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玄鸟传》 第一章 箕子东渡 寒风呼啸,飞雪飘摇。 白茫茫的荒原上,一支数千人的队伍正艰难前行。 队伍的首领是一位三十来岁的男子,他淡定地指挥着队伍,但内心却慌得一批。 就在今天早上,他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他成了商纣王的亲叔叔,箕子。 箕子,姓子,名胥余,官拜太师,因为封地于箕,所以世人称其为箕子。 历史记载,周灭商后,箕子带领五千族人往东迁徙,在胶州湾渡海,到达了一座半岛,他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国家,叫做“朝鲜”。 而现在,就是在迁徙的途中。 只不过历史书上简单一句话,现实中却充满血腥。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正是后世的山东半岛,这里靠近姜子牙的封地,齐国。 姜子牙得知箕子跑路,竟派出军队,一路上围追堵截,想要将他擒获。 胥余率领族人连番血战,好容易撕开一条生路,他在关键时刻竟然中了一箭。 箭上有毒,导致他昏了过去。 也正是因为这个契机,让自己从三千多年后灵魂穿越而来,取代了箕子,占据了他的身体。 当他醒来的时候,队伍正在风雪中艰难跋涉。 为了活命,他不得不爬起来,骑上战马,鼓舞士气。 好在他只是膝盖中了一箭,骑马不成问题。 唉,有点倒霉,好容易穿越了,却穿成了丧家犬,还被姜子牙追…… 被兵圣追啊,这能跑得掉吗? 他忍不住想要哀嚎:这是什么天崩开局啊! 他正在内心中长吁短叹,队伍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怎么停下了?”他哀……怒吼一声,驱马向前查问缘由。 “太师,前面是大……大海。”负责领军的南宫修回答道。 “大海?” 完了,等死吧。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胥余只觉眼前一黑,从马背上摔落下来。 关键时刻,他一抓马缰,摔落变成了滑落,虽然着地时一个踉跄,但因为他膝盖有伤,勉强也能圆得过去。 还好没丢脸,保持了风度! 胥余有些尴尬,他稳住身形,朝四周一看,却发现大家都目光灼灼的望着自己,神中充满了期待。 看着这些殷殷期盼的眼神,胥余的心中忽然涌起一股无奈之感。 既然命运把自己和这些人捆绑在一起,总不能坐以待毙,死在这荒原之中。 我得做点什么。 他观察着周遭的环境,心里不断地盘算着。 他一瘸一拐地朝前走去,越过陆地的界限,来到大海之上。 他扒开积雪,看见海面上已经结了厚厚的冰层,便叫南宫修过来,让他使劲在冰面上蹦了几下。 冰面纹丝不动,坚实无比,没有一丝要碎裂的迹象。 “看来,天无绝人之路啊!” 他转过身来,对着面前的数千之众,发布了他穿越后的第一道命令。 “把车给我拆了。” …… 把车……拆了? 众人一脸懵逼,仿佛都被风雪冻僵了。 过了好一会,人群中忽然发出一声大喊:“太师,不能拆啊。” 胥余定睛看去,发话的人是商人遗民中地位仅次于自己的景如松。 这厮是自己封国内主管占卜的祭司,说话很有些分量。 “虽然说天很冷,但这点木柴也解决不了什么。我们队伍中还有老弱妇孺,没有车,走不快,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周军追上了。” 木柴?这厮什么脑回路?我要做爬犁好吗? 胥余正想解释,忽然想起来,爬犁这种后世北方常见的交通工具,现在并没有诞生,强行解释的话,对方估计也听不懂。 得,眼见为实,我亲手给你做一个先。 胥余叫了几个人,把一辆马车的轮子拆了,将车子倒扣过来,原本车子的底板被拆下来安装到车辕上,用绳子牢牢固定住…… 因为只拆了一辆车,景如松倒也没再反对,就静静看着他们一顿操作。 爬犁终于做好,套上马,胥余自己亲自坐了上去,马鞭一挥,那马长嘶一声,迈开四蹄朝大海跑去。 爬犁被马带着,在大海上轻快的滑动,胥余兜了半个圈子,又回到众人面前。景如松立即明白过来,跑上前去,哽咽道:“太师……厉害啊,我们有救啦。” 他连喊了几句我们有救啦,众人忽然欢呼起来。 “太师万年!太师万年!” 一顿呼喊叫得胥余有点飘,不过他没忘记危机还没过去,谁知道姜子牙什么时候就追过来了啊。忙摆摆手,让大家赶紧干活。 看着众人一片忙碌,胥余紧绷的心弦却没有松弛下来。 之前为了示范,先做一辆爬犁,浪费了大量时间,周军随时可至,我得早做防备。 …… 正当大家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大地忽然微微颤抖起来。 胥余朝远方看去,只见雪地的尽头忽然出现一个黑点,然后迅速放大,没过多久,便见旌旗蔽空,枪戟如林,周军……到了。 “景大夫,带老弱妇孺先走!南宫将军,随我御敌。” 事到临头,尽管害怕,胥余也只能咬牙硬上了。 “诺!”胥余的文臣武将大喝一声,分头行动。 周军停了下来,射住阵脚,并不急着冲锋。这个年代还没有马镫,骑马的时候两只脚只能吊着,非常累人。他们一路狂奔追来,脚都颠麻了,正好趁机休息。 胥余的目的是拖延时间,让老弱妇孺先走,同时将尚未做好的爬犁制作完成,所以周军不动,他也不动。 双方对峙了半个时辰,周军已经休息好了,一位鹤发童颜,高冠博带的老者从军阵中走了出来,他胯下的坐骑长得十分奇特,鹿角马脸,牛蹄驴尾,竟然是一头麋鹿。 麋鹿又叫四不像,胥余一见这造型,就知道此人必定是姜子牙了,因为传说中姜子牙的坐骑就是一头四不像。 他忍不住想笑,《封神演义》里面说姜子牙的坐骑四不像长得“似龙非龙,似虎非虎,似狗非狗,似鹿非鹿”。想来麋鹿这玩意儿汉朝时就在中原灭绝了,明朝人许仲琳压根没见过,所以他就自己脑补了一只神兽出来。 大周太师姜子牙立于三军阵前,风度翩翩地说道:“箕子,束手就擒吧。” 大家都是太师,气势不能输,只见大商太师子胥余瘸着腿,慢慢踱到商军阵前,伸出中指,大喝一声:“你过来啊!” “自寻死路!”姜子牙眉头一皱,拂尘一摆,三千周军朝着商军直扑而至。 因为此时还没有马镫,所以骑马冲锋是不存在的,他们只能拿着枪戟,甩着大脚板子发动冲锋。 这种正面交战,没有什么战术可言,冲就完事了。 商军也冲了! 但不是冲向周军,而是掉头,撒丫子就逃…… 姜子牙微微一笑,末路之军,到底是不堪一击。 便在此时,忽听周军阵中发出阵阵惨叫…… 洁白的雪地之上,鲜血淋漓,殷红一片…… 中招的周军拔出脚来,只见脚底板上插着一根根尖锐的木签。 姜子牙怒道:“箕子,你竟如此卑鄙?” 原来,胥余眼见众人拆马车时留下许多碎木,便灵机一动让南宫修将那些碎木插在前方雪地之上,其时飞雪飘摇,插完之后,风雪一盖,什么痕迹都没有了。 姜子牙很生气,生气的不是自己被箕子给阴了,而是箕子居然使用如此卑鄙的招数。 不过也怪不得他会生气,要知道一直到春秋时期,大家打战前都是规规矩矩地摆好阵势,然后堂堂正正的交战的。 但胥余实际上是个现代人,他根本就不讲武德。 对于姜子牙的指责,胥余理也不理,他早就登上一架爬犁,一溜烟跑了。 姜子牙见他们乘坐的那种奇怪工具,在雪地上居然如此之快,不由发出一声讶异。 他忽然明白过来,之前自己长途奔袭而至,箕子并不趁机进攻,并非是因为他有君子之风,而是存心拖延时间,来制作这种能在雪地上滑行的奇怪的工具。 第二章 先入为主 在大海之中走了三日,前面隐约看见陆地的灰影,人群中传来一阵欢呼。 胥余却有点懵逼,不应该呀,这么快就到朝鲜了? 按照历史记载,胥余是从胶州湾出发,那到朝鲜怎么着也有三四百公里的距离,哪能这么快就到了呢? 而且远远看去,这道海岸线十分的狭长,呈现出一个岬角。我们这样横渡海峡,应该是抵达朝鲜半岛的中部,那海岸线应该是比较平缓的才对。 等众人上了岸,找了一处背风的地方歇息,开始做饭。胥余扒开积雪,挖了一把泥土细看。 那泥土呈现出棕黑色,胥余喃喃道:“这是棕壤,再往北走,应该就是黑土了。” 渡海这几日,胥余一直有种奇异的感觉,仿佛脑袋要爆炸一样,各种各样的信息疯狂地往他的脑海中涌入。 他在前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网络上指点江山,因为他平时喜欢看闲书,所以无论什么话题他能都吹上几句。但他没什么耐心,干什么都是浅尝辄止,所以年过三十仍然一事无成。 不过现在,那些他曾经看过的书籍,涉猎到过的知识,哪怕只是瞄过一眼,也全都清晰的呈现在了脑海中。 所以,他只是扒开积雪看了一眼,立刻便认出了那土地的性质。 棕壤即棕色森林土,主要分布在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虽然不及黑土,但已经是比较好的农业土壤了。 看来因为中箭昏迷,导致行军方向出现了偏差,渡海的地方不是青岛,而是烟台。 而渡海的时候,四周都是茫茫大雪,又弄错了方向,不是向东,而是向东北,结果就渡过了渤海海峡,到达了大连。 这样也好,毕竟还是在华夏的土地上,总好过跑到朝鲜去跟棒子为伍。 但是这里离周朝实在太近了,不安全啊。 看来还得往北走,离开辽宁,到吉林去。 但是再往北走的话,零下几十度的温度,冷不说,食物补给困难,恐怕还没走到地方就冻死饿死在路上了。 而且那个地方现在是蛮族的地盘,自己这五千人想要在一望无际的东北平原上生存下来,只怕不太容易。 思量再三,胥余决定沿着海岸线继续往东北走,到达丹东,然后沿着鸭绿江溯游而上,到海参崴去。 如此一来,沿途气温并不算太低,也就零下七八度左右,尚能忍受。 而且沿着河流走,不但方向不会错,沿途可以猎取河鱼,食物也不是问题。 至于后续的安全和发展。 海参崴离周朝差不多有一千公里,周武王手再长也搞不到自己。 海参崴是天然的良港,距离朝鲜半岛很近,又靠近日本诸岛,到时候发展起来,需要人口搞建设,劫掠点棒子鬼子啥的,也很方便。 而且,胥余心中还有个结,后世这地方被毛熊抢了去,还取了个破名叫符拉迪沃斯托克,翻译成汉语意为“统治东方”。这成了中国人心中永远的痛。 统你奶奶个腿,老子现在就去把这地方占了。 很久以后他才知道,把基地建得这么远的地方,是多么的正确的决定。 主意一定,他便召集了队伍里几个贵族,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跟随胥余跑路的贵族共有五家,家主分别是景如松、琴应、南宫修、康候、鲁启。 五人本来便以胥余马首是瞻,对他在渤海边发明出可以在雪地上飞速行走的爬犁,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哪有不从的道理。 队伍在原地休息了一天,第二天胥余便指挥众人伐木,重新制作爬犁。 他们这支队伍原本有五百骑兵,加上原本的三百来辆马车,共有八百多匹马。 八百多架爬犁,乘坐五千人绰绰有余。 之前用马车改造的爬犁只是权宜之计,车辕的造型并不适合。 此时重新伐取大木,让队伍中的木匠们切削平整,用火炙烤,使一头弯曲,就造出比较合格的爬犁了。 至于耐不耐用,则不在考虑的范围。此时的东北到处都是森林,如果在路上损坏了散架了什么的,随时可以就地取材,再造新的。 花了大约一周时间,携带的粮食吃得差不多了,爬犁也造好了。 胥余带着爬犁大军,沿着海岸线行走,沿途捕捉海鱼为食。 碰到狍子,梅花鹿,甚至黑熊,东北虎啥的,仗着人多势众,也都一律猎取,剥下它们的毛皮取暖。 此时的东北大地杳无人迹,动物绝少见人,捕捉起来并不费事。 大约一周后,胥余的队伍抵达丹东。 之后便是沿着鸭绿江溯游而上,在长白山转道图们江,整整走了两个月,终于抵达目的地,海参崴。 看着这片富饶的平原,胥余心情激荡,他动情地说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我们商民是玄鸟的后裔,玄鸟是不死的,它会在灰烬里重生。大商也是不会灭亡的,因为我们还在。从今以后,这片土地,便是我们商人新的家园。” 景如松等人纷纷跪下,施以九拜之礼。 “大王,给这片土地取个名字吧。” “玄鸟庇佑,让我们能够平安到达这里。这片土地……就叫做平安邑吧!” 这一年是商朝灭亡后的第二年,胥余在平安邑登基为王。 …… 第三章 新的家园 虽然商民们被长途跋涉拖累得疲惫不堪,甚至有一些老弱病残还死在了途中。 但是这个冬天,他们过得并不艰难。 大王发明了一种房子,房子分为大小两间,大房子里面用泥巴烧硬了砌成一个台子,内部中空,和小房子相连。大王说,这叫炕。 在小房子里面,也有泥巴烧硬了,砌成一个小一些的台子,内部也中空,上面安装一个陶鼎。大王说,这叫灶。 炕和灶之间有孔洞相连,在灶下面生火,灶上面的陶鼎可以煮饭,热气经过相连的通道涌进炕底,再在炕上铺上兽皮,睡起来暖烘烘的,就算是在中原时的冬天,也没有这么暖和。 吃的就更好了,大王将族中的青壮分为三队,一队专事打猎,一队专事捕鱼,另外一队,则专事晒盐。 以前在中原的时候,吃的盐总是又苦又涩,有时候运气不好,还会拉肚子,甚至吃死人,死的时候全身发紫,十分恐怖。 大王说,那是亚硝酸盐中毒。 什么是亚硝酸盐中毒,没有人知道。但大家都明白了,盐中含有杂质,要过滤掉才可以食用。 大王用木炭过滤海水,制出来的盐晶莹剔透,就和白雪一样,大家都高兴地称之为雪盐。 新猎的兽肉或者海鱼,杀了洗干净,抹上一层雪盐,在火上慢慢炙烤,香气四溢,味道别提多美了。 菜也有,海边的石头上,生长着许多紫色的海草,大王说,这个叫紫菜。 把紫菜采摘回家,洗干净,加上两个海鸟蛋,煮一锅汤,撒一点盐,比羊肉汤还鲜美。 这可是在中原时,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 就是没有粮食吃。仅存的那些粮食,要等春天时作为种粮。 可是,有肉吃,谁还吃什么谷物呢。 不过大王说,光吃肉不健康,谷物还是要吃的。 商民们是这里的第一批居民,这里生活着许多动物。花鹿,狍子都不怕人,大家猎到的动物多了,吃也吃不完,便开始拿肉做成酱。 这些酱大王都不爱吃,他喜欢一种用鱼卵做成的酱。那是一种长度和成年人一般的大鱼,大王叫它鲟鱼。它的卵是黑色的,制成的酱,大王叫它鱼子酱。 不过听大王身边的人说,大王其实并不爱吃这玩意儿,齁咸。他之所以吃那么多,全是因为报复性消费。 至于什么是报复性消费,没人知道。大王从昏迷中醒来后,常常会说一些从来没人能听懂的话。人们传说,那是玄鸟给大王的启示。 冰雪消融,春天来了。 这是商民们在平安邑的第一个春天,祭祀之后,开始春耕。 平安邑还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处女地,沿着海岸分布着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北面是高山。在高山和森林之间,乌苏里江静静流淌。 河流两岸是大片肥沃的土地,这些土地都是上好的棕壤,无需施肥,种子种下去,就能获得丰厚的收成。 “乌苏里江来长又长,蓝蓝的江水起波浪……” 箕子坐在河滩上,哼着《乌苏里船歌》,看着商民们辛勤劳作,心里有点得意。 这些人……都是我的子民啊。 不过箕子发现,商民们播种的方式还是太过原始了。基本就是把草清除干净,人拉着木犁在土地上犁出一道浅痕,撒上种子,把土掩上,完事。 这种播种的方式看得箕子直摇头,但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他虽然知道播种要有翻土,间苗,施肥等工序,但是商民们没有铁制农具,连青铜农具都很少。翻土什么的,根本无法进行,也就只能这样了。 好在这里物产丰富,山里跑的,水里游的,也足够大家吃的了,等以后弄到铁了再说吧。 商民们的农作物倒是挺丰富,他们带来了五谷:麻、黍、稷、麦、菽。 在这个年代,麻子是一种主要的粮食,不过箕子并不打算吃它,当粮食吃的话,它的产量太捉急了,味道也不行。但它的表皮纤维是好东西,可以用来织布。这年头,丝绸产量太低,棉花还没有被种植,穿衣服就指着麻布了。 黍就是小米,黄灿灿的小米目前来说是商民们最喜欢的粮食。 稷就是高粱,它结的穗子也是可以吃的,后世叫高粱米,在这个年代也是商民们的主要粮食,不过这玩意儿拿来吃简直浪费,应该拿来酿酒啊,后世东北的高粱酒,可是很有名的。 麦就是小麦了,但此时的脱壳技术太辣鸡了,小麦基本就是用来直接煮粥或者蒸饭,味道不咋滴。小麦的精髓,当然是磨成粉做面食啊。箕子心想,今年秋天,就能吃上饺子了。 菽就是大豆,商民们也拿来当粮食吃。这玩意儿直接吃的话,口感不咋滴,吃多了还胀气,消化不良,放屁不止。所以直接吃简直是浪费,应该做成豆制品或者榨油嘛。 至于水稻,要南方的长江流域才有,大概要再过几百年,才会取代麻,成为五谷之一,所以这群商民们是没有携带稻种的。 春耕的事情很简单就完事了,接下来箕子要考虑的是住房问题。 商民们的房子都是木头搭建,在中原的时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里靠着太平洋,是有台风的。到时候几阵台风一刮,去年冬天搭建的那些木头房子恐怕连个毛都不会剩下。 不过想要建造可以抵挡台风的坚固房子,在这个年代实在是太难了。因为这个年代的生产力,科技水平实在太过低下。 砖头啊,钢筋啊,水泥啊……啥都没有。 连铁器都没有,就几把青铜斧,能造出什么来? 等等,水泥? 箕子一拍大腿,有水泥啊。 中国古代曾有过很多宏伟的建筑,但这些建筑都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了,而远在西方的罗马,他们的建筑却可以千年不朽,一直到现代社会,人们还可以去欣赏膜拜。 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古代建筑都是木制的,时间一久就烂了,古罗马人却会使用水泥,所以他们的建筑可以在风雨之中屹立千年。 这种“水泥”,是用石灰,沙子,火山灰混合在一起得到的。 石灰好解决,石灰岩到处都是,直接挖就行了。 沙子也好解决,到乌苏里江挖就行了。 最难得到的是火山灰,但如果是在中原也许很难,在现在这个地方,却再容易不过了。 因为这里就是长白山脉,这一片全是火山带,后世东北著名的天池,镜泊湖,五大连池全是火山湖。 他们一路东来的时候,甚至见到了一座正在喷发的活火山。 箕子马上找来南宫修,命他带领五百人沿江而上,去挖掘火山灰。 这时的商民们已经会制造木板船了,不过因为没有锯子,切削木板十分麻烦。 箕子为了抓紧时间,直接就命人把大树砍下,晒干了扔到江里结木为筏。这船是简陋了一些,不过去的时候是空船溯游而上,回来的时候虽然载满了火山灰,却是顺游而下,所以并不费劲。 基本上一个月可以跑一个来回。来回两趟,所需的火山灰也尽够了。 在他们去挖火山灰的同时,箕子也带着人就近挖掘河沙,石灰石,烧制石灰,土砖,做着准备工作。 等到所有材料齐备,箕子开始试着制作水泥,经过不断的尝试各种材料的比例,合格的水泥终于制造成功。 当众人亲见两块土砖合成一块,无论怎样也分不开的时候,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接下来欠缺的,就只有钢筋了,钢筋是目前来说是无法解决的难题。好在箕子要建的也不是什么高楼大厦。只要把房子建得矮一些,能抗台风也就行了,所以钢筋就免了。 前后忙了几个月,当麦子成熟的时候,能供所有人居住的砖房终于建好了。 箕子松了一口气,这时候已经是台风季了。好在运气不错,目前为止,台风并没有从平安邑登陆。 为了庆祝丰收,也为了庆祝砖房的建成,箕子决定搞一个庆典,热热闹闹地庆祝一番,并把这一天定为:中秋节。 于是,这个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提前一千六百年……诞生了。 但箕子没有想到的是:正当大家载歌载舞欢庆丰收,而他兴致勃勃地给大家介绍饺子这种美食的时候,天空中忽然传来一声怒喝。 “胥余,你竟然躲在这里登基为王?” 箕子吓了一跳,抬头看去,只见天空之中,一个青面獠牙,身长二丈的巨人迎风而立。 手里握着一根黄金棍,身后一对翅膀隐有风雷之声。 第四章 神话世界 “雷震子?”箕子脱口而出。 雷震子冷哼一声,翅膀一扇,呼啸而去,转瞬间消失在海天的尽头。 箕子吓出一身冷汗,这他妈怎么回事? 怎么雷震子就出来了? 老子不是穿越到了周朝吗? 周……好像也没什么毛病哦,雷震子不就是周文王姬昌的便宜儿子,周武王姬发的小弟弟吗? 那这样的话,什么哪吒,杨戬岂非全都在?哪吒那家伙连海都能闹,要弄死我岂非轻而易举? 这还怎么玩? “他怎么不杀我?”箕子想着乱七八糟的心事,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一旁的景如松诧异地看了箕子一眼:“大王,雷震子虽然是西周王子,但他是神仙,是不能杀凡人的。” “那他们灭商……” “那只是神明之间的对决,神仙对神仙,凡人对凡人,一方出动神仙,一方也会出动神仙。神仙败了,凡人也就败了。” 原来如此,那还好,最起码老子不会被神仙直接给秒了。 “那他忽然跳出来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是在找我们吗?” “雷震子生有风雷二翅,能日行万里,朝游北海,暮返苍梧,也许他只是无意中发现了我们。不过……”景如松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 “大王如今已经称王,那大商就还在。大商既然在,那这场战争,就还没有结束。” “既然如此,雷震子虽不能亲自动手,却会回去告知姬发我们的所在。然后带兵来攻打我们?” “有这个可能。” 真他妈见鬼,从西安到这里起码有五千里,这都能找过来,还打,打你个大西瓜啊。 箕子叹了口气,面色沉重地道:“还是早做准备吧。如果他们从齐国和燕国等地派兵,有雷震子引路,最多三个月就能打过来。不过,等他们聚齐兵马粮草,就已经入冬了。” 南宫修点点头道:“冬季大雪封山,行军困难,他们想必不会在冬季作战,而春天发兵,又耽误春耕。所以他们最快会在夏季出发,秋季发动攻势。” “那我们最多还有一年的准备时间,这一年,我们得加紧备战才行。” …… 箕子在遥远的东方称王了。 当雷震子把这个消息带到镐京的时候,整个西周朝廷炸开了锅。 西周王廷,以三公为首,分别是姬旦,尊称周公旦;姬奭,尊称召公奭;姜尚,尊称太公望。 姜子牙如今征战在外,姬旦和姬奭的意见却向左。 姬旦认为,箕子都已经逃到了万里之遥的东方了,就没必要再追究了,可以写一封国书,只要他肯臣服于大周,就给他个爵位,把那里当做他的封国算了。现在的殷国,不也是商民的封国么。 姬奭则认为:箕子悍然称王,有不臣之心,应该剿灭。至于殷国的存在,那是为了显示武王的仁慈,不能让前朝贵族的宗祀灭绝罢了。不止是殷国,武王还给虞朝遗民封了个陈国,夏朝遗民封国于杞国呢,这并不能说明什么。 箕子如果在这里,一定大呼冤枉,称王什么的,主要是当时找到新家园后,大家比较兴奋,都跪下了,他感觉有点飘,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当了。 虽然说他对西周也谈不上什么臣不臣的,但他并没有找西周报仇的想法,因为他只是个穿越者,并不是箕子本人,他只是想好好的开发自己的基地,过好自己的小日子罢了。 这两人都是西周宗室,说的话也都有各自的道理,群臣一时争执不下。 正当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有人建议道:“齐侯讨伐青丘狐族,大胜而归,现正班师回朝,何不问问他的意见?” 齐候就是姜子牙,他灭商有功,封为侯爵,封地在齐,也就是今天的山东临淄一带。 周武王一听,忙命人宣姜子牙上殿,将雷震子在极东之地发现箕子称王的事跟他说了一遍。 姜子牙一听,连忙请罪,毕竟去年是他一不留神,让箕子给溜了。 姬发忙让他不要将此事放在心上,把周公旦和召公奭的意见都说了,问他有什么建议? 按照姜子牙本身的意愿来说,人家都跑到万里之遥的地方去了,就应该算了,不要再赶尽杀绝了。 但问题在于,他是这件事的当事人,当初是他没有抓住箕子,才让他逃了。 现在若是这样做的话,难免遭人话柄,别人要是说他是故意放走了箕子,他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迫于无奈,他只得一咬牙一跺脚,正义凛然地道:“箕子竟胆敢悍然称王,纵然在万里之遥,也决不能姑息。我愿意率领一支军队,前去剿灭。” 姜子牙尊号太公望,在西周朝内的德高望重,只有周公旦、召公奭才能与之匹敌,那两位可都是西周宗室。他既主战,旁人也就不再反对。 作战的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商量由谁出兵的事。 西周封国众多,但此次劳师远征,还是让最离得最近的东方诸侯出兵为上。 东方诸侯中实力最强大的就是太公望的齐国,周公旦的鲁国,召公奭的燕国了。 由于敌军实在太过遥远,所以虽然老弱妇孺加起来只有五千之众,三国却派出了整整一万五千人马,其中正规军队六千,奴隶九千,每国出兵人数均等。 姜子牙为了表明心迹,决定召集人马之后,立刻出兵。 他领了周武王的诏书,出了王宫,骑上四不像,腾空而起,前往齐鲁燕三国点兵去了。 第五章 人口计划 胥余命众人散去,自己在心里暗暗盘算:最多还有一年,我能做些什么准备? 首先是筑城,之前房子是建好了,但是没有城墙。接下来,老子要建一圈城墙,高十米,宽还是十米。混凝土结构,我看你西周的破投石车,能把我这城墙咋滴。 然后是粮食的储备,今年打出的粮食不吃了,全部种下。现在种的话算是秋播,到明年可以提前三个月收获。鱼,肉,都要提前风干保存,在城里挖地窖子,粮食全存里面。 到时候万一战事不利的话,仗着城墙坚固,粮食充足,守他个一年半载也不是问题,而围城的周军怕是吃饭都成问题,能奈我何? 而且,我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攀科技,现在是青铜时代,而且是初级时代,这个时代造的青铜剑,长度只有二三十厘米,说好听点是剑,说难听点就是匕首。要等到战国时期,青铜剑的长度才能达到五十厘米。 而其他的青铜兵器,什么斧啊钺啊矛啊戈啊,也就那么回事,无非就是一根棍子上绑一坨黄铜。看着倒是金灿灿的,其实没什么卵用。碰到铁制兵器立马歇菜。 (注:青铜实为黄铜,是金­黄‎‌‌色‌‍­的,现代出土的青铜器都是青色,原因是生了铜绿。) 说到铁,离此地不远的延边就有铁矿,我挖回来炼就是了。到时候造出一批铁制刀剑,人手一把,在这个年代那就相当于人均屠龙刀了。 人挡杀人,神……算了,打不过,这个世界真有神。 除了铁刀,还有火药。 火药要到唐朝末年才被用于军事,我提前千年让它出世,以它的威力,恐怕真的可以弑神…… 想到这里,胥余忽然感到一阵颤栗,正义是什么?正义就是爆炸。 爆炸是没有止境的,谁能掌握威力最大的爆炸,谁就说了算。 在三千年后,是五常说了算。 在这个时代,是神明说了算。 神明为何说了算?因为神明有力量! 那我…… 胥余猛地摇摇头,把这些念想从脑海中抛去,八字还没一撇呢,想这些干啥。 还是先想眼前的事吧。 人口只有五千,老弱妇孺只能帮忙收集食物,缝补衣服。 剩下的青壮年,不过三千之众。 这点人要建墙,要挖矿,要炼铁,这哪够? 人口…… 胥余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去劫掠了。 此去往东,日本诸岛上生活着大量的绳文人,绳文绳文,就是他们还在结绳记事,根本就没有开化。 往北,生活着大量的肃慎人,他们是后世东北各少数民族的祖先,史书记载他们曾在周武王时期进贡楛矢石砮。楛矢,就是木制的箭竿;石砮,就是石制的箭头。此时还处于石器时代,以渔猎为生。 往南,朝鲜半岛生活着不知道什么人,历史上是胥余东渡后才把文明播撒到当地。而此时,胥余被穿越了,他没有去朝鲜,这时候的朝鲜人,基本和野人没区别。三韩民族要到一千多年以后才形成,现在他们在历史上连个名字都没留下。 那么,要劫掠谁呢? 去日本诸岛劫掠绳文人的话,需要渡海,现在时间紧迫,没空去攀造船科技,放弃。 那么,肃慎和朝鲜,劫谁呢? 胥余思量再三,决定劫朝鲜。 原因么,肃慎毕竟是渔猎民族,虽然还在苦逼的用石器,但还是有点武力值的。 而朝鲜已经出现了原始农耕,虽然看起来比肃慎先进那么一点点,但肃慎是猎人,朝鲜是农民。 柿子要捡软的捏,劫掠农民,总是更简单一些。 …… 一大早上,南宫修来到了胥余日常办公的地方。 见礼毕,南宫修开口道:“大王,你找我?” “送你个礼物,这是我让鲁启连夜打造出来的,你试试看好不好使。” 在这群商民中,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本领,鲁家在商朝时,便是负责制造礼器的,他们能制造巨大的青铜器,并在器皿上铭刻贵族们的丰功伟绩。 在后世,这些青铜器上铭刻的文字就是研究古早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因为商人将铜叫做金,所以后世称这种文字为金文。 只不过前段时间所有人都在忙着造房子,他们的本职工作倒是没派上什么用场。 南宫修顺着胥余的目光看去,只见桌上摆着两样东西。 一个是奇怪的木器,中间凹陷,两头翘起,上面包裹着麻布。 另外还有一对奇怪的青铜器,金灿灿得好不亮眼,它的底部类似于一个圆盘,一根半圆的铜柄安装在圆盘之上,上面系着粗粗的麻绳。 (注:商朝人把铜叫做金,而且上面说了青铜也不是青色的,但是为了符合读者们的习惯,后续出现的铜器一律都叫青铜。) “这是马鞍和马镫,我教你怎么用。” 胥余带着南宫修出门,叫他把马牵来,首先把那个奇怪的木器安放在马背之上,南宫修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个安在马背上的座位。 而那两个青铜环套,则被安装在马的两侧。 “来,你试试。” 南宫修看这架势,心里有些明白了,他伸手一按马脊,跃上马背,坐在那个马鞍之上,把两只脚伸进马镫里面。试了试,感觉稳如泰山。 他一扬马鞭,一提马缰,那马唏律律一声长嘶,撒开四蹄,如离弦之箭一样朝前奔去。 南宫修骑了一圈,绕了回来,兴奋地道:“大王,这真是个好东西啊,坐在上面太稳当了。” 身为一个骑兵将领,他最是明白不过。骑马虽然可以省力,但骑马却是走不了远路的。 因为人骑马时,两只脚只能悬空挂着。马跑起来又不稳,人一直被颠来颠去,两条腿摩擦摩擦,没跑多远,就会被颠得神志不清,两腿血泡了。现在有了这马鞍和马镫,再远的路也去得。 而且,如果我熟练了的话,双手都可以解放出来,如果和人战斗的话…… 作为一名将领,他立刻明白了这两样东西在军事上的用处,眼神之中不禁放出光来。 胥余对他的军事素养非常满意,正色道:“这次叫你来,是想让你去执行一个计划。上次我们商量的事情你也知道了,周人很可能会来攻打我们,最迟一年他们就会到达这里,所以我们必须早做准备。” “大王放心,周人若赶来,我必定誓死保卫平安邑。” “接下来我有许多计划要去做,比如要修建城墙,又比如要打造兵器,但这些事情需要大量的人手,我们只有这区区五千人,根本不够用。所以我需要你去劫掠人口。你愿意去吗?” 胥余忘了,这个时代还是奴隶时代,南宫修对于劫掠人口这种事根本就不可能有负担,所以他是多此一问。 “我当然愿意,很多事情本来就该让奴隶去干。只不过我们现在没有办法,只能亲力亲为而已。但是,要去哪里劫掠呢?这附近方圆百里,我都有探查过,根本就杳无人迹。” “此去往南,是一座半岛,那里生活着许多野人部落,他们现在还不会铸造青铜,还在使用石器。你带上你的人马,去把他们给我劫掠过来。时间紧迫,只要青壮年,至于老弱……让他们自生自灭吧。” “诺!” “这几天,我们让你全力制造马鞍,马镫和船只,早去早回。” “诺!” 十天后,南宫修带着全副武装的五百骑兵,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第六章 铁器时代 南宫修刚走没多久,几个少年推门而入,胥余认得为首的是景如松的儿子景田。 他一见胥余,便笑着说道:“大王,今天江边来了一头大熊,被我们杀了。它的两只熊崽没有杀,父亲说,把这两只熊崽献给你。” 他手里拎着一头毛茸茸的小熊,模样甚是可爱。身旁的少年拎着另一只。 胥余很是惊喜,养熊当宠物,想想就拉风啊。他连忙把小熊接过来,抱在怀里,抚弄它的毛皮,笑着说道:“那就多谢了。” “大王,给它们取个名字吧。” 胥余点点头,想了想,说道:“这只大的就叫大毛,这只小的就叫二毛吧。愿你们两兄弟永远相亲相爱,不要打架。” 正好昨天商民们给他送来一只鹰,拔了毛,还没来得及吃,就取了扔给两个熊崽。一边看它们吃肉,一边问道:“熊怎么会进村的?” 按照常理,野兽是会远离人类聚集区的,所以他有此一问。 “不止是熊,这两天江边还来了鹰,虎,狼各种野兽。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来了就都猎杀了。” 胥余忽然眼前一亮:“我明白了,传令下去,每家每户,加紧赶制渔网,马上行动,要快,手上其他的活全部停下。” 每年九月,数十亿条肥美的大马哈鱼就会从太平洋洄游到东北的江河中产卵,它们沿途要历经千辛万苦,过浅滩,过激流,逃过老虎、熊、狼、鹰的捕食,才能产下后代。 而现在,它们的天敌中又多了人类。 一大早,薄雾还没有消散,乌苏里江上数百条木船已经准备就绪,只见远远的江头上,忽然涌现出一条银浪,紧接着哗啦啦的水声响起,仿佛低沉的闷雷。 胥余傻眼了,这也……太多了吧。 简直是铺天盖地而来,密密麻麻,层层叠叠,踩着鱼背都能过河了。 由于鱼群太过汹涌,很多渔网都被撕破,商民们也不管了,就死命地往船上捞鱼。 …… 等大马哈鱼过完境,商民们一个个都累得腰酸背痛。 十多天下来,他们竟捕捞了上千万斤大马哈鱼。 胥余看着堆积成山的大马哈鱼发愁了,这么多,这他妈要吃到什么时候啊? …… 食物的问题,就这么简单的解决了,胥余让大家加紧腌制咸鱼,自己则带着鲁启的族人,去寻找一种暗红色的石头,也就是铁矿石去了。 东北的铁矿主要分布在辽宁省鞍山市,那里是中国的钢都。去鞍山挖铁矿,距离太过遥远,目前来说不太现实。幸运的是,吉林的铁矿虽然不多,但延边就有一座大型的铁矿,足够胥余使用了。 沿着海岸线向西走三天,便看见一条大江滚滚入海,那就是图们江的入海口。 图们江的对岸,就是后世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区。 后世这地方有个著名的景点,叫做一眼望三国。意思就是你站在边境,可以看到俄日朝三个国家。 但这里也是国人心中的痛点,因为这个边境距离海岸线只有两公里,仅仅两公里,吉林失去了入海口,失去了一座海港城市。 渡过图们江,继续向西走了两天,胥余停了下来,设下一个据点,命人员分散开来,四下寻找铁矿石。 鲁启颇有见识,根据胥余的描述,立刻便知他要寻找的是赭石,此时的商民还不知铁为何物,赭石都是拿来当颜料用。 既然知道了要找的是何物,找起来也就十分方便,没过几天,便有了发现。 胥余赶到发现铁矿的地点,望着那深红色的石头,激动得眼泪都差点下来了,这是超越时代的第一步啊! 这片铁矿规模不小,到处都是风化的碎石,因此开采起来十分方便,只要把那些碎石收集起来就可以了。 胥余此时十分佩服古人的智慧,他们到底是怎么想到把这些碎石利用起来,造出铁器的呢? 要知道铁和铜是不一样的,地球上是存在着天然铜的,比商朝更早的夏朝,人们就发现了天然铜的存在,他们用石斧将其砍下来,捶打加工成物件,于是铜器便挤进了石器的行列。 因为铜器比石器更好用,人们便开始寻找更多的铜,于是他们找到了铜矿,利用铜矿来炼铜,逐渐终结了石器时代,开启了青铜时代。 但是铁不一样,由于铁的化学属性十分活泼,所以自然界不存在天然铁,除非有大型陨铁从天而降。 而且你就算找到铁矿石也没有用,因为铜的熔点只有一千度,人们使用木炭就可以把煅烧铜矿,而铁的熔点高达一千五百度,木炭的温度是远远不够的。 想要炼钢,第一步就是要舍弃木炭,使用煤炭来当燃料。 东北的煤矿主要还是集中在辽宁省,抚顺市号称煤都。但幸运的是吉林省也有煤矿,而且地点就在胥余现在所在的延边。 不得不说胥余选了个宝地。其实他最开始只是认为大连不安全,想要跑远一点,后来脑子一热跑到了遥远的海参崴。 没想到的是,这地方居然要啥有啥。 想要搞建筑有火山灰,想要造兵器有铁矿,想要燃料有煤矿,以后要用到石油的话,往东一点的库页岛,拥有整个东北亚最大的油田,比大庆还要大。 收集了一堆铁矿石之后,胥余又命人去寻找煤矿。他之前的封地箕国,就在今天的山西太原,那里啥都不多,就是煤多。所以鲁启的族人们都是认识煤的,没几天就把煤给挖来了。 原料齐备之后,鲁启便带着族人在原地建造了一座高炉。 这高炉并非后世用来炼铁的高炉,而是商民们用来炼铜的高炉。 此时的商民已经熟练地掌握的炼铜和烧陶的技术,他们可以将温度提升到一千度以上,但这个温度仍然无法得到铁。 胥余并不知道古代炼铁高炉是什么样的,但想来一定是在炼铜高炉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所以,就让鲁启先建造一座,凑合着用。 在鲁启建造高炉的时候,胥余顺便造了一个风箱。风箱的构造非常简单,知道原理就能做。用木头做一个盒子,一面留出进风口,中间加个活塞,用的时候就使用人力推拉即可。 至于为什么不做成畜力的,那是因为胥余不知道畜力的应该怎么做。而且,反正也不用自己拉。 万事俱备,炼钢开始,把铁矿石敲碎,和木炭混合在一起,开始煅烧。 铁矿石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铁,放入木炭可以在燃烧时夺取氧化铁中的氧,把铁置换出来。 随着一炉红彤彤的铁水出现在胥余面前,他激动得眼泪都差点掉了下来,铁器时代——来临了! 将铁水浇筑到事先准备好的模具中,鲁启的族人们就全部化身成了铁匠。 那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响成一片,胥余听得心潮澎湃,感觉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都没这么震撼。 这才是真正改变人类命运的乐章啊! 第一件兵器打造完成了,它长一米,宽四厘米,双面开刃,是一柄剑,通体雪亮,寒光耀眼。 鲁启将这柄铁剑拿在手中,拔出自己的佩剑,让一个族人拿着。 挥动铁剑,全力砍了上去,青铜短剑顿时断成了两截。 “神器啊!” 鲁启颤抖着,双手将宝剑托举于头顶,跪在胥余面前,动情地说道:“传说中黄帝采首阳山之铜铸造了一柄轩辕剑,我不知道轩辕剑是什么样的,但它一定比不上这柄剑,请大王为此剑赐名。” “额……那就叫倚天剑吧。” 第七章 少女阿狸 平安邑的第一场雪落下的时候,南宫修回来了。 他足足带回了三千人。 “还顺利吗?”胥余问道。 “十分顺利,他们的战斗力太弱了,他们连刀剑都没有,拿着木头棒子和我们斗,弓箭是用木头和树皮做的,射不到二十步。你发明的这个马镫太好用了,我们骑在马上还可以使用武器,他们哪里是对手。我们只有几个兄弟受了点轻伤。” “用棒子和你们斗?那以后就叫他们棒族好了。” 胥余把一柄刀交到南宫修的手上,“送你的礼物。” “又有礼物?”南宫修开心地接过刀,拔刀出鞘,一道雪亮的光芒映入他的眼帘,只看一眼,已知这是神兵利器了。 “它叫做马刀,单面开刃,刀背厚实,刀身弯曲,便于砍杀。” 南宫修跃上马背,挥舞着宝刀来回奔走了一趟,哈哈笑道:“这马刀,果然很便于在马上砍杀,有了这种神器,管教他西周军有来无回。” “鲁启现在还留在延边,但是他们又要挖矿,又要炼铁,还要打造铁器,效率实在太过低下。我打算把这批棒族分成三批,一千人去帮鲁启挖矿;另外一千人你带队,去挖火山灰,我们要修建城墙。剩下的一千人,让他们留在这里挖地基。” “这么多人,吃什么?” 胥余命人打开一个地窖,里面存满了风干的咸鱼。 “这么多?”南宫修看得眼睛都直了。 “多吗?现在整个平安邑的地窖储存的都是咸鱼,猴年马月都吃不完。这些棒族来了正好帮忙消耗掉。” 胥余命人把地窖里的咸鱼搬出来,又打开一个地窖,里面摆满了一个个的陶罐。 “把这些也带过去吧,这可是棒族的最爱。” “这又是啥?” “泡菜。” “泡菜?”南宫修打开一个陶罐,发现里面都是盐水,许多芥菜一坨坨的泡在里面。 “这能吃吗?” “能吃啊,酸酸的,很开胃,你也可以叫它酸菜。今年不是种了很多芥菜么,后来大家尽吃肉了,也不吃菜,所以我就让大家把这些菜用盐腌起来,做成了泡菜。现在棒族来了,正好给拿给他们吃。 你是不知道,这可是他们的命根子。可惜现在没有辣椒和白菜,不然就可以做出他们最爱的辣白菜了。”胥余不无遗憾地说道。 南宫修听得一头雾水,只得命人把咸鱼和泡菜都装上马车,带着两千棒族,浩浩荡荡地往延边出发了。 胥余站在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喃喃道:“虽然把你们抓来干活,但是顿顿酸菜鱼,对你们也不算不薄了。” 说到酸菜鱼,他的眼泪忽然不争气地从嘴角流了出来。说让棒族顿顿酸菜鱼那只是搞笑的说法,酸菜加咸鱼,也能叫酸菜鱼么? 但是现在,酸菜有了,鱼也好办,干嘛不亲自做个酸菜鱼吃吃呢? 这个时代因为条件所限,吃的东西实在是太贫乏了,食材少不说,做法还单调。做菜只有煮、炙、蒸、脍四种最简单的方法。铁锅要到两千多年后的宋代才发明,炒菜是不存在的。调味品也稀缺,只有盐和醋,运气好的话能得到蜂蜜。 胥余天天吃烤肉,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之前大豆收获时,胥余曾亲自动手,带着商民们做出了一批豆腐,煮熟后加上蜂蜜,整个平安邑的人都吃嗨了。 这是什么又香又嫩又滑又甜的人间美味啊! 胥余自己更是得意非凡,从此以后,东北人民就是甜党了,这可是从根本上消灭了咸党异端啊。 不过因为要储备粮食,剩下的豆子除了拿出一小部分榨油之外,都种到地里去了,吃了那一次,就没有然后了。 胥余搞了一把酸菜,洗干净了用水泡着,提着新打造的菜刀就往乌苏里江去了。 胥余在江面上开了个冰洞,没多会,就有许多鱼跑来透气了。他伸手一抓,抓出一条两斤多重的鳌花鱼。这鱼肉嫩,刺少,味鲜,是东北名鱼“三花五罗”中的头牌。 胥余大喜过望,当场将鱼杀了,开膛破肚清理干净,正准备回去,忽然在对面的江岸上看见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只一闪,又不见了。 “奇怪?什么人看见我要躲?” 胥余一手提刀,一手提鱼,走回镇上。迎面碰到几个年轻人,为首的是景如松的儿子景田,便把他们叫过去,让他们去河对岸看看。 他自己回到家,把木炭烧旺了,在上面架了个陶罐。在陶罐里放了点豆油,把泡好的酸菜,切下来的鱼头和鱼骨加进去煮着,就忙着片鱼。 片好的鱼片加入盐和姜,再加入鸡蛋清腌制一下。 酸菜锅底已经沸腾翻滚了,腌制好的鱼片放进去,煮到发白就可以吃。 胥余在有限的材料和工具里,将这道酸菜鱼火锅发挥到了极致,正准备开吃,景田回来了。 “吃了吗?来吃点?” 酸菜煮鱼的气息实在太过诱人,景田咽了下口水:“启禀大王,我吃过了。我们按照你的吩咐去到了江对面,结果抓回来一个女人。” “女人,什么情况?不是我们的人吗?” “不是的,邑上的人我们都认识。她说的话我们听不懂,但是她一直在叫爸爸。” “既然语言不通,你怎么知道她在叫爸爸?”胥余好奇地问道。 “因为她们一直在说阿爸,阿爸。” 爸妈这两个字,比父母出现得还要早,也许在远古时期就开始叫了。大概那时候的人们衣不蔽体,婴儿以特征来分人,爸爸的下面有个把,所以就叫爸爸。妈妈的胸前有两个妈,所以就叫妈妈。至今中国的许多地方,还把ru房叫做妈妈,吃奶就说吃妈妈。 “把她带进来我看看。” “带进来吧。”景田朝门外喊道。 两个年轻人带着少女走了进来。胥余抬眼望去,见她瘦瘦小小的,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着兽皮,双手被反绑着,赤着双脚,被冻得通红,苍白的小脸脏兮兮的,望向他的眼神透着恐惧。 这莫非是个流浪儿?但是这方圆百里都没有人烟,她是怎么流浪过来的呢?莫非……胥余心中一动,试探着问道:“安你哈撒哟?” 忽然听到这句话,小姑娘大吃一惊,她睁大了眼睛,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这下胥余可是啥也没听懂,他就会一句。 不过她欧巴欧巴的,叫得胥余很是舒坦,便说道:“放开她吧” 景田上前把那个女孩松了绑,好奇地问道:“大王,她怎么叫你阿爸?” “不是阿爸,是欧巴。在她们的语言里,是哥哥的意思。” “大王,你懂得可真多,但是她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猜她应该是那些奴隶的族人,南宫修把她的亲人抓了,她偷偷跟在队伍后面过来的。” “不会吧?”景田一脸的不可思议。 “不然你说从哪来的呢?行了,把她留下,你们回去吧。” “这……”景田有些迟疑。 “你怕她害我?她一个小姑娘,能把我怎么样?你看不起我吗?” “不是……那,大王,我们告辞了。” 景田和他的小伙伴对胥余行了个礼,就转身走了。 胥余总觉得他们退走时眼神怪怪的。他摇摇头,不去多想,打了一盆热水,拿了块丝绸帕子放在那少女面前,示意她洗脸。 少女歪头看着胥余,一双圆溜溜的黑眼珠里透着好奇之色,在确认胥余没有恶意之后,她接过帕子,沾了水,慢慢地在脸上擦拭着。 不知道为什么,胥余总觉得这眼神在哪里见过。 等她把自己脏兮兮的小脸洗干净,用手指把头发梳拢,胥余顿时被惊艳到了。 她的五官虽然不施粉黛,但却说不出的妩媚动人。 都说棒国出美女,真是诚不欺我啊。 胥余示意她过来坐下,在她面前放了一幅碗筷,将一片刚刚煮好的鱼片放在她的碗里,示意她吃。 少女迟疑着拿起来筷子,吃了一口,脸上顿时出现陶醉的表情,两只眼睛都眯起来了:“啊……玛喜达。” 靠,果然没有人能拒绝美食的‎诱​­惑‍。 一锅酸菜鱼,胥余自己没吃几筷子,大半都进了那少女的肚子。 她吃饱喝足了,才想起来胥余还没吃呢,顿时有些不好意思,朝胥余笑了笑。 “你有名字吗?” 少女望着胥余,一脸疑惑。 唉,语言不通真难交流啊。胥余叹了口气,说道:“那我给你起个名字怎么样,以后你就叫宋慧乔。明白吗?” 少女一脸茫然。 胥余指了指少女:“你,宋慧乔。” 又指了指自己:“我,子胥余。” 少女忽然明白过来,飞快地摇了摇头,说道:“我,雅丽。” “鸭梨?” 这什么鬼名字?不过她说的是朝鲜语,我听成了鸭梨应该只是发音相近,也可能是艾莉…… 不如……胥余看着她那张尖尖的瓜子脸,还有那灵动的眼神,内力忽然升起一股恶趣味:“我叫你阿狸好了。阿狸!” 少女眼前一亮,似乎很是高兴,连连点头。 “那好吧,阿狸,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了。现在,去把碗洗了。”胥余指了指桌上的碗筷。 阿狸迟疑了一下,苦着脸收拾好碗筷出门去了。 …… 第八章 画个大饼 阿狸去洗碗的时候,箕子开始思考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由于和阿狸语言不通引起的。 箕子和商民们虽然能够交流,但其实也不比和阿狸强多少。 这个时代的语言太匮乏了,文字更是寥寥无几。别说现在了,就算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文字还是不够用,经常出现各种通假字。 什么叫通假字?就是写字的时候,没有对应的字,只好写个发音相近的字来代替。说白了就是错别字。 等阿狸洗了碗回来,箕子已经下定决心,要给商民们扫盲。 第二天,箕子把景如松找了来。告诉他自己在睡梦中见到了玄鸟,从它那里得到传承,将会教给大家文字。 自从箕子从昏迷中醒来,他的种种行为就如同神迹,如今他亲口承认自己受到玄鸟指引,景如松不但不怀疑,甚至还欣喜若狂。因为这证明,神明还没有抛弃大商。而他现在效忠的大王,就是天选之子。 他立刻照着箕子的吩咐,去忙碌起来。 箕子原本打算先制作一批小刀和木牍,用来作为学生的书写工具。因为在他的印象中,这个年代的人们是把文字镌刻在龟甲和青铜器上的。再过一些年,人们就会用小刀在简牍上刻字,叫做“刀笔文字”。 但事实上,商民们已经掌握了毛笔和墨的制作方法,他们是用毛笔来写字的。在后世河南殷墟中出土的甲骨文中,有用朱砂和墨书写文字的痕迹。 “这是怎么回事?既然商民们现在就已经会使用笔墨了,怎么过了几百年后,反而又变成了用小刀在简牍上刻字了呢?”箕子暗暗嘀咕。 说起来他到此地也快一年了,只不过平时大家都忙着搞建设,所以他并有关注过此事。不过他也懒得多想,会做就更好,自己还省事了,既然笔和墨都有,那干脆就把纸造出来好了。 于是他便命景如松带了一批人,去制造笔和墨。 后世东北出产的狼毫笔,价格昂十分昂贵,现在么,材料到处都是。所以现在箕子的学生们,人手一支狼毫笔,可以说壕无人性了。 殷商时期人们用草木灰来制墨,十分粗糙。箕子看见以后,改进了制墨的工艺,东北多松树,箕子用松木为原料,并加入猪油一起烧结,得到的墨,就是上好的松烟墨了。 造纸则是箕子亲自带领,他命人砍伐了一批松树,切碎之后煮沸,捣成纸浆,再用麻布来捞浆,晒干后揭下来,一张纸就制作成功了。 于是,这个影响世界文明进程的伟大发明,就提前一千多年诞生了。 文具全有之后,箕子便开始准备教学。 文字方面,箕子直接一步到位,直接摒弃这个时代使用的原始的象形文字,用简体字代替。 这样做的原因有二:一个是自己用习惯了,看着顺眼;一个是反正商民中识字的人也不多,大家都从头开始没什么不好。 对外则宣称自己受到玄鸟感召,悟得天书,以教臣民。 商民本来就是信奉鬼神的民族,这个说法不但不引人生疑,反而群情激昂,学习热情高涨。 他把此时的甲骨文写出来,对上对应的简体字,便交给景如松,让他自己记熟了教给大家。 自己则编撰了一些简单的数学和科学课程。 数学就是简单的四则运算,九九表,零的概念之类的。科学则是描述一些的自然规则,都偏向于实用性。 …… 景田最近有点儿迷茫。 他是被选中来听课的商民之一。 大王的第一堂课,颠覆了他所知道的一切。 比如他以前一直以为大地是平的,但是大王却说,大地是圆的,和太阳,月亮一样。 发生月食是因为地球挡在了太阳和月亮之间,人们看见的月亮上的阴影,就是地球的影子,那个影子可以证明,地球是圆的。 大王说,地球上有六块大地,我们所在的是最大的一块,叫做神州。我们生活在神州的最东边,在神州的最西边,生活着许多和我们不一样的人。他们肤色很白,鼻子很大,眼窝深陷,毛发是金色或棕色。 在神州西边的南方,也有一块巨大的陆地,它的大小大概有神州的一半,叫做非洲。一些白人生活在非洲北面,他们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国家,叫做埃及。 在非洲的南边,则生活着许多黑色的人。这些黑色的人还没有自己的国家,也不会使用文字。他们还在使用石头做的工具。 在非洲的彼岸,隔着大海有一块巨大的土地叫做美洲。美洲人和我们长得差不多,他们也有自己的国家和文字,但是他们没有铜器,而是使用石制工具。他们没有六畜,也没有五谷。不过他们会种植一些其他的粮食。有玉米,土豆,红薯,这些粮食的产量比我们的五谷要高出好几倍。 在南面的大海中,有一块陆地,叫做澳洲,那是六块大陆中最小的,那里生活的人类是棕色的。他们和黑人一样,还在过着原始的生活。 在澳洲再往南,到达极南之地,则有一块被冰雪覆盖的大陆,那里荒无人烟,生活着一种叫做企鹅的鸟。 大王已经做出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他相信大王说的都是真的。 原来世界这么大,真想去看看啊。 大王说,在不久的将来,他将会制造出钢铁的巨船,在大海中遨游。 钢铁,就是大王最近制造出来的东西。 用钢铁制造的宝刀,又锋利,又坚硬,可以轻松的斩断铜刀。 但是,它那么重,入水即沉,又怎么能漂浮在大海上呢? 不过大王说这不算什么,在不远的将来,人们可以用火力驱动大车,而不用牛马。 会制造出巨大的铁鸟,载着人飞上蓝天。 会制造出只有神仙才会释放的神罚之火。 两个人即使相隔千里,也能自由通话。 …… 如果,凡人真能做到这一切,那和神仙还有什么区别呢? 大王说,他今天所说的一切,就是为了告诉大家,未来的样子。 只要大家跟着认真学习,这一天,不会太远…… 第九章 不期而至 阿狸是个挺聪明的姑娘,胥余讲了十多天的课,她已经会说一些简单的词汇,比如她已经知道了哥哥和欧巴是一个意思。 但让她感到奇怪的是,胥余似乎很喜欢欧巴这个词,当她试图改口叫他哥哥的时候,他制止了,让她以后就叫他欧巴。 并且,除了她自己的亲欧巴之外,不许再叫第三个人欧巴。 当阿狸手口并用,费了半天劲,让胥余明白了她想去寻找自己的亲欧巴的时候,胥余答应了。 当了十几天的老师,胥余觉得自己快要抓狂了。他开始同情自己的小学老师们,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每天面对一大堆啥也不懂的萌新的啊。 胥余决定带着阿狸去一趟延边,去找一下她的亲哥。当然,这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出去旅旅游,散散心。 胥余收拾了一下,带了一些路上要用的物品,给学生们布置了一些作业,就带着阿狸上路了。 说起来,两世为人,这还是第一次带妹旅行,带的还是个棒妹,让胥余有点小激动。 两人沿着海岸线走了三天,到了图们江畔,胥余凿开了一块冰,逮了几条河鱼烤了充饥,准备吃饱了再过河。 洁白的盐粒撒在焦香的鱼肉上的时候,阿狸的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她甚至忍不住舔了舔舌头。 胥余微微一笑,这小可怜,以前都吃的啥哟,撒点盐能馋成这样。可惜啊,没有辣椒和孜然。 作为一个湖南人,胥余对辣椒有着深沉的爱,他甚至想过,未来有机会的话,要渡过白令海峡到美洲去,把辣椒和孜然都带回来。毕竟他现在所在的地方,离美洲也不是很远。 胥余将鱼烤好,分了一条给阿狸,两人开始大吃起来。 这种冷水鱼虽然只抹了盐,味道依然特别鲜美,两人正吃得津津有味,忽见远处几个骑士跑了过来。 此处是平安邑到延边铁矿的必经之路,胥余对几个不速之客倒也并不惊讶,无非就是自己人,只扫了一眼,就继续吃鱼。阿狸则连头都没有抬,仍就埋头吃着,只是耳朵动了动。 那几个骑士跑到近前,跃下马来,对胥余施礼道:“大王,你怎么在此?” 胥余才发现来人竟然是南宫修,奇道:“南宫将军,你咋回来了,不是让你去……”他看了一眼阿狸,没接着说下去。 南宫修一脸凝重地道:“大王,周军打过来了。” 胥余一听,手里的烤鱼顿时不香了。 什么情况?自己推测周军起码要一年才打过来,这怎么才三个月就来了? 而且这大冬天的,冻死个人,冬季行军可是大忌啊,他们疯了不成? “你确定吗?” “我不是要去朝鲜么,走在半路上就发现了他们的踪迹,他们有上万人,带的战车有上千辆。离平安邑大概还有七八百里地吧,我怕打草惊蛇,就早早回来报信了。” 胥余一听,暗叫侥幸,若非自己心黑想着去朝鲜劫掠人口,只怕周军杀到家门口了,自己还不知道怎么死的。这真是恶人有好报啊! 但是周军有数万之众,自己这点人口,正面硬碰的话,无疑是以卵击石,要怎么打呢? 胥余思索半晌,心里有了些计较,翻身上马道:“回平安邑。” …… 平安邑议事厅,也就是胥余家的客厅,胥余看着众人,疾声道:“自古以来,战争的规矩就是双方约好了时间地点,一决高下。但这一战关系到我们的生死存亡,我需要大家转变观念,如果按照以往的规矩,我们必死无疑。 仁义道德,救不了命,所谓战争,胜利才是唯一目的。” 胥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说动了大家。毕竟大家在这里住得挺好的,不想再逃了,不逃的话,像以前那样打战,又只有死路一条。重义轻生说来容易,但真要事到临头,毕竟还是命最重要。 而且,上次在渤海之畔的时候,就已经玩过一次阴的了。 景如松拱手道:“敢问大王有何主意呢?” 胥余道:“袭扰!利用我们骑兵的优势,将周军的前进之路,变成死亡之途。” …… 姜子牙带着西周大军在茫茫雪原中走了三个月,他没想到胥余居然逃到了这么远的地方。如果不是雷震子无意中发现,这些殷商遗民应该会永远在这里生活下去吧。 搞到现在这种情况,他也是骑虎难下,无可奈何。 唉,打下平安邑,就留箕子一命,把他带到朝歌,让他和他的侄孙儿武庚一起生活吧。 姜子牙坐在马车里,正打算着战后的事情,忽听大军之中,传来一阵惨呼。 “怎么回事?”姜子牙掀开马车的门帘走了出来。 只见河道旁的密林之中,射出一阵箭雨,不少周军猝不及防之下,中箭倒地。 但这支周军毕竟训练有素,短暂的混乱之后,立刻便有人举盾挡住来箭。 姜子牙的白眉竖了起来,自己有一万五千之众,敢来袭击自己,自然不能是普通的蛮人,那必然就是箕子了。 看来,真是小看此人了。 “迎敌!”姜子牙把手一挥,一队战车往丛林中冲了进去。 但紧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惨叫之声,过了片刻,一群残兵败将退了出来,清点人数,伤亡了一百多人。 “什么情况?” “敌人……敌人的箭射得好远,在百步之外就可以发箭,而且……而且……他们是骑在马上发箭的。” “马上发箭,射程百步?”姜子牙忽然想到一年前,在东海,那些可以在冰面上滑行的奇怪车辆。 “看来,他们又有了新的工具。抓个活口,我要看看他们有什么门道。” 但是接下来,姜子牙严阵以待,却什么都没有发生,那支队伍匆匆而来,伤亡了两百多人,就消失了。 第十章 风筝之王 胥余初到西周的时候,就发现此时用的都是简单的单体弓,这种弓射程短不说,而且拉开幅度越大,需要的力量也会随之增大,因此很难控制准头。 所以到了平安邑之后,胥余立时着手改良,制造出了反曲弓。 反曲弓的下弦后弓臂是反方向弯曲的,可以储存更多能量,使得射出的箭拥有更高的动能。因此,反曲弓可以比普通的弓造得更短,却可保持其威力。 这个优势使得反曲弓非常适合在马上使用,后世的蒙古人就是靠着反曲弓纵横天下的。 胥余因为脑海中记忆被加强的缘故,对反曲弓的构造一清二楚,找来各种材料反复实验一段时间后,一张反曲弓也就诞生了。 反曲弓诞生之后,由于良好的性能,在商民中大受欢迎,男女老少,可以说人手一张。 现如今,反曲弓和装备了马镫的骑兵结合,一个全新的兵种,骑射手,就诞生了。 今日第一次牛刀小试,果然战果非凡。 商军每人‌​‍射‌­‎了​­十来箭,力气耗尽,立时便开溜了。 周军无从追赶,只好严阵以待,缓慢推进,这样一来,行军速度大减,原本一天能前进五十里,现在能走二十里就不错了。 到了晚上,姜子牙害怕夜间偷袭,命令加强哨岗,严加防守,但是哨兵们紧张兮兮地盯了一晚,却啥也没发生。 直到第二天中午,阳光高悬天穹,周军正在埋锅造饭,商军忽然又出现了,二话不说,一轮箭雨,射死数百人后,就策马狂奔,溜之大吉了。 至于他们为啥偷袭要选大白天,原因很简单,因为白天射箭有准头。 周军气得朝着空气破口大骂,但并不敢追击,昨天一队战车追进丛林中,是什么后果,他们可是看在眼里的。 而且追也追不上,敌人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在这丛林中居然能如履平地,来去如风。 这样搞了几天,周军快被搞得神经衰弱了。 商军总是会在白天的某一刻出现,每次一出现,就会伤亡数百人。 有人甚至想过逃跑,但是这茫茫雪原,荒无人烟,又能逃到哪里去了?离开大部队,不过是冻死饿死,果了野兽的肚腹罢了。 逃也没法逃,往前走的话,每一步都是死亡的陷阱,不让人抓狂才怪。 姜子牙迫不得已,派出了大量的斥候,以期能提前预警。 但这毫无作用,当斥候发现商军的时候,就是他的死期。 商军骑兵有了马鞍和马镫的加持,来去如风,速度根本不是周军的斥候能比得上的。 但斥候发现商军,结局往往就是还没来得及报信,就被商军乱箭射死,然后冲到周军阵前,哗啦啦一顿箭雨。 射完之后,拔马无情,撒腿就跑,绝不留恋。 这就是胥余制定的袭扰战术。 用他的话来说,叫做“射手嘛,就是要会放风筝。” 为了能够完美发挥,胥余命令五百骑射手轻装简从,只带少量的口粮。另外三百匹战马则拉着爬犁,装满物资,沿途每隔一段距离,设置一个补给站。 骑射手们携带的物资消耗完之后,立刻赶到下一个站点补给。 能量条一满,马上就可以投入战斗。 这些骑射手们小日子可以说过得非常滋润了,每天只要射上两轮箭,然后就找个地方吃饱喝足睡大觉,醒了就继续杀人。 一连七八天下来,周军已经伤亡了三千多人,却连商军一片衣角都没有摸到。 抓个俘虏什么的,更是痴人说梦。 姜子牙也是十分郁闷,他已经明白,商军人数虽少,却掌握了超越时代的武器,这不是靠计谋,靠人数可以填补的差距。 他虽然是神仙,却囿于不能对凡人出手的规则,只能徒呼奈何。 前方,就是一条死亡之路,每走一步,都会付出血的代价。 不同于箕子上次在雪地里插木签的诡计,这一次,是赤裸裸的阳谋。 他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靠人命去填。 但是用谁的命去填,却是有计较的。 他这一万五千人,有六千是贵族和平民组成的正规军。剩下九千,则是拉着辎重的奴隶。 奴隶是人吗? 至少在商周时期,不是。 他们就是牲口,和牛,和马,没有区别。 甚至还不如牛马。要知道,在周朝,五个奴隶才能换一匹马。 所以姜子牙将奴隶们驱赶到大军的外围,作为挡箭牌,任由商军射杀。 奴隶们人数虽众,但面对枪戟如林的周军,却无法反抗。 反抗,就是被乱枪捅死。 不反抗,还可以赌运气,赌商军的箭射不到自己。 而这段路,是有尽头的。平安邑就在前方,只需要再走十日,就可以到达。到那时,就算是活下来了。 南宫修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们杀死的都是奴隶,这属于无效杀伤,姜子牙的正规军龟缩在队伍中间,并不露头。 这样的话,到了平安邑,周军仍旧可以保持战斗力。届时要面对的,就将是一场苦战。 …… 从第一次被袭击开始,周军已经走了十日,离平安邑还有不到三百里。 运送物资的战马完成了使命,也被腾了出来,加入战斗。 现在,商军拥有八百骑射手,杀伤力更强,奴隶的伤亡更加惨重了。 又撑了两日,姜子牙命令加紧行军,他要在三日之内赶到平安邑,和箕子一决雌雄。 但是,商军却忽然不见了。 他们没有再神出鬼没跑来杀人,而是全都撤退了。 “看来,他们是准备养精蓄锐,迎接我的雷霆一击了,既如此,我倒不必太过仓促。 从箕子的行为来看,此人是个不讲武德,喜欢用阴谋诡计的人,他在殷商王廷的好名声,恐怕都是吹出来的。我若以疲惫之师迎敌,他一定会趁人之危。” 姜子牙心想,便又命令队伍放松下来。 又走两日,离平安邑还有一百里,姜子牙终于见到了箕子。 前方一大片空地中,箕子带着八百骑兵,千余步卒,列阵以待。 第十一章 正面一战 “姜子牙,我已等你很久了。” 胥余穿着一身银光闪闪的钢铁铠甲,腰系倚天神剑,骑在一匹高大白马上,威风凛凛地喊道。 这铠甲是,是胥余画了图纸,让鲁启帮忙打造的。 因为时间关系,就造了这么一副,其他们尚未装备。 这个时代,士兵们穿的都是皮甲,在中原地区,人们以犀牛皮来制甲,十分耐艹。屈原在《九歌·国殇》中写道:“持吴戈兮披犀甲”。可见直到春秋时期,犀牛皮甲仍然是主流。 胥余搞这么一副银亮铠甲,倒不是为了学白袍小将薛仁贵装13,而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毕竟这么一副钢铁铠甲,放在这个青铜时代,基本也就算刀枪不入了。 姜子牙骑着四不像走出阵来,顿时被胥余银光闪闪的铠甲晃得有些眼晕。尤其是他胸前还有一面护心镜,光可鉴人,十分骚包。 他大吃一惊,失声道:“铁甲,你哪里得来的铁甲?” 胥余一脸懵逼,他还以为自己是全中国第一个懂得炼铁的人,怎么姜子牙也知道? “怎么?你也知道炼铁?” “这是仙界不传之秘,你从哪里得来?” 胥余一听,不由得暗暗咒骂,这些神仙果然不是玩意儿,既然懂得炼铁,怎么不教给世人?还有啊,他们明明可以飞来飞去,自然知道地球时圆的,但却不告诉世人,让他们还以为地是方的。 姜子牙见胥余并不回答他,便又接着道:“莫非你和截教妖人有勾结?” 胥余并不想解释自己怎会懂得炼铁,见姜子牙瞎猜,正中下怀,便岔开话题道:“姜子牙,你不远万里,前来攻我,可敢我我堂堂正正的一战么?” 姜子牙道:“固所愿尔,就怕你不讲武德,又使诡计。” “那便开战吧,放箭!” 胥余一声令下,千余步卒拉弓如满月,对着周军就是一轮抛射。 “嗡……” 上千支箭矢腾空而起,仿佛一团乌云,落向姜子牙军阵。 姜子牙虽然没想到对方在三百步外仍能发箭,但商军弓箭的威力他早有领教,因此也早就做好了准备。 “结阵。” 数千周军聚集在一起,战车围成一圈,盾牌紧密相连,仿佛一个巨大的龟壳。商军箭矢落在龟壳上方,造成的杀伤十分有限。 而姜子牙本人则站在军阵前方,那些箭矢落在他身前三尺之内,就自动弹开。 胥余眉毛一挑,露出羡慕的神色,真的是拉风啊。 “嗡,嗡,嗡……” 连响九次,九团箭云落下,商军弓手已无力再射。 “变阵!” 随着姜子牙的命令,龟壳打开,军阵中央,无数弓箭斜指。外围的战车盾牌仍然不撤,反而更加紧密,在盾牌和战车的缝隙之中,一杆杆枪戟伸了出去,整座大阵已经从龟壳变成了刺猬。 原来姜子牙发现商军使用了新的工具,在马背上也能如履平地,很快就想到,他们既然能马上射箭,那自然也能马上砍人。 于是,便想出了这个阵势。 胥余暗暗赞叹:“不愧是武庙主祭啊,之前的风筝战术让他用一手奴隶肉盾给废了,现在又想出这么牛叉的阵法。这阵法,就是骑兵的克星啊。” 但是……你能对付骑兵,对付得了炮弹吗? “放炮!” 随着胥余一声令下,十多枚“炮弹”腾空而起,飞向姜子牙军阵之中。 姜子牙早就发现商军后方摆着十多个奇怪的木架,但那木架是干嘛的,他却并不知道。 因为投石车……还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 这是胥余临时制作的简易投石车,投掷距离只有几百步,投掷的也并不是石块,而是……“木霹雳”。 那是一块巨大的木头,中间掏空,塞满火药,连上引线,胥余一声令下,商军便点燃引线,利用投石车将其抛掷出去。 “轰隆!” 一声巨响从周军军阵中炸开,如同神雷降世。 巨响的中心处,几名周军腾空而起,发出阵阵惨叫。 漫天的雪花四散飞扬,雪花之中,时有火光隐现,血肉横飞…… 姜子牙大惊失色,纵目四顾:“是哪位道友请动天罚?还请现身。” 但是没有人搭理他,他的神念扩散开去,方圆百里,却捕捉不到一丝法力波动的痕迹。 姜子牙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响彻整个天穹:“截教妖人,可敢现身一战?” 山鸣谷应,回荡不息。 但是,却没有人应答。 烟尘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味。 被炸懵了的周军一个个都呆若木鸡,脸上写满了恐惧。 能引动天罚,说明商军中必有神仙。神仙居然直接对凡人出手了,这也太吓人了。 “冲锋!” 八百骑射手化身砍骑,手中雪亮的马刀高高举起,狂飙而至…… 周军军阵已经被“木霹雳”炸散,被爆炸吓破了胆的周军根本无力招架,全都成了待宰的羔羊。 商军一个冲锋,立时死伤无数。 忽然间,不知道是谁发一声喊,人群中顿时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纷纷掉头逃窜。 但他们只有两条对,如何逃得过四条腿的追杀…… 这是一面倒的屠杀,姜子牙并没有去约束部队,战况如此,他已经败了。 而且,他的注意力并不在战场之上,箕子能引动天罚,商军能装备铁刀。这一切都说明,他的背后有一股势力,正在和大周作对。 这股实力,除了截教,还能是谁? 这是不甘心失败,想死灰复燃么? 姜子牙冷哼一声,高声说道:“叫他们停下来吧,不要做无谓的杀戮。我败了,这些人都算是你的俘虏。” “你是神仙,说话算话。” “这个自然!” 胥余招了招手,金声响起,骑兵停下了追杀。 姜子牙拍了拍四不像的脑袋,这怪兽发出一声鸣叫,声传数里,悠长连绵,那些逃跑了的周军都停下了脚步,慢慢收拢了过来。 “贵族军我要带走,平民和奴隶随你处置,赎金你开吧!” “我要西周以后不得攻我。” “这个办不到,除非你们跟我回去,解除武装,活在武王的眼皮子的底下。” “那我要西周三年不得攻我。” 姜子牙沉吟道:“三年太长,由我做主,一年吧。” 胥余发现姜子牙明明吃了败战,却一幅无所谓的样子,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他是个神仙,西周王廷又能把他怎样呢? 看来和他讨价还价也没多大意义,一年就一年吧,总比没有好,于是便点头同意了。 接下来胥余就去挑人了,贵族送还,受伤的不要,最后放走的贵族,居然才一千多人。 胥余忍不住想要骂句MMP,就六千正规军,竟然一小三成的贵族子弟,看来都觉得老子死定了,跑这刷战功来了呢。 临走之前,姜子牙注视着胥余,仿佛在看一个死人,冷声说道:“你竟然和截教妖人勾结,擅用法术对付凡人,简直是自寻死路。” 胥余张张嘴,正想否认,姜子牙已骑着四不像,消失在了海天尽头。 那些贵族子弟没有神兽可以骑,只能结伴往回走。马都被胥余给扣下了,他们只能靠着脚底板走回西周了。 至于猴年马月能回西周,会不会在路上冻死,饿死,被野兽吃了,这不是胥余该关心的事。 第十二章 国人优先 胥余被姜子牙临走时的话搞得有些心惊肉跳。 这什么情况,认为我使用了法术,坏了规矩,要搞我的人? 话说,他们神仙真要对我一个凡人动手的话,我还真的扛不住啊。 景如松也把姜子牙的话听在了心里,他有些担心地走了过来。 胥余摆摆手,宽慰道:“你不用担心,我们用的是火药,这东西怎么来的,你也有参与,并非法术。他们神仙不能不讲道理,对吧。” 景如松仔细想了想,数月之前,他亲眼见到胥余到茅坑,马厩旁边去收集地霜,然后加水浸泡,过滤,晒干,得到了一种白色的石头。 胥余告诉他,这种石头叫硝石,混合一定比例的木炭,硫磺,就可以制造出神罚之火。 神罚之火是他自己的叫法,因为据他所知,这种雷火只有神仙才能降下。但胥余管它叫炸药。 想到这里,景如松眉头舒展开来,拜倒在胥余身前,朗声道:“太师以凡人之躯,竟能比肩神明。真乃……神人啊!” 神人?哈哈哈,这个称呼好,胥余被景如松一记马屁拍中心坎,顿时轻松了不少。 …… 商军清点俘虏人数,约有五千之众,平民奴隶一半一半。 “这些人,都拉去修城墙吧。”胥余下令道。 之前由于人手不够,规划的城墙一直没修。姜子牙忽然打了过来,没有城墙守护,还让胥余吓了一跳,没想到有惊无险,姜子牙竟然是个送外卖的。 商军把这些人带回平安邑,从地窖里拿出咸鱼和泡菜,给他们做了一顿泡菜煮咸鱼。 这些大马哈鱼当初因为捕捞的数量太多,腌制的时候为了省事就狂撒盐,结果咸得一批,商民们都不爱吃。 现在拿给俘虏们吃,他们一个个都吃得热泪盈眶,吃鱼就算了,居然放这么多盐,天可怜见,他们平时一个月也吃不到这么多盐啊。 而且这个盐,一点苦味都没有,咸咸的,真美味啊! 原本以为被俘虏了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没想到居然吃得这么好。 商王箕子,仁慈啊! 胥余在平安邑外围规划了一块土地,命令俘虏们自行伐木建房,房子建好之后就开始挖地基建墙。 这城墙只求实用。耐艹就行,不讲美观。 五千俘虏分成两队,平民队负责在胥余划好的线上开挖地基,修葺城墙,奴隶则负责挖取山石。 海岸旁连绵的高山,经过亿万年的风化,山脚下到处都是碎裂的石块,奴隶们只要把这些石头搬运过来即可。 这些石头也不用修理塑形,按照形状大致叠好,灌上水泥,连成一体,就是坚固的城墙。 奴隶们平时什么脏活累活都干,平民们也好不到哪里去,现在只是搬搬石头,挖挖地基,修修城墙,就有咸美的泡菜鱼吃,吃完之后,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胥余看着干得热火朝天的工地,表示非常满意。他却没想到,这全是那些齁死人的咸鱼带来的威力。 看着这些俘虏们干劲十足,胥余开始思考,这些都是壮劳力,当奴隶使太浪费了,奴隶也就干点粗活笨活。如果,把他们吸收为自己的臣民,让他们为自己效忠的话,得到的助力一定更大。 毕竟,奴隶就和牲口没什么区别,而一群忠于自己的臣民,爆发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 可是……这是五千条光棍啊。 如果想让他们效忠于自己的话,给他们一个平民的身份只是其次,关键是要让他们拥有自己的财产,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老婆孩子,有需要珍爱和守护的东西。 可是,老婆们,上哪儿找呢? 胥余把南宫修找了过来,命他带人去一趟朝鲜。 “你去过一次,路熟。之前让你去劫掠人口,只要青壮,老弱妇孺全都放弃。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你再跑一趟,把他们都带回来。” 南宫修领命去了之后,胥余暗自盘算,这年代的人均寿命也就三十来岁,所以虽然说是老弱妇孺,其实老弱没几个,都是妇孺。 这些妇孺带回来之后,我就给与那些周人平民身份,适婚年龄的就发给老婆孩子。 他们有了自己的家庭,也就会安心在这里住下来,效忠于我了。 转念一想,这些都是朝鲜人的老婆,抢回来发给周人,好像有点无耻哦? 唉,周人毕竟是中国人,还是得先紧着自己人啊。 …… 贝加尔湖,古称北海。 春风吹动如茵的绿草,银色的月光洒满海面。 如水的夜色之中,一道黑影忽然从天而降,停在海面上方。 他伸手在海面上一点,海水顿时翻涌不息,巨大的旋涡之中,一个浑身湿淋淋的人跳了出来。 他冲着海面上的黑影拜了三拜,感激地道:“多谢老师,让我重获自由。” 那黑影哼了一声,说道:“这次放你出来,是让你帮我办一件事。” “老师请讲,申公豹万死不辞。” 原来这人竟是申公豹,封神之战后,他被原始天尊以三宝如玉击倒,身塞北海之眼,每日忍饥挨饿,已有数年之久。 “箕子已经在极东之地登基了。” 申公豹一愣:“那么殷商依然还在,这场战争还没有结束?” “天地之间,气运流转,玄妙无穷。纵然是我,有时也看不透,参不破。” “老师贵为三清真人,谦虚了。”申公豹好容易重获自由,赶紧拍上一记马屁。 “不知是何原因,箕子竟能请动天雷,将姜子牙打了个大败亏输。” “姜子牙败了?”申公豹忍不住想要大笑三声,但仍装出一脸平静的样子。 “我已经查过三界,并无人相助箕子。但是箕子发动天雷又是事实,我想这其中必有蹊跷。你曾为殷商国师,我想让你以殷商旧臣的身份去投靠箕子,查清此事。” 申公豹躬身道:“弟子遵命。” 通天教主把手一招,只见半空中一声虎啸,一只巨大的黑虎乘着云雾从空中飞临而下。“你的黑虎,我已帮你带回来了。” 申公豹纵身一跃,跳到黑虎背上,抚摸着它的头颈,忍不住潸然泪下。 第十三章 韭菜炒蛋 冰雪消融,春天来了。 这是平安邑的第二个春天,屋外阳光明媚,风吟鸟唱,但是胥余却窝在房间里没有出去。 他在做衣服。 天知道他哪根筋抽了,居然当起了裁缝。 还别说,穿越之后,他不光记忆大幅增加,动手能力也强了不少。 很多东西他不光记得住,多动手练习几次之后,他还能够做得出来。 他认为阿狸的衣服裹得太严实了,这很不美丽。她是一个朝鲜人,名字又叫阿狸,那衣服必须穿民族服装才对嘛,虽然这年头半岛人民还是穿兽皮的。 他决定亲自动手,给阿狸定制一套“高丽风情”。 从一个商民妇女那里搞到了几匹不错的丝绸,用蓝草给染成蓝色,就开始裁剪了。 “高丽风情”这个皮肤是蓝色+粉色,只可惜找不到粉色的染料,只能纯蓝色凑合了。 躲在屋子里搞了五六天,浪费了好几块丝绸,这衣服总算大功告成。 他让阿狸换上新衣,在自己面前转了个圈,拍手笑道:“不错不错!” 只恨不能给她装个尾巴。 阿狸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爱不释手,冲胥余露出了甜甜的微笑。 胥余交给阿狸一个篮子,说道:“跟我挖野菜去。” 两人来到野外,阿狸挎着个篮子,走在田野里,身姿婀娜,步履轻盈,很是赏心悦目。胥余的脸却垮了下来,阿狸穿的跟个小仙女似的,挖野菜的活儿是不能让她干了,只能自己来了。 胥余苦逼的挖着野菜,心情仿佛回到了上辈子,苦逼男拼命赚钱,小仙女负责美就完事了。 挖了不到一个小时,阿狸的篮子已经装得满满当当了,二人正准备回去,不知道从哪里忽然飞出来一只野鸡,扑棱一声,把脑袋扎进草丛里不出来了。 胥余哈哈大笑,走过去把野鸡拔了出来,又在四处找了找,找到一窝野鸡蛋,高高兴兴得回家去了。 胥余让阿狸去河边把野菜摘洗干净,自己把鸡杀了,架在火上上慢慢炙烤,一边烤一边往鸡身上涂抹蜂蜜,等到烤得焦香四溢,阿狸挎着篮子回来了。 胥余笑道:“蜜汁烤鸡,没吃过吧?” 阿狸连连点头,眼睛亮晶晶的,嘴巴里呜呜有声,显然馋得不行了。 胥余把烤鸡递给她,接过她手中的篮子,挑了一把野韭菜,切碎了,加入野鸡蛋搅匀。 在陶锅里放了点豆油,开始炒鸡蛋。 吃了一个冬天的肉,总算可以吃点绿叶菜了。 不过阿狸对韭菜炒鸡蛋并不感兴趣,她似乎只爱吃肉。 胥余叫她过来尝尝,她只看了一眼,便埋头继续啃鸡腿。 胥余夹了一筷子韭菜炒鸡蛋,正要吃,忽然听见半空中一声高呼:“箕子何在?” 胥余吃了一惊,走出门来,抬头看去,只见六米高的雷震子天神降临,立在半空。 胥余拱了拱手道:“胥余在此。” 雷震子道:“上次大战,被你得了数千俘虏,这些俘虏尚有家人,太师不忍他们骨肉分离,差我来问一问,若这些俘虏有家人愿来此地,你可愿意接收?” 胥余一听,还有这好事?诓我的吧? “确定是他们的家人吗?” “这个自然。” “那我愿意接收。需要我派人去接吗?” “你若愿意接收,我自会送来。” “那就劳烦了。” 雷震子点点头,风雷二翅一扇,呼啸而去。 胥余看他消失在海天尽头,一脸的懵逼,这是什么操作?好端端的给我送人口过来干嘛? 而且送来的还是俘虏们的家人,这不可能作假的吧?到时候我一问便知啊。 难道是要在来人中混入杀手,趁机干掉我?这倒不是不可不防哦? 或者说,安插间谍,窃听我方机密? …… 胥余站在屋外,乱七八糟的想了半天,也没什么头绪,摇摇头,走进屋去。 他端起碗,正要吃上一口心仪的韭菜炒鸡蛋,忽然听见半空中一声高呼:“箕子何在?” 这又是谁?让不让人吃饭了? 胥余无奈地走出门去,只见半空中立着一个青衣道人,背着个葫芦,布袜麻鞋,衣袖飘飞,很有几分仙风道骨之像。 那人用鼻子在空中嗅了嗅,皱眉道:“雷震子来过?他人呢?” 胥余一听,原来是找雷震子的,便道:“他已经走了。” 说完便往屋里走,心想这人既是来找雷震子的,必定是他的同门,说起来,还是自己的敌人,还是少惹为妙。 那道人见胥余出来说了一句话,拔腿便走,不由一愣,连忙说道:“道友,请留步。” 胥余一个踉跄,差点摔死,回头惊叫道:“申公豹?” 申公豹喜道:“太师认识我?” 胥余搜索记忆,发现申公豹当殷商国师的时候,自己因为帝辛不听劝谏,已经心灰意冷回到封地了,两人其实并没见过面。便道:“久仰国师大名,昔日常常听人提起,看国师装扮,仙风道骨,踏云而来,便猜到一二了。” 申公豹哈哈一笑,落于地面,朝胥余施礼道:“申豹拜见大王。” 胥余忙将他扶了起来,说道:“国师少礼,我如今僻居此地,不过一个小小村落,族人们虽然奉我为王,但那些繁文缛节,我已经一概免除了。” 申公豹哈哈笑道:“我听闻太师在极东之地登基为王,因此特来一探。今日一见,大王行事不拘小节,果然有王者之风。” 胥余暗暗吐槽,王者之风是这样的吗?这不是吊丝之风吗?这厮一来就狂拍马屁,肯定是没憋好屁。 不过这货毕竟是个神仙,也不能得罪,便把他请进屋去,拿出酒水来款待,并将自己刚做好的韭菜炒鸡蛋拿给他吃。 不过申公豹对着绿油油的野韭菜并没什么兴趣,倒是拿起一只腊兔腿,大快朵颐起来。 胥余才想起来这货是个豹子精,他不吃草的。 申公豹把一条兔腿啃完,又喝了几碗酒,这才道明来意。 “听说大王一个月前大败姜尚,申豹十分佩服。想那姜尚乃是我毕生大敌,大王算是替我出了一口恶气。今日特来投效大王,共创大业,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第十四章 我即美帝 胥余一听,立时就想拒绝,毕竟他前世封神榜看多了,映象中申公豹就是个大反派。 毕竟,老子可是正义的男主角,怎么能跟大反派为伍呢? 可是对方毕竟是个神仙,还来向自己投诚,这让胥余很有些心动。 毕竟自己这大王当的,僻居在大陆的尽头,王宫也没有,妲己也没有,真的很没成就感啊。 忽然来了个神仙当自己的小弟…… 申公豹见胥余似乎有些犹豫,便道:“申豹此来,给大王带来了一个消息。” 胥余听他说得十分郑重,奇道:“什么消息?” 申公豹道:“周武王姬发,已经死了。” 胥余听闻,哦了一声。 申公豹见他并不惊讶,奇道:“大王似乎已经知道这个消息了?” 胥余一愣,周武王去世时间是写在史书里的,所以他并不觉得惊讶。按照记载姬发应该去年就死了,不过后世的史书对上古先秦时期的记载并不精确,所以死亡时间发生了偏差,也没什么奇怪的。 不过他忽然反应过来,自己知道了这个消息,应该表现得惊讶才对啊?连忙说道:“此地和镐京相隔万里,我哪里会知道。只不过生老病死,自然之理,我又何必在意呢?” “大王看淡生死,果然豁达。”申公豹赶紧拍了一记马屁,“然则,姬发一死,继位的姬诵才年满十岁,不过是乳臭未干的小儿,现在权利都被三公把持,其他王公大臣,颇有不服,周廷之内,已经是暗流涌动了呢。” 胥余不以为然地道:“那又如何呢?就算是西周内乱,我远在万里之遥,兵微将寡,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申公豹笑道:“大王莫非忘了么,西周内部,尚有一支我殷商族人。” 胥余眉毛一挑,道:“你是说在武庚么?他被困在朝歌,动弹不得,能有什么作为?” 武庚是商王帝辛之子,周灭商后,武王姬发为示宽仁,将朝歌做了他的封国,让他管理商朝遗民。 同时为了防止商人叛乱,在朝歌东面设立卫国,封管叔为卫君,在西南面设立鄘国,封蔡叔为鄘君,在北面设立邶国,封霍叔的邶君,三国共同监视武庚。 申公豹道:“管叔、蔡叔、霍叔三人,和姬旦一样,都是武王姬发的兄弟。如今姬发死去,姬旦大权在握,三人均有不服,以在下之见,只要略加挑拨,他们一定能打起来。到时,我们里应外合,未必不是我大商中兴的机会。” 胥余一愣,根据历史记载,这哥仨后来的确是造反了。大约一年后,武庚利用他们哥仨和周公旦的矛盾,也可能是他们哥仨利用武庚的势力,总之不管是谁利用谁吧,他们聚到了一起,发动了历史上著名的“三监之乱”。 周公旦和姜子牙见状,果断发动东征,双方打了三年,最后的结局是武庚,管叔兵败被诛,蔡叔流放,霍叔贬为庶民。 可是现在看来,这中间莫非还有神仙们在推波助澜? 现在既然申公豹找上了自己,那……要不要往里面插上一脚呢? 姜子牙只给我一年之期,一年之后,他就会带着大军来灭我了。 到时候,我顶得住他的雷霆一击吗? 如果三监真的发动叛乱,那我又可以多三年的发展时间。 可是,由于我的到来,历史已经变了,比如说我就没有去朝鲜,而是跑到了海参崴。 那三监一定会发动叛乱吗? 不……他们一定会。 因为,为了我的安全,我要加入进来,给他们推波助澜…… 等他们打起来,我还要给他们提供装备。 到时候,中原大地打死打活,我就躲在东北猥琐发育,岂非爽得一批? 这情形就好比第一次世界大战? 欧洲大陆硝烟弥漫,漂亮国却躲在美洲猥琐发育,狂卖军火? 说起来,地理位置也差不多哦,他们在西边打架,我躲在东边吃瓜? 想到这里,胥余忍不住微笑起来,他点点头道:“好,我答应你。从今天开始,你仍是我的大商的国师。” 申公豹一听,喜形于色,拱手施礼道:“多谢大王。” 胥余叫来景如松,让他给申公豹安排了一间砖房居住,又把几个主要的官员都叫了过来,整治了一桌酒席,让他们和申公豹相互认识。 这些人都是原本都住在箕国,是以并不认识申公豹。 不过申公豹是个神仙,还是大商国师,他们都是久仰大名的,一个个都向申公豹表示了敬仰之情。 申公豹被塞在北海海眼,挨饿受冻好几年,现在重返大商,还被人如此尊敬,顿时感到十分满意。 而最让他感到满意的,还是这满桌的美酒佳肴。酒并非这个时代的浑酒,而是胥余特别酿制的高粱酒,胥余管它叫老白干。 申公豹先前只喝了一口,就已经感到十分讶异了。这酒口味如此纯正,只有仙界才有。胥余不过是一介凡人,他从哪里弄到的这种酒呢? 申公豹想到了老师的嘱咐,看来此人背后,真的有一股仙界的势力啊。 到底是谁呢?居然连老师也查不出来。 不过他此行的目的就是此事。目前他一顿鬼扯,已经把箕子诓得相信了自己,只要耐心的在这里潜伏下去,那股势力迟早会暴露的。 然后就是菜肴,这许多菜肴都是胥余用现代技法教给商民的,比如这一道油焖大虾,用豆油来煎制,加入酱油和蜂蜜调味,味道鲜甜醇厚。又比如这一道酸菜鱼,鱼肉嫩滑,酸爽开胃…… 这些可是仙界都没有吃过的美味啊,仙界的美食无非就食材珍惜,食其本味罢了。虽然鲜美,但终觉单调。哪里知道,用简单的食材互相搭配,加上适当的手法,竟能激发出如此神奇的味道。 箕子背后的势力,不简单啊…… 第十五章 一脸问号 酒足饭饱,众人散去,申公豹绕着拨给自己住的房子转了几圈,仔细打量。 它是用砖石堆砌而成,砖石之间用一种灰白色的类似于细沙的东西粘合在一起。 用砖石堆砌成墙体,他是见过的。人们炼铜,烧陶的时候,会用土砖堆砌在一起,用黄泥粘合,烧干之后,就连成一体,不会散开。 那是那种粘合并不很紧密,稍一用力就可以掰开。 但是现在他所见的这种细沙却不同,它非常的牢固,根本无法分开。 饶是他游历三界,也从未见过这种东西。 而且这种细沙不仅用来砌墙,还用来铺路。他在这种路上走过,发现它十分的坚硬,看来纵然是大雨大雪,路面也不会变的泥泞,依然会十分好走。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运起神力,将那东西掰下来一小块,手指轻轻一捻,捻成粉末了,仔细查看。 只认出其中一种是河里的细沙,其他的就不认识了。 看来,这是用多种东西混合而成的,他们是怎么会做出这种东西的呢? 走进屋子,满眼雪白的墙壁,让他的好奇心更甚了,他在墙壁上抠了抠,发现这是一层白色的粉末。 这又是什么东西呢? 这东西涂抹在墙上,让屋子显得特别干净不说,还特别的明亮。他以往住的那些木头的宫殿,纵然宏伟,和这种房子比起来,实在是不值一提了。 他走出房子,信步逛去,沿途的商民们见他打扮,知道他是新来的国师,都躬身向他行礼,走到城邑的外围,他发现箕子和一群少年人混在一起,不知在说些什么。 胥余也看见了他,含笑朝他点了点头。申公豹见他似乎没什么顾虑,就走了过去。 原来他们正在测量一棵树的高度,他不由得十分好奇,不砍倒这棵树的话,如何能知道它的高度呢? “这根杆长度是一米,现在我们把它和树放在平行的位置,分别测出树影和杆影的长度,就可以算出树的高度了,谁来测一下?” “我来。” “我来。” 人群中好几个少年举起了右手。 “好,景田,琴娴,你们两个来。”胥余分别点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两人走了出来,琴娴拿出一卷绳子,放在树根处,景田拉着绳子走到树影的一头。 申公豹发现那绳子上是有刻度的,看来,这是一个度具。 景田看了一下刻度,报数道:“四米八。” 申公豹一愣,四米八,那是多长? 胥余解释道:“那是我规定的长度,一米就是那么长。”他指了指立着的那根木杆。 为了方便教学,胥余直接把度量衡都换成了自己习惯的单位,并且制定了标准,景田现在说的一米,就是后世的一米。 至于这个一米的长度是怎么确定下来的,就是胥余按照印象中的一米长随手画的一条线,反正这玩意儿本来就是人为规定的,胥余说这么长是一米,那就是一米。 只是他自己都不知道,他随手划的一米,真的就无限接近后世标准的一米。 琴娴点点头,拿出一卷册子,将数字记上。申公豹一愣,这是什么?像是布。但又不是布。 胥余解释道:“这个叫纸,我们用它来写字。” 景田把绳子收起来,又测了一下木杆的影长,报数道:“零点八。” 申公豹又是一愣,零点八?那是多少?零……是什么?为什么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字? 琴娴用笔在册子上算了一会,说道:“老师,这棵树的高度是六米。” 胥余点点头,说道:“好,为了验证这个结果,我们现在把这棵树砍了,实际测量一下。你们几个去拿伐木的工具。” 申公豹满脸不信之色,出声道:“我来。” 他蹲下身子,抱住那棵大树轻轻一摇,那树立时折断,申公豹将树放平,说道:“来测一下。” 景田和琴娴拉着绳子测了一番,回头笑道:“老师,真的是六米哦。” 申公豹一脸不可思议之色,那群少年却都鼓起掌来,望向胥余的眼光里,全都是小星星。 辞别胥余和他的学生们,申公豹继续闲逛。 走了一会,碰见正在操练的士卒的南宫修。 南宫修高兴地和他见礼,便邀请他参观练兵。 申公豹举目望去,只见士卒们稳稳当当骑在马背上,手中举着雪亮的钢刀,风一般的从一排排草人旁边掠过,曹仁的头颅被斩得四散横飞。 操场的另一边,一些士卒正在练习箭术,他们骑着马,排着队,飞快地从靶前掠过,弯弓搭箭,射向箭靶。 申公豹的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以此军队征战,何人能敌?何城不克? 怪不得箕子能以区区数千人,将姜子牙的万余大军大得大败亏输。 出了操场,申公豹继续往外走,到了城邑的外围,看在许多人正在修建城墙。那城墙高大无比,他曾经住在朝歌,可是朝歌的城墙和这里比起来,连当儿子都不配。 在这里,他发现了粘合砖墙用的那种细沙。 “原来这东西是用水调和的,干了以后就粘在了一起。” 可是,现在这几种原料就散放在一起,他也只能认出其中一种是河沙。 另外一种,似乎是某种土灰。第三种则更神奇,是储存在一个池子里的白色膏状物。 申公豹很快就认出来了,就是涂在墙上的那种东西。 但……这究竟是什么呢? 申公豹的内心之中,充满了无数的问号! 忽然,晴空中传来一声虎啸,一只黑色巨虎从天而降,落在了申公豹的身旁。 那些正在干活的俘虏们吓了一跳,纷纷逃散。 申公豹呵呵笑道:“别怕别怕,这是我的坐骑,它不吃人,不吃人。” 他的声音之中,蕴含仙力,众人顿时都安静下来。 申公豹带着黑虎回到了自己的房子。 “有发现吗?”他小声问道。 “我已经仔细查探过了,方圆两千里,没有任何的法力波动,也没有任何的神仙洞府。”黑虎口吐人言道。 申公豹皱眉道:“这个任务……不简单啊!” 第十六章 黑虎玄豹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玛雅众神在暗中捣鬼?”黑虎忽然说道。 申公豹一愣,摇摇头道:“玛雅统御的子民智慧未开,至今还在使用木棒石器,他们怎敢挑衅我们华夏众神?你别忘了。人界的繁荣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神明的力量强弱。” “但老师说他已经查探过三界,没发现异常。既然不是发生在华夏内部,那很有可能就是来自于其他神界。” 申公豹点点头道:“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但我们和其他神界有约定,不得互相侵犯,难不成它们还敢破坏规则么?” 黑虎不以为然地道:“但上次两教相争,西方二圣不就插了一手么?后来,文殊、普贤、慈航等师兄都归了西方教。这规则,我们自己就已经打破了。” “你是说,其他神界也因此意动?趁我华夏内耗,想搞点事情,占些便宜?” 黑虎道:“不无可能。” 申公豹皱眉道:“果真如此的话,那商周之间再起争端,大打出手,我华夏众神势必再次衰弱,岂非中了他们的下怀?” 黑虎正要说话,申公豹忽然道:“禁声,有人来了。” 黑虎连忙住嘴,过了片刻,只听箕子在外面敲门道:“国师在家吗?” 申公豹连忙换了一副笑脸,开门把胥余迎了进来,刚一开门,就见到两只小熊挡在箕子身前,冲他怒吼。 申公豹一愣,说道:“大王,这是什么情况?” 胥余踢了那两只小熊一脚,呵斥道:“大毛二毛,不得无礼。” 朝申公豹赔笑道:“国师勿怪,这两只熊是我养的,听说城邑里来了只老虎,我带着它们壮个胆儿。” 申公豹恍然大悟,笑道:“原来如此,实不相瞒,那黑虎是我兄弟,如今见我脱困,就寻我来了。兄长,过来见过大王吧。” 黑虎从屋内走了出来,屈膝道:“见过大王。” 大毛二毛被黑虎威势所摄,躲在胥余身后,不住发抖。 胥余见那黑虎居然口吐人言,不由愣了一下,随即便道:“免礼免礼,久仰久仰。” 神仙他都见过了,老虎说话什么的,他也并不感到惊讶。不过申公豹叫这黑虎兄弟,他倒是有些意想不到,这玩意儿不是他的坐骑吗? “你们……是兄弟?”胥余迟疑了一下,还是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实不相瞒,在下真身本是一头玄豹,机缘巧合拜在玉虚门下,修炼成仙。” 胥余一想也对,黑虎玄豹,都是猫科嘛。点点头道:“那真是莫大的机缘了。国师得悟大道,逍遥天地,任意遨游,真是令人羡慕。” 申公豹道:“大王谬赞了,大王前来寻我,可有要事么?” “也没什么事,只是听说有只黑虎从天而降,随着国师走了,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见了这位虎兄,我倒是突然生出了一个不情之请。” 胥余似乎有些犹豫,申公豹连忙道:“大王但说无妨,只要申豹能做到的,无有不从。” 胥余想了想,似乎是下定了决心,开口说道:“国师遨游四海,想必知道在这片大海的彼岸,尚有一片大陆。我听说那里有一个玛雅国,他们培育出了一些农作物,产量比我们的五谷要高出许多,我想借虎兄一用,带我去那里,找到那些作物,把它们带回来。” 申公豹奇道:“大王怎知大海彼岸还有一片大陆?” “这个么,是玄鸟在梦中告知我的。当初我带着族人往东迁徙,一路上追兵不断,几次险死还生。后来在睡梦中得到玄鸟指引,才来到这极东之地安家。” “原来如此,大王想着带回高产作物,造福于民,是大王的仁慈,申豹无有不从之理。不过,申豹虽知那里的确是有一片大陆,大王说的这些作物却从未见过,也不知有没有。” “无妨,我去了慢慢寻找便是了。” “既如此,我便让兄长带着大王去一趟。正好我最近也想去一趟朝歌,见见武庚。大王有什么话要我带到吗?” “如此,多谢了。至于武庚那边……”胥余想了想,道:“周文王诸子中,长子伯邑考早亡,次子姬发已死。如今成王年幼,权利归于四子周公旦。但三子管叔鲜却什么权利也没有捞到,心中必有不服,可让武庚在这方面下功夫。 至于国师你,暗中操纵即可,不要轻易露面。” “大王思虑周祥,申豹记住了。” …… 胥余走后,黑虎和申公豹对视了一眼,说道:“箕子果然有问题,他说什么玄鸟托梦,能唬得住别人,却唬不了我。” 申公豹道:“他竟然知道玛雅,可是,他为什么要告诉我们呢?他去玛雅有什么目的?” “不管他去玛雅有什么目的,我都会盯着他的。” “那里毕竟不是华夏,你此去要小心些。” “你放心好了,玛雅的小小蛇神,量也不敢惹我老黑。” …… 胥余回到家里,让阿狸帮他收拾行装,告诉他自己要离开一段时间,让她自己在家,照顾好大毛二毛。 谁知阿狸收拾东西的时候,把自己的东西也收拾了。跑到胥余面前,委屈巴巴地道:“欧巴,我也要去。” 胥余心想,这是要带妹游美洲?好像……不错哦。 不过我只预定了一个位置,现在加个塞,也不知道黑虎同不同意。 而且,那黑虎看着也不是很大,两个一起骑的话,好像还挺挤的。 唉,挤挤……就挤挤吧。 胥余一脸为难地道:“那行吧,我去和黑虎商量商量。” “欧巴,你最好啦。” 胥余跑去找黑虎,黑虎倒是无所谓,并表示自己可大可小,如果觉得挤,也可以宽敞些。 最后出发的时候,想着两人都走了,大毛二毛没人照顾,干脆就把它们也带上了。 好嘛,连妹纸带宠物,一家四口北美旅游走起…… 第十七章 腾云驾雾 中国神话传说里面,神仙们飞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个是御物,比如踩个飞剑,驾个祥云什么的。一个是骑乘某种灵兽灵禽,比如黑虎,白鹤之类的…… 胥余一直有个疑问,神仙的飞行速度那么快,这么直直的站着,坐着,空气阻力大得一批,站得住,坐得稳吗? 这根本不科学啊。 正确的方式不应该是像超人,钢铁侠那样趴着飞吗? 以前,他认为是中国这些神话传说诞生得早,古人也不懂啥叫空气阻力,就想当然的瞎写。 而美漫这些人物诞生在现代社会,所以就比较合理了。 当然,美漫本身也是扯犊子,在扯犊子里面找合理本身就是闲得蛋疼。 不过,等到坐上了黑虎,横跨大洋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了。 刚开始升空的时候,速度倒也不快,听着耳边的呼呼风声,望着脚下的山岳大海,让胥余感到十分的惬意。 阿狸经过短暂的恐惧之后,也放松了下来,探着脑袋欣赏脚底下的风景。只有大毛和二毛吓得瑟瑟发抖。 等到飞临日本诸岛,黑虎忽然开始加速,只听轰地一声,虎背上的两人两兽吓了一跳,险些跌落下去。 但那轰鸣声刚开始响起,就戛然而止,就好像被什么东西隔绝了一样。 紧接着,黑虎的四周出现了一团浓烈的云雾,这云雾绕着黑虎的身体疯狂翻涌。 耳边的风声都听不见,周遭静谧得落针可闻。 胥余好奇地伸手试了试,发现自己虽然还在快速的飞行,但周身的气流却异常的平静。 “为什么会这样?”胥余好奇地问。 “当飞行速度快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产生强烈的轰鸣声。这时必须用法力设置一个屏障,和外界隔绝开来。”黑虎解释道。 胥余点点头,这个他倒是知道。当速度突破音障时,由于物体本身对空气的压缩无法迅速传播,逐渐在物体的迎风面积累而终形成激波面,在激波面上声学能量高度集中。 这些能量传到人们耳朵里时,会让人感受到短暂而极其强烈的爆炸声,称为音爆。 想来黑虎刚才忽然加速,他们听见的那一声炸响,就是音爆。还好黑虎及时开启的屏障,不然的话,自己这一家四口,肯定是聋了。 而笼罩在黑虎周身的那团疯狂翻涌的云雾,就是“音爆云”。这是由于气压增加而压缩周围空气,使水气凝结形成微小的水珠,看起来就是一团云雾。 后世的超音速战斗机飞行的时候,就会看到这种壮观的景象。 胥余以前认为神仙腾云驾雾云云,都是古人瞎编的,因为古人没啥文化,看着天上的云朵,以为很柔软,觉得神仙就踩着那玩意儿飞。 现在忽然明白了,原来古人真的见过神仙在天上飞,他们看见的腾云驾雾,就是神仙们飞太快,而产生的“音爆云”。 …… 玛雅的位置,在后世的墨西哥东南部,距离平安邑大约一万二千公里,胥余他们从早晨出发,到玛雅的时候正是正午时分,大约飞了五个多小时。 胥余算了一下,黑虎的飞行速度接近两倍音速。 从高空往下看去,苍苍莽莽的雨林之中,错落着许许多多的城邦,胥余叫黑虎选了一处人烟比较稀少的地方,降落了下去。 他是来找农作物的,自然不能远离人类城市,但他也不想引起太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想着挑一个人不是那么多的地方,弄到想要的东西就走。 岂料他们刚在一条河流边降落,还没走两步,丛林中忽然冲出一群人来,见到他们,倒头就拜。 胥余一脸懵逼,这怎么就拜上了? 转念一下,应该是降落的时候被看见了。这群人躲在雨林里,他当时也没注意。 那群玛雅人眼见这两人从天而降,还带着神兽,自然就认定这是神明下凡了。 虽然说,在他们的神话传说里,没有见过这种造型的神明。 但是,看这一男一女两位神明的相貌,也是黑头发,黄皮肤,和自己倒是有几分相似。 显而易见,必定是庇佑自己的神明了。 “入乡随俗,不要慌。”胥余对阿狸说道。 眼见大毛二毛露出獠牙,就要扑上去撕咬,连忙踹了它们两脚,示意它们安静。 那群人朝着胥余拜了几拜,便恭恭敬敬地请他们上船,说道:“神,宁坐赛舨!” 阿狸惊奇地道:“欧巴,他说脏话。” 胥余纠正道:“是商话,不是脏话。” 胥余也十分惊讶,他虽然知道印第安人也是黄种人,但是他们和中国人的的长相还是有些差别的。 可是眼前这群人,除了黑了些,长得和中原人几乎没什么差别。 最离谱的是,他们居然还会说汉语,这啥情况? 他再看那些人让他坐的船,发现那居然是个用涕竹做的竹筏。这种涕竹中国福建一带才有,怎么会出现在美洲? 难道……他们其实是中国人? 那他们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 胥余满怀好奇之下,坐上了竹筏,被人群簇拥着,进入了他们的城市。 刚一进城,早有人去报信,说神降临了人间。 城中之人眼见胥余和阿狸带着巨大的神兽,都相信了,纷纷跪拜了起来。 最后,这座城的王,在高大的金字塔下,拜见了胥余。 之后,便在王宫里,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席。 王甚至把宝座让出来,给胥余来坐,但胥余拒绝了,他拉着阿狸,坐在了宾客的席位上。黑虎和大毛二毛,就跟在他的身后。 侍女送上了热可可,阿狸望着陶杯里灰不溜秋的东西,有些为难的看着胥余。 胥余微微一笑,端起了喝了一大口,感受着那浓郁的味道,对阿狸说道:“喝吧,这是可可,很香的哦。” 阿狸将信将疑地喝了一口,咂咂嘴吧道:“好苦。” “再喝一口。” 阿狸又喝了一口,这次没再说话,又喝了几口,眼睛亮晶晶的,显然是爱上了。 “饮料嘛,都是苦的,茶也是啊。苦才提神嘛。” 第十八章 虞舜遗民 喝完可可,开始上菜,首先上的是煮玉米。 胥余发现这玩意儿和后世那种又粗又大的玉米棒子并不怎么相似,它更像是一串大号的麦穗。 胥余已经好几年没吃过玉米了,赶紧吃了一口,发现和印象中的味道差别倒也不是很大。 便让阿狸也吃,阿狸对这种金灿灿的食物很是好奇,吃了一口,感觉甜甜的,便开心地吃了起来。除了肉之外,它最喜欢吃的就是甜食了。 然后是煮蚕豆,煮南瓜,煮红薯…… 胥余人都傻了,好歹也是王宫设宴,就吃这些? 不过,他本来就是为了这些农作物来的,还是饶有兴致的每样吃了一点,发现这些古早的农作物,味道和后世的区别倒不是很大,有些甚至还要好吃一些。可能是后世为了产量,放弃了一部分口感的缘故。 上了一波素食之后,肉食终于来了,一道又香又脆的烤全草泥马,撒了盐,撒了孜然,撒了辣椒…… 胥余食指大动,两眼放光,有了孜然和辣椒,才算是地道的烧烤啊。 他切下草泥马的脑袋,扔给大毛二毛,又切下后腿,放在黑虎面前,自己和阿狸一人拿了一只前腿,啃了起来。 阿狸吃第一口,还有些不适应,但马上就爱上了这种刺激的味道。一口烤肉,一口可可,吃的不亦乐乎。 黑虎兴致缺缺地咬了一口草泥马腿,发现这玩意儿的肉居然挺不错,比以前吃的羊肉,牛肉更加细嫩,而且加的那些调料,也让这烤肉别有一番风味,便赞了一句:“还不错。” 众人见黑虎口吐人言,发出阵阵惊呼,忍不住又要跪拜。胥余连忙摆摆手道:“吃饱了再说,吃饱了再说。” 众人见神明发话了,也不敢多言,都埋头吃饭。 吃饱之后,侍女端过水来让大家洗手,紧接着递上几根用棕榈叶卷起来的棍状物,胥余拿起来看了看,发现里面包裹的都是烟丝,顿时来了精神,这可是正宗的雪茄啊。 忙用火点燃,猛吸了一口,眯着眼睛,吐出一个烟圈。 王看见男神一脸享受的样子,很是高兴,感觉与有荣焉。 “虎哥,来一根吗?”胥余问道。 黑虎见他一脸享受,好奇心起,点了点头。 胥余拿了一根雪茄塞他嘴里,给他点了火,黑虎学着胥余的样子吸了一口,感觉一股刺激的烟雾涌进肺里,赶紧吐出来,一进一出,一股奇怪的爽感涌现出来,让它也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胥余见状,忍不住伸出手他的脖子下面rua了rua。这是一个经典的撸猫动作,黑虎纵然是神兽,但本质上仍是一只大猫,这下他更爽了。 他忽然希望,胥余能多摸他几下,但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十分的羞耻,他是一只威猛的虎仙,怎么能被一个凡人摸几下就…… 于是他赶紧抖了抖脖子,甩开了胥余的手。 但胥余的手一拿开,他却忽然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好希望胥余再摸自己几下。 阿狸见他们抽得这么带劲,也想试试,却被胥余拒绝了。 “女孩子不要抽烟。”他说道。 “为什么?” “烟抽多了,牙齿会变黄。” 女生天​性​‎‍爱­‎美,阿狸一听,赶紧打消了念头。 抽完烟,胥余开门见山地说道:“听你们的语言,你们似乎是来自华夏?” 王一惊,连忙道:“神明在上,故老相传,我们的祖先的确是来自一个叫华夏的地方。大概在一千年前,我们的祖先被一个叫做夏的部落追杀,逃到海边,乘坐涕竹舟,沿着一段岛屿不断的海面,来到了这片全新的陆地,后来,便在这里繁衍生息了下来。” 胥余一愣,这个剧本怎么和我的一样?我也是被追得下海跑路,然后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建国。只不过没他们跑得远,我不过是跑动了海参崴,他们竟然一口气跑到了美洲…… “你们姓什么?” “我们原本姓什么,现在已经弄不清了,到达此地后,我们的祖先和此地的土人部落作战,后来又分裂成好几个方国,彼此攻伐。现如今,本王这一脉,姓虞。神明似乎知道我族的来历,能告知一二么?” 胥余点点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是虞朝的遗民,你们的祖先叫做舜,后来有一个夏部落的首领叫做禹,他击败了虞舜,你们的先民应该就是那时候出海东渡的。” “原来如此,那华夏现在还是夏统治着么?” 胥余摇摇头道:“大约在五百年前,有一个叫做商的部落灭亡了夏,又过了五百年,也就是现在,一个叫做周的部落,又灭亡了商。我,就是商的遗民。” “您是神明,如何能被凡人灭亡呢?” “神明之力,是不能用来杀戮凡人的。”胥余解释道。 为了装逼,他并没有说明自己只是凡人。 虞王点点头道:“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是宁的祖先,替我们的祖先报了仇?” 胥余一愣,点点道:“也……可以这么说。” 虞王从王座上下来,拜倒在地:“感谢宁的先祖的大恩大德。” 胥余被他的操作整懵了,这是什么脑回路啊? 而且听着这话,很有些感谢你八辈儿祖宗的意思。虽然他是好意恭维,但作为被本山大叔的小品荼毒的现代人,听着这话还是感觉怪怪的。 但马上他就明白了,这虞王其实是在装傻,等到他随意问起此地几个方国的情况时,他马上便哭起惨来。 “小王无能,艰难的支撑着这祖宗基业。现如今,南方诸国实力强劲,小王感到压力很大。既然神明降临,还请宁庇佑我邦,为我指明道路。” 胥余心想,自己逃到了平安邑,却原来也并不安全,挑拨西周内斗的谋划若是成功了还好,万一失败,迎接的恐怕是西周大军的雷霆一击。 既然如此,还是要趁早留下退路。 这玛雅众人,既然是华夏后裔,我何不趁此机会,在此地扶持一股势力,到时候见势不妙,我就举族迁往此地。西周总不能追上几万里吧? 想到此处,便点点头道:“既然如此,那我便赐予你们铁器吧。” 虞王两眼放出,结结巴巴地道:“铁……铁器?” “怎么了?” “铁器,那是只有神明才能使用的神物啊,宁竟然要将此神物赐予我族么?”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会炼铁,人们只能从天上落下的陨铁中得到这种物质,所以,就传说,这是只有神明才可以使用的神物。 “没错。” 第十九章 龙争虎斗 虞王大喜过望,拍手道:“来呀,去把王女请来。” 不一会,两个侍女奉着一位小麦色肌肤的少女走了进来,她穿着白衣的棉布衣服,披散着一头黑发,身材健美,凹凸有致。 她来到虞王面前,屈膝行礼。虞王介绍道:“这是九王女,是我最钟爱的小女儿。我想把她献给宁,伟大的神明。” 胥余暗暗吐槽,你这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啊。我才说赐予你铁器,你反手就送我个女儿。 虞王对九王女说道:“王女,你终日在神殿祈求,希望能和神明沟通,让他听见你的声音。现在,你的愿望实现了,神明终于来了。” 九王女面色羞红,她偷偷地瞧了胥余一眼,走到他面前,拜了下去。 胥余有些尴尬,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收女这种事他还是喜闻乐见的。但他也毕竟是个现代人,就这么赤裸裸的收女,他还是有点拉不开面皮的。 虞王见他似乎有些犹豫,便道:“神明,我的小女儿不是一般人,她是一位神女呢。” 胥余奇道:“神女?” 虞王点点头道:“王女,向神明展现你的能力吧。” 九王女点点头,站起身来,朝殿外走去。 虞王说道:“神明,请随我来。” 众人随着九王女出了王宫,来到一片湖边。九王女放开歌喉,轻轻吟唱起来。声音低回婉转,连绵不绝, 那声音明明是从九王女的嘴中发出,但却又像是从极远的地方传来。 忽然间,一只蓝色的小鸟从雨林中窜出,绕着九王女盘旋飞舞。 胥余认得那是一只知更鸟。 紧接着,又有一只大鸟从雨林中飞了出来,羽毛五颜六色,十分鲜艳,胥余认得那是一只金刚鹦鹉。 俄尔,湖面上传来几声呦呦的鸣叫,胥余循声望去,发现那是几只江豚。 大毛和二毛听着那吟唱,也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依偎在了九王女的脚下。 当林中又有鸟儿飞出的时候,九王女停止了吟唱,她伸出手来,那只蓝色的知更鸟轻轻地落在了她的指尖。 胥余惊奇地道;“你可以和动物沟通?” “只能是有灵智的动物,如果是爬虫,蝴蝶之类的就不行。” 胥余点了点头,这哪是什么九王女,这就是个精灵公主啊。 “九王女很小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她是神的恩赐。她终日在这神殿中祈祷,希望有朝一日,能得到神明的召唤。今日,我们终于等到了。神明,请让我的王女随侍在宁的身边吧。”虞王指着高耸的金字塔,呵呵笑道。 控制动物?这能力牛逼啊。胥余连忙点了点头,问道:“你有名字吗?” “我族女子,都是没有名字的,请神明为王女赐名吧。” 我靠,老子最烦取名了。胥余暗暗吐槽。随口说道“那就叫虞姬吧。” “谢神明赐名。”虞姬说着,拜倒在了胥余身前。 胥余连忙将她扶起,心里却暗呼糟糕,一顺嘴说快了。她是虞姬,老子不就是楚霸王?这……不吉利啊。 不过这名字人家已经认下了,也无从反悔。 胥余心想,既然收了女,那……见面礼总得给一个吧。当初阿狸的见面礼是一锅酸菜鱼,如今老子扮演着神明的角色,自然不能这么LOW,必须高大上一点才行。 想了想,把倚天剑拿了出来,说道:“这柄剑,叫做倚天,就赠与你,做个见面礼吧。” 虞姬双手接过倚天剑,拔出一瞧,寒光耀眼,惊道:“这是……铁剑?” “铁剑,铁剑!”虞王等人都惊呼起来。 看来神明说要把铁器赐给他们,还真不是说着玩的。 众人连忙又拜倒在地。 …… 第二天。胥余让虞王下令,派人一路向北,去寻找一种红色的石头,那便是用来炼铁的赤铁矿。 向北是因为据胥余所知,墨西哥的铁矿都分布在北部。 找了半个月,终于在远离王城三百多里的地方,寻到了一处铁矿。 胥余让虞王派点人来,跟着他学习如何铸铁,没想到虞王居然自己亲自上阵了。 还美其名曰要跟着神明聆听教诲。 胥余一阵无语,你把女儿送给我了,你自己又来当我的学生,这叫怎么回事? 转念一想,这么神奇的技术,他指定得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也就认可了。 当第一柄铁剑的胚胎出现在美洲大陆的时候,天穹之中,忽然传来沉闷的雷鸣之声,漫天的电光,都向那剑胚涌来。 胥余吓了一跳,他从前看的书里都说,有神剑降世的时候,天地之间便会有异像发生,难道……神剑要出世了? 胥余举目向天,只见滚滚乌云之中,似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黑影,看那黑影的模样,似乎是……龙? 虞王惊惧道:“是库库尔坎,他不允许我们拥有神器。” 黑虎忽然开口道:“一条臭蛇而已,我去会会他。” 说着纵身一跃,化作一道黑色的闪电,朝乌云中那团黑影扑去。 乌云被黑虎一击而散,胥余看清了那黑影的面貌,那是一条浑身长满羽毛的巨蛇,样子和龙倒是有几分相似,它的背上还长着一对奇葩的翅膀。 “羽蛇神?这不是你们拜的神么?”胥余说道。 “并非如此,羽蛇神是这片大陆的神明,但我们的先祖来自华夏,我们还信仰着女娲。不过,当年的华夏后裔,除了我们这一支,也都慢慢的改信羽蛇神了。所以我之一族,也越来越虚弱,濒临灭亡的边沿。” “既然如此,你们为何不改信羽蛇神呢?” “三百年前,我的祖先也考虑过,但是我族之中,忽然出了一位神女,她展现出了神奇的力量,让我们坚持下去。从此以后,我族之中,每一代都会出现一位神女。她能带领我们走出困境。 为此,我们兴建了高大的神殿,让神女在大殿里祈求神明的召见。天可怜见,过了三百年,您终于来了。” 天空之中,电光摇曳,狂飙倒卷,黑虎和羽蛇斗得天昏地暗,风云变色。 虽然羽蛇神不是龙,但黑虎却是真的虎,两人在空中激战,也勉强算得上是龙虎斗了。 地上众人看得阵阵惊呼,胥余道:“加紧铸剑。” 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子挥舞着提前铸造好的铁锤,开始用力的捶打剑胚。 为了节省时间,胥余干脆让他们只一面开刃,做成刀。 黑虎和羽蛇神打了一天一夜,忽然从空中跃了下来,那条羽蛇也裹着一团乌云,消失不见了。 胥余看见黑虎身上数点血痕,讶然道:“你受伤了?” 黑虎不以为然地道:“小伤,他也好不到哪里去。剑铸好了吗?” “铸了把刀。”胥余说道。 “请神明给此刀赐名。”虞王举着宝刀,跪地说道。 怎么又让老子取名?胥余想了想,说道:“这羽蛇神虽然不是龙,但和龙也差不多。此刀,就叫做屠龙刀吧!” 第二十章 倚天屠龙 “哈哈哈,屠龙刀,好名字!”黑虎最不喜欢龙了,立刻大声称赞。 “感谢神明赐名。我决定将这柄宝刀供奉在神殿之中,成为我族的圣物。” 虞王高举宝刀,对众人说道:“从今天开始,我族便拥有了神器。南方那些先祖的叛徒,都将臣服在我族的脚下,我们将恢复先祖虞舜的荣光!” “屠龙刀!屠龙刀!”底下众人都跟着喊起了口号。 胥余翻了翻白眼,怎么无论古今中外,人类都喜欢喊口号呢? 虞王又道:“神明,小王还有个不情之请。” “但说无妨。” “神明赐给虞姬的这柄倚天剑,我想……这柄剑能不能作为神女的传承之物呢。我是说,等新的神女诞生的时候,让虞姬把宝剑赐予她,代代传承下去。” 胥余心想,你丫挺会玩啊。点点头道:“可以。顺便我再赐你四句诗吧。天下至尊,宝刀屠龙。倚天不出,谁与争锋。如果你的后代出现不孝子孙,那么那一代的神女就可以用倚天剑来纠正他” 虞王一愣,这规定是彰显了神权,给王权套上了一个枷锁啊。不过三百年来,神女都诞生在王室之中,有了神权的约束,对后世子孙倒也是个好事。便大声道:“天下至尊,宝刀屠龙。倚天不出,谁与争锋。这诗,将成为我族的家训,刻于神殿之上,永远流传下去。” 胥余暗想,金老爷子啊,您不用谢我,作为您的脑残粉,这是我应该做的。 虞王留下一对人马继续打造铁器,便奉着胥余等人,坐船回到了王宫。 胥余本想再教他们制造车轮,作为一个成熟的文明,没有车轮算怎么回事呢? 转念一想就放弃了,首先在这片雨林之中,水路四通八达,船比车要好使多了。 然后,这里没有大型的牲畜,没有牛没有马,最大的驯化动物就是草泥马了。 草泥马并不是马,那玩意儿骑人都够呛,别说拉车了。 打消这个主意后,胥余把阿狸留在了王城,让黑虎带自己去了一趟南美。 他要去寻找一种此行最主要的东西,土豆! 胥余对土豆有着深沉的爱,小时候家里穷,家里吃菜主要就是一麻袋土豆。 这东西无论煎炸蒸煮,怎么做怎么好吃。 而且,他已经在玛雅找到了番茄。有了番茄,没有土豆,那叫什么事? 黑虎只用几个小时就到了后世的秘鲁地区,那里就是土豆的原产地。 胥余花了两天时间,终于找到了野生的土豆,他挖了两麻袋,带回了玛雅。 其中一袋给了虞王,吩咐他种在地里,并告诉他,这东西和狼桃(印第安人管番茄叫狼桃)一起吃,味道棒棒滴。 之后,就带着一大堆种子,还有两个漂亮妹纸,登上黑虎号航班,回平安邑去了。 至于虞王能不能凭着铁器大杀四方,就不是他要考虑的事情了。 路上,胥余赞道:“虎兄,没想到你这么厉害,竟能和那羽蛇神激战一昼夜。据我所知,羽蛇神应该是玛雅最有名的神了吧。” 黑虎不以为意地道:“这条臭蛇只是爱出风头而已,据我所知,有个叫博隆的就比他强得多。他还动不动就现出真身,叫世人来崇拜他,为他修建神庙。可是呢,我这个还未修‌成‎人‎­形的小仙,也不觑他。” 胥余一愣,说道:“又菜又爱玩?” “对对对,哈哈哈,你真会说话。”黑虎大笑起来。 也许是受伤的缘故,黑虎这次的飞行比上次用时久一些。 回到平安邑后,黑虎对胥余说道:“大王,我要离开一段时间。” 胥余点点头,在他背上rua了几下:“好好养伤吧。” 黑虎顿时感到一阵舒爽。 黑虎走后,胥余带着阿狸和虞姬回家,给虞姬安排了一个房间,便开始摆弄那一堆农作物。 他和想象的有些不一样,这些作物和后世的区别有些大。 比如原始的土豆太小了,比拇指盖大不了多少。而番茄就更小了,只有豌豆那么大。 “看来,我前世吃到的那些,是人类在漫长的岁月里不断对它们进行杂交筛选出来的。” 尽管如此,胥余还是用了几十个番茄,做了个番茄炒蛋。 不得不说,这番茄虽小,味道还是杠杠滴。 虞姬则是一脸震惊,在玛雅,故老相传狼桃的恶魔的果实,从来没有人有胆子去吃上一口。没想到,它居然如此美味。 胥余在房子旁边整理出了一块地,把带回来的玉米,南瓜,豌豆种子都种了下去。 红薯和土豆都直接埋地***茄是整株带过来的,直接在栽下去即可。 三千年前正是地球的温暖期,中原一带有大象出没。后世河南的简称“豫”,就是一个人牵着一头大象。 此时东北的四季分明,平安邑的冬天,气温也只有零下七八度左右,这些植物虽然还未经过培育,勉强也能生长。 不过胥余也有些郁闷,这些东西虽然带回来了,但他们也并不想想象中那么高产啊。如果要培育成现代种的话,他脑海中虽然有资料,但一代一代的筛选,等搞出来,都猴年马月了。 不过事已至此,倒也不必多想了。 他把这些事暂时抛在了脑后,带着阿狸和虞姬两个妹纸,骑着马,带着大毛二毛,打猎去了。 不过他不是真的要曲去打猎,而是去寻找一种神兽,白山黑水间的精灵,万鹰之王——海东青。 胥余得到虞姬之后,就开始思考如何使用她的神力。 思来想去,就四个字:信使,情报。 他可以让虞姬训练动物作为信使,来传递情报。 现在摊子越铺越大,延边那边开着铁矿,和朝歌也有了联系,和玛雅那边也要有些沟通。虞姬的能力,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而如果要训练飞鸟来传递消息,还有比海东青更合适的么? 古人用飞鸽传书,但飞鸽和海东青比起来,就是个屁啊。 海东青飞行速度比鸽子快多了,也飞得更高,飞得更远。连绵的雪山都能轻松越过。而且它具有灵性,不是鸽子那种懵懂之物能比的。 也正是因为海东青具有灵性,极难捕捉。后世的契丹人为了得到海东青,拼命逼迫女真人进贡。女真人捉不到海东青,干脆铤而走险,奋起反抗,没想到一举把契丹人的辽国给灭了,建立了金国。 不过胥余捉海东青就简单得很了,只要发现天上有海东青出现,让虞姬唱首歌就完事了。 虞姬的歌声一响起,海东青立时便乖乖落在她的肩头,一人一鹰叽里咕噜说上一气,那鹰就成了她的宠物。 第二十一章 猴子骑狗 但是海东青这种神鸟实在是稀少,三人在丛林也逛了四天,就找到了一只。 要训练信使,一只显然是在搞笑,只得继续找,不知不觉,已进入丛林深处。 好在有虞姬在,一切有灵生物都是她的伙伴,危险什么的,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不过也正因此如此,虞姬是不吃肉的,为了照顾她的饮食,胥余只能采些蘑菇,野菜来犒劳她。 去年秋天收的黄豆,胥余留了几十斤,做成了黄豆酱,正好拿来给虞姬蘸野菜吃。 虞姬一开始对这种带着点臭味儿的大酱有些反感,吃了几口之后,就爱上了。 阿狸见她居然吃这么臭烘烘的东西,有点嫌弃。 胥余见状,去河里捞了条鱼,用大酱炖了,阿狸一吃,根本停不下来。 胥余呵呵一笑,果然没有人能拒绝东北大酱。 东北森林是个天然的大宝库,三人在小树林了钻了七八天,吃喝不愁,玩的不亦乐乎,就当是旅游了。 但是海东青却是再也没见到一头。 这日,胥余忽然反应过来,说道:“我们老是在林子里钻,这巨木苍天的,就算有海东青也看不到。得找个视野开阔的地方才行。” 三人打定主意,就往附近一座高山上爬去,刚爬到半山腰,盘旋在头顶的海东青忽然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叫,胥余一惊,叫道:“有情况。” 虞姬指着山脚左下方的丛林喊道:“在那边。” 顺着虞姬所指的方向,只见两只灰白相间的狼从树林里窜了出来,紧接着,一个骑着驼鹿的男子也从树林里窜了出来。 胥余松了口气,看来是打猎的肃慎人,但是紧接着又有几十只猴子骑着狗从树林里窜了数来。 胥余人都傻了,这特么什么情况? 等他们跑得稍近一些,胥余惊叫道:“二哈?” 原来那不是两头狼,而是两只哈士奇。 他明白了,看来这两只哈士奇是肃慎人的的猎犬,而他们正在被后面那群骑着狗的猴子追杀。 等等,胥余看清楚了,那不是猴子骑狗,而是人骑马。 只不过他们的个子极其矮小,比前面那个肃慎人要小上一圈,而且他们骑的马也特别小。 尤其是那个肃慎人骑的还是驼鹿,驼鹿的肩高在两米左右,而后面那群小马,肩高估计都不到一米。 这样一对比,加上胥余隔得又远,就以为是一群猴子在骑狗。 卧槽,这么小个,又骑着这么小的马,这是岛民吧? 他想起前世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个笑话,说大航海时代有个葡萄牙传教士到了岛国,发现岛国人民的个子十分矮小,骑的岛国马也十分低劣,就嘲笑他们是猴子骑狗。 胥余还以为那就是个段子,没想到今日一见,居然是真的? 看来,我得帮这那个肃慎人一把。 胥余叫阿狸和虞姬准备好弓箭,自己站起身来,冲着山下大声喊道:“兴安岭!兴安岭!” 这是他前世在芒果台的一个综艺节目上学的鄂伦春语,意思是“山”。 胥余这么喊,是让那个肃慎人上山来的意思。毕竟肃慎人是鄂伦春人的直系祖先,应该是能听懂的。 那名肃慎人听见喊声,果然驱使着驼鹿往山上跑来。 那些岛民见他们往山上跑,正中下怀,喊着八格牙路就跟着冲了上来。 胥余待他们跑得近了,便喊道:“放箭。” 说着抬手一箭‎射­了‎出去,可惜手艺有点潮,箭矢偏了好几米,连根毛都没射到。 便在此时,“嗡”地一声,弦声响处,一个岛民眉心中箭,往后便倒。 岛民们吓了一跳,他们离着胥余三人起码还有两百步。 什么箭能射这么远?要知道他们自己的箭,撑死也就射个五十步。 但他们还没来得及反应,又听“嗡嗡”两声,两人眉心中箭,倒了下去。 竟然是百发百中的神射手? 这一下岛民们个个都吓得魂飞魄散,纷纷勒住小马,掉头狂奔而去,同伴的尸体也顾不得收拾了。 胥余一脸诧异地朝左边看去,只见虞姬眼神锐利如鹰,缓缓地放下了手中的弓箭。 她不是心地善良不杀生只吃素的小公主吗?怎么杀起人来这么冷酷? 她居然是个神射手? 那我给她取名虞姬,可真有先见之明啊,莫非我就是传说中的取名大神? 胥余忍不住看了看右边的阿狸,可是这位……除了吃,啥也不会啊。 那名肃慎人从驼鹿上跳下来,走到三人面前,感谢救命之恩。 胥余惊奇地发现他行的居然是中原的拱手礼,连忙出言询问,但是他的中原话比胥余的肃慎话也强不到哪里去,两人指手画脚叽里咕噜一顿鸡同鸭讲,谁也不知道对方在说啥。 虞姬忽然道:“他说,他跟着他们的首领去过中原,向商王帝辛进过贡。” 胥余讶然道:“你能听懂他的话?” 虞姬道:“我听不懂他的语言,但是我能听见他的心声。” 胥余恍然大悟,她能和有灵之物沟通,人是万灵之长,自然更是不在话下。 话说,她的技能可真多啊,控制动物,神射手,读心术…… “虞姬啊虞姬,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朕不知道的!” 虞姬红着脸道:“没……没有了。” “你这个读心术,以后不准对我使。” 虞姬连忙点头答应。 “还有我。”阿狸抢着说道。 “好的。” “你告诉他们,我是新的商王。” 虞姬点点头,低声吟诵了几句,那声音如同有魔力一样,从肃慎人的耳朵透入他的脑海。 他惊奇地睁大了眼睛,叽里咕噜地说了起来。 经过一番沟通,胥余得知他的名字叫那丹珠,他们的部落就在离此地两日远的地方,这次出来打猎,追赶一头野猪,竟然遭遇了岛民,被追杀到此处,还好被胥余等人救了下来。 他得知胥余是新的商王,便邀请胥余到他的部落去。 胥余本不想去,转念一想,要捕捉海东青的话,还有比当地土著更合适的吗?或许可以找他们帮忙,便答应了下来。 第二十二章 激情尬舞 那丹珠高兴地带着胥余等人往自己的部落而去,他对胥余非常的尊敬,不仅仅因为胥余自称是新的商王。 而是对胥余这波人的实力非常佩服,他的部落以擅射闻名,他对自己的射术也十分自傲,但在两百步外射中敌人眉心,这是绝无可能之事。 而且这几个人还带着海东青,带着两头熊。这都是丛林中最厉害的猛禽凶兽,但是它们似乎比自己的哈士奇还要乖巧,还要温驯。 说到哈士奇,他不由叹了口气,要不是它们忽然发癫乱跑,自己也不会遇见岛人。 胥余注意到那丹珠虽然没有马鞍马镫,但是他骑在高大的驼鹿身上,两只手握着它的犄角,倒也十分稳当。 胥余发现驼鹿还真是个好东西。体型大,耐力强,跑得快,跳得高,各方面都优于马,只是限于环境因素,别的地方没办法驯养。 不过现在自己在东北发展,如果能大规模驯化驼鹿的话,说不定能有大用。 东南亚南亚那一带有大象兵,中东有骆驼兵,就是没听说过哪里有驼鹿兵。 我要是弄出一对驼鹿兵出来……那一定很拉轰吧。 胥余的目光又落在那两条二哈身上,这种在后世以蠢萌闻名的狗,其实是正儿八经的雪橇犬,用来工作的。 在这片土地上,它们的作用也应该被发挥出来才行啊。 来到东北两年,胥余突然发现,自己一直躲在平安邑那一亩三分地里,忽略了太多的东西。 看来,是得重新规划一下了。 …… 作为尊贵的客人,胥余的到来赢得了整个部落的隆重欢迎。 当天晚上,部落中央的空地上燃起了一堆堆熊熊篝火,巨大的松木烧得噼啪有声,火星飞溅。 肥美的狍子被架在火堆上,烤得滋滋冒油,用以招待远方来的贵客。 部落的族长乌云珠,亲自切下一块最肥美的鹿肉,放在胥余面前的陶碗里。 胥余微笑着切下一小片,沾了点盐,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阿狸见状,迫不及待地切下一块鹿肉吃了一口,刚一入嘴,立马便吐了出来,“呸呸呸……好腥啊。” 胥余笑道:“这可是最正宗的烧烤,你就是被惯坏了。” 阿狸垮着脸道:“我吃不惯嘛。” “调料包带了吗?” “带了。”阿狸飞快地拿出调料包,交到胥余手上。 胥余对虞姬说道:“告诉他们,我要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食物。” 虞姬点点头,把话传给了那丹珠,让他代为宣布。 众人听了,十分不解。真正的食物?难道我们现在吃的烤肉不是食物吗? 胥余走到一头烤鹿面前,摆出明星大厨谢霆锋的装逼姿势,将各种调料往鹿身上尽情挥洒。 一顿骚操作下来,各种调料在火焰的烘烤下,散发出浓烈的香味,钻进众人的鼻子里,一个个都不禁有些陶醉。 尽管他们从未品尝过这种味道,但出于人类对美食的本能追求,他们已经开始流口水了。 胥余装完逼,当者众人的面,自己吃了一口,然后切下一块鹿肉,放在乌云珠的陶碗里,乌云珠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口,鹿肉和舌头接触到的一刹那,他只感到各种奇特的滋味在他的舌尖上爆开,他忍不住脑袋轻轻后仰,眼角的泪水,流了出来。 “太好吃了……” 众人都涌过来,争相品尝这让族长吃得流泪的无上美味,胥余趁机退到了一边。 他把一块腿肉放在了阿狸面前,阿狸眼睛里冒出了无数小星星,瞬间化身迷妹,赞道:“欧巴,太厉害了。” 胥余甩了甩头发,呵呵一笑,深藏功与名。 不厉害才怪,这道烤肉,我用了精盐,孜然,辣椒,海肠粉多种调料。 尤其是海肠粉,撒上一点,鲜掉眉毛。 在味精还没有被发明之前,鲁菜独步天下。就是因为鲁菜厨子会用海肠粉增鲜,其他菜系均不能及。 这道烧烤,麻、辣、鲜、香、焦、脆、嫩各种滋味汇聚一身,怕不是要把你们这些原始人的舌头吃掉。 肃慎人三下五除二,就把一头烤鹿吃了精光,眼巴巴地看着胥余。 胥余心想,好,今天就让你们吃个够。 胥余带着调料包再次上阵,在几头烤鹿之间旋转跳跃,各种装逼,尽情挥洒。 肃慎族人吃得根本停不下来,直到准备的鹿都吃了个精光,骨头都吮了几遍,肚皮撑得溜圆,这才散去。 到了第二天,族长乌云珠便来打听那种可以让烤肉变好吃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胥余当即表示,这些东西他有很多,可以和他们交换。 乌云珠连忙问需要用什么来交换,石弩行不行。 胥余微微一笑,让虞姬表演了一下箭术。 虞姬弯弓搭箭,在一百步外稳稳的穿透了一棵小树的树身。 乌云珠看傻了眼,自己引以为傲的石弩,和这个少女使用的箭比起来,就是个屁。 但是胥余接下来的话,简直让他两眼发光。胥余表示,这种可以射到三百步远的弓箭,也可以拿来和他们交换。 乌云珠毫不犹豫地问胥余要什么。 他明白,如果有了这种弓箭,他们将变成所有部落里最强的一支。 胥余说了三样东西,海东青,驼鹿,哈士奇。 乌云珠楞了一下,但马上就答应了下来。 这三样东西说难不难,都是他们有的。说不难的话,却又极难。 这三样东西都是部落里极其珍贵的财产,族人们外出打猎离不开他们。 而且驼鹿和哈士奇还能够驯养繁育,海东青则只能去捕捉野生的。 这神鹰身具灵性,极难捕捉。 但为了得到胥余的弓箭,以及……那神奇的调料,这些代价都是值得的。 而且,他心头想到了一个邪恶的计划,一旦得到胥余的弓箭,他们就不必自己去培育驼鹿和哈士奇,自己去抓捕海东青。 他们可以抢,抢其他部落的。有这样的弓箭在手,谁又能是他们的对手呢? 所以他必须答应,这个交换值,太值了。 …… 胥余又在部落里呆了一天,约定了一些交换的细节,便踌躇满志地回平安邑去了。 临走前,乌云珠送了阿狸和虞姬一人一只哈士奇幼崽。 两个女孩抱着可爱的小狗,心都萌化了。 “欧巴,给它们取个名字吧。” 怎么又让老子取名?胥余想了想,“这个叫哼哼,这个叫哈哈。” 忽然想到了什么,连忙嘱咐虞姬,让她和大毛二毛沟通一下,哼哼哈哈不是食物,不能吃,不能吃,不能吃。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乌云珠派了几个人护送胥余回去,也顺便认一下路,下次好交易,那丹珠便在其中。胥余打算让那丹珠常驻平安邑,以后有事大家好沟通。 让胥余没有想到的是,很多年以后,在东北烤大型动物的时候,厨子都要先来一段尬舞,还要煞有介事地向众人介绍,这个习俗来自于商王…… 第二十三章 人口大增 那丹珠去过中原,见过朝歌宏伟的宫殿,但是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平安邑这样的房子。 用一种十分坚固的,叫做砖头的东西建造而成,风吹不倒,雨浇不透。 墙壁都是雪白的,明亮而又宽敞。 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坦。 这一次,他带来了五十头驼鹿,还有五十只哈士奇,三只海东青,这已经是他们部落能够拿出来的极限。 它们可以换到五十张弓,五百支箭,十袋雪盐。 之后,他的族人会把这些东西带回部落,而他自己则会留在这里,教会商民驯鹿和驯狗。 想到可以长期住在这里,他感到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喜悦感涌上心头。 他走在平安邑坚实的水泥路上,看着远处正在建造的高大城墙,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念头:如果我的族人们,都能够生活在这座城里,那该多好啊。 …… 南宫修回来了。 他从朝鲜带回来五千多人。 胥余望着这黑压压的人群有些发愣,他没想到这些部落失去了壮劳力,过了一个冬天,居然没怎么减员。 南宫修解释说,他当初去只是去抢人,对那些部落并没有烧杀。他们本来就有存粮的习惯。所以男性虽然被抓走,吃饭的嘴反而少了。靠着存粮,艰难地渡过了一个冬天。 开春的时候,食物丰富,一时也不至于饿死。 胥余松了口气,当初只想着自己保命,差点造了大孽,如今他们既然损失不大,自己的良心顿时好过了一些。 而且,雷震子说过会把那些俘虏的家眷送过来,既然如此,把朝鲜人的老婆配给华夏人的破事,也不用做了。 胥余亲自把这些人都送到延边去,让他们和家人团聚。 这些人分隔两地,没想到居然还有团聚之日,纷纷抱头痛哭。 如此一来,延边的人口达到了九千人,胥余干脆下令在此地建城。 此城不事农耕,以煤矿和铁矿为主业。 胥余这么干,主要是为了防他们一手,毕竟他们这一团聚,人口已经超过商民了。 为了以防万一,粮食命脉必须抓在自己手里。 而且,朝鲜人只管挖矿,炼钢、铸造的核心工艺,还是掌握在商民的手里。 但是这些朝鲜人对胥余并不怨恨,这年头,部落间的烧杀抢掠本是常态。 胥余的做法已经很温和了,而今又让他们团聚在了一起,并给了他们一个家。 他们在这里只要努力干活,就有美味的泡菜咸鱼吃。 他们都心甘情愿,真心实意地奉胥余为王。 胥余让南宫修去挑选五十名士兵,必须身强力壮,净高一米八以上。 南宫修对胥余的话从不打折扣,马上照办。 胥余又让鲁启按照驼鹿的大小,打造适合的鹿鞍,鹿镫。 由于驼鹿的个子太大,鹿骑兵的武器也必须专门设计。 思来想去,胥余决定给他们配备中华传统神器,红缨枪。 枪头由胥余画出图形,鲁启用精钢打造。 枪杆则用白蜡木来制作,白蜡杆坚而不硬、柔而不折,在干燥的地方不劈裂,在潮湿的地方不变形,其弹性、韧性是其它木质不可比拟的。 明末名将秦良玉带的兵就因为使用一水的白蜡杆长枪,而被人称作白杆兵。 而且,白蜡树在东北到处都是,易于取材。 这五十个士兵都交给了那丹珠,让他教授骑鹿诀窍,等他们已经可以娴熟地骑鹿之后,红缨枪也制作好了。 这枪比传统的红缨枪要长得多,达到四米。 鹿骑兵的主要作战方式就是刺击,驼鹿不仅体重大,冲击力强,而且十分灵活,跳跃能力可怖,纵身一跃,可以跳三米高,八米远。 这样的威力之下,斩将夺旗,基本可以说是手到擒来。 如果双战交战正酣,鹿骑兵忽然杀入阵中,那基本就是天神下凡了。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鹿的胆子太小。 瑞典国王查尔斯11世纪曾训练鹿骑兵战斗,结果实战中被吓得四散逃窜,根本成不了气候。 但虞姬的出现,完美地解决了问题。胥余让虞姬给驼鹿们洗脑,这些一来,交战之时,这些驼鹿就个个都一往无前,凶猛无比了。 胥余站在空地上,看着那些鹿骑兵们矫健地完成着一项又一项的训练任务,忽然想到张艺谋的电影《长城》。 那里面守卫长城的有五支军队,分别是熊军、虎军、鹿军、鹰军、鹤军。 虽然张艺谋这么区分,主要的作用是摆造型装逼,但胥余却突发奇想,有了虞姬,也许真的可以弄出这些军队来。 最起码鹿军有了,在东北的土地上,老虎,棕熊都不少。个子也大,骑乘完全没问题。 至于鹤军就算了,没有这么大的鹤。鹰么……新西兰的哈斯特巨鹰如今还没有灭绝,那玩意儿不知道能不能骑人,等黑虎回来了,去新西兰找找。 胥余想象着‎虎‍骑‍兵,熊骑兵杀入敌阵,敌人吓得肝胆俱裂,四散逃窜的样子,再也忍不住了,马上派人去捕猎东北虎和棕熊。 等到虎和熊被捉回来,由虞姬给它们洗脑,变得听话温驯之后,两个战士骑上去试了试。才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虎跑起来,腰胯一上一下的,不停晃动,颠得一批,根本坐不稳,加上鞍鞯也不行,熊也好不到哪里去。 胥余还打算着要是行的话,就越过白令海峡去搞点北美灰狼来,弄个狼骑兵。 现在看来,骑狼也是扯淡。 唉,奇幻果然都是骗人的,胥余忍不住吐槽。 至于说不坐骑士,直接派猛兽参战,这也是行不通的。首先猛兽智力有限,无法分辨敌我。其次虞姬的能力有限,给动物们洗个脑还凑合,一次控制那么多动物,根本做不到。 胥余只好放弃了这个打算,等到鹿骑兵的训练刚见成效,周军把俘虏们的家眷送过来了。 由于路途遥远,充满未知,并非人人愿来,只有那些在西周孤苦无依的孤儿寡妇,才愿意跋涉来此投靠生死未卜的丈夫。那些家里还有依靠的,愿意来的就比较少,因此只有不到两千人。 在胥余的安排下,又是一场大型亲人相聚的感人场面。 但这感人之中,蕴含着不少悲伤。 有些俘虏看着别人亲人团聚,自己却孤苦伶仃,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些家眷万里迢迢来此,却发现丈夫早已死去,不由得茫然若失。 第二十四章 端午安康 周人的加入,使得平安邑的华夏人口突破一万,又成了当地第一大族。 而此时胥余的臣民也突破了两万,两年时间不到,人口翻了四番。 但还是太少啊,此时西周大概有五百万人口,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时间紧迫,再去抢人, 上次那丹珠被岛民追杀的事,在胥余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这一次,胥余把目光投向了日本列岛。 现如今,那条岛链的北方生活着不少绳文人。绳文绳文,就是还在结绳记事,要抢他们没有任何难度。 但是要去岛上抢人,就得造船,胥余思虑再三,决定点亮造船科技。 胥余本想一步到位,直接制造铁船,但目前无法得到高温,焊接工艺也就无法点亮,因此造铁船不过是痴人说梦。 退而求其次,又想造水泥船,但目前使用的水泥,其实非常原始,并非真正的水泥,拿这玩意儿造船的可行性,胥余表示大有疑问。 至于说自己烧制水泥,还是因为温度达不到的问题,无法实施。 人类科技发展的本质,就是对火的运用,玩火的水平越高,科技也就越发达。 火啊!胥余忍不住长叹了口气。 最后没办法,还是只能造木船。 商周时期华夏民族已经会使用木板造船,而此时因为胥余的缘故,又制造出了铁斧和钢锯,切割木板就轻而易举了。 不过此时的木板船还是非常简单的。 胥余将脑子里的帆船造型化为图纸,挑选了一批工匠,在海边弄了个造船厂,亲自开启了造船大业。 学校这边,胥余的学生们最近一直在跟着那丹珠学习驯狗,胥余一时也不知道拿那五十条哈士奇怎么办,你说让它们拉爬犁什么的,现在是春天也没有爬犁可啦。恰好他有五十个学生,索性就一人发一条,让他们当宠物养了。 城里面一下多了几十条二货,简直被闹翻了天。不过胥余并不在意,这才是生活嘛。 正当胥余为造船厂的事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庄稼成熟了。 去年由于担心打仗,粮食都提前种下,所以今年五月,就到了收获的季节。 胥余已经提前画好镰刀的图纸,让鲁启铸造了一批镰刀。正好前不久来了一批周人家眷,还闲着没事干,于是都被安排去收割庄稼。 田野里,大人们在前面忙碌的收割,小孩们在后面蹦蹦跳跳捡着遗落的穗子,让胥余不禁想起小时候捡穗子的情形,来到这个时空已经一年多了,爹妈失去了自己,现在怎样了呢? 胥余鼻子有点发酸,他想家了。 阿狸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胥余的身边,挨着他坐着,没有说话。 胥余鼻子里嗅到一股淡淡幽香,转头问道:“你咋来了。” “我要吃你豆腐!” 胥余一愣,捂着胸口怪叫道:“你别乱来啊。” 阿狸指着田野里正在收割的大豆,呵呵笑道:“我要吃你豆腐。” “哦,你要吃这个豆腐,安排。” 为了迎接这次丰收,胥余准备了很多工具,比如之前的镰刀,再比如石碾,石磨,风车,蒸笼…… 并且,还愉快地把这个丰收节日命名为端午节。不过,由于没有大米和粽叶,包粽子什么的,就算了。 小麦磨成了粉,大豆磨成浆。 胥余从商人,周人,朝鲜人中都挑了一些女的,亲自教她们蒸馒头,包饺子,打豆腐。教会之后,再让她们去教其他人。 在这群女人里,胥余发现其中一个学得特别快,几乎是一看就懂,一做就会。 他不由得多看了她几眼,这个女人大约二十来岁,身材偏瘦,皮肤白皙。她干活的时候,总是一副微笑着的表情,这表情有一种奇特的亲和力,让人见而忘忧。 胥余忍不住询问她的名字,得知她叫做风曦,因为父母已经离世,就带着小弟一起来寻他们的大哥,岂料来到此地,发现大哥也没了,不得已,只能在此住下。目前主要帮商民们干些杂活,养活自己和小弟。 胥余一愣,既然她大哥死在战场,那说自己是凶手也没什么不对。不过风曦倒是很明白事理,说战场之上生死各安天命,她并不怨恨谁。 胥余龙颜大悦,看她人聪明,干活又麻利,问她愿不愿到自己家去干活,平时帮忙煮个饭,照料一下试验田里的庄稼什么的。 风曦哪有不从之理,很高兴地应了下来。胥余想到以后不用苦逼地做饭了,也很是高兴。 今天的主角是,牛肉饺子。 前段时间有人在离延边铁矿二百里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野生黄牛,有一千多头。胥余一听大喜,忙派人去把那群黄牛牵了回来。 延边黄牛在后世可是媲美日本和牛的存在,不过胥余没舍得吃,黄牛对于农耕的用处实在太大了。他专门派了人来放牧这群黄牛,等到慢慢驯化,以后种地就有牛用了。 不过这次庆祝丰收,还是要杀几头助兴的。 为表一视同仁,无论是商民还是周民,朝鲜人还是奴隶,通通有份。 商民也就罢了,这一年多跟着胥余可吃了不少好吃的。其他人,吃个咸死人的咸鱼,都觉得是无上美味了,哪里顶得住牛肉饺子这种顶级美食,一个个都吃哭了。这饺子,怕是天上的神仙吃的吧。 这时候商民们的优越感就出来了:“那可不,我们大王是玄鸟转世呢,我们现在吃的用的,都是大王从仙界带来的……” 商民们巴拉巴拉一顿狂吹,其他人对胥余更加崇拜了。 胥余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对臣民们的统治力,竟然来自于商民们吹的牛逼。 吃完饺子,每人一碗豆腐脑,由于没有糖,平安邑附近的蜜蜂窝几乎让胥余派人给捅光了。 这东西商民们去年就已经吃过了,为了秀优越,还没端上来,他们就已经吹飞了天,吹得其他人一个个都口水直流,期待值直接拉满。 等到这甜甜的,滑滑的,嫩嫩的豆腐脑吃到嘴里,他们又哭了…… 胥余却把眼睛望向了南方:“糖啊……” 第二十五章 馒头夹肉 “直接放肉吗?” “对,翻炒,让蜂蜜都裹在猪肉上……可以了,加水烧开……倒进陶罐里……” 胥余正在教风曦做红烧肉。 鲁启已经按照胥余的要求做出了铁锅,现如今,平安邑的人民已经能吃上炒菜了。 端午节过后,风曦带着她的弟弟风鸣搬进了胥余的家。 风鸣今年七岁,扎着两个羊角辫,进门的时候还会在姐姐的约束下乖乖向胥余等人问好。 但是那双滴溜溜乱转的眼珠暴露了他调皮的孩童心性。 没过两天,他已经满屋子乱跑,和大毛二毛,哼哼哈哈打打闹闹,玩得不亦乐乎。 此时,小风鸣正在疯狂追逐着哈哈,眼见哈哈就要被他追上,按在地上一阵蹂躏,忽然一双素手伸了过来,将哈哈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阿狸娇斥道:“不准欺负我的哈哈。” “我没有欺负它,我在和它玩呀。”风鸣理直气壮地说道。 “那你干什么不找哼哼玩?” 风鸣正想说话,忽然闻到一股浓香,连忙飞快地跑进屋子,边跑边叫道:“姐姐姐姐,你做的什么?好香呀!” “是大王教我做的红烧肉。”风曦把红烧肉摆好,微笑着说道。 “我要吃,我要吃。”风鸣就要伸手去抓,冷不防阿狸跑了过来,一下打掉他的手,没好气地说:“吃什么吃,先洗手啦。” 说着就拖着风鸣往厨房走。 “这孩子太调皮了,大王请多担待。”风曦一脸歉意地说道。 “没事没事,小孩子都这样。”胥余连忙摆摆手,“阿狸也是个小孩子,你也不用在意,她其实挺喜欢小鸣的。” “嗯,我看得出来,阿狸姑娘心地很好的。” 阿狸和风鸣洗好手出来,一群人围着桌子吃饭。 商周时期中国实行的是分餐制,各吃各的。不过胥余习惯了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饭,便命人打造了一套桌子椅子,在他家里,吃饭是围餐制的。 今天的午餐,摆在桌子最中间那盆色泽红润的红烧肉,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 胥余说了声开饭,大家都迫不及待地伸出筷子去夹肉。只有虞姬淡定地夹了一筷子青菜。 胥余把馒头掰开,将红烧肉夹在里面,一口吃下去,感受着软烂的猪肉和蓬松的馒头在舌尖上跳舞,满足的闭上了眼睛。 大家有样学样,也夹了馒头一口吃下去,顿时一个个表情都充满了享受。 “我宣布,这是我最爱吃的菜。”阿狸将那口红烧肉吞进肚里,高兴地宣布。说完又赶紧夹了第二块。 胥余好笑地摸了摸阿狸的头,阿狸却理也不理,只顾埋头干饭,吃得呜呜有声。 “这个菜,算成功吗?”风曦小心地问道。 “很成功啊,你看他们两个的吃相就知道了嘛。”胥余的眼光扫了扫正在埋头干饭的阿狸和风鸣。“不过……” “哪里不对吗?” “没有没有,不是你的问题,这个红烧肉的糖色是用蜂蜜炒的,但用冰糖才最正宗。” “冰糖是什么?”阿狸正在干饭,但她敏感地从胥余的嘴里捕捉到了新的食物信息。 “你知道甜的东西有哪些吗?”胥余饶有兴致地问道。 “当然知道啦,有蜜和饴。”来了这么久,阿狸对吃一道也算有些研究了,毫不犹豫地就回答了出来。 “回答正确,奖励一块红烧肉。” 胥余给她夹了一块红烧肉,继续说道:“蜜和饴呢,都是糖。蜜是蜜蜂采百花酿制的,实际上和水果中的糖差不多,我们可以叫它果糖。饴呢?是从麦和粟里面得来的,我们可以叫它饴糖,饴糖也可以从玉米中得到。”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胥余望着虞姬笑了笑。虞姬已经放下食物,专心地听他说着。 “在南方,有一种植物叫做甘蔗,从甘蔗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种美味的糖,就是蔗糖。” “那冰糖呢?”阿狸忍不住问道。 “冰糖就是蔗糖,因为样子像冰块,所以就叫冰糖。” “那一定很好吃吧。” “目前来说,只有在梦里才能吃到。”胥余叹了口气。 “等黑虎回来了,让他带我们去找呀。” “他受了伤,回山修炼去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不过,等我们的船造好了,也许可以去南方一趟……” 吃罢午饭,虞姬带着海东青训练去了。 历史上,海东青主要有两个作用,第一是军人养来预警,第二是富人养来装逼。 但由于虞姬和海东青之间可以交流沟通,所以海东青的作用瞬间就被放大了无数倍。 在虞姬的训练下,海东青不单单可以用来预警,还可以详细报告敌人的具体情况,基本上就相当于后世的无人机。 胥余带着风曦到试验田里去给美洲作物浇水,松土。 也许是水土不服的缘故,那些美洲作物,长势都不太好。 胥余看在眼里,一筹莫展,他脑中虽然也有不少农业知识,但现在面对的都是原始物种,气候也不怎么适宜,实在是束手无策。 风曦来的这段时间,发现胥余除了去造船厂,就是待在这块试验田里,对田里种植的这些东西宝贝得不得了。 不禁好地问道:“大王,这些草,很重要吗?” 胥余点点头道:“如果能种植成功的话,别说一个小小的平安邑,全天下人吃饭的问题,都可以解决。” 风曦见他说得如此夸张,满脸不信之色。 胥余道:“你不信么?我们现在种的麦子,辛苦耕耘,到头来一亩田能收二百斤已经顶天了。但是这种土豆如果能种植成功,亩产可以达到两千斤。” “两千斤?如果真的可以,那天下真的再也不会有人挨饿了。那要怎么才能种植成功呢?”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要经过一代一代的选种,杂交。也许……终我这一生都无法成功。 胥余不由得叹了口气,人力有时穷,他虽然装了一脑袋的知识,但还是把世事想得太简单了。 “如果……”风曦想了想,似乎下定了决心,“如果能把生长的时间缩短呢?” “缩短?在南方气候温暖的地方的确是可以缩短生长周期,但也就短上一两个月而已。” “你看。”风曦伸出右手,对准田里一株蔫了吧唧的番茄苗,番茄耷拉的枝条忽然变得挺拔起来,不断抽出新芽,长出叶子,越长越大,顷刻间就长成了一棵一人多高的番茄树,树上开满了‍黄‌­​色‍‌的花朵。 “你能控制植物?” “我是一名巫女。” 第二十六章 巫族现世 “巫女?”胥余不由得大吃一惊。 “上古之时,大巫蚩尤与炎黄联军大战于逐鹿,兵败被杀,巫族从此不知所踪,原来世间竟然还有巫族存在?” “逐鹿之战后,巫族隐姓埋名,不敢随意显露能力,所以世人渐渐就忘却了我们的存在。这一次,我在中原失去依靠,无奈之下才来到平安邑,有幸得见大王,大王所为,是为了天下百姓不再受苦,因此,风曦愿意助大王一臂之力。” “你既然是巫族,那与人族自然算是有深仇大恨,人族受不受苦,又与你何干呢?” “我族乃是伏羲女娲后裔,伏羲女娲亦是人族的先祖。人族与巫族实为兄弟。是以人族虽负巫族,但我们秉承女娲遗志,仍然是希望天下太平的。” 胥余大为感动,连声说道:“善!” 不过,胥余并不相信风曦所说,他就是装装样子而已。 因为这件事情实在是太突兀了,太莫名其妙了,怎么忽然就冒出个什么巫女来了呢? 这一定是西周的阴谋。 上次雷震子那厮忽然跑过来给我送俘虏家眷,我就在琢磨这事。 家眷,那是人口。人口,就是实力。周军被我击败,还送人口给我增加实力? 可能吗? 不可能! 现在终于明白了,他搞出这么大的阵仗,就是为了找个理由,把风曦送到我的身边。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把风曦送到我的身边,又有什么目的呢? ​​色‍‎​诱‌我?不可能,她还带着个拖油瓶。 潜伏在我的身边?探听我的秘密? 没错,一定是这样,上次我用炸弹炸姜子牙。姜子牙那厮不识货,还污蔑我使用法术对付凡人,还说我离死不远了。 这个风曦,没准就是姜老头派来杀我的。 但是,她接近我已经半个月了,每天洗衣做饭我对她也没有防备,她干嘛不动手呢? 而且,如果姜老头认为是我违反了规则用法术杀凡人,那他直接把我轰成渣就行了,他是神仙,我怎么反抗得了? 难道他是因为打了败战,再下手杀我的话,怕被世人耻笑是公报私仇? 她不杀我,肯定是因为没有发现我使用法术的证据。 我没用法术,就不用死,她只能继续潜伏下去。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干嘛要显露她的能力呢? 她显露能力,是我了得到我的信任,从而查探我的秘密? …… 胥余站在原地,想着乱七八糟的心事,只觉得越想越乱,理不出个头绪来。 然后他想到了虞姬,如果让虞姬去读她的心呢?但这件事很快被虞姬否认了,因为她的读心术对有法力的人无效。 原因是显露法力的时候,会产生法力波动,从而被察觉破解。 这样一说,胥余马上就明白了。 想来风曦来的时候没想到自己身边居然存在会法力的人,她如果不主动显示出自己的能力的话,也迟早会被虞姬发觉。所以就老实点,先站出来承认了。 既然如此,你送上门来,那我便坦然受之吧。 决定走一步算一步,他问风曦:“这番茄还能继续长吗?” 风曦摇摇头:“长是可以长,但如果我继续运用灵力让植物生长的话,它们往往结不了果,就算结了果,也特别小。也许是我的灵力不够吧。” 胥余听了,想了想道:“不是灵力的原因,那是因为生长太快,导致它们没有授粉,是结不了果实的。” 风曦奇道:“授粉……那是什么?” 胥余笑道:“人分男女,动物分公母,植物也是分雄雌的。它们也是需要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产生后代的。” “啊,植物也……” “对啊,万物生灵,都是如此,植物也不例外的。你看,中间这个粗粗的,是雌蕊,旁边这一圈细细的,是雄蕊。雄蕊的上面有很粉,这个叫做花药。把花药弄到雌蕊的柱头上,授粉就完成了。” “那如果没有人帮忙的话,它们怎么完成授粉呢?” “靠风,或者小动物,比如蜜蜂来采蜜,在花朵上爬来爬去,就把花药带到柱头上了。” 胥余一边忙着给每朵花进行人工授粉,一边耐心地给风曦解释着。 等到全部授粉完毕,风曦继续催动灵力,只见黄花迅速凋零,长出青色的果实。 那些小小的青色果实,在风曦的灵力催动之下,慢慢地变成了红色。 胥余让她不要停,继续。 很快,果熟蒂落,掉入泥土,种子被埋在土地里,又继续地生长出来。 一棵一棵,小小的,新的番茄幼苗开始在试验田里蓬勃生长。 这些番茄被风曦催至开花之后,再进行人工授粉,再催熟果实。 胥余将这些植株编号,将每棵番茄树上结的果实都收集起来,逐一对比,品尝,分类。 挑选个头大的,口感好的,再次播种。 现代多肉饱满的番茄源自于美洲原生番茄的一次基因突变,这突变胥余无法掌控,但他可以作弊。 在风曦灵力的加持之下,番茄可以做到一天三熟,而且可以多组种子同时杂交。 如此一来,番茄的进化速度被提升了成千上万倍。人类对番茄数千年的培育历史,在这里,只需几个月就能完成。 为了完成这个艰巨繁琐的任务,胥余把自己的学生叫了几个过来帮忙,上次和景田一起测量树的高度的琴娴也在其中。 琴娴是琴应的小女儿,今年刚十六岁,这个小姑娘学习天赋倒也不是很高,但是做事认真负责,心细如发。 因此,胥余就把培育番茄的任务交给了琴娴来负责,风曦则变成了一个工具人,她的工作就是不断的使用灵力催熟果实。 当然了,喜闻乐见的试吃环节,那是阿狸必须参与的。 在整个培育过程中,大家都希望能够结果更多,个头更大。 尤其是阿狸,她觉得小的番茄虽然也很好吃,但吃得不过瘾,所以她希望能够吃到一种最大的番茄,一个就能吃饱那种。 这不禁让胥余想到了阿狸的老乡,后世的一个韩国科学家,他超爱吃泡菜,立志要培育出世界上最大的白菜,最后,他成功的培育出了……娃娃菜。 由于造船进行到关键的时刻,胥余一连个把月没有回家,等他回到家的时候,他望着五六米高的番茄巨树,惊得下巴都差点掉了。 那树上结了成千上万的果实,每一颗都有苹果那么大…… 第二十七章 事业为重 前面两章重写了,看过的朋友,可以翻回去在看一下,不然的话,会和本章对不上。 胥余望着一树树的番茄,心里乐开了花。 “我宣布,今天晚上来一桌番茄宴。风曦,你们几个给我打下手,琴娴你去把你爸爸他们叫来。” 到了晚上,景如松琴应等几个家族的家主都过来了,还都带上了一两个小辈。 胥余亲自掌勺,在院子里宴开三席,菜还没上,大家聚在一起谈天说地,其乐融融。 胥余搞出来的美食,从来没有让大家失望过,这一次如此大张旗鼓,众人更是期待值拉满。 番茄牛腩,番茄炒蛋,番茄炖豆腐,锅包肉,酸汤鱼,一道又一道经典的菜式端上了餐桌。 胥余一边做,一边让风曦记下做法。从今往后,番茄就算是平安邑的常见蔬菜了,它的吃法必须要推广开来。 这种酸酸甜甜十分开胃的美食,没有人会不喜欢,大家很快就风卷残云,将满桌的美食吃了个精光。 吃完之后,大家发现,肚子更饿了…… 胥余拍拍手道:“主食还没上。”说着让风曦等人去把今天的主食端上来。 众人发现,今天的主食,是一盆盆奇怪的油炸小球球。还有一盆盆红红的糊糊。 小球球大家不认识,红糊糊都猜出来了是用番茄做的酱。 自从胥余教会大家磨面粉之后,商民们的主食就变成了馒头。现如今,馒头没上来,上了这么个玩意儿,一个个都万分好奇。 胥余说道:“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的另外一个主角,土豆!” “这个土豆目前还是原始种,个头太小,今后我们会培育成更大的新品种。之所以提前介绍给大家,是因为土豆和番茄酱,是一对绝妙的组合,大家试试就知道了。” 众人兴致勃勃夹起土豆吃了起来,外焦里嫩,味道并不坏,但刚刚吃过了太多美食,这味道就不怎么够看了。 等到他们学着胥余的样子,沾了番茄酱再吃下去。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立刻化腐朽为神奇,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看着大家狼吞虎咽的样子,胥余决定,下一个要改良的品种,就是土豆了。 这段时间,虞姬对海东青的训练已经卓有成效。 虞姬让海东青自行飞出,查探方圆五百里内的动静,它们居然知道往西三百多里有一个人类聚集的城镇。 胥余听说这个成果后,立刻明白,这个时代最强的侦察兵出现了。 以后若是和西周交战,周军的一举一动,他都将了如指掌。 要知道,打仗的时候精确地掌握了敌军的情报,就可进退操之我手,立于不败之地。 有了这四只海东青,胥余对半年后那场可能发生的战争,胜算又多了几分。 为此,他专门做了一桌美食,好好地犒劳了虞姬一番。 因为虞姬不吃肉,所以他特意跑到丛林里去找了几天,弄了一堆松茸回来。 看着虞姬开心地吃着香味浓郁的炭烤松茸,胥余的心里获得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 现在他左手有虞姬可以操控动物,右手有风曦可以操控植物,这给了他一种可以操控整个世界的错觉。 阿狸坐在一旁,望着胥余望着虞姬的画面,心里忽然有点酸酸的。 …… 午后,胥余去了造船厂查看进度,风曦去了试验田培育土豆,虞姬则带着海东青去了海边。 屋子里只剩下阿狸和风鸣。 风鸣想骑大毛,他刚爬上大毛的背,大毛忽然站起,将风鸣甩了下去,风鸣不服,又往大毛的背上爬,一人一兽闹个不休。 阿狸一手托腮,坐在门槛上,望着风鸣和大毛在院子里打闹。 午后的阳光照着她的侧脸,投下好看的剪影,她的眼神之中,有了几分落寞。 “风曦帮欧巴驯化植物,虞姬帮欧巴驯化动物,欧巴越来越看重她们啦,只有我……” 她忽然站起身来,好似下定了决心一样,往造船厂跑去。 胥余在造船厂转了个圈,见大家都按部就班地忙碌着,很是满意。 他出了造船厂,打算去学校逛逛,走到半路,忽然看见阿狸一阵风似地跑了过来。 “怎么了?家里出事了?”胥余一看阿狸的样子,就感觉不对劲。 “没事啊。” “那你跑这么快?老实交代吧,你闯什么祸了。” “我……我骗你。” “你骗我?骗我什么?” “我其实是……”阿狸下定了决心,大声说道:“我也是巫女。” “什么叫……你也是巫女?”胥余一脸懵逼地道。 “你看。”阿狸伸出右手,只听空气之中噼啪有声,她的手心,慢慢凝聚出一根小小的冰锥。 “你能制造冰?”胥余惊道。 “是的。”阿狸低下了头。 “你早怎么不说呢?” “我骗你,我害怕。”阿狸弱弱地说道。 胥余想到第一次见到阿狸的情景,冰天雪地里,她身上只裹了一块兽皮。 难怪那么冷的天,她从朝鲜跑到平安邑,啥事都没有。 “你会不会……不要我?”阿狸怯生生地问道。 “怎么会呢,我还怕你不要我呢。” “真的吗?” “当然真的。” “欧巴,你最好了。”阿狸忽然踮起脚,在胥余的脸上亲了一下,白皙的小脸上刹那间布满了飞霞。 胥余一愣,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颊,感觉有点湿湿的,他回味着那个蜻蜓点水般的触感,忽然一伸手,把阿狸抱在了怀里。 阿狸温驯的任由胥余抱着,胥余感受到怀里的软玉温香,感觉她有些颤抖。 他抬起她的下巴,凝视着她的眼睛,一低头,吻住了她的唇。 但就在接触到她红唇的一刹那,她忽然一把把他推开,飞快地逃跑了。 胥余愣在原地,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转角,有些怅然若失。 …… 吃晚饭的时候,气氛有些怪异,连小风鸣都感受到了,他罕见地没有和动物们打闹。 吃完饭,大家都去休息了,胥余弄了把躺椅,躺在院子里纳凉。 他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斗,想着同一片星空下的另外一个时空。 在那里,他不过是个在流水线上像机器一样干活的吊丝。 而在此地,他已经拥有了太多。虽然前路艰险,为了守护他得到的这一切,他也要坚持下去。 “大丈夫当以事业为重,儿女私情以后再说吧。” 他这样安慰着自己,坐起身来。 忽听身后一个声音幽幽说道:“欧巴,我……爱你的。” 胥余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转过身,惊喜地道:“阿狸,我……” 阿狸一掉头,又跑了。 PS:关于商周时期的人说不说“我爱你”。 《诗经》里有一首《将仲子》道:“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看见没有,“岂敢爱之”。 所以,作者菌大胆猜测,古人也说:我爱你! 各位亲爱滴读者,我爱你们! 新的一月开始了,求投票求收藏。 第二十八章 无限可能 风曦正带着琴娴在试验田里种土豆,被胥余叫了回来。 “今天天气挺热,做了些雪糕犒劳大家。” “哇哦!”在座的都是女孩子,听说有新的美食吃,一个个都欢呼起来。 胥余拍拍手道:“端出来吧。” 就见阿狸端着一坨坨黑乎乎的东西,笑眯眯地走了出来。 阿狸每人发了一坨,大家拿在手里,都有着懵逼,这……能吃吗? 风曦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虞姬见大家都一脸嫌弃的样子,有点尴尬,问道:“大王,这是用可可做的么?” “没错,这叫做雪糕。原料呢,是鸡蛋,蜂蜜,牛奶,还有来自虞姬家乡的可可。” 在玛雅,可可都是煮开了,当做饮料来喝,虞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吃法,她好奇地把雪糕放进嘴里,咬了一口。 “怎么样,怎么样?”阿狸迫不及待地问道。 “实在太神奇了,刚才那口雪糕,我根本就没有咀嚼过,就已经在我口里融化了,好美味哦。” 琴娴见状,也吃了一口,眯着眼睛品尝了一番,赞道:“寒如冰,冷如雪,却又香甜无比,天下间竟有如此奇怪的食物。” 风曦也吃了一口:“我以为天下间的食物都是要煮熟了,趁热才好吃。没想到居然能反其道而行之,冰镇了也这么美味。但现在是夏天,如何做到的呢?” 她望着远处的雪山:“难道你们去雪山上取冰?” “哪用这么麻烦,这都是阿狸的功劳。她其实是一位——冰女巫!” 风曦惊喜地道:“阿狸姑娘,原来你也是……” 阿狸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之前一直欺骗大家,对不住了。” 风曦摇摇头道:“我们巫族未免引人注意,一向都是隐藏自身能力的,如果不是因为大王造福天下的宏愿,我也不会显露自己的能力。你也不必多想,我相信大王能理解的。” “嗯!”阿狸用力的点点头。原本风曦的到来让她有些嫉妒,但这些日子的相处,她已经渐渐被风曦的亲和力感染,把她当成了一位值得信任的大姐姐。 …… 吃完雪糕,大家又各自忙碌去了,胥余打算午睡一会。 忽然见到阿狸蔫了吧唧地从眼前走过,连忙问道:“你又怎么了?” 阿狸没理他,径自走了。 胥余摇摇头,闭上了眼睛。没过几分钟,忽然感觉有人盯着自己。他心中一惊,连忙睁开眼睛。 只见阿狸蹲在自己身前,双手托着下巴,一脸苦逼地望着自己。 “你不开心?” “嗯。” “那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 “去你的。”阿狸被他一打岔,心情似乎又好了一些。 她想了想,说道:“我的能力就只能做雪糕吗?” “做雪糕怎么了?大家都吃得很开心啊,你吃了几个,你自己说?” “可是虞姬帮你训练动物,风曦帮你驯化植物,我就只能做个雪糕,我觉得自己好没用。” “怎么会,你的用处大着呢。” “真的吗?你骗人。” “骗人是小狗,你也知道,半年后我们可能会面临一场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战,我本来不是很有把握,现在有了你的能力,胜算又多了几分。” “我的能力?虽然说我可以制造冰锥伤人,但我不能那么做的。我一旦用灵力伤害凡人的话,神界一定会追究。到时候,可能会给平安邑招来灭顶之灾。” “这个你不用担心,神界的规则,我现在也搞明白了一些,那就是不能使用法术直接伤害凡人。在玛雅时,铁剑现世,羽蛇神也只是想着召唤雷电毁灭剑胚。但如果这个伤害是间接的呢?” “间接的?”阿狸不解。 “我可以利用你的能力来制造一样东西,这东西有着巨大的杀伤力,甚至不亚于雷电。但这东西是我制造出来的,你只是起到了一个辅助的作用,你并没有直接使用灵力来杀人,所以,不算违规。” 阿狸没想到还能这么玩,仔细一想,好像还挺有道理。 “那,你要我帮你制造什么东西呢?” “上次击退姜子牙,靠的是什么记得吗?” “记得啊,是火药。他还污蔑你使用天罚,说神界会追究此事,但后来什么事也没有。” “他也不是污蔑我,只是他不明白化学的威力。” “化学?” “嗯,接下来,我们要制造的东西,比火药更强,叫做……炸药。” …… 胥余在海边又弄了个实验室,开始研发硝化甘油。 胥余一直想着要弄点现代武器出来,他现在已经可以大量炼钢,要制作枪管炮管并不是太难的事。 难的是火药,传统的黑火药虽然也能用,但这玩意儿易受潮,威力小,残渣多,烟雾大,并不是理想的火药。 胥余希望能搞出更牛逼的炸药出来,所以他想到了硝化甘油。 硝化甘油是一种烈性液体炸药,轻微震动即会猛烈爆炸,危险性大,不宜生产。 在历史上,直到化学大神诺贝尔发明了用冷水管散热生产硝化甘油的冷却法,并设计了相应的机器,才初步扫除了大批量生产的障碍。 由于这种机器太过原始,其制法胥余不得而知。 胥余的难点就在于,现在这个时代可以说什么都没有,想要造任何东西,都得重头再来,这需要巨大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而胥余只有一个人,像炼铁,造纸,黑火药这些初级技术还好说,他都能很快地搞出来。 但是进入到工业时代,每一样发明背后都涉及到繁复的各类技术支持,这是他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过现在,因为风曦的存在,让他看到了未来的无限可能。 风曦用她的灵力,只用了几个月就完成了后世人类花了上千年才走完的路,成功培育出了优良的番茄。 灵力在生物学上已经创造了奇迹,那化学呢? 第二十九章 天之浮桥 景田被胥余选中,成为了化学实验室的首席研究生。 他是目前胥余的学生中最优秀的一位。 在长期的教学中,胥余发现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的知识有着强烈的渴望,既然如此,胥余决定成全他。 在化学实验室,景田主要协助胥余制作一些奇怪的液体。 其中一种液体是淡‎‍­黄‎­‍色​的,它会散发出阵阵白烟。胥余告诉他,这叫作硝酸,可以用来制作炸药和化肥。 制成炸药,比他之前见过的火药的威力要大上许多。制成化肥,可以让五谷的收成增长数倍。 最神奇的是,这东西见光就会分解,必须装在棕色的玻璃瓶里。 为此,胥余还专门烧制了一批玻璃容器。 另外一种液体,像是浓稠的油。胥余告诉他,这叫硫酸,它的用途比硝酸更广。 为了让景田充分了解这两种酸,胥余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来展示它们的特性,比如拿他们去腐蚀铜、铁等金属,碳化木材等等。 有了这两种酸,就可以开始制作硝化甘油。 硝化甘油十分危险,制作之前,胥余再三强调:硝化甘油极不稳定,任何震动,撞击,摩擦都有可能会引动爆炸,让大家一定要万分小心。 由于硝化时会放出大量的热,所以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并保持通风。 在不知道阿狸是巫女之前,这东西胥余也就在脑子里想想。 但是现在,这一切都成为了可能。 阿狸的能力能迅速降低反应释放出来的热量,让整个实验一直保持在低温状态。 经过反复摸索,硝化甘油终于制作成功,随着一声巨响,烟尘四散,地动山摇,一片山崖被炸塌了一块。 众人望着这恐怖的破坏力,无不流露出骇然之色。 “有了这东西,我们不用害怕西周的入侵了。”胥余揉了揉阿狸的脑袋。 阿狸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 …… 中秋节过后,胥余的船终于造好了。 他带着平安邑一些主要人物来参观这艘崭新的帆船。 “此船叫做飞剪船。”胥余介绍道。 这条船长约二十米,最宽处不到四米,船身细长,吃水极深,呈现出非常漂亮的流线型,船首锋锐如刀,利于劈开浪花。 船首部位向外斜伸出一根极长的桅杆,与船身中部的主桅之间用一片三角形白帆相连。 “这船怎么这么……细?”景田忍不住问道。 在他的印象中,船应该是胖胖的才对,那样的话,在水中行驶才能稳稳当当。 “怎么不能?不过这只是第一艘,是用来积累经验的型号。今后我们会造出更多更大的海船。” 虽然由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造出铁船,水泥船,只能造木船,但胥余也要一步到位,造出最牛逼的帆船,所以他选中了飞剪船。 飞剪船可以说是人类帆船建造史上的巅峰之作,一八四五年才第一次在美国诞生。但它一经诞生,立刻就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轰动。 这种帆船航行时,船身几乎是贴着水面,速度极快,航速每小时能达到12-14海里,横跨大西洋只需要十三天。 “我们来进行一次试航吧。” 由于阿狸要留下来协助制造硝化甘油,风曦要留下来进化各种农作物,所以胥余只带了虞姬登船。 虞姬的箭术天下无双,又驯养着四只海东青,在此次航行中起到的作用无可估量。 南宫修则带了十名鹿骑兵护卫。 起了锚,由南宫修掌舵,离岸而去。为了操纵帆船,他已经练习半个月了。 船帆升起来,吃足了风,带动船头向上高高翘起,锐利如刀的船首切开浪花,宛如飞鱼一般,几乎就是在水面上滑行…… 岸上众人见这船快得如同离弦之箭,都不由得发出阵阵惊呼。 胥余站在船头,望着辽阔无际的大海,感受着迎面吹拂的海风,内心中不禁升起一股豪情,忍不住放声吟道:“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虞姬望着胥余意气风发的样子,内心中升起一种别样的感觉。 胥余此行的目的地,南方。 他要去寻找甘蔗和水稻。 他本想等黑虎回来后去一趟,但黑虎回山修炼去了,啥时候回来也没个信,他们这些修仙的,时间也没个准,也许猴年马月都不会回来也说不准。 现如今这两样宝贝已经要成熟了,胥余等不及,干脆就趁着这次航行跑一趟了。 大家轮流掌舵,帆船日夜不停,绕过朝鲜半岛,横渡黄海,然后继续往南航行。 一共走了十多天,这一日,忽见远处海面之上白浪滔滔,胥余举起自制的望远镜观察了一番,发现此处是一条大江的入海口。 东南沿岸,入海有如此声势,一定是长江了,这地方应该就是上海。 胥余饶有兴致地命令飞剪船驶入长江,才发现此时的上海还是一片涂滩,遍生芦苇。飞剪船的驶入惊飞无数的野鸭,野鸭又弄散了无数芦花,秋风一吹,如同漫天飞雪。 历史上,要到战国时期楚国的春申君黄歇封于江东,这片涂滩才得以疏浚,所以后世才称这段长江为黄歇浦,春申江,最后在清朝时定名为黄浦江。 胥余在上海逛了一圈,发现没啥好玩的,就驱船继续航行,进入内陆。 走了两天,虞姬放出去查探消息的海东青“春花”忽然飞了回来。 之前虞姬得到四只海东青后,就让胥余帮忙取名字,胥余最烦取名了,随口取了个春花夏风,秋月,冬雪。 春花和虞姬嘀嘀咕咕了几句,虞姬说道:“大王,前方三百里外,有一处人类城邑。” 胥余眉毛一挑,前方三百里?按距离来算,那应该就是南京了。不愧是华夏古都啊,居然这么早就建城了,胥余立刻命令加速前进。 因为飞剪船太过招眼,一行人便在距离南京大约三十里的地方,停锚靠岸。 下了船,骑着驼鹿,沿着江岸缓缓前行。 刚走没多久,便看见河岸上生长着巨大的涕竹,高耸入云,苍翠挺拔。 这还是虞姬抵达亚洲后,第一次见到竹子,她忍不住叫道:“涕竹。” 胥余指着涕竹对虞姬说道:“现在你信了吧。涕竹原产华夏,千年之前,你的祖先就是靠着这种竹子,经过天之浮桥,抵达美洲的。所谓天之浮桥,就是平安邑对面那一串岛屿。” 虞姬抚摸着涕竹,想象着千年前祖先凭着简陋的竹筏,竟然渡过万里海域,不由感慨万千。 第三十章 商人本色 现在是西周初年,生活在江南的是东夷部落。 “夷”在古语中就是人的意思,东夷即东边的人,是中原地区对江南地区各个部落的统称。 “夷”从字面上看,就是一个人背着一张弓,说明他们善射。 胥余要寻找水稻,甘蔗,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问当地人要,至于东夷部落会把他怎么着,这个他并不担心。 他们骑着巨大的驼鹿,拿着锋利的钢刀,先进的弓箭。武力对抗的话,对方就算人多势众,他们也无所畏惧。 况且,他并不是来搞事的,他是来做生意的。 他带了一些玻璃器皿和雪盐,都由驼鹿负着,打算和当地部落进行贸易,毕竟他是个商人,商人的优势就是做生意嘛。 当初他只用区区几袋盐就换走了肃慎人几十头驼鹿和哈士奇,很有几分奸商的潜质。 现在,他准备故技重施了。 这些东夷人虽然比肃慎人要先进一些,但是对他来说却没什么区别,都是野人罢了。 还没靠近城邑,便看见大片金黄的稻浪,秋风吹过,此起彼伏。 身为一个湖南人,胥余已经两年没吃过米饭了,顿时有些激动。 他折了一根稻穗看了看,发现颖果稀少,也不饱满。 看来,得让风曦好好培育培育才行。 再往前走没多久,天空中的海东青忽然发出尖利的鸣叫,南宫修立刻喊道:“戒备。” 众人从背后摘下反曲弓,搭上了箭,等了数个呼吸,从远处的一片甘蔗林中,转出一群人来。 那群人初次见到驼鹿这种神兽,都有些惊惧,立在原地,既不前进,也不逃走。 为了消除对方的戒心,南宫修跳下驼鹿,走上前去,朝着对面喊话。 对面也派了一个人上前,两个人慢慢走到一起,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忽然抱在了一起。 没多久,南宫修走了回来,高兴地道:“大王,他们是奄国人。” “奄国?”胥余搜索记忆,发现是商朝的一个诸侯国,不由奇道:“奄国不是在北方么,怎么跑这里来了?” 南宫修解释道:“两年前周公旦之子伯禽攻破奄国都城曲阜,建立鲁国。奄国的一支被迁到了西秦之地,另外一只则一路南逃,渡过大江,在此地建城。” 胥余一听,暗呼卧槽,没想到今天居然见到了秦始皇的祖宗。 和南宫修沟通的那个奄人返身而走,回去找国君报信去了。 胥余想着自己还顶着个商王头衔,装逼摆谱还是有必要的,于是也不下鹿,就在原地等着。 奄君嬴才听报说商王来了,大吃一惊。 问手下道:“你莫不是被人骗了吧,商都没了,哪来的商王?” 那人忙道:“应该不会有假,如今的商王是当初的王叔箕子,他们在极东之地重新建国了,这次是航海来到此地的。” “居然是箕子?此人是当世大贤啊,他若为王,也许我奄国……还有复仇的希望?吩咐下去,大摆宴席,我亲自迎接。” 嬴才带着群臣,出城数里,确认胥余的身份之后,倒头就拜,亲自将胥余迎进城去。 胥余发现这奄城很多地方都还没有完工,国君大殿也甚是简陋,显然他们到达此地还不久。 他不由得暗暗感叹南京还真是块风水宝地。自古以来,只要中原政权被击败,必定要在此地建都,修生养息,立志北伐。 大明、民国二次北伐成功;东晋、萧梁、刘宋三番北伐功败垂成。至于南宋,虽然完颜构被吓坏了卵子,定都临安,不敢北伐,但仍然定了金陵为行都。 只是没想到,早在三千年前,小小的奄国,竟然也由此打算。 嬴才请胥余上座,随即奉上酒食,胥余两年没吃过米饭了,也不客气,先干了一碗红糖拌米饭。 此时的米都是糯米,拌红糖正香。 嬴才见胥余吃得挺香,笑道:“大王以为我江南饮食如何?” 胥余喝了一口米酒,笑道:“如果捣烂了,使之粘在一起,则更好吃。” “哦?”嬴才听了,便命人拿了一只鼎,把米饭放进去,按照胥余的吩咐,用一根竹棒不停的捣,直至捣成粘稠的一团。 胥余笑道:“可以了。”亲自揪了一坨,蘸着红糖吃了下去,一脸享受。 众人见状,都揪了一坨,照着胥余的样子吃了下去。 嬴才眯着眼睛道:“软糯香甜,当真美味,此物可有名字么?” “红糖糍粑!” …… 由于嬴才是被西周击败赶跑的,因此对西周十分痛恨。 恰好胥余也是被西周赶跑的,虽然胥余本人没啥感觉,但他还是投其所好,在酒席上对西周进行了一番痛骂。 有了共同的语言,这一对难兄难弟简直是相见恨晚,喝到深处,就差抱头痛哭了。 不过胥余并没有喝醉,他的酒量是在后世的酒桌上锻炼出来的,这点米酒算不得什么。 由于在此地遇见奄国遗民,他忽然想到,也许可以对奄国进行一番扶持。 奄国本是殷商的封国,又都有灭国之恨,因此是天然的盟友。 自己在半年前,已经和申公豹定下了挑动西周内乱,从而坐收渔利的策略。 如今,申公豹正在朝歌施展他的“道友请留步”神技,以申公豹的本事,只要中了他这招“道友请留步”的人,还没有不上钩的。 况且“三监之乱”本来就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所以这一步一定会成功。 但是接下来,自己躲在后面当“美帝”,这个策略能不能成功,那可就不一定了,毕竟历史上的三监之乱是失败的。 所以,为了增加成功率,就一定要多布棋子,要加大筹码。 现在,奄国的出现,就是一步天然的好棋。而飞剪船的发明,又让这一步棋,有了成功走出的可能。 我只要把反曲弓,钢刀,马鞍马镫送给奄国,他们拿了这些装备,就一定会去找西周复仇。 退一万步说,就算他们不敢主动去进攻西周,最起码也可以做到据城自守,在西周的南面,牢牢的镶入一个楔子。 到时候,西周的南边有了这么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西周想要北上攻我,也得合计合计了。 第三十一章 抱团取暖 胥余又进一步想到,奄国现在被西周切割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逃到了现在的江南,另外一部分却被西周发配到了西北。 在历史上,假以时日,西北一支吞并西戎诸部之后,就会完成横扫六合,统一华夏的壮举。 如果,现在能将两支奄人势力联系起来,进行扶持,说不定就可以对西周造成三面合击,中心开花之势。 到时候,西周实力再强,恐怕也只有灭亡的份。 想到这里,胥余对南宫修耳语了几句,南宫修点点头,站起来说道:“今日我王与国君在此相逢,实乃乐事,且让末将献上一套剑术,以助酒兴,国君以为如何?” 嬴才呵呵笑道:“善。” 南宫修立在大殿中央,“呛啷”一声,拔出配剑,雪亮剑锋被满室烛火一映,寒光耀眼,惑人心目,奄国君臣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 南宫修屏气凝神,忽地把剑一横,身随剑转,飒然舞起。只见电光飒飒,雷声殷殷,惊心动魄,凌厉无比。偌大的一座大殿,却似所有的空间都被他手中一支长剑占据,只看得一众奄国君臣,心惊魄动,目眩神弛。 舞到酣处,蓦地大喝一声,漫天剑影一瞬而收,归于平静。南宫修长身而立,对嬴才行了个礼道:“献丑了。” “将军剑法,神鬼莫测,教本君大开眼界。而且,将军手中的剑,银光雪亮,锋芒迫人,莫非就是传说中的……铁剑?” “不敢欺瞒国君,正是铁剑。” “传说铁是只有神仙才能使用的神物,偶尔会有一两块遗落人间。想不到今日得见神物,此剑,可借本君一观么?” 南宫修跑出来装逼,要的就是这句话,连忙把剑奉上。 嬴才接过剑,拿在手中把玩,只觉此剑十分轻盈,比寻常的青铜剑要轻上不少,不由得发出啧啧称奇之声。 南宫修躬身道:“请让我来为国君展示一下此剑的神奇之处。第一件,吹毛断发。” 说着拔下自己的一缕头发,往剑刃上用力一吹,头发全都断做两截,纷纷掉落到地上。 奄国君臣看得目瞪口呆,南宫修继续道:“第二件,削金如泥。” 南宫修让嬴才的卫士拔出青铜剑,和嬴才手中的铁剑相撞,嗤地一声轻响,青铜剑断成两截,哐当落在地上。 嬴才望着地上的断剑,又看看手中的宝剑,发现剑刃齐整,寒光逼人,竟连一个微小的缺口都没有。 不由喃喃道:“果然是神剑啊。” 胥余微笑道:“这只是普通的铁剑罢了,这剑,我们有很多。” 说着拍了拍手,身后十名护卫,一起拔出了配剑。 铁剑寻常难见一把,他竟然十把齐出,这已经不是超级加倍这么简单了,这直接是N次方了。 “怎么会……这么多?”嬴才弱弱地问道。 胥余淡淡道:“铁剑不过是寻常之物,我准备送给国君一百把,当做礼物。” “一……一百把?”奄国君臣都快疯了。 这是在吹牛比的吧?可是,他们明明是人手一把。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嬴才的眼里不由得现出狂热之色。 嬴才正想说点什么,却听胥余又微笑道:“我听说贵国之人擅射,不知道能否见识见识?” 嬴才一愣,不知他忽出此言,是何用意。不过他既然想见识见识,那自然也不能弱了名头。 其时南方人利用竹子制弓,弹性胜过北方用木头,的确比北方人更善于射箭。 嬴才见大家也都吃得差不多了,便命令收了宴席,领着众人来到校场。 刚一进校场,便见一位身如铁塔,肤如古铜,肌肉虬结的男子急忙忙走了过来,参见众人,显然是嬴才撤去宴席时,下令找来的。 嬴才介绍道:“大王,此人叫做嬴勇,乃是我族第一射箭高手。” 胥余见此人身得威武雄壮,不由赞道:“果然是好男儿。” 嬴才道:“嬴勇,大王想见识见识你的射术,你就表演一番吧。” 嬴勇点头称是,取来了自己的弓,胥余一见,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这弓的长度超过两米,用多根竹条捆绑而成,弓身比虞姬的小臂还粗。 校场中竖着几个靶子,嬴勇立在百步之外,弯弓搭箭,将那张大弓拉得如同半球,嗖地一箭射出,正中靶心。 在场众人顿时纷纷喝彩,这的确是了不起的神射手了。 胥余朝虞姬点了点头,虞姬站了出来,她在箭靶之前比了比,然后掉头就走,一直走到二百步远的地方,这才停下。 嬴勇一脸不解之色,一个女的,拿着一个小弓,站在二百步远的地方,她这是要干嘛? 只见虞姬弯弓搭箭,也没见怎么瞄准,嗖地一声,箭矢如同流星赶月,正中靶心。 “彩!” 这一次的彩声如同雷鸣一般,比嬴勇获得的掌声要大上数倍,就连嬴勇本人,也在疯狂喝彩。 虞姬五官精致,身材玲珑,是个妥妥的小美女。美女神射手,谁人能不爱呢? 嬴才赞道:“大王身边,真可谓是卧虎藏龙啊。但本君有一是不解,还请大王为我解惑。” 胥余道:“请讲。” 嬴才望着虞姬手中的弓,问道:“我看这位​美­‎人‎­所使的弓,大小还不及嬴勇的一半,何以射的距离如此之远呢?” 胥余道:“这个么,叫做反曲弓,其中的奥义我一时半会也说不明白。但我让虞姬出来比试,并非为了炫耀,而是想将此弓作为礼物,送给国君。” 嬴才大喜:“若是如此,多谢大王了,但所谓无功不受禄,大王送我神器,有何吩咐呢?” 胥余道:“如今我在东北,而国君在江南。你我二人均是西周的眼中之钉,肉中之刺。胥余别无所求,只愿和国君结为盟友,引为援奥。” 嬴才被西周从山东撵到江南,本就感到独木难支,忽然有胥余这样的强援,还要送自己神器,真可谓是喜从天降了。连忙说道:“若如此,那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奄国本是大商藩属,如今仍愿奉大王为正朔。” 第三十二章 明招暗招 双方约盟之后,嬴才向胥余介绍了一下奄国目前的状况。 奄国原有人口十余万,自从被西周所灭,他们一路南逃,渡过大江在此地建城,已经一年有余。经过一年多的休养生息,实力稍有恢复,现有人口三万多,控弦之士约两万。 而且,由于他们带来了先进技术,周边一些小的部落也在逐渐向他们靠拢,如果把这些小部落都加上的话,人口可以达到十万。 胥余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已经是一股很大的势力了。位置也很正点,仗着长江天堑,易守难攻。 以如今的水军技术,西周想要渡过长江来打奄国,难于登天。但奄国若想溜到西周去搞事,却轻而易举。 自己若是能够给奄国一些援助,将他们武装起来。半年后西周攻自己之时,让奄国在南方起兵,没准可以达到围魏救赵的效果。 退一步说,就算奄国实力不济,围不了周,最起码也能给西周增加一些压力,自己在东北也就轻松一些。 想到这里,他决定把给奄国的援助超级加倍。 原本说送一百把铁剑的,现在增加到五百把,反曲弓也援助五百张。 嬴才一听大喜,忙问何时能够送达。 胥余见他急不可耐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便老实告诉他自己人手有限,而且路途遥远,最迟明年春天可以送达。 嬴才一听,却苦笑了一声,说道:“明年春天,可能有些迟了。” 胥余一愣,连忙问他何出此言。 嬴才犹豫了一下,这才说道:“实不相瞒,江南之地,并不太平。今年秋收过后,我们就会面临一场生死大战。” 胥余奇道:“西周要来攻你们?” 嬴才道:“算是吧。” “但你们有大江天堑,西周纵然想攻,也只怕难于登天吧?” “大王有所不知,如今我们最大的敌人,不在北面,而在南方。” “南方?那里都是一些零散的越人部落,技术水平十分落后,能有什么作为?” “从前或许是,但现在却不一样了,大王知道太伯么?” “太伯?”胥余搜索记忆,猛地一拍脑袋,“我怎么把他给忘了。” 据历史记载,周太王生有三子,长子太伯、次子仲雍和小儿子季历。 季历的儿子姬昌聪明早慧,深受太王宠爱。周太王想传位于姬昌,但根据当时传统应传位于长子,太王因此郁郁寡欢。 太伯明白父亲的意思后,就和二弟仲雍借为父采药的机会一起逃到荒凉的江南,定居于梅里(今江苏无锡的梅村),自创基业,建立了吴国。 太伯兄弟将中原地区先进的技术带入江南,环太湖一带无数部落都归附于吴。 如今奄国忽然进入江南,插入了吴国的势力范围,吴国哪里能忍? 只不过先前忙于耕作,双方都比较克制,只发生了小规模的冲突。 只等秋收一过,补给充足,江南的冬季又不下雪,正是发动战争,杀人越货的大好时机。 胥余不觉有点头疼,西周在北,长江可以作为天堑。但吴国在南,奄国背靠长江却是无路可退。 一旦战败,那就只能灭国了。 既然如此,唇亡齿寒,只能尽全力帮助奄国打这一战了。 离开校场,回到嬴才为自己一行人安排的住所,胥余开始与南宫修商量备战事宜。 “这一战我们一定要帮,但是我们要事先想明白,是明着帮,还是暗着帮。”胥余冷静地说道。 “末将愚钝,还请大王明示,明着帮还是暗着帮,有什么区别呢?” “明着帮的话,我们就仗着船快,回平安邑把我们的鹿骑兵,钢刀,弓箭,炸药都带过来。帮助奄国一举击败吴军。但这样一来,我们的实力也就暴露了,吴国是西周宗亲,到时西周一定会知道我们已经和奄国结盟。 这样干的好处是向西周展示了我们的实力,明着告诉西周,你一旦动手,就会陷入两线作战的困境。而这两线,江南有万里大江作为天堑,东北有莽莽丛林作为屏障,都是易守难攻之地。” 南宫修点点头道:“如此一来,我们就是在赌,赌西周忌惮我们的实力,不敢轻启战端。那暗着帮呢?” 胥余整理了一下思绪,说道:“暗着帮,就是偷摸帮助奄国顶住吴军的进攻,不让西周知道我们的存在。” “可是周军已经见识过我们的骑兵和武器,只要一出现在战场上,他们又岂能不知是我们在暗中捣乱呢?” “那就把水搅浑,让姜子牙以为是有神仙在背后捣鬼。” “神仙?” “之前我们使用火药武器的时候,姜子牙就已经怀疑有神仙在暗中捣鬼,还警告过我,只不过他一直没有找到任何证据,所以也不能把我怎样。” “你是说我们还是用火药?” “火药已经用过了,用炸药,直接把姜子牙整懵。从这里到平安邑,隔山跨海,万里之遥,我们用飞剪船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炸药运过来……” “我明白了,如此遥远的距离,在西周的认知里,凡人之力绝对无法跨越。那么这件事只能是神仙干的。” “没错,这样我们就把事情嫁祸给了神仙,姜子牙就算怀疑,也只能怀疑又是哪个神仙在背后偷偷出手,我们不但不会暴露实力,他们神界为了查探此事,反而会乱上一波。” 南宫修忍不住喝了声彩,赞道:“大王果然高明。” “你别急着赞我,这两种方案都有优劣,首先明着来的话,就是赌西周会投鼠忌器,不敢轻易开战,但万一他开战呢?我们的对手可是姜子牙,他的心事没有人能猜透。 而暗着来,就是赌信息差,赌西周不知道我们能横渡大洋。但万一他知道呢?毕竟我们对神仙的能力一无所知,万一他们中来个千里眼顺风耳什么的,看到了我们的船呢?甚至就像雷震子那样在天上闲逛,一不留神就发现了,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这……”南宫修一时语塞。 虞姬忽然笑道:“想必大王早就有决断了吧?” 胥余一愣,恨不能抽自己一个嘴巴。他确实已经有了决断,那他怎么又开始装逼了呢?还是源自于前世的吊丝心态,在美女面前就爱装个比。 胥余啊胥余,你已经是个大王了,你要成熟点啊。 第三十三章 死宅通天 主意打定之后,胥余便命令南宫修马上启程,驾驶飞剪船回平安邑去搬运炸药。 顺便看看土豆培育好了没有,好了的话,把土豆番茄也带过来。这些高产的农作物应该在江南安家了。 因为驼鹿这种神兽极北之地才有,留在此地怕引起怀疑,胥余便让南宫修把鹿骑兵也带回去。 但是南宫修死活不肯,在他看来,留在江南充满危险,胥余的安全绝不容有失,所以,哪怕冒着计划失败的风险,也要留下鹿骑兵。 胥余心想,我就留在奄城,能有个屁的危险。但他拗不过南宫修,只能作罢。 最后,南宫修只带走了几个水手。 胥余和虞姬留在了奄城,由嬴才每日作陪。胥余前世也曾在南京旅游过,如今变换了时空,河山依旧,但那片繁华却消失不见了,不由得升起一股不真实感,仿佛这一切都是一个醒不来的梦。 过了三天,胥余下定决心,决定把铸铁技术传授给奄人。 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一方面,胥余决定玩阴的,那么最好就是除了用炸药阴一下吴军之外,不要再对奄国有任何援助。 但不对奄国进行援助的话,利用奄国牵制西周的谋划,就是个屁。 奄国要啥没啥,就凭着这几万人口,怎么跟西周玩? 所以援助还是要援助的,只不过方式要改变一下,由直接赠送铁剑,改成传授炼铁技术。 炼铁对于目前的凡人世界来说,是一项超越时代的技术,胥余本不想传授给奄国。 当初他毫不犹豫地传给玛雅人,是因为那里地处美洲,和神州相距万里之遥,没有直接竞争。 但奄国不同,同处神州大陆,所以胥余一开始就倾向于直接援助成品,这样的话,奄国就会对自己产生依赖性,其命运就超控于己手。 不过现在胥余改变主意了,为了韬光养晦,把水搅浑的计划。胥余决定放弃对奄国的掌控,而把他当成一个对等的盟友。 如果奄国忽然会炼铁,那么只有三种可能:第一是奄国自行解锁;第二胥余传授;第三是背后那个神秘的神仙所为。 胥余将自己代入西周来分析这三种可能性,自行解锁炼铁科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胥余传授的话,两地远隔重洋,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背后的神仙所为,他先在东北教会了殷商遗民,又在江南教会了奄国余孽。他这么做,摆明了是想让凡人世界再起争端。他如此处心积虑,他到底是谁? 封神大战之后,天上地下的秩序,都已尘埃落定。此人却忽然跳出来搞事,说明他不服这种结果。 对天地秩序不满,又敢于出手挑战的,恐怕只有一人,那就是……通天教主! …… “阿嚏!” 碧游宫内,通天教主忽然打了一个喷嚏。 作为一名天尊,他从不伤风感冒,怎么会打喷嚏呢? “难道,有人想对我不利?” 通天教主掐指一算,却什么也没算到。 这种感觉,让他感到很不爽,因为纵然是身为天地间的主宰,他也不能从心所欲。 这种感觉从封神大战开始,就越来越强烈了。 他并不认为自己有错,三兄弟中,太上老君轻易不收弟子;元始天尊收弟子要看血统,看门庭;只有自己,认为天地万物皆有灵性,所以应当有教无类,只要是一心向道的,无论是人是鬼是妖是巫,都应该给个机会。 纵然自己收的那些弟子良莠不齐,但这也不是否定他“有教无类”的理由。可是呢,两位兄长非但不听自己的分辨,还找来西方那两个道人四打一。 四打一啊,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 最后自己那些弟子死的死,伤的伤就不说了;被弄到天庭去打工,从此无法晋升也就罢了;有几个还被拐到了西方,成了人家的弟子,甚至是坐骑……这简直就是耻辱啊。 从那以后,他就抑郁了。 他也不爱出门,每日就在碧游宫里枯坐。 从一个喜好三山五岳到处闲逛的旅游达人,变成了一个死宅。 可是呢,就算每天宅在家里,啥也不干,那两位兄长也不让自己消停。 尤其是二哥,居然跑来指责自己,说自己想再起争端,用雷火炸死凡人。 这可真是人在家里坐,锅从天上来。 我有必要这么干吗? 须知神界的力量来自于凡人的信仰,用法力杀死凡人,那无疑是自毁根基,自掘坟墓。 天界众神早在三百万年前就订立了盟约,若有神敢用法力直接杀死凡人,那就是整个神界的公敌,必将被群起而攻之。 三百万年以来,人类在神的帮助下,从猿猴开始一步步发展壮大,足迹遍布五大洲四大洋,成为了地球的主宰。 而众神也在人类信仰之力的供养之下,日子过得越来越舒坦。 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我本人就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又怎么会去打破? 可是,到底是谁?到底是谁这么丧心病狂? 还有,今天这莫名其妙的喷嚏是怎么回事? 我为什么会感觉有一个东西笼罩在我的背后? 通天教主忍不住袖袍一翻,取出了一片符篆,他随意吹了口气,那符篆上忽地现出了两个金光闪闪的字迹:“速来!” 然后,那片符咒自行翻折,凌空飞起,出了碧游宫,直奔华夏大地而去。 出门是不会出门的,只能叫人家上门了。 …… 胥余住在奄城的宫殿里,正沾沾自喜。 他觉得自己把水搅浑,嫁祸给截教的套路,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心情大好之下,他决定要搞点美食来犒劳自己。 “虞姬,快过来尝尝这碗桂花莲子羹,这可是我特意为你做的。” 虞姬对胥余鼓捣出来的美食一向都充满了期待。吃了一口,只觉香味扑鼻,粉粉糯糯,甘甜爽口。连声赞道:“大王,好美味啊。” 眼睛笑成了月牙。她平时都是酷酷的,也只有在吃到美食时,才会露出这般的笑容。 胥余望着她冰雪消融,春花绽放的笑脸,得意地道: “那是,跟着本大王,包你吃喝不愁,享用不尽啊。” 他却全然不知,他给通天教主扣的那口黑锅,通天教主居然感应到了。 第三十四章 开战在即 要帮助奄国炼铁,首先就要找到铁矿,胥余第一时间想到了后世南京的梅山铁矿,这座铁矿离奄城直线距离不到三十里。 但实际勘探之后才发现不行,梅山铁矿是地下矿藏,以目前的技术来说开采十分困难。 无奈之下,胥余只好把目光放到了南京隔壁的马鞍山。 马鞍山距离南京直线距离不到一百里,是后世中国南方的钢都,硫铁矿储量巨大,同时还伴生着海量的磷矿。 硫铁矿除了炼铁,还能制取硫酸。把硫酸和磷矿石一起反应,又能得到磷肥。磷肥能显著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并改善农作物的品质。 比如胥余发现奄国种植的稻穗都比较干瘪,这个问题施磷肥就可以解决。 奄国如果能把马鞍山开发出来,实力将会得到几何级别的提升。 不到万不得已,胥余实在不想把这宝藏告诉嬴才。 不过现在,也只能先顾眼前了。至于以后的事,先干翻了西周再说吧。 经过十来天的勘探,终于寻到了一处露天的铁矿。 嬴才把手下的铜匠全都带了过来,跟着胥余学习炼铁技术。 铁水浇筑出来之后,要锻造什么兵器,胥余好好地考虑了一下,最后建议制作枪头。 第一是战争开启在即,时间紧迫。枪头制作容易,做好模具之后直接浇灌,一体成型。就那么一个小小的枪头,能捅死人就行了,不像刀剑一样还得千锤百炼。 第二则是考虑到江南河网纵横,道路狭窄,打战以舟师和步兵为主,战车在这里并不是很好使。近身肉搏,一寸长一寸强,用坚韧的毛竹装上铁质枪头,绝对犀利。 当然,刀剑什么的,肯定还是要打造的,但是要先把眼前这一战撑过去再说。 嬴才对胥余的说法深以为然,举双手双脚赞成。 马鞍山这边在热火朝天地铸铁,奄城那边也在马不停蹄地收割着庄稼。 城内也在不断地操练士卒,战前准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一个月后,海东青传来消息,吴国出兵了。 吴国王城所在的梅里,距离奄城直线距离不过三百里,胥余早就命虞姬派出了四只海东青,日夜不停地监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是以吴国刚一出兵,胥余马上就得到了消息。 虞姬在纸上画了一幅画,交给胥余,胥余一看就傻眼了。 这他妈怎么回事?怎么会有骑兵?而且他们还装备了……马鞍和马镫。 虞姬能和海东青无碍沟通,将海东青所见的景象用画作完美地呈现出来,所以胥余看到的都是最真实的画面。 可以说虞姬就是一架人肉照相机,海东青就是超级摄像头,而虞姬呈现出来的画作,就是这个时代的照片。 照片是不会骗人的,所以吴国真的有一支骑兵。 吴国势力主要分布在环太湖一带,此地是水乡泽国,河网纵横,不利于养马,兵力以舟师为主,哪来的骑兵? 更何况就算有马,这个时代也是以战车为主,没有马鞍马镫,骑兵就是来搞笑的。在马镫没有发明之前,李陵的五千汉军能硬刚匈奴八万骑兵,弹尽粮绝才投降。 但是吴国为什么会有马鞍和马镫? 胥余忽然明白过来,姜子牙,一定是姜子牙。 这老头已经在东北见过马鞍马镫了,这东西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出。只要看上一眼,明白了它的作用,马上就能自己制造。 一定是这老头在东北见识了这两样东西的威力之后,回去之后就开始自制了。 而吴国是西周宗室,两者显然是有联系的。历史上,周武王姬发占领中原之后,就派人去寻找太伯的后裔,找到了周章,封为吴侯。 所以,吴国的骑兵一定是西周送的。送骑兵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为了让他攻打奄国。 想到这里,胥余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虽然从画面上看不出这支骑兵有多少人,但西周能赠送给吴国一支骑兵,那西周自己的骑兵能少吗? 距离上次平安邑之战已经八个月了,西周训练了多少骑兵? 要知道,西周可是一个拥有三百万人口的庞然大物啊,在见识到骑兵的威力之后,他们一定会重点培养。 三百万人口,拉出十万骑兵,不夸张吧? 胥余感到事情有些大条了,西周如果真有十万骑兵,实力的暴涨将无法估量。 自己之前的种种谋划,恐怕全是自嗨,都要落空了。 这次还好海东青事先发现了吴军的虚实,要不然等到交战的时候,双方打得正嗨,吴国骑兵忽然冲出,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胥余提起一只老母鸡,朝天上扔去。“春花”一个俯冲,将那只老母鸡叼在嘴里,落在一根大树的树梢,美美地吃了起来。 胥余望着春花享用鸡肉,开始思索起对付吴国的对策来。 …… 吴候周章骑在战马上,意气风发。 他本姓姬,但为了彰显自己大周宗室的身份,索性就改了名叫周章。 自他继位以来,便以强横的势力横扫大江以南诸多不服管教的夷人,越人部落。直到奄国的出现。 当初奄国初至的时候,他正在和南边的越国交战,越国是整个江南唯一能和吴国掰掰手腕的势力,所以他很重视。 因此忽视了这支从中原逃过来的势力,谁知不到两年的功夫,他们就已经发展壮大到如今的地步。 现如今,一些臣服于自己的东夷部落,甚至已经开始和奄国暗通曲款。 奄人本就是东夷的一支,那些东夷部落和它天然亲近,这让周章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他必须将奄国灭之而后快。 为了能将奄国一举歼灭,周章不惜和越国停战,为此还作出了小小的让步。 这一切,都只为了集结全部力量,给奄国雷霆一击。而这时候,他的宗主国大周,居然派人送来了五百骑兵。 装备了马鞍和马镫的骑兵。 这是周章第一次见到这两样东西,但他马上就明白了它们的强大。 有了它们,骑兵简直就是来去如风,无坚不摧的存在。 为此,他将灭奄之战推迟了数月,自己又凑足了五百骑兵,总计一千,经过集结训练,让骑士们适应了马上作战,这才大举用兵。 河道之中,吴国舟师的白帆遮天蔽日,三万大军,徐徐开拔。 这一战,他势在必得! 第三十五章 人形坦克 三四十章有删改,之前看过的可以回头瞄一下。 建了个群:145779128欢迎交流。 感谢悼武天王,参天大白菜两位姥爷的打赏。 …… 三万大军,水陆并进,不到十日,已抵达奄城门户。 这一路之上,居然没有碰见任何抵挡,袭扰。而且奄国人也没有逃跑,就在奄城静静等待着吴军的到来。 周章大喜过望,看来奄人是要在城下和他决一死战了,这行为正合他意。 于是,他下令三军舍舟登岸。三万大军,齐聚奄城之下,誓要与奄人一战定乾坤。 他这里调兵遣将,三军忙个不停,奄城之中却什么动静都没有,就好像无视他们的到来一样。 周章疑虑大起,若非知道奄人确实就在城内,他甚至要怀疑他们已经弃城逃跑了。 眼见奄人如此轻视自己,周章怒火中烧,只等兵员一定,立刻向城中下战书,要求决一死战。 没想到周章派去下战书的使者刚进城没多久,就被砍了脑袋扔了出来,跟着身子也扔了出来,战书牌子也被扔了出来。 牌子上面多了几个字:“要战便战,少说屁话。” 字迹嫣红,显然是用使者的鲜血所写。 都说三军交战不斩来使,岂料奄国人二话不说就把使者砍了,还出言嘲讽,如此不讲武德,果然是东夷贱类,不知礼法。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周章被气得怒火中烧,立刻下令攻城。便在此时,忽见奄城城门大开。 一队队士卒排着整齐的步伐,从城门中走了出来。 “什么?居然出城决战?” 周章彻底被奄军给整不会了,之前不讲武德,搞出杀使者的骚操作。 现在又舍己之长,出城和老子决战? 也不怪周章被奄军的操作整懵,要知道西周初年,是个连投石车都没有的年代。只要你城墙够高够厚,你龟缩在城里,敌人就拿你没辙。 不过那个年代粮食产量感人,储存食物的方法也捉急,所以一般城里都不会有太多存粮,要是龟缩不出,被人围上一段时日,饿也饿死了。 当然,平安邑除外,平安邑一次捕获的大马哈鱼都有上千万斤,更有足够的食盐来保存食物,就算被困个一年半载,也是毛事没有。 就在周章的一脸懵逼之下,出城的奄军越来越多。他们出城之后,就迅速排列成一个个整齐的方阵,横十六人,纵十六人,每一个方阵皆是二百五十六名士兵。 最外围的士兵全身披甲,举着巨大的盾牌,再往里则拿着青铜斧等钝器,再往里则是竹枪,越往里面,竹枪的长度就越长。一开始是一米的短枪,到了方阵的最中间,枪的长度已经达到了五米。 每一根竹枪的前端,都安着一个金属枪头,那枪头并非是常见的金­‌黄​­­色­‌,而是寒光闪闪的银灰色。 “那是什么?银吗?他们上哪儿搞这么多银? 而且他们用银做枪头是为了什么?银比铜要软啊。这种枪头能有什么杀伤力?” 战争还没有开打,周章的内心中已经充满了无数的问号。 只见那些方阵一个个地排列出来,没过多久,就已经排出了三十个方阵。 奄城的男女老幼加在一起,也不过三万人。 一口气排出三十个方阵,七千六百八十人,城中能战的青壮男子基本上已经齐聚了。 他们列好阵之后,就顶着盾牌,举起武器,缓缓地前进。 此时,周章的三万人马已经集结完毕,黑压压地聚做一团,这种情况下,想要从容退走是根本不可能的。 而且三万对八千,也没有退的道理。 但是要打的话,奄军这阵势摆出来,根本就是一个个巨型刺猬,完全无从下嘴,这要怎么打啊? 周章感到事情不妙了,奄军这个打法,自己进退维谷,再有迟疑的话,势必被对方挤死。 放箭吗?对方顶着大盾,又能射死几个? 周章的额头开始冒汗了。 胥余站在城头,望着城下整齐的方阵,肃然不语。 他列出的阵势,正是上古时代的人形坦克,举世闻名的马其顿方阵。 后世的亚历山大大帝正是凭借着马其顿方阵,打得敌人闻风丧胆,在短短十三年间,就建立起了一个东至印度,西至埃及的巨大帝国。 胥余正是考虑到江南一带以舟师步兵为主,才拿出了这种方阵。 这方阵如果放在中原地区,其实作用有限,因为中原地区打战以战车为主,一场战争能出动数千乘战车,马其顿方阵根本扛不住战车的冲击力。 不过放在江南,由于吴国缺少战车,几乎就是无解的存在。 它唯一的弱点,就是侧翼比较薄弱,如果能派骑兵袭击方阵侧翼,方阵就有被打乱的风险。方阵一乱,这个阵的威力也就土崩瓦解了。 这是因为手持重盾和长枪的士兵非常难转换方向,稍有不慎就可能误伤友军。 胥余当初决定启用马其顿方阵的时候,也压根就没有考虑到骑兵的问题。 因为没有马鞍和马镫,就不存在真正的骑兵。 所以马其顿方阵的弱点,也压根就不是弱点。 但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西周居然给吴国送来了骑兵,配备了马鞍和马镫的真正的骑兵。 得知吴国有骑兵的消息的时候,马其顿方阵已经训练了很久,所有的兵器也都为了这个方阵打造。 而吴军不到十日就会攻至奄城,想换阵已经没有时间了。 而且这个方阵训练了一个多月,士兵好容易熟悉了各种指令,怎么可能说不用就不用呢? 所以,没有办法,事到临头,还是硬着头皮把这个方阵摆了出来。 而且,因为担心吴军发现方阵的弱点,还故意不讲武德,杀了信使,扔战书牌羞辱吴国。 就是希望吴君周章能被气昏头,直接下令进攻。 这样一来,吴军来不及发现方阵的弱点,就已经和方阵正面战在了一起。 正面交战,方阵根本就是无解的存在,吴军甚至有可能会被打的全军覆没。 眼见两军就要交织在一起,城墙上的胥余和嬴才都捏了一把汗。 只可惜,周章虽然是个直性子,却并非无能之辈,他令旗一招,军阵后方烟尘四起,一支骑兵如风般冲了出来,袭向了方阵的侧翼。 第三十六章 莫名其妙 周章眼见奄军排出一个个方阵,像刺猬一样向自己慢慢压来,情急之下,想到了自己的王牌——一千骑兵。 这支骑兵他秘密训练了三个月,已经能够熟练地放开缰绳,在马上劈砍。 这骑兵他本来是想当做杀手锏,在双方厮杀到白热化的时候,突然杀出,一战定乾坤的。 但现在的情形,自己要面对的恐怕只是一边倒的屠杀。 所以他也顾不得什么杀手锏了,连忙放了出来。 骑兵出现在战场的那一刻,他心神大定,迅速冷静了下来。毕竟他已经训练了这支部队三个月,对骑兵的威力,已经有了深刻地了解。 冷静下来之后,他迅速观察着战场上的局势,马上就发现了这方阵的弱点。 那就是所有人都密集地挤在一起,拿着超长的武器,非常的笨重。 如果自己的军队和方阵正面硬扛的时候,骑兵从侧翼骚扰,说不定就能破了这个方阵。 想到这里,他毫不犹豫,当机立断,就下令骑兵冲向方阵的侧翼。 …… 天空之上,海东青发出尖锐的唳啸。 从它的视角看下来,城廓之下,数万人马如同潮水一般,撞到了一起。 “轰!”双方的呐喊声汇聚成震天的巨响,各种兵器插入对方的身体,鲜血翻涌而出,就如同海面上飞溅的浪花。 奄军喊着响亮的口号,前排顶着大盾,后排举着长枪,一步一步朝前走去。 虽然走得艰难,但绝不停留,前排的吴军拿这刺猬方阵毫无办法,对方的枪长到离谱,还没靠近就会中枪。 就算侥幸靠近了也没用,对方举着沉重的大盾,根本就攻不破。而且盾阵的缝隙之中,会忽然伸出一根根长枪,神出鬼没,防不胜防。 那银灰色的枪头也不知是何物所铸,锋利无比,战士们所穿的犀甲,一刺就穿,根本就无法防御。 有些猛士发起狠来,拼着性命把那盾阵撞开,盾阵之后却突出几柄大斧,一顿砍杀,只见人头滚滚落地,盾阵复又合上了。 渐渐地,吴军害怕了,他们开始向后退却。 但是身后的战鼓,仍在震天的擂响,吴君周章仍然在鼓舞他的士兵前进。 周章的目光,并没有看向战场上白热化的厮杀,他死死地盯着那一路驰骋,卷起滚滚烟尘的骑兵。 那是他唯一的机会,只要骑兵能插入方阵之中,搅乱阵型,那他就能够反败为胜。 奄国这数千步兵,没有了阵法的加持,就会被他三万大军碾成肉泥。 可是……正当吴国骑兵要插入方阵之中的时候,却忽然停了下来。 周章肺都气炸了,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停下来? 马上的骑士也都是一脸懵逼,并不是他们要停的,而是马儿们自己停下来的。 怎么回事? 战马怎么不受控制了? 这时,他们忽然在侧前方听到了什么声音。 那是……一阵阵的马嘶,一声连着一声,此起彼伏。 顺着马嘶声望去,前方出现了一个围栏,围栏中上百匹马儿,正在不断嘶叫。 吴军战马正是听到了这些嘶叫才停下脚步。此刻,它们都转过了身子,想要朝着那嘶叫的地方跑去。 吴军用力勒住马缰,战马的嘴角都被勒出了白沫,但它们仍不放弃,仍然要冲着那个方向跑去。 终于,吴军控制不住战马了,它们长嘶一声,欢快地跑了起来。 前方围栏忽然被打开,围栏中的上百马匹瞬间冲了出来,朝着城内跑去。 吴军战马也跟着那群马儿一顿狂奔,吴军控制不住,直直地朝着城内冲了进去。 等骑兵进了城,城门立刻关上,奄军鼓声震天,奄人士气高涨,大踏步朝着前方推进。 周章茫然不解,欲哭无泪。 自己的王牌啊,辛辛苦苦,秘密训练了小半年的王牌。 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 不,不会的,奄人主力都在城外,一千骑兵进了城,城内的老弱病残吃得下吗? 现在还有机会,主力骑兵已经入城,只要拖住城外主力,不让他们回援,就能获得最终的胜利。 “进攻,给我进攻。” 周章发出军令,催促吴军继续前进。 …… 吴军骑兵一进城,就发现自己被包围了, 城门已经关上,左右两个方阵,将两翼堵得死死的,只剩前方一条道路。 那是城内的主街道,道路的尽头,就是王宫。 骑兵要冲锋起来才有威力,但敌人却留了一条直直的道路给自己。他们要干嘛? 事实上,吴军骑兵直到现在还是一脸懵逼的状态,为什么胯下的战马会忽然不听使唤? 难道奄军用了什么巫术? 不管怎样,这是唯一的机会,除了向前,别无它法。 “男儿们,奄君就在那座宫殿里,给我冲,活捉奄君。” 吴国骑兵首领一声怒吼,一马当先,朝前狂奔而去,他身后的战士们,也都嗷嗷叫地跟着狂奔。 道路两边的建筑中,无数的箭矢雨点般射出,吴军根本无法抵抗,一个个中箭的战士从马上滚落,一匹匹中箭的战马翻倒在地。 但他们还是在义无反顾地朝前狂奔,狂奔! 等他们奔到宫殿跟前时,剩下的已不足百人。 他们的身后,是长长的街道,街道被鲜血染红了。 他们的袍泽,他们的伙伴,都已倒在了血泊之中。 最前排的一个战士,他的肩膀上插着羽箭,鲜血正在汩汩流淌。他艰难地发出了一声怒吼:“冲进……王宫!” 那是他最后的勇气,也是他最后的希望。 忽然,他听见“哒哒”的蹄声响了起来,那蹄声浑厚,响亮,并不像是马蹄发出的声音。 他好奇地转过头去,却见到了一头巨大的鹿。 那鹿比寻常的鹿大了一倍不止,鹿身上坐着一名骑士,手里提着一杆长枪,枪尖上闪着诡异的银光。 那名奇怪的鹿骑士在离他大概十丈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哒哒,哒哒……” 他的身后又出现了九名一模一样的鹿骑兵。 “进攻!” 为首的鹿骑兵一声呐喊,驱动巨鹿跑了起来,没跑几步,那鹿忽然腾空而起,如同腾云驾雾一般,飞了起来。 他仰头望着那飞腾而来的骑兵,看见他的身影与背后的太阳融为一体,光芒夺目,他什么反应也没有做出来,就被那名鹿骑兵连人带马,整个贯穿了。 最后一百名吴国骑兵,没有做出任何像样的抵抗,就被十名鹿骑兵全部诛杀。 第三十七章 血气方刚 虞姬朝天空招了招手,一只纯白的海东青盘旋而下,落在她的肩头。 胥余朝嬴才笑道:“才兄,这次能覆灭吴国骑兵,全是春花的功劳啊,你可得好好犒劳她。” 嬴才哈哈大笑道:“那是必需的,这个……不知这神鹰爱吃什么?” 虞姬笑道:“禀君上,春花平时就吃鸡肉,要是有小牛肉就更好了。” 嬴才马上吩咐左右道:“马上宰杀一头小牛,挑最嫩的肉献给神鹰。” 农耕文明中,牛是非常重要的伙伴,嬴才毫不犹豫就让人杀了小牛喂鹰,可见他对春花所立功劳的认可。 左右领命而去之后,嬴才朝胥余拱手道:“大王真是天纵之才,居然能想出如此奇妙的法子。” 胥余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人是如此,马也是有灵之物,岂能例外。说起来,这次还是虞姬的功劳最大,若非她把春花所见毫无遗漏地画了出来,我还真不想出这个法子。” 虞姬一听,满脸通红,羞得背过身子去,低头不语。 胥余呵呵一笑,知她面嫩,拉着嬴才走开了些。嬴才小声道:“我有个不情之请,还请大王允诺。” 胥余道:“但说无妨。” 嬴才道:“我想请大王把那张最关键的画作赐给我,若非此画,我奄城只怕已凶多吉少,我要将此画供起来。” 胥余忍俊不禁地道:“这画画的都是那话,你确定要供起来吗?” 嬴才一脸认真地道:“确定。” 胥余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叠画纸,找了找,抽出其中几张递给了嬴才。嬴才小心地接过画作,仔细欣赏了一番,连声赞道:“画得好啊,惟妙惟肖。” 虞姬听见他的赞声,脸涨得更红了。 只见那几张画纸上,画的全都是吴军骑兵。但这画除了十分逼真之外,也看不出什么毛病。 只有胥余,作为一个来自现代社会的LSP,他敏锐地发现这些战马的与众不同之处。 那就是……每一匹战马的腹部,都吊着一坨长长的东西。由于虞姬的画工十分逼真,所以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马吊。 一匹马,它长了个吊,这是合情合理的事情,马不长吊长什么嘛,它是公的啊。 然而胥余却发现了问题的关键,虞姬画在纸上的每一匹马,都长着马吊。这说明,吴国骑兵,全是公马。 作为现代人,胥余清楚的明白。骑兵的马,最好选用母马,母马性情更加温驯。不像公马那样性情暴躁,不好控制。而且骑兵一般会长途奔袭,母马的马奶在关键时刻可以给骑兵提供能量。 如果必须选用公马的话,那就必须把公马给骟了。 但是吴军骑兵使用的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全都是公马。而且这年代还没有发展出骟马技术,所以它们也全都是完璧之身。 胥余发现这个问题后,又让虞姬派出海东青再三确认,明确吴军骑兵的确全部都使用公马之后,就制定出了一套奇葩战术。 那就是……用母马去勾引公马。 这法子并非胥余自创,而是历史上著名的战例。 安史之乱的时候,名将李光弼与史思明部在河阳对峙,当时攻守双方均无进展,两军只好隔河对垒。 史思明骑兵很强,因为他有从塞北带来的良马千匹在军中服役。这些马都是公马,个高劲大,跑得快,冲力大,对起阵来对唐军威胁颇大。 谁知李光弼竟然想出了一招“美马计”,下令军中把所有的母马集中起来,又将幼马系在城内,待史思明出战时,将母马一齐赶出。 母马思念城内的幼马,嘶叫不已,史思明的公马听到异性的叫声,飞奔而来,全都跟着母马进了城。 就这样,李光弼只用一招“美马计”,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到数百匹良马,从而大大削弱了史思明的军力。 李光弼的妙招摆在前,而眼前的情形又如出一辙,胥余哪有不依样画葫芦,照着干的道理。 果然,吴军的公战马一听见母马的嘶叫声,纷纷精C上脑,完全不顾骑士的命令,跟着母马跑进了城。 …… 周章怎么也没想到,西周送他五百骑兵,竟然还藏了一手。 西周也知道公马不如母马,好东西当然要留给自己用。所以送骑兵给吴国的时候,刻意挑了五百匹公马。 但是江南马少,周章并不知道这点。 他见大周送来的马居然都是公马,显然是非常看重自己了。 公马个高劲大,跑得快,冲力大,用来打战自然威力很强,所以他自己又东拼西凑,凑足了五百匹公马,加入骑兵阵营。 整整一千匹公马,秘密训练了三个月,连个母马的毛都见没过,你想想那是什么感受? 男人都有当兵三年,老母猪赛貂蝉的说法,公马又能例外? …… 吴军败了,冲进城去的骑兵再无消息,显然已经全军覆没。 而正面战场上,奄军稳扎稳打,不断朝前挤压,吴军人数虽众,却无还手之能。 随着奄军人形坦克的不断收割,吴军前排眼见袍泽不断死亡,恐惧心越来越强,心理压力越来越大,终于……崩溃了。 不知是谁,忽地发出一声绝望地呐喊,转身掉头就跑。刹那之间,这种绝望的情绪蔓延至全军,大家纷纷丢下兵器,不管不顾地掉头狂奔。 什么战鼓还在擂响,什么逃跑会被面临严苛的军法,什么自相践踏,什么互相残杀,全都不管不顾了,逃! 逃命要紧! 抢到舟船的,扯起风帆,摇动船橹,飞快地逃离着战场。 没有抢到舟船的,迈着大步在田野阡陌中疯狂奔逃。 兵败如山倒! 无论周章怎样大发雷霆,声嘶力竭,都无力回天了。 他的亲兵架着他,从帅台上下来,上了他专属的大船,向着梅里方向逃去。 胥余从望远镜中看见了周章的动静,对虞姬说道:“你带着夏风去跟踪周章;让秋月去和南宫修联系,展开下一步行动;有什么消息,让冬雪给我送信。” 虞姬答应道:“好。春花呢?” “春花立了大功,留在奄城吃小牛肉。” 虞姬得了令,带着十名鹿骑兵,悄悄出城去了…… 第三十八章 大周王孙 眼见吴军兵败如山倒,奄军也顾不得列阵了。 敌人都抱头鼠窜了,你还摆着个乌龟壳子慢慢踱步?怎么可能。 奄军纷纷扔掉大盾,放开阵型,跟在吴军屁股后面疯狂追杀。这时候能杀多少人,立多大的功,那就看你跑得有多快了。 一通好杀,尸横遍野,江水化赤,吴国三万大军,逃掉的不到一半。奄军放开步伐,追出三百多里,直追到吴国边境,这才作罢。 周章因为专用的大船太过明显,一路之上,一直被奄军各路人马前仆后继地追击。 打退几次追击之后,周章无奈,只得舍舟登岸,由侍卫护着,从陆路逃跑。 岂料刚一上岸,便看见一队奄军哇哇怪叫,一脸兴奋地杀了过来。 一边冲还一边大喊:“活捉吴候,活捉吴候。” 周章唬了个半死,趁着侍卫上前阻挡的机会,撒丫子便逃。 但他无论逃到哪里,只要一停下来歇息,总是会看到一群奄军满脸兴奋地狂追而来。 跑了一天,眼见侍卫越来越少,追兵却越来越多。 周章一脸沮丧,不知这些奄军到底是怎么回事。神出鬼没,阴魂不散,无论如何都甩之不掉。 眼见天色向晚,周章逃到一片柑橘林中,实在累得不行了,便停下来歇息。清点人数,还剩下五百多人,一个个丢盔弃甲,神情委顿,毫无斗志。 侍卫摘了几个橘子,送给周章充饥。周章剥开橘皮吃了几瓣,酸甜的汁水入肚,精神稍微恢复了一些。 他开始思考一个终极问题,为什么我的一千骑兵,莫名其妙地就冲进了对方的城池。 为什么啊? 这骑兵,可是大周天子亲自赠送给自己的,清一色膘肥体壮的公马啊。 天子对自己如此看重,自己却辜负了天子的信任,真是枉为大周宗室啊。 正在周章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橘林外忽然响起一阵密集的鼓点,紧跟着一群奄军冲了进来。 他们一边冲,一边还嗷嗷叫着:“活捉吴候!活捉吴候!” 周章吓得魂飞魄散,跳起来就跑,却听后方大叫:“穿红衣那个是吴候,别让他逃了。” 周章恍然大悟,原来周人尚红,他自己又以大周宗室自居,所以平时喜穿红衣。这千军万马之中一点红,别人不发现自己才怪。 想明白这个关节,周章也顾不得自己大周宗室的身份了,急忙脱下红袍,弃掷于地,跟一群护卫混在一起,疯狂逃窜。 却又听后方叫道:“戴冠的是吴候,别让他逃了。” 周章又是一惊,原来吴国第一代郡主太伯初到江南时,为了融入当地,便断发文身。所以吴军都是短发。偏偏周章处处以大周宗室自居,他既不纹身,也不断发,还学周人束发,戴冠。 性命要紧,什么大周宗室,以后再说罢。周章情急之下手起一刀,将自己的发髻割断,披散着半截头发,由侍卫们拼死护着,总算逃过了这波追杀。 逃了一夜,到天色微亮时,来到一条小河边,这才停下来歇息,清点人数,还剩三百多人。 周章临水自照,眼见自己头发披散,满脸污秽,哪里还有半点大周王孙的样子,不由得悲从中来。 但他没有时间悲伤,奄军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追来,他必须尽快回到梅里。 他还有数十万子民,只要休养一段时间,他一定可以卷土重来,报仇雪恨。 他洗了把脸,命令大家吃了点干粮,继续动身。 也许是他已经逃得够远,也许是他舍弃了大周宗室的造型之后,奄军便失去了目标,接下来的一天,他逃得非常顺利。 就算偶尔遇到一股追兵,对方也不会跟打了鸡血似的哇哇怪叫着“活捉吴候,活捉吴候!” 朝着自己猛追。 周章不由得松了口气,命令队伍加紧行动。 傍晚时分,来到一处峡谷之前,两壁山崖夹峙而立,只留下头顶一线深灰色的天空。这里是入吴的必经之路,只要穿越这条狭窄的谷道,就算是进入吴国势力范围了。 吴军的进入打破了峡谷的宁静,归巢的倦鸟被惊得纷纷飞起。 走了一炷香的时刻,前方现出一道隐约的光明,出口要到了。 吴军的脚步轻松无比,他们知道,自己终于逃过了追杀,要归家了。 “轰!” 震天的巨响,犹如旱地惊雷。 山崖崩塌了,磨盘大的石头四散崩裂,飞出数里之远。 远在数十里外的人们,也能感受到这末日一般的震动。他们听到一声闷响,紧跟着房子便摇晃起来。 年轻人吓得飞起身来逃出屋子,上了年纪的老人却沉稳地道:“莫要惊慌,这是地龙在翻身呢。” …… 周章颓然地跪倒在地上,他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巨响,为什么整座山崖都塌了下来。 这是神罚么?在山崖坍塌之时,他隐隐看见峡谷中闪过一抹诡异的红光。 可是,神为什么要惩罚我?难道天不佑我大周? 如果……是神要杀我,我逃得掉吗? 他已经足够小心了,在进入峡谷之前,他心头忽然升起一股隐约的不安。 这一天实在太顺利了,昨天他起码碰到了十波追兵,但是自从他脱掉红袍,割点头发之后,就一波追兵也没有了。 虽然可以解释成奄军失去了目标,无法追踪自己。 但是此时此刻,他的心里还是闪过一丝不安。 也许是这一路逃命,他已经被搞得风声鹤唳,成了惊弓之鸟。他进入峡谷之前,忽然想到:“如果这是一个圈套怎么办? 奄军一整天没追我,也许只是让我放下戒心? 实际上他们正在这座峡谷之中等我? 只要我一进去,便是自投罗网,死路一条?” 小心驶得万年船!想到此处,周章下令手下人先走,自己却和几个贴身侍卫悄悄潜伏了起来。 他果然猜中了,但他只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局。 前方果然有埋伏,但埋伏他的不是人,而是神! 神一出手,天雷降世,山崩地裂! 他的三百亲卫,眨眼间便全军覆没了。 周章颓然地跪坐在地上,喃喃说道:“神要杀我,我逃得掉吗?” 第三十九章 追光人生 周章的几个贴身护卫也是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屁滚尿流,但他们毕竟身负守护之责,很快清醒过来,将周章从地上拖起来,架着他朝着一处丛林中逃去。 一声鹰唳,惊空遏云。 远处的山崖之上,一个倩影惊讶地道:“还有人活着。” 这个倩影,正是虞姬。 她的身边,还站着十来个人,人人都骑着高大的驼鹿。南宫修,阿狸赫然在列。 原来南宫修已经从平安邑运回了硝酸甘油,为了防止路上出现事故,还将阿狸也带了过来。 吴军攻打奄城时,他们就驾着飞剪船在长江上待命。等到吴军一败,虞姬马上用海东青“秋月”和南宫修取得了联系。 南宫修仗着“秋月”这个活体雷达,在江南纵横的水道之间轻松穿插,避过所有人的耳目,后发先至,竟跑到了吴军的前面。 并且算好了周章逃跑的必经之路,在山崖顶上埋下了炸药,只等周章从山崖下经过,便给他来了个一发入魂。 可怜周章虽然跑得挺快,但他头顶上,却被海东青“夏风”时时刻刻地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虞姬等人了如指掌。 为了防止硝酸甘油爆炸时的岩石崩到自己,虞姬等人都藏在远处的密林之中,使用长长的引线来点燃炸药。 由于在密林中看不到周章的动静,因此只能靠海东青“夏风”的报告来确定点火的时机。 然而海东青虽有灵性,但毕竟不是人类,不知道人类的套路有多深。 它看见要监视的人群都进谷了,便发出了信号,没想到周章却偷偷隐藏了起来。 南宫修惊讶地道:“他们没进峡谷吗?” 虞姬摇摇头道:“不可能的,夏风亲眼看见他们进去了。” 夏风在天空中又发出几声唳啸,虞姬皱眉道:“还有五个人,看来他们并没有跟着进谷。” 南宫修跺脚道:“这个周章,真够狡猾的。一定是他害怕中埋伏,所以让他的侍卫先行进谷,自己却潜伏在谷外观察动静。” 虞姬冷冷道:“他逃不掉。” 说着骑上驼鹿,疾驰而去。 周章被四个贴身护卫架着,在丛林中飞奔,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蹄声,不由吓得脸色大变。 他们知道:敌人来了,他并不想放过自己。 此时此刻,护卫们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逃,逃得越远越好。 他们已经被惊天的神罚吓破了胆,尽管他们听得出蹄声单薄,对手显然只有一人。但他们也生不起半分抗争的决心。 因为已经认定了,那不是人,是神! 他们在密林中慌不择路的逃着,那蹄声总是不紧不慢地跟着,既不接近,也不远离。 这比直接被杀死,更让人恐惧。 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们的心理压力变得更大,已经濒临崩溃的边沿。 也不知跑了多久,终于,在前方看见了一丝微光。 那是一抹月光,再往前跑,就要跑出丛林了。 这黑暗中的一束光,让他们的心底升起了一丝希望,他们加快脚步,冲了出去。 他们只想去投身那一束光,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扑火的飞蛾。 丛林之外,山坡之上,立着一匹马头鹿角,牛蹄驴尾的巨兽。巨兽背上坐着一个少女,弯弓搭箭,对着自己等人。 “咻咻!” 羽箭飞射而出,银亮的箭头在月光之下闪过一丝寒芒,“噗”地一声,射进了周章的咽喉。 “噗噗噗噗!”接连四声,四名护卫也都咽喉中箭。 周章沉重的身体倒了下去,他最后看了一眼月光,忽然明白过来: 自己,不该跑出丛林的。 丛林中没有光,如果自己不出来,那个女人就射不中自己。 他是死在了那个女人的箭下,也是死在一抹月光之下。 他忽然想到了大周,想到自己一生以大周王孙为傲。 大周,便是他要追逐的那一道光,他,就死在了那一道光上…… …… 昆仑山,玉虚宫! 姜子牙从四不像上下来,向宫门前的童子说道:“师兄,劳烦通报一下,弟子姜尚求见。” 童子笑道:“师弟稍等。” 过了片刻,童子回来,把姜子牙请了进去。 姜子牙进了玉虚宫,来到大殿之上,对着一名男子跪了下去,恭恭敬敬地说道:“老师在上,姜尚拜见。” 那男子黑发美髯,瞧着不过二三十岁年纪,剑眉星目,玉面朱唇,瞧着倒像是姜子牙的孙儿辈。 这个年轻的大帅比,就是阐教之主,元始天尊。 天尊点点头道:“起来吧。江南之事,你查探得如何了?” 姜子牙道:“启禀老师,我已经仔细查探过,江南之事,并非地震。而是被人以绝大神通打塌山崖,将崖下数百人给活埋了。” 天尊点点头道:“这么说的话,是有神仙在暗中捣乱了?” 姜子牙道:“除此之外,弟子想不出还有别的可能。” “有没有可能,和平安邑那次神罚,是同一人所为?” 姜子牙摇摇头道:“平安邑那次,爆炸之后伴有一股浓烈的刺鼻气味。江南这次,却什么气味也没有。而且,平安邑那次爆炸的威力这次比起来,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所以,弟子猜测,应该不是同一人所为。” “平安邑那边呢,你查得怎么样了?” “我的人已经打入了内部,但由于时日尚短,目前查探到的消息不多。不过有一点很值得主意。平安邑那次爆炸,似乎是人为制造的,而不是哪路神仙所为?” “人力?“天尊奇道,“什么人力能比肩神明?” “弟子无能,只知道这东西似乎是人力造出来的,但到底是如何制造出来的,弟子暂时尚未查明。” “铁器呢,是怎么回事?平安邑是如何懂得炼铁的?” “弟子无能,暂时不知。不过,江南那边,奄国人也造出了铁。他们用铁制的枪头和吴军作战,吴军的皮甲根本无法防御,损失惨重。” “岂止是江南。上次本座和其他神界聚会,得知极东之地的玛雅人也学会了炼铁,泰西之地的赫梯人,也学会了炼铁。 他们的炼铁之术是从何而来,现在也没搞明白。也许过不了多久,这个世界就会变成铁器时代了。” 姜子牙一愣,竟然已经这么多人会炼铁了吗?那我大周…… 第四十章 故地重游 申公豹从黑虎背上下来,向宫门前的童子说道:“师兄,劳烦通报一下,弟子申豹求见。” 童子笑道:“师弟稍等。” 过了片刻,童子回来,把申公豹请了进去。 申公豹来到大殿之上,对着一名男子跪了下去,恭恭敬敬地道:“老师,申豹拜见。” “叫你查的事情,你查得如何了。” 申公豹道:“弟子惭愧,尚未查明箕子能引动天雷的缘由。不过弟子已经成功打入殷商内部,并取得了箕子的信任。” “嗯,可有收获?” “弟子无意中得知,箕子居然知道大海彼岸还有一片大陆,知道玛雅的存在。” “哦?他一介凡夫俗子,又不曾飘洋过海,如何知道这些?” “弟子也心生怀疑,但他却一口咬定是玄鸟托梦。此乃托词,弟子自然不信。所以弟子怀疑,天雷之事,或许是玛雅众神所为。” “你是说玛雅众神在暗中协助箕子?他们想把手伸到神州来?” “此事弟子也只是怀疑,所以弟子亲自跑到玛雅去查探了一番。” “此事你做的不妥,既然有所怀疑,就该暗中行事,岂能跑去打草惊蛇?” “老师教训的是。不过此事是因为箕子忽然提出要去玛雅一趟,弟子见状,便让黑虎与其同行,弟子则躲在暗处,监视他的一举一动,并未现身。” “嗯,这还差不多。怎么样,有何发现?” “弟子并未查到箕子与玛雅众神有何关联,不过却发现了另外一件事。箕子会炼铁,而且他的炼铁的法子,似乎是自己想出来的,自从一派,和神界不同。” “自己想出来的?有何不同?” “神界炼铁,是直接用神力分解矿石,得到精铁。但是箕子却是用火,先将矿石融成汁水,然后提纯。” “不可能,凡人之火,无法熔铁。他是用的什么法子?” “他开采出一种叫做煤炭的矿石,再使用一种叫做鼓风机的工具,两者结合,得到的火就可以烧融铁矿。” “也就是他们炼铁不需要神力?有趣,有趣!一个人不可能生而知之,如此说来,他的背后一定有高人相助。” “弟子也如是想,只可惜那人隐藏得太深,弟子一时也无法察觉。” “你做得很好,你回去罢。记住,一定要把箕子背后的势力给我挖出来。” “弟子遵命!” …… “欧巴,想死我啦!” 阿狸从驼鹿背上跳下,一下子扑进胥余怀里。 胥余伸手将她搂住,望着她甜甜的笑容,忍不住低头亲了上去。 阿狸一偏头,躲了过去,羞涩地道:“有人的。” 胥余才反应过来,这可是古代。宠溺地揉揉她的头发,笑道:“这趟护送炸药过来,辛苦你啦。” 阿狸认真地道:“欧巴,我愿意的。” 胥余对着南宫修等人道:“这一趟能击败吴国,诸位都功不可没,都辛苦了。” 南宫修道:“大王严重了,为了殷商基业,这些都是我等应该做的。” 虞姬道:“大王,接下来我们回平安邑吗?” 胥余说道:“按说是应该回去了,不过现在计划有变,我们得去一趟西北。” 南宫修奇道:“去西北干嘛?” 胥余道:“奄国被西周攻破之后,存留两支,一支往南迁徙,就在此地重新建国。另外一支被充为奴隶,流徙西北。 奄人能征善战,又和西周有血海深仇,是抗周的重要力量。我们得去找到这支奄人,对他们进行扶持。” 南宫修道:“大王此计甚妙,如此一来,东北,西北,江南三个方向都拥有了抗周的力量,西周投鼠忌器,我们的压力也能减轻很多。 只不过,西北路途万里,奄人后裔又音讯渺茫。大王和姜子牙的一年之约再有两个月就到期了。敌人随时可能大军压境,现在去西北,是不是……” 胥余道:“无妨,我们乘坐飞剪船溯江而上,最多半个月就能抵达西北。此行奄君会派嬴勇和我们同行,又有海东青相助,找到奄国遗民应该不难。” 南宫修见胥余已有决断,只得道:“既然如此,那我等都陪大王走一趟吧。” 胥余笑道:“你当我要自己去么?不会的,此行深入内陆,当然是大家同去。” 辞别嬴才,扬帆起航,全速航行了三日,抵达一处两条大江交汇在一起的地方。 这里便是后世的武汉,那条和长江交汇的大江,便是汉江。 胥余前世曾在武汉生活数年,此刻故地重游,印象中的长江大桥、黄鹤楼踪迹全无,龟蛇二山莽莽苍苍,不由得感慨万千,下令停船泊岸休息。 胥余让南宫修带人到江中捕鱼,自己则下了船,坐在一块石头上,怅望着长江之水浩荡东流,默默无言。 也不知坐了多久,身畔忽然传来一阵幽香,他转过头,却看见阿狸笑眯眯地望着自己,“欧巴,我饿。” 胥余伸手刮了刮她的小瑶鼻儿,笑道:“吃货。” 他站起身来,拍拍屁股道:“去看看南宫修捕了些什么鱼获。” 胥余走了几步,忽听阿狸在他身后说道:“欧巴,我会……陪着你的。” 阿狸的华夏语说得不好,所以说话总是很简短。但是那简短的话语里,胥余感受到了她的真诚。 胥余忽然明白过来,阿狸来寻自己并非全因为饿了,她是感受到了自己有心事,来安慰自己的。 胥余跑去看了看南宫修的竹篓,欣喜道:“哟嚯!武昌鱼,黄鸭叫,大闸蟹,今天你们有口福咯。” “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教员他老人家当年吃的就是清蒸武昌鱼,所以胥余理所当然地把武昌鱼给清蒸了。 不过后世的湖北人蒸鱼大多是加米粉蒸。胥余没有米粉,便使用了粤式的蒸法。没有蒸鱼豉油,就用酱油调和海肠粉代替,蒸出来的鱼依然十分鲜美。 黄鸭叫是胥余家乡的叫法,这玩意儿有很多名字,黄颡鱼,黄骨鱼,黄辣丁…… 此鱼江浙一带喜欢拿来做汤,极鲜嫩,不用加醋,汤白如牛乳。湘鄂一带则喜欢拿来做干锅,鲜香爽辣,吃着十分过瘾。 胥余想吃干锅,只可惜干锅的话需要豆瓣酱,辣妹子等多种调料,这些胥余暂时都没有,最后还是选择了做汤。 大闸蟹就简单了,直接清蒸完事。此时正是农历十月,无论雄雌,肚子里都是干货满满。 这几道菜虽然简单,但胜在食材新鲜,胥余用简单的做法保留了食物的‍­­原‎味‎,众人都吃得开心无比。 尤其是那几个鹿骑兵,他们早就听闻大王的烹饪之技天下无双,平安邑许多美食都是由他发明的,这次跟着大王出门,活没干多少,整天净是吃各种美食,都不想回家了。 大家吃得热火朝天,虞姬却默默地坐在一旁,端着一碗白饭,慢慢地吃着。 “没菜怎么行,给你的。” 虞姬抬头一看,只见胥余站在自己面前,手上端着一碗桂花糯米藕。 虞姬吃了一片,眼睛笑成了月牙: “好甜呀!” 第四十一章 秦岭囧事 沿着汉江溯游而上,只需三日,便可抵达陕西汉中。 在西周初年,这里是褒国的地盘,褒国是西周的后族,武王发和周公旦的亲妈,就是褒国的太姒。 后来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丢了江山。那个‌美​‎人‌­褒姒,就是褒国人。 为免被发现行踪,胥余等人在褒国外一处无人的山谷之中泊岸,命水手看好船,便带着众人进入了秦岭山脉。 虞姬放出四只海东青,让它们查探四周的动静。 这次为了寻找奄国后裔,必须经过西周的核心地盘,所以必须万分小心。 胥余把驼鹿让给了嬴勇,自己和阿狸合乘一骑。 驼鹿身躯高大,乘坐两人绰绰有余,并不觉拥挤。胥余抓住机会,搂着小‌美​‎人‌­的腰肢,只觉软玉温香在怀,顿时有点飘飘然。 阿狸被当众搂着,十分羞涩,脸红得像个苹果。 她不安地四处张望,偷看众人的反应,然而大家都十分给胥余面子,表情都非常的淡定。阿狸又偷偷看了一眼虞姬,发现她也没看自己,正抬头和天上的神鹰沟通。 阿狸松了口气,忽然看见远处的树林中结着许多红红的果子,忍不住问道:“欧巴,那是什么?” 胥余正在低头欣赏阿狸羞得像苹果一样的可爱脸蛋,闻言抬头一看,唉我去,居然是苹果! 不过苹果是后世的叫法,这个年代应该叫柰,便回答道:“那个啊,叫做柰子。” “可以吃吗?” “可以啊,甜甜的,脆脆的,蛮好吃的。” “甜的?那我要吃。”她从胥余的怀里挣脱出来,蹦蹦跳跳地往那片柰林跑去。 虞姬听说那果子是甜的,便道:“我也去。” 胥余想到大家在一起吃肉的时候,她只能苦逼的在一旁吃白饭,便点点头道:“去吧,多摘点,路上吃。” 胥余看着两个女生在林子里欢快地摘着苹果,忽然想到,现在阴历,如今该过圣诞节了。在他那个时代,每当圣诞节的时候,男生都要送女生苹果。 苹果又叫柰子,意思就是我想看你的柰子。女生如果接受,就表示同意,你可以看我的柰子。两个人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去开房了。 唉,真是怀念那个没羞没臊的年代啊! 胥余正想着,两个女孩儿已经回来了,虞姬捧着一个洗干净了的柰子,递到胥余身前,笑道:“大王,吃我的柰子吧。” “额……” 阿狸见状,也递上一个洗好的柰子,抢着道:“欧巴,我的柰子更甜。” 不能厚此薄彼啊,胥余将两颗柰子都接了过来,一边咬了一大口,含糊不清地道:“我全都要!” 这年代的苹果并不好吃,个头太小,肉少核多,味道偏酸,而且也不脆。 胥余想着后世的东北正是苹果的主要产地,便让手下都采了一些,带回平安邑做种。让风曦用灵力培育培育,也许能改善改善口味。 当然,以后如果有机会去到欧洲,带回来那边的脆苹果,互相杂交杂交,那就更好了。 摘完苹果后,胥余想着秦岭是个大宝库,好容易来一趟,应该多带点东西回去。他想了想秦岭有什么,拿出一张纸,在纸上画了一株植物,让大家帮着留意。他前世是个美术生,画画什么的,不过是小菜一碟。 结果虞姬一个呼哨,叫下来四只海东青,把那张画在它们面前晃了晃,嘀咕了几句。 那四只神鹰飞上苍穹,花了不到十分钟,就传来了消息。 胥余一愣,还能这么玩? 胥余跑到海东青指示的地方,只见一丛从低矮的灌木上,生长着一簇一簇的红色果实,果实小小的,像一串串的珍珠,煞是可爱。 有了刚才吃柰子的经验,又见胥余如此用心的寻找,阿狸觉得这一定是无上的美味,赶紧摘了一大把。 “别……”胥余还没来得及制止,她已经迫不及待地丢进了嘴里。 “呸呸呸……”那小小的果实一入口,阿狸瞬间感觉舌头都不是自己的了。一股猝不及防的麻辣感觉直冲大脑,让她仿佛窒息了一般。 她忍不住伸出鲜红的小舌头,用手不停地扇着风,两眼泪水涟涟。 胥余又心疼又好笑,生吃花椒,还一吃一大把,你是真的勇士啊。 看她难过的样子,心想还是想个法子帮她止麻才好,怎么止呢?胥余忽然一低头,吻住了她。 这是胥余来到这个时空的第一个吻,但不怎么美好。 并非那种甜甜的,香香的,让人窒息的感觉。 而是那种麻麻的,辣辣的,令人窒息的感觉。 好吧,起码都是令人窒息的感觉。 忽然,阿狸一用力,把胥余推开了。她看了一眼胥余,眼里闪过一丝复杂难言的神色,把身子背了过去。 “咳咳……”胥余心虚地往左右看去,发现大家都抬着头,认真地欣赏着天空中的海东青盘旋飞翔。 都很识趣嘛,胥余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南宫修,这东西叫做花椒,是一种做菜用的调料。把它们都收集起来,今晚我们吃……水煮鱼。” 不知是否因为那一吻的缘故,下午的时候,胥余总是感到有些神思不属。阿狸好像是愿意,又仿佛是拒绝,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让他有些难受。 所以他虽然依旧和阿狸一起骑在驼鹿上,依旧搂着她,手却十分的规矩,不敢有任何更过分的举动。 阿狸呢,则是温驯地任由他搂着,靠在他的怀里。 这个举动让胥余感到十分地暖心。她还是喜欢我的,只不过她还太小了,我得给她点时间才行呢。 胥余骑在马上,不知道是不是想得太多的缘故,他感到有些困倦,差点睡了过去。 眼见前方有条河,便下令道:“就在此地停下休息吧,南宫修,你带人去抓点鱼。” 南宫修领命去了,胥余则下了鹿,靠在一棵大树后打盹。 第四十二章 人间炼狱 胥余靠着大树睡了一会,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树梢了。 然后他发现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便莫名其妙地问道:“干嘛?” 阿狸不好意思地笑道:“欧巴,饿了。” 胥余一阵无语,我到底是个大王,还是个厨子呢? 南宫修馋着脸道:“我们也不是不能自己做,主要是我们做的吧,太难吃,怕大王你吃不惯。你看,鱼都已经片好了。” 得,这理由还找得挺冠冕堂皇。胥余看他鱼片得还不错,便去河边洗了把脸,开始做菜。 水煮鱼做好之后,大家都有些懵逼,望着一大盆的辣椒花椒,有些不敢下筷。 辣椒也就算了,大家这段时间跟着胥余也算是吃惯了辣椒了,虽然辣,但也爽。可谓痛并快乐着。 但是这个花椒……虽然是第一次见,但是阿狸已经以身试法了,她的惨样大家可都是看在眼里的。阿狸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小吃货,她都扛不住,别人怎么行? 胥余吃了一口鱼片,感觉麻辣爽口,鱼肉鲜美,忍不住道:“过瘾啊!” 想来前世吃的水煮鱼都是人工喂养的,跟着秦岭之中的纯天然野生鱼根本没法比。 他发现大家都默默地扒着白饭,纳闷道:“咋回事?都学虞姬吃素呢?” 南宫修尬笑道:“是啊是啊,吃素吃素。” “阿狸,你来尝尝?” “我我我……我跟虞姬姐姐吃素。”阿狸吓得拼命摇头。 “你别害怕嘛,花椒是调料,你直接吃,还吃一大把,指定不行啊。你会直接吃姜吗?乖,来尝尝,要不要我喂你?” “我我我……自己来。” 阿狸认命了,夹了一口鱼片放入口中,闭上了眼睛。 “怎么样,怎么样?”大家顿时都紧张地望着她的表情。 “唔……我感觉有东西在我的舌尖上跳舞……好过瘾啊。” 她忽然睁开了眼睛,望着胥余道:“欧巴好好吃的!” 胥余扶额道:“是鱼好吃,不是我好吃。” 南宫修见有人试雷成功,放心地夹了一筷鱼,哈哈笑道:“对阿狸姑娘来说,鱼,好吃的;大王,也好吃的。” 他们这边吃得热火朝天,胥余怕虞姬不开心,又单独给她开了小灶。 “专门为你做的,拔丝。” 虞姬奇道:“还能拔丝?” 吃了一块,眼睛笑成了月牙。 “大王,好甜呢。” 胥余:“……” …… 《史记秦本纪》记载:“恶来革者,蜚廉子也,蚤死。有子曰女防……” 周武王姬发杀死恶来后,恶来之子女防沦为奴隶,族人一起被发配到西北一个叫做秦邑的地方,抵御西戎的进攻。秦邑的位置,就在今天的甘肃天水一带。 天水离汉中不到三百公里,两座城市皆在西安的西边,三座城市距离相当,不记误差的话,可以构成一个正三角形。 胥余等人进入秦岭,避开褒国之后,尽捡没人的荒野赶路,由于四只海东青的存在,一路之上,但有风险,他们都能提前避开。 花了五天时间,总算有惊无险地到达了秦邑地界。 现在秦邑是个什么情况,胥余也搞不清楚,他想自己这一行人陌生人,骑着驼鹿,十分怪异,还是不要贸然进城的好。 便在荒野中找了个地方,停下来休息,同时派海东青去查探秦邑的虚实,然后再想办法混进去。 他们刚填饱了肚子,海东青回来了,它们绕着众人,在低空盘旋,不肯下来。 胥余感觉情形不对,便问虞姬道:“怎么回事?” 虞姬和海东青嘀嘀咕咕了几句,皱着眉头道:“城里没人。” “没人,怎么可能?” “春花是这么说的,我读心试试。”虞姬闭上了眼睛,片刻之后,语气沉重地道:“都……死了。” “死了?”嬴勇忍不住惊叫道。那城里住的,可都是他的族人啊。 “别慌,我们去看看吧。”胥余说着,驱动驼鹿朝前秦邑的方向走去。 走了半个小时,一阵北风吹来,胥余动了动鼻子,用力地嗅了几下,眉头一皱,那空气中似乎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他心中疑惑,驱鹿前行。 愈往前走,那股血腥味就愈发浓烈,到后来中人欲呕,令人简直不愿意再前行半步。 驼鹿也变得焦躁不安起来。 但越是这样,胥余就越是充满了疑心。 被这疑心驱使着,他努力又往前走。 终于…… 他看到了! 满城的断壁残垣,数不清的残缺的尸体,四处散落的各式兵器…… 暗红色的血液汇聚成河。 从远处飘来的黄叶,掉到血液汇聚成的河流上,形成诡异的图画。 这里发生过怎样惨烈的战斗? 几匹败马,似乎是唯一的幸存者,它们孤零零地在这些尸体中徘徊,低低长嘶,向天悲号。 乌鸦,一大片乌鸦,啄食着那些横七竖八,无人掩埋的尸体。 有一些人的肠子被它们啄出来,低低飞起,挂在树梢上,屋檐上。 阿狸和虞姬伏下身子,忍不住呕吐起来…… 胥余也想吐,平安邑之战他也算是亲自参加过的,但是跟眼前的惨相比起来,实在算不得什么。 南宫修毕竟是个将军,也算见多识广,他挺住了。他带着几个鹿骑兵,冷静地四处查找着,想寻一个活口,问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嬴勇跪倒在地,欲哭无泪,仰头怒吼道:“谁干的,到底是谁干的?” 南宫修在城里翻了半天,跑过来禀报道:“大王,我们来晚了,这城里的人都死光了。看情形应该是发生在两天前。” “没有幸存者吗?”胥余忍着恶心问道。 南宫修叹了口气道:“现在是冬天,就算有人当时侥幸不死,也都冻死了。” “死了多少人能估算出来吗?” “看情形,起码有三四千吧。” “不对!” “大王,算数我肯定不如你,但我全城都查了一番,就算估算得不准,也差不到哪里去。” “我是说,死的人不对。这城的规模,少数可以住两万人,只死了三四千,还有人去哪里了?” 嬴勇眼睛一亮,蹦起来道:“大王,你是说,还有活口?” 胥余道:“虞姬,放出海东青,朝四个方向,四百里远近的地方,仔细查找。有什么发现,马上汇报。” “是!”虞姬一个呼哨,四只海东青振翅而去。 第四十三章 冒险一试 由于城中的尸体实在太多,胥余他们就十来个人,纵然想清理掩埋,也根本无法做到。 胥余本想一把火烧个干净,但考虑到如果城中有人被掳走的话,他们也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烈火焚城,动静太大,也许会打草惊蛇。 而且想要焚烧这整座城的话,往来搬运木材也要耗费不少的体力,最后还是选择了弃城而走。 任由满城的尸体被乌鸦野狼吞噬。 他们回到之前驻扎的地方,静静地等待着海东青的消息。 大家都心情沉重,木然不语。嬴勇双目通红,仿佛随时都能暴起,择人而噬。 一阵北风吹来,搅得满地的枯叶盘旋飞舞,呜咽作响,像是在唱着一首悲歌。 胥余望着苍苍莽莽的丛林,望着远山的轮廓,心中充满了忧虑。 这是三千年前的大西北,并非后世荒凉的戈壁,而是覆盖着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 虽然说冬天叶落,让丛林中的可见度高了一些,但要在这丛林大海里寻找一群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人,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除了寄希望于海东青,也没有任何的办法了。 海东青飞行速度奇快无比,全速飞行时时速可以超过三百公里,但平时会保持时速一百公里左右的速度飞行。 虞姬给它们各自划分地盘之后,它们便在两百米左右的低空盘旋,一寸寸地搜寻。到了入夜时分,四只海东青都先后飞了回来。 嬴勇紧张地问道:“虞姬姑娘,神鹰有发现吗?” 虞姬没有说话,抽出一张纸,默默地画了起来。 她画的是“春花”的视角,从空中朝下俯瞰,在一片丛林的空隙中,一大群人正沿着一条河岸搭建帐篷。 搭帐篷的人大多衣衫褴褛,显然是奴隶。而其中巡逻的,饮酒的,全都身穿甲胄。由于画纸有限,虞姬也只是画出粗略的轮廓,所以并不知道有多少人。 不过最近景的那个人,却画得比较细致。他穿着一身青铜铠甲,胸口挂着个明晃晃的护心镜,高鼻深目,头发卷曲。胥余失声道:“白人?” 听见胥余失声惊呼,南宫修也凑过来了,他看了一眼虞姬的画,大怒道:“这群白戎又来了?” “他们以前来过吗?” “大王莫非忘了,武丁朝时,白戎进犯,王后妇好率军迎击,斩白首两万的事迹了么?” 南宫修说起此事,表情十分的自豪。 胥余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确实有这么一回事,在自己前世生活的年代,妇好墓被发掘了出来,科学家检测墓中的随葬人员,证实殉葬的骸骨是白种人的。 妇好是华夏民族第一个有名有姓的女性将领,此刻,胥余想起她的辉煌战绩,不禁悠然神往。 不过他只神往了几秒钟,就马上回到了现实,问道:“他们在什么地方?” 虞姬答道:“在西南,从地形上来看,这条河应该就是我们前两天经过的那条河。” 那应该是在渭水了,胥余点点头道:“根据春花带回来的消息,秦邑中的人应该都是被白戎俘虏了。这些人应该就是嬴勇的族人,我们得想法子把他们救出来才行。” 南宫修一愣,皱眉道:“大王,我们就十五个人,敌人少说也有上万,这怎么救?” 胥余一愣,这也的确是实话,就自己这点人,想在千军万马中救出数千俘虏?这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天方夜谭。 南宫修又对嬴勇道:“嬴勇兄弟,你也别怪我说话难听,我们也不是不想救,但确实是无能为力。” 嬴勇知他说的是实话,但那些人都是他的族人,被白戎虏了去,谁知道会被带到什么地方,受什么苦?现在自己亲眼所见,怎能……怎能……他忽然扑通一声,跪在了胥余面前,也不说话,只是不住磕头。 他天赋异禀,身高足有两米,这么一条铁塔般的壮汉跪在地上,咚咚咚地磕头,实在让人有些动容。 胥余伸手制止了嬴勇继续磕头,却望着远方,蹙眉不语。既没有答应救,也没有答应不救。 嬴勇也不起身,就这么直挺挺地跪在地上,等着胥余做出决断。 也不知等了多久,直到月上中霄,草地上寒霜渐起,胥余忽然开口道:“嬴勇,我要你写一封信,详叙此地状况,送至奄城。让嬴才收到信后,尽起全城兵马,渡过大江,北上攻打姜齐。” 嬴勇一愣,他没搞明白胥余的脑回路,这时候商量救人呢,怎么扯到攻打姜齐?而且……北上打姜子牙?那和送死有什么区别?大商都让姜子牙玩死了,一个小小的奄国残部,能济什么事? 但他知道胥余忽出此语,必有深意,便静静地等着他说下去。 胥余道:“我可以答应你救人,但敌我力量太过悬殊,需得从长计议。我们得先偷偷跟上去,再慢慢想办法,寻找机会。这需要多长时间,谁也不知道。也许一直找不到机会,到时候就得无功而返,你答应吗?” 嬴勇猛地点点头道:“谢大王,我都答应。” 胥余继续道:“去年我曾经和姜子牙约定,一年内不得攻我。如今时日将近,但我却身在西北,不得回还。若姜子牙此时攻我,我不能回平安邑主持大局,我的根基将毁于一旦,你能明白吗?” 嬴勇哽咽道:“嬴勇明白,今后大王但有驱驰,嬴勇刀山火海,绝不皱下眉头。” 胥余点点头道:“所以,为保我平安邑的安全。嬴才必须使用全部力量,痛击姜齐。这样的话,姜子牙为了保住自己的基业,才会暂缓攻打平安邑的打算。 也就是说,并非我们这十多人在救你的族人,而是你在江南的全族都要出力,用江南族人的命,换西北族人的命。你答应吗?” 嬴勇道:“我会在信中详叙此事的轻重,我相信,大哥一定会按照大王的意思来做的。” 虞姬拿出纸笔,嬴勇斟酌再三,开始写信。 胥余补充道:“让嬴才也不要真的和姜子牙死磕,如果他全军覆没了,救下西北奄人也没有意义。但声势一定要做足,等姜子牙上了钩,你们就退。姜子牙若退,你们就追,反正要一直吊着他,不让他抽身。” 嬴勇点点头,写好信件,交给虞姬。虞姬将信绑在“春花”的腿上,跟它嘀咕了几句,春花一声唳啸,振翅划破苍穹,朝着东南方飞去。 虞姬说道:“我已令春花全速飞行,如无意外,它最多四天就可以回来。” 能有什么意外,海东青能飞上万米高空,又经过虞姬的训练,这年代根本没有人可以捕获它。 胥余点点头,道:“我再写一封信,你让神鹰送回平安邑。命景如松代行监国之责,派骑兵往西深入八百里,打探消息。 你留下夏风,让秋月和冬雪都回平安邑去。命景如松每隔两天向我汇报一次消息,由两只神鹰交替传递。” “诺!” 胥余写好信,绑在了“秋月”腿上。望着两只鸟儿振翅高飞,在心里面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这次险冒得有点大了,但……值得。 此役如果成功,奄人将彻底被我收服! 第四十四章 后顾之忧 在大约3500年前,地球经历了一次小冰期,全球气温下降,生活在乌拉尔山脉的雅利安人生活条件急剧恶化,不得不向温暖的地方迁徙。 其中,向东迁徙的雅利安人在中亚草原分开:一支向南进入印度,征服了当地的原住民,他们创立种姓制度,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成为了当地永远的统治者。 一支继续向东,最终到达华夏,被商后妇好率军歼灭。 不知为何,过了两百年,他们居然又卷土重来,还一举摧毁了秦邑。 他们是来复仇的吗? 胥余不得而知,他一面朝着雅利安人驻军的方向赶路,一面派出“夏风”不断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走了两天,他们在距离雅利安人的营地一百里远近的地方扎营休息。 南宫修奇道:“他们为什么停在这里不走了?” 胥余蹙眉道:“你不觉得奇怪吗?白戎来自西方,但他们灭了城,抓了俘虏,为什么往南走?正常的逻辑不应该是抓了俘虏就全都带回家里去吗?” 南宫修点点头道:“这倒是,我们大商以前抓到俘虏,都是带回朝歌去使用。奴隶多有用啊,祭祀,殉葬,奠基……都用得着。” 南宫修掰着手指头说着,似乎非常怀念从前在大商的日子。 胥余听着一阵恶寒,奴隶对于商朝的统治阶级来说,并非是生产工具,而更像是消耗品。 他们今天要算个卦问个吉凶,先杀点奴隶祭天;明天谁家的贵族老爷死了,杀点奴隶陪葬;后天哪家要建个房子,先杀点奴隶埋在土里奠基。 新房子下面埋死人,这是什么操作?各位读者姥爷你们说说看? 一直到胥余生活的现代社会,“奠基”的习俗都还保留着,只不过不杀人了,改成了杀鸡,撒点鸡血完事。再后来鸡也不杀了,弄个奠基石凑合。 胥余瞪了南宫修一眼,南宫修才发现自己跑偏了。自从到达平安邑后,大王虽然还没有明着说要废除奴隶,但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这是迟早的事。 这件事南宫修是支持的,毕竟现在的大商人口奇缺,自由民的忠心是远胜过奴隶的。而且,当初大商如果对奴隶好一点,也不至于被西周击败。 南宫修思索了片刻道:“大王的意思是,他们意在西周?” 胥余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问道:“这地方有什么城邑吗?” 南宫修道:“再往东南走三百里,就是西周的老窝岐山。啊……难道他们要偷袭镐京?” 想到这里,南宫修露出狂喜之色,白戎偷袭西周的都城,还有什么比这更爽的事吗? 南宫修义正辞严地道:“南宫修你记住:兄弟阋于墙,而共御外辱。西周纵然和大商有血海深仇,那也都是华夏子民,炎黄后裔。我们的仇自己报,岂能借助白戎之手?” 南宫修惭愧地道:“是,我记住了。” 胥余吁了口气,雅利安人是什么德行,他们在印度的所作所为已经证明了一切。如果真让他们得手,只怕华夏子民从此沦为劣等种族,自己也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搞明白雅利安人的意图之后,胥余心头的压力更大了。这一战,已经不仅仅关系到数千奄人的生死,还关系到整个华夏民族的存亡。 可是,自己只有这十几个人,能做点什么呢? 要不然,向西周预警?将雅利安人进犯的事告知西周?他们已经摧毁了秦邑,俘虏全带在手上,显然是害怕走漏消息。 可是,那样的话,我自己不就死翘翘了?我也不能为了西周的存亡,把自己搭进去啊。 要不然,派人去告密? 这……一个莫名其妙地人跑去告密,也要有人信啊。 那为了取得西周君臣的信任,势必要将此地的事和盘托出,然后西周就知道我的存在了,我就死了。 要不然……为了华夏民族的存亡,我就舍生取义算了?反正我已经死过一回了,没准再穿越一次呢? 他看了看左右两个娇滴滴的小​­‍美​‎人‎,赶紧打消了这个沙雕念头。 不能够,不能够啊! 有她们陪着,就算让老子回到现代社会,老子也不干啊。 胥余等人蹲在驻扎地想了两天,什么法子也没想出来,这时,“春花”回来了,他带来了嬴才的信。 嬴才在信中说道:大王为救他的族人以身犯险,舍生忘死,他深受感动。决意带着全族战力渡江北上,攻打姜齐,牵制住姜子牙的行动,好让大王没有后顾之忧。 胥余看完信,深感欣慰,决意打起全副精神,来应对眼前之事。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在胥余手头有两只海东青,他让虞姬留下“夏风”负责警戒,把“春花”派了出去。 “现在我们来一起制作沙盘。虞姬,你要让春花观测白戎驻地方圆三百里的地形,然后把它记下来。这样,我们才能用来推演种种可能。” 虞姬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胥余又道:“阿狸,具体的沙盘制作,由你来负责,你要按照虞姬的描述,用冰块来等比塑形。最后将三百里的山川河流,微缩在一个平方之中。” 阿狸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接下来,在两人一鹰的通力合作之下,一个冰晶制作的等比沙盘,慢慢出现在了胥余的面前。 这个沙盘制作花了一天时间,这时,“秋月”也回来了,它带回了景如松的信。 信中说平安邑一切正常,今年捕鱼季他们又捕捞了上千万斤大马哈鱼,城墙也竣工了。万一姜子牙来攻,他们就缩在城中不出,想必姜子牙一时半会也拿他们没辙。 并表示已经按照胥余的吩咐向西周方向派出了骑兵进行侦查,并希望胥余注意安全,早日回去。 胥余看了信,心中大定。这城墙正儿八经的是高十米,厚也是十米,不说固若金汤吧,反正以当今世界的科技水平,是根本不可能攻破的。 而且敌人强攻的话,他们还可以在城墙上用反曲弓进行反击。城中粮食又无比的充足,可以说毫无后顾之忧了。 第四十五章 赛里斯王 冰晶沙盘做好了,两万多平方公里的山水,微缩于方寸之间,像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胥余俯瞰眼前这座小小的冰雪世界,忽然产生了一种奇妙的上帝视角。这个世界是有神的,不知道昊天上帝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呢? 如果有机会,真想试试呀。 胥余仔细地观察着这个小小的沙盘,看着它的每一座山峰,每一个山谷,每一片森林,每一条河流…… 他的大脑飞速的运转,扫描曾经看过的每一本书籍、漫画,每一部电影、电视,综艺;听过的每一个故事…… 他试图从过往的记忆中,找到一种类似的状况,来应对眼前的局面。 也不知过了多久,胥余忽然感觉鼻尖一凉,他伸出手掌,只见一片雪花,飘飘洒洒,落在了他的掌心。 “下雪了呢!”他喃喃道。 这场雪下得好大,不到一个小时,天地之间就已经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胥余望着眼前这个银装素裹的世界,心中忽然闪过一丝难以捕捉的念头。 渐渐地,这念头清晰起来,变成了一个似乎可以实行的计划。 若要成事,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天时,就是自己及时发现了雅利安人入侵华夏的目的; 地利,两万平方公里的地形地貌,山川河流尽收眼底; 人和,奄城、平安邑上下一心,使自己没有后顾之忧。 “现在天时地利人和都在我手,雅利安人的一举一动我都了如指掌,难道我就找不出一个方法来救下这些奄人?” …… 七天后。 雅利安人的营地来了两个陌生人,他们骑着高大的驼鹿,男的威武雄壮,女的娇小玲珑。他们说赛里斯的王要求见自己的首领。 赛里斯是丝国的意思,因为古代中国盛产丝绸,所以西域诸国便将中国称之为赛里斯。 威武雄壮的男子自然是嬴勇,娇小玲珑的女子则是虞姬。和雅利安人的对话由虞姬的心灵沟通来完成。所以虽然两方语言不通,但仍能交流。 雅利安人这段时间驻扎在渭水之畔,一直在偷偷地派出探子打探岐山的消息。 飞雪飘摇,隆冬已至。 岐山的周人已经开始猫冬了,人们的活动也渐渐变少。 由于外围还有一座秦邑的拱卫,如果有什么状况,秦邑那边也会及时预警,所以岐山的守卫也渐渐地松懈起来。 雅利安人就是在等待这个时机。 他们准备三天后发动突袭,一举攻占岐山。 但是这个时候,赛里斯的王居然亲自到场了,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自己的行动被对方发现了吗? 这支雅利安人的首领巴迪亚,觉得此事十分的蹊跷。 如果自己是被发现了,那为什么赛里斯人不派军队来偷袭自己?而是跑来和自己见面? 难道是因为自己手上的这六千多俘虏吗? 他们怕误伤俘虏,所以想和自己谈判解决? 但是如果要谈判的话,他们大可以派使者过来,有必要他们的王亲自到场吗? 巴迪亚在满心好奇之下,还是选择了会面。 为了安全起见,双方会面的地点选择了在渭河一处比较狭窄的河湾。双方各占住一面河岸,隔着河对话。 这一处河段宽约四百步,这距离就算是弓箭也难以企及。 而且双方也不许带坐骑,必须步行到谈判的地点。 这样是为了防止某一方突然跳上坐骑,冲到对面暴起伤人,可以说考虑得十分周全了。 此时的渭河已经结冰,虽然说可以通行,但冰面异常滑溜,十分难行。所以,如果某一方想徒步冲过去伤人,那几乎是没有可能的。 约定好所有细节之后,双方各自带了几个侍卫,徒步来到渭河之畔。 巴迪亚见对方很守信用,非常地满意。他大声说道:“你就是赛里斯的王吗?据我所知,赛里斯的王是一个小孩子,但你却是一个成年人。我说伙计,我巴迪亚可不是那么好骗的。” 胥余通过虞姬的翻译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回答道:“如果你的消息够灵通,你应该知道在两年前周人偷袭了商人的王都,占领了这片土地。 而我,是商人的王子。从那以后,我便立誓复仇。” 巴迪亚一愣,没想到居然是这么一回事。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打探消息。对赛里斯内部权力更迭的事情也有所了解,知道两年前赛里斯的确是经过了一次内乱,王位换了主人。 如果这个叫箕子的人说得都是真的,那么他来见自己,一定是因为有求于自己。 此人是赛里斯的新王,我若能利用他复仇的心理,那我的东进之路一定大有可为。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他真的是王子。 想到这里,巴迪亚说道:“你说你是商的王子,你如何证明呢?” “我叫箕子,我的这名侍卫叫做嬴勇。你们抓的俘虏,便是嬴氏的族人,他们中应该会有人认识我们。” “好,你们稍等。”巴迪亚说着,叫了一个手下,让他把俘虏们的首领带来。那手下点点头,领命去了。 等人的间隙,胥余问道:“你们是来自西方的雅利安人吗?” 巴迪亚奇道:“你居然知道我们?” 胥余笑道:“两百年前,你们曾经来过东方。” 巴迪亚思索片刻,才道:“我曾经在祖先的典籍中看到过,数百年前的确有一支族人曾向东迁徙,那么,他们现在在哪里呢?” 胥余道:“被我的先祖消灭了。” 巴迪亚一愣,沉默不语。 没多久,巴迪亚的手下带过来一名男子。 嬴勇见状,大声喊道:“来的是嬴氏的族人吗?我是嬴勇,你认识我吗?” 那人愣了半晌,不敢置信地道:“嬴勇兄弟吗?我是季胜!你怎么会在此地啊?” 嬴勇大喜道:“大王,是季胜兄弟,他还活着。” 胥余听着这名字,感觉有些耳熟,搜索记忆,发现自己居然认识。 原来季胜的老爸飞廉,老哥恶来都是商王帝辛的宠臣。胥余住在朝歌的时候,和他们也挺熟,这个季胜虽然没有做官,但也曾有过数面之缘。 胥余拍拍嬴勇,示意他冷静,大声喊道:“季胜,你还记得我吗?我是箕子。” 季胜一愣,喊道:“太师,你怎么也在这里啊?” 嬴勇喊道:“季胜兄弟,太师已经登基为王了,是现在的大商之主。” 季胜一听,立马跪倒在地,拜道:“季胜拜见大王。” 巴迪亚见这个俘虏的首领的确和对面的人认识,还对他进行跪拜,便相信了胥余的身份。他单手抚胸,稍微欠身道:“尊贵的赛里斯王,很荣幸见到你。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巴迪亚,是雅利安人的王。” 第四十六章 雅利安王 “雅利安王,你既然在西方称雄,何以会带着大军跑来东方呢?” “因为本王想见见日出的地方。”巴迪亚傲然道。 “好志向。”胥余赞道。心里却想:最烦装逼的人了。 巴迪亚道:“赛里斯王,你前来见我,不知所为何事呢?” “雅利安王,被你俘虏的那些人,都是我的族人。我这次来,原本是为了解救他们的,不想被你抢了先。我想让你放了他们。” “赛里斯王,天底下没有免费的面包,你想救这些俘虏,能付出什么代价呢?” “炼铁之术,如何?” “什么?”巴迪亚不敢置信地道,声音一下提高了三个八度。 胥余拔出配剑,顺着冰面用力甩了出去,那剑在冰面上飞快滑行,停在离巴迪亚不远的地方。 巴迪亚命人把剑捡了回来,拿在手中仔细一看,不可置信地道:“果然是铁剑。你们……你们已经掌握了炼铁之术?” 胥余道:“雅利安王,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从西方而来,说是为了征服东方,我是不信的,我仔细观察过你们的营地,你们还带着老弱妇孺。 这说明你们是举族迁徙而来,你们在西方呆得好好的,为什么拖家带口往东方来?你难道不清楚你们入侵东方的先祖曾经被彻底消灭了? 只有一个原因,你们是被人赶出来的。据我所知,西方的赫梯人已经学会了炼铁之术。而你们还在使用青铜器,你们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所以,你们的家园已经被他们占领了,你们是被赶出来的。” 巴迪亚被他说中事实,不禁又惊又怒,连呼吸都沉重起来。 胥余说的没错,他的确是被赶出来的。那些该死的赫梯人不知怎么学会的炼铁,自己的青铜装备在对方的钢铁装备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很快就败下阵来。无奈之下,他只能带着残存的族人往东迁徙。 他们偷袭了秦邑,将城中守军全部杀死。让城中的奴隶继续为自己服务,带着他们继续往东,打算偷袭岐山,没想到就遇见了胥余。 “我劝你们放弃东侵的想法,华夏有数百万人口,你们一头扎进去,连个浪花都掀不起来,就会彻底湮灭。” 巴迪亚蹙眉不语,放弃么?如果不东进?他们又能去哪里?他们的家园已经被赫梯人占领,去寒冷的北方么? 不,如果去了北方,他们只会重新沦为蛮人,所有的繁华,都将烟消云散。 “我这次来,是想和你结盟。”胥余抛出了一个饵。 “结盟?” “没错,结盟。我和你一样,也被人赶出了自己的家园。我想复仇,你不想吗?你肯定也想,但无能为力,敌人太过强大了。但如果我们合作,这一切就并非毫无可能。 你有上万大军,而我可以教你们炼制铁器。等铁器炼好之后,我们可以合兵一处,你助我夺回王位,然后我会派兵随你西征,助你恢复荣光。” 这……巴迪亚心动了,如果能获得铁器,自己就可以杀回去,杀光那些该死的赫梯人。可是,他道:“你自己也说了,赛里斯有数百万人口,就算我加入你,又如何能够获胜呢?” “如果你自己去打,必死无疑,因为你们是异族,我炎黄后裔必定会拼死抵抗。但我去打则不一样,因为我就是大商的王。只要我们灭掉丰镐两京,那整个华夏就是我的了。” 巴迪亚一听,知他说得很有道理。如果自己有朝一日能重返家园,干掉赫梯人,也能够迅速获得子民们的拥护。 因为,他们身上流着的,是王族的血脉,他们本就是当地的主人! “好吧,赛里斯王,不得不说,你的提议非常的疯狂,但我心动了。以阿胡拉·马兹达的名义,我们结盟吧。” 阿胡拉·马兹达是西亚一带的创世之神,他把这个神搬出来,所说的话,就等同于誓言了。 胥余闻言,也正儿八经地道:“昊天上帝在上,我们以后就是盟友了。” 两边都以最高神的名义来说话,说完之后,便一起哈哈大笑。巴迪亚道:“赛里斯王,来我的营地喝一杯吧,我们有新酿的葡萄美酒。你的子民,我会全部还给你的。” “雅利安王,那我可要谢谢你的款待了。”胥余说完,就带着人朝巴迪亚走去。 巴迪亚看着胥余朝自己走来,眼睛里充满了和善的笑容,他张开双臂迎接胥余,就好像迎接自己的亲兄弟。 但胥余走到半截,却忽然停住了,他皱眉道:“雅利安王,你用军队包围我,就太过分了吧?” 巴迪亚一脸无辜地道:“赛里斯王,你在说什么呢?你看这周围,哪有军队的影子呢?” “他们潜伏在十里之外,我的神鹰都看见了呢。”胥余指了指天空。 湛蓝的天空中,几只海东青盘旋飞翔,巴迪亚没想到胥余居然有这种神兽。他马上就不装了,摊牌了。 “既然如此,你们就束手就擒吧。我的人已经从三个方向包围了你,你跑不掉的。” “不是还有一个方向么?”胥余笑道。 “那是一个绝谷,你跑进去就是自寻死路。” “好吧,可是你为什么要杀我呢?我们结盟不好吗?” “你本来会死,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因为你会炼铁,所以你会活下来的。跟你结盟?然后让我的军队去为你送死?我直接把你活捉,然后让你的子民为我炼铁,不爽吗?” 啪啪啪! 胥余大笑着鼓掌道:“好法子,只可惜,我也并不是来结盟的,动手!” 胥余话音一落,虞姬定时取下背上背的弓箭,弯弓搭箭,对准了巴迪亚。 巴迪亚差点笑出声,当初把会谈地点设在这个地方,就是为了防止被偷袭。 这里是一片开阔地,方圆数里全是草原。为了防止被胥余发现,他让自己的骑兵从十里之外展开包围。 至于用弓箭,双方隔着一条河,就是为了防止弓箭,这么远,你射得到吗? 不过巴迪亚也不想冒险,他一掉头,撒腿就跑。 反正大家都是两条腿,冰上还那么滑,胥余想追上他?根本不可能,等他跑回营地,胥余等人也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有把握吗?”胥余问道。 “本来可以,但他跑太快了。一百步内必死。” “好,那就近一百步。” 胥余说完,大家都从背上取下一样工具,放在地上,双脚踩了上去。 那居然是……滑雪板! 第四十七章 各怀鬼胎 十天前。 胥余想出了一个唯一存在可行性的方法,那就是擒贼擒王。 只要捉住雅利安人的首领,就有机会逼迫他们放人。 经过海东青们连续不断地侦查,胥余发现这并非一支纯粹的军队,而更像是一个部落。他们大约有三万多人,其中三分之一是妇女儿童。 他们还带着许多居家才会使用的陶器,甚至还带着羊群。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是迁徙至此地的。 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背井离乡跑到华夏,还冒险攻击了华夏人的城邑呢? 雅利安人上一次四处出击,是因为碰到了小冰川期,全球气候转冷,活不下去了。但现在地球正是温暖期,他们跑这么远干嘛呢?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胥余抓了一个雅利安人的斥候。雅利安人不断派人去岐山附近查探消息,他们行动虽然隐秘,但有海东青在,根本就无所遁形。 从这个斥候的口中,胥余知道了,这支雅利安人原本生活在波斯高原。数年前,一个叫赫梯的民族忽然崛起,他们自称是神的使者,手中拿着神器,四处征战。 这神器就是铁器,其他民族的青铜器甚至是石器在铁器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赫梯人所到之处,国家,城邦,部落纷纷臣服。 巴迪亚不甘心被奴役,带着族人往东迁徙,抵达了此地。 搞明白雅利安人迁徙的原因后,胥余就开始着手制定计划。 他决定用自己商王的身份和巴迪亚举行会谈,把巴迪亚勾出来。 然后以铁器为诱饵,以帮助自己复国为条件,和雅利安人结盟。 这样一来,就有机会靠近巴迪亚,从而将他擒获。 为了取得巴迪亚的信任,谈判地点选在渭水之畔,隔河交谈。由于双方距离相隔太远,也就最大限度降低了某一方想搞事的风险。 毕竟双方约定不允许骑马,只能步行,隔着一条滑不溜秋的冰河,你能有什么想法嘛? 巴迪亚果然来了。 但不能骑马,只能步行至谈判地点,恰恰是胥余给巴迪亚挖的坑。 当那片雪花落在他掌心的时候,他马上想到了一样东西。 在他穿越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他本身的时代是2022年,正在举行冬奥会,各种冰雪运动让他大开眼界。 而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滑雪小将苏翊鸣、因为他当年看《智取威虎山》的时候,里面的小栓子带着解放军滑雪那段,让他觉得特别燃。没想到这位新晋的奥运冠军,就是当年的小栓子。 所以,他马上就地取材,制作出了滑雪工具。 滑雪板制作起来不难,只需要刨平两块木板,把两头用火烤得翘起来,再加个固定脚的绳子即可。 制作好之后,胥余就带着众人开始练习滑雪。 胥余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不光是记忆力增强,他的动手能力也有很大增幅,只要是脑子里有的知识,他都能很快地得心应手。 这也是他能制作出各种各样的美食的原因,前世他不过是个美食爱好者,今生可以说是顶级的大厨了。 胥余带来的这些鹿骑兵,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悟性也算是不错的,大家在胥余的教导之下,都很快掌握了滑雪的技巧,滑得有模有样了。 …… 谈判进行得出乎意料的顺利,巴迪亚很快就答应了胥余的结盟提议。胥余大喜之下,想着趁机靠近巴迪亚,再突然发难,一举将他擒获,逼他放人。 没想到天上的海东青忽然预警,原来巴迪亚也没憋好屁,在外围埋伏了骑兵,在双方会谈时悄悄靠近。这时候已经发起冲锋了。 十里路程,最多十分钟就可以抵达。 嬴勇已经绑好了滑雪板,他喝道:“虞姬姑娘,到我肩上来。” 虞姬一个灵巧地腾跃,两脚踏在嬴勇的双肩之上,嬴勇手中的滑雪杆一撑,人如离弦之箭一般朝前冲出。 巴迪亚回头瞟了一眼,吓得魂飞天外,这是怎么回事?他们怎么这么快?他大喊道:“拦住他们,拦住他们。” 一面使出吃奶的力气在雪地里狂奔。 但积雪又深又厚,他凭着两只脚,又能走多快呢? 他的侍卫们见状,全都不要命地返身朝着胥余等人冲来。 他们要用自己的命,给巴迪亚制造逃生的机会。 虞姬稳稳地站在嬴勇肩头,如同在风中飞翔,她弯弓搭箭,沉着冷静,嗖嗖嗖…… 返身抵挡的侍卫们,全都咽喉中箭,倒在了雪地之上。 “抓住他。”胥余喊道。 胥余的侍卫们撑动滑雪杆,在雪地上画出一个圆弧,朝着巴迪亚包抄。巴迪亚已经孤身一人,他插翅难逃了。 “嗖!”一支羽箭斜斜飞出,正中巴迪亚咽喉,他朝后一仰,眼中闪过一丝绝望,倒了下去。 胥余惊道:“你杀了他?” “不是我!”虞姬茫然地道。 便在此时,马蹄之声大作,一彪人马从远处密林中冲了出来,为首之人金发碧眼,身形魁梧,他大喊道:“赛里斯人把陛下杀了。冲啊,为陛下报仇!” “他说什么?”胥余一愣。 “他说我们杀了王。”虞姬说道。 “妈的,套中套,他们内部有人要篡位,我们被利用了。” 胥余马上就明白了,一定是雅利安人内部有人不服巴迪亚,趁着这个机会埋伏了刺客,在关键时刻将巴迪亚给射死了,然后嫁祸到自己头上。 不用想,肯定是那个最先冲出来的金发碧眼的王八蛋,他现在只要冲过来砍了我的头,假装是为巴迪亚报了仇,他就是雅利安人的新王了。 现在怎么办?要跑吗?敌人已经三面包围了,就凭着自己这点人想冲出去根本不可能,唯有朝北面走了。 而北面,是一条绝谷。 “虞姬,你下来,穿上自己的滑雪板。嬴勇,你带上季胜,我们朝北走。” 虞姬从嬴勇的肩头一跃而下,取下背后的滑雪板开始绑在脚上。 为了抓紧时间,胥余蹲下身子,给她绑另外一只。 虞姬见胥余抓着自己的脚,脸不禁一红,但她啥也没说,飞快地绑好绳子,站了起来。 这时季胜已经爬到了嬴勇的背上,一行人滑着雪,飞快地往北而去。 第四十八章 复仇者们 “嗡……” 胥余帮着虞姬绑好滑雪板的绳子,撑着滑雪杆刚刚滑出,一排箭雨贴着脚跟就‎‍​射​‌了‎­‎过来。 胥余惊出一身冷汗,暗叫侥幸:幸好老子有主角光环,不然就凉凉了。 那金发男子高呼报仇,跟在胥余屁股后面急追,无奈草地上积雪太深,他虽然死命抽打马臀,仍不及胥余滑雪迅速。 眼看着胥余等人疾行向北,一头扎进了那条绝谷之中。金发男子心中大喜,却装出一股愤怒的样子大吼道:“赛里斯人跑不掉啦,冲进去,为大王报仇。” 他身后那群骑士嗷嗷叫着,一阵风般扎进了峡谷。 金发男子追击胥余不到五分钟,另外一路人马冲了过来,领头的是一个银发老者,他看见巴迪亚倒在地上,大吃一惊,连忙勒马跳下,连滚带爬地跑到了巴迪亚的身边,大呼道:“陛下,你没事吧。” 巴迪亚听见有人喊他,用力地睁开了沉重的双眼,看着眼前的银发老者,用尽全身的力气,艰难地道:“阿尔伯兹,传我命令,为我复仇者,为王!” 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 从金发男子出现在战场,然后高呼着复仇,狂追而去的那一刻,巴迪亚就明白了,自己是被卡夫暗算了。 卡夫密谋篡位,一定已经很久了,现在,终于让他找到机会了。 但巴迪亚已经没有能力说出事情的真相了,他就算说了,卡夫也不会承认,甚至会说是阿尔伯兹假传王旨,对自己进行污蔑。 所以,巴迪亚只能留下这句遗言,把水搅浑。 只要阿尔伯兹把自己的话公布出去,就没有人会质疑这句话。 因为,没有人会不想当王。 那群赛里斯人跑得很快,卡夫不一定追得上。 而且,卡夫才刚刚追出去,阿尔伯兹他们只要加紧急追,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只要卡夫不能顺利登上王位,他杀我的事就很有可能暴露。 到时候,就会有人为我报仇…… “陛下!”阿尔伯兹大喊着,眼泪簌簌而下。 很快,又有一队人马冲了进来。阿尔伯兹大喊道:“陛下死了,他留有遗言,为他报仇者,当为王!” 那人怒吼道:“阿尔伯兹,仇人往哪里去了?” “北面。”阿尔伯兹沉重地指示了方向。 “北面?那是绝谷?给我追,为陛下报仇!”那人大喊着,一阵风般地朝北面冲去。 阿尔伯兹没有动,他仍然抱着巴迪亚的尸体,高声喊着:“为陛下复仇者,当为王!为陛下复仇者,当为王!” 巴迪亚的遗言被迅速传播开来,数里之外,雅利安人的营地里,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敌人进了北面的绝谷,只要能取到敌人的头颅,就是新的王。 没有人能忍住这种‌‍诱‌‌惑‍‎,所有能骑得动马,想要当王的男子,全都跨上了马背,朝北狂奔。甚至有一些胆子大的女子,也跟着冲了过去。 毕竟,巴迪亚的遗言是为他复仇者为王,可没说女的不行。 着一群人疯了一般,没几分钟,就全跑没影了。 营地里的俘虏们都傻眼了。 这什么情况?怎么敌人全跑了,就留下一群妇孺? 他们去哪了,他们去干嘛去了?他们跑路的样子为什么那么疯狂? 因为语言不通,俘虏们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忽然间,一个正在挤马奶的年轻人忽然一跃而起,跳上一匹马的马背,高声喊道:“趁现在,逃!” 俘虏们一看,居然是少主女防,顿时纷纷响应,跳起来去抢夺马匹。 雅利安人放牧着大量的马群,全族每人三匹马都绰绰有余,因此他们人虽走了,却还留下了大量的马匹。 雅利安男子也并非全都走光了,有些年纪大的,或者觉得自己根本没机会的,还留在营地。不过人数不多,大概千余人。 这些人见奴隶们居然跳起来反抗,马上取了兵器冲了过去。 女防抢过一根青铜长矛,一矛将一个头领模样的人捅死,大喝道:“杀光他们!” 女防的亲爹恶来是商王帝辛的宠臣,以武力闻名于世,女防家学渊源,也有万夫不当之勇。 此时,雅利安人中能战的全跑了,剩下这万把人,除了妇女儿童,就是老弱病残。女防擎矛在手,就如虎入羊群,杀了个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很快,雅利安人中稍有战力的,都被女防带着奄人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一些妇女儿童,人数还不到五千。 季胜的儿子孟增提着一柄血淋淋的青铜斧,走过来道:“大哥,这是什么情况?” 女防莫名其妙地道:“我也不知道,那些白戎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全都一脸兴奋地往北边跑了,连老婆孩子都不顾不上了。” 