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似落》 第一章花落(前卷) 每天一更,库存不多,现写现卖,大家多多鼓励,我才更的快… ** 今年四月,我和靖流回到了阔别十来年的繁城,说是十来年,实在是因为我对自己离开这里究竟有多久没有确切的概念。 对我来说,这座城市留给自己的,除了梦境里灰蒙蒙,定格如同旧时伦敦一般般雾霾的,黑白照片般的剪影,实在缺乏其它更为具体的影像,但当我看着机窗外不断变得生动的城市时,竟有五分的惊讶,惊讶于这座城市沐浴在鲜嫩的春光里所反射的耀眼光芒,那一条条的街道,一座座雄伟的建筑物,一片片的绿地湖泊,怎地让人越看越觉得是个风流温柔的去处。 因此摇了摇坐在一旁靖流的手,目不转睛地望着窗外愈发清晰的城市景色,半带惊诧地问:“怎么和我印象中完全不一致?原以为是那种重度污染的工业城市。” 耳畔先是传来他翻动报纸的声音,接着是漫不经心地回答:“这几年政府开始花钱治理环境污染了,不过呢,原先也不像你想的那么糟,应该是太久没回来的原因。” 我默然,只是一个劲地盯着窗外,心里,竟然第一次对自己即将展开的新生活,有了种不曾的预期。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想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的这句诗正好用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 伸到大衣口袋里掏了一半钱包的手因为司机干脆的离去而停在那里,这才想起这里不是生活了十几年的国外,而是繁城,在这里可以用方便的移动支付,也不需要为别人额外的服务,譬如说帮忙搬运行李而支付小费。 好心的司机,路上听到我们是如此长的时间才第一次回国的游子,就自告奋勇地帮着把几箱行李抬进了我们的新家,等我回过神时,车子已经绝尘而去,只听得一声喇叭声,勾勒出司机大哥憨厚的外表和乡音极重的热情谈吐,因此我的手最终空空地抽出口袋,只是笑着,对着那渐远的车挥了挥,心里,又开始好奇,繁城,你究竟是座怎样的城市? 我站在自家的院门口,等着出租车走远,一回头,看见靖流正倚着门对我笑。 我也笑,这一路顺风顺水,繁城比想象中的好了太多,心情也因此轻松起来。 不禁想起回国前与靖流的激烈争论,只因我已经习惯原本的生活,没想过有朝一日再回这座生养过我,却无比疏远的城市。 只因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它让你变得懒惰,变得保守,变得固执,可是对我来说却更为特殊,只因之前莫名的创伤-直接成因就是一场惨烈的车祸,它让我失去了太多,因此变得极度惶恐,恢复的那段时间,我对周围一点点细小的改变都极度敏感--病房里的椅子一定要朝向第一扇落地窗的方向,被子,一定要抚得整整齐齐,见不得除了白色以外的花出现在花瓶里,我的床头只能放不超过叁瓶药,还有就是,不能有镜子,或者任何反光的东西。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自己真像一只刚出生就被暴风雨吹落了鸟巢的幼崽,惶恐地对着陌生的世界嘶叫着,却根本不知道自己脆弱到只需别人轻轻那么一踩,就可以与这个世界告别,甚至在生命真正开始之前。 是的,那时的我就是一只失了家园,跌得粉身碎骨的雏鸟,如果不是因为靖流,还有他背后强大家族的支持,我早就不该存在了。 腰际传来他强壮手臂渐渐收紧的感觉,我于是垂下双臂,顺势靠在他的肩头,轻轻说:“也许,你是对的。” “那是,我什么时候错过?”他笑答。 夕阳下,我们静静相互偎依,身后是我们的新家,一座两层的青砖斗拱小别墅,透着浓浓的江南风情,不是真的古物,却仿得有模有样。 靖流本不喜欢这种披着古物的现代产品,但我却第一眼相中了它,我喜欢它地处幽静,喜欢他水磨方砖的四方院墙,喜欢院子里植入的高大青柏,更喜欢一弯碧水环绕,静谧悠然的风情。 “这不正是我们要的吗?恬淡安静的生活。”当初我是这样说的。 靖流瞥了我一眼,半晌,方答:“只要你高兴就好。” 如今看来,一切都是这么的和谐,我们的旅途,我们的新家,我们在繁城的第一天。 看来,未来会是不错的。 第二章形婚 这文慢热,但喜欢虐心文的应该爱看,比如我本人就是,做好清汤寡水的准备,肉,有,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知道大家接受程度如何,我BT,必须承认… ** 晚上,我开始一件件地将行李里的衣物取出放好,东西不多,只是一些必须带的带了过来,那边的房子里保留了我们十来年生活的大部分物品,而这里,清一色都是新的,除了我的东西,只因我是个习惯了习惯的人,不能轻易改变,因此行李里的,九成以上都是我的直属物品。 正用心收拾,听到外间靖流用家乡话电话的声音,应该是和婆婆报平安,却不知为何,一向甚少生气的他竟然压低声音,没好气地说:“这事我来做主,你们就当什么都不知道就好!”听到这里,我不经诧异,手上的活也不经意停了下来。 靖流是不知道我听得懂家乡话的,只因当初我遭受的车祸过于惨烈,甚至影响了我大脑的语言功能,恢复后,除了能听说最普通的普通话,却丧失了听说家乡话的本领,更遑论外语了,靖流曾经打趣我,说我一夜间就把祖国多年的精英教育忘了个精光,而且,连看家的本领也给丢了,不过万幸的是,还留了那么一种最普通的,否则真是要变成原始人类了。 我们的家乡话不是那种变异的普通话,而是与粤语闽语一般,不是生来就学,后天极难听懂,也许是这么多年过来,我脑子里的这部分记忆终于有了苏醒的迹象,因此这几年间,耳濡目染自家先生与家里人的电话交流,竟然慢慢听懂了他们之间的对话。 靖流啊靖流,他怎么也想不到,最不想让我知道的,我还是渐渐知道不少,当然,支离破碎的信息,他们本就不敢多谈,而我,也选择了缄默。 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也不想太过刻意去改变什么,只是这么多年来,未能给他生下一子半女,这实在有违当初我们在一起的初衷,可也不知怎地,竟然也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走了下来,如今,俨然是老夫老妻了。 我还在胡思乱想,靖流已经推门进来,我听到声音立刻收了心思,手上慢慢迭着衣物,按平,一件件放好,直到他走过我,听到床陷下去的声音,然后,他低低说了句:“晚了,明天收拾吧。” 我仍然垂着眼,平平答道:“就好了,你那还没打理好?” 他哼了一声,我的心一紧,复而自嘲了一下:“沉嘉洛,你在怕什么?那么久过去了,你还是想逃避。” 于是我说:“你先睡,就来。” 谁想他立刻起身,来到我跟前一把拉起我,一打横,又将我抱起来,瞬间,满眼都是他放大的笑容。 靖流喜笑,他说过他这样的人,还有什么看不开过不去的,所谓知足者常乐,说的就是他这种,而且他笑起来很好看,年轻几年,曾是阳光般灿烂,带着一丝丝智慧狡黠,配着本就清秀的五官,用流行的话,就是个清新文艺青年,如今已过而立,风雨沉淀了些,凝练的气质让他更加有男子气概,越来越有几分荧幕大众情人的味道了。 他抱着我上了床,然后细心地开始帮我脱去双腿的假肢--那场事故留给我的又一纪念。 我靠着床头,默默看着他熟练地一气呵成,半晌,不知为何却觉得有些心酸,到底是我害了他,还是他害了我?还是我们明明知道在一起是一件无聊到极致的选择,却依然固执地走了这么久?而如今,每每看到他如此细致体贴的一面,我都会心生愧疚,明知他也一样,却忍不住想,如果放他自由,他还是有机会幸福的。 谁想他竟头也不抬就仿佛猜到我心中所想,只说:“别多想,早点睡。” 说完,移身过来亲了我的额头一下,然后把假肢放到床边,转身倒了杯水,让我就水吃完了药,再将轮椅放到一侧,拉了窗帘,离开前,仍是那句:“晚安。” 待他走后,满屋子的漆黑却让我意外地安静下来,每个晚上,我们例行的公式都是这样,终究他过不了自己那关,我也过不了我的,可是他的原因再明显不过,而我的,却始终是个谜。 