” 李全福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多搬几头?你以为山上的野猪是你家养的吗?” “哈哈哈……” 罗高华哈哈大笑,“爸,你明天跟着去就知道了。” “对了,怕到时候人手不够,你可以把四叔和五叔也喊上。” 说完,罗高华就去洗漱了。 李全福一阵阵发愣。 虽然罗高华这一个月来,给家里带回来不少肉,每次进山也从未空着手回来,但是,想要多搬几头野猪回来,是不是有点痴心妄想了? 野猪,可不是野鸡野兔能比的。 那玩意凶得很,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丧命! 二十年前,他大哥李全寿就是因为遇到了野猪群,导致现在成了残疾,以至于后来再也没办法进山打猎了。 他决定还是要好好规劝一下罗高华,不能太得意忘形,进山打猎可不是闹着玩的! 然而,罗高华洗漱之后,就去睡了,他也只能把心里的话留着明天再说。 第二天,依旧是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罗高华就醒了。 陈秀菊知道他今天要进山去打猎,早早就起来给他准备了早饭。 李全福也已经醒了,眼见罗高华在做进山前的准备,当即劝道:“高华,我觉得满月宴还是小小的庆祝一下就行了,没必要冒险去招惹野猪……” “爸,你跟四叔和五叔说了没有?我们马上就要进山了。” 罗高华根本就没听他说什么。 “我还没去说……”李全福还在劝,“高华,你就听我一句劝……” “爸,你还是赶紧去喊四叔和五叔吧,我们今天要去驼峰山,早点进山也好早点回来。” 罗高华催促道。 哎! 李全福轻叹一声,知道罗高华是听不进劝告了,便转身去喊李全宝和李全发。 这二人都是做惯了农活的人,有一膀子力气,而且,年纪也都不大,都才四十出头,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把他们叫上,确实能够帮不少忙。 当然,他们要进山的话,李全福还得帮他们去大队部请个假。 虽然他就是大队长,但该有的程序,他还是要遵守。 这也是他为什么能够得到绝大部分村民认可的原因,原则性很强! “三哥,你这大清早的把我们喊起来,又专门给我们请了假,这是要去做什么大事吗?” 李全宝和李全发都有些发懵,连续问了好几遍,李全福也不说,他们都快急死了。 “我们跟着高华进山打猎去。” 直到快到家门口,李全福才说出实情。 “打猎?!” 两人都是大吃一惊,随即又兴奋又忐忑,“我们从来没有打过猎,会不会影响高华……” 在山里长大的人,哪个不想进山打猎? 只是山里太危险,又没有人带他们,他们就是有那个心也没有那个胆。 平时,他们也就敢在村子周边的山里,放点夹子或下点绳套之类的,抓点野兔或野鸡啥的,就已经很开心了。 真正去深山里打猎,他们是从来也没有去过。 “放心吧,不会的,就是高华让我去喊你们的,主要是让你们去帮忙抬野猪。” 李全福的话,再次让李全宝和李全发震惊不已,“抬野猪?!” “三哥,野猪可是非常凶猛的!大哥的腿就是野猪弄断的……” “瞧你们那点出息!” 眼见两个兄弟一脸惊恐的样子,李全福既嫌弃,又有点暗爽。 同时,又有点忐忑。 万一到时候把人喊去了,却没有打到野猪,那就丢脸丢大了! “四叔,五叔,你们来了?赶紧把裤脚和袖子都扎紧,我们马上就出发!” 罗高华看到他们进来,立即给他们递过去几根绑裤脚和袖子的绳子。 “哦。” 两人也知道山里虫子多,各种荆棘也多,绑好了裤脚和袖子,更方便行动。 等他们绑好之后,罗高华去灶屋里拿了一些丈母娘蒸好的馒头和红薯,就带着众人出发了。 陈秀菊还是比较大方的,不是那种抠嗦的老太太,知道罗高华他们是要进山去打猎,要下大力气,所以,非常舍得,直接用白面给他们蒸了一大锅馒头。 一边吃着馒头,一行四人快速向着驼峰山走去。 此刻,天色还是黑的,进了山之后,光线更暗,罗高华拿出手电筒,走在中间,来回晃动,就能让所有人都能看清脚下的路。 “高华,你什么时候买了手电筒?” 李全福,李全宝和李全发都有些羡慕。 这年头,手电筒可是高级货,村里也就只有几户人家家里有,其他人晚上想要出个门,要么摸黑走,要么提着煤油灯,甚至有些还举着火把,非常的不方便。 “上次去公社黑市买的一把二手的,这东西好用,就是有点费电池。” 罗高华随口解释了一句。 “进山了就不要说话了,等一下,我让你们待在哪儿,你们就待在哪儿,千万别到处乱窜,山里的危险太多,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冲出来一头野兽。” “另外,刀一定要紧紧握在手里,万一遇到野兽,也能有个防身的武器。” “记住,千万不能有任何好奇心!不该碰的花草树木,千万别碰!” 一路走,罗高华一路小声嘱咐着,语气比较严厉。 这三人虽然都是他的长辈,但进山打猎,开不得半点玩笑,该嘱咐的必须嘱咐到位。 三人也还算通情达理,都默默点头,并没有觉得罗高华冒犯了他们。 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就来到了驼峰山。 