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资本家大小姐后,她被宠麻了》 第一卷 第1章 穿了 穿了 “你个杀千刀的!我说了不要逼闺女嫁人你不听,这下好了,差点赔上咱梨梨的性命,我可怜的闺女哟” 姜清梨头疼欲裂,刚醒过来,就听见一阵哭闹声。 “秋月,梨梨醒了。”被戳得踉跄后退的中年男人突然瞪大布满血丝的眼睛,惊喜道。 听到这话,王秋月的哭声戛然而止,她赶紧心疼的坐到床头抱起姜清梨:“梨梨,妈的乖宝,咱不结婚了,咱现在就去和沈厉离婚……” 姜清梨还有些迷糊,她疑惑地看向四周的环境, 斑驳的土墙上挂着1976年的月份牌,一个面容憔悴的中年妇女正扑在她身上哭嚎,身上褪色的蓝布褂子打着补丁。 大量陌生记忆突然涌入脑海,原主姜清梨(和她同名同姓),是一个资本家大小姐。 原主因父母即将被下放,仓促嫁给了出身贫寒的军人沈厉。 可这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既嫌弃沈家土坯房漏雨,又怨恨父母"抛弃"自己,竟在新婚不到三个月就撞墙嘎了。 殊不知这个穷军人可是隐藏的大佬,后世呼风唤雨的那种!! 姜清梨: 原主这脑袋是被炮弹轰过吗? 那可是将来手握重兵、跺跺脚能让四方震动的军界巨擘! 现在居然被她……不,被原主当成破落户嫌弃? 王秋月心疼姜清梨,闺女从小就体弱多病,现在又撞了墙,见她发愣,以为她还在难受,连忙把她按回床上。 “梨梨,你先躺着,妈去给你打个鸡蛋补补。” 说完,她转头瞪向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男人:“看什么看,还不过来烧火。” “哦。” 男人红着眼睛摸了摸姜清梨的头发:“梨梨乖,爸爸去给你烧火煮鸡蛋,你好好歇着。” 等人都走了,姜清梨才有心思梳理此刻的情况。 不出意外的话,她是穿书了。 穿成了她昏迷前看的一本年代里,男主的前妻姜清梨。 因为名字和她一模一样,所以姜清梨记忆犹新。 在原著里,原主就是个炮灰小角色,作者只用了寥寥几笔就交代完了。 资本家出身,体弱多病,结婚没几天就撞墙而死。 她环顾四周,土坯房、老式木柜、掉漆的搪瓷缸……处处透着七十年代的朴素气息。 再看地上那双精致的红皮鞋,以及刚刚原主父母的谈话。 姜清梨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从小就是个虎头虎脑的孤儿,因为活泼好动,院长妈妈都是把她当男孩养。 而这原主,想必是一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大小姐,否则父母怎会对她如此小心翼翼! 想到这,姜清梨拿起桌上的小镜子,想看看现在的自己到底长啥样。 结果—— “卧个了大艹?!” 姜清梨手一抖,差点把镜子摔了。 镜子里的脸圆润肥大,双下巴若隐若现,胳膊粗壮,腰身……一层又一层。 这叫……体弱多病??? 姜清梨嘴角忍不住抽了抽,这和她以前肤白貌美大长腿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爹娘的滤镜太可怕,原主真太幸福了,有这样疼爱她的爹娘,居然还身在福中不知福,作天作地。 原著里,姜清梨从小被父母宠坏了,不仅毫无生活常识,而且性格还刁蛮跋扈。 要不是这样,也不会才和男主结婚三个月就吃不了生活的苦撞墙自杀了。 在这个年代,资本家可是人人喊打的“黑五类”,动不动就要被拉去批斗、下放。 (请) n 穿了 可原主的父母,宁愿自己吃苦,也要把女儿嫁给军人,不就为了让她逃离被下放的苦难日子吗。 结果呢? 原主不仅不领情,还闹自杀! 