作为当事人的我,也觉得自己最初的17年过得太过神秘,转念一想,当时的自己屁大一点,总不会做出什么十恶不赦,通敌卖国的大奸大恶,可如果不是这样,却又为何落得丧失记忆,双腿小腿截肢的凄惨下场?那不该是罪大恶极的人才有的报应吗? 因此我这后来的十几年人生,过得实在因循守旧,谨小慎微,只求这样普普通通,守着一方终老,至于其它,终究是奢想了。 想着想着,最后还是想到孩子的问题上,我已经30了,不能不想,孩子该要的还是要,这也是我们,回国的一个重要原因。 叹了口气,如果实在不能做正常的夫妻,那么人工受精或者领养,就是我们唯一的选择了 第三章领养 此文慢热…男主…嗯…再等等 各位亲,看得好就点收藏评论给我些打赏也是极好的,会更的快些… ** 翌日,当我在鸟儿的脆鸣声中,以及晴好的,早已偷偷撒入多时的春日暖阳中醒来时,第一个反应,竟然还是早餐是咖啡面包,或者牛奶麦片,面包店还等着我去打理,走完一遭后,赶着回来的路上买些菜类,要在靖流回来前做好晚饭。我的头脑里,全是这些琐碎平常的事务,难怪我的华裔闺蜜文裴雪要说我是个庸常劳碌的命。 庸常劳碌,可能是裴雪之类职场精英,情场老手,将生活过的锦上添花的女子所不屑的。 她不能理解我的事业选择,因为我虽有国外名牌学府的金字文凭,却舍弃不用,退而做起了平凡蛋糕店的老板娘,因为我虽有几分不能忽略的小姿色,却选择了崔靖流这样看似很好的男子,她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我的生活中如此多的条条框框,简直如柴可夫斯基笔下的套中人,将自己牢牢套在一些连自己都不明白的规则框里。 可是,她却仍然是我最好的朋友,只在我们大学同寝时,那一次她撕心裂肺的失恋之后,自那时起,不知为何,就对我死心塌地了。 我甚至都不记得当初自己安慰了她什么,但却记得她那天说的废话,比之前两年间我们朝夕相处说的都多,大抵是因为我这个人寡情无欲,再惨烈的故事到了我这,就如同光进了黑洞,霎时没了影踪。 也许当时的文裴雪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黑洞来吞没她所有的哀伤,更何况我是个守口如瓶的人,秘密在我这里简直如同进了瑞士保险库,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心高气傲如她,却渐渐与我靠拢,到了现在,水到渠成地变成了所谓的闺蜜。 我起身,仔细地穿好假肢,再迎着晴好的朝阳,拉开了白色纱帘,欣赏了一会院子里欣欣向荣的春色,浅浅的草皮,却是最好的青绿色,还有返青的柏树,和柏树上肆意跳跃鸣唱的鸟儿,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我不免俗套地伸了个懒腰,心情大好。 客厅里的钟已经指向十点,看来是一个好觉睡过了头,想起昨天靖流说过要去学校报道,不禁摇摇头,自己又失职了啊!不过也没关系,他想必是高兴还来不及,我在繁城的第一天,表现的如此之好,连我自己都惊讶呢。 我晃悠到厨房,拉开冰箱,果然那人留了果汁和面包给我,于是我拿了托盘,坐在向阳的餐桌边,一点,一点地撕着面包,间或一口清爽的果汁,真是觉得人生不过如此。 当钟表时针又走过一个格时,我才懒懒退下睡衣,拉开昨夜整理的差不多的衣柜,里面,清一色湖蓝,黑的衣物,我的食指从它们上面一一划过,最后选了一套湖蓝色的百褶吊带配黑色雪纺衫,再加上一条黑色的外裤。 穿好后在镜子里左右审视了一会,不错,千篇一律,却也不出半分差错,虽然总被指责说能引起视觉疲劳,可我却觉得这两种颜色百穿不腻,以至于我的生活用品,除了这两种颜色,也就只有白色而已。 文裴雪分析过我对这两种颜色偏执的原因,她说:“喜欢黑色,大概因为你遭受过那样大的变故,黑色沉寂却能让人安心,可以理解。可是湖蓝呢?这种颜色比天蓝深,比紫色浅,也正是介于生机与神秘之间,沉嘉洛,你隐藏着许多不能说的秘密哦。” 