这边的林木更加茂盛,各种稀奇古怪的鸣叫声此起彼伏,听得人头皮发麻,瘆得慌! 李全福三兄弟不由得更加紧张了,手里的刀,握的更紧。 第58章 寻踪 “爸,四叔,五叔,别太紧张!人在过于紧张的时候,容易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 罗高华看了他们一眼,微微一笑道,“尽管放轻松,有我在,别怕!” “高华,你看起来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你以前经常来这儿吗?” 四叔李全宝瞅了瞅四周,感觉阴森森的,令人发毛。 “偶尔来。” 罗高华笑道,“不过,我的记性很好,只要来过一次,我就能记住!跟紧我,我先带你们去猎杀野猪。” “啊?这么直接吗?不先找一找其他的野兽练练手?一来就去找野猪,会不会过于刺激了?” 五叔李全发故意调侃,就是想缓解一下心里的紧张情绪。 “屁话那么多!” 李全福则摆出哥哥的架势,哼道,“让你跟着走,你走就是了,少在这逼逼赖赖的!” “嘁,一点情调都没有!”李全发撇嘴。 李全宝赞同道:“他,你还不了解?从小就爱装正经,要不然,他怎么能够当那么多年大队长?” “你们两个有完没完?要是再这样话多,就赶紧滚回去!” 眼见李全福是真的生气了,两兄弟当即不再说话了。 不过,经过这么一番插诨打科,两人终于没有那么紧张了。 不多久,罗高华就带着他们来到了距离石沟大约一百米的地方。 “你们待在这里别乱走,我过去看看。” 嘱咐了一声,罗高华就握着枪,弓着身子,慢慢往前走了过去。 他脚上绑了柔软的草叶,踩在地面上,静寂无声,就跟猫科动物走路一样。 距离石沟还有三十米远的地方,他突然停了下来。 前方石沟里居然有野猪的惨叫声传来,听那声音,好像是一头小野猪发出来的。 昨晚上,果然有野猪群从这边经过! 罗高华心中一喜,当即更加小心谨慎地往前移动。 短短三十米远,他走了足足五分钟! 拨开身前的灌木,借助微弱的光线,他一眼就看到了躺在石沟里,奄奄一息的小野猪。 这是一头差不多才四五十斤重的小乳猪,嗷嗷惨叫着,声音很低微,而在它的旁边,是一头母猪,正在舔舐着它的伤口。 嗯? 就只有这两头野猪吗? 罗高华心中闪过一丝疑惑。 按照他前世掌握的经验,野猪往往都是成群结队地行动,除非是被驱逐的大公猪,才会单独行动。 其他的野猪,尤其是母猪和小乳猪,都会被猪群保护得很好。 除非是这个猪群死绝了,不然,不可能让一头母猪和一头乳猪单独离开猪群。 “难道周围还有其他的野猪?” 罗高华立即警惕地四处查看,却并没有看到其他的野猪踪迹。 “算了!先把这头母猪打下来再说!” 随后,罗高华不再犹豫,提起双管猎枪,瞄准了母猪的脑袋。 砰! 一声枪响,惊起山中无数飞鸟。 前方的母野猪则嗷嗷惨叫着,在原地乱撞乱跳,不多久,就歪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冲过去,而是趴在原地,等待了好一会,见前方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发生,这才慢慢往前面走了过去。 到了石沟,他抽出腰间的尖刀,先给母猪补了一刀。 从它颈部,一刀戳进它的心脏,顿时,猩红的鲜血汩汩流出。 接着,他又一刀戳进了小乳猪的心脏。 哗啦啦…… 陡然,山林中传来了脚步声,罗高华立即如同敏捷的兔子,躲进旁边的一块山石后面,同时,快速往猎枪里装填了一枚子弹。 他要随时保证双管猎枪里面有两枚子弹! “高华!” 不多久,他就听到石沟上面,有人在轻声呼喊自己。 听声音,好像是自己的老丈人。 他当时就有点火大了。 心里知道老丈人是担心自己,毕竟,刚才枪响了,但他还是很生气。 这也是他一直都不想找帮手一起进山的原因。 “我在这!” 罗高华深吸几口气,等李全福、李全宝和李全发也从上面滑了下来之后,他才压住心中的怒火,沉声道,“我不是跟你们说了,让你们待着别动吗?你们为什么不听?” 三人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低着头,像个认错的孩子。 李全福低声道:“我听到了枪声,又听到了野猪的尖叫声,怕你出危险……” 罗高华语气严厉道:“爸,我知道你们是担心我,但进了山,尤其是这种老深山,随时都可能出现危险,所以,必须谨慎再谨慎!接下来的时间,千万别再乱跑了!” “知道了。” 从未见过罗高华如此严厉,李全福是真的意识到了错误。 “算了,让你们待在这儿,你们肯定待不住。” 罗高华突然想到三人都是第一次进深山打猎,心里肯定充满了好奇,再加上,他们原地待着也不一定安全,还不如就让他们跟在自己身边算了。 反正手中有枪,不会靠猎物太近,危险性还是能够可控的。 “你们就跟在我身后吧,但千万别说话,另外,像我一样,在鞋子上绑上柔软的草叶,这样能最大程度地减轻走路的响动。” 听说能够跟着一起行动,李全福三人脸上都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接着,三人快速找了草叶绑在鞋子底部。 