姜清梨把自己目前的情况分析了一遍,现在嫁给军人老公对她来说绝对是最好的。 况且,里男主现在虽然只是个生产科助理员,但未来可是会立军功、步步高升的大佬! 所以,她得抱紧这条金大腿! 正想着,王秋月端着一碗红糖鸡蛋水走了进来,眼眶还是红的,显然刚哭过:“梨梨,你咋样了?头还疼不?” 姜清梨抬头,看着这个满脸心疼的妇人,心里一阵复杂。 原来被人疼爱是这样的感觉! 姜清梨鼻头一酸赶紧接过红糖水,乖巧道:“妈,我没事了。” 她从小就是孤儿,不知道父爱母爱是什么东西,既然老天让她代替姜清梨,那她一定会好好对待原主的亲生父母的! 里,原主死后,原主的父母好像最后也郁郁而终了…… 听到女儿乖巧的话语,王秋月突然僵住了。 她颤抖着手摸了摸女儿的脸,眼泪"唰"地流下来:“天杀的沈家人!他们是不是不给你饭吃?梨梨这脸盘子都小了一圈!!” 王秋月快心疼起死了,吃了多少粮食才养了这么些肉,嫁进沈家才没几天,硬生生磋磨没了一大半。 姜清梨:? 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肉嘟嘟的脸颊,又低头看了看依旧浑圆的腰身。 这具身体少说也有一百六十斤,王秋月是怎么看出她“瘦”的? 这爹妈怕不是对“瘦”有什么误解??? “砰!” 灶膛旁的姜长江气愤的一拳砸在炕桌上,震得茶缸里的水溅出老高:“老子这就去找沈历算账!敢饿着我闺女,当年要不是我……” 话没说完,王秋月突然狠狠踩了他一脚,屋里顿时陷入诡异的沉默。 姜清梨敏锐地察觉到不对劲。 里只说原主父母为了保全女儿才把她嫁给军人,但现在看来,这桩婚事似乎另有隐情。 “爹,当年怎么了?”她故意问道。 “没、没啥!” 姜长江眼神飘忽,突然一拍大腿,“对了!你张婶子昨天还说,胖媳妇旺夫!你看村头老刘家,媳妇二百斤,去年都当上生产队长了!” 王秋月连连点头:“就是!你这样的才有福气!沈历那小子不知道珍惜咱就换一个!” 姜清梨: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肉乎乎的手背,上面还有四个可爱的小窝窝。 行吧,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胖=福气,没毛病。 看着她又低下了头,王秋月赶紧安慰道:“梨梨别怕,一会我和你爹陪你一起回去收拾东西,这日子咱们不过了,就算爹娘饿死,也绝对不会再让你受一点委屈……” 看着明显比之前憔悴了的父亲母亲,姜清梨一阵心塞。 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除了沈历,还有谁能护得住一个资本家的大小姐? 想到这,她一下坐起来,坚定道:“我不离婚,之前是我不懂事,我现在觉得沈历也挺好的!” 看着好像一夜之间就懂事了闺女,姜长江欣慰了抹了把眼泪。 闺女能想通自然是好事! 要是实在不行,他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给你讨个说法。 第一卷 第2章 人嫌狗弃 人嫌狗弃 就这样,姜清梨在父亲母亲疼爱的眼光中,拿着二十颗鸡蛋抱着粗布包袱坐着牛车回了军属大院。 鸡蛋用稻草层层隔开,摸上去还带着母鸡的余温。 这年头物资紧缺,吃饭都是靠粮票,父亲母亲在下放的这种情况下能攒出二十个鸡蛋实属不易。 刚到军属大院,姜清梨就听见了里面小声的议论声。 “哎呦喂,你不知道,沈家那个媳妇今天一大早就被她父母接走了,这会还不知道是生是死呢!” “我呸,死了活该,她在这的这几天不是蹭吃就蹭喝,还得小姑子给她做饭,简直是不要脸。” “这算什么,昨日里,我可是看见那肥妇把裤头都丢给沈小花那丫头洗,啧啧!” “哎,这沈历本来就可怜,结果还摊上这么个媳妇,真是造孽啊……” 听着众人的聊天,姜清梨嘴角抽了抽。 