我轻笑,裴雪也许是对的,但我本人却无从求证,一场车祸,隔断了我和自己前半生的联系,但是也只有我知道,那亮丽的湖蓝色,在第一次看到时,便如同一根针扎入我的眼中,再也无法拔除,就那样恋上了,强烈到毫无原因。 正如同我许多其它凭空而来的爱好--我做各类的芝士蛋糕,我临摹各类名家的隶书,我喜欢在阳光下对着蒲公英一类的植物发呆,我还常常想起些莫名其妙的钢琴曲,然后就买各个版本的来听,尤其钟爱巴赫,除此之外,我对西式古建筑好奇,却又喜欢中式古典诗词。 这些不相关的,甚至是对立的兴趣爱好,每每让我怀疑车祸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失意加脑震荡这么简单,我是不是有些人格分裂?真真说不清道不明。 想着想着,突然想起有关再开一家蛋糕店的打算,但是靖流似乎不太赞成,他认为我们住的地方过于偏僻,而国内如果想开一家能够生存下来的蛋糕房,一个中心的地段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而他不想我天天开车几十公里穿梭于乡村城市之间,所以回国之前并未做这方面的准备,而我则认为万事开头难,先把生活稳定下来,蛋糕店吗,终究还是要开的。 而我对繁城的适应,已经在第一天来到这里时表现的淋漓尽致,毕竟是生长在此处的人,走了再久,忘了再多,根还是不变的。因此,有可能的话,我也会在为首要任务奔波的同时,打听一下蛋糕店的选址问题。不过,firstthingfirst,今天,我要去的地方,才是最重要的。 开了半小时的车,来到了本市最大规模的儿童福利院,迎接我的是已经电话网络打过多次交道的马院长,福利院设施完备,孩子们在返青的绿地上玩的正起劲,怎么看,都是一所相当正规的机构,并不像国外网站上一些领养父母说的那样,看来中西对于“福利”这两字的理解真是有所差异。 马院长又重新打印了几份孩子的资料,与我一一核对,我自二楼的院长室向外望去,随着她的指点一一了解那些熟悉却又陌生的名字,清一色的女孩,这就是我们此番回国的首要任务。 我和靖流都想要一个小女孩,但是这并不与我们打算要自己的孩子相冲突,只是,自己的孩子尚在协商阶段,而我们心理上,早已做好有那么一个孩子的准备,领养,因此成为很好的选择。 在国外,如果想要通过正规途径收养一个孩子,光是走完那些冗长的申请手续,再加上等待,就是个遥遥无期,而回国,一切变得容易许多,尤其我们想要的是女孩,回来,让我们有了许多选择。 我仔细听院长对每个孩子的介绍,眼睛,随着她的指点饶有兴趣地绕着每个被提及的孩子打转,坦白地说,我想要的,正是那种一眼对味的,但是这次,似乎没有什么太大惊喜,因此我客气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马院长点了点头,也表示理解。 送我离开时,瞧出马院长的欲言又止,因此开诚布公让她询问,只听她最终还是问出那个问题:“沉小姐,你们夫妻都是身体健康的正常人吧?收养,真是像那些外国人一样,只是想要个热闹的大家庭吗?恕我直言,我们国人对于血缘的看法,与外国人完全不同,如果您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会怎么看待收养的孩子呢?” 我点头,思索片刻后,无比认真地回答:“是的,我承认血缘的重要性,正是因为与我有血缘关系的近亲之人都已离世,才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多开枝散叶吧,马院长,我是个孤独的人,怎么都不会嫌孩子多的。” 她吃惊地望着我,似乎后悔问我这样一个问题。 我摇摇头,当初跟文裴雪说我家里人死的死,亡的亡,剩下的就是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时,她也是这样的表情。 同情,我不需要,因为本身不觉得有什么好同情的,只是孤单是真的,如果和靖流始终走不到那一步,那么,这个领养的孩子,就会成为我的一切,也是完全属于我的一切。 