罗高华缓慢向前走去,发现自己昨天布置的陷阱,几乎全都被触发了,都有血迹留下。 他当即顺着血迹,慢慢往前走去。 李全福三人跟在他身后,学着他的样子,谨慎地四处查看,却并没有看出什么东西来。 深山里,光线暗,地面都是枯枝败叶,想要寻找野猪的血迹,其实并不容易。 越到后面,野猪身上的伤口就会结痂,再也不会流血,想要找到它们的踪迹就更难了! 不过,这对于罗高华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他前世就专门学过如何寻踪、跟踪、拟踪的本事,即便野猪的踪迹突然断了,他也能在脑海里模拟出野猪的行踪,正确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大约走了五百米之后,前方果然没有了野猪的踪迹,李全福三人都有些沮丧,而罗高华只是安静地思考了几分钟,然后就往前面的一个山洞,钻了进去。 “野猪在山洞里?” “老猎户不是说,野猪洞尽量不要钻吗?” “高华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我们跟着就行了。” 李全福三人靠在一起,慢慢钻入山洞,眼中都有怀疑之色。 第59章 完了,上当了! 钻入山洞,他们更加疑惑了。 这个山洞的洞口小,但洞内却比较宽敞,至少容得下四个人并排着走,地面是柔软的泥土地面,但地面上除了罗高华刚刚走过去的脚印,却没有野猪脚印。 洞内也没有野猪的气息。 “这里面应该没有野猪吧?” “我觉得没有。虽然我不懂打猎,但野猪的脚印还是能够认出来的。之前在外面还能偶尔看到野猪脚印,这里却什么都没有!我实在搞不懂,高华为什么要钻进来?” “你们两个能不能不说话?” 三人的声音都非常小,小到只能靠在一起才能听清楚。 显然,他们都怕再次激怒罗高华,以后再也不带他们进山了。 “咦?你们看,前面好像有光亮!” “这个山洞是前后贯通的?” “你们说,高华是不是故意走这个山洞,包抄近道?” “有这个可能!” “他怎么知道这里有山洞?又怎么知道钻过这个山洞,就能找到野猪?” “你问我,我问谁?” “我也想知道!” “如果这次真的能够找到野猪,我觉得高华将来肯定能够成为狩猎高手!” “我不期待他成为什么高手,只要平平安安就行!” “嘁,三哥,你太没意思!” 往前走了大约两百米,三人看到了前面的亮光,当即又小声议论起来。 李全福之前还在呵斥李全宝和李全发,让他们别说话,此刻,却也忍不住参与讨论起来,实在是罗高华的行为太让人想不通了。 罗高华只听到轻微的脚步声,没有听到他们的说话声,并不知道他们已经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实际上,这个山洞确实是他前世发现的。 不过,他之所以会钻进来,是因为他通过对野猪踪迹的分析,判断出,野猪群有可能就在这个山洞的背后。 他记得,在这个山洞的背后,有一个烂泥塘。 野猪受了伤之后,往往都会在烂泥塘里滚动,一个是增加自身的防御,另一个,也是烂泥塘中的某些物质,可以加快它们身上伤口的愈合。 从山洞钻出来之后,他果然看到在山洞下面的烂泥塘里,有十几头野猪在里面滚来滚去。 他没有第一时间举枪瞄准,而是在观察到底是哪几头野猪是受了伤的野猪。 他准备先猎杀没有受伤的野猪,而受了伤的野猪可以留在后面再猎杀。 为什么呢? 因为一旦枪响之后,受了伤的野猪跑不快,自己完全可以追上去补枪! 就在他认真观察的时候,李全福三兄弟走了过来。 第一眼就看到了下面烂泥塘中的十几头野猪,他们当即石化了一般,一动不动。 直到罗高华拉了拉他们的裤脚,他们才连忙趴了下来,然后一脸惊奇地看着罗高华。 罗高华摸了摸自己的脸,小声道:“你们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脸上有花吗?” 李全发笑道:“你的脸比花还好看!” 李全福斥道:“老五,别一天没个正行!”随后对罗高华道,“我们都很好奇,你怎么知道野猪在这个山洞的后面?” 罗高华呵呵一笑,没有解释。 主要是解释不清楚。 李全福三人则以为是猎人的秘密,不能多问,于是都立即选择闭上了嘴巴。 “我等一下会连开两枪,到时候野猪会受到惊吓,到处乱跑,我会去追击那些受了伤的野猪,你们就待在这里。我没有喊你们之前,你们绝不能离开这个山洞,明白了吗?” 罗高华再次嘱咐。 “明白。” “放心,这一次,我们绝不会再乱走。” “你去吧,小心点,我们等你的信号!” 三人连忙保证。 罗高华举起猎枪,瞄准了其中一头母猪。 砰! 砰! 连着两声枪响。 罗高华对自己的枪法还不够自信,为了以防万一,他对着同一头野猪,连开了两枪。 那头母猪惨叫着倒在了血泊中,其他野猪则受到惊吓,立即四散而逃。 其中有四头野猪跑起来的姿态很怪异,显然之前受过伤,没有办法跑快。 而其他的野猪则飞奔而走。 罗高华快速退出弹壳,装填两枚新子弹,然后,飞快地冲出了山洞。 固定的目标,他都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击中,更别说,这些移动的目标了,所以,他果断放弃了那些没有受伤的野猪,只追击那四头受了伤的野猪。 