孟增道:“现在怎么办?” 女防道:“北面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之前叔父被带走了,也没有回来。这样吧,你带着族人往西南方走,那里远离西周,也许能找到落脚的地方,我带着一些兄弟去北边打探一下情况。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会尽快跟你们汇合。” 孟增道:“那怎么行,父亲不在,你就是全族的首领,带领族人迁徙的事情,是你的使命。查探消息,营救父亲的事情,交给我来做就好了。” 孟增说得郑重,但谁都知道,带着族人迁徙这个差事是比较安全的。而查探消息,营救季胜,基本上是九死一生。 女防怒道:“你既然知道我是全族的首领,就应该听我的命令。” 孟增呛声道:“我的父亲还没死,你还不是真的首领呢。” 女防被他怼得一窒,好半晌才道:“你不要任性。” 孟增道:“我没有任性,那是我的父亲,我不去救谁去救?” 女防大声道:“我是你大哥,你必须听我的。” “你别摆大哥的架子,身为人子,我必须去。” 女防叹了口气道:“那我给你一百人,你小心点,见势不妙,就赶紧回来。我们会一直往西南方走,不管救不救得了叔父,你都要尽快赶回来。我等你。” 他心里明白,这个弟弟平时都是非常尊重自己,和自己感情很好的。这时候跑出来和自己顶牛,其实只是为了自己的安全。 但他还有带领全族脱险的重任在身,那些白戎不知发了什么疯,忽然跑了。他们也许很快就会回来,自己不能在这里耗着了,必须尽快走。 所以,他答应了孟增的要求。 两兄弟互相拥抱了一下,孟增带着一百名骑士,朝着北方,头也不回地走了。 女防叹了口气,转身朝向西南,他不知道那里会有什么,但总之,要尽快离开此地才行。 就在此时,天地间忽然传来一声闷雷般的炸响,大地剧烈地摇晃了起来。 第四十九章 通天之路 北山那条绝谷,两山夹峙,深度超过二十里。雅利安人在附近扎营之前,就已经派人全面探查过方圆数十里的地形。 卡夫眼见胥余等人一头扎进绝谷之中,心中顿时狂喜,这下他们是插翅也难逃了。 卡夫仿佛看见赛里斯人跑到峡谷深处后,一脸绝望的表情。 他抽着马臀,疯狂追击,只要拿到赛里斯王的头颅,他就是新的王了。 追了十余里,峡谷一个拐弯,胥余等人的身影消失了。 卡夫并不着急,他深知峡谷的地形,这一个拐弯过去不远,就是一片湖泊,赛里斯人跑到绝境了。 然而,当卡夫转过山坳的时候,他被眼前的惊醒震惊了。 那……是什么? 一条冰晶桥梁,从湖面上升起,回环蜿蜒,盘旋而上,一直通向远处的山巅之上。 阳光透过冰晶,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使得整座桥梁绚烂夺目,如梦似幻。 卡夫呆呆地站在原地,傻傻地望着眼前的奇景,喃喃道:“这是……通天之路吗?” 他的一个手下忽然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口呼“神迹”。 是啊,这就是神迹吧,除了神,谁又能够制造出如此壮观的“通天之路”呢? 胥余等人手中的滑雪杆用力一撑,飞身跃上冰桥,在这“通天之路”上飞速的攀升。 那个跪拜的人忽然爬起来,往冰桥跑去,大喊道:“神,带我去天堂吧。” 他跑到冰桥上,手足并用地往上攀爬,可惜冰桥滑不溜手,他挣扎了半天,也只是徒劳。 此时,冲进山谷的人越来越多,把山谷挤了个水泄不通。但山谷转弯去比较狭窄,最先进来的人已经将此地挤满,后面进来的人,根本看不到山谷中发生了什么事。 但他们知道,赛里斯王还没有死。 因为如果死了的话,早就有人宣布自己成了新王了。 既然还没死,那就还有机会。 他们努力地朝前挤去,去拼搏那渺茫的,能改变命运的机会。 最前方的人站不住脚,被汹涌的人潮推着,不由自主地朝前走着,越来越多的人挤过了山坳,看到了眼前的神迹,他们发出了阵阵地惊呼。 这惊呼又刺激着后面的人,继续拼命地朝前挤着…… 终于,有些胆子大的人,拔出了随身的匕首,扎进冰桥,企图借着匕首往那冰桥上攀爬,期望能到达天堂。 他的行为启发了其他的人,马上有人跟风,拔出匕首,也有样学样的朝冰桥上爬去。但冰桥宽度有限,厚度也有限,一下上来七八个人,拿着匕首往冰面上扎,已经出现了一丝碎裂的痕迹。 还有人想跟上,桥面上的人赶紧叫道:“别上来了,再上来天路要塌了。” 后续的人见状,只能住手,眼睁睁看着那七八个人在天路上缓缓上升。 “他在破坏神迹,打死他。” 眼见那些人爬了两三米高,忽然有人高呼一声,冲了上去,将落在最后的人拖了下来,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冲上去,将那些爬上冰桥的人全都拖了下来,以破坏神迹的罪名,对着他们狂揍。 …… 胥余等人顺着冰桥顺利地爬上了山巅,发现阿狸脸色苍白地坐在一处背风的石头后面,他丢下滑雪杖,爱怜地抱了抱她,柔声道:“辛苦了。” 阿狸享受着他温暖的怀抱,低声道:“还好,只是灵力用太多了。” 原来,制定出救援计划后,胥余就在考虑逃生之路。 他在阿狸和虞姬通力合作制造的冰晶沙盘中,发现了这条绝谷。这本是一条绝路,若入此谷,必死无疑。 但因为阿狸这个冰巫女的存在,这条绝路却可以转化为生路。 冬奥会,云霄飞车,《哪吒之魔童降世》……现代社会的所见所闻给了他灵感。他画出图纸,让阿狸制造了这座冰晶之桥。 这桥从湖面上升起,一直蜿蜒盘旋数十公里,才连接到山巅之上,为了让滑雪板获得升力,还设计好了几个U形带。 冰桥设计好之后,他们就躲在这里疯狂地练习了七八天,直到能够顺利滑上山顶才作罢。为了维持住冰桥,这些日子里,阿狸一直在持续不断地消耗着灵力。因此最辛苦的,反而是她。 胥余望着山谷中那些吵闹不休,密密麻麻的人群,眼中掠过一丝不忍,但他还是一咬牙,决然道:“动手吧。” 南宫修点点头,在群山之巅飞腾跳跃,跑到几里外山谷的中间地带,点燃了……引线。 “轰!” 南宫修刚跑回来,爆炸声就响了起来。 原来胥余当初就设计好了,要利用绝谷把追兵引进来,然后用炸药……埋葬他们。 只不过他们最初的想法是生擒巴迪亚,以他为诱饵。 没想到巴迪亚却被他内部的人暗杀了。 更没想到的是,巴迪亚一死,雅利安人居然倾巢而出,效果更佳…… 山顶的巨石被炸药崩飞,朝着山谷飞溅而下。 这倒也罢了,更可怕的是群山中的积雪被这爆炸震动,纷纷朝着峡谷落下…… 雪崩了! 四周群山,变成了白色的巨兽,它们张着巨嘴,奔跑着,咆哮着,要将谷底的人群,吞噬得一干二净。 卡夫被那一声爆炸震动,他惊恐地望向山顶。他看见无数巨石纷落而下,紧接着,无数的飞雪,翻滚着,呼啸着,向着谷底席卷而来。 “逃!”他大喊道。 但谷底密密麻麻全是人,他们挤在一起,还卡在一个拐弯处,哪里又逃得动? 人们哭着,喊着,惨叫着,你挤着我,我挤着你,全都埋葬在雪瀑之下。 那架宏伟壮观的“通天之路”,也在爆炸声中轰然崩塌,和雅利安人葬在了一处,雅利安人终于拥有了这梦寐以求的神迹。 真通天之路! 良久之后,雪雾渐息,山谷之中又恢复了平静。皑皑白雪,圣洁无比,谁也不知道这圣洁之下,埋葬着上万冤魂。 胥余叹了口气,说道:“走吧!” 转身一脚跨出,不想脚下积雪忽然一滑,他的身体失去平衡,朝着谷底落去…… 第五十章 王霸之气 女防被那声闷雷震得晃了一下,他惊奇地道:“发生什么事了?” 孟增一脸懵逼,心想这我哪知道? 女防沉思了片刻道:“走,我们过去看看。” 女防让族人在原地看守那几千雅利安人妇孺,和孟增带了三百人,往闷雷震响的地方而去,不到半小时,就被一座大山挡住去路,山麓之下,堆积着数人高的白雪。 女防和孟增对视了一眼,骇然道:“这是……雪崩?” 孟增愣了一会才道:“这么说……那些雅利安人全都被活埋了?” 女防点点头道:“应该是的,可是他们为什么忽然发了疯一样全往这里跑?跑到这里之后又忽然发生雪崩?” 孟增的眼神中透出一丝恐惧,这实在太诡异,太可怕了。 “有没有可能……他们是中了圈套,被引诱到这里来的。” 女防摇摇头道:“就算中了圈套,谁又能引动雪崩?而且,到底是什么‌‎‌诱​‍‍惑­,能让他们全族男子倾巢而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如果不是人……是神呢?”孟增忽然道。 女防一愣,随即摇摇头道:“不可能,我从未听说过神会对人出手。当年的牧野之战,我们两兄弟也在现场。那时不知道来了多少神仙,他们彼此之间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但你见他们亲自出手杀死一个凡人了吗?当然,被法力波及到的不算,那不是故意的。” “但这次不一样啊,牧野之战是我们诸夏之间的战争,那些神都是诸夏的神,他们总不能杀死自己的子民吧?但这次……是白戎。” “你是说,神见不得他的子民受到异族的‍​​凌­‌‎辱​‎,所以出手了?”女防的语气变得兴奋起来。 便在此时,大山之上,数道人影飞泄而下,快得不可思议。 孟增惊叫道:“大哥,快看,是神。” 女防也看见了,那些人能从陡峭的山峰之上飞下,不是神还是什么? “快跪下!”女防喊道。 两兄弟连忙领着三百族人跪倒在地,一个个头也不敢抬。 片刻之间,那些身影已经从山上滑落而下,来到了众人身前。 “奄国少主女防和舍弟孟增,感谢神明出手,救我族人!”女防恭恭敬敬地道。 忽听一个熟悉地声音说道:“防儿,增儿,你们这是干嘛?” “父亲?” “叔父?” “你没死啊!” 女防和孟增同时抬头,惊喜地喊道。 只见季胜从一个铁塔般的汉子的背上跳了下来,朝着那群神仙拱了拱手,介绍道:“这是舍侄女防,这是犬子孟增。” 又朝两人道:“你们怎么跑这来了,族人们呢?” 女防道:“他们都很好,那些白戎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全跑了,就剩下些老弱妇孺,我们就趁机夺了兵器马匹,把他们全杀了。” 季胜喜道:“原来你们已经脱困了,好!好!” 嬴勇不耐烦地道:“闲话休提,救大王要紧。季胜,赶紧组织你的人,把这里的积雪给我刨开,我们要找到山谷的入口。” 季胜答应一声,也不废话,叫女防赶紧去喊人,把族人全叫过来,全力刨雪。 女防也不敢多问,拉着孟增就跑。 季胜则指挥着现场的三百人先干了起来。 虞姬指挥着海东青找到了山谷入口的位置,倒也不会刨错地方。 没多久,女防和孟增带着大批人马赶了过来,他们在季胜的命令之下,都飞快地刨起雪来。 虞姬望着刨雪的人群,在暗暗祈祷:“女娲娘娘在上,请你保佑大王和阿狸平安无事!” 原来,胥余正准备闪人,他脚下那块岩石大概是因为爆炸的诱因,忽然松动,胥余脚下一滑,竟然掉了下去。 阿狸一见胥余掉下深谷,竟然也不管不顾地跟着跳了下去。 大家猝不及防,只能眼睁睁看着两人坠下深谷。 大家想着才刚发生雪崩,峡谷下面积雪甚深,大王和阿狸也算还有生还的机会,便立刻开始着手营救。 只可惜这峡谷壁立千尺,十分陡峭,大家也不可能像阿狸那样跟着跳下去,商量之后,决定沿着山道滑行到谷口,再从谷口进入峡谷。 他刚刚从山顶滑下,就碰见季胜的族人,这可真是雪中送炭了。 人多力量大,在奄人的努力之下,数十米厚的积雪很快就被刨开。 南宫修等人也不多出,滑着雪就冲进了山谷。 等他们都进去了,女防这才问道:“叔父,他们都是什么人啊?” 季胜道:“那个铁塔般的汉子叫做嬴勇,是你的族叔。他们全都是大王的手下。” “大王?哪个大王?”女防奇道。 “当然是我们大商的王啊。” “大商……不是没了么?” “你知道王叔箕子么,他就是新的商王。” “原来是他,我小时候听父亲提过他,说他是一位圣人呢。但他怎么会在这里呢?” 季胜把自己所知的事情说了一遍。 女防听完,耸然动容,失声道:“叔父,你是说,大王知道我们身陷白戎之手,便设法出手相救?白戎倾巢而出,是他的计谋?全族葬身雪崩之下,是他的手段?” 季胜点了点头。 女防不禁悠然神往,心中暗讨:大王领着区区十来人,竟能完成如此壮举,怕是可以比肩神明了呢。 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大王掉落深谷了……” 季胜道:“他们现在就是去去救大王的。大王吉人天相,一定逢凶化吉的。” 女防点点头道:“但愿如此吧。” 他望着积雪上被滑雪板碾过的痕迹,望着山谷的深处,心中下定了决心。 “这位大王真是天纵之才,他还是全族的救命恩人,如果他平安归来,我此生一定要追随在他左右。” 胥余昏睡在积雪深处,他还不知道,他的王八之气竟然已经征服了秦始皇的八辈儿祖宗。 PS:说两件事。 第一:我是一个新手,但我会努力地写作。追读对于一个新手来说非常重要,这关乎我能不能得到平台的推荐。请大家千万不要养书,尽量追更,我也会尽我所能,写得精彩一些,让您看得爽一点; 第二,这本书的名字太挫了,有人说像七八十年代的武侠的名字……我想征集一个书名。 大家能看到这里,相信对这个故事也有一定的了解了,希望不吝赐教,赐我一个响亮的书名。 拜谢! 第五十一章 大话西游 胥余从昏迷中醒来! 他发现身处在一片半明半暗的环境之中,既不是白天,也不是黑夜。 昏暗的光从四面八方笼罩而来,让他找不着光源在哪里。 他的脚往前伸了伸,却碰到一个坚硬的物体。他想要坐起身来,头顶却是坚硬的壁垒。 看来,这是一个狭窄的空间,仅仅能够躺着。 他感觉有人握着自己的手,转过头去,借着昏暗的光,看见了阿狸的侧脸。 “阿狸!”他叫道。 “嗯。”阿狸回应了一声,转过脸庞,朝他微微一笑。 胥余看着她洁白的小脸,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这是在哪里?” “这是在山谷之下,积雪深处。” “我记得我是失足坠崖,你也是么?” “我……我看你掉下来,就跟着跳了。” 胥余大为感动,不知说什么才好,好半晌才道:“傻姑娘!” 阿狸嗯了一声,声音颇为甜蜜,似乎很喜欢胥余这样叫她。 “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山谷之下堆积着刚刚雪崩造成的积雪,十分的松软,自己虽然坠崖,但应该是摔不死的。但昏迷过去,被积雪掩埋,也分分钟就死了。 “我用冰晶隔开了一个空间。” 原来如此,若非阿狸的灵力隔绝了积雪,自己只怕早就窒息而亡了。 “我们能出去吗?” “不行的,我的灵力……不够的。” 胥余明白了,之前制造冰桥,阿狸的灵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这个冰晶空间,已经是她最后的灵力。 看来,只能等着救援了,南宫修他们应该很快就会过来吧。 唉,还是有点飘了,非要在山顶上装逼,看着人家挨炸。点了炸药就赶紧跑不行吗? 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候站在山顶之上,似乎是最安全的? 因为爆炸震动群山,连绵数里都有发生雪崩的可能性,若非自己站在最高处,而正在某个山腰跑路的话,可能就全军覆没了。 事已至此,多想无益,胥余安慰道:“不用担心,虞姬她们很快就会来救我们的。” “嗯。”阿狸轻轻哼了一声,似乎不愿意多说话。 这让胥余有些奇怪,他问道:“阿狸,你还好么?” “我……好困的。” 完了,她大概是灵力耗尽,脱力了。 “不能睡,阿狸,保持清醒,我陪你说话,一定不能睡。” 作为现代人,胥余上一世已经听说过太多睡梦中冻死的事迹。北方毛熊国的酒蒙子们,喝醉了躺在雪地里,一年都不知道冻死多少个。 “欧巴,我好困的。”阿狸已经有些迷糊了。之前胥余在昏迷中,她一直握着胥余的手,保持着清醒。现在胥余醒来了,她精神一懈,就有些撑不住了。 “不能睡,保持清醒!”胥余捅了捅阿狸,焦急地道:“我陪你说话,讲故事给你听,你一定不要睡,乖。” “好,好!”阿狸被胥余捅了几下,清醒了一些,连忙说道。 胥余觉得她的手有些冰凉,便把她拉过来,抱在怀里,这才缓缓开口道:“在神州东南的大海上,有一座山叫做花果山,山上有块仙石,是女娲娘娘炼石补天遗留下来的。有一天,仙石迸裂,从里面跳出来一只猴子……” 胥余讲的并非《西游记》,而是魔改版的《大话西游》。如来佛祖,观音菩萨,都被他替换成了女娲娘娘。 孙悟空是女娲炼石补天的遗留,他出世后,本事都是跟女娲学的。而紫霞呢,则是女娲座下的弟子,是一个巫女。他们两个是师姐弟的关系。 阿狸趴在胥余的胸口,静静地听着。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局……” 当胥余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阿狸已经哭得泪眼婆娑。 “我听说女娲娘娘是很好很好的,她为什么不让孙悟空和紫霞仙子在一起呢?” 额……胥余只想着把故事魔改,不至露馅,倒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正想着怎么回答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他连忙把耳朵贴近冰面,那声音果然又隐隐约约地传来了。他松了口气,救兵终于来了。 南宫修等人跑到峡谷深处,却慌乱起来。整个谷底都是皑皑白雪,胥余到底坠落在什么地方呢? 没有坐标的话,就这么乱挖,不知道要挖到猴年马月去,挖出来人也早死了。 忽然,虞姬发现那片积雪之中,竟然凸出来一块晶莹剔透的坚冰。 她连忙跑过去,透着坚冰往下看,隐隐约约看见了一团人影。虞姬大声喊道:“在这里,在这里。” 原来阿狸坠落深谷之后,就将上方的积雪转化成了坚冰,并留下一个小小的空间让两人容身。 积雪化为坚冰之后,就不会再下陷挤压,给两人留下的生存的机会。 而也是因为如此,阳光能够透进去,留下了一丝光明。 “快挖,快挖!” 大家七手八脚地刨着雪,很快将两人救了出来。 众人见胥余精神还好,都很是高兴。再看阿狸,却发现精神不振,虞姬关切地道:“阿狸怎么样了?” “她灵力耗尽,脱力了,休息一阵应该就会好。” 胥余本想就地取材,扒点积雪烧点热汤,让阿狸暖和暖和,忽然想到这地方现在是个大坟墓。顿觉晦气,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行人很快出了山谷,发现季胜早在外面准备了热汤,搭建了帐篷。 胥余感到很满意,这人可以处,没有白救。 他喂阿狸喝了点热汤,将她抱进帐篷,等她安睡了,这才出了帐篷询问情况。 女防和孟增两兄弟上前来拜见胥余,把雅利安人营地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胥余听得一愣一愣的,还能这样? 果然有主角光环的人是惹不起的。眼前这两兄弟,一个是秦国的祖宗,一个是赵国的祖宗。雅利安人把他俩给抓了,可不是自寻死路么? 这支部落也是惨,莫名其妙就玩完了,死的就剩这几千妇孺,以后也是为奴为婢的命。 忽又想到这两兄弟现在是如此的亲密无间,他们的后代却打死打活,秦国一战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不由深感唏嘘。 第五十二章 青海风起 青海湖,古称西海。 刚下过一场雪,给整个草原都染上了一层银白,湖面上结了冰,积雪落在冰面上,使得湖面也成了白色。 一些白色的帐篷,就藏在这雪白的世界里,并不引人注目。 但远处的山坡上,一个铁塔般的汉子手里举着一只望远镜,却将这些帐篷都看在眼里。 天穹之中,一只浑身雪白的海东青已经向他发出了预警。 这个铁塔般的汉子正是嬴勇,那只白色的海东青,则是虞姬驯养的“冬雪”。 嬴勇把望远镜递给他身旁的一个男子,说道:“季胜兄弟,那应该是一支羌人的部落。” 季胜举着望远镜,仔细地看了看,赞叹道:“大王做的这个望远镜,真是太神奇了。隔得这么远,却好像就在眼前一样。” 嬴勇翻了翻白眼,这车轱辘话说多少遍了,每次使用望远镜,都要说一遍。大王也不在这里,你就算是拍马屁,他也听不见呀。 季胜意犹未尽地收起望远镜,下令道:“水草丰美,一望无际。大王选的这个地方,真是一块宝地啊。那就……占领它吧。” 季胜马鞭一扬,数千骑兵就冲下山去。 湖边的羌人部落见状大惊,连忙组织人手,挥舞着各式各样的兵器迎了上去。有的拿着弓箭,有的拿着石斧,也有的拿着铜器。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敌人真的太恐怖了。他们居然骑在马背上就直接冲了过来。 要知道这些羌人也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但这么骑着马冲锋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这么快的速度,人怕是要颠得飞起来吧? 但是那些人就是这么直直地冲过来了。 嬴勇骑着高大的驼鹿,一鹿当先,冲锋在前。他手上拿着反曲弓,箭壶中插满了铁制箭矢。每发一矢,必杀一人。 冲到近前,嬴勇收起弓箭,取出一把长柄大刀,那刀连柄长逾九尺,刀锋之上寒光闪闪,居然是一把关公大刀。 这刀是在江南之时,胥余看嬴勇身材魁梧,力大无穷,恶趣味爆发,特意为他打造的。胥余把这柄大刀交到嬴勇手中之时,还一本正经地告诉他:“如果你能留一部长胡子,就能发挥出此刀最大的威力。” 嬴勇当初见到这柄神兵的时候,激动得不行。虽然不知道长胡子和宝刀的威力有什么关系,但是他还是爽快地照搬了。现如今,他已经两个多月没刮胡子了。 嬴勇身材高大,骑着高大的驼鹿,和这柄大刀正好相配。 他距离人群还是十几米远,便双腿一夹鹿腹,驼鹿双腿一蹬,腾空而起,好似在飞翔一般。 嬴勇高举青龙偃月刀,如同天神下凡,一刀斩下,溅起一蓬血雨,一排羌人的头颅,已经被他斩飞上天。 他忽然明白大王为什么让他留长胡子了。这种起飞的感觉,如果有一缕长胡子在颌下飘飘飞扬,应该更带感吧? 其他人也举着兵器,连人带马撞进了羌人群中,他们的双脚套在两个奇怪的布套之中,使他们虽然骑在马上冲锋,仍然能保持一定的平衡。 这东西叫布马镫,是马镫的替代品,虽然不及马镫,但凑合也能用用。胥余走的时候,把这个法子交给了季胜和嬴勇。让他们在暂时没有马镫的情况下,先用这个凑合。 这支羌人部落人数不过数千,能战的也就一千余人,哪里是这群杀神的对手,不到半个小时,除了女人和孩子,其他都被屠杀了个干净。 嬴勇杀完人后,开始打扫战场,很快,那些被杀死亲人的女人们,就端来羊肉,羊奶,鱼肉,还有一些奶制品供他们食用。 草原上的女人,是没有自我的,她们只属于强者,只忠诚于、服从于强者。 她们被抢来抢去,早就习惯了。 既然自己的男人们都被杀光了,那现在的这群人,就是她们新的男人,新的主人。 她们会为他们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直到……有更强的人把她们抢去。 …… 南方的冬天,河水并不结冰。 一条扬着白帆的大船,在长江中飞快地航行着。 偶尔出现在江边的土人,看见这样大,这样快的船,都忍不住发出阵阵惊呼。 女防和孟增这对嬴氏兄弟,在船上跑来跑去,这里看看,那里看看,不时发出阵阵惊呼。 南宫修忍不住吐槽道:“我说两位小兄弟,岸上那些土人没见过世面,叫啊叫的也就算了。你们俩已经叫了五天了,你们嗓子不累吗?” 女防道:“不是我要叫,谁让大王这么厉害,我哪里忍得住不叫啊。” 胥余正带着阿狸在甲板上指点江山,听见这话,一个趔趄,差点摔下船去。 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啊。虽然你的名字女里女气的,长得也白白净净的,但你是一个猛男啊,你有万夫不当之勇啊,你可是秦始皇的八辈儿祖宗啊!请你自重啊! “大王,大王,你能不能再讲讲,这个船到底是怎么造出来的啊……” 胥余一拍脑门,妈的,把这厮带在身边,真的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吗? 他呻吟道:“我已经讲过三遍了。而且,我告诉过你。我在平安邑有个造船厂,你去了之后,就什么都明白了。” 二十天前,面对着全部脱困,并向自己效忠的西北奄人,胥余必须决定他们的去路。 胥余原本的打算只是与他们偷偷建立联系,毕竟他们是在周人的监管之下的。但是没想到雅利安人忽然来袭,一个偷袭,把秦邑的周人守军全杀了,把这些奄人奴隶全都抓走了。 然后,雅利安人又死不瞑目地全军覆没了。他们死了不算,还留下了近五万的马匹,还有尚存的约五千妇女儿童。 这可是一大笔财产啊,胥余当然就笑纳了。 有了马,就等于有了骑兵。胥余把脑中的西北地图过了一遍,决定让他们暂时迁徙到西海(青海湖)去。在那里休养生息,慢慢发展。 西海距离镐京一千公里,西周想要搞他们,也是鞭长莫及。而胥余如果有需要的话,他们只需要半个月时间,就可以直逼西周的丰镐两京,对西周形成巨大的压力。 西海水草丰美,湖中有丰富的渔业和盐业资源。而且那里靠近柴达木盆地,矿藏资源十分丰富,煤矿、铁矿、铜矿应有尽有。 嬴勇作为江南奄国的核心人物,胥余当初教导炼铁之术的时候,他都是全程参与的,所以胥余将嬴勇留下,让他跟随季胜去往西海,帮助季胜在西海发展壮大。 而女防和孟增这对兄弟,则被胥余带往平安邑去了。 一方面,这两兄弟被胥余的王八之气镇住,对他坑杀雅利安人数万大军的壮举佩服得五体投地,自愿跟随他去平安邑涨涨见识。 另一方面,他们也是胥余的人质。他们是西北奄族的直系继承人,有他们在手,西北奄人一支无论发展到多壮大,也都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 同时,为了加强西海和平安邑的联系,胥余把“冬雪”留给了季胜。要求他每个月利用“冬雪”,对胥余进行一次汇报。 天空之中,一声唳啸,一只海东青俯冲而下,落在了虞姬的肩头。虞姬解下鹰脚上的信看了一眼,说道:“大王,江南军情!” 第五十三章 雷电之王 湛蓝的天穹之上,一只巨鸟迎风飞翔,疾如闪电。 那巨鸟落在一座孤城之中,才发现那并非巨鸟,而是一个巨人。 那人身长二丈,青面獠牙,一双翅膀徐徐收了起来,正是雷震子。 雷震子皱着眉头四处扫了一眼,城中一片死寂,不时散发出一股中人欲呕的臭味。 他升到半空,双翅一扫,卷起一股狂风,城中的积雪被这股狂风吹散,露出遍地的骸骨。 他皱眉道:“难怪这么久没有消息传回镐京,原来全死光了,谁干的呢?” 他想找个活口问问,然而这些人也不知死了多久了,肉都已经被野兽们啃光了。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戾色,手中黄金棍对准城中的木屋,一股雷火激射而出,顿时将木屋点燃。 他手中的黄金棍疾点,城池各处均被点燃,熊熊火光燃起,黑烟直冲云霄。 将城中之人火化后,他的身体化作一道流光,双翅风雷之声大作,以城池为中心,不断盘旋查探,一圈一圈,范围越来越大。 终于,他找到了那座绝谷,他落在山峰之上,看见几只野狼正在把积雪中的尸体刨出来撕咬。 那些野狼被他的神威所摄,纷纷逃走。他的翅膀又是一扫,狂风扫开积雪,露出一大堆人马的尸体。 这情形让他震撼莫名! 他在山顶找到了爆炸的痕迹,这显然不是天灾,而是有人引动天雷,激起了雪崩。 “到底是谁?这么大的手笔,这数万人就这么直接埋葬了?他就不怕神界追究吗?” 雷震子自问没这个胆量,他双翅一扇,飞回镐京去了。 他觉得这事,得向师叔汇报一下。 …… 姜子牙正在和周公旦商量国事,忽然听见半空中轰隆一声,紧接着,一个红发巨人走了进来。 他先向周公旦行了个礼,叫道:“四哥。” 又向姜子牙行了个礼,叫道:“师叔。” 周公旦笑道:“小弟,你来得正好,秦邑那边发生了什么,你查清楚了吗?” 雷震子道:“秦邑的人都死光了。” 周公旦大惊:“死光了?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奄人呢?” “应该死了有段时间了吧,尸体都被野兽吃光了,只剩下遍地骸骨,我就一把火把城池烧了。” 周公旦沉吟良久,叹了口气,道:“这样一来,西北奄人一脉,算是绝嗣了。查到是谁干的了吗?” 雷震子摇摇头道:“我绕着秦邑查找了三百里,在一个山谷中找到数万白戎,在附近还找到了他们的营地。” 姜子牙一惊,出声道:“数万白戎,他们在什么地方?” 雷震子道:“渭水之畔,离岐山二百里。” 姜子牙站了起来,沉声道:“莫非是要犯我大周?” 周公旦也道:“此事非同小可,要立即召集群臣商议才行。” “那个……四哥,师叔……那些白戎……都死了。” “啊?” 两人愣了半晌,周公旦责备道:“小弟,说话你不能一气说完吗?吓死人了。” 姜子牙却道:“全死了?谁干的?要杀死数万白戎,这并非易事吧?” 雷震子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他们全都死在一个绝谷中,应该是有人用雷火引动了雪崩,把他们全部活埋了。” “雷火引动雪崩?”姜子牙和周公旦对视了一眼,马上想到了吴候周章的事。 周公旦蹙眉道:“有没有可能,和吴国那件事,是同一人干的?” 姜子牙沉思道:“有可能,不过这次是要同时把数万人引入绝谷,然后再炸死,比吴国那件事又要难上许多。我想不出用什么法子可以办到,我得去现场看看才行。雷震子,在前引路。” 雷震子道:“是,师叔。” 姜子牙向周公旦告辞之后,骑上四不像,在雷震子的指引之下,很快就赶到了绝谷。他仔细查探了山顶上爆炸的中心地带,蹙眉道:“和吴国那次如出一辙,应该是同一人所为。” 雷震子道:“这人是要向我大周挑战么?” 姜子牙摇头头道:“不像,这些白戎看起来实力很强,他们在渭水扎营,很可能是要趁着下雪,掠夺岐山。而且你看……” 姜子牙翻开一具尸体,指着他脖子上佩戴的一块玉石道:“这是我华夏之物,秦邑很可能就是他们洗劫的。” 雷震子没想到姜子牙观察如此仔细,深感佩服,点头道:“师叔说得有理。” 姜子牙却又摇摇头,道:“但这事有个矛盾的地方,如果他杀死这群白戎是为了帮助我大周。那何以在吴国又要杀死周章呢?那不是和我大周作对吗?” “额……”雷震子一时语塞。 “除非……”姜子牙蹙眉道:“他杀死这些白戎,并非是为了帮助大周,而是帮助华夏。因为他见不得异族入侵华夏。” “这……有区别吗?”雷震子糊涂了。 “当然有区别,我大周只是华夏的一支。这人可能支持的是其他的族裔。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既在江南和我大周作对,又在西北杀灭白戎的行为。 我猜,他支持的是大商,他就是箕子背后的神秘力量。他杀死这些白戎,目的是为秦邑死去的奄族人复仇。” 雷震子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 “只不过……”姜子牙忧虑地道:“这人用神力一举坑杀数万白戎,根本就不将西方诸神放在眼里,到时候西方诸神追究下来,双方来之不易的和平,恐怕就要付之一炬了。” 雷震子红眉一扬,意气风发地道:“我听说西方有个叫托尔的,擅使一柄雷神之锤。哼,一柄破锤子,竟敢冠以雷神之名,我早就想和他会会了。” 姜子牙斥责道:“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神界大战是能轻启的吗?上一次阐截之争,多少神仙陨落你不知道吗?而且经过那次斗争,我华夏神界元气大伤,这战能不打还是不打的好。” 雷震子低头道:“师叔教训的是。” 不过他心里却不怎么服气,上一次封神大战,他是少有的肉身成圣之人,心气儿高着呢! 两人回到镐京,却看到周公旦正在房间里转圈,一见两人,连忙说道:“出事了,奄国率领数万大军,进攻鲁国来了。” 第五十四章 神秘力量 也怪不得周公旦会着急,鲁国是他的封国,他的儿子伯禽现在就住在鲁国都城曲阜。 鲁国是奄国故土,周公旦当年就是将奄人赶走,才雀占鸠巢,占领此地的。 这几年,伯禽在曲阜接连用兵,侵吞了极、项、须句、根牟等小国,国势日盛。 没想到,奄国居然卷土重来了。 原本奄国只不过是手下败将,他也不怎么放在心上。但是最近,奄国却不知为何,忽然实力大增。 他们居然拥有了铁器,并一举击败吴国三万大军,连吴候周章,也死得疑点重重,这就不让他不重视了。 之前周公旦还在和姜子牙商量,如何收拾江南的残局,没想到奄国居然携着大胜之势,挥军北上,这显然是来复仇来了。 姜子牙听到这个消息后,蹙眉道:“我之前去吴国打探过消息,奄国人利用新造的铁器,摆出了一个全新的阵势,吴国大军就是败在这个阵势之下。” 周公旦知他最擅长用兵,便问道:“此阵可有破解之法么?” 姜子牙道:“听吴人描述,此阵纵横均为十六人,每阵为二百五十六人。前排持大盾保护,中间皆用长枪。枪头都是铁制,极为锋利,无坚不摧。 但以我观来,此阵有一个巨大的弱点,那便是士卒排列太过密集,武器又太长,虽然正面无敌,但转向一定极为不便,如果派骑兵从侧翼袭扰,此阵必破。” 周公旦大喜,说道:“既然骑兵能破,那便再好没有了。这一年来,我们已经训练了大量的骑兵,并配备了马鞍和马镫。如今,正好拿奄人来试试兵锋。” 姜子牙点头道:“正该如此,之前我们为齐鲁燕三国分别配置了三千骑兵,我跑一趟,把他们都调到鲁国战场。另外,为保万无一失,再从镐京调集五千骑兵,星夜驰援。” 其实在他看来,齐鲁燕三国的九千骑兵已经足够,再吊京城的五千骑兵,只是为了借此机会练练兵罢了。 周公旦抚掌道:“如此甚好,兵贵神速,燕国那边我写个手谕,你直接调兵就行了,回头我和姬奭说一声。” 姜子牙点点头道:“那我去了。雷震子,你速领五千骑兵,星夜驰援鲁国。” 雷震子领命道:“是!” 两人出了王宫,分头行动。姜子牙骑着四不像,不到一个小时就降落在燕国都城,出来迎接的是姬奭的儿子姬克。姜子牙说明来意,亮了周公旦的手谕,命他率领本国骑兵驰援鲁国,便又腾空而起,回自己的齐国调兵去了。 …… 嬴才接到胥余的信后,思虑再三。认为胥余舍命救自己的族人,自己也不能让胥余有后顾之忧,于是答应了胥余的要求,率领一万青壮,发兵北上。 不过他并没有攻打齐国,而是选择了鲁国。 因为齐国远而鲁国近,而且奄国和鲁国仇恨最深,攻打鲁国更为合理。 这是胥余之前没考虑到的,胥余毕竟是个现代吊丝,很多地方还是考虑得不够周祥。他只想着姜子牙牛逼,害怕姜子牙端自己的老窝,就让嬴才舍近攻远,舍弱攻强,属实脑瘫。 嬴才修改了胥余的计划后,便率军渡过大江,向鲁国进发。花了十多天的时间,便抵达鲁国边境薛邑(今山东枣庄)。 嬴才派人在城外挑衅,薛邑守将任宣见奄国这丧家之犬居然还敢回来,当即率领守军出城鏖战, 被嬴才摆出马其顿方阵,一战而克,顺利占领薛邑,然后以薛邑为据点,派出骑兵剪除附近的一些小城邑。 嬴才拥有五百骑兵,并全都配置了马鞍、马镫、铁枪,战斗力十分强悍。 没想到伯禽得到薛邑失陷的消息后,竟派出手中的三千骑兵为先锋,自己率领大军在后,直扑薛邑。 嬴才的五百骑兵和伯禽的三千骑兵遇余半途,差点全军覆没,仗着铁枪锋利,好容易才逃回薛邑。 嬴才也本来也不是要真打,他只是来虚张声势的。 只不过一上来就碰上任宣那个憨批,白送了他一座薛邑,他占了城之后,就有点飘了。 好在此时忽然收到胥余的飞鹰传书,说西北之围已解,奄人全部获救,到西海修养去了。 嬴才大喜,又见鲁军势大,便一把火把薛邑给烧了,弃城而走。 伯禽气得暴跳如雷,命令大军急追。但他只有三千骑兵,面对奄国的万余大军,倒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远远地坠在后面,并不时派出斥候告知后方的伯禽,奄军的动向。 嬴才都是步兵,想甩开骑兵是不可能的,只能任由对方坠在后面,心想只要过了大江,你又能拿我咋滴? 岂料没走几天,姜子牙领着骑兵到了,周人骑兵一下扩张到六千,实力大增。 嬴才顿时慌了,但除了加紧跑路,也没啥别的办法。 姜子牙却不知为何,手握六千骑兵,却并不发动突袭,又过了两天,燕国的骑兵也到了。姜子牙的骑兵增加到九千,他还是不动。 又过三天,雷震子的五千骑兵也到了。 姜子牙的骑兵增加到了恐怖的一万四千。 看来,他是存心要借着这次机会,彻底吃掉这支奄军了。 在他看来,西北奄人已经灭亡,如果这次吃掉江南奄人,就可以永绝后患了。 而且这只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他要借着铲除奄国余孽的机会,逼迫奄人的幕后势力现身。 姜子牙认为:在西北时,那股神秘力量为了替西北奄人复仇,不惜动用天雷之力,一举葬送了数万白戎大军。 如果此次,自己能将江南奄人逼至绝境,那背后的神秘势力就一定会现身。 他必须抓住那个神秘人,如此才能应对因为数万白戎被杀,可能会引发的来自西方神界的指责。 华夏神族现在元气未复,经不起再一次大战了。 至于那个躲在背后的神秘人有多强,他倒是并不在乎。他自己虽然不是神界的顶级战力,但他让雷震子率兵驰援,其实只是为了找个打手。 而且,他背后还有整个阐教撑腰,又有什么好怕的? 第五十五章 背水一战 随着姜子牙手中的兵力越来越多,嬴才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退到第九天,离淮河还有将近一百里,他之前渡河的时候,在淮河岸边预留了竹筏,并留了三百人看守。 只要登上木筏,渡过淮河,就可以暂时喘口气,之后再花两天时间抵达大江,回到奄城,就算是暂时安全了。 嬴才马上下令加速前进,忽见远处几个残兵,骑着败马,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一见嬴才便连滚带爬地跳下马来,哭丧着脸道:“国君,周军骑兵偷袭,竹筏全都被毁了。” 嬴才只觉脑瓜子嗡的一声,天旋地转,差点摔下马来。 姜子牙,这是不给他留活路啊。 他努力控制着情绪,思索片刻道:“转向,往东走,进入富陵湖地区。” 富陵湖,后世叫做洪泽湖,是中国第四大淡水湖。但是在商周时期,这里还只有一些浅水小湖群,以及大片的沼泽地。 在这种地方,骑兵将寸步难行,失去机动优势。 但是,姜子牙就算失去骑兵优势,还是有人数优势,伯禽率领的鲁国数万步卒很快就会到达。 而进入沼泽地带,意味着奄军自己也变得寸步难行,一个不好,就会被困死其中,沦为鱼鳖。 这是一招险棋,但嬴才已经无法可想,退至此地就算没有一线生机,至少还可以苟延残喘。如若不然,淮水之畔,就是他们的葬身之所。 嬴才率领大军一路狂奔,总算赶在了西周骑兵合围之前,进入了富陵湖区。 眼看着大批骑兵在沼泽外围徘徊,并不进入,嬴才忍不住松了口气。 但是他的心里却并不轻松,这片沼泽看似平静,实际上却危机四伏。 一块不起眼的小草地,可能一脚踩入,陷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沼泽中还生活着许多鼍龙(扬子鳄,古称鼍tuó)。这些鼍龙隐藏在沼泽泥水之中,轻易难以察觉,忽然跳出来给你一口,就要人老命。 嬴才命人在前面探路,小心翼翼地往沼泽深处走去。 这样一天下来,连三十里都走不到,时常还要因为湖泊阻挡,而需要绕路。 但只要穿过这片沼泽地,他们就可以渡过大江,回到奄城去。 …… 伯禽带的鲁国步兵终于到了,和四国骑兵合兵一处,整整四万大军,都归姜子牙统属。姜子牙命令伯禽、姬克各领五千骑兵,往南北两个方向绕行二百里,然后反向插入沼泽。 自己和雷震子则率领三万大军在嬴才屁股后面急追,三路包夹,直接把他夹死。 嬴才率领大军在沼泽中绕了二十来天,这一日正在赶路,却被一个偃月形的大湖拦住了去路。 这时想要撤退,却已经来不及了。后面姜子牙正在急追,左右两翼则被伯禽和姬克的骑兵包夹。 既然无路可退,那只有拼死一战了。嬴才命令三军,背水扎营,摆开阵势,静静等着周军的到来。 “背水一战”是后世“兵仙”韩信的得意之作。他当时就是背水扎营,摆出一字阵,故意引诱赵军,赵军得到消息后,全军出击,只留下一座空城。韩信却在城外埋伏了两千轻骑兵,趁机偷家。 韩信的操作骚得一批,嬴才却做不到,因为姜子牙的老巢根本偷不着。 半日后,姜子牙大军以至,姜子牙骑着四不像,走出阵来,大声说道:“嬴才,我告诉你一个消息。你们奄人在西北的一支,已经没有了。” 嬴才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大骂道:“老贼,你好狠的心。” 姜子牙淡淡说道:“我若说不是我大周干的,你肯定不信。我告知你此事,只是想劝你一句。如今我大军压境,你还是不要负隅顽抗的好。否则的话,奄人一脉,可能就不复存在了。” 嬴才怒道:“你灭我邦国,杀我族人,却来充什么好人?今日,定要与你决一死战,为我大奄复仇。” 姜子牙蹙眉道:“冥顽不灵。” 说着,回头走入阵中。雷震子道:“师叔,你说那个藏在暗处的神秘人,会出现吗?” 姜子牙道:“他若不出现,奄人一脉就没了。我猜他会出现的。” 姜子牙说完,开始指挥队伍布阵,只见数百名步卒手持着黑黝黝的大盾,排在了军阵之前。这大盾一人多高,需要三人才能拿动。他们顶盾在前,周军开始缓缓朝前移动。 嬴才懵逼了,那大盾的质感、颜色,分明是钢铁所造。怎么周人也会铸铁吗?怎么之前不知道呢? 但知道不知道,对面已经压过来了,自己背水结阵,身后就是湖泊,要想活命,只有拼死一战。 若是想逃,只能是跳到湖里喂鼍龙。 眼看着周军躲在钢铁大盾后面,步步紧逼,嬴才大喝道:“火牛阵!” 前方的奄军方阵朝两边让开,一百多头犀牛露了出来。 在商周时期,中原大地上生活着许多犀牛,这些犀牛身高在1.2米左右,虽然和非洲犀牛比起来比较矮小,但也非常的孔武有力。 富陵湖一带的沼泽里,就生活着许多犀牛。这些日子以来,嬴才一边撤退,一边就在抓捕犀牛。 但犀牛的性情十分暴躁,即使嬴才能抓住它们,又怎能让它们乖乖听话,一路随着撤离,不闹事呢? 那是因为,奄军的队伍里来了一个人,这个人便是虞姬。 胥余还在长江上航行的时候,就已经接到了嬴才的消息。考虑到野外行军,虞姬的作用极其巨大,便把虞姬送了过来。 虞姬有海东青引路,很快就找到了奄军。之后周军数万大军追了这么久,就是追不上奄军,也是虞姬的功劳。 只有她能够和海东青沟通,有她在,嬴才便对周军的行动了如指掌。无论周军怎样合围,包夹。 奄军总是能蛇皮走位,有惊无险地穿插过去。 这一点,姜子牙也感觉到了,他知道奄军背后一定有高人,所以他并不着急,一直在等一个机会,将那人彻底地逼迫出来。 奄人将一窜窜东西绑在犀牛的尾巴上,用火点燃,就听霹雳吧啦一阵狂响。 犀牛被这狂响一阵惊扰,全都疯狂地朝前奔去,直插周军大阵。 姜子牙人都傻了,这是啥? 他看见那些犀牛的屁股后面都冒着浓烟,火光。夹杂着一股刺鼻的气味。 这气味他非常的熟悉,因为去年败于平安邑外,他就曾闻到过这种气味。 他确定了:“奄人,果然和箕子有联系!” 眼看那些犀牛狂奔而至,周军盾阵根本不可能抵挡,忽然天空中一片雷光闪动,那些狂奔中的犀牛纷纷倒地,全都被电死了。 众人都傻眼了,抬头看去,只见天空之中,雷震子扇动着翅膀,不屑地收起黄金棍。 第五十六章 算无遗策 “这他妈是作弊吧?”奄军阵中,忽然有人吐槽道。 他的声音非常小,却被姜子牙听到了,他大喝道:“箕子,你果然在这里,现身吧!” 胥余无奈,只得从奄军中越众而出,笑盈盈地道:“姜太公,雷震子,别来无恙啊。” 姜子牙道:“你胆子倒是挺大,居然跑到这里来了,现在被我包围,可后悔么?” 胥余道:“你耳朵倒是挺好,都一百多岁的人了,我就那么小小的吐槽一句,你就听到了。” “你不说话我也知道和你脱不了干系。这刺鼻的气味和平安邑如出一辙,和上次使用的雷火一样,只不过是小一些。这是何物,可能告知么?” “告诉你也无妨,这东西么,叫做火药。是我做出来的,并非什么天雷,也不是什么神仙所为。满意了吗?” “这东西威力颇为可观,岂是凡人之力能至?你莫要诓我,老实说出来,今日或许能够活命。” 胥余撇撇嘴道:“我说是人力制造出来的,你又不信。非要说是神力所为,什么神这么无聊,制造这么个小玩意儿?” “小吗?你在犀牛尾巴上绑着的东西虽小,但在平安邑使用的可不小。而且,在吴国边境,你还使用了威力更大的。” “什么吴国边境,威力更大的?”胥余装出一头雾水的样子。 吴国边境和渭河之畔的爆炸,的确和这个火药并不是一路,这点姜子牙是清楚的,而且两地相隔千里,胥余同时出现的概率也极小。见他不承认,便道:“纵然不是你,也是你背后的神仙所为。” 胥余不和他争辩,转移话题道:“我听说神不能用法力杀害凡人。雷震子,你一下杀死这么多犀牛,你怎么说?” 雷震子撇撇嘴道:“你是傻子吗?我杀的是犀牛,又不是凡人。” 胥余一时语塞,恨不能自抽嘴巴。 说起来,这火牛阵,还是他费尽心思才想出来的。当初他接到嬴才的飞鹰传书之后,便派出虞姬去协助嬴才撤退。自己则扬帆出海,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平安邑,带了一船物资,又跑了回来。 有海东青开路,他从东面进入沼泽,紧赶慢赶,终于在姜子牙大军合围之前,和嬴才会师。 这个偃月形的湖泊,其实是胥余和嬴才约定好的会师地点。 因为这个湖泊的东南面有一条水道和淮河相连。而三千年前的淮河,是有入海口的。 《禹贡》记载说,淮河“导淮自桐柏,东会于沂泗,东入于海。” 胥余的飞剪船直接从大海中驶入淮河,然后从那条入淮水道进入了这片偃月形的湖泊。 此时,飞剪船放下桅杆,收起船帆,藏在远处的芦苇荡里。 胥余当初在路上时,就一直在想应对之策。 所谓天时地利人和,打仗之时首先要掌握的就是地形。他已命虞姬借助海东青,画出了方圆数百里的地形,又让阿狸帮忙制作出了沙盘。 这才想出这么一个法子,芦苇荡里藏着的,不只是一条飞剪船,还有数百条木船。 他先人一步,驾着飞剪船来到长江岸边,把嬴才之前渡江用的木船全部带上,东流入海,沿着海岸线航行了一段距离,又进入淮河,来到了这片偃月形的湖泊。 胥余一面率军赶来,一面吩咐虞姬,让她抓捕犀牛。 他打算给姜子牙来一招火牛阵。战国时期的田单就是凭着一手火牛阵大败燕军,连克七十余城。 作为一个脑袋被强化,拥有古往今来各种知识的达人,这么好用的套路,他当然是不抄白不抄了。 他这边打算鞭炮声一响,大军就随着犀牛群一波冲锋,冲散姜子牙大军之后,就坐上木船,扬长而去。留下姜子牙在风中凌乱。 没想到雷震子这厮不讲武德,居然一个雷电,把火牛全给电死了…… 没法子,这情形,扬长而去是有困难了,只能落荒而逃了。 胥余命令士卒挥舞旗帜,数百条木船顿时从芦苇荡里划了出来。 姜子牙没想到箕子居然还藏着这一手,忍不住道:“此人算无遗策,真是劲敌。” 胥余得到兵家祖师爷的夸赞,喜笑颜开,呵呵笑道:“过奖,过奖!” 姜子牙被他嬉皮笑脸的样子弄得好气又好笑,斥道:“但你的火牛阵已经没了,现在还想从容上船么?进攻!” 姜子牙大喝一声“进攻”,大军疾声呼喊,顶着钢铁大盾,大踏步朝前挤去。 胥余道:“我虽没有火牛阵,但还有火箭阵。放箭!” 胥余大喝一声“放箭”,奄军阵中立刻弯弓搭箭,一轮箭雨‍​­射­‍了‍出去。 这弓,居然是反曲弓,是胥余连夜从平安邑运过来的一千张反曲弓。 箭雨上天,带着一道道流火,发出尖利的啸音,朝周军奔去。 这箭,也不是普通的箭,而是火药箭。 是胥余带着鲁启制造出来的,对付周军的秘密武器。 这种火药箭,来自于北宋初期创制的弓弩火箭。 由箭头和火药筒两部分组成。火药筒用布或纸卷成,内卷火药,尾部插有引火线,通筒内火药中。 火药筒制成后缚于箭头附近。使用时,先点燃引火线,再用弓弩射至敌阵,焚烧敌方人马和粮草。 这时,千支火箭腾空而起,带着凄厉的啸音,仿佛火神降世,落在周军阵中。 周军阵营密集,衣裤纷纷被点燃,哭爹喊娘,乱成一片,许多被点燃了的人,为了活命,就扑通一声,跳入水中。但冬季水寒,他就算能侥幸不死,事后也得大病一场。这年头医疗水平又差,八成还得死。 “呼哧”,又是一阵火雨,‍​­射­‍了‍过来。 雷震子张大翅膀,就要将那片火雨扇回去,姜子牙阻止道:“不可。” 雷震子目眦欲裂,大喊道:“师叔!他们明明在用神力杀人,我为什么不能反击。” “首先,我们无法确定这是不是神力;其次,就算他们用神力杀人,你也不能轻易坏了规矩。你还年轻,前途无量,不要作死。此事我会汇报给天尊,由天尊来定夺。” 雷震子叹了口气,道:“师叔教训的是。” 此时,飞剪船上升起了几架投石车,装上“木霹雳”,就要发射。 姜子牙吓了一跳,这玩意儿的威力他可是领教过的。连忙下令道:“撤,撤!” 话音刚落,那几架投石车已经将“木霹雳”抛出,朝着周军大阵飞去。 雷震子的身形忽然化作一道流光,将其中一颗“木霹雳”接在手中,一伸手,把引线给掐灭了。 第五十七章 一脸自信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花活都是扯淡。 可怜奄军带着周军在沼泽里绕了二十天,好容易逮了上百头犀牛,搞了一个什么火牛阵,雷震子一个雷电,全劈死了。 万里迢迢从平安邑运来的投石车,“木霹雳”扔出去还没炸呢,他就徒手接住,给掐灭了。 而且他还有理由,他杀的是牛,接的是炮,他很守规矩啊! 这战怎么打?这战他妈怎么打? 不玩了! 胥余忽然高声喊道:“姜太公,我们谈谈条件罢。” 姜子牙骑着四不像,一下就跳到了胥余面前,把胥余吓了一跳,心想他要是直接把我抓走,这算违规吗? 姜子牙看胥余有点紧张,便微笑道:“大王想谈什么条件?” 胥余道:“这样打下去,徒增伤亡,你也不一定奈何得了我。我把火药的配方给你,你放我们走,如何?” 姜子牙一脸自信地道:“你的‘木霹雳’就在雷震子的手中,老夫带回去研究一下,便知道秘密所在了。何须你告知?” 胥余也一脸自信地道:“你若是认为我造的东西如此简单,那就请你自便。” 姜子牙其实是在装逼,他并没有把握拆开“木霹雳”就能搞清楚火药的奥秘。 而胥余其实也在装逼,火药的结构太过简单。虽然威力不俗,但说白了只是一种混合物罢了。雷震子已经得到“木霹雳”,以姜子牙的能力,他很快就能搞明白。 姜子牙微笑地看着胥余,心中却在思索:这一遭,想逼出奄人幕后的神秘势力,没想到却逼出个箕子。而箕子背后的神秘势力,却仍然不得而知。 不过,也总算搞明白了一件事,箕子已经和奄人结成了联盟,奄人的炼铁之术就是箕子传授的。吴军败在他们手里,也算不冤。 这箕子也真有本事,平安邑和奄城相隔万里海域,他到底是怎么过来的?就凭那艘船吗?他的目光望向了湖面上那艘飞剪船。那船虽然比寻常的船要大上一些,但要横渡沧海,怕也不太容易吧? 看来,还是他背后的神秘势力在作怪,通天教主就在蓬莱岛,莫非是他么?也难怪姜子牙一直怀疑通天,封神之战已定,能够心怀不忿,又有实力在背后搞风搞雨的,除了通天还能有谁? 思虑再三,姜子牙决定见好就收,今次知道了胥余和奄人结盟,又获悉火药的配方,也算是有所收获。 毕竟对方火力强劲,自己的军队根本就不是对手。雷震子已经两次出手作弊了,若是被天庭的截教门人告上一状,说他以神力插手凡人战争,恐怕多有不妙。 想到这里,姜子牙点点头道:“此举能少造杀孽,甚好。” 胥余笑道:“那就请雷震子两个月后去平安邑取火药的配方吧。届时我会告知详细的制作和保养流程。” 姜子牙道:“不反悔么?” 胥余正色道:“我以商王的名义对你作出的承诺,岂能反悔。” 姜子牙笑道:“一言为定。”说着拍拍四不像的脑袋,一瞬间又跳回商军阵营,双方各自鸣金收兵。 胥余眼见周军如潮水般退去,忙命令众人上船,不到半个小时,奄军全部登船完毕,扬帆而去。 其时天色向晚,胥余望着远处的落霞与孤鹜齐飞,肃然不语。 南宫修忍不住道:“大王,你为何要把火药的秘密告诉西周呢?” 胥余无奈地道:“不告诉又能怎样,雷震子那厮完全不讲武德,他徒手抓到了一颗‘木霹雳’,以姜子牙的能力,很快就会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南宫修一听,也觉无奈,便点点头,却又道:“今日周军居然亮出了铁器,大王,你说会不会……” 胥余点点头道:“这个世界上会炼铁的只有四家,虞国和奄国都是我教的,赫梯是自己会的。现在西周也会了,他们八成是从平安邑偷去的。” 南宫修一拍大腿:“当初就不该接收那些周人家眷。” 胥余道:“这事你不用多想,接收周人家眷对我们好处良多,我并不后悔。至于间谍之事,你不要声张,我会把她找出来的。” 其实胥余心中早有了怀疑的对象,想做间谍潜获取情报,那自然是得潜伏在自己身边才最有搞头。而周人家眷中成功打入的只有风曦了。 她先是带着个小弟弟前来投奔,然后发现哥哥死了,这明显就是要博取同情,天知道她有没有哥哥。 然后呢,因为她无依无靠,又有弟弟要养,自然就能获得平安邑居民的帮助,这样就获得了机会,混到了我的身边。 再然后,她又表现得非常聪明能干,我又懒得天天做饭给那两个小丫头吃,就把她招了进来。当然,这时候我是不信任她的,对她怀有戒心的。 可是呢,她却抓住机会显露出自己是巫族的身份,她的能力实在是太牛逼了太有用了,我纵然怀疑她,也只能把她留在身边重用她。 而且,我为了显示自己对人才的尊重,还不能对她设防,整个平安邑,除了化工厂我借口危险不让她去之外,其他地方她想去哪就去哪。 唉,这种被人拿捏的感觉,真他妈的不爽啊。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风曦的能力实在是太好用了,把她弄死了,谁给我培育良种啊? 所以,胥余只能拿话唐筛南宫修,他根本不打算去追究风曦,大不了以后搞什么的时候,尽量瞒着点风曦也就是了。 而且,让风曦留在身边,故意让她偷点被淘汰的技术,也是给姜子牙吃一颗定心丸,麻痹他,让他以为能随时窥视自己,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中。 三天之后,船队顺着淮河,进入大海,胥余随即与嬴才分手。 嬴才带着大军沿着海岸线进入长江回奄城去,胥余则驾着飞剪船回平安邑。 临走前,胥余把海东青“春花”送给了嬴才,约定每半个月互相联络一次,汇报两地要事。 另外,胥余这次还带来了能够制造反曲弓的匠人,并让他在学会之后,想办法把匠人送到西北去。让西北奄人也学会制造反曲弓。 胥余此行,在江南大败吴军,在西北大败雅利安人,在江北又击退西周大军,嬴才佩服得五体投地,觉得跟着胥余干,重返故土的日子只怕就在眼前了。 因此对他所言,无有不从。 第五十八章 拿错剧本 胥余辞别嬴才,飞剪船张开风帆,飞驰而去。 嬴才目送那船消失在天际,便下令船队启航,心中羡慕不已,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拥有这样的大船啊。 胥余渡过黄海,绕过朝鲜半岛,顺利抵达了平安邑,大家知道胥余平安回来,都来码头迎接,一时热闹非凡。 苍穹之中,一个小小的黑影望着胥余靠岸,随即化作一道流光,一天之内回到了朝歌,向姜子牙禀报道:“师叔,胥余驾驶着那条大船,只花了七天时间便抵达了平安邑。” 姜子牙正在研究从‘木霹雳’中拆下来的火药,闻言笑道:“箕子行事,处处留了一手啊,他明明七天就能回到平安邑,却偏要约定两个月后去取秘方。” 雷震子道:“小聪明罢了,还不是被师叔一眼瞧破。师叔,这火药研究得如何了?” 姜子牙笑道:“有些心得,这东西是用木炭、硫磺、地霜混合而成,看来还真不是神造之物,真不知他是怎么想出来的。” “师叔既然知道了奥秘,那还需要去取他的秘方么?” “当然,这东西并非这么简单的,还需要取得秘方,印证一番,才能彻底搞明白的。你这趟去平安邑,还带回了什么消息吗?” “箕子正在研究一种高产的农作物,产量是我们所种五谷的好几倍,我带回了一些。” 姜子牙闻言大喜道:“这倒是造福百姓的大好事,快让我瞧瞧。” 雷震子掏出一个布袋,取出几个土豆放在姜子牙面前,说道:“这个叫土豆。” 姜子牙取了一枚土豆,放在鼻尖嗅了一下,闻到一股香味,奇道:“这土豆的种子居然如此大,那栽种出来,岂非是一棵大树?” 雷震子道:“这个土豆是长在土里的,所以叫土豆。它上面的树藤并没有多大。”说着拿了一个土豆吃了一口,“味道很不错的,师叔你尝尝。” 姜子牙一脸看傻逼的表情:“你带回来的种子是熟的?” …… 送走雷震子那个傻逼,姜子牙的表情凝重起来。 知道胥余只需七天便可以横渡沧海之后,他想到一件事。 渭水之畔,绝谷之中,那些雅利安人的尸体,那和吴国边境如出一辙的爆炸,那会不会也是箕子干的? 他之前没这么想,是因为两地相距太过遥远,箕子不可能过去作案。可是现在他知道了,箕子的那条船,能以极快的速度航行,如果…… 姜子牙腾身而起,骑上四不像,往江南飞去。 姜子牙飞得并不很快,因为他要观测沿途的地形。自从他在昆仑山学道有成之后,他总是飞快地飞来飞去,执行着各种任务,从未好好留意过脚下的风景。 从镐京一路抵达奄城,看着沿途的山长水远,阡陌纵横,他终于搞明白了,原来沿着大江,途经汉水,可以抵达褒国境内,以雷震子报告的箕子那艘船的航速,恐怕只需十日就可以走完这段路程。 从褒国到岐山,不到一千里,骑马的话,也是最多十日便可抵达。 从时间上来算的话,吴国边境的爆炸和岐山绝谷的爆炸相距不过二十余日,理论上来说,箕子炸死周章后,立刻启程前往岐山,是可以做到的。 但现在还有几个疑点: 第一,箕子怎么知道秦邑被毁,奄人被杀,然后就跑到西北去复仇的? 第二,白戎全部死在一个绝谷之中,箕子是怎么把他们骗进去的? 关于第一个疑点,姜子牙思索再三,认为可能是胥余结束江南战事之后,就跑到秦邑去联络奄人。他的目的是想在大周的腹心之地,插入一根楔子。 谁知秦邑竟然被白戎屠城,所以愤而复仇。 至于西北奄人其实并没有死,这个姜子牙倒没想过。因为时间对不上,雷震子说过他到秦邑的时候满城的人就剩下骸骨了,那应该死了很久了。而且白戎屠城也不可能留下活口。 他怎么也没想到:白戎偷袭秦邑的时候,秦邑守军仓促应战,奴隶并没有派上用场,所以竟然活了下来,成了俘虏。 而雷震子那个憨批根本就没发现骸骨的数量对不上,直接一把火把秦邑烧了。就算姜子牙事后也曾去过一趟秦邑,但面对一堆灰烬,他又能看出什么来? 至于第二点,姜子牙就百思不得其解了。白戎也不可能是憨批,乖乖进谷等着挨炸? 除非是他背后的神秘人,用某种法术迷惑了这群白戎的心神,控制他们进了山谷。 想到这里,姜子牙忍不住叹了口气:“通天教主啊通天教主,你这样挑起东西方神界的矛盾,真的好吗?” …… 胥余一回平安邑,便见申公豹便带着黑虎前来拜访。 胥余心想,你他妈去了这么久,还知道回来?但还是摆出一副笑脸,出门迎接。 他却不知道,申公豹一开始压根就没有去朝歌,而是偷偷跟着他去了一趟美洲,随后又在暗中盯了他一段时间,直到他驱船离开平安邑,才没有继续跟踪。 “申豹拜见大王。听闻大王在江南大败吴军,在江北力抗姜子牙,申豹遥想大王神威,真是令人好生佩服。” 胥余心想,你和姜子牙最不对付,听说我干了姜子牙,你不喜笑颜开才怪。因笑道:“国师过奖了,只是侥幸罢了。” 申公豹道:“大王不可妄自菲薄,以申豹观之,大王智计无双,兵马无敌,复我大商天下,指日可待。” 胥余被申公豹一顿马屁拍得有些飘,心想不能再继续了,忙岔开话题道:“国师,不知这一趟去朝歌,收获如何?” 申公豹正色道:“托大王洪福,申豹此去,展开三寸不烂之舌,已经说动三监与武庚联合。大王与姜子牙的一年之约已至,不出意外的话,开春之后,西周便会向平安邑用兵。朝歌那边的意思是,等到西周大军与大王鏖战之际,忽然从朝歌发兵,直扑丰镐二京,打西周一个措手不及。” 胥余一听,你他妈是不是拿错剧本了?难道不是你们先发动叛乱,我躲在后面拱火,提供武器支援,让你们打死打活,我坐收渔翁之利,大发横财吗? 你这样搞,我还怎么当美帝啊喂? 第五十九章 要做刘邦 胥余发现剧情的走向好像和自己设想得并不一样,但是三监和武庚的想法却又合情合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又不想当笑到最后的那只黄雀呢?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发展,天下的格局又发生了改变,现在平安邑的城墙已经建设完毕,在江南和西北都拥有了一支属于自己的势力。 西周若要来攻平安邑,势必不会像上次那样小打小闹,而会发动大军。 自己只要正面扛住西周,同时利用海东青联络,西北江南两地迅速策应,西北奄人攻丰镐二京,江南奄人攻齐鲁两国,都是西周的要害所在。 如果这时候武庚联合三监发动叛乱,那酸爽,怎么也够西周喝一壶的。 这样看来,我现在不是做美帝,是做刘邦? 楚汉相争的时候,刘邦就是这么玩的。他自己当MT硬扛项羽,韩信、英布在外围疯狂打野,最后在垓下一战定乾坤。 如果是这个剧本的话,虽然我是辛苦一点,倒是也值得一试。 毕竟三监都是西周的人,自己也无法操纵他们,还是先稳住他们,走一步看一步吧。 想到这里,胥余便点点头,让申公豹去给武庚传话,让他一定稳住三监。 并告知武庚,自己会为他送一批懂得炼铁,制作火药的匠人过去,让他在朝歌内部偷偷制造兵器,以备起事所需,这些制造出来的兵器,也可以分给三监一些,增长他们的野心。 西周王廷怎么也没有想到,派了三个宗室设立三监,本来是监视朝歌的殷商遗民的,但现在他们却和武庚沆瀣一气。 听完胥余的计划后,申公豹抚掌大笑道:“大王果然是好算计,申豹佩服。只不过大王这计划若要完成的话,需要不少时日,一年之期已到,若是西周此时来攻……” 胥余笑道:“西周现在不会来的,他要攻我,起码也得准备半年。” 申公豹奇道:“为何?” 胥余道:“因为我答应姜子牙给他火药的配方,约定两个月后来取。等姜子牙搞明白火药的构造后,又要制作相应的武器,这样一来,半年都未必够。” 申公豹惊道:“火药……就是那个能产生雷火之威的物事?” 胥余点点头道:“正是。” 申公豹道:“如此宝物,岂能……” 胥余道:“我自会留一手,国师不必担心。” 申公豹点点头道:“如此甚好。” 胥余看了申公豹一眼,忽然笑道:“话说国师来了这么久,还没见过我军的火药武器呢,可有兴趣一观么?” 这正是申公豹来到平安邑的目的,没想到胥余居然主动提出来了,他心中狂喜,一副很感兴趣地表情,笑道:“听说大王两次击退姜子牙,靠的就是这火药武器,申豹还真想一观,只不过此等秘事,没好意思开口。” 胥余笑道:“你是我大商的国师,平安邑对你来说,没有秘密。请吧!” 胥余领着申公豹往校场走去,黑虎忽然道:“大王,上次那个雪茄还有吗?” 胥余一愣,之前从玛雅回来的时候,虞王送了好几箱子。回平安邑后,胥余想着黑虎受了伤,抽烟有镇痛的作用,分了一半给他。 难道,他竟然抽出烟瘾了? 那些雪茄他带回来之后就扔在房间里,因为胥余没啥烟瘾,所以一直没动,时间这么久,也不知道长霉了没有。 连忙进屋去翻,发现都在屋子里摆得整整齐齐的,打开一看,支支如新,一问才知,风曦每隔半个月都会拿出去晾晒。心中暗叹:“真是个能持家的好女人啊,可惜是个间谍。” 当下把那些雪茄全送给了黑虎,黑虎伸出一只虎爪,十分灵活地拿起一根雪茄,叼在嘴里点燃,深深吸了一口,表情沉醉地吐出一个烟圈。 胥余见他的脑袋四十五度角朝天,RUA猫的瘾发作,忍不住伸手在他脖子上RUA了几下。 这下黑虎更爽了,忍不住呜呜有声。 申公豹眼珠子都差点掉到地上,这他妈什么情况?这是那只拽的一批的黑虎吗?自己为了骑他,都时常陪着小心,还要叫他一声大哥。 他怎么会这么乖?这他妈跟寻常人家养的猫有啥区别? 申公豹结结巴巴地道:“这,这,这……是啥?” “哦!”胥余连忙拿了一根雪茄递给申公豹,然后自己也拿了一根叼在嘴里,点燃之后,示范地抽了一口。 申公豹见状,也有样学样地照做,一口抽下去,只觉一股烟雾在嗓子眼里痒痒麻麻地不住地刺激着,果然十分爽快。 不觉眼前一亮,赞道:“这雪茄,果然十分神奇啊。大哥,你能把这雪茄分我点吗。” 黑虎犹豫了一下,沉痛地道:“行吧,谁让咱们是好兄弟呢。” 这下轮到胥余傻眼了,这他妈……又一个烟鬼要诞生了啊。 两人一虎叼着雪茄,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来到校场。 胥余让士兵们在校场的角落里堆了一些草料木材,演示了一番“木霹雳”,火药箭。 只听一阵噼里啪啦,那堆草料木材被弄得四散横飞,火焰熊熊。士卒们忙拎着桶上来灭火。 申公豹点点头,评价道:“这火药的威力的确甚为可观,虽然和天雷比起来相差甚远,但是对付凡人军队,也是十分可怕了。怪不得以姜子牙之能,尚且两次败在大王之手。” 胥余笑道:“姜子牙的能力还是十分厉害的,说到行军打仗,十个我也不是他的对手,我之所以能在他手里讨到便宜,是因为我每次都能拿出他意想不到的新武器。朝歌之事,就拜托国师了。” 申公豹点点头道:“大王放心,明日我就启程前往朝歌,一定把大王交代的事情办好。” 胥余满意地点点头,又道:“不知国师此去能否帮忙带些匠人去朝歌呢?” 不想申公豹却一口拒绝了,理由是神仙有神仙的矜持,不能轻易被凡人玷污。至于黑虎上次肯带他去北美,那是因为他是商王,身份不同,不是一般凡人。 胥余一阵无语,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高兴,只能作罢。 现成的飞机蹭不了,胥余只能另想他法,最后决定写一封信,让江南的嬴才派一艘船,搭载一批匠人,经长江、汉江水道,穿过荆州,抵达豫州。把人送给身在朝歌的武庚。 第六十章 花生米呢 昆仑山,玉虚宫! 姜子牙从四不像上下来,向宫门前的童子说道:“师兄,劳烦通报一下,弟子姜尚求见。” 童子笑道:“师弟稍等。” 过了片刻,童子回来,把姜子牙请了进去。 姜子牙进了玉虚宫,来到大殿之上,对着一名大帅比跪拜道:“老师,姜尚拜见。” 大帅比点点头道:“起来吧,事情可有进展么?” “禀告老师,弟子已经查明,那能引动雷罚的物事叫做火药,乃是由硫磺、木炭、地霜三者混合而成。此物用火点燃,就会产生爆炸,威力颇为可观。” “如此说来,是人造之物?” “是的。” 姜子牙说着,摸出一小份火药,当在元始天尊的面,用火点燃,演示了一番。 元始天尊望着升腾而起地浓烟,饶有兴致地道:“凡人之力,竟至如斯。看来,他们又进步了啊!” 姜子牙听得一脸懵逼,什么叫,又进步了? 原始天尊不理他,又问道:“还有什么事么?” “岐山外的一处山谷之中,有数万白戎被炸死,弟子怀疑,是通天师叔所为。” “为何怀疑是通天所为?” “因为那是一处绝谷,白戎不可能乖乖进去挨炸。所以弟子猜测是有人用法术他们引进去,然后用天雷引动雪崩,把他们活埋了。敢这么干的人,除了通天师叔,我想不出别人。” “现场你处理过吗?” “我已经抹掉了爆炸的痕迹,把现场伪造成了真实的雪崩。” “你做的很好,此事就这样吧,如果西方神界问起来,我们就死不承认。” “是,老师!” “你下去罢。” 姜子牙起身告辞,回下界去了。 …… 申公豹从黑虎背上下来,向宫门前的童子说道:“师兄,劳烦通报一下,弟子申豹求见。” 童子笑道:“师弟稍等。” 过了片刻,童子回来,把申公豹请了进去。 申公豹来到大殿之上,对着一名大帅比跪拜道:“老师,申豹拜见。” “叫你查的事情,你查得如何了。” “弟子已经查明,箕子并没有发动天雷,而是制造出了一种叫做火药的东西。弟子已将此物带来,献给老师。” 申公豹说着,摸出一大包火药,献了上去。 同时取出一个“木霹雳”,说道:“老师请看,此物唤做‘木霹雳’,乃是把一截大木掏空,里面塞满火药,用引线相连。使用时点燃引线,用一种投石车抛射出去,落入敌阵,就会发生爆炸,威力颇为可观。” 说着把那木霹雳点燃,扔了出去。“轰”地一声,炸得四分五裂。 “弄脏老师的宫殿,等下弟子亲自打扫。”申公豹请罪道。 “无妨,叫童儿清扫便是。你做得很好。箕子接下来的打算,你可清楚么?” “箕子对弟子十分信任,他委托弟子游说三监,帮助武庚造反。” “造反?呵呵,有些意思,你做的不错,下去吧。” “是,老师!” 申公豹起身告辞,回下界去了。 …… 平安邑,胥余家中。 今日是为嬴女防和嬴孟增举行的接风宴。 同时也犒劳一下胥余不在时,在家努力工作的景田,琴娴等人。 阿狸不在的日子里,景田不敢轻易制造硝酸甘油。便只制作三酸。如今他对三酸的制取工艺已经十分熟练,胥余打算接下来教他制造两碱,并为他配备一些学徒。 “三酸两碱”是工业的基础,鉴于景田的优秀表现,胥余已经打算拿他当未来的工业部部长培养了。 琴娴则在风曦的灵力支持下,进行着各种植物的杂交实验,这个小姑娘心细如发,对这些枯燥的杂交工作颇有心得。当初胥余把这块交给她而不是交给风曦,主要是因为对风曦的身份有所怀疑。 现在看来,琴娴完成地非常好,她已经成功改良了番茄,土豆等作物。并且正在着手改良五谷。假以时日,她就是大商的袁隆平,吴明珠啊。 琴娴拿着一个簸箕,乐颠颠地跑过来说道:“大王,你让种的花生,我都种好了,还按照你的吩咐晒干了,这东西要怎么吃呀?” 她自己生吃过,发现不咋好吃,又试过蒸着吃,发现味道也一般。 胥余一看,这花生个头还挺大,连忙乐呵呵地道:“跟我来吧,本大王亲自教你做油炸花生米。” 胥余把花生用水浸泡了几分钟,锅里倒了点豆油,放入花生就是一顿翻炒,炒完撒了把盐,颠了颠,道:“放一会就可以吃了。” 琴娴一愣:“就这么简单?” “对啊,你尝尝。” 琴娴尝了一颗,惊喜地道:“哇,又香又脆,好好吃啊!” 端着一盆花生米就往屋外跑。 胥余想着在西北的时候,从雅利安人的营地里搞到不少葡萄酒,还带回来了一些,就转身去取酒。心想:“花生米配红酒,想来也别有一番滋味吧?” 等他取了酒,回到饭厅,发现就剩一个空盆。 “唉我去,我的花生米呢?” 众人都笑了起来,胥余却哭笑不得,一盆花生米而已,你们至于吗?跟着我吃的好东西也不少吧? 一群人围在一起,其乐融融地吃着饭,女防和孟增却感觉自己的舌头都要化掉了。 由于从江南带回来不少糯米,所以今天聚餐的主角就是糯米。 胥余来自湖南,做这些他可太拿手了,所以今天是他主厨,风曦协助。 首先第一道菜叫鸡蛋饺子。是用糯米加肉末,放辣椒炒至半熟。然后用鸡蛋皮包裹,隔水蒸熟。此菜是胥余家乡的头牌,逢年过节,必做此菜。 这鸡蛋饺子比寻常的饺子要大上五六倍,每人分了一个,都吃得眉开眼笑。 接下来,又有珍珠糯米丸子,肉丸上滚一圈糯米蒸熟。 南瓜饼,用糯米磨成粉,加南瓜泥揉成饼,油炸。这道菜是虞姬的最爱,因为是素的,南瓜又来自她的家乡。 最后压轴登场的就是粽子了,北方包粽子用的是芦苇叶,这季节芦苇都枯了。但这难不倒胥余,他去弄了点芦苇种子,让风曦用法力催生出了新鲜的芦苇。 拥有法力的世界,就是牛逼啊! 第六十一章 爬犁大赛 粽子采用的是广式的做法,加入咸蛋黄和五花肉。广式粽子最经典的就在于那条五花肉,油脂被糯米吸收,一点都不腻,入口即化,爽到爆炸。 为了照顾虞姬,还特地包了几个红枣粽和板栗粽。红枣和板栗都是从秦岭带回来了。 不管是咸粽子还是甜粽子,味道都非常不错,加上这些粽子是大家亲手包的,所以吃起来也非常有成就感。 风鸣那个小家伙居然连吃三个,加上他之前还吃了鸡蛋饺子和糯米丸子,小肚子撑得溜圆,几个小姑娘就嘻嘻哈哈地去摸他的小肚肚。 这让小风鸣很不爽,一个呼哨,大毛和二毛跑了进来,他骑上大毛,一溜烟跑了。 胥余大吃一惊,这小子厉害啊,居然能训熊。 吃完饭,一人一杯热巧克力,加了牛奶和胥余从江南带回来的红糖,喝起来十分的香甜顺滑。 其他人也还罢了,毕竟巧克力雪糕都吃过了。女防和孟增这两个小伙子,一边喝一边舔舌头,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人间的美味。 胥余看着大家都喝得十分满足的表情,忽然产生了一种危机感。 大家对可可的热情明显要胜过茶叶了啊,这还是华夏人吗? 不过这年头的茶也确实不好喝,用水一煮,撒点盐,这喝个锤子? 看来,为了赢得年轻一代的心,珍珠奶茶什么的,要提升日程了啊。 如今糖也有了,珍珠好办。木薯没有,用红薯代替即可,都是淀粉,区别不大。 胥余正想着用奶茶击败可可的事,那丹珠就过来拜访了。 这厮这大半年时间都住在平安邑,吃得好,喝得好,足足胖了二十斤,他一进来,给胥余行了个礼,便乐呵呵地道:“听说大王在中原大杀四方,可喜可贺啊。” 江南西北什么的,他也搞不清,总之都是中原。 胥余笑道:“我听说这段时间你们部落给平安邑送了不少驼鹿和哈士奇,干得不错啊。” 那丹珠道:“大王过奖了,主要是大王的弓箭厉害。” “那些驼鹿和哈士奇,都是你们抢来的吧,有抢到海东青吗?” “神鹰太难得了,我们灭了两个部落,才得到五只,这半年我们自己又捕了一只。” 胥余一听,居然有六只,不由大喜,又问道:“那些部落的人,你们把他们怎么着了?” 那丹珠道:“壮年男子都杀了,女人和孩子都带回部落。” 杀了?浪费啊! 胥余皱眉道:“以后抓到了不要随便杀,我要,都给我送过来。一个人的价格,按照一头驼鹿来算。” “大王要这些人做什么?” “我打算在平安邑和延边邑之间修一条路,需要劳力。” “行,那我告知族长一声,以后抓到人都给大王送来。” 胥余点点头,又问道:“差点忘了,你来寻我,可是有什么事吗?” “这次是代表我们全族,送给大王一件礼物?” “哦?啥礼物!” “就在外面,请大王出门一观。” 胥余好奇地跟着那丹珠走出门去,只见一架雪爬犁被系在树上,爬犁的前头连着几根绳索,绳索上拴着八条哈士奇。 “我曾经听大王说过,用哈士奇拉爬犁比马更好。所以今年冬天,我就一直在训练它们。现在已经成功了。果然如大王所说,十分轻快。” 这玩意儿胥余也就在电视里看过,见那丹珠居然还真弄出来,顿时大感兴趣,拉着阿狸的手道:“我们上去试试。” 阿狸噘着嘴道:“你不许拿我的哈哈去拉爬犁。” 胥余哭笑不得地道:“哈哈才那么点大,它也拉不动啊。” 阿狸这才喜笑颜开,跟着胥余上了爬犁。那丹珠在爬犁上加了一把椅子,铺着鹿皮,坐上去十分舒适。他自己坐在前面,一抖缰绳,八只哈士奇就飞快地奔跑了起来。 由于狗的个子远比马要小,在雪地上跑起来果然十分轻快,绕着平安邑转了一圈,胥余满意地道:“你这个礼物非常棒,我收下了。另外,快过年了。今年我打算在平安邑搞个庆典,热闹热闹,我想邀请你的族人来参加。你回去和乌云珠族长说一下,愿意来的都来。” 那丹珠高兴地道:“那太好了,我马上回部落一趟。” 那丹珠走后,胥余发现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那狗拉爬犁,忍不住笑道:“都想玩是吧。那丹珠训了不少狗呢,咱们来个比赛吧。” 这半年以来,那丹珠的族人弄来了一百多条哈士奇,这些哈士奇大家也不知道能干什么用,就让那丹珠一直养着。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爬犁是现成的,大家纷纷跑去那丹珠家牵狗,胥余的学生们得知了这个消息,纷纷加入。最后竟然组了十二支队伍。 他们这边找爬犁的拴狗的,搞得热闹非凡,把全城的人都惊动了,大家听说大王要搞什么狗拉爬犁比赛,纷纷前来围观。 胥余见状,干脆宣布大商第一届雪爬犁大赛开始,还设置了奖品,冠军是一陶罐可可粉,亚军是一罐红糖,季军则是一罐琴娴最近种出来的花生。 平安邑目前还没有实行货币制度,都是吃大锅饭的,所以只能搞点美食奖励了。 阿狸和虞姬本来也想组个队参加,分分钟被胥余拒绝了。开玩笑,你俩一个会控冰,一个能驯兽,那还怎么比? 随着一支火药箭射入云霄,比赛正式开始,十二支队伍驾驶着爬犁,朝前狂奔。 胥余兴致高涨,带头喊道:“加油!加油!” 商民们也不知道加油是啥意思,但是大王都喊了,也没有不跟着喊的道理,一时之间,万人高呼,加油之声,响彻云霄。 选手们听着这山呼海啸的声音,一个个更来劲了。只可惜,跑得快不快,全是二哈们说了算。选手们除了掌握一下方向,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胥余的学生中最出色的就是景田和琴娴。本以为他们这个组合会获得冠军,谁知只得了第三名,琴娴抱着一罐花生开心得不行,把胥余整得哭笑不得,暗想这小姑娘莫不是迷上了吃花生,故意得第三名的吧? 获得第二名的是康达和南宫灵。康达是康侯的儿子,也是当初跟着胥余东渡的贵族,不过他家以前是主持礼乐的,对于建设中的平安邑来说,作用不是很大,所以这两年比较落寞。 南宫灵则是南宫修的妹妹,这小姑娘虽然长得一副人畜无害的小白兔样,但却喜欢舞枪弄棒,最崇拜的人是商后妇好,假以时日,能成为一个女将军也说不定。 获得冠军的则是一对‌​兄​‌妹‍­,哥哥叫子攻,妹妹叫子悦。他们都是大商的宗室,和上代商王帝辛是同辈。话说,帝辛的名字叫做子受,这哥们居然叫子攻,令胥余简直无法直视。 殷商的宗室大多住在朝歌,这对‌​兄​‌妹‍­是例外,他们父母早亡,当初箕子辞官回到封地的时候,把他们也带在身边。后来商朝灭亡,箕子跑路,他们也就跟着到了平安邑。 胥余是穿越之人,对这两个侄儿自然没啥感情,不过该尽的义务还是要尽的。开启教学的时候,这对‌​兄​‌妹‍­也成了他的学生。 好在他们学习也算努力,虽然是宗室,也并不仗势欺人,这让胥余很是满意。 亲自颁发完奖品,胥余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不如……办个新年运动会? 第六十二章 运动大会 古希腊人于公元前776年规定每4年在奥林匹亚举办一次运动会,原因是为了和平和表示尊重奥林匹克众神(即古希腊神话里的宙斯等神)。 当时的比赛项目就一个场地跑,比赛优胜者的奖品是用月桂、野橄榄和棕榈编织的花环。 胥余提前两百多年举行了世界上的第一届运动会,当然不能这么寒酸。除了跑步之外,还增加了划船、滑雪、赛马、射箭、摔跤等比赛。 并且规定他治下的子民不分尊卑,无论贵贱,无分男女都可以参加比赛。 这意味着这场盛会不仅仅在商民内部举行,周人、奄人、朝鲜人、肃慎人、玛雅人、甚至奴隶都可以参加。 冠军获得者不仅能得到奖励,还可以和胥余共进晚餐。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奴隶获得了某个项目的冠军,他和商王坐在一起吃过饭,还有人会当他是奴隶吗? 胥余此举,颇有深意,他在为废奴做准备。 参赛的奖品胥余还是遵从后世,使用了奖牌。不过这年头金银没啥屁用,所以冠亚季军的牌牌并非是金银铜牌。 胥余规定,季军的奖牌是锡牌。所谓的青铜其实就是铜锡合金,锡在上古时代的使用十分广泛,拿来做奖牌,是非常合理的。 亚军的奖牌则是铜牌,青铜代表了一个时代,用铜作为奖品,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冠军的奖牌么,毫无疑问就是铁牌了。参赛选手们知道自己如果胜利的话,就可以获得一块神赐之物,一个个都激动得不行。 为了表示对此次运动会的重视,胥余特地去了一趟延边,把延边的臣民们聚集在一起,亲自宣布了这个决定。 胥余的到来,受到了整个延边臣民的热烈欢迎。 朝鲜人虽然是被劫掠到此地的,但是对胥余却感恩戴德,简直就要把他当神来拜。 他们如今有宽敞的屋子住,有麻布的衣服穿,有泡菜煮咸鱼吃。不用担心野兽的侵袭,不用害怕部落的屠杀。而他们所付出的,仅仅是挖挖石头罢了。 这么幸福的生活,从前哪里敢想象啊? 而且,最近这幸福还升级了。 大王又赐予了他们新的食物,他们现在不仅仅可以吃到泡菜煮咸鱼,还可以吃到番茄煮咸鱼,土豆煮咸鱼。 真的是……美味啊! 胥余亲自宣布了举办运动会的决定,当听说他们也可以参加的时候,整个朝鲜族沸腾了,他们跪倒在地,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大王万岁,大王万岁!” 胥余发现……人似乎有点多? 延边邑不是只有九千人吗?这咋这么多? 鲁启笑道:“大王,如今起码有一万五千人了。” “哪来的?” “这不是建城么,缺人手。让大家都去修城墙的话,挖煤炼铁打造兵器又不够使了,我就打算去劫掠点人口。谁知很多朝鲜人都自告奋勇地跟了去,后来和当地部落一交流,在这里有吃有喝,只要能干活就行,就拖家带口地迁徙过来了。 再加上附近的一些肃慎部落也加入了进来,这大半年时间,又增加了数千人口。不过已经到极限了,方圆五百里内,应该是没有其他部落存在了。” 胥余没想到还有这意外之喜,原来不用劫掠,也是能获得人口的。看来胡萝卜还是要胜过大棒啊。 半岛南部应该还有些人口,要不然过年之后,派一队人马过去,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听劝的就好好地带回来,不听劝的就坏坏地抢回来。 总之,都要搞回来,要发展工业,人口就是一切! 既然人口充足,那一些工艺也需要升级了。最初开始炼铁的时候,使用的是比较原始的方法,效率低下不说,铁的品质也不太好。 但现在,从北美到西亚,炼铁之术已经遍地开花了。连西周都使用间谍的方式偷到了炼铁的方法。 是时候展现新的技术了。 胥余决定启用“灌钢法”。 这法子是后世北齐的綦毋怀文发明的。所谓灌钢,就是将生铁液浇筑到烧红的熟铁上,使之互相渗透,从而得到上好的钢铁。 只不过这法子说起来简单,真要做的时候,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 因为技术这个东西,越到后来就越复杂,这也是胥余最开始炼铁的时候,选择较为原始的方法的原因。 好在鲁启一年多来潜心研究此道,已经颇有心得,有了胥余提供的理论支持,虽然几经失败,还是成功搞出了灌钢。 灌钢之法一出,无论是钢铁的质量还是产量,都有了质的飞跃。 …… 平安三年,春。 地球上的第一场大型运动会,开始了。 胥余治下的各大势力都派出了自己的代表队参赛。 商人、周人、朝鲜人、肃慎人都派出了数十人的队伍。 女防和孟增作为奄人仅有的两个代表,自然不甘落于人后,他们把所有的比赛都报了一遍。 虞姬作为虞国的代表,则只参加了一项射箭比赛。 运动会开幕定在大年初一,为期七天,每天举行一项比赛,比完发奖牌。 为了增加民众的热情,每天早上开赛之前,先吃一顿饺子。 比赛现场摆着上百口大鼎,鼎里面都煮着饺子,馅料多种多样,有猪肉饺子、牛肉饺子、鲅鱼饺子、鲜虾饺子、菌菇饺子。 大家一边吃着热气腾腾的饺子,一边看着精彩的比赛,为自己支持的队伍加油,整座城市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七天下来,虞姬毫无悬念地夺得了射箭冠军。 南宫修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马鞍马镫的人,顺利地夺得了赛马冠军。 而他在西北滑雪的经验,又使他获得了滑雪冠军。 双料冠军让他大为长脸,一时之间,在商民中的威望仅次于胥余。 摔跤冠军则是一个肃慎勇士,他的名字叫鳌拜。胥余在给他发铁牌的时候,拍了拍他的肩膀,赞道:“不愧是肃慎第一勇士啊!” 获得了胥余的肯定,鳌拜十分激动。 女防则以他万人敌的武力值,获得了武术冠军。 划船是一个团队项目,由天天往返于长白山和平安邑挖火山灰的一支商人小队获得。 而最受关注的绕城长跑项目,冠军居然是个奴隶。 奴隶是没有名字的,胥余除了发给他铁牌,还得给他取个名字。 胥余最烦取名字了,想到曾经看过的一个烂片,随口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昆仑”。 他告诉昆仑:“以后,你就为我跑!” 第六十三章 第三座城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女防和孟增两兄弟对胥余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从前住在朝歌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从父辈的嘴里听说过箕子的大名,知道他是大商的圣人。 他们以为圣人一定是那种高高在上的,不可触碰的。 现在才知道,他不像一般的贵族那样颐指气使,而是那么的平易近人,虽然年龄比自己要大上十多岁,但行事举止,却很有少年气。 他待人接物,几乎都是一视同仁,完全不看对方的高低尊卑,哪怕是一个奴隶,他也照样表现出尊重。 在冠军晚宴上,他甚至向那个奴隶昆仑敬酒,祝贺他取得胜利。 商亡以后,女防和孟增也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奴隶,知道当奴隶那种非人的感受,这让他们很受触动。 女防忍不住问胥余:“奴隶和贵族,在您眼里没有区别吗?” 胥余反问道:“人都是骨肉所聚,父母所生,为何要有区别呢?” 这句话让女防无所适从,当他还是个贵公子的时候,他从不把奴隶当人的,想打就打,想杀就杀。后来他自己成了奴隶,成了一个狗都不如的玩意儿,那种巨大的反差让他差点崩溃。 当他重获自由之后,他也曾想过类似的问题,他隐隐约约似乎明白了什么,却又似乎什么都不明白。 “有的人一出生就是贵族,有的人一出生就是奴隶。这会让他们面临两种不同的命运,但这不是终点,只是一个起点。个人的努力虽然不一定能弥补这个差距,但最起码可以缩小这个差距。 一个奴隶如果不认命,他就不再是一个奴隶,我给昆仑和你们一样的尊重,就是要告诉所有人,这个道理。 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平等的享受教育,那么贵族也好,奴隶也罢,都没有差别。有差别的只是个人的天赋、努力和机遇。” 这一段话,如同醍醐灌顶,困扰了女防很久的问题忽然都豁然开朗。他的眼里闪动着前所未有的光芒:“大王,我想去您的学校学习,请当我的老师吧。” 就这样,女防和孟增,还有那个奴隶昆仑,都进了胥余的学校。考虑到他们基础太差,跟不上进度。胥余干脆开了个二班,然后扩大招生,将规模扩大到五百人。 生源也不再限于商民内部,而是整个治下的人都可以参加。这样一来,胥余不可能再亲自当老师了,他成了校长。 而老师就是胥余之前带的学生们,这批人可以算是他的亲传弟子,他会亲自教授他们知识,然后再让他们传授给下一批学生。 如此一来,只需数年时间,就可以给整个平安邑的年轻人完成扫盲。 至于那些上了年纪的人,按照这年头的平均寿命,他们也活不了多久,死光了就没有了。 古人为什么说“三十而立”呢?意思一个人活到三十岁,父母基本上都没了,没有老啃了,必须靠自己了,不立不行了。 所以这句屁话在现代社会是不适用的,人均寿命七八十岁,当然是一直啃老一直爽。 …… 春节过后,就是春耕。 去年商民们发现的那群野生黄牛,在虞姬的帮助下,都被成功驯化。 如今,商民们利用黄牛之力,已经在乌苏里江两岸开辟出了大量的土地。 今年种植的五谷,都是经过风曦和琴娴的团队进行改良筛选过的。不过粮种的筛选是个漫长的过程,如今时日尚短,产量远未达到后世应有的水平。 但相比之前还是提升了不少,根据琴娴的计算,今年小麦小米高粱的亩产都可以达到二百公斤左右,大豆的亩产则可以达到一百公斤。 而麻这个东西被胥余禁止种植了,因为商民们为了取得麻纤维,做法就是直接把麻梗泡在乌苏里江里,这对乌苏里江的污染十分严重。 当然,如今胥余治下的人口越来越多,人人都要穿衣,靠丝绸那是扯淡,所以麻还是要种的,不过要挪地方。 经过筛选,胥余的目光瞅准了半岛的清津市,这地方在半岛东海岸的北部,轮城川河口,离平安邑三百多公里,走海运十分方便。 胥余决定在此地建造第三座城市,这座城市主要种植棉、麻、桑等农作物,以纺织业为主。 棉花是去年从美洲带回来的,经过培育,已经产生了足够播种的种子。 这座城市被命名为织城,城主由康侯担任,康侯家族原本在箕国是主持礼乐的,来了平安邑之后,也派不上啥用场。 如今要创建织城,胥余想着穿衣啥的倒是和礼乐能搭上两毛钱的关系。而且康侯整天在家抠脚也不是个事,一甩手,就让他当城主了。 除了抽调五百商民作为骨干之外,完成城墙修建的数千奴隶也都跟着康侯到了织城,他们将在当地完成城市的建造工作,胥余打算在织城建造完毕之后,就给与他们自由民的身份。 种地的农民则以朝鲜人为主,他们本来就是农耕民族,培训起来比较方便。不过延边的朝鲜族是不能动的,炼钢的任务更重。那就只能去劫掠。 胥余把骑兵拨给了康侯,让他自己去半岛南部劫掠人口。不管他劫掠来多少人口,胥余都认账,粮食管够。 但这时候南宫修却跑出来说不行,骑兵派不出去。 胥余一脸懵逼,这好好的骑兵,最近都闲得在家抠脚,怎么就派不出去了? 南宫修一解释,胥余才知道原来这两年骑兵出动太过频繁,马蹄都快磨穿了,在马蹄长好之前,这批马是用不了了。 胥余一拍脑袋,这么重要的事,怎么给忘了。连忙画出马蹄铁的图纸,送到延边,让鲁启依图打造。 不过马蹄铁就算打造出来,这批老马也是暂时用不了了。 那就只能去捕新马了,东北地区自古就产名马,只不过这两年一直在埋头搞基建,没顾得上这事。 既然如此,胥余只好把鹿骑兵派了出去,让他们向西北进入松嫩平原,去寻找马群。 第六十四章 飞剪二号 各地的事宜都有具体的负责人,胥余乐得当个甩手掌柜。他每天除了去学校给学生们讲讲课,就没什么屁事了。 闲得蛋疼,他开始鼓捣一些调味品,这个年代的调味品还是太过匮乏了,导致做菜的时候经常十分蛋疼。 商周时期是有酱油的,但此时的酱油是用鲜肉做酱的时候产生的副产品,产量低,质量还不过关,一个搞不好就臭了。 胥余改用大豆来酿造,风味更佳,材料也更易得,便于推广。 胥余写出酱油的酿造过程,便带着风曦虞姬等人开始制作。 风曦这女人悟性奇高,去年胥余曾无意中说过用小鱼小虾可以酿造一种鱼露,味道十分鲜美,和鲜肉做的酱类似。没想到等他在外面溜达了一圈回来,风曦居然把鱼露酿造成功了。 如今听说胥余打算用菽来制酱,更是十分的惊奇,之前用鱼虾来制酱也就罢了,毕竟鱼虾也是肉,如今竟然要用菽来制酱? 胥余笑着告诉她们,大豆是植物肉,若是烹饪方法得当,味道和肉没什么区别,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风曦不信,请他一试,这可把胥余难住了,这玩意儿他也就是听说过,并没有吃过,也没有去搜过相关的资料,所以他的记忆里是没有这方面的知识的。 思来想去,感觉烤面筋的味道和肉似乎有点相似,决定搞点面筋出来糊弄一下。 将面粉加水,搅匀上劲,形成面团,反复搓洗,把面团中的淀粉和其他杂质全部洗掉,剩下的即是面筋。 得到面筋后,胥余干脆做出了一堆辣条给大家当零食。毕竟后世的辣条之乡,就是他的家乡,做这玩意儿可以说驾轻就熟了。 看着阿狸风鸣他们抢着吃辣条的样子,胥余不禁感叹,果然女人和小孩对此类零食是没有任何抵抗力的。 制作面筋的时候,搞出来好多淀粉。胥余把这些淀粉搬到了化工厂,用来与硝酸反应,就可以得到硝化淀粉。消化淀粉是一种烈性炸药,曾经广泛应用于炮弹,手榴弹,地雷的制作。 就这样,胥余的本意只是搞点面筋当肉吃,结果却制作出了一批炸药。 真可谓吃饭杀人两不误了。 既然消化淀粉都已经搞出来了,制作手榴弹什么的,自然也就提上日程了。 这玩意儿制作起来并不难,里面塞满炸药,外面连上引线,点燃引线后赶紧扔出去完事。 爆炸后,靠弹壳炸裂的碎片伤人,如果里面填充钢珠,则威力更大。 那群骑兵最近天天闲得在家抠脚,手榴弹做出来之后,胥余就把他们全搞过来训练投弹。 骑兵们眼见天罚之火就握在自己的手中,一个个都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恐惧。 为了防止他们第一次投弹因为紧张出现意外,胥余专门修建了一个回形堑壕,让新手们站在堑壕上投掷。 南宫修则亲自站在一旁,一旦手滑,手榴弹掉到地上,南宫修马上抱着新手跳入堑壕躲避。以免被炸伤。 手榴弹从外形上分为两种派别。有柄手榴弹和无柄手榴弹。有柄手榴弹用的最多的是德国和中国,也就是木柄手榴弹,木头做的把子,好拿,投得远,还比较准。 无柄手榴弹的好处是小,好装好带。弹体有卵形和圆柱形。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爱用,一般叫做手雷。 为了向我军致敬,胥余的手榴弹都是有柄的。 在历史上,手榴弹是我军制胜的法宝。 我军长期装备很差,没有自己的正规兵工厂。枪炮和弹药不足,只能靠土办法造手榴弹。作为强火力,尤其是进攻敌军时,往往采用密集人手段的方式,把敌人炸懵,接着马上冲锋,和敌人拼刺刀。 《亮剑》中,李云龙歼灭山崎大队,使用土工作业接近敌营,一口气扔出三千枚手榴弹,然后全团上去拼刺刀,连炊事班都不落人后,就是这种战术的经典之作。 李云龙……不是,子胥余躺在家里,吃着花生米,喝着葡萄酒,拿着望远镜观察着远处山坡上的投弹演练,心里美滋滋的。 这家伙,就算是姜子牙亲来,也够让他喝一壶了吧? 他正美着,琴娴跑了过来。见他桌上摆着葡萄酒,就自顾自喝了一杯,又夹着花生米吃了起来。 胥余肉疼地道:“你这小姑娘喝什么酒嘛。” 琴娴甜甜地笑道:“大王,葡萄酒真的好好喝哦,配上花生米,真是绝了。” 胥余叹道:“就剩一小桶了,喝完就没有咯。” 琴娴笑道:“我们可以自己酿酒嘛,我已经育好种了哦。” 从雅利安人的营地带回来的葡萄种子、蚕豆种子。从秦岭带回来的板栗、红枣,柰子都培育出了种苗。 琴娴此来,就是为了请教胥余这些东西该怎么种。 除了蚕豆,其他都算是果树,胥余决定另外开辟一块地,搞个果园。 这个果园除了种植带回来的板栗、枣、柰、葡萄之外,还种上了东北土产的蓝莓、山楂、酸浆等。 至于蚕豆,这东西可以制作豆瓣酱,是后世川菜的灵魂所在。胥余已经等不及它慢慢生长了,他命令风曦用灵力先搞出了一批蚕豆,立刻开始了豆瓣酱的制作。 之前做的水煮鱼味道总是差点事,原因就是缺少了豆瓣酱,没有灵魂啊! …… 第二艘飞剪船终于下水了。 这艘飞剪船和上一艘大小一致,制作的主要目的是增加熟练度,之后再做第三艘,船体就要扩大一倍。 飞剪二号的首航目的地,胥余定在了美洲。 胥余的目光不仅仅局限于华夏这一隅之地,而是放眼全球。 虞国是他立足美洲的前站,必须要加强联系。 这艘船将会带上改良过的番茄、土豆、玉米等农作物,将它们送给虞王。 这些农作物的产量比之原来,已经提高了好几倍。 有了这些,虞国将实力大增,一统整个中美洲指日可待。 但是,这些改良过的农作物,是无法留种的。 从今往后,虞国人的粮袋子将掌握在胥余的手中。 种过这些高产的粮食之后,他们不可能再去种之前那些低产的粮食。所以,他们只能听命于胥余,成为胥余在美洲的代言人。 而且,胥余打算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之后,就开始生产化肥和农药。到时候,农作物的产量将进一步增高。 只要握住粮种、化肥和农药,他就可以掌控全世界的人类。 这一次远航,胥余并不打算亲自去,平安邑有太多的事情要他处理,他不可能一直远离中枢。 胥余选择了子攻作为船长。他是胥余的侄儿,大商的宗室。由他出任船长,可以显示出对虞王的尊重。 虞姬也随船回去,一个是想念父母;再一个,她要把海东青“夏风”带到虞国去。以后,“夏风”就将作为信使,往返两地,传递消息。 第六十五章 大炮诞生 大商平安三年,三月,延边邑。 胥余最近一直和鲁启混在一起,他们在弄一个新玩意儿,大炮! 如何更高效的使用炸药?那自然是制造枪炮了。 其实从最初搞出火药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制造枪炮了。 但胥余只是搞了一截巨木,挖空了塞上火药,做了一个所谓的“木霹雳”,然后用简易的投石车发射出去。 究其原因,一个是当时时间紧迫,来不及制造大炮。再一个就是枪炮的制造太过复杂,以当时的水平就算想造也造不出来。 等到后来造出了炸药,两次使用都是埋在山崖上搞偷袭。但敌人也不是傻子,一次两次能成功,那是出其不意。现在西周已经知道这玩意儿了,再想偷袭,可能性就太小了。 手榴弹虽然不错,但靠手投掷,终究局限性太大。 现在,经过一年多的潜心研究,鲁启的钢铁铸造水平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数月之前开启“灌钢法”,胥余也只是给出了理论指导,实际动手全都是由鲁启带着弟子摸索出来的。 现在灌钢技术已经成功启用,钢铁产量成倍提升,铸造的刀剑更加坚韧锋利。 由于产量增加,现在延边已经不再局限于打造兵器。 镰刀、斧头、锯子、犁头,铁耙这些农具都开始批量生产。 菜刀、剪刀、炒勺、铁锅、针这些家用工具也提上了日程。 鉴于此,胥余决定点亮火炮科技。 在缺乏各种工具的前提下,想要从头开始铸造一门火炮,是十分困难的事。 胥余思虑再三,决定使用“失蜡法”来铸造。 所谓“失蜡法”,是华夏先民发明的一种青铜器的铸造方法。 具体做法是先造蜡样,蜡样外再反复浇淋细泥以成范,经加热,溶化的蜡水从范下预留的小孔中流走,形成空范,然后再浇铸铜汁铸器,这样可造出结构非常复杂的铸件。 胥余前世曾在湖北省博物馆见过稀世珍宝“曾侯乙编钟”,当时曾带给他强烈的震撼。 来到这个时代,用“失蜡法”铸造青铜器已经是十分成熟的工艺,鲁启本人就是此道的行家。 胥余的设想是先用石蜡把整个模型弄好,膛线、底座都一次性搞定,然后灌入铜汁,一体成型。 这完全是个技术活,胥余根本插不上手,他画好图纸之后,就让鲁启自己发挥了。鲁启带着弟子认认真真搞了一个多月,才把模型搞出来。 等到浇灌铜汁,冷却之后,世界上第一门大炮,就诞生了。 胥余望着金黄锃亮的炮管,一股激动之情油然而生。 由于这门大炮一出生就拥有膛线,所以它使用的炮弹并非后世青铜炮常用的铁球炮弹。而是一种锥头圆柱形炮弹,这使得它的射程比传统的青铜炮要远得多。 而使用的火药也并非黑火药,而是一次到位,采用炸药。 由于硝化甘油极不稳定,两次使用都有阿狸全程护法。如果离开阿狸的话,稍不留神就是还没炸到敌人,先把自己人炸死。 胥余便在硝化甘油中加入了硅藻土,硅藻土是一种生物成因的硅质沉积岩,它主要由古代硅藻的遗骸所组成。 在硝化甘油中添加硅藻土是化学大神诺贝尔的发明,两者混合之后形成的固体炸药变得十分的稳定,不会再轻易爆炸。 弱点是威力小了不少,但用在这个时代,也无异于神器了。 不得不说,胥余当初跑路来到此地,真是个无比正确的决定。因为硅藻土这种矿物,后世中国最大的产区就在吉林。这让胥余根本无需担心原材料的问题。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激动人心的试射就开始了。 胥余带着大炮,找了一片平地,加上炮管之后,把仰角调到最大,事先经过训练的士兵按照程序放入炮弹,点燃引线,然后……捂上耳朵。 尽管捂上了耳朵,他们还是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火炮震动了一下,紧接着,极远处的草地上,响起了一声爆炸,泥土飞溅得老高。 士兵们全都震惊地张大了嘴巴。 躲在掩体里的胥余等到尘埃落定了,才对鲁启说道:“走,过去看看。” 几个人骑着马,跑到炮弹落点处看了一眼,只见炮弹的爆炸掀起了一个直径数米的大坑。 胥余让跟在身边的景田测算了一下射程,得到的答案是五点六公里。 这让胥余很是满意,他策马回到掩体,命令将炮管角度调平,继续试射。 每射一炮,射程就缩短一公里,射到第五炮的时候,只听轰隆一声,一阵剧烈的爆炸原地响起。 炮架被掀翻在地,试射的士兵猝不及防,被爆炸的冲击波掀得飞了出去。 胥余吓了一大跳,连忙过去救人,走近一看,原来发生了炸膛。 炮弹根本没有射出去,原地爆炸,炮管都被炸裂了。 处理好伤员后,胥余和鲁启坐在原地发呆。 看来,想用“失蜡法”取巧,完全是异想天开。如果这个办法真的可行,后世也不可能弃而不用。 究其原因,可能是这样直接浇灌的铜汁强度不够,需要增加厚度才行。 另外,石蜡毕竟是柔软之物,雕一个小物件还好,雕这么大一根炮管,肯定会发生变形。这种变形肉眼是很难看出来的。但是用这等变形之物铸造的炮管,自然也是变形的炮管,这样也就增加了炸膛的风险。 最终,胥余还是决定老老实实,改成传统的铸造法,先用非常干的楠木制成炮模,然后用铜汁浇筑成型,再用钢铁做成旋刀鋐膛。为了防止再发生炸膛事故,这次的炮管制作得特别厚。 又忙了二十来天,新的大炮总算制好了。第二次试射,连发了几十炮,炮管完好无损,总算是成功了。 但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这炮太特么重了。为了造这门炮,鲁启使用了三吨青铜,虽然制造过程中有耗损,但成品重量还是超过两吨。 这样的重炮,想要野战使用根本不可能,守城倒是凑合。胥余决定,将这门大炮运回平安邑去,安装在新建的城墙上。 最终,青铜大炮也就铸造了这一门,胥余决定不再继续,转而研发锻造的法子。 第六十六章 流行感冒 使用锻造的法子的话,材料又由青铜换成了钢铁,不过为了增加延展性,使用的是熟铁。 经过不断地锤击,可以去除其中的杂质,还能够使碳元素均匀分布,可保证铁器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与更长的使用寿命。 这样一来,炮管就可以造得更薄,况且铁的质量本身也是比铜要轻一些的。因为,就符合野战使用的要求了。 不过一次锻造的铁件大小有限,因此锻造炮管的话,只能一段一段地造,然后再拼接起来,接缝处用铁箍进行加固。 胥余前世曾在广东见过这种炮管,都是一截一截的。 但是这样锻造出来的铁炮,有严重的漏气问题,炸膛率也奇高,在试射过程中,不幸炸死了两个士兵,搞得再来试射的士兵都战战兢兢的,胥余只能作罢。 正当胥余和鲁启为这个问题烦恼不已的时候,出去抓马的队伍回来了。 南宫修牵着一匹黑马,兴高采烈道:“大王,这次我们按照你的指示,去到了那个叫松嫩平原的地方,那里果然盛产骏马。这一次,我们捕捉到了两千多匹骏马,这是马王,臣将它献给大王。” 胥余定睛瞧去,只见那马浑身纯黑,骨骼奇大,鬃毛几乎盖住马首,一看便知神骏非常,不由大喜过望,接过了缰绳,翻身上马。 溜达了一圈,只觉这马跑起来不仅十分快速,坐在上面还非常的平稳,果然是宝马,不禁心情大好。 南宫修见胥余喜欢,也觉与有荣焉,呵呵笑道:“大王,给这匹马取个名字吧。” 为什么又要老子取名字?烦死了! 胥余见这马黑黝黝地,毛光发亮,本想顺势叫它乌骓马。一想不对劲,已经有虞姬了,现在又来个乌骓马。按出生地算的话,自己前世还是个楚人。 这他妈不是楚霸王实锤了吗? 不吉利不吉利,他瞧了阿狸一眼,忽道:“阿狸,你给这匹马取个名儿好了。” 阿狸歪着脑袋想了想,道:“它这么黑,跟煤炭似的,就叫‘小煤球’好了。” 胥余一听,差点从马背上跌下来。人家好歹也是一匹神俊非常的东北马王,她居然给人取了这么一个毫无逼格的名字。 这就好比天下第一剑客不叫西门吹雪,而叫王二麻子,这算怎么回事? 不过话已经说出口,阿狸名字也取了,不认也得认了,他无奈地道:“那……行吧。就叫小煤球。” 说着摸摸黑马的脑袋,大声道:“马王啊马王,以后你就叫小煤球了,知道吗?” 说完之后,忽然感觉现场气氛尴尬得要爆炸,一转头,发现南宫修等人都在憋笑。 他更尴尬了,俯身拉着阿狸的手一带。阿狸顺势跃上马背,坐在了胥余的身前,胥余一抖缰绳,喊了声:“驾!” 小煤球撒开四蹄,撒丫子跑了。 旷野无人,胥余带着阿狸,骑着小煤球自在驰骋,在一条小河边停了下来。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在这样的氛围里,胥余忽然想到,要是来个马震什么的…… 不过他终究没有贼胆,只是搂着她,轻轻地亲了亲。怕她反抗,也只是浅尝辄止。 …… 第二天日上三竿,胥余还是没有起床。 鲁启等着和胥余商量铸造炮管的事,谁知等到吃中饭的还没见人,忍不住去胥余的住所拜访。 一进门就见到阿狸,她在一个小煤炉子前,轻轻地扇着扇子。 炉子上摆着一个陶罐,米粥的香味散发了出来。 鲁启问道:“阿狸姑娘,大王还没起床吗?” 阿狸道:“没有的。” 鲁启一脸懵逼,这咋还不起来呢? “那……大王起来了,你告诉他一声,让他去我那里一趟。” 阿狸点点头,鲁启便告辞了。 阿狸等粥煮好了,便盛了一碗,走进房间,只见胥余正躺在床上,额头上一阵密集的汗珠,表情很是辛苦。 阿狸关切地道:“欧巴,好些了么?” 胥余勉强笑道:“这是感冒,你不用担心。我发一身汗,就好了。” 阿狸端过米粥,一口一口地喂他喝着。 胥余喝完粥,感觉舒服了一些,他起了床,坐在桌子旁边,拿过一张纸,在纸上画了一株植物,交给阿狸,说道:“这种植物叫做菘蓝,你去帮我采一些回来,记住,要把它的根挖回来。” 阿狸奇道:“挖这做什么?” 胥余道:“它能够治我的病。” 阿狸听说能治病,连忙拿着纸,出门骑着小煤球,飞快地往城外跑去。 菘蓝的根就是著名的板蓝根,能治感冒,这种神奇的植物主要就分布在东北地区。 阿狸出去了半天,挖了一大堆板蓝根回来,胥余让她把洗干净了,加水煮汤,喂自己喝下。 这时大家也都知道胥余生病了,都来探望,但全都被阿狸拒之门外。 因为胥余担心感冒会传染给大家,所以让阿狸告知大家,所有人一概不见。 毕竟这年头医疗条件太差,就算是感冒,也是会死人的。 这年头还没有专门的医学书籍,神农尝百草不过是个传说,《黄帝内经》也不是黄帝所撰,而是成书于西汉,假托黄帝和素女的口吻罢了。 生了病,基本都是听天由命。 每年春天都是感冒多发季,胥余在前世早已习惯,因此并不害怕,这样每天发汗,喝板蓝根汤,熬了两天,总算挺过来了。 他一出门,众人都是大喜。这两天他躲在房里足不出户,可真是把大家急坏了。 胥余笑着让大家别担心,小小感冒而已,自己分分钟就治好了。 鲁启奇道:“大王,感冒是何病?” 胥余一愣,想了想道:“就是风寒之症。” 鲁启大惊,惊叫道:“大王,你竟然能治风寒之症?” 这下把胥余搞懵了,这……会治感冒很牛逼吗? 这时,有人忽然走了进来,朝众人躬身道:“大王,城主,城中好多人都病倒了。” 鲁启问道:“什么情况?” 那人道:“昨日先是有几个士卒病倒了。发烧,流鼻涕,应该是风寒之症。紧接着,今天城中多人病倒,症状都是一般。” 胥余惊得张大了嘴巴,这是……流感? 第六十七章 医疗体系 流感……其实也是一种瘟疫。 虽然在现代社会,它的威胁很小,大家也不太当回事。但是在殷商时期,一个搞不好,恐有灭城之虞。历史上,在古希腊时期的一场流感,就差点摧毁了整个雅典。 来到这个时空已经几年了,胥余深深地知道,这年代的医疗水平,就等于没有医疗水平。 这几年,他也有过建立医疗体系的念头,但要从无到有建立一个卫生系统,实在太过困难,他一直没有下定决心,时至今日,终于酿成大祸了。 胥余知道是流感的时候,一时也没有太过在意,毕竟在他的认知里面,春夏之交多发流感是个常识。 不过他也知道这个时代是没有治疗流感的方法的,中招了就只能硬挺,挺过去就算你赢了。就算到了三国时期,枭雄袁绍还是被感冒给弄死了。 胥余连忙画出菘蓝,忍冬的图样,命人去野外挖掘,带回来煮汤给病人喝。 同时还画出了人参的图样,命人一并挖掘。这东西关键时刻可以吊命,只要病人多活一刻,生的希望就会多一分。 由于天色已晚,打算第二天再出城挖掘。 没想到,只过了一晚,感染人数就上升到了数百人,其中一个四十来岁的老者没有挺过去,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死去了。 胥余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下令停工,除了负责做饭的,其他人全部回屋,没有命令,不允许出门。 到了下午,草药挖回来了不少,胥余命令马上煮汤,全城每人先喝三大碗。 但这药汤似乎作用不大,当天晚上,在此起彼伏的咳嗽声中,又死去了三个。 这下胥余发现问题了,明明最先感冒的是商民士兵,但是他们大多和自己一样,熬几天就过去了。 而死去的,重症的,却都是后感染的朝鲜人。 这是什么原因? 如果说士兵都康复了是因为他们身体比较强壮,但身体强壮的话为什么会先被感染? 而且这些朝鲜人天天干活,其实也挺强壮的,他们的病症为什么会如此严重? 感冒什么的,胥余见得多了,他前世感冒严重的时候,曾经咳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但感冒真要弄死人,怎么也得好几天吧? 这怎么一两个晚上就死翘翘了呢? 难道…… 朝鲜人没有抗体? 这个想法让胥余震惊了。 虽然很离谱,但……他几乎确定就是这样了。 他终于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感冒,很可能是松嫩平原的马带来的。 六千年前,人类驯化了马,但马也把感冒传给了人类。最初,可能死了一大批人,但感冒也从此和人类共存了。 然而朝鲜半岛这个地方比较封闭,当地的土人没有接触过马,也没有接触过半岛之外的人。 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得过感冒,也就不存在感冒抗体。 如今,胥余的战士们因为跑到松嫩平原去抓马,被传染了感冒。对他们来说,这不是什么大事,挺几天也就过去了,但对于延边的朝鲜人来说,却无异于灭顶之灾。 确认这个想法之后,胥余感到十分的恐惧。 当年英国人登陆澳洲,澳洲本土的毛利人因为没有感冒抗体,差点绝种。而在另外一片大陆美洲,西班牙人用天花灭亡了阿兹特克。 如今,如果自己处理不当的话,这座城里的朝鲜人恐怕要死绝,包括……阿狸。 她也是朝鲜人。 胥余立刻找来高粱酒,对阿狸居住的屋子进行消毒,然后将她隔离在家,不允许她再出来。 胥余用海东青传令平安邑,让景如松将全城的高粱酒、麻布、棉布全部运到延边。 同时挑选五百名身体健康的年轻人带过来,男女都要。 平安邑储存的各种肉类、粮食也要运过来一部分。 景如松接了信,不敢怠慢,立刻全力以赴,两天之内,所有人员和物资就已经全部到齐。 这两天,感冒又夺走了十几条生命。 胥余画出了口罩的样式,命人用棉布制作口罩。参加救援的五百名年轻人,每人都要戴上口罩。 还好,去年种的棉花虽然不多,但供几百个人的口罩还是绰绰有余的。 麻布则做成防护服,虽然也没什么防护能力,但总比没有好。 大家穿戴装备之后,就使用高粱酒对整座城市进行消杀。 板蓝根(菘蓝)和金银花(忍冬)煮的汤水,所有城民每顿饭前都要喝上一碗。这本来就是治疗感冒的良药,虽然说对于没有感冒抗体的朝鲜族人来说意义不是很大,但也能起到延缓病情的作用。 隔离,消杀,药物三管齐下,能做的只有这么多,接下来就只能靠病人们硬挺了。 对于重症病人,就给他灌人参汤。人参的作用被传得包治百病,神乎其神,其实都是扯淡。但可以吊命却是真的。感冒病人多活一刻,就多一分挺过去的希望。 东北的人参要到清朝才成为宝贝,现在不过就是一种杂草,遍地都是,一挖一大堆,还全是正儿八经的老山参。 到了感冒发生的第八天,终于出现拐点,感染人数不再上升,而此时已经感染了接近五千人,病死了四十多人。 到第十五天,随着最后一个病人康复,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终于结束了。 由于胥余强有力的措施,最终只死亡了七十六人。 全城百姓劫后余生,都来感谢胥余的再生之德。 毕竟,瘟疫有多恐怖,每个人都是心知肚明的,但是此次规模如此庞大的瘟疫,居然这么轻松就熬过去了,这可以说全是胥余的功劳。 胥余在延边邑的威望,也在这场疫情之后达到了顶峰,甚至比之平安邑还要更受拥戴。 胥余回到平安邑之后,重重表彰了参与抗疫的五百年轻人,并从其中挑选人才,开始着手建立医疗制度。胥余将其分为医护两个部分,选中了康家的儿子康达和自己的侄女子悦作为代表。 他将亲自传授康达小队医疗知识,传授子悦小队护理知识。 当然,这些知识他并不懂,不过他脑子里有相应的知识,只要把相应的书籍修改修改,写出来发给他们即可。 传授给康达小队的是修订版《赤脚医生手册》和《本草纲目》。《本草纲目》是本草学集大成之作,胥余要做的就是把它完整地复刻出来,好在他本人是学美术出身,书中涉及的各种图片,他也都能准确地画出来。 《赤脚医生手册》那就是神中神了,简单实用,通俗易学。这本奇书曾经在物资匮乏的年代,解决了几亿人的医疗问题。不过其中涉及的一些现代医疗知识被胥余暂时删除了。 等到平安邑的技术进一步升级的时候,胥余才会教给他们完整版。 传授给子悦的则是“提灯女神”南丁格尔的《护理手册》,当然,也根据需要做出了删减。 第六十八章 舔狗套路 胥余一边复制《本草纲目》,一边将其传授给康达。康达做梦都没想到世界上还有如此奇书。他每天废寝忘食,如饥似渴地这部巨著,只恨不能亲见书中描述的各种药材。 起初,他按照书中所载,在平安邑附近挖掘能够得到的药材,并按照书中所记对平安邑的一些病人进行治疗。 他发现只要按照书中的法子去做,是真的能够治病的。 但平安邑太小了,所产药材实在有限,书中记述的很多药材,在此地根本就找不到。 有一些人的病,明明只要按照书中的办法去做,是可以治疗的,但因为没有药材,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病人死去。 如此一来,他终于忍不住了。 他跑去向胥余辞行,说自己要走遍天下,将书中所载的药材全都收集起来。 胥余拍案赞道:“好志向!” 但却建议他暂时不要跑太远,因为自己的地盘现在还太小,可以先在东北收集药材。毕竟东北就已经够大了,而且是个大宝库,想要走遍,可能要花个三年五载。 再者说了,想要弄明白这些药理,还得和实践相结合,他找到了药材,还需要拿来给人们治病,才能发挥作用。 康达听从了胥余的建议,开始一边寻药,一边治病的人生。 胥余则在平安邑修建了药材库,将康达寻到的药材,分门别类地储存起来,这些药材的保存维护作,则交给护理小队的子悦负责。 另外,胥余还在乌苏里江右岸开辟了一块药田,康达带回来的药材,都要拿到此地来种植。毕竟野外采药太不靠谱,人工培育才是王道啊。 而且,由于风曦的存在,种植这些药材根本就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胥余就一阵头疼。风曦的能力实在是太好用了,可是,她是个间谍啊。 她早晚是要走的,她要是走了,自己可咋整? 要不然,将她囚禁起来?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胥余就赶紧打消了。她可是个巫女,巫族的人都是有法力的,自己这点实力,得罪巫族可不是什么好事。 况且她还是姜子牙派来的,真要将她囚禁起来,谁知道姜子牙会怎么对付自己。自己能几次在姜子牙手里逃到便宜,无非是使用了姜子牙没见过的技术,有些出其不意罢了。 而且,这老头非常地守规矩。碰上不守规矩的,比如雷震子那货,自己马上就没辙了。 思来想去,什么办法也没有,只能尽量对风曦好一点,也许自己哪天主角光环生效,把她给策反了也没准。 不过这心思也不能让风曦看出来,如果忽然化身舔狗,对她进行无微不至的关怀,那可能会适得其反。 于是,胥余加快了制作各种美食的进度,经常搞出一些现代美食,美其名曰让大家品尝。其实这是他前世泡妞的套路,他前世喜欢一个姑娘,又怕单约人家不出来,就经常搞些聚会,再假装顺便邀请那个姑娘。 然而这不过是一种烂得不能再烂的舔狗招数罢了,前世他并未成功,姑娘只是拿他当备胎。这辈子又来,还自以为高明,属实蠢得可以。 转眼到了五月,果园里种植的草莓成熟了,红艳艳的一片,煞是可爱。 女孩们一下就爱上了这种来自美洲的水果,纷纷跑来问胥余这个怎么吃。 草莓这玩意儿简直就是女生杀手,无论是颜值还是口味,女生对它都毫无抵抗力。 胥余立刻祭出了杀招,草莓蛋糕。 这是胥余第一次制作蛋糕,他找来风曦协助,做成的成品,风曦也自然是第一个品尝。 风曦看着眼前这个粉红色的蛋糕,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原来,食物可以做成这样好看的颜色? 她有点不舍得吃了,在胥余的鼓励下,终于用勺子尝试了一口,只觉嫩嫩滑滑,松松软软,唇齿留香。 她眯着眼睛,露出一副满足的表情,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发现胥余正微笑地盯着自己,不禁俏脸一红,害羞地道:“我拿去给大家吃。” 说完端着蛋糕就往外走。 胥余摇摇头,慢慢走出厨房,忽听阿狸惊呼道:“欧巴,这个蛋糕太好吃啦。” 胥余笑道:“这才哪到哪,还有更多好吃的。” 于是胥余又亮出了第二道杀招,草莓雪糕。 这个草莓雪糕,实际上就是后世开封菜的草莓圣代,需要阿狸的能力才能够制作完成。 用玻璃厂烧制出来的玻璃杯,装上半杯雪糕,再加入红艳艳的草莓果酱,不用吃,光是颜值就能够俘获这群少女的心了。 三千年前的东北,五月已经有些炎热。在这样的天气里,吃上一杯冰冰的,甜甜的草莓雪糕,实在可以称得上是人间乐事了。 这还不算完,胥余又上演了杀招三连,芝芝莓莓。 之前发现大家对可可的喜爱超过茶叶,胥余就产生了一种危机感。作为一个中国人,他认为三大饮料必须以茶为首,他不能接受可可,咖啡的风头盖过茶叶。 芝芝莓莓是后世奶茶中的顶流,虽然名字在胥余看来有够羞耻的,但毫无疑问是女生的最爱,一杯能卖三十几块钱,妥妥的抢钱。 这玩意儿以绿茶为底,加上草莓果肉,芝士奶盖。三者混合,清新的茶味解除了奶盖的油腻,果肉感又十足,喝得大家眉开眼笑。 胥余也十分满意,这下茶叶算是扳回一城了。 端午节要到了。 去年的端午节是吃饺子,这让胥余感到不太得意。作为一个现代人,端午节是必须要和粽子捆绑的。 因为平安邑的稻米还没有成熟,让风曦动用灵力又太过浪费,胥余干脆让南宫修跑了两趟江南,运了两船糯米回来。 他必须让他的臣民们,全都吃上粽子。 正当大家忙忙碌碌,准备着节日大餐的时候,平安邑东南的海面上,忽然出现了一支庞大的船队。 白帆遮天蔽日,竟有数万之众…… 第六十九章 环太平洋 胥余登上城墙,望着远方遮天蔽日的船帆,顿时紧张万分。 这啥情况?瞧这架势,恐怕有十万人吧,姜子牙终于忍不住来攻了吗? 可是,他为什么要从海上过来?跟老子玩抢滩登陆吗? 胥余马上下令紧闭城门,全城戒严。 等那些船近了一些,胥余才发现靠前的大船,白帆上画着一个奇怪的图案,有点像一个旋涡。 胥余觉得这图案有些眼熟,这不是旋涡鸣人的标志吗?啥情况,那撸托带着忍者大军杀过来了? 南宫修忍不住问道:“大王,这是什么标志。” 经过这几年的相处,在他的眼里,胥余是无所不知的。他已经养成了不懂就问的好习惯。 胥余摇摇头道:“不知道,难道是日本人杀过来了?” “日本人?”南宫修一头雾水。 胥余又摇摇头:“不可能啊,这个年代,日本诸岛男女老幼全加起来,怕是都凑不出这么多人。” 等到那些船越驶越近,终于能看得真切了。 那是一种连体帆船,也就是将两艘帆船连在一起,有点曹孟德的连环船那意思。 连体帆船,旋涡标志……胥余终于明白了,这是……波利尼西亚人。 波利尼西亚人是生活在太平洋诸岛的民族,他们北起夏威夷群岛,南至新西兰,东至复活节岛,占据着太平洋中部辽阔的海域。靠着观星、洋流和风,驾驶着双体帆船在辽阔的大洋上纵横往来。 确认敌人的身份后,胥余心里面有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他们不是在南太平洋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这……顶得住这支大军吗? 波利尼西亚人……在胥余的前世记忆中,那就是猛男标配。好莱坞电影里那个猛男巨石强森,就是波利尼西亚人。 尼玛,十万个巨石强森,这要怎么打? 庞大的船队越来越近,在离岸一公里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其中一艘双体船驶了出来,他一路驶向岸边的码头。 胥余心想,估计是来交涉的,便下令码头的士兵不得放箭。 等船靠岸,一个少女身手矫健地从船上跳了下来,虽然隔得很远,胥余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虞姬。 啥情况?她怎么跟波利尼西亚人混在一起了? 紧接着,船上又跳下来两个人,一个是中年男子,一个是妙龄少女。 虞姬和码头的士兵说了几句什么,其中一个守卫马上向城里跑来。他跑到城墙下方,大声喊道:“大王,虞姬领着攸候喜求见。” “攸候喜?”胥余愣了半晌,大声道:“开城门,我亲自迎接。” 四年前,攸候喜率领十万大军东征淮夷,周武王姬发看朝歌空虚,趁机发兵,一波偷家干掉了帝辛,取而代之。 攸候喜勤王的兵马未及赶回,眼见大势已去,便不知所踪。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没想到,四年之后,他们居然出现在了平安邑东南的海域。 这是……什么情况? 胥余带着城中贵族,大开城门,将攸候喜迎了进来。攸候喜一见胥余,便拜倒在地,口称有罪。 胥余仔细打量攸候喜,但见此人四十来岁,身材十分魁梧,深紫色的皮肤,眼睛有一圈微微的肿胀,胥余知道那是终日吹海风的缘故。 胥余忙将他扶起,挽着手走进城去。下令大摆宴席,为攸候喜接风洗尘。 胥余叫众人在城中大厅坐下,把城中的主要人物都向攸候喜介绍了一遍。攸候喜朝众人一一拱手,这才离座而出,拜倒在地,向胥余讲述了这几年的经历。 四年前,得知朝歌被困,攸候喜连忙星夜驰援,但没走多远,便得到消息,朝歌已破,帝辛自焚而死。 姜子牙挟着大胜之势,正朝着他扑来。 而此时,被他征讨的淮夷也得到了消息,趁机聚集了大军追击。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攸候喜无奈之下,只得率领大军,伐木为舟,退入大海。正好碰上季风,飘飘荡荡,一路往南。 他们将两条帆船连在一起,在帆船上搭建低矮的木屋,在屋中养鸡,养猪。 就这样,顺着洋流飘荡到一串连绵不断的岛屿。 他们在一座大岛上靠岸,本想就在那里生活下去,但是一场巨大的台风打乱了他们的计划,那一次,他们死了上千人。 攸候喜认为在岛上生活不安全,便带着船队继续航行,岂料越走越远,那些岛屿却越来越小,他们害怕再往前走的话,前方就只剩下无尽的大海了,便在那些小岛上停了下来。 那些小岛上,生活着一些土人,其中一些人便和当地的土人结合,在那里生活了下去。 住了一年多,他们无意中得知在这片岛屿的东南,有一片大陆,那里生活的人和自己长得很像。 攸候喜心中奇怪,难道再往东走,便又回到华夏了? 这个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他,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征召队伍,驾着帆船朝东远航。 一个多月后,他们成功抵达了那片大陆,才发现那里并非华夏。 那里的人,只是和华夏人十分相似罢了。 不过,这里毕竟是一片大陆,总好过生活在那片狭小的岛上。 于是,攸候喜的大军靠岸了,他要征服这片土地。 起初,他们进展得十分顺利,那些还在使用石器的民族,在他们的青铜武器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 但随着他们朝丛林深处挺进,他们很快就遇到了铁板。 一群和自己相貌十分相似,说话也十分相似的人,拿着锋利的铁器,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铁器,那是神明才能使用的,在这里,居然人手一把。 眼见敌人难以对付,攸候喜决定和对方谈判。 岂料,在对方的谈判队伍中,他居然见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子攻。 昔年他在朝歌的时候,曾有过数面之缘。 子攻,为什么会在这里? 双方相认之后,攸候喜才知道,原来大商还没有亡,箕子在东北从新建立了大商,并且数次击退了姜子牙的进攻。 并且,他还将只有神明才能使用的铁器带到了人间,现在的大商士兵,人手一把铁器。 “神明眷顾,天佑大商啊!” 攸候喜立刻决定,带着所有人跟着子攻前往平安邑! 他要……回家! 第七十章 风之精灵 为了迎接商民回家,平安邑举行了盛大的欢迎晚宴,全城欢聚,大庆三天。 但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粽子不够吃。 胥余最终放弃了制作粽子,而改成了饺子。他有些无奈,去年端午吃饺子,今年端午又吃饺子,以后这节日估计就得吃饺子了。 胥余从肃慎人那里运来了大量的梅花鹿。 广场中央,一头头焦香四溢,撒上了孜然,辣椒面的烤全鹿被抬到了回家的商人面前。香甜的玉米,美味的饺子都端了上来,欢迎归家的游子。 攸候喜的十万人马,有一部分死在了途中,一部分在波利尼西亚群岛娶妻生子留在了当地,一部分在攻略美洲的时候死去,如今来到平安邑的,还有六万之众。 当然,这六万人里,还有几千是商民的家眷,是他们沿途娶妻生子,带过来的。 他们的到来,解决了胥余正在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那就是随着胥余治下的人口越来越多,商民变成了一个少数民族。 主体民族是少数,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 为了维持统治,胥余必须要压制其他族裔上升的途径,以保持商族的权威,但这样的话,就限制了自己的发展潜力。 如果放开权利,给与其他民族和商族同等的待遇,胥余又会失去核心支持,照样十分危险。 现在这六万人一加入,再加上原本的人口,以及同为华夏族裔的周人,胥余的核心人口一下突破七万。 这几年,他一直蹲在平安邑这一亩三分田里搞建设,并没有大势扩张,也是因为核心人口不足的原因。 而现在,就算将周边的朝鲜人,肃慎人,绳文人全都纳入麾下,也完全不是问题了。 关于这六万人的安排,胥余打算将其中的一万人调入朝鲜,参与织城的建造。 两万人调入延边,延边现在百分之九十都是朝鲜人,虽然他们十分的拥护胥余,但这仍然十分危险,两万商民一进去,立刻就可以改变延边的人口结构。 商民会变成多数民族,由于他们是主体民族,地位比较超然,又可以吸引朝鲜族的少女嫁入,之后生的孩子,自然就是商族。假以时日,商族就会越发壮大。 派去织城的一万人口,也是这个打算。根据胥余的估算,整个朝鲜半岛的人口加起来,也就三万左右。因为他们已经搜罗了大半个岛,现在延边的朝鲜人也没有突破一万五千。 康侯这次带着骑兵去半岛南部劫掠人口,除了不要的老弱病残,估计也就能搞回来万把人。胥余派一万商民去建设织城,以万人统万人,完全没问题。 至于平安邑本土,胥余只打算留下五千人口,虽然这六万人也是商族,但他们毕竟是后来的,胥余必须防备着一些。万一他们搞个篡权夺位什么的,那就没得玩了。 所以平安邑本部留下的商族人口,不能超过原本的商族人口。而且攸候喜本人,以及一些重要官员,都要住在平安邑。 当然,表面上来说,是让他们住在好的地方,共享富贵。这几天,攸候喜等人享受着平安邑奢华的生活,也都十分满意。 剩下的两万五千人,胥余打算把他们派出去开荒。 想要经营东北,就不能局限于沿海一带,必须往内陆发展。距离此地不远的松嫩平原,就是胥余的下一个目标。 松嫩平原是东北平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沃野千里,资源丰富,放着不开发,简直是浪费。 现在凭空多出这么多人口,第四城的建设立刻便提上了日程。 平原上的城市,当然是以粮食为主。在胥余的计划中,新建的第四城,将成为自己未来的粮仓。 它将以两万五千商族为主体,吸收周边的肃慎人加入,未来的规模可以扩展到五万人左右。这座城,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长春。 没错,胥余规划的这座新城,地址就是后世的吉林省会长春市。 历史上,这座“北国春城”要到乾隆年间才会被开发出来,而胥余提前两千八百年,让它诞生了。 不过,在长春建城之前,胥余还要先干一件更重要的事情,那便是……东征扶桑。 扶桑诸岛现在还处于新石器时代,人口大概有十万左右。 这是重要的人力资源,胥余必须接收。 胥余已经见过他们了,虽然他们身材矮小,但也是人,也能干很多事情。 为了增加各城之间的联系,平安、长春、延边,织城彼此之间都要修建大道。 这修路的任务,胥余就打算交给绳文人了。 现在,船只都是现成的,鲁启打造了大量的铁质兵器,甚至还有火药武器。 几万大军,拿着各种神兵利器,去劫掠一群拿着石器的矮小岛民,这画面……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 胥余给子攻和虞姬说道:“差点被你们吓死了,你们带了这么多人回来,提前让海东青给我报个信啊。” 虞姬不好意思地道:“海东青留给父亲了。他正在和南方诸国交战,海东青留给他有大用。” 胥余点点头道:“那也行,船呢?你们怎么没把飞剪二号开回来?” 子攻不好意思地道:“王叔,这个……回来的时候开太快,不小心触礁了,沉了……” 胥余一阵肉疼,老子的船啊。 不过最紧要还是人回来就好,船没了可以再造,连忙安慰了他们一下。他见虞姬身后站着一个少女,忍不住问道:“这位是……” 也怪不得他会问,这少女的样子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棕色的皮肤,健美的身材,一看就是典型的波利尼西亚少女,但她却顶着一头雪白的长发。 波利尼西亚人不应该是黑发么?怎么会是白发?看她的样子也不像未老先衰啊? “这是我的朋友,她叫……” “你好,我叫杨飞飞,来自夏威夷。”那白发少女抢着回答道。 “杨……飞飞。你怎么会有我们商人的名字?” “这是虞姬给我取的,因为我是风与海的精灵。”她说着,身子忽然飘了起来。 第七十一章 家底展示 “你会飞?”胥余惊讶地道。 “只是能飘起来,如果要飞的话,得变形才行。”杨飞飞说着,“噗”地一声,变成了一只巨鹰,身长足有两米,翼展超过三米,双翅一扇,呼地卷起一股大风,吹得胥余差点站立不稳。 胥余震惊了,这大概就是新西兰的哈斯特巨鹰了吧?这玩意儿在他前世生活的时代已经灭绝了。所以具体长什么样子,谁也没见过。今天第一次见,果然威武雄壮! “虞姬姐姐,你说我跟你来平安邑,你就带我去吃柰子的,我们走吧。” 虞姬冲胥余一笑,一个翻身,矫健地跃上了鹰背,巨鹰载着她冲天而起,朝果园飞去。 胥余瞧得目瞪口呆,这么大一只老鹰,居然被虞姬用一个苹果给拐来了? 这他妈……真的是……干得漂亮啊! …… 攸候喜看着平安邑的一切,仿佛在做梦一般。 这里的城墙,比朝歌还要高耸、坚固,据说只用一年就修建完毕了,箕子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如果朝歌拥有这样的城墙,帝辛又何至于自焚而死,自己也不会在大海中漂泊四年。 四年啊,天知道这四年他是怎么过来的。 当他最终在一个叫做夏威夷的小岛上停驻的时候,他曾经心如死灰。 直到有一天,他碰见一个会飞的神奇少女,那个少女告诉他在岛屿的东南有一大片陆地,住着和自己一样的人。 他以为那里就是故乡,他开始动员所有能够动员的人,再一次杨帆远航。 天可怜见,虽然那里不是故乡,却让他遇见了故乡的人。 现在,他终于回家了。虽然离朝歌还有千里之遥,但他知道,他脚下的这片土地,是神州大地。 攸候喜住在胥余给他安排的房子里。 这房子是用砖石砌成,坚固无比。墙壁都刷得雪白,显得特别干净。地上铺着木质的地板,擦得锃亮,进屋必须脱鞋才行。 最神奇的是窗户,以前商民的窗户,不过是一块木板,白天的时候用木棍撑开,阳光才能照进来。但是这里的窗户,居然镶嵌着两块晶莹剔透的水晶,不用开窗,阳光也能透进来。 箕子到底从哪里弄到这么大块的水晶?而且,又是怎么把它们磨得这么平整?攸候喜的目光透过水晶窗户,向外望去。发现不远处的房子,全都安装着这种水晶窗户。 攸候喜回想起来,昨晚他们喝酒用的杯子,也全都是水晶做的。 怎么可能有这么多水晶?难道他挖到了一个巨大的水晶矿? 水晶也就算了,那些无所不在的铁器是怎么回事? 铁器,那不是神赐之物吗? 这里的士兵人人都拿着铁制兵器也就罢了,人们甚至耕田、砍树、切菜、缝衣全都使用铁器。 还有这里的食物,为什么那么好吃?以前在朝歌吃的东西和这里比起来,简直就是猪食。而且这些美味佳肴还不是仅供贵族,平民百姓,甚至奴隶都能吃得到。 奴隶,这玩意儿在朝歌的时候,不让他们饿死就行了。在这里,箕子居然给他们吃肉…… 这两天的所见所闻,给攸候喜的感受就是两个字,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他正在震惊之中,天空中一头巨鹰忽然飞掠而下,“噗”一声化作人形,杨飞飞冲他笑道:“大叔,你的家乡真是个好地方啊。虞姬姐姐带我吃了奶油蛋糕,还喝了珍珠奶茶,真是太美味了。” 奶油蛋糕,珍珠奶茶?那是什么?这两样东西攸候喜闻所未闻,听得一头雾水。 正在此时,只见胥余带着虞姬、阿狸。身后跟着景如松、南宫修等一些贵族,从远处走来,他大声问道:“攸候在家吗?” 攸候喜连忙开门迎接,施礼道:“大王,攸喜在此。” 胥余笑道:“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今天来带你参观参观,了解一下咱们大商的家底。” 胥余又召集了攸候喜军中几个领头的人物,首先带领他们来到校场,展示了一波马上骑射的功夫。然后又亮出雪亮的斩马刀,演示了一波飞骑砍草人的神功。 攸候喜等人的表情一个个都变成了UC标题,除了震惊,还是他妈的震惊! 不过,震惊算个屁,接下来,就是震撼了。 一轮火药箭狂射,伴随着尖利的啸音,远处的一间木屋顿时熊熊燃烧,轰然倒下。 一个士兵提着一个带木柄的圆筒,朝着远处的另外一间木屋扔去,随即卧倒在地。那物顺着木屋的窗户飞了进去,就听见轰隆一声,木屋被炸得四分五裂。 攸候喜等人顿时被这爆炸吓得瑟瑟发抖,过了好半天,攸候喜才结结巴巴地道:“大王,你……居然能……请动天罚。” 胥余淡淡笑道:“天罚么,还差得远。” 说着带领众人登上了城头,走到城墙上唯一的那尊青铜大炮前。 这大炮足有三千斤重,当初费了老鼻子劲才把它吊装到城墙上来。由于操作费劲,而且就一门,胥余也没打算用它御敌。 而是把它安装在了朝海的那面城墙,平时给士兵们练习操炮用。 炮弹就直接打在大海里,省去了清理的麻烦,也不会误伤到人。 别说,一来二去,还炸了不少鱼。 此时,炮台前已经站好了一个炮兵小队,他们一见胥余等人,立刻两脚并拢,“啪”地一声,整齐划一地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报告长官,第一炮兵小队准备完毕,请指示!” 胥余和南宫修回敬了一个军礼,南宫修道:“开始吧。” 几个人立刻熟练地操纵着大炮,只见一颗炮弹塞进了炮膛,点燃引线,轰隆一声,炮管震动了一下。 紧接着,远处的海面上,飞溅起巨大的浪花。 …… 从城墙上下来的时候,攸候喜等人走路都有点发飘,他们又是震撼,又是害怕,又是兴奋…… 拥有这样的武力,重返朝歌,那是指日可待的了。 然而,参观才刚刚开始,更多的震惊,还在等着他们…… 第七十二章 东征扶桑 紧接着,胥余又带领大家参观了玻璃厂。 攸候喜这才知道,原来那些巨大的水晶,竟然都是人工制作出来的,而制作它们的材料,竟然是毫不起眼的砂子。 乌苏里江两岸,分布着大片大片的农田,麦子已经开始抽穗。攸候喜发现这些穗子又密又多,心想这要是成熟了,得结出多少果实啊。 其他的作物也都在茁壮地生长着,胥余告诉他们,这些农作物的产量比从前起码要高出一倍,现在每年产出的粮食,除了自己吃和拿来酿酒。还要作为动物饲料,喂猪、喂牛、喂马、喂鸡…… 为此,还开辟了专门的养殖场来养殖这些动物。如今,养殖场已经逐见成效,最迟到明年,平安邑居民的餐桌上每顿都会有肉。 参观完这些,已经是中午,胥余带着大家去用餐。 午餐十分丰盛。 考虑到攸候喜等人已经吃了四年的鱼了,所以任何海产都没有。 用番茄炖煮的大块牛肉,让人胃口大开。 入口即化的红烧肉夹着馒头吃下去,让人感到无比的满足。 从江南带回来的小白菜青翠欲滴,淋上用蒜蓉、蚝油、生抽调和的酱汁,不仅美味,还十分解腻。 攸候喜等人吃得不亦乐乎,满头大汗。 吃完饭送上水果,是冰镇的草莓。红艳艳,冰凉凉,一口一个,满头大汗顿时消失不见。 午饭吃完,攸候喜喝着茶,不禁感叹,自己活了四十年,感觉全都白活了。 直到来了平安邑,才让他明白,这……才是人生啊! 第二天,胥余又带着大家参观了延边,见识了炼钢的全过程。攸候喜见这座城居然都是异族人,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炼铁如此紧要之事,商族人口不到一千,剩下一万多人都是异族。虽然说核心工艺还是掌握在商族手里,但万一他们起了异心…… 胥余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刻提出将攸候喜带回的军队分出两万人入驻延边,让商族成为多数。 攸候喜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并向胥余表达了自己的忠心。 胥余本来就是王族血脉,他真心拥护胥余为王,以胥余马首是瞻。 他带来的士卒,全都是大商的子民,也就是胥余的子民,胥余自然可以随意调配。 这两天,他已经见识到了箕子的实力。自己带着这么多人在海上漂泊数年,一事无成。而箕子在却在此地建造起了庞大的势力。 想要重返朝歌,他没这个能力,箕子有。而起箕子不仅可以带他重返朝歌,还可以给他神仙一般的生活,让他享受人生。如果没有箕子,他要如何住得上那种窗明几净的房子?吃得上那些美味绝伦的食物? 于是,胥余向他和盘托出了自己的计划。 包括派遣一万人参与织城的建设,派遣两万五千人去营建长春城, 以及,东征扶桑诸岛,劫掠绳文人修建各城之间的连接道路。 攸候喜见箕子有此雄心,立即表示愿为马前卒,随箕子东征。 …… 平安三年,七月。 经过两个月的充分准备,胥余在平安邑举行誓师大会,率领三万大军,正式东征扶桑诸岛。 此时的绳文人男女老幼加起来也不过十万之众,还分布在多个岛屿,以部落的形式聚集,互不统属。没有城邦,更没有国家。 他们连青铜器都没有,还在使用石器,出动三万大军,实在有点小题大做。 但是,胥余考虑到一个个的岛屿实在不少,上了岛还要到处抓人,抓了人又要装船,运输,安置,实在是麻烦,所以还是多多益善的好。 不仅仅是出动三万大军,平安邑也在做着准备工作,兴建大量木屋,供岛民们居住。经过这几年,胥余也搞明白了,最初对台风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平安邑这个地方虽然有台风登陆,但是风力并不大,都是台风尾,也就六七级的样子,就算不修建砖房,也完全扛得住。 胥余将三万人马分成三队,每队一万人。 第一队由南宫修率领,搜罗整个库页岛; 第二队由自己率领,搜罗整个北海道岛; 第三队由攸候喜率领,搜罗整个本州岛; 由于本州岛面积较大,花的时间要长一些。南宫修和胥余清理完库页岛和北海道之后,就继续南下,分别搜罗九州岛和四国岛。 胥余本来想选本州岛,但是南宫修和攸候喜考虑到他的安全,非要让他选北海道岛。因为这个岛比较小,搜罗起来比较轻松。而且夹在两个大岛中间,万一有什么事,他们都可以随时支援。 每支大军之间,都有海东青往来,随时传递消息,报告进度。 而且,平安邑的四大神女,除了风曦要留在城中搞建设之外。阿狸、虞姬、杨飞飞都随着胥余出征。 阿狸是寒冰女巫,虞姬是神射手,杨飞飞是风之精灵,三英战吕……不是,有了她们三个的保护,胥余的安危可以说是万无一失了。 搜罗非常的顺利,胥余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把整个北海道搜罗一空,那些住在山林、平原、海边的绳文人,全都被他一网打尽,一船一船地送到了大陆。 绳文人搞笑的骨头、石头武器,在胥余的强弩硬弓,雪亮钢刀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一个月下来,胥余劫掠了一万多人口,自己只伤了五十多人,死亡的一个都没有。而且这受伤的五十多人,有一半还是非战斗受伤,是自己不小心摔下山坡啊被蛇咬啊什么的。 此时,南宫修在库页岛的搜罗也接近了尾声,他搜罗了两万多绳文人,已经全部送往平安邑。 这样一来,两个大岛搜罗了将近四万人。胥余很是满意,飞鹰传书给景如松,让他给这些人安排活计。 女性被留在平安邑,从事纺织工作。织城只进行原材料的生产加工,最终的成衣要送到平安邑来完成。 男的则开始建设平延公路,这将是一条水泥路。为了制造水泥,胥余需要大量的火山灰。扶桑诸岛火山频发,火山灰要多少有多少。 所以,在本州岛搜罗到的绳文人,将不会送回大陆,而是留在原地挖矿。挖到的火山灰,则装上船,一船一船地运往平安邑。 南宫修和胥余完成扫尾工作后,集合队伍,继续往南进发,这时却收到了攸候喜的急报。 他们在富士山下遇见了一个神明,那个神明……居然公开杀人。 第七十三章 须佐能乎 胥余和南宫修率兵赶到的时候,攸候喜已经率人退至神奈川附近的海湾。 临行之前,胥余交给了他一张地图,让他搜罗到人口之后,将其中的一半运到关东平原。这地方现在还是一片荒地,没什么人住。不过胥余并不是要开发这里,他只是来挖资源的。 他命令攸候喜在这里建立一个据点,在富士山周边挖掘火山灰,运往大陆。 起初,攸候喜进展得十分顺利,他很快找到了富士山,建立了据点,开始驱使绳文人进行挖矿工作。 但是不知怎么忽然冒出一个男子,他孤身一人,对攸候喜的军队进行驱逐。攸候喜以为遇到了疯子,没有搭理他,命人继续挖。 那男子忽然发起疯来,大喊道:“八格牙路!” 他掏出一把寒光耀眼的宝剑,跳进挖矿的人群中,一顿乱砍,瞬间砍死数十人。 攸候喜大怒,纵马上前,挥舞着雪亮的斩马刀,朝着那人头上砍去,那人挥剑一削,攸候喜的斩马刀顿时断成两截。 攸候喜望着手里的断刀,一脸的不可思议:“怎么可能,这可是上好的钢刀。” 就在他愣神的工夫,那男子随手一挥,攸候喜连人带马摔出数丈,还好他落地的时候,摔在了马肚子上,不然指定就一命呜呼了。 那匹马已经摔得骨骼俱裂,鲜血溅了攸候喜一身。 那男子狞笑着,提着宝剑,缓步朝攸候喜走去。 攸候喜抹了抹脸上的鲜血,大喊道:“放箭!放箭!” 刹那间,上百支箭矢纷至沓来,朝着那男子激射而至。 那男子手中的宝剑化作一道光幕,只听叮叮当当响声不绝于耳,放箭的弓箭手们齐齐发出惨叫,被自己发出的箭射死了一大片。 他居然用剑光将箭矢悉数反弹回去,每一个射箭之人,都被自己射出的箭矢杀死。 到了这个地步,攸候喜哪里还不明白,这男子并非凡人,应该是这座岛上的神。 他不敢与神斗,连忙命人撤退,岂料那名男子身形如飞,跳到人群之中,往来穿插。 一时之间,血雨横飞,商人士兵如同稻草人般纷纷肢解,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他杀得兴起,发出疯狂长笑,那血腥的场面叫人目不忍睹;惨叫之声与长笑之声夹杂在一起,令人耳不忍闻。 忽然间,一个士卒冲上去将那男子死死抱住,怒吼道:“都散开!” 紧接着,“轰隆”一声巨响,被炸得四分五裂。 原来他拉响了挂在身上的手榴弹,决意和那男子同归于尽。 勇士身上携带的四个手榴弹一起爆炸,那男子杀着郑爽,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一手,毫无防备之下,被炸得飞出数十米。 但他竟然没死,硝烟散尽,他缓缓坐了起来。 攸候喜目眦欲裂,大吼道:“再给我炸,炸死他!” 商军回过神来,纷纷拉响了手榴弹,朝那男子扔出。 刹那间,数百枚手榴弹从天而降,在那男子周身次第爆开,轰隆之声,不绝于耳。 硝烟弥漫,也不知结果如何。 攸候喜不管他死不死,召集大军,就好像在做投弹演习一样,排着队,手榴弹一组一组地往那男子的身上扔去。 足足炸了十分钟,士兵们的耳朵都要震聋了,手榴弹已经消耗了三分之二,攸候喜这才作罢。 “八格……牙路!”一个沉重的怒吼声从硝烟深处传来。 “艹,这都不死。逃!” 攸候喜不甘心地骂了一句,但也无能为力。当机立断,下令跑路。 他艰难地爬起来,早有人牵过一匹战马,将他扶上了马背。 他们这一万人,大多数都在岛上各处搜罗人口,在富士山下的不过两千人,大家向东逃了两天,在海东青的帮助下,终于和胥余的大军会合。 “大王,快逃吧,那个神根本就杀不死。” 攸候喜简叙了一下经过,听得胥余心惊肉跳,心想你是真滴猛,居然敢弑神。 他看了一眼逃回来的商军们,这全都是猛士啊! “他追过来了吗?” “他开始应该是没防备,被我们炸伤了。但后来又追上来了一次,第二次我们用光了手榴弹,也只是延缓了他的行动,再也伤不得他了。” “为什么?” 攸候喜正要回答,忽然叫道:“他来了。” 胥余定睛望去,只见一个浑身冒着蓝光的巨人从远处缓缓地走了过来,不禁失声道:“须佐能乎!” 他顿时明白为什么攸候喜第二次伤不到他了,因为他打开了这个蓝色的护盾。 攸候喜一怔,道:“大王认识他?” 胥余沉重地点点头道:“嗯,他叫须佐能乎,是日本的鼻屎神。” “鼻……鼻屎……神?” “嗯,传说他是伊邪那岐洗鼻子的时候,生出来的神。自然就是鼻屎神了。” 攸候喜想到自己居然用了几千枚手榴弹炸一坨鼻屎,不由感到十分恶心。 “这神是个疯子,他发起疯来,恐怕我们都得死。事已至此,迎敌吧。” 胥余当机立断,下定了决心。既然手榴弹能伤他,那就有杀死他的可能。逃是逃不掉的,只能拼了。 “步兵把携带的手榴弹全都交给骑兵,跟我上船。骑兵给我绕着他投弹。” 此时大军聚集,足有两千骑兵,大家得了胥余的命令,带着手榴弹朝须佐能乎奔袭而去,在接近他差不多一里远的地方,向左右分成两队。 一边策马奔腾,一边扔出了手榴弹。 “轰隆隆!” 剧烈的爆炸声不绝于耳,骑兵来回两轮,扔出了四千多枚手榴弹。 胥余也不知须佐能乎死了没死,但他比攸候喜还要狠,他只知道药不能停,仍然下令继续投弹。 他现在的手榴弹加起来,有一万枚左右,不扔光他是不会罢休的。 骑兵们仍然奔腾着,往爆炸的中心添砖加瓦。 忽然间,那硝烟深处,射出来一道蓝色的光芒,那光芒一扫而过,正在向前奔驰的十多名骑兵,顿时身首异处。 “卧槽,四十米长的大刀!” 第七十四章 弑神之战 第七十四章首次弑神 那道蓝色的剑芒横扫而出,又有十几名骑兵身首异处。 胥余从身后侍卫的手中拿过来一个铁皮喇叭,大声喊道:“散开,都散开。” 骑兵们也被那道蓝色的剑芒吓怕了,纷纷逃开。 但这样一来,距离太远,手榴弹便扔不到了。 攸候喜骇然道:“那是什么?” 胥余沉声道:“那是神器,十拳剑。” 须佐能乎从硝烟中缓缓走出,朝着胥余的方向缓缓走来。他已经锁定了胥余的方位,因为胥余坐的飞剪船太过显眼了。 眼见须佐能乎朝着胥余的坐船走去,一名骑兵怒吼道:“保护大王!” 说着悍不畏死地朝着须佐能乎冲去,扔出了手榴弹。 紧接着,剑芒一闪,便被砍做了两截。 在场诸军,悚然动容。又有几名骑兵喊着“保护大王。”朝着须佐能乎冲了过去。 这些悍不畏死的骑兵,都是当初跟着胥余东渡来到平安邑的。 这几年一路走来,他们眼看着平安邑一步步繁荣昌盛,他们在这里娶妻生子,每次回家,都能看到妻儿欢笑的脸庞。 这一切,都是大王赐予的。 现在,为了保护大王,保护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是该付出的时候了。 胥余目眦欲裂,拿着铁皮喇叭声嘶力竭地大喊:“散开,都散开,我有办法对付他,都散开。” 骑兵听他说有办法,便不再送死,顿时纷纷退开。 只见胥余拿着铁皮喇叭大喊道:“所有船只,马上向北启航。所有骑兵,马上向北逃命,我会安排船只在岛屿的尽头接你们上船。大家记住,不要回头,不要回头,不要回头!” 众人听大王信誓旦旦说有办法,还都振奋了一下,毕竟这几年跟着胥余一路走来,他的各种骚操作层出不穷,都对他充满了信心。 现在听他的办法竟然是跑路,都不由得大跌眼镜。 不过大家对胥余的命令都是从不打折扣的,纷纷开足马力,撒丫子便跑。 胥余是真的没有办法了。 这须佐能乎根本就不是凡人之力能对付的。 他不能再让那些跟着他出生入死的骑兵们白白送命了。 只能逃,反正这须佐能乎受了伤,现在的动作看起来很缓慢的样子。 实在不行就放弃这次东征,只要能活命,什么都好说。 岂料,须佐能乎的动作忽然快了起来,之前还是缓缓地如同步行,现在却变得快逾奔马。 看来,他是见到胥余跑路,不得不加速了。 不过,他跑得越快,身上的蓝光便越是微弱。 看来,他受伤之后,并不能兼顾防御和速度。 撑着防护盾的话,速度就会变慢。提升速度的话,防护盾便会变得弱小。 飞剪船已经驶离了海岸,扯足风帆朝着大海深处疾行。 须佐能乎跑到岸边,一个踏步,跃上海面,如履平地,朝着飞剪船急追。 胥余这才想起来,须佐能乎是日本神话中的海神。 “这他妈……跟一个海神斗,我却往海上跑……” 胥余被自己的操作蠢哭了,但事已至此,只能跑一步算一步了。 忽听虞姬道:“飞飞,我们上!” 杨飞飞应声道:“好嘞!” 顿时变成一只巨鹰,虞姬跃上鹰背,一人一鹰冲天而起,朝着须佐能乎飞去。 须佐能乎见状,十拳剑应手挥出,一道蓝色剑芒,划破苍穹,朝着巨鹰袭去。 杨飞飞急忙在空中一个拉升,振翅高飞,离开须佐能乎数百米之远。 十拳剑变长也只有几十米米的距离,够不着了。 虞姬站在巨鹰背上,弯弓搭箭,“嗖”地一箭射出。 须佐能乎伸出左手,一把将那根箭矢抓在手里。 “轰隆!” 一声巨响,箭矢在须佐能乎的手中炸开,顿时鲜血淋漓。 原来这不是普通的箭矢,而是胥余专门为虞姬制作的爆破箭,箭头上绑着小型炸弹。 须佐能乎在大海上狂奔之时,覆盖身体的蓝色能量汇聚在脚底,伤口,以及一些要害部位,手上根本没有,顿时便被炸伤。 “八嘎……呀路!”须佐能乎狂怒着,蓝色的海水开始从脚底凝聚,身躯越变越大,转瞬之间,就变成了一个身高数十米的蓝色巨人。 蓝色的海水汇聚到十拳剑上,化作一把百米长剑,朝着杨飞飞和虞姬斩杀过去。 不过,身躯这么大,动作也就越缓慢,杨飞飞在空中灵活地躲闪着,虞姬发箭不停,在须佐能乎巨大的身躯上炸出一朵又一朵巨大的浪花。 不过这些爆炸的能量都被海水散去,根本无法对须佐能乎造成伤害。 阿狸一咬牙,从飞剪船上跳了下去。 胥余还没来得及阻拦,阿狸已经落在大海之上,她的落脚之处,海水瞬间化作一片冰面,将她娇小的身躯载住。 阿狸在海面上狂奔着,纵身跃上须佐能乎的脚面,所到之处,海水立刻化冰。 阿狸从脚面跃上膝盖,顺着大腿一路狂奔。 须佐能乎伸出左手想抓她,但身躯实在太过庞大,阿狸的动作又十分灵巧,总是抓之不着。 眨眼间,阿狸已经跃上了须佐能乎的右臂,她飞快地奔跑着,全身灵力凝聚,奋力推出,大喊道:“就是现在!” 须佐能乎的百米长剑瞬间凝结成冰,虞姬将背后剩余的十支箭矢全部搭在弓弦之上,奋力射出。 猛烈地爆炸声在冰剑之上次第响起,百米长剑瞬间粉碎,连同长剑一起碎裂的,还有须佐能乎握剑的手指。 阿狸瞬间消耗太多灵力,身子一软,如同纸鸢一般,从须佐能乎的手臂上落了下去。 须佐能乎在剧痛之中,仍然伸手,朝阿狸一捞。 便在此时,一阵狂风吹过,将阿狸的身子吹得偏离了一些,使得须佐能乎捞了个空。 那狂风正是杨飞飞用翅膀扫出的,紧接着,巨鹰横掠而过,虞姬接住阿狸,飞快逃走。 “开炮,给老子开炮!” 胥余见杨飞飞和虞姬救下阿狸,远远逃出,立刻下令开炮。 经过胥余和鲁启的不断努力,终于还是锻造出了比较合格的钢铁炮管。由于锻造的炮管重量较轻,就被安装在了飞剪船上。 此时,须佐能乎因为蓄足了海水,身体很多地方都被阿狸冻住。尤其是双脚,已经化作寒冰,与大海连成一片,动弹不得。 须佐能乎猛一提腿,正要挣脱,忽听一声巨响。 一颗蕴含着胥余怒火的炮弹,从黑黝黝的炮管之中激射而出…… 第七十五章 神界秘闻 “轰隆!” 飞剪船猛烈地颤抖了一下,一颗炮弹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击中须佐能乎的左脚膝盖。 那膝盖正是阿狸奔跑时的落脚点,上面灌注的海水早已凝结成冰。 被炮弹一击之下,立时粉碎,无数冰屑倒冲而回。 好在船上的士兵们见机得快,举着一排钢铁大盾顶在前面,否则的话,个个都得被冰屑击死击伤。 这样近距离的一炮,将须佐能乎打得直接跪倒下去,巨大的身体掀起滔天的海浪,飞剪船如同在浪尖上飞翔,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胥余不管不顾,怒吼道:“再来!一发装填,放!” “轰!”又是一炮。 这一炮,在浪尖上放出,反震力加上海浪之力,使得船尾高高翘起,哗啦一下,整条船都倾覆在大海之中。 而炮弹也击中了须佐能乎的下巴,将他打得整个人往后仰倒。 倾覆之舟飘荡在巨浪之中,如同一片枯叶,船上的人生死未卜。 “欧巴!”阿狸尖叫一声,巨鹰朝着大海猛冲下去。 阿狸和虞姬人还在半空,就朝着飞剪船跳了下去。 阿狸只是瞬间消耗灵力太多,脱力了,现在休息了几分钟,稍微缓过来了一点。她运起残存的灵力,浪尖瞬间冻结。 两个女孩子顺着浪尖滑了下去,登上倾覆的飞剪船,开始寻找胥余的身影。 飞剪船上原本载有三十多人,这时纷纷从海浪中冒出头来。 阿狸一时分不清谁是谁,大叫道:“欧巴,你在哪?” 虞姬眼力极强,她已经看到冒出的人头全都不是胥余,忍不住一个猛子,往水中扎去。 忽然,一条海豚从深海中跃起,载着胥余出了水面。阿狸见状,飞身而起,在海面上奔腾跳跃,脚下的海水瞬间凝结成冰。 她跃到胥余身边,呼一下投入到他的怀里。 虞姬见状,从水中跳上船舷,松了口气。 胥余搂着阿狸道:“别怕,别怕,我还活着。” 他轻轻拍着阿狸的肩膀,朝那条海豚说道:“飞飞,谢谢你。” 海豚呼啦一声,变‍成‍‍人‌形,跳上冰面,呵呵笑道:“小意思。” 胥余朝着在水中挣扎的人群喊道:“大家快游到冰面上来。” 阿狸施展灵力,把冰面又变得大了一些,人们纷纷划着水,爬上了冰面。 胥余见众人无事,松了口气。 海浪渐渐平息了下来,倾覆的飞剪船在海面上载沉载浮,胥余望着远处的须佐能乎,不是很确定地道:“他死了没有?” 虞姬摇摇头道:“不知道。” 胥余一屁股坐在冰面上,皱眉道:“不是说神不会杀人吗,这厮一上来就狂杀人,这是什么操作?” 攸侯喜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他想了想道:“其实,神并不是不杀人,只是不轻易杀人。” “怎么说?” “我曾听大商的大祭司说过,神的力量来自人的信仰。信仰越足,神力越强。所以神不轻易杀人,因为杀人等于削弱自己的力量。 而且,神界好像有个分配原则,如果一个神杀了人,那分配给他的神力就会变少。如果大规模杀人,超过了自己的分配值,那所有神的神力都相应会变少。此时,杀人的神就会受到神界的惩罚。 所以神一向都是与人为善,不但不杀人,还护佑一方水土,令地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胥余恍然大悟,啊,原来是这样吗?所以认其实是神种的麦子养的猪?所不同的是,神们并不需要人的肉体,他们只需要精神能量? 这个倒是挺不错的,比老子前世的时候资本家们割韭菜什么的强多了。 人只要信仰神,神就让人过得爽,这简直就是双赢啊。 “可是,既然如此,人世间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纷争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攸侯喜摇了摇头。 “我知道。”虞姬忽然道,“因为人就只有这么多,如果让信仰其他神的人,信仰了自己,自己的力量就会变强。” “有道理,可是你怎么知道的?”胥余问道。 “一千年前我们就是从华夏迁徙到玛雅的,我们信仰的是女娲娘娘。然后玛雅的羽蛇神便一直‌‎‌诱​‌惑‎​­我们改变信仰。后来,很多族人都被迫改信了玛雅的神,只有我们虞族坚持了下来。 而且,我们能够坚持到今天,是因为三百年前,整个玛雅仅剩我们一族还在坚持的时候,获得了女娲娘娘的祝福。 从那一代开始,我们虞族每一代都会出现一位神女,她能用自己的神力帮助全族渡过难关。这些事情,是每一个神女获得祝福时,刻在记忆里的。” 胥余点点头,忽然又想起一事,忍不住问道:“既然你是虞族唯一的神女,有职责帮助全族抵御困境,为什么虞王会让你跟我走呢?” “因为,这是女娲娘娘的指示。我走之后,现在族中已经有新的神女了。你看,我的倚天剑没了。” 胥余这才发现虞姬平时带的那把铁剑不在了,那不过是把破剑而已,他平时也没怎么在意。听了虞姬的话,胥余忽然不自在起来:“你是说,女娲娘娘在关注我?” 这就好像,你是企鹅的一个普通员工,忽然有一天,你知道小马一直在暗中关注你…… 如果有网络的话,胥余一定会在网上发帖求助:被大佬默默关注怎么办?在线等…… “那……女娲娘娘有给你什么任务吗?”胥余忍不住问道。 “没有,女娲娘娘的声音忽然在脑中响起,让我跟你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胥余又想向网络发帖求助了:大佬默默送我一个妹纸,怎么办?在线等…… “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我……我不想瞒着你。”虞姬脸上一红。 胥余轻轻拍了拍她肩膀,柔声道:“好姑娘,等回了平安邑,我给你烤松茸吃。” 虞姬重重地点了点头,眼睛笑成了月牙。 “我也要吃!” “我也要吃!” 阿狸和飞飞都嚷嚷起来。 胥余呵呵笑道:“好好,管够!” 胥余现在有些明白了:想来,神也是划分地盘的,一个地方的神就管一个地方的人。但为了获得更多的力量,他们也会鼓励人来进行斗争。 比如说,我把扶桑诸岛的人全都劫掠走了。这些劫掠走的人就算这辈子不信仰华夏的神,他们的子孙后代也会信仰华夏的神。 如此一来,华夏诸神的势力就会大增,扶桑诸神的势力就会狂减? 而且,我现在正在做的事,是把这群岛上的人一网打尽,连个毛都不留。 这……一下就把人家菜园里的菜给摘了个一干二净。 这是要扶桑诸神的老命啊。 怪不得须佐能乎什么规矩也不讲了,发了疯似的要砍死我。 胥余心有余悸地朝着须佐能乎躺倒的海域看了一眼,忽然惊骇地睁大了眼睛。 须佐能乎,动了! 第七十六章 扶桑神族 “卧槽,他还没死。”胥余怪叫道。 其他人也都发现了,纷纷从冰面上站了起来。 海水从须佐能乎巨大的身体中退散,他又恢复了正常人的大小。 蓝色的光芒聚集在下巴、膝盖、手指以及其他受伤的地方,他慢慢地……站了起来。 “我们还有战力吗?”胥余忍不住问了一句。 众皆默然。 飞剪船已经倾覆,士兵们的手榴弹都交给了骑兵,阿狸的灵力消耗一空,虞姬的爆破箭用完了,就剩一个杨飞飞,她并不是战斗型的。 南宫修抽出佩剑,咬牙道:“飞飞姑娘,请你带大王,还有阿狸姑娘、虞姬姑娘先走。” 他刚才见过杨飞飞变成海豚的事,想来她带上三个人逃跑是没问题的。 南宫修站起身来,大声道:“大商的儿郎们,平安邑能有今日的局面,我们的家人能过上平安的生活,全是大王、阿狸姑娘、虞姬姑娘的功劳。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们的家人。拿起武器,跟我一起断后!” “保护大王!” 一句简单的口号,斩钉截铁!掷地有声!视死如归! 飞剪船上乘坐的,全都是胥余最精锐的战士。 这一刻,他们全都拔剑在手,站了起来。 胥余皱眉道:“飞飞,能把大家都带走吗?” 杨飞飞黯然道:“对不起,我做不到。” 胥余点了点头,叹了口气,他真的没有办法了。 便在此时,从远处开过来一大群双体帆船。 之前,由于飞剪船速度太快,又在疯狂地逃命,把那些双体帆船都远远地甩在身后。 等到胥余等人和须佐能乎打得两败俱伤,这些船终于赶上来了。 跑在最前面的船是女防和孟增驾驶的,女防眼见须佐能乎居然爬起了起来,连忙喊道:“放箭!” “嗡!” 一阵箭雨,铺天盖地朝着须佐能乎射去。 女防也不管须佐能乎死了没死,自顾自驾着船往胥余的方向冲去,转眼间开到了近前。 女防喊道:“大王,快上船。” 胥余松了口气,笑道:“还好你们及时赶到,大家都上船。” 这时又有一些双体帆船开了过来,众人纷纷上船。 胥余望着前方黑压压的船队,问道:“我们还有手榴弹吗?” 女防道:“没了吧,当时都给骑兵了。” 胥余郁闷地道:“妈的,弄巧成拙!” 南宫修安慰道:“其实有手榴弹也没用,咱们一共炸了他三轮,前后加起来,炸了得有一个小时,他也没死。” 这下胥余更郁闷了,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吗? 他无奈地道:“逃吧!” 女防拿出一个铁皮喇叭,大喊道:“大王有令,撤退!” 水军们听见命令,纷纷绕开须佐能乎,朝北逃去。 逃了半个小时,须佐能乎早被甩得没影了,众人才松了口气。 胥余想了想,道:“这次东征,到此为止吧。还是得给扶桑神族留点菜,不能都薅光了啊。不然人家发起狂来,我们也扛不住,这才一个须佐,后面还有两个厉害的没出来呢。” 南宫修咋舌道:“这个就够狠了,后面还有厉害的?” 胥余点了点头,道:“据我了解,扶桑的父神从泉水里洗左眼的时候,生出来一个神,叫做天照;洗右眼的时候,生出来一个神,叫做月读;洗鼻孔的时候,生出来一个神,叫须佐能乎。须佐的本事你们也见到了,他两个姐姐不定厉害成什么样。” 众人一听,皆尽默然。 胥余忽然又想到一件事,说道:“攸侯,据你所说,神的力量来自人的信仰。那扶桑诸岛的土人不过十万之众,他们的神就这么厉害。我诸夏的人口有数百万之众,诸夏的神得厉害到什么程度?” 攸侯喜一愣,想了想,道:“这不一样吧,诸夏人口虽多,但是神也多啊。” 胥余摆摆手,道:“不不,扶桑的神更多。扶桑的父神伊邪那岐和母神伊邪那美,闲着没事就天天造神,造了几百个神,连伊邪那美拉的屎,都能变出几个神。他们有多少个神,我也不知道,反正比我诸夏的神多。” 攸侯喜如听天书,不敢置信地道:“拉……拉的屎,也能变成神?” 胥余点点头,一本正经地道:“是啊,吐的痰也能变成神。” 攸侯喜恍然大悟道:“难怪这些岛民又矮又小。这么点人要伺候那么多神,一定是被压榨得太狠了。” 这回把胥余给听愣了:“是……这样吗?” 攸侯喜一本正经地道:“不然呢?” 胥余想了想,点头道:“没毛病。” 众人正在闲聊,忽然听见后方轰隆一声巨响。 大家连忙转头看去,只见最后方一艘双体帆船飞上了半空。 紧接着,第二条,第三条…… 胥余骇然道:“这厮又追上来了。” 第四条,第五条…… 须佐能乎越来越快,后方船只纷纷发箭,但小小箭矢,根本就伤不得他分毫。 胥余拿起铁皮喇叭,大喊道:“全都散开,分散逃跑!” 为今之计,只能跑一个算一个了,留在这里,全都得被这厮弄死。 大家得了命令,连忙向四面八方散开,跑路。 女防拼命扯着风帆,南宫修等人都拿起船桨玩命划水。 胥余心想:这有什么用?他自己跟着黑虎去过美洲,知道神仙飞起来,比音速还快。须佐能乎现在这个鬼样子,完全是一开始没防备,被攸候喜用手榴弹狂炸了十分钟,受了重伤。 后面他被搞怕了,一现身就撑着那个蓝色护盾,严重消耗了他的神力。 不过胥余也不想打消大家的积极性,毕竟,能快一点是一点,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 来到这个时空几年,他第一次生出绝望之感。 作为一个现代青年,他原本是不信鬼神那一套的。 虽然在这个时空,神真实存在。但他仍然相信,凭着自己的科学知识,也可以获得与神抗衡的力量。 但是,直到这一刻,他忍不住闭上眼睛,在心中祈祷起来:“女娲娘娘,既然你在暗中关注我,总不能轻易让我死了吧?这个日本神正在屠杀你的子民,你不能袖手旁观吧?我的爱人、朋友,臣民全都在此,请你显灵。” 忽听一个柔柔的声音笑道:“你在向谁祈祷呢?” 紧接着,攸侯喜、南宫修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声道:“拜见娘娘!” 娘娘?胥余猛地睁开眼睛,女娲显灵了?我真的把她召唤出来了? 第七十七章 太残暴了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 她长着一张青涩稚纯的娃娃脸,奶白如玉,俏生生站在胥余面前,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胥余一愣,怎么是个萝莉? 可是,她真的好美! 小萝莉轻启朱唇,盈盈下拜:“妲己见过大王!” 妲……妲己。我日! 胥余搜索记忆,果然曾经在朝歌见过她,她就是帝辛的王后,妲己。 “请……请起。” 胥余只觉她说话声柔柔的,动作举止无不透着一种难言的­‍‍诱​惑‎­‌,不禁有些口干舌燥,说话也结巴起来。 妈的,这真是个妖孽啊! 妲己站起身来,朝远处看了一眼,笑道:“大王稍待。” 话音刚落,胥余只感到一股香风从眼前掠过,妲己的身形已经化作一道流光。 只听“轰”地一声,堪堪追近的须佐能乎被她一脚踢中面门,如同打水漂一样,在海面上倒飞出去,蹭蹭蹭,飞出一百多米远。 胥余张大了嘴巴,脑海中刚刚弥漫的无边遐思瞬间消散! 妲己的身形快如闪电,忽然一脚将须佐能乎踢得飞起,刹那间又出现在高空,重重一脚踩下,将须佐能乎踢入深海,浪花飞溅起十多米高。 胥余乘坐的双体帆船差点因此倾覆。女防连忙扯动风帆,玩命逃离战斗范围。 太暴力了! 太恐怖了! 满船人都一脸呆滞地望着妲己的海上足球表演。 五分钟后,白影一闪,妲己一脸满足地出现在帆船上,拍拍手,满意地道:“畅快!” 胥余望着她那张天真无邪的小脸,结结巴巴地问道:“他……死,死了吗?” “哪那么容易。”妲己嫣然一笑,忽然张开嘴,灵巧的小舌头一吐,紫色的狐火倾吐而出,将须佐能乎的身体罩住。 须佐能乎在狐火的灼烧下,不停地颤抖着,顷刻间便被焚烧成灰烬,只剩下一团微弱的蓝色火焰。 妲己一招手,将那团蓝色火焰收入袖中,这才轻笑道:“现在死了。” 胥余定了定神,拱手道:“多谢救命!” 妲己轻笑道:“大王莫要高兴太早,现在还不算救你的命。” 胥余一愣:“怎么说?” “你杀了须佐能乎,他的两位姐姐天照和月读怎么可能饶你。” “额……不是你杀的吗?” “若非你们打得他重伤垂死,奴家又怎能杀得了他?”妲己楚楚可怜地道。 我靠,你杀他跟杀鸡一样,现在搁这装柔弱? “等等……” 胥余忽然感觉不对。根据他前世的记忆,封神大战之后,妲己并没有死,而是逃到了扶桑诸岛。在岛上潜伏千年后,她不甘寂寞,化名“玉藻前”,投身日本皇室,得到了鸟羽天皇的宠爱。 后来,妲己的身份暴露。为了杀死她,鸟羽天皇派遣了数十万大军,全国上下所有的阴阳师、法师全部登场,双方在那须野展开决战。 最终,以二十万大军为祭品,所有除魔者耗尽毕生修为,发动了大唐鉴真大师留下的法箭,才将她杀死。 这也就是说,她其实一直在本州岛? “我们和须佐能乎的战斗,你一直都看在眼里?” “岂止是看在眼里,根本就是奴家挑起的哦。是奴家用媚术,祸乱了须佐能乎的心神,他才对你们发起攻击。” “你……”胥余忍不住大怒,这一战,自己损失了数百精锐,居然全是妲己捣的鬼。 “你图什么?” “奴家要看看,大王有没有和西周叫板的实力。” 她说着,水葱般的食指在胥余胸口一点,胥余只感觉浑身一阵酥麻。 妈的,这妖精! “现在怎么办?” “你们想活命的话,就随我一道,攻上出云国。杀了天照和月读。”妲己忽然正经起来。 “你在开玩笑吗?出云国,那是天照大神统治的神之国度吧?我手下都是凡人军队,我怎么打?” “用你的火器呀。” “火器能弑神?” “你不是已经弑过了吗?” “那是你弑的。” “如果不是你们用手榴弹出其不意炸伤了须佐能乎,我根本不可能杀得死他。” “你……说真的?” “当然,他的护体神力十分强悍。但有一个弱点,必须提前开启。前天他在没有开护体神力的时候忽然被炸,而且被炸了整整十分钟,已经身受重伤,我才有能力杀他。” “这……一个你都杀不死,还有两个更强的,另外出云国还不定有多少神呢,能打得过吗?” “打不过也要打啊,不然的话,你们就等着天照和月读的报复吧。我是无所谓,我大不了走人。反正她们也奈何不了我。” “这……”胥余发现自己被这个女人打败了,他无意中已经落入这个女人的圈套,完全无法挣脱。 “你跟扶桑神族有什么仇吗?” “大王想知道么?”妲己娇笑道。 “你若不说清楚,我就不去。”胥余傲娇地哼了一声。 哼完之后,胥余马上恨不能抽自己一个嘴巴。你怎么回事?还左哼哼右哼哼?你是纯情小处男吗?还他妈撒娇? “好吧,说与你听也无妨。” “其实也没什么,朝歌被攻破后,我用假死术骗过了姜老头,逃到了这座小岛。我本来想在这里发展信仰,潜心修炼,以图复仇。但是这里的土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所以,我若想获得他们的力量,唯一的办法就是取代本地的神族。” “你一个人……就想弄死整个扶桑神族?”胥余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有什么?这里的土人不过不过十万之众,却要伺候上千个神。他们获得的力量平摊下来,也没多厉害。 你去华夏大地看看,有多少狐狸祠?虽然说我狐族在姜子牙的打压之下,每况愈下,但也不是这些扶桑神族能比的。” 胥余心想她说的倒也没错,其实在中国的古早时期,狐狸是神而不是妖。人皇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就是九尾狐,而妲己本身就是商王帝辛的妻子。 这说明一直到商朝,狐狸都是被人崇拜的。而到了周朝之后,狐狸的地位就每况愈下,《庄子》中已经称狐狸为“孽狐”,到了汉朝,就彻底被定性为妖了。 “那你一个人把他们全灭了不就行了,干嘛找我帮忙。” 妲己从袖中放出那朵蓝色火焰,让它在指尖绽放着,轻笑道:“因为我发现,你的手榴弹挺好使的。如果没有你的手榴弹,我还真打不开出云国的结界。” 第七十八章 等着收尸 “结界?那是什么?” “这世上那么多神,你不会以为他们都住在小小的地球上吧?” “不然呢?住在哪里?” “当然是住在另外的空间啦。所谓结界,就是连接地球的通道,或者说入口。比如我们狐族的入口在青丘,天庭的入口在昆仑,出云国的入口在富士山……” “宙斯他们家入口在奥林匹斯山?” “你还知道宙斯?” “这有什么,我还知道奥丁呢。” “看来,奴家对大王的了解还是太少了呢。”妲己娇笑道。 胥余猛地摇了摇头,将那些绮丽的幻想从脑中甩出,无奈地道:“你能不能不要对我使用媚术,怎么说我也是子受的叔父,是你的长辈。” 胥余提到商王帝辛的名字,妲己立马正经起来,严肃地道:“好的,我们继续讲。出云国的结界是由天照姐弟三人的力量设定的禁止,若非你们无意中破开了须佐能乎的防御,我也杀不死他。 现在,我取得了须佐能乎的魂火,要破开出云国的结界也就轻而易举了。” “那我们能帮你做什么呢?” “那个手榴弹你们还有多少?” 胥余想了想,道:“算上平安邑的库存,还有一万枚左右吧。” “嗯,那也够天照她们喝一壶的了。你把这些手榴弹全运过来吧。等我打开结界之后,就把它们一股脑儿扔进去。纵然炸不死天照和月读那两个娘们,其他的破神,也能炸死个七七八八。” 那可是上千个神啊,妲己说起来眼睛都不眨。胥余忍不住有些毛骨悚然,他迟疑了一下,问道:“这么残忍吗?” “残忍吗?” “好残忍啊!我还有更厉害的炸药你要吗?” “什么,还有更厉害的?” “其实这些手榴弹都是弱化版,更厉害的炸药是液态的,不过很不稳定,容易出事,一般不能直接拿来用。” “那再好没有了,都给我运过来。” “运过来是没问题,但是……我有个问题,我们这可是在弑神,不会有什么后果吗?” “后果?你以为神界很和平吗?数百万年来,不知道发生了多少大战。我们不过是消灭一个偏僻小岛的神系而已,能有什么事。” “哦!”胥余也不懂这些,心想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吧。不过他还是不放心,又问道:“可是……天照他们不是还有爹妈吗?伊邪那岐伊邪那美啥的,你把他们的娃儿杀了,他们不出来报仇吗?” “一万年前的神界大战中,全死了。” “死了?” “嗯,那应该是神界最惨烈的一次大战了吧,连昆仑山、奥林匹斯山的结界都被打破了。上古的神灵们都在那一战中陨落殆尽。现在掌权的神仙,除了女娲娘娘外,大多是第三代神族了。” “所以,一万年前,世界各地都发生了大洪水等巨灾,是因为那次神界大战?女娲娘娘补天,其实是修补结界?” “是啊,你知道的倒是不少。” “能细说吗?”胥余对这事还挺感兴趣。 “那时候我还没出生呢,我知道的也不多。不过从那以后,为了防止重蹈覆辙,神界的争斗平和了许多,虽然也有一些小的神族被覆灭,但是几个大的神族之间,再没怎么动过手了。” “哦……那我,没问题了。” “嗯,那你决定帮我了吗?” “上了你的贼船了,我能怎么办?帮!” 妲己甜甜地笑道:“这才对嘛。” 这次她没有使用媚术,但也是迷死人的节奏。 …… 四天后,平安邑的炸药全都运抵了富士山颠。 胥余望着积雪皑皑的火山口,问道:“结界的入口就在这里?” 妲己点点头道,从袖中放出那朵蓝色的魂火,道:“等下我打开结界之后,你们就把炸药一股脑儿全扔进去。” “天照她们不会知道我们在对付她们吗?” “须佐能乎才死了四天,相对于出云国的时间,连一炷香都没有,她们应该还不知道。” 啊这……胥余震惊了,原来神界和地球的时间流速还不一样。 “所以‘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说法也是真的?” “当然!” “那……我们把炸药扔进去了,会不会炸到我们自己?” “不会,扔完炸弹后,我会把结界关上。” “那……会不会把结界炸烂?” “不会,你的炸药还没这么大的威力!” “那……这些炸药会不会还不够?” “不够你还有吗?” “那……” “你没完了吗?” “你开始吧!” 妲己道:“你们退开些。” 她等胥余等人走远了,忽然张开嘴,灵巧的舌头一吐,吐出一颗火红的狐珠。 这颗狐珠猛地朝前射出,撞击在一片看不见的屏障上,顿时凭空现出红白蓝三道光芒。 她掏出那朵蓝色的魂火,投入到蓝色光芒之上,那光芒似有感应一般,瞬间消散,露出一道黑色的空间带。 妲己的身形忽然变大,现出狐妖真身。白面金毛,身长六米,九条毛茸茸的尾巴随风摆荡。 她伸出两只狐爪,将那道黑色空间朝两边掀开,露出一个硕大的孔洞,说道:“趁现在!” 胥余忙命人搬起炸药,朝孔洞中狂扔。除了一万颗手榴弹,还有十吨硅藻土炸药,两吨硝化甘油。 足足扔了半个小时,才算扔完。 扔完之后,妲己把结界一关,拍拍手道:“行了,一个月后进去收尸。” …… “我这个……在这里挖火山灰,还能挖吗?”胥余问道。 “那两个女人没死的话,出来要发疯的,你也不想你的臣民送死吧?” “你得跟我回平安邑。”胥余说道。 开玩笑,要是妲己不在的话,整个平安邑恐怕都要毁在天照和月读的手里。 “这个自然,大王可得好好待奴家。听说大王会做好多闻所未闻的美食,奴家也想尝尝呢。” “你能不用这种语气说话吗?”胥余虚弱地道。 “唉,你身边有这么多可人的小美女,自然看不上我这个老女人了。” 妲己甩了甩头发,自顾自地走了。 胥余猛地跺了跺脚。妈的,妖孽啊! 第七十九章 一生相守 船队在码头靠岸,妲己望着远处恢弘的城池,叹道:“真没想到,这才三年,你就在这极东之地创造了这样一个所在。看起来,竟比朝歌还要繁华呢。” 胥余望着妲己纯真无邪的小脸,忍不住说道:“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大王要问什么呢?” “你吃人吗?” “这叫什么话?” “我听说狐狸要靠食人心才能永葆青春。” 这其实是他前世在周迅演的电影《画皮》里看到的。由于周迅演技太好,导致他一度入戏。来到这个时空后,他渐渐明白了,前世许多荒诞不经的传说,其实都是真的。所以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都是姜老头造的谣,你好歹也是大商王族,怎么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好吧,进城之前,我要和你约法三章!” “你说罢。” “你好歹也是大商的先王后,大商的子民也就是你的子民,像之前那种故意坑人的事,不可以再做了。” “看来,大王还是位仁慈的君主呢。行,我答应。” “我这座城没有朝歌那么多规矩。你虽是先王后,也不会有自己的宫殿,因为连我都没有。 我会安排你和阿狸她们住在一起,她们虽然也有些法力,但是加起来也不是你的对手,你不能欺负她们。” 妲己朝着阿狸、虞姬、杨飞飞三个小美女看了一眼:“你还挺心疼她们的嘛!行,我答应。” “就这些!” “不是三章吗?” “今天就两章!” 下了船,早有景如松带着一众官员前来迎接,看见妲己,都大吃一惊。犹豫了一下,都拜了下去。 妲己笑了笑,很随意地摆摆手道:“我不过是个先王后,大家不用多礼。阿狸,你带我逛逛平安邑吧。” 阿狸哼了一声,噘着嘴,没有理她。 随同大家前来迎接的风曦见状,连忙站出来打圆场道:“还是让我带娘娘参观参观吧。” 妲己看了她一眼,微笑道:“这位是?” 胥余解释道:“这是风曦姑娘,她是一位巫女。” “居然是巫族之人,幸会幸会!” 妲己拉着风曦的手,有说有笑,旁若无人地朝前走去,仿佛她就是此间的主人。 等她走远了,景如松才道:“大王,怎么娘娘跟着你回来了?” 胥余解释道:“当年姜子牙没能杀死她,她逃到了扶桑。如今我们东征遇见她,她就跟着回来了。” 景如松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胥余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景如松道:“本来是没什么问题。可是大王,先王是您的侄儿,您继承了先王的王位,他的遗孀却不能当太后……只能当王后。” 胥余大吃一惊:“这是什么操作?” “您的夫人去世得早,登基后也一直没有立王后。如果您有王后的话,只需要把妲己娘娘供起来就行了。但是您没有王后,那理论上来说……她就是嫡王后。” “那我要是再娶妻呢?” “都立为嫡王后即可。先王中,有一些都是有好几位嫡妻的,比如祖丁、武丁。” 胥余一阵无语,这莫名其妙就多了个老婆? 他转身去看阿狸,却发现阿狸早就不见人影了。 “阿狸呢?” 虞姬朝城外指了指。 胥余叹了口气,连忙追了出去。 在海边的一块礁石上,胥余找到了阿狸,她独自坐在石上,正在抹泪。 胥余从后面将她搂住,柔声道:“你怎么还哭了呢?” “她欺负人!” “别哭啦,回去我给你做好吃的。” “我不要吃。” “那……这个你要不要?” 胥余松开阿狸,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在她面前晃了晃。 阿狸定睛一看,是个金色的圆环,圆环上还镶着一颗红色的宝石,煞是好看,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这个啊……叫做结婚戒指。” “结……结婚?” “对啊,我想和你结婚,你愿意嫁给我,做我的妻子吗?” “我我我……我愿意!”阿狸破涕为笑,大声喊着,跳进了胥余的怀里。 两人搂了一会儿,阿狸才问道:“欧巴,这个戒指,是做什么用的?” 胥余放开阿狸,将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然后让她给自己也戴了一个。两人双手合十,说道:“现在我们把合在一起的手指试着分开,从拇指开始。” 阿狸照着胥余的意思,两人的手指一根根分开,轮到无名指的时候,她愣住了。 胥余笑道:“怎么样,分不开吧?戴上这对戒指,寓意我们一生相守,永不分离。” 阿狸的眼睛里亮晶晶,因为这个寓意,真的太美好了! 两人温存了好一会,才牵着手回到城里。 一回到住处,就看见桌上放着一堆盘子,妲己正吃得不亦乐乎。 见胥余和阿狸走进来,自来熟地道:“阿狸快过来,风曦说这个雪糕要冻上才好吃,她都调好了,就等你了。快帮我冻上。” 阿狸噘着嘴,哼了一声。胥余轻轻推了她一下,她才不情不愿地走过去,放出灵力,将那堆雪糕都冻住了。 妲己迫不及待吃了一口,皱眉道:“你不乖哦,这冻得也太硬了吧,根本咬不动。” 胥余咳嗽了几声,说道:“宣布一件事,我要和阿狸结婚了。” “哇!”杨飞飞第一个叫了起来。风曦、虞姬、琴娴等人也都连道恭喜。 阿狸见胥余当众宣布婚事,小脸蛋羞得粉扑扑的。 妲己摇摇头道:“唉,刚回家就见自己的夫君娶妻,心里真不是滋味啊。” 阿狸怒道:“谁是你夫君?” “唉!”妲己拍了拍阿狸的肩膀,娇笑道:“姐妹之间呢,要和睦相处。不然咱们的夫君会很难做的。” 阿狸的小脸涨得通红,已经濒临暴怒的边沿。胥余连忙将她拉住,柔声道:“那什么……我们去采松茸去,夫君在岛上的时候说过奖励虞姬炭烤松茸,还没兑现呢。” 临走前瞪了妲己一眼,忍不住在心里哀叹:“这他妈弄了个什么妖孽回来啊!” 第八十章 烈士公墓 本次东征,虽然未尽全功,但也算成果斐然,劫掠回来近六万绳文人。 本州岛已经搜罗了大半范围,四国、九州两个小岛还没去。 等妲己收拾了天照和月读之后,再去一趟就行了。 经过上次的流感事件后,这一次商军对被劫掠人口的应对小心了许多。 绳文人被抓到后,并不是直接送到平安邑,而是先集中起来,送到硫磺温泉中去洗澡、消毒、理发。 彻底搞干净之后,才能坐船送回平安邑。其中一些有明显疾病的,老弱的都被直接放弃。毕竟胥余也不是开善堂的。 扶桑诸岛遍布温泉,硫磺泉也很好找,散发着一股臭鸡蛋味的就是了。 如今,在景如松等人的安排下,平延公路的建设已经正式启动。 由于在本州岛挖火山灰的计划暂时告吹,胥余改变了计划,不再修建水泥路,而改为修建沥青路。 为了增加高炉的温度,延边邑这两年一直在不断地炼制煤焦油。 煤焦油是将煤炭干馏时生成的具有刺激性臭味的黑色或黑褐色黏稠状液体,把这玩意儿喷入高炉之中,可以显著提高炉温。 而干馏煤焦油后剩余的残渣,就是沥青。 当初鲁启曾经问过胥余,这些残渣如何处理。胥余告诉他,这是好宝贝,都要收集储存起来。 鲁启虽看不出沥青能有啥用,但胥余的吩咐他一向照办,这两年下来,已经储存了大量的沥青,修建一条平延公路是勉强够用了。 而且修建沥青路的好处是无需使用钢筋。现在延边邑的水平还无法批量生产钢筋,胥余当初的建路计划是建好路基后,直接铺设水泥砂石混凝土。 这样的路虽然也能用,但是比沥青混凝土路就差远了。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两年,平安邑和延边邑之间往来频繁,已经形成了一条简易的道路。 路面由于经常踩踏,路基也已经夯得比较实了。只需要在路基上铺上砾石,然后再填充沥青混凝土即可。 胥余预计,半年内就可以完工。 织城正在火热地建造之中,织城和平安邑之间海运更为方便,无需修路。只需要在延边和织城之间修建一条公路即可。 这条路比较麻烦,需要事先修建出一条路基,然后,如果要修建沥青路的话,沥青也不够使。 好在这事不急,目前紧要的还是平延公路。等它修好,都是半年后的事了,一切到时候再说。 一场战役下来,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论功行赏是非常必要的。从前因为条件有限,都是一切从简,但现在今非昔比了。 胥余治下的人口,加起来已经突破十八万。 这场战役,许多战士的嬴勇表现,胥余也都看在眼里,他们是真的把平安邑当成了自己的家。 另外,如今人口众多,军队也需要规范化了。 在此之前,平安邑除了胥余特别挑选出的,比如两百多鹿骑兵、十多名炮兵等特殊兵种之外,是没有职业军队的。 就连那八百骑兵,也只是每月训练十多天,剩下的时间都要帮忙搞生产。 如今粮食产量也上去了,胥余开始组建职业军队。 军队分为海军和陆军两支: 由攸候喜担任海军大将,募兵两千; 由南宫修担任陆军大将,领兵三千。 这五千人从今以后将不事生产,成为这个世界上,第一支真正的职业军队! 而对于那些死去的战士,胥余在城外的山岗上,修建了一座烈士公墓。 凡在战斗中为大商捐躯的将士,都将安葬在此处,供奉牌位。 每年春秋二季,由商王带领群臣,亲来祭祀,并行跪拜之礼,以示对战士为国捐躯的崇敬! 平安邑的文武官员对胥余的一系列决定都举双手赞成,唯独对这个商王亲自跪拜坚决反对。 在他们看来,商王是天子,天子只能跪天,如何能跪百姓呢? 他们认为,这会破坏天子的神圣性。 作为一个现代人,胥余并不拿跪拜当回事。现在人半点好处没有都能一口一个马爸爸叫得飞起,别说有好处了! 不就是磕个头么?算个屁! 为此,胥余严肃地告诉他的大臣们:“百姓对我的拥护,并非那神秘莫测的天子光环,而是我让他们安居乐业,有肉吃,有衣穿。所以,为了守护这样的生活,他们愿意付出一切。 而我要做的事,就是要让他们的付出有意义。我要将他们的名字刻在墓碑上,让子孙后代永远铭记。我要好好照顾他们的家眷,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最终,因为胥余对治下的绝对权威,群臣的反对无效。 坚硬的花岗岩上镌刻着烈士的姓名,伫立在高高的山岗之上。 马车拉着烈士们的棺椁,慢慢驶入墓园。 棺椁用绳索拉着,缓缓放入墓穴。 商王箕子亲自执锹,铲土…… 礼官康侯亲自指挥乐队,用陶埙吹奏着低沉的哀音。 埙声呜咽,仿佛在安抚着战士们的灵魂。 在这样肃穆的环境里,商王箕子、商后妲己都穿着白色的礼服,率领文武群臣,跪倒在纪念碑前,行以九拜之礼。 为了让妲己滚过来磕头,胥余还事先想好了一番说辞。因为这个女人法力太强,来硬的根本不可能。 没想到他一开口,妲己就答应了。想来她心里也清楚,这些死去的人,和她有直接关系! “轰隆!” 安装在城墙上的青铜大炮,朝着大海鸣炮三响,仿佛在为烈士们送行!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胥余用哀伤的、坚毅的语气念完悼词,这才站起身来! 纪念碑前,站满了烈士们的家属,以及前来观礼的百姓们。 在这样的氛围里,他们一个个都泣不成声。 胥余长身而立,对着百姓们说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我不会让战士们的血白流。从今往后,他们的父母便是我的父母,他们的子女便是我的子女。我将尽我所能,奉养他们的父母,教养他们的子女。如违誓言,有如此石。” 他指向远处一块岩石,妲己吐出狐珠,猛地击出,将那块岩石击得粉碎! 众人悚然动容,全都跪倒在地,高呼:“大王万岁!大王万岁!大王万岁!” 第八十一章 中秋晚宴 平安邑今年获得了空前的大丰收。 这两年来由于耕牛和铁犁、铁耙的启用,乌苏里江两岸开辟的农田已经超过了十万亩。产出的粮食超过三万吨,按照每人每天一斤粮食算的话,足够二十万人一年的口粮! 等长春邑建立起来之后,胥余预计十年之内,仅长春邑一地的粮食产量,就可以养活整个华夏人口。 而将东北平原完全开发出来的话,养活全世界都绰绰有余。 毕竟整个华夏现在也就五百万人,全世界人口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两千万。 而在胥余的前世,整个东北一年的粮食产量能达到6000亿公斤。 这样的产量分配给两千万人的话,每人能分到三万公斤,可以吃一百多年。 当然,光吃粮食也是不行的。乌苏里江两岸还开辟了不少养殖场,养殖的猪、牛、鸡、鸭等肉类都源源不断地被送上餐桌。 胥余将阉割的法子传授给商民,动物经过阉割后,长肉更快,个子更大,味道也会更好,再不会有一股骚臭味。 来到商朝之前,作为现代人的胥余一直以为野味是最美味滴,来了之后才知道,美味个屁。 野猪,一股骚臭味;野兔,一股土腥味。 尤其是野猪,煮完之后,连锅都是臭的,哪儿还有胃口去吃。 至于什么熊掌,虎…… 虎……就不说了,少儿不宜。 熊掌,又软又粘又烂又腻,简直难以下咽。 大文豪梁实秋就曾经吐槽过写《鱼与熊掌》的人肯定没吃过熊掌。梁实秋吃过一回之后就再也不吃了,后来有人送他熊掌,他就拿去送给别人。 自从吃上阉割之后的猪肉,鸡肉之后,商民们打猎的热情就消散殆尽了。 不过鱼还是要捕的,无论是乌苏里江的河鲜还是太平洋的海鲜,味道都是杠杠滴。 鉴于野生的鱼类味道要好过家养的,产量也近乎无穷无尽,胥余暂时没有启动渔业养殖。 八月十五,中秋节! 胥余宣布治下的三座城邑全部放假,杀猪宰羊,制作月饼,共同庆祝丰收的喜悦。 东征战役中死去战士的家眷,都被胥余接到了家中一起过节。 在院子里开了几十席。 今天的菜式十分的奇怪,每张桌子上,就摆了一个铜锅。 说是锅,不如说是一个炉子。 这个奇怪的锅下面有一个高脚,里面放着木炭,烧得正旺,上面则是一个烟囱。锅就是绕着中间的一圈。 中间的一圈锅还被隔成了两半,一半红彤彤的,散发着令人食欲大增的酸甜气息,大家一闻而知,这是番茄汤。 现如今,番茄已经是平安邑常见的蔬菜了,所以大家都认识。 另外一半也是红彤彤的,布满了辣椒,滚滚的汤汁翻涌着,许多红褐色的小颗粒涌上来,那是花椒。 宾客们都一脸懵逼,菜呢? 菜来了,侍女们端着一个个托盘鱼贯而入,将各色菜肴摆满了每张桌子。 菜肴十分丰盛,有鸡、有鱼、有虾、有蟹、有牛羊肉、有鸟蛋、有白菜、有土豆、有各种蘑菇,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东西。 但是大家都傻了眼,因为这些东西,除了鸟蛋,全没法吃。 鸡肉切块,血淋漓的;鱼片成薄片,上面还挂了一层糊;牛羊肉也片成薄片,铺在一层冰上面;虾蟹都是活的;白菜是生的,青翠欲滴;土豆,蘑菇也都是生的。 在众人的疑惑中,胥余站了出来,他大声说道:“欢迎大家来参加这个中秋晚宴,今天我们要吃的这种食物,叫做火锅。吃法很简单,自己想吃什么食材,夹起来放进锅里煮即可。 这个火锅分成两半。这一半呢,叫做麻辣锅,它是用牛油、辣椒、花椒、豆瓣酱以及各种药材熬制而成,味道鲜香麻辣,十分过瘾,适合吃辣的朋友。 这一半呢,叫做番茄锅,它是用番茄、香菇、枸杞等材料加高汤熬制而成,酸爽开胃,也十分的过瘾,适合不吃辣的朋友。 下面我给大家演示一下吃法,首先是这个毛肚,烫这个毛肚呢,我们讲究七上八下,最为爽脆……” 胥余一边演示一边吃,他还没演示完,大家都已经口水狂流。 但他是大王,大家也不好先动筷子,只能吞咽着口水干看着。有几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已经想要上手了,都被大人硬生生制止住。 好容易胥余演示完了,说道:“大家开吃吧!” 大家纷纷夹着各式食材,往锅里扔去,一些小孩子早把胥余教的吃法抛之脑后,但许多大人却严格执行着胥余说的步骤。 主位上,妲己夹起一片毛肚,左看看,右看看,疑惑道:“这到底是什么?” 阿狸不管那么多,早夹了一片毛肚,按照胥余说的方法,七上八下地烫了起来,烫好之后,放进蒜蓉酱里沾了沾,一口吃了下去。脆爽而浓烈的味道,让她忍不住哼出声来。 这个年代还没有大蒜,胥余使用的是小蒜,当时叫薤,味道比大蒜更浓郁。 大家纷纷吃了起来,胥余笑道:“你再犹豫一下,就没有了。” 妲己哼了一声:“吃就吃。”按照胥余教的吃法烫好,吃进嘴里,果然十分爽脆,再想去夹第二片,发现早就没了。 风曦一边吃一边问道:“大王,你做那个豆瓣酱,就是为了做这个火锅吗?” 胥余笑道:“是啊,没有火锅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了,大家没事聚在一起吃吃火锅,喝喝小酒,多惬意啊。” 众人听了,都纷纷点头,流露出向往之色。 胥余看大家都吃得满头大汗了,便拍拍手道:“上饮料。” 侍女在每张桌子上都摆了一些晶莹剔透的玻璃杯,一些士卒抬着一些木桶走了出来,打开木桶上的塞子,倒出一种色泽微黄,散发着浓浓香味的液体。 妲己看着这饮料倒在杯子里,还不断地冒着气泡,饶有兴致地喝了一口,只觉酸甜适度,口感十分清新。 她才来平安邑不久,还不太习惯吃辣椒,这时候一口饮料喝下去,顿觉十分解辣,解腻,又变得胃口大开了。 “这个饮料,为什么有一股面包味?” 前段时间小麦成熟的时候,胥余用新收的小麦烤制了一大批面包,妲己已经吃过面包了,所以有此一问。 “这个叫格瓦斯,就是用面包制作的,好喝不。” “好奇怪的名字!”妲己又喝了一口,不禁感叹道:“你这里的吃食,天庭那些神仙都享用不了啊。” 第八十二章 月亮之上 做了两个小修改。 杨飞飞是个波利尼西亚少女,弄个中国名字我总觉得有些别扭,现改名为“莫阿娜”。相关剧情无改动,特此说明一下。 根据老苏《六国论》里“小则得邑,大则得城”的说法,邑比城小。现将“织城”改名为“织邑”。胥余现在统治的城市分别与“平安邑”、“延边邑”、“织邑”,另外“长春邑”还没有开始建造。 …… 火锅是最适合聚餐的美食,大家在一个锅子里捞菜,你一口我一口,气氛就上来了。等到一顿饭吃完,都已经熟悉得如同一家人。 失去家人的悲痛转化为饭量,心中的阴霾也减弱了几分。 满桌子的食材一扫而空,胥余命人端上了饭后甜点和水果。 甜点是红糖糍粑,此物虽然简单,却是火锅的绝配。吃完火锅之后,再吃上一块裹着红糖的糍粑,满足感立刻飙升。后世四川火锅店里的红糖糍粑点菜率居高不下,就是这个原因。 水果就厉害了,一串串的,像玛瑙一样,晶莹剔透。胥余大声说道:“此物叫做葡萄,产自西域,吃完果肉把皮和籽吐掉就行了。” 大家连忙摘下葡萄放在嘴里一咬,酸酸甜甜的果汁噌一下涌现出来,浸润着整个口腔,一股清凉的甘甜沁入心脾,滋润着全身,让人感到浑身甜蜜而喜悦。 琴娴满足地笑道:“大王,这个葡萄,明年要多种一点才行啊。还得酿酒呢!” 从雅利安人那里搜刮回来的葡萄酒早就喝完了,她还是念念不忘。 胥余笑道:“现在的葡萄,个儿还不够大,要看你本事了。” 琴娴不好意思地笑道:“我哪有什么本事,全是风曦姐姐的功劳。” 说着把头靠在风曦肩膀上,像是撒娇一样。 胥余发现风曦这人,话虽不多,却似乎拥有一种春风化雨的能力。 妲己这厮个性太强,阿狸她们三个都和她不太对付,但是在风曦的调和之下,半个月下来,居然也都相处得很是融洽。 而琴娴、子悦这两个小丫头,简直拿她当亲姐姐一样。 风鸣将最后一颗葡萄扔进嘴里,眨着眼睛问道:“还有吗?” 莫安娜搞怪地摸摸他溜圆的小肚肚,笑道:“你还吃得下吗?” 风鸣怒道:“我放大毛咬你哦!” 莫阿娜笑道:“切,我才不怕。” 风曦笑道:“娜娜你别逗他了。接下来就只有松子了,你要吃吗?” 风鸣撇撇嘴:“松子我都吃腻了。” 说着便离开座位,找大毛二毛玩去了。 胥余命人端上松子、茶水。大家便就磕着松子,赏月闲聊。 风曦望着满堂和气的景象,笑道:“大王,你这个中秋晚宴办得还真不错,大家的心情似乎都好了很多。” 正说着,一个小女孩走了出来,她拿着一个月饼,怯生生地走到胥余跟前,递上月饼,奶声奶气地道:“大王,给你吃。” 胥余一把将她抱起来,笑道:“你自己怎么不吃呀。” 小女孩摸摸圆圆的小肚肚,腼腆地道:“我吃不下了。” 大家一听,都笑了起来。 胥余咬了一口月饼,笑道:“真好吃。” 小女孩望着胥余,一脸希冀地道:“大王,你能给我讲故事吗?” 这时一个妇女走上前来,一脸歉意地道:“大王,对不起。我没注意,她自己跑上来了。以前,都是她爸爸给他讲故事,现在……囡囡,跟我回去。” 胥余摆了摆手,道:“无妨。”笑眯眯地道:“好啊,那我就给囡囡讲一个嫦娥奔月的故事吧。从前,有一个英雄,叫做后裔……” 这个故事胥余从小到大都听腻了,讲起来驾轻就熟,他从后羿射日开始讲起,一直讲到嫦娥偷吃灵药,投身寒冷孤寂的广寒宫内。 小女孩在他娓娓道来的故事里,渐渐地睡着了。胥余轻轻将她拖着,交还给了那个‍‍少​妇‌‍。那‍‍少​妇‌‍抱着孩子,感激地朝胥余行了个礼,抱着孩子下去了。 忽听妲己笑道:“你说嫦娥一个人在广寒宫里受罪?” 胥余啊了一声:“不然呢?” “那上面可热闹了,她快活着呢,受什么罪。” 胥余大吃一惊:“月亮上面真的有广寒宫?” 这回轮到妲己大吃一惊了:“原来你不知道吗?那你还讲得活灵活现的。” 胥余干笑道:“我也是道听途说。话说,月亮上是什么情况,能讲讲吗?真的能上去?” “飞上去肯定是不行的,如果离开地球太远,就无法呼吸,会窒息而亡的。不过天庭上就一个通道可以直达广寒宫。那群神仙们,闲着没事,常常会去饮酒作乐的。” “那上面也有山有水吗?” “那是自然。不然光秃秃地,谁去玩?” 胥余大受震撼,这他妈啥情况?难道月亮不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破烂星球吗?他前世可是拿着天文望远镜,亲自看过的。 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我……真的是在地球上吗? 月亮上也有山有水有花有草? 这么可能,月亮那么小,怎么可能吸附得住空气? 妲己是在鬼扯的吧? 可是……她没必要鬼扯啊。 “你去过吗?” “没有,我们狐族自成一系,跟他们不是一路的。” “好吧!”胥余见她不说,也就不问了,忽然想到一事,又道:“出云国到底有多大,那点炸药够吗?” 据他所知,当初炸掉广岛的那颗原子弹,威力约等于1.5万吨TNT炸药。而他们投进出云国的炸药,算起来还不到十吨。 广岛是一个市,出云国是一个国,1.5万吨炸药才炸掉一个市,10吨炸药去炸一个国,怕不是挠痒痒。 其实这个疑惑一直在他心里,只不过当时被妲己胁迫,心里有气,只能照办了。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感觉妲己这厮虽然任性妄为,但也算识大体,对她改观了一些。 妲己撇撇嘴道:“他们那点地盘,能开辟出多大的空间?就是爱吹牛罢了。昆仑那么大,就叫个瑶池。他们那么小,非要叫个国。其实呢,还没有平安邑大。 而且呢,他们的神力九成都集中在天照三姐弟身上,其他乱七八糟的神虽然多,其实比凡人也强得有限。” 胥余这才放下心来,道:“那后面的事,就拜托你了。要不然她们向我寻仇,还真是个麻烦,对了,你要帮手吗?” “你说她们几个吗?她们的能力虽然有些特色,但是要对付天照和月读还差得远的。” “那……申公豹呢?” “申公豹?他不是被元始天尊塞到北海之眼吗?” “他出来了,现在是我大商的国师。” “奇怪,元始天尊亲自动的手,谁敢放他出来?” 胥余一愣,恨不能一巴掌抽死自己,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我当初,压根就没想起来问这事啊! “你是说,是元始天尊亲自放他出来的?” “不然呢?” “完犊子了,我还让他去朝歌联系殷商旧部呢。他一定把我给卖得底朝天了!” “你别急,申公豹这厮一向阳奉阴违,就算是原始天尊给他的任务,他也照样会打折扣。而且他和姜老头不对付,背地里会使什么绊子谁也不知道,小心一些也就是了。” “唉,只能如此了。这还好是你来了,不然我被他卖了还帮他数钱。” 妲己娇笑道:“大王不必如此,谁叫我们是夫妻呢。” 卧槽,谁跟你是夫妻啊! 胥余马上跳起来,牵着阿狸的手走了。 第八十三章 乔迁之喜 中秋节后半个月,胥余搬进了新建的“王宫”。 说王宫有点夸张,不过比之前那栋平房要豪华多了。 这是一栋两层的独立楼房,它是由钢筋混凝土作为主体结构,搭配最新烧制出来的红砖建成。 年初,胥余考虑到家里住的人越来越多,一栋平房多有不便,便画出了图纸,调拨了一批工匠和奴隶,开始建造这栋新房,历时八个月,终于大功告成。 由于鲁启用土法弄出的钢筋暂时还达不到胥余的标准,所以这栋楼只建了两层,再高怕出事。 阿狸、虞姬、莫阿娜、妲己、风曦姐弟都跟着一起搬了进来。 搬家之日,大家都来参观。 这房子每层都有四个房间、两个客厅、一个厨房。 每个房间的面积都超过五十平方米,十分的宽敞。 胥余随手打开一个房间,让大家参观。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巨大的落地窗户,这时正是早晨,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实木的地板上,给人一种暖洋洋的感觉。 大家早就见过玻璃了,但是这么大的玻璃,还是第一次见,都不由得发出啧啧称奇。 胥余笑道,“这是玻璃厂的工匠们花了半年时间,失败了无数次,才烧制成功的。现在大家来试试这个床。” 女孩们听了,都坐了上去。 子悦惊叹道:“好软啊,好像躺在云堆里。王叔,这是用什么做的?” 胥余道:“这是弹簧床,弹簧是一种一压就会变形的机械零件,就像这样。” 胥余说着,摸出一个小弹簧,给大家演示了一下,女孩们传来传去,把玩着那个小弹簧,都啧啧称奇。 “还有这个被褥,是用来自虞姬家乡的棉花制成。从前贵族用兽皮,平民用麦草。今后都可以换成棉花了。” “这个布也是用棉花做的吗?好软,好舒服哦!” “没错,这是棉布,是用棉花纺纱织成的。它的舒适度远胜麻布。等到明年织邑建成之后,我大商的子民,就可以用上棉做的被褥,穿上棉布的衣裳了。” “大王万岁!”子悦忍不住喊了起来。 “少拍我马屁,你是不是也想住进来?” “嗯嗯嗯!” “那你自己挑个房间吧!” “谢谢王叔!” “现在我们来参观一下洗漱间。” 这么大的房间,当然要配上单独的洗漱间。 大家一进去,就被那个巨大的陶瓷浴缸吸引住了。 那浴缸色泽洁白,光可鉴人,造型可以说是十分的美观。 尤其商人尚白,看着就更顺眼了。 妲己最喜欢沐浴了,忍不住走上前去,问道:“这是沐浴用的么?” 说着,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只觉十分的光滑。用手轻敲,声音清澈悦耳,如同敲击乐器。 “这是陶器吗?怎么会如此精美?” 胥余介绍道:“这是玻璃厂的新作品,叫做陶瓷浴缸。它不是陶器,而是比陶器更高级的瓷器。” “瓷器?那是什么?” “其实制作方法和陶器差不多。但是烧制陶器的话使用普通的黄土即可,烧瓷器则需要使用特殊的高岭土,这种土只有延边邑的煤矿附近才有。而且陶器堆上木材就可以轻松烧制出来,但是烧瓷器的话就需要更高的温度。” 妲己听得一头雾水:“为什么你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 胥余笑道:“这涉及专业的知识,不懂很正常。你觉得它好用就行了,不需要深究它是怎么来的。” “好吧!”妲己点点头,忽指着浴缸上方的一个金色水龙头问道:“那这个呢?” 胥余伸手拧开水龙头,只听哗地一声,一股清水流了出来。 “这是自来水,以后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会提供热水,大家可以沐浴之后再睡觉。” “这……水怎么会自动流出来?” “我在房子附近建了一个高塔,用畜力将水抽到高塔上的纯金水箱中,然后用管道和房子相连,需要用水时,只要打开水龙头即可。” 没错,水箱水管水龙头,全是纯金的,就是这么壕无人性。 不过胥余这么干,主要是因为方便。黄金质地较软,延展性好,容易塑形。如今的技术水平,用黄金打造水管比用铜和铁方便很多。而且黄金抗氧化、耐腐蚀,也远胜铜和铁。 最重要的是,黄金在这个时代没什么鬼用,商人的货币是贝壳。胥余拿黄金来做水管,纯粹就是废物利用。 胥余关上水龙头,拔掉浴缸底部的一个塞子,浴缸里的水瞬间流走。 “水流到哪里去了?” “在离房子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污水池,大家用剩下的生活废水,会经过管道排到污水池里,只要定期清理就行了。” “那这个呢?这是水井吗?”琴娴问道。 “这是抽水马桶,如厕用的。”胥余坐上去演示了一番,接着一拉绳子,立刻有水涌了出来,“大家如厕之后,只要拉一下这根绳子,秽物就会被冲走,顺着管道流到污水池里。” 琴娴脸涨得通红,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风曦见她尴尬,连忙指着梳妆台上的一个白色块状物问道:“那这个呢?这是什么?” “这是化学实验室的最新产品,叫做肥皂。现在景田已经成功制造出了三酸两碱,很多日用品都会逐步生产出来。” 胥余拧开洗脸盆上的水龙头,将手打湿,拿起肥皂在手上打了些泡泡,然后随便搓了搓,接着放在水龙头下冲洗了一番。一双手立刻洗得干干净净,闻着还有一股淡淡的玫瑰花香味。 “你们沐浴的时候,可以使用这种肥皂,先打上泡泡,然后用水洗净,皮肤就会变得十分的舒爽,顺滑。” 胥余说着,又指着一个装有白色膏状物的玻璃瓶说道:“还有这个,这个叫洗发水。用这个来洗头,头发会特别丝滑。” 琴娴顾不得丢脸了,大声道:“我我我……我也要住在这里。” 参观完这个神奇的洗漱室,女孩们对胥余的崇拜已经拔高到无与伦比的层次,哪怕是女娲娘娘亲来,也不能与之比肩。 他发明的这些东西,真的是太合女孩们的心意了。 第八十四章 梦幻礼服 等搬完家,女孩们都赖在软软的床上不肯起来。 如果不是饭菜的诱人香味,她们估计可以躺到明天早上。 胥余和风曦、阿狸一起下厨,大家凑在一起吃了新家的第一顿晚餐。 阿狸本来也想去她软软的床上躺着,却被风曦拉过来做饭。 风曦告诉她,都是要嫁人的人了,要学会给夫君做饭哟。阿狸一听,就喜滋滋地来帮忙了。 不过阿狸帮的都是倒忙,杀鱼杀得满地跳,杀鸡杀得满天飞,胥余只好让她在一旁看着。 豆瓣酱自问世以来,除了上次做牛油锅底的时候使过一次,就再也没用过。 如今川菜之魂已经全部聚齐,回锅肉、麻婆豆腐、宫保鸡丁、鱼香肉丝、豆瓣鲫鱼、水煮鱼这些胥余前世大名鼎鼎的川菜们,终于闪亮登场了。 “原来放了豆瓣酱,水煮鱼这么好吃的!”阿狸一边吃一边忍不住感叹。 “吃完饭有一件礼物送给你。”胥余笑道。 “啊,什么?” “在你的房间里哟。” 阿狸一听,三下五除二把碗里的饭扒完,就往自己的房间跑。 大家见胥余搞得神秘兮兮地,也都跟着跑去看。 “哇!” “好漂亮啊!” 房间的正中央,挂着一件雪白的婚纱,轻丝织就,如同云彩。 婚纱上缀满了水晶,在灯火的掩映下,流光溢彩,如梦似幻。 “这是你的结婚礼服!”风曦搂着阿狸的肩膀笑道。 阿狸双手捂脸,激动得哭出声来。 “原来,你们是故意不让我回房间的。” “我帮你换上吧,你们都出去。” 风曦把大家都推了出去,顺手把门给关上了。 妲己揶揄道:“把我家小阿狸都弄哭了,准备很久了吧?” “是啊,这套礼服用真丝织就,镶嵌了一万颗水晶,动用了十八名玉匠,十八名织女,花了整整三个月才制作成功。” “哇!”女孩们一个个都惊讶地捂住了嘴。 半个小时后,房门打开,阿狸穿着纯白的婚纱,脚踩着光华璀璨的水晶鞋走了出来。 她的表情有些紧张,但是却洋溢着幸福。 “哇,好美啊!”女孩们都围了上去,像众星捧月一样把她围在中间。 “再过一个月,你就是我的王后了。”胥余微笑道。 “嗯!”阿狸重重地点了点头。 …… 第二天。 妲己还在睡觉,忽然被外面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惊醒。 她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出房门,看见子悦正坐在客厅里吃东西,便问道:“外面怎么回事?” “在捕鱼呢。” “捕鱼这么大声?” “全城人都参加,当然大声了。” “全城……是要捕大鲸吗?” “不是,是我现在正在吃的这个,你过来尝尝。” 妲己走过去一瞧:“鱼脍!” “是呀,尝尝。”子悦递给她一双筷子。 妲己夹起一片鱼,粘了点芥末,放进嘴里咀嚼,点点头道:“嗯,味道鲜甜,比在朝歌吃的鲤鱼美味多了。这是什么鱼?” 此时的芥末是黄芥,是用芥菜的种子磨成粉制成的酱,和后世日本料理常用的青芥有所不同。 “这是大马哈鱼,不过王叔有时候也叫它三文鱼。今天是捕鱼的日子,我忍不住就先弄一条过来尝尝鲜。” “捕这个鱼,还分日子的吗?” “对啊,它们每年的这个时候就会从大海中回到江里来。王叔说,这叫洄游,我们只要提前做好准备等着捞鱼就行了。” “还有这种事,去看看。” 妲己好奇心起,和子悦一起干掉了剩下的鱼脍,走出门去。 乌苏里江穿城而过,江岸旁、江水里、渔船上到处都是人,大家都嘻嘻哈哈地捞着鱼。 岸边的鱼已经堆积成山,许多人正在不停地杀鱼,许多人在不停地撒盐腌制。 阿狸在不断地制冰,来不及杀的鱼,就先扔在冰块里保鲜。 “这地方,真是块宝地啊!”妲己感叹着,忽然想到:“难道箕子早就知道有这么个地方,所以才跑到这里来建城的?他的一身本领,到底是怎么来的?是女娲娘娘赐予的吗?” 她把目光投向远处,胥余正合风曦、虞姬等人站在一起,不知在说着什么。 胥余脸色很难看,忽然转身走了。 妲己奇怪地走上前去,问道:“怎么了?” 虞姬道:“我的海东青传来消息,西周发兵了!” …… 两天后,胥余得到了确切的消息,西周这次集结了骑兵两万、步卒三万、奴隶五万共计十万大军。由李靖领兵,正杀气腾腾地而来。按照他们的行军速度,大概十日后便可以抵达延边邑。 议事厅内,胥余皱眉道:“怎么统兵大将换成了李靖,不是姜子牙了?” 南宫修道:“大概前两次姜子牙和我们对阵都失利,所以周廷才换人的吧。不过这个李靖也十分厉害,小觑不得。” 胥余心想,这还用你说,托塔天王谁不知道。而且这厮比姜子牙的脾气爆多了,他可没姜老头守规矩,是个硬茬啊! 胥余问道:“我们的炸药现在有多少?” 景田道:“上次东征全都用光了,这才一个月,也没有做出多少,还不到一吨。” “手榴弹呢?” “不到一千颗。” 沃日,屋漏又逢连夜雨,这下麻烦了。 “传我命令,五日之内,将延边邑的所有人口全部撤回平安邑。粮食和铁器也全部带回。一样都不能留给周军。” 景如松得令,立刻手写了一封命令,请胥余盖了印,交给虞姬。 虞姬怕有误,招呼了莫阿娜一声,莫阿娜立即变成巨鹰,虞姬跃上鹰背,一人一鹰冲天而去。 南宫修道:“大王,敌人这次来势太过凶猛,是不是请江南和西北……” 胥余摇摇头道:“不行。西周这次有姜子牙坐镇,无论是西北还是江南的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们暂时还不能轻举妄动。” “那武庚那边呢?” “也不到时候。这一次,我们自己顶!”胥余霸气十足地道。 众人被他气势所摄,都道:“愿为大王效犬马之劳。” 忽听城外天穹之中,一个尖利的女生高叫道:“妲己,你给我出来!” 胥余吓了一跳,声音来自天上,那就是个神,谁来了? 妲己皱眉道:“是天照,她居然这时候跑来了。” 胥余一愣,沃日,这是来趁火打劫了吗? 第八十五章 先祖之灵 第八十五章先祖之灵 “为什么她会华夏语?”胥余问出了一个终极问题。 “神的寿元悠长,会说华夏语有什么稀奇的。”妲己解释道,摸出一把剑交给胥余,“大王,这柄十拳剑你拿着,等下我和她们斗到关键时刻,你抽冷子给那女人一剑。” 胥余一愣:“我?你们斗起来飞天遁地的,我只是一介凡人,我怎么给她一剑?” “你是人王,有先祖之灵的庇佑,只要召唤先祖之灵附体就可以做到。” “额……怎么召唤?” “差点忘了,这是历代商后继位时才能获得的绝密传承。你是自立为王的,所以不知道。” “这……” “没关系,我教你!” “你怎么知道的?” “子受告诉我的,他在我面前没有秘密。” 妲己说着,附在胥余耳边,念出一段古朴玄奥的咒语。 “用心记下。使用前只需要焚香祝祷,在心中默念这段咒语就可以了。” 胥余心情有点激动,感觉自己马上就要超神了。 由于重生获得的超强记忆力,他瞬间就记下了这段咒语。 胥余朝妲己点了点头,妲己把十拳剑插在地上,道:“我先去了。等会儿你准备好了之后,就忽然跳出来,给她一下狠的。” 妲己说着,嗖一下就跳到了半空之中,嚣张地道:“正打算过两天去找你们呢,居然送上门来了。” 海面之上,站着一红一白两个女子,那个红衣女子想来就是天照了,她一见妲己,便大怒道:“你来到扶桑,我们以礼相待,自问并不曾招惹你。你怎么杀了我们的弟弟?还毁了我们的出云国?” 妲己娇笑道:“须佐能乎肆意屠杀华夏子民,我杀了他是为了你们好。要不然惹怒华夏众神,怕不是有灭族之虞。” “这些不过是华夏余孽而已,李天王正率领大军赶来的路上,你还能猖狂几日?” “这样说来,是你们去昆仑告的密?” “是又如何,你从前藏身扶桑,我们也不想惹你,只做不见。没想到你竟然虏我子民,杀我亲弟。岂能与你干休?” “你们既然请了李靖来对付我,何必现在又跑来送死呢?” “自然是要与你决一死战。” “说得倒挺硬气,昆仑那群人什么性子我还不知道?怕是被人家当了棋子,逼迫你们过来送死,消耗我的实力吧?” 天照被妲己猜中事实,不由大囧。 两个多月前,岛上忽然来了一群华夏人大肆劫掠。天照听见子民的祷告,让须佐能乎出去一探究竟,谁料他出门没一会,出云国的上空忽然出现许多奇怪的物事。 天照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那些物事忽然爆炸,猛烈的大火与冲击波瞬间蔓延到整座城市,无数建筑毁于一旦,手底下的众神也是死伤惨重。 危机之中,天照拿出神器八咫镜抵挡那猛烈的爆炸。岂料出云国空间太小,那爆炸被八咫镜一反弹,撞到空间壁垒,又反弹回来,威势更甚。 天照弄巧成拙,致使整个出云国都被炸成了一片白地。 等到天照和月读破开结界,出门查看,敌人早没影了,而弟弟须佐能乎也失去了踪迹。 天照一想,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潜逃到扶桑的那只狐妖妲己干的。 妲己是青丘之主,狐妖之王。天照不想惹祸上身,对她躲在岛上的事只做未见。 岂料,却酿成灭门惨祸! 现在弟弟不见了,肯定已经遭了妲己的毒手了。 天照和月读想要报仇雪恨,但对战妲己实无把握,逼不得已,就跑到昆仑去告了一状。 天庭听说妲己现世,忙命李靖带着魔家四将下界擒拿。 李靖带着魔家四将来到镐京,见了姜子牙,告知他妲己现世之事。 姜子牙没想到妲己居然和箕子搅在了一起。 而且箕子现在的势力竟然膨胀到十万之众,已经是一股非同小可的力量。 西周一直在准备着对箕子用兵。 淮河一战后,姜子牙其实并未撤军,而是将大军调到了燕都(今beijing)。 燕都外围就是大片草原,正适合练习马战之法。 得到火药配方后,姜子牙立刻进行大量仿制。 由于火器的制造和使用训练都需要时间,为确保万无一失,西周打算先准备冲锋,等到明年春天再发动伐商之战。 力求一战功成,解决掉这个隐患。 但是,西周王廷却没有料到箕子的实力居然膨胀得如此之快,这才短短一年不到,居然聚集了十多万人口,而且还和妲己搅在了一起。 三年前,姜子牙率天兵讨伐青丘,虽然获胜,但毕竟未尽全功。 如果箕子和青丘搅合在一起,那么商人的实力虽然比不上封神之战时和截教联合,但也不可小觑。 而且,海内外其实还潜伏着不少截教余孽,一旦他们得知箕子小成气候,前来投效的话,搞不好众神之战会再次开启。 华夏神族已经打不起再一次内战了。 鉴于此,姜子牙决定,立刻大军东进,一举荡平平安邑,擒拿箕子和妲己,消除这股隐患。 由于李靖是天庭派下来的使者,他本身也是讨伐殷商的有功之臣,还是一代名将。因此,姜子牙就把这主帅的位置让给了李靖,由他率兵东征。 而自己则坐镇齐国,负责后勤。另外也震慑江南奄国,使嬴才不敢轻举妄动。 李靖可不是吃干饭的,他率领大军从燕都出发,日夜兼程,短短一个月赶了两千里路。 快到延边邑的时候,李靖立刻派出天照和月读两姐妹。 美其名曰是给她们一个机会,让她们找妲己复仇。 其实是想让她们送死,对妲己的实力进行一波消耗。 反正这两人也不是华夏神族,死不死的和李靖没屁关系,李靖也不放在心上。 天照和月读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前来叫阵。 …… 胥余焚香更衣,满怀希冀地念出了召唤先祖之灵的咒语。 大家都紧张地望着他……良久,南宫修紧张地问道:“怎样?” 胥余感到有一股气流在肚腹之中运行,也紧张地道:“快了!” 说着用力一憋,“噗!” 憋出了一个屁! 第八十六章 三大神器 “被我中说了吧?”妲己笑道,“我要有建议,你要不要听?” “姐姐,她们狐族最是狡猾,别听她的。”一直没有说话月读忽然开口道。 “听我说话的时间,还可以算是多活一刻。不是吗?” 这话的意思是不听她说马上就得死,简直狂到没边了。 天照好歹是扶桑神族的老大,自从忍辱负重跑去昆仑告状,就一直在忍气吞声,李靖叫她们姐妹来送死,她也乖乖来了。这时候还被妲己如此羞辱,终于绷不住了。 她呼地抽出一柄宝剑,怒吼道:“去死吧。” 那剑身之上云雾缭绕,看不清真容。 胥余站在地面,失声道:“天丛云剑!” 南宫修道:“大王认得这剑?” “不认得!” 南宫修一愣,心想不认得你咋呼个啥? 胥余又道:“我猜的,扶桑的神剑除了十拳剑就是天丛云剑了。十拳剑在这里,她手中的自然就是天丛云剑了,这剑乃是扶桑第一神剑。” 胥余正在吹水,天照已经举起天丛云剑一剑朝着妲己刺了过去。 只见一道银芒闪耀,剑光暴涨数百米,瞬间刺到了妲己的身前。 “沃日,四百米长的大刀!” 胥余怪叫着,妲己身前忽然出现一面淡蓝色的护盾,挡住了那道剑光。但是天丛云剑锋利无比,那薄薄的护盾哪里抵挡的着,“波”地一声轻响,蓝色护盾应声而碎。 妲己的身子朝后缩了缩,嘻嘻笑道:“本来你弟弟还剩下一缕魂火的,现在彻底灰飞烟灭了。你杀了你弟弟!” 原来她竟然拿须佐能乎的魂火抵挡天照的宝剑。 天照眼见弟弟居然被自己亲手刺得神形俱灭,彻底疯了,手中剑芒爆涨,呼地一剑砍下。数百米长的剑光闪耀着巨大的光幕,仿佛就要将整座城市劈成两半。 妲己小嘴一张,吐出一颗火红的狐珠,挡住了那铺天盖地的剑光。 便在此时,天地之间绿芒大盛,月读出手了。 她拿着一个月牙状的玉石,玉石中发出一股巨大的绿芒,朝妲己射去。 妲己的狐珠已经抵住天丛云剑了,见她杀来,便现出原形,一只白面金毛,身高六米的九尾狐。 狐仙真身一出,立即双爪一合,夹住了那道巨大的绿芒。 “那是什么?”南宫修问道。 胥余目不转睛地盯着这神乎其神地战斗场面,喃喃道:“这也是扶桑的神器,叫八尺琼勾玉。” 心里却想,吗的,这比那些五毛特效电影,可是强到天上去了。 双方都运用神力斗法,一时陷入僵持状态。忽听妲己喊道:“就是现在,上!” 胥余一愣,上?我拿屁上? 妲己见胥余不动,忍不住问道:“大王,你什么情况?” “没有附体啊!”胥余无奈地喊道。 “我去!”阿狸忽然越众而出,拔出十拳剑,单足一点,已朝天空掠去。 虽然不会飞,但她这一下也跳得够高的。 只见她跃上半空,便是一剑朝天照头顶斩去。 “小心!”妲己喊道。 时机已失,阿狸上得太晚了。 天照已有防备,她掏出一面铜镜,顶了上去。 阿狸一剑砍在铜镜上面,只听“哐当”一声,十拳剑被震得脱手,阿狸的身子如风筝一般飞了出去。 妲己一声大喝,狐珠光芒爆炸,将天丛云剑的光芒压制回去,身形化作一道流光,接住阿狸飘落的身子,落在了胥余身前。 胥余吓了一跳,前面上前接过阿狸,喊道:“阿狸,阿狸!” 阿狸睁开眼睛,微笑道:“我……没事的。” “她没事,只是被震得脱力了。你什么情况?就错失良机?” 胥余放下心来,苦笑道:“我召唤不出先祖之灵!” 妲己一愣,正要说什么,忽见一白一青两道巨大的光芒又斩了过来。 她连忙吐出宝珠,抵住白光,身形却朝着月读冲去。 天照身有天丛云剑和八咫镜两件神器,攻守兼备,难以得手。妲己决定先打只有一件神器的月读。 “轰”地一声,狐仙形态的妲己一脚蹬在八尺琼勾玉之上,恐怖的仙力将月读蹬得倒飞出去。 月读挥动八尺琼勾玉正要反击,妲己背后的九条尾巴忽然倒卷而出,将八尺琼勾玉死死缠住。紧接着就是一拳,打中月读的面门。 月读的面门被妲己无铸仙力击中,立刻被揍得变形。 但顷刻之间,她又复原了。 妲己一愣:“再生之力?那就好玩了。” 说着伸出爪子,朝着月读疯狂挠去,大有一副泼妇撕架的姿态。 月读动弹不得,被妲己一顿狂挠痒,挠得满脸鲜血淋漓! 但顷刻之间,那些被挠出的伤痕,都一条条复原了。 “有意思,我看你有多少神力,我打……” 妲己一顿组合拳,朝着月读狂轰乱炸。 天照眼见妹妹被打得这么惨,连忙来救,但妲己的狐珠就好像是有灵之物一样,死死缠住天照,令她脱身不得。 妲己一边打,一边问道:“你现在可以听我说了吗?” 天照忍不住道:“你别打我妹妹,你要说什么就说。” 妲己拍拍手道:“非要挨顿打。听好了,你们两个不过是李靖的弃子,他也没拿你们当回事,无非是用来消耗我的力气罢了。 你们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被我打死;第二,投降,加入我方阵营。” 天照道:“李靖大军顷刻便至,加入你的阵营不还是个死?有区别吗?” “有区别啊,可以晚死几天。万一我们赢了呢,就不用死了。” “痴心妄想,就凭你们这点人,怎么抵得了李将军的雷霆一击?况且,谁都不是傻子,你杀不死我们。 我有八咫镜护体,你破不开我的防御。我妹妹有再生之力,你也杀不死她。我们只需要等到李天王过来,就胜利了。” “那我就天天折磨她,让她生不如死。”妲己狞笑道,她现在是狐狸形态,表情看着十分邪恶。 月读恶狠狠地道:“随便你,只要能耗死你,为我弟弟报仇,我什么都愿意做。” 第八十七章 逗逗闷子 “跟你拼了。” 天照左眼忽然一睁,一道黑色的火焰从眼中倾泻而出,射向妲己。 “小心!”胥余吓了一跳,连忙出声提醒。 但距离太近,那道黑炎瞬息而至,根本无从躲闪。 情急之下,妲己狐尾一甩,控制着八尺琼勾玉迎了上去。 碧绿的勾玉和黑色的火焰撞击在一起,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黑炎瞬间将勾玉覆盖住,熊熊燃烧起来。 妲己嘻嘻笑道:“你的黑炎能烧烂这勾玉吗?” 便在此时,月读右眼一睁,覆盖在八尺琼勾玉上的黑炎瞬间变成一把黑色长剑,朝着妲己头顶斩落。 妲己心念一动,狐珠瞬息而至,接下了这一击。 狐珠上紫色的狐火与黑炎一撞,瞬间消散。 妲己心神一震,连忙收回了狐珠。 而就在心神震动的瞬间,月读逃脱了妲己的控制,和天照站在了一起。 两姐妹并肩而立,一睁左眼,一睁右眼,勾玉上覆盖的黑炎又发生了变化。 一缕黑炎变成了一条极细的黑线,连接了勾玉的两端,使得勾玉变成了一张弓。 剩下的黑炎,则变成了一根熊熊燃烧的箭矢。 弯弓搭箭,瞄准了妲己。 南宫修问道:“那是什么?” 胥余皱眉道:“那黑炎据说来自太阳中心,能燃尽一切。看来天照的左眼可以释放黑炎,月读的右眼可以控制黑炎的形态。” 南宫修奇道:“你咋知道?” 胥余道:“因为我看过《火影忍者》!” 南宫修一愣:“那是啥?” 说时迟,那时快,勾玉之弓蓄足了劲,呼地一箭朝妲己射出。 妲己眉头一皱,掉头就跑,黑炎箭矢犹如附骨之疽,追了过去。 胥余忍不住吐槽道:“沃日,还能精确制导?” 妲己飞临海面,一条狐尾忽然变大,搅起一股巨大的海水。 另一条狐尾一扫,卷起一股狂风。 狂风与海水聚合,变成了一道硕大的水龙卷,朝着黑炎箭矢迎了上去。 “滋啦!”水龙卷与黑炎箭矢一撞,瞬间气化。 大海之上,云气弥漫,妲己纵身一跃,钻进了大海深处。 黑矢如影随形,也钻了进去。 片刻之后,妲己“哗啦”一声从海水中跃出,那跟黒矢也紧随其后,从海水中射出,仍是追踪不休。 南宫修咋舌道:“海水都浇不灭,娘娘会不会有危险?” 胥余皱眉道:“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掉制造问题的人。” 胥余话音未落,便见妲己身如流光,朝着天照姐妹冲了过去。 不想天照拿着八咫镜一挡,只听一声巨响,妲己蓄足了劲的一拳打在镜上,全然无用。 眼见黒矢已追踪而至,妲己转身又逃。 胥余忍不住吐槽道:“这特么简直无解。” 却见妲己绕了一圈,又飞了回去,一条尾巴上蓄足了电光,轰隆一下,碗口粗的闪电朝着天照姐妹劈去。 胥余忽然明白了,点点头道:“原来妲己的九条尾巴对应着九种能力,真不愧是青丘之主!” 但天照仍然是举起八咫镜,挡住了雷霆一击。 南宫修皱眉道:“又挡住了,这有用吗?” “有用,天照的眼睛在流血了。”虞姬眼神最好,忽然开口说道。 天照姐弟站在半空中,隔得太远,大家也看不清。不过虞姬不可能说谎,大家听了她的话,都稍感安心。 只见妲己又飞了回来,她用尾巴卷起一块小山般的巨石,朝着天照姐妹狠狠地砸了下去。 …… 妲己飞了一圈又一圈,操纵着金木水火土风雷光黯各种技能朝着天照姐妹狂轰滥炸。 一圈技能砸下来,胥余问道:“现在怎么样了?” 虞姬道:“她们两姐妹的眼睛都在流血,越来越严重了。” 胥余看明白了,双方这是在博弈。 妲己各种花里胡哨的大招乱甩,就是在消耗天照月读的神力,一旦她们支撑不住,能够对妲己造成威胁的黒矢就会消失。 那时,妲己就胜了。 但这么多大招用下来,妲己也明显的神力不继了,她的速度慢了下来,好几次差点被黒矢碰到。 “得想个法子啊!”胥余忽然高声道:“虞姬,娜娜,你们飞过去,远远地用爆破箭攻击天照姐妹。注意把攻击距离拉到极限,小心被她们的天丛云剑伤到。” 虞姬一愣:“管用吗?” 天照的八咫镜连妲己那些威力澎湃的法术都能抵挡,她对自己的爆破箭实在不抱什么希望。 胥余道:“她们双方都已经到强弩之末了。你的攻击虽然弱小,却有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奠定胜局!” 虞姬和莫阿娜见他信心十足的样子,便都点了点头,莫阿娜立马变成了一只巨鹰,虞姬跳到她背上。 二人正要起飞,忽听妲己娇笑道:“累了,不玩了!” 胥余一愣,什么鬼? 只见妲己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卷轴模样的东西,嘻嘻笑道:“两位妹妹不用费劲了,看我变个戏法给你们看。” 妲己说着,将那卷轴一张,那奔袭而来的黑矢射入卷轴之中,瞬间消失不见。 众人目瞪口呆,胥余暗暗吐槽:“搞了半天,敢情你特么一直在玩呢?” 忍不住问道:“你这是什么宝物?这么厉害?” 妲己笑道:“这个呀,便是山河社稷图了。” 胥余一听,顿时恍然,这东西是女娲娘娘的招牌法宝,难怪随手一张就将那黑矢收了。 可是,女娲娘娘的法宝怎么会在妲己手里? 按照前世的传说,子受那厮觊觎女娲娘娘的美貌,写下了一首淫诗。女娲因此大怒,派了妲己祸乱殷商朝纲,使得成汤六百年基业毁于一旦。 现在看来,这个传说竟然是真的。女娲和妲己果然有不可告人的PY交易。 妲己笑道:“你们还要斗吗?” 天照月读双眼鲜血直流,默然不语。 还斗什么?搞了半天,人家只是在玩。自己唯一的依仗,她一伸手就收了。 妲己见她们不语,又道:“怎样,要不要加入我方阵营?” 天照想了想,道:“李靖的大军瞬息将至,你就不怕我们到时候反戈一击吗?” 妲己笑道:“自然没那么简单,我要你们……做我的式神!” 第八十八章 缚令众神 式神! 扶桑故老相传的秘术。 使用特殊的咒语,和被役使者签订契约,使之听从召唤的法术。 式神一般是低阶的灵体,也可以是人的灵魂,甚至是活物。 但是,妲己居然想以扶桑诸岛最强的两位神明作为自己的式神。 不得不说,她的想法太有创意了。 “不可能,我宁愿死!”月读恨声道。 “死也没那么容易,我会先杀光你们的子民,然后摧毁你们的灵根,看着你们慢慢凋零。”妲己冷声说道。 “你……”月读顿时气结。 她没想到妲己居然这么狠毒。神明的力量只有两种来源:一种是所统御的子民的信仰,一种是凭借灵根的修炼。妲己一下把两种途径完全封死,自己最终的结局只能是身死道消,神形俱灭。 但这比直接杀死自己要恐怖多了。因为如此一来,自己将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一寸一寸地腐烂,一点一点地死亡。 受尽折磨,痛苦不堪! 天照和月读的身体不断地颤抖着,她们想反抗,但妲己手上有女娲的山河社稷图,根本就立于不败之地。 忽然,天照开口道:“我们可以做式神,但有一个条件。” “哦,还有条件?”妲己笑道,“说说看。” “我们不做你的式神,做他的。”天照说着,朝胥余一指。 胥余一愣,我?这啥情况? 妲己道:“据我所知,式神的威力和主人的力量有关,主人的力量越强,式神的威力越大。他虽是商王,却只是凡人。你们舍强求弱,所为何来?” “李靖就是来抓你的,想来你也活不了几天了。我们即便是做式神,也不能跟一个短命的主人。他是凡人,就算败了,最多也是被囚禁起来,不会死。” 妲己点点头道:“倒也有几分道理。大王,恭喜啦!” 胥余还是懵逼的状态。 妲己从半空中跳了下来,笑道:“大王,一下给你找了这么厉害的两个保镖,怎么赏赐奴家呢?” 胥余干巴巴地道:“我听说……式神会反噬主人的,她们这么强,万一……” “你想太多啦。她们签订契约,要立誓的。若要噬主,自己先灰飞烟灭。” “好吧,那这个……怎么签呢?” “把你的鲜血,注入她们体内,然后立誓即可。” “注……注入?” “你想啥呢?”妲己白了他一眼。 这时天照和月读已从半空中落了下来,跪在了胥余的面前。 妲己刺破了天照的额头,胥余按照妲己的吩咐,咬破自己的手指,将自己的鲜血注入到天照的伤口之中。 感觉一个手指的血有点少,胥余又咬破了两个手指,打算多灌点。 “够了,够了!念咒吧!” “哦!”胥余将手指抵在天照的额头上,轻声吟道:“吾以鲜血,缚令众神……” 天照也跟着吟道:“此生无悔,侍奉为荣!” 话音一落,胥余只感到一股暖流自残破的指尖传来,瞬间传遍四肢百骸,让他冷不住一激灵。 从此以后,面前这个女人就和自己血脉相连了。 和天照签订契约后,胥余又对着月读来了一遍。 如此一来,扶桑的太阳女神和月亮女神,就成了他的保镖了。 胥余心情有点小激动,心想这估计就是主角光环了吧? 天照和月读的实力他可是亲眼目睹的。从此以后,自己在这个世界虽不能说横着走吧,到底也多了几分底气了。 “你们放心吧,你们既然跟了我,我不会亏待你们的子民。他们在我的治下虽然说要干活,但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比在岛上要强不少的。” “多谢主人!”天照和月读签订契约后,就变得乖巧无比。 胥余不禁暗暗吐槽:“妈的,岛国人果然就是这尿性。” 他望向妲己,问道:“为什么我按照你说的,焚香更衣,念了咒语,先祖之灵却不能附体呢?” 妲己想了想,道:“可能是你还没得到先祖之灵的认可吧?” “啊……难道先祖们认为我的王位得之不正?” “你再造大商,怎会不正?但我想……历代商王继位后,都要去祖庙告祭先祖,你是在平安邑登基的,所以还不算正式的商王吧。” “这……难道我还得去趟朝歌?” “还有,先祖之灵的力量也是来自商民的信仰之力。平安邑的商民虽然认可你,但是在朝歌,还有数十万商民……” “看来,我想要这力量,必须击败西周,重返朝歌才行了!” 妲己点了点头,道:“目前来看,大概是只能如此了。” 胥余心想,这也太蛋疼了吧? 这力量对我夺取天下大有助力,但我必须夺了天下才能得到这力量。我若夺了天下,还要这力量干卵? 这力量,又不能让我长生不死。毕竟除了子受那货来了一波自焚,历代商王都是寿终正寝的。 “这力量,很强吗?”胥余忍不住问道。 “有一次,杨戬想行刺子受,结果子受召唤了先祖之灵附体,杨戬无功而返。” 胥余顿时有点激动。在他的印象中,能和杨戬刚正面的就只有猴子了。那这先祖之灵的力量也强得太离谱了。 (题外话:请不要跑来科普杨戬和二郎神不是一个人,《西游记》确实没有说二郎神叫杨戬。但在大众的心目中他们就是一个人。神话故事本来就是瞎编了,既然大众认为他们是一个人,那他们就是一个人。以上!) 胥余瞎激动了一番,又垮了下来。 可惜这只是个锦上添花的东西。 就好比你成为世界首富之后,再给你来上一百亿。 多吗?太多了!但对世界首富来说,也就是个数字。 胥余正想着,天空中一道气旋呼啸而来,转瞬之间,一人一虎落于地面。 正是申公豹和黑虎。 申公豹拱手施礼道:“申豹拜见大王,娘娘!” 胥余忙虚扶了一下,道:“国师怎么来了?” 心里却暗暗吐槽:你妹的,打完架了,你来了。 “申豹得到消息,李靖率领大军来攻击大商,捉拿妲己娘娘。特来相助,我没来晚吧!”申公豹说着,看了天照和月读一眼。 “国师来得正是时候,我们正在商议对付周军之事。待我安排一桌酒席,大家一起参详。” 胥余说着,招呼众人一起回到议事厅。 忽听黑虎说道:“大王,那个……还有雪茄吗?” 上架感言,请假一天! 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居然会写下这么多字。 今年三月,忽然想到这个故事,在脑子里构思了个把星期,就动笔写了一万多字,发到了网上。 不知道写得好不好,就在某乎上提了个问,得到的回答是我写得好烂,什么“没有黄金三章”、“没有系统”、“标题老套”诸如此类……被喷得体无完肤。 我备受打击,心想我不是干这个的料,却意外收到了签约站短。 签约的肯定让我备受鼓舞,怀着一腔热血,就一路坚持到了今天。 一个半月,二十万字,虽然不多,但对于一个新手来说,真的很难。 最开始的时候,我一天憋一章都费劲,常常写完一章,下一章不知道该写啥,然后我就下楼,绕着小区一圈圈打转。 慢慢地我总结出了经验,开始白天构思好剧情,晚上再码出来…… 就这样,我坚持下来了,现在可以每天稳定输出4000字。 上架后我会调整到每天6000字。 这很难,但我一定可以做到! …… 能坚持这么久,真的离不开书友们的支持。 你们的每一张推荐票、每一张月票、每一笔打赏,都让我备受鼓舞,受宠若惊。 你们的每一条评论,不管是喷我的、夸我的、吐槽的、挑错的我全都有认真看。 你们的支持,就是我坚持下来的动力。 虽然这本书成绩不好,但我不会放弃。 写一本书,是我少年时代的梦。 现在我跨出了这一步,我就一定会坚持到最后。 为此,我已经把电脑上、手机上的游戏、视频、以及微博知乎等社交软件全卸载了。 我会有始有终,为自己,为你们,讲好这个故事。 …… 关于剧情预告! 接下来的内容会是第一卷的最后一战。 这一战很难! 一方面,西周十万大军已经在燕京训练了快一年。准备充分,又有李靖在前线统兵,姜子牙在后方坐镇。 一方面,主角团东征扶桑,耗尽了弹药。 但,只要打赢这一战,主角将彻底站稳脚跟,拥有和西周争霸的能力!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今天要请假一天,整理一下思路,争取让这一战打得精彩纷呈! 明天后天,两天内会完成第一卷的所有内容。 再一次感谢大家,请赐我一个首订,谢谢! 明天中午见! 第八十九章 天王驾到 胥余想起虞姬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一大堆东西,都是虞王送的礼,忙问有雪茄没有。 虞姬说有的,胥余便让她去拿。一面又让风曦去弄个火锅过来,大家正好边吃边谈。 没多久,虞姬把雪茄拿来了,风曦也带着侍从搬着火锅来了。 胥余给在场的男人们都派了雪茄,然后点上,议事厅内一时烟雾缭绕。 然后,胥余以女孩子不适合待在这样的环境里,抽二手烟牙会变黄为由,把女的们赶走了。 他找出这么个奇葩的理由,主要还是为了把风曦弄走。 现在有两个人胥余信不过:第一个是风曦,他早就认准了风曦是姜子牙派来的间谍,因此这种战前会议,必须把风曦排除在外; 第二个则是申公豹,自从和妲己对话之后,他就怀疑申公豹是元始天尊派来的。而且,现在是大战前夕,申公豹居然及时赶到,很难怀疑这厮不是来做内应的。 不过,他对申公豹的怀疑度还是远不及风曦,因为申公豹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平安邑内,如果他是间谍,这根本说不过去。 而且,人家在大战前夕主动前来助阵,颇有点雪中送炭的意思,也实在找不到借口把人家支开。 因此,胥余还是决定让他参加这次会议。不过,他决定隐藏一些关键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成为他制胜的法宝,决不能让周军提前知悉。 胥余从一只橡木桶内倒出一杯淡­​黄​‍‌色​的液体,液体表面浮着一层白色泡沫。他示意大家都倒上,然后举杯说道:“这是新酿出来的酒,叫做啤酒,配火锅最为适宜。来,大家满饮此杯,祝愿此战旗开得胜!” 申公豹还是第一次吃火锅,学着大家的样子吃了几筷,觉得鲜香麻辣,十分过瘾,但稍感油腻。这时一杯啤酒下肚,只觉平顺甘醇,清爽解腻,不由啧啧称奇。 没想到箕子不仅发明出了这种美食,还发明出了与之匹配的美酒。 大家一边吃,一边商量各种战前准备工作。 现在除了织邑的三万人口不用撤离,聚集在平安邑的人口足有十五万之多,人一多就容易出事,万一出个疫情啥的,不是闹着玩的。箕子当即下令将城内新酿的白酒,醋都拿出来,以作消毒之用。 一下子涌进来这么多人,住宿也是个麻烦。 好在前段时间东征扶桑的时候,为了安置劫掠回来的绳文人,搭建了很多木屋。现在是非常时期,大家挤一挤,也凑合能住。 实在不行的话,就再去伐一些木,临时搭建一些房子。这些事,胥余就交给景如松去安排。 吃饭的问题反而是最好解决的,今年大丰收,各种粮食堆满了平安邑的地窖。而且,现在正好是大马哈鱼洄游的季节,光是一次捕捞的大马哈鱼,也足够支撑数月了。 不得不说,西周选择的入侵时间节点还是有点玄妙。姜子牙的原计划是明年春天发兵,现在因为妲己的出现提前了,但是又不够提前。 如果他们再提前两个月,趁着胥余正在东征,粮食又没有丰收的时间杀过来,胥余基本上就凉凉了。 从这一点来看,风曦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间谍。 聊完后勤,接下来是兵员问题。 得益于攸侯喜的回归,胥余手下一下多了数万能战之兵,这也是胥余敢打这一战的底气。 这几年,鲁启一直在日夜不停地打造各种兵器,这些兵器被源源不断地运回平安邑的仓库中。其中反曲弓有近五千张,各种刀枪剑戟有上万把,足以装备一支万人大军。 只可惜马匹不够,南宫修上次去松嫩平原也就弄回来两千多骏马,原本的八百战马已经换上了马蹄铁,勉强凑够三千骑兵。 但西周的骑兵却有两万之众,胥余思虑再三,决定骑兵不正面迎敌,而是游离在外。他令南宫修带领骑兵埋伏在乌苏里江上游的丛林之中,用海东青与之沟通。 当战争进行到白热化的时候,作为奇兵,忽然杀出。 南宫修没想到自己作为陆军主将,这生死攸关的一战居然不在城中。但他也知道这支奇兵的重要性,换成别人还真不放心,于是咬牙同意。当天晚上,就带着干粮,摸黑出城去了。 三天后,鲁启带着延边邑的四万居民,回到了平安邑。 他几乎将延边邑给搬空了,能带来的全带了过来,就留下了一个空壳子。 至于带不走的高炉等物,鲁启直接用炸药给它炸了。这些炼钢设备,经过他数年的潜心研究,已有许多改进,其中的奥秘,决不能让西周知悉。 胥余亲自到城门口迎接了鲁启等人入城。 这时,随之而来的朝鲜人忽然跪了一地,胥余一愣,这是要干啥? 为首那人说道:“大王,请让我们参战!” 胥余看了一眼鲁启:“这啥情况?” 鲁启笑道:“大王,他们也想做您的战士,为您征战。” 胥余点了点头,问道:“你的商话说得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道:“小人叫做阿狗,小人这几年一直在学商话。” “上战场是会死人的,你们为何要参战?” “因为我们朝鲜族也是大商的子民,是大王给了我们安定的生活,我们愿意为大王而战。而且,小人听说,我族的阿狸姑娘即将成为大商的王后,我们愿意为王后而战!” “起来吧!”胥余点点头,“阿狗这个名字不好听,以后你就姓高吧,名字就叫……高仙芝!” “谢大王赐名!”高仙芝兴奋地站了起来。 胥余大声道:“这一战不仅仅是为我、为阿狸,也是为了你们自己!拿起你们的武器,让我们同仇敌忾,并肩携手,将侵略者踏得粉碎吧!” “同仇敌忾,并肩携手!” “同仇敌忾,并肩携手!” “……” 城上城下,城内城外,所有人都跟着喊了起来。 胥余感到自己的王八之气正在拼命散发,不由暗暗点头:这军心,可用啊! …… 当初姜子牙前来的时候,每走一步,都在和死神搏命,最后靠着献祭奴隶,才抵达平安邑城下。 如今李靖带着十万大军,却没有遇到任何抵挡,就这么波澜不惊地把十万大军开进了延边邑。 延边邑离平安邑不过三百里,现在已进入冬季,有一座城遮风挡雨,总好过睡在野地里。李靖当即决定,就将此地作为此战的大本营。 李靖率军在城内看了一遍,发现城内屋舍俨然,俱都完好,不禁笑道:“这个箕子还挺热情好客,知道本王要来,连房子都准备好了。倒省了另外搭建帐篷的功夫。” 魔家四将一听,都大笑起来。 接着李靖又到城中炼铁的地方看了一遍,望着被炸毁的高炉,不禁皱眉道:“看来,这箕子的背后确实有一股势力,这爆炸的威力,颇为可观啊!” 魔礼青傲然道:“天王,不管他背后是谁,这次一定让他无所遁形。” 李靖点点头道:“命令士卒,搭建浮桥,三日后,发起进攻!” 三日后,图们江上搭建了十几道浮桥,李靖指挥大军渡江,杀奔到了平安邑下。 李靖立在半空,手托宝塔,威风凛凛地喊道:“箕子,出来说话。” 箕子站上城头,笑道:“箕子见过李天王,天王所为何来?” 李靖道:“武王伐纣,胜败早有定论,如今你僻居在这极东之地,垂死挣扎,所为何来?听吾一句,速速献城投降,可保汝性命。” 箕子笑道:“天王此言差矣,本王如今所居,并非华夏之土,难道西周连这也不能容忍么?” “莫要狡辩,你虽僻居此地,却不安分。你这些年所作所为,本王可都看在眼里,如今更是与那狐妖妲己互相勾结,颠覆了扶桑神族,人家告状都告到天帝那儿去了。 本王命你速速交出妲己,自缚献城,可免一死!如若不然,我大军一挥,你这满城百姓,俱都化为齑粉。” 箕子笑道:“天王,你军队都带来了,就不要打嘴炮了,尽管一试。” 李靖一愣,消化了一下嘴炮是什么意思,不禁勃然大怒。 “你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进攻!” 李靖大手一挥,三军举着大盾,推着钩援,缓缓朝着城墙进发。 钩援便是“云梯”。《墨子》一书中曾记载鲁班为楚王制造了史上第一架云梯,墨子还为此去见了鲁班一面,和他进行了一场精彩的沙盘攻防战。 但这玩意儿其实商周时期就已经有了,鲁班只是将之进行了改良。 “钩援”是一种带轮子的梯子,这个梯子上设置了能钩住城墙的钩子,攻城士兵登上梯子以后,在重力作用下,钩子抓住城墙,十分牢固,想要将它推倒,是根本不可能的。 后世的古装片里,都是真的举着一个长梯子就往城墙上爬,纯粹是扯淡。 胥余见状,忙令放箭。 “嗡!”一排密集的箭雨朝着天上抛射,落向周军。 周军连忙举盾抵挡。但是商军居高临下,周军虽然举盾,仍无法护持周全,一时之间,不少人中箭倒地。 周军顶着箭雨,顽强前进,付出不少伤亡之后,终于靠近城下百步,立刻展开反击。 “呼!”一轮箭雨,足有万支,带着尖利的啸音,朝着城头射去。 那居然全都是……火药箭! 第九十章 不讲武德 胥余吓了一跳,连忙喊道:“隐蔽!” 话音刚落,就被一个人扛起,一溜烟跑进了城墙上设置的谯楼。 扛着胥余跑路的,正是第一届运动会的赛跑冠军,奴隶昆仑。 自从胥余赐给他名字,并告诉他“以后,为我跑!”之后,他大部分时间都跟在胥余身边。 因为这厮跑起来快逾奔马,胥余也经常让他跑个腿传个消息啥的,十分方便。 胥余喊道:“放我下来!” 昆仑连忙把胥余放下,胥余道:“不用惊慌。哪那么容易死。” 说着朝谯楼外看去,只见整座城墙上已经火焰弥漫,这一会儿时间只怕已经射上来了几万支箭矢。 士兵们全都靠着城墙内侧躲避,无法反击。 胥余羡慕地叹道:“果然是家大业大,真特么有钱啊!” 由于城下的火力压制,周军得以顺利地推动钩援缓缓前进,终于搭在了城墙之上,士卒们开始往上攀爬。 城下的弓箭手仍然朝着城上疯狂地倾泻着火药箭。商军士卒躲在城墙内侧,根本无力阻止周军士卒的攀爬。 云层深处,虞姬骑在巨鹰的背上,正注视着地上的一切。 忽然,她从云层中钻了出来,挥舞着手中红色的旗帜,猎猎作响。 躲在城墙内侧的士卒们看见她的信号,立刻拉响了手榴弹,朝着城墙下扔去。 此时,攻城的周军刚爬到半截…… 手榴弹从城墙上自由落体,纷纷在半空中爆炸! “轰!轰!轰!” 猛烈的爆炸声响起,钩援上的周军顿时死伤惨重。 李靖目眦欲裂,朝着虞姬怒吼道:“哪路毛神在此捣乱?” 说着将手中的宝塔一扔,那宝塔见风便长,瞬间变成三米高,金光闪闪,朝着虞姬罩去。 莫阿娜吓了一跳,转身就逃。 但她飞行的速度有限,哪里跑得脱,就在要被宝塔罩住的一瞬间,一颗火红的狐珠飞了过来,抵住了宝塔。 妲己跃上半空,娇笑道:“天王,别来无恙!” 李靖一见妲己,怒道:“妖孽,我收了你。” 妲己撇撇嘴:“你这破玩意儿,收收你儿子还行。想收我么,还差得远。” 李靖此来就是为了捉拿妲己,见她已经现身,当即抽出宝剑,二话不说,朝着妲己扑了过去。 妲己身如流光,朝着大海飞去,边飞边道:“莫要误伤的百姓,咱们去大海上分个胜负。” 李靖大喊道:“妖孽,哪里走!”操纵着宝塔,追了过去。 魔家四将一见,一各自抄起兵器,去给李靖助阵。 却听半空中有人喊道:“道友,请留步!” 魔家四将回头看去,大吃一惊,齐声道:“申豹?” 申公豹骑在黑虎背上,笑吟吟地道:“兵对兵,将对将。天王与娘娘斗法,莫要坏了他们的性质。还是让贫道来陪四位玩玩吧。” 魔礼青狞笑道:“申豹,你一人要对我们四兄弟,自己讨死,可别说我们兄弟以多欺少!” 说着也不待他多说,挥着青云剑砍了过去。 他知申豹这厮嘴皮子厉害,所以不和他多说,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精神,先砍了再说。 他这青云剑上有符印,中分四字:“地、水、火、风。” 风乃黑风,内有万千戈矛,若人逢着此刃,顷刻成为齑粉。 若论火,空中金蛇搅绞,遍地一块黑烟,烟掩人目;烈焰烧人,十分厉害。 申公豹连忙挥剑抵挡,两柄宝剑一碰,魔礼青跳开,把青云剑一晃,往来三次,黑风卷起,万刃戈矛,烈焰腾空,烟尘滚滚,朝着申公豹袭去。 魔礼海见兄弟出手,也取出他的宝物“天魔琵琶”,铮的一弹,这琵琶蕴含天魔之音,闻之者神魂颠倒,不能自持! 忽听一声虎啸,地动山摇,将那天魔音震散。申公豹拔腿就跑,喊道:“莫要误伤百姓,我们换个地方赌斗。” 魔家四兄弟见状,都追了上去。 胥余没想到申公豹居然接下了这一阵,不禁暗想:“难道我怀疑错人了?” 见他以二敌四,怕他搞不定,便对天照姐妹道:“你们去帮一下申公豹!” 天照月读得了命令,一人拿着两样神器,追了上去。 成为式神后,胥余将十拳剑给了月读。 算上黑虎,这下变成了以四敌四,胥余心下稍安。 双方的神都找地方打架去了,这里就剩下凡人的战斗了。 胥余打起精神,查看战果。 这时射上城头的火药箭越来越多,许多箭矢直接射进了城内。 好在他们攻城的这面,大多是砖瓦房子,那些火药箭射在瓦片上,屁事没有。 偶尔有一些射中木屋的,城内早就做好了准备,见哪里起火,就提着水桶过去灭火。 一些高处的火焰,则是阿狸跳过去,直接发动寒冰冻灭。 由于城下火箭压制太过变态,又有一批人从钩援上爬了上来。 云层之中,虞姬一直观测着城墙上的动静,在她的指挥下,又是一轮手榴弹空爆,登城的周军死伤惨重。 接连两次爆炸,周军胆怯了,不敢再登上钩援。 忽然,周军阵营走出来一个五米多高的巨人,手里提着两柄巨大的铁锤,一步一步,地动山摇地走了过来。 沃日,还有一个神! 胥余吓了一跳,瞧他那架势,他是要上来干架吗? 只见他走到阵前,却不再动了,只是咆哮道:“都给我上!” 胥余松了一口气,还好他守规矩,要不然的话,他上来这么几锤,大家全玩完。 那些士卒见神发怒了,纷纷咬牙爬上了钩援,眼看着要登上城墙,又是一轮空爆。 周军再次死伤惨重! 但胥余也笑不出来了,因为……手榴弹用光了。 如果周军再来一次的话,那就只能肉搏了。 便在此时,却见李靖不知何时飞了回来,只听他大怒道:“箕子,你竟敢用天罚对付凡人,休怪我不讲规矩。” 胥余一愣,老子哪里用天罚了? 转念一想,不对,这厮要耍赖啊,他想干嘛? 只听李靖怒吼道:“巨灵神将,破城!” 那五米多高的巨灵神将应声道:“得令!” 只见他挥舞着两柄巨锤,朝着城墙击去…… “轰隆隆!”城墙顿时塌了大半截。 城墙上的守军纷纷跌落,死伤惨重。 好在昆仑见机得快,巨灵神挥锤之时,他就已经扛着胥余飞快逃跑。 大半面城墙都坍塌了下来,他竟然踩着空中的碎砖飞奔,有惊无险地将胥余带到了安全地带。 胥余惊魂未定,还未说话。就见妲己香汗淋漓地飞了回来,喘着气道:“李靖,你竟不讲规矩,屠杀凡人?” 李靖梗着脖子道:“是你们先不讲规矩,滥用天罚的。” 胥余明白了,这厮只要死咬着手榴弹是法术。这官司就算打到天上去,也不能把他咋滴。 沃日,你是个神仙啊,居然明目张胆地耍无赖。 胥余欲哭无泪! 巨灵神打塌城墙,又用两柄锤子一扫,连砖头带尸体,扫开一条通道。 李靖立刻喊道:“进城!” 两万骑兵举着武器,朝着城内呼啸而去。 城……破了! …… 在城的另一边,五百头巨大的驼鹿身披重甲,整装待发。 鹿上的骑士,也是浑身披挂,只露出两个眼珠子。 这是延边邑采用灌钢法使得钢铁产量成倍提升之后,胥余命令鲁启打造的秘密武器。 重装鹿骑兵!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曾经出现过许多名震一时的重装骑兵,比如金国的“铁浮图”、西夏的“铁鹞子”、拜占庭的甲胄骑兵等。 但是和胥余的重装鹿骑兵比起来,全是狗屎。 驼鹿的体型几乎是战马的两倍,力大无穷,披甲之后跑动起来,就如同一辆坦克。 驼鹿上的骑士居高临下,敌人想够到他们都费劲,他们只需要握着长矛,不断地冲锋,冲锋,贯穿,贯穿即可! 最重要的是,这些驼鹿经过虞姬的驯化,根本就悍不畏死。 女防全身披甲,立在队伍前方,高声道:“城墙已破,轮到我们上了!为了大王,为了我们的家园,给我冲!” 说罢举着长矛,进入队伍,朝着道路尽头冲了过去。 由于全身披甲,一开始,他们的速度很慢,但随着惯性跑起来后,就变成了一股钢铁的洪流。 西周骑兵冲进城来,正兴奋得不行,便看见前方一队巨兽不紧不慢地跑了过来。 冲在最前方的骑兵连忙发箭。 只听箭矢叮叮当当地射在巨兽们身上,然后又稀里哗啦地掉在地上,巨兽们连根毛都没伤到。 骑兵们傻眼了,但等他们反应过来,对面的巨兽已经越来越快,如同移动的钢铁城墙,势不可挡地冲了过来。 他们手中的长矛,直接将周军的身体洞穿,周军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只能纷纷落马倒地。 重装鹿骑兵们排着队,一列一列,呼啸而过,轻松地将冲进城来的骑兵队伍杀了个对穿。 他们根本就停不下来,依旧举着长矛,麻木地朝前冲着,冲进了弓兵的阵营,冲进了步兵的阵营。 什么弓箭齐射,什么盾阵防御,全都不管用。 迎接他们的只能是贯穿,贯穿…… 很快,重骑兵将整个周军方阵杀了个对穿。 他们终于慢慢的拉拢缰绳,慢慢地停了下来。 这一轮刹车,刹了两里远,才终于停住。 然后,他们又慢慢地掉头,驱动了驼鹿,慢慢地跑了起来。 越跑越快,冲进了步兵方阵,冲进了弓兵方阵。 不停地贯穿,贯穿…… 他们不断地收割着人命,周军拿他们半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哭爹喊娘的四散逃命。 但凡跑得慢一点,就会被长矛戳个窟窿。 李靖站在半空中,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切,都特么忘了打架。 这你不能找借口说人家用了什么天罚吧? 而平安邑城内,另外一场屠杀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冲进城内的西周骑兵眼见那恐怖的巨兽们杀出城去,纷纷松了口气,开始集结队伍,准备在城内开启屠杀模式。 第九十一章 天生反骨 第九十一章 西周骑兵在集结的同时,城内的十多万军民也在集结。 他们有些拿着刀剑,穿着简单的甲胄。 有些根本就穿着布衣,手上拿着锄头、镰刀,甚至木棒! 西周骑兵狞笑起来,看来殷商精锐都在城墙之上,刚刚巨灵神将那几锤,已经让他们锤得死伤殆尽了。 现在剩下的,不过是乌合之众。 骑兵集结完毕了,领头的将领望着前方的街道,那里聚集着黑压压的人群。 “杀!” 他喊出这个字后,举着闪亮的钢刀,带头冲了过去。 他们已经在燕都集结训练了十个月,手上持握的,都是最新打造出来的钢刀。 眼前这群乌合之众,如何是自己的对手? 挡在前方的乌合之众们迅速向两边散开。 他狞笑起来:“想逃么?现在知道怕了?” 但是,当那些乌合之众散开之后,他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群全身披甲的步兵。 人数不多,只有五百。 他们就挡在西周骑兵的前方。 “就这点人就想挡住我?” 那西周骑兵将领想着,紧了紧手中的宝刀,一夹马腹,撞了上去。 “喝!” 随着一声怒吼,一排银亮的大刀竖立如墙。 耀目的阳光从刀锋上反射过来,令他一阵恍惚。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 “刷”地一声,一排刀锋应声而落。 连人带马,身首异处。 这是一千七百年后才会出现在世界上的……唐朝的陌刀大阵! 盛世大唐的陌刀大阵,正是骑兵的克星。 每一柄陌刀重五十斤,需要魁健有力的士卒才使得动。 一旦发动,千百柄银光闪亮的陌刀竖立如墙,连人带马一起砍飞。 无论多强悍的骑兵陷入此阵,都是自蹈死地。 这一支西周骑兵,纵然训练了一年,纵然装备了锋利的钢刀,但是在大唐的陌刀大阵面前,也不过是土鸡瓦狗。 骑兵冲锋起来,根本停不住脚,挥舞着陌刀的五百壮士,喊着号子,一步一步朝前踏下,不断地举刀,砍落,举刀,砍落。 无论人马,纷纷倒毙。 西周骑兵们胆寒了,他们想逃,可是这是城中央的一条主干道,两边是房屋,房屋的空隙间,挤满了黑压压的人群。他们手中拿的,都是最简易的兵器,甚至是不算兵器的锄头,镰刀。 可是尽管如此,要是落单的骑兵冲进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李靖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的一切,自己征战一生,不可一世。此番以天王之尊,来领凡人军队,竟然一败涂地。 蓦地,他朝着城内怒吼道:“哪吒,你给我滚出来!” 胥余吓了一跳,哪吒也来了?那可是三界有名的混世魔王啊! 他不禁望向妲己,只见妲己脸色平静。 忍不住问道:“哪吒来了,你不怕吗?” 妲己还未说话,一个小孩跃上了半空,对着李靖拜道:“父王,孩儿在此!” 胥余眼珠子都差点掉到地上:“风鸣?” 这特么……风鸣居然是哪吒? 哪吒望向胥余,歉意一笑:“对不起,胥余大哥,我骗了你。姜师叔想派一个卧底来平安邑查探你引动天罚的秘密。他认为我是个小孩子,不会引人注意。因此以送周人家眷为幌子,将我送了进来。” “那风曦……” “她也是个幌子,是为了掩护我的。” 胥余恨不能以头抢地,这谁想得到?他一直觉得风曦就是间谍,也一直防着她。搞了半天,她只是个障眼法,真正的间谍是这个小屁孩? 胥余望向妲己,忍不住道:“你应该认识哪吒吧?你咋不说?” 妲己弱弱地道:“我打不过他。” 胥余一愣,这特么……好像挺有道理。 他又望向哪吒道:“所以我城内的秘密,都是你透露给姜子牙的?” “一开始我透了一些,比如火药的秘密,铸铁的秘密。但……后来我就没透过了。你的重骑兵,陌刀阵,我都没说。” 胥余正想问为什么,便听李靖怒吼道:“逆子,你为何不说?” 哪吒道:“父王,你收手吧!” “你倒劝起我来了,我问你,你为何隐瞒不报?” “因为我在这里生活了两年,我觉得胥余大哥会带给百姓安居乐业,走向幸福。所以……我希望他嬴!” “逆子,派你来卧底,是天尊的意思,你竟敢违背,你让我如何向天尊交代?说不得,我只能收了你,向天尊请罪!” 李靖说着,手中的宝塔瞬间放出,一下变得有十多米高。 比跟妲己斗时,要大得多! 看来,他也知道哪吒不好收拾。 这宝塔正是哪吒的克星,当年哪吒被太乙真人用莲花复活之后,疯狂追杀李靖。 后来燃灯道人送了李靖这座宝塔,才将哪吒收服。 “轰”地一声,哪吒脚下多出了两个风火轮,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喊道:“父王饶命!” 李靖哪肯饶他,催动宝塔不住追击。 一人一塔绕着大海追了几个来回,眼见便要追上,胥余忽然拿着个铁皮喇叭,大喊道:“哪吒,化工厂!哪吒,化工厂!” 哪吒听见喊声,呼地往化工厂飞去。 他从左侧的窗户钻进,又从右侧窗户钻出。 那宝塔太大,一下扣在化工厂上。 化工厂内如今正储存着一吨多硝化甘油,被宝塔这么一扣,只听轰隆剧响,那宝塔竟然被炸翻在地。 李靖只觉虎躯一震,有那么一瞬间,竟然和宝塔失去了感应。 他运起灵力,重新操作宝塔,忽听“轰”地一声,一颗炮弹打在宝塔之上。 原来这化工厂太过危险,就建在海边上。而靠海那面城墙,一直放着一架三千斤重的青铜大炮。 现在正是双方大战,那几个炮兵也一直在位,只不过暂时没派上用场。 眼见宝塔倒地,胥余立刻命令开炮。 这宝塔现在有十多米高,目标巨大,士兵们天天练习,没有不中的道理。 一下打中塔身,李靖不禁又晃了一晃,和宝塔失去了感应。 这下把他心疼的,他一直拿这宝塔爱逾性命,眼见胥余居然如此作践自己的宝塔,不由暴怒道:“箕子,你竟敢用妖术对付我的宝塔,我杀了你。” 手中宝剑含恨出击,脱手朝胥余射去。 “不要!”妲己大喊一声,九条狐尾朝那宝剑卷去。 “不要!”哪吒也是一声惊呼,手臂上的金环忽然变大,变成了一个乾坤圈,飞了出去。 妲己的九条狐尾哪里抵得过李靖的宝剑,被割得狐毛横飞,宝剑从狐尾之中穿了出来。 不过,到底是缓了不少,偏了一偏。 但纵然如此,也不是胥余一个凡人能抵挡得住的。 眼见那宝剑就要将胥余刺穿,一个人忽然迎了上来,挡在了胥余身前。 那是……昆仑。 宝剑将昆仑刺了一个对穿,又缓了一缓。 但还是……刺入了胥余的身体! 一股鲜血飙了出来,胥余往后便倒。 “大王!”妲己一声惨叫,扑了过去。 空中的虞姬也看见了这一幕,她顾不得莫阿娜,直接从鹰背上纵身一跃,跳到了胥余身边。 正在到处灭火的阿狸也听见了惨叫,疯狂地朝着这边跑来! 半空之中,一声闷哼。 李靖被哪吒的乾坤圈打得脑浆迸裂,从天上落了下来。 由于妲己狐尾的拉扯,使得李靖的宝剑偏了偏,和哪吒的乾坤圈擦身而过。 那乾坤圈掠过李靖的宝剑,迎面飞了上去,击中了李靖的脑门! 战场之上,瞬间静止下来。 双方的主将,竟然都倒下了。 “噗通!”李靖的身躯重重地掉落到地上,溅起一地烟尘。 “父王……”哪吒颓然跪倒在地。 他终于……把李靖给杀了! 第九十二章 最后一吻(四更求订阅) 化工厂剧烈的爆炸声响彻天地,天边几道人影纷纷飞了回来。 他们望着眼前的变故,一时都有些发愣。 李靖的尸体躺在地上,脑浆迸裂,眼见是不活了。 哪吒颓然地坐在地上,不发一语。 魔家四将一看,哪里还不明白! 魔礼青怒道:“小畜生,你竟敢弑父?” 他挥剑便要上前,却被魔礼红一把拉住,急道:“哥哥莫要冲动,这小畜生连生父都敢杀,你……” 魔礼青顿时明白过来,哪吒本领通天,自己四兄弟齐上,也是白丢性命。 他趁势收了宝剑,怒道:“待我们带着天王遗体,告上天庭,来日再发天兵,捉拿这小畜生。” 巨灵神将上前问道:“四位哥哥,此间的事怎么办?” 魔礼青上前抱起李靖的尸体,皱眉道:“天王都没了,还管这些,走吧。” 五人纵身一跃,飞腾而去。 胥余胸前插着李靖的宝剑,软软地躺倒在地。 申公豹一脸地不可思议,箕子竟然和李靖同归于尽了,这……自己布了这么久的局,全都白费了么? 黑虎掏出雪茄,点燃,狠狠吸了一口,不知在想什么。 阿狸、虞姬、莫阿娜……都已经围了过来。 妲己抱着胥余的尸体,默然不语。 少顷,风曦、琴娴、子悦等人也闻讯而至。 不知谁说了一句:“大王死了!” 平安邑上下,顿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哭泣之声。 “给大王报仇!” 又不知是谁说了一句。 陌刀大阵林立如墙,朝着西周骑兵疯狂斩杀。 城里的百姓们,都跟疯了一样,冲上去跟那些周军肉搏。 周军们吓得肝胆俱裂,疯狂撤退。 这情绪感染了平安邑内外的所有人。 城内,西周骑兵疯狂往外奔逃;城外的周军眼见商军势如疯魔,也跟着撒丫子狂奔。 敌人如潮水般散去,但商民早就红了眼。 大王死了,他们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他们现在只想发泄,只想复仇! 他们拿着刀枪剑戟,拿着锄头镰刀,赶在周军的屁股后面疯狂地追杀。 景如松见状,跑到虞姬面前道:“虞姬姑娘,麻烦你用海东青通知南宫将军,让他截断图们江的浮桥。” 虞姬神情恍惚,景如松说了好几遍,她才听清,按照景如松的吩咐,放出了海东青。 阿狸颓然地瘫坐在胥余的身边,泣不成声。 “再有半个月,你就要娶我了,你……” “对不起,我没有救下他。”妲己自责地道! “对,都怪你,都怪你!”阿狸疯狂地撕打着妲己。 她打得累了,又趴在胥余身上哭。 虞姬也哭,莫阿娜想安慰她,又不知道说什么,张了几下嘴,忽然自己也哭了起来。 围着胥余的几个女孩子,都哭成一片。 在这一片愁云惨雾之中,阿狸忽然擦干了眼泪,决然道:“他没有死,我要救他。” 她说着,一低头,吻住了胥余的嘴唇! 妲己大惊,连喊道:“不要!” 但阿狸已经吻了下去。 妲己终于无奈地瘫坐在地,任由阿狸发疯似地吻着胥余。 众人看着阿狸的疯狂举动,一时都目瞪口呆,不明所以。 …… 胥余睁开眼睛,他感到自己好像又回到了现代社会,但还没来得及高兴,眼前一黑,再一睁开,又回到了现在。 周围是一张张关切的脸庞。 妲己、虞姬、风曦、琴娴、子悦…… 可是,阿狸呢? “阿狸呢?” “她走了……”妲己颓然道。 “去哪了?”胥余坐起身。 他发现自己完全好了,那把刺中自己的剑被扔在地上,胸口没有伤痕,但衣服却是破的,上面还有血渍。 “是谁救了我?阿狸哪去了?”胥余站起来,大声问道。 “告诉他罢!”风曦忽然说道。 她本来站在后面,现在却越众而出,她怀中抱着一只白狐,尾巴毛茸茸的,十分可爱。 风曦轻声道:“阿狸将她修炼了千年的狐珠给了你,化为原形了。” “阿狸……是白狐?” 他忽然一转身,死死抓住妲己,怒吼道:“你知道,对不对?是你派她来的,对不对?” “是,牧野之战后,子受自焚而死,我逃到了扶桑,姜子牙趁我不在,攻陷了青丘。狐族四散逃命,阿狸刚修​成​​‍人­形,无意中找到了我。我见她尚未学习人类语言,便派她来探听你的虚实。 我偷听了你劫掠人口的计划,便让阿狸混入朝鲜半岛,学习朝鲜话,然后再投奔你。她很聪明,很快就学会了,你也把她当成了朝鲜人。我只是没想到,她会爱上你……” 胥余从风曦手里接过阿狸,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地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问道:“她还能再次修​成​​‍人­形吗?” “她的狐珠已经给你了,她只是一只普通的狐狸了,过个十年八年,便会老死。” “我能把狐珠还给她吗?” “狐珠已经和你融为一体了,要不然你也不会活命。” “我以前……想亲她,她总是躲,是什么原因?” …… 妲己犹豫了半晌,终于回答道:“这狐珠,是我们狐族修炼的法宝,若是和男子亲热,可以用狐珠吸取他的精气。阿狸刚刚修​成​​‍人­形,还不能控制自如,如和你亲热,便会忍不住吸取你的精气……” 胥余终于明白了,怪不得阿狸明明喜欢自己,却每次都要躲闪。怪不得在秦岭那次,自己亲了她,下午便神情困顿,睡了好久才醒。 “她……还认识我吗?” “不认识了!” “我会让她认识我的。”胥余把阿狸抱在怀里,慢慢地走了。 “你们跟我来!”走了半截,他忽然转头,对远处的天照和月读说道。 天照姐妹互相看了一眼,便跟在胥余的身后。 胥余回到自己的房子,找了些棉絮,给阿狸做了个窝。 然后起身去了厨房,找了一块五花肉,洗干净放在锅里焯水,然后切成小块,开始做红烧肉。 他把红烧肉炖上了,又去找牛奶,可可粉,开始做冰淇淋。做好后,他问月读:“能给我冻上吗?” 月读点点头,手指上漾出一点青光,瞬间便将雪糕冻硬了。 胥余端着冰淇淋,慢慢走回房间,把它放在阿狸的面前,阿狸舔了一口,便开心地吃了起来。 胥余一脸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转头对月读道:“她最喜欢吃雪糕,因为我们每次做雪糕,都需要她来冷冻。” 月读点了点头,不知该说些什么。 没多久,风曦她们都回来了。胥余对风曦道:“你再去做点菜,大家辛苦了,晚上一起吃饭。” 风曦点了点头,她想要安慰胥余几句,又不知该说什么,愣了一会,转身做饭去了。 晚上,大家都来了。 胥余坐在餐桌前,静静看着阿狸吃红烧肉。 这一战,平安邑大获全胜。 南宫修得到飞鹰传书后,立刻率领骑兵杀奔图们江。 与此同时,一直未露面的攸侯喜也率领水军杀到。 二人合兵一处,一举将李靖留着看守浮桥的五千人马击溃,斩断浮桥。 周军逃到江边,无路可逃。 背后的商民又都杀红了眼,奋起直追。 周军一时挤做一团,落水溺毙者,不知凡几。 最后十万大军,剩下不到一半,全做了俘虏。 大家想要恭喜胥余,但看见他和阿狸的样子,又说不出口,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这时风曦和子悦他们已经做好了饭菜,端了上来。 胥余抱着阿狸回到了房间,没多久便走了出来,招呼大家道:“都吃饭吧。” 大家都落了座,胥余没看见哪吒,便问道:“哪吒呢?” 风曦叹了口气,道:“还坐在那里。” “你们先吃吧,我去看看他。”胥余说着,说着便往外走去。 屋外,许多人正在连夜打扫战场,他们看见胥余,都围了过来。 胥余朝他们点点头,道:“你们都干活吧,不用管我。” 这些人已经知道阿狸的事了,但他们都只是一介平民,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们的大王。 便各自回头,卖力地干起活来。 胥余走到城外,看见哪吒坐在地上,望着大海。 今晚只有一弯弦月,清冷地光照着哪吒单薄的身躯上,在地上留下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 胥余伴着他坐了下来,没有说话。 良久,哪吒忽然道:“其实,我并不后悔!” 胥余嗯了一声。 哪吒又道:“我娘怀我三年零六个月,我生下来,是个肉球,那时他便想杀我; 后来,我失手打死敖丙,龙族前来寻仇,他又想杀我,我削骨还父,已与他两清; 我母亲替我塑了金身,建了庙宇,只需三年,我便可还阳,是他拆了庙宇,推倒了金身; 我师父用莲藕为我重塑了肉身,我一复活,便向他寻仇,不想他却得了一个破塔,我只得听命于他,不敢违拗。 如果不是你掀翻了他的破塔,我杀不了他。如果不是他下手杀你,我也许不会杀他。 我要谢谢你,让我终于做了这件事! 可是我没想到,会连累阿狸姐姐。 我……对不起你! 但我可能……没有办法向你请罪了。 因为天庭……不会放过我!” 哪吒一句一句,说了这么一段长长的话,便站起身来,拍拍屁股道:“我要去吃饭了,今天都有什么菜?” “有红烧肉,我做的!”胥余缓缓道。 “那我要多吃点,以后就吃不着了。”哪吒说着,向家的方向走去。 “哪吒!”胥余忽然喊道。 “嗯?”哪吒回头。 “天庭的势力,我抗衡不了,所以我也帮不了你。可是……如果你能度过这一关,我们……做个兄弟吧!” “好!”哪吒一笑,转身去了。 第九十三章 八臂哪吒 第九十三章八臂哪吒 三天后。 城中的尸体都已经清理了出来,这一战平安邑伤亡了七千多人,其中三分之二都是因为巨灵神将摧毁了一面城墙造成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发展,康达和子悦的医护团队已经扩充到了百人左右,他们开始忙着救治伤员,出于人道主义的原则,西周军的伤员也得到了救治。 不过,康达虽然已经了两本医书,但是对这种外科伤病,还是没什么办法。 尽管胥余下令使用洁净的棉布来包扎伤口,并将平安邑储存的酒都重新蒸馏,升高浓度之后清洗伤口,但许多人的伤口还是在恶化。 为了防止发生瘟疫,战场上的尸体被以最快的速度收集起来,集中火化。 属于平安邑的死者,都被安葬在了烈士公墓。 属于西周将士的骨灰,则被储存在一个个的陶罐里。 他们身前有些是贵族,有些是平民,有些是奴隶。但现在都混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 这一天,是烈士们的葬礼,平安邑的居民无论男女老幼,都来到了烈士山下。 商王箕子,商后妲己率领文武百官,亲自举行了葬礼。 “我们胜利了!” 胥余的话在所有人的脑海中响了起来。 那是虞姬使用灵力造成的。 因为许多人还不会说华夏语,所以胥余直接让虞姬把自己的话送入了所有人的脑海。 一次传递这么多人,虞姬的灵力根本不够用,所以妲己一直握着她的手,为她加持着灵力。 “这场胜利,是所有人齐心协力的结果。无论是商人、周人、朝鲜人、绳文人、肃慎人、甚至是奴隶们,你们都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大家都知道有一个奴隶,他的名字叫昆仑,他曾经是大商第一届运动会的跑步冠军。在这场战争中,他的表现非常的英勇,他甚至为了保护我,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为了表彰他的贡献,我决定……废除奴隶制度! 从今以后,在我大商,无分种族,都是兄弟姐妹! 从此以后,你们都可以平等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你们……自由了!” 人群中传来山呼海啸的呐喊,箕子在平安邑的威望,达到了顶峰! …… 那是离海很高的一片山崖。 一个孤寂的身影站在崖顶上。 火箭枪插在岩石中,枪尖是火红的熔岩,枪缨是燃烧的烈焰; 乾坤圈戴在脖子上,闪耀着金色的光芒; 混天绫缠绕在身上,随着崖顶的海风飘荡不止; 阴阳剑紧握在手中,一红一蓝,光芒流转不息。 哪吒仰望着天穹,不知在等待着什么。 胥余站在城墙上,望着远处那一点红影,皱着眉头。 他问道:“有什么法子能救他吗?” 妲己摇摇头道:“他悍然弑父,罪不容诛。李靖又是天庭的脸面,这事,谁来都没用。” “哪吒不是一个屈服于命运的人,这一战,只怕要杀得尸山血海。” 胥余正说着,天色忽然一暗,一大团七色云彩出现在了天穹之上。 云层之中,影影绰绰,也不知来了多少人。 忽然,彩云四散,一个老者骑着一头四不像走了出来,正是姜子牙。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身高六米,青面獠牙的巨人,正是雷震子。 “哪吒,你悍然弑父,罪不容诛,随我归案吧!” 哪吒道:“姜师叔,你若凭着一张嘴就想说动我投降,也不用带带着十万天兵来了。” “你弑杀生父,还不知悔改么?” “我哪吒做事从不后悔,自从四海龙王前去陈塘关兴师问罪那天起,我便已经削骨还父,他李靖与我再无半点关系。你若想抓我,那便来吧,我哪吒何惧!” “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让我来擒你。” 雷震子说着,风雷二翅一扇,手中黄金棍挥出,一道手臂粗细的雷霆瞬间击出。 哪吒闪身躲过,那片山崖被打塌了大半。 哪吒把身子一晃,变成三头六臂,三双手分别拿着混天绫、乾坤圈、阴阳剑、火尖枪。 他用剑割断自己一角衣袍,大声道:“雷震子大哥,事已至此,今日与你割袍断义。接下来,就是生死之战,我绝不会留手!” “我也没你这个弑父的兄弟。”雷震子怒道。 他挥舞着黄金棍,全身电光闪耀,朝着哪吒冲了过去。 哪吒用火尖枪架住雷震子的黄金棍,阴阳剑直奔雷震子面门。 但雷震子浑身电光缭绕,就好似有万千条手臂,将哪吒的攻击死死抵住。 这两尊大神在山崖上缠斗着,山石都化作了齑粉,纷纷脱落,坠入大海。 但他们的身形却不受影响,山崖坠落了,他们就凌空而斗,仿佛那片山崖根本就不存在。 胥余皱眉看着眼前的特效大片,揪心得不行,心想老子的平安邑不会殃及池鱼吧? 半空之中,电光熠熠,火焰熊熊。 雷与火激烈地碰撞着,发出震天的巨响。 斗了十多分钟,哪吒焦躁起来,将混天绫丢出,绕着雷震子不停旋转,伸手从皮囊中摸出九龙神火罩,往天上一扔,罩内九条火龙飞出,盘旋飞舞,朝着雷震子疯狂倾吐烈焰。 雷震子吓了一跳,翅膀一扇,转身就逃,那九条火龙如影随形,追了上去。 雷震子贴着海面急速飞行,卷起数十米高的海浪,但那海浪一遇神火,立时气化。 雷震子大叫道:“龙王助我!” 话音刚落,海水一阵狂涌,一条青色巨龙从海中飞出,他口中倾吐着海水,那些神火顿时熄灭。 但就在此时,天空中金光闪耀,一块金砖,大如山岳,扑面砸了下去,将那条巨龙砸了个血肉模糊。 哪吒收回金砖,冷笑道:“早知道你这条臭泥鳅会来趁火打劫!” 原来东海龙王敖光知道哪吒弑父的消息,认为替儿子报仇的机会来了,便自告奋勇,前来协助擒拿哪吒。 他未曾随天兵一道,却悄悄潜在海里,想着找机会给哪吒来一下狠的。 哪吒早知他要来,等他一出现,就掏出金砖给他一下狠的。 金砖号称小番天印,小小龙王哪里抵挡得住,瞬间就被砸了个稀烂。 哪吒砸死龙王,更不停留,身形一晃,手中兵器变作千千万万,朝着苍穹冲去。 姜子牙虽是师叔,也只是辈分高罢了,法术稀松平常,哪里又是哪吒的对手,见状吓了一跳,拨转四不像,转身就逃。 哪吒冲入云层之中,大肆屠杀,十万天兵,竟不能挡。 一时之间,无数人影,纷纷从云层中坠落下来。 落入大海,落入山林,落入原野,落入城中…… 胥余都看傻了,这特么怎么跟下雨似的。 眼见几个天兵朝着自己砸了下来,妲己连忙放出狐珠,升起一道光幕,将众人罩住。 云层之中,火光闪耀,红影翻飞,惨叫连连。 胥余忍不住吐槽道:“这十万天兵,够他杀的吗?” 说着又回头看了一眼城内,无数的房屋被坠落下来的天兵砸了个稀烂,不禁心疼不已。 忽然,漫天红影一瞬而收,苍穹之中,一个声音大喝道:“哪吒,够了!” 哪吒从云层中飞了出来,身上的混天绫猎猎作响,他望着苍穹中的一个银甲神将,大声道:“杨二哥,你也要与我为敌吗?” 那神将相貌清俊,仪表堂堂,额上一目,放着毫光,正是杨戬。 “你这次做得太过分了,我不得不来拿你!” 哪吒把手一招,那正在追着雷震子的九龙神火罩飞回了鹿皮囊。 雷震子被烧得烟熏火燎,一脸狼狈的飞了回来,和杨戬站在一起。 “你们要不就杀了我,要我投降,绝无可能!”哪吒一脸决然地道。 “那我只好拿你了!”杨戬说着,亮出了三尖两刃刀。 “只怕也没那么容易。”哪吒说着,又长出两条手臂,变成了八臂哪吒。 拿着火尖枪、混天绫、乾坤圈、阴阳剑、九龙神火罩、金砖,踩着风火轮,朝杨戬杀去。 杨戬毫不退让,举起三尖两刃刀当头砸下,这一下势‍​­大­‍力‌‍­沉,哪吒抵挡不住,火尖枪差点脱手。 他知不是杨戬的对手,反手一砖,朝雷震子脑门砸去。 雷震子吓了一跳,连忙躲闪,杨戬挥动三尖两刃刀一格,将金砖挑得一偏。 哪吒趁机飞走,又跳入云层之中,放出九龙神火罩,九条火龙向四面八方飞出,一顿狂烧。 杨戬上前追赶,但哪吒的风火轮脚程太快,他追来追去,总是差那么一点。 哪吒打不过杨戬,杀天兵却绰绰有余,一时之间,云层聚散,又下起了天兵雨。 胥余看着城中不时被坠落的天兵砸毁的房屋,压死的平民,不住叹气。 云层中天兵天将虽多,却没有哪吒一合之敌,什么魔家四将、巨灵神将、药叉将、鱼肚将……根本就不敢碰哪吒的锋芒,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大杀特杀。 杨戬焦躁起来,大喊道:“雷震子,你帮我堵他一下。” 雷震子听言,瞧准方位,双翅加速,一下挡在哪吒的必经之路上,挥舞着黄金棍,激起一阵狂雷,朝着哪吒头顶砸去。 不想一根红绫斜斜飞出,将他捆了个结实,嗖一下,扔进了大海,也不知死了没死。 杨戬聪明,哪吒也不傻。听见杨戬朝雷震子喊话,便故意引雷震子上钩。 彼时哪吒的各种法宝正在半空中乱杀,他瞧准方向,往混天绫附近飞去,雷震子一冲上来,顿时被捆了个结实。 胥余站在城墙上,不禁感叹道:“法宝多就是牛逼啊!” 这哪吒浑身都是宝贝,可怜杨二郎虽然比哪吒厉害,但是手中就一把破刀。腰里别了个弹弓吧,还不能乱打,打不中哪吒把天兵天将们打死了就麻烦了。 “我真是爱死这小破孩了。”妲己忍不住笑道。 她狐族一直被天庭欺压,数年之前还攻破了她的青丘之城。此时眼见哪吒大杀特杀,顿感十分解气。 “得想个法子救他才好!” 胥余前世从小就看《哪吒传奇》、《哪吒闹海》、《莲花童子哪吒》…… 哪吒就是他的童年英雄,这两年哪吒一直跟他住在一起,虽然彼时并不知道哪吒的身份,却也十分喜欢这个小孩。 只可惜,天庭的事,他一个凡人,也左右不了什么。 他知道哪吒终究是要败的,哪吒并不是孙悟空,他打不过杨二郎。 等他神力不继的时候,终究要败下阵来! 只是不知,到那时,十万天兵,还剩下多少? 第九十四章 背后势力 “孽障,住手!” 随着一声厉喝,苍穹中响起一声嘹亮的鹤唳,一名鹤发童颜的老者骑着白鹤出现在半空之中。 哪吒收了神通,凌空跪下,拜道:“师傅!” 杨戬见状,也停了下来。 “咦,不是大胖子。”胥余忍不住吐槽道。 “什么大胖子?”妲己莫名其妙地道。 “没什么,没什么。”胥余前世看了五遍《哪吒之魔童降世》,有点中毒。 看来这个老头就是哪吒的师傅太乙真人了,他的身边还跟着个老头,正是姜子牙。 一定是姜子牙眼见无法阻止哪吒,跑到乾元山金光洞,把太乙请过来了。 “姜老头居然把哪吒的师傅请来了,这下麻烦了。”妲己忍不住道。 “事已至此,你收手吧!”太乙真人叹道。 “我不!”哪吒大声道。 “你已经杀了这么多人了,你还要如何?” “你们要来便来,我绝不会束手就擒,我哪吒……宁愿战死!” 哪吒站起身来,火尖枪一抖,枪尖上的烈焰四散飞扬。 “那你便从我的尸体上踏过!” 太乙真人从仙鹤上下来,凌空而行,一步一步,走到了哪吒的身前。 “师父,你……” 哪吒的双手不住地颤抖,他这一生,唯一敬爱的,只有师父。要他向师父下杀手,他绝做不到,可是要他束手就擒,他同样做不到。 他…… “真人,太师,我能否说几句话?” 眼见哪吒左右为难,犹豫不决,胥余忽然拿起一个铁皮喇叭,对着天上喊了起来。 妲己拉了她一下,焦急地道:“你干嘛?要寻死么?” 太乙真人朝城墙上望了一眼,出声道:“你便是商王箕子么?” “正是在下,见过真人!” “大王有何话说?” “我想和诸位谈一个条件。” “谈什么条件!” “我知道天庭派了哪吒过来,潜伏了两年,就是想知道我背后有什么势力。如今,我愿意和盘托出。” “那你想换什么呢?” “哪吒的性命!” 太乙摇摇头道:“哪吒先是违背了命令,后又弑杀亲父,如今更是抗拒天命,屠杀数万天兵,他是罪不容诛的。” “如果我能令神界实力大增,弥补这次的损失呢?” 太乙面色一变,道:“你不过是一介凡人,安敢说此大话?” “我是不是说大话,诸位一听便知。” “你且说来。” 太乙真人出了名的护短,当初哪吒一箭射死石矶的童子,石矶找上门去评理,太乙反而祭出九龙神火罩,把石矶给烧死了。 如今听箕子说可以救哪吒,只恨不能他快快讲来。不过这么多人在场,他还是要装一下的,所以态度有些漫不经心。 “我听说,神的力量,很大一部分来自凡人的信仰,是也不是?” 太乙真人点点头道:“没错,神的力量三成靠自己修行,七成靠凡人的供养。” 胥余一愣,居然有七成这么多?这下他更有信心了。 “既然如此,那自然是人越多,神界获得的力量就越强,是么?” “这个自然!” “如果我有办法,能增加凡人的数量呢?” “这本就是我们神界一直在做的事,我们保佑四季风调雨顺,就是为此。” “那才能增长几个人,我能在百年之内,让人口增长十倍以上。” “什么?”太乙真人惊得拂尘都差点掉到大海里。 “我并非吹牛,真人随我走一遭便知。” 胥余让妲己收了光罩,下了城墙,领着大家往城外走去。 太乙真人见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也便跟在他身后。 哪吒杨戬等人见状,也都收了兵刃,跟在后面。 胥余领着大家来到试验田里,选了一块土豆地,找了个钉耙就开始挖土豆。 太乙不知他想干嘛,就静静站着看他表演。 胥余越挖越多,那小小的土地里埋藏的土豆,就好似挖不完似的,没多久,就挖了小半篓子。 胥余丢下耙子,站起身来,说道:“真人知道这个土豆,一亩田的产量是多少吗?” “多少?” “现在是三千斤,如果再给我一段时间的话,未来亩产六千斤不在话下,甚至可以达到亩产万斤。而中原地区种麦,亩产只有二百斤。” 太乙真人和姜子牙等人都惊得张大了嘴巴。 二百比一万,产量提高了五十倍,这得多养活多少人啊? “我愿意将这些高产的作物送给西周。不仅仅是土豆,还有高产的小麦、水稻等,我都可以送出。大家有了粮食,就可以多生小孩,人口自然会成倍增长!” “这……” 太乙真人和姜子牙互看了一眼,都有些意动。 “诸位请再跟我来。” 胥余领着众人,这次却是回到了城里,他走到一间砖石结构的房子前停了下来。 “这是妇产医院!”他说道。 众神随着他走了进去,那里面躺着一些大肚子孕妇,还有一些穿着白色衣服,带着白色帽子的女孩子在走来走去。 子悦迎了过来,说道:“王叔,你怎么来了?” “我带各位仙长来参观一下。” 子悦一见,行了个礼,道:“见过各位仙长。” “子悦,你告诉各位仙长,过去三个月,平安邑有多少婴儿出生。” “你等等。” 子悦带着大家走到办公室,找了一个记录册,翻了一会,说道:“四十七人。” “有难产或者夭折的吗?” 子悦又翻了翻,说道:“两例难产,没有夭折!” 姜子牙一脸的不可思议,这年头,生孩子就是走鬼门关,事故率起码有三成。他这生了四十七人,居然才难产两个。 姜子牙忍不住抢过记录册,翻看起来。 那上面都是简体字,他大多不识。但他是绝顶聪明之人,字虽不识,但一笔一笔,都记录得有条不紊,而且字迹、墨色都不相同,显然不是伪造的。 看来,这个小姑娘说的都是真的,那就意味着…… 箕子不仅可以提高粮食的产量,还可以提高婴儿的存活率,那么假以时日…… 他说百年内令人口增加十倍,并非妄言。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笔买卖倒是真的可以做。 以哪吒一人的性命,换得神界实力数倍提升…… “我别无所求,只要神界放过哪吒,我就将这些拱手奉上。另外,我知道神界一直怀疑我背后有通天教主在捣乱,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并没有这回事。最起码通天教主并不懂得这些。” 两人对视一眼,姜子牙犹豫片刻,道:“此事太大,我们需要上昆仑禀明天尊,再做决定。” 太乙真人却把眼光望向了胥余身后,说道:“娘娘,您认为呢?” 胥余一愣,妲己认为什么? 就见眼前似乎有鲜花盛开,满室香气缭绕,紧接着,风曦站了出来,她的周身,忽然都笼罩在一圈柔和的光晕之中,叫人看不清她的脸庞,却又觉得无比亲切。 众神都跪了下来,齐声道:“拜见女娲娘娘!” 胥余顿时愣在原地,妲己拉了他一把,他反应过来,赶紧跟着跪下。 女娲娘娘柔声说道:“本宫认为,箕子的提议非常好。不仅哪吒不用死,还可以换来三界的繁荣昌盛!” 姜子牙迟疑道:“那……天尊那里。” 女娲道:“你们都去吧,我自会去天庭说明情况。” 众人都道:“是!” 姜子牙走了几步,忽又回头道:“大王,此战的俘虏……” 胥余还在震惊之中,根本没听清姜子牙说啥,妲己拉了他一把,把姜子牙的话复述了一遍,才道:“你把平民的家眷送过来,换贵族们的命,可有意见么?” 姜子牙点点头,自去了。 没多久,屋子里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胥余和女娲还在。 胥余怎么也没想到,堂堂女娲娘娘,居然天天在自己家里洗衣做饭? 他也终于明白,妲己哪来的山河社稷图了。 “那什么……还请娘娘不要见怪。” “不知者不罪。”