我希望她能明白我的认真,虽然,不太确定是否表达清楚了自己的想法 第四章同学 如果我说,繁花是一本披着正剧外衣的小黄书,你们会信吗?真的很慢热啊!但是呢,前戏做得好,‍高­‎潮‎­​才会更持久,对吧?喜欢‎‍肉‌­文‌的,可以看我另外一本NP情节的《云袭风翔传》,嗯嗯,飘走… ** 回程途中,看看时间还早,还是忍不住往城里走了一遭,之前查过繁城的几个可以立脚的商圈,这次,捡了个离家最近的地方,一片新兴的,中高档楼盘林立的生活区做考察对象。这片区域中有个还在招商中的shoppingpza,规模品牌都是上档次的那种,我临时约了其中的一个项目经理,他带我走了走还处在装修收尾阶段的商场内部,然后又大概谈了谈价格,看着时间已经不早,我留下了资料,记好了笔记,赶着回去。 也就是与对方告别,转身离开的刹那,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一回头,发现叫我的是个职业套装穿着,面相十分干练清爽的女人。 我努力地从记忆中寻找对方的影子,可是不出意外,什么也想不起来。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困惑,主动上前自我介绍,透出几分熟人的亲密姿态:“沉嘉洛,你果然还活着。” 我苦笑,是啊,难不成你大白天见鬼了?这样说话。 她又自作主张地给了我一拳,道:“都说你失踪了,唉,当年是怎么回事啊?就这样不声不响地走了,还有那个崔靖流,也和你一起消失了,说,是不是你俩丢下卓少私奔了?” 我看着她绽放笑容的脸渐渐僵硬,估计是因为我完全冷淡的反应,她最终有些招架不住了,只说:“老同学难得见面,走,请你喝杯咖啡。” 我不动,低头看了看她拉住我手臂的手,淡淡道:“对不起,早该跟你说,你认错人了。” 她的表情瞬间如同泼了油彩般精彩,结结巴巴地反应了半响,才蹦跶出几个字:“不可能!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像的两个人?” 我镇定地抽出手臂,想了想,道:“抱歉,该走了。” 转身离开时,听着她在后面叫:“沉嘉洛,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啊?真是的,怎么就这样走了,至少留个名片啊!” 我越走越快,待等完全听不到对方的絮叨才慢下脚步,想了想,看来高中时的我真不是无名小辈,是因为和靖流这样的好皮囊在一起厮混的原因?还是刚才那女子口中,所谓我与靖流以及那个卓少之间狗血的叁角关系? 想到这里,不禁觉得十分可笑,我与靖流?还有另一个男人?那么,究竟是谁和谁,谁又是第叁者呢?看来靖流也曾用我打着幌子,干自己真正想干的勾当啊! 卓少?再一想到这个称谓,浮上记忆的是从不兴趣财经的靖流,两年前拿回家中的那本《财富》,里面,大书特书的一篇专稿,就是关于一个姓卓名音梵的男人的丰功伟绩,国内年轻一代最出色的企业家,如何将家族事业缔造成国际帝国的神话,如何如何出色,如何如何了得,如何如何之类。 我大概只翻了几页,从这些张扬的溢美之词之中,只能记住的是那男人过于犀利的眸,待靖流回来时,我扬了扬手中的杂志,问:“这是你喜欢的类型?” 他拿下那本杂志,笑了笑,道:“没,正好看见,小时候的邻居而已,直的不能再直了,真是令人心碎啊!” 我瞅了他故作痛苦的表情一眼,心道:“假话。” 看来当初自己的直觉是正确的,崔靖流啊崔靖流,原来你的曾经,是遗落在了那样一个男子身上,果然,还是有你的范儿的。 (这章好短,下章补吧) 第五章良人 回到家中时,已经是万家灯火了,但是我们的小区由于地处僻静,又都是别墅,因此只能用黑灯瞎火来形容,让刚从繁华中走出的我十分不习惯。一开门,菜香扑鼻,崔靖流围着围裙正在满头大汗地折腾着,我放下东西,也前来助阵,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去福利院了?看上了?” “没,暂时没有。