其中一头野猪估计是受伤最重,跑了没有多远,就停了下来,身上不断有鲜血流出,惨叫不断。 砰! 砰! 罗高华稍微瞄准了一下,就开枪了。 又是两枪连发。 那头野猪终于停止了惨叫,像是解脱了一般,倒在地上。 罗高华快速换上子弹,继续追击。 没想到,这次这头野猪非常的凶残,突然调转身子,向罗高华快速冲了过来。 速度之快,如同离弦之箭,一点都不像是受了伤的野猪。 罗高华来不及多想,找到一棵大树就飞快地爬了上去。 嘭! 这是一头大公猪,眼见罗高华爬树了,它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以更快的速度撞击在大树上。 大树剧烈摇晃,罗高华差点就被撞击得掉了下去。 嘭! 然而,就在罗高华刚刚稳住身形,大公猪又一次疯狂地撞击在大树上。 罗高华急忙死死抱住大树的树干,不敢松手,不然,他就会被撞下去。 一旦被撞下去,他就完了! 他的力量虽然很大,能够随意举起三百五十斤的重物,但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跟野猪正面对抗的能力! 尤其是一头发狂的大公猪! 大公猪一次又一次猛烈地撞击大树,罗高华被震得很难受,感觉五脏六腑都移位了,却始终不敢松手,更别说寻找机会开枪了! 只能这么僵持下去,看谁先放弃。 不得不说,野猪的耐力是真的可怕,足足撞击了十多分钟,大公猪都没有放弃,力量也没有小多少。 幸好罗高华的力量也足够大,能够一直抱着大树不放手,要是换一个人,估计早就双手脱力,被震下去了。 这一次,罗高华算是真真切切地感受了一回,什么叫打猎的危险! 大公猪又撞击了几分钟,眼见大树一直没有被撞断,树上的人类也没有被震下来,又抬头看了看树上的罗高华,它突然转过身去,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走了。 机会来了! 罗高华立即调整好姿势,双脚勾住树枝,双手抬起枪,正要瞄准大公猪,却见大公猪突然掉过头来,以更快的速度撞击过来。 完了,上当了! 罗高华瞬间大脑一片空白,这头大公猪太狡猾了! 第60章 怎么搬回去? 有前世二十年赶山的经验,罗高华已经把野猪想得足够聪明了,但此刻,他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野猪的聪明。 确切地说,他低估了这个时代野猪的聪明。 因为前世的野猪,没有了虎豹熊狼的威胁,几乎已经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再加上,野猪被列入保护动物,猎人也不敢猎杀它们,所以,它们的求生欲会降低很多,凶狠程度也会降低。 而这个时代的野猪不同。 它们时时刻刻都面临着生死危机,自然会被逼出可怕的凶性。 砰! 罗高华来不及多想,随意开了一枪。 嘭! 大公猪吓了一跳,想要转身就逃,但它之前冲得太凶猛,根本来不及转身,在惯性使然下,它庞大的身躯狠狠撞击在了大树上。 罗高华直接被震得掉了下来。 幸好,下面是枯枝败叶,而且,他距离地面只有两米高一点,要不然,他这么一摔下来,非摔伤不可! 来不及查看伤势,罗高华一掉下来,立即就爬了起来,眼见野猪就在旁边,他也似乎被激起了浑身的血性,抽出腰间的尖刀,对着野猪就一阵猛捅。 也不知道捅了多少刀,感觉身下的大公猪没有了反抗之后,他才停了下来。 就发现自己全身都被猪血染红了! 直到确认这头大公猪已经死透了,罗高华才一屁股坐在地上,一阵阵后怕袭上来,让他感觉浑身酸软无力,不由得躺在了地上。 几分钟后,他才恢复了力气,然后快速装填子弹。 继续去追另外两头受伤的野猪。 既然要请全村的人吃肉,那就必须多猎杀几头野猪。 好在,剩下的两头野猪都没有跑多远,而且,都很轻松就被他猎杀了。 他随后把李全福三兄弟叫了过来。 三人看到他浑身是血,都吓得面色一白,急忙询问他受伤了没有。 罗高华连说没有,他们还是不相信,直到罗高华在他们面前转了好几圈,让他们摸遍了全身上下,他们才确信罗高华确实没有受伤。 “我都说了,这些都是野猪的血。”罗高华苦笑道。 “打猎还是太危险了!”李全福心有余悸道,“高华,我劝你以后还是别打猎了,你现在可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了,你要是出点事,你让她们怎么办?” 罗高华:“放心吧,今天确实是大意了,以后我会更加谨慎的!” 李全福也知道劝不动罗高华,只能幽幽一叹,然后就跟着罗高华去抬野猪了。 看到一具具野猪尸体,他们的担忧慢慢变成了惊叹。 李全宝:“高华,你这狩猎技术也太可怕了,居然一下子猎杀了五头野猪!” 李全发:“四哥,你会不会数数?这里是五头,之前还有两头呢!” 李全宝眼睛瞪得像牛眼:“天呐,那就是七头野猪?!我们四个人能够扛回去吗?” 李全发:“我们生产队每年杀的年猪都没有这么多!这要是全部扛回去,绝对能够引起全村的轰动!” 李全宝突然看向李全福,说道:“三哥,我们村都发了肉,其他村要不要发?