风曦笑道。 “娘娘你怎么……” “叫我风曦吧,这是我的本名。” “额……你真的叫风曦?” “没错!你是想问我为什么会一直在你家,还给你洗衣做饭,对么?” “额……是的。” “这事要从你去玛雅说起,虞姬是被我祝福过的神女,所以她的一举一动,我全都知道,我见你居然不远万里,去寻找土豆和番茄等作物的种子,心中便产生了好奇,于是就下令,让虞姬跟在你身边,看看你意欲何为。 后来得知你是想要用这些高产作物造福百姓,恰好天庭打算派人潜入你身边,探听你背后的虚实,我便和哪吒扮作姐弟,前来一探究竟。 再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我虽能让万物快速生落,但是却不可能耗费灵力一直做这件事。刚好你有办法可以提升粮食的产量,我便留在这里,一直协助你做这些事。” “娘娘为了天下百姓,真是辛苦了。” “你不必拍我马屁,以后我想继续住在这里,你会赶我走吗?” “小子不敢!” “是不敢还是不想?” “热烈欢迎!” “我做的饭好吃吗?” “味道棒极了!” “算你懂得欣赏!”风曦说着,笑眯眯地出去了! 等她出去了,胥余乐得原地翻了一个筋斗。 都说老子的背后有神秘势力,原来真的有! …… 第一卷,完! 第九十五章 蒸汽时代 第二卷:青丘之城 第一章:蒸汽时代 人类科技发展的本质就是对火的运用。 玩火的水平越高,科技也就越发达。 胥余之所以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住哪吒,除了对哪吒的特殊感情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 哪吒是顶级的火焰操控者。 拥有了哪吒,就掌握了点亮新的科技树的钥匙。 目前来说,平安邑的科技水平还是太低端了,而且已经发展到了瓶颈。 延边邑的露天铁矿越挖越深,现在已经挖出了一个大坑,矿工们只能一级一级地修出台阶,艰难地把矿石挑上来。效率极其低下,已经影响了生产。 煤矿也是如此! 是时候寻找新的动力之源了。 胥余在医院的办公室里想了好一会儿,这才走了出来,却看见哪吒正等着他。 “谢谢!”哪吒真诚地道。 “既然是兄弟,就不必说这些!” “好!” “他们都走了吗?”胥余往四周看了看,太乙真人等人都不见了。 那些落下的天兵们,也都清理干净了。 现在,平安邑的人们正在搜捡尸体,抢救伤员。 好在这次虽然房屋毁坏严重,但是被砸死砸伤的居民并不太多。 “他们随着女娲娘娘去天庭了。”哪吒看着满城的废墟,心情很是复杂。 胥余点了点头,看来是谈判去了,不知道结果咋样。 但是想来,自己开出的条件也足以让天庭动心了。 “如果你觉得愧疚,那就做一些事来补偿吧。” “我能做什么?” “蒸汽机!” …… 延边邑的居民已经返回,开始了重建工作。 好在西周大军只是将延边当成宿营地,并未进行破坏。 大家只需要对炸毁的设备,进行重修就可以了。 不过这次重新修建的高炉,将不再是之前的原始的形态。 它使用钢板作炉壳,壳内砌耐火砖内衬。 本体自上而下分为炉喉、炉身、炉腰、炉腹、炉缸五部分。 根本就是一座现代化的高炉。 这座高炉,将由哪吒亲手打造! 只见哪吒变身成一个百米高的巨人,将延边邑储存的铁锭抓在手中,运起三昧真火。 铁锭瞬间烧融,哪吒像玩面团一样,玩弄着铁团,将其揉搓成一块平板。 然后拿起阳剑,切切切,切面条似的,切成需要的大小,捏成需要的形状。 之后用阴剑吸走钢板中的热量,迅速定型。 然后再一块块地拼装起来,指尖放出高温火焰,将其焊接在一起。 接下来砌火砖内衬什么的,就交由工人们来搞定了。 一座现代化的高炉,哪吒只用了三天,就将外壳全部搞定。 这还是因为他第一次做,胥余怕不妥当,要求他精细精细再精细。 要不然的话,他可能一天就弄完了。 而且哪吒做出来的东西,极其准确。 按照胥余画出来的图纸制作,不用规尺,尺寸分毫不差。 看得胥余暗暗咋舌,这就是高阶神明的能力吗? 鲁启则很是兴奋,看着眼前这座高炉,他仿佛看见了源源不断流淌出来的钢铁洪流。 只是……这高炉这么先进,它吞吐铁矿石的速度也一定非常的惊人,以现在的挖矿速度,恐怕供应不上啊。 要是眼前这位神明,能在这里挖矿就好了。 他隐晦地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胥余,惹得胥余差点笑出声来,堂堂的三坛海会大神,搁这给你挖矿? 人家怎么也得弄点高精尖的玩意儿嘛。 胥余把鲁启和哪吒叫上,告诉他们,将要制造出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台……蒸汽机! “蒸汽机是什么?”鲁启问道。 “你见过水壶烧水么?” “见过啊!”如今,商民们已经开始使用铁质的水壶直接烧开水了。 “水烧开之后,水壶上面的盖子,会被顶翻,那就是蒸汽的作用。” “大王的意思是说,要做一个大型的水壶来烧水,用它的蒸汽作为动力帮助人类工作?”鲁启眼前一亮。 胥余一拍大腿,不愧是淫浸铸造数十年的人,一点就通。 “没错,正是如此。其实我早就想造一台蒸汽机,只不过以前条件不成熟,它的锅炉必须使用高温高压的碳素钢,而其他诸如齿轮、阀门、叶片等零件也都要做得非常精细,才能够装配起来。 而且就算制造出来了,也还要考虑它的密闭性,如果没有可靠的材料的话,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四处漏气。” “我能帮上什么忙?”哪吒问道。 “这些东西,可能都得你来做。”胥余拍了拍哪吒的肩膀,“其实我有个式神叫做天照,她也是火系的。我曾经考虑过让她来做这件事,但她是个扶桑人,我总觉得不靠谱。还好,现在你来了。” “交给我好了!”哪吒说道。 胥余用了两天时间,画出了图纸,交给哪吒。哪吒仔细看过图纸之后,就开始制造。 哪吒首先按照胥余给出的配方比例,制造出了合格的碳素钢,然后把它熔成巨大的钢团。 然后从指尖放出一团极薄的火焰之刃,开始切割。 胥余之前的想法是让哪吒锻造出几块钢板,然后将其焊接起来。 没想到,哪吒听他说的什么密闭性的要求之后,想法更高一层,直接一体切割成型。 哪吒放出的火焰之刃不仅温度极高,而且火焰极其集中,它切起钢铁来,就如同刀切豆腐,切面光滑平整。 而气缸内部最大的要求,就是必须平滑。 最初的蒸汽机是用螺栓连接,并不能做到这点,后来使用焊接,好了很多。但是和哪吒的一体切割比起来,还是差得太远。 最牛逼的是,哪吒的火焰之刃还可以转弯,哪吒小心地操纵着火焰,在钢铁的内部进行着切割。 由于他对距离的把握极其精准,所以虽然不可见,但并不会切错。 花了大半个小时,哪吒切好了气缸,才松了口气。叹道:“要是杨戬大哥在这里就好了,他的天眼可以直接看到钢铁内部,切起来就快多了。” 胥余一听,不由暗暗盘算,怎么把杨戬给弄过来才好。 然后就是输气管,如果没有哪吒的话,那就只能拿一块铁板烧红了慢慢锤,胥余新建的那栋房子,那些黄金打造的输水管道,就是这么慢慢锤出来的。 不过有了哪吒之后,这事就太简单了。 哪吒直接搓出一根粗细合适的铁棒,然后指尖的三昧真火变成圆环形状,一捅。 从铁棒中掉出一根铁芯,一根输气管就做好了。 由于是直接捅出来的,它的气密性比锤出来的要好上百倍。 …… 在胥余的指挥,哪吒的鼓捣之下,只花了两天时间,一台蒸汽机就被制造出来了。 这是一台双动式构造的蒸汽机,就是后世的火车轮船上使用的那种,比后世瓦特搞出来的那台,先进到哪里去了。 胥余满意地看着眼前这台银光锃亮的蒸汽机,胸中生出无尽的豪情。 有了它,胥余仿佛看见一辆火车,冒着白烟,奔驰在东北的崇山峻岭之中; 仿佛看见一艘巨轮,冒着白烟,航行在碧蓝的大海之上。 哪吒吃着辣条,歪着头看着眼前这个铁疙瘩:“胥余大哥,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 虽然是他亲手打造出来的,但他对这东西的作用,还是不怎么相信。 胥余拎着桶,亲自往蒸汽室注满水。然后亲自碾碎煤炭,点燃,加热…… 这些事他都自己干,要的就是这种仪式感。 “呜呜!” 水被烧开了,喷哧喷哧喷着蒸汽,蒸汽机开始微微振动起来。 随着蒸汽持续压入,巨大的往复式杠杆不停上下移动,带动曲轴连杆上的大铁轮子轰隆轰隆转动起来…… 哪吒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那个大铁轮是他亲自装上去的,虽然它的重量对于自己来说不算什么,但他清楚地知道,相对于凡人,那个铁轮的分量。 鲁启站在蒸汽机前,感受着铁轮转动激起的气流,眼中充满了兴奋之色。 这就是大王说的动力之源么? 它用煤来烧水获取动力,煤应有尽有,水取之不尽。 这意味着从此以后,他们将拥有无穷无尽的动力。 …… 这台蒸汽机被安置在了延边铁矿。 此时,延边铁矿已经是一个六七米深,台阶式往下延伸的大坑。 胥余命人将其中一面直接挖平,然后将蒸汽机安置在上方。 工人们挖好铁矿之后,将其装入矿篮,运至蒸汽机下方,用麻绳拴紧。 然后启动蒸汽机,它就能带动绞盘,将矿篮飞速地拉上去。 如此一来,省时省力,工人们再也不用苦逼地挑着沉重的铁矿石,一步一步地爬台阶了。 胥余让鲁启找来一个办事认真的人选,让他负责操作这台蒸汽机。 这份殊荣最后落在鲁氏家族的一个少年手里。 之后,胥余又让哪吒打造了第二台蒸汽机,这台蒸汽机被安置在了延边煤矿,这次操作蒸汽机的人选,鲁启选择了一个朝鲜族少年。 胥余对鲁启的安排很是满意,第一台蒸汽机的操作者是商民,这是必须的。鲁启家族近水楼台,也合情合理。 而第二台,鲁启选择了朝鲜族的少年,说明他在有意识的维护着延边邑的平衡。 毕竟,延边邑现在商民的数量已经和朝鲜族持平,他们会因为优越感而对朝鲜族形成欺压。 所以鲁启必须给予朝鲜族一定的权利,让他们不至于被欺压得太厉害。 很快,第三台蒸汽机又被哪吒制造出来了,这台蒸汽机将会送至平安邑,安装在磨坊里面,用来磨麦子。 当初用高产粮种和《赤脚医生手册》换取了哪吒的性命,这买卖……真他娘的值啊! 胥余看着小哪吒忙碌的身影,忽然有种压榨童工的罪恶感…… 第九十六章 妲己的决定 胥余和哪吒带着蒸汽机,回到了平安邑。 一进屋,就闻到红烧肉的香味,胥余食指大动,连忙跑到桌前,搞了一块丢进嘴里。 风曦端着菜走了出来,见状轻轻打了他一下:“洗手了吗你?” 胥余咀嚼着红烧肉,含糊不清地笑道:“太香了,没忍住。” 自从女娲说出以后还是会住在平安邑之后,胥余欣喜之余,想得最多的就是,他以后要怎样面对风曦。 最终,他决定还是像往常一样,一切照旧。 从这两年的相处来看,女娲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人,她并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她潜伏在此,隐藏了自己的性格的原因。 但是她暴露身份之后,依然决定还是住在平安邑,帮助胥余改良农作物,造福华夏子民。 胥余多少就有些明白了,也许,她是真的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 既然如此,那就没有必要把她高高在上地供起来。 毕竟,这个女人已经不知道高高在上的活了多少年月了。 平等的对待她,也许她会更高兴。 而且,作为现代人的胥余,心中平等的思想根深蒂固,他也并不觉得神就高人一等。 果然,胥余的态度让风曦很是满意,她笑着道:“去洗手吃饭吧。” 胥余和哪吒洗了手回来,发现饭已经盛好了。 胥余先回房间把阿狸抱了出来,给她装了一小碗红烧肉。 然后自己夹了一块,就着米饭吃了下去,惊讶地道:“这是粳米?” “你果然知道。我们对糯米不断地培育之后,它分化出了两种米,一种就是你说的粳米,它比较短、比较圆,煮的饭更香甜。另外一种比较长、比较细,口感要差一些。不过这两种米都比糯米的产量要高得多。” “那种长的叫籼米,适合在南方栽种,做炒饭什么的,更加适合。”胥余解释道。 “原来如此,那就把籼米的种子送给西周吧。” 胥余点了点头,问道:“你们在天庭谈得怎么样了?” 哪吒闷头扒饭,耳朵却竖了起来,这是关系到他生死的大事。 “不太好,两位师兄提的要求有点高。” “我开出的筹码还不够多吗?他们还想要什么?” “他们要……炸药的制作配方。” 我去……胥余愣了一下,点点头道:“给他们吧!” “你不考虑一下吗?”风曦惊奇地道。 “考虑什么?这破玩意儿有哪吒的命重要吗?” “我以为……这东西对你很重要。你用这个,可以轻松击溃西周大军。而如果西周也拥有了炸药,你恐怕很难重返中原了。” “这些以后再说,不用在意,都答应。” “我吃好了!”哪吒飞快地扒完饭,站了起来。 “你干嘛去?” “我去把蒸汽机装好。” “蒸汽机是什么?”风曦好奇地问道。 “吃完饭带你去看看。” 胥余说着,虞姬她们都回来了。 “呀,女娲娘娘,大王。” 她们没想到女娲和胥余都回来了。胥余回来倒没什么,风曦现在变成了至高无上的女娲娘娘,搞得她们都有些拘谨。 “都洗手吃饭吧,本来说等你们的,这个饿死鬼就先吃了。”风曦笑道。 大家洗了手,都乖巧地在饭桌前排排坐,端着饭碗慢条斯理地吃饭,谁也不发一语。 “咳,咳!”胥余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不要这么拘谨嘛,这样下去的话,这个家就不快乐了。大家还是像以前一样,叫她风曦姐姐就好。娘娘,你以为如何?” 风曦白了他一眼:“你不是说叫姐姐吗?又叫娘娘?” “额……我错了。但是你看起来跟个小姑娘似的,我叫你姐姐,不合适吧?” “不合适吗?” “合适!曦姐姐!” 胥余这一声姐姐,叫得大家都笑了起来,之前拘谨的氛围荡然无存。 “聊什么呢,这么开心?”大家正在边吃边聊,妲己推门而入。 “哎呀,娘娘和大王都回来了。” “我们以后商量过了,以后大家都叫她风曦姐姐。”胥余说道。 “曦姐姐?” “是风曦姐姐,曦姐姐只有我可以叫,这是我的专属称呼。” “好的,曦姐姐!” “……” 妲己给自己添了一碗饭,吃了一口,惊讶地道:“这个米饭好好吃哦,拌红烧肉特别香。” “这是曦姐姐和琴娴她们培育出来的新品种。你干什么去了,吃个饭都不积极?”胥余说道。 “我去选址去了。” “选什么址!” “现在中原的狐狸祠好多都被拆了。我狐族受到的影响很大。我想在平安邑建一座狐狸祠,受些香火。” “行,在延边邑,织邑也都建一座吧。以后长春邑建起来也可以建一座。” “真的吗?奴家爱死你了。”妲己娇笑道。 “少来,当着阿狸的面你也不害臊。”胥余说着,摸了摸阿狸的头。 “我家阿狸真是好福气。” 胥余听见妲己说这话,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自己真傻,以前先入为主,认为阿狸是来寻亲的,所以阿狸说她是来平安邑找哥哥的,自己真就信了。 可是,阿狸这个所谓的哥哥,根本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 还有啊,妲己来了以后,总是一口一个我家阿狸,我家阿狸…… 自己怎么就没意识到她说话的口气不正常呢? 妲己吃完饭,忽然正襟危坐,语气严肃地道:“大王,阿狸我就交给你了。” 胥余一愣:“你要干嘛去?” 妲己道:“之前我畏惧阐教的势力,丢下狐族,藏身扶桑诸岛。导致青丘被姜子牙攻破,狐族四散,下落不明。我现在,要去把他们都寻回来,重建青丘。” 胥余闻言,不禁动容,想了想,道:“现在阐教势力太大,你想重建青丘,只怕也不容易。不如,你寻到狐族之后,让他们先来平安邑住着。有朝一日,我们若能打回中原,你再重建青丘不迟。” 妲己十分感动,眼有泪光,道:“你若收容狐族,不怕阐教大举来攻吗?” 胥余光棍地道:“我有什么好怕的,他们来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反正西周也不可能放过我。你们正好助我一臂之力,到时,我们齐心协力,打回中原去。” 妲己破涕为笑,道:“那说定了哦!” 胥余道:“一言为定!” 风曦想了想,拿出山河社稷图,柔声道:“当初若非子受那厮调戏我,我也不会派你去朝歌,此事我也有责任。你此去,危险重重,这山河社稷图你就带在身边,以防不测吧。” 妲己耸然动容:“这……” 胥余笑道:“曦姐姐给你,你就收着。” “那……就多谢曦姐姐了。”妲己说着,美滋滋地把山河社稷图接了过来。 “曦姐姐不是我的专属称呼吗?”胥余在旁边插科打诨。 “我不是你的王后吗?你怎么叫,我当然就怎么叫啊!”妲己噘嘴道。 …… 吃完饭,胥余带着大家去参观蒸汽机。 这时,哪吒已经把蒸汽机装好。 连同磨盘什么的装置,也都制造出来,安装完毕了。 这些东西胥余之前就画好了图纸交给哪吒。 哪吒三下五除二就全部搞定了。 这……就是神的效率啊! 哪吒见大家都来了,就发动了蒸汽机,眼看着磨盘在蒸汽机的带动下,雪白的面粉纷纷落下。 风曦上去抓了一把,拿在手中细看,赞叹道:“这比人工磨面可是要精细多了。速度更是无与伦比。” 胥余笑道:“后续我们还会设计出脱壳机。只要把麦子,稻子倒进去,就能自动脱壳。” “那可真是太好了,能节省不少人力呢。”风曦赞道。 一行人参观完磨坊,走了出来。 妲己站住身形,叹道:“我走的这段时间,不知道你又会搞出多少神奇的发明,真是……不舍得离开呢。” 胥余笑道:“早去早回!” “嗯!”妲己点了点头,忽然上前,和胥余抱了一下。 然后,她朝大家挥了挥手,一纵身,跃入云层,消失不见了。 第九十七章 女娲的能力 一万多名战俘家眷,在风雪中跋涉了将近两个月,终于在过年前抵达平安邑,换回了西周大军中的贵族,以及战死者的骨灰。 带回了高产的种粮和一代神书《赤脚医生手册》。 为了让西周人能看懂这本书,胥余还费劲地用甲骨文写了一遍,累得够呛。 种粮方面,胥余本来安排的是土豆和五谷对半,但是西周显然对产量巨高的土豆更感兴趣,最后按照七成土豆,两成小米,一成小麦的份额取走了种粮。 至于水稻,由于西周的势力主要集中在北方,则放弃了。 这些战死者不乏贵族,但是他们的骨灰都和平民、奴隶混在了一起,根本无法区分。 西周也没有办法,只好将那些骨灰匀一匀,给家里死了人的贵族都分上一分。 从此以后,那些“高贵”的骨灰和“低贱”的骨灰就凑在一起,享受血食了。 这一战,西周的幸存者大约有五万人,换走贵族之后,留下来的人数居然接近六万。 如此一来,东商的人口规模就达到了二十三万。 (作者注:现在主角治下不止一座城了,一直叫平安邑也不对,以后就改叫东商。和西周对应。) 而且这些周人都是正儿八经的华夏族裔,假以时日,很容易转化为商族。这使得东商的主体民族人数达到了十二万人,又成为了第一大族。 主体民族人口劣势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西周这次可以说是雪中送炭了。 不过,此次大战重骑兵、陌刀阵乱砍,火药箭乱飞,还有巨灵神亲自上阵,两锤打塌一面城墙。 威力升级使得伤亡程度也显著升级,死了的就不说了,受伤的那些,骨折的、缺胳膊断腿随处可见。 西周只换走了贵族,受伤了平民奴隶啥的,就直接扔给东商了。 这些伤员很多都已经失去劳动力了,也就是说失去了利用价值。 站在统治者的角度来说,死了也就罢了,活着还要浪费粮食。 但胥余毕竟是个现代人,人道主义精神是植根于灵魂深处的。不可能看着他们死,所以下令尽力救治。 另外,他们的家眷也都被送过来了,为了让这些家眷安心生活,尽快融入,救治这些伤员也是必然之举。 而且,平安邑这次伤亡人数也不少,上次哪吒闹那么一出又砸伤了不少人。这些本土居民更应该全力救治。 可是,如今的医疗条件实在是太糟糕了,虽然康达依照《本草纲目》记载,大量使用血余、龙牙草等本地容易得到的中药对伤员进行止血,也使用酒精对进行消毒,但是对于伤口化脓恶化,还是束手无策。 康达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虽然出生贵族,却见不得人受苦。 他具有医者仁心,这也是胥余选择他,传授他医术的原因。 他眼见这些伤员骨肉腐烂生蛆,等胥余一回平安邑,便忍不住前来寻求帮助。 他说完他的困境,胥余也皱起了眉头,想了很久,才开口说道:“这件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说难就非常难。” 康达拱手道:“请大王为我解惑。” “伤口感染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有细菌在吞噬伤口。” “细菌是什么?” “那是一种肉眼看不见的小虫。它存在于任何地方,甚至我们的身上都爬满了数不清的细菌。” 子悦顿时感到毛骨悚然,忍不住问道:“王叔,你说我们身上都爬满了……细菌。那它们用眼睛又看不见,你是怎么知道的?” 哪吒忽然道:“胥余大哥说的是真的,这种小虫的确到处都是。” “你见过么?”子悦问道。 “杨戬大哥见过,我听他说的。” 胥余一愣,杨戬的三只眼还能当显微镜使?他越发想把杨戬给弄过来了。 “其实你们想看见,也并不难,做个显微镜就行了。” “显微镜?就和望远镜那样吗?” “差不多,都是利用光学原理。”胥余说着,就给大家讲解了一遍凸镜成像的原理。 制作显微镜的难点在于,目前的技术手工打磨的镜面不够光滑,很难找准焦距。因此目镜和物镜配合起来十分困难。 胥余两年前就制造出了望远镜,他当时也尝试过制造显微镜,但因为镜片不过关失败。当然他如果潜心打磨镜片是可以制造出来的,不过一直忙于各种琐事,显微镜也不是什么紧要的物品,也就放弃了。 现在旧事重提,想要制造,就简单多了。 因为……有了哪吒的存在。 神仙的悟性十分之强,胥余讲了一遍显微镜的原理,哪吒马上就明白了。 接着,胥余就将脑海中的显微镜画出来,交给哪吒。 哪吒搞明白显微镜的构造之后,先去了一趟玻璃厂。 目前玻璃厂制造的玻璃杂质太多,不够透明。 哪吒亲自动手,用三昧真火制造出了洁净无比,绝无杂质的玻璃。 然后从指尖放出火焰小刀,开始削切镜片,制造铁架。 这个小玩意对哪吒来说轻而易举,他很快削切出来大量的镜片,并找到其中最合适的,一架显微镜就出世了。 只花了一天时间。 哪吒按照胥余所说的,将一滴水滴在玻璃上,透过目镜看下去, “哇,果然有东西!” 哪吒惊讶地发现,这一点平时看起来,什么也没有的,干干净净的水,在显微镜下,居然出现了许多东西。 这些东西大多是透明的,有些长了脚,有些毛茸茸的,有的静止不动,有的游来游去…… “这些就是细菌吗?” “不,这些应该是一些藻类植物,或者原细胞生物。细菌要更小一些,需要染色才能看到。” 胥余去重建的化工厂搞了一些碘溶液,干脆就把自己的学生们都召集起来,开设了一堂微生物课。 胥余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讲课了,这次讲课,学生们连忙都放下手中的活计赶了过来。风曦等人出于好奇,也都跟过来一探究竟。 大家通过显微镜,轮流观察着神秘的微观世界,都不由得啧啧称奇。 “细菌无所不在,它们影响着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我们绝大多数的疾病都是由细菌感染造成的。当然细菌也有利于生活的一面,比如我们酿酒、酱油、醋,还有制作馒头、酸奶,泡菜这些都是利用细菌发酵而来……”胥余侃侃而谈。 “也就是说,只要杀死这些细菌,就可以阻止伤口感染,对吗?”康达问道。 “没错,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很难。我们需要培养出抗菌素,去杀死这些细胞。康达,接下来你就协助我来做这件事吧。” 既然事已至此,胥余决定制造出青霉素,点亮这项造福人类的生物科技了。 不过这件事能不能成功,他的把握也不是很大。 青霉素的培育并不难,难点在于提纯,要清除那些杂菌,是非常麻烦的事情,可能一两年内都无法成功。 “好的,大王!”康达兴奋地道。 “或许,我能帮上忙!”风曦忽然道。 “啊?”胥余一愣。 “你还不知道我的能力,我能够号令万物,只要是活的都行。你说的这些微生物,我以前并不知道它们的存在,现在既然知道了,可以试试看。” 胥余不由得狂喜,恨不能冲上去抱着风曦亲一口。 他以前只知道风曦可以操控植物。 原来她竟然是一个强化版的虞姬,可以操控一切生物。 也难怪,虞姬的能力本来就是她给的。 青霉素的制取简单来说就分为两步:第一步,菌种发酵;第二步,提取精制。 第一步胥余还自认为目前的条件可以做到,第二步却是难上加难。 但是因为风曦的存在,这个难上加难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而且后世制作青霉素,光是发酵这一步,就要个把月时间,风曦只需要三天就可培养完成。 然后提纯就更简单了,这样小小的真菌生物,生死只在风曦的一念之间,风曦轻松地就将那些杂菌给剔除干净了。 这批青霉素很快就使用在了伤员们的身上,许多本来伤口恶化,重伤不治的人,都获得了新生! “谢谢你!”风曦说道,“有了青霉素,许多人不会再轻易死去了。” “这是你的功劳啊,如果不是你的神力,这东西根本制造不出来。” “不,如果没有你,我根本不会在意微观世界,也不可能制造出这种神药。如果……你要伐周,我会帮你。” “啊……为什么?” “这些东西是你发明的,我不能要求你无偿地把这些东西都贡献出来。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助你取得天下。我相信,你的发明会带给世人幸福。 而且,西周是不会放过你的。为了保住你,为了天下苍生,我只能让你赢!” 第九十八章 神界的往事 “为什么西周不肯放过我?我和西周相隔万里,对他们根本就没有威胁,为什么他们要追过来?” “不,你有很大的威胁!” “啊……为什么?”胥余感到莫名其妙。 “因为西周的崛起,就是为了消灭殷商。” “能细说吗?”胥余搜索记忆,也没有找到原因,只能虚心求教了。 “这涉及人族信仰之力分配的问题。上古时期,黄帝、大禹等神明先后下界为王,他们教给人类生存之道,也帮助人类抵御自然灾难。 人界越来越繁荣,我们神界也越来越昌盛。但这产生了一个问题,下界为王之神,由于收获世人敬仰最多,他们在神力的分配上,总是多占多得。 最终,神界商议后规定,所有神明不再下界任职。从此以后,人神分离。王将在人族内部产生,经过激烈的争斗,最终你的先祖商汤,成为了人王。 商汤和神界签订协议,人类的信仰之力九成九归于神界,而剩下的那百分之一成,归于人王。用于维护统治,维持人界的安定繁荣。 这本无可厚非,但没想到这里有一个巨大的漏洞:殷商历代人王信仰先祖,不畏神灵。商王的能力可以通过先祖之灵一代一代往下传承。 起初,这力量很是弱小,但年复一年,这传承之力越聚越多,获得传承之力的商王也越来越强,到了第二十七代商王武乙,更是公然辱神,一箭射破昆仑结界。那一次,神界降下雷霆,将他活活劈死……” “啊……武乙射天是这么回事吗?” 史书记载,武乙昏庸无道,曾经制作一个人偶,把它称为天神。武乙与“天神”赌博,命令旁人作评判。“天神”输了,武乙就想法来侮辱它。 武乙还制作一个皮袋,在皮袋中装满血,然后高高挂起,朝天射它,称做“射天”。 后来,武乙在渭河平原上打猎,青天白日里忽然来一个霹雳,不偏不倚正好击中武乙,武乙当场倒地身亡。 关于武乙的奇葩行为和他的奇葩死法。后世的史学家们认为他是在和王廷内的巫师势力争夺权力,而武乙之死则是仇恨武乙的巫师们编造出来贬低武乙的。 现在才知道,居然是这么回事。还真的是射天,还真的是被雷劈死…… “武乙死后,后世的人王收敛了很多。但先祖之灵仍在代代传承,历代人王也越来越强,终于,第三十二代人王帝辛继位,他狂妄不可一世,公然向昆仑叫嚣,要娶我为妻……” “啊这……” 胥余前世看《封神演义》,说的是纣王这厮去女娲庙祭拜,对着女娲的雕像一阵意淫,还题了首诗,结果惹毛了女娲娘娘,派出妲己祸乱了殷商的朝纲…… 原来纣王这厮干的事情比里更离谱,居然是要强娶女娲当老婆,牛逼啊! “昆仑震怒,派出杨戬教训帝辛,二人大战一场,杨戬不敌。昆仑无奈,说动青丘之狐妲己,代替我嫁给了帝辛。” “后来呢?” “帝辛迎娶妲己之后,更加狂妄不可一世,穷兵黩武,四方争伐。西周姬昌看准机会,拜天为父,自认为子。昆仑认可了他,派出姜子牙帮助西周提升国力。 昆仑也决定趁此机会,修改信仰之力的分配制度。昆仑决定立一座天庭来管理人界事务,同时负责信仰之力的分配。 由于这个机构太过重要,为了防止经手之神多贪多得,阐截二教经过商议后,决定拟一张封神榜。上榜之人,将会在天庭任职,但他们的修为则会被锁死。 也就是说,纵然他们能贪污获得神力,也无法修行到更高的境界,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了贪腐的可能性。” 胥余大受震撼,这一招怎么跟后世皇宫中的太监有异曲同工之妙?把小弟切了,不管他们怎么折腾,也没法祸害皇帝的女人们,也危及不到皇帝的宝座了。 “但是,二教在名单的分配上出现了分歧,由于阐教有太上和原始两位天尊,截教则只有一位。通天说不过他们,一怒之下,反助殷商。 最终,双方在牧野展开决战,那一战,无论神灵还是凡人,都损失惨重。但阐教和西周还是胜利了。帝辛自焚而亡,妲己下落不明,通天将自己关在碧游宫不再出世。 而天庭也得以建立。从此以后,各路神官各司其职,管理着三界的秩序! 而人界再无人王,只有天子。天子的力量由天庭赐予,死后立即收回,杜绝了尾大不掉的状况发生。” “原来是这么回事!” 胥余终于明白了,他前世听说的版本都是什么天命啊、气数啊、气运啊、功德啊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 一会儿这个气数已尽,一会儿那个命不该绝,根本就是他娘的扯淡。 这世界上的事,说白了就两个字:利益! 武乙为什么要射天?因为他身为人王,不甘心大量的信仰之力被神界取走,所以他一箭射破昆仑结界,向天示威。但他还是太弱,以至被昆仑用雷电活活劈死。 这事情跟后世的秦武王嬴荡在洛阳举鼎结果被鼎砸死是一个意思,都属于装逼不成反被艹的典范! 到了帝辛,他继承了更为强大的力量,他要强娶女娲,还是在向昆仑叫板,想要改变神力的分配制度。 由于帝辛比武乙更强大,昆仑这次用雷劈不死帝辛了,便派出了天界战神杨戬来收拾他,结果杨戬居然不敌。 这下天界慌了,人王的势力,竟然已经膨胀到了这种地步。所以他们在人界培植了一股新的势力,用来取代帝辛。并且亲自下场来收拾帝辛。 只不过,他们在利益分配上又搞出了幺蛾子。 太上和原始两位天尊倚多为胜,欺负小的,让通天的弟子多上榜。 结果把通天惹毛了,反助帝辛。 而且通天的实力显然强过两位哥哥,他们二打一打不过,还去西方找了两个帮手来帮忙。 四打一,真他娘的无耻! 双拳难敌四手嘛,通天也很无奈,被打到自闭! 帝辛那边呢,自然也不是天界的对手,被三昧真火活活烧死了。 听了女娲的这一番话,胥余终于明白西周为什么一定要干自己了。 如果自己得到了先祖之灵的传承,那还得了? “可是……之前姜子牙明明有好几次机会杀我,他为什么不动手?”胥余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 “他怕你!如果他对你动手,激起你先祖之灵的守护之力,他会死无葬身之地。” “哦,我还以为他很淡泊呢,每次都云淡风轻地把我放了,我还挺感激他的。搞了半天……是怕我。” “如果你不称王,他们是不会打你的。但可惜,你称了。” “那你呢?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帝辛想要强娶你,这对你来说,是奇耻大辱吧?” “一开始,我只是想要从你这里获得高产作物的秘密。但是现在,我确定了,你没法获得先祖之灵的传承。” “啊……为什么?”女娲的一句断语,让胥余的心凉了半截。什么?这么牛逼的先祖之灵,我竟然无法传承? “因为就算是李靖一剑将你杀了,你也没有激起先祖之灵的守护,由此可见,你并没有获得历代人王的认可。” “额……”胥余顿时感到好失败! “另外,真正的胥余已经死了,你其实……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对不对?” 胥余只觉得脑袋嗡地一下,居然被看穿了? 他之前一直用玄鸟转世的托词来掩饰自己的种种行为。 没想到,却被女娲一语道破。 “你所处的世界,没有神力,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你做的任何一件事,都只是以神力为辅助。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神力,你也能做到那些事,对不对?” “没错,我的确是穿越而来,我做的事,在我的世界都是稀松平常的。但这些稀松平常的事,需要集合全社会的资源,共同协助才能完成。在这里,我势单力孤,所以才想到用神力为辅助。” 事到如此,胥余只能摊牌了。 “穿越?我第一次听说这个词,你是刻意来此的吗?” “并不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莫名其妙就来到此地了。” “那也许,就是天意吧!” “啊这……你们不就是天吗?” “我们?并不是,我们只是更加高等的生灵罢了!”风曦笑道。 “你们是……外星人?” “外星人?呵呵,并不是。我们是地球上土生土长的,但…… 我只能说这么多,请见谅。我想告诉你的是,我现在确定了,你并非箕子本人,你无法获得先祖之灵的传承。但我愿意帮你,因为你能造福人界。” 女娲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眼中满是真诚。胥余忍不住在心中感叹,真不愧是人类之母啊! 第九十九章 肃慎的未来 周人俘虏的家眷们一到平安邑,尚未见到亲人,迎接他们的就是一套净化流程。 他们先是被分成男女两拨,赶进一排木屋里,那里面有很大的水池,里面是氤氲着雾气的热水。 这些人被赶进热水池,就会有一帮工人拿着长把刷子,像刷马一样给他们里里外外刷一遍。那热水池里装的是康达专门配置的用来杀虫的药水。 洗完澡后,就开始剪头发,无论男女,一律光头。据说是因为他们的头发里有虱子,所以必须清除干净。而且不光是头发,身体其他部分的几撮毛发,也一律清理干净。 之后,每人都会发上一套麻布衣服。虽然是麻布,但是里面却缝着厚厚的棉花,穿着十分暖和。 这么软软的,厚厚的衣服他们还是第一次穿,之前被当成牲口一样洗刷的恐惧很快被欣喜代替。 穿好衣服之后,他们就开始排着队登记,登记人员会详细地记录他们的姓名、年龄、籍贯,以及所寻亲属的详细资料。 周民,尤其是女人,很多人都没有名字,于是他们就会被登记的人临时取一个名字。 登记的人手上有一本册子。上面写着: 姓氏,赵钱孙李…… 女名,梅兰竹菊…… 男名,勇猛刚强…… 没有姓的,就照着册子的排序写一个。没有名的,也照着册子的顺序写一个,尽量不出现重复。 胥余被上次西周用家眷交换贵族,却暗藏间谍的操作搞怕了。 虽然说那间谍最后跳反,给西周来了个倒戈一击。 但胥余不想再来一次了,这太让人心惊肉跳了。 所以,胥余决定启用户籍登记制度。 胥余治下的所有人口,都被登记造册。 他们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种族、家庭关系全部都要存档。 并且每一个被登记的人,都要发一块小木牌,上面写着他们的基本信息,用来证明他们的身份。 周人家眷们登记完之后,才会被带去和亲人们团聚,自然又免不了各种悲欢离合的场面。 等他们哭完笑完,迎接他们的,就是在平安邑的第一个新年了。 这是东商的第四个新年,这一年不仅收获了大丰收,还打了大胜战,自然要好好的庆祝一番。 养殖场杀了上千头猪,新收的土豆制成了土豆粉, 东商的居民,无论身份,种族,每人一碗热气腾腾的猪肉炖粉条子。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每个人都吃得心里暖呼呼的。 过节加餐,平安邑的老人们早已习惯了。但是那些新来的,却个个都热泪盈眶。 大块的猪肉,美味的粉条,他们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 来到这遥远的东方,他们本来都心怀忐忑,现在却都安定了下来。 一些早两年过来的周民,一边大口地吃着饭,一边给新来的居民们吹嘘着。 “今年过年没饺子,饺子你们知道吗,那才是过年该吃的食物。” “饺子……是什么?”一个萌新弱弱地问道。 “饺子嘛,用面粉做皮,里面包馅,蘸上醋,味道棒极了。这个猪肉炖粉条子虽然也好吃,但是还是不能和饺子比。连大王都说,过年就得吃饺子。”那人一边大口吃着猪肉,一边胡吹。 “那……今年为什么不吃饺子呢?” “这不是你们一下来了六万多人么,还要那些小个子绳文人,也一下来了六七万。好家伙,城里一下多出十几万人,面粉就不太够了,所以今年没饺子。”那人说着,一脸遗憾。 “哦……”萌新听说是因为自己到来,才害他没有饺子吃,气势又弱了三分,抱着碗,小口小口地吃着猪肉,不敢说话。 不过那人只是遗憾罢了,并未因此迁怒于人,他将最后一根粉条吞进肚里,抹抹嘴,又吹道:“在我们这里,四季节日,都有专门的吃食。过年吃饺子、端午吃粽子、中秋吃月饼、冬至吃汤团。你们来到这里啊,就等着享福吧!” …… 胥余的住宅内,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乌云珠一进门,就被震撼住了。 屋子外面明明是冰天雪地,但是屋内却温暖如春。 这是怎么回事?是有神灵在施法吗? 他原本穿着厚实的鹿皮袄,现在却不得不脱下来。 那丹珠常驻平安邑,早就来过胥余家了,他向族长说道:“这个叫做暖气,你看见墙壁里镶嵌的铜管了吗?就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 乌云珠想要走过去看个究竟,那丹珠连忙拉住他,道:“不能摸,你没看外面有防护罩吗,很烫的。” “哦,这个……是神明的杰作吗?” “是大王设计出来的,房子外面有一个锅炉,从那里烧开水后,水蒸气顺着管道在屋子里流淌,屋子里就像春天一般温暖了。” “原来是这样,大王真是神人啊,这么巧妙的法子也只有他想得出来。” “大王说,以后整个平安邑的住房都会用上这种暖气。” “这样啊,不知道我们部落能不能也用上。”乌云珠羡慕地道。 “就咱们部落那些破草房,夏天漏雨,冬天漏风,可算了吧。”那丹珠嗤之以鼻。 乌云珠听了,顿时有些尴尬。他虽是族长,可是那丹珠这些年坐镇平安邑,见识多他十倍不止。很多时候那丹珠说话,乌云珠也只能听着,因为根本插不上嘴。 乌云珠是被邀请来参加胥余的新年晚宴的,不过他们来得有些早,其他宾客还未到,他们就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静静等待。 屋子里的人忙忙碌碌地,正在准备着晚宴的美食。 乌云珠也曾参加过胥余的宴会,但是今天这种形式却让他大长见识。 靠墙摆着一长排炉子,有些炉子下面点着火光微弱的石蜡,显然并非用来加热,而是为了让食物保温。 炉子上琳琅满目的食物,简直让他眼花缭乱。 通红的海蟹、海虾,一只只码放得整整齐齐; 鲜艳的大马哈鱼被切成片,摆在冰块之上,旁边还放了芥末酱; 大块的牛扒、猪扒、鸡扒、鱼扒,在铁板上煎得香气四溢,再配上滋味浓郁的酱汁,叫人垂涎欲滴; 一头滋滋冒油的烤全羊被抬了上来; 靠墙角的区域摆放着各种美味的蛋糕、面包、冰淇淋; 而另外一个角落,则摆放着格瓦斯、啤酒、红酒、白酒、热奶茶、热可可等各种饮料。 两个男人可怜巴巴地望着屋内那些美食,不停地吞咽着口水。 好在,宾客们很快就到齐了。 这次晚宴除了邀请五大家族的主要人物、攸侯喜、申公豹之外,还邀请了其他种族的代表,以及此次战争中作战英勇的人士。 连绳文人都搞了一个代表来参加,他没有名字,胥余随手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猪口太郎。 晚宴开始了,胥余抱着阿狸,伴着风曦从楼上走了下来。 南宫修一见他露面,便带头热烈地鼓起掌来。 胥余朝大家挥挥手,走到酒水区,把阿狸放在肩膀上,给自己和风曦都倒了一杯红酒。 然后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大家新年快乐!吃好,喝好!” 说完把杯子里的酒喝了,就拿着一个盘子,挑选自己想吃的食物去了。 众人愣了半晌,也都走上前去,拿着托盘,有样学样地自己挑选起食物来。 这些盘子都是玻璃厂新近烧出来的陶瓷盘子,上面还绘制着胥余设计出来的各种花纹。 作为一个优秀的美术生,胥余画这玩意儿可谓得心应手,他只需要画好之后,交给玻璃厂的工作人员,让他们照着样子上釉即可。而餐具,则是鲁启用纯银制作的。 光是这些餐具都美得不像话,分明就是无价之宝。 除了五大家族这些见过世面的,那些新来的人,一个个都小心翼翼地拿着餐具,生怕给摔坏了。 乌云珠已经忍了半天,肚子都要造反了,他也不管那么多,走上前去就往自己的盘子里夹东西,什么螃蟹海虾牛羊肉,各种烧烤,装了满满一大盘,又搞了一大杯啤酒,找了个位置就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那丹珠坐在他旁边,一脸嫌弃地道:“你慢点吃,你是个族长呢。” “咳咳!”乌云珠吃太快,差点噎死,连忙喝了一口啤酒,好容易把食物顺下去,才道:“我算什么族长,连这里的屁民都不如。是叫屁民吧?” “对对,屁民,这个词我还是从大王那里听来的。” 乌云珠又埋头吃了一气,这才满足地道:“你说大王这次让我们来参加新年晚宴,是有什么用意?” “大王要在北方建一座新城,叫长春邑。大王想让我们全族一起加入。” “这……”乌云珠听了,不禁犹豫起来。 “你是舍不得你族长的权利么?我丑话说在前头,大王的实力你也看到了,你若想反抗的话,那是鸡蛋碰石头,你可别带着全族一起送死。 至于你想归顺之后还保留你的权利,那也不可能,大王的愿景是各族百姓无分彼此,是绝不会容许你搞小团体的。” “那我……” “你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不是我说,你那个破族长有什么好当的?在大王的治下,就算是当一个平民,也比你当那族长强上百倍。 你就说我吧,其实我现在在全族的威望比你高多了,我若要夺你的族长之位,轻而易举。你看我稀罕吗?我在平安邑住着不知道多快活,你给我十个族长我都不干。” “这……”乌云珠一脸尴尬,“那就加入吧。过完年,我们就举族搬到长春邑去。我得再去加点菜,这个牛肉煎得可真嫩!” 第一百章 天庭的规则 乌云珠也想明白了,打是打不过的,那就加入吧。 那丹珠这几年过的什么日子,他可是看在眼里。结实的砖瓦房住着,每天有酒有肉,前段时间还纳了两个绳文女人做妾。每天左拥右抱,族里那个妻子早被他忘了。 这种日子,自己也想过啊! …… 申公豹吃着牛排,喝着红酒,看着眼前觥筹交错的盛景,不禁感叹道:“西周天天造谣商纣王酒池肉林,荒淫无度,以失天下。其实帝辛跟箕子比起来,算个屁啊。” 黑虎悠闲地抽着雪茄,接口道:“我活了上千年,才知道人世间还能如此享受。咱们以后没事就别到处跑了,就待在平安邑不好吗?” “你那个雪茄少抽点吧,我听大王说,这玩意儿抽多了不好,你看大王都很少抽的。”申公豹说着,给自己点了一根。 “虎生漫长,有了这雪茄,才不算浪费啊。”黑虎说着,吐出一个烟圈。 两人正说着,忽见风曦朝他们走了过来。 两人连忙站起,拱手道:“娘娘!” 风曦用手扇了扇眼前的烟雾,说道:“不必多礼!” 黑虎见状,连忙伸出虎爪,把烟掐灭了。 风曦开门见山地道:“是师兄放你出来的吧?” 申公豹不敢隐瞒,点头道:“是!老师当初放我出来,让我利用大商国师的身份潜入平安邑,探听箕子能引动天罚的秘密。” “我让你从今以后为本宫做事,你可愿意?” “这……申豹自然愿意,只是老师那里……” “师兄那里我会去说,我要用一个人,想来他也不至于反对。” “既然如此,申豹遵命,不知娘娘想让申豹做些什么。” “当年商周之争,你为殷商拉了许多帮手。如今,我要你故技重施,去寻找一些神灵过来,协助平安邑,你能做到吗?” 申公豹想了想,为难地道:“当年封神大战,截教损失惨重,许多人都在天庭挂了籍,脱不得身。剩下的一些,既不知藏身何处,本领也甚是弱小。恐怕起不到什么助力。” “这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需要把人寻来即可。” “既然如此,那申豹明天就出发,前往三山五岳,寻那些隐世仙人,一定不负娘娘所托。” “如此,辛苦你了!” “娘娘哪里话,能为娘娘效劳,是申豹的荣幸。” 风曦满意地点点头,举着酒杯和申公豹碰了一下,找琴娴她们聊天去了。 …… 新年放假,不用工作,琴娴她们全都窝在家里不肯出门。 和外面的天寒地冻比起来,拥有暖气的屋子,真是太舒服了。 她们不必穿着厚厚的棉衣,就自在地穿着裙子走来走去,别提多轻松了。 只有哪吒,还在每天早出晚归地干活。 每天一大早,哪吒吃完早餐之后,就踩着风火轮,嗖一下,跑到延边邑去上班。 大概是因为上次对抗天兵,害得不少无辜百姓遭殃,哪吒过意不去,就想着多干活来弥补。 自从蒸汽机问世之后,由于作用太大,到处都在申请使用。 这段时间,哪吒已经一口气造出了七八十台蒸汽机。 但远远不够,胥余打算年后开始制造蒸汽轮船,这就需要更多的蒸汽机。 晚上,大家围在一起吃火锅,作为一个火娃,哪吒对辣毫不畏惧,只吃红汤锅,白汤锅则看都不看一眼。 眼见哪吒嘎嘎干着毛肚,胥余忍不住道:“你最近也太忙了吧,过年就好好休息嘛。” 哪吒停下筷子,说道:“你不是说年后要造蒸汽轮船,需要很多蒸汽机么?” 胥余趁机捞了一筷子毛肚,边吃边道:“我这次想造一个大船,排水量起码在一万吨以上。” 哪吒一愣:“那是多大?” 胥余又夹了一筷子毛肚,边吃边道:“比之前的飞剪船大十倍吧。” 众人一听,都吃了一惊,莫阿娜是个波利尼西亚人,对船什么的最感兴趣了,闻言忍不住道:“那不是比咱们住的房子还要大?这么大的房子漂在海上,又没有地基,不会散架吗?” 胥余点点头道:“不会啊,我们要用钢铁来造的。” “用钢铁造一个房子那么大的船?还要漂浮在大海里,这怎么可能?”莫阿娜觉得不可思议。 琴娴说道:“这个我知道,大王讲过浮力的原理。只要铁船排开海水的体积够大,就能够漂浮在大海之上。” “回答正确,奖励青菜一根。”胥余给琴娴捞了一根青菜。 “我要吃毛肚。” “女孩子要多吃青菜,补充维生素。”胥余说着,吃完了最后一片毛肚。 “如果要造这么大的船的话,我可能暂时帮不了你了。” 哪吒在火锅里捞了捞,啥也没捞着。 “啊……为啥?” “我的灵力不够用了。” “这……也能耗光吗?” 风曦解释道:“哪吒反出天庭,以后天庭不会再发给他灵力了。” 胥余一愣,感情灵力这东西,就跟发工资一样?按时发的? 哪吒点点头道:“天庭每隔一段时间会发放一次灵力。上次我对抗十万天兵,又和杨戬大哥、雷震子大哥他们厮杀,灵力已经消耗得七七八八了。 这段时间天天做蒸汽机什么的,之前积蓄的灵力已经快用完了。以后,我只能靠自己修炼来补充灵力,但那是十分缓慢的。” 胥余心想,这哪行,我还一大堆东西要造呢,我还指着你造枪、造炮、造……结果你说你工资花完了? 他想了想,道:“上次妲己不是说让我给她造狐狸祠,吃些香火么?那祠开年就要动工了。要不然,我也给你造一个哪吒庙,吃吃香火,是不是可以补充灵力呢?” “可以是可以,但不能这么干的。” “为什么?” “这事我以前也干过,我让我娘给我建了个庙,只需要吃满三年香火,我就能复活。但我父王怕被神界知道,把庙给拆了。这庙,妲己可以建,我不可以。” “为什么?” “因为狐族自成一系,和昆仑是合作关系,所以昆仑允许她们自行传播信仰,收取灵力。而我是昆仑的一员,我的灵力只能由昆仑发放,私自获取,则是大忌。 我现在虽然脱离昆仑,但你给我建庙的话,可能会引来昆仑震怒的……” “但,现在狐族不也和昆仑闹翻了吗?昆仑还把青丘给攻破了,为什么建狐狸祠不会引得昆仑震怒呢?” 风曦解释道:“这还是有区别的,哪吒弑父在先,又力抗十万天兵,还杀了东海龙王敖光。你虽然和天庭交易,换回了哪吒的性命,但天庭是绝不会让他再拥有从前那般强大的神力的。” “胥余大哥,我以后,可能帮不了你太多的忙了。”哪吒黯然道。 “不会的,以后还有许多地方要倚仗你的。既然你的灵力不够使,那我们换个思路就行了,这些东西还是可以造出来的。” 哪吒的灵力不继,胥余一步登天的计划破灭了,只能间接来完成了。 “真的吗?” “当然,我们可以先造一些机床,然后人工操作这些机床来制造所需的机器。虽然比不上你手搓来得快,但胜在可以批量制造。 只要有足够的人手和机床,一次性制造几十台蒸汽机也不在话下。你以后的灵力,只需要用来进行一些精细的特种加工就行了。” 胥余胸有成竹地道。 “那就好!” “先吃饭,明天我们先造一架镗床。子悦,你再去端一盘毛肚来。” …… 第一百零一章 枪支的诞生 第一百零一章枪支的诞生 PS:做了两个修改: 前文中女娲对申公豹说:“是师兄派你来的?”改为“是天尊派你来的?”。 本书中,女娲是二代神,三清是三代神。女娲地位高,但不掌权! 我小时候看过一个电视剧叫《莲花童子哪吒》,曹俊演的,那里面女娲就比三清地位高。 另外姜子牙、申公豹称呼的“老师”什么的,也都改为“天尊”。 …… 一大早,琴娴搞了一大堆山楂回来,进屋就喊:“大王,快来做冰糖葫芦。” 春天果园里种山楂的时候,胥余就吹过拿这玩意儿做冰糖葫芦有多好吃。 琴娴居然还一直惦记着,这几天胥余闲在家里,可算让她逮到机会了。 胥余让大家把山楂洗净,用木签子串起来,自己跑去熬糖稀,这东西最正宗的是用麦芽糖,不过胥余嫌麻烦,就直接用红糖来代替了。 裹上糖稀的山楂被月读用神力迅速冷却冻硬,琴娴迫不及待吃了一颗,一口咬下去,嘎嘣脆,甜甜的糖汁中和了山楂的酸味,酸酸甜甜的,果然美味。 她拿着一大把冰糖葫芦到处献宝,没一会,房间里的女生们每人都拿了两串在手上,左一颗,右一颗,吃得不亦乐乎。 这时哪吒走下楼来,风曦叫道:“哪吒,过来吃冰糖葫芦。” 哪吒走过来拿起一串,吃了一颗,胥余问道:“好吃吗!” 哪吒点点头道:“好吃,什么时候去做镗床?” 胥余一听,顿时汗颜,这小孩的事业心还挺重。 自己身为大王,却整天想着吃喝玩乐,真是羞耻啊! 他连忙道:“走走,现在就出发。” 说着把阿狸交给风曦,叫上虞姬和莫阿娜出了门,套上一架狗拉雪橇就往延边邑去。 抵达延边邑后,胥余先交给哪吒一张图纸,让他先按照图纸造一把枪出来。 其实造枪的事,胥余已经考虑了一两年了。 但造枪是个精细活儿,枪管以及一些零件要靠手工慢慢敲出来的话,实在太慢了。 他手底下就这么点人口,各行各业又都需要人手。 而且之前那些钢制的武器、甲胄对付那些青铜文明也尽够了。 所以造枪的需求也不是很强烈。 不过现在不同了,这世界上已经有好几个民族会炼铁了,西周连火药箭都使上了。 这次攻城,那火药箭可是真的猛。 后来为了换哪吒的命,更是连炸药的配方都交出去了。 造枪造炮,已经势在必行。 枪支的发展过程基本上是火门枪→燧发枪→转轮枪→栓式步枪→机枪→半自动步枪→冲锋枪→自动步枪。 前面两种基础款,被胥余直接忽略了,他一开始就想从转轮枪开始起步。 不过现在有了哪吒,转轮枪也被他直接PASS了。 咱有这高精尖的人形机床,造那些破玩意儿干嘛? 而且这些早期货色都是使用的黑火药击发,黑火药不仅烟大,还会残留在枪管中,用不了多久就得清理枪管。 而因为膛线的存在,根本清理不干净。 久而久之,就会堵塞膛线,降低枪支的射击精度、距离,甚至影响使用寿命。 胥余现在已经可以制造三酸两碱,完全可以制造出无烟火药。 无烟火药燃烧后没有残渣,不发生烟雾或只发生少量烟雾。 使用无烟火药可增加弹丸的射程,提高弹道平直性和射击精度。 而且使用无烟火药的弹丸也可以造得更小。一些机枪什么的,也是因为无烟火药的发明,才变得有使用价值。 可以想象一下用黑火药子弹装填马克沁重机枪。 一边突突射击,一边呼呼冒烟。 敌人还没打死,枪手先被呛死了。 究竟选择制造哪种枪支,胥余在心中衡量了很久,最后得出了两个选项。 一种是因为吃鸡游戏大火的98K,另外一种是鬼子的三八大盖。 三八大盖是鬼子专门为了应对华北战场而设计的步枪,它有两个最大的优点: 第一,它的击针尾部是一个滚花的圆底盖,这个底盖也是保险,便于冬季戴手套的情况下操作; 第二,为了适应中国北方多沙尘的气候,给三八式步枪增加了一个枪机防尘盖,这个防尘盖套在枪机外面,拉动枪机时可以随着拉机柄前后滑动,三八大盖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至于说它“威力不大,一枪两眼”什么的,在这个年代根本就不是个事。以这年头的医疗水平,只要中了枪,大概率破伤风死球。 最主要的是,因为抗日剧中这枪出现得太多,胥余曾经专门了解过此枪的结构。 不过最终,尽管此枪目前来说是最为合适的,胥余还是放弃了。 因为这枪,曾经杀死过太多自己的同胞。 而现在造出这枪来,大概率是要去杀西周人。 虽然说杀人的终究是人,与用什么武器无关,但胥余还是感到有点莫名的别扭。 最终,他还是选择了98K,好在这枪因为吃鸡玩得多,也特意去了解过。 有了图纸,哪吒这个人形精密加工工具,很快就把枪给造了出来。 顺便还削出了一堆子弹,子弹里装填的火药,就是无烟火药。 1845年的一天,瑞士化学家舍恩拜做实验时不小心把盛满硝酸和硫酸的混合液瓶碰倒了。溶液流到桌上,一时未找到抹布,他赶紧出去拿来了妻子的一条棉布围裙来抹桌子。 围裙浸了溶液,湿淋淋的,他怕妻子看见后责怪,就到厨房去把围裙烘干。 没料到靠近火炉时,只听得“扑”的一声,围裙被烧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烟,也没有一点灰。 他感到十分惊讶,经过潜心研究,无烟火药从此诞生。他将其命名为“火棉”,而后世又叫它“硝化纤维”。 硝酸、硫酸、棉,胥余都有,因此无烟火药也就顺理成章地造出来了。 哪吒小小的身体扛着长长的步枪,问道:“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 胥余心里也没底,说道:“试试不就知道了。” 哪吒对着三百步外的靶子开了一枪,“砰”,那靶子纹丝未动。 胥余纠正道:“不能随意开枪啊,要瞄准的。看见这个准星了吗,把这个准星对准目标。然后用枪托顶住肩膀,顶死了,不能动。好了,射击!” 哪吒按照胥余的说法,退壳上膛,砰的一枪,正中靶心。 由于他神通太强,枪端在手上根本就纹丝不动,后坐力对于他来说等于没有。所以只要瞄准了,射击精度就高得可怕。 而98K本身就是以射击精度高而闻名的。 所以,他才能一枪击中靶心。 那是一个铁皮靶子,被子弹直接给洞穿了。 哪吒走上前去查看了一下,点点头道:“这威力还行,如果近距离击中天兵的话,应该有机会杀死。” 胥余一听,顿时满足了。用这玩意儿弑神什么的,他根本就不敢想,毕竟上次用几千颗手榴弹也没有炸死须佐能乎。能有机会杀死天兵,那就已经很牛逼了。 于是,胥余就开始和哪吒一起组装蒸汽镗床。 镗床的各种零件暂时都由哪吒亲手来制造。 组装好镗床之后,只需要浇筑所需尺寸的铁棍,然后用镗床直接钻孔,就可以制造出合格的枪管。 更换刀头之后,还可以在枪管内部刻画膛线。 至于枪支的其他部件,大头则交鲁启来制造。 而小的零件,胥余考虑再三,打算交给天照来制造。 毕竟,放着这两个神在家里面不用,实在是浪费。 而且天照也是火焰操控者,虽然她的实力不如哪吒,但造这些零件还是小菜一碟的。 而且胥余只给她造些小东西,并不让她知道枪支的整体构造,所以并不怕她捣鬼。 不过,哪吒认为胥余这是想多了,天照和月读都是式神,式神是没有办法背叛主人的,所以根本就是瞎担心。 但胥余认为,还是小心为妙。 作为一名现代人,他对日本人极其的不信任。 这种不信任甚至蔓延到了绳文人身上。 虽然绳文人和日本人其实没啥关系,后世日本人主要是弥生人,原本的绳文人都让弥生人杀光了。 因此,虽然天照和月读都是他的式神,他还是有种莫名的不信任感。 由于枪支太过重要,在制造好一批蒸汽镗床后,都被搬运到了平安邑。 胥余将在平安邑建造一座兵工厂,专门制造枪支弹药。 同时,军队也要进行转型。 军队的训练方式,作战方式,作战思路,都要进行改造。 这些东西,这个世界上除了胥余,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做。 一想到这些繁琐的事情,胥余不禁有些头疼! 第一百零二章 箕子的承诺 冰雪还未消融,一支五万人的队伍就从平安邑出发了。 他们要赶在开春之前,翻越长白山脉,抵达此行的目的地,长春邑。 其实光以农业而论,松嫩平原并非胥余的最佳选择,距离平安邑更近的三江平原更为合适。 不过三江平原太过于靠东,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胥余还是选择了松嫩平原。 而松嫩平原上的三大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中,胥余选择了长春。 因为长春正好卡在哈尔滨和沈阳的中间,建设好长春邑之后,就可以朝南北两个方向同时扩张。 不同于平安邑、延边邑建城时的寒酸样,长春邑一出手就是浩浩荡荡地五万人马。 而且,乌云珠已经向胥余承诺,举族投效。 他的部落原本只有几千人,但这几年有了胥余的武器支持,不断向外兼并弱小部落,如今已经发展到接近两万人的大型部落。 这遥远的塞外,这已经是非常恐怖的势力了。 不过这势力在胥余面前还是不堪一击,而且,如果没有了胥余的支持,这个部落马上就会分崩离析。 所以,乌云珠最终还是无奈地选择了投效。 胥余打算让他继续往四周渗透,去游说那些部落加入东商。 当然,对方听话的话,那就是游说。 不听话的话,那就变成劫掠了。 总之就是必须加入,除非去死。 不过,胥余很有信心,不管他们加入的时候情愿还是不情愿,一两年后,他们都会变得死心塌地的。 你想想看,你以前住在破破烂烂的漏风的房子里,靠着捕鱼打猎,饥一餐,饱一餐的。 忽然让你搬到一个地方,有结实的房子住,温暖的棉衣穿,地里长满了金黄的玉米,火红的高粱,顿顿都能吃饱饭。 而且生活平安顺遂,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害怕别的部落会来打劫你。 试问,这谁还会想去过从前那种苦日子呢? 因为长春邑的建设对未来的发展十分重要,这一次,是胥余亲自带队前往。 同他一起前往的,还有各种配套设施。 比如由康达培训出来的医疗队伍一百人,琴娴培训出来的农技队伍一百人,胥余培训出来的教师队伍一百人…… 还携带了大量的耕牛、农具、药品、粮食等后勤保障,可谓是准备充分。 城主琴应看见胥余搞出这么大的阵仗,还有点受宠若惊。 要知道延边邑建城的时候胥余去都没去,织邑建城的时候,康侯竟然要自己带着骑兵去朝鲜抓人。 看来,这是女儿跟在大王身边的缘故啊。 想到这里,琴应的心思不禁活泛起来。以前有个阿狸摆明了是大王的恋人,他也就不多想了。 现在阿狸没了,这王后的位置,可以竞争一下了吧? 他忍不住又仔细看了看自己的女儿,只见她青春靓丽,活泼可爱,围在大王的身边,有说有笑的,更觉有戏。 看来,大王也是很喜欢娴儿的嘛,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挑中娴儿,予以重用啊! 琴应正乱七八糟地想着,忽听胥余唱起歌来,只听他唱道: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哟。那里有漫山遍野,大豆高粱……” 他唱的是庞龙创作的《家在东北》,而不是张寒晖创作的《松花江上》。 他知道,从今以后,在这片沃土上,只会有丰收和喜悦,不再有苦难和悲伤。 这歌曲调欢快,朗朗上口。很快,琴娴等人都跟着唱了起来。 风曦微笑地看着他们唱歌,看着眼前的白山黑水,不知在想些什么。 长春邑距离平安邑三百多公里,这支队伍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翻越长白山脉,抵达目的地。 之后,他们在饮马河畔选择好了筑城地点,由胥余亲自举行了奠基典礼。 按照商人的传统,奠基典礼都是杀几个奴隶埋下去。 不过胥余是不可能这么干的,他象征性地埋了一块石头下去。 之后,他开口说道:“此地是极北之地,一片荒芜。但此地也是一处尚未开发的宝地,地势平旷,沃野千里。 这里将会是我们新的家园,我们会在这里种植五谷,养殖牲畜。大家只要肯干,不出三年,就会把这里变成我们商民的粮仓。 我等着你们把这“北大荒”变成“北大仓”的一天。到时,我杀猪宰羊,为你们庆功!” 胥余的话通过虞姬的转述,传入到每一个人的脑海,大家都激动地欢呼起来。 …… 胥余扒开草地,抓了一把黑土,放在风曦面前,说道:“看到没有,这就是黑土,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农业土壤。全球只有三块。我们这一块是最小的。” “另外两块在哪里呢?” 胥余朝东西两个方向指了指,说道:“一块在东面,一块在西面。在我们那个时代,它们被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三个国家占领着。我们华夏拥有的这块最小,实力也最弱。” 风曦点了点头,道:“我们华夏诸神应该是这个星球上最强的神族,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吗?” 胥余黯然道:“我生活的时代和现在相隔三千年,这三千年里,其中大部分时间华夏都是最强的。直到有一个叫英吉利的国家开启了工业革命,华夏的实力一落千丈,什么小国都能踩上一脚,撕下一块肉来。泱泱华夏,差点亡国灭种……” “后来呢?” “我们付出了好几代人的努力,死了几千万同胞,总算挺过来了。后来,我们奋起直追,发展得还算不错。不过因为之前落后太多,至今还是被人欺压。” “工业革命……是什么?” “就是用工具代替人来进行生产,比如现在制造的蒸汽机,就是开启工业革命的标志!” “最终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呢?” “飞天遁地,一日千里。不管相隔多远都能见面聊天,生产的粮食可以养活全球几十亿人口……” “那岂不是人人都是神?” “没那么夸张,我们必须借助工具才能做到这些事,你们自己就可以。” “在你的时代,我存在吗?” “我们知道你的传说,对你充满敬仰。但我们认为你是传说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因为没人见过你。我想……可能是因为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你们不想起冲突,就不再现身了吧。” “你能在这个时代再现你们的文明吗?” 胥余想了想,摇摇头道:“我做不到。其实我个人能做的事情很有限,比如这些高产作物,那都是你的功劳。比如蒸汽机,那是哪吒的功劳。如果你们能够帮我的话,也许还有些希望……” “我已经在找人帮你了。”风曦笑道。 “啊?” “昆仑、天庭的神仙我无法叫他们过来。但我已经命令申公豹,去寻找三山五岳的散仙前来助你了。” 胥余大喜,忍不住一把将风曦抱住,激动地道:“那可太谢谢你了。” 风曦愣了一下,却没将他推开,只是道:“那你可得认真干,我会亲眼见证你怎么改变这个世界。” “我会努力的!”胥余说着,忽然感觉不妥,讪讪地松开风曦,有点尴尬地道:“那啥……刚刚有点,太激动了。不……不是故意的。” 风曦没接他的话,却道:“这地方虽好,但是和平安邑相距甚远,还隔着一条山脉。你种了粮食,又准备怎么运回去呢?” “用火车!” “火车?那是什么?” “用蒸汽机作为动力,在特定的铁道上跑的车,一次就可以拉几百吨货物。” “制造起来难吗?” “没有神,难如登天。有神,就简单许多。” …… 从扶桑诸岛劫掠过来的绳文人,除掉女人还有三万多。这次抽调了其中两万人来修建平昌铁路。 至于害怕铁路修歪,修得不直,这个问题不要太简单了。 胥余命令天照飞上高空,将天丛云剑变作百米巨剑,然后从长春邑直飞平安邑。 巨剑从大地上划过,拉出一条两米多宽的剑痕,绝对的笔直。 工人们只需要沿着这条剑痕铺设枕木和铁轨即可,绝不会错。 沿途遇见山峦什么的,小一些的就直接让天照和月读拿着天丛云剑和十拳剑直接削掉。 高山什么的,就用炸药开道。 可怜天照月读两位大神,被命令拿着神器去削山,十分地不情愿。但人在屋檐下,现在是人家的式神了,也不得不从。 另外,胥余离开平安邑之前,也给攸侯喜下了命令,让他带着大军前往四国和九州两岛,将岛上剩余的人口劫掠过来。 不过胥余也不是一味地打压,他也向两位大神承诺,不会虐待她们的子民。 虽然他们在大山干的活比较辛苦,但是相比在岛上过的日子,还是要好不少的。 而且,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嘛! 第一〇三章:神战的秘辛 胥余从长春邑回来,已经是三月初。 冰雪消融,万物复苏,乌苏里江两岸的农田,各种幼苗都已经破土而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胥余骑在马上,望着沿岸的风光,对风曦说道:“等到今年秋天,我们的粮食问题就彻底解决了。” 风曦点点头,问道:“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胥余望着远处的天边,缓缓吐出了两个字:“人口!” 完成工业化需要海量的人口,目前这点人口还远远不够。 虽然很多事情都可以依靠神来帮忙,但这是一条邪路。 神话与科技,是截然不同的两面。 当人类掌握科学的伟力的时候,就不会再信仰这些所谓的神。 纵然这科技的伟力是在神的帮助下掌握的,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将神抛弃。 到那一天,会发生什么? 胥余不敢想象! 他现在其实是在给神挖一个巨大的坑,神们以为人口越多,他们能获得的力量就越强。 但如果有一天,他们获得了数以亿计的人口,羽翼已丰的人类却翻脸无情,不会给他们半分力量,他们会做什么? 是悄然隐退,还是恼羞成怒? 从胥余的逻辑来思考,他认为大概率是后者。 很简单,你们的力量、你们的成就,是我赐予的,你们却转过头来背叛我?那我能忍吗? 忍不了! 忍不了怎么办?掀桌子! 我要摧毁你们的科技,拿走你们从我这里获得的一切! 让你们重回刀耕火种的状态,这样你们才能重新信仰我,依赖我,供养我! 胥余绝不想看到这一天,但是也很明白,这一天绝不可能避免! 因为他是一个人,他明白人性的弱点。 纵然他是这一切的缔造者,是连接人与神的桥梁,他也阻止不了。 他如果强行阻止,结局只是连自己也被撕碎。 但是,他绝不能忍受有一天自己缔造的一切被无情的摧毁。 他必须让人类拥有捍卫科技果实的能力。@·无错首发~~ 所以,他必须让那些科技造物,离开神也能够存在。 在他的前世,没有神,人类也照样创造了璀璨的一切。 胥余道:“接下来,我想去北美搜罗人口,你能介绍一下那边的神族吗?” 他上次去扶桑诸岛劫掠人口,结果却引来须佐能乎,实在是被搞怕了。 这次如果抢人抢得正嗨的时候,忽然跳出来几个大神一通杀,还真没法抵挡。 风曦想了想,道:“美洲之主,叫做伊察姆纳,不过他已经死了。” “死了?” “嗯,死在一万年前那场神界之战中。” “能说说那场大战的原因吗?好好的怎么打起来了?” 风曦想了很久,才道:“六万年前,世上诞生了一种充满智慧的人族,世界各地的人族均不能及。于是,众神开始引导他们走出非洲,计划用他们来代替原本的人种。” “智人?” “嗯?” “哦,我们那个年代的科学家经过研究,将这个人种命名为现代智人。” “嗯,智人拥有超越古早人种的智慧,又有诸神的庇佑,很快就将其他人种屠杀殆尽,并在一万年前成功抵达美洲。但这引发了一个很严重的后果,就是美洲的归属权的问题!” “归属权?” “嗯,众神的地盘是在人类还没诞生前就划分好的,那时候诸神靠一些有灵智的动物来汲取灵力。 人类诞生后,神族发现人类的智慧超越众生,可以从他们身上获得更多灵力,于是人类就成为了神的宠儿,神引导人类去发现工具,使用工具,使得他们逐渐成为。 地球的主宰。 但是美洲大陆却一直没有人类诞生,于是他们就慢慢变成了诸神中最弱的一支。直到一万年前,智人成功抵达美洲,美洲众神以为自己的春天来了,却不知,那是他们的末日……” “众神为了争夺美洲的归属权打起来了?”胥余问道。 “你怎么知道是因为这个?” “在我生活的年代,有一句话叫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既然美洲神是最弱小的一支,那他们就不配拥有人类。 如果他们只是统治着大洋中的一个小岛也就罢了,偏偏他们却统治着两片巨大的陆地。既然人类已经抵达,那么假以时日,一定可以发展出辉煌的文明,美洲神族也会因此而崛起。这恐怕是你们绝不容许发生的事情吧!” 风曦点点头道:“没错!但还是有一些差别,大家根本就没有将美洲神族放在眼里,而是直接争论起了美洲的归属权。 东方神族认为,人类是通过神州东部连接美洲的陆桥抵达的,所以美洲应当归属于东方神族; 西方神族却认为,人类是在他们的引导下,通过小舟经过一个个岛屿抵达美洲的,所以美洲应当归属于西方神族; 其实这两种说法都存在,根本就争执不下。而美洲这块肥肉又实在太大,最后终于大打出手,双方杀了伊察姆纳祭旗,就此爆发了大战!” “祭旗?”胥余忍不住为伊察姆纳默哀三秒,太特么惨了,这可是个主神啊! “那一战,东西方神族倾巢而出,诸多上古大神纷纷陨落。东方的天柱、西方的通天塔也因此损毁,人间与天界的连接从此断绝。天界大水倾泻人间,一片汪洋。 双方就此罢手,一面修补结界,一面派人治水。从此之后,第三代神获取了权利,罢手言和,虽然仍有争端,但手段都比较温和,不敢再轻启战端。” “原来是这么回事,那美洲呢?就不管了吗?” “美洲实力强一些的神大多被杀,库库尔坎因此得势,现在整个美洲几乎都在库库尔坎的掌控之下。” “不能吧?按说现在美洲人口也不少,库库尔坎获得这么多人的信仰,实力应该很强才对啊。可是我亲眼见过他,他打个黑虎都费劲啊!” “库库尔坎不止一条,他们是一个种族,就和龙族一样!据我所知,有上万条!” “啊这……原来如此!那……他们和龙族相比,谁更强一点?” “龙、娜迦、库库尔坎、德劳贡实力都差不多吧。他们本来就是类似的生物。不过他们擅长的法术不一样。娜迦是水系,库库尔坎是风系,德劳贡是火系,都有,但以水系为主。 他们这个系列的生物,有一种特殊的癖好,那就是收集癖。美洲人口虽众,却被库库尔坎们各自圈养,形成数千个大大小小的部落。 这里一堆,那里一堆,不成体系,互不统属,所以始终发展不出像样的文明!也正因如此,东西方神族才能容忍他们的存在。” “那玛雅是怎么回事呢?不是发展得挺像回事的么?” “玛雅位于南北美洲的中部,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文明,而是许多城邦的***。那里其实是一个博弈场,东西方都派了各自的势力进入。 但由于投鼠忌器,不敢放开手脚,反而被残存的美洲众神占了便宜。现如今,除了硕果仅存的虞国,其他的都已经被美洲神族消化了,如果不是你忽然跑过去,教给虞国炼铁之术,他们也支撑不了多久了。” “这么说,我还是有功之臣?有什么赏赐吗?”胥余忍不住自夸道。 “我不是把虞姬赏赐给你了吗?你还想要什么?”风曦笑道。 胥余扭头一看,只见虞姬羞得满脸通红。连忙转移话题道:“话说,你们神族不是会炼铁吗?为什么不教给世人呢?” 。 “我们并不会炼铁!或者说,我们炼铁的法子,无法教给世人。” “啊?为什么?” “我们炼铁的法子,是直接用灵力驱除铁矿石中的杂质,得到纯铁!人类没有灵力,是学不会的。我们也不可能浪费灵力天天为他们去造这个东西。” “原来如此,而且纯铁的话,软绵绵的也没法用吧。” “软?并不!我们炼的铁,强度是你炼出来的百倍。你炼的这个铁,其实在我们看来,并不能叫铁?” “怎么可能?纯铁就是软绵绵的啊。@*~~” “天照和月读手中的天丛云剑和十拳剑就是纯铁的,你的那些剑能和她们的比吗?” “这……”胥余顿时无语。 他想了半天,道:“可能是原子排列结构不同吧。就好像石墨和金刚石一样。” “什么意思?原子是什么?” “啊……你不是神吗?连原子都不知道?” “不知道,是什么?” 胥余一想也对,她连微生物都不知道,知道什么原子。他斟酌了一下,道:“原子就是……构成万物的基本物质。因为排列组合不同,所以形成的物质的也不一样。” “你的意思是说,我和你,都是由同样的物质形成的?”风曦虽然不懂,但她大为震撼。 “大概是吧,按照我们那个时代的理论是这样的。” “你能具体讲一下吗?” “这个我具体也说不清楚,我给你弄本书看吧。等回城了,我就抄出来给你。” “好!” 一路之上,风曦不再说话。 因为她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胥余的话是真的,那大家本质上就都是一样的。 神,并不比人高贵!。 第一〇四章:热战开启 三个月来,平安邑的兵工厂已经造出了四百多条枪支,装备了一个营。 这段时间,南宫修一直在按照胥余交给他的《步兵操典》、《射击教范》、《阵中要务令》三本书来训练士兵。 这三本书都是后世黄埔军校的教科书。秃头虽然微操辣眼,但是办学还是有几把刷子的,这几本教科书都是请德国的军事顾问编撰的。 商军现在装备的98K,也是德式装备,用这书来教学正合适。 这些士兵都是从各族中千挑万选出来的精锐,其中华夏族占了七成,朝鲜、绳文、肃慎各占一成。 他们被当作军官来培养,会成为未来商军中的骨架。 攸候喜已经从扶桑回来了,此次劫掠的四万多人,一半留在了本州岛。 一方面挖掘火山灰;一方面关东平原是块宝地,也不能浪费,在当地种上粮食,可以自给自足,省得从大陆运粮过去。 既然人口和建筑材料都有,那就顺便在当地建城了。 这是胥余治下的第五座城,也是扶桑诸岛上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天照和月读虽然成了式神,却也很是重视。 她们请求胥余给这座城赐名。 这城当然不可能叫东京了,胥余想了想,暗戳戳地给取了个名字,吉原。 此城地处平原,又取一个吉利的吉字,可以说是非常好的名字了。 天照和月读都表示非常满意。 她们却不知,吉原是后世东京最大的红灯区,谐音还是妓院。 而剩下的两万人,则被胥余弄去挖运河去了。 从平安邑到中原,需要绕过朝鲜半岛,距离实在太远了。如果能挖一条运河,连接鸭绿江和图们江,那就可以走水道直达丹东,将整个航程缩短到一千五百公里以内。 按照日行三百公里算,只需五日就可以抵达山东半岛。 而图们江与鸭绿江的最窄处不过一百多公里,开挖这条运河,并非难事。 后世没有这条运河,是因为没有必要。 为了迎接胥余回城,南宫修还搞了个检阅,让他看看这三个月的训练成果。 “齐步走!”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神州的大地,肩负着殷商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战士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唱着胥余魔改的军歌,威武雄壮地朝前走去。 他们穿着迷彩服,扛着步枪,枪上的刺刀寒光闪闪。 胥余感觉,这支超现实的队伍只要补给充足的话,可以把整个世界打穿。 不过,光说不练假把式,胥余决定试一试。 造船厂之前一直在建两艘飞剪船,不过有了蒸汽机之后,就重新做了调整。 装上蒸汽机后,这两艘船就变成了蒸汽风帆混合型,不过船上要装煤,载人就要少一些。 胥余决定利用这两艘蒸汽船溜到大陆去,搞一个偷袭,检验一下军队的作战能力。 至于偷袭的目标,胥余经过再三考虑后,选择了吴国的国都梅里(今无锡)。 西周的北方三国,燕、齐、鲁都是大国,实力强劲,而且国君也都是西周的实权派,胥余不想把他们刺激得太狠。 那距离海岸线近,又和西周关系近的,就剩下吴国了。 两年前那场大战,吴国惨败,吴侯周章已经死于虞姬的箭下,目前继位的是周章的儿子熊遂。 熊遂继位后立志复仇,他向西周求助,得到西周的扶持后,两年生聚,积蓄实力,随时可能会向奄国动手。 而奄国这边也得到了东商的扶持,两年内整合了周边的一些小部落,长江北面的一些东夷部落也在向奄国靠拢,目前奄城已经发展成一座五万人的大城,并且辐射周边十万人口,实力强横,已经成为了西周的眼中钉,肉中刺。 奄国不仅得到了东商的铁器和箭矢,还得到了土豆和玉米这些高产作物,这也是奄国能迅速聚拢人口的神器。 另外,奄国还从胥余那里得到了将磷矿石变成磷肥的方法。 施磷肥可以解决稻壳干瘪的问题,这个举措可以让水稻产量增产20%。 江南多种稻谷,磷肥一经诞生,立刻成为奄国手中的秘密武器。 若不是吴国早已在此地立国数十年,只怕奄国一统江南也不是难事。 鉴于此,吴国最近一直动作频频,双方也是小有摩擦。 奄国和东商一直通过海东青传递消息,近来送到平安邑的书信中,也一直提到这点,言辞之间,颇为担忧。 毕竟奄国的位置和实力都不及东商,如果西周铁了心和吴国来个南北夹击,要灭掉奄国并非难事。 因此,胥余决定来个万里突袭,给吴国来个下马威。 此行是使用现代武器轻装突袭,人数并不需要太多。 目前的武器已经装备了四个连,三连和四连训练不久,尚不堪用。因此只动用一连和二连,一共二百四十人。 一连的连长是子攻,二连的连长是女防。一个是殷商宗室,一个是胥余亲信,都是军队的重点培养对象。 另外,这两个连还配备了指导员。 一连的指导员是个朝鲜人,就是上次和西周大战之前主动请战,还被胥余给赐名为高仙芝的那货。 这厮十分的勤奋好学,来到平安邑三年,一口华夏语已说得十分地道,而且工作之余就学习认字,文化程度不错。 用此人为指导员,不仅十分的胜任,而且还可以树立榜样,这等于是在向所有东商子民昭示,只要有才干,就会得到重用。 二连的指导员则是女防的堂弟孟增,这对兄弟长期混在一起,默契十足,胥余也就没把他们分开。 这是军队现代化之后的第一战,十分重要,胥余、南宫修、攸侯喜这三个高层都要在现场观摩。而虞姬、莫阿娜、哪吒三人要护卫胥余的安全,因此也一并同行。 另外风曦和琴娴带了二十人的农业队伍,康达和子悦带了二十人的医疗队伍,也随船同行。 风曦和琴娴已经了关于杂交水稻的资料,知道培育杂交水稻的关键是在于找到“雄性不育株”。 但这玩意儿可遇不可求,风曦使用灵力将水稻催熟了无数遍,仍然无功,于是将视线放在了江南,她打算到广阔的南中国去寻找。 同时,风曦还打算深入大陆,去寻找一些农作物。 现在东商可食用的蔬菜种类太少,除了芥菜就是小白菜,然后就是从美洲来的辣椒和番茄。 春天还有各种野菜可以吃,到了冬天就十分尴尬。 后世北方过冬的两大神器,大萝卜和大白菜,现在全都没有。 胥余告诉风曦,用小白菜和芜菁杂交,可以得到大白菜,一颗大白菜够一个人吃三顿。 东北没有芜菁,风曦打算收集到“雄性不育株”后,去一趟燕国,将芜菁带回去。 而萝卜在秦汉时代才开始栽培,当时的名字叫“罗服”,它的起源没有一定,有人说起源于中国,但“罗服”这个奇怪的名字一听就是音译,所以大概率是外来的。 胥余只能画出萝卜叶子的形状,让风曦沿着欧亚大陆的海岸线慢慢去找。 康达则打算到达奄国后,换小船沿着长江经四川进入云贵地区,寻找三七等药材,配置疗伤圣药,云南白药。 胥余知道今后还有许多硬仗要打,现在有了青霉素,再加上云南白药的话,他就可以将军队的损失降到最低。 毕竟这个年代最珍贵的就是人口,能少死一个,就少死一个。 这一行三百人,乘坐着两艘蒸汽风帆组合船,向着东方出发了。 十日后,顺利抵达奄国,嬴才亲自出城迎接。 宴饮一番后,嬴才派遣了一支百人小队,装备了铁剑硬弓,护送康达前往云贵地区。 为了保证康达的安全,胥余还给康达配备了一支手枪。 由于这个季节水稻还没有扬花,风曦便暂时住在奄城,顺便看看能不能对一些江南作物进行改良,比如橘子、甘蔗、茭白、莲藕等。 风曦对杀人没什么兴趣,虽然决定帮助胥余,但双方其实都算她的子民,所以并不打算前去观战。 由于风曦的身份太过吓人,胥余只告诉嬴才她是一名巫女,让他好生招待。 嬴才得知风曦的能力后,也十分重视,连忙安排最好的宫殿让她住,并把自己的侍女安排过去侍候。 而胥余等人,则乘着两艘蒸汽船,在海东青“春花”的引路下,穿过纵横交错的水道,前往梅里。 第一〇五章:谁更阴险 三天后,两艘蒸汽船成功进入太湖,吴国的都城梅里就在太湖边上。 太湖地区早在公元前三千年多年,就已经有了发达的良渚文明的存在。 如今又经过吴国数十年的经营,沿湖一带,村落遍地,居住着数十万人口。 浩荡烟波之上,舟船往来,渔歌互答,如一幅丹青妙笔。 忽然,这画卷之中,闯进来两艘三十多米长的巨船,船尾还嘟嘟地冒着黑烟。 这两条船开得飞快,湖中的渔船都吓尿了,赶紧摇撸避让。 这两条船翻涌着巨大的浪花,毫不停留地朝着梅里的方向开去。 梅里的码头停靠着不少船只,甚至有长达二十米的大型木帆船,显示出这个时代高超的造船技术。 不过这些船和胥余的蒸汽船比起来,根本就不值一提。 两条船直接驶入了港口,放下寨桥,士兵们开始列队下船。 码头的士兵前来阻止,南宫修也不客气,立刻命令道:“射击!” 还站在船头的士兵举起枪,就是一轮枪毙。 只听一排爆豆似的声音响起,跑在最前面的吴国士兵纷纷中枪倒地,其他人吓坏了,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往远处的梅里城跑。 “射马!” 南宫修一声令下,几匹还在奔跑中的马儿纷纷倒地,剩下的人只能徒步往城里跑。 攸侯喜吐槽道:“你这也太野蛮了。” 南宫修道:“我们是来打战的,又不是来吃席的。命令,建筑防御工事。” 士兵们在子攻和女防的指挥下,掏出工兵铲,开始挖壕沟,架铁丝网等一系列操作。 大家挖了一会,发现地面开始沁水,才发现江南地区水土丰沛,挖壕沟什么的根本不可能。 胥余皱眉道:“把泥土堆起来筑几道矮墙,人躲在矮墙后面射击。” 他想了想,又一脸坏笑地对哪吒说:“哪吒,你给我去送一封挑战书,约吴国熊遂明日中午在此地决战。” 哪吒一愣:“这样行吗?” “应该行,这年头都挺讲规矩的。” 哪吒知道胥余是怕吴军忽然攻击,所以玩这种拖延时间的招数,之前南宫修杀马也是这个原因。 这种不讲武德的招数其实挺无耻的,不过哪吒本质上也是个坏小子,他七岁那年二话不说锤死敖丙就是明证。 后世上美的经典动画片《哪吒闹海》为了洗白哪吒,还强行加了个敖丙吃小孩的桥段。 所以哪吒略微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他想看看,胥余所说的排队枪毙,到底有多强。 胥余用甲骨文写好挑战书,盖了印,交给哪吒。哪吒踩着风火轮,呼一下朝梅里城飞去。 胥余派哪吒去,主要是害怕派个一般的使者去,会被扣留。 毕竟他和熊遂可是有着杀父之仇的。 其实他这是小人之心,是典型的现代人思维,熊遂作为一位君主,是要脸的,斩杀他的使者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哪吒很快就回来了,回复说熊遂拔剑斩断了身前的桌子,发誓要与胥余决一死战。 胥余一听,顿时放下心来。 这时,因为胥余的军队当街杀人,附近的渔民什么的都跑光了。 胥余跑去搞了个网,就扔在河里捕鱼。 莫阿娜见他捞上来许多一寸寸的小鱼小虾,好奇地问道:“大王,这么小的鱼虾你要来干嘛?都还没长大。” 她生活在太平洋诸岛,从小吃的大鱼大虾,因此十分不解。 胥余笑道:“这个你就不懂了嘛,这鱼叫银鱼,虾叫白虾,都是太湖的特产,可稀罕了。” 莫阿娜撇撇嘴道:“稀罕吗?你一网捞这么多!” “额……现在不稀罕,以后会稀罕的。等下拿这玩意儿做汤,吃饱了好打战。” 到了傍晚时分,防御工事都已经架设完毕,炊事班也把饭做好了。 南宫修敲着一个大铁桶道:“来来来,都来排队,今天有口福了,大王亲自做的汤,吃完饭都好好休息,明天打足精神杀敌。” 条件有限,这汤做得十分简单,水烧开,放入鱼虾,再放入紫菜,加上盐即可。 莫阿娜一口气将汤喝完,嚷着再来一碗。 “真没想到,这么小的鱼虾也能吃的啊。而且味道还这么鲜美。” 吃完饭,暮色四合,天色暗淡下来了。 这天晚上无星无月,南宫修设置了哨岗,就让大家原地休息。 睡至中霄,忽然间“春花”发出一声唳啸,众人顿时惊醒过来。 紧接着,从远处亮起两盏刺目的灯光。 胥余大吃一惊,怎么回事,哪来的探照灯? 在那一瞬间,他感觉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兴奋。 能用探照灯,那说明对方也是个穿越者。那么,他在这个世界,并不孤单。 却听哪吒皱眉道:“是千里眼。看来这个熊遂也是不讲武德之人,假意答应明天决战,却夜晚袭营。” “哦!”胥余冷静下来,眯着眼睛问道:“千里眼怎么会在这里?” “他不在此地,在月亮上呢。” “啊?” “想必是熊遂有什么法子可以联系姜师叔,姜师叔向天祷告,祈求玉帝派千里眼放出夜光,协助袭营,凌霄宝殿上有直通月球的通道。” “那他们干嘛不直接派兵下来?” “天庭的时间流速和地球不一样,等他们整顿人马下来,我们早就打完走了。” 此时,码头附近在千里眼的目光照射之下,亮如白昼,数千骑兵挥舞着兵器,向着商军冲了过来。 胥余想要下令反击,却是逆光,一个个刺得眼睛都睁不开。 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办法瞄准射击,胥余没想到居然被人摆了一道,连忙下令撤退。 但骑兵速度飞快,这么短的距离,转瞬即至,他们逃得掉吗? 一旦和骑兵短兵相接,迎接商军的,只有死亡。 他们的枪上的刺刀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根本没有和骑兵肉搏的资格。 就在骑兵距离商军还有两公里左右,忽然间,“轰隆”一声巨响,跑在最前面的骑兵被炸飞了天。 紧接着,爆炸之声此起彼伏,不少骑兵接连飞天。 原来,白天埋下的地雷起作用了。 胥余趁机喊道:“快,起锚,撤!” 埋下的雷终究有限,许多骑兵越过雷区,哇呀呀冲了过来。 “手榴弹!” 大家纷纷掏出手榴弹,由于强光刺眼,也看不清目标,就一个个都干脆闭着眼睛朝前狂扔。 那些骑兵冲到近前,被铁丝网挡住去路。 那铁丝网一共三道,第一道还好,可以凭着战马的冲锋之势一跃而过,但是第二道第三道,马无法借势,立时被卡住,而且还有沟渠和土堆的阻挡,根本无法动弹。 众人掏出手榴弹一轮狂甩,甩完之后立马就撤。 这时蒸汽机已经响起,但启动仍需时间。 好在人数不多,才几分钟就都上了船。 大家一上船,就在命令之下躲进了船舱。 此时,岸上的骑兵朝着船上纷纷射箭。 因为强光的原因,商军根本无法还击,只得纷纷躲避。 还好船只足够安全,倒是没什么人受伤。 几分钟后,骑兵们终于越过障碍冲到码头,就要跳班船战,蒸汽船终于启动了。 但他们想跑,却没那么容易,那两盏灯光就死死的照着两艘蒸汽船。 无论它们走到哪里,如影随形,搞得这两条船就像黑暗中的萤火虫一样,光彩夺目。 就在此时,远方无数火把亮起,各种大大小小的船只都朝着这个方向涌了过来。 沃日,这就是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吗? 胥余人都傻了,这个熊遂有两把刷子,够阴啊! 比他老子周章可强太多了。 胥余瞅着远处最火最亮的一艘船,断然道:“给我炸!” 蒸汽船仗着身躯巨大,立刻撞了过去。 距离还差二百步左右,船上安装的小炮轰地一下,就是一炮。 这么短的距离打这么远的目标,绝不会打空。 只听轰地一声,那船被炸成两截,时候,蒸汽船就在那艘船的船身上直接碾了过去。 由于千里眼的目光一直照着蒸汽船,所以大家都眼睁睁看见了这一幕。 等到蒸汽船扬长而去,大家也都不敢再追,纷纷退让。 此时,千里眼的目光也消失了。 天边露出了一线鱼肚白。 天,要亮了! 第一〇六章:风骚走位 一轮红日从东方升起,照得太湖之水如同血色一般。 这注定是一个杀戮之日。 千里眼的目光消失了,青天白日之下,他已经失去了作用。 胥余心有余悸地望了望天上,问道:“他会不会下来?” 哪吒道:“神是无法横渡太空的。但天庭有可能会派人下来。” 胥余道:“从天庭过来要多久?” “最快也要七日。” “看来这次有点草率了。” 胥余想到上次李靖找了个借口就下令巨灵神将砸毁了一道城墙,死了几千人。 如果天庭真的下令的话,那么神不杀人的规则就如同废纸。 因为神并非不能杀人,只不过杀人违反他们的利益罢了。 如果现在自己的存在违背了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杀起人来,也就毫无顾忌。 武乙、帝辛都是这么死的。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现在紧要的,是过了眼前这一关。 湖上的舟船越来越多,正从四面八方赶来。 他们不敢靠近胥余的蒸汽船,都远远地在后面缀着。 而海东青也从空中发来预警,大队人马正沿湖追击。 从现在的情形来看,熊遂起码调动了数万大军。 看来还是自己装逼装太过了,以为有了现代武器,就可以吊打一切,带着两百多人就敢深入大陆腹地。 他掏出地图,让虞姬将现在敌人各方势力的位置全都标注出来。 对着地图思索了一会,作出了一个决定。 “加大马力,全速前进。” 工人们飞快地铲着煤炭,螺旋桨翻涌着水花。 浓烟滚滚之下,蒸汽船飞速向南航行,很快就将那些原始的舟船甩在身后。 蒸汽船一路向南,绕过洞庭山,进入姑苏地界。 在傍晚时分驶入一条水道,向东而去。 蒸汽船白天冒烟,晚上喷火,根本无所遁形,但它也无须遁形,因为这样的艟艋巨舰,根本就无人敢缨其锋芒。 但是,天空之中信鸽往来,吴军用最原始的手段传递着信息。 水中,岸上,千军万马仗着熟悉地形围追堵截。 吴军断定,巨舰一定是想东逃入海。 但是巨舰现在走的水道,却是一条死路。 震泽(太湖古称)流域水道纵横,九曲十八弯,这些外来者又哪里明白? 只要骑兵抄近路在水道尽头布防,随后步兵、舟师四面合围。 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这两条船上的人淹死。 蒸汽船沿着那条水道航行了一夜,又一天的太阳升起来了。 他们也终于航行到了水道的尽头。 前方,是岸。 岸上,是黑压压的骑兵。 吴国骑兵狂奔一夜,仗着熟悉道路,终于提前赶到此处,还休息了一个多小时。 接下来,他们只要围好堤岸,阻止商军舍舟登陆,就算成功。 数万舟师正在沿着水道穷追不舍。 数万步兵也正从四面八方合围。 为了杀死商王箕子,吴侯熊遂已经不惜动用了全部力量。 就连在东南方防备越国的军队,都已经被它用飞鸽传书调拨过来了。 这一战,他誓要杀死胥余,为父报仇! …… 吴国都城,梅里! 熊遂镇定地坐在宫殿内的宝座上。 他剪着一头精干的短发,赤着上身,身上纹着一条狰狞的巨龙。 他并不像他的父亲周章那样以周人自居,处处行周礼。 为了更好地统治这片土地,他像他的先祖那样入乡随俗,断发文身。 各路信鸽络绎不绝地飞来,向他传递着最新的战况。 “很好,很顺利,各路大军都已经按照计划进行着合围,箕子这次插翅难逃了。” “可是箕子那两艘船,实在太过厉害。我们若要杀他,不知要付出多少伤亡代价。”一个大臣担忧地道。 “只要能杀死箕子,付出多少代价都值。”熊遂斩钉截铁地道。 只要杀死箕子,我就能获得天庭的重视,而嬴才就会失去靠山,奄国便不足为虑。到时候,整个江南就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而且,自己一旦获得奄国的肥料和粮种。便可以迅速发展壮大,只需十年生聚,便可以拥有和大周分庭抗礼的能力。 周天子的宝座,本就应该属于自己。 凭什么你占据锦绣中原,高高在上? 我就得僻居江南,对你俯首称臣? 你随手封一个小小的侯爵,我还得千恩万谢? 熊遂从宝座上缓缓站起来,起身朝大殿之外走去。 天边,一轮旭日正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 他感觉,他的事业就像那轮旭日一样,即将腾飞! “轰隆!” 一声巨响,城墙塌下一大片。 紧接着,许多穿着花花绿绿的奇怪服装的人冲了进来。 “护驾,护驾!” 周围的人都慌了,拼命喊着护驾! 但那些从四面八方涌进来的宫廷护卫,在一阵密集的炒豆般的声音响过之后,都纷纷倒在了地上。 他们的身体,冒着血花。 一个看不见的东西将他们的身体彻底穿透。 如果后面的人离得近,也会中招。 城墙上,有人想放暗箭,但还没来得及放出,就纷纷中箭倒地。 莫阿娜化身巨鹰,载着虞姬在天空中翱翔。 城墙上的人发现了她,想要朝天上发箭反击。 但莫阿娜速度奇快,他们休想射中。而虞姬每发一箭,必有一人倒地。 为了围堵胥余,熊遂动用了全部力量,此时的宫殿之中,只有数百护卫。 而这些护卫,哪里又是98K的对手,一个照面下来,纷纷死绝。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熊遂提着宝剑,近乎绝望地望着眼前那个三十来岁的男子。 不用问,这个人一定是箕子。 “我的大军明明已经将你团团围困,你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他们只是围住了两艘船而已,我并不在船上。” “你……舍舟登岸?沿湖到处都是我的眼线,为什么没有人发现?” 胥余扯了扯自己身上黄绿相间的衣服,笑道:“这种衣服,叫迷彩服。只要我们藏好,就能和湖边的芦苇荡融为一体,没有人能发现。” 熊遂一脸不可置信,他想不透这种奇怪的衣服竟然还有这种功能。 “那你们是怎么过来的?”熊遂不死心地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 根据他得到的信息,箕子等人是绕过洞庭山后进入水道的。 如果他们是从那里登岸,距离梅里约有百里路程。 沿湖水道纵横,沼泽遍地,到处都是岔道。 如果不是熟悉地形之人,根本没可能短短一夜之间,就杀奔过来。 “因为我们有地图。” 胥余说着,拿出一件白色的奇怪物事。 那东西不知何物所造,非丝非帛,并无经络。 熊遂忍不住问道:“这是何物?” “这是纸,用来写字的。” 熊遂见那纸上,用黑线标着许多线条。 他虽不识,却并不傻。他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二十年,一眼便认出,这地图上标的,就是震泽附近的山川河流。 “你怎么会有这么详尽的……地图?”熊遂一脸不可思议地问道。 那地图上还标注了一根红线,从满图黑线之中穿插而过,红线上画着一个箭头,箭头的指向,是一个红叉。 这个红叉,显然就是自己的都城梅里。 熊遂现在全明白了,箕子用两艘大船当诱饵,将自己的大军全部调走。 他却沿着这条小路,一夜奔袭,杀了个回马枪。 他的目标,竟是自己。 胥余志得意满地搂着虞姬的腰肢,介绍道:“这个嘛,都是这位美女的功劳。” 虞姬被他搂着,脸颊绯红,却没有反抗。 熊遂没想到自己机关算尽,却被人玩弄于股掌,而眼前之人,居然还肆无忌惮地和‎‎美‎­‍人‌​‍调笑,丝毫没将他放在眼里。 他被彻底激怒了。 他提着剑,发出绝望的呐喊,冲了上去。 他知道自己无法伤害箕子,但他也不愿沦为阶下囚。 他是吴国的主人,他宁愿死在冲锋的路上。 “砰!”手中的宝剑被一枪击断,还剩个剑柄。 女防亲自上前,将熊遂放倒,按在地上。 “大王,怎么处置?” “让他写封信,命令北面防守奄国的大军回来勤王。” “我……死也不从。”熊遂恨恨地道。 “无须你从,虞姬,让他写。” 子攻从大殿内找来一小块丝绸,放在熊遂面前。 虞姬控制熊遂,写好了密信,用手一招,从大殿中飞出一只信鸽。 她温柔地摸了摸鸽子,将密信绑好,嘀咕了几句,便将其放飞。 白鸽在空中振翅,朝着北面飞去。 胥余拿出一张纸,自己又写了一封信。 虞姬把手一招,一只海东青从天上落下。虞姬将信绑好,海东青冲天而起,也朝北飞去。 胥余望着海东青消失在天际,忽然道:“你有没有发现,春花胖了不少?” 虞姬叹了口气道:“一天三顿小牛肉,不胖才怪。” “你……你想干什么?”熊遂绝望地道。 “我写了封信,叫嬴才带大军过来,灭你的国!”胥余笑道。 第一〇七章:无从下手 蒸汽船停在原地,不再动弹。 岸上的骑兵也静静地伫立着。 他们不急,他们知道各路援军正在赶来的路上。 等到大军合围,就是商王箕子的死期。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午时已过,远处出现一片帆影。 紧接着,万千白帆,连成一片,迤逦而来,吴国舟师终于到了。 在茫茫的原野之中,一队队的步兵也在陆续赶来。 忽然,一只巨鹰出现在了天穹之中。 巨鹰从天空急速落下,落在了蒸汽船上,瞬间化作一名白发黑肤的少女。 莫阿娜对攸侯喜道:“大叔,大王得手了。” 攸候喜大喜,笑道:“那他们也该回去了。” 没多久,天空中飞来一只信鸽,落于岸上的骑兵阵中。 为首的骑兵将领解开鸽子腿上的密信一看,大惊失色,连忙喊道:“快,梅里被围,速速回援。” 数千骑兵哗啦一声,在旷野中疾驰,朝着梅里的方向奔腾而去。 没多久,那些聚集而来的舟师也纷纷掉头,来得快,去得更快。 天空之中,白鸽飞翔,将梅里被围的急报送入每一位将领的手中。 各路人马,纷纷朝着梅里狂奔。 他们追了一天一夜,早已人困马乏。 但现在的情形十万火急,就算是疲于奔命,也是无可奈何。 攸侯喜见大王一招险中求胜,将吴国数万大军玩弄于股掌之间,不禁佩服万分。 他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地道:“追上去,给我轰!” 两艘蒸汽船启动,并驾齐驱,追着吴国舟师的屁股后面杀去。 这是一条直直的水道,连绵数十里,岔道极少。 这也是吴军笃定可以在此围住箕子的原因。 但现在,却成了他们的葬身之所。 两艘蒸汽船追在吴军舟师的屁股后面,肆无忌惮地狂轰滥炸。 在这条笔直的水道之中,吴军舟师密密麻麻地聚在一起。 蒸汽船根本无须瞄准,每轰一炮,都能轰烂一艘舟船,绝少落空。 吴军水兵纷纷落水,哭爹喊娘,惊慌失措地朝着岸上游去。 好在他们都在水乡长大,只要是不被炮弹击中,倒也死不了。 水面之上,到处都是涌动的人头和破碎的木板。 蒸汽船不管不顾,直接碾压而过。 那些半沉不沉的舟船,都被它直接碾碎。 终于,前方好容易出现了一条岔道。 于是,大家纷纷进入岔道躲避。 但由于太过焦急,许多舟船都被撞到了一起,一些小船甚至直接倾覆。 这一通好杀,蒸汽船在这江南纵横的水道之中杀出一条血路。 直杀出一百多里,进入太湖,吴军舟师纷纷四散开来。 在辽阔的湖面上,蒸汽船无法再继续追杀。 不过,攸侯喜也无意再追杀,他朝着梅里方向航行而去。 大王正等着他呢…… 胥余已经在码头上修筑起了防御工事。 商军押着熊遂,还有一帮大臣。 勒令梅里城内的数万居民,不许外出,都在城里好好呆着。 这一次,胥余要玩个大的。 蒸汽船内,胥余等人一边吃东西一边开会。 攸侯喜道:“那些吴国舟师又围拢过来了。我们的炮弹也用得差不多了,而且太湖水域辽阔,想歼灭他们千难万难。” 他也跟着胥余,将震泽称为太湖。 “我们现在绑架了吴国君臣,吴军绝不敢轻举妄动。他们应该会在大军聚集之后,派人来和我们谈判。”南宫修道。 胥余点点头,同意了他的判断,问道:“嬴才过来要多久?” 虞姬道:“奄君回信,已经尽起两千骑兵,轻装简从,星夜赶来,预计明日中午可以抵达。舟师要等到后天。” “也就是说我们要坚守两天。天庭有可能来人吗?” 哪吒道:“天庭既然知道此事,肯定要派人来看个究竟。如果只是姜师叔和雷震子过来,不足为惧。就怕天庭另外派人过来。” 胥余皱眉道:“如果天庭真的派天兵天将过来,他们会不会直接介入这场战争?” 胥余最怕的就是这个,如果天庭跟李靖一样不要脸,他根本毫无胜算。 哪吒沉思片刻,道:“这分两种情况,如果我们赶在天兵到来之前击败吴军,拿下梅里,那么天兵直接动手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这是正常的人类战争,照理天庭没有理由插手; 如果天兵到来之前,我们还没有拿下吴军,那天兵插手的几率就高很多,因为他们为了保住吴国,可能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就动手。” “这……” 把希望寄托于天庭要不要脸,这实在太过于扯淡,胥余的决心不由得有了一丝动摇,自己这么干,是不是太过冒险了? “为了保险起见,我建议把女娲娘娘请来,有她坐镇此地,纵然是天兵天将,也不敢随意造次。” “她会答应吗?” 胥余明白,风曦虽然答应帮助自己,全是建立在自己的技术可以为人类带来繁荣的基础上的,对于这些打打杀杀的事,她并无兴趣。 要她改良各种农作物,要她造青霉素,她都欣然应允,但是要她直接站在台前,对抗天庭,她可能并不会答应。 “只是把她请过来罢了。只要她坐在这里,就算什么都不做,天庭也会投鼠忌器。女娲娘娘如今虽不掌权,但德高望重,就算是三清真人也要敬她三分。要不然我去一趟奄城?” “不,我去!娜娜,劳烦你带我飞一趟。” “啊?” “不行吗?” “行……吧!”莫阿娜黑脸一红,不过晚上灯光暗淡,大家也看不出来。 “你们先休息吧,安排好值夜,我去去就来。” 莫阿娜走出船舱,变作一只巨鹰,胥余趴在她的背上,搂着她的脖子,只觉她浑身的羽毛油光水滑,摸着十分舒服。 莫阿娜虽然变成了巨鹰,但是被一个男子搂着,还哈着热气,弄得她的脖子痒痒的,心里面就觉得怪怪的。 不过她也没有多想,毕竟自己就这么大,不搂脖子搂哪里嘛。 她双翅一展,跃入夜空,朝着奄城的方向飞去。 鹰背实在太窄,胥余又没有虞姬那样的平衡能力,就算踩着鹰背也能飞。 他害怕掉下去,忍不住紧紧抓住莫阿娜的脖子。 忽听莫阿娜道:“大王……我……不能呼吸了。” 胥余吓了一跳,才惊觉自己抓得太紧,差点把人家掐死,连忙双手下移。 这一下,莫阿娜双翅一缩,一人一鸟直接从天上掉了下去。 呼呼的风声在耳边吹响,胥余吓了个半死,这摔下去基本就粉身碎骨了。 好在,只是下坠了一小段距离,莫阿娜双翅一扇,又恢复了平衡。 “刚刚怎么了?”胥余心有余悸地问道。 “那里是……是……人家的胸部。” “啊!”胥余一惊,连忙松手。 空中的罡风一吹,差点将他吹翻,他情急之中一抓,又抓住了莫安娜的脖子。 “咳……你……你还是搂下面吧。”让胥余搂脖子的话,自己可能会被他掐死。无奈之下,莫阿娜只能妥协了。 “哦,那……得罪了。”胥余无奈,只得双手下移,搂住了那个据说是欧派的部位。 说实话,那里平平的,啥也没有。 作为一个现代男人,要说他没有观察过莫阿娜的欧派,说出来鬼都不信。 “说起来,她的还挺大的。”胥余莫名其妙地想着。 正所谓阅尽天下艾薇,心中自然­‍无​‌码‌­。 胥余虽然只摸到了几片羽毛,但对他这样的现代男子来说,其实都一样。 胥余生活的那个年代,由于管控太严,人们往往只能从各类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 各类寓意美好的成语,都被玩到崩坏。 像胥余这种人,在前世就是因为不够猥琐,而常常显得和他们格格不入。 唉,我怎么对着一只鸟也能想入非非呢? 胥余不禁叹了口气! 第一〇八章:空间迁跃 梅里(无锡)距离奄城(南京)直线距离不到二百公里。 莫阿娜只用了半个多小时就飞完了全程,由此可见她的飞行速度是十分惊人的。 一落地,胥余就从莫阿娜的背上跳了下来。 胥余本想告个罪,仔细一想这样她可能会更尴尬,便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拉着她就往风曦居住的宫殿走。 可怜的娜娜,像个木偶一样被胥余拉在手里,机械性地往前走着,脑子里一片混乱,不知在想些什么。 寻到风曦住处,却只有琴娴在,风曦连个人影都没有。 “怎么就你在?” 琴娴好笑地道:“风曦姐姐回平安邑去了。” 胥余一愣:“啥情况?船也没有,她咋回去的?” “飞回去的啊!” “哦!”胥余恨不能抽自己一个嘴巴,刚才一下脑子没转过弯来,人家可是神仙,坐什么船? “她回去干啥?” “沐浴!” “沐浴?”胥余差点惊掉下巴! “对啊,自从用上浴缸和香皂之后,风曦姐姐每天都要沐浴。这地方条件太简陋了,她就回去沐浴去了。” 胥余人都傻了,真是羡慕啊,隔着上万里还能回去洗澡。 话说,她这么爱干净,又会飞,那之前苦兮兮地跟着自己坐船,到底是为啥? 而且,以她的神力,她只需要随便抖一抖,身上就干净了吧? 需要洗澡吗? 她第一次现出真身的时候,可是浑身发光,满室异香呢。 胥余搞不懂风曦的脑回路,也就不再多想,坐下来等她。 等了一个多小时,风曦总算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里,不是打战去了吗?” “遇到麻烦了,请你帮忙!”胥余笑道。 “天庭插手了?”风曦一猜就中。 “是啊!”胥余说着,将事情经过讲了一遍,并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风曦听罢,沉吟片刻,点点头道:“那我就跟你走一趟,但事先申明,我不会出手的。” 胥余等的就是这句话,连忙道:“那当然。” 风曦道:“你过来。” 胥余一愣,又搞啥?一脸懵逼地走了过去。 风曦握住他手,笑道:“娜娜也过来。” 莫阿娜也走了过去。 风曦一左一右拉着两人,身上漾起一阵毫光,她瞧着方向,纵身一跃。 下一秒,已经出现在太湖上空。 “我去,空间迁跃?”胥余大受震撼。 “嗯,这的确是空间法则。神界与地球的通道也是基于这个法则建造的。” “你一下可以跳多远?” “按照你的距离单位来算的话,大概一万公里吧。” “这么远?”胥余暗暗咋舌,心想这可太牛逼了。 又问道:“那昆仑神界距离地球多远?” 风曦答道:“非常远,神界与地球的连接通道不是这么简单的,它非常复杂,需要大量的灵力来维持,而且每次穿越都要耗费一定的灵力。因此神界之人如无允许,不可以私自下界。” 胥余点点头,心想,传说中神仙私自下界会触犯天条,原来是这么回事。 风曦在太湖上瞧准方向,一个瞬移,就出现在船舱之内。 等到胥余带着两位美眉从船舱内走出来,倒是把南宫修吓了一跳。 “没什么事吧?”胥余问道。 “没有,不过敌人越来越多了。根据虞姬姑娘的汇报,现在少说也聚集了两万人马,还有更多的正在赶来。” “北方边境的守军动了吗?” “动了,连吴越边境的守军也过来了。这次他们是动用了倾国之力了。” “越国有什么动静没有?” “没有,他们信息手段落后,应该不知道这边发生了什么事。” “那就好,别我们搞了半天,让别人给摘了桃子。” 胥余和南宫修聊了几句,便让他去休息,明日搞不好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天色一亮,南宫修就命令士兵抓紧时间吃早饭。 这边商军正啃着馒头,前方忽然人头攒动,黑压压地朝着码头涌了过来。 胥余一愣,这是打算直接硬攻了? 他们不管吴侯和大臣们的死活吗? 虞姬眼神最好,她皱眉说道:“是奴隶!” “奴隶?” 胥余顿时明白过来,这些奴隶是用来排雷的。 前天晚上吴军搞过一次偷袭,那次被地雷炸死不少人马。 如今,他们被这莫名其妙的爆炸搞怕了。 因此,这次他们便驱逐奴隶前来送死。 眼见那些奴隶走了没多远,便听“轰隆”一声。 一个奴隶踩中地雷,连带附近几个奴隶一起被炸飞了天。 其余的奴隶吓坏了,发一声喊,掉头就逃。 却见远处一排箭矢射将过来,逃跑的奴隶们顿时中箭倒地。 “不许后退!”为首的吴军将领厉声道。 奴隶们无奈,只得又回头,继续朝前走。 “轰隆,轰隆!”爆炸声次第响起,又炸死了不少奴隶。 奴隶们转身又逃,却又被射死不少。 他们进退无门,有一些不由得跪地大哭。 “狙击手准备,吴军弓箭手进入射程后,立刻开枪。”南宫修下令道。 虞姬换上一支步枪,纵身跃到附近一棵树梢之上,其他狙击手也都迅速找好位置。 奴隶们被吴军弓箭手赶着,一步步地朝前走去,人肉排雷。 不过他们也学乖了,并不分散走,而是走成一队,而且每个人还隔开几米远的距离。 这样即便被炸,一次也只死一人,剩下的人就沿着弹坑继续走。 但这样的排雷效果吴军是不满意的,他们又在后面疯狂射人,命令奴隶必须横向扫雷。 磨磨蹭蹭,折腾了半个小时,终于接近商军阵地一公里的距离。 虞姬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 98K原本就是优秀的狙击枪,它的标尺射程是2000米,不过这是最大射程,如果不使用任何瞄具,仅靠机瞄的话,有效射程为400-500米。若能安装四倍瞄准镜的话,有效射程可以达到900米。 但虞姬是天生的神射手,她的射击精度根本就是玄学,她在急速飞行之中,仍能精准地命中目标。 现在,奴隶们已经进入一公里范围。而在奴隶后面进行驱赶的吴军弓箭手,也已进入1200米的范围。 虞姬果断地扣动了扳机,一枚子弹从枪膛中射出,走在最前面的一名吴军弓箭手眉心中枪,一蓬血花飞出,仰面便倒。 其他人吓了一跳,连忙往回跑。 明明前面还有奴隶抵挡,怎么就中招了呢? 他们早就知道商军有厉害的武器,可以射出肉眼看不见的暗器,所以一直小心翼翼地躲在奴隶的后面。 没想到还是未能幸免。 众人犹豫不决,不敢再往前走。 那些奴隶们见后面的弓箭手不动了,便也停了下来。 为首那人怒道:“继续走,不许停!” 奴隶们迫于他的威势,又往前走了几步。 “噗!” 一枚子弹击中那位首领的眉心,立马嗝屁。 1300米,依旧命中! 弓箭手们吓了一大跳,又往后退了一百多米。 现在,他们的弓箭再也够不着奴隶们了。 奴隶们也都停了下来,不管事后会受到多重的惩罚,总好过现在就被炸得粉身碎骨。 “就这样,不要管那些奴隶,能拖多久是多久。” 胥余在等待嬴才的大军到来。 这样干耗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已到了早上九点。 忽然,最前方的弓箭手全都撤了回去。 “他们要干嘛?” 胥余没有得到回答,但他已经看到了。 上百头水牛,尾巴上冒着火,冲着商军阵地狂奔而来。 这他妈火牛阵烂大街了吗?人人都会使?胥余忍不住吐槽。 但吐槽归吐槽,这招是真好用,疯牛从奴隶群中碾压而过,前方传来剧烈的爆炸之声,此起彼伏,埋的地雷被排得一干二净。 有些牛甚至越过爆炸的间隙冲向了商军的阵地,但都被商军用枪击毙。 但如此一来,阻止吴军骑兵冲锋的障碍算是被清扫一空了。 接下来,商军将迎接吴军猛烈地进攻! 第一〇九章:无处不在的雷霆 海东青不断地在天空盘旋,虞姬已经回到阵地,不时地向胥余报告着吴军的最新动静。 北方守军将在落日时分抵达梅里,而南方守军也将会在差不多的时候抵达。 他们会不会在晚上发动袭击,取决于千里眼会不会再次出手协助。 不过他们最难熬过的是白天,因为吴军显然已经按捺不住,打算发起攻击了。 终于,震天的战鼓敲响起来了。 经过充分的观察,吴军发现商军的阵地就是薄薄的两条线。 这两条线略微斜出,中间连在一起,长度大约有一里路。 这个长度正好把码头堵死,使得吴军无法绕背攻击。 但这样一来,商军也就背靠着震泽,绝无退路。 一旦阵地被击穿,就是死路一条。 他们的人数并不多,就两艘船,大概只有几百人。 几百人要防守这么长的一条线,这意味着他们根本无法集中,每一个人,都相隔超过一丈。 他们在平地上挖掘的那几道沟壑,构建的那几道矮墙,安装的那几排铁丝网,就好像笑话一样。 这样的防御在吴军将领的眼里,和没有防御毫无区别。 而且,那些穿着奇怪的绿色花纹衣服的商军,是不着甲的。 这一点,已经被许多人证实过了。 没有甲胄,如何抵挡刀枪剑戟? 吴军相信,只要自己能一个冲锋越过障碍,商军将必死无疑。 但他们也知道,商军并非全无依仗。 第一是埋在土里,会莫名其妙爆炸的雷霆,但那些已经被奴隶和火牛清零干净了; 第二是两艘巨船,也会发射雷霆。不过根据舟师的报告,它们发射雷霆的速度并不很快。如果在陆地发起进攻的同时,用舟师向码头靠拢,进行牵制,那么一定有机会接近商军,一旦接近,只要一个照面,那些商军就会纷纷人头落地; 第三是商军手中拿的短棒中会放出无影无形的暗器,根据城中居民的描述,那是一根长约五尺的短棒,只要对准了人,就能让对方脑袋开花。 这个短棒的厉害之处,之前在奴隶排雷的时候已经见识过了。 非常厉害,但也并非无所不能,比如它最远只能在六百丈外生效。 而且,似乎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这样的能力,因为如果他们都拥有这样的能力的话,那之前那队靠近的弓箭手应该全死光才对。 但,只死了两个。 由此推断,商军中应该有一位神射手,他比别人射得更远,更准。 而其他人的射程距离,应该更近一些。 只可惜这个距离是多远,根本探测不到。 因为一旦接近那位神射手的距离范围,就会死。 不过,六百丈,只要跑得够快,一炷香不到的功夫便可至。 如果是骑兵,则更快,三分之一炷香的功夫即可。 经过多番衡量,吴军决定,干了。 毕竟这可是勤王的功劳,如果等到各路大军云集,还有自己什么事? 震天的战鼓响起,吴军出现在了商军阵地前方的视野中。 与此同时,远处的烟波之上,也出现了点点白帆。 随着急促的鼓点响起,吴军阵营中出现了一排穿着盔甲,举着大盾的甲士。 金色的青铜大盾,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灿烂夺目的光彩。 他们分散开来,朝前走着,队形有些混乱,看来是打算在射击的极限距离再进行集结。 商军队伍的枪手们都有些紧张,虽然他们已经经过了无数遍的训练,但毕竟是第一次面对真正的敌人。 等到那些盾牌兵在距离商军1200米远的地方集结完毕,虞姬掏出了一颗红色弹头的子弹,那是一颗曳光弹。 它的尾部装有红磷、镁粉,在飞行时能发出耀眼的光芒,显示出子弹的轨迹,协助射手修正弹道。 虞姬一枪将盾阵后方的一个吴军士兵击毙,随后报出了一个参数。 商军士兵们立刻根据这个参数,调整好自己枪身上的瞄准器具。 之后只需要将步枪举起,使枪口准星与瞄准具对齐,便能让子弹按照既定轨道,飞向预定区域了。 所有人都准备完毕后,南宫修举着铁皮喇叭,一声令下。 “开火!” “砰砰砰砰……” 一阵密集的枪响,吴军阵中许多人纷纷中枪倒地。 他们虽然穿着甲胄,顶着青铜大盾,但仍然不堪一击。 子弹打在甲胄和铜盾上,金铁交鸣,发出刺耳的声响。 但那些甲胄和铜盾起到的作用并不很大,子弹轻松地将它们击穿。 子弹钻入身体,溅起鲜红的血花,这血花洒在大盾上,又反溅到其他的士兵身上。 顿时引起了一片恐慌。 毕竟,连敌人的一根毛都没摸到,自己这边就有人身死,这实在有点太吓人了。 但是密集的鼓点还在响着。 闻鼓则进,鸣金收兵。这是铁律! 作为士兵,若敢违反,等待的就是被无情斩杀。 他们鼓起勇气,举着大盾,朝前缓缓移动。 距离商军防线还有一段距离,现在加速跑等于是浪费体力,毫无意义。 商军对于吴军的动作并不理会,仍然一轮一轮地按照参数进行着吊射。 虽然他们不是虞姬,这种吊射的命中率并不高。 但是一轮两百多颗子弹射出去,总是能命中二三十枪的。 只要让他们不停地死人,他们的心理防线就会慢慢的崩溃,并有可能……最终导致溃逃! 不过,这种队伍却始终在缓慢地朝前移动着。 并不是没有人害怕,并不是没有人逃跑。 只不过他们还没跑几步,就会被后面押阵的人乱箭射死,乱刀砍死。 几次之后,就没有人敢再逃了。 终于,他们进入了八百米范围,这已经进入狙击手的射程范围。 商军阵中的狙击手们,立刻就位,开始自由射击。 他们几乎每抠动一下扳机,对面就会倒下一名敌人。 不过能做到这种程度的射手并不多。 在当初组建队伍的时候,胥余就让南宫修专门留意过,可是迄今为止,也只选出了七名狙击手。其中一名还是女防,他现在是连长。 狙击手的加入,让对面的吴军感受到了更大的压力。 因为可以瞄准,射击目标就有了选择,不像之前的曲线射击那样,打得中打不中,完全随缘。 狙击手们开始挑选那些比较醒目的目标下手,比如拿旗帜的,甲胄齐全看起来像是头目的。 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枪响,对方阵中的举旗人士纷纷倒地。 而那些看起来像是头目的,也死了不少。 不过,吴军的速度却更快了。 因为,他们已经明白了,与其如此煎熬,不如放手搏命一击! 终于,他们靠近了商军五百米范围。 这是K98的有效射程! “自由射击!”南宫修重新下达了命令。 之前整齐的枪声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杂乱而又密集的枪声。 这一下,吴军士兵迅速倒地。 纵然商军只经过了三个月的训练,枪法并不太准,但对面吴军阵型密集,在有效射程内,根本无需瞄得太准。 反正打不中前排,流弹也大概率打中后排。 只要不偏到姥姥家去就行了。 但与此同时,远处的骑兵开始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太湖之上,那些舟师也加速冲来。 吴军从四面八方大举合围,形成了包夹之势。 攸侯喜冷静地望着湖面,他盯着湖面上一艘接近二十米长的大船,命令道:“柱子,把那艘大船给老子打掉!” 炮兵柱子得了命令,竖起拇指,开始测算。 “距离2400,一发装填,基准炮,放!” 炮弹落于湖面,溅起巨大的浪花。 “距离2300,向右15,一发装填,放!” “轰”地一声巨响,正中船身,那艘大船顶不住炮弹巨大的冲击力,被打得四分五裂,沉了下去。 “干得漂亮柱子,回头赏你半斤地瓜烧。”攸侯喜乐呵呵地拍了拍柱子的肩膀。 “能换成高粱酒吗?”柱子压根看不上地瓜烧。要说白酒,还是高粱酒最带劲。 “你小子还挑三拣四?行,这仗打完了你想喝啥喝啥,都包在我身上。” 柱子一听,心花怒放,轰地一声,又干掉了一艘大船。 那些大船被这些炮弹吓得停了下来,但是从后方,却忽然钻出来数十条小船。 这些小船都是七八米长,船上坐着二三十个士兵,扯着风帆,飞快地朝着蒸汽船靠拢。 但是,就在他们距离蒸汽船还有不到两公里远的地方时,忽听“轰隆”一声巨响。 水面上激起一道巨大的水柱,一艘舟船被炸成两截,沉了下去。 船上士卒非死即伤,不过纵然不死,受伤的躯体落入这湖水之中,也绝无活命的可能。 紧接着又是“轰隆”数声,跑在最前面的几艘船纷纷中招,沉了下去。 这次,吴军彻底恐惧了。 商军不仅在地下埋有雷霆,甚至连水中也埋有雷霆。 眼见商军两艘大船近在咫尺,但吴军数万舟师,竟无一人敢再上前。 第一一〇章:无限杀戮 在付出了许多人命之后,步兵终于冲至两百米范围。 在无尽的杀戮之中,东夷人的蛮性被激发出来了。 他们发出尖利的嚎叫,这嚎叫冲散了恐惧,令他们使出浑身的力气,疯狂地冲刺起来。 他们要用商军的人头,来发泄自己的怒火! 但这个距离正是步枪的最佳射程。 “砰砰砰砰……” 商军用最快的速度朝着前方倾泻子弹。 密集的枪声聚集到一处,发出响亮的轰鸣,就如同爆炸一般。 子弹汇聚到一起,如同一堵尖刺筑成的墙壁,吴军疯狂地一头冲上来,就如同冲撞在墙壁之上,被撞得头破血流。 他们疯狂地向前奔跑,却又被子弹的力量撞得腾空而起,跌倒在地。 鲜艳的血花疯狂喷涌,四散飞溅…… 这就是现代战争,人海战术根本无用。 来多少,死多少,这就是传说中的“排队枪毙”。 商军士兵无须多做什么,他们只是重复地装填、上膛、瞄准、射击。 经过训练之后,他们只需要五秒钟就可以完成一轮动作。 这也就是说,理论上他们每五秒就可以杀死一人,一分钟可以杀死十二人。 两个连240人,每分钟可以杀死2880人,这还不算被子弹贯穿的。 当然,实际上没有这么夸张,但面对吴军这样密集的冲锋,一分钟也要死上七八百人。 更可怕的是,这套动作根本就无需消耗体力,只是不断的扣动扳机而已,只要弹药充足,他们就可以无限杀戮。 两百米距离,并不长。 牙买加飞人博尔特只需要19.19秒。 普通人一分钟能跑到。 穿着甲胄,拿着武器,可能就得两三分钟。 迎面是枪林弹雨,地上有尸体堆积,前方有壕沟,铁丝网的阻挡,可能就要十分钟。 十分钟,每一秒都有可能倒地死亡,你还能跑得下去吗? 而且,人在极度紧张和恐惧的状况下,体力消耗是成倍增加的。 就算是跑完这段距离,也已经筋疲力尽,无力再战了。 五分钟,仅仅五分钟,吴军发起冲锋的数千之众,就完全倒下了。 他们大多数冲到了距离商军阵营一百米左右。 使得那个地方倒毙的尸体,形成了一条骇人的血线。 遍地横七竖八的尸体堆积在一起。 他们甚至没有想过逃跑。不是不想,而是来不及想。 太快了,实在太快了,连逃跑的念头都没来得及生出,就已经全部死绝。 不,还没有死绝。 还有一个,在遍地尸体之中,居然还有一个人站着。 他的个子很小,身子很单薄,穿着犀甲,操着吴戈,孤零零地站着。 也许是天赋异禀,也许是昊天眷顾,他的袍泽全都死光了,但他却还活着。 他眼神茫然地望着遍地袍泽的尸体,发出凄厉的嚎叫。 他的眼神里没有了恐惧,因为已经出离恐惧之外了。 他就这样嚎叫着,操着吴戈,像一头孤狼一般,凶狠地朝着商军阵地冲了过去。 这……是最后的冲锋! 这……是绝望的呐喊! 只可惜,等待他的,不是公平的决战,而是一声无情的枪响! 一名商军战士冷漠地扣动了扳机,子弹从他的喉咙穿过。 他倒在了地上,嘴里发出“咳咳”地声响,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就那样抽搐着,死去了。 …… 风曦站在船头,看着眼前的一切,忽然冷冷地说道:“这就是你制造的武器?” 胥余没有立刻回答,良久之后,他才说出了四个字:“时代变了!” 风曦没再说什么,一转身,回到了船舱。 她已经活了不知道几万年,人世间的纷争已见过了太多太多。 照理,她本该司空见惯,波澜不惊了。 可是,这样惨烈的屠杀,她还是被惊到了。 她忽然有些无所适从,甚至连支持胥余的信念,都产生了一丝动摇。 但……不破不立的道理,她也是懂的。 华夏大地上,不能有两个王。 她的目的,是使这片土地上的子民繁荣昌盛,过上幸福的生活。 她曾经试过直接读取胥余的记忆,但很可惜,那里面混沌一片,她什么都读不到。 这是她数万年的仙生里第一次碰见这种状况,从那一刻起,她已知道了胥余的来历不凡。 在数年的相处中,她渐渐了解到了胥余的秉性。 于是她选择了支持胥余,和他一起走下去,帮助他问鼎人王的宝座。 在这个过程之中,死人……是在所难免的。 在数百万年的漫长岁月里,神支持人类占领了全世界。 在六万年前,神又支持智人将旧人类屠杀殆尽。 如今,智人已经在地球的各个角落建立起了璀璨的文明。 但……时代变了。 更加璀璨的文明就在眼前。 新旧文明的交替,已经开始了。 整个华夏大地,势必要经历血与火的洗礼。 风曦什么都明白,只是她却不忍再看。 于是,她选择了回避。 …… 胥余目光沉静地望着远处,随着最后一个人倒下,对方的骑兵已经到了。 三千骑兵,在步兵发起最后冲锋的时候,已经奔袭而来。 随着最后一个步兵倒下,它们已经到达了八百米外。 “这些人,都不怕死的吗?”胥余喃喃道。 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一场著名的战斗,那就是“八里桥之战”。 那一战,清军兵力约六万人,英法联军兵力约一万人。 在英法联军犀利的火枪面前,清军丢下数千人命,溃逃而去。 而英法联军,只死了五个人。 但是,在“八里桥之战”稍早一些时候,其实还有一场“新河之战”。 新河之战的清军指挥官同样是僧格林沁。 那一次,僧格林沁面对的,是同样的一万英法联军。 不过,当时抵达新河的只有七百人,僧格林沁见对方人少,当即派遣麾下三千蒙古铁骑迎战。 但是,纵然是最精锐的蒙古铁骑,在英法联军的火枪面前,也是不堪一击。 那一战,英法联军七百人毫发无伤,而三千蒙古精锐最终活下来的,只有七人。 这也是为什么八里桥之战清军只损失了上千人,僧格林沁就下令跑路。 因为他实在是玩不起了,再打下去,无非是将六万人马通通填掉。 而现在,吴军的骑兵和清军一样,同样是三千。商军的兵力却只有两百四十人。 但这两百四十人使用的,却是二战时期德军的制式步枪98K,远远不是英法联军的燧发步枪能比拟的。 “砰砰砰砰……” 枪声又不断地响了起来。 不断地有骑兵倒栽葱似的跌下马来。 商军的阵营是两条交织在一起的斜线,如同一个V字。当然,角度要大很多。 这使得吴军为了获得更好的攻击范围,也形成一个楔形队伍。 不过,这也无疑为商军提供了更多的射击目标。 由于骑兵的速度远超步兵,因此像之前那样吊射是不可能的。 不过商军另有办法应对。 商军的阵地虽然开阔,但并不是一个个士兵孤零零地散开的。 准确的说,他们是三个人一组,三个人一组,组成了一个看似松散但是却又密不透风的阵型。 有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意思。 这种阵型,就是后世我军最经典的三三制战术。 三三制战术最早起源于抗日战争期间,成熟于解放战争,大量运用于抗美援朝战争,是我军步兵训练大纲中的一种步兵“班组突击”战术。 我军被誉为世界战争史上轻步兵的巅峰,这个战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我军缺乏重火力掩护,经常以密集队形冲击日军的坚固阵地,从而产生严重的伤亡。 林帅针对这个情况,提出了著名的“一点两面”指导原则,低级指挥官要注意适当分散兵力密度,避免敌方密集火力的杀伤,强调以密切的协同,层层推进,交替掩护进攻。 在这个指导原则下,我军每一个班都分成三个战斗小组。 班长、副班长、组长,各带一个战斗小组行动。 三人分工明确,进攻、掩护、支援。 这个战术也并非死的,他非常得灵活,随时都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 比如现在这种情况,小组中原本司职掩护和支援的两个人就立即向司职进攻的那个人靠拢。 因为司职进攻的人枪法是最好的,在这样远距离的射击要求下,其他两人便放弃了射击,其中一人开始改为装填枪支。 他装填好枪支之后,就不断地交给负责射击的那名战士。 而那名战士就只需不断的射击即可。 因此,虽然枪声比之前稀疏了很多,但吴军的伤亡却没有减少。 但稀疏的枪声却给了吴军一种错觉,让他们以为,商军的火力似乎不够了。 于是,他们本来已经怯懦的勇气,似乎又提升了一些。 更加拼命地挥动着马鞭,冲了过来。 四百米…… 骑兵的速度已经提升到了极限。 骑手们纷纷猛踢马腹,抽打马臀。 他们都清楚地知道,这些穿着绿衣服的商军,都是不着甲的,手里拿的,也只是一根短棒。 所以,只要能够冲过去,他们就能取得胜利。 这么近的距离,骑兵狂风似的涌来,商军的士兵却似乎没有什么情绪波动。 杀了这么多人,他们已经麻木了。 他们只是端着枪,不断的装填,射击。装填,射击! 三人小组中的其中第三个人,已经在之前协助射击的时候,掏出了手榴弹,摆在了各人顺手的位置。 一旦骑兵接近五十米,那就是一顿手榴弹伺候。 胥余也参战了。 他端着一杆步枪,仔细地瞄准着一名赤着上身,身体上纹满各种图腾,哇哇怪叫的骑兵。 那人速度好快,竟然冲到了离阵地百米距离,还没死掉。 太嚣张了,必须打掉他的气焰。 “砰!” 那人啥事没有,反而将手中的吴戈掷了过来。 那一戈疾如流星,直奔胥余面门。 “砰!” 虞姬抬手一枪,将那吴戈打飞,拉着胥余就往后便跑。 紧接着,那人已经被商军打成了筛子。 虞姬拉着胥余,纵身一跃,已跳上了船头,急声道:“大王,你待在船上。” 胥余一阵尴尬,紧要关头,装逼不成,反而要妹纸保护。 虞姬安置好胥余,说道:“娜娜,保护好大王。” 说完又跳下船去,继续战斗。 胥余正想说点啥,已经被莫阿娜一把拉住:“大王,别冲动。” “那啥……我不冲动。” 胥余尴尬地憋出几个字,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干脆就闭嘴了。 为了挽尊,他忍不住又端起了枪,选中了一个目标,一边瞄准,一边在心里默念:“沉着,冷静……” 感觉状态最佳的时候,他扣动了扳机。 枪响人震,后退一步,化解掉了肩头的推力。 那个被他选中的目标栽下去了! 从他的头部,可以看见喷溅的血花,一枪爆头! “奈斯!”莫阿娜赞道。 她跟着胥余久了,也学会了几个单词。 一百米! 冲在最前面的几十匹战马终于冲进了一百米距离。 骑士们都将手中的吴戈投掷了出去,同时反手拔出了配备的青铜宝刀。 这些吴戈带着惯性之力,破坏力惊人。 前方的射击者必须停止射击,埋头躲避。 趁着他们躲避的功夫,自己就可以接近阵地,砍下他们的人头。 那些射击者果然躲避了。 但……自己并没有机会砍下他们的人头。 因为一些奇怪的东西忽然飞了出来,还未落地,便轰地炸开。 伴随着尖锐的轰鸣声,这些冲在最前面的士兵们,全都被炸得人仰马翻。 原来商军的雷霆,不仅能在地下炸,在水底炸,还能在空中炸。 他们甚至不需要瞄准,就躲在阵地后面,朝着吴军冲来的方向狂扔。 这一通炸,冲过来的骑兵纷纷人马俱倒。 但是有一些败马,却在这混乱的爆炸之中狂奔,在无意识之下,冲进了商军的阵地。 其中一人一马,竟将商军的矮墙撞毁。 马上那人没想到自己居然冲了进来,他也不做多想,挥舞着手中的青铜刀,就俯身朝一名商军战士砍去。 但是那名商军战士,竟然往地下一缩,他的刀,便够不着了。 原来商军不仅是身前有一堵墙,脚下还有一条沟。 那名商军士兵一下缩进了沟里,紧接着,就把枪给举了起来,他的枪头上,有一节明晃晃的刺刀。 刺刀虽短,却是精钢所铸。 一个划拉,就将马腹剖开。 那名骑士不敢置信地从马背上翻下,然后,瞬间被其他商军士兵用刺刀捅死。 三千骑兵,最后突入阵地的,不足百人。 但是很可惜,即使他们突入了阵地,也没取得什么战果。 商军的肉搏能力,竟然并不低。 尤其是女防,此人本是万夫不当的猛将。 眼见吴军突入阵地,当机立断,跳出阵营,抢过一支吴戈开始肉搏。 吴军虽勇,却无他一合之敌。 最后这一百人,竟有一半都死在他的戈下…… 这一战,终于结束了。 最后这奔袭而来的三千骑兵,全军覆没。 加上之前死亡的步兵,奴隶,水军。 这一战,吴军伤亡八千。 而商军,无一人死亡,只有六人受伤。 他们都伤在最后的肉搏战中。 “这火力还是太弱了,如果有几架马克沁的话,恐怕对手根本没有机会冲击阵地。” 胥余感叹着,命人把吴国君臣都带了出来。 望着眼前遍地血肉模糊地尸体,熊遂吐了。 紧接着,他嚎叫起来:“箕子,你滥用神力对付凡人。我要去天庭告你!” “嬴才正在赶来,你投降吧!” 胥余说着,忽听远处杀喊之声渐起。 烟尘滚滚之中,一支骑兵由远及近,杀了进来。 不到半个小时,他们已经冲到码头之前。 领兵之人看着地上横七竖八,残缺不全的尸体,震撼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好半晌,他才对胥余行礼道:“拜见大王,嬴猛来迟一步,请恕罪。” 胥余上前将他扶起,笑道:“来得正是时候。” 嬴猛道:“大哥接到大王的命令后,立即调兵遣将。命令在下率领骑兵星夜疾驰,赶在了吴国北方守军之前和大王汇合。总算是幸不辱命。大哥率领大军在后,此刻应该正在吴军的屁股后面急追。” “很好!”胥余拍了拍嬴猛的肩膀。 转身对熊遂道:“你怎么说?” “我怎么说,并不重要,你一到来,我就已经将信息传递给了姜太师。你纵然是杀了我,也走不出江南地界。” “你是用什么法子传递信息的?” “太师给了我一块玉碟,你若来犯,便可敲击玉碟,太师自有感应。” 胥余和哪吒对视了一眼,道:“奇怪,既然姜子牙知道了此事,怎么一直都不现身,之前也只是派遣千里眼往太湖扫了一眼,便偃旗息鼓了。这里面,难道有什么阴谋吗?” 第一一一章:玄火之阵 哪吒闻言,踩着风火轮冲天而起,朝北方飞去。 胥余望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天际,皱着眉头问熊遂道:“你还知道什么?” 熊遂却不理他,只是望着茫茫太湖,默不作声。 一个小时后,哪吒回来了,一脸凝重,却不说话。 胥余见状,把他拉到船舱,把南宫修、攸候喜、嬴猛都叫了过来,问道:“你看见了什么?” 哪吒道:“周军杀过来了,伯禽率领的先锋部队正从东海溯江而上,预计明日可以抵达奄城。” 胥余一惊:“来了多少人?” 哪吒道:“倾国之力。他们从东南方的诸侯国征召了八万大军,目前主力部队已经渡过淮河。而西北的五万骑兵也已经倾巢而出。” 他话音刚落,就见风曦“嗖”地一声,不见了。 几秒钟之后,她又出现在了船舱,身边还多了一个人,却是琴娴。 琴娴正在宫殿里吃午饭,忽然眼前一花,就看见了胥余等人。 她一脸纳闷地道:“这是……啥情况?” 胥余安慰道:“别怕,奄城那边可能要打仗了,风曦担心你的安危,先把你带过来了。” “哦!” 嬴猛焦急地道:“大王,现在怎么办?我们要回援奄城吗?” 胥余冷静地道:“别慌,嬴才的大军已经赶了两天的路了,现在掉头回去,正好被伯禽以逸待劳,到时恐怕凶多吉少。看了奄城是保不住了。” “那怎么办?” 胥余思索片刻,断然道:“换家!他们占据奄城,我们就占据梅里。太湖一带远比奄城富庶,并不吃亏。” “那城里的妇孺怎么办?” “我们也控制了梅里的妇孺,和他们交换人质。” 嬴猛无奈,叹道:“也只能如此了。” 其实他心里还有一层担忧,梅里的妇孺,纵然是熊遂的家眷,也不过是西周宗室的远亲。而奄城的妇孺,却是他嬴氏的至亲。 重要性完全不能比,万一西周真的敢舍弃熊遂这一支的话,该如何是好? 不过这话他只能在心里想一下,现在不是起内讧的时候。如今之际,除了相信胥余,也没有别的法子了。 南宫修蹙眉道:“看来西周惦记奄国不是一两天了。但他们怎么会提前知道奄国会出兵梅里呢?毕竟咱们这边也是临时起意的啊。” 攸侯喜道:“按照齐鲁舟师的速度来看,想要抵达奄城,至少需要八日。也就是说七天前他们就已经出发了,这还不算准备时间。” 南宫修道:“所以他们并不知道奄国会出兵梅里,只是歪打正着?” 攸侯喜道:“没错,我猜他们早就有了征伐奄国的计划,只是还没有付诸行动。却恰好发现我们出现在东海之上,所以就干脆提前发动,来个一石二鸟,一网打尽。” 南宫修叹道:“看来西周这次是势在必得了。西北骑兵到哪里了?” 哪吒道:“已过豫州地界。预计五日内可以抵达大江之畔。” 南宫修点点头道:“这样看来,他们至少已经走了八日,那时我们刚刚抵达东海。” “东海?”哪吒恍然大悟,怒道:“一定是那群臭泥鳅报的信。” 胥余惊道:“你是说龙族?” 哪吒道:“除了他们还能有谁,龙族和我有血海深仇,却又打不过我。上次敖光那老家伙就想趁着天兵讨伐我的时候浑水摸鱼,结果被我一金砖拍成肉泥。这一次,想必是知道我经过东海,便立刻向姜师叔报信。想借西周的手将我除掉。” 胥余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哪吒挠挠头道:“胥余大哥,对不住了,这祸原是我惹的。” 胥余笑道:“你记得我说过的话么?我们是兄弟。既然是兄弟,就不用说这些客套话。” 哪吒点点头道:“那好,这次那群泥鳅如果再敢来,我抽了他们的筋,给你做条腰带。” 胥余一愣,你丫还是个手艺人?有抓龙筋的嗜好? 胥余等人正在聊着,忽听天空之中有人大喝道:“箕子何在?” 胥余率领众人走出船舱,见空中立着一个青面獠牙的巨人,正是雷震子,因笑道:“原来你还活着。” 上次平安邑一战,雷震子被哪吒用混天绫捆住,沉入大海,实是他生平之耻。胥余这完全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戳他痛处,不由大怒。 “箕子,你莫要嚣张,这次管叫你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废话少说,你寻我何事?” “自然是要你放了吴国君臣,束手就擒。” “要我束手就擒,那是想也别想。不过我可以跟你谈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们这次是早有预谋,我奄国子民迟早落入你手。因此,我向你保证不伤害吴国君臣,你们也要庇佑我奄国子民的安全。” 雷震子想了想,道:“使得。” 胥余道:“既然如此就不必多说了,想来你们也不会善罢甘休,一切等此战打完再说吧。” 雷震子见他保证不会伤害吴国君臣,也就不再多言,双翅一扇,消失在云层深处。 胥余往云层深处看了一眼,道:“如今看来,是有一场硬仗要打了。这一次,敌人的总兵力将会达到十六万。而我们满打满算,也只有三万人马。唯一的办法,就是据城死守。传我命令,押着吴国君臣,全军进城,准备备战。” 攸侯喜道:“那这两艘船呢?” 胥余道:“我们进城后,你率领这两艘船去迎接嬴才的大军。吴军舟师若敢阻拦,杀无赦。等嬴才大军到达之后,把船上的两门大炮拆下来,运进城去,协助守城。” 攸侯喜道:“诺!” 等胥余等人在梅里城内安顿好,已经是傍晚时分,众人正打算吃饭,忽然天空之中狂风大作,转瞬之间,落下数百人影。 众人吓了一跳,连忙将胥余护在中间,抽出兵刃严阵以待。 却听一个声音娇笑道:“吃什么呢?这么香!” 胥余一听是妲己的声音,连忙越众而出,笑道:“菱角炒肉,要不要来点?” 妲己走上前来,笑道:“妲己见过大王。这吃法还真没吃过,但我还有这许多弟弟妹妹呢!” 胥余大手一挥:“加菜!” 炊事班答应一声,连忙炒菜去了。 东商臣子们对妲己行了礼,便让出一个位置。妲己落座,拿起筷子夹了一片菱角尝了尝,笑道:“可惜不是大王亲自做的。” 胥余道:“你怎么来了?” 妲己瞧了哪吒一眼,道:“这位大爷惹大麻烦了。东海龙族倾巢而出,前来报仇了。我这不就巴巴地跑来助阵了么。” 哪吒一愣:“到哪里了?” 妲己道:“由新任龙王敖乙率领,在震泽里藏着呢。他有些忌惮你,不敢轻举妄动,正在等待其他三海的援兵。” 胥余道:“天庭不是答应放过哪吒么?怎么出尔反尔?” 妲己撇撇嘴道:“天庭答应了,龙宫又没答应。现在龙族找借口复仇,天庭自然睁只眼闭只眼,没准这破事还是天庭指示的呢。” 胥余这下算是知道天庭的下限了。 “你找到狐族了?” “嗯,多亏你在平安邑建的狐狸祠。建好之后,香火鼎盛。他们呀,本来都藏起来了,还真难找。感受到香火之后,他们明白是我已找到落脚点,于是纷纷出世,我这才能把他们召集起来。” “狐族打得过龙族吗?” “打不过!”妲己光棍地道。 “那你……” “有什么办法呢?为了你,舍命也要拼呀。” 胥余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给她盛了碗米饭,道:“多谢!” 妲己嫣然一笑,接过碗开始吃饭。 吃罢饭,南宫修等人都告辞离去了,妲己才道:“娘娘,我想借你的山河社稷图一用。” 风曦道:“不是在你身上吗?何必问我。” 妲己正色道:“这次不同,我想用它连接青丘王城,消耗颇大,所以要先行请示。” 风曦面色凝重起来,道:“你想做什么?” “龙族这次来势汹汹,为了应对,我想启用青丘王城的玄火之阵。” 胥余插嘴道:“玄火之阵是什么?” 风曦解释道:“玄火之阵是狐族的守护大阵,此阵以青丘王气为引,一旦开启,再无转圜余地,王气耗尽之后,整个青丘就将坍塌毁灭,从此不复存在。” 胥余看了妲己半晌,才道:“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吗?” 妲己恨恨地道:“青丘早被攻破,留着也没用。我明白哪吒对你的重要性,你的那些厉害武器都是因他而生。若能助你重振大商,到时候香火鼎盛,灵气充盈,便可以再辟天地,重建青丘。” 胥余点了点头,郑重地道:“如此,拜托了!” 第一一二章:甲光向日金鳞开 第二天一大早,妲己在梅里城中央找了块空地坐了下去,吩咐道:“阿紫,给我护法!” “是,姐姐!”一个身穿紫衣的小姑娘站了出来。 胥余一愣,心想:原来她就是阿紫,生得果然漂亮。 这位小美女出现在东汉末年的时候,已经是一只老狐了,由于她的名气实在太大,曾经一度成为狐妖的代名词。直到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出世,名气才被婴宁等其他狐妖比下去。 妲己现出原形,身高六米,白面金毛,九条狐尾托着山河社稷图。 灵力加持之下,图画中央变得一片虚无。 忽然,那片虚无中现出一片实体影像,到处都是断壁残垣,一片荒芜。 胥余奇道:“这里就是青丘?” 阿紫点点头,黯然道:“是啊,那就是我们的家,它曾经很繁华的,可惜都被天庭毁了。” 妲己纵身一跃,跳了进去,在满目的荒芜之中,她找到了一个封印。 封印之上,镌刻着九个形状各异的图案,胥余认出那是九种能量,金木水火土风雷光黯。 妲己的九条尾巴上九种能量次第出现,依次点在封印之上。 封印随即被打开,刹那之间,冲天光芒从封印之中喷薄而出,透过山河社稷图,直达九霄之上。 城中一千狐族仰望苍穹,无不面露悲愤之色。从此以后,青丘将不复存在了! 俄尔,金光从天而坠,梅里城中的每一只狐妖,额上都出现一点耀目的金色火焰。 然后,便像流水一样,向全身缓缓流动,扩散。 火焰所覆盖的地方,便像是长出了一层金色的鳞片,那些鳞片细细小小,耀人心目。 与此同时,太湖之上水波翻涌。一条银色巨龙跃上半空,瞧着梅里城中的金色光柱,惊怒交加地道:“小小狐族,安敢如此!” 哪吒踩着风火轮跃上半空,怒道:“敖乙,带着你的虾兵蟹将过来送死么?” 敖乙冷笑道:“哪吒,你已经被天庭除名,如今还狂个什么劲?你别以为躲在妲己那娘儿们的裤裆底下,我就不能拿你怎么样。你与我有杀父杀弟之仇,不将你碎尸万段,难消我心头之恨。” 胥余听敖乙所说,暗想:“天庭果然够无耻,他们知道哪吒的灵力用得差不多了,就撺掇敖乙来搞事。这下就算我请了女娲娘娘坐镇城中也没用,女娲也要讲道理,人家可是为父报仇,天经地义。” 妲己从山河社稷图中钻了出来,笑道:“哪吒大爷,我连玄火大阵都启动了,你就把这个出风头的机会让给我们狐族嘛。” 哪吒也就是嘴硬,他灵力也没剩下多少了,让他现在对抗整个龙族,他还真没这本事,否则也用不着妲己为他出头了。 “有劳姐姐了!”哪吒拿得起放得下,闻言萌萌地叫了一声姐姐,又退了回去,站在胥余身边。 天空之中风云变色,西南北三个方向,三团乌黑浓云滚滚而至。 墨云之中,虚影显现。 敖乙现出人形,凌空跪下,拜道:“侄儿见过三位叔父。今日为父亲兄弟报仇,多谢三位叔父前来相助。” 南海龙王敖钦将他扶起,说道:“都是一家人,不必多礼。大哥和丙儿的仇,我们自然要报。” 北海龙王敖顺道:“箕子,龙族今日前来,只为向哪吒寻仇,只要你交出哪吒,一切好说,如若不然,休怪我等辣手无情。你纵然有女娲娘娘庇佑,但我等为至亲报仇,天经地义,想来娘娘也不是不讲道理之人。” 妲己飞身上前,娇笑道:“几位老龙王,是我站得还不够高吗?我连玄火之阵都开启了,你们竟然对我视而不见?” 南海龙王敖钦怒道:“小小狐族,也敢猖狂,三军听令,灭世之阵。” 敖钦一声令下,四海水灵高呼道:“诺!” 顷刻间发动阵势,天地之间,风云变色,滚滚乌云,遮天蔽日。 俄尔,天穹仿佛塌陷了一般,拇指粗细的雨水倾泻而下。 这样大的雨胥余两辈子没见过,心头暗暗估算,这样下法,最多一天就能把梅里整个儿淹了,真不愧灭世之名。 妲己眉头紧锁,怒喝道:“赤炎之盾。” 一千狐族听其号令,身上金鳞疯狂闪耀,无边灵力喷涌而出,形成一个巨大的金色光罩,将整座城市笼罩其中。 那些雨水落在光盾之上,就如同落在烧红的烙铁之上,发出滋滋的响声。 无数滋滋的响声汇聚一处,便如同雷鸣一般。 那些落下的雨水被蒸发,化作浓浓雾气,方圆数百里内,都是云山雾罩。 南海龙王敖钦冷笑道:“雨水蒸发了,不过是变成云汽,云汽复又可成为雨水。我看你能耗多久。” 胥余暗暗道:“这厮科学知识挺丰富啊,狐族这样下去只怕不妙。” 忽见梅里城中,万点金光,朝着龙族阵营呼啸而去。 原来狐族抵挡大雨之余,分出了一部分力量对龙族发动了攻击。 南海龙王敖钦冷笑道:“来得好,三军听令,水箭之术,饱和攻击。” 四海水族听到号令,各运灵力,射出道道水箭,连绵不绝,朝着那万点金光迎了上去,两者一撞,顿时点点迸散,化为雾气。 然而水箭之多,无穷无尽,射完一轮,又有一轮。四海水族数量众多,足有数万之众。 狐族那边却是金鳞用一片少一片,虽说每人身上的金鳞不下万片,但这么拼的话,终是不划算的。 这一轮好斗,狐族不断的发出金鳞攻敌,水族那边则不断的用水箭之术抵消狐族的攻击。直到中午时分,还未停歇。 这时炊事班送饭到城头上,胥余无心吃饭,问哪吒道:“你说这样下去,谁胜谁败?” 哪吒目不转睛地望着天穹,说道:“狐族孤注一掷,发动玄火之阵,三日之内,若不能击败四海水族,也就不败自败了。” 胥余道:“既然三日之内,不败自败,龙族为何不暂时退却,避其锋芒呢?” 哪吒道:“那你是小看这玄火之阵了。此阵一经发动,狐族上下人人身披金甲。不止灵力暴增,而且力量,速度都提升了数倍不止。四海水族必须结阵硬抗,如若后退,被狐族抓住机会冲进去肉搏,别说这数万大军死无葬身之地,就连几条老泥鳅也怕是不能幸免。” 胥余恍然大悟,点了点头。 哪吒道:“现在双方都在拼消耗,狐族拼的是玄火之阵附加的灵力,水族则是仗着人多势众。狐族一旦把附加的灵力耗光,要用到本力,那就麻烦了。但依我来看,这玄火之阵非同小可,就算四海水族全累死了,也耗不到狐族动用本力。” 胥余担忧地道:“你说天庭这时候会不会来插上一脚?” 哪吒摇摇头道:“不会,他们多少要给女娲娘娘留点面子,否则的话,就不会撺掇龙族前来挑事,自己却躲在背后了。” 胥余点了点头,安心了不少,忽然想到一事,怪叫道:“龙族在天庭也是有神籍的吧?” “是啊,怎么了?” “天庭可以给众神拨付灵力,如果现在天庭耍无奈,一直给龙族拨付灵力的话……” 哪吒也是一惊,以天庭的尿性,这种可能性简直不要太高,他皱眉道:“若是如此,那就只能速战速决了。姐姐!” 妲己道:“我知道了!” 说着高声怒喝:“狐族听令,随我杀敌。”纵身一跃,现出狐妖真身,通体金光耀眼,朝着龙族大军扑去。 在她的身后,一千狐族,全部现出真身,紧随着她,义无反顾。 眼见妲己带着群狐呼啸而来,敖钦冷笑道:“狐族要玩命了,给我挡住。” 敖钦一声令下,龙族大阵中亮起淡淡光晕,无数水灵之盾祭出,在军阵前方集结成一道高达百米,长逾百里的水墙。 众狐族身还未至,身上的金色鳞片已经疯狂激荡,不断冲击着水墙。 水墙被数万道金鳞击打,墙体之上荡起一圈又一圈的波纹,此起彼伏,互相冲击,到后来竟如惊涛骇浪一般。 但水族大军不断将灵力注入水墙之中,那水墙始终屹立不倒。 双方僵持片刻,妲己突然怒吼一声,身形陡然变大,高如山岳。 她高喝一声:“随我破墙。” 双臂之上金光闪耀,她高举双臂,倾力一击,身前水墙顿时被劈开一道口子。 她大脚一跨,侵入墙体之内,挥臂横扫,墙内水族顿时被她扫飞一片。 与此同时,她身后数百灵狐倾力合作,聚起一个火焰巨球,又有数百灵狐聚起一股旋风,照着那火焰巨球一旋,顿时变成一道高约百米,粗有数围的火龙卷。 火龙卷所到之处,水墙纷纷气化,顷刻之间,便撕开一道长约数里的缺口。 众狐嚎叫着,纷纷从那缺口涌入。 哪吒按捺不住,说道:“我也上!” 手中火尖枪一指,大喝道:“敖钦老儿,吃我一枪。” 踩着风火轮突入阵中,直取敖钦。敖钦正在指挥战斗,见状吓了一跳,连忙迎战。 好在哪吒现在的灵力大不如前,不然这一枪恐怕就把敖钦给捅死了。 胥余见状,咬破手指,在墙上画了一个符咒,大喝道:“天照月读,速速现身,急急如律令!” 话音一落,天照和月读顿时从虚空中现出身形。 “主人,有何吩咐?” 这玩意儿其实不用念咒语,用鲜血画完符咒就出来了,不过胥余觉得那样不拉风,就硬加了一个。至于召唤日本神为什么要喊急急如律令?因为他乐意! 胥余指着北海龙王敖顺和西海龙王敖润道:“看见那两个老头没有?你们一人一个,上去揍他们。” 天照和月读得了命令,一人拿着两样神器,就冲了上去。 一场生死搏杀,就此展开…… 第一一三章:神战之中的凡人们 天空之中,水汽越聚越多,云层终于承受不住,化作雨水,复又落下。 方圆百里之内,大雨倾盆,江河暴涨。 太湖沿岸的堤坝,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这情形,让太湖附近的人们想起了那洪水灭世的古老传说。 而云层之中隐约出现的龙影,更是激起了他们的畏惧之心。 许多人已经跪在地上,开始祈求龙王爷开恩。 而更多人,则是驶起了自己的渔船,带上家人,带上一些财物,往太湖上去避难。 万幸只是干下雨,风并不大,他们小小的渔船,还不至于在湖水之中倾覆。 一时之间,太湖之上,舟船遍布,人如蚁聚。 大家划着船,纷纷离开梅里范围。 而梅里城内的居民,却全都躲在屋内,不敢出门。他们瑟瑟发抖,不断跪地向各路神仙祈求着什么。 梅里外围的各路吴军,此时也纷纷外撤。 他们的舟船更大,沿途看见在堤坝上有无助的人们,便即上前救助。 吴国北境的一万大军正在朝着梅里急行军,忽然间天空之中暴雨倾盆而落,云层之中隐有龙影浮现。 莫名惊骇之中,无不跪倒膜拜。 北境大将姬仲虎迎着大雨,望着天穹中灰暗的云层,骇然道:“怎么龙神都出现了?巫祝呢?快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黥面人走上前来,用手遮住额头,仰天看了半晌,惊惧地道:“将军,那是龙神和狐仙在梅里交战!” “啊?”姬仲虎吓了一跳,“他们都是上神,我勾吴之国四时祭司,从不敢怠慢,怎么在我们的地界打起来了?” 黥面人皱眉道:“我勾吴之国依存震泽而生,本来就祭龙神多而祭狐仙少,自从上代国君得到大周的册封成为吴侯之后,对狐仙的祭祀就更少了。想来是惹得狐仙不满了。” 姬仲虎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他老爹周章自从获封吴侯之后,就以大商王后妲己是只狐狸为由,把祭祀狐仙给禁绝了,甚至连国境内的狐狸祠也拆得一干二净。 等到他的大哥熊遂继位,虽然恢复了祭祀,但也只限于民间,国君是不到场的。 姬仲虎不由叹道:“看来,这是父亲埋下的祸根啊,好在还有龙神相助,不然得罪了狐仙,只怕真是要大祸临头了。” 黥面人点头称是。 姬仲虎又道:“大哥怎么样了?” 黥面人摇摇头道:“前方灵力充沛,我看不清。不过将军,前方太过危险,还是不要冒进的好。” 姬仲虎叹了口气,大声命令道:“后退二十里,静观其变。” 三军听令,调转舟楫,往后退却。 北境大军往后退了一个小时,忽见远处白帆铺天盖地而来。 原来吴国的北境大军和奄国一前一后都在往梅里赶路,彼此相距不到五十里,此时北境军一退,恰好和奄军碰上。 姬仲虎一见奄军规模,竟然是倾国之力,不禁吓出一身冷汗。 这几年他和奄军大大小小的战斗碰过几十次,奄军的实力别人不知道,他是最了解的。 他们拥有先进的武器和强势的阵法,甚至还有火药,其实实力已经超过吴国。 只不过他们一直忌惮中原的大周,所以不敢太过放肆。而大周这些年也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支援着吴国。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等到今年秋收之后,大周就会对奄国发动征伐。 到时南北夹击,覆灭奄国也就是在旦夕之间。 但是没想到,东商竟然先下手为强,神不知鬼不觉地杀进了梅里。 这显然是有预谋的,自己率领大军,十万火急前往梅里勤王,而奄国大军居然追在自己的屁股后面。 如此一来,被南北夹击,旦夕之间灭亡的,只怕是自己了。 姬仲虎立刻下令,前排舟师结阵防御,后排士兵舍舟登岸,依次退往附近的花山。 如果奄军也上岸攻击,自己可以凭借花山高地进行防守。 如果奄军放弃自己,继续往梅里进发。 那地方现在是龙神和狐仙的战场,奄军一头冲进去,等于自蹈死地,等他们狼狈地败退回来,自己则正好以逸待劳,来个痛打落水狗。 他这番算计,可以说是非常的机智了。 没想到,他这边正在拼命地往岸上撤,奄军却停滞不前,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撤往花山。 这下姬仲虎懵逼了,这啥情况?这是要等到自己撤完兵,摆好阵势了再来个决战? 不可能啊! 以他和奄军这几年打交道的经验来看,奄军无耻又猥琐,只占便宜不吃亏,根本就不讲武德的。 他们怎么可能这么好心? 但自己这边策略已定,不管如何,以不变应万变吧。 只要自己安全退守花山,奄军虽然人多势众,装备精良,想要吃掉自己也不太可能。 姬仲虎一边盘算着,一边命令加紧撤退。 这样过了一个小时,姬仲虎的大军都已经安全撤退到了山上,奄军终于动了。 他们驾驶着舟楫,往前方迤逦而去。 姬仲虎松了口气,现在看来,奄军是要继续往梅里进发了。 他的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冷笑,前方神灵们正在大战,奄军这下算是一脚踢到铁板上了。 岂料,奄军上来的只是前排的舟楫,后方大军仍然不动。 他们冲进吴军撤退时留下的舟楫之中,就到处放火。 顷刻之间,火光烛天,吴军上千舟楫,全都被付之一炬。 姬仲虎大怒,心想奄军真是欺人太甚。 这是笃定自己一定会胜,怕我逃跑,先一把火把我舟楫烧了吗? 但是,奄军烧光吴军的舟楫之后,便迅速后退,又回归了本阵。 紧接着,他们就开始在河的对岸,有条不紊地登岸了。 河对面也有一座山,叫做果山。 两路大军就这么一东一西,各据一山,隔河相望。 不过奄军倒是没有烧自己的舟楫,士兵登岸之后,水手们就划着船往后退走了,至于那些船划到什么地方去了,没有人知道。 “走了……”姬仲虎目光呆滞地说道。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他忽然又焦急地问道。 黥面人拿出一个龟壳,放在火上慢慢灼烧。没多久,龟壳在火焰的灼烧之下龟裂开来。黥面人细看着那裂纹,嘴里不住地念念有词,好半晌,目光忽然一亮。 姬仲虎连忙问道:“占卜怎么说?” 黥面人道:“援兵来了。” 姬仲虎喜道:“是西周派兵来了?” “应该是吧,不然奄军不会吓得舍舟登岸。” “多远?” “不知道。” “好吧。” “大人,奄军阵中应该有高人,他们居然能算得出后面有人追击。” “那也不算什么,我听说嬴才那厮有一个千里镜,千里之外的景物都看得一清二楚,他应该是看到了。” “竟然有如此神物?是上天赐的么?我大周已奉天为父,神怎么会赐神物给奄国?” “并非神赐,乃是人造的。东商箕子,据说连神界都忌惮三分。奄国能有今日风光,全是因为那箕子的种种发明。” “箕子之名我也曾有耳闻,但要说他连神明都忌惮三分,是否太过夸张了?” “你久居深山,新晋才出世,不知道也正常。牧野之战后,世人都认为殷商已经灭亡,岂料此人横空出世,他不仅将神明才能使用的铁器引入人间,还造出了能横渡沧海的快船。姜太师和他对阵,几次三番都败于他手,实是我大周的劲敌。” 黥面人动容道:“世上居然有如此神人?” 第一一四章:背后全都有大佬 连神界都忌惮三分的箕子,正无能为力地望着眼前的神界大战。 除了丢两个式神,他再也使不上半分力。 他默默地把召唤先祖之灵的咒语念了好几遍,啥也没发生。 他不禁黯然:难道真如女娲所说,我这个西贝货,真的得不到殷商先祖的传承? 此时战争已经打了一天,双方的肉搏战已经进入到白热化的状态。 狐族仗着玄火之阵赋予的金色鳞片,人数虽少,却一开始就呈现出压倒性的优势。 他们不仅牙尖嘴利,身上的金色鳞片还可以化作各种形态的利器,无坚不摧。 渐渐地,上万水族竟然被上千狐族压制,规模越来越小,缩成一团,形成了以少围多的情形。 但随着狐族身上的金色鳞片越来越少,那个被压缩的圈子又渐渐被放大。 妲己见状,大发神威,浑身上下火焰飞腾,所过之处,一扫一大片,圈子又渐渐被缩小。 敖乙见势不妙,怒喝道:“召唤之术!” 话音刚落,天穹之中传来一阵低低的吟唱。 云层之中并未参战的龙族们一起发动咒语。 太湖之上,洪波涌起,翻腾不息,数百个高达十米的蓝色巨人从湖水中诞生。 胥余失声道:“水元素?” 这还没完,敖乙又高喊道:“合体!” 水族们纷纷跃起,钻入水元素的身体之中,两者竟然融为一体。 胥余人都看傻了:“这算什么?须佐能乎?” 这招数和上次在扶桑时须佐能乎的招数实在太像了。 看来大家都是海神,技能也是相似的。 不知道西方的波塞冬之流,是不是也会这招。 水元素就如同巨大的铠甲,有了水元素的覆盖,狐族想要再对四海水族造成伤害,难度便成倍提升。 哪吒正在和敖钦恶斗,见势不妙,将混天绫放了出去,那混天绫在空中飞了一段,缚住一具水元素,用力一勒,顿时将那具水元素勒得四分五裂,里面的水族纷纷掉落下来。 他还想故伎重施,敖钦已化作龙形,狠狠地朝他咬来。哪吒无奈,只得又返身和敖钦恶斗,他现在的能力,只能和化作龙形的敖钦打个旗鼓相当。 另外一边,敖顺和敖润也和天照姐妹斗了个旗鼓相当。天照姐妹纵不能胜,但仗着八咫镜和八尺琼勾玉两样神器,防御起来也是滴水不漏。 四海水族有了水元素的庇护,再无后顾之忧,一个个躲在里面,使出水箭、水弹、水锥等各种法术朝着群狐身上招呼。 群狐防不胜防,顿时纷纷中招,一时之间,死伤惨重。 妲己大怒,喝道:“都到我身后来。” 狐群听了命令,纷纷身化流光,跳到了妲己的身后。 此时的妲己,已经是高如山岳的巨大形象,那些水元素失了目标,顿时所有的法术都往妲己身上招呼。 妲己像一只保护鸡仔的老母鸡,将群狐都护在身后。身上的金鳞全都脱落下来,在身前形成一面百米高的金墙。 那些法术攻击,全都打在金墙之上,漾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敖乙见状,手中幻出一张巨大的冰霜长弓,弓弦上搭着一只冰凌巨箭,瞄准妲己,从侧面‍射‍了­出去。 妲己浑身的金色鳞片都在正面形成了金墙,这厮却从侧面发动袭击。 妲己的肉身,能挡得住这一箭吗? 便在此时,妲己守护的狐群皆尽露出悲壮之色,他们的手,都握在了一起,无数的金色鳞片从他们身上脱落,又覆盖到了妲己的身上,为她穿起了一件金色铠甲。 “砰!” 这一箭射在金色铠甲之上,冰与火的相撞,发出一声剧烈的爆炸,妲己被炸得倒了下去,她身后的狐群们也被炸飞了好几只。 面前的金墙一阵抖动,却还是稳住了。 妲己的嘴角沁出鲜血,忽然怒吼一声,浑身的金鳞连同身前的金墙,化作万道金光,朝前方疯狂激射。 四海水族没想到她居然还能反击,猝不及防之下,纷纷被金光穿透,死伤惨重。 妲己一招杀死数千水族,却不停手,身形一晃,陡然缩小,已欺近敖乙身边,一拳轰出,将敖乙打飞百米。 敖乙的身子落在太湖之上,飞溅起巨大的浪花,他在湖中滚了一圈,化作一条白色巨龙,又飞上了半空。 他定睛望去,只见妲己正双手撑在地上喘气,看来自己那一箭,已让她身受重伤了。 当下也不及多想,尾巴一甩,就朝妲己扑去,不曾想半空之中金光大盛,一块长达数米的金砖迎面拍来。 原来哪吒百忙之中竟把金砖给扔了出来。好在他现在灵力不继,否则的话,一砖就能将敖乙拍成肉渣。 敖乙的弟弟敖丙被哪吒用乾坤圈打死,老爹被哪吒用金砖拍死。他对哪吒的法宝已经有了心理阴影,一见金砖顿时吓了一跳,连忙加速躲闪。 他只顾着闪,却忘了正在和妲己对阵,妲己已经预判到了他的位置,如同炮弹一般发‍射‍了­出去,一下就揪住了它的龙角。 举起拳头,砰砰两拳,将敖乙当场打死。一伸手,将他龙筋抽了出来。厉声道:“东海龙族,今日绝嗣。” 她高举龙筋,声音残忍,嘴角沁血,狰狞异常。 三海龙王一个个惊怒交加,但是却都被缠着脱不开身。 四海水族被她一下弄死数千,又见他把东海二太子的筋都给扒了,一个个都吓得肝胆俱裂,不敢再战。 其实水族现在人数还有数千,而妲己已经是强弩之末,狐族也失去了金鳞的保护。 这时候他们若敢一拥而上的话,狐族必死无疑。 但是他们却都被妲己吓到了,谁也不敢再动。 胥余松了口气,目前看来,算是胜利了。 心中却一阵忐忑,这种神明之间的战斗,自己根本插不上手,实在是太尴尬了。 这让他想到前世看过的一部电影《蝙蝠侠大战超人》。 电影结尾决战毁灭日的时候,神奇女侠和超人与毁灭日疯狂对波,而身为凡人的蝙蝠侠就只能在旁边干瞪眼。 看来,想要参与进来,只有两个办法: 一个是想法子获得先祖之灵的传承; 另外一个就是加速攀科技,用导弹来洗地,甚至把自己变成钢铁侠。 但这两样都太难了,怎样才能获得先祖之灵的传承,根本就毫无头绪。而攀科技变成钢铁侠,现在才是蒸汽时代,要到那一步不定得猴年马月。 莫阿娜道:“我去把妲己姐姐接回来。” 胥余马上制止道:“不行,你一去,就露馅了。等一等。” 妲己站在太湖之上,手中的龙筋用力一抖,激起数米高的巨大浪花。她大声道:“敖钦,你们三个老家伙还要再斗吗?” 敖钦见状,朝苍穹高呼:“诸位上神,还不现身吗?” 胥余一惊,还有人? 说话之间,云层分开,现出一众身影。 打头一人,左手提花篮,右手执拂尘,背后背着一口宝剑,仙风道骨,一看就来历非凡。他的身边站着姜子牙,两人的身后还跟着杨戬、韦护、金吒、木吒、雷震子五大弟子。 这些人一现身,还在打斗的哪吒等人便纷纷停手,各自站开。 金吒一见哪吒,便大怒道:“孽障,你打死父亲,还要逞凶,还不过来受死。” 哪吒见了大哥二哥,蹙眉不语,却是一脸倔强。 却听妲己冷笑道:“云中子,你又来趁火打劫么?” 胥余才知为首那人是雷震子的师傅云中子。 当年妲己在朝歌为后之时,这厮曾潜入朝歌,想要弄死妲己,因此两人是生死大仇。 云中子道:“妖孽,死到临头,还要逞凶么?” 妲己嘴硬道:“若有本事,便来拿我。” 云中子抽出背后宝剑,怒道:“妖孽,当日在朝歌不曾杀你,以至酿成今日之祸。今日,吾便亲自取你性命。” 他的宝剑停在半空之中,闪耀出莹莹光芒,只要剑诀一动,就要取妲己性命。 胥余大叫道:“天照月读,给我挡住。” 天照月读闻言,跳到妲己身旁。月读放出八尺琼勾玉,一阵青芒将妲己罩住,天照则将八咫镜挡在妲己身前。 云中子斥道:“小邦毛神,也敢挡吾宝剑锋芒,疾!” 他话音一落,宝剑疾如流星,朝着妲己射到。 便在此时,一道金芒飞过,云中子的宝剑断做两截,落入太湖之中。 紧接着,天穹之中一个清朗的声音叫道:“道友,请留步!” 胥余大喜,申公豹来得太他妈是时候了。 抬头望去,只见申公豹骑着黑虎,从云层之中缓步而出。 云中子怒道:“申公豹,你从哪里得来的金蛟剪,剪断了我的宝剑?” 原来那空中的一道金光,竟然是金蛟剪。 这东西是云霄娘娘的至宝,不管你是得道神仙,还是世外高人,都是咔嚓一声,一闸两段。 当年,南极仙翁的坐骑梅花仙鹿,就是被这宝贝一下剪成了两截。 胥余原本还在担心,对方一下来了这么多高手,我方就来了一个申公豹,这哪里搞得定。 却没想到,申公豹居然带着金蛟剪来了。有了这宝贝,对方这些人都是来送菜的。只是不知道,他怎么把这宝贝给弄来了。 申公豹笑道:“此等宝物,我哪里借得动,当然是云霄娘娘亲临了。” 话音一落,云层散开,一名白衣仙子,衣袂飘飘,缓步而出。 见她现身,云中子等人无不面露惧色。 胥余却乐疯了,这个申公豹也太能干了吧? 风曦命令他去请截教残存的弟子,他居然把云霄仙子给请来了! 云霄仙子是什么人? 她是阐截两教弟子中法力最强之人,强到一人可以吊打其他所有弟子,已经是准圣人的级别。 就连太上老君都杀不死她,只能用乾坤图裹住,压在雷霆崖下。 真不知道申公豹用了什么法子,竟把她给请来了。 但不管怎么请来的,总之胥余知道,这次,稳了! 第一一五章:人人都爱抄后路 嬴才站在山顶上,拿着望远镜朝远方看着。 这玩意儿当然不可能像姬仲虎说的那样能看上千里,能看个几里远就不错了。 不过,嬴才曾听胥余说过,如果有必要的话,能造一个望远镜,看到月亮上去。 嗯……据说蟾宫仙子嫦娥经常会在月亮上沐浴…… 昨天晚上,“春花”带回了胥余的亲笔信,他才知道,原来西周一直在密谋渡江伐奄。 而且先锋部队已经进入大江,自己掉头回援的话,已经来不及了。 因此,嬴才认同了胥余换家的计划,率领大军继续南下,直取梅里。 但是很快又收到了新的消息,梅里城外龙族和狐族正在激战,让他别一头撞进去。 另外,伯禽的先锋部队也已经跟在后面追来了。 现在嬴才的处境可以说非常的凶险,他的前面是吴国北境的一万大军,后方是鲁国伯禽的两万大军。 一前一后,把他包了个夹心。 为此,嬴才打算利用信息差,寻一条岔道把舟师开走,暂避锋芒。 只等仲虎和伯禽的部队一头撞进神战之所,自蹈死地。 然后自己再冲出来,痛打落水狗。 岂料仲虎通过黥面人的占卜,已搞清前方的状况,选择了后退。 这样一来,双方打了个照面,嬴才想要偷偷藏起来的计划是行不通了。 不过还好,仲虎也是和嬴才一样的打算,他也想让奄国大军一头撞进神战之所,于是主动登岸让路。 这下正中嬴才胸怀,嬴才将计就计,装成想要奔赴梅里的样子,却一把火把姬仲虎的舟船烧了个精光,然后自己转而到对岸扎营防守。 有姬仲虎在,自己想让姬伯禽一头撞进神战之所的计划算是告吹了。 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和来敌决一死战了。 好在敌人加起来也只有三万,三万对三万,自己装备精良,还是有信心拿下的。 但必须速战速决,因为敌人真正的主力还在后方。西北的五万铁骑,东南诸侯的六万步兵,想必就要抵达大江北岸了。 自己必须在西周大军杀过来之前击溃仲虎和伯禽的联军,然后抵达梅里。 只有这样,才有和西周一战的资本,才能换回奄城内的族人。 此时,望远镜中已经看见了帆影,伯禽的大军追过来了。 嬴才立刻下令:“准备迎敌。” 果山临江的一面,有一片山崖,高有百米,嬴才已经在崖顶埋伏好了士卒,只要伯禽的舟师敢从河道经过,崖顶上立刻万箭齐发,巨石狂落,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伯禽的大军航行到嬴才的埋伏圈的时候,天已落幕,昏暗一片,正是打伏击的好时机。 嬴才这边弓箭巨石都已准备妥当,不想对岸却忽然亮起一片火光。 那是数百人利用火药箭,朝着空中预警。 伯禽一见,立刻下令停船,查探情况。 没多久,姬伯禽和姬仲虎这对同族兄弟就顺利会师了。 嬴才怎么也没想到,姬仲虎虽然没有望远镜,没有海东青,却可以依靠占卜预知吉凶,算到援兵已到。 从而提前示警,救下了姬伯禽。 嬴才叹了口气,眼神望向了西北方,夜色浓重,什么也看不清,他喃喃道:“只有这招了。” 伯禽和仲虎一见面,抱在一起互相感谢了一番。 伯禽感谢仲虎及时预警,让自己免遭埋伏。仲虎则感谢伯禽发兵来援,拯救吴国于水火。 两兄弟客套了一番,便开始商议对敌之策。 现在梅里城下,众神云集,在没搞清状况前,他们也不敢乱入,便决定在此地收拾掉奄国大军再说。 不过天色已晚,不便攻山,当下便安排了哨岗,等到明日一早,吃饱了饭,再大举进攻。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刚刚升起,薄雾还没有消散,猛烈的攻山便开始了。 不过周军虽然气势搞得很足,却一上来就遇到了挫折。 奄军占据了地利,弓箭比周军射得更远,还不断地推动山上大石往下滚落,周军被砸死砸伤的,不知凡几。 周军攻到中午,死伤惨重。 午饭之后,周军改变了策略,换成了火攻。 攻山最好的办法就是火攻,敌人被围困在山顶,只要一把火烧上去,死得毛都没有。 不过现在是夏天,草木青翠,不好点燃,所以周军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火攻。 如今强攻受挫,火攻便又摆上台面了。 虽然难以点燃,但只要烧得够久,总归是能点燃的。 姬仲虎和姬伯禽商议了一番,拆了几条船,拿着木板四面引火。 船板为了防水防腐,都是刷过桐油的,这东西一经引燃,烧起来特别旺盛。 在周军持续不断地加料之下,终于有几处灌木被烤得由青转黄,开始燃烧起来。 周军把这几丛燃烧的灌木当成了宝贝,不断地投入船板,帮助燃烧,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它们成长。 终于,火势越来越旺,开始向山顶蔓延。 岂料,天空忽然飘来一朵乌云,一阵雨水落了下来,这些还没有长大​成​人‎‎的火宝宝们,全都熄灭了。 山顶的奄军见他们用火攻,本来还很是紧张,忽然这雨一下,无不大喜,哈哈大笑起来。有些人干脆掀开裤裆往山下撒尿,一边撒一边骂,极尽侮辱之能事。 这雨应该是梅里大雨残留的雨云,来得快去得也快,堪堪把火浇灭,就停了。 山坡之上,只余几缕烟尘。 周军垂头丧气,不料伯禽却露出狂喜之色,大叫道:“继续点火,继续点火。” 仲虎看了这位本族兄弟一眼,还以为他疯了,一脸疑惑地道:“兄弟,夏季的草木本来就难以点燃,先前花了一个多时辰才点燃那么几丛。现在又刚刚下了雨,就更难点燃了,何苦徒费力气呢?” 伯禽笑道:“你看见这烟没有?火攻算什么?烟攻才是最强的啊!” “烟攻?”仲虎想了想,顿时大笑起来。 两人立刻下令再去拆船,又开始引火。 山上的奄军见山下的傻逼们刚下完雨还来点火,纷纷大笑不止,出言嘲讽! 周军对山上的嘲讽置之不理,就顾着埋头点火,由于刚下过雨,草木上还挂着水珠,更难点燃。 但在他们持之以恒的努力下,这火总算是点起来了。 不过这次不同的是,周军一直控制着火势,不让它烧得太旺。 他们从河里取了水,一旦火势太旺,就往火上浇点水。 在周军的控制之下,山底下的低矮灌木,全都变成了一颗颗的毒气弹,翻翻滚滚朝着山顶蔓延而去。 奄军这才知道周军的厉害,如今之计,只能下山一搏了,如若不然,怕是一个个的,都要变成熏肉。 其时已经天近傍晚,嬴才举着望远镜,忍受着烟熏火燎,一言不发地望着西北方。 忽然,一只黑白相间的海东青从天空落下,停在了嬴才的肩头。 嬴才掏出一块牛肉干喂它,笑道:“好春花,终于来了。” 大声下令道:“三军听令,冲锋!” 嬴才一声令下,弓箭手火力压制,奄国将士纷纷举着手中的长矛,朝着山下狂奔而去。 伯禽大笑道:“他们终于忍不住了,男儿们,给我杀。” 现在的情形是,周军有船,奄军没船,周军的弓箭手都站在船头,奄军根本攻击不到,全无后顾之忧,只要一个劲儿地倾泻箭矢即可。 现如今,周军用的也是反曲弓了。 这东西只要搞到几件实物,仿造起来并不难。 周军在胥余手上吃过几次亏之后,很快就搞到实物开始仿造,这两年的功夫,已经成了军队的制式装备。 而且他们射出的箭,全都是清一色的火药箭。 西周拥有广阔的土地和众多的人口,财大气粗,造东西一造就是一大堆,根本就不是胥余和嬴才这两个穷鬼能比的。 刹那之间,只见铺天盖地的火箭发出尖利的啸音,朝着奄军激射而去,奄军顿时被射得抱头鼠窜。 如此凶猛地火力,再往下冲就是送死。 但往山上跑的话,又会变成熏肉。 奄军一时进退两难。 姬仲虎见此情形,忍不住笑了。这两年他在奄军手里没少吃亏,眼见奄军吃瘪,不笑才怪。 却听姬伯禽皱眉道:“不对!” 姬仲虎笑道:“哪里不对?” “人数不对,奄军不是有三万人吗?这冲下来的撑死就一万人。” 话音刚落,忽听远处传来两声沉闷地炮响。 伯禽惊惧之下,转头看去。 只见自己大军最后方的两艘船被轰得粉碎。 两艘艟艋巨舰从河流西北面的岔道开了进来, 在那两条船的后面,还有千百点白帆。 那两艘巨舰,就是东商的两艘蒸汽船。 而那千百点白帆,就是奄军之前开走的舟师。 姬仲虎一脸不可思议:“怎么可能?他们不是空船走的吗?怎么船上坐满了人?” 第一一六章 云霄仙子 他却不知,嬴才拥有望远镜和海东青,对周边地形了如指掌。 而姬仲虎虽然是本地人,但他没有海东青,无法从空中全面立体地了解地形。 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信息差。 嬴才的大军上了山,却分出一半兵力摸黑从另外一边下山,跑了几十里路,又和船队汇合,再杀了回来。 姬仲虎只以为嬴才是为了保存船只,哪知他竟然玩了这么一手? 至于那两艘蒸汽船,本来就是胥余派出来接嬴才的。 他们一直在用海东青传递信息,了解了嬴才的计划之后,就绕路向西北,和嬴才的船队汇合,熄了蒸汽,只用风帆,带领着奄国舟师杀了个回马枪。 江南地区水网纵横,只要有海东青引路,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绕到周军屁股后面根本就不叫事。 蒸汽船的两门大炮放平了炮管,朝着前方不断开炮。 周军舟师根本抵挡不断,不断地有船只中炮倾覆,士兵纷纷落水。 这些士兵许多来自长江以北,并非人人会游泳,一时之间,溺死者不知凡己。 奄军跟在两艘大船后面,肆无忌惮地射杀着落水的周军。 船头上射箭的周军在大炮的威慑下,再也无法安稳的放箭。 从山上冲下来的奄军趁势掩杀,周军丢盔弃甲,乱作一团,自相践踏,挤入河中的数之不尽。 许多人再也不顾上战斗,跳上一艘船就拼命扯动船帆,摇动船桨,疯狂逃窜。 而岸上的士兵,也是丢盔弃甲,四散而逃。 这一战打了一个多小时,奄军大获全胜,周军人马折损了近一万,剩下的人也都逃得不知去向。 想要收拢残兵再战,基本没有可能了。 就连姬伯禽和姬仲虎这对难兄难弟,也被侍卫保护着夺路而逃,翻过花山,不知所踪。 嬴才聚拢大军,不再停留,连夜赶往梅里城下。 梅里现在是什么情况,他暂时还不知道。但西周的十万大军正在赶来,他必须拥有一座城池,才有对抗的资本。 否则的话,在平地上和骑兵对阵,无异于自杀。 …… 云霄仙子忽然现身,阐教阵营人人惊惧,甚至连狠话也没人敢放一句,纷纷掉头,夺路而逃,只恐跑得慢了,被她一剪子剪成两段。 三海龙王爷不敢再放半个屁,敖钦抱着敖乙的尸体,四海水族也都携带着死去同胞的尸体,转眼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胥余见他们居然怕成这样,不由有些好笑。 申公豹和黑虎从空中降落,笑道:“见过大王。此番幸不辱命,将云霄仙子请了过来。” 胥余恨不能抱这老小子一下,真是太能干了啊。 云霄仙子也从空中降落,盈盈笑道:“见过大王。” 胥余连忙道:“仙子少礼,仙子能来,真是本王莫大的荣幸。” 胥余引着众人,回到了梅里城中的宫殿。 此时熊遂等人都被关押在偏殿之中,这大殿就成了胥余的临时行宫。 云霄拜见了风曦,大家分宾主坐下。 胥余心想,这么牛逼的人物跑来投靠我,得好好款待一下,拿出纸张画了幅图画,和莫阿娜耳语了几句,莫阿娜点点头,变成巨鹰去了。 胥余问道:“据闻仙子不是在天庭任职么?怎么下界来了?” 云霄仙子道:“天庭众神,除了那几个肉身成圣的,若没有旨意是无法下界的。但我不同,天庭的结界封印困不住我,只是囿于天规,不敢轻易下界罢了。” 胥余恍然,说道:“原来如此,那这次下界是?” 云霄仙子道:“是天尊派我来的。” 胥余一惊,通天教主?那不是三清之一吗?他也来助我? 见他一脸疑惑,申公豹解释道:“大王,是这样的。三年前,你用火药击败西周大军,姜子牙误以为你用灵力杀人,便将此事上报昆仑。元始天尊以为是截教弟子所为,便指责通天教主。 通天教主莫名其妙,因为他座下弟子在封神一战中大多陨落,无人可用。便去北海将我放了出来,命我前往平安邑,查探此事,后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 直到娘娘命我前往三山五岳寻访截教残留的弟子,我想这些弟子中出名的并不多,也不知藏身何处,便直接上了蓬莱岛拜见教主。教主听明我的来意之后,就将云霄仙子召下界来,助大王成事。” 胥余一听,原来是这么回事,奇道:“通天教主为何助我?” 申公豹笑道:“修建天庭,拟定封神榜之事,对截教不够公平,通天教主颇有不服。你这几年的所作所为,我都曾一五一十向教主禀报。因此,教主愿意助你击败西周,再造殷商,重登人王宝座。” 胥余一听,又是一条大粗腿? 如果是这样的话,现在就有了女娲,通天两位大佬相助。对上阐教,也算不觑了。 只可惜大佬的数量是对等了。 大将的话,阐教十二上仙各种弟子什么的一大堆,截教这边却人才凋零,颇有不及。 但……一个云霄仙子,就能吊打对面的十二上仙,对方人数再多,也不过是看着热闹罢了。 忽然想到一事,担心地道:“云中子他们跑得好快,但……他们不会这么善罢甘休吧?” 云霄仙子道:“他们上昆仑请人去了。” “请人?” 胥余心想,就算把十二上仙全请来也是送菜,除非…… “莫不是去请元始天尊或者太上老君?” 云霄仙子黯然道:“除了二位师伯,还能有谁?” 胥余心想,这两位大佬一来,云霄仙子不就成了体验卡?还没焐热呢,就收回去了? 而且,云霄私自下界,应该会面临什么厉害的惩罚吧? 因此关切地道:“那你?” 云霄仙子道:“天尊让我来,我便来,其他的,再说罢。” 她的话音一落,场上气氛顿时有些凝重,众人都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这时莫阿娜捧着一包嫩叶回来了。 胥余笑道:“仙子前来,也没什么好款待的。本地的茶叶倒是不错,摘了一些来,请仙子品鉴。” 说着让虞姬当众将嫩叶焙好,煮汤冲泡,每人奉上一杯。 风曦摇摇头,笑道:“都这个关头了,你还有心情饮茶。” 胥余道:“饮食会让人感到幸福,安心,对生活充满希望,才能更好地面对困难。四年来,我们每战必胜的原因,就是因为大家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为了保护它,每个人都可以拼尽全力!哪怕是自己死了,享受不到,也可以把这种幸福延续给亲人和朋友!” 云霄仙子是第一次认识胥余,见他说出这番话来,不禁有些动容,忍不住道:“难道你的子民,拼尽全力的和西周战斗,就是为了吃喝二字?” 胥余道:“那也不尽然,但衣食住行是最基本的需求。我首先要让我治下的百姓吃好、喝好、穿好、住好。 衣食无忧之后,他们可以接受教育,实现理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如果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美好的理想,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无限美好,国家就会变得无限强大!” 在场众人听了这番话,俱都动容。仔细一想,胥余一直在做的事情,不就是这些吗?他很多时候看似不着调,但是一直致力的事情,无非就开荒种田,办养殖场,改良植物,酿造美酒,创制美食…… 现在的平安邑,人人都能吃饱饭,经常能吃到肉,各种节日还能吃上各种特色美食。 人人都有体面的衣服穿,式样、颜色都花样百出,令人赏心悦目。到了冬天,还能穿上暖和的棉衣。 房子越建越多,木板房正在逐渐替换成红砖房。新建的红砖房冬暖夏凉,还安装铜管,水能自由地流到家里面,到了冬天,还有暖气。 几座城邑之间都在修建宽敞平整的道路,平安邑和长春邑之间还在修建铁路,据说修建好之后,半个月的路程只需半天就可以抵达。 他还在平安邑开办学堂,开始只有五十名弟子,后来成了五百名,再后来就越来越多,先接受教育的人成了老师,来教授后教育的。别看东商人少,但识字的人恐怕并不比西周的人少。西周就算是贵族,也并非人人识字的。 这一切的一切,好像都只是为了享受,但也正是这享受,带给了人们无穷的动力。 东商的每个人,每一天,都充满了干劲,就算是那些被劫掠来的绳文人也是如此。 因为他们知道,大王尊重每一个人,只要努力干,就能收获幸福。 众人望着碗中青碧的茶水,都若有所思地喝了下去。 胥余笑道:“仙子觉得此茶如何?” 云霄仙子仔细品了品,只觉满嘴清香,舌底生津,讶然道:“这是什么茶?” “这是附近洞庭山上的特产,叫做碧螺春。” 众人向碗中看去,但见那茶叶色泽银绿,翠碧诱人,曲卷成螺,这名儿取得果然贴切。 云霄仙子又饮了一口,透过氤氲的茶水看着胥余的侧脸,心想:“天尊选定此人,果然有些意思。” 第一一七章 西北巨变 嬴才也顾不得打扫战场,只是收拢了己方的伤兵,就十万火急地往梅里赶路。 等到清晨时分,终于抵达梅里城下。 由于太湖上布了不少水雷,所以必须在专人引导之下,才能将舟船泊入码头。 胥余连忙安排大军进城,同时将梅里的宫殿开放出来,以供救治伤员。 胥余的两个连是有医疗班的,当下便将医疗班投入到救治当中去。 医疗班的战士都经过康达的专业培训,善于治疗外伤。 他们也随军带着止血药、纱布、绷带和青霉素。 那些伤员在医疗班的治疗下,很快就安静下来。 与此同时,胥余直接霸占了梅里城内的粮仓,军械库。 这几年吴国受到西周的资助,军械库里可有不少好东西,正好用来守城。 梅里城里的劳力,都被征伐来搬运物资,修建掩体。 胥余想到小时候看杨家将,守城都要准备一种“金汁”,便命人去收集人尿粪,用鼎煮沸,放在城墙上备用。 一时之间,整座城都是煮屎的气味,臭气熏天,搞得胥余差点晕过去。 煮完之后,胥余才想起来,这玩意应该用的时候再煮。煮好之后,把热气腾腾的屎尿汤汁往城下浇,烫伤皮肤,造成细菌感染,必死无疑。 事先煮开,除了把自己人熏个半死,没有别的效果。 无奈之下,又下令在城墙上安置木材,命令开战的时候再烧开了往下浇。 搞得士兵们莫名其妙,既然如此,你先前烧开是图个啥? 同时,因为敌人拥有大量的火药箭,所以城内也要大量准备沙土和水,到时候用来救火。 为防敌人制造钩援来攻城,胥余下令在城墙外围挖掘壕沟,挖到沁水之后,再往下挖三尺。在壕沟上架设栈板,栈板表面铺上泥土,使人可以行走。 这样一来,西周只有步兵可以通过,大型器械和马匹一旦进入,就会深陷其中。 就算是西周马上覆土填埋,所填之土也是松松软软,大型器械根本无法通过。 这样忙忙碌碌,一共干了五日,所有的防御工作进行得七七八八的时候,周军终于抵达了梅里城下。 而吴军之前因为龙族与狐族大战而撤走的大军,也都转回。 双方会师,竟有十五万大军。 三万对十五万,虽然是防守方,也让胥余倍感压力。 他其实并不愿意打这仗,不过骑虎难下,不打也不行。 而且这一战西周预谋已久,他跑来袭击梅里的行为不过是将其提前了。 西周各路大军齐聚梅里城下,伯禽、仲虎在沿途收集了一些残兵后,也已到达。 由于主心骨姜子牙不在,并未立刻攻城。 一天后,姜子牙终于到了。 当日云霄仙子一现身,阐教众人就知道事情大条了。 二话不说就直奔昆仑,禀明情况之后,又迅速赶了回来。 由于昆仑的时间流速不一样,所以他们虽然一去即回,地球上的时间却已经过去了七天。 只见天空之中霞光氤氲,瑞气千条,一名黑发美髯,剑眉星目的男子,乘着九龙沉香辇,缓缓从云层中现出身形。 地上军民见了,无论是哪个阵营的,都纷纷跪地膜拜。 胥余心想,这厮排场可真大,坐个车还要九条龙来拉。 他朝风曦点了点头,风曦拉着他的手,将身一纵,跃上了半空。 元始天尊见了风曦,从辇上下来,微微欠身道:“见过娘娘!” 风曦笑道:“天尊少礼。” 元始天尊众门人也向风曦行礼。 元始天尊瞧了胥余一眼,道:“你便是箕子?” 胥余笑道:“正是小子,见过天尊。” 元始天尊见他见了自己,却神色如常,心中对他高看了几分,道:“你随娘娘前来,可是有话要说?” 他却不知胥余作为一个现代宅男,除非是自己喜欢的小姐姐,否则任是谁来都不当回事的。 胥余指着太湖中一座苍翠欲滴的山峰说道:“此山名为洞庭山,风景倒是不错,可否请天尊前往一叙?” 元始天尊看了那山一眼,点点头道:“也好!” 众人落于山峰之上,只见云霄仙子早已等在那里,一见元始天尊,便跪下磕头道:“见过师伯。” 元始天尊哼了一声,道:“你私下天庭,可知罪么?” 云霄仙子不敢嘴硬,点头道:“弟子知罪。” 胥余连忙笑道:“天尊请坐。” 元始天尊看了一眼,只见地上摆着一些梧桐木制成的桌椅,微微点了点头,带头坐了上去。 胥余早就打听清楚了,这位天尊行事做派十分讲究。 比如太上老君出行都是骑一头青牛,通天教主则骑一头奎牛。他却要坐九龙沉香辇,这辇豪华无比,要用九条金龙来拉,跑动之时,脚下还会生出万朵金莲,灿烂夺目,实在是装逼界的王者。 因此,胥余特地用梧桐木制作了桌椅来给他坐,而且还发挥了自己作为美术生的特长,给他的凳子上雕龙描凤,极尽精巧之能事。 听说凤凰非梧桐不栖,想来这木头非同一般,对于仙家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果然一下拍中马屁,元始天尊爽快地坐了下去。 云霄见元始天尊坐了,便立刻奉上香茗。 元始天尊见这茶色泽青碧,气味清香,便喝了一口。 风曦笑道:“这是此间的碧螺春茶,天尊以为如何?” 元始天尊笑道:“清香怡人,算得上是人间一绝。但这煮茶的水,似乎不是此间的水?” 风曦笑道:“天尊还能喝出水的不同?” 元始天尊道:“南方天气炎热,因此水都有一丝火气,这水甘甜清冽,应该是来自极北之地。” 风曦赞道:“天尊猜的不错,这水来自长白山的天池,是云霄亲自取来孝敬你的。” 元始天尊笑道:“娘娘折腾了半天,原是来当说客的么?” 风曦道:“说客另有其人,我只当个见证。” 元始天尊看了胥余一眼,道:“莫非是你,你有何话说?” 胥余正色道:“小子有一番肺腑之言,事关我华夏兴衰,还请天尊静听。” 元始天尊点点头道:“你且说来。” 胥余道:“如今商周两国对峙,每战下来,死伤不知凡几。不管最终谁胜谁败,损失的都是华夏的力量。牧野之战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天尊还希望悲剧重演么?” “既然如此,你何不乖乖投降呢?” “天尊说笑了,虽然说西周大军围城,但胜负之数,却不在梅里。” 胥余说着,用手一招,天空中落下一只雪白的海东青,他从海东青的脚上解下一封书信,放在元始天尊面前道:“天尊请看。” 元始天尊却不看那书信,而是盯着姜子牙道:“他在你的眼皮子底下安插了一支军队,你竟然不知么?” 姜子牙一惊,连忙拿起书信看了一眼,大惊失色道:“你已经攻破镐京?” 胥余点点头道:“不错,你的外孙就在我手中!” 姜子牙的外孙就是周成王姬诵,姬诵的老妈邑姜就是姜子牙的女儿,周武王姬发的王后。 “你哪里来的兵马?” “记得被你们发配到秦邑的奄人吗?就是他们做的。” 姜子牙看了雷震子一眼:“你不是说秦邑的人都死光了吗?” 雷震子弱弱地道:“我……我去的时候遍地都是尸骨,我就一把火都焚毁了。” 姜子牙明白了,肯定是雷震子这个傻逼没看出来死的人数不对,就迫不及待一把火给焚了。自己虽然后来也去看过,但秦邑都烧成了一片白地,哪里又看得出什么来? “那些白戎是怎么回事?” “白戎先是偷袭了秦邑,杀死了所有守军,然后带着俘获的奴隶继续往东,打算趁着大雪偷袭岐山。我需要营救奄人,便用计将雅利安人引入绝谷,利用炸弹引发雪崩,将他们埋葬了!” “是了,我也曾推算出你曾经去过西北,你带了多少人?” “算上我,十五人。” “十五人覆灭了三万大军?”姜子牙一脸的不可思议。 “运气而已。那一战之后,我们解救了奄人,让他们在距离镐京千里之外的西海(青海湖)一带游牧。我传授给他们先进的技术,这两年他们征服了许多羌人部落,发展得越来越壮大,已经形成了一个人口超过五万的大部落。” “西海距离你平安邑相隔万里,你们怎么传递消息?” “靠它!”胥余摸了摸“冬雪”的羽毛,“每隔一个月,‘冬雪’都会往返两地一趟,传递最新的消息。这次我来江南,生怕出事,便让西北的季胜留意镐京的动静。 ‘冬雪’打探到丰镐二京的骑兵倾巢而出,很快将消息带到了西海。季胜知道必有大事,果断率领全族三万铁骑直扑丰镐二京。二京的守兵虽众,又怎是奄人铁骑的对手?被奄人用炸药炸开城墙,一举生擒了姬诵。” 姜子牙听完,不禁颓然。这几天他和雷震子都在昆仑,人间发生了什么,完全是不知情的,没想到胥余竟然利用这个时间差,攻破了镐京。 元始天尊道:“既然你已经握有谈判的筹码,那就提提你的条件吧。” 第一一八章 洞庭之盟 胥余拿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道:“这个东西叫做青霉素,它可以治疗数百种疾病,大大提高人类的寿命。这意味着什么,不用说大家也知道。” 众人一听,俱都动容。人类生存不易,成年之前都是在消耗粮食,好容易成年了,干不了多少年,又早早死去。如果能大幅提高人类寿命,那人类的生产力将成倍的提升,神界获得的信仰之力也会大大增强。 元始天尊看了风曦一眼,风曦点点头道:“这是真的,这世上有许多肉眼难以觉察的小虫,叫做细菌。细菌就是导致人类生病的罪魁祸首,青霉素可以杀死细菌,从而治愈多种疾病。此药在东商已经使用多时了。” 元始天尊又看了一眼杨戬,杨戬也点点头道:“我们神都是不濯纤尘的,但人间万物的确都布满了许多小虫。弟子也曾想过这就是人类活不长的原因。我曾经认为解决之道就是修炼成仙,自然也就摆脱了,但能修炼能仙的人毕竟万中无一。却从来没想过,如果杀死这些治病的小虫,也能致人长寿,实在惭愧!” 胥余道:“二郎倒也不必妄自菲薄。在我看来,无论是神还是人,都是有认知障的,你是昆仑弟子,自然认为修仙成道才是正途。但我只是一个凡人,既然知道细菌是致人生病的原因,那想到的就是杀死它们。” 杨戬若有所思地道:“若是如你所说,只要能跳出自己的认知,就能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方法解决问题?” 胥余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但每个人看待事物都是从自己的认知出发的,若要跳出,大概只有天尊才能做到吧。” 胥余不着声色地拍了元始天尊一记马屁。 元始天尊道:“你拿出这青霉素,是何用意?” 胥余道:“我想把它送给西周!” 元始天尊奇道:“你现在攻占了镐京,生擒了姬诵,你完全可以要求西周做任何事,却反而送上青霉素,岂非怪哉?” 胥余道:“我擒下姬诵不过是侥幸。西周是一个庞然大物,又有神界护持,我没有把握吃下它。若要硬吃,势必会再次引发神界大战。 上次大战之后,我东方神界的实力已经大打折扣了,如果再来一次内讧,难保西方众神不会乘虚而入,到时候我便是华夏民族的千古罪人。所以,我想和西周,罢手言和!” 元始天尊剑眉一挑:“你不想入主中原?” 胥余道:“这个世界地域辽阔,能养活人民的富饶土地到处都是,我们何必为了小小的中原打死打活呢?不如罢手言和,大商向东,大周向西,各自发展。把日月所照之地,皆变为我华夏之土,岂不美哉?” 元始天尊笑道:“你打得一手好算盘,往东是无主之地,往西却有西方诸神的地盘。让周国啃硬骨头,你吃现成的?” “敢问天尊,人界互相征伐,神界是否有规定不得插手?” “这个规定自然是有的,不过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了壮大自身的力量,神界各种暗中操作数不胜数。” “既然有这个规定,那我们开疆拓土,自然就名正言顺。数千年来,一个民族覆灭另外一个民族的事情根本就是屡见不鲜吧?而被侵占的民族,他们的守护神也都慢慢消亡了,对吗?” “如果一个民族没有了,他们的神也就成了流浪神。除非主动加入另外一个神族,否则的话……” 元始天尊没有再说下去,不过意思大家也都明白。如果一个神被世人遗忘了,没人再信仰他了,他也就失去了力量,失去力量的神,被其他神弄死只是分分钟的事。 哪吒站在女娲身后,不禁有些黯然。 胥余道:“所以说,一个民族去征伐其他民族,占领他们的地盘,强迫他们改变信仰,是神界允许的规则,是吗?” “没错,一万年来,有些神族越来越壮大,有些神族越来越弱小,甚至消亡,就是基于这个规则。” “如果弱小民族的神站出来反击呢?” “那自然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其毁灭,其他的神族不得有异议。比如你曾经征讨扶桑,须佐能乎站出来反抗,却被妲己杀死。因为妲己是大商的王后,自然名正言顺,其他神族也没说什么。” “既然如此,那就好说了。”胥余从身上摸了一把手枪,放在桌上。 元始天尊拿起来仔细瞧了一遍,道:“此物就是枪?” 胥余点点头道:“这枪,我也送给西周!有了这枪,西周大军往西征讨,一定势如破竹,无人可挡。两年前,数万雅利安人入侵华夏,曾经摧毁秦邑,西周以此理由,大军西征复仇,想必是名正言顺的吧?” 元始天尊想了想:“你这个提议倒是有些意思,那么你想得到什么呢?西周不再攻伐你的承诺吗?” 胥余道:“我希望阐截二教共同盟约,两教罢手言和,天尊赦免云霄仙子、哪吒等弟子的罪过。西周大军从梅里退兵,奄人铁骑也会放了姬诵,退出丰镐二京。我将为西周提供药品和军械,以后商周族互不侵犯,各自发展。” 元始天尊道:“但你在西北,江南,东北三个方向都有势力,一旦发展壮大,岂非直接把西周给包围了?” “那天尊的意思是?” “你将西北,江南的势力全部撤回东北。我们以冀州为界,从此以后,你的势力不得踏入九州。” “那我在朝歌的殷商遗民?” “那不能放,你远离中原,所以无法获得殷商先祖的承认,也就无法开启先祖之灵的力量。但一旦让你救出所有商民,你就是名正言顺的商王。到时你获得了力量,野心必然暴涨,从而撕毁协议。” 胥余点了点头,对于先祖之灵的事情他又明白了几分,看来风曦说的并不全对,自己还是有机会获得先祖之灵的力量的。 “这些事情,我需要商量一下。” “嗯,云霄,你回一趟蓬莱岛,请你师父出来。七日后,若没有问题的话,还在这洞庭山,在女娲娘娘的公证之下,签订盟约。” 元始天尊说罢,就带着众弟子回昆仑去了。 风曦却对云霄仙子道:“我且随你去一趟蓬莱岛。” 云霄对说服通天教主并无把握,见女娲愿意前往,十分高兴,连忙道:“有劳娘娘了。” 两位仙女说着,并肩携手,飘然而去。 胥余回到梅里,找到嬴才将盟约的条件说了一遍。 嬴才到江南这几年,发展得算是有声有色,让他就这么离开,他还真不愿意。 但他也明白,奄城的发展根本就离不开胥余,若没有他,三年前的那个冬天,他也许就覆灭了。 而且西北奄人的性命,也都是胥余救的。 如今西北奄人攻破丰镐二京,抓了姬诵,若还留在原地,必然遭受西周的疯狂报复。 而奄城在西周的眼皮子底下,一旦失去了胥余的扶持,也不知能存在多久。 思考再三,嬴才还是答应了胥余的要求,决定率领臣民,和他一起迁徙到东北去。 嬴才爽快地答应了迁往东北,接下来难办的只有胥余本人了。 一旦答应了元始天尊的要求,就等于放弃了朝歌的几十万殷商遗民。 而他想获得先祖之灵的传承,也就机会渺茫了。 不过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他这个商王,其实并不正宗。 不过是当初几千人逃到东北,为了生存下去自封的。 真正的商王应该是武庚,他是帝辛的儿子,是大商最正统的继承人。 数十万殷商遗民,也还都在他的统治之下。 自己一直无法获得先祖之灵的认可,最大的原因,大概也就是这个吧。 如果我放弃了这几十万殷商遗民,到底算不算背叛了大商呢? 我之前一直秘密给武庚输送各种技术,助长了他的野心,现在我却放弃了对抗西周,这算不算是对武庚的背叛呢? 如果没有我的支持,武庚仍然联合三监发动了叛乱,那我要不要支援他呢? 风曦回到梅里的时候,这些问题胥余还是没有头绪。 “还没想明白?” “嗯!”胥余点了点头。 “其实,你这并不算背叛。你把这些技术送给西周,让他们对殷商遗民也一视同仁也就是了。他们既不用离开故土,又可以获得幸福生活,并不比背井离乡跟你去东北差吧?他们并不需要你拯救!” “是这样吗?” “当然是!其实我之前虽然决定助你,但内心中一直是很矛盾的。现在你决定走出这一步,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这是最好的。大家都是华夏子民,何必打来打去?以后守望相助,各自对发展,壮大华夏实力,我们华夏神族也是喜闻乐见的。” “通天教主答应了吗?” “答应了,明日他就会来梅里。” “那就好!” 经过女娲的一番话,胥余也想通了,故土难离,奄人是回不了曲阜的,也就罢了。殷商遗民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如何又肯跟着自己去往苦寒的东北? …… 平安五年,五月初一,太湖洞庭山。 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都到齐了。 在女娲的主持下,阐截二教签订了互不侵犯的仙界协议。 周成王姬诵被放了出来,被元始天尊带到了洞庭山。 作为西周之主,人界协议自然要他来亲自签订。 姬诵今年才十六岁,在自己的老窝被俘,让他深感耻辱。 迫不得已来签订这个盟约,更是让他觉得耻辱加倍。 他冷冷地望着胥余,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胥余笑眯眯地道:“愿两国世代和平。” 姬诵还未成年,并没有什么城府,他没有回话,一言不发地便走了。 胥余知道他不情愿,不过这个协议是神界带头签订了,想来他纵然不满,也翻不起浪来。 不过,看到姬诵,他却想到了一件事,不是说周天子有神界赐予的力量吗? 咋就轻易被抓了呢? 风曦和他解释了一遍,他才恍然大悟。 原来姬诵需要成年之后,才能获得神力。 在此之前,西周是由周公旦监国的。一旦姬诵成年获得神力之后,就可以轻松拿回属于自己的权力,周公旦想不交都不行。 第一一九章 发展大计 《尚书·禹贡》记载,大禹分天下为九州,其中即有冀州,位列九州之首。 冀州的地盘包括现在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北部及辽宁省与内蒙部分地区。 冀州现在的西周封国主要就是燕国,由于燕国现在的地盘其实还没有拓展到辽东地区,因此商周二朝在划定分界的时候,胥余就老实不客气地把辽宁画给自己了。 关于这个地盘的划分,西周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天下九州,东商连根毛都没拿到。 这等于是东商的地盘都在化外之地,成了蛮夷了。 要论华夏正宗,还得是我大周! 胥余也很满意,他现在已经拥有了整个东北,以及朝鲜半岛和扶桑诸岛,面积超过三百万平方公里,这地盘已经足够大了。 而他的人口才这么点,根本消化不了。 要知道现在地球正处于温暖期,就算是后世苦寒的外东北,现在也是适宜居住的。 但是人口呢?在吞并整个扶桑和肃慎之后,东商的人口大概三十万左右。 现在奄人也会加入,经过几年的发展,奄城人口约有五万,而西北的奄人在吞并诸多羌人部落之后,人口也达到了五万。 这样算起来有四十万人口。 另外奄城外围还有十万东夷部落,这些人胥余打算软硬兼施,都忽悠到东北去。 因此,盟约签订之后,胥余立刻让嬴才回到奄城,开始游说那些东夷部落。 告诉他们,自己要去东北了,以后就保护不了你们啦。要不然你们就跟着我走了吧。 如果不走的话,西周秋后算账可是很可怕滴呀。 另一方面又把东北吹得天花乱坠,什么棒打狍子瓢舀鱼啦,什么黑土地肥得流油啦,总之就是各种威逼利诱。 这几年这些东夷部落跟着奄国得了不少好处,比如可以解决稻子干瘪问题的肥料啦,还有产量特别高的土豆啦。 如果奄国一搬走的话,这些东西就都没了。 奄国提供的土豆是一种特别奇特的产物,如果自己留种继续种的话,第二年土豆就会变得特别小。 他们当然不知道种薯需要进行剥茎尖的处理,不然的话就会感染病毒,导致减产,甚至绝收。 当初这种作物传给东夷部落的时候,奄人曾大肆吹嘘了一番,说着是什么神赐之物。既然是神赐之物,那就是没法留种的! 东夷部落也是在奄国吹嘘有神明护佑的神秘面纱之下慢慢投靠奄国的。 虽说故土难离,但东夷部落在嬴才的一番威逼利诱之下,也渐渐开始动摇。 为此,嬴才决定再给他们下一剂猛药。 他把这些部落首领都召集过来,请来风曦,亲自给他们展现了神迹。 五月,正是茭草(茭白)收获的时候。 这种生于湖沼边的野草,是东夷人重要的食物来源。 剥开层层叠叠的叶子,可以得到拇指大小一截可供食用的部分。 嫩嫩的,带着一丝清甜,当菜吃很不错。 但是今天首领们见到的,居然是巴掌长的茭草,比原来大了十倍。 嬴才大声宣布,这是大商的神女风曦姑娘培育出来的茭草。 风曦姑娘已经将野生的茭草驯化,实现了人工种植。 嬴才当着大家的面,命厨师将茭草切成细丝,加入猪肉,做成了茭白炒肉丝,请大家品尝。 首领们吃过之后,发现这茭草居然比野生的更加细嫩,更加美味,纷纷感慨神明的伟大。 接下来,嬴才又宣布了一个重磅消息。 在东北,水稻亩产可以达到两千斤。 “两……两千斤?” 众人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怎么可能?我们能种出两百斤就笑哈哈了,就这两百斤,还是有了肥料后才能稳定下来的。 当然,嬴才这是在吹牛皮,放卫星。 杂交水稻根本就没有成功,不过反正这些人也不知道,吹了再说。 “那稻子不是有树那么高?人躺在下面都可以乘凉?” “是啊!”嬴才连连点头。亩产两千斤的水稻那是什么样的?他也不知道,他就是听风曦说过一嘴。不过他也觉得,应该是有树那么高吧。 这下首领们彻底坐不住了,他们已经亲眼见过茭草长得比原来大了十倍。自然对亩产两千斤的稻子深信不疑了。 东夷首领们聚在一起商议了一番,一方面也确实害怕大周的报复,一方面嬴才画的饼实在是太诱人了,终于答应一起迁往东北。 如此一来,东商的人口突破了五十万。 但这还远远不够,后世的大英开启工业革命时,人口规模约六百万,这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不过因为有神的辅助,条件倒是大大放宽了。 但,要掌控这三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这点人口还是捉襟见肘。 和西周火并抢人口,这是不现实的。 所以胥余才和西周签订了这个盟约,只要接下来西周不来搞事,他就可以安心的向东发展。 越过白令海峡,在辽阔的北美大陆,生活着上百万人口,那里才是胥余的目标。 他们都是黄种人,只要化之以文,假以时日都可以变成纯正的商人。 而且这些人被劫掠过来之后,大多要从事最艰苦的基建工作。 挖煤矿,挖铁矿,挖石油,修铁路,修公路,建房子…… 胥余只要平稳发展二十年,二十年后,这批没文化的老人大多会死去。 而成长起来的一代,都是说着华夏语言,行着华夏礼仪的新一代青年。 那时,整个东北的人口规模将会超过三百万,进入全盛时期。 …… 对于“洞庭之盟”,东商很多人是有意见的。 当初得知抓到周成王的时候,东商内部可以说是人心振奋,都建议要用周成王来谋取种种好处。 结果胥余一转头,议和了。 议和就议和,还把青霉素和枪支给人家了,这让很多人都不能理解。 但自家人知自己事,虽然说活捉了姬诵。 但梅里已经被十五万大军团团围困,西北的势力已经暴露。 把人逼急了,另立天子也不是做不出来,姬氏后裔多的是。 到时候梅里的三万人马怎么办?奄城的数万百姓怎么办? 西北奄人虽然乘虚而入攻破了丰镐二京,但目标已经暴露,面对后续的围剿报复,又该如何应对? 云霄仙子私自下界,帮自己吓跑了龙族大军,阐教弟子。可她虽然牛逼,毕竟不是天尊的对手。阐教弟子们去请元始天尊了,云霄仙子该何去何从? 无论如何,胥余都必须保住云霄仙子,就好像他当初想方设法保住哪吒那样。 一方面,云霄仙子强大的神力能够为胥余的工业革命提供无穷的动力;另一方面,保住了云霄仙子,也就获得了截教的友谊。 毕竟阐教是站在西周那边的,那么东商想要和西周对抗的话,除了和截教抱团别无选择。 而且,一旦东商和截教捆绑在一起,阐教想再帮助西周干东商的话,就要投鼠忌器了。 西方神族那边可是虎视眈眈,如果两教再次内讧,让牧野之战的惨剧重演的话,那西方诸神怕是做梦都要笑醒了。 因此,在胥余看来,这个盟约并不吃亏,它不仅仅是换来了和平,赢得了发展的时间。 更重要的是,西周得到了青霉素和枪支这两样关键技术之后,他们会干什么? 这两样东西,其实都是战争利器。 青霉素会大大减少人口的死亡,比如一场战打下来,双方各自受伤了两千人。没有青霉素的一方,这两千人绝大部分都会因为伤口感染而死去。而有青霉素的一方,伤员大多可以活下来,重上战场。 这些重上战场的人,可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不是重新招募的新兵蛋子能比拟的。 枪支就不说了,在这个年代堪称神器,胥余只用两个连就覆灭了吴国数千将士,己方甚至都没人受伤。 如果西方想不到好的办法应对的话,那么西周只要出动一支数千人的队伍,就能够打穿整个欧洲。 拥有这样的两大神器,谁能忍得住不往外扩张?而盟约已经写明了,你西周不许再打东商的主意。 既然东北不能打,那往哪里打? 胥余已经为他们选好了。 三万雅利安人入侵大周,将秦邑屠城,这我大周能忍? 我大周能不出兵报复? 数百年前你雅利安人入侵大商的时候,被商后妇好斩杀数万。 我大周难道不如大商?我不打得你们这群白戎生活不能自理显不出我大周的威风? 什么印度,什么巴比伦,都给我等死吧! …… 西周一旦大举西进,西方的神必然坐立不安。 按理说人界的战争神族不应该插手,可是不插手的话敌人又太强,一旦被征服,那神就只有等死的命。 比如几百年前雅利安人入侵了印度地区,还成功了。 于是雅利安人的神也就成了印度的神。 雅利安人创立了婆罗门教,将印度半岛的土著纳入统治之下,定为下等人,印度原生的神族就此覆灭,再也无人知晓了。 现在,印度土著的命运将在雅利安人的身上重演,雅利安人的神族坐得住吗? 他们必然会明里暗里地插手,阐教自然也不会袖手旁观。 到时候两边就掐起来了,阐教是目前全球最强神族,大佬亲自下场撕逼,西方众神能不紧张吗? 这样,大家的目光都会被吸引。 而胥余,就可以偷摸跑到北美去搞掠夺。 美洲现在连个正经的主神都没有,就一群羽蛇。 截教虽然弱小,但也不是羽蛇一族惹得起的。 如此一来,胥余祸水西引,偷摸发财的计谋也就得逞了。 第一二〇章 神话就是神的谎话 一次要运送二十万人去东北,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奄国的舟船根本就不够用,必须立刻开始造船。 原有的那些舟船并不适合入海,必须经过改造,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两艘船连在一起,做成双体船。当初,攸侯喜的十万大军就是靠着这个法子遨游大海的。 另外,进入六月之后,海上台风频繁,这时候出海,一个搞不好就有全军覆没的风险。 当年元朝东征日本,就是日子没选好,被台风搞得死伤惨重。 于是,胥余决定用半年时间来造船,等到年末的时候再进行渡海,那时海上风平浪静,比较安全。 同时用海东青给景如松送信,命令他利用这半年的时间建造房屋,赶制棉衣,做好迎接新移民的准备。 只等奄国移民一到地方,就有栖身之所,自然有一种家的感觉。 无论是东夷人还是西羌人,都是华夏民族,很好同化,胥余决定等他们一抵达东北,就分派到各大城市,进一步稀释朝鲜人和绳文人的比例。 进入六月,水稻开始扬花,风曦带着琴娴投入到忙碌的工作当中。 季胜和嬴勇率领大军退出镐京后,立刻返回青海湖,带领部落,赶着大量的牧群,往东进入褒国境内,抵达汉水,嬴才将派遣大量的船只将他们运到奄国。 在三江平原东端,有一个叫完达山的地方,那里是天然的牧场。羌人擅长放牧,以后将会被安置在那里。这样一来,东商的牛羊肉,战马就都有了保障了。 大家都有事忙,就胥余闲得蛋疼,这时妲己的伤也好了,胥余决定……旅个游。 去哪里呢?会稽! 不过他并不是单纯的去旅游,而是去搞事。 吴越之间本来就时有争端,奄国迁走之后,吴国压力大减,腾出手来势必要灭掉越国。 吴国主要是东夷部落组成,文明程度本来就比越国要高,现在还得到了西周的支持,根本就不是越国能抗衡的。 胥余不想越国被轻易干掉,他必须去给点支持。 这事不能让吴国知道,胥余乘着两艘蒸汽船从长江入海,绕了一个大圈子,从海上进入了禹杭。蒸汽船此时已经没有燃料了,不过挂上风帆也是一样的航行。 禹杭即后世的杭州,杭就是船的意思,昔年大禹治水,在此地造船,此地便叫做“禹杭”,因为越人口音问题,又讹传成了“余杭”,最终定名“杭州”。 作为后世的旅游胜地,文化名城,胥余饶有兴致地命令停船,游览了一番。 不过让他大失所望,别说那些名胜古迹并不存在,甚至连西湖都没有,西湖还要过一千年才能形成呢。 妲己看着胥余失望的表情,十分古怪,忍不住道:“你似乎曾经来过这里?” 胥余还真来过,他前世还在这里住过几个月呢。不过这个自然是不能说的,连忙道:“你看这大片的沼泽,开发出来其实都是良田,浪费啊。” 妲己哦了一声,心想这又不是你的领土,操这个心。 一行人上了船继续走,忽见水上一条白线飞速而来,其后尾随着数十条舟楫。 定睛看时,原来是一条大蛇,它的身上插着好几支羽箭,胥余心中一动,忍不住道:“救她。” 妲己早已飞身而起,一挥手,将迎面射来的一排箭矢扫落。 大蛇见有人相救,哗啦一声跳上大船,倒把船上的士兵们吓了一跳,差点开枪,胥余连忙挥手制止。 对面见了胥余乘坐的巨舰,都不敢上前,其中一人壮着胆子叫道:“你们是什么人?胆敢阻拦我们?” 南宫修上前道:“你们是越人吗?我们是越候的客人。” 那人道:“啊,是商王到了吗?我等是君上派来迎接商王的卫队。” 南宫修不悦道:“既然是来迎接我王的,怎么动刀动枪的?” 那人道:“我等无意中遇见一条白蛇,想要猎杀取胆,不想冲撞了商王,还请恕罪。” 胥余上前道:“无妨,越候呢?” “君上在后方五十里,请商王随我等来。”说着掉转船头,在前引路。 胥余道:“子悦,给它治伤。” 子悦取出铜刀,给白蛇取出箭矢,撒上了止血的药粉,白蛇连连点头致谢。 妲己讶然道:“你已经开启了灵智?” 白蛇见状,点了点头,口吐人言道:“拜见狐仙娘娘,多谢娘娘救命之恩。” 妲己点点头道:“你要谢就谢他。是他下令救你的。” 白蛇又朝胥余点头致意:“多谢恩公。” 胥余一愣,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白娘子?连忙摆摆手道:“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妲己道:“你还没有修­成‍人‌‍​形,怎么到处乱跑?” 白蛇叹道:“我本在江中觅食,见有人来,就躲入草丛之中,没想到他们中有高人,被发现了。” 妲己点点头道:“那你下次小心些,去吧。” 白蛇点点头道:“我知道了。” 又朝胥余道:“敢问恩公高姓大名?来世必有厚报。” 胥余心想,干嘛要来世,这世就变成美女来报答不行吗? 转念一想,哦,她现在还是条蛇,还没有修­成‍人‌‍​形。 等到她修­成‍人‌‍​形,我的坟头草都八尺高了,确实只能等我来世再报。 鬼使神差地道:“我叫许仙!” 白蛇道:“小白记住了。”说着跃入草丛之中,消失不见了。 妲己莫名其妙地道:“你干什么说个假名字?” 胥余理直气壮地道:“不然呢?还真指着人家报答呀。” 妲己撇撇嘴道:“切,你商王的名头这么响亮,人家一问就问到了。” 胥余问道:“怎么什么动物都可以修炼成仙的吗?” 妲己道:“这个分为先天的和后天的,先天的比如我们九尾狐、龙、凤凰、麒麟等,生来就是神族。后天则要靠运气,如果开启了灵窍,就有机会修炼成仙。这个不限于物种,植物也可以。” “灵窍,那是啥?” 妲己竖起食指,指尖亮起一点金色的光芒,朝着胥余的额头一点,那点金芒瞬间注入胥余体内,消失不见。 胥余一愣,这是干啥? 妲己道:“你现在把放在自己的胸口,是不是感受到心脏在跳动?” 胥余狐疑地把手按在胸口,感受着那弱小而又澎湃的跳跃,心想,不跳那不就死了嘛? 妲己道:“好,现在手掌朝右平移,放到与心脏对称的位置。仔细感受!” “右胸?不是一坨肺叶子吗?能有啥?”胥余暗暗吐槽着,把手往右边一挪。 “砰!”一声微弱的跳跃,轻柔得像一片柳絮飘落湖面,然而胥余的手却被震得弹了起来,仿佛他感受到的是煌煌雷霆。 “这什么情况?” 妲己道:“心脏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它连接血管,主宰血液的流动,我们将其称之为孔窍。但是在心脏右边,与之对应的地方,还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器官,我们称之为灵窍,连接灵脉,主宰人体内灵气的运行。你刚刚感受到的微弱跳动,就是灵窍。”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从前感受不到呢?” “灵窍无形而有质,如不开窍是觉察不到的。刚才我给你注入了一丝灵力,它能指引你找到灵窍的位置。但你的灵窍想要真正显现,还要靠灵力的积蓄才行。” “所以我也可以修仙?” “你不用修,你只要获得了先祖之灵,比得过寻常人修炼一万年。” “那寻常人是怎么开启灵窍的?” “世间万物,都分成两部分,一半是有形有质的肉体,一半是无形无质的灵体。所谓的神,就是灵体的聚合。” “啊……什么意思,神不是实体?” “对啊,神变­成‍人‌‍​的样子,不过是投其所好罢了,其实无所谓什么形态。统治华夏的神,就变成华夏人的样子,统治白人的神,就变成白人的形状,如此而已。” “所以……这是……一场骗局?” “你这么说也对。神是灵体的聚合,灵体无形无质,可以转化为任何能量,但消耗掉的灵体必须得到补充,自由增长是很慢的。后来神发现,世间万物,也存在灵体,神便将这灵体掠夺过来,据为己有,作为补充。 直到人类诞生,神发现人这种动物虽然肉体并不很强,却先天具有灵智,灵体比一般动物要强很多,而且还可以不断增长。于是,神化作人的样子,成了人的导师,他们帮助人类发展壮大,一统地球,也从人类的身上获取灵力。” 胥余都听傻了,缓了半天才消化掉这个信息,问道:“所以那些开辟天地,创造人类的神话都是骗人的?” “当然啦,人类是进化出来的,怎么可能是造出来的。那都是神为了获取人类的信任编造的谎言。所谓神话,就是神的谎话。” “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你迟早会知道的啊,只要你获得了先祖之灵的传承,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好吧!那修仙又是怎么回事呢?灵力不都被神收走了吗?” 第一二一章 灵力之谜 妲己解释道:“并不能完全收走。因为神吸取灵力,破坏了灵体的完整性,导致灵体在成长的过程中一部分外溢到天地之间,变成了灵气。这外溢的灵气太过稀薄,聚合无常,很难收集,只能置之不理。 因此,便造成了修炼的基础。天地间的一些生物,如果机缘巧合之下被某一股比较浓郁的灵气滋养,开启了灵窍,便可以吸收灵气开始修炼。这种机缘万中无一,即便开启了灵窍,想要修炼有成,又需花费千年的时光。 这千年之内,由于灵力不断增长,却又发挥不出威力,便会被污名为妖,成为被猎杀的对象,能活下的百不存一。尤其是植物类,因为不能移动,更是被人当成灵药任意采摘。所以一束花想要修炼有成,比一条狗要难上百倍。” 听了妲己的解释,胥余这才明白。原来所谓的猎妖师,并不是为了什么为民除害,而是要猎取妖的灵丹。而采灵药就更粗暴了,那是在直接杀死植物系的妖。 嗯,说妖也不对,这是一个被污名化的词。不过……暂时也找不到什么字来代替,还是凑合一下,就叫妖吧。 “那人呢?人修炼成仙又是怎么回事?” “人是除了神之外,灵体最强的物种,在其肉体的成长过程中,灵体也会同步成长。如果不是寿命所限,每一个人都可以成长为神仙,这其实也是神抽取人类灵体的原因之一,因为不这样做的话,一旦人类中成神的数量足够多,原生神族也就地位不保了。 在漫长的岁月里,人类中的有识之士发现了灵体的秘密,他们开始求取长生,因为只要能够活下去,他们的灵体就会长得足够强大,最终脱去肉身,修炼成神。” “那原生神不制止吗?” “原生神的数量是有限的,因为只是灵体的缘故,所以很难像人类那样受孕。尤其是麒麟族,只能在天地间随机聚合而成,连主动繁衍的机会都没有。” “不对吧,那个宙斯不是大仲马吗?生了那么多!” “看着多罢了,那是在数百万年的时间里生下来的,而且他还不断地播种,爱琴海那一带的人类少女但凡有点姿色的都被他光顾过。结果才生下一百来个后代。” “啊这……” 胥余瞬间凌乱了。 这么说的话,那希腊的男人岂不是个个头顶绿油油?人人都是NTR? 然后他们还天天拿宙斯当神拜? 一个男的睡了你老婆你还去膜拜他这是什么操作? 就……离谱!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男人来说,宙斯睡遍万千少女,也确实值得膜拜啊。 羡慕ing! 妲己鄙视地道:“你那什么眼神?” 胥余擦了擦口水:“你继续!” 妲己道:“因为神族数量太少,便主动接纳人类修炼者,尤其是觅得人类中有灵根的,更是直接将其收为弟子。” “照这么说的话,是原生神族夺了人类的气运,那人类成仙之后,不会报复吗?” “人类成仙之后,就可以和原生神一样掠夺其他人类的灵体,为什么要反抗呢?一起掠夺不快乐吗?” “啊这……” 胥余连连点头,确实有道理,确实很快乐! “最后一个问题,原生神是怎么来的?是外星人吗?” “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如果有机会,你去问问女娲娘娘吧,也许她会告诉你。” “我问过了,她不说。但否定了外星人的说法。”胥余叹了口气。 两人正聊着,忽见前方出现许多船只。 越子姒诃(sihe)带着随从前来迎接了。 自从西周问鼎中原,吴国和西周认亲,越国的日子就不太好过。 越国是夏朝后裔,在商朝时一直是侯爵,等到周朝和吴国认亲后,就被降为子爵了。 姒诃很不爽,但也没办法,谁让人家是亲戚呢。 吴国和西周认亲后,就一直咄咄逼人,想着向南扩张。 如果不是奄人迁徙到江南,让吴国感到了威胁,吴国早就派兵灭越了。 这些年,嬴才和姒诃也有些联系,两国唇亡齿寒,也一直是守望相助。 现在得知奄国要提桶跑路,姒诃顿时慌了。 你这拍拍屁股跑了,我可咋整?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嬴才给姒诃写信,说商王箕子要对越国进行一次国事访问。 姒诃一听,那自然是热烈欢迎啊。 在得知箕子来访的日期之后,更是亲自迎出二百里。 二人见面,彼此寒暄了一番,胥余邀请姒诃上了自己的大船,便一同前往会稽。 姒诃对胥余乘坐的大船羡慕不已,这么大的家伙以越国的技术是根本不可能造出来的。 尤其是船尾的蒸汽机,更是完全超越了姒诃的认知范围。 他根本无法理解这个铁疙瘩到底是干啥用的。 在他的认知里,铁是神赐之物,这么大一坨铁,如果用来打造兵器的话,那能造多少神兵利器啊。 最后,胥余无奈,用仅剩的一点燃料启动了蒸汽机。 然后,姒诃就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个铁疙瘩嘟嘟地冒着黑烟,带动船尾的螺旋桨。飞快地朝前航行,把自己的那些小船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小船上的侍卫们吓得半死,以为国君被绑架了,纷纷卯足了劲划桨追赶,但人力在机械之力面前根本就是笑话,累成了狗,那两艘大船却越来越远。 侍卫们欲哭无泪,失了国君,只得硬着头皮回会稽领死。 等他们回到会稽,却发现国君正大摆宴席款待商王。 胥余对越国的土味食物没啥兴趣。 虽然食材不错,但是没有油,盐也苦得一批。 实在是吃不下去,勉强吃了几口。 不过对越国妹纸的舞蹈倒是看着挺带劲。 吴娃越艳嘛,这一带盛产萝莉型美女,尤其是越国美女,不仅萝,还艳。都是属于妲己那种妖孽型的。 后世越王勾践用西施和郑旦两位美女,把吴王夫差搞得五迷三道的。不得不说这是越国的传统艺能,姒诃一看胥余喜欢,当场就挑了两个最漂亮的,要送给他。 胥余正想推让一番就收下,忽然感觉旁边传来两道杀人般的眼神,立刻便义正辞严地拒绝了。 姒诃一看妲己。心想,商后长这样,商王必然是喜欢这种类型的,只是碍于商后的面子,不好明着收。是了,晚上我单独请商王喝酒,再让这两个‎‍美‌­人­相陪,到时没有商后从中阻扰,商王一定笑纳。 到了晚上,姒诃请胥余夜谈,胥余果然单身赴宴,姒诃陪胥余喝了个半醉,便请出两个‎‍美‌­人­相陪,自己起身告辞。 胥余喝得迷迷糊糊,搂着两个‎‍美‌­人­喝了几杯,也就半推半就,拥着两个‎‍美‌­人­上了榻,忽听噗噗两声,两个‎‍美‌­人­飞身而起,摔落墙角,也不知死了没死。 胥余吓出了一身冷汗,酒也醒了,就见妲己笑盈盈地站在床头。 “你……你杀了她们?” “只是昏过去了,大王心疼了?” 胥余松了口气,这两个姑娘要是就这么被妲己弄死了,那就太冤了。 “要按照奴家之前的脾气,这两个贱婢早就死了。看来奴家跟着大王,心地也变善良了呢。” 胥余一阵无语,却见妲己吹气如兰,眼见就要亲到自己的脸上,连忙道:“你要干嘛?” “这等庸脂俗粉哪里配得上大王,自然是奴家亲来伺候啊!” 胥余之前倒是兴致盎然,不过现在已经吓软了,而且墙角还躺着两个人呢,连忙道:“不用了,我要睡觉。” “大王莫非嫌弃奴家姿容丑陋?” “哪里话,比你美的人,我就没见过。不过……” “不过什么?” “你毕竟是阿狸的长辈。而我又是子受的长辈。这辈分,太乱了。” “那不是正好扯平了吗?” “额……也对!” “要继续吗?” “改日吧!” …… “为什么你还是处女?” “我是灵体啊,永远都是处女。” …… “大王,起床啦!” …… “啊……大王你这是要白日宣淫啊……” …… 第一二二章 第六座城 日上三竿! 两人总算起床了。 出门之前,妲己把两个越国妹子给弄醒了。 两个妹纸跟着他们两口子出了门,把个姒诃看得目瞪口呆。 夜御三女,连王后都亲自上阵,商王箕子,恐怖如斯啊! 在中午的宴席上,姒诃竟然忍不住向胥余问起了养生之道,把胥余搞得莫名其妙。 不过这种事情当然不能不知,胥余也就随意教了他几招。 这些可都是从日本老师那里反复观摩学以致用的经典招数。 听得姒诃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恨不能马上退席,找上两个越艳实践一番。 喝完酒,谈正事,姒诃向胥余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胥余表示自己正是为此事而来。 以胥余自己的意愿来说,当然是希望把越国人全都搞到东北去。 不过这事不太现实,越国如果答应这个条件,还不如投降吴国,起码不用背井离乡。 除非自己派兵开抢,这个目前来说很难实现。 越人毕竟已经开化了,不像朝鲜人和文人那样毫无战斗力。 而且自己已经和西周签订盟约了,再带上几万大军渡海来抢人的话,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武装越国,恶心一下吴国了。 胥余估摸着西周是不会把枪支这个神器交给吴国的,顶多就是教他们炼铁。 因此胥余决定对等支援,也教越国炼铁。 吴越之地,在古代都是出宝剑的地方。 吴国最著名的宝剑是干将、莫邪。 越国则有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巨阙五大神剑。 越国都城所在的会稽,是宝地中的宝地。 也不知道古人是未卜先知还是怎么滴,所选的都城附近,都有大量矿藏。 嬴才选的奄城,就是后世的六朝古都南京,旁边几十里,就是马鞍山。 而越国的都城会稽也是厉害极了,这里简直要啥有啥。 后世探明的铁矿和铜矿的储量,都占到整个浙江省的70%。 而且这地方的煤矿资源也极其丰富,储量达到10亿吨,也是全省首位。 你说这玩意儿是不是玄学?这些东西他们不认识,也用不着,却偏偏选择在此地建城。 胥余很快就帮姒诃找到了煤矿和铁矿,并建好了高炉。 炼好铁之后,又帮忙打造兵器。 这样一直忙到九月,季胜和嬴才终于带着西北的五万人马,还有大量的牛马回到了奄城。 胥余立刻让嬴才带了两千匹马,绕海来到会稽,赠送给姒诃。 姒诃才知道胥余之前一直让他打造的马鞍马镫,到底是干嘛用的。 而且,之前打造的那一批钢刀,带着一点奇怪的弧度,原来是为了适应在马上劈砍。 姒诃对胥余的所作所为感激涕零,但他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就是妹纸多,瞧着胥余也喜欢,就隔三差五给他送妹纸。 一开始胥余是拒绝的,但妲己却示意她收下。 等到胥余兴高采烈地进了房,小姑娘们又无一例外都被妲己给敲晕了。 姒诃一开始是一个两个地送,后来见胥余毫无压力,就越送越多,最疯狂的一次,送了七个。 第二天胥余仍然是日上三竿才出门,姒诃佩服得五体投地,非要跪地拜师。 胥余无奈,只得勉为其难收下这个弟子,还传授了他一部《素女经》。 这本假借黄帝问素女养生之事的神作,姒诃一见,就奉为经典。 毕竟这玩意儿描写的可是黄帝和神女过招啊。 姒诃信以为真,从此以后,每次养生,必按书中所载,活到了九十九岁! 等到胥余离开的时候,姒诃给他送的妹纸居然达到了两百多人。 这些妹纸都是胥余“睡过”的,走的时候自然要带走。 胥余一脸懵逼,这么多…… 最后一想,自己两个连也有两百多个士兵呢,这些小年轻好多都没结婚。 就算结婚了吧,这年头纳个妾也不叫事,又不是养不活。 干脆,就一人一个吧。 士兵们没想到跟着大王打仗还发老婆,一个个喜不自禁。 而且这些老婆都是越子姒诃精挑细选出来的越国美女,颜值都高得惊人。 可是转念一想吧,自己的老婆都是大王睡过的,又有点那啥…… 但不管怎么说,大王赏赐的,不要也不行。 不在乎人的自然兴高采烈,在乎的人嘛,看在美女的颜值上,也就认了。 毕竟从此以后,和大王也算是同道中人了。 从某个方面来讲,还有点与有荣焉呢。 直到回到平安邑,和美女们嗨皮了一晚,这才知道,什么叫踏马的惊喜! 从此以后,对大王那真是个个效死了。 …… 平安五年,十一月,冬! 胥余率领着上万艘大船,从长江出海,浩浩荡荡地往东北而去。 穿越朝鲜海峡之后,大部队沿着海岸线向北航行。 其中五万人却和大部队分开,继续往东,穿越对马海峡前往扶桑诸岛。 到达九州岛后,其中三万人继续往北前往关东平原,剩下的两万人却折而向南,顺着琉球群岛,前往蛙岛。 在船上,胥余问道:“没人跟踪吧?” 云霄仙子道:“雷震子跟到朝鲜半岛,看我们一支往平安邑,一支往扶桑,就回去了。” 胥余道:“好好,希望他们多派雷震子出来干活。” 数日后,商军顺利在蛙北登岛。 这个年代的蛙岛,还生活着上万土著。 从神州大陆过来的主要生活在蛙北,东南诸岛过来的则生活在蛙南,双方偶尔还会爆发争端。 不过这些事胥余并不在意,这些蛙人都是好劳力,到时候抓起来干活就行了。 他们的战斗力在商军面前等于是没有。 胥余拿着虞姬画好的地图对季胜介绍道:“这个岛呢,是中间高,四边低。靠近大陆的这一边平地较多,由于这地方台风太过恐怖,我们就在西边发展就好了。 姒诃那边要时常保持联系,万一有事,你可以及时派兵救援。但不要陷入太深,保证越国不被吴国灭掉就行了,我们的目的是越国的人口。以后如果时机成熟的话,直接过去抢人也不是不可以。” 季胜点点头道:“我明白的,大王。” “另外,也不要光顾着练兵,农业你要好好抓,尤其是橡胶树,一定要给我种好。这东西对我们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会让风曦和琴娴时常过来指导的。” “诺!” “另外,地方就这么点,要种的东西又太多,除了橡蕉树,还要种可可、香蕉,所以就不种粮食了。粮食会定期从扶桑那边送过来,这个你不用担心,保证供应充足。” …… 胥余絮絮叨叨地把各种事宜交代了一番,这才放心离去。 这地方,就是胥余治下的第六座城,蛙邑。 主要是用来种植橡胶树,橡胶对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基本上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橡胶。 橡胶树种植之后,要六年的时间才可以开始收割,所以胥余必须提前布局。 这些树苗是风曦前往南北带回橡胶树种子之后,培育而成的。 由于“洞庭之盟”的签订,胥余虽然获得了平稳的发展时间,但也失去了对大陆的控制权。 所以他第一时间想到了蛙岛。 蛙岛孤悬海外,占领不算违规,地理环境又适合种植热带植物,岛上也没什么对手,占领起来不费吹灰之力,真的是太正点了。 而且这岛离越国才五百公里,一旦吴越发生战争而越国不敌的话,胥余可以随时提供支援。 我不和你吴国打,我救人总行吗?我送点军火不算违规吧? 而且一旦时机成熟,想撕破脸也不叫个事。 盟约嘛,就是用来撕毁的。 第一二三章 开辟空间 迁徙大军一路顺顺利利,在新年前抵达了平安邑。 按照平安邑的规矩,新抵达的人员都要进行剪发、洗澡、消毒三连。 就连平安邑的土著都不例外,只要你是从东商的领地之外回来的,都必须三连。 奄人贵族、东夷首领们本来都对此事颇有微词,但听说商王也要三连,就都没话说了,全都乖乖照办。 交代完蛙岛的事宜后,风曦拉着胥余,一个纵跃,就回到了平安邑。 这事让胥余既羡慕又不解,话说你们神仙一蹦就这么远,为啥还都喜欢弄个坐骑呢? 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难道就为了拉风? 结果风曦的回答这种纵跃需要领悟空间之力,全球诸神会的也没几个。 而且用得这么六的,就风曦一人而已。 胥余这才想到风曦的“山河社稷图”便是一件空间系的顶级法宝,想来她是空间系的天才。 风曦说完,发现胥余看自己的眼神中充满小星星,诧异道:“你这什么眼神?” 胥余:膜拜ing…… 风曦:“你这是……在卖萌?” 胥余没想到她连卖萌这个词也学会了,顿时十分尴尬。 新来的移民们被一键三连之后,就全都穿上了崭新的棉衣。 今年织邑大丰收,面对着堆积如山的棉花,鲁启根据胥余提供的图纸,制造出的珍妮纺纱机派上了大用场。 珍妮纺纱机一次能纺出多根棉纱,相比原始的纺纱机,效率提高十倍以上。 面对日益增长的人口需求,胥余决定扩大棉花的种植面积,以胥余现在掌握的领土,最适合种植棉花的地方就是朝鲜半岛。这地方和后世中国的产棉大区华北同一纬度,也拥有不少平原。 不过这事就让康侯去折腾好了,胥余也管不来,反正胥余只找康侯要产量就行了,我的人口一直在增加,需求一直在增多,你必须保证供应得上。 胥余把整个半岛都扔给了康侯,随他去折腾。 穿上新衣的新移民们,喜气洋洋地过上了在东商的第一个新年。 一次性来了这么多人,东商养的猪根本就不够吃,不过这难不倒景如松。 平安邑靠海,陆上没有的,就朝海里要。 大量的海货被捕捞上来。 鲅鱼馅的饺子是饺子中的头牌,各种虾蟹贝类用平安邑的雪盐、豆油来烹饪,吃得新移民们不要不要的。 他们一辈子也没有吃过这么好的饭,尤其是那些西羌人,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海鲜,好些人都吃哭了。 看来大王说的都是真的,大商……就是天堂啊。 新年之后,一部分人马将奔赴各城,嬴勇领着羌人前往完达山开辟牧场,有了这片牧场,以后东商的肉和奶,就彻底有保障了。 织邑那边需要扩大规模,也被拨了两万人过去。而且织邑是以朝鲜人为主,这两万人拨过去,可以进一步稀释朝鲜人的比例。如此一来,织邑和延边邑这两座原本以朝鲜人为主体的城市,就彻底变成华夏人为主了。 吉原邑那边也是这样的操作。 吉原邑地处本州岛的关东平原,那可是块沃土,后世的东京都市圈所在地。只是拿来挖火山灰,实在太浪费了。 现在既然已经建城,那就得利用起来,这地方用来种水稻,是极好的。 所以年前船队北来的时候,就直接迁徙了三万东夷部落过去。 毕竟种水稻这事,东夷人最为擅长,种族天赋不能浪费啊。 之前被胥余放弃的三江平原,现在也被利用起来了。 所谓三江,即是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三条大江汇流之地。 这地方水资源十分丰富,是中国最大的沼泽分布区,最适合种植水稻。 而东商的核心平安邑,就在三江平原的最东端。 胥余命令嬴才沿着乌苏里江溯游而上,在兴凯湖南岸开辟新城。 从此,这个东北亚最大的湖泊就进入了东商的版图。 处理完人口的分配,胥余就带着风曦、妲己、哪吒还有数百狐族,坐上蒸汽船进入图们江,沿着新挖成的运河转道鸭绿江,前往长白山。 这条新运河是四万绳文人花了九个月时间挖成的,全长一百二十公里,深度超过二十米。碰见难挖的部分,天照还掏出天丛云剑去帮了忙。 拿神器去挖坑,天照是很委屈的,不过她还是任劳任怨地完成了工作。 胥余对她的工作非常满意,狠狠地夸了她几句,反正动动嘴皮子的事,也不要钱。 而且之前云中子放出飞剑杀妲己的时候,胥余命令天照月读上前挡住,她们是真的挡啊! 天照对胥余的肯定十分感激,并表示愿意为主人效犬马之劳。 因为前世的原因,胥余对天照和月读有种天然的不信任,虽然她们能力很强,但胥余一直不敢重用。天照还拿来开了个路,月读直接沦为做雪糕的,实在是浪费。 根据胥余的观察,被收为式神这一年多来,她们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而且,式神和主人是一体的,她们也没有可能反噬自己,这玩意儿可是立下了契约的,要是敢反噬的话,她们自己先死。 想来她们原本是不甘心的,可是既然签订了契约,和胥余成了一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也只能全心全意为胥余服务了。毕竟他们签订契约的时候可是说过“此生无悔,侍奉为荣”的。 胥余又征求了妲己的意见,没想到却被妲己怼了。 “合着你这一年多让她们两闲着,就是因为你不信任她们?你怀疑你自己的式神?” “额……不能怀疑吗?” “你怀疑谁都可以,你哪怕是怀疑我呢,都算你有心计。你怀疑式神,那就不是有心计了。” “那是有什么?” “有病!” 胥余吃瘪,却又无法反驳,总不能说自己是因为前世的事对天照和月读耿耿于怀吧?这也太莫名其妙了。 最终,胥余决定,先在一些不重要的领域用着试试看吧。 …… 船行两日,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长白山。 由于带着胥余这个废物,大家也没有用飞的,而是跟着他一手一脚地爬山,体验了一把所谓的登山的“乐趣”。 一路上行,随着海拔增高,沿途植被不断变化,初时还是参天的古树,随后就变成了低矮的灌木,渐渐地,就只剩下苔藓类植物了,到了山顶,就只剩下呼啸的风,光秃秃的石头,什么植物也没有了。 但这山石环绕之下,却有一池碧水,投影漫天云彩,如梦似幻。 胥余问道:“这天池做结界可还行?” 群狐都不说话,胥余一愣:“不行吗?” 妲己喃喃道:“不是不行,是这规格有点高啊。感觉和昆仑天池一个级别了。” 胥余哈哈大笑道:“那还不好吗?” 妲己抱了胥余一下,柔声道:“谢谢你,替我们找到这么好的地方。” 胥余笑道:“我就是恰巧知道而已,以你们的能力,想找的话分分钟就能找到。” 妲己正色道:“不是这么容易的,此地虽好,但没有人口的支撑也是白搭。你不仅替我们找到了天池,还提供了大量的人口,使我们能够获得灵力。” 妲己说着,率领着数百狐族,朝着胥余行了个礼,表示感谢。 胥余见她十分郑重,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坦然受了他们一礼。 随后,妲己拿出一颗流光溢彩的珠子,嘴里轻声吟诵着什么,率领着狐族绕湖而行。 胥余忍不住问道:“那是什么?” 风曦解释道:“这是聚灵珠,是用来汲取灵力的。妲己把聚灵珠的力量投影到这片湖水之中,以后狐族从人间获得的灵力就都会汇聚到此地。她们就可以利用这灵力来开辟空间。” 胥余哦了一声,不明觉厉。 胥余看了一眼哪吒,忽然问道:“这聚灵珠很难得吗?” “很难,上古大神用数十万年时光汲取灵力,才可以凝聚一颗。一般来说,一个神族就一颗,代代传承的。你问这干嘛?” “我想给哪吒搞一颗。” 哪吒一愣:“给我……搞一颗?” “额……是我想太多了。我这不是想着你已经脱离了阐教,没工资领,要是有一颗这个聚灵珠的话,不就可以自己给自己发工资了嘛。” “工资?” “额……就是灵力啦。要不然的话我跟云霄仙子说一声,让她介绍你加入截教怎么样?你这么强力的大神,截教一定很欢迎吧。” “我不加入截教。”哪吒把小脸一偏。 唉,这小孩真踏马倔强,胥余叹了口气。 这时候,妲己已经带着狐族绕圈回来了,闻言道:“盟约不是说不再追究哪吒和云霄仙子的责任,而且东商子民信仰自由吗?让哪吒在平安邑建庙呗。” 第一二四章 造不如买 盟约里的信仰自由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那是胥余预留的后路。 “洞庭之盟”签订之后,整个华夏其实就分成了两块。 虽然说九州全部都在西周手里,但是东商可是实打实的搞走了二十万人口。 现在的东商已经是一个领土三百万平方公里,人口五十万的庞然大物,虽然说实力仍不及西周,但放眼世界也是一流的大国了。 而且阐截二教至此也就彻底分家了。 由于截教弟子大多成了天庭的神职人员,基本都失去了发展前景,而且得不到允许还无法私下下界,这导致了截教的势力极其虚弱。 毕竟不是谁都向云霄仙子那么牛叉,想走就走的。 为此,胥余和风曦、女娲通气之后,在盟约里加了这么一条。 胥余的目的很简单,所谓信仰自由,其实还不是统治者让百姓信什么就信什么?百姓哪来选择的自由? 但是签订这个协议之后,胥余就可以把信仰独立出来。 华夏子民都拜昊天上帝,但胥余知道昊天上帝已经不在了,现在天庭那位叫玉皇大帝。而且玉皇大帝并不是最牛叉的,他只是天庭的管理者,他还得听三清天尊的。 天庭分配灵力的规则是按照地位来分的,大头肯定是三清女娲,接下来就是二代弟子们。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问题,两位大天尊的弟子都是好好的。 而通天这位小天尊,他的弟子全是凉凉的,他们大多成了天庭的神职人员,削去了灵根,修为被固定住,此身再无寸进了。 而阐教的二代弟子们,却可以继续修炼,变得越来越强。 长久来看,阐教的势力会越来越大,截教再无抬头之日。 这也是通天教主为什么会自闭,变成死宅的原因。 这也是胥余为什么要在盟约里加一条信仰自由的原因。 胥余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让治下的百姓只信仰截教,这样一来这些灵力就会全部为截教所有。 通天教主可以自行分配这些灵力,从而增强截教的实力。 那么胥余和通天打着如意算盘,阐教就看不出来吗? 阐教当然看出来了,但阐教却仍然签了。 因为在他们看来,东商虽然号称五十万人口,但是绳文、肃慎、朝鲜这三者就有二十万,这些全都是未开化之民,属于是垃圾人口,只能用来当奴隶。 而剩下的三十万华夏人口中,还大多是东夷部落和西羌部落,虽然他们也是华夏子民,但都是些边角料。东商真正的精华人口,也就十万不到。 一旦胥余在东商推行截教为尊,那么阐教就可以反手制裁,把截教踢出去,整个西周只剩下阐教。 到时候阐教独享三百万精华人口,截教却只得到五十万垃圾人口,两教的差距就更大了。 但他们却不知,胥余已经向通天教主和盘托出了自己的人口计划。 盟约签订之后,东商会获得一段平稳发展的时间,由于充足的食物供应,良好的医疗体系,未来二十年将会迎来人‌‎口‍爆‌­发式的增长。另一方面东商还可以不断地从北美掠夺人口。 胥余有信心二十年内让东商的人口超过三百万。 虽然说西周那边获得了胥余的粮种和医书,人口也会增长,但是胥余却早就给西周下了个套。 这个套,西周现在已经知道了,他们十分地恼火,却无可奈何。 …… 运河修好后,东商的船队只用了二十天,就将今年的粮种运到了西周,顺便告诉了西周的人,去年产的粮食不要拿来做种,没有用。 知道这件事后,西周君臣直接懵逼了。 去年用哪吒的命换来的大批粮种,种下去后都获得了大丰收。 麦粟这些主要粮食的产量直接提高了一倍。 那个土豆就更别说了,那真是一挖一麻袋啊! 今年正准备扩大种植规模,结果你告诉我,这些粮食不能做种? 这怎么可能?你骗人的吧? 这好好的种子为啥就不能留种呢? 运送粮种的人却说我已经把话带到了,这些粮种就是必须每年育新种,爱信不信。 如果你们硬要种的话,到时候粮食大减产甚至颗粒无收,饿死了人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东商没必要说假话,因为西周只要一试就知道了。 为此,姜子牙特地跑了一趟平安邑,求教原因。 胥余爽快地告诉他因为这些种子都是杂交出来的,就好比马和驴杂交能生出骡子,骡子身形高大,体格健壮,几乎继承了马和驴的所有优点,但骡子是没有生殖能力的。 姜子牙没想到粮食也能杂交,想再次请教,胥余却说这是秘密,无可奉告。反正当初的协议只说了每年向你西周提供多少粮种,我做到了。 西周君臣现在才知道,东商主动提出每年提供多少粮种,其实是个安慰奖,不想把西周逼急了。 要是胥余不这样做,还闷着不说,到时候西周粮食歉收,完全是有可能一怒之下撕毁协议,发兵攻打东商的。 但现在这种情况,西周能说什么呢?人家每年给你提供粮种,人家做到了啊。 至于产出的粮食不能做种,那你也没问啊。 但西周又很憋屈,这谁能知道还有这回事呢? 可怜西周吃了没文化的亏,莫名其妙被胥余摆了一道,还发作不得。 不过胥余随后又提出了一个新的办法,你想要种子,也容易。 咱们可以交易,我子胥余可是个商人,做生意是我的老本行啊。 我现在需要人口,你只要能给我弄人口过来,粮种你要多少有多少。 另外枪支和青霉素,每年也是有定额的,但是这些也可以交易,只要你弄来人口,我通通都卖。 而且胥余对人口没有要求,只要是壮年就要,还不限男女。 姜子牙将这个消息带回去之后,西周君臣动心了。 这些年西周从东商那里搞到了许多好东西。 马鞍、马镫、铁器、火药、枪支、粮种、青霉素…… 实力暴涨,俨然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强国。 而东商虽然一直在向西周妥协,跟个送财童子似的,但其实每次妥协,都为自己赢得了发展的时间。 短短六年,就从五千人口,一座小城发展成为五十万人口,雄踞东北亚的庞然大物。 自从“洞庭之盟”签订之后,双方也都定下了和平共处,各自发展的基调。 毕竟阐截二教都下场了,再来一次牧野之战对谁都没好处。为何不放下成见,各自去欺负弱小呢? 虐菜一时爽,一直虐菜一直爽啊! 而现在胥余居然同意和东商交易,而且表示啥都可以卖。 除了西周已经到手的那些,东商其实还有许多好东西。 比如雪盐,西周的盐又苦又涩,东商的盐却又细又白。 比如猪肉,听说东商的猪肉肥瘦相间,没有骚味,味道远胜西周的猪肉十倍。 比如纸张,听说这东西十分轻柔,有了它,再也不必在龟甲和金器上写字了。 …… 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总之就是,这些东西都可以卖。 而且西周的许多东西都可以拿来和东商交易,除了人口之外,还可以用铁矿石、铜矿石,黄金、白银、桐油…… 西周君臣听完这个消息之后就觉得,既然我们造不出这些东西,那我们买也是一样的啊。 你要人口?还不挑剔?那我去抢呗,我拿着你东商的武器,去抢那些蛮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你要铁矿石?有啊。奄国撤走之后,那个马鞍山就空出来了,西周才知道这地方居然有一个如此大的宝藏。这铁矿本来就是你东商开发出来的,我现在挖出来再卖给你,不要太爽。 还有什么黄金白银,这些破玩意儿都不知道有啥用。 至于什么桐油,这个也简单,桐树嘛,南方到处都是。 西周君臣一合计,觉得这太划算了,东商能提供的东西都是好宝贝。而需要的东西除了铜矿铁矿还算有用,其他都不值一提,当即决定,开始行动。 自从西周获得马鞍马镫和铁质兵器之后,周边那些少数民族、比如犬戎啊,鬼方啊什么的就不值一提了。 西周一直没对他们动手,是因为一直在潜心练兵,想着对付胥余的势力,没腾出手来。 现在么,是时候了! 第一二五章 大地的动脉 自狐狸祠之后,平安邑又多了一座神庙,那就是哪吒庙。 这个庙不是说建起来,摆个神像就完事了。 神像有用泥塑,有用木刻,有用铜雕。建好之后,所拜之神就会运用灵力对神像进行转化,使之成为聚灵之像。 聚灵之像的作用就类似于聚灵珠,但效果要差很多,它只能汲取前来拜神许愿之人的灵力。如果这个人下次不来了,就汲不到了。 所以若有百姓前来祭拜许愿,神就必须尽可能的完成此人的愿望。 比如说百姓来龙王庙祭拜龙王,祈求下雨。那龙王就得下,如果龙王作死不下雨,那你丫的就是一条恶龙,不是龙神,庙都给你拆了,神像都给你砸了。 这更像是一场交易。所以狐族最近忙得很,自从狐狸祠建起来之后,前来祭拜的人可不少,他们一边要忙着开辟空间,一边还要抽时间去完成百姓的那些愿望,好在他们人多,倒也应付得过来。 哪吒就麻烦了,他就一个人,等庙建起来之后,那些愿望可能会忙得他焦头烂额。 当然,神是不可能完成所有人的愿望的,他们只需要挑选一些比较容易办的去完成也就行了。这样一来,那些愿望成真的人就会喜气洋洋地到处宣传,吸引更多的人来祭拜。 至于为什么有些人许的愿不灵验,那说明你不够诚心嘛。所谓心诚则灵,意思就是说你要多来祭拜,贡献更多的灵力,贡献得多了,神总是会关注到你的,到时候你就梦想成真了。 当然,总体上来说,神为人实现的愿望越多,就说明这个神越灵验,前往祭拜的人就越多,香火就越旺盛。反之自然就越来越冷清了。 这方面狐族有天然的优势,人家人多啊。 不过哪吒也有自己的优势,他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汲取到的灵力全都是自己的。不像狐族那样还要再行分配。 自从哪吒庙建好之后,哪吒的实力恢复了不少,但想要恢复到全盛时期那是没可能的。毕竟他之前在阐教是三代弟子中实力仅次于杨戬的人,在灵力的分配上,都是多占多得的。 其实哪吒想要恢复全部实力,只要加入截教就行了,他这样强力的大神加入,通天教主肯定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在灵力的分配上肯定也会对他倾斜。 可惜哪吒是个死傲娇,他直接拒绝了。 其实胥余手头上还有一个扶桑神系,虽然现在就剩天照和月读两个光杆神了。 哪吒如果加入扶桑,就可以得到绳文人贡献的灵力,虽然绳文人总共也就十来万,贡献的灵力并不多,但也比搞个哪吒庙,天天苦哈哈的去接任务来得强。 但以哪吒的性格,他是必然不会接受的,所以胥余提都没提过这事。 不过,现在胥余对绳文人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都是治下的百姓,其实也没必要区别对待。如果那样的话,就搞成种族隔离了。 而且绳文人其实和后世的日本人没啥关系,恨屋及乌地也没啥必要。 这几年绳文人被派去修铁路,挖运河,干的都是最苦最累的活,为东商的建设是流过血流过汗的。 而且,绳文人的女性大多被留在平安邑,从事纺纱织布等轻工业,这些女性大多成了华夏光棍们的老婆,为他们生儿育女。 这些孩子接受的是东商的教育,长大以后就都是妥妥的商民了。 这正是胥余这几年一直在暗戳戳地干的事情,商民光棍太多了,攸侯喜带回来的人有好几万光棍。这么多光棍要娶老婆,女人哪里来?只能从朝鲜人绳文人肃慎人那里来。 作为大商的嫡系,这点福利还是要有的。 至于说这些女人都没开化,比不上我大商的女人……我靠,有个老婆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拣四?那些被剥夺了老婆的绳文人找谁说理去? 另外,和西周的交易谈得不错,西周已经答应向东商输送人口物资。 为此,胥余决定在丹东建一座新城,专门用来和西周交易。 丹东是鸭绿江的入海口,和朝鲜毗邻。当初胥余率领五千商民渡海来到大连之后,最先属意的基地就是丹东。但后来觉得丹东还是距离西周太近,一咬牙一跺脚,跑海参崴去了。 胥余任命子攻为城主,他在丹东接收各种人口物资之后,将会用船沿着鸭绿江运送到东商各大城市。 为此,胥余将造船厂的规模扩大了几倍,从新移民中挑选了数千人成为了造船工人。同时,因为哪吒灵力的恢复,以及胥余改变心意决定启用天照月读,钢铁巨轮的建造也被提上了日程。 平安六年端午节,耗时十四个月的平长铁路终于修建完毕。 而第一辆蒸汽火车在哪吒和天照以及钢铁厂的通力合作之下,也已经建造完毕。 铁道两旁人山人海,平安邑的居民们都来观看这种还要专门在铁路上跑的车。 胥余本人也很激动,工业时代的象征是什么?那自然是冒着白色的蒸汽,在闪亮的铁道上奔腾不息的火车。 “呜——————” 随着一声嘹亮的汽笛划破长空,车轮在蒸汽动力的牵引之下,发出富有节奏感的噪音,哐当哐当地朝前驶去。 人群沸腾了,他们跟在火车后面拼命地奔跑着,欢呼着。 而坐在火车上的乘客们,也都把头伸出来,感受着呼啸的风,激动地朝跟在后面奔跑的人们挥手。 火车飞驰而去,抛离人群,在苍莽的原野中行驶着,车轮碾压着铁轨,发出有力的铿锵之声。 这明明是种噪音,但胥余却觉得十分悦耳,简直动听极了。 他其实没有坐过蒸汽火车,他小时候坐的火车是电气的,后来干脆就变成高铁了。 跟高铁比起来,蒸汽火车只是个初级玩意儿,但它粗壮的连轴、巨大的车轮、滚滚的白烟、轰鸣地汽笛……还是让胥余感到沉醉。 他让风曦带他飞到了天上,用上帝视角看着脚下的一切,火车像一条黑色的长龙,穿行在崇山峻岭之间,当它钻进隧道,又从隧道中出来的一刻,胥余动情地说道:“以后我们会拥有无数的铁路!就像人体内的血管一样,铁路就是大地的动脉!” 这辆由胥余设计,哪吒和天照以及钢铁厂合力建造的火车,时速达到四十公里。从平安邑到长春邑,只需要八个小时。它连接着二十节车厢,一次就可以运送数十吨物资。 火车从早晨出发,下午便抵达长春邑,它在长春邑同样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火车从平安邑带来了大量的物资,除了雪盐、衣服、农具这些日用物资,还有大量的海鲜。 这些海鲜由月读使用灵力冷冻,运到长春邑时,还都是新鲜的。 从此以后,平安邑每个星期都会往长春邑运送一次海鲜,使得长春邑的居民虽然远离大海,仍然能品尝到大海的味道。 将这些物资卸下来之后,火车又满载着长春邑的粮食回到了平安邑。去年长春邑收获了第一个大丰收,但因为路途不畅,这些粮食一直都堆积在粮仓里,现在终于可以运走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火车就日夜不停,一直在这条铁轨上来来回回地奔腾着,就算没有东西运,也不停歇,因为两地的居民,都想坐坐这个大家伙。 于是,它就成了平安长春两地居民的玩具,大家排着队,每人都要坐上一次才罢休。 胥余并没有制止这种行为,这也浪费不了多少煤,却可以大大增强居民的凝聚力。 而其他城邑的人们听到了这个消息,纷纷羡慕不已。 延边、织邑、兴凯都打来报告,要求兴建铁路,胥余大手一挥,安排! 第一二六章 完美的火力配置 没有一只鸭子能活着走出南京! 除非南京人搬家! 东夷人移民东北后,把他们最喜爱的鸭子也带过来了。 于是,这段时间,鸭子成了胥余家餐桌上的新宠。 “把这个花椒和盐粒炒熟,填入鸭腹,晃匀,腌渍一小时……” 胥余在教风曦做盐水鸭,知道风曦的身份之后,胥余对她的态度并没有太大变化,并没有把她供起来。 因为他明白,风曦之所以住在这里,是因为她喜欢这里的生活,如果把她供起来,她反而不自在,说不定就走了。 一切照旧,反而是最好的。 风曦的工作很忙,她每天都在使用灵力对各种植物进行杂交,以期获得更高的产量,更好的口感。 不过她有空的时候,还是喜欢回来做饭。 似乎培育那些高产植物只是她作为大母神的责任,烹饪才是她的兴趣所在。 她已经不知活了几万岁,世间的事原没有多少能让她提起兴趣。 但是现在,在烹饪这件事上,她找到了乐趣。 原来把各种不同的食材搭配在一起,使用不同的烹饪方法,会产生这么多奇妙的变化。 还有那些种类繁多的调料,每一样都有自己独特的用处。 自从知道豆瓣酱的妙处之后,她现在一有空,就会制作各种酱料。 什么甜面酱、沙茶酱、柱候酱、香菇酱、辣椒酱、沙拉酱…… 但凡胥余知道的酱料,她都要试着做出来,然后拿这些酱来搭配各式各样的菜肴…… 然后,胥余常常会吃到各种奇葩的菜式,不过总体来说,风曦的菜做得非常好。 她并不会胡乱搭配,她的灵力让她能很快搞明白各种食材的特性,之后决定选择搭配某种食材,选用某种烹饪方式。 大部分时候她的选择都非常正确,做出来的食物都很美味。有时候一些意想不到的搭配,甚至会产生惊艳的效果。 …… 胥余将盐水鸭斩好,招呼大家来吃饭。 今天的主食不是米饭也不是馒头,一人一碗鸭血粉丝,毕竟鸭内脏不能浪费,做成粉丝汤也是极好的。 “今天这个盐水鸭比昨天那个烤鸭好吃多了。”妲己抱着阿狸,自己吃一块,给阿狸吃一块。 “烤鸭不好吃吗?” “鸭皮不错,肉淡而无味。我觉得烧鸭好吃点。” 妲己心直口快,胥余深以为然。想当年,他初到京都,怀着朝圣的心情去了某百年老店,可是上了个大当。 吃完饭,妲己把阿狸往胥余怀里一塞,就闪人了,她要重建青丘之城,忙得很。 胥余抱着阿狸回到房间,扔给她一个球,让她自己玩。狐狸也是犬科,玩起球来也是一把好手。自己则坐在书桌旁画图纸。 梅里一战,以两个连击败对方数千人,大获全胜,但一些短板还是暴露出来了。 一个是敌人在远距离的时候,打击力不足,一千米的时候才能开始吊射。 虽然可以埋地雷,但雷是一个被动技能,只有防守的时候有用。 商军的性质决定了他们大多数时候都是进攻,所以必须补足射程更远的武器。 思虑再三,胥余画出了一张图纸,那是一根短短的铁管,由两个铁脚固定,下面有个底座。 这东西叫做……迫击炮! 迫击炮制作比较简单,把图纸交给鲁启,用铸铁就能做,甚至不需要麻烦哪吒和天照。 它的优点主要是携带方便,东商接下来的目标就放在北美了,那里分布着数百个大大小小的部落。 由于太过分散,就要求武器必须便携,你要造个牛逼轰轰的榴弹炮什么的,肯定是不适合的。 迫击炮可以覆盖三公里远的范围,威力也不俗,已经足够了。 另外,步枪的射速还是太低,导致对手最后冲进了阵地,上演了一场肉搏。 如果不是女防有万夫不当之勇,一人干掉了对方五十多人,商军肯定会出现死伤。 为了弥补这个短板,就需要射速更高的武器。 那自然就是……重机枪。 在后世的非洲,50名英军用四架马克沁干掉了5000名进攻的祖鲁人。而装备了马克沁的德军在索姆河战役中,一天干掉了六万英军。 口径越大越正义,射速越快越自由。在这样的大杀器面前,人数只不过是个数字。 不过马克沁还是太过笨重,士兵携带起来非常麻烦。 为此,胥余干脆画了两套图纸。 一套是传统的水冷套筒版,一套是使用散热片的风冷版。 风冷版要轻便很多,不过他的散热效果跟水冷比起来要差一些,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容易因为枪管过热而出故障。 等迫击炮和重机枪制造成功之后,商军的火力配置基本就可以算是趋于完美了。 在实战中,当敌人进入两公里范围,就开始迫击炮洗地。 进入八百米,马克沁重机枪收割。 进入五百米,98K步枪挨个点名。 进入一百米,手榴弹伺候。 在这样的火力配置下,胥余相信,只需要一个营,就可以抗衡对手十万大军。 而这个世界上,除了西周这样极少数的大国,哪来的十万大军呢? 就算是西周,现在已经拥有了步枪和炸药,他们的火力在商军面前仍然不值一提。 不过,这个世界是有神的。 对于神来说,他们想要仿造一样东西太容易了。 比如枪支,如果没有神,自己可能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制造出来。 但有了哪吒,自己只要画好图纸,他依样画葫芦,很轻松地就制造出了完美的枪支,尺寸什么的根本就不会有偏差。 这也是胥余不带犹豫地就把枪支给了西周的原因,你不给他,他家的神搞几把过来自己造就是了。 比较麻烦的是子弹,神可能造出子弹的外壳。但击发用的无烟火药却是个化合物,不搞懂原理是绝对不可能制造出来的。 当然,西周除外。为了救哪吒的命,西周狮子大开口,让胥余把炸药交出去,他妥协了。既然明白了炸药的制造方法,以姜子牙那群人的聪明才智,是有可能搞出无烟火药的。 所以接下来的防御重点就是化工厂,景田等人的安全绝对不容有失。 在未来的进程中,人们首先就会怀疑这些武器的来源,从而找到平安邑。 以神的能力,想潜入平安邑并不是什么难事,虽然现在整个东商已经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 景田这些人只要被带走一个,就能从他们的嘴里挖出许多东西。 神的能力千奇百怪,他们再忠心也无济于事。 要保护这些人的安全,胥余首先想到的就是云霄仙子。 在整个华夏神族里,她是三清之下第一人。有她在,那些不开眼的想来平安邑搞事,都是送菜。 而比她强的,三清那个级别的是没可能屈尊降贵跑到小小的平安邑来当间谍的。还要脸不要了? 所以胥余立刻跑去敲云霄的门,云霄正在打坐,开门见是胥余,便问道:“大王有什么事吗?” “在这里住的还习惯吗?” “非常好,这里的食物非常好吃,纵然我已经辟谷多年,还是忍不住每餐都去吃饭。还有……大家的相处方式太让人感到舒服了,纵然是女娲娘娘,也都和朋友一样,毫无架子。我以前真没想到,她老人家居然还会天天做饭给大家吃。” “这才是人间的烟火气嘛。你们在仙山里住久了,难免孤寂。从前的人间生活又过于无聊,现在每年都能接触到新鲜事,生命才有意义呀。” “生命有意义?嗯……似乎的确是这样。现在感觉每天都过得很有趣,打坐的时间都少了。不过大王,我想求你一件事。” “哦?何事?” “我看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而且这些工作意义重大。只有我无所事事,她们在家的时候我还能陪她们做饭聊天,说一些有趣的事。她们去工作了嘛,我就只能打坐了。要不然大王也给我安排个事吧。” 这……刚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我正想着怎么开口呢。 胥余略一沉吟,道:“眼下倒是有一件事要麻烦仙子。” “叫我云霄就好。” “好的,那云霄啊。我想请你帮我保护几个人,他们对我大商的发展至关重要,是不容有失的。” “保护人?行,交给我吧!” “那我带你去见见?” “好!” 胥余便带着云霄出了门,往景如松家里走去。 第一二七章 云霄仙子的能力 这一年多以来,沿着江岸又建造了许多楼房。 鲁启对胥余交给他的炼钢资料已经有了深入的研究,现在钢筋的制造工艺也已经成熟了。 现在建房,都能够使用合格的钢筋混凝土,房子可以造得更高。 不过胥余家的房子就两层,其他人也不好超过他,所以依旧只建两层。 而且这些房子都是按照当初胥余建房的图纸造的,格局都一样,建顺手之后,快捷又方便。 所以现在江岸上错落的房子,都长一个样。不过环境很好,绿植遍地,远有雪山,近有江景,看着倒像是胥余前世的某个别墅区。 景如松对现在住的这栋房子非常满意,两层的小楼,十几个房间,虽然说没有当初在大商的时候宽敞,但是实用性、舒适度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这房子安装着明亮的窗户,还装着自来水,抽水马桶。 拉屎不用去臭烘烘的茅厕,坐在洁白的马桶上拉完,一拉绳子,就冲得干干净净。 而且现在也不要用硬邦邦的厕筹了,用柔软的纸轻轻一擦,干净又卫生啊! 说起来,大王早点开窍就好了,自己也不用忍受几十年木片刮‎菊​‎花​‍­的痛苦啊。 景如松正想着,丫鬟敲门喊他吃晚饭。 额…… 景如松赶紧把那些木片啊,‎菊​‎花​‍­啊什么的从脑海中撇去,整了整衣服,施施然出了书房,来到饭厅。 餐桌上摆了一只香喷喷的烤鸭,一碟白灼虾,一碟番茄炒蛋,还有一碟醋溜大白菜。 这个大白菜是风曦新近培育出来的新品种,口感绵软,可蒸可炒可煮可炖可腌渍,怎么做都好吃。 一经推出,就大受欢迎。是继番茄、辣椒、土豆之后,又一种大商百姓喜闻乐见的蔬菜。 而且不同于前三种蔬菜来自异域,这个大白菜是用华夏本土的小白菜和芜菁杂交培育出来的,是正儿八经的华夏血统。 这使得东商百姓对大白菜的喜爱更甚一层,超过了前面三种蔬菜。 不过,相比较来说华夏族裔更喜欢醋溜和炖煮。朝鲜族裔却更喜欢腌渍。 胥余知道这个消息后十分纳闷,难道朝鲜人喜欢吃泡菜是刻在骨子里的? 他却不知这破事都是拜他所赐,当年,第一批来到东商的朝鲜人,吃到的食物就是泡菜煮咸鱼。 虽然咸得一批,但是他们却觉得美味得不得了,而且吃完之后,浑身有劲,自然而然,就将泡菜和咸鱼视为神物了。 而且现在的泡菜工艺改进,苦苦的芥菜换成了美味的白菜,还要加入辣椒和苹果,味道提升了好几倍。 他们哪里知道,他们当初吃完咸菜觉得有劲,不过是因为他们以前很少吃盐罢了。 景如松洗了手,坐在主位上,正准备说开饭,家仆走了进来,说道:“大王来访。” 景如松连忙率领家人起身迎接,胥余已经走了进来,呵呵笑道:“看来我来得挺巧。” 景如松笑道:“大王快请坐。” 说着把自己的主位让出来,又吩咐厨房去添两个菜,再去取一瓶葡萄酒来。 胥余老实不客气地坐下,夹了一片鸭肉和几根葱丝,卷上春饼,沾上甜面酱吃了起来。 大家知道他这个人没什么排场,也都纷纷开吃。 景如松给胥余倒了杯红酒,笑道:“大王发明的这个烤鸭,味道确实奈斯。” 胥余一愣,怎么他也学会这个词了。 胥余一笑,说道:“这都不算什么,以后我们的食材会越来越多,每个人都有吃不完的美味佳肴。” 景如松举杯道:“敬美味佳肴!” 大家一起举杯喝了一口,胥余问道:“景田最近在忙什么?” 景田吞下一块鸭肉,说道:“我在研究制造化肥。虽然说咱们大商的黑土地十分肥沃,但长久种植的话,肥力肯定会递减。所以仍应使用肥料增加肥力,传统的农家肥肥力不够,所以我想批量制造化肥。 奄国那边用磷矿石制造磷肥是非常成功的,我现在想要制造出更多的肥料,比如氨肥,钾肥。有了这些化肥,再加上风曦姐姐改良的种子,我大商的粮食产量一定可以再攀高峰的。” 胥余满意地道:“很好,冲你这番话,我得敬你一杯。” 胥余和景田喝了一杯,转头对景如松道:“景大夫,你的儿子,了不起啊!” 景如松对自己的儿子也很是满意,谦逊地道:“大王是犬子的老师,都是大王教导有方。” 胥余又道:“景田的想法是非常好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化肥用多了,也是有危害性的。长期施化肥的话,会造成重金属富集,硝酸盐累积,酸化加剧等,使得土壤内微生物的活性降低,诱发各种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啊?”景田吓了一跳,他以为自己在做了不起的事,没想到危害这么大? “你不用紧张,施化肥是利大于弊的,你做得很好。我们只需要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就行了。比如农作物秸秆本身含有较丰富的养分,推行秸秆还田就是增加土壤有机质的有效措施; 还可以实行轮作,比如大豆,小麦,玉米三年轮作,不仅有利于均衡利用土壤养分和防治病、虫、草害,还能有效地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调节土壤肥力。最终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 胥余说了一大堆,景如松父子连连点头,都拿笔记了下来,没想到一个种田,还有这么多门道。 云霄仙子静静地听着,忽然道:“或许我能帮上一点忙。” 云霄仙子来到平安邑后,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感到新奇,为了尽快地融入环境,她也经常去听胥余讲课,有时候也会请教风曦等人。 所以对胥余刚才说的什么微生物啊,重金属啊,酸碱值啊,也都能听得明白。 胥余喜道:“仙子有什么办法?” “大王叫我云霄就行了。” “那霄霄你有什么办法?” 胥余打蛇随棍上,叫得亲热极了。 “这几个月,我也听大王讲课,知道世间万物,都由各种元素组成。那么,只要让我认出这些元素的话,我或许可以把它们分离出来。” 她见胥余等人都看着自己发愣,连忙解释道:“我拥有土系和金系的灵力。所以你们说的那些重金属富集什么的,我或许可以把那些重金属分离出来。” 胥余这才想明白,她的那些法宝金蛟剪,混元金斗什么的,都是妥妥的金系法宝。她最牛逼的“九曲黄河大阵”,就是妥妥的土系大阵。 她居然可以把这些元素分离出来,那她的作用简直不可估量…… 胥余狂喜,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道:“这可是不小的范围,要涉及几十万亩土地。” 云霄仙子轻描淡写地道:“慢慢来就好了,也不是一次性要处理那么多田地吧。” 胥余才想到她可是三清之下第一人,天知道她的灵力有多深厚。 连忙道:“那可太好了!” 再一琢磨她的能力的种种妙用,恨不能大笑三声。 眼见一瓶酒喝光了,忙让景如松再拿一瓶出来。 大家也都很高兴,喝得不亦乐乎。 几杯酒下肚,景如松有点喝高了,忍不住抱怨道:“大王啊,你一次性答应了三条铁路开建,这人手根本就不够啊。平兴铁路也就罢了,都是平原。平延铁路要架设桥梁,延织铁路沿途都是高山。这三条线,起码得十万人。光是建地基就得好久。” 胥余一愣,连忙道:“这都是我的错,当初太开心了,一挥手,就全答应了。现在不建也不行啊。说不得,慢慢来吧,一年建不成,就两年三年,不要急。” 云霄仙子道:“这个……我或许有办法。” “啊,你又有办法?” “我的土系灵力,可以改变地形。大王修铁路,地势不平,高山阻挡什么的,交给我处理就行了。” …… 从景如松家里出来,胥余真的想仰天狂笑。 这回真的捡到宝了,稀世珍宝啊! 不过云霄还跟在后面,矜持,必须矜持! 淡定,必须淡定啊! 云霄仙子看见胥余双肩不断耸动,奇怪地道:“大王你怎么了?” “啊,没什么,今晚月色很美。” “哦,你不是说让我保护人的吗?怎么后来又没说呢?” “啊这……” 太激动,给忘了。 第一二八章 既满足,又不忿! 商周时期把铜叫做金,那金叫什么? 叫做金! 不过还是有分别的,铜的颜色偏红,叫赤金。金的颜色偏黄,叫黄金。 黄金太软,而且不和其他物质反应,在这个时代几乎没有什么实用价值。 像胥余之前拿来做黄金水箱,纯粹是脑子有坑,后来换成铜的了。 但尽管如此,地球上的古代文明,还是不约而同地喜欢收集黄金,大概是因为它太美,光灿灿的,如同太阳的光辉。另外它也很稀有,不像铜、锡、铅这几种早期被大量使用的金属,可以从矿石中提炼出来。金就是金,自然纯粹! 不过收集多了,也没啥用处,现在忽然有一个人跳出来说,我要! 还要拿珍贵的高产粮种来换。 这种占便宜的事,谁不答应谁就是傻子。 西周君臣一合计,很快就和东商达成了协议。 一两黄金换一斤粮种,一斤白银换一斤粮种…… 这价格,西周君臣认为赚大了,胥余也认为装大了。 不过,东商臣子们却认为亏大了。 景田还专门找到胥余家里,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胥余解释道:“黄金白银都是天外来物,不可再生,但却有大用。你跟着我这么久,应该知道它们的特性,比如化学性质稳定,导电性能良好,在我们未来的发展中,它们是很好的材料。 另外这东西稀有又漂亮,世界各地的人民都喜欢收集。不过他们的工艺技术十分简陋,到了我手里,可以打造出各种漂亮的首饰,价值将成倍提升。” 景田点了点头,又道:“谢谢大王解惑,我还有一个问题,你刚刚说这些都是天外来物,难道它不是地球上的东西,我们无法造出来吗?” 胥余就是顺口一说,没想到他的好奇心这么旺盛,只好道:“太阳为什么能一直发出光热,你懂的吧?” “嗯,是氢元素聚变成氦元素,释放出大量能量。” “没错,金的来历和氦是一样的,不过条件要严苛许多。当一个比太阳要大得多的恒星死亡的时候,它就会爆炸,放出巨亮的光热,这就是超新星爆发。在这一瞬间,恒星会达到宇宙的极限温度,从而产生许多重元素,金就是其中之一。” “宇宙的极限温度……”景田呆了好一会,这才憧憬地道:“那我们可以制造出这种温度吗?” “这……也许吧。” 胥余不想打消景田的积极性,男生有梦想总是好的,虽然所谓的梦想,就是在梦里想一想。 只是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这一段简单的话,却在景田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从而使未来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协议签订之后,周室,齐鲁燕这几个大国纷纷开始清理自家仓库,翻出占地方的黄金白银,运往丹东,交换粮种。 西周的其他封国听说了这个消息,也纷纷行动起来了。不过他们没有周室的实力,也没有齐鲁燕这三个大国的地理优势。 于是他们纷纷将自家的黄金白银运到这三个国家,让他们代为交易。 这下让齐鲁燕三国发现了财富密码。 正所谓猪肉过手都得留下一层油,你们让我帮忙,那不能白帮吧?这不得抽点水? 三大国立刻看到了其中巨大的利益。 太公望和召公奭二话不说就在后世的天津和东营这两处地方兴建港口。 周公旦就有点惨,他的鲁国没有海岸线。 不过作为整个西周的实际控制者,这难不倒他。 周公旦马上就挥军攻打鲁国东面的莒国。 莒国是东夷诸国中最强大的国家。 当初,鲁国干掉奄国雀占鸠巢之后,并没有对莒国动手。 但是现在,莒国挡着鲁国发财了,必须‎‌被‍​干‍​‌掉。 西周三巨头一向都是同进同退,鲁国发兵,齐燕两国自然也要帮帮场子。 一合计,把各种厉害的武器都交给了鲁国。 这一年的五月,周公旦的儿子伯禽率领大军……两千…… 征伐莒国。 伯禽一到,就叫人给莒君送信,命他出来投降。 莒君见他就带着两千人就敢这么嚣张,还以为他脑子有病。 当即召集了五千人马出城迎敌,打算活捉伯禽。 结果不用想,莒国的那些原始武器在伯禽眼里就是笑话。 伯禽可是和东商打过两次战的人,什么没见过? 而现在他也有东商的装备了,莒国五千大军在他眼里根本就是来搞笑的。 莒国大军一触即溃,莒君被生擒。 伯禽只用了两个小时就控制了莒城,接下来讨伐了莒国的两个小城之后,莒人纷纷投降。 从伯禽出发到莒国灭亡,一共就花了半个月,堪称迄今为止速度最快的一场灭国之战。 吃掉莒国之后,伯禽便在后世的日照市所在的位置兴建港口。 如此一来,三大国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港口城市。 自此以后,其他诸侯国的财物,都源源不断地运往齐鲁燕的三大港口,令三大国赚得钵满盆满。 …… 三艘蒸汽大船,从黄河进入大陆,溯游而上,转道渭河,辗转3000公里,历时一个半月,终于抵达了西周的都城,丰镐二京。 这趟路程走起来十分麻烦,鸭绿江和黄河都是比较难走的水道,河道曲曲折折,很多地方还会有暗礁,沙洲。蒸汽船又比较大,一不留神就有触礁的风险。 为此,胥余把莫阿娜和云霄仙子都派了出去。 可怜的娜娜,这次有船不能坐,在水底下当了一个月的江豚。 她潜行水中,碰到有危险的地方,不通航的地方,就立即指出,然后由云霄仙子用灵力改变河底地形,使船能够顺利通航。 虽然麻烦,但这一趟走完,黄河和鸭绿江从此畅通无阻,可以说造福后世,千秋万代了。 三艘大船,满载着各种稀奇古怪的物资,都是送给周天子的礼物。 当然,胥余并不是闲得蛋疼跪舔西周,而是要用这三船礼物,当做一块敲门砖。 他不仅给周天子送了三船,还给齐鲁燕三个大国分别送了一船。 光是靠西周国家层面的采购,自己赚的还是太少。 想要赚得更多,就必须打入民间。 西周的那些贵族老爷们,可都是很有钱的啊。 由于事先已经和西周王廷打过招呼,所以大船一路畅行无阻,顺利抵达了丰镐二京。 当年周文王灭掉崇国后,在沣水西岸建立了一座新城,将都城从岐周迁至丰京; 周武王时在沣水东岸建立了镐京; 丰京是宗庙和园囿的所在地,镐京为周王居住和理政的中心,合称丰镐。 这一天风和日丽,镐京君臣齐至,接收商王箕子的礼品。 由于东商事先说好要展现烹饪之技,所以接待的地点就选在了广场上。 东商使者在广场中央搭建了灶台,为殷商君臣献上各种美食佳肴。 第一道菜,是烧烤。 大厨先像西周君臣展示了孜然、雪盐、辣椒、味精四种调料。 其他三种西周君臣闻所未闻也就罢了。 但是盐,大家一日三餐都是要吃的。不过大家平时吃的都是苦苦的、黑黑的粗盐。这种像雪一样的细盐还是第一次见,无不啧啧称奇。有些贵族忍不住,当场就尝了尝,觉得滋味美妙,毫无苦涩之感。 等到两头香喷喷的羊羔烤好,东商使者景如松亲自割下了最肥美的一块献给周成王姬诵。 姬诵看了姜子牙一眼,姜子牙微微点头,示意无毒,姬诵这才开吃。 这羊烤制之时,就已经香气四溢,令人食指大动了。 姬诵吃了一口,只觉外焦里嫩,皮脆肉滑,鲜香异常,肥而不腻,酥脆香美……种种滋味,难以形容。 他强忍着狼吞虎咽地冲动,维系着他作为天子的威严,慢慢地吃着。 不过,他一脸满足的表情,已经出卖了他。 其他的贵族们,也都分到了烤肉,看着天子的表情,就不难猜到这烤肉到底多美味了。 迫不及待地吃完,一个个都意犹未尽,有几个人还趁人不备,还偷偷吮了吮手指。 景如松见大家吃完,便道:“现在是第二道菜。如今大周也有了土豆,那我们便展示一下土豆的吃法。这道菜要使用到冰糖。” 说着便向大家展示了冰糖。糖这个东西,西周君臣都知道,自从吴国纳入西周版图后,送的贡品里就有红糖。但是这种亮晶晶的冰糖还是第一次见,都十分好奇。 景如松告诉大家,这是可以吃的。有人就拿了一颗,吃了下去。只觉甜丝丝的,咬一口,嘎嘣脆,忍不住想再来一颗。 土豆烧排骨送上来了。 有了刚刚的烤肉打头阵,个个都是迫不及待,而且也没有之前的矜持了。 “这个土豆入口即化,真是美味啊!” “这个猪肉肥而不腻,鲜美异常,这是怎么做到的?” …… 群臣一边吃着,一边你一言我一语,交口称赞。 “第三道菜,叫做啤酒鸭。这是一道用啤酒来烹饪的菜式。” 景如松说着,给大家送上啤酒。 这啤酒事先冰镇过,装在透明的玻璃杯里。 众人接过啤酒,只觉触手冰凉,细密的泡泡不断地往上冒着,在这夏天里,让人觉得格外的清凉。 一口喝下,麦香浓郁,尤其是刚刚吃过猪肉,正好解腻,不由啧啧称奇。 喝完啤酒,景如松随即表示,这个杯子会赠送给大家。 啊…… 天然水晶殊为难得,想要雕刻成型更是千难万难。在没有铁器之前,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事。 现在虽然有了铁,但拿这么大块的水晶雕成酒杯,还是少之又少,况且还雕刻得如此精美,简直堪称稀世珍宝。 但……你说它是稀世珍宝吧,它却又好像一文不值似的,因为东商一口气就送出了几十个,根本不带心疼的。 等啤酒鸭送上来,众人免不了又是赞叹了一番。 就这样,每上一道菜,景如松就介绍一些新东西,把大家搞得一愣一愣的。 到最后,西周君臣全都明白了,箕子名为送礼,实际上就是来卖东西的。 在享用到这些好东西之后,让大家从此不再使用,这谁受得了? 没有这些神奇的调料,以后的饭还怎么吃? 别说以后了,今天晚上回去就没法吃饭了。 吃了这些美食,家里的饭跟屎有什么区别? 还有酒。 红酒、黄酒、白酒、啤酒,东商居然有这么多种类的酒。 每一种都味道纯正,妙不可言。 相比之下,西周的酒也叫酒吗?那和尿有什么区别? 还有这些精美的瓷器,璀璨的玻璃。 天啦,家里那些破坛坛罐罐真的该换掉了啊。 等景如松告辞之后,西周君臣面面相觑。 既满足,又不忿。 满足是因为今天真的是享受到了。 不忿是……凭什么?我们坐拥九州之地,富有天下,却要过这种苦逼的日子。 东商地处蛮荒,却快活似神仙? “什么叫似神仙?神仙也没有这种享受啊!”雷震子纠正道。 这话一出,众人更郁闷了。 有人提议道:“看来我们还是得把东商打下来。只要打下来,就什么都有了。” 马上有人反对:“没必要,没必要。东商人口众多,兵精粮足,今时不同往日了。我们劳师远征,胜算不大,就算胜也是惨胜。何苦呢?” “对啊,他们今日来也不是为了炫耀的吧,说白了就是想和我们做生意嘛。那就做呗。” “没错,他们要的东西无非就是五金,对我们来说价值都不大,价格也公道。谁的封地里,还没几座矿藏呢?” 大家议论纷纷,也都认为打死打活的没有必要,想要这些东西,就和人家买嘛。 人家都找上门来了,价格还这么公道。一两黄金,就能换到一斤粮种,真是太划算了啊。 一斤粮种种到地里,那可是能长出上百斤粮食的啊,而黄金呢?除了放在家里当个摆设,又有什么屁用? 争论到最后,大家都望向了三公。 他们三个地位最高,发言最有决定性。 这世间的事,说白了都是利益。 当初知道箕子跑到东北之后,周公旦就想算了,人都跑那么远了。因为这件事和他没有利害关系,跑了就跑了呗。 召公奭却要打,因为他的封国在燕国,挨着东北。如果有一天商军发展壮大回来复仇,那他就首当其冲。所以他坚决要干掉箕子。 太公望呢?人是他放跑的,现在既然称王了,于情于理,都得给周武王一个交代,所以只能赞成攻打,还自己亲自动手。 六年过去,时移势迁。 当初的痛点,现在都不存在了。 现在三国都各自修建了庞大的港口,马上就要日进斗金,赚得钵满盆满了,你现在跟我说,要打? 打你个大西瓜啊! 把东商打烂了,我们怎么赚钱? 于是,姜子牙首先站了出来,咳嗽了一声,说道:“如今上苍已经签订了协议,罢手言和。我们若撕毁盟约,就是对天不敬。我大周君王乃是天子。诸位,要敬天啊!” 召公奭也站出来道:“齐侯说得有道理啊。箕子大家都是知道的,华夏之圣人也。商纣残暴不仁,我们才吊民伐罪。可是箕子有什么错呢?况且他们现在已经退出了九州之地,双方和平友好,才是天下之幸啊!” 众人一听,得。当初要打,就属你们两个喊得最凶。现在要和,还是你们喊得最大声。 合着五年来空耗钱粮,损失了数万大军,全都白打了。 周公旦站出来说道:“燕公和齐侯的话,都言之有理。陛下以为如何呢?” “洞庭之盟,是寡人为了天下百姓,亲笔签下,既然如此,岂可撕毁?” 群臣齐声道:“天子圣明!” …… 退了朝,周成王姬诵回到了自己的寝宫。 寺人(太监)过来禀告道:“启禀陛下,东商进贡的洗漱间,已经装配完毕了。” 姬诵懒洋洋地道:“嗯,知道了。” 他躺在榻上看了一会书,心里满是不忿。 我才是天下之主,可是现在呢?朝政却被外公和两位叔父把持。 什么都是他们说了算,还口口声声是为了我好。 可是,若不是他们自作主张,我怎么会被奄人擒获。 我是天子,是富有四海的君主,可是我却做了阶下囚。 这是什么?耻辱啊! 他们却丝毫不把我的这份屈辱放在心上,为了东商那点小利,又口口声声叫嚷着要和平? 和平?你们早干什么去了? 看来,这些人都是指望不上了的。 耻辱,只能用血才能够洗刷。 我要忍,忍到成年那一天,忍到上苍赐予我力量! 到时候,哼,东商!哼,箕子…… 姬诵咬牙切齿地想着心事,忽然感觉有点内急。 他便站起来去如厕。 忽然想到好像东商进贡了一个什么洗漱间,就有拉屎的功能。 连忙唤过寺人,前往洗漱间。 一进去,就看见一个洁白光滑的椅子,楞道:“这是用玉石雕刻的吗?” 寺人上前把马桶的翻盖打开,道:“据说是陶瓷制作的,奴婢也不懂。陛下坐在这上面如厕即可,使用完之后,拉一下这根绳子,就会有流水冲走秽物。” 说完就退了出去。 姬诵觉得十分新奇,坐在马桶上,舒爽地扔完炸弹,就开始找厕筹,发现并没有。 他正想命令寺人给自己找两根厕筹来,却发现马桶旁边放着一卷白色的东西。 这东西,似乎是……纸? 没错,就是纸,他在查看贡品的时候见过。 这个纸放在这里,莫非……他撕下一截,擦完屁股。顿时感到十分满足! 从此以后,再也不要用那种硬邦邦的木棍棍刮­菊­花‌‍了啊…… 姬诵按照寺人说的,拉了一下绳子。 只听哐当一声,一股水流涌出,将粑粑冲得干干净净。 “哎呀,有意思!” 姬诵忍不住又拉了一下,哐当! 又拉一下,哐当…… 半个小时后,姬诵心满意足,神清气爽地从洗漱间里出来。 两个侍女走了过来,施礼道:“婢子侍候大王沐浴。” 姬诵奇道:“这里没有浴桶啊。” 那个侍女拉开洗漱间内的一个帘子,露出一个洁白如玉的大澡盆,说道:“陛下,这个叫浴缸。” 说着一扭浴缸旁边的一个把手,热水流了出来。 趁着放水的工夫,两位侍女帮他宽衣。 试了试水温之后,姬诵躺在了浴缸里。 一个侍女给他按摩,一个侍女则拿起肥皂给他身上打泡泡。 “这又是什么?” “陛下,这是东商进贡的,叫做香皂。是专门沐浴用的,据说洗完之后,皮肤很滑呢?” “很滑?那让寡人试试有多滑。” 说着就把侍女拖进了浴缸,拿起香皂给她打泡泡…… 唉,帝王的生活,就是这么朴质,枯燥,且无聊! 第一二九章 世界上第一家商店 姬诵发现浴室的镜子真是妙不可言。 那么大的一块镜子,镶嵌在浴缸的对面,照得人纤毫毕现。 对比以前从铜镜中照出的模模糊糊的人影,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自己拿着香皂和侍女互相打泡泡的时候,那个镜子里面,也有一对一模一样的人在打泡泡。 快乐加倍! 于是姬诵兴致盎然,愉快地撞击起来。 姬诵又惊奇地发现,平时看不见的侍女的表情,竟然在镜子里清晰地显露出来。 那种快乐,超级加倍! 贤者时间,姬诵静静地躺在浴缸里,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恶心。 现在享用的这些,都是那个可恶的箕子送来的。 但世人都知道,自己曾是箕子的俘虏。 自己和箕子有着深仇大恨,那些臣子却兴高采烈地打算和东商贸易。 他们打的什么主意,自己一清二楚。 这些人,通通都是叛徒,通通都是奸臣。 可是……我自己呢? 我为什么对箕子造出来的这些是如此的享受? 箕子可是我的大仇人啊! 难道我也是叛徒? 我背叛了我自己? 我是一个昏君? 姬诵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忽然想跳起来,把这个洗漱间,砸得稀巴烂。 “陛下今天好猛呢!”侍女忽然喃喃道。 姬诵一听,顿时颓然。 这个镜子,竟然可以让自己变猛…… 还是留着它吧! …… 黄河流经三门峡后山岭险巨,人鬼神三门一门险过一门,所以想从黄河走水路到镐京,是非常困难的。 但是没想到胥余居然派出云霄仙子,用神力来改造河流,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便畅通了黄河航道。 这对西周来说,的确可以算得上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说实话,这想法姜子牙曾经也有过,但要想改造黄河,需要消耗巨量的灵力,一般的神还真没这个本事。上一个这么干的神,还是千年前的大禹呢。 姜子牙总不好让三清天尊来干这事吧,所以也就在心里想一想罢了。 没想到箕子居然一声不吭,派出云霄仙子就把事情给办了。 所以,对于景如松接下来提出的请求,姜子牙就答应了下来。 西周君臣经过商议之后,决定在镐京的西北角,批给箕子一块地。 因为箕子打算在这里,开一家商店。 商店嘛,顾名思义,就是商人开的店。 这个店将会专门用来售卖东商出产的物品,简称商品。 