真人和照片感觉还是相差许多的。” “这事急不得,确实得找个投缘的。” “你今天去学校报道的怎样?” “院里开了个欢迎会,搞得我这叁流的建筑设计师倒是不好意思了。” “唉,我说你们叁代建筑世家,到了你这,算是毁的干净啊。” “谁说的,应该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打我家老爷子弃建筑从政来,我家就成为了御用包工队,老爷子就是御用包工头。” 那倒是,不过你连御用包工头都当不上,整一个败家子。对了,什么时候去见你家里人?丑媳妇也得见公婆啊。 “别了,又不是不知道你是谁,也不是不清楚自己的儿子是个怎样的情况,这些虚礼,犯不着,也不想让你受这份累。” “那就多谢了。” “娘子客气。” 我俩一来一回,气氛如同普通夫妻般平和温馨,但是,心知肚明的是,这完全是时间沉淀下来的感情,如同新婚第一天,我还在惴惴不安怎么处理传说中的初夜问题,他已经倒在身旁,呼呼大睡,然后第二夜,第叁夜,直至和我完全分房,也只有在我被噩梦惊醒时,才会借靠一下他的臂膀,其余大多数时间,我们是有明显的生活分界线的,但是,又可以一团和气地生活在一起,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今天去了趟城里,碰见了个熟人。我甩出这句话,仔细观察他的反应。 谁想他也不像想象中紧张,只顿了顿,问:“谁?” 我反而有些失望,心想他是蓄谋已久的,等我回来,估计就会慢慢解开尘封往事,但我反而不像失忆最初时那样好奇,却又想逗逗他,因而故作神秘地反问:“你猜?” 他嗤笑一声,甩了我一脸水珠:“装模作样,你能认识谁?” “你的老情人怎样?”我奸笑地回。 果然,他的脸有一刹那的煞白,转过身,慢慢擦了手,方道:“洛洛,别告诉我你现在有通灵的本事。” 我哑然,这这…这是什么情况?以我对靖流的了解,他刚才的反应是千真万确的,那么,他的话也是千真万确的,那么,那个卓音梵竟不是他的良人,那么,剩下的可能性只有-- 我? 如果现在有豆腐,我一定能一头撞死自己,如果是我,那么这里面真的有些误会了,想我观赏过金庸大师的《倚天屠龙记》后,都有忍不住将自己划归到灭绝师太门下的冲动,只因太过亲密的感情总让我不舒服,望而却步也好,懵懵懂懂也好,总之在我17岁往后的岁月中,不是没有出现过除了崔靖流以外的男人,但他们多让我连了解的兴趣都没有,比起来,我反而觉得崔靖流始终是我的最爱,并且始终不以为异。 “洛洛,回来了,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把你放在一个真空的罐子里,如果你想知道,就去找寻答案吧。”崔靖流又转身回来,十分认真地望着我。 我也望着他,半晌,忍不住先笑出声来。 “好了好了,我怎么想,你不会不了解的,赶紧吧,我要饿死了。” 第六章不见 求珠,求收藏,求评论,都求,上班码字,很不容易吧… ** 晚上,忍不住还是翻箱倒柜了一翻,记得是把那本杂志带了回来,当初的我竟然神经兮兮地也买了一份。 当然,初衷是隐约感觉到这姓卓的与靖流关系不一般,有备无患。 可当我拿到杂志的一刻,竟又失去了原有的兴致,如同我对其余的雄性一般,只是卷了卷带回了家,然后又鬼使神差地把它带回了国,此时突然想要翻看,找了许久,才在一个隐秘的夹层中抽出。 杂志的封面有点皱,却不妨碍男人棱角分明的脸孔,还有那双看了令人心烦的冰眸,似能用眼神掏走你的钱,正是我这种守财奴所不喜欢的。 于是才刚翻出,就又将它扔到一边,只是靠着窗,就着无边的黑夜,出神起来。 后来竟然就那样睡着了,梦里头一次出现了那对令我讨厌的眸子,怎么那么犀利,怎么那么寒冷,怎么那么的让人无所遁逃,梦里的我似乎被他盯得无路可走,因为灰蒙蒙的天空中只有那样一对巨大的眼睛,我跑啊跑,最后还是跑不掉。 一回头,我对着那对冰锥子嚷道:“行行行,都给你,就这些了,资本家真是夺命鬼!” 我经营小店所得收入的银行卡,就这样被灰霾的天空所吞没,然后我心痛欲绝,一声尖叫,惊醒过来。 “你都梦什么了?”