他们也都是我们大队的队员……” 李全福道:“还真以为我是活菩萨?每个人都发么?就算是我们村,也不是人人都有猪肉发。那些平时就跟老子作对,爱说老子坏话的人,这一次都不发!” “这些野猪肉又不是生产队的,这是我女婿冒着生命危险打回来了,那肯定是老子说了算!” “霸气!” 听了李全福的话,李全宝,李全发和罗高华都对他比了比大拇指。 这就是李全福。 他因为是大队长,会在乎村民的情绪和看法,但他不是圣母,不会在乎所有人的。 四人快速把七头野猪尸体都汇集在了一起。 一头小乳猪,大概四十斤左右。 两头母猪,每一头都差不多有一百八十斤左右。 两头黄毛野猪,每一头大约一百斤左右。 两头大公猪是最重的,尤其是差点撞伤罗高华的那一头,达到了可怕的三百斤! 另一头,也有两百四十斤左右! 全部加起来,差不多一千二百多斤! 就凭罗高华四人是没有办法把这么多野猪弄回去的。 “我本来打算就猎杀三头野猪就够了,却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一下子猎杀了七头!”罗高华抓了抓后脑勺,“要不然,我在这守着,你们回村去喊人来搬?” 李全福摆摆手,“不用喊人,我们辛苦点,多跑几趟就是了。” 李全发:“高华,你是不是瞧不起五叔?我跟你说,五叔打猎的技术没你好,但这膀子力气绝对不输给你!” 李全宝:“你五叔这话是个实在话,我们五兄弟里面,就数你五叔的力气最大了,所以,等一下,让你五叔多扛两趟就扛回去了。” 李全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交给我就是了。” 随后,他就去旁边砍了几根木棍和一大堆藤条回来。 三兄弟一起动手,把七头野猪都绑了起来。 “高华,你不用动手,我们三个来扛就行了。” 李全发直接挑起两头母猪就走了。 这两头母猪加起来有差不多三百六十斤重,李全发竟然挑着就走,果然力气大得惊人! 李全宝的力气也不少,挑着两头黄毛野猪就走了,加起来也有两百斤。 李全福准备去挑剩下的两头大公猪,却发现根本挑不动,而且,这两头大公猪都太重了,他就是单独扛也扛不动,最后只能扛起那头小乳猪走了。 罗高华便留在这里看着剩下的两头大公猪。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李全发和李全宝回来了。 李全发:“这头最大的公猪太重了,我一个人扛不动,四哥,你跟我一起抬吧。” 李全宝:“没问题。” 罗高华拦住他们,“四叔,五叔,你们去扛那头轻一点的公猪,这头重的交给我。” “啊?” 两人一愣,“高华,你开玩笑……” 不等他们说完,罗高华就将那头最重的大公猪扛了起来,就像是扛起了一座小山,依然显得很轻松,两人不由得震惊得目瞪口呆。 高华的力气这么大吗? 他的身材看起来也不强壮啊?相反,还有点单薄,竟蕴含了这么大的力气? 过了好一会,两人才回过神来,连忙抬起最后一头公猪,快步追上了罗高华。 第61章 准备分肉 当李全福看到罗高华扛着三百多斤的大公猪走来,也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全发看到李全福的样子,当即笑道:“哈哈哈,三哥,是不是傻眼了?你是不是也没有料到高华有这么大的力气?” “我还说我是咱们家的大力士,现在看来,这个名号要给高华了。” 李全宝:“这说明你老了!” 李全福:“我确实没有想到高华有这么大的力气,走吧,我们赶紧回去。” 罗高华:“爸,稍微等一下,我还要去另一个地方看一看,你们在这儿等一下。” 李全福:“你还要去打猎?这次的猎物已经够多了……” 罗高华:“放心,不是什么大猎物,就是野鸡野兔之类的,是我昨天放的套子,当然,也有可能什么都没有。” 一边说,他一边跑了。 到了小水潭上方的平地上,他快速看了一遍。 收获还不小。 估计是这边的草籽非常的丰富,非常适合野鸡和野兔等小动物生存,再加上罗高华放置的套子都很有特色,也很有经验,都是在野鸡和野兔经常出没的路径上。 也就是老猎户口中所说的兽道! 罗高华没有停留太久时间,也没有继续布置陷阱,把所有被套住的野鸡和野兔提起来就走了。 一共有六只野鸡,三只野兔! 算得上是大丰收! 李全福三兄弟看到他提着一大堆的野鸡和野兔回来,再次对他的狩猎技术感叹不已。 当他们把所有猎物都扛回村里,果真,引起了全村的轰动! 尤其是那些经常打猎的人,看到如此多的猎物,一个个既佩服又好奇,纷纷向罗高华请教打猎技术。 罗高华呵呵一笑,并没有多说什么,只说是自己运气好。 那些经常打猎的人自然明白这是罗高华的托词,但也理解他不传授技术和经验的行为,毕竟,这都是人家吃饭的本事,怎么可能轻易说出来? 除了把小乳猪和野鸡野兔留在家中,剩下的六头野猪,李全福都让人抬去了大队部,然后就让人全村喊话。 “所有村民赶紧去大队部集合,大队长要给咱们分野猪肉啦!” “罗高华猎杀了六头大野猪回来,赶紧去大队部分肉啊!” 喊话声,从村头喊到了村尾。 所有村民听了之后,全都激动了起来。 一个个急忙拿出家里的篮子或者锅碗,跑去大队部集合。 孙友林听到消息,不禁撇了撇嘴,“玛德,李全福这狗东西是越来越懂得收买人心了!