海东青从镐京传来了可以开店的准确消息,立刻又有几艘船从平安邑出发了。 它们带来了东商的建筑工人,以及混凝土,钢筋等建筑材料。 至于砖,则是就地烧制。 于是,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家商店,就在镐京开建了。 姬诵早就听说商人在东北建房子,并不使用木头。 这让他心中十分好奇,不用木头,那你顶梁柱怎么办呢? 后来才发现,人家并非不用,而是用水泥柱代替,而且水泥柱中间还混有钢筋。 这个发现还不如不发现,因为商周君臣都被震惊了。 东商这么豪横的吗?如此珍贵的钢铁,他们居然用来建房子? 有人知道情况后,就暗喷东商打肿脸充胖子。 东商的建筑队听到这个情况,却不以为然地道:“这有什么?我们大商的房子都是这么造的啊!” 众人更吃惊了,你们东商的房子都是这么造的?吹牛逼的吧? 这可是珍贵的铁啊,你们居然拿来造房子,那得要多少铁啊? 但说归说,做归做,钢筋扎成束,然后往里浇筑混凝土,几天之后,撤下木板,坚如磐石的构造柱便完成,之后就是用红砖砌墙,只用三天,便砌好了一层。 之前大家还见就几根柱子立在那里,没想到一转眼的功夫便建好了一层,都被这速度惊到了。 更惊讶的还在后面,建好一层后又停了下来,就每天浇浇水。 有好事者跑上去问你们怎么不建了?回答说在做预制板。 那人问啥是预制板? 负责监工的鲁修也很是热情,带他去看,只见地上已经做好了许多预制板了。 有一些正在建造,一个长条形的木匣子里面安放着一个钢筋做的骨架,一些灰色的粉末加入鹅卵石,用水搅拌之后,倒入木匣子内,静置,凝固…… 那人走近已经做好的预制板,用手摸了摸,发现那玩意儿坚如磐石。忍不住赞叹道:“嘹咋咧,钢筋做骨,石头做身,这是做什么用的呢?” “二楼的楼板。” 那人似懂非懂,回家之后,却向着左邻右舍一顿吹嘘,自此以后,每天有闲,都去观看建房的进度。 当看到工人用滑轮把一个个沉重的预制板吊上房梁,依次安装完毕的时候,差点下巴都惊掉了。 接下来又是飞快的操作,砌墙,盖瓦,一气呵成。 上梁那天,鲁修把左邻右舍都请过来喝酒。 古时上梁是一件大事,按照商人的习俗,那是要杀几个奴隶助兴的。 不过自从箕子登基之后,这个渗人的习俗就改成请客吃饭了。 按照胥余的说法,庆祝一件事情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吃顿好的! 因为房子还没有建好,所以就露天摆了许多桌子和坐垫。 鲁修从邻居中请了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来举行上梁仪式,邻居们见这群商人对自己很是重视,都很是满意。 接下来一阵鞭炮的炸响,把大家给惊到了,好在鲁修事先打过招呼,说这是我们商人的庆祝仪式,大家倒也没有慌乱。 不过后来这事传到西周君臣的耳朵里,大家见商人居然拿珍贵的火药炸着玩儿,都有些不敢置信。 等梁上好,在一片欢呼声中,鲁修邀请大家入座,随后端上零食,让大家边吃边等上菜,不至于无聊。 零食就两样,花生和松子。 因为这两样东西镐京居民还没有见过,鲁修亲自给大家演示了一下怎么剥花生和嗑松子。 “就这样就行了,嘎嘣脆,香得很。”鲁修笑着说道。 这年头有口饭吃就不错了,纵然是镐京居民,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所以虽然只是两样简单的零食,也差点把大家的舌头吃掉。 有人不舍得吃,忍不住偷偷往兜里藏,鲁修也不管,你桌上空了,我就给你添上,没过多久,大家的兜里都装得鼓囊囊的。 之前那位好事者也被邀请在列,他正眉飞色舞地和大家讲述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讲得口干舌燥,忽然道:“这里的主人家怎么不上茶水呢?” 话音未落,就见主人家端着许多玻璃瓶上来了。 大家看着这些晶莹剔透的瓶子都有些发愣。有人小声道:“这……是水晶吧?” “雕得这么精美,一个都价值连城啊,他们这是……” 那好事者一脸嫌弃地道:“没见过世面吧,这个叫做玻璃,乃是人造之物,并非水晶。不过也很珍贵就是了。” 正说着,那些玻璃瓶已经摆放到了众人的桌上,每人一瓶。 玻璃瓶内装着金色的液体,晶莹剔透,看着似乎……很好喝的样子。 玻璃瓶上还凝结着水滴,有见识的人已经看出来了,这是冰镇过的。 大家都有些怵,这东西太精贵了,打碎了一个可不得了,都不敢伸手。 鲁修笑道:“这东西叫格瓦斯,是用麦子酿造的,夏天炎热,喝这个正解暑,大家不要客气哈。” 鲁修拿起一瓶,说道:“大家在喝的时候,只要把这个玻璃球轻轻按压一下,让它掉下去,就可以喝了。” 一边说一边示范了一遍。 大家按照他说的,拿起玻璃瓶,轻轻一按,那个玻璃珠哐当一下掉到了瓶颈的凹陷处。顿时,一股细密的泡泡从瓶底冒了上来。 有人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清甜爽口,麦香浓郁,喝过之后,感觉浑身的汗液都在一瞬间被蒸发了。 他忍不住想要把那瓶格瓦斯一口气喝完,但一想到就这么一瓶,喝完了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喝到,终究还是忍住了,只是轻轻抿了一小口。 第一三零章 开业大吉 其他人也都一样,都小口小口抿着,不舍得多喝。 孩子们却不管不顾,几口就喝完了,没过瘾,又想喝,大人们无奈,只好把自己的拿给孩子,并嘱咐他喝慢一点,饭还没吃呢。 虽然饭还没上来,但是大家已经闻到肉香了。 居然是羊肉,许多人已经忍不住吞咽口水了。 羊肉的香气四散弥漫,大家已经顾不得嗑松子了,一个个都转头看着烹煮羊肉的大锅,望眼欲穿。 锅盖一开,香气更浓,飘散到鼻子里,有些人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 肥美的羊肉被捡到洁白的瓷碗里,加上汤,撒上葱花,一碗一碗地被端到桌上。 每人一大碗。 小孩们迫不及待地就要伸手去捞羊肉,却被大人狠狠地打手,菜还没上齐呢,不许吃。 虽然他们自己也都口舌生津,垂涎欲滴了。 面团已经醒好,现场擀面,扯成面条,入滚水煮熟,撒上葱花,辣椒面,泼上滚烫的大豆油,热气腾腾地端到了众人面前。 那好事者常来观看建房,还被鲁修叫过去吃了几顿饭,这时候已经开始介绍起来了。 “这个啊,叫做油泼面。是用麦子磨成粉做的……” 然而大家哪有功夫听他吹牛,早就纷纷开吃了,鲜美的羊肉,筋道的面条,一个个都吃得兴高采烈,不亦乐乎。 那人深感无趣,想着美食不可辜负,也赶紧开吃。 鲁修看着大家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暗暗吐槽:“大王吩咐,请镐京人吃饭,一定要用镐京特色美食,还特意教了水盆羊肉和油泼面的做法。可是……这些人明明没吃过嘛。”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邻居们打着嗝儿回到了自己家中。 这是他们一生中吃过的最好的一顿饭,晚上躺在床上,都做了一个甜甜的梦。 醒来之后,却又充满了期待,商店开业的时候,还会宴请一次呢。 转眼到了九月,一排两层的小楼已经建好,装修完毕。 周人尚红,这房子红砖红瓦,远远看去特别扎眼,喜庆得很,惹得远近之人,都来围观。 只有进过房子的人才知道,里面其实刷得雪白雪白的,也不知道怎么做到的。 商店开业那天,东商大夫景如松亲来主持,西周的君臣们,都收到了请帖。 这让有些人感到不满,说此等大事,东商居然就派一个大夫来,实在是不识抬举。 姜子牙却是知道内幕的,箕子虽然称王,却没有进行过封赏,手底下那些人,原来是什么官衔爵位,如今依旧是什么官衔爵位,根本就没有变动过。 这位景如松虽然只是个大夫,却管着东商都城平安邑的大小事务,实际上是一位实权人物,箕子把他派来,可以说非常重视了。 姜子牙解释了几句,大家也就释然了。 姬诵却暗暗称奇,登基六年,却不给手下人封赏?真是个怪人! 东商的贵族们,难道就毫无怨言么? 姬诵感觉自己似乎抓到了东商的弱点,他本来不想去参加开业典礼的,现在却决定前往。 东商的实权人物,累死累活六年,居然还是个大夫?而且连爵位都没有? 只要寡人对他进行一番封官许诺,想必可以将此人争取过来吧? 既然决定去,那大家就干脆约定一起去。 是以开业这天,周天子就亲带着文武群臣齐至了。 景如松没想到周天子会亲临,连忙带着鲁修等人出门迎接,行礼。口中说着“陛下光临,蓬荜生辉。”之类的词儿。 姬诵对景如松异常客气,把着他的臂和他进行了亲切的交谈。 姜子牙活了一百多岁了,一眼就看穿了姬诵的行径,忍不住翻白眼。 自己这个外孙,还需要成长啊! 这景如松是箕子嫡系中的嫡系,你还想策反他,怕不是痴人说梦? 今天前来参观的人特别多,为了吸引客流,还在入口处摆了几个哈哈镜。 许多人透过那面奇怪的镜子,看见自己变得奇奇怪怪的模样,无不惹得哈哈大笑。 这种奇葩镜子曾经是后世商场吸引客流的法宝,不过在胥余生活的年代,早就被淘汰了。 但胥余还是把它拿了出来,事实证明果然很好用。 镐京的居民们排成了长龙,就为了能在那面镜子前做几秒钟的鬼脸。 等他们进了商店,看着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一个个眼都花了。 这些商品真是太精美了,比如大家家里平时用的陶器,都是灰不溜丢的,但是商店里的呢,白的如玉,绿的似翡翠,上面还有精美的花纹,花鸟虫鱼,各种样式都有,看得大家眼花缭乱。 还有各种各样的布料,织得绵绵密密,摸上去舒服极了。 还有菜刀,光亮耀眼,导购员介绍,嗯,那个小姑娘自称是导购员。这菜刀是用不锈钢制造的,就算用上十年,也不会生锈。这……一听就感觉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啊。 果然,价格都很贵,贵得让人望而兴叹。 这里面最便宜的商品,是一个小小的陶瓷酒杯,也值一两银。 当然还有一些论斤称的,比如雪白的盐粒,晶莹的冰糖…… 这些用铜也可以换到,一斤铜可以换一两盐。 贵就算了,他们还不收贝币。 贝币,是商周时期普遍使用的货币,它是一种小巧玲珑、色彩鲜艳、坚固耐用的贝壳。 由于它大小适中、携带方便、易于计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社会的形成,天然贝就逐渐成为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 后世说一个东西有价值的时候,常说这是个宝贝。宝贝宝贝,就是宝石和贝壳。 不过,胥余认为这东西毫无价值,所以拒收。 至于宝石,那还是收的,宝石收回去,雕琢一下,做成首饰,就可以十倍价格地卖回去。 不过贵归贵,但是贵得有道理,因为这些东西,全都是好宝贝。 购物是人的天性,许多人都忍耐不住,一咬牙一跺脚,买上几样。 由于金银铜不是每个人都有,所以大家想去商店买东西,就只能先用自家的贝币去换取这三样贵金属。造成的后果就是金银铜兑换贝币的比例越来越高,贝币越来越贬值,没过几年,就被淘汰了。 周天子等人当然是走特别通道,景如松将他们引进贵宾厅。 贵宾厅在二楼,用大片的落地玻璃采光,西周君臣们已经知道这东西叫做玻璃,不是水晶了。但是第一次看见半面墙这么大的玻璃,还是觉得很震撼。 窗户上挂着白色的棉布窗帘,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变得异常的柔和。 景如松请大家在茶几前落座,便送上零食水果和冰凉的格瓦斯。 姬诵在主位坐了,几位大臣都在下首相陪。 其他地位低一些的就都在稍远处坐着,好在地板上铺着松软的羊毛地毯,周人又习惯了跪坐,也没什么问题。 这房间并不大,挤了几十人,居然并不热。要知道,这可是九月! 很快,姬诵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他四处看了看,并没有看见用来盛放冰块的“冰鉴”。忍不住问道:“你这房间,为何如此清凉?” 景如松来到墙角处,指着一根铜管说道:“陛下请看,这是一根铜制的管道,里面中空,每个房间都有,它们和一根主管道相连。这根主管道建在远处的一间封闭的小房子里,那个小房子里面有一口深水井。 井水嘛,冬暖夏凉。我们用一台蒸汽机将井水抽上来,让它沿着管道,流遍所有的房间。因为铜有良好的导热性能,就能够吸收热量,使房间变得清凉。这个水流经所有房间之后,就会变热,我们在远处设置另外一口水井,将这水又还回去。” 众人恍然大悟,没想到居然还有此等奇思妙想。姬诵却对那台蒸汽机很感兴趣,他早就听说商人的船只可以无帆自动,靠的就是蒸汽机。 “这个蒸汽机?能否参观呢?” “陛下想看,当然可以。” 于是一群人顶着大热天,从清凉的空调房里走出来,去看那台蒸汽机去了。 第一三一章 土豪的钱真好赚 这是姬诵第一次见到蒸汽机。 他完全不能理解这个钢铁怪兽到底是怎么源源不断地将井水从地底抽上来的。 不过景如松也不清楚,所以姬诵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 但姬诵下定决心,一定要搞到一台蒸汽机,把这个问题研究明白。 这蒸汽机实在是太让人震撼了,这样源源不断地将水从井底提上来,恐怕一百个人合在一起才能做到。 就这么一台机器,加点水,点上火,就可以顶一百个人。 而且它的作用不仅仅是提水,它还可以开船,那船不用风帆,不用划桨,就可以自动行走。 他去渭河边看过蒸汽船,那么大,如果要用人来划桨的话,起码要上百人才能够划得动吧。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蒸汽机的力量,可以堪比一个神。 但神会为人类做这些事吗? 他会天天帮人类提水吗?划船吗? 不可能的,不仅不做,还需要人类不断的供奉。 而且,纵然神愿意这样做,又去哪里找这么多的神呢?神的数量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寡人的大周拥有无数的蒸汽机,将其应用到各行各业,那大周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姬诵憧憬着整个大周都用上蒸汽机的宏伟蓝图,大臣们却对那个空调系统很感兴趣。 现在正是地球的温暖期,镐京的夏天炎热得很,冰鉴虽然能起到一些作用,但是跟这个空调完全无法比拟。而且听景如松介绍说,还有一套暖气系统,到了冬天,可以让房间变得温暖如春。 一栋冬暖夏凉的房子,试问谁不想要? 于是大家纷纷询问能否给自己的家里安装这种系统。 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想要安装空调和暖气系统,首先房子的密封性必须要好。现在的房子都是木头建造的,而且强调通风性,根本不符合要求。 如果要安装的话,那必须重新建房,木质的当然也可以,但最好的还是使用东商的砖石房。 鉴于大臣们家中都是奴仆成群,房子都造得非常大,如果要建造同样规模的砖石房子的话,那需要的钱财也是非常巨大的。 不过,奴仆是没必要享受这种待遇的,如果只建主宅,倒是更为经济实惠。 最后一句话是景如松故意说的。 他一说,大家就生气了,在座的诸位,哪个不是财大气粗?谁人家里没有食邑? 大家虽然都在镐京为官,但几乎个个都是一国之君。像周公旦这三公,东方最大的三个方国就是他们的。 封国内的产出,除了要缴纳一小部分给周天子之外,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修建宅院,关乎面子的事情,能省吗? 大家都是在自己的爵位等级之内,能造多大就造多大,能造多豪华就造多豪华。 不过现在天子在场,大家也不便多言,只等散伙之后,再来寻找景如松,商议建房之事。 参观完蒸汽机,也到了午饭时间了,于是景如松招待西周君臣们饮宴。 其实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吃两餐饭的,不过景如松吃三餐吃习惯了,也就招待了午餐。 大家对上次在王宫那顿饭还记忆犹新,纷纷欣然落座。 今天吃羊排,所以席位上摆放的是银光闪闪的刀叉。 商周时期的人是会使用刀叉吃饭的,看见这些餐具倒也没什么疑问。 不过拿起叉子的时候,他们却发现这叉子特别轻,似乎不是银制的。 唐国国君姬虞是姬诵的亲弟弟,他还未成年,说话行事也没什么顾忌,便开口问道:“这个餐叉为什么这么轻呢?难道这不是银质的吗?” 景如松笑道:“君上问得好,这个是钢质的。” 钢就是铁,这大家是知道的,姬虞奇道:“铁不是容易生锈吗?如何能做餐具呢?” “启禀君上,这是用不锈钢制造的,是很难生锈的,所以适合用来做餐具。” 钢铁还能不锈,大家都啧啧称奇。 等到吃完饭,景如松送上草莓雪糕。 洁白的雪糕,上面盖着鲜红的草莓果酱。 周人尚红,商人尚白,红压白一头,大家就觉得,这莫非是东商在向我大周示弱? 于是纷纷对这个雪糕赞不绝口…… 吃完饭,喜闻乐见的推销大会就开始了。 这些都是国君级别的人物,搁现代就是超级VIP,自然不用和那些普通人一样挤来挤去。 大家纷纷落座,经过专门培训的礼仪小姐拿出一件件商品,为大家进行介绍。 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宗旨,这些东西不仅十分的精美好用,价格也非常的实惠,比如这些不锈钢的餐具,也就和黄金一个价格而已。 也就是说,你只需要用同等重量的黄金,就可以换到一个精美耐用的不锈钢叉子。 国君们对这个价格表示很满意。黄金算个屁,这可是不会生锈的钢铁啊! 再比如红酒,也是和黄金一个价而已,你只需要用同等重量的黄金,就可以换回一桶红酒,连装酒的橡木桶也算。 因为这种橡木只有东北才能生长,十分稀少。而如果你用别的木桶来装红酒的话,味道就会变得不纯正。 另外红酒是限量的,因为酿酒的材料有限,每年只能酿造这么多,售完即止。 还有可可粉,用热水冲泡,加入特制的白糖,香浓可口,价格也就和黄金等值而已。 可可粉和白糖也是限量供应的,因为原材料有限,售完即止。 不过这个是真的有限,失去奄国后,东商只能在蛙岛种植可可和甘蔗。 …… 胥余规定的价格十分的简单粗暴,基本上就是和黄金等值,和白银等值,和赤金等值…… 不过西周君臣们对这个价格都没什么异议,黄金和白银,都没什么卵用。 赤金倒是有用,但是自从学会炼铁之术后,各种器具都渐渐被替换成了铁质的,所以赤金的作用就越来越小了。 周公旦,姜子牙这几个有识之士倒是对这件事充满了疑问。 这个箕子,用这些有用之物来换取这些无用之物,他到底想干嘛? 难道这些看似无用的金银其实有着不为人知的天大用处? 但是纵然贵为神仙,姜子牙拿着一坨黄金看来看去,看得都快不认识了,也没发现这东西有什么奇异之处。也就是光灿灿的,好看一些罢了。 回去之后,姜尚和姬旦姬奭三人开了一个小会,互相交换了意见。 他们都觉得这事太不寻常,处处透着诡异。可是要说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 箕子提供的商品,确实都是对自己有用的好东西。 他需要的黄金白银,也确实是对自己无用的废物。 他们本来想联合起来阻止这件事,但是这件事他们三家就是最大的受益者。 东商除了在镐京建造商店,还在齐鲁燕三国建造了商店。 也就是说以后诸侯想要买到商品,只有四个地方可去。 而且他们三家都新建了港口,随着和东商的贸易逐渐频繁,这中间有多大的利润,就算用​‌屁‎‌‌眼‌也能看到。 姜子牙虽然是神仙,可他却是凡人修炼而成的,他还有子孙后代,他也需要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考虑的。若非如此,他早就去了昆仑了。 “箕子这一手大有深意啊。他出售粮种,交换的是国库的财物。开设商店,交换的是诸侯的私产。如此下去,我大周的财富恐怕都要被他搬空了。”周公旦不无忧虑地道。 “可是他交换的都是无用的东西,不是吗?金银,宝石,这些能拿来做什么呢?他甚至连可以用来购物的贝币都不要。”召公奭反驳道。 在并未签订盟约之前,召公奭一直是主张灭掉东商的。因为他的封国离东商最近,如果东商要复仇,他首当其冲。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洞庭之盟签订后,冀州以北的土地都划给了东商,他的燕国一下就和东商接壤了。现在三国都在修建港口,但他的港口和东商距离最近,未来获得的好处无疑也最大。 而反观周公旦就不一样了。 在召公奭看来:以前周公旦的封国离东商最远,东商就算复仇也打不到他,他是最安全的,当然可以做好人了。可是现在局势变化,他的港口离东商最远,能捞到的好处自然也最少,所以才能说出这种屁话。 “这些金银真的毫无用处吗?”周公旦问姜子牙。 姜子牙摇摇头道:“确实无用。” 周公旦又跑去问雷震子,雷震子道:“王兄,我实在是不知道金银有何用。” “你的黄金棍不就是黄金铸造的吗?他们会不会也拿黄金铸造武器呢?” “王兄,那是不一样的,我这黄金棍是用神力铸造而成,你别看这小小一根,却重达千斤。况且东商如果想要铸造神器的话,其实用铁更好啊,神器大多是用铁造的。” “那你的神器干嘛要用黄金来造?” “因为我的神力主要是雷电,用黄金的话可以让雷电的威力变得更大,用铁就不行。” “这是什么原因?” “我也不知道……” 第一三二章 姬诵的野望 因为三公的意见不统一,周公旦最终没能阻止这件事。 不过这件事对他利益太大也是他没有最终下定决心的原因之一。 就这样,在西周开设商店的事情就这么尘埃落定了。 但很快周公旦就有些后悔了,因为商店开设成功之后,大家对金银的需求忽然疯狂增长,于是就出现了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局面。 欢喜的自然是封国内有金矿的,尤其是齐国和燕国,简直笑得合不拢嘴。 因为后世中国最大的黄金产地,大多集中在山东和河北。 尤其是齐国,未来的中国十大金矿,在齐国势力范围内的就有五个,而同在山东的鲁国,却只有几个小矿。 在齐国的东北方,后世的莱州湾附近,其实还有一个莱国。莱国是东夷方国,齐国以前一直没动它,现在因为它境内有金矿,直接就发兵给它灭了。 而燕国的金矿虽然没有齐国那么夸张,但也有不少。 …… 那天的商品推荐会,西周君臣全都买了一大堆商品回家,耗费了大量的金银。 回去之后,又纷纷设宴宴请景如松,和他商量建造冬暖夏凉房的事。 景如松自然一一答应,但表示建造这房子需要时间,许多材料都得从平安邑运输过来,而且建房需要大量人手,所以得等。 如果确定要建的话,就先交一半定金,东商将按照爵位的先后顺序来制定建造计划。 当然,是一轮一轮地排,如果本轮你没有预交定金的话,纵然你位列三公,那也得等这一轮的房子建完再说。 对于这个方案,诸侯都表示满意,家里有金银的就当场交割了定金,金银不够的则马上从封国调集。 景如松表示自己可以在镐京待两个月,到十一月,就得回平安邑去了。 等到年后,东商的建筑队就会带着材料过来开工。 另外下次再来的时候,也会带回各种商品,所以大家需要什么东西,可以提前预订。 鉴于各位君上都是我大商的贵宾,如果提前预订商品的话,可以打八折优惠。 诸侯们买这些商品原本只是为了自己享受的,但这个措施一出,诸侯们忽然发现自己有利可图。 西周的制度,天子下面有诸侯,诸侯下面有卿大夫,卿大夫下面有士,士下面是平民,平民下面就是奴隶了。 天子分封给诸侯的国土,诸侯又会分封给卿大夫,所以卿大夫手上也有大量的财富。 那现在,诸侯在商店买到的商品,除了自己享受之外,自然也会赏赐一部分给卿大夫,而卿大夫又可能会赏赐一部分给士。 这些人享受到这些商品之后,自然会产生继续购买的需求。 但商店只在四个地方开设,他们没有能力长途跋涉去购买商品,那就只能指望诸侯。 所以,这意味着诸侯可以在自己的封国内开设次一级的商店。 这样的话,诸侯赐给卿大夫财物,卿大夫在诸侯开设的商店里购买商品,他们手上的财富又会回流到诸侯的手中。 这也就意味着,卿大夫永远无法做大,他们将一直被把持在诸侯的手里。 那么卿大夫是否可以绕过诸侯自己去四大商店购买商品呢? 路远的没这个实力,路近的有可能。 但东商这个订货八折的优惠是只针对天子和诸侯的。 这意味着诸侯甚至可以平价出售这些商品,也就打消了卿大夫去找四大商店购买的念头。 就这样,胥余只用了一个简单的八折,就把西周诸侯变成了自己的分销商。 而诸侯意识到这个商店对自己的统治具有长治久安的好处之后,对这个措施更是大加赞赏。 当胥余和诸侯的利益捆绑到一起的时候,没有人再能撼动商店的开设,就连三公也不行。 …… 东商似乎对出售的商品也没有什么限制,什么都卖,只要你肯出钱,连枪支、蒸汽机都卖。 不过枪支这种高级货只卖给诸侯,卿大夫是没有资格买到的。 这无疑又进一步巩固了诸侯对封国内的统治力,受到了诸侯的热烈欢迎。 诸侯有枪在手,卿大夫们再有野心,也只能打消念头,好好替诸侯打工。 毕竟你要是敢作死,那就等着被爆头吧! 不过枪支弹药的产量有限,都是限量供应的。 尤其是弹药,更是难买,据说是因为发射子弹的火药制造起来十分困难。 所以每一支枪的子弹都是配额的。 而且每出售一批子弹之后,必须要拿弹壳来换购下一批,如果你把弹壳搞丢了,那对不起,对你出售的子弹就会相应减少。 虽然这个规矩定得有些严苛,但还是受到了诸侯的欢迎,大家纷纷拿出黄金白银来订购枪支弹药。 当然,蒸汽机也没少买。 由于之前和东商对抗的主力一直是周室和齐鲁燕三国,所以之前东商供应的枪支弹药大多在这四家手里。 现在其他诸侯自己出钱购买枪支,他们也没有反对的理由。毕竟诸侯的自主权是非常大的,而且他们还有正当的理由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买来的枪支,都是西周的,这也是增强国力的大好事,何必要反对呢? …… 姬诵自从看过蒸汽机之后,就一直念念不忘。 终于忍不住找到了姜子牙,问道:“外公,你说那个蒸汽机,我们自己能造吗?” 姜子牙沉思片刻,问道:“你想自己造蒸汽机?” “外公,你真的认为造不如买吗?你没有觉得这是箕子的阴谋吗?” “其实这件事情,我和你几位王叔也商量过,我们都认为此事并不寻常。但没有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因为箕子需求的金银,确实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所以问题就出在这里,不管他有什么阴谋,我们绝不能受制于人。” “所以你想自己制造蒸汽机?” “没错,如果他拥有的东西我们也有,那无论他有什么阴谋,都会不告而破。我不仅要制造蒸汽机,还要制造枪支弹药!外公,你一定要帮我。” 姜子牙欣慰地看着眼前这个少年,感觉他已经长大了。 这是自己的亲外孙,他成年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位合格的君王。 “好,我帮你!” “多谢外公!” “其实在吴国见到东商的蒸汽船之后,我和你几位王叔就想过能不能自己制造。我曾经派雷震子到东商去窥探蒸汽机的秘密,但东商现在有云霄仙子坐镇,雷震子无法靠近。 包括东商的蒸汽船第一次来镐京,云霄仙子也是在场的。但好在景如松这次前来,云霄仙子并没有随行。所以我和雷震子已经去看过好几遍了。” “啊,结果呢?”姬诵大喜。 “结构太过复杂,不明白它的内部构造的话,是没有办法造出来的。” “那就没有办法了吗?” “不,有一个办法,但我得去请一个人。” “谁?” “杨戬!” 第一三三章 山寨版蒸汽机 “搞明白了吗?”姜子牙问道。 杨戬额头上那只灵眼缓缓闭合,点点头道:“师叔,这是神造之物。” “神造之物?”在场众人大吃一惊。 “这蒸汽机是用一整块钢铁削切而成,内部光滑平整,绝不是人力能够做到的,应该是哪吒造的。” “这么说,我们也能造?”雷震子大喜。 “可以一试。” 杨戬已经用心记住了蒸汽机的构造,回去之后,命人取来几块铁锭,用三昧真火融成一整块,冷却成型之后,在从指尖放出一把火焰小刀,开始切削,外部切削成功之后,转到内部。 杨戬额头上的灵目亮了起来,他控制着火焰,在钢铁内部小心翼翼地做着切割,过了半个小时,他叹了口气,停了下来。 姬诵充满期待地问道:“怎样?” 杨戬摇摇头道:“不成。我对火焰的掌控力不如哪吒。哪吒可以把火焰变得极细极小,甚至变成一根细线。他切割钢铁就像用一柄极其锋利的刀在切豆腐,游刃有余。但是我做不到这点,我切出来的效果不如他的光滑。” “只是不够光滑吗?” “不止,这个蒸汽机内部的主体部分,我已经切出一部分来了,但是和哪吒的比起来,不仅不够光滑,而且有许多裂纹。” “裂纹?我没看到啊!”雷震子道。 “那是极细极小的裂纹,只有我的灵眼才能看到。” “那没什么关系的吧!毕竟你用灵眼的话,看什么都有裂纹的吧。” “我也不知道,先试试吧。”杨戬又说着,又开始继续制造。 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对现在造的这个东西很不满意,不过不先造完的话,是不会明白问题在哪里的。所以决定还是先造出来再说。 花了整整三天时间,一台山寨版的蒸汽机终于制造完成了。 从外形来看,和商店的那台一模一样,姬诵看着很是满意。 杨戬却不怎么开心,他隐约觉得这台蒸汽机有很大的问题。 “先试试吧!”杨戬道。 姬诵立刻自告奋勇地加煤加水。 虽然他是大周天子,但眼前这三位不仅是神仙,还是他长辈,所以这活他干得很自觉。 “呜呜……” 水被烧开了,喷哧喷哧喷着蒸汽,蒸汽机开始微微振动起来。 随着蒸汽持续压入,巨大的往复式杠杆不停上下移动,带动曲轴连杆上的大铁轮子轰隆轰隆转动起来…… “成了?”姬诵望着三位神仙,兴奋地道。 杨戬望着飞速运转的蒸汽机没有说话,姜子牙和雷震子对杨戬极为信任,见他不说话,也便都没出声。 一整个下午杨戬都没有出声,姬诵跑前跑后往蒸汽机里加了两次水,杨戬才终于开口道:“裂纹没有变大。” “那就是成了?”姜子牙道。 “应该算是吧,我也不知道。我总觉得和哪吒造的有差距。” 雷震子道:“哪吒的火系灵力是超凡入圣的,咱们没必要在这方面和他比。但是咱们造出来的也是蒸汽机,这不就行了吗?没必要追求那么完美嘛?” 杨戬点点头道:“也许是我太过执着了。” 杨戬说着,让姬诵找来一块丝绸,将蒸汽机的内部结构绘于其上,便告辞回昆仑去了。 姬诵心中掠过一丝不满,这些神仙真的太傲慢了。做了一个就要回昆仑,你多做几个会死吗? 诸侯加起来已经向东商订购了上百台蒸汽机,景如松毫不犹豫就接下了订单,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哪吒一直在任劳任怨地干活。 昆仑那么多神仙,如果个个都像哪吒一样,那我大周得强盛到什么地步啊? 送走杨戬,雷震子已经跃跃欲试了。 他迫不及待地搞了一大坨铁,就照着杨戬画的图纸开始制作,这倒是让姬诵很是满意,要不说还得是自家人靠谱呢。 雷震子不像杨戬那样,能够看到蒸汽机的内部结构,他只能对着图纸,严格按照上面标注的尺寸来进行盲切。这样一来,速度更慢,整整花了四天,才终于造好一台蒸汽机。 完成之后,雷震子有些兴奋,亲自加水点火,试了一下,果然运转如常。 姬诵非常满意,叔侄二人商议了一番,决定搞个大新闻。暂时秘而不宣,由雷震子继续制造蒸汽机,等到下次东商过来交割货物的时候,再一次性将大量的蒸汽机摆上台面,惊爆他们的狗眼。 另外,姬诵也和雷震子合计仿制枪支,这个倒是容易很多,雷震子轻易地就将一支98K拆成了零件,研究了个明白,然后自己试着制造了一支,大获成功。 不过到子弹这一块的时候,就出问题了,子弹这东西雷震子倒是可以做。但是用于击发的火药却造不出来。因为根本就搞不明白那玩意儿到底是啥。 雷震子无奈,便去昆仑找他的神仙朋友们看过,金吒木吒韦护纷纷摇头,连杨戬也表示看不懂。 最后雷震子灵机一动,为什么不用炸药来做发射药呢? 雷震子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天才,马上付诸行动,但结果很不幸,高爆炸药是无法用作发射药的,雷震子使用以炸药做发射药的子弹开了一枪,枪管当场炸成两截。 好在他是个神仙,倒是没有受伤。 随后雷震子又想到用火药来做发射药。这个想法倒是没错,在硝化纤维发明出来之前,人们就是用黑火药当发射药的。 不过问题在于,当初胥余给西周的只是普通的黑火药配方,而且还是细细的磨成粉的那种,做火药箭还行,干别的那可拉倒吧。 这玩意儿当发射药的话,是需要颗粒化的。 雷震子拿黑火药粉末来当发射药,发现这东西太不稳定,不是太快就是太慢。 烧得太快,当场炸膛,子弹发射不出去。 烧得太慢,火光冲天,子弹还是发射不出去。 他以神的敏锐感,总算掌握了平衡,但好容易放出一枪,还伴随着呛人的烟雾。 而且枪这东西是要给凡人用的,他是个神,掌握了有个屁用。 雷震子费了老鼻子劲,徒劳无功,很是沮丧,终于明白东商为什么要控制子弹的出售了。 没有子弹,枪就是个烧火棍,造出再多也是白瞎。 至于那些玻璃,不锈钢等物,也是毫无头绪。 看来想要知道这些秘密的话,必须打入东商内部才行。 只可惜上次费了那么大的代价才把哪吒送进去,这小子居然倒戈了。 而现在东商有了云霄仙子坐镇,再想混进去就是千难万难了。 不过姜子牙却想到了办法,东商不是需要人口吗? 那就给他人口,然后偷偷地在其中混入间谍。 没有神力,毫不起眼的凡人,东商能识穿吗?能防备吗? 至于信息的传递,则可以利用往来两国之间的商船。 今后商船会不断往来大周,给四大商店提供商品,这也就给传递消息提供了可乘之机。 “我们可以大量启用凡人间谍混进东商的各行各业,从而窃取他们的各种信息。” 姜子牙将这个法子说了出来,姬诵大为赞赏,不过他还未成年,没有决定权。 周公旦本来是不赞成向东商输送人口的,因为这是在增强东商的实力。 不过听了姜子牙的主意之后,便改变了想法。 往人口中掺沙子这个办法一听就很有搞头,就算被揪出来了也无所谓,根本就没什么损失,继续掺就是了。 除非东商停止接收人口,但东商停得下来吗?不可能的,东商缺的就是人口。 而只要搞到一个关键的信息,就是大赚。 主意商定之后,立即付诸行动。 上古时期,贵族喜欢养士。 士,是贵族的最低一层,他的来源非常杂,大体上来说,只要你有任何一技之长被诸侯看中,他就可以赐你一个士的身份。 士为知己者死,诸侯平时都是好吃好喝的养着你,一旦需要你去办某事,你就必须全力以赴去做成此事,以死为荣。 平安六年十一月初,景如松带着三船金银,六船人口,从镐京出发,二十天后,回到了平安邑。 随船抵达的,还有诸侯们安插的间谍。 第一三四章 新圣降世 平安邑,夜校。 胥余正在给自己的学生们讲课。 这年头晚上也没啥娱乐活动,漫长的夜晚正好用来学习文化知识。 这些年东商一直在开设夜校,随着有资格成为老师的人越来越多,夜校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人们在夜校学习一些简单的读写计算,如果学得好,则可以进一步学习一些专业的技能。 学到专业技能的人会担任比较重要的职务,并获得更好的福利。 比如这些年平安邑一直在建房子,这些房子的分配顺序就是按照各行各业的职务高低来的,如果你是最底层的工人,那你就只能一边住着木板房一边排队。 天知道哪天能排到你,要知道这些年平安邑的人口是一直在持续增加的,搞不好你排着排着还排到后面去了。 再比如你年轻有为但是又没有另一半的话,也会有专门的组织帮你解决这个事,如果你足够优秀,你甚至可以挑三拣四。 去年大王一次性给两百多个步兵赐婚的事情,还曾经引起轰动。大家去看过了,那些新娘个个都美若天仙。 也正是因为如此,东商百姓学习的热情都很高涨。 东商也正是利用夜校的形式,在几年之内使得数万人脱盲,成为比较合格的产业工人。 胥余并不是每天都会讲课,他最初的五十个学生,如今都担任着比较重要的职位,而且有些人已经离开了平安邑,去往其他的城邑任职了。 不过胥余的班还是一直保持着五十人的规模,一旦有人因公去其他城邑赴任,后进的比较优秀的学生就会补充进来。 久而久之,成为胥余的学生,已经是东商年轻人的一项殊荣。 你能喊大王一声老师,那你肯定是个优秀的人,大家也会对你另眼相看。 如果胥余在平安邑的话,那么他会在每周的一三五讲半天课,周六周日的晚上讲两天夜课。 “今天的课程我们将来做一个实验,为此我请来了我们大商的小英雄……哪吒。大家欢迎!” 自从哪吒庙建立以来,哪吒为了建立大家对自己的信仰,经常跑腿替大家完成心愿,在商民中人气极高。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好朋友,哪吒!”哪吒微笑着和大家打招呼。 这是胥余教他的,保持自己的亲民形象,才能获得更多人的信仰。 哪吒以前是个特别臭屁的小孩,不过现在被阐教除名,自生自灭,为了生存,也必须做出改变了。 不过他适应得很快,这种被大家需要和爱戴的感觉,其实挺好的。 所以只要他有时间,也都会尽力完成大家的心愿。 学生们一见哪吒,顿时纷纷鼓掌,如果不是胥余在场,恐怕还会吹口哨。 由此可见,哪吒亲民的形象已经成功建立,大家并不拿他当一个高高在上的神,而是当成了……怎么说呢,和胥余前世的那种明星偶像有点类似。 “好了,现在上课,大家安静。”众人立刻安静下来。 “这两样东西,大家认识吧?”胥余拿出两样东西,摆在桌上。 景田举手道:“是石墨和金刚石。” “很对,但如果我告诉你们,它们其实同是一个东西,你们相信吗?” “不可能吧,一个晶莹剔透,一个黑乎乎的。”子悦的脖子上挂着一串漂亮的钻石项链,这时候听说钻石和石墨是同一个东西,顿时有点不可思议。 “对啊,一个那么硬,一个那么软,怎么会是同一种东西呢?”有人附和道。 大家议论纷纷,都觉得不可思议。 胥余道:“这两样东西都是晶体单质碳,本质是一样的。之所以会形成不一样的物质,是因为他们晶体结构不一样,这种现象叫做同素异形体……” 胥余滔滔不绝地讲述着构成两者差异的原因,景田忍不住问道:“老师,果真如你所说的话,如果改变它们的晶体结构,是否可以实现互相转化呢?” “当然可以,这就是我让哪吒来的原因。我们先来看看怎么把金刚石变成石墨。” 胥余掏出一把金刚石,扔进一个玻璃器皿内,用手摇抽气机将里面的空气抽走,说道:“哪吒,加热到一千度。” “好勒!”哪吒说着,用手抱住玻璃器皿,没过多久,他把手松开,晶莹剔透的金刚石,已经变得黑乎乎的了。 “烧掉了吗?”有人问道。 哪吒伸出一根手指将热量吸走,拿着玻璃器皿给大家看。 “我勒个去,真的变成石墨了。刚刚还是高富帅呢,现在就是矮穷矬了。”一个学生模仿着胥余的语气吐槽道。 “这样太亏了吧。”大家都知道金刚石是宝石,石墨却什么都不是。 “不要急嘛,还可以变回来的。哪吒,压强一万六千帕,温度一千六百度。” 这回哪吒没有再使用容器,而是直接将那些石墨握在了自己的手中。 当他松开手的时候,那些黑乎乎的石墨,又变成了亮晶晶的钻石。 “哇,好像比之前还要纯净了,是去掉了杂质吗?”子悦兴奋地道。 大家纷纷上前围观,发出各种惊叹…… 在教室的后排,坐着风曦和云霄仙子,她们闲着没事,常来听胥余讲课。 风曦笑道:“他以前跟我说过石墨和金刚石是一个东西,没想到今天还让哪吒来演示了一遍。” “以前就说过?”云霄仙子好奇地问道。 “嗯,因为他猜测神界之铁和凡间之铁的区别也是如此。你知道的,我们神界的兵器大多是铁制的,但是却和他们现在用的铁完全不是一个东西。” 云霄仙子哦了一声,若有所思地道:“风曦姐姐,你说……大王说的都是真的吗?世间万物,都是由原子组成?只不过……某些地方的排列方式不一样,就构成了万物的差异?” “你不是看到了吗?石墨和金刚石,两种完全相反的物质,却可以互相转化。” “如果万物都一样的话……那你说,灵体和肉身之间,是否也可以互相转化呢?” “这个问题我可能没法回答你,因为我是天生的灵体,我没有对肉身的感触。不过凡人修道,大抵都是超脱肉身,成就灵体。也有像杨戬哪吒这样肉身成圣的,不过成神之后,虽然多了一具肉身,比一般的神要强一些,但肉身依然是肉身,灵体依然是灵体,不能混为一谈的。……你怎么了?” 风曦正在说着,却见云霄仙子一脸魂不守舍的样子,连忙出声询问。 “没……没什么……我……好像窥见了不一样的境界。” “不一样的境界……难道你……” 风曦话音未落,云霄仙子忽然化作了一片虚幻。 蓦然间,又由虚幻变成了实体。 虚实变幻之间,有七色的光从脚底涌出,一室之内,香气缭绕。 大家都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全都转过头诧异地看着这奇景。 “她……”胥余正想说话,风曦却让她禁声。 云霄仙子的身体明明灭灭,变幻不定,满室的香气钻入众人的鼻子,让人感到一阵宁静祥和。 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了低低的歌吟,低回婉转,令人沉醉…… …… 昆仑,元始天尊正在向众弟子讲道,忽然间停了下来,眼神诧异地望着东方。 下一秒,太上老君出现在了他的身旁。 元始天尊道:“师兄?” 太上老君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 蓬莱岛,通天教主蓦地抬头,遥望北方…… 净土,梵天也在遥望北方…… 七宝林,准提道人正在遥望东方…… 极乐之乡,接引道人正在遥望东方…… 奥林匹斯山,宙斯正在遥望东方…… 赫利奥波利斯,拉神也在遥望东方…… 阿斯加德,奥丁正在遥望南方…… …… 云霄仙子的身体消失不见了。 下一秒,她已经出现在了九天之上。 “恭喜得道!”风曦笑盈盈地说道。 云霄仙子微笑着朝她点了点头。 几分钟后,通天教主出现在了她的身边,“恭喜得道!” “师尊……” “你已到达彼岸,无需叫我师尊。” …… 太上老君,元始天尊,准提道人,接引道人,梵天,宙斯,奥丁,拉神全都到了。 “恭喜得道!” …… 三百万年来,这个世界上,终于有了第一个得道的人类。 她并不像其他神那样是先天的灵体。 她还保持着人类的肉身,但她的肉身和灵体却可以自由转换,她……是独一无二的神! 第一三五章 手撕一切 教室内的众人正望着眼前的奇景发呆,风曦和云霄这两人忽然就不见了。 大家一阵惊疑,胥余问哪吒道:“怎么回事?” 哪吒喃喃道:“她悟道了!” 谁也没料到,云霄仙子闲着没事听了一堂课,居然悟透了肉身与灵体的关系,得道了。 只可惜悟道这种事,关键就在于一个悟字。 你得自己悟,不能别人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教也教不来的。 况且,云霄仙子本来就是阐截二教中的佼佼者,实力强横,只差半步就能登堂入室。 所以她才有资格悟道,其他人只能悟屁。 但哪吒却有不一样的感受,听课居然能悟道? 他隐约觉得,自己或许有机会重回巅峰。 从此以后,但凡胥余开课,哪吒必来听讲,从不落下。 这位可怜的小朋友,每天既要工作,还要读书,还要完成粉丝们的心愿…… 一天二十四小时,连睡觉的八小时都不能满足,忙,实在是忙! 其他天尊道贺之后,便回去了,只有通天教主留了下来。 “你既已得道,是随我回蓬莱,还是另外开辟道场?” “我愿追随师尊,但我想继续留在平安邑。” “哦,为何?” “我最初只是因为师尊的命令下界相助箕子,但我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也渐渐明白他所做之事的意义所在,我和女娲娘娘一样,都愿助他成功。” “如此,也好!” 通天和风曦云霄二人告辞,就回蓬莱岛继续当他的死宅去了。 …… 风曦和云霄从九霄之上落下,怕引起骚动,便直接回了家。 胥余知道云霄悟道之后,也没有心思再上课,直接让大家放学,就急急忙忙地往家里走。 一边走,一边思考这件事将对东商造成的影响。 这对东商来说,绝对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虽然不知道云霄得道之后的能力有多强,但想来,就算再弱也和那些天尊们是一个级别的。不能还能叫得道? 如此一来,截教就有了两位天尊,和阐教的实力达成了平衡。 虽然天尊之下截教现在几乎是一片光板,但决定胜败的还是最终战力。你下面人再多,大佬一巴掌全给你呼死了,又有啥用? 而平安邑这边,现在有了女娲和云霄两位大佬帮忙搞生产,胥余简直做梦都要笑醒。 在云霄没有得道之前,它的土系灵力并没有胥余想象中的那么厉害。简单来说,她可以迅速分离出混合物,但无法分离出化合物。 比如将一块钢铁放在她的面前,她也可以迅速将其拆解成铁和碳,但如果将铁锈放在她的面前,她就无能为力。 因为钢是混合物,而铁锈是化合物。 不过她强大的灵力还是给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最重要的就是道路的修建,由她修整过的路基十分平整,让工人们安装起枕木和铁轨时事半功倍。 以前遇到高山阻路的时候,需要天照拿着天丛云剑来挖掘隧道,虽然也十分快捷,但是这样硬挖出来的山洞,还需要后续加固支撑,以防坍塌。 云霄来了以后,以土灵之力开洞,山洞就好像是自然形成的一样,和大山就是一个整体,绝没有坍塌的风险。 遇到河流的时候,架桥更是十分方便,她可以直接从河底升起一座小岛,然后在岛上修建桥墩。 由于云霄的加入,大大地缩短了工期。之前的平长铁路修建了一年多,这一回三条铁路同时修建,只花了九个月时间,就已经全部竣工。 现在,平安邑已经建成了一个超大的火车站,胥余打算在春节前搞一个通车仪式。 胥余和哪吒一回到家,就见风曦、云霄、妲己等一大堆人坐在桌子旁啃鸭脖子。 这让胥余的内心很是安定,云霄得道了,却还是和平常一样同大家坐在一起吃零食,这说明她并没有因此而变得高高在上。 “恭喜得道!”胥余送出了他的祝福! “谢谢,给你留了鸭头。”云霄笑道。 胥余和哪吒走上前去,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去,拿起一个鸭头开啃。胥余不怎么吃鸭脖,就爱啃鸭头。 “想不想知道云霄姐姐现在有多强?” “想啊想啊!”胥余一副迷弟脸。 云霄轻轻一抖,手指上的油渍消散得一干二净。 她指了指桌上的一杯热巧克力,褐色的液体瞬间变得清澈无比,可可粉都沉到了杯底。 下一秒,杯中的水便消失不见了。 “蒸发了?” “不是,分解了。你不是说水是由氢原子和氧原子组成的吗?我现在可以拆分化合物了。”云霄说着,身体忽然从椅子上沉了下去,整个人好像镶嵌在了椅子里。 “我现在的行动没有边界,可以在任何位面自由穿梭,甚至可以剥离肉身和灵体……” 胥余道:“这意思是不是说,你若想杀人的话,只在一念之间?因为你只要剥夺一个人的灵魂,他的肉身也就消亡了。” “可以这么说。” “那灵体呢?我是说,一个神在你面前的话。” “如果那个神的灵体不够强大,我可以直接让其消散。” “什么样的在你眼里才算强大呢?” “风曦姐姐这个级别的,我感觉……除了几位天尊,应该都可以吧。” 哪吒吐了吐舌头,道:“那你不是可以瞬秒我?” 云霄喂他吃了一个鸭脖,笑道:“我怎么可能秒你嘛。” 好嘛,胥余算是搞明白了,这位姐已经领悟了原子级别的能力,可以手撕一切,现在的地球上除了那些大佬们,她想杀谁都只在一念之间。 也就是说自己只要惹她不高兴,她就可以让自己瞬间变成飞灰。不对,不是变成飞灰,而是直接消失,啥都不剩。不仅是肉体的消亡,连灵魂也会消散。 这也太吓人了吧? 这样看来,云霄和风曦是能力的相反的,风曦是生的力量,云霄则是灭的力量。 “你刚刚说可以在不同位面自由穿梭是什么意思?” “我可以进入微观世界,也就是你说的原子世界。而且……我明白了原来神居住的地方,只是不同位面的地球,我现在可以瞬间去往任何一个神界。” “最后一个问题,你能把地球给拆了吗?” “那应该比较难吧,没有这么大的灵力支持。我感觉……把平安邑拆掉应该问题不大。” “别别,手下留情!” 胥余连连摆手求饶,表情却乐不可支。 这也太强了! 以后,云霄就是大商的最强战力了! 平安邑有她坐镇,那些宵小之辈想要来犯,都是死路一条啊。 鉴于她的恐怖实力,没准还得向外承诺不首先使用云霄仙子! …… 几家欢喜几家愁! 东商这边喜气洋洋,西周那边却唉声叹气。 姬诵已经从雷震子的口中得到了这个消息。 “王叔,你是说截教现在也有两位天尊了?” 雷震子点了点头。 姬诵一阵颓然,东商的势力越来越强了,昆仑那边却一直无所作为,长此以往…… 他不敢多想。 …… 昆仑! 太上老君问道:“师弟,此事你如何看待?” 元始天尊蹙眉道:“小师弟多了一个帮手,现在实力基本上和我们持平了,这也就罢了。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人口,拥有更多的人口,也就意味着拥有更多的灵力。表面上我们控制了三百多万人口,东商只有我们的零头。 但东商在利用神帮助生产,比如那个蒸汽机,杨戬来报告过了,那是哪吒造出来的。一台蒸汽机,可以抵得上一百个人。他们把人力节省出来,就可以去做更多的事,获得更多的资源,从而诞生更多的人口,获得更多的灵力。长此以往,东商的人口恐怕会超过西周。” “所以你的意思是?” “杨戬不是仿制蒸汽机成功了吗?我们也派神下去,帮助西周生产。当然,我们还面对着西方的威胁,二代弟子们还是要留在昆仑修炼的。我看把杨戬、金吒、木吒、韦护这四人派下界去。这四人和雷震子一样,都是肉身成圣,即使下界也不会影响他们的修为。” “嗯,那就这么办吧!”太上老君点了点头,径直去了。 …… 净土! 梵天将八部众叫了过来,吩咐道:“你们八族,都是我创造出来的。你们既不是神,也不是人。现在我要求你们去往人界,守护我的子民。” 天人首领因陀罗见梵天一脸凝重,便问道:“天尊,发生什么事了吗?” 梵天道:“昆仑神界有一个神得道了,我前去庆贺,忽然发现华夏人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不知那种变化因何而来,但是他们现在变得非常强大。如果他们侵占印度的话,那印度人国一定无法抵御。所以我决定将你们八部众派下界去守护印度。” “遵命!”八部众一起说道。 …… 在奥林匹斯,在赫利奥波利斯,在阿斯加德…… 天尊们也都注意到了华夏人国的变化,作出了相应的安排。 第一三 六章 大王居然如此阴险 景如松赶在新年之前回到了平安邑,他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就前去见胥余。 “大王,这次一共预售了四十二套房子,一百二十八台蒸汽机,九百条枪支。还随船出售了若干其他商品。合计得黄金二千二百七十六公斤,白银一万三千八百公斤,已经全部运回来了。” “辛苦了,都封存到仓库即可。” “大王,我能否问一下,你要这么多黄金白银做什么呢?据我所知,我们大商如今造的东西都是铁器,就算出售商品,也应该换回铁锭才对啊?” “因为我要掏空他们手中的黄金,根据我的估算,用不了一年,整个西周,从贵族到平民,手中的黄金就会被掏干净。” “掏干净之后呢?” “还给他们!” “啊?” 景如松彻底懵逼了,掏干净了又还给他们?脑子进水了吧? 胥余笑道:“景大夫不用着急,听我慢慢道来。我且我问,我们的商品在西周都是抢手货吧?” “那是自然!”景如松的语气充满自豪。 “他们用习惯了,离不开了,又不能自己造。要买呢,又没有黄金白银了,怎么办呢?” “那……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去抢别人的,一个是自己挖矿。” “没错。可是黄金稀有,就算找到金矿,一年也挖不出来多少。白银多一些,但要获取也并不容易。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抢,去掠夺东夷西羌南越北狄,甚至一路向西,去掠夺白戎。” 景如松若有所思地道:“原来如此,所以大王还卖给他们枪支弹药。就是为了让他们去四处掠夺,这样一来,他们也就顾不上和我大商过不去,留给了我们和平发展的时间?” “没错!” “可是,大王你说又要把这些黄金白银还回去是什么意思呢?” “贸易就是要有来有往。不能光我们卖东西给他们,他们也要卖东西给我们,这样贸易才来的长久。西周幅员辽阔,好东西很多,比如桐油,比如各种矿藏,比如一些只有南方才能生长的作物,水果等……都是我们需要的。 等明年西周手里的黄金被我们搜刮得差不多了,我们就反过来用金银购买西周的原材料。由于西周急需金银购买我们的商品,所以定价权就在我们手里,我们用很少的金银就可以买到大量的原材料,然后将原材料制造成商品,高价卖给他们,把金银又赚回来……” 景如松人都傻了,还能这么玩?这大王,太阴险了吧? “所以大王的意思是,要用金银代替贝币?既然如此的话,直接用贝币不就好了吗?” “那是不一样的,贝币是天然海贝,产量稀少不适合大宗交易,而且无法控制在我们的手里。我要的,是货币的铸造权,你看看这个。”胥余说着,从抽屉里拿出几枚光灿灿的银币。 景如松拿起其中的一枚,入手手感沉重,上面用浮雕的形式写着“壹元”字样,被两条麦穗环绕着。 翻过背面,则是一只玄鸟,底下写着一行小字,“大商平安六年”。 银币的侧面,还有一圈凹凸不平的滚齿。 “这也太精致了吧?” 胥余自己也拿起一个银币在手中把玩,他用拇指将银币弹起,银币在空中嗡嗡作响,震颤不绝。 “在未来,银币会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辅以金币和铜币。金币价值太高,只有在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才会使用,铜币则用来进行辅助找零。”胥余说着,又从抽屉里拿出了几枚金币和铜币。 “不怕西周仿制吗?” “仿制也没有,他们需要的商品都在我手里,我拥有定价权,我会通过调控手段将银的价值和银币控制在一定的区间,他们仿制是亏本的。另外,这是用哪吒新造出来的冲压机床锻造而成,和铸造有本质区别,他们造不出来的。” “那蒸汽机和枪支呢?这是我们大商最核心的东西吧?如果他们出动神的力量,应该是可以仿制成功的吧?为什么连这些都卖呢?” “你不卖他们就不会仿制了吗?现在各大城市都在使用蒸汽机,以西周的能力,很容易就搞清楚蒸汽机的构造了,总不能因噎废食吧?所以我才让鲁修带了一台蒸汽机安装在镐京的商店里,还特意让鲁启找个由头领西周君臣去参观了一番。” “这……你明知他们有能力仿造,还特意拿给他们看?” “当然,那台蒸汽机的每一个部件都是哪吒亲手打造出来的,包括炼钢都是他自己炼的,妥妥的神造之物。我这样做是为了误导西周,让他们以为这东西只有神才能造出来。 实际上呢?我们现在造蒸汽机根本不需要哪吒。那么现在西周能造蒸汽机的就姜子牙和雷震子两人了。姜子牙要治理国事,忙得很。剩下一个雷震子又能造多少呢?累不死他!总不能出动昆仑的神仙来帮忙制造吧?想得美呢!” 胥余不知道的是,昆仑真的出动了神仙,还一口气出动了四位。 景如松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问道:“大王,那武器我们也在不加限制地卖,如果西周得到了大量的武器,撕毁协议,反过来攻打我们呢?毕竟他们现在得到了蒸汽机,可以解放出大量的人力,也就可以召集更多的军队。” “我们卖给西周的只是半自动武器,现在我们已经开始升级成全自动武器了。而且你儿子最近造出了双基火药,这表示我们可以造出更大威力的火炮。现代战争不是靠人多就能取胜的,只要我们保持住先进的技术,就不用怕他。” “原来如此,那我就放心了。对了,这趟还带回了三千名奴隶,已经安排去净化了。不过,西周一开始是不肯给人口的,后来不怎么的,忽然又同意了,我怀疑其中有诈。” “嗯,应该是想安插间谍吧。等他们净化完了,注册户籍的时候我让虞姬去一趟,用灵力识别一下。” “不当场抓出来杀了吗?” “抓出来干嘛?西周同意向我们贩卖人口,其实就是想安插间谍窃取我们的技术。如果我们把间谍都抓出来杀了。西周无利可图,不再向我们输送人口了怎么办?” “啊这……”景如松倒是没想到这一层,“但是任由他们偷窃技术也不好吧?” “既然已经识别出来了,盯着点就是了。现在的平安邑没有神可以敢进来,所以他们只能用凡人。凡人想要把偷到的技术带出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利用往返于两国的商船。 所以我们只要在每趟商船出发的时候,重点防备就行了。甚至也可以让他们偷走一点被淘汰的技术,毕竟……西周花了这么大的代价,也不能让他们一无所获啊,要细水长流嘛。 还有啊,当西周形成思维定式,认为每次偷到的情报都是真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在关键时刻进行误导,让间谍给他们送去极为重要的……假情报,让他们走走歪路。” 当景如松回到自己家里的时候,他整个人都麻了,他从来都不知道,大王居然如此的……阴险。 第一三七章 超级偶像 几天后,云霄和风曦一起去了一趟天庭。 上次她是听了通天教主的命令私下天庭,算起来是天庭的叛徒。 不过现在已经得道,身份今非昔比,便连玉帝和王母也亲来迎接。至于之前的事情,自然没人会再追究。 不仅她们两人来了,连三清也来了。 五位天尊到齐,自然是来商议灵力分配的问题,因为云霄仙子得道了,那么她的灵力份额也要相应的提升。 之前的分配方式是:从人间获取的灵力,百分之四十归三清,百分之十归风曦。 也就是说这四位要拿走一半的灵力,但并不是说其他的底层神能联合拿走另外的一半的灵力。 剩下的百分之五十,一部分都要化作灵气,填充昆仑神界。 这也是神一直待在神界并不轻易下界的原因之一,神界灵气浓郁,更适合修炼。 但是现在云霄仙子得道,这个分配规则就得改一改了,她肯定也是要拿百分比的。 但怎么拿,拿多少,就很值得商榷一番了。 按照之前的规则,四大天尊可以拿走一半的灵气,但现在四大变成了五大,如果还拿一半的话,那四圣就得把自己的份额吐出来一部分给云霄。 那么吐多少,又成了一个问题。按照一般的逻辑来说,百分之五十,五个人,那正好每人百分之十咯。 但灵力的分配本身就不是均等的,之前三清拿的就是比风曦要多。当然,他们要掌教,管的事多,拿得多是应该的。 如果按照每人百分之十来分配的话,那他们多拿的部分就得吐出来。通天可能无所谓,毕竟是自己的亲亲弟子,太上和原始可就不乐意了。 那如果圣人的份额保持不变,从另外的百分之五十里取呢?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是从神界的灵气里去取,还是从众神的工资里面扣呢?这要的可不是小数目。 如果是从众神的工资里面扣,大家肯定是不乐意的。从神界的灵气里取呢?又耽误所有人的修炼,仍然不对。 所以商量来商量去,大家发现,最好的办法竟然是……不给灵力。 毕竟云霄是一个异数,是三百万年来第一个得道的人,这种情况无论哪个神界也没有发生过。 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讲,忽然多了一个天尊级别的人,这无疑是大好事啊,这象征着东方神界从此凌驾于西方神界之上。 但是从昆仑内部来讲,这意味着所有人都要割肉,就让人感到不爽了。 当然,割肉是必须割的,因为同样的一分灵力,在一个普通神手里只能发挥出一分力量,到了天尊手上,却可以发挥出十分的力量,这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大家讨论了半天,最后通天打破了僵局:“我们在洞庭山签订的协议不是说好了东商西周各自向两边扩张吗?只要我们占领更多的土地,同化掉更多的人口,那不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灵力了吗?如此一来,就算云霄占去一部分,但是大家最终获得的灵力是变多的啊?” 云霄当然要附和师尊,点点头道:“商王箕子有一个比喻,叫把蛋糕做大。简单来说,如果两个人吃一个蛋糕刚好吃饱,现在多了一个人,蛋糕就不够分了。那与其纠结于蛋糕怎么分,不如做一个更大的蛋糕。” 玉帝点点头道:“此语虽然简单,却是至理名言。云霄娘娘既然一直住在下界,可否介绍一下下界的情形呢?” 云霄仙子道:“自从洞庭之盟签订之后,现在东商和西周已经开启了贸易,东商开始向西周输入火枪,蒸汽机等物。使得西周的实力大大提升,华夏周边那些原本有威胁的国家部落,现在都变得不值一提了。” 玉帝讶然道:“这协议签订了一年半了吧?当时不是说好了东商向东打,西周向西打的吗?怎么到现在双方都没有动静?” 云霄仙子道:“西周那边我就不知道了,但是东商在夏天的时候曾经派遣过一支远征队,去北美洲打了个前站。不过效果不太好,北美那个地方,部落数以千计,人口太过分散。他们整整花了四个多月时间,才获得了千余人口,因为凛冬将至,不得不结束了征程。” 元始天尊道:“我听子牙汇报过,他们的新军尚需要训练,预计会在明年春耕之后,征伐鬼方等过。” 玉帝道:“既然如此,诸位天尊就不必纠结了啊。我提议云霄娘娘的份额和女娲娘娘一样,也得百分之十,但是以瑶池灵液拨付,诸位以为如何?” 瑶池,昆仑神界的灵力储存之所,数百万年来剩余的灵力,都储存在此处。 稀薄的灵力是以气的形式存在的,而瑶池的灵力却是液体,可见其有多浓郁。 玉帝的想法是动用库存来给云霄仙子拨付灵力,这样的话,大家的待遇都不会变。至于瑶池耗损掉的灵液,华夏人国不是正在向外扩张吗?到时候将其人口同化,获得更多的灵力之后,再还回来也就是了。 而且,华夏人国现在实力爆表,如果他们的扩张计划成功,那瑶池灵液不仅不会变少,反而还会增多。 玉帝的提议获得一致赞成,之后,王母便领着云霄仙子前往瑶池,领取灵液去了。 …… 只是胥余在家的时候,阿狸总是跟在他身后,除非其他的女生抱她玩。 这让胥余很高兴,这说明阿狸虽然失去了灵智,但还是认识自己的。最起码,也是把自己当成了可以信任的人。 不过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胥余和妲己没有办法当着阿狸的面和妲己那啥,因为那会让他俩很是尴尬。 他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面对的还是妲己这样要人老命的尤物。 所以……为了避开阿狸,这对狗男女就经常骑着马去野外幕天席地。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虽然是寒冬腊月,但他们也兴致不减,在海边,在山巅,在草丛,在树梢…… 到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身影。 妲己用灵力张开一个结界,就算冰天雪地,也并不会冷,反而性质更加高涨。 这天,两人在野外折腾了一夜,滚回来发现大家都围在桌旁吃早餐。 他们两个在桌旁坐了,琴娴连忙给他们端来皮蛋瘦肉粥,虞姬却端着碗一言不发地走了。 胥余莫名其妙看了虞姬一眼,拿了一根油条,开始喝粥。 忽然发现风曦和云霄不在,连忙问道:“曦姐姐和霄霄呢?” 哪吒道:“她们去昆仑了。” “去昆仑干嘛?大佬开会吗?” “好像是为了云霄姐姐获取灵力的事情。” “哇,那她会变得和风曦姐姐一样厉害吧。”妲己羡慕地道。 胥余将油条塞进嘴里,吃得摇头晃脑,他有些得意。 妲己忽然道:“大王,你说有没有办法让灵力变得更多呢?” 胥余一愣,这个问题干嘛问我?我只是个凡人啊! “牧野之战失败后,我们九尾狐族就被昆仑除名了。现在光靠着狐狸祠,获得的灵力有限,青丘也还要许久才能建好。人家拥有了更多的灵力,才能更好的辅助你啊,你赶紧想想办法嘛。”妲己竟撒起娇来。 胥余一脸尴尬,立刻投降:“好好,我想。” 他把粥喝完,闷头想了一阵,啥也没想出来。一抬头,忽然发现哪吒也在看着自己,不禁问道:“咋了?” 哪吒不好意思地道:“那个……我也想知道会不会想出什么办法。” 哪吒虽然靠着哪吒庙获得了一些灵力补充,但和全盛时期相比还是差太远了,他太想重回巅峰了。 胥余忽然想到,上次去夜校讲课的时候,哪吒超受欢迎的。那架势,有点像后世的粉丝见到偶像的感觉。 粉丝对偶像的爱可以有多疯狂,作为现代人的胥余可是深有感触的。在胥余的前世,有一个叫炮王的人,都去采缝纫机了,还有一大把粉丝不离不弃,天天在网络上为他喊冤。 这……应该是信仰之力的终极表现吧? 于是,胥余试着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众人听得一脸懵逼,妲己疑惑地道:“你说什么?做女团?什么是女团?” “女团就是……把一群女生组合到一起,让她们一起唱歌跳舞,表演给百姓看。这样的话,百姓就会疯狂地爱上他们,从而心甘情愿奉献出自己的信仰……” “唔,听着似乎……这能行吗?” “试一试就知道了嘛,反正也没什么损失。你们狐族不是有很多美女吗?咱们先挑选一批人,教她们唱歌跳舞,然后新年的时候我们不是打算搞一个通车仪式吗?到时候肯定人山人海,我们就在那里开启自己的首演。” “那……行吧,你要几个人。” 这倒是把胥余问住了,女子团体多的是,人数最多的AKB48那是一大堆人。最少的Twins就两个人,像内地大火的火箭少女是11个人。 胥余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先试试水,便道:“那就……三个人吧。你也来参加?” “我也要参加?” “我给你写首歌!” “你还会写歌?” …… 吃完早餐,妲己去了一趟长白山,群狐正忙着建设家园,妲己让大家停下来,把胥余的想法和大家说了一遍。 妲己说完,阿紫问道:“那不就是伶官?” 伶官是黄帝时期设置的创造音乐的官员,没什么存在感,地位比较低下。 “这是不一样的,大王说要打造超级偶像,非常的……高大上,嗯,他就是这么说的。据他所说,就是要让大商的百姓以后一见到你就会尖叫那种,见到天尊都没这么兴奋。” “真的假的,那……我参加一个?”其实阿紫并不想参加,不过妲己给她使眼色,她只好带头。 “那……我也参加一个吧。”一个叫涂山浅浅的小狐狸说道,她是一只白狐,来自涂山一族。 “还有我。”一个叫小翠的青狐也报了名。 “那行,阿紫、浅浅、小翠你们三个就跟我回平安邑,大王那里还编排了一套舞蹈,等着练习呢。” “啊……还要跳舞?” 第一三八章 间谍异闻录 曹政十五岁那年,因为老母被人欺负,愤而当街杀人,杀人者偿命,他本该死。 但那一年大周取得了天下,周武王姬发主张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通过道德教化使天下人民臣服,实施刑罚时应当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地用严刑重罚来迫使臣民服从,曹政因此活了下来。 三年的牢狱生活,他唯一担心的是自己孤苦的老母。等他刑满回家,却发现老母生活得很好。 老母告诉她,这三年一直是周公旦在派人照顾自己的生活,曹政前去拜见周公旦,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周公旦告诉他:“你为母出头,足见孝;当街杀人,足见勇。你这样的人,我不能让你的母亲挨饿。” 曹政感激涕零,从此拜入周公旦门下,成为了周公的士。 成为士的这几年,周公并没有让他做任何事,就这样一直养着他。 曹政很是羞愧,他认为自己没有才能,无法为周公效力,于是他开始观察那些能够为周公效力的人,学习他们的才能,几年过去,曹政学会了许多本事。 一个多月前,曹政的母亲去世了,曹政很是悲痛,他向周公旦告了假,回去为母亲料理后事,周公旦表示了哀悼,还送给他一些贝币,好让他把母亲的后事办得风光一些。 等曹政料理完母亲的后事,回到周公旦的别院,发现周公旦正在选拔人才,要执行一项重要的任务。 曹政满心期待,这些年自己也学了一些本事,他认为自己为周公效命的机会终于来了。 然而,名单上根本就没有他。 曹政不解,便前去面见周公,周公告诉他:“我很欣赏你的才华,但你母新丧,应在灵前尽孝。” 曹政道:“忠孝不能两全,现在正是君上需要我的时候,我甘愿为君上尽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周公感叹道:“真义士也!”遂从其愿。 就这样,曹政成了一名奴隶,他跟其他人混在一起,上了一艘奇怪的大船。 这船航行不用浆,全靠浪。 因为曹政亲眼见过船尾翻涌的巨大浪花,就是那浪花推动大船在航行的。 作为一名间谍,首要任务是要将自己隐藏起来,所以尽管他心中万分好奇,但他还是没有到处去打听,他选择了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 他相信,只要自己的见闻多了,然后将其组合起来,就可以从中发现有用的信息。 果然,没多久他就知道了,那船其实有桨,叫做螺旋桨,船尾翻涌的浪花,就是螺旋桨搅出来的。 船在大河中航行了七八天,驶入一片辽阔的大海,随后又进入一条水流湍急的大河,前后花了二十天,终于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东商。 走下栈桥的那一刻,曹政看见码头停泊着几十艘大船,有一些比自己乘坐的船还要巨大。甚至在远处,还停泊着一艘无与伦比的大船,那船停在极其遥远的地方,他并不确定它有多大,但那船上居然有一栋巨大的房子,他数了数窗户,竟有五层。 不过那船是停在岸上的,也许它并不是船,只是一个像船一样的房子吧。 曹政跟着人群,被引到一排排的木屋前,分成男女,分别赶进了一排木屋。 一进门,就看见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炉,里面的人让他们把衣服脱了。脱完之后,那人就一脸嫌弃地用叉子把衣服叉起来,扔进了火炉。 人们看见自己的衣服被烧,纷纷急了,但他们都是些奴隶,平日里被虐待惯了,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继续往前走。有一些人想到这寒冷的东西,自己没衣服穿,肯定会被冻死,忍不住哭了起来。 等待他们的是一个冒着热气的水池,他们被赶进水池里,有人拿着长把刷子在他们身上刷来刷去。曹政感到很屈辱,不过他还是忍了下来,为了周公的大业,这些都不算什么。 洗完澡,曹政被安排在一个镜子前坐了下来,那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的镜子,也是第一次清晰地看见自己的相貌。原来我长这个样子么? 然后他就被剃毛,不光是头顶上的毛,胳肢窝毛,胸毛,下体的毛都被剃了个一干二净…… 一整套流程下来,曹政领到了两套换洗的衣服,发衣服的人仔细地告诉他,这是内衣,这是棉衣,这是帽子,这是棉鞋。 这个衣服穿在身上,又舒服又暖和,他一辈子也没有穿过这么舒服的衣服。他感觉,就算和周公穿的丝绸比起来,也不差吧。 东商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给奴隶穿这么好的衣服呢? 接下来他又领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发东西的人告诉他:“这是香皂,洗澡的时候涂在身上。这是牙刷,这是牙膏。记得每天要用牙刷沾了牙膏来刷牙,否则的话你的牙齿很快就会烂掉。” 曹政很奇怪,为什么牙齿会烂掉?他却不知道东商的居民糖分摄入比较高,很容易蛀牙。 领到东西后,他终于被安排进城,暖和的棉鞋踩在一种黑色的道路上,走起来非常舒适。 曹政第一次知道,原来走路会这么舒适,那路极其平坦,绝无坑坑洼洼的景象,而且似乎还有一点弹性。 就算是镐京的石板路,和这路比起来也差得太远了。 远处有许许多多的房子,这些房子都是鲜艳的红色,镐京的商店就是这种房子。他知道那是用砖石建的,建造价格十分昂贵。只是没想到,这里全都是这样的房子。 很可惜,曹政并没有住进这样的房子,他住进了一排木板房。睡的也只是最普通的通铺。但普通上都铺着厚厚的棉褥子,晚上睡觉,再盖上厚厚的棉被,暖烘烘的。 他现在已经知道了,他穿的睡的,都是一种叫做棉花的东西做出来的。 接下来,他们就开始排着队去登记,他们三千人排成一条长龙,一个叫做登记员的人 开始询问他们的姓名、年龄、籍贯…… 登记员的旁边,还坐着一位十分漂亮的女子。每一个前来登记的人,她都会抬头看一眼,除此之外,就什么也不干了。 登记员把曹政的资料整理完毕,又询问他有没有什么技能。 技能就是,你擅长干什么,比如你在西周是种地的,那你的技能就是种地…… 曹政最厉害的技能是他苦练出来的功夫。不过他并没有说出来,他必须让自己看起来毫不显眼,他告诉登记员,自己是个木匠。 登记员点点头,将他的信息都一一记录了下来,然后发给他一块牌子,说道:“这是你的身份证,千万别弄丢了。” 曹政拿着这块莫名其妙的牌子,把它挂在脖子上,又随着众人回到了木屋。 接下来,除了每天早上被叫出来跑步之外,剩下的时间都待在木屋里,什么也不用干。 曹政懵逼了,自己在西周的时候,就每天躺在周公旦的别院里吃干饭。没想到来到东商,还是躺着吃干饭。 难道东商万里迢迢把自己这些人搞过来,就是为了吃干饭的吗? 当然不是,他们很快就知道了,平安邑的冬天太冷,所以年前这一个月,东商的居民基本上是很少干活的。他们的工作要等到年后再安排。 在东商,人们每天都要吃三顿饭,这是曹政无法想象的,他住在的周公旦的别院的时候,每天两顿饭,已经是足够奢侈了。而且饭菜的口味和种类和东商也是无法比拟的。 不仅有菜肴,就连主食也是在不断变化,有时候是馒头,有时候是米饭,有时候是黄馍,有时候是土豆…… 不论是主食还是菜肴,每一样都十分可口,曹政曾经有幸参加过周公旦的宴席。但纵然是周公旦大摆宴席的菜,和眼前这些食物比起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东商这么豪横的吗?给奴隶都吃得这么好,那他们的贵族,吃的是什么啊? 很快,曹政就知道东商的贵族吃的是什么了。 大年三十,全城都在吃饺子,就连商王吃的也一样。 原来东商的贵族和臣民吃的是一样的东西? 到了年初二的时候,他们都被召集了起来,前往城北,据说是观看火车的通车仪式。 “火车?那是什么?” 曹政怀着一颗好奇的心,被带到了城北火车站。 一到火车站,他就被吓住了,广场上人山人海,居然有数万之众。 人群聚集在一起,都没有发出声音,静静地等待着什么。 忽然间,人群中传来热烈的掌声,震耳欲聋。 一个白衣男子带着几个美女,缓缓走了过来,那人正是商王箕子。 只见他拿着一个铁皮喇叭,大声说道:“感谢大家今天来观看这个通车仪式。从今以后,我东商各城就紧密相连了。为了庆祝今天的通车仪式,我们今天会有一个表演,请大家尽情观赏。” 箕子说着,把手一挥,人们顺着他的手势看去,只见广场边沿搭着一个高台,布置得异常漂亮,不过却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尤其商后妲己,为大家演唱歌曲《天路》!” 话音落下,天空之中,一个人影缓缓落下,她容颜姣好,倾国倾城,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裳,启朱唇,发皓齿,高声歌道:“ 清晨我站在青青的牧场 看到神鹰披着那霞光 像一片祥云飞过蓝天 为商家儿女带来吉祥 黄昏我站在高高的山岗 盼望铁路修到我家乡 一条条巨龙翻山越岭 为雪域家园送来安康 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 把人间的温暖送到边疆 从此山不再高路不再漫长 大商儿女欢聚一堂……” 妲己的歌声清澈悦耳,送进广场上每一个商民的耳朵里。商民们开始纷纷鼓掌,欢呼! “王后!王后!” 他们太激动了,堂堂大商的王后,居然会为自己歌唱。她的歌声,是那么的甜美。唱的曲子,是那么动人。歌里面唱的那条铁路,每一个人都感到十分地自豪。 是啊,铁路就是天路,他们现在就置身于天堂。 他们现在每天只需要工作八个小时,吃饭有鱼有肉,穿衣暖和漂亮,房子一直在建,假以时日,每个人都能住上结实的红砖房。 许多人在下班之后,都会主动前去加班,不为别的,只为了现在的美好生活,他们愿意付出自己的力气。 不过大王制止了这种行为,他告诉大家,要劳逸结合,每天工作八小时就足够了。 为了让大家下班后有事干,大王还发明了一种叫足球的运动。两队各十多个人,在场上追逐一个皮球,将它灌入对方的球门就算赢。 这项运动在东商受到了广泛的欢迎,现在的东商,无论男女,在工作完之后,就会去球场踢上几脚。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妲己示意大家安静,然后笑着道:“大家新年快乐,过去的一年大家努力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粮食堆积如山,几年都吃不完。其他各行各业也都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为表庆祝,在大王的指示下,我们成立了‘小狐仙’女子歌唱团体,接下来,请欣赏她们的表演。” 在妲己的介绍下,阿紫、涂山浅浅、小翠三个少女从云层中落下,自我介绍道:“大家新年好,我是阿紫,我是涂山浅浅,我是小翠,我们是……小狐仙!请欣赏我们的歌曲《明天会更好》!” 她们说着,迈着轻柔的舞步,开口唱道:“ 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 看看忙碌的世界是否依然孤独地转个不停 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 让昨日脸上的泪痕随记忆风干了 抬头寻找天空的翅膀候鸟出现它的影迹 带来远处的饥荒无情的战火依然存在的消息 玉山白雪飘零燃烧少年的心 使真情融化成音符倾诉遥远的祝福 ……” 优美的旋律,动人的歌喉,倾国倾城地面孔,打动人心的歌词,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沉醉了,等她们表演完,从人群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胥余和妲己对视了一眼,各自点了点头,这事大概是成了。 六年来,平安邑的居民一直接受的是现代教育,这些歌词对他们来说都很好理解。胥余挑选三个女生来组团,原本的打算就是照抄SHE。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选择了一首罗大佑的《明天会更好》作为女团的首秀,至于蛇团那些代表作,慢慢来,不着急。 饭要一口一口吃,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 等小狐仙们退场,人们的热情还是久久不能消散,一直高呼着她们的名字。 长白山天池,狐仙们新的家园,聚灵珠上忽然散发出一阵阵的光芒。 守护聚灵珠的狐狸们惊讶地道:“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灵力?” 在人们的欢呼声中,胥余重新登场,拿着铁皮喇叭高声喊道:“大家喜欢刚才的表演吗?” “喜欢,喜欢!”人群立刻高呼起来。 “今年春祭的时候,小狐仙团体会为大家举办一场演唱会,届时会表演更多的歌曲节目,敬请期待哦!” 大家听说还有得看,欢呼声更加大了。 幕后,三个小美女脸上也是红扑扑地,虽然她们每一个都活了上千年,但还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百姓们真的太热情了。 “阿紫姐姐,你说这样会为狐族涨灵力吗?”涂山浅浅忐忑地问道。 “应该会吧,这可比让他们去狐狸祠祭拜要厉害多了。”阿紫道。 “真没想到,大王居然能想出这样的主意,真是太厉害了。不愧是被妲己姐姐看中的男人啊!”小翠道。 曹政人都麻了,这个大商是怎么回事啊?居然会有仙女跑出来为百姓唱歌。百姓还一个个热情得很,还直呼人家仙女的名讳,甚至还有人吹口哨…… 便在此时,“呜——————” 随着嘹亮的汽笛声响起,火车启动了…… 第一三九章 灵力暴涨 尽管只唱了两首歌,但演出还是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就连狐族的聚灵珠都罕见地发出了光亮,这让狐族大为兴奋,都跑来给阿紫三人打气,让她们春祭的演出一定要再接再厉。 这让阿紫三人感到亚历山大,大王教的歌舞真的好奇葩,她们都有点接受不能。不过面对全族的期望,她们还是努力地练了下去。 风曦和云霄从天庭回来,发现胥余又不知道在搞什么。 三个狐族的小姑娘穿着白色的上衣,蓝色的短裙,上衣还系着蓝色的丝带,正在整齐划一地跳着奇怪的舞蹈。 胥余则站在一旁,用手拍着节奏指挥着:“oow、three、four,tow、tow、three、four……” 突然他喊道:“节拍,浅浅你的节拍呢,右脚往前啊!重来!oo、three、four……” 风曦一脸懵逼地问道:“你们这是在干嘛?” 胥余一扭头,惊喜地道:“你们回来啦,这是在练舞呢。我们打算在春祭的时候搞个演唱会……喂,你们三个别停下啊,继续跳。” 阿紫三人正想趁机偷懒,被胥余一句话,又苦逼地继续跳着。 “演唱会是啥?”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你们回来得可太是时候了,跟我来……你们继续练,别偷懒啊。” 胥余回头吩咐了一句,就拉着风曦两人往外跑,来到一片巨大的花岗岩前,胥余问道:“霄霄,你能把这块石头给我拆了吗?” “啊,拆这干嘛?” “我要制造电灯,需要用钨来做灯丝。” “电灯是啥?钨又是什么。” “电灯是用电流来发光的灯,简单来说就是让电流通过灯丝,产生热量,最后变得像烧红的铁一样发出光来。” “那为何不用铁呢?” “因为我们要聚集的热量非常多,要使得灯丝的温度达到2000度,才能发出明亮的光芒。用铁的话早就融化了,钨的熔点高达3400度,效果最好。” “可是我不知道什么是钨啊。” “这个没关系,你把这块巨石拆成一样一样的,我来找就是了。” 最终,云霄按照胥余的要求把一块巨型的花岗岩拆了,又分门别类聚合了起来,胥余得到了一小块银色的金属钨。虽然小,不过做灯丝也够用了。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制作灯泡了。” 胥余将哪吒找来,让他将钨丝加工成极细的螺旋形灯丝,将它装入一个事先制好的玻璃球内,安装在一个金属底座上,并让云霄抽中了灯泡出的空气。 “这样就大功告成了,接下来制作电线。哪吒,帮我把这块铜锭搓成铜线,粗线一定要均匀。” 搓好的铜线用橡胶来包裹,就是上好的绝缘皮了。蛙岛的橡胶树还没有长成,这点橡胶是前年去蛙岛搞橡胶种植的时候,去南美取种顺便带回来的,不多,但够用。 电灯和电线弄好之后,胥余就带着大家去化工厂找景田制作蓄电池。蓄电池的制作非常简单,用一个玻璃槽注满硫酸,再插入两块铅板,一块与充电机正极相连,一块与充电机负极相连,充满电后就形成了一块蓄电池。 化工厂的硫酸多的是,胥余很轻松就搞定了电池的制作,接下来就是给电池充电了。 充电的事情落在了妲己身上,她很奇葩地拥有金木水火土风雷光黯九种能力,虽然杂而不精,每种能力都不咋滴,但充个电还是小意思。 “你现在用你最小的电流,阴电接入负极,阳电接入正极,试着给蓄电池充电,注意刚开始的时候电流不能太大。” 妲己点点头,把电流控制到若有若无的状态,开始往蓄电池中充电。 妲己惊奇地感到那块奇怪的电池真的把自己的自己放出的电流给吸收了。 “你自己试着调整电流的大小,找到最合适的阈值。” 妲己点点头,开始逐渐加强电流,这其实挺难的,因为要把电流控制到极小的状态,还要一点点逐步加大,如果一个没控制住的话,这电池可能就爆了。 但妲己毕竟是青丘之主,她很快就找到了平衡点,开始快速地给蓄电池充电,最终,她发现电流充不进去了。 这也就意味着,这块蓄电池制作完毕了。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胥余用电线分别连接好蓄电池和灯泡的两极,然后合上开关,刹那之间,灯泡亮了起来。 它发出橘​‌黄‌­色‎​‍的光芒,照耀在每一个人的脸上,大家都一脸的惊喜。 “这个电灯能亮多久?”妲己问道。因为电光是一闪而逝的,这样持续发光让她无法理解。 “如果能有稳定的电流供应,这根灯丝大概能用上两年吧。” “如果把整座城市都装上电灯,那夜晚岂非会变得和白天一样?”风曦说道。 “啊……我可没这么多灵力消耗啊。”妲己吓了一跳。虽然说充满一块蓄电池耗费的灵力微乎其微,但是整座城市的话…… 她还要建造青丘呢。 “这只是一个开始,要不了几年,平安邑会变成一座不夜城的。”胥余憧憬地道。 一年一度的春祭开始了,由商王箕子和商后妲己领着百官,拜祭了四方神明,先祖之灵,身亡将士。随后,亲手洒下了五谷的种子。 这一整套流程走下来,已经是下午,由于之前预告过今天晚上有演唱会,所以平安邑中央的广场上,早就已经人山人海。 此时虽已立春,但春寒料峭。不过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倒也不冷。 曹政也挤在人群中,他现在已经成了一名木匠。每天白天需要工作八小时,到了晚上,他就去参加夜校。他本是识字的,不过东商的文字和西周的文字并不一样。 在学习的过程中,曹政意识到这两种文字是有关联的,比如西周的日字是一个圈圈里面有一点,东商的日字则是一个方块里面有一横。不过东商的文字要比西周的文字多得多,而且更加……规范。是的,规范,这是他最近从学习中得到的感受。 广场的边沿搭着一个高台,上面绑着许多奇奇怪怪的玻璃球,不知是干嘛用的。 太阳彻底落山了,那个高台忽然亮了起来,橘​‌黄‌­色‎​‍的光芒,将夜晚照得如同白昼。 人群中惊呼起来,有人奇道:“那是什么?是大王将阳光捕捉了来吗?” 东商百姓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式,如果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那一定是大王的杰作。 “不对,你看那玻璃中那道曲曲折折的光芒,那应该是闪电。” “不可能,闪电不是一瞬而逝的吗?要我说,就是太阳的光辉。” 在众人的争论和欢呼声中,“小狐仙”穿着蓝色的JK制服,闪亮登场了。 “深呼吸,不要紧张。”阿紫领着两个小姐妹站好位,小声说道。 台上,十万人安静无声,落针可闻。 阿紫首先介绍道:“大家好,我是阿紫!” 涂山浅浅接着道:“大家好,我是涂山浅浅!” 最后小翠说道:“大家好,我是小翠。” 三个女孩齐声说道:“我们是小狐仙。” 极富动感的鼓点声响了起来,三个女孩踩着鼓点,跳着整齐划一的舞蹈,开始唱了起来:“ 笑就歌颂, 一皱眉头就心痛。 我没空理会我……” 台上灯光绚烂,一些红色的灯光次第亮起,紧接着是粉色、紫色、蓝色……灯光明灭,变幻不定,人群中发出阵阵惊呼。 “这是怎么做到的?”妲己和胥余站在远处的高楼上,眼见霓虹灯亮起,忍不住问道。 胥余笑道:“我让霄霄捕捉到了一些惰性气体,把它们充入到灯泡之中,灯光穿过这些气体,就能发出不同的光芒。比如说充入氖气,会发出红光;充入氪气,会发出蓝光……” “你可真有才。”妲己忍不住亲了胥余一口。胥余呵呵一笑,搂着她继续观看。 “只感受你的感受。 你要往哪走? 把我灵魂也带走。 它为你着了魔。 留着有什么用?” 伴奏的音乐节奏突然变得强烈起来,三个人的舞蹈节奏也更加激烈。 胥余事先在广场的各处都安排了编钟、大鼓等乐器演奏,以确保广场上的人都能够听到音乐节奏,同时为了让他们的演奏保持一致,还安排了虞姬侵入他们的脑海,进行指挥。 虽然这些上古乐器用来演奏《SuperSter》这首歌让胥余感觉有点怪怪,不过却意外地好听。 “你是电你是光 你是唯一的神话 我只爱你 你是我的信仰啊 你主宰我崇拜 没有更好的办法 只能爱你 你是我的信仰啊……” 歌声灌注灵力,传入到在场的每一个人的耳朵之中,场上的人都疯了,跟着台上三只狐仙疯狂地晃动起来。 胥余忍不住叹道:“这就是摇滚的力量啊!” “Youaremysuperstar”这句歌词因为是英文,胥余就给它改成了中文,虽然唱着有点拗口,但更加直白,这就是赤裸裸地告诉台下的观众,快,崇拜我啊,把你们的信仰之力都给我啊! 在舞台的四周,立着四块巨大的水幕,那是云霄明白光的折射原理之后,亲手制作的。每一块水幕上,都映着小狐仙巨大的身影,让观众即使隔得再远,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两个小时的演唱会,在一首《我的歌声里》里结束了。 “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 这注定是一个彻夜难眠的夜晚,平安邑的居民们第一次接触这个东西,全都被震撼得不行,他们躺在床上,脑子里还在回味着舞台上的歌声,他们进入了梦乡,也还在梦见舞台上的那个歌声,那三只狐仙,已经深深地映入了他们的脑海里,此生都无法­‍拔‍­出­‌‎来‎‌了。 胥余躺在床上,也没有睡。看来,这个计划是成功了,他选择了神灵中最放得开的狐族作为突破口。狐族本来就不像其他神族那样整天一副高高在上的样,还失去了家园,很容易就同意了他的做法。 而平安邑的百姓,接受能力也比自己想中要高很多,或许是这几年接触过太多的新鲜事物,神经早就麻木了。这别具一格的唱跳组合一出来,他们居然瞬间就能接受,还变得十分疯狂…… “谢谢你!”妲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摸进了房间,在胥余脸上亲了一口。 “阿狸在呢。” “我不管。” …… 第一四〇章 盛大的蒸汽烟花 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 演唱会之后,平安邑的年轻人有事没事就会唱上几句。 阿紫、涂山浅浅、小翠三人的名头几乎盖过箕子。 大家有事没事就跑到狐狸祠各种许愿,还指名道姓希望三位狐仙中的一位能够帮助自己达成心愿。 而“小狐仙”也趁热打铁,跑到延边邑开了一场,同样造成了轰动。 云霄仙子看得瞠目结舌,心想这样下去,这些百姓眼里就只剩下狐仙了吧,连三清天尊都得靠边站。 “为什么会这样呢?她们只是三只小狐狸啊。论法力的话,在神界根本就不值一提。而且我发现,这段时间青丘收集到了不少的灵力,按照这个逸出速度,百姓的灵体应该更加残缺才对,但是他们的灵体生长速度很快,都快赶上逸出速度了,这不应该啊。” “也许是因为,她们是平易近人的偶像,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天尊。”胥余想了想。 云霄仙子茫然不解,她虽然已经活了一万年,但是一直离群索居,只为修道,并不了解世间的情感。 “人分为肉身和灵体,活在世上,皆有所求。人要吃饭、要睡觉、要身体健康、要繁衍后代,这些都是物质需求。如果满足了这些需求,人就会长得更健康,活得更久。但人同时也有精神需求,他们希望得到认同,希望获得尊重…… 数百万年来,神帮助人获得更好的生活,让他们吃得更饱,穿得更暖,活得更久,繁衍更多的后代,以此来获得更多的灵力。人类中的有识之士,想的也只是自己能超脱肉身,成就仙途。从来没有人想过,如果满足了人的精神需求,那他的灵体是不会长得更茁壮呢?” 一席话,如醍醐灌顶,云霄呆住了。 是啊,一直以为,神想的就是满足人类的物资需求,以获得更多的灵力。但为什么没人想过,如果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也能获得更多的灵力呢? 毕竟,灵体和肉身一样,也是会成长的啊。 “大概……”云霄想了很久,才道:“最初的时候,神发现人类拥有强大的灵体,决定夺取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让他成长。” “所以,这更像是一场交易?起初,人类非常弱小,不足以抵御自然界的威胁。所以用灵体换取了肉身的保障?” “谁知道呢,这都是几百万年前的事了。知道这些事的古神早就死光了。不过有一件事可以确定,如果满足了人类的精神需求,灵体也可以更快速的生长的。” “嗯,那么接下来神界有可能会就此做出改革吗?” “改革?不知道,神高高在上,也许并不在意。也许……其实他们早就知道,只不过装作不知罢了。如果人的灵体能够快速成长,有没有可能其中天赋异禀者会超越神的地位,篡取神的权柄?” “有啊,你不就是自己悟出了肉身与灵体的关系,成为了比肩诸神的存在了么?” “但如果没有你,也许我永远也不会突破的。我隐约明白些什么了。这件事就这样顺其自然吧,我不会阻止,也不会催化。我会静静看着,看他能发展到什么地步。而且,我也不允许任何人阻止此事。” 她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语气决然。 胥余知道人类的灵体会快速生长的时候,内心还有一些忐忑,因为他不知道神界对这件事会是什么态度。 现在云霄仙子表态,让他安心了许多。毕竟云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尊,她已经放出话了,其他神想干预就得核计核计了。 胥余点点头道:“当初签订的盟约里有一条信仰自由,也就是说我大商百姓爱信什么信什么。如果昆仑要过问的话,我们就用这条来搪塞好了。” “如此也好!”云霄仙子点了点头。 妲己倒是没想这么多,暴涨的灵力让她乐得合不拢嘴,照这样下去的话,青丘的建设可以加快不少。 “还有没有更多的法子,获得更多的灵力?” “你咋还贪得无厌了呢?” “什么叫贪得无厌啊,这可是关系到我狐族生死存亡的大事,你咋一点都不上心呢?你今晚自己睡。” “啊这……那自然是扩大规模了。比如女队有了,我们再整个男队。” “男队?” “嗯,你去挑选三个英俊潇洒的男狐,咱们弄一个男子组合,名字就叫‘小狐队’,一经推出,保证疯魔万千少女。” “哈哈,你太有才了,那我现在就去选人。” “别急别急,还没完呢,唱跳只是第一步,重头戏是后面的戏剧。” “戏剧是什么?” “这是剧本,你读一读。”胥余掏出一本册子给妲己。 妲己疑惑地接过,看了一下扉页,念道:“白狐?” …… 东商声势浩大的船队,再次启航,向着西周进发。 这次除了各种商品,还有好几船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 装载这些材料的都是专门的货轮,除了一个控制室,其他的空间都用来堆放建筑材料。 走了半个多月,正要转道渭水的时候,忽然看见前方开来一队声势浩大的船队。 东商船队的领队子攻大吃一惊。 对面那些船,竟然有七八十条,造型和东商的船有几分相似,但却更大。最大的船超过五十米。这也就是在商周时代,要是在胥余生活的现代,这么大的船放在渭河里直接就搁浅了。 而且那些船,全都冒着黑烟,发出轰隆的声响,居然全都是蒸汽船。 “这……西周哪来这么多蒸汽船?”子攻一脸懵逼地站在船头,看着西周船队和自己擦肩而过。 船上有很多士卒,看他们的装扮,竟然是西周的水军,他们立在船头,一个个精神抖擞,两支船队擦过的时候,还喊着嘹亮的口号,一脸的得意…… 子攻顿时明白了,西周竟然也会造蒸汽大船了,而且还一口气造了这么多。 他们这是在示威呢! 子攻看着对方的船队渐渐远离,想着回去后这事得马上向王叔报告,这肯定是有间谍泄露了秘密。 又想到这次带来交货的一百多台蒸汽机。现在西周自己也能造蒸汽机了,以后蒸汽机估计就卖不掉了。 正想着,忽然远处传来一声闷响,他侧目看去,只见远处的船队一阵慌乱。 “什么情况?” 他的手下盯着瞧了一会,道:“好像是爆炸,那船要沉了。” 话音刚落,又听“轰隆”一声。 “又爆炸了?” 接下来,就跟传染似的,轰隆轰隆响个不停。 远处的船队歪七扭八,大多瘫痪了。 这下子攻明白了,应该是对方的蒸汽锅炉发生爆炸了。 子攻曾听胥余说过,如果蒸汽锅炉的材料不过关,有可能会发生泄漏,严重时可能发生爆炸。 当蒸汽发生爆炸时,一百公斤水的威力会超过一公斤硝化甘油,足以炸掉一栋房子。 这些不过是木头船而已,哪里经得起炸? 眼见远处的船队被炸了个稀巴烂,船上的人死伤惨重,子攻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他一脸无语地看了好一会儿,确定没有爆炸了,才下令前去救援。 …… 昆仑神界派下杨戬、金吒、木吒、韦护四人下界相助西周。 姬诵大喜,这时雷震子已经造出不少蒸汽机了。 于是大家开始合力造船,得杨戬的灵眼相助,很容易就搞清楚东商大船的构造。 有了神仙相助,造起船来十分快速,只花了三个多月,就造了七八十艘大船,而且全都装上了蒸汽机和螺旋桨。 下水试航,十分成功。 姬诵大喜过望,立刻下令船队出渭水,过大河,沿途的方国都溜了一圈。 那些诸侯眼见周室居然也会制造蒸汽机,纷纷前来道贺。 炫了一个月,中原地区的诸侯都已知道此事了,这才返航。忽然又听说东商的船队快到了。 姬诵马上号令船队,给东商来个下马威。 只是没想到,他们当初制造蒸汽机的材料只是用的普通的铁,质量根本不过关。 而雷震子下手也没轻重,他控火的能力和哪吒差远了。哪吒用火焰切割钢铁根本不会伤及其他部位。雷震子切出来的,却有着极其微小的裂纹。 刚开始还看不出来,在江河中开了个把月,裂纹越来越大,终于承受不住蒸汽的压力,爆炸了。 好死不死,还是在炫耀的时候炸的。 这下马威下的,威是威了,把自己人威得死伤惨重。 等子攻带着西周水军的伤员们回到镐京的时候,听到这个消息的姬诵欲哭无泪。 杨戬等人也是面面相觑,雷震子双翅一震,去到了事发现场。 那些船只早就沉没了,雷震子跃入水中,捞起几台炸毁的蒸汽机,百思不得其解。 明明都是一样的蒸汽机,为什么会爆炸呢? 杨戬等人也到了现场,他用灵目仔细看了一遍,说道:“是因为那些裂纹。” “裂纹?” “没错,我最初制造第一台蒸汽机的时候,就发现切割过的铁上都有细小的裂纹,但是哪吒造的却没有。我想这是因为我的控火能力不如哪吒,也无可奈何。后来我对着启动的蒸汽机观察过许久,见它没有问题,这才放下心来。没想到时间一久,还是出问题了。” “那岂不是说,这蒸汽机只有哪吒能造?集我们五人之力也无能为力?”雷震子一脸沮丧,这些蒸汽机可是他没日没夜造了一个多月的成果啊。 “也不一定,也可能是材料的原因,先回去再说吧。”杨戬拿了一块碎片,就回镐京去了。 第一四一章 贪图享乐的箕子 之前姬诵命令船队到处炫,诸侯们自然要卖天子的面子,各自下了不少订单。 姬诵想不明白箕子要收金银做什么,索性不去想,和他对着干就完事了。 所以姬诵卖蒸汽机,也只收金银。 为了交割定金,诸侯将这些金银都运到了镐京。 岂料周室的蒸汽机一夕之间全部报废,姬诵无奈,只得退回这些金银。 这下倒省了不少事,诸侯正拿着天子退回的金银没地方花,东商的船队就到了。 于是大家又纷纷涌入商店。 东商不仅商品精美,服务还十分周到,你买了我的蒸汽机,我负责用大船送货上门,还帮你安装,教你操作。 另外,鉴于周室的蒸汽机爆炸事件,东商还承诺,三年内,若发生此类事故,包换新。 这让诸侯非常满意,纷纷又下新单。 体验到蒸汽机的神奇用处之后,没有人可以拒绝这个铁疙瘩。 在诸侯的封国,谁还没几处矿藏呢?那些矿藏挖的时间越久,坑洞越大,挖掘也就越发艰难。尤其是铜矿,有些都挖了几百年了,如今要从矿坑里运一框矿石上来,要费老鼻子劲。 现在有了蒸汽机,轻松就可以搞定,挖矿效率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 而且这次东商带来的不仅仅是蒸汽机,还有一些配套的机器,比如脱壳机,用蒸汽做动力,麦子放进去,出来的就是光溜溜的麦子,皮全脱干净了。 还有磨面机,用蒸汽带动石磨,将麦子磨成面粉。西周的人以前只知道将麦粒煮成粥或者蒸成饭。现在才明白,最佳吃法应该是磨成粉末做馒头,做面条。 去年请邻居吃的一碗油泼面,在整个镐京引起了轰动,胥余干脆就在商店旁边开了一家酒楼,专卖油泼面、肉夹馍、水盆羊肉等陕西名吃,以及各种酒水。 购物中心旁边开酒楼,正是后世商业社会惯用的套路。人们前来购物,累了渴了,自然要吃点喝点。 或者为了某家餐厅的美食,专程前来享用,吃饱喝足闲着没事,就买个东西购个物。 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所以自从商店开业以来,这地方简直是客似云来,川流不息。镐京居民拿着大把的金银往里扔。而在燕都、临淄、曲阜这三个地方,同样也是如此。 这种情况下,周室、齐鲁燕三国都非常警惕。因为他们发现,照此下去,用不了一年,诸侯、甚至百姓手中的金银就会被东商搜刮一空。 而两年之后,诸侯和百姓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享受,却拿不出金银来购买,那会发生什么事呢? 虽然想不通关节所在,他们却已经明白这里面有一个巨大的阴谋。 便在此时,东商王子子攻来到了镐京,请求面见大周天子。 姬诵现在最不想见的人就是子攻,因为他派了八十艘蒸汽船去子攻面前装逼,结果逼没装成,还让人家从水里救上来数百人,丢了个大脸。 但见与不见,也由不得他,毕竟他还未成年,现在是三公说了算。 “外臣子攻,恭祝大周天子端午安康,并送上贺礼。” 姬诵知道东商把每年的五月初五定为端午节,全国都要热热闹闹地庆祝一番。便点了点头,让寺人把礼品呈上来。 打开礼盒一看,一片金光耀眼。 摆在最上面的,是一枚黄金铸造的戒指,戒指上镂刻着精美的花纹,还镶嵌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饶是姬诵出生帝王之家,见多识广,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精美的戒指。 这……华丽绝伦,巧夺天工,东商匠人的手艺竟然如此厉害? 姬诵暗暗感叹,但却不便表达出来,因为说出来的话,难免泄气。 那枚硕大的戒指旁边,还有一枚稍小一些的戒指,也一样的精美绝伦,镶嵌着一枚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子攻道:“这对戒指一雄一雌,雄戒赠与陛下,雌戒赠与王后。” 姬诵点了点头,继续看下去,都是一些黄金白银打造的首饰,项链、手镯、耳环、发簪应有尽有。每一样都是精美绝伦,巧夺天工。 “这些首饰果然精美,你们的商店也有出售吗?” “启禀陛下,是有的。” 姬诵忽然明白了,原来东商收这些黄金白银是为了做成精美的首饰,再加价卖回来。 可是,这样也不对啊,他就算加价卖回来,收走的还是黄金白银,这也只是加速搜刮走黄金白银而已啊。 不行,寡人一定要挫败他的阴谋。 却听子攻道:“外臣此来,有一事禀告。” 姬诵道:“你且说来。” 子攻道:“我王让我转告陛下,我大商在大周的地盘开始商店,愿意缴纳一成的税赋。” 姬诵奇道:“何为税赋?” 此时还没有税赋的说法,所以姬诵有此一问。 商周时期的只有贡和役。诸侯要向天子纳贡,而“役”则是国家有事,可以征召一定的劳力。 而民间百姓施行的是“井田制”,将田地划分为“公田”和“私田”,由百姓一起耕种,公田的收成归国家,私田的收成为百姓自有。 像箕子在西周的大城开设商店,赚得钵满盆满,却没有相应的律法来约束,就让姬诵等人很是不爽。 子攻道:“和贡差不多。以后我们的商店出售的每样东西,都会为客人出具发票,并留有存根。营业所得的一层将上缴给所在的城邑。城邑的领主如对税赋的金额有疑问,可以随时前来查账。” 西周大臣们都听傻了,这个箕子居然如此主动? 商店有多赚钱谁都知道,最近西周君臣也在商议着要怎么限制一下才好。 没想到箕子居然愿意主动吐出一成来。虽然说只有一成,但也十分多了,要知道这可是总营收的一成。 “当然,与此同时,大周也要对我们的商店进行保护,不能让霄小对商店进行破坏活动。”子攻说道。 姬诵和群臣对视了一眼,大家都点了点头,便道:“这个自然。” …… 下了朝,那些诸侯都追着子攻去了,不用想,肯定是希望东商在自己的封国设立商店,这比当二道贩子要省事多了。 姬诵道:“外公,二位王叔,你们说箕子为何会主动缴纳税赋?” 姬奭道:“他这是以退为进,他赚得太多,我们迟早会开口向他收纳的。他现在主动提出来缴纳一成,我们反而无话可说,反而还要对他的商店进行保护。” 众人都连连点头,认为有理,又商量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就散了。 姬诵一回到住处,赶紧召集了一群玉石匠人,拿出那些金银首饰问道:“这些东西,你们能造得出来吗?” 那几名匠人接过首饰,竟然微微发抖,这实在是太精美了,尤其是有几条项链的坠子以动物为题,其细微之处,惟妙惟肖。这么小的一个坠子,真不知是如何雕刻的。 为首那名匠人激动地道:“敢问陛下,这是何人所造?” “你别管是何人所造,我且问你们,造得出来吗?” 匠人摇摇头道:“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姬诵叹了口气,挥挥手道:“下去吧。” 几个匠人惶恐地退了下去,恰好雷震子和杨戬走了过来。 姬诵喜道:“王叔,你怎么来了?”又对杨戬道:“见过上神。” 雷震子道:“派去东商的人传了一些消息回来,四哥让我拣紧要的和你说一下。” 姬诵大喜:“这么快就见效了?快快说来。” 雷震子道:“四哥手底下有个士,叫做曹政。此人学得一身本事,到达平安邑后,成了一名木匠。他利用上船修缮的机会,将他在东商的见闻写了下来,藏在船舱的缝隙里。杨戬大哥用灵眼检查了东商所有的船只,找到了这封信。” 雷震子说着,将信递给了姬诵。 姬诵接过信,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自从云霄仙子现身之后,雷震子再也不敢靠**安邑半步,东商的消息也就彻底断绝了。 如今好容易传来一点消息,不由得姬诵不激动。 这封信虽然只是一些见闻,但也包含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信息。 信上说东商拥有一种火车,只能在固定的铁路上奔跑,但是力量巨大,一次可以拉数千人。曹政还亲自坐了那种火车,只花了半天时间就到达了几百里外的另一座城邑。 东商拥有一种电灯,可以发出明亮的光芒,将夜晚照得亮如白昼。而且必要的话,那些电灯还可以变得五颜六色,一闪一闪,比天上的星光还要绚烂。 东商用这种电灯搞了一个演唱会,晚上的时候,几个女孩在电灯下唱歌跳舞,全城的人都去观看,看完之后,第二天都没有心思干活。 商王箕子发明了一种叫做足球的游戏,平安邑的人每天只干四个时辰的活,每干五天还要休息两天。他们休息的时候,就去踢球。东商的每座城邑都有许多足球队,还会定期举行比赛。有时候箕子还会出席比赛,给获胜者发奖杯,还一起共进晚餐。据说箕子的目标是让大商足球制霸世界。 姬诵看得一头雾水,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这些信息都是真的吗?不会是东商故意搞出来坑人的吧? 雷震子道:“经过四哥和姜师叔的分析,这应该都是真的。从这些信息看来,箕子似乎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 姬诵不可思议地道:“箕子,贪图享乐?” 雷震子道:“虽然难以置信,但应该是这样没错。以前哪吒也给我们传递过许多消息。箕子平时的爱好就是搞各种食物来吃,他去江南只是为了寻找甘蔗来制糖,恰好碰见了周章攻打奄国。去西北只是为了寻找一种叫做花椒的调料。还有,他建造那种冬暖夏凉的房子,也只是为了住得舒服一些。” 姬诵无语凝噎,合着自己是被一个吃货羞辱了?合着自己每天寝食难安,对方却在吃喝玩乐? “不过……”雷震子道,“姜师叔说,箕子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此。他不仅自己舒服,还要让治下的百姓全都舒服。东商百姓一天吃三餐饭,顿顿有肉。每天只需要干四个时辰的活,每干五天就休息两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一百多天在休息。下班之后还有各种娱乐活动,踢足球、开演唱会都是为了让百姓高兴。所以东商百姓愿意为箕子拼死效命,因为他们愿意守护这样的日子。” 姬诵听得震撼无比,喃喃道:“那……我也能做到吗?我也能让我的子民过上这样的日子吗,我的子民也会这样拥护我吗?” 姬诵愣了半晌,忽然问道:“蒸汽机造得怎么样了?” 雷震子道:“我们买了一台新的蒸汽机,杨戬大哥仔细对比之后终于找出了问题,那是因为我们的铸铁不合格。所以使用高温切割的时候,会出现细小的裂纹。” “所以想要造出合格的蒸汽机,关键在于找到合格的铁?” “应该是这样,不过这个问题并不好解决。根据之前哪吒在平安邑潜伏时传来的铸铁技艺,东商的铁其实是一种合金,是渗入少量的碳来炼制的。我又去看了东商的不锈钢,发现那也是一种合金,不过渗入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这个铸造蒸汽机的钢铁,应该也是渗入了我们不知道的材料。”杨戬道。 “上神的灵眼也看不出来吗?” “这怎么说呢,他这个少量的材料融入铁中,就好像一粒盐溶解在一杯清水里,是无法分辨出来的。纵然我用灵眼能看出一些端倪,也无法得知那是什么。除非能把那东西拆分出来,但这是不可能的,起码我做不到。” “不对吧,假如我们把一把盐溶在水里,只要把水烧干,那么盐就会重新出现。如果……把铁烧干呢?话说,铁能烧干吗?” 杨戬眼前一亮,道:“陛下英明,这个法子或可一试,事不宜迟,先告辞了。” 杨戬说完,拉着雷震子,兴匆匆地走了。 第一四二章 白狐 端午节还没到,平安邑的居民们就被告知节日那天会有盛大的演出。 届时不仅“小狐仙”组合会登场表演,新的歌唱组合“小狐队”也会登场亮相。 当然,最受瞩目的还是舞台剧《白狐》。 舞台剧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反正这种没有听说过的事情,肯定是大王搞出来的。 反正只要是大王搞出来的新东西,肯定是巨厉害的。 一大早,曹政还在睡觉,就被工友王伟叫了起来。 曹政迷迷糊糊地道:“今天不是放假么,现在起来干啥?” 为了尽快融入平安邑,他现在白天上班,晚上上夜校,回来之后还要挑灯夜战。本想着今天休息,可以多睡一会儿。 “今天吃十二红,厨房好忙的,去帮忙包粽子啦。” “十二红是什么,粽子又是啥?” “十二红是端午节吃的菜,比如咸鸭蛋,油爆虾啊什么的,没一定,反正是红色的就行。粽子是端午节的专属食品,和春节的饺子、秋节的月饼、冬节的汤圆一样,反正到了这一天就得吃这个。” 饺子曹政吃过,好吃得不得了,这个粽子想必也不差,顿时期待起来。只是对那个十二红就有点不能理解了。 “咱们大商不是尚白吗?怎么端午节都吃红色的菜呢?” “咱们大王没这个顾忌啦,他觉得端午节就该这么过,那就这么过吧。反正那些菜都是很好吃的。” 曹政跟着王伟到了饭堂,发现到处都是人,桌子都拼在一起,有男有女,有说有笑,围着包粽子。 粽子是用几片泡过水的芦苇叶卷一个圆筒,往里面加入糯米,猪肉等各种馅料。也有加红枣的、加板栗的。什么都不加的也有。包好之后就用一根绳子缠住。 这边包好一盆,就有人端去蒸,据说厨房用的是蒸汽柜,不用明火,什么东西放进去一会儿就熟。 曹政一边笨手笨脚地帮着包粽子,一边用心记录着一切。 吃午饭的时候,果然每桌摆了十二个菜,红彤彤的,让曹政这个周人觉得很是喜庆。 王伟给曹政拿了一个咸鸭蛋,说道:“你吃的时候注意,从底下敲开一点,用筷子掏着吃,别把蛋壳吃坏了。” 曹政不解地问道:“为什么?” 王伟解释道:“这个蛋壳洗干净了,捉了萤火虫,做成萤火虫灯笼,给孩子们玩,他们可喜欢了。” 正说着,有人拿了酒过来,每桌两瓶。说大王吩咐的,今天过节,可以喝酒,但不要多喝,晚上有演出。 大家顿时欢呼起来,王伟跑去拿了一个奇怪的铁制工具,旋进那瓶酒的瓶塞里,将瓶塞取下,每人倒了一杯。笑道:“好酒啊,大家省着点喝。” 大家一起举杯,说了一声端午安康,各自喝了一口,便即放下。 曹政见那酒殷红如血,喝了一口,感觉酸酸涩涩的,并不是很好喝,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酒?” 王伟眯着眼睛品了一会,才道:“这个嘛,是红酒,是用葡萄酿造的,产量很少,所以平时很难喝到。” “我怎么感觉并不是很好喝?” “这个嘛,你要慢慢品,细品之后,回味无穷,就好像一个体态轻盈的少女,充满了活力。”王伟摇头晃脑地说道。 曹政听得一脸懵逼,什么鬼,还少女?明明很难喝,他是不是着魔了? 不过这酒既然产量这么少,肯定不是凡品,想来应该是自己见识少,不懂欣赏?他便又喝了一口,学着王伟闭上了眼睛,慢慢品尝。 良久,王伟问道:“如何。” 曹政回忆起夜校里学过的词,一脸陶醉地说道:“嗯……果然有一种,朦胧的少女美感,让我想起自己的初恋。” 同桌的人差点吐了,王伟却大喜,和他碰了一下杯,说道:“你很有天赋,也许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品酒师。” “品酒师是什么?” “就是专门品尝各种美酒的人。” 曹政一愣,居然还有这么爽的人? 他赶紧把王伟的话默念几遍,记了下来。 到了晚上,广场上人山人海,在一片欢呼声中,“小狐仙”组合闪亮登场,献唱了《明天会更好》,《信仰》(superstar)这两首经典歌曲之后,介绍道:“接下来,有请我们的师弟,小狐队为大家带来《蝴蝶飞呀》!” 话音一落,三个年轻帅气的小伙闪亮登场,他们梳着精神的短发,穿着雪白的衬衫,张开唱道:“ 海风在我耳边倾诉着老船长的梦想 白云越过那山岗目的在寻找它的家 小雨吵醒梦中的睡荷张开微笑的脸庞 我把青春作个风筝往天上爬 贝壳爬上沙滩看一看世界又多么大毛毛虫期待着明天有一双美丽的翅膀 小河躺在森林的怀抱唱着春天岁月的歌 我把岁月慢慢编织一幅画 梦是蝴蝶的翅膀 年轻是飞翔的天堂 放开风筝和长线把爱画在岁月的脸上 心是成长的力量就像那蝴蝶的翅膀 迎着风声越高歌声越高亢 蝴蝶飞呀就像童年在风里跑 感觉年少和彩虹比海更远比天还要高 蝴蝶飞呀飞向未来的城堡 打开梦想的天窗让那成长更快更美好 蝴蝶飞 蝴蝶飞 蝴蝶飞……” 三只男狐狸的歌声贯注着灵力,传到每一个观众的脑海之中,大家纷纷跟着他们的歌声,轻轻挥动着手臂。 “看来很成功啊!”妲己和胥余坐在屋顶上,微笑着说道。 “这只是前菜。”胥余得意地道。 “那我就拭目以待咯。” 小狐队唱了三首歌,在观众的不舍中走下了舞台,接下来,今晚的重头戏《白狐》开始了。 胥余笑道:“该你了。” 妲己在胥余脸上亲了一口,飘身而起。 妲己并非今晚的主角,她的作用是搞气氛。 巨大的舞台被蓝色幕布遮住,不知里面在搞些什么,十多分钟后,幕布拉开,舞台上已经变幻了景象。 只见藤萝怪石,树木苍天。天空中雷神殷殷,蓦地一阵细雨洒落,不过那雨只是笼罩在舞台的方寸之间,其他地方一滴也没有。 不用说,这些藤萝怪石,参天大树都是风曦制造出来的。雷声、细雨,都是妲己搞出来的。 这样逼真的背景,就算是胥余前世那些经典舞台剧,也只能跪倒。 在这样的风雨之中,一个白衣少年撑着纸伞,在风雨中赶路,人们赫然发现,这少年正是刚才“小狐队”中的一个成员,他的名字叫做夏默,原来他居然是今天这场舞台剧的男主角。 忽然,他发现地上躺着一只受伤的小狐狸,于是将她救了起来,为她遮风避雨,还给她治伤。狐狸的伤好了,书生把他放归山林,便离开了。 一千年后,白狐修炼有成,化作一个少女模样,赫然便是“小狐仙”中的涂山浅浅。 还是在那片森林,浅浅又遇见那位转世了不知道多少遍的白衣少年。为了报答少年的恩情,从此追随在他的身边,很快,这一人一仙相爱了。 红袖添香,秉烛夜谈,风光旖旎…… 只可惜,好景不长,天庭不允许人神相爱,派出一位神明,擒拿狐女。 好在狐妖之王妲己护短,偷偷将狐女藏了起来。 白衣少年来到镐京,被周天子的妹妹看中,非要和他结婚。少年不从,却被周天子暗施诡计,软硬兼施。狐女以为少年变心,黯然离去。 少年相思成疾,只身闯出镐京,周天子恼羞成怒,命人追杀,最终死于荒野。 得知真相的狐女赶到了少年的身边,用自己修行千年的狐珠救活了少年。 失去狐珠的狐女现出原形,变成了一只白狐,她再也记不起那个少年了…… 复活后的少年,望着白狐消失在丛林深处,不禁潸然泪下。 此时,幕布落下,涂山浅浅重新走上台,开口唱道:“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 千年修行千年孤独 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 千年等待千年孤独 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 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浅浅一边唱着,身子飘然而起,飞向那无尽夜空。边飞边唱,歌声哀怨缠绵,令人无尽唏嘘。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 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 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 海誓山盟都化作虚无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 只为你临别时的那一次回顾 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 天长地久都化作虚无……” 人影飘散了,灯光熄灭了,幕布落下了,戏剧结束了。 现场一片安静,只剩下阵阵啜泣之声。 这是人们第一次看舞台剧,逼真的布景,跌宕的剧情,让每个人都沉浸其中。 而感人至深的爱情,又让每个人都潸然泪下,久久不愿意离去。 胥余抱着阿狸,眼眶也有点红。妲己靠在他的身边,不知在想些什么…… 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许多人躺在床上,裹着被子,还在想着白狐的剧情,久久回味。 尤其是朝鲜族的姑娘们,她们都知道阿狸救大王的事。 今晚的戏剧,竟然重现了那一幕。 想必,大王也一直记挂着阿狸吧。 很多人忍不住又哭了起来,把被子哭得湿漉漉的。 第二天醒来,眼睛肿得像核桃,好在是周末,不用上班。 而曹政,也就这么躺到了天明,把记录的事情都忘了。 第一四三章 哪吒闹海 “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千年等待千年孤独……” “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 平安邑的居民们有事没事就哼着这些爆红的歌曲,狐仙们名声大噪,人们现在的眼里只有狐仙,都快不记得箕子是谁了,狐狸祠每天都人山人海,门槛都被踏破了。 胥余干脆趁热打铁,搞了一个巡回演唱会,在东商各大城邑之间连轴演出,所到之处,山呼海啸,观者云集。 天池里的聚灵珠,灵气蹭蹭地涨,妲己原本预计青丘重建要花上几十年,现在看来,可能几年就够了。 看得哪吒眼热不已,可是要他放下身段去唱歌跳舞,他还真有点拉不下脸。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只是一个小朋友,上了舞台能干嘛?唱儿歌吗? 这天晚上,哪吒正一声不响地坐在屋顶上看着演出,胥余忽然出现在他身旁,“想拍电影吗?” “什么,拍电影?那是啥?”哪吒奇道。 “和戏剧有些类似,但是更真实。不需要现场表演,我们事先用胶片拍好,然后投影到幕布之上放映。因为是事先拍摄,所以可以重复表演,再进行剪辑,确保效果达到最好。” 哪吒听得一头雾水,但心想胥余是不可能坑他的,就茫然地点了点头。 胥余指了指城市的一角,笑道:“自从春祭演唱会开启之后,我就想着不能一直露天表演,于是便开始动工修建一座狐仙剧院,以后的表演就会移到剧院进行。你的电影拍好之后,也会在那里进行放映。” “哦!” “不过想要拍电影,还需要先造一些东西出来。走,我们去找景田。” 胥余和哪吒去了化工厂,找景田要了一些硝化纤维素。这东西是管制品,没有景田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可以动用,就算是箕子本人都不行。 景田命人去给胥余取货,奇怪地问道:“大王是想造什么新式武器吗?” “武器的研发资料我都交给你了,你自己去折腾就行了,我就不操这个心了。不过我们在北美的人口计划,可能会遇到库库尔坎的阻扰,上次须佐能乎的事我可是心有余悸。库库尔坎虽然实力不如须佐能乎,但这玩意儿是风系的,所以你务必要和哪吒天照他们俩配合好,早日把高射炮给我造出来。” 景田道:“大王放心。” 胥余点点头道:“我这次要造的东西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让人开心的。我让你制作的卤化银你制作好了吗?” 卤化银景田早就制好了,因为这是第一个使用银制造的材料,所以他很是热心。从西周搜刮来的银,总算是派上用场了,只可惜银的用量极其稀少。 景田很好奇让人开心的东西是啥,但胥余并没有多说,带着硝化纤维素和卤化银就走了。 胥余自己有一间小实验室,平时用来鼓捣一些小玩意儿,胥余和哪吒回到自己的实验室没多久,虞姬和莫阿娜就来了,一进门就说:“大王,你要的樟脑我给你带来了,都是成品。” 说着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堆像石蜡一样的东西。 胥余笑道:“辛苦啦,荔枝好吃吗?” 莫阿娜猛点头道:“可甜啦,我们摘了好多,都让月读姐姐冰冻之后带回来了,晚上一起吃啊。” 哪吒一脸懵逼地问道:“樟脑是啥?荔枝又是什么?” “樟脑是一种从樟树中提炼出来的东西,可以用来驱蚊。荔枝是一种水果。都是南方的特产,在咱们大商目前的领地里,只有蛙岛才有。将樟脑和硝化纤维素混合在一起,就可以制成胶片,然后再喷上一层卤化银就可以用来拍电影了。” 一个月后,胥余制成了大量的电影胶片,还有录音用的声带片。化身导演,开始拍摄世界上第一部电影《哪吒闹海》。 胥余使用的工具是一台简易的手摇式摄影机。它由一个暗箱组成,内有使35毫米片孔胶片间歇运动的牵引机构和遮光器的转动机构。 它备有一个摄影镜头,以每秒24幅的频率摄影。画面静止时,遮光器开启,胶片曝光,遮光器关闭时,胶片向前运动,这样便得到了负片。 然后取下镜头,将负片装到机器上,与另一条未曝光胶片贴在一起,在光源照射下运行,曝光后得到正片。 摄影机还配有放映镜头,装上胶片后,使机器置于灯泡的照射下,光束穿过胶片和镜头,摄影机变为放映机。 正式拍摄之前,胥余先随意拍摄了几个生活场景,让大家熟悉熟悉。 一天晚上,胥余直接拿客厅的墙壁当幕布,放映了史上第一部电影,《工厂大门》。 说是电影,其实就是拍摄了一下纺织厂的女工们下班的场景罢了。 不过,看到活生生的人影在墙壁上走动的时候,大家还是被震住了。 哪吒问道:“胥余大哥,据你所说,这是利用拍摄好的一张一张的照片连起来的。每秒钟拍摄二十四张。可是既然拍摄有间隔,为什么看起来画面还是连续的呢。而且,为什么是拍摄二十四张呢?” “因为人的视觉暂留是0.01秒,人感觉不到移动。所以只需要每秒拍摄24张就足够了。” 风曦忍不住道:“你那个硝化纤维不是杀人的东西吗,没想到还能做这个?” 胥余无奈地道:“我并不想杀人,只是想自保。这东西其实有很多用途,以后你们就知道啦。” 妲己问道:“放映这个电影也需要用到电灯。既然电灯的用途这么大,我们没有办法长久的拥有吗?光靠我给电池充电,感觉不太行啊。” 胥余道:“供电的事,当然要提上日程,我已经决定在乌苏里江建造水电站了。” 妲己问道:“水电站是什么?” “就是用水力来发电,这件事情比较复杂,急不来的,以后再说吧。我们先说说选角的事。” 《哪吒闹海》嘛,主角当然是哪吒了。风曦则被胥余盛情邀约,饰演了哪吒的老妈,哪吒的老爸则由胥余亲自担任。而戏份颇重的龙的角色则由九龙神火罩里面的火龙们来饰演。 最后就是哪吒的师傅太乙真人,这个角色胥余本来想在平安邑找个老头来客串,但哪吒却想让自己的师傅亲自来演绎。为此他壮着胆子去了一趟太乙真人的道场,太乙真人不愧是三界第一护短狂魔,听说拍这个电影可以帮助哪吒恢复实力,虽然无法理解,但也欣然应允。不仅答应出演,还表示可以来自己的道场取景。 …… 姬诵的日子最近过得很不错。 杨戬等人将东商的蒸汽机敲碎,然后用三昧真火将铁蒸发殆尽,最终留下了一些黑色物质,经过研究,发现那就是碳。 自此,他们终于搞明白了合金的比例,从而造出了合格的钢铁。 在此基础上,他们造出了真正耐用的蒸汽机。虽然和哪吒造出的相比,仍然有些微的差距,但并不影响使用。 不过,由于上一次闹了个大笑话,现在就算拿出来的话,大家也不会相信。所以决定对此事暂且秘而不宣,先拿到自己的矿区去使用,等用上半年,效果得到验证后,再告诉大家。 另外,那个叫曹政的人实在是太能干了,由于他在平安邑的工作是个木匠,所以他有很多上船修检的机会,他总是能找到时机将平安邑的见闻传回镐京。 虽然都是一些日常琐事,但总好过对东商的现状一无所知。而且,他才刚刚去,这事倒不用着急。焉知他以后不会搞到大消息呢。 “这个箕子,居然找了一群狐仙在搞什么戏剧。平安邑的居民看得如痴如醉,第二天都无心工作……”姬诵指着信对周公旦等人说道。 周公旦对箕子的做法也都不以为然,闻言笑道:“他最近还在亲自上场,当了哪吒的父亲,让女娲娘娘当哪吒的母亲,不知道在搞什么。” 雷震子怒道:“他居然和女娲娘娘做了夫妻?真是大逆不道。女娲娘娘这是怎么了?岂能容忍此事?商纣那厮才死了几年?” 雷震子无法理解扮演这回事,只当是真的做了夫妻。 金吒木吒也是满脸怒容,哪吒这厮把父亲杀了,居然又认了一个父亲? 他认他的,但自己岂不是多了一个便宜爹么? 这事真不能忍。 姜子牙道:“何止,他还把太乙师兄请过去和他们一起胡闹。为了这事,天尊还把太乙师兄训了一顿。” 这个信息密信里倒是没有,众人闻言,又不禁哑然失笑。 韦护蹙眉道:“你们说女娲娘娘是怎么想的?当初商纣想要逼娶女娲娘娘,可是让昆仑震怒的。但她现在却主动和箕子做了夫妻,这……” 雷震子道:“也许是箕子用什么法子逼迫了娘娘?” 韦护道:“胡扯,箕子能有什么法子逼迫得了娘娘?她肯这么干,八成是自愿的。” 杨戬道:“似乎不是你们想的这样吧,从最近密信的内容来看,他们并不是真的夫妻,而是在假扮夫妻。” “什么意思?”雷震子问道。 “根据我的理解,他们其实是在讲一个故事。只不过不是用单纯的语言来讲述,而是让几个人来仿冒故事里的人物,把这个故事重现出来。比如密信里提到的那个叫《白狐》的故事,就是几只狐狸共同讲述了这个故事,这比单纯的用语言来讲述,要高明很多,我倒是很想看看。” 姬诵听了杨戬这番话,豁然开朗,点点头道:“明白了,所以他们其实是在重现哪吒闹海那件事。因为李天王已经去世了,所以让箕子来假冒李天王。所以箕子并非和女娲娘娘真的做了夫妻,他们只是假冒哪吒的父母,来帮助哪吒讲述闹海的故事。” “陛下英明。” 众人也都恍然大悟,周公旦道:“可是,他们重现这件事的目的是什么呢?” 姜子牙沉思片刻,说道:“他好像……就是为了让他的臣民高兴。你们看密信里的内容,他们不止在平安邑,还在其他城邑轮番上演。据说所到之处,观者如潮,大受欢迎。” 姬诵若有所思地道:“所以,外公。你说我等执政,是否也当学箕子,以让百姓快乐为第一要务呢?” 姜子牙道:“不然,尊卑有别,上下有序,乃是天道。箕子的做法,只会让百姓骄奢淫逸,无父无君,无法无天。某以为,此乃邪道,不足取也。” 姬诵道:“外公教训的是。” 但是他的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这些年,他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自己的决定权,全是外公和两个叔父说了算,所以他虽然表面乖巧,但内心却有些叛逆。 他隐约觉得,箕子的做法,才是正道。否则的话,何以他能从区区五千人,发展到现在的五十万之巨,割据一方呢? 而外公虽然说得头头是道,但每次对上箕子,却都会吃瘪。虽然说每次都会从箕子那里搞到一些东西,但那都是箕子主动退让的。 两两对比的话,孰强孰弱,孰对孰错,还用多说吗? 第一四四章 超级英雄小哪吒 “咔!” 随着哪吒手持火尖枪冲出海面,飞上苍穹,历时两个多月的拍摄终于大功告成。 胥余关上镜头,大声道:“我宣布《哪吒脑海》正式杀青,为了庆祝,今天晚上大吃一顿。” 哪吒收了火尖枪,从天空飞身而下,大声道:“我要吃火锅。” 可能是火属性的关系,哪吒特爱吃辣,变态辣的鸡翅膀能吃一大盘。而且胥余发现,哪吒的师傅太乙真人也爱吃辣,尤其爱吃麻辣,不愧是四川来的。 胥余望着太乙道:“真人要不要留下来共进晚餐?今晚是曦姐姐亲自下厨哦。” 太乙真人叹了口气道:“为了帮助吒儿,已经被天尊责备过了。如今电影既然已经拍完,我得赶紧回去了,女娲娘娘的厨艺,我是没有口福啦。但愿这电影真能帮助到吒儿,告辞!” 太乙说罢,又对哪吒道:“吒儿,你好自为之罢!” 拂尘一摆,驾鹤东去。 哪吒望着师父消失在天际,鼻子一酸,拜了三拜。 胥余拍了拍哪吒的肩膀,说道:“别伤感,等下我让你知道什么叫快乐!” 等到剧组人员回了家,风曦已经准备好了火锅,大家围在一起,吃得满头大汗。 这时月读端着一个框子走了出来。胥余笑道:“今天请大家喝快乐水。” 哪吒眼睛一亮,之前胥余还说让他快乐来着,感情就是这个快乐水? 他拿起一瓶,发现已经冰镇过,触手冰凉。里面装着黑黢黢的液体,疑惑道:“这个就是快乐水?” “没错,试试看!” 哪吒将瓶口的玻璃球按了下去,滋地一声,一股气体冒了出来。 “这气比格瓦斯要多好多。”他说着,喝了一口,只觉一股冰凉的感觉直透心扉,神清气爽,遍体舒坦。 “哇,好过瘾啊!” “快乐吗?” “快乐!” 众人见状,纷纷拿了一瓶,按下玻璃球喝了起来。 “哇,这个快乐水还可以解辣,好神奇啊!” “爽啊!和火锅是绝配。” “为什么这个快乐水喝起来这么爽?” 胥余自己也干了一瓶,这才解释道:“这都是霄霄的功劳,我让她在饮料中压入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碳溶解在水中,会形成碳酸。碳酸是一种不稳定的酸,接触空气后就会气化。气化会怎样你们知道的吧?” 琴娴道:“我知道,当物质从高密度向低密度转化时,就会吸热。这么说来,当我们喝这个快乐水的时候,碳酸由液体变成气体,就会吸走口腔中的热量,给人清爽之感?” 胥余一副孺子可教的样子,点头道:“没错,当我们把快乐水喝入胃中后,体温又使余下的二氧化碳再次气化,带走胃中的热量,从而更使人感到消暑止渴,这就是快乐的密码了。” 风曦感叹道:“没想到小小一瓶饮料,居然还有这么多学问。” …… 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各大城邑的狐仙剧院终于全部竣工,并且在中秋节之前装修完毕,可以开始接待。 胥余从小学习美术,大学念的就是影视专业,电影拍摄影片剪辑什么的并不陌生,不过前一世他时运不济,最终在工厂打工为生。没想时空变幻,居然还能拍上电影,忍不住有点啼笑皆非之感。 这部电影完全照抄上美的经典制作《哪吒闹海》,剧本、分镜头都是现成的。特效方面由于都是诸神亲自上场,所以直接实景拍摄即可,至于后世的电影特效和本片比起来,都是屎。 所以边拍边剪,十分快速,两个月多就搞定了。这主要还是一帮演员都是新手,胥余光是给他们讲什么是镜头感都要费半天劲,NG太多。否则的话,可能十天就搞定了。 中秋节当日,《哪吒闹海》正式上映,这部电影只有一个小时,狐仙剧院每场可以接待三千人,每天排十场,三天假日下来,差不多平安邑的居民都可以看上一遍。其他城邑的人口要少一些,排片压力就没这么大。 一大早,剧院外就排起来了长龙,曹政的观影顺序被安排在了第二天下午两点,但他还是和其他人一样,早早就到了。大家不为别的,就图个新鲜,即使看不上,听别人描述一番,也是个乐子。 景田作为平安邑的重要人物,自然是第一批观影的,大王之前说过要拿硝化纤维制造一个新玩意儿,看来就是这个电影了,他自然要来见识一番。 随同前来的,许多都是五大家族的人物,大家快乐地打着招呼,排着队走进了剧院。 在剧院门口,立着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的身份的检票员。 景田递上自己的票,随后得到了一纸筒爆米花,和一瓶快乐水。 他捧着爆米花和快乐水,走进了剧院。 一进场,就被顶上巨大的电灯吸引住了,这电灯以前只在广场舞台上见过,不过那些都是小小的灯,用来搞气氛的。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大的灯,将整个剧院照得亮如白昼。 人们也都在好奇地打量着这一切,这个剧院像是一个倒扣的碗,墙壁都是凹凸不平,十分粗糙的,甚至还有许多孔。 景如松好奇地问儿子:“为什么这个剧院要造成这样?” 景田想了想,道:“大概是因为这里空间太大,会产生回音。造成这个样子的话,传到墙壁的声音会互相抵消,就不会有回音的干扰。” 景如松满意地点了点头,他近来很喜欢问儿子问题,并以此为乐。在他看来,儿子应该是整个大商,除大王之外最有学问的人了。这让他很是自豪。 正在大家互相窃窃私语的时候,胥余出现在了前方的舞台之上,众人顿时纷纷鼓起掌来。胥余拿着个喇叭,大声道:“大家安静一下,我说两句……接下来大家看到的新奇玩意,叫做电影。电影和之前的上映的戏剧有些类似,但更加真实。而且,因为太过真实,请大家在观影过程中一定要淡定。记住,那只是光影的游戏,都是假的。好了,废话少说,现在开始。” 胥余话音一落,剧院的灯光立时熄灭,一束光射在剧院前方巨大的幕布上。 幕布上出现了一片蓝色的大海,白色的海鸥发出响亮的鸣叫,阵阵飞翔。 人人纷纷惊讶不已,不明白大海为什么会出现在一块布上。 忽然,浪花四散翻涌,哪吒从海中跳了出来。 人们吓了一跳,本能地朝后躲避,仿佛那海浪会溅到自己身上似的。 人们这才意识到大王之前为什么会说那番话了,看来他早就料到这种情形了啊。 哪吒跃上半空,迎风飞翔,湛蓝的天穹如在眼前,有些人忍不住伸手去触摸那些白云。 这时,画面上出现了四个大字:“哪吒闹海!” 之后,画面一黑,开始出字幕。 由于开始一个镜头就给了大家无尽的惊喜,所以大家都鼓起掌来。 等到字幕出完,正片开始。 先把四海龙王一顿黑,他们呼风唤雨,嚣张跋扈,各种搞事。 然后镜头一转,风曦扮演的殷夫人生下一个肉球,被胥余扮演的李靖一剑劈开,生出一个哪吒。随后太乙真人乘着仙鹤缓缓飞来,收下哪吒为徒。 镜头一切,又给龙宫一顿黑。百姓祈求下雨,送去各种祭品,敖光却要吃童男童女,并派了夜叉去讨要,夜叉出了海面,正好碰见一对童男童女,赶紧去抓。却被哪吒抓住打死,随后敖丙又过来送人头,被哪吒抽筋扒皮。 …… 整场电影下来,大家一会看得咬牙切齿,一会看得伤心欲绝,一会看得大呼过瘾,情绪完全被调动起来。 等到电影放完,龙族被黑成了碳,哪吒也成了人人崇拜的超级英雄。 搞得哪吒怪不好意思的,因为他打死龙三太子,完全就是因为任性。倒不是因为敖丙有什么该死的地方。 不过胥余是在帮他,他也不好多说什么,昧着良心就接受了。 反正东商和龙族现在基本就是死敌,不黑他黑谁? 灯光亮了起来,众人还沉浸在电影的氛围里。 直到小狐仙组合上台表演,唱起了那首经典的“是他,是他,就是他,我们的朋友,小哪吒……” 人们才醒悟过来,纷纷起立鼓掌。 “这电影,真的是太神奇了。它是用什么做的?”景如松一边感叹着,忍不住问起了自己的儿子。 今天吃下最后一颗爆米花,神色古怪地道:“用炸药做的。” “啊……” 第一四五章 工业的血液 一道烈焰从九天之上狂泻而下,落入大海之中,掀起百米高的巨浪,巨浪又在一瞬间气化,蒸腾起漫天的大雾。 一道红影从大雾中跳了出来,欢呼道:“我回来啦!” 声音之中,充满了重回巅峰的喜悦。 《哪吒闹海》已经上映了半个月,仍然观者如潮。三天假期之后,只在每天下班之后放映三场,而且还和夜校上课的时间错开。 由于场次有限,排上号的人都乐开了花,没排上号的人就只能苦苦等待。 这时候,平安邑的居民居然开始羡慕起了其他城邑,因为其他城邑人少,很快就能排上。 而一等到周末,大家就什么娱乐活动都停下来了,连足球比赛都少了很多观众,一心等着看电影。 哪吒的人气水涨船高,居然在短时间内超越了狐仙一族,看得妲己眼热不已,找到胥余说,快给我们拍一部电影。 胥余拿出一个剧本,说道:“早就准备好啦!” 妲己大喜,接过一看,见扉页上写着两个字:婴宁。 妲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却发现只是一个爱情故事,各种炫酷的打斗几乎没有。 “这行吗?” “当然行,你没发现这个婴宁超级招人喜欢吗?” “这倒是。你打算让谁演婴宁呢?” “还是让浅浅来演吧,她演过舞台剧,已经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了,拍起来顺手一些。阿紫她们想演的话,以后机会多地是。另外我也不能一直拍电影,我看那个夏默挺机灵的,让他来跟着我学做导演吧。拍完这部,以后就让他来拍。” “夏默不是小狐队的成员吗?你又让他当导演?” “相信我,当导演是最有前途的,比当偶像有前途多啦。” 胥余正在和妲己聊天,忽见空中一道流火急速而来,眨眼间落在了二人的面前,正是哪吒。 “胥余大哥,有什么活要让我干吗?” “不仅有,还是个精细活。除了你,别人还真干不了。” “那可太好啦,是什么?我感觉现在充满了力量。” “前两批卖过去的蒸汽机都是你之前造的,西周那边以为这东西只有神才能造,因此让雷震子仿制出了一批西贝货,闹了好大一个笑话。不过他们迟早是会制造成功的,因为,我们的动力之源要升级了。这次叫你过来,就是为了制造内燃机。” “内燃机,那是什么?” “怎么说呢,蒸汽机是通过外部加热蒸汽来做工的机器,可以叫它外燃机。内燃机则是使燃料在机器内部燃烧,使热能直接转化为动力。因此它的热效率要比蒸汽机高一倍以上。” 胥余细细地给哪吒讲了一遍内燃机的原理,然后拿出一大堆图纸,说道:“这个比较复杂,我只能提供图纸,剩下的需要你自己慢慢琢磨。” 哪吒看着厚厚的一沓图纸有点傻眼:“这么多?” 他接过一看,都是各种各样的复杂的机械零件,还有需要用到的各种合金的比例。 “这可够复杂的,我看都得看几天。”哪吒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胥余给哪吒的,不仅仅是内燃机的图纸,还是一整台汽车的图纸。 如果要仿制卡尔·奔驰最初发明的那种比较原始的汽车,其实也没多难,不过那不是胥余想要的,他要的是一辆现代化的汽车。 既然是开挂,就没必要走流程,比如之前的蒸汽机,一上来就是成熟款的。这次造内燃机也是一个道理,直接汽油机和柴油机一起上。 胥余把图纸扔给哪吒,让他自己琢磨,自己则带着一支一万人的船队,浩浩荡荡地向库页岛进发了。 内燃机离不开石油,所以他要去开采石油。 东北最有名的油田当然就是大庆油田,不过胥余有种奇葩的想法,那就是自家的东西要留着最后用,先用别人家的,所以选择了去库页岛挖石油。 他却没想过,现在库页岛也是他家的。 不过,要对比起来的话,库页岛的石油储量比大庆更多,也更好开采。 大庆的石油在1200米以下才能挖到。据说当年鬼子在大庆打的钻井,只打到1000米就放弃了,因此与大庆失之交臂,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在1879年,一个名叫伊万诺夫的商人来到库页岛,他本来是要与库页岛上的原住民做皮草生意的。 在与原住民的交谈中,他听说在库页岛北部的奥哈河表面经常会漂着一层如同彩虹般的薄膜。而且这条河的附近经常会出现很多奇怪的坑,这些坑里时不时会冒出一些散发着恶臭的黑色粘稠液体。 这很明显就是石油。伊万诺夫在当地人的指引下,找到了这条河,并找到了散发着恶臭黑色粘液的坑。伊万诺夫发现的这个产石油的地方,就是后来库页岛上的奥哈油田。 历史上奥哈油田的开采权最初就是鬼子的,不过他们没有把握住,后来又被毛子抢走了。胥余这次带去的一万人,大部分是之前修路的绳文人,还有少量的管理人员,他们是这几年胥余有意培训的石油方面的人才。 神仙方面,是云霄和天照。 胥余并没有让天照参与到内燃机的制造中,而是把她带到了库页岛。胥余手下就两个火系的,哪吒在家里造内燃机,库页岛这边要造钻井什么的,自然得让天照来。 而云霄则是过来平整土地,修建一些基础设施,另外由于库页岛北部太冷,港口到了十月就封冻,所以需要在库页岛上修建一条铁路。到了冬天的时候,原油将经由铁路运抵岛屿南部港口,再走海运运往东商各大城邑。 由于库页岛南北长950公里,三千年前又是地球的温暖期,所以库页岛南部的港口是终年不冻的。 这么重要的项目当然不可能全都交给绳文人来干,他们只是第一批过来搞基础建设的,后续还会有更多的人口填入,将这里打造成一座石油城。 王喜是一名周人,六年前,他只有十五岁,他的父亲随大军东征,生死不明。 有一天,亭长告诉他的母亲,他的父亲还没有死,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去极东之地寻亲。他母子二人生活无着,便来到了平安邑。 第二年,大王的学校扩招,他有幸成为了一名学生。由于他十分努力,学习成绩非常的优异,终于在大王的一个亲传弟子外派之后,替补成为了亲传弟子。 成为弟子之后,大王交给了他许多奇怪的书籍,都是什么《采油工程》、《石油工程岩石力学》、《油气井流体力学》、《油气层渗流力学》…… 他看得一头雾水,大王告诉他,无须看懂,记下就行,就会大用。 这几年,王喜一直拿着这几本书死记硬背,大王起初还会抽空来考他,后来见他背得滚瓜烂熟,就也很少管他了,只是偶尔会给他加多一本书,让他继续背。 起初,当他成为大王的亲传弟子的时候,他的父母都高兴坏了,觉得儿子这次是要出人头地了。但可惜,几年下来,他除了背书就是背书,任何职务也没有担任,父母的心也渐渐冷了。 没想到,大王忽然组织了一支船队,指名道姓要他加入,他兴奋地收拾了东西上了船,发现还有两名伙伴,他们也是学校的学生。 他们跟着船队一路向北,走了七天,抵达了库页岛的最北端,在那里登陆。 当看到从地底冒出的黑色的石油的时候,王喜终于明白,自己的经年所学,有了用武之地。 大王告诉王喜:“石油,是工业的血液,是大商未来发展最重要的一环。这个任务,现在就交给你了。” 王喜听得一阵激动,这个地方非常冷,但他却觉得热情如火。 搞定了石油城的一些基础设施之后,胥余在十一月初回到了平安邑,跟着他一起回来的,还有几船石油。 胥余一下船就去找景田,化工方面的事情,还是景田在行,而且也拥有许多专业的设备。当然,这些事让云霄来干的话更快,不过胥余总觉得纯靠外挂也不是个事,能自己完成的,就都尽量自己完成。 毕竟,如果有一天,万一跟神仙翻脸了,可怎么办?未雨绸缪嘛。 在景田的实验室里,胥余成功地将少量的石油初步分馏成了汽油和煤油。 另外一方面,哪吒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可谓是呕心沥血,终于制造出了世界上第一辆汽车。 当然,造是造出来了,能不能跑不知道,就等着胥余的汽油呢。 由于这玩意儿比较危险,胥余倒是不敢轻易试车,他只是个凡人,万一出个车祸就凉凉了。 最后风曦自告奋勇前来试车,说起来,胥余的前世,世界上第一台汽车是卡尔·奔驰造的,但是第一个开汽车的人却是个女人。 当时的人们认为汽油会爆炸,所以禁止奔驰先生试车,但是他老婆贝尔塔·林格尔却不顾禁令,带着两个孩子,开了一百多公里路,回了娘家。 风曦主动请缨,胥余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她是个神仙,汽车就算爆炸也炸不死她。 在胥余简单地介绍了如何驾驶之后,风曦一脚油门,绝尘而去。 第一四六章 箕子断案 哪吒看着被撞得稀烂的汽车,有点懵逼。 这可是他花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废寝忘食,对着图纸,一点一点地铸造、拼装起来的啊。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这事故并不是汽车的问题,而是风曦开得太快,路上忽然窜出来一只小鹿,而风曦错把油门当刹车,哐当一下,撞树上了。 那树被当场撞断,车头也被撞瘪了。 等胥余等人赶到的时候,风曦一脸歉意地坐在地上,弱弱地道:“我不是故意的……” 胥余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要安慰一句“人没事就好”吧,人家根本就不可能有事。要说一句“撞了就撞了”吧,那可是哪吒两个月的辛苦成果。 最后,他只能一脸歉意地望着哪吒道:“只能麻烦你再造一辆了。” 哪吒点了点头,扛着车就走了。 胥余看着他那么小一个人,扛着那么大一辆车,感觉有些滑稽,但是又笑不出来,感觉怪怪的。他看着风曦,无奈地道:“咱们这几天弄点好吃的,安慰他一下。” 风曦点点头道:“好!这个汽车有点意思,比火车要方便。” 胥余点点头道:“火车毕竟只能在固定的铁轨上开,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去的。汽车的话,线路自由,更便捷一些。不过,我得制定一套交通规则了。” 回到家,风曦做了一大桌子菜,哪吒倒也不是真的生气,他就是有点心疼自己的劳动成果罢了。 第二天,哪吒继续去造车,胥余则跑去拍摄《婴宁》。 胥余去库页岛的这段时间,浅浅她们都已经把剧本读得烂熟了,也试演了很多遍,因此拍起来十分快捷。只拍了不到一个月,胥余就宣布杀青,而且边拍边剪,成片也剪好了,只等春节正式上映。 上一部《哪吒闹海》已经连续放映了三个多月,还是观者云集,观众热情不减。 这次的新片,还未上映,就已经在百姓的口中传得火热。 大年初一,《婴宁》正式上映,为了满足观影需求,狐仙剧院从早上七点就开始排片,一口气排到晚上十二点,以确保让所有人都能尽快看上电影。 新年上新片,大家都热情高涨,虽然没有什么打斗情节,但婴宁这个人物可是蒲松龄笔下最招人喜欢的。涂山浅浅又是大明星,由她来扮婴宁,谁人不爱? 更何况,这片子里面还有群众喜闻乐见的荤段子。邻居家的傻儿子‍强­‌奸​​婴宁,却中了婴宁的幻术,插的是树洞,树洞里还有只毒蝎子…… 这一段拍得颇为香艳,现场不少小青年看得血脉贲张。 不过,胥余还是高估了群众的接受能力,毕竟这只是第二部电影而已,很多人还是没有搞明白,这只是演戏,不是真的。 第二天,胥余正在睡觉,却被外间的吵闹弄醒,他爬起来一看,只见客厅里聚集着一大堆人,吵吵闹闹不知在说些什么。 他连忙凑过去,问怎么回事。 却见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头儿一见胥余,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嘴里叽里哇啦,不知在说些什么。 胥余一看,这是有冤啊。连忙问虞姬:“他在说啥?” 虞姬解释了一遍,胥余才明白,原来这个男子叫阿里,是一名雅利安人。当年西北一战,他因为年纪大,没有跑进绝谷送死,活了下来,成了俘虏,跟着季胜和嬴勇去了青海湖。 后来,他的大女儿嫁给了羌人,洞庭之盟后,跟着大部队一起来到了东北,去往完达山建设牧场。 前年他女婿因公调往平安邑,女儿也跟着来了。只有他和小女儿迦南还留在牧场。 到了今年年关,女儿女婿终于打通了申请,将他们‎‎父​女­俩接到了平安邑。 恰逢狐仙剧院放映《婴宁》,迦南排到的是午夜场,她便独自前去观看。 由于平安邑治安极好,所以迦南的家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岂料,居然就出事了。 本地一个叫南宫天一的男子,今年十七岁,还未成年。看完电影之后非常兴奋,恰巧碰见走夜路的迦南,这种异国情调的女子他很少见到。 仗着自己是殷商嫡系,这女子又是异族,就上前搭讪。迦南的华夏语说得不太好,又很害怕,就没有搭理他,只是赶紧往家里走。 南宫天一跟在后面,越看越喜欢,终于忍不住,把她拉进了小树林。 迦南的姐姐姐夫见电影散场了人还没回来,便沿着剧院的路去寻找,这时南宫天一刚刚完事,浑身舒坦地从小树林里走出来。 刚好撞见夫妻俩,两人听见树林里的哭声,顿时明白了一切。 南宫天一见状不妙,撒腿就跑,迦南的姐夫连忙去追,这时周围还有一些散场了没有回去的群众听到喊声,一起将南宫天一堵住。 南宫天一见状大喊:“我叔叔是南宫修,你们谁敢拦我?” 南宫修在平安邑的名气仅次于胥余,众人被吓到了,顿时有些畏缩不前。迦南的姐夫见大家不敢上前,怕南宫天一跑了,连忙合身扑上,却被南宫天一掏出随身的匕首,捅了一刀,倒在了血泊之中,现在还躺在医院,生死未卜。 但是南宫天一的处理却成了问题,一方面他是南宫家族的人,而且还没有成年。 另一方面,受害者一个是羌人,一个是雅利安人,都是异族。 这些年大王虽然打着人人平等的旗号,但实际上对殷商旧部还是有优待的,在一些重要的领域使用的都是殷商旧人,尤其是跟着大王一起东渡的五大家族,更是把持了许多重要部门。 所以这件事虽然告到了景如松那里,他也只是选择了息事宁人,一面让康达尽力救治,务必保住受害者的性命。 一边出面安抚迦南的家人,同时将南宫天一擒拿,打了十棍,命他娶了迦南了事。 岂料迦南回到家,不知怎么和姐姐吵了几句,一时想不开,竟然跳江自尽了。 这事让南宫修的亲妹子南宫灵知道了,她是个嫉恶如仇的,平时又喜欢舞枪弄棒,竟然不管不顾将南宫天一给擒了,又寻到了阿里老儿,一起带到胥余家里来告景如松的状。 景如松正带着自己的家人过来给胥余拜年呢,两下正好碰见。 景如松一肚子委屈,心想我庇护你的族人,你还来告我的刁状。 两边正闹呢,这不胥余就下来了。 胥余听完描述,看着众人,问道:“这事还有什么疏漏的地方吗?” 景如松躬身道:“一如虞姬姑娘所言。” 胥余点点头道:“也罢,今天我便判一回案。召集民众,让大家广场见。” 现在正是假期,大家也闲着没事,听说大王亲自断案,纷纷前来观看,不到半日,广场上已经站满了人。 胥余坐在台上,将原告,被告都带了上来。 这案子没什么难处,三下五除二,就问了个清楚。 底下的群众,其实也都明明白白,平安邑的居民以商人周人为多,朝鲜人绳文人肃慎人夷人羌人只是少数。 对这两个外人,华夏诸族虽然表示同情,但对景如松的处理方法,却都没什么意见。 至于那个叫迦南的小姑娘后来跳了江,那人家都答应娶了你,是你自己想不开啊。 朝鲜人绳文人肃慎人却有点兔死狐悲之感,其实他们这些年,或多或少都有受到殷商嫡系的排挤,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而且现在的生活相比从前,的确是天差地别,这些事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胥余问明白案情之后,看了虞姬一眼,虞姬点点头,开始使用灵力替胥余传达他的话语。 “诸位,很难过在新年期间发生这样不幸的事。诸位既然来到此地,就都是我大商的百姓,无论你曾经是商人、周人、夷人、羌人、朝鲜人、绳文人、肃慎人、雅利安人、波利尼西亚人……在这块土地上,你们都是平等的,绝无高低贵贱之分,我绝不容许有人利用自己的特权欺负别人。景大夫,我且问你,南宫天一奸淫少女,致人跳江,又持刀行凶,该当何罪?” 景如松道:“当斩!” 胥余道:“好,那便斩!” 南宫灵吓了一跳,她只是一时激于义愤,把这个同族的晚辈给擒了来,倒是没真想杀他。没想到大王一声令下,就要砍头,不禁有些后悔。 不过大王已经下令,还是当着几万人的面,已经不可能有转圜的余地了。 广场上的百姓静默了一阵,随即便发出欢呼之声。尽管有人只分远近,不问情理,但是通情达理的毕竟占着多数。 况且这些话还是大王说的,大王就是他们心目中的神,他说的话怎么可能没有道理? 再说了,这些年和各族相处,也是和谐大过隔阂的。 南宫天一听得浑身发抖,脸色惨白,扑在地上只是叩头求饶,可惜胥余挥了挥手,就被拖了下去。 景如松愣在原地,好不尴尬。这件事他费了半天劲,却弄得里外不是人。 可是胥余也没有办法,这件事既然已经发生了,他就必须秉公处理,纵然是让景如松下不来台,却也顾不得了。 南宫天一被带到广场中央,按在一个石头墩子上。 平安邑没有刽子手,便由一个士兵代劳,他拔出一把斩马刀,一刀下去,鲜血喷涌,一颗大好头颅咕噜噜滚在了地上…… 百姓们发出一阵惊呼,忽然震天价喝起彩来。 第一四七章 箕子改革 虽然过年的气氛很热烈,但实际上天气还是很冷。 大年初八,假期结束,陆令将双手笼在袖子里,往市政大厅走去。 市政大厅是一栋五层高的大楼,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才建成。建成之后,平安邑的各种行政方面的事情,都集中在此楼办理。 陆令今年二十八岁,正值壮年,脸色因为海风长期的侵蚀显得有些沧桑。他曾经跟着攸侯喜在大海上漂泊了数年之久。 在夏威夷的时候,他娶了当年一个土著少女为妻,本以为自己此生会老死海外,没想到攸侯喜居然又鼓动大家扬帆起航,继续征程,最终他们遇到了虞姬,知道了箕子的消息,到达了平安邑。 参加完扶桑战役后,陆令被胥余选中,进入学校学习。并且从此以后,成为了专职的学生,读到的都是特殊的教材。 陆令踩着积雪,很快到达了市政大厅,进了三楼的一个会议室,发现里面还坐着五个人,这几个人他都有些面熟,便打了声招呼,找了个位置坐了上去。 十多分钟后,门被推开,胥余带着虞姬走了进来,大家连忙站起来朝胥余施礼。 胥余摆摆手道:“都坐吧。最近几年你们都了许多书籍,经过我的抽查,都完成得不错。那么现在,是时候了。” “陆令,我现在正式任命你为警察局长。佘岩、乔伟你们做为陆令的副手,成立一个班子,我会拨付一栋楼房供你们办公之用,你们要尽快地把警察队伍给我组建起来,有问题吗?” 陆令、佘岩、乔伟一同站了起来,大声道:“保证完成任务!” 胥余点点头,满意地道:“张三、我现在正式任命你为法院院长,江震、费远志你们作为张三的副手,成立一个班子,我同样会拨付一栋楼房供你们办公之用,你们要尽快把法院给我建立起来,有问题吗?” 张三、江震、费远志一同站了起来,大声道:“保证完成任务!” 胥余点点头道:“很好,你们都在平安邑住了好几年了,也都清楚,这座城市表面来说非常的平安,但背地里作奸犯科的事情也都不少。尤其是许多人仗着自己是殷商嫡系,欺男霸女,无法无天。 这些事情我并非不知道,但这些年只要他们别太过分,我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那时候我们随时可能被覆灭,首要的任务是生存。 但是现在,人口越来越多,大家也都认同了自己商民的身份,这些事情就必须认真对待了。我的要求很简单,八个字,一视同仁,铁面无私。 一视同仁,就是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只要有违法之事,一律查办,哪怕对方身居要职,位高权重,也都一样。 铁面无私,就是你们现在手中有了权利,你的亲戚朋友就会来求你们办事,我要求你们公事公办,坚决不能让个人私事搅合到工作中去,能做到吗?” “能!” “好,既然如此,你们就赶紧去招人,培训,开始工作吧。今年春祭之前,司法系统要正式启动。” “诺!” 六人站了身来,出了房间,写告示搞招聘去了。 虞姬忍不住道:“大王,你的意思是,哪怕景大夫犯了法,也要治罪吗?” 胥余道:“当然!” “那要是我犯了法呢?” “你会吗?” “额……当然不会,我是说如果啊。” “你既然笃定不会,哪里还有如果?不过……你是我身边的人,跟我关系太过亲密。难免会被有心人盯上,想着利用你给我吹吹枕边风什么的,这你一定要提防。” “什么……枕边风?” 由于这年头还没有枕边风这个词,所以虞姬一脸懵逼也是可以理解的。胥余一时用词不当,有些尴尬地道:“额……就是……在我的枕头边吹风。” 虞姬神情怪怪地,道:“我哪有那么无聊,跑到你枕头边去吹风。” 胥余心头忽然升起一种异样地感觉,鬼使神差地道:“我想让你对我做一件事。” “什……么?” “读一下我的心。” “你不是……不允许我读吗?” “这一次可以。” “我……早就读过了。” “啊?什么时候?” “你和……阿狸在一起的时候。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也爱我。” 虞姬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连耳根都变得通红。 胥余明白了,一伸手,将她搂住,在她耳边说道:“我也爱你!” 虞姬想要挣扎,却被他呼出的热气弄得浑身无力,就这么靠在了他的肩上。 两人就这么抱了良久,门忽然被推开。莫阿娜看见眼前这一幕,吓了一跳,连忙退了回去,“对不起,我来得不是时候。” 胥余伸出一只手,说道:“不,你来的正是时候。” …… 胥余搂着两个香喷喷的妹纸,说道:“新建的司法系统,我需要你们两人成为特别顾问。” 虞姬奇道:“我们能做什么?” 胥余道:“其实你们之前已经在做这方面的一些工作了,比如西周过来的间谍,就是你们在负责监视。但是我大商的人口越来越多,未来可能还会有很多的间谍混进来,不止是西周的,也许还有其他国家的,甚至遍布到各大城邑,光靠你们两个,是无法兼顾的。 司法体系的建立,不仅仅是用来监视这些间谍,也用来监管各大城邑的公职人员,甚至是违法犯罪,危害到我大商和平稳定的任何个人和群体。是完全独立于各大城邑和军队的,就算是城主和将军,也无法命令他们。 至于你们两人的作用,虞姬,你有读心的能力,能够轻易分辨真伪,敌人的任何谎言在你面前都形同虚设。娜娜,你的眼光锐如鹰隼,敌人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在你面前都无所遁形。 以后警察局办案有什么难点疑点,都需要你们出马才行。怎么样,你们愿意替为夫担起这份责任吗?” “为……夫?” “怎么,难道你们不想当朕的王妃吗?” …… 平安八年正月十五,元宵节。 东商九座城邑的核心人员都赶回来了平安邑。 在市政大厅顶层的大会议室,召开了箕子称王以来的第一个大规模会议。 箕子开门见山地道:“今天这个会很简单,自从我们来到这片土地建立家园,已经过去八年了。八年来,我们从区区五千人口,一城之地,发展到九座城邑,五十万人口,感谢大家付出的努力。 当然,虽然说成果斐然,也请诸位再接再厉,不要志得意满。不过呢,在发展中我们也出现了许多问题,现在人口众多,管理起来就会比较混乱。 之前我们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官僚体系,基本上,哪个地方缺人,就凑合着派个人过去完事。人少的时候还行,人多了,这个法子就应付不过来了。 鉴于此,我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一套系统,现在我来宣布一下人事任命。” 众人一听,连忙都正襟危坐。 胥余拿着一个名单,郑重地道:“嬴才,封公爵,晋位太师;景如松,封公爵,晋位太傅,攸喜,封公爵,晋位太保。此三公,为朕的辅佐官,职位崇高,百官见了需要见礼,但无专责。” 三人出列谢恩,虽然晋位三公,是莫大的荣耀,但心里却感觉有点怪怪的。 嬴才以前是一国之主,地位尊贵,加入东商之后,被派去当了兴凯城的城主,虽然说是城主,但统领的都是原来的奄人,俨然便是一国,没啥改变。 景如松以前虽然只是个大夫,但他却是实际上的平安城主,平安邑的一切日常事务都是他在打理。 现在虽然封了公爵,但两人手中的实权反而失去了。以前自己可以决定一城之事,但现在成了三公,也就是胥余的副手,各种事务的决定权就都在胥余手里了,这相当于,管的事多了,权利反而小了。 不过三公已经是人臣极致,嬴才和景如松还是非常感恩的。 攸候喜的情况和他们类似。现在得叫他攸公喜了,他原本的职务是海军大将,麾下上万大军。而且他之前不仅仅就管个海军,东商的大小船只也都是他的管理。现在成了太保,手里的权利算是放下了。 不过这一天也是迟早的,他当初不仅带回了近六万人马,还带回来了风之精灵莫阿娜,后来的几次军事行动,也是屡立大功,不晋位三公说不过去。 众人向新晋的三公行礼道贺之后,胥余继续道:“下面这些部门和官职大家以前可能都没听说过,但很有成立的必要。科技部,部长,景田;工业部,部长,鲁启;农业部,部长,琴娴;卫生部,部长,康达;财政部,部长,还没物色到,暂时由朕兼任。所有部长一律封为侯爵。 另外,后续还会有交通部、司法部、外交部、民政部等部门陆续成立,暂时没有担选的,还有机会。军队方面,由朕担任三军统帅,南宫修为三军副帅,封为侯爵。” 获得爵位职位的,纷纷起身谢恩。 胥余道:“诸位,新的部门的职责划分,我这里有一份资料,大家都领一份,回去了解一下。另外,我为每个部门都兴建了一栋办公大楼,你们回去之后,就立刻把自己的部落着手建立起来。 有了新的职务,无法担任原来的职务的,每人给我推荐三个接任者,最终名单由我来拍板,有问题吗?” “诺!” “好,凡事有赏必有罚,加官进爵地事说完了。现在说一下罚的事。南宫修,你治家不严,你的侄儿‎强​‍‌奸‎行凶,还拿你的名字威胁他人,罚你一年俸禄。景太傅,你见犯罪者姓南宫,就和稀泥,这是典型的官官相护,也罚你俸禄一年,你们有意见吗?” 南宫修惶恐地道:“没意见,不过大王,俸禄是什么?” 景如松也表示没意见。 胥余道:“之前困难的时候大家还能拧成一股绳,现在比较稳定了,就都没什么动力了吧?我给你们加点动力。从今年开始,从前的供应制度全部取消,全面启动货币系统。国家会根据你们的职位高低,岗位的重要与否,发放工资。 从此以后,你们的衣食住行都需要使用货币来购买。比如说,各大食堂还是会统一供应饭菜,但你们去吃饭,就必须先掏钱。” 胥余说着,从抽屉里掏出一堆金元、银元、铜元。 “就是这些东西!” 景如松道:“所以大王这一年多以来,从西周疯狂搜刮金银,就是为了制造货币?” 胥余道:“是啊,传统的贝币数量太少,来源也不可靠。要启用货币系统,必须找到适合的东西来制造货币。思来想去,金银稀有而用途少,最是适合。至于铜币,是用来辅助找零的,数量较少。” 众人听罢,深以为然,都点了点头。 胥余开玩笑道:“景太傅,你今年得靠你儿子养你啦,不然是要饿肚子的。” 南宫修尴尬地道:“我儿子才六岁呢,这咋整?” 众人顿时哄笑起来。 …… 一月底,由胥余组建的财务团队,开始给平安邑的居民发工资了。 这次改革暂时只在平安邑试行,其他城邑等等看效果再说。 胥余的想法是一开始肯定会出现种种问题,所以先在一城施行,等问题都暴露出来了,解决了,再全国推广。 所谓工资当然是做工的才有工资。不过平安邑的劳动率非常高,适龄男女,基本是有工资的。 不过胥余之前规定过,女人生了孩子有一年产假,这年头也没什么避孕措施,这就导致很多女人坐在家里一个接一个的生孩子。 由于生的孩子都是国家养,他们也没什么后顾之忧,所以就不停生。 这个需要当然是鼓励的,因为他缺的就是人口。 不过现在,改成发工资之后,第一个问题就暴露出来了。 那就是同等职位的人,发的工资是一样多的。 但如果一个人没有孩子,另一个人却有好几个孩子,那么拥有家庭的人就会比较吃亏,因为会导致生活质量的下降。 这种情况如果发酵下去,就会导致人们不愿意结婚,不愿意生孩子。 第一四八章 下一站,欧罗巴! 一群妇人,抱着自己的孩子,来到一栋房子前。 他们都是一些殷商贵族的家眷,昨天忽然接到通知,让他们今天带孩子来此地一趟。 南宫灵抱着自己的侄儿,走在前面。她嫂子正在待产,就由她来代劳了。 一个妇人问道:“灵儿,你知道我们带孩子来干什么吗?” 南宫灵摇头道:“我也不知,也许是大王又搞出了什么新发明,拿这些宝贝们来做实验吧。” “做……实验?”那妇人是景家的,做实验什么的,她可是太熟悉了,景田的实验室起过火,爆过炸,景田好几次都险死余生。 这时听南宫灵说什么做实验,不禁担忧起来。 这一行人进了门,便看见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领着八名差不多年纪的少女站在门口迎接大家。 “欢迎大家来到小太阳幼儿园,我是园长陈妍儿。” 陈妍儿样貌清秀,穿着白色的棉衣,梳着简单的马尾,让人一见,就莫名地生出一种亲切之感。 南宫灵奇怪地道:“幼儿园,干嘛的?” 陈妍儿说道:“这是大王教育计划的第一步,从今年开始,幼儿年满三岁,就会送到幼儿园来接受学前教育,年满六岁则进入小学。我们是幼儿园的第一批老师,在此之前,已经接受了两年的专业学习,孩子交给我们,请大家放心。” 南宫灵恍然大悟:“也就是说,小孩满三岁之后,就交给你们?大人不用管了?” 旁边的一个妇人听了,吓了一跳,心想这是要抢我的孩子啊,连忙道:“那怎么行?” 陈妍儿笑着解释道:“并不是这样的,我们只是在工作日接管孩子。下班之后,就由家长把孩子接走。” 那妇人恍然大悟,道:“这还不错,倒是替我们省了不少事。只不过,三四岁的小孩狗都嫌,要辛苦你们啦。” 陈妍儿笑道:“我们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也都是非常喜欢小孩子的,请大家不用担心,现在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园区的设施吧。” 这栋楼的整个一层都被打通了,划分成几个区域,左手边是一块沙地,铺满了从海滩上运来的柔软细沙,沙地边上摆着一些五颜六色的小桶,小铲子等物。 中间则有各种各样的大型玩具,比如滑梯,木马,迷宫等。这些玩具全都涂成鲜艳的颜色,并绘制成可爱的卡通形象。 右侧则摆放着许多毛绒玩具,诸如喜羊羊,史努比,七仔…… “好可爱啊,这是大王做的吗?”南宫灵拿起一只美羊羊,满眼都是小星星。 “是的呢,全都是大王亲自设计,并绘出图案,然后交给制衣厂制作的。里面填充的是棉花,外面是毛是来自完达山牧场的羊绒。” 他们这边还在参观着,孩子们早已挣脱大人的怀抱,满场子撒着欢地玩了起来。 南宫灵三岁半的侄儿摇摇摆摆走到史努比的旁边,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它的大耳朵,转身就逃,一个没站稳,摔了一个屁股蹲。 南宫灵吓了一跳,这可是她嫂子的宝贝疙瘩,摔坏了不得了。却见小家伙一屁股坐在地上,咧着嘴咯咯直笑。 陈妍儿笑道:“这些地板都是特制的,摔不疼的。” 南宫灵点点头,和一群贵妇们乐呵呵地看着几个幼儿园老师阿姨陪着孩子们玩闹,游戏。 这些小朋友们玩得不亦乐乎,不仅不哭着找妈妈,甚至压根就忘了妈妈们的存在。 这样一直玩到中午,就被带到二楼吃饭,小朋友们在老师的引导下,排着队洗手,然后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用木质的小勺子吃饭。 午餐比较简单,有米饭,鸡腿,肉汤和大白菜。 陈妍儿拿出食谱,向大家介绍道:“我们的食谱是根据营养学专门制定的,每个星期都不会重样,而且能保证宝贝们的健康。” 吃完饭,小朋友们又在老师的引导下,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午睡,由于上午玩了一上午,都很累,所以大家很快都进入了梦乡。 陈妍儿轻手轻脚地带着贵妇们下了楼,这才说道:“幼儿园的安排就是这样的,大家每天早上将孩子送过来,然后老师们会陪着一起做游戏,玩。到下午的时候,会学习一些基础的知识,为进入小学打基础。大家对这个安排还满意吗?” 贵妇们纷纷点头,表示满意,孩子长到三岁,一个个精力超级旺盛,居然能被接管,真是没有比这更美的事了。 南宫灵道:“这样的话,大家就可以腾出手来,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了吧。大王想得可真是周到。” 陈妍儿笑道:“还不止呢。从今年开始,妇女的产假将提升到三年。大王说之前一年的产假还是太短了,孩子三岁之前最好还有由父母亲自照顾比较好。另外,这三年的时间,国家会给在工作的一方提供百分之五十的工资补贴。” “在工作的一方是什么意思?不都是给爸爸吗?” “不是哦,大王说男女平等,如果愿意的话,也可以妈妈去工作,爸爸在家休产假,照顾孩子。” “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哪个爸爸会在家照顾孩子,让妈妈去工作的呢?”一个妇女说道。 南宫灵道:“那可不一定哦,如果是我的话,我宁愿在外工作,让我丈夫在家照顾孩子。再说了,现在工资都是按照能力和职位来发放的,如果一个家庭中,女方的工资比男方高,那自然是女的在外工作,男的照顾家庭更划算。陈园长,这不算占国家便宜吧?” “大王既然这么规定,那一定是考虑到了这方面的因素,自然是不算的。毕竟,如果一个工作能力很强的女性在家照顾孩子,对于国家也是损失啊。国家是不怕你多拿钱的,因为你拿的钱越多,代表对国家的贡献越大,对吧?” “没错,正是这个道理。” 从幼儿园出来,一群贵妇们商量着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后,再去商场购物,这样一下午的时间打发掉,就可以去接孩子了。 开启工资制度后,狐仙剧院就改成了全天营业,只要你有时间,就可以花钱去看电影。而且电影院之前免费提供的爆米花和快乐水,也都改成了售卖的形式。 总而言之,现在平安邑的一切,都是钱说了算。 城中新开放了百货商场,你生活中需要用到的一切用品,都可以在商场买到。 南宫灵对看电影逛商场什么的没啥兴趣,她喜欢运动,热衷于踢足球,而且竞技水平很高,经常混在男子队伍里,在绿茵场上飞奔。 闲着没事,她决定去球场逛逛。 现在是工作时间,球场根本没什么人,但她意外地发现足球场旁边的一个角落里聚集了不少人,便凑了过去。 一走近,发现全都是熟人,大王和她大哥南宫修正站在一个木台子的两侧,分别拿着一个木头拍子将一个小球打来打去。 “这是什么?” 琴娴见了她,便介绍道:“这是大王的新发明,叫乒乓球,还说要定成我们大商的国球。规则很简单,就是想办法让对方接不住你的球。” 让这小球成为国球?没搞错吧,这能比足球好玩? 南宫灵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发现大王的技术非常纯熟,大哥根本不是对手,很快败下阵来。便站出来,跃跃欲试地道:“我来玩玩?” 南宫修玩得一头汗,把拍子给她,自己站在一边休息。 南宫灵拿着那个白色小球左看右看,问道:“这是用什么做的?” “赛璐璐。” “那是啥?” “就是……电影胶片知道吧,和那是一个东西。” “那不是火药吗?” “火药也并不是只可以用来杀人,就好像刀也可以用来切菜。” 两人玩了一会,南宫灵渐渐喜欢上了这项运动,她发现用不同的方式去打击小球,会产生许多奇妙的变化。比如可以让小球产生旋转,小球的飞行方式会变成弧形,从而出其不意地落在死角上。 当胥余打出一个弧圈球的时候,南宫灵愣了好一会,连声问道:“怎么做到的?” 胥余解释了一下原理,南宫灵若有所思地道:“那足球是不是也可以?” “当然,只要你掌握了技巧,就可以做到。” 一群人正玩着,忽见哪吒飘然而至,大声道:“胥余大哥,咱们的轮船造好啦!” 胥余大喜,扔下拍子,道:“走,都去看看!” 一行人飞快地往海边赶,到了海边,哪吒命人将围埝拆去,海水涌入,巨轮上浮。 花了两年多的时间,耗费了哪吒和天照不知道多少灵力,这艘巨轮终于正式下水了。 这艘船长约260米,宽约40米,排水量40000吨,以蒸汽轮机为动力,它其实……是一艘初级的航空母舰。 虽然现在还没有飞机,但那玩意儿迟早会有的。 这艘钢铁巨兽稳稳地停在海面之上,接受着众人的顶礼膜拜。 南宫灵道:“大王,你就是要用这艘巨船遨游世界吗?” 胥余意气风发地道:“没错!” “可以带上我吗?我想去看一看,世界的样子。” “可以啊!” “那……咱们首先去哪?” “欧罗巴!” 第一四九章 没有西瓜的夏天是不完整的 平安八年,春祭过后,冰雪消融,万物生长。 胥余率领一个整编营,以及数百名船员,大约一千人,登上了平安舰,向着欧洲进发。 当然,胥余不承认有欧洲,他只说自己要去的地方是神州的最西面,欧罗巴。 因为在他看来,欧洲和亚洲实际上就是一块大陆。 只不过腓尼基人把爱琴海以东的地区泛称为“Asu”,意即“日出地”;而把爱琴海以西的地方则泛称为“Ereb”,意为“日没地”。这就是亚细亚和欧罗巴的由来。 “大王,你环游世界,会经过波利尼西亚群岛吗?”莫阿娜问道。 “应该不会经过吧。”胥余指着地图说道,“你看,这次我们走北极航道,抵达欧罗巴,在那里推销我们的商品,顺便带回来苹果,大樱桃等物;然后去非洲,从那里带回来西瓜,咖啡等物;再去印度,带回胡椒、绿豆等物。然后就沿着海岸线直接回来了。” “哦,可是,你为什么要把这些好东西推销给他们呢?” “因为文明有交流才有发展。虽然说他们现在的水平和我们没啥好交流的。目前来说,西周是我们的头号强敌,双方看似和平,但不知哪天就会撕毁协议。为了自保,我们需要更快的工业化,工业化需要大量人口,光靠我们自己,速度太慢了。 北美洲虽然人口众多,但是太过分散,这两年我们派了几支千人探险队深入北美,费时费力,才带回来一万多人,杯水车薪。所以我要带着这些商品去和欧罗巴人交流。 在北欧生活着许多海盗,他们的龙头船可以航行到很远的地方。如果让他们来帮助我们劫掠人口,那就简单许多。而我们所付出的,仅仅是一些工业商品罢了。这些东西,我们要多少有多少。 至于去世界各地带回那些植物,是因为这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让大家感到更加幸福。你想象一下没有奶茶,巧克力的日子,快乐吗?而且我跟你说,没有西瓜的夏天,是不完整的!” “西瓜……很好吃吗?” “这么跟你说吧,夏天吃多少雪糕也比不上一块冰镇西瓜。” “既然如此,我要向你辞行。” “啊,你不跟我去?” “我要回波利尼西亚。” “你这时候回去做什么?” “其实,我没有跟你说实话,当初我跟着攸大叔离开夏威夷,就是想为族人寻找新的家园,后来我碰到了虞姬姐姐,知道北方还有一块人间乐土,所以我就跟着过来看看。” “额……所以你是来考察的?” “算……是吧。” “发生什么事了吗?” “十多年前,有一个叫毛伊的半神偷走了特菲提之心,从此不知所踪。失去了特菲提之心的庇佑,我们再也无法抵御海上的风浪,从此以后,只能蜗居在海岛之上,在浅海里寻一口吃的,生活日渐艰难。 这时候,攸大叔带着数万大军航海而来,他们以为自己到了世界的尽头,就停了下来。这下我们本来就不富裕的生活更加艰难了。但是我知道继续向东航行的话,会抵达一大片陆地,于是我就鼓动大叔继续东进,毕竟他有数万大军,如果能击败玛雅人,在大陆立足的话,我的族人也就有了一个去处,不用在海岛上等死。” 胥余大惊,这些从外而来的妹纸,果然没一个是省心的,个个都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啊。 莫阿娜见胥余沉吟不语,忐忑地道:“我利用了攸大叔,你怪我吗?” 胥余摸摸她的白毛,宠溺地笑道:“我怪你做什么,神奈川那次要不是你把我从海底拖上来,我没准就死了。你这些年可是为咱们大商立了不少功劳。而且你想为自己的子民寻一条出路,并没有错。话说,你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 “我是海岛女神特菲提和凡人生下的孩子,是半神之身。” “那……那个毛伊和你啥关系?” “没什么关系,他是古神依欧的后代,也是个半神。不过,我们波利尼西亚神族早在一万年前就灭亡了,只有我的母亲海岛女神特菲提活了下来,因为她平时都是化作一座海岛,漂浮在大海之上,从不参加任何争斗。” “你是说,波利尼西亚神族在一万年前那场神界大战中消亡了?莫非他们也想争夺美洲?” “这我也不知道,母亲并没有说过。她只是让我找回特菲提之心。但是……毛伊不知所踪,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找。” “所以你就想着,既然找不到,就干脆带着族人迁徙到新的家园。” “嗯。” “既然如此,你去吧,我欢迎你的族人的到来。如今你们也有一些族人生活在这里,他们都过得很好,不是吗? 光你一个人去的话,想要说服那些分散在岛屿上的族人也许很难,我给你三艘蒸汽船,你可以带上在此间的族人,还有本地特产一起出发,给你的族人们展示一下你们现在的生活,这样更有说服力。 如果还不行的话,我跟你约好,今年年底在夏威夷相见,届时我会带着航空母舰抵达。你可以把那些酋长们都约在一起,咱们向他们展示一下实力。” “好!” “那说定了!” “好……唔……” 一个悠长的吻之后,莫阿娜喘了口气,“你偷袭我!” …… 这次要做环球旅行,要带的东西根本马虎不得。船上光是搭载的煤炭,淡水,粮食就多达上千吨,而且还不够,抵达欧洲后,还得在当地补给; 另外还带了大量的肉类制品,以及干果,黄豆等物,以补充蛋白质和维生素,以免得败血症; 还有几百匹马,供上岸时骑乘; 还有上千吨货物,包括瓷器、玻璃、茶叶、丝绸、棉布、食盐、白糖、黑火药、蒸汽机、铁质兵器等。 在武力方面,一个整编营五百人,除了传统的K98之外,还装备一部分新研发的自动火器AK47。 大杀器马克沁也有四挺,此外新研制成功的高射炮也带上了船。 乱七八糟加在一起,这艘大船上装载了的各类物资超过五千吨,俨然就是一个海上王国。 这样的武力值,就算是和整个欧洲开战,也能分分钟让对方灰飞烟灭。 不过嘛,这个世界是有神的,神被逼急了会干出什么事,谁也不知道。比如上次平安邑之战,巨灵神两锤子就锤死了五千人。 而且,这次还是离开华夏,去西方神界的地盘。 所以,虽然拥有强大的现代化武力。为了保险起见,胥余觉得还得有神跟着才行。 所以他跑去和风曦等人商议,最后风曦同意和他一起上路。 至于云霄,她要留在东商协助水电站的建设。如果没有她的话,这水电站不知道得建到猴年马月去。 另外,留下一位天尊,也是对西周起到震慑作用,让其不敢轻举妄动。 风曦已经成功培育出了杂交水稻,亩产达到千斤以上。 在实际培育过程中,她们发现如果一直使用灵力催熟的方式来培育植物的话,虽然可以达到增产的目的,但是对植物的口感却没有什么改善。 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植物生长的过程就是风味物质累积的过程。使用灵力催熟,生长时间过短,所以味道就不行。这就和后世的大棚蔬菜一个道理,虽然种的菜更漂亮,但是口感都不咋滴。 所以农业部现在不再一味地追求高产,而开始重视起口感来。 这样一来,风曦的作用也就变小了。 这次她听胥余说要去寻找一些新的农作物,很是感兴趣,也便同意和胥余走这一遭。 当然,主要还是为胥余提供庇护,有她在,西方诸神也不敢轻举妄动。 再说了,胥余也不是去打仗的,他是去通商的。 至于其他人,妲己要建她的青丘之城,没空; 虞姬被胥余派去给莫阿娜作伴了,毕竟莫安娜一个人要去完成那么大一件事,胥余也不放心; 哪吒要留在平安邑协助鲁启制造各种车床,镗床。想要制造高精尖的玩意儿,光靠哪吒一个人是不行的,这些精密机床才是关键啊。 第一五〇章 箕子绰号留一手 镐京,王宫。 姜子牙侃侃而谈:“当年为了换取哪吒的性命,箕子提供了硝化甘油的配方,但是这炸药有个致命的弱点,它只能放置在固定的地方爆炸。而无法装进枪管和炮膛里打出去。 在得到配方之后,我召集了一群方士进行了研究,制作,也的确成功制作出了硝化甘油。但这东西极不稳定,稍有不慎就会爆炸,也没法长期储存,后来这件事就搁置了。” “我们当时为什么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呢?”姬诵问道。 “因为那时候东商并没有枪支弹药,仅仅在城墙上有一门大炮。所以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我们在得到硝化甘油后,立刻进行了实验,发现和吴国以及西北两次爆炸的效果如出一辙。因此确认了配方是真的。 后来箕子攻打梅里,动用了枪支、大炮、手雷、地雷、水雷五种武器,以区区数百人,击败吴国数万大军。我们才知道火器的威力竟至于斯,这也是我们同意和东商议和的原因之一,我们当时也想过将箕子逼入绝境,让他将你放了。但如果强行攻城,伤亡太过的话,会导致国力空虚。” 周公旦接口道:“如今看来,我们都被箕子摆了一道。当年洞庭约盟,箕子主动提出提供枪支,谁也没料到,枪支使用的火药竟然不是硝化甘油。以至于现在被箕子卡了脖子。虽然得到了枪支,但弹药却还是掌握在他手中。” 姜子牙道:“不止如此,直到后来我们才知道,东商的火药多种多样,最初提供给我们的是黑火药,后来提供给我们的硝化甘油,而子弹中使用的火药,炮弹中使用的火药,手雷中使用的火药,都各不相同。” 姬诵问道:“无法搞清楚这些到底是什么吗?” 姜子牙道:“经过这段时间从东商传来的密报,我们搞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除了黑火药之外,其他的火药都是化合物。所以,就算是杨戬的灵眼,也无法弄懂他们使用的材料。” “化合物是什么?用灵眼都看不出来?” “这个非常玄奥,似乎要系统地学习一种叫做化学的学问才能弄懂。简单来说,化合物用常规的方法是无法分离的。” “上次不是把制造蒸汽机的钢铁分离出来吗?” “钢铁是混合物,并非化合物。如果是混合物的话,通过加热的方法,就可以将其中的成分一样一样分离出来。但化合物就不行,比如水就是一种化合物。就算加热变成了气,它还是水。” “那化合物就无法分离吗?” “是可以分离的,但是方法极其特殊。这些方法都掌握在东商的科技部手里,我们的间谍目前还无法获得。” “说起来,东商现在成立的各种部,到底是怎么回事?” 周公旦道:“根据间谍传来的消息,东商最近大肆封官,根据职能不同,分为科技部、工业部、农业部、卫生部、财政部五大部门,类似于我们的六卿。这些部门的主官皆封侯爵,其中农业部的主官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子。” “女子当主官?还封侯爵。”姬诵一脸的不可思议。 “不止如此,东商赚取的金银的目的,现在也搞明白了。他们是用来当作货币使用。从今年开始,东商不再负责百姓的衣食住行,改为发放银元。百姓的生活所需,需要自己用银元来购买。” “给所有人都发?” “没错。” “怪不得他需要那么多的金银。可是这样做的话,有何好处呢?” “根据我们的分析,这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东商现在生产的所有的东西都是国家所有,以前是统一分配,但是现在改成发放工资之后,因为不同的职位等级的差异,发放的工资多少是不一样的,那么工资少的人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就只能努力去拼搏获取更高的职位。这样一来,就大大提高了百姓工作的积极性。” “嗯,这倒是个好法子,我们能效仿吗?” “效仿不了,我们没有多少金银了。” “啊这……” “而且我们没有那么多商品供应。东商的金银发出去之后,百姓用来购买商品,金银又会回流到东商手中,形成良性循环。” 周公旦说完,姜子牙补充道:“而且,根据我们的观察,箕子此举,似乎是在鼓励百姓消耗物资。” “什么意思?”姬诵奇道。 “根据我们得到的信息,东商生产的物资实在太多。以粮食而论,他们在东北开辟了大片大片的农田,种的作物全部产量奇高,一年生产的粮食几年都吃不完。以至于很多粮食根本不吃,比如菽(大豆),它们拿来榨油和喂猪。” “他们就那点人口,还分散在各个城邑,很多人都从事……工业。忙得过来吗?” “他们的农田不像我们的井田,被分割成一块一块的。他们都是一整片一整片的,耕种起来非常方便,而且他们并不完全依靠人力和畜力。 还可以依靠机械之力,比如他们的麦子收割之后,有专门的机械进行脱粒,磨粉等。而且他们拥有火车,农忙的时候可以利用火车将数万城邑百姓运送到农田中去帮忙收割。” 姬诵听得目瞪口呆,完全想象不出那是怎样一幅场景。“所以他们是因为生产的粮食吃不完,就想着法子消耗掉?” 姜子牙道:“根据我们的分析,正是如此。东商以前的物资都是统一发放,用多用少,都是定量的。但是现在改成发放工资,自由购买之后,那用多用少,都是百姓自愿。比如一个人喜欢喝啤酒,那他现在想喝几瓶就喝几瓶,这样就加快了物资的消耗。而且东商还规定,女子生完孩子之后三年内,丈夫的工资加五成,其目的就是为了鼓励生育,生出更多的人口来消耗物资。” 周公旦道:“不仅如此,他们卖到我大周的商品,也在飞快降价。以前许多商品只有贵族才能用得起,现在寻常的国人也用得起了,甚至一些野人也会前来城邑买些商品回去享用。” (作者注:国人,城里人。野人,乡下人。) 姬诵瞠目结舌:“野……野人也在用?”转念一想,“不过这倒也是件好事,这些商品用着的确好。” 周公旦道:“可是这样一来,我大周的财物,就全都进了东商的口袋了。到时我们拿不出金银,又如何去享用这些商品呢?” “这……大家不是都在挖掘矿山么,我上次听说,各国又开辟了不少银山。而且使用蒸汽机之后,采矿的效率也提升了很多。” “现在虽然商品价格下降,但是用的人却更多了,导致金银加速外流,矿山的产出根本不够。而且这几年我们得到了东商的医学技术和高产作物之后,人口也在快速增长。现在全国上下,到处都是新生儿的啼哭之声。” 这几人正在聊着,忽然杨戬和雷震子走了进来。 雷震子一进来就大声道:“两个消息,一个是我们的,一个是东商的,先听哪个?” 周公旦道:“先听我们的吧。” 雷震子向杨戬拱拱手,杨戬道:“经过我们的仔细研究,我们终于发现这些火药的共同特点。那就是除了黑火药是使用硝石之外,其他的火药都使用了硝酸。” 姬诵大喜,连忙问道:“怎么发现的?” 杨戬道:“我首先想到硝化甘油这种炸药,是用硝酸和甘油两种物质混合而成。继而就想,如果拿这两种物质分别和其他物质混合,会怎样呢? 于是,我将各种物质分别加入到硝酸和甘油之中,观察发现,硝酸和一些物质混到一起的时候,就会产生高温,搞不好还会爆炸,而甘油和同样的物质混合则没什么反应。所以很显然,制造炸药的关键就是硝酸。” 姬诵大喜,:“那我们现在可以制造炸药了吗?” 杨戬摇摇头道:“并不能,这些混合物并不稳定,我们并不知道它会不会爆炸,什么时候会爆炸,完全是不可控的。而且爆炸太过猛烈,我怀疑箕子给我们的配方里面,少了一样东西。 关于枪支使用的火药,我们已经锁定了一样物质,那就是棉布,我们发现把棉布硝化之后,切成细小的颗粒,和枪支里面的火药非常相似。但还是太过猛烈,无法使用。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要找到缺失的东西。” 姬诵郁闷地道:“这个箕子,做事处处留一手。” 雷震子却道:“不过,虽然如此,我们还是找到了替代品,那就是黑火药。” 姬诵道:“上次不是试过了不行吗?” 雷震子道:“那是因为箕子那厮留了一手,他给我们的黑火药都是细细的粉状物。有一次我们发现一批黑火药上潮了,就想把它晒干,结果变成了一坨,我们将其捏碎,发现威力还变大了。然后我们又联想到子弹中的火药都是一粒一粒的,是否关键就在于此呢?于是我们重新制造出了颗粒状的黑火药,一试,果然成功。” 姬诵忍不住站了起来,拍手道:“太好了。” 雷震子却有些尴尬:“不过这黑火药子弹虽然也能用,也仅限能用而已,因为击发的时候会冒烟,比东商的无烟子弹可差远了。” 姬诵搓着手道:“能用就行,先用着,再慢慢研究。另外一个消息是什么?” 雷震子道:“最新消息,东商造出了一座巨船,名为航空母舰。他带着数千之众,离开了东商,往东去了。” “可以搭乘数千之众的巨船?” 姬诵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知道东商的船是烧煤炭的,这么大的船,那得携带多少煤炭?几千人要吃喝,又得携带多少食物,淡水?如果这个消息是真的,那哪里是一艘船,根本就是一座海上城邑。 “往东走的?他是要去美洲么?看来,东商东征美洲的计划终于启动了?外公,诸位王叔,箕子既然不在东商,那我们是否可以……” 一直没说话的召公奭摇摇头道:“我们既然和东商签订了协议,贸然撕毁的话,实为不智。而且,箕子带走的不过几千人而已。他的主力还留在东商,我们并无必胜的把握。” 姜子牙道:“话虽如此,这也算是一个好机会,不如我们去平安邑去一探究竟,然后再做打算?” 雷震子有点怂:“平安邑现在有云霄娘娘坐镇,她可不像女娲娘娘那么好说话,我们贸然靠近的话,恐怕会自取其辱。” 姜子牙道:“无妨,我可以去昆仑找天尊,让他找个由头邀请两位娘娘前往昆仑一叙,然后我们再趁机靠近查探一下虚实就走。” 众人都点了点头,觉得这个法子大妙。 数日之后,云霄和风曦果然被元始天尊召走。 杨戬和雷震子结伴来到了平安邑,二人隐身云层之中,正在悄悄察看,忽然九条火龙飞速窜来,喷出熊熊烈火,天空之中的云层立刻被蒸发殆尽。 二人定睛望去,只见哪吒开着三头八臂的法身,踩着风火轮,站在不远处,笑盈盈地望着他们。 杨戬见哪吒居然能开出三头八臂,不由大惊,照理来说他脱离昆仑之后,失去了灵力来源,是无法开启三头八臂的。 杨戬忍不住开启了灵眼,对着哪吒一照,失声道:“哪吒,你的实力恢复了?” 哪吒道:“不错,比以前还强了一些。要单挑吗?” 杨戬不可思议地道:“怎么可能?你从哪里得来的灵力?莫非你加入截教了?” 哪吒摇摇头道:“并没有。你们是来刺探军情的么?我劝你们速速离开。” 雷震子道:“你一个人,对付得了我们二人么?” “谁说哪吒只有一个人?”说话间,妲己也跃上了半空。 杨戬皱眉道:“你的实力也变强了,怎么回事?” 妲己嫣然一笑:“不告诉你!” 杨戬已然看出,妲己虽然不是自己的对手,但和雷震子相斗的话,一时也不至落于下风。这情形太过诡异了,这两人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强了? 他看了一眼雷震子,道:“我们走罢。” 雷震子也不傻,哪吒三头八臂都开出来了,他还能不明白?于是点点头,二人正准备开溜,忽然前方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堵住了去路:“道友,请留步。” 申公豹骑着黑虎,也出现在了空中。 一五一章 高射炮发飙 七天前。 “元始传话,说今年盖亚女神的诞辰,我们东方刚好诞生了一位新神,我应该带云霄过去给瑞亚祝寿。”风曦说道。 “盖亚,宙斯的奶奶?” “嗯。她是世间仅存的原始神氐,比我还古老。” “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就算有阴谋,也是应该去的。” “哦,那你们去吧。” “为了防止意外,我会开启一个特殊的领域,你不要抵抗。” “什么?” 忽然间,胥余感觉周遭的景物全都消失无踪了。 他遁入了一片灰蒙蒙的空间之中,这空间极为安静,连自己的呼吸之声,手擦衣角之声都清晰可闻。 “现在,你处于我的领域之内。”那是风曦的声音,话音一起,她就出现在了胥余的眼前。 胥余顿时安静下来,疑惑地道:“这领域有什么用?” “等下你就知道了。” 几秒钟之后,“这是哪里?” 随着一声疑问,虞姬的倩影忽然出现在胥余眼前。 “大王,你怎么在这里?”虞姬惊喜地道。 胥余见虞姬近在眼前,就伸手去搂她,谁知一搂之下,两人瞬间交叠在一起,才发现彼此都是虚影。 “喂,当着我的面,不太好吧?”妲己娇嗔着说道。 “妲己,你也来了。”胥余惊奇地望着妲己,但并不和虞姬分开,虽然什么也搂不到,但这时候决不能怂。 没多久,莫阿娜、哪吒,云霄也都出现了。 “曦姐姐,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是我创造的一片领域。在这里,我们可以无视时空的阻隔,自由的交谈。我们马上要去的地方比较遥远,这段时间我会一直开启这个领域,由于云霄可以在不同位面自由穿梭,所以一旦发生什么变故,你们可以立刻预警。届时云霄将会出现在你们身边。” “所以……这是一个聊天群?”胥余吐槽道。 “聊天群?嗯……这个词有点意思。” “这可太好了,以后大家随时可以见面了。”莫阿娜笑着说道。她可能一年半载都回不来,这个聊天群简直来得太及时了。 “好,现在我教你们如何自由地进出……聊天群。” 风曦说着,教给了大家一段咒语,众人各自默念了几遍,表示记住了。 胥余说道:“其实我感觉元始天尊忽然搞这么一出,应该是西周得到我们坐着平安舰出发的情报,起了歹心了。” 妲己撇撇嘴道:“你明知道那些间谍是谁,为什么不揪出来,还一天天让他们往西周带信。” 胥余笑道:“那些间谍带去的都不是什么重要信息,不要紧的。现在霄霄坐镇平安邑,他们也不敢进来,如果一直抓瞎,他们会疯的。相反一直有信息送过去,反而会安分点。而且我们现在要向西周倾销商品,这方面的相关信息就必须得让他们知道。” 妲己戳了一下胥余的额头,食指直透而入,插入了他的脑壳,咯咯笑道:“你真是个奸商。” 胥余往后退了一步,把脑袋挪出妲己的手指,说道:“我猜他们想趁着我不在平安邑的时候搞点事,又害怕霄霄,所以想了这么个法子把她调走。不过他们肯定不知道霄霄的能力。现在有了这个聊天室,到时候霄霄忽然出现的话,肯定能把他们吓哭。” 哪吒忽然道:“我想试试。” “试什么?” “我想和杨戬大哥斗一斗。” “哎哟,挺自信啊。那这样吧,看他们来多少人,如果人少能对付的话,霄霄就不要出面了,怪吓人的。” “谁吓人?”云霄佯怒道。 “额……不是,夸你实力强呢。” …… “杨戬大哥,雷震子大哥。你们两人就敢闯平安邑,未免胆子大了些。” “这下麻烦了!”杨戬皱眉说着,扬起一张符篆,迎风一抖。 “汪汪!”,一只白毛细腰的神犬凭空出现。 杨戬已经明白的事态的严重性,对方似乎早就知道自己会来,就在这等着。 对手实力不俗,于是杨戬召唤出了哮天犬,这时候,能多一分力量都是好的。何况哮天犬这样的神兽,实力非常强劲。 “啸天,好久不见啊!”哪吒笑眯眯地朝啸天招了招手,手里还拿着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的肉包子。 啸天疑惑地看了一眼杨戬,感觉情形不太对,倒是没敢上前。 哪吒把包子塞进自己的嘴里,含糊不清地道:“不愧是神犬。杨戬大哥,咱们来斗一场吧。” 杨戬对雷震子道:“我缠住哪吒,你先走,你速度快,其他人追不上你。” “想逃么?”妲己现出灵狐真身,申公豹和黑虎分离开来,四个人占住了四个方位。 “黑虎是薄弱点,从他那边突围。”杨戬低声说道。 雷震子点点头,手中的黄金棍运起儿臂粗细的雷电,猛地朝妲己击去。 妲己吓了一跳,九条狐尾爆发出各种能力,迎向那道雷电。 两道浑厚的灵力相撞,轰隆一声炸响,雷震子趁势后退,挥起黄金棍猛地朝黑虎砸去。 黑虎闪身便逃,雷震子刚刚落到黑虎的位置,便听轰地一声,忽然被什么东西击中,凌空落下。 落了上百米,他一个翻身,定住了身形, 却听轰地一声,又被击中,一个翻滚,又落下上百米。 雷震子强忍剧痛,好容易定住身形,又中了一下。 …… “九点钟方向,高度2200,距离3100。” “捕住了!” 柱子坐在高射炮上,操纵着方向盘,把粗壮的炮管对准着空中的雷震子。 右脚连踩,一颗一颗炮弹发射出去。 炮弹的初始飞行速度可以达到三马赫,也就是三倍音速,虽然有衰减,但是在三千米范围内,速度还是远超音速。 雷震子猝不及防之下,根本无法躲闪,被一击击中。 雷震子身高六米,双翅展开则更大,隔得老远看起来也是很大一坨,实在是太好瞄准了。 所以柱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朝雷震子开炮。 雷震子毫无防备之下被高射炮发出的穿甲弹击中,纵然是神,也免不了受伤。 要知道这穿甲弹经过高速飞行,带着强大的动能,绝不是之前用来炸须佐能乎的手榴弹能比拟的。 一发中,发发中。 从第一颗炮弹发出,后面的炮弹就连续不断的打出,这个距离之内,炮弹的速度比音速更快,所以雷震子都是先中弹,后闻声。 穿甲弹超强的穿透力打得他的灵力一阵紊乱,根本无法凝聚,也就无法防御。 更严重的是,由于雷震子在混乱之中无法收起翅膀,他的单只翼展超过五米的大翅膀成了天然的滑翔伞,严重阻碍了他坠落的速度。 如果是没有这两只大翅膀,中炮之后就算凝聚不起灵力,急速的下坠速度也使得他不会中第二炮。 但是现在,雷震子从三千米的高空落下,居然连中十多炮。 雷震子硕大的身躯“噗通”一声落入大海之中,掀起十多米高的浪花,不知是死是活。 杨戬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在雷震子中炮的过程中,他想上前施救,却被哪吒拦了下来,脱身不得。 “你做了什么?”杨戬惊叫道。 “从今天开始,人也可以弑神。”哪吒淡淡说道。 杨戬一言不发,跃入大海。 哪吒没有再阻拦,几秒钟后,杨戬带着雷震子又飞上了半空。 雷震子浑身是血,但精神尚好,看来炮弹虽然将他击伤,但没有性命之虞。 他推开杨戬,舔了一下伤口的血,问道:“那是什么?” 哪吒道:“高射炮!专门对付在天上飞来飞去的神仙。” 雷震子甩了甩满头红发,身上的血液瞬间蒸发,蓦地朝地上怒吼道:“再打我一下。” 话音刚落没几秒,“轰”地一声,一发炮弹轰在脑袋上,将他炸得朝后飞出好几米远。 不过这次他有灵力护持,并没有受伤。 “不过如此!”雷震子定住身形,“再来!” 话音一落,翅膀一扇,朝右急飞,“轰!”在他飞过的地方,爆发出一声响亮的爆炸之声,差点就被炸到了。 “不过如此!”雷震子大声喝道,“再来。”绕着平安邑飞了起来。 哪吒见他一脸不舒服的样子,有些无语,默默地道:“我们先退开些。” 说着降落在了柱子操作的高炮旁边,他怕雷震子逼急了会搞破坏。 妲己等人见状,也跟了下来。 杨戬见状,也跟了下来。不过哪吒等人都没说什么,由得他。 雷震子仍然在天上飞着,躲避着炮弹。不过他受伤太过,已经无法达到音速了,所以高射炮仍然能捕捉到他。 杨戬好奇地看着眼前那台叫做高射炮的东西。 它居然是好几个人在操作的,有负责瞄准的,有负责递弹的,有负责装填的,有负责发射的,每个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干着自己的事。 “高度2800,距离8100。” “超出射程了。” 话音刚落,轰地一声,雷震子又中弹了。 杨戬一愣,不是超出射程了吗?他一直看着操纵高射炮的几个炮手,倒是没注意天上的情况。 “又不止一架高炮,这叫交叉火力。你叫雷震子大哥停下来吧。怪丢人的。”哪吒说道。 杨戬也觉得丢人,大喝道:“雷震子,够了。” 话音刚落,雷震子又挨了一炮。 雷震子有些骑虎难下。之前挨炸是因为没有防备,还说得过去。 现在可是有防备的,结果又挨炸,谁能知道那该死的高射炮不止一架呢。 从城市的各个地方,都有高射炮在射击,防不胜防。 而他的速度刚提起来一点,冷不防中上一弹,凝聚起来的灵力又被击散。 这也就是他这样肉体强悍无比的高阶神,如果是个弱一些的,估计已经被轰死了。 第一五二章 高射炮发飙2 在这种高射炮造出来之前,哪吒也见识过安装在蒸汽船上的那种锻造小炮。 那种炮说实话本身威力并不大,因为它不是靠速度和力量取胜,而是靠炮弹中装填的苦味酸炸药恶心人。 苦味酸的学名叫做三硝基苯酚,是一种­‎黄­‍色‍‌­晶体,最初发明出来是当染料用的,用了上百年也没啥事,直到有一天,人们发现这东西在猛烈撞击之下会发生爆炸……人类战争的历史因此被改写了。 1891年,日本人成功制造出了苦味酸炸药(并非首创),并将其应用到了之后的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 苦味酸炸弹打中船舰就会爆炸,随即绽放出高温的火焰,轻易就能引起大火,还能发出有毒的浓烟,呛得人眼泪直流,呕吐不止,炸不死人也能熏死人。 鞑清和俄毛这两个当年的表面军事强国,就是在苦味酸炸弹之下吃了大亏,被打得惨不忍睹。 但是这种炸药在哪吒看来,并不能对他造成什么威胁。 直到依靠动能、炮弹强度、重量、速度的穿甲弹出现,才让他感受到了一丝威胁。 这种穿甲弹弹头很尖,弹体细长,采用高强度的合金铸成,铸成之后,第一次实验,就打穿三层15CM厚的钢板。 而且这还只是初级版本,如果发展到极致,一次打穿十层钢板不在话下。 如果真的到那个地步的话,就算是他这样肉身强悍的大神,也不敢硬接。 而那些脱去肉胎,灵体成神的,如果不用灵力防护,真的有可能会被打死。 …… 雷震子被打得十分狼狈,越来越愤怒,忽然间立住身形,对于追踪而来的炮弹不管不顾,盯着下方城邑,双目狰狞异常。 柱子根本不管这些,见他停下来,正中下怀。 “向右五度。”话音一落,一排炮弹朝着雷震子射去。 与此同时,从城邑的各个角落,也纷纷打出一排排炮弹。 之前雷震子在飞行之中,高射炮几百发炮弹打出去也不一定能打中一下。 现在他居然不动了,这么好的靶子不打白不打。 刹那之间,竟然有五六十颗炮弹突袭而至。 雷震子手中的黄金棍蕴起一片巨大的雷光,笼罩周身数十丈范围, “喝!”雷震子一声怒吼,光芒耀眼的雷电迅速暴涨,那些穿甲炮弹被雷电击中,纷纷失效,落了下去。但炮弹实在太多,发射时间又有先有后,还是有几枚透过了雷电的打击,击中了雷震子本体。 雷震子在释放大型雷电时,身体要比平时虚弱一些,被炮弹正面击中,顿时一声闷哼,吐出一口血来。 但他却强忍疼痛,手中电光暴涨,数道狂雷朝着城中几个高炮据点落下。 眼见那些操炮士兵都要死于非命,忽然间人影一闪,炮手们都离开了原地,狂雷落在了空荡荡的高炮之上。 阿紫拉着两个惊魂未定的兵哥哥,柔声道:“没事啦。” 兵哥看见倾国倾城地​‎美​​­人​‎‌,瞬间变成猪哥,结结巴巴地道:“多谢仙……仙子相救。” “不客气。” 而同一台高炮上的另外两个士兵,则拉着涂山浅浅的小手,简直无法自拔。 等到她们离开,那个士兵骄傲地宣布:“我以后不洗手了。” “靠,没出息!” …… 雷震子的数道狂雷,劈翻了几架高炮,不过人都被救狐仙们救了下来。 劈向柱子这方的狂雷,则被哪吒挡下了。 柱子见没有危险,毫不客气地趁机又是一炮,此时雷震子距离柱子不到一千米,这一炮威力十足,打得雷震子倒飞出几十米。 哪吒摆摆手道:“够了。” 柱子这才罢手。 雷震子已经浑身是血,差点站立不稳,哪吒喊道:“雷震子大哥,你罢手吧。” 雷震子一身狼狈,想放狠话,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哪吒等人根本没有动手,仅仅一群凡人就把自己打成这样,再斗下去,恐怕今日不能生离此地。 哪吒对杨戬道:“杨戬大哥,你们走吧。胥余大哥早知道你们要来,今天的事就这样算了。盟约既已签订,最好双方和平相处。西周若以为他不在平安邑,就可以乘虚而入,那就大错特错了。” 杨戬点点头,带着细犬,搀着雷震子,飘然而去。 五个小时后,两人回到镐京。 金吒等人见雷震子一身是血,都吓了一跳。 “怎么搞成这样?中了埋伏?” 杨戬点点头,嗯了一声。进了王宫,姬诵等人都在。姜子牙连忙拿出随身的灵丹给雷震子服下,问道:“怎么回事?云霄娘娘和女娲娘娘不是都不在吗?谁能伤得了雷震子?” 杨戬苦笑道:“东商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哪吒的实力已经恢复了,甚至比以前还强一些。就连妲己也比以前强了不少。” 姜子牙不可思议地道:“怎么可能?哪吒叛教,青丘已毁,他们的实力只会不断削弱才对。难道是几位天尊帮忙?但是耗费自身的灵力帮助他人提升实力是得不偿失的事,应该不至于此啊。” 韦护道:“不对吧,就算哪吒的实力恢复了,合你们二人之力,也不至于此啊?你还有啸天助阵。” 杨戬摇摇头道:“不是哪吒,他根本就没有出手。雷震子……是被凡人打伤的。” “凡人?”众人都傻了,雷震子也算神界数得上的战力了,怎么可能被凡人所伤? “东商新造了一种全新的大炮,就算飞在空中也会被打中,而且威力十分强劲。也就是雷震子肉身强横,如果是一般的神,猝不及防被打中,可能会死。” 杨戬把在平安邑的战况描述了一遍,又将哪吒的话复述了一遍。 众神都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原来,凡人之力,竟可弑神? 姬诵的眼里却闪过一丝奇异的神彩。 金吒道:“杨戬大哥,你是说,那个叫高炮的东西,是哪吒造的?” 杨戬点点头道:“听哪吒的语气,应该是箕子提供图纸,哪吒亲手打造的。” 金吒跺脚道:“这小畜生。” 姬诵却道:“杨叔父,你记下那高炮的构造了吗?” 杨戬道:“那东西太过复杂,我只记了个大概,不过,就算我们得到一模一样的大炮,也无法使用。” “为什么?” “那大炮需要四个人同时操作,发射之时,并不需要一直抬头看天,而是通过精密的计算,算出目标的位置。在我看来,那应该是一门十分高深的学问。不懂那门学问,就算得到了大炮,也无法击中目标。” 姬诵郁闷地道:“这个箕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怎么会知道这些从前完全不存在的学问?” 这个问题,大家也不知该如何回答,一时默然。 姬诵想了一会,说道:“外公,各位叔父,我有一个想法,还请诸位一听。” 众人一齐向他拱手,听他讲来。 姬诵道:“这两年,我大周外围的鬼方、林胡、犬戎、孤竹、淮夷等方国都已基本被消灭。他们的可笑武器在火器面前根本不堪一击。如今箕子已经东去,等他回来,东商势必更加强盛。 既然我们无法乘人之危,那就应该继续向西扩张。如今东商的商品大量流入我大周,但我们却拿不出足够的金银来购买。 我很喜欢商朝的一句话,‘国家大事,在祭与戎。’,国家想要强盛,一个是上天庇佑,一个是不断征讨扩张变强。如今九州之地已尽在我手,是时候朝西方进发了。 我们利用东商的武器向西征服,获得财富后,就可以购买更多的武器。一边扩张,一边研究,积蓄实力。现在我们不也可以自己制造子弹了么?” 他说到这里,便不再多言。有一句话他没有说,等到实力足够之后,他就会挥军东进,一雪自己被俘之耻。 姜子牙见他所说,欣慰地道:“你能如此想,方是有为之君,既然如此,我们支持你。” 周公旦和召公奭也都欣然点头。 说实话,他们的齐鲁燕三国都在东面,虽然现在和东商蜜里调油,大获其利,但若有一日和东商闹翻,他们也是首当其冲。 既然如此,现在西进,获取更大的战略纵深,也是对他们有利的,因此都赞成姬诵的想法。 周公旦道:“还有一件事要和大家商议一下,现在东商只在镐京、燕都、临淄、曲阜开设商店。但是广阔的中原地区,却没有商店。中原诸国想要购买商品,却十分麻烦。鉴于此,三哥,五弟,八第都发来请求,希望在其封地开设商店。诸位认为此事该如何决断呢?” 召公奭皱眉道:“三监的主要职责是监视殷商遗民,若是在其领地开设商店,那和商人往来必然密切,到时候只恐不妙。” 姜子牙点点头道:“而且三监位置互相靠近,根本没必要开设三个商店。” 姬诵算是明白了,这些人说得道貌岸然,其实是害怕多开商店抢生意。 不过话说回来,中原诸国颇为富庶,现在因为镐京的位置太过偏西,导致他们很多人都往东方三国去贸易。如果能在中原开设一家商店,的确是一本万利的事。 沉吟片刻,说道:“外公,诸位叔父,我又有一个想法。” 众人连忙拱手,听他讲来。 姬诵道:“如今我们既然决定向西用兵,那镐京就置于最前线了,对于国都来说,我认为这太过危险,比如上一次就被奄人攻破。而且镐京的位置原本就偏西,并不适合做华夏的国都。相反殷商旧都朝歌的位置就更为适合。” 周公旦道:“陛下想迁都?然则朝歌住着殷商遗民,迁都的话,又将他们置于何地呢?” 姬诵道:“并非要迁都,而是在中原之地,再造一座东都。” 周公旦沉吟道:“说起来,武王生前也有营造东都的心愿,不过还没有付诸行动,就去世了。” 姬诵大喜:“父王也有此心意么?那真是太好了。未知父王选择的建都地址在何处?” 周公旦道:“在洛水之畔。” 姬诵道:“好地方,父王果然眼光独到。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王叔负责营造东都之事,外公负责西征之事,召公留在镐京处理政事,至于新的商店,就开设在东都,这样离三监都比较近,也算是对三位王叔有个交代,未知可否?” 三公互相看了一眼,都道:“善!” 第一五三章 高射炮发飙3 当平安邑的在高炮在打雷震子的时候,遥远的北极,平安舰上的高炮也在倾吐着怒火。 胥余率领着平安舰,以及六艘蒸汽船越过宗谷海峡,折而向北,越过白令海峡,顺利进入北冰洋。 由于现在是地球的温暖期,因此可以抄这条近道前往欧洲。否则的话,就只能向南航行,穿越马六甲海峡,驶过印度洋,绕过整个非洲,距离会延长三倍以上。 现在季节正是北极的极昼,太阳一天二十四小时在天上转圈圈,永不落下。人们只能靠影子的方向辨别白天黑夜。 船上的人一开始还觉得新鲜,没几天就都扛不住了。白天睡不醒,晚上睡不着。好在胥余早就知道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事先准备了黑色的眼罩。 大家戴上眼罩,勉强才能入睡。 北极航道主要有两条。 一条是东北航道,沿着西伯利亚直达北欧。 一条是西北航道,沿着阿拉斯加,穿过加麻大北极群岛,抵达欧洲。 胥余想着能不能碰上个北欧海盗什么的,就选择了走西北航道。 虽然是地球温暖期,但是偶尔也会遇见浮冰拦路,这时候天照的作用就发挥出来的。 拥有黑炎的天照,堪比一台超级破冰船,就算后世的雪龙号也无法与之相比。 走了快二十天,行程过半,远处出现了连绵的高山,终于看见陆地了。 船员们昏昏欲睡了二十来天,都兴奋起来。 几个小时之后,平安舰停泊在靠近陆地的一片海湾之中,人们搭载着蒸汽船上了岸。 虽然已经进入五月,但这片陆地上依然随处覆盖着冰雪,没有冰雪的地方,都裸露着灰色的岩石。 女防端着枪,四处看了一眼,失望地道:“大王,这里就是欧罗巴?连棵树都没有。” 在船上飘了二十来天,人们太渴望能看见绿色了。 胥余摇摇头道:“不是,这是一个岛屿。” “岛屿,有名字吗?” 按照行程来算,这地方应该是世界第一大岛,格陵兰岛。 不过格陵兰这个名字是音译,来自Greennd,按照意译应该叫绿地才对。 胥余想着用格陵兰这个奇怪的名字女防也听不懂,就自作主张地道:“青岛!” “不会吧?这里全是冰雪啊。” 胥余没搭理他,登上高地,拿着望远镜四处看着,忽然,一头驯鹿出现在视野之中。 胥余用手指了指,说道:“那里有鹿。” “鹿?”女防立刻兴奋起来,这段时间吃冻肉都吃腻了,正好搞点新鲜的鹿肉烤着吃。 女防现在是营长了,他兴冲冲地招呼了一个排的人,跟着他前去打猎。 几十个人扛着步枪,欢快地朝着驯鹿出现的方向跑去。 没过多久,就听见远处传来一阵枪声,紧接着一群人就拖着七八头被击毙的鹿缓缓走了回来。 女防兴奋地道:“大王,青岛这个名儿还真没叫错,山坳那边有片绿油油的草地。咱们把马儿带过去放牧吧。” “草地?不会吧?” 虽然Greennd意为绿色的土地,但它实际上是一个冰雪覆盖的地方。这名字是一个叫红发埃里克的海盗为了骗人前来定居,编造的谎言。埃里克说他在这里发现了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根本就是鬼扯。 但是现在,女防也说这里有一片草地,这…… 胥余连忙跟着女防跑过去看,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草地,只是一些地衣,苔藓类的植物。 胥余说道:“还是别了,北极的植物生长极其缓慢,咱们那么多马,把这些植物糟蹋光了,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恢复。把马儿赶到甲板上放放风就行了。” 两人走了回去,发现大家已经把鹿处理完毕,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女防叫了一些船员,让他们上平安舰把马儿从船舱里放出来,带到甲板上放风,再喂点玉米。 没过多久,香喷喷的鹿肉就烤好了。驯鹿的味道有点像小牛肉,就是腥味有点重,不过有孜然去腥提味,这都不叫事。 大家吃得正开心,忽然有人大声叫道:“那是什么?” 众人循着声音望去,只见一道红色巨影从天空中落下,落在平安舰的甲板上,抓起一匹马,双翅一扇,眨眼间就消失在了天际。 “那是……龙。”胥余愣了半晌,才道。 “龙长这样?” 龙大家见得多了,纷纷表示不信。 龙应该是鳄嘴、鹿角、蛇身、鱼鳞、鹰爪、牛头……长条形的生物。 但是刚刚那个,却是马头、兽身、羊角,它的尾巴长而蜿蜒。每条腿的末端都是巨大的爪子,类似于肉食性鸟类。 两者虽然看着有点像,但明显不是同一种生物,大王一定是眼花了。 胥余见大家都望着自己,连忙道:“哦,这只是一种类龙的生物,这地方的人一般叫它们Dragon,或者类似的发音。翻译成我们的语言,大概叫德劳贡。” “原来如此,那它们有法力吗?” “应该……会喷火吧。”胥余也不是很确定。 “话说,它吃了我们的马儿,会不会再来?” “不知道,以防万一,大家吃完赶紧上船。” 大家听见命令,纷纷将手中的鹿肉囫囵吃完,坐着船登上了平安舰。 平安舰启动,继续航行,因为德劳贡的出现,女防提高了警惕,命令士兵提神警戒。 而且,他想到这东西是会飞行的,便把高射炮也拉了出来。 胥余则遁入了虚空之中:“曦姐姐,在吗?” “在呢,怎么了?” “我们遇见了一头德劳贡,它吃了我们的马。” “一头而已,你们应该可以搞定吧?” “额……问题倒是不大,我想问一下德劳贡的信息。” “哦,这东西是一种魔法生物,它们喜欢住在火山熔岩之中,能喷吐烈焰和毒气,你小心一点。德劳贡贪婪成性,不讲规矩的。” “什么意思?” “它们会伤人,也喜欢收集亮晶晶的东西。因此被驱赶到极北的贫瘠之地。不过它们偶尔也会深入内陆,收集金银,并吃个痛快。” “西方的神界不管吗?” “管啊,但也不能将它们杀绝吧。德劳贡的战斗力不错,西方神界又分成好几股势力,德劳贡正是它们拉拢的对象,所以只要它们别太过分,都是睁只眼闭只眼。” 胥余退出聊天群,船航行了两天,前方又出现了一个大岛。 虽然是在极北之地,岛上却郁郁葱葱,景色宜人。 女防奇怪地道:“哇,不是吧。这一路走来到处都是冰雪皑皑,怎么这地方绿意盎然?” 胥余解释道:“这个岛虽然地处北极,但大西洋的暖流从此地经过,所以气候宜人。” “原来如此,这个岛有名字吗?” “冰岛!” “那个白雪皑皑的岛居然叫青岛,这个绿意盎然的岛反而叫冰岛?是不是名字取反了啊?” “反正他们就是这么叫的。”胥余摊了摊手。 正说着,忽然看见岛屿的一处高地上出现了一群人影。 “有人!” 胥余举着望远镜看了看,发现那些人都长着金色的头发,戴着三角头盔。很显然,这是一群北欧人。 “原来这个岛上已经有居民了。小照,你会维京语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胥余对身边的女生都叫上了昵称,连天照都被叫成了小照。 天照都不知道多少岁了,被他这个叫法搞得哭笑不得,不过谁让他是主人呢,天照也只能认了。 “会的。”天照答道。 两人正说着,忽见从海湾里划出来一艘龙头船,很显然,他们是来交流的。 那船划到半途,就停住不前。胥余连忙命人放下一艘小艇,让女防和天照前去和他交流。 天照当然可以直接跳到对方的船上,但那样太吓人了。还是得走流程。 两艘船靠近之后,互相交谈了一会,天照和女防就跟着对方上了岸。 半小时后,又回到了船上。 女防说道:“大王,这个岛上生活着大约五百多人,首领叫做埃里克,他说欢迎我们登岛一叙,他会用美酒款待我们。” 胥余问道:“他有说他们是做什么的吗?” 女防道:“他说他们世代生活于此,捕鱼为生。” 胥余撇撇嘴道:“什么捕鱼为生,这些人明明是海盗。看来他们不怀好意啊。” “我也认为他们在撒谎,根据我的观察,他们绝对不止五百人。不过他们的胆子也太大了吧?一般人看见我们这艘平安舰,估计都吓得走不动道了,他们居然还敢起歹心?” “海盗嘛,都是胆大包天的。” “那我们怎么办?要将计就计吗?” “就什么计?有必要那么复杂吗?直接碾过去。不过不要赶尽杀绝,只要他们肯投降就行了。留着他们还有用。” “好嘞!”女防答应一声。亲自带了一个连,上了一艘蒸汽船,没一会儿就靠近码头,也不打招呼,举起枪就是一顿射击,瞬间打死七八人。 维京人首领埃里克吓了一跳,他本想先把对方诓上来再动手,岂料对方竟然先下手为强。 而且对方不知道用了什么武器,隔着老远就能杀人。 他想反击,但是这个距离弓箭根本够不着。 而且对方的武器太过凶猛,贸然上前只能是送死。 天照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船头,朝着岸上的人用维京语喊话:“投降不死。” “坏了,被识破了。”埃里克一锤大腿,号令手下撤退。 忽然之间,山坳后方冒出数千人影,提着战斧,转身就往岛内跑, 胥余下令道:“把马运到岛上去,骑马追赶。” 女防带着士兵回来运马,刚把马赶上甲板。 忽然对面山上冒出一大片红影,竟然是一群德劳贡。 它们发出响亮的龙吟,铺天盖地而来。 胥余发现龙背上居然还坐着人,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 “卧槽,龙骑士!” 第一五四章 高射炮发飙4 埃里克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能够驯服一头巨龙。 埃里克一生下来,就和其他人不太一样。 维京人的头发都是金色的,而他却有着一头红发。 因为他的母亲是被他的海盗父亲掠夺而来的萨克森人。 埃里克五岁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了。他的异族母亲将他一手带大,他也因此受尽了欺凌。 同伴们都嘲笑他,叫他红发埃里克。 成年后,他爱上了一位名叫梅丽莎的姑娘,那姑娘有着粉色的皮肤,金色的长发,朝着他一笑,就如同绽放的罂粟花。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向梅丽莎表达了自己的爱意。 可是梅丽莎却说自己不喜欢胆小鬼。 “我是胆小鬼吗?不是,我只是为了照顾母亲,不得不委曲求全。” 为了向梅丽莎证明自己的勇气,埃里克划着一艘小船,打算远渡重洋。 人们都以为他疯了,但是埃里克义无反顾。 最终,埃里克成功抵达了大洋对面的陆地,还在那里发现了一头受伤的龙。 埃里克见过龙,小时候,龙曾经袭击过他的村庄。他的父亲便是被一头龙活活烧死的。 如今居然见到一头受伤的龙,而且那条龙已经奄奄一息了。 埃里克觉得报仇的机会来了,他拿出斧子,打算将那头龙砍死。 但是不知为何,他从那条龙深蓝色的眼睛里看见了无尽的哀伤。 我真的要这样趁人之危吗?这样……真的算英雄吗? 最终,埃里克放下了斧头,决定救治那头巨龙。 他下海捕鱼给巨龙充饥,去采集罂粟花为巨龙镇痛。 巨龙在他的救治下,一天天好了起来。 并且,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还和他签订了契约。 从此以后,他红发埃里克,就成为了一名龙骑士。 埃里克带着一束金‎‌​黄‎‌‌色‍‌​的北极罂粟,乘着巨龙回到了冰岛,向梅丽莎表明了自己的爱意。 谁会拒绝一位勇者的求爱呢?梅丽莎接纳了他。 埃里克成为了一名高贵的龙骑士,没有人再敢看不起他,他成为了海岛的首领。 很快,埃里克找到了龙穴,将巨龙带了出来,他在族中选拔勇士,将他们都训练成了龙骑士。 如今,他的威名已经传遍了整个北欧,萨拉森人、日耳曼人都对他闻风丧胆。 他一边训练着龙骑士,一边积蓄着力量,只待时机成熟,他将席卷整个西方,成为最耀眼的王。 两天前,一头巨龙传来消息,在格陵兰岛发现一艘巨大的船,大得如同一座城堡。 他立刻前往侦查,发现这艘船已经离开格陵兰岛,往冰岛驶来。 这让他觉得,时机到了,如果能得到这艘巨船,那他将制霸整个欧罗巴。 他不知是什么人制造了这艘船,但他明白能制造这样的巨船的人,一定拥有非凡的力量。 不过他并不害怕,因为它是一名高贵的龙骑士,他拥有一支龙骑兵团。 他坚信,无论什么样的力量,在龙骑兵团面前,都得颤抖。 不过,他还是决定制定一个诱敌计划,在岛上设好埋伏,将敌人诱上岸再动手。 毕竟,巨龙的威力太大,如果直接强攻的话,一顿烈火下去,将船焚毁了就得不偿失了。 谁知道,那群黑头发黄皮肤的人压根就不上当,一靠近就拿着一根短棒对准了自己的勇士,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自己的勇士顿时就倒下了一片。 这下他明白了,敌人也拥有非凡的力量。 于是,他立刻后撤,骑上巨龙迎敌。 数百条巨龙乘风而起,铺天盖地朝着巨船扑去。 埃里克道:“阿拉克斯,不要喷火,小心把船烧毁了。” 埃里克挥舞着巨斧,对他座下的巨龙说道。 他打算跳上船肉搏,他相信船上的人一定扛不住巨龙如山的力量。 便在此时,巨船之上忽然冒出一阵火光。 紧接着,一头巨龙发出一声痛苦的悲鸣,从空中落了下去,扑通一声,落入大海,掀起十多米高的浪花。 眼见这么多巨龙飞来,胥余震惊之余,也来不及多想,立刻命令开炮。 十二门高射炮立刻倾吐着怒火,将一颗颗炮弹朝龙群射去。 这种肉眼无法看见的高速炮弹,巨龙根本无法躲避。 况且它们还是迎面扑来,立刻有数条巨龙中弹,落入大海。 其中一条正中头颈,脑袋都被打飞了。 埃里克吓了一跳,之前这些人用短棒展现出来的威力他已经见识过了。 觉得虽然厉害,但也不过如此,他的巨龙一定可以战胜他们。 可是没想到,这些黄皮肤黑头发的人,不仅仅有那些短棒,居然还有这么粗的棒子。 比之前拿出来的短棒大了十倍不止,威力也不可同日而语。 只一下,就打掉了一头巨龙的脑袋。 这样不行,就算赢了也是得不偿失,他立刻命令散开。 巨龙军团得到命令,立刻朝四周散开。 但那些粗壮的棒子,就好似有眼睛似的,虽然他们已经远离,还是会被击中。 那粗棒发出的东西比声音更快,连肉眼都无法看见,根本就防不胜防。 往往只看见白光一闪,一头巨龙就栽了下去。 就这一会儿的工夫,就损失了十多头巨龙。 “低空飞行”埃里克立刻下令。 对方全靠巨船上那十二根粗棒,如果贴着海面飞行,由于巨船高出海面太多,那么粗棒就根本打不着。 这无疑是很棒的想法,当巨龙从四面降下,高射炮立刻失去了视野。 便在此时,环绕着平安舰的六艘蒸汽船上,无数火光冒起,一枚枚锻造小炮朝着远处的巨龙们喷吐出了烈火。 它们是平安舰的护卫舰,为的就是应对这种情况。 锻造小炮发射的苦味酸炸弹,一旦击中巨龙,就会立刻爆炸。虽然没有高射炮那样恐怖的穿透力,无法炸穿巨龙坚硬的皮肤,但是近距离吃上一炮,还是够巨龙喝一壶的。 而最让人恶心的是巨龙一旦被击中,身上就会溅满火药,不但会疯狂燃烧,还会发出呛死人的毒烟。 巨龙虽然平时喜欢栖身熔岩之中,但是面对这种化学毒焰还是有点经受不住。 毕竟熔岩的温度也不过才1200°,它们躺在熔岩里,只当洗了个热水澡。 但是这种化学毒焰连铁板都能烧穿。巨龙虽然不至于被烧死,但也十分难受。 许多中招的巨龙无奈之下,只得纷纷跃入海水之中,以图将身上的火焰熄灭。 埃里克乘坐着阿拉克斯,凭借着高超的技巧,终于贴近了巨船,阿拉克斯一只巨抓搭上了船舷,猛地一跃,跳了上去。 他选择的位置很好,是在那些粗棒的背后。接下来,只要跃过去,将那些粗棒锤烂,就胜利了。 “射击!” 阿拉克斯还没来得及起跳,就看见杵在地上的四个铁架子,哒哒哒哒哒地冒着火光。 紧接着,自己的肚子上就冒起了一排血花。 肚子正是巨龙最脆弱的地方,巨龙其他部位坚硬的皮肤也许能抵挡子弹,但肚皮却差点意思。 而阿拉克斯纵身一跃,又刚好把肚皮暴露在外。 阿拉克斯只感到一阵剧痛,子弹不同于一般的冷兵器,它是热效应,穿透力附带高温爆破,一旦打入体内,就会形成炸裂,弹片也会随之扩散。 那四个铁架子,正是四挺马克沁重机枪。 这家伙射速高达每分钟600发子弹,四挺一起发射,每分钟2400发子弹疯狂倾泻。 阿拉克斯肚子上的防护鳞片在一瞬间就被疯狂倾泻的子弹击飞,然后就有一排子弹钻进了它的身体。 阿拉克斯落在甲板上,有五六米高,灰白的肚子暴露在前,根本无法躲避。 每一滴鲜血都在加重着阿拉克斯的怒火,它再也不管什么不要喷火之类的屁话,张开巨嘴,喷吐出了一口龙息。 巨大的火焰朝前狂飙而出! 只需一口,就可以将眼前这些人全都烧成灰烬。 便在此时,天照站了出来,手中的八咫镜陡然变大。 阿拉克斯的一口龙息,全都喷在镜面之中。 龙息被反弹回来,反而将阿拉克斯烧得灰头土脸。 “撤!”埃里克终于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力量了。 就算他有龙骑兵团,也毫无胜算,他立刻决定撤退。 再不走的话,恐怕他和阿拉克斯都得死在这里。 在轰隆隆的炮声之中,埃里克带着龙骑兵团,远远地逃散而去。 “要追吗?”天照问道。 “不必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会回来的。” 胥余命令女防继续登岛,将岛上的海盗全都抓捕,如敢反抗,立刻击毙。 随后,他又遁入了虚空。 “曦姐姐,在吗?” “在呢,怎么了?” “我们刚刚被几百头巨龙袭击了。” “不会吧?你们没事吧?” “没事,我们打赢了。你知道龙骑士吗?” “那就好,龙骑士?就是人和巨龙签订契约嘛,知道啊。” “那几百个全是龙骑士。话说,龙骑士这么不值钱的吗?” “几百个?不可能吧?你等一等……”风曦说完,就不见了。 这……胥余忽然体验到前世正在和女神聊QQ聊到关键的问题,女神忽然下线了那种感觉。 第一五五章 神秘的东方力量 埃里克死命地趴在龙背上,高空中的罡风好几次都差点将他掀翻。 因为受了伤,阿拉克斯无法将速度提升到音速,也无法撑起魔力屏障。 这样苦苦支撑了一个多小时,埃里克差点虚脱了,才终于在前方看见陆地的灰影。 等到安全降落,埃里克一屁股从龙背上滚落下来,跑到阿拉克斯面前,连声问道:“阿拉克斯,你没事吧?” 在空中的时候,风声太大,他根本就无法开口。 “我们得找到梅丽莎,她可以治愈我。” “梅丽莎,怎么会?”埃里克大惊。 “我来了!” 随着最后一头巨龙落地,梅丽莎轻盈地从龙背上跃了下来,她带着巨大的兜帽,来到阿拉克斯面前。 她从灰色的袍子中摸出一根小木棒,大声吟唱道:“瑞卡沃……” 埃里克只感到一阵奇异的能量波动,紧接着,许多破碎的弹片从阿拉克斯的身体里缓缓钻了出来,掉落到地上,跟下雨似的。 埃里克不可思议地望着眼前这一幕,惊讶地道:“你刚刚念的什么?” “咒语,我是一名魔法师。过来帮忙。” 梅丽莎拿出一大团白布,开始替阿拉克斯包扎伤口,埃里克见状,也不再多问,连忙上前帮忙。 等到把阿拉克斯包扎好,梅丽莎又去治疗其他的巨龙。那些巨龙还好,并没有近距离的被四挺马克沁狂扫。 中了化学毒焰之后,它们也都迅速跃入海中扑灭火焰,所以受伤并不是太重。 等到忙完之后,梅丽莎虚弱地坐在一块岩石上,眼睛望着大海,一语不发。 埃里克不知何时来到了她的身边,静静望着她的侧脸,她的淡粉色的肌肤曾一度让他沉醉。可是现在,他却无心欣赏,他的心中充满了太多的疑问,却又不知从何问起。 “那其实是对你的一个考验。”良久之后,梅丽莎开口说道。 “考验?” “没错,你通过了,成了一名荣耀的巨龙骑士。不过,你还远未合格。” “到底是怎么回事?”埃里克彻底懵了。 “横渡大海证明了你的勇气,救治巨龙证明了你的善良。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你被神明选中了。” 埃里克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我是一名海盗,我杀人如麻,你说我善良? 不过话说回来,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救阿拉克斯,原因他自己也说不太清楚。 他记得当时想的是,自己半生痛苦全是因为巨龙杀死了父亲所致,可是他并不能确定那些巨龙就是眼前这头巨龙。 就好像你要报杀父之仇,就要找真正的仇人,而不是随便杀一个人,这是他不屑为之的。 至于他救治巨龙,可能是因为他从阿拉克斯深邃的龙眼中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他曾经被人欺负,被打得遍体鳞伤,一个人孤独地躺在雪地里,绝望地望着蓝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埃里克问道。 梅丽莎道:“八年前,在世界的东方,一股神秘力量悄然崛起。当时,谁也没有预料它会成长到如今的地步。我们这一次,就是败在那股神秘力量的手下。 两年前,天神奥丁发现了这股神秘力量的强大之处。他们能制造不用风帆也能远航的船,不用牛马也能飞快行驶的车,超远距离就能杀人的强大火器……天神认为,假以时日,他们一定会席卷世界。天神和红巨龙签订了协议,请他守护自己的子民。” “神为什么不自己守护我们,而要让巨龙来守护?” “因为那神秘力量的背后,也有强大的神明守护。神如果亲自下场屠杀人类,那么他们的神也会下场,到时候矛盾升级,爆发诸神之战,整个世界都有可能会被毁灭。” 埃里克吓了一跳,“这么严重?” “所以,你们现在其实是神的战士。借助巨龙之力,你可以一统整个北欧。但与此同时,也要负担起守土之责。” 在这一刻,埃里克不知道是喜是忧,喜的是,他真的会成为北欧的王。 忧的是,那神秘的东方力量实在太强大了,就连巨龙也不是对手。 这个责任太过沉重,自己真的担负得起吗? 埃里克俯身捡起一颗弹头,皱眉看了半晌,疑惑地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把这些碎铜块射出来的,那个奇怪的棒子,到底是什么?” 他发现那些神秘的东方人用来杀人的东西,全都是棒状物,只不过大小有区别。 最小的一种,他们是持握在手中的,隔着几百尺就能杀人。 然后更粗一些的,就需要有支架撑住,刹那之间就可以射出数不清的碎铜块,也就是打中的是阿拉克斯,如果是自己的话,一瞬间就会被打成筛子。 再然后就是更粗的棒子,他看得很清楚,那东西需要四个人才能操纵,那种粗棒,在几千尺距离之外就能杀死巨龙,如果打中人的话,只怕会被打成肉酱。 还有就是装在小船上的粗棒,威力并没有巨船上的大,但也十分厉害。 嗯,说是小船有点过分,那仍然是十分巨大的。现在想来,那些其实是巨船的护卫船。 “这次是我轻敌了,我想要完整的抢到巨船,害怕龙息将其损坏,所以下令只能肉搏。下一次的话……” “龙息有效距离不过百尺,但他们在千尺之外就能杀人。” “他们不可能杀死所有人,只要有几头巨龙靠近,就能赢。” “他们不过是来了千人而已,杀死这点人我们要付出多少代价呢?你要献祭掉所有巨龙吗?” “那要怎么办?” “记住我说过的,你还不是一个合格的巨龙骑士。你自己没有感觉到吗?” “额……说起来,我也曾经想过这个问题,巨龙为什么需要骑士?骑士有什么用呢?巨龙这么大的身体,我们乘坐在它的背上,拿着一柄可笑的斧头,能干什么呢?反而还要被巨龙分心照顾,根本就是累赘,真的是毫无必要啊!” 梅丽莎嫣然一笑:“原来你自己也知道。” 埃里克忽然想到,她既然说出此话,那似乎不止于此,忙道:“那我们有什么作用呢?” “作用当然很多,比如我们可以当巨龙的眼睛,为巨龙提供作战视野。不过要做到这点,首先必须学会龙心咒。” “龙心咒是什么?” “这个咒语可以让我们和巨龙合为一体,共享视野。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及时为巨龙提供预警。” “原来如此,还有呢?” “巨龙的身体虽然十分强悍,但也难免也会受伤,所以身为龙骑士,还必须学会守护咒。那是我们人类可以操控的最‍大‎​­力‍‍量。” “难学吗?” “很难,那需要强大的信念,无畏的勇气。有可能终你一生,也无法学会。” “我一定能学会。”埃里克坚定地说道。 “其实……我很早就爱上你了,纵然是你最落魄的时候,你的眼神也充满坚定,没有怯懦。” 梅丽莎说着,和埃里克吻在了一起。 两人温存了一会,埃里克松开梅丽莎,说道:“我得去一趟冰岛,我们只逃出来两百多人,岛上还有数千人呢。” “恐怕都成俘虏了。” “那个船上有一个十分强大的女人。当时,阿拉克斯喷出了龙息,但是被那个女人用强大的魔法抵挡住了。” “她会用守护咒?” “那我可不知道,总之那口龙息并没有起到作用。我也是眼见龙息失效,才决定逃跑。因为再打下去的话,阿拉克斯可能会死。不过,那群人并没有追赶,也许是他们没有追赶的手段,也许是他们不想追赶。 但不管如何,我觉得我得回去一趟。如果他们是没有追赶的手段,那只要我小心一点,就不会有事。如果是他们不想追赶,那也许可以和他们谈谈条件。总之不能放任岛上的人不管。” “那你休息一天,等阿拉克斯的伤好了再去吧。小心点!” “好!” 第一五六章 姬诵的骚操作 风曦断网了之后就没有回来。 胥余发现虞姬在,就和她调笑了一会,相隔万里,说些甜言蜜语,让他找到了前世网恋的感觉,玩得不亦乐乎。 聊了没多久,妲己忽然出现了。 胥余感觉被捉奸在床似的,不过这时候是不能怂的,反而搂着虞姬和妲己聊了起来。 但是虞姬脸皮薄,一挣扎,下线了。 胥余讨了个没趣,便一本正经地和妲己谈起国事来。 因为这段时间胥余不在中枢,就嘱咐妲己留意一下诸般事宜,如果有紧要的,就和他汇报一下。 毕竟妲己是名义上的商后,商王不在,正该她操心的。 所以妲己除了忙着建造青丘,隔三差五也要去胥余的办公室坐坐班,和三公谈论一下国家大事。 “最近咱们大商倒没什么事,各方面按部就班发展挺好。不过西周那边有些大动作。” “哦?什么大动作?” “西周要迁都。” “哦,他们终于开始向西用兵了么?” “你怎么一下就猜出来了?” “他们如果西征的话,那丰镐二京就太过靠前了,上次他们猝不及防之下,就被季胜和嬴勇攻破过一次都城,这次当然要把都城往东撤,才算保险。” “那你知道新都建在哪里吗?” “猜中了有奖励吗?” “大王在越国之时,曾经送给越子姒诃一本《素女经》。大王若是猜对了,奴家就和你把素女经里的招式都试上一遍。” 胥余两眼放光,“真的?” “真的!” “不反悔?” “不反悔!” “我猜新都建在洛水之阳,名为洛邑。” “啊这……你怎么知道的?” “这你别管,你认不认吧?” “认就认,怕你啊!”妲己露出锋利的牙齿,做咬人状。 胥余呵呵一笑,这都是虚影,你咬谁呢。 两人闹了一回,妲己正色道:“不过西周营建东都,也不全是为了西征的事。前段时间,三监都向周室提出申请,要求在他们的领地内开设商店。结果周室把他们都拒了,紧接着就开始营建东都,并和我们联系,要在洛邑开设新的商店。” “唔,中原地区也的确是应该开设一家商店才对。不然中原诸侯往两头跑都太远了。以前我是因为殷商遗民都在中原,所以不好开口,既然他们自己提出,那就再好没有了。 不过这个姬诵有些意思啊,三监要求开设商店,他却一脚把他们都踢开,建个东都自己开。东都洛邑开设商店的话,整个中原的人流都会往那里聚集,这东都也就名副其实了。不过这样一来,三监不就没什么用了吗?他们本来的职责是监视殷商遗民,现在这活儿东都自己就可以干了啊。” 妲己道:“领地内开设商店的利润实在太大了,也难怪姬诵一脚将三个叔叔踢开自己干。营建一座新都需要的耗费可不是小数目。但如果能在新都开设商店的话,花费再多也能赚回来。而且洛邑的位置居于九州之中,没有比这更好的地段了。 不过姬诵也给了三监一些补偿,将三监升格成了三卫,洛邑建成之后,他们就拥有守护之职,并且东都每年都拨出一笔经费给他们。” “那能有多少钱?和开设商店的利润能比吗?三监什么态度?” “三监对姬诵的做法表示了赞同,不过……武庚捎来密信,说东都若建,他压力太大,希望我们能够提供支持!为他供应枪支弹药。” “拒绝!”胥余十分干脆地说道。 “为什么?” “我们现在给武庚提供武器,就是刺激西周,对武庚没好处。你让申公豹去见见三监,探听他们的真实想法。如果他们仍愿意和我们合作,可以让他们出面购买武器。” “姬诵会让三监肆意购买武器吗?” “三监本就是诸侯,有自主权,只要购买的武器不过分,周室根本管不着。正常来说,他们的领土狭小,财力有限,买不了太多的武器。但我们可以偷偷送啊。他买一支枪,我送十支枪,谁知道?” “那你送了一大堆武器,万一人家反水呢?” “跟他们说明白了,我们送的武器要存一半武庚那儿不就行了,让他们自己给武庚送过去,这东西他们都经过手了,还怎么反水?” “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呵呵,有奖励吗?” “等你回来再说咯。”妲己嫣然一笑,下线了。 …… 女防带了三个连的人马登岛实施抓捕,维京人起初还想负隅顽抗,但吃了一顿枪子儿之后就老实了。 说实话这冰岛挺大,比库页岛还要大一些,维京人如果逃入岛屿深处的话,就胥余这点人马还真没法抓。 但问题是埃里克仗着自己是龙骑士,根本就没想过会被击败,所以事先也没有想过转移妇孺。 结果一败涂地,丢下妇孺,逃遁而走。 女防迅速上岸,将妇孺们控制住后,岛上剩余的人也就降了,老婆孩子都在呢,跑到哪里去?他们又不是那些骑龙的,还能找机会复仇。 胥余倒不是真想抓这些人,但是莫名其妙遭到袭击,他必须搞清楚来龙去脉。 而且,这些龙骑兵团是怎么回事?龙这么不值钱的吗? 他相信红发埃里克那厮一定会回来的,所以他干脆就在冰岛住了下来。 大家坐了二十几天船,为了节约淡水,也很少洗澡,一般就是搞点水擦一擦完事。 冰岛是全世界最有名的温泉之乡,岛上到处都是温泉。 冰岛海产丰富,盛产龙虾和鳕鱼,岛上还养了许多羊和驯鹿。 这可把大家乐坏了,一边泡着温泉,一边吃着大餐,一个个都惬意无比。 而那些维京俘虏,胥余倒也没亏待他们,虽然说把他们的羊都杀了,但是烤得香喷喷的羊肉也有分给他们吃。 还有什么芝士焗龙虾啊,香煎鳕鱼啊他们都有份吃的。 虽说他们是海盗,但哪里吃过这样的好东西? 他们平时吃饭,连调料根本没有,撑死也就撒点苦了吧唧的粗盐。 这种用料酒和细盐腌好,用黄油煎得两面金黄的香煎鳕鱼,吃得他们狂舔盘子。 烤羊肉就更不用说了,吃得狂舔手指。龙虾恨不能连壳都吃掉。 埃里克回来的时候,发现一个个都红光满面的,孩子们都在到处撒欢,女人们也都比较安静地忙着自己的事,不由得有些懵逼。 这不对啊,不是被俘虏了吗?怎么看着还挺开心的。 不过男人们却都不见了。 胥余虽然给了女人和孩子一定的自由,但是男人们还是被控制起来了。 “你为什么袭击我们?”胥余望着龙背上的埃里克问道。天照站在他身旁,警惕地盯着那头巨龙,同时担任翻译。 “我看上你的大船了,想据为己有。你们是来自东方的神秘人吗?”埃里克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你知道我们?” “之前不知道,现在刚知道一点。你们来西方干嘛?” “贸易!” “贸易?” “没错,贸易。” 胥余叫人打开几口早就准备好的箱子,当着埃里克的面打开,一阵耀眼的金光,让阿拉克斯两只眼睛冒星星。 “你的巨龙似乎很喜欢这些金子。”胥余笑道。 巨龙是鉴宝专家,它这个眼神,这金子肯定是十足的真金无疑了。 “你要什么?” “你饿不饿?我煮碗面给你啊!” 埃里克一脸懵逼,吃什么面?啥是面?不过……他真的有点饿。 很快,埃里克得到了一碗滋味浓郁的红烧羊肉面,装在洁白细腻的瓷碗之中。还有一杯红酒,装在晶莹剔透的玻璃杯中。 埃里克可以对天神奥丁发誓,他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喝过这么好喝的美酒,用过这么精美的餐具。 喝掉最后一滴汤汁,他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这么好的东西,如果能和梅丽莎一起分享多好。 “你现在知道这些人为什么红光满面了吗?因为他们也吃到了最美味的食物。我想告诉你的是,除了金币,我还能提供无数你梦寐以求的东西。现在我给您展示的,不过是冰山的一角。而我只需要一样东西,那就是……人口!” “人口?” “没错,我在东方有一个国家,我需要很多人口来建设他。你只要能为我搞到人口,你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这里的人,都是奥丁的子民,怎么能给你?” 埃里克感觉有点不对劲,不是说自己经过的天神的考验,成为了龙骑士,来对抗东方的入侵吗?怎么对方是来进行贸易的呢? “我不需要奥丁的子民。”需要拿出一张地图,指着北美洲对埃里克道:“这块巨大的陆地是一片无主之地,你可以去那里劫掠人口。” “你为什么自己不去?” “这块陆地太大,上面的人口太过分散。我派人去过,效果不太好,时间成本太高,我没有精力自己去做这件事,所以我现在希望能找到人和我合作。只要你能弄来人口,你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甚至包括……大船。” 第一五七章 神明的主人 埃里克对胥余的说法十分心动,如果胥余说的都是真的,那么自己对抗东方的指责其实并不存在,反而可以和东方合作,谋取利益? 胥余展现出来的东西,每一样都可以说是无与伦比的宝物,但他却说这只是冰山一角。那么他的实力到底有多强? “你为什么选择和我合作?毕竟我一开始可是想要劫掠你的。”埃里克问道。 胥余鬼扯道:“因为你们是强大的巨龙骑士,有资格成为我的合作伙伴。” 关于这一点,埃里克还是很自豪的,毕竟,自己可是天选之子。 “那我要怎么相信你呢?” “你可以亲自去我的国度看一看,到时候你自然就信了。当然,为了表示诚意,我可以现在就把你的人放了。” “我得找人商量一下。” “随便!” 埃里克骑着巨龙冲天而起,很快,他找到了梅丽莎。 “什么?你说那群神秘的东方人对我们没有恶意?他们只是想和我们贸易?” “没错,他们是这么说的,他还向我展示了许多精美的货物,你看这个水晶杯。” 埃里克向梅丽莎展示了他带过来的一个水晶杯。 “天神在上,这真是太精美了。”梅丽莎抚摸着那个玻璃杯,一脸震惊。 “商王提议,让我们去他的国度看看,你认为我们应该去吗?” “可是神给你的职责怎么办?” “神只是担心这支神秘的东方力量会入侵我们,但实际上他并不会入侵我们啊。如果能和商王合作,我们就会有无数的金币,可以招募更多的人加入。到时,整个欧罗巴都会在我们的脚下颤抖,这难道不是神愿意看到的吗?” 梅丽莎被说得有些心动了,她犹豫地道:“可是……” “他们的宝物非常精美!”阿拉克斯忽然说道。这条巨龙看上胥余展示的那些宝贝了。 “我们可以先去看一看,再做决定。”埃里克道。 “我们应该先问一问神的意见。”梅丽莎道。 “你能见到神吗?” “我们可以去神庙祷告,神听到我的呼唤,会回应我的。” “那现在就去。” 他们在格陵兰岛有一个据点,还在这里用石头建了一座神庙,梅丽莎跪在奥丁的神像前虔诚祈祷。 祈祷了半天,梅丽莎茫然地睁开了眼睛。 “神怎么说?” “神没有回应我。” “……” “这种事以前没有发生过,自从我得到神的启示之后,我每次来祈祷,神都会回应我,但是这次,什么都没有。” “不用多想,神也许不在。我们先去东方看看再说吧。” “也只好如此了。” 奥丁去参加盖亚的寿宴去了,的确不在。 两人骑着巨龙回到冰岛,对胥余说道:“我们决定先去你的国度看一看。” “欢迎之至。小月,你带他们去一趟吧。” 月读跃上半空,淡淡地道:“二位,请跟我来。” 梅丽莎感觉到了强悍的能量波动,惊骇地道:“你是神?” “嗯,没错,走吧。” 月读说着,在前引路。埃里克和梅丽莎连忙骑着巨龙在后面跟着。 他们被吓到了,这个商王看着平平无奇的样子,可是他居然可以命令一尊神。 而且那尊神的表情没有半分的不情愿,好像就该如此似的。 “那位用镜子挡住了龙息的大人,也是一位神明吗?”埃里克忍不住问道。 “嗯,她是我的姐姐。” 埃里克和梅丽莎互相看了一眼,一脸地不可思议。 梅丽莎忍不住问道:“冒昧问一下,那个商王似乎只是一名凡人,你们为什么会听他的命令呢?” “因为他是我们的主人。” “主……主人?” “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有,没有!” 梅丽莎不敢说话了,这太不可思议了,居然会有人能成为神明的主人。 埃里克眼睛里却闪出奇异的光芒,他很想知道,这位商王是如何做到的,如果可以的话…… 月读带着他们穿过极昼区,进入无边的黑夜,抵达平安邑的时候,正是清晨日出时分。 夏日的阳光照在波光荡漾的海港,轮船的汽笛打破了清晨的宁静,人们从家里走出来,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一列列火车冒着蒸汽,穿梭于崇山峻岭,往返于各大城邑。 埃里克和梅丽莎在空中看着这座城市,有一种不真实之感。 这里的一切,已经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什么人?”哪吒踩着风火轮,出现在天空之中。 月读说道:“他们是大王的客人。” 哪吒点点头,将火尖枪收了起来,对两头巨龙说道:“你们这样不太方便,就不能变小点吗?” 阿拉克斯笑道:“这个容易。” 说着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名红发男子,高鼻深目,颇为英武。 埃里克差点摔下去,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呼,就被阿拉克斯抓在了手里。 “阿拉克斯,你会变‍​­成​‎­人‎?” “只是一个小小的变身术而已,没什么稀奇的。” 紧接着,梅丽莎乘坐的那条巨龙也变成了人,却是一个红发的妙龄少女。肌肤胜雪,眼眸如星,比梅丽莎还要美上几分。 “米拉西斯,咱们好久没有这样子一起变‍​­成​‎­人‎了吧。”阿拉克斯呵呵笑道。 “离我远点。”米拉西斯厌恶地瞪了他一眼。 哪吒见他们变成了人形,便嗖的一声,落到了地面,忙自己的事去了。 “这个小孩也是神明吗?”埃里克问道。 “我也不知道,他和神明有一些不同,但我能感觉到,他的力量十分强大。”梅丽莎说道。 “他是哪吒大人,和一般的神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的肉身十分强大。你们小心一点,他很喜欢屠龙。” “屠……屠龙?”阿拉克斯倒吸了一口凉气,他能感觉到那个小孩澎湃的灵力,但是他喜欢屠龙是什么鬼? “没错,他曾经亲手杀死过两头东方巨龙,其中一头还是龙王。” 月读说着,领着四人降落在一座小花园里。 时值五月,花园里的丁香花开得正旺,紫色的、白色的花朵沾着晶莹的露珠,摇曳在微风里。 繁花掩映之中,伫立着一栋红色的小楼,月读领着四人走了进去。 妲己、子悦和琴娴正在吃早餐。 月读连忙向四人介绍道:“这位是我们大商的王后,这位是公主,这位是大臣。” 埃里克一脸懵逼,怎么王后公主身边连个侍女都没有,大臣还是个女人。 不过他还是很礼貌地向妲己见了礼。 妲己笑道:“大王已经和我说过了,你是北欧之王埃里克是吧?” 埃里克奇怪地道:“尊敬的王后殿下,我昨天才和国王陛下在冰岛见面,您怎么就知道我的存在了呢?” “我和国王之间有特殊的联系方式,几位还没有吃早饭吧?坐下来一起吃吧。” 琴娴便去厨房给他们端早餐,之前知道他们要来,早餐已经预先备好了。是烤面包,煎鸡蛋,还有牛奶。 埃里克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松软香甜的面包,相比之下,他之前吃到的面包硬得像石头。 他努力克制着自己想要狂吃的欲望,毕竟自己是要成为北欧之王的男人,他必须保持体面。 吃完早餐,妲己领着四人来到不远处的一栋红色楼房前,说道:“这栋房子是大王送给诸位的礼物,以后诸位来到平安邑,也有个歇脚的地方。” 取出钥匙,打开房门,将房间内的各种设施都介绍了一遍,听得四人不断地怀疑人生,我们真的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吗? 介绍完之后,妲己拿出几封银元,说道:“各位既然来了,就沐个浴,换身衣服,然后好好的参观参观,我会请月读给诸位做向导。在我们这里,购物需要使用银元,这些大家拿去用,想买点什么都成。”说完,便告辞了。 等她走远了,梅丽莎才说道:“这位王后好像也不是凡人。” 米拉西斯点点头道:“她是一头灵兽,和我们一样。” “她也是龙?”埃里克问道。 “不是,她是东方的灵兽,九尾狐。没想到她居然会成为人族的王后,真是不可思议。” 埃里克对胥余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收神明当小弟,娶神兽当老婆,这他妈才是人生啊! 他对梅丽莎说道:“亲爱的梅丽莎,我们去试试那神奇的洗浴间吧。” 梅丽莎红着脸点点头,两人手挽着手上了二楼。 阿拉克斯搓着手道:“亲爱的米拉西斯,不如我们……” “滚!” 米拉西斯翻了个白眼,扔下阿拉克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说,他们为什么要把这上面钻这么多小孔?”梅丽莎好奇地望着挂在墙壁上的花洒。 埃里克转动开关,无数细密的水珠喷洒下来,他站到花洒之下,感受着温热的水珠冲刷着身体,一阵惬意。 “真的好舒服,这个花洒太棒了,一起洗啊!” 埃里克说着,把梅丽莎也拉进了花洒之下,温热的水珠冲刷着梅丽莎淡粉色的肌肤,变得更加白里透红。埃里克拿了肥皂给她打着泡泡,打着打着,激动不已,就抱着梅丽莎来了一万个字。 事后,埃里克感叹道:“这个花洒,真是伟大的发明啊。” 梅丽莎好奇地道:“你说,水为什么会从这里出来?而且还是热水?” “大概是用魔力吧,我更好奇这个商王到底是用了什么办法,竟然可以驱使神为他做事。” 梅丽莎摇摇头道:“这座城,完全不像是人类建造的,倒有点像传说中的天国。我们赶紧出门四处看看吧。” “不急,你看那个浴缸。” “浴缸怎么了?” “你说在那个浴缸里面来一万个字的,是不是更爽?” “啊这……” 埃里克抱着梅丽莎走进浴缸,忙了起来…… “这个水晶镜的位置,真是太棒了啊。我就算从后面也能看见你的脸,简直是快乐加倍。”完事之后,埃里克感叹道。 两人从浴室里出来,穿好衣服出门,两头龙早就等的不耐烦了。 阿拉克斯吐槽道:“你们想让全城的人都听见吗?” 梅丽莎顿时满脸通红,埃里克有些尴尬,打着哈哈道:“咱们出去吧,出门吧!” 四人出了门,只见月读从一个铁壳子里走了出来,说道:“四位贵宾,王后特意派了这辆汽车为大家代步,请上车吧。” “这就是传说中不用牛马的车?” 埃里克好奇地摸着那光可鉴人的黑色车身,拉开车门,请两位女士先上车。阿拉克斯也想跟着钻进去,却听米拉西斯嫌弃地道:“你坐前面去。” 阿拉克斯无语,只好拉开前门坐了进去。 等埃里克也上了车,月读发动汽车,平稳地开出了院子。 阿拉克斯好奇地打量着驾驶室,“你似乎并没有使用灵力?那么这个车到底是怎么开动的呢?” “这是大王设计的,十分复杂,我并不懂,所以也无法解释,抱歉。” “哦,好吧,它能开多快呢?” “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试试。”月读将车子驶离了城市,开上了平延公路,便加大了油门。 车子在空旷的公路上风驰电掣地行驶起来,两旁的行道树飞速地后退着。 埃里克惊讶地道:“这速度简直比马车要快上十倍。” 忽然,汽车追上远处行驶的一辆货车,埃里克望着那条冒着白烟的长龙,惊呼地道:“那是什么?” “那是往返于平安邑和延边邑之间的火车。也是大王发明的,它的速度没有汽车快,但是胜在力气大,一次能拉几千人。” “也不使用灵力吗?” “不需要。” 月读开着汽车兜了一会儿风,又转了回去,带着他们吃饭开电影逛商场一见三连,三连中,电影让埃里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尤其是哪吒脑海,勇斗巨龙的画面,简直比和梅丽莎干一万字还要刺激。 而其余三人却对逛商场情有独钟,毕竟逛街是女人的天性。阿拉克斯虽然是公的,但商场那些五颜六色的商品还是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至于电影,虽然让阿拉克斯感到惊奇,但却不太喜欢,虽然杀的龙只是和他类似的生物,但他还是有点兔死狐悲之感。 阿拉克斯决定要离那个小孩远一点,他太可怕了,动不动就抽筋的。 第一五八章 陆上天国 虚空之中。 风曦说道:“我和几位天尊商议了一下,认为应该是西方留意到了平安邑的变化,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他们现在放出了一些半神,神造之物,中立生物守护人界。巨龙就是其中的一种。” “这样不算违规吗?咱们东方神界不提出抗议?”胥余吐槽道。 “这算是一种平衡吧,总不能让你的大军扑过去把他们全灭了,人家还活不活了?” “所以说啊,协议就是擦屁股纸。关键要看撕毁的代价如何。” 胥余吐槽了两句也就不多说了。说起来,人家的做法也没毛病。 毕竟自己现在的武力值实在太强了,全地球的人类势力加在一起和大商对抗,也只是送菜。 而且,自己的力量是在神的帮助下获得的,如果要硬扯的话,这算不算违规呢? “你们的寿宴还没开完吗?” “哪有这么快,按照地球的时间算,差不多得一年呢。” “得,那你们吃好喝好吧。话说,你们神界吃啥喝啥?” “和地球一样啊,不过神界灵气浓郁,动植物也都有灵气滋养,所以还是有些区别的。” “所以神界随便一棵植物都是天材地宝,遍地都是千年灵芝的意思?” “差不多吧。” “那啥……你不能带点宝贝出来,给我补补吗。” “你又没有灵力,补来干什么?” 妲己撇撇嘴道:“他现在都三个老婆了,可不得补补吗。” 胥余一阵尴尬,果然女人多了也是麻烦事,这拈酸吃醋地就让人头大。 好在妲己吐槽了一句之后就不再多说,反而说起了正经事。 “埃里克等人在平安邑玩得挺开心,都不想回去了。” “你没找他们谈合作的事吗?” “我才没空理他们呢,他们如果想谈,自然会来找我。” “嗯,有点道理。那就晾着他们吧。娜娜,你们那边呢?” 莫阿娜苦着脸道:“我们刚刚抵达夏威夷,但是岛上的人都消失了。” “消失了?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正在往南寻找。” “那你们小心点,如果有不对的地方马上在群里面说。” “好的呢。” 胥余想摸摸莫阿娜的白毛安慰安慰她,虚空之中却摸了个寂寞。 …… 埃里克一行人在平安邑度过了他们此生的第一个端午节。 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全民狂欢。 节日当天,全城上下张灯结彩,锣鼓喧天,人山人海,鞭炮齐鸣。 人们穿着喜庆的衣服,敲着大鼓,在广场上扭来扭去,欢快至极。 埃里克等人被这欢乐的气氛感染,也情不自禁地跟着鼓点扭动起来,一边扭一边问道:“这是什么舞蹈?很快乐啊!” 月读回答道:“这是我们大王发明的舞蹈,叫做扭秧歌。秧是谷物的幼苗,这是人们插秧时的歌舞。” 梅丽莎情不自禁地道:“插秧的时候还有歌舞?东方人真是浪漫啊!” “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这浪漫的舞蹈吧。”埃里克拉着梅丽莎的手,加入了扭秧歌大军,晃动着他们肥硕的大屁股,扭啊扭啊,不亦乐乎。 阿拉克斯望着晃动的人群,不屑地道:“人类真是无聊啊!” 当天晚上,他们又去看了新上映的电影《白狐传》。 这个电影其实就是白蛇传,只不过将白蛇换成了白狐,观音菩萨换成了女娲娘娘,至于讨人嫌的法海嘛,那自然是阐教人士了。 美丽的白狐不仅与人类少年相爱,还用法力造福乡里,讨人嫌的阐教法师却跑来横插一竿子…… 上次的哪吒闹海把龙族黑粗了翔,这次的白狐传又把阐教黑粗了翔。 这剧本自然是胥余提供的,电影是一种软实力,在这个世界,没人比他更明白这一点。 它虽然只是讲述一个故事,却能真实地调动百姓的情感,影响他们的三观。 在他的前世,网络上充斥着精美、精日、甚至精印,就是被人家的电影动漫的文化输出给征服了。 这么好使的东西,胥余当然不能放过。 他放的是电影,但也是文化宣传。 …… 埃里克感觉这几天的生活,就如同在梦里一般。 他这一生,为了生存,一直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 他们虽然是海盗,四处劫掠,但一个不留神,也会被别人给打死。 比如最近他们就和大不列颠岛上的盎格鲁人打得不可开交。 当他成为了荣耀的巨龙骑士之后,他便向西劫掠,一开始所向无敌,但抵达大不列颠岛的时候,却遇见了顽强的抵抗。 一个叫亚瑟王的男人,领导着一个叫圆桌骑士的组织,和他们进行了激烈的战斗。那些圆桌骑士都拥有神奇的魔法,虽然硬实力不敌巨龙,但他们有组织有纪律。 而巨龙则十分散漫,各自为政,埃里克虽然是巨龙骑士,但实际上只是巨龙的挂件,他无法左右龙族的决定。 所以,埃里克最终没占到什么便宜,又退回了北欧。 在平安邑,埃里克完全见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这里的人安居乐业,他们将一天分为二十四个小时。每天早上九点才开始工作,下午五点就下班。每工作五天,就要休息两天。 他们住着宽敞明亮的房子,人人安居乐业,他们挥舞着大把的银元,毫不吝啬地买着各种神奇的商品,吃着各种可口的美食,看着各种奇妙的电影。 他们甚至还有专门的学校用来照顾孩子,有专门的医院来替人治病。 他们是如此地贪图享乐,是如此的穷奢极欲,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要知道,自己带着人民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涯,要拼尽全力,才能获得温饱而已。 直到他看到了殷商一望无际的田野,看见那沉甸甸的麦穗,他才找到原因。 这里的粮食的产量,几乎是欧罗巴的十倍。 然后他又看到了牧场里云朵一样的羊群,看到了渔场里一网就能捞上千斤渔获的渔船,看到了工厂里一次能纺出许多根棉线的织布机…… 他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来的。 “这里一年产出的粮食,就能供人们吃上十年,难怪他们能够过上如此奢靡的生活。”埃里克感叹道。 “是啊,天国是什么样我没去过,但想来也不过如此吧。如果我们能一直住在这里,想来也充满了幸福吧。”梅丽莎说道。 “你说,商王继续需要人口,为什么不招募我们住下,反而要我们去美洲劫掠人口呢?” “大概是因为美洲人和他们长的一样,都是黑头发黄皮肤。而我们却是黄头发白皮肤吧。” “你没发现这座城里也有白皮肤的人吗?只不过极为稀少。牧场那边倒是要稍微多一些。” “有是有,甚至还有黑皮肤的,不过这些人大多是女人,是商人的妻子。”梅丽莎的观察更为仔细。 埃里克明白这些女人是怎么来的了,他自己就是父亲掳来的异族女人生的。 他哼了一声:“这样的天国,我们自己未必不能建成。大商不是要人口吗,我们就去美洲给他们抢。然后用人口换我们需要的一切。这种黑色的土地,欧罗巴也有。我们先用人口换取他们的大船、武器,然后征伐欧罗巴,再购买他们的高产的种子种在黑土地里,我们也能再造一个陆上天国。” 梅丽莎见他志向居然如此之大,不由得甚感欣慰。 “那我们现在就去求见商后!” 第一五九章 新的航道 镐京! 周公旦说道:“这次我们营建东都,宫殿打算用坚固的砖石结构,如果材料都找东商购买的话,所费甚巨,需得自己解决才行。” “目前可有眉目么?”姬诵问道。 “东商为了省事,就近搞了一个灰浆厂和砖窑厂。我们经过观察已经搞明白了。所谓的红砖,就是用粘土制成砖胚,晒干后入窑煅烧而成。而灰浆,则是用石灰、水泥、河沙三者混合而成的。河沙最好解决,石灰则是用一种岩石煅烧而成,而水泥则比较麻烦,只有火山附近才有。东商那边拥有大量的火山群,所以他们有的是水泥。” “我们能搞到火山灰吗?”姬诵问道。 “我已经让雷震子仔细搜索了方圆千里范围,找到了一个大型的火山群。那里原本是林胡的游牧之所(注:山西大同),已经被我们打下来了。” “林胡,那很远吧,就算有也运不过来啊。” “距离镐京大约一千五百里,距离洛邑大约一千里,我们只需运到洛邑即可。” “就算是一千里,那也很难做到吧。” “不然,雷震子已经仔细观察过地形,如果我们将汾水和浴水(注:桑干河)打通,则可以走水运,将火山灰运至洛邑。不过这两条河水量并不大,大型船只通航存在困难,需要用小一些的船只。” “上次东商为了和我镐京通商,不就使用神力改造过大河么?我们为什么不能?” “陛下英明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周公旦笑道。 “我说句话王叔不要介意。我觉得你的思维还停留在凡人的观点,这本没有错。但经过我仔细研究,我发现箕子此人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极为擅长借助神明之力。 他只负责提出构想,至于这个构想的可行性他并不考虑,因为他都是交给神来实施的,所以我们要和东商斗,也必须运用此种思维。我们大周也有神明的庇佑,所以像这种难题,也可以让神明来帮我们解决啊!” 姬诵这一番话,说得周公旦如醍醐灌顶,豁然开朗。“既然如此,那就要和太公望商量一下,让他去昆仑请神明来办理此事。” 周公旦说完这番话,就去找雷震子去了。 此时姜子牙西征的大军已经开拔,雷震子听了他四哥的话,就立刻前去追姜子牙。 姜子牙得知此事后,觉得可行,便让大军暂停前进,让雷震子看着,自己则去了一趟昆仑。 姜子牙上了昆仑,见了元始天尊,说明白了自己的想法。 元始天尊略一沉吟,点点头道:“既然如此,就让惧留孙助你一臂之力吧。不过他自从九曲黄河阵一战,实力大减。这次你让他领我的法旨,去瑶池王母那儿领取一只用灵液浇灌的九千年蟠桃,助他恢复灵力吧。” 姜子牙大喜,连忙谢恩。离了玉虚宫,欢欢喜喜地去找惧留孙去了。 惧留孙自从被云霄打废之后,一直在努力地修炼着。忽见姜子牙来访,还带来了元始天尊的法旨,顿时喜不自禁,欢欢喜喜去瑶池王母那领了蟠桃,吃下之后,实力果然恢复了七七八八。 他朝姜子牙施礼道:“子牙师弟,若非是你想出这个法子,愚兄的实力不知何时才能恢复,真是多谢了。” 姜子牙谦虚地道:“师兄多礼了,这也是意外之喜,恭喜师兄。” 惧留孙挽着姜子牙的手臂,亲亲热热地道:“话不多说,我现在就下界助你一臂之力。” 惧留孙下了界之后,果然十分卖力,他使用土系灵术,不仅沟通了汾水和浴水,还将河流加深加宽,过于曲折的地方,还截弯取直。 前后忙了三个多月,终于大功告成。 浴水(桑干河)原本是海河的重要支流,而海河又是整个华北最大的水系,流经后世重要的城市首都和天津。 此时,经过惧留孙的改造,就形成了一件奇妙的事情,那就是从燕都行船,可以直达洛邑和镐京。 惧留孙干脆又花了两个月时间把海河也给改造了,这样一来,召公奭的燕国,也就开开心心地跑到大同去挖火山灰和煤矿去了。 不过惧留孙的实力相比云霄还是差太远了。这么一条河,全程也就一千多公里,他搞了半年时间。而云霄只用了两个月不到,就把整条鸭绿江和半条黄河全给改造完毕了。 …… 妲己很快和埃里克谈妥了价格,并提前给他预支了五艘蒸汽大船。 在胥余的授意之下,妲己还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蒸汽船上的船工继续由殷商百姓担任,同时他们会对船只负起监视之责。 这个所谓的监视之责,并不是要对北欧人进行别的干涉,而是为了防止他们对掠夺到的美洲人进行虐待。 历史上,长达四百年的三角贸易中,来自非洲黑奴遭到了惨无人道的对待。 据哈佛大学博士杜波依斯估算,大约每运一个黑人奴隶到美洲,就会有五个黑人死在猎捕和贩运的过程中。 因此,即使把四百年间运抵美洲的黑人奴隶数量低估为一千万人(实际数量要远远超过这一数字),也至少有五千万的黑人奴隶死在了猎捕和贩运的过程中。 不幸被捕的黑人奴隶在从西非地区前往美洲的过程中,还要在贩奴船上渡过一趟犹如地狱般的旅程,在这段航行中,大量的黑人奴隶会被丢下贩奴船,死人就如同家常便饭一样。 奴隶贩子从来不考虑黑人奴隶们到底舒不舒服,现在的牲畜运输车上的猪所享有的空间都比当时的黑人奴隶拥有的空间大,在《人类文明史图鉴》一书中,作者用详尽的文字记录了黑人奴隶们在海上的悲惨景象,让我们能够得以一观: “一旦上了船,奴隶们就被光着身子、颤抖着赶进令人窒息的监牢,等待旅途的开始。旅途的长短、顺利与否都要看天气了。一般来讲,旅途会持续3个月之久。甲板下面的空间低矮,距头顶还不过1.5米,就这样还分出两层来供奴隶居住。奴隶用锁链锁着一对对、一捆捆地塞在这儿,就像一个英国贩奴者说的那样‘奴隶们就像书被放在书架上一样。’” …… 胥余并不希望这样的人间惨剧发生在美洲人身上,他虽然需要劳力,但也做不出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来。 而且,就算他允许,风曦也不会允许,她可是华夏第一圣母,绝对是褒义那种。 所以胥余规定,在劫掠的过程中,有所死伤在所难免,这个胥余不管。 但是在船舱里,一定要预留足够的空间让美洲人活动,让他们抵达这个新世界的时候,不至于太过恐惧。 胥余知道,如果自己不强行规定的话,那么维京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肯定会干出上述那种泯灭人性的事情来。毕竟,他们是海盗,和后世的欧洲土匪可是一脉相承的。 而且运一个死五个,在胥余看来是得不偿失的事情,他不缺钱,只缺人。 至于那些美洲人抵达东商之后,胥余自有办法让他们适应这里。 这一两年,胥余也派过探险队去过几次美洲,劫掠过好几千纽因特人,印第安人。 虽然劫掠过程略血腥,但一旦他们到达此地,好吃好喝好住之后,就迅速适应了此地的生活,并对之前的反抗感到后悔不已,对劫掠他们到来的人感恩戴德。 虽然他们多数人只能干一些比较粗重的苦力活,但是对于他们原来的生活,简直不要强太多。 而且,他们的子女也都被送进了学校,接受着东商的教育,长大以后,就是妥妥的殷商人士了。 第一六〇章 东方神族 埃里克和妲己谈妥之后,立刻返回了冰岛。 为了防止自己走后被亚瑟王袭击,本部有失,他只带走了一千名战士,并留下了一半的巨龙骑士。 他另外拿出财富从挪威招募了一千名海盗,就这样带着两千人马,驾驶着几百艘龙头舰,浩浩荡荡地前往东方。 妲己提前预支给他的五艘蒸汽大船则在库页岛的码头等着他。 由于有胥余提供的海图,埃里克航行得十分顺利,偶尔有浮冰拦路,也由巨龙负责清除。 而利用航行的时间,梅丽莎开始教授巨龙骑士们如何使用魔力。 魔力,实际上就是灵力,这只是叫法不同。 埃里克本身并不能使用魔力,但他和巨龙签订血契,获得巨龙的认同之后,却可以和巨龙共享魔力。不过要做到这一点,骑士们必须先学会龙心咒。 在学习的过程中,埃里克渐渐明白了,所谓的龙骑士,无非是巨龙携带的一个治疗包。因为巨龙体型巨大,战斗之时十分不便,无法顾及自身的周全,所以才需要一个龙骑士来协助。 另外,巨龙的力量都是破坏性的,但当他们把力量共享给人类之后,人类却可以通过特殊的咒语,将破坏性的力量转化为治疗、防护等能力,这也是巨龙需要骑士的原因。 一个月后,埃里克的船队抵达了库页岛北部的奥哈油田,他们在那里见到了巨大的钻井,人们从地下抽出黑色的粘稠液体,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 埃里克很快接收了自己的蒸汽船,好在巨龙在漫长的龙生中学会了各种语言,有阿拉克斯这个翻译在,双方交流倒不是问题。 埃里克问蒸汽船的船长王力,挖这种臭水干嘛? 王力随口答道:“做燃料呗。” 埃里克这才知道,原来这种可以无风自动的船,就是烧的这个东西。说起来,自己在挪威也曾见过这种黑水,以后可以自己挖。 埃里克带着庞大的船队,很快抵达了美洲东海岸,随着一条入海的河流进入了美洲大陆。由于水的重要性,人类的城镇、部落,一定都建在河流的边沿,所以他们只要沿着河流走,就一定可以找到美洲人。 他们的大斧、硬弓根本就不是北美部落的石头武器所能抵挡的,他们的龙头船也不是美洲人的独木舟能比拟的。 他们只要找到一个部落,然后冲上去劫掠即可,那些美洲人根本就没有抵抗的能力,他们把胆敢反抗的男子当场杀死,年老体弱的也一并杀了,然后带着剩下的健康人口,还有这个部落的财富回到大船,当收集到一定的人口之后,就开始返航。 由于巨龙的存在,他们总是能精准地找到美洲人的部落,从而将其劫掠一空。 不过,美洲人的部落太过分散,好容易找到一个,也不过才数百人。这一趟花了三个多月,才凑到三千多人口,带着他们返回了东商。 虽然人口并不多,但是埃里克发现,这些美洲人还挺富有的,他们喜欢收集黄金来做各种装饰,由于世代的累积,每个部落都有不少的黄金。 埃里克搂草打兔子,不仅抓了人,还掠夺了不少黄金,算是意外之喜了。 大商在北海道岛设了一个接收点,埃里克劫掠到的人群,都是先送往北海道。 由于美洲人没有欧亚大陆人类的许多抗体,一个感冒就有可能把他们全搞死,因此他们需要暂时留在北海道,进行特别的医疗照顾。 这样一来,双方只是小规模的接触,就算出事也在可控范围内。 后世的北海道是日本最大的农垦区,耕地占整个日本的四分之一。因此,胥余干脆就利用美洲人来开发北海道岛。在开垦的过程中,双方再慢慢接触,融合。 这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避免了一上来就将双方凑一块,然后互相感染,一死一大片的风险。 凭借着劫掠回来的黄金和人口,埃里克不仅偿还了预支的五艘大船的钱,还带上了一大批货物,赶在北冰洋封冻之前,回到了北欧。 这些货物不仅有精美的瓷器、棉布、玻璃等日常用品,还有盐、糖等各种调料。还有各种各样的粮食,熏肉制品。 有了这些,冰岛上驻守的人们可以美美地过一个冬了,这可比冒着生命危险去西欧抢劫要划算多了。那些挥舞着石斧的美洲人和凶残的西欧人比起来,简直不能算是敌人,而像是草地上的牛羊。更何况美洲还遍地黄金呢。 看到埃里克带回来的琳琅满目的货物之后,岛上的人们都兴奋起来,纷纷要求加入。 而之前埃里克招募的一千名海盗,也都被这样的好买卖征服了,他们纷纷表示愿意效忠埃里克,并立刻回家,将自己的家人都接到了冰岛。埃里克也趁机拿出财宝招募更多的海盗。 整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都在流传着红发埃里克在遥远的东方找到了宝藏的消息。 在看到那些精美的商品之后,人们纷纷表示愿意加入埃里克的队伍。 北欧的其他海盗也闻讯前来,埃里克用从东商带回来的精美食物招待了他们,并赠送他们瓷器、棉布、玻璃等商品作为礼物。 “亲爱的埃里克,您的礼物真是太贵重了,我曾经想从腓尼基人的手里购买一套水晶酒杯,他竟然要收我十个金币。天神在上,那些杯子和你的晶莹剔透的杯子比起来,简直就是狗屎。”一个大胡子海盗首领说道。 埃里克笑道:“亲爱的殷格·亚纳逊,这都是小意思。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国度叫做大商。这些你眼里的珍宝,在他们看来就如同瓦砾一般。” “您能和我们讲一讲,在大商的见闻吗?” “也好!”埃里克吃了一口鲜嫩的羊排,喝着美味的红酒,滔滔不绝地吹嘘起来:“半年前,我骑着巨龙,无意中遇见了大商的王。那时,他正驾驶着比城堡还要大上许多的巨船在海上遨游。那艘巨船,他们叫它航空母舰。” “啊,我曾经见过那艘巨船,它的身边还跟随着几艘小船。嗯,这个小船是相对巨船来说的,它比我们的龙头战舰要大得多了。不过我只是远远地看上了一眼,就躲开了。那大概是五个多月前,他们正在往南去。” “那没错,你见到的应该是商王的舰队了,他们正在环球旅行。商王见了我拥有巨龙,很感兴趣,便邀请我去他的王国旅行……”埃里克绝口不提自己被胥余暴打,损失了十多头巨龙的事。 “于是,我便应邀前往了大商。由于商王正在旅途之中,所以美丽的王后接待了我。在那里,我见到了陆地上的神国。 他们的船不用风帆,他们的车不用牛马,而是使用一种叫做蒸汽机的东西。 他们提倡节俭,而崇尚浪费,因为他们的食物多到永远都吃不完。我用来招待你们的柔软香甜的面包,只是他们很普通的一种主食,事实上,他们日常吃的主食多达几十种,一个月轮换着吃,都不带重样的。 他们把一天分成二十四个小时,八个小时用来工作,八个小时用来睡觉,剩下的八个小时,就用来享受。他们享受的方式多种多样,美妙无比。请恕我无法描述,因为就算我描述了,你们也无法想象,如果想知道,只能去亲眼见证……” 埃里克一顿狂吹,把在场的海盗头子们都吹得晕晕乎乎的,他们很怀疑,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国度吗? 那似乎……比他们想象中的天国还要富庶。 于是,他们纷纷请求加入埃里克的队伍,只为见一眼,那传说中的天国。 等到第二年三月,北冰洋开始解冻,埃里克再次启航时,冰岛上已经聚集了两万多居民。 而随同他一起前往美洲的海盗,更是多达万余人。 这些海盗兴致高昂地前往东方,只是为了朝见传说中的神族,要去那梦幻般的国度享受一番…… 而传统上,每年三月过后,就是北欧海盗前往西欧劫掠的日子,沿海的居民也都做好了抵抗的准备。 但是,他们紧张兮兮地等了两个多月,鬼影都没等到一个。 第一六一章 距离产生美 胥余离开冰岛,带着船队继续航行,不久便抵达了大不列颠岛。 此时,欧洲第一大城伦敦还没有诞生,不过盎格鲁人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了。 胥余没有多做停留,继续前进,没想到却被人拦住了去路。 亚瑟站在自己的小船上,抬头望着眼前这个庞然大物,如同望着高耸的山峰。 他不知道这样大的船只是如何建造的,但他必须前来。 因为能驾驶这样的大船的人,必然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 他不知道这力量是敌是友,但作为大不列颠的王,他必须前来。 两年前,大魔导师梅林召集大不列颠岛上所有的贵族骑士,以一把插在石块中的“石中剑”来选定新的国王。 这把宝剑上镌刻着这样的铭文:“拔出此石中剑者,即为大不列颠之王”。 然而,没有人能从岩石中拔出那剑。 既然没有更好的办法,于是骑士们一致决定通过比武选王。 亚瑟也在现场,但他并没有参赛的资格。 然而他的朋友凯进入会场后才发现竟忘了带剑,于是请求亚瑟回家去取。 亚瑟赶回家发现大门紧锁,所有人都去看比武了。 亚瑟发现会场附近的石头中插着一把剑,就来到那石块前轻松地拔出石中剑交给凯,这令所有人大惊失色。 大家怀疑地把剑插回石头里,但就算重复了很多次,仍然是除亚瑟之外无人能将其拔出。 因此,按照规矩,亚瑟便成了大不列颠的王。 但骑士们并不服他。 彼时,红衣埃里克成为巨龙骑士,他带着庞大的海盗军团一路席卷而来。 亚瑟临危受命,和他的兄弟凯一起组建了圆桌骑士团,率领盎格鲁人迎头抗击北欧海盗的入侵。 通过十二次战役,最终在巴顿山之役的交战中将红发埃里克逐出不列颠。 亚瑟拔出石中剑之后,便拥有了神奇的力量,他将他的力量赋予圆桌骑士们,使得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勇敢地作战,在最后的巴顿山之战中,亚瑟手持大宝剑,接连插死两头巨龙,才使得龙骑军团心惊胆战而退走。 不过他知道,红发埃里克并不死心,他一定会卷土重来的。他决定休养生息,积蓄实力,有朝一日挥军北上,直捣埃里克的巢穴,把他彻底铲除。 但是这支从北方而来的巨型舰队是怎么回事? 他们是谁,从哪里来,来此做什么呢? 亚瑟必须要搞清楚,所以他来了。 和大魔导师梅林一起,前来拜访这艘船的主人。 很快,他们登上了巨船,胥余热情地招待了他们,并无厘头地为他们做了一道仰望星空派。 亚瑟望着那些死不瞑目的鱼头有些懵逼。勉强吃了一口,发现味道还不错。 胥余一边喝着快乐水,一边说道:“我来自东方,前来此地,是为了贸易。” 胥余说着,向亚瑟展示了自己的商品。 亚瑟被那些精美的商品惊呆了,连忙询问要如何交易。 胥余说道:“你们可以用黄金或者人口来换。” 当下,胥余交给亚瑟一张海图,告诉他只要朝西走,横渡大洋,就可以到达一片全新的大陆,那里的人口,很值钱。可以用来和自己交换各种商品。 亚瑟却嗅到了一股阴谋的气息,这人从北方而来,却用这些琳琅满目的商品‌​诱​惑​​自己往西横渡大洋。 往西,那不是世界的尽头吗? 如果自己真的带着人走了,而红衣埃里克却趁虚而入,卷土重来怎么办? 亚瑟收下了海图,却拒绝了胥余的提议,只是用黄金购买了一些商品,赐给圆桌骑士团享用。 胥余没有多说,收下黄金,交割商品之后,便继续前进,穿过直布陀罗海峡,进入此行的目的地,地中海地区。 此地正是人类文明的摇篮,埃及、希腊、克里特、腓尼基等许多古老文明都发源于这一代,整个西方世界的精华尽聚于此。 此时的地中海地区,大大小小的城邦星罗棋布。人们驾驶着船只,在平静的地中海上往来贸易,互相交流,最古老的商业文明就这样诞生了。 由于地中海人流往来频繁,所以胥余的船队一进入此地,立刻便引起了轰动。 在驾着小船,借着风帆往来漂流的地中海地区,忽然闯进来一艘航空母舰,简直就如同神迹一般。 经过最初的试探,搞明白这艘巨船来自神秘的东方,并且没有恶意之后,大家纷纷派遣使者过来交流。 在上古时代,由于距离产生美,又见识到了中国传来的美丽丝绸,整个地中海地区一种对古老的东方怀着各种美好的幻想。 中国人在古希腊人眼中不但神奇,而且给予了非常夸张的赞美之词,现在的中国人看到了恐怕都要脸红。 他们称呼中国人为“赛里斯人”,所谓的“赛里斯”就是产丝之国的意思。 古希腊人认为中国人“身高逾十三肘尺,寿愈二百岁”。 肘尺是古代的一种长度测量单位,大约是43至56厘米,也就是说,咱们中国人的身高在5米以上。而且长着红色的头发,碧绿的眼睛,说话声音无比洪亮。 胥余惊奇地发现,古希腊人对中国的描述虽然极其离谱,但从某个方面来说,似乎是完全正确的。 因为……他们说的不就是雷震子那厮吗? 胥余几乎敢肯定,他们一定见过雷震子。 由于对中国的美好幻想,他们甚至认为“赛里斯人不喜欢进行战争,也不懂使用武器。他们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安静的修身养性,赛里斯人非常容易相处。” 更离谱的是:他们认为中国即使刮风都不是凛冽的寒风,而仅仅是微风拂面。 在这样的洗脑之下,对于胥余的到来,人们不仅没有感到恐惧,反而还欣喜若狂。 由于来的使者太多,胥余一时也不知道应该要去哪里访问,干脆就把船停在了西西里岛,等着大家自己过来。 胥余客气地表明自己只是来贸易的,随即拿出了自己准备的商品。 胥余带来的丝绸精美异常,远超地中海人民之前得到的不知道倒了多少次手的丝绸。 胥余带来的玻璃器皿晶莹透明,远不是当地浑浊的玻璃能比拟的。 最厉害的当然得数瓷器,后世中国就是因为瓷器闻名于世…… 各大城邦见到这些商品之后,简直是欣喜若狂,纷纷拿出金银前来购买。 甚至一些城邦之间本来在打战的,此时也宣布停战,因为打战要花钱,购买商品也要花钱,钱就这么多,还是先购买商品要紧。 不过,最富有的迈锡尼王国并没有来,他们正在忙着攻打特洛伊城。 只为了争夺欧洲第一美女,海伦。 第一六二章 全球开战1 传说这种事,虽然并非空穴来风,总是有些依据,但也不能当真的。 如果当了真,后果就会很严重。 地中海是一个陆间海,它被三个大洲环抱着,海水温驯得就像小猫一样。 在这种环境下,它诞生了人类最早的商业文明。但正因如此,这地方的海盗也极其猖獗。 和北欧海盗驾驶着龙头船沿途烧杀抢掠不同,他们只打劫商船,劫掠货物。 说起来,他们才是真正的海盗,北欧那伙人,其实是土匪。 地中海的海盗要的只是货物,很多时候,他们甚至不杀人。抢劫之前,他们甚至还会进行摸底,踩盘子。 莱昂·布兰克就是一个这样的海盗头子。 他是一个高卢人,对于地中海的文明人士来说,他是不折不扣的蛮族。 他长着一头红褐色的头发,五官粗犷,鼻子又高又大,远远看去,就如同一只藏獒。不过莱昂并没有见过藏獒,他也不会认同自己是条狗,因为他的名字的意思是,狮子。 现在,他假扮成一个城邦的使者,混上了胥余的航空母舰。 他想知道,传说中赛里斯人不喜欢战争,不会使用武器的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胥余并没有想过有人居然会假冒身份这种事,因为他根本就不在意。 只要你愿意带着货物,带着钱财来和我贸易就行了。 几个月以来,胥余用精美的商品,换取了大量的金币,沿海人民对这些精美的商品爱不释手,还专门为商品发明了一个新的单词,叫做Ψ?νισμα,这个词后来传到西欧,就变成了Shopping。 为什么听起来像销品而不是商品?因为他们发音不标准。 地中海一带温暖而富庶,每个城邦都有自己的特产,他们不仅仅带着金币来购买商品,也带着自己的货物来和胥余交易。 