三个月前,姜长江收到了下放的通知,为了不连累女儿,两人不知怎么弄的,竟然给原主找了个兵哥哥。 此人就是男主沈历。 说起这门亲事,原主起初是不愿意的。 沈家的情况实在令人望而却步,沈父腿脚不便,母亲常年卧病,全家老小都指望着沈历那微薄的八十元月薪过活。 更让原主难以接受的是,沈历还有个九岁的妹妹要抚养,在她眼里那就是个十足的拖油瓶。 而沈历本人,书里是这样介绍的: 野战部队闶阆师侦察连副连长(上尉军衔)。 作为部队里最年轻的连长,凭借过硬的军事素养和排雷技术闻名全团,曾多次凭借经验化解突发险情,荣立二等功! 1974年边境发生冲突,他为了掩护战友右手中弹负伤,伤愈后因身体条件无法继续高强度排雷作业,被调至安平县人民武装部生产队担任助理员,军衔保留,分管武装部下属的"五七养殖场"。 当然,在原主眼里,沈历就是个得罪了上面被下派的残疾小兵,根本不知道,这个小兵以后会重新返回野战部队而且一战成名,当然,这是后话。 原主每每想到要嫁给这样一个“残废”,就觉得委屈至极。 若不是害怕跟着父亲下放要去田间地头干农活,她是断然不会点头的。 新婚之夜,原主一看到沈历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疤,就尖叫着把他赶出了新房。 而沈历之前在野战部队没有时间谈恋爱,调职后又因为受伤了没人敢嫁,就这样,快三十岁了还没结婚 沈家二老见儿子年近三十终于成家,对这个儿媳百般迁就。 可原主非但不领情,反而变本加厉地作威作福,对公婆不仅呼来喝去,对年幼的小姑子沈小花也是动辄打骂。 那场寒酸的乡下喜宴上,原主当着全村人的面捂着鼻子,嫌弃公公身上的“沤烂味儿”,哭闹着要回城里去。 殊不知,她嫌弃的这位“残废”丈夫,曾经是令敌人闻风丧胆的战斗英雄。 沈历是最后一个调职的,当时军属大院已经没有位置了,多亏老连长念及旧情,特批了一间闲置仓库给这对新婚夫妻。 原主到了这里,是祸害不到沈历的家里人了,但她却开始嚯嚯大院里的军属。 原主懒惰,不愿意做饭,整天端着海碗闻着味串门,专挑饭点掀人家锅盖。 (请) n 人嫌狗弃 七十年代物资匮乏,家家户户都在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可原主却丝毫不懂得收敛,每次都大快朵颐,全然不顾他人难处。 有些军衔不高的干部,靠微薄的津贴勉强维持全家温饱,被原主这么胡吃海塞几顿,家里孩子都得跟着饿肚子。 起初,大伙看在沈历平日热心助人的份上,都选择了忍让。 然而,原主却越发胆大妄为。 就在前几日,军区院里即将临盆的张绣娘,攒了好久准备补身子的老母鸡,竟被原主偷偷顺了去炖汤。 直到别人找上门,沈历才知道自己的媳妇闯了多大的祸! 为了给原主收拾烂摊子,沈历从银行取出自己存了多年的积蓄,买了米面粮油,挨家挨户的去给大院里别的军属赔礼道歉。 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整个院子里的老老少少看见原主都躲着走,失去了蹭吃蹭喝的来源,原主哪里受得了这“委屈”。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她竟一头撞向仓库的砖墙,结束了荒唐的一生。 天杀的,这是什么极品! 姜清梨在心里暗骂,想要在这大院里立足,首先得扭转大家对“恶毒媳妇”的印象。 她深吸一口气,在心里默念了十遍“茄子”,硬是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这才推开大院的门,扬声喊道:“大家,我回来了!