还有罗高华那个吃软饭的,有什么好嘚瑟的!” “死老头子,你少在这里放屁了,赶紧拿着篮子去排队吧!”他老婆骂道。 “你懂个屁!以我的身份地位,我需要去排队吗?”孙友林哼道,“你信不信,要不了多久,自然有人给我把肉送来!” 他老婆:“我信你个大头鬼,你不去我去!你以为现在还是以前么?你忘了,罗高华把你骂得吐血的时候了?他还会怕你,巴结你?” 说完,他老婆就提着篮子走了。 孙友林气得胸口痛,“你回来!你个死老婆子,连你也不听我的了?” 这时,孙国峰也提着篮子从旁边屋里走了出来。 孙国峰结婚之后,就跟他们分家了,但住的地方就在他家隔壁。 “爸,你少说两句吧!你只是跟李全福和罗高华有仇,又不是跟野猪肉有仇,不拿白不拿!我就准备去拿坨大的肥的!” 孙国峰说完,也走了。 孙友林一听,有道理,也连忙下了床,穿上鞋,去了大队部。 李建仁的妈听说有肉分,跑得比谁都快! 其他跟孙友林家走得近的村民,也都纷纷来到了大队部。 李全福早就把村里的杀猪匠们都喊了过来,一个个正在给野猪刮毛,开膛破肚,然后把内脏、瘦肉、肥肉、骨头分离开。 “我们村有六百多户人家,这里差不多有一千斤野猪肉,每一户大概能够分到一斤五两肉!” 就在杀猪匠们处理野猪的同时,李全福站在大队部的台子上,大声说道, “家里有七十岁以上老人,有三岁以下小孩的,可以优先分一些肥肉,另外,这段时间做事积极认真的,可以另外分一些内脏或者骨头。” “还有,那些跟我作对的,骂过我的,你们赶紧离开,我今天不会给你们分肉!” 听到这话,大部分村民都不禁低下了头。 有些脾气暴躁的村民,当即大叫了起来,“李全福,你什么意思?这野猪肉又不是你家的……” 李全福哼道:“这野猪肉确实不是我家的,是我女婿家的,但我能帮他做这个主!要不要我把他喊来?” 那人继续吼道:“你这是公报私仇!这些野猪肉明明就是生产队的……” “放你妈的屁!” 李全福大骂,“这是我女婿进山去打回来的,什么时候成了生产队的了?” 那人反问道:“你女婿是不是生产队的人?” 李全福:“是又怎样?” 那人:“既然是生产队的人,那他打回来的猎物,是不是属于生产队的?要知道,我们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生产队的,都是集体的!如果你说这些野猪肉不是生产队的,是罗高华私人的,那我就要问一问,他是不是想走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路线?” 李全福:“……” 论乱扣帽子,从混乱时期走过来的人,绝对是最厉害的,没有之一! 恰好这个时候,罗高华来了。 他原本只想过来看看热闹,毕竟,全村一起分肉的场面,他也有四十多年没有见过了。 听到那人的叫嚣,他黑沉着脸,来到了李全福的身边,大声哼道:“不管你怎么狡辩,这些野猪肉都是我弄回来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既然是我弄回来的,那我爸就有权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他说不给你们分,就不给你们分!你们要是不服,可以去公社告状,反正,你们当中这样的小人多得是!” 那人大怒,“你骂谁是小人?” 罗高华:“我就骂你了,你想怎样?” 李全福踏前一步,“你们难道不是小人吗?跟老子作对的时候,嚣张至极,现在又厚着脸皮来分肉,你们不是小人,谁是小人?” 李全财,李全宝,李全发等人也都站了起来。 还有一些坚定支持李全福的村民,也都纷纷怒视那些人。 第62章 脸皮太厚 这时,孙友林慢吞吞地来到了大队部的空地上,那些人立即像是找到了主心骨,纷纷向孙友林告状。 孙友林听完之后,来到了大队部的台子上。 看了看李全福,又看了看罗高华,撇嘴道:“你们这一招很不明智啊!你们明知道全村有那么多人都曾在背后骂过你们,你们还敢来大队部分肉,你们是想拉起更多的仇恨吗?” 李全福霸气道:“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跟我作对的人,骂我的人,就没有肉吃!” 孙友林哼道:“你以为大家都稀罕吃肉吗?” 李全福伸手指了指大家,冷笑道:“稀不稀罕,你自己看不到吗?” 孙友林一时间没话说了。 李全福转头看向村民,大声道:“我还要告诉大家一件事,后天晚上,我家里要给我的四孙女办满月宴,愿意来的就来,别的不说,肉肯定是管够的!” 平时就跟李全福走得近的村民,顿时眼睛又是一亮。 而那些跟李全福不对付的村民,脸上的神色则更加阴郁了。 “大队长,我们也就是背后说了您几句坏话,但平时做什么事情,我们还是很支持您的,您看,我们能不能领肉?后天晚上,能不能去参加您家的满月宴?” 突然,有一个村妇开口问道。 李全福想了想,笑道:“如果只是背后骂了几句,我可以原谅!但以后绝对不能再骂了,要不然,我会让你把肉吐出来!” “不会了,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那村妇开心得连连摆手。 李全福高声道:“凡是跟我作对的,骂我骂得厉害的,你们可以走了!