比如雅典人带来了葡萄、梨子、橄榄油;维奥蒂亚人带来了干酪、牛至、薄荷、无花果;阿卡迪亚人带来了橡果;迈加拉人带来了洋葱、大蒜、黄瓜,乳猪;还有希俄斯的黑葡萄酒、门迪的白葡萄酒、克里特人的甜酒等…… 所有他们带来的一切,胥余都照单全收,并给予他们满意的价格。甚至是一些海产品,胥余也收了,虽然这些各种各样的鱼虾蟹带不走,但是让自己的船员们吃个新鲜,也是一个乐子。 一时之间,西西里岛几乎成了整个地中海的中心,甚至爱琴海那边即将爆发的惊天大战,也没人关注了。 城邦的贵族们这段时间最热衷的事情,就是各种炫耀自己买到的商品。 比如他们开始用精美的瓷器来请人喝茶,并且喝茶的时候,还会有一个专门的女仆来表演茶道。 茶道,品尝茶的美感之道。就算是现在社会,也极受装逼人士的追捧。 美女表演茶道,赏心悦目,极具逼格,城邦贵族们纷纷沦陷,一时之间,你家要是没人会表演茶道,你都不好意思请客。而由于胥余携带的茶具有限,所以一套茶具的价格被炒到了天价。 比如他们脱下了他们的亚麻长裳,开始穿丝绸,棉布衣服。此时正是炎炎夏日,穿上丝绸、棉布做的衣服,清爽吸汗、舒适柔软,整个身心都变得愉快了。 再比如他们都抛弃了牛奶,而爱上了豆浆。每天早上都要充满仪式感的磨豆子,煮豆浆,还要放上一大勺白糖。 这是因为,欧洲人发现赛里斯人个个都长得人高马大,体格健美。而赛里斯王本人,更是英俊潇洒,气宇不凡。 于是问他们是否有什么秘诀,面对这个问题,胥余愉快地给豆浆打了一波广告。他告诉对方,因为我们赛里斯人,每天早上都要喝一杯豆浆。 于是,这种原产中国的豆子,在胥余一顿忽悠之下,卖得比金子还贵。 实际上,这些船员和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个子不高才怪。 而在东商的学校里,孩子们每天早上都要喝一杯的,是牛奶! 莱昂·布兰克上船之后,受到了胥余的热情款待,他一边和胥余交易,一边观察船上的赛里斯人。 他惊讶地发现,这些人居然很少有武器。 只有在特定的不允许人参观的地方,才会有两个士兵背着一根短棒,上面插着一柄短刀。 这些短刀寒光耀眼,一看就十分锋利,竟然是传说中的神铁打造的。 不过这些短刀十分稀少,莱昂在船上住了几天,也没见到多少。 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武器了,什么刀枪剑戟,铠甲盾牌,通通都没有。 “看来,传说竟然是真的,赛里斯人真的是不喜欢战争,爱好和平的民族。”莱昂确定这个消息之后,果断下船。 一周之后,一个无风无月的夜晚。 海浪低低的呢喃着,船上的人都进入了梦乡。 莱昂率领两千多海盗,驾驶着五十多艘海盗船,借着微弱的星光,悄悄地向平安舰驶近。 岂料,就在他们将要靠近的时候,船上忽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哨音,紧接着,一颗巨大的火光升上了天空,将海面照得亮如白昼。 那是值夜的人发出的照明弹。 紧接着,好几颗照明弹次第升起,莱昂的海盗船全都暴露在视野之中。 而这明亮的光芒,也映射出了平安舰冷峻而又威严的身姿,像一头巨兽。 在海盗们一脸懵逼之下,照明弹缓缓落下,为商军指明了方向。 “轰!” 一艘护卫舰开炮了。 一炮平射,距离又近,直接命中。 苦味酸炸弹命中船头,立刻将那艘帆船的四分之一炸得粉碎。 紧跟着,熊熊的火光开始燃烧,船上的一切,触之即燃,哪怕是海盗们手中的武器,也能烧穿,而海盗们如果没来得及跳海的话,分分钟就被烧成灰烬。 而浓烈的毒药,让人一闻到就呕吐不止,浑身无力,动弹不得,就算想跳海也不可能。 在胥余的前世,第一个发明苦味酸炸药的是法国人,而第一个遭罪的,则是鞑清的北洋水师。 不过在这一世,这群来自高卢的海盗,成了第一批牺牲品。 一艘海盗船中弹之后,立刻成了最好的光源,无需照明弹,它身边的船只也都无所遁形。 “轰……轰轰。” 炮声次第响起,六艘护卫舰同时喷吐着代表死亡的火焰,又有好几艘海盗船中弹。 船上的海盗哭爹喊娘,泪流满面。 中弹的海盗船越多,海面就变得越明亮,护卫舰的准头也就越高。 护卫舰的炮声更密集了,莱昂·布兰克现在知道自己错了。 大错特错,错的离了大谱。 这些护卫舰的炮管,平时都是藏在船板之后,只有在需要使用的时候,才会伸出来。 所以莱昂压根不知道。 而且,整个地中海地区,还没有人知道大炮的存在。 莱昂确实没有看到赛里斯人的刀枪剑戟,但他哪里知道,这些人根本就不用这些冷兵器。他们使用的武器,威力比这些冷兵器大上千百倍啊。 这根本就是单方面碾压的战斗,没法打。 莱昂瞬间失去了信心,他命令水手扯动风帆,掉头就逃。 他的船比一般的海盗船要大一些,而且靠在后面,所以没有第一时间中炮。 但是胥余早就在望远镜里看见他了。 “把他抓回来!” “诺!”女防得了命令,立刻上了一艘护卫舰,命令水手追了过去。 海盗船还剩下三十来艘,大家早就吓破了胆,纷纷四散逃跑。 商军并不想放过他们,启动蒸汽动力,朝着各个方向急速追赶。 这些地中海上的平底风帆船哪里跑得过商军的蒸汽船,商军追上一艘,就是一炮。追上一艘,就是一炮。 中了这种化学毒焰的船只根本无法可救,船上的人被熏得连救火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船只被烈焰吞噬,而自己也被一点一点烧成灰烬。 他们甚至连绝望的想法都不会有,因为一直在难受地呕吐。 什么想法都没有,吐啊吐啊,就死了…… 追了半夜,天色渐亮,昨夜无比残忍的战斗痕迹都已经被埋葬在大海深处,大海看起来,还是那么宁静平和。 但是昨天晚上,很多人都看见了赛里斯人的恐怖战斗力。 谁也没想到,这些看起来一团和气的赛里斯人,竟然可以驱使魔鬼的手臂,发出来自地狱的烈焰。 他们亲眼看见那些船只被烈焰一点点焚烧干净,船上的海盗,甚至不会逃跑。 当护卫舰迎着日出陆续返航,他们知道,那些海盗,都死绝了。 他们忽然有些庆幸,要感谢这些海盗。 因为经过这段时间的试探,他们也发现赛里斯人真的非常和善,甚至有些愚蠢。 固然他们出售的商品十分精美,人们买回去,一转手就能获利十倍。 可是自己卖给他们的都是些什么呢?无非就是些土特产,各种乱七八糟的水果蔬菜海鱼。都是些价格极为低贱的东西。可是赛里斯人呢,还是会乐呵呵地出高价收购。 甚至有个利古里亚人在路边拔了一堆野菜,赛里斯人也乐呵呵的给了高价。 这种叫做甜菜的野菜吃起来有些许甜味,穷人们常常会拔来吃,谁能想到,它居然能换钱? 所以,他们渐渐生出了坏心思。 试问一个浑身装满财宝,却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谁不惦记? 只不过,这种心思暂时都还没表露出来,毕竟,第一个出手的人,一般都占不到什么好处。 因为很可能,其他人会用这个借口群起而攻之,将你给灭了。 这样,就少个人来分一杯羹了。 谁也没想到,最先动手的居然是海盗。 海盗们的惨死让他们吓了一跳,但也松了口气,深感欣慰。 如果不是这些海盗先动手,死的可能就是自己了。 于是,他们赶紧收起了自己的小心思,决定还是老老实实和赛里斯人做贸易。 在一片恭维声中,胥余惊讶地发现,回来的护卫舰只有五艘,女防指挥的那艘不见了。 …… 女防很是烦躁,他居然把人追丢了。 由于胥余的命令是把人抓回来,所以他并没有下令开炮。 半夜起了一阵风,使得那艘帆船顺着风跑起来十分轻快,他居然追到清晨才追上。 靠近之后,他们用自动步枪将海盗击溃,然后发现,莱昂居然不在船上。 这段时间他也学了几句当地的语言,磕磕巴巴问了半天,大概搞明白了莱昂这厮趁着夜色,在两艘海盗船靠近的时候跳了船。 不过……那艘船因为不是主要目标,被女防用炮弹击沉了。 女防一阵无语,大王让他抓活的,他把人给弄死了,这他妈…… 而且,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现在回去,还能捞到尸体吗?怕是都烧成灰了吧? 自己总不能红口白牙就回去告诉大王,人被轰死了吧? 想来想去,他一梭子把船上的人都杀了。 然后驾驶着护卫舰回头寻找之前沉船的位置。 好在他还有海东青帮忙,四个小时后,又回到了沉船的地方。 不过这里已经连根毛都没有了。 女防不死心,开始尝试和海东青沟通。 作为一名军官,他免不了要和海东青打交道。因此他便开始向虞姬学习鸟语。 几年下来,也有些成果。 一人一鸟叽叽喳喳沟通一番之后,那只海东青居然振翅向东南方飞去。 女防大喜,立刻下令跟上。这一追,竟然追了四五天,走了一千多公里,才在一个地方靠岸。 女防一脸懵逼,这啥情况,对方能跑这么远吗? 他却不知,莱昂这厮命大的不得了,莱昂的船被击沉之后,却幸运地跳下海,不久,又成功上了另外一艘船,然后一路逃窜。 由于女防之前追了一晚上,发现追错了之后,又开始返程,这中间浪费了大量时间。 后续跟着海东青追赶的时候,因为燃料不够用,一直是使用风帆的。所以这才没追上,一直追了这么远。 不过女防对海东青十分信任,坚信神鹰不会搞错。 所以,他命令一个班留下来看守船只,带着剩下的一百多人上了岸。 备好了食物、水、金币,枪支、弹药,跟着海东青继续寻找。 靠岸的地方,是一片沙漠,女防带着人在沙漠中走了几个小时,忽然一个士兵说道:“那是什么?” 女防抬头望去,只见侧前方伫立着好几座高大的金字塔,他曾听胥余讲过世界各地的见闻,不由喊道:“卧槽,竟然追到埃及来了。” 第一六三章 全球开战2 赫梯人的威胁越来越大了。 几年前,他们竟然越过西奈沙漠,冲到了尼罗河三角洲烧杀抢掠。 他们手握寒光闪闪的神器,埃及军队根本就不是对手。 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迫于无奈,和赫梯人签订了城下之盟,娶了赫梯的公主玛特妮斐鲁丽为王后。 要知道,为了保护血统的纯正,埃及王室是不与外人联姻的。 他们都是内部消化,兄弟姐妹互相结婚,如果姐妹不够用了,那就和女儿,侄女儿结婚。 拉美西斯二世快六十岁了,如今不仅娶了一个外族王后,还不得不喊一个年纪可以当他儿子的男人做爹,这实在是奇耻大辱。 为此,拉美西斯决定在尼罗河三角洲兴建一座新的城市,用以抵抗赫梯人的入侵,这座城市就以他自己的名字来命名,叫做拉美西斯城。 恰好,由于这些年赫梯人在两河流域疯狂劫掠,使得希伯来人失去了自己的家园,他们陆续通过西奈沙漠,逃到了埃及,却成为了埃及人的奴隶。 这些奴隶,竟有数十万之多,拉美西斯要兴建拉美西斯城,这些奴隶就派上了用场。 他们在埃及人的皮鞭下,日复一日地劳动着,如果敢偷懒,就会被杀死,尸体扔进沙漠里。 …… 海东青在远处的天空中盘旋着,这说明莱昂就在这里。 女防知道埃及是个大国,他不敢贸然进入抓人。 倒不是怕抓不到,而是万一引起外交麻烦,不好处理。毕竟他们是来贸易的,不是来打仗的。 可是莱昂就在眼前,让他放弃根本不可能,他对胥余的命令是从来不打折扣的。 最终,女防还是决定先过去看看再说,此地距离西西里岛有上千里,如果现在退走,再想抓住莱昂,就根本没有可能了。 一行人朝着金字塔的方向走去,正所谓望山跑死马,那几座金字塔建造在远处的高地上,看着不远,其实在几公里之外。 等到登上金字塔所在的高地,却发现远处竟然是一片绿洲。绿洲之中,人如蚁聚,竟然有数十万之众,他们忙忙碌碌的,似乎在兴建城池。 海东青就在工地上盘旋着,莱昂就在这里。 “难道莱昂躲在这片工地里?甚至是……被抓了奴隶?” 女防紧了紧手中的枪,又摸了摸兜里的金币,决定上去打探一番再说。 有钱能使鬼推磨,手握黄金心不慌。 一行人慢慢走近,工地上的守卫早就看见这群装扮得奇奇怪怪的人了,等他们走近,才发现这群人居然是黄皮肤,黑头发,从前根本就没有见过。 两名守卫上前拦住他们,开始大声询问。 然而双方语言不通,他说的话女防一个字也听不懂。 女防也不废话,当即掏出两枚金币,塞进他们手里。 东商锻造的金币精美无比,两人顿时眼前一亮。 一名守卫拿着金币在嘴里咬了一下,确定是真金,立时喜笑颜开,冲着女防又是叽里呱啦说了一堆话。 女防心想,大王说的没错,黄金这东西果然全世界的人都爱。 他开始指手划脚对那两名守卫形容自己要找人。 只可惜他跟只猴子一样表演了半天,那两个守卫还是一脸懵逼。 这时,海东青从空中传来一声唳啸。女防懂一点鹰语,知道这意思是发现目标了。 他怪叫道:“卧槽,果然在这里。” 又掏出几个金币塞那两个守卫手里,用手指着前方,表示自己要过去。 这下守卫听懂了,不过却不停摆手,表示他们不能过去。 两拨人正在推搡着,忽然一队骆驼骑兵冲了过来,在众人面前停下。 女防拿出几枚金币,正想和他们打招呼,只见为首的人眼前一亮,忽然大手一挥,骑士们跳下骆驼,挥舞着铜锤就上来抓人。 “卧槽!”女防飞起一脚,将上来抓他的那人踹出好几米远。 埃及士兵们见他如此神力,都吓了一跳。 空气凝固了几秒钟,女防忽然喊道:“操家伙。” 与此同时,埃及兵也动了,然而他们的战锤还没来得及发动,就听见砰砰砰一阵炒豆般的声音,人人身上飙出血浆,扑倒在地。 这一队骆驼兵足有上百人,几分钟之内,就死得连个毛都不剩了。 莱昂在远处都看傻了。 他知道那些赛里斯人是不会放过他的,所以他一顿疯狂东逃,带着一帮手下逃到了埃及。 到达这片绿洲后,他实在累了,就使了些钱财,暂时在此地歇脚,打算明天再出发,沿着尼罗河到埃及首都底比斯去躲一段时间。 没想到,这群赛里斯人居然这么快就追上来了。 于是,他立刻告诉守卫头子,说那群人手里拥有大量的黄金,只要抢过来就能发大财。 守卫头子立刻带人过去查看,果然这群人热情地地掏出金币献给自己。 守卫头子发现这群人就拿着一根黑黝黝的短棒,顿时毫不犹豫的下令擒拿。 毕竟你给才能给几个,老子自己下手抢,那不就都是我的了吗? 女防没想到自己竟然弄巧成拙,守卫头子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自寻死路。 悲剧发生之后,女防已经看到了莱昂,莱昂立刻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女防举着枪瞄了一下,发现够不着,立刻下令道:“追!” 就在此时,周围又有数百骑骆驼大军围了过来。 这些人都是工地的守军,眼见同伴身死,哪有不来的道理? “麻烦了,先退吧,骑骆驼跑。” 女防朝空中打了个呼哨,示意海东青继续跟着莱昂,自己一个飞身,跳上一匹骆驼。一抖缰绳,撒腿就跑。 好家伙,差点没把他给颠下来。原来这里的骆驼都是单峰骆驼,女防身手敏捷,一跃而上,竟然骑到了驼峰之上。驼峰柔柔软软,跟骑马根本不是一回事。 而且骆驼跑动的方式也十分奇葩,它左前脚向前的时候,左后脚也跟着向前。这样的移动方式晃动非常厉害。 好在女防身手不凡,还是稳住了。 等到一群人都上了骆驼,大家就都背着枪,抖着缰绳,颤颤巍巍地跑动起来。 这样的跑动方式实在捉急,跑了才十多分钟,对方的骆驼骑兵就追上来了。 有人想转身射击,发现根本不可能,晃动太厉害了,无法瞄准。他们都是练过马上骑射的,可是在骆驼背上,真的搞不来。 眼见敌人追到,女防无奈,只能跳下骆驼,开始迎战。 好在敌人虽然骑骆驼的技术比较娴熟,可是他们也没法做到在骆驼上砍人,追近之后,都纷纷跳下,挥舞着兵器冲了过来。 于是,又是一阵炒豆的声音,一​‌大‎­波‍‌‌人又倒在了血泊之中。 剩下的人吓了一跳,掉头就跑。 女防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发现海东青已经远去了,他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先回船上去。” 一行人骑上了骆驼,晃晃悠悠地正准备开溜, 对方居然又冲上来一​‌大‎­波‍‌‌人。这次,还带了盾牌。 女防无奈地道:“这些人是不死绝就不罢休吗?占据高地,反击!” 一行人骑着骆驼上了不远处一处沙丘,女防把装备掏出来,放在地上,趴了下去,马上又怪叫着跳了起来。 “卧槽,烫死我了。” 原来这正是夏季,沙漠表面温度高的可以摊鸡蛋。无奈之下,众人干脆就嚣张十足地站着开枪了。 等到那些人顶着盾牌走近,商军立刻开枪,子弹轻松穿透他们的皮革盾牌,射入人体。 由于天气炎热,埃及士兵是不穿铠甲的,他们都是赤着上身,然后下半身围条裙子就开干。 他们的武器也很原始,近战武器就是铜锤,远战就是弓箭,不过由于没有竹子,也缺乏树木,他们弓箭只能在很短的距离内生效。 女防感觉这样单方面的屠杀一点意思都没有,可是对方就是要悍不畏死地冲上来,他也没有办法,只好配合地送他们去见阿鲁比斯。(注:埃及神话中的死神。) 这时候,远处传来一阵喧闹,一支整齐的方阵走了出来,足有千人,他们带着头盔,穿着皮甲,持着铜牌,握着长矛,朝着女防大踏步而来。 一个士兵忍不住道:“营长,这次来的好像是精锐哦!” 莫名其妙地在这里耗了一个多小时,还杀了上千人,女防一脸郁闷,怒道:“老子打的就是精锐!” 他决心把这批所谓的精锐吃了,看对方还有多少人命可以填。 真是见鬼了,他们就不怕死的吗? 其实这个时代的人真的不怎么怕死,这年头人均寿命还不到30岁,等长到成年,也就没几年好活了,早死几年晚死几年也就那么回事。 所以这时代的人才喜欢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随着这支正规队伍出现的,还有一名骑着马的人。 女防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一名将军,而且可能是这里的最高负责人。 因为他骑着白马,戴着金盔,在烈日之下,光灿灿地好不耀眼。 随着他的出现,那些之前呆兮兮在站着看热闹的奴隶们全都跪在地上,高声喊道:“摩西!摩西!” 第一六四章 全球开战3 胥余等到中午,见女防还没有回来,便让天照去找了一圈。 天照回来说女防追着一艘船往东走了,胥余这才想到自己的命令是抓活的。想来女防是不抓到人不罢休了。 不过他并不担心女防的安危,女防有万夫不当之勇,还带着一支现代化军队,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火器。 以女防的力量,几乎可以攻破地中海沿海的任何一个城邦。 女防抓到了人,自然会回来的。 不过胥余好奇地是,女防怎么会让对方给跑掉的? 天照神色古怪地解释道:“莱昂跑路的时候是顺风,女防追击的时候却一直是逆风。” “什么情况?是不是有什么神故意捣乱?” “应该是,不过应该不是针对女防。” 胥余闷头想了一会,说道:“我们启航吧!” 胥余让天照把那些来贸易的人都召集起来,告诉他们,自己要往东边去了。 胥余在这里停了两个月,发现来的都是些小国,真正的大城,比如斯巴达,雅典、迈锡尼都没有来。 这些小国根本吃不下他的货物,在和这些小国的交谈之中,他知道这些城邦正准备联合起来东征特洛伊,所以就一直没有动。 现在么,这场逆风提醒了胥余,他决定立刻起航。 胥余的舰队都是使用机械之力,根本无所谓逆风,说起航就起航。 那些小国的船只倒是跟着沾了光,他们手里如今也有不少好东西,想跟着去大城喝口汤,可是因为逆风,根本无法航行。 胥余让他们用粗粗的缆绳系在蒸汽船的屁股上,一艘连着一艘,然后就带着他们一溜烟地往东去了。 两天后,迈锡尼港口,整装待发的十万希腊大军见到了一场奇景。 五艘没有风帆的大船,拖着上百条小船逆风而来。 而最后,那艘海上王国般的航空母舰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的时候,众人无不倒吸了一口凉气。 …… 天神宙斯为了神族的繁衍,孜孜不倦地寻找着一切可以播种的雌性来播种,有一天变它成一只天鹅,投入了希腊美女勒达的怀抱,来了一场‌­​人‎­兽​之恋,后来生下了一个女儿,叫做海伦。 海伦的美貌冠绝希腊,为了得到她,古希腊的贵族们争破了头。 最后,大家决定,通过掷戒指的方式决定谁能娶走海伦,并让所有求婚者起誓,他们对海伦的丈夫永不拿起武器攻击他,并且需要求援时全力帮助他。 所有求婚者都同意了,最后斯巴达国王墨涅拉奥斯运气爆棚,赢得了海伦。 与此同时,神界的一场婚礼,没有邀请不和女神厄里斯。厄里斯不愤,想出诡计,从圣园里采了一只金苹果,并写上“给最美丽的女神”扔在宴会上,赫拉、雅典娜及阿芙罗狄忒三个女神各认为自己是理所当然应得的,但宙斯拒绝作裁判。 于是三人带着苹果前往特洛伊,找帕里斯作裁决。 三个女神都提出给帕里斯奖品,天后赫拉答应给他至高无上的权力,智慧女神雅典娜要给他最聪明的头脑,而爱神阿芙罗狄忒则要给他世上最漂亮的女子海伦作妻子。 帕里斯把金苹果交了给阿芙罗狄忒,于是阿芙罗狄忒答应帮帕里斯‍诱​惑‍​‎斯巴达王后海伦。 帕里斯受到阿芙罗狄忒的唆使,乘船到斯巴达,作为客人探访斯巴达国王墨涅拉奥斯,宴上海伦被迷惑。过了几天,墨涅拉奥斯要到克里特岛,临行前嘱咐海伦好好招呼客人。墨涅拉奥斯一走,帕里斯就唆使海伦离开丈夫,跟他同赴特洛伊,海伦为了爱情抛弃了一切,数日后,他们抵达了特洛伊城。 墨涅拉奥斯回到希腊后,发现财宝被劫走,老婆也没了,他怒火万丈,找他的哥哥迈锡尼国王阿伽门侬,阿伽门侬建议召集当年起誓的英雄一起进攻特洛伊。众英雄一起应誓,召集了十万大军,准备进攻特洛伊。 那时候正是胥余抵达地中海的时候,爱琴海的城邦都忙着打战的事,所以没怎么搭理他。 但是他们在海上遇到了风暴,迷失了航向,大军被吹得七零八落。回来之后,军队便就地解散了。 墨涅拉奥斯不死心,又重新召集军队,这一次,十万大军终于又聚齐了。 但海上却忽然刮起了逆风,在如今这个以风帆做动力的年代,大军根本就无法前进。正当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胥余带着船队来了。 胥余向东征大军展示了船可以无帆自动的秘密,并且一口气卖给了他们一百台蒸汽机。这是平安舰上的全部存货。 在获得海量的金币之后,胥余又免费给他们献了一个连环计。 接下来,东征的一千多艘船只开始进行改造。 每十艘战船固定成一艘,铺上甲板,变成一艘大船,船尾再装上蒸汽机。 最后,千艘战舰合并成了百艘巨舰,每艘战舰可乘千人,既不怕浪,也不怕风。 船只改造需要时间,于是胥余一行人就在迈锡尼住了下来。 …… 迈锡尼王城迎来了一批尊贵的东方客人。 这些客人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神庙。 这些东方人当然不会信西方的神,他们是另有目的。他们已经三四个月没有接触过女人了,都快憋疯了。 在这个年代还没有妓院,那么这个严重的问题,就只能在神庙里解决了。 西方­‌妓‎‍女‎‍­的产生宗教的习俗。 在上古时代,圣妓是在神庙里供养神灵的女子,她们会在祭祀的日子里与男子结合,祈祷风调雨顺、人丁兴旺的。 后来,这种祭祀就转入到庙堂里面,这些女子也就被称为“庙妓”。 各阶层的女子不论尊卑贵贱贫富,都要在神庙里当一段时间的庙妓。 庙妓头戴细绳子串成的花冠,坐在庙中,等着男子参拜时看中与其发生关系后方可离开庙堂,恢复自由回家去。在一些城邦,如果没有当过庙妓,甚至是不能出嫁的。 赛里斯人一上岸,就把城里的神庙给包圆了。 他们给神庙捐献了大把大把的金币,庙妓们当然就任由他们挑选,本地男子全都靠边站。 由于庙妓不够,僧侣们还特地紧急征召了一批平民女子,以供这群大爷们发泄。 除了在神庙,他们也会在澡堂,甚至大街上解决这个问题。 古希腊人发明了世界上第一个公共浴室,贵族们也喜欢到公共浴室来洗浴。 许多贵妇从小受到的教育,觉得赛里斯就是一个神之国度,因此十分向往。 此时一见,发现果然体格健硕,英俊潇洒,十分有异国情调。 加上听到那些庙妓们说他们十分凶猛,于是纷纷化身easygirl。 这些士兵、船员在东商不过是些普通人而已,没想到来到西方,居然还有贵族女子主动勾引。 那还客气什么? 他们这些年吃得好,喝得好,营养丰富,体力自然充足。贵妇们一试之下,发现果然名不虚传。 不过他们并不像后世那些外国吊丝,整天就想着来中国找学伴。 他们玩完之后,还会贴心地送一些小礼物,比如丝绸啦,茶叶啦,瓷器啦、玻璃杯啦什么的,极有风度。 哄得那些贵族女子心花怒放,更加情意绵绵。 以至多年以后,许多贵族女子还会想念这些温柔、多金、又勇猛的东方男子。 半个月后,战舰改装完毕,十万希腊大军杀奔特洛伊城而去。 第一六五章 流奶与蜜之地 那个带着金盔的将军纵马上前,远远地喊道:“我们能谈谈吗?” “卧槽,他会说商话?”女方大吃一惊。 在这遥远的极西之地,怎么可能有人会说商话? 女方收起枪,大声喊道:“你是谁?” “我是埃及王子,摩西!” 卧槽,居然是个王子。 女方拿不准是不是该给他行个礼,毕竟大商是个礼仪之邦,而人家好歹也是个大国的王子。 转念一想,大家礼仪也不一样,就罢了。而且,谁知道他说的真的假的,自己心里正一团疑问呢:“你为什么会说商话?” “是雅卫教我的。” “雅卫是谁?” “雅卫就是雅卫,他是全知全能的神。” 净扯淡,哪来的全知全能的神,就算有,也不是什么雅卫,老子听都没听过。女防吐槽了一句,又问道:“雅卫为什么教你商话?” “因为我想和你们谈谈,所以雅卫就教我了。” “也就是说,在此之前,你并不会说话?” “不会!” 这实在是太离谱了,可是这么离谱的话他又是很真诚地说出来的。女防欲待不信吧,可是谁会撒这么沙雕的谎呢? “既然你说的这个雅卫这么牛逼,他为什么要听你的呢?你让他教他就教,他不要面子的吗?” “因为我是他选中的先知。” “先知又是什么?” 摩西想了想,解释道:“先知意为‘诠释神的意志’,我在人间,代表神的旨意。” “所以,不是你想和我谈谈,而是你的神,那个叫雅卫的,想借你的嘴和谈谈?” “正是如此。” “你的神真他们不爽快。” “你不可渎神。” “随你吧,你们想谈什么?” “你为什么要杀我们的人?” “你的神不是全知全能吗?为什么还要问这么傻叉的问题呢?” 摩西被女方怼得无话可说,想了想,才道:“我现在是以埃及王子的身份来和你交谈,神替我们提供了沟通的桥梁。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杀死我的士兵?” “这还差不多,不是我想杀死你的士兵,是你的士兵想抢劫我们,我们来反击。” 摩西有点尴尬:“你们是什么人,来埃及做什么?” “我们在追捕一群海盗,他们抢劫我们,结果被我们击溃了,但是海盗头子逃了,我们追了上千里,结果他逃到你们这个工地上来了。” 摩西叫了一个侍卫,说了点什么,没过多久,就派了一队骆驼兵往南而去。 “若如你所说,我可以把人交给你,可是你杀了我们这么多人,也得给我们一个说法。” 女防本想说这是他们自寻死路,转念一想算了,自己也不是来惹事的,只要能抓到莱昂,什么都好说。便道:“我可以赔钱。” 他把所有人身上带的金币都集中了起来,共有数百枚,问道:“这些够了吗?如果不够。我可以再给你凑,你数个数。” 那些金币在阳光照耀之下,灿烂夺目,虽然他们杀死了上百人,但一则是他们被人抢劫在先,二则他们也很有诚意地拿出了大把的金币。 也就不再追究了,况且,对方的武力值高得吓人,自己想要追究只怕也不容易。 摩西便点点头,算是认同。 这时他的手下已经去抓人去了,只等把人抓来,大家就算两清。 闲时没事,就聊了起来。 “你是说,你们从遥远的东方,来地中海贸易,既然如此,为何不来我埃及呢?” “啊,邀请我们访问的城邦太多了,所以我们暂时停在那里,过段时间,我们大王会来埃及访问的。” “如此甚好!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能用神力杀人呢?” “神力?这不是神力,神力是不能轻易杀人的。我们用的是枪,是人造之物。” “人造之物竟然能媲美神力?”摩西觉得不可思议。 女方不想多谈,便岔开话题:“你们是在建城吗?为什么要在沙漠边沿建城呢?” “这是为了抵抗赫梯人的入侵。” “赫梯人?” “嗯,他们是来自草原的蛮族,但不知为何,竟得到了神的眷顾,学会了铸造神铁。这些年,他们烧杀抢掠,肆无忌惮。所以我们决定在此地筑城,防止他们的入侵。” “原来如此,我知道赫梯人,不过他们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铁器而已。” 摩西没想到他的口气如此之大,可是转念一想,他们能在千步之外杀人,纵然是赫梯人,也只有送死的份。他忽然想到什么,忍不住问道:“你说你们是来贸易的,那么你们的枪……卖吗?” 女防一愣,这厮挺有眼光啊,一上来就想买军火。 “你想买枪做什么,对付赫梯人?” “我想解救这群奴隶。”摩西说出这句话,自己忽然一愣,为什么要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这个陌生人? 随即他明白了,刚刚那句话,不是自己想说的,是雅卫让他说的。 自从他被雅卫选为先知之后,很多时候他会身不由己。 他很讨厌这种感觉,可是却无法摆脱。 “你不是王子吗?你想救那个奴隶,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我并非真的王子,我是被领养的,我和这些奴隶一样,都是希伯来人。” “啊?”女方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在这里听到宫廷秘史。他非常八卦地看着摩西,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很多年前,希伯来人被赶出了自己的家园,他们陆陆续续流浪到了埃及,人口越来越多。法老一方面庆幸有这么多奴隶来补充劳动力,另一方面又担心希伯来人太多会冲淡埃及自己的人口基数,而且奴隶太多会反抗暴动。 于是法老下了一道命令:今后凡希伯来奴隶新生儿,女婴可以留下,男婴全部杀死。这时,我出生了,我的父母担心法老卫队的行刑,只得忍痛把我装在篮子里,放在尼罗河上,让我自由飘荡,生死随缘。 我很幸运地被人捡了起来,捡我的人便是埃及的公主。因为我是我水里捡起来的,她便给我取名叫摩西。意为尼罗河之子。” “原来如此,那按照我们的大商的叫法,你应该叫江流儿。”女方吐槽道。 “嗯。公主非常喜欢我,对我视如己出,也从没告诉过我,我真正的身份,就这样,我成了埃及的王子。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雅卫,他是希伯来人的神,他告诉了我一切,我明白了自己的使命。雅卫希望我能带领族人离开埃及,远离苦难。我答应了。” “所以,你想带他们逃走?” “没错,我要带领他们抵达迦南,神说,那里是流奶与蜜之地。只有在那里,希伯来人才能找到幸福。” “流奶与蜜之地?如果世界上真有这样的地方,那一定是大商。后来呢?”女方自信地说道。 “我向我的哥哥拉美西斯摊牌,哥哥念在兄弟情分上,答应了我的请求,但是有一个要求,必须帮他建成拉美西斯城之后,才能离开。可是要在沙漠中建成这座城,也许要数十年的时间,而且随时会面临赫梯人的袭击。 今天我看见了你们的枪,我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如果你们能卖给我们枪,我们就能击败赫梯人,我的族人也能早日摆脱奴役的命运,不再受苦。” “原来如此。关于这个问题,我不能做主,也许你可以去找我们大王谈谈看。我们是来贸易的,如果你们能够出得起价,那我想大王会愿意卖的。” “既然如此,那我一定去拜访你们大王。” 二人正说着,摩西的士兵已经把莱昂抓回来了。 莱昂看着女方,一脸的垂头丧气。 他才跑没多久,追兵就来了,他知道反抗就是死路一条,也就只好认栽了。 女方命人接过犯人,对摩西道:“多谢。” 摩西道:“你现在要回去复命了吗?” “不然呢?” “你能否等等呢?我想禀告法老,带着货物去和你们贸易。借此机会,和你们大王商议一下购买枪支的事情。” 女方想了想,点点头道:“也行。那你随我回船上去吧,我给你几样东西,你们法老见了之后,会答应让你去的。” “多谢!” 女方押着犯人,带着人上了船。到处翻了翻,发现没啥好东西,他这船也不是来装货物的。想来想去,就把大家平时喝茶刷牙的杯子拿了几个,交给了摩西。 虽然只是刷牙的杯子,但那都是正经的瓷器。 摩西拿了几个杯子,欢天喜地地去了。 女方把几个犯人扔在船舱里,然后放出海东青,让他去给胥余报平安。 摩西去回到埃及首都底比斯,去见拉美西斯的时候,拉美西斯正在唉声叹气。 自从赫梯公主当了王后,她就独霸了后宫。 可是拉美西斯压根不喜欢这个来自草原的蛮族女人。 他们蛮族的人都不洗澡的,拉美西斯亲眼见过她吃完了饭都不洗碗,就舔干净了留着下次用。 所以,面对这个女人,他压根下不去嘴。 可是这个女人的需求却很旺盛,她很喜欢喝酒,喝完了就要和自己胡天黑地一番。 这让拉美西斯难以忍受,他还是喜欢从前的王后,那是她的乖女儿,又可爱,又温柔。 自从这个蛮族女人进来了,自己的乖女儿就守了活寡。 昨天,他终于忍不住跑去和自己的乖女儿来了一发,结果却被这个蛮族女人捉奸在床,指着他的鼻子一顿痛骂。 拉美西斯真想一锤子把这个女人的脑袋敲碎,可是她来自赫梯,她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娘家,所以也只能忍了。 听到摩西带来的消息,见到了那几个刷牙杯,拉美西斯心情稍微好了一些。 “你是说一个东方的大国正在地中海和那些城邦贸易?那他们为什么不来埃及?那些穷鬼城邦能有我埃及富有吗?” “他们在那边贸易完了就会前来埃及的。” “那你着急什么?等他来不就是了。难道我埃及还能要去迁就一个遥远的东方国家?”拉美西斯没好气地道。 “你今天不开心?”摩西忽然说道。 “哪有!” “也罢,我本来想把这件事办成了才和你说的,既然如此,我就先告诉你吧。” 摩西说着,把之前的见闻说了一遍。 “什么?你说那些东方人有一种武器,在数百万尺之外就可以杀人?而且眨眼间就杀了上百人?” “没错,我亲眼所见。” “这么厉害的武器,他们会卖吗?” “所以我要去见他们的王,他们是来贸易的,如果我们给得起价,我相信他们会卖的。” “你马上去国库支取黄金,带多一点,只要他们肯卖,什么都好说。” 数日之后,摩西带着数十条船,装载着无数的金银财宝,跟着女方驶入地中海深处。 …… 在商人们每天在迈锡尼城嗨得飞起的时候,他们用雷霆之力击杀数千海盗的事也传到了希腊人的耳中。 人们开始担心起来,如果这十万大军杀奔特洛伊去了。 杀人却趁机占领了自己的老巢,那怎么办? 他们决定找胥余谈了一下,胥余明白他们的担忧之后,爽快地表示:“我们只是来做生意的,那些海盗是自寻死路。如果你们不放心的话,我可以跟着去战场。” 胥余说着,命人拿出了云南白药,当场给希腊人演示了一下如何快速止血。 “我们可以去当战地医生,如果你们有人受伤,那我们就可以替你们治疗,只要不是太严重,都可以活下来。当然,这是收钱的。”胥余说道。 众人没想到,世上居然还有这种神药,便欣然同意了。 并且还感叹:赛里斯人果然是爱好和平的种族啊。如果自己有他这样的武力的话,肯定会到处烧杀抢掠吧! …… 使用上蒸汽动力之后,海面上的逆风变得不值一提。 于是……海面上又起了大雾。 大雾天航海是十分危险的,第一个是你搞不清方向;第二个是由于没有视线,搞不好就会触礁。 “这些西方的人真是无聊啊!”胥余忍不住吐槽道!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胥余拿出了指南针。 当然,这要卖高价。 希腊众英雄没想到居然还有这种能在大海中辨别方向的神奇物品。 纷纷二话不说,掏钱购买。 这些人都是当初找海伦求婚的,个个都是一方豪强。 地中海是海洋文明,指南针的用处有多大,人人都心知肚明。 所以,胥余又血赚了一笔。 不过光有指南针还不行,船队还有触礁的风险,现在大家的船都是连在一起的,每艘船上乘坐了上千人,一旦触礁,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胥余又命一艘护卫舰亮起了大灯,在前领航。 这大灯是用蓄电池带动的,电量有限,并不卖。 然而大家看到这么个好东西,个个都急得抓耳挠腮,都想买来,只可惜胥余不为所动。 就这样,在胥余的帮助之下,希腊人冲破了神的阻碍,成功抵达了特洛伊城。 第一六六章 雅典娜 特洛伊城位于小亚细亚半岛西端赫勒斯滂海峡,是连接爱琴海文明和两河文明的交通要道,十分繁荣。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争夺海伦或许只是一个借口。 觊觎这座城里海量的财物才是真实的目的。 在胥余看来,这场战争就特么是神挑起的,如果不是爱神阿佛洛狄忒那货帮助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把人家老婆拐走,人家也不会找到这个借口发动十万大军前去征讨。 可是转念一想,神真的是闲得屁疼吗? 也许这个借口就是神故意搞出来的呢? 那么神挑起这场战争的目的是什么呢? 如果战争是神挑起的,可是当希腊人真的聚集十万大军的时候,神为什么又要暗戳戳地阻止呢? 希腊大军第一次出征,神用风暴把他们送回了港口,大军因此解散。 好容易又聚集了一次,这次干脆就一直吹逆风,让你没法东进。 十万大军啊,那是十万张嘴,要吃饭的。 如果逆风一直吹下去的话,最多要不了一个月,大军就得被迫解散。 连续解散两次,想再重聚,基本就不可能了。 只不过,神没想到的是,神的把戏被胥余以科技轻松破解,希腊的战舰装上蒸汽机动力之后,无需风帆也能前进。 于是神又在海上做起了大雾,胥余再次以科技破解,拥有了指南针,不用视野也能辨别方向。 就这样,希腊大军冲破封锁,终于抵达了特洛伊城的海岸。 现在,难题给到神了,战争一触即发,神要如何阻止呢? “第一个踏足海岸的人,会死!”随军的祭司说道。 英雄们都犯难了。 谁也没料到,神居然会搞出这么猥琐的套路。 他们都是英雄,凡遇战争自然身先士卒,没有让士兵们先上的道理。 而且,因为神的诅咒,就拿一个士兵去献祭,这也属实丢人。 这时,来自伊塔卡城的英雄奥德修斯怒目圆睁,义正辞严地道:“你们难道忘了当初的誓言了吗?” 奥德修斯说完,就第一个跳上了岸,挥舞着长矛,大喊道:“随我杀敌!” 另一个英雄普罗忒西拉奥斯大受感染,立刻跳下船,挥舞着长矛朝特洛伊城奔去,还跑到了奥德修斯前面。 希腊大军群情激昂,纷纷跳下船,朝前狂奔。 刚刚奔到特洛伊城下,浓雾中忽然飞出一根长矛,那长矛带着无匹的罡风,贯入了普罗忒西拉奥斯的胸口,将他整个人钉在了地上。 普罗忒西拉奥斯鲜血狂飙,身体的肌肉在长矛上痛苦地抖了几下,就此死去。 大家都愣在了原地,不是说第一个踏足海岸的人会死吗? 普罗忒西拉奥斯是第二个啊! 奥德修斯才是第一个啊,怎么他屁事没有? 奥德修斯老脸一红,原来他趁着浓雾先把盾牌丢在了地上,然后灵活地跳上了盾牌。 预言是第一个踏足的海岸的人会死,他可没有踏。 不过,他们来不及纠结这事了,浓雾之中,无数的长矛飞了出来,战争开始了。 这一战,打了一天一夜,双方都死伤惨重。 希腊人凭借着刚上岸的锐气,将特洛伊人杀的节节败退。 特洛伊人抵挡不住,退回了城里。第二天,浓雾散尽,双方停战,开始打扫战场,救治伤员。 就在此时,战场上忽然出现了一支奇怪的队伍。 他们人很少,只有数百人,手中都拿着黑色的短棒,他们一到战场上,就拿出一个奇怪的匣子,匣子前面还放着一个铁喇叭。 然后,那个奇怪的匣子里居然就发出了声音,是一个女人说的希腊话。 “专治各种外伤,疗效好,见效快,祖传秘方,童叟无欺……” 希腊人一阵无语,这群东方人居然跑到战场上摆摊来了。 这个年代,一个小伤口都有可能因为感染把人搞死,所以打扫战场是个很麻烦的事,那些躺在地上没死的,你说救还是不救呢? 都是自己的战友,不救说不过来。救嘛,大概率也活不了多久,还是个死。 希腊大军的高层是见过云南白药的威力的,连忙把人伤员送过去。 胥余这边也不废话,只要给钱,来一个救一个。 希腊人和埃及人的武器不太一样,埃及人喜欢铜锤,希腊人则偏爱剑。 后世出土的迈锡尼时期的青铜剑,剑形态是尖头、剑身浑圆,剑柄则为剑身的延伸,最宽处约3厘米,长度从60厘米至70厘米不等。 这样的剑只适合用来刺击,用来砍人则几乎不可能。除了剑,还有长矛、标枪、弓箭。 基本上,他们的武器的攻击方式比较单一,就是戳戳戳。 这样就造成了他们的伤口几乎都是贯通伤,这种伤只要不是穿透重要的脏器,就很好治疗。只要消毒,止血,消炎、包扎即可。 当然,好治是相对于商人来说的。换成希腊人自己,这样的伤口几乎必被感染,九死一生的机会都没有。 由于送来的伤员比较多,治疗又比较简单,因此军医干脆对士兵们都做了一个简单的培训,然后把他们分成好几个组。 只要用伤兵送过来,大家即可开始用酒精清洗伤口,然后涂上白药,用纱布包好,再给打上一针青霉素。 由于这些青霉素都是风曦用神力培育的,纯度极高,所以压根不用担心过敏的问题。 事实上青霉素是不会过敏的,后世国内的青霉素要先做皮试,避免过敏,是因为青霉素的纯度比较低。毕竟是人口大国,要考虑成本。 在欧美发达国家,一支青霉素的生产成本是国内的十倍,打之前根本就无需做皮试。 特洛伊城的人见希腊人都把伤员送往那支奇怪的队伍那里送,又见他们用一个奇怪的匣子不断喊话,终于忍不住也把人往这边送了过来。 双方凑在一起,差点打起来。这时候,胥余的士兵出手制止了这场争端,他们在几百米外树了个靶子,砰的一枪,将靶子击穿。 双方见这奇怪的短棒威力居然如此之大,顿时安静了。 就这样,商人不分彼此,只管赚钱,很快就将双方治疗完毕。 双方没想到激战一天一夜,居然都只死了数百人,不由得都对胥余感激涕零。 虽然他们也付出了海量的金钱,但是相比较而言,显然还是战士的生命更宝贵。 第一战之后,双方进行了一场谈判,希腊人要求归还海伦和财宝。 其实特洛伊内部之前也有过商议,把人家老婆拐跑,还把人家仓库里的财宝给搬走这事,确实太特么恶心了,不是人干的事。 所以他们是倾向于答应希腊人的要求,将海伦和财宝归还的。 但是海伦的奸夫帕里斯却不同意,他站出来表示:“希腊人没什么好怕的,我凭本事得来的东西,为什么要归还?” 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怒斥道:“你自己引来的灾祸,还想让整个王国和你一起受难吗?” 帕里斯道:“现在城外来了一群神奇的赛里斯人,士兵只要不死,他们就能救活。我洗劫了迈锡尼王城的财富,有足够的钱支付医疗费用,而且我们特洛伊城本来就比希腊诸城富有,只要耗下去,我们一定嬴。” 特洛伊王一听这话,感觉还特娘的挺有道理。 现在有了那些神奇的东方人,人员损失可以降到最低。 而那些东方人虽然救人,但收的治疗费用可不低。 这等于是双方在不停地砸钱,就是比谁钱多,最后钱少的必败无疑。 想到这里,特洛伊国王的心热络起来了,如果此番能耗死希腊诸城邦的话…… 于是,谈判持续了半个月后,终于谈崩,双方又开始组织兵力,继续开战。 现在双方的战士都自己很难死了,打得更加激烈,胥余的医疗队忙得飞起,航空母舰上堆积的财富也在蹭蹭地上涨,这简直就是躺着数钱的节奏。 在这场战争中,胥余也算见识到西方诸神的猥琐了。 总体来说,东方诸神还是比较将规矩的,但是西方神就各种没下限。比如战场上有叫一个阿喀琉斯的英雄,此人在战场上刀枪不入,所向披靡,特洛伊人中最厉害的英雄在他面前也不堪一击。 都刀枪不入了,这还是人吗? 事实上呢,他是被神改造过的,全身上下,就只有脚踝还是凡人。 就这么个玩意儿,这真的不违规吗? 但你要硬扯的话,他还真不是神,他充其量也只有九成九是神。 胥余怎么也没想到,西方诸神居然还能搞出这种骚操作。 打到后来,连神都开始亲自下场了。 被抢了老婆的斯巴达国王墨涅拉奥斯眼见战场惨烈,双方死伤惨重,便提出和奸夫帕里斯单挑。 这事不能怂,帕里斯答应了。结果他骗女人有一套,打架却不行,被墨涅拉奥斯生擒。 此时爱神阿芙罗狄忒却赶来帮助被击败了的帕里斯,她割断了帕里斯的头盔带令墨涅拉奥斯手中只剩下一个头盔,并用浓雾遮住墨涅拉奥斯,伺机将帕里斯摄回城中。 墨涅拉奥斯大怒,阿伽门侬宣布墨涅拉奥斯的胜利,要求特洛伊城把归还财富和海伦特洛伊却城门紧闭耍赖。 希腊联军见特洛伊军打输了不认账,纷纷大怒,加紧攻城。 就在此时,战神阿瑞斯居然亲自下场,指挥特洛伊大军反击,有了战神的加持,特洛伊大军士气暴涨,杀得希腊联军节节败退。 而且阿瑞斯还亲自下场,狂揍阿喀琉斯。可怜阿喀琉斯终究不是真神,被阿瑞斯各种大招打得鼻青脸肿。 眼见希腊联军不敌,战争女神雅典娜也出现在了战场上,开始指挥联军反击,有了女神的加持,形势立刻逆转。 这下阿瑞斯就不干了,跳出来指着雅典娜大骂:“你这狗比,为何如此强横跋扈?” 阿瑞斯说完,一枪朝雅典娜刺去,却被雅典娜的神盾挡住,然后一套连招,打得阿瑞斯东倒西歪。 紧接着雅典娜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石头之上灌注神力,一石头拍在阿瑞斯的脖子上,将阿瑞斯撂倒。 踩着他的脖子喷道:“傻逼,你也不瞧瞧你有几斤几两,敢找老娘单挑?老娘现在就替你亲妈教训教训你。” 上面关于这‎兄‌​‍妹­俩的对话,都是胥余自己脑补的。他在望远镜里看着这两位真神打架,看得眉飞色舞,忍不住脑补了一番。 话说雅典娜一转头把阿瑞斯撂倒,甩了甩头发,转身就走。 毕竟阿瑞斯是太子,他老妈还是天后。所以雅典娜也不能真的把这个愚蠢的欧豆豆弄死求。 阿瑞斯从地上爬起来,羞愧难当,不知死活,忍不住又拔枪朝雅典娜冲去。 阿喀琉斯见状,立刻上前保护女神,挥枪朝阿瑞斯刺去。 阿瑞斯对阿喀琉斯的这一枪并不放在眼里,只等他刺近之时,便挥枪一挑,意图将他的枪挑飞。 那是那枪快要刺近之时,速度却忽然暴涨,快逾闪电,阿瑞斯挑了个空,被一枪刺中。 这一枪此中的部位非常之三俗,如果写出来,这一章就会被封。 阿瑞斯三俗部位中枪,疼地大声叫唤,犹如万名战士在激烈的战斗中大声齐吼,吓得希腊人和特洛伊人浑身发抖。 阿瑞斯惨呼道:“你……你……” 雅典娜冷冷道:“你再敢对我不敬,我就真的把你废了。” 阿瑞斯脸都丢净了。但也不敢再装逼了,爬起来,找老爹告状去了。 胥余在望远镜里看得直乐,雅典娜却忽然出现在胥余的面前。 天照和月读立刻出现在胥余的面前,严阵以待。 雅典娜摆摆手道:“我不是来打架的。” 胥余示意天照和月读不用紧张,转而开始打量起这位智慧与战争女神起来。 她非常美丽,有着一双硕大而又明亮的灰色眼睛,一头灿烂的金发。穿着金色的铠甲,身姿婀娜。一手持矛,一手执盾。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而并非一般欧洲人那种雪白色。 他对雅典娜十分感兴趣,毕竟小时候的梦想就是能成为圣斗士,身穿圣衣,保护女神。 为此,他和他的小伙伴们每天放学之后就去村头的小树林里练小宇宙。 当然,小宇宙没练成,屁倒是憋出了好几个。 “你就是商王箕子?”雅典娜说道。 “没错,见过女神。” “你为何来此?” “贸易!” “发战争财?” “他们都活下来了,不是吗?” 第一六七章 女神光临 “我感觉你看我的眼神特别奇怪?你似乎……对我特别熟悉?”雅典娜盯着胥余的眼睛,慢慢地说道。 那能不熟悉吗?我小时候天天幻想当你的狗腿子,胥余在心里暗暗吐槽。 不过,雅典娜真不愧智勇之名,她一眼就看出自己看她的眼神不对。 “我听说过你的大名,你是西方最杰出的女神。”胥余随口糊弄着,还拍了对方一记马屁。 “你居然能找到两位神氐做你的随从!”雅典娜没有在意胥余的马屁,反而对天照和月读充满了好奇。 “她们不是我的随从,是我的朋友。他们的子民,都生活在我的国度。”胥余解释道。 他这并不算撒谎,虽然说天照和月读是他的式神,但他也从没有亏待过她们。她们的子民,也都在大商生活得好好的。 虽然那些绳文人大部分时间都忙着给大商搞建设,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中的许多人在交通系统占据了要职,而交通部是迟早要成立的。 他们现在不用吃了上顿没下顿,不用担心野兽的袭击,不用担心疾病的困扰。他们原本的人均寿命才二十来岁。 可是现在呢,孩子能顺利地出生,生下来也不会莫名其妙地夭折,他们都茁壮地成长着,胥余说过,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这些新生儿未来可以活到六十岁,甚至七十岁。 所以说,虽然她们成了式神,可是却种群却得到了延续,甚至是扩张,而胥余也没有对种群的信仰采取什么措施,他一直强调的是,信仰自由。那些绳文人仍然保持着对自己的信仰,他们甚至还为自己修建了神社。 未来可见的是,她们的力量将会越来越强。也许某一天,她们能成为天尊也说不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其实是一种胜利。 否则的话,单靠她们自己,蜗居在一个小岛上,能得到这么大的发展吗? 所以天照和月读现在对胥余非常的忠心,因为他才是整个种族的希望。 “不同信仰的人能生活在同一个国度?”雅典娜更好奇了。 如果是同一个神系的不同分支,她倒是能理解,可是完全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神系,怎么可能生活在一起?不打个你死我活就不错了。 因为力量这个东西,是此消彼长的,人就这么多,你多占一点,我就少占一点。 如果让不同信仰的人混居在一起,那压根就是一笔乱账,比如一个信仰希腊神的男子和一个信仰埃及神的女子结合了,那他们的后代应该信仰哪个神系呢? 如果是偶发的事件当然无所谓,一个两个也不影响什么。 可是如果是两个族群完全混居,那就不得了了,这玩意儿闹不好就会引发大战。 “那你们是如何调解,信仰之间的矛盾的?” 得到了肯定地回答之后,雅典娜又问道。 “无需调解,没有矛盾,信仰自由,爱咋咋地。”胥余回答道。 “这……怎么可能。灵力是神的生命之源,失去灵力,神就会消亡。两个种群混居在一起,强大的会压制落后的,注定此消彼长,将其中一方彻底同化。而那一方的神,也就不复存在。 比如现在正在发生的,数十万希伯来人失去家园,去往埃及,沦为了奴隶,埃及法老不允许他们生育男孩,也许再过二十年,他们也就全部消亡了。你们真的是自愿的吗?” 雅典娜看着天照月读说道。 “刚开始……不是,而现在是!”天照说道。 “原因呢?” 天照看了胥余一眼,胥余点点头道:“我来回答吧!因为灵力的增长可以让混乱的那部分忽略不计!” “什么意思?” “在我们大商,人口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以往,人的寿命也远远超过以往。大商现在的人口只有五十多万,但是每年的新生儿超过两万名,几乎不会难产,也几乎不会夭折。” 雅典娜倒吸了一口凉气,在希腊,就算有生育女神天后赫拉的庇佑,也根本无法与之匹敌。这恐怖的出生率……真是太让人羡慕了。 “你们是怎么做到的,女娲大神……有这么强的神力吗?” “我们依靠的,不光是神力,还有科学。” “科学,你是说那些知识?我们的人民也会啊。他们会烧制陶器,锻造青铜,发展医学,研究星象。这些东西却是可以使人类进步,但也达不到你说的那种夸张的程度吧。” “不光是神力,也不光是科学,而是神力与科学相结合。如果运用得当,神力可以将科学的伟力放大无数倍。” “你能举个例子吗?” “很简单,比如我们的女娲娘娘用她的神力与科技结合,创造出一种神药,青霉素。现在这场特洛伊战争,数以万计的人都会死,但是因为青霉素的存在,他们都会活着。” 雅典娜沉默了,因为胥余说的是事实。她亲眼所见,这些人都活下来了。 但这样,才更加可怕。 因为这样的话,东方世界的人口会在百年之内碾压西方,到时候,东方神界的势力会暴涨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而整个西方神界,都会变得不堪一击。 也许,眼前这两个看着并不很厉害的神氐,到时候都可以轻松锤爆自己。 雅典娜感觉亚历山大。 “你到这里来,真的只是为了贸易吗?我注意到你收购的货物,都是一些不值钱的植物,动物。而那些珍贵的钻石,你却瞧都不瞧一眼。” “钻石和砂砾没有区别,如果我愿意的话,我自己甚至能够造出最完美的钻石。”胥余不屑地说道。 “你能制造钻石?”雅典娜不可思议地道。 “这只是很平常的事,你无需惊讶。” 胥余说着,让天照演示了一遍如何制造钻石。 当一枚纯净透明的金刚石出现在雅典娜面前的时候,她惊呆了。 这居然是真的。 难道这,就是神力与科学结合的典范? 只不过,胥余没有告诉她原理,她也并没有追问。她觉得,这种秘密胥余应该不会说的。因为金刚石是价值非常高的宝物,而现在胥余自己就能够制造。 而且他造的金刚石比那些天然的金刚石要纯净得多,这是极其难得的。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么那些天然的钻石,真的会变得和砂砾一般不值一文。 “那么,你弄这些动物和植物的目的是什么呢?” “丰富我们国民的菜谱,让他们摄入的影响更加均衡。” “我能去见见你的国民吗?” “你是神,你想去就去,谁能阻拦你?” “一般来说,我们如无必要,是不会随便去其他神的领地的,因为那会有布道的嫌疑。” “原来如此。如果你想去的话,我是欢迎的。你可以扮成平民,混在贸易队伍里,去平安邑住一段时间。” “贸易队伍?你是说,你希望希腊人去前往大商从事贸易?” “当然,互通有无,世界才能繁荣昌盛。现在,维京人已经在和我们进行贸易了。” “维京人?据我所知,那就是一群海盗,他们能提供给你们什么?” “人口!” “人口?他们才多少人?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不过才十几万人,就算把日耳曼人全算上,也不足百万。” “我让他们去美洲掠夺人口,而我给他们提供优良的种子,以及各种商品。” “美洲,那是神的博弈场,双方都不允许轻易进入,你竟然敢?” “这不是东西方的神在那里施加影响力,而是凡人自发的行为,这也要受到节制吗?而且这是一个三嬴的事情。我想没人会反对的。” “三嬴?” “没错,我们大商的发展,需要海量的人口支持,所以我需要从美洲引进人口。这是一嬴。 我一直宣扬的就是,在我的国度,信仰是自由的,美洲人就算到了大商,还是可以保留他们的信仰,并不会受到影响。而在我的国度,美洲人的势力会大幅增长,所以对美洲诸神来说,这是大好事,如果单以美洲神的能力,再过一万年,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发展。这是第二嬴。 维京人用人口想和换取各种各样的商品,他们的生活会变得更好,人口也会变得更多,实力变得更强。这是三嬴。 因此,虽然我指示维京人去美洲掠夺人口,但是三方谁也没吃亏,这不是三嬴吗?事实上,我们大商的人口,也是东拼西凑到一起的。但是现在,大家都过相处得很融洽,也过得很幸福。” 天照和月读见他如此说,也都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所以你的意思是……希望我的子民也能够为你们去美洲掠夺人口?” 胥余点点头道:“上次一诸神之战,已经过去一万年了。自从那次之后,东西方诸神谁也不敢轻易染指那片大陆。现在,也许正是打破僵局的时机。我得到了人口,而你们也得到了发展,这不好吗?” “据我所知,你们内部的阐教和截教一直就不对付,你这样大张旗鼓地发展人口,扩充实力,大周同意吗?我们和你们合作开发美洲,阐教同意吗?毕竟,说起神界的实力,阐教是最强的。” “你也知道,上一次商周争霸是商败了。所以我现在的做法纯粹是为了扩充实力,是自保。而如果我们再次打起来,削弱的是也是东方神界的实力,对你们不是大又好吃吗?”胥余反问道。 “这倒也是。”雅典娜一想,这也确实没什么好担心的,他们内部打起来不是更好吗? 不过她总觉得,这件事情,似乎哪里不对。 上一次新圣降世,雅典娜的父王宙斯从神山圣域出来,就观测到了这个新崛起的国度,注意到了它的不凡之处。 所以,宙斯指示常驻人间的雅典娜,要想法子抵御东方的入侵。 因此,雅典娜也一直在刻意维护地中海诸城邦的和平,尽量避免战乱,因为面对强悍的外敌,更应该注意团结。 只可惜,阿瑞斯这个蠢货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发动战争。而阿佛洛狄忒这个女人更因为嫉妒海伦的美貌,竟和阿瑞斯沆瀣一气。 阿佛洛狄忒是爱与美的女神,她生于海中浪花,拥有白瓷般的肌肤、金发碧眼和古希腊女性完美的身材和相貌,象征女性的美丽,被认为是女性身体美的最高象征。 只可惜,世间忽然多了一个海伦。 这就好比白雪公主里面那个天天照镜子的王后。 魔镜魔镜谁最美?白雪公主比你美! 这特么谁忍得了?于是阿佛洛狄忒就出来整活了,她帮助帕里斯拐走了海伦,从而成为了这场特洛伊之战的导火索。 为了阻止这场战争,雅典娜搞出一堆幺蛾子,可惜最后,在胥余的科技之力的帮助下,希腊人还是顺利抵达了特洛伊,这场战争还是爆发了。 雅典娜心想:也许,我的确该去一趟商国,去亲眼证实箕子所说的话,看是不是真的。如果是,那对整个地中海城邦都是大大有利的,我也就不用为了抵御他们的侵略而大伤脑筋了。 “这件事情太过复杂,我得去禀告一下父王。”雅典娜说道。 “话说,最近不是你们的祖奶奶的诞生吗?连我们东方的天尊们都去拜寿了,怎么你们还留在人间打死打活的呢?”胥余吐槽道。 “唉,阿瑞斯那厮仗着自己是太子,一天到晚到处挑事,我不管都不行。”雅典娜叹了口气,向胥余辞行,嗖地一声,就飞走了。 胥余望着她消失的地方,叹了口气,这个女神还真美。 虽然说女神什么的,胥余见得多了,也都很美。但是这个异国情调的,还是第一次见。 岂料没过几分钟,又一个女神出现在了船头。 她一出场,船上的人纷纷狂流口水,因为她一丝不挂,根本没穿衣服。 来的神,正是爱与美的女神阿佛洛狄忒,为了展示自己完美的身材,她从不穿衣服。 阿佛洛狄忒朝着船上的众人妩媚一笑,一群猪哥们顿时都呼吸急促,把持不住了。 “你是个神,你勾引他们干嘛?”胥余叹了口气说道。 其实,他也没怎么扛住,他的小兄弟已经摇头晃脑了。 “我美吗?”阿佛洛狄忒说道。 全体士兵都纷纷点头。 胥余暗暗吐槽道:“妈的,真是个骚货啊!” 第一六七章 不是男人 阿佛洛狄忒笑道:“雅典娜那个狗壁虱跟你说了什么?” 狗壁虱是古希腊骂人的话。 由于雅典娜是从他爹宙斯的脑袋里跳出来的,所以其他神骂她的时候,都喜欢使用狗壁虱这个词,意思就是宙斯脑袋上的虱子,寄生虫。 胥余没想到阿佛洛狄忒作为爱与美的女神,一开口就这么粗鲁,不禁有些无语。 “你是被雅典娜打的么?”胥余忽然说道。 阿佛洛狄忒的有些许红肿,胥余之前在望远镜里亲眼雅典娜一砖把阿瑞斯撂倒,然后阿佛洛狄忒想来救人,结果被雅典娜一拳打在上,令她颜面扫地,也难怪她开口就骂人。 阿佛洛狄忒羞怒地摸了一下,这个动作实在是引人犯罪,在场的男子都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 但是她发现,胥余居然不为所动,不由大感惊奇。自从她从大海中诞生以来,还没有男子能逃过她的引诱。 胥余一开始的表现她是非常满意的,但是胥余居然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这就令人费解了。 难道,这个平平无奇的凡人男子竟然能抗拒自己的绝世容颜? 要知道,她的笑容,世间没有任何一位男子能够抗拒。 其实胥余根本就扛不住,他只是有点隔应。 因为这位美神的出生有点特别。 话说第一代天神乌拉诺斯贪恋权利,害怕自己的孩子出生后会削弱自己的权柄,所以将孩子们都束缚在大母神盖亚的体内,使他们无法出生。 盖亚制造了一把小刀,塞入体内,交给小儿子克洛诺斯。 趁着乌拉诺斯和盖亚办事的时候,克洛诺斯抓住父亲的,一刀给他割了。 克洛诺斯成功从母亲的体内跳了出来,顺手就把他爹的扔进了大海。 随即在的四周泛起白如珍珠的泡沫,阿佛洛狄忒就此诞生,她从海中升起的巨大贝壳中走了出来,赤脚走上海滩。 她的美丽仿佛白昼闪烁的光芒,粉红的面颊犹如桃花,一头金色的长卷发闪闪发光,眼中仿佛蕴有湛蓝的海水,她被封为爱与美的女神。 因为它是变的,所以胥余才马上就清醒过来了。作为一个取向正常的男子,谁特么会想和一根那啥啊。 而且,这个美神实在太过风流,她的老公是火神赫菲斯托斯。这位火神长得奇丑无比,还是个瘸子。 这两位搁一起,就是名副其实的武大郎与潘金莲了。 所以阿佛洛狄忒有事没事就跑去偷人,她的姘头数不胜数,神仙凡人都有,是个十足十的烂货。比如之前被雅典娜一砖头撂倒的战神阿瑞斯就是其中之一,他们还生下了孽种。 胥余就算再饥渴,也不会和一个变得烂货搞在一起啊。 不过,阿佛洛狄忒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一步一步,摇曳生姿地朝着胥余走了过来,吹气如兰地说道:“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这个表情,胥余又有点把持不住了,他赶紧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她是个”,立马清醒过来。问道:“什么事?” “你的神药,不要给希腊人用。” “为什么?” “因为我希望特洛伊人嬴。” “那你给我什么好处呢?” “你要的,我都可以给你,包括我自己。难道你不想,得到一位女神的爱恋吗?” “爱恋个?”胥余瞪大了眼睛说道。 “你说什么?”阿佛洛狄忒仿佛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她面色涨得通红,一把掐住胥余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 “放开他!”天照和月读异口同声地说道。 天丛云剑和十拳剑已经抵在了阿佛洛狄忒光洁如玉的背上。 “忘了给你介绍,这两位是来自东方的太阳女神和月亮女神,她们手中持握的都是神剑。要是划破了你完美的肌肤,那可就不得了啦。” “你……”阿佛洛狄忒咬牙切齿地道:“我会记住你的。” 说完一松手,转身飞腾而去。 她浑身洁白如玉,金发如丝飘飞,映着蓝天白云,构成一幅绝美的图画。 直到她消失在了天际,船上的男人们才依依不舍地收回目光。 他们望向胥余的眼神十分复杂,又是钦佩,又是不解。 钦佩他居然可以拒绝一位如此性感的女神,不解他居然会拒绝一位如此性感的女神。 他们觉得他真是个纯爷们,又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个爷们。 …… 阿瑞斯回到奥林匹斯神山,对着宙斯哭诉道:“你对她的言行不加任何约束,反而放纵,只是因为她是你的女儿。她甚至打伤了我和阿佛洛狄忒,好在我腿快逃脱,否则我会在可怕的死尸中遭受苦难,或者因铜枪刺伤,虽然继续活命,也会软弱无力。” 宙斯一愣:“软弱无力?” 阿瑞斯一阵尴尬,刚刚说快了,把受伤的事给说出来了,属实丢人。 宙斯看了一眼他的兜裆布,顿时明白过来了。 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一天到晚就爱挑事,跟你妈一个德行。” 天后赫拉一脸郁闷,这特么关我屁事?这个纱布儿子我也不待见啊。 宙斯道:“我已经跟你们说过了,最近东方新觉得起一股很强的势力,让你们少挑事,你们拿我的话当耳旁风?” 宙斯话音刚落,就听雅典娜说道:“那股东方势力我已经接触过了,他只是想来贸易,并不希望打战。” 雅典娜把她和胥余的对话讲述了一遍,继续说道:“商国和周国是死敌,商国想要报仇雪恨,周国想要斩草除根,两国只能存其一。现在商想要发展实力,我觉得可以和他们合作。” 阿瑞斯急道:“荒谬,他们再怎么打,始终是一家人,你莫要中了他们的奸计。” 宙斯沉吟道:“这些年,双方一直不敢在美洲的事情上有什么大动作,就是怕搞到最后像上次一样不可收场,毕竟谁也不想再来一场大战了。” “但是维京人已经去了,他们和商人贸易之后,自然就会获得更好的发展,阿萨神族的势力就会因此变强。父王,您难道希望奥丁凌驾于你之上吗?” 阿萨神族指的就是北欧的奥丁他们家。宙斯一听,眉头就蹙起来了,奥丁那厮居然不打招呼,擅自行动?不行,特洛伊那边的战争不能再持续下去了。 可是,双方已经打起来了,又该如何结束呢? 希腊联军想夺回财宝和海伦,合情合理。可是特洛伊吃到嘴里的东西,又岂能吐出来? 自己无论帮助哪边,总是会遭到其中一方的怨恨。 自己虽然是神王,可也不能强行让双方停止战争。如果这样做的话,只会削弱自己在人界的威望。 “你有什么办法让他们停止战斗吗?” 雅典娜想了想,道:“双方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海伦弄走,这样他们就没有了争斗的理由,” “弄哪里去?” “东……方?”雅典娜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出这个法子的,她似乎只是在想着自己即将去东方考察的事,下意识地就说出来了。 “对啊!”宙斯眼前一亮:“如果海伦被夺走,那么双方不仅不会继续打下去,反而还会同仇敌忾。乖女儿,你这是条妙计啊!” 可是,要怎么才能将海伦弄走,还要让双方同仇敌忾呢?宙斯这下又犯难了。 雅典娜也没想出什么主意,大家一时沉默。 阿瑞斯却道:“让海伦勾引箕子,再次私奔不就行了?” “妙啊!”宙斯赞赏地说道。 雅典娜一阵无语,这什么破主意。 宙斯却觉得这主意非常好,箕子不过是一介凡人,他能抵抗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的引诱吗? 但是阿瑞斯出这个主意却没按什么好心,他是听见同仇敌忾这个词之后就兴奋了。 他名为战神,实际上应该说是挑起战争之神。虽然他本领不济,经常挨揍。但嗜血成性,百战不厌,战鼓让他意气横生,血腥让他心醉神迷。不管什么战争,只要打起来就好,杀了人就高兴。 他忽然想到,如果把海伦送到东方去,或许能挑起东西方的战争,如果撩拨得好,双方打出了火气,那么神也会下场,甚至,让一万年前的战火重燃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一想到一万年前那场神界血战,他就充满遗憾,只恨自己生得太晚,没有亲见那一战的辉煌。 宙斯越想越觉得有戏,正准备命令雅典娜下界去给海伦下令,忽然阿佛洛狄忒走了过来。 阿佛洛狄忒是他爷爷的吊变的,辈份很高,算起来,宙斯还得叫她一声小姑。 他见阿佛洛狄忒一脸郁闷地样子,便问她咋滴了。 阿瑞斯却一脸坏笑的样子,阿佛洛狄忒怒道:“你笑什么?” “你这个表情,不会被人拒绝了吧?”阿瑞斯怪笑道。 阿佛洛狄忒一愣,这货居然能把自己看穿?他不是个二愣子吗? 阿佛洛狄忒哪里知道,由于她经常到处勾三搭四,搞得阿瑞斯非常郁闷。 有时候阿佛洛狄忒刚刚去和其他人鬼混回来,又来找阿瑞斯,这时候阿瑞斯就很烦躁,就不想搭理她,而一旦阿瑞斯不想搭理她,她就是这副臭臭的表情。 阿瑞斯都看习惯了。 “不会是箕子拒绝了你吧?”雅典娜怪叫道。81??.??M 阿佛洛狄忒默然不语,因为这实在是太丢人了。 雅典娜忽然想到,迄今为止,无论是神界还是凡间,还没有谁能拒绝这位姑奶奶的引诱,这个箕子……他到底是不是男人啊? 可是,如果阿佛洛狄忒不行,海伦就行吗?宙斯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不禁默然。 ­‌父‍‎­女​​‌俩大眼瞪小眼蹬了一会,宙斯忽然道:“如果我主动将海伦嫁给箕子呢?” “你是说进行政治联姻?不行,这有损您的威严。”雅典娜说道。 “我们可以暗中进行,先找箕子谈,如果他同意娶海伦为他的王后,我们就同意他贸易的要求,并对他进行支持。他不是要对抗周国吗,他肯定需要我们的支持。” “然后再策划一场两人私奔的把戏?” “没错,等他们生下孩子,我就勉为其难承认这位女婿。” “这会不会对海伦不公平?” “箕子是一位强大的东方之王,他治理的国土都快赶上整个地中海地区了。并不辱没海伦。” 雅典娜听见这话,也就释然了。海伦的两段感情,都与爱情无关,第一次是被一群男人以掷戒指的方式得到,第二次是被阿佛洛狄忒的法术迷惑。 她这样的­美‎​人­​,注定要投入最强的男人的怀抱。 既然这个来自东方的男人比爱琴海诸城的男人都强,那么,也许他才可以更好地保护海伦。 …… 摩西终于见到了那座传说中的大船,在这一刻,他终于相信了雅卫说的诺亚方舟是真的存在的。 传说中,诺亚方舟长300腕尺,宽50腕尺,高30腕尺,一万年前那场大洪水,诺亚就是利用这艘方舟,带着许多动物躲过了灭世之灾。 如果按照大小来算的话,诺亚的方舟似乎比这艘航空母舰还小一些。 原来,人类真的可以建造这样大的船只,看来,雅卫的话都是真的。 摩西发现这位商王箕子对自己很是热情,不由奇怪地道:“大王认识我?” “王子殿下不要误会,我只是被你高尚的情操所感动。你能认清自己,放弃高贵的王子尊位,拯救自己的族人,令本王十分佩服。” 摩西点点头,原来如此。 “既然如此,那大王能否答应我购买军火的请求呢?” “不能!” “额……” 摩西无语,刚刚不是还十分感动佩服吗?怎么否决得这么快?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别说那么强大的枪支了,就连埃及的锻造青铜之术,也都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而赫梯人的炼铁之术,更是绝密,他们曾经多方探听,也无从得知。 “不过,我可以卖铁器给你们。女防,让他看看我们的刀剑。” 女防去取了一柄三尺长剑,交给摩西。 摩西接在手中,拔剑一观,只见剑身亮如秋水,寒光耀眼。不由赞道:“好剑!” 第一六八章 绝世 在埃及,王室手中也珍藏着一些铁剑。 这些铁剑都来自天外陨铁,由于陨铁十分珍贵而神奇,因此被称之为“神的金属”。由于这些铁剑十分珍贵,所以并非用来杀敌,而是用在宗教仪式当中。 而且这些铁剑的质量也不尽如人意,因为只是利用天然陨铁烧软之后锻造而成。每一块陨铁的成分都不一样,因此锻造出来的兵器,性能也是天差地别。 不过这些年,由于赫梯人时常入侵,埃及人手中也渐渐积攒了一些铁器。 “如何?赫梯人的剑能比得过我们的剑吗?”胥余问道。 “不能,赫梯人的铁剑太软,战场上砍人的话,搞不好就会弯曲,需要用脚踩直了才能再次攻击。你们的剑,柔韧性非常好,既不会轻易折断,也不会轻易弯曲。远胜赫梯人的铁剑。”摩西赞叹道。 “既然如此,有兴趣购买吗?” “太有兴趣了。但是如此珍贵的宝剑,你要什么价格出售呢?” “就和黄金等值吧,多重的剑,就换多重的黄金。”胥余懒得算,他卖东西一向都是和黄金等值。 “和……和黄金等值?”摩西不可思议地道。 “怎么,太贵了吗?”胥余一愣,这踏马还贵? “不不……你太慷慨了。这个价格没有问题,没有问题。” “那就好,我的船舱里存了不少铁刀,你这次带了多少黄金来呢?” 在埃及,黄金被称之为“神之肉”,白银被称为“神之骨”。由此可见,这地方黄金多而白银少。 埃及盛产黄金,这次过来贸易,摩西携带了大量的黄金。 最终,摩西以三千斤黄金为代价,买走了一千把钢刀。 每一把钢刀,连柄长为1.2米,重达三斤,坚韧无比,砍头如同切瓜。 这样的宝贝,居然才和黄金等值,摩西简直连嘴都要笑歪了。 摩西带着新买的宝刀,兴高采烈地回埃及去了,临走前邀请胥余如果忙完了这里的事,可以去埃及访问。 胥余想着上辈子还没去过埃及呢,这辈子去旅游一次倒也不错,便答应了。 而且他的船上还有不少商品,胥余刚来的时候都是和一些小城在贸易,那些大城因为要打仗根本没有参与进来。 小城根本吃不下他的商品,现在船停在特洛伊的外海,只有医疗队在岸上做医疗生意,船上的商品还是没有销路。 埃及是个大国,人口过百万,正好去一趟。 摩西刚走,雅典娜就回来了。 “啊,你不去给你祖奶奶祝寿吗?” “那地方只有那些天尊才能去,我们压根去不了。” “哦,那你回来见我有啥说法吗?” “我想把我妹子嫁给你。” 胥余一愣:“啥?” 心里却想,干嘛不把你自己嫁给我? “我的妹子都是女神,做你的王后,也不算辱没了你吧?” “我有王后。” “我听说商王可以娶好几个王后。两头大就行了,不要亏待我妹子就好。” “什么乱七八糟的。” 胥余有点搞不懂这些神的脑回路,好好的干嘛要嫁个妹子给我,这一定有什么阴谋。 “你刚去了一趟奥林匹斯神山,莫非这是宙斯天神的意思?”胥余问道。 “没错,正是父王的意思。”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又准备把哪个女儿嫁给我呢?”胥余有点好奇,宙斯的女儿有好几十个呢。 “是海伦。”雅典娜说道。 “我拒绝!”胥余立刻明白了。 这是要把战火往东引啊。 “海伦可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拥有她是全天下男子的梦想。你不想吗?” “你们没安好心。”胥余说道。 “莫非你不是男子?”雅典娜忽然说道。 “……什么鬼?” “我听说你拒绝了阿佛洛狄忒的引诱。在此之前,我还没有见过有男子能拒绝她的呢,就连那些男神,一个个见了她都流哈喇子。” “这个……我倒是也不是抗拒得了她。她却是很美,我也的确沦陷了,不过我就是……有点膈应,接受不能。” “什么意思?” “我说了你不许笑。” “你放心,我轻易不会笑的。” “他是吊变的。”胥余尴尬地说道。 “噗嗤……”雅典娜没忍住,哈哈笑了起来。 “……你说过你不笑的。” “没……哈哈哈……没忍住。那你为什么拒绝娶海伦呢?海伦又不是。” “那又怎样,她是蛋生的。” 话说宙斯看见海女神勒达十分漂亮,就变成了一只天鹅,绕着勒达飞舞,勒达很喜欢,就把这只天鹅搂在怀里,没想到竟然受孕,生下两个蛋,海伦就是在蛋中孵化的。 雅典娜又忍不住想笑,最终她还是忍住了,正色道:“我和父王商议过,双方这样打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所以想促成他们停战。但是最初的导火索在海伦,所以无论海伦归属于谁,双方都不可能罢手。” “所以你们就想把这个烫手的山芋塞给我?” “那可是天下第一​‎­美‍­‌人‍​​,烫手吗?” “天下第一​‎­美‍­‌人‍​​还不烫手?” “呃……倒也是。你别急着拒绝,先听我把话说完。其实你这次来,是想促进东西方的贸易,对不对。但是这件事没有西方神界的支持你是无法做到的,我们只要随便搞点事,希腊城邦的船只就出不了海,你信吗?” “我信!” 雅典娜点点头,继续说道:“为了达成合作,双方的最好的做法就是联姻。你娶了海伦,双方就是一家人,什么都好说。而且,还可以消弭一场战争,拯救数万生灵,这不是好事吗?” “可是,这样做的话,仇恨就转移到我的身上了啊?” “你是一位王者,这点仇恨算什么?”雅典娜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你说的也对,不招人妒是庸者,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来,我就会得罪迈锡尼、斯巴达、特洛伊这些大城。到时候谁和我贸易呢?” “繁华与落寞,不过在弹指之间。只要利益足够大,多的是城邦愿意去。有城邦兴起,就会有城邦衰落。这都不是问题。” 胥余发现神看事物的眼光和人果然是不同的,太过悠久的寿命,让他们能从宏观上看待问题,而不是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 “好吧,我同意了,但是海伦同意吗?她已经嫁了两回人了。” “你在意他嫁过人?不是处女?” “这个我并不在意,我在意她不喜欢我,我不喜欢强迫女人。” “海伦是个苦命的人,她的第一次婚姻,不过是个赌注。第二次婚姻,是被阿佛洛狄忒迷失了心神。但愿她跟了你,能过得好一些吧。” “第三次也没好到哪里去吧,不过是个政治联姻。”胥余在心里吐槽了一句,不过没有说出口。 “不过,父王虽然说答应和你联姻,但是此事却不能明着来,需得你自己把海伦偷出来,带回大商去,等你们生下孩子,父王才会承认你。” “啊这……你父王做事还真是滴水不漏啊。” 这叫什么事,什么恶名都得自己担着。 “所以,怎么把海伦偷出来,你想到办法了吗??” …… 希腊联军和特洛伊又开始了第二轮的谈判。 由于阿瑞斯在战场上被雅典娜一砖撂倒,阿佛洛狄忒又被雅典娜打爆了柰子,特洛伊人士气低到了极点。 这一次,特洛伊愿意归还劫走的所有财宝,并给予一定的补偿,但希腊联军坚持特洛伊交出海伦。 这次战争的口号就是抢回海伦,这关系到脸面问题,所以希腊联军绝不能让步。 总不能十万大军出征,号称要抢回海伦,最后海伦没抢回来,还宣称自己胜了,这行吗? 在双方的僵持中,一支商贸队伍悄然进城,对特洛伊城进行了访问。 他们带去了大量的丝绸、瓷器、茶叶、棉布、玻璃……受到了特洛伊王的热烈欢迎。 特洛伊王亲自接见了胥余,并对他在战争中拯救了大量特洛伊人的生命表示感谢。 在欢迎宴会上,特洛伊王穿着胥余送他的丝绸衣服参加了宴会。并且用上了瓷器餐具。 特洛伊的贵族被这种轻柔而又华丽的衣服迷晕了眼睛,更是对漂亮的瓷器赞赏不已。 特洛伊的贵族一般使用银制餐具,虽然比锃亮,但是比起这洁白细腻的瓷器来,还是颇有不如。 这些瓷质餐具,上面都描绘着美丽的图画,在特洛伊人看来,简直就是神迹。 许多人甚至拿起瓷碗,反复观摩,察看,想要搞清楚这些画到底是怎么弄上去的。 他们发现这些画居然并不是画上去的,而是和瓷器是一个整体,更是惊奇不已。 宴会之后,特洛伊的贵族们纷纷找到胥余的商贸团队购买商品,让胥余赚取了大量的黄金。 战争之中,没有明天,说不定哪天城池就破灭了。而城破之后,最好的解决,也就是沦为奴隶,还不如趁着现在,好好享受。 所以,一时之间,特洛伊人就算是变卖家产,也要搞点商品炫耀一下。你要是不穿着丝绸或者棉布做的衣服,你都不好意思出门。 正当特洛伊人醉生梦死的时候,谈判破裂,希腊联军又来攻城了。 特洛伊王立刻率领大军和希腊人激战。 而胥余和他的商贸团队,则留在了城内,特洛伊王派了一队士兵保护他们的安全。 等特洛伊王一走,胥余就在月读的掩护之下,溜了出去。 他被雅典娜领着,来到一座玫瑰花盛开着的花园之中。 满园的玫瑰花开得正艳,一个少女就站在花丛旁边,几只蝴蝶绕着她翩翩飞舞。 她一头金色的头发如同瀑布般披散在身后,在阳光照耀之下,灿灿有光。 穿着雪白的棉布裙子,肌肤胜雪,远远望去,叫人分不清袖子与手臂的界限。 “海伦?”雅典娜叫道。 那少女转过身来,胥余便看见一张眉目如画,清丽难言的脸。 海伦看见雅典娜,顿时嫣然一笑,叫道:“姐姐。” 雅典娜点点头,说道:“这位是商王箕子,你们谈谈吧。” 雅典娜说完,就消失不见了。 雅典娜一走,海伦的面容又恢复了愁苦之色。 “你就是商王箕子?” 胥余见她微笑时神光离合,愁苦时楚楚动人,心中不由暗赞:果然名不虚传,难怪外面那些人为他打死打活。 点点头道:“是我,我是来带你走的。” “跟你去遥远的东方吗?” “你愿意吗?” “无所谓愿意不愿意,既然是父亲的意思,我照办就是了。” 海伦说着,眼角流出一滴泪水,晶莹如珠,挂在腮边。她用衣袖拭去泪水,忽然笑道;“听说这种衣服是用长在树上的羊毛织的,树上也会长羊毛吗?” 胥余笑道:“这个叫棉花,并非羊毛。去了东方,你就知道啦。我们用织布机将棉花里的纤维抽成丝线,然后织成布。” “那丝绸呢?是从蜘蛛的肚子里取出来的吗?” 胥余指着花丛间翩翩飞舞的蝴蝶,说道:“你看这只蝴蝶,最初的时候,它是一只毛毛虫,躺在树上吃树叶。等它长得足够肥大的时候,它就会吐丝,结成一个茧,最后从茧中破壳而出,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而它留下的茧,就是丝绸。” “所以丝绸是从茧中取得的?好神奇啊!” 胥余摸出一条钻石项链,说道:“这是送你的礼物。” “谢谢。” 胥余将项链挂在她洁白如玉的颈项上,她把玩着项链上的坠子,忽然问道:“如果我跟你走了,外面那些人不会追杀你吗?” “我的国度距离这里有万里之遥,路上风高浪急,他们没这么容易追过去的。” “既然如此,我愿意跟你走,这样他们就不会再打,不会有许多人死去了。”海伦叹了口气。 “其实他们并非全为了你,男人打仗是为了财物和权利,女人只是借口。” “什么意思?” “特洛伊地处交通要道,商业发达,经济繁荣,人民生活富裕。人们对这座地中海沿岸最富有的城池早就垂涎三尺,所以才以你为借口发动战争,这才是特洛伊战争的真正目的。” “原来如此。你什么时候带我走?” “就是现在。” “现在?城里这么多人,咱们走得了吗?” “你只要跟着我就行了,其他的交给我。” 胥余带着海伦回到住处,女防早就命人收拾好了一切,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他这个商贸团队的两百多人,其实是两个连的职业军人组成的。 大家带好了财物,立刻往西门而去。希腊大军围城是围三缺一,只有西门没有大军。 此时特洛伊大军正在三面城墙上和希腊大军激战。 商军轻松干掉了负责保护他们的一小支特洛伊军,势不可挡的朝西门而去。 胥余牵着海伦的手,被军队护在中间,一路畅行而去。 特洛伊人发现商王居然劫走了海伦,纷纷大惊,跑来阻拦。 但前来阻拦的人都被胥余下令击毙,海伦只听见砰砰的声音,那些赶来的人就仰面而倒,不由得惊骇莫名。 胥余安抚道:“不要害怕,这是我们的武器,叫做枪。” 不到半个小时,就已经抵达了西门。由于这面没有希腊联军进攻,所以城墙上只有数百人看守。 如果真的有希腊军打过来,他们只要发出预警,马上就会有军队从城墙上赶来。 特洛伊王已经知道箕子劫走海伦的事了,但希腊人攻得正急,他一时也抽不出人手来,只是下令叫城中的护卫队去拦截。 想来箕子不过才两百人,城门又紧闭,他们一定跑不出去。 “把城门炸开。”女防下令道。 两百多支自动步枪对着城墙上的守军一阵突突,数百人顿时死绝。 有人往城门扔了两个手榴弹,顿时把城门炸得稀烂。不过手榴弹威力不行,城墙倒是没事。 一行人顺利地出了城,走了没几分钟,忽然一大堆光膀子的士兵狂奔而来,人数竟有上千。 “是希腊人!”海伦说道。 “别怕!这些应该是埋伏在附近的希腊军,看见城门破了就来捡便宜的,阻止他们!” 商军立刻举起步枪开始射击,一阵突突,顿时倒下一大片。 希腊军哪见过这种场面,转身便逃。 胥余一笑,搂着海伦道:“走吧!” 海伦今天算是见识到什么叫做军队了,她甚至怀疑,如果这位商王愿意的话,他可以把地中海城邦全部占领。 她温驯地仍由胥余搂着,跟着他上了海边来接他们的船只。 胥余站在甲板上,看着渐渐远去的陆地,又看了一眼身边的绝世​‎­美‍­‌人‍​​,不由得踌躇满志,这踏马才是人生啊! 第一六九章 令人向往的平安邑 他无须自己冲上去砍杀,敌人一旦露头,就非死即伤。 纵然她自己是个仙女,纵然她见过了许许多多的 神明,但她还是被胥余这种奇特的力量震撼了。 胥余的军队拥有超凡的能力,希腊的十万大军虽然看着威武雄壮,但是在胥余面前,也不过是土鸡瓦狗。 她明白了,眼前这个男子,就是人间最强的王。她甚至怀疑,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可以弑神! 不过弑不弑神不是重点,重点是自己以后再也不会被人抢来抢去了。 她已经厌烦了这种被人抢来抢去的日子了。离开特洛伊城的那一战,海伦被彻底征服了。 胥余在千军万马之中,胜似闲庭信步。 那让她觉得,自己的存在,就是一种罪恶。 但是胥余告诉她,自己并没有错。 错的是那些男子的欲望,他们需要权利和财富,而自己不过是他们抢夺这些的借口。 “那你呢?你需要用征服我来向世人昭示你的权利和财富吗?”海伦看着胥余的眼睛,认真地问道。 胥余指着停在碧波之中的平安舰,说道:“它的存在,已经可以向世界昭示一切了,我无需用一个女子来昭示什么。不过,见到你以后,我渴望拥有你。” 海伦顺着他的目光,看见了那艘海上王国一样的巨舰。 “天啦,它是用什么造的?” “钢铁!” “铁只有天上偶尔会掉落,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多铁?而且,铁这么重,它又怎么可能浮在水面上?” “所有的答案都在平安邑,你去了那里,就什么都明白了。” 海伦看着他炙热的目光,不禁脸上的一红,便如白玉上抹了一层胭脂。 这样赤裸裸的目光,她已经见过太多了,只不过眼前这个男人是一个绝世强者,给她的感受,又不是其他人可比拟的了。 这就好比同样的一个‌美‍­人‍​­,如果世界首富向她调笑,她可能会受宠若惊。但如果是一个吊丝向她调笑,那就只能是恶心了。 海伦迎着他的目光,点了点头。 “我差点忘了问了,你为什么会说商话?雅典娜都不知道几万岁了,她会说倒是正常。你应该出生没多久吧?” “这是我的能力啊,世间的任何语言我一经接触就能掌握的。” “任何语言?动物的也行?” “如果他们有语言,我就能掌握,不过并不是什么动物都会语言。” “那你会说海豚语?” “咦,你怎么知道有海豚语?海豚的语言应该是除了人类语言之外,最复杂的语言了吧。” 海伦说着,嘴里啾啾作响,没过多久,几只灰色的海豚便出现在碧波之中,跟着船只不断跃出海面。 海伦趴在船舷上,欢快地和它们交谈着。 “它们是的朋友吗?” “是啊,我告诉它们,我要去东方了,欢迎他们去做客。”海伦转过脸说道。 “在大商,你也许可以当一个歌唱家。” “歌唱家?” “对,就是向人们展示你美妙的歌喉,唱歌给人们听,给人们希望,激起人们对生活的向往。” “你不会把我藏在你的宫殿里?” “我没有宫殿,我的住所和普通人的住所差别并不大。在大商,什么都得你自己来,没有女奴来伺候你。因为在那里没有奴隶,所有人都是自由的。” “真的吗?”海伦激动起来。 她喜欢大自然,她希望拥抱世间的一切,可是,这些对她来说,都是奢望,那些男人一见到她就想据为己有,她从小就生活在斯巴达的王宫里,从不出去见人。 有一天,她偷偷溜出宫,去看女神阿尔忒弥斯的神庙,她在神庙里跳了一支舞,结果被雅典国王忒休斯看到,他立刻就抢走了海伦。 随后,斯巴达的大军杀到了雅典,才将海伦抢了回来。 那是第一次因为她而引发了战争。 “当然是真的。在大商,每一座城市都拥有剧院,有专门的演员会在剧院里为大家表演戏剧,等你到了以后,你可以登场献唱,展示你美妙的歌喉,可以在野外骑马驰骋,打猎也好,什么也好,都随便你。” “谢谢你!”尽管还没有见过大商的样子,海伦已经对大商充满了向往。 …… “恭喜你得到了欧罗巴第一‌美‍­人‍​­啊。”虚影之中,风曦笑道。 虽然之前雅典娜提这事时候胥余装了一会儿,但现在‌美‍­人‍​­在手,胥余也就不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能把她拉进群里来吗?我想让她和大家打个招呼。” 不出意外的话,海伦下半辈子就跟着自己了,所以还是先让她和大家见一面,彼此都有个心理准备。 数秒之后,海伦发现自己进入了一片灰蒙蒙的空间之中。 不过她并没有慌乱,因为有人握着她的手,那个人,是胥余。 “这是哪里?” “这是女娲娘娘的领域。这位是女娲娘娘,这位是云霄娘娘。” 海伦连忙朝两人施了一礼,盈盈下拜道:“拜见二位天尊!” 女娲笑道:“不必多礼。既然来了,以后就都是朋友。” “朋……朋友?”海伦不可思议地道。 “对啊,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以后你可以叫她风曦姐姐,叫她云霄姐姐。” 海伦有点懵逼,这不是两位天尊吗,怎么可以这样没大没小? 她的父亲宙斯也是一位天尊,那是非常有威严的,尽管自己从来没见过他。 “你不用拘谨,把她们当成你的大姐姐就行了。” 海伦点了点头,不过她还没有搞清楚状况。 这时妲己的虚影出现了在领域之中,一见胥余便阴阳怪气道:“又多了一个老婆?” “额……”胥余顿时有些尴尬,不过这时候不能认怂,他调整了一下情绪,淡定地介绍道:“这是我的王后,妲己。同时她也是青丘之主,灵狐之王。”啊 海伦没想到商王的王后这么有来头,连忙乖巧地拜见。 说起来,自己虽然是宙斯的女儿,但也不过是众多私生子中的一个,没啥地位,甚至连父亲的面都没见过,和眼前这位青丘之主可没得比。 妲己见海伦表现得如此乖巧,倒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狠狠地掐了胥余一把。 只可惜虚影之中,掐了个寂寞。 这时虞姬和莫阿娜也出现了。 胥余继续介绍道:“这位是虞姬,她是来自玛雅的公主。这位是莫阿娜,她来自波利尼西亚,是风与海的半神。她们都是我的王后。” 海伦连忙朝她们见礼,胥余又向她们介绍道:“这位是海伦,是天尊宙斯的女儿,她,也是我的王后。” “好家伙,四个王后,你真的不怕累死吗?”妲己忍不住吐槽道。 连风曦都愣住了:“都是王后?” “对,一般大。等回到了平安邑,就举行一个婚礼,咱们五个人一起结婚。”胥余理直气壮地说道。 妲己都傻眼了,凑在胥余耳边小声说道:“五个人同时举行婚礼?那你洞房怎么洞?” “一起洞!” “你想得美啊!” 两人闹了一会,胥余正色道:“最**安邑咋样?” 妲己道:“一切正常,不过西周那边动静不小。” “怎么说?” “姜子牙的大军已经攻占了象雄王国,象雄的数十万百姓,已经全部沦为奴隶。他们被迁往洛邑,建造新都。象雄的守护神辛饶弥沃率领祆教众神做殊死一搏,双方在冈底斯神山决战,最终苯教众神全部陨落,他们的灵力也被全部收割,注入了瑶池。” “居然占领了青藏高原?” “根据内阁的统计和估算,这三年来,西周诸侯国四处征战,原本隶属于东夷西羌南蛮北狄的诸多部落,都已经纷纷消失,西周的人口规模超过了五百万。 加上这次征服象雄王国,人口已经突破六百万。比洞庭之盟签订之时,整整翻了一番,而咱们这几年除了引进少量的美洲人之外,就只靠自然增长,目前人口大约六十万。差距越来越大了。” “他们把征服的人口都变成了奴隶,奴隶不算是有效人口,这个不用担心。其他方面呢?” “在征服象雄王国的过程中,他们使用了大量仿制的K98步枪,并且没有向我们购买子弹。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可以制造子弹了。” “子弹性能如何?” “不太好,开枪的时候一直冒烟。” “那应该是使用了黑火药做击发药,嗯,他们进步很快啊。” “你不担心吗?” “没什么好担心的,技术被创造出来,就注定会被人学去,早晚的事,我们只需要一直掌握领先的技术就行了。而且技术这东西,越到后面就越复杂,模仿的难度也就越高。 他们现在能仿制出K98、蒸汽机,肯定是杨戬的功劳。但是我们刚刚搞出来的内燃机,相信杨戬就很难模仿。而且因为不懂化学,他们就只能造黑火药子弹。到最后,一件东西的诞生要无数人通力合作才行,根本无法模仿。” “你知道关心这些事情就好,我还以为你沉迷美色无法自拔呢。” “呵呵,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我们不能因为工作忽略了生活,要齐头并进才行啊!” “歪理,现在西周虎视眈眈,难道不应该努力工作,增强实力,防备他们有朝一日的入侵吗?” “努力工作,增强实力都没错,但也要有个度。只要在每周的工作时间内认真努力,保质保量地工作即可。你记住,国可以亡,家可以破,班绝不能加。我们不能牺牲一代人来换取什么,这对那一代人不公平。 我不喜欢什么先苦后甜之类的,那都是骗人的鬼话。在大商,每天下班之后上两个小时的夜校已经是极限了。那还是因为大家必须尽快地学习到各种知识,现在全国都在普及中教育,等到全民脱盲之后,夜校也会取消。” 妲己盯着胥余看了半天,喃喃道:“我有时候搞不懂你,觉得你的做法太过荒谬。明明大家为了守护美好的生活,都愿意更努力地工作,但你却偏偏要去阻止。有些人自愿去加班,你反而还要罚人家,真是莫名其妙,但你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把百姓看得最重的王。” “他们想要加班来维持美好的生活,但如果人生就剩下了工作了,又哪来的生活?又何谈美好呢?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妲己仔细想了想,不禁点了点头,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在一个遥远的国度,有一位歌唱家,在她的事业最红火的时候,忽然淡出了大众的视线,从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消失一次。有人问她,为何不一直站在巅峰呢?她回答说,‘唱歌是我热爱的,但生活更重要。’。” 海伦听到歌唱家这三个字,忍不住问道:“这个歌唱家叫什么名字?” “额……我瞎编的。” 众人一阵无语。 “道理对了就行了嘛,不要在意细节。娜娜你那边呢?” “我可能需要你的帮助。”莫阿娜说道。 “怎么回事?” “我找到我的族人了。他们现在都在塔希提岛。” “谁在他们凑在一起的?” “是毛伊,他准备带领他们前往美洲。” “他想干什么?” “毛伊发现现在东方人和西方人都在美洲开拓,他认为时机到了,所以他决定继承古神依欧的遗志,带领族人离开波利尼西亚群岛,前往美洲开辟一片新天地。” “他很勇啊,他不怕其他神族弄死他吗?” “他得到了特菲提之心,以此为钥匙,抵达了古神依欧的居所至高天。他在神域得到了依欧的灵力传承,现在的力量极为强悍,也变得极为自信,我觉得他疯了,他会带领族人走向灭亡,可是我阻止不了他。 他现在利用神力给所有族人发出了讯息,所有南岛人都在往塔希提岛赶,大概再过一个月,等所有人集结完毕之后,他们就要出发了。” “别急,我马上出发,一个月来得及的。”胥余安慰道。 “这事你们能插手吗?”胥余问风曦。 “如果是他们内部的争斗,我们是不便插手的,不过你可以插手。但心中还不知道毛伊得到传承之后,变得有多强了。” “不管那么多,先去了再说。但是我现在的位置很尴尬,我马上就要到埃及了。现在掉头的话,要穿过地中海和大西洋,还要绕过美洲,路途太过遥远,一个月估计赶不到。霄霄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我?什么忙?” “这个地中海和红海之间,隔着一片狭窄的陆地,也就一百多公里吧。如果能在这里开辟出一条运河,那我就能直接穿越红海,经过印度洋抵达塔希提岛,路程要近很多,一个月足够赶到了。” 云霄眼前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可是那地方不是我东方诸神管辖,不太好吧?” 风曦道:“事急从权,挖条河而已,而且那地方是无人区,西方诸神不满又能怎样?” “我觉得他们不会不满的,这条运河挖掘出来之后,就等于打通了地中海前往神州的通道,对他们只有好处。”胥余说道。 “那我挖了哦。” “挖吧!” …… 摩西带回来大量的宝刀宝剑,拉美西斯非常高兴。 摩西趁机和拉美西斯摊牌,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请求拉美西斯让他带着族人前往他们的应许之地,迦南。 拉美西斯和摩西兄弟情深,现在有了神兵,城也没必要建了,一时心软,就答应了摩西的请求。 摩西高兴的带着二十多万族人往东前进,摩西一走,拉美西斯又后悔了,那可是几十万奴隶啊,他心疼。 于是拉美西斯又命人率领军队去追。 摩西一路逃奔,被红海拦住了去路。 绝望之中,摩西仰天大叫:“雅卫,请帮帮我!” 忽然之间,红海分成两半,露出一条路来,摩西大喜,连忙率领大家从海底穿行。 刚走到一半,忽然一个巨浪打来,将这条海底通道彻底淹没,二十万人希伯来人全部葬身海底。 原来,云霄从神界穿梭而来,一个绝大的神通,瞬间将运河打通,海中海的海水涌了进来,直接灌进了那条海底通道…… 第一七〇章 天照是可以烧死人的 第一七〇章天照是可以烧死人的 雅卫立于一座山顶之上,欲哭无泪。 他是一个尽职尽责的神,为了拯救信仰他的希伯来人,他真的是煞费苦心。 他打不过希腊众神,只能暗中发力。好在他选中的先知摩西十分给力,成功带领希伯来人逃离了埃及。 眼见红海拦住去路,而法老反悔,追兵已至,他便立刻施展灵力,分开了红海。 只待他的信徒们通过,把海水一合,就算是成功逃离了。 以他的能力,分开红海已经是极限了,根本没有能力再去阻止汹涌而来的地中海海水。 云霄正在给盖亚祝寿,她毕竟是新晋级的,不能长久离开,以免失了礼数。 所以她就直接从神界瞬移出来,耗费了大量的灵力,凿开了一条一百多公里长,二十米深,三百米宽的运河,凿完之后,“嗖”的一下,又回去了。 好在她能力特殊,可以在不同位面任意穿梭,而神界的时间流速又慢,所以虽然跑到地球上挖了条河,但相对神界而言,她只相当于去上了个厕所而已。 而她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无意之间,竟然杀死了数十万人。 …… 胥余从特洛伊城拐走了海伦之后,就立刻动身跑路。 虽然平安舰的航速只有二十节,但也不是那些希腊人的帆船能追得上的,人们只能看着巨船远去的身影,望洋兴叹。 特洛伊城没有了海伦,希腊联军的口号成了空,再打下去就没有意义了。 有本事你去跟商军打去呀? 而且现在,双方反而还有点同病相怜,同仇敌忾的意思。 最终,经过雅典娜的调停,特洛伊城归还了从斯巴达劫走的财宝,双方停战。 就在希腊联军怏怏返航的时候,地中海东面的塞浦路斯岛上,五艘载满了铜锭的帆船已经整装待发。 塞浦路斯希腊语意为产铜之岛,大概在距离这个时代两百多年前,在这个岛上发现了铜矿。在青铜时代,铜矿是十分紧要的资源,于是希腊人开始移居到这座岛上,慢慢的,建立起了自治城邦。 这个岛虽然在地理上属于亚洲,却是实打实的欧洲的地盘。 雅典娜想要引导希腊诸城和东商贸易,但希腊联军却被商王抢走海伦这事搞得颜面扫地,对箕子更是恨之入骨。 现在出面让他们去和东商贸易,根本就不可能。 所以雅典娜退而求其次,鼓动远在地中海东方的塞浦路斯,去和东商贸易。 等到他们带着东方的货物回来,爱琴海各大城邦一定会因此受到震动,到时候,在利益的‌诱‌­惑‌之下,根本无需多说,大家都会抢着干。 不过塞浦路斯只是个小岛,人口也不多,根本没什么钱。 岛上唯一值钱的就是铜了,岛上的执政官干脆就把岛上的铜锭全都装了船,然后往埃及方向航行而去。 …… 清晨时分,东商的舰队驶入了红海。 海岸是连绵不断的红‌‍黄‎‍‌色‍的岩壁,被清晨艳红的朝阳照射着,倒映在大海之中,使海水变得红光闪烁。这大概就是红海得名的原因。 这时已经是七月下旬,正是农历的三伏天,一年里最热的日子。 船舱里的人睡了一夜,汗腻腻地醒来,冲了个凉,都跑到甲板上来吹海风。 在远离人群的一个角落,胥余戴着一副墨镜,仰躺在一张木榻上,却似乎还没有睡醒。 一个少女走上了甲板,她穿着宽松的丝绸衣裳,金色的秀发披散在肩膀上,赤着双足,步履轻盈地走过去,伸出脚趾头去挠他的脚心。 “一大早就这么顽皮么?”胥余无奈地说道。 他拍了拍身边的空位,说道:“躺下,陪我晒晒太阳。” “那你讲个故事给我听啊。” 这对狗男女两天前就已经睡在一起了。 在迈锡尼城,船上的人都上岸去鬼混,胥余碍于身份,倒是没去。 但这不表示他没有欲望,他也想骑大洋马。 现在好容易抢到这么一个绝世‎‍美​‌人‎,那还等什么?感情不感情的,日后再说吧。 睡完之后,两人就好得跟蜜里调油似的。 胥余发现,这个海伦虽然美艳绝伦,性格上却如同孩子一般。 不过也难怪,她是宙斯的女儿,按照神的年龄来说,她确实只能算个孩童。 海伦撩了一下裙摆,在胥余身边躺下,胥余搂着她的肩膀,说道:“现在是在大海上,那就给你讲一个《海的女儿》吧。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漂亮的矢车‌‎菊‌‎‌花‍瓣;而且又是那么清,像最明亮的玻璃……” 当讲到小‎‍美​‌人‎鱼的身躯融化,变成泡沫的时候,海伦的眼睛湿润了。 “唉,你的故事总是那么动人。”海伦擦了擦泪水。 胥余心想,那可不,我讲的爱情故事全是人类的精华。 “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那么我一定要去求父王,让爱丽儿在泡沫中重生。” 海伦从胥余身边爬起来,望着远处的大海说道。 刚刚说话,脸色忽然变了,失声道:“那是什么?” 阳光照耀的海面上,居然飘来一大堆死尸。 铺天盖地,乌泱泱地一大片,怕不是有几十万人。 船上的人也都看到了,个个都头皮发麻。 女防已经命人打捞上来了几具尸体,检查过后,上到平安舰,向胥余汇报道:“大王,这些人身上没有伤痕,都是淹死的。” 胥余木然不语,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忽然间,天空之中传来一个威严的声音,怒斥道:“是你们干的么?” 胥余抬头望天,问道:“你是谁?” 那个威严的声音说道:“我就是我。” “这些人为什么会在大海里?” “他们被埃及大军追杀,是我分开红海,让他们通过,这时候忽然一个巨浪压过来,把他们都淹没了。那个巨浪,是你们搞出来的吧?是你们为了通航,凿开了陆地。” “这……是一个误会。”胥余艰难地说道。 “误会?整整二十万人,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你跟我说误会?”那个声音疯狂地说道。 “那你想怎样?”胥余一脸郁闷。 虽然说一下搞死二十几万人,心里确实过意不去,但这也不全是我的错吧。 谁知道你们在海底穿行啊。 “我要你们,为他们陪葬!” 他已经不想活了,他的信徒没有了,他已经失去了灵力之源,迟早是要消亡的。 他也明白,能一下凿开陆地的神,不是自己能对付得了的。 可是,那又怎样? 忽然之间,整个海面之上风云变色。 狂风卷集着乌云,太阳被乌云遮挡,消失了踪影。 在乌云和大海之间,一道道闪电疯狂地嘶吼着。 “在山上。”月读忽然说道。 天照左眼一睁,刹那之间,一道黑炎倾泻而出,化作了一支黑色长箭。 紧接着,月读拿出了八尺琼勾玉。 勾玉为弓,黑炎作箭,嗖地一箭​​­射‍‎‍了‍‎出去。 平安舰距离海岸那座高山有数里之远,但是黑矢却无声无息,转瞬而至。 雅卫正在操弄风暴,忽见这箭奔袭而至,也来不及抵挡,只得张嘴一吐,无数灵力涌出,化作一道圣光,抵住了黑矢。 雅卫的信徒比天照月读读了一倍,按说他更强。 但是这些年希伯来人在埃及受苦受难,对雅卫的信仰已经降到了冰点。 而天照月读的信徒都在东商过上了好日子。朝九晚五,做五休二,生活无忧,对天照和月读的信仰却达到了新高。如今,绳文人为天照和月读兴建了神社,甚至一些外族人也会进去参拜一下。 此消彼长之下,双方竟然斗了个旗鼓相当。 此时,雅卫已经停止了拨弄风云。 他操纵着圣光,全力抵挡黑矢。 片刻之后,天照月读的眼角,一滴鲜血流了下来。 终究还是雅卫略胜一筹,圣光渐渐扩张,而黑矢却在后退。 “10点钟方向,高度920,距离2800,目标锁定。” 风浪平息,正好给了高炮瞄准的机会。 “开炮!”女防下令道。 “轰!轰!” 十二门高炮立刻倾吐着怒火,将一颗颗炮弹朝着那座山顶上射去。 雅卫正在和天照月读斗法,根本无法躲避这些炮弹的袭击,只能硬扛。 天照看了月读一眼,后者点点头道:“准备。” 刹那之间,天照收手,月读却爆发出了全部灵力,以一己之力操纵黑矢抵挡住了圣光。 与此同时,天照拿出了八咫镜,飞身而起,八咫镜陡然变大,将整座平安舰罩住。 数十枚炮弹在雅卫身边疯狂开炸,月读趁机撤走了黑矢。 那些炮弹虽然炸不死雅卫,却也炸得他灵力涣散,圣光差点操持不住。 雅卫大怒之下,也不管自己的死活,口中圣光暴涨,朝着平安舰狂飙而至。 光的速度只有千分之一秒,平安舰根本无可躲避。 但好在,天照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 圣光打在八咫镜上,强悍的力量震得天照吐出了一口鲜血,但她仍咬牙坚持着。 便在此时,那支黑矢不知从什么地方飞了回来。 雅卫已经被震得灵力涣散,根本无法抵挡。 黑矢,穿透了雅卫的灵窍。 耀眼的圣光顿时消弭于无形,他就这么倒在地上,死去了。 黑矢仍然在燃烧着,它要将雅卫的灵体烧成灰烬,才会停止。 天照从天上落了下来,月读勉强将她记住,两姐妹一起躺在了甲板上,她们的嘴角和眼角,都沁出了鲜血,显然受损严重。 “辛苦了!”胥余走过去,将两姐妹扶了起来。 说实话,因为前世的民族情结,他一直对这两姐妹怀有戒心。 但这些年,这两姐妹对自己真可说是尽职尽责,她们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有时候,反倒让胥余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太小人之心了。 “这一战之后,我们要回出云国休养一段时间了。”天照虚弱地道。 “去吧,身体要紧。”胥余点了点头。 “你们把雅卫杀了?”雅典娜忽然出现在了甲板上。 切,人死了你出现了。胥余暗暗吐槽。 “姐姐!”海伦叫道。 “嗯!”雅典娜朝海伦点点头。 “他要杀我们,只能应战了。”胥余无奈地道。 “可怜这一族,就这么没了。”雅典娜叹了口气。 “这不会引起什么外交上的麻烦事吧,他毕竟是你们西方的神。” “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一来就看见你们在打雅卫,海里又死了这么多人。” “我想快点回去,就让云霄仙子把陆地给凿开了一条通道,将地中海和红海连接起来。谁知道,这时候雅卫正分开红海帮他的子民逃命,就这么阴错阳差,把希伯来一族葬送了。然后雅卫又来拼命,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啊,就把他给杀了。” 雅典娜目瞪口呆,这也太巧了,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事你说追究云霄仙子的责任吧,她是一个天尊,谁又能追究她的责任? 而且她还是无心的,我在这头凿地,谁知道你在几百里外分海啊。 而且,苦主都没有了,还追究个屁啊。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事还是要上报的,至于上头怎么处理,就不关她的事了。 “你怎么来了?”胥余问道。 “跟你去东方啊!你不欢迎?” “额,当然欢迎。” “不过我得走了,过几天再来。”雅典娜说着,又飞走了。 胥余也觉得,这事得告诉云霄一声,否则的话,一旦西方神界真问起这事,她却一脸茫然,那就很尴尬了。 于是,他又遁入了虚空之中。 “什么?我杀了二十万人?”云霄仙子一脸不安,风曦也是一脸震惊。 等到胥余把事情的经过描述了一遍,大家都是一脸懵逼的状态。 “这……也太巧了吧。”风曦不可思议地道。 “这……都是我的错,我只想着赶时间,也没仔细沿途查看,就查看了一遍开凿运河的地方没有人,就动手了。”云霄说道。 “这不能怪你,谁知道几百里外的海底还有人啊。”风曦劝道。 云霄已经彻底凌乱了,站在那里不想说话,这毕竟是几十万条人命。 “苦主呢?”风曦问胥余。 “让我们给杀了。” “啊……” “他要报仇,我们也没办法。” “那就这样吧。”风曦叹了口气。 等胥余从领域退回来,海伦关切地问道:“你不要紧的吧?” “爱咋咋滴吧!”胥余也破罐子破摔了。 平安舰驶过红海,不在路上多做停留,穿越印度洋,直奔南太平洋而去,终于在八月下旬,抵达了塔希提岛。 在那里,十多万波利尼西亚人已经聚集到了一起,正准备往美洲进发。 第一七一章 天下第一城 八方之广,周洛为中,谓之洛邑。 历史上,最早在此地建城的是夏,不过随着千年时光流逝,夏都早已化作了尘土。 如今,一座新的都城将在这里重新屹立。 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洛邑的规模也是空前的,他比丰镐二京合起来,还要大得多。 除了周王室自己在这里建造宫殿之外,临近的诸侯也都在此地建设自己的住宅。 跟东商讨论建造商店的事情也进展得十分顺利,由于新都的地理位置实在太过优越,东商决定在此建设一个规模巨大的商业广场。 什么是商业广场?没有人知道。不过为了建造这座商业广场,东商向西周购置了数百亩土地。投入了数千人的施工队伍,建筑材料源源不断地从东商运输过来,光是钢筋水泥,就有数千吨。 有意思的是,这件事促成了世界上的第一笔土地交易。 中国古代自阶级社会形成以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土地实行的是王有制。 《诗经》上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意思就是全天下的土地都是王的。 全国土地只能由国王来分封、赏赐、授予或收回。 在这样的制度下,私人是没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更不能把土地当作商品来买卖。 东商拟定了一个协议,协议规定:将王宫外围,洛水岸畔的三百亩土地卖与东商,代价是东商将提供建造洛邑王宫所需的全部钢筋。 而这三百亩土地从此以后将成为东商的领土,东商会遵守西周的律法,除此之外,无论东商想在这片土地上干什么,西周都不得干涉。 周公旦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之前东商过来开商店,土地都是免费提供的,跟着就没有人想过,这玩意儿还没买卖? 而现在,东商居然还主动把这事提出来了,要用钢筋来换,箕子是脑子有坑吧? 自从住上冬暖夏凉的红砖房子之后,西周的贵族们就没法忍受冬冷夏热的传统木房了。 可是西周的技术无法批量制造钢筋,让铁匠一根根地打造也不是不可以,但那样的话成本太高,等把建房子所需的钢筋打造出来,都猴年马月了。 所以诸侯建房子,只能找东商购买钢筋,价格可不便宜。 周公旦立刻就心动了,不过他还是留了个心眼,说了一句,土地卖给你可以,税我还得收。 东商爽快地答应了,还表示收税是应该的。 因此,周公旦向周成王汇报了这件事后,两国愉快地签订了这笔土地买卖协议。 如今,周成王姬诵年纪渐长,已经开始慢慢亲政,周公旦等人也不再专断独行,许多事都会先和他汇报一遍,听听他的意见。 姬诵白得了大批钢筋,自然大喜。随后却又脑洞大开,说道:“王叔,我忽然有一个想法,不知当讲不当讲。” 姬旦笑道:“你是天子,有什么不能讲的呢?” 姬发点点头,说道:“你说,赐予的土地,和出售的土地,有什么区别呢?” 姬旦想了想,说道:“天子赐予诸侯的土地,诸侯如果对天子不敬,天子是可以将其收回的。出售的土地嘛,按照这份协议的内容,那就直接是他的私人财产了,就算是天子也无权收回。” “没错,自古以来都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天下地广而人稀,这些土地虽然说都是王室所有,其实并没有什么用。如果我们按照这个思路,把土地卖出去,不仅可以得到一大笔财物。而且因为这片土地从此以后就归私人所有,王室很难收回,也会提高他们生产的积极性。” 姬旦的想法却不太一样,之前和东商达成一笔交易,只不过是特事特办。现在姬诵却想着把这个方案扩大,形成土地买卖制度,这可就是大事了。 “这样的话,会不会削弱王室的影响力呢?毕竟之前的土地都是分封的。如果土地都卖出去了,就没有土地分封了。如此一来,第一是我们拿什么来分封子孙后代,第二是我们拿什么分封有功之臣?” 这个问题姬诵倒是没想过,他琢磨了半天,才道:“可以直接赐予钱财,让他们拿着钱自己去购买土地。” “你是说,土地之间可以自由买卖?” “对,先由王室卖给私人,私人得到土地后,也可以自由买卖,但买卖土地,王室需要抽税。” 姬旦惊呆了,这个侄儿的脑袋里都装的是什么?这也太天马行空了。姬旦仔细想了想,发现这个法子居然全是好处,而没有坏处。 这怎么可能? “你的这个法子,是因为东商的一份买卖协议而引发的,我认为这个法子特别好,甚至想不出它的坏处。但有一点,箕子为什么不这么做呢?根据情报,东商并没有进行土地买卖,而是给所有的国民发工资。” 姬诵想了想道:“那是因为东商全是外来人口,根本就没有财富,如何买卖土地?而且他现在人口太少,没有必要进行这一步。有朝一日他真的壮大起来,一定也会干这种事的,要不然他怎么会主动找我们进行这笔土地贸易?我甚至觉得……他是故意的。” “你的意思是说,箕子是有了这个想法,却不敢轻易尝试,而故意告诉我们,想让我们帮他们试错?” 姬诵笃定地道:“一定是这样。不过这个当,我愿意上。箕子既然让我们来帮他试错,我们就自己试错。王叔,我的想法是先从洛邑开始,将王城外围的土地分成若干块,进行出售。不仅贵族可以买,甚至平民也可以买,只要他拿得出财物。 现在东商要在洛邑建造一个商业广场,这是有利可图的事情,诸侯自然蜂拥而至,原本他们要来建房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诸侯这么多,各自的房子建在哪里也争执不下。如果我们将土地拿来出售,不仅可以赚到一笔财富,连这种纷争也解决掉了,这不是一石二鸟的好事吗?” 姬旦倒是没想到还能这么玩,自从上次奄人攻破镐京之后,他发现这个侄儿真的变了很多。 这厮以前就是个纨绔子弟,好逸恶劳得很,自己为了他,真是操碎了心。这些年,不时有流言泛起,说自己心怀不轨,图谋篡位,自己也是心累得很。可是侄儿不成器,他也不得不担下这份责任。 可是自从镐京被攻破之后,姬诵仿佛一夜之间就长大了,他开始关心国事,开始处心积虑地图强,也正因为如此,自己才渐渐放下一些权利,让他参与进来,慢慢熟悉如何治国。 再过两年,姬诵就要行弱冠之礼了。到那时,他也会得到诸神的祝福,成为一名真正的天子,而自己,就可以彻底放下这副重担了。 姬诵的想法很快就得到了实施,这两年,西周也学会了使用地图,制作沙盘。 …… 一张超大的地图就挂在墙壁之上,地图被分割成无数的小块,中央的王城和附近的商业广场已经被标注了名字,而其他的地方则是空白。 只要你愿意花钱,就可以在其中的一个格子里填上你的名字。 当然,这些格子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总体来说,越靠近王城的格子越贵,反之则越便宜。 起初,他们设定的所有格子都是一个价。后来发现,这样的话,肯定所有人都会抢王城附近的格子,那样一来,鱼龙混杂,会影响到王宫的安定。 于是,他们将王宫周围的土地设置成了高价,能买得起的,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 现在,姬旦、姬奭、姬虞、姜尚这四个最大的诸侯的名字,已经出现在了王城四周的空格之上。 这四大诸侯竟然一人占了一个方位,把离王城最近的空格,全给买去了。 这就是关系户的妙处,其他人倒也不敢争抢。 这次的土地和之前不同,诸侯不用等着被动分封,而是要主动掏钱购买。 而且买到了就是自己的,就算是天子也无权收回,于是纷纷出手,生怕来晚了买不到好地方。 诸侯买到土地之后,就开始动工,一时之间,整个洛邑都成了一片大工地,干得热火朝天。 这两年,西周诸侯得到武器之后,立刻开始四处征讨,周边那些小方国、部落什么的,全都遭了殃。 西周也因此迅速壮大,诸侯吞并诸部之后,个个都富得流油。 尤其是其中一支叫做有熊氏的,三年前,他们的首领熊绎被封了个子爵,封于楚蛮之地,一个叫做丹阳的地方。 出发之前,熊绎倾家荡产,买了十几支枪。然后带领族人靠着打猎捕鱼,才艰难地抵达了丹阳。 到达丹阳之后,熊绎建立了楚国,建国之初,一无所有,只得去隔壁的鄀国偷了一头小牛来祭祀。 鄀国盗牛这事,当时还在诸侯之中被传为笑柄。 可是,楚国就凭着这十几条枪,四处征讨,实力越来越强,短短三年之间,已经占据了富饶的江汉平原,周边的虎方、荆楚、扬越、南夷诸部均仰其鼻息。可谓是箕子之后,崛起最快的一股势力。 楚国的崛起之路说起来非常简单,由于南方产铜,所以熊绎一到丹阳,就带领他的族人,仗着手里的十几条快枪,去争夺铜矿。 炼出铜锭之后就和东商换取更多的枪支弹药,控制更多的铜矿,短短一年时间,就发展成了一支拥有上百条枪的强大武装,然后就开启征服之路,所到之处,所向披靡。南方各大部落纷纷臣服,就这样,仅有两年时间就占据了富饶的江汉平原,把一个偌大的云梦泽变成了他们的内湖。 随后又从东商进口高产的水稻、莲藕、茭草等物,一时之间,好生的兴旺发达。在南方诸国之中,实力已不下于经营多年的吴国。 而且,楚国的南方都是些弱小的苗夷部落,楚国还在继续向南扩张。而吴国南扩的脚步却被越国挡住,假以时日,楚国的势力一定会超过吴国,成为南方第一大国。 三个月前,熊绎派人向周天子朝贡,竟然进献了三万奴隶,要知道,一些诸侯国全国上下加一起甚至都没有这么多人。 一个小小的子爵,竟然能做到这种地步,让中原诸侯眼热不已。 只可惜他们的封国太过密集,导致周边可发展的空间太少,无法像楚国那样大展拳脚,所以获利甚少。 所以这次周王室西征,各路诸侯纷纷加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就指着能分一杯羹。西周大军仗着精良的武器,果然一路势如破竹。 西征路上的第一个大国,象雄王国,青藏高原上的一方霸主,就这样倒在西周大军无坚不摧的火器之下。 而他们的守护神明不甘被灭,跳出来反抗,却正中了阐教众神的下怀,冈底斯神山一战,苯教灰飞烟灭,阐教赚了个钵满盆满。 西周大军把象雄王国洗劫一空,分赃之后,奴隶全都带回了洛邑。 现如今,东都洛邑的工地之上,竟然有着接近一百万奴隶忙碌的身影,这些奴隶,都是各路诸侯这两年的战利品。 因为这些奴隶没日没夜地干活,东都的建设非常之快,现在许多主体建筑都已经建得七七八八了。 预计到年底,姬诵就可以正式迁都了。 之后再进行完善,两年之内,整个洛邑就可以修建完毕。 尝到甜头之后,西周大军决定继续西征。 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从青藏高原俯冲而下,去征服身读地区,身毒就是印度,是先秦时期对印度地区的称呼; 一条是进入西域地区,在那无尽的瀚海沙漠之中,点缀着许许多多的绿洲。那些绿洲之中,生活着许多大大小小的部落。这些部落虽小,却容易对付,只要能找到他们,就能轻易将他们征服。 但这两条路,都并不容易,身毒地区生活着上百万人,实力强劲。 而且西周已经得到了消息,为了防止他们的入侵,梵天已经派下了天龙八部众守护人间。一旦周军入侵身毒,那八部众肯定会介入,到时候就是一场苦战。 可是若不攻打身毒,而去西域瀚海之中寻找那些零散的部落,纯粹是吃力不讨好的事。 经过多方商议,周军决定,攻打身毒。 如果拿下身毒,则可以从身毒借道,避过千里瀚海,直抵新月沃地。 到那时,又是另外一场大战了。 第一七二章 干了这碗恒河水 印度在欧亚大陆南面,凸出来的一大块陆地。 他的北面由喜马拉雅山脉、兴都库什山脉、苏莱曼山脉三条山脉包围,形成一个封闭的巨大半岛。 但兴都库什山脉和苏莱曼山脉的交汇处却没有封严,留下了一个缺口,这个缺口叫做开伯尔山口,正对着西方。 古代印度正是经由这个山口和西方进行交流的。但西方那些强大的帝国,也经常从这个开口入侵印度。 在古代,这块陆地曾经被欧亚各大民族成功征服过几十次,但凡是个强大一点的民族,都可以去印度踩上两脚,拉屎拉尿。甚至出现过王玄策这样一个人征服一个国家的神迹。 不过在胥余生活的这个时空,这里还只被征服过一次。那就是数百年前,雅利安人的入侵。 西周虽然火器犀利,但也不打无准备之战,既然决定进入这片陆地,那么事先就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 “今天我们请来了慈航真人,为我们讲一讲身毒的情况。”姜子牙说道。 镐京王宫,神仙与凡人齐聚一堂,十年前封神之战中归入西方教派的慈航真人,也出现在了这里。 冈底斯神山一战,苯教众神殊死一搏,让阐教与西周大受震撼。 而象雄不比身毒,苯教众神也不比婆罗门教众神,人家那边光天尊都有好几位,最后要是撕破了脸,就连阐教也必须全力以赴才行。 这时候,早年归化西方教的几位神明,就派上了用场。 慈航真人轻抬凤目,看着墙壁上挂着的一副地图,说道:“这幅地图画的十分详细,那我就简单介绍一下身毒的情况。 身毒北方都是平原,又有身毒河与恒河这两条大河流淌,土地肥沃,适宜耕种。所以自古以来,身毒地区的达罗毗(pí)荼人都是住在北方的。 三百年前,雅利安人进入身毒地区,征服了北方,在那里创立了婆罗门教。这个教派将人分为四个种姓。高等的婆罗门和刹帝利为雅利安人,是贵族。低等的吠舍和首陀罗则为达罗毗荼人,是平民和奴隶。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达罗毗荼人在接引准提二位天尊的引导下,迁徙到了身毒南方的德干高原,这地方天气炎热,气候恶劣,居住条件不如北方。但是易守难攻,起初雅利安人也想过征服南方,但几次都失败,最后就放弃了。” 姬诵明白了:“也就是说接引和准提二位天尊是身毒原本的守护神?而现在身毒的格局就是二教对峙。雅利安人和婆罗门教占据了北方的平原,而达罗毗荼人的释教则退守到了南方的高原?” 慈航真人点点头道:“正是如此。数百年来,雅利安人一直在想着征服南方,接引准提二位天尊的压力越来越大。所以才在数十年前,介入了我们华夏的阐截之争,帮助阐教击败了截教。作为交换,本座和燃灯师兄、惧留孙师兄、文殊师兄、普贤师兄五人加入了释教,帮助抵抗婆罗门教。” 姬诵道:“原来如此,那么这次我们攻打身毒,是否可以和达罗毗荼人合作呢?” 慈航真人笑道:“接引准提二位天尊正是这个意思,如果大周攻打身毒的话,那么达罗毗荼可以从南方发动进攻,双方发动夹击,一举击败雅利安人。如果婆罗门教敢亲自下场的话,那释教将再次和阐教联合作战。” 姬诵眼前一亮:“这样说来,此战我们是必胜无疑了。” 慈航真人笑道:“似乎没有输的道理。” 姬诵却没有头脑发热,他冷静地问道:“但达罗毗荼人的诉求是什么呢?须知我们是去征伐身毒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和雅利安人是一样的。达罗毗荼人不过是再换一个主人罢了。” “达罗毗荼希望能够借助大周的力量复国,重新回到北方。而此战中劫掠到的财富都归大周所有。雅利安人俘虏也归大周所有。从此之后,大周和身毒结为兄弟之邦。大周为兄,身毒为弟。身毒每年向大周朝贡。” 这个要求,倒也合理。 以大周如今掌控的火器,要灭掉身毒不过是易如反掌的事情。所虑的,不过是雅利安人背后的婆罗门教罢了。 婆罗门教拥有三大天尊,阐教单独对付婆罗门教,还是比较吃力的,赢了也要承担不小的损失,除非能和截教联合。 但自从封神之战双方大打出手之后,虽然还在一口锅里混饭,却已经不怎么来往了,想要联手基本没可能。 这次攻打身毒,如有释教相助,那自然是再好没有了。 而达罗毗荼人提出的分配方案,也是比较合理的。 商人说过,国家大事,在祭与戎。千年以来,华夏民族就干两件事,祭祀和打仗。 祭祀是寻求天神庇佑,打仗就是为了掠夺财富和奴隶。 大商最兴旺的时候,奴隶多到用不完,搭个草棚子都要杀两个奴隶助助兴,到了大周,也是一脉相承。 现在营建东都,花的钱,用的工人,全是掠夺来的财富和奴隶。 随着东商运来的商品越来越多,越来越精致,他们也需要更多的黄金白银去购买。 而现在达罗毗荼人承诺交出财富,而且还每年朝贡,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至于占领那块地,将其纳入大周的版图,姬诵倒也不是不想,而是没有必要。 大周实行的是分封制,如果达罗毗荼人每年朝贡,那和治下的一个封国也没什么区别。 硬要强占这个地区,万一搞得释教和婆罗门教联合起来,那反而不妙了。 说来说去,还是他们背后的实力太强了,不像象雄王国,背后就一个小小的苯教,说吃掉就吃掉了。 不过这些事自己其实并不能完全做主,还是要看昆仑那边怎么说。 所以,姬诵的目光看向了姜子牙。 姜子牙点点头道:“昆仑同意了这个方案。” 姬诵点点头道:“那就行动吧。关于作战方案,外公有什么要说的吗?” 姜子牙笑道:“这个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自从有了枪支之后,我们面对的敌人都和土鸡瓦狗一样,一触即溃。所虑的,无非是梵天派下人间的八部众。” 慈航真人撇撇嘴道:“梵天这是赤裸裸的耍无赖。这是人的战争,他却要派这些非人来参战。” 姜子牙笑道:“非人并不是神,梵天要硬扯,我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在他没有亲自下场之前,我们是必须控制战争规模的。毕竟谁也不想跟一万年前那样,搞成世界大战。” 姬诵问道:“我们的枪支,能对付八部众吗?” 姜子牙道:“八部众虽强,但如果近距离被枪支击中,应该是可以打死的。为防万一,天尊已经答应,如果对方真的出动八部众的话,我们就出动龙族、凤族、麒麟等神兽种族来对应。” 姬诵一愣:“这行吗?” 慈航真人笑道:“怎么不行,天尊这招真是秒,梵天既然耍无赖,我们就用同样的方式应对。我们也可以硬扯这些是神兽,而非神。” 姬诵瞬间凌乱了,他以前觉得这些神都是高高在上,充满了正义的形象,现在看来,比人还猥琐。 在这样愉快美好的商议氛围下,西周决定,在这一年的八月,发动进攻。 为了当头一炮能够打响,周王室又在全国范围内征调了三万大军,这样连同之前西进的五万人马,一共是八万大军进攻身毒。 上一次,西周大军进攻象雄,跟着去的诸侯都赚了个钵满盆满。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一次各路诸侯都是热情高涨,将自己麾下的精兵强将派了出去。 十月,秋高气爽,正是杀人越货的好季节! 大周的一支先锋部队翻越群山,首先进入了身毒地区。 唐叔虞,姓姬,名虞。是周天子姬诵的亲弟弟,因为受封于唐国,所以世人都叫他唐叔虞。 他今年才十六岁,还未成年,却抢到了西周大军的先锋官之职。 先锋官是前敌指挥,负责率领部分精锐部队在大军前面做战略战术活动,包括侦察地形、敌情、民情、物资、前阵冲锋等,地位十分突出。 由于他的身份太过特殊,唯恐有失,统兵元帅姜子牙给他配备了三千最精锐的骑兵,还派了雷震子给他压阵,万一有危险的话,就让雷震子把他带走。 这个先锋官的位置是唐叔虞死乞白赖求来的,他知道有人轻视他,所以他一定要干出点成绩。 进入身毒之后,他们很快根据地图找到了一条宽阔的河流。这年代的城池都是建在水边上的,只要沿着河流走,就能找到敌人。 “这就是恒河了吧,这水倒也清澈。”唐叔虞看见河水在秋日暖阳的照耀之下,闪闪发光,忽然感觉有点渴了,便跃下马背,用水壶打了一壶恒河水,干了一大口。 感觉水质清甜,味道不错,便又把水壶杵进河了灌满。他抬头望着天空,大声说道:“王叔,下来喝口水吧。” 话音刚落,天空之中一个黑点倏忽而下,落在河流上方,指着远处,淡淡说道:“你看那是什么?” 唐叔虞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阳光照耀的海面上,飘过来一个人……一具死尸。 那死尸身体黝黑,都已经被泡得浮肿了,一些小鱼正围着他,啄食他的尸体。 唐叔虞吐了。 “跟你说过了,此间的习俗是施行水葬,你就忘了?” 唐叔虞吐了半天,把水壶也扔了。 看来这条大河的水是不能喝了,这才一会儿工夫,河面上已经飘过来两具死尸了。 太恶心了。 以后需得找一些溪流,小河取水才行。 “前方就是般遮罗国了,根据慈航真人提供的信息,身毒地区有十六国最为强大。待会我伪装进去探听一番,摸摸底,你带人在丛林里等我的消息。” “王叔,还是让我去吧。你这……” 他话没说完,却不言自明。雷震子身高三尺,怪模怪样的,伪装,谁信啊。 “你嫌我长得丑吗?要变俊也容易。”说着摇身一变,就变成了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英俊潇洒,身材健硕的美男子。 唐叔虞看得眼睛都直了,原来王叔居然如此帅气。 “我少年之时,误食了两枚红杏,就变成一副怪模样。后来成神之后,虽然可以恢复本来面目,但我已经习惯了之前的样子,就懒得变了。闲话少说,我准备一下,就进城了,你带着人待在丛林里不要出来。” “你带我去呗。” “我去办正事,你搅和什么?” “你不带着我,万一我出了事,你怎么跟外公交代呢?” “啊这……”雷震子一阵无语,还真是这么回事。“行吧,那你就跟着我。” 这一行人装扮成大周前来贸易的使团,带着不少丝绸、茶叶、瓷器等物,大摇大摆地就进城了。 这年头,丝绸茶叶就是硬通货,到哪里都大受欢迎。 般遮罗国王听说震旦的使团来了,不由得将信将疑。 震旦是古印度人对中国的称呼,震旦的意思,就是东方的国度。 等到他听说这个使团带来了丝绸,茶叶等物,这才信了。 两地虽然地理隔绝,但毕竟距离不远,中国的丝绸也经常会流传到印度诸国来,因为质地轻柔,穿着舒适,名气十分响亮。 于是,般遮罗王便在王宫接见了雷震子和唐叔虞。 雷震子会说梵语,因此和般遮罗王交流,都是他在做。 唐叔虞坐在一旁,连半个字都听不懂。听不懂就算了,他也懒得听,关键是这王宫的宴席也没法吃。 端上来的菜全是黄乎乎的,就跟有人在盘子里拉了一泡稀粑粑一样,让他一看就反胃,愣是一口没吃。 饭没法吃,就只能喝酒,不过这两年他喝的都是东商贩卖过来的优质红酒白酒黄酒,喝此间的米酒,就跟喝馊水似的。 眼见雷震子和般遮罗王聊得十分欢畅,唐叔虞却百无聊赖,只看四处打量这座王宫。 这王宫虽然不大,却十分的奢华,到处都装饰着黄金和珠宝,让唐叔虞颇为眼热,这要是能搬回去,可能找东商买到不少好东西呢。 正看着,忽见雷震子起身,对般遮罗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般遮罗王也站了起来,笑盈盈地走了出去。 雷震子说道:“般遮罗王邀请我们参观他的百兽园。” 唐叔虞毕竟才十六岁,听说要看百兽,顿时来了精神。几人出了宫殿,早有人牵来几头大象,唐叔虞在侍者的扶持之下,骑上了大象,感觉十分新奇。 这样摇摇摆摆,往百兽园行去。 般遮罗王当着二人的面,命人将一个不听话的奴隶扔进了虎园。 就听见数声咆哮,几只老虎奔过来,将那个奴隶撕咬得七零八落。唐叔虞见这虎如此凶猛,不由暗暗咋舌,低声对雷震子说道:“王叔,这里的虎比咱们大周的虎要大多了。” 唐叔虞以前见到的都是华南虎,现在见到的却是孟加拉虎,体型确实要小得多。 又参观了一会儿,见到了亚洲狮,亚洲猎豹等猛兽,算是大开眼界。 “王叔,你说这里有多少猛兽?” “听般遮罗王介绍,他养了一百多头虎,两百多头狮,三百多头豹……不对。” “怎么了?” “我听见枪响了,快回去。” 此时,般遮罗王的卫队已经将大周使团住的屋子团团包围,他们是来抢劫的。 第一七三章 四十人灭一国 般遮罗王听说震旦来的使者进了城,还带来了大量的货物,就叫人去打听。 一打听不得了,这伙人居然带着大量的丝绸茶叶等宝贝,顿时起了歹心。 震旦离此间万里之遥,自己杀了他们,抢了他们的财物,谁又能知道呢? 他已经探听清楚了,对方不过百人,还没有携带什么武器。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决定双管齐下,先把震旦人的首领诓进王宫,然后再派人进行抢劫。 因为直接开抢的话,万一有个疏忽,被人逃脱了,终究是件麻烦事。 如果直接把他们的首领诓进王宫来控制住,那些手下自然也就不会跑了。 雷震子和唐叔虞前脚才进王宫,般遮罗王就让他的王子率领着一百大象兵,三百步卒抢劫去了。 般遮罗王子还搞了个先礼后兵,拿了个单子,诓骗使馆里留守的周人,说他们首领说了,让他们把丝绸茶叶什么的,都交出来,带到王宫去。 只可惜他叽里呱啦讲了一大堆,周人一句也没听懂。王子见语言不通,焦躁起来,直接就让手下开抢了。 那些周人平时都嚣张跋扈惯了,从来只有我抢人,何曾见过人抢我?为首的周人掏出一把手枪,一枪就把王子给毙了。 可怜这王子,上一秒还活蹦乱跳,下一秒额头上就多了一个血洞,眼见不活了。 王宫卫队一见王子居然被打死了,顿时慌了。 这要是不把在场的震旦人全灭的话,根本没法回去交差, 说不得,大家纷纷抽出兵器,朝着在场的周人砍去。 周人转身就跑,回到房间拿了步枪,就开始反击。 就听见砰砰砰砰一阵枪响,追过来的般遮罗士兵纷纷倒地,眼见不活了,剩下的士兵吓了一跳。 他们发现这些震旦人只是拿着一根短棒对准了自己的小伙伴们,小伙伴们身体的某个部分就会多出一个血洞,然后倒地死去。 即便不死,也是缺胳膊断腿,哭爹喊娘惨叫不止。 他们被吓到了,纷纷转身,夺门就逃。 只可惜,逃得再快,也快不过子弹。等到这些人跑出使馆,已经倒下去了七八十人。 眼见周人没有追出来,这才心下稍安,拍着胸口直呼梵天保佑。 …… “还走得了么?” 般遮罗王退至一个花厅旁边,把手一招,几十名侍卫涌现出来,将两人团团围住。 雷震子皱眉道:“般遮罗王,你这是何意?” 般遮罗王躲在人群后面,冷笑道:“很简单,劳烦你们写一封信,让你的手下把财物都交出来,我可以饶你们不死。” 雷震子笑道:“你以为你这点人,能困住我们吗?” “死到临头,还敢嘴硬,给我拿下。” 般遮罗王话音刚落,从人群中走出来一个大胡子武士,他左手持盾,右手持刀。 那刀在他手中旋转翻飞,水泼不入,姿势十分娴熟。他一边娴熟地挥舞着宝刀,一边嘴里念念有词,不知在说些什么。 唐叔虞皱眉道:“王叔,这厮是在耍杂技么?” 雷震子呵呵笑道:“他是般遮罗国的武士,想找我单挑。” “这样吗,那让侄儿来代劳好了。” 雷震子点点头:“那你小心些,他的刀法有些名堂。” 唐叔虞已经站了出来,听见这话,不由问道:“什么名堂?” “从这个人的动作来看,他练有瑜伽术,你看他的手脚十分灵活,在打斗的时候,他的手臂会忽然变长。这样一来,你原本可以避得过去的,现在却会中招,所以防不胜防,十分厉害……” 雷震子话还没说完,就听见砰地一声,那个耍刀的武士倒在了地上。 唐叔虞吹了一下枪口,淡淡地道:“花里胡哨。” 般遮罗王目瞪口呆,谁能想到自己麾下的第一勇士,一秒钟之前还活蹦乱跳,一眨眼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唐叔虞举起手枪,又对准了般遮罗王。 般遮罗王已经搞明白了,应该是他手中的那个黑匣子发出的一个什么暗器,把自己的勇士给弄死了。他吓得当即躲在了侍卫后面。 那几个士兵当即举着木盾,把般遮罗王护住,缓缓后退。 唐叔虞没想太多,举起手枪又是砰砰几枪,子弹击穿木盾,钻入侍卫的身体,那几个士兵当场倒地身亡。 般遮罗王这下彻底慌了,掉头就跑。 唐叔虞歪着头道:“追吗?” 雷震子摇摇头道:“先回住的地方,不知道那些士兵怎么样了。” 话音刚落,就听宫墙外杀声震天,不由一愣,不可思议地道:“他们居然杀进王宫来了?” …… 前去抢劫的王宫卫队逃出使馆,却并不逃走,反而驱使大象闯进了使馆。 周军看着这样的庞然大物,还是感到十分震撼,而且害怕的。 稍一犹豫,就被大象背上的弓箭手发箭压制住,退守到使馆的一个角落里。 王宫卫队见状,连忙驱使大象朝着那个角落挤压。 眼见几百头大象冲了过来,周军分分钟就要死无葬身之地,忽听轰隆,一声巨响在象群中炸裂开来。 那些大象受惊,顿时吓得四处逃窜。 原来周军眼见不妙,往象群中扔了一颗炸弹。 大象虽然看着是个庞然大物,其实胆子极小,害怕响声,害怕火焰。 自古以来,印度地区的政权都拥有大象兵,但还是逃不过被灭亡的命运,就是因为大象胆小的致命弱点。 这东西看着威猛,不明真相的人真能被唬住,在十四世纪末期,印度的德里苏丹国就拥有很多象兵,而在当时的中亚,瘸狼帖木儿早已对印度的财富望眼欲穿,但是很多大臣们都劝他不要攻打印度,因为德里苏丹国的象兵在当时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存在。 后来帖木儿仍然不听劝阻毅然入侵印度,他在和德里苏丹国军队的首战就尝到了象兵的厉害,他的军队被马哈茂德率领的120只战象击败,让帖木儿非常苦恼,不得不开始找寻击败象兵的方法。 后来帖木儿不知道在哪打听到大象十分胆小的消息,大象虽然身躯庞大,但是胆子却很小,非常猛烈和巨大的响声,尤其是惧怕火,大象一但遇到这些东西必然会受惊惧战。 帖木儿在发现战象的这个弱点之后,便命士兵在骆驼上堆满干草和树枝,然后点燃之后驱赶骆驼冲向德里苏丹的战象,结果那些战象在看到火焰之后纷纷受惊,对自己的士兵开始踩踏,帖木儿成功取得了胜利。 在后来波斯的纳迪尔沙入侵印度的时候,也采用了帖木儿的这个做法,也成功击溃了战象,后来各个民族也纷纷效仿,直到冷兵器时代的结束,大炮等火器对象兵更是完全压制,象兵这个曾经十分辉煌的兵种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 而现在,周军虽然没有大炮,却有炸药。一个周人士兵眼见象兵压了过来,情急之下就扔出了一个手雷。 手雷炸响,震耳欲聋,虽然说没炸死大象,但也让大象受到了惊吓,纷纷四散逃跑。骑在象背上的驯兽师哪见过这种阵仗,他们拼命地想要控制住大象,但那些大象却丝毫不理,只顾着狂奔,沿途的街道被这些大象毁于一旦。甚至不少人都被活活踩死。 周军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一幕,忽然有人说道:“王子还在宫殿里面呢。肯定是被这里的狗王抓了,我们去救他们。” 有人道:“不成吧,咱们才四十人,要冲进王宫把人救出来谈何容易?我认为我们应该马上出城,带着我们的三千大军进来救人才行。” 一人道:“一去一来,黄花菜都凉了,王子陷入敌手,岂能退缩?” 一人道:“我看这里的兵毫无战斗力,他们就像一群愚蠢的猴子,咱们冲进王宫,抢了人就走,他们根本奈何不得。” 大家争论了几分钟,最终决定,救人要紧。虽然说出城去搬救兵是最稳妥的,但夜长梦多,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当即有人朝天上发了几颗信号弹,然后就扛着步枪,插上刺刀,直冲王宫。 这四十人一冲之下,才知道自己之前那些争论的想法是多么可笑。 古人说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些周军现在简直是一步杀十人,他们连射击带击刺,所过之处,寸草不生,血流成河。 般遮罗士兵根本没有抵挡,或者说,根本无法抵挡。被周军杀得丢盔弃甲,疯狂逃命。这街道上本来就被刚才奔逃的战象肆虐过,现在又被一顿好杀,狼藉遍地,一片血腥。 四十周军将几百王宫卫队杀了个精光,杀气腾腾,直奔王宫,王宫守卫吓了一跳,赶紧关上宫门。宫墙上的士兵纷纷弯弓搭箭,严阵以待。 周军朝着宫墙上就是一顿射击,硝烟弥漫之中,也不知道那些士兵死了多少,再也不敢露头。 周人在宫门前放置了炸药,轰地一声,将宫门炸了个稀烂,气势汹汹地冲进了王宫。 …… 般遮罗王眼见震旦人手中那个黑匣子十分厉害,早已吓得跑路。 雷震子和唐叔虞听见枪响,知道自己人杀进王宫来了,他们也没去追,反而掉头和部下汇合。 般遮罗王见那两个震旦人没有追来,顿时松了口气,又立刻调集士兵前去捉拿两人。 他想刚才是自己大意了,不应该暴露在敌人眼前,让他们有机可乘。 本王现在先躲起来,然后再派兵杀你,你能咋滴呢? 便在此时,一个人慌慌张张地冲了进来,跑到般遮罗王面前,慌慌张张地道:“王,不好了,敌人杀进王宫来了。” 般遮罗王踢了他一脚,道:“慌什么,来了多少人?” 那人战战兢兢地道:“有四十人,已经攻破宫门了,大王,赶紧去躲避一下吧。” 般遮罗王恼怒道:“四十人你就慌成这样?你们这么多人,难道不能抵挡?” 那人道:“伟大的王,那些震旦人太凶残了,连战象都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简直就是阿修罗在世,个个都是杀人魔王。” 正说着,远处又传来阵阵惨叫之声。 般遮罗王吓了一跳,颤抖地道:“快,带我去躲一躲。” …… 唐叔虞没想到区区四十人,竟然把般遮罗王宫给攻破了,一时有些不敢置信。 他看着眼前的四十名士兵,有些无语,这些般遮罗人就算再弱鸡,也不至于弱到这个程度吧? 如果般遮罗这么弱的话,那剩下的那些国家是不是也? 那还要八万大军干什么?就我这手上的三千铁骑就可以把整个身毒虐遍了吧? 他不知道的事,这地方,自古以来,就是这么弱鸡。 在胥余前世的历史中,海上霸主葡萄牙曾经和印度发生过一场战争,那一次,印度人发动了六万大军,二百多艘战船。而葡萄牙人只有140人,三艘船。 最终结果,印度死了五千人,葡萄牙无一伤亡。 到了现代,我军战斗英雄庞国兴率领的三人战斗小组,干掉了印军一个炮兵营。事后还留下了一句名言:敌人非但不投降,还胆敢向我军还击。 所以说,周军虽然只有四十人,但是却携带着现代化武器,要弄掉般遮罗的王宫还真不是什么大事。 唐叔虞向士兵们了解了一下情况,兴奋地道:“王叔,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把般遮罗王给擒了吧。” “唔……也好。”雷震子也是有点莫名其妙,这怎么就一下子把人家老巢给端了? 周军在王宫内到处抓人,半个小时后,众人找到一个卧室,雷震子怒道:“滚出来。” 话音一落,就见般遮罗王垂头丧气地从王宫爬了出来,出现在了雷震子和唐叔虞面前。 “我……我把钱都给你们,不要杀我。” “你的钱在哪?” 唐叔虞对钱还是感兴趣的,对方毕竟是一国之主,搜刮的钱财应该不少。 般遮罗王打开床上的一个机关,露出一个门,般遮罗王将那扇们打开,点上灯,只见一阵金光,炫晕了战场众人的眼见。 纵然唐叔虞是王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金银财宝。诺大一个房间之内,到处都是堆成小山的金银财宝,各种各样的宝石更是数不胜数。 唐叔虞喃喃道:“这么多钱,都够再造一个洛邑了吧。” …… 外围的三千骑兵看了空中的信号弹,即刻集结,马不停蹄地杀了过来。 这时城里已经乱成了一团,他们轻易地就进了城。 不过……却没有仗打,因为已经打完了。 于是,他们都成了搬运工,负责打包把王宫里的金银财宝都弄走,因为东西太多,周军又征集了不少大象,由这些大象拖着,前去见姜子牙。 姜子牙听说他们就四十人就把一个身毒强国给灭了,顿时有点无语。 看来,雅利安人能成功入侵身毒,只不过是菜鸡互啄而已。 第一七四章 再抢一次 PS:新章节又被吃了,改了半天,居然没通过,只能先这样凑合了,抱歉。 明天会加更一章。 般遮罗王听说震旦来的使者进了城,还带来了大量的货物,就叫人去打听。 一打听不得了,这伙人居然带着大量的丝绸茶叶等宝贝,顿时起了歹心。 震旦离此间万里之遥,自己杀了他们,抢了他们的财物,谁又能知道呢? 他已经探听清楚了,对方不过百人,还没有携带什么武器。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决定双管齐下,先把震旦人的首领诓进王宫,然后再派人进行抢劫。 因为直接开抢的话,万一有个疏忽,被人逃脱了,终究是件麻烦事。 如果直接把他们的首领诓进王宫来控制住,那些手下自然也就不会轻易跑路了。 雷震子和唐叔虞前脚才进王宫,般遮罗王就让他的王子率领着一百大象兵,三百步卒抢劫去了。 般遮罗王子还搞了个先礼后兵,拿了个单子,诓骗使馆里留守的周人,说他们首领说了,让他们把丝绸茶叶什么的,都交出来,带到王宫去。 只可惜他叽里呱啦讲了一大堆,周人一句也没听懂。王子见语言不通,焦躁起来,直接就让手下开抢了。 那些周人平时都嚣张跋扈惯了,从来只有我抢人,何曾见过人抢我?为首的周人掏出一把手枪,一枪就把王子给毙了。 可怜这王子,上一秒还活蹦乱跳,下一秒额头上就多了一个血洞,眼见不活了。 王宫卫队一见王子居然被打死了,顿时慌了。 这要是不把在场的震旦人全灭的话,根本没法回去交差, 说不得,大家纷纷抽出兵器,朝着在场的周人砍去。 周人转身就跑,回到房间拿了步枪,就开始反击。 就听见砰砰砰砰一阵枪响,追过来的般遮罗士兵纷纷倒地,眼见不活了,剩下的士兵吓了一跳。 他们发现这些震旦人只是拿着一根短棒对准了自己的小伙伴们,小伙伴们身体的某个部分就会多出一个血洞,然后倒地死去。 即便不死,也是缺胳膊断腿,哭爹喊娘惨叫不止。 他们都被吓到了,纷纷转身,夺门就逃。 只可惜,逃得再快,也快不过子弹。等到这些人跑出使馆,已经倒下去了七八十人。 眼见周人没有追出来,这才心下稍安,拍着胸口直呼梵天保佑。 …… “还走得了么?” 般遮罗王退至一个花厅旁边,把手一招,几十名侍卫涌现出来,将两人团团围住。 雷震子皱眉道:“般遮罗王,你这是何意?” 般遮罗王躲在人群后面,冷笑道:“很简单,劳烦你们写一封信,让你的手下把财物都交出来,我可以饶你们不死。” 雷震子笑道:“你以为你这点人,能困住我们吗?” “死到临头,还敢嘴硬,给我拿下。” 般遮罗王话音刚落,从人群中走出来一个大胡子武士,他左手持盾,右手持刀。 那刀在他手中旋转翻飞,水泼不入,姿势十分娴熟。他一边娴熟地挥舞着宝刀,一边嘴里念念有词,不知在说些什么。 唐叔虞皱眉道:“王叔,这厮是在耍杂技么?” 雷震子呵呵笑道:“他是般遮罗国的武士,想找我单挑。” “这样吗,那让侄儿来代劳好了。” 雷震子点点头:“那你小心些,他的刀法有些名堂。” 唐叔虞已经站了出来,听见这话,不由问道:“什么名堂?” “从这个人的动作来看,他练有瑜伽术,你看他的手脚十分灵活,在打斗的时候,他的手臂会忽然变长。这样一来,你原本可以避得过去的,现在却会中招,所以防不胜防,十分厉害……” 雷震子话还没说完,就听见砰地一声,那个耍刀的武士倒在了地上。 唐叔虞吹了一下枪口,淡淡地道:“花里胡哨。” 般遮罗王目瞪口呆,谁能想到自己麾下的第一勇士,一秒钟之前还活蹦乱跳,一眨眼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唐叔虞举起手枪,又对准了般遮罗王。 般遮罗王已经搞明白了,应该是他手中的那个黑匣子发出的一个什么暗器,把自己的勇士给弄死了。他吓得当即躲在了侍卫后面。 那几个士兵当即举着木盾,把般遮罗王护住,缓缓后退。 唐叔虞没想太多,举起手枪又是砰砰几枪,子弹击穿木盾,钻入侍卫的身体,那几个士兵当场倒地身亡。 般遮罗王这下彻底慌了,掉头就跑。 唐叔虞歪着头道:“追吗?” 雷震子摇摇头道:“先回住的地方,不知道那些士兵怎么样了。” 话音刚落,就听宫墙外杀声震天,不由一愣,不可思议地道:“他们居然杀进王宫来了?” …… 前去抢劫的王宫卫队逃出使馆,却并不逃走,反而驱使大象闯进了使馆。 周军看着这样的庞然大物,还是感到十分震撼,而且害怕的。 稍一犹豫,就被大象背上的弓箭手发箭压制住,退守到使馆的一个角落里。 王宫卫队见状,连忙驱使大象朝着那个角落挤压。 眼见上百头大象冲了过来,周军分分钟就要死无葬身之地,忽听“轰隆”,一声巨响在象群中炸裂开来。 那些大象受惊,顿时吓得四处逃窜。 原来一名周军眼见不妙,往象群中扔了一颗炸弹。 大象虽然看着是个庞然大物,其实胆子极小,害怕响声,害怕火焰。 自古以来,印度地区的政权都拥有大象兵,但还是逃不过被灭亡的命运,就是因为大象胆小的致命弱点。 这东西看着威猛,不明真相的人真能被唬住,在十四世纪末期,印度的德里苏丹国就拥有很多象兵,而在当时的中亚,瘸狼帖木儿早已对印度的财富望眼欲穿,但是很多大臣们都劝他不要攻打印度,因为德里苏丹国的象兵在当时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存在。 后来帖木儿仍然不听劝阻毅然入侵印度,他在和德里苏丹国军队的首战就尝到了象兵的厉害,他的军队被马哈茂德率领的120只战象击败,让帖木儿非常苦恼,不得不开始找寻击败象兵的方法。 后来帖木儿不知道在哪打听到大象十分胆小的消息,大象虽然身躯庞大,但是胆子却很小,非常猛烈和巨大的响声,尤其是惧怕火,大象一但遇到这些东西必然会受惊惧战。 帖木儿在发现战象的这个弱点之后,便命士兵在骆驼上堆满干草和树枝,然后点燃之后驱赶骆驼冲向德里苏丹的战象,结果那些战象在看到火焰之后纷纷受惊,对自己的士兵开始踩踏,帖木儿成功取得了胜利。 在后来波斯的纳迪尔沙入侵印度的时候,也采用了帖木儿的这个做法,也成功击溃了战象,后来各个民族也纷纷效仿,直到冷兵器时代的结束,大炮等火器对象兵更是完全压制,象兵这个曾经十分辉煌的兵种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 而现在,周军虽然没有大炮,却有炸药。一个周人士兵眼见象兵压了过来,情急之下就扔出了一个手雷。 手雷炸响,震耳欲聋,虽然说没炸死大象,但也让大象受到了惊吓,纷纷四散逃跑。骑在象背上的驯兽师哪见过这种阵仗,他们拼命地想要控制住大象,但那些大象却丝毫不理,只顾着狂奔,沿途的街道被这些大象毁于一旦。甚至不少人都被活活踩死。 周军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一幕,忽然有人说道:“王子还在宫殿里面呢。肯定是被这里的狗王抓了,我们去救他们。” 有人道:“不成吧,咱们才四十人,要冲进王宫把人救出来谈何容易?我认为我们应该马上出城,带着我们的三千大军进来救人才行。” 一人道:“一去一来,黄花菜都凉了,王子陷入敌手,岂能退缩?” 一人道:“我看这里的兵毫无战斗力,他们就像一群愚蠢的猴子,咱们冲进王宫,抢了人就走,他们根本奈何不得。” 大家争论了几分钟,最终决定,救人要紧。虽然说出城去搬救兵是最稳妥的,但夜长梦多,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当即有人朝天上发了几颗信号弹,然后就扛着步枪,插上刺刀,直冲王宫。 这四十人一冲之下,才知道自己之前那些争论的想法是多么可笑。 古人说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些周军现在简直是一步杀十人,他们连射击带击刺,所过之处,寸草不生,血流成河。 般遮罗士兵根本没有抵挡,或者说,根本无法抵挡。被周军杀得丢盔弃甲,疯狂逃命。这街道上本来就被刚才奔逃的战象肆虐过,现在又被一顿好杀,狼藉遍地,一片血腥。 四十名周军将几百王宫卫队杀了个精光,杀气腾腾,直奔王宫,王宫守卫吓了一跳,赶紧关上宫门。宫墙上的士兵纷纷弯弓搭箭,严阵以待。 周军朝着宫墙上就是一顿射击,硝烟弥漫之中,也不知道那些士兵死了多少,再也不敢露头。 周人在宫门前放置了炸药,轰地一声,将宫门炸了个稀烂,气势汹汹地冲进了王宫。 …… 般遮罗王眼见震旦人手中那个黑匣子十分厉害,早已吓得跑路。 雷震子和唐叔虞听见枪响,知道自己人杀进王宫来了,他们也没去追,反而掉头和部下汇合。 般遮罗王见那两个震旦人没有追来,顿时松了口气,又立刻调集士兵前去捉拿两人。 他想刚才是自己大意了,不应该暴露在敌人眼前,让他们有机可乘。 本王现在先躲起来,然后再派兵杀你,你能咋滴呢? 便在此时,一个人慌慌张张地冲了进来,跑到般遮罗王面前,慌慌张张地道:“王,不好了,敌人杀进王宫来了。” 般遮罗王踢了他一脚,道:“慌什么,来了多少人?” 那人战战兢兢地道:“有四十人,已经攻破宫门了,大王,赶紧去躲避一下吧。” 般遮罗王恼怒道:“四十人你就慌成这样?你们这么多人,难道不能抵挡?” 那人道:“伟大的王,那些震旦人太凶残了,连战象都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简直就是阿修罗在世,个个都是杀人魔王。” 正说着,远处又传来阵阵惨叫之声。 般遮罗王吓了一跳,颤抖地道:“快,带我去躲一躲。” …… 唐叔虞没想到区区四十人,竟然把般遮罗王宫给攻破了,一时有些不敢置信。 他看着眼前的四十名士兵,有些无语,这些般遮罗人就算再弱鸡,也不至于弱到这个程度吧? 如果般遮罗这么弱的话,那剩下的那些国家是不是也? 那还要八万大军干什么?就我这手上的三千铁骑就可以把整个身毒虐遍了吧? 他不知道的是,这地方,自古以来,就是这么弱鸡。 在胥余前世的历史中,海上霸主葡萄牙曾经和印度发生过一场战争,那一次,印度人发动了六万大军,二百多艘战船。而葡萄牙人只有140人,三艘船。 最终结果,印度死了五千人,葡萄牙无一伤亡。 到了现代,我军战斗英雄庞国兴率领的三人战斗小组,干掉了印军一个炮兵营。事后还留下了一句名言:敌人非但不投降,还胆敢向我军还击。 所以说,周军虽然只有四十人,但是却携带着现代化武器,要弄掉般遮罗的王宫还真不是什么大事。 唐叔虞向士兵们了解了一下情况,兴奋地道:“王叔,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把般遮罗王给擒了吧。” “唔……也好。”雷震子也是有点莫名其妙,这怎么就一下子把人家老巢给端了呢? 周军在王宫内到处抓人,半个小时后,众人找到一个卧室,雷震子怒道:“滚出来。” 话音一落,就见般遮罗王垂头丧气地从王宫爬了出来,出现在了雷震子和唐叔虞面前。 “我……我把财宝都给你们,不要杀我。” “你的财宝在哪?” 唐叔虞对钱还是感兴趣的,对方毕竟是一国之主,搜刮的钱财应该不少。 般遮罗王打开床上的一个机关,露出一个门,原来里面是他的宝库。 般遮罗王将那扇们打开,点上灯,只见一阵金光,炫晕了在场众人的眼睛。 纵然唐叔虞是王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金银财宝。诺大一个宝库之内,到处都是堆成小山的金银财宝,各种各样的宝石更是数不胜数。 唐叔虞喃喃道:“这么多钱,都够再造一个洛邑了吧。” …… 外围的三千骑兵看了空中的信号弹,即刻集结,马不停蹄地杀了过来。 这时城里已经乱成了一团,他们轻易地就进了城。 不过……却没有仗打,因为已经打完了。 于是,他们都成了搬运工,负责打包把王宫里的金银财宝都弄走,因为东西太多,周军又征集了不少大象,由这些大象拖着,前去见姜子牙。 姜子牙听说他们就四十人就把一个身毒强国给灭了,顿时有点无语。 看来,雅利安人能成功入侵身毒,只不过是菜鸡互啄而已。 第一七五章 雷电对决 狂风卷积乌云,吹得树林猎猎作响。 唐叔虞透过厚厚的冰层,看着天穹之上的两个黑点,就如同在水底看着天空。 漫天电光紊乱,透过冰层的折射,更加的惑人心目。 “不好,快撤!”鸿鹄忽然口吐人言。 唐叔虞也感觉要糟,天上的电光实在太过耀眼,尤其是在两人的中心处,就算是有冰层的阻隔,还是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到庙里去!”唐叔虞大喊道。 周军将士策马驰骋,朝着神庙内狂奔。 那些夜叉欲待阻拦,却听鸿鹄冷声说道:“你们不想庙里的人死绝的话,就跟我一起抵御。” 夜叉的首领看了一眼神庙,无奈地点了点头。 鸿鹄仰天一声清吟,绕着神庙急速飞行,片刻之间,整座神庙都被一层厚厚的冰墙罩住。 而那些夜叉却把十指伸入冰层之中,顷刻之间,一根根拇指粗细的黑色线条,布满了整个冰墙,就如同在冰墙之中插入了一具骨架。 骨架刚刚织就,就听见苍穹之中传来怒雷般的暴喝,雷震子和帝释天各自驾驭着万千电光,撞到了一起。 刹那之间,在万道闪电的交汇之处,形成了一个极其耀眼的蓝色光球。 那是可以湮灭一切的能量。 蓝色光球迅速放大,所经之处,全都化为虚空,云层、空气都被燃烧殆尽。 雷震子和帝释天这两个始作俑者也没有想到,会造成这样恐怖的效果。 这蓝色球体太过恐怖,便连他们自己也不能抵挡,于是,他们迅速后撤,逃了开去。 刹那之间,蓝色光球已经蔓延到大地之上。 树木、建筑、人畜、泥土,在一瞬间全都化为飞灰。 那个用白色冰雪和黑色能量织就的大球,也被烧掉了一半。 但它终究是阻止了蓝色球体的扩张,虽然神庙的穹顶整个消失了,但庙里所有的人都活了下来。 唐叔虞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好歹是活下来了。 而神庙之外,一大片建筑已经消失殆尽,那片建筑里的人,也都在刹那间化为了灰飞。 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他们死得很快,没来得及感受痛苦。 一道身影从破败的穹顶落了下来,雷震子收起翅膀,哇地吐了一口鲜血,他受伤了。 “王叔,你没事吧?”唐叔虞紧张地冲上前去,可是雷震子太过高大,他也无从搀扶。 “还行,帝释天也没讨到好,他逃了。”雷震子擦了擦嘴角的鲜血,笑道。 刚才那股能量实在太过恐怖,纵然他跑得足够快,还是被爆发出的能量撞到。 还好跑路的时候就已经放出了灵力护体,不然恐怕凶多吉少。 饶是如此,也还是受了重伤。 帝释天也没好到哪里去,由于他的速度没有雷震子这个长翅膀的鸟人快,所以他直接把自己的坐骑白象给献祭了,这才逃过一劫。 惊魂未定之下,他选择了跑路,其实因为献祭白象的缘故,他受伤比雷震子轻,继续打下去的话,没准能把雷震子干死。 “刚才怎么回事?”唐叔虞问道。 “不知道,原来两股势均力敌的绝强雷电撞到一起,会变成这样……”雷震子自己也有点无语。 这还好是自己跑得快,否则的话,和人对波,结果让波给对死了,那就成了神界笑柄了。 “你们这边怎么回事?” “是我们和夜叉合作,救了下神庙里的所有人,不过神庙外面那些,就没有办法了。” 那些夜叉刚刚为了救人,注入了太多灵力,现在已经实力大减,如果周军现在要杀他们的话,他们恐怕就凶多吉少了。所以他们现在都警惕地看着雷震子。 雷震子看了唐叔虞一眼,道:“你自己决定吧。” 唐叔虞点点头,朝那些夜叉作了个揖,道:“刚才多谢救命之恩。你们可以把神庙里的僧侣都带走,我们绝不阻拦。” 言下之意,钱还是要的。 夜叉首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种情形之下,打是打不过的,只能先救了人再说,下次再找回场子吧。 没过多久,神庙内的千名僧侣,每人都背着个包袱,跟着夜叉们逃走了。 他们的包袱里,包的肯定是金银珠宝,不过唐叔虞并未阻拦,这你才能拿走多少? 这座神庙到处都装饰着黄金,光是把这些黄金敲下来,都是一笔巨额的财富。 等到那些僧侣都光了,唐叔虞才下令开始,在寺上下寻找藏宝库所在。 当然,建筑上的黄金宝石什么的,也要敲下来,不能浪费啊。 数千周军在神庙中忙着洗劫,唐叔虞扶着雷震子,坐在大厅里休息,那两只鸿鹄不知何时又消失了。 坐了一会,忽然后院传来一阵嘈杂之声,忙道:“怎么回事?去看看!” 一名护卫领命而去,没几分钟就跑了回来,说道:“王爷,女人,好多女人啊!” “这是神庙,哪来的女人?” 他哪里知道,神庙里面,女人才多。 中国古代­‎​妓‌​女‌­‍的起源于“女乐”,就是表演歌舞的女子,贵族一般都有自己的“女乐”,给自己或者客人表演,如果客人看上了,就提供***。 而西方却起源于宗教,尤其是印度地区,尤其昌盛。前文说过,古代巴比伦以及爱琴海地区,女子长大之后都得去庙里卖一次。 而古印度就不是卖一次那么简单了,低种姓家庭的女孩子,小小年纪便到寺院“服务”,成为婆罗门长老的**隶,谓之“神女”。 这些可怜的女孩在进入青春期后,便放弃传统的婚姻模式,通过特殊的仪式和庆典嫁给神庙,然后让庙里的婆罗门长老们随意玩弄。 长老们不光自己玩,还要拿她们来招待宾客。等到年老色衰,还可以拿出去卖,无论是谁,只要肯出钱,就可以上去玩弄一番。等到再年老一些,玩都没人玩了,就随意丢弃。 印度的这种恶习,一直到现代社会,都还广泛的存在。 唐叔虞跟着士兵走进庙里一看,眼睛都看花了,全是面容姣好,体态​‎妖‍​娆‍​的女人,这些女人衣着单薄,正被士兵们押着从神庙各种地方押解出来,不时发出阵阵惨叫,看来士兵们手脚并不干净,甚至有些可能在房间里就被就地正法了。 唐叔虞估算了一下,在场的女人怕不是有上千,而且还在源源不断地走出来,不由得瞠目结舌,就算是大周王宫,也没有这么多女人啊。 这时,远方的某个房间之中,嘈杂之声又起,唐叔虞忍不住走了过去,想要看个究竟。 他循声而去,只见一大堆人围在一起,乱七八糟不知在说些什么,中间还夹杂着一阵女人的惨呼声。 “原来他们在看一个女人。”唐叔虞心想,“可是什么女人会让他们这么激动呢?” 唐叔虞分开人群,走了过去,才发现那个女人被人用一个金链子捆在一根石头雕刻成的老二上面。 她的周围还有一个火盆,火盆里烧着烙铁。火盆的边上,还摆着一碗鲜血。 看来,这里正进行着什么仪式,不过还没弄完,自己就带着人杀进来了。 然后,这些婆罗门僧侣都跟着夜叉们跑路了,所以才把这个女人留在了这里。 有一个士兵拿着刀,估计是想把链条砍开,而那个女人却一脸的惊恐。 她大概以为那个举刀的士兵要杀他。 她的灰色的眸子,透露出一股深深的哀伤,唐叔虞只看了一眼,就彻底沦陷了。 这个少女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纵然唐叔虞贵为一国之君,也从未见过这样的绝世姿容,更何况,还透着一股异国风情。 唐叔虞忍不住走过去,接过那名士兵手中的刀,叮叮叮,将她身上的链条砍断。 她的身体,被链条捆过的地方,勒出了道道红痕,叫人我见犹怜。 唐叔虞伸手一扯,扯下自己的披风,将那个少女裹了起来,盯着她的眼睛说道:“我带你走。” 说着,就将那个少女抱起来,走了出去。 那个少女虽然不懂他在说什么,却也知道此人是在救他,而且地位相当之高。 于是,便从最初的挣扎,停了下来,任由他搂着。 她就这样看着他抱着自己,穿过人群,扬长而去,眼睛里闪耀着一种奇异的光。 …… 这座寺庙的财富真的是太多了,起码比王宫多一倍,当唐叔虞闯进神庙的藏宝库的时候,他的眼睛都被晃晕了。 各种各样的宝石、珍珠、翡翠、象牙堆积如山,就如同秋后的麦子。 整整花了三天的时间,唐叔虞的大军才把这些财富搬运一空,在搬运的过程中,许多士兵中饱私囊,偷偷夹藏珠宝。 唐叔虞只做未见,自己吃肉,也得让手底下人喝点汤。 至于那座神庙里的两千多个女人,唐叔虞也赏赐给了部下。 但是由于部下太多,四万人分两千个女人根本不够分,唐叔虞仔细一想,干脆就让这两千名女人随军,以满足周军随时随地的需求。 他没想到的是,他的这个举动,竟然造成了这个世界上军妓的开端。 这一下,跟着他的大军算是爽飞了天,不仅能赚取大量的财物,沿途还有女人可以玩。 这些女人都是被身毒的婆罗门老爷们‌­‎调‍教​‎‍过的,功夫十分了得。她们还练习过瑜伽之术,周军和她们办事的时候,只感觉她们浑身上下,柔弱无骨,令人沉醉。 这些周军大多是平民子弟,说起来,还是第一次享受这等贵族服务,纷纷大呼过瘾。 这一路走来,有钱赚,有妞玩,敌人又菜的一批,简直不要太爽。 无数人希望这仗能一直打下去才好。 这样的话,他们就能赚更多的钱,玩更多的女人了。 而唐叔虞自己,也和那个神庙之中得到的绝世美女打得火热。 她应该是刚刚被抓进寺庙之中,还没进行仪式,就得救了。 所以她还没有被婆罗门长老们玩弄过。 两人虽然语言不通,但唐叔虞却从她的眼中看见了崇敬与感激之情。 而她也从唐叔虞的眼睛里看见了爱恋与欲望,她没有拒绝,而是选择了回应。 唐叔虞沉醉在她如水的温柔里,他以国号为姓,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唐柔。 队伍往南而行,沿途干掉了几个没什么名气的小国,把他们的财宝的女人都收入囊中,这样一阵耽搁,终于在一个月后,抵达了第二个大国憍萨罗国。 他们沿途烧杀抢掠的事情早就传开了,因为憍萨罗对他们的到来紧张万分。 他日日在神庙祈祷,希望神能救他于水火之中。 而神,也终于显灵了。 当那伽从出现在恒河之中,并游上岸,来到憍萨罗王城的时候,整座城池都沸腾了。 那伽,八部众中的龙众,但它实际上只是一种类龙的生物。 它是长身、有鳞、无足的蛇形的半神之物,为八部众之一,蛇类之长,与中国传统的“龙”的概念不完全相同。 那伽能够变人,他们经常与凡人男女相爱。凡人同那伽结合所生的后代都十分温柔,因为他们具有水的特性。 唐叔虞率领的大军一到,还没来得及攻城,憍萨罗王就请求那伽出城应对,这时候,奇变陡生,那伽首领一反手,就把憍萨罗王的脑袋拧了下来,然后大摇大摆地带着他的脑袋出了城,求见唐叔虞。 此时雷震子已经回昆仑养伤去了,他拜托了杨戬过来保护唐叔虞。 唐叔虞听说那伽首领来求见他,一脸的莫名其妙,征求了杨戬的意见。杨戬说他既然来了,就见见吧。 那伽王一见到唐叔虞,就呈上了憍萨罗王的脑袋,说这是一个见面礼。 唐叔虞彻底懵了,这啥情况? 那伽王道:“能否请西海龙王出来说话?” 为了对付八部众,西海龙族是一直随军的,杨戬便朝天上喊了一句:“老龙王,出来吧。” 云层之中,一个身影跃了下来,看见那伽王,一脸的诧异。 那伽王说道:“我想率领全族,加入西海龙族,不知龙王是否愿意收留。” 敖润一脸懵逼,你又不是龙,加入我龙族干啥? 第一七六章 诸神之战 “因为我们已经受够了。”那伽王愤怒地说道。 “啥情况?” “我们虽然是梵天座下的八部众之一,而且还排第二,但却一直被迦楼罗欺压。迦楼罗仗着自己是毗湿奴天尊的坐骑,成天拿我们当食物吃。数万年来,落入它肚腹中的子孙不计其数。” “原来如此!”敖润倒也听过在身毒地区有一种巨鸟以龙为食,不过他们吃的龙和自己并非同类,没啥关系,也就懒得管。 若是这样的话,要接纳他们倒也不是不可以,上一次和九尾狐族对战吃了大亏,如果能吸纳那伽族的势力,下次再打的话,也多一堆炮灰不是。 “既然如此,那我就代表龙族欢迎你们的加入。”敖润乐呵呵地说道。 “且慢,我还有一个条件。” “你且说来。” “我要求对迦楼罗赶尽杀绝,纵然他们投降,也不能接纳。”那伽王咬牙切齿地说道。 这就不是敖润自己能决定的事了,他用眼神询问了一下杨戬。 杨戬也决定不了啊,看来还得上一趟昆仑。 杨戬道:“这事好商量,你看你把人国王都杀了,也回不去了,咱们就先进城吧。老龙王,您看要不然这样,麻烦您上一趟天庭,把这个事报告一下。” 敖润点了点头,欣然同意,这事办成了,对自己天大的好处,跑趟腿算什么。 当下便兵分两路,龙王上天去了。唐叔虞这边则带着大部队浩浩荡荡地进城去了。 憍萨罗国原本以为那伽族来了,就万事无忧了,谁料一转头,国王的脑袋就没了。 紧接着那伽就反水了,还带着大军攻城来了。 憍萨罗王城的城墙虽然很高很厚,但是对拥有现代武器的周军来说却形同虚设,一顿狂轰滥炸,城墙坍塌如尘土,无数周军嗷嗷叫地就冲进城里去了。 因为事先和释教有约定,他们也不杀平民,直接就往王宫,神庙,贵族的宅邸跑。 由于种姓的关系,婆罗门贵族在关键时刻想召集平民来抵抗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那些平民贱民,温驯地跟绵羊一样,谁来他们就听谁的,指望他们拿起武器抵抗来敌,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这些婆罗门贵族发明出这套奇葩的种姓制度,躲在这三面环山,一面靠海的地方享了几百年的福,终究还是作茧自缚,自取灭亡。 外敌一来,立刻土崩瓦解,现在他们就算是想要反抗,也不过是螳臂挡车。 来势汹汹的周军只花了不到半天功夫,就把王城的各大要地全部占领。 接下来,就是喜闻乐见的搜刮模式。 由于上一次他们中饱私囊,每个人都偷藏了不少,这次再抢,居然发现身上没地方藏了,不由得十分尴尬。 唐叔虞也算识趣,见此状况,索性便承诺劫掠到的宝物,士兵可以拿走一成。 如果在战争中死去的,双倍。未来将拨付给他的家人。 同时安排了一些文书,对财宝进行统计。 由于纸张已经普及,所以登记起来也十分方便,士兵们都得到了一张单据,上面记载着自己所获得的财物若干,等到回国之后,就可以进行兑换。 这样一来,周军士兵们没了后顾之忧,抢起来更加带劲了。 憍萨罗国的神庙里也照旧有许多“神女”。周军士兵当然笑纳,这样一来,随军的军妓已经达到了五千多人。 如果他们能平等南方诸国的话,估计每人发一个是够了的。 周军们一边抢,一边干,忙得不亦乐乎。好在这年头还没有性病这种东西。 否则的话,他们没有死在战场上,也会死在战场上。 谁也没料到,那伽居然会反水。等其他八部众反应过来的时候,憍萨罗王城已经被洗劫一空了。 唐叔虞一边命人运送财宝,一边继续挥军南进。 没过多久,西海龙王敖润带回了昆仑的答复,结果令那伽族喜出望外。 昆仑将接纳那伽成为华夏神族麾下的一支神兽家族。 虽然说只是排在最后一位,但比之前加入龙族成为从属要好得多了。 此时已进入冬季,这个这地方还是热得很,恒河清澈无比,不过现在没有人下河去游泳饮水了。那些是不是漂过来的尸体,让人倒足了胃口。 这一日已经进入摩罗国地界,这地方本来是释教的圣地,不过现在已经被雅利安人占领多年,早年遗留的那些圣迹,也都不复存在了。 王城就在眼前,又有大把的财宝的女人可以享用,周军士兵都雀跃不已,行军的速度也加快了几分。 便在此时,天空忽然亮了下来。 那伽望着天穹,脸色凝重地说道:“它来了。” 唐叔虞挥了挥手,示意军队停止前进。 众人都仰头望天,片刻之后,九霄之上,似乎出现了两个太阳。 其中一轮太阳迅速地移动着,越来越近,眨眼之间,随着一声凄厉的鸣叫,众人看清了它的真容。 那是一只金光灿灿的巨鸟,它的翅膀张开,便如同垂天之云。身还未至,已搅动风云,狂风大至,吹得众人东倒西歪。 唐叔虞骇然道:“这便是迦楼罗?竟然如此巨大,怪不得它以龙为食。” 迦楼罗身躯之巨大,仿佛占据了半个天空,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之感。 周军的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他们虽然有枪有炮,但是面对这样大的巨兽,又能管什么用呢? “叛徒,出来受死!”迦楼罗的声音响彻天地。 那伽王站了出来,怒声道:“你来得正好,你残食我族万年之久,今日有华夏诸神在场,定要与你拼个你死我活。” 敖润也现出了身形,怒喝一声道:“迦楼罗,听说你以龙为食。哼,狂妄以极,今日正要掂量掂量你的本事。” 迦楼罗哈哈笑道:“你们这些臭泥鳅,就算一起上又能如何?” 它的声音愁苦,纵然在笑,也仿佛在哭。 似哭似笑之间,它的忽然出现不少金甲神人,那是天人。 天众的身边,跟着许多黑发男子,他们手指之上,幻出一柄柄黑色的长剑,纵然在耀目的金光照耀之下,也不散发出半点光芒,他们是夜叉。 紧接着,天空中又出现了许多衣袂飘飘,反弹琵琶的神女,她们一出现,众人便嗅到一股奇异的香味,那是八部众中的乾达婆。 紧接着,天空之中又传来阵阵梵唱,声音美妙无比,令人沉醉。一群头上长角的人出现在了天空之中,那是八部众中的紧那罗。 紧接着,恒河之中水波涌起,巨大的浪头之上,许多碧绿的巨蛇昂着巨大的头颅,这些巨蛇,每一条都有水桶粗细,长达百米。 天人、夜叉、迦楼罗、紧那罗、乾达婆、摩呼罗迦,天龙八部,已到六部,连同已经叛变的龙众,只有阿修罗众还没有出现。 阿修罗众与天众是死敌,只要天人在的地方,他们绝不出现。如果出现了,那一定是来打架的。 杨戬蹙眉道:“帝释天,你们这是要来决战么?” 帝释天没看见雷震子,便问道:“雷震子呢?” 杨戬老实回答道:“他回昆仑了。” 帝释天低头一想,忽然哈哈笑道:“他受伤了么?哈哈,终究是我胜了!” 杨戬不屑地道:“你献祭了一头白象,还逃跑了,有脸说自己胜了?” 帝释天老脸一窒,没想到这个杨戬说话这么刻薄。 这个话茬他接不上来,便道:“你们大规模入侵深度,所谓何来?” 杨戬笑道:“自古以来,人族之间互相攻伐,何曾少过?倒是你们,明明不是人,却来管人的闲事,也好意思问?” 帝释天又被怼了,他有点无语。 这个杨戬怎么回事?他不是华夏神族中少有的厚道人吗?怎么说话刺刺的。 他懒得再多说了,再说还要被怼,便直截了当地道:“交出那伽族,退兵,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 杨戬道:“那伽已经归入我华夏啦,这是昆仑的决定,你们就不要想了。至于退兵,那是人族之间的功伐,关你屁事。” 帝释天怒道:“既然如此,那便开战吧。” 话音一落,忽听遥远的天际,传来低沉的歌吟,歌声之中,还夹杂着缕缕的琴音。 琴声凄切,歌声哀婉,听得人泫然落泪。 旷野之中的四万大军,在这缠缠绵绵的歌声里,在飞天的曼舞之中,全都放下的手中的武器。 便在此时,漫天的寒星迸射而出,那是从乾达婆的琵琶里,弹奏出来的音符,每一道音符,都可以杀人于无形。 而四万西周大军已经放下武器了,下一秒,他们将死伤惨重。 一声龙吟,连着无数的龙吟,地动山摇,此起彼落,乾达婆的音符,在刹那间都被震得消失殆尽。 那是西海龙族齐齐发出的。 四万将士回过神来,还不知道刚才已经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 “上吧!”敖润一声怒喝,数百条巨龙腾空而起,紧接着,那伽族也跟着飞上了天,天空之中,一时竟多了千条龙影。 迦楼罗一声厉啸,爪子前伸,顿时抓住一条那伽,往嘴里塞去,三下五除二,吃了个干净。 那条那伽身长百米,迦楼罗却如同吃辣条,可见其身躯有多大。 “让我们来对付它。”鸿鹄说着,一左一右,凭空凝结出巨大的冰锥,朝着迦楼罗飞刺去。 迦楼罗见状,飞身而退,眨眼之间,这几只鸟已经出现在了九天之上。 云层深处,迦楼罗吐出巨大的火焰,朝着鸿鹄击去。 鸿鹄则将云层化为巨大的冰锥,朝着迦楼罗砸落,刺击。 千条巨龙,盘旋飞舞,朝着其他八部众杀去。 八部众也毫不示弱,双方战在了一起。 天空之中,剑气纵横,爪影翻飞,不时有鲜血洒落,如下着一场血雨。 四万将士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诸神之战,唐叔虞喊道:“别发愣,看见有落单的掉下来,就立刻击杀。” “诺!”四万将士轰然领命。 杨戬站着没有动,他望着苍穹之中的混战,不知在想些什么。 帝释天也没有动,他目光冷冷地望着杨戬,不知在想些什么。 大概他们都认为,大佬必须最后一刻才会出手吧。 天空之中,不时有生灵落下,有时是龙,有时是人。 是龙,周军将士不管。 是人,他们则毫不犹豫地开枪射击。 受伤之后的八部众行动不便,一不小心,就会被乱枪打死。 由于龙族、那伽的身躯巨大,力量十分之强悍,那些八部众若被他们的长尾扫中,往往便会被击飞数百米之远。 如果是往常,这并不会对他们构成什么威胁,因为他们很快就能恢复过来,但是现在可不一样了,一旦他们被巨龙击落,就会被地上的人类拿着枪疯狂突突。 他们的肉身再强悍,也抵挡不住疯狂倾泻的子弹。 就这样,华夏神兽们在数量劣势的情况下,居然打出了不小的优势。 恒河水波翻涌不息,数百条摩呼罗迦吐气成雾,氤氲一片,朝着岸上的周军将士蔓延而去。 这雾含有剧毒,周军一旦吸入,必死无疑。 便在此时,水波深处忽然传来一声低沉的异啸,紧接着,浪头翻涌如山,一只巨大的水麒麟出现在浪尖之上。 巨浪翻涌不息,整条恒河似乎都在围绕着它急速旋转,上百道水桶粗细的水柱,攻向了水中的摩呼罗迦。 那片毒气还没有飞出,就被水柱击散,消融在了水花之中。 在身毒,人们把恒河当成圣河,他们认为恒河水可以益寿延年,在恒河沐浴,喝上一口恒河的水,就可以洗掉今生的罪孽…… 有一些没有生活在恒河两岸的人,甚至会不辞辛劳,跋涉至恒河岸边,用器皿装上恒河水带回家珍藏,做饭的时候滴上几滴,都不用放调料…… 不难想象,等到此战结束,这些蕴含了毒气的恒河水,不知将毒死多少生灵…… 麒麟发出的水柱,蕴含着无铸的灵力,摩呼罗迦们猝不及防,被打得东倒西歪。 他们回过神来,也开始搅动水柱反击,便在此时,波分浪裂,又有不少麒麟跳了出来。 一时之间,数十头麒麟和上百头摩呼罗迦,斗了个旗鼓相当。 “他们斗得这么热闹,我们也该出手了吧?”帝释天终于按捺不住,向杨戬发出了挑战。杨戬扬起一张符篆,迎风一抖。 “汪汪!”,一只白毛细腰的神犬凭空出现。 看来,他也要出手了。 他是真神,也很讲规矩,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一个半神出手的。 但帝释天自己跑出来挑战,那就怪不得他了…… “都住手吧!”一声悦耳的女声,忽然响彻了整个战场。 说话的,被唐叔虞在神庙中解救出来的唐柔。 此刻,她的指尖幻出了一柄黑色的剑刃,架在了唐叔虞的脖子上。 “你……是谁?”唐叔虞颤声问道。 “梵天座下,罗刹!” 第一七七章 杨戬打鸟 罗刹族与夜叉族是由梵天创造的双生种族,虽然并非八部众之一,却有着和夜叉族一样的能力。 奇怪的是,夜叉族的男子,个个都长得俊美,但只要是夜叉族的女子就必然奇丑无比,丑到连人界的人,称呼丑女也会称之为母夜叉。 而罗刹族则刚好相反,但凡男子,就相貌丑陋,而女子就必然是美艳动人,人界的人也常常称呼美女为玉罗刹。甚至在人界的北方,一个盛产美女的国度,也被称为罗刹国。 这个美得如同梦幻一般,被唐叔虞取名叫唐梦的女子,正是罗刹族人。 罗刹族虽然不属于八部众,但也是梵天座下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般遮罗国第一次被洗劫之后,他们和夜叉族一起,前往般遮罗国驻守。等到周军二次前往,便利用人类的好色之心,设下了这个​美‍人​‌计。 没有凡人可以拒绝罗刹族的女子,他们只要看上一眼,就会当场沦陷。 现在,在这场大战的关键时刻,终于让她抓住了机会。 “你……抓了我有什么用?我只不过是个凡人。”唐叔虞无奈地道。 “你虽然只是凡人,却是南路军的统帅,姜子牙的亲外孙,周天子的亲弟弟,雷震子的亲侄儿。抓了你,还不够吗?” “不够,因为……我并不是。” “什么?” 话音刚落,她指尖的黑色剑刃忽然间消弭于无形,唐叔虞的左手已经抓住了她的手腕,只一拧,罗刹女便发出一声惨叫。 紧接着,唐叔虞的额头上,亮起了一束奇异的光,那束光便如同利刃一般,瞬间洞穿了她的脑袋,罗刹女便躺倒在地,香消玉殒了。 站在远处的杨戬看着这奇妙的变化,发出了一声叹息。 唐叔虞笑道:“舍不得吗?” 杨戬道:“真的很美!” 话说之间,两人的形体发生了变化,杨戬变成了唐叔虞,唐叔虞变成了杨戬。 原来他们不知何时,已经互换了身份。 唐叔虞对帝释天哈哈大笑道:“你们那点伎俩,怎么瞒得过杨二叔的灵目,简直是自取其辱。” 帝释天肺都气炸了,怒喝道:“杨戬,受死!” 他取出一柄金刚杵,猛地朝杨戬扑去。 那金刚杵握在他手中,便如同太阳一般,光芒璀璨,不可逼视。 千道雷电,环绕其间,每一道雷电,就是一柄坚不可摧的利剑。 杨戬丝毫不惧,抖擞精神,三尖两刃刀一扬,身化流光,迎了上去。 “轰隆”一声巨响,两人撞在一起,澎湃的灵力朝着四方激射,在他们左近作战的龙族、那伽、乾达婆、紧那罗等,都被吹得倒飞而去。 这些人定住了身形,忙给他俩让出近百里的空域,好让他们决战。 然后,便各找地方,继续厮杀。 两刃刀银色的刀锋如冷月,金刚杵金光灿灿如烈阳,二人站在一起,便如同日月凌空,光芒万丈。 二人的移动速度很快,转眼间就从高空之中战至九天之上,此时离开地面已近百公里,再往上走,便是太空的界限,在那里,空气稀薄得可以忽略不计。 在这样遥远的距离之下,地面上的人群已经看不见他们的身影,所能看见的,只是一金一银,两道光芒互相缠斗。 而这么远还能看见这样明艳的光芒,说明他们的身躯已经变得很大。 此时的杨戬,已经使出了法天象地,身高近百丈,手中的两刃刀粗有十围,每一刀砍出,都有山崩地裂之势。 而帝释天也变成了和杨戬相仿的身形,手持金刚杵朝着杨戬猛砸。 身形变化到这个地步,雷电已然无用,不过是浪费灵力而已。 所以他金刚杵上环绕的雷电都消失了,纯用本力,猛砸猛打。 地面之上的战斗还在持续着,恒河之上,麒麟与摩呼罗迦各自运转着粗大的水柱,遥遥相斗。 唐叔虞指挥着军队不断朝着落到地面的八部众射击,虽然很难打中,但只要打中一个,敌人的力量就会削减一分。 天空中的龙族早就发现了这个便宜,仗着身强力大,不断地将八部众往地面撞击,而那些被撞飞的八部众身体失衡,一个个就变成了周军的移动靶。 有人发起怒来,抛下龙族不管,冲入周军阵中大肆杀戮,这时周军往往便一阵混乱,死亡一片。 但扑入地面的军队多了,空中力量便会减弱,往往就会遭到龙族的沉重打击。 而且扑入地面的八部众,虽然杀人无数,但往往也支持不了多久,就会被乱枪打死,炸弹炸死。他们毕竟也是血肉之躯,纵然比凡人强悍得多,但也经不起子弹和炸弹的狂轰滥炸。 斗了半个小时,周军已损失五千之众,但他们也打死了上百名八部众。 此时八部众的空中力量已经弱于敖润率领的龙族大军,他们必须全力应对,没人敢再跳入地面屠杀人类了。 而为了防止被龙族故意撞落地面,他们也飞入了更高的空间。这样纵然被撞击,也不会落入地面,人类军队也就无能为力。 唐叔虞重整军容,各持武器严阵以待,等待着落入地面的倒霉鬼。 恒河之上,麒麟和摩呼罗迦各自运转强大的水柱,遥遥相击。 水柱对撞,迸散成水雾,越聚越多,渐渐在恒河上空弥漫开来。 这水雾含有剧毒,弥漫到岸上,花草树木顿时枯萎朽坏。 周军只关注着空中的战斗,全没注意到这里的变化。 终于,那毒雾已经弥漫到了军阵边沿,一些倒霉的士兵发出阵阵惨叫,瞬间七窍流血,脸色发黑,倒地抽搐不止。 唐叔虞听见骚乱,吓了一跳,连忙大喊后退。 众人狂奔着逃开一里多地,离那毒雾远远的,才稍感安心。 唐叔虞见那些巨蛇体型巨大,又和麒麟遥遥相击,忽然眼前一亮,大呼道:“炮兵呢?炮兵呢?给我轰。” 周军的大炮,是用黑火药发射的实心弹,比较落后。 由于八部众身躯较小,就算落于地面,也很难击中,根本派不上用场。 但是这些摩呼罗迦却一个个体型大得很,正是活靶子。 唐叔虞一声令下,周军架好大炮,点燃引线,刹那之间,数十颗炮弹呼啸着朝着摩呼罗迦的阵地疯狂砸落。 纵然摩呼罗迦皮糙肉厚,但被呼啸而来的实心铁球击中,也要身受重伤,有些运气不好的甚至会被一发入魂,直接砸烂蛇头。 有了炮兵的加入,麒麟声势大涨,一旦有摩呼罗迦被炮弹击伤,他们就趁机痛打落水狗。 而摩呼罗迦既要抵挡麒麟的魔法攻击,又要抵挡炮兵的物理攻击,根本就力有不逮,招架不住,没一会儿就死伤惨重。 眼见就要死绝,忽然不知是谁带头,潜入水中便即要逃。 这些巨蛇本来就支撑的很是辛苦,见有人带头逃跑,那还等什么,纷纷潜入恒河消失无踪。 麒麟们也不追赶,跃上半空就朝其他的八部众扑去。 便在此时,苍穹之上一道流火直坠而下,便如一轮烈日跌入凡间。 大地上的生灵全都吓得四散逃奔,但那轮烈日一旦落地,必会引起惊天动地的爆炸,方圆数十里内的所有生灵,都将会遭受灭顶之灾。 众麒麟见状,纷纷运转灵力,将一道道齐腰粗的水柱运上半空,去抵挡那轮下坠的烈日。 恒河之水被烈日灼烧,刹那之间烟消云散,化为道道水汽,氤氲在半空之中,那轮下坠的烈日,声势也稍微缓了一缓。 众人这才看清,掉下来的是帝释天。 他终究不是杨戬的对手,被杨戬一刀砍中,飞起一脚,将他踢下了凡尘。 但是杨戬马上就知道要坏事了,这一脚下去,帝释天死不死不知道,大地上的生灵,恐怕要死一大片了。 所以他也飞速的朝地面飞去。 只可惜他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帝释天从天空直坠而下。 眼见悲剧就要发生,幸好麒麟们阻挡了一下帝释天的下坠之势。 杨戬趁机已飞入帝释天下方,飞起一脚,重又将他踢回了天上。 众人见状,这才松了一口气,小命算是保住了。 杨戬皱眉道:“这地方不能待了,赶紧撤。” 天空之中,阴云密布,眼见一场大雨就要落下。 鸿鹄从天空之中飞下,大声道:“不能,不能这么走。这雨是毒雨,一旦落下,不知要死多少生灵。” 杨戬一愣,你怎么来了,迦楼罗呢? 这对鸿鹄正在和迦楼罗单挑,它下来了,难道迦楼罗败了? 只听九天之上,一阵悲鸣,帝释天骑在迦楼罗背上,手中的金刚杵放出万道雷电,朝着地面疾冲而下。 原来迦楼罗眼见帝释天被杨戬一脚踢飞,便舍了鸿鹄,跑去接他,接到帝释天后,两人合力,又要来战。 杨戬把巨大的三尖两刃刀往地上一插,地动山摇,周军站立不住,纷纷被掀翻在地。 杨戬也顾不得许多,从腰间摸出弹弓,无铸的灵力灌注于弹弓之上,形成一颗银光闪闪的弹子。 他将弹弓拉满,轰隆一声射将出去,那颗银弹擦着空气,变成一个金色的火球,朝着迦楼罗击去。 弹弓打鸟,正是杨戬的拿手好戏。 迦楼罗要闪,已来不及了,被杨戬一弹打中眼珠,仰天一声惨叫,半空中洒下无数金色的鲜血,逃遁而去。 帝释天猝不及防,手中万道雷电失去方向,悉数击落在远处一座山峰之上,将那座山峰打得粉碎。 第一七八章 论道灭神 杨戬望着对方剩下的八部众,威严地道:“还要打吗?” 八部众怅然若失,也不知道该不该继续。 打吧,这次已经集结了这么大的力量了,还是打不过。 不打吧,他们的职责又是守护身毒的人族。放着不管,身毒诸国分分钟就会被周军灭掉,毛都不会剩下。 杨戬见他们默认不语,忽然问道:“你们似乎已经集结了大部分的力量来和我们决战了。北面战场现在怎样?” 夜叉王站出来说道:“你们兵分两路,力量一分为二。西北的身毒河流域国少而东南的恒河流域国多,所以我们便集结力量攻打你们的东南大军。” “那你们不怕我们北路的神兽族回援吗?这也没多远啊。” “那边有阿修罗众牵制,如果你们北路的力量敢回援,阿修罗众一定会把你们的北路大军屠杀殆尽。” “原来如此,想法很好!” 言下之意就是想得很美,实力不行。集中了六部之力,还是敌不过他们的一半力量。 鸿鹄开口说道:“这毒雨落下来,死的都是你们守护的生灵,有办法应对吗?” 夜叉王皱眉道:“除非把摩呼罗迦叫来,把毒气都吸走。” “可是他们早就逃了。” 夜叉王一脸尴尬,并肩作战的战友跑路了,属实有些丢人。 他正不知说些什么好,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怒喝,帝释天又跳了出来。 适才迦楼罗被打坏眼球,四下乱飞,帝释天怕他出事,费了好大的劲,才强行将它压制。 帝释天怒喝道:“你们阐教侵我疆土,掳人夺宝,欺人太甚,若是有胆,大伙儿索性玩个大的。” 杨戬一愣:“玩什么大的?” 帝释天一指远处直达天际的巨大山脉,森然道:“一个月后,在世界之巅,论道灭神。” 杨戬顺着他所指示的方向看去,在辽阔的恒河平原边界,无数山峰拔地而起,一座连着一座,重峦叠嶂,在山峰的最高处,伫立着一座又一座的雪山,蜿蜒连绵,如同一条白色的巨龙。 那里,就是世界的最高处,喜马拉雅! 杨戬纵然本事通天,听见这话,也是浓眉一挑,迟疑不答。 帝释天道:“你们若不敢,便趁早滚出身毒地界。” 杨戬皱眉道:“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帝释天道:“我自然知道,难不成你以为这是我的意思么?这是梵天的意思。你也知道论道灭神意味着什么吧。如果不接,就代表认输,趁早滚回老家去。” 杨戬自然知道,只是事到临头,也无法退缩了,便点头道:“好,既然是梵天的意思,那我便代表华夏神族接了。” 帝释天阴笑道:“既然如此,我这就回去禀报梵天。你也早早回昆仑禀报列位天尊,约齐帮手,一个月后,我们在萨加玛塔之巅,恭候诸位的大驾。” 说完冷哼一声,招呼其他八部众,飞身而去。 萨加玛塔是身毒人的叫法,在象雄王国,这地方又叫做珠穆朗玛。 杨戬看着他们消失在云层深处,默然不语,良久才道:“这仗先别打了,大军撤退吧。” 鸿鹄望着阴沉沉的天空,问道:“这雨……” 杨戬苦笑道:“他们自己都不管,我们操什么心,走吧。” 鸿鹄无奈地点点头,飞入了云霄深处。 龙族、麒麟族、那伽族也都和杨戬告辞而去。 昆仑已经给那伽族规划了一块地盘,地点在澜沧江的终点,神州大地南方突出的一个巨大半岛,这地方天气炎热,丛林密布,瘴气横行,人烟稀少,正是一块无主之地。 这地方,在胥余前世的世界里,叫做中南半岛,也就是东南亚的核心所在。 昆仑将这块地方划给那伽族,有两层意思。一个是正式接纳他们;另外一个,也是正式宣告这地方已归华夏神族所有。 自从数年之前,西周得到高产的粮种,以及治病的医术之后,人口飞速增长,昆仑的远见之士,已经预见到了地盘的重要性。 神族寿元绵长,动辄能活万年,他们看遍沧海桑田,早就清楚地球上的气候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地方现在虽然极其炎热,不适宜住人,但是千年之后,气候就会冷下来,到那时,这地方就是一片沃土了。 而在另外一个时空,中南半岛的第一个国家,也正是在一千年后建立的。 神兽族纷纷退去,杨戬叹了口气,道:“走吧!” 唐叔虞忍不住道:“杨二叔,轮道灭神是什么?” 杨戬道:“诸国的地盘,并非一成不变,总是有民族壮大,又有民族消亡。而诸神也是如此。神和信仰他的人,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 当一场大规模的灭国之战开启,如果神不想他的子民因此灭亡,那么他们就会向对方的神族发起挑战,这挑战,就叫做论道灭神。而输了的一方,就不得再干涉人间之事。” 唐叔虞点了点头,道:“原来如此,那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月后他们打输了,就只能任由我们灭掉身毒诸国?” 杨戬点点头道:“正是如此,所以我们要尽快将军队撤回大周,这地方离喜马拉雅太近了,到时候打起来,天崩地裂,恐怕会殃及池鱼。” 唐叔虞忍不住问道:“我们能赢吗?” 杨戬道:“我们华夏神族是诸神之中最强的神族,你不用担心。” 他嘴上这么说,只是不想在凡人面前露怯,心里却还是有些担忧。 华夏神族强归强,却分成了阐截二教,十年之前还两教内讧,打死打活,搞得实力大减,若非如此,身毒神族又岂敢说出什么论道灭神?活腻味了他们。 其实身毒神族也不弱,他们虽然地盘小一些,人口少一些,但是他们的子民对神的信仰更为彻底,这不是华夏子民能比的。 杨戬心想:也不知道这一次,截教会不会出手。将心比心,我若是截教,我也会放着不管。上次叫着外人来打我,现在自己惹的事,又向叫我来帮忙?要脸么? 虽然是阐教弟子,但他对上次两教相争,却找外人来帮忙的事,一直是不以为然的。 西周大军徐徐开拔,离开了摩罗国。 摩罗国国王知道震旦大军压境,正吓得肝胆俱裂,没想到梵天居然派了众神下凡守卫人间,一场恶斗之后,来犯之敌就转头回去了,不由得喜出望外,跑到神庙之中敬献了大量财物。 姜子牙已经荡平了身毒河流域的三大王国,听到消息之后,便即掉头,大军合而为一。 一个月的时间太过紧迫,他们没法回到镐京,便前往就近的昆仑山脉暂避,那里有华夏神族的居所,安全得很。 等到大军离开了恒河平原,姜子牙让唐叔虞率军前行,自己和杨戬先一步回到了昆仑。 姜子牙和杨戬来到玉虚宫,元始天尊等人正好给盖亚祝完了寿回来,听见论道灭神的事,笑道:“你做得很好,这种事只要一方提出,另外一方就没有不接的。” 几人正说着,忽然童子上前道:“启禀天尊,接引准提二位天尊到了。” 元始笑道:“他们来得挺快,快请。” 说着走下宝座,亲去迎接。 接引准提一来,便哈哈笑道:“听闻二郎神将接下了论道灭神的盛事,我二人特来助拳。” 元始道:“就是不知梵天那边,会请何人相助。” 准提道:“还能有谁,自然是祆教教主阿胡拉了,他们本来就同出一源。至于欧罗巴、埃及众神,他们自然希望我们斗得两败俱伤,好从中得利,不会出手帮助任何一方的。” 元始点点头道:“如此也好。” 接引道:“截教那边咱们自然是不指望了,但是否请女娲娘娘……” 元始摆摆手道:“此等大事,自然是我等教主亲自下场,娘娘并不管教务,况且她改良五谷,使我华夏人口昌盛,功劳巨大。如今这等和人动手打架的事,怎好劳烦她出手?” 按照接引和准提的意思,恨不能把截教的通天都叫上才好,不过他也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前头你才打了人家,一转身就找人帮忙,还要不要脸了? 所以退而求其次,希望女娲也能够出手,没想到被元始直接拒绝了。 元始天尊很有信心,他的师兄太上老君,虽然不喜欢管俗务,却是世上最强的神,论道灭神,还没输过。 接引准提和元始天尊商讨了一番,约定了胜利之后的利益划分,便告辞而去。 他二人前脚刚走,风曦却到了。 元始连忙前去迎接,笑道:“什么风把娘娘给吹来了。” 风曦道:“自然是论道灭神之事。” 元始一愣:“娘娘也知道此事了?” 风曦道:“此事已经在神界传开了,谁人不知?” 元始道:“然则娘娘有何指教呢?” 风曦道:“本宫没有什么指教,不过人界的商王箕子,让我给天尊带句话。” 元始大感意外:“箕子让您带话?他也关心此战的成败?他是希望我们赢还是输呢?” 风曦道:“箕子认为阐教必胜,不过他认为阐教和释教的利益分配有些问题。一旦击败了婆罗门教,整个身毒地区便成了释教的地盘,一个拥有统一信仰的身毒,对华夏文明来说,并非好事。纵然西周得到了身毒的财富,实际上也是得不偿失的。 箕子知道论道灭神的地点在喜马拉雅,便想出一条毒计,可以让阐教在遵守约定的情况下,削弱身毒,而壮大华夏。这条计策过于狠毒,我本并不想说。但事关华夏兴衰,我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将这毒计告知于你,做与不做,由你自行决定吧。” 元始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箕子不但不落井下石,还跑出来出谋划策,他真的是好心吗? “这条毒……计是?”元始充满了好奇地问道。 风曦面色凝重,缓缓说道:“在和婆罗门教斗法之时,故意使用绝大神通,削平喜马拉雅山脉。” 第一七九章 藏水北调的畅想 元始天尊听得一脸懵逼,这啥意思? 风曦叹道:“神明自诩世界的主宰,却避居天外,对这个世界根本不曾了解过。箕子说,大洋之中,存在洋流。一种叫做寒流,一种叫做暖流。 暖流经过会增加沿途气温、水汽,增加降水概率。寒流则相反,降温,降低空气湿度,减少降水概率。” 元始天尊奇道:“居然还有这样的道理?那这和炸掉喜马拉雅山脉,又有什么关系呢?” 风曦道:“喜马拉雅太过高大,来自印度洋的暖流无法逾越,这就造成了山脉北麓寒冷干旱,南麓不仅气候温润,甚至还是世界最强的降雨中心。而这些雨水,本该降落在我华夏大地。 如果我们使用绝大神通,炸平一些山头,使得印度洋的暖流能够长驱直入,就能改变西北地区干燥少雨的气候,造就无数个鱼米之乡。” 元始天尊愣了半天,才道:“此子的想法实在是太过于天马行空,但是我想知道,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他的这种想法呢?” 风曦点点头道:“其实在青藏高原,有一处天然形成的地方,可以证明箕子的想法。那就是雅鲁藏布江大峡谷。这条大峡谷全长超过千里,它劈开喜马拉雅山,提供了一个巨大的通道,使得来自印度洋的水汽可以源源不断向北输送,使青藏高原东南部由此成为一片绿色世界。” 风曦一抬手,打开了一条空间之门,两人从门中穿越而过,抵达了雅鲁藏布江上空。 在无边的荒漠与雪山之中,雅鲁藏布江两岸草木茂盛,如同一条湿舌,向西北伸展。 元始天尊看了一会,点点头道:“我明白了,但这条峡谷如此巨大,也不过影响千里范围,距离西北还很遥远。所以,纵然我们能将喜马拉雅炸开,也无法让西北的荒漠变成草原吧。” 风曦点点头道:“的确不能,但……虽然无法将雨水引到西北。却还有别的办法。” “还有办法?” “没错,炸山只是第一步,炸完山后,不仅降水会增多。由于气候变得温润,高原上的终年积雪也会融化。这样便会形成大量的水资源,如果没有引导的话,它们大概率会注入这三条河流。” 风曦引领着元始天尊御风而行,不多时来到一处地方,只见辽阔的大地上湖泊星罗棋布,河网纵横交错,最终汇聚成三条大河,往东奔腾而去。 风曦指着那三条奔腾不息的大河,说道:“这地方叫做三江源,是我华夏三大河流,大江、大河、澜沧江的源头汇水区。如果高原上的终年积雪融化,最终就会汇入这三条大河,在下游造成泛滥成灾的大洪水,重现一万年前神界大战之后的惨状。” “那还要炸?” “这说的是无人引导的情况,事实上我们可以用绝大神通,在高原之上开辟多条运河,将这些水引到干旱少雨的大西北去。到时候,纵然不能为西北增加降雨,也仍然可以将西北大漠,变成第二个埃及。” 元始天尊奇道:“埃及?” “没错,埃及。那是沙漠中的奇迹。非洲热带丛林中的洪水穿越千里沙漠,滋润尼罗河两岸,人们沿着两岸河流开辟大量农田,养活了上百万百姓。 但我们现在知道了,尼罗河的能量远不止于此,如果得到东商的农业技术,那地方起码可以开辟亿亩良田,养活数千万人口。具体到整个华夏北方地区,我们甚至可以开辟出十亿亩农田,等同于再造一个华夏。” “奇思妙想,奇思妙想啊!”元始天尊不由得抚掌长叹。 他感叹了半天,又问道:“你说,此乃一条毒计,毒在何处呢?” “暖流就这么大,降雨就这么多,我们得到的多了,别人得到的自然就少了。印度这个地方,根据箕子所说,位于热带,一年之中并没有春夏秋冬的区分,只有雨旱两季。 当来自印度洋上的水汽进入半岛,就会形成雨季;而当东北季风从青藏高原吹向印度,这里又会变成旱季。 由于喜马拉雅山阻挡,使得印度地区雨季时水量充沛,到了旱季仍能维持。而一旦喜马拉雅山被炸平,旱季就会变得更加干旱,而雨季的雨水却会减少。印度人的活动范围就会被缩小,发展也就会受到限制。此消彼长,我们越来越壮大,他们自然就慢慢消亡。” “唔,我明白了。怪不得箕子说,这是一条毒计。” “所以,你是决定实施这个想法了?” 元始天尊眉毛一扬:“当然!” “纵然会对印度人造成严重的影响,也弃之不顾?” “当然!” “你不是和释教关系不错么?” “这是关系到种族存亡的大事,关系好能当饭吃?况且事先谁又能知道把摧毁山脉能造成这种后果?到时候我们开辟运河,对外便只说是为了防止洪水进入中原腹地,这样将水引入西北即可。” 风曦叹了口气,道:“接引和准提做梦也不会想到,他们跑来助你,自以为得了莫大好处,到头来却是在自掘坟墓。” 元始天尊摆摆手道:“不谈这个。关于到时候具体如何引流,将水引至何处,可有说法呢?箕子既然想出这等妙计,想必也有具体的规划吧?” 风曦点点头道:“这个自然是有的,请随我来。” 风曦打开空间之门,带着元始天尊刹那间出现在一大片荒漠上空,在荒漠的尽头,却有一个巨大的湖泊,好似一片汪洋大海,那边是荒漠中的明珠,罗布泊。山海经中称其为幼泽。 风曦说道:“这里是幼泽,这里塔里木盆地的最低处,这附近所有的河流,以及高山融水都汇聚于此,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根据箕子的计算,开辟运河之后,汇聚的水流将会使幼泽扩大三倍以上,成为真正的海洋。 同时,此地四面高山环绕,水汽难以溢出,被蒸发的水汽最终还是会形成雨水落下,循环不息,久而久之,有可能将这一大片荒漠都变成绿洲。不过,幼泽周围生活着许多部落,一旦运河修好,雨季降临,他们的家园将不复存在,所以,你有半年的时间,将这地方的人口全部迁走。” 元始天尊点点头道:“这个好办,现在西周八万大军就在昆仑,这件事让他们去做就行了。这些绿洲上的沙民,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 风曦点点头,带着元始天尊往南飞行,经过巍巍高山,又抵达了柴达木盆地。 “这片荒漠是全球最高的盆地,也是引水的目的地之一。不过改造沙漠,并不是水到渠成、一朝一夕的事,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第一步,就是要广种森林,改善水土,这个过程,可能要数十年,上百年。要经过数百万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将荒漠片成沃土。” 元始天尊沉吟良久,才道:“箕子搞出这么一个庞大的计划,他的目的何在,所求的是什么?” “他说,有助于华夏民族的好事,他就会去做。不过,不久之后,他会出兵征伐闽越(福建)、南越(注:广东)之地,那地方在九州之外,他并未违反洞庭之盟,所以也希望西周不要插手。” “唔,我知道了。” 闵越、南越之地,气候炎热,瘴气横行,多山少地,只有少量的越人部落居住。目前来说,没什么有用处,元始天尊并未放在心上。 “箕子真的不想争霸中原,重返殷商故地吗?” “箕子只是一介凡人,他曾说过,人生在世,不过数十年光阴,与天地相比,不过渺小一物。在他的有生之年,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占不占领中原,他并不在乎。” “你信他?” “我若不信他,为何一直住在平安邑?” “箕子此人,生而知之,他掌握的知识,这世上不曾有过。我怀疑……” “怀疑什么?” “娘娘,其实你早就知道了吧?我不相信他没有给你交底,否则你又怎么会如此助他?” “你既然知道,又何必多问。” “我明白了,既然如此,我也暂且信他。因为相比争夺土地,他的确有更重要的使命。那么,就让我拭目以待,看他能够将这个世界改造成何等模样吧。不过,要开辟如此规模的运河,所耗灵力之巨,实难计量,恐怕要动用瑶池的灵液才行,我得去一趟天庭,再会。” 元始天尊说完,飘然而去。 风曦目送他离去,瞧准了方向,虚空之中几个纵跃,回到了平安舰上。 …… 胥余终于见到了传说中太平洋最伟大的英雄,半神毛伊。 他皮肤黝黑,布满了纹身。嘴唇厚实,身强体壮。从外形上来看,和胥余前世在电影里看到的那个知名演员巨石强森很有几分相似。 不过外国人在胥余眼里都差不多,只要是同一人种,他看着都有几分相似。 彼时,毛伊已经聚集了十万之众,他站在高台之上,叽里咕噜不知在说些什么。 忽然间,他手中巨大的鱼钩法宝用力在空中一挥。 那法宝放出璀璨的光芒,台下的人群顿时都欢呼起来。 这时,毛伊看见了从远处驶来的钢铁巨轮,他的眼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他立刻变作了一只巨鹰,冲天而起,朝着巨轮飞了过来。 胥余见他朝自己飞来,便放下了望远镜,等着他的到来。 片刻之间,毛伊已经飞临平安舰上空。他落在甲板上,又现出了人形。 “原来,莫阿娜说的都是真的,你就是商王箕子?”毛伊操着一口福建一带的方言说道。 “没错,我是。你好,毛伊!” “你认识我?” “听说过,娜娜跟我提到过你,她说你是波利尼西亚人的英雄,最伟大的半神。”箕子拍了一记马屁。 根据他脑中的资料,那些关于波利尼西亚的传说,这厮最喜欢听奉承话了。 “哟嚯?那你知道我的哪些事迹?” 胥余一愣,说你胖你还喘上了。转念一想,自己是来解决问题的,也不是来打架的,不然就拍拍他马屁好了。 “她说,你是主宰风与海的半神,男人们的英雄。” “所有人,包括男人和女人。你知道的,这事可不分男女,再来一遍吧。” 额……胥余一愣无语,这是个沙币吧? 他当然不会听这厮的话,再来一遍,那样他就成沙币了。 可是,不再来一遍的话,他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想了好一会,才道:“听说你能驾驭狂风,保护船只安全航行,你为波利尼西亚人盗取了火种,还用鱼钩钓起了北岛。” 这里的北岛就是新西兰的北岛,新西兰主要由两个岛屿组成,南面叫南岛,北面叫北岛,中间隔着库克海峡。 传说中,北岛是毛伊用鱼钩从海底钓上来的。至今,北岛的毛利名字还是TeIkaaMaui即毛伊的鱼。 看新西兰的地图,你会发现这条鱼的鱼头向南,鱼尾向北。 新西兰的南岛也被称为TeWakaaMaui,即毛伊的独木舟,南岛真的很像一条船。 而一个更小的岛屿斯图尔特岛则被称为“TePungaaMaui”,即毛伊的锚石。 这正是整个波利尼西亚地区最广为流传的故事,毛伊一听,顿时十分开心,连声道:“不错,不错,你很有见识。” 胥余忍不住翻了翻白眼,没想到他还真的认了。 神他见得多了,这么不要脸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要说从海底升起一座岛屿,倒也不是不能做到,最起码云霄仙子就能做到。 但新西兰岛是全世界排得上号的大岛,这岛上就算生活上亿人也绰绰有余。 就算是云霄仙子,恐怕也没这个本事。 他正想说点什么,忽然天空中一只巨鹰直飞而下,一个矫健的身影从鹰背上凌空落下,投入了胥余的怀抱。 胥余猝不及防,被逼退了好几步。 紧接着,那只巨鹰变成了一只白发少女,也投入了胥余的怀抱。 胥余一左一右,搂着两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心中感慨不已。 满世界溜了一圈,和这两个老婆,竟然已经大半年没见面了。 第一八零章 半神毛伊 “她是谁?” 莫阿娜抬起头,一眼就看见了站在胥余身后不远处的海伦。 她肤如白雪,发如金瀑,美艳绝伦,实在是太过耀眼,由不得人不注意到。 “两位姐姐好,我叫海伦,来自爱琴海的斯巴达城。” 海伦已经知道了,在大商,一个男人可以拥有多个妻妾,这和斯巴达是不一样的。 这对于她来说,是一种不幸,但同时也是一种幸运。 在泛地中海地区,普遍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度,一个男人只可以拥有一个妻子,一个女子也不可以嫁多个男人。 纵然是国王、是公主,也不行。 但事实上,男人仍然可以拥有多个女人,他们管这种女人叫做情妇。 奴隶主阶级的男人与手下的女奴隶行苟且之事,一直都是完全合法的。 但男**仆却万不得与主母通奸,否则一旦东窗事发,只有死路一条。 在东方,妾婢属于半奴半主的状态,她们生的孩子是被承认的,会被视作主人而非奴仆,其地位虽不及嫡出的兄弟姐妹,却高于奴仆出生的生母。 甚至在特定的情况下,还会拥有继承权。 但是地中海地区的情妇,则什么都不是。 情妇的社会地位,是以她本身所处的阶级来定的。 如果一个女人是奴隶,纵然她当了国王的情妇,她仍然是奴隶。 她和国王生的孩子,也仍然是奴隶。任何人,甚至国王本人,也不会拿这个孩子当王子看待。 基于这一点,西方的奴隶主常常嫌弃手底下的奴隶们生孩子不够积极,从而亲自下场,把女奴们玩个遍,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多生孩子,增加奴隶的数量。 越多的奴隶就代表着越多的财富,所以西方的奴隶主们并不在意女奴的样貌姿色,那只不过是一个制造财富的工具而已。 而女奴隶主也不会在意丈夫乱搞,如果丈夫的种子质量好的话,她们甚至还会鼓励这种行为,因为这并没有什么坏处。 这种习俗一直延续了数千年,到了美洲种植园时代,还被发扬光大。 因为通过三角贸易购买黑奴,是很昂贵的,更便宜的办法就是自己制造。 美洲的白人种植园主的普遍做法就是把手底下的女黑奴搞个遍,从而让她们能够多生孩子,为自己创造财富。 这就导致了美国近半数的黑人男性,体内实际上却有着欧洲来源的Y染色体,盖其先祖皆是白人奴隶主给女黑奴自行“配种”之结晶。 据说美国国父华盛顿就精擅此道,他手底下数百名女黑奴让他玩了个遍,以致如今美国姓“华盛顿”的,多达九成都是黑人。 因为东西方制度的不同,就造成了海伦的幸与不幸。 幸的是,虽然胥余已经有了王后,但自己却不必做一个没名没分的情妇,她也可以是一名王后。 不幸的是,她并不是唯一的王后,她的男人,拥有好几名王后。 或许,这就是自己的命运。 她再也不用被许多男人抢来抢去,却要和许多女人一起来分享一个男人。 从特洛伊跟着胥余远航至此,她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所以,她很热情地和虞姬和莫阿娜打了招呼。 两人马上就明白了,这是大王新的女人。 不过她们也不是什么正妻,虽然心中有一丝酸味,但也很快就释然了。 毕竟她们所处的中美洲和太平洋诸岛,一个酋长有几十个老婆都是正常的事。 胥余松了口气,虽然来到这个时空已经快十年了,他仍然还残存着一点现代思维。 按照他的思维来说,这女人相见,应该打得鸡飞狗跳才对。 但事实上,她们都表现得非常和谐,除了妲己会说几句酸话。 但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 因为如今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 如果他愿意的话,他搞上几百个女人,也没人会说什么。 海伦的能力能让她说一口流利的商话,没有语言隔阂,三个人很快就叽叽喳喳地聊了起来,倒是把胥余抛在了一边。 胥余无奈地看了毛伊一眼,对毛伊说道:“她们聊她们的,我们聊我们的。听说你要把这里的人带到美洲去?” “没错!”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毛伊,是最伟大的领航者,我要带领他们追求最好的生活。这些小岛的生存空间太小了,我们必须到大陆上去。” “此去往南,就有一片大陆,你为什么不去那里?而要去美洲?” “那里虽然大,其实都是荒漠,什么都没有,宜居的地方只有沿海的一小片地方,跟在海岛上也没什么区别。而且那地方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干旱,使得发展种植业也变得难以实现,还不如在海岛上呢。” 胥余心想,你是不知道这个地方的价值啊,后世的澳大利亚,两千万人守着这块宝地,天天靠着卖矿和放羊,就赚得钵满盆满,还号称发达国家。 不过他说的倒也是实情,由于厄尔尼诺现象,澳大利亚并不像其他大陆那样一年一度的季节循环,而且经常莫名其妙地就出现大规模的干旱,洪涝。 以至于这片大陆上虽然有人居住,也只能靠狩猎采集为生,过的还不如海岛上的波利尼西亚诸岛上的岛民。 厄尔尼诺是西班牙语,意为小男孩,这种现象是指东太平洋海水每隔数年就会异常升温的现象,它与赤道位置产生的温暖海流有关。 当厄尔尼诺现象发生时,南美洲地区会出现暴雨,而澳大利亚则会出现干旱状况。 这种现象通常大约3-5年发生一次,持续12到18个月。并无固定的周期规律、大小、波及范围、严重程度。 不过当它大范围发生的时候,甚至会影响到远在万里之外的中国北方,使得中国北方出现暖冬的异象。 而一旦厄尔尼诺现象发生,拉尼娜现象就会随之而来。 拉尼娜也是西班牙语,意为小女孩,拉尼娜现象是厄尔尼诺现象的反向,一旦发生,澳大利亚就会出现暴雨,而南美洲则会出现干旱。 受到这两种奇怪的天象影响,即使到了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澳大利亚的农业收成仍然极不稳定。更别说三千年前的原始社会了。 在这个时代,以波利尼西亚人的科技水平,在澳大利亚种地根本是毫无希望的事情。 想到这些,胥余理解他为什么不去澳洲,要去美洲了。 其实对胥余来说,这些人去哪里他并不太关心,这十几万人口如果能归于大商,自然也是极好的,但是去了美洲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以他们的武力水平,最后还是要被那些欧洲人劫掠,送到大商来的。 不过这是莫阿娜的意愿,对大商的发展也极有好处,所以他也很乐意为她达成。 “美洲那边,现在诸多势力都在进入,你们这点人,能占到什么便宜呢?不怕被人吃干抹净吗?” “你不要小看我,我已经得到至高天的传承,纵然是美洲的大神过来,我仍有一战之力。”毛伊自信满满地道。 “那欧罗巴的大神呢?面对宙斯、奥丁,你也有一战之力吗?” “额……”这让毛伊有些尴尬,他虽然飘,但也没飘到这个程度。 “你不能让这些人去美洲送死。”莫阿娜不知怎么忽然聊完了,回头说道。 “我是带领他们去追求更好的生活,什么叫让他们去送死?” “你不知道美洲的情况,现在北欧的海盗正在美洲烧杀抢掠,你要去和他们作战吗?” “他们为什么要去美洲烧杀抢掠?” “因为……因为他们在帮助大王抢人。” “帮你们抢人?抢人做什么?” “人们只有在大商,才能获得更好的生活。” “哈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 “有好生活你们不会自己过,还要把别人抢回来过?你自己信吗?” “我已经跟你说过很多遍,让你去大商看看,你就不去。” “你懂什么,去往美洲是天神欧拉的夙愿,我既然得到至高天的传承,就一定要帮他实现。” “好,你说你得到了至高天的传承,那我就要向你挑战。” “哈哈哈哈……” “你又笑什么?” “你,一个小姑娘,向伟大的毛伊挑战?” “不止她,还有我,我以莫阿娜的丈夫的身份向你挑战。”胥余拉着莫阿娜的手,坚定地说道。 莫阿娜转头看着胥余,眼里尽是温柔,这就是她挑的男人,她果然没有看错他。为了自己,他胆敢向一个获得至高天传承的神明发起挑战。 “哈哈哈哈……你?一个凡人?向伟大的毛伊发起挑战?”毛伊笑得打跌。 “你不信的话,尽可以试试。” 毛伊收起笑容,打量着胥余,忽然道:“你大概是仰仗着这条巨船,这船的确有些名堂,不过只要我愿意的话,我随时可以把它掀翻。” “你既然如此自信,那尽可以接受我的挑战。” “好,那我伟大的毛伊,就接受你的挑战。” “嗯,有一个要求,给我点时间,我和我的老婆们告个别。” “哈哈哈,既然如此,何必呢?”毛伊挥了挥手,示意他好好告别。 胥余只有两只手,拉不了三个人。所以他就只拉了莫阿娜,另外两个女人则跟在他的身后。 他们很快走进了船舱,关上舱门之前,胥余下令道:“放!” 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十二门高炮喷吐烈焰,十二颗穿甲弹急速射出,瞬间将毛伊炸飞好几里地。 早在毛伊还没上船的时候,船上的高炮就已经准备好了。 而他一上船,女防就迅速下令,让炮口对准了毛伊。 毛伊并没有见识过这种现代化武器,所以虽然这些炮管对准了他,他也并不知道这是干嘛的,便并没有在意。 高炮的真正名字,其实叫做“高平两用炮”,意思很明白,就是既能执行对空防御作战,同时也能平射对付陆地目标,事实上就是一门多功能的火炮。 在现代战争中,面对高速飞行的喷气式飞机,高射炮其实很难打中,反而用来打坦克是一把好手,面对坦克这种铁罐头,高射炮就是最好的开罐器。 胥余说和老婆们告别什么的,当然是忽悠他的,他只是要安全离开炮击范围而已。 等到毛伊毫无防备之下,真的被炮弹击中,胥余又开门走了出来。 他拿起望远镜,远远看见毛伊落在远处的海面之上,溅起硕大的水花。 “死了没有?”他问道。 女防也拿着望远镜在观察,他摇摇头道:“不清楚。” “根据妲己的说法,上次在平安邑打雷震子就没打死,这玩意儿据说是得到了什么至高天的传承,应该也没那么容易死。” 说话之间,一只巨鹰从海水之中窜了起来,飞上了天空,毛伊果然没死。 胥余有点泄气,这么牛逼的武器都造出来了,结果也就让那些神破点皮,挠个痒。他当初刚来的时候,还以为造个炸药就能把神给炸死呢,真是想多了。 不过女防却不管这些,他立刻下令开炮。 只可惜这不是在北极打巨龙的时候了,巨龙的身体太大,近距离容易打中,毛伊变的鹰还是小了一些,一轮炮弹下来,皆尽落空。 毛伊越飞越高,渐渐地变成了一个黑点。俄尔,天空之中,风云色变,一团团乌云开始朝着他聚集过来。 “他要干什么?” “不好,他想用飓风把船掀翻。” “他能制造飓风?”胥余吓了一跳。 飓风就是台风,名字不一样只是因为翻译的不同,本质都一样,没啥区别。 平安舰虽然很大,但是在台风面前,连个屁都不是。二战时,美国海军名将哈尔西曾带着他的第三舰队和代号为眼镜蛇的台风硬刚,结果损失惨重,还上了军事法庭。 平安舰还不如二战时美国的航母呢。 这次横渡大洋,胥余就害怕遇见太平洋的台风,所以他出了红海之后,就沿着非洲海岸线朝南走,到了赤道附近,才改变方向朝东走,就是为了规避台风。因为赤道附近没有台风。 “我也能制造风,不过太大了不行。毛伊得到了至高天的传承,能制造多大的飓风,我也不知道。” 说话之间,起风了。 “马上向岛上靠拢。”胥余立刻下令。 平安舰要是真让毛伊给弄沉了,那可就损失惨重 第一百八十一章 特菲提之心 山岳潜形,日星隐耀。 风势越来越大,吹得平安舰几欲倾覆,不过还好离海岛不远。 “下锚!” 船只停靠在一片山崖之下,铁锚缓缓入水,船身虽然还在摇晃,但已经算是很是安稳了。 岛上的人,早就跑得消失无踪,不知道去哪里避风去了。 虞姬双手一分,在众人之周围撑开了一个小小的结界,让风力隔绝在外面。 她也是个风系的半神,虽然没有毛伊强力,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胥余望着结界之外的滔天巨浪,忽然道:“既然我们的炮轰不死他,他为什么不直接上来灭了我们,而要跑到天上搞什么风?” “他受伤了,在流血。”莫阿娜的眼力异于常人。 “原来如此,我就说嘛。看来他害怕离得太近我们轰死他。”胥余明白了。 “但是现在怎么办呢?现在什么都看不清,我们也打不中他啊。”女防皱眉道。 “谁说看不清?”胥余笑道。 他在莫阿娜脸上亲了一口,“娜娜,你来锁定他的位置。” 莫阿娜脸色一红,没有多说什么,开始仔细观测毛伊的位置。 这时候毛伊正在空中拨弄风云,他并没有移动。 “九点钟方向,高度3300,距离5400,校准了吗?” “校准了。” “开炮!” 十二枚炮弹瞬间出膛,穿过浓厚的云层,朝着毛伊射去。 毛伊根本没想到,在这样遥远的距离之外,对方居然还能攻击。 “轰隆!” 云层之中闪过一阵奇异的亮光,就好似给黑云罩上了一层薄纱。 “这个烟花可真够大的。”胥余望着天穹,喃喃说道。 “有东西掉下来了。”莫阿娜忽然说道。 “是什么?” “好像是……特菲提之心。” 看来毛伊受到了这一轮炮击的重创,导致特菲提之心都失落了。 莫阿娜说着,身形瞬间变做了巨鹰,就要冲破结界飞出。 “我也去!”虞姬说道。她和莫阿娜姐妹情深。 “小心点。”胥余知道这玩意儿的重要性,并没有阻拦她们,他给了他们一个拥抱,就放她们离去了。 两人一走,结界瞬间小时,胥余差点被风刮走,好在海伦一把拉住了他。 海伦怎么说也是一个女神,虽然没什么战斗力,这风还奈何不了她。 胥余忽然有点尴尬,老婆们一个比一个牛逼,相比起来,自己真是弱爆了。 那个该死的先祖之灵的传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获得呢。 莫阿娜带着虞姬,如同离弦之箭,朝着那枚特菲提之心飞去。 风很大,吹得特菲提之心在空中飘飘荡荡,落下的速度并不快,所以距离虽远,她们还能赶上。 在特菲提之心快要落入海面的时候,两人已经离得非常近了。 忽然,一个黑影从空中飞速而下,比两人的去势更快更疾,那是毛伊。 眼见毛伊就要先人一步,将特菲提之心抢在手中。 虞姬的口中忽然发出一声奇怪的吟唱。 毛伊只感到心神一震,接近着,他的翅膀就莫名其妙地收了起来。“噗通!”像一颗炮弹一样,落入深海。 而虞姬却趁机将那枚特菲提之心捞在了手中。 原来她能够控制天下任何鸟兽,情急之中,忽然给毛伊来了一下。 毛伊只想着抢夺特菲提之心,根本就没有任何防备。 猝不及防,居然中招,一下子失去了先机,被虞姬得手。 莫阿娜大喜,转身就逃。 便在此时,一头虎鲸从海中飞跃而起,喷出一股巨大的水柱。 那水柱瞬间化作一个牢笼,将莫阿娜和虞姬困住。 莫阿娜换回了人形,大怒道:“放我出去。” 毛伊笑道:“把特菲提之心还我。” “这不是你的,是只是个小偷。” “不给是吗?” 毛伊坐着,举起他的鱼钩法宝。 鱼钩法宝发出奇异的光芒,周围的风,似乎都受到了感召,纷纷朝着鱼钩聚集。 很快,就在鱼钩的尖上凝聚起了一股旋转不停的旋风。 毛伊将这股小小的旋风引入海水之中,旋风越聚越大,卷起无边海水,形成一个巨大的水龙卷。 “你以为把那艘大船靠了岸,就安全了吗?” 莫阿娜吓了一跳。 那水龙卷还在变大,平安舰虽然体型巨大,也不知道能不能经受得起那道水龙卷的袭击。 那船上有着他深爱的人,他们是无论如何也抵挡不住这样的狂风的。 “给他吧!”莫阿娜说道。 虞姬一松手,特非提之心掉了下来。 毛伊呵呵一笑。将来特菲提之心抓在手中。 他正准备驱散掉狂风,忽然间,海岛远处的火山之上,一个巨大的岩浆巨人从山体内爬了出来。 他高有百米,全身上下,红色的岩浆滚滚流动。 无数的黑烟从身体上不断冒出,看起来狰狞恐怖。 毛伊吓了一跳,一挥手,那股巨大的龙卷风就朝着那岩浆巨人狂卷而去。 “那是什么?”虞姬问道。 “那是熔岩巨人,恶卡。这几年就是它污染了海水。让我们的收成大大减少。” 数十米高的水龙卷朝着恶卡呼啸而去。 恶卡毫不畏惧。 他从火山之中爬了出来。举起巨大的熔岩手掌猛地一拍。 刹那之间,如同天崩地裂! 那十多米高的水龙卷被他一拍而散 水与火的碰撞,形成剧烈的爆炸。 地面上的丛林被炸得四散飞出。 丛林下的小屋已被这爆炸摧毁殆尽。 在那木屋里躲避的人群都非死即伤,四散逃窜。 趁着这段时间,毛伊又聚起了一个水龙卷。 莫阿娜叫道:“不要,你这样打不死他,岛上的人都被你打死了。” 毛伊看着岛上四散奔逃的人群,也是吓了一跳。 他忽然一转身。将特菲提之心挂在鱼钩之上,催动灵力,鱼钩上放出七彩的光芒,璨耀眼。 忽然间,从特菲提之心的中心处变幻出了一个空间。 那个空间越来越大,空间之内竟然别有洞天。 毛伊取下特菲堤之心,将鱼钩握在手里,朝着那空间纵身一跃,跳了进去。 莫阿娜见他带走了特菲提之心,顿时大惊,叫道:“别走。” 来不及多想,也跟着跳了进去。 她跳,虞姬也跟着跳。 三人进入结界之后,那结界便迅速缩小,眼看就要消失。 忽然,空中飞来一朵硕大的火焰,打在结界之上。 那结界一阵紊乱,竟然停止了缩小。 恶卡全身已经从火山之中爬了出来。他朝着大海纵身一跃,转瞬间来到了海面之上。 他两只脚踏在海里面,冒起巨大的浓烟。 海水与熔岩相撞,发出噼里啪啦的爆炸之声。 他全然不顾,双手抓住空间的边缘,用力一撕,撕出一个巨大的口子。 然后,他也跟着跳了进去。 远处的胥余吓了一跳。恶卡的身形太过巨大,就算是隔着几米远也看得一清二楚。 虽然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但他担心莫阿娜和虞姬的安危,于是下令起锚,朝着那个地方开了过去。 等他们到达的时候,海面上只留下一个巨大的,破碎的结界。 从那个结界之中,散发出幽幽的光影,显然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那一面,竟然也是一片海。 “怎么办?”胥余去问自己。 随即,他一咬牙,下令道:“开船。” 他不知道这一次能不能再回来。 但莫娜和虞姬都进去了,他不能不去救她们。 在一片寂静之中,平安舰不知道航行了多久,天色忽然亮了起来。 大家看清楚了,这里似乎是一片辽阔大海的起始处。 海岸曲曲折折,有着一大片金色的沙滩,沙滩的不远处,竖立着巨大的岩壁,一直耸立到肉眼看不见的地方。 天穹之上,充斥着奇异的亮光。 那亮光是淡淡的金色,却不是太阳,也不是月亮。 因为胥余压根儿就没有看见这两个天体。 这光在高天之上流动不息,就像平安舰航行在北极的时候,所看到的北极光。 不过,它比极光要更加明亮,耀眼。 以至于,和白昼没有什么区别。 毛伊。莫阿娜,虞姬、岩浆巨人的身影都已经消失不见了,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海面很平静,细小的浪花拍打着沙滩,发出轻轻的呢喃。 “这啥地方?”胥余自言自语地道。 其他人都摇了摇头,没人能回答。胥余也并不在意,他本来也不是在问他们。 “这里的灵力非常浓郁,应该是神界。”海伦忽然说道。 “神界?依欧所居的至高天?这里不是一片海吗。” “只是一个名字罢了,希腊众神也不是真的住在山上啊。” “这倒也是。” 胥余知道海伦说的没错,毕竟她是这里唯一能感知灵力的人了。 “你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吗?”胥余问道。 海伦摇了摇头。 胥余一阵郁闷,这地方连个鬼影都没有,要上哪儿找去呢? 他站在甲板上,怅然四望,忽然在海面上看见一些灰白色的东西。 “那是什么?打捞上来看看。” 这地方干净得出奇,也没有任何动物,照理海面上不应该有异物漂浮才对。 等到众人七手八脚把那些灰白色的东西捞上来,有人说道:“大王,是石头。” 女防怒道:“净扯淡,石头怎么能漂在水面上?” “真的是石头。”那个士兵一脸委屈。 胥余和女防都走了过去,女防拿起一块,瞧了一眼,怪叫道:“我去,还真是石头。但是……好轻啊。” 胥余拿了一块在手中细看,这玩意儿大小如鸡子,外表粗糙有小孔,微微有些光泽,虽然轻,但的确是石头。 “找到了,开船,沿着这些浮石航行。”胥余说道。 “大王,什么是浮石?” “浮石就是火山喷发后岩浆冷却后形成的一种矿物质,质地软,比重小能浮于水面,所以叫浮石。那个火焰巨人从火山上跳下来的,全身都是岩浆组成的,所以这些浮石,一定是他走过的地方。” “原来如此。” 平安舰在碧波之上航行着,女防没有松懈下来,他和士兵们一道,操纵着高炮。 一旦情况有变,他们就会随时开炮。 沿着海岸走了半个多小时,远处忽然一个巨浪打了过来,高有十米,将平安舰掀起近三十度的仰角。 众人一个没留神,站立不稳,差点摔倒在甲板上。 还好高射炮是固定住的,否则的话,炮架侧翻,它身边的士兵恐怕要倒霉。 “下锚!”胥余立刻下令。 当铁锚徐徐降下,平安舰算是比较平稳了。 胥余这才发现,前方毛伊正在和那个岩浆巨人恶斗。 而莫阿娜和虞姬,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毛伊的鱼钩法宝光芒璀璨,他运用风与海之力,在海面之上凝聚了一个个巨大的冰锥,朝着那熔岩巨人狂砸。 而恶卡则从双手运气巨大的岩浆,朝着毛伊乱扔。 两边就仿佛在……在水战。 虽然是在恶斗,胥余却感到一股莫名的喜感。 不过还好,他们的船离得比较远,虽然他们双方在乱砸,但也砸不到船上来。 不过胥余并不关心这些,他们谁胜谁败,和胥余半毛钱关系没有。 胥余只想找到莫阿娜和虞姬。 可是,她们去哪儿了呢? 毛伊和恶卡的战斗还在持续着,寒冰与熔岩一旦相撞,就会产生剧烈的爆炸。 斗了半晌,恶卡忽然张嘴,口中熔岩火球如同连珠一般,不断喷射。 这种漫天花雨的打法,毛伊根本抵挡不住,无奈之下,他立刻变作一只巨鹰,在熔岩球之间闪避。 冷不防恶卡伸出巨手,一巴掌呼了过来。 毛伊躲闪不及,只得挥动鱼钩法宝抵挡。 “轰隆!” 一声巨响,毛伊被恶卡一巴掌扇飞数里之远,扑通落入大海,手中的鱼钩法宝,也掉落到了大海之中。 恶卡得势不饶人,从口中吐出一个又一个熔岩火球,朝着海面狂砸。 毛伊没了鱼钩法宝,根本无力还手,他要去拿回法宝,可是却又被那些熔岩火球砸得只有闪避之力。 “开炮!”胥余忽然说道。 女防一愣,看戏不好吗?开什么炮?这熔岩巨人一看就很不好惹的样子。 不过,胥余的话他从不打折扣,他立刻就亲自驾起高炮,轰隆一炮,朝着恶卡打去。 “虞姬和娜娜还在他手里,他不能死。”胥余说道。 眼看恶卡就要干掉毛伊,忽然十多枚炮弹呼啸而来,全都打在恶卡的后背之上。 猝不及防之下,恶卡直接被这些炮弹炸散了架。 然后,只不过过了几分钟,那些四分五裂的熔岩,便又聚合到了一起。 它一转身,咆哮着,朝着平安舰狂奔而来…… 今天请假一天,明天补上 不知道是谁把我给举报了还是怎么回事。 忽然之间,这本书的曝光变成了0,没有了任何收藏增加。 我问编辑,编辑说我的书被风控了。 我问啥叫风控,他说这个我不需要知道。 作为一个没成绩的新手扑街,谈话到此结束,没有下文了。 我想来想去,可能是因为写了某些宗教的原因? 这让我感到非常受挫,今天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只能断更一天了,抱歉。 不过这毕竟是我签约的第一本书,不管怎样,我还是会有始有终,把他写完,不会太监的,放心! 今天缺的,明天补上。 《殷商玄鸟传》今天请假一天,明天补上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八二章 老婆多的好处 胥余吓了一跳,想要跑是来不及了,等到把锚起上来,再把船开动,恶卡早就追上来了。 这货全身都是熔岩,随便来几下,自己这船就得报废。 既然如此,那就拼吧。 十二门大炮不断地倾泻着炮弹,朝着恶卡狂轰乱炸。 恶卡的身体被炸弹炸得四分五裂,但是却又不断还原。 这样双方进入了一个僵持的局面,恶卡前进不能,但炮弹也根本炸不死他。 “用爆破弹!”胥余下令。 爆破弹是以弹丸的炸药装药爆炸产生的爆轰产物和冲击波破坏目标的炮弹,胥余的目的是把恶卡炸成渣渣。 恶卡被炸烂了都能复原,如果炸成渣渣了呢? 恶卡果然经不住爆破弹的摧残,一顿狂轰滥炸之下,恶卡的身体根本来不及复原,碎成了十七八块,落入大海之中。 水面之上,浓烟滚滚,恶卡的身体在海水的浸泡之下,渐渐熄灭了。 平安舰上的人松了一口气,还好奏效了,这玩意儿熄火了,应该就没什么威胁了。 毛伊艰难地从海中爬了起来,手中握着刚刚找到的鱼钩法宝。 那个鱼钩已经被熔岩烧得漆黑,毛伊运起灵力,试了一下,鱼钩亮到一半,就熄灭了。 看来,是坏掉了。 毛伊叹了口气,在水面上踏波而行,跃上了甲板,说道:“谢谢你们救了我。” 胥余却道:“娜娜和虞姬呢?” 毛伊摊手道:“我和恶卡打架,她们趁乱逃了。我也不知道她们去哪了。” 胥余一阵无语。“往哪个方向逃了?” “当时就顾着打架,不知道。” 胥余又是一阵无语。这踏马大海茫茫,上哪儿找去呢? “你还能飞吗?”胥余问道。 如果毛伊能飞的话,可以让她在空中寻找,或许更容易一些。 “鱼钩坏了,变不了身了。” “你不知道得到了依欧的传承吗?”胥余心想,那你好歹也是个大神了吧,飞都不会? “那是我吹牛的,这里面啥也没有,就是一片空旷。” “不可能吧?这里不是神的居所吗?怎么可能啥也没有?” “就算有,我也没有找到,我把这个整个翻了一遍,依欧的居所里空无一物。也许……是被人拿走了吧。我在这里找了几个月,一无所获,只好出去,没想到竟过了十年。” “那你干嘛要带着族人去美洲?” “活不下去了,这一片的海域越来越热,近海的鱼群稀少,连椰子树都不结果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还不是因为恶卡。自从这个恶魔诞生以来,到处都火山地震,气候也越来越热。” “你知道这个空间有多大吗?” “也没多大,这片海域,按照你这个大船的速度,绕一圈也就半年吧。” 胥余差点原地昏厥,绕一圈半年,这叫没多大? 而且这里和地球的时间流速不一样,在这里待半年的话,地球上几十年都过去了。 找不找得到莫阿娜和虞姬且先不说,平安邑会变成什么样子,他真的不敢想。 恐怕最好的结局,也就是被西周吞并吧。 而且,船上的燃料也不够用啊,现在的燃料开回平安邑都有些捉襟见肘。 想到这里,胥余立即进入了聊天室。 “鱼儿,娜娜,你们在哪?” 然而,两人都不在线。 “呼叫曦姐姐!” 几秒钟后,风曦上线了。“什么情况?” “我把虞姬和娜娜搞丢了,你快帮我把她们弄上线。” “这么大的人你都能搞丢。”风曦埋怨了胥余几句,虞姬和莫阿娜就上线了。 “大王,你还好吧?”虞姬说道。 “我没事,你们呢?现在在哪?” “在依欧的宫殿里。” “没事的话,赶紧回船上来,这里面时间流速太快,我们耽误不起啊。” “你也进来了?”虞姬大惊。 “废话,你们进来了我能不进来吗?” “大王,你真好。”虞姬大受感动。 “先回船上再说吧。” “还得再等等。” “怎么啦?” “娜娜在这里发现了一点东西。” “没有危险吧?” “应该没有。” “那我在这里等你们,你们完事了赶紧回来。” “好嘞。” “娜娜呢,她怎么一直不说话?” “她在研究依欧的机关。” “依欧的机关?那是什么?” “一个奇怪的拼图,娜娜说,如果能把拼图完成,就能找到依欧的宝藏。” “拼图是什么样子的?” “是一个铁盒子” “什么样的铁盒子?” “方形的,每一面有许多格子,如果三排一组,便可以横转竖移。娜娜说,如果转动到正确的方位的话,就可以打开这个盒子,得到打开宝库的钥匙。” “那你们拼得怎样了?” “拼不出来,娜娜的头发都要薅秃了。” “你头发才薅秃了,瞧我不撕开你的嘴。”莫阿娜一直在埋头拼图,忽然听见虞姬吐槽,立刻忍不住反驳。 居然敢在大王面前说自己秃头。 “哈哈,你急了。谁让你一直挠头。” “那不是拼不出来烦躁嘛。哎呀……我刚有一点心得,又忘了,都怪你。”莫阿娜埋怨道。 “你那个图,是不是每一面的颜色都不一样?”胥余忽然说道。 “不是啊,是每一面都有一幅图画,我想如果我能把这些图画还原,就能够打开这个铁盒。” “你回来,让我试试。” “啊……我怎么没想到,马上来,你现在在哪儿呢?” “我也不知道在哪儿,你往入口的方向找吧。你还能记得入口在哪里嘛?” “这个……我也忘记了。你就在那儿别动吧,我找起来更快一些。” “行吧。” 胥余从聊天室里退出来,下令停了船,就在原地等待。 大约过了半小时,天空中出现一个黑影,莫阿娜带着虞姬回来了。 也许是因为海伦的存在,让她们感到了威胁。一上船,两人就给了胥余一个拥抱。 胥余大乐,这是在争宠啊。 果然还是得引入竞争,才能享受‍‎‌性‎‌福‌生活啊。 古代那些帝王,动不动就弄一大群妃子,还是很有道理的。 第一八三章 传承灵珠 “你把特菲提之心弄哪儿去了?”毛伊一见莫阿娜,便问道。 “特菲提之心必须还回去,你还不知道错吗?”莫阿娜怒斥道。 “额……我也没说不还啊。” “还有去美洲的事,你不要瞎搞。” “跟你去平安邑,一定会好吗?” “眼见为实,你可以跟着去看,难道我会带着我们的子民往火坑里跳吗?” “行吧,那我就跟你去看看,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你骗我,我就带他们走,反正你说的那地方,离美洲也挺近的。” “你放心好了。” 莫阿娜不再理他,拉着胥余进了船舱。 拼图的事情,不能让毛伊知道,怕他搞事。 毕竟毛伊在这里找了几个月,毛都没找到,她一来就找到了。 而且依欧的宝库里有什么,谁也不知道。 万一起了争执,再打起来就麻烦了。 如果要论打架的话,这一船人加起来都不是毛伊的对手。 只可惜雅典娜走了就没回来,天照和月读也回出云国疗伤去了,要是她们在船上的话,估计可以把毛伊锤爆。 回到船舱,莫阿娜把铁盒拿了出来,那铁盒倒也不大,比寻常的人头稍小一些。 莫阿娜按三排一组横向逆转,转得一周,便听得盒内轻响,铁盒死锁。纵向正转,铁盒又能转动,但转了一周,盒内机关却又嵌死。上下纵横,忽正忽逆,将铁盒摆弄良久,始终不得门径。 “你看,就是这个样子。” 胥余看了一会,说道:“我来试试。” 莫阿娜摇摇头道:“不成的。” “怎么,怕我贪墨你族宝物啊?”胥余说道。 莫阿娜一听,顿时急了,“不是的,是因为这个铁盒不是凡铁,你拿不动的。” “你不要急嘛,我跟你开玩笑的。既然如此,那我来说,你来转动。” “好!” 莫阿娜说着,将那个铁盒绕着圈向胥余展示了一遍。 胥余问道:“这都是同一幅图?” “没错。这个图,其实就是我们波利尼西亚的标志。” 胥余明白了,原来就是一个旋涡,看来,只要把那个旋涡还原就可以了。 “这样,我们一面一面的来,你先找到旋涡的中心位置,然后拼出他的四个边,凑成一个十字……” 胥余一看就明白了,这其实就是个魔方,不到一分钟,就听咔嚓一声,铁盒豁然开裂,一团蓝色的光芒从铁盒内照射出来。 莫阿娜大喜,忍不住在胥余脸上亲了一口:“大王,你真是太厉害了。” 胥余心想,这有什么,这也就是你拿在手上,我还得用嘴巴说。要是我自己来,半分钟都不要。 莫阿娜用力一拧,铁盒散落成二十六个立方铁块,一个金色的圆球掉了出来。 莫阿娜一伸手,将它抓在手中。 那个小球大约有乒乓球大小,闪着蓝蓝的荧光,晶莹剔透。 仔细看去,圆球内漂浮着一片三角形的海域,海域之上,岛屿俨然。虽然小,却极其详尽。三角形的顶角是夏威夷群岛,两个底角分别是新西兰岛和复活节岛。 波利尼西亚的意思就是……“好多的岛”。 “是一个地图,这有什么用?”胥余说道。 “这不是简单的地图,这是众人分配地盘的依据。” “什么意思?” “据我的母亲特菲提女神所说,很多年以前,诸神征战不休,死伤惨重。后来,他们认为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就开始划分地盘。依据种族的大小规模,在地球上划分牧场。 我们波利尼西亚神族因为十分弱小,就给划定了这一片海域。这个圆球,叫做灵珠,就是划分地盘的凭证。每一代主神,就要倚靠这个小球,才能发布权力。” 胥余明白了,感情这玩意儿就好比是武侠中的掌门信物,要是没这东西,当上了掌门,人家也不服。 这样说来,昆仑也有一枚灵珠,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 想到这里,胥余忽然欢喜地道:“那你拿到了这个小球,岂非神族的老大,波利尼西亚诸神都得听你的?” 莫阿娜面色一黯,没有说话。 胥余这才明白自己说错话了,波利尼西亚神族都死绝了,当了老大也是光杆老大,又有什么好关系的? 额,不对,还可以号令一个人,毛伊。 他正想着,毛伊就闯了进来,大喝道:“把灵珠给我。” 莫阿娜当然不会给他,她将灵珠拿在手上,沉声说道:“毛伊,见灵珠者,如见主神,你还不听我号令?” 毛伊笑道:“我伟大的毛伊会听你一个小姑娘的号令?你赶紧把灵珠还给我。” “你不听号令,就是大逆不道。” “听你的我就是愚蠢不堪。实话告诉你,我就知道那个铁盒的位置,是我引导你去拿的。” “你说什么?”莫阿娜大惊。 “我来这里找了几个月,岂能一无所获?可是我打不开这个铁盒,所以才引你来到此地,想让你们试试,没想到,这个小子还真聪明,一下就打开了。” 胥余一拍大腿:“这就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 毛伊得意地道:“你这个词,用的很不错,我记下了。拿来!” 最后两个字,自然是对莫阿娜说的。 “休想!”莫阿娜一个闪身,从窗户里钻了出去。 岂料,她快,毛伊比他更快,身形闪电一般,就抓住莫阿娜的脚踝,便要将她拖回来。 胥余一看他居然在摸莫阿娜的脚,顿时大怒:“你妈的,放开我老婆。” 掏出一把手枪,对准毛伊的屁股就是一枪。 这一枪也不知道是歪打正着,还是奇准无比,竟然命中毛伊的­菊‍花‎‎。 毛伊这时候正撅着屁股和莫阿娜在拉扯,那颗子弹竟然顺着­菊‍花‎‎钻了进去,给他来­菊‍花‎‎残。 毛伊吃痛,哇地一声惨叫,捂住屁股,转身大怒道:“我杀了你。” 手中旋出一个风刃,便朝胥余射出。 这胥余哪里抵挡得住,转身就逃。 好在莫阿娜听见毛伊的话语,又从窗户外钻了回来,大喊道:“不要!” 一下挡在了胥余的身前。 她从窗户外进来是后发先至,也来不及使用什么法术,只能是拿身体挡了。 她双手护在身前,那个风刃好巧不巧,就挂在她手上的灵珠之上,灵珠被撞得脱手飞出。 这时候莫阿娜正在大声呼喊,嘴巴张得老大,那颗灵珠好巧不巧就钻进了她的嘴里,一个囫囵,吞了进去。 “你……你吃了灵珠?” 毛伊眼珠子都快掉出来。 第一八四章 传承之力 乒乓球那么大一个的灵珠,差点没把莫阿娜噎死。 胥余连忙给她拍打后背,灵珠已经进了食道,吐出来是不可能了。莫阿娜费了老鼻子劲,把灵珠顺进了胃里,这才舒坦了一些。 现在大家都是一顿尴尬,灵珠没有,依欧的宝藏上哪里找去呢? 莫阿娜一脸沮丧,胥余安慰道:“没了就没了,这地方空了一万年,就算有宝藏,也早就被其他神族搬空了。” 毛伊十分丧气,现在这种情况,除非把莫阿娜杀了,把珠子从她胃里掏出来才行。 但是这么干也太残忍了,他脸上阴晴不定,内心挣扎不已。 基本上,如果他一定要这么干的话,是有很大概率可以干成的。 毕竟这艘船上,并没有他的对手。 他只要把这一船人杀光就行了。 可是他还是有顾忌,现在他已经知道了,这船上居然还有宙斯的女儿。 虽然宙斯的女儿一大堆,除了雅典娜等少数的子女之外,并不在意其他的后代。 可是,如果宝藏真的存在,那宙斯一定会利用这个借口杀人夺宝。 依欧虽然强大,相对宙斯来说,却也不算什么。 自己纵然得到宝藏,也不过是死路一条而已。 毛伊正在纠结之中,忽然发现莫阿娜变了。 她的雪白的头发,忽然间发出了莹莹蓝光,身体也发生了变化,星星点点,在这大海之中,便如同一团星光。 胥余等人也看得呆了:“这怎么回事?” 莫阿娜也诧异地望着自己的身体,有些不知所措。 “你还好吗?有没有不舒服?”胥余关切地问道。 “我……”莫阿娜还没来得及说话,整个人忽然飘了起来。 她的身躯缓缓地离开甲板,飘飞到天空之中。 天空里,那些极光一样的光芒,在这一刻动了。 它们就好像被什么东西感召一样,缓缓地流动着,如同潮水一般,向着莫阿娜的身体涌来。 而大海之中,也升起了无数淡淡的荧光,它们聚散着,如同璀璨的星空。 “这些都是灵力。”毛伊忽然说道。 他一挥手,想要去抓握那些荧光般的灵力,可是那荧光却穿透了他的手掌,径直朝着莫阿娜涌去。 “我明白了,原来这颗灵珠,就是宝藏。”毛伊喃喃道。 “啥意思?”胥余问道。 “这还不明白吧,莫阿娜把灵珠吞了,现在所有的灵力都朝她涌去,他得到依欧的传承之力了。” 毛伊有点嫉妒,可是说穿了,这事的始作俑者还是他自己。 如果不是他非要抢夺灵珠,莫阿娜也不会阴错阳差把灵珠给吞了。 这都是命,毛伊也无可奈何。 事到如今,做什么都晚了,他也只能祝福了。 他和莫阿娜其实也没有什么仇怨,到了最后一刻还去冒险抢夺的事情他可做不出来。 而且就算要做,危险性也太高。 能抢到的概率极小,而大概率就是被揍扁。 毕竟依欧的传承之力可不是开玩笑的。 莫阿娜已经升到了高天之上。 天空中的极光已经完全汇入到了她的身体,海底的荧光也都在绕着她旋转不停。 那些光芒旋转不休,就如同一团小小的星系。 一时之间,整个空间漆黑一片,莫阿娜仿佛成了宇宙中唯一的光源。 随着那些光芒次第进入莫阿娜的身体,她渐渐变成了一个不可逼视的发光体。 慢慢地,光芒渐渐减弱,终至完全消失。 这个世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然后,漆黑之中忽然升起了一团亮光,那是平安舰上的人点起了灯火。 在微弱的灯火的指引之下,莫阿娜回到了船上。 胥余张开了双臂,笑道:“恭喜!” 莫阿娜投入到了他的怀抱,却没有说什么。 两人抱了一会,胥余忍不住问道:“你现在有多强?” 莫阿娜不好意思地道:“我也不知道。” 胥余点点头道:“这个先不管了,我们先想办法回去吧,在这地方待得太久了。” 这个倒是耽误不起,这个空间的时间流速太快,真的玩不起。在这里混上一个月,外面几年都过去了。 可是现在周遭一团漆黑,不辨方向,平安舰想要在这样的环境里找到航向,并安全航行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莫阿娜点点头,把手一挥,从她的掌心之中,升起一团明亮的光团,冉冉飞起,挂在天空之中,就如同一轮明月。 “入口就在那边。”莫阿娜用手一指。 “额,你怎么知道?” “这个空间的地图印在我的脑海里了,所以我知道啊。” 原来如此,胥余大喜,有了这指路明灯,那真是再好没有了,立刻下令开船。 拔锚,启航。 船上的人都心情大好,莫阿娜得到了依欧传承之力。而她是胥余的女人,这等于大商的实力大涨。除了毛伊,他有点自怨自怜。 正当大家喜气洋洋的时候,忽然有人叫道:“那是什么?” 漆黑的海面之上,忽然涌起了一股暗红色的光芒。 紧接着,大家都感到一阵热浪袭来。 “气温在升高!”有人叫道。 “水在沸腾!”又有人叫道。 水底下传来一阵阵闷雷般的声音,平安舰变得颠簸起来。 “水底下有东西在爆炸。”有人叫道。 一阵恐惧占据了所有人的心头,人们感到,有一股巨大的灾难要降临了。 水底下的闷雷爆的爆炸还在持续着,平安舰在不安地晃动。 “罗盘疯了。”驾驶室里的人叫道。 罗盘在进入这个空间之后,就没有准过,它一定在晃动。现在,不是在晃动了,它在疯狂地转圈,看得人眼花缭乱。 “到底是怎么回事?” 许多人都在问,他们都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没有人能够回答。 水面之上,出现了大量的蒸汽,浓得如同一团伸手不见五指的白雾。 “这是水蒸气,都进船舱!” 眼见那团浓重的白雾从海面上升起,胥余吓了一跳,这种高温水蒸气一旦和人接触,非把船上的人活剐了不可。 人们吓了一跳,都纷纷往船舱里跑,透过玻璃,看见外面已经变成了一个恐怖的红色世界。 胥余终于明白了,海底的岩浆正在涌起,用不了多久,平安舰就要航行在熔岩之上。 第一八五章 星光与熔岩 平安舰只是一艘普通的铁船而已,要在岩浆上航行,势必会被熔化。 就算海水够多,不变成岩浆,那船要航行在开水之上也是不可能的。 那样的话,船就会变成一个蒸笼,要不了多久,这一船的人,就会变成清蒸人肉了。 “大王,这是地震吗?”纵然女防有万夫不当之勇,现在也变得脸色煞白。 旋转的罗盘,猛烈的爆炸,沸腾的海水,滚烫的蒸汽…… 这一切不可思议的现象,都让人感到崩溃,但女防在书上学过,这都是地震的征兆。 “应该不是,地震的话,海水不会变红。是火山!”胥余的脸色也没好多少。 “火山,火山爆发?” “大概吧!” 胥余话音刚落,船忽然升了起来,这几万吨的巨轮,居然被海水抬了起来,不得不说,自然之力太过恐怖。 海水变得更红了,它们汹涌着,澎湃着,将平安舰团团包围,在它的周围不断地爆炸,平安舰如同一叶孤舟,火焰的旋涡之中摇摆,感觉随时都有可能倾覆。 忽然,一条巨大的手臂从无尽的火焰之中伸了出来,朝着平安舰猛地拍去。 平安舰上的人透过船舱的玻璃看见这恐怖的一幕,都吓了一跳。 便在此时,天空之中那轮灵力凝聚而成的明月,呼地飞落而下,将那条火焰手臂击得粉碎。 众人眼见得救,都松了口气,毛伊怪叫道:“不是火山爆发,是恶卡。” 胥余立刻明白了,原来爆破弹并没有把恶卡轰死。 当时,他被轰成无数碎片,根本来不及凝聚,就落入了大海。 被海水一浸,一阵剧烈的爆炸之后,悉数熄灭,沉入海底。 大家都因为他就这样死了。 可是,哪有这么轻易的事情呢? 现在,他不仅复活了,还携带着整个大海的愤怒与咆哮,来势比之前更汹十倍。 “看来,他也得到了灵力。”莫阿娜说道。 “啥意思?那灵力不都是给你的吗?”毛伊问道。 海底的灵力涌起来的时候,他可是试过去抓的,根本抓不着。 莫阿娜道:“我不知道,可是他变成这样,一定是因为他也得到了灵力。而且,我感觉,我得到的灵力并不完整。我想,灵力从海底涌上来的时候,她分到了不少,所以才会变得这么强大。” “那现在怎么办?” “这是我的战斗!”莫阿娜说着,跃出了船舱,身形忽然变得模糊,刹那之间,化作了一团星光。 忽然,星光炸裂开来,化作漫天星斗。 然后,无尽的星光绕着平安舰旋转飞舞,将整条船团团包裹。 胥余的人忽然感觉炙热的高温都消失了,又恢复到了正常的温度。 想来,是莫阿娜用灵力将整条船都隔离开了。 虚空之中,莫阿娜叫道:“毛伊,帮忙,用风。” 毛伊听了她的话,也从船舱里跑出来,站在船尾,吹出了一股大风。 虽然他没有了鱼钩,但是弄风还是没有问题的。 莫阿娜的身形又缓缓地显现了出来,无尽的星光化作了一条一条绳索,她浑身星光闪耀,站立在前方的大海之中,拉着那些绳索,如同一个纤夫。 海水已经化作了赤红的熔岩,她就如同在熔岩之上奔跑。 莫安娜的灵力绳索的拉力,毛伊的风力,平安舰的蒸汽动力,三者合二为一,使得平安舰的航速的大为提升,如同离弦之箭一般,朝着前往狂奔而去。 熔岩的海浪跑澎湃了起来,数十米高的巨浪狂卷,平安舰就飞翔在浪尖之上。 这是世所罕见的奇景,也许熔岩将空气烤热,让平安舰获得了一定的升力,也是因素之一。 胥余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一艘万吨巨轮居然会开得像奔驰一样快。 恶卡眼见熔岩巨浪居然对这艘船没有办法,终于从大海之中钻了出来。 这时候的恶卡,比之前已经大了好几倍。 之前的恶卡也就几十米高,而现在足足长大了三倍,目测身高超过了200米。 全身布满岩浆,红光耀眼,胥余怀疑它一巴掌可以呼死哥斯拉。 现在,他已经完全站立在了大海之上,狂奔起来。 以他现在的体型,如果追上平安舰的话,恐怕几脚下去,就可以把平安舰踩个稀巴烂。 便在此时,天空之中的星斗忽然变了。 它们疯狂地朝着恶卡激射而去,拖拽着光焰的尾巴,如同一柄柄光剑。 成千,上万,上亿柄利剑,朝着恶卡激射。 那些光剑纷纷从恶卡的身体之中贯穿,使得恶卡的速度慢了不少。 莫阿娜一心二用,一边操纵着光剑,一边仍然拉着平安舰狂奔。 胥余望着这个姑娘,只感到无比的心疼,只可惜,现在只有她能救自己,而自己并没有能力帮她。 十二门高射炮又响起来了。 这是船上的人类唯一可以对恶卡造成伤害的武器。 尽管船颠簸不已,船上的人连站立都困难,但是他们还是互相扶持着,想方设法地塞入炮弹,一旦船只处于一个稍微平衡的状态,他们就立刻开炮。 这种近距离很容易就打中,只要打中一炮,让恶卡稍微有一个后仰,就可以为自己赢得一线生机。 恶卡发现自己居然越追越远,焦躁起来,忽然一俯身,从海面上捞起一团岩浆,朝着平安舰猛掷。 他随手掏起的一团岩浆,就有簸箕那么大,扔到船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毛伊吓了一跳,转身就逃。 便在此时,无数的光剑凝结在一起,形成了一片光幕,将那团岩浆挡了下来。 噗噗,又是几团岩浆扔了出来。 恶卡扔得兴起,手脚并用,不光用手投掷,还用脚踢起打团的岩浆打向光幕。 虽然这样拳打脚踢,速度慢了很多。 但是,莫阿娜为了抵挡岩浆,也放弃了拉纤,再加上这种情况下,毛伊也无法使用风力,所以平安舰的速度也慢了下来。 战况一时间进入了僵持状态,胥余紧张地望着后方的熔岩巨人,忍不住进入了聊天室,现在,只能向风曦和云霄求助了。 “呼叫曦姐姐,你们在哪?” “怎么了?”几秒钟后,风曦的虚影出现。 “救命啊,扛不住了。” “你们在哪?”风曦连忙问道。 “在波利尼西亚的神域。” “啊,我现在在昆仑啊,从这里到至高天要穿越三重空间,如果你情况紧急的话,来不及的。” “霄霄呢?她不是可以任意穿梭吗?” “她上次为了赶时间,一瞬间挖了一条几百公里的运河,把灵力掏空了,现在没能力穿梭了。” “我晕!” 胥余明白了,虽然挖运河的事情过去一个月了,但对于神界来说,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所以云霄的灵力根本就还没有恢复过来。 看来,只能靠自己了! 第一八六章 恶魔的真容 虽然说要靠自己,可是也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 现在最强的武器就是高射炮发射的穿甲弹了,然而威力还是有差点意思。 根据平安邑的报告,打雷震子那次,整个平安邑的数十个高炮据点联手,结果也没把人家怎么样。 最后还让雷震子用雷电把炮架给轰烂了,如果不是狐族出手救人的话,那些炮手全得死。 打蜥蜴龙,夜叉、摩呼罗迦这些高阶的生物,威力倒是不错,只要正面打中,就能打死。 这样算来,东方的那些神兽,龙族、凤凰之类的,应该也扛不住。不知道玄武行不行。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面对高阶的神,还是有点不够看, 打雅卫那次,就只是起到了牵制作用,最后还是靠着天照月读的黑炎箭矢,才把他杀了。 胥余暗暗下决心,回去就去研究更牛批的武器出来。 化学能不行,就上电能,如果能搞出电磁轨道炮之类的武器,相信就可以对高阶神造成重大威胁了吧。 电磁轨道炮和一般的火炮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属于是点杀的神器。 普通火炮的初速度不会超过1000m/s,但是电磁轨道炮的初速度可以达到3000m/s,以此来计算的话,发射同样重量的弹头,他的动能可以达到火炮的三十倍以上。 这样的威力和速度,纵然是神,也无可抵挡,无可闪避。 胥余相信,只要操作得当的话,抽冷子一炮,就可以轰死一个雷震子这样的神。 而且这玩意儿的射程可以达到200公里,这就不是寻常火炮能比得了。 原本胥余接下来的研究方向是导弹,但是现在改变主意了,导弹虽猛,只能片杀,对于高阶的神来说,只是挠痒痒。 现在看来,还得两头搞,片杀的武器要有,点杀的武器也要有。 否则的话,打起仗来,一遇到高阶神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如果未来的某一天,盟约被撕毁,真的和西周开战了。 对面什么杨戬雷震子金吒木吒这种级别的神一起上来乱杀,东商怎么办呢? 阐教这样的神一抓一大把,截教呢?大多在天庭打工,下都下不来,能为我所用的压根没有。 胥余眯着眼睛想着,战场已经都到了白热化阶段。 随着恶卡不断地使用熔岩攻击,莫阿娜消耗的灵力越来越多,迫于无奈之下,终于开始动用包裹船体的灵力。 但是这样一来,船上的温度便又开始上升了。 胥余明白,如果莫阿娜杀不死恶卡,持续消耗下去的话,这一船人的下场还是被烤熟。 莫阿娜自己也明白这个道理,情急之下,只能一搏了。 “我要撤掉一边的灵力,你们要忍一忍。” 胥余立刻下令道:“水水水,都用毛巾打湿了捂住脸。” 船舱里人得了令,立刻跑去找水和毛巾。 好在这两样东西都是日常用品,很快每人就弄到了一条湿毛巾。 胥余大喊道:“我们准备好了。” 莫阿娜道:“明白!” 话音刚落,包裹船体的星光立即撤去,只有包裹船底的那部分还保留着。 那部分不能撤,一撤的话,船上的人就熟了。 护船星光一撤,立刻一股炎风吹来,船上的人差点窒息,大家立刻用湿毛巾捂住嘴鼻,总算好受了一些。 便在此时,那些离船而去的星光在高天之上不断凝聚,结成了一柄星光巨剑,光芒璀璨,耀人心目。 “去!” 星光巨剑朝着恶卡的脑袋当头斩去,这一下莫阿娜已经使出了全力,誓要一剑将恶卡斩成两半。 恶卡也感受到了这一剑的威力,他立刻停止了对平安舰的攻击,举起两只巨手,双手一合,哗的一声,将那柄巨剑夹住。 莫阿娜这使出了毕生功力的一剑,竟然斩不下去。 但是她尤不服输,竭尽全力,控制着星芒运转,狠狠地朝下压去。 之前阻挡恶卡的那片星芒组成的光幕,现在也都飞了过来,变成了无数的小剑,在恶卡的手臂之上不断的绞杀。 片片的熔岩,在光剑的绞杀之下脱落,如同下了一场熔岩雨。 这样双管齐下,恶卡终于抵挡不住,手臂开始慢慢下沉。 船上的人,都在为莫阿娜鼓劲,那些炮弹也趁着双方僵持的机会,开始不断地轰击。 蓦地,恶卡发出一声仰天长啸,从他的肚腹之中,一股极为明亮的光芒迅速上升。 一个巨大的熔岩火球,如同一轮烈日一般,从他口中喷出。 “小心!” 谁也没料到,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能反抗。 好在莫阿娜闪避及时,身体一偏,这个熔岩火球没有打中。 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恶卡的胸膛,又变得明亮起来。 很显然,他又在酝酿第二法熔岩火球。 这时候,胥余忽然发现,恶卡在酝酿火球的时候,胸口急剧扩张,明与暗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奇异的图案。 这个图案胥余不管是在前世今生,都极为熟悉。 因为那像是一道,红色的旋涡。 那是波利尼西亚人画在风帆上的图腾,是莫阿娜、毛伊等刻在身体上的纹身。 那是……特菲提之心的形状。 “快看,他的胸口!”胥余大喊道。 莫阿娜也看到了,于是,她将特菲提之心拿了出来。 碧莹莹的光芒亮了起来,在这个赤红色的世界里,给人一种清凉的感觉。 “他就是因为特菲提之心,才出来的。把特菲提之心给他!”胥余叫道。 莫阿娜也明白了,之前都是好好地,然后,用炮弹轰击毛伊的时候,让特菲提之心不小心掉了出来。 然后,恶卡就出来了。 这说明,恶卡就是因特菲提之心而来的。 特菲提之心一出现,恶卡立刻嚎叫起来,由此可见,他对那东西十分渴望。 “你是谁?”莫阿娜怔怔地问道。 她操控的那柄星光巨剑,没有再压下去,渐渐地消散了。 而恶卡也并没有趁机攻击莫阿娜,他只是在朝莫阿娜招手,显而易见,是希望得到特菲提之心。 莫阿娜似乎明白了什么,她的眼里流下泪来,满天的星光,托着那枚碧绿的特菲提之心,缓缓地飞行。 它飞到恶卡的胸口,按压了上去。 刹那之间,一股碧绿的光芒,充塞了整个空间。 船上的人都被绿芒晃得睁不开眼睛。 恶卡全身的火焰迅速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无刷的碧草、鲜花,新芽,嫩枝…… 这些代表生命的各类植物迅速生长着,海底的熔岩也消失不见了,又退散成了一片蔚蓝的大海。 熔岩恶魔消失了,她变成了一个生命女神。 “妈妈!” 莫阿娜飞进女神的怀里,动情地叫道。 第一八七章 十年 第一八六章 虽然说要靠自己,可是也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 现在最强的武器就是高射炮发射的穿甲弹了,然而威力还是有差点意思。 根据平安邑的报告,打雷震子那次,整个平安邑的数十个高炮据点联手,结果也没把人家怎么样。 最后还让雷震子用雷电把炮架给轰烂了,如果不是狐族出手救人的话,那些炮手全得死。 打蜥蜴龙,夜叉、摩呼罗迦这些高阶的生物,威力倒是不错,只要正面打中,就能打死。 这样算来,东方的那些神兽,龙族、凤凰之类的,应该也扛不住。不知道玄武行不行。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面对高阶的神,还是有点不够看, 打雅卫那次,就只是起到了牵制作用,最后还是靠着天照月读的黑炎箭矢,才把他杀了。 胥余暗暗下决心,回去就去研究更牛批的武器出来。 化学能不行,就上电能,如果能搞出电磁轨道炮之类的武器,相信就可以对高阶神造成重大威胁了吧。 电磁轨道炮和一般的火炮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属于是点杀的神器。 普通火炮的初速度不会超过1000m/s,但是电磁轨道炮的初速度可以达到3000m/s,以此来计算的话,发射同样重量的弹头,他的动能可以达到火炮的三十倍以上。 这样的威力和速度,纵然是神,也无可抵挡,无可闪避。 胥余相信,只要操作得当的话,抽冷子一炮,就可以轰死一个雷震子这样的神。 而且这玩意儿的射程可以达到200公里,这就不是寻常火炮能比得了。 原本胥余接下来的研究方向是导弹,但是现在改变主意了,导弹虽猛,只能片杀,对于高阶的神来说,只是挠痒痒。 现在看来,还得两头搞,片杀的武器要有,点杀的武器也要有。 否则的话,打起仗来,一遇到高阶神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如果未来的某一天,盟约被撕毁,真的和西周开战了。 对面什么杨戬雷震子金吒木吒这种级别的神一起上来乱杀,东商怎么办呢? 阐教这样的神一抓一大把,截教呢?大多在天庭打工,下都下不来,能为我所用的压根没有。 胥余眯着眼睛想着,战场已经都到了白热化阶段。 随着恶卡不断地使用熔岩攻击,莫阿娜消耗的灵力越来越多,迫于无奈之下,终于开始动用包裹船体的灵力。 但是这样一来,船上的温度便又开始上升了。 胥余明白,如果莫阿娜杀不死恶卡,持续消耗下去的话,这一船人的下场还是被烤熟。 莫阿娜自己也明白这个道理,情急之下,只能一搏了。 “我要撤掉一边的灵力,你们要忍一忍。” 胥余立刻下令道:“水水水,都用毛巾打湿了捂住脸。” 船舱里人得了令,立刻跑去找水和毛巾。 好在这两样东西都是日常用品,很快每人就弄到了一条湿毛巾。 胥余大喊道:“我们准备好了。” 莫阿娜道:“明白!” 话音刚落,包裹船体的星光立即撤去,只有包裹船底的那部分还保留着。 那部分不能撤,一撤的话,船上的人就熟了。 护船星光一撤,立刻一股炎风吹来,船上的人差点窒息,大家立刻用湿毛巾捂住嘴鼻,总算好受了一些。 便在此时,那些离船而去的星光在高天之上不断凝聚,结成了一柄星光巨剑,光芒璀璨,耀人心目。 “去!” 星光巨剑朝着恶卡的脑袋当头斩去,这一下莫阿娜已经使出了全力,誓要一剑将恶卡斩成两半。 恶卡也感受到了这一剑的威力,他立刻停止了对平安舰的攻击,举起两只巨手,双手一合,哗的一声,将那柄巨剑夹住。 莫阿娜这使出了毕生功力的一剑,竟然斩不下去。 但是她尤不服输,竭尽全力,控制着星芒运转,狠狠地朝下压去。 之前阻挡恶卡的那片星芒组成的光幕,现在也都飞了过来,变成了无数的小剑,在恶卡的手臂之上不断的绞杀。 片片的熔岩,在光剑的绞杀之下脱落,如同下了一场熔岩雨。 这样双管齐下,恶卡终于抵挡不住,手臂开始慢慢下沉。 船上的人,都在为莫阿娜鼓劲,那些炮弹也趁着双方僵持的机会,开始不断地轰击。 蓦地,恶卡发出一声仰天长啸,从他的肚腹之中,一股极为明亮的光芒迅速上升。 一个巨大的熔岩火球,如同一轮烈日一般,从他口中喷出。 “小心!” 谁也没料到,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能反抗。 好在莫阿娜闪避及时,身体一偏,这个熔岩火球没有打中。 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恶卡的胸膛,又变得明亮起来。 很显然,他又在酝酿第二法熔岩火球。 这时候,胥余忽然发现,恶卡在酝酿火球的时候,胸口急剧扩张,明与暗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奇异的图案。 这个图案胥余不管是在前世今生,都极为熟悉。 因为那像是一道,红色的旋涡。 那是波利尼西亚人画在风帆上的图腾,是莫阿娜、毛伊等刻在身体上的纹身。 那是……特菲提之心的形状。 “快看,他的胸口!”胥余大喊道。 莫阿娜也看到了,于是,她将特菲提之心拿了出来。 碧莹莹的光芒亮了起来,在这个赤红色的世界里,给人一种清凉的感觉。 “他就是因为特菲提之心,才出来的。把特菲提之心给他!”胥余叫道。 莫阿娜也明白了,之前都是好好地,然后,用炮弹轰击毛伊的时候,让特菲提之心不小心掉了出来。 然后,恶卡就出来了。 这说明,恶卡就是因特菲提之心而来的。 特菲提之心一出现,恶卡立刻嚎叫起来,由此可见,他对那东西十分渴望。 “你是谁?”莫阿娜怔怔地问道。 她操控的那柄星光巨剑,没有再压下去,渐渐地消散了。 而恶卡也并没有趁机攻击莫阿娜,他只是在朝莫阿娜招手,显而易见,是希望得到特菲提之心。 莫阿娜似乎明白了什么,她的眼里流下泪来,满天的星光,托着那枚碧绿的特菲提之心,缓缓地飞行。 它飞到恶卡的胸口,按压了上去。 刹那之间,一股碧绿的光芒,充塞了整个空间。 船上的人都被绿芒晃得睁不开眼睛。 恶卡全身的火焰迅速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无刷的碧草、鲜花,新芽,嫩枝…… 这些代表生命的各类植物迅速生长着,海底的熔岩也消失不见了,又退散成了一片蔚蓝的大海。 熔岩恶魔消失了,她变成了一个生命女神。 “妈妈!” 第一八八章 决战喜马拉雅 《殷商玄鸟传》第一八八章 决战喜马拉雅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八九章 群山之巅 在雪峰的深处,遥遥的高天之上,是湿婆神的道场。 既然要在喜马拉雅论道灭神,而湿婆又是此间的主人,那么战场就在他的道场。 珠穆朗玛之巅,空间之门洞开,万道金光倾泻而下,照得这座巨峰神光离合,金碧辉煌。 就算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人们,也可遥遥看见这一奇景。 它伫立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就如同一轮金色的太阳。 不过此时的青藏高原,象雄王国已灭,子民已经被悉数迁往中原。 而本来在此地暂避的西周大军,也已经前往去往了昆仑。 所有能看见这道奇景的,只有恒河平原之上的身毒人。 此时,他们都跪倒在地,不断膜拜。 漫天的飞雪之中,霞光氤氲,瑞气千条,一名黑发美髯,剑眉星目的男子,乘着九龙沉香辇,缓缓从云层中现出身形。 所过之处,万朵金莲涌动,跃入结界之中,消失不见。 俄尔,一个白发老者,骑着一头平平无奇的青牛,也没入了那金色结界之中。 结界之内,望眼是金色的天空,脚下的乳白色的海洋,山海苍茫,一个巨人盘膝坐于虚空之中。 他遍身涂灰,发结椎髻,额头一弯新月,颈绕一条长蛇,四手分持三叉戟、斧头、手鼓、棍棒。 一见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他额间的新月之眼便豁然开启,内中红芒闪烁,他朝二人点了点头,算是见礼,却并未说话。 二圣也朝他点了点头,也未说话,便停住在虚空之中。 没过多久,一朵巨大的莲花飘然而入,来到三人近前,莲花徐徐打开,莲蕊之上,坐着一个四头四脚的巨人,那便是梵天。 紧接着,一只金色巨鸟飞了进来,身子充塞了半个天空。巨鸟上坐着一尊神明,身着金色神衣,肤色绀青,面如满月,目如绽开的莲花花瓣,真是毗湿奴。 身毒三大主神到齐,元始天尊俊眼一睁,朗声道:“就你们三个,不找帮手么?” 梵天道:“你们的帮手呢?” “诸位道友,幸会幸会!”梵天话音刚落,就见二人联袂而来,正是接引和准提。 “我没来晚吧?”一团熊熊烈火飘然而入,渐渐幻成一个人形,来的是祆教教主阿胡拉。 “既然都到齐了,便开始吧。是先论道,还是先灭神?”元始天尊冷冷说道。 “论道灭神嘛,自然是先论道了。”阿胡拉说道。 “那便论道,你们有何话说?”元始天尊说道。 梵天道:“身毒与震旦,一向井水不犯河水,此番大举入侵,所为何来?难道是要打破诸神之间的平衡吗?” 元始还未说话,接引冷笑道:“那么数百年前,雅利安人入侵身毒,又所谓何来?” 雅利安人入侵身毒,使得接引准提的地盘大大缩水,不怨恨才怪,一番话,说得梵天哑口无言。 元始天尊说道:“诸神早有约定,凡人互相攻伐,诸神不得插手,你们为何派八部众对付凡人军队?” 梵天又是一阵无语,虽然派遣八部众属于打擦边球的行为,但硬要说起来,指责人家入侵什么的,也是扯淡。 阿胡拉说道:“说到插手,数年之前有一支雅利安人进入华夏,却被人用神力引发雪崩,你们又如何解释?这不是你们先插手的吗?” 元始天尊冷笑道:“你说的那支军队,是被人用炸药引发雪崩活埋的,根本就不是用神力造成的。炸药,是人造之物,和神有什么关系?说起来,雅利安人能东侵,周人就不能西侵吗?这是什么道理?” 一番话,说得众人哑口无言。 元始天尊又道:“来都来了,就不要废话,动手吧。” 阿胡拉道:“我们在这里打得两败俱伤,就不怕被其他人捡了便宜吗?” 准提不屑地道:“感情你今天是来当和事佬的?” 接引和准提可不是来助拳那么简单,他们根本就是来挑事的,自从雅利安人入住印度半岛,达罗毗荼人就被压制到了德干高原以南,那里条件恶劣,气候炎热,并不适宜生存,导致释教实力大减。 现在好容易有了这个机会,阐教牵扯了进来,只要趁机把婆罗门教赶走。 大周幅员辽阔,他们对身毒地区没有兴趣,只要这次能压制得住婆罗门教不敢插手人界事务,西周就能把身毒诸国洗劫一空,到时候德干高原的达罗毗荼人就可以趁虚而入,重新占据富饶的恒河平原和身毒河平原是,虽然重新占据之后,还得给西周纳贡,成为事实上的属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和引狼入室没有区别。但……这个地方现在已经雅利安人占据了,只要能把他们赶走,付出什么代价都是值得的。 所以今天这个架,他们是打定了。就算对方想讲和,他们也要想法子交搅黄咯。 梵天一听,就怒了:“打架就打架,我怕你?” 梵天虽然是身毒地区的最高神,但他的脾气不太好,比较暴躁。在后世,印度教徒甚至都不怎么供奉它的神像。 梵天说着,就要上去和准提干战,却被湿婆一把拦住,梵天怒道:“你拉我做什么?” 湿婆道:“这里是我的道场,打坏了你赔吗?” 梵天无语,都什么时候还在乎一个破壳子。 “那你说怎么办?” 湿婆却对接引和准提道:“如今是我们和阐教轮道灭神,与你们释教无关吧?” 接引呵呵笑道:“看来你是想挑拨关系呢?我们和阐教早就亲密地合作过,这次不过是第二次合作罢了。谁规定论道灭神不能请帮手吗?再说了,你们不也请了帮手吗?” 阿胡拉是不得不来,如果身毒地区的雅利安人真的被击败,他们势必只能逃往中东地区,到时候虽然他治下的子民会变多,婆罗门教三神却会跑来分一杯羹,这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对于他来说,如果能不打的话,最好还是不打,因为隔壁赫梯人最近非常的嚣张,打得埃兰人(波斯)节节败退。 如果不是他一直在明里暗里的维持住的话,恐怕整个埃兰都要被赫梯人给吞并。 而自己一旦受损,就会给对方可乘之机,到时候整个埃兰,乃至整个祆教,都会有灭顶之灾。 第一九零章 群山之巅2 第一九零章 几个人正在掰扯,忽见入口雷声隆隆处,一头独脚巨兽,苍身而无角,伴随着万道雷霆,訇然而人。 众人看去,大为惊异。 那巨兽叫做夔牛,夔牛上坐着的一个黑发男子,赫然便是截教教主通天。 湿婆呵呵笑道:“通天教主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通天微微一笑,向湿婆回了一礼。 众大神也都各自见礼,元始天尊没想到他也来了,蹙眉道:“师弟,你怎么来了?” 通天呵呵笑道:“我来打架。” 元始惊疑不定:“你是婆罗门教请来助拳的?” 心想坏了,通天要是借这个机会来报复的话,今日这事恐怕无法善了。 通天摇头道:“不是。我来找这两个秃驴报仇。” 元始天尊奇道:“什么意思?” 通天教主道:“当日我二教相争,本是内部事务,这两个秃驴却跑来坏事。怎肯饶他?” 他不说阐教的不是,却一门心思怪到释教的头上,搞得元始天尊老脸一红,面有羞愧之色。 说起来,勾结外教打压同门,要论卑鄙无耻,还得自己的阐教才对。 不过无耻不无耻,自己总归是嬴了。 在输赢面前,无耻不无耻的,也就那么回事。 但是今日论道灭神,通天却抓在机会前来复仇,这可就麻烦了。 说起来,在这件事上,通天趁人之危,也挺无耻的,但毕竟自己无耻在前,也没脸指责别人。 准提道人一听,连忙道:“怎么,你要以一对二么?” 通天教主撇撇嘴道:“以一对二怎么了?以一对四我都打过。” 语气满是不屑,压根不把接引准提放在眼里。 梵天哈哈大笑道:“通天道友,今日我们并肩抗敌如何?” 通天瞪了他一眼:“你要我勾结外人打自己人?我没那么无耻。” 这句话简直诛心,分明是在抽他两位的师兄的脸,而且是啪啪的抽,抽得异常响亮那种。 一番话,说得元始天尊面色涨红,羞愤欲死。太上老君面沉如水,却不知在想些什么。 通天又道:“我今日只来找这两个秃驴算账。我丑话说在前面,既然是你们两教的纷争,就你们自己解决,谁要是敢找外人出手,可别怪我插手。” 通天的话音刚落,虚空之中出现一个人影,正是云霄仙子穿梭空间而来,一来便向通天教主行礼道:“师尊!” 众人一看他徒弟来了,都是面色大变。 云霄是第一个由凡人修炼而得大道之人,虽然实力相对在座的略有不如,但他们师傅联手,也是非同小可。 在场本来是以四对四,算是势均力敌。 但一旦通天师徒加入任何一个阵营,那胜利的天平必然急转直下。 不过通天的意思也很明白了,他就是趁这个机会来找接引准提打架的。 这样一来,阐教就等于是没有了外援。 而婆罗门教却是有外援的,只可惜在通天的威胁之下,这外援是用不了的了。 因为一旦使用的话,通天就会加入敌对阵营,那就惨了。 通天呵呵笑道:“两位师兄,你们先上吧?” 元始天尊一脸黑线,什么人呐,这摆明就是让自己和天上老君以二对三,消耗自己的实力啊。 梵天也瞧出了便宜,这通天虽然口口声声说不是来给自己助拳的,却是间接帮助了自己。自己这一方虽然少了一个帮手,对方却少了两个,这可真是意外之喜了。 只有阿胡拉一脸尴尬,这样一来,自己不就多余了吗? 不过,多余就多余吧,不用动手正好可以保存实力。 西边的安努,最近可是咄咄逼人呢。 元始天尊道:“你既然是来报仇的,那还是你先上吧。” 通天教主点点头道:“也好。” 通天说着,袖袍一拂,四柄宝剑飞了出来,红光艳艳,杀气冲天,直朝接引准提二人飞去。 这四剑,乃是诛仙剑、戮仙剑、陷仙剑、绝仙剑。 四柄剑组成一个剑阵,剑阵之中杀机无限、凶险万重,道行稍低之人,顷刻间便会化为飞灰。 接引道人和准提道人不敢怠慢,接引座下的九品莲台光芒大盛,形成一个光罩,将自己裹住,同时手中的念住飞出,抵挡住诛仙剑,降魔杵飞出,抵挡住戮仙剑。 准提道人也使出六根青灵竹,在自己周遭结成护盾。祭起加持宝杵,来战陷仙剑。挥动七宝妙树,来战绝仙剑。 这一顿好杀,湿婆神的道场之内一片神光离合,杀气纵横。 接引准提以二敌一,倒也还能轻松应对。 但他们却提着十二万分的小心,因为云霄仙子还站在那里,并没有动。 云霄是新得道之人,想来不如自己多也。但在这种情形之下,倒也不可小觑。 所以他两虽然应付着通天,却没有出全力,都各自暗暗戒备着。 梵天见他们已经打起来了,心想机不可失,便道:“元始,光看着有什么意思?咱们也上场吧。” 元始冷冷道:“乐意奉陪。” 梵天也不多言,他没有武器,只是张口出了一口气。 这口气,起于微末之间,初时并不起眼,但刹那之间,就化作一股黑色旋风,浓得像墨一样,带着无尽的寒冷,朝着元始天尊卷去。 于此同时,湿婆额头之上的新月之眼洞开,无数可以焚尽一切的红莲业火喷涌而出。 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合在一起,威力暴涨十倍,充塞整个空间。 云霄是新得道之人,想来不如自己多也。但在这种情形之下,倒也不可小觑。 所以他两虽然应付着通天,却没有出全力,都各自暗暗戒备着。 梵天见他们已经打起来了,心想机不可失,便道:“元始,光看着有什么意思?咱们也上场吧。” 元始冷冷道:“乐意奉陪。” 梵天也不多言,他没有武器,只是张口出了一口气。 这口气,起于微末之间,初时并不起眼,但刹那之间,就化作一股黑色旋风,浓得像墨一样,带着无尽的寒冷,朝着元始天尊卷去。 于此同时,湿婆额头之上的新月之眼洞开,无数可以焚尽一切的红莲业火喷涌而出。 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合在一起,威力暴涨十倍,充塞整个空间。 第一九一章 群山之巅3 第一九一章 通天展开诛仙剑阵,以一敌二,和接引准提正斗得起劲,忽然间空间之中风火无情,寒光狂飙,阐教和婆罗门教动上手了。 由于以一敌二还算轻松,接引和准提忍不住看了一眼。 便在此时,一道金芒一闪,咔嚓一声,接引座下的九品莲台,少了一品,变成了八品莲台。 接引大惊失色。 端坐莲台,无物可破,十二品莲台是他最强的防御法宝,封神之战的时候一不留神被搞掉的三品,降级成了九品莲台,没想到现在莫名其妙又被搞掉了一品。 通天呵呵笑道:“我看你那个破莲台不要也罢。” 接引心疼的往他的莲台看去,被搞掉的正是之前少了三品的缺口处。 十二品莲台是释教的镇派之宝,封神之战时,接引道人使龟灵圣母现出龟身原形后,派白莲童子用包袱将其收伏,龟灵圣母却被童子误放而出的蚊群吸成空壳而亡,其中有一部分蚊虫飞去西方世界,吸食了十二品莲台的三品法力,导致此宝受损,降级成了九品莲台。 降级之后,虽然防御能力依旧十分强横,但却有了一个缺口,为了弥补这个缺口,接引一直使用灵力小心翼翼的护持。 但没想到,就因为看了一眼阐教和婆罗门教的打斗,居然就被人趁虚而入,又搞掉了一品。 能搞掉莲台的,自然不是普通人。 现场的九个人,已经有六个人正在动手,只有太上老君,阿胡拉,云霄仙子三人没动。不用想,肯定是云霄仙子。 只可惜,他虽知道是云霄干的,却没看见云霄是怎么出手的。 她明明站在那里,连动都没动一下。 接引大怒之下,操纵着那被搞掉的莲台花瓣,朝着云霄激射而去。 万千花瓣,浩浩荡荡,犹如万柄粉色的厉剑,刹那之间,将云霄穿了个透心凉。 但云霄仍然不动,那些花瓣在她的身体内出透体而过,她却像没事人一样。 接引顿时明白了,这是空间之力。 云霄可以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传送到时空间,让身体变成可以被其他物体穿透过去,所以虽然被万道莲芒透体,依然什么事都没有。 而自己的九品莲台被搞掉一品,也和这奇葩能力有关。 因为正常攻击的话,自己肯定会防备,那么就算是诛仙剑,也不可能破开九品莲台的防御。 但云霄却找准机会,趁自己分心的时候,忽然从异空间内穿梭而来,攻击莲台的薄弱之处,这才一举破开九品莲台的防御,将九品莲台变成了八品莲台。 而破开莲台防御的法宝,自然是云霄手中无坚不摧的金蛟剪。 仅以就杀伤力而论的话,金蛟剪这是仅次于诛仙四剑的法宝,有备算无备,自然一举成功。 通天一见接引的九品莲台被损坏,立时得势不饶人,催动诛仙剑狂攻,刹那之间,无数锐利锋芒如狂潮一般飙来,好在莲台虽然变成八品,防御力仍在,加上接引用灵力弥补损坏之处,所以护体之力仍在,诛仙剑也不可奈何。 不过,这无坚不摧的剑芒,虽然无法破开莲台防御,却斩开了湿婆的空间。 一时之间,无数剑芒从狂飙到空间之外。 时值寒冬,白皑皑的高原之上,空间忽然急剧扭曲,一道剑芒从虚空之中狂飙而来,在大地之上划出一道数百米长的沟壑。 “嗖嗖!” 又是几道剑芒刺破空间而出,远处一座白皑皑的雪峰,刹那间被削掉半个山头。 巨石上山顶上急剧滑落,带着滚滚烟尘,朝着绝壁之下疯狂滚落。 好在这地方渺无人烟,要是山脚下有个村庄之类的,只怕要全军覆没。 元始天尊展动盘古幡,只见鸿蒙之气滚滚而出,狂风、烈火,轮刃全都被隔绝在烟尘之外。 但婆罗门三大天尊联合出击,非同小可。湿婆的红莲业火号称焚尽一切,就算是盘古幡发出的的鸿蒙之气,也在这滚滚烈火之中不断收缩。 而毗湿奴的查克拉,则绕着盘古幡不断切削,那缥缈无定的鸿蒙之气,竟然被这锋芒切得一点一点,如粉末般朝下掉落。 这些掉落的粉末非同小可,落入脚下乳白色的海洋之中,整个大海立时翻腾起来,远远看去,如同一锅煮开的牛奶。 元始天尊以一敌三,凛然不惧,盘古幡不断摇动,脚下的大海随着他的摇动,汹涌澎湃,掀起惊天的巨浪,朝着充塞天地的红莲业火席卷而去。 只可惜这白色大海虽然蕴含着浓厚的灵力,和无坚不摧的红莲业火一碰,还是瞬间消弭于无形。 太上老君见状,悍然出手,太极图一展,地火水风狂飙而出。 以鸿蒙之土镇压乳白大海,以鸿蒙之水抵御红莲业火,以鸿蒙之火消融奇寒黑风,以鸿蒙之风包裹轮刃锋芒。 老子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战局在刹那之间转换,婆罗门三神的攻击全部失效。 湿婆见状,举起手中的三叉戟对着太上老君就是一叉,这把三叉戟叫做“比那卡”,蕴含无尽的雷电之力。 一叉使出,无尽雷光环绕戟尖的锋锐之上,无坚不摧。 太上老君不敢抵其锋芒,侧身一避,三叉戟直接刺破了空间。 白皑皑的高原之上,万道雷霆忽然间破空而出,一声剧响,数十里之内的动物皆被这雷霆震死。 高原上的人虽然撤离了,这些动物却无法撤离,在这神战之中,遭了无妄之灾。 不过,阐教削平喜马拉雅山脉的计划一旦成功,整个青藏高原的气候都会发生剧变。 到那时,这些高原生物适应不了气候变化,还是会死。 只不过是早死晚死而已。 湿婆见太上老君闪避,遂把手一招,天际一声悲鸣,巨鸟迦楼罗张开巨嘴,朝太上老君啄来。 迦楼罗金翅鸟分为四种:化生、湿生、胎生、卵生。化生迦楼罗最为强大,其次是湿生迦楼罗,再次是胎生迦楼罗,最后是卵生迦楼罗。 湿婆的迦楼罗正是最强的化生迦楼罗,是迦楼罗之王,远不是西周大军在身毒碰见的那只迦楼罗能比的。 如果杨戬碰见的是这只迦楼罗,别说打瞎鸟眼,只怕早就失手被擒了。 也正因为这只迦楼罗十分强大,是神兽中的神兽,所以湿婆才敢驱使它攻击太上老君。 太上老君把手一指,坐青牛全身颤抖,一声闷叫,转眼就化为一大青水牛,高有数十丈,全身青毛水亮,没一点杂色,双角弯曲尖锐,威猛无比,都有四五丈长。 眼见迦楼罗突袭而来,便奋起四蹄,狂奔而起,两道牛角寒光耀眼,朝着迦楼罗顶去。 迦楼罗见这青牛来势汹汹,连忙抖擞精神,伸出巨喙金爪,和大青牛斗在一起。 一时之间,牛毛散落,鸟羽飞腾,一兽一鸟斗得天昏地暗。 湿婆见迦楼罗奈何不得太上老君,便在虚空之中一抓,抓出一柄金色长弓,光耀日月。 这弓叫做阿贾伽瓦,是湿婆最强的武器。 一万年前,神界大战之后,天地之间破败不堪,阿修罗族中出现了一位伟大的王者,完成了足以让天地震动的苦行。 终于,梵天出现了,他决定给这位阿修罗王一个祝福。 他问这位王者的愿望,阿修罗王说,他只要一座永恒不灭的城池。 没想到,梵天拒绝了他:“这世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永恒。” 阿修罗王提出,既然如此,就让这座城池只有毁灭之神湿婆才能摧毁。梵天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 而后,阿修罗王用尽了所有的金、银、铁建立了三座相连的城池,分别为黄金之城、白银之城、黑铁之城。 又将它们熔铸在一起,一座前所未有的恢宏城市至此伫立在天地二界之间,诸天皆在,世界俱全, 伟大的都城带着日月的光辉,照亮苍穹。 那一刻,喜极而泣的阿修罗王忘记了梵天的告诫。他将自己的城池命名为;永恒不灭的三连城。 如他所愿,这座城池无比坚固,无比富饶,也无比繁荣。在阿修罗的历代经营下,城池不断扩张,上达天庭。 终于有一天,它的繁华引来了诸天神佛的嫉妒。于是,那个可怕的谶语实现了。天神们请动了湿婆出山,在某一天傍晚,湿婆一箭破城。 毁灭之箭射出的一刻,天地崩催,雷霆动摇,漫天灰尘散去,繁荣富饶的黄金之城和白银之城已彻底消失,只有黑铁之城,深埋地底。 那一刻,所有的宫室、街道、市井、车马,还有万千居民都飞灰烟灭。 幸福、痛苦、恐惧、绝望便凝固在某年某月的黄昏。 一切只剩下传说…… 太上老君见湿婆取出了“阿贾伽瓦”,神情变得凝重起来。 元始天尊见状,连忙摇动盘古幡,只见烟尘震动,刹那之间,时间停滞,空间撕裂,那些环绕着鸿蒙之气周遭的,黑风、莲火、轮刃,全都从撕裂的空间掉落下去。 皑皑的青藏高原之上,数百里范围之内,混沌一片,黑风,莲火,轮刃肆虐大地。 山岳崩塌,冰川融化,茫茫草原毁于一旦,仿如人间地狱。 被盘古幡撕裂的空间混沌一片,这些神通并非只掉落到地球之上,也掉落到其他的世界。 在一个叫做中土的世界,一朵红莲业火落入其间,燃烧不休,永不熄灭。 从此,那片山脉被当地的人叫做末日火山。 很多年以后,一个叫索伦的魔君利用末日火山的烈焰,铸造了一枚至尊魔戒,他妄图用这枚魔戒一统中土,却由此展开了一场波澜壮阔的史诗冒险。 在另外一个修炼斗气的世界,这些火焰能量分散各处,被一个叫做萧炎的人收集起来,称霸世界。 在一个叫做瓦特海姆的世界,许多轮刃散落期间。