我这有鸡——” 话音未落,只听“嗖嗖”几声,原本在院子里唠嗑的军属们瞬间化作数十道残影,紧接着便是“霹雳哐当”的关门声。 眨眼间,热闹的院子空无一人,只剩几片枯叶在风中凄凉地打了个转。 “……蛋。” 姜清梨举着手里那篮鸡蛋,笑容僵在脸上,最终只能苦涩地扯了扯嘴角,拎着篮子往记忆中的“家”走去。 真就活成了,人嫌狗弃。 说是家,实在是抬举了这地方。 别的军属分的都是两间、三间的正经屋子,而沈历因为是最后一个住进家属院的,住的只是个改造过的小仓库。 灶台和床铺之间就隔着一片发黄的布帘,转个身都能碰倒油盐罐子。 前几日,婆婆刘晓荷担心她不会做饭,特意让沈小花过来帮忙。 可原主非但不领情,反而觉得小姑子是来监视自己的,竟抄起扫帚把小姑娘打得浑身淤青! 想到这里,姜清梨不由得叹了口气。 推开门,一股混杂着腐酸与尿骚的浊气便从门缝里窜出来。 眼前的景象比姜清梨记忆中的还要糟糕! 这间十来平米的屋子活像个垃圾场,连个下脚的地儿都难找。 地上到处都是垃圾,蔫巴发黑的菜帮子和霉变的瓜子壳,几只苍蝇嗡嗡地打着转。 没有清洗的衣服扔得到处都是,单人床上那条蓝条纹床单早被汗渍浸得发黄,被褥胡乱卷成个油亮亮的团。 最怵目的是墙角的尿桶早泛了黄渍,骚臭味混着霉味直往人鼻子里钻,熏得人脑仁疼。 这屋里要是点根烟,怕是连火苗都能被这股浊气给压灭了。 老天爷,你这个玩笑开得也太大了吧? 简直天崩开局啊…… 第一卷 第3章 嫂子……竟然会笑? 嫂子……竟然会笑? 对于一个有着严重洁癖,自我管理十分自律,且对生活品质要求极高的医学院实习生,这个挑战也太大了吧? 突然,灶台下面一个小小的身影听到动静蹭的一下站了起来:“嫂,嫂子……” 沈小花正蹲着烧火,见姜清梨突然回来,吓得手忙脚乱,灶灰抹了一脸。 姜清梨鼻头一酸。 九岁的姑娘本该是长个的时候,却瘦小得像根豆芽菜。 破旧的裤子打着补丁,露出的手腕细得仿佛一折就断。 灶台上,一锅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糊正咕嘟冒泡,这就是小姑娘给自己准备的“晚饭”。 “咕噜——” 姜清梨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在寂静的屋子里格外清晰。 她活了三十三年,从未尝过饥饿的滋味,可自打穿到这具身体里,就只吃了两个红糖鸡蛋。 况且原主这身量平时肯定没少吃,这会儿一日三餐都没吃啥正经东西了肯定饿得发慌,此刻她只觉得胃里空得发疼,喉咙干涩得像是塞了一把沙子,连吞咽都带着刺痛。 听到这声音,沈小花怯生生地开口:“嫂、嫂子,饭做好了……我、我帮你盛出来?” 她声音压得极低,像是生怕惊扰了什么。 嫂子心情不好的时候最爱骂人,骂得又凶又难听,沈小花已经挨过太多次,与其干站着等骂,不如主动找点活干。 姜清梨哪好意思让一个小姑娘伺候自己,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来……” 谁知话音刚落,沈小花竟吓得后退了一步,脸色发白:“嫂子,我没翻你东西!我中午来了就在外头待着,等到饭点才进来做饭的……” 姜清梨一愣,这才想起原主嫌弃沈小花是乡下丫头,从不让她进屋,只准她在饭点进来做饭。 等自己吃完,还得逼她洗完碗…… 看见小丫头战战兢兢的模样,姜清梨心里一酸,连忙放柔了声音:“你别怕,我就是想自己盛……” 可沈小花哪里敢信? 她飞快地舀了一大碗玉米糊糊,双手捧着递过来,声音发颤:“嫂子,小心烫……” 碗里是黄褐色的粗粮糊糊,混着几片墨绿色的野菜叶子,黏稠寡淡,光是看着就让人毫无食欲。 可姜清梨实在太饿了,否则她绝不会碰这种东西。 她勉强尝了一口,粗糙的玉米面刮得喉咙生疼,野菜苦涩无盐,吞咽都成了折磨。 