那些没有骂过我,或者只是背后骂了两句,以后再也不骂了的人,就赶紧排队,我们要开始分肉了!” 呼啦啦…… 随着李全福的声音落下,一大群村民立即开始排队。 只有少数几个人,很有自知之明地站在原地,既没有走,也没有排队。 “有什么了不起!谁还吃不起肉么?” 这些人中,有人愤愤不平。 但他说这个话,明显底气不足,要不然,他早就走了。 之所以还留在这里,不过是期望李全福和罗高华不会把事情做绝,因为,他发现平时跟李全福作对的有些村民,也在排队。 他们就想看一看,这些人能不能领到肉。 全村分肉的场面确实很壮观。 罗高华站在台子上,看着众人领到肉之后,脸上都流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不由得也笑了。 这个时代的人,其实很容易满足。 一颗糖,一块肉,就能让他们高兴好久。 其实,人的欲望简单一点,少一点,会更开心一些! 一个个村民领到肉之后,都向李全福和罗高华表达了感谢。 不久,轮到了建仁妈。 “你好意思来领肉?”李全福盯着她。 建仁妈面不改色,笑道:“大队长,我可没有跟您作对,也没有骂过您,我对您向来都是非常敬重的……” 李全福:“你说这个话,你信吗?” 建仁妈:“我信啊!” 李全福:“……” 罗高华也同样一阵无语。 没想到,这世上还真有如此脸皮厚的人! 李全福深吸一口气,直言道:“你走吧,我今天不可能分肉给你!” 建仁妈当即尖叫道:“为什么?我对你那么忠心,不仅是我,就是我全家人都对你忠心耿耿,你说东,我们绝不敢往西,你说上刀山,我们绝不下火海……” 这小词一套一套的,也不知道她从哪儿学来的。 李全福却听得无比反胃,挥手道:“滚滚滚,说了不给你分肉,就不可能给你分肉!” “哎呀!大队长,你不能这样做人啊!言而无信……” 建仁妈当即开始撒泼。 她家已经有好几个月都没有见过荤腥了,今天好不容易有免费的野猪肉分,她已经打定主意,就是不要这张老脸,也必须拿到肉。 只是没想到李全福竟然这么讲原则,说不分就不分。 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她只能撒泼。 可她还是低估了李全福的原则性,只见李全福一挥手,立即就有民兵上前,把建仁妈拖走了。 “你们放开我妈!” 李建仁冲了过来,“不分肉就不分肉,有什么了不起!李全福,罗高华,你们两个狗东西给老子等着!你们能够杀野猪,难道老子就不能?” 说完,他就带着他妈走了。 回到家没多久,他就不知道去哪儿借了一把猎枪,就进山去了。 大队部这边,分肉还在继续。 凡是曾经跟李全福作过对的村民,都被李全福轰走了。 一个个对李全福充满了怨恨,同时又无比羡慕那些分到肉的村民,心里也很后悔,早知道会有今天这个局面,以前就不该跟李全福作对。 眼见李全福如此不讲情面,凡是跟他作对或者骂他骂得比较厉害的村民,都纷纷主动离开了。 但还有人想要浑水摸鱼。 其中就有孙国峰和他妈。 “李大队长,跟你作对的是孙友林,不是我,骂你的人也是他,我可从来没有骂过你,你看能不能给我分点肉?” 孙国峰的妈谄媚地笑道,“你放心,拿了肉回去,我绝对不给孙友林吃,馋死他!” 李全福和罗高华听得目瞪口呆,还能这样? 李全福细细一想,孙国峰的妈好像还真没有怎么骂过他,平时是一个很老实忠厚的妇女。 “行吧,给你一斤肉,记住你的话,绝对不能给孙友林吃!” 李全福同意给她一斤肉。 除了故意恶心孙友林之外,也是想到孙友林是副大队长,即便平时不对付,但毕竟还要一起共事,不能做得太绝。 “谢谢,谢谢,我就知道李大队长最大度,最好了!” 孙国峰的妈连连感谢。 哪里有半点老实忠厚的样子? 李全福脸上一阵发烫,感觉自己看人真是不太准! 接下来,轮到孙国峰的时候,不论他说什么,甚至说出跟孙友林断绝父子关系的话,李全福也不再相信,直接挥手让他离开! 等所有村民都分完肉之后,发现还剩六个猪头,一百多斤肉! “这些怎么办?”杀猪匠们问道。 李全福:“把它们全都搬回我家去,正好后天可以用来招待客人!” 分肉大会结束了,有人欢喜有人愁。 有人感恩戴德,也有人恼羞成怒,各种骂声不断。 李全福和罗高华都不在乎,他们正在全力准备后天晚上的满月宴! 第63章 程 上次办庆祝宴,因为就只有罗高华一人张罗,显得很匆忙,各项准备都不是很充分,而这一次的满月宴,则是全家人齐上阵。 尤其李全福参与进来之后,规格一下子就提升了一个档次,必须做得面面俱到! 为此,李全福还专门写了一个举办满月宴的章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宴席阶段和收尾阶段。 每一个阶段,他都做了详细的安排,每一个步骤和细节都考虑到了,也都落实到了每一个人的身上。 比如准备阶段的借桌椅板凳、借碗筷,他安排了四个侄儿子负责。 这年头,家家户户的桌椅板凳、碗筷都不多,所以,每一次有人家要举办宴席,都会四处挪借。 为了便于事后归还,会在桌椅板凳背面写上名字。 这件事很繁琐,而且,都是力气活,所以,选了四个年轻小伙子。 又比如写请帖,他请了村里的民办教师来写。 民办教师的一手蝇头小楷,非常不错。 