这个世界生活着许多侏儒,他们都是厉害的巧匠,拥有种种神秘的力量和深遂的知识。利用这些轮刃,他们打造了许多超凡的宝物。其中最厉害的一件宝物,叫做暴风战斧。这柄战斧一斧劈掉了一个妄图制霸宇宙的紫薯精的头颅。 …… 万千神通分落各种空间,而湿婆的空间之内,时间由他说了算,刹那之间,万物停滞不动,湿婆从容的往胯下一掏,掏出了他的大雕,当做箭,搭在阿贾伽瓦之弓上。 而弓弦,则是由红莲业火凝聚而成。 这个雕不是凡雕,它的名字叫做“林伽”。 在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之中,湿婆和他的妻子啪啪,一啪就是一百年之久,所以世人膜拜湿婆,为他建造庙宇,却不供奉他的神像,而只供奉他的大雕。 许多信徒,还会把林伽制成项链,带子脖子上。 在甄子丹的烂片《冰封之门》中,甄子丹就是拿着湿婆的大雕穿梭时空的。 湿婆瞄准了太上老君,豁然一箭射出。 林伽带着无尽的毁灭之力,朝着太上老君狂飙而至。 所到之处,空间急剧坍塌,眼见便要射到太上老君的脑门之上。 不过他虽然能停滞时间,在场的众人也都不是泛泛之辈,并不受他的约束。 “走!”通天教主一声大喝,诛仙四剑狂卷,将湿婆的空间破开一个巨大的孔洞,跳了出去。 而他的弟子云霄仙子则原地一晃,便消失不见了,能够自由穿梭空间,就掉吊。 而接引、准提、阿胡拉也都将身一晃,从通天破开的空间之中跃出。 谁也没想到,湿婆居然玩这么大。 湿婆的道场只是一个小型的空间,它并不能承受湿婆最强的破坏之箭。 这一箭下去,整个空间都将坍塌毁灭。 通天等人又不是正主,自然不愿意陪他玩这么,所以先溜了再说。 通天一跳出来,便见接引准提跟着跳了出来。大怒道:“占我便宜?” 把手一挥,诛仙、戮仙、陷仙、绝仙四剑合一,凝聚成一柄长达百里的巨大宝剑,拦腰一斩,截下一座巨型山峰,却是青藏高原之上最高的珠穆朗玛峰,海拔8848米。 通天挥动珠穆朗玛峰,朝着接引和准提的脑袋上当头砸下。 准提见状,连忙运使六根青灵竹一抵,珠穆朗玛峰顿时碎成万千巨石,如同下了一场泥石暴雨,从天穹之中纷落而下。 漫天尘土,遮天蔽日,在这混乱的环境之中,只见金光一闪,咔嚓一声。 六根青灵竹中的一根,已被云霄一剪子剪断。 准提大怒:“无耻贱人,就会偷袭。” 他便要去找云霄算账,但通天又是一剑,斩断了一座山峰,朝着他劈头盖脸地砸来。 这座山峰就在珠穆朗玛峰的隔壁,叫做玛卡鲁峰,海拔8463米。 接引和准提莫名其妙,不明白他为什么截断山峰来砸人,这能砸得死自己吗? 第一九二章 群山之巅4 第一九二章 湿婆的破坏之箭一旦射出,所经之处,空间瞬间坍塌。 不过在此刻,时间是停滞的,只有破坏之箭打破了时间的法则,在停滞的空间之中缓缓前进。 湿婆以“林伽”做箭,林伽前端隆起的雕头正如箭头。 此刻,雕头之上一点微光,便是马眼。 只不过这马眼极其恐怖,它并非在喷射什么东西,而是在吸收着什么东西。 脚下乳白色的海洋正在往马眼处汇集,如同在倒放。 梵天的黑风,湿婆的红莲之火,毗湿奴的查克拉,元始天尊的鸿蒙之气,太上老君的地火水风,也全都朝着那一点微光聚集。 仿佛“林伽”的马眼,就是一个黑洞,能够吞噬一切。 元始天尊暗叫不妙,这一箭的威力太过恐怖,朝着二人奔袭而来,虽然速度不快,却好似凝固了周遭空间,使得他并不能像通天他们那样破开空间逃脱。 他甚至感觉,自己手中的盘古幡,也有可能会被吸进去。 既然躲不过,那就硬拼。 于是,他立刻将手一挥,从袖中飞出一个东西,正是他成名武器“三宝玉如意”。 元始天尊将三宝玉如意祭在高天之中,呼一声:“疾!” 湿婆的时间法则对他并不起作用,三宝玉如意化作一道耀眼的白光,朝着湿婆激射而去,看情形,似乎比湿婆的破坏之箭快了十倍。 似乎是打定了主意,就算挨上一箭,也要给湿婆来一下狠的。 便在此时,从毗湿奴的肚子上,忽然长出一片绿色的叶子。 那叶子似乎长得极快,又似乎长得极慢。 说它长得极快,是因为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生长,相对寻常植物来说,已经是快得不可思议了。 说得长得极慢,是因为它生长的方向,似乎是为了抵挡玉如意那华丽的一击,但以这样的速度是不可能赶得上的。因为和快若流光的玉如意的飞行速度相比,绿叶生长的速度说是龟速都算是抬举了他。 那绿叶慢慢长大,变圆,竟是一片莲叶。 从莲叶的周遭,又生出一支小小的花骨朵儿。 这花骨朵慢慢长大,盛开,变成了变成一枝莲花,抵挡在了湿婆的身前,挡住了元始天尊的一击。 没错,就是这样慢慢生长出来的莲花,挡住了元始天尊那快若流光的一击。 看来,这是时间与时间的较量,虽然从外表上看起来,快慢的速率不一样,但最终还是撞到了一起。 白色的光芒打在了洁白的莲花之上,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三宝玉如意就倒飞了回去。 那一朵洁白的莲花,在一刹那之间,凋零、枯萎、落入尘埃之中。 元始天尊一如意击毁了一朵白莲,似乎占了便宜。 但是他要打的是湿婆,却被毗湿奴挡住,并未竞功,可谓失败。 而此时,破坏之箭已经飞到了他的眼前。 便在此时,天地之间,一道黄蒙蒙的光芒突然绽放,将太上老君和元始天尊整个罩住。 不知为何,破坏之箭能吸收一切,却吸不走那道黄蒙蒙的光彩。 原来太上老君见这湿婆这一箭威力无比,当机立断,祭出了天地玄黄玲珑宝塔。 这天地玄黄玲珑宝塔是太上老君的护身法宝,相较接引的十二品莲台更胜一筹。 一经祭出,悬于头顶,千万条玄黄之气护体,万法不侵,先立于不败之地。 当年的牧野之战,太上老君在通天的诛仙剑阵之中来去自如,靠的就是这尊宝塔。 以诛仙四剑之锐,也伤不得太上老君分毫。 而元始天尊明知破坏之箭威力无穷,仍然不闪不避,祭出三宝玉如意去攻击湿婆,就是因为这一份师兄弟的默契。 他知道关键时刻大师兄一定会用天地玄黄玲珑宝塔来护他。 只听“咔嚓”一声,湿婆的破坏之箭已经撞击到了玄黄之气之上。 如同撞到了一片玻璃之上,清脆的裂响之声随着响起。 黄蒙蒙的光彩之上,陡然出现了许多裂纹,几欲崩溃。 太上老君和元始天尊脸上都现出惊讶之色。 这玄黄之力霸道无比,是天底下最强大仿佛,却差点被湿婆的破坏之箭击溃,实在是亘古未有之事。 看来湿婆这一箭,的确威力绝大。 “趁现在!”梵天大叫。 无尽的狂风席卷而来,一柄足以开天辟地的大斧轰隆一声,砍在黄蒙蒙的光芒之上。 这一斧,是毗湿奴发出的。毗湿奴利用无尽的查克拉聚合而成一柄巨斧,一斧砍出,玄黄之气摇摇欲坠,那些龟裂的裂纹更加扩大,仿佛随时都会碎裂。 相传,毗湿奴曾用这柄巨斧和千手国君迦多维尔耶交战,砍下对方千手,鲜血染满了五座大湖,可见此斧的威力。 但这一斧之威,竟然还是没有将已经龟裂的玄黄之气砍破,让毗湿奴大为惊异。 与此同时,太上老君也白眉一扬,暗道婆罗门教三神果然有些本事。 “我来!”梵天大喝一声,拿出一个水壶,随手挥洒,从水壶中飞溅出一股透明的液体,似乎是水,又似乎是油。 这水泼洒在龟裂的玄黄之气之上,竟然慢慢地渗透了进去。 每渗入一点,即化作一道冰锥,刹那之间,千万道冰锥聚集完毕,朝着元始天尊激射而去。 “雕虫小技!” 元始天尊哼了一声,随手挥洒,万道毫光普照而出,那无数冰锥刹那间灰飞烟灭。 眼见婆罗门三神居然突破了太上老君的天地玄黄玲珑宝塔,元始天尊也放出他的防御法宝,诸天庆云。 诸天庆云一旦放出,五色毫光渲染诸天、八音仙乐响彻寰宇。 所有元素类型的攻击,俱都烟消云散。 …… 喜马拉雅,东西绵延约2400公里,南北宽约200~300公里,由几列大致平行的山脉组成,呈向南凸出的弧形。 在中国和尼泊尔境内是它的主干部分,平均海拔高达6000米,是世界上最雄伟的山脉。在这里,海拔8000米以上的山脉多16座,海拔7000米以上的山脉多达50座,海拔6000米以上的山脉多达数百座,是真正的群山之巅。 而正是面向尼泊尔的那南面,雨量充沛,气候温润。面向中国的那一面,降雨稀少,气候干冷。 后世中国和尼泊尔的边境线,长达1415公里,而这一千多公里,就是通天和云霄的目标。 胥余怕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干得不彻底,不能贯彻他的计划,所以请出云霄仙子,说服通天教主,特意选了论道灭神的日子,以复仇的名义来干这件大事。 在藏语中,喜马拉雅意为“冰雪之乡”。 这里终年冰雪覆盖,一座座冰峰如倚天的宝剑,一条条冰川像蜿蜒的银蛇。 通天教主诛仙四剑齐出,一座一座的巍巍高山在他的剑下被截断,朝着接引和准提狂砸。 洛子峰,海拔8463米;米马卡鲁峰,海拔8463米;干城章嘉峰,海拔8585米;卓奥友峰,8201米…… 一座又一座巍巍高峰,在通天的神通之下,轰然崩塌。 接引和准提真的怒了,这打法太特么侮辱人了,你要打就打,你老是拿山峰来砸人是怎么回事? 接引一气之下,挥动降魔杵,信手一挥,也折断一座巨型山峰,举在手里朝着通天砸去。 “轰隆!” 天穹之上,两座巨大的山峰撞在了一起。石雨飞溅,澎湃汹涌,汇聚成巨大的泥石流,朝着山脚下滚滚而落。 一个月前,婆罗门教的祭司忽然召集民众,说受到了天神的启示。将会在一个月后降下灾难。于是全城百姓,拖家带口,往南暂避。 所以虽然石雨纷落而下,却也没有砸死什么人。 看来印度三神也预料到了论道灭神会有失控的可能性,事先把百姓给弄走了。 只是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战的破坏性会如此惨烈。 准提的九品莲台被云霄仙子抽冷子剪成了八品,六根清净竹又被云霄仙子抽冷子剪成了无五根,简直要气疯了。 这个小贱人居然如此的猥琐,他也不管通天,一心只追云霄仙子。 云霄仙子才得到不久,论实力比不上准提这样的积年老圣,不敢和他正面对抗,只是一味地闪躲。 好在她的空间之力妙用无穷,任意穿梭,不留痕迹,准提想要打中她,也不容易。 准提发了狠来,剩下的五根清净竹首尾相连,连成一体,如同一根软鞭,长逾百里,一鞭横扫,挡者披靡,所中山峰化为齑粉不说,便连所到之处的空间,也跟着被撕裂。 照理来说,在撕裂的空间之间穿梭,是十分危险之事,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被四散飞溅的石雨砸中。 这石运蕴含着澎湃的灵力,虽不至于使云霄受伤,但被砸中也是生疼,而且只要被砸中,速度必然会减慢,到时就有可能被准提抓住破绽。 而一旦露出破绽,被准提的七宝妙树一刷,就必定会中招。 但是,云霄却是土系灵力的佼佼者,那些纷飞的石雨,一见着她就会自动弹开。 她控制那些石雨,早已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 虽然,虽然碎石浩如星辰,也奈何她不得,她仍能灵活地在各个空间之中自由来去。 准提实力虽然强悍,但若要从一个空间抵达另外一个空间,也只能是先用绝大神通撕裂空间,然后再行穿越,哪能像云霄这样一闪而逝。 所以虽然云霄奈何他不得,他一时半会,却也奈何云霄不得。 而且,为了达成这次的目的,云霄是特地去瑶池补充了灵力,这才前来的。 虽然只要不和准提斗力,她是能消耗得起的。 云霄两次偷袭,损坏准提两件法宝,准提都特么气疯了,只是追着云霄不放。 而云霄却似有意逗引,每一次现身,必在一座山峰背后。 准提暴怒之下,只以为他想借山峰躲避,于是不管不顾,呼地一鞭,便将一座山峰击得粉碎。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摧毁了四五十座山峰。 方位数百里之内,烟尘弥漫。 而另一边通天和接引的战斗则更加狂暴,这两尊大神剑来杵往,劈山断岳,一座一座的山峰在他们脚下不断被摧毁。 山石滚落,四散飞溅,延绵数百里之远。 山脚之下,广袤的平原,茂密的森林,都被滚滚飞石损毁,淹没。 许多河流,都被淤塞,好在现在是旱季,危害还不算大。 如果到了雨季,河流无法疏通的话,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洪水是势难避免的了。 但是现在,通天气势汹汹,接引穷于招架。 准提又被云霄的偷袭搞得势若疯狂。 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来想这一战的后果。 通天和云霄这对师徒,分工合作,通天往东猛攻,云霄朝西狂躲。 战线越拉越长,渐渐延绵千里。 数百座高大的山峰都被毁于一旦。 云霄一边躲,一边计算着距离,眼见快到了恒河源头,再往西躲,已无意义,于是一个空间大挪移,瞬间抵达了通天身边。 准提见她忽然消失,不禁大怒。 一转身,发现通天和接引早没了身影,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他马上明白过来,这是中计了。 想来通天和云霄师徒俩把他们一东一西地引开,然后云霄利用空间优势,一个瞬息,跑到东边,师徒俩以二敌一,想要干掉接引。 想到这里,准提化作一道流光,朝东狂奔而去。 这时双方已经间隔一千五百公里,他还赶得上吗? …… 通天和接引正在恶斗,快要抵达雅鲁藏布江大峡谷了。 忽然之间,云霄在天穹之中现出身形,把手一招,地上纷落的碎石如同受到感召一般,全都离地而起,悬浮于空中。 碎石越聚越多,充塞于天地之间,绕着云霄不断旋转、环绕、就如同银河星辰。 这些碎石渐渐凝聚,形成一条长逾百里,粗有十丈的巨龙,在天穹之中摇头摆尾,十分凶恶,竟好似有生命一般。 “去!” 云霄一声娇喝,巨龙仰天长啸,朝着接引狂飙而去。 接引见她来势汹汹,也顾不得和通天的战斗,双手一合,八品莲台现出万道毫光,挡住那条石龙的侵袭。 便在此时,诛仙四剑寒光闪耀,卷向了莲台被损毁的部位。 那里……正是防御最薄弱的地方。 第一九三章 群山之巅5 诛仙四剑寒芒闪耀,带着无坚不摧的澎湃力量,朝着八品莲台狂斩而来。 这可不是云霄仙子的金蛟剪,这是天地间最锐利的锋芒。 这锋芒汹涌而来,并不像湿婆的破坏之箭那样,带着改变时间,撕裂空间的力量。 它就是在这个空间之内,就是依照这里的时间法则,就是这么一往无前,狂斩而来。 它甚至也不会禁锢这个空间,你甚至可以撕裂空间逃跑。 但你走不掉,不管你破开多少重空间,它依然会一往无前地狂斩而来。 无法可想,只能抵挡。 接引非常明白这一剑之威,如果一着不慎的话,他的八品莲台有可能会被通天一举摧毁。 虽然说八品莲台和十二品莲台的防御力天差地别,但也是不可多得的防御神器,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 权衡之下,接引立即放弃抵挡云霄的凝聚的土龙,将灵力集中起来,填补八品莲台的防御漏洞。 澎湃的灵力化作万千的霞光,从莲台之内狂涌而出,迎向诛仙四剑。 霞光层层叠叠,绵绵密密,柔柔软软,将诛仙四剑包裹其中。 用什么力量才能抵挡世间最锐利的锋芒? 用最坚固的盾吗? 当然不是! 应该用最轻盈最柔软的布! 用什么力量才能击败世间最强的英雄? 用最锐利的剑吗? 当然不是! 应该用最美丽最温柔的女人! 这就是柔能克刚的力量。 诛仙四剑被那绵密的霞光包裹,竟似发挥不出全部的威力。 剑尖之上凝聚的无坚不摧的光芒,竟似变得模糊。 通天的剑来得很快,但斩下去的速度却变得很慢。 但它毕竟还是斩了下来,破开亿万道霞光,斩了下来。 接引感觉自己的灵窍一阵剧烈的颤抖,他不由得一声叹息,这毕竟不是十二品莲台。 刹那之间,万千霞光爆开,点点迸散,光耀百里。 远在千里之外的人们,也能看见天空之中一闪而逝的光彩,就如同另外一个太阳。 印度半岛、中南半岛、巴蜀之地、昆仑山下的人们,都跪了下来,望着那轮新生的太阳顶礼膜拜。 他们知道,那是神迹。 诛仙四剑虽然没有损毁八品莲台,但莲台的防御之力却已经被彻底破开,消于无形。 这给云霄制造的土龙,创造了机会。 如果莲台的防御还在的话,土龙不会给接引造成任何威胁,但现在不一样了。 土龙张牙舞爪,长驱直入,劈头盖脸,砸在了接引的肉髻顶相之上,竟将他囫囵吞了。 所谓肉髻顶相,即骨肉隆起如发髻之状,是修行的得来的圣者之相,不是留有头发。 虽然接引虽然看着有头发,但他实际上是个货真价实的秃驴。 接引被硬扛了通天一剑,被震得灵力激荡,云霄乘虚而入,一招得手。 便在此时,一道七彩光华狂飙而来,怒喝道:“孽畜,尔敢!” 说话之间,那道七色光华已经打在了土龙巨大的龙头之上,龙头瞬间土崩瓦解。 而这七色光华,正是准提的看家法宝,七宝妙树。 七宝者,金、银、琉璃、水晶、砗磲、赤珠、玛瑙。 七宝妙树则是由这几种宝物熔炼而成,不过这几种宝物并非凡间的宝物。 金非凡间之金,银也非凡间之银,都是神物。 七宝妙树威力无穷,一般的武器和其一碰,立时便会迸裂瓦解,化作万千碎片。 牧野之战时,通天的青萍剑就是被准提用七宝妙树一击,打了个粉碎。 眼见准提一击将龙头打为齑粉,便要将接引救出,却见那龙没有了土,也照样灵活无比,张牙舞爪,巨尾狂甩,便朝着准提扑来。 与此同时,化为齑粉的龙头并不散落,竟又重新凝聚,刹那间又变成了一个龙头,而且似乎更加凶恶。 准提吓了一跳,七宝妙树狂刷,土龙攻过来的龙土、龙爪、龙尾全都化为齑粉。 但这似乎并没有什么用,被打成齑粉的土龙各个部分又在刹那之间凝聚,朝着准提扑来。 准提一边刷,一边忍不住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通天仗剑笑道:“尔等左道,终不及我华夏正宗。大地为生命之源,既然以山石尘土凝聚而成龙形,那便有了生命,乃是真龙。你的七宝妙树只能刷死物,岂能刷活物?” 说话之时,龙腹之中毫光万道,接引便要破体而出,通天见状,诛仙四剑狂斩而去。 接引以无莲台护体,见状吓了一跳,又缩了回去。 准提见状,顿时明白过来,他只要拖住通天,少了诛仙四剑的威胁,这小小的土龙并不能困住接引。 于是左手加持神杵,右手七宝妙树,仗着两样神器,朝着通天狂砸。 加持神杵力量无穷,七宝妙树无物不刷,诛仙四剑纵然锐利无匹,也不敢和接引的这两件神器硬碰,只得打点精神,小心应付。 …… 接引一着不慎,被吞了龙腹之中,瞬间感觉自己的灵力在消逝。 这土龙如有生命一般,正在贪婪地吞噬着自己的力量。 他立时急了,一颗舍利子放了出来,万道光华,纤毫毕现,龙腹立时消解于无形,接引将身一纵,便要跃出,却见四道寒芒,席卷而来,吓了一跳,又坐了回去。 便在此时,那龙腹又重新聚合,将他困住,继续吞噬他的灵力。 好在准提机智,及时缠住了通天,接引复又放出了舍利子,摧毁土龙,跃了出来。 但就在此时,天穹之中金光耀眼,一个光灿灿的鼎现了出来。 接引的舍利子一阵颤抖,竟似要朝着那鼎飞去。 好在接引灵力强横,硬生生将舍利子给稳住了。 但刚刚被驱散的土龙,居又有凝聚的趋势。 “呔!”接引大喝一声,土龙又瞬间消弭于无形。 但他还未来得及逃脱,那鼎中亿万沙石倾泻而出,就如同九天银河纷落人间。 这鼎,就是云霄仙子的看家法宝,混元金斗。 法宝的威力,随主人的能力而定。 高手用一柄锈剑,也能使出宝剑的威力。 低手用一柄宝剑,也不过是暴殄天物。 混元金斗在云霄还未得道之时,就是神界有数的法宝,云霄仅一斗,就干废了阐教十二上仙。 而今得道,威力更胜一筹,纵然是接引,也险些拿捏不住。 接引见她使出这等宝物,也不敢大意,灵力凝聚,舍利子光芒暴涨,迎向那倾泻而下的滚滚黄沙。 那些黄沙即刻被舍利子放出的光芒抵挡,吹飞。朝着东北方向飘散而去。 但混元金斗中倾泻出来的黄沙,却似乎无穷无尽,如怒涛一般汹涌澎湃。 接引无法可想,他知道这些黄沙倾泻而下,将会让土龙变得更大、更强,吸收自己的灵力也会变得更快、更猛。 所以他只能抵挡竭力抵挡,如果这些黄沙真的落下,恐怕这条土龙能变成数十里粗,上千公里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接引一边吹风黄沙一边纳闷,哪里来的这么多黄沙? 他哪里知道,混元金斗是罕见的空间系法宝,之前准提追了云霄狂上千里地,摧毁了上百座山峰。 这些山峰全都在准提的清净竹鞭之下碎裂四散,化为齑粉。 而混元金斗里的这些黄沙,正是云霄收集碎石而来的。 接引和云霄互相僵持,亿万的黄沙随风消散,飘飘洒洒,飞扬到千里之远,终于被一座山脉挡住,落了下来。 山脉之下,有一条河流,波浪滔滔,朝东流去。 这些黄沙,就顺着这条河流滚滚而下,清澈的河水,竟被染成了​黄­色­‌。 这条河,流到中原之后,被叫做大河,和南面的大江,都被视为华夏民族的母亲河。 不过现在,她因此被改名了,人们开始叫她黄河。 接引感觉自己的力量正在消逝,虽然他用舍利子挡住了那倾泻而下的亿万黄沙,但缠绕着他的那条土龙,还是在一点点地吞噬着他的灵力。 他知道这些下去不是办法,虽然准提缠住了通天,但通天也因此缠住了准提。 他必须靠自己的力量来脱困。 光华耀眼的舍利子忽然暗淡了下来。 亿万黄沙趁势而入,倾泻而下,穿透光芒的界限,落在的龙身之上。 土龙的体型瞬间暴涨,顷刻间将接引吞噬得无影无踪。 但……就在此时。只听一声怒喝:“破!” 晴空霹雳,声传千里,整条土龙在刹那间消散无踪,云霄被这一阵怒喝,竟被震飞数百里。 原来,接引眼见不妙,不欲继续缠斗下去,立刻将全身灵力收缩,聚拢,凝聚于灵窍之中,借着一声怒喝,爆发出来。 这一声暴喝,正是释教绝技“狮吼功”。 接引一招狮吼功,五十里之内还没有倒塌的山峰瞬间崩塌,一百里之内的生物纷纷爆体而亡,五百里内的生物全都七窍流血而死,一千里内的生物全都感觉脑瓜嗡嗡作响。 而那条土龙,自然也被接引这招消解得无影无踪,不复再见。 通天见云霄被吹飞,立刻舍了准提,飞身而去,一把扶住飘飞的弟子,问道:“还好么?” 云霄擦了擦嘴角的鲜血,说道:“师尊,我没事。” 话刚说完,飞身而下,落在地面之上。 通天见状,诛仙四剑一字排开,挡在她的身前,头也不回地问道:“够了么?” 云霄两手按在地面,说道:“差不多吧。” 接引一招得手,立刻和准提联手,各持武器,朝着通天和云霄杀到。 云霄虽然使出那条诡异的土龙困住了接引,但论真实实力,并不如接引。 是以接引准提对战通天师徒,仍有胜算。 但云霄却不在动手,只是用双手按在大地之上,不知想要干嘛。 接引被云霄的土龙搞得灰头土脸,见她这个动作,立刻猜到她又要发大招了。 而通天还仗着诛仙四剑在前护持,这简直太明显了好吗。 于是他立刻大喝道:“阻止她!” 刹那之间,接引不管不顾,念珠、舍利子、降魔杵全都砸了过去。 而准提的七宝妙树,加持神杵,五根清净竹也是一股脑儿放了出去。 之前憋出的那条土龙就够厉害的了,现在这架势,一看就是更牛逼的大招啊。 这还了得,说什么也得给她拦下来不可。 但通天也豁出去了,诛仙四剑搅乱风云,无数道寒光耀眼的剑芒纷射而出,每一道剑芒,都长有数十里,朝着纷飞而来的各色神器狂砍。 天空之中,毫光万道,空间撕裂,但云霄却只做不见,双手仍然按在地面之上。 “陷!” 云霄一声娇喝,紧接着,便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巨响。 云霄仙子所在的大地,一路朝西,急速塌陷,延绵千里之远。 在一连串的巨响之中,整个地球都跟着颤抖了起来。 这是整个地球有史以来最大的地震。 根据后世的科学研究,这一次的地震,烈度超过10级。 它以喜马拉雅山为起点,使得大半条山脉都发生了下陷。 在太平洋,印度洋上掀起了数米十高的海啸。 在巴蜀之地,恒河平原,中南半岛,许多房屋都被震翻。 所幸这个年代人烟稀少,人们居住的房子也比较简陋,容易逃生,所以伤亡并不是很大。 科学家们说,如果这样的地震发生在现代社会的话,全球死亡的人数可能会达到上百万。 经过这次地震,世界屋脊喜马拉雅山脉从平均海拔6000米降为4000米。 从印度洋吹来的暖流顺着平缓的山坡爬升而上,为青藏高原带来了充沛的降雨。 使得这个高原原本的高寒气候变得温润潮湿。 这里河流遍地,植被茂密,整条喜马拉雅山脉都变成了生物的宝库。 而越过山脉,沃野千里,稻菽翻浪,成了后世华夏最大的水稻种植产地。 由于土地肥沃,温差巨大。使得这里生产的高原大米珠圆玉润,味道甘甜,香气四溢,成为全球首屈一指的优质大米。什么泰国香米之类的,都靠边站。 每年雨季来临,青藏高原河流满溢,这些溢出的河水便会沿着一条一条南北走向的大河往北流淌,流过昆仑山脉,流淌到千里之外的塔里木盆地,在片片黄沙之中,形成巨大的绿洲。 而河水从千米高山飞泻而下,形成巨大的瀑布,每年都会吸引数以千万的游客前来观看,被誉为华夏第一奇景。 第一九四章 群山之巅6 在20世纪90年代,一个国际联合小组利用电磁学的知识,放置了四条超宽频带的大地电磁探测器。 探索喜马拉雅山脉脉所在地的地壳地幔的电磁信号,通过电磁反应了解喜马拉雅山脉内部的地壳结构。 最终得出的结果喜马拉雅内部是空心的,并没有像我们平时所见的山体是岩石泥土混合的实心。 胥余忽然想到了这件事情,于是便和云霄仙子商议,询问是否能用她的土系灵力将喜马拉雅山脉压塌,使得整条山脉直接沉陷下去。 因为他发现之前想借助阐教和婆罗门教的论道灭神将山脉削平的计划是有漏洞的,就算把喜马拉雅山脉的那些高峰削掉,高度仍然太高。 在海拔五千米以上,只能形成冰雪,五千米以下才能形成雨水,所以为了制造降雨条件,喜马拉雅山脉必须降到海拔四千米以上。 要达到这个效果,就只能将整条山脉全部炸掉,这是非常困难的,和风曦商议之后,风曦认为要把整条山脉硬生生炸掉,起码要消耗瑶池五分之一的灵液。 这个用量是非常恐怖的,纵然是一万年前的神界大战,也没有消耗这么多。 而且这样猛烈的爆炸,整个地球都会受到波及,闹不好会给人类造成灭顶之灾。 另外,纵然是最后炸平了,效果也是差强人意。 因为整条山脉被炸掉之后,会形成一条宽约五百公里左右的岩石地带。 那是地壳外围最坚硬的部分,花岗岩层。 在这样的岩层之上,植物根本无法生存,最终可能会酿成极其恶劣的气候。 那如果不把整条山脉炸掉,只挖一个口子,比如像葛优在电影里说的那样,挖个五十公里,行不行呢? 也不是不行,但效果差强人意,影响的范围太小。 根据胥余前世看过的各种资料分析,如果要影响整个青藏高原,就得干掉两千公里,挖掉大半个喜马拉雅山脉。 思来想去,胥余忽然想到喜马拉雅山内部是中空的,云霄仙子又是土系的灵力,那么有没有可能让她用绝强的灵力,将整条山脉震塌呢? 她之前挖苏伊士运河的时候,几百公里长她可是一气呵成的啊。 云霄仙子听过他这匪夷所思的想法之后,跑到喜马拉雅山脉用灵力探查了一遍,发现果然如胥余所说,山脉底部是中空的。 如果震塌的话,估计可以让整条山脉下陷两千里,这样一来,却是可以让山脉的海拔下降到4000米以下。 但是……她做不到。 上次只是开凿一条二百公里长,二十米宽,三百米长的运河,就耗掉了她五分之一的灵力。 使得她在空间之内穿梭的能力大打折扣,后来胥余求救的时候,差点没顾上。 而现在要面对的,是一条两千四百公里长,五百公里宽的巨型山脉,这需要的灵力是海量的,就算把她掏空了也不行。 当然了,这个其实比之前挖运河要简单许多。 挖运河需要保持两边水土稳固,不能出错,而且她当时又是偷偷溜出来的,赶时间。要在极短的时间内挖好,所以灵力难免消耗过多。 如果让她慢慢挖的话,根本不叫事。 而现在呢,山脉底部是中空的,只需要将灵力传导过去,将山脉震塌就完事了,其他的都不用考虑,非常的简单。 唯一的难度就是,工程量太大,需要的灵力太多,她的灵力根本就不够。 云霄忍不住问胥余:“你的根基在东北,这件事跟你又没有什么利害关系,你这么热心干啥?” “额……”这下倒是把胥余给问到了。 现在已经和西周划地而治了,操这个心干啥呢? “莫非你想重返中原?” 胥余想了想:“回不回的就先不说了,这件事如果成功,昆仑山脚下将会变成沃野千里,纵然是神界,也是乐意看到的吧。” “这倒是。”云霄点了点头。 虽然阐教和截教分家了,但双方本质上还是一伙的,还共同掌握着天庭这个机构,双方都在天庭拿工资。瑶池的灵液,截教也是有份的。 “如果拿到灵液来补充呢,行不行?”胥余问道。 “补充肯定是要补充,但关键在于第一下。为了保持山体的完整性,要让灵力在两千四百公里长,五百公里宽的,数十公里深的山体之内均匀分布。这只能一气呵成,不能半途补充灵力。而我的灵力根本就不够,就算掏空了,最多只能完成一半。” “额……那就没有别的办法吗?”胥余傻眼了。 云霄想了半天,说道:“我去问问师尊吧。” 胥余并不认为通天那货会答应这事,这事明摆着能让阐教大捞好处。 不过既然云霄要去,胥余便不阻拦。 云霄穿梭空间,直接抵达了碧游宫,向通天教主说了此事。 通天蹙眉道:“你这不是在帮助阐教?” 云霄笑道:“师尊,你不认为箕子有朝一日,一定会重返朝歌吗?” 通天一听,顿时了然。 以他所观,箕子这厮不过是在积蓄实力而已,等到他的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他是一定会重返朝歌的。 所以他今日的所作所为,看似是在帮助西周,帮助阐教,其实都是在帮助他自己。 东商的军事强度远远不是西周能比的,所顾忌的,不过是阐教神明众多罢了。 等到有一天他重返中原,这西北沃野,不也就易主了吗? 一想到这里,通天忽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快感,甚至忍不住想笑。 根据云霄所说,山脉移平之后,形成的西北格局还只是个雏形,未来还要植树造林,开掘运河,引导水流,迁入人口,发展农牧。 要想看到成果,怎么着也得十年时间。 通天想着西周辛辛苦苦,好容易将此事干成,最终却被胥余攻破都城,十年心血,顷刻易手。 不高兴才怪! 于是,通天便兴高采烈地帮云霄想起办法来。 通天将云霄的能力好好地理了一遍,最终想出用木龙汲取一位天尊灵力的方法。 天底下这个级别的天尊总共也没几个,谁也不会乐意把自己的灵力让别人吸走。 既然软的不行,那就只能来硬的。 然而云霞又是所有天尊里最弱的一个,她谁也打不过,想来硬的都不行。 商量来商量去,通天决定亲自出马。 以报仇为借口,挑衅接引道人和准提道人。 然后由通天将两人拖着,云霄则趁机汲取其中一位的灵力。 由于土龙蕴含生命之力,能和自己感应,是自己灵力的延续,所以吸取到的灵力可以直接使用,便如同自己的一般,不像喝灵液那样。 中间会有停顿,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由于接引准提二人都是老牌天尊,灵力十分强悍,云霄只要能够汲取到其中一人三分之一的灵力,就足够完成任务。 不过这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想用土龙控制其中一人,就跟痴人说梦一般。 为此,通天师徒二人经过了一番精心的设计。 由于珠穆朗玛峰基本上就在喜马拉雅山脉的中段,所以师徒二人和接引准提二人打斗的时候,一个选择向东,一个选择向西。 当距离到达最大的时候,云霄便用能力瞬间移动到通天身边,趁着准提赶过来的时间,以二敌一,对付接引,一举将接引困住。 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云霄还抽冷子毁掉了接引一品莲台。 说实话,这个招数太过猥琐,并不符合云霄的身份。 不过云霄不在乎,能达到目的即可。 由于云霄打不过接引,因此也没有在战斗中下什么功夫,就是利用瞬移能力一路来躲闪。抽空还用混元金斗吸取碎石,磨成沙子。 混元金斗是难得一见的空间系法宝,装一两百座山峰问题不大。 这些山峰碾成的碎石,也和土龙一样,附着了云霄的灵力。 最终,在通天的帮助之下,云霄成功困住接引,并放出混元金斗中的黄沙。 接引害怕被困,当然使用灵力抵挡,但这样一来,灵力消耗更快,都被黄沙吸走了。 接引虽然使用“狮子吼”震住了云霄,顺利脱身,但云霄已经吸够了灵力。 并且,在吸收的过程中,已经借助接引的能力,在整条山脉之内完成了布局。 接下来,就是通天独自抵挡接引准提二人,云霄则趁机运起巨大神通,一举将喜马拉雅山脉震塌。 在惊天动地的摇撼之中,空中的三人竟似维持不住身形,摇摇欲坠起来。 这可能是因为地震时快速的物质变化,导致地磁产生了异常的变化,他们又飞得不高,因此受到了影响。 但这个道理在场的四人却都不懂,接引和准提更是吓了一跳。 因为他们认准了云霄是在发什么大招。 果然,云霄一个大招发出来,他们竟然连飞行都差点维持不住,这还得了?还不知道有什么后手呢。 这两人亲如兄弟,对视一眼,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意思,都将手一招,把飞出去的神器招了回来,一个纵跃,消失无踪了。 通天以一敌二,接引准提又是竭尽全力,根本抵挡不住,眼看就要受伤了。 对方却忽然逃了。 通天一脸迷惑,不明白这两人怎么忽然就怂了。 不过他来不及多想,此时的云霄已经虚弱得如同凡人一般了。 她根本维持不住自己的身形,在漫天烟尘之中,跟着群山坠了下去。 通天教主连忙飞身而下,将她拖住,问道:“还好吗?” 云霄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只是脱力了。 通天道:“跟我回去养伤!” 说完抱着她,化作一道流光,往东海蓬莱而去。 …… 据闻诸天庆云乃是盘古大神心中的浩然正气所化,不为先天,不为后世。 诸天庆云一旦祭出:诸邪辟易、万法不沾。无视任何宝物奇兵的攻击,免疫一切神通法术的伤害。 不过,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绝对的事情,现在,这件号称绝对防御的法宝也颤抖了起来。 因为有一个人,发起进攻了。 那个人,是光明之神,祆教教主阿胡拉。 阿胡拉本来跳出了湿婆的空间,却发现接引准提正和通天师徒恶斗。 他忽然发现一个现成的便宜。 华夏神族一直是最强的神族,尤其是他们还和释教有勾连。 但是现在,在喜马拉雅之巅,截教和释教火并,以二对二,打得有来有往。 湿婆的道场之内呢,婆罗门三圣正在对战阐教二圣。 而阐教二圣以二对三,竟然不落下风,却是硬得可以。 但是,如果自己也加入进来,以四对二呢? 那阐教二圣还扛得住吗? 这根本就没有输的道理啊。 就算搞不死阐教二圣,把他们搞伤搞残了,华夏神族的实力也会大减。 到时候从容不迫地入侵东土,岂不美哉? 所以他立刻又窜了回去,对老子和元始二人出手了。 不同于其他人,一上来就是各种震天撼地的大招,阿胡拉的出招,就如同在搞笑一般。 在他的指尖,燃起了一朵小小的,烛火一般的火焰。 那火焰是如此的昏暗、弱小,仿佛轻轻吹一口气,就能将它吹灭一般。 阿胡拉却浑不在意,他举着这小小的烛火,对准了元始天尊,轻轻一弹。 那烛火离开他的手指,飘飘忽忽,缓缓地朝着元始天尊飞去。 他似乎生怕飞得太快,产生的风会将这烛火吹灭。 烛火摇摇欲坠地飞呀,终于飞到了一惊龟裂了的鸿蒙之气上,没费什么力气,从一个小小的缝隙之中,钻了进去。 接着,又向前飞呀,飞呀,又接触到了元始天尊的诸天庆云。 那烛火还是没费什么力气,又从云层中钻了进去。 云层之中,有雷光闪动,有锋锐挥舞,但这小小的烛火,却畅通无阻,穿过了云层,朝元始天尊飞去。 元始天尊吓了一跳,这火,邪了门了。 它看着弱小不堪,却似乎天底下任何东西都能够烧穿。 他也不敢缨其锋芒,连忙闪身躲避。 忍不住问道:“你这是什么鬼火?” 阿胡拉笑道:“道兄,你既然叫它鬼火,那便叫做鬼火吧。” 说着把手一招,那小小的鬼火,又朝着元始飞去,似乎要紧追不放。 湿婆将林伽招了挥手,弯弓搭箭,又是一箭射出。 原来他看见了便宜,那小小的鬼火已经将阐教二圣的两件仿佛法宝给烧穿了。 虽然只是一个极小的孔洞,但足够了。 他对准了那个小小的孔洞,又是一箭射出。 他知道,这一箭,必破之。 第一九五章 群山之巅7 第一九五章 又是一箭,带着撕裂宇宙的毁灭气息迎面射来。 又是一斧,带着劈开苍穹的狂妄气息当头砍下。 箭、斧、风、火,四大天尊一起发难。 四股绝强的力道朝着元始和老子杀去。 玄黄宝塔和诸天庆云的防御已经出现了漏洞,最强之盾已被穿透,他们要如何抵挡? 就在这危急时刻,忽见老子白发飞扬,发出一声清啸,朗声吟道:“一元复始。” 屈指一弹,一股柔和的气息从指尖涌出。 与此同时,元始也是黑发飞扬,发出一声清啸,应声和道:“两仪化形。” 也是屈指一弹,一股刚猛的气息从指尖涌出。 这一阴一阳两股气息撞到一起,瞬间混做一团,二人身前,出现一个巨大的太极图形,阴阳二鱼不停游走,转动不息。 老子单臂朝着那太极图形一推,接着吟道:“三才化生。” 元始亦复如是,跟着和道:“四象轮回。” 太极图飞速旋转,迎向了最先飞来的鬼火。 “噗!” 一声轻响。 那朵小小的烛火撞在硕大的太极图上,竟不熄灭,反而跟着一起旋转起来。 随着太极图越转越快,火势越来越大,刹那之间,竟然布满了整座太极图。 阿胡拉一声冷笑,他的火有焚尽一切的威能,老子和元始发出的太极图看着威势吓人,只怕瞬间就会被烧得一干二净。 但奇怪的时候,那火虽然布满了整个太极图,太极图却似乎一点事都没有,反而越转越快,朝前飞去。 这时,梵天的风、湿婆的箭、毗湿奴的斧全都到了。 三股绝大的力道全都撞在太极图上。 “五方行尽。” “六合独尊。” 老子和元始各自出声,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六大天尊各自发出的绝强力道聚在一起,轰然炸裂。 整个空间瞬间坍塌,急剧收缩。 这六人的一次硬撼,竟然把湿婆的道场硬生生地毁灭了。 喜马拉雅上空,忽然出现一个黑点。 这黑点似乎拥有无与伦比的吸引之力。 之前被截教和释教战斗时碎裂的山石,全都被那黑点的引力感召,朝着空中飞去,凝聚到一起。 那些碎石越聚越多,形成一个直径好几公里的巨大球体。 山石还在升起,朝着球体飞速聚集。 球体之上,竟然有人。 梵天、湿婆、毗湿奴、阿胡拉四人都在球体之上。 四人被那绝强的爆炸一震,竟震得灵力涣散,一不留神,竟被那个黑点吸住。 眼见无数飞石急速而来,四人便要挣脱。 只听老子双手连挥,清声吟道:“七星拱瑞。” 一股柔和的力道从无尽的山石之上传来,四人忽然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这是什么鬼?” 四人一脸的不可思议,老子一人竟然能禁锢四人? 他怎么会拥有这么强的力量? 山石还在飞来,巨球的直径已经达到了十公里。 四人已经被压制在球体的中心,根本动弹不得。 阿胡拉的指尖,忽然亮起一朵小小的烛火,他要将这巨球,烧个一干二净。 元始心念一动,纵声喝道:“八卦洞玄。” 阿胡拉指尖的一朵烛火,瞬间熄灭。 阿胡拉吓了一跳,这什么情况? 他又要运转灵力,但却发现,明明体内灵力澎湃,却一点都用不出来。 “怎么回事?你们还能使用灵力吗?”阿胡拉慌了,忍不住叫出声来。 “我也使不出。” “我也使不出。” 婆罗门教三圣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他们也想打开球体逃出去,却都发现自己的灵力似乎被禁锢了,根本就用不出来。 “你们对我们干了什么?”梵天忍不住大喊。 球体还在变大,方圆数百里内散落的山石土灰都已经被清扫一空,已经无物可吸。 忽然之间,大地开始撕裂,噼里啪啦一阵巨响,从大地上撕扯下来的碎石又开始上升,聚合。 魏巍的山麓之上,硬生生被撕开一个巨大的裂口。 这裂口宽有上百公里,一直朝着高原内部延伸,最后形成一个巨大的峡谷,这峡谷的规模,竟与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相当。 从此以后,青藏高原之上,就拥有了两个大峡谷,这两个峡谷相距八百公里,交相辉映,成为后世的旅游胜地,是华夏旅游的必到打卡的热门景点。 灰蒙蒙的高原之上,山石尘埃,一瞬而收。天空、大地,如同被吸尘吸过一般。 树叶、绿草,片片如新,在太阳的光辉下,闪着银色的光彩。 只是,天空之中却出现了一个直径超过三百公里的巨大球体。 老子、元始并肩站在微微山巅,负手而立,山风吹动一摆,飘然有出尘之姿。 二人相视一眼,都点了点头,一齐出指,断然喝道:“九转归一。” 那个巨大的球体似乎被一股巨力推动,忽然移动,朝着太空飞去。 由于体积太大,球面又被那个黑点压缩得极其光滑,在太阳的照射之下,竟然熠熠生辉。 那个黑点,就是湿婆的空间坍塌之后,形成的奇点。 它虽小,却很重。 所以虽然最后在地球上聚集山石直径不到三百公里,还不到天体变圆临界值的一半,却还是形成了一个球体。 这个新兴的天体朝着太空飞升而去,终于在大约一千公里之外的地方停了下来。 可谓是正儿八经的“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了。 老子和元始望着那个大球消失无踪,各自的嘴角,都沁出一丝血迹。 元始道:“师兄,这能困住他们吗?” 老子摇摇头道:“困不了多久。不过经此一战,至少一万年,他们不敢再在你我面前放肆,走吧。” 元始点点头,道:“走吧。” 召出九龙沉香辇,坐了上去,朝着巍巍昆仑飞去。 老子也召唤出青牛和他并肩飞走。 之前湿婆的空间坍塌的时候,老子就将青牛召了回来。 至于那只化生迦楼罗,自然被空间坍塌,压成了齑粉。 那时候湿婆自身难保,也顾不了它。 …… 平安邑,胥余家的天台之上。 冬夜虽冷,却其乐融融。 为了欢迎新来的贵客,胥余搞了一个烧烤宴。 胥余化身大厨,拿着小刷子烤着各种食物。 羊肉串吱吱冒油,生蚝香气浓郁…… 海伦拿了一只羊肉串,献宝似的说道:“姐,你尝尝这个。” 她脸色红润,一脸幸福模样,显然最近的生活非常的滋润。 她的姐姐,自然是雅典娜了。 雅典娜回到奥林匹斯神山,将雅卫的死汇报了一遍。 宙斯听了,也是一阵无语。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雅卫并非奥林匹斯神族,他是独立的神。 虽然同属西方神族,但自己为他强出头的话,似乎也没什么必要。 况且,云霄也确实不是故意的。 不过,他还是派出了雅典娜来到了平安邑,想以此为借口,捞点好处。 雅典娜接过羊肉串,吃了一口,感觉外焦里嫩,鲜香无比。 这时胥余端着一大盘烤好的生蚝,得意扬扬地道:“蚝来咯。” 大家一人拿了一个,吃着热气腾腾,蒜香浓郁的蚝肉,个个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雅典娜感叹道:“你们这日子过得,真是太惬意了。” 她现在才知道,纵然这地方靠近北极,冬天十分寒冷。 但这里的居民却都住着一种神奇的房子,纵然外面飞雪飘摇,室内却温暖如春。 而地中海地区,虽然冬天的气候比此地温暖得多,甚至都不会下雪,但偶尔还是会让人感到难以忍受。 当然了,作为神,雅典娜并不畏惧寒冷,但并不表示普通的民众不怕。 说到这事,胥余也有些得意。 烧烤吃完,一人抱了一个红薯,一边暖乎乎地吃着,一边欣赏着冬天的夜色。 今夜星光灿烂,银河高悬于东南方的天空。 胥余呵呵笑道:“听说银河是天后赫拉的乳汁形成的,真的假的?” 雅典娜翻了个白眼:“自然是假的,那些星星都悬挂于宇宙之中,跟赫拉有什么关系。” “那这个传说是怎么来的呢?” “自然是我们散播出去的啊,为了糊弄世人,引人膜拜,赚取信仰,神编织了许多传说,让人们相信,世界是神创造的。在你们东方,不也鬼扯银河是天上的大河,世界是神开辟鸿蒙而创造的吗?” 雅典娜知道胥余虽不是神,却知道许多神的事情,所以并没有瞒着他,而是实话实说。 胥余很想知道,神到底是怎么来的? 但涉及这个问题,雅典娜却避而不答了,只说自己生的晚,这种事也不清楚。 胥余见状,也不多问,连风曦都不肯说,问别人也是多余。 雅典娜不想胥余再追问下去,便岔开话题,反问道:“听说你的科学可以解释世界上的许多事情,那你知道银河是什么吗?” 胥余点点头道:“知道啊,银河是一个星系。” “星系?那是什么?” “就是许多星球聚合在一起,你可以把它当成宇宙中的一个岛屿。我们生活的地球,就是这个星系之中渺小的一员。” “有多少颗星?” “大概几千亿颗吧。” “那岂非其他的星球上也会有人居住?” “你这话问的,月亮上不是有人吗?难道你没去过?” “额……去过。” “话说,月亮上面是什么样的?”胥余十分好奇,按照道理来说,月亮上应该一片荒芜才对。 月亮那么小,它的引力根本就吸附不住空气。 由于没有大气层,那些陨石也会毫无阻碍地掉落在月面之上,把好好一个月球砸得坑坑洼洼地,如同一个大麻脸。 这上面怎么可能住人? “和地球差不多吧,不过比较原始,上面也有海洋,也有山川。” “还有海洋?”胥余大吃一惊。 “有啊,不过它的海洋比较小,而且大多在背面,所以在地面上是看不到的。十万年以前,神界的前辈们关系非常和谐,他们联合在一起,花了数万年的时间,开辟了去往月亮的时空通道,从此之后,诸神便可以随意前往月球。” 胥余彻底懵逼了。 “你们去月球干嘛?” “有任务啊,难道去玩啊?” “什么任务?” “月球上面的生命都比较原始,大概相当于一亿年前的地球吧,我们的使命,就是保护它们不受伤害,让它们安全地发展下去。” “一亿年前的地球?那不是恐龙时代,你是说,现在的月亮上是恐龙时代?” “恐龙是什么?” “就是一种……巨大的爬行动物。”胥余形容了一下恐龙的样子。 雅典娜点点头道:“没错,就是这种动物,就按你说的,叫他们恐龙吧。” “你们保护他们干什么?” “为了追求另外一种可能?” “什么意思?”胥余不解。 “大约6500万年前,一块巨大的陨石撞击地球,地球的大气层无法将其摧毁。最终,它撞击大地,引发了恐怖的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尘埃遮天蔽日,地球上的植物大量死亡,恐龙们因此无法获得食物,终于灭绝了。 很多年以后,我们的先祖打通了前往月亮的通道,发现那里的环境竟然和从前的地球极其相似,为了避免灾难再次发生,于是便开始前往保护这个星球,如果这个星球上地生物发生了巨大的危机的话,就要想办法帮助他们化解。 我们的先祖想知道,如果没有那场意外的撞击,恐龙最终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胥余大受震撼,竟然是这么回事? “你们的祖先怎么会知道地球上一亿年前的样子?难道你们那时就生活在地球上?” “那我就不知道了。” 雅典娜又闭口不谈了。 胥余心中疑虑重重,说月亮上的环境和地球一样,他打死都不相信。 当老子没上过学吗?这怎么可能?美国佬可是登过月的,而我国虽然没有人上去过,但我们的登月车也上去过,还挖回了月壤呢。 如果月亮上有生物存在,那老早就发现了。 这不可能。 他忍不住盯着月亮看了起来,忽然间,他感觉不对。 这月亮,似乎不是月亮。 张若虚在《春江花月夜》中写道:“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 纵然相隔千年,头顶的仍是那一轮明月。 可是现在,胥余却发现,那月亮似乎和自己印象中的月亮有些不太一样。 虽然它的大小差不多,但是月亮上明暗交界形成的纹路,却略有不同。 胥余这些年,压根本就没想过月亮还能有什么问题,也就压根没注意过这事。 但是现在仔细一看,立刻便看出了差别。 这……不是月亮。 不是月亮,那它是什么? 胥余一脸呆滞地望着天空,忽然一颗明亮的星星从他的眼前划过。 那又是什么? 那绝对不是流星,因为它并非一闪而逝,而是稳稳地划走了。 卧槽,难道是宇宙飞船? 胥余彻底凌乱了。 我到底在哪里?难道这里不是地球? 第一九六章 农业革命 “居然动用了这招?” 风曦望着天上那颗星星,喃喃说道。 话音一落,她便嗖的一声,消失不见了。 胥余一阵无语,说清楚了再走啊。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胥余问雅典娜。这里就她级别最高了。 雅典娜摇了摇头,她也很奇怪,天上为什么忽然多出了一颗星星。 胥余心想大概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说起来,今天正是阐教和婆罗门教论道灭神的日子,也不知道结果怎样了。 他想遁入虚无空间,问问发生了什么事,仔细一想还是忍住了。 这会儿没准云霄那边正打着呢,万一让她分神,惹出意外来那就完犊子了。 而风曦跑那么快,看来是有重大的事情要做,也不要打扰她才好。 大家心事重重,聚会便散了。 到了第二天,风曦还没有回来,云霄也没有消息。 胥余按捺不住,便去寻申公豹,想让他去打探一下消息。 其实莫阿娜也可以去,她现在已经今非昔比了,但是相对于阐截二教来说,她毕竟是个外人,可能会引起麻烦。 至于哪吒,他已经被除名了,更不方便。 申公豹自然也想知道这次论道灭神的结果,不过这次去的都是大佬,他一个小角色,没有命令并不敢靠近。 所以尽管胥余有请求,他还是婉拒了。 胥余明白他的顾虑,所以并没有强人所难。 想了半天,找到正在排练节目的阿紫,让她去一趟天池,把妲己给找来。 新年过后,妲己便又忙着去建她的青丘去了,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建好。 不过,由于时间流速的问题,其实也没建多久。 胥余搞不明白,为什么所有的空间时间流速都是那么的慢,就地球快得一批。 神仙们去天庭说个事,紧赶慢赶,说完赶紧走,结果跑一趟也得七八天。 “不是有新妃子了吗?还找姐姐做什么。”阿紫小声嘀咕了一句,翻了个白眼,便往天池去了。 她嘀咕声虽小,胥余却听见了,不由得一阵尴尬。 从阿紫的住处出来,胥余带着几个侍卫,在大街上闲逛。 经过这么些年,平安邑的民众都知道他的风格,所以并不上前打扰。 这时一大群人从影剧院里涌了出来,原来是电影散场了。 影剧院就一个厅,一次要坐几千人,所以人群一旦涌出,便是乌泱泱的一大片。 胥余连忙停住脚步,这时有人喊道:“大王。” 胥余循声望去,便看见雅典娜和海伦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当初一来到平安邑,胥余便带着海伦去看了场电影。 现在雅典娜来了,海伦当然要带着姐姐来见识一番。 “电影怎么样?好看吗?” “精彩极了。”雅典娜有点兴奋。 电影院现在放的电影是《倩女幽魂》,主演是涂山浅浅。小倩原本是女鬼,现在当然改成女狐。 而燕赤霞的角色却被替换成了哪吒。 没办法,为了保持影响力,哪吒必须持续有作品能够上画才行。 这电影都是仙人真打,实景拍摄。效果比徐克版本要炫酷一百倍,精彩程度当然不得了,让人看得如痴如醉。 到如今上映已经快半个月了,依然观者如潮,一票难求。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雅典娜忍不住问道。 胥余简单地讲了一下成像的理论,雅典娜听得似懂非懂,胥余干脆答应送一台摄像机给她,让她自己折腾去。 带着两人前往玻璃厂,拿了点玻璃,又去找哪吒磨镜片。 这次不仅要造摄影机,胥余还打算造一台天文望远镜。 他想看看清楚,这月亮到底是怎么回事。 哪吒最近一直在延边邑,每天早上吃完早饭风火轮一踩就上班去了,到天黑才回来,也不知道在搞什么。 胥余心想也不远,干脆就取了车,自己开车去找他。 雅典娜和海伦还是第一次坐车,两姐妹发现这玩意儿还跑挺快,而且遮风避雨,不由得大感有趣。 汽车沿着平整的柏油马路,在田野阡陌之间飞驰,雅典娜看着道路两旁飞速后退的树木,心中若有所思。 海伦却没有心思看车窗外的风景,反而看着专心开车的胥余,嘴角带着一抹微笑。 胥余发现她在看自己,忽然有点尴尬,笑道:“你看我干嘛?” “这个汽车,是你造的吗?” “主要是哪吒造的,我就出出主意。” “你好厉害!”海伦一脸崇拜的表情。 “额……还行吧。” 这话胥余听得多了,刚开始还有点脸红,有点剽窃别人成果的羞耻感,后来也就习惯了。不管怎么说,自己是实实在在地把科技带到了这个时代,造福了这里的百姓。 “你们这里的路,都非常地平整坚实,就是为了方便开车吗?”雅典娜问道。 “嗯,是的。”胥余点了点头。 “这路是用什么造的?”雅典娜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来。 “沥青和砂石混合。” “沥青是什么?” “炼焦的副产品。”胥余解释了一下什么是炼焦。 雅典娜不愧是智慧女神,她极其聪明,很快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不禁感叹,没想到小小一块煤炭,居然有诸多神奇的用处。 两个小时后,汽车抵达延边,问了一下城里的人,说哪吒在火车站。 跑到火车站一看,却发现哪吒正在指挥人将一些大型机械装上火车。 胥余一看就傻眼了,惊呼道:“你把这玩意儿造出来了?” 哪吒本想给胥余一个惊喜,没想他居然跑到延边来了,挠挠头道:“还好,总算赶在春耕前完成了。” 那居然是二十台大型的农用拖拉机。 除了拖拉机,还有一堆配套的农用机械,胥余大致辨认了一下,发现有施肥机、播种机、翻转犁、插秧机等。 “乖乖,这也太齐全了吧?” 自从哪吒成功地搞出内燃机之后,胥余就希望能够制造出一批农用机械出来。 这些东西都有现成的图纸,只要提供给哪吒,让他造就完事了。 而柴油也不用愁,库页岛的油田已经提上了日程,产出的油没地方用,居然当做蒸汽机的燃料,简直是浪费。 雅典娜发现胥余的眼睛里在放光,似乎火车上那些东西都是了不起的宝贝,可惜她看不出来那些东西都是干什么用的。 不过她对火车挺感兴趣,前天她刚来平安邑,就关注到了这个冒着白烟,在铁轨上呼啸而过的钢铁巨兽。 它居然一次可以运载上百吨的物资,这能力就算是神也做不到。 神就算有这么大的力气,也无法一次搬运这么大体积的东西。 为此,她还特地跳到铁轨上,研究了半天,搞得巡路员如临大敌,以为她是来搞破坏的敌人。 雅典娜不想惹麻烦,连忙说自己是来探亲的。巡路员哪里肯信,就要扭送她到警察局。 雅典娜心生怒气,本想一走了之,但想着海伦远嫁此地,还是不要给她惹麻烦的好,便忍了。 而且,雅典娜对这座城也充满了好奇,心想先不表明身份,看看这里的人民会怎样对待自己。 巡路员见她挺配合,倒也没难为她,对她很是客气,还牵了匹马给她骑乘。 雅典娜金发雪肤,有倾城之色,那几个巡路员还一路不时偷窥几眼,惹得雅典娜狂翻白眼。 很快到了警察局,雅典娜发现许多穿着制服的人都忙忙碌碌的,还有一些人民在和警察交谈,据说是在报案。 雅典娜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很快便知道这地方和法律有关,她还是第一次知道有这样的机构,不由得大感兴趣。 很快便有警察过来询问,雅典娜也不废话,直接说自己是来探亲的,她的妹妹叫海伦。 好在警察局对平安邑的新进人员都有登记在册,而海伦是新晋的王妃,自然非同小可,立马派人去传话通知海伦。 海伦听说雅典娜来了,连忙前来迎接。 雅典娜一见到胥余,就询问那个火车是怎么回事。 胥余简单地介绍了一遍蒸汽机的原理,雅典娜大感有趣,打算回爱琴海之后,也造一个来玩玩。 不过现在,她看见的这些东西,似乎比蒸汽机还要高级。 她很想见识一下。 胥余倒也没推迟,把车扔在延边,就带着雅典娜和海伦上了火车。 呜—————————— 汽笛长鸣,火车哐当哐当地在铁轨上奔腾起来,穿越高山,跨过河流,朝着平安邑驶去。 第二天,哪吒命人把农机械卸了车,急哄哄地开着拖拉机就往田里跑。 拖拉机后方搭载了一架翻转犁,旋转犁头寒光耀眼,轰隆轰隆地开在路上,引起许多人的围观。 大家跟着哪吒来到田野之上,哪吒为了显示机械的优越性,特地找了一个老农,据闻是种庄稼的好把式。 哪吒让他驱赶着耕牛,驾着犁头耕地。 而自己用拖拉机拉着翻转犁在另外一头耕地,双方比赛。 老农也不推辞,驱赶着耕牛,鞭子一挥,犁头犁开黑色的土地,在田野上缓缓前进。 哪吒则启动翻转犁,插入泥土之中,哐当哐当地犁起地来。 大家一看就傻眼了,哪吒驾驶的拖拉机,嘟嘟嘟地开过去,土地不断翻转,留下一条条沟壑,没过多久,就跑得没影儿了。 而老农还在慢吞吞地赶着耕牛,慢慢前进着。 等着拖拉机耕完一拢地,又开了回来,老农那一条沟壑还没犁一半。 这下不但田头的观众,连耕田的老农也傻眼了。 他感觉自己一辈子的骄傲,在这一刻被击得粉碎。 哪吒可不管这些,他开着拖拉机在田野上来回奔跑,到吃午饭的时间,就耕了差不多二百亩地。 而老农只耕了两亩地不到。 这老农已经使出全挂的本事了,事实上一头耕牛的正常水平,一天也就能耕个两三亩地。 吃过午饭,又来开工,哪吒问胥余有没有兴趣玩玩? 因为整个平安邑会开车的男子,就他们两个。 拖拉机这玩意儿胥余还真没开过,不过他好歹也是有驾照的人,哪吒给他讲解了一遍之后,他试了试,很快就上手了。 反正在田野里搞来搞去,也没什么危险。 哪吒把翻转犁卸了,换成了整地机,开始整地。 胥余则驾驶了一台施肥机,跟在他屁股后面施肥。 这样一个整地,一个施肥,到了傍晚,一百多亩田全都搞定。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全城,大王和哪吒又搞出新东西了。 新的机器,一天就可以耕几百亩地。 当天晚上,全城沸腾,人们都跑到广场上载歌载舞。 整个平安邑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雅典娜也是惊骇莫名,这效率的确是高得可怕。 第二天,哪吒挑选了几十名青年,开始教他们如何驾驶这些机械。 等到春耕的时候,这些青年也算勉强可用了。 消息传到长春邑和兴凯湖,连忙打了报告上来,申请使用。 这玩意儿自然不能厚此薄彼,过去的一年哪吒一直就根据胥余提供的图纸,在鼓捣这些东西。 先造出合格的原车之后,然后将零部件拆分,拿到工业部,让鲁启来加工,组装。 这一年下来,造出了七八十台拖拉机。 祭祀过后,今年的春耕就没有往日那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了。 平安邑周边有十万亩地,如果是往年,要发动上万人在地里劳作。 翻土的翻土,整地的整地,施肥的施肥,播种的播种…… 但是现在呢,就二十多个青年,开着二十台拖拉机,在田野里跑来跑去。 他们一天就可以耕一万亩地,整个播种过程不到一个月全部搞定。 这样的效率,让雅典娜仿佛受到了惊吓,她又跑去参观了长春邑和兴凯湖两处更大的农业基地。 在兴凯湖边一望无际的水田里,插秧机大显神威,一排一排的秧苗在齿轮的带动下插入到水田之中,一个驾驶员一天就可以插完上百亩田。而如果是人工插秧的话,一天能插一亩田就已经优秀的庄稼把式了。 胥余告诉雅典娜,哪吒还早研发制造联合收割机,等到这些庄稼成熟的时候,就可以实现同步收割、脱粒、运输。只需两个人,一天就可以干几百亩地。 机械将工作的效率成百上千倍的提升,让雅典娜觉得恐怖。 他忍不住问胥余,如今在你的国家,种地都不需要什么人了,那剩余的人干什么呢? 胥余意气风发地道:“发展工业!” 第一九七章 关于未来的畅想 第一九六章 在胥余生活的前世,农业人口足有六亿,而大洋彼岸的米国,农业人口不足五百万。 六亿人口种植着十八亿亩耕地,而五百万人口却种植着二十八亿亩耕地。 六亿农民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甚至都不能混个温饱,一到农闲的时候,就得去城市打工赚钱补贴家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胥余现在的所作所为,将让这种悲哀彻底消失。 在人口还没有泛滥,人们还没有去犄角旮旯里开沟渠,去深山老林里挖梯田,寻找每一寸可耕之地的时候,就开始实现机械化。 在不久的未来,人们将看见一望无际的广阔田野,不会被分割得支离破碎,各种农用机具在田野上尽情地驰骋,飞机在空中散播种子,喷洒农药…… 到那时,一个普通的农场,就可以种植上万亩耕地。 更多的人可以腾出手来从事工业,到那时,物质将得到极大的丰富,人们的衣食住行,都将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 人人都穿绫罗绸缎,餐餐都吃鸡鸭鱼肉,纵然相隔天涯,也不过近在咫尺。 听着胥余勾勒的美好未来,所有人都出现了向往的神色。 对于胥余的话,他们并不怀疑,他们知道,那都是真的,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就可以看到。 这十年以来,从无到有,一步步走到今天,使得他们对未来充满了坚定的信念。 这种信念不仅仅是上层的官员有,底层的百姓也十分的强烈。 从食不果腹到丰衣足食; 从仅能遮风避雨的破茅屋到冬暖夏凉的砖瓦房; 从睁眼瞎到识文断字; 从干活吃饭睡觉的枯燥生活到每天唱歌跳舞看电影; 每一个人都在亲身体验着生活的变化,明白了什么叫作丰富多彩,什么叫做有滋有味。 许多人开始不再拜三清老爷,不再拜天照大神,转而开始拜商王箕子。 不过这种行为是被禁止的,所以他们都是偷偷拜。 忽然由贫转富的人,进取心往往是最强的,因为他们害怕过回从前那种苦日子,所以他们会格外的珍惜,加倍的努力。 踏实肯干,有一定的文化,自然是最好的工人。 数年以来,经过不断的开垦,整个东商的耕地面积已经超过两百万亩,这已经是这点人口能耕种的极限。 引入农机具之后,耕地面积将进一步扩大,如果将整个东北平原都开发出来的话,耕地面积会超过三亿亩。 粮食的产量太多,平安邑的粮仓已经堆积如山,就这么点人口,根本就吃不完。 胥余决定今年引入食品加工业,粮食吃不完,那就做成零食。 什么薯片、饼干、锅巴、辣条……通通安排。 既解决了旧粮的储存问题,还可以解决农业机械化后多出来的人口问题。这么多人,不能闲着呀。 另外就是扩大养殖业的规模,之前一直用麦麸,米糠、豆饼来喂猪,也算是物尽其用。但这些东西营养不足,出肉率感人。 而现在则直接拿玉米等口感不好的粗粮去喂猪,使得猪肉更长膘,肥瘦更均匀,肉味也更香。 不光是猪,其他的养殖动物,马、牛、羊什么的,也吃上了粮食。 “养羊不喂料,就是瞎胡闹。”完达山牧场到处都是羊群,多得就像天上的云彩。胥余今年给他们拨付了大批的粮食,不仅有玉米,还有小麦。 牧场的人员,羌商混杂,羌人逐水草而居,放了一辈子牧,第一次知道养羊还要吃这些。 不过胥余的话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金科玉律,执行起来从不打折扣的。 他们开始按照吩咐给羊群适量增加精饲料,果然长膘明显。 另外,欧洲带回来的苜蓿、黑麦草等优质牧草的种子也发到了牧民手中,人们开始自己种植牧草。 自行喂饲料,自己种牧草,再也不必逐水草而居,牧草的人们算是定居下来了。 而牧民喂养牛羊的形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粗饲料、精饲料、野草、自种牧草、食盐互相搭配,营养均衡,牛羊都长得膘肥体壮,一头牛犊喂养两年就可以出栏。 另外,多余的粮食也可以拿来做酒精、淀粉、味精等物,而将面粉硝化,则是上等的炸药。 这些轻工业需要大量的人口,如今的东商居民都识文断字,只要通过简单的培训,便是合格的工人。 于是,在长春邑和兴凯湖,都开始兴建食品加工厂。 兴凯湖作为东北亚最大的淡水湖泊,水域面积辽阔,水产极为丰富,所以这里的食品加工厂不仅加工大米类零食,还加工鱼虾等品类的零食。 另外这里还靠近完达山牧场,所以牛肉干之类零食也都排上了日程。 而长春邑那边的食品加工厂,则主要制作饼干,薯片等零食。 十年生聚,现在整个东商的人口已经接近70万人。 北美那边还有维京人帮忙做人贩子,一年搞个几万人过来还是没问题的。 另外这次论道灭神,为了达到暖流北移的既定目的,截教是出了​­‌大‍‌​力­­的。 而阐教和西周付出的代价就是放弃对百越的征讨,将地盘让给东商自己去征讨。 西周对此没什么意见,虽然这六年来他们急剧膨胀,已经牢牢把持了禹定九州,开始觊觎南方的百越之地。 不过那地方气候炎热,瘴气弥漫,人烟稀少,并不适合生存,所以动力不大。 现在既然东商想要,那就顺水推舟送给他们好了,反正本来也不是自己的。 吴国自上次一战之后,元气大伤,养好好几年才缓过来。 而此时一个如同黄口小儿一样的楚国,却发展得异常迅速,短短几年就隐隐有成为南方第一大国的趋势。 吴侯熊遂哪咽得下这口气,也筹划着扩张地盘。 但是留给他的地盘已经不多了。 奄国北迁,带走十万东夷部落。 而长江以北的徐国等东夷诸国,这几年已经被齐鲁两国吃了个一干二净。 那时候吴国损失惨重,正在恢复实力,一步没敢上,直接就落了人后。 如今,吴国经过六年的休养生息,又兼并了周围残存的一些小部落,总算是勉强恢复到了六年前的水平。 于是、熊遂雄心勃勃,打算谋取越国,岂料便在此时,却收到了周天子的警告,不允许他打越国的主意。 熊遂差点气得吐血,可是他也没有办法,天子有令,不得不从。 大周现在有多强,他也不是瞎子,据说最近都打到万里之外的身毒国去了。 还俘虏了人家几万人,扔在洛邑修城墙。 他熊遂要是敢不听话,保不齐周室会找个什么罪名来收拾他。 往南不准打,往北是强大的鲁国,往东是大海,熊遂无奈之下,只能往西了。 往西,倒也有一些小型的方国,比如舒国、桐国等。 不过却要面对楚国的直接竞争,熊遂倒也不怕这个,我乃大周宗室,堂堂侯爵。而你熊绎不过是个子爵而已,凭什么跟我争? 所以熊遂就雄心勃勃的大军西指了,而此时楚国已经占据了富饶的江汉平原,兵锋直指鄂国,不出意外的话,数年之后,吴楚这两个南方大国将会在九江碰头。 不过胥余前世的世界,吴楚争霸,打死打活的事情,应该不会在这个世界发生。 因为如今的周王室十分强大,完全可以节制诸侯。这几年被诸侯灭掉的,都是殷商时期便存在的方国,部落。 吴国虽然不能去攻占越国,东商却也不能去攻占越国,只能取越国以南的百越之地。 这样的约定,一方面是因为越国的位置还是在禹贡九州之内,根据洞庭之盟,九州都归属于西周;另一方面,越国的存在,也是为双方设立缓冲地带,避免直接的冲突。 百越,是指古代中国南方沿海一带古越族人分布的地区,这些人其实并非单一民族,而是诸多部落的统称。 因为中原也搞不清楚这里到底有多少民族,又有什么区别,所以就干脆全部叫做越了。 在原时空,要等到八百年后,秦始皇三征百越,历时九年,才将其纳入华夏版图。 但目前来说,这些地方对胥余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因为这一带都是丘陵地带,尤其是闽越之地,号称八山一水一分田,种地什么的,根本就是扯淡。 胥余对开挖梯田什么的没有兴趣,这种费时费力的事情,不过是后世之民的无奈之举。 以东商的农业技术,光是东北一年的粮食产量就够全世界的人吃了,还跑去开辟梯田根本就是吃饱了撑的。 胥余拿下这片土地的目的,是为了橡胶、桐油。 以及一些热带水果、南方蔬菜。 蛙岛的橡胶树已经成熟,可以开始采集了。 哪吒制作农机具的时候,就采了不少来制作轮胎,密封圈等。 这东西未来需求量巨大,胥余想要打造钢铁洪流,少不了它,仅仅靠一个蛙岛的产量,根本不够。 未来胥余打算直接拿下岭南之地,大规模种植橡胶树和桐树。 另外,从地中海地区带回来的诸多植物,比如莴笋、芹菜、芦笋、无花果、甘蓝、西瓜等,大部分都比较适合在南方种植。 如今的东商,粮食已经极大丰富,但蔬菜瓜果却种类稀少。 有了这些从地中海带回来的作物,再加上南方本土的荔枝、香蕉、橘子、桃子等物。 将极大的丰富商民的食谱,营养上也会更加均衡,十多年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青年,体格将更加健壮,和之前的老人有云泥之别。 除了种植的需求,还有一个就是港口的需求。 如今苏伊士运河已经打通,爱琴海诸国若要与华夏通商,不必像旧时空那样,从直布陀罗海峡绕道非洲好望角。 不过胥余觉得这还不够,穿越印度洋,走马六甲海峡还是太远,如果能将马来半岛从中截断,那就可以将航程再次缩短一千二百公里。 这条新的运河的地点,胥余已经选好,就在后世的克拉地峡,这地方是马来半岛北部最狭窄的地方,宽仅56公里,挖起来方便。让云霄来挖的话,分分钟搞定。 这条运河一旦挖成,就可以从印度洋的安达曼海直接进入南海,马六甲海峡瞬间作废,后世那个经济发达的新加坡也将不复存在。 一想到这里,胥余就觉得畅快,这个鼻屎大的国家虽然是个华人世界,却是世界上反华最严重的地方。 这条运河建成之后,从平安邑出发,到达埃及的距离就可以缩短到八千海里。 一进地中海,左边是尼罗河三角洲,右边是新月沃地,都是人口繁华之地。 到时候,这条航道必定是会流淌着黄金的。 鉴于胥余现在不可能卖给欧罗巴人太过先进的船只,那么续航就成了问题,船只必须在沿途港口补充燃料。 思虑再三,胥余决定出售排水量一千五百吨左右的蒸汽船给爱琴海诸城邦。 这个考量是有原因的,这样大的船只,携带足够的燃料的话,可以从地中海一直开到南海。 而胥余的下一步计划就是开发珠江三角洲,这样一来,从地中海开出的船只就必须在广州港补充燃料,珠江三角洲必定因此而繁荣昌盛。 而北极航道那边,胥余已经派人控制住了白令海峡,从北欧出发的船只将在白令海峡添加燃料。 蒸汽机的燃料可以是煤,也可以是油,甚至木柴都行,从库页岛的油田运油到白令海峡相当方便。 这样一来,胥余等于控制住了南北两条航线的咽喉。 不过还有几个漏洞,一个是红海那地方,苏伊士运河会成为欧亚两地人民的必争之地,不出意外的话,为了争夺控制权,那地方会变得战火纷飞。 另外一个就是印度半岛和斯里兰卡之间的保克海峡,那地方恐怕也要从此多事。 喜马拉雅山被炸平之后,横河流域降雨将会大幅减少,这将会去掉印度半条命。 不过南方航线的开通,又会给它续上一波。 如果可能的话,数百万印度人全部迁徙到南部去,靠着一个港口、还要沿海丰富的物产恐怕都能活下来。 但这样的好地方他们注定是守不住的。 当西周发现华夏南部被胥余捷足先登之后,他们一定会后悔莫及。 但自己的签的协议,也只能含泪承认,毕竟暂时还不到翻脸的时候。 而在后悔之余,一定会出兵控制保克海峡,未来的南亚第一大城孟买,将会被牢牢掌控在西周手里。 而面对这一切,胥余除了望洋兴叹,暂时也没有办法。 西周有地缘优势,东商距离印度太远了,胥余争不过,也不想争。 自己吃肉,总得给人家留口汤不是。 第一九七章 未来畅想 第一九六章 在胥余生活的前世,农业人口足有六亿,而大洋彼岸的米国,农业人口不足五百万。 六亿人口种植着十八亿亩耕地,而五百万人口却种植着二十八亿亩耕地。 六亿农民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甚至都不能混个温饱,一到农闲的时候,就得去城市打工赚钱补贴家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胥余现在的所作所为,将让这种悲哀彻底消失。 在人口还没有泛滥,人们还没有去犄角旮旯里开沟渠,去深山老林里挖梯田,寻找每一寸可耕之地的时候,就开始实现机械化。 在不久的未来,人们将看见一望无际的广阔田野,不会被分割得支离破碎,各种农用机具在田野上尽情地驰骋,飞机在空中散播种子,喷洒农药…… 到那时,一个普通的农场,就可以种植上万亩耕地。 更多的人可以腾出手来从事工业,到那时,物质将得到极大的丰富,人们的衣食住行,都将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 人人都穿绫罗绸缎,餐餐都吃鸡鸭鱼肉,纵然相隔天涯,也不过近在咫尺。 听着胥余勾勒的美好未来,所有人都出现了向往的神色。 对于胥余的话,他们并不怀疑,他们知道,那都是真的,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就可以看到。 这十年以来,从无到有,一步步走到今天,使得他们对未来充满了坚定的信念。 这种信念不仅仅是上层的官员有,底层的百姓也十分的强烈。 从食不果腹到丰衣足食; 从仅能遮风避雨的破茅屋到冬暖夏凉的砖瓦房; 从睁眼瞎到识文断字; 从干活吃饭睡觉的枯燥生活到每天唱歌跳舞看电影; 每一个人都在亲身体验着生活的变化,明白了什么叫作丰富多彩,什么叫做有滋有味。 许多人开始不再拜三清老爷,不再拜天照大神,转而开始拜商王箕子。 不过这种行为是被禁止的,所以他们都是偷偷拜。 忽然由贫转富的人,进取心往往是最强的,因为他们害怕过回从前那种苦日子,所以他们会格外的珍惜,加倍的努力。 踏实肯干,有一定的文化,自然是最好的工人。 数年以来,经过不断的开垦,整个东商的耕地面积已经超过两百万亩,这已经是这点人口能耕种的极限。 引入农机具之后,耕地面积将进一步扩大,如果将整个东北平原都开发出来的话,耕地面积会超过三亿亩。 粮食的产量太多,平安邑的粮仓已经堆积如山,就这么点人口,根本就吃不完。 胥余决定今年引入食品加工业,粮食吃不完,那就做成零食。 什么薯片、饼干、锅巴、辣条……通通安排。 既解决了旧粮的储存问题,还可以解决农业机械化后多出来的人口问题。这么多人,不能闲着呀。 另外就是扩大养殖业的规模,之前一直用麦麸,米糠、豆饼来喂猪,也算是物尽其用。但这些东西营养不足,出肉率感人。 而现在则直接拿玉米等口感不好的粗粮去喂猪,使得猪肉更长膘,肥瘦更均匀,肉味也更香。 不光是猪,其他的养殖动物,马、牛、羊什么的,也吃上了粮食。 “养羊不喂料,就是瞎胡闹。”完达山牧场到处都是羊群,多得就像天上的云彩。胥余今年给他们拨付了大批的粮食,不仅有玉米,还有小麦。 牧场的人员,羌商混杂,羌人逐水草而居,放了一辈子牧,第一次知道养羊还要吃这些。 不过胥余的话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金科玉律,执行起来从不打折扣的。 他们开始按照吩咐给羊群适量增加精饲料,果然长膘明显。 另外,欧洲带回来的苜蓿、黑麦草等优质牧草的种子也发到了牧民手中,人们开始自己种植牧草。 自行喂饲料,自己种牧草,再也不必逐水草而居,牧草的人们算是定居下来了。 而牧民喂养牛羊的形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粗饲料、精饲料、野草、自种牧草、食盐互相搭配,营养均衡,牛羊都长得膘肥体壮,一头牛犊喂养两年就可以出栏。 另外,多余的粮食也可以拿来做酒精、淀粉、味精等物,而将面粉硝化,则是上等的炸药。 这些轻工业需要大量的人口,如今的东商居民都识文断字,只要通过简单的培训,便是合格的工人。 于是,在长春邑和兴凯湖,都开始兴建食品加工厂。 兴凯湖作为东北亚最大的淡水湖泊,水域面积辽阔,水产极为丰富,所以这里的食品加工厂不仅加工大米类零食,还加工鱼虾等品类的零食。 另外这里还靠近完达山牧场,所以牛肉干之类零食也都排上了日程。 而长春邑那边的食品加工厂,则主要制作饼干,薯片等零食。 十年生聚,现在整个东商的人口已经接近70万人。 北美那边还有维京人帮忙做人贩子,一年搞个几万人过来还是没问题的。 另外这次论道灭神,为了达到暖流北移的既定目的,截教是出了­大‎‍‌力​的。 而阐教和西周付出的代价就是放弃对百越的征讨,将地盘让给东商自己去征讨。 西周对此没什么意见,虽然这六年来他们急剧膨胀,已经牢牢把持了禹定九州,开始觊觎南方的百越之地。 不过那地方气候炎热,瘴气弥漫,人烟稀少,并不适合生存,所以动力不大。 现在既然东商想要,那就顺水推舟送给他们好了,反正本来也不是自己的。 吴国自上次一战之后,元气大伤,养好好几年才缓过来。 而此时一个如同黄口小儿一样的楚国,却发展得异常迅速,短短几年就隐隐有成为南方第一大国的趋势。 吴侯熊遂哪咽得下这口气,也筹划着扩张地盘。 但是留给他的地盘已经不多了。 奄国北迁,带走十万东夷部落。 而长江以北的徐国等东夷诸国,这几年已经被齐鲁两国吃了个一干二净。 那时候吴国损失惨重,正在恢复实力,一步没敢上,直接就落了人后。 如今,吴国经过六年的休养生息,又兼并了周围残存的一些小部落,总算是勉强恢复到了六年前的水平。 于是、熊遂雄心勃勃,打算谋取越国,岂料便在此时,却收到了周天子的警告,不允许他打越国的主意。 熊遂差点气得吐血,可是他也没有办法,天子有令,不得不从。 大周现在有多强,他也不是瞎子,据说最近都打到万里之外的身毒国去了。 还俘虏了人家几万人,扔在洛邑修城墙。 他熊遂要是敢不听话,保不齐周室会找个什么罪名来收拾他。 往南不准打,往北是强大的鲁国,往东是大海,熊遂无奈之下,只能往西了。 往西,倒也有一些小型的方国,比如舒国、桐国等。 不过却要面对楚国的直接竞争,熊遂倒也不怕这个,我乃大周宗室,堂堂侯爵。而你熊绎不过是个子爵而已,凭什么跟我争? 所以熊遂就雄心勃勃的大军西指了,而此时楚国已经占据了富饶的江汉平原,兵锋直指鄂国,不出意外的话,数年之后,吴楚这两个南方大国将会在九江碰头。 不过胥余前世的世界,吴楚争霸,打死打活的事情,应该不会在这个世界发生。 因为如今的周王室十分强大,完全可以节制诸侯。这几年被诸侯灭掉的,都是殷商时期便存在的方国,部落。 吴国虽然不能去攻占越国,东商却也不能去攻占越国,只能取越国以南的百越之地。 这样的约定,一方面是因为越国的位置还是在禹贡九州之内,根据洞庭之盟,九州都归属于西周;另一方面,越国的存在,也是为双方设立缓冲地带,避免直接的冲突。 百越,是指古代中国南方沿海一带古越族人分布的地区,这些人其实并非单一民族,而是诸多部落的统称。 因为中原也搞不清楚这里到底有多少民族,又有什么区别,所以就干脆全部叫做越了。 在原时空,要等到八百年后,秦始皇三征百越,历时九年,才将其纳入华夏版图。 但目前来说,这些地方对胥余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因为这一带都是丘陵地带,尤其是闽越之地,号称八山一水一分田,种地什么的,根本就是扯淡。 胥余对开挖梯田什么的没有兴趣,这种费时费力的事情,不过是后世之民的无奈之举。 以东商的农业技术,光是东北一年的粮食产量就够全世界的人吃了,还跑去开辟梯田根本就是吃饱了撑的。 胥余拿下这片土地的目的,是为了橡胶、桐油。 以及一些热带水果、南方蔬菜。 蛙岛的橡胶树已经成熟,可以开始采集了。 哪吒制作农机具的时候,就采了不少来制作轮胎,密封圈等。 这东西未来需求量巨大,胥余想要打造钢铁洪流,少不了它,仅仅靠一个蛙岛的产量,根本不够。 未来胥余打算直接拿下岭南之地,大规模种植橡胶树和桐树。 另外,从地中海地区带回来的诸多植物,比如莴笋、芹菜、芦笋、无花果、甘蓝、西瓜等,大部分都比较适合在南方种植。 如今的东商,粮食已经极大丰富,但蔬菜瓜果却种类稀少。 有了这些从地中海带回来的作物,再加上南方本土的荔枝、香蕉、橘子、桃子等物。 将极大的丰富商民的食谱,营养上也会更加均衡,十多年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青年,体格将更加健壮,和之前的老人有云泥之别。 除了种植的需求,还有一个就是港口的需求。 如今苏伊士运河已经打通,爱琴海诸国若要与华夏通商,不必像旧时空那样,从直布陀罗海峡绕道非洲好望角。 不过胥余觉得这还不够,穿越印度洋,走马六甲海峡还是太远,如果能将马来半岛从中截断,那就可以将航程再次缩短一千二百公里。 这条新的运河的地点,胥余已经选好,就在后世的克拉地峡,这地方是马来半岛北部最狭窄的地方,宽仅56公里,挖起来方便。让云霄来挖的话,分分钟搞定。 这条运河一旦挖成,就可以从印度洋的安达曼海直接进入南海,马六甲海峡瞬间作废,后世那个经济发达的新加坡也将不复存在。 一想到这里,胥余就觉得畅快,这个鼻屎大的国家虽然是个华人世界,却是世界上反华最严重的地方。 这条运河建成之后,从平安邑出发,到达埃及的距离就可以缩短到八千海里。 一进地中海,左边是尼罗河三角洲,右边是新月沃地,都是人口繁华之地。 到时候,这条航道必定是会流淌着黄金的。 鉴于胥余现在不可能卖给欧罗巴人太过先进的船只,那么续航就成了问题,船只必须在沿途港口补充燃料。 思虑再三,胥余决定出售排水量一千五百吨左右的蒸汽船给爱琴海诸城邦。 这个考量是有原因的,这样大的船只,携带足够的燃料的话,可以从地中海一直开到南海。 而胥余的下一步计划就是开发珠江三角洲,这样一来,从地中海开出的船只就必须在广州港补充燃料,珠江三角洲必定因此而繁荣昌盛。 而北极航道那边,胥余已经派人控制住了白令海峡,从北欧出发的船只将在白令海峡添加燃料。 蒸汽机的燃料可以是煤,也可以是油,甚至木柴都行,从库页岛的油田运油到白令海峡相当方便。 这样一来,胥余等于控制住了南北两条航线的咽喉。 不过还有几个漏洞,一个是红海那地方,苏伊士运河会成为欧亚两地人民的必争之地,不出意外的话,为了争夺控制权,那地方会变得战火纷飞。 另外一个就是印度半岛和斯里兰卡之间的保克海峡,那地方恐怕也要从此多事。 喜马拉雅山被炸平之后,横河流域降雨将会大幅减少,这将会去掉印度半条命。 不过南方航线的开通,又会给它续上一波。 如果可能的话,数百万印度人全部迁徙到南部去,靠着一个港口、还要沿海丰富的物产恐怕都能活下来。 但这样的好地方他们注定是守不住的。 当西周发现华夏南部被胥余捷足先登之后,他们一定会后悔莫及。 但自己的签的协议,也只能含泪承认,毕竟暂时还不到翻脸的时候。 而在后悔之余,一定会出兵控制保克海峡,未来的南亚第一大城孟买,将会被牢牢掌控在西周手里。 而面对这一切,胥余除了望洋兴叹,暂时也没有办法。 西周有地缘优势,东商距离印度太远了,胥余争不过,也不想争。 自己吃肉,总得给人家留口汤不是。 第一九八章 仰望星空 第一百九十八章仰望天空 妲己终于回来了,她去了喜马拉雅山,又去了碧游宫,带回了关于论道灭神的消息。 云霄仙子利用土系法术的生命之力,和通天教主互相配合,盗取了接引道人的部分灵力,从而一举将喜马拉雅山脉震塌。 将这个平均海拔六千米高的世界屋脊降低到四千米以下。 不过,云霄仙子震塌山脉之时,接引准提误以为她要放大招,落荒而逃了。 但云霄仙子也因此受伤不轻,跟着通天教主回碧游宫养伤去了。 而另外一边,六大天尊对波,直接摧毁了湿婆的道场。 湿婆的空间坍塌成了一个奇点,阐教二圣启动了无极阵法,重挫婆罗门教、祆教四圣。 并利用奇点,将四圣封印在一个巨大的球体之内。 而那个球体,便是胥余等人那天晚上看到的星星。 不过,四圣很快就碎裂星球,破壳而出了。 破壳的那天晚上,西北球的人们,曾经见过一场璀璨的流星雨。 胥余对那个无极阵法很感兴趣,这玩意儿一启动,居然能以二对四。 怪不得说华夏神族全球最强,如果通天教主和他们关系没有破裂的话,不知能不能加入进去,以三对九。 不过妲己却给他泼了盆冷水,这阵法就只能两个人用。 因为万物自无极之中而来,阴阳化生,以有世界。 老子元始二人以阴阳二气为契机,交流融合,互相贯通,自无极而生太极,太极化为两仪、三才、四象、五行、六合、七星、八卦、最后九转归一,一举击败四圣。 但这阵法虽然威力绝大,反噬之力也并不小,阐教二圣在绝境之下强行启动,自己也受到了不小的损失,现在也回昆仑养伤去了。 胥余怎么也没想到,喜马拉雅一战,九大天尊同时出手,居然有七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而准提道人虽然没有受伤,看家法宝六根清净竹却遭损坏,也是损失不小。 算起来,只有通天教主全身而退,不过那也就是接引准提被云霄仙子吓到直接跑路。 否则的话,那一轮对波,他大概率也要挂点彩。 得悉阐教大获全胜,胥余也很是高兴,乐颠颠地跑去秀厨艺,搞出一大堆美食来给大家吃。 其他人吃习惯了倒也还罢了,雅典娜和海伦却是大呼过瘾。 在缺乏调料和烹饪技法的情况下,纵然是神,最多也就是能搞到最新鲜的食材,食其本味罢了。 一些书里说神居住的天堂、天庭、天国的东西如何如何好吃,根本就是扯淡。 胥余现在算是知道了,那不过是神蒙蔽世人的谎言罢了。 这些做菜的调料,烹饪的方法,都是人类发明的。 在这些东西被发明出来之前,神如何知道? 和神创造世界,创造万物一样,全是谎言。 他们这么干,只是为了收割信仰。 后世的一些神棍,用一些障眼法制造几个所谓的神迹,就能骗得愚夫愚妇们捐财献物,甚至自己的生命、身体。 一旦做大,他们就会创立邪教,祸国殃民。甚至举起造反,改朝换代也不是不可能。 凡人创造的邪教尚且如此,别说这些神创立的真正的教派了。 胥余现在知道了,所谓神界,不过是灵力充裕一些的地方而已。那里没有处女,也没有自动飞边到你嘴边的烤鸭。 不过大家都很奇怪,为什么胥余会如此高兴。 西周已经拿下了象雄王国,现在整个青藏高原都是西周的地盘,那里马上就会变成一个富饶的鱼米之乡。 而更远的地方,昆仑山下,沼泽之畔,荒芜了数万年的沙漠也将获得新生。 这样一来,西周的势力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增长,不出二十年,人口就可以突破千万。 面对这样的庞然大物,胥余怎么笑得出来? 东商的高层们倒是想笑,冷笑。 他们甚至感觉,大王是不是昏了头了。 不过在胥余解释一遍之后,众人才明白过来。 胥余一直认为,和平靠的是实力,而不是一纸协议。 实际上,洞庭之盟不过是一张废纸罢了,双方如果愿意的话,随时都可以撕毁协议。 胥余从来就没有指望那张纸能给自己带来什么保障,所以当初签订协议之后,立马就和西周通商,并且出售自己手中的技术,给予了西周诸侯大笔的收益。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 和西周诸侯捆绑在一起,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获得发展的时间,胥余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但这还不够,搞不好哪天西周为了赚取更大的利益,就会对自己发动战争。他们现在不动手,无非是自己背后还站着截教,搞起来可能会两败俱伤,让其他人渔翁得利。 所以胥余必须给他们西周找事做,当初签订协议的时候,和他们约定划分世界,就是为此。 而经过几年的发展,西周诸侯将周边的方国、部落清扫一空之后,终于开始正儿八经地西征了。 但光打仗还不够,还得找更多的事给西周做,于是胥余便推出了改造大西北这个雄心勃勃的计划。 喜马拉雅山沉降之后,洋流将会为青藏高原带来大量的降雨,使得这个地方变得富饶无比。 接下来,阐教和西周一定会耗费大量的精力改造和开发这片土地,东商也就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时间。 至于卖给西周的那些枪支弹药,胥余并不在意,在未来,飞机大炮他都可能会卖。 只要自己掌握着核心技术,保持着科技的代差,这都不叫事。 胥余在和时间赛跑,他现在已经四十岁了,在这个神明存在的世界,他不知道自己能走到哪一步。在他的有生之年,能否创造出那个宏伟的科技世界,将人类从烦琐的劳动中解救出来,自由自在地度过自己的一生。 …… 利用哪吒磨制好的镜片,胥余很快就造出了一台天文望远镜。 这东西和普通的天文望远镜差不多,也就是倍数更大一些而已。 这年头还没有光污染,正适合观测星空。 平安邑的电都是妲己的灵力产生,储存在蓄电池里的。 这些电十分珍贵,并不能日常照明用。 胥余的心情有些忐忑,他不知道自己看到的会是什么东西。 自从心中有疑虑之后,他这段时间一直在仔细地观察天空中那一轮月亮。 现在,就算不用望远镜,他也可以肯定,那压根就不是月亮。 因为它比胥余印象中的月亮似乎要小一些。 不过前世在地球上看月亮也是时大时小,这个倒不好确定。 但它的明暗纹路,根本就和印象中的月亮不一样。 太祖诗云:“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 故老相传,月亮中有一棵桂花树,胥余小时候听奶奶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还曾经盯着月亮看了很久,不过他也并没有看出桂花树的影子。 说实话,没有谁会闲得蛋疼,盯着月亮的纹路看,这十年来,纵然胥余偶尔也曾抬头看过一眼那天上的月亮,也并没有发现它有什么不同。 只有现在,当他的心中产生疑虑之后,反复观看,才感觉哪哪都不对劲。 听说胥余搞出的天文望远镜可以观测天上的星星,众人都大感有趣,纷纷跑来凑热闹。 众人之中,上过月球的就只有雅典娜一人,雅典娜也不见外,迫不及待地就跑到望远镜前,大大咧咧地道:“用这个就可以看月亮?” 胥余还在忐忑之中,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雅典娜连忙将望远镜对准月亮,凑近一看,却发现什么也没看着。 “这是啥情况?什么也没有。” 胥余连忙解释道:“视角问题,月球距离地球太远,视角偏差大,你以为对准了,其实没对准。我来吧。” 这玩意儿他上辈子用过,倒也不陌生,很快就利用寻星镜找到了月亮的位置,然后看了一眼,整个人就呆住了。 这踏马根本就不是月亮! 在胥余的前世,地球人都知道,月亮是个大麻脸,表面上布满了环形山,陨石坑。 月球小,引力也小,球体内的熔岩喷射出来的时候,一喷就能喷老高,再降落下来,就形成了这些环形山。 因为没有空气没有雨水,也就没有风化作用,所以这些环形山都能够亘古伫立。 但是现在,胥余看到的,根本就不是这样。 尽管看得不是很清晰,但是胥余却可以肯定,那是一片大荒漠,类似地球上的沙漠的大荒漠。 “怎么会这样……” 胥余大受震撼,忍不住喃喃自语。 “怎么了?”雅典娜问道。 “月亮上有一个大沙漠吗?”胥余问道。 “对啊,特别大,比地球上的沙漠要大得多,而且特别热,那里面什么动植物都是不存在的。可以看了吗?” 胥余点了点头,雅典娜马上把眼睛凑过去看,哈哈笑道:“原来在地球上看月球是这样的。海伦,你也来看。” 海伦却并不上前,反而请妲己先看。 她还挺会做人的。 大家都饶有兴致地上前观看,一个个都赞叹不已。 胥余却没有什么兴致,他现在已经完全懵逼了。 他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他现在身处的,明明就是地球。 这里也有五大洲四大洋,也有大周,也有印度,也有埃及。 只不过,那些神明并非传说,而是真实存在的。 有可能,自己并非来到了三千年的地球,而是来到了一个平行宇宙? 可是,如果是平行宇宙,月亮为什么不一样呢? 这里的月亮,并非一望无际的死寂之地,而是有生命存在。 那里,是和一亿年前类似的恐龙时代。 甚至,那里还有和地球类似的巨大荒漠。 胥余还在懵逼之中,大家已经看了一圈看完了。 “看可以看其他的星吗?”雅典娜问道,光看月球不过瘾。 “可以的,接下来看看木星吧,也就是宙斯星。” 听说要看她爹的星,雅典娜和海伦都比较期待。 看木星就没那么容易了,胥余搞了半天,总算找到了角度,让给大家观看。 “那个红色的是什么?”雅典娜发现木星的旁边还有几颗小星星。 “那是木星的卫星,一颗星绕着另外一颗星转,那颗星就叫卫星。比如月球是地球的卫星。” “哦,它居然有四颗,木星很大吗?” “木星比地球大一千多倍,它有七十九颗卫星,不过那些太小了,咱们这个小望远镜,能看到的就只有四颗。” “原来是这样,太有意思了。” 等大家都轮流看了一遍,胥余干脆又找出土星和火星给大家看。 至于水星,由于离太阳太近,又因为角距的原因,一年中能看到的次数不多,就算了。 而金星虽然亮眼,但他只有早晨和傍晚可见,也作罢。 正当大家争先恐后看星星的时候,胥余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金星只作昏星或晨星出现,是因为他原本生活在南方,属于低纬度地区。而现在生活的地方,靠近北极,是高纬度地区,纬度越高,角距越大。 在这样的地区,金星纵然不是整夜可见,起码大多数时候都是可以看见的。 于是他连忙在天空中寻找起来。 金星很好找,天空中最亮的那颗就是。 然而胥余懵逼了,他发现自己找不到金星。 偌大一个天穹,金星居然并不存在。 它到哪里去了? 也许,是因为角距的原因,现在看不到? 也许它现在是作为晨星? 人群散去了,胥余还没有睡。 他痴痴地望着天空,不知在想些什么。 良久,良久……有一只温暖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他看了一眼那只洁白如玉的柔荑,居然是妲己。 “你怎么来了?” “她们三个也来了。”妲己微微一笑。 胥余扭头看去,妲己的身后,还站着莫阿娜三人。 看来是她们四个一起来的,胥余心里一阵温暖。 “你是有什么心事吗?”妲己问。 “没什么,我只是想确定一件事。” “连我们都不能告诉?” “不是,只是还没确定,不知道怎么说。” “好吧,那你早点休息。”妲己温柔地抱了他一下。 她们三个也上来和胥余抱了一下,便都回去了。 看着她们离去的背影,胥余觉得这一世真是没有白活。 第一九九章 上古秘闻 胥余一夜没睡,等到旭日东升,预想中的晨星也没有出现,一连几日,他都在观察,始终没有找到金星。 他心中忽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有没有可能……天空那轮明月,其实就是金星? 他也不知道怎么会忽然产生这么奇怪的念头。 这太离谱了。 可是仔细想想,又不无可能。 金星的质量大约是地球的八成,如果两者离得足够近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一个双星系统。 他找来雅典娜,仔细地询问月球上的情形。 根据雅典娜的描述,月球上有一面几乎就是一片荒漠,极其炎热,如果按照东商的温度设定来说的话,起码也超过一百度,因为那里根本就没有水,水倒出来会直接蒸发。 而另外一面则拥有大海,还有雨林,不过也挺热的,只有极点的地方才算凉快一些。 胥余点了点头,他有点明白了。 在他原来的世界,由于潮汐锁定的原因,月球有一面是永远对着地球的,对着地球的那一面极其炎热,而背面就比较寒冷。 这样就很好解释了,如今这个世界的月球,它对着地球的一面,是一片极其炎热的荒漠。而背面则有生命存在。 同时,因为它拥有着大气层,可以起到保温的作用,所以它的表面温度也不像原本世界的月球那样极端。 胥余又询问了月球的大小。这个雅典娜倒是知道,她曾经在上面飞来飞去。 雅典娜想了想:“和地球差不多吧,我感觉稍微要小一些。” 答案呼之欲出了,现在看到的这个月球,极有可能就是金星。 可是,如果这个月球其实是金星的话,那原本的月球又去哪里了呢? “你知道这个……月球,离地球有多远吗?”胥余问道。 “这我可不知道。” “如果你们不知道,又是如何开辟空间通道,抵达月球之上的呢?” “根据我听过的一些古老传说,上古的大神并不以灵体为养料,而是以肉体为食的。但自从地球遭到外星撞击,导致恐龙灭绝之后,他们就很难找到足够的肉食了。” 胥余心想:好家伙,原来地球是古神的牧场。 “这时候,有一些神发现高级的哺乳动物拥有灵体,灵体蕴含的能量要比肉体高得多,所以便转而以灵体为养分了。 不过,仍有一些古神想要遵循传统,他们拒绝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仍然以食肉为生。好在那时候地球上还存在一些大型的哺乳动物,他们便退而求此次,以那些大型的哺乳动物为食。” 这个胥余倒是知道,早期的哺乳动物体型极其巨大,比如猛犸象、剑齿虎、拟狮、恐狼什么的。胥余还以为这些大家伙都被人类给灭绝了,原本并不是,是被神吃光了。 想想也是,这么大的家伙,原始人哪是对手。 “那后来呢?” “这些动物还是小了点,根本就不经吃,吃着吃着,数量就越来越少了,古神们就发愁了。” 胥余心想,大海里不是还有吗?大鲸什么的,到现在也没灭绝啊,数量还挺多。便问道:“那干什么不吃大鲸呢?” “开始也吃,但是鲸这种动物非常的聪明,而越聪明的动物灵体也就越强。以灵体为养分的神就不允许这些遵循传统的古神再去吃大鲸了,为此双方差点打了起来。但遵循传统的古神毕竟是少数派,争不过,只能停止捕杀大鲸了。” 胥余点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 “古神没得吃,又不想抛弃传统,难得很。这时忽然有一个古神想到,月球上会不会有吃的呢?于是他们就想上去一探究竟。但月球高远,古神可没本事横渡星空。 于是他们就想到,或许可以运用空间之力,打造一条连接通道。这样两颗星球之间,就互相勾连了。古神连忙把这个想法提出来,但以哺乳动物的灵体为养料的神们拒绝了这个提议。 因为他们觉得这就是吃饱了撑的。明明世界已经进步了,大家可以获得更好的养分。这些老不死的还抓住过去的烂传统不放。 古神们没办法,打也打不过啊。最后干脆就自己干,他们找到了一位擅长时空之力的古神,将自己的力量渡给他,让他来开辟地月之间的通道。 天高路遥,这可不是简单的事,古神们花了一万年的时间,才终于打通了地球和月球之间的通道。但他们也因此耗尽了心力,抵达月球之后,狂欢了一阵,就相继去世。 最后一位古神临死前,希望后来者能够好好守护月球。别让它重复地球的悲剧。神考虑到六千多万年前的灾难有可能再来一次,到时候月球可以作为第二家园,就答应了这个请求。所以,神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经过通道去月球上照看一番。” 原来是这么回事,胥余记得多年前一个中秋节,妲己说过昆仑的神仙经常会去月球上饮酒作乐。 胥余还以为是什么是上去戏弄嫦娥之类的,想来妲己也没上去过,她都是道听途说的。 ……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胥余决定测量地月之间的距离。 要测地月距离,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朝月球发射一道电磁波,然后看它返回来要多久,再乘以光速,完事。 只可惜胥余暂时并没有能力发射电磁波,这个最简单的方法根本不可行。 其次就是利用月食来测距,根据掠过月面的地影曲线弯曲情况,能显示出地球与月球的相对大小,再运用简单的几何学原理,便可以推算出月球到地球的距离。 只可惜月食这玩意儿也不是说有就有的,想要测就得等,鬼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胥余懒得等,所以他只能用第三个方法,三角测量法。 在地球上选取经度相同的两个点,等月球升到高天之后,胥余和妲己进入虚无空间对好时间,然后同时测量月球的天顶距(离开头顶方向的角度)。 因为地球半径是已知的,很容易就得到两地之间的直线距离,这就得到了一个三角形的底边。然后利用各种已知的角度,就可以测算出地月之间的距离。 最后的结局令人窒息,不是三十八万公里,而是九百八十万公里。 不用说了,天空中的那轮月球,就是金星。 等妲己从南半球的观测点回到平安邑的时候,胥余的心情已经平复了,他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 其实知道一颗不太遥远的星球上存在着生命,还挺带感的。 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去月球上看看恐龙。 妲己见他没事了,也就没再多问,又回到天池建她的城去了,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建好。 不过,最近狐族卖力演出,收割了超多信仰,青丘的建设进度远超预期。 …… PS:地球金星互相旋转这个都是我瞎编的,没有理论支持,求轻喷。 第二〇〇章 新的世界 洛邑,河山拱戴,天下之中。 现在,这座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城市,正在紧锣密鼓地建造之中,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工地,官员、工人、奴隶全都忙得热火朝天。 经过这几年的发展,诸侯的财富、地盘、人口都得到了大幅的增长。 得益于枪支弹药的普及,诸侯收拾起封国周边那些小型的方国、部落来,就如同砍菜切瓜一样简单。 诸侯兵不血刃地干掉了周边的方国、部落,掠夺他们的财富,强占他们的女人,把他们变成奴隶,让他们没日没夜的种田,挖矿,修建宫殿、城墙。 东都洛邑初建,诸侯当然也要插上一手,因为那意味着无尽的财富。这就和后世某地被画为新区,地价瞬间暴涨是一个道理。 于是诸侯都跑到洛邑去修建宅邸。 你也修,我也修,渐渐地就形成了攀比心理。 除了不能超过王宫的规模之外,能造多大就造多大,极尽奢华之能事。 而姬诵一看他们把房子都搞得这么大,那自己的王宫也应该更大才对,于是和周公旦一商量,将王宫的规模扩大一倍,占地达到三百亩。 东商提供的建筑材料,比如瓷砖、钢筋、水泥什么的,诸侯都是毫不犹豫地购买,不带讲价的。 反正用来付账的金银都是不费吹灰之力抢来的,根本不心疼,留着也是压仓库。 黄河中下游,船只不断往返,无数的金银财宝流向东商。 东商在卖,姬诵也在卖。 汾水和桑干河被打通之后,姬诵也派人去挖火山灰,从林胡(大同)挖火山灰自然比从东北挖火山灰的运输成本低很多。 不过姬诵并没有因此将火山灰低价出售,因为如果这样干的话,就会显得自己比商王箕子低一等。 所以东商卖什么价,姬诵就卖什么价。 虽然两家都在卖,但仍然供不应求,有多少诸侯就能吃多少。 另外姬诵还卖煤,林胡的煤质量杠杠的,是蒸汽机的好燃料。 现在诸侯都在使用蒸汽机,如果不烧煤的话,就只能烧木柴。 于是诸侯都在自家的封国里找煤矿,只可惜煤矿这东西并不是哪里都有的,而且如今的技术也只能挖露天煤矿,埋得太深就算找到了也挖不出来。 由于煤炭忽然变得重要无比,唐国国君唐叔虞简直做梦都要笑醒。 唐国就是后世的晋国,在历史上,唐叔虞的儿子继位之后,将国号改成了晋。 而晋,就是后世山西省的简称,唐叔虞简直就是躺在财宝上睡觉。 忽然之间,他就成了全球最大的煤老板,全西周最富有的诸侯。 而且其他诸侯都拿他没办法,谁让他是大周天子姬诵的亲弟弟,大周国师姜子牙的亲外孙呢? 不过唐叔虞此时并不在国内。 这段时间他忙得很,从身毒撤兵之后,他就一直留在昆仑山。 春天到了。 昆仑山、天山上的积雪慢慢消融,汇成娟娟河流,穿过沙漠,流淌到幼泽(罗布泊)中。 幼泽周边栖息的人们度过了漫长的冬季,纷纷赶着牛羊出来放牧,但是这个春天注定不会平静了。 很快,大队的骑兵出现在了青青的牧场之上,牧人们见有敌来袭,纷纷上马迎敌。 很快,他们就败下阵来,敌人骑在马上个个都稳如泰山,手里拿着奇怪的弓箭,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隔着老远,牧民们就纷纷倒下,身上冒着一个个血窟窿,汩汩地流血。 牧民们吓坏了,以为来的是神的使者。 牧民们曾经见过高高的昆仑山上有神腾云驾雾,御风而行。 而现在这些人,正是从昆仑山上下来的。 于是,他们放弃了抵抗,一个个都伏拜在地,不敢动弹。 这倒省了唐叔虞不少事,他告诉牧民,这地方很快就会被淹没,让他们赶紧收拾行装跟自己走。 牧民们将信将疑,他们世代生活在幼泽之畔,每年夏天的时候幼泽的会涨到最大,但也不至于把这地方都淹没。 如果离开这里,他们不知道要去哪里寻找肥美的草场来放牧牛羊。 唐叔虞知道他们崇敬昆仑山上的神,干脆就神秘莫测地指了指那高耸入云的巍巍昆仑,告诉他们,自己是神的使者。 神会让这片荒芜的沙漠变成肥沃的土地,几个月后,滚滚的流水会从昆仑山脉倾泻而下,幼泽将扩大三倍,他们世代生存的家园将会被淹没。 但是,不要悲伤! 因为更大的湖泊意味着更大的草场,更大的草场意味着更多的牛羊。 现在无需多想,跟着自己走就行了,他将带着他们去昆仑山南麓暂避。 …… 时间进入六月,随着夏季的到来,雨季也来临了。 往年,印度洋的暖流会沿着半岛向南蔓延,然后被巍峨的喜马拉雅山脉阻挡,化作雨水降落下来。 恒河、布拉帕普特拉河水位暴涨,在一些地方形成汹涌的洪水。 两条大河奔腾咆哮着,汇合到一起,形成巨大的恒河三角洲。 在胥余原本的世界,这地方土壤肥沃,农业发达,是南亚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 不过在如今这个时空,可能要发生一些变化了。 大量的暖流沿着平缓的山坡爬升,进入青藏高原,其中的大部分被冈底斯山脉阻挡,化作雨水降落在青藏高原的大地上,另外一小部分则继续向北,将雨水洒落在昆仑山南麓。 高原上的冰川、冻土在暖流的影响下开始融化,形成大片大片的沼泽地带。 喜马拉雅山残存的山峰,还有冈底斯的诸多雪峰,积雪开始融化,汇聚在一条条涓涓细流,在高原上四处蔓延,往地势低的地方流淌。 雪水、雨水、冰川、冻土,这么多水汇聚到一起,使得高原上的两千多个湖泊很快就积满了水,开始向四周蔓延泛滥,湖泊的面积纷纷暴涨。 很多比较近的湖泊连在一起,如海洋般浩瀚。 由于华夏地势东高西低,这些水流开始向东流淌。 它们会流入长江、黄河,形成泛滥的洪水,使得江河两岸变成一片泽国。 这将关系到华夏大地数百万人的生死。 身毒诸神原本因为论道灭神大败亏输,还在郁闷之中。 没想到一转眼就换来这样一个结果,都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 须知人就是神的力量之源,阐教这次是要损失惨重了,于是一个个都暗自偷笑,就连同盟的释教也不例外。 然而他们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当此危急时刻,阐教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他们派出了诸多神明,开始在高原的土地上挖掘运河,将水导入两处塔里木盆地和柴达木盆地的沙漠之中。 还能这么玩? 身毒诸神顿时傻眼,于是他们纷纷站出来指责阐教。 理由是戈壁荒漠,自然有它自己的生态环境。阐教这样一搞,荒漠中的无数生灵毁于一旦,实乃罪大恶极。 阐教则嗤之以鼻:“我这样是为了拯救更多的生灵,一旦洪水泛滥到江河下游,又将有多少生灵毁于一旦?” 虽然阐教的这一举措,造成了许多沙漠生物的灭亡,但水才是生命之源,更多的水意味着更多的生命。 不久的将来,这大片的荒漠将会绿草如茵,水清沙白,变成一个生机勃勃的世界。 第二〇一章 一路向西 雨季来临了,身毒诸国却没有下多少雨。 一开始,身毒诸国的人并没有太当一回事,觉得可能就是今年降雨稀少而已,在以往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过。 他们甚至觉得,这雨少一点也挺好,起码不会造成洪涝灾害。 但是随着青藏高原暴雨倾盆,成了水乡泽国,他们终于意识到不对了。 雨没有变少,而是转移了。 身毒大地上只有雨季和旱季,如果雨季的雨水不够,那么湖泊就无法积蓄足够的水,到了旱季会变成什么样,简直无法想象。 在这片奇葩的陆地上,尽管降雨之充沛堪称全球雨极,但是到了旱季,仍然是会闹旱灾的。 洪灾和旱灾,一直都交替进行着。 而现在,雨季的雨那么少,旱季会变成什么样子,简直无法想象。 想明白这件事的神与人,都感到一阵恐惧。 今年冬天,要怎么渡过? 婆罗门教开始怀疑,这种状况,是阐教故意而为之的。 但是,震塌喜马拉雅山脉是截教干的,截教和阐教是生死大敌,而且截教的根本却在东商。 他们做成这件事只壮大了西周,对东商不仅没有任何好处,西周壮大了反而会对东商不利。 他们图啥?这完全说不通啊。 难道截教疯了不成? 身毒诸神问起这件事,阐教一脸无辜,关我们屁事?又不是我们干的。 当初论道灭神的时候,截教忽然跑来横插一竿子,对我的盟友下手,害得我们只能独自面对你们婆罗门教和祆教联手,我找谁说理去? 阐教这么一说,诸神顿时尴尬不已,二打一还特么打输了,属实丢人,这事还怎么追究? 而截教那边,则一口咬定,是意外。 通天教主表示我就是去落井下石的,虽然我们和阐教签订了协议不再斗,但这么好的机会我自然要搞他的盟友。谁知道你们这么废材,二教打一教,还特么打不过,属实丢人。 这么一说,诸神更尴尬了。 至于雨水的事,通天教主就更加振振有词了:我怎么知道山塌了雨就会变少?你们知道吗? 之前青藏高原洪水泛滥,大有东流而去,淹没中原之势,你们不还幸灾乐祸吗? 现在灾难降到你们头上了,就怨我?当我截教好惹的吗? 信不信我说动商王箕子,发兵灭了你们。 这么一说,诸神顿时瑟瑟发抖,箕子家伙可是连西周天子都给俘虏了的。 真把他放出来,指定又是一场浩劫啊。 诸神想来想去,实在想不出阐教二教有合作的必要,只能咬着牙认定这就是个意外,毕竟云霄仙子是土系灵力,打起架搬山不正常吗? 也就是接引准提跑得快,不然整座喜马拉雅山都得糊在他俩脸上。 几大神族正在吵架,地球上已经过了十月份,雨季结束了。 今年的雨水太少,到了旱季,果然到处缺水,身毒大地一片哀鸿遍野。 由于喜马拉雅山的山峰大多被摧毁,身毒三大河流,身毒河、恒河,布拉马普特拉河的发源地直接消失。 三大源头的水,都被阐教挖掘运河直接弄走了,这根本就是釜底抽薪。 其实三大河流并不依靠源头水源,比如身毒河的发源地,在青藏高原叫做狮泉河,流经地方都是半干旱地区,为身毒河提供的水量并不多。 但关键时刻,蚊子腿也是肉啊,谁能想到西周做得这么绝,蚊子腿都给拿走了。 如果得不到足够的水源,这片巨大的半岛,在若干年后,可能会变成一片巨大的沙漠。 十二月底,姜子牙率领西周大军卷土重来了。 他故意等雨季过去了两个月才发难,这时候的身毒诸国,正因为抢夺水源的事情大打出手,陷入内乱之中。 姜子牙乘虚而入,不费吹灰之力,连灭数国。 雅利安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此地经营数百年的基因,竟然毁于一旦。 他们向神祈祷,希望神能拯救他们。 但神正在和阐教紧急商议水源的事,由于恒河平原地势低,如果能挖掘运河将一部分水源调下来的话,还是事有可为的。 阐教到手的东西怎么可能吐出来,自然就呵呵了。 我又没在你的地盘上挖,关你屁事? 但你如果强行跑到我的地盘上来挖,那我就削你。 双方正在吵,婆罗门教诸神忽然听到西周大军入侵的消息,顿时大惊失色。 他们明白,大势已去。 没有了水源,这块巨大的陆地已经变成了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经过商议之后,他们决定,撤退。 残存的雅利安人裹挟着百万奴隶,撤往西亚。 姜子牙并没有乘胜追击,因为那些低种姓奴隶大多是达罗毗荼人。 现在,阐教和释教还是合作关系。 如果把人截下来,又不能掳走,反倒便宜了释教,还不如让雅利安人带走。 而这么大一支力量进入中西亚地区,必定会搅乱风云,这对大周来说,是好事。 而释教那边,也明白现在的恒河平原,不复当初的富饶了。 虽然最终赶走了婆罗门教,但是他们得到的,不过是一个满目疮痍的家园。 达罗毗荼人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们都在欢呼着,准备重返数百年前的故园。 …… 西周大军带着数万俘虏,还有数不尽的财富回到了镐京。 印度半岛盛产黄金,胥余的前世,印度的黄金持有量全球第一。 这地方的人对黄金有着迷之热爱,王宫、寺庙的宝库里,黄金堆积如山。 因此,每一位参加西征的诸侯都可以分到不少。 这次西征,不仅兵不血刃,还让每一位参与者赚得钵满盆满,周天子姬诵的威望也如日中天。 明年,他就要年满二十将行冠礼了。 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三人,也会将手中的权力归还于他。 姬诵踌躇满志,亲自出城,迎接凯旋的大军。 望着意气风发的大周军队,姬诵心潮澎湃,他亲自下令,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黄金,全部赏赐给三军。 “万岁!万岁!” 在三军的欢呼声中,姬诵有些志得意满。 明年,当他成年之后,他将亲自指挥这支大军,一路向西,征服世界。 箕子,洞庭之盟不是说我大周一直向西打吗? 好,那我就一直向西打,地球的圆的,而你,就是我西征的终极目标! 第二〇二章 数学天才 雅典娜和海伦姐妹来到平安邑之后,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甚至有点乐不思蜀的意思。 平安邑的城墙早已经被拆除,整座城市坐落于山海之间,融合于森林之中,如同一个巨大的花园。 这座城市的人口已经超过二十万,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大城。 但雅典娜发现,这座城市并不杂乱,反而规划得井井有条。 民居多分布在河流两岸,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个不大的花园。 不过在大商,这些花园都被叫做公园。 公园里面绿草如茵,鲜花遍地,环境清幽,人们闲着没事,就可以来到这里游玩。 每个公园都附带一个足球场,一条环形跑道,还有几个篮球场和若干的乒乓球台。 箕子鼓励大家参加体育运动,因为这样可以强身健体。 这些运动非常有趣,人们的参与度很高,每一个公园都有属于自己的球队。 他们一般就叫做XX公园队。队于队之间,还会定期举行比赛。 而其中最强的运动者,还会组成一支城邑队,他们会在各大城邑之间巡回比赛。 每次城队的比赛都会观者如潮,人们热衷于给自己的城队加油鼓劲。 而最终拿到冠军的队伍,就会被称为城市英雄。 连所在城邑的城主都会亲自接见他们,十分荣耀。 除了公园,居民区附近还用警察局,医院、学校等设施。 警察会在街上巡逻,如果你遇到危险,或者有困难,你就可以去找警察帮忙。 当然你最好循规蹈矩,否则的话,警察会要你好看。 而医院就厉害了,他们能治疗许多疾病,很多在爱琴海城邦得了就得死的病,这里居然能治好。 还有幼儿园、学校。这就更厉害了。雅典娜发现自己的人居然不用自己带孩子。 他们该做事的就去做事,会有专门的人照顾、教育他们的子女。 而且照顾和教育得非常好,雅典娜发现这里的小孩居然个个都识字。 这就有点吓人了。要知道,文字是统治者的工具,每一个民族,都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识字。 而胥余居然叫所有人的识字,这是何故? 胥余指着浩荡江水说道:“水涨才会船高,普及教育会对个体有很好的提升,而个体的提升又会带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可是,人人觉醒,不会影响你的统治吗?” “我无意于统治他们,事实上,如果每个人都接受到了高等的教育,都对这个世界有了充分的认知,他们大概率会团结起来反对我。” 这番话,让雅典娜彻底凌乱了。 “那……如果他们反对你,你会怎么做?” “如果是他们自发的,而不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挑拨的,那就说明这个社会需要变革了,再不需要王了。那么,我会退位。” 雅典娜的眼睛亮晶晶的,她是智慧女神,能轻易辨别一个人说话的真心,胥余没有说谎。 居民区的周边,则错落有致的伫立着许多工厂,这些工厂看似很散乱,实际上却分门别类很有章法,每一见工厂,都建立在离居民区不远的地方。 火车站则在城市的外围,因为这东西很吵。 不过现在的城区又多了一家汽车站,汽车站里开出的车叫公共汽车。 这公共汽车自然是哪吒利用柴油机制造出来的。 哪吒发现造这些大家伙,就得是柴油机,汽油机根本不行。 雅典娜发现这些公共汽车很有些意思,每俩公共汽车都可以坐二十多人,它们开起来并不是很快,但是十分方便,你要去乘以的任何角落,都可以选择坐公共汽车要省力。 不过这车只能在特定的公路上跑,到了泥地里,就抓瞎了。 雅典娜去参观了东商的各大城邑,她发现这些城邑虽然功能不大相同,但每座城市,都规划的的井井有条,而且还留了后手。 比如他们把路修得铁别宽,按道理来说,就城里这么点人,根本不需要这么宽的道路。胥余解释说这是四车道,将一条道路分别两边,中间种植绿植,而两边的道路,每一条都可以并排开走三俩公共汽车。 “这么宽的路,就是给汽车开的。” “可是这里并没有什么多少汽车啊。” “那是现在,以后会多起来的。” …… 雅典娜到处闲逛,海伦却在跟胥余学习数学。 古希腊的数学自有独到之处,在上古世界,在全球都是首屈一指的。 不过现在,海伦却发现这东西非常之深奥。 海伦是拥有神力的人,这让她学起东西来,十分之快,不是寻常人能比得了的。 胥余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老婆们个个都来历不凡,天天让她们陪着自己,简直是大材小用,暴殄天物。 大商的传统,并不禁止女人当政。商后妇好就曾经斩白首数万,权势滔天。 想到这一点,胥余就开始教海伦数学,并教她一些财会知识。 这些东西连胥余自己也不是很懂,不过他的脑中拥有无尽的知识,现在只需要拿出来就行了。 得益于神力的加持,海伦几乎是整个爱琴海城邦数学水平最高的人,当然了,这年头,高也高不到哪里去。 由于海伦的基础不错,所以胥余讲起课来十分的轻松,海伦几乎是一听就懂。 她一边学习,还会一路提问,手中笔也在白纸上不断的计算。 海伦意识到这是一门高深莫测的学问,比海洋还要浩瀚。 胥余也告诉她,数学可以解释现实世界中的任何问题,东商的一切,都是通过数学来实现的。 于是,海伦忍不住一头扎了进去。 很快,海伦的数学就学到了一定的层次,胥余再教的话,就有些吃力了。于是,他果断转移,开始教海伦财会知识。 “有借必有贷,借代必相等,你记住这句话,如若不然,那就说明账有问题。” 海伦点点头,开始用心地学习新的知识。 只用了半年,海伦就把胥余能讲明白的相关知识都学会了,而且还青出于蓝。 想要再进一步,就只能是胥余拿出教材让她自学了。 于是,胥余愉快的宣布了一个新的认命。 海伦,财政部,部长。 这个认命让大家有些吃惊,包括海伦本人也有些不可思议。 财政部这个位置有多重要,是个人都知道。没想到最后居然给了一个异族人。 不过胥余却觉得没什么,这是自己的老婆,财政大权不给老婆给谁? 其实他之前一直属意的人是妲己,不过妲己身为一族之长,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也就一直没好意思开口。 而虞姬和莫阿娜,大部分时候都是作为自己的保镖存在的,她们也不喜欢和数字打交道。 直到来了个数学造诣不错的海伦,胥余二话不说就交出去了。 连雅典娜都没想到,胥余居然对海伦如此看重。 六月份的时候,埃里克带着第二批印第安人来到了东商。 这次足足有一万人,胥余很愉快的付了钱。 埃里克采买了一批物资,又再次出发了。 雅典娜立刻明白,这样的好事不能让北欧人独享,于是示意这次跟过来的商队,向胥余购买了船只和大批货物。 两个多月后,当巨大的蒸汽船载着大量的东方货物抵达雅典,顿时引起了轰动。 这批蒸汽船把货物卸下来之后,就一路向西,杀出直布陀罗海峡,横渡大西洋,到美洲抢人去了。 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傻子才不做。 第二〇三章 商业广场 第二〇二章开业典礼 东商在洛邑的商业广场终于要正式开张了。 不同于在镐京等地开设的商店,这个商业广场给人首要的观感就是大,东商在洛河岸边圈了整整一百亩地,先开放的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一座巨型建筑,高有两层,每一层的营业面积都达到一万平方米。 只搞两层是因为西周的王宫准备搞三层,不想抢姬诵的风头。 相对于胥余的前世来说,这栋建筑只相当于一个小型的购物商场,但在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是超级巨大了。 搞这么大之后,采光就很成问题,如今又没有电。 于是就设计成环形,把中间部分空出来,这样天光就可以从四面八方照进商场。 为了透光,外墙也大量的使用玻璃,远远看去,就好似一座水晶宫。 好在洛邑风水极好,既没有洪涝也没有地震更不会有台风,所以就算大量堆砌玻璃,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商场被隔开成若干区域,每一个区域都相当于一个小型的商店,售卖不同的商品。 东商对这个商业广场极其重视,直接派出了三公之一景如松来主持开业典礼。 啥叫开业典礼? 没人知道。 不过,早在一个月前,洛邑大大小小的贵族就都受到了邀请。 景如松来了之后,又登门拜访了主持营建洛邑的周公旦,请他和自己一起出席开业典礼。 其实西周君臣东商没什么好感,他们恨不能把东商干掉才好,但东商却经常拿热恋贴他们的冷屁股,好像跟他们很熟似的。 不过硬要说的话,虽然都知道两国的龌龊,知道两国背后的神明也不对付,但他们毕竟是这片大地共同的主人。 相对于异族来说,还是具有天然的优待性的,毕竟大家关起门来都是一家人。 而且签订洞庭之盟后的这几年,西周诸侯的生活可谓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最主要的就体现在衣食住行上。 自从有了商店之后,诸侯开始在商店里订购布料,东商的布料,印染工艺十分出色,图案繁复,颜色鲜艳,诸侯的布都无法与之相比。 除了布料之外,他们还出售成衣,这些成衣款式极其新颖,诸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尤其是那些贵妇,一见到这些衣服,简直走不动道,每人要是不搞上几身,简直没脸去见人。 这些成衣都是胥余从前世某宝上扒下来的,以各个朝代的汉服为蓝本设计的现代汉服。而且都是热门款式,这些都是现代设计师精心设计出来的,岂是接近原始的西周服装能比拟的。 食的方面,更是得到了极大的丰富,西周诸侯以前吃的那些玩意儿,用胥余的话来说,跟吃屎没区别。那家伙,也就是个填饱肚子的功能了,跟美味之类的完全沾不上边。 有了商店之后,人们得到了各种调料,各种烹饪工具,做菜的技法层出不穷,食物的味道变得丰富多彩。 住的方面,诸侯现在住的都是安装了土空调的房子,冬暖夏凉,舒适无比。 行的方面,西周效仿东商,也开始修建公路。目前第一条公路已经快建完了。 这条公路由东都洛邑到西都丰镐,全长四百公里,沿途跋山涉水,关山难越,地形十分复杂,修建起来十分困难。 不过因为请动了神来帮忙,他们很快在崇山峻岭之间开辟出了合适的道路。 有了神的帮忙,逢山挖洞,遇水架桥都十分的简单。 比如路建到某处,被一座山脉挡住了,神就会立刻掏出一个隧道出来。 如果没有神的帮助,靠着自己用炸药炸的话,这条路还不知道要建多久。 不过路基虽然简单,却不是真正的路,真正的路,是东商那种黑色的,上去有点绵软的,但却坚实无比的路。 经过打听之后,他们知道那玩意儿其实叫沥青,但是很可惜,东商并不出售这种宝贵的材料,据说因为这玩意儿是管控物质,就连东商也没多少。 东商自己修路还不够用了,岂能出售更别人。 人们这才知道,原来西周是修路的材料是自己造出来的。 知道这个消息之后,西周便想发设法开始自己造。 只可惜这属于比较高级的秘密,间谍们根本弄不到。 间谍们不知道的是,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在警察局登记造册,有头有脸了的。 他们能传递的消息,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真正的机密并不会让接触道。 事实上他们能传递出去的一些消息,也是被筛选过的。认为不值得的,才会让他们汇报出去。 路基修好之后,就尴尬了。就好比锅已经炝好,却没有菜下锅。 不过这个问题最终还是被轻松的解决了,因为人们在一个叫做苴国的地方,发现了大量的天然沥青。 苴国是蜀国的一个封国,并不在西周的版图之内。 蜀地是一个大盆地,四围都是高山,极难进入,所以这几年西周周边的方国部落都干了一圈,可以说是灭国无数,却一直没有进入蜀地,就是因为行军太过麻烦。 而且因为交通不便,就算灭了蜀国,那些财物也很难运出来。 所以数百年来,中原一直打死打活,蜀地却是平安无着。 但是现在,小小的苴国将不复存在了。 攻下苴国的,是褒国,就是西周的后族。 苴国就在后世的四川广元一代,而褒国却在陕西的汉中一代。 两者距离极近,褒国一得到消息,便立刻动手,其他诸侯鞭长莫及,只能一声长叹。 看着褒国得了先机,诸侯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不过看着苴国凭借着先进的武力一举荡平苴国,其他诸侯也十分眼热,靠得近的诸侯也纷纷把手‎­‍插­‍‍进​‍‌了巴蜀大地。 天然沥青是石油在自然界长期受地壳挤压并与空气、水接触逐渐变化而形成的,以天然形态存在的石油沥青,其中常混有一定比例的矿物质。 苴国的这片沥青矿品质极高,挖出来就可以用,都不需要提炼的。 在后世,这片沥青矿被誉为“华夏第一黑矿”,储量超过1000万吨,某些矿体具有300℃以上的高软化点,是岩沥青中的很少见的品种,属于高度氧化特种沥青,石油沥青在工业化生产中几乎无法达到这种氧化程度。 它在抗流动性、抗氧化性、粘附性、抗车辙等方面,都是无与伦比的优异,东商生产的沥青和这天然沥青比起来,就是渣渣。 所以,这条两京公路修建起来之后,竟然比东商的公路更优秀,更扛造,让姬诵十分得意。 …… 周公旦今日受到了景如松的邀请,来参观商场的仓库。当然,同行的也有其他诸侯。 这仓库不像是主商场,修得颇为简陋,就是用连续梁柱支撑起的成片大屋顶,为了抢工期除了周边一圈高高的砖石坊墙用于防盗,仓库本身都只是用芦席木栅分隔出的空间。连一块砖都没用。 但比起外表的简陋,里面的东西却是让头一次进来的诸侯都大吃一惊…… 各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瓜菜果蔬,成袋成筐的随意堆放在地上,有些甚至一直堆积到快要接近屋顶。 这时节是十月底,已是深秋,天地之间早就肃杀一片了。 但是东商却不知从哪里运来如此多,如此丰富的瓜果蔬菜。 换做以前,诸侯想在冬季吃到新鲜的蔬菜水果,根本就是痴人说梦,有个咸菜吃就不错了。 周公旦颇有些见识,指着一挂黄灿灿的水果说道:“景公,这莫非就是香蕉?” 景如松道:“周公好见识,的确是香蕉。” 景如松说着,便叫下人取了香蕉,供大家食用。 众人剥开金‍​黄‌​色‎­的皮,饶有兴致的试吃了一番,只觉软糯香甜,妙不可言,纷纷赞叹不已。 周公旦奇道:“这个香蕉,我家小弟曾经闲着没事的时候,也曾经给我弄过几根尝过,但我吃的那个香蕉和这个并不相同呀。” 景如松笑道:“周公吃的香蕉是不是比较酸涩,里面还有大颗的种子?” 周公旦前点头道:“正是如此。何以都是香蕉,差别竟然如此之大呢?” 景如松笑道:“你之前吃的,是原生的香蕉,现在吃的,是改良过的香蕉。不仅更加香甜,连种子也变成小黑点,可以直接吃掉。” “原来如此,可是杂交技术?” “正是。” 周公旦叹道:“这技术真是神乎其神。以前农人种麦,亩产不过百斤。而现在种麦,亩产却可达到千斤,翻了十番。若非亲身经历,简直难以置信。” 众人又继续参观,周公旦指着那些各式各样的蔬菜问道:“这些都是何物?如今正是深秋,哪来这些东西?” 景如松道:“这是莴笋、这是花菜、这是芥蓝……”景如松一口气介绍了一大堆,才道:“这些都是我们在南方种植的蔬菜,南方天气炎热,纵然是冬天,也如中原的春天般温暖,正适合万物的生长。收割之后,放入冰块保温,花了五天时间,用快船运到此地。”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可真是大手笔了。 景如松十分大方,大手一挥,一些手下便推着一辆辆小平板车出来,给在座的诸侯,每人装了一车。 在万物萧瑟的秋冬时节,能吃到新鲜的蔬菜,实在是一桩美事,在场的诸侯都表示很满意。 紧接着,景如松命人拿来一些小册子,册子上介绍着提供的瓜果蔬菜得目录。 这些瓜果蔬菜都有些简单的介绍,比如产地在哪里,怎样选品种,如何制作人烹饪之类的。还贴心的附送了菜谱。 众人看了那些帖子,才知了这些蔬菜瓜果的名字。 而且,人们惊奇地发现,这些蔬菜瓜果居然来自世界各地。 景如松解释道:“我家大王曾环游世界,这些瓜果蔬菜都是从世界各地搜来的,今日你们看到的,不过是冰山一角,后面还有更多。” 景如松带着大家继续参观,这仓库里不仅仅是蔬菜水果,还包括了白糖,食盐,布匹。玻璃器皿,铁器、珠宝首饰以及其它种种。有些已经塞满了,有些还只是半满,后续仍然有货物在源源不断地运来。 诸侯一路看下去,简直目瞪口袋,这里的商品种类之丰富,数量之庞大,简直闻所未闻。 他们一直以贵族自居,现在却如同土包子进城,眼睛不知往哪里看,手都不知往哪里放。 他们忍不住想伸手去摸一摸那些商品的,却又怕被人看清,惹人耻笑,那可真就是丢脸至极了。 一路震惊地参观完整个仓库,景如松从旁边下人端上的托盘里拿过来一叠小纸片,恭恭敬敬递送到诸侯手里。 “这是什么?” 周公旦颇为好奇的看着那堆东西,那上面花花绿绿的,上面绘制着若干花纹图形,但除了颜色各有不同外,便是上面标注有不同面值:拾元,贰拾元,伍拾元等等。除此之外大致形式都差不多。 周公旦立即有些领悟,但却只是矜持袖手,并未马上接过…… 当着这么多诸侯的面去收人家的东西,虽然心里跟猫抓似的,但还是下不去手。 不过景如松却完全没有被鄙视的自觉,而是理所当然笑道:“这是咱们马上要推出的购物卡,打算在这大市场中当作流通凭证使用的。只是初次施行,还不知道实际效果怎样,王公公您拿一些回去。散给下面办事人员,也帮咱们一起测试一下,看看还有哪些不妥当的地方,好及时改正。” 周公旦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 虽然景如松说的新名词有些晦涩,但以他的智商。当然马上就能理解——这些所谓“购物卡”,在这个市场里是可以当金银使的。 不就是送钱么,能理解。 用的理由倒还不错! 于是周公旦正大光明的,颇为严肃的接过了那叠纸片。 还随手掂了掂,可惜因为初次接触,没经验,也不知道这到底值多少银子,但想来敢直接送到自己手里,终归不会是个小数目。 景如松又拿了许多购物券,给来的诸侯,每人都发上了一份。 然后,便安排大家去吃午饭。 随着物质的极大丰富,现在周人的一天两顿饭,已经改为一天三顿饭了。 第二〇四章 震撼开业 因为桌椅板凳的普及,东商早就改成围餐制了。 胥余觉得这样吃饭热闹,有气愤。 但是在西周,依然还是分餐制,大家都跪坐在一个小几前各吃各的。 对于贵族来说,吃饭的时候弄几个美女饮酒什么的,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东商不惯这毛病,吃饭就吃饭,搞那么多破事。 还好,今日的食物异常美味,大家光顾着吃,纵然有‌美‌‍人‍‍也无心欣赏。 食色性也,这是人生在世的两样头等大事,自从在镐京吃过东商的美食,诸侯个个都念念不忘。 后来商店开始,也卖一些调味品,但纵然有了这些调味品,想要吃到那样的美味也是痴人说梦。 好在,今日又吃到了。 深秋时节,适宜吃点暖和的东西。 每人面前一个小小的铁锅,铁锅下面燃着蓝色的火焰。 有见识的诸侯知道,这烧的是酒精。 铁锅里面是一锅红色汤汁,汤汁里浸着白色的鱼片。 一些红色果实和鱼肉混杂在一起,浓郁的香气飘散开来。 得益于商店的推广,诸侯对辣椒并不陌生,寒冷的季节,吃上一顿辣椒做的菜,出一声汗,是十分惬意的。 于是大家都兴致勃勃地动了筷子。 这鱼肉软嫩异常,吃起来十分过瘾,于是便都大快朵颐,不一会,个个都脑门冒汗。 自从辣椒被推广之后,很多人嗜辣的本质就显现出来了,一位诸侯觉得光吃鱼肉不过瘾,便将筷子伸向了漂浮在汤里的­‌黄­​色‍的小辣椒。 景如松正在殷勤劝酒,不小心看到这一幕,连忙道:“别吃。” 话音刚落,那人已经发出一声惨叫,只感觉口腔如同着火一般。 嗓子眼又麻又呛,眼泪鼻涕齐下,又打了十几个喷嚏。丫鬟们赶紧递水送毛巾,他连着喝了好几杯可乐水下去才方才止住。 “这是何物?” “此乃泡椒。一般用作调料,如果不是特别爱吃辣的人,轻易不敢尝试。” 话音刚落,又上了第二道菜肴,却是一道泡椒猪肝。 众人刚刚吃得十分过瘾,连忙各自伸筷。 一吃之下,发现这猪肝鲜嫩无比,更难得的是,相对于一般的猪肝,更有一股妙不可言的脆爽。 “这……似乎是不是豚肝。”豚肝大家都吃过,纵然厨子的厨艺了得,也绝不至于能到这种地步。 景如松笑道:“这是海豚肝。” “海豚?”来自东方的诸侯倒是知道海豚。 “据说数千万年前,海豚的先祖从陆地进入海洋,慢慢就变化成了如今的模样,但是它的五脏六腑却并没有变动,和普通的豚没什么两样。” 众人没想到还有如此有趣的见闻,吃起菜来,也更加带劲了。但有人却提出了异议。 “万物不都是神创造的吗?既然如此,怎么会出现外形变化的荒谬事件呢?” 景如松答道:“如果我们深掘土层,就有机会找到一些上古生物的化石。拿他们的化石骨骼和现代同类的骨骼对比度,就会发现存在细微的差异。年代越久,差异越大。这说明,生物一直在变化,如果万物是神创造的,又如何发生这些细微的变化呢?神忙得过来吗?” 此话如石破天惊,众皆骇然。 “既然如何,那万物在一点有点发生变化,又是什么原因呢?” “这个叫做演化,世间生灵,如同恒河沙数,不可计量,无时无刻,不在演化。适合环境的,就会生存下来,不适合环境的,就会被淘汰掉,这个叫优胜劣汰。” 众人一时被这新奇的观点吸引,竟似连饭都忘了吃。 景如松所说的话,言之凿凿,似乎都是真的,众人听罢,心里都多了一层疑虑。 这世间有神,贵族们都是知道的,现在景如松却言之凿凿,否定神创造世界,他想干嘛? 好容易吃完饭,景如松便又带着大家来到不远处的一栋房子。 众人一进入便大惊失色,只见几个小小的光球悬挂于屋顶之上,发出柔和的光芒。 “竟有这么多巨大的夜明珠。” “那不是夜明珠,那是电灯。” “电灯为何物?” 那人也就是听说过,如何知道电灯的来历,便张嘴吹道:“使用天上的雷电作为燃料的灯。” 这一下如是石破天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东商竟然拥有捕捉天上雷电的手段? 电灯如何灭了,一束光从黑暗中传来,落在前方的幕布之上。 众人顿时发现,自己置身于高天之上,耳旁是呼啸的风声,周遭是绵软的云朵。 云朵往身后飞速的移动,使得众人感觉自己……正在飞行。 这让众人感觉到了强烈的刺激感,竟然微微晕眩起来。 忽然间,远处飞来一条巨龙,发出雷鸣般的吼声…… 电影放完了,众人背后都出了一声冷汗。 效果太逼真,剧情太刺激。 在他们的思维里,还没有演戏这个概念,所以他们认为发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 直到景如松解释了电影的来历,众人才恍然大悟。 但却越发感觉到不可思议,真是没想到,东商居然能创造如此神奇的东西,真是大开眼界了。 其实是否要把电影院建到西周来,东商内部有过一次争论。 最后还是胥余力排众议,直接通过。 因为即便是东商的高层,也不知道电影这玩意儿其实是用来收割信仰的神器。 胥余认为西周人口众多,不跑来收割信仰简直就是浪费。 所以把电影院搬过来,根本就是势在必行的事。 这次商业广场带给西周诸侯的震撼,让胥余很是满意,所以广场很快就择日开张了。 开张当天,整个广场张灯结彩,如同欢乐的海洋。 胥余还特地跑到钓鱼岛去请了通天教主和云霄仙子回来捧场。 同时,不同以前商店的高冷开局,这次还搞了众多的优惠活动,吸引了众多普通民众的参加。 随着商品的逐渐普及,胥余惊放弃了只做上层生意的策略,而是选择了大众路线。 因为桌椅板凳的普及,东商早就改成围餐制了。 胥余觉得这样吃饭热闹,有气愤。 但是在西周,依然还是分餐制,大家都跪坐在一个小几前各吃各的。 对于贵族来说,吃饭的时候弄几个美女饮酒什么的,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东商不惯这毛病,吃饭就吃饭,搞那么多破事。 还好,今日的食物异常美味,大家光顾着吃,纵然有‌美‌‍人‍‍也无心欣赏。 食色性也,这是人生在世的两样头等大事,自从在镐京吃过东商的美食,诸侯个个都念念不忘。 后来商店开始,也卖一些调味品,但纵然有了这些调味品,想要吃到那样的美味也是痴人说梦。 好在,今日又吃到了。 深秋时节,适宜吃点暖和的东西。 每人面前一个小小的铁锅,铁锅下面燃着蓝色的火焰。 有见识的诸侯知道,这烧的是酒精。 铁锅里面是一锅红色汤汁,汤汁里浸着白色的鱼片。 一些红色果实和鱼肉混杂在一起,浓郁的香气飘散开来。 得益于商店的推广,诸侯对辣椒并不陌生,寒冷的季节,吃上一顿辣椒做的菜,出一声汗,是十分惬意的。 于是大家都兴致勃勃地动了筷子。 这鱼肉软嫩异常,吃起来十分过瘾,于是便都大快朵颐,不一会,个个都脑门冒汗。 自从辣椒被推广之后,很多人嗜辣的本质就显现出来了,一位诸侯觉得光吃鱼肉不过瘾,便将筷子伸向了漂浮在汤里的­‌黄­​色‍的小辣椒。 景如松正在殷勤劝酒,不小心看到这一幕,连忙道:“别吃。” 话音刚落,那人已经发出一声惨叫,只感觉口腔如同着火一般。 嗓子眼又麻又呛,眼泪鼻涕齐下,又打了十几个喷嚏。丫鬟们赶紧递水送毛巾,他连着喝了好几杯可乐水下去才方才止住。 “这是何物?” “此乃泡椒。一般用作调料,如果不是特别爱吃辣的人,轻易不敢尝试。” 话音刚落,又上了第二道菜肴,却是一道泡椒猪肝。 众人刚刚吃得十分过瘾,连忙各自伸筷。 一吃之下,发现这猪肝鲜嫩无比,更难得的是,相对于一般的猪肝,更有一股妙不可言的脆爽。 “这……似乎是不是豚肝。”豚肝大家都吃过,纵然厨子的厨艺了得,也绝不至于能到这种地步。 景如松笑道:“这是海豚肝。” “海豚?”来自东方的诸侯倒是知道海豚。 “据说数千万年前,海豚的先祖从陆地进入海洋,慢慢就变化成了如今的模样,但是它的五脏六腑却并没有变动,和普通的豚没什么两样。” 众人没想到还有如此有趣的见闻,吃起菜来,也更加带劲了。但有人却提出了异议。 “万物不都是神创造的吗?既然如此,怎么会出现外形变化的荒谬事件呢?” 景如松答道:“如果我们深掘土层,就有机会找到一些上古生物的化石。拿他们的化石骨骼和现代同类的骨骼对比度,就会发现存在细微的差异。年代越久,差异越大。这说明,生物一直在变化,如果万物是神创造的,又如何发生这些细微的变化呢?神忙得过来吗?” 此话如石破天惊,众皆骇然。 “既然如何,那万物在一点有点发生变化,又是什么原因呢?” “这个叫做演化,世间生灵,如同恒河沙数,不可计量,无时无刻,不在演化。适合环境的,就会生存下来,不适合环境的,就会被淘汰掉,这个叫优胜劣汰。” 众人一时被这新奇的观点吸引,竟似连饭都忘了吃。 景如松所说的话,言之凿凿,似乎都是真的,众人听罢,心里都多了一层疑虑。 这世间有神,贵族们都是知道的,现在景如松却言之凿凿,否定神创造世界,他想干嘛? 好容易吃完饭,景如松便又带着大家来到不远处的一栋房子。 众人一进入便大惊失色,只见几个小小的光球悬挂于屋顶之上,发出柔和的光芒。 “竟有这么多巨大的夜明珠。” “那不是夜明珠,那是电灯。” “电灯为何物?” 那人也就是听说过,如何知道电灯的来历,便张嘴吹道:“使用天上的雷电作为燃料的灯。” 这一下如是石破天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东商竟然拥有捕捉天上雷电的手段? 电灯如何灭了,一束光从黑暗中传来,落在前方的幕布之上。 众人顿时发现,自己置身于高天之上,耳旁是呼啸的风声,周遭是绵软的云朵。 云朵往身后飞速的移动,使得众人感觉自己……正在飞行。 这让众人感觉到了强烈的刺激感,竟然微微晕眩起来。 忽然间,远处飞来一条巨龙,发出雷鸣般的吼声…… 电影放完了,众人背后都出了一声冷汗。 效果太逼真,剧情太刺激。 在他们的思维里,还没有演戏这个概念,所以他们认为发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 直到景如松解释了电影的来历,众人才恍然大悟。 但却越发感觉到不可思议,真是没想到,东商居然能创造如此神奇的东西,真是大开眼界了。 其实是否要把电影院建到西周来,东商内部有过一次争论。 最后还是胥余力排众议,直接通过。 因为即便是东商的高层,也不知道电影这玩意儿其实是用来收割信仰的神器。 胥余认为西周人口众多,不跑来收割信仰简直就是浪费。 所以把电影院搬过来,根本就是势在必行的事。 这次商业广场带给西周诸侯的震撼,让胥余很是满意,所以广场很快就择日开张了。 开张当天,整个广场张灯结彩,如同欢乐的海洋。 胥余还特地跑到钓鱼岛去请了通天教主和云霄仙子回来捧场。 同时,不同以前商店的高冷开局,这次还搞了众多的优惠活动,吸引了众多普通民众的参加。 随着商品的逐渐普及,胥余惊放弃了只做上层生意的策略,而是选择了大众路线。 第二〇五章 淘汰 说是代金券,实际上应该叫代银券。 因为它的价值其实是和银元挂钩的。 一元代金券就是一块银元,五元就五块银元,以此类推。 真要是兑换金元的话,那也太壕了,胥余玩不起。 这些转盘每一个格子上都有奖,绝无落空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只要你来购物,就一定会中奖。 中奖的代金券又可以当成真的银元在广场上消费。 还有这种好事? 一时之间广场上人潮涌动,大家都来购物。 诸侯、卿大夫、士、国人甚至野人全都闻讯而动。 当然,诸侯、卿大夫来购物自然有贵宾室接待,不用和其他人一起拥挤。 为了此次开业能够圆满成功,东商调拨了大量的商品。 新建的食品加工厂里加工出来的各种各样零食,也在此地亮相。 这些零食不仅受到了达官贵人们的欢迎,甚至普通人也会买来尝个鲜。 这年头生火做饭太过麻烦,这些拆开纸包、纸盒、罐子就能随时开吃的食物,真的事再好没有了。 有些诸侯甚至看到了军事方面的巨大价值,如果军队带着这种便携的食品,那就可以在战场上从容占据先机,岂非一往而不利? 最先发现这个巨大价值的人是楚国国君熊绎。 这几年楚国发展的势头非常凶猛,但熊绎也清楚这全都是在东商购买的武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熊绎对东商非常的关注,甚至还东商联系过,希望派遣自己的儿子熊艾前往东商学习。 而胥余居然还答应了。 自此,熊艾就成了史上第一个留学生。 这次商业广场开张,熊绎便借着给周天子朝贡的机会,将熊艾也带了来。 因为东商太远,他自己根本就没有能力将熊艾送过去。 所以只能先将熊艾交到商人手里,然后再让他跟着商人的船队前往平安邑。 既然来了,熊艾自然就对这些商品进行了关注。 当得知这些冬季也能食用的蔬菜都来自于南方之后,熊绎立刻询问是否在楚国也可以种植。 得到景如松肯定的答复之后,熊绎便立刻提出要购买种子,于是一宗大额的交易便促成了。 然后熊绎又关注到那些便于携带,直接就可以食用的零食。 便向景如松打听,这些东西是否可以作为军粮。 景如松眉毛一竖,奇道:“君上怎会有此想法?” 熊绎道:“我国地处南方,食物储存不便,就算是做成干粮,也管不了多久。因此行军打战,吃饭就是个麻烦事。但我见贵国出售的这些零食,居然可以长期储存,是以有此一问。” 景如松展颜道:“君上睿智,不过想要做军粮的话,一般的零食是不行的。因为这些零食也就能储存数月之久,而且提供的热量不够,并不能当饭吃。” “一般的不行,那是否可以特制呢?” “自然可以。不过制作比较麻烦,君上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先下订单。” 景如松说着,便叫人去仓库拿来一些东西,开始介绍各种军粮的特色。 原来临行之前,胥余就已经给他交代过这事,他正打算找个场合开始推广呢,熊绎倒是先找上门来了。 很快有人拿来一些东西,景如松打开一个密封得很好的纸包,露出一块灰褐色的东西,介绍道:“这个叫军用饼干,普通人吃上一块,就可以顶一顿饭,君上尝尝看。” 熊绎吃了一口,觉得十分坚硬粗糙,略带一点甜味和粮食的香气,虽然并不是很难吃,味道也并不美好。 不过野外行军,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也不用计较许多。 试想,两军正在追逐,其中一方饿得不行了,必须停下来埋锅做饭,而另一方却掏出饼干,边走边吃,继续追击…… 景如松道:“这饼干比较难以下咽,要配合水一起吃,稍好一点。” 熊绎喝了一口水,发现果然不错。 紧接着,景如松又拿出一个瓦罐、坛口密封。熊绎诧异道:“行军还要喝酒的吗?” 景如松笑道:“并不是酒。” 景如松将陶罐打开,抽出随身的匕首,往罐子里切割掏挖,不多时弄出一坨坨粉色的东西。 熊绎发现他的匕首寒光耀眼,一看就是非凡的宝物,不禁暗暗咋舌,此等宝物,却拿来干这种活儿,实在是暴殄天物啊。 景如松很快就将坛子里粉色的东西全都掏了出来。 “这个叫做午餐肉,君上尝尝看。” “这是肉?”熊绎将信将疑。听说是肉,粉红的颜色顿时让他有点恶心,因为这种颜色预示着这肉应该是生的。 熊绎搞了一小坨尝了尝,发现味道居然还不错。 果然有些肉味,但口感却和肉不一样,绵软绵软的,既没筋也没有骨头,也就是说没有半分嚼劲。 但味道却不坏,熊绎又吃了一口,问道:“这是什么肉?” “这是豕肉,加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可以长期保存。行军光吃饼干是不行的,也要补充肉食。” “这个倒是不错,也顶饿,朕要了。” 景如松又拿出第三样,一个纸包包着的黑褐色的东西,看着其貌不扬。 熊绎尝了一口,差点吐了。 皱眉道:“这是巧克力?” 可可一直在商店有出售,一般是做份粉末用来冲泡,如果做成块状的,就叫做巧克力。熊绎作为一国之君,当然知道。 他还吃过不少,可是这么难吃的,还是第一次吃到。 “也太苦了吧?” “巧克力在关键时刻可以提神醒脑,补充能量,迅速恢复战斗力,是军队的不二之选。” 熊绎倒也知道巧克力的一些功效,点了点头,表示认可,却又问道:“那为什么这么苦?” “如果是甜的,这么美味的食物肯定会被战士当零食吃掉。所以才做这么难吃,这样只有到关键时刻,战士才会吃它呀。” 熊绎一听,果然如此,心想这些东商人想事情可真周到,当即便预定了可供一万大军食用一年的口粮。 如今楚国大军还在到处开疆拓土,因为对军粮的需求十分旺盛。 不过这些军粮是拿来应急,他并不打算给战士们顿顿吃。 …… 西周征伐身毒大胜归来,跟着去的诸侯,个人都发了老鼻子财。 身毒人真是太有钱了,寺庙的顶都是金子做的,称为金顶,也不怕下雨的时候引下雷电,被活活劈死。 有了钱,就得享受,要不然赚钱干吗? 商业广场的开张正是时候。 诸侯在洛邑的宅邸都建得差不多了,趁着商业广场的开张收到了邀请,正好前来视察一番。 而东商这次也真的是大手笔,商品品类之丰富,比之原来的商店多了数倍不止,让人眼花缭乱。 景如松正在给诸侯介绍汽车这种神器。 为了迎合西周尚红的特色,这些汽车都是红色,看着非常的骚乱。 诸侯一看这跑得飞快,还可以遮风避雨的铁家伙,震撼得差点不能呼吸。 轿子,马车什么的,跟这家伙比起来,就是狗屎。 不过这东西非常贵,一辆,就价值万两黄金。 纵然是西周的诸侯,实力差一点的,还真的买不起。 但这玩意儿就是脸面,都是一方诸侯,别人出行都坐车,你坐个轿子,这有脸?所以就算没车,咬牙也得买。 好在这次西征,诸侯或多或少都投入了一些兵力,赚的钱也都是人人有份,这时正好拿来买车。 姬诵忽然感到有点恐惧,这才刚赚到一笔钱,东商各种神奇的商品就出现了。 这一轮下去,最终从身毒搜刮到的金银财宝,大多又到了东商的手里。 感情西周打死打活搞了两年,还出动了阐教,最终却是为人作嫁,赚取的财物又不费吹灰之力,被东商赚走了。 姬诵很是奇怪,箕子搞这些事商品,大肆搜刮金银财宝,他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只是为了作为货币在给东商的百姓发工资吗? 目前来说,箕子却是着这么做的。 但姬诵却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如果只是为了拿来给百姓发工资的话,东商就那么点人,他们自己开矿,就足够使用了。 何必跑到西周来搜刮呢? 难道这些金银铜有什么玄妙的用处? 也不像,目前知道有实际用处的就是铜,东商制造的子弹全是铜壳的。 铜这个东西其实西周也不多,而且自己要用。所以并没有大量出售给东商。 而黄金白银,东商除了拿来制造金币银圆之外,也未见有别的用途。 但是,尽管如此,姬诵还是认为,这里面一定隐藏着一个惊天的大阴谋。 他很想阻止这件事继续下去,但他根本做不到。 西周只是一个利益的结合体,天子只是大家的盟主,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算是天子也管不着。 更何况姬诵还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口小儿,诸侯压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从这方面来说,姬诵的权力比箕子要差得远了。 现如今,诸侯已经被东商各种神奇的商品实现了捆绑。 诸侯不仅自己享用,还利用自己的贵族特权低价进货,高价售卖,赚取差价。 尤其是被周武王姬发用来托孤的三公,也被利益捆绑得身不由己。 由于黄金忽然变成了香饽饽,于是大家纷纷寻找金矿。 但是没想到,这些金矿居然大多集中在东方三个封国境内。 尤其是姜子牙所在的齐国,不勘探不知道,一探勘吓一跳,这里的黄金储量甚至比其他的诸侯加起来还多。齐国简直是住在金山之上。 而燕国和鲁国家的黄金储量也并不少,这三家仅靠自家的矿藏就可以从容购买商品了。 姬诵认为,如此下去,一旦箕子酝酿的阴谋爆发出来,那一定是极其恐怖的事情。 搞不好,会是整个西周不能承受之重。 可是现在没有人会听他的。 姬诵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跟进。 东商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就算被箕子耻笑,他也无所谓。 姬诵的东商的间谍正在源源不断地传来各种消息,这可惜这些间谍纵然已经去了好几年了,也还是没有接触到东商核心的位置,传来的都是一些并不很重要的消息。 尽管如此,姬诵也并不着急,他很有耐心,他可以等,因为……他还年轻。 姬诵的耐心,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阐教留在西周五大神明,经过数年的努力,已经制造出了可以和东商的蒸汽机相媲美的蒸汽机。 经过杨戬用灵眼判断,两者的材料,结构都相差无几。 不过姬诵还是觉得要稳妥一些,上次跑去炫耀,结果蒸汽机排队爆炸的事还让他心有余悸。 在自家的矿山用了半年之后,发现性能良好,确实相较东商的蒸汽机毫不逊色。 这下姬诵终于觉得扬眉吐气了,于是他开始大张旗鼓地旗鼓地推广他的蒸汽机。 他要做的事情就是,与东商争利,东商能卖的,他就能卖。 东商想搜刮金银,他就要把金银留下来。 东商卖枪支弹药,他便也卖枪支弹药。在神的助力之下,他可以制造出和东商一样的枪支。 子弹方面,由于铜矿不富裕,他也想过用其他的金属来代替铜,比如铁。 最终发现都不行,东商的方法就是最优解。 不过纵然如此,他们还是制造出了合格的子弹,只是击发弹药一直没有搞定,只能用黑火药凑合。 没想到的是,这种子弹,居然还挺有销路。 因为东商提供的子弹是限量的,诸侯不够用的话,就只能另外想办法。 姬诵的子弹虽然打起来冒烟,但总比没有好。 而且用了枪之后,任何敌人在他们面前都不堪一击。这种冒烟的子弹也尽够用了。 东商还跑到西周来推广过公路的建设,经过描述之后,姬诵认为这没什么难的。 不就是把路基整平,压实。然后倒上沥青和砂石的混合物吗? 唯一的难度,不过是不知道如何炼制沥青罢了。 谁想这时候,居然在巴蜀境内发现天然沥青,而且质量十分优秀。 于是,姬诵毫不犹豫就把莒国给灭了。 得到优秀的天然沥青之后,姬诵毫不犹豫地将东都洛邑的大小道路都铺了个遍。 不就是种粮,修路借着这次机会,姬诵准备拿下箕子,然后由自己开负责这些事情。 只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箕子居然趁着这次机会,推出了内燃机。 他辛苦搞出来的蒸汽机,瞬间就被淘汰了。 第二〇六章 珠江 杨戬对着汽车研究了好几天,发现想要复制一个这玩意儿简直难于登天。 这汽车用了许多自己无法明白的材料。 比如汽车启动的时候,会产生火花,而这是起火花启动了汽车的动力之源。 产生火花的东西,安装在一个匣子里,那匣子里装着不明液体,还有两块金属板。 通过分析,这金属板是铅板。但那液体是啥,就无法搞明白了。 杨戬搞了一点那个液体,研究了一下,终于确认这是一种酸。 这几年杨戬对东商的东西多有研究,也明白了如何制作硝酸。 现在的这种液体,和硝酸有点像,它们都具有很强的腐蚀性。 既然都是酸,杨戬就试着用硝酸来替代。 但是发现不行,铅板插入硝酸液体之后,没多久就变黄,这表示生锈了。 杨戬并不知道这是因为氧化反应的缘故,但也明白了,硝酸无法替代这种酸。 为了搞懂这是什么酸,西周冒险给东商的间谍发布了命令,让他们去调查这件事。 一般来说,西周是不会主动给东商发布命令的,因为这太冒险。 西周的间谍如果得到了关于东商的最新消息,都会向办法夹带在货轮之中,当这些货轮抵达西周之后,便会被雷震子悄悄取出。 这些年,虽然没有搞到什么太机密的情报,但对于东商的动向,也算是有一些了解,不至于做个睁眼瞎。 之前东商大规模启用农机具的时候,就有消息传到西周,告知他们,东商启用了新的动力之源,效果远超蒸汽机。 西周高层知道这东西应该是机密,也没指望间谍能搞到。 但是想不到才没多久,东商就借着洛邑的商业广场开张的时候,迫不及待地把汽车卖了过来。 阐教诸神把汽油机拆了下来,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天。 这机器小小的,可用精致来形容,但它的威力却比蒸汽机厉害多了。 大家都会这东西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很快,从东商那边传来了最新的消息,东周使用的酸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硝酸、盐酸和硫酸。 至于三者有什么区别,间谍就不得而知了,他们的在东商的工作都一般,接触不到太高深的东西。 这个消息让聊胜于无,众人明白了那个不知名的酸,不是盐酸就是硫酸。 但姬诵却忽然想到一件事,这些年他们一直感觉胥余提供的配方里面少了什么东西。 现在看来,那个少的东西,不是硫酸就是盐酸。 这让姬诵很愤怒,因为胥余明显留了一手,违背了双方的协议。 但姬诵没有多说什么,现在还不是翻脸的时候,所以方面表面上都要维持住和平。 不过,有朝一日,当自己的实力积蓄到足够庞大的时候,这件事就可以成为对东商开战的理由。 明白了缺失的东西之后,姬诵就开始琢磨如何才能搞到硫酸和盐酸。 这件事间谍帮不上忙,那些在东商都是管制物品,他们根本解除不到。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姬诵忽然从名字上找到了突破口。 这些年姬诵一直在研究东商,他发现东商在给一件东西取名的时候,并非胡乱取名,而是有一定的章法。 尤其是化合物,常常可以根据名字判断它的成分。当然,只是简单的判断。 基于这种逻辑,那么硫酸肯定就是含有硫的酸,而盐酸则是含有盐的酸。 姬诵把这个说法说了出来,杨戬等人都目瞪口呆。 还能这么想? 不过大家很快就认同了他的想法。 因为大家之前只是没有往这方面想罢了,一旦想明白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得到大家的认同之后,姬诵又继续分析。 这些年为了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西周曾经从东商的手里购买了不少肥料。 西周一直想搞明白这些肥料是怎么制造出来的,可惜多方探听,毫无头绪。 不过这些肥料的命名方式,也和那些酸如出一辙,这也从侧面肯定了姬诵的想法。 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纵然知道硫酸里面是含有硫,盐酸里面是含有盐,他们也不知如何才能把他们变成酸。 此路不通,另寻他途。西周君臣商议之后,决定去东商查探一番。 他们并不敢去东商本土,纵然没有云霄仙子坐镇,东商的高炮也不是闹着玩的,上次雷震子就被轰得灰头土脸,颜面全失。 所以他们决定去东商的外围领地。 目前东商有三块外围领地,一块的已经经营了六年之久的蛙岛。 当初,两万人登陆蛙岛,以季胜为城主,一举征服了岛上的上万土著,经过五年的繁衍生息,偶尔还上岸或者去南方诸岛搞点劫掠什么的,现在岛上的人口已有六七万之多。 他们在岛上主要种植橡胶树、桐树、香蕉、甘蔗、可可等物。 在蛙岛的对岸,有一块东商新开辟出来的领地,那是群山中的一小块平原,生活着一些越人部落。当海潮侵袭时,这块平原的一部分会被海水淹没。 商人到底此地之后,请云霄仙子施展神通,建立了一座海岸长桥,以抵御咸潮入侵。于是,这沿岸三万亩平原一夕之间变为了沃土。 箕子命令派出两千名老商人,率领一万多名刚刚归化不久的美洲人来到此地开荒。 他们在平原地区种植水稻,瓜果、蔬菜。这地方气候温润,降水丰富,可以做到一年三熟,是个不可多得的粮仓。 而平原周边的山地,则可以种植茶叶,东商一直没有很好的产茶区。盖因北方寒冷,不适合种植茶叶。得到这块地方之后,以后的茶叶算是不用愁了。 长长的海湾延伸进来,形成天然的深水港。因此,东商也在此地建设了一个港口。 这块平原,就是未来闽省四大平原之一的泉州平原,而那个港口,就是一度被称为东方第一大港的泉州港。 不过这两个地方,西周都不敢来,因为他们距离蓬莱的入口太近了。 现在阐教和截教的关系非常微妙,杨戬不敢在通天教主的眼皮子底下闹事。 万一被抓,后果不堪设想。 思来想去,只能去最南方的珠江。 …… 东商和西周达成放弃征服百越部落的协议之后,东商的船队就浩浩荡荡地往南进发了,他们一小部分留在了泉州,而另外一大部分,则继续向南,往珠江三角洲进发。 世界各大河的入海口,大多是一个三角洲,这种地方大多土地肥沃,表面平坦,河网密布。在古代是非常好的农耕区,在现代则会发展为大都市。 而且,由于上游的有机物长年累月的堆积,很容易形成石油和天然气。世界上许多著名的油气田都分布在三角洲地区。 总而言之,相对于人类来说,三角洲地区就是地球的精华,平安邑本身就是建立在一个小型的三角洲上。 现在,面临华夏南部的精华所在,箕子当然是大手笔,他一口气招募了三万人马,浩浩荡荡地前往珠江。 在这个年代想要在华夏南部生存下来,其实是非常困难的。拳头大的蚊子分分钟就要你狗命。 它们会传播一种叫做疟疾的传染病,如果不主意,纷纷中就会中招。 古人认为南方多厉瘴,其实只是因为这地方气候炎热,物种极大丰富,人们很容易感染疾病。而很多病又有传染性,搞不好的话就会一死死一片,神仙也无能为力。 好在胥余早有准备,自从洞庭之盟签订之后,胥余就有过经略岭南的想法。 不过那时候时机并不成熟,如果冒然南下的话,可能会引起阐教的反弹,所以一直忍到现在,终于趁着阐教和婆罗门教玩什么论道灭神,这才一举拿到华夏南方归属于东商的承诺。 在胥余前世生活的平衡世界,西方诸国一开始入侵太平洋地区就曾经历了许多挫折。 往往敌人还没怎么消灭,自己人就先病倒一大片。 直到有人发现南美雨林中的部落从来都不会感染疟疾,从而找到了金鸡纳树,开发出了神药奎宁,这才能够顺利地在东南亚进行大肆掠夺。 胥余没有奎宁,他有比奎宁更加强大的青蒿素。 “青蒿一握,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 药学家屠呦呦从古籍中发现发现线索,带领团队开发出了神药青蒿素,拯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 胥余早就将相关的资料提供给了风曦,让她用灵力来制药,如今制造出来的药物已经足够使用了。 三万人马在盐田登陆,便开始建设基地。 拖拉机开出来,哐哐地平整土地,然后挖掘地基。 从日本诸岛运过来的水泥,混合珠江的沙石,房子建得飞快。 人们干得热火朝天,在附近的探索的部队竟然发现了一个国家。 这下人们有点懵逼,根据大王的说法,这里应该就一些野人才对,怎么会有国家? 人们怀着好奇心前去探索,发现还真有一个国家。 双方一接触,差点打起来。 好在这只是个青铜文明,东商只是原地放枪,打死了不上天上飞的海鸥。他们以为遇到了神,纷纷跪下,顶礼膜拜。 由此可见,在蒙昧时代,最有前途的职业就是当神棍。 由于双方的语言无法沟通,胥余紧急派遣了虞姬到此。 当虞姬骑着大鸟,从天空中落下,显露出可以和人心灵沟通的能力之后,这个国家震惊了。 他们纷纷跪下,不停地膜拜,表示愿受驱使。 虞姬告诉大家,这个国家叫做缚娄国,他们的首领叫做罗北。他们会制造青铜器和陶器,以种植水稻和打渔为生,整个国家大概有两万多人。 由于台风肆虐,他们一般都住在远离海岸,有山背风的地方。 这么多人,都是不错的好劳力。箕子当然不客气。 虞姬便将这些人领出山来。 缚娄国人一来到海边的工地,便看见许多巨兽在大地上纵横来去,全都都吓傻了,又跪在地上膜拜了起来。 很快,到了吃饭的时间了。 虞姬安排食堂多做饭,请缚娄国人一起吃。 香喷喷的米饭加上红烧肉,小白菜。 两万缚娄国人都吃哭了。 他们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啊。 虞姬当即表示,你们只要好好干,吃肉都是小意思。 顿顿有肉的‎诱‎­惑‌​缚娄国人根本无法拒绝,他们很快就成了工地上杂工。 罗北见大家干得都很卖力,于是便走上前来,向虞姬吹嘘自己的功绩。 谁知虞姬把手一摆,命人把他拿了,让他和其他民众一起干活。 罗北一脸懵逼,我一个大王,我也要干活?这是耻辱啊,我要抗议! 虞姬不理他,自顾自地走了。 开什么玩笑,你这三瓜两张也配叫大王? 虞姬的心里,大王只有一个,那就是她的亲亲老公子胥余,连他亲爹都靠边站。 很快,缚娄国人就见到了商人的实力。 坚固的房子拔地而起,不到一个月全部盖好。 人们住在新房子里,不用再遭遇台风的的侵袭,不用再担心烈日的暴晒。 房子建好之后,便要开始春耕。 几十台拖拉机拖着各种农机具翻土、整田、挖沟、引水、播种…… 缚娄国人惊讶的发现,就这些个怪兽,效率居然比自己国家上万人还要高。 他们更加笃定,这些人一定是神的使者,他们一定是来自神之国度。 当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来自于商人的王,一个叫做箕子的人的时候,他们又纷纷朝着北方跪下了。 罗北见大家干得都很卖力,于是便走上前来,向虞姬吹嘘自己的功绩。 谁知虞姬把手一摆,命人把他拿了,让他和其他民众一起干活。 罗北一脸懵逼,我一个大王,我也要干活?这是耻辱啊,我要抗议! 虞姬不理他,自顾自地走了。 开什么玩笑,你这三瓜两张也配叫大王? 虞姬的心里,大王只有一个,那就是她的亲亲老公子胥余,连他亲爹都靠边站。 很快,缚娄国人就见到了商人的实力。 坚固的房子拔地而起,不到一个月全部盖好。 人们住在新房子里,不用再遭遇台风的的侵袭,不用再担心烈日的暴晒。 房子建好之后,便要开始春耕。 第二〇七章 杨戬的逻辑 罗北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好好的王当着,忽然就变成了平民,必须和从前他手底下的奴隶们一起干活。 反应过来之后,罗北觉得很懊丧,于是他纠集一些手下想要反抗,但是没想到,居然应者寥寥。 没有帮手他什么也干不成,只能作罢。 但是渐渐地,他就觉得,从前做王的日子,和现在比起来,连个屁都不算。 当王的时候,他吃的米饭糙糙的,里面还夹着沙子,因为他们的脱壳技术就到此为止了。 可是现在呢,吃的却是雪一样的白米饭,粒粒饱满,香甜可口。 他以前吃的鱼,吃的肉,总是有一股腥味,现在却全都鲜美可口,吃得他舌头都差点化掉了。 他住上了神奇的房子,不管外面有多热,只要一走进房间,就能感觉到一股清凉。而且这种房子,还不惧台风的侵袭。 往年台风来的时候,他们只能祈求上苍的保佑,然后等死。 但是今年,台风来的时候,他们被严令躲在房子里不要出来。 那一刻他瑟瑟发抖,躲在房子里,那不是找死吗?但是无论外面的狂风如何肆虐,房子居然岿然不动。 台风之后,他们马上被召集起来,组织救灾工作。 那一次,他浑身都充满干劲,累到趴下为止。 他跟着人们种植稻谷,种植各种蔬菜瓜果,等到丰收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片大片金色的稻浪,稻子沉甸甸的,全都压弯了腰,产量比之前多十倍都不止。 一挂一挂金色的香蕉采下来,每一挂都有半人高,个个饱满,香甜软糯,不用吐籽。 正当大家准备好禾刀准备去割稻的时候,一台台的机器开进了稻田。 就听见哐哐哐的响声,稻子全部倒地,收割得一干二净,还脱好了粒。 然后就被送进磨坊,出来的时候,全都成了洁白的大米。 这在罗北的眼里,简直就是神迹。 只有神,才能做到这一切吧。 他终于明白了,他从前当的那个所谓的王,不过是个狗屁。 而现在,虽然他失去了一些权利,但他得到要更多,更多。 …… 杨戬和雷震子来到珠江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这里居然聚集了数万人,建成了一个大型的城邑。 而这一切,不过用了短短一年的时间。 东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此时正是春耕,两人隐在云端,偷偷观察着田野里正在整田的拖拉机,惊骇之情溢于言表。 这也太夸张了吧? 几千亩的水田,居然就几十个人在耕作。更多人在种树,种菜,种甘蔗…… 但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溜了下来,走到了拖拉机身前。 “怎么样?用的是汽车的动力之源吗?” “外观差不多,但内部构造并不相同。这个动力之源比汽车上的那个,少了一些东西。” “所以汽车那个更先进吗?我看这个拖拉机看得挺慢的,速度根本无法和汽车相比。” “不能这么说,这个力量似乎比汽车上的那个更大。嗯,他们烧的油也不同。” “你不是汽车烧的是提纯的石油吗?那这个又是什么油?” “这个应该也是石油,也许是提纯的方法不同吧,我也不懂。” 两人看了一会,又往那个巨型的油库走去。 杨戬观察了一会,点点头道:“是了,他们用的就是这个油。” 雷震子蹙眉道:“这东西需要烧油的话,还真是个麻烦事。如果我们弄不到这种有,就只能一直找东商买。这油可不便宜。” “是啊,如果这种油不掌握在我们的手里,就算造出这种机器也没用。这不像煤,挖就行。” “这个也是土里挖的,大周应该也有,只是不知道在何处。不过最好的办法,还是大军继续西征,打到埃兰去,这个事就解决了。” “不好弄,我前段时间去侦查过。他们怕大周打过去,已经串联了一‍大­‌‎波­国家,如果我们敢西征的话,他们就组成联军来抵抗。” “以大周的兵锋,人多有什么用?身毒那么多国家,打起来还不像切菜一样?” “他们已经推出吉尔伽美什为盟主,一旦有战事,就由吉尔伽美什来统一指挥。” “吉尔伽美什,那个半神?这犯规了吧?” “犯什么规?都要死了,谁跟你讲规矩,况且人家并不算犯规,吉尔伽美什并不是神。” “他四分之三是神,四分之一才是人。” “那又怎么样?上次西方的特洛伊大战的时候,有个家伙就脚趾头是人,还不是一样上战场。” “啊这……” “自从东商搞出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世界就已经在悄然发生变化了。这是和以前完全不同的时代了。” “那你觉得,这个时代是变好了吗?” “怎么说,我觉得这是最好的时代,同时也是最坏的时代。” “怎么说?” “随着这些工具的发明,带来了生产力的提升,促进了物质的极大丰富,人口的增长自然是水涨船高。未来一百年内,西周的人口搞不好可以突破两亿,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 “人类诞生才不过三百万年,过去所有诞生的人类加起来,可能还不到一亿。这意味着我们获得的能力会超越远古巨神。假以时日,我辈的灵力会获得空前的提升,搞不好可以横渡星空。” “横渡星空啊……”雷震子露出向往之色,他虽然有翅膀,也不过就在地球上扑腾而已。 “古神花了上万年的时间,才打开地月之间的通道。但是几百年后,当地球上的人口达到数十亿的时候,我们的灵力将空前强大。那时候,想要开辟这样的通道,恐怕只是弹指间的事情。” “那你为什么说是最坏的时代呢?” “你不觉得现在危机四伏吗?为了掠夺资源,天尊们居然亲自下场。因为他们已经预见了地球要发生的变化,所以才不惜抛头露脸。 随着人口的急速增长,整个地球的人口可能突破十亿、百亿。一个小小的地球能供养这么多人口吗?他们吃什么,喝什么?” 雷震子直冒冷汗:“所以西北那边……” “没错,西北那边就是未雨绸缪,为了我诸夏的生存而提前布局。否则的话,怎么截教那边也会下场呢。咱们跟他们的关系可不好。但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一家人,在关系在种族命运的事情上,利益还是一致的。” 雷震子点了点头,杨戬又道:“我们发展这么快,西方诸神不可能袖手旁观,要我说,要不了多久,双方就会有一场大战。搞不好,一万年前的悲剧又要重演。” “不能避免吗?” “除非我们停下来,但是我们停得下来吗?现在粮食亩产都是千斤以上,各种药物使人的寿命噌噌地往上涨。灵力也跟着水涨船高,要不了多久,瑶池就要变成瑶海了。无论是神仙还是凡人,谁能抵得住这种­诱​‎‌惑‍?” “那如果我们停止西进呢?” “不可能的,地球就这么大,随着人口的增多,为了生存,只能去掠夺。你没发现这种增长其实是在消耗地球的资源吗?煤炭、铁矿、石油、火山灰都离不开了。箕子那边还在疯狂地收集黄金和白银,不知道想干什么。 这些东西我诸夏的土地上很多,但迟早要用完的吧?而且你没有发现吗,开矿的地方,环境会变得很差。林胡那边一直挖火山灰,挖煤,现在天都是灰蒙蒙的了,很多奴隶都生病了。搞不好用不了多少年,自己就把自己毒死了。” “那也不能不挖啊,现在谁离得开那些机器?” “挖当然要挖,但最好的去别人的地方挖。比如说东商现在疯狂地在收集黄金白银,我们呢,离不开他们的商品,也只能不断地为他们提供。诸侯的仓库都被掏空了。 家里有矿的还好说,没有的怎么办?就去抢,结果把周边的方国部落都全灭了,还不够,就继续往西征讨,最后象雄、身毒诸国灭了。 眼看着东商启用了新的动力之源,我们没有油,怎么办?还是得去抢,西方的沙漠里尽是这种东西。以此看来,未来若想和东商争雄,控制石油是关键。 因为这种机器一出,战马必将淘汰。未来东商大军开着钢铁巨兽来和大周打战,大周如何应对?没有油,将寸步难行。 而且你没发现吗,东商一直在做这样的事。他需要金银,但他自己不挖。让大周去挖,让大周去抢。难道箕子统治那么大一片土地,会没有金银吗?所以我们也要这么干,我要奴役西方之人,让他们帮我们挖矿,我们只需要坐享其成即可。” 雷震子听了杨戬的分析,顿时有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之感,长长地作了个揖:“多谢师兄教诲。” “大家同门一门,不必客气。我们再去看看别的吧。” 两人从油库那里溜了出来,往田野中飞去。 田野中种的瓜果蔬菜,他们在洛邑大多见识过。也见过有船只从此处拉着满载了货物,拉到东商和洛邑去。 但是杨戬发现,有两样东西,却没有在洛邑见过,而且漫山遍野,种得到处都是。 “这是什么树?”杨戬指着一棵小树问道。 由于雷震子一直留在人界,还喜欢到处逛,所以比杨戬有见识一些:“这个应该是桐树,它的油很有用,可以防水。造船的时候就要用到这种油。不过这些东西都是野生的,没想到东商居然在这地方人工种了这么多。” “这个呢?是什么树?” “额……这不是这里的树。” “这是……美洲的树,叫做赫维。这个树很有意思,如果把树皮割开的话,会流出一种白色的东西,干了之后会很有弹性。奇怪,东商怎么会在这地方种这种树?” “走,我们去美洲。”杨戬拉起雷震子,冲天而起。 “什么情况?”雷震子茫然不解。 “我得去搞去确认一件事。” 两人很快就超越音速,气流滚滚,在空中急速飞行。到达美洲的时候,时间正是傍晚,两人按落云头,由雷震子引着,没多久就找到了一片树林。 “这就是赫维树。” 杨戬割开树皮,果然看见一种白色的乳汁流了出来。 杨戬将那乳汁收集起来,运起灵力,瞬间控干水分,灵眼亮了起来,看了半天,呵呵笑道:“找到了,就是这个。” “啥意思?” “那台汽车里面有很多地方都使用了一种未知的材料,原来就是这个赫维树的汁液。” “啊……”雷震子顿时狂喜,“那我们岂非可以自己制造汽车?” “还差一样东西,就是那种酸。不过我现在明白箕子为什么要大周签订协议,让东商来占领神州南部了。想来这种赫维树只有在炎热的南方才能生长。” 雷震子叹道:“此人行事,处处先行一步,真是劲敌。” 杨戬道:“先回去吧。” 二人回到镐京,言明已经找到了那种未知的材料,姬诵不由得大喜。待听说那玩意儿只有南方才可以生长的时候,又是一顿郁闷。 现在双方已经签了协议,西周不得经略百越之地。总不能明目张胆地撕毁协议吧?现在还不是刀兵相见的时候啊。 可是不翻脸的话,又该去哪里种植赫维呢?从美洲去运根本就不现实,那太远了。 杨戬沉思了片刻,道:“可以去中南半岛,那地方现在是那伽族的地盘,顺道还可以令他们守护。” 姬诵表情怪怪的,说道:“那地方现在气候并不太好,恐怕会影响收成。” “什么意思?”杨戬一脸纳闷。 “我上次特地去了解了洋流的知识。之前的洋流会被喜马拉雅山脉阻挡,大部分化作雨水降落在恒河平原。 但还有一小部分,却转道向东,流经中南半岛,给半岛带了丰沛的降雨。现在,诸神把喜马拉雅山给打塌了,洋流长驱直入,西北降雨大增。 但中南半岛却遭了殃,去年一年,降雨少了一半,长久下去的话,恐怕那里密密麻麻的雨林要变样了。” 众人没想到把喜马拉雅山震塌了,居然还会产生这样的影响,不由一阵无语。 第二〇八章 无线电报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姜子牙道:“只是降雨少些罢了,问题并不大,不影响我们种植赫维树。” 召公奭道:“但是如果我们在中南半岛种植赫维树的话,如何采收运输呢,现在沿海一带都归东商了,现在相安无事还好,一旦有事发生,他们很容易就切断我们的运输线。” 姬诵想了想,一挥手道:“做两手准备,海运不行就走陆运。东商不是拿下了东南一线吗?那我们就拿西南一线。咱们南征,先攻蜀地,再攻滇池。到时候我们走陆路运输。” 姜子牙眼前一亮:“这个法子倒是不错,就是运量小了点。但我这两年也观察过西南一线,蜀地是个大盆地,土地肥沃,是个好地方,值得拿下。” 姬诵道:“用传统的方法运量当然小,但如果能修铁路呢?” “铁路?”众人眼睛都亮了起来。 “没错,铁路。东商就有铁路,他们几座城邑之间就靠铁路连接,数百里路朝夕可至,一趟能运几万斤货物。” 姜子牙道:“这倒是个好主意,若有铁路,陆运也能大放光彩。只可惜不知道火车的制造方法。” 召公奭道:“想来也是用蒸汽机驱动的,如果杨戬上神能近距离观察的话,应该可以制造出来吧?” 姜子牙摆摆手道:“那里是东商的核心领地,不是那么好去的。” “我们的间谍呢?” “间谍哪能接触到这个?” 姬诵沉声道:“不用这么麻烦,直接找东商谈。在丹东和燕都之间修建一条铁路就行了。到时候火车开过来,想怎么观察就怎么观察。” 召公奭一愣:“这……箕子能答应吗?”他倒是希望这事能成,这样的话,丹东和燕都之间能通过铁路沟通,对燕都的发展大有好处。 燕都的位置太过靠北,发展不如临淄和曲阜。但一旦能通过铁路和东商连通,未来的发展将不可限量。 因为只要铁路修建成功的话,未来诸侯自己也有可能会修建铁路。 到那时,燕都就是连接西周和东商的枢纽,诸侯走陆路去东商,都必须经过燕都,那会是得等的繁盛啊? 姬诵肯定地道:“他一定会答应。我研究此人很久了,只要是对他有利的事,他不介意吃点小亏。他早就知道我们在仿制蒸汽机和枪支弹药了,还不是什么都没说。” 大家互相都看了一眼,都点了点头。 “那就和东商沟通试试吧。” …… 虽然阐教和截教联手在喜马拉雅山坑了印度诸神一把,当双方的关系依旧很僵。 所以姜子牙等人也不敢想以前那样“嗖”的一声就飞到平安邑去。 目前来说,东商的国门是比较封闭的。 东商的货轮装载着各种商品,源源不断地运往西周,但西周却没有人去往东商。 就算有,也只是送奴隶过去。 不过这种封闭其实只是西周自以为的封闭,是他们心里有鬼罢了。 当楚国国君熊绎决定把他的儿子送到东商去学习的时候,大家忽然发现,东商其实是很开放的,他们并不排斥接纳周人,甚至不排斥周人去学习那些高深的知识。 于是,姜子牙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前来见景如松。 景如松正收拾行李准备回国,忽然姜子牙前来拜访,连忙出门迎接。 见过礼之后,景如松命人送上咖啡。 咖啡今年才在蛙岛种植成功,作为珍贵的商品拿到了商业广场来售卖,姜子牙倒也识得。 姜子牙喝了一小口,让那股苦苦的味道在舌尖上滚来滚去,觉得十分提神醒脑。 景如松问道:“太公今日来此,不知有何吩咐?” “今日前来,是有一个不情之请。” “太公但说无妨,在下洗耳恭听。” “听说大商招收了一名楚国学生,可有此事?” “确有此事,是楚君的长子熊艾,这次是要随船跟着前往平安邑的。” “贵国可会一视同仁地教他知识吗?” “这个自然。截教的通天天尊讲究的就是有教无类。我大商如今的截教庇佑,自然一脉相承,只要肯学,都倾囊相授。” “既然如此,本侯想把我的孙儿吕得也送去平安邑学习,不置可否?” 景如松眼睛一亮,狐疑道:“是只有尊孙,还是……” “这只是本侯自己的意思,不过如果其他诸侯得到消息,难免不会送子弟过去,贵国可都愿意接收吗?” “这个我需要和大王汇报一下。” “太师尽管汇报,如果可以的话,老朽想亲自去一趟平安邑,有些事与大王商量一番。” 景如松眉毛一扬:“何事,可以告知吗?” 姜子牙想了想,道:“是关于修建铁路的事宜。” “贵国想修建铁路?”景如松吃了一惊。 “自从洞庭之盟签订之后,贵我两国相处得非常愉快,因为想修建一条燕都到丹红的铁路,以方便交流。” 姜子牙这是以退为进的法子。在他想来,熊艾去东商肯定学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所以先拿话激他。 听到景如松说什么有教无类之后,又说要诸侯的子弟组团去学。 这就等于是在挖东商的墙角了,东商势必不答应。 最后才抛出修建铁路的事来,箕子已经拒绝了招收诸侯子弟的事了,修铁路就势必不能拒绝。 姜子牙多智,心计太多,所以纵然相信姬诵的分析,行事还是要留个后手。 景如松拿了一张纸,随手将姜子牙的问题写好,然后叫过来一个侍女,吩咐道:“把这个消息传给大王。” 侍女答应一声,拿着纸条便去了。 姜子牙看得莫名其妙,这啥意思?写了个纸条,叫一个侍女把消息传给箕子? 莫非,箕子就在洛邑? 他胆子这么大的吗? 景如松轻松地道:“太公稍待,不出意外的话,今天会有答案。” “商王……在洛邑?” “怎么可能,我王当然在平安邑。” “那你拿着个纸条,说把消息传给大王是什么意思?” “哦,这是最新的通信手段,叫电报。” “电报?跟电影有什么关联吗?” “无关的。电报是大王发明的一种通信手段,有了这个东西,即使相隔千里,也能实现即时通信。” 姜子牙想象不出这到底是什么神器,不由得将信将疑。 景如松知他不信,便也不多说。只是道:“干等无聊,对弈一局如何?” “如此甚好。” 二人摆好棋盘,便开始对弈。 姜子牙智力超群,棋艺在西周无双无对,自信胜景如松不在话下。 谁知一下才知道景如松的可怕,被对方风卷残云,杀得落花流水。 姜子牙惊讶道:“太师棋艺竟至如斯,出神入化,堪称棋圣啊,子牙佩服!” 景如松摆摆手道:“在下不过是大王的手下败将罢了,这些招数也是跟着大王学的。” 姜子牙听说箕子的棋艺还要虐杀景如松,不由得暗暗咋舌,心想箕子的棋艺不知要高到什么程度。 他哪里知道,箕子不过是个围棋菜鸟,闲着没事在电脑上下着玩罢了。 但此时的围棋技术不过是在起步阶段,和三千年后的技术相比就是狗屎。 围棋技术是越往后水平越高的。 现代的棋手是对着电脑训练,一年刷的局数比古人八辈子下的棋局都多。 古代历史上那些著名的棋圣,在当今世界冠军柯洁面前,个个都是臭棋篓子。 景如松不过是跟胥余闲着没事的时候对弈几局,学到了他的一些新奇招数罢了。 就这样,还把姜子牙杀得屁滚尿流。 两人下了几把,已到中午,景如松便请姜子牙用饭。 冬天寒冷,午餐便是火锅。 一锅煮得滚开的牛肉清汤,切得薄薄的肉片放进去烫熟,然后在红褐色的酱汁里一蘸,吃下去,清甜可口,格外地舒坦。 一边吃肉,一边把萝卜放进去煮,等到肉吃完了,再吃萝卜。 萝卜吸满了肉的汤汁,吃一口,暖到胃,比吃肉还过瘾。 吃完饭,侍女送上香茗。 这个时代人们饮茶的方法叫做“粥茶法”。就是把茶树枝条直接放进水里煮,煮烂,熬成粥,然后吃下去。这样的茶非常苦,又叫苦茶。 箕子来到这个时代后,便即刻推出了“炒茶法”,只选取鲜嫩的芽尖,利用微火在锅中使茶叶微调。 这样的制作方法保留了茶叶的清香,用开水冲泡即可饮用,马上大受欢迎。后来东商又推出了发酵的红茶,一样大获成功。 姜子牙惬意地喝着茶,忽然想到这些年和东商和平相处,却是得到了诸多好处。 人们的生活也因为东商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 不过他心中还是有疑虑,那就是东商一直在疯狂的搜刮金银,到底想干什么? 他绝不相信就是为了给东商的子民发工资这么简单。 正想着,有侍女拿了一张纸进来,景如松看了一眼,说道:“关于第一个问题,大王认为如果诸侯都派自己的儿子去大商的话,有点为质的意思,这会影响两国的友谊。如果真心想学的话,可以选送平民的子女过来。” 姜子牙没想到箕子居然答应了,而且还体贴地想到了如果送诸侯的儿子过去会引起的麻烦。 是啊,诸侯的亲儿子都在对方手上,到时候如果万一要对东商动手,那不是投鼠忌器吗? 但如果用平民,就没有这个顾虑。只要控制住这些平民的家人就好了。 在平民子弟中选择优秀的,送他们去东商留学,好吃好喝地招待他的家人,等他学成了,就回国,带着父母一起享福。 学不成,或者学成了不回来,那对不起,你的家人就凉凉了。 想来,这还真是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比送诸侯的儿子去给力多了。 但他为什么要收楚君的儿子呢? 仔细一想,也就释然了。 楚军不过是个小小的子爵而已,而且封爵也才没几年,虽然扩张得很快吧,但是在中原诸侯的心里,其实就是个屁。 想明白了这层关系,姜子牙却又疑惑了。天底下还有这么好的事吗? 这个箕子,他到底想干吗呢? “关于第二天,在燕都和丹东之间修建铁路,这个想法很好,同意。可以双方进行商议,签订合约之后开工。” 姜子牙没想到两个问题都得到了圆满的答案,回去的时候腿都是飘的。 这不可能啊! 但很快,诸侯就开始物色合适的人选。 在洛邑,在诸侯各自的主城,甚至展开了人员争夺战。 不过,既然箕子提出只要平民,哪些贵族也就不再纠缠,真的选了一些看着还算激灵的小子,前往东商学习。 同时,西周还组织了一个代表团,带着这些平民的子弟一起前往东商,代表团领头的就是姜子牙。 送这些平民学子自然用不着大周太师姜子牙出门,那也太那啥了。 姜子牙此来,是为了规划中的燕丹铁路。 这件事情关系太大,由不得他不慎重。 现在的西周,由于粮食丰收,已经不需要那么多人种地了。 因为种出来根本就吃不完,那你种了干吗呢?堆着烂掉吗? 于是,就生出了许多闲汉。 人一闲着,就是生事。保暖思那啥嘛,所以治安就变差了。 诸侯们商量了一下,认为这些百姓嘛,就是不能让他们闲下来,于是就把他们弄去挖矿。 倒置现在的中原大地,到处都在找矿。 但矿不可能都在河边,有些地方根本就是远离河流,干旱少雨,生存困难。 没有河流,运输就很成问题。 所以诸侯纵然知道某些地方有矿,也无法去挖。 因为运输成本太高了,挖出来得不偿失。 但是有了铁路和火车,那可就不一样了。 直接一条铁轨连接矿区和城区,挖到再多的矿也能运出来。 人员交流也方便,如果矿区出现了什么事,城区的人就可以及时赶到处理。 蒸汽船开出黄河,进入茫茫大海,船上的平民学子都是第一次看见大海,不由得发出阵阵惊呼。 姜子牙却静静地坐在船舱里,百思不得其解。 “电报,到底是什么?” 第二〇九章 国际班 平安邑的春天有些冷,当三十多名西周学子登岸的时候,他们都忍不住抱紧了双臂。 料峭的风吹在身上瑟瑟的,不过很快就暖和了。 因为他们被拉进浴室里开启了净化三连。 这让大家感到很不爽,面无表情的大妈拿着刷子在他们身上刷来刷去,让他们感到非常的屈辱。 不过换上轻柔舒适的衣服之后,之前的屈辱感很快就消失了。 接下来,就是一顿丰盛的晚餐。 来自三江平原的大米,味道醇厚绵甜。伴着丰盛的菜肴吃下去,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无边的满足感之中。 吃完饭,他们就被分配了房间,一排两层的建筑,四个人一间,床上上下两层的铁架床。房间不大,但设施齐全。 每个人都领了一堆东西,被褥什么的,大家把被褥铺在,时间还早,就躺在床上聊天。 “你们发现没有,这个房子很暖和,一点都不冷。” “是啊,明明外面雪都还没有化完呢。” “没见识了吧,这个叫暖气。” “什么是暖气,你见过吗?” “我在镐京的时候,曾经去过贵人的家,见识过这种暖气,据说是商王发明的。” 众人顿时高兴起来,贵人才能用的东西,自己居然也用上了。 第二天,这些人就被带到了学校,学校为他们专开了一个班,叫做国际班。 这些人惊奇的发现,这个班并不止他们三十多人,还有三十多名异族人。 这些人眼窝深陷,鼻梁高挺,肌肤雪白,头发是​‎黄­­‍色‎­或者褐色。 “奇怪,他们是人是鬼啊?” “应该是鬼吧,人怎么会长这样呢?” 三十多名周人不禁议论纷纷。 而那三十多名异族人,也分成两波,不知在说些什么。 周人惊奇地发现那些异族人居然还分成了两族。 不过,这三波人都只是小声的议论着,并不敢太放肆,毕竟他们现在都在别人的地盘上。 很快,一位女子走了进来,她看着三十来岁,穿着黑色的套装,一条马尾束在脑后,看着非常的干练。 “欢迎大家来到国际班,你们来自三个地区。西周,南欧和北欧。来到这里你们首先要花一年的时间学习语言和文字,我是你们的语言老师秦月,希望大家努力。” 这个女子说的是商话,一口地道的河南腔,西周的学生都能听懂。南欧和北欧的学生就听得一脸懵逼。 不过女子很快又用两种语言复述了一遍。 大家惊奇地发现她居然会说三种语言,不愧是语言老师。 不过周人有些不解,商人以前就是住在中原的,他们的话难道和我们有什么差别吗?还得去学? “现在开始点名。”秦月拿了个册子开始一个一个点名。 点完名,开始讲课。 周人这才发现,话虽差不多,但文字却不一样。 这文字,并不是那么的象形,相对于之前中原的文字来说,更加的抽象。 …… 这已经是姜子牙第三次来到平安邑了。 不过前两次是来攻城,这一次却是作为使节。 他还带来了杨戬,目前很明确,利用这个机会窥视东商的机密,最好是搞明白铁路和火车的构造。 姜子牙还是担心东商会拒绝修建联合铁路的提议,所以只能使这种见不得光的手段。 自从云霄悟道之后,西周再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跑来窥视此城,只来靠着间谍送回只言片语的消息。 姜子牙惊奇地发现,现在的平安邑,没有了城墙。 “大王何以会拆除城墙呢?” “现在已经进入火器时代,城墙再高再厚,在炮火面前也不堪一击,留之何用?” 姜子牙心想这倒也说,这样看来,洛邑也没必要修建城墙。 “再者说了,现在的城市越来越大,那个城墙早就围不住了,而且道路四通八达,留着城墙只会碍事。” 姜子牙参观了汽车站和火车站,汽车站倒也罢了,现在也没几辆汽车,火车的超凡运力真的给了姜子牙无限的震撼。 好家伙,姜子牙觉得,如果胥余需要的话,他可以短时间内把一座城给搬空。 “我此次来,是想和燕都和丹东之间修建一条铁路。” “这是好事,我赞成,不过丑话要说在前头,这条铁路是用大商的技术来建造的,所以归属大商所有,产生的收益归于大商,大周不得染指。” 姜子牙一愣:“这个收益是指?” “当然是运费,车票收入。难不成给人白坐吗?” 姜子牙心想这倒也有些道理,不过转念一想,铁路一旦建成,双方往来频繁,那运费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就这么放弃的话,太可惜了。 于是双方争执了半天,最后胥余退了一步,约定铁路建成后,前二十年一切收入归于东商所有。 这个结果让胥余很是满意,二十年后鬼知道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爱咋咋地吧。 这个敲定之后,双方又就商量了一些细节,便签约了。 这个协议让姜子牙很是满意,只要火车一到燕都,它所有的秘密都将不是秘密。 其实这次来,姜子牙还带着杨戬来。 准备找到机会多看几次火车,里面的结构自然一清二楚。 不过杨戬刚一动,就立时感到一种恐怖的压迫感。 他是昆仑有数的高手,就是他的师尊辈十二上仙什么的,也不敢在他面前叫板。 但是现在,那股无形的压迫感却让他感到极其的危险。 他知道,这一定是云霄在关注他,所以他什么也不敢做。 他不敢张开自己的灵眼,却窥视东商的一切。 协议签订之后,胥余搞了个宴会,宴请姜子牙等使节。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姜子牙终于忍不住问出了电报的事。 这玩意儿实在太神了,隔着几千里,居然可以传递消息。 虽然在神明之间,使用某些特殊的法术也可以做到,但……这可是在凡人之间传递消息啊。 姜子牙发现这个世界正在变小,照这样下去,可能要不了多久,一个凡人就可以飞跃世界,相隔天涯也不过咫尺。 他必须尽快搞清楚这个神奇的电报到底是什么。 “电报嘛,就是一种远距离的通信方式,如果太公想了解的话,我倒是可以仔细说一下。” 姜子牙没想到胥余居然并不藏私,连忙表示洗耳恭听。 在胥余的一番讲解之下,姜子牙总算是明白了一些。 “原来如此,就是通过开启和关闭,形成不同的排列顺序来,再转化成文字,对吗?” 胥余点点头,一副孺子可教也的表情。能教授姜子牙,让他感到大乐。 “这个电报机,能否出售给大周呢?” “这可是神器,在行军打战之中有妙用啊” “……” 姜子牙自己也觉得这东西称之为神器并不过分,反而自己想要对方出售的想法有点过分。 平心而论,如果是西周有这种技术,肯定不会出售给东商。 “不过嘛,只要价格合适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啊……”姜子牙以为自己听错了。这厮为了钱,真的什么都敢卖啊。 姜子牙连忙表示价钱不是问题。 “是这样的,这东西吧,涉及到数学等诸多方面的知识,不是卖给你们,你们就能用的。我的意思是……先在洛邑和镐京分别建设一个电报局。然后大商派转人去维护操作电报机。你们嘛,可以派人学习。” 姜子牙点点头:“这个没有问题,就这样就行了吗?” “那自然不是这么简单的,这可是高科技。我们的派出的人员,所有的费用都由西周负责。另外发电报的收益也归我大商所有。也不贵,一个字,一两银子。” “这个自然,不过……收入一直归你们不太可能,也以二十年为限你看如何?” 胥余心中暗笑,再过二十年的话,这破玩意儿早就被淘汰了吧。 犹豫再三,这才勉为其难地应了下来。 随后双方又敲定了一些细节,姜子牙这才心满意足地准备散去。 谁知胥余又把他拦了下来,要向他出售一批棉花种子。 棉布柔软舒适,保暖吸湿,是优良的布料。胥余居然愿意主动出售棉种,又让姜子牙大吃一惊。 他忽然感觉胥余是不是疯了,他怎么会这么好心? 这……什么好东西都往外送啊。 这只有傻子才不答应,姜子牙连忙应承下来。 不过还是狐疑地道:“我大周人口众多,需要大量的耕地来养活百姓,大王如此举措,是否别有深意呢?” 需要摆摆手道:“你想多了。我是希望你能把这些棉花种到西域去。这不是刚刚引水成功么?那地方种棉花不错。等棉花成熟了,我会去收购。” 姜子牙心想:“就算你不收购,难道我大周不会留着自己用?棉布可是好东西啊。”便答应了下来。 胥余见他答应,十分高兴。 之后姜子牙和杨戬便向大家告辞。他们来的时候是很讲礼貌的坐船来的,走的时候则是嗖地一声就飞走了。 西周还有很多事,要等他们去处理。 姜子牙一走,景如松等人都跑来询问大王咋想的。 胥余呵呵笑道:“这个棉种,是风曦姑娘特别培育出来的长绒棉。比朝鲜半岛种植的短绒毛要好多了。” “那我们干什么不自己种?” “我们的地盘不适合啊,西域那片地方,海拔高,光照足。一天的日照可以长到十八个小时。现在又不缺水进行灌溉,真是再好也没有了。” “那他们要是自己种了自己织布呢?” “他们那个原始的织布机能织几匹布?我们一台水力织布机,一天织的布,比西周一个织女一年织的布还多。如果西周自己也拿种出的棉花织布的话,我们就朝着西周疯狂地倾销棉布,用价格疯狂地打压他们。他们没有赚头,自然放弃。” 众人怎么也没想到,还能这么玩? 说起来这个法子还真不错,众人顿时放下心来。 胥余继续道:“我们的地盘就这么大,随着人口越来越多,不可能什么都自己种。接下来我们的目标就是,把东商以外的地方当成原材料产地,让其他人去种地,去挖矿。我们用低廉的价格买回来,再加工成高级的商品,卖给他们,赚他们的钱。” 众人迷茫了,大王这钱恰的……真是干得漂亮啊。 “那……如果对方仿制这种商品自己卖呢?” “所以我们要保持科技的领先水平,科技越先进,成本越低廉。如果苗头不对,就瞬间用大量的廉价货物去冲击他们的市场,顺利的话,一波冲锋就可以让对方丢盔弃甲。”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忽然感觉,这商业似乎就是……战场,却比战场更加的辽阔,繁复。只是没有硝烟而已。。 如果不是定力特别大的人,一脚下去就会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他们忽然感觉,有没有可能,有那么一天,大王会用和平的手段征服西周。 到那时,又当如何? …… 达成修建铁路的协议之后,西周君臣的反应可以用大喜过望来形容。 西周的疆域太过辽阔了,人口又太少,如果有铁路,就可以将各处紧密地练成一片。 如果现在青藏高原也已经在开发了,在那里封了几个诸侯,弄了一批遗民过去,今年秋天就会有粮食送过来。 可是那里实在太远了,粮食要怎么才能送来呢? 走水运吗?高原上的河流一泻千里,奔腾不息,行船十分困难,就算是蒸汽船也不行。 可是如果能修建铁路的话,那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还有西南那边,华夏的河流大多是东西走向,就算打下了西南,水路又不通,该如何治理? …… 西周的部队拔营了,自从周人攻破广元,挖到沥青之后,诸侯对西南的渴望就越来越大。 谁知道那广袤地土地之下还埋葬着什么好东西呢。 在肥沃的成都平原上,生活着一支重要的军事力量,那就是古蜀国。如今的国王,叫做杜宇,号为望帝。就是“望帝春心托杜鹃”那个望帝。 第二一〇章 伐蜀 武王伐纣的时候,与八大诸侯会盟,其中之一就是蜀国。 商灭之后,蜀国得了不少好处,于是蜀王杜宇就飘了,他自立为帝,号为望帝。 这个称帝和后世的称帝是有一些区别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自认为“德兼三皇,功盖五帝”,便将“皇”“帝”这两个人间最高的称呼结合起来,作为自己的称号。 “皇”就是大,始。使用它意味着使用者是某一事物的源头或者某个领域的开拓者,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创始人。 “帝”通“缔”,是缔造的意思,也就是某一领域的极致。用现代话来说叫集大成者。 杜宇当然不能称皇,因为他前面还有历代蜀王,所以他就称了帝。 这个称呼让诸侯有些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因为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他窝在四川盆地不出来的话,谁也拿他没办法。 姬发在世的时候,蜀国还算恭敬。姬发一走,杜宇大帝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他自在逍遥,怎么会听命于姬诵那个黄口小儿,于是就和西周彻底断了联系。 四川盆地土地肥沃,河流纵横,物产丰富,他自成一国,也没有要求人的地方。 数年前西周灭掉苴国的事情,也没有引起杜宇的警惕,反而还让他拍手叫好。 因为这个小国经常和巴国联手,忤逆蜀国。 可是他老了,昏聩了。他没有想到,苴国是西周进入蜀地的门户,苴国一灭,就代表着西周进入蜀地的通道被打通了。 苴国对蜀国的重要性,就好比后世的幽云十六州对中原的重要性,苴国一灭,西周大军就可以长驱直入,进入巴蜀。 姬诵忍杜宇很久了,姬诵富有四海,也只称天子,这货居然称帝。他有何功德,敢与三皇五帝并肩? 上次灭掉苴国,借口是为了夺取沥青,实际上就是为了伐蜀做准备。 自从和东商交流以来,西周明白了地下矿藏的重要性。而蜀国自古就以金器,井盐而闻名,矿藏之丰,可见一斑。 姜子牙从东商回来之后,伐蜀大军便立刻开拔。 不过这一次,姬诵决定亲征。 之前周王室发动的战争,都是征召诸侯一起干的,事后得了好处,也是大家有份。 但只这一次不太一样,这次是去征讨一个诸侯,而是还是一个有功的诸侯。 当初讨伐纣王的时候,蜀国可是“牧誓八国”之一。 攻打这样一个国家,带诸侯去是不合适的。 而且姬诵用的罪名是逾矩,既然是逾矩,那么他冒犯的就只是天子,要收拾他也就天子自己动手才名正言顺,让其他人算怎么回事? 至于很多年以后,周室衰弱,诸侯纷纷称王,那都是后话。 所以这件事,就得周室自己来,所以他要御驾亲征。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其实是,这里面的利益太大了,他不想让其他诸侯染指。 南方一旦打下来,种植的橡胶、桐树就会成为重要的战略物质。 随着地盘扩大,人口越多,诸侯现在越来越狂傲了。 而东商那边的新商品层出不穷,姬诵担心诸侯会被箕子控制。 商店已经在西周大地上扎了根,想要禁绝是不可能的,由奢入俭难,用惯了好东西,谁愿意去过以前的苦日子。 所以姬诵必须要拥有能和箕子抗衡的东西,这样才不会被箕子卡脖子。 姬发留下来的三大托孤之臣对姬诵都非常的忠心,听了箕子的分析之后,都表示了赞同。 当然,这也和他们仨的封国都是东边有关系,他们总不能在西南搞块飞地吧。 而其他距离近的诸侯参与了的话,实力就会暴涨,这对东方三国来说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他们仨一致表示不参与,他们不参与也就堵了其他诸侯的嘴。 至于危险什么的,没有人会在意。 除了东商之外,这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在西周诸侯眼里,都是土鸡瓦狗。 无论你的军队是如何的兵强马壮,训练有素,在枪支弹药面前,全都不堪一击。 而杜宇称帝之后,就躲在都城郫邑(古蜀国首都,在今天的成都附近),守着千里的沃野,妄自尊大。 沉浸在天府之国的美梦里,对外界的变化一无所知。 姬诵此次南征,出动了一万人。 其中主力三千,另外七千奴隶负责运送物资。 西周诸国现在都是大把的奴隶,随便用,所以这七千人的奴隶队伍,居然拥有黄、白、黑各色人种。 黄种奴隶就附近一些方国和部落的;黑种是印度的土著,是一种矮黑人;白种则是雅利安人。 姬诵骑在马上,看着五颜六色的奴隶队伍,很有些成就感。 未来,他要征讨更多的地方,收集更多颜色的奴隶。 姬诵也没有瞒着杜宇,也没有想着搞个偷袭什么的,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就开进了蜀地。 杜宇已得到消息,知道姬诵来势汹汹。 他有点懵逼,这个姬诵,都还没有行冠礼,怎么就带着一‍​‌大‎​‌波​­人跑出来了? 难道他要来攻我蜀国? 不可能啊,我也没惹他啊。 而且他都没有行冠礼,怎么就带兵了啊? 退一万步说,就算他要攻我,有的是人选,怎么可能亲征呢? 无奈之下,杜宇只得派人前去询问来意。 结果姬诵命人送去了一份诏书,说杜宇逾矩称帝,乃是大不敬,要他赶紧的,献城投降。 杜宇大怒,心想老子躲在家里称帝,关你鸟事。我也没惹你,你就带着大军跑来攻打我。 而且还只带了区区几千人马? 你这是看不起谁呢? 于是,杜宇立刻召集兵马,加固城防,准备姬诵真的来攻的话,就给他一下狠的。 杜宇并不害怕西周的报复,蜀地四面环山,能入蜀的地方就那么几条口子。 杜宇只要派很少的人就可以收住关隘。 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就是这个意思。 西周再强大,也没有用。 如果能够活捉姬诵的话,找西周勒索点好处都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杜宇有点高兴,他也懒得率兵出击,干脆就在家里守株待兔了。 武王伐纣的时候,与八大诸侯会盟,其中之一就是蜀国。 商灭之后,蜀国得了不少好处,于是蜀王杜宇就飘了,他自立为帝,号为望帝。 这个称帝和后世的称帝是有一些区别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自认为“德兼三皇,功盖五帝”,便将“皇”“帝”这两个人间最高的称呼结合起来,作为自己的称号。 “皇”就是大,始。使用它意味着使用者是某一事物的源头或者某个领域的开拓者,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创始人。 “帝”通“缔”,是缔造的意思,也就是某一领域的极致。用现代话来说叫集大成者。 杜宇当然不能称皇,因为他前面还有历代蜀王,所以他就称了帝。 这个称呼让诸侯有些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因为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他窝在四川盆地不出来的话,谁也拿他没办法。 姬发在世的时候,蜀国还算恭敬。姬发一走,杜宇大帝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他自在逍遥,怎么会听命于姬诵那个黄口小儿,于是就和西周彻底断了联系。 四川盆地土地肥沃,河流纵横,物产丰富,他自成一国,也没有要求人的地方。 数年前西周灭掉苴国的事情,也没有引起杜宇的警惕,反而还让他拍手叫好。 因为这个小国经常和巴国联手,忤逆蜀国。 可是他老了,昏聩了。他没有想到,苴国是西周进入蜀地的门户,苴国一灭,就代表着西周进入蜀地的通道被打通了。 苴国对蜀国的重要性,就好比后世的幽云十六州对中原的重要性,苴国一灭,西周大军就可以长驱直入,进入巴蜀。 姬诵忍杜宇很久了,姬诵富有四海,也只称天子,这货居然称帝。他有何功德,敢与三皇五帝并肩? 上次灭掉苴国,借口是为了夺取沥青,实际上就是为了伐蜀做准备。 自从和东商交流以来,西周明白了地下矿藏的重要性。而蜀国自古就以金器,井盐而闻名,矿藏之丰,可见一斑。 姜子牙从东商回来之后,伐蜀大军便立刻开拔。 不过这一次,姬诵决定亲征。 之前周王室发动的战争,都是征召诸侯一起干的,事后得了好处,也是大家有份。 但只这一次不太一样,这次是去征讨一个诸侯,而是还是一个有功的诸侯。 当初讨伐纣王的时候,蜀国可是“牧誓八国”之一。 攻打这样一个国家,带诸侯去是不合适的。 而且姬诵用的罪名是逾矩,既然是逾矩,那么他冒犯的就只是天子,要收拾他也就天子自己动手才名正言顺,让其他人算怎么回事? 至于很多年以后,周室衰弱,诸侯纷纷称王,那都是后话。 所以这件事,就得周室自己来,所以他要御驾亲征。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其实是,这里面的利益太大了,他不想让其他诸侯染指。 南方一旦打下来,种植的橡胶、桐树就会成为重要的战略物质。 随着地盘扩大,人口越多,诸侯现在越来越狂傲了。 而东商那边的新商品层出不穷,姬诵担心诸侯会被箕子控制。 商店已经在西周大地上扎了根,想要禁绝是不可能的,由奢入俭难,用惯了好东西,谁愿意去过以前的苦日子。 所以姬诵必须要拥有能和箕子抗衡的东西,这样才不会被箕子卡脖子。 姬发留下来的三大托孤之臣对姬诵都非常的忠心,听了箕子的分析之后,都表示了赞同。 当然,这也和他们仨的封国都是东边有关系,他们总不能在西南搞块飞地吧。 而其他距离近的诸侯参与了的话,实力就会暴涨,这对东方三国来说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他们仨一致表示不参与,他们不参与也就堵了其他诸侯的嘴。 至于危险什么的,没有人会在意。 除了东商之外,这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在西周诸侯眼里,都是土鸡瓦狗。 无论你的军队是如何的兵强马壮,训练有素,在枪支弹药面前,全都不堪一击。 而杜宇称帝之后,就躲在都城郫邑(古蜀国首都,在今天的成都附近),守着千里的沃野,妄自尊大。 沉浸在天府之国的美梦里,对外界的变化一无所知。 姬诵此次南征,出动了一万人。 其中主力三千,另外七千奴隶负责运送物资。 西周诸国现在都是大把的奴隶,随便用,所以这七千人的奴隶队伍,居然拥有黄、白、黑各色人种。 黄种奴隶就附近一些方国和部落的;黑种是印度的土著,是一种矮黑人;白种则是雅利安人。 姬诵骑在马上,看着五颜六色的奴隶队伍,很有些成就感。 未来,他要征讨更多的地方,收集更多颜色的奴隶。 姬诵也没有瞒着杜宇,也没有想着搞个偷袭什么的,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就开进了蜀地。 杜宇已得到消息,知道姬诵来势汹汹。 他有点懵逼,这个姬诵,都还没有行冠礼,怎么就带着一‍​‌大‎​‌波​­人跑出来了? 难道他要来攻我蜀国? 不可能啊,我也没惹他啊。 而且他都没有行冠礼,怎么就带兵了啊? 退一万步说,就算他要攻我,有的是人选,怎么可能亲征呢? 无奈之下,杜宇只得派人前去询问来意。 结果姬诵命人送去了一份诏书,说杜宇逾矩称帝,乃是大不敬,要他赶紧的,献城投降。 杜宇大怒,心想老子躲在家里称帝,关你鸟事。我也没惹你,你就带着大军跑来攻打我。 而且还只带了区区几千人马? 你这是看不起谁呢? 于是,杜宇立刻召集兵马,加固城防,准备姬诵真的来攻的话,就给他一下狠的。 杜宇并不害怕西周的报复,蜀地四面环山,能入蜀的地方就那么几条口子。 杜宇只要派很少的人就可以收住关隘。 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就是这个意思。 西周再强大,也没有用。 如果能够活捉姬诵的话,找西周勒索点好处都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杜宇有点高兴,他也懒得率兵出击,干脆就在家里守株待兔了。 第二一一章 伐蜀2 姬诵的两个连队呼啸而去,杜宇却站在城头不敢动。 刚才那轰鸣的爆炸,弥漫的硝烟给他的震撼实在太大了。 他躲在城池里太久了,久到不知道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忽然间,大地开始颤动起来,杜宇眼前一亮,他看见远处弥漫的烟尘,他的骑兵回来了。 显然,远处游弋的骑兵远远地听见了沉闷的爆炸之声,于是他们赶紧杀回来了。 周军不过数千人而已,蜀军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会败。 他们东西绕行,只是为了将周军一网打尽罢了。 所以一听到奇怪的声音,他们立刻就回来了。 两支队伍汇合到一起,由北往南,呼啸而来,直插周军后背。 蜀人个子不高,马也矮小,但却十分的骁勇。 在华夏历史的长河里,但凡小看蜀人的,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距离越来越近,已经可以看见蜀军狞笑的脸庞。 他们的速度越来越快,挥舞着手中的青铜宝剑,发出嗷嗷的叫声。 “兄弟伙,冲啊,捅烂周军的沟子。” 这是姬诵第二次看见这样气势的骑兵冲阵。 第一次是在他十四岁的时候,奄人用炸药炸毁了城墙,率领骑兵攻破了镐京。 那一次,他看见铺天盖地的骑兵,吓得瑟瑟发抖。 那一次,他做了俘虏,作为一个富有四海的周天子,他做了俘虏。 那是这一生都抹不去的奇耻大辱。 从此以后,他常常会梦见那屈辱的一天,回想起那不堪的日子。 多少次午夜梦回,他从黑暗中惊醒,汗流浃背。 他发誓,不会再用第二次。 如果有,他将亲手将敌人撕碎。 近了! 他感觉自己的手上发抖。 五百米! 负责观测的士兵报出了蜀军的距离。 姬诵放弃了使用迫击炮轰炸,一个是对手是骑兵,他怕把对方吓跑了不好追。 二个则是,他必须直面这种恐惧,这样,他才能给自己不堪的过往一个交代。 他必须克服这种恐惧! “四百米!” “奴隶全部蹲下!” 姬诵下令,后面的奴隶全都抱头蹲在了地上。 三百米! 姬诵屏住了呼吸! “第一排!” 姬诵一声令下,第一排的士兵全都瞄准了敌人。 姬诵感觉自己的心脏在猛烈地跳动。 “齐射!” 蜀军在剑映照烈日,光芒耀眼。 他们发现对手的数千人都蹲在了地上。 “这是什么意思?用奴隶延缓我们冲阵的脚步吗?” “嘿嘿,这能顶什么用?我们直接踏过去。” “杀啊!” 蜀军骑兵的头领兴奋地高喊起来,他们要用马踏烂那些奴隶,用剑斩下周人的头颅。 “砰砰砰砰……” 一阵炒豆般的声音,周军阵中硝烟弥漫。 冲在最前面的骑兵仿佛撞在了一堵无形的墙上,撞了个头破血流。 “唏律律……” 战马长嘶,向天悲鸣! “啊……” 骑兵惨叫,翻落大地! 人和马原地跳跃,哀嚎,场面混乱一片。 姬诵心潮澎湃,他的声音都在颤抖。 “齐射!” 第一排发射完毕,立刻重新装弹,第二排又马上射击…… 士兵分为三排,循环往复,永不停歇。 战场上的硝烟越来越浓,前面是什么状况根本看不清楚。 周军只是凭着感觉麻木地射击着。 这就是黑火药的缺陷。 姬诵感到一阵遗憾,他发誓,回去一定要把无烟火药搞出来。 蜀军被这恐怖的攻击打懵圈了。 敌人不知道用了什么武器,连看都看不见,就纷纷倒地。 无论是人是马,身上忽然就会冒出一个个的血洞。 那血洞甚至会贯穿整个人体,如果后面的人挨得太近的话,甚至会被一起贯穿。 这太吓人了! 一眨眼的工夫,蜀军已经死了千人。 “散开!” 一个蜀军头领忽然叫道,一拉缰绳,夹紧马腹,朝侧翼奔去。 蜀军的骁勇在这一刻体现得淋漓尽致,虽然被忽然而来的排枪给打懵圈了,但是他们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纷纷散开,从侧翼绕行。 这时候周军的阵地上已经是硝烟弥漫,伸手不见五指了。 虽然看不见,但蜀军绕行,冲阵,姬诵还是可以凭借着地面的震动感受出来。 姬诵并不去管,他决然叫道:“射击!” “砰砰砰砰!” 前方又是数十名蜀军死去。 “前进!” 姬诵一声令下,周军立刻踏步前进。 这时候地上的奴隶都抱着头瑟瑟发抖,听见姬诵的命令,纷纷朝两翼逃开。 蜀国朝着两翼绕行的骑兵立刻被汹涌的奴隶阻挡了去路。 他们想要靠近周军,必须跃过这些奴隶才行。 “射击!” “砰砰砰砰!” 姬诵一声令下,就是一排枪响,跟着就是数十名蜀军倒下。 “滚开!” 蜀军饶到侧翼的骑兵挥舞的宝剑乱砍,阻路的奴隶都被他们纷纷砍死。 不管是黑色,白色还是‍​‎黄‍色­的头颅,都在满地乱滚。 蜀军人小马也小,骑在马上砍人正方便,如果是人高马大的话,反而砍不到人。 奴隶四处逃窜,蜀国终于接近了那一团硝烟。 “放箭!” 由于奴隶的阻碍,蜀军无法借助骑兵的冲击力量掩杀过去,所以就选择了原地放箭。 能绕到侧翼的蜀军并不多,不过数百人,但是这一轮箭雨下去,硝烟之中立刻传来一阵惨叫。 有周军中箭了。 只可惜硝烟太浓,蜀国没有准头,都是乱射,所以收获并不多。 “放箭!” 蜀军又是一阵箭雨。 “射击!” 姬诵并不管侧翼的蜀军,依然在发动射击的命令。 “砰砰砰砰!” “前进!” 周军这几年打了不少战,对战阵早已熟悉,此次领军的又是天子,自然令行禁止,千人如一,无论战况如何,都不慌乱。 不过也没什么好慌乱的,他们已经见过太多了,在他们的先进的武器面前,这些原始的军队都是土鸡瓦狗。 除了东商,不管对手是谁,人数有多少,战力有多凶悍,他们都是一战而克。 “射击!” “砰砰砰砰!” 其实根本就不用姬诵去喊,周军就可以自发的射击。 但姬诵似乎已经喊上瘾了。 所以周军很给面子,听着姬诵的号令,踏步上前,射击,装弹,踏步上前…… “放箭!” 当侧翼的蜀军准备第三轮放箭的时候,周军之前出去的两个联队已经冲了上来。 他们没有用枪,因为枪的射程太远,流弹会误伤友军。 他们用的是刀。 清一色的马刀,精钢打造,映日生寒。 两百四十名骑兵,从东西两个方向突袭而来。 蜀军毫无惧色,波转马头,迎了上去。 “叮!” 铜剑碰上了钢刀。 青铜与铁器! 这是两个时代的碰撞! “咔嚓!” 周军骑的都是高大的西域马,居高临下,一刀砍出,蜀人的铜刀纷纷断裂。 这是时代的胜出,非战之罪。 蜀人纵然骁勇,也无济于事。 两翼的蜀军纷纷中刀倒地。 而周军还在踏步前进,举枪射击,一往无前。 蜀军已经少了一大半。 枪管开始发烫了,士兵们倒出水壶里的水,浸润了湿毛巾,盖在枪管上散热。 又是一阵蒸汽升腾。 蒸汽与硝烟混在一起,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 由于一部分枪在散热,所以枪声密集度顿时小了很多。 “攻上去,他们不行了。” 蜀军狂热地叫喊起来。 在惨烈的嘶吼声中,蜀军踏着同伴的尸体,挥舞着宝剑,嚎叫着冲了上来。 “手雷!” 姬诵一声令下,还在给枪管降温的士兵立刻掏出手榴弹,拔掉了拉索。 “放!” 上百枚手雷凌空掷出, 蜀国正在狂冲,忽然头顶上落下来上百个小东西,还以为是石头,并没在意。 但紧接着…… “轰轰轰!” 剧烈的爆炸席卷着破空之声,无数的弹片急剧飞舞。 那些弹片轻松地就钻入人的肉体,将前进的骑兵炸了个血肉模糊。 所有的狂奔的骑兵,在一刹那间停了下来。 一阵轰鸣之后,剩下的都是血肉模糊,仿佛人间炼狱。 侥幸活下来的,躺在地上不断哀嚎。 不过以他们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如果周军不出手救治的话,他们都活不成了。 蜀军终于停下来了,他们被这惨烈的爆炸打懵了。 姬诵不为所动,猛地喝道:“上刺刀!” “咔嚓!” “咔嚓!” 周军有条不紊地掏出三菱刺刀,安装在枪管之上。 “全军出击!” 周军举着长枪,朝前小跑。 蜀军懵逼了一阵之后,忽然了反应了过来,立刻举着宝剑朝前狂砍。 只可惜周军的枪支加上刺刀之后,就如同一把长枪。 蜀军虽然骑在马上,但马小剑短,周军也并不吃亏。 再加上周军杀敌无数,蜀军士气全无,哪里还是对手。 这时候想跑也来不及了,周军是可以远距离杀敌的。 无奈之下,只能血战。 这一场好杀,杜宇站在城墙之上看得目眦欲裂。 这么多的骑兵,他练了好几年,还以为可以纵横天下,居然就这么没了。 战场之上,最后一个蜀军骑兵倒下了,他被三把刺刀同时刺穿,带着对生的渴望,倒在了大地上。 战场上的硝烟散去了,只留下了一地的残肢断臂,一地的血肉模糊。 这是热兵器诞生以来,对战冷兵器最惨烈的一战。 周军伤亡了一百多人。 “救治伤员!”姬诵下了命令之后,开始掉头往回走。 他又拿起了铁皮喇叭。 “杜宇,你的士兵是好样的,但是……时代变了。” 杜宇站在城头默然不语。 “你降不降?” 杜宇现在充满了懊悔,他没想到自己窝在这里十多年,世界竟然已经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兵器竟然变得如何的可怕。 他不知道要怎么办。 投降吗?死去的八千子弟算什么? 他们都白死了吗? 不投吗?敌人的武器威力如斯,再打下去又有什么意义? “瞄准城门!”姬诵见他不说话,便淡淡地下了命令。 两名跑手摆好了迫击炮,测算好了角度之后,将两枚炮弹放了进去。 “轰隆!” 泥土修筑的城墙被炸塌了一大片。 杜宇瞬间跪在了地上。 …… 周军进城了。 杜宇跪在了姬诵的面前。 “请无伤百姓。” 一句话说完,他就已经倒在了地上。 他自尽了。 鲜血流了一地,他侧躺着,看着地上的流淌的鲜血,最后一抹光消失了。 “大家无需惊慌,朕乃大周天子。杜宇妄自尊大,竟敢称帝,已然伏诛。其他人可以放心生活,朕此次来,也为你们带来了礼物。” 姬诵令人拿出稻谷、辣椒、油菜的种子,告诉他们这些东西的好处,让他们种植。 油菜是箕子从海外带回来的。 油菜有很多种,华夏原产的是白菜型和芥菜型,不出油,当蔬菜用。 而欧洲原产的是甘蓝型,用于榨油。 在胥余原来生活的时空,直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才从欧洲进入榨油用的甘蓝型油菜。 也就是说,大家见过到的铺天盖地的油菜田,在华夏生根也不过数十年的时间。 但因为胥余的原因,在本时空,提前三千年就已经在巴蜀大地铺开了。 这些油菜种子都是经过风曦改良过的,弄好之后就立即被拿到商店出售。 东商告诉诸侯,这油菜用来榨油,炒菜很香,是好东西。 诸侯问你自己干嘛不种? 东商表示这玩意儿更适合南方种,咱在南方地盘太小,还没开发出来。 并且承诺,来年丰收之后,可以收购这些油菜籽。 诸侯一听还有这好事,于是纷纷购买。 姬诵也买了不少,苦于没地方种植,这次南征就全给带来了。 正好蜀国土地肥沃,就种上试试。 望帝杜宇都死了,蜀过的贵族们也不敢违拗,纷纷表示会认真种植。 遥远的箕子听到姬诵攻下蜀国的消息,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他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 不过听说姬诵在蜀国广种辣椒和油菜,表情却有点怪怪的。 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人们的共识就是,川菜必须用菜籽油才好吃。 而川菜的灵魂“红油”,更是必须使用菜籽油才行,用其他的油都不香。 没想到姬诵一个征伐,居然把辣椒和菜籽都给带过去了。 巴蜀人们有口福咯! 第二一二章 伐滇 第二一二章 姬诵一战而下蜀国,马不停蹄,继续南下,沿途遇见土人,都被他一一收拢。 此时的蜀国以南,并无国家,只有一些大大小小的部落。 姬诵也没有刻意去找寻,碰见了就直接征服,要是逃跑了就算了,他也懒得去追。 这样打打停停,越过金沙江,到达滇池附近时,已经征服了七八个部落,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此时已是六月,进入雨季,姬诵带着大军在泥泞中艰难跋涉。 不过他并未叫苦,而是咬牙坚持着。 跟被俘的屈辱比起来,这点苦算不得什么。 这一日雨过天晴,大军在一个山坡上停了下来,遥望山脚,是一片巨大的湖泊。 一道绚烂的彩虹挂在湖面之上,湖水蒸腾,薄暮冥冥,恍如仙境。 姬征看着地图道:“陛下,我们到了。” 姬发把手举起来,众军一阵欢呼。 湖边是大片的羊群,不远扎着一排帐篷。 姬诵拿着望远镜看了一会,撇撇嘴道:“这么肥沃的土地,居然用来放牧,浪费。” 姬诵已经好久没吃一餐好饭了,他把手一招,大军呼啸而下。 湖边放牧的部落看见山坡上冲下来千军万马,顿时大惊。 他们吆喝着,呼唤着同伴,跳上马匹,挥舞着兵器,开始迎敌。 游牧民族人人都是优秀的战士,这一刻,无论男女全都动员了起来,手上举着乱七八糟的兵器,勇敢地迎接来犯之敌。 眼看敌人冲近,对面忽然响起一阵沉闷的炒豆般的声音,一阵硝烟弥漫,牧民的胸前冒出一个个血洞,顿时倒下一片。 牧民见同伴倒下,更加发狂,但他们的狂暴,迎接的只是更沉重的打击。 “砰砰砰砰……” 一阵阵密集的排枪,打得密不透风,牧民一瞬间就死了上百人。 鲜血狂飙,如同炼狱。牧民都被打懵了,他们忘了冲锋,也忘了逃命,就一个个傻站在原地,任由子弹疯狂肆虐。 姬诵已经赶了过来,他看了看这群牧民的装束,把手一举,枪声顿时停了下来。 姬诵皱着眉头,用羌族话喊道:“跪地不杀!” 他贵为天子,自幼便学习诸部语言,羌语自然不在话下。 这支牧民正是羌人,他们已经被打懵了,忽然见对方的首领说着羌语,便轰的一声,纷纷跪在了地上。 “朕乃大周天子,你们的首领是谁?出来答话。”姬诵骑着高头大马,威严地问着,如同俯瞰众生。 羌人们互相看了看,其中一个大胆地指了指远处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想来首领已经​‌被​­‍干‍‎掉了。 “那么现在谁能做主?” 羌人们又互相看了看,推举出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儿。 那老头儿跪行到姬诵面前,磕了个头,说道:“日握不基拜见大周天子。” “他们为什么推举你?” “大概是小老儿年纪大些。” “很好,以后你就是他们的首领。你们不是应该在西北的草原上游牧吗?怎会在此地?” “启禀陛下,我部在草原上争斗失败,便一路南下,越过大江,抵达了此处,已经繁衍三代了。” “原来如此,这地方现在是什么情况?” “陛下,这地方诸部混杂,氐人、濮人都很强大,常常发生战争,不是很太平。” “知道了,以后此地以你部为主。” 日握不基一听,顿时大喜。 周人的强大武力刚刚都把他们给吓尿了,周天子既然说此地今后以他们为主,那其他诸族就只有送死的份。 日握不基连声道:“谢谢陛下,谢谢陛下,儿郎们,宰羊。姑娘们,待客。” 没多久,草原上的血腥便便清理一空,刚刚的生死大敌,瞬间就变成了尊贵的客人。 游牧民族实力为王,那点仇恨算不得什么。 况且姬诵已经允诺,此地将以羌人为主,那他们的好日子即将来临了。 周军跳进滇池洗了个澡,上岸时,羊肉已经烤得吱吱冒油。 日握不基亲用青铜小刀割下一小块羊肉,置于杯中,然后沾了点杯中水,向天弹了三下,意为把最最圣洁的食物献给上苍。 然后,他割下一块肥美的羊肉,亲自送到了姬诵面前。 姬诵接过羊肉,沾了点盐巴,吃了一口,觉得真踏马难吃,差点吐了。 其实早些年他也是搞熟蘸点盐巴这么吃的。 不过这几年,他的胃口已经养刁了。 吃烤全羊,必须撒孜然,撒辣椒,用精盐,加味精…… 姬诵勉强吃了一口,便不再吃,下令道:“撒调料。” 士兵们掏出调料,开始熟练地往火堆上的羊肉上撒,火焰炙烤着孜然粉与辣椒粉,一股浓烈的香气弥漫开来, “好香啊!”闻着这股浓烈的香气,羌人感觉要迷醉了。 等香料和羊肉融为一体,姬征给姬诵卸了一块羊排。 姬诵吃了一口,觉得这才是正宗的烤羊肉嘛。 他随手摸出一个不锈钢的酒壶,喝了一口酒,大感满足。 “都吃吧!” 姬诵一挥手,大家都吃了起来。 羌人还是第一次吃加了孜然和辣椒的烤羊,一个个辣得满头大汗,但却觉得畅快无比,看向姬诵的眼神,都充满了敬畏。 羌人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烤肉,情不自禁地围着火堆跳起舞来。 年轻的女郎个个长腿细腰,粉腻白皙,她们手拉着手,围着篝火跳个不停。 跳得周人士兵们心猿意马,不过天子在此,他们也不敢乱动。 忽然,一个穿着白色土布的少女步入场中,众人一见,便鼓掌欢笑。 那少女纤腰一拧,翩翩起舞,左旋右转,千匝万周,回雪飘摇,奔轮不息。众人眼花缭乱,都纷纷喝起彩来。 “陛下,月亮落进星子里啦。” 姬诵已经当了几个月和尚了,觉得自己小腹一阵燥热,便道:“此女是谁?” “她叫拉巴子。是我族最美丽的姑娘。”日握不基谄媚地笑道。 羌人的名字带着性别,基为男,子为女。、 拉巴是花的意思,翻译成周话,她应该叫做小花。 “嗯,有点意思。” 二人正说着,拉巴子如一阵风般的舞了过来,双眸水光莹莹,向姬诵邀舞。 姬诵心想,这踏马还看上我了?行吧,不玩白不玩。 姬诵上场,跟着拉巴子扭了起来。 周军看见天子都上场了,大受鼓舞,纷纷搂着一个个女郎跳了起来。 远古时代草原上的习俗,尊贵的客人来了,要用家里最珍贵的东西来款待。 家里最尊贵的东西是什么呢? 自然是年轻的少女了。 于是当天夜晚,昆明湖畔,炮火连六月,那啥抵万精…… 姬诵折腾了半晚,一大早起来,感觉神清气爽。 他走出帐篷,看着远山碧水,呼吸了一口清新空气。 忽听不远处有人说话,走过一道帐篷,就见一个黑瘦男子正在和日握不基说着什么。 那男子身量矮小,气势却十分嚣张。 “我们大王说过了,三千只肥羊,一只都不能少。” 姬诵看那人嚣张的样子就不爽,怒道:“呔,无那厮,你说什么?” 那小个子听不懂姬诵的话,怒视日握不基,问道:“那人是谁?” 日握不基笑道:“那是大周的天子。” “大周?似乎在哪里听说过,周与我熟大?” 日握不基望着姬诵道:“陛下,此人是濮人的使者,他问大周有多大。” “狂妄!” 姬诵掏出一把手枪,啪地一枪,一枪爆头。 那个黑矮子还没反应过来,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濮人在哪?” “在湖对岸。” “集合!” 姬诵的枪声一响,周人的士兵就纷纷出了营帐。 “列队!” 数千周人瞬间列成一个巨大的方阵。 “昨天晚上玩得爽不爽?” “爽!” “有人要抢羌人的牛羊,怎么办?” “干掉他!” “出发!” 烟尘滚滚,呼啸而去。 日握不基泪流满面,欢喜得浑身发抖。 他们是外来户,自从来到此地,一直受到濮人的欺压,动不动就来勒索牛羊女人,稍有不满,面对的就是屠杀。 “好日子来了啊……” …… 滇池南岸,姬诵拿着望远镜看了半天,一脸懵逼。 “他们在干什么?” “陛下,他们应该是在打仗。”姬征说道。 姬诵示意姬征把望远镜交给羌人向导。 那个羌人向导叫做日德谷基,一身精肉,非常的彪悍。 他拿着望远镜看了一眼,啊的一声惊叫了起来,差点把望远镜扔了。 太可怕了,惨烈的厮杀竟然仿佛就在眼前。 姬诵道:“你莫慌,好好看。” 日德谷基这才小心翼翼地又贴近望远镜看了看。 “陛……陛下,是濮人和氐人在厮杀。” “氐人和你们关系如何?” 日德谷基一脸尴尬地道:“氐人也比我族强大,经常欺凌我族。” “他们为什么打仗?” “因为我们族长说我们养的羊不够,无法同时进贡给两族,所以他们谁打赢的话,就向他们进贡。” “你们族长倒是精乖,可惜死了。” 日德谷基想着族长死时的惨状,一阵无语。 “别怕,朕给你们做主。” “谢……谢谢陛下。” “陛下,要不要等他们打完了再去收拾残局?”姬征提了个建议。 “有必要吗?”姬诵翻了个白眼。 呃……姬征抽了自己一耳光。 收拾这种土人,根本不需要任何战术,冲就完事了。 等,等个屁! “全军出击!” 周军策马狂奔,十分钟后抵达战场。 濮人是本地的土著,靠狩猎、采集、原始农业为生,根深蒂固,十分强大。 而氐人和羌人一样,都是渡过金沙江抵达此地的外来户。 不过氐人来得更早,比羌人更强大。 在羌人来到此地之前,濮人和氐人就一直在战斗。 直到羌人带来肥美的牛羊,两族就时常来掠夺。 羌人人少,谁也打不过,便以本族弱小,只能供养一方为由,挑得两族继续征战,这才在夹缝里生存下来,如今已过三代,日益强盛。 按照原时空的历史,只要再给他们一点时间……楚国大将庄硚就会跑过来把他们全灭了。 杀啊…… 氐人和濮人正在疯狂的厮杀,他们拿着青铜武器在拼命地挥砍。 鲜血喷涌,骨肉飞溅,生命不断消逝着,化为大地的肥料。 明年,他们将在战场上种植谷物,等雨季过去,便会获得丰收。 …… 忽然,原野上突兀地出现了一支军队,如同潮水一般,朝着战场迅速汹涌而来。 濮人和氐人都惊呆了。 他们厮杀正酣,冷不防杀过来一队生力军,双方都不由得吓了一跳,以为对方来了援兵。 双方下意识地便想撤退,但那队不速之客居然就停了下来。 濮人和氐人也停止了厮杀,他们不明白这种陌生的军队是从哪里来的,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但是他们都能感受到,对方很强大,很强大。 他们整齐划一地站成一个巨大的方阵,一股无与伦比的气势便散发出来。 这气势,充满不屑,令人恐惧,仿佛能压倒一切。 “迫击炮准备!” 从方阵中冲出几个人,在地上放置了几个金灿灿的圆筒。 那是什么? 濮人和氐人都一脸懵逼,有人甚至忍不住议论起来。 刚刚还打死打活,现在居然凑在一起讨论问题。 “预备,放!” “轰轰轰轰!” 炮声轰隆,泥土飞溅,血肉模糊。 濮人和氐人毫无防备之下,一轮炮击,炸死了好几十人。 双方吓了一跳,这哪里是凡人的力量,这简直就是上次的惩罚。 再联系到周人无与伦比的气势,这……是天兵吗? 濮人和氐人吓得两股颤颤,竟连逃跑都忘了。 “跪下不杀!”姬诵一声怒喝。 “跪下不杀!”周军齐声怒吼,千人如一。 有人被吓坏了,身子一软,就倒了下去,有人想要逃跑,却听见砰砰,一阵闷响,浑身冒血,痛苦地死在地上。 没人听得懂周军在叫什么,但是他们就这么整齐划一地跪了下去。 太可怕了,他们只是凡人,没有勇气与天兵为敌。 姬诵觉得没什么意思,对手太弱了。 不对,这特码根本就不算是对手。 第二一三章 放眼世界 姬诵摊开地图,说道:“按照东商的说法,这地方虽然和南越同纬度,但却是高原,所以气候不够炎热,尤其是滇池一带,还是个盆地。如果想要种植赫维树的话,我们必须继续往南推进,征服骆越地区。”(注:骆越,今越南北部。) 姬征道:“可是我们和东商有协议,百越一带由他开发,这样会不会……” 姬诵目光阴冷:“箕子这厮算计太深,处处占着先机。表面上是帮我们改造了青藏高原,但是阐教和释教却彻底交恶,以后不可能再联手。没有释教的帮助,以后阐教想要压制截教就没那么容易了。 最可笑的是他还以此为条件得到了百越的开发权,真可谓便宜占尽。傻子都知道,以后内燃机会全面代替蒸汽机。如果我们没有橡胶,将会彻底受制于人,所以骆越我一定要打。就算东商有意见,我也要打,难道东商敢和我们开战吗?” 姬征想了想,摇头道:“不会,现在的东商虽然幅员辽阔,人口还是太少,硬实力比不过我大周。” “我知道箕子想干什么,这个阴人从头到尾都在拖延时间,获得发展机会。从十年前外公第一次讨伐平安邑开始,这厮就在装神弄鬼。 可是他在拖延时间,我何尝不是?现在还不是决战的时机,我知道,箕子也知道。所以就算我拿下骆越,箕子也只能忍了。” 姬征膜拜道:“陛下英明。” 姬诵目光灼热地看着地图,眼神从云贵高原一路往西,意气风发地道:“等我拿下两河流域,大周就会成为一个人口超千万的巨大帝国,到那时,才是决战时刻。” 姬征不解地道:“那不是还有地中海一带吗?” “你知道天尊当初为什么会同意签订洞庭之盟,而我也没有怨言吗?” “愿闻其详。”姬征心想,那不是拿被抓了吗,你能有什么怨言。 “身毒以及两河地区文明高级,人口繁茂。如果联合起来,其实力甚至可以比肩诸夏。而美洲地区不过是蛮荒之地,孤悬海外,文明低等,人烟稀少。东商就算全占,实业也比不过大周。所以天尊才愿意签订这个协议。” “若是如此的话,箕子当初为何要提出这个对自己不利的协议呢?” “因为他需要时间,他要活下去,才有嬴的可能。他让天尊看到了两点好处:第一,他的技术可以让诸夏获得空前的发展;第二,东商的发展潜力没有西周的大,西周只要一直保持对东商的压制,截教就翻不起来浪来。 这也是为什么东商一直保持着对大周的技术优势,但天尊却可以容忍的原因,因为这些技术是可以学到的。我们在一边学技术的同时,一边持续对外扩张,这样就可以保证对东商的压制,使得他虽然有技术优势,也不敢轻举妄动。” “原来如此,那东商就没有应对措施吗?我看那个箕子心大得很,什么好东西都敢往大周卖。” “当然有,箕子并不傻,甚至很高明。在我看来,他的应对措施有两点,第一就是他将金银当做货币使用,给全民来发放工资。人们只要努力工作,就能买到一切,这种做法极大的激励了东商百姓的工作热情,导致东商的发展突飞猛进。 所以我们也在纵容他,他要金银,我们就疯狂地给他金银,自己的不够,就去抢来给他。因为东商的技术发展就意味着西周的技术发展,直到有一天……” 后面的话姬诵不敢说,东商造的炮弹已经强到可以杀死低级神的地步了,再进一步的话……没有人愿意天天被人骑在脖子上拉屎拉尿,就算骑的是神也不行。 “第二点,就是箕子在交好欧罗巴和埃及。在北欧,他和维京人合作,维京人帮他劫掠人口,他卖给维京人各种装备;在南欧,他带走海伦,却平息了爱琴海诸城邦的战争,成为了宙斯的女婿。在埃及,叛徒摩西带领二十万奴隶出红海,却被箕子指使云霄仙子将其一举杀灭,就是在交好埃及诸神。” “陛下,你的意思是说,有朝一日,我们和东商开战,欧罗巴和埃及就是他的盟友?” “正是,不过不用担心。一旦我兵临地中海,他们选择归顺还是抵抗,还得两说。” “陛下志向远大,定会一统世界,臣誓死追随。” …… 姬诵将羌人,濮人,氐人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部落都聚合到了一起,全部迁徙到了滇池一带,人数竟然二三十万。 按照原始的农耕和狩猎水平,这地方是不可能养活这么多人的。 不过有了高产的水稻和土豆,就是小菜一碟了。 除了土豆和水稻之外,姬诵还命当地人种植油菜和甘蔗。 土豆和水稻只是喂饱他们,更重要的是产生经济效益,有了油菜和甘蔗,就可以一定程度的抵御东商的货物倾销。 现在白银和黄金的流出速度太快了,挖矿的产出根本不够,搞得西周诸侯只能马不停蹄的疯狂征伐。不出意外的话,今年下半年,诸侯又要开始大规模的远征西域。 不过想想那些石油,姬诵也觉得非打不可。 内燃机一出,西周君臣就已经明白了今后的大势。 蒸汽机烧煤炭也行,烧木材也可。内燃机却只能烧石油,石油的重要性就变得不言而喻了。 阐教也很重视,立刻让杨戬在西周领域内查探,查探的结果是这东西并不少,不过都深埋地底,难以挖掘。反而在两河流域,石油储量丰富,埋藏又浅,随便挖挖,就汩汩冒油。因此,想要不被东商卡脖子,西征已经是战略级别的大事了。 “陛下,从东商传来的消息,所谓的炼油技术,就是将石油蒸发。从而得到汽油,煤油和矿渣还有一些别的东西。而那矿渣,就是沥青。”姬征得了消息,立刻就来报告。 “原来如此,汽油和煤油又是什么说法?” “根据得到的消息,那内燃机分成两种,一种是汽油机,卖给大周的汽车就是使用的汽油机。另外一种是柴油机,东商现在普遍使用的农机具,就是柴油机。” “两者用什么区别吗?” “这个不太清楚。不过东商一直在推销汽车,那拖拉机却从没说过要卖。” 姬诵哼了一声:“这个箕子果然狡诈,他卖的汽车价值万金,成为诸侯的新宠。随着洛邑的建成,前往居住的贵族越来越多了,谁要是没有汽车,都不好意思出门。但是更加实用的拖拉机,他却一辆都不卖。” “那是否需要周公和东商交涉,商议购买拖拉机的事呢?” “此事等我回去再议吧,武器运来了没有?” “路远难行,只运过来两千套马具、马刀等物。” “够了,这些羌人装备了马具和马刀之后,在这片土地上就已经无敌了。接下来就让他们去征伐周边的小部落,把人都掳过来种地,修路。” “我们要修建铁路的话,这些人恐怕不管用吧。” “我会向昆仑申请,派土系大神过来处理沿途的山岳、河流等问题。据我所知,东商就是这么干的。拿下这片土地就可以繁衍更多的人口,昆仑不会拒绝的。现在燕丹铁路已经开建了,等那边建好之后,我们就有了熟练的工人,到时候派他们过来指点即可。” “陛下英明。” …… 把马具和武器发给羌人之后,姬诵不在停留,一路南行,在七月份抵达骆越。 这一路南来,气候酷热难行,简直要了姬诵半条命。 好在他们事先早有准备,每个人都弄了一身纱衣罩在身上,水必须煮开了才喝,每人带着三匹马,换着骑。 还从东商哪里搞来了不少药,甚至还有青蒿素。 有时候连姬诵也搞不明白,箕子几乎啥都敢往外卖,如果没有这些神药,姬诵真的不敢想象这次南征会变成啥样。 这一路的环境有多恶劣他可是亲眼目睹的,如果没有这些药,他估计自己要减员三分之一。 不过不管怎么说,总算是到达目的地了。 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平原,崩腾入海的红河,两岸稀稀拉拉的庄稼,姬诵有点暴殄天物的感觉。 “好地方啊,让这群土人浪费了。” 姬诵现在所站的地方,就是后世著名的红河三角洲。 这世上,但凡是能形成三角洲的地方,都是无一例外的土地肥沃,资源丰富,航运发达。在后世,都能形成大型的城市。 平原之上无所遁形,姬诵也懒得布置什么战术啊之类的,马鞭一指:“去吧,征服他们!” 周军四散而去,没过多久,宁静的平原之上响起了星星点点的枪声。 姬诵驻扎在一片河滩上,有士兵摘了菠萝蜜给他吃,他吃着挺好,觉得味道不错,就问道:“这个叫啥?” 士兵一脸懵逼,我特么怎么知道。 他就是看见土人在吃,就弄了个过来献宝。闻言便把那土人带了过来,结果大家语言不通,叽里呱啦也不知道在说啥。 士兵对着那个菠萝蜜指了半天,那土人才算是反应过来,说道:“蜜。” 姬诵愕然,奇道:“这里的土人也管甜的东西叫蜜吗?” 他知道只是发音有些像,但还是觉得挺有意思。 “箕子那厮满世界晃荡,寻找各种食物,带回国去,以后咱们也在这里种些水果,等铁路修好了,就带回洛邑去,肯定不愁卖。” 没多久,就有人来献俘了。周军都是以排为单位,四处扫荡。一个排扫一个村就跟摘菜一样轻松。 土人开始还敢反抗,但是砰砰砰砰死了几十个之后,就全都懵逼了。 这也太吓人了,那黑洞洞的枪管一冒烟,自己人就身上冒出一个血洞,倒在了血泊之中。 他们感觉对面一定是天神下凡,于是就跪下膜拜了。 说来有趣,全世界无论什么地方的人,都会用跪拜来表达对强者的膜拜。 语言不通也没关系,反正对方跪了,你就知道,他服了。 姬诵在河岸上待了半个月,前来跪服的人越来越多,他就懒得等了,没啥意思。 留下一部分人看着,让他们指挥土人建城,开荒,种植水稻、甘蔗,当然最重要的是种植橡胶树。 而他自己,则马不停蹄地回到了洛邑。 王宫建成了。 …… 平安邑。 警察局长陆令正在向胥余汇报工作。 “那个曹政很是能干,他已经把关于炼油的情报送到西周去了。” “很好,没有具体的炼油知识吧?” “没有的,他只知道是用分馏的方法。” “如此甚好,继续盯着他。” “大王,为什么要一直利用他送情报给西周呢?他给的很多情报都是很有用的。” “因为我要给西周找点事做,如果他们没有事做,有可能就会来打我们,而现在,还不是开战的时候。”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大王英明。” 陆令走了没多久,景如松就来了。 “大王,姬诵已经打下了骆越,看来他们也想要种植橡胶树了。” “哦?这样说来,他们已经搞明白内燃机的秘密了?” “唉,有杨戬在,内部构造看得一清二楚,只要找到合适的材料,要复制并不难。” “这倒也是。只是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找到橡胶了。” “据说是雷震子找到的,牧野之战后,他并没有去天庭,一直在人间到处晃荡,知道橡胶也不稀奇。” “是啊,当初咱们躲在这个地方,也是被他找到的。” 二人一阵唏嘘,胥余又道:“这样的话,他们应该很快就会再次西征了吧。” “是啊!” “西征不是那么容易的,他们打得鸡飞狗跳,我们才好发展啊。” “大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你还是认为我们不该卖汽车到到西周去是吧?” “正是,汽车虽然赚钱,但我们的金银已经够多了,最近又在建金库。以后就算人口扩大十倍,我们的金银也足够使用。但是让他们知道内燃机的秘密……” “这些东西,对方的神明一看就会,能有什么秘密?” “但我们至少要晚一点拿出来,等我们的技术水城到达更高层次的时候,再把旧的东西给他们用,我认为这样才是最好的。” “实话告诉你吧,在这方面,我们的技术快到瓶颈了,接下来只能是更好的优化。” “啊……”景如松吓了一跳,他怎么也没想到,居然到顶了。 “那我们……”他想说既然到顶了,就更不应该外流才对。但汽车都卖了都不知道多少了,再说就毫无意义。 “不用担心,我们马上就要启用新的技术了。” “什么技术?” “电!” 第二一四章 货币陷阱 商业广场发行的购物券是个神奇的东西。 只是花花绿绿的一张纸,却可以在商业广场里面消费,就和真正的金银一样。 不过这些东西并不多,只有商业广场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送一些给诸侯使用。 另外,商业广场也会不定时的开放一些储值活动。 所谓的储值,就是大家可以拿金银来兑换购物券。 这个时候是有优惠的,一般会多得百分之二十。 这个活动一开始大家只是将信将疑的小额兑换,后来发现商业广场绝对认账之后,胆子来了起来,兑换的金额也就越来越大。 毕竟只要兑换成功,一百块钱能当一百二是钱花,谁不乐意呢? 而且不仅仅是洛邑的商业广场,其他各地的商店也承认购物券的价值。 这就很方便了啊,随着商业的发展,金银的价值越来越大,早就已经代替了传统的贝币了。 当初商店刚开设的时候,有人反其道而行之,拿金银去兑换贝币,最后全砸手里了,差点上吊。 可是金银价值再大,如今市面上值得购买的东西,几乎都在商店里。 所以购物券虽然不是货币,却与货币无异了。 一开始,西周君臣以为这只是东商收拢金银的一种手段,因为根据间谍的密报,东商的盘子越来越大,需要发放的工资也越来越多,金银的使用有些紧张。 尤其是后来东商还给妇女放产假,生一个孩子放假三年,而孩子的父亲却会因此多得一半工资。 这使得东商出现了许多生孩子专业户,啥也不干,就搁家生孩子,把生孩子当成了一笔生意。 另外,东商还施行了义务教育,小孩三岁进幼儿园,费用全免,还提供什么营养套餐,又是一笔巨大的支出。 一系列措施下来,金银就有些入不敷出了。 为此,东商做出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去扶桑诸岛大肆挖掘金矿和银矿。另外就是开启了储值服务,大家可以利用手中的金银兑换购物券,不过这个兑换只在洛邑的商业广场小范围实行。 这个举动并未引起西周的过多反应,他们认为东商此举虽然新奇,却有些狗急跳墙的意思。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东商滥发福利,养了太多闲人。 居然有国家出面教授所有的小孩读书,而且还免费。不仅免费,不读还不行,因为这叫什么“义务教育”。 顾名思义,就是家里的小孩必须到学校去读书,否则的话,其父母就会获罪。 西周君臣差点被这沙雕措施惊呆了,如果老百姓都去读书,都学聪明了,谁还能供咱们奴役呢?文字,那是神器啊,必须掌握在贵族的手中! 而现在,东商不仅将文字交给大家,甚至还自己掏钱,甚至还逼迫大家必须学,甚至搞到自己入不敷出…… 大部分的诸侯都认为,东商这样搞下去,迟早会崩溃。 显而易见啊,诸侯都是读书识字的,自己这些人凑一起,一个个鬼心思比谁都多,整天就勾心斗角想着算计别人,获得更多的利益。 这就够乱的了,等过了二十年,东商的上百人全都识字,都有文化,那得乱到什么程度啊。 于是大家就觉得,不如就给东商拱点火吧。 “义务教育”这么妙的措施,不能让它死掉啊,必须让他施行下去啊。 你不是缺金银发工资嘛,那我们就给你多送点啊。 你不是开放储值服务嘛,那我们就给你多储一点啊。 而且每次储值还会多得20%,这么美的事傻子才不干啊。 于是,每到储值开放日,大家就带着金银屁颠屁颠地跑去储值。 由于只有洛邑一个地方在搞,那些远距离的诸侯都非常不满,表示强烈抗议。 到后来,镐京、燕都、临淄、曲阜等地的商店都开放了储值。 不过东商还是很稳定,每次开放储值都有限额,不敢卖太多。 诸侯认为这也很正常,卖的越多亏得越多啊。 只不过这样一来,每到开放日就很紧张。 为了兑换的额度大家都能大打出手。 毕竟只要兑换成功就大赚20%,这谁经得住­诱‍惑‌​啊。 于是,为了兑换到更多的购物券,诸侯甚至开始向东商施压。 而东商被逼无奈之下,也只得慢慢开放兑换的额度。 不过,诸侯根据间谍传来的消息,东商现在已经开始陆续有小孩长大​成­­‌人­‌​,走上了工作岗位。 而他们从美洲劫掠过来的人口,经过培训之后也开始走上了工作岗位。 另外,东商正在攻略东南沿海的百越人,将这些人纳入统治之后,也开始发放工资了。 这样一来,东商需要金银的缺口就越来越大,所以开放储值的规模越来越大也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慢慢的,随着诸侯兑换的购物券越来越多,购物券的用处也变得越来越大。 比如诸侯在赏赐下面人的时候,就直接给同等价值的购物券了,这样还能省钱,何乐而不为呢。 而购物券的价值被肯定之后,就不限于在商场购买东西了。 在其他场合使用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慢慢的大家就开始认定,这就是钱。 虽然也会有个别人跑出来质疑,这是纸啊。但每每都会被大家嗤之以鼻。 这是纸吗?这张纸可以买到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商品。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商场之外的场合使用购物券来交易。 而诸侯也乐见其成。 因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混乱之后,他们瓜分了兑换的名额。 也就是说,只有诸侯可以用金银去兑换购物券的资格。 因此,在推广购物券这件事上,诸侯可谓是不遗余力。 随着购物券进入西周平民百姓的生活,购物券的兑换额度越来越大,诸侯手里的金银都会被兑换得一干二净。 现在,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持有着大量的购物券,于是,购物券就成了硬通货,变成了真正的货币。 …… 平安邑! 景如松道:“大王,看来你的计划进行得很成功,那些购物券真的变成钱了,我们现在随便印点纸就可以把他们掏空了吧?” 胥余摸着下巴上的短须,饶有兴致地道:“你说,如果我忽然宣布,停止和东商的交易,他们会这样?” 景如松大惊失色:“那他们手中的钱,就变成了废纸。一定会和我们开战的。” “我就是说说而已,货物还是要不断的供应的。不过,他们以后如果惹我们不高兴的话,可以稍微涨点价。” 景如松一听,就觉得这太吓人了。 他想了想,问道:“咱们现在这个纸币之所以有价值,那因为可以购买商品。现在西周也慢慢地可以自己制造一些商品了。你上次说一些东西已经遇到瓶颈了,那他们迟早能搞出来的,到时候会如何呢?” “你忘了我们手里还有巨量的金银吗?到时候就把货币和金银挂钩。” “原来如此,大王高瞻远瞩,臣佩服。” “西周诸侯手里现在没什么金银了吧?” “一些小的诸侯是没有了,他们开始卖给我们其他的矿藏,比如煤、铜、高岭土等等。” “钨矿呢?” “根据你的指示,现在一些南方的诸侯已经开始在采集钨矿了。尤其是楚国,已经占领那个叫做九江的地方,发掘到一个巨大的钨矿,目前已经运了一些过来了。不过路途遥远,只靠我们去收太被动了,楚君希望能够买到我们的蒸汽船,自己运输。” “呵呵,楚国如果买到了蒸汽船,岂非成了长江一霸?楚君打的好算盘啊。他现在正在和吴国争抢地盘吧?卖几艘给他。” “是!” “这些新收的矿藏,直接用纸币付账。” 景如松眼前一亮:“大王英明。” “西周应该快要开始西征了吧?” “最新的消息,诸侯的军队已经在集结了。这是一次超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听说西方诸国特别富裕,诸侯都准备干一票大的。” “他们最近采购军火不要吝啬,要多少给多少。马克沁也可以放一些。” “这样不好吧?” “他们现在已经可以自己制造军火了,虽然质量赶不上咱们的,所以就没必要藏着掖着了。一开始限购是为了卖高价,现在他们能造了,咱们就要白菜价,大量倾销。这样一来,就会降低他们的制造热情,因为费劲制造出来的东西,不好用,也卖不上价,搞不好就放弃了。” “原来如此,大王英明。” “他们肯定还沾沾自喜,觉得是他们把这东西白菜化了。其实呢,这些东西咱们都是随便造,本来就是白菜价。” “哈哈哈!” 景如松不由得大笑起来。 “大王,要是他们打下两河流域,实力恐怕要大涨了吧?” “是啊,那就是有史以来,规模空前的巨大帝国了。” “那我们这不是资敌吗?” “怕什么,两河流域人口众多,文明灿烂辉煌,不是那么好打的。” “是啊,尤其是现在印度人也去了那一带,他们要是联手的话,怕是可以发动百万大军吧。” “没那么夸张,不过生死关头,成年男丁都上战场,包括奴隶的话,六七十万总是有的。” “那也够吓人的了。根据商业广场那边传来的情报,西周这次也是倾巢而出。估计能出动二十万大军。” 胥余呵呵笑道:“姬诵就不怕我捅他的腚眼儿吗?” 景如松一愣,摇摇头道:“大王,你不会的。” “你倒是了解我。我说过,兄弟阋于墙共御外辱,无论商周,都是诸夏一脉,他们在外扩张的时候,我是不会动手的。不过我们倒是可以趁这个时机去美洲大展拳脚,美洲太大了,我一直防备着西周,不敢太过深入。” 景如松觉得胥余有点迂腐,你死我活的事情,管这些,当初西周灭商可没手软过。 不过整个大商都是胥余一手建立的,也不好多说什么。 “你说,这样大规模的战争,诸神会不会参加?” “不会。” “为什么?我们当初去打个扶桑,须佐能乎都出场了。后来西周征伐印度,诸神打得天昏地暗。这样大规模的战争,诸神会袖手旁观?” “正是因为这场战争规模太大,所以诸神才会袖手旁观。” “为什么?” “这次的规模太大,诸神反而会冷静下来。冷静下来还有退路,如果打起火气来,其他神系怕是要笑死。而且上次论道灭神,阐教的两位天尊大发神威,以二敌四,西方众神也不敢轻易下场了。” 景如松听说阐教二圣如此神威,不禁悠然神往。 “那如果这次西周胜利,结果会如何?西方众神会甘心承认失败吗?” “这个我也不清楚,大概会谈判解决吧。也不可能让人家去死。毕竟人家也是天尊级别的,发起狂来鱼死网破,谁也承受不住。” “姬诵的野心不小啊。” “嗯,从他的种种作为来看,此人的确是个劲敌。整个西周诸侯都认为造不如买,只有他坚持自主制造。此子一旦成年,西周在他的手里将会爆发出极其恐怖的力量。” “那我们干嘛不阻止他呢?” “与其阻止别人,不如发展自己。” 胥余说完这句话,妲己忽然推门而入。 景如松连忙施礼道:“见过娘娘。” 妲己笑道:“景公不必多礼。我可是来的不是时候?” 胥余笑道:“也没什么事,我们只是在闲聊罢了。” 景如松连忙道:“那臣先告退了。”说完转身而去。 胥余看他出了门,这才道:“今天怎么有空来看我?” 妲己笑道:“你天天跟那些小情人卿卿我我,我若是再不出现,你都快忘了我了吧。” 胥余尴尬地道:“这怎么会呢。” “我饿了。” “我也饿了,先让我吃饱了再说。” 两人滚了半天床单,滚得胥余满身是汗,一脸满足地道:“饱了,饱了!” 妲己伸出一个青葱般的手指,点着他的额头道:“死像。” 胥余从床上爬起来,往浴室走,边走边说:“等会儿沐浴之后,我给你做些好吃的。” “好啊!我都好久没吃饭了呢。” “话说,你怎么忽然回来了?” “因为……新的青丘已经建好了!” 第二一五章 决战前夕 在辽阔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曾经诞生出许多辉煌的文明。 他们彼此攻伐,此消彼长,在战火中诞生又消逝。 敌人的尸体化作泥土,滋润着万物的生长。 这所有的历史,都用楔形文字镌刻在泥板上,直到数千年后,才重见天日。 而现在,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他们只有,要不了多久,会从遥远的东方杀过来千军万马。 尼尔普城。 苏美尔人最伟大的王吉尔伽美什召集各族,共同商讨,如何抵抗西周的入侵。 这一天,赫梯人、腓尼基人、巴比伦人、亚述人、埃兰人的王,全都到了。 甚至埃及国王拉美西斯也派出了一个大祭司前来旁听。 在吉尔伽美什的王宫,诸王在品尝了香浓的啤酒之后,开始商议起如何抵御西周的入侵。 来自印度的梵天说道:“诸位,现在可以明确,诸神害怕这场战争扩大成世界大战,重蹈一万年前的覆辙,所以他们倾向于不参与。所以最强的战力,就是我们这些半神。” 吉尔伽美什道:“既然如此,那又有何惧呢?我听说东方没有半神,只有一些神兽族。难道我们这些半神,还打不过一群野兽吗?” 诸王一听,呵呵笑了起来。 吉尔伽美什四分之三是神,四分之一是人,他拥有的神的力量和智慧,唯一的弱点是他不是永恒的,没有神无尽的寿元。 不过尽管如此,他已经活了上千年了,仍然身强力壮。 梵天道:“他们的火器太厉害了,可以让普通人爆发出巨大的威力。纵然是半神之躯,也经受不住。前年在般遮罗城外一场大战,我方出动了八部众,结果还死伤惨重。” 梵天将那场大战的情形说了一遍,众人一听,都觉得十分骇然。 “那么,你认为周国何时会西侵呢?”吉尔伽美什问道。 “喜马拉雅山一战,华夏的阐教和截教联手,震塌了喜马拉雅山脉。没想到居然造成印度地区降雨急剧减少,而他们占据的青藏高原却变成了一片沃土。后来诸神分析,这是华夏提前预知了这个结果,故意为之的。所以他们现在的重心应该是西部大开发。短时间内不会入侵。”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还有准备时间。大家应该各自回去积蓄粮草,操练士卒,积极备战。” 亚述国王那西尔帕说道:“据你所说,周国火器厉害,那这种火器我们能否制造?” 梵天道:“周人擅长炼铁,我等西方诸族却无此等技术,何其难也。” 赫梯国王苏庇路里乌玛道:“炼铁而已,我族也会啊。” 埃及使者闻言,讥讽道:“我国曾得到一批商国的铁制刀剑,极其精美。贵国的铁在他们的面前,形如玩具。” 埃及使者说着,就将随身携带的钢刀抽了出来。 “商国与周国都是华夏大国,而且是死敌。商国不是周国的对手,而我手里却是商国的剑,诸君请看。” 埃及使者说着,随手一挥,桌子顿时被削去一角。 众人看那钢刀寒光耀眼,无不啧啧称奇。 埃及和赫梯有仇,那使者便道:“能否用贵国的宝剑一试?” 赫梯国王苏庇路里乌玛面色凝重,不过这种情况下不能退缩,闻言只得掏出了自己的佩剑。 刀剑相交,叮当一声,赫梯国王的佩剑断做两截,而埃及使者的钢刀分毫未损。 诸王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也都是识货的,知道赫梯的铁剑虽然硬度不行,但韧性十足,不易斩断。 没想到和商国的宝刀一碰,立马就断裂了。 众人一见,无不大惊失色,均想商国的刀都是如此锋利,那比商国更厉害的周国,又当如何呢? “据我所知,这已经不是一般的铁了,商人管它叫做钢。” 梵天道:“那些火器,就是使用这种钢铁打造的。据我所知,他们得到这种东西也不久,正在日夜不停地打造。” 苏美尔王吉尔伽美什道:“若是如此,岂非事不宜迟?我们必须提前动手,拖得越久,他们的火器越多。” 亚述国王那西尔帕点点头道:“正是如此,此次东征,敌人空前强大,非百万大军不可。” 梵天喜道:“正是如此,周国强大,非得诸国联手,倾力一击不能战胜。” 亚述国王那西尔帕皱眉道:“但大军东征,关山万里,我们的粮食如何保证呢?你得知道,中间还要经历茫茫沙漠,根本没有补给。百万大军,人吃马喂,根本消耗不起。还没走到周国,就被拖垮了。” 诸王都纷纷点头,认为此言大有道理。 巴比伦国王马尔杜克说道:“劳师远征,于我联军不利,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周人勾过来,我们和他们打防御战。到时候劳师远征的就是他们,而粮道漫长,我们兵多,可以分兵断他们的粮道。到时候饿也能饿死他们。” 此言一出,诸王纷纷举杯。 梵天道:“听闻商周虽都是华夏一支,却是死敌。商国本占据中原沃土,如今却被驱赶到了寒冷的北方。如果我们能勾出周国的主力,那么商国必然趁虚而入。到时候东西夹击,周国必亡。然后我们可以挟着大胜之势东进,再将商国赶走,瓜分东土。” “妙计啊!”苏美尔王吉尔伽美什忍不住鼓起掌来。 巴比伦国王马尔杜克说道:“那么现在的问题就只有一个了,如何把周国的主力勾出来。” 吉尔伽美什道:“这个其实不难,周国最近不是在开发西部吗?我们只派遣一支大军,不断袭扰他们新的家园,那么周国一怒之下,自然就会出兵,他一出兵,我们佯败,骗他的主力西进。如果他不出兵,我们就不断蚕食他们的土地,直到他忍不住出手才罢。” “那么,派谁去袭扰呢?” 诸位互相看了半天,都不说话。 最后吉尔伽美什说道:“我们都离得太远,师出无名。我建议让印度人去。” 诸王一听,纷纷表示赞同。 “印度人和周国做了一场,家园被毁,正有个报仇雪恨的好理由。” 梵天心里面一万句草泥马呼啸而过,这是摆明了拿我们当炮灰啊。 可是,又能如何呢? 自从印度出逃,印度籍的雅利安人就成了丧家之犬。 和他们同出一族的埃兰人对他们并不真心,只是表面热情罢了。 私底下一直在捉摸着怎么吞并他们。 现在诸王会盟,当印度人当炮灰,他也是无可奈何。 不过梵天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事已至此,也只能干一把了,竟然应允了下来。 …… 洛邑! 如今,随着诸侯入驻,到来了大量的人口。 而因为商业的兴起,许多国人也来此定居,甚至一些野人也跑来找活干。 这些人除非为贵族服务,也开始做起了自己的小买卖,买卖各种物品。 由于这种行径和商业广场有些类似,只不过人家更大罢了。 于是,这些人就被称为了小商人。 他们是周人,却被冠以商人之名,一开始都有些忐忑。 不过随即发现并没有什么事,随便也就心安理得的以商人自居了。 他们对外宣称,商人就是做买卖的人。 贵族、国人、野人、商人、奴隶……混杂在一起,如今光是这一座城的人口,人口已经突破了五十万,妥妥的世界第一大都市。 人口的聚集还催生了许多各式各样的从未有过的新兴职业,使得这座城市更加的繁荣发达。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姬诵也更加的意气风发。 …… 新的王宫巍峨宏伟,姬诵专门开辟了一间会议厅。 原先的大殿太过空旷,大家说话都得嗓子喊,太累。 而一到夏天,阳光从屋顶的镂空照射下来,太热。 新的会议厅是根据东商的设计师的建议打造的。 是一个环形的设计,大家都围圈坐在环形的矮几上,坐个二三十人不成问题,只要不是大朝会,也尽够用了。 而姬诵,就坐在最前面的主位上。 这个会议室安装了冷热铜管,夏天抽井水做土空调,冬天烧热水做暖气。 冬暖夏凉,让诸侯都十分满意。 “这个西瓜是幼泽(罗布泊)一带种出来的,大家尝尝。” 姬诵在每位诸侯面前都放了一瓣西瓜。 这玩意儿他拜托雷震子摘来的,因为路途太远,如果正常运输的话,送到洛邑早就烂了。 西瓜冰镇过,吃着十分爽口,诸侯纷纷赞叹,意犹未尽。 “此瓜美味啊,以后的夏天若能吃上此瓜,真是夫复何求啊。” “就是可惜太远了,幼泽距离洛邑相隔数千里呢。” “诸君别忘了我们可以修建铁路,今后我们修建一条铁路,将幼泽和丰镐、洛邑连接起来,纵使相隔千里,也不过数日可达罢了。” “妙啊,此法大善。” 姬诵沉重地道:“喜马拉雅山一战,托诸位天尊的福,将千里瀚海变为了良田。可以预见,数十年后,那地方将会变成我大周的粮仓。可是,现在身毒人却在不断袭扰,大家说怎么办?” “什么,身毒人还敢来找死?当然是打回去呀。” “对,弄他!” 群情激昂。 姜子牙皱眉道:“我觉得这事不简单啊。按说身毒人早已逃到西域去了,如何又赶回来?” “可能是他们在西域被人驱赶了呢,不得已只能回头啊。现在幼泽是好地方,他们就想占,这也说得过去啊。”有人说道。 “但身毒是大周的手下败将,他如何敢捋虎须?这不是找死吗?” “除非有人指示。”周公旦立马听出这里面的道道来了。 “没错,本侯认为,这是个阴谋。”姜子牙道。 “身毒人的表现如何?” “数万大军,烧杀抢掠,悍不畏死。” “这么凶?这不对啊。这不是他们的作风啊。” “那还不简单,他想引我大军前往。本侯断定,我大军一去,身毒人就会向西溃逃。” “你的意思是,他想引我军西去?” “没错,我军若是西征,关山阻隔,万里之遥。最大的难题就是粮草问题,大家请看……” 姜子牙指着地图上说道:“这中间数千里路途,不是沙漠就是草原,根本无法增加补给,就算去抢都没处可抢。所以劳师远征的一方,就吃大亏。” “这么说,西方诸国也是想到了这个不利因素,所以才想着把我军引过去决战。化不利为有利?” “正是,我大周的技术突飞猛进,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所以他们若不想被灭,就必须提早发动攻势。但主动进攻就会承担战线太长的后果。” “那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现在,唐叔虞正在幼泽和身毒人周旋。我们当派出援军,将身毒人一举击溃,断了西方诸国诱敌深入的妄想。那么他们迫不得已之下,就只能冒着风险来东征,与我军决战。” “此计大妙啊!”众人纷纷鼓掌。 姜子牙拱拱手道:“另外,听说东商现在已经打通了南海的航线,那我们也可以利用这条航线,派一支船队,沿海西去,从波斯湾登陆,在双方打得火热的时候,在他们的腹心插上一刀。” “妙计啊!”诸侯更加兴奋了。 “但是东商会允许吗?”有人质疑道。 “大海又不是他家开的,他管得着吗?”有人立刻反驳。 “对啊,我们买他们的船只运兵,还在他的码头加油,他赚得钵满盆满,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若是我们和西方诸国决战的时候,东商会不会在背后‎​‍插​我‌​­们一刀呢?” 这话一出,众人顿时都沉默了,不可不防啊。 背后偷袭,趁虚而入这种事,是个人都喜闻乐见,乐此不疲的啊。 当初大周就是趁着帝辛派攸候喜东征,这才趁虚而入,一举偷袭成功的啊。 现在既然有机会,难道箕子不会依样画葫芦来一波? 姜子牙想了半天,说道:“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我们可以和东商谈判。答应把东商打下来,分给他们一分部利益。” “西方的土地和东商相隔万里,我们能给他们什么利益?” “我们把身毒南部化给东商。这地方是南方航道的必经之路,箕子肯定喜欢。至于他能不能打下来,就不关我们的事了,我们袖手旁观。” “这样岂不是要挑起截教和释教的战斗?” “那又如何,东商会拒绝吗?”姜子牙道。 “这个​­诱‍‌‎惑‍​太大,如果是我,我也不忍拒绝。”有人说道。 “若是箕子出尔反尔,先答应,趁着我们决战,他就忽然袭击呢?” “不怕,我们找女娲娘娘做公证,他不敢反悔。” 第二一六章 各方集结 平安邑! 早餐时间。 “你弄那个国际班是怎么回事?你准备和欧罗巴人结盟,对抗西周吗?”风曦一遍喝着皮蛋粥,一边说道。 “只是利用他们帮我劫掠人口罢了,美洲太大,我又要防着西周,不敢派大军深入。那个国际班也只是个噱头,真正的知识他们学不到的。”胥余正在吃面。 “嗯,那就好。阐教那边传话,希望你不要在西周西征的时候在背后偷袭,你怎么看?” “那他们得拿出点诚意来吧?”胥余把一碗面吃完,又喝了一大口面汤。 “他们说即使拿下西亚,也不会插手南方喊道。” “这个太假了,南方航道流淌着黄金,他们就算现在答应,以后也会反悔。而大商的位置决定了他们就算反悔,也鞭长莫及。” “所以他们请我作保。” “你答应了?” “我怎么会答应,我只答应把他们的想法告诉你。” “教主那边什么想法?”胥余转头问云霄。 云霄也在喝粥,闻言一愣:“你怎么知道风曦姐姐已经跟师尊商议过了?” 通天是云霄是师尊,女娲又是通天的前辈,云霄又和女娲姐妹相称,这辈分乱的。 “这等大事,你们两教肯定交换过意见啊。” “师尊没什么意见,让你看着办。”云霄笑着说。 “既然如此,看能不能换一个条件吧。” “你想要什么条件?” “我要换回留在殷墟的大商遗民。” “这不行的,一旦你得到全部商民的拥戴,就有可能会获得先祖之灵的庇佑,到时平衡就会打破。” “先祖之灵有这么厉害吗?” “那力量起初也只是平平,但经过代代传承,传到子受时,连昆仑都忌惮。” “所以,因为这个原因,终我一生都无法把那些商人遗民救出来?” “阐教能容忍你,只因为你能带来技术的进步,使华夏变得繁荣昌盛。但如果你执意要救回商民的话,阐教可能会不顾一切杀灭你。到时……便是生灵涂炭。” 胥余一阵郁闷,自己距离超级力量只有一步之遥,却无法获取。 “总之,我劝你打消这个想法。你现在也很好,那力量得之无益。” “罢了,就这样吧。”胥余郁闷地把半碗面汤一饮而尽。 风曦的态度他很明白,她虽然在帮自己,却希望两教、两国都和平。 她的出发点,只是华夏的繁荣昌盛。 自己如果在西周西征的时候搞偷袭,搞不好会失去她的支持。 …… 洛邑! “我去了一趟马鞍山,确定了他们炼铁时得出来的副产品就是硫酸。”杨戬说道。 “他们是怎么得到的?” “机缘巧合吧,原来马鞍山在煅烧铁矿石的时候会生出有毒的气体,为了安全他们就想办法把这个气体导入了水中,不知怎么就生成了硫酸。” “那怎么别的铁矿没有发生这种事?” “这要得益于间谍提供的信息了。原来铁矿石分为很多种,有赤铁矿、磁铁矿、菱铁矿、硫铁矿等等。马鞍山那边的铁矿石,就多硫铁矿。” “原来如此,真是天助我也啊。” “不过那边的硫酸产量并不稳定,我们还得研究研究,如何才能够稳定、批量地制造出硫酸来。” “这个自然,现在我们把关键的材料都搞明白了,就可以自主制造内燃机了。那些农业机械,也可以制造出来了。” “那些都好办,只要有个模板,依样画葫芦即可。关键是燃料啊。” “我总觉得箕子当初跑那么远,是有预谋的。你看他选的那个地方,土地肥沃,毗邻大海,各种矿藏应有尽有。” 这个说法,让大家都有点细思极恐。 莫非箕子早知道世上会有这么一块宝地? 但只这不可能啊,他只是一个凡人而已。 “算了,别想这事了。先着手眼前吧。现在身毒人在幼泽一带挑衅,当务之急是灭了他们,促使西方诸国前来决战,免了我军劳师远征之苦。” “身毒人全是骑兵,打算虽不行,却善于逃跑,想要全歼怕是有些难。” “我打算从诸侯国召集两万精锐,组建一支超级骑兵,全部使用东商先进武器的那种。不着盔甲,轻骑而入,将这股身毒余孽一举消灭。” “这主意倒是不错。” “另外,为了防止身毒的八部众插手,我想请诸位上神前去威慑一二。” 雷震子一听大喜,连忙道:“我去,上次和帝释天还没有分出胜负呢。” “王叔若去,再好没有了。” …… 殷墟! 武庚跪在历代商王的灵位前,重重地磕了几个头,便站起身来,面色沉重地走了出去。 一个家丁走过来说道:“管叔他们在等您。” 武庚了点点头,道:“我这便去。” 武庚回到自己的宫殿,稍微收拾了一下,很快来到了一处密室。 密室之中,三个中年男子正在喝茶,他们的相貌有几分相似,正是监视殷墟的大周三监。管叔、霍叔和蔡叔。 一见他进来,为首的管叔就呵呵笑道:“恭喜了,箕子准备换你去东商。” 武庚一愣:“何出此言?” 管叔笑道:“刚得来的消息,大军将要西征,姬诵害怕箕子趁机在背后偷袭,所以就和东商谈条件。箕子的条件是放你等东去。” 武庚叹了口气:“西周一定不会答应吧?” “那是自然,所以箕子又换了一个条件,要求控制南方的航道。大周答应了。” 武庚哼了一声:“原来如此,这不过是一种谈判的策略罢了。先抛出一个不可能答应的条件,被拒绝后再说出预期的条件,仅此而已。” “你似乎对你这位叔公有些怨言啊。”管叔饶有兴致地说道。 “怨言谈不上,起码他这些年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帮助。西征的事,你们怎么看?” “机会!”三兄弟异口同声地说道。 “没错,我也认为是个机会,姬诵小儿已经迁都洛邑,殷墟距离洛邑不过五百里,一旦发动,数日可至。”武庚抚掌说道。 “没错,这次西征,大周用的是倾国之力,洛邑必然空虚,我们四家联手,当可一击而破。” “那我们何时动手?” “大周西征,关乎我华夏气运。大军若败,就算我们得手也于事无补。所以,起事时机应该在西征大胜之时。” “这倒是,而且那时候整个洛邑都在喜悦之中,戒备心自然会降到最低,我们正好动手。只是,西征大军若是携着大胜之利,施以反扑,恐怕不妙。” “怕什么,到时候洛邑易主,我登基为天子,大赏三军,自然无虞。难道我为天子,还比不过姬诵那个黄口小儿吗?” 武庚拱手道:“那就提前预祝陛下早登大宝了。” 管叔呵呵一笑,说道:“东商那边怎么办?你要不要提前和箕子打招呼?” “你有没有想过,我若前往东商,箕子将如何自处?难道他会把王位禅让给我吗?” “这自然不会,说不定还是杀了你。” “正是如此,他出手资助我等,是因为这里还有五十万殷商遗民,我们才是正统。如若对我们得不管不问,不利于他的统治。但实际上,他是不希望我们前去的,除非我死了。” “老弟,你看得透彻啊!哥哥我说句实话,当初箕子签订洞庭之盟的时候,就已经将你作为弃子啦。” “君上所言甚是,我也一早就明白了。不过我也没什么怨言,这不过是人之常情罢了。所以我也只能利用他的这种心理,多要武器。” “妙啊!话说洛邑兴建,城墙高耸坚固,咱们如今的火力可破之么?” “三位且放宽心,我这些年一直以自保为由,向东商索要武器,他们也给了不少,都是好家伙。其中最厉害的,叫做意大利炮。他们还派了专门的炮手来培训使用方法。” “意大利炮?啥意思。” “小弟也不懂,反正是工程利器,甭管洛邑的城墙有多厚多高,保准能给它轰塌。” “那就好啊。既然如此,那大家就各自回去好生准备吧。” “只等征西大军一胜,我们便立刻发动。” …… “幼泽的牧民在向昆仑山南麓迁徙?” 帝释天问一只作为斥候的迦楼罗,由于躯体太大,都是都是缩小的体型,藏在云层之中。 “是的,他们在唐叔虞的带领下,全部出动,像一条大河一样,一眼望不到头。” “这个唐叔虞好大的魄力。” 帝释天有点手足无措,如果这些牧民翻越山脉,抵达昆仑南麓,那就在诸神的羽翼之下,自己想再袭扰,就是在向阐教挑衅,而那将是死路一条。 “周军有多少兵力?” “只有唐叔虞的一万大军。” “现在距离有多少?” “二百里!” “二百里啊……” 帝释天闭上了眼睛,当他再次睁开的时候,他决然道:“全军出击!” “王,你是要拦截他们?” “这些牧民就是诱饵,一旦他们逃了,我们就失去了在此地的意义,所以必须要拦截他们。” “可唐叔虞的那一万大军也不是吃素的,我们的军队根本就不是对手。而一旦我们八部众出手,他们躲在后面的神兽族也会出手。” “怕什么,那么多牧民,却只有一万护卫,他们看得住吗?把我们的大军分成五队,依次袭击。让他们疲于奔命。这,就是战机,出发!” …… 一天之后,印度大军在迦楼罗的指引下找到了正在迁徙的幼泽牧民。 牧民们带着帐篷,牛羊,走成一列长长的队伍。 天高云淡,他们走在大山的阴影之下,并不炎热。 帝释天把这种凡人军队的首领都叫了过来,训话道:“你们不要害怕,周人只有一万军队。而且骑兵不到一半。等一下依次出击,把牧民的队伍给我冲乱。让周军疲于奔命,明白吗?我们有五万大军,五万,怕什么?给我冲!” 帝释天有点烦躁,在数百年前,这支雅利安人的祖先还在草原上跋涉,那时候他们英勇无敌,战无不胜。可是自从入主印度半岛,就开始贪图享乐,逐渐腐化。几百年下来,一个个吃得脑满肠肥,把祖先的尚武精神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如果唐叔虞护不住这些牧民,那就是失职,他是周天子的亲弟弟,到时候周天子就不得不来给他擦屁股,你们明白吗?而我们在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把周天子引出来。只有把他引出来,那联军才会出击,我们才能一雪前耻,报那毁家灭国之仇,明白吗?” “明白!”众人喊了一声,士气似乎提起了一些。 “这次劫掠,无论抢到多少财物,都是自己的,自行处理。牧民中还有很多动人的女子,都是你们的。” 这一下,印度大军终于动容了,有人甚至欢呼了起来。 财物倒也罢了,女人啊。自从放弃家园,逃到西方,他们就再也不能肆无忌惮地玩别人家的女人了。 而这次跑来袭扰,更是几月不知肉味。 而今,大把的女人就在眼前,由不得他们不激动。 “去吧,杀光他们的男人,掠夺他们的女人。” 各路首领齐齐点头,跑去集结队伍。 帝释天大手一挥:“全军出击!” 五万铁骑,化作五条长龙,烟尘滚滚,朝着山下冲去。 …… “敌袭!” 唐叔虞目光阴冷:“帝释天竟敢偷袭,胆子真大。” 一直靠着他说话的一个牧民首领吓坏了。 “王子殿下,敌人来势汹汹,如何是好?” 怪不得他害怕,敌人全是骑兵,漫山遍野也不知道有多少。 而队伍如此漫长,门户大开,到处都是弱点,对人向从任何地方袭杀都没有问题。 “塔姆,冷静!”唐叔虞一声断喝。“马上把战士们都召集起来,反击来犯之敌。” 塔姆是慌了,被唐叔虞一喝,也冷静了下来。对啊,老子们也是在草原上舔血的,也不是软弱的绵羊。 “传来下去,拿起武器,集结,集结!” 慌乱中的队伍听见命令,顿时就很平静了下来,纷纷拿起武器,挡在了妻儿的身前。 在面临大敌的时候,保护妻儿,是每一个男人的责任,也是他们的本能。 “集结,集结!向我靠拢!” 男人们拿着刀剑,弓箭,开始聚集,靠拢。 他们用自己坚实的肩膀,挡在的妻儿的身前。 来吧,战斗吧! 第二一七章 谁是猎手 身毒人过来了,满山遍野都是,一眼都望不到边。 “五路大军!” “五万大军!” 塔姆又有些慌了。 “王子殿下,敌人太多了,我们挡不住啊。” “慌什么?你们不也有几万人吗?” “我们……都是小部落聚合在一起的,他们……是正规大军啊。” “那就听我的,所有人向中间靠拢,不要慌。” 塔姆连忙去传令。 唐叔虞虽然年轻,却已经打过几场硬战了,和天龙八部都交过手,他的心理被锻炼得异常强大。 “列阵!” 没事时间去挖壕沟,没有时间去拉铁丝网。 唐叔虞一声令下,周军们开始有条不紊下马,集结。 这是炎炎的夏日,地上的沙子很烫,如果人趴下去,分分钟会被烫熟。 所以周军的列阵,就是一排一排,交错地站着。 但他们站得很稳,每个人都举着枪,子弹都上了膛,冷静地等着身毒骑兵的到来。 他们早就和身毒人打过交道了。 他们曾经灭亡了好几个身毒的国家。 身毒人,没什么了不起的。 纵然敌人千军万马,周军却有信心,将他们击溃。 敌人越来越近了。 “一千二百米!” “他们开始突击了。” 观察兵发现身毒的骑兵开始加速。 “报告参数!” 唐叔虞身边一个小个子士兵将一颗红色的拽光弹压入弹夹。 “砰!” 随着一道耀眼的红色光芒射出,一个身毒骑兵的头顶中弹,倒下马去。 不过并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死亡,千军万马之中,一个人的死亡连一朵浪花都不算。 小个子士兵拿起望远镜看了看,报出了两个参数,唐叔虞立刻下令:“修正弹道。” 周军士兵开始调整瞄准器具。 “一千米!” “开火!” “砰砰砰砰……” 几千支枪同时发射,好似响起了一阵闷雷。 “噗噗!” 印度大军中有人中弹倒下。 不过距离太远,他们的列队也比较稀疏,所以中弹的人并不多。 但这已经很吓人了。 因为这么远的距离,如果不是借助光学器具的话,根本连人都看不清。 而周军居然可以在这么远的距离打死人。 “加速,加速,不要害怕,他们没有准头!” “冲,给我们冲,强间他们的女人。” 印度人似乎对强间这种事情有独钟,被周军吊­‍射​了‍­‌几轮,本来还有些害怕。 忽然听到强间他们的女人什么的,一个个顿时变得热血沸腾,双脚一夹马腹,嗷嗷叫的冲了起来。 “不要慌,稳住,继续吊射。” 唐叔虞并不慌,他和身毒人多次交手,知道他们的尿性。 印度人越来越近了,弹道也在不断地修正。 “八百里!” “狙击手点名!” 唐叔虞一声令下,他身边的小个子已经开出了一枪。 子弹出膛,急速飞行,正在打马飞驰的一个身毒士兵仰面就倒。 狙击手的加入使得印度人的伤亡直线上升。 但是他们已经提速冲锋了。 骑兵一旦冲锋,想要停下来是不可能的。 所以现在,尽管害怕,他们也已经变成了待宰的羔羊。 人马在陨落,鲜血在狂飙。 这个距离已经可以瞄准了,所有人都加入了聚集的行列。 枪法好的当然杀人,但枪法差一些的也不慌。 人打不中,可以打马啊。 马的目标大,命中率自然要高得多。 而且他们发现,打马的效果居然要比打人好得多。 打人的话,打中了最多就是一个人倒下,马还在继续跑。 但是打马,一旦击中,马儿硕大的躯体便会给后续的骑兵造成麻烦。 一个搞不好,后面的人也会被绊得滚鞍落马,然后被汹涌而过的骑兵踩成肉泥。 但印度人已经停不下来了,他们人多太多,队列太长,尽管前排的人已经丧胆,还是只能被后面的人裹挟着,往前冲。 “三百米!” “自由射击!” 这时候,战阵之上已经起了袅袅的硝烟,能见度正在降低。 不过随着自由射击的枪声大做,火力比之前强了不止一筹。 随着战马越来越近,也纷纷被密集的枪声吓破了胆。 一些战马被聚集成闷雷的枪声吓得原地横跳,场面一度混乱。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倒下。 塔姆见状三级片道:“王子殿下,我们把两翼的人夹击上去,敌人必败。” 唐叔虞冷冷道:“不行。” “为什么?” “身毒人,还有你们,都是散兵。只会打混战。如果你们纠缠在一起,我的火枪部队就麻烦了。到时候,我是不是要连你们一起杀呢?” 塔姆一听,顿时冒出一头冷汗。 也许是得益出前头战马被吓破了胆,引起的混乱,后妈骑兵冲锋的脚步居然停了下来。 于是,那些印度士兵纷纷朝两翼扑去。 撤退是不可能了,逃跑更是个死,但……避其锋芒,还是可以的。 正面打不过大周军队,那就去侧翼。 去杀死那些牧民,去劫掠那些女人。 牧民队伍顿时就慌乱起来,尤其是两侧的女人和孩子,有人吓得大哭。 唐叔虞一阵郁闷,这些牧民蹲在幼泽周围放牧的时间太长,日子过得太安逸,战斗力已经低得令人发指了。 这些牧民,居然连印度人都打不过。 一个照面,就被砍死一片。 一些人惊叫着,开始溃逃。 帝释天发现了妙处,他忽然从空中现出身形:“把牧民把中间驱赶,快快!” 印度士兵得了命令,纷纷驱赶着牧民往中间挤压。 唐叔虞大惊失色,帝释天这厮太卑鄙了。他铁青着脸,一把抓住塔姆的衣领:“传令,让牧民往左边逃。否则的话,我军将他们全军击杀。” 塔姆有些犹豫,那些牧民正在哭喊着被驱赶,一个跑得慢的女子,被后面的骑兵兜头就是一刀,倒在了血泊之中。 印度人已经杀红了眼,强间什么的都扔在了一边。 很快,一些乱兵跟在牧民身后就要冲进阵来。 “击毙!” 唐叔虞果断下令。 “砰砰砰砰……” 那些牧民就和后面追杀的印度士兵倒在了一起。 “不……” 塔姆一声尖叫。 唐叔虞怒吼道:“如果我们的阵型被冲垮,火器就没有了发挥的余地,大家都得死。” “射击!” “砰砰砰砰……” 又是一阵射击,溃败的牧民又死了一片,和那些牧民搅在一起的印度士兵也死了不少。 “散开,都散开!” 塔姆马上大叫起来。 但是太晚了,印度人已经压上来了。 帝释天不是傻子,他已经瞧出了便宜。 立刻让人裹挟着溃败的牧民往那个之前打开的缺口填。 周军如果不杀,那就趁机挤进去,收割。 在他看来,这些周军都是用火器的,如果近战,肯定不行。 你不能枪法好,还武功高吧,这样别人还怎么玩? 周军如果杀,那也可以拿牧民当人肉盾牌,还是有机会挤进去。 “根好,根好。” 帝释天吼声如雷,贯穿了整个战场。 “撤退,我们撤退!” 塔姆受不了了,忽然大喊。 “闭嘴!”唐叔虞的手枪指在了塔姆的脑袋上。 “不行了,要崩溃了!”塔姆嘶吼道。 印度人已经冲进来了,再不跑就死定了。 “手雷!” “轰轰轰轰……” 冲过来的印度人顿时死伤一片,后面的人吓破了胆,跳着脚就往回跑。 “回头者,杀无赦。” 帝释天冷冷地下着命令,跑得最快的逃兵顿时被督战队砍死。 众人无奈,只得又掉头杀去。 “慌什么?”唐叔虞冷静地说道。 “可是敌人已经冲进来了……” “这里是昆仑,没有人能在昆仑山脚下战胜大周。给我冲!” 唐叔虞手下一直没有动的骑兵听见命令,顿时杀出。 手中的马刀寒光耀眼,看得印度士兵心惊胆战。 “不要慌,他们只有几千人,灭了他们,灭了他们!” 帝释天怒吼着。 他真的心累,都是人,怎么自己的士兵就和周人差了那么远。 数百年前,他们也是能征善战的一族啊,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了呢。 “帝释天,你的人都是废物,还不赶紧认输吗?” 一个威严的声音在天穹之中响起,吓了帝释天一跳。 “雷震子,你为何在此。” 遥远的天空出现了一个黑点,瞬间接近,青面獠牙,身高三丈,背后一对翅膀呼呼有声。 唐叔虞大喜:“王叔,你总算来了。” 远处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黑线,渐渐的靠近,大队的骑兵,汹涌而来。 是援军,足足两万援军。 “阿虞,反击!” “是!” 唐叔虞看了塔姆一眼:“命令你的人,给我反击!” 塔姆看见援兵,顿时兴奋起来,大吼道:“反击,反击!援军来了!” 那些溃逃的牧民忽然看见地平线上黑压压的援兵,不由得大受鼓舞。 一时之间,居然也生出无边的勇气,纷纷掉头,朝着印度人杀去。 印度人本来也比牧民强不到哪里去,只不过更有组织性一点罢了。 