可一抬头,却见沈小花正盯着她手里的碗,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她觉得难以下咽的东西,却是这个时代最底层的人赖以活命的粮食。 姜清梨沉默了一瞬,缓缓把碗放回桌上。 “啪嗒。” 碗底轻磕桌面的声音让沈小花浑身一抖,膝盖一软,差点跪下去。 姜清梨扯了扯嘴角,心里发苦。 她明明什么都没做,小丫头就怕成这样……原主到底有多恶毒,才能把人欺负到这种地步? 她站起身,声音淡淡的:“我没胃口,你自己吃吧。” 说完,她转身往外走,可刚迈出两步,身后传来沈小花惊慌失措的声音—— (请) 嫂子……竟然会笑? “嫂、嫂子!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你别生气……” 姜清梨脚步一顿,回头看去。 小丫头攥着衣角,指节发白,眼眶红红的,像是随时要哭出来,却又死死咬着嘴唇不敢出声。 她只是想去打盆水,把这脏得发臭的屋子收拾干净,否则她真是一秒都待不下去。 可谁知道,小丫头却误会了。 姜清梨深吸一口气,努力扯出一个温和的笑:“小花,嫂子刚刚在娘家吃过饭了,不饿,你自己吃吧。” 沈小花猛地抬头,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见了鬼。 嫂子……竟然会笑? 下一秒,她的小脸唰地白了。 完了! 昨天自己偷偷多喝了一碗粥,肯定是被嫂子发现了! 等嫂子回村,一定会告诉阿爹阿娘的! 不行,她得先回家把这事和阿爹阿娘说清楚,想到这里,沈小花浑身一颤,赶紧把碗里的粥喝完:“嫂子,那我回去了……” 姜清梨望着她单薄的背影,突然想起记忆里沈小花每天做完饭都要再徒步两三个小时走回村里,第二天再来。 一个九岁的小姑娘每天步行十多公里竟然就是为了来给她做饭,姜清梨自己都觉得造孽。 她本来想让沈小花明天不用来了,可是若自己现在贸然改变,别说小姑娘,恐怕原主那便宜婆婆和公公又得多想。 想到这,她微微一笑:“你今天在这住下吧,反正你大哥也不回来……” 那个男人自从上次原主偷老母鸡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也是,原主这么丢脸,换谁会喜欢…… 听到这话,沈小花愣住了,嫂嫂竟然会主动留宿? 一想到不用摸黑走三个小时的山路她就动摇了。 但是沈小花哪敢,上次自己肚子疼,想在这里打地铺嫂子都生气了,还和大哥吵了一架,她不想因为她,再让大哥和嫂嫂吵架了! 想到这里,沈小花还是识趣地摇摇头:“不了,我还得回家喂鸡呢……” 小丫头说完再也不敢看姜清梨,刺溜一下钻了出去。 望着消失在黑暗中的小小身影,姜清梨抬手按了按突突跳动的太阳穴。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啊…… 来不及多想,她推开后门,一阵微凉的晚风拂面而来。 院子里的水井静静立在那儿,井沿上还挂着几滴未干的水珠,显然不久前有人用过。 她拎起水桶,打了一桶清水,转身回到灶台前。 就着刚刚沈小花做饭留下的柴火,她又烧了满满一锅热水,热气蒸腾,厨房里渐渐暖和起来。 紧接着姜清梨翻箱倒柜,终于在柜子后面找出了一个落满灰尘的大木盆。 该洗的东西也不少,蚊帐、被褥、枕套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衣服。 她一股脑儿全丢进木盆里,打算明天再好好搓洗。 接下来,她拧了块湿抹布,从灶台到桌椅,从柜子到暖水壶,每一处都擦得锃亮。 锅碗瓢盆在清水里滚过一遍,终于褪去了油污,露出原本的瓷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