用红纸当请帖,配上民办教师的字,看起来就很正式,很有仪式感。 罗高华看到老丈人递过来的章程,不得不佩服老丈人的办事能力,不愧是当了多年大队长的人,做事就是认真细致! 他当即表示赞同,并连连称赞。 李全福摆了摆手,“好听的话就不用多说了,既然你没有意见,那我们就按这个章程来办,我接下来就去找相应的人手帮忙。” “不过,凡是来帮忙的人,等宴席结束之后,都是要给一份谢礼的,你打算拿什么当谢礼?” 罗高华知道村里有这样的规矩。 现在家家户户都穷,所以,谢礼一般都是花生或是面条,条件好一点的人家,就给鸡蛋当谢礼。 等以后家家户户的生活变好了,谢礼就变成了方便面或是肉。 再后来,就变成了生活用品和一个红包! 罗高华没有直接说自己的看法,而是反问道:“爸,您觉得用什么当谢礼好?” 李全福道:“我们今天分了肉,村民都知道你打猎厉害,如果还是像以前一样,拿点花生或是剩菜的话,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我的意思是,每人送点肉,你觉得呢?” 罗高华也有这样的想法,当即点头道:“好,就按您说的来。” 李全福:“如果是送肉的话,那你明天还要进山,至少打三头大野猪回来才行。” 罗高华:“没问题。” 李全福:“明天,我就不跟你进山了,我在家请人做准备,毕竟后天晚上就要开席了,我们必须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免得让人笑话。” 罗高华:“好,那我明天还是喊上四叔和五叔进山。” 李全福:“对了,公社那边,你有没有想要邀请的人?我明天让国山老师一起把请帖写好。” 罗高华:“有黄主任,朱部长,吴排长,还有国营饭店的侯叔……” 李全福把名字记了下来,然后又添加了几个自己要请的人。 两翁婿聊了许久,才把事情全部敲定。 砰砰砰! 夜里,全家人都睡了,突然听到有人焦急地拍着他家的院门。 李桃花推了推身边的罗高华,“高华,是不是有人在拍咱们家的院门?” 罗高华不久之前,才给四丫换了尿布,此时睡得正香,转过身来,搂住李桃花的身子,咕哝道:“这大半夜的,谁会来敲门?不管他,继续睡!” 砰砰砰! 这时,外面又响起了拍门声。 李桃花再次推了推罗高华,“高华,要不然你还是去看看……” 正说着,就听外面响起了李全福的声音,“谁呀?半夜三更的不睡觉……” 院门外,传来一个妇人焦急的声音,“大队长,快开门,我有急事求您!” 李全福点燃煤油灯,然后打开了院门,惊讶道:“陈春兰?!你来干什么?!” 陈春兰,就是建仁妈。 她此刻双眼通红,神情焦急,抓着李全福的手臂,就跪了下去,“大队长,您一定要帮帮我!我求您了!” 李全福吓了一跳。 这时,陈秀菊披着衣服,从房里出来了。 看到陈春兰跪在了李全福面前,也吓了一跳,急忙跑过来,拉住陈春兰,“春兰妹子,你这是干什么?” 陈春兰哭道:“秀菊嫂子,我家建仁下午拿着猎枪进山,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我去找了其他的猎户,请他们帮忙去山里找一找。” “他们都去山里找了,却没有找到,都说我家建仁有可能进深山去打猎了,而他们都不敢去,就让我来求一求你家女婿。” “我知道我以前做得不对,不该跟你们家作对,更不该骂你们,但我家建仁还是个孩子,求你们救救他!” 李全福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而是问道:“你家建仁什么时候学会打猎了?” 陈春兰:“他哪里懂打猎,不过是看到你们下午不分给我家野猪肉,他有点看不过去,就想争一口气,就找他三爷爷借了猎枪就进山了。” 李全福:“既然他那么有骨气,那他肯定不会有事的,你回去吧。” 陈春兰一怔,“李大队长,你这是什么意思?” 李全福:“我的意思是,你回去等着吧,你儿子很快就会回来了!” 陈春兰不太理解,问道:“你怎么知道?” 李全福淡淡一笑,道:“你家建仁是个有骨气的好孩子,也是个争气的好孩子,肯定不会有事的!他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肯定是在猎杀大家伙!说不定,很快你家就不缺肉吃了!” 陈春兰隐隐觉得李全福是在讽刺她家李建仁,但又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自家孩子确实从小就有骨气,虽然最近变懒了,成了村里的二流子,但这也不是自家孩子的错,而是时代的错。 没看到村里,这些年多了不少二流子吗? 所以,在陈春兰眼里,李建仁依然是最优秀的孩子! 也许今晚真的像李全福说的,李建仁是在猎杀大家伙! 要不然,再回家等一等? 李全福眼见陈春兰的神色,就知道她信了自己的话,不禁在心里暗骂她一声蠢货,嘴里则继续劝道:“春兰,耐心等一等,孩子要成长总是要有一个过程!也许,明天你家建仁就扛着野猪回来了,从此,我们村又多了一个厉害的猎手!” 陈春兰被说得心花怒放,果真转身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