现在眼见对方骑兵尽出,顿时吓破了胆,纷纷丢下对手,开始溃逃。 冲天的号角响彻了天际,一阵欢呼声中,牧民个个化身杀神,只在印度人的屁股后面狂杀。 战阵中间,那些本来已经绝望的妇孺们全都喜极而涕。 她们看见周军的大队骑兵汹涌而来,其疾如风,侵掠如火,不少少女的眼中,都露出了崇拜的光芒。 这一战之后,不知又解决了多少大周的光棍。 强间什么的,真是弱爆了,让女孩倾心,才是真男人! 大周男儿,雄壮啊! …… 周军和牧民联手,四面合围,数万印度骑兵被围在了中间,成了困兽。 可是,真的困兽吗? 困兽犹斗,这这些印度人,却都吓破了胆。 他们像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又不断地被驱赶。 帝释天已经疯了,他发狂地喊道:“杀出去,杀出去!” 可是,他的士兵已经怯了,他们只想逃,不敢杀。 不杀?怎么逃? “你觉得他们能杀得出去吗?”雷震子站在帝释天的身前,冷笑道。 “你……怎么会忽然出现的?我明明派迦楼罗四处查探,没有看见你的消息。” “那些迦楼罗已经死了,我派出了凤族。” “凤族……居然全族出动?” “你也要死了。”雷震子冷冷道。 “往西,往西突围啊。”仿佛没有听见雷震子的话,帝释天朝着下面的军队大喊。 这些士兵,是种子。 他们已经经历过血与火,他们会重新崛起,他们有机会恢复雅利安人的荣光。 所以他们一定要突出去。 如果他们没了,婆罗门教就失去了凡间的军队,剩下的教众,就会变成待宰的羔羊,分分钟就会被人吞并。 “杀啊!” 一个牧民大喊着,一刀砍掉了一个印度士兵的头颅。 牧民们兴奋起来了,他们发现,这只所谓的军队,根本就不堪一击! 帝释天身上酝起了雷光,他要出手了。 “那是凡人的战斗,你别想出手。”雷震子冷冷地盯着他。 他的黄金棍上,也是电光闪耀。 如果帝释天敢对凡人出手,他一定不会客气。 “你……是以这些牧民做诱饵,是么?”帝释天冷静了一些。 “没错,我知道你在打什么算盘。你就是想要引得大军出击,是么?而我们,想法也是一样的。” “原来如此,双方都在打着一样的主意啊。” 围杀还在继续,许多人都丢了武器,跪地投降。 帝释天看都没看那些废物一眼,他感到悲哀。 曾经不可一世,攻城灭国的雅利安人啊,现在居然连一些牧民都打不过,这叫他怎么不气馁。 “你们的子民,都是废物。拥有这样废物的子民,能活到现在,也是个奇迹!” 雷震子肆无忌惮地耻笑着。 “你不要高兴得太早,我们还有百万大军,一定叫你们好看。” “呵呵,我们就等着你们过来送死呢。” “呵呵,你们不是要西征吗?为何要等?” “大家都不是傻子,说这种屁话有何意义?实话告诉你,你们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主动上门送死。如若不来,也不过是苟延残喘几天罢了。” 请假一天! 琢磨也一天,也没想明白这场大战要怎么写,请假一天,抱歉! 《殷商玄鸟传》请假一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一八章 百万大军 “你知道什么叫做铁路吗?”雷震子忽然说道。 “铁路?”帝释天一愣,似乎在哪里听说过,可能他当时没在意,也没当回事,所以就记不起来了。“那是什么?” “在华夏,现在一种用钢铁修筑的路,建好之后,可以跑火车,一辆火车可以运数千人。” “什么意思?” “我们打算在西域修筑这种铁路,建好之后,只需数日,就可以率领千军万马杀到西方诸国去。” “你在说什么大话呢?” “你可以去打听一下,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雷震子说完,就不再说话,只是盯着帝释天。 如果帝释天敢对凡人出手的话,他就会出手。 帝释天看着地面上被围猎的人群,面容扭曲,似乎在挣扎,不过最终他还是没有出手,转身走了。 这里是昆仑,他不想找死。 眼见帝释天远处,雷震子却发生了一声叹息。 依他的暴脾气,他一见面就想和帝释天大战一场。 只可惜他有任务,就是要帝释天把自己刚才那番话带回去。 …… 帝释天走了,身毒人一败涂地,俘虏漫山遍野都是,抓了好几天才抓完。 倒不是他们跑得快,沙漠一望无际,能跑到哪里去? 主要是人太多,五万人啊。 哪怕是五万头猪,三天也抓不完啊。 牧民们都喜气洋洋地,他们也不去昆仑南麓了,又重新返回了幼泽。 自从幼泽扩大之后,湖畔的草场就被淹没了。 两年的时间过去,湖泊沿岸又变成了新的草场。 这地方现在变得和尼罗河有些相似。 雨季的时候,从青藏高原上倾泻而下的流水,带来了大量的养料。 这些水流在沙漠中奔涌着,寻找地势低洼的地方流淌,最终形成一条弯弯曲曲的临时河流,注入幼泽。 为什么要说是临时的呢,因为旱季一到,基本上就干涸了,只在低洼的地方形成一些星罗棋布的小河塘。 但是此时的土壤却异常的肥沃,于是唐叔虞开始组织人手,在河滩上种植小麦。 听东商的人说沙地适合种地瓜,唐叔虞还买了点西瓜种子种下,果然丰收。 如今的牧民,其实已经过上了半耕半牧的生活。 …… 唐叔虞带着牧民回到幼泽之后,便押着数万俘虏,开始西进。 他们要前往的地方,是三百多公里外的哈密。 这地方是西域通往华夏的要道,是“丝绸之路”的咽喉。 当帝释天带去大周打算在西域修建铁路的消息之后,西方诸国必然再也坐不住了。 一旦铁路修建完成,千里瀚海将变成坦途,大周可以源源不断地运兵西去,远征的不利条件将会不复存在。 所以,当西方诸国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们一定会慌。 一定会抢在铁路修建好之前发动东侵,否则的话,就是坐以待毙。 而雷震子也问过一个问题:“既然修建铁路可以消弭远征的不利因素,那我们为什么不偃旗息鼓,等铁路修建好了之后再发动呢?” 得到的答案是东商正在进行用内燃机更换蒸汽机,而内燃机必须使用石油,所以大周也等不起,为了追上东商的脚步,大周必须尽快拿下西域,获得石油。 而且,虽然说利用铁路远征会消除不利影响,但如果对方肯劳师远征的话,那局面对大商来说是更加有利的。 …… 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乌鲁克城。 吉尔伽美什说道:“我派遣了使者前往雅典,现在他带回来了新的消息。” 一个黑色头发的中年男子走进了宫殿,向诸王行礼,随即说道:“臣向雅典王忒休斯述说了诸王准备东征的事情,雅典王说,他将联络诸王,发动大军前来助阵。” 诸王一听,顿时士气高涨。 吉尔伽美什问道:“忒休斯为何要助阵?” 使者道:“爱琴海诸城邦如今正在和商国贸易,他们得到了许多精美的商品。也得到了来自东方的信息。周国的目的,就是征服西域。所以我们必须要齐心合力,打掉他们的野心。” “那商国呢?” “商国被周国驱赶到了荒凉的边陲,他们是死敌,不死不休。” “商国的实力如何?” “不如周国,但能够自保。目前两国各自发展,甚至有贸易往来。目前两国都在积蓄实力,各自发展。商国往东,周国往西。” “那么,如果我们东征的话,商国是否可以从东方发兵,形成夹击呢?” “不会,商王很骄傲,他不屑于和人联手,他要亲自干掉周国。如果我们进攻周国,他会袖手旁观。” “明白了,最起码不是敌人。” “帝释天来了!”侍卫进来禀告道。 话音刚落,帝释天就走了进来,他是半神,身份尊贵,所以无人敢阻拦。 帝释天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就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侍女送上啤酒,他一饮而尽,好半天才道:“任务失败,五万大军没了。” 诸王一听,皆尽变色。 帝释天也不怕丢脸,将作战过程说了一遍,众人才知道印度人如此弱鸡,纷纷鄙视。 不过对于东征的胜算,却又提高了几分。 他们对于周国之前征服印度诸国的事情还是非常忌惮的,现在想来,那不是周军太厉害,而是印度太弱鸡了。 想来那个地方少了争斗,几百年下来,就都从的恶狼变成了绵羊了。 “周人要修那个什么铁路,据说修好之后,可以一日千里,到时候可以运送几十万大军合粮草物质前来征伐。” 众人一听,全都大惊失色,都喊,假的吧? 那使者却道:“此事是真的。雅典的守护神雅典娜现在就住在商国,如今雅典也在和商国贸易,他们曾见过这种铁路,据说十分神奇,一次就可以拖动几十万密拉的货物。” (注:密拉,古巴比伦计量单位,1密特≈490g)。 埃兰王肃然道:“若让他们建造好了铁路,后果不堪设想。不如我们主动进攻?” 埃兰就是后世的波斯,诸国的地盘里他最靠东,如果周人打过来的话,埃兰首当其冲,所以埃兰王立刻建议主动进攻。 吉尔伽美什却道:“就算他修好了铁路,我们在老家迎击敌人,仍然好过劳师远征啊?” 这话大有道理,诸王纷纷点头。 使者却道:“商国那边在制造一种机器,使用之后,一个人就可以耕种数百亩地。只要等上几年,他们的粮食将无穷无尽。听说周国也在制造。” 一人耕种数百亩地?诸王倒抽一口凉气。 “既然如此,那就等不得了。如果他们拥有无穷无尽的粮食,那他们就可以征召无情无尽的士兵。到时候我们根本无法抵挡。” 帝释天道:“还有一个信息,周人现在筑城。” “筑城,什么意思?” 帝释天搞了一张地图,指着哈密的位置说道:“就是此处。如果我们大军东征,必须经过此地。” “也就是说,一旦这座城筑起来,就会成为一个坚固的堡垒。到时候,周国想进攻就进攻,想防守就防守,而我们将处于被动。” “没错,周国利用俘虏的雅利安士兵,正在日以继夜的建城。” 帝释天说起来毫不脸红,埃兰王却十分郁闷,他也是雅利安人,这真的丢脸。 “既然如此,我们需要马上发动,务必在他们把城池建起来之前攻进去。”埃兰王道。 “可是军队的集结,粮草的准备,都需要时间。而且爱琴海的联军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到的吧?”吉尔伽美什皱眉道。 众人正在讨论着,有人进来禀告道:“埃及使者到了。” “让他进来。” 埃及使者这段日子也一直在此处,大家也没当回事。 他一进来,向诸王行礼之后,便道:“尊敬的法老陛下传来消息,诸王若是东征,埃及愿意出动十万大军相助。” “好啊!”诸王轰然叫好,纷纷举起啤酒,一饮而尽,接下来就开始讨论各自能出动多少大军。 说定之后,最后一凑,竟然有七十万大军,纷纷面露喜色,激动不已。 七十万大军啊,当世有谁能当之? 帝释天又道:“不止这么多。我来之前梵天传来消息。释教愿意和我们合作。” 吉尔伽美什道:“释教不是阐教的盟友吗?” 帝释天道:“喜马拉雅一战,阐截二教暗中交易,截教天尊云霄仙子震塌了喜马拉雅山脉,至使印度地区雨量大减,许多地方都出现大旱。 达罗毗荼人虽然重新占据了失去的家园,但假以时日,得到的只是一片荒漠。因此,释教愿意结盟,条件是事成之后,将青藏高原划给达罗毗荼人人。” 吉尔伽美什目光敏锐地看了帝释天一眼,说道:“达罗毗荼人是……作为内应?” 帝释天笑道:“达罗毗荼人是作为周国的援军,但关机时刻会倒戈一击。” “妙啊!” 这样一说,诸王顿时信心大涨。 这几乎已经联络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力量,还是里应外合,如果这还打不过周国,就实在是无话可说了。 吉尔伽美什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事不宜迟,诸位回去之后,就各自集结军队,准备粮草,发兵吧。” 诸王轰然叫好,吉尔伽美什又问道:“只是……周人正在哈密筑城之时,大家有什么想法?” “这城不能让他们建起来。从地形上来看,一旦这地方建成堡垒,我们就会被堵在外面。这地方地形狭窄,又不容易集结军队。到时候就可能被拖死。”赫梯王说道。 “我建议派军前去骚扰,阻止他们建城。” “诸君谁愿王呢?” “让我军去吧,我们离得近。”埃兰王说道。 “不错,埃兰也是雅利安人。如果和周国的护城部队打起来的话,可以好找那些被俘虏的雅利安人反抗。一举两得啊!” 埃兰王撇撇嘴道:“我没有招募他们的心思,不过大家都是一样的血脉,他们败了,就是在打本王的脸。雅利安人纵横四方,本王受不了这种屈辱。” …… 洛邑! 诸侯正在一起商议出征的事情。 “西人来势汹汹,号称百万大军,诸君有什么看法?”姜子牙说道。 “以西人的力量来看,虽然可以集结百万大军,但那是涸泽而渔,相信水分颇大。”刑国国君姬苴说道。 “我猜他们能出一半,最多六十万,不能再多了。” “既然如此,那我们也出动六十万大军。各国出多少兵力,稍后再商议,粮草如何?”姬诵说道。 周公旦道:“今年在西北新开辟的田间种植小麦,收成不错,可供大军一月之需。另外当地牧民放牧的牛羊、幼泽中的鱼类都可以就近调集。有了这一批粮食,我们的后勤线就轻松了许多了,再从内地调拨物资也就十分的从容,不成问题。” “棉衣呢?现在可是冬天!” “这些都准备好了,如今各国都非常的富庶,棉衣这些都各自有准备。” 三监也有来参会,管叔鲜表忠心道:“唐叔虞正在前线修筑哈密城。听说埃兰王已经率大军起来破坏,唐叔虞年轻,性子烈,臣想率军前去协助。” 姬诵摆摆手道:“王叔,多谢你关心三弟,但你的任务是看好殷商遗民。这次西征你就不要参与了吧。” 管叔鲜连忙道:“是!” 姬诵怕他不忙,又道:“父王走得仓促,也未能给三位叔父封爵。三位叔父监察殷商遗民有功,就都晋侯爵位吧。” 姬诵说着,看了周公旦一眼,意思是询问他的意见。 他还未行冠礼,按说这种事情需得三公做主才行。 不过也要不了几个月了,所以现在三公虽然名义上还是辅政大臣,但实际上早就放权给姬诵做主了。他们只是在旁边看着,给指点指点。 给自己的兄弟封爵,周公旦当然没意见,不过他却道:“这自然是好事,不过臣建议还是等陛下亲政之后才封爵吧。” 这话大有学问,姬诵还没有行冠礼,如果现在封爵,那就是他周公旦的意思。 等行了冠礼再封,那就是名正言顺的周天子封的了,意义自然不一样。 管叔鲜等三人觉得此话言之有理,倒也没什么意见,反正也就是晚几个月而已。 再说了,爵不爵的,他现在已经不放在眼里了。 第二一九章 那就来吧 秋高气爽,幼泽澄明如镜,天光云影倒映其中,如诗如画。 一条长长的队伍沿着湖畔行走着,远处是金色的胡杨林。 这支队伍拉着大车,车里装载的都是新收的小麦,正要运往数百里外,正在建造的哈密城。 今年收成不少,不过昆仑山下一战,俘虏了数万雅利安人,这些人每天都要吃饭,耗费粮草无数。 为了不让他们饿死,只能就近调集粮草过去。 哈密距离中原太远了,如果从中原运粮过去,还没到,这几万俘虏就饿死求了。 不过西周正在源源不断地从镐京往哈密运粮,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 这是诸夏千年以降面临的最大一战,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是全力以赴,不敢怠慢。 西周的数十个诸侯国,全都派出了自己的精兵,正坐着大船,沿着长江和黄河,源源不断地往镐京汇集。 而各种军用物资也在水陆并进,一时之间,光是被征召的工匠、民夫就有数十万人。 工匠在打造着运粮的载具,而民夫则拉着这些物资往哈密进发。 …… “最新的消息,西人已经到了。”姜子牙道。 “这么快?”姬诵吃了一惊。 这不可能啊,西人到哈密的距离比自己到哈密的距离要远一倍。 自己这边大军还没出发呢,怎么西人就到了? “只到了一部,是埃兰人。” “哦,那他们是来阻扰建城的吧?” “是啊,哈密城一旦建起,我们进可攻,退可守。西人就会陷入险境。” “来了多少人?” “五万!” “哈密现在有三万精兵,唐叔虞又从幼泽的牧民中征召了两万人。合起来也是五万人,不吃亏!” “既然如此,那就不应该防守,应该进攻,直接击败他们!” “额,现场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让唐叔虞自行处置吧,他这几年长进不少,不差的。” …… 一座庞大的城池正在拔地而起。 它的周长超过二十公里,一旦建成之后,将成为整个西域最大的城池。 唐叔虞正在检查施工的进度,城墙都是由石块垒城,再加上水泥,就十分坚固了。 不过这种是人造的水泥,并不如火山灰水泥持久。 唐叔虞踢了几脚,赞道:“不错,很坚固。” 逛了一圈,唐叔虞对身边的监工说道:“西人不知何时会来,速度加快些。” “王子殿下,最近埃兰人天天来骚扰,这工程快不了啊。”监工愁眉苦脸地说道。 唐叔虞之前去幼泽催粮去了,幼泽的牧民就相信他,没办法。 闻言便道:“骚扰得厉害吗?” 一个副将恨恨地道:“他们的游骑总是在附近,经常聚拢了过来袭扰,还被带跑了上千俘虏,后来咱们没办法,只能轮换,可依旧陆陆续续跑了数百俘虏。” 唐叔虞道:“埃兰人是雅利安人,这些俘虏也是雅利安人,自然一有机会就跟着跑。” 副将道:“狡猾啊!” 唐叔虞道:“莫慌,多派斥候侦查,一遇敌情,即可开战。” “诺!” …… “周人来了!” 距离哈密二十例外的一片草场,密密麻麻地驻扎着许多帐篷。 其中的一个帐篷中,埃兰王正在和一个男子说话,而那个男子,是印度地区的般遮罗王,两人喝着酒,不知在商议什么。 “来了多少人?”埃兰王问道。 “一万” “有大炮吗?” “没有,全是骑兵。” “骑兵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去看一下。” “就算没有大炮,他们也有火器。”般遮罗王提醒道。 “在草原上决战,我们人多,可以迂回包围,只要能突进去,火器就是铁棍。” “你的重骑呢?” 般遮罗王知道埃兰王还藏着几千重骑,那是他花重金打造的杀手锏。 埃兰王的面色微冷,眸子呆滞的看着般遮罗王,说道:“他们不能去,否则若是撤退,他们只能抛弃甲衣。” 这是埃兰王第一次对般遮罗王表示不满,般遮罗王被那眼神吓了一跳,然后觉得有些丢脸,就说道:“出发吧!” 两人走出帐篷,般遮罗王抢先挥手,然后号角齐鸣。 无数雅利安人从帐篷中冲出来,他们马上跑向自己的战马,随即有人开始收起帐篷装车。 一个小时后,营寨已经消失了,只剩下两万多骑兵和无数大车。 般遮罗王策马到了阵前,说道:“周人来了,他们来了五千多援兵,咱们去看看,若是他们敢出城决战,那就是自寻死路!” 埃兰王觉得般遮罗王的动员苍白无力,他摇摇头,等般遮罗王说完后说道:“咱们去查探,和周人见个面,若是可以,那就击败他们,抢夺他们的粮食和女人,然后满载而归!” “出发!” 马蹄声轰隆,斥候最先出发了,而大车将在原地等待。 …… 天将日暮,温度急剧下降。 哈密这个地方就是这样,昼夜温差极大,这样的气候适合种瓜,所以才有了闻名于世的哈密瓜。 寒冷的气候下,没人愿意在马背上度过,被风吹的从灵魂深处感到冰冷。 “加速!” 这是一支埃兰人的斥候队伍,一人双马。 马蹄翻飞中,嫩嫩的青草溅出汁水。 一个小时后,前方十余骑飞快的往这队斥候方向奔来。 “是咱们的人!” “左右包过去,查看!” 百人分成两队包抄过去,绕过自己的同袍前出,很快视线内就出现了一百余骑。 “是周军!” 百夫长瞬间下了决断,他拔刀喝道:“周人来了,给他们来一下!” 两军交锋,均不退避,谁退谁气势弱。 而周军这边带队的人叫做姬祥,他是西周的宗室,不过却是远亲,没有封地和爵位,只在军队里厮混。 他看到敌军不但没退,反而两股合一,加速冲杀过来,就喝道:“弩箭!” 对于斥候来说,弩箭单手就可以放,比步枪更方便。 “放!” 一百余支弩箭飞了起来,然后一头朝着疾驰而来的敌骑扎了下去。 百夫长看到周军拿出弓弩时心中绝望,他知道是遇到了周军的精锐。 早知道周军人手一把弓弩,他发誓自己不会选择硬碰硬,可现在撤退的话,估摸着能回去的不会超过十人。 “盾牌!” 弩箭的威胁迫使他们丢弃了手中已经准备好的弓箭,随即取了盾牌,把身体缩成一团。 凶狠的弩箭一头扎下来,有的直接插入盾牌中,有的直接射中人马。 人马在惨叫声中猛地扑倒,声势惊人。 可敌军却直接从两侧分开了,没有指挥,自行分开了。 这样就可以避免踩踏到中间摔出去的同伴,减少后续伤亡。 这是强敌! 一轮弩箭干掉了十余名敌军,这个战果并不出色。 “杀!” 姬祥带着麾下突然向左迂回,一下就插入了敌骑中间。 刀光闪动,鲜血飙射。 姬祥一刀从对手的脸上掠过,他正准备从身后补一刀,自己的战马却撞上了迎面而来的敌骑,顿时轰然倒地。 身在半空中时,姬祥伸手拉拽住了敌骑的马缰,身体马上就被带着向后而去。 身后必然就是冲杀而来的同袍,姬祥瞬间松手抱头,然后感到撞在了正在倒地的战马身上。 一个翻滚,姬祥滚动间看到马蹄从自己的肩侧擦过。 来不及冷汗,姬祥从地上弹起来,握住同袍伸来的手跃起。 两人一骑速度骤然降低,此刻周军已经截断了敌军,变成了长蛇阵,前后摆动,清剿残敌。 姬祥跳上了一匹无主的战马,看到另一股敌军居然趁着这个机会逃了。 “大人,可要追击吗?” 那边的清剿很顺利,外围弩箭封锁,偶有突出来的马上被围杀,却无人请降。 “追!咱们去看看敌军的主力在哪!” …… 大军出动自然动静很大,而般遮罗王把大车队留在原地的决定,让埃兰王非常不满,他知道这会让士气低落。 还未接敌就打算撤回,这算是哪门子的雄心壮志? 所以这一路两人都没说话,直至前方斥候滚滚而来。 “陛下,发现周军斥候,非常凶狠。” 看到斥候的人数少了大半,般遮罗王面色如常的道:“继续前进,直至发现周军主力。” 等斥候回转,般遮罗王解释道:“周军有哈密城作为据点,斥候很难查明他们的情况,不如引诱一下,看看他们的胆色。” 埃兰王看着前方,淡淡的道:“周军的斥候肯定会去报信,我估计遭遇周军主力的距离不远了。” 般遮罗王点点头,他知道自己在作战指挥方面远远不如埃兰王,只是担心麾下这点人马被埃兰王借刀杀人消耗光,这才不断的强调自己的存在。 前面的斥候不断回转禀告,人数渐渐减少,可见双方的斥候战惨烈。 当一批只剩下五人的斥候逃回来时,埃兰王说道:“准备。” 牛角号长鸣,般遮罗王举手,然后挥下。 万马奔腾中,斥候调转马头在前方领跑,边跑边喊道:“发现周军主力,一万人不到,五千火器!” 般遮罗王点点头,面色煞白,他真的被打怕了。埃兰王却眼神凌厉。 双方的距离不断拉近,当视线能及时,周军这边却停住了。 “下马列阵!” 一声厉喝中,周军的将士们纷纷下马,然后马匹被人带到后方,阵列旋即成型。 “迫击炮准备……” 唐叔虞皱眉看着远处开始减速的敌军,说道:“埃兰王可在?” 姬详举着望远镜说道:“君上,他在,他身边那个人好像是般遮罗王。” 唐叔虞没有用望远镜,只是吩咐道:“骑兵去两翼,若是开战,护不住我军两翼者,杀!” 火枪阵列最怕的就是四面受敌,那真是防不胜防,所以在面对优势敌军时,骑兵的保护必不可少。 “君上,三万多人!” 敌军缓缓减速,在相隔三里时停住。 “君上,埃兰王出阵!单人单骑!” 姬详回首喊道,唐叔虞点点头,这厮要和我阵前见面吗? 那就来吧! 摸摸腰间,唐叔虞策马冲了出去。 一骑出阵,寒风吹的披风猎猎作响。 埃兰王本以为周军主将必然是不敢出来,在两军第一次碰面时压压周军的士气。看到有人单骑出阵后不禁就有些失望,然后精神一振,策马前冲。 当距离不断被拉近后,埃兰王看到那张年轻的脸,顿时心中一惊,然后勒马。 此时两骑相距不过是五十步,埃兰王死死的盯着唐叔虞,冷冷道:“王子殿下,你很年轻” 唐叔虞向后招手,通译骄傲的策马出阵。 埃兰人那边同样来了通译。 埃兰王没有回头,而是策马前行,唐叔虞同样不甘示弱,两人拉近到二十步同时停住。 埃兰王微笑着抬起自己的右手,那里握着一把小巧的弓弩,弩箭已经在凹槽里躺着,随时能发射。 唐叔虞微微仰头,右手摸出手枪,咔嚓一声上膛。 双方都在忌惮对方带着阴人的武器,结果都不出所料。 弩箭只需扣动扳机,而手枪…… 埃兰王不知道唐叔虞手里拿的是个啥,但他知道,如果轻视那个东西……大抵会死不瞑目! 所以他把弓弩放在身前,说道:“我的手很快,保证能在你眨眼的时候把你射杀。” 通译已经赶到了,这同样是他第一次在阵前出现,所以兴奋的不能自已,然后翻译了出来。 唐叔虞握着冰冷的手枪,说道:“别试图搅乱我的心神,你快,可我更快。” “是吗?那么咱们都收起来吧。” 埃兰王说完就把弓弩缓缓放下,唐叔虞同样把手枪向腰后收了。 埃兰王在和般遮罗王会和后,从他的口中得知了唐叔虞的战绩后,他有些嫉妒了。印度十六雄国,唐叔虞领军灭了十国。 “你们的老皇多番征战,而你也是战功赫赫,据说现在你们的新皇有些……文弱,你此次是哀求了多久才能出来的?留下了什么作为忠心的保证?” 唐叔虞在看着埃兰王,从他的盔甲到他的面色,得出的结论不错。 唐叔虞的面色陡然一冷,认真的说道:“埃兰王,你阻止不了什么,哈密城会顺利地建起来。” 埃兰王哈哈笑道:“听闻你是周王最心爱的弟弟,我希望能亲手杀死你。至于那座哈密城,我会笑纳。我会把你的尸骸埋葬在那里,供给后人踩踏!” “想进攻吗?”唐叔虞微笑着问道。 埃兰王看着周军的阵列,说道:“听闻你战无不胜,那……你可敢进攻吗?” 唐叔虞右手放在腰侧,点头道:“当然,我会的,不过希望你不要逃。” 说完唐叔虞一夹马肚,战马非常有灵性的原地倒退。 埃兰王握紧弓弩,紧盯着唐叔虞的右手,直至双方拉开到五十步的距离,这才策转马头回阵。 寒风扑打在他的脸上,可埃兰王的心中却是热血沸腾。 你要进攻吗?那就来吧! 第二二〇章 不做奴隶 “姬详,你率领骑兵保护两翼,只要敌军敢于冲击,顶住他们,然后听令散开,不许冲击火器军阵,否则严惩。” 寒风凛冽中,唐叔虞指挥若定。 姬详点头,肃然道:“末将得令,谁敢乱来,我先杀了他。” “勇士们,随我来!” 姬详拔出长刀,声音凌厉。 “两翼,护住两翼,谁不听令就杀,全家为奴!” “君侯,迫击炮准备完毕!” 唐叔虞点点头,说道:“埃兰王说想见识一番大周的进攻,那么我们就如他所愿,传令,阵型保持,前进!” “前进!前进!前进!” …… “怎么打?” 看到整齐的火枪阵列,般遮罗王面色铁青的说道:“我说过周军不好打,你们还嗤笑我胆子太小,连大车都不敢跟着来。如今他们来了,埃兰王,告诉我怎么打?” 这是质疑,也是分崩离析的前兆。 双方虽然都是雅利安人,但已经分隔数百年,早就不是一条心了。 “告诉我,你们想怎么面对周人,投降吗?” 埃兰王的声音渐渐的大了起来:“你们想怎么办?做周人的奴隶吗?去为他们修建城池,去为他们种地…….你们怎么选?” 那些埃兰人面露怒色,眼睛圆瞪。 埃兰王很喜欢这种眼神,因为那代表着不屈和野性! 般遮罗王觉得不对劲,他不在乎这等程度的激将法,可他觉得埃兰王的举动不对。 “本王是埃兰人,可也是雅利安人,为了拯救这些受苦的同胞,我来了,为的是什么?” 埃兰王神色激愤,拔刀道:“为的是和你们一起抵御周人的入侵,记住,当哈密城修建好之后,就是周人正式西征的开端,为了你们的亲人,为了不做奴隶,现在听我的!” 般遮罗王的面色一冷,正准备驳斥,抢回指挥权,可埃兰王做了个动作,他也只能瞠目结舌。 长刀割在自己的脸上是什么感觉? 没有那个勇气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 鲜血从埃兰王的脸上流下来,他嘶吼道:“不做奴隶,不做周人的奴隶!” 般遮罗王感到士气在提升,他无奈的发现那些埃兰人都在狂热的嘶吼着,此刻他若是浇冷水,那么再也无法面对周军。 …… “君侯,进入射程……” 唐叔虞点头道:“前行百步列阵。” “我们需要休息,顺便调戏一下埃兰王,看看他可敢硬扛着。” 前行百步,炮组的人灵活的卸掉火炮,然后开始装弹。 …… “迂回……” 一个千夫长突然越俎代庖的喊道,般遮罗王不等埃兰王赞同,喊道:“拉开……” “迂回!” 埃兰王不迂腐,他知道印度人的经验比自己更丰富,所以毫不犹豫的抛弃了要挡住周军进攻的豪言壮语。 “咱们包抄过去!” 埃兰王不想士气跌落,准备从侧翼去试试周军的实力。 “给我轰!” 与此同时,周军的迫击炮发动了,无数的炮弹,带着尖利的哮音呼啸而出。 “周军的火炮,闪开!” “该死,你不是说他们没有火炮吗?” “确实没看见啊,他们哪来的火炮?” 埃兰人中间传来了凄厉的叫喊。 残肢断臂横飞,鲜血与脑浆齐流。 惨嚎声、马匹的嘶鸣…… “这就是周军吗?” 埃兰王喃喃的道,然后眼神坚定的喊道:“左翼佯攻,右翼跟着我来!” 马蹄声碎中,埃兰王带着自己的麾下直扑周军的左翼。 般遮罗王摇摇头,说道:“这般正好,让埃兰人去试试周军的火器,咱们左翼佯攻!” “给我冲!” 般遮罗王拔刀前指,那些印度人蜂蛹而出。 左右两翼就像是一个大钳子,猛地朝着周军夹去…… 从空中俯瞰草原,一排排的阵列屹立不动,就像是坚不可摧的城墙。 而在对面,两条由骑兵组成的冲击阵型就像是两条恶龙,从左右包夹过来。 “稳住!” 唐叔虞盯着前方的炮组喝道。 “稳住,转向,发射!” 迫击炮可以抵直接越过己方的军阵,吊射到敌人的军阵之中。 所以虽然周军的步兵和骑兵已经压了上去,炮火却仍然不停,反而更加猛烈。 “稳住!” 五千骑兵缓缓聚拢,盯着前方的敌军。但他们并未准备弓箭, 在周军装备火枪之后,弓箭就已经被淘汰了。 …… “杀敌!” 一个千夫长嘶吼道,旋即两千大周骑兵勇敢的迎了上去。 一万对两千,这是个机会。 般遮罗王在后面看到后欢喜的道:“打进去,打进去他们的火枪就成了铁棍!” 一个碰面大周骑兵就挡不住了,旋即就朝着两面闪开,却不是败逃,而是……大周骑兵散开,露出了后面的整齐阵列。 宽长的侧翼阵列中,无数火枪林立,而火炮已经就位,正在疯狂的装填弹药。 “齐射!” “砰砰砰砰!” 阵列前方硝烟弥漫,来不及转向的埃兰骑兵遭遇了第一次打击。 十余骑突破子弹组成的弹雨,冲到了阵列前。他们绝望的嘶吼着,想用战马冲垮周军的阵列。 那些周军冷漠的盯着他们,举枪,齐射。 “砰砰砰砰!” “撤退!撤退!” 般遮罗王看到一次冲击就损失惨重,心如刀绞。 而此时的周军左翼已经接敌了。 排枪散发的硝烟遮蔽了双方的视线,寒风一吹,战场中间那些人马尸骸就像是细针在刺痛着埃兰王的眼睛。 他终于知道了般遮罗王和那些印度人为何会对周军畏之如虎,对周军谈之色变的原因所在了。 他带来的都是精兵,悍勇之士,他们依旧在不断发动冲击。 “砰砰砰砰!” 排枪轮转,前方的埃兰人马倒下一片, 而迫击炮仍然躲在后面吊射自己的军阵的屁股。 这根本不是打战,而是惨烈的绞杀。 …… “陛下,印度人跑了!” 埃兰王没有去看,他冷冷的道:“撤出来!” “射击!” “砰砰砰砰!” 密集的子弹疯狂地倾斜而出,硝烟顿时就遮蔽了一片。 埃兰王摇摇头,脸上全是失望,然后喝道:“全军撤离!撤离!” “砰砰砰砰!” 在惨嚎声中,埃兰人疯狂的向着右边迂回转向,脱离战场。 硝烟弥漫中,唐叔虞大吼:“周军,前进!” …… 埃兰王拉回了自己的麾下,不用数人数,他带着麾下绕了半圈,重新回到周军的正面。 他不能落荒而逃,那样就是他自己说的奴隶,士气全无。 “陛下,印度人撤到后面了!” 有人禀告道。 埃兰王没有回头,冷冷的道:“他们胆怯了,他们逃离了恒河平原,成了野狗。他们被周人一战打断了脊梁骨,再也站不直。咱们游斗。” “周军出击了,陛下!” 就在埃兰王想缠着周军,找找他们的漏洞时,前方的硝烟被破开,一排排周军如墙而进。 “前进!前进!前进!” …… 退到两里外的般遮罗王听到这个喊声,回首一看,就看到了一片惨白。 “周军士气大振,埃兰王还想去送死吗?” 前方的埃兰人在距离周军一里开外不断游走,甚至有小队骑兵冲过去挑衅,但没有回应。可只要他们一接近,便是一阵排枪过来,所有的挑衅都结束了。 “回去!回去!” 埃兰王面色坚毅,可声音却嘶哑。他纵马来回奔驰,呼叫着麾下。 “敌军无法追击,我们暂时回去……” 沙哑的嘶吼就像是暮色下的孤狼嚎叫,让人心中恻隐。 …… “止步!” 唐叔虞看到埃兰人开始收拢人马撤退,就喝止了麾下。 “这是第一次交锋,埃兰王,我期待着,看你这条野狗如何蹦跶!” 雅利安人的联军正在远去,没有纠缠。 此时纠缠他们将无法回到大车那边,晚上就等着被寒风冻死在草原上。 “如何?” 般遮罗王看到埃兰王回来,没有幸灾乐祸,只是唏嘘。 埃兰王面色坚毅的道:“输了,不过他们的弱点我也发现了。” “什么?” 般遮罗王眼睛一亮问道。 “他们无法追击!骑兵不够!” 般遮罗王摇摇头,“他们现在只是在防守建城罢了,周人拥有无穷无尽的骑兵。” 以埃兰王的坚强,也忍不住为这话黑了脸。 埃兰王本想呵斥一番,但还是缓和了语气,说道:“试探过一次就够了,下次咱们不会和他硬碰硬,他们不好追,那咱们好袭扰啊!” 般遮罗王面无表情的点点头,旋即加速。他觉得身后有一道目光在盯着自己,就像是利刃,所以他想尽快离开这里。 …… 回到宿营地之后,印度人率先派出斥候,被火枪阵列震惊的般遮罗王担心晚上会被突袭。 这个决定没错,可他却没找埃兰王商议。 随后两边的宿营也泾渭分明,双方虽然没有相互戒备,可冷空气却在中间形成了一堵墙。 隔阂之墙! 晚饭很简单,死面饼。这还是埃兰王出边墙后抢了一把的战果,否则般遮罗王坚持不到开春之前。 般遮罗王在吃饭,羊头被煮的软烂,般遮罗王抱着大啃,满脸的胶质。 看到埃兰王进来,般遮罗王一口咬掉了羊脖子上最后的一丝肉,腮帮子鼓动着,两下入腹。 埃兰王坐下,沉声道:“你想回去吗?” 般遮罗王在用小刀剔着羊头上的皮肉,闻言说道:“那地方已经成了大周的诸侯国了,回去干什么,死得快!” 埃兰王的脸上浮现了微笑,“是的,印度曾经繁华过,如今的世界却不再安稳,你们败给了周人,而周人……不会停下脚步。” 般遮罗王用小刀挑着一片羊脸皮吃了,点头道:“是的,我们败了,可你看到周人的架势了吗?他们不甘寂寞了。” 他把小刀从羊眼眶里‎­​插​­‌进‌去,用一块黑乎乎的毛巾擦擦手,说道:“你们的补给不多,当时我记得有人带伤,埃兰王,埃兰依旧被围困着,你们只是想利用我们对吗?” 埃兰王笑了笑:“不,是联手!你们若是不想被周人驱赶或是奴役,那么大家联手吧,否则你想往哪逃?只有重返莫测的北边,那里每年都能冻死不少人。而且那边怎么存活?放牧?大雪会让羊群冻死。种地?播下的种子再也不会发芽……所以别无选择” 般遮罗王从边上提起一个羊皮袋,摇晃了一下,打开塞子喝了一大口,那眼珠子开始泛红。 “合力又如何?” “游击!我们要团结起来,所有雅利安人都要团结起来!唐叔虞也无法阻拦我们拆掉兴和城。若是他们的大军来了,咱们游击,让他们消耗粮草。大周虽富,可也经不起这般消耗!” 般遮罗王看了他一眼,从那双眼睛里看到的都是诚恳。 般遮罗王拔出小刀,用毛巾擦拭了一下,说道:“我不知道。” 般遮罗王和埃兰王出了帐篷,黑夜中马蹄声远去。 营地里黑麻麻的,般遮罗王说道:“点起火把,照亮那些贪婪人归家的路!” 于是火把被点燃,隔不远就放置了一个。 看着这些不断延伸的火光,埃兰王沉默了,他想家,想妻儿,想那些……熟悉的一切。 般遮罗王缓缓回身道:“从埃兰到这里太过遥远,而在此之前,埃兰王,我们需要的是袭扰,早些时候那种硬碰硬是愚蠢的。” 埃兰王点头,两人伸出手掌相击。 清脆的响声中,盟约成型了。 …… 上万人一起劳作的场面很难看到,从远处看去,就像是一群蚂蚁在蠕动。 姬详看着这个场景欣慰至极,他巡视了一圈之后,回来正好碰到唐叔虞。 “君侯,雅利安人换战法了,现在每次就派十个人过来骚扰,他们一来,那些奴隶就乱做一团,还有人跟着逃亡。这太影响进度了。” “派骑兵巡查,一旦发现有逃亡者,人头就是他们的军功。” 姬详头痛的道:“昨日傍晚就来了十余骑,一人三马,惊扰一番之后就跑了,下官担心他们下次还会来,而且人会多。” 唐叔虞吩咐道:“组织一些枪法好的,给我狙击!” …… 一队八百余人的骑兵出现在了哈密城的西面,他们一人三马,左右还有小队斥候在搜寻。 “哟呵!” 八百人在马背上直立起来,挥舞着长刀吆喝着。 远处的哈密城工地一阵慌乱,姬详怒了。 “搞他们一下!” “已经准备好了,就看他们的胆子够不够大,骑兵呢?” “在背面,就等着号令出击。” 敌骑不断来回游走挑衅,看到火枪兵出城,他们反而更得意了,都取了弓箭出来,朝着工地冲锋。 “吓唬人的,别举枪!” 那群敌骑看到没人搭理自己,工地上依旧在忙碌,于是在几次试探后,猛地就扑了过来。 箭在弦上,战马疾驰。 他们深信只需一次箭雨,那些俘虏就能借机逃跑。 马蹄声阵阵,就在这些敌骑逼近工地五百步不到时…… “砰!” 一个狙击手扣动了扳机。 第二二一章 “砰!” 一个骑士翻身落马。 埃兰人一阵慌乱,有人叫道:“在上面!” 还没建好的城墙上,趴着一排狙击手。 他们正盯着过来的骑兵,挨个枪毙。 不过埃兰人马速不慢,并不容易打中。 但这个距离太远了,埃兰人的弓箭根本够着,所以狙击手有恃无恐,认认真真地瞄准着,埃兰人接二连三有人落马。 “不行了,撤退!” “砰砰砰砰……” 远处的草皮忽然被掀开,一群士兵冒了出来。 这是他们昨天晚上连夜挖的壕沟,蹲了一夜,就为了等着一刻。 “散开,散开!” 密集的阵型很容易中枪,因为就算枪手没打中目标,流弹也有可能打死其他人。 所以,骑兵们很果断地散开了。 “骑兵突击!” 周人的骑兵等的就是这个机会,埃兰骑兵一散,周军骑兵立刻突击。 他们的马都是喂的精饲料,马力强劲。手中都举着雪亮的马刀,当者披靡。 而且,还是以多打少,那些落单的埃兰骑士立刻遭殃。 以有心算无心,还有装备的压制,这场战斗毫无悬念,对方的骑兵全灭,无一活口。 唐叔虞望着地上留下的尸体,说道:“他们的人数五万多,一次几百人的损耗,用不了多久就得崩溃,埃兰王可还敢再来吗?” …… 唐叔虞在建城,埃兰人也在建城,吐鲁番城。 吐鲁番意为低地,是华夏地区地势最低的地方,这里是个绿洲,拥有水源。 联军需要一个据点,周人已经选择了哈密,于是埃兰人就选择了吐鲁番。 此时,大批的奴隶正在吐鲁番忙碌着。 不过他们只是建造一堵土墙用来遮风,所以比哈密那边要简单多了。 “失败了,全军覆没!” 当派出去的四百人只回来了十余人后,般遮罗王冷静的说道:“我们需要抉择,是继续,还是撤回去。” “粮草还有。” 埃兰王很苦涩,因为今天损失的大多是他的麾下。可他知道不能停,一旦哈密城建成,周人便又了据点,挡在最前面的埃兰就首当其冲。 看着般遮罗王神色淡淡,埃兰王打起精神道:“若是我们回去,那哈密城的建造再无障碍,般遮罗王,到了那时你们怎么办?” “你呢?”般遮罗王淡淡的问道:“你们首当其冲。” 埃兰王知道这是试探,他坚定的道:“如果哈密建造成功,将会阻挡联军前进的脚步。联军一旦散去,埃兰便首当其冲。我们都是雅利安人,流的是一样的血,到时候,我们只能一起逃回乌拉尔山脉,那个寒冷的故乡。” 乌拉尔山脉,归途就是那里吗?听说那里十分寒冷,鬼才想去。般遮罗王不禁动容,说道:“好吧,周军设圈套,而咱们的人失于警惕,这是个教训,下一步怎么去袭扰?” “一次损失几百人,咱们消耗不起啊!” 埃兰王也很惆怅,两人在帐内相对默然,般遮罗王有些焦躁。 雅利安人已经分崩离析了,就算是暂时因为大周的威胁而聚拢,可也经不住一击。 般遮罗王回忆着说道:“你没有见过那场大战,我们之前和唐叔虞打的那场战,和那比起来,就像是小孩子在玩游戏。那一次,连诸神都出动了,双方在恒河岸畔,杀得尸横遍野,可你知道吗?他们的武器,竟然可以弑神。凡人……可以弑神啊!打到最后,梵天坐下的摩呼罗迦竟然直接叛出,投入了周人的阵营。” 帐内默然,外面的天色渐渐的黯淡,帐内却没点灯。 黑暗中,埃兰王坚定的道:“寻找勇士,让他们去袭扰,一人两人一组,去寻找周人的漏洞,袭杀他们的人,总要让他们不得安宁才行。” “援军……遥遥无期,埃兰王,你我耗不起……” “我知道,可不耗怎么办?” 不耗就只能慢慢的等死,尤其是般遮罗王这个失败者更是死无葬身之地。 “你的麾下人心不稳,若是失去目标,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抛弃你,然后去投奔印度人的其他王,甚至会斩下你的脑袋去请功……” “是,否则我不会和你联手……” 一阵苦笑从帐篷里传出去。 …… “周军的斥候开始发力了。” 般遮罗王有些烦恼,“一个上午就损失了三十余人,这是周军的报复。我们骚扰他们,他们也来骚扰我们。他们有枪,骑着马,远远的杀了人就跑。” 埃兰王在看地图,简陋的线条被他的手指头划来划去,闻言他说道:“狗急跳墙,不过我们不怕,最好是起大军来攻,我说过,只要他们主动进攻,我们才会有机会。” 般遮罗王看看那张简陋的地图,随口道:“若是进攻,此刻就该有消息,看来唐叔虞并未失去冷静。” 埃兰王把地图小心翼翼的收进怀里,打个哈欠道:“可今日周军一点动静都没有,这就奇怪了。” “咱们应当加强哨探。” 埃兰王看似不经意的问道。 般遮罗王看看帐外,中午的阳光温柔的挥洒在那被踩踏出的小路上,两边的嫩草在微风中轻轻摇摆,好似在渴求雨露。 他看着般遮罗王的眼睛,坦然的道:“你们败了,我们也难受,就是这么回事。” 般遮罗王的眼神有些迷茫,不过是一瞬之后,又变得凌厉起来:“对,我们是失败者,被放逐了,我痛恨周人,我想回到家乡。” “我相信。” 般遮罗王只觉得脑海中一片空白,他出神的看着外面,意趣索然的道:“周人的地方不错,若不是两国敌视,我想去看看,做一个商人也不错,至少不用负担这么多……” “你失去了斗志,般遮罗王!” 埃兰王摇摇头,失望的道:“振作起来,若是你不愿意继续背负责任,那就把你的人马交给我,我来统领他们,去把周人搅个天翻地覆。” 般遮罗王抬起头,微笑道:“这正是你想要的,对吗?” 埃兰王也微笑道:“是啊!只是你从不给我机会。” 两人相对微笑,只觉得气氛终于融洽了。 …… …… 自从发现骚扰没什么卵用,还白送人头之后,军的骚扰计划就停止了。 而取而代之的就是和平,难得的和平。 可唐叔虞却不肯要和平,他不断派出游骑去袭扰对手,一批又一批。 “你们别忘了,咱们有哈密城保护着,只需简单的斥候和暗哨即可保证无虞,可他们呢?他们的营寨就散落在草原上,无坚可守,咱们要经常去告诉他们这个弱点,让他们晚上睡觉都得睁只眼闭只眼。” 现在主动权已经到了明军的手中,唐叔虞已经在安排斥候去查探对方的补给来源了。 一旦需要长期对峙,唐叔虞肯定会使出劫粮道这个古老而又屡试不爽的招数来。 斥候来回很正常,可看这批斥候的速度,多半是有了发现。 “君上,敌军突然发疯了,三千余人的游骑正拼命的往这边冲击。” “让骑兵去迎敌。” 骑兵对骑兵,在没有决战之前,这种拦截最有效。 姬详问道:“君上,可要回去?” 唐叔虞摇摇头道:“决战不是这个阵势,继续。” 那些在外面的牧民和军人们也感受到了气氛不对,可没人命令他们回去于是紧张气氛很快消除。 姬详迷惑的道:“君上,三千人太少,没用啊!” “谁知道呢!” …… 唐叔虞就在原地等待着,当太阳西斜时,北面突然一阵骚动。 周军的一队骑兵打马冲了过去,可前方的十余骑不但不逃,反而是迎了上来。 双方很快遭遇,人数占据优势的周军一个照面就干掉了一半联军斥候。就在此时,对方却调转马头,分为三股开始逃窜。 “这个有些莫名其妙啊!” 姬详觉得联军怕不是快被压力给逼疯了。 五千对三千,双方在方圆五里的范围内开始了纠缠。 “君上,敌军在游斗。” 唐叔虞已经看到了,那些联军游骑一击即走,有的在试探着,想穿越封锁线。 “是去刺探的,拦截就是了,少数过去的是送死。” 双方纠缠半个时辰后,联军中牛角号长鸣,旋即潮水般的退了回去。 …… 各种信息汇总到了唐叔虞这里,姬详坚定的认为是试探,大行动之前的试探。 “君上,咱们要多撒些明暗哨出去。” “他们偷袭不了!” 唐叔虞笃定的道:“咱们在城内,外面有暗哨,城墙上有明哨,只要他们尽职尽责……从今晚开始,轮流上城墙值守。” 此刻唐叔虞选择了谨慎,在无法知道对手的意图时,谨慎是唯一能避免灾难的办法。 “告诉骑兵,注意警戒,还有俘虏那边也要盯着,若有人闹事……那就压下去!” 唐叔虞的眸色微冷,关键时刻,他会只保护兴和堡。 …… “好生待着吧,最近是有可能大战,到时候你们别乱跑,小心被人拿了。” …… 斥候不断被派出去,而反馈回来的消息也越来越多。 “敌军正在杀羊?” 唐叔虞满意的说道:“辛苦了。” 能看到杀羊的场面,肯定是抵近侦查,伤亡定然不小。 来报的百户官脸上多了一道凝结的伤疤,走路也是一瘸一拐的。他昂首道:“君上,您说过,大周从不缺乏勇士和勇气!” 唐叔虞一怔,心中激荡,不禁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有你们本侯才有底气去和对手抗衡,好好的,去吧!” 斥候是军中最危险的兵种,伤亡历来都居高不下。 “这是要动手了!” 等人一走,姬详就摩拳擦掌的说道:“联军本就粮草不够,突然宰杀羊,那就是战前鼓动士气,君上,就在这两日了。” …… 般遮罗王在凶狠的撕咬着羊腿,漂亮的小胡须上全是肉汁。他的腮帮子鼓动着,牙齿张合间,齿缝里全是肉丝。 这是一个馋坏了的王子。 为了稳住军心,他这段时间都只能隔三差五的才能吃到羊肉。 埃兰王没吃,因为根据一位据说是跟着周人郎中学过的家伙说的话,他这种外伤最好少吃羊肉,否则不利愈合。 他在喝着面汤,里面有些猪肉干,吃起来没滋没味的。 对面的般遮罗王喝了一口酒,哈气道:“周人的烈酒果然好喝,可惜没多少了。” “今夜出动!” 喝多了的般遮罗王眼睛发红,看着就像是一只狼崽子。 埃兰王已经喝完了面汤,点头道:“是,凌晨吧,不管成功与否,也能让周人措手不及。” 般遮罗王把空荡荡的酒囊扔掉,连打了几个饱嗝,满足的道:“那就睡觉!” …… 大白天的,联军的营地里一片死寂,鼾声不断。 如果不是边上的游骑不断轮换的话,大抵会被误认为是空营。 而哈密城此刻也是外松内紧,唐叔虞召集了一干人来议事。 “杀了羊,对于联军来说就是不过日子了,所以今明两日必须要做好万全准备,各部要枕戈待旦。” 军们都起身应诺,唐叔虞看向姬详。 “城内要多留人,大战一起,街道上不许有人,发现就拿下,顽抗就地杀了!” 姬详起身应了,唐叔虞目光转动,微微点头道:“此战不容轻忽,这是埃兰人伸过来的触角,要斩断它!告诉他们大周不可辱!” 诸将轰然应诺,顿时煞气腾腾。 …… 哈密城在黑夜中看着黑不溜秋的,城头上点了些火把,一些军士在来回巡查着,还有固定的人在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姬详早早的吃了晚饭之后,他就带人上了城头,然后各处巡查。 夜风凌冽,吹的墙头上的大旗猎猎作响。 远方的天际有些诡异的明亮,能看到几朵白云。 “都打起精神来,被人摸了就能睡一辈子了!” 姬详一路吆喝着,看到懒散的就过去踢一脚,骂骂咧咧的。 “再没精打采的老子把你丢下去!” 军中就服这一套,你若是文绉绉的去和军士交流,那些人背后会骂你是傻卵。 “急什么?” 姬详闻声侧身,就看到唐叔虞一个人上来了。 “君上,大战在即,您不该一个人在城内行走啊!” 姬详瞅瞅后面,才发现唐叔虞一个侍卫都没带,不禁就埋怨道。 唐叔虞走到墙边,双手撑着城砖,看着远处的泛白异象,说道:“和此前比起来,明日不算是大战,都放松些。” 姬详摸摸怀里的小酒囊,心虚的道:“君上,下官就怕他们夜袭。” “夜袭是个问题,所以多关注,暗哨明哨一旦更换,如果对方已经靠近哈密城,那必然会发现,所以多叮嘱他们。” 姬详看看天边,摇头晃脑的道:“这天气一看就不对,晚上估摸着会黑。” 天边的泛白渐渐被黑夜代替,四野空旷。 唐叔虞看了良久,说道:“我的判断,明日肯定是决战,而联军并无把握,所以多加小心,发现问题马上让人去禀告我。” 姬详应了,唐叔虞转身,看到那些军士都在看着自己,就微笑道:“明日咱们把那些苟日的打出屎来!” 第二二二章 夜袭 子时一过,天色就黯淡下去,连星宿的闪烁都看不到。 埃兰王和般遮罗王就在这黯淡的苍穹下,看着远处那如怪兽般盘恒在那里的哈密城,般遮罗王低声道:“你认为他们可有防备?” 埃兰王看着远方的哈密城,沉声道:“防备肯定是有的,不过咱们是有备而来,若是被摸上去,那今夜唐叔虞就死定了。” 般遮罗王神经质的笑了笑,笑声在寂静中显得有些刺耳。索性这里距离还远,无虞惊动周军。 “我当年联合诸国和周人决战。沿途浩浩荡荡,号称百万大军。” 埃兰王摇摇头道:“兵在精锐而不在多。” “是这样。”般遮罗王已经能用平淡的语气来诉说着印度由盛转衰的经过了:“和周军的决战几番起伏。一开始他们个个击破,后来梵天派下了他座下的天龙八部,双方打了一场神战,再后来又在喜马拉雅山决战,整条山脉都被打塌,可怕的灾难来了,雨水极少,庄稼绝收,曾经富饶的土地不再肥沃。之后,周军又来了,那一战,我们诸国联合,派出三十万大军,可还是败了。” “三十万大军少了些,我们现在有百万大军。” 埃兰王安慰了他,可般遮罗王却摇头道:“我说了这些,甚至是自曝短处,只是想告诉你,在和周军交战时,切莫轻敌……” “我从不轻敌,那是自取灭亡之道。” 埃兰王不再搭话,只是看着前方。 前方…… …… 在草原上很难布置暗哨,除非暗哨能支撑一夜,否则都有暴露的可能。 因为唐叔虞判断明天会是决战,所以今天的暗哨被延长了时间。 可伏在草地上不动,坚持两个小时下来这人就僵了。 凌晨三点,看着毫无异状的草地上开始了移动,一前一后。 而在他们的前方,同样是一前一后两个人朝着他们匍匐而来。 这就是更换暗哨的过程。 两批人交错而过,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新来的两人摸到了位置,然后开始暗中活动手脚,寻找一个可以长时间不动的舒适地方。 其中一人刚找到个舒坦的姿势,于是抬头观察。 一双眼睛,好似发绿的一双眼睛隐入了他的眼帘。 他下意识的张开嘴想尖叫示警,可对面却伸出了双手:一只手成拳重重的打在他的嘴上,把那尖叫扼杀在咽喉中。 而另一只手却握住了他的脖颈,用力的一捏。 苍穹黯淡…… …… “那是我国最出色的斥候,他们比豹子还要矫健,比老虎还要凶猛,比毒蛇还要悄无声息……” 埃兰王的声音很平稳,显得从容不迫。 般遮罗王低声道:“是很厉害,看来是快摸到了吧。” …… 是的,最精锐的一组斥候已经摸到了离哈密城只有半里地的地方,一路上死在他们手中的周军暗哨多达六人。 他们在草地上就像是毒蛇般的蜿蜒而行,身上穿着经过处理的衣服,能保证不容易被人发现,以及减少动静。 前方的情况他们一无所知,而前方却是周军布下的暗哨。 两人一前一后的向前摸去,因为担心被发现,连眼睛都是眯着。 仔细观察了一阵,没发现情况,当先一人就回身摆摆手。 这是让同伴准备发出信号的意思。 回头这一下,斥候的眼中全是自信。 然后…… 一个黑影猛地扑了过来,压在他的身上,同时身后有人尖声喊道:“敌袭……” 被压在身下的斥候反手就是一肘,可挥肘一半时,就觉得后腰一痛,然后全身的力气都从那里泄掉了。 他后面的同伴毫不犹豫的爬起来就往回跑,丝毫没有来增援的意思。 尖利的叫声刺破了寂静,城头上陡然大放光明,接着各处明暗哨一起撤了回来。 “敌袭……” 姬详猛地瞪大眼睛,喝道:“开城门,迫击炮准备,手榴弹准备,召唤各部,通知君侯!” 城头上的军士马上把装着手榴弹的筐子提过去,然后步枪架在城垛上,等候命令。 一队队的军士沉默的从通道跑上来,他们迅速按照预定的位置站位。 城内也沸腾了,各处灯火此起彼伏。 “集结!集结!” “检查弹药,出发!” 一队队的军士在上官的指挥下列阵,然后相互检查各自的装备。 “大人,远处!” 姬详瞪大眼睛,顺着麾下的手指方向看去,就看到了一片火光…… “敌军主力!撤回来!所有人都撤回来!等待君侯命令!打一炮,马上打一炮,提醒骑兵戒备!” “轰!” 一枚迫击炮弹放了出去,可和远方那在飞速接近的大片火光比起来只是小儿科。 唐叔虞已经穿戴好了,他走出门外,姬详已经在等着了,他一边走一边介绍情况。 “君侯,暗哨几乎全被摸空了,好在最后还是发现了,敌军主力全出,城头防御已经就位……” 身后有整齐的脚步声传来,唐叔虞没有回头,说道:“骑兵如何?” “骑兵那边已经戒备,俘虏那边两个卫所已经戒备,民夫正在看守他们。” 唐叔虞点点头,上马,一路往城墙那边去了。 …… 明暗哨潮水般的涌进了城内,正好唐叔虞赶到,他就站在城门里面,看着这些喘息着的明暗哨冲进来。 “君侯,少了三十余人。” 唐叔虞点点头,却没看到有人带着尸骸进来。 “君侯,那些人下手太狠,而且就像是毒蛇般的狡诈……” 唐叔虞点点头,等城外再无人进来时,他说道:“出去看看。” …… “突袭失败了埃兰王。” 般遮罗王没有任何意外的说道:“我说过周人会很警觉,他们一直在作战,几十年了从未停息……” “那又怎么样?” 两人跟随着大队人马往前行,前方突然有人喊叫,然后有人回来禀告道:“陛下,大人,周军城门大开,有人在城外。” “胆子很大,去看看。” 两人策马从中间的通道冲到了前方,就看到哈密城正面开了城门,外面站着十余人。 距离不断拉近,当不到两里地时,般遮罗王叫停了。 “周军有大炮,再往前就是靶子。” 埃兰王郁闷地说道:“真见鬼,压根就没见他们的炮在什么地方,派一队人过去看看。” 总得要试探一番,否则一夜的等待都白费了,于军心士气影响甚大。 于是一队骑兵就冲了过去,出于谨慎,他们并未打火把。 …… 骑兵在距离八百多步时停住了,周围渐渐的安静下来。 “君侯,打不打?” “再近些就好了,现在打容易炮,打晚上的也没法追。” 唐叔虞有些贪心,想着多留下些敌人。 前方的敌骑在沉默着,他们想进攻,可看到城门外的阵列却有些胆怯。 上次双方大战的教训还在记忆里,虽说黑夜中好突袭,可…… “好像是……唐叔虞!” 为了诱敌,唐叔虞也算是豁出去了,居然往前十余步,模模糊糊中,一个印度人尖叫起来,然后他不顾军纪,掉头就开始往后跑。 “肯定有埋伏……撤!” 面对自己一方从未占过便宜的唐叔虞,人群中有人丧胆,有人惶恐,有人失措…… 带队的千户官看到军心已乱,果断的下令撤退! 再不退的话,周军一个反击出来,追赶着他们席卷本阵,那今夜可就得交代了。 “可惜了!” 唐叔虞有些惋惜的道:“打!” “发射!” 火光一闪而过,城头上连续传来多声巨响。 “轰轰轰轰轰!” 无数迫击炮弹飞出,砸进了敌骑中间,顿时一阵兵荒马乱。 “撤退!撤退!” 千夫长差点被一炮轰中,眼睁睁的看着前方的麾下被炮弹炸了个稀巴烂。 “快!” 这一轮炮击急如骤雨,顿时打死数百人。 黑暗中敌骑人仰马翻,惨嚎声让人心中恐惧。 溃败! 不过是一轮炮击,可黑夜放大了攻击效果和恐惧,敌骑开始溃败! “君侯,可要追击?” 唐叔虞摇摇头道:“敌军本阵未动,若是追击,般遮罗王怕是会溃败,但埃兰王却在,他会缠斗……而我军最讨厌的就是缠斗。” 骑兵不足这是个问题,边上的骑兵并不能保证优势。 “回去,关闭城门,该歇息的继续歇息!” …… 溃兵逃回本阵,因为是印度的人马,埃兰王不好处置,只是建议道:“军心有些低落了,我们必须要做出决断。” 般遮罗王的脸颊颤动一下,等千户官来请罪时,他吩咐道:“胆小如鼠,丢了印度的脸,来人!” 千户官觉得自己的临机处断并无差错,反而是非常及时。 此刻听到般遮罗王语气不善,千户官就辩解道:“陛下,周军火炮凶猛,我们……” 这是在火上添油,对士气的影响极坏! 埃兰王挥动硕果仅存的左手,身后就飞出一箭。 “……周军早有准备……” 千户官还在慷慨陈词,一箭飞来,穿喉而过。他捂着箭杆,咯咯咯的指着埃兰王,然后原地转动一下,噗通倒地。 看到般遮罗王的目光不善,埃兰王先看看城门那边,然后说道:“慈不掌兵,这句话极好,你自己揣摩一下,是想让麾下成为软骨头,还是……” 般遮罗王默然,埃兰王看到城门关上了,就喝道:“让他们喊起来,喊周军败了!” …… “周人败了!周人败了!” 外面传来了大吼,无数的吼声汇聚在一起,就像是海浪在拍打礁石,慑人心魄。 姬详转身往左边的哈密城看去,看到的却是依旧平静,他冷笑道:“喊几声就以为自己胜了吗?无知!” 再次回头,姬详大声的道:“这是敌军在给自己壮胆,一群无胆之辈,看看!看看哈密城……” “轰!” 这时哈密城城头上打了一发炮弹,炮声就像是在为姬详的话背书,让他越发的得意了。 …… 唐叔虞到了城头上,看着远处的那片星星点点的火光说道:“般遮罗王必然不敢夜间进攻,埃兰王呢?就只能用喊声来壮胆吗?” 一个将领说道:“夜间攻城,咱们的手榴弹够他们受的。” 唐叔虞说道:“留两千人在墙头,其他人回去歇息。” 若是其他军队,此刻必然是全军戒备,紧张的不行。 可周军久经沙场,这等规模的威胁还无法让他们无法安睡。 埃兰王的胆子大唐叔虞能理解,可般遮罗王居然也敢跟着他来冒险,这是什么节奏? 五千支步枪,加上几十门迫击炮,唐叔虞有信心能击溃当面之敌。 更何况还有骑兵助阵,般遮罗王疯了吗? “般遮罗王不会是‍‌被‍干‌­掉了吧?” 唐叔虞摇摇头,觉得不对,般遮罗王若是‍‌被‍干‌­掉的话,埃兰王就算是大能,可要想收拢那些印度人的心也得废不少功夫,不可能马上来进攻。 “君侯,敌军退了!” 有军士大声的喊道,唐叔虞抬头看去,看到那片火光渐渐在后退,渐渐分成三股,一股在前,一股在后,中间一股最大。 …… 左边的俘虏大营里,上千周军士兵正在看守着。 两骑奔来,马上的骑兵喊道:“君侯有令,你部不得出战,看守俘虏!若有异常,杀无赦!” “下官领命!” 两骑马上回转。 此刻的城门前已经完成了列阵,骑兵在两翼就位。 唐叔虞端坐马背上,放下望远镜说道:“敌军已经集结完毕,全军出发!” …… “周军出击!” 不用斥候禀告,埃兰王和般遮罗王都看到了,两人相对一视,般遮罗王点点头。 埃兰王说道:“士气不可弱,迎上去!” 双方相对开进,在相距三里时停住。 谁进攻? 唐叔虞的目光一转,沉声道:“令骑兵骑兵出击挑衅!” 号角响起,旗帜摇动,姬详接收了命令,当即令五千骑兵出击。 “出击!” 一片呼喊声中,五千骑兵从左右两翼同时出击。 “这是挑衅!” 埃兰王皱眉道:“这不符合周军的惯常,而且让我们的谋划落空,传令稳住不动!” 般遮罗王忧虑的道:“难道周人发现了?” 埃兰王摇头道:“若是发现了,此刻他们应当是固守,而不是挑衅。” 五千骑兵迅猛的冲了过来,在弓箭射程外迂回奔驰,叫骂着。 “稳住……” 埃兰王没去看这些骑兵,而是盯着周军本阵。 第二二三章 混战 “主动来袭,做了些偷鸡摸狗之事,却不敢进攻,埃兰王胆小如此吗?” 唐叔虞在马背上指着敌军喝道:“全军出击!” “出击……” 周军悍然出动了……敌军也动了! ……“我等的就是这一刻!出击出击!压回去!” 埃兰王嘶吼道,然后对般遮罗王说道:“此战不可留力,你在后面督战!” 埃兰王用拔出长刀,低喝一声道:“今日是最后的机会,不战咱们只能撤退,你甘心吗?” 般遮罗王摇摇头,“我不甘心。” 埃兰王点点头道:“那就齐心协力吧,我去了!” “杀敌!” 埃兰王双腿控制着战马,摇动着长刀冲了出去。 “杀敌!” 无数联军将士嘶喊着,渐渐加速。 三万多匹战马一起冲锋,马蹄声震动大地,那呼喊声能让风云变色。 而周军的五千骑兵不敢当其锋,掉头就跑,更是让敌军气势大振。 唐叔虞冷冷的看着敌军起势,说道:“令骑兵回归两翼,不得有误!” 令旗摇动中,埃兰王嘶喊道:“驱赶他们!驱赶他们!” 只要骑兵冲乱周军本阵,那么此战埃兰王才有胜算。 前锋不再留力,全数追了上去。 马蹄声阵阵中,箭矢在空中交叉穿梭着,不时有人落马被踩死。 骑兵突然分成了两股,然后朝着两翼去了。 埃兰王心中失望,却想起了那事,就喊道:“不许停,追上去!” “君侯,敌军尾随攻击!” 埃兰王突然改变了战法,让唐叔虞有些惊讶,然后点头道:“侧翼打击!” 周军阵列的左右两边马上开始转向,人不断落马,姬详心如刀绞,想令人却接应,却不敢打乱唐叔虞的部署,只得眼睁睁的看着。 “发射……” “轰轰轰!” 迫击炮从远处打出大量的炮弹,从侧翼扑过去,联军的左侧几乎被削去了一层,气势一滞,却让骑兵安全退了回去。 轰! 两翼的追兵还是不能阻拦的撞了上去! “齐射!” “砰砰砰砰!” 左翼的周军开始了齐射,继续从侧翼打击敌军,帮助人稳住战线。 “君侯,右翼的敌军杀过来了!” 右翼的敌军凶悍异常,刚一接触就把人击退。 而姬详就在右翼,他深知一旦右翼崩溃的后果,所以拔刀喊道:“跟着老子来,打出去!” 冲击周军右翼的正是埃兰人,他们单兵能力极强,刀法凶悍,周人一时间难以招架。 姬详勇敢的冲到了最前方,铛! 姬详灵活的卸掉对手的攻击,长刀顺势擦过,在对手的右臂掠过。 “杀敌!” 姬详冲杀在前,人一时间士气大振,纷纷发动反击。 唐叔虞忽然命令道:“令姬详后撤!” 他不想用姬详麾下的尸骨来赢取胜利。 “反击!” 奋力拼杀的姬详浑身浴血,却带着麾下用一波反击击退了敌军,然后才带着他们开始撤退。 姬详被裹在军中朝着周军的侧后方奔去,这一战他感到酣畅淋漓,甚至还想回身再战。 忽然间,城中烽烟四起。 姬详顿时大吃一惊。 一个军士骑马冲了出来,大呼呼喊道:“奴隶叛乱!奴隶叛乱!” “该死!君侯,我去!” 姬详把手一招,带着一队骑兵冲进城去。 他终于明白联军为什么敢攻城了,原来对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和建城的奴隶们联系上了,打算里应外合。 此时左翼僵持,那些印度人在试图绕过周军侧翼打击去攻击人,可周军却毫不示弱的让人撤到一边,直面敌军的冲击。 而在中路,敌军主力终于发动了。 “希望来了呀!出击!出击!” 看到形式一片大好,般遮罗王激动的命令预备队出击,他自己跟在后面缓缓而行。 ……正面一万敌军开始突击,左翼和右翼陷入僵持,而背后,数万奴隶暴动,眼瞅着就要冲击到周军本阵。 “这就是埃兰王敢于决战的底气吗?” 暴乱! 唐叔虞拔刀,回望麾下,喝令道:“跟着我,咱们去击败埃兰人!” “击败他们!” 万众一呼中,唐叔虞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轻描淡写的话,却让人不禁热血沸腾! 正面的敌军已经加速到了极致,他们将会有力的牵制住正面周军,使得周军再无预备队。 而背后,数万暴乱的雅利安人已经冲了出来,姬详被裹挟在击中,如风暴中的一片树叶,生死不知。 “反击!” 姬详的眼睛发红,他必须挡住这些暴乱的奴隶大军。 “跟着老子反击!” 姬详看着聚拢在身后的三百余人,毅然决然的道:“一旦阵破,我军将不复存在,勇士们,跟着老子……” 这一刻姬详的身上仿佛带着光芒,当他跃马刀指前方时,奔逃的乱军中渐渐有人跟了上来。 “反击!” 姬详疯狂的一马当先,身后跟着一千多骑兵,而在更后面,越来越多的骑兵迂回追了上来。 他们开始疯狂地阻截敌军,一时间奴隶叛军的速度被止住了。 姬详奋力的厮杀着,身边的袍泽不断落马……“反击!” 姬详的声音沙哑,他已经受伤了,背部的那一道刀痕在不断抽搐着。 “我们将两面受敌,但没什么好怕的,给我进攻!”唐叔虞率领大军,一往无前。 “出击!” 混乱开始了,整个战场被分割成三处,开始了混战。 “这就是我所希望看到的!” 埃兰王看到慌乱的场面不禁露出了兴奋之色,然后他命令道:“向右攻击!” 此时联军和叛军已经从四面八万围了过来。 十万对一万! “必胜之局啊!” 姬详已经撑不住了,在三名奴隶的围攻下,他深受背部伤处的影响,挥刀越发的缓慢……铛! 刚格挡住一刀,边上的埃兰人阴险的一刀他却再也避不过去。 一把长刀闪过,他的脖子上现出一抹红痕,然后红痕扩大,一缕缕的红线飙射出来。 ……崩溃吗? 埃兰王期待的看着,可周军的阵列却纹丝不动,仿佛就像是一堵不会移动的墙。 “放!” 数十枚手榴弹从周军阵中飞了出来,埃兰王的目光追随着这些手榴弹,心中想起了般遮罗王说过的那些……“那些木棍下来就会嘭的一声,很大声,一下爆炸,然后周围的人非死即伤,周军就是靠着这个才在决战中取胜,否则……哎!” 埃兰王有些紧张,但他深信这些木棍无法阻拦自己麾下的突击。 只要能干掉唐叔虞,再大的代价我也愿意承受! 在深入了解了唐叔虞在大周的地位和作用之后,埃兰王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交换战果。 干掉唐叔虞的战果! 手榴弹爆炸,看着动静很小。 唐叔虞木然的看着那些手榴弹炸开的地方烟雾在扩散着。 然后周遭的人都剧烈的咳嗽,战马的长嘶就笼罩了那些地方。 那是……烟雾弹。 那些在烟雾范围内的埃兰人都疯了,有的被颠落马下,有的拼命向前冲,而后面的人马冲进烟雾区同样中招。 冲出来的人马都在痛苦的煎熬着,一个埃兰人伏在马背上开始了狂呕,呕吐的浑身发软,然后落马。 乱了,前面的埃兰人乱了! “发射!” 迫击炮朝着中路转向攻击的敌军疯狂发射,每三秒一发,刹那数千,千百炮弹倾泻而下。 埃兰王呆呆的看着前方的变故,面色涨红。 “那是什么?那是什么?” 天空仿佛变成了血红色,那些人马扑倒在草地上,惨叫声中,唐叔虞喊道:“齐射!” “砰砰砰砰!” 子弹密不透风的打了出去,对面不足百步的埃兰人就像是雨中的浮萍,载浮载沉。 周军已经稳住了战线,并逐步开始推进。 联军不堪一击! 而右翼不远处的骑兵已经集结完毕,开始向埃兰人的腰部发动攻击。 若是被切断,除非有神来阻扰,否则谁也挽回不了战局。 唐叔虞拔刀,目光锁定在后面督战的埃兰王,喝道:“全军出击,反击!” 周军拿出了全副家当,迫击炮,手榴弹疯狂地倾泻着。 在军阵周军炸出一圈尸体堆出的围墙,只要敢靠近,必定被炸得血肉横飞。 哪怕埃兰王的谋划出色,临战指挥更是出色。 他的谋划和指挥硬生生的把周军分成了四处,然后准备各个击破。 可他小看了周军,小看了现代武器的力量。 所谓的人海战术,在现代武器面前,根本无用。 眼前的大变出乎了埃兰王的预料。 此刻他最痛恨的就是那些手榴弹,它直接打乱了突击的节奏,让周军有了从容应对的时间。 “继续突击!” 埃兰王的左手挥舞着长刀嘶叫着,那些埃兰人悍不畏死的冲击几度逼近阵列。 耳边枪声密集,士兵们飞快的清理、装弹、射击。 前方已经被硝烟遮蔽,无法看清,只有排枪齐鸣和对手的惨嚎尖叫。 蓦地一队埃兰人冲破了硝烟,这边顿时叫道:“两排齐射!” 前排蹲下,士兵们举枪瞄准了挥舞着长刀的埃兰人,从容扣动扳机。 铅弹出膛,那个埃兰人手中的长刀同时扔了出来。 但士兵们却不能躲闪,只是垂首,希望头盔能发挥作用。 步枪阵列不许闪避,这是从新兵时期操练时用大棍子打出来的规矩。 啊地一声惨叫,有人受伤了,但是周军士兵依旧不退,只是不断射击。 埃兰王的心在滴血,大好局面毁于一旦,他恨…… 他觉得自己的谋划天衣无缝,但是在敌人疯狂的火力面前,却一切都是徒劳。 “埃兰人……杀敌!” 埃兰王心中还抱着些希望,至少麾下已经多次突破了周军的火力封锁,造成了周军伤亡。 那么我就孤注一掷如何? 埃兰王出动了,他用双腿催动战马,带着亲兵亲自往前冲。 国王亲自冲阵,这极大的鼓舞了埃兰人的士气,前方重箭漫射,对面就听到了周军中的一阵惨叫。 “轰轰轰!” 迫击炮的炮弹疯狂倾泻,那些埃兰人被打成了烂泥,但后续人马却冲破了那个距离。 马上就能冲进周军阵型中的距离! 只要冲杀进去,埃兰王就敢说自己今日一定能把战局扳回来! “手榴弹!” 被突近到近距离的周军中一声喊,少顷,后面雨点般的小黑点就飞了过来。 “轰轰轰轰轰!” 埃兰人刚突进去,就被手榴弹炸了个七零八落。 他明白了,无论来多少人,都没有用。 无论个人的武力值有多强,都没有用。 那根本就不是个人武力值所能匹敌的。 “撤退!” 般遮罗王已经彻底的绝望了,他看了一眼右边,看到硝烟弥漫。 而另一头,被解救的周军骑兵已经绕过了阵列,正准备给埃兰王重重的一击。 “埃兰王,你这个蠢货!” …… “撤退……” 埃兰王心如刀绞,却果断的下令撤退。 顿时前方的埃兰人纷纷转向,竟然是直奔从侧翼扑过来周军骑兵。 “果真是强兵!” 看到那些埃兰人自发去拦截周军骑兵,让埃兰王得以率领残部逃跑,唐叔虞不禁赞了一声,然后吩咐道:“各部追击!” “前进!” “前进!” 战场被埃兰王的谋划打散了,可追击起来却有了好处。 几个方向的周军齐齐展开追杀,今日损失惨重的骑兵尤为凶猛。 兵败如山倒,般遮罗王已经顾不上麾下了,他带着侍卫们一路狂奔。 而那些印度人本就算不得精兵,被追上砍杀后,有的大喊请降,有的四散奔逃。 印度人乱套了! 而埃兰人却成功的阻截了周军骑兵十多分钟,这让埃兰王得以逃出足够的距离。 “追击!” 周军始了狂奔,当追到了拦截点时,排枪齐射,手榴弹狂扔。 丧家之犬,如何能当! 两股敌军合流了,印度人四处奔逃,只有埃兰人能保持着阵型。 身后的追兵紧追不舍,般遮罗王的身边只剩下了侍卫和几百麾下,然后被骑兵咬住了。 先是一阵箭矢,然后就是长刀劈砍。 那几百人也溃散了,般遮罗王的侍卫拥着他往埃兰王那边逃。 “那是般遮罗王,活捉他!” 有人从般遮罗王那一身华丽的盔甲上认出了他,顿时引来了群狼。 般遮罗王身后的侍卫不断转身迎敌,可追兵人多势众,再厉害的侍卫也敌不过乱刀。 般遮罗王在马背上回头看了一眼,看到最后一个侍卫落马,就冲着埃兰王那边尖叫道:“埃兰王,救我!” “陛下,是般遮罗王!” 埃兰王回首看了一眼,眼神冰冷。 他已经两次断尾求生,每一次就是在割他的血肉。 般遮罗王…… “拦一下!” 埃兰王痛苦的喊道,旋即一队埃兰人勇敢的脱离了大队,朝着般遮罗王那边冲去。 第二二四章 突围 “骑兵全去追击,步卒沿途收拢俘虏。” 随着唐叔虞的命令,不少牧民骑着马出去了,人人争先。 可等仔细一看,却发现这些骑兵大多是妇孺,甚至还有老人。 “君侯,这……” 有人觉得把妇孺老人都弄出来了,这不是玩笑吗。 “这是去占便宜的,不必管他们。” 唐叔虞微微笑道:“你别小看他们,他们都是马背上长大的。” 视线中,一队由妇孺老弱组成的追兵围上了两个埃兰人。那两个埃兰人凶悍异常,追兵却一个迂回,然后箭矢如雨。 “厉害……” 看到那两个埃兰人落马,周军士兵不禁赞叹起来。 “君侯,奴隶中煽动闹事的已经被抓住了。” 唐叔虞淡淡的道:“全部坑杀。” “诺!” 这次决战,联军一方的谋划唐叔虞都清清楚楚。 联军一方以为必胜,而唐叔虞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引而不发,目的不过是想坚定联军决战的信心罢了。 唐叔虞策马来到了姬详这边,看他倒在血泊中,军医正拿着白药给他止血,就下了马,神色哀伤地问道:“他伤势如何了?” 姬详依旧在昏迷之中,军医在他胸前的伤口处消毒上药都只是颤动几下,可见受伤严重。 “君侯,就怕是伤到心脉。” 军医面对生死都是漠然,可他冷淡的语气却激怒了姬详。 “救活他” 军医点点头,开始给姬详包扎。 “他跟了本君有十年了,出生入死,本君靠着他才躲过了无数次明枪暗箭,你要救活他,否则本君发誓会让你全家为奴!” 唐叔虞癫狂的拔出长刀,军医惶恐地道:“军中的兄弟受伤,我们就没有不尽力的时候。” 姬详呆了呆,突然丢掉长刀,捂脸哭泣着。 …… 战场上到处都是人马尸骸,唐叔虞漫步其间,闻着那淡淡的硝烟味,不知在想些什么…… 午饭前,消息不断传来。 “君侯,联军死伤两万余人,被俘一万余人。” “重骑呢?” 埃兰王带着重骑的消息唐叔虞早就得知了,否则今日他也不会行险。 “君侯,咱们的人看到过死马。” 唐叔虞点头道:“是了,从埃兰几千里地跑到这边太远。而重骑的战马都是精挑细选,长期磨砺配合出来的,离了战马,他们也就是个累赘。想必是那些能驮动重骑的战马损耗的差不多了。” “两万加一万,差不多三万,加上离散的,联军的主力尽去,他们若是聪明就得赶紧退回埃兰,争取喘息的机会。哈密城安全了!” “君侯,还弄到了好些大车帐篷,就是粮食不多了,牛羊也被他们吃的所剩无几。” “他们这是想破釜沉舟,可惜却还留了不少东西,意志不坚定啊!” 唐叔虞呵呵笑着,然后说道:“这边建城需要不少大车牛马,交给他们。” …… “君侯,大军到了!” “哦?何人领军?” “是鲁候。” “好,随本君去迎接。” 唐叔虞出了城,只见乌泱泱的骑兵,一眼看不到边,不由大喜,纵马上前。 姬伯禽迎了上来,二人互相见礼。 这两人是堂兄弟,自小认识,也没啥客套的。 姬伯禽道:“兄弟,我刚刚听斥候说你一战击溃埃兰王,可喜可贺啊。” 唐叔虞呵呵笑道:“堂兄过奖了。这次带了多少骑兵?” 姬伯禽大笑道:“这次把诸侯国的骑兵全部召集到了一起,整整八万骑兵。我们跑得快,就先来了,后续还是二十万大军。此次定能一战击溃西人联军。” 唐叔虞大喜,呵呵笑道:“好啊!” 两人回了城中,唐叔虞命人准备酒席给姬伯禽接风。 忽然一个斥候跑了过来,说道:“君侯,我们追击的骑兵被围困了。” 唐叔虞面色一紧:“怎么回事?” “那些牧民追杀太紧,撞见了敌人,我们的骑兵想救,没想到却陷了进去。” “你的意思是说,西人的大军来了?” “应该是先头部队。” “在什么地方?” “吐鲁番。” “太远了,来不及啊。该死的,你们怎么追那么远。” “君侯,敌人一路跑,大家都追嗨了,根本停不下来。” 唐叔虞一阵郁闷,居然特么的追了几百里远。 姬伯禽忽然道:“既如此,我带五万人去一趟。” 唐叔虞一想他有八万骑兵,倒也没什么好怕的,便答应了。 …… “出发!” 前途未卜的前方,会有什么在等待着大家? 带着这股情绪,大军出发了。 前行一百多里,斥候又带回来了三名溃兵。 “君侯……” 这三人披头散发,面色惨白,看到姬伯禽后就想哭嚎,却被姬伯禽喝住了。 姬伯禽问道:“现在如何了?” 一个溃兵的咽喉上下滑动着,艰难的道:“君侯,前方二百里,咱们的人被围在那里,几次突围都被打了回去。” 姬伯禽闭上眼睛问道:“多少人?” “两万余。” “你们还剩下多少人?” 那溃兵闻言目露鄙夷之色,说道:“君侯,几次突围之后,咱们还剩下三千余人。” 姬伯禽点点头道:“下去吧!” 等溃兵们一走,一个副官马上就低声道:“君侯,这是圈套,下官敢打赌,西人不止两万余人,千军万马就等着咱们钻进去呢!” “是啊君侯!咱们若是也陷进去了,局势危矣!”另一个副官劝道。 “回军吧君侯!” “……” 各种意见都出来,大多数是想回军哈密城。 姬伯禽举手,所有人都闭嘴。 “多派些斥候查探左右,继续出发。” “君侯……” 姬伯禽回身道:“出击!” 此刻的姬伯禽面色坚毅,他策马从长长的骑兵队伍边上奔驰,喊道:“我将第一个冲入敌阵,不再后退!” 诸将沉默的看着姬伯禽的背影,一个将军突然说道:“是,君侯说的对,大周不能败,全部战死也要让西人知道大周的悍勇!” 另一个将军呼出一口气,说道:“不能回去,未战而退,回去之后咱们这五万人就会生出畏惧之心,传播出去,全军颓废。诸君,奋勇杀敌吧!” “好!奋勇杀敌!” 这群的将领们开始打马在队伍前后奔驰,嘶吼声回荡在草原的上空,久久不息。 “为了君侯,为了大周!出击!” ...... “两天了,怎么办?怎么办?” 方圆三里地的地方,此时三千余大周骑兵正在惶惶不安。 而在外围,敌军只在四周放置了四五千游骑,在监视着他们。 周围都是敌军,连续几次突围都被打了回来,大家都失去了希望。 骑兵头领姬详已经不在,硕果仅存的将军张余沉声道:“咱们得带着兄弟们寻条活路,下面由本将军指挥,你们可有看法?” “将军,咱们听你的!” 张余点点头,分析道:“西人明明可以进攻,却在磨蹭,这是为何?” 众将心中有数,只是苦笑。 张余沉声道:“西人想用咱们来做圈套,逼迫君侯那边派出援军,或是直接决战。所以……告诉大家,战死吧!为了陛下,为了大周,咱们一起去赴死!” “好!” 众将点头,有的面色惨白,有的面色呆滞,有的……垂首不语。 张余上马,策马到了最前方,看着这些惊慌无措的军士们喊道:“弟兄们,西人在猫戏老鼠,他们想用咱们做诱饵,所以咱们才活到了现在。” 那些军士们大多面露喜色,张余看到后心中喟叹,说道:“告诉你们,在援军到来之前,西人就会把咱们绞杀一空,所以,本将军想突围,本将军将率领你们,咱们奋力一击!拼一条活路出来!” 那些军士的面色渐渐严峻,突围就等于送死,能幸存的不会太多。 张余说道:“别想着投降,西人远来,粮食还不够自己吃,投降的人会被杀死,踩死,拖死!所以,宁可战死也别投降!” 骑兵中突然发生了骚乱,随即十余骑就冲了出去,然后奔着远处的哈烈游骑而去。 “将军,他们要去投降西人!” 张余淡淡的道:“他们会死的很惨,在被刑讯之后杀死!” 那十余骑引来了西人的关注,一队骑兵飞快的迎了上去,然后把他们夹在中间回归本阵。 张余冷笑了一下,说道:“准备吧。” 于是大家整理甲衣,安抚战马,开始列阵。 四周的西人也发现了这边的异状,于是在牛角号声中,四面都出现了大队的哈烈骑兵。 张余策马在最前方,他拔出长刀,然后缓缓前出。 悲壮的气息笼罩在这些骑兵的身上,他们将去进行一次有死无生的突围。 渐渐的,张余开始缓缓加速了。 那些西人也开始逼近,嬉笑着,挥舞着长刀呼喝着,就像是在进行着一场野外狩猎活动。 当双方接近三百余步时,张余大喝道:“大周万胜!” 一直在沉默的阵列中沉默了一瞬,然后爆发式的跟着喊了一声。 “大周万岁!” 风在耳畔吹过,可谁都没觉得冷。 眼睛在发红,什么畏惧,什么怯弱都忘记了。 杀! “杀!” 张余第一个和敌军撞上,他一刀断了对手的右臂,然后左右挥舞长刀,格挡开了攻击。 “杀!” 两天来的惧怕,两天来的憋屈,在这一刻让大周的将士们爆发出了惊人的战斗力。 “周军居然突入了?” 亚述王有些诧异的道,作为此次的总指挥,他在前面的表现堪称是名将。 边上的诸将中有人笑道:“那是周军的血气之勇,要不了多久就耗尽了。” 亚述王点头道:“是这样,咱们就看着好了,若是周军削弱了,那就进攻。” “将军,不等周军的援军了吗?” 亚述王摇头道:“该来的应该已经来了,没来的自然不会来,咱们不必等待,准备!” “清剿周军!” 牛角号长鸣,四周的西人开始了冲锋。 “将军!西人合围了!” 张余正在奋力拼杀着,他听到了这声尖利的喊叫,却陷入重围之中不得空闲去看。 “杀!” 一刀劈翻一个对手,前方的敌人还在十步开外,张余只觉得右臂已经抬不起来了,他嘶吼道:“让我们战死在这里!大周万岁!” 四周的敌军正在合围中,这是群狼猎羊之势,万无幸理。 “大周万岁!” 临死之前的士气跌落到了谷底,喊声虚弱。 对面的敌人正高速冲来,张余左手握拳,用力的打着自己的右肩。他高举长刀,人站立,疯狂的喊道:“大周万岁!” 然后战场上就出现了一个奇观:张余猛地加速,单骑冲向了那一眼看不到边的敌人…… 绝望而癫狂的呼喊,义无反顾的单骑赴死…… 士气就这么起来了!血性就这么起来了! 那些原先绝望的眼中瞬间通红,一把把长刀高举,一张张狰狞的脸上全是杀意。 “大周万岁!” 山呼海啸般的嘶吼声中,剩下的三千余周军陡然加速,以一往无前的姿态,以有我无敌的悍勇,迎着优势力量的敌军冲杀过去…… ...... 周军的骤然爆发让拦截的西人猝不及防,被周军硬生生的从中间打开了一个通道。 “无能!” 亚述王没有慌乱,他摇头道:“咱们的人在骄傲,这很不好,传令后面的人上来。” 牛角号响起,刚杀出重围的张余绝望的看到地平线上冒出来黑压压的一片骑兵。 “君侯……” 张余仰天长叹,下一刻他回身看着冲出来的麾下,嘶吼道:“跟着我,我带着你们杀出去!” 仅剩下的两千周军疯狂的打马往前冲。 绝望吗? 是的! 所以就去死吧! 双方迎头撞上的那一刻,左侧突然传来了密集的马蹄声。 是敌人吗? 张余举起长刀挥劈,对面的敌人惨嚎着跌落马下,同时他的肩胛骨也带走了张余的长刀。 瞬间,张余合身扑了过去,避过一刀,同时扑到对手的身后。 就在他想夺刀时,身后长刀一闪。 “将军,援军来了!将军,援军……” 援军…… 张余刚听到这个声音,刀光闪过,他就看到了援军。 一眼看不到边的大周骑兵正在冲向这边,拦截的西人一触即溃,而领头的将领,看那个盔甲好像是…… “将军!” 张余的人头落地,旋即被敌骑的马蹄踩了下去。 所有的周军都眼含热泪的高喊着,他们奋力冲杀着,悍不畏死! 在四周强敌环伺的情况下,是谁?是谁带着我们冲了出来? 势若疯虎的周军完全抛弃了战法,他们愿意以命换命,他们突然变得力大无穷…… 西人挡不住了,他们畏惧了,于是让开了道路。 第二二五章 援兵 而在左边,姬伯禽挥动着长刀,成为了锋矢阵的箭头。 一人突前,就如同箭头般的劈开了敌军的阻拦,身后的大队周军骑兵趁势冲杀进去。 五万周军骑兵在姬伯禽的鼓舞下,势如破竹的突破了联军的拦截,顺势往前方冲杀出来的周军靠拢过去。 姬伯禽浑身浴血,他看到李杰部仅存的这点人,喝问道:“张余呢?” 疾驰中的队伍沉默了,有人甚至在哽咽着。 姬伯禽察觉到了那股悲壮的气息,他叹息一声,然后看着前方拦截的联军,眸子一缩,喊道:“冲上去!” 联军的伏兵出来了,加上原先的人马,八万骑兵 而周军仅有姬伯禽带来的五万骑兵,加上刚突围出来的那两千多人…… “我们能回去!” 姬伯禽有着坚定的信心,他坚信自己一定能把这些将士们带回哈密城。 什么叫做名将?这便是了! …… 亚述王就策马在两里外看着,身边只有一千余骑兵。 “王,周军要突围了。” “嗯。” 亚述王笑了笑,眼神漠然的道:“我最喜欢的就是看到对手绝望。当对手以为这就是生路时,我会让他再次绝望,而后再无战心。” …… 草原上,周军已经突入了拦截的联军骑兵中去。 半空中箭矢飞舞,充斥着惨嚎和呼喊。 “王,周军要突出去了!” “我知道了。” 亚述王皱眉道:“伏兵呢?后面的伏兵在哪?” 可四周除去双方的交战地之外,就只有一些游骑孤零零的在看着。 援军不至,亚述王果断命令道:“一路截杀!” 就算是不能完全剿灭周军,可只要一路追杀下去,至少能留下六七成。 这就是果断。 目前的态势下,亚述王只要犹豫片刻,周军就会打穿拦截的联军,然后一路奔逃。 命令下达,那些联军马上放开中间,然后从两侧放箭、截杀。 队伍两侧不断有人中箭落马,惨叫声传到姬伯禽的耳中,他知道了亚述王的打算。 “迂回!” 姬伯禽不会单纯的逃跑,面对如此困境,他果断带着五万余骑兵朝着左侧迂回,在完成了一个漂亮的圆形迂回后,一下就切掉了尾部的五千多联军。 喊杀声整天中,亚述王冷冷的问道:“周军统军的是谁?” “王,那个人没出现过,我们并不认识。” 亚述王点点头:“传令,拉开距离,咬住即可!” 这便是狼群战术:不远不近的跟着你,你想逃,那么联军就会猛地扑上去,一口口的从后面开始撕咬。 你若是想拼死一战,联军却会避开,让你进退不得,最终士气耗尽。 “派人去看看,援军何在?!” 亚述王的话里带着杀意,他恨不能把援军的统兵将领给砍了。 只要援军能到达,亚述王敢担保,今日能逃回去的周军不会超过五千人。 …… 就在双方作战的西边十余里的地方,援军来了。 两万骑兵的声势浩大,可却遇到了拦截。 一万骑兵。 统军的将领看着周军的架势犹豫了。 “王,要不咱们绕过去吧!” “绕过去就会被那一万骑兵衔尾追击,那是溃败!” 绝不能把自己的后背暴露给对手,这个是基本常识,不懂的人还是回家种地去,免得害人害己。 那将领拔刀喝道:“两万对一万,联军必胜!攻击!” “联军必胜!” 两万余骑张开冲击阵型,那威势当真骇人。联军的士气空前高涨。 三里的距离,让周军能从容布置。 “迫击炮准备!” 骑兵开始下马,列队。 这并不是骑兵,而是步兵。 联军敌骑冲阵,速度渐渐加快,三里地的距离不过是顷刻而至。 “发射……” 准备好了的迫击炮开始疯狂的倾泻弹药。 已经冲到距离千步的联军看到无数的炮弹,铺天盖地,呼啸而来。 同时那些周军把背着的火枪取下来,开始瞄准。 “轰轰轰轰轰” 不是铁弹,而是霰弹。 这支骄狂的联军军队旋即就第一次尝到了大周火器的滋味。 无数的炮弹铺天盖地而来,顿时人血、马血在空中飙射…… 人马的嘶吼还在耳边萦绕着,一把长刀挥斩下去。 “射击……” “砰砰砰砰!” 还在迫击炮打击中无法自拔的联军再次遭遇打击,排枪旋风般的把前面两排骑兵几乎全部撂倒。 “冲阵!不要停!” 联军领军的是一名万夫长,他知道此刻不能撤退,否则在两翼虎视眈眈的周军骑兵会把这场战斗打成击溃战。 所以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冲垮周军的火枪阵列,然后才能把战局搅浑,乱中取胜。 而骑兵面对火枪阵列的优势就在于速度和冲击力,只要接触,那必然是大胜。 “砰砰砰砰!” 那些周军在震耳欲聋的马蹄声中,从容不迫的开始了齐射。 一排排的子弹把敌骑牢牢的控制在两百步步开外,不得寸进。 这时联军开始分兵向两侧突击,和周军骑兵纠缠在一起。 “轰轰轰轰轰!” 迫击炮还在疯狂的倾泻,将坠在后面的联军打得人掀马翻,连逃跑都成了奢望。 把两百步以内的敌军全部清空,人马的尸骸倒在草地上,阻碍了后面的冲击速度。 唐叔虞在侧后方看着两翼的骑兵纠缠,由于周军人数占优势,所以联军同样被压制住了。 “联军的主力就在中间,他们想突破,那就等着头破血流吧!” 前方排枪齐射,唐叔虞的注意力却不在这里。 “斥候回来了没有?” “君侯,还没有。” 唐叔虞沉郁道:“伏兵被咱们拦截了,鲁候那的战况就成了关键中的关键。” “若是败,咱们马上就会深陷重围,大抵是要完蛋了。” 若是联军大胜,必然会席卷而来,到时候就麻烦了。 手下道:“君侯,鲁候有五万骑兵,想必能战而胜之吧。” 唐叔虞摇摇头道:“此战联军尽展强军风范,不容小觑。” 不管在哪个领域,轻视对手而付出代价的例子不胜枚举。 而联军的军队强悍,将领并不缺乏谋略,是一个的强劲对手。 “轰轰轰轰轰!” 随着迫击炮阵地不断的轰炸,唐叔虞看到阵列前的联军居然减速了。 而他们一旦减速,前后马上就发生了碰撞,混乱开始了。 “这是敌军第一次遭遇火器打击,他们不适应,传令。” 唐叔虞拔出长刀,喝道:“前进!” “前进!前进!前进!” 千军共一呼,接着一轮齐射之后,阵列开始齐步前进。 “周人居然敢……反突击?” 万夫长被夹在骑兵的中间动弹不得,周军山呼海啸般的反击开始了。 “两翼呢?两翼呢?” 只要两翼骑兵能压制住周军,那么周军的突击就变了一次冒险,因为前出后,两翼的联军骑兵就能一下切掉他们。 “大周万岁!” 号角声中,两翼的大周骑兵高呼着,一下就把联军击退百步开外。 “前进!” 趁着联军混乱的时机,周军如墙而进,排枪打的又快又密。 战马一旦失去速度,再想提速得需要时间和距离。 而周军的推进把这个距离给消除了。 前方遍地都是人马尸骸,那些未死的人马惨嚎着,蹦跳着,想寻找一条生路。 战士们举枪瞄准,其实不用瞄准,因为混乱的联军密集的只要你不往天上射击,那就不会落空。 …… “这是大周的军队!” 万夫长拼命的嘶吼着,想让麾下再次突击,可却无济于事。 周军面对骑兵冲阵,毫无惧色! 火力之密集堪称是丧心病狂! 而且指挥的将领居然果断如斯,抓到一点儿机会就敢断然出击。 万夫长灰了心,敌人实在太恐怖了,颠覆了他的认知,他的战法完全失去了效用。 战场之势瞬息万变,打迫击炮的狂轰滥炸下,崩溃,开始了…… 两翼的骑兵在周军的冲击下节节后退,完全不能给周军侧翼造成威胁,战局已经不可收拾。 万夫长面色铁青,喊道:“撤退!撤退!” 其实不用他喊,那些被火枪和火炮打崩溃的联军已经撑不住了。 在两军胶着时,撤退是一门学问。 单纯的撤退其实就是逃跑! 可联军,连唐叔虞都赞为强军的联军……居然就这样开始撤退了?! 唐叔虞在后面看到联军全线崩溃,不禁笑道:“措手不及之下,他们如何是对手?传令,骑兵五里为限,步卒两里,随后立刻赶回来,咱们要去增援鲁候!” “大周万岁!” 一万骑兵士气如虹的追杀下去,而步卒们也小跑前进,枪声此起彼伏,就像是过年时一样。 “君侯!” 唐叔虞正在感受着追杀联军的爽快,闻言回头,看到是斥候。 斥候面带急色的道:“君侯,鲁候那边正在和敌军游斗,处于劣势!” “敌军多少人?” “八万余人。” 唐叔虞心中喟叹,随即吩咐道:“吹号,让他们回来。” 命令下达,步卒最先反应过来,一阵排枪干掉了落单的一群联军之后,前队转后队,再次小跑回来。 骑兵勒马止步,看着前方加速逃去的联军遗憾的道:“可惜了!可惜了!马上就是一场大胜啊!” 他们奋力砍杀一阵,然后掉头回来。 “一路斩杀回去!” 于是骑兵马上列阵,顺着来路斩杀着那些漏网之鱼。 唐叔虞策马掉头,喝道:“整队前进!” 周军的人跑回来上马,然后阵型散乱的先出发了。 非专业骑兵必须要先出发! 唐叔虞一马当先,炮组紧随在后,前方的斥候已经不见了,肯定是在清剿对方的斥候。 …… 辽阔的草原上,两波庞大的骑兵正在游走纠缠。 双方一旦碰撞在一起,瞬间人仰马翻,无数骑兵落马。 但这种碰撞只是一瞬,姬伯禽旋即又带着周军一个圈子兜了过去,让联军徒呼奈何。 “姬伯禽不错。” 亚述王看到这一次又没有抓住周军的尾巴,不禁叹息着。 “王,周军的马速减弱了!” 亚述王眼睛一亮,喝道:“追上去,周军要完蛋了!” …… 姬伯禽知道时候已经到了。 周军远程奔袭,马力消耗较大。 而联军却是在这里以逸待劳,先天就占据了优势。 “君侯!有人掉队了!” 姬伯禽没有回头,他喘息着道:“准备回头,能否冲出去就在此一举!” 虽然周军的消耗大一些,可姬伯禽却知道,现在要是冲出去,联军也只能追出一阵。 于是周军绕了个圈子之后,迎头朝着联军冲杀过去。 “周人要拼命了!” 亚述王厉喝道:“传令,拼死也要拦住,只要杀了姬伯禽,周人必然丧胆,即将到来的大战我军必胜!” 轰! 这时双方猛地撞在一起,就像是两股巨浪迎头碰撞,顿时拍落无数人马。 刀光闪动,人喊马嘶,战作一团。 “堵住!堵住他们!” 亚述王看到周军冲势凶猛,干脆带着自己的亲兵杀入了战团。 双方陷入了胶着之中,突前的周军不断想凿穿联军的狙击阵列,然后被不断的消磨掉。 这便是血肉磨坊,消耗着双方的有生力量。 而这个是亚述王最喜欢的方式! 就算是周军逃出去,可他也要斩断一大截下来! 亚述王一刀劈翻一个周军,无意中朝着左边看了一眼,顿时就呆滞了。 “王!” 就在亚述王呆滞的时候,一个周军冲杀过来,幸而一个亲兵迎了上去。 就在左边,那些联军斥候正拼命的打马而来。 有敌情! 亚述王身不由己的被推动着,砍杀着,无暇再去关注左面。 “看着左边!看着左边!” 于是他的亲兵们都在厮杀中抽空看着左边,结果分心之下,死伤惨重。 “周军!” 一声尖叫传来,亚述王往左边一看……顿时觉得一股冰水从头顶灌进了身体里,遍体发寒。 “大周万岁!” 正在拼杀的姬伯禽听到这个声音后,一刀劈翻对手,然后看了右边一眼,顿时欣喜若狂。 “援军到了!大周万岁!” 所有人都以为再不会有援军了,不可能会有援军了。 可看看右边,那些挥舞着长刀,拼命嘶吼着冲来的周军…… “大周万岁!” 一万余周军疾驰而来,本就是陷入僵局的战事顿时开始土崩瓦解。 而且周军突然分了几千人出来,绕到了联军的后面,旋即下马,开始列阵。 三面合围马上完成,空出的一面却是朝着哈密城方向,一旦逃跑就会被衔尾追击。 瞬息,战场态势转变,原先的猎人变成了猎物。 第二二六章 决战在即 瞬息,战场态势转变,原先的猎人变成了猎物。 亚述王同样是瞬间做出了决断。 右边! 因为他看到了唐叔虞的火器部队正在就位,所以他选择了被追杀。 宁可被追杀,也不愿去碰火器部队。 “他们怕在咱们这里被堵住,只需一刻钟,再无逃脱的可能!” 唐叔虞有些遗憾的看着敌军转向,然后说道:“让迫击炮打一轮,然后骑兵参与追击。” “快快快!” 炮兵们从未觉得自己那么扬眉吐气过,那么多的敌人居然在炮口面前转向了,这是多么寂寞的无敌啊! “发射!” “轰轰轰轰轰!” 无数的炮弹钻进了在转向中的联军骑兵中去,顿时引发了一阵混乱。 “装填!快!快!快!” 迫击炮不断的放入炮筒,敌军太多了,根本无需瞄准,随便乱炸都是一死一片。 “轰轰轰轰轰!” 硝烟弥漫中,歇息了片刻的骑兵杀进了战团。 身后是姬伯禽在追,侧面被唐叔虞部的骑兵这么一凿,亚述王绝望的喊道:“撤!撤!” 唐叔虞部的突击就像是一把利刃,从联军的尾部硬生生的切断了三千多人。 姬伯禽见状大喜,急忙指挥人马剿灭这些联军,然后分兵大半继续追击。 “唐候!” 唐叔虞带着火器军逼近被包围的联军。 姬伯禽看到了唐叔虞,心情激荡之下不禁喊了一声。 远处的唐叔虞轻轻的挥手,旋即硝烟大作。 “君侯,是鲁候。” 唐叔虞抬头看去,策马绕过去。 唐叔虞和姬伯禽在战场的中间相遇,看到姬伯禽浑身浴血,唐叔虞问道:“兄长可有受伤?” 姬伯禽没有回答,而是问道:“你们怎么随后赶来了?” 唐叔虞说道:“我怕联军有埋伏。” 姬伯禽明白了,唏嘘道:“你必然是先去阻截了联军的援军,然后再回援。” 若是唐叔虞觉得把整个火器军填进去也救不了姬伯禽,那么他会怎么做? 这个念头在姬伯禽的脑海中闪过,他说道:“此战之后,总算是恢复了平衡,不过联军必然会更加重视咱们的火器军。” “无所谓。” 唐叔虞很坦然的道:“咱们被俘了不少人,肯定已经说了不少情况。” 边上枪炮齐鸣,那些联军被四面围堵,渐渐的开始有人投降了。 “唐候,联军确实是强敌,陛下英明!” 姬伯禽征战无数,可联军这等强悍的敌人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若不是唐叔虞赶到,差点就吃了大亏。 唐叔虞点点头。 …… 吐鲁番城。 一群贵族坐在大帐之内。 “败了?”吉尔伽美什一脸的不可思议。 亚述王平静的道:“周人果断,敢于投入援军,臣败了。” “亚述王,你就是个废物!” 赫梯王突然满面义愤的骂道。 “对!十万铁骑,你居然打成这个样子,耻辱!联军的耻辱!” “……” 吉尔伽美什没理会这些嘈杂,他冷冷的看着亚述王。 亚述王对这些话也没在意,只是坐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吉尔伽美什冷冷的看了那些人一眼,嘈杂消失,他这才问道:“为何败?” 亚述王抬头道:“本王围困那股周军,围而不打,果然援军就到了,领军的乃是周人的鲁候姬伯禽,其人指挥灵活,有大将之材……” “周军远来马力损耗,我就拖住他们,准备等周军突围时总攻……本来已经堵住了,可周军的第二波援军……” 亚述王第一次面露谨慎之色,沉声道:“他们先是打垮了我们的伏兵,随后稍作击溃,就赶到了这边的战场……而且他和姬伯禽之间的配合很默契,很快就围住了三面,只留下兴和哈密城那边的空地,我本想突击他们的步卒,可却看到了……火器,于是只能转向奔逃。” “这一路周军追杀不停,我组织了几次反击,好歹带回了大部分麾下。” 吉尔伽美什的面色不变,依然是淡淡的问道:“第二波的援军是谁?人数多少?” 亚述王苦笑道:“一万骑兵,五千余步卒。” “废物啊!” 有人忍不住嘀咕着,大家彼此交换着眼色,有人欢喜,有人面色凝重,有人……面无表情…… 吉尔伽美什目光扫过,然后问道:“谁?” “唐叔虞,他带来了火器部队。” “一万骑兵,几千步卒,我们的两万铁骑就这么败了?” 一个文官不敢相信的问道。众人也纷纷点头,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毕竟前面几次以少打多都取得了优势,怎么到了你亚述王的手中,优势反而消失了呢? 难道那个唐叔虞真的那么厉害? 于是各种目光在亚述王的身上聚焦。 吉尔伽美什眯眼问道:“周人的火器果真那么厉害吗?” 亚述王面色凝重的道:“很厉害。他们有一种小炮,躲在后面,能打出铺天盖地的炮弹。根本无法防备。” 吉尔伽美什起身,手握短剑,目光俾睨的道:“周人必然在给周军打气,此刻正是我们的机会!” 下面的人心中一凛,知道吉尔伽美什要下决断了,于是纷纷静听。 大帐内的光线有些昏暗,吉尔伽美什的面容看着有些模糊。他握着短剑,剑柄上的宝石偶尔反光照在他的脸上,映衬着他就像是一尊神祗。 “若是等周军喘过气来,我军就算是胜利也会元气大伤,所以……” 吉尔伽美什把短剑​­拔​‍‎出‎‍​来­,随手一扔,短剑就插在地上。他张开双臂,后仰身体,脸部对着天上,嘴里念念有词…… 众人都在等待着,虔诚的等待着,等待着他们的王与上天在沟通。 大帐内静悄悄的,弥漫着一种神秘的味道。 吉尔伽美什渐渐的挺直身体,面色潮红,他挥舞着双臂嘶吼道:“进军!” “进军!进军!进军!” 帐篷里的呼喊传了出去…… 从天空中俯瞰,一个庞大无匹的超级大营地一路延伸出去,无数帐篷,无数大车,无数军士和战马,无数的民夫…… 当大帐内的呼喊声传出来时,那些军士们拔出刀来狂呼叫喊着。 “进军!进军!进军!” 呼喊声此起彼伏,那些战马不安的摇动着脑袋,刨着草地。 呼喊声如气浪般的传播出去,无数的声音由近及远,由远及近的在回荡着。 吉尔伽美什走出大帐,倾听着这些呼喊,满意的道:“军心可用,周人若是看到这一幕,他可会怕吗?” 他身后的众人感受着这排山倒海般的威势,不禁信心十足。 “联军必胜!” 吉尔伽美什闭目感受着,喃喃的道:“我感受到了夏天的气息,炽热啊!这就是……强大的联军!” …… ...... 联军游骑和斥候的密度陡然上升了一截,明军马上派出大批骑兵前出遮断拦截,一时间,哈密城三十里外的范围内处处烽烟。 西周统帅姜子牙站在哈密城的城头上,默默的看着远方,看着那些不断返回的骑兵,然后又看着那些生力军轮换出击。 此时两边的大营里,明军都在摩拳擦掌,随时听候调遣出击。 几十万人的大战,斥候战的惨烈程度可想而知。 不断有人被战马驼回来,有时候甚至是几个人带着几十匹马回来,而那些战马的主人不问可知,都战殁了。 大营中,那些医生就在营门里守着,看到伤员马上就开始检查。 “肩部中刀……运气不错,刀口不深,养一段时间又是一条好汉。” 医生用酒精消毒、再撒上白药,用纱布包扎好,拍拍这个龇牙咧嘴的军士,喊道:“下一个!” 酒精、白药和青霉素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些士兵只要没伤到脏器,根本就不会死。 下一位是被抬着来的,医生剪开伤员腹部的衣服,黯然道:“脏器被伤到了,问问他还有什么遗愿。” 伤员大声的嚎叫着,两个抬着他来的同袍看着难受,就问了他的遗愿,可这伤员却只顾着惨叫,根本说不出话来。 医生叹息着,然后拿个葫芦出来,“给他喝几口。” 两个军士毫不犹豫的就喂了同袍几口,渐渐的,他的惨叫声音低沉下去。 “……我妻……不能……不能改嫁……” 医生听到这话,不禁微微摇头。 “……儿子小……改嫁……吃……亏……” 那只抓着同袍手腕的手突然一松,接着垂落地面,颤抖几下之后,再无动静。 没有嚎哭,没有哽咽,两个军士抬着自己的同袍麻木的走向了外面,稍后会有专人焚烧。 …… “元帅,联军大军在距离五十里外扎营。” 姜子牙看看身上染血的骑士,说道:“好。” 骑士抬头喜道:“元帅,那些联军铺天盖地都是,看不到边,我等只是绕了半圈,估摸着能有五十万人以上。” 姜子牙点点头,骑士欢喜的下去了。 绕半圈说的轻松,可大家都知道,那代价估摸着和全军覆没差不多了。 姜子牙摸着城砖说道:“看来和朕估计的差不多,联军的兵力不会超过三十五万。” 这般规模的远征,民夫和军士至少是一比一,而且还得有相当的人马在一路输送粮草。 姜子牙听到周围寂静,就问道:“怕了?” 几次接触战下来,联军悍勇的印象已经在大家的脑海中定型了。 姬伯禽第一个说道:“元帅,有你在,再多十万也不怕。” 召公奭的儿子燕克也表态道:“元帅,联军再多,难道还能比商人厉害?” 姜子牙的儿子姜伋更是激进的道:“元帅,咱们可先声夺人!” 姜子牙看了他一眼,目光飘过,盯着走上来的唐叔虞问道:“你如何看?” 顿时一股子酸味在城头弥漫着,众人纷纷转身,看着有些愕然的唐叔虞。 “联军应当有五十万左右。” 姜子牙的面色冷肃,却给了大家极强的信心。 “你认为此战如何?” 唐叔虞走上来,近前道:“元帅,此战会很血腥,双方人数差不多,没有什么奇袭可言,只能排开阵势,一步步的打过去。所以孙儿以为,此战的关键是火器的发挥,以及士气的维持。” 这话一出,城头诸将的心中顿时就微妙起来。 唐叔虞从容的说道:“以前的防御大多是短兵相接,可有了火枪和火炮之后,拒敌于弓箭射程之外就成为了可能。此战若是按照以前的打法,那便是用人命去堆,堆积出一个胜败。” 无人能质疑唐叔虞的话,以前的战阵就是短兵相接,直至一方彻底崩溃。 可有了火器军队之后,在骑兵的保护下,他们能牢牢的把敌军压制在一定距离之内,从而赢得主动权。 “火炮能远程打乱敌军的阵型,而等到了近距离,火枪的齐射就是收割人命。” 大战前夕,敌我双方都会紧张,都会不断的去设想各种应对措施。 大帐里,那些将领们在争执着该怎么去攻击周军,争论到激烈处,几乎都要大打出手。 吉尔伽美什就冷眼看着,把玩着短剑。 外面不时传来马蹄声,然后斥候进来禀告情况。 “王,第二批斥候被周军拦截,仅存一百余人。” 吉尔伽美什漠然的说道:“大战在即,周军必然会拼死遮蔽,再派人去!” “是。” 那些将领们暂停了一下争吵,其中一人说道:“王,臣等以为,毕竟我军粮草转运艰难,当速战速胜,明日还是先上重骑。” 吉尔伽美什摇头道:“重骑一败,我军全局溃败,再无取胜的机会……” 被拒绝的感觉不大好,特别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被拒绝,滋味绝非好受。 “去请亚述王。” 呃…… 大帐内的气氛顿时凝固,一帮子拼命表现的将领们面面相觑。 亚述王很平静的觐见。 吉尔伽美什说道:“大战将起,你怎么看?” 亚述王毫不犹豫的道:“要防周人的火器,” “还有呢?” 亚述王愕然,然后说道:“两军对峙,我军远来必须要抢攻,否则周人会非常乐意的躲在营寨里看着咱们慢慢断粮。” 对周军的整体了解不够,让亚述王也无法事先做出应对方案来。 吉尔伽美什沉吟片刻,说道:“那咱们就马上开始准备吧。” 第二二七章 炮战 战士们对即将到来的大战有些紧张,所以没有安排操练。 营寨里,大多数人都在沉默着,那些将官们都没在。 清晨的空气很冷,让人感到呼吸有些紧。 全军都在歇息……大战要开始了。 …… 十余骑飞快的冲进了哈密城,一路没有减速,直接到了姜子牙的院子外才停下。 姜子牙和诸将正在商议着各部的位置分配,见到来人就问道:“可是有消息了?” 斥候拱手道:“元帅,联军出营了,主力尽出,数不清,几十万肯定有,还有辎重队的人数也不少,数万人。” 姜子牙目光一转,冷冷的道:“诸将!” “元帅!” 诸将沉声应道,肃杀之气在慢慢升腾着。姜子牙起身,沉声道:“迎战!” …… 庞大的军队浩浩荡荡的出发了,吉尔伽美什在中军,而离他最近的却是亚述王。 吉尔伽美什的腰挺的笔直,目光转动间威严自生。 “周人会是谁指挥?”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亚述王想了想,然后说道:“是姜子牙。” “是吗?” 大白马非常的温顺,吉尔伽美什左手随意的捏着缰绳,右手摩挲着短剑的手柄,轻笑道:“据闻姜子牙是华夏军神,能和这等人交手,真让人期待啊。” 吉尔伽美什的声音突然转冷:“周人灭亡了印度,联军若是不出击,迟早被他们各个击破……” 亚述王严肃的道:“没错,如果联军不出击,过不了几年,埃兰就是周人的,下一个就轮到亚述。咱们必须要出兵。” 吉尔伽美什微微一笑,欣慰的道:“击败周人之后,咱们的路还很长。周人的地方不小,咱们一点点的吃进去……” 美好的蓝图让吉尔伽美什不禁笑了,笑声轻松,周围的人不禁看向吉尔伽美什。 看到他面色轻松,于是这轻松的情绪就慢慢的扩散开来。 斥候不断地送来消息,前哨站已经开始了。 “王,前锋遭遇拦截。” …… 哈密城外二十里处,周军和联军的前锋在拼死厮杀。 前锋就要先声夺人,为大战开一个好头! 骑兵们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们挥舞着手中的长刀,劈砍着,嘶吼着。 士气爆棚,以三万人对三万人,竟然渐渐的压住了对方。 周军高呼着,从一步步击退,再到势不可挡的驱赶着敌军向远方奔逃…… 周军发狂了,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长刀不断撕裂着敌军的身体…… 前方的联军几次想回身反击,却被疯狂的周军再次打下去。 “疯子!疯子!这是疯子的军队!” 联军第一次遇到这种疯狂的对手,不可抑制的就开始了崩溃。 这一路直接追杀到…… “君侯,敌人大军!” 已经杀红了眼的姬伯禽抬头一看,顿时亡魂大冒,喊道:“撤退!撤退!” 就在前方的天际处,乌压压一片骑兵正朝着这边狂奔而来。 大地在颤抖! 姬伯禽调转马头,带领麾下一溜烟就跑了,看都不敢多看几眼。 身后的大地一直在颤抖着,地平线上涌出无数的人马来,源源不断,仿佛没有尽头… …… 哈密城前,风吹的旌旗猎猎作响。 人太多,一眼看去,左右看不到边,后面看不到头。 姜子牙策马到了阵列前方,身后诸将云集。 天公作美,居然出了太阳。 姜子牙沐浴在阳光下,看着这些肃穆列阵,等待自己命令的将士,沉声道:“联军来了,去!击败他们!” 唐叔虞振臂高呼道:“大周万岁!” “大周万岁!” 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中,大军缓缓开拔。 姜子牙策马在前,远处已经可以看到奔来的斥候,姜子牙等的就是他们。 斥候近前,急声道:“元帅,联军出击,距离三十余里。” “好!” 姜子牙微微点头,斥候激动的浑身打颤,策马掉头就跑。 “元帅,小的再去哨探!” 这些斥候随即在姜子牙的眼前秀了一把不停马换骑的本事,然后得意的远去。 姜子牙面色沉凝,唐叔虞紧跟在后面说道:“元帅,你是全军主帅,还是回中军吧。” 姜子牙摇摇头道:“此战重要,我要看到前锋归来,以壮士气。” 唐叔虞回头苦笑,只得紧紧跟着,准备情况不对,马上就把姜子牙带回中军去。 姜子牙却丝毫没有感到威胁,他只有大战前的兴奋。 轻轻一夹马腹,姜子牙当先起速,随后大军跟上,震动声渐渐的大了起来。 前行十里不到,前方出现了回来的斥候,旋即是大队骑兵。 “元帅,联军离此五里!” “好!” 姜子牙没有减速,而是迎着那些骑兵冲了过去。 “跟上!” 唐叔虞手一挥,一万余骑兵冲出阵列,紧紧护卫在姜子牙的两翼。 姬伯禽高速奔来,看到姜子牙在前也楞了一下,随即靠近喊道:“元帅,臣击溃联军三万前锋,遇敌军主力回撤。” 姜子牙看看少了两千多的前锋,点头道:“好!” 姬伯禽兴奋的满面通红,激动的道:“元帅,臣还能再战!” 士气可鼓不可泄! 姜子牙赞许的道:“许了,你部先去后方歇息,大战时听我的号令!” 姬伯禽拱手,然后带着麾下绕着往后面去了。 骑兵气势正盛,见到姜子牙居然专门相迎,顿时就欢呼起来。 “元帅万岁!” “元帅万岁!” 欢呼声中,姜子牙微微颔首。微风吹过,有些花白的胡须微微飘动,神色骄傲。 这便是大周的无敌之师! 姜子牙骄傲的想起了自己的战绩,然后不回头的招招手。 “出击!” 唐叔虞一声令下,骑兵率先出击。 轰隆的马蹄声中,骑兵就像是两股洪流,从姜子牙的左右两侧冲了出去。 姜子牙就站在洪流的中间佁然不动,当中军到位时,他吩咐道:“诸军,依次跟上。” 军令一下,大军轰然响应。 …… 相对的一边,联军不断在调兵遣将。 “王,前锋失利。” “周军游骑看到我大军后后撤。” “发现周军主力,姜子牙……姜子牙出现了!他来了!” 吉尔伽美什微微一笑:“姜子牙来了吗?那再好不过了,本王将与他见证一场规模空前的大战,胜者……为王!” “亚述王。” 吉尔伽美什矜持的道:“本王将看着你怎么去击败周人!” 亚述王镇定的道:“本王若失败,当会死在冲击周军的路上。” 吉尔伽美什满意的道:“去吧,本王等着你的好消息。” …… 双方的骑兵在发现彼此之后,迅速止步,旋即均派出游骑遮蔽战场。 联军游骑们拼命的压制着周军,同时想渗透进去,战况惨烈。 姜子牙带着中军到位,他举起望远镜看了看,喝道:“唐叔虞!” “元帅!” 唐叔虞越过一干公侯伯出来。 姜子牙放下望远镜,说道:“我将所有的火器部队都交给你指挥,不要让我失望。” 唐叔虞只觉得浑身的热血都涌到了头部,他涨红着脸,大声应道:“元帅请放心,若是敌军冲破火枪阵列,我将亲自去填补!” 姜子牙微微点头,用鼓励的目光看着唐叔虞。 唐叔虞回身喝道:“所有火器兵,列阵前行!” 前方的骑兵马上听令往两翼散去,五万火枪步兵当先,阵列森严的从这个超级大通道中走过,一直到最前方。 “展开!” 随着命令,火枪兵在中间列阵,身后是三千炮兵。 唐叔虞第一次指挥如此多的火器军队,他觉得自己的肾上腺素在狂飙,端坐马背上一一安排。 “火炮的硝烟太大,若是密集布阵,会给观察带来困难。” “大战啊!真是让人期待!” 姜子牙戎马一生,可此刻依然是看着对面不断在集结着的联军感叹道。 整个正面全被火枪兵被堆满了,骑兵被挤到了两翼,他们将会有力的威慑着联军的侧翼。 如果联军不想侧翼被打击,必须要拉宽整个攻击阵面,要能和周军的整个大阵列相匹配。 这个就是火枪兵的好处之一! 步卒当主力!让骑兵得以减轻压力,随时准备出击。 火枪阵列的后方,一排排的长枪兵已经就位,他们将会在火枪阵列被突破后扑上去,用手中的长枪阻截敌骑,为恢复战场态势赢得时间。 几十门意大利炮现身了,它们被安排在最后面,这东西是从大商最新进口的榴弹炮,可以打五公里远。 这个就是周军的秘密武器,威力远胜迫击炮。 姜子牙要求唐叔虞提前做好准备的撒手锏! “……” 前方,联军已经陆陆续续到位,目及之处,尽皆是骑兵。 几十万大军就隔着中间五里宽的地方对峙着,气氛渐渐紧张起来。 静默,谁也没有去打破,直至周军处传来一声厉喝。 “着甲……” 周军原本静默的阵列顿时就开始忙活起来,大家互相开始帮忙着甲。至于联军趁机进攻,那是自己找死。 熟练的着甲过程看的那些长枪兵和骑兵们艳羡不已。 这个板甲京城诸卫不是没想要,可一番折腾之后,他们发现板甲对于刀枪兵种来说就是一场灾难,穿上它就再也无法灵活的施展各种动作,于是就放弃了。 “他们若是出击,此刻最多两里地!” 唐叔虞自信的对柳升说道。 …… “果然是诱敌!” 对面的亚述王冷笑道:“周军早就到位了,此刻才披甲,太假!” 边上有将领问道:“大王,周军不动,可见是不会主动进攻,我们该如何?” 亚述王闭上眼睛,脑海中把双方的形势过了一道,再次睁开眼睛时,他的脸上已经全是坚毅。 “我军与周军已多次交手,周军唯一的威胁就是火器,传令,护着那些大家伙上来。” 牛角号长鸣,后方的阵列裂开几条通道,几十门青铜火炮被运了上来。 “元帅,联军有了火炮!” 楼车上传来了最新的消息,姜子牙皱眉道:“是从东商进口的。。” 联军居然有了火炮,这场战争顿时就被蒙上了一层阴影。 很快唐叔虞就从前面回来了,禀告道:“元帅,这只是一般的火炮,射程不及咱们最新引进的意大利炮,所以请元帅放心,一旦进入射程,我军自然会给予打击,不会让一颗炮弹落在我军阵中!” “好!” …… “敌军骑兵开始出动!” 唐叔虞闻言面色一整,喝道:“各部旗号联络!” 有火枪兵在就别想用什么鸣金号角传递具体信息,那尖利的哨声和震耳欲聋的火枪齐射声让人什么都听不见。 “应旗!” 中军摇旗,顿时各部都开始应旗,一时间周军中旗帜飞扬,欢呼声不绝于耳。 “大周万岁!” 姜子牙策马到了前方,在意大利炮的边上看着。 “你们也有火炮,可惜没用。” “敌军出动……” 前方的联军骑兵突然启动,漫长的战线上,一排排的骑兵如墙而进。 而就在中间的前方,几十门火炮正被人畜奋力的向前移动着,身后留下了深深的车辙。 “没起速,令意大利炮准备下,放进射程内五里再开炮,否则他们会跑。” 唐叔虞冷笑道:“这等移动速度,只要进入射程五里以内,他们就别想跑!” …… “联军!联军!联军!” 联军的阵列中有节奏的开始了叫喊,声音渐渐整齐,并逐渐加快…... “君侯,联军火炮进入射程百米内!” 唐叔虞挥手,回身嘶吼道:“对准敌军火炮……发射!” ...... “还有多远进入射程?” 火炮的移动速度慢的让亚述王也着急了。 “大王,没多远了……” 身边负责火炮生产的专家擦去头上的汗说道。 亚述王微微点头,正准备命令骑兵开始从两翼突击…… “轰轰轰轰轰……” 周军那边突然爆发出了一阵轰鸣,那轰鸣声接连不断。 “周军火炮开火了!” 亚述王心中大惊,急忙回头看去,就只看到了…… 一百多枚铁弹在空中呼啸而过,然后联军炮队那些炮手们纷纷奔跑尖叫着。 “嘭!” 一发炮弹直接击中了一门青铜炮的炮身上,冲击力直接把这门火炮炸了个稀烂。 另一发铁弹击中了边上一门火炮的炮架,炮架顿时四分五裂,沉重的青铜炮翻倒在草地上,碎片四处飞溅,周围没有跑远的联军炮手纷纷惨叫着倒在地上。 亚述王已经失去了稳重,喝问那位专家道:“为何周军的火炮能打那么远?!” 专家已经被惊呆了,闻言呐呐的道:“不知道……” 亚述王心中冰冷,知道自己一方的秘密武器算是白费了。 “大人,撤回来吧。” 亚述王摇摇头道:“太慢了,回不来了。” 为了能让这些火炮追上骑兵,联军动用了许多民夫和车马,甚至是人歇炮不歇,没日没夜的追赶,这才赶上了大战。 可才上战场,还没打出一发炮弹,居然就成了周军口中的美食,让亚述王失望之极。 主将失望,下面的人会是什么心态? 亚述王沉声道:“突击!” 既然炮战打不过,那么就让从不畏惧的联军骑兵来告诉周军,什么是大战! 正在慢跑的联军骑兵听到了号角声,顿时一声发喊,开始加速。 “敌军冲阵……” 尖利的声音让姜子牙皱皱眉,然后举起望远镜,看着遮蔽视线的联军骑兵冲锋。 第二二八章 鏖战 “发射!” “轰轰轰轰轰……” 意大利炮的嘶吼此起彼伏,旋即连环爆响,硝烟弥漫,尘土飞扬。 联军自信满满、杀心满满的冲击,在这轰鸣之中,被炸成了碎片。 “轰!” 一枚炮弹落在骑兵阵中,立即数十人马被炸得血肉模糊。 带队的将军们大声的呼喊着,不断的在催促着加速。 “加速!只有到了阵前,才能砍杀周军!” 于是马蹄声急促,联军又悍不畏死地往前冲击。 “王,周人的火炮……很厉害,不过若是能击败他们,缴获些火炮,那咱们也能……” “滚!” 喋喋不休的专家被带走了,亚述王铁青着脸说道:“周军的两翼展开极为宽阔,而他们的火炮在,咱们别无他法,冲!冲杀进去!” 中军的吉尔伽美什已经接到了刚才的战报,他摩挲着短剑的手柄,淡淡的道:“一切都交给亚述王处置,本王相信他,相信联军的勇士们能打垮周人。” …… “不要慌乱,稳住!” 嘴里说着不要慌乱,可此生仅见的大规模骑兵冲阵,却让唐叔虞的额头见汗了。 “稳住……” 火枪阵列已经出现了骚动,敌人实在太多,一些已经杀到眼前了。 “迫击炮!” 铺天盖地的骑兵,使得人们在马蹄的震动下有些发抖,唐叔虞却已经恢复了平静。 那么宽的冲击正面,此时除非来几十挺机枪,否则周军只能靠着火枪兵和迫击炮阻击敌人。 “三百步!” 马背上的联军已经弓箭在手,只要接近射程,他们会毫不犹豫的让周军知道什么是箭如雨下。 “两百步!” “一百步!” 联军的速度提到了最快,万马奔腾间,那些骑士们已经张弓搭箭,下一刻箭矢就会覆盖周军的阵列前方。 “手榴弹!” “轰轰轰轰轰!” 数千枚手榴弹掷出,空中如同下了一场大雨。 剧烈地爆炸声中,硝烟遮住了视线,旋即扩散。 血箭漫天飞溅,人马的惨嚎声遮天蔽日。 无数联军连人带马飞扑出去,顿时后面的骑兵就像是遇到了绊马索,纷纷跟着跌倒。 骨折的声音在草原上传播着,让人分不清节奏的齐射声同时笼罩了战场。 “砰砰砰砰……” “好!” 姜子牙透过硝烟,看到前方的联军在排枪的打击下不得寸进,说道:“令两翼要警惕……不,已经开始了。” ……两翼的联军经受的打击较小,所以得以成功的撞上了周军骑兵。 “放箭!” 双方几乎是同时放箭,箭矢密密麻麻的在空中交错而过,然后扑向对方。 双方各有死伤,就在联军以为能短兵相接,好从侧翼打穿,突袭火枪阵列的腰部时,一排黑点从后面飞了出来,那是周军的骑兵扔出了手榴弹。 手榴弹落在联军中间轰然爆炸,战马被惊,顿时发生了一场混乱。 而周军骑兵显然不会错过这等机会,于是果断冲出来,杀了进去。 两翼顿时陷入胶着,而中间的火炮陆续发威,把稍有寸进的联军打的连连后退。 …… 太阳悬挂高空,温度开始上升。 唐叔虞的身上已经湿透了,他站在阵列的侧面,认真地指挥着战斗。 “砰砰砰砰!” 硝烟弥漫中,唐叔虞嘶吼道:“快速轮换!要快!” 硝烟渐渐散去,敌骑那狰狞的面孔若隐若现,手一松,箭矢就飞了过来。 “叮叮叮!” “啊!” 大部分箭矢都被板甲挡住了,可依然有十余人手脚中箭。 “拖下去!后面补位!补位!” 唐叔虞心中惊恐,他担心阵列缺位之后火力输出减弱。 民夫们狂奔上来,飞快的拖走了中箭的军士,然后后面的阵列沉默的上来,填补了空缺。 …… “王,周军的火器凶猛,突不进去!” 一个浑身带着硝烟味的将军气急败坏的冲回来,带着不满的说道。 亚述王的眼中利芒一闪,喝道:“临战退逃,斩!” 亚述王随口吩咐道,然后继续观察前方的战况。 十多人策马逼过来,张弓搭箭…… 中箭,落马,众人噤若寒蝉! 一个将军说杀就杀,这种行径让人胆寒。 旋即有人就趁着亚述王全神贯注观察战局的机会去了中军。 “王,亚述王杀了……” 一双冷冰冰的眼睛转过来,旋即此人就下马请罪。 吉尔伽美什冷冷的道:“多嘴乱我军心……” “王……呜呜呜!” 两名侍卫上前带走了此人,就在边上一刀剁了,随后把脑袋提回来复命。 吉尔伽美什面带冰霜的看着几个将领说道:“本王说过了,此战乃国运之战,挑拨离间者,不尽力者,杀!” 当即有文官缓和气氛道:“王,周军势大,此战非一日之功,要不今日就先收兵吧。” …… 亚述王没有关心这些,他深知此次大战只要一方不彻底崩溃,那么就会持续下去的道理。 而联军一方最让人头痛的就是补给。 此时联军国内已经抽调了数十万民夫,专职转运粮草,可军需官每日的报告上面却只看到粮草在减少,减少……必须要在半个月之内结束战事! 亚述王心中打定主意,命令道:“令重骑出击!” 牛角号长鸣,一直在等待着的重骑们在助手的协助下上马,然后持枪列阵。 决战的气氛很浓,可谁都不知道亚述王的心思。 “出击!” 重骑开始缓步出发…… “王,可是要决战吗?” 亚述王摇摇头道:“方才这是试探,加上重骑,还是试探,试试周军火器的防御能力。当然,若是能突进去,那我也不会放过机会,马上全军出击,击溃周军!” …… “杀!” 一波敌骑终于冲破了子弹交织着的大网,冲到了十步开外,顿时箭雨纷纷,阵列中不断有人倒地,那些联军随即拔出长刀,嘶吼着冲杀过来。 “前排蹲下,齐射!” “砰砰砰砰!” 形式急迫,第一排的折损大半,第二排的军士听令齐射,一片惨叫声中,前排来不及蹲下的周军倒下两个。 可敌骑还是冲进了阵列之中,长刀挥舞,板甲上火星四溅。 几名联军勇猛的高速冲了上来,他们手中的长矛无需用力,借助着马速,贯穿了火枪兵的板甲……就像是穿肉串! “齐射!” 密集的枪声中,敌军不断从这个缺口奋力冲击,而且有人在嘶吼着:“要长枪!不要用刀!” 长枪就放在身侧,联军蜂蛹而至。 “手雷!” “轰轰轰!” 爆炸声中,那些骄横的联军连人带马被炸翻在地上,随即周军就是一顿齐射。 密集的子弹肆虐,把突进来的联军驱赶出去。 姜子牙全程看到了刚才的混乱,他下令道:“联军攻击太过肆无忌惮,令两翼骑兵突击,打下去!” 两翼的周军只是在压制联军的突击,却不敢反击。 一旦反击成功,火枪阵列也必须要跟着前进,这样的战法不好协调。 “元帅!唐侯禀告,敌军重骑出击,是否可以反击。” 姜子牙一愣,然后笑道:“他这是打出火气来了?我还以为他想一直忍着呢!” 那人说道:“元帅,唐侯是想先把敌军的士气打下去,然后反击的把握才会大些。” 姜子牙沉声道:“既然他对保持阵型有把握,传令,反击!” 瞬间中军旗帜摇动,各部马上应旗。 “元帅令,反击!” “反击!” “反击!” “大周万岁!” 反击的命令下达,两翼的骑兵疯狂了。 他们催动战马,呼啸而上,嘴里疯狂地呼喊道:“杀敌!杀敌!” 自从有了枪之后,骑兵就成了辅助。 仙子,被憋闷了几年,被压制了几年的骑兵爆发了,他们长刀挥舞,迎头撞上了敌骑。 白光闪动,红血飞扬,两翼骑兵的突击成功,敌骑正在后退。 而在中间战场,数万支步枪的响声如同闷雷。 “砰砰砰砰!” 战线上硝烟弥漫,前方的敌骑正惊诧于周军的火枪兵也敢反击时,纷纷落马。 姜子牙微微一笑,说道:“小儿辈破敌,我今日倒是得了清闲。” …… “王,周军开始反击了!” 耳边传来尖利的叫声,亚述王皱眉道:“闭嘴!” 联军的两翼在后退,这一点很讨厌。 而前方那密集的枪声证明了周军的稳定性,这很让人绝望。 “王,重骑……” 有人提醒着亚述王,重骑已经快要接近战场了。 “重骑压阵,保护轻骑撤回来!” 什么? 瞬间周围的目光全部变成了怀疑,他们在质疑着亚述王的指挥能力。 “王,不能退啊!士气没了呀!” 一个将军的怒吼代表了大家的心声,可亚述王却冷冷的道:“传令!重骑压阵,撤回来!” “王……” “不从者……杀!” 亚述王知道自己在联军心中并无多大的威信,所以只能用杀戮来压服他们。 “轻骑一过,令重骑发动一次冲击,随后撤回!” 亚述王吩咐完后,就策马去了中军,他将去请罪。 “王,若是周军全军压上怎么办?” 没有人愿意背锅,在战败的当口,肯定是谁指挥谁承担责任。 亚述王没有回头,淡淡的道:“我军大部还在这里,姜子牙只要不疯,他就不会全面进攻。” 呃…… 前方枪声大作,厮杀声震动四野,而亚述王这个总指挥却去见了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虽然在中军,可不断有人把最新的战况禀告给他,所以他知之甚详。 见到亚述王,吉尔伽美什淡淡的道:“可是败了吗?” 亚述王郁闷地道:“周军的火器确实是厉害,我军唯一一次突入,也被他们打了回来,我准备把人撤下来,回头准备些东西再战。” 吉尔伽美什的目光敏锐,盯着亚述王问道:“那么今天的试探,你可是找到了攻克周军火器的方法了吗?” 亚述王点头道:“是的,我们应当暂时抛弃长刀,用长枪。” 吉尔伽美什沉吟道:“很对。” 亚述王沉稳的道:“我军补给不多,周人肯定知道这个弱点,所以主攻必然是联军,周人只会等待。” 吉尔伽美什点头道:“本王深知转运不易,诸国的青壮大多被调动起来了,此战若是失败,你我都是联军的罪人!” 亚述王沉声道:“我还是那句话,如果失败,我将单独发动反击,死也会死在冲击的路上!” 吉尔伽美什说道:“去吧,把勇士们迎回来。” …… 前线已经崩溃了,在排枪一步步的推进下,士气已经跌落到谷底的联军纷纷掉头就跑。 再不跑,有着中间火力支撑的两翼周军就要开始夹击了。 “非常出色的配合!” 火枪阵列在前进,居然能保持整个大阵型不出现脱节,这让两翼骑兵得以大胆的冲杀上去。 姜子牙寻找了一下唐叔虞,然后夸赞了一句。 “元帅!” 唐叔虞闻声赶紧回身。 姜子牙看着前方节节败退的联军说道:“今日火器表现出色,我军伤亡不大,有功!” “谢元帅!” 姜子牙眯眼看着前方,说道:“敌军的重骑并未到位,看来是准备来一次反击,传令止步!” 唐叔虞一怔,立刻叫人传令了。 前方的周军正在势头上,听到退兵的号令,顿时捶胸顿足。 可此时的周军纪律严明,所以他们不得不回撤。 这个时候就能看出素养来了。 两翼骑兵徐徐后退,护住火枪阵列的侧翼。 而火枪兵们丝毫不乱,转身疾步快走,依然保持着阵型。 当联军轻骑撤离出五百多步时,突然向两侧闪开,露出了全身披挂的重骑。 “戒备!” 不用命令,各部将领纷纷发令。 瞬间火枪阵列回头,看到那已经蓄势待发的联军重骑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若是刚才他们一头撞上去,猝不及防之下,弄不好会被重骑直接冲垮掉。 那些联军重骑原本是准备突袭的,可看到周军居然没跟来,顿时就有些不知所措。 “王,被周军识破了。” 刚回来的亚述王就接到了这个坏消息,他说道:“你们看,周军开始后退,可阵型丝毫不乱,这便是强军,不弱于咱们的强军,传令,轻骑护着重骑回来,收兵!” 虽然反击没有成功,士气低落,可亚述王并未气馁,他从容的调派着各部前出掩护败军回来,然后一一安抚了将领们。 而周军那头,唐叔虞已经对姜子牙敏锐的感觉佩服的五体投地。 当时重骑未到,楼车上的观察员被硝烟遮挡了视线,一时间没有发现重骑就藏在后面。 而姜子牙只凭着一点信息就判定了联军的打算,这个真的是让人不服不行。 第二二九章 断粮 联军重骑撤退,周军并未追击,双方各自退后,列阵,遥遥相望。 吉尔伽美什已经来到了前方,远远看着周军的阵列,他赞道:“是不错,本王昨日问了懂华夏历史的智者,他说这叫做会猎,双王会。” 亚述王说道:“华夏人喜欢虚名,所以才会给这些征伐弄上个好听的名头,可杀戮就是杀戮,并不会因为好听而改变内里的血腥。” 吉尔伽美什微微一笑,说道:“本王想和姜子牙一见。” 亚述王面色一紧,当随即说道:“我愿一同前去。” 吉尔伽美什摇摇头道:“你没有神力,我去即可。” 一个侍卫策马冲了出去。 …… 周军看到了那个侍卫,可看到他是单骑而来,就出了两骑去拦截。 “止步!” 弩箭对准了来骑。 “我王请姜子牙一晤,可敢?” 侍卫勒马端坐,胸膛挺拔,脑袋微微后仰,那骄傲丝毫不加掩饰。 两名周军一怔,旋即回身喊道:“吉尔伽美什请见元帅。” 这侍卫懂华夏语,闻言就冷笑道:“我王天之骄子,姜子牙也配说请见吗?” 两个周军闻言勃然大怒,其中身材瘦小的一个喝道:“联军的王算是个什么东西,元帅乃是天尊坐下弟子,你的王在他老人家面前也就是摇尾乞怜的份!” 侍卫指着说话的周军冷笑道:“下马!” “哟!要来一场?好!” 这周军笑嘻嘻的下马,然后两人走到边上,各自戒备。 另一个周军没有去帮忙,联军那边看到后也来了一骑,却是在十步外停住了。 侍卫看到对手只是笑,就猛的冲过来,双手张开,就像是鹰隼张开双翅,罩住了对手。 那周军的笑容还在脸上,身体猛的向前撞去。待对手收手出腿时,他的身体倾斜飞起,右腿上撩…… “嗷……” 侍卫双腿夹的紧紧的,缓缓跪在地上,脸上的表情绝望。连在边上监督,顺便观战的那个联军骑兵都面露不忍之色。 那瘦小周军退后一步,笑嘻嘻的走了。 …… “吉尔伽美什想见我?” 姜子牙骑着四不像,胡须微微飘动,点头道:“去一个人,告诉他,我,来了!” 我,来了! 唐叔虞只觉得胸中一股热气蒸腾着,请命道:“元帅,我愿去。” 姜子牙看了他一眼,眯眼道:“好!让联军看看我大周儿郎的英姿!” 诸将看着相对年轻的唐叔虞,心中不禁生出颓废感来。 “给我大旗!” 唐叔虞从旗手的手中接过大旗,对姜子牙点点头,然后冲出阵列。 “好儿郎!” 姜子牙不禁赞美道。 “好!唐侯威武!” …… 吉尔伽美什也看到了自己的侍卫被撂倒的模糊场景,他微微皱眉,说道:“姜子牙胆怯如此吗?” 亚述王心中生出羞愧之感,刚才他以为吉尔伽美什是想争强好胜,现在才知道,原来吉尔伽美什想利用这个机会来振奋颓废的军心。 “姜子牙年纪大了,惜身了。” 亚述王微微一笑,觉得此举极好,不但提振了自己一方的士气,还能打击到周军初胜之后的军心。 “周军那边有人来了,好快!” 唐叔虞单手持着一面大旗,把马速催到了极致。风吹拂着旗帜,猎猎作响,他只觉得畅快之极。 一个铁甲周军就这样奔驰到了联军的阵前。 他把大旗往地上一插,仿佛这里就是大周的地盘,然后环视阵列,最后盯着吉尔伽美什喝道:“大周元帅姜子牙元帅晓谕巴比伦王,可敢阵前一晤?” 很大的声音,声音在面甲里回荡着。那双眼睛透过面甲的空洞看着吉尔伽美什,含着不屑。 有通译大声翻译了这话。 阵列在愤怒,无数长刀在刀鞘里摩擦的声音组合成了一首乐曲。 吉尔伽美什微微一笑,点头道:“极好,如此就见面吧。” 唐叔虞策马回身,再次持旗奔驰。 吉尔伽美什看着那面大旗,面色微沉,说道:“带上联军的大旗!” 于是吉尔伽美什一马当先,身后有人扛着大旗跟随着冲向战场中间。 而周军那边同样裂开通道,姜子牙疾驰而出。 唐叔虞策马到了战场的中间位置停住,然后目视奔驰而来的姜子牙。 姜子牙骑的是神兽,一身盔甲让他看着多了几分肃杀。 及近,唐叔虞大声禀告道:“元帅,吉尔伽美什愿意见面。” 姜子牙微微点头,然后策马到了唐叔虞前面。 对面的吉尔伽美什骑的是一匹白色的独角兽,骨骼匀称,十分健美。 吉尔伽美什在百步外时开始减速,缓缓到了离姜子牙十步开外,打量着这位大周的传奇人物。 姜子牙的目光陡然凌厉,扫了吉尔伽美什一眼,说道:“联军意欲如何?” 姜子牙和吉尔伽美什都拥有神力,他们都掌握着各种各样的语言,所以各说各话,无需翻译也能听懂。 吉尔伽美什和姜子牙对视了一眼,旋即说道:“周人攻伐草原,导致草原处处白骨。牛羊失去了主人,妇人失去了丈夫和孩子,本王以为,周军该退回去!” 气氛凝固,只有两面旗帜相对招展着。 姜子牙面无表情的看着吉尔伽美什,淡淡的道:“大周的军队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大周的疆土!” 唐叔虞就扛着大旗在姜子牙的身后,此刻他只想大声的嘶吼出来,发泄出那股已经满溢的自豪。 呼! 一阵大风吹来,正好卷起联军的大旗。旗手有些扛不住了,身体歪歪斜斜的,眼瞅着就要跌下马来。 吉尔伽美什的面色冷冷,眼神同样冷冷,声音更是冷的能掉冰渣。 “本王有信心能让你们的脚步停滞,然后奔逃,悔不当初!” 姜子牙摇摇头,不屑的道:“我本以为你该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君王,可今日一见,不过是如此!我不屑于与你争口舌之利,若不肯走,我将亲率大周虎贲,一路西进。” 吉尔伽美什一怔,正想驳斥,却被姜子牙那冷冽的目光扫过,要说的话瞬间遗忘。 “回去!” 姜子牙策马掉头,然后轻喝一声,战马长嘶前奔。 吉尔伽美什喝道:“口舌之利!来日让你等周人知道什么是杀戮!回去!” …… “元帅万岁!” “元帅万岁!” 周军听不到两人说了什么,却看到了姜子牙居高临下的姿态,然后果断回来的不屑,顿时就欢呼起来。 姜子牙就在这狂热的欢呼声中从通道中冲进了中军,而唐叔虞紧随在后。 至于吉尔伽美什,他觉得自己被姜子牙这个阴险的老家伙给坑了。 想着姜子牙方才的不屑,吉尔伽美什回到本阵就喝道:“今日勇士们震撼了姜子牙,他心虚了,想求和,本王断然拒绝,你们可有信心扫灭周人?打进那个花花世界?!” “俘获姜子牙,打进花花世界!” 有人带头喊了起来,顿时万众高呼,士气陡然升到了最高点。 …… “吉尔伽美什看似孤傲,实则色厉内荏,我当寻机破之!” 回到哈密城,姜子牙吃过午饭就召集人议事。 唐叔虞相信姜子牙的眼力,看看左右,无不是信赖的神色。 姜子牙的目光扫过众人,说道:“今日一战,你等来说说利弊。” 气氛陡然一紧,各部出来总结本部的得失,大多没敢自夸,只是找毛病。 姜子牙对这种气氛很满意,正准备让他们散去时,鲁伯禽却出来说道:“元帅,今日我部士气高昂,先是挡住了左翼的敌骑冲击,随后反击时悍勇无匹,反复冲杀,最后得以击溃敌军。” 这是第一个出来表功的,唐叔虞垂眸,知道鲁伯禽终究是有些魔怔了,过于追求姜子牙的肯定。 姜子牙却一反常态,赞许道:“将是兵的魂,今日你奋勇争先,率先击溃左翼敌军,没有丢你爹的脸!” …… 回到自己的地方,唐叔虞招来了几个将领。 “今日大家的表现不错,很稳!” 稳就是一支军队成熟的表现。 一位将领说道:“君侯,今日联军的重骑没上,算不得大阵仗。” “心气蛮高的嘛!” 唐叔虞笑道:“重骑靠的是冲击力以及防护,可这些在咱们的火炮面前就成了笑话,至于火枪对重骑的效果,五十步吧,这是一个危险的距离。” 林群安说道:“君侯,他们的重甲今日我也看了,其实还没有咱们的板甲厚实,估摸着也就是比铁皮厚一些罢了。” “是。”唐叔虞今天冲到阵前挑衅巴比伦王时,也特别关注了他们的重甲骑兵。 “他们的冶炼不行。”唐叔虞自信的道。 ...... 站在哈密城的城头上一眼看去,能看到那些轮换的游骑往来。 两股游骑在错身时减速了,然后交谈了几句,回来的游骑中就爆发了欢呼。 “喝酒!喝酒!” 游骑们欢呼着冲进了营寨,把欢乐也带了进去。 姜子牙在城头上看着这一幕,满意的道:“你不是说联军的冶炼差劲吗?怎么他们说你让人把联军的火炮给拉回来了?” “那些应该是欧罗巴人找东商买的,虽然比不上意大利炮,但也是好东西。” 姜子牙点点头:“这次大战也有欧罗巴人参与,他们和东商有些关系,要警惕啊。” 唐叔虞说道:“我觉得应该让天庭派人去和截教商议,给箕子施压。这些不能他不能再卖给欧罗巴人了。” 姜子牙拍打着城砖,莞尔道:“箕子是个生意人,威胁他没用。不过他倒是还知道分寸,虽然卖给了欧罗巴人青铜炮,一转头又卖给了我们意大利炮。” 唐叔虞点点头,说道:“听闻箕子说过一句话,兄弟阋于墙共御外辱,大周虽然和东商是死敌,但是他却并不帮着西人,真是让人敬佩啊。” 姜子牙举起望远镜看了看,远方的游骑突然开始加速了,而且骑兵们已经拔出刀来,应该是发现了联军的斥候。 “吉尔伽美什应当是迫不及待了。” …… 吉尔伽美什说道:“军中的粮草紧张,咱们必须要尽快找到克制火器的办法,然后我们就会有吃不完的粮食,用不完的奴隶。” “周人的辎重一直在不停的运送粮草过来,我想去试试,看看能不能切断他们的补给。” 亚述王有些忧郁:“周人太富庶了,他们的粮食好似吃用不尽,甚至还有肉。这样的对手必须要及时压下去,否则咱们很麻烦。” 吉尔伽美什唏嘘一阵,然后冷笑道:“姜子牙试图通过恐吓让咱们服软,可他却打错了主意!” 亚述王感受到了恨意,他知道这位吉尔伽美什的性格最是倨傲,容不得有人反对。 而姜子牙只用几句话就震慑住了他,这就是奇耻大辱啊! “我马上就去安排突袭周军粮道之事。” “去吧,等着你的好消息。” …… 大战之后的事情不少,处理遗骸,处理伤患,各部有功人员报上来核实…… 而重中之重就是补给。 连民夫算进去,加上牲畜,大军每天消耗的物资是一个天文数字,所以补给几乎没有中断过。 浩荡的车队延绵十余里,两侧的骑兵警惕的盯着左边,而斥候早就派出去了。 第一次大战胜利的消息早就传到了大周,所以那些民夫们也是喜笑颜开。 再来一次胜利,那么这次大战就差不多了,他们也可以带着报酬回家,还能和妻儿邻居吹嘘自己见证过此次大战。 一路朝着哈密城而去,到了下午,车队停住,然后领军的将领褒和下令休息。 “把大车摆在外面,圈起来,用大车把咱们歇息的营地圈起来!” 褒和大声的喊道,那些军士也去指挥民夫,慢慢的,一个用大车摆出来的车阵就出现了。 “斥候回来没有?” 褒和皱眉问道。 “将军,还没有。” “怎么回事?!” 褒和发火了:“联军距离这里不过是几十里地,若是突袭,哈密城那边肯定来不及支援,拖着这些辎重,咱们能跑哪去?派人去看看。” 一队骑兵出了车阵,很快消失在夕阳下。 “感觉不对啊!” 褒和总觉得这事儿有些诡异。 “君侯,斥候是前后出发的,我以为,此时未到,怕是遇敌了……” 一个将领不安的说道,边上的将领们都纷纷点头。 褒和咬牙道:“派人去哈密城求援,要快!” 车阵中再次冲出一百余骑,朝着哈密城而去。 褒和看着前方,面色严峻的道:“怕是真的要遇袭了,传令,各部戒备!” “戒备!戒备!” 命令一下,气氛陡然一紧,那些民夫们惊惶的看着前方,哆嗦着,有人甚至去要武器。 夕阳映照在草原上,竟然呈现血红色。 褒和摇摇头,沉声道:“不对!肯定不对!迫击炮准备!马上准备!” “迫击炮准备!” 尖利的喊声催化了紧张,那些民夫们没有得到武器,就聚拢在一起,听从调配。 “君侯,君侯……” 一个士兵指着远方,声音打颤。 褒和举起望远镜看向前方,手不禁微微发抖。 夕阳把草原映照的一片血红,就在那诡异的血红中,铺天盖地的骑兵正从地平线上奔涌而出。 第二三〇章 断粮2 “敌袭……” 一个民夫站在大车上,看着那地平线就像是地狱的出口,那些骑兵仿佛是从那里跳了出来,然后挥舞着长刀,疯狂的叫喊着奔来。 “联军来了……” “让他们闭嘴!” 褒和大步走到车阵前方,看着那十多名幸存的周军斥候在亡命奔逃,心中大恨。 他恨自己应当再谨慎些,就该先派出斥候去查探,然后车队再出发。 远处奔逃的周军斥候渐渐被追上,箭矢飞舞中,落后的几人落马,旋即被无数马蹄踩成烂泥。 “将军……两万骑!” 褒和点点头,闭上眼睛片刻,然后睁眼说道:“咱们五千人,没有火枪兵,此战……” 这话不吉,褒和打住话头,说道:“为了大周,咱们拼死也要护住车队,传令,若是保不住,那就一把火烧掉粮食,绝不能落入联军的手中。” 联军缺粮,这个连那些民夫们都能算出来,所以这个命令再正确不过了。 于是圈子里多了许多火把。 前方一阵追逐,最后只有两名斥候逃脱。 “将军……” 此时敌军距离三百余步,褒和没有理会斥候的呼喊,说道:“迫击炮发射!” “轰轰轰轰轰!” 十门迫击炮喷吐出火焰,炮弹冲进联军中间,造成了杀伤。 可十门迫击炮对于两万骑兵来说就像是沧海一粟。 马蹄声中,有人喊道:“放箭!” 而联军那边也在张弓搭箭,从人数上周军就已经输了。 “守不住!” 褒和绝望的道:“他们只需奔射就能击溃我们,传令,出击!” 在草原上和骑兵玩防守,除非你有强大的弓箭部队,或是有数量不少的长枪兵,否则……就等死吧! 箭矢飞进车阵之中,惨叫声不绝于耳。 前方的联军射出箭矢后,马上一个转向,然后后面的又是一轮箭矢覆盖。 “将军有令,出击!我们需要反击!” 五千反击两万,这是何等的绝望! “将军,咱们呢?咱们呢?” 那些民夫怕了,他们躲在后面,看到骑兵出击,顿时就觉得自己成了被抛弃的羔羊。 褒和没有回答,只是摇摇头。 联军会俘虏这些民夫,然后让他们赶着车队回去。至于以后,那不是他所能想到的。 各安天命吧! “出击!” 那么多的大车,如果全部带回去,那能让联军粮食短缺的情况得到缓解,同时还能提振士气。 带队的两名万夫长看着前方压倒性的优势,不禁就笑了。 “亚述王虽然不近人情,可眼光极准。周人刚胜,肯定骄狂,这时候给他们来这一下,姜子牙大概要吐血了吧。” “这里到哈密城不算近,周军无法完全护住,除非是能抽调大军护送,可那代价太高了。” “是,其实这是斥候之战,谁胜利谁就赢得主动。” “咦!周人要出来?” 前方的车阵侧面有人在挪动大车,打开缺口,而后面三千周军已经准备出击了。 “好!看来周人不想被咱们活活困死在里面,那正好,传令,迎击。” 两个万夫长笑意盈盈,突然身后传来了马蹄声。回身一看,是十多名联军骑兵。而他们狂奔的模样一看就是有急事。 十万火急的急事! 两人面面相觑,正在揣测着是大营那边发生了何事时,地平线的尽头突然出现了一条黑线。 “是……” 两人第一时间判断是自己一方的人马,可那些朝着这边疾驰而来的联军却在拼命的挥舞着手臂。 “敌袭……” “是周军!” “周军来了!” 惊惶的声音就像是瘟疫,很快就传遍了即将展开冲杀的双方。 “将军,援军,是我们的援军!” “是谁?” 死里逃生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浑身一松,接着感到有些疲惫。 褒和回身看到车阵里那两千麾下已经开始扛不住敌军的箭雨了,却突然大笑起来。 “大周万岁!” 此刻的褒和只想说这句话,并且要吼出来,才能发泄掉自己心中因为恐惧而产生的疲惫。 “出击!” 车阵前的联军开始后撤了,他们仓皇的朝着侧面逃去,而不是回归本阵。 “联军也怕了吗?哈哈哈哈!” 姬伯禽看到原本坚韧而悍勇的联军居然开始各自逃窜了,不禁哈哈大笑,然后喝道:“追击!” 姬伯禽肃穆的拔刀,然后策马疾驰。 三万骑兵成扇面蜂拥而去,而车阵内的五千周军也趁机杀了出来。 于是两万联军骑兵朝着哈密城方向开始狂奔,准备在前方再转向,逃回大营。 在两股周军的左右夹击之下,联军仓皇而逃。 夕阳的余晖还在天边,向前狂奔的联军却看到了绝望。 那是一整个炮兵方阵,数百门大炮! 唐叔虞看到联军冲了过来,唏嘘道:“差点以为白等了一趟,还好还好。” “准备!” 瞬间,肃杀之气弥漫。 “发射!” “轰轰轰轰轰!” 炮弹出膛,被火炮教训过的联军疯了,看着那炮弹摧枯拉朽般的在骑兵中间冲了进来,血雾和残肢横飞,毫不犹豫的就想向左边往大营方向逃。 “压回去!” 姬伯禽哪里肯让他们脱离火力打击范围,带着麾下拼命的阻截。 “挡住!” “砰砰砰砰!” 褒和此刻最担心的就是联军从自己这边突围,而火枪队的阵列却悄然向他这边倾斜,同时第一轮排枪齐射。 “轰轰轰轰轰!” 无数的迫击炮弹倾泻而出,血肉横飞,联军纷纷转向。 没人愿意和炮兵硬拼,于是薄弱的褒和这边就成了突破方向。 “让他们走!” 唐叔虞那边旗语传达了消息,褒和如释重负的带人闪到了边上。 “杀进去!” 姬伯禽却不肯放过,带着麾下一下就切断了联军的腰部。 七八千人就这么被丢在了后面,褒和心领神会的带着麾下去追击,而火枪军团马上就参与了围堵那七八千敌军。 “谢天谢地!谢天谢地啊!” 车阵那边的民夫们看到战局戏剧化的逆转后,不禁欢喜的胡乱感谢。 “元帅果然用兵如神,一下子就逮住了联军。” “哎哎哎!那边叫人了,让咱们去打扫战场呢!” “走走走!看看有啥好东西。” 前方在围杀那些联军,民夫们却丝毫没有畏惧,打起火把就去了先前的战场。 …… 而就在此刻,数百里之外。 联军的粮草转运同样是络绎不绝,夜间同样不得歇息。 所以联军的粮道很清晰,火光把这条路映照的如同是一条超长的火蛇。 那些民夫们赶着牛车马车在这条路线上行进着,因为大军的粮草缺口大,所以催促的很急。 人能扛住这种程度的劳累,可牛马却不行,所以在天黑一个时辰之后,有人来通知可以歇息了。 顿时哀怨声此起彼伏,那些民夫们一边把牛马和大车分开,还得要喂食。至于人,那只得等伺候好了牛马后才能吃些干粮。 那些护卫车队的军士更是牢骚满腹,他们下马吃着干粮,少数的篝火顿时就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篝火上架着一口大锅,里面一只全羊在滚水里翻滚着,香气四溢。 羊肉是千夫长的晚餐,不过那些汤汤水水的就看谁的动作快了。 就在肉香越来越浓郁的时候,一个联军突然皱眉,然后倾听着。 “都别说话!” 这人突然伸手,众人讶然,有人正准备嘲笑,却恍惚听到了马蹄声。 “很多马……” 大家也听到了,于是纷纷侧身看向黑夜中。 这里距离大营还有两百多里,所以被认为是相对安全的地方。 黑夜深沉,随着马蹄声的清晰,一个骑士从黑暗中冲了出来。 紧接着,无数骑兵就像是变魔术般的出现了,那身甲衣是那么的刺眼…… “敌袭……” 凄厉的尖叫声刺破黑夜,那些联军纷纷起身看去,然后…… 周军就像是从天而降,一下就突入了联军的中间,屠杀,开始了! 一刻钟之后,火蛇消失了,这条粮道上全是尸骸。 “点火烧了!” 于是火蛇再次成型,并迅速变成了火龙。 熊熊烈火中,周军悄然隐入黑夜之中。 …… “失败了?” 吉尔伽美什看着帐篷顶上,难掩失望的问道:“为何?” 那万夫长垂首道:“刚开始我们已经困住了周军,可没想到的是,周军早就在前方等着了,而且还是炮兵军团,我率军突围,侥幸成功。” 吉尔伽美什摇摇头,不想说话。 亚述王问道:“还剩多少人?” 万夫长顿时沮丧的道:“丢了一半人。” 轻微的叹息声从吉尔伽美什的嘴里发出来,亚述王羞愧难当,:“我以为自己的布置天衣无缝,可谁曾想姜子牙更胜一筹,居然早就识破了我的谋划。” 吉尔伽美什的身体一下松弛下去,他摇摇头,说道:“罢了,周人的粮道就在咱们的眼皮子底下,他们怎么可能不重视!” 亚述王此刻恨不能地上有条地缝,好让他钻进去。 “去吧,本王要歇息了。” 等人走了之后,吉尔伽美什以手扶额,静静的。 “姜子牙果然是用兵大家,等!我们还得等待时机,寻找到周人的漏洞!” …… “联军以为我不懂用兵之道吗?” 第二天早上,快马送来了联军夜袭粮道,被打了伏击之事。 “敌军损失约九千余人,俘虏了不少,连夜问了口供之后得知,联军的粮草有些紧张。” 姜子牙满意的道:“联军前几日碰了一头血,在找到克制火器的办法之前,他们不敢贸然来攻,于是试试切断粮道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 “我等着姬克的好消息,若是成功,联军必须要进攻,否则我就能持续绕过去袭击他的粮道。千里之地,看他如何防范!” “元帅,姬克必然能成功!” 联军的粮道实在是太长了,为此他们甚至还顺路修筑了吐鲁番城,就是担心被周军从中间切断粮道,从而两面夹击。 唐叔虞笃定的道:“姬克出发前和我说了,他说不会硬拼,总要寻找到敌军的漏洞才会突袭。” 姜子牙冷笑道:“若是成功,消息应当在今明两日送到巴比伦王那里,所以……全军都要打起精神来,决战要来了!” 众将心中兴奋,姬伯禽说道:“元帅,联军的重骑这次该上了,咱们得防备一二。” 姜子牙点头道:“我知道,先用火器阻截,待敌气势衰弱后,我会亲自突击!一举击溃联军!” “都去准备吧!” …… 消息是在第三天才传到了吉尔伽美什那里。 “被烧了不少,不过和每日耗用的比起来不算多。” 看到那些将领和文官们如丧考妣,吉尔伽美什觉得有必敲打一下。 “慌什么?只要把此事封锁住,士气就不会跌!” 可谁都知道,除非是把那些知情人全杀了,否则这事儿封锁不住。 吉尔伽美什摩挲着剑柄,缓缓的道:“每日的供给不可少,少了军心就会乱,好了,都下去吧。” 众人心思复杂的走了,亚述王却留了下来。 等人走光后,亚述王才说出了自己的担心:“咱们的粮道漫长,周人只需绕个大圈子,随时都能切断它……我担心,周人此次只是一个开头啊!” 吉尔伽美什点头道:“本王知道,所以……” 亚述王心情沉重,闻言他打起精神道:“决死一战的时候到了!” 吉尔伽美什后仰靠在椅背上,他闭目思索着。 “姜子牙用袭击粮道来告诉本王,联军只能马上进攻,否则他随时可以出手让我们陷入饥饿之中。不过……若是周人坚守不出怎么办?” “那就打!打哈密城左右的营寨!” 亚述王面色坚毅的道:“我们别无选择了!” 吉尔伽美什拔出短剑,仔细看着锋刃,叹道:“锋利的剑刃将会伤到何人,联军何去何从?胜则皆大欢喜,败则……不会败,联军不会败!” 吉尔伽美什的眼神比鹰隼还要锐利:“去召集勇士们!” …… 吉尔伽美什今天起的很早,洗漱完毕之后天还是黑的。 吃了早饭,前方不断有游骑的消息传来。 “……王,周人发疯了,游骑被对方击退。” “王,周人大军出动!” “……” 传令的骑兵在来回奔驰着。 到处都在集结,人马的喧嚣汇集在一起,变成了巨大的声浪。 声浪滚滚中,吉尔伽美什上马,开始巡营。 那些联军都在整理着自己的兵器,检查着战马。 吉尔伽美什疾驰在这些联军的中间,喊道:“都打起精神来,联军需要你们奉献勇气和热血!勇士们,我们出发,去击败周人!” “出发!出发!” 浩大的队伍慢慢集结起来,然后形成一个超大的阵列行进。 前方有败退的游骑回来,看到大军后,急忙绕到了边上,然后有人去禀告吉尔伽美什。 “报!周人大军距离四十里。” 吉尔伽美什点点头道:“很好,午饭之后,决战!” 第二三一章 一战 从高空俯瞰下去,就能看到两支庞大的军队在相对开进。 而就在中间的地方,无数骑兵正在相互绞杀着,他们必须要破坏对方的骚扰意图,让主力得以从容前行。 鲜血在飞溅着,双方不断派出援军去填充这个血肉磨坊。 近午时,双方在距离对方五里同时止步。 双方幸存的游骑各自回去,战场陷入了寂静之中。 姜子牙凝视着对面,吩咐道:“吃饭。” 于是出发前才蒸的馒头和饭团就派上了用场。 为了这场大战,姜子牙令人弄了许多肉食。 大片的肥肉夹在馒头中间,包在饭团里面,还有咸菜,一口咬下去油汁满口。 没人说话,大家都在享受着这一顿战饭。 不知道这会是多少人的最后一顿饭! 唐叔虞没有胃口,他勉强吃了一个馒头,然后慢慢喝水。 气氛越来越紧张,那些军士们吃的越来越快。 “崩的太紧了,就像是拉满的弓弦,让他们歇息!” 姜子牙的胃口不错,吃了两张大饼,然后感觉气氛不对,就派人去安抚军心。 而在对面,亚述王同样在想办法让麾下放松。 过度紧张会消耗掉许多体力,让你的动作变形。 吉尔伽美什带来了他专用的厨师,享用了一顿美食之后,他擦擦嘴,然后起身看着周军那边道:“何时开始?” 有人去问了亚述王,回来禀告道:“说是要歇息一会儿。” “果然有大将之风。” 吉尔伽美什很满意亚述王的从容,于是上马,策马在那些原地坐下歇息的阵列中游走。 亚述王召集了一干万夫长们正在商议接下来的战事。 “突击要迅猛,片刻停留就会导致前功尽弃,所以此战你们都去前方督战,不,是亲自出战,有谁不愿去的?” 一群万夫长齐齐摇头,亚述王满意的道:“般遮罗王?” 般遮罗王闻言就强笑道:“大王谋略出众,小王佩服。” 亚述王冷冷的盯着他,说道:“般遮罗王,此战你们随同出击,可愿意去吗?” 般遮罗王心中一震,毫不犹豫的道:“当然,若是需要,小王可以亲自带队。” “那就不必了。” 亚述王的心中已经动了杀机,看到般遮罗王识趣,这才压下。 “火把准备好了吗?” 亚述王最后问道。 “大人,准备好了,保证能让周军知道厉害。” 亚述王点点头,回身,看着前方说道:“那么……集结吧。” 于是牛角号的号声响彻天地,那些在歇息的联军纷纷起身,然后默默的检查武器和战马。 大战,一触即发! …… 午后的太阳晒的人懒洋洋的,饭后的双方将士们却渐渐的燃起了战意。 前方已经开始整队了,那些火枪兵们在相互鼓励着,今天他们将会战斗到底。 各炮组在清理着炮膛,今天他们将是压制敌军的主力。上面的命令就是:打!打到炸膛! 骑兵们开始在两翼就位,他们将掩护火枪阵列的侧翼,并随时准备用突击的战法来缓解火枪兵们的压力。 左右侧的远处,双方的游骑开始了接触。 联军中的牛角号声突然响起,然后一队队的骑兵缓缓出前。 “元帅,是身毒人!” 唐叔虞放下望远镜说道:“看来联军是想用他们来消耗咱们。” 姜子牙冷冷的看着前方,说道:“般遮罗王若是当时果断逃走,联军也没有心思去消耗他。可他首鼠两端,这就是自作孽!” “元帅,敌军开始了!” 姜子牙看去,看到那些身毒人开始提速了。 “装链弹!” 两个被铁链联系在一起的铁弹被装入炮膛,测距员不断的在汇报着距离。 “一千五百步……” “一千步……” “八百步……” “七百步……” “点火!” “轰轰轰轰轰!” 两百余门火炮齐射,两百多发链弹被打了出去。 链弹在半空中不断旋转着,两个大小不一的铁弹瞬间冲进了敌军阵营之中。 一发链弹从一名身毒骑兵的肩膀上掠过,鲜血飞溅之余,森森白骨也露在了外面。 链弹的攻击范围大,一发冲进去后,两个铁弹横扫一切。 而这些都不够惨,被铁链缠住的身毒人瞬间就知道了什么是痛苦。 铁链在脖子上一拉,铁弹旋转,漫天血雾中,人头竟然被冲起老高。 整个冲击阵型的正面顿时一片狼藉,那些战斗力弱小的身毒人怕了,速度骤然一减。 姜子牙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个迹象,命令道:“两翼骑兵突击,席卷他们。” 旗帜摇动,两翼骑兵应旗回应。 前方压阵的是唐叔虞,他看到身毒人被这一轮链弹给打散了,就回头看去,说道:“该出击了呀!只要能席卷身毒人,此战就是大周先声夺人了!” 他正说着间,左右两翼的骑兵出动了。 “杀敌!” 八万骑兵倾巢出动,那威势一下就压住了身毒人。 才将被链弹打了个魂飞胆战的他们瞬间就崩溃了。 联军驱使着他们来打头阵,般遮罗王那打落牙齿往肚里吞的强笑模样还在脑海中,此时不跑的就是傻子。 于是他们就跑了。 这一跑不打紧,却冲撞了紧跟其后的联军,顿时一阵混乱。 “传令,溃逃者杀!不管是谁,都杀!” 亚述王冷冰冰的下了道命令,旋即就有人冲了出去。 此时联军一方已经投入了包含着十万身毒人在内的十五万大军,一旦混乱,很容易席卷本阵。 这不是亚述王谨慎,而是因为几十万大军全部压上去的话,不用周军打,自己就会乱作一团。 前方乱做一团,联军开始砍杀身毒人,逼着他们回身继续冲击。 般遮罗王就在离吉尔伽美什不远的地方,他看着这一幕,只觉得心中绞痛。 没有了军队,他这个般遮罗王算是什么?身毒算是什么? 他的心头在滴血,可却不能有怨言,还得随叫随到。 “般遮罗王,这就是你的勇士吗?” 吉尔伽美什悠悠的问了一句,不屑之意十足。 般遮罗王强笑道:“小王的麾下本就是弱兵啊……” 这话里的味道很有趣,吉尔伽美什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的人打乱了本王的部署,般遮罗王,你罪该万死!” 般遮罗王面色大变,策马退后、拔刀一气呵成,喝道:“你别装神弄鬼,前几日你被姜子牙当众羞辱,真当别人不知道吗?你在姜子牙的面前就是个……” 一支箭矢飞来,钉在了般遮罗王的身前草地上。 “小王胡言乱语,有罪。” 般遮罗王这才发现自己积郁了许久的怒火已经消散了,全被恐惧代替。他缓缓下马,然后蹲在地上,堂堂的般遮罗王,居然在呜咽。 吉尔伽美什轻蔑的瞥了他一眼,说道:“断了脊梁骨的男人再也无法直立。” 那十万身毒人能回来一万就算是不错了,吉尔伽美什已经把般遮罗王看做了一个废物。 前方的身毒骑兵被周军和联军两面夹击,一时间无所适从,竟然从侧面开始逃窜。 “撤回来!” 姜子牙近乎于冷酷的下达了这个命令。 有人嘀咕道:“身毒人要逃了,联军只有五万人,咱们占优势啊!” “敌军来援!” “总攻,元帅,敌军发动总攻!” 姜子牙冷笑道:“联军有大将,他这是想用那五万人死死的缠住咱们,然后挥师席卷,那样就是混战。而混战于大周最为不利。” 唐叔虞敬佩的道:“元帅英明,据俘虏说,敌军的大将是亚述王,是一位能征善战之辈。” “的确善于指挥大军作战的将才,不错,我等着他。” 骑兵迅速回归两翼,前方却没有开炮,任由那些身毒人从侧面奔逃。 姜子牙赞许道:“唐叔虞不错,知道利弊。” 回过头,姜子牙说道:“为将者要审时度势,此时身毒人被联军出卖,心中必然是惊惶不安。等逃脱后,肯定会生出怨气,亚述王在后面必然不敢再用他们,而且……这些败军会让巴比伦王提防。有了这些好处,何必去打他们!” 战争从来都不只是厮杀! 这就是姜子牙教给诸将的内涵。 诸将少数马上明白,一些在若有所思。 周军放了一马,身毒人不禁喜出望外,顿时打马飞奔,那冲势之凌厉,让那些督战的联军都只能避其锋芒。 “发射!” 远处联军大队骑兵正疾驰而来,眼前的身毒人逃走了大半,露出了后面那五万联军。 唐叔虞当然不会错过时机,当即下令开炮。 无数的迫击炮,青铜炮,意大利炮一齐轰击。 战场之上炮弹狂轰滥炸,烟尘漫天,仿佛人间炼狱。 …… “砰砰砰砰!” 硝烟弥漫在阵前,姜子牙就命令道:“收着点打,在联军的重骑出击之前,火炮不要打的太密,以免到时候用不上。” 火炮的缺点众所周知,打的频率高了,时间长了,那炮管的温度太高,不敢装药,更害怕炸膛。 有人去传令,唐叔虞随即吩咐下去。 前方的子弹密集,那些联军大抵知道今日是最后一战,疯狂的涌来。 “他们持续不了多久,最多半个时辰,必须要撤回重振士气,否则一个反击就能打垮他们。” 唐叔虞盯着前方,他相信亚述王也明白这个道理。 “砰砰砰砰!” 前方一阵排枪,一阵风吹过,把硝烟吹到了唐叔虞这边,他干咳着道:“玛德!再近些就用手榴弹招呼他们!” 前方的联军悍勇的在逼近阵列,然后扔出了一片斧头标枪。 前方顿时倒下了几十人,虽然对阵列影响不大,却有些伤士气。 “手榴弹!” 乌压压一片手榴弹被扔进了联军的中间,顿时处处都是炸点。 马儿疯狂的长嘶奔跑,骑士的耳朵里全是嗡嗡声,疯狂的寻找出路。 “轰轰轰轰轰!” 前方血箭漫天中,退军的牛角号响起,联军潮水般的退了回去。 “元帅,可要追击?” 唐叔虞有些意动的问道。 姜子牙的目光鹰隼般的盯着后撤的联军,摇头道:“他们尚有余力,我们若是追击,那就会纠缠,记住,此战不要纠缠。不动则已,一动便要打垮他们!” 唐叔虞明白了,就令人去压住两翼骑兵,不得出击。 鲁伯禽接到命令,郁闷的仰天长啸。 他想痛快的厮杀,甚至想战死在这片草原上。 燕克知道他的心思,就劝道:“鲁侯,确实是不能追。不过你也别急,联军歇息之后,第二次进攻估摸着就要发狠了!” 鲁伯禽的情绪影响到了战马,他拼命的勒住发了性子的马,脸颊颤动一下,嘿然一声,把长刀入鞘。 “全体坐下歇息!” 这时从火枪阵列那边传来了命令,鲁伯禽在想事,燕克就跟着让骑兵们下马休息。 “民夫出前收拾!记住了,别动敌军的尸骸,那是天然的屏障。” 敌军下次再冲击时,必须要踩着那些人马尸骸前进,到时候绊倒几个算几个啊! 民夫出前收敛了周军的尸骸和伤员,然后就是收拾兵器,至于他们顺手把那些联军剥了个光溜溜,所有人,包括姜子牙都当做没看到。 等这些民夫再次回来时,每个人的身上都挂满了收获,喜笑颜开。 这些零碎无人会去收拢,算是给民夫的好处。 战场缴获主要在于兵器和马匹,以及对方的辎重。 所有人都默默的坐在地上休息,唐叔虞去了姜子牙那里。 姜子牙也下马了,正在喝水,见到唐叔虞过来就问道:“今日的联军意志如何?” “决死一战的信念很强。” 唐叔虞说道:“先前几次差点突入,幸好准备了专门投掷手榴弹的人,不然麻烦就大了。” 姜子牙早就把先前的详情看在了眼里,说道:“你能做到这般地步已经不错了,再多些征战,以后可为大周下一代的名将。” 这话一出,唐叔虞就觉得自己的身上瞬间升温,那些将领的眼神灼热的几乎可以融化掉他。 姜子牙亲自下了断语,认为唐叔虞以后会成为大周下一代武将的领军人物,这个…… 不由的不让人眼红啊! 连唐叔虞的心中都觉得酸酸的,可想而知其他人的反应。 这时去前方统领民夫的人回来了,禀告道:“元帅,联军遗留的尸骸约有三万余。” 三万多人的战绩,这个无论怎么说都算得上是大捷。 姜子牙却没有半点喜悦,他说道:“这对于联军来说算不得什么,所以告诫将士们,不要懈怠,不要得意,打完这一仗之后,酒肉不禁。” 众将心中一凛,赶紧各自去敲打所部。 第二三二章 秘密武器 “如何?” 吉尔伽美什知道这次是试探性进攻,所以并未发怒。 亚述王沉声道:“周军的阵列并非不可破,我准备下一轮先用轻骑打开缺口,然后重骑跟上突击,一举击溃周军。” 吉尔伽美什坐在那张镶嵌着宝石的椅子上,起身道:“放手去做吧,本王想今晚在哈密城住下来。” 随即吉尔伽美什就骑马去各部巡查,也是安抚。 亚述王趁机召集了那些万夫长们商议战事。 般遮罗王已经被赶到了远处,而且和自己的人马隔离。 他没有形象的坐在草地上,呆呆的看着远方。 “大王,身毒已经没有了。” 一个贵族看到他可怜,就过来劝慰了一下。 般遮罗王看了这个曾经的手下一眼,目光冷漠的道:“你们也没有了。” 不识好歹啊! 这贵族指指亚述王那边,般遮罗王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过去,就看到那些身毒的贵族们正在亚述王和将领们的外围十步开外,谄媚的笑着。 般遮罗王笑了笑:“你们找新主人的动作倒是不慢。” “大王,羊群不能失去头羊,否则就会四处飘荡,最终会成为狼或是牧人的口中食,所以……这并不丢人。只是你却……” “是啊!你们都可以去投靠其他人,可本王却不能……” 般遮罗王起身,粗俗的拍拍臀部,可那些草汁的痕迹却拍不去。他笑了笑,说道:“去吧,你们都去,本王就看着联军怎么击败周人。” 那贵族退后几步,摇头叹息着,然后转身去了自己的同伴处。 他们必须要在联军击败大周之前表明自己的立场。 他们可以成为联军大军中的一员,而般遮罗王将成为他们效忠联军的祭品! 般遮罗王冷冷的看着那边,看到那些联军万夫长们突然情绪激动起来,挥舞着拳头叫喊着。 随后亚述王指着周军大喝了一声,那些万夫长们就昂首挺胸的出发了。 “开战了,打吧,使劲打……” 般遮罗王冷眼看着那些万夫长回去呼喝着,然后上马,长刀指着周军那边。 “联军!联军!联军!” …… 万马奔腾,联军骑兵如墙而进,展示了自己的骑术和操练水平。 “君侯,联军差不多倾巢出动了!” “火炮准备!” 唐叔虞并不担心,因为周军大部还在身后积蓄力量,随时准备给联军一击。 “迫击炮准备!” 唐叔虞很冷静,他知道这次容不得半点差错。 而左右翼的骑兵们也在准备,他们不但要掩护火枪阵列的侧翼,还要担负着反突击的重任。 “发射!” “轰!” 硝烟随着炮弹被吹出炮膛,呛人的味道却无人在意,炮手们都在拼命的清洗炮膛,装药包,装弹。 这一轮火炮齐射近半失的,但打中目标的那一半炮弹却成功的让联军付出了代价。 马蹄的震动声越发的震撼人心了,火枪手们已经开始举枪。 “发射!” 再一轮火炮齐射,唐叔虞在望远镜中看到一发炮弹的碎片削掉了一个联军的脑袋,视线内红白飞溅,炮弹继续横扫下去,这人却失去了头颅,栽倒下马。 “准备……” 那些千户官们在边上拼命的嘶吼着。 那些联军冲过来了,目光所及处,皆是敌骑。 “准备……” 随着敌骑越来越近,那些千户官们越发的疯狂了。 一个千户官甚至都冲出了阵列,他长刀前劈,喊道:“齐射!” “砰砰砰砰!” “发射!” 火枪齐射井井有条,密集的子弹组成一张大网,有效的把联军挡在八十步开外。 而火炮的不时开火,更是能进一步削弱敌军。 双方就此陷入僵持之中,鲜血渐渐的在地上形成了血泊,那些被踩踏的草地贪婪的吸允着养分。 “元帅,联军这是想用尸骸来填满这块地方吗?” 一些将领站在姜子牙的身后,他们也被这惨烈给镇住了。 姜子牙摇摇头,“联军不会那么蠢,所以……” 半个时辰后…… 敌军在拼命的突击着,当火炮因为发射过于频繁而导致高温时,周军就只能凭借着火枪来拦截敌军。 而联军就趁着这个机会逼近了三十步这个生死线。 没有箭矢,在见识过周军板甲的防护力之后,联军就放弃了弓箭,改为标枪和重兵器。 锋利的标枪插穿了板甲,重刀、铁棍砸倒了一片周军。 前两排阵列已经乱了,唐叔虞嘶吼道:“用手榴弹!用手榴弹!” 手榴弹在联军中间爆炸,攻击一滞,随后火枪阵列就恢复了正常的轮换。 “迫击炮……” 迫击炮再次恢复轰鸣,可没过多久,就不得不降低发射频率。 迫击炮一起发动,无数炮弹就飞了过去。 炮弹在骑兵中间引发了骚乱,可骚乱旋即平息,那些联军疯狂的向周军投掷着重兵器。 两翼的骑兵同样很艰难,双方用箭雨给了彼此一次洗礼,然后用长刀近身搏杀,更加的惨烈。 姬伯禽依旧拼杀在前,一口宝刀被他施展出来,无人敢挡。 而联军为了确保自己的侧翼不被突击,所以在两翼也下了大本钱,一时间两边同样在胶着着。 …… 太阳西斜,温度在渐渐降低中。 亚述王死死的盯着前方的战况,当联军多次突入到五十步范围时,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令重骑出击!” 一直在待命的联军重骑们纷纷上马,然后缓缓向战场行进。 “王,巴比伦王叫人来问,是不是到决战的时刻了?” “是,我将倾力,联军将倾力,请转告巴比伦王,我将抵近指挥。” 亚述王上马,回身看了吉尔伽美什那边一眼,然后喊道:“诸将士,杀敌!” “杀敌!” 亚述王带走了所有的兵力,包括步卒。 “这是决战的时刻!” 吉尔伽美什看到主力全部出动的威势,不禁喃喃的道。 …… “元帅,敌军重骑和主力全部出动!” 楼车上的观察员几乎是在尖叫着,让姜子牙不悦的皱皱眉。 “告诉唐叔虞,不要慌!” 姜子牙沉稳的吩咐道,然后他就看到后续的联军手中多了些东西。 那是……手榴弹。 联军也有手榴弹…… 姜子牙明白了,这一定是希腊人带过来的,只不过数量有限,他们一直忍到现在才拿出来使用。 联军拔出插销,用力的将手榴弹往周军阵列中扔去,然后…… “轰轰轰轰轰!” 前方已经被硝烟遮蔽,唐叔虞下意识的喊道:“闪开通道,让长枪手上前!” 这一轮火枪齐射被打断了,顿时联军就猛扑过来,那些手榴弹拼命的往前扔。 前方已经成了地狱! 血与火的地狱! “上前!” 长枪手们纷纷顺着火枪兵们闪开的通道冲到了前方。 此时原先火枪阵列的前三排几乎是一片狼藉,无数倒在地上的周军或死,或是在地上惨嚎着。 可此时却顾不得这些了。 “长枪……” 超长的长枪枪尾顶在草地上,枪头对准了即将扑进来的联军骑兵…… 联军看到了长枪,可此时却再也无法躲避,就纷纷嘶吼着,然后就撞了上来。 借着对方的速度,长枪轻易的刺入了战马的胸膛,然后长枪飞速弯曲,最后断裂。 密集的断裂声中,联军撞上了第二排长枪阵。 啪啪啪! 长枪再次断裂,第一排长枪手几乎没有能幸免的,全被向前垮塌的战马撞飞。 “手榴弹!” 长枪手的牺牲换来了对方的速度停滞,后面整顿的火枪手们一排排的投掷着手榴弹,顿时前方尸横遍野。 “元帅!敌军突破了!” 姜子牙的面容肃然,只是死死的盯着对方轻骑的动向。 …… 唐叔虞的手臂被一把重剑擦过,此刻那里已经肿了起来。可他已经顾不得了,拼命的催促着麾下整队。 “长枪手死伤惨重,准备!立刻顶上去!” “炮兵阵地被突破了!” 唐叔虞气喘吁吁的转身看去,就看到炮兵阵地那边已经成了混战之地,敌我双方混杂在一起厮杀着。 “再来一次手榴弹,让火枪手顶上去!” 唐叔虞只给了火枪兵们短暂的调整时间,马上就催促着各部上前,把长枪手换下来。 短短的时间内,长枪手们遗尸千具,可后面的依然在无畏的阻截着联军的突进。 姬克拔出长刀嘶吼道:“杀进去!用手榴弹炸出一条路来!” 于是那些火枪兵们背着火枪,拿出手榴弹,奋力扔向前方。 一排排的火枪手们扔出的手榴弹形成了火力带,联军死伤惨重,攻势受阻。 但联军也有手榴弹,双方互扔,到处都是爆炸,遍地都是尸体。 “后退!马上后退!” 火枪兵们潮水般的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长枪手们顺势而退,等退到后面时,那些将军们看着剩下的人数,不禁心痛不已。 在这波攻势中,许多迫击炮都被损坏,联军冲进炮兵阵地之后,就开始疯狂打砸那些让他们付出了无数生命的迫击炮,青铜炮。 忽然间,炮兵阵地传来一声剧烈的炸响,无数人马飞上了天。 在一刹那间,战场上忽然寂静无声,因为那爆炸太过恐怖。 以至于战场上上百万人的厮杀声,呐喊声,战马嘶鸣声,火枪射击声,弓弦声,武器撞击声……全部都被那声爆炸给掩盖住了。 有人引燃了炮兵阵地的火药库,整个炮兵阵地被炸成的一片空白。 包括突进战场了联军骑兵。 …… “敌军退了!” 是的,联军开始掉头逃跑。 当跑出三百步开外时,那些联军突然向左右分开…… “敌军重骑!” 姜子牙的面色终于变了,他握着刀柄,目光炯炯的盯着前方,吩咐道:“令重骑准备。” 姬伯禽立刻去通知了重骑。 面甲,铁甲,连战马的身上都挂满了甲衣。 五万重骑,这是倾国之力!这才是联军军队的精华! 凭着游牧的本能,联军能轻易的培养出无数轻骑。 可重骑不一样,它需要好马,以及真正的勇士,最后还有艰苦的操练。 “敌军重骑……” 唐叔虞的眸子一缩,喝道:“意大利炮准备!” 楼成上的棋手开始打出旗语,远在数公里之外的意大利炮开始瞄准。 派兵阵地已经被摧毁了,这是周军最后的炮火。 但……这也是威力最大的炮火,是周军最后的杀手锏。 它们一直藏在周军的最后面,根本就不可能被攻击到。 “发射!” 火炮再次轰鸣,无数炮弹喷射出去。 那些重骑已经起速了,那沉重的马蹄声就像是一面面鼓槌在敲打着大地。 那些重骑的手中都是长枪,而且在他们的前方,几千轻骑正亡命开始突击,他们的手中都是手榴弹。 “这才是真正的决战!” 姜子牙的身体猛的一松,然后拔刀出来,命令道:“令左右翼开始突击!” 威力绝伦的意大利炮将联军的轻重骑炸得人仰马翻,可那些联军依然在亡命突击。 “联军是要用这些轻骑来打开通道,左右翼要压上,马上!” 随着命令,左右翼在缠斗的周军骑兵同样开始了亡命突击。 “射击!” 联军已经进入到三百步距离,那些轻骑甚至都已经开始弯弓搭箭了。 战况已经进入了白热化! 火枪阵列在沉默着,任由敌军接近。 唐叔虞的眼睛很亮,他喃喃的道:“机会来了!” 而已经抵近到重骑后方指挥的亚述王同样在自言自语着。 “机会来了!” 当那些联军轻骑进入射程后,火枪开始齐射,火炮却停顿了。 亚述王马上变了脸色,吩咐道:“令重骑小心,第一波要有决死之心!” 唐叔虞那边在咬牙切齿的说道:“老子就不信你几千轻骑能突破防线,亚述王,来吧,咱们的决战!” 前方的轻骑被子弹打的寸步难行,可他们还是顽强的扔出了手榴弹,虽然因为距离的原因,杀伤力小的可怜,可却成功的在周军阵前营造出了一片硝烟。 “敌军还在加速,他们疯了吗?” 那些残存的轻骑甚至在用长刀劈砍着马的臀部,顿时那些战马疯狂的提速了。 唐叔虞知道这是自杀式的突击,目的只是想打开通道,顺便消耗周军的火力。 “射击,射击!” 面对敌军的疯狂,周军开始了疯狂的射击,火力密度让人发指。 几轮齐射齐射之后,联军轻骑几乎消亡殆尽。 正当周军松了一口气时,那浓密的硝烟中突然冲出了重骑。 无数重骑从硝烟中冲出来,就像是魔鬼。 他们手中的长枪放在身侧,把战马的速度催到了极致。 第二三三章 冲阵 “此战必胜!” 吉尔伽美什看到重骑上去了,信心十足的说道。 “周人最畏惧的就是拉近彼此的距离,而重骑应当能挡住他们的火铳,所以……他们必败!” …… 一百步,周军依旧没有开火。 五十步,下一刻就该是重骑肆虐的时候了! 密集的火力再次发威,齐射之后,没人去看战果,纷纷转为轮换。 前方的联军重骑带着不敢相信的眼神轰然倒地! 这可是铁甲啊! “比铁皮厚些罢了!” 唐叔虞冷笑着! 在火枪的密集齐射下,联军重骑艰难的在前行着。 “君侯,左边!” 唐叔虞侧身,看到左侧那里被十余名联军重骑突破,然后…… 最惨烈的时刻到了,那些联军手中的长枪能一下贯穿两名火枪手,就像是穿肉串一样。 然后他们拔刀,利用甲衣的保护开始了屠杀。 “齐射!” 唐叔虞马上组织了预备队狙杀这些重骑。 可被这一下突破给打乱了节奏,却再也无法守住自己的防线。 无数重骑开始向这左侧突击,火枪的齐射密度越来越小。 “大人,突破了!突破了!” 亚述王点头,然后深吸一口气,带着一种完成了使命的神圣感说道:“全军突击!” “全军突击!” 呐喊声就像是雷霆,前方的重骑奋力向前,无数周军被重骑撞飞。 敌人在肆虐。 …… 唐叔虞已经坚持不住了。 “手榴弹,手榴弹!” “轰轰轰轰轰!” 无数的手榴弹狂扔,拼死才把敌军驱赶出去。 唐叔虞终于放松了些,然后他就听到了辛老七的喊叫。 一把长枪破空而来…… “君侯……” 周围的人都拼命的喊着,他们想提醒唐叔虞避开。 唐叔虞已经避不开了,他呆滞的看着那长枪急速飞来。 这下该是羊肉串了吧? 唐叔虞闭上眼睛,脑海中无数念头闪过。 “嗖!” 唐叔虞只觉得腰身一紧,整个人就飞了出去。 “外公!” 危机关头,姜子牙手中的拂尘陡然变长,一下把唐叔虞拉到了身边。 “小心些。” 那个投出长枪的联军看到唐叔虞逃脱,失望的大喊一声,旋即被乱枪打死。 “齐射……” 唐叔虞也顾不得多说,立刻跑了前去,令麾下重新整队,继续指挥战斗。 “手榴弹……” 敌骑在硝烟中的身影若隐若现,只有那枪头在闪烁着寒芒。 “轰轰轰!” …… 一个增援的万夫长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些手榴弹砸在联军头顶上,然后轰然爆炸。 硝烟和火光充斥着前方,残肢断臂漫天飞舞…… 惨嚎声传到了后方,亚述王面色凝重的道:“这才是姜子牙的底气!他们的火力太猛了,太猛了。” …… 吉尔伽美什已经失态了,他癫狂的嘶吼道:“那个狡猾的老家伙,他任由自己的军队被多次突破却冷眼旁观,为了就是咱们的重骑!这个老疯子!不要脸的老疯子!” “王!重骑损失惨重,无法突破。” 一个侍卫从前方观战回来,面色惨白的禀告道。 吉尔伽美什的目光转动,看到前方的重骑已经开始减速了,这说明前方有强大的力量阻拦了他们。 “亚述王呢?亚述王呢?他有什么办法?” 吉尔伽美什一把揪住侍卫的衣领,凶狠的问道。 儒雅不再,倨傲不再,矜持不再,俯瞰不再…… 这是一个跌落神坛的吉尔伽美什! 侍卫慌乱的道:“王,亚述王想亲自去冲击周军防线!” “什么?” 吉尔伽美什撒手,跌跌撞撞的退后几步,面无人色的想起了那句话:“当失败时,我将单骑冲阵!” “亚述王……” 吉尔伽美什跌跌撞撞的向前走去,绝望的道:“你辜负了我……” “王,我们的主力还在,至少能全身而退……” “不!” 吉尔伽美什摇摇头,面无表情的道:“那个老疯子一直在等待着这个机会,他不会错过……” …… 前方不断传来爆炸声,那些联军很悍勇,可战马却无法承受这等近身的爆炸声,于是开始混乱。 “元帅,可以突击了!” 先前火枪阵列的混乱让唐叔虞忍不住想派出援兵,却被姜子牙阻拦了。 现在敌军大乱,正是反击的时刻啊! 姜子牙扫了他一眼,冷道:“慌什么!” 唐叔虞拱手请罪,姜子牙目光扫过身后,说道:“记住,不要慌乱!” 前方的排枪越打越密,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一旦频率降低,那么下一刻,那些悍不畏死的联军重骑就会用长枪把自己和同袍穿成肉串。 后方的意大利炮也提升了发射的频率,每一次轰击都会带来一片尸骸。 尸横遍野,鲜血在滋润着大地…… 这就是大国之战! 姜子牙深吸了一口弥漫着硝烟的空气,死死的盯着前方,说道:“联军并无退意,若是此时出击,双方有僵持的危险。而我想的是毕其功于一役,一举击败联军,让他们从此再也不敢东窥!” 唐叔虞心服口服,举起望远镜看向前方。 “敌军敢战的意志正在消退。” 姜子牙微微点头,吩咐道:“重骑准备!” 姜子牙的斑白胡须被风吹动,他目光锐利的道:“此战之后,我们将入主西方。” …… “王!周军依然没有反击!” 最新的消息让吉尔伽美什松了一口气,他松开了紧握着的短剑,吩咐道:“告诉亚述王,退回来,此战联军认输,我们回家!” 看着侍卫去报信的背影,吉尔伽美什虚脱般的坐在椅子上,他知道先前的歇斯底里已经影响到了自己在军中的形象,所以此刻他需要歇息片刻,然后再次恢复成为那个倨傲的巴比伦王! …… 般遮罗王在微笑,身边不远处用于监视他的联军已经把目光转向了前方的战场,无暇顾及他。 而那些本是在巴比伦王周围,想寻找吹捧机会的印度贵族们都慢慢的退了回来。 “你们后悔了?可惜晚了!” 般遮罗王嘿嘿的笑着,看着那群贵族聚在一起窃窃私语,从面色就能看出他们在惶恐。 活该啊! 般遮罗王的目光转动,看到了自己的侍卫长。 …… 亚述王冷冷的看着前方出现的溃兵,然后挥手。 一队手持长枪的骑兵冲过去,用先前重骑的方式结果了这些溃兵肉串! 重骑此时已经失去了速度,全靠着盔甲的防护在硬顶着。 “大人,刚才突入一次,周军退了!” 好消息来了,亚述王眼睛一亮,问道:“现在呢?” 来人喘息着道:“又被周军打回来了!” 刚升起的希望马上又被打了回去, 毫无疑问,姜子牙是亚述王这辈子所见到的,给他的压力最大的统帅。 “姜子牙一直没动,周军的主力一直没动……” 亚述王抬头看向前方,正好一波手榴弹被扔了出来。 爆炸声中,亚述王摇摇头,面露毅色,然后拔刀,回身道:“你们可敢与我去会会姜子牙?” “羊群需要头羊,大人,咱们将誓死追随您的脚步!” “好!” 亚述王微笑道:“去一个人告诉巴比伦王,请他收拢大军,然后徐徐而退,至于以后,那便不是我所能预料的,愿诸神保佑联军!” 回身,亚述王刀指前方,然后率先策马奔驰。 …… “轰轰轰轰轰!” 前方一轮炮击之后,姜子牙放下望远镜,喝道:“重骑!” “元帅!” 重骑统领已经披挂完毕,闻声上马而来。 姜子牙满意的道:“跟着我!” 然后他对唐叔虞说道:“看好各部!” 唐叔虞拱手,看着姜子牙策马走向重骑。 三万重骑已经集结完毕,他们的手中握着长枪,沸腾的战意通过面甲里的双眼在扩散。 姜子牙点点头,然后策马转身。 铮! 姜子牙白须飘飘,怒喝道:“诸将士,随我破敌!” 姜子牙策马第一个冲出去,后面的重骑们紧紧跟随着,他们欢呼着,他们相信自己将再次跟随着自己的元帅击溃敌人,战无不胜。 “万岁!” 黑压压的一片重骑前,姜子牙的长须在风中散乱着,他从刚让开的通道中冲出去。 “诸将士,随我破敌!” “破敌!” “破敌!” 无数周军挥舞着手中的刀枪在欢呼着,目送着自己的主帅对敌军发动最后的总攻。 唐叔虞回头,只看到一片刀枪林立,无数人在振臂欢呼。 唐叔虞摇摇头,喊道:“备马!” 一个战士牵着战马过来,唐叔虞上马,拔刀,目光追随着姜子牙,说道:“我将跟随元帅!” 无数人在欢呼着,就在这欢呼声中,唐叔虞追了上去。 “破敌!破敌!破敌!” 火枪兵们撤到了边上,振臂高呼,最后的决战开始了。 …… “姜子牙亲自出动了?” 吉尔伽美什已经平静了,可却被这个消息给打破了刚稳定的心绪。 他起身看向前方,在那里,无数周军疯狂的在冲杀着,铁弹,箭矢在空中飞舞着。 “亚述王呢?” 吉尔伽美什想到了那个发誓要击败姜子牙的家伙,摸着剑柄的手骨节都在泛白。 “王,亚述王已经下令要杀了姜子牙!” 吉尔伽美什的面色冷淡,“他能杀吗?” 来人懵逼了,然后从另一个角度来诠释了此事。 “王,姜子牙亲自杀进重骑阵中,周军……士气大振!” 来人用期盼的眼神看着吉尔伽美什,他希望自己的王能像姜子牙般的丢掉短剑,提起长刀,率领那些勇士们去冲击周军的防线,去反击姜子牙的反击! 吉尔伽美什看着前方胶着的战况,微笑道:“好,本王将和他一战。” …… 姜子牙骑着四不像,浑身笼罩着一层白色的罡气。 他像一个钻头一样,率领着数万重骑,冲入敌阵,所到之处,波分浪裂。 双方的重骑撞到了一起,就如同两堵坚墙,然后人马就像是墙砖般的被拍打出去。 这就是重骑的冲击力。 空中箭矢飞舞,地面长枪穿刺,无数重骑被对手穿成了肉串,然后跌落马下。 这是意志力的比拼! 而在此时,最激荡士气的就是…… “元帅已经冲杀在前方了,打!打准!” 火枪兵,步兵,甚至民夫全都悍不畏死地跟在重骑后面疯狂的冲杀。 当看到那一片手榴弹飞到了敌人后方的头顶方向时,唐叔虞不禁浑身一软,然后大声叫好。 手榴弹轰然爆炸,无数联军重骑被气浪和里面的铁屑碎片击倒。 联军的士气陡然下跌,姜子牙趁势率军冲杀,顿时前方一片混乱。 就在此时,两翼的周军打垮了自己的对手,然后向联军的侧翼发动了攻击。 垮了! 姜子牙一刀在对手的小腹上开了个口子,看到联军的阵型开始混乱,并有人开始往侧翼逃跑时,不禁喊道:“敌军丧胆!杀敌!杀敌!” 此时双方都失去了指挥,但周军有姜子牙突前,他能根据情况来判断对手的动向,然后亲自冲杀,带动周军。 而亚述王,他此刻正面如死灰的看着联军出现了崩溃的迹象,却因为被堵在外面而无可奈何。 突然前方混乱加剧。 “败了!败了!” 一阵喧哗之后,那些联军开始转向,往左右两翼狂奔而去。 亚述王摇摇头道:“不该!此刻周军左右两翼的主力已经压上来了,宁可前冲战死。就算是蠢货,也该掉头啊!” 边上的人都慌了,听到亚述王还在慢条斯理的分析着逃跑路线,不禁面面相觑,然后……. 亚述王没有看到身边那些人在缓缓转向,然后朝着后方狂奔而去,他喃喃的道:“姜子牙太无耻了,居然开启神力,带队冲阵……” “败了!” 这时前方一阵慌乱,最后一层联军防线垮塌…… 一团白光冲了出来,是姜子牙…… 惊叫声中,亚述王却发现姜子牙正望着自己的身后。 亚述王回身看了一眼,看到的是那一万骑兵正开始集结,吉尔伽美什骑着浑身混白的独角兽,立在阵列的最前方! “这是最后的决战,诸将士,随我冲阵!” “万岁!” 吉尔伽美什一声怒吼,独角兽撒开四蹄,一马当先,朝前狂奔。 联军最后的一万重骑,精锐中的精锐,终于发动了! “联军必胜!” 无数的联军因为巴比伦王亲自冲阵而欢呼起来,顿时士气高涨。 “姜子牙,拿命来!” 吉尔伽美什手中的小刀忽然变大,幻出十米长的罡气,前往的周军,纷纷身首异处。 唐叔虞吓了一跳,如果让吉尔伽美什放手大杀的话,估计这几万重骑全得死在这里。 “打到最后,终究还是要打神战啊!”唐叔虞叹息了一声,有一些落寞。 忽见半空中飞过一道金光,朝着吉尔伽美什头顶落去。 吉尔伽美什挥刀一斩,将那道金光斩落。 那金光飞回了姜子牙的手中,是一根淡黄的木鞭。 吉尔伽美什哈哈大笑道:“姜子牙,你个蠢货,我又不是神。” 第二三四章 孤勇者 姜子牙有些尴尬,他扔打神鞭扔习惯了。 姜子牙自身的武力值不咋滴,一般就靠打神鞭装13,看见敌人先扔一鞭子,打不打得死再说,万一打死了呢。 此时双方的大军以重骑兵为箭头,已经撞在了一起。 无尽的草原之上,呐喊声令风云为之变色。 上百万人,聚集在一起,杀喊声震天而响。 而姜子牙和吉尔伽美什相距百米,却都驾驭坐下的神兽,凝然不动。 吉尔伽美什那柄光芒璀璨的剑忽然变得暗淡下来,他收起了剑,冷冷说道: “姜子牙,本王暂时不杀你,我要你亲眼看见自己的惨败。” 吉尔伽美什取出一张牛皮鼓,脸上现出回忆之色,缓缓说道:“一千年前,天神安努降灾祸于人间,派出了一头天之公牛,神牛践踏大地,本王亲手将它杀了,用它的皮做了一张鼓,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这天鼓的威力。” 吉尔伽美什说完,将天鼓置于身前,开始有节奏的敲打起来。 “咚咚,咚咚咚……” 鼓声沉闷而厚重,如惊雷响彻大地,一百万人的呼喊,竟被这鼓声压了下去。 天空之中,乌云飞散,金色的阳光洒落下来,但那阳光,竟似识人一般,只降落在联军身上。 刹那之间,无数的金芒降落在联军将士身上。 而无论是联军还是周军,看到这神奇的景象,都感到一丝茫然。 诺大的战场,竟然在一刹那间静止了下来。 当那金光附体,亚述王忽然感到自己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他大喜,明白了这是那的作用。 那鼓声,竟能赋予人们无尽的勇气和力量。 “诸将士,虽我破敌!” 亚述王怒吼一声,一马当先地冲了过去。 他用双手驾驭着坐骑,手中的宝刀左右狂砍。 此时的他力大无穷,宝刀如同劈波斩浪,双刀之处,人头纷落。 转眼之间,周军就被他斩杀数十人。 而整个战场之上,这个战果就更加吓人,刚刚才准备逃跑的联军忽然掉头狂冲,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周军虽然悍勇,但在这神力附体面前,根本几不堪一击。 而唐叔虞率领的火器兵团也遇到了大麻烦,之前那轮大爆炸,把炮兵阵地给炸没了,现在只能靠步枪射击。 而步枪的威力在这群生灵附体的人面前,就显得有点不够看了。 那些联军往往中枪之后,还能朝前狂奔,砍死几个人才倒下。 就连唐叔虞也差点被联军一刀砍死,还好他溜得快。 吉尔伽美什呵呵笑道:“姜子牙,面对这样的军团,你如何抵挡?” 姜子牙一言不发,从怀中掏出一面​­黄‎‍色‌‎的旗帜,口中念道:“急急如律令!” 那旗帜忽然成数米大小,姜子牙双手执旗,用力一挥,一股无与伦比的罡风从战阵之上席卷而过。 罡风所过之处,无数金莲涌起,冲阵的周军将士身上仿佛穿上了一层金甲。 亚述王一刀朝一个周军战士砍去,就听见哐当一声,竟然没砍进去。 那战士本来已为必死,眼见都闭上了,却发现胸口只是一阵沉闷。 “我没死??” 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没事,顿时哈哈大笑,一刀朝着亚述王砍去。 亚述王回刀一挡,立刻将那战士震飞。 看来周军战士批了金甲之后,只是增加了防御能力,变得刀枪不入了。 但相应的力量却没有增加。 而联军这边,力量速度都有增加,防御却没有变,所以他们害怕挨砍,不过他们占着敏捷,周军也不容易砍到他们。 “这是什么?”吉尔伽美什问道。 “杏黄戊己旗。” “防御法宝么,好,我进攻,你防御,看谁笑道最后!” 联军本来要就要溃败,天鼓加持之下,迅速重新凝聚,双方一场好杀,竟斗了个旗鼓相当。 但是吉尔伽美什和姜子牙都是一脸焦急,这厮杀太惨烈了,每过去一分钟,就会多许多人死去,谁也不知道拼到最后,还能剩下些什么。 吉尔伽美什双手不断擂鼓助威,但他腰间那柄小剑却忽然飞了起来,带着无与伦比的罡气,朝着姜子牙袭去。 姜子牙双手挥动杏黄旗,无法抵挡。但他座下的四不像却是神兽,嗖一声便灵巧跃看,避过了这一击。 却听身后一阵惨呼。 吉尔伽美什一击落空,无坚不摧的罡气却将后面数十米的范围夷为平地,周军一下便死了数百人。 姜子牙皱眉道:“上去。” 四不像四腿一蹬,跃上了天空。 姜子牙遁入云层之后,双手仍旧摇旗。 吉尔伽美什知道单靠自己杀戮的话,怕是要杀到猴年马月去,耽误直接还是要干掉姜子牙。 只要能干掉姜子牙,那他用杏黄旗布置的阵法便会自动告破,周军也会一败涂地。 所以吉尔伽美什一夹马腹,独角兽冲天而起。 他的双手扔在擂鼓,保持联军士气不坠。 那柄小剑却绕着他身边不断飞旋。 一钻入云层,那柄小剑便急剧放大,一道硕大无比的剑芒映照日光,轰地斩去,一大片云彩瞬间气化。 姜子牙的身前,金光的护盾光芒璀璨,那一剑斩在混沌之上,竟在虚空之中现出一道裂纹。 吉尔伽美什狂笑:“你挡得住吗?” 挥剑又斩,一剑又一剑,裂纹越聚越多。 但姜子牙却不管,还是不断地摇动着杏黄旗。 他无法停止,因为他一旦停止,底下的周军不知要死多少。 “轰隆!” 虚空之中那个护盾,终于承受不住,迸裂破碎。 “死吧!” 吉尔伽美什一声怒吼,剑光长驱直入。 “噗嗤!” 剑芒刺在柔软的杏黄旗上,如中败革,再也刺不进去。 “你惜自己的命?那他们呢?” 吉尔伽美什冷笑着,朝下方看去。 他的剑已经被杏黄旗裹住了,不过他并不在意。 他的目的是赢得这场战争,而赢的方式就是接触周军的护盾。 杀死姜子牙自然是最好的,若是杀不起,阻止他摇旗也可以接受。 而现在,杏黄旗裹住了他的宝剑,自然就摇不动了。 周军身上的金色护甲瞬间消失,个个都一脸懵逼,一些人猝不及防,竟被砍死。 联军见状狂喜,纷纷操周军砍去,一时周军死伤惨重。 “噗通!” 吉尔伽美什正在得意,忽然一道银芒闪过,带着急剧的破空之声,将他的天鼓直接贯穿。 等他看时,天鼓上已多了个破洞,再也敲不响了。 “是谁?”他一声怒吼! 九天之上遥遥现出杨戬的身形,他手持弹弓,沉声道:“是我!” 鼓声一停,联军身上的聚集的战意瞬间消散。 双方的BUFF消散不过相隔数秒,所以周军损失还能承受。 这时见到联军战意消散,顿时怒吼中烧,个个嗷嗷叫着,发狂似的朝联军砍去。 唐叔虞的火器兵团刚刚吃了不小的亏,这时更是发了飙,一个个疯狂射击,枪打得又稳又准。 而背后的意大利炮还在不断地倾泻着怒吼,于是……联军终于败了。 …… “你还要再战吗?”杨戬冷冷说道。 他手中的三尖两刃刀发出刺目的寒芒。 吉尔伽美什企怯了。 虽然是杨戬是真神,但吉尔伽美什的实力并不在真神之下,面对杨戬,他有一战之力。 但……他怯了。 他选择了,跑路。 让掉头,独角兽张开巨大的翅膀,飞速而去。 “要追吗?”杨戬问道。 姜子牙喘息道:“罢了,追不上。” 姜子牙低头望去,联军已如潮水般退去。 连吉尔伽美什都逃了,他们也无心再战。 亚述王却没有逃! “亚述没有贪生怕死的王,我将死在战场上,出击……” 亚述王怒吼着,举着宝刀,逆流而上,朝着周军冲击。 所有人都逃了,他的身边连个护卫都没有。 他就这么孤身一人,悲壮地冲向了千军万马! 一名周军骑兵毫不畏惧地朝他冲了过去,两马相撞,亚述王无法抵御重骑的撞击力,落下马去。 那名重骑兵却没有趁机杀了他,反而跳下了马。 周围的士兵都纷纷下马,将亚述王围住。 “啊……” 亚述王怒吼着,迈着稳健的步伐,手持宝刀,朝着那名下马的骑兵冲去。 “叮当!” 两柄刀撞击在一起,各自推开,又再次扑击而上。 这时候如果周军都冲上来,绝对可以将亚述王乱刀砍死。 这可是擒王之功啊,但却没有人上。 大家都静静地看着这场决斗,看着亚述王这个孤勇者。 他……赢得了周军的尊重。 “出击……” 亚述王不记得这是第一次第几次喊出出击了。 他中了一刀,血液狂流,他感到自己的神明正在消散。 可是,他不愿意逃跑,也不愿意投降啊。 那就……死在冲锋的路上吧。 亚述王发起了最后一次冲锋。 那个和他决斗的周人骑兵不骄不躁,冷静地望着她冲了过去来,一个侧身避过,一刀砍中了亚述王的后背。 这一刀砍断了亚述王的脊椎骨,他立时站立不住,哐当一声,倒了下去。 骑兵跨步上前,手起刀落,亚述王立即身首异处。 骑士站起身来,将亚述王的头颅高高举起,周遭顿时传来欢呼之声。 胜利了! …… “元帅,巴比伦王逃了!” 唐叔虞兴奋地喊道。 姜子牙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刚刚那一战让他耗尽了灵力。 他的手在微微发颤,随意的道:“联军倾国而来,今日战败,再也不足为惧,他逃回去也无济于事,只会激发内部争斗。随意,不必刻意去追杀他。” 这就是帝王的眼光! 两翼的周军正在追逐着联军,整个草原上都是联军溃兵,更有无数联军跪在地上,等待着周军去接收战俘。 “元帅,大胜啊!” 姬伯禽失态了,他和姬克打马过来,不等靠近,就喜出望外的欢呼着。 是啊!大胜了,大周的战略方案初步达成了。 “今日一战,将奠定大周在西方的霸主地位。” …… 吉尔伽美什很狼狈,他从出生开始,从未这般的惶然无措过。 数十万大军,现在所剩无几。 一些人成了亡魂,一些人成了俘虏,一些人散落在草原上,一些人逃到了沙漠了…… 现在围绕在他身边的,不到五万人。 他无法丢下败军肚子跑路,这些人能够血腥的战场厮杀中逃出来,个个都是有一身真本领的,他必须把他们带回去。 “王,周人没有追来。” 侍卫长心有余悸的禀告道。 一行人不敢停留,一直奔逃到晚上才歇息。 “王,我们的马必须要歇息,否则明日撑不住。” 领军的万夫长面带忧色,从大败开始,他们就一直在逃跑,不惜马力的逃跑。 吉尔伽美什恢复了些精神,说道:“周军应该是回去了,等到了埃兰,自然有马匹补充。” 万夫长点点头,回去安抚麾下。 恐惧离开,吉尔伽美什觉得饿了,就吩咐人去弄晚饭。 “就这个?” 看到眼前的干饼子,吉尔伽美什的怒火就上来了。他一脚踢翻做饭的厨子,骂道:“连你也敢糊弄本王吗?” 厨子不敢起来,委屈的道:“王,走的时候就拿了干饼子。” 从出发时的信心满满,到被姜子牙阵前鄙夷无视,再到被姜子牙亲自破阵击败…… 一切的一切都奔涌上来,吉尔伽美什的眼睛发红,拔出短剑…… 名贵的短剑就这样插入到一个在吉尔伽美什眼中卑贱的厨子的胸膛。 吉尔伽美什拔出短剑,气喘吁吁的后退几步,然后看看左右,皆是麻木,顿时心中大悔。 他板着脸,正准备封官许愿,外围突然有人尖叫道:“敌袭……” 吉尔伽美什悚然而惊,转身看去。 远方……不!吉尔伽美什缓缓转了一圈,看到四面都有火光,他喃喃的道:“周军为何要这般疯狂?非要置本王于死地?” 侍卫长跑过来,慌乱的道:“王,咱们得马上突围!” 吉尔伽美什看到四周都是慌乱的军士,一部分人甚至都没上马,显然是在等待着投降。 “是雅利安人!” 马蹄声渐渐密集,有人狂喜的喊道。 “雅利安人?” 吉尔伽美什苦笑着,“若是周军还好些,雅利安人,本王记得般遮罗王当时是跑了吧?没想到他居然能收拢残部在此拦截,这就是命运啊!” 侍卫长催促道:“王,快走!” 吉尔伽美什摇摇头,看着那些埃兰骑兵蜂拥而至,然后劈砍着那些已经跑不动的联军。 “跪地投降!” 呼喊声中,已经绝望的联军纷纷下马跪地,而没有下跪的吉尔伽美什和他的侍卫长就显得格外的醒目。 “大王!” 火光猎猎中,重新恢复了尊严的般遮罗王策马而来。 “你还有何话说?” 般遮罗王居高临下的问道,只感觉浑身舒畅。 吉尔伽美什淡淡的道:“周军的确厉害,本王败的心服口服,不过般遮罗王,除非你能远遁,否则下一次就该轮到你们了。” 第二三五章 生命的奥义 般遮罗王打量着狼狈的吉尔伽美什,嗤笑道:“你说的没错,我将率领部族,重返乌拉尔山脉,那里是雅利安人曾经的家园。” “既然要走,那你来此,所谓何来?” “阻截你。” 一个骑兵越众而出。 “埃兰王,怎么是你?”吉尔伽美什有些吃惊。 “我们雅利安人已经重新聚集,将一起重返家园。” “要去那极北的苦寒之地?” “印度的风水已经被破坏,那里不再富饶。而埃兰……联军已经败了,埃兰还受得住吗?” “我们还有五万勇士,还可以沿途收拢残兵,还可以再次征召部队,起码可以聚集二十万之众,周人劳师远征,如何持久?我们还可以坚守!” “坚守?要将埃兰变成桥头堡吗?那死的将会是雅利安人,你们会驱使我们去送命,我们没那么傻。” 吉尔伽美什默然,埃兰王说的都是实话,他的确准备这么干。 “你们都,留下吧!” “就凭你们,拦得住我们吗?” “只要缠住你们就行,大周的骑兵很快就到。” “你们拦得住我吗?”吉尔伽美什拔出了剑。 他很有自信,如果他想要将这五万人带回的话,对面的十多万雅利安人将会尸横遍野。而他所要面对的,将是天神的责罚。 “你很有自信!”一个声音冷冷说道。 “帝释天?” 吉尔伽美什看见帝释天,已知道一切都完了。 眼前这十多万阻止不了他,帝释天却可以。 “你们雅利安人有没有想过,今日在此阻拦联军残部,就是与整个西方诸国为敌。” “你想多了,周人的大军正在西进,你们将会沦为奴隶,我们难道会害怕与一群奴隶为敌吗?” 吉尔伽美什绝望了。 如果周人继续西进,而埃兰放开大路,那诸国灭亡之日不远。 不行,这五万人是火种,是希望,他们和周人浴血奋战过,西方如果还要留下一线生机,就必须将他们带回去。 “如果我狠下心,你有信心在我将你的子民屠光之前,杀死我吗?”吉尔伽美什淡淡地说道。 “你什么意思?” “我的人头给你,放他们走。” “我若是说不呢?” “后果你知道……” 吉尔伽美什的宝剑之上,发出璀璨的光芒,那光芒长达十米,直冲云霄。 没有人怀疑,只要他一剑挥出,雅利安人至少会死亡数百人。 如果他一心杀戮,那没有一个人可以逃脱。 而帝释天就算事后将他杀死,也无济于事。 “你想不想知道,在你杀死我之前,我能杀死多少人?” “你……”帝释天无语,忽然怒吼道:“放他们走。” 埃兰王和般遮罗王互相看了一眼,一挥手,前往的大军立刻散开。 “噗通!” 埃兰王和般遮罗王回头看去,只见吉尔伽美什的胸口插上了一柄短剑。 他一直随身携带的那柄短剑。 “王!” 数万人马一声惨呼,跪了下去。 “你们……要顺利回到西方,组织……抵抗,我们……不能为奴……我要……” 埃兰王不再说话,他的眼睛怔怔地望着天空。 在这生命的最后的短暂刻,他开始回顾自己漫长的一生。 他是被诸神创造出来的。 ‎​大‍‍力‎‍‎神塑成了他的形态, 天神授予他俊美的面庞, 气象神赐给他堂堂丰采, 他有九指尺的宽胸,十一步尺的身材! 他三分之二是神,三分之一是人, 他的身形如同野牛一般, 他手执武器的气概无人可比, 他的鼓能使伙伴奋臂而起。 他见过万物,足迹遍布天边。 他通晓一切,尝尽苦辣酸甜。 洪水未至,他先带来了讯息。 他修筑起拥有环城的城墙,帮助人们抵御灾难。 …… 他拥有神的力量,神的智慧,却没有得到神的永生。 他曾经艰难跋涉,徘徊在旷野荒途,追寻永生之路,寻求生命不朽的奥义。 在大山的顶端,世界的尽头,大海的彼岸,日升日落交替之处,他见到了自己不老不死的先祖,他的神! 原来永生是以人类的生命作为代价,永生的尽头,终究虚无。 此时他已经见识过万物,足迹遍及天涯,遍尝人间苦乐,通晓一切真理。 于是,他坦然接受了自己凡人的命运。 虽然不能与天地比寿,日月齐光,但是作为一个凡人的存在,所有拥有的过往,朋友的情谊,都远远比永生更加珍贵。 于是,他继续守护着自己的子民,直至,为了他们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 “放他们走!” 联军在恻哭之中,缓缓离开! 有人不时回头张望。 苍穹之上星光闪烁,挥洒在吉尔伽美什的尸骸上,孤寂而苍凉…… “他是一个英雄,不要侮辱他的尸体。” “把他交给周人,换取粮食。” “王,如果周人趁机攻击我们呢?” “周人不会,周人的东方也还有大敌,他们西进就是因为感受到了压力。我们已经决定前往北方,他们不会节外生枝。” ……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还在沉睡中的洛邑被一阵马蹄声惊醒。 “大人,五百余人!” 守门的军士赶紧把正在进出的人群驱赶到边上,然后紧张地把拒马摆上,同时有人去报信。 虽然守卫笃信来的是周军,可这事儿总是要把姿态做出来才好。 远处人影幢幢,那些被赶到城外的百姓都纷纷往两边散去,然后好奇的等待着。 五百余骑冲到拒马前,守卫喝道:“尔等何人?” 领头的将军没有下马,沉声道:“西征旅长苏喜,奉命送战报。” 西周兵制,以五百人为一旅,统兵者为下大夫。五旅为一师,统兵者为中大夫,五师为一军,统兵者为大夫。 身份验证之后,守卫让人拉开拒马,说道:“大人可以进去,其他人却要在外面等着。” 苏喜点点头,然后纵马进去。 守卫终究按捺不住好奇心,追问道:“大人,可是胜了吗?” 苏喜没有回答,冲进城门后喊道:“捷报,太公望一战杀两王。” 守卫瞬间就懵了,喃喃地道:“我的天,胜了!” “大周万岁!” 城里的百姓听到这个消息,纷纷欢呼起来…… “捷报,太公望一战杀两王。” 沿街的百姓被前方开路的军士和衙役驱赶到边上,看着苏喜打马绕路冲向王城。 这就是报捷,要把消息传递到百姓的耳中,这才算是报捷。 “太公望一战杀两王,覆灭百万联军?” 任何朝代都一样,京城的百姓政治敏感度最高,最关心时政。所以听到联军完蛋的消息,顿时就联想颇多。 “联军败了?好啊!好啊!” 一个老人背着个箩筐,激动的冲着王宫拱手道:“陛下万岁!陛下万岁!” “陛下万岁!” 各家商铺听到了这个消息,马上叫人写了告示出来。 “为联军败亡贺,小店今日七折!” “来看看啊!小店今日所有饭菜价钱折半,为大周贺!” 无数商家就像是过年般的贴出了打折告示,无数兴奋的百姓纷纷走进各种档次的酒馆酒楼,觥筹交错间,兴奋的满脸发红。 “为陛下贺!为大周贺!不醉不归!” 而苏喜一路奔到了王城,再次验证身份之后,被带着进宫。 消息早就被传入了宫中,等苏喜被带到大殿时,姬诵和群臣都在。 等苏喜行礼后,姬诵接过捷报和奏章,细细的看了起来。 苏喜接过侍女递来的大碗,一仰脖,咕噜咕噜的就喝了。 姬诵的神色没有变化,等看完捷报后,他说道:“太公望一战覆灭百万联军,诛杀两王,联军仅有五万余人逃走。” “好!太公望威武啊!” 周公旦右手握拳,用力的砸在左手心上,满面红光的道:“陛下,联军没了呀!哈哈哈哈!” 召公奭凑趣道:“陛下,方才听闻外间百姓在高呼陛下万岁,大周威武!各商家也纷纷打折,为陛下贺,为大周贺!” “臣等为陛下贺!为大周贺!” 文武官员们纷纷躬身道贺。 姬诵目光凌厉的道:“联军覆灭,大军仍在西进,彻底占领当地之火,铁路计划也有尽快进行。” 周公旦微笑道:“是啊!有了铁路,西方就算是彻底被掌控了。” “不,还有埃及,还有爱琴海诸城邦。” 召公奭正色道:“埃及和爱琴海诸城邦这次煽风点火,坑了联军一把,他们一开始说要派十万大军助战,最后却并没有派出,只给了一些火炮和手榴弹意思了一下,让联军吃个大亏。” 周公旦道:“他们这是驱虎吞狼,没安好心。不过他们和东商有勾结,实力比联军更强大,不可小觑。我们若想安定西方,最必须击败他们才行。” 召公奭笑了笑,表示赞同。 姬诵看完了姜子牙的奏报,脸上浮起了一抹红晕,说道:“埃及人口三百万,倾国之力,可出二十万大军,爱情海诸城也差不多。加上他们也有东商的武器,诸卿,那是劲敌啊。” 一些小一些的诸侯不禁有些紧张,合起来六百多万人口,还有东商支持。和大周比起来也不遑多让啊! 看到群臣面色严肃,姬诵满意的说道:“他们能调动的兵力,极限恐怕会有四十万,不过这是竭泽而渔,若是战败,他们将灭国。” 周公旦道:“爱琴海诸城邦和我大周的诸侯国有些像,不过他们却没有一个共主,和埃及又不是一路,所以在团结上,他们不如我们。” 召公奭补充道:“而且我们并非要占领那里,我们只是要控制那个地方的资源,这样才能和在未来和东商争霸。” 周公旦点点头:“根据最新的数据,大周目前的人口有八百万,这点人口压根就无法开发这么大的土地,也无力控制那么大的地盘,我们要做的就是控制那里,利用他们的人口帮我们挖掘资源,这样就够了。” 这样一说,大家就放心了许多。 姬诵说道:“太公望不日将班师回朝,目前埃兰人大多已经撤往乌拉尔山。埃兰王带走了大概一百万人口,不过乡野之中还有数十万。太公望派出了唐叔虞驻守埃兰,他们将暂时统治当地。杨戬和金吒木吒兄弟将留在当地坐镇,并开发当地的石油、铁矿等资源。” 雷震子借口道:“铁路方便我已经向天庭禀告,天庭会派遣生灵修整土地,锻造铁轨。唐叔虞则会收拢剩下的埃兰人口为劳工铺设铁轨,而我们这边也同时开铺,两个方向同时开工,只要人手充足的话,整个工程预计一年可以完成。” 姬诵点点头道:“很好!太公望率领的大军将在一个月后回到洛邑,朕想搞个仪式,欢迎大军凯旋。大家可以出出主意。” 众人一听,便互相讨论起来。 一名大臣说道:“陛下即将成年,我认为可以先举行冠礼,然后以亲政之天子,迎接大军凯旋。” 姬诵听见此语,不由得眼前一亮。 众人听了,纷纷说道:“此言大善。” 于是众人又商议了一番,将冠礼定在半个月之后。 此事商定之后,姬诵又问道:“东商那边现在什么情况?” 雷震子道:“他们正在美洲会羽蛇族大战。” “什么情况?” “东商一直在美洲劫掠人口,甚至还和欧罗巴人合作,让欧罗巴人前往美洲帮忙劫掠,他们不仅劫掠人口,还抢夺金银。则付给报酬。然后用东商付的报酬和自己抢夺的金银找东商购买商品。东商什么都卖,甚至还卖武器和船只。这次西征大战,联军的火器让我军损失惨重,就是这样来的。” 姬诵大恨,暗中发誓以后绝对要让东商好看。 雷震子又道:“其中的北欧人劫掠最狠,引得羽蛇族大怒,但是北欧人的首领红发埃里克是龙骑士,能够驾驭巨龙战斗。羽蛇族去找北欧人的麻烦,反而被龙骑士们击败。于是羽蛇族震怒,倾巢出动。北欧龙骑士寡不敌众,被追杀数千里,而东商却在此时介入了战争,目前双方正在激战。” “东商在和羽蛇族作战?截教有出动神明助战吗?” “并没有,牧野之战时截教的主要战力都被击败,现在大多在天庭当值,没有命令根本出不来。不过东商有几位天尊镇场,美洲只出动了羽蛇族,他们残存的神族并没有现身。” “这样说来,东商只动用了凡人军队?那他们能打败羽蛇族吗?” 姬诵有些疑惑,凡人的力量,能够比肩神明吗? “箕子有龙骑士助阵,目前双方打得难解难分。东商的高射炮非常厉害,令羽蛇神十分忌惮。” 姬诵忽然想到,如果我这时候派大军去偷袭东商,让东商后院起火会怎样? 不过这个念头很快就被他打消了,大军还在西方,拉回来之后还得修整,平安邑的位置又远,等大军过去都半年以后了,那时候东商的战应该都打完了。 可惜了啊! 姬诵叹了口气。 不过……这事还得两说,如果东商因为此战损失惨重的话,自己的军队已经经过休整,到时候正好痛打落水狗。 第二三六章 飞机诞生 胥余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龙骑士的骑士,到底有什么屁用? 当龙的飞行速度超过音速的时候,它必须在自己的身边张开一个护盾,不然纵然是巨龙强悍的身体也承受不住。 光是一个音爆就能让它欲仙欲死,别说龙背上的那个凡人了。 不过张开护盾之后,龙也就没法战斗了,因为你不能把自己的爪子,或者喷的火什么的伸出护盾之外去,那样一来,护盾就破了啊。 除非大家一起玩碰碰龙的游戏,制造点空中交通事故,同归于尽什么的。 那巨龙要在空中打架,速度就得放低。 但即使它们的速度放低,缠斗时巨大的动作起伏,也让龙背变成一个没法呆的地方。 更别提还有凛冽的罡风,吹得人压根睁不开眼睛。 所以,羽蛇族终于受不了人口的持续损失,展开报复的时候,搭载着龙骑士的德劳贡们,就吃了大亏,被一口气追杀了几千里。 北欧人灰头土脸地回到了平安邑,开始修整。 这些年通过人口贸易,海盗们赚取了大笔的财富,红发埃里克的声望也越来越高,被尊为海盗之王。 与此同时,他们也在不断的运送物资回去,开始建设冰岛,在他的势力没有彻底起来之前,他暂时不想把触手伸到北欧大陆。 不过,现在北欧的人口却渐渐在往冰岛流动,因为北欧人民都知道,跟着红发埃里克能发大财。 也有人曾经计划过攻打冰岛,抢夺他们的财富,不过这些人劳师远征,武器又落后,自然是以失败告终。而且下场凄凉,沦为奴隶,在岛上挖矿。 埃里克回到平安邑,便去拜访胥余,胥余本来就有意趁着周朝西征的时间去往美洲,埃里克简直是送上门来的。 截教就剩几个光杆司令,这种战总不能大佬下场吧。 所以,维京人的巨龙就正好派上了用场,用来打头阵啊,当炮灰啊啥的,挺好。 经过双方的友好磋商,决定双方组成联军,东商派出五千大军,开着航空母舰远征美洲。 这次打的是羽蛇族,一般的凡人军队压根没用,所以只出动了五千精锐,这五千精锐,操纵着五百门高射炮,另外上百加经过特殊改造的马克沁重机枪。 这些重机枪固定之后,可以转动六十度的仰角,能有效阻止羽蛇靠近,甚至干掉他们也不在话下。 通过龙骑士们提供的情报,羽蛇的防御力不如德劳贡。机枪子弹可以让德劳贡受伤,搞不好就可以让羽蛇死亡。 北欧方面,则出动五百龙骑士,这已经是他们拿得出手的最强阵容了。 美洲幅员辽阔,火炮行动不便,双方一商议,考虑到羽蛇族性格高调,喜欢装13的特点,决定派出红龙之王阿拉克斯,向羽蛇族下战书,双方决定地点决战。 胥余在战书直接写明了自己将动用的兵力,并表示不会增兵,而羽蛇族想来多少,随便! 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叔可忍婶不可忍的那种,羽蛇族立刻应战。 不过羽蛇族也不蠢,他们害怕对方搞幺蛾子,表示决战地点要自己选。 胥余请了云霄掠阵,谅他们也搞不出来什么花样来,便爽快的答应了。 结果出乎意料,最终的决战地点居然是在玛雅。 原来,自从玛雅的虞国得到东商的技术之后,实力突飞猛进,大有一统中美洲的气势。虞国人信仰女娲,羽蛇族不敢逼迫太甚。 但眼看着影响力一点点削弱,长此以往也不是个事,便觉得趁这个机会搞个大的。 他们要当着玛雅人的面击败阿拉克斯领导的龙骑兵团,重塑信仰,让玛雅人们信仰自己。 毕竟对方的战书上已经说明了,只有五百条巨龙加五千多凡人军队。 这根本就是十拿九稳的事。 没有一条羽蛇想到这中间会不会有什么圈套。 他们自行的认为以自己举族之力,根本就没有输的可能。 这次远征,胥余自己没有去,而是令攸喜挂帅,他是三公之一,威望足够,又熟悉航海,是最合适的人选。 另外,虞姬也借着这个机会跟着去了。 虞姬一去,她的好姐妹莫阿娜自然也跟着去了。 莫阿娜得到依欧的传承之后,堪称法力无边,有她在,胥余也是十分的放心。 在西周的大军开拔的时候,东商和北欧的联军也开拔了,他们在海上航行了大概二十天,便抵达了中美洲,一场生死大战就此展开。 而此时的平安邑,正在忙着线路改造。 蛙岛的橡胶树已经丰收,胥余拥有大量的橡胶来制作电线的绝缘皮。 而钨矿的开采也卓有成效,楚国最近就一直在用钨矿和东商进行交易。 胥余留在平安邑,没有跑到中美洲去见老丈人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要打造整座正是的照明系统。 平安邑最开始建造的那些低矮的砖房早就被拆除了,就留了一栋做纪念。 现在的平安邑到处都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两层以上的楼房,坚固又美观。 不过最初的时候,胥余并没有想到有朝一日竟然可以发展到电气文明,所以这些房子都没有预留安装线路的地方。 而且预留了也没有用,之前没有橡胶,也造不出合格的铜线。 这就导致了现在家家户户都在打孔。 这些事情只有胥余最熟悉,所以他不得不留在平安邑亲自指点。 尽管是在冬天,平安邑的人民却忙得热火朝天,外面到处都能在栽电杆,拉电线。而室内,到处都在打孔,装开关,装电线。 人们一开始不知道这是在干啥,直接一个个圆圆的灯泡发到居民们的手中,人们才知道,这是要在家里给大家装电灯? 电灯大家早就见怪不怪了,大家去剧院看戏的时候就能看见。 这些能发出各种颜色的灯泡也曾经引起过轰动。 不过那都是非常珍贵的,据说点亮电灯的电,都来自于妲己娘娘,而那需要耗费她的神力。 人们不禁疑惑,一个剧院都舍不得用的电灯,真的要推广到全城吗? 有快就传来消息,说大王在乌苏里江上建的那座大坝,就是用来发电的。 那座大坝大家都知道,建了好几年,云霄娘娘还出了不少力。 要在那么宽的江面上建起一座大坝,如果没有云霄娘娘的帮忙,可能十年也搞不定。 不过,刚开始大家只是认为大王在江上建一座大坝是为了捕鱼。 毕竟有这座大坝拦着的话,那些大马哈鱼就跑不掉啦。 不过很快就有人指责他扯淡,因为大王并不是涸泽而渔的人,随着人口的增多,大王早就开始限制捕捉大马哈鱼了。 比如今年在乌苏里江捕了的话,明年就只能去图们江捕,这样一条江一年,轮着来,才能长长久久,给子孙后代留一点,不至于赶尽杀绝。 然后便有人透露那大坝并不是封死的,而是留有通道,可以供鱼洄游。 而知道现在,人们才得知,那竟然是用来发电的。 平安邑上过夜校的人,大多知道电是什么,也曾经听过老师们给他们画的饼,幻想过一番用上电的生活。 而今,这个幻想居然要实现了? …… 胥余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如果没有神的帮助,他这辈子可能连蒸汽机都搞不出来吧? 水电站快建好的时候,他就设想过用电来干点什么? 最初的想法当然是电动机,转速稳定,易于操控,方便实现电动化,可以说是相当的高大上了。 不过现在有内燃机,搞电动机并不是很急切的需求。 想来想去,还是先给全城提供照明吧。 这个也就是繁琐一些,不过只要有统一的规划,大家听指挥,也很快就能搞定。 而将书本上的知识具象化,也能让人更加的尊重科学。 毕竟在这个人神共存的世界,人们更愿意去崇拜神。让他们崇尚科学还是比较难的。 好在胥余施行的是信仰自由,你爱信什么信什么,爱拜谁拜谁,这导致大家对科学也并不排斥。 而且因为东商的总总便利大多是神和人合作完成的,导致了人们在崇拜神的同时,也对科学能提升自己的力量感到满意。 另外,灯烛微弱的光芒,根本就满足不了夜间照明的需求。 作为一个现代人,天知道他这十几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通电典礼安排在除夕之夜,在此之前,全城展开了大规模的用电宣传。 一而再,再而三的地给大家讲解用电知识,让大家务必注意用电安全。 一切准备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着,而胥余则开始了另外一项实验。 …… 东北大地,到处都埋藏着宝藏。 现在,胥余就带着一群人,站在一座铝矿前面。 鲁启望着挖掘出来的红色泥巴,一脸不信地问道:“大王,这就是你说的,比金子还贵的……铝?” “当然!” 不开玩笑,虽然在胥余生活的时代,铝不算什么贵金属。但是在铝刚被提炼出来的时候,那可是贵得吓死人,听说拿破仑为了显示自己的富有和尊贵,就用铝制造了自己的王冠。 经过一些连的步骤,铝终于被提炼出来了,这种全新的金属,终于第一次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在场的许多人都在夜校背过元素周期表,他们第一次看见这种书本上描述的物质,也都感到十分的振奋。 鲁启从哪吒的手中接过银灰色的铝锭,说道:“这东西轻得不像是金属,它有什么用?” “制造……飞机!” “飞机?” “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可以在天上飞的机器。” “在天上飞?”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如果人能够在天上飞,那和神有什么区别? “你们都学过浮力,空气也有浮力,所以如果能够合理的运用浮力,人也是可以飞起来的。” “我明白了!”鲁启说道,“就好像最近制作的那些气球,气球能飞上天,是因为里面填充了氢气。使得他比空气更轻。” “没错,所以如果我们制造一种合适的机器,再加上神明的帮忙的话,一定可以得到可以飞的机器。” “所以你找到了这种铝?” “没错,它比铁要轻得多,有了它,飞机才有飞上天的希望,如果使用钢铁的话,那就想都不要想了。” “真的能够飞起来?”有人表示了疑惑。 “只是做一个设想,未来还需要许多努力,才有可能成功。” “具体要怎么做?”哪吒没什么疑惑的,他对胥余充满了信任。 胥余让他做个什么东西,他都是不打折扣的就去做,如果做出来的东西不好用,那大概就是没做好。 “一架飞机之所以能飞起来,是因为发动机提供了向后的推力,使得机翼可以迎风前进,并利用机翼上下面通过的气流形成气压差,从而获得升力。” “发动机我们有。” “嗯,稍微改造一下就可以使用。为了获得高效的滞空能力,它的翅膀必须尽可能长,同时要使起飞前的升力最大,又必须得有一个较宽的翼根……” 胥余一边说,一边开始画图纸。 他把图纸画好之后,交给哪吒去制作,同时开始在城郊建设机场。 胥余摒弃了古老的双翼飞机,而直接制造了单翼飞机。 在飞机发展初期,发动机功率低、重量大,建造机体的材料大多是木材和蒙布。为解决升空问题,需要较大面积的机翼,以便在低速条件下产生足够的升力。双翼机有两个翼面,机翼总面积较大。 但是胥余则没有这个顾虑,他一出手,就是内燃机。 有了内燃机的帮助,制造单翼飞机将不是问题。 双翼机的问题在于,他虽然保证了结构强度,却增加了不少阻力,使得飞机的飞行速度比较缓慢。 而这是一个有神的世界,神拥有飞行的能力,而且还能超音速飞行,一架飞行缓慢的飞机显然不是胥余的选择。 流线型的单翼飞机则可以获得更快的飞行速度,装上机枪之后,使得其和神的对抗变得可能。 在哪吒制造飞机的过程中,胥余也在命人制造跑道,为了保证能够起飞,他弄了一条一端向上翘起的跑道。 这个倒是不难,等他修建好一条简易的跑道的时候,哪吒的飞机也造好了。 它看起来,像是一只巨大的海鸥。 第二三七章 飞行日志 试飞当然是哪吒来试飞,他造的飞机,每一个零件都是他安装的,只有他自己最清楚问题在哪里。 胥余对于飞机一窍不通,不过资料都是现成的,都一股脑儿都弄出来,交给哪吒,让他自己折腾。 神有着超强的领悟力,哪吒之前只不过是没接触过这些东西罢了,一看接触,便很快学会。 而且他这些年一直淫浸各种机械制造,飞机再复杂,对于他来说也是万变不离其宗,略加了解,便触类旁通。 在哪吒制造飞机的空档,胥余便开始编撰《飞机飞行手册》,它将帮助飞行员学习如何驾驶飞机。 由于未来驾驶飞机的都是凡人,而且他们可以会驾驶着飞机和神明战斗,所以这是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 最起码,比胥余原本时空的空军要危险很多。 但在胥余看来,人类不能一直被神明左右,作为养料而存在,人类必须以用自己的力量,获得神明的尊重。 如此,才能在未来友好合作。 现在胥余明白了,这应该是一个平行世界,而并非自己原本生活的地球。 但地球既然也有类似的神话故事,那就说明在地球上,也存在过神明,至于他们最后为什么会消失了,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在本时空,神和人已经通过合作创造了许多奇迹,胥余希望这样的合作能够长久的继续下去。 哪吒在胥余等人的注视之下走向跑道上的飞机,心情有些忐忑。 这是第一次试飞,来参观的人不多,不过几位神明都来了。 他们都想看看这种能把凡人送上天空的机器到底长什么样? “这飞机有名字吗?” 商人尚白,这架飞机的涂装自然是白色。 此刻,他就静静地停在跑道之上。 这跑道建在一片高地上,不远处就是蔚蓝的大海。 它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巨大的海鸟。 “海鸥号。” “长得倒是挺像。”妲己撇撇嘴。 “这是要模拟海鸟的翅膀?”风曦问道。 “机翼的作用是产生升力,保持平衡,它并不需要扇动。” 在海风的吹拂下,巨大的机翼能看到明显的抖动,这让人有些不安。 “这牢固吗?”南宫修问道。 神仙们也许不在意这个,可南宫修是凡人,还是军方的大佬。 未来这些飞机是要给军人们使用的,这抖啊抖的,看着实在吓人。 “放心好了,这飞机的骨架都是铝合金制造的。它虽然轻,强度却很高。” 这些材料是鲁启一手锻造出来的,他很有信心。不过今天过来,主要是看看能发现什么问题,好及时解决。 毕竟这机器是要在天上飞的,绝对不能出事。一旦出事,那就是人命啊。 “升降舵,正常!” 哪吒吁了口气,开始检查飞机的状态。 升降舵是水平尾翼中可操纵的翼面部分,其作用是对飞机进行俯仰操纵。 “方向舵,正常!” 方向舵是在垂直尾翼上为实现飞机航向操纵的可活动的翼面部分,飞行员可通过脚蹬操纵它左右偏转,从而控制飞机航向。 “副翼,正常!” 副翼是安装在机翼翼梢后缘外侧的一小块可动的翼面。为飞机的主操作舵面,飞行员操纵左右副翼差动偏转所产生的滚转力矩可以使飞机做横滚机动。翼展长而翼弦短。 “飞机准备完毕,打开固定器!” 胥余站在道道前方,一腿下蹲,单手一挥,做了个请起飞的动作,哪吒启动了发动机。 “好奇怪,你为什么要做这个动作?” 等胥余屁颠屁颠地跑回妲己身边,妲己一脸无语地问道。 “这个叫仪式感!”胥余嘿嘿笑道。 轮子摩擦跑道,迅速前进,机身跟着抖动了起来。 飞机的速度越来越快,它爬上了弧形的跑道,“嗖”一声飞了起来。 飞机越过山崖的尽头,飞到了大海的上空。 “好啊!” 众人都欢呼起来,居然真的飞起来了。 胥余却没有兴奋,他直直地盯着飞机飞行的身影。 现在喝彩,为时过早。 然后,他就看见飞机直直地落了下去,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唉……” 众人又发出一声叹息。 眼见飞机落入大海,大家虽然遗憾,倒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试机的是哪吒,他又摔不死。 正在众人扼腕叹息的时候,那飞机忽然又从崖底飞了起来。 但大家还没来得及再次欢呼,就发现不对了。 它是直线上升的,众人再傻,也知道飞机不可能直线上升。 很快大家就明白了,哪吒担心飞机掉落海底会报废,直接把飞机扛了回来。 一分钟后,哪吒小心翼翼地把飞机放回了跑道。 这是他一个零件一个零件亲手打造出来的,有感情。 “我拉过头了!”哪吒沮丧地解释道。 “没关系,再来就行了。”胥余安慰道。 “嗯!”哪吒点点头,一脸倔强地回到了驾驶舱。 “升降舵,正常……” 哪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飞行前的各项检查,然后再次启动了发动机。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他显得更加淡定,很快,飞机冲出跑道,跃上了半空。 这一次,飞机没有向上次一下下落,而是乘风而起,稳步地爬升着,迎着灿烂的阳光,飞上了天空。 坐在驾驶舱的哪吒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 飞行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这飞机的飞行速度对于他的风火轮来说,也不值一提。 可是,这是他一个零件一个零件,亲手造出来的东西。 飞机在碧空与大海之间飞行,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只洁白的海鸥。 这一次,众人确认无疑,都高声欢呼了起来。 哪吒感觉坐在驾驶仓里看外面风景,和踩着风火轮看外面的风景,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受了,这感受,让他回想到多年前,他第一次得到风火轮的情形。、 不过那时候,他是兴奋和喜悦,而现在,还多了一份自豪。 哪吒稳稳地用机翼的舵面控制着飞机,在空中一个漂亮的转向,飞了回来。 不过他并没有降落,而是在平安邑的上空炫了一圈。 人们看见在空中飞行的大鸟,都欢呼了起来。 这大鸟飞行在空中,还发出发动机的轰鸣声,一看就是人工制造的。 能造出这么神奇的东西,除了大王,还有有谁? 人们一开始是懵逼,继而是震惊,然后是欢呼,最后是自豪。 当人们得知坐着这个新制造出来的飞机,可以上天之后,就显得更加热烈了。 许多人呼朋引伴,张罗着庆祝一番。 饭店爆满,商店的酒水被一扫而空,当天晚上,许多人都醉了。 大王,厉害啊! 做大商的子民,兴奋啊! 哪吒在平安邑上空炫了一圈之后,就往东飞去,在延边邑上空又玄了一圈,引得阵阵惊呼之后,这才回来。 胥余见哪吒往延边邑去了,便都在原地等着,互相聊聊天,也不觉得枯燥。 半个小时后,哪吒回来了。 他一下飞机,便说道:“时速大概在八百公里左右。” 胥余点点头,满意地道:“很不错了。” 哪吒却遥远头,说道:“这只是入门级的,根据你给我的资料,未来起码可以达到三倍音速,绝大多数的神,只能跟在飞机后面吃屁。” 听说能飞这么快,大家都吃了一惊。 胥余拍了拍哪吒的肩膀,说道:“慢慢来!” 哪吒点点头道:“以我们目前的技术水平,勉强能够量产的,就只能是海鸥号了。那些太快的,就算我造能徒手造出来,工厂也干不了。” “所以嘛,不着急,一步一步来,咱们先拿这个飞机量产一批,训练好飞行员,等到空军基本成型,有战斗力,再琢磨下一步。” 听说要组建空军,南宫修眼睛亮了,于是大家又进行了一番热烈的讨论。 …… 南宫灵跟早嫂子后面,百无聊赖地走着。 她对这些贵妇人们逛街购物喝茶的活动没什么兴趣,是被硬拉来的。 缘由么,自然是给她相亲。 南宫家族在大商地位显赫,作为南宫家族的大小姐,她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却还没有结婚。 她并不着急,自从大商的医疗条件得到改善之后,大王便号召女子16岁之后再嫁人。 因为十六岁之前,女子的身体还没有发育好,这时候结婚生子,容易发生意外。 以前是没办法,一般人都活不过三十岁,自然要早点生孩子,现在就没必要了。 但是她整个家族却都在着急。 她已经二十五了,超过嫁人的年纪已经九年了。 别人像她这么大,孩子都生几个了。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嫁人的事也就越来越难。 因为年龄和她相当的,基本上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年龄比她大得多的老光棍她压根就看不上,而那些十几岁的小伙,也不能找一个大辣么多的姐姐结婚吧? 所以她就这么剩下了。 要过年了,最近频繁的相亲把她搞得有点惨。 她百无聊赖地走着,忽然发现广场的告示栏那里围了一大群人,就撇开嫂子,好奇地挤了过去。 发现那是一则招募军人的信息,陆军还是海军没说。令人意外的是,上面写着男女不限,种族也不限。 种族不限的话,大概不是什么厉害的兵种,因为南宫灵作为权贵家族的人,她清楚的知道,核心兵团大多是根正苗红的商人。 这两年虽然条件有放宽,但还是以商人为主,其次则是周人…… 不过这些都是偷偷进行的,属于暗箱操作,并不会放在明面上来说。 不过那个男女不限,就让南宫灵有些跃跃欲试了,因为这招募信息很明确地说了是战斗单位,并不是后勤之类的。 南宫灵的偶像就是商后妇好,她一直幻想着有一天她也可以像妇好一样,率领千军万马大杀四方。 只可惜大商的战斗部队都是男的,一个女的都不要。 上次航母前往欧洲的时候,大王明明答应带她去,结果还是将她扔下了。 听说他们在北欧斗龙,还在红海弑神……真是令人向往啊! 我要去报名! 南宫修的老婆一转头,正打算和小姑子商议一下等会儿相亲的事,却发现她早没影了。 …… “这得排到什么时候啊?”南宫灵一脸郁闷地望着长龙一般的队伍。 不过尽管抱怨,她还是老老实实的排着队,并没有利用自己的身份做出什么事来。 来排队的人足有数千,不过女的只有她一个。 人们打量着这个队伍中唯一的女的,好奇她为啥也来报名。 不过倒是没有人敢造次,一个是这种场合没人敢闹事,否则的话,就等着进局子吧,这旁边可是有警察在维护着治安的。 一个是这女子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来历不凡,她不惹事就罢了,谁又敢去触她的眉头。 在寒风中排了两个小时的队,总算轮到南宫灵了,登记了姓名之后,她便被带到了一排建筑之中。 这建筑一看就是被临时征用的,被分割成许多部分,前方报名的人正在其中进行着各种测试。 南宫灵被带到一间房门外,还未走近,就闻到一股酸臭味。 房间外摆了不少垃圾桶,一堆人围着吐。 南宫灵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南宫灵被其他九个大汉一组,被叫到了名字,走进房间之中。 “坐吧。”一个军人说道。 南宫灵坐了上去,才发现那椅子特别奇怪,需要踮起脚尖才能坐上去,并且十分容易晃动,简直像是故意让人难受一般。 “我是该项目的考核人。”军装男子开口道,“所有人把双脚放在踏板上,保持五分钟,不管你们看到了什么,都不要从凳子上摔下来。当然,双脚落地也算失败,那么准备开始吧。” 大家不由得面面相觑,“就这么简单?” 军官冷笑了一声,没有回答,而是拉上了四周的帘布。 随后一道奇异的白光吞噬了南宫灵。 等她回过神来之际,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漂浮在了万丈高空之中! “啊——————啊——————!” 耳畔旁顿时有惨叫声传来,同时响起的,还有沉闷的撞地声。这引起不小的慌乱,连南宫灵也下意识地想要扑腾手脚,妄图逃过粉身碎骨的结局,但身下微微晃动的触感让她瞬间清醒过来。 他仍坐在凳子上! 然而更要命的还在后面。 漂浮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四周的云层开始上升,这意味着他正在下坠——那种飞速落向地面的感觉几乎无法形容,南宫灵感到一颗心脏几乎冲到了嗓子眼!大脑发出了极度危险的警告,可理智却又在告诉她,她是坐在凳子上的。 白光散去后,帐篷里的景象又回到了她的视线中。 “不错,”军官拍了拍手,“你们通过了第一项考核,成绩也比上一组的要好上不少。不过后面还有好几项测试,希望你们能坚持到最后。” 这才是……第一项么? 南宫灵发现自己双手颤得厉害,背后冰凉一片,像是刚从水里爬上来的一般。 见鬼! 那记坠落并不是结束,之后视野竟反复爬升俯冲了好几次,还顺着群山坡脊掠过陡峭的岩壁,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撞在山石之上! 这种奇怪的景象,一定是女娲娘娘干的。 女娲娘娘居然亲自出手参加考核? 这到底是要什么兵团?南宫灵不禁激动起来。 第二三八章 训练飞行员 一组人剩下三个,其他人在惊慌失措之下,都连人带凳子都翻了车。 南宫灵有点傲娇,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还不如我一个小姑娘。 说到小姑娘,她有点心虚,额……没嫁人就是小姑娘。 军官很快将剩下的人带去了第二个测试房间。 这间房里依旧摆着十把椅子,它们围成一圈,固定在一个大铁环上,铁环下方设有支架,似乎可以自由旋转。 “按照顺序坐上去吧,”考核者面无表情道,“第二轮的规则和上一轮相似,坐稳身子,坚持到最后即可。” 这次再也没人敢说简单了。 大家小心翼翼地爬上铁圈,对应自己的编号坐下。 随着一声开始的口令,事先守在此处的两名士兵走上前来,握住椅背上的把柄推动圆环……果然如南宫灵所料的那般,这玩意带着座椅缓缓转起圈来! 一开始众人还没什么反应,但随着速度不断增加,不适感很快涌上心头。 然而士兵丝毫没有停手之意,反在军官的命令声中,更卖力地拨动圆环,一时间帐篷里只能听到座椅晃动的嘎吱声,南宫灵眼中的视野也愈发模糊。 天旋地转! 这便是她脑海里唯一剩下的感受。 第一场幻境造成的影响还未完全恢复,此时强烈的晕眩令她胃里上下翻腾,酸水几乎冲到了舌根! 这算什么考核?军队招收的都是怪物吗? 她咬紧牙关,努力尝试望向拨动铁圈的士兵,却发现他们故意望向棚顶,尽量避开与铁圈的直视,仅仅是双手在重复简单的动作,并不会受到旋转的影响。 这……这不公平! 他在心里喊道。而且那人只说了坚持到最后,却没说具体的时间——万一要转上半个时辰,她只怕会晕死在椅子上! 聚焦视线的举动加剧了脑中的晕眩,有人再也按压不住肚子里的酸水,口一张直接喷了出来! “呕……” 酸臭的气息顿时冲入了鼻孔。 像是连环反应般,那人一吐,他人也跟着吐了出来,帐篷里的味道一时变得十分恐怖。 南宫灵使劲坚持着,她觉得自己不能吐,她要超过那些男的。 然而,那些男子吐出的残汁和半消化物粘四散飞溅,不可避免地沾到了他的脸上。 “呕……” 她终于忍不住吐了。 “我、我不行了!” “停……停下!呕……撑不住了!” 这也太恶心了吧! 这么恶心的考核,到底有什么意义? 这真是一场军队的招募,而不是故意捉弄人的戏局吗? 每一息都过得如此艰难,南宫灵觉得自己随时可能会放弃,但直到最后铁圈停下,她也没有松开紧握住椅背的手。 参与者只剩下两人。 军官脸上出现了一抹少见的赞许之色,“做得很好,你们离合格又近了一步!先休息五分钟,从第三轮考核开始,难度会逐步降低,只要认真应对即可。” 不过南宫灵并不相信他的话,她和那个男子都如临大敌。 南宫灵拿出手绢,一脸嫌弃地把脸擦着脸。 那个男子却胡乱抹了一把,沉着脸走进了下一个房间。 南宫灵跟着走了进去。 第三项测试是钻进一个空心圆环中,手脚并用地将其从帐篷一头滚到另一头即可。 两人都合格了。 第四项测试是一本图案,上面是用相近的颜色画的画,需要从中间辨认出图中的数字。 这个南宫灵知道,是测色盲的,她以前在见过。 顺利通过。 第五项测试是脱光了全身检查,因为南宫灵是女的,所以对方找了个女兵过来。 由于南宫灵是唯一参与考核的女子,军队并没有准备,临时去叫女兵还耽误了点时间。 等到南宫灵顺利通过检查,发现那个男子已经在等着了。 作为这一组唯一通过的两个人,南宫灵有点惺惺相惜,便问道:“喂,我叫南宫灵,你呢?” “杜布。”那男子淡淡说道。 两人被指引着,走进了一间会议室,发现那里已经有十来个人了,想来都是通过考核的。 南宫灵很想知道到底招募的是什么兵种,不过大家都坐着不说话,很是谨慎。 想必也都看出来了,这次的考核这么变态,应该不简单,所以都不想出错。 南宫灵无奈,只得坐在椅子上干等。 不过大家看她是个女孩子,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而且她长得十分漂亮,如果不是怕违反规则的话,一些人恐怕会上去搭讪。 等到下午四点,这一天的考核算是结束了,合格的一共有二十多人。 南宫灵没有吃中午饭,肚子饿得咕咕叫,却忽然闻到一阵馒头香。 转头一看,便看见有人抬着一大筐馒头走了进来,还有水。 大家排着队领馒头和水,忽听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这些就是筛选出来的预备飞行员?” 南宫灵转过头,就看见胥余和哪吒走了进来。 胥余看见南宫灵,愣了一下,不过并没有说什么,而是装作一副不认识的样子,走上了讲台。 大家看见胥余居然亲自来了,都很是激动,一起站起来行礼:“拜见大王!” 胥余摆摆手,示意大家坐下,然后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心里一定充满了疑惑,这次招募的是一支什么军队,为什么选拔的方式如此奇葩,这个疑问,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们。 前段时间,有一架机器飞上了天,大家想必见过了吧?那机器就叫做飞机,是大商最新的发明。这次要招募的,就是……空军!” 话音一落,在座的人都呼吸急促起来。 空……军啊! 试问哪个人,没有一个飞天的梦想,想如同飞鸟一样自由自在,想如同神明一样纵横四海。 “空军是要……驾驶……飞机吗?” 尽管已经知道了,南宫灵还是忍不住举手提问,想再次确认一遍。 “没错!”胥余笑着点头。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大家都长长的吁了口气。 “下面由哪吒来给你们具体讲讲吧,因为飞机是他制造的。” 胥余走下讲台,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下去,哪吒走上了台,朗声说道:“飞机是我一手制造的,所以我会成为你们的教官。” 大家听说哪吒当教官,都很是激动,哪吒是大商家喻户晓的英雄,名气比胥余还高。 “不过你们不要高兴太早,你们现在只不过是预备飞行员,接下来的训练会非常的严苛,你们这些人,搞不好一个都不会合格。” 哪吒见大家情绪高亢,就泼了一盆冷水。 “空军是一个全新的兵种,还不曾在世界上出现过。正因为如此,我们没有任何的参考对象,所有的一切,都需要自己摸索。面对的困难,也是前所未有,超乎想象。如果你们在高空之中遇到危险,那就只能被摔得粉身碎骨,明白我的意思吗?” 众人一怔,齐声道:“明白!” “所以,如果怕死的,现在可以退出。” 哪吒说罢,等待了一会。 众人沉默,没有人退出。 “很好,既然如此,那就上来领取这本《飞行原理》,回去了解一下。半个后,正是开始集训。” 哪吒念到名字后,众人上去领书。 南宫灵一拿到书,就被封面给吸引了。 一架巨大的白色飞机,飞行在蓝天与碧海之间,远处的大地显得十分狭小。 “这就是在天空之中俯瞰大地的情形么?”南宫灵喃喃说道。 …… 大家领完书本之后,就陆续散去,南宫灵却被留下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能通过考核,有些厉害啊,不愧是将门之后。”胥余夸了一句,接着道:“你怎么想着来考空军的?你大哥知道吗?” “不知道,我在逛街,看见报名就来了。”南宫灵挠挠头。 “那你现在怎么想的,这可是个很危险的工作。而且你也看见了,其他人都是男子。” “大王,你不一直说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么?怎么男子能当飞行员,女子就不行?” “额……”胥余被他怼得无话可说。 “这个兵种,很危险,将来有可能,会和神明战斗,搞不好……会死。” “当兵打战,哪里不死人的。”南宫灵撇撇嘴。 “额……那你回去和家人好好商量一下吧。” “大王,你这次不会忽悠吧?” “我忽悠你什么?” “你上次环游世界也说带着我,结果一转头就跑了。” “额……那不是你哥的意思么。这次只要你能搞定你大哥,我没意见啊。” “那好,一言为定!” “说话算话。” 南宫灵潇洒的走了,留下胥余却有些懵逼。 女飞行员啊…… …… 十日后。 一份招募名单送到了胥余的办公室。 “才三百多人……不太理想啊。”胥余翻着册子,皱眉道。 “我们暂时只是在平安、延边、长春这几座老城招募,外围的一些城市暂时还存在忠诚的问题,这是第一批飞行员,不能出错啊。”南宫修说道。 “你妹妹的事,你同意了?” “不同意又能怎样?她整天梦想着和妇好娘娘一样,上阵杀敌。当飞行员的话,还不用跟人肉搏,想来想去……还挺适合的。” “那就这样吧,有个女飞行员也挺拉轰的。” “飞机造得怎么样了?”胥余又问哪吒。 “鲁启那边在准备建造一个制造厂,还早着呢。”哪吒回答。 “那你先手搓两架出来吧,别训练没飞机用啊。” 胥余的想法是先搞出一支能飞的队伍出来,用来表演也好,什么都行,然后以此为榜样,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 身为一个现代人,胥余深知培养一个飞行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那个各种制度都十分晚上的平衡时空,招募一个飞行员都是万里挑一的事,更别说先祖要从头做起了。 现在唯一能靠的,就是天赋。 只可惜东商才不到两百万人口,其中许多还没有彻底商化,可供赛选的范围还是太小了啊。 从空中和海军中抽人也不是不可以,但空军是一支全新的军队,胥余不想和之前的部队有太多的牵扯,所以还是放弃了。 …… 南宫灵感觉头很晕,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 一个固定的铁圆盘,她被放在上面不停地转了十几分钟。 一下来就想吐,然后,却还要从一座悬空的木桥上走过去,稍有不慎,就会从桥上摔落。 “要吐吐远一点,吐到器材上的话,就给我吃回去。”教官并不以为她是女的而有半分怜惜。 作为三百勇士之中唯一的一个女人,南宫灵感到压力巨大。 转个十几分钟不算,走个木桥也不算啥,但是两者相加,那真是难上加难。 她连站都站不稳,别说走了,一部留神,就哐当一声落在了沙地上。 “南宫灵,你今天去扫厕所。” 学员们顿时一阵起哄,美女去给他们扫厕所,想想就兴奋。 南宫灵脸色涨得通红,却并没有说什么。 她发誓下一次一定成功。 好在,扫厕所的人还挺多,最后大家一分配,三下五除二就完事了。 回到宿舍,她饭都不想吃,一想到去扫厕所的事,就哇地一声哭了。 不过她住的是单人宿舍,也没什么人安慰她。她哭了几声,就擦干了眼泪去吃饭。 训练太消耗体力了,所以饭必须吃饱。 …… “转……转转……停……走!” 南宫灵从转盘上下来,摇摇晃晃地,咬着牙上了木桥。 “别愣着,赶紧走。” 南宫灵默念着训练时的要领,咬紧牙关,抬高视线,凭着感觉朝前走去。 她发现看脚下的话话,肯定会摔,所以使用了不一样的办法。 “哇,成功了,成功了。” “好……好厉害啊!” “真的,她居然一步都没走错。” “这……这是第一人啊!” “安静!”教官哗然大喝道。 众人立刻安静了下来。 “你们吵什么?训练了半个月了,第一个通过这个测试的,居然是个女生。你们平时不是个个都挺能的吗?现在呢?不觉得丢脸吗?” 一番话说得在坐的各位都十分羞愧,有些人还羞愧的低下了头。 “休息十分钟,继续。 教官一下来,大家都开始各自散开。 “你说,那小妞怎么做到的?” “这事谁知啊,大概是运气吧,不过是一次成功而已。” “既然你不服,我们打个赌好了。”南宫灵柳眉一竖,杀气腾腾。 第二三九章 放声高唱 “赌什么?”一个叫李希的男子不服。 “等会再来,谁掉下来算输。” 李希琢磨着自己刚刚只差一点就成功了,再来一次应该没问题。 况且他笃定南宫灵刚刚只是运气罢了,再来一次不一定能行。 而且,他一大男人,怎么也不能在女人面前认怂啊。 便道:“赌就赌,赌注呢?你要是输了,帮我写三天‍‍内​­­裤‎‎。” 南宫灵俏脸一红,咬牙道:“你要是输了呢?” “也帮你洗三个‍‍内​­­裤‎‎咯。” “我杀了你。”南宫灵飞起一脚,将李希踢了个跟斗。 李希嘴上占了便宜,却不便还手,躺在地上嘴硬道:“输不起就别赌啊。动手算怎么回事。” “你要是输了,叫我三声姑奶奶。” 李希心想叫姑奶奶有什么了不起的,又不会少一根毛。 “一言为定。” 李希一拍屁股站了起来。 这时候正好教官吹了口哨:“休息完毕,再来一次。” 李希先上,他在转轮上转了十多分钟后,趁着自己脑子还清醒,立即朝独木桥上跑去,只见一个身体歪歪斜斜左晃右晃,颤颤巍巍地,但是居然十分神奇的没有掉下来。 眼见就要上岸,众人都要欢呼了,脚下一滑,功亏一篑。 “唉……” 众人的欢呼变成了惋惜。 “就差一步了啊。” 轮到南宫灵了,南宫灵深深吸了一口气,上了转轮,等她下来的时候,居然只是摇晃了几下,就稳步走上了独木桥。 南宫灵嘴里念念有词,两手张开,不急不慢地走着,居然无惊无险,平稳通过。 众人都惊呆了,纷纷问道:“怎么做到的?怎么做到的。” 第一次还可以说碰巧,第二次不能再说碰巧了吧。 而且她第二次还走得这么稳,明显是掌握了诀窍。 “很简单,你只需要告诉自己,我没有晕,然后像平常那样走路就行了。” “什么?自己骗自己?” “对啊!” “奇怪的办法……” 南宫灵挑衅地看着李希,等着他认输。 众人立刻起哄:“叫啊,叫啊!” 李希一咬牙,叫道:“姑……奶奶。”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李希豁出去了,大声道:“姑奶奶,姑奶奶!” 南宫灵笑眯眯地道:“嗯,孙子乖。不过没红包。” 还摸了摸李希的头,好像真的在摸自己的孙子。 众人立刻哄笑起来。 李希倒是拿得起放得下,认赌服输。 被摸头也不生气,还一脸享受的表情。 这下众人起哄的声音更大了。 还有好事者把脑袋凑过去,大声道:“灵儿,求摸!” “滚你们的。” 南宫灵笑着给了他们一顿脚,不过没有使劲。 忽听教官吹哨道:“集合!” 众人立刻往广场上跑去,排好队伍。 杜布喊口令道:“立定!向右看齐。报数……” “一、二、三、四……” “报告将官,空军训练连,集合完毕,应到三百,实到三百,无人请假。” “带队,跟我走!” “是!” “齐步走!” 一行人排成队,在教官的带领下,出了操场,早有几辆卡车在等着。 大家上了卡车,挤成一堆。 南宫灵是女生,自然坐驾驶室。 汽车开了半个多小时,来到海边,就看见一排红色的房子,还围着围墙。围墙上还刷着标语:“军事重点,严禁窥探,违者击毙。” 大门打开,卡车开了进去。 大家就看见大门前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大商空军训练基地”一行字。 门前有拿着钢枪的战士站岗,威武不凡。 卡车在一排红色的平房前停下,众人下了车,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站在那里。 众人排好队,那男子说道:“我是南宫修,欢迎大家来到空军训练基点。” 众人肃然起敬,纷纷道:“拜见元帅。” 南宫修的职位虽然虽然是三军副帅,但那是因为统帅是胥余。 南宫修呵呵笑道:“我一直挂着三军副帅的头衔,但手底下却只有海军和陆军两支军队,如今有了空军,总算是凑齐了。” 他没有多看南宫灵一眼,事实上,南宫灵目前用的是化名,她叫做蓝灵儿。 因为担心别人知道她的身份之后会拘谨,所以她选择了使用化名。 南宫修毫无架子的跟大家闲聊了几句,忽然听到汽笛声。 “呜………………” 紧接着,不远处的一栋巨大的平房前,有人拿着喇叭,有条不紊地喊道: “清空道路!” “开启舱门!” “准备起飞!” 那房子的舱门打开,一头白色的巨兽从里面缓缓开了出来。 “这是什么?好大!” “这就是……飞机啊。没错,就是飞机!” 阳光照耀着白色的机身,耀目生辉,而那些预备飞行员的眼睛,也都闪闪有光。 “太美了!”南宫灵赞叹道。 “太霸气了!”李希赞叹道。 飞机在黑色的跑道上奔驰着,速度越来越快,学员们感到一阵狂风呼啸而过,然后,那架飞机迅速地远离人群。 人们看见它的头昂了起来,轮子离开地面,腾空而起,跃上了蓝天。 海面之上,遥遥传来飞机的轰鸣,紧着着,飞机消失在云层深入,连轰鸣也不可闻了。 亲眼看见飞机起飞,让学员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一些人甚至跪了下来。 有些人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他们哭了。 这一刻,他们才明白,飞上蓝天,是什么意思。 谁不想翱翔于九天之上呢? 为了这个梦想,纵然付出生命,那也是在所不惜的啊。 …… 一转眼,时间过去三个多月。 二十名学员站在跑道上,他们是成绩最优秀者,将会获得首次试机的机会。 而南宫灵,就赫然在列。 三加崭新的飞机停在跑道上,它们被涂装成了灰色,而不是第一次看见的白色。 早晨的风很凉爽,南宫灵开始回忆起这几个月的训练成果。 哪吒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他朗声说道:“今天是你们的第一次试飞,我会坐在驾驶舱观测,必要的时候我会出声指导,但你们最好不要让我出声。明白吗?” “明白!”众人大声道。 “那么,开始吧。蓝灵儿,出列。” 南宫灵吁了口气,爬上了飞机的驾驶舱。 “升降舵,正常!” “方向舵,正常!” “副翼,正常!” “检查完毕,可以起飞。” “打开固定器。” “跑道已清空!” 南宫灵启动了发动机,飞机发出剧烈的轰鸣。 紧接着,南宫灵推动了油门杆,飞机向前推进,动了起来。 “哇!” 底下的学员都发出一声赞叹。 同时也大受鼓舞。蓝灵儿能行,他们也能行。 这几个月可不是白学的。 飞机开始加速,越来越快,跑道已经过去了一半。 学员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跑道的尽头是围墙,如果没有成功起飞,一头撞上去的话…… 但南宫灵还是很淡定,她抓住油门推杆,用力上推。 飞机发出剧烈的咆哮声,机头猛地抬起,几乎是贴着围墙,跃上了蓝天。 下面的学员都欢呼起来,他们由衷地替蓝灵儿感到高兴。 南宫灵驾驶着飞机越飞越高,眼前的景色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太阳就在身侧,白云就在手边。 她看见了海的形状,看见了城市的轮廓。 他看见平安邑静静地躺在一片森林的怀抱里。 看见了远处的扶桑诸岛,像一条带子一样漂浮在大海之上。 南宫灵忍不住放声大叫。 我能飞啦!!!!!! …… 整个平安邑的居民,都在欢快的放声大叫。 三天前,他们就已经得到了通知,今天晚上,全城供电。 今天晚上,没有人加班,夜校也停了,狐仙剧院也没有放电影,一切娱乐活动皆无。 他们都早早的回了家,吃了饭,就安安静静地等待着。 晚上七点,提前安装在街道上的路灯忽然亮了起来。 它们发出黄蒙蒙的光芒,使得明亮的星空在一刹那间都失色了不少。 “来电啦!”不知是谁叫了一声。 然后人们就纷纷跑去拉亮了自家的电灯开关。 一束明亮的光芒从屋顶倾泻而下,昏暗的屋子瞬间变得明亮起来。 “噗!” 人们纷纷吹灭了蜡烛、油灯。 小孩们们欢快地到处蹦蹦跳跳。 成年人围着桌子坐着,望着头顶那温暖的光芒,忍不住热泪盈眶。 忽然有人一抹眼泪,提议道:“我们来打麻将吧!” 大晚上的打麻将,还真是没试过呢。 于是,这家就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麻将声。 这些年,麻将早就成为喜闻乐见的娱乐工具了。 于是,当天晚上,许多人都体验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次通宵麻将。 熬到早上,一个个眼见都跟兔子似的跑去吃早餐,却兴奋得不行。 而许多人,则整夜整夜的在外面闲逛,仿佛要把从小浪费了的生命,都补充回来。 而胥余却有了一丝忧虑,有了电灯,大家晚上就有事干了。 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天一黑就上炕造人了。 这人口增长速度,似乎会减少啊。 …… 姬诵站在城墙上,欢快得想要大叫。 他的冠礼仪式,已经准备就绪。 还有三天,他就正式开始亲政了。 他的叔父,他的外公,将会把手中的权利全部移交给他。 尽管在这之前的一两年的时间,姬旦,姜尚等人都在刻意消除他们自己的影响力,逐步让姬诵来接手各种权利。 可是,他还是会有一种束手束脚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必须要掌控一切。 这些年以来,被俘的阴影一直在他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有时候午夜梦回,他还会被噩梦惊醒。 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再有下一次。 等到他彻底掌握权利,军队建设成型之后,他将亲自东征,彻底覆灭东商。 除掉箕子那个眼中之钉,肉中之刺。 箕子那厮,这些年打着合作的旗号,一直在占大周的便宜,真当自己不知道吗? 如今,大周的金银都被他给掏空了。 然后呢?他用了几张纸,愣是那是钱。 就这样,大商无数的矿藏,就被他用一张废纸给买走了。 无耻啊! 那些废纸有什么用? 擦屁股都嫌硬。 更重要的是,当他亲政之后,作为天子,他将得到天庭赐予的力量。 那是堪比什么的力量啊。 如果早些年他有这力量,又怎么可能被俘? 清晨的风吹动了他的发梢,远处的山峦,有一轮红日正在升起。 …… 武庚很想要放声大叫,发泄一通,不过他必须忍住。 他得等到晚上。 现在,他正藏身在洛邑外面的北邙山中,只等天色一黑,就会发兵攻城。 殷墟离洛邑不过五百里。 而鄘国,离洛邑不过二百里。 武庚在冒险,管叔、霍叔、蔡叔三兄弟在和他一起冒险。 武庚选在姬诵行冠礼前三天动手。 因为他知道,这个时候,反而是洛邑防备最松懈的时候。 半年前,他们就开始接着周国西征的机会,偷偷地往距离洛邑最近的鄘国运兵。 那时候,整个大周都在往西运兵,到处都是兵马,所以谁也没觉察到他们的不对劲。 然后,他们就潜伏了下来。 他们还算顾全大局,知道大军西征期间不能动,否则后果太严重。 毕竟这次西征是倾国之力,一旦因为他们在后方的动作失败,搞不好会导致整个西周灭亡。 那样的话,他们自己也是死路一条。 而现在,西征大胜,是该他们摘桃子的时候了。 消息一出来,他们就立刻开始动手。 鄘国距离洛邑二百余里,他们晚上行军,用化整为零的法子,一点一点地往洛阳运兵。 这次打的是突然袭击,是闪电战。兵力不需要太多,三千人足矣。 他们要做的事情就是斩首,忽然破城,抓住姬诵,大局定也。 当然,为防不测,他们四家还各自准备了数万兵马。 一旦斩首行动失败,便立即退回殷墟,发动大军,和周军决一死战。 武庚和三监这些年一直在积蓄力量。 他们利用东商的商传来往,偷偷搞到了许多武器。 这些全是最间断的武器,光是马克沁就有二十多架,而且配备了大量的弹药。 不过那些大型的火炮他们没有,那东西目标太大了,容易被发现。 至于其他的,步枪,轻机枪,迫击炮,手榴弹,爆破筒……他们都搞到了不少。 这次的行动很简单,得到周军大声的消息之后,他们立刻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昼伏夜出,花了十天的的时间,将斩首部队全部运抵洛邑。 然后在山中修整了一天,到了晚上就采取行动。 先摸上去用爆破筒把城门炸了。 然后用马克沁机枪守住城门。 外围用迫击炮洗地,等到城内混乱起来之后,突击队直奔王宫,捉拿姬诵。 如果捉不到活的,直接击毙也行。 第二四〇章 报仇雪恨,就在今日 深夜,北邙山! 武庚屹立山巅,遥望着洛邑的方向。 他的身后,是三千殷商勇士。 这一战是复仇之战,他没有让三监帮忙。 十五年来,他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就是为了这一天。 而在殷墟,数十万殷商遗民,也都和他一样,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复仇! 也多亏了三监,他们一直在竭力为武庚遮掩,这使得西周王廷一直认为武庚很老实。 事实上,当初胥余和姬诵签订「洞庭之盟」的时候,武庚认为自己被抛弃了,曾经自暴自弃了有一段时间。 那个时候,西周王廷也曾经去观测过武庚的反应。 而武庚也趁机开始演戏,他自暴自弃一段时间之后,就开始酗酒,开始终日寻欢作乐。 慢慢的,西周王廷就消除了戒心,不再亲自试探,只隔一段时间听听三监的汇报。 事实上,有三监的通风报信,里应外合。就算他们想试探,想必也试探不到什么。 武庚伫立良久,转身,面对三千勇士,沉声说道:「十五年前,西岐趁着我殷商大军东征,便施偷袭,灭了我们的邦国,我王帝辛,不堪被辱,自焚于鹿台。」 武庚说到此处,想到亡父,声泪俱下:「山脚下,那座城,住着西岐所谓的天子,他还有几日就要成年了。大商的儿郎们,我们能让他如意吗?」 三千勇士低吼:「不能!」声音充满怨愤。 「复仇的时刻到了!让我们同心勠力,毁灭姬诵小儿的美梦,在他行冠礼之前,拧下他的脑袋吧!」 「复仇!复仇!」 三千殷商男儿一齐怒吼,随即万马齐嘶,冲下山去。 …… 洛邑的居民们,最近几日都生活在喜悦之中。 一场战争的胜利,意味着数不清的金银,意味着大量的奴隶,意味着他们未来的生活会变得更好。 他们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大周在当今天子的治理之下,衣食住行都一天天向好。 如今,天子要行冠礼了,他要成年,成为真正的大周天子了。 谁不为此感到高兴呢? 天子年轻有为,大周末来可期啊! 还有三天就要举行仪式了,这几日,大家都早早地入睡,也没人闹事。 大家要养足精神,为天子道贺啊! 于是,夜色之中,整座洛邑城都睡熟了。 …… 殷商三千勇士,一人三马,不到一个小时,就抵达了洛邑城下。 十里之外,他们放慢了马速,开始潜行。 洛邑是一座崭新的城池,它是在荒野之中建立起来的。 这样的城池的特点就是……它的外围没有居民。 所以武庚率领三千勇士从北邙山倾泻而下,并没有被人察觉。 而最终,也得以顺利地摸近城池。 城门口的守军正在打瞌睡,洛邑居天下之中,四周诸侯拱卫,根本就不可能有敌人可以打进来。 所以守卫也就是个意思,大家都不当回事,到了半夜,该打混就打混。 几个殷商勇士悄无声息地摸了上去,靠近城门的几个守卫被他们无声做掉。 然后,他们在城门口放下了两根爆破筒,拉响导火索之后,迅速后撤。 「轰隆!」 一声低沉的爆炸声之后,城门被炸了个稀烂! 武庚怒吼道:「报仇雪恨,就在今日!」 一马当先冲了进去。 三千勇士留下一千人固守城门,剩下的人怒吼着,跟着武庚冲向王宫。 留守的一千人迅速在城墙上组织防御工事,并布好了四台马克沁机枪。 负责这支防守队伍的子英命令道:「用照明弹,为殿下开路。」 一名战士将一架迫击炮竖起,放入了一颗炮弹。 「轰隆!」 小小的炮弹照亮了夜空,气势恢宏的王城顿时显现了出来! 整座城市都被这灿若白昼的照明弹给惊醒了。 紧接着,第二颗,第三颗照明弹次第升起。 人们疑惑地望着天空中闪耀的白光。 「那是什么?」 武庚一马当先,飞速地朝着王城突击。 洛邑的守军终于反应过来了。 「敌袭,敌袭!」 军队迅速组织起来,这些年大周到处开战,从来没有停过。 在洛邑的驻军也都是身经百战的敢战之士,他们一旦组织起来,效率就很高。 很快就有大队人马赶往被夺的北城门。 而王宫那边,也有大量的人马正在集结。 姬诵从睡梦中醒了过来,他很快穿好了衣服。 他带着剑,刚刚从卧室里跑出,就看见几个寺人匆匆而来,驾着他就走。 姬诵一用力,将那个寺人摔倒在地,怒吼道:「干什么?」 那几个寺人跪在了地上,战战兢兢地说道:「陛下,敌人偷袭王宫,还请暂避。」 姬诵一脚将他踹翻,怒道:「这是朕的王宫,朕为什么要避。他们敢来,朕就去迎战。」 姬诵仗剑在手,朝宫门急奔。 很快,他就看见宫门那里聚集了不少守卫,那些守卫见了他,纷纷行礼。 姬诵摆摆手道:「来的是何人。」 「那些人说什么要报仇雪恨,应该是商人。」 「商人?箕子居然在城内藏了伏兵?」 姬诵的第一反应是,这事一定是箕子干的。想到他居然在自己行冠礼之前搞出这么一手,不由得怒火中烧。 「派人去把商业广场给我烧了。」姬诵咬牙切齿地道。 「陛下,敌人是从城外来的。」 「城外?你是说……那些殷商遗民。」 姬诵面色骇然,他瞬间明白过来了。 这是……反叛! 殷墟有三监环绕,武庚根本就不可能过的来。 只有一个可能,三监也参与了叛乱。 姬诵开始冷汗直冒,大军还在外面没有回来。 武庚加上三监,起码可以凑出十万兵力,这要如何抵挡? 而且,天空中闪耀的光芒也告诉他,对手有极其先进的武器。 不用想,一定是东商提供的。 「箕子!」武庚咬牙切齿地怒吼。 天空中一只巨鸟掠过,雷震子落下地来,紧接着,姜子牙也到了。 「外公,王叔。」 雷震子道:「是武庚,不过他们只有三千人。其中一千人守卫城门,另外两千人已经抵达王宫外围了。」 姜子牙沉声道:「不要慌,我们在城中有一万守军,现在正从四面八方赶来。」 姬诵沉声道:「外公,我是担心三监也跟着一起叛乱了,不然的话,武庚不可能摸得过来。」 姜子牙赞许地点点头,说道:「这是必然的,只不过他们一起发动大军的话,动静太大,怕你得到消息逃走,所以才搞了这场偷袭。毕竟现在交通便利,你只要开着车,很快就能跑到镐京去,到时候带着大军杀回来,他们就麻烦了。」 雷震子道:「现在也可以走。」 姬诵坚决地道:「我不走!」 雷震子只是试试他的反应,闻言非常满意,笑道:「有我在,他们伤不了你。」 …… 武庚已经冲到了王宫门口,他把手一挥,两千勇士全部下马。 「子产,你带一千人,原地防御。其他人跟我进城抓姬诵。」 「诺!」 「宫门后一定有守军,给我炸!连人带墙一起炸。」 几十门迫击炮摆在地上,开始平射。 迫击炮就是战场万金油,最大射击距离可以达到好几公里,最小射击距离却只有一百米。杀伤半径,十五到二十米。 「嗖嗖嗖……」 「轰轰轰……」 刹那之间,数百枚迫击炮弹倾泻而出,城墙被轰了个稀烂,无数守卫倒在了血泊之中。 姬诵怒火中烧,目眦欲裂。 雷震子挡在他的身前,那些呼啸的弹片都纷纷弹开,无法伤他分毫。 …… 城墙上,借着照明弹的光芒,子英看见了王宫的爆炸。 他点了点头,兴奋地道:「殿下动手了。」 这时,从两边的城墙上,还有城内都涌过来不少人马。 「轮到我们了,迫击炮,无差别攻击,给我往城内狂轰,越乱越好。」 他要把整座城的居民都炸出来,这样就可以阻碍城内守军的行动。 毕竟守军总不可能无差别杀人吧。 「商业广场怎么办?要炸吗?」 「炸,箕子是叛徒,给我炸烂它。」 迫击炮在城墙上一溜儿排开,也无需瞄准,朝着城内房子多的地方就是一顿狂轰滥炸。 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制造混乱,给武庚创造机会,让他可以擒获姬诵,别的他们根本就不管。 什么不杀平民,这不是他们考虑的事,他们只想复仇。 一时之间,整个洛邑城内,到处都有建筑被炸毁。 人们从房子里冲出来,四散逃奔。 许多人来不及出逃,倒在了血泊之中。 一些运气不好的,甚至被炸得四分五裂。 数千周军已经靠近了城墙的守军,看见他们无差别疯狂攻击,都被惊呆了。 「他们是疯了吗?」 「阻止这群疯子。」 人们举着枪,开始朝商军冲锋。 子英狞笑道:「来得好,开火!」 「哒哒哒哒哒哒……」 四架马克沁重机枪同时启动,子弹疯狂地朝着周军倾泻。 而子英自己,也狞笑着将一个圆盘安装在了自己的枪上,对着周军开始射击。 「哒哒哒哒……」 无数的子弹汇聚成低沉的雷鸣。 他们只有一千人,却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射出十万发子弹。 周军人数虽多,但是慢腾腾的步枪在商军的轻重武器面前,就如同是烧火棍一般。 在一刹那间,周军就留下了数百具尸体。 周军瞬间被打懵了,等他们反应过来对方使用了前所未有的武器,已经来不及了。 他们正在往前冲,不是说停就能停的。 所以在一刹那之间,又倒下了数百人。 「撤!」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于是大家掉头就跑。 但是,想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他们冲得这么快,早就已经进入了马克沁的射程。 马克沁重机枪具有1000米的有效射程,3000米内仍可以杀人。 等到周军反应过来,抱头鼠窜去找掩体的时候,已经被商军杀死了近千人。 …… 王宫门前,同样的惨状也在发生着。◥..▃▂ 姬诵沉默了。 他看见宫内的数千守卫悍不畏死地朝前冲锋着,然后,对面就冒出来六条火舌。 「哒哒哒哒哒……」 那六条火舌不断地左右摇曳着,他的数千守卫,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就连雷震子,也感到了一丝压力。 他的身前,聚起了一面光盾,无数的子弹打在那面光盾上,又落了下去。 「哗啦哗啦哗啦哗啦……」 姬诵只听见子弹落地的密集响声,短短几分钟内,也不知道响了多少下。 地面上的子弹头堆积如山。 姬诵面色骇然,他感到了恐惧。 「这……到底是什么?」 这种杀人如麻的武器到底是什么? 马克沁停了下来,因为前方已经没有一个人了。 姜子牙默默说道:「这一定是东商的秘密武器,箕子居然藏着这一手。」 这武器实在太过恐怖了,一时之间,他根本想不出要如何应对。 这时,从王宫前的广场四周,许多勤王的军队奔了过来。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姬诵忽然大吼道。 他知道那些人来了也没用,在如此恐怖的武器之下,他们无论来多少人,也只有死路一条。 有人想躲在暗处用迫击炮。 但是现在全城的人都被炸得鸡飞狗跳,魂飞魄散,到处疯跑。 迫击炮根本就没有地方可以架设。 而且,城内到处都是房屋,想要越过房屋击中目标根本就是难上加难,别说还是晚上没视线的情况下了。 之前亮如白昼的照明弹,现在也已经不再亮起了。 雷震子上前一步,淡淡说道:「师叔,这种情况下,我无法再遵守规则了。」 姜子牙纠结了一下,表示了认可。 「如果天庭要处罚,我也认了。」雷震子说着,大踏步朝前走去。 「王叔!」姬诵喊了一声,手却无力地垂了下来。 他知道雷震子若是杀了这些凡人,一定会受到天庭最严厉的惩罚。 可是他实在不知道,要如何阻止雷震子。 雷震子一步一步朝前走着,他巨大的身躯之上,雷光在不断地闪耀着。 俄尔,他举起了巨大的拳头,那些雷光就环绕在了他的拳头之上。 「射击!」 无数的重机枪,轻机枪,迫击炮,朝着雷震子狂轰滥炸。 雷震子的神力凝聚于手上,护体的光盾防御便减弱。 一刹那之间,上万发子弹、炮弹倾泻而来,光盾竟然又崩溃的迹象。 雷震子加速了,只一闪,就到了商军的阵列之前。 环绕着无数雷霆的巨拳,砸了下去…… 为您提供大神搂住油菜花的《殷商玄鸟传》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第二四〇章报仇雪恨,就在今日免费. 第二四一章 朕乃人王! 去死吧!」 巨大的拳头带着狂暴的雷霆,笼罩方圆百米范围,訇然击下。 雷震子一旦出手,就绝不留情,他要将眼前这数千乱军,尽数轰杀。 下一秒,无数紊乱的电光一瞬而收,一根小小的手指,托住了那巨大的拳头。 狂躁的雷霆全都熄灭了,还带着几声不甘的吱吱声,和几缕烟尘。 「就这?」 武庚轻蔑一笑。 「你……是人王?」 雷震子一脸震惊,骇然说道。 「没错,朕乃人王!」 武庚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 「怎么可能,商王不是箕子吗?他现在麾下数百万之众,兵强马壮。而你不过是一条苟延残喘的丧家之犬。你有什么?你凭什么获得历代商王的传承?」 「就凭我有先王的血脉,凭我忍辱负重,报仇雪恨的决心。而子胥余,不过是躲在偏远地区自以为是的懦夫罢了。禹贡九州,能立足华夏者方为人王,他一州未占,他凭什么?」 「纵然你得到了传承,那又如何,你想逆天吗?」 雷震子运转神力,拳头使劲地压了下去。 「你别忘了,是你先对凡人动的手,我现在杀你,天经地义。」 武庚的手指缩了回来,然后轻轻一弹,雷震子发出一声惨叫,倒飞了回去,摔出数十米远,掉落在被机枪扫烂的尸堆里,在地上砸出了一个数米深的巨坑。 烟尘弥漫之中,雷震子又跳了出来,浑身鲜血淋漓,也不知道是那些尸体的,还是自己的。 「师叔,带姬诵走。」 雷震子说着,将黄金棍拿了出来,忍着剧痛,双手举棍朝天。 天空之中,风云色变,电闪雷鸣。 无数雷霆似乎听到他的感召,纷纷朝着黄金棍的顶端聚集。 雷震子挥舞着黄金棍,那些雷电也随之摇曳,就如同在舞动一根数千米长的巨大软鞭。 「去死吧!」 雷震子双手一挥,那道巨大的雷霆自苍穹落下,直击武庚头顶。 与此同时,姜子牙带着姬诵,跃上了半空,朝昆仑方向飞去。 不得不说姜子牙的时间拿捏得非常准确。 如果过早地逃命,武庚可能会放弃雷震子而来追自己。 但如果等雷震子打完了再跑路,那就没有必要。 因为打赢了不用跑,打输了也跑不掉。 「来吧!」 武庚双臂一震,上衣瞬间化为齑粉,露出虬结的肌肉。 他张开胸怀,竟悍然迎向那雷霆的轰击! 「轰隆!」 碗口粗细的雷霆轰击在武庚的胸口上,他竟浑然无事。 他意态轻蔑,缓缓向前跨步,不屑地道:「这就是你的本事吗?再来!」 雷震子没想到武庚竟然强悍若斯,他面色惨白,怒吼一声,天空之中乌云卷积,更多的雷霆朝着他汹涌而来。 于是,雷震子就仿佛变成了一个中转站,无数的雷霆聚集到他的手中,然后转化成一道明亮灼热的粗大雷柱,朝着雷震子轰去。 随着雷震子灵力的加强,天空之中也不知道有几万道雷霆,就如同下起了一场闪电雨。 就连姜子牙带着姬诵跑路,都要小心翼翼,唯恐被闪电劈到。 轰击武庚的雷霆越聚越多,使得他的整个身体都变成了一团耀目的白色光芒,远处的人看了一眼,双目立刻被灼伤。 不过商军似乎早有准备,就在雷震子发飙,制造出漫天雷霆的时候,他们居然全部掏出了……墨镜。 于是,广场上就出现了一幕古代人集体戴着墨镜的搞笑场景。 不过现实并不搞笑,反而惨烈。 商军戴着墨镜受的影响小,周军却没有墨镜,他们睁不开眼睛,全成了瞎子。 一群瞎子,如何是拿着轻重机枪的商军的对手? 无数冲过来勤王的周军将士倒在了血泊之中,死状凄惨。 雷震子不是没有看到,但他没有办法,他必须拖住武庚,给姜子牙和姬诵创造逃走的机会。 只要他们能逃回昆仑,武庚将死无葬身之地。 「想跑吗?」 武庚望了一眼天空,姜子牙和姬诵已经消失成不见了。 但武庚仍能看见,他一伸手,将胸口的雷霆抓住,那道雷霆不断扭曲着,如同一条巨蛇。 「去吧!」 武庚手一挥,那道雷霆朝着姜子牙消失的方向奔袭而去。 于是广场上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三角形。 天空中的雷霆汇聚到雷震子的手中,雷震子将它轰向地面上的武庚,武庚又将它轰向天空中的姜子牙和姬诵。 雷电的速度,就是光的速度。 姜子牙为了躲避天空中的雷霆,连音速都达不到,如何能逃脱光速的追击? 武庚轻蔑地笑道:「用你的雷霆,杀死你的师叔和侄儿,你觉得如何?」 姜子牙已经感受到了身后恐怖的气息。 他知道自己躲不掉的。 心念的转动,也只有千分之一秒,并不会比雷电慢。 在一刹那间,他全身的灵力就灌注到了姬诵的身上,然后自己……迎向了那道雷霆。 姬诵正被姜子牙带着跑路,忽然感到一股澎湃的力量注入自己体内,然后自己……就不由自主地朝地面落下。 「轰隆!」 狂暴的雷霆将天空中的姜子牙轰成了齑粉。 「不……」 姬诵正在落地,他亲眼看见了这一幕。 「轰!」 姬诵的身体落了下去,在地面撞击出一个深坑。 烟尘弥漫之中,姬诵艰难地从深坑里爬了出来,他的七窍全是鲜血,浑身上下,无一不痛。 他仰躺在地上,无力地喊道:「外公……」 两道泪水,从眼角落下。 …… 「嗖!」 黑影一闪,武庚出现在了姬诵的身边。 他的手中,还提着一个人,那是……雷震子。 「王叔!」 「你叫他?」 武庚手一松,雷震子颓然地跪倒在地。 「快……快走!」 雷震子双目赤红,忽然怒吼道:「快走啊!」 「想不到你从天上落下,竟得不死,看来是姜子牙护住了你。不过现在……谁还能护住你呢?他吗?」 武庚笑着,双手一拧,将雷震子的脑袋摘了下来,扔在了姬诵身前。 「现在……他也护不了你了。」 「啊……」 姬诵目眦欲裂,双目充满了仇恨的怒火,可是他全身剧痛,根本就动弹不得。 「不错,就是这种充满仇恨的眼神。当年你父偷袭朝歌,逼死我父的时候,我也是这种眼神。」 「杀了我吧!杀了我啊!」 姬诵知道自己无法逃脱了,他只求一个痛快。 「杀你?没那么容易,我要让你亲眼看见,这座王城的覆灭,我要你亲眼目睹,你的至亲的死亡。」 武庚一脚踢开雷震子的尸体,提着姬诵飞回了王城。 此时的洛邑已经战火连天,如​同‌‎人‌‎​间地狱一般的存在。 到处都是被炸得稀烂的房屋,遍地都是断壁残垣。 火光弥漫,黑烟汹涌。 有人在忙着救火,有人在喊着救命,有些在跪地痛哭…… 而在王宫广场的尽头,商军和周军正在激烈地交锋。 周公旦和召公奭都到了,他们隐在一座楼宇之后,正在指挥着城中的官员救火,救人,抗敌。 周军的迫击炮也吊过来了,两边开始对轰,商军这边也死了数百人。 不过,他们居然用现场的人肉尸体堆起了防御工事,凭着凶猛的火力,将拥有人数优势的周军压制在一隅。 在商军如此凶猛的火力之下,周军多几千人,并不顶什么用。 当武庚拎着姬诵出现在广场中央,商军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 武庚朗声说道:「现场是谁在指挥,出来!」 「周公,是陛下。」周军看清了武庚手上的那人,立刻汇报。 「停火,快停火。」 周军怕伤到姬诵,立刻停火。 紧接着,周公旦不顾众人反对,走了出去。 「子庚,放了陛下。」 武庚当然姓子,武是他的氏。 「姬旦,当初灭我邦国,你也是罪魁祸首,可想到有今日吗?」@精华书阁:. 周公旦凛然不惧,怒斥道:「子庚,你父子受当年逆天行事,触怒诸神,死有余辜,如今你又想重蹈他的覆辙吗?」 「什么叫逆天?我殷商一脉,从武乙射天开始,逆天也不是一两日的事了。我们是大地上的生灵,凭什么要受那所谓的神的管辖?反倒是你父姬昌,拜天为父,自认为子。跟一条狗有什么区别?」 周公旦见他辱没亡父,须发皆张,怒斥道:「竖子尔敢?」 「你父姬昌,不过是条看门狗而已,我有何不敢?当年的罪魁祸首,姬发死得太早,姜子牙已经伏诛,现在轮到你了,死吧!」 武庚五指一张,掌心涌现出来一道白色的雷电。 这雷电,正是之前雷震子拿来轰他,却被他储存在体内的。 「轰!」 澎湃的雷霆之力轰击在周公旦身上,周公旦肉体凡胎,如何能够承受,立刻被烧成了一团焦炭。 「姬奭,滚出来!」 召公奭推开护卫,慨然而出,怒目直视武庚:「子庚,你之所为,必遭天谴,我劝你尽快住手,放了陛下,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若得复仇,遭天谴便又如何?先杀了你们这些乱臣贼子,再去斗那贼老天。死吧!」 武庚的掌心,又是一道雷霆涌出,召公奭也被劈成了焦炭。 武庚接连杀死三公,快意至极,放声大笑,笑声传于数里,声闻九天之上。 满城的百姓都听见了这恐怖的笑声。 他们知道,殷商遗民回来复仇了。 他们不知道,自己将面临怎么样的命运。 这些年过得太安稳了些,购物广场里的那些商民也很和气。 百姓们已经忘了,商人曾经是怎样残忍的一个民族,忘了那些血腥恐怖的祭祀。 而现在,他们终于想起来了,很多人都吓得发抖,颤栗。 有人在哭,有人却拼命忍住哭泣。 漫天的雷霆过后,倾盆的暴雨落了下来。 雨水浇灭了满城的大火,也压制住了滚滚的浓烟。 枪炮声已经停止了,周军站在广场外围,商军站在广场中央。 双方的首领已经面对面地站着了,胜负只是一瞬间的事,已经没有战斗的必要了。 姬诵披头散发,双目赤红地望着武庚。 姜子牙死了,雷震子死了,周公旦死了,召公奭死了。 最爱护他的四个人,全都死了。 可是他却是那么的弱小,面对强大的武庚,他毫无还手之力。 「跪下!」 武庚戏谑地说道。 「做梦!」 姬诵低声怒吼。 武庚指了指远处的周军,淡淡说道:「杀!」 马克沁重机枪对准了人群。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数十人瞬间倒下。 周军最好的武器都拿到西方战场上去了。 现在他们使用的,是二线的黑火药子弹。 在这样的暴雨之中,威力大减,手中的枪和烧火棍也没多大区别。 可以说,周军已经基本失去了战斗力。商军若要杀死他们的话,他们除了逃跑,别无它法。 可是……天子还在商军的手中。 天子仁厚,待他们不错,他们又如何能够逃跑…… 「跪下!」 武庚淡淡说道。 望着倒在血泊中的那几十具尸体,姬诵泪流满面。 周军阵中,一名勇士站了出来,他怒吼道:「陛下,不能跪!」 于是,他身后的数千之众,也跟着怒吼起来;「不能跪!」 「杀!」 「哒哒哒哒哒哒……」 马克沁在暴雨之中丝毫不受影响,几条火舌疯狂地倾泻着子弹。 「住手,住手!」 姬诵疯狂地喊着,「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你来杀我,你来杀我啊!」姬诵冲着武庚嚎叫着。 「无能狂怒!」武庚只是冷笑。 「陛下!」 数千周军看见姬诵为他们而跪,也纷纷跪了下去。 「轰……」 数千人跪在雨中,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 他们并不是在跪武庚,而是在跪姬诵。 「我已经跪了,放了他们。」 武庚不为所动:「跪下的,都是狗,杀!」 「哒哒哒哒哒……」 重机枪的火舌喷吐而出,无数人倒在了血泊之中。 「跟他们拼了。」 跪在地上的大周将士们站了起来,朝着商军发动了最后的死亡冲锋。 「哈哈哈哈,来得好,来得好,全给我杀了,杀啊……」 武庚疯狂地咆哮着,沉浸在复仇的快感之中。 「我杀了你!」 姬诵猛地跳了起来,张嘴朝着武庚咬去。 「去你吗的。」 武庚飞起一脚,将姬诵踹飞数百米,将远处一栋房子撞得四分五裂。 姬诵身上有姜子牙的灵力,虽然感到浑身剧痛,却并没有因此死去。 姬诵趴在地上,无能地打出一拳,锤出一个浅坑,打得泥土飞溅。 他恨,恨自己为什么不死。 他无语望着苍天。 「苍天啊,既然大周是天选的国度,既然我是你的儿子,你为何让我们遭此劫难……」 苍天无言,暴雨依旧。 只有一道煌煌雷霆,从九天之上落下…… 为您提供大神搂住油菜花的《殷商玄鸟传》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第二四一章朕乃人王!免费. 从240章开始,会认真写。 之前没流量之后,就开始摆烂了。 就随便凑点字数,错别字也不改。 有书友还怀疑换人了。 真的抱歉,都是我的错! 本来想混完全勤就完结拉倒。 不过……想来想去,这毕竟是第一本书,还是想坚持写完。 毕竟第一个孩子不能就这么夭折啊! 感谢还能忍受到现在的几十位书友,接下来我会认真对待,更新速度也会加快。 相信看了第240章的朋友也发现了和之前的章节不同了,不是说写得有多好,起码没有那么多错误的地方。 这两天,写完我都认真改三遍的。 未来如果有机会的话,会把之前的错误修订一遍,当然这是后话。 再次拜谢! 谢谢大家! 《殷商玄鸟传》从240章开始,会认真写。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四二章 天子一怒 “轰!” 一道赤色的雷霆自九霄之中落下,劈中了姬诵。 姬诵訇然倒地,变成了一坨焦炭。 正在猖狂大笑的武庚目瞪口呆。 那些发起死亡冲锋的周军将士们,发现姬诵居然被一道从天而降的雷霆给劈死了,也都愣在了原地。 就连那些正在疯狂倾泻子弹的商军,也都停止了射击。 他们都被这忽然而来的变故整懵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武庚愣了半晌,确定姬诵真的被劈死了,忽然一手指天,哈哈笑道:“昊天,你也欺软怕硬吗?” “陛下薨了!” 那些周军都跪了下去。 这个消息渐渐传出,整座城的百姓都跪了下去。 由此可见,姬诵深得人心,他在位这些年,西周百姓的生活一天天在变好,这是每个人都能感觉到的。 “昊天,你以为把人弄死了,就能算了吗?不行!” 武庚望着悠悠苍天,疯狂大叫! “我还要鞭尸!” 他五指一张,从掌心涌出一道雷电。 这雷电并不射出,而在手中蜿蜒盘旋,竟是一根雷电之鞭。 “啪!” 武庚一鞭挥出,抽在姬诵的尸体之上。 “哈哈哈哈,鞭尸!” 武庚一朝神功在手,得报大仇,已经彻底疯狂了。 没能亲手杀死姬诵,这让他很不爽,所以他要鞭尸,他要用手中的雷电之鞭,亲手将姬诵抽成齑粉。 “我鞭完你,再去掘墓开棺,鞭你老子姬发。” “畜生啊!” 那些周军都忍不了了,纷纷举枪,朝着武庚杀来。 “哒哒哒哒哒……” 周军一动,商军的机枪又响了…… “啪!” 武庚又是一鞭,抽在姬诵的胸口。 但他要提起鞭子再抽的时候,奇变陡生…… 那鞭子竟然黏在了姬诵的胸口,提不起来了。 武庚一愣,定睛望去,只见那鞭梢如同活了一般,忽然抬起来,从姬诵的左胸钻了进去。 然后,武庚就感觉到自己身体里的能量正在被抽离。 “这是……” 武庚想要撒手,但这并不是一根真正的鞭子,而是从他身体内涌出来的雷电之力。 所以他无法收手,他身体里蕴含的雷电能量,都是雷震子注入的,现在竟然一刹那间,被抽空了。 然后,武庚就看见姬诵的胸口亮了起来。 一缕细细的雷电在他的左边胸口闪烁不定,然后迅速照亮全身,身上焦黑的皮肤纷纷剥落。 他站了起来。 他睁开了双眼! 他的眼眸之中,两道电芒闪烁不定! 而左边胸口的那道雷电,也越发的明亮了。 “你的灵窍被开启了?” 武庚骇然。 “朕乃天子!” 姬诵说道。 下一秒,他整个人飞了起来,飘上了半空。 他浑身上下都被雷光笼罩,所以虽然是果体,却让人看不真切。 他把手按在自己灵窍的位置,感受着灵脉的流动,然后伸手一抽。 一柄光芒闪烁的利刃被抽了出来。 那是一柄,由雷电形成的利刃。 “你用雷电杀了外公他们,我现在就用雷电来杀你。” 武庚很兴奋,他仰天大叫道:“很好,这样才有意思,这样才配得上我的复仇!” 武庚的全身,忽然化为玄黑,在姬诵发出的白光的照耀下,仿佛若有光。 他从背后的包袱里取出一柄剑,跃上了半空。 那剑通体金光灿烂,一面镌刻日月星辰,一面镌刻草木山川。 在场众人面色骇然,他握着的,正是传说中的轩辕夏禹剑。 武庚用轩辕剑直指姬诵,朗声道:“整个首阳山之铜加起来,方能铸成这一柄剑,今日你能死在此剑之下,是你的荣耀。” 而姬诵,也用雷霆剑直指武庚,朗声说道:“这是用大周王叔雷震子的雷霆铸成的剑,这雷霆被你利用,杀死我的诸位长辈。今日你死在这雷霆剑下,正是报应不爽!” 武庚跃上半空,却对下面的商军吩咐道:“暂且罢手,等我回来再杀。” 又对姬诵说道:“你这城建得不错,我还要留着用,别毁了,换个地方打。” 说着头也不回,嗖一下飞走了。 姬诵低头对着满城军民说道:“不要轻举妄动,等我回来。” 仗剑追去。 两人飞了上百公里,来到嵩山。 武庚瞅了一眼,落在峻极峰顶。姬诵见了,便落在远处的连天峰顶。 峻极峰属太室山,连天峰却属少室山。 这两座山峰一般高矮,虽隔着数里,但两人灵力极强,这点距离不算什么。 武庚一剑举天,轩辕剑金光闪耀,远处太阳的光辉似乎受到感召,聚集在剑刃之上,武庚仗剑在手,就如同握着一轮炙热的太阳。 姬诵的头顶却阴云密布,无数雷霆此起彼伏,炸响不休。 于是,天空之中就出现了两种奇异的景象。 北面太室山三十六峰,阳光普照。 南面少室山三十六峰,大雨倾盆。 在阳光和云雨的边沿,汹涌澎湃的灵力激荡着,碰撞着,发出剧烈的轰鸣。 一道道金色的阳光,如同利刃,朝南疯狂突刺。 一道道赤色的闪电,如同钢鞭,朝北肆意狂卷。 这两人摆着造型,隔着数公里遥遥斗了半晌,武庚渐觉不耐,忽然一剑,朝着姬诵刺去。 剑光蓦然变大,一道数公里长的金色光芒轰然击出。 剑光直透雨云,并无丝毫阻碍。 那些小指粗细的雨水落在金色的剑光之上,瞬间气化,噼啪有声,聚集成澎湃的雷鸣之声。 姬诵忽然掏出一面小小的旗帜一摇,一道​‌‌黄‌­‎色‎‍​的光芒笼罩四周,武庚的剑芒便递不进去。 “杏黄旗?”武庚一愣。 正是姜子牙的杏黄旗,那是他在临死前塞给姬诵保命用的。 姬诵想到对自己慈爱有加的外公,不禁心头一酸。 不过和敌人决战的生死关头,也容不得他悲伤。 “小小杏黄旗,也能抵挡轩辕剑的锋芒吗?” 武庚冷笑着,挥剑狂斩。 刹那之间,千百道炙热的金色剑芒,绕着姬诵狂斩,方圆十公里之内,无数的山峰,怪石,都被削得一片狼藉。 杏黄旗的​‌‌黄‌­‎色‎‍​光圈在巨剑狂斩之下,摇摇欲坠,越缩越小,却始终护着姬诵,让武庚斩不进来。 在金色巨剑的狂斩之下,姬诵造成的雨水已经被蒸发一空。 在姬诵周身数公里之内,形成一个巨大的蒸笼。 远远看去,就只能看见一团巨大的白色云气,中间隐隐有一点金芒如豆。 武庚斩了半天,并无寸功,他却并不气馁,而是冷笑道:“已经够热了。” 说着金色巨剑一挥,那耀目的金芒瞬间变淡,渐渐地,剑刃竟仿佛透明一般,消失不见了。 然后,在剑芒消失的地方,忽然结出一道白霜,白霜凝结成冰,如同在长空之中铺就一条宽阔的冰桥。 然后寒冰复又消失,白霜渐又隐现,反复三次,武庚蓦地举起手,做了一个劈砍的姿势。 他的手中并没有剑,但谁都知道,剑就在那里。 “嘭!” 一剑斩下,巨大的寒芒忽然在天穹之中折射出耀目的光芒。 冷和热的剧烈碰撞,砰的一声,轰然炸开。 以姬诵为中心,方圆五里之内,炸成一个深坑。 “咔嚓……” 猛烈的爆炸声中,却清晰地传来一声裂响。 杏黄旗召唤出的防护盾,碎裂了。 “接招!” 武庚狞笑着,一道金色的剑芒豁然斩出。 姬诵没有了杏黄旗护体,立刻飘然后退。 “想走?” 武庚冷笑着,轩辕剑一振,大喝道:“霞光万丈!” 巨大的金色剑芒化作万道霞光,笼罩姬诵周身数里范围,根本没有任何死角。 姬诵不敢硬接,身子猛然朝上一拔,飞到苍穹之上。 万道金芒从他的脚下穿过,穿透他身后数座山峰。 那些山峰被霞光穿透,并不倒塌,却多出了许多孔洞,阳光从孔洞里直透而过,形成了一种奇特而又壮观的景象。 武庚冷笑着,又是一招霞光万丈刺出。 姬诵又逃,一瞬间,苍天被万道金芒穿透,竟好似多了无数的窟窿。 “你要逃到什么时候?” 武庚说着,万道霞光又出。姬诵继续躲。 数百招后,武庚嗤笑道:“你想消耗我的灵力吗?” 姬诵突然说道:“你已技穷了。” 他手中的雷霆剑忽然化作一道红色锐芒,朝着武庚击出,刹那之间,竟然递到武庚的胸口。 武庚可没有杏黄旗护体,见状便是一招霞光万道刺出。 姬诵侧身一避,在武庚举剑的间隙,又欺了过来。 武庚顿时明白了。 原来姬诵一直在试探自己。 他每发出一招霞光万道,就需要重新聚集一次灵力。 但是,因为得到了先祖之灵的传承,他的灵力根本就是无穷无尽的。 所以姬诵并非在消耗武庚的灵力,他是在试探武庚每出一招霞光万道的间隙是多久。 而现在,终于被他搞明白了。 武庚每发出一招霞光万道,他便趁着间隙欺近数百米。 而武庚若能被姬诵欺近肉搏的话,那么姬诵的雷电剑灵活无比,武庚手中威力巨大的轩辕剑反而没有优势。 武庚见状,立时急退,姬诵见状,立时急追。 两人一个退,一个追,不一会就从洛邑上空掠过。 洛邑军民只见一黄一红,两道光芒从空中掠过,不由得发出阵阵惊呼。 两人打打追追,从河南一直打到山西。 武庚终于被姬诵欺近。姬诵长剑急刺,千万道电光纠结缠绕,刹那之间就将武庚围了个结结实实。 武庚仰天长啸,灵力狂涌,周身剑芒暴涨数万倍,刹那之间,数亿道剑芒狂飙而出。 方圆百里之内,再无任何死角,山峦、河流、天空、大地,全都要被这亿道剑芒刺透。 武庚仿佛变成了一轮烈日,那亿道剑芒就如同烈日放出的光芒。 这一招既出,方圆百里的所有生灵,将全部死绝。 这一招之下,姬诵无处可逃。 因为,他就在武庚的身旁,他就算想退,也来不及了。 可是,姬诵需要退吗? 答案是……不需要! 姬诵长剑一招,那亿万道剑芒便如同受到了他的感召。 竟然一齐朝天上偏去。 武庚惊骇莫名:“怎么回事?你怎么能控制我的剑芒?” 武庚的手中已经没有剑了,刚刚姬诵欺近的时候,他使出了最后的绝招。 用澎湃的灵力将轩辕剑震成无数的碎片,然后用这无数的碎片来发动霞光万道。 每一片碎裂的剑刃,都可以发出一万道剑芒。 无数碎裂的剑刃绕着武庚的身体急转,它们一起发出了……亿道霞光。 但这无敌的一剑,却被姬诵莫名其妙地破解了。 不由得他不惊惧。 “因为你不读书。”姬诵冷笑道。 那亿万道霞光被姬诵操纵在手,随意变换着形状。 渐渐地,变成一柄巨剑。剑刃朝天,剑柄朝地。 “错了。”姬诵手指微动,那霞光便又重新组合,剑柄朝天,剑刃直指武庚。 武庚望着这神乎其技的变化,目瞪口呆。 “想不明白吗?亏你还是个商人。” 武庚很愤怒,但他现在更想知道这莫名其妙的变故到底是什么原因。 “你以为我在消耗你的灵力?并不是。” “你以为我在测算你出招的间隙?也不是!” “我是在……磁化你的武器。” “磁化……什么意思?” “电生磁,磁生电,这是东商百姓都知道的道理,你也是商人,却不知道,所以你该死。” 武庚一阵茫然,但姬诵的亿道霞光已然轰下。 武庚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死在自己的绝招之下。 “叮叮当当!” 轩辕剑的碎片落了一点,那亿道剑芒却并没有轰下。 “我说过,要用王叔的雷电杀你。受死吧!” 姬诵一声暴喝,手中利刃化作万道雷霆,齐齐轰下。 武庚感到自己的浑身的毛孔都要炸了,这绝不是雷震子的雷霆,这红色的雷霆比雷震子的雷电威力更强百倍,绝对不是他可以硬接的。 “喝!” 武庚一声怒吼,身形暴涨,浑身上下真气狂涌而出,凝聚成一个混元的气盾。 那些电光打在气盾之上,发出霹雳啪的响声,却无法穿透。 武庚硬顶着万道雷霆,一步一步,踏空而行,朝着姬诵走近。 他没有了武器,但他的拳头已然举起。 姬诵不断催动灵力,万道雷霆更加绵密,如同毒蛇一般疯狂地撕咬着那面气盾。 只要能撕开一个口子,武庚必死无疑。 但武庚已经走进了。 “去死吧!”武庚已然走近,一拳击出,澎湃灵力朝着姬诵狂卷而至。 他要用这一拳,彻底埋葬姬诵。 “你上当了!” 姬诵手中的万道雷霆忽然消失,急剧收拢聚集,凝成一道光芒炙热的剑华。 波的一声,剑华迎面刺出,刺穿了武庚的拳头,直透而入,刺穿他的整条手臂,将他刺了个对穿。 武庚怎么也没想到,姬诵居然利用自己击出的拳头,避过了自己的灵气护盾。 “去死吧,我将用你的全族,为你陪葬!” 姬诵冷笑着说道。 第二四三章 血流漂橹 灼热的红色剑刃穿透武庚的身体。 然后从剑尖分叉,化作万千闪电,滋啦一声,倒卷回来。 那些闪电就如同万千毒蛇,钻入了武庚的身体之内,在他的体内肆意乱窜。 可怜武庚的灵气护盾护在了身体四周,却护不到那些红色闪电在他的体内肆虐。 噼里啪啦,一阵闷响。 无数的黑烟从武庚的体内冒出。 一股焦臭散发了出来。 “你怎么杀死我的亲人,我就怎么杀你,死吧!” 姬诵恶狠狠地说道。 焦黑的脸庞之上,一双眼睛忽然睁开,精光四射。 姬诵怎么也没有想到,武庚已经被电成这样了,居然还没死,不由得愣了一下。 就在这一愣神的功夫。 一只焦炭般的手忽然伸出,抓住了姬诵的闪电剑刃,然后往回一拉。 姬诵身不由己,被武庚倒拽了回来。 而与此同时,环绕在武庚周身的灵气护盾忽然变成了一根根金色的利刃。 姬诵明明已经破坏掉了武庚的灵脉。 却怎么也没有想到,武庚还可以利用身体外围的护盾。 他被武庚拽着,根本无法躲避。 唰的一声,万道利刃穿心而过。 “哇!”姬诵吐出一口鲜血。 不过吐血并不算什么,因为他全身上下无处不在流血。 他感觉自己就要死了。 “一起死吧!” 武庚暴喝一声,剑芒暴涨,就要一鼓作气,将姬诵撕成碎片。 但是,他却忽然感到身体一阵麻痹,再也控制不住那些剑芒。 “砰!” 那暴涨的剑芒,便在一刹那间,全都消失了。 武庚死不瞑目地倒了下去。 而姬诵,也跟着摔落在地。 良久,姬诵挣扎着站了起来。 他赢了! 他在关键时刻,利用了闪电麻痹的特性,阻止了武庚的最后一击。 而武庚杀姬诵,全凭最后一口气,气一泄,身便死。 在姬诵的掌心,雷霆之剑又伸了出来。 滋滋电流在武庚的尸体之内疯狂肆虐。 他竟将他给挫骨扬灰了。 …… 商军和周军正在紧张地对峙着。 城里的百姓也围拢了过来。 几十万人将数千商军围在广场中央。 不过商军并不害怕。 他们现在才明白,武庚殿下不知何时竟然得到了先祖之灵的传承。 先祖之灵啊,那是连上天都忌惮的力量。 于是他们充满了信心。 他们知道殿下一定会赢。 等殿下回来,这座壮阔的城池,就是他们的了。 也不知等了多久,天空之中,忽然无数雷霆掠过。 人们仰头望天,只见数道雷霆落在广场中央,在商军中央疯狂肆虐。 爆炸之声此起彼伏,商军人仰马翻,根本来不及反击,迫击炮,马克沁都被炸了个稀烂。 等到这一阵雷霆肆虐完,姬诵的身形落在了广场中央。 广场中的商军死了一大半,剩下的也都被虐得半死不活。 不过姬诵并不打算放过她们,他狠狠地说道:“杀光他们!” “赢了?陛下赢了!” “哈哈哈哈哈” “陛下万岁!” “陛下万岁!陛下万岁!” 只有姬诵一个人回来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陛下必然是赢了。 全城百姓扬眉吐气,都跟着高呼起来。 山呼海啸之中,隐隐传来一阵枪声。 剩下的商军,被全部击毙,不留一个活口。 …… “大王,紧急电报,洛邑那边出事了。”景如松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 “怎么了?” “武庚连同三监发动了叛乱,电报上说,他得到了先祖之灵的传承。” 胥余一愣,原来历代商王选择了武庚,难怪老子这里连个影都没有。 “战况如何?” “武庚……战死。偷袭洛邑的三千勇士全部阵亡。” “不可能吧。他不是得到先祖之灵的传承了吗?怎么还会死?作战情况说一遍。” “武庚在三监的配合之下,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将三千精锐运到北邙山,在深夜发动突袭,一举攻破城门。他们动用了重机枪,以强大的火力击溃了城内的守军。” “这时雷震子大怒出手,但武庚亮出了传承之力,当场击杀雷震子。姜子牙带着姬诵逃命,被武庚追上,姜子牙被杀。武庚擒住姬诵,又当者他的面杀死了姬旦和姬奭,发泄够了之后,才杀姬诵。” “但此时天上忽然落下一道红色雷霆,姬诵得到了上天赐予的力量。双方决战,武庚不敌被杀,姬诵身受重伤。随后,姬诵下令诛杀了全部商军勇士。” 胥余听得一阵无语,首先武庚明明有计划杀死姬诵,却非要先发泄一通。这特码不就是典型的贱人死于话多? 然后,那个所谓的先祖之灵的传承,一直传得挺流弊的,连上天都忌惮,怎么到最后,却没有打过姬诵呢?这啥情况? 他对武庚本人没什么感情,不过是名义上的侄儿罢了,所以并不难过。 他现在主要考虑的是这件事情后续会如何发展,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而且姬诵成了真正的天子,获得了灵力,两国之间的平衡会不会被打破。 毕竟现在姬诵的辅政三公全都死绝了。 姬诵大权在握,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人能阻止他。 而且,他们刚在西方大胜,要是姬诵脑子一热,趁着大胜的热度,挥军东征可咋整? 现在大商最精锐的部队可是在远征美洲啊,这时候开战可不是什么好事。 “西周现在是什么情况?姬诵在干嘛。” “大战之后,姬诵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应该是在养伤。然后,大战的时候武庚的部下用大炮把洛邑城轰了个稀烂,现在正在重建,我们的商业广场也损失惨重。” “额……不会吧?商业广场也轰?” 胥余郁闷了,这特么是无差别攻击啊。 “那边的人现在也在重建,想尽快开业。但是……城里的人现在对我们有所迁怒,有不少人往商业广场扔石头。” “这……也可以理解。回电让他们近期小心点,先不要开业。” “好的!” “马上致电各地,城主以上,全部回来开会。额,珠江那边太远就算了。还有,致电南宫修,让他尽快结束在美洲的战局,搞不好这边会打仗。” “我马上去。” 景如松也是面色凝重,他也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性。 等景如松一走,胥余便遁入了虚无之中。 “曦姐姐在吗?” “叫得这么甜,没好事吧?”没过多久,风曦就出现了。 “出了点事。”胥余把洛邑的事情和风曦说了一遍。 “原来商王的力量传承给了武庚,怪不得……”风曦看了胥余一眼,“你在担心什么?” “现在西周那边三公都死了,姬诵大权在握,我担心会出事。所以想请昆仑从中调解一番。” “唔,正该如此。既然如此,我且去一趟昆仑。” 如今的和平正是风曦所期望的,她当然不希望被打破。 “你找娘娘干嘛?” 风曦刚走,妲己就出现了。 胥余叹了口气,把事情说了一遍。 妲己惊道:“这么严重?” 她最近一直在青丘搞装修,对外界的事不闻不问。 “你回来吧,我怕会出事,谁也不知道姬诵会干出什么事来。” “怎么,有事就想起我了?跟你的小老婆待腻了?” “哪有,你一直在忙大事,我这不是不好打扰你嘛。” “说起这个事,我得提醒你一下。” “什么?” “你没发现这么多年了,也没人给你生个一男半女吗?” “额……好像是这么回事。” 妲己一说,胥余倒是想起来了,多年以来,他也是耕耘不断,却不曾留下后代,他自己也纳闷过,却没好意思问。 因为,一个不怀孕,可能是女方的问题,四个都不怀孕,那只能是自己的问题了。 他猜测可能是穿越过来的时候出现了什么毛病之类的,就导致不孕了。 说起来,自己好歹也是一代商王,家里是有王位要继承的。 如果王位没有了传承,人心就会浮动,国家就会大乱。 按照箕子的物理年龄来算的话,他今年已经四十六岁了,就算没有问题,精子活力也会大大下降,就更不容易让老婆们怀孕了。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我,虞姬,莫阿娜,海伦。我们四个都算是神灵,神灵是很难受孕的,有可能过上数千年,才能有一次受孕的机会。也就是说,你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有后代。” “额……原来是这么回事。所以我若想要有后代的话,就必须娶一个凡人女子做老婆?” “你自己看着办吧,原本我不想说的,因为不想你再多一个女人。不过这关系到国本,武庚的死让我想明白了一些事,这才提醒你。” “这……还是算了吧,以后再说。” “为什么?”妲己有些高兴,又有些生气。 好奇是箕子说算了吧,生气是箕子说以后再说。以后再说,那就是还是要娶。 可是,这是自己告诉他的,气个屁啊。 “我觉得,如果大张旗鼓给自己选妃什么的,太奇葩了,我接受不了。我觉得这种事情,还是得先有感情基础,才好说。” “你跟海伦有感情基础吗?” “额……”胥余有些尴尬。他很想说,我是一见钟情。 不过还是忍了。 毕竟,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 “我明天就回来,如果姬诵敢来,狐族会全力相助。因为……这里也是狐族的家园。” “好,好。” …… 武庚居然死了。 在鄘国,管叔、蔡叔、霍叔三兄弟聚在一起,惶惶不可终日。 姜尚、姬旦、姬奭、雷震子都被杀了,姬诵不可能善罢甘休。 他们想反抗,可是……姬诵已经获得了上天的认可,成为真正的天子。 他拥有神力,连武庚都不是对手。 他们又如何反抗? “这是最后的机会,我们必须现在就兵发洛邑。”姬发三子管叔鲜一拍桌子。 军队都是现成的,十万大军,已经藏在了鄘国周边。 之前是害怕一起发动的话,动静太大,怕姬诵知道消息了逃脱,所以才让武庚先去偷袭。 “还发什么兵,武庚都死了,现在谁能制得住姬诵?”蔡叔郁闷地说道。 “你怕什么,用神力杀戮凡人,必遭天谴。姬诵不一定敢杀我们。我们有十万大军,只要攻占洛阳,守住了,就可以和姬诵对峙。”管叔说道。 霍叔道:“没错,我鄘国城小民少,物资也缺。等到征西的大军回来,我们必定守不住。若能趁机占据洛邑,才有一线生机。” 管叔道:“正是如此,洛邑城坚墙高,拥有数十万人口,还有大量的物资,只要能占据洛邑,守个一年半载也不是问题。” 蔡叔道:“守住了又能如何?总有城破的一日。” 管叔冷笑道:“你别忘了我们手里还有几十万商人呢,到时候全部进驻洛邑,再和东商的箕子谈判。他箕子能见死不救?” 霍叔抚掌道:“只要我们能守得住洛邑,箕子见到机会,必定率领大军来攻。以东商之强,大周也未必是对手。到时候里应外合,姬诵必败。” 本来还在犹豫的蔡叔听见此语,也不禁激动起来,若是真能如此,胜算不小啊。 三兄弟核计了一番,又去殷商遗民中找了个能负责的,统一了意见,便立刻率领大军杀向洛邑。 十万大军烟尘滚滚,走了一日,姬诵就得到了消息。 他听见寺人的汇报,不禁冷笑道:“本来还想让你们多活几天,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征西大军还有多久能到?” 寺人道:“根据时日计算,大概要半个月。” “知道了,立刻全城组织军民,随我诛杀叛逆。” 姬诵本来想等大军回来之后,再发兵去攻打三监,没想到三监胆子不小,居然主动发起了攻击。 又过了两日,三监率领大军,抵达了洛邑城下。 姬诵率领临时招募的士兵登上了城墙,但见叛军旌旗蔽空,衣甲鲜明,很是雄壮,看来为了这场叛乱,提前做了不少准备。 他忽然跃上墙垛,临空跨步,径自走到了联军的上空。 联军见他如此神通,都忍不住发出阵阵惊呼。 姬诵朗声道:“三位王叔,出来答话。” 三监见状,只得越众而出,管叔道:“姬诵,如今我大军压境,你若识相的话,就打开城门,自行离去,免得生灵涂炭。” 姬诵哈哈笑道:“朕已得上天传承,难道你们自认为是我的对手吗?” 管叔道:“难道你还想凭着神力屠杀凡人不成?你的大军还在千里之外,此城你凭什么来守?” 要知道三监的大炮不少,现在城内又没有什么重武器防守,真要攻城的话,可能半日就能搞定。 “跟你们做笔交易吧。”姬诵忽然说道。 管叔一愣:“什么交易?” “把你们队伍里的殷商遗民全部杀光,你们三家我可以既往不咎。” 第二四四章 伏尸百万 管叔冷笑道:“你想离间我们吗?” 姬诵道:“姬鲜,我说过了,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要么杀死全部殷商遗民,然后投降。要么……死。” 管叔是姬诵的三叔,姬诵居然直呼其名,让他十分愤怒,于是他斥道:“痴人说梦!” 管叔话音刚落,忽然飞上了天。 姬诵在一瞬间就掐住了他的脖子,提着他跃上了半空。 “你是不是认为,我不敢用神力杀你?” 管叔被掐得青筋直冒,两眼翻白,说不出话来。 “我父王视你们三兄弟为心腹,才命你们监视殷商遗民,你们居然和武庚勾结谋反,害死外公,害死几位王叔。纵然上天罪责,我也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姬诵单手微一用力,啪的一声,一团血浆冒出,管叔身首异处,硕大的身体随风落下。 姬诵提着管叔的脑袋,绕着联军飞了一圈,朗声道:“你们都是我大周的子民,若能回头,我既往不咎。现在开始,用你们的武器对准殷商遗民,杀死一人者,可脱罪。如若不然,全家株连,这……就是下场。” 话音一落,双手一搓,一蓬血雨爆出,将管叔的头颅搓成了齑粉。 肉糜混合着血液随风飘散,联军看着这恐怖的一幕,纷纷胆寒。 蔡叔的意志本来就不是很坚定,这时候更是彻底被姬诵的雷霆手段镇住了。 “轰隆!” 姬诵亮出雷霆之剑,一剑挥出,远方的一座小土丘被轰了个稀烂。 “十吸之内,若不动手,尸骨无存。” “杀,杀,给我杀!” 蔡叔眼睛红了,忽然大吼着,命令麾下大军朝殷商遗民的兵团杀去。 这种事就怕人带头,他一动手,其他两监的军队便也跟着动手了。 而殷商遗民自然也不肯束手就擒,于是一场混乱的厮杀就此展开。 双方的距离实在太近了,原本就是混在一起的。 重武器根本就施展不开,连放枪就没时间换弹,于是很快就变成了肉搏。 事关生死存亡,双方都疯了,但问题在于,双方的服装都是一样的。 刚开始还可以用军团占据的方位不同来区分,打到后来,混在一起,压根就不知道谁是谁。 一些士兵还算理智,砍人之前觉得对方有些眼熟,忍不住就会问一句:“你哪边的?” 但往往是对方还没有回答,就被其他人一刺刀给捅死。 没多久,这些理中客们就死光了,活下来的都是极端分子。 双方都杀红了眼,不管不顾,见人就杀,压根就不分敌我。 城墙上临时募集的士兵们,都看得目瞪口呆,他们完全不能理解,城墙下的那些人,什么仇什么恨,居然厮杀成这样。 此时城下的厮杀已经到达‍­­高​­‌潮‌‎,尸横遍野,血流漂橹,十万大军自相残杀之下,剩下的不过两三万人。 人数越来越少,脚下积尸越来越多,剩下的人,终于慢慢地冷静下来。 他们得脚下的血已经流淌成了河,再杀下去,一个人都不会存活。 于是,人们渐渐停了手。 他们目光呆滞地伫立在大地上,心中一阵茫然。 他们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他们是来攻城的,现在城还没有攻,被姬诵三言两语,居然就自相残杀到了这般地步。 霍叔和蔡叔有亲兵护卫,都活了下来。 在混乱之中,他们也曾经想要阻止。 可杀红了眼的士兵根本就没有办法阻止,强行阻止的结果就是连他们自己都差点覆灭了。 眼见众人终于冷静下来了,两人悲凉地对视了一眼,然后颤颤巍巍地跪在了姬诵的面前,一脸敬畏地跪了下来,口称死罪。 姬诵冷冷道:“你们也知道自己是死罪?” 两人不敢辩驳,只是磕头道:“臣罪该万死!” “既然知道万死,那我就成全你们。来人,把这两个罪犯绑了,送到三公棺椁之前斩首,以祭三位大人在天之灵。” 两人大惊,没想到姬诵居然出尔反尔。 蔡叔性格最弱,他的作死完全是被两个哥哥带累的,闻言吓都裤子都尿湿了。 霍叔却怒目圆睁,大声道:“姬诵,你出尔反尔,你不得好死。” “好不好使,不用你操心,反正你活不过今日。” 城门洞开,一队人马走了出来,队伍中走出来几个人,将霍叔和蔡叔给绑了。 两人虽有亲兵护卫,但那些亲兵当着姬诵的面,却不敢反抗。 等到两个被绑好,带进城去。 战场上剩下的上万人就呆呆地望着姬诵,等候他的发落。 他们许多人都已经在刚刚的混战之中遍体鳞伤,剩下的也都精疲力尽。 在那场混战之中,不是没有人想要逃跑。 只不过……姬诵的军队都好整以暇地在外围看着,那些试图逃跑的,没有跑多远,便都做了刀枪下的亡魂。 “你们很不错,诛杀叛逆有功!” 姬诵的话语之中蕴含着灵力,远远送出,清晰地传到每一个人的耳中。 众人都了,都不由得松了口气。 “不过,你们混在一起,我也不知道谁是我大周故人,谁是殷商遗民。为了避免走脱一个殷商遗民,我只能决定……全部诛杀!” 哗啦…… 人群中发出一阵哄叫,谁也没想到,姬诵居然卸磨杀驴,翻脸无情。 “姬诵,你不得好死!” “兄弟们,杀了他!” “杀了他!” 有人举起了枪,有人举起了刀。只可惜,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了,姬诵根本就不把他们的临死反抗放在眼里,一挥手,命令道:“杀光他们!” 枪声整整响了半个小时,当最后一个人倒在血泊之中,姬诵下令道:“命人打扫战场,其他人跟着我,进攻殷墟!” …… 平安邑! 东商的部长,城主们聚在一起开会,讨论武庚被杀事件的影响。 武庚是上代商王帝辛的儿子,如果商朝没有被周朝干掉,他就是名正言顺的下一代商王。 他的合法性比箕子要高多了,所以在商民中地位是非常高的。 在如今的东商,纯正的商民只有当初跟着箕子东渡的五千人,还有攸候喜带来的三万多人,算起来也就四万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在的人口大概有十万。 如果把奄国人也算上的话,那加在一起大概有四十来万。 在整个东商中人口占比不到四分之一,不过却是东商的中坚力量。 文化程度最高,对箕子最忠心,也占据着大量的管理者的位置。 也正因为他们都是正宗的商人,所以对留在殷墟的殷商遗民也有很深的感情。 听到武庚被杀,三千殷商勇士被屠戮,许多人都很愤怒,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很多人都叫嚣着要给武庚报仇,要和东商开战。 不过其他的原本是周人、朝鲜人、肃慎人、绳文人的,现在却并不怎么想打仗,他们没有像商族那样的感同身受,义愤填膺。 至于美洲人,他们刚来没多久,还没有被教化,没有发言权。 景如松介绍了一下民间的呼声,然后就没有再说话。 在座的高层,一多半都是商族的,他们也没有说话。 他们不说话,自然是等着其他族裔表态。 场面一度有些冷。 此时忽然有人敲门,众人一脸诧异,这种高层的重大会议,谁会来打扰? 来的是商后妲己。 她刚从青丘赶回来,没来得及参加会议。 但她手里却拿着一封电报。 这是刚传来的电报,她顺手就带进来了。 “三监发动了叛乱,结果被姬诵反杀,霍叔、管叔、蔡叔全部身死。跟着三监一起行动的五万大商军队,全部被杀,一个不留。现在姬诵已经带着大军前往殷墟了。” 完蛋了。 殷墟大概还有五十万商民,这一下被灭掉了五万多,那也就是说全部军事力量已经毁于一旦了。剩下的要不就是老弱病残,要是没经过训练的平民,要怎么抵挡姬诵的大军? “姬诵的大军这么快就回来了吗?” “没有,他是临时招募的。不过他城中原本还有剩几千守军,新旧混杂,攻打殷墟应该没有问题。不过,他们的西征大军最多十五天就可以抵达殷墟。” 胥余皱眉道:“十五天啊……” 原本没有说话的那些其他族裔的官员这时候得表态了。 交通部部长易顺拱手道:“大王,现在港口正好有一批更换柴油机的船只,已经换得差不多了。可以立刻启用。半个月内,就可以运送五千兵马抵达洛邑。只要我军兵临城下,姬诵必然不敢轻举妄动。” 易顺原本是个周人,姜子牙第一次东征的时候被俘,然后就被抓去修围墙,建房子,修铁路,修着修着,居然被提成了交通部部长。 他是第一个非商族的部长,这次的事件又和西周密切相关,所以他赶紧第一个站出来表态,表示和西周势不两立。 鲁启道:“现在我们还不知道姬诵到底想干嘛,贸然兴兵,不太好吧?而且5000人马也顶不了什么事,不过是送羊入虎口罢了。” 鲁启不用顾忌自己的身份,所以可以畅所欲言。 胥余沉吟道:“有道理,我们现在应该先和西周交涉,搞清楚姬诵的目的。如果他真的敢对殷墟的商民动手,那咱们自然不惜一战。” “既然如此,我去一趟吧!”妲己说道。 “你不能去,姬诵现在今非昔比,若他对你动手,后果不堪设想。” “我去!”哪吒说道。 “你?”胥余有些犹豫。他希望最好是风曦或者云霄去,不过风曦去了昆仑,没过多久,把云霄也叫去了。 现在各位大佬不知道在商量什么,一点消息都没有,根本联系不上。 “我的风火轮脚程快,就算我打不过姬诵,也能全身而退。” 胥余纠结了一番,点头道:“行吧,那就辛苦你走一趟吧。小心点,姬诵有要求可以让他提,尽量不要和他动手。” 哪吒点点头道:“我知道的,你放心吧。” 一行人将哪吒送出了门,哪吒说了声告辞,架起风火轮往西而去。 鲁启经常和哪吒打交道,关系最好,担忧地道:“哪吒不会有事吧?” 胥余道:“他心中有数的。” 哪吒打不过杨戬,杨戬曾经去刺杀商王帝辛,结果被帝辛打败。武庚和帝辛一样,都是历代商王的传承之力,结果却败在姬诵的手下。 这说明,理论上哪吒不是姬诵的对手。 所以胥余并不希望哪吒去,不过现在实在没人可用,妲己的话,她本事还不如哪吒,完全是去送菜。 也只有哪吒,才有可能和姬诵周旋一二。 …… 哪吒赶到洛邑,姬诵早就带着军队走了。 哪吒又往殷墟方向急追,终于在朝歌追到了姬诵的大军。 商朝的都城在殷墟,朝歌是陪都,不过后期的商王一直都住在朝歌,所以朝歌是事实上的首都。 周灭商后,姬发让武庚管理殷地,并将大多数商民迁往了殷墟,不过朝歌仍然还住着一部分商民。 这两座城是毗邻的,并没有相隔多远。 “天子有令,出城投降者,生。负隅顽抗者,死!” 上百架迫击炮都对准了城内。 竟然还有机关枪。 这些都是攻打洛邑的三监大军留下的。 他们在姬诵的撩拨之下自相残杀,这些重武器都没用上,全都便宜了姬诵。 哪吒从半空中落下,停在了周军前面,朗声道:“姬诵何在,出来说话。” 姬诵越众而出,冷笑道:“叛徒,来此何事?” 哪吒大怒,但想着胥余交代的事情,便忍着气道:“你准备如何对待殷商遗民?” “若是投降,发为奴隶。不降,死。” 哪吒一听,立刻进入虚无空间,向胥余汇报情况。 胥余早就在空间内等着了,闻言沉吟道:“前有武庚杀死姜子牙等人,后有五万大军攻打洛邑,想要姬诵善罢甘休是不可能的。这样吧,你跟城里的居民说一下,让他们不要硬撑,先投降。之后我会想办法救他们。” 哪吒道:“你怎么救?” “无法是出让一些利益罢了。这个等过段时间再和西周慢慢谈就是了。” “那干嘛不现在谈?” “姬诵现在正在气头上,必须让他发泄出来。否则他什么都不会听的。” “行,我知道了,我现在就进城。” 哪吒从胥余空间里出来,便问姬诵:“你确定他们若是投降,你就饶了他们吗?” 姬诵道:“这个自然,我要这么多死人做什么?他们将被安排去修铁路。” 哪吒道:“那好,你让你的军队不要动,我去帮你劝降。” 姬诵点点头:“你去吧!” 哪吒进了城,找到几个领头的殷商遗民,转达了胥余的意思。 如今武庚已死,胥余就成了这些殷商遗民的救命稻草了。 姬诵大军一到,武庚败亡的消息传来,他们便在城内惶惶不可终日,如今哪吒带来了胥余的消息,他们又哪有不听的道理。 于是,在几个领头之人的召集之下,城内的男女老少便全都出来投降。 姬诵也果然如他所说,并没有难为他们,只是命人将他们迁往洛邑。 朝歌的居民们忙着收拾东西,姬诵又马不停蹄前往殷墟招降,第二天,殷墟的城民们在听到胥余的消息之后,也乖乖地投降了。 哪吒又待了一日,见姬诵果然守约,便告辞回去向胥余复命去了。 等到了向晚时分,城里的商民都收好了东西,在广场上整装待发。 姬诵确认人已经到齐了,便下令道:“全部诛杀,一个不留!” 他的亲卫吓了一跳,跪地道:“陛下……” 姬诵冷冷道:“你懂什么,商王的灵力可以靠血脉传承,我若不杀光他们,等到下一个得到传承之力的人出现,死的就是我们。” 亲卫想到了武庚的恐怖,终于明白了姬诵危什么要下如此残酷的命令。 他这是要……斩草除根。 “可是……东商不是还住在一个箕子吗,即便杀了这些人……” “你不懂,我曾经听说过箕子的秘密,这个箕子并非真正的箕子,他是无法得到商王传承的。” 亲卫将信将疑,一脸懵逼。不过还是很坚决地执行了命令。 那一晚,夜色都被鲜血染红了。 殷墟、朝歌两座城池,四十五万居民,竟被屠戮一空。 无论男女老幼,无一幸存! 新章节被审核了,可能明天才能出来。 新章节被审核了,可能要明天才能放出来。 唉,我也不知道又是哪里写的不对了。 抱歉! 《殷商玄鸟传》新章节被审核了,可能明天才能出来。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四五章 飞机跑道 胥余的肺都气炸了,这个姬诵真特么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 哪吒也是一脸愤怒,他想到那满城的人都是自己亲自劝降了,就感觉是自己害死了那些人,就恨不能把姬诵给碎尸万段。 整个东商,每一座城,都有人在放声悲哭。 那些都是自己的兄弟同胞啊,从前虽然救他们不得,但好歹知道他们是平安的。 现在竟然在一夕之间,被屠戮一空。 东商各城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到处都在议论纷纷。 人们坐不住了,开始上街,市政大厅的挤满了人,纷纷请战,表示要找西周复仇。 不只是商族,其他族裔也是一样的义愤填膺,同仇敌忾。 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他们早就以商民自居了。 而且,姬诵居然敢对殷地的商人遗民动手,那自然是不把东商放在眼里,迟早也是会找东商动手的。 随着东商的百姓们纷纷走上街头,世界上第一场示威游行爆发了。 胥余亲自抵达广场,接见了请愿的人群,他就说了两个字:“复仇!” 于是整个广场山呼海啸,人们高声怒吼:“复仇!复仇!” 消息很快传到其他城邑,全国上下都沸腾了,人们高呼着复仇,随即进入了紧张的战前准备。 人们放弃了假期,并无视禁令开始加班。 所有的工厂都开始连轴转,武器装备等军工用品自不必说,各种食物,衣服,医疗设备也开始紧锣密鼓地生产。 西周是一个庞然大物,一旦开战,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人们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 而东商的高层,也正在紧张地召开会议。 “姬诵的行为决定了我们必须开战,这疯子不死,没有人能心安。” 胥余一句话给这场会议定了调,那就是必须打。 不过怎么打,什么时候打,这就有得商议了,于是大家就开始讨论起来。 各部的部门没什么好说的,纷纷表态随时待命,保证物资充足。 等大家表完态,太傅嬴才首先说道:“既然要打,那就是赌上国运的大战,我们必须压上全部力量。不知道空军现在组建得怎样了?这次能上战场吗?” 哪吒道:“他们也才训练了半年多,基本的起飞降落都没什么问题,操作还不是很行,不过西周并没有空中力量,所以他们的敌人只有他们自己,除非自己坠机,否则没有谁能威胁到他们,上战场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前提是阐教不出动神界大军。” 胥余道:“神界的事情现在暂时不考虑,两位娘娘已经去昆仑了,她们商议到现在还没有消息传来。我们只做好我们能做的就行了。” 景如松点点头,却问道:“咱们的飞机需要跑道才能起飞,西周并没有跑道,奈何?” 嬴才道:“修建临时跑道就行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第一场大战肯定会发生在燕都,我们可以先驻守丹东的子攻就近修建一条临时跑道,等拿下燕都之后再修建新的跑道……” 众人有些懵逼,这样行吗?怎么听着不怎么靠谱呢?这一站一站的,修建到什么时候去? 胥余摆摆手道:“不用这么麻烦,平安舰其实是一艘航空母舰,它原本就是用来搭载飞机的,只要铺上铁板,直接在母舰上起飞即可。” 众人大惊,一直觉得这船有些大而无当,超耗油,跑得慢,运兵也不是很多,还不如早一些小一些的船好使。 没想它到竟然是飞机的母舰,看来大王早就想到有这么一天啊。 嬴勇担心地问道:“平安舰大如城池,能驶进黄河吗?” 胥余说道:“当然可以,当初我让云霄娘娘疏通黄河,沿途河道全都被加深,狭窄的地方也被加宽,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若是开战的话,航母能载着飞机,直接杀进西周腹地。而且现在是春夏之交,正是黄河涨水的时候,根本不用担心。” 众人以为当初加深航道只是为了方便两国贸易,没想到胥余居然下了这么大一盘棋,他在多年前就未雨绸缪,为了这场大战做着准备了,全都佩服得五体投地。 太保攸喜叹服道:“大王未雨绸缪,思虑之深,真是令人高山仰止。” 胥余笑道:“南宫修那边有消息吗?平安舰什么时候能回来?” 攸喜道:“我已经和南宫元帅通过电报了,他们那边会提前结束战事,平安舰会在一个月内返回。” “他们那边战况如何?” “还行吧,就一些扫尾工作了,南宫元帅是留下北欧人和龙族,让他们善后就行了,无非是让他们多占一点便宜,非常时刻就不计较了。” 胥余点点头,道:“母舰一个月才能回来,开到西周又得半个月,也就是最快到六月中旬才会正式开战,大家想想两个月要做些什么?” 景如松道:“我觉得我们先停止西周的贸易,我们现在每卖给他们一份物资,都会他们利用来攻击我们。” 鲁启道:“对,尤其是武器子弹,还有各种食品,这些是坚决不能卖了。” 胥余赞同:“这个自然。而且这也是一种经济战,毕竟西周的百姓用惯了我们的商品,忽然间没有了,他们就会很难受,会打消他们和我们对抗的积极性。” 海伦作为财务部长,她自然关心财政收入,闻言道:“但工厂不能停工,否则百姓就会失业,没有工资领。这场战争可能会旷日持久,如果一年半载都打不完的话,生产出来的物资难道一直囤积下去吗?” “嗯,很有道理,既然如此,我们必须找到新的买家。卖给欧罗巴人如何?” 景如松道:“可以是可以,我们近年也和他们有些贸易往来,只是……他们吃得下吗?” “便宜点嘛,以前卖那么贵,他们只有贵族用得起,现在就卖便宜点,让他们的平民也用得起就是了。这样的话,他们的消费能力反而会增加,我们也并不会少赚。” “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毕竟现在也只有欧罗巴人能接盘了。 “武器供应要加大吗?”鲁启问道。 东商一直在对西周出售K98,三八大盖之类的枪械。还有迫击炮等一些小口径的火炮。 欧罗巴那边也有少量的卖一些。 而东商自己,现在装配的都是全自动武器,如果不再对西周出售的话,那么这些武器的生产线就会变得很尴尬,停也不是不停也不是。 想要正常运转的话,除非让欧罗巴人加大购买量。 欧罗巴人当然乐意购买,但鲁启却担心卖得太多的话,双方若有一天开战,这些卖出去的子弹就要射向自己了。 胥余想了想,道:“卖,西周应该是可以制造内燃机了,所以他们才会西征,目的就是控制中东的石油。最好是能直接联系到中东人,卖一些给他们。为西周在中东制造麻烦。” 嬴勇劝道:“大王,无论大商还是西周,毕竟是我们华夏内部的事,这卖武器给中东人……” 他还清楚地记得箕子当年说过什么兄弟阋于墙共御外辱来着,所以这才开口劝说。 “这个不用担心,等我们攻下西周,中东也迟早是我们的,一些半自动武器罢了,只是为了恶心西周,影响不了大局。” 众人听见他说中东迟早是我们的,都有些明白了,一个个都兴奋起来。 虽然胥余并没有多说,但这分明是不满足于占据华夏故土的意思啊。 现在大家已经都明白世界之大,华夏只不过是一小部分罢了。 无论是往西,还是往东,都还有大片的土地,其肥沃程度较之华夏,犹有胜之。 如今听大王的意思,那岂非是要纵横世界,猎取诸国? 东商目前也就数座城池,一百多万人口,官位也就那么几个,大把的有志之士不得施展。 若是能占领世界的话,那岂非每个人都要裂土封侯,成为一国之主? 眼前的西周就是榜样啊,这些年他们封了上百个诸侯国的。 只不过这些诸侯国都不过是一隅之地,小得可怜,跟世界比起来,算个屁啊。 到时候,在座的每一位,都控制着疆域千里的国度,想想都刺激啊! 大家正在各种幻想,胥余说道:“这些都是武事的准备,其他方面也不能荒废。商业广场那边已经停止了发送电报,想来他们已经凶多吉少了。没有了他们,我们对西周的情况也就一无所知了,大家说说怎么办?” 景如松摇摇头道:“距离太远了。没有电报的话消息根本无法传递。” 公安部部长陆令道:“大王,西周的那些间谍也该收网了吧?” 胥余点点头道:“双方的贸易一断,这些间谍的消息也就传递不过去,就此失去了价值,处理掉吧。说起来,这些年借着他们的手传递了不少消息,帮我们稳住了西周,争取了不少时间,功劳卓著啊。就不要杀掉了,送去矿山吧。” “是!” 大家正在讨论,忽然有人禀报道:“两位娘娘回来了。” 第二四六章 苛刻的议和条件 胥余率领百官去迎接风曦和云霄,却发现她们还带来了杨戬,和一个年轻人。 “这是姬诵的胞弟姬虞,他是代表姬诵来议和的。” “先住下吧。” 胥余没给好脸色,命人带杨戬和唐叔虞去休息,并吩咐不允许他们乱跑。 杨戬和唐叔虞都没说什么,便跟着人下去了。 平安邑没有专门招待外宾的部门,平时有其他城市的公职人员来办事的话,都是住宾馆,事后报销就行了。 所以那个负责招待的官员就直接给两人领宾馆去了。 唐叔虞踩着坚实的路面,看着四周的景色,只见鸟语花香,仿佛置身一个大花园。 他奇怪地问道:“杨叔父,东商没有王宫的吗?” 杨戬摇摇头:“没有的,他们都是住这种楼房,一般几十栋聚合在一起,叫做小区。小区之间会有一个小公园。” 出了小区,便见三三两两的人群聚集在一起,一脸的义愤填膺,不知在说些什么。 引路的官员冷冷地说道:“你们小心点,不要乱跑乱看,出了事我可不负责。” 平安邑杨戬也不是没来过,却没见过这样的规矩。 不过现在是非常时期,他也不便多说什么,就点点头,表示答应。 唐叔虞却有些好奇,小声道:“那些人在干嘛?” 那官员没好气地道:“他们在商量怎么灭掉西周。” 唐叔虞讨了个没趣,却也不再说话。 这可是在人家的地盘上,这些百姓都是不好惹的样子,自己要是把他们惹毛了,搞不好能把自己生撕了。 那官员也担心搞出事来,安排他们住下之后,去找了几个警察过来在宾馆守着。 …… “阐截二教为这个事吵了挺久,连通天都去了。” “啊?” 风曦一句话就把胥余惊到了。 这么大的阵仗吗? “那现在双方是什么意思?” “和谈。” “如果姬诵只杀了武庚和参与攻打洛邑的军队,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但他把手无寸铁的平民屠戮一空,这事没法谈。这事要能谈下去,我这个商王也不用干了。” “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提。” “没要求,提不了。”胥余不配合。 “你有没有想过一旦打起来,两教也会参与其中,到时候就是一场劫难?” 风曦铁定是要和稀泥了。 “两教为什么一定要参与人类的战争呢?我们打我们的,你们看着不好吗?也没什么影响啊。” “你有没有想过,一场大战会死多少人?” 胥余明白了,神界这是担心自己的韭菜啊。 “那也不是我挑起的,就姬诵这架势,我们和西周就算现在不打,以后还是得打。等他的武器升级换代了,到时候死的人更多。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让姬诵以死谢罪,西周天子换人。新任天子率领西周群臣去遗民墓前戴孝,磕头谢罪。并且赔偿……白银壹佰万元。” “这……西周势必不能答应。” “只要阐教答应了,他们敢不答应吗?” “阐教也不能答应的,这样一来,西周从此以后在东商面前就抬不起头来。阐教在截教面前自然也抬不起头来。” “教主是什么意思?”胥余转头问云霄。 “教主说支持你的一切行动,如果阐教敢出手干预,那么教主将不惜一战。” “替我谢谢教主!” 云霄点点头。 “既然如此,先把你的条件告诉西周,双方谈谈看吧。”风曦有些无奈。 …… 胥余和风曦云霄二人谈过之后,便把消息告诉了百官。 大家一听就明白了,胥余这条件就是故意在开高价码,阐教和西周若是答应这个条件,那根本就是丢人现眼,以后在截教和东商面前再也抬不起头来。 不过漫天要价,落地还钱。谈判嘛,价码肯定要先开得高高的。 “先吊着他们吧。所有开往西周的货轮,全都给我开回来。从现在开始,和他们停止贸易。” “那西周可麻烦了,马上就要插秧了,这次西周诸国购买了大量的化肥……”农业部部长琴娴说道。 “这样才能给西周施压,西周诸侯国的利益受到损害,他们就会对姬诵不满。” 陆令道:“但这样的话,我们的人过不去,西周那边的情报可能就没法收集了。” “派一些海东青过去,虞姬可以和海东青实现视野共享,西周若有什么异动,她都会看在眼里。” 虞姬施展灵力的话,可以看见海东青的视野,而她现在虽然不在平安邑,却可以在风曦的虚无空间中和胥余聊天。 这样转几道弯之后,胥余也就能掌握西周各大城池的动静了。 陆令答应一声,就去找那丹珠要海东青。 自从有了电报之后,这些海东青失去了用处,就退役了。 不过它们都是功勋卓著的神鸟,为东商的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退役之后都得到了很好的照顾,而负责照顾他们的人就是那丹珠。 最开始为胥余征战的春花、夏风、秋月、冬雪四只功勋海东青,几年前就已经去世了。 它们刚去世的时候胥余还很是诧异,心想鹰不是可以活七十年吗?怎么这么快就无了? 他小时候读的鸡汤文告诉他,鹰活到四十岁的时候,爪子老化,不再适合捕猎,就会在山崖上把自己爪子扒拉下来,然后三个月不吃不喝,重新长出新爪,振翅高飞,再活三十年。 问了肃慎人才知道,鹰的寿命也就十几岁而已,小时候看的那个鸡汤文根本就是扯犊子,被骗得好惨。 那丹珠没想到这些神鹰还能再次走上工作岗位,很是高兴,便乐颠颠地去挑选海东青,和它们逐一沟通。 一些之前时常去西周沿海的海东青被放了出去。 一些之前前往朝歌、洛邑、镐京等地送信的海东青也被放了出去。 这些海东青一走,陆令就将它们的编号报给胥余,然后胥余再通过虚无空间报给虞姬,虞姬知道编号之后,就开始和这些海东青建立联系,然后对它们进行指挥。 …… 开往西周的货轮刚刚出海就得到了消息,便折而向南,一路前往珠江,补充燃料之后,便开往欧洲去了。 东商现在出口的任何商品都是紧俏货,运到哪里都会被抢购一空,根本不愁卖。 而在洛邑,各路诸侯都齐聚在王宫之中,姬诵一脸阴沉地坐在王位上。 “东商那边传来的消息,要朕以死谢罪。要诸卿前往殷墟,为殷商遗民披麻戴孝。要赔偿对方白银壹佰万元。诸卿以为如何?” 齐侯姬伯禽出班怒斥道:“陛下,武庚谋逆在先,陛下诛杀在后,何错之有?东商欺人太甚,臣愿请战,扫荡东商。” 燕候姬克也出班说道:“若无那些殷商罪民的支持,武庚如何敢反?武庚是首恶,那些罪民便是从犯,死有余辜。臣也愿请战。” 这两位都是死了亲爹的,自然不肯妥协。 姬诵又望向了姜子牙的儿子吕伋,想听听他的意见。 吕伋也死了亲爹,不过他年纪最大,更加冷静。他出班说道:“我们和东商迟早会有一战,现在东商发展越来越壮大,势力已经拓展到了华夏南部,未来也一定会向内陆拓展,挤压我们的生存空间。一旦箕子认为时机成熟,他就可以从东北,东南,华南三个方向入侵我大周,到时候,如之奈何?” 众人一听,悚然大惊,这才明白,箕子竟然在下一盘大棋,现在东商的发展十分迅速,若真到那一天,西周恐怕就要危险了。 姬诵点点头道:“箕子此人,的确深谋远虑,早年他还曾在西海步下一枚棋子,竟连外公都骗过了。后来我西周大军将他围困在梅里,他竟然靠着那枚棋子攻破镐京,反败为胜。不过现在想来,假如他当年没有启用这枚棋子的话,现在竟会对我大周形成四面合围之势,那就更危险了。” 众人一听,都深以为然,不过当年那一战镐京被攻破,姬诵被生擒,说起来实在是耻辱,除了姬诵自己,谁也不敢提起。 姬伯禽若有所思地道:“若如齐侯所说,那么东商在东南和华南的布局都是刚刚开始,还未成气候,不应该现在开战才对,难道……箕子并不想开战?那他为何摆出这么大的架势,开出那么苛刻的条件,他明知我们不会答应。” 燕候姬克沉思片刻,道:“我们杀了殷商遗民,箕子若没有行动,他商王的位置恐怕要坐不稳。他这是在漫天要价,他故意开出这个条件,就是笃定我们不会答应,然后再讨价还价,从中大捞好处。” 姬诵却道:“若是我答应了呢?” 诸侯一愣,顿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心想,你还能答应自己去死? 就算你答应了,那可是一百万银元啊,还不是要我们出? 却听姬诵又自言自语地说道:“我若答应,整个大周名声扫地不说,他又会得寸进尺,提出新的条件。” 诸侯连忙道:“正是如此!” 姬诵又道:“既然箕子现在并不想开战,那就说明他还没有准备好。等到他认为时机已经成熟的话,就晚了。既然如此,我军现在可能一战?” 吕伋道:“我军刚从西方大胜归来,士气旺盛,正可一战。” 鲁侯姬伯禽也道:“这次剿灭三监之乱,得到了大量的先进武器。许多都是市面上不曾见过的。这些新式武器足足可以装备三个军,正好用来攻打东商,让箕子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燕侯姬克道:“这箕子实在阴险,这次三监之乱搞不好就是他策划的,我们不能再等了,一定要尽快将此人除去。” 吕伋点点头道:“虽然如此,谈还是要谈的。我军将士舟车劳顿,尚需要修整一段时日。那些搅和的新式武器也要适应。还有天庭那边,陛下也应该进行沟通,最好是能得到天庭的支持。这些都需要时间,仓促应战的话,对我军不利。” 姬诵点点头,觉得这是老成谋国之语,便道:“那就谈吧。我们先抛出一些其他的条件来迷惑东商,大家互相讨价还价,尽量拖延时间。” 他正说着,忽然目中精光一闪,人如离弦之箭,从宫殿中飞跃而出…… 万里之外的大海之上,虞姬只觉脑袋传来一阵剧痛,整个人朝后便倒,摔在了甲板上。 莫阿娜大惊,连忙将她扶起,问道:“怎么了?” 虞姬凄然道:“那些海东青都死了……” 第二四七章 奇袭丹东 心怀鬼胎的谈判,自然不可能谈出什么结果。 双方都只想拖延时间,压根就没想过要把事情谈成。 于是谈判桌上的时间压根就成了垃圾时间,双方底气都很硬,都在虚张声势,结局往往就是不欢而散,没有任何结果。 另一方面,双方也对各自的领空进行的管制,胥余放出的海东青被姬诵察觉,然后,西周的天空一旦出现老鹰,就会被当场射杀。 搞得许多无辜的老鹰都被牵连,万里长空,再不见老鹰翱翔。 结果这一年兔子和老鼠明显增多,祸害了许多庄稼。 再加上和东商断绝贸易,购买的化肥农药也没到位,搞得粮食减产,百姓苦不堪言。 这都是后话了,而东商这边,由于担心杨戬窥探消息,除了勒令杨戬和唐叔虞不得外出之外,胥余还派出了哪吒,对二人进行了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保护。 不过杨戬也很识趣,他除了陪同唐叔虞去谈判之外,绝不会做任何出格的事情,非常守规矩。 这样一来,倒使得哪吒和杨戬这对昔日的兄弟重新聚首,彼此的兄弟情谊又恢复了一些。 …… 子攻这段时间很忙,非常忙。 商周两国一旦开战的话,丹东就变成了前沿堡垒。 延边邑的武器,长春邑的粮食、酒精,织邑的衣被、纱布,都在源源不断地往丹东汇集。 鸭绿江上的货轮排成了长龙,丹东变成了一个巨大的仓库。 子攻也曾想过派人去刺探西周的情报,不过那边防守得很严密,燕都城里居然派了金吒坐镇,让他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不过丹东这边,胥余也派出了狐族守卫。 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丹东的仓库里到处都堆满了东西。 丹东本来就是对外贸易的港口,仓库里储存着各种物资。 贸易中断之后,子攻就开始清空各种物资,一些原材料都运往延边等核心城市储存。 一些商品则沿海南下,运往珠江港。 而现在,纵然是这些仓库都被事先清空了,也还是没地儿放了。 子攻正在发愁,忽然一个小姑娘跑了进来,惊叫道:“不好了,周人从海上攻过来了!” 子攻大惊,问道:“还有多远?” “不到二百里。” “不到二百里?”子攻头都炸了,“浅浅姑娘,最近你们狐族不是一直在监视着两国边境吗?” 那个小姑娘正是狐族的涂山浅浅,闻言沮丧地说道:“大王是派了我们来巡视,可是……谁也没想到西周竟然有龙族相助。” “龙族?你是说龙族帮助西周躲过了你们的巡视?” “对啊,龙族在海上起了蜃,我们远眺海面,并无异常。谁能知道那远处的海面都是假的,根本就是海市蜃楼。西周的船队,就躲在海市蜃楼的后面过来了。” 子攻欲哭无泪,这也太狡猾了。他虚弱地问道:“来了多少人?” “大概有五万人。” “五……浅浅姑娘,请你马上回平安邑报信,让大王派出大军,星夜驰援。” “好的!”涂山浅浅答应一声,嗖一声掉头就跑。 子攻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半空之中,叹了口气:“不知道我能不能受得住。” 随即振作精神,高声呼道:“迎敌!” 整座城市立刻开始运作起来。 一个月前,东商开始往丹东运送物资的时候,也同时在运兵。 毕竟这么多重要的物资堆在这里,没有重兵防守,被人抢了,那就完犊子了。 现在丹东的守军约有三万人,子攻一声令下,便立刻进入了战斗状态。 子悦领导的医护团队也提前开赴到了丹东,于是也马上做好了准备,随时救治伤亡。 不过敌人来得太快了,二百里,几个小时就能赶到,所以也没有什么战术,谋略可以准备的。 只能硬守! 正在大家忙忙碌碌的时候,海面上忽然起了雾。 海雾顺着东南风,往城池里弥漫开来,远近数里,顿时都变得灰蒙蒙的,天上的太阳也变得暗淡了下来。 渐渐的海雾越来越浓,两个人贴着脸,也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影子。 “这不对,大中午的怎么会起雾?” “是龙族!” 说话的人是狐族的阿紫。 阿紫衣袖一拂,一阵清风卷出,子攻周遭数十米的雾气瞬间消散。 但由于整座城池都被浓雾包裹,阳光透不进来,也只能看见一个个灰蒙蒙的人影。 “有办法驱散吗?” “这个我们不擅长,尽量吧。” “拜托了!” 阿紫点点头,将留守城内的狐族召集起来,然后大家以阿紫为圆心坐在一起,不知道在施展什么法术。 “轰隆!” 灰蒙蒙的雾霭之中,很快传来一声剧烈的爆炸! “是炮击!”有人大声叫道。 “快救人!” “隐蔽!” “准备迎敌!” …… 刹那之间,猛烈的炮击之声疯狂响起。 无数的炮弹在城中四处开花,许多人被炮火击中,到处一片惨叫。 “反击,反击!” 有人高喊着反击,可是炮手却一脸懵逼。 前方全是浓雾,敌人的战船漂浮在大海之上…… 大海那么辽阔,船只那么渺小,大家甚至连爆炸连船只的远近距离都搞不清楚,这要如何反击? 找不到目标,乱打一通的话,根本就是浪费炮弹,毫无用处。 但不反击的话,就只能挨炸。 “阿紫姑娘,还要多久可以驱散浓雾?” “龙族的灵力太强了,给我们半个小时。” “炮兵,能找到敌军的位置吗?” “不行,太过分散了。从炮弹的轨迹来看,对方在海面上排出一个巨大的扇面阵型,根本无法反击。” “先隐蔽,等狐族驱散海雾再说。” “大人,我们的物资……” “物资暂时别管,活下来才能保护物资,全体隐蔽。” “派人疏散百姓出城暂避。”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城内,码头,港口……全都置身于炮火的洗礼之下。 房屋在倒塌,仓库在起火,到处都是断壁残垣,许多条生命在爆炸中消逝。 子攻的心在滴血…… 终于,狐族的灵术准备完毕,一股巨大的旋风凝聚成形。 众人合力朝前一推,狂风卷积海雾,所到之处,长烟一空,光明重临。 柱子躲在掩体后面,他现在已经被炸得半个身子埋进土里了。 终于,他感受到了光明,于是,他抬起头来,抖了抖身上的尘土。把帽檐往脑袋后面一转,大吼道:“轮到我们了,奶奶的,给老子装弹!” “九点钟方向,距离三千八……基准炮……一发装填……放!” “轰隆!” 一发炮弹精准地落在一艘大船的甲板上,随即绽放出巨大的火焰。 这是一枚苦味酸炸弹,爆炸开来的化学物质如油一般在甲板上翻滚,所在之处,纷纷剧烈地燃烧起来,就连钢板也不例外。 有毒的浓烟四处弥漫,熏得全员咳嗽流涕呕吐,眼睛都睁不开。 那艘船上的士兵都遭了大殃。 子攻在望远镜里看到这一切,大叫道:“干得漂亮!” 柱子一炮命中敌船,挥舞一下拳头,叫道:“再来,全面反击!” 便在此时,东南方一阵浓浓的海雾又铺天盖地地飘了过来。 柱子大惊失色,大吼道:“快,快,抓紧时间。干他娘的一炮。” 所有大炮也顾不得校准了,纷纷开炮。 刹那之间,千百炮弹狂飙而至,西周一些大船顿时烟熏火燎。 只可惜大部分的炮弹都打空了。 “顶住!” 狐族合力一击,数十道小型的旋风狂飙而出,将那弥漫而来的海雾搅乱得四分五裂。 但此时大海之上,也出现了几道旋风,反向卷了过来,两者一碰,烟消云散。 与此同时,更多的旋风在大海之上形成,搅起近十米高的巨浪,朝着码头恶狠狠地压了过来。 “拼了!” 阿紫咬着银牙,一声怒喝,澎湃的灵力将海水托举而起,形成一道数十米高的水墙,朝前推出。 这水墙比起龙族的巨浪更加的坚实,更加的壮观。 恶狠狠地压了过去,不出意外的话,定能将龙族的巨浪全部埋葬,然后,那西周的战船吞噬。 …… 远方的云层之中,一条通体银白的巨龙望着脚下的巨浪,冷笑道:“居然跟我和我龙族玩水,简直是找死。分水诀!” 小白龙一声暴喝,双手一指,澎湃的灵力狂飙而出,狐族卷起的水墙竟然在刹那之间消散殆尽。 龙族卷起的巨浪便毫无阻碍地朝着码头压来。 十米高的巨大海啸,一旦压下,便是生灵涂炭。 “不好,是龙王!出全力!” 阿紫尖叫一声,将灵力催到极致, 无数的灵力狂飙而出,火焰、暴风、海浪、土墙……无数的灵力汇聚成一团混沌能量,在前方的大海之中无声炸开。 是的,无声。 在一刹那间,海啸的声音消失了,连炮火的声音似乎都停滞了。 时间在那一刻仿佛静止,然后,海面上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色空间,那些汹涌澎湃的巨浪,全都被吸收殆尽。 等到黑色的空间消失成一个微不可察的黑点,城中的守军爆出一声喝彩:“好啊!” “哇!” 阿紫却吐出一口血来,颓然地倒了下去。 其他的狐族成员,也纷纷瘫倒在地。 妲已不在,以他们的能力挑战龙王,还是太勉强了。 “快,带他们走!” 子攻命令一队士兵将狐族成员扶上战马,带着他们往北门撤退。 狐族一撤,海雾又压了过来。 子攻提着一挺轻机枪,沉声道:“命令,所有炮兵撤退!” 柱子正在指挥发炮,闻言跑了过来,大声道:“城主,我们不退!” 子攻道:“海雾又过来了,你们两眼一抹黑,根本打不中敌船。留下来没用,赶紧撤。” “那我们就留下来和你们一起守城,没有大炮,我们用枪也是一样的杀敌。” “炮兵是宝贝,我得让你们活着。活着,才能在大王攻打西周时发挥最大的价值。这是命令,马上撤!” 柱子明白他的命令是对的,纠结了几秒,含泪大吼道:“撤!” 等到炮兵撤走,海雾又笼罩了丹东城,漫天的炮弹再次袭来。 子攻就站在炮火之中,大声命令道:“全体隐蔽,等敌人进来了,打巷战。” 第二四八章 最后的殷商宗室 海雾弥漫之中,炮声又响了起来。 它们在城市之中炸响,像烟花一样,次第盛开,又一瞬而逝。 在隐蔽的角落里,东商的将士们借助着各种掩体,默默地忍受着。 许多人受伤,许多人死在了爆炸之中,但活下去的人,依旧在坚持着。 因为他们明白,绝不能把这座城市拱手让人。 他们知道,敌人终究是会登陆的,那时,才是分出胜负之时。 在城市某个角落的一处地下室中,伤员被担架抬着,源源不断地送了进来。 子悦带领的医护团队正在争分夺秒地救治着伤者。 “松止血带,快,解压输血……” “把他的腿锯掉……” “给他打止疼针……” 自从医疗团队建立以来,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惨烈的场面。 东商之前也打过大仗,有许多人受伤,但那时候受的大多是刀伤,箭伤。 那种冷兵器造成的伤害相对好治。 而现在的战士们受的,却是炮伤。 有些人直接被冲击波震伤了五脏六腑,就十分的难治。 许多人被弹片,碎石击中,直接进入身体,就需要手术取出来,甚至直接截肢。 最惨烈的还是烧伤,当一个全身烧得焦黑的战士被送进来的时候,甚至有护士当场吐了。 这种大面积的烧伤根本无法医治,只能暂时减轻他们的痛苦。 子悦听见他疼得在喊妈妈,忍不住热泪盈眶,她知道这些战士都是好样的。 …… 大炮又持续轰炸了半个小时,终于停了下来。 海雾开始散去,城市的轮廓又现了出来。 远处的大海上,西周的船只都向码头靠了过来,密密麻麻,遮天蔽日。 子攻用望远镜看着这景象,不由得暗暗咂舌:“西周这些年到底造了多少船。” 他向手下打了个招呼,说道:“轮到我们了!传令下去,决不能让周军轻易得到这座城池。如果实在守不住,就把物资炸掉。” 传令兵说道:“是!”然后转身就跑。 周军要开始登陆了,等他们全部上岸,大概要几个小时的时间,而商军就趁着这个机会,开始争分夺秒,构筑简易的防御工事。 子攻看着城市到处弥漫的硝烟,周军已经开始登陆了,眼睛里露出凶光:“这座城市老子经营了十年,你们想得到,没那么容易。” …… 姬伯禽意气风发地登上了码头,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位身穿白衣,背着宝剑的少女。 自从妲己杀死敖乙,东海龙族的男丁就此断绝,只剩下一个小女儿。 其他三海龙王均想派遣自己的子嗣继任东海龙王之位,彼此争执不下,差点大打出手。最后一合计,未免伤了龙族的和气,不如就让小龙女来继承这龙王之位。 虽然说没有母龙继任龙王的先例,但小龙女毕竟是敖光仅存的血脉。 之后她再在龙族之中招赘一位夫婿,诞下后代,也就算是敖光一脉的血脉延续了。 商议既定,就上报天庭,天庭居然很爽快地就同意了。 于是,小龙女就成了历史上的第一位母龙王。 姬伯禽看着城市中到处弥漫的硝烟,皱眉道:“还请龙族降雨救火。这城里有大量的物资,别烧坏了。” 小龙女淡淡道:“不用你提醒,已经在施法布雨了。” 几分钟后,天空之中乌云卷积,日星隐耀,一场大雨落了下来。 大雨浇灭了城中的大火,到处都冒起了滚滚的浓烟。 “接下来就轮到你们了,如果狐族敢再来,我们会出手!” 姬伯禽点点头,下令道:“进城,把那些老鼠给我找出来。” 他知道还有许多人藏在城市之中,不过他并未放在心上,连续的炮击之下,整座城市都被轰了个稀巴烂,那些老鼠又能剩下多少? 如果不是这座城市的物资实在太多,再轰炸下去就毁于一旦了,他甚至会下令再轰上几个小时。 “砰!” 一声枪响。 一个西周的旅帅倒在了血泊之中。 西周兵制,五百人为一旅,旅帅为下大夫。 “冷枪!” “三点钟方向!在房子里。” “把房子给我炸了。” 一名炮兵架好迫击炮,对准枪声响起的那栋房子就是一炮。 近距离必中,那房子顿时被轰了个大洞。 “死了没有?进去看看。” 从队伍里闪出五个人,西周兵制,五人为一伍,设一个伍长。那个伍长端着枪,带着队伍从炸开的大洞钻了进去。 “轰!” 一声剧烈的爆炸,木制的房子飞上了天。 “该死的!”姬伯禽猛一跺脚。 “散开,全城搜索。” 于是,五万大军化整为零,往城市的角落分散而去。 姬伯禽望着消失而去的人群,问道:“能找到那个殷商宗室吗?” 小龙女道:“暂时不行,等动起来了再看。” 姬伯禽点点头道:“劳烦了。” “小事!”小龙女说完,就跃上了天空。 姬伯禽看着鱼贯入城的大军,想到了的命令。 “我已经有了准确的消息,东商的那个箕子并非箕子本人,而是有人用夺舍的方式夺走了他的身体,这也是他为何没有得到殷商历代先祖之灵的传承的原因。” “现在殷商在朝歌和殷墟的宗室已经被我屠戮一空。但还有两个漏网之鱼。那就是丹东的城主子攻,以及他的妹妹子悦。他们在十五年前就跟着箕子东渡了。你这次的命令,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杀死他们。只要殷商王室绝嗣,殷商先祖的灵力就无人可传,我们才能赢得这场战争。” “如果无人可传,那有没有可能就传给箕子了呢?”姬伯禽问道。 “不会的,我得到灵力的时候,也知道了许多以前的事,明白了殷商的传承之力的来由。那是必须由殷商历代人王才可以获得的。但是箕子明明登基为商王,灵力却传给了武庚,这说明箕子根本就不配。” “而殷商所谓的传承灵力,源自于当初人界和昆仑的一个协议。在第一代人王商汤之前,人王是由神来担任的。后来神不再担任人王,为了维护人界的统治,神将人间产生灵力的百分之一,分给人王。后来这百分之一的灵力越聚越多,终成祸害,后期的商王越发膨胀,甚至不讲昆仑放在眼里,这才惹来灭国祸。我大周这才迎来代天罚罪的机会,成为天子。” “这个协议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如果殷商宗室绝嗣,那么灵力将会被天庭收回,这也是为什么我敢在诛杀武庚之后,屠城的缘故。为了永绝后患,昆仑……实际上是支持我这个干的。” 姬伯禽听得倒抽一口凉气,却问道:“既然如此,昆仑干嘛不自己动手绝了殷商王族的嗣?” “因为昆仑分为阐截二教,两教观念不同,分歧颇大,一方支持的,一方往往就反对,搞得双方都投鼠忌器,这才放任历代商王的传承之力越来越强。甚至最后阐教决定干掉殷商的时候,截教还站出来反对。这才引发了牧野之战。” “大战之后,截教虽然失败,在天庭却仍有一席之地,阐教想要斩草除根,也根本不可能做到。最后,父王只能将那些殷商遗民都看管了起来。” 姬伯禽听到这些上古秘闻,脸色骇然之余,不由得若有所思起来。 姬诵问道:“你在想什么?” 姬伯禽道:“我在想一个问题,当初箕子已经带着族人跑到了万里之遥,却还是被雷震子王叔无意中发现……他真的是无意发现的吗?” 此话一出,姬诵也愣住了。 “是啊,他真的是无意中发现的吗?恐怕……他是故意在寻找吧?毕竟,他可是根正苗红的阐教中人啊。” “若是果真如此的话,那岂非后来的一切都是阐教在暗中安排?这……也太可怕。” 想着阐教一直在背后操控着一切,姬诵不由得惊出了一把冷汗。 “不管如何,你这次一定要弄死子攻。我因为杀死殷商遗民,惹得通天教主大发雷霆。天庭无奈,只能暂时将我禁足了,否则的话,我一定会亲自去。” “放心吧大王,除非那子攻能够获得传承之力,否则的话,我一定拿下他的人口,永绝后患。” “嗯,只要子攻一死,昆仑就会找到借口收回殷商的灵力,到时候我们就算是去掉了最大的一个威胁,可以高枕无忧了。” …… 周军队伍在城市中到处搜寻着,遇见抵抗,就仗着人多势众,予以浇灭。 一时之间,靠近码头,这座城池五分之一的都被清理一空。 许多物资都被收集了起来,不过靠近码头的大多是衣被,军火什么的是一样没有。 “这些就不错了,慢慢搜,什么都会有的。” 有人打出了旗语,于是从船上下来了许多奴隶,开始搬运物资。 远处的子攻从望远镜里看得一清二楚,目瞪口呆,这特么是一群强盗啊! 子攻正在郁闷,忽然看见一只周人的旅队冲锋在前,竟然一口气跑到了城中中央的广场上。 子攻立刻命令道:“干掉他们!” 第二四九章 会拉屎的铁鸟 “那是什么?”一个周军士兵说道。 众人转头一看,就看见几个商军士兵,每人肩膀上扛着一个金属筒。 众人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见那金属筒中飞出一颗带着尾焰的炮弹…… “轰隆!” 炮弹在人群中炸开,顿时死伤惨重。 数十人被直接炸飞,当场死亡。 没死的也浑身浴血,一片哀嚎。 那几个商军士兵打完一炮就马上开溜了,追都追不上。 领军的旅帅气得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 此时,在城市的各个地方,都响起了枪炮之声。 随着周军的深入,遇到的抵抗也越来越强烈。 商军躲在防御工事里,使用机枪从孔洞里朝着周军猛烈射击,无数周军死于非命。 周军也算是身经百战了,不过对于热战的理解显然比不上开挂的商军。 面对商军的这种无赖打法,周军使用了迫击炮,一些临时的防御工事瞬间被摧毁。 但丹东城因为在战斗的前沿,为了防止有一天会被攻击,因此在城内修建了不少永久性的防御工事。 现在商军躲在这些碉堡里,就好像缩在王八壳子里一样。 小龙女和姬伯禽站在一起,看着伤员源源不断地被送回来,皱眉道:“看来这箕子也不是好相与的,这座丹东城虽然没有城墙,却被打造得固若金汤,想要啃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啊。” 姬伯禽有些恼羞成怒,问传令兵:“去问下怎么回事,伤亡怎么这么大。” 不一会传来消息:“敌人躲在堡垒里面,我们攻不下去。” “为什么不把堡垒炸掉?” “那些堡垒应该都是加固的,我们的迫击炮打上去根本没用。” 姬伯禽一愣,迫击炮都炸不掉? 他想了想,道:“去,把船上的大炮拆下来。” 这倒是个好办法,很快就有大炮被拆了下来。 大炮虽重,但是码头上有轨道,运起来并不麻烦。 “轰,轰,轰!” 很快就有数处堡垒被大炮摧毁,堡垒中的战士死伤惨重。 姬伯禽很是满意,命令道:“多拆几架大炮。” 便在此时,便见远处一声惊天巨响,一根炮管子飞上了半空。 姬伯禽大惊,很快就得到了消息,大炮被商军炸毁了。 不过炸毁大炮的商军也跟着一起完蛋了。 “再去拆!大炮我们有的是,看他们能炸多少。” 相比于移动笨重的大炮,商军的火箭筒显然轻便很多,商军们扛着火箭筒神出鬼没,一找到机会就对准大炮来上一发,搞得周军十分头疼。 周军无奈,只能派重兵守卫大炮,如此一来,大炮的争夺就成了焦点,双方围绕着大炮打出了许多激烈的战斗,伤亡惨重。 小龙女不禁感叹:“谁能想到,才短短十多年工夫,人类的战争竟然惨烈到了这种程度。” 虽然伤亡颇大,但周军还是凭着人数的优势,朝前缓缓地推进着,虽然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姬伯禽眉头紧锁,他随军西征,和西方的百万大军交过战,也算见多识广。 但今天这场城市攻防战,虽然只有几万人规模,其惨烈程度却是前所未有的。 他感叹道:“幸好陛下平定三监之乱获得了不少先进的武器,否则的话,我这五万人,大概全都要填在这里。” 小龙女提醒道:“箕子可以从鸭绿江运兵,最多七日便可以抵达此城。咱们若想从容退走,最多能在此地呆五日,早做打算吧。” 姬伯禽点点头,立刻下令,让奴隶去搬运物资,周军打到哪里,奴隶就从哪里开始搬运。 随着战斗的深入,周军开始接触到一些重要的物资,甚至有一些先进的武器,这些东西无一例外,全都被装船运走。 而且,装满一船,就开走一船。 姬伯禽看着源源不断装船的货物,有些满意。 “加快进度,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子攻给我找出来。” 在姬伯禽的命令下,更多的火炮被运了上来,商军的处境更加艰难了。 但商军还是依托堡垒、房屋、街道等有利地形,坚定地反击着。 其实说到伤亡,周军要多得多,双方大概维持在一比三的比例,但周军人多势众,之前的炮击也给商军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因此,就算堆人头,周军也能够堆赢。 “我找到他们的医疗站了。” 小龙女在纸上画了一个简易的地图,指着其中的一个点说道:“他们的伤员都在往这里运,这地方一定是他们的医疗站。” 姬伯禽大喜,立刻命令道:“给我集中兵力,强攻医疗站,他们一定会去救。” …… “糟糕,他们发现医疗站了。子悦还在那里。” 子攻放下望远镜,朝地上狠狠砸了一拳:“这群畜生!” “城主,现在怎么办?” “那些伤员必须要救。命令,集中力量给我拦截他们,马上将伤员转移。去城北,坐火车走。” “那条铁路是通往燕都的,而且还没建好。” “不管这么多,能走多远是多远,先送伤员离开这座城再说。” 子攻心想,幸亏没有建好,否则的话,人家坐着火车就杀过来了。 当初建这条铁路的时候子攻就想反对,无奈胥余已经决定了,他也只能作罢。毕竟从贸易的角度来讲,建铁路实在是好处多多。 …… “君侯,商军开始出来阻击了!” “好,要的就是这种效果,给我加大火力。”姬伯禽立刻下令。 双方都红了眼,各种炮弹,子弹玩命地往对方的阵地倾泻。 周军直接大炮开路,朝着医疗站的方位,架好大炮猛轰,前方所有障碍,都被轰了个七零八落。 一座城也没多大,在周军玩命的攻势之下,很快就突破商军的防线,到达了医疗站。 子悦没有走,作为医疗站的负责人,伤员没有全部转移之前,她是不可以先走的。 等到她要走的时候,已经晚了一步。 于是,她决然下令,让火车开动。 “呜…………………………” 随着一声悠长的汽笛声,子悦被周军包围了。 攻下了医疗站,姬伯禽兴奋地跟了过来。 有小龙女的保护,就算在枪林弹雨之中,他也并不惧怕。 “你就是子悦?” 子悦冷冷看了他一眼:“王叔不会放过你们的。” 随着子悦等医疗人员被擒,双方激烈的交战顿时停了下来。 姬伯禽举着一个铁皮喇叭,高声喊话道:“子攻,我知道你在附近。你妹妹在我手里,出来聊聊吧!” 子攻忍了好一会,终于出声道:“姬伯禽,她们是医疗人员,你若敢杀她们,必定不得好死。” 姬伯禽笑道:“周商两国之间,既已兵戎相见,那就只有一国能够存在,这些废话不必多说。我就问你,你投不投降?” “你做梦!” 姬伯禽朝小龙女使了个眼神,小龙女点点头,忽然白光一闪,下一秒,子攻已经被她擒住,带了回来。 姬伯禽哈哈大笑:“介绍一下,这位是新晋的东海龙王,你们亲近亲近。” 子攻没想到姬伯禽居然使用这种下作的手段,一听见自己的声音,就让龙王把自己给抓了,怒骂道:“臭泥鳅,你肆意妄为,竟用神力对付凡人,等着天庭降罪吧。” 小龙女怨恨地道:“我父,我兄,皆因你东商而死,我岂能不报仇雪恨?况且,事情到了这一步,阐截二教恐怕都要大打出手。现在的天庭就是个火药桶,哪有工夫管这些。” 子攻一时语塞,对方是龙王,她想怎样,自己还真是没半点办法。 “天庭管不了,我来管。放了她们,可免一死!” “妲己,是你!” 小龙女一见妲己,顿时大怒,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立即怒吼道:“报仇雪恨,就在今日。” 说着仗剑在手,跃上了半空,一剑朝着妲己刺去,人还未至,剑尖之上已经凝起数道旋风。 与此同时,半空之中,云龙隐现,东海龙族各自出力,一起杀向妲己。 妲己轻轻一笑,飘然后退,一群灵狐从云端跃出,抵住了龙族的旋风。 子攻大喜,狐族居然集体出动了,他盯着姬伯禽,冷笑道:“我劝你识相点,赶紧放了我。” 姬伯禽没说话,只能看着天空。 随着狐族的集体亮相,双方也不多说,飞出城外,战起来了。 天空之中,灵力激荡,各种恐怖的灵术都使了出来,烈火之中冰凌突现,狂风之中夹杂雷霆,斗得激烈无比。 此地靠近大海,正是龙族的主场,所以他们一个个都斗志昂扬。但没想到一交上手,却发现有些不对。 这些狐族的灵力比之十年前,竟然已经提升了一个档次。 龙族虽有主场之利,还是被狐族压着打。 妲己好整以暇地和小龙女斗着,小龙女宝剑寒光闪耀,苍穹之中,似乎到处都是她的虚影。妲己却在这虚影之中来回穿插,胜似闲庭信步。 “怎么可能,你怎么会变得这么强?” 小龙女运剑如风,一脸不信之色。 她哪里知道,狐仙剧院天天在收割信仰,导致狐族实力大涨,早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那是什么?” 有人忽然指着天边大叫道。 众人举目望去,只见从天边飞过来数十个黑点。 那黑点移动迅速,眨眼间就让人看了个明白。 “那是鸟吗?” “不是吧?它们的翅膀没有动啊。” “那……好像是用铁做的。” “铁鸟?铁鸟怎么能在天上飞?” “它们在拉屎!” 人们很快就看见了奇葩的一幕,那些铁鸟飞临周军的战船上空,拉下了许多坨屎。 等到那些鸟屎落在战船之上,人们瞬间就看到一个个巨大的火球。 “天啦!是炸弹!” 紧接着,人们听见剧烈的爆炸之声。 然后,灼热的气浪迎面袭来! 眼看着数十艘战船湮灭于火海之中,姬伯禽的双手无力地垂下。 “完了……” 请假一天,明天补上。 憋了两个小时,就写了一千多个字,明天补上吧,抱歉。 《殷商玄鸟传》请假一天,明天补上。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五〇章 狐狸骑飞机 铁鸟在天空中肆意翱翔,不断地投掷着炸弹,西周的船只不断的中弹,大海之上到处燃烧着熊熊大火。 周军残存的战船,试图用大炮把他们打下来,可是这些安装在船上的重炮压根就抬不到那么高的角度。即使能抬到,它们的移动也太慢了,根本就跟不上那些铁鸟的速度。 “那是什么东西?”小龙女惊骇莫名地问道。 “它们啊……叫做银狐。” “银狐?”小龙女有些奇怪,不明白这些铁鸟和狐狸有什么关系。 岂料,就在她一愣神的功夫,妲己闪电般地朝着地面掠过,她要出手救人。 只可惜她还没掠到地面,就听见身后一道劲风袭来,原来小龙女情急之下,竟然放出了龙珠,后发先至,袭向妲己的背心。 妲己若是不管,必被龙珠击中,若是闪避,地上的子攻又会被龙珠打死。 妲己无奈,只得一转身,吐出狐珠,来了个对波。 两颗灵珠撞到一起,一阵剧烈的波动瞬间散开,地面上的人都被掀翻在地。 便在此时,两声枪响,子攻倒在了血泊之中。 原来姬伯禽在情急之下,竟然直接开枪了。 “哥!” 子悦一声惨叫,随后又是一声枪响,她也被姬伯禽打死。 妲己救人不得,十分懊恼,怒道:“今天你们一个也别想离开。” 在空中盘旋的银狐战斗机已经把挂载的炸弹全部扔下,然后……他们便向着城市急速飞来。 这些银狐号排成队列,冲着地面一个俯冲,紧接着,人们便听见一阵密集的机枪声。 “哒哒哒哒哒……” 这些枪声汇集在一起,像下着一场滂沱大雨。 那些还在仰头观望的周军士兵在猝不及防之下,被打得断肢横飞,血肉飞洒,惨不忍睹。 “去,对付他们,去对付他们。” 姬伯禽对着天上的龙族狂喊。 他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对付那些铁鸟。 它们以极快的速度俯冲下来,一通扫射之后,便又跃上了高空。 就算自己的军队有枪有炮,可也无能为力。 他终于明白了,东商隐藏得很深,他们的实力远超自己的想象。 他忽然觉得,发动这场战争,也许是个错误。 可是事已至此,无路可退。 现在……他只能求助龙族,只有他们才有能力对付那些铁鸟。 “听我命令,全力反击!” 妲己站立城市上空,声传八方。 她是大商王后,她一声令下,又有银狐号的威力加持,躲在城市中艰难战斗的大商将士们,顿时都精神百倍,嗷嗷叫地朝着商军猛攻。 而商军这时候都已经乱了心神,那些铁鸟给人的震撼太大了,一来就炸毁了海上的船只,断了他们的退路,紧接着就是一顿俯冲,每一次俯冲都会带走上百条人命,而他们,一点反制能力都没有,这战根本没法打。 于是,在城中商军的全面反击之下,周军崩溃了。 许多人开始逃跑,许多人直接就投了降。 “稳住,稳住!” 姬伯禽大叫着,可是什么用处都没有。 妲己冷冷盯着小龙女:“你走不了。” 摇身一变,现出狐妖真身,金毛白面,身长六米,九条狐尾铺天盖地狂卷而来。 小龙女大惊,挥剑便斩,但妲己其中一条金系狐尾当的一声,就撞在小龙女的宝剑之上。 小龙女毕竟图样,不清楚妲己的手段。 心想对方的狐尾虽然气势十足,怎么也不能和自己的宝剑相比。 岂料妲己的这根金系狐尾坚逾精铁,一碰之下,小龙女的宝剑竟然硬生生折断了。 就在小龙女一愣神的功夫,妲己的狐尾已经趁机卷到,将她整个人包裹起来。 小龙女只觉得呼吸困难,嗷的一声,现出原形,化作一条身长百米的银色巨龙,张开巨嘴,朝着妲己咬了过去。 妲己的一条风系狐尾闪电般卷到,缠住了银龙的脖子。 但银龙巨嘴一张,一根数米长的冰锥电射而出,直奔妲己面门。 妲己无奈,偏头一闪,银龙趁机挣脱妲己的禁锢。 “想跑?” 妲己身子一晃,九条狐尾迎风暴涨,又将银龙缠住。 银龙面色一变,发出一声凄厉的龙吟,浑身的鳞片忽然竖了起来,不住抖动。 这些鳞片锋利无比,抖动之下,狐尾上的毛发纷纷被切断,妲己见势不妙,连忙收了神通。 好在她见机得快,否则的话,尾巴一定会被龙鳞割伤。 妲己皱眉道:“想不到你比你的死鬼哥哥更加厉害,倒是小瞧你了。” 小龙女面色凝重,知道今日遇上了劲敌,单靠自己的话,恐怕不是妲己的对手。 其实之前妲己还未现身的时候,她就已经感觉到狐族的实力今非昔比了。 想当初狐族要依靠青丘之城的玄火大阵,才能和龙族战个平手,而现在单是妲己一人,就让她压力倍增了。 “海元素!” 话音刚落,便传来一阵低低的吟唱,天穹中的龙族一起发动了咒语。 大海之上,洪波涌起,翻腾不息,数百个高达十米的蓝色巨人从湖水中诞生。 “融合!” 水族们纷纷跃起,钻入水元素的身体之中,两者融为一体。 妲己摇摇头,吐槽道:“又开高达?” 高达这个词还是从胥余那里听来的,虽然她也不知道啥是高达。 小龙女率领一群海巨人,站在妲己面前,高声道:“妲己,你如今没有玄火之阵,拿什么和我斗?” 妲己撇撇嘴:“你能融合,我也能!” 小龙女一愣;“你和什么融合?” 却见妲己把手一招,狐族飞身而起,朝远处的铁鸟飞去,然后……站在了那些铁鸟的背上。 妲己哈哈笑道:“在地上骑马,在天上就得骑鸟,进攻!” 狐族稳稳地站在飞机背上,那些飞机呼啸着朝着那些海元素猛冲而来。 “反击,反击!” 小龙女高声呼喊,那些水族躲在海元素之中,纷纷发出各种水箭,水弹等灵术,朝着那些飞机攻去。 只可惜飞机的速度奇快无比,那些水族根本就瞄不准,就算瞄准了,水系灵术的飞行速度也根本就追不上。 偶尔有一两个歪打正着的,又被站在飞机上的狐族轻松化解。 “哒哒哒哒哒哒……” 飞机上搭载的机炮开始疯狂地射击。 这是正宗的物理攻击,灵术根本就没法抵挡。 而海元素又笨重无比,想躲是不可能的,只能站着挨打。 于是,无数的子弹在海元素的身上炸起一朵朵的浪花。 子弹钻了进去,白色的浪花变成了红色的血花。 好在子弹从空中进入水中,穿过不同介质,动能急速衰减,倒也没能置这些水族于死地。 饶是如此,小龙女也看得心惊肉跳,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杀手锏在狐族和这些铁鸟面前竟然只有挨打的份。 “跟你们拼了!” 银龙嘴中光华大作,她将龙珠吐了出来。 “啪!啪!啪!” 空中几声炸响,震动山河动摇。只见妲己的手中,忽然多了一根皮鞭,那皮鞭由三股绞成一股,编织而成。 这皮鞭的威力竟然如此厉害,引得众人不由侧目。 “是不是很眼熟?这鞭子,是用龙筋所编,你知道它的来历了吧?” 小龙女顿时热泪盈眶,三股绞成一股,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鞭子,乃是用他爹敖光,他两个哥哥敖乙和敖丙的龙筋制作的。 他的三个至亲之人,两个死在了哪吒手里,一个死在了妲己的手里。 而哪吒和妲己,都是东商的人。 她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居然如此残忍,拿自己父亲哥哥的龙筋做成鞭子。 “畜生,我跟你拼了!” 小龙女怒喝一声,口中的龙珠激射而出。 龙珠所到之处,空气急剧凝结,空中之中,凝聚起无数的六出冰花。 恐怖的寒潮朝着四周蔓延扩散,那些飞机也受到了影响,在这样的寒潮之下,恐怕只需要几分钟,发动机就会停止工作。 哪吒一边飞身躲避着龙珠的攻击,一边大喊道:“保护飞机!” 那些飞机上的狐族无需吩咐,一个个早就运起了灵力,保护着发动机不受寒潮的侵袭。 而那些巨大的海元素,也被灵珠的寒气影响,巨大的躯体竟然开始凝结。 南宫灵正是这支空军的首领,她见状大喜,立刻一个俯冲,朝着那些海元素飞去,同时对自己领航员说道:“攻击!” “哒哒哒哒哒……” 领航员操作着机炮,将子弹疯狂地倾泻而出。打得那些海元素冰屑飞溅。 那些冻结了海元素承受不住子弹的猛烈射击,纷纷碎裂、坍塌、跌落地面。 “有效果,听我命令,全体射击。” 南宫灵一声令下,飞行员排成两个纵列,排着队朝着海元素普冲而下。 妲己见状,放下心来,将龙鞭一甩,就去抽那龙珠。 空气之中,无数的冰凌纷纷碎裂,龙珠和龙鞭撞在一起,瞬间凝结,失去了原本的韧性。 但龙珠蕴含着小龙女的灵气,依旧灵活无比,她在空中一个折射,又朝妲己袭去。 妲己运起失去韧性的龙鞭朝着龙珠直刺。 小龙女眼含热泪,运起灵力疯狂突进,那直直的龙鞭碎成了齑粉,在空中飞扬散落。 “去死!” 小龙女暴喝一声,灵力提到极致,龙珠之上突起成千上万极其锐利的尖锥,直奔妲己面门。 那速度快若流光,妲己根本无法躲闪。 这已经是小龙女最强的一击。 危机之中,妲己面上紫气大盛,一颗紫色的狐珠已经被她吐了出来。 那些锐利的冰锥被紫色的狐火一碰,立刻冰消雪融,消弭于无形。 然后,两个灵珠撞在了一起。 轰隆! 空气之中一声爆炸,龙珠倒飞了回去。 小龙女只觉得灵力震荡,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妲己收割了这么久的信仰之力,终究不是龙族能比的。 小龙女含恨看着妲己,又看着那些在飞机轰炸之下摇摇欲坠的水族,明白今日败局已定。 她吐出一口鲜血,恨恨地道:“我就算死,也不会让你们好过。” 话音一落,便朝地面飞去。 妲己惊叫:“不好,她要屠杀凡人。” 跟着飞了下去,但已经晚了。 龙珠会上寒芒暴涨,化作一道百米长的巨刃,小龙女一刀斩下,一支正在战壕中和周军交火的商军队伍立刻全部冻结,裂成碎片。 PS:本来是今天补一章的,吃LYF的瓜吃撑了,看明天能不能补一章吧,不好意思! 第二五一章 倾城一怒 妲己目眦欲裂,想不到小龙女居然对凡人下手。 小龙女杀光一个堑壕的人,身形如电,又跳到另外一个堑壕,如法炮制,瞬间数百人了账。 “住手,你想要东海龙族除名吗?”妲己怒吼道。 但小龙女不管不顾,又跳到第三个堑壕,妲己九条狐尾如影随形地追了过去,想要阻止她。 但城中到处都是房屋,到处都是人,妲己的狐尾若想攻击到小龙女,往往便要伤人。 若是为了救人而杀人,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妲己投鼠忌器,总是差之毫厘。 她恼羞成怒,忽然狐尾巴一卷,朝天狂飙,勒住一具海元素,灵力涌出,那海元素顿时四分五裂,躲在其中的水族也瞬间了账。 “你再不住手,我杀光你东海水族。” 小龙女已经疯狂了,她现在根本不管水族的死活了,她只有一个目的,彻底摧毁这座城市。 她明白,战争一旦开启,这座城市就是东商的前沿堡垒。 东商只要拥有这座据点,后续的物资通过鸭绿江源源不断的运来,那么西周赢得胜利的概率就微乎其微,自己父兄的仇也就永远没有机会再报。 而现在,自己带来的水族根本就不是妲己率领的狐族的对手,那么,唯有在临死之前,彻底摧毁这座城市。 只有这样,才能为西周赢得制胜之机。 姬诵已经将殷商遗民屠戮一空了,所以这会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争。 如果西周赢了,那么他就会斩草除根,自己父兄的血海深仇,也就彻底报了。 而如果东商赢了,那自然万事皆休,没什么好说的。 妲己又摧毁了一个海元素,但小龙女压根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她身形如电,挥舞着百米长的巨剑在城市之中狂斩,所在之处,寒气侵袭,寸草不生。 甚至连一些胶着在一起的周军,也都被她无差别攻击,屠戮一空。 城里的人都吓破了胆,纷纷朝城外狂奔。 只可惜根本无济于事,相对于小龙女的速度,他们就和没有移动一样。 但是这些四散逃窜的士兵们,却给了妲己更大的麻烦,让她根本无法阻止。 就这么一会的工夫,小龙女已经斩杀了五千多人。 而三分之一的城市,已经被他夷为平地。 “轰隆!” 小龙女又跳进了一个堑壕,下一秒,却如断线的风筝一般,倒飞了出来。 原来那个堑壕的商军眼见她越来越近,知道跑不了,纷纷拉响了手榴弹。 小龙女一跳进去,数十枚手榴弹瞬间爆炸,爆炸又引发了其他的手榴弹爆炸。 小龙女猝不及防,被爆炸的气浪直接震飞。 “机会!”妲己也顾不得那些海元素的,呼地吐出狐珠。 紫色的光芒破空而出,瞬间命中小龙女的后背,将她打得在空中翻滚了几十米,撞塌了一栋房子,这才落下地来。 烟尘散去,露出小龙女苍白的脸庞,她哇地吐了一口血,呵呵笑道:“运气啊!” 双手一震,灵气拥有,一声惊天的爆炸轰然响起,紧接着一个巨大的火球直冲云霄。 “不好!” 妲己飞身便退,同时狐珠飞到身前,张开一片巨大的紫色光幕。 将正在空中飞行战斗的飞机全都护在了身后。 紫色的光幕在巨大的气浪侵袭之下摇摇欲坠,不过还是扛了下来,使得那些飞机不至于被爆炸的气浪冲击的坠毁。 劫后余生的飞机环绕着丹东城飞着,飞行员们都傻了眼。 这个爆炸的威力实在是太过恐怖了,大半座城池被毁于一旦,到处都是断壁残垣,遍地都是死伤的人群。 妲己有些沮丧,自己千里迢迢跑来救援,最终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城没了,人也没救下。 但是她真的尽力了。 谁能想到,小龙女好死不死,竟然撞进了火药库里。 小龙女在疯狂之下,竟用剩余的灵力引爆了火药库。 谁也没有想到,拥有灵力加持的火药库,威力竟然如此凶猛。 一下就炸掉了大半个城池。 虽然说,丹东城只是一座只有几万人口的小城,但这威力也足够骇人了。 那一刻,妲己真的无能为力,距离太近了,她没有办法救下城里的人。 最终,只是护住了空中的飞机。 那些海元素都被解除了,东海水族们凌空跪下,泪落如雨。 妲己摆摆手,示意飞机不要攻击他们。 南宫灵又绕着城池飞了一圈,和妲己打了个手势,示意自己要带队回去了。 妲己点点头,挥了挥手,让她自去。 战斗停止了,而丹东已毁,之前修建的飞机跑道也不可用了,他们没有地方降落,只能回去。 妲己心灰意冷地道:“你们走吧,我不想杀你们。但你们不要掺和到人类的战争,否则的话,世间不会再有东海水族。” 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表情又变得凌厉了起来。 那些水族也没说什么,纷纷跃入大海,消失不见了。 龙王都死绝了,他们前途渺茫,也不知该何去何从,还打什么? 妲己在废墟中坐了一会,便振作起来,用水之狐尾卷来海水,灭了城中的大火。 然后派了狐族前去寻找之间撤退的百姓,发动他们回来救人。 这城里活着的,也不知道还有几人,但能多救一个,总是好的。 然后,便开始组织狐族,搬开各种断壁残垣,寻找还活着的生命。 …… 丹东被毁的消息传来,整个平安邑都陷入哀伤之中,许多人在哭泣。 那些平日里的欢声笑语都不复存在了。 两万大军,还有数千没来得及撤走的百姓,最后活下来的,不过两千多人,其中绝大部分都受了重伤,虽然已经加急用船将他们运回治疗,但却不知有多少人能熬到回来。 牺牲的人之中,有两位大商的宗室,也有许多平安邑居民的亲人,他们再也回不来了。 胥余面色铁青,双目赤红:“囤积在丹东的物资都毁于一旦了,但我不会等下去,大军会在三天内开拔,你们必须保障好后勤,有问题吗?” 各部部长,各城城主等大小官员全都面容严肃:“诺!” 胥余指着地图:“丹东已经没有了,我们需要一个中转站,所以会首先攻打燕都。这是我们重返华夏的第一战,不容有失,我会亲自率军前往。” “大王,此战凶险异常,你的安全紧要,还是坐镇平安邑吧。”景如松劝道。 “景公不必多言,诸卿也不用劝,我知道你们担心什么,姬诵已经疯了,他一定要杀我而甘心。我知道他已经得到了灵力,但躲是没有用的,我不会退缩,我会率领大军,和他决一死战。” 群臣无话可说,只能作罢。 等到群臣散去,胥余还没有走,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发呆。 也不知道坐了多久,风曦忽然走了进来。 胥余看了她一眼,说道:“你是来劝我的么?” 风曦摇摇头,却没有说话,拉了把椅子坐下了。 两人沉默了好久,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棂照了进来。 风曦说道:“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胥余道:“好!” 两人出了门,风曦拉着胥余凌空一跃,出现在一座山峰之上。 胥余站在山顶,看见山脚是一条河流,河流的对面也是一座山峰,两山夹峙,风景秀美。 胥余看这里的风景有点似曾相识,下意识地问道:“这里是?” “这里是花山,十年前,奄国和吴国曾经在这里发生过一场大战。” 胥余一愣,这场大战他当然知道,最终的战局是商军用大炮将吴军轰了个七零八落。 不过他不明白,风曦为什么要带他来这里。 风曦坐在一块巨石之上,沐浴在夕阳之下,浑身闪耀着一层圣洁的光芒,她沉默着,似乎在回忆往事。 良久,终于开口说道:“一万年前那场神界大战,东方的天柱折断了,西方的通天之塔也轰然崩塌,无边的洪水涌进大地,生灵涂炭。于是,我炼五彩石修补结界。最后还剩下一块,就落在此处。” 胥余悚然而惊,他曾经给阿狸讲过孙悟空的故事,原来这世间真的有花果山。 只不过这花果山和他想象的有些不一样,是分作两座,一座叫花山,一座叫果山。 而且也没有不是在海边,这地方离大海还有上百里的距离,不过…… 沧海桑田,一万年前这里就在海边也说不定。 他看着风曦坐着的那块巨石,光润平滑,不生植被,风霜的侵蚀并未在它的身上留下任何的痕迹,果然是非同凡响,便挨着她的身边坐了下去。 太阳已经落山了,西天只剩些儿残霞,风曦没有看胥余,却在和他说话。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劝你,所以我不劝,你愿意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吧。” 胥余有些吃惊:“你……不是一直不希望两边打起来么?” 风曦摇摇头:“这个世界并不是我希望就怎样。武庚偷袭洛邑杀了姜子牙等人,姬诵回头又把殷墟屠戮一空。现在丹东又死了那么多人,这个仇恨已经无法解开了。若要和平,你们双方必须有一个人死去。” “那昆仑的选择是?” “昆仑选择……袖手旁观。几位天尊不会下场,天庭的神仙也不会下界。你们自己决出胜负吧。” “这是你从中斡旋的结果吧?”胥余觉得这事没这么简单。 牧野之战还没有过去多久,截教元气未复,阐教在占优的情况下,不可能轻易妥协。 风曦没有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却道:“虽然如此,这件事却对你不利。姬诵现在的能力,除非是天尊出手,否则无人能制。你好自为之吧。” 胥余也在发愁这个事,他叹了口气,身子往后一仰,躺在了巨石之上。 打热战胥余倒是不担心,东商现在掌握的武力根本不是西周能比的。 他唯一担心的就是姬诵不讲武德。 姬诵现在到底有多强? 杨戬打不过拥有先祖之灵的帝辛,而同样继承了先祖之灵的武庚却打不过姬诵,由此可见,姬诵比杨戬还要厉害。 比杨戬还要厉害啊,在胥余的印象中,能和杨戬打的就只有猴子了,只可惜这个世界却没有猴子。纵然有,也不是姬诵的对手。 不过好消息是杨戬,金吒木吒他们不能参战了。 而自己这边有哪些超常规力量呢? 哪吒已经脱离了昆仑,理论上他是可以参战的,不过他显然打不过姬诵。 然后就是天照和月读,但是她们实力有限,估计在姬诵的手下走不出几招。 然后就是狐族,妲己的实力不错,但她连哪吒都过不了。 最后还有莫阿娜,她得到了依欧的传承,实力还不错,但也就和天照月读差不多水平。 这些人加在一起,够姬诵打吗? 而且,这些人都是自己的至亲之人,在这个世界上,比那些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还要亲得多。 他的那些血亲已经被姬诵杀绝了,他能让这些至亲之人去送死吗? “你害怕吗?” 不知何时,风曦已经挨着他躺了下去。 “害怕。”胥余不加掩饰地说道。 “姬诵不会善罢甘休,我除了迎战,别无它法。可是我的武器对付不了姬诵,到时候只能哪吒,妲己他们上……” “我送你一件礼物……” 第二五二章 战略部署,各自的算盘 西周在东方沿海有齐鲁燕三个大国,胥余选择了先拿燕国开刀。 在胥余前世的那个时空,黄河在山东入海。而在本位面,黄河却是在天津入海。 经过云霄改造之后的黄河,河宽水深,可以通航大型船舶,所以胥余要攻取洛邑,甚至镐京,就必须控制黄河航道。 因此,毗邻黄河的燕都,就成了商军必克之地。 半个月后,胥余亲率十万大军,兵临燕都城下。 燕都位于太行山北支,地势最是险要,胥余前世倒是来这里旅过游,出过差,如今目睹这座世界名城三千年前的模样,心里去并没有生出恍惚的想法。 来到这个时空越久,他的归属感就越强,渐渐地已经把自己当成本地的土著了。而前世的记忆,除了那些刻在脑子里的知识,其他都烟消云散了。 胥余站在高处,看着眼前的雄城,冷冷说道:“看来姬克也不是等闲之辈。” 召公奭还在世的时候,就一直明白两国迟早有一天会撕破脸大打出手,到了那时,燕都就是前沿阵地,所以这些年来,他驻守燕国的儿子姬克一直都在城中修筑防御工事。 见识到火器的威力之后,姬克明白普通的防御是没有用的,城墙造得再高再厚,也扛不住炮击,甚至于迫击炮那种武器,还可以越过城墙,进行吊射。 经过充分的考虑之后,姬克无师自通,居然开始在城内用混凝土浇筑地堡。而他用的水泥,则是从林胡挖来的。自从惧留孙打通了燕都到林胡的航道之后,燕国就利用河运之便,天天跑到林胡去挖煤,挖火山灰,占了老大的便宜。 南宫修说道:“光是打这一座城的话,难度倒是不大,但是西周人多势众,只要姬克能守住,姬诵就可以从中原出兵,经黄河来援。唐叔虞可以调集唐国的兵力经浴水来援,而吕伋则可以调集齐国、鲁国的兵器北上。到时候三路大军齐上,我们可能会被包了饺子。” 胥余冷笑道:“我就是怕他们不派兵来援,我还要一个一个打过去。” 南宫修一惊:“大王的意思是?” “围点打援!”胥余指着地图说道,“北路不管,放唐叔虞进来,他敢来就把他们吃掉。中路,平安舰打头,攸喜率领一万海军进入黄河。在丹东的时候西周的船舰已经全军覆没了,现在他们还能经得住航母的打击吗?” “至于南路,齐国和鲁国实力强劲,则是我们阻击的主力。根据我的推断,齐鲁联军不会从海上来援,因为那是自寻死路。所以他们会沿着陆路北上,抵达邢国(注:今河北邢台),然后合三国之力,来援燕都。” “而邢国的地盘本在冀州南部,东面的土地是他们这几年新打下来的鲜虞国(注:今河北石家庄)的地盘。三国联军要经过鲜虞国故土,这就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鲜虞国虽然被邢国以武力攻下,但鲜虞族却并不服气,三年前甚至还扬帆出海去丹东寻求支援,以图复国。不过那时候我们和西周还是和平时期,所以只是让他们暂时这蛰伏,而现在,是时候了。我决定在鲜虞故土安置重兵,在鲜虞族的配合之下,重挫齐鲁邢三国联军。” “与此同时,蛙岛那边也已经征召了一万大军,由女防率领,扬帆北上,等到鲁国出兵来救,就登陆攻打曲阜。姬伯禽已死,新继位的鲁公姬酋年幼,资历不足,曲阜必定大乱,正好一鼓而下之。” 众将听了胥余的安排,齐声道:“大王英明!” 南宫修问道:“女防的确是一员猛将,攻打鲁国当不成问题,但若吴国北上来援,难免腹背受敌。” 胥余道:“这个不用担心,孟增已经出使越国,这些年季胜和越国来往于海上,给了许多援助,一旦吴国大军北上,越子姒诃就会趁机进攻梅里。” “另外,楚国是站在我们大商这边的,我和楚子熊绎早有密约,之前熊绎派遣他的儿子到平安邑留学,实际上是送给我的质子。熊绎很明白,跟着我大商干,更有前途。如今楚国正在和吴国争夺九江,楚国也会抓住这个机会攻打吴国。灭吴之后,楚越就会合兵北上,和女防会师。届时,我们南北两军,齐头并进,一齐攻打洛邑。” 众将没想到胥余居然早就在打西周的主意,而且暗地里布下了这么多棋子。不发动则已,一旦发动,就是雷霆万钧之势。不由大喜,齐声贺道:“大王英明。” 胥余道:“今日休息一天,杀猪宰羊,饱餐一顿。明天早上六点发动战斗,炮师先上,先给我轰掉燕都的地面设施。” 众将齐声道:“诺!” …… 洛邑,王宫! 杨戬、金吒、木吒一起向姬诵辞行。 昆仑已经传下命令,让他们回转天庭待命,这场大战,阐截二教都决定作壁上观了。 “师门有命,我们得立即回返天庭,告辞!” 姬诵笑道:“这些年诸位上神为我大周出力良多,在此拜谢了。” 杨戬道:“陛下已继天子位,不必客气。” 金吒道:“有一事要告知陛下,我东返之时,西方诸国又在集结,他们是要卷土重来,再一次东征了。” 姬诵一愣:“他们才新败不久,哪里的实力二次东征?” 金吒道:“他们这次非同小可,埃及和爱琴海诸城邦都是切切实实的派了大军参加了,看来是想趁着我华夏内乱,分一杯羹。” “箕子这个混蛋,他竟敢勾结外人,这事天庭不管吗?” “我们没有证据箕子和西方有勾结,也没有办法证明西人东征是出自箕子的授意,这官司打不了。不过,箕子却是在几个月之前,海运了大量物资前往地中海。” “这难道不是证据吗?这是资敌啊!” “这只是贸易,箕子早就和西方人有贸易来往,这事天庭管不着。陛下多加小心吧。” 金吒说完,就和杨戬三人告辞,回天庭复命去了。 等他们消失不见,姬诵一掌拍出,将一张桌子拍成了齑粉。 “子胥余,欺人太甚。” 他知道箕子已经要开始攻打燕都了,燕都地势太过险要,他必须全力以赴。 可是现在,西方又发动了联军东征了,如果自己的主力全都前往燕都和东商决战的话,那么又如何防卫西人的数十万联军呢? 蹙眉思考了一阵,他便叫人去传唐叔虞。 唐叔虞原本在平安邑和东商谈判,谈判破裂之后,就被杨戬带回了洛邑,胥余倒也没有为难他,就放他走了。 两兄弟见了礼,唐叔虞道:“王兄,找我有何吩咐。” 姬诵说道:“商军已经来了,你速速回到你的封国,率领本部兵马,驰援燕都。” 唐叔虞道:“诺!” 姬诵又问道:“你在征西之战中立了大功。你认为西方诸国的实力如何?他们为什么会失败?” 唐叔虞奇道:“王兄为什么问这个?” 他想了想说道:“西方诸国和身毒诸国不同,他们的实力非常的强劲。我们能击败他们主要有两点,第一他们只拥有少量的火器,火力不如我们。第二,真正实力强劲的埃及和雅典并没有出力,他们和东商有贸易往来,拥有大量的火器。” 姬诵点点头,说道:“现在他们要来了。” “啊?”唐叔虞一脸不可思议,“他们不是才战败没多久么?” “这次不一样,埃及和雅典也参加了,他们手里有很多武器。” “是箕子和欧罗巴人勾结?这事天庭不管吗?” “大概是截教护着他吧。现在杨戬他们都回去了,这场战争两教都表示不会参与。”姬诵不满地道。 “这是好事啊,既然阐截二教说了不参加,那王兄你动用神力也没人能说什么吧?” “箕子那边也有能人,比如那个叛教的哪吒,还有青丘之主妲己,箕子还有天照和月读两个扶桑大神,都不好对付。我不去燕都了,你们就以凡人和力量和箕子对决。 我算了一下,你的唐国,加上齐鲁燕邢四国,凑个二十万兵力不成问题。我再召集十万兵力,沿黄河出发前往燕都。集结三十万大军,足够与东商一战了。东商这些年一直在到处开荒,人口四散分布,能参战的军力不会超过十五万。三十万对十五万,优势在我。” “王兄想亲自防守西方?” “对,我若前往东方参战,还动用了神力,哪吒等人必定加入战斗,他们人数太多,实力如何我也不清楚,实无必胜的把握。但我若往西方,则是守护华夏,就算天庭也必须站在我这边,只要天庭也参与进来了,我就能想办法拖他们下水,一起对抗东商。” 唐叔虞赞道:“王兄此计甚妙,那我即刻回到唐国率领大军支援燕都。” …… 五月的风吹过草原,长长的大军一眼望不到边。 吉尔伽美什踌躇满志地骑在马上,看着辎重中那些犀利的火器,有些踌躇满志,却又疑虑重重。 这一次,在埃及法老拉美西斯的怂恿之下,整个西方世界聚集在了一起,集结了三十万大军,再次东征。 吉尔伽美什知道,这是他复仇的唯一机会,所以他没有拒绝。 可是,他总觉得这件事透着古怪。 拉美西斯笑道:“华夏有一句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们不用担心,商周两国已经开战了,我们这是去捡现成的。” “若是他们因为外敌而联合起来了呢?” “不用担心,商周两国,仇深似海,最新消息,不久之前他们在东海大战一场,死伤数十万。这一次更是商王御驾亲征,他们是不可能联合的。” “但愿如此吧!” 抱歉今天还要请假一天! 摊子铺太大,把控不住,卡文了。 不知道要从哪儿下笔,坐在电脑前坐了半天,毫无头绪。 明天一定会更! 《殷商玄鸟传》抱歉今天还要请假一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五三章 狂轰滥炸 柱子的眼睛里都是怒火。 他是丹东一役中少数的幸存者之一。 现在,他来复仇了。 作为一名神炮手,柱子功勋卓著,当大商第一次造出大炮的时候,他就被胥余选中,成了这个世界上第一名炮手。 在平安邑保卫战中,是他操纵一门青铜大炮,掀翻了李靖的宝塔。 在攻打梅里时,他带领炮兵转战数百里,覆灭了吴国的舟师。 雷震子窥视平安邑时,也是被他操纵的高射炮炸翻。 凭借着卓越的功勋,他已经荣升为炮兵师的师长。 “给老子炸!”柱子一声怒吼。 已经校准了角度,炮手们猛力拉线,地面一阵颤抖,五百多门榴弹炮开始倾吐怒火。 榴弹炮是一种身管较短,弹道比较弯曲,适合于打击隐蔽目标和地面目标的野战炮。 东商的榴弹炮和后世比起来,算是比较低端的,射程不过二十公里,而后世可以达到70至100公里。 尽管如此,这样超远的距离也不是燕国的大炮能匹敌的。 整个西周,射程最远的大炮就是从东商购买的意大利炮,也就能打个八公里左右。 而且意大利炮数量有限,是胥余知道西周要和西方联军开战,才酌情卖出一些的。 现在燕都城中装备的都是普通的火炮而已。 一轮炮击之后,柱子对身边的一个美女说道:“还请美女去看看轰炸的效果。” 那少女是狐族的阿紫,由于轰炸的距离太远,连望远镜都看不到,所以只能找一个擅长飞行的人前去确认。 阿紫答应一声,飞身而起,朝着眼镜城飞去。 几分钟后又回来了,落地说道:“大部分都落在城里。不过敌人的地堡损毁的不多。” 柱子点点头道:“虞姬娘娘不在,只能这样了。” 接下来,柱子根据阿紫的描述,重新微调的大炮的方向和射角,又开始一轮轰炸。 这样每炸一轮,就重新调整一次,虽然效率低下,但精度却越来越高,使得眼镜城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 姬克坐在宫殿里,严阵以待。 箕子来了,带着数万大军,就在城外五十里的地方扎营。 他知道箕子来者不善,虽然他只有几万人,也不是自己惹得起的,所以他选择了防御,闭城不出。 只要自己守得住,援兵就会源源不断地上来,到时候内外夹击,就是决战之时。 现在,他已经收到了消息,齐鲁邢唐,四国援兵都可以出发了。 姬克面色轻松,说道:“根据消息,箕子只有十万人马,还要分兵去阻拦援兵。可是我们的援兵却是从三个方向而来,他能拦住哪一路?” 姬克的三弟姬旨说道:“根据唐叔虞在平安邑的见闻,箕子绝不止这点兵马才对,他现在驻扎在五十里外,也不进攻,莫非他在等?” 姬克道:“箕子虽然自居商王,其实治下的商民并不多。他治下虽然人口超百万,其实七成以上都是些蛮夷土著,这些人能堪什么大用?他能征召十万大军,已经很了不得了。” 姬旨道:“父亲在世之时,曾经和周公、太公等人推算过。东商虽然人口过百万,却全是自由民,没有奴隶帮忙干活,如果征召的兵力过多,国家就会失去劳力,从而没法正常运转。他们推测箕子最多可以征召二十万大军。” 姬克点点头:“这便是箕子明明掌握着更高的技术,却一直躲在平安邑,不敢西来的原因,他们兵力太少了。不像我们大周,如果愿意的话,甚至可以征召出百万大军。陛下是对的,不能任由箕子继续发展下去了,早点干掉他,才是王道。” 姬克唏嘘地道:“最开始的时候父亲就建议不惜一切代价干掉箕子,只可惜功亏一篑,放任其做大的到如此地步。若他真能召集二十万大军,那么他现在就是在等,等着大军的到来。” 姬旨点点头:“我也认为如此。他扎营五十里外,明显是不打算现在进攻。” “既然如此,那就让他等着,等到援兵一到,有他好果子吃。” 两兄弟正在讨论着,忽然听到宫殿外传来一阵尖锐的轰鸣,紧跟着就是剧烈的爆炸。 “怎么回事?” 两人出了宫殿,只见城中好多地方硝烟弥漫,有些建筑更是直接被损毁了。 有人跑来报告道:“君上,我们遭遇到了炮击。” “炮击?不可能吧?” 姬克拿出望远镜看了一圈,连根毛都没看见。 “没有敌人啊,斥候呢?” “君上,没有斥候预警。” “怪事,那这炮击从哪里来的?” 姬克望着远处坍塌的房子,那明显是被大炮轰炸导致的。他正在疑惑,忽然又听见一阵尖锐的轰鸣。 “轰轰轰……” 眨眼间,到处是地动山摇的剧烈爆炸声响起。 炮弹落在城里,到处都是尘土飞扬,四分五裂。 “又来了,快跑!” “轰!” 一颗炮弹落在不远处,猛烈的爆炸开来,强烈的气浪姬克等人吹得像纸片一样腾空而起,重重地砸在地上,将众人摔了个七荤八素。 无数的杂物四散飞溅,眨眼间将众人划了个衣衫褴褛,头破血流。 “跑,跑!” 姬克在侍卫的护持下,艰难站起,连滚带爬往宫殿中冲去。 进入宫殿之后,他们迅速找到了一个暗门,躲了进去,那是提前预备好,防止炮击的避难所。 他们刚躲了进去,又有几颗炮弹从天而降,落在宫殿上方,将宫殿炸出几个巨大的窟窿。无数的重物纷泻而下,砸在了避难所上方。 好在那避难所的挡板是用钢铁浇铸的,足以承受。 而且这样一来,就算再有炮弹命中,想炸死他们也不可能了。 姬旨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恐怖的场景,忍不住就吓尿了,趴在地上嚎哭起来。 姬克是随着姜子牙西征过的,百万大军的大战也见识过,比较淡定。 他闻到一股骚臭,知道弟弟尿了,不过也并不在意,反复出言安慰。 “不用怕,这里很安全。” 姬旨嚎哭了几声,也慢慢安静下来,哥哥还有那群侍卫都很淡定,让他感觉自己很是丢人。 炮跑声响了一阵,又停了下来。 姬克皱眉道:“东商的大炮似乎能从很远的地方发射,不过发射一次之后,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第二次发射。咱们分析一下,面对这种状况我们要如何应对?” 姬旨知道自己安全了,也镇定了下来,他感到很丢人,不过大哥似乎并未提及此事,不由得甚是感激,想了想,说道:“枪炮的制造我也有参与过,一般来说,想要打得越远,炮管就必须越长。他这个炮能打这么远,天知道他的炮管有多长。但如果造得太长的话,就会有两个问题。第一,材料不过关,容易断裂。第二,太过沉重,不方便运输。” 姬克道:“那么,他这个炮一定很笨重,难以移动。而且他的射速也很慢,射完一轮,要间隔很久。既然如此,如果我们利用人数优势,派骑兵突袭是否会有效呢?” 姬旨想了想:“那我们得先派斥候搞清楚它的射程有多远,才好做出决定。” 二人正商议着,忽然头顶上又是一阵沉闷的爆炸,他们只感觉地动山摇,许多细细的灰尘簌簌而落。 姬克捂住了耳朵,等到这一轮炮打完,对手下说道:“记下时间,看他们多久能发射一轮。” 手下说了句是,然后姬克继续和姬旨商议派骑兵突击东商炮兵阵地的可能性。 姬旨见大哥如此淡定,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连忙打起精神,一起商议起来。 过了十来分钟,第四轮炮击来了。 炮声一停,手下就说道:“君上,间隔是十六分钟。” 由于一直和东商有贸易往来,受其影响,燕国也使用了二十四小时制来计时。 姬克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轰轰轰……” 头顶又是一阵沉闷的炮声,而且这次再也不停歇了。一发又一发的炮弹不停落下连续不断,没完没了。 密室内也开始不断地摇晃,一行人被炸得耳朵嗡嗡作响。 姬旨才镇定没多久,又开始瑟瑟发抖起来。他想到逃进密室之前,看见的城市里的那一幕爆炸,那是来自地狱的烈焰,正张开巨口,要将他吞噬。 他忽然明白了,商军的大炮并不是发射速度慢,而是,他们一直在校准。 而己方居然还在自以为是的盘算炮击的间隔时间,不由得欲哭无泪! …… 五百门大炮,锁定目标之后,便开始愤怒不休,怒喷的炮火不停摇晃遮挡的树木,在那轰天震地。 炮兵们耳朵里塞着东西,差不多每七人一组伺候一门大炮。 每组中一人只管拉响开炮,另外六人分成三小队,每两人搬运一炮弹,三小队轮流往大炮里塞炮弹,为丹东城死去的同胞报仇,那干劲没得说。 还有一些人,则不停地加水,给炮管降温,保证大炮的持续射,他们已经操练了很久了,所以干得得心应手,动作十分的丝滑。 柱子有点抓耳挠腮,他很想一了看现场爆炸的壮观场面,只可惜他什么都看不到。 第二五四章 围点打援 在商周时期,遵守中原文化的地区被称为夏,生活在当地的民族被称为华,合称华夏,或者诸夏。 华夏之外的民族被称为蛮、夷、戎、狄。 蛮在南方,夷在东方,戎在西方,狄在北方。 后世石家庄地区的母亲河滹沱河,在现在这个时代叫做鲜虞水,鲜虞水两岸水草丰美,土地肥沃,适合农牧。 这里世代生活着一支北狄部落,当人口日渐翻身,他们就在鲜虞水畔建立一个国家,叫做鲜虞国。 周灭商后,武王姬发的第四子姬苴被封到鲜虞国附近,建立了邢国。 由于邢地靠近戎狄,所以是具有征伐权的元侯之国。在原本的历史上,多次率领诸侯与北方的戎狄作战,邢侯搏戎在当时中国北方占有重要地位。 后来,西周诸国互相征伐,邢国失去助力,越来越弱,终于被鲜虞人击败,鲜虞国则在邢国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中山国。 中山国是最强盛的时候,拥有战车九千乘,是战国七雄之下的第八强国。 不过在本位面,鲜虞国的下场就有点凄凉,由于东商和西周的贸易,西周轻易获得了火器,在火器的威力之下,邢国轻松击败了鲜虞国,将其纳入自己的领土,鲜虞人沦为奴隶。 鲜虞族首领易墨不甘心被奴役,卧薪尝胆,一边装出顺从的样子,一边暗中积攒力量,准备复国。 后来他得知邢国的火器来自东商,于是暗中派遣了一支使团,渡过渤海,抵达丹东,见到了子攻。 子攻觉得奇货可居,便将此事汇报给了胥余。 胥余得知后,认为时机未到,应该暂时潜伏。 于是让子攻偷偷用快船接了一批鲜虞人到丹东,进行军事化训练,等待时机成熟,再送他们回去发动复国之战。 …… 鲜虞城。 一个斥候过来报告道:“君上,商军已经在北面五十里外在扎营。” 姬苴点点头,问道:“谁人领兵?” “是东商副帅,南宫修。” “南宫修来势汹汹,这一战,我们务须小心,只消抵住商军一波强大攻势,必可挫其锐气。这里是我们的地盘,只要双方进入僵持状态,我们就能取胜。” 易墨现在是姬苴的手下,鲜虞被灭之后,易墨选择了投降,保存实力。姬苴倒也没亏待他,给了他一个中大夫的官职。他拱手说道:“君上,在下愚昧,据我所知,我们的任务是驰援燕国,何以大人的战略目的却是两军进入僵持呢?” 另一位大臣也赞同道:“不错,东商失去了丹东之后,便失去了战争的前哨站,他们的补给线会拉得很长,所以他们才会急于打下燕都,作为新的前哨站。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发动所有力量突破商军的防线驰援燕都才对啊?” 姬苴笑道:“诸位的说法也算有道理,但你们的思维还停留在以前的战争状态,没有转变过来。” 众臣道:“愿闻君上教诲。” 姬苴道:“如果是按照以前的状况,想要攻下一座城池,需用大军围住,然后派主力攻打一面,使用钩援攀住城墙,旷日持久,所以需要在外围派遣军队,阻击援兵。但是现在还需要吗?在大炮的威慑之下,城墙再高再厚,也不过是摆设。” “所以,如果箕子想要拿下燕都作为中转站的话,他应该使用全部兵力,集中大炮全力攻城才对,但他这么做了吗?没有。他的十万大军,留下来攻城的却只有两万。这说明什么?说明攻城只是一个幌子,打援才是他的目的。” 易墨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君上一席话,令我茅塞顿开。怪不得他们攻打燕都只用了两万人,攻打鲜虞城只要用七万大军,这是誓要拿下此城,然后以此城为据点,消灭齐鲁联军啊。” 另一位大臣也恍然大悟:“是了,如果只是要一个前哨站的话,他们已经攻下了天津。天津是港口,作为前哨站远远好于燕都,但他们却不在天津驻军,君上英明啊!” 姬苴不理会两人的吹捧,皱眉道:“齐鲁联军何时会到?陛下的援兵现在到哪了?” 易墨道:“齐鲁联军明日可到,至于陛下的援兵,东商已经派出他们的海军进入黄河河道,援兵若想过来的话,除非击败他们才行。” 姬苴点点头:“既然如此,传令!明日早晨八点,饱餐一顿之后,全军出击。” 群臣又懵逼了,全军出击?刚刚不是说防守吗? “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商军最多休息三日就会发动猛攻,既然如此,不如我们以攻待守,主动发起攻击。如果双方战至半酣的时候,齐鲁联军赶到,忽然加入战场,商军必定大乱,到时就是我们的可乘之机!” 众人齐声道:“君上英明!” …… 清晨的雾霭还没有消散,商军挖了一整夜的壕沟,正在吃早饭。 在军团的指挥部,南宫修站在桌边一边啃馒头,一边指着桌子上铺着一幅地图,和众将商议进攻的事。 帐篷的一角摆着台电台,正在滴滴答答地发出声音。 一个传令兵快步奔进了帐篷:“报告,邢军已经抵达我军阵地外十公里处。” “很好,让娘娘校准火炮,先轰他一家伙。” “是!” 传令兵接到命令之后就出去了。 骑兵统帅嬴猛笑道:“这个姬苴好狂啊,齐鲁联军还没到,他就敢独自上来。” 南宫修笑道:“他打的如意算盘,等到双方胶着的时候齐鲁联军再杀出来,打我军一个猝不及防。” 南宫修转头问道:“鲜虞那边有消息了没有?” 接收员回答道:“昨天晚上传来邢军今早会进攻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声音了。” “嗯,其它方面呢?” “蛙岛的大军已经出发,预计三天内在日照港登陆。如果攻击顺利的话,一周内兵临曲阜城下。” “好啊!齐鲁联军跑到燕国来支援,我们却在背后爆他们的​菊‍花​‍!”嬴猛拍手大笑。 …… “敌人已经进入五公里范围,轮到你了。”莫阿娜对虞姬说道。 “装填!” 虞姬下了命令,士兵开始装填炮弹。 “炮弹装填完毕!” 虞姬亲自摇动大炮,寻找合适的角度。 她不需要用肉眼看,也不需要测算各种数据,如果角度和方向合适,她的心中自然会生出答案,这是女娲赋予她的特殊能力。 而一旦他认为合适,那就是例不虚发。 虞姬找准了角度,放了一炮,随后拿起望远镜看是观察。 她使用望远镜也是一样,会自动找准角度。 视线之中,一发炮弹精准地落在人群之中,顿时炸翻了好几个邢军。 “角度二十三,俯仰十二。”虞姬报出了数据。 “角度二十三,俯仰十二,一发装填!”传令兵拿着喇叭喊了起来。 “炮弹装填完毕!” “开火!” 炮兵阵地上,三百多门大炮瞬间轰隆震响,黝黑的炮口剧烈狂喷而出的震闪火焰惊人。 火光齐齐愤怒喷闪之际,气浪冲得林木剧烈摇摆,掀起阵阵烟雾,铺天盖地的呼啸声“咻咻”划破长空而去。 大地震颤,气势惊人。 弹壳从炮膛里一推出,立刻又有两人将一枚新的炮弹迅推进炮膛,没有丝毫停滞。 这就是虞姬在的优势,不必来来回回地找角度,测距离,一上来就百炮齐轰,敌人根本就措手不及! …… “轰轰轰轰轰……” 炸弹落地,炸起无边的泥土和气浪,无数的人马、装备都飞上了天,到处都是哭爹喊娘的惨叫之声。 “卧倒,卧倒!”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高声喊着,声音响彻整个战场。 许多人听到他的呼喊,纷纷趴在了地上。 那男子继续喊道:“护住这些凡人!” 他双手一张,从不远处的滹沱河中,升起两道巨大的水柱。 与此同时,队伍之中,不少人如法炮制,河中的水柱次第升起。 这些水柱在空中聚集到一起,渐渐形成一道数十米的水墙,挡在邢军身前五百多米远的地方。 一开始,这水墙似乎没什么作用,无数的炮弹毫无阻碍地从水墙之中穿了过去,将邢军炸得人仰马翻。 但水墙在那些人的灵力加持之下,不断加厚,一米,两米,五米,十米。 滹沱河的水都被抽干了。 此时,狂飙而来的炮弹再也无法穿透水墙,纷纷在水中爆炸。 水墙被炸的不断的变形,许多地方甚至维持不住,被炸出一个巨大的豁口,水流狂飙而出。 不少施法之人,嘴角沁出血来。 “撑住!”身形高大的男子大喊着。 “他们使用了灵力!是谁干的?”南宫修在望远镜中看到这一幕,不由问道。 “是北海龙族!”一个声音冷冷说道。 “娘娘怎么不在大王的身边,跑到这里来了?”南宫修问道。 来的人正是妲己:“大王知道他们会搞幺蛾子,所以让我来盯着,暂停炮击。” 炮声一停,妲己便道:“娜娜,跟我去破盾!” 说着纵身一跃,已在两里之外,身形陡然变大,迎风便长,刹那之间变成一头身高近百米的九尾灵狐。双臂之上金光闪耀,她高举双臂,倾力一击,身前水墙顿时被劈开一道巨大口子。 那些修行较弱的东海水族承受不住这排山倒海的压力,哇的一声,纷纷吐血。 中高级的水族倒是没事,不过被这一击,也气闷得很,一时灵力运转不便,如山高的水墙呼啦一声塌了下来。 第二五五章 出动出击 那巨大的水墙一旦垮塌,便会形成漫天的洪水,地面上数万大军,或将沦为鱼鳖。 “起!” 眼见不妙,那个身形高大的中年男人怒喝一声,双手一托。 那些滚滚落下的滔天巨浪便落不下来,紧接着他摇身一变,变作一条金色巨龙,飞身而起,所到之处,海水瞬间结为坚冰。 眨眼之间,一座巨大的冰山突兀而起。 那巨龙站立在冰山之巅,不可思议地道:“妲己,你的灵力怎么变得如此强大?” 其实妲己也未见的有多强大,龙族制造的水墙本来就被炮弹轰了个稀烂,只不过炮弹的力量终究太过分散,使得水墙还能维持。 而妲己聚集灵力,破其一点,才使得水墙崩塌罢了。 妲己笑道:“敖顺,这场战争连昆仑都不参与,我劝你识时务,否则的话,只怕龙族要从世上除名。” “狂妄!” 敖顺巨大的龙爪在冰山上一抓,抓出一坨直径一米的冰块朝着妲己砸去。 妲己连动都没动一下,那冰块刚刚飞临她的面前,就自动气化,变作一缕白烟,消失无踪。 “咦,鸿鹄也在?你们凤族也和龙族一样,站在西周一边么?” 妲己说完,一个穿着白衣的女子从周军阵中一跃而起,跳到半空之中,说道:“周军攻打身毒国时,我们凤族就曾经和他们并肩作战,你说呢?” “既然如此,废话少说,动手吧。” 鸿鹄双臂一张,化作一条百米长的白色凤凰,一声嘹亮的凤鸣传出,那座巨大的冰山瞬间崩塌。 无数的碎冰冲天而起,飞入九霄之上。 而鸿鹄也跟着一飞冲天,消失在云层之中。 “给我炸死她!” 鸿鹄刚刚带着冰山消失,敖顺便一声令下。 上千门迫击炮对准了妲己巨大的身躯,“嗖嗖嗖……” 这么近的距离,妲己的身躯又那么大,根本就不需要瞄准,刹那之间,上万颗炮弹冲天而起,朝着妲己轰去。 妲己面对金龙和冰凤的联手,根本就不敢大意。鸿鹄带着冰山上了天,所以她的注意力都在天上。 毕竟鸿鹄是控冰的行家,她带着冰山上天,肯定是有什么大招要发的。 岂料敖顺却抽冷子用炮弹攻击,这上万发炮弹可不是妲己能承受得住的。 这要是被轰到了,不死也是残废。 妲己见状不妙,身形陡然变下,嗖的一声,冲天而去。 还好迫击炮发射的炮弹,飞行速度比较慢,初始速度才三百米左右,妲己就站在两里外,三秒多的时间完全反应得过来。 如果换成高射炮,那就很难躲掉了。 “轰轰轰!” 一些炮弹在空中交叉,竟然撞在了一起,瞬间爆炸。 但更多的炮弹,却在被妲己躲过之后,朝着五公里外的商军飞去。 妲己飞上高空,却看见了恐怖的一幕。 那些随着鸿鹄飞上云霄的碎冰,现在已经化作了一柄柄锋利的冰刃。 在鸿鹄的操纵之下,朝着大地斜斜落下,激射而去。 而目标,正是商军。 商军现在已经停火,正在等妲己的消息。上万发的炮弹,无数把冰刃,要是打中的话,商军将死伤惨重。 “不好。” 妲己也顾不得鸿鹄了,在空中一个急转弯,朝着商军阵营飞去,口中喊道:“娜娜,搞定那些炮弹。” 妲己将速度催到极致,在数秒之内赶上了那些冰剑,现出灵狐真身,吐出口中的狐族,紫色的狐火瞬间爆开。 那些飞行中的冰刃被爆开的狐火灼烧,瞬间气化。 另一边,莫阿娜身体之内涌现出无数白色的光芒,那些光芒化作一柄柄光剑,瞬间追上那些飞行中的炮弹。 那些炮弹被光剑刺中,顿时轰的一声,爆炸开来。 一时间,长空之中爆起一个个的火球,天空之中光芒耀眼,无数的爆炸声形成一连串的雷鸣。 炸弹的碎片从天空之中四散激射,落向方圆数里范围的地面。 好在莫阿娜及时出手,只有极少数的弹片落在了商军阵营之中,伤亡了十来个人。 “开火!”南宫修一声令下。 “开火!”姬苴也一声令下。 “轰轰轰轰轰……” 刹那之间,地动山摇,两边的大炮一起开火,朝着对面疯狂倾泻炮弹。 战场之上硝烟弥漫,到处都被炸得尘土四起的弹坑,许多人被炸得四分五裂,血肉模糊。 好在商军提前得到了邢军会主动进攻的消息,提前挖好了兵坑。 周军炮弹袭击之时,商军都躲在了兵坑里。 兵坑虽然防不了炮弹的直接爆炸,但是却可以躲掉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碎片。 由于炮弹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十分强劲,如果直面的话,可能会被震死,而弹片就不用说了,轻则断手断脚,重则被打中要害当场死亡。 而邢军就比较惨了,由于没有这种经验,只能白白挨炸。 而且他们的火力也没有商军的猛,被商军一顿狂轰滥炸,死伤惨重。 迫于无奈,姬苴只能命令后撤。 这一撤,他主动进攻的战术就算是彻底破产了。 南宫修哪里肯放,立刻命令追击。 但由于之前北海水族调动了滹沱河的河水,这河水最终被鸿鹄做成武器攻击商军,却又被妲己用狐火气化,这时已化作了大雨,落了下来。 商军沉重的大炮在泥泞中运转不灵,才使得邢军逃过一劫。 但南宫修仍命令嬴猛,出动骑兵冒雨猛追,趁势掩杀,追出数里,斩获数千。 邢军无心恋战,只是逃命,等出了大雨的范围,忽见后方黑压压一大片人,铺天盖地的人群杀了过来,也不知有多少。 “有埋伏!” 嬴猛吓了一跳,掉头就跑,好在他都是骑兵,来得快,去得也快。 姬苴见了吕伋,大喜过望,双方合兵一处,掉头再战。 南宫修刚追出来不久,得了嬴猛的消息,心说坏了,连忙下令撤退。 原来他们之前的地方挖的有壕沟,有散兵坑,现在追出来了,这些掩体就没有了。 这时候就只能打遭遇战,遭遇战的话,对方人多势众,是要吃亏的。 联军追得很快,他们发现商军在逃,追得更急了。 “快快快!他们想回到原来的位置!” 南宫修的炮兵团刚从阵地上跑出来不久,由于移动缓慢,就远远地缀在队伍最后面。 南宫修一边跑,一边掏出对讲机说道:“娘娘,请求炮火支援!” 虞姬得了消息,立刻命令炮兵团停下,亲自操纵大炮轰了一炮,得到参数之后,立马百炮齐轰。 姬苴和吕伋正追得起劲,忽然对面的炮火就铺天盖地的来了,猝不及防之下,死伤惨重,连忙下令还击。 但他们没有虞姬这样的因果律武器,得不到敌人的参数,开炮也轰不到人,只能被动挨打,迫不得已,只能暂时撤退。 南宫修松了口气,退到炮兵团后面,开始扎营,开始挖掘防御工事。 至于为什么不退回原来的阵地,那地方已经沦为战场了,根本进不去。 敖顺率领北海水族,联合鸿鹄,正在和妲己莫阿娜二人恶斗。 联军后撤,炮兵够不着,就停了下来。 虞姬掏出对讲机说道:“姐姐,穿甲弹准备完毕!” “收到!娜娜,走了!” 妲己和莫阿娜招呼一声,转身就逃。 此时敖顺正在集合水族的力量准备放个大招,结果妲己居然逃了,顿时怒火中烧。 “想逃?没门!” 莫阿娜洒出万道光剑,朝着敖顺击去,也跟着妲己掉头就跑。 敖顺正聚集着大量的灵气,连忙放出一道巨大的冰晶屏障抵挡,随后一拂袖袍,怒喝道:“给我追!” 北海水族都跟着敖顺飞身疾追,鸿鹄见了,也跟在后面。 “来了,准备!” 虞姬抢先开了一炮。 敖顺正在追妲己,冷不凡一炮打来,被轰个正着。 由于高射炮发射的炮弹初速度能达到三倍音速,快到肉眼不可见,耳朵也不可闻。所以敖顺根本就察觉不到。 “轰!” 炮弹贴脸爆炸,敖顺被炸得倒飞出几十米,须发散乱,满脸都是鲜血。 “轰轰轰轰轰……” 上百门各自找准自己的目标,开始倾吐怒火。 虽然没有像虞姬那样百发百中,但也是战果辉煌,眨眼间就击落十多个北海水族。 这些水族可没有敖顺那样的抵抗力,一旦被穿甲弹贴脸击中,非死即伤。 “退退退!”敖顺一脸血地喊道。 鸿鹄见势不妙,连忙后退,骇然道:“这是什么炮,能打这么高?” 敖顺捶胸顿足地道:“怪我把这事忘了,这是高炮,东商曾经用这炮打伤过雷震子。” 鸿鹄惊讶地道:“雷震子都逃不掉?那怎么办?” “毁掉那些大炮就行了?”敖顺咬牙切齿。 鸿鹄远远看了一眼,摇头道:“不行啊,那些大炮有妲己和那个白发女看守,很难靠近。” “也是!”敖顺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先退吧,等我的两个兄弟到了,再做计较。朱雀他们什么时候到?” “明日。” “那正好,我们两族联手,灭他九尾狐族易如反掌。” 妲己见龙族远远逃去,也没法追,便让南宫修下令收兵。 其实天色已晚,大军便埋锅做饭,只等明日一早,再行攻城。 …… 鲜虞城中,姬苴没想到自己行险一击,竟然功亏一篑,连北海水族都有损伤,不禁黯然。 他向敖顺致歉,敖顺却摆摆手,叫他不用放在心上,明日自己的兄弟来了,自有计较。 鸿鹄也表示凤族明日必到,姬苴放下心来,想到自己现在兵强马壮,心中又不由得升起一股豪情。 这么多人,还守不住一座城,那就见鬼了。 第二五六章 兵败山倾 这么多人,竟然真的没有守住一座城! 双方炮战了一整天,直打得弹痕遍地,尸横遍野,好好一座鲜虞城,被炸得千疮百孔。 炮弹耗尽之后,商军开始冲锋。 而周军则隐入各种掩体之后,疯狂的倾泻子弹。 双方开始在城市之中反复争夺,几乎每一秒钟,都有人受伤,有人死去。 但姬苴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双方交战到关键时刻,自己的背后居然响起了枪声。 易墨的麾下居然有数千玩枪的好手,他们在背后开枪,周军顿时死伤惨重,乱作一团。 更可怕的是,负责运送弹药的奴隶都是鲜虞人,他们送上来的弹药箱一开始没问题,后面直接就是码的石头。 甚至有一些奴隶,拿起手榴弹就往战壕里扔,炸得周军灰头土脸,猝不及防。 鲜虞人更是直接指明了弹药库的所在,商军一顿猛烈的炮火,把弹药库炸了个稀巴烂。 吕伋忽闻变故,大惊道:“这些奴隶怎么回事?疯了不成?” 姬苴却在刹那间明白了过来:“鲜虞人是商军的内应,该死,他们是什么时候联系上的?” 这些年易墨隐藏得很好,他在姬苴的身边,就和一条狗没什么区别。 可是谁能想得到,这个一脸谄媚的宠臣,背地里却整天想着复仇呢。 是自己大意了啊! 而大意的后果就是……兵败山倾。 有数万鲜虞人做内应,周军哪来还是对手? 一些人在前后夹击之中,莫名其妙地死去。 一些人选择了投降,而更多的人,选择了逃跑。 十多万人一起逃跑,场面何其壮观,商军一时甚至不知道应该追谁。 他们也不顾的军纪了,逮着一路人马,就冲上去疯狂追杀。 这都是军功啊! 军心已乱,姬苴无力约束部队,只能率领亲兵,认准了南方,奋力朝前冲去。 吕伋没想到自己才来一天,就遭遇惨败,他仰天长叹一声,也率领自己的亲兵疯狂逃窜。 易墨率领着一队亲兵,到处寻找姬苴,忽然看见一大票人马护着一人疯狂逃窜,那不是姬苴是谁。 易墨二话不说,端着冲锋枪就是一顿扫射。 “哒哒哒哒……” 护着姬苴的亲兵倒下一片,姬苴吓了一跳,狂催战马,跑得更快了。 “姬苴,留下狗头再走!” 姬苴气疯了,可是他却不敢停留,现在不是较劲的时候,要是敢留下来和易墨交战的话,被后续的商军追上来,只有一个死字。 “给老子追,今日一定要拿下姬苴的狗头!” 易墨也顾不上其他,率领自己的亲兵急追。 追了一阵,忽听后面一阵马蹄声响了起来,易墨转头一看,居然是大商的骑兵,顿时大喜过望。 连声说道:“在下易墨,来的是哪位将军?” 领兵的正是骑兵统帅嬴猛,他大笑道:“原来是易兄弟,敢问你们在追何人?” “当然是姬苴那厮,我一定要活剐了他,方消心头之恨。” 当下合兵一处,不惜马力,疯狂追赶。 姬苴逃了一阵,遇见吕伋,两下人抱头痛哭,却也不敢停留,认准道路,一路南逃。 易墨和嬴猛追了一阵,被一阵乱兵穿插过来,打乱了节奏,等收拾了乱兵,姬苴和吕伋已经逃得没影了。 嬴猛仔细查探了姬苴逃跑的踪迹,笃定地道:“他们一定是逃往淄博去了,此去淄博六百里之遥,他们跑不掉,派人去给南宫元帅传消息,我们继续追!” “淄博是齐国都城,我们这点人马追过去够用吗?” “不用担心,搞不好我们追到的时候,女防已经打到淄博城下了。这可是两条大鱼,不能让那小子独吞啊!” …… 姬苴和吕伋在逃命的时候,敖顺也在逃命。 一起逃命的,还有他的两个兄弟,还有整个四海水族。 人对人,神对神! 商军和周军互相攻伐的时候,狐族和龙族也没有停下来。 敖顺、敖润、敖明这三海龙王联合朱雀、青鸾、鸿鹄、鹓鶵(yuānchú)、鸑鷟(yuèzhuó)五色凤凰,朝妲己发动了攻击。 龙族和凤族联手,妲己和莫阿娜自然不是对手。 但妲己早有准备,她带来了虎族。 虎族早就看龙族不顺眼了,白虎一马当先,就和龙族来了个龙争虎斗。 双方激战一天,狐假虎威终究敌不过龙凤呈祥,节节败退。 岂料就在敖顺大为得意的时候,凤族忽然翻脸,打了龙族一个措手不及。 四海水族在三大神兽种族的围攻之下死伤惨重,敖顺本就有伤在身,又被鸿鹄抽冷子用冰锥刺了一下,差点当场嗝屁。在两个兄弟的扶持之下,往西狂奔。 他们的目的地是洛邑,昆仑说了不参与此战,那么能庇佑他们的就只有姬诵了。 妲己追了一阵,距离洛邑还有四五百里地,当即停了下来,对正在后面狂追的朱雀和白虎等神兽道:“别追了,姬诵那厮有些厉害,暂且回去。” …… 妲己回到鲜虞城,南宫修正在收拢大军,处置俘虏。 这一战,商军大获全胜,除了逃跑的,俘虏了足足三万之众。 南宫修见妲己得胜归来,恭贺了一番,便和他商议如何处理这些俘虏。 妲己也不知该如何处置,便让人给正在攻打燕都的胥余发了封电报,交给胥余来定夺。 胥余的意见很简单,缴械之后,命鲜虞人就地看守。 南宫修自无不可,马上照办。然后分兵一万,在鲜虞人的带领下去攻打邢国都城邢台。 自己则率领大军回援燕都。 邢国本就是殷商故国,姬苴又兵败不知所踪,群龙无首之下,邢台压根本就没怎么抵抗,被商军一鼓而下。 …… 燕都的外围防御工事已经被完全摧毁。 胥余搞了个喇叭在那里喊话,平民只要不携带任何物资,就可以自行离去。 商军在炮轰燕都的时候,刻意避开了住宅区,所以百姓的伤亡并不大。 但燕君却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于是他们果断的藏在了民宅里。 这样一来,胥余无论怎么狂轰滥炸,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伤。 而一旦商军进城,他们就可以依托民宅进行反击。 所以胥余下了最后通牒,让百姓一天之内自行逃走,明日中午开始轰炸民宅,到时候死伤不论。 至于有燕军会趁机逃跑,这个胥余倒不担心,逃跑了更好。他只是想要这座城,也不是想把人赶尽杀绝。 喇叭喊了半天,出城的一个人都没有,看来姬克不为所动,他是铁了心要绑架平民了。 恰好南宫修带着大军回来了,于是喇叭里又开始播放援兵全军覆没的消息,但燕军还是不为所动。 到了傍晚,上千头猪送上了阵地,商军干脆就在阵地上炖起了红烧肉。 这是夏季,南风将诱人的肉香味送进城去,城内啃干粮的军民个个都垂涎欲滴。 许多百姓忍不住想要跑路,只可惜被士兵控制着,不敢轻举妄动。 姬克躲在地下的掩体中,面色沉重。 姬旨拿了块肉干过来,让他吃饭,姬克接过肉干啃了一口,问道:“外面现在什么情况?” “喇叭里面说吕伋和姬苴的援兵已经被击溃了,商军勒令平民明天十二点前出城,否则将会对城内实施无差别攻击。” 姬克叹了口气:“他们的武器太先进了,大炮几十里外就能发炮。把我们的防御工事炸了个一干二净。现在只能等另外两路援兵了。” 姬旨叹息道:“大哥,最大的一路援兵都没了,另外的援兵还能来么?” 姬克笃定地道:“箕子只有十万大军,他不够兵力拦截三路援兵的。我猜他的策略就是重点阻击势力最大的南方援兵。而另外两路,肯定会放一路。根据电报消息,黄河中发现了商军。那么就只剩下唐国的援兵能来了。” “可是……就连齐鲁邢三国合并一处,也被他数日之内击溃,唐国援兵就算来了,又能怎样呢?” “这个你别管,我自有计较。给他们发电报,问问他们还有多久能到。” “刚才他们来过电报了,说明天下午能到。” “很好,那就明天早上十点,放平民出城。” …… “报告,截获周军情报,唐叔虞率领五万援兵,明日下午两点将抵达燕都。” 西周的电台很少,都是东商帮忙搞出来的。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东商教的都是明码,所以周军发了什么内容,商军轻易就能截获。 而周军就算截获了商军的信息,也不知道他们发了个啥。 因为商军用的是密码。 “看来姬克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指望着唐叔虞的援兵,来和我们死磕了。” “传令,今晚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明日决战!” …… 商军正在吃早饭,忽然从燕都城中涌出大量的人群。 商军的哨兵已经发现了,立刻鸣枪示警。 那些人听到枪响,顿时停了下来,商军一看,发现都是些平民,连忙往上报告。 胥余等人正在吃早饭,得了消息之后,放下筷子沉吟道:“姬克想干嘛?放出平民,然后和我们决战?” 南宫修道:“应该是!他父亲被武庚所杀,他是不会和我们妥协的。” 胥余点点头:“那就放平民过去,然后跟他玩个大的。” 南宫修三口两口把面吃完,喝了一口面汤,便出了营帐跑去指挥。 他让士兵守好外围,只留下若干个口子,让城中的平民有序出城。 但就在此时,城中忽然想起了枪声,甚至还有爆炸声。 城中的平民被这些枪炮声驱赶,发了疯似的往外狂奔。 南宫修留下的口子瞬间被冲垮,有士兵忍不住就要开枪。 忽然一个声音从喇叭中传来:“不要开枪,放他们过来。” 南宫修看着慌慌张张地从城中逃出来的平民,忽然明白了。 姬克,想逃! 第二五七章 桑干河上 姬克逃了! 他明白得很,留下来死守,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所以他要逃! 他很聪明,他知道如果想强行突围的话,大概率跑不掉。 他敏锐地抓住了商军的两个漏洞。 第一,商军三面围城,却放开了北面。因为胥余的战略是放唐国的援兵进来,所以商军压根就没有在北面设防。 第二,由于燕军和平民混在一起,胥余并不想杀平民,所以下达了一条让平民从城中撤出的命令。 正是由于这两点,给了姬克可乘之机。 姬克一大早就开始暴力驱赶平民出城,走得慢的就被拿枪炮威胁。 平民一慌乱,顿时往城外狂奔,商军顿时维持不住秩序,场面有些混乱。 姬克知道这些混乱并不能给商军造成什么损失,因为只要商军狠下心来开枪的话,马上就能清场。 但姬克要的,只不过是趁着这混乱之机逃跑而已。 燕都有十几万平民,这么多人乌怏怏地从城里涌出来,阻塞路途,商军想要越过这些人群来追击自己,几乎不可能。 而他在昨天晚上就已经电联唐叔虞,让他加快速度,务必连夜赶到燕都,让他好趁着这个机会跑路。 唐叔虞接到电报之后,立刻加大了马力,趁着夜色的掩护,果然按时抵达了燕都外围。 等到南宫修得到确切的消息,姬克确已逃跑的时候,姬克已经登上了唐叔虞的大船。 ……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映照在姬克的脸庞。 他有些沮丧,有些迷茫,有些庆幸,也有些得意。 齐鲁邢三国联军拒守鲜虞城,还有龙族相助,却被商军一战而溃。 而自己居然能全须全尾的带着上万士兵逃出生天,也由不得他不庆幸和得意。 但是另一方面,他也清楚地知道东商的武力到底有多可怕。 接下来他会和唐叔虞一起前往洛邑,他们将在那里和商军展开最后的决战。 可是,到了洛邑又能怎样呢? 面对东商恐怖的武器,他们到底要如何应对呢? 姬克找不到答案,所以他感到迷茫。 也许……最后只能是陛下站出来,冒天下之大不韪,以上天赐予的神力,来屠戮凡人了。 毕竟……这次和上次的牧野之战不一样,这一次天庭不准备出手。 天庭如果不出手,那就没有人会是姬诵的对手。 殷商的王族血脉已经被屠戮一空了,不会再有人继承人王的神力。 如果姬诵真的发狂的话,没有谁能阻止他。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姬克并不希望姬诵那么做,他总觉得哪里不对。 就连姬诵屠杀殷商遗民,他也是反对的。 他知道姬诵的目的是什么,就是想要消灭殷商的王族血脉,消除天子在人间的对手。 后来悍然攻打丹东,原因也是如此。 不过,反对归反对,他还是必须和姬诵站在一起,因为他姓姬,是大宗的宗室,他们是血脉相连的,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 无论姬诵的手段有多激进,多残忍,他想消灭东商的心,和自己是一样的。 姬诵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唐叔虞。 唐叔虞没有说话,只是抬头望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忽然,唐叔虞惊叫道:“那是什么?” 姬克顺着唐叔虞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从天边飞过来一些银色的小鸟,在阳光的照射之下,特别亮眼。 姬克忽然想到什么,一脸骇然地道:“那是飞机,是东商的飞机,快,快,加速,加速。” 唐叔虞也明白了,他虽然没见过飞机,但是东商的飞机在丹东大发神威的事情他是知道的。 他的脸色变得惨白,连忙命令船队全速前进。 水里游的自然跑不过天上飞的,可是事到如今,也只能是有多远跑多远了。 南宫灵驾驶着灵狐号在空中翱翔,她的助手拿着望远镜不断观察着地面上的情况。 “这里是洞一,发现目标,发现目标!全员准备,开始轰炸!” “洞两收到!洞两收到!” “洞三收到!洞三收到!” …… “洞拐收到!洞拐收到!” …… 南宫灵一马当先,驾驶着飞机,带领机群开始俯冲。 好看位置,开始投掷炸弹。 随着一排排炸弹次第落下,桑干河上掀起了滔天的巨浪。 唐国的船队在浪花翻涌之中疯狂逃窜,他们没有任何反击的手段。 飞机飞得太高了,船上的大炮根本打不到那个角度。 而用枪,更是笑话。 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船只被炸弹炸沉毁,看着无数的士兵死于爆炸之中。 河水就那么宽,船队排成了一排,根本无路可逃,实在是太好炸了。 飞机只需要排成一排,往下面依次扔下炸弹就完事了。 南宫灵甚至没想过扔第二轮,一轮就把携带的十六枚炸弹全扔了下去。 而其他的飞机也是如法炮制。 一时之间,小小的桑干河竟然承受了上千颗炸弹的洗礼。 河上的船队,也不知道损毁了多少。 不过南宫灵没工夫查看,炸弹扔完了她们就得撤。从洛邑出发的援兵快要到了,航母还在黄河里漂着,没有飞机保护可不行。 “这里是洞一,已经完成轰炸任务,马上返航,收到回复。” “洞两收到!洞两收到!” …… 爆炸之后,一片狼藉,船只被炸沉了差不多三分之一,还有许多船只都起了火。 姬克和唐叔虞这对难兄难弟也顾不得悲伤,连忙组织人手灭火,救治伤员。 那些船被炸沉了的,士兵都落了水,现在只好把他们救起来,接到其他没沉的船只上挤一挤。 好在他们就在河流中央,起火的船只很快就被扑灭了。 唐叔虞望着消失在云层之中的机群,惊魂未定地道:“他们走了!” 姬克道:“应该是携带的炸弹扔完了,我们得加快速度!” “他们再来一轮怎么办?” “这些飞机应该不是可以随便停的,根据我们的消息,它们是停在那艘大船上的。那大船现在在黄河上,距离此地七八百里,应该不会再来了。不过我们得快一点,万一他们追上来再轰炸来一轮,我们基本上就全军覆没了。” 唐叔虞忽然道:“就算飞机不再来,我们也不一定走得掉。” 姬克一愣:“什么意思?” “我们的船队现在受到了重创,需要修理,箕子如果率领大军追上来怎么办?” “那我们得赶紧走,立刻将不能动的船只抛弃,然后扔掉船上的辎重,先把人带回去再说。” 周军在指挥之下,许多人都挤到了一艘船上,船上的各种辎重都被扔进了河道。 枪支弹药,甚至连大炮都给扔了,连粮食也扔了不少,一切都只为了减轻重量,快速跑路。 …… 到手的鸭子飞了,南宫修不由得捶胸顿足。 胥余安抚道:“不用着急,他们想跑没那么容易。我已经派灵儿去追了。” 南宫修一愣:“灵儿?那她们得提前出发吧。大王提前就知道姬克要跑?” 胥余笑道:“姬克用无线电和唐叔虞联系,让他提前抵达燕都接他跑路。我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所以大王是故意放他们跑的?” “是啊,正好一锅端嘛,不然他们和那些平民混在一起终究是个麻烦事,我总不能下令屠杀百姓吧?” 南宫修大喜,恭维道:“大王英明!那我现在叫一路大军去追击?” “罢了,姬克和唐叔虞若能活下来,肯定是扔下一切辎重逃之夭夭了,不是那么容易追的。他们若能逃走,就算他们运气,到时候在洛邑再和他们算账就是了。” 南宫修点点头:“这样也好。” “刚收到的消息,女防已经攻下曲阜,正准备进军临淄。而赢猛和易墨一直追着吕伋,已抵齐国边境。南北夹击,如无意外的话,临淄城破,指日可待。” “真没想到,西周看似强大,却如此地不堪一击。” “嗯,吴国在楚国和越国的夹击之下,也已经城破了。孟增传来消息,楚国和越国将组成联军,一个月之内抵达洛邑,听我号令。” “好啊,好啊!” 营中众将听到这些好消息,无不抚掌大笑。 “大家都打起精神来,景太师又从各城征召了十万大军,不日将抵达天津港。一个月后,我们将集结各路人马,共三十万大军,兵临洛邑,和姬诵小儿一战定乾坤!” 众将无不精神抖擞,齐声高呼:“大商万岁!大商万岁!” 第二五八章 威力爆表的炮弹 玉门关! 在汉武帝之前设立河西四郡之前,这个名字还不存在。 因为没有地名,所以我们暂且称此地为玉门关吧。 此地距离幼泽一百多公里,置身于一片苍凉的戈壁之中。 而现在,数十万大军正在对垒。 阿瑞斯端坐在军阵后方,望着眼前的大军,目光深沉。 这是西方联军的第二次东征了,上一次,联军折戟哈密城。 而这一次,周军居然放弃了哈密城,主动后撤千里,来到了玉门这个地方决战。 上一次东征,以两河流域的联军为主,领军的是巴比伦王和亚述王。 埃及和爱琴海口头答应出兵,最后却只支援了一些武器。 而这一次,则是由战神阿瑞斯牵头,联合埃及法老拉美西斯。 而这一次两河文明的领头者,则是赫梯王苏庇路里乌玛。 说起来赫梯王苏庇路里乌玛还是埃及法老拉美西斯的老丈人。 不过自从东征联军惨败,赫梯的实力也一落千丈,他再也不敢在这个便宜女婿的面前装X了。 此次拉美西斯被阿瑞斯说动,发动东征。拉美西斯找到苏庇路里乌玛,要求两河文明出兵十万,苏庇路里乌玛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如果他胆敢不答应,自己的女儿肯定会分分钟被废除。 而且,拉美西斯若是趁势进攻赫梯,那将会是一场灾难。 而两河流域的其他诸国,也都害怕极了,纷纷表示愿意参战。 就这样,他们也凑了一支十万人的大军,三路集结,一共三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地朝周国进发。 阿瑞斯观测过这里的地形,这地方高山夹峙,自西向东形成一个狭长的走廊,而玉门这个地方,正是走廊的入口。 明白了地形之后,东征联军并没有直接贸然进入走廊。 他们很明白,在他们身后数百公里远的地方,有一片海一样大的沼泽,那里也生活着周人。 一旦他们进入这条狭长的走廊的话,周军很可能利用地形优势,东西两路夹击,将大军围堵在走廊之内。 所以,阿瑞斯和拉美西斯等人商量之后,选择了等待。 他们并不着急,商国和周国正在鏖战呢,等他们打得差不多了,自己再去捡漏就好了。 但是,姬诵等不起了,他必须尽快结束西面的战斗,率领大军回到洛邑去。 所以,他选择了主动出击,寻求决战。 这样一来,东征联军倒是没有逃。 因为联军毕竟是临时凑到一起的,如果逃的话,肯定会脱节,到时候各自为战,就会被周军有机可乘。 而且,有了上一次惨败的经历,本来士气就不算很高。如果一上来就逃的话,士气就会变得更加低迷,搞不好就会一战即溃。 所以,无论如何,只能应战。 …… “呜……” 牛角号声响彻天地,苍凉悠远。 双方的战士开始逼近,各自的大炮开始发威。 骑兵们冒着炮火,开始冲刺。 姬诵没有挖掘任何掩体,他要速战速决,所以放弃了一切防御,就两个字:进攻! 双方都没有机枪这样的武器,而戈壁又极其辽阔。 正是六月天,沙漠极其炎热,想在地上挖壕沟砌掩体根本就是痴人说梦,人要是趴在上面,烫都被烫死了。 埃及法老拉美西斯眼见周军居然一上来就冲阵,一脸惊讶地道:“周王这么狂的吗?” 阿瑞斯道:“据我所知,他们的无敌统帅姜子牙已经死了,周王是个黄口小儿,刚刚亲政,年轻人嘛,比较冲动。” 阿瑞斯举起他的战争之矛,用力挥舞着,灵气弥漫开来,笼罩在冲锋的骑兵身上。 那些骑兵连人带马,双目都变成了赤红之色。 他们带着煞气,在戈壁之上狂奔,速度比之前提升了一倍不止。 如果以这样的速度撞上去的话,周军的骑兵搞不好会一战即溃,根本不可能是对手。 姬诵冷笑道:“居然给骑兵附能?无耻!” 姬诵从宝座上一跃而起,瞬间跳到战场中央,一声长啸,宛若龙吟。 音波激荡,往西狂涌。 那些附着在联军骑兵身上的灵力瞬间烟消云散,又变成了普通的状态。 最要命的是,由于之前有灵力加持,所以战马都跑得很快。 而现在,灵力忽然消失,战马却收不住脚,而它们的躯体却又承受不住这样的高速,便听见轰隆一声,无数战马摔倒在地,战场之上尘土飞扬,死伤惨重。 “切!” 姬诵不屑地哼了一声,又跳回了自己的宝座。 此时周军的重骑已经杀到,和联军撞到了一起。 联军这边马失前蹄,正是乱糟糟的一团,哪里又是对手,被周军一冲,更是死伤惨重。 眼见骑兵得手,姬诵大手一挥,无数步兵端着枪,就跟着骑兵的后面冲了起来。 “开炮,给我开炮。” 阿瑞斯见势不妙,连忙高声呼喊。 联军火力全开,刹那之间,就有上千颗导弹朝着战场上的周军射去。 周巨这边也不甘示弱,用猛烈的炮火予以回击。 阿瑞斯见自己的灵术被破,怒火中烧,飞身而起,抓出十多颗正在空中飞行的迫击炮弹,灵力涌出,抑制了它们的爆炸,然后往回掷去。 “轰轰轰!” 那些被他扔回的炮弹在人群中爆开,周军顿时死伤惨重。 “怎么回事,威力怎么这么强?” 姬诵发现不对,按说一颗迫击炮弹的爆炸范围能有个十米就非常了不起了。 但阿瑞斯刚刚扔回的炮弹,爆炸半径怕是有百米远。 以至于这十多颗炮弹,竟然炸死炸伤了周军千人之多。 姬诵见势不对,也跳入场中,双手一抓,抓住几颗射向周军的炮弹,如法炮制,注入灵力,延迟爆炸,然后扔了回去。 “轰轰轰!” 西方联军同样损失惨重。 姬诵顿时明白了。 “原来往炸弹中注入灵力,会使得爆炸的威力提升。怪不得东海水族曾经说过,在丹东的那一次爆炸,威力特别恐怖,把半座城都给炸了,那一定是小龙女误打误撞,将灵力注入其中的缘故。” 明白这个道理之后,姬诵大喜过望,身形化作流光,抓住正在空中飞行的炮弹,往西方联军阵中狂砸,所到之处,血肉横飞,寸草不生。 而阿瑞斯也不甘示弱,抓起炮弹就往回乱扔。 拉美西斯见状,也跳了出来,依样画葫芦,抓起炮弹就往周军阵中扔去。 拉美西斯也是身有灵力的,他的名字中的拉,即埃及神话中的最强的拉神的意思。而美西斯意为“出生”,连起来,就是拉神之子。 拉美西斯和姬诵一样,都拥有上天赐予的灵力,都是天子。 由于事先谁也没想到炮弹的威力竟然能达大到如此地步,以至于战场之上瞬间就伤亡过万。 一个炮弹爆炸,竟然能掀起百米高的蘑菇云。 虽然不及后世的原子弹,但也非常恐怖了。 所以战场上的凡人们都忘了大战,各种转身就逃。 一时之间,战场上狼奔豕突,混乱一片。 大家也不想着打仗了,还是保命要紧。 这玩意儿根本打不了啊,混在一起分分钟被炸死。 两方战士各自溃逃,炮弹也没人发‎‌射­‍了​‎‌。 要是这样罢手的话,倒也还行,但姬诵打出火气来了,他直接跃回阵地,操起还没有发射的炮弹,注入灵力,朝着对方徒手狂扔。 他以灵力来扔炮弹,速度比用迫击炮打出来的炮弹速度要快上一倍有余。 阿瑞斯和拉美西斯想要接住基本不可能,于是,他们也跳回自己的阵营,抓起炮弹就往周军跑路的方向砸。 于是,双方由人战转化为了神战。 由于爆炸的威力实在太强,纵然是神,也不敢硬接,于是大家一边跑就一边躲。 生怕挨上一发,完蛋大吉。 两边的大军撒腿狂奔,马不停蹄跑出数十里,把战场都空了出来,留给了三人。 至于谁胜谁负,他们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双方互扔了半天,都只是一味躲闪。 但由于对方有两人,而姬诵只有一人,所以他处于下风,攻击频率远远不如对方的二人联手。 更多的时候,是他在躲,而对方二人不断地狂砸。 由于太多的炮弹汇聚到一起爆炸,导致姬诵所处的方位硝烟弥漫,尘土漫天,连个人影都看不清了。 不过阿瑞斯和拉美西斯都不是凡人,就算是在弥漫的尘土之中,他们还是能够找到姬诵的位置,疯狂地炸他。 二人正炸得兴起,忽然一道闪电从烟尘之中狂飙而出,阿瑞斯想要躲,已经来不及了。 被那道闪电一下刺穿喉咙。 紧接着,从闪电之上跃下来一个身影,正是姬诵。 他竟然将自己附着在闪电之上。 “你怎么……”阿瑞斯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那个躲来躲去的影子,不过是我的分身,蠢货!” 姬诵闪电之间一拔,一股鲜血喷涌而出,阿瑞斯到底死去。 “轮到你了!” 姬诵冷笑着望着拉美西斯。 “呀……” 拉美西斯二话不说,一转身,逃到没影了。 “今日暂且放你一马,以玉门为界,敢再踏足一步,教你死无葬身之地。” 东商那边军情紧急,几个大的诸侯国相继陨落,姬诵必须立刻率军赶回洛邑主持大局。 而且,他现在明白了炸弹加灵力可以使得威力大幅增加这件事。 屁颠屁颠打算回去给箕子来个下马威。 拉美西斯见姬诵竟然退兵走了,一时有些发愣。 “对手如后此之强,我们该怎么做?”赫梯王苏庇路里乌玛有些垂头丧气的说道。 “按兵不动,保存实力,静待商周两国决战的结果。” 第二五九章 半壁江山在手 吕伋和姬苴一路之上被嬴猛和易墨赶得鸡飞狗跳,好容易逃回临淄,却发现女防的大军已经兵临城下。 形势危如累卵,吕伋召集群臣议事,却神奇地发现大家居然主张投降。 吕伋暴跳如雷,但形势逼人,他已经明白了,这些年西周诸国看似发展得不错,但被东商渗透得太厉害了。 西周贵族们的衣食住行,吃喝玩乐,没有一样能离得开东商。 甚至连花的钱,都是东商印的。 一旦东商翻脸,挥兵来攻,那些既得利益者自是人人投效,街道欢迎。 一周之前,女防攻打曲阜就是这种情况,姬伯禽已死,新立的鲁君毫无威信,鲁国群臣二话没说就把他卖了。 他们绑了鲁君,大开城门,恭恭敬敬地迎了女防入城,全城老少对女防更是夹道欢迎。 曲阜原本就是奄国的国都,女防没想到有朝一日还能重返故国,而且还这么轻而易举,不由得感慨万千。 不过他并没有多做停留,如果最终拿不下洛邑,现在的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 所以他马不停蹄,只用三日便突破齐鲁边界,又过三日,兵临临淄城下。 要不是吕伋回来得及时,搞不好城里的贵族会自作主张,把城给献了。 吕伋心惊胆战,只令四城紧闭,防止商军攻城。 但是吕伋和姬苴的狼狈之像,城中的贵族都看在眼里,虽然他俩没说,但毫无疑问,肯定是惨败。这会儿燕邢二国一定已经落入了东商之手,燕侯姬克没来,搞不好已经挂了。 当天晚上,群臣几乎没有睡觉,到处串联,甚至还有人偷偷出城,和女防联络。 第二天一大早,女防的大军摆出架势,开始攻城。 吕伋也是一夜没睡,顶着一双通红的双眼,召集群臣议事。 大殿之内,群臣肃立,默然不语,气氛十分的压抑。 吕伋坐在上首,疲惫地道:“诸卿,商军兵临城下,你们……可有退敌之策吗?” 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群臣都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良久,大夫公冶升说道:“君上,如今商军气势如虹,东南诸国皆已陷落,而我军又遭逢大败。凭现在这一座孤城、几万人马,势难相抗。天子屠杀数十万殷商遗民,实乃是人神共愤之举,箕子所为,无可指责。以商军武力之强横,继续抵抗下去,不过是以卵击石,殷商重返中原,已是不可逆转之势,臣斗胆,冒死进谏:君上,不如献城投降,以保宗嗣。” 公冶升这一番话,说出了群臣的心声,千不该万不该,你周天子把人家几十万手无寸铁的遗民全屠了,这是人干的事吗? 现在的大周,连诸神都不庇佑了,咱们还死守着干什么呢? 于是文武诸臣,纷纷站出来,齐声附和。 吕伋坐在上首,冷冷看着殿下群臣议论纷纷,不发一语。 众人发觉有异,声音都小了起来。 良久,吕伋幽幽说道:“是啊,殷商兵临城下,以我孤城,如何拒敌啊!” 公冶升见状,连忙说道:“君上英明,臣等也以为,如今战无可战,唯有投降,方可避免玉石俱焚。” 不想坐下下首的姬苴却忽然放声大笑。 吕伋诧异道:“邢侯何故发笑?” 姬苴止住笑声,正色道:“这里人人都降得,唯你吕伋,却降不得。想我大周覆灭殷商,你父亲太公望是头号功臣。而你吕姓姜氏又是天子外戚,和我姬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其中厉害,不言自明。” 吕伋点点头道:“是啊,若是降了,这里人人可保富贵继嗣,唯有你我二人,却是例外。” 吕伋说着,冷眼扫视下首群臣。 群臣心中一惊,正想说句软话缓和一下气氛,忽听轰隆一声巨响,紧接着宫殿晃了几晃。 不多时,有人进殿进来奏报道:“商军炮击,打塌了一片房檐。” 众人大惊失色,这些年齐国蒸蒸日上,临淄日益繁华,连城墙都给拆了。大军又在鲜虞城损失殆尽,商军若强力攻城,如何抵挡? 公冶升一咬牙,忽然越众而出,高声疾呼道:“姬苴,我齐国之事,岂容你这外人置喙?诸位,为今之计,若想活命,唯有投降一途。且和我一同拿下此人。” 姬苴大惊,拔出配剑,厉声道:“谁敢上前?” 却见公冶升从怀里一掏,掏出一把手枪,指着姬苴道:“放下剑。” 姬苴吓了一跳,哐当一声,手中佩剑掉落地面。 吕伋大声道:“放肆,谁允许你带枪上殿的?放下枪!” 公冶升并不放,大声道:“君上,还请三思。” 吕伋怒喝道:“公冶升,你要干什么?” 公冶升躬身道:“君上,我只是为了大家好,请君上三思。” 此话一出,群臣齐声道:“请君上三思!” 吕伋瘫坐在椅子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姬苴也是一声长叹,束手就擒。 …… 吕伋好歹保住了性命! 吴国被楚越两国夹击,一战而下,梅里城破,熊遂被乱兵打死。 随后,楚越两国组成联军,渡过长江,往洛邑进发。 沿途诸侯国,原住民大多是东夷人。被西周诸侯依仗武力打下来也没几年,人心未定。 如果殷商大军挟着雷霆万钧之势而来,诸国人心浮动,内部不稳。 燕国、邢国、齐国、鲁国、吴国这些大国是什么下场,大家都看在眼里。 于是,所到之处,无不望风而降。 谁要是头铁,那下场就是内部发动政变,下场凄凉。 而在黄河之上,驰援燕国的船队被巨大的航母碾成了碎片,伤亡惨重。 沿途诸侯见过这如同城池一般的大船,生不起半点反抗之心,也都献城投降。 …… 六月底,骄阳似火。 商王箕子率领大军三十万,战舰千艘,兵临洛邑。 其时,天下九州之中,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均已降了箕子。 箕子已将大半个神州握在手中。 只有西北的雍州、西南的凉州,以及中原的一半豫州,还在姬诵的掌控之下。 东商的闪电战术把西周君臣吓坏了,谁也没料到,如此强盛的大周,竟然如此地不堪一击。 好在姬诵一战杀死阿瑞斯,阻止了西方联军东进之后,紧赶慢赶,终于赶在东商大军围城之前,抵达了洛邑。 其时,西周的西南、西北诸侯国的兵力,都已经被姬诵征召。 丰镐二京的防卫如同虚设,如果西方联军趁机进军,兵不血刃就可以占领雍州。 姬诵在豪赌! 他赌西方联军不敢进攻,赌西方联军会观望他和东商的恶斗。 不过这种豪赌并不能持续太久。 洛邑现在驻扎着十多万兵马,还有二十多万百姓,加在一起人口超过四十万。 后勤补给还需要西北、西南诸侯国的支援。 一旦战争旷日持久,西方联军冒险进攻,他不败也败了。 所以,姬诵需要速战速决。 虽然箕子是攻城方,但他姬诵,却并不是守城方。 姬诵主动给箕子下了战书,要求和箕子……野战! 收到战书之后,东商群臣都以为姬诵疯了。 要知道守城一方,往往优势很大。 而现在,姬诵居然在兵力不如箕子的情况下,舍长取短,选择野战。 这不是疯了是什么? 群臣纷纷分析猜测,其中会不会有什么阴谋。 但箕子说出决战地点之后,群臣默然了。 因为箕子选择的地点是,朝歌城外……牧野! 这是要一战定乾坤啊! 群臣无话可说了。 二十年前,殷商的覆灭就始于牧野。 二十年后,若能在牧野灭掉西周主力,重建殷商,这其中的意义之重大,谁也不用多说。 所以,纵然有阴谋算计,纵然有刀山火海,东商群臣也都无所畏惧。 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他们誓要从牧野,取回曾经失去的一切。 第二六〇章 牧野之战 二十年前,周武王姬发与商王帝辛决战于牧野。 那一战,阐截二教精锐尽出,甚至连西方的释教也参与了进来,直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最后以帝辛兵败,在鹿台以灵火自焚而死而告终。 但是谁也没想到,数年之后,一场忽然而来的穿越,让一个现代人取代了王叔箕子。 给了殷商卷土重来的机会。 现在,双方将再一次决战于牧野。 这一次,没有了阐截二教的参与,但却有了热兵器的加入。 虽然场面不如上一次壮观,但凶险程度却犹有过之。 因为神仙发大招虽然声势浩大,死的凡人却少。 而现在,万炮齐发之下,要死去多少凡人,就只有听天由命了。 数日之后,商周大军都已经抵达牧野。 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所谓牧野,就是朝歌外围的空地。 朝歌城中的居民早已被姬诵屠戮一空,偌大一座城池,沦为了鬼蜮。 胥余干脆率领大军进驻了朝歌城。 在祭拜了葬在朝歌的几位商王之后,胥余立刻下令在城中构筑防御工事。 东商诸将喜出望外,各自去做战前准备去了。 由不得他们不高兴,因为自来征战,守的一方往往能依托地形,占据优势。 所以攻城的时候,兵马往往要多于守军数倍,方有取胜的机会。 这一战,原本是东商攻,西周守。 是商军去攻打城池坚固,人口繁华的洛邑。 没想到忽然转换过来,变成商军防守朝歌,周军反而成了进攻一方。 而最好笑的是,周军作为攻方,只有十五万大军。 而商军作为守方,却有三十万大军。 以少攻多,这不是痴人说梦吗? 如果没什么阴谋的话,姬诵一定是个大沙雕吧? 胥余思来想去,总觉得哪里不对,姬诵这厮一定憋了什么坏水。 然而想来想去,把姬诵可能使的招数想了遍,也没想出什么端倪。 胥余之所以答应姬诵的提议,一方面也是想速战速决,毕竟西方联军就在玉门关外的事情他也知道,耗久了必生事端。 一方面洛邑作为世界第一大城,城内居住着几十万平民,大战一起,炮火无情,不知多少无辜的人们要惨死在炮火之中,作为一个现代人,这是他不崩接受的。 战争当然可以死人,但不能让太多的平民枉死。 双方抵达牧野古战场之后,南宫修提议去朝歌祭拜一番历代葬在此地的几位先王,还有那些被姬诵屠杀而枉死的灵魂。 作为商王,这些事自然是必须要做的。 然后大家发现,朝歌城居然是完好无损的。 于是便有人提议可以直接把阵地建在城中,这自然是个绝妙的点子。 大家有商议了一下,认为百利而无一害,便采纳了。 而姬诵那边,也没说什么,任由商军把阵地设在城中。 这一战打得非常有礼仪,双方先是约定好了时间,地点。 然后各地抵达战场,从容排兵布阵,都准备好了以后。 又休整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各自杀猪宰羊,饱餐一顿。 然后才操纵大炮,开始对轰。 …… 看着一片火海,几乎被炸成废墟的朝歌城。殷商君臣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姬诵要选择在牧野决战,还主动把朝歌城让给商军,让他们从容布防了。 全都是套路啊! “怎么可能?周军的火力怎么可能这么猛?”南宫修完全不敢置信。 那明明是一颗普通的炸弹,但是落于城中,威力却甚于一般的炸弹十倍。 商军一死就是一大片,什么掩体,兵坑,各种防御工事全然无用。 一发炮弹落地,就能炸起一个好几米深的大坑,硕大的蘑菇云升腾而起,足有百米高。 胥余甚至怀疑对方动用了核武器。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真要是动用了核武器的话,现在他已经熟了。 商军威力强大的榴弹炮,跟周军的比起来,就如同玩具一般。 现在大家被困在城内,建筑全部起火,迟早要被烧死。 无奈之下,胥余只能动用凤族,九尾狐族和虎族的神力,结成防护盾,来保证商军不被炸成齑粉。但西周的火力是如此的恐怖,神兽们灵力有限,护盾也不知能撑多久。 如果是在野外的话,还可以四散而逃,而现在偏偏却在城里,大家挤在一起,想逃都逃不掉。 “姬诵是故意的,他知道我们会忍不住把阵地设在城中。”南宫修怒道。 “不可能的,他们的火力不可能有这么猛,其中一定有什么猫腻。” 胥余一脸不信,埋头苦思。 “灵力撑不了多久了。”朱雀忽然说道。 妲己一咬牙,说道:“阿紫,给我护法。” 阿紫收了灵力,说道:“是,姐姐!” 妲己现出灵狐真身,身高六米,白面金毛,九条狐尾托着山河社稷图。 灵力加持之下,图画中央变得一片虚无。 忽然,那片虚无中现出一片实体影像,只见一片湛蓝的湖泊,湖边建着一片亭台楼阁,曲径通幽,雕梁画栋,高低错落,美不胜收。 胥余忍不住问道:“这就是重建的青丘?” 妲己点了点头。 胥余只知道青丘重建完成了,却不知道新的青丘是什么样的,今日才算是一窥全貌。 “你又要毁了它?” 胥余知道妲己这时候忽然拿出山河社稷图,那肯定是要启动玄火之阵了。 玄火之阵是青丘的守护大阵,以青丘王气为引,一旦开启,再无转圜余地,王气耗尽之后,整个青丘就将坍塌毁灭,从此不复存在。 “是!” “这……” “人命重要,大不了再重建一次。” 胥余有些诧异,看来妲己是真的改变了不少。这要是搁以前,死多少人关她屁事。 胥余伸臂抱了她一下,郑重地道:“拜托了!” 妲己一笑:“要不是你想到的拍电影的法子,青丘也没法重建完成。” 说完纵身一跃,跳了进去,在一片碧蓝的湖水之中,她找到了一个封印。 封印之上,镌刻着九个形状各异的图案,那对应着金木水火土风雷光黯九种能量。 妲己的九条尾巴上九种能量次第出现,依次点在封印之上。 封印随即被打开,刹那之间,冲天光芒从封印之中喷薄而出,透过山河社稷图,直达九霄之上。 俄尔,金光从天而坠,朝歌城中的每一只狐妖,额上都出现一点耀目的金色火焰。 然后,便像流水一样,向全身缓缓流动,扩散。 火焰所覆盖的地方,便像是长出了一层金色的鳞片,那些鳞片细细小小,耀人心目。 …… “陛下小心,那是狐族的玄火之阵。” 敖顺正在运用灵力,给一枚枚的炮弹附魔,看见那耀眼的金色光芒,立刻出声提醒。 玄火之阵能将狐族的实力陡然提升数倍,他可是领教过的。 “无事,你们只要多制造炮弹就行,剩下就交给我。” 姬诵说着,就看见一只浑身覆盖着金甲的九尾灵狐从朝歌城中跳了出来,恶狠狠地朝着周军的阵地扑去。 身上的金色鳞片化作万道金光,朝着周军阵地激射而去。周军火力太猛,妲己不打算讲武德了。 “找死!” 姬诵冷哼一声,雷霆之剑从掌中出现,千万道雷电狂涌而出,交织成一片巨大的电网,迎向那万点金芒。 第二六一章 牧野之战2 万道金芒射入姬诵交织而成的电网之中,噼里啪啦一阵猛响,眨眼间,那些金芒便失去了活力,如雪花般坠落。 妲己大惊失色,只是一招,她已经明白了,即使有阵法的灵力加持,自己仍然和姬诵相差太远。 她不敢硬碰,便又退了回来。 姬诵也不追击,他狞笑着,一剑指天,剑尖之上的电光冲霄而起,直透云层。 之前轰炸了半天,天空之中早就已经浓云密布,烟尘漫天了。 就连日光,也被染成了昏黄的颜色。 而此时,无尽的电光从云层之中直透而出。 那些天空中因为爆炸而扬起的细小的灰尘,全都被电光感召,吸附,凝聚…… 形成九个光芒璀璨的巨大球体。 这些球体在苍穹之中运行,就如同九轮璀璨的太阳。 姬诵双手一挥,那九轮“太阳”便随之而动。 朝歌城中的人看着那九轮太阳,神情都十分紧张,这九轮太阳要是砸下来,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妲己眉头紧锁,忽然喊道:“赤炎之盾。” 千余狐族听其号令,身上金鳞疯狂闪耀,无边灵力喷涌而出,形成一个巨大的金色光罩,将整座朝歌城笼罩其中。 姬诵单手向下一按,一轮“太阳”猛地从苍穹中落下,砸在了金色的护盾之上。 轰隆巨响,整个狐族都是一阵颤抖。 便见金色的穹顶被砸得下陷数十米,接着便将那轮“太阳”弹了出去。 总算是挡住了,众人都松了口气。 妲己双手一合,从青丘那片蓝色的湖泊之中,灵力源源不断的涌出,加持着金色的护盾。 她皱眉道:“这不知道能挡多久,还要想别的办法。” 姬诵单手一压,又一轮“太阳”从苍穹之中砸了下来。 胥余咬破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符咒,大喝道:“现身!” 话音一落,天照和月读顿时从虚空中现出身形。 “主人,有何吩咐?” 胥余指着从苍穹中落下的“太阳”,说道:“试试能不能挡住!” “是!” 天照放出八咫镜,加持在金色的穹顶之上。 “哐当!” “太阳”砸在赤焰之盾和八咫镜双重加持的防护之上,瞬间弹了出去,金色的穹顶也只是微微的下陷,效果比之前好多了。 而整个狐族承受了这一击,表情也比之前轻松多了。 看来八咫镜作为扶桑三大神器之一,还是有点东西的。 “你没事吧?”胥余问天照。 “还行!”天照点了点头,运转灵力,注入八咫镜中,准备迎接下一次冲击。 “咦?居然接下了。” 姬诵双手一挥,九颗“太阳”一齐落下,疾如流星。 “轰隆!” 金光紊乱,雷电激射。 赤焰之盾塌了半边,一些修为较低的狐族直接跪了下去,好在妲己承受了大部分的压力,不然这些狐族可能当场就被压死。 天照则喷出一口鲜血,欲哭无泪。八尺镜哐当落地,裂成了碎片。 姬诵这一击,竟然将扶桑神器八咫镜给毁了。 “快给她治伤!” 月读不待胥余吩咐,已经拿出八尺琼勾玉,一道绿色的能量涌出,天照的伤势便迅速恢复。 而那些被压得跪下的狐族,身上的金鳞也迅速为他们治疗着伤势。 青丘之中,那片蓝色的湖水急剧减少,赤焰之盾又充盈起来。 只是……像姬诵这样地砸法,胥余不知道这盾还能坚持被砸几次。 胥余忽然想到当年妲己用山河社稷图吸收了天照的黑炎之箭的事,问道:“能不能用山河社稷图把他的电球收了?” 妲己摇摇头:“那需要施法者拥有巨大的灵力才行,我的灵力和姬诵相差太远,使用山河社稷图也吸收不掉这些电球,除非风曦姐姐亲来。” 胥余这才明白,原来这山河社稷图虽然是无上的至宝,却也不是谁都能用的。放在妲己的手里,也就能做一下连接通道,吸收一些小型的法术。 眼见那九轮“太阳”又要砸下。 “我来斗他!”一直没有说话的哪吒一咬牙,冲了出去。 “回来!”胥余连忙阻止,哪吒的身影却已经出现在了高天之上,手中的火尖枪猛地朝姬诵刺去。 姬诵见哪吒杀气腾腾,便暂停砸落,从掌心释放出雷霆之剑,将火尖枪格开,笑道:“哪吒,听闻你是坑母弑父,天生反骨,既然如此,何不反了殷商,投靠到我的麾下?” “做你的梦!” 哪吒摇身一变,变作三头八臂,八只手拿着火尖枪、阴阳剑、乾坤圈、混天绫、九龙神火罩、金砖七样宝物,逮着姬诵猛砸猛打。 姬诵右手拿着雷霆剑与哪吒相斗,左手仍然控制着那些“太阳”,时不时单手一压,一轮“太阳”便猛地砸出。 不过他单手似乎能力有限,并不能一次控制九个太阳抡圆了砸。 妲己看出端倪,一边支撑着赤焰之盾,一边叫道:“娜娜,你也上!” 莫阿娜点点头,飞身而起,操纵着万千光剑,如同一道流动的银河,朝着姬诵袭去。 黑虎见状,连声道:“今天不把他打趴下,大家都得死,我们也上。” 说着化作一道黑色的闪电,直朝姬诵扑去。 白虎见状,也召集虎族跟上。 虎族都上了,凤族也都迅速跟上。 “我也去,月读你留下保护主人。” 天照深恨姬诵打烂她的八咫镜,见有机可乘,便拔出天丛云剑,也跃上了天空。 一时之间,五色凤凰,黑虎白虎,哪吒,莫阿娜、天照将姬诵围成一圈,各逞本事,使劲猛攻。 姬诵大喊道:“炸,给我炸死他们。” 姬诵一声令下,从周军的阵营中,顿时飞出无数的炮弹。 这些炮弹都是用迫击炮发射的,对于不断在空中移动的凤族虎族来说,并没有什么准头。 但是,架不住多啊。 这些经过法力加持的炮弹,个个都威力绝伦。就算炸不到人,光是爆炸的震荡波,也够他们受得了。 虽然他们身体都很强壮,但是面对这样猛烈的爆炸,还是只能不断闪避,被搞得狼狈不堪。 而万一被炸到,有可能会死。 “能不能想办法弄一颗炮弹过来。”胥余对月读说道。 他对这些炮弹起了疑心,明明只是普通的迫击炮弹,威力怎么会这么大? 月读看那些迫击炮弹的飞行速度也不是很快,便点了点头, 她瞅准一枚飞行中的炮弹,八尺琼勾玉脱手飞出。 一道莹莹的绿芒,将那枚炮弹包裹住,刹那之间,便飞了回来。 胥余想伸手去接,月读却拒绝了。她将绿色的灵力渗入炮弹之中,化作一只只触手,炮弹上的零件纷纷被拆卸下来。 胥余惊讶的发现月读拆卸炮弹竟然如此干净利落。不由得感叹,灵力真是个好东西啊。 “这些火药用灵力浸染过。”月读一眼就看出不对。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胥余命人搬来一批炮弹,对月读道:“把你的灵力注入进去。” 等到月读将灵力注入完毕,胥余将炮弹分发下去,命令道:“等下妲己先把护盾撤掉,虞姬用灵气炮弹给姬诵来一下,如果无效,妲己马上把护盾重新撑起来。如果有效,那姬诵一定会被虞姬打懵,其他炮手趁机跟上,轰他娘的!都明白了吗?” “明白!” 两个士兵将灵气炮弹推入炮膛之中,立刻道:“报告,装填完毕。” 胥余点点头,说道:“预备,开始。” 第二六二章 牧野之战3 哪吒等人正围着姬诵猛攻,各式兵器,各种灵术狂轰滥炸。 姬诵左手操控着九轮“太阳”,时不时便往下一压,压得穹顶下的狐族心惊肉跳,只能靠着青丘提供的灵力苦苦支撑。 有时候还会抽冷子拿那些“太阳”来攻击哪吒等人,不过那玩意儿太大了,每一个直径都超过百米,而且随着爆炸的烟尘不断增多,还在持续长大之中。 所以基本没可能命中,更多的时候是用来防守。这东西威力十足,大家都不敢招惹,一旦砸过来,就只能远远避开。 “想办法逼他用双手。” 众人发现姬诵单手并不能同时运转九轮“太阳”,所以全都使出吃奶的力气猛攻,绝不给姬诵喘息的时机。 因为一旦姬诵双手操控九轮“太阳”,再砸一次的话,朝歌中的几十万军队可能全都会死。 斗了一会,哪吒敏锐地发现姬诵虽然单手运转不灵,但无论大家怎样猛攻,他都始终控制着那些“太阳”,并不放手。 哪吒顿时明白过来,这些“太阳”消耗了姬诵太多的灵气,使得他没法放弃。 这些“太阳”就如同放飞在空中的气球,需要他用灵力的“线”来牵引,一旦线断了,那气球就跑了。 所以他立刻号召大家下手猛攻,逼迫姬诵主动“断线”。 姬诵也是有苦自知,为了破掉朝歌的防护盾,他在那些“太阳”上倾注了太多的灵力。现在想放都不能放。 而单手的话,又不足以击败这些人的围攻,所以就只能僵持着。 不过姬诵并不着急,他一找到机会就运转“太阳”去砸朝歌上方那金色的穹顶。 而且那些炮弹威力也十分可观,砸在朝歌的防护盾上,也要消耗对方不少灵力。 照这样打下去,只需要一天,青丘狐族就得耗尽灵力而死。 …… 妲己见虞姬准备完毕,便冲着天空中正在恶斗的人们喊道:“都散开!” 天上众人斗得正酣,听见妲己的呼喊,也没来得及多想,顿时纷纷散开。 “轰隆!” 一枚穿甲弹狂飙而至,正中姬诵面门。 “啊!” 姬诵被炸得头昏脑涨,鲜血淋漓,狂飙的气浪瞬间就要将他吹飞。 但他为了稳住那些“太阳”,不至于“断线”。 居然运转灵力定在了空中,就硬接了一炮。 岂料这一下正中胥余下怀了,他要是被气浪吹风了,还不容易打中呢。 “趁现在!” “轰轰轰……” 一百多枚穿甲弹喷射而出,全都砸在了姬诵的身上。 剧烈的爆炸掀起无边的气浪,哪吒等人不敢靠近,全都远远逃开。 “护盾!” 妲己瞬间将开启的护盾合上,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 但就是这一分钟,已经有十多发炮弹落进了朝歌城,炸死了上千人。 好在那些迫击炮之前一直用仰角对准天上在打,落进城中的只是流弹。 不然的话,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灵儿,趁现在!” “已接近目标,马上准备轰炸!” 在妲已打开护盾之前,胥余就提前联系了平安舰上的南宫灵。 平安舰就停在几十公里外的渭河中,之前一直不露面,是害怕姬诵会使用神力摧毁飞机。 南宫灵立刻率领飞机编队升空,飞临周军阵地上空。 一见姬诵中弹,立刻将炸弹投入到周军的炮兵阵地。 只见无数的炸弹纷落如雨,周军的炮兵阵地上顿时响起一阵剧烈的爆炸。 一个硕大的蘑菇云冲天而起,方圆数百米内,所有的生灵瞬间灰飞烟灭。 原来阵地中的许多炮弹都是被注入过灵力的,这些炸弹被飞机编队投掷的炸弹引爆,顿时造成了可怕的后果。 连胥余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周军在野外驻扎了十五万人马,除了炮兵摆在最前线,其他人都在后方三里左右的地方扎营,爆炸的气浪狂飙而去,不知道要死伤多少。 而阵地的前沿,站着许多在观战的周军士兵,许多人已经被爆炸的强光灼瞎了双眼。 “快救人!” 哪吒离得比较近,立刻一个俯冲,手中的混天绫疯狂漫卷,搅起一股狂风,朝着爆炸的冲击波击去。 黑白双虎,五大凤凰也各逞本事,替那些周军士兵抵挡着爆炸的冲击波。 胥余也没想到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心脏都吓得跳出来了。 要是因为他指挥上的欠考虑,而一次炸死了十几万士兵,他估计这辈子都过不去。 战争当然不可避免地会死人,但对方也是炎黄子孙,一下把人家全杀光,良心上怎么也说不过去。 眼见哪吒等人将那些士兵都救了下来,胥余不由得松了口气。 总体来说,胥余并不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野心也不是很大,如果双方真的能够和平的话,他甚至愿意一直维持下去。 当然,他也不是任人宰割的,这些年一直在不断发展,积蓄力量,就是为了将战争的主动权操纵在自己手里。 如果不是姬诵发疯,屠杀了几十万殷商遗民,胥余还会等下去,等到慢慢的将西周纳入自己的体系,互相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将所有人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的时候,战争也就消弭于无形了。 …… “快逃!” 南宫灵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就投了点炸弹,居然引起了如此恐怖的爆炸。 她知道爆炸的冲击波速度远超音速,所以她立刻加到最大马力,急速狂奔,想要逃离爆炸的范围。 可是,飞机再快,也快不过急剧膨胀的冲击波。 眼看着那汹涌的气浪就要追上,南宫灵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完了!” 便在此时,无数银色光芒忽然涌了过来,牢牢覆盖在飞行编队上。 爆炸的气浪冲击着飞机,将它们远远抛出。 飞机就在风浪中飘摇着,像断线了纸鸢。 但有了那些光芒的保护,它们变得极其坚固,并没有在飘摇飞舞的过程中受到损毁。 气浪的影响终于消失了,南宫灵趁机控制好了飞机,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 好险! 只见远处的天穹中,莫阿娜正朝着他们挥手。 南宫灵朝着莫阿娜打了个手势,表示感谢,然后率领着飞机编队返航了。 …… 一百多枚炮弹,全部命中姬诵。 爆炸引起了巨大的火球,伴随着汹涌的气浪,瞬间朝着四周扩散。 还好妲己及时关上了赤焰之盾,否则的话,面对如此恐怖的空爆,朝歌城里别想再有一个活人。 金色的穹顶在狂暴的气浪的冲击之下,不断地颤抖着,妲己一咬牙,竟将青丘中那片湖泊全给抽干了。 澎湃的灵力急剧涌出,摇摇欲坠的护盾迅速稳定下来。 便在此时,火球的中心地带,忽然传来一声怒喝。 天空中那九轮耀眼的“太阳”猛地砸了下来! 九轮“太阳”化作亿万道璀璨电光,蜿蜒盘旋,迅速布满整个赤焰之盾。 “破!” “轰隆!” 随着姬诵一声怒喝,金色的护盾迸裂四散,碎裂开来。 妲己“哇”地吐出一口鲜血,跪了下去。 那些狐族也纷纷摔倒在地,若非身上金色鳞片的护持,恐怕一下就被震死了。 鳞片急剧消散,开始对狐族进行治疗。 “不要!” 妲己顾不得伤势,朝着姬诵狂奔而去,喊声中露出绝望! 只见姬诵浑身浴血,已将胥余抓在了手中! 第二六三章 牧野之战(终) 谁也没有想到,姬诵拼着重伤,硬扛了一百多枚灵气炮弹的轰炸,也没有放掉那九轮“太阳”。 而哪吒等人远远逃开,正好给了他可乘之机。 在疯狂地爆炸之中,他运转灵力,一声怒喝,九轮“太阳”猛地砸下。 终于一举成功,将狐族的赤焰之盾砸了个稀碎。 金色的碎片四散飞舞,姬诵在无数的碎片中看到了一脸骇然的胥余。 无边的恨意汹涌而出,就是这个人,他就是罪魁祸首! 姬诵顾不得浑身浴血,化作一道血色的光芒冲了下去。 月读见状,连忙挥着十拳剑护在胥余身前,姬诵随手一拍,将她拍飞数百米,然后一伸手,抓住了胥余。 “放了他!” 妲己绝望地冲了过来,却被姬诵一掌拍飞。 哪吒等人陡闻变故,无不大惊失色,纷纷朝着姬诵飞去,将他团团围住。 “都别动!”姬诵举着胥余,一声怒喝。 众人投鼠忌器,纷纷停住了身形。 “姬诵,放了胥余大哥。”哪吒的火尖枪指着姬诵的面门。 “你已经身受重伤,杀了我,你也逃不掉。”胥余被姬诵抓在手里,却并不慌乱,冷冷说道。 “放屁,就凭他们,还杀不了我。”姬诵怒斥道。 只不过,他自己知道,他这是色厉内荏,他受的伤太严重了,这些人如果和他拼命的话,他还真没有把握能活下来。 所以他虽然恨不能将胥余碎尸万段,现在却下不得手。 “你已经败了!” “你放屁。” “你问问那些士兵,他们愿意跟着你这疯子继续战斗下去吗?” 姬诵看了一眼远处的周军阵地。 炮兵阵营已经灰飞烟灭了,甚至连离得最近的龙族,在猝不及防之下也被炸死了不少。 只有离得稍远一些的,才侥幸活了下来。 而更远处,就是一脸庆幸的十多万大军。 若不是哪吒等人的救护,他们现在大部分可能已经死去了。 “我是天子,他们当然要听从我的号令。”姬诵恶狠狠地说道。 “砰!” 姬诵话音一落,忽然听见一声闷响,紧接着吐出了一口鲜血。 他不可思议地看了胥余一眼,然后一低头,就看见自己的心脏爆开了一个洞。 胥余的手中握着一把枪,一颗注入了灵气的子弹射入了姬诵的胸膛。 “我杀了你!”姬诵一举手,朝着胥余猛地拍下。 却见胥余一伸手,闪电般抓住了姬诵的手掌,只一扭。 姬诵顿时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胥余扯着姬诵的手臂,一个背摔,将姬诵摔落在地,然后一脚踩了下去。 “轰隆!” 泥土四散飞溅,地面被胥余踩出一个直径数米的大坑。 姬诵的脑袋被埋在泥土里,使劲地在想要抬头,但踩在他头上的那只脚,却重如山岳,使得他动弹不得。 人们都看呆了。 哪吒惊讶地道:“胥余大哥,你……怎么这么厉害?” “因为……我得到了先祖之灵的传承。”胥余解释道。 胥余话音一落,人群中顿时传来一阵阵惊呼。 “不可能,不可能的,殷商的王族血脉已经灭绝了,你只是一个冒牌货,天庭说过会收了传承之力的。” 在泥土的深处,传来一阵沉闷的声音,姬诵拼尽全力挣扎着,但怎么也挣扎不脱。 “我有正宗的殷商王族的血脉,你费尽心机,屠杀了几十万无辜的人,不过是枉做小人罢了。我既然有殷商血脉,天庭凭什么收走传承之力?截教答应吗?女娲娘娘答应吗?” 胥余愤怒地脚上使劲,姬诵顿时吃了个满嘴泥。 胥余看着一脸幽怨,嘴角沁血的妲己,歉意地道:“对不起,我不能提前说。毕竟之前武庚也得到了传承之力,却死在了姬诵的手上。为了击败他,我必须示弱。” 妲己嫣然一笑:“我明白的,你准备怎么处置他?” “他屠杀了数十万无辜的平民,又悍然和我大商开战,袭击了丹东。我要开公审大会,将他明正典刑。” 胥余说着,掌心之中涌起一股金色的灵力,一掌拍在姬诵的背上。 姬诵感到一阵剧痛,身体内有一个东西碎裂了,他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不过头埋在土里,惨叫也变成了一声闷哼。 胥余揪着姬诵的头发,拔萝卜似的将他从土里​​­拔‎­‍出‎来‍。 对准他的右胸又是一掌。 刚刚一掌打的也是这个部位,只不过是背面。 只见姬诵的右胸之上,涌起一阵细碎的电光,噼里啪啦一阵响,随后归于沉寂。 胥余冷冷道:“我已经破坏了你的灵窍,你再也用不了灵力了。哪吒,把他绑了。” 哪吒答应一声,取出混天绫,将姬诵捆了个结实。 胥余提着被捆得跟粽子似的姬诵,走到了周军的阵地之前,高声道:“姬诵已经被擒,你们还要继续打下去吗?” 连天子都被抓了,还打个什么劲?十多万将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都跪了下来,山呼海啸地道:“愿遵大王号令!愿尊大王号令。” 声音刚开始有些散乱,渐渐地越来越齐,变得整齐划一。 胥余的身后,朝歌城中,那些躲在掩体内的商军士兵也都走了出来,跟着周军一起喊了起来。 城内和城外,商军和周军,都一起喊着同一个口号! 他们一边喊,一边朝前走着,都来到了旷野之上,渐渐聚集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出谁是商军,谁是周军。 这是朝歌城外,是牧野。 二十年前,商周两国百万大军鏖战于此,伤亡无数,血流漂橹。 而现在,两国再次开战,四十五万大军在此会猎,死伤不过数万之众,可算是莫大的功德了。 胥余制止了大家的呼喊,朗声说道:“不管是商人还是周人,我们都是炎黄后裔,华夏子孙。自当亲如手足,无分彼此,从今往后,不再自相残杀,而要一致对外。大家说,好吗?” “好!好!好!” 人群又高呼起来,胥余的话说到了大家的心坎里,是啊,自己人打的什么劲,要打去和外人打啊。 “现在,玉门关外,有三十万大军正对我华夏大地虎视眈眈,让我们拿起武器,齐心协力,共御外敌,大家说,好吗?” “共御外敌,共御外敌!” …… 大军在山呼海啸之中,兴致高昂地开拔了。 这四十万大军将回到洛邑休整,然后前往玉门关外,和西方联军做最后的决战! 这一战,将决定世界的归属。 第二六四章 公审大会 对于周人来说,周成王姬诵是一位不错的天子。 但是现在,商王箕子却要召开对周成王的公审大会。 为了消除姬诵对洛邑的影响力,胥余派出了许多宣讲员,开始对洛邑的百姓洗脑。 这些宣讲员将姬诵执政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亲政之前,这时候是周公旦、太公望,召公奭辅政。 所有的政令都出自三公,也就是说,西周这些年迅速发展的功劳其实应该归功于三公才对。 姬诵只是一个黄口小儿,他做不了主。 而另外一方面,西周的发展又归功于和东商的贸易。 西周百姓现在衣食住行的种种便利,都来自东商的科技。 而这一切的源头,皆来自由箕子发起,两国签订的《洞庭之盟》。 于是洞庭之盟的内容又成了宣讲的重要部分,这下人们算是彻底明白了现在之所以能过上富足生活的来龙去脉了。 早在十五年前,商王箕子就擒获了周成王姬诵。箕子本可以杀掉姬诵,不过他没有这么做,反而饶了姬诵的性命,和他缔结了和平的盟约。 从那以后,两国贸易往来频繁,人们逐渐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这一部分宣讲,属于直接否定了姬诵的功劳。 而第二部分,就是姬诵亲政之后。 亲政之后姬诵干了什么呢? 他先解除了三监造反的危机,这一点可以说姬诵功劳很大。 但宣讲的重点却跑了偏,着重强调是三监主导了这场叛乱。 是你大周的三个王叔亲自发起的叛乱。 这三个王叔是看管殷商遗民的人,殷商的遗民要听从他们的命令,所以……殷商遗民是被三监裹挟的。 就算有罪,商民也只是从犯,主犯是大周的三个王叔。 而姬诵干了什么呢?平定三监之乱后,他跑到朝歌和殷墟,把那些无辜的平民给杀了。 这就太过于残暴了,这是人君该干的事吗?这跟禽兽有什么区别? 事已至此,也就罢了,结果姬诵又悍然撕毁两国缔结的和平条约,单方面发动战争,使得丹东城毁于一旦,沦为废墟。 这说明什么?说明姬诵就是一个禽兽不如,残忍嗜杀的暴君! 西周人民如果在姬诵的带领下,迟早会走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更有甚者,姬诵把东商开设在西周各地的商业广场,商店的人都给杀了。 商业广场洛邑百姓可太熟了,平时谁得了空,不去逛一逛啊? 他们给洛邑百姓的生活带来了多大的便利啊。 广场里的那些员工一个个都和蔼可亲,说话又好听,居然就被杀了。 而反观东商,双方开战时,唐叔虞还在平安邑,箕子完全可以扣留他当人质,甚至杀了他泄愤。 但他却被全须全尾的送回来了,这是何等的仁义啊? 而从朝歌回来的周军士兵更是到处都在传商军阻止了爆炸,拯救了十几万条人命的事情。 凡此种种,一对比起来,谁残暴,谁仁义,一目了然了。 要是按照姬诵的尿性,那箕子打赢了周军,就应该把洛邑屠了,以绝后患。 可是箕子有这么做吗?并没有。 箕子不但没有屠城,甚至对殷商的宗室,也都秋毫无犯。 整个洛邑,没有死一个人,大家该干嘛干嘛,什么限制都没有。 而且,商品又恢复了供应,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又充塞了商业广场的货架。 而且,为了庆祝华夏统一,所有商品都打八折,持续一个月。 一个月啊! 战争结束了,只有很少的人死去,商场还打折,那还等什么? 于是,整个洛邑都陷入了狂欢之中。 现在,大家张口闭口,就是统一。这个词是商王箕子说出来的。 统一,意味着大家以后都是一家人,再也不用打打杀杀了。 好啊! 到处都在传颂着商王箕子的仁慈,至于那个乳臭未干的周成王姬诵,已经被大家忘在九霄云外了。 在公审大会的那一天,许多洛邑的百姓甚至站出来,作为证人,揭发姬诵的种种暴行。 姬诵的灵窍已经被箕子摧毁,他使不出任何灵力,就和一个普通人没有区别。 姬诵就跪在台上,静静地听着那些声泪俱下的控诉,慷慨激昂的指责。 这些,都是曾经爱戴自己的子民啊,才一转眼的功夫,就站在了殷商的阵营去了。 他想笑,可是笑不出来。想哭,却又欲哭无泪。 成王败寇,无话可说。 这些年来,他为大周做出的种种努力,全都在这一刻付诸东流了。 很多年以后,如果还有人说起这一段历史,自己只能是一个残忍暴虐,使得大周二世而亡的昏君罢了。 在临刑前,姬诵最后看了一眼那座金碧辉煌的王宫。 那是他花了大量的心血的钱财建立起来的,现在归箕子了。 忙忙碌碌十几年,最后都为箕子做了嫁衣。 呵呵! 在宝刀砍下,脑袋滚落之前,姬诵咧嘴笑了! 而随着他的人头落地,围观的人群发出了一阵欢呼! …… 箕子没有去参加姬诵的公审大会。 一个手下败将,不值得他去一趟。 摄影机已经将公审大会的整个过程拍了下来,之后将会制作成影片,在大商的各大城市,免费放映。 箕子正在和文武群臣商议着西征的事。 西方的联军就在玉门关外坐山观虎斗,必不可能轻易退回。 万里而来,必有一战。 值得庆幸的是,商周两虎相争,却并没有太大的伤亡,两军的建制,几乎都完好无损。 那现在问题就来了,西征的话,应该派谁去? 照理来说,周军新附,人心不稳,派出去迎敌的话,风险太大,应该让商军去。 可是商军孤军深入玉门,把周军留在关内,如果周军生出反叛之心,又当如何? 商量来商量去,各有利弊,最后胥余直接拍板,一起去。 现在既然统一了,成了一国,那也就没必要互相防备,搞得那么生分。 如今的情形,就应该一致对外,这一战打下来,一起出生入死过,那么不论胜败,也都无分彼此了。 毕竟人生三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扛过枪嘛! …… 从洛邑去往镐京的公路上,无数的卡车装载着西征的士兵,装载着各种各样的物资,川流不息。 这些卡车都是用最快的速度从平安邑运过来的,有了卡车,商军就用以最快的速度抵达玉门关外。 士兵们被一车车的运往镐京,到达镐京之后,就只能改乘战马,或者直接步行。因为没有公路了。 不过上一次西征的时候,西周曾经修建过一条简易的道路,运人不行,会颠死。运货倒也勉强可行。 这样一来,倒省了许多事。 士兵们轻装简从,不用携带太多的物资,路途上轻快了许多。 一旦缺少物资,就卡车上取就行了。 这样只花了二十天时间,大商四十万西征大军,就已经横跨千里之遥,抵达了玉门关门! 第二六五章 超级大饼 华夏一统,却并没有流太多血,死太多人。 对于西周诸侯,胥余一个都没动,只是把自己的三公调了两个过来。 太保攸喜被调到镐京,负责沟通前线战事,太傅嬴才则被调洛邑主持日常政事。而太师景如松依然坐镇平安邑,主持大局。 诸侯大多姓姬,本来心里还有些忐忑。现在天下已经不是大周的了,那他们这些诸侯会不会被替换掉呢? 见到胥余什么动作也没有,只调了攸喜和嬴才过来沟通政务,这才心下稍安。 有人便站出来说道:“殷商王族被姬诵杀了个一干二净,就算箕子想要分封宗室,也没有人可封啊?” 有人便反驳道:“那他可以分封功臣啊?” 那人嗤之以鼻:“东北,东南,华南那么大片的土地等着开发,封都封不完,还有必要把人封到中原来,从原来的诸侯嘴里夺食吗?而且我可听说了,东北那边的城邑极尽繁华,咱们这边拍马都比不上,穷乡僻壤的,谁愿意来呀?” 他把东北说成富裕繁华之地,把中原说成是穷乡僻壤,众人都深以为然,齐齐点头,打消了顾虑。 …… 姬诵在玉门关外一战杀了阿瑞斯之后,就带着军队扬长而去,并没有留下军队驻守。 大有你有种就打进来的意思。 阿瑞斯一死,埃及法老拉美西斯就成了联军的最高统帅。 拉美西斯知道姬诵急急忙忙往回赶只要和商国决战,决定坐山观虎斗。 等商周两国打得两败俱伤了,他再进去收拾残局。 因此,他并不进入中原腹地,只派了斥候去探听消息。 不过从玉门关到镐京,路途千里,并无人烟,斥候也探听不到什么消息。 于是,拉美西斯派出了他的神宠,一只巨鹰,深入华夏内陆去探听消息。 只可惜这鹰还没有进入镐京,就被一员从天而降的神将给击杀了。 那神将正是杨戬,杨戬把神鹰的尸体扔在拉美西斯的面前,扬长而去。 拉美西斯气得差点冲上去和杨戬决斗。 他明白了,华夏的商周两国一定是已经到了彻底开战,你死我活的局面了。 所以昆仑绝不允许他进入中原地区打探消息。 这让拉美西斯有些不爽,不过一转念他也就释然了。 华夏幅员辽阔,既然双方已经开启国战,那就不是一两天能打完的。 自己贸然率领大军进入,万一对方不打了,握手言和,一致对外,那就惨了。 于是还是得等上一等,过上一两个月,等双方打到白热化了,那时候杀红了眼,就不可能再和解了。 而且,两个月后,正好进入秋季,那是丰收的季节,田野里到处都是麦子,到时候打仗也不会缺粮食,直接从地里割就行了。 而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解决大军这两个月吃饭的问题。 就坐在玉门关外,从中东地区万里迢迢的运粮那是不可能的,只能从当地解决。 所以,拉美西斯决定去攻打幼泽(罗布泊)一带。 自从喜马拉雅山脉被移平之后,幼泽周边就变成了沃野千里。 人们在这里种植小麦,西瓜,葡萄等大量的农作物,只要拿下此地,粮食就不是问题。 而且,周国现在正与商国交战,根本无暇顾及,所以要拿下此地轻而易举。 主意一定,拉美西斯就率领大军,浩浩荡荡地奔赴幼泽去了。 拉美西斯怎么也没有想到,商周之间的大战居然以极快的速度就结束了。 然后,一统华夏的商王箕子,又以绝大的魄力,整合三军,只用了二十天的时间就杀到了玉门关。 而此时,拉美西斯的大军正绕着幼泽追击当地的百姓。 这些人都是上好的奴隶,等到他们真的和华夏开战的时候,这些奴隶用来打造器械,搬运物资,充当炮灰……都是极好的。 大商的斥候部队首先抵达玉门关外,发现这里连毛都没有,西方的联军已经不知所踪了。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胥余的手里。 这时候胥余刚刚走到后世的兰州的位置,得到消息后不由得一脸懵逼。 “走了?不可能啊!” 胥余一脸纳闷,忽见一个金甲神人从天而降,却是杨戬。 “恭喜大王一统华夏!”杨戬先说了一句恭维话。 这话让胥余有些诧异,按说自己现在继承了殷商的先祖之灵,阐教应该对自己颇为忌惮才对,怎么还来给自己贺喜呢? 毕竟前代商王们可是搞过射天,强娶女娲之类的恶事,罄竹难书啊。而眼前的这个杨戬,他还曾经刺杀过商王帝辛,结果被帝辛打得满地找牙。 昆仑派他来,想要干什么? 胥余有些纳闷地问道:“上神所来何事?” 杨戬说道:“拉美西斯的联军现在在幼泽,他曾经想进入中原窥视情报,被我阻止了。” 胥余一愣,昆仑这是向我示好?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胥余说道:“多谢!” 杨戬道:“天尊派我来,想问大王一个问题。现在大王已经一统华夏,打算如何治理呢?”胥余略一思索,便明白了他想问什么,便直截了当地说道:“那自然是制造更多的商品,让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富足,使得华夏大地更加的繁荣昌盛。另外,只要能够维持稳定的话,不出两百年,华夏人口就会突破五亿。” “五亿吗?”杨戬淡淡的重复着这个数字,胥余却听得出来,他的呼吸有点急促。 “这还是保守的!所以为了这点灵气打死打活的根本没有必要,当人口足够多的时候,灵力多到用都用不完,搞不好众神再也不会被困在这个小小的地球上,冲出太阳系,遨游宇宙也不一定。” “好,我会把你的话带给天尊!” 杨戬说着,纵身一跃,消失在天际。 胥余看着他消失的身影,不知道自己画的这个超级大饼,会不会管用。 商周之争表面上已经尘埃落定了。 但最终还是要昆仑,看阐截二教的态度,只有这两教能够握手言和,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和平。 不过这不是他能掌握的,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干掉拉美西斯! 今天的更新会在转钟之后。 太困了,我先睡一会,等会醒来了再码。 所以更新可能要到转钟以后了,抱歉。 《殷商玄鸟传》今天的更新会在转钟之后。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六六章 决战楼兰 塔姆带着数千勇士,正在往玉门方向狂奔。 一个月前,数十万西方联军入侵幼泽之畔的楼兰城,塔姆率领族人抵抗,双方大战数场,只可惜寡不敌众,兵败被俘。 然后他们就沦为了西人的奴隶,西人掠夺了他们的粮食。并且派遣大军,在整个草原上到处抓人,许许多多的族人相继被俘。 不过,由于幼泽的地域太过辽阔,他们的族人居住得又极其分散,西人不断地分兵抓人,对他们的看管就不是很严,终于让塔姆找到一个机会,击毙守卫,夺路而逃。 塔姆带着三千勇士一路往东狂奔,他们都是马背上长大的牧民,在草原上只求逃命的话,西人的追兵一时半会还真追不上。 塔姆只有一个目的,把西人已经攻下楼兰的消息带到大周,请求大周天子为他们复仇,救出他们的族人。无错更新@ 一行人正在逃命,忽见前方烟尘四起,竟然出现大队骑兵,不由得吓了一跳。 此时,他们的后方西人正在急追,想要后退是不可能了,塔姆只能硬着头皮撞了上去。 如果来的是敌人,他除了正面突围,也没有别的办法。 塔姆还未靠近,就听见前方一声炮响,塔姆吓了一跳,对方有大炮,想要突围那就是痴人说梦了。 他立刻命令勒马,命令手下止步。 商军前锋女防遣人问道:“来者何人?” 塔姆一听,顿时大喜过望,居然是周人,连忙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女防听说他是从楼兰逃出来的,连忙命人送他去见胥余。 塔姆见了胥余,才知道中原已经换了主人了,不过这和他没什么关系,谁来都一样。 但是胥余却从塔姆的话里,听出了不一样的东西。 “你是说,西人现在还在到处抓人?” 塔姆肯定地道:“正是如此!” 胥余沉吟道:“根据杨戬所说,昆仑在边界设置了防御,拉美西斯试图进入中原腹地探听消息,都被他扼杀了。再结合联军现在的表现,是不是可以说明……拉美西斯不知道战争已经结束了?” 此言一出,大商诸将齐齐动容,两眼放光,这似乎是个机会? 南宫修迟疑道:“这可能吗?这么大的变故,他们一点消息都没得到?” 胥余想了想道:“从我们大战开始,昆仑神界就在***,严防死守之下,别说拉美西斯,恐怕西方神界也无法获得准确消息。嗯,唐叔虞听令!” 唐叔虞越众而出,拱手道:“臣在!” 胥余道:“命你率领原本隶属于西周的十三万兵马,连同塔姆部,急速前进,击溃追兵,然后挥师楼兰城下,发起猛攻,逼迫西人和你部决战!” “诺!” “记住,你的目标不是歼敌,而是要造势,让西人知道你来了。你在上次的征西之战中战功赫赫,西人听说你来了,一定会将散落在草原上的部队都聚集在一起,和你决战。然后你的任务就是拖住他们,等待我的主力到达战场,一战定乾坤。这个任务很重,但非你莫可,能办到吗?” “没问题!” “很好!” 胥余继续下令道:“其他人后退五百里,用电台和唐叔虞联系,一旦西人集结完毕,则以最快的速度前往幼泽,发动决战。” 南宫修道:“大王,后退五百里有些多吧。加上去幼泽的路途,就八百里了。对方有三十万大军,兵精粮足,万一有什么变故,我们救援不及怎么办?” 胥余摇摇头道:“拉美西斯拥有拉神赐予的灵力,不可轻视。联军之中也有不少拥有灵力勇士。如果离得太近有可能会被察觉。一旦他们发现华夏已经一统,而且战争并没有带来太多损失,他们有可能会逃。” “此去往西,都是茫茫草原,他们若是逃跑。 的话,还真不好追。所以一定要把他们凑到一起,发动突然袭击,才好聚而歼之。” 此话一出,唐叔虞立刻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自己的十五万大军,就是个诱饵。生死只在胥余的一念之间,一旦自己和西军对上,而胥余故意拖延救援的话,自己就有可能全军覆没,死无葬身之地。 而且,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作为一个帝王来说,这种借敌人的手来清除异己的手段,并不算什么。@精华\/书阁·无错首发~~ 可是,自己能拒绝吗? 不去的话,现在就得人头落地。 刹那之间,唐叔虞甚至产生了一丝投降西人,然后联合对手反攻殷商大军的念头。 “敌军中也有灵力使用者,我会请凤族和虎族和你们一同前往。” 此话一出,唐叔虞立刻明白,投敌什么的,根本就不可能了。 不过他也并没有想过要投敌,那不过忽然跳出来的一丝念头而已,瞬间就被他打消了。 如果除开阴谋论的话,胥余的安排没有任何问题。 联军如果知道华夏两国大战之后,实力居然保存完整,大概率会逃。 一旦逃跑,又得劳师远征,战线拉长上万里,极为不智。 还不如现在就一劳永逸地解决掉。 可如果要当诱饵的话,周军显然要好过商军,因为西人和周军打过,了解周军的实力。而且,迫切地想要复仇,所以他们一定会选择决战。 至于箕子想要趁机害死自己,仔细一想也知道不太可能。因为南宫修是箕子的重臣,做到这个位置的,谁没几分心计呢?他的箕子的了解一定是非常人可及的。 如果箕子真的想害死自己,那么南宫修一定不会质疑,反而会帮忙遮掩。 而他敢坦然提出来,那就说明箕子压根没有这种想法。 “臣明白了,一定不负所托!”唐叔虞郑重地说道。 唐叔虞说完,立即调遣本部兵马十三万兵马,朝前急驰而去。 而原本隶属于西周的二十七万大军,后队做了前队,掉头迤逦而去。 …… 拉美西斯坐镇楼兰城中,手底下的兵马都分散在各地抓捕奴隶,掠夺粮草。 塔克拉玛干这个地方经过一万年的累计,土地非常的肥沃,从前只是缺水而已。 现在有了青藏高原的水源补充,再加上流水带来了大量的腐殖物质,给庄稼提供了大量的养料,幼泽一带,俨然就成了塞上江南。 唯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雨季定期泛滥带来的洪水,时间久了会让土地产生盐碱化。 而土地一旦盐碱化,也就无法再种植庄稼了。 在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前,胥余并不相信古埃及的历史。 他觉得那肯定是假的,因为洪水定期泛滥看似美好,但时间长了,土地一定会使得土地盐碱化。 在盐碱地上是种不了庄稼的。 那么埃及的历史就只能假的。 不过现在他明白了,这一定是神使用了手段。 在东商,使用化肥会让土地变得板结的问题,就是云霄仙子解决的。 在古代的埃及,一定是他们的神使用了类似的手段,才解决了盐碱化的问题,庇佑了埃及的子民。 “真是好地方啊,谁能想到华夏神族居然能在远离海洋的地方改造出这样一片沃土。” 拉美西斯正在感叹着,忽然有人慌慌张张地跑来报告,前去追杀塔姆的人被杀了。 现在,塔姆带着援兵杀回来了。 “居然这么快就来了?” 拉美西斯听到这个消息有些惊讶,照理来说,发生在华夏内部的战争不应该这么快就结束的。 “来的是谁?” “是周天子的亲弟弟,唐叔虞。” “看。 来是周国赢了。商王箕子居然如此不堪一击吗?他们的武器明明很先进。” “来了多少人?” “起码有十几万。” “那就是主力到了啊。看来他们和商军的战争,损失并不小。这是想要携着大胜的气势决一死战么?” 赫梯王苏庇路里乌玛说道:“如果只来了十几万的话,有没有可能还要后续的军队?” 拉美西斯道:“不太可能,根据我们的估算,上次和你们大战,周国虽然取得胜利,但损失的军队也不少。这次和商国大战,他们最多还能出动二十万大军。_o_m一场战争总不能没有损失吧?现在能出动十几万大军已经极限了,说不定还征召了临时军队。” 赫梯王点点头,觉得他分析得很有道理。 拉美西斯道:“不过还是小心为妙,立刻派遣斥候绕路前往玉门关一带探听情况,一有消息立刻来报。” 部下得了命令,安排去了。 拉美西斯又道:“传令散落在外的部队,以最快的速度集结。我要在楼兰城下,痛击周军,一雪前耻!”。 第二六七章 决战楼兰2 “报!周军已经在城外三十里扎营。” 一个斥候前来报告周军的动向。 拉美西斯点点头道:“很好!他们是否依水扎营?” “是,他们抵达幼泽之后,一直沿湖行军。” “很好,命令各路人马,迂回包抄,七日之内,抵达指定地点。到时候三面围攻,把他们逼进湖里喂王八。” “遵命!” 斥候下去之后,没过多久,一队骑兵飞奔出城,传令去了。 等斥候一走,拉美西斯又下令道:“传令城中兵马,加强防备,周军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攻城,我们的任务是守住。等到大军合围,再和周军决一死战。” 座中众人轰然应诺,他这是要将周军尽数留下啊。 …… “三哥,咱们把营扎在湖边,万一被西人围困,那不是无路可退了吗?” 说话的人是韩侯,他是周武王姬发的第五子。 对于大哥姬诵被胥余弄死了这件事,姬氏兄弟似乎都没有什么怨恨,或许有,也没有表现出来。 一方面姬诵屠杀平民这事的确做得太过了,胥余只杀姬诵一人,可算是宽宏大量。 一方面,他们根本就没有反抗的资本。就算现在姬诵仍旧让他们领兵,他们也没有生出反抗的念头。 东商有多强大,他们心知肚明,那是能以凡人之力屠灭神灵的存在。 西人联军看似来势汹汹,但他们根本不认为那帮白皮会是东商的对手。 所以投靠他们,跟他们合作什么的,还是拉倒吧。 况且和他们合作,引得异族入主中原的话,万一天庭降罪,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箕子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兄弟阋于墙共御外辱。 不管他们和箕子有什么深仇大恨,现在还是齐心合力击败敌人比较好。 “如果我们不在水边扎营,怎么引得西人大举合围,完成箕子全歼敌军的计划呢?” “那也不能把咱们自己搭上去啊。” “如果我们不在水边扎营,才会把自己搭进去。上一次,大哥率军西征的时候发现用灵气注入炮弹,会使得炮弹的威力变大,后来他利用这个特性让东商大军吃足了苦头。西人也是知道这个特性的,你别看我们有十几万大军,如果他们用这个法子来对付我们的话,我们根本撑不了多久。” “那怎么办?” “箕子想必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现在凤族,狐族,龙族都跟了过来。只有他们给我们罩上护盾,才能挡得住灵气炮弹。而我们在水面扎营,龙族他们就可以随时利用湖水来灭火,攻敌等,事半功倍。另一方面,我们的火器使用,也要用水来降温的。” “这么说来,箕子倒是没有想过要害我们?” “他用不着如此,他如果想要杀我们,只需用一招株连就够了,没必要大费周章。” “这说的也是。” “我估计,这会儿,西军正在绕后包抄呢。做戏就要做全套。明日一早,我们就发动猛攻。” …… 翌日。 周军吃饱喝足,五万大军开到楼兰城外,他们并没有直接发动轰炸,而是开始挖掘堑壕。 事实证明在火器的狂轰之下,堑壕的作用非常之大。 它能有效地减少战士被爆炸时的冲击波、弹片,以及射击时的流弹击中的概率。 在商军的队伍中,就有专门的工兵来从事相关工作。 这一次攻打楼兰,胥余将工兵队伍唐叔虞,让他们来指导周军进行土工作业。 联军当然不可能看着周军公然在城外挖堑壕,于是发起了几次突袭,不过都以失败告终。 只要他们一出来,工兵就立刻躲在堑壕之中不露头,而周军的炮火就开始发威,一(本章未完!) 第二六七章决战楼兰2 阵狂轰滥炸之下,联军只得灰溜溜地撤回去。 这样来来回回的拉锯,虽然不能阻止周军,但联军却乐此不疲。 因为不管怎么说,最起码还是可以延缓周军挖掘堑壕的速度的。 在拉锯战中,周军的堑壕一点点地前进着,花了两天时间,终于算是初具规模。 接下来,就是炮群集结,开始轰炸。 由于双方都在炮弹中注入灵力,这就造成了炮弹的威力非常恐怖。 只能动用灵力来结成防护盾,才能保证不被炸上天。 而面对灵气护盾,大家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就只能运用炮弹乱轰,来消耗对方的灵力。 于是,这场攻防战,就在这样自相矛盾的氛围里僵持着。 只看哪一方的灵气先耗尽,哪一方的炮弹先用完。 这样持续不断地炸了三天,双方的炮弹都消耗得所剩无几,炮弹也快用尽了。 忽然,韩侯拿着望远镜,兴奋地喊道:“三哥快看,对方的防护盾破了一个洞。” “什么?” 唐叔虞立刻拿起望远镜看去,只见城池东侧果然有一个地方失去了光泽。 “奇怪,怎么会破一个洞?” “一定是他们的灵力支撑不住了,所以减少防护面积。” “不能够啊?”唐叔虞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有什么不可能的?你不是说了他们在绕后包抄吗?所以现在留在城内的并不是完整的力量,灵力不够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我们的灵力也撑不了多久了吧。他们现在一定是在不重要的地方撤销了护盾,好用省下来的灵力最核心地段做重点防护。” “有道理,那我们打一下试试。纵然是不重要的地方,只要炮弹能进去,多多少少会对他们造成损失的。” 唐叔虞立刻命令炮兵,对准那个孔洞进行吊射。 炮兵听到命令之后,立刻开始测量那个孔洞的参数,随后‍‎​射​‌­了​­‌一发基准炮。 那个位置比较靠后,不太好命中。 连续发了好几炮,才终于把一发炮弹送了进去。 随着城内传来的一声巨响,周军阵营中传来一阵欢呼。 韩侯兴奋地让炮兵再射。 唐叔虞却比较谨慎,他找来西海龙王敖润,拜托道:“龙王爷能否看一下,这一炮的爆炸效果。” 敖润自无不可,就跃上半空,远远地看了一眼。 这一眼看去,不由得面色大变。他怕自己没看清楚,又冒险离得近了一些,仔细观测。 联军那边倒也没为难他,让他近距离看了个够。 等到敖润一脸晦气地飞了回来,唐叔虞连忙问道:“龙王爷,如何了?” 敖润沮丧地说道:“那个洞下方都是楼兰人,你们一炮下去,轰死了数百人。” 唐叔虞等人顿时傻眼,暗自庆幸,幸好没有继续轰炸。 不然的话,这些楼兰人搞不好都要被自己给轰死了。 韩侯怒道:“西人这也太无耻了,这可如何是好?” 众人投鼠忌器,不禁都沉默了。 这些楼兰人也算是自己人,这样不管不顾把他们全给炸死是绝对不行的。到时候胥余那里都交代不了。更别说自己的部队里还有数千楼兰军呢。 可是不炸的话,联军只要多搞几个这样的洞,就可以节约大量的灵力,到时候,死的就是自己了。 “给箕子发电报,把这边的情况告诉他们,问问大军还要多久到。” “是!” 不久之后,收到消息,还要两天。 “龙王爷,咱们的护盾还能支撑多久?” “如果是现在这个火力的话,勉强可以。不过,敌军应该还有一天就能完成合围了。” “也就是说我们要在大(本章未完!) 第二六七章决战楼兰2 军合围的情况下,硬顶一天?” “是这样的。” “这不可能,如果没有护盾加持,别说一天,一个时辰都守不住。” “除非你能叫箕子把狐族派过来。” “妲己是东商的王后,全世界都知道狐族和箕子穿一条裤子的。拉美西斯不是傻子,狐族一来,他马上就知道有援兵了,一天的时间足够他们逃跑了。” 敖润两手一摊:“那你说怎么办?” 唐叔虞想了半天,说道:“他这个护盾上开了洞,应该没那么稳定了吧?我认为可以试试,发动所有力量,或许有机会破开防御。” “所有力量?” “对,不止是火炮的力量。还有你们龙族,虎族和凤族的力量。拼尽全力,应该能把对方的护盾撕开。一旦撕开防御,我们就可以冲进城去和他们打巷战。到那时,双方混在一起,就算大军合围,他们的火炮也会失去作用,他们总不能把自己人也炸死吧?” “这倒是个主意,可以试试。” …… 楼兰城中。 埃及法老拉美西斯正在和赫梯王正在喝酒。 “周人的炮火停了?”拉美西斯放下了酒杯。 “他们莫非想搞什么大动作?”赫梯王说道。 “攻不破防御,能有什么大动作?他们应该已经知道我们的大军快要完成合围了。” “那是想撤?” “现在撤,晚了!他一旦撤退,就会正好被合围的大军堵住。到时候连阵地都没有,会被咱们的大军直接挤死。” “那他们想干什么?” “管他呢,他们停了,咱们不停,给我继续轰炸。” “我们的炮弹快用光了。” “快用光了?这东西不能自己造就是麻烦啊。这一战如果打不过唐叔虞的话,后面想要炮弹都没了,只能挨打的份……咦?居然直接使用灵力来攻击了?” 拉美西斯感受到了城外澎湃的灵力。 “走,去看看!” 一行人出了屋子,只见几条巨龙从幼泽上掠过,紧接着湖面便沸腾起来。 一条条巨浪从湖面涌起,形成数十米高的巨大水柱,朝着楼兰城狂卷而去。 那些水柱飞临城市上空,全都聚集到了一起。 渐渐的,湖水越来越多,如同在天空中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湖泊。 “他们想干嘛?把幼泽的水全部搬到城市上空来吗?” 拉美西斯有些懵逼。 随着湖水越聚越多,一头白色的老虎,一只白色的凤凰飞上了天空,绕着那湖水不断旋转。 渐渐地,湖水凝结了,变成一座巨大的冰山,被阳光一照,晶莹剔透,发出璀璨的光芒。 更多的龙,凤、虎参与了进来,他们拉着那座冰山开始朝上飞行,越飞越高…… “不好,他们想将那座冰山从天上砸下来。”拉美西斯立刻明白他们想干嘛了。 “那不会砸死他们自己人吗?”赫梯王说道。 “他们自己都要死了,还会管别人的死活?” “那怎么办?” 拉美西斯略一沉吟,说道:“菲尼克斯,德劳贡,去会会你们的老对手吧!” 第二六七章决战楼兰2 第二六八章 决战楼兰(终) 第二六八章 那座巨大的冰山被神兽们带到了万米高空,然后灵力一撤,冰山挟着呼啸的狂风,急剧落下。 在落下的时候,虎族还驱动了风力,调整着冰山的位置,尽量让他落在城市的西南角,因为东北角有楼兰人。 眼见楼兰城就要遭受灭顶之灾,一只浑身浴火的巨鸟从城中一飞冲天。 它喷出铺天盖地的火焰,朝着冰山焚烧而去。 紧接着,一些巨龙也从城中飞出,朝着那座急剧下落的冰山喷吐出烈焰。 那一座半径超过一公里的巨大冰山,就在烈火中瞬间消融,整个天空都氤氲着一股白色的蒸汽。 这蒸汽太多太浓,在高空中遇冷,很快凝聚到一起,化作了雨水,倾盆而下。 大雨之中,上百头神兽凌空对峙。 菲尼克斯首先发难,他选择了凤族中的朱雀作为对手,毕竟双方都是神鸟。 菲尼克斯巨喙一张,一口烈焰就朝着朱雀喷了过去。 它打得一手好主意,朱雀是火系凤凰,而菲尼克斯身为不死之鸟,不仅不惧怕火焰,在火焰的沐浴之中反而会实力大增。 但朱雀也不蠢,并不接招,而是飞身一闪,避了开去。 便在此时,一道寒流席卷而来,空气中的水珠瞬间凝结成坚冰,晶莹剔透,如同颗颗子弹,朝着菲尼克斯劈头盖脸地打了过去。无错更新@ 出手的正是鸿鹄,他双翅狂扇,无数的冰珠如同子弹般朝前激射。 “给你降降温!” 菲尼克斯没想到自己对上的居然是一只冰凤,顿时恼怒异常,火焰狂卷,将那些冰子弹瞬间消融。 与此同时,其他神兽也都找到对手,开始混战起来。 天空之中,烈焰、寒冰、飓风疯狂肆虐,如同末日。 双方越打火气越大,参与的人数也越来越多, 终于没有人再去维持防护盾,周军的炮团抓住机会,瞄准城墙,就是一顿猛轰。 城墙抵挡不住,轰然崩塌。 “趁现在,攻上去。” 唐叔虞一声令下,顿时数万周军朝着城中发动了冲锋。 “他们攻上来了,给我挡住。”拉美西斯大吼着。 拉美西斯现在很郁闷,神兽们都去战斗了,城池的护盾只有由他亲自来维持。 就在神兽们战斗到白热的化的时候,他把护盾撤了,准备冲上去,给那些东方神兽一下狠的。 然而就在此时,他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那压力来自九霄之上,是一种威慑,是一种警告。 这让他明白,只要自己敢动手的话,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他不禁犹豫起来。 然而,就在他内心中犹豫挣扎的时候,周军却抓住机会,一举破城,冲了上来。 而因为九天之上那个力量的存在,他为求自保,不敢再开启护盾,只能眼睁睁看着。 “昆仑真是太卑鄙了!” 拉美西斯忍不住怒骂着,他知道藏在天上没有现身的人,一定是昆仑派来的。 周军很快就冲过了坍塌的城墙,双方开始短兵相接。 联军依托有利地形,开始反击。 不过周军却在城墙豁口处摆上了几架马克沁重机枪。 联军的火力对比马克沁这样的大杀器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 很快就被打得溃不成军,退了回去。 周军乘胜攻击,开始一步步占领楼兰。 战争从白天持续到晚上,周军十几万人马源源不断地压了上来,凭着火力优势,渐渐占据了大半个城市,将联军压制在了东北角。 东北角有大量的楼兰俘虏,周军投鼠忌器,不敢使用大规模武器,战争一度进入僵局。 便在此时,阵地外围。 忽然炮火连天。 唐叔虞用望远镜看去,只见远处数十万大军铺天盖地地压了上来。 历时六天,西方联军终于完成了包抄! 唐叔虞知道最艰巨的时刻到了。 “给我顶住!” 唐叔虞大吼着,命人将重武器都搬了上来。 对着包围而来的联军疯狂轰击。 只可惜联军人数太多,尽管火力不如周军,但是加起来也不容小觑。 纵然周军浴血奋战,还是只能节节败退。 战斗一直持续到晚上,周军外围的部队都被压缩进了城市之中。 城内的联军也一直发动着反击,原本占据的大半个城市也交了出来,被压制到了西南角。 楼兰城的西南角靠近幼泽,一直在天上战斗的神兽们没有分出胜负,也都退了下来。 华夏神兽们依托地形,利用仅存的灵力,运用幼泽之水,结成了一个临时的防护盾,将周军暂时保了下来。 联军见周军做起了困兽之斗,无不精神抖擞,意气风发,各种武器朝着周军的护盾狂轰滥炸。 许多人甚至起哄,喊起了让周军投降,缴枪不杀之类的话。 如果没有援兵的话,周军支撑不了一天。 不过唐叔虞并不慌,因为他已经接到了电报,援兵……到了。 当胥余率领着乌泱泱的大军出现在大地的尽头的时候,拉美西斯傻眼了。 被困在城中的周军知道援兵来了,无不放声高呼。 而唐叔虞也终于松了一口气,心中的石头算是落地了。 胥余及时赶到,并没有耍手段,趁机弄死他。 唐叔虞立刻命令打开护盾,开始疯狂反攻,给联军来一个中心开花。 而外围的商军也在疯狂围攻。 内外夹击之下,惊慌失措的联军变得毫无斗志,顿时溃不成军。 可是,现在他们被堵了个严实,连逃都无路可逃。 随着不断有战友惨死,许多人开始放下武器投降。 神兽这边,妲己直接祭出了山河社稷图,大量的灵力涌出,使得凤族狐族等都获得了新生。只有龙族,因为跟狐族有血海深仇,所以拒不接受来自青丘的灵力。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有没有龙族并没有所谓。 西方的神兽们被打得溃不成军,眼见大势已去,纷纷跃上天空,逃之夭夭了。 战斗只持续了半天,伤亡惨重的联军只得认输投降。 胥余看着跪了一地的联军,缓缓朝着拉美西斯等联军首领走了过去。 这是一场堪称套娃一般的战争。 先是联军套住了楼兰人,然后是周军攻进了城市,将联军困住。 然后是联军完成了包抄,将周军困住。 最后是商军完成了偷袭,堵死了联军的退路。 然后商周联手,两开花。 西方联军无力回天! “事已至此,你们还要负隅顽抗吗?” “商王,我要跟你决斗!” 一个金发勇士站了出来。 “你是谁?” “我是海伦的丈夫,斯巴达国王墨涅拉奥斯,你抢走了我的妻子,我要和你决一死战!” “还有我,雅典国王忒休斯,我也要和你决斗!” “还有我,特洛伊国王帕里斯,你敢接受我的挑战吗?” 女人是祸水啊,胥余叹息了一声。最开始是雅典国王忒休斯抢走了海伦,然后海伦被抢回去,嫁给了墨涅拉奥斯,最后又被忒休斯拐走,到了老子的手上已经是第四任了。 没能成为海伦的第一个男人,胥余深感遗憾。 “你们三个一块上吧!” “狂妄!” 三个情敌互相看了一眼,决定合。 作。 他们拔出了自己的宝剑,手持盾牌,摆好姿势,将胥余围在中间。 “你的剑呢?”墨涅拉奥斯问道。 “杀你们三个废物,无需用剑!” “狂挖!”忒休斯大怒,挥剑直刺,第一个攻了上去。 下一秒,他已经被胥余提在了手中,他想使劲,却感到浑身无力,竟然软了下去。 “是你从神庙中抢走了海伦?”胥余问道。 “是……又怎样?她太……美了。” “觉得她太美可以追求,你特么居然直接下手抢,该死!” 胥余挥手一拳,打爆了忒休斯的脑袋。 墨涅拉奥斯和帕里斯吓坏了,没想到对方居然是一个怪物。 他们想要逃,可是在胥余恐怖的威压之下,居然连动都不敢动一下。 胥余缓缓走到帕里斯面前,问道:“是你把海伦拐走了?” “是……是……”帕里斯冷汗直冒。 “就凭你,也能让海伦动心吗?” “是……是阿佛洛狄忒迷惑了她。” “原来如此,你也死吧!” 胥余又是一拳,打爆了帕里斯的头。 然后他站在了墨涅拉奥斯身边,连接两人被爆头,墨涅拉奥斯已经吓得瑟瑟发抖了。 “你是海伦的正牌丈夫?” “是……是的。” “既然你没有逼迫她,那我就不杀你。” “谢谢,谢谢!”墨涅拉奥斯感激涕零,决斗什么的,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面对这样的怪物,还决斗个屁啊。 “不过身为人夫,却让自己的妻子被拐走,该死。你自尽吧!” 墨涅拉奥斯本来还在庆幸,顿时傻了眼。 “你……能不能放过我的子民?” “只要他们听话,就能活下来。” “好,希望你说话算话!” 墨涅拉奥斯没有生出反抗的决心。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反抗不反抗,结局都一样。 墨涅拉奥斯将宝剑架在脖子上,望着东方,喃喃说道:“海伦,祝你幸福。无错更新@” 然后一挥剑,倒在了血泊之中。 “你呢?想和我打吗?”胥余望着埃及法老拉美西斯。 拉美西斯沉默良久,问道:“之前,在天上威胁我的那个人是你?” 胥余点了点头:“没错!” 拉美西斯颓然道:“原来你从一开始就在算计我?周天子是你杀死的?” “没错!” 拉美西斯叹了口气:“现在看来,东征是个天大的错误。恭喜你,这一战之后,你便是世界之王了,但你准备好面对众神的怒火了吗?” “这个无须你操心!你敢犯我华夏,就算搬出众神来,也难逃一死,出招吧!” 事已至此,拉美西斯知道多说无益了,他摇身一变,化作了一只金光闪闪的巨鹰,恶狠狠地朝着胥余扑出。 胥余杀了大周天子,单手就可以捏爆一个希腊英雄,实力之恐怖,让他一上来就下了杀招。 胥余侧身一躲,然后凌空而起,飞到了幼泽之上,说道:“别伤了百姓,就在这儿打吧。” 拉美西斯不给他喘息的机会,金色的翅膀一震,疾如流光,朝着胥余猛攻。 忽听胥余说道“大家一起上吧!” 拉美西斯一愣,身法慢了一下,问道:“你说什么?” 胥余没有回答,不过他很快就知道了。 只见妲己、黑虎、白虎、朱雀、鸿鹄、龙王等神兽全都围了上来。 “商王,你卑鄙!”拉美西斯大怒。 说好了单挑的,你怎么玩庆功? “面对侵略者,哪有什么卑不卑鄙的,能打赢就行,给。 我把他轰成渣!” 神兽们得了命令,各种灵术朝着拉美西斯一顿狂轰滥炸。 这一通好炸,足足轰了半个小时,幼泽中的水都快蒸发干了,才算停下。 只见浓雾散尽,一个被炸得不溜秋的人影现了出来。 “靠,这都不死?” 胥余大惊失色。 拉美西斯睁开双眼,咕噜噜一转。众人眼看一块黑炭上面忽然露出两只眼睛,无不哈哈大笑。 拉美西斯看见眼前和各种的巨龙,凤凰,老虎,不禁勃然大怒。 “我,伟大的拉神之子,岂是你们这群小小的神兽可以欺凌的?” “是吗?” 一群神兽之中,夹杂着一只黑色的小鸟。 那只黑色的小鸟说了两个字,忽然张嘴,一团黑色的火焰喷了出去。 那黑色的火焰速度极快,距离又近,拉美西斯正在张嘴怒吼,想躲都不可能,被那团黑火从嘴巴里钻了进去。 “这是……什么?” 拉美西斯感觉一个温暖的东西从自己的食道钻了进去,进入了肺部。 然后,他感到一阵剧痛! “啊……” 这剧痛转瞬即逝,他便已经感受不到了。 一刹那之间,他便全身化作了飞灰,随风飞扬。 黑色的小鸟飞临地面,变做了人形,赫然便是胥余。 这只黑色的小鸟,便是殷商的图腾,玄鸟! 天命玄鸟, 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 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 商之先后, 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 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 龙旂十乘,大糦是承。 邦畿千里, 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四海来假,来假祁祁。 景员维河。 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第二六九章 核子时代 第四卷:众神之国 第二六九章核子时代 距离楼兰那场大战,已经过去二十年了。 杀了拉美西斯之后,整个地球再没有胥余的敌手,他成了名副其实的人族之王! 只不过,这个人族之王,还必须得到神界的认可才行。 否则的话,这个位置他是坐不稳的。 为此,胥余去到了神界,当着众神的面,做出了一个承诺。 从此之后,人类世界在胥余的统治之下,将再无战争。 各种族的人类,都能够获得和平的发展机会。 东商拥有的一切科技,将惠及至每一个人。 高产的农作物将会种植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人都能够吃饱穿暖,不再为一日三餐发愁。 地球人口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预计二十年内,就可以达到两亿,一百年内突破十亿,而且增速会越来越快,五百年内人口会突破百亿。 五百年,对于神明来说,并不算很久。 一想到可以拥有那么多的人口,众神什么争斗的想法都没有了,那时候光是吸收灵力修炼都忙死了,还打?打个大西瓜啊! 为此,众神一定缔结了一个协议。 协议的内容为——地球上的人类将获得信仰自由! 人们爱信什么神就信什么神,不会再因此信仰不同,而把对方列为异教徒,从而去攻击对方。 人们如果乐意的话,甚至可以去信仰多个神族,甚至不信都没问题啊。 反正地球上的人口足够多,多一个少一个,也就那么回事。 而且,众神也不再去人间搞各种显露神迹的把戏,来骗取信仰。 因为如果继续搞这些把戏的话,大概率又会陷入争端之中,我信的神显了灵,你信的神没有,这哪里行? 争端到最后,定会导致大打出手,从而将人类引入战争的旋涡。 战争会导致人口的急剧减少,这是大大的划不来的事情。 和平,才是永恒的基调啊! 协议缔结之后,神族和人族并肩携手,用灵力来帮助人族发展科技,建造各种基础建设。 人类在白令海峡建造了跨海大桥,洲际公路、洲际铁路从欧洲一直修到南美。 人类在每一条大河的入海口,肥沃的三角洲地带都建造了恢弘的城市。 新的分封制度使得华夏百姓遍及五大洲四大洋。 只要人们愿意去新的地方开拓,胥余一律免税十年,并帮忙建造房屋,开辟田野,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 胥余已经六十六岁了,不过因为灵力的存在,他老得非常缓慢,看着还像是四十多岁。 由于四个老婆都是神女的原因,他仍然没有生下儿女。 有人劝他娶一个凡人老婆,生儿育女,他拒绝了。 他觉得既然生不下来,那就是命吧,不必强求。 自己一把年纪了,就没必要去祸害人家小姑娘了。 至于自己死后,王位无人继承? 这个不用担心,社会在飞速地进步,帝王这个落后的东西迟早会消亡。 于此等到后代被人栖栖惶惶地赶下王位,还不如在自己临死前,实行民选制度。 不过现在,他的生命力还很旺盛,还是先享受了再说。 而且,他所知道的知识,还没有完全教导给人类,他还需要这个宝座。 十五年前,由箕子提供资料,景田的潜心研究,人类第一颗原子弹在太平洋一个无人岛上成功爆炸。 在混合了神族的灵力 之后,这个原子弹的威力比原来的威力提高了好几倍,直接摧毁了一座小岛。 这恐怖的威力使得神界都为之侧目。 为此,众神再一次聚在了一起,找箕子谈判。 箕子强调核弹的震慑,也是实现和平的一种方式。 因为有了核弹的存在,人类不会再想发起战争。 因为那将是人类不成承受的代价。 同时,箕子强调核能源的研究对于人类的价值,未来,人们可以利用核能源来提供稳定的电力,而不必苦兮兮地烧煤。 神族经过慎重考虑之后,认可了胥余的说法,但规定人类同时拥有的原子弹不能超过三枚。 十年前,人类将第一颗人造卫星送上了太空。 而随着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卫星飞天,人类实现了全球卫星定位。 而通讯方面,由于目前来说全球人口十分分散,建设基站是太过麻烦,所以胥余直接推出了「星链计划」。 这些通信卫星覆盖全球,人类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卫星实现通信,而不必担心没有信号。 第二十年,全球人口如愿突破了两亿。 而景田在胥余提供的资料的帮助下,也终于制造出了终极大杀器——氢弹。 当一颗当量为三百三十万吨的去氢弹摆在胥余的面前的时候,胥余心里很是忐忑。 当初引爆原子弹之后,就引发了神族的警告。 被他用开发核能源蒙混了过去。 而现在,终极杀器终于被制造出来了。 该不该引爆呢? 这是个很大的问题。 对于人神共存的世界,胥余一直没有安全感。 因为本质上来说,神只是把人类当成了充电宝。 所以,为了人类的安全,人类必须拥有氢弹这种终极武器。 因为一旦有一天,神对人类的安全造成了威胁的话,人类就可以用氢弹来进行威慑。 注入了灵力的氢弹,搞不好连天尊级别的神都可以炸死。 从而使双方达成一种微妙的平衡。 这些年,胥余也一直在秘密研究灵力,既然灵力每个人都有,那人类也可以不通过神仙,自己提取出灵力。 思虑再三,胥余还是拍板了。 「引爆吧!」 这颗巨大的氢弹通过洲际铁路,被运到了撒哈拉沙漠深处。 而胥余带着他的老婆们,还有景田等技术人员,都留在了埃及,距离爆炸地点三百公里远的地中海沿岸。 为了观看那举世震惊的爆炸,胥余和老婆们都跃上了半空。 虽然对自己的眼睛很自信,不过他们还是戴上了墨镜。 随着引爆的命令下达,胥余只看到一股强烈的光芒照耀天地。 那光芒,似乎比100万个太阳还要明亮。 尽管爆炸中心距离胥余有300公里远,但他的眼睛还是感觉到了强烈的灼热。 整个天地之间,似乎都被这炙热的光芒所充斥。 紧接着,一个直径数十公里的巨大火球冲天而起,隔着三百公里,看着就仿佛在地面上升起了一轮太阳。 一轮比真正的太阳还要璀璨夺目的太阳! 胥余看得心情激荡,喃喃说道:「艺术就是派大星啊!」 数个呼吸之后,光芒渐暗。 由于那强光来得太快,又走得太急,就如同一个呼吸之间,便经历了白天与黑夜,天堂与地狱。 「风暴要来了!」胥余说道。 没过多久,一阵炙热的风暴, 狂飙而来。 隔着三百公里,还是如此的炙热,爆炸中心的温度到底有多高,可想而知。 胥余运起了护盾,将众人护住,徐徐降落在了地上。 「这就是终极武器的威力?」 纵然双脚踏上了坚实的土地,妲己还是有一些心神不宁。那景象,实在是太恐怖了。 「还没完呢!」胥余说道。 胥余话音刚落,众人不由自主地一阵摇晃。 大阵在震动…… 等到一切都平静下来,胥余说道:「去现场看看吧!」 一行人在胥余的带领下,飞往爆炸现场。 没有灵力的景田等技术人员,也被胥余带着飞了过去。 在爆炸地点往外延伸,每隔五十公里,就有工作人员建造的房屋。 现在,一百五十公里外全都被摧毁。五十公里外的仿佛被烧成了灰烬。 而五十公里内的……什么都不曾剩下。 「这……」 抵达爆炸中心之后,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里居然形成了一个直径十公里巨大的空洞。 空洞之内什么都没有,连灰尘,沙石,都已经被彻底气化了。 「我们有麻烦了!」妲己捂着嘴说道。 第二七〇章 神话故事背后的残酷真相 第二七〇章神话故事背后的残酷真相 胥余自己也没有想到,一个330万当量的氢弹,爆炸的效果居然堪比历史上那颗5500万当量的大伊万。 要知道,理论上氢弹的威力是没有上限的,只要你多放聚变材料,就能一直提高爆炸当量。 如果再和灵气结合,要做到毁灭世界,也不过是一念之间。 这次爆炸 《殷商玄鸟传》第二七〇章 神话故事背后的残酷真相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七一章 导弹洗地 通天教主冷冷道:“你现在知道真相了,打算如何应对?” 胥余再次抬头,看着漫天密密麻麻的神界大军,皱眉道:“消灭他们!” 几分钟后,有人走上前来。 “报告,目标已锁定!” “开火!” 在太平洋两岸,分布着数十处军事基地。 现在,导弹井已经打开,上千枚导弹被送上了地面。 随着一声令下,这些弹道拖着长长的尾焰,飞入云层,朝着平安邑方向飞来。 这些军事基地都分布在距离平安邑一千公里以内的地方,就算距离最远的导弹,飞到指定地点,也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而距离最近导弹井,就分布在平安邑外围,击中目标只需要不到十秒。 而由于有卫星定位,它们的打击目标极其精准,绝不会错。 “加持护盾!” 随着导弹升空,通天教主立刻命令弟子们加持护盾。 上千颗导弹爆炸,那不是闹着玩的,必要的时候,通天和云霄甚至会亲自下场,加固护盾。 随着第一颗导弹在人群中爆开,炸起一串明亮的焰火。 神界大军此时正在凝聚力量,准备用‌​大­力‌‎出奇迹的办法,一举破开平安邑的防护盾。 不想一颗挂载着小型核弹头的导弹忽然从平安邑外围的一处丛林中飞了出来,轰隆一声,顿时炸死数千人。 紧接着,就是接二连三,连绵不绝,铺天盖地的爆炸不断地传来。 天兵的阵列太过密集,每一枚导弹就能炸死一大片。而不断爆炸掀起的炙热的气浪,让他们直接失去了行动能力,只能被动的挨炸,而作出不出任何其他反应。 指挥这些天兵的西方众神看得心如刀割,可是导弹的威力太过可怕,他们也只能暂时避开锋芒,不敢硬接。 “吸收!” 雷神托尔大喝一声,将手中的雷神之锤扔进了爆炸圈之中。 胥余一惊,问道:“他在干嘛?” 通天教主解释道:“灵体被撕碎之后,就会变成没有意识的灵气。托尔这是用雷神之锤吸收灵力,为自己所用。” “呃……那把这些天兵炸死不是没什么用?还增加了众神的实力?” “当然有用,天兵能够帮忙干许多事。而且我们吸收灵力的时候,会有一定的耗损。” “那要是我把这些天兵全炸死的话,能减弱他们多少实力?” “大概三成吧。” “才三成?” “你想要多少?你这些导弹随便一炸,就消耗掉了对方三成的实力。还嫌不够?” “额……这些导弹造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了。攒了十几年,才攒这么多。”胥余挠挠头。 托尔把手一招,雷神之锤从爆炸之中飞了出来,变得光芒璀璨,不可逼视。 托尔将锤子握在手中,顿时浑身上下,电光炸裂,耀眼的电光甚至从他的眼角爆射而出。 胥余心想:“可惜雷震子挂了,不然的话,叫他们两个对决一下,一定挺有意思。” “啊……” 托尔狂叫着,举起锤子,猛地一锤轰下。 漫天的电光凝成一束比太阳还要炙热百倍的强光, 轰然落下,击打在护盾之上。 顿时将护盾轰出一个大洞,那电光并不丝毫阻碍,肆虐着钻进洞开的护盾,击向城市中的一栋高楼! “托尔,休得猖狂!” 一名白发老者挺身而出,额头之上现出一只灵目,灵目之中,一道红色闪电豁然射出,抵住了托尔狂暴耀眼的雷电。 “哦,差点忘了,还有闻太师!”胥余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 这白发老者正是雷神闻仲,殷商上代太师。 “找(本章未完!) 第二七一章导弹洗地 死!”托尔大喝一声,电光陡然加强,闻太师的红色雷电显然不是对手,被抵得节节后退。 闻太师见状,手中的雌雄双鞭一挥,一阴一阳,两道雷电迎面而上,和灵目之中的红色闪电交织缠绕在一起,堪堪抵住了托尔的强力雷电。 便在此时,托尔忽然感觉不妙,连忙把雷电一收,在半空中一个转折,远远避开。 只见一枚导弹追着他杀了过来,眼见雷神一个转折,它居然也是一个空翻。 迅速追上托尔,托尔躲闪不及,只得运起一股巨大的雷电,迎了上去。 “轰隆!” 半空中一声炸响,托尔被爆炸的震荡波击飞了数十米。 托尔在半空中定住身形,一脸的骇然。 “这炸弹怎么回事?它会追人?” 与此同时,其他的神也遭遇了同样的问题,他们正在尽情地吸收空中弥漫的灵气,忽然就飞过来一枚枚炸弹,他们想闪,那炸弹却会追人。 有几位神躲闪不及,直接就被炸得灰头土脸。 好在他们刚刚吸收了不少灵力,否则的话,搞不好会被炸死。 通天教主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怎么做到的?” “卫星定位系统,现在太空中有许多我们的卫星,是他们锁定了目标的位置。” “所以,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精准攻击地球上的任何目标?” “理论上来说,只要能找到目标,就能击中。不过实际上没那么容易,他们暴露在空中的时间太久了。而且,对方也可以拦截,你看,托尔不就是用雷电引爆了那颗导弹嘛。” “你这导弹有漏洞?” “啊?什么漏洞?” “如果宙斯他们把你的卫星打掉了呢?” “这些用来定位的卫星,距离地面有三万公里远,而且飞行速度也超过了三公里每秒,并不是那么容易够得着的。而且,就算破坏了那些卫星,我们依然可以使用激光,雷达,红外等方式来定位。” 二人正在聊着,天空中已经打成了一团糟,从四面八方飞来的导弹追着西方众神漫天乱窜,一个躲闪不及,就被炸得灰头土脸。 只可惜他们刚刚吸收了太多的灵气,导致就算贴脸爆炸,也能承受得住。 不过胥余并不着急,导弹还有不少,可以继续耗。 他这边就是按下按钮的事,而众神却要用灵力来抵挡。 这样持续下去,等众神的灵力不够消耗的时候,自然就败了。 “去,找到这些炸弹的来源。” 托尔眼见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忽然想到与其在这里硬扛,不如去寻找炸弹的发射点。 这里有好几十个神,只要一人能够摧毁掉一个发射点,这事情不就搞定了吗? 众神也是一时之间被这些烦人的炸弹炸懵逼,只想着怎么躲。 现在立刻明白过来,呼一声四散而去,各自循着一枚导弹的来源飞了过去。 胥余见状,立刻下令道:“空军听令,立刻起飞,由近及远,各个击破!” “是!” 远处的机场上,数百架战斗机冲上了云霄! 第二七一章导弹洗地 第二七二章 北海巨妖 阿佛洛狄忒找到了一个比较近的导弹发射点,于是朝着那方向飞去。 忽然间,她看见远处飞来一大群飞机。 飞机她当然知道。如今东方和西方已经开通了航班,人们可以坐着飞机快速往来。 可是,这飞机飞得也太快了,竟然比自己还要快得多。 阿佛洛狄忒并不知道大商拥有如此强力的战斗机,雅典娜倒是知道,不过她和阿佛洛狄忒关系不好,并没有和她说过。 “锁定目标,依次发射” 南宫灵下达了命令,按下了发射键,两枚东风导弹朝着阿佛洛狄忒飞去。 紧接着,一个拉升,战机垂直升上了半空。 她身后的战机也都是同样的操作,发射完导弹之后,立刻给后面的飞机让位置。 “轰轰轰轰……” 一枚枚导弹把阿佛洛狄忒围在中间,疯狂爆开。 一朵朵蘑菇云从苍穹中升起,远远看去,如同莲花盛开。 胥余望着远处天穹上的一大簇蘑菇,喃喃道:“这还能活得了?” 硝烟散尽,现出一个浑身漆黑,又挂着一团团鲜血的**。 “不愧为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啊!”胥余赞叹道。自称继承了先祖之灵后,他双目视力大增,灵力运转,千里之内,蜻蜓展翅也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我的天?这都不死!”南宫灵一脸不可思议。 阿佛洛狄忒已经出离愤怒了,堂堂一代美神,居然被炸到毁容。 这踏马怎么忍得了? “你们都得死!” 美神揭斯里底地狂叫着。 “电磁炮准备!” 阿佛洛狄忒朝着南宫灵狂冲而去,同时双手一推,打出一个巨大的灵气波动。 南宫灵操纵飞机,一个漂亮的空翻,躲过那道灵气攻击。 阿佛洛狄忒早就料到南宫灵会朝上躲闪,也没指望那道灵气波能打到她。 因为在放出灵气波的一刹那,人就已经朝上飞跃而去,只要能让她靠近,一拳就能打爆南宫灵的飞机。 但就在此时,阿佛洛狄忒忽然发出一声闷哼,整个人朝着海面落了下去。 她的左胸,冒出一股黑烟。 南宫灵放出的一枚电磁炮,无巧不巧地击中了她的灵窍。 电磁炮的飞行速度超过八马赫,光凭动能就可以在100公里外击穿8CM厚的钢板。 如此近的距离,阿佛洛狄忒根本就无法躲闪,直接就被一发入魂了。 那枚炮弹带着恐怖的动能,直接击中了她的灵窍,她刚刚聚集起来的灵气被瞬间击散。 灵气一泄,那必中的一拳自然也就无法放出。 “下一个目标,9点钟方向,距离300,出发!” 南宫灵也不管阿佛洛狄忒死了没有,直接带领机群赶赴下一个目标去了。 手段已经用尽,再不死也没办法了。 而且,这里离平安邑挺近的,就交给城里那些神仙处置好了。 阿佛洛狄忒从万米高空落入大海,海面之上,顿时喷涌起白色的浪花。 那些浪花化为泡沫,翻涌不息,而天空之中,也是风云变色。 俄尔,从大海中浮上来一个巨大的贝壳,一个‌美­‎‍人‍‎‎躺在贝壳之中,沉沉睡去。 胥余一拍脑门:“我去,忘了阿佛洛狄忒是从大海中诞生的了。” 那‌美­‎‍人‍‎‎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从海贝中爬起身来,肌肤雪白,面若桃花,金发飞扬,令人不可逼视。 她之前重伤濒死,现在居然又痊愈了。 通天教主解释道:“那个海贝叫做日月贝,是奥林匹斯的神物,能治好她没什么稀奇的,不过她现在还是很虚弱,不能打了。” 胥余松了口气,那还好。要。(本章未完!) 第二七二章北海巨妖 是这厮能从大海中无限复活,根本打不死的话,可就麻烦了。 他正在考虑要不要趁她病,要她命,趁着现在阿佛洛狄忒虚弱,把她给弄死。忽见阿佛洛狄忒金发飞扬,大海之上狂风大作,洪波涌起。狂风卷积着乌云,向海面直压下来,一大团一大团,浓得像墨。 “这是在憋大招吗?”胥余忍不住看了一眼通天教主。你特么不是说她现在很虚弱么?那现在这是什么? 通天教主没搭理他,只是面无表情地站着。 胥余叹了口气,他知道通天教主是不会出手的。 因为对方的大佬还没有出现,通天教主必须保留灵力,以应对真正的威胁。 海面越来越汹涌,海浪大如山岳。乌云如同青色的火焰,在无尽的大海上燃烧。 在乌云和大海之间,万道雷霆,疯狂肆虐。 它们连接了天与海,光芒璀璨,耀人心目。 胥余忍不住问道:“这不是美神能做到的吧?” 通天教主没有回答,却道:“他占了地利,这结界顶不住他的攻击,该你上场了。” “地利?在平安邑打架他还能占地利?他是谁?” 话音刚落,几只巨大的触手从海底伸了出来,每一条触手,都长达千米。 紧接着,一只巨大的海怪露出了全身,它漂浮在海面之上,如同一座岛屿。 “北海巨妖克拉肯?” 胥余叫出了它的名字,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传说中的怪物。@精华\/书阁·无错首发~~ 在北欧传说中,它们出没于挪威和冰岛一带海域,常常会袭击船只。 海怪每次出场前,渔船总会伴随着突如其来的增产。但突然的大丰收,对于船上水手来说可不是什么祥兆——他们下一秒就要倒霉。 只有深海处海怪正在驱赶鱼群,它们才会疯狂地往浅水区扎堆。 水手正在捕鱼的兴头上,海怪便会伸出巨大的触手,将整船只拖入海中。 即便船体未受袭击,这怪物下潜时造成的巨大漩涡,亦可使船只顷刻被吸入海底。 克拉肯劈波斩浪,很快来到了结界的边沿,它的八只触手往前一甩,灵气从吸盘上涌出,竟然牢牢地吸附在了结界之上。 紧接着,第二只,第三只克拉肯从海上爬了出来,向着城市走来…… “卧槽,还不止一只?他们要干嘛?把结界拉开吗?” 平安邑临海的那一面,结界上已经附着了十只克拉肯。 然后,胥余就看见了奇葩的一幕。 那十只克拉肯,居然喷出了墨汁。 这墨汁喷在结界之上,就仿佛画在宣纸之上,迅速晕染开来。 刹那之间,天……黑了!。 第二七二章北海巨妖 第二七三章 一剑斩海神 好在平安邑有照明系统,于是很快就华灯初上。 「小心,这墨汁有毒,会腐蚀结界,还会侵蚀我教弟子们的灵力。」通天教主提醒道。 胥余想了想,对正在维持结界的截教弟子们说道:「诸位,听我的命令,为免被毒液侵蚀,大家先输入一部分灵气,使结界保持稳定,三分钟后,一起撒手。」 众弟子点了点头,开始输入灵气,三分钟后,胥余喝道:「时间到,撒手!」 众神撑了许久,这时都感一身轻松,无当圣母问道:「商王,撒手之后做什么?」 胥余指着空中的电线说道:「看见这些电线了吗?它们是用来输电的。在城市的外围,还存在着一些特高压输电线,电压高达一百万伏。咱们用这些电,电死那些海怪。」 众神目瞪口呆,无当圣母笑道:「真有你的!」 当下,胥余选择了无当圣母,金灵圣母这两个比较强的截教大神作为帮手。三人一起来到了市郊。 胥余指着前方伫立的铁塔说道:「就是这个了。电压太高了,一旦接近,就会有弧光放电,大家小心一点,记得用灵气护体。」 胥余的方法简单粗暴,就是直接把电线拔了,然后接到结界上。 由于现在整个结界都已经被克拉肯的墨汁晕染了,所以电流很容易就能传导过去。 随着胥余和两位圣母娘娘将电线接入,整个球形结界之上瞬间便布满了恐怖的电流。 而那些趴在结界之上,一边喷吐墨汁进行腐蚀,一边用腕足用力拉扯的克拉肯们,便开始浑身抽搐起来。 克拉肯虽强,也终究只是海怪,不是什么真神,根本扛不住这百万伏特的高压电流。 克拉肯们想逃,可是被电流吸附,根本就逃不掉。不多时,空气之中,便弥漫出一股浓浓的肉香,让胥余差点流出了口水。 这么大的烤章鱼还真没吃过,要是能沾点辣酱,撒点芝麻,那平安邑的居民们一定会馋哭吧。 「够了!」 海面之上忽然闪过一抹雪亮的金芒,四匹浑身雪白的独角兽拉着一辆豪华的马车从海中跃出。 马车驶过的地方,刹那间烟消云散,波伏浪贴。 在马车上,坐着一个高大的男子,他三缕长须,潇洒不凡,手中握着一柄银光闪闪的三叉戟。 「是波塞冬!」无当圣母说道。 「我来对付他,你们回去维持结界。」 「那你小心些。」无当圣母说了一句,就和金灵圣母一起走了。 平安邑中的百万居民是重中之重,不容有失的。 「刚烤了几只章鱼,又来了一只龙虾,这是想把我撑死?」胥余调侃了一句。 波塞冬和波士顿只是音译的区别,而后世的中国人提到波士顿,最先想到的自然是龙虾了。 尽管波士顿不产龙虾,波士顿龙虾也并不是龙虾。 「小子,你很狂妄!」 「还行吧,你的宠物已经被我烤了,你有什么想法吗?」 「那么,你会被我的宝戟叉起来,举在空中,成为众神为我欢呼的战利品。」 胥余淡淡说道:「我自得到先祖之灵的传承以来,从未和人真正动过手,今天,就从你开始吧!」 胥余说出,掌中已经多了一把剑。 他自从得到传承以来,只出手过两次,第一次是扮猪吃老虎,阴死了姬诵。 第二次带着诸多神兽一起群殴死了拉美西斯。 算起来,还真的从未和敌人正儿八经地单挑过。 波塞冬望着胥余手中的剑,有些微微变色:「这是什 么剑?」 由不得他不惊讶,那剑,仿佛胥余握在手中,又仿佛没有。 它只有一抹淡淡的影子,不仔细看的话,根本无法看清。 此时阳光正烈,照在剑身上却无法反射出一丝亮光。 和持有这样的宝剑的对手战斗,由于看不清招式,很容易就会中招。 「此剑名宵练。」 「传闻殷商之王有三柄剑,上品含光、中品承影、下品宵练。这就是宵练?」 「没错!」 「据说三剑之中,以下品宝剑宵练剑威力最强,这是何故?」 「三剑之中,含光剑无影无形,摸不到,也碰不到,甚至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就算它触碰到物体,你也完全感觉不到物体有实体,它从你的体内经过,你也没有感觉。杀不死人,自然没有威力。此剑已经和天地融为一体,没有人知道它的位置,就算知道了,也无法得到。」 「那承影剑呢?」 「在清晨天将亮的时候,或傍晚天将暗的时候,面向北观察承影剑,淡淡地似乎有件东西存在着,但看不清它的形状。它触碰到物体,清清楚楚有点声音,它从体内经过,却不觉得疼痛。承影剑也杀不死人,倒是勉强能听个响,所以也算是没有威力!」 「那宵练剑呢?」 「白天能看见宵练剑的影子但看不到亮光,夜间能看见它的亮光,但看不见它的形状。它触碰到身体,咔嚓一下就过去了,一过去就又合起来,虽然能感觉到疼痛,但刀刃上却没有沾上一丝血迹。用宵练剑虽然不能杀人,却可以给人造成损伤,所以威力最强。」 波塞冬笑了:「所以你是用一柄杀不死人的剑来对付我?」 胥余也笑了:「虽然杀不死人,但可以让你受到损伤,也尽够了。」 波塞冬大怒,三叉戟一卷,无尽的海浪化为利锥,朝着胥余激射而去。 那些海浪化成的利锥又快又急,如同一千架马克沁在疯狂倾吐火舌。 胥余握着宵练剑朝前一劈,一道无与伦比的剑芒轰然击出。 这剑芒和之前武庚的剑芒有所不同。 武庚使用的是金光灿灿的轩辕剑,斩出来的剑芒剑光耀眼,如同太阳般炙热,当者披靡,霸道无比。 胥余斩出的剑芒,却近乎透明,不仔细观察的话,根本就看不到。 而且剑芒之上聚集的灵气,也是相当的内敛,让人难以捉摸。 这样的剑芒虽然不及武庚的金色剑芒威猛霸气,其实却厉害得多。 剑芒无坚不摧,波塞冬射出的利锥碰到剑芒,纷纷消散殆尽。 波塞冬见状,连催三次灵力,一道强过一道,但胥余的剑芒硬是冲破重重阻碍,杀到了波塞冬身前。 「豁!」剑芒爆炸,闪电般奔向波塞冬面门。 波塞冬早有准备,三叉戟猛地挥出,轰隆一声,胥余无坚不摧的一道剑芒,竟被他的巨力击得冲天而起。 胥余只觉得灵窍一阵剧痛,灵力差点被震散,虎口流血,手中的宝剑已经脱手飞出。 「受死吧!」 波塞冬举着三叉戟,如电般‎射‍​​了‎‍­过来。 但忽然之间,波塞冬的身形停在了半空,似乎被一个什么东西给穿透了。 那东西从他的胸口穿进去,又从他的尾椎骨透出来,使得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被穿在竹签上的烤串,金色的血液流入大海,使得海水开始沸腾,如同煮开了一般。 「哇!」波塞冬吐出一口金色的血液。 「那是含光剑的剑芒,无影无形,没有灵气波动,所以你感受不到。」胥余决定让他死个明白。 「你不是说含光剑不能……杀……杀人?」 「不能杀人,但可以斩神!」 「骗子……」波塞冬说出了最后两个字,就此死去。 三剑的传说在世间已经流传了数百年,大家都信以为真,都以为下品宵练,威力最强。 谁能想到,这居然是一个谎言? 第二七四章 蟠桃盛宴 阿佛洛狄忒正在瑟瑟发抖,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中排名第二的海神波塞冬,居然一个照面就被商王给杀了。 不过虽然说波塞冬排名第二,其实连宙斯一根手指头都不如,他们十二个加在一起,也是被宙斯秒杀的份。毕竟他们不是天尊级别的神。 「你想怎么死?」 胥余一想到这货不怀好意地勾引过自己,气就不打一处来。 当然了,她的罪名当然不是勾引自己,而是不怀好意。 阿佛洛狄忒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她很软把身子一缩,躲进了日月贝中,那贝壳急剧变小,沉入了大海之中。 她想开溜,但一只大手忽然伸过来一抄,就把那个小小的贝壳抄在了手中。 胥余琢磨着要不要用剑把壳子给它撬开。 今天真是海鲜大餐啊,又是章鱼,又是龙虾,又是牡蛎的…… 「别杀她!」 一个金色的身影从天而降,正是智慧女神雅典娜。 胥余皱眉道:「雅典娜,你也来攻打平安邑吗?」 「我们是下战书的。」 「下战书?」 「再斗下去,天尊们就要出手了,到时候你们这结界怎么也保不准,双方都要死伤惨重。」 「所以你的意思是?」 「天尊们承认人类的力量很强,已经可以和普通的神相抗衡。但仍然不是高阶神的对手,你说是吗?」 胥余点了点,表示承认。如果众神不是正儿八经地发起战争,让胥余早有准备,集中火力和他们硬刚的话,人类一定会损失惨重。 况且平安邑的结界也是截教的神在维持的,众神如果放弃平安邑,现在跑去攻打别的城市呢? 虽然说这样做违反了不杀凡人的惯例,不符合众神的长期利益,但生死关头,谁管这些? 「你知道我的立场,我是反对开战的,但这些事情并不是我能决定的。东方的势力膨胀得太快,这引起了西方的忌惮,不打一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所以你的方法是?」 「为免生灵涂炭,我提议双方……论道灭神!」 「论道灭神?」 数十年前,倒是有过一次论道灭神,但是那一次,是东方和印度的争斗。 现在这意思,整个西方的神都要参与进来吗? 我勒个去……西方的天尊加起来有十个。 而华夏只有五个,五对十,打得过吗? 「这事我说了不算,得天尊他们拿主意。」 「那我提议双方暂时休战,你看如何?」 胥余看了通天教主一眼,见他对自己微微点头,与此同时,一个声音从自己的脑海中响起:「外围的战事不太妙,导弹基地被摧毁了不少,先答应他。」 胥余立刻点点头,说道:「那就这样吧,现在你跟我一起去阻止他们继续战斗。」 雅典娜点点头,二人联袂而去,以最快的速度,叫停了这场战争。 胥余一路过去,发现基地确实被摧毁了不少。 截教重要的弟子要留在城中维持结界,外围只能靠一些普通弟子和神兽们来抵挡,他们根本不是众神的对手,被打得节节败退。 还好叫停了,不然后果恐怕不太妙。 看来,以一教之力,对付六大神族,还是太勉强了些。 叫停之后,雅典娜便留在了平安邑,等待商议的结果。 胥余则和通天教主去了昆仑。 华夏众神齐聚一堂,西王母见几位天尊都来了,干脆将众仙引入瑶池,开了个 蟠桃盛宴。 胥余也在邀请之列。 胥余没想到猴子都没有的待遇,竟然让自己给赶上了,第一次上天庭,就能吃上蟠桃。 不多时,众人分宾主坐下,诸位天尊自然是坐了上座。 小仙女们端上了美酒佳肴,胥余迫不及待吃了几口,算是明白风曦为什么愿意住在下界了。 这些东西要说到食材之清新,非人间能比,但也就占个清新罢了,所有食物要不然就是生吃,要不然就是水煮了一下。没滋没味,吃个锤子。 不一会蟠桃上来了,胥余观察了一番,发现分给自己的是大桃,顿时十分满意。 他忍不住小声问旁边的杨戬:「听说这个蟠桃,吃了可以与天地同寿,日月同庚,是吗?」 杨戬撇撇嘴道:「你听谁说的?这就是个灵果,吃了能增加些灵力罢了。」 胥余哦了一声,心想原来是吴承恩吹牛必。狠狠咬了一口,感觉味道还不错,就三口两口把桃子吃了。 等大家吃完桃,通天先开口把西方神界要求论道灭神的事说了,问道:「欺到头上来了,诸位给个意见吧!」 元始皱眉道:「释教的接引和准提,也在论道之列,和我们对阵吗?」 通天讽刺道:「这个自然,莫非你以为他和你们联手过一次,就和你们一条心吗?」 他对上次阐教联合释教打压自己的事还耿耿于怀。 「若是接引和准提加入他们的话,双方人数差了一倍,这不是个人实力能弥补的。」 通天又刺了他一句:「那你是不打算应战?就此认输?」 「当然要应战,西方仗着人多,有恃无恐,我们当然不能认输。但我们人少,要怎么打,还需从长计议。你急什么?」 通天等的就是这句话,元始既然答应应战,他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风曦想了想,说道:「可以把太一请来。」 元始点点头:「太一的实力很强,有他相助,我们的取胜的机会又多了几分。只是他脾气有点孤僻,他肯来吗?」 风曦道:「我去请!」 元始道:「那就有劳娘娘了。」 元始环顾四周,又说道:「还有一个办法,玉帝和王母的实力离得道只差临门一脚。或许我们可以用瑶池灵液强行打通,令他们飞升。」 这话一出,众人皆尽变色。 只有胥余有些莫名其妙,他忍不住小声问旁边的杨戬:「这不是好事吗?怎么大家这种表情?」 杨戬道:「悟道要靠自己,用灵液强行突破不是不可以,但是道心不稳,实力比自悟的要弱一些。」 胥余点点头,原来如此。 玉帝和王母互相看了看,忽然一头道:「我们愿意。」 一直没说话的太上老君道:「你们可要想好了,就算不用灵液强行提升,假以时日,你们也有很大的机会突破。而现在你们即使突破,也会成为天尊中最弱的存在。」 玉帝道:「存亡之际,顾不得那么多了。」 太上老君道:「既然如此,我们就有了八人。但玉帝和王母是强行提升,他们只能对付一个。所以现在是七对十。大家以为胜算如何?」 通天道:「五五之数吧。」 元始道:「五五不够,既然要接,就要必胜。」 通天扫了众神一眼,道:「然则还有谁能够强行提升境界呢?」 通天的意思很简单,已经提升两个了,就再提升一个,胜算就大起来了。 众神默然,玉帝和王母可以靠瑶池灵液提升,他们就算把瑶池喝干了,也只能爆体而亡。 实力差太远了,提升不了。 众人默默喝着酒,风曦忽然道:「也许……可以让胥余上。」 第二七五章 最强商王 胥余听到自己的名字不禁一愣。 我只是来混饭的,这怎么还有我的事呢? 「我……上?」 风曦点点头:「你上!」 「你在开玩笑吧?我打个波塞冬都费劲。他哥宙斯一巴掌就能呼死我。」 风曦看了太上老君等人一眼,太上等人互相看了一眼,便点了点头。 风曦道:「那是因为,我封印了你的力量。」 「啊……」胥余想起了那天晚上,在补天石上。 「你改变了整个世界,使得这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世界上凡人,都在仰望你,都是你的信徒。你……是历代商王中,最强的存在。」 「我……是最强的商王?」 「不仅如此,因为你拥有全人类的信仰之力,你的灵力已经超越天尊级别的大神。我们只有通过数百万年的积累,才能压制你。」 「所以那天……你才封印了我的灵力?」 「如果有一个人类的力量超越了神,这个世界会乱套,我们不得不如此。」 「既然可以封印我的力量,那干嘛不直接把我杀了?不是一了百了吗?」胥余逇语气有些不爽。 风曦见他语气不善,不禁有些语塞。 元始接口说道:「第一,我们不能冒险杀你,万一你临死前冲破封印,就是天地间的大劫难。第二,我们无须杀你,你的力量来自人类的信仰。这信仰并不能让你长生不死,等你死了,力量自然就消亡了。这世上的成汤王族除了你以为,都死光了,你也没有后代。这力量无法传承,我们也就无需担心。」 胥余忽然全身发冷,他似乎意识到一个巨大的阴谋。 怎么会这么巧,那些殷商王族就死光了? 怎么会这么巧,自己偏偏没有在这个世界留下后代? 不过,他什么证据也拿不出来,就算问了,对方也不会说。 当务之急,还是先取回力量再说。 堪比天尊的力量啊,谁不眼馋? 「原来是个天尊体验卡,明白了。」 元始问道:「那么,你同意参加这次论道灭神吗?这关系到华夏的未来。」 胥余道:「既然关系到华夏的未来,我当然同意。何时帮我解除封印。」 风曦俏脸一红,道:「这个不急,咱们先讨论一下此战的成败吧。」 「这还用讨论吗?之前八对十,你们说五五之数。那再加我一个,不是稳操胜券吗?」 「现在地球上的人口暴涨,天尊的力量比之一万年前,又增长不少。一万年前都打得山河破碎,天柱折断,这次参战的力量更强,你们没有想过会造成什么后果吗?」 「这……」 胥余想到如今的地球可不比一万年前,那时候地球上压根没多少人,现在可到处都是人啊。 咱们这一打架,山崩地裂的,分分钟就能覆灭一座城市,那得死多少人啊? 造成的后果比之一万年前,可要严重多了。 最后,无论是哪一方胜利,也不会喜悦吧? 搞死几千万甚至上亿人换来的胜利有什么意义啊? 反正,对于胥余来说,如果获胜的代价是死伤数千万人,他是怎么都不能接受的。 「我们可以去人少的地方打啊,比如……格陵兰岛?」 「大家打起来收不住手的,到时候焚山煮海,北极的冰雪融化,会造成海平面上升。」 「额……」胥余想到现在地球上的人类可大多数都住在沿海的三角洲地区,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远的不说,离得最近的平安邑肯定 是会不复存在了。 「要不然南极……算了。」 胥余又想提议去南极打,那里离平安邑远,转念一想,南极冰雪更厚,死的人更多。 胥余想起了上次在喜马拉雅山那次论道灭神。 那一次大家还是压着打的,因为担心实力受损,会让西方众神捡便宜。 就这样,还搞出了一个十级大地震。 这一次是全员都上,还不用留手,破坏力要翻好几倍。 而且,地球上的人口也多了好几倍。 这踏马,偌大一个地球,找个地方打架都找不到啊。 「那不然,去众神的道场打去,这论道灭神不是宙斯发起的吗?那就是奥林匹斯打。」 「这怎么可能,去谁家打,谁家就没了,他们不会同意的。」 「无语,照这样说就没法打了,还比什么劲?散伙算了。」 「现在的问题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信仰我们,照这样持续发展下去,西方那些神迟早成为孤家寡人,所以他们一定会打,而且不会管人类的死活。反而死的人越多对他们越有利。我们就相反,我们是被迫应战,还得保护人类。」 胥余眼前一亮,说道:「有个地方或许可以,既可以放心打,又不会死人。」 众神连忙问道:「哪里?」 「月亮上。那里地方够大,又没有人类,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不行,月球是第二个家园,上古大神花了一万年的时间才打通地月之间的通道,我们后来者为了维护地月通道,也花费了不少精力。我们也一直遵守对古神的承诺,要保护好月球。」太上老君反对。 (注:忘记相关剧情的朋友可以参看82章,198章,199章。) 「月亮面向地球的方向不是一个巨大的沙漠吗?常年温度一百多度。恐龙都集中生活在月亮的赤道一带。我们就在沙漠里打,对他们影响也不大,没什么问题吧?再说了,总要选一个地方开打,总好过在地球上死人类吧。」 太上沉默了一会,问道:「诸位以为呢?」 元始点了点头,通天也点了点头。 云霄是个小辈,三个大佬都点头了,她自然也没有意见。 玉帝和王母还不是天尊呢,自然没什么意见。 众人都点头同意了,太上道:「那就这样吧,时间紧迫,咱们分头行动。我和元始帮玉帝提升实力,通天和云霄帮王母提升实力。娘娘和帮箕子解除封印,同时去楚地请太一出山。」 大家都表示同意,散会。 「跟我走吧!」 风曦带着胥余,很快来到人间,往东南方飞去,不多时便到了花果山。 胥余想到那天晚上,风曦就是在这里,趁机把他给封印了,心里头怪怪的。 「现在,我帮你解开封印。」 …… 「不行。」风曦忽然挣扎着坐了起来。 胥余正在兴头上,连忙问道:「怎么了?」 「我听到了心跳声?」 胥余呵呵笑道:「你听到的是我的心跳声吧,我现在跳得可快了。」 「别闹,真的有心跳声,你听。」 天空高远,夜色悠长,山顶上除了自己和风曦,哪里还有别人? 这事不能做一半停手,是个男的就受不了,胥余抱住风曦又要躺下。 「砰!」 这下胥余也听到了,似乎真的有声音。 「砰砰!」 又跳了两下,胥余吓得跳了起来,一脸骇然地指着那块补天石,说不出话来。 那心跳是从石头中发出来的。 风曦也明白了,她抚摸着那块补天石,脸上忽然现出一丝温柔的笑意。 胥余冷愣了一会,忽然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也在那石头上摸了一下,小声道:「我们的孩子?」 「嗯!」风曦温柔地点点头。 胥余心中震撼的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这踏马……老子居然是孙悟空的爹? 胥余想到许多年以前,和阿狸一起被埋在冰雪底下,他和阿狸讲过大话西游的故事。 在那个故事里,他把观音菩萨篡改成了女娲娘娘。那时候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女娲居然会是孙悟空的亲妈。 阿狸已经在十多年前就去世了,胥余把她葬在了青丘,墓碑上写着:爱妻阿狸之墓。 阿狸终究没有成为他的新娘,也没有在临死前恢复记忆,记起他是谁。 「他还要多久出生?」 「我也不知道,也许很快吧!不过咱们这一去,也不知道能不能回来,你给他取个名字吧。」 「这个倒不用担心,咱们这边不是实力更强吗?名字嘛……」 胥余想了想:「他从一块灵石中出生,那就叫他灵明吧!」 「灵明!」风曦靠在胥余的怀里,「好名字!」 第二七六章 东皇太一 一想到自己的儿子是只猴,胥余就觉得好心塞,这踏马人和神的结合,怎么就成了一只猴? 他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一想到这猴会成为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他又觉得好牛叉。 因为这样复杂的心情,又因为猴子的心跳让他有些尴尬。 导致他没有把百撕骑姐的游戏继续下去,两人依偎着坐了一夜。 天明时分,风曦道:「咱们去找太一吧!」 两人向西而行,不多时到了云梦泽。 此时正值旭日东升,辽阔的湖面上笼罩着白色的雾气,让胥余切切实实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气蒸云梦泽」。 「太一住在什么地方?」 「居无定所。」 「啊,他没有结界吗?那怎么找他?」 「太一当然有结界,不过不爱住。他喜欢和人类混在一起,看看哪里热闹就去哪里找就行了,一般就在云梦泽附近,不会走远。」 二人隐入云端,御风而行。 绕着湖飞了半圈,胥余发现下面挺热闹,就问道:「他们在干嘛?」 「祭祀太一呢,我们下去吧。」 二人在不远处的林子里悄然落地,然后装作路人混了过去。 那是一个神祠,领头的一名少年手抚着一柄宝剑,领着众人唱着祭辞,祭台上摆满了粽子、鲜花和美酒。 边上有人击鼓,有人鼓瑟,少年弹剑作歌,歌声欢快,乐声悠扬。 一名少女,身穿薜荔,腰束女萝,领着一群巫师在跳祭舞,身态曼妙,舞姿优美。 胥余见他们怡然自得,也不禁捻须微笑。 这,就是人间乐土啊! 歌舞已毕,人群渐渐散去。 那少年和少女却还在停在那里。 「你吃粽子吗?」少年拿起一个粽子问胥余。 「来一个吧!」 胥余接过粽子,撕开就吃。 「太一,找你可真不容易!」 风曦现出了真身。胥余差点噎死,这小伙居然就是东皇太一? 那他自己祭祀自己是闹哪样? 那少年拱手道:「见过娘娘!」 那个少女却跪了下去。 风曦将她扶了起来,笑道:「免礼吧,你是山鬼吗?」 那少女眉目含笑,说道:「山鬼见过女娲娘娘。」 「山鬼,你先回去吧。我和娘娘有事要谈。」 山鬼答应一声,吹了个呼哨,从森林之中跑出来一只花豹,她轻盈地跃上花豹,钻入丛林中消失不见了。 「娘娘找我何事?」 「打架,西方众神下了战书,要和我们论道灭神!」 「我不去!」太一直截了当地拒绝了。 「额……为什么?」 「楚地好容易安定下来,这些年安居乐业多好,打起来生灵涂炭,何必呢?」 胥余忍不住道:「现在不是咱们要打,人家打上门来了,直接认输吗?」 「人王光临楚地,有失远迎了。」 「你认识我?」 「曾有过一面之缘呢。」 东皇太一说着,身形忽然变成了一个巫祝的样子,还黥了面。 胥余看他的样子有些眼熟,想了半天,一拍脑袋:「你是吴国姬仲虎的手下?我攻打梅里的时候曾经见过你!」 东皇太一笑道:「商王记性不错。」 胥余奇道:「你那时候为什么会出现在吴国?莫非你是专门去找我的?」 「 正是,否则的话,楚国又怎么会毫不犹豫地和你合作呢!」 胥余这才明白,原来东皇太一早就考察过自己,这才让楚国上了自己的船。 说起来,自己能一统华夏,楚国出力不少。 当然,自己复商之后,楚子也变成了楚侯,仍然让他们管理楚地,算是投桃报李。 如今的楚地欣欣向荣,百姓安居乐业,俨然是人间乐土。 「大家为什么不能坐下来谈呢?」 「谈不拢,工业化是从东方开始的,人才必定会往东方聚集,久而久之,信仰东方神明的人会越来越多。西方必然衰弱,他们等不起,只能打!」 「但是现在发展成这样的局面多不容易?一打,生灵涂炭,又回到从前,何必呢?」 「不在地球上打,去月球上打。」 「去月球打?那是第二家园啊。打坏了怎么办?」 「总好过在地球上打。再说了,地球上的生物不也灭绝了好几次,不也挺过来了。如果月球上一直是爬行动物的话,鬼知道还得进化多久才能出现智慧生物。」 「额……那你这不是拔苗助长么……算了,我去!」 …… 搞定了东皇太一,胥余就和风曦在云梦泽中找了个小岛,总算是解开了封印。 风曦当年是在和胥余的时候偷偷把他给封印了。 那时候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 这导致他虽然得到了先祖之灵的传承之力,却无法接收到大商百姓对他的信仰之力。 而他没有想到的是,现在解封,居然是在时间。 要知道,,犹如圣人一般淡定的。 这时候,无穷的灵力忽然涌来,。 更恐怖的是,最后,居然是。 还好是风曦,如果是别。 这让胥余感到一阵后怕,平静下来之后,他忍不住问道:「你这算采阳补阴吗?」 风曦捶了他一拳,笑道:「起来练剑吧!」 胥余爬了起来,把手一招,含光,承影,宵练三剑飘然而至。 承影和宵练还能勉强看到,含光则只能凭意念感触。 含光已经和天地自然融为一体,若非胥余是殷商之王的话,就算他用意念,也不能感受到剑的存在。 风曦说道:「这三把神兵,如光、如影、如风。 光不可见,是因时光如梭快比闪电,瞬间可通天地使人无察; 影只存形,是为气随机行,容形而存影迹似有还无; 风有留余,寒热风湿之入体即合其身,且皆有症状。 时光、气机、风行都是与人相关之物,各有其制,都不会要人命,却也是时时在要人命你要了解它们的特性,才能发挥出最强的威力。」 胥余苦思七日,才算是有所领悟,之后,胥余连出三剑,每一剑都带着数公里长的剑芒,劈山、裂地、斩水。 山峦依旧,地不扬尘,水不泛波,如同没有出过剑一般。 但只要他心念所至,山峦崩塌,大地震动,洪波涌起。 这剑法…… 我杀了你,但又没有杀,你什么时候死,我说了算。 第二七七章 河图洛书 两点之间是直线最短吗? 当然不是! 如果你能把空间折叠起来,使得两个点重合,这样的距离才算是最短。 “这就是地月通道?” 胥余看着眼前这个散发着微微光芒的球体,有些不敢置信。 这似乎是传说中的……虫洞? 原来上古大神花了一万年的时间,居然制造了一个虫洞? 这踏马到底是玄幻还是科幻啊? “不是通道吗?它为什么是一个圆球。”海伦问道。 海伦还有妲己等人,是来给胥余送行的。 胥余掏出一张纸,卷起来,穿了个洞,解释道:“空间穿越的秘密,就是将二维变成三维。这个通道,你看它像不像一个球体?” 海伦等人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 胥余和她们一人抱了一下,说道:“等我回来。” 轮到妲己时,胥余低声道:“我和你交代的事情,一定要提前准备,万一我们输了,就发动。” 妲己点了点头,在他脸上轻吻了一下,柔声道:“你会赢的。” 胥余松开妲己,跟着风曦钻进了虫洞。 等他出来的时候,眼前的景色变成了一片巨大的荒漠。 这荒漠占据了小半个月球,比地球上最大的撒哈拉沙漠要大得多。 毕竟这个月球并不是胥余原时空中的那个月球,它实际上是金星,相比地球小不了多少。 胥余问道:“恐龙在哪里?” 风曦道:“都在月球背面呢,正面太热,生存不了。” 胥余感到有些灼热,毕竟这里是一百多度的高温,他稍微运转了一下灵力,马上就舒爽了。 “咱们看恐龙去?” “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些爬虫?” “我还没看过啊!” “别闹了,趁现在有时间,我们先布下阵势。” “布阵?什么阵?” “河洛大阵。” 元始道:“我们只有九人,若想稳赢,最好的办法就是布下河洛大阵。” “我是个新手,能行吗?” “若是别人,或许不行,但我听说你对算术之道,颇为精通,也许可以。” 元始说话之间,身形不断闪现,等到一句话说完,沙漠上已经多了四十五个脚印。 “你且看看,识得这个么?” 胥余仔细看了看,脱口而出:“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三右七,戴九履一,五居中央,形如玄龟。这是九宫图。” “很好,既然认识,那便好办。”元始随便站了一个方位,说道:“现在我站在此处,你来攻我,我每次躲闪,只走一步,多走一步就算我输了,出了此图,也算我输。” “输了有彩头吗?” “额……”元始有点无语,没想到这厮居然还要彩头。他掏出一面旗帜,“你若赢了,这杏黄旗就给你。” 这杏黄旗是个宝物,胥余顿时眼热不已,连忙问道:“能用剑吗?” “随便!” 胥余想了想,取出了宵练剑,也不打招呼,呼地一剑横扫,剑尖之上带着无坚不摧,却又难以觉察的剑芒,笼罩整个洛书范围。 这一剑声势不小,元始却毫不在意,眼见剑芒将至,他便向东缓缓跨出一步,换了个位置。 这一步跨得极慢,但不知道为何,却妙到巅毫地脱离了剑芒的攻击。 胥余一愣,元始要跨到那个位置,起码要走五步,但他却很诡异地只走了一步,就抵达了。 胥余略一思索,似有所悟。 挥剑再上,这一次连承影剑都用上了。 宵练剑主攻,承影剑偷袭,无坚不摧的剑芒将整个洛书上下四方笼罩得密不透风。 (本章未完!) 第二七七章河图洛书 但元始恍若未觉,只是左一步、右一步、前一步、后一步,冯虚御风,潇洒而行。 他绝不多走一步,但无论胥余怎样攻击,都无法碰触他一片衣角。 “莫非这是空间之力的法门?这四十五步之内,自成世界,无所不能?” 元始负手笑道:“小子,看出点门道来了么?” 胥余蹙眉道:“你走的是四象之形么?” 元始笑道:“不错,我这步法,按着东方苍龙、西方白虎、北方玄武、南方朱雀四象而变,每象七宿,又按二十八宿之形再生变化,无穷无尽,任你如何攻击,也休想触到我分毫。” 胥余心中一动,一边蹙眉思索,一边驱使剑芒,朝着元始肆意攻击。 元始倒并非为了和胥余赌斗什么,而是想在实战中教他使用。这步法是布置河洛大阵的基础,若不会这步法,河洛大阵也只是空谈。 当下便放慢了步法,从最基础的三才步法开始走起,一边走,一边讲解其中的诸般变化。原来这诸般奥妙,皆尽从九宫八卦之中推演而来。 胥余一边不停手的攻击,一边在脑海之中飞速运转,将他前世所知的数学知识,全部调集出来。 获得超凡的信仰之力后,他的脑力早已经不同凡响,现在就如同一台可以媲美“神威·太湖之光”的超级计算机。 不仅蕴含了海量的知识,还能飞速进行繁复的计算。 等元始把一套三才步法讲完,胥余已在脑中计算完毕,忽然间歪歪斜斜地辟出一剑。 元始刚刚踏足北方的“离宫”,冷不防一道剑芒迎面而来,差点将他刺中。 元始大惊,连忙往回一跨,跨到了南方的“坎宫”。 明明只跨了一步,却跨越了五步的距离。 胥余暗暗叹气,差一点就中了。 元始却赞许地笑道:“孺子可教也,我明明在走三才步,你却逼我走出了四象步。” 接下来便开始讲解四象步的诀窍,岂料还未讲完,胥余又是毫无征兆地一剑辟出,元始朝左一旋,却是走出了五行步。 元始大喜,此子领悟得好快,当下便又讲解五行步。 五行步还没讲完,却又被逼出了六出步,紧接着又被逼出了七星步,八卦步,直至逼出了九九归元步! 元始哈哈大笑:“归元返一,你已完全领悟,此阵可成了。” 笑声未歇,忽然面色大变,连行三步,竟然从四十五步之中跳了出来。 原来胥余竟然在九转变化之外,刺出了一剑。这一剑在阵图的变化之外,使用任何步法都无法避过,所以元始只能出阵。 元始一脸惊诧,连声问道:“你怎么做到的?” 众人也是一脸疑惑,都看着胥余,请他解答。 胥余明白了,纵然是天尊,也有局限,他们以为九转归元,便是尽头。 却不知归元之外,仍然可以继续计算。 胥余没有回答元始的话,却一步跨到阵图之中,开始走了起来,众人只见他的身形忽隐忽现,倏忽来去,竟然穷尽了河图洛书之理,不再局限于阵图之内,无拘无束,大有踏遍十方之意。 等到胥余一套步法演示完毕,元始忍不住问道:“你这是什么步法?” 胥余想了想,道:“此步法已经超脱九转,踏遍十方,便叫做十方步吧!” 天照喃喃道:“十方步?好名字,我输了。” 元始十分光棍,一说认输,立马就把杏黄旗拿了出来。 胥余开心地把这法宝收好,然后便给大家讲解这十方步的走法。 众神原本只是思想受到局限,所以没有想到这一点,一旦想到,又有归元步的基础,很快就领悟了。 等到步法讲完,太上老君说道:“很好,以这十方步法为基,布下河洛(本章未完!) 第二七七章河图洛书 大阵,断无不胜之理。” 众人的情绪都不错,便开始各自施展灵力,以月球上的沙漠为界限,布下河洛大阵。 元始一边布阵,一边给胥余讲解阵法的变化。他之前只在四十五步之内走来走去,胥余也没太把这河洛大阵当回事。 岂料这阵布置起来,居然有半个星球那么大,顿觉十分震撼。 “你知道为何要布阵吗?” “不是为了增加实力吗?” “那只是一方面,月球和地球并不一样,我们在地球上的时间、空间法则,在这里并不适用。为了弥补这个弱点,才摆出这么一个大阵。此阵一成,半个星球都是我们的天下。” 第二七七章河图洛书 第二七八章 黄金十二宫 河图洛书,是阴阳五行术数之源,以此布置的大阵玄之又玄,奥妙无方,威力无穷。 此阵需要九名大神,占据九宫之位,方可施展。 当下以太上老君居乾宫、元始天尊居坎宫、通天教主居艮宫、云霄仙子居震宫、商王箕子居中宫、玉皇大帝居巽宫、王母娘娘居离宫、女娲娘娘居坤宫、东皇太一居兑宫。 中宫之位,乃是阵眼,重中之重,本不该由箕子这个菜鸟居守,但他以超级大脑算尽十方变化,竟然让众神将这个位置让给了他。 胥余也不推辞,当即坐了中宫之位,然后九人依据阵法变化,开始推演练习。 等他们从三才之变推演到九转归一,进而踏遍十方,对手却还没有出现。 众神停下来休息,胥余忍不住道:“对方什么情况,不会不来了吧?” 元始天尊道:“此次论道灭神既然是他们发起的,如何会不来?我猜他们也在演练什么大招吧。” 胥余一想也只能是这样了,心中却对他们的大招感到好奇。 他感觉自己这边的河洛大阵已经吊到飞起了,对方能躲起来憋大招,想来也十分厉害吧! 大家休息了一阵,又演练了一遍。 忽见一道金色光芒闪耀天际,紧接着一个黄金巨人踏着闪电从天而降。 元始天尊道:“宙斯来了。” 宙斯立于闪电之上,大声问道:“箕子,是你杀了我弟弟?” 闪电稍纵即逝,胥余见他居然可以稳稳地站在固定的雷霆上,不由得有些吃惊。 见到这个便宜老丈人,他有些尴尬。说起来,自己还得叫人家一声爸。但却把人家弟弟给弄死了,有些说不过去。 不过现在大家是对手,自然不能说什么软话,只得梗着脖子道:“他自己找死,可怪不得我。” 宙斯却话音一转,点点头道:“没想到你居然强到可以参加这次大战,看来海伦眼光不错。” 他皱眉看着脚底下微微泛起的光芒,又道:“看来你们是布置了一个大阵。” 元始天尊道:“宙斯,想必你们也有所准备吧!” 宙斯道:“这个自然。” 正说着,从虫洞中飞出一匹八足骏马,马上之人头戴鹰盔,身披金甲,手持着一杆长枪,他只有一只左眼,一进来便向众人扫了一眼,却没有说话。 风曦低声道:“这是奥丁,他手中那把枪叫做冈格尼尔,无坚不摧,能穿透一切,和他交手时切忌,不可抵挡,只能闪避。” 这时从虫洞中又走出来一人,这人手持船桨,满脸皱纹,头发乱糟糟的,活像一个老渔夫。 胥余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挫的神。 “这是尼约德,他是华纳神族的神王。华纳神族和奥丁的阿萨神族是生死大敌,双方的战争没有尽头。这次居然能联手,看来真的是被逼急了。” 此时虫洞之中光芒大作,一个金色巨人飘然而至,他遍身涂灰,发结椎髻,额头一弯新月,颈绕一条长蛇,四手分持三叉戟、斧头、手鼓、棍棒。 风曦道:“这是湿婆神,他是印度三大主神之一,他手上的武器都不怎么厉害,真正厉害的是额间的新月,身下的林伽。” 一朵巨大的莲花飘然而入,来到三人近前,莲花徐徐打开,莲蕊之上,坐着一个四头四脚的巨人。 风曦道:“这是梵天,你也看见了,他的四个脑袋朝向四方,头顶上还藏着一个脑袋,不过他的本领相对湿婆来说,比较一般。他擅长风系法术。” 此时,一只金翅大鸟飞了出来,刹那之间,充塞天地,使得整天天空都变得金光闪闪。 巨鸟上坐着一个巨人,身着金色神衣,肤色绀青,面如满月,目如绽开的莲花花瓣。 风曦道:“这是毗湿奴。那只大鸟叫(本章未完!) 第二七八章黄金十二宫 迦楼罗,是首屈一指的神兽。他手中那个圆环一样的武器叫做查克拉,他是金系法术的佼佼者。” 此时,虫洞中一团熊熊烈火飘然而入,渐渐幻成一个人形。 风曦道:“这是祆教教主阿胡拉,他是火焰的化身。” 此时,两个头上长满肉髻的秃头从虫洞中穿出,一见众人,便一团和气地和大家打招呼。 风曦道:“这是释教的接引和准提。他们曾参加过牧野之战。” 此时,一个鹰头人身,都上盯着一轮日光的神从虫洞中走了出来。 风曦道:“这是拉神,他是埃及的主神,他头顶的日轮蕴含太阳之火。” 此时,虫洞中联袂走出三名男子,风曦一愣,怎么是三个? 胥余也听说过西方会出动十位大神,刚刚已经来了十位了,这一下就来了三位,那不就是十三位了? 风曦盯着那三神看了一会,说道:“这三人是巴比伦的主神,安努、恩力尔、伊亚。原本只有安努有天尊级别的实力,恩力尔和伊亚稍差一些,现在看来,他们和玉帝王母一样,都被提升了实力。这下有些麻烦了。” 此时,神王宙斯忽然从天空落下,来到了虫洞旁边。一位女神走了出来,众神一见,都向她点头致意。 风曦失声道:“她居然也来了。” 胥余的心里头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之前说是十大天尊,现在都第十四个了。而咱们这边才九名。人数上差了五个啊。而且……对方搞不好还有。 这位女神排场好大,一看就好厉害的样子。 “她是谁?” “希腊的母神,宙斯的奶奶,盖亚。她的法宝是生命之瓶。” 我勒个去,这种上古级别的都请来了。 “九对十四,我们还有胜算吗?” “别慌,我们有河洛大阵,不怕的。” 胥余盯着那虫洞看了一会,发现没有人再出来了,松了口气,顿时轻松了些。 还好,他们也凑不出人了。 西方十四主神齐聚一堂,宙斯盯着河洛大阵,说道:“布阵,黄金十二宫!” 胥余一愣,我靠,他们也摆阵?西方人也精通阵法? 元始天尊道:“看来你们姗姗来迟,是早有准备!” 宙斯道:“一万年了,终于又见到河洛大阵了。为了凑齐九个人,你们也算是煞费苦心,把人王都叫过来凑数了。” 元始撇撇嘴道:“你们不也拉人凑数么。你们这个黄金十二宫,我早就想见识见识了。” 胥余作为一个萌新,只得又开始求教风曦老师:“他们这个黄金十二宫很厉害吗?” 风曦解释道:“西方人将太阳一周内走过的路线叫作黄道,环绕黄道分布的十二个星座,就叫做十二宫。此阵便因此而来,此阵需要十四名主神坐镇,其中双鱼宫,双子宫各需两名,发动之后,能调动星辰之力,十分厉害。” “和我们的河洛大阵比起来呢?” “河洛大阵蕴含山川地理,空间变幻,时间变化,是大地的本源之力。” “那不就是天与地的对决?” “可以这么说。按理来说,大地之力远不如星辰之力。但我们身处大地之上,可以充分调动大地灵气。而星辰遥远,他们接收到的力量十分微弱,所以谁胜谁败,还是未知之数!” 第二七八章黄金十二宫 第二七九章 天地对决 PS:上一章我数死早,西方来的是十四位主神,我给数成了十二位,已修改。 十四位主神占十二宫,其中双鱼,双子各两位主神。 …… 太上老君实力最强,是河洛大阵的指挥,他见西方众神已经在高天之上排兵布阵,便沉吟道:“各自就位。” 九道光影一闪,华夏众神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胥余一踏上中宫,就听见脑海中有声音响起。 风曦道:“我已开启虚无空间,大家就在这里沟通。” 众神大喜,河洛大阵摆得太过开阔,各自相距千里之遥,彼此沟通靠嗓子喊话指定不行,女娲的虚无空间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太上老君道:“对方人数众多,又布阵于高天之上,引导星辰之力,是主攻。那我们脚踏大地,就打防守反击。太一,混沌钟。元始,盘古幡。” 东皇太一和元始天尊各自领命,将混沌钟和盘古幡祭了出来。 只听一声悠扬的钟声,响彻天地。 一尊青色大钟的虚影,笼罩于大地之上。 此钟反弹任何宝物神兵的攻击和无视一切神通法术的伤害,一旦用出,先立于不败之地。 元始摇动盘古幡,只见五色毫光毕现,地火水风环绕于大钟之上,为大钟加持防护。 太上道:“元始,月球的空间法则和地球不太一样,你的盘古幡在撕裂空间的能力会打折扣,和太一配合的时候,要注意奥丁的冈格尼尔,那把枪可以击穿一切,必要时你要偏离奥丁的攻击,不要让他击中混沌钟。” 元始领命。 太上又道:“通天,你放弃任何防御,用诛仙剑阵全力攻击,吸引他们的火力。” 通天领命。 太上又道:“胥余,你占据中宫,又精通十方步,能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战场的任何位置,你充当救火队员,如果防守出现纰漏,你要及时补上。你的含光剑无相无形,难以觉察,要想办法偷袭。” 胥余领命。 太上又道:“云霄,你的空间之力在这里要打折扣。但此地是沙漠,有助于你施展土系灵术,你要多用大型灵术,扰乱对手的攻击。” 云霄领命。 太上又道:“娘娘,这场战斗下来,灵力耗损肯定不少,续航、疗伤,就靠你了。” 风曦点头。 太上又道:“玉帝、王母,你二人实力稍差,先图自保,随时听我调遣。” 玉帝、王母,各自领命。 太上这边安排完战术,对方已经布好了阵势。 黄金十二宫在高天之上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环,首尾相连。 宙斯居白羊宫,是为指挥。 盖亚居水瓶宫,主导恢复。 奥丁居金牛宫,手中握着冈格尼尔,伺机杀敌。他的作用看来和胥余差不多,只不过胥余是用无相无形的含光剑偷袭,他则是用无坚不摧的长矛来杀敌。胥余更阴,但他杀伤力更强。 尼约德居巨蟹宫,主导控制,辅助恢复。 湿婆居射手宫,他是最强力的攻击者。 梵天巨摩羯宫,主导控制。 毗湿奴居狮子宫,他的查克拉攻击力虽然不如奥丁,但规模宏大,无孔不入。 拉神居天蝎宫,阿胡拉居天秤宫,这两位都是火系法术的佼佼者。 恩力尔和伊亚居双鱼宫,恩力尔是大地之神,主导防御,辅助恢复。伊亚是风神,主导攻击。这两人是强行提升上来的,实力稍弱,但合居一宫,攻守兼备,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接引和准提居双子宫,主导防御。 每一座神宫,都在肆无忌惮地吸收着所属星座的星辰之力。 这些星辰之力将神宫笼罩住,发出灿烂夺目的光彩。 。 每一座神宫之间,都有灵气形成的桥梁彼此相连,使得十二座神宫变成了一个整体。 “能找到弱点进攻吗?”元始问道。 通天摇摇头:“没有,浑然天成。” 元始道:“那就只有等他们先出手了,一旦出手,必然露出破绽。” 宙斯首先发难,他选择从河洛大阵的侧面发起攻击,掷出了手中的雷霆。 雷声隆隆,电光闪闪,卷起猛烈的火焰。 孕育生命的大地在燃烧中塌裂,无边的森林在烈火中发出巨大的爆裂声。 整个地面、河流、大海都沸腾了。 灼热的蒸气包围了丛林中的生灵,无边的火焰一直窜到了明亮的高空。 那些史前巨兽还没得逃跑,瞬间就被蒸熟。 有些恐龙侥幸逃脱,也被雷霆的耀眼闪光刺瞎了双眼。 在这惊人的声势之中,世界好像要重归混沌,天与地似乎要合二为一。 胥余惊讶于宙斯的威力,也庆幸将战场移到了月球。 宙斯根本不在乎那些恐龙的死活,明知从侧面