谁想我竟然躺在靖流的怀里,星子般的眸作弄地望着我,唇边勾着浅笑,问。 “梦到被讨钱了呗。”我没好气地答,拱了拱身体,往他怀里钻了钻。 他搂住我,说:“没事,你老公我其它没有,有的就是钱。” 我哼了一声表示赞同,模模糊糊,又睡着了。 * 翌日,还是约了几家商家看铺面,最后一家看完,天光尚早,想起自己初高中就读的繁城实验中学就在附近,当然,这是通过靖流了解的信息,又想起昨日的怪梦,觉得有必要去查查是否有些蛛丝马迹,能够说明我和大资本家卓少是怎样勾搭上,以及又是怎样分手的…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最后的凄惨遭遇和这位卓少有什么直接关系,但是考虑到昨天那女子的短短几句言语,就能猜出在我消失在这片土地以前,我和他之间仍是有着某种世人所认可的关系的… 咳咳,就是男女朋友,或者准男女朋友关系? 那么,结局我是知道的,十来年不相来往,肯定是吹了的。 但是,这卓姓人毕竟太过犀利,和如此犀利的人来上一段风花雪月,对于才女或者财女来说可能比较靠谱,但是对于我这种不香不艳的野花来说,实在太不靠谱。 唉唉唉,以后一定要教育自家女娃娃,早恋危险。 我一边义愤填膺地想着,一边翻弄着手里泛黄的学校简报,十多年前的资料,已经脆弱到要用硬纸做骨架支撑,一页页磕磕巴巴地翻过去,实在找不到什么有营养的信息,大多都是报道一些时政要闻,学校教务动态,还有学术信息。 不能不说,这所繁城首屈一指的百年老校,还真是教育严谨,学习氛围浓厚,看来我当年真是贼胆包天,在一片大好形势下逆势而行… 想到此处,不禁双拳握紧,眼中仿佛是自己调戏那冰山美男的绮丽景色,转念一想,不对啊,那也要被调戏对象愿意不是? 一页页翻过,虽然没有任何关于我存在的信息,但是卓音梵的名字,还是多次反复出现的。 说信息没营养,只是因为他就是那种天之骄子类型,注定就是学生会主席,奥数冠军的命,看得我直打哈哈,这些不用查也能猜到个十之八九,你想吗,如果是个无名小卒,又怎能成就如今亚洲首屈一指的财富帝国? 翻到最后,也没出现任何关于我,或者我和他之间的信息,本以为会来个处罚通知,什么某某和某某风纪不正啦,私相授受啦啥的,谁知这所学校的学生实在老实得无趣,硬是一条处罚通知都没看到,更别说是我和他相关的了,唉,正史就是这样,一片风光。 还资料给档案室的时候,忍不住想调出自己当年的个人学籍资料,谁想那位戴螺旋镜片的大爷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我,只说私人信息非得本人通过正当方式申请后方可调阅。 而今天时间已过大半,眼看图书馆就要打烊收工,于是我抱着最后的希望,借出了当年的一份校刊,名曰铃兰,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当年那种寄托少年人春情思绪的休闲刊物。 但是可惜的是,就因为它的这种可有可无的身份,留下的,竟只有寥寥几份,残品而已。 但是翻了几份铃兰,却觉得这份刊物做得着实有趣,里面多是学生自己创造的东西,十来岁的少年们,想象力极为丰富,天文地理,文史艺术,无不涉及,竟不像我预料中的那样,只是一些哀怨的诗歌而已… 当然,还是有这类东西的,而且最让我气愤的是,其中的一个作者,竟是本人。 找了半天,原来我还真是存在过的,只是一节简短的诗,却暴露了我狼子野心的企图,真不知道当初自己的脑子是咋长的,只能说是青春期荷尔蒙分泌过量,才会傻呵呵地将那首后来随电影红遍大江南北的《见或不见》刊载在一份如此有思想深度的刊物上,浅薄如斯--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我“啪”的一声将纸页合上,用力程度几乎能将这样一份风中残烛的老古董立刻摧毁,引得旁边坐着的学生纷纷看向我这里,也许正是因此,我十来年不曾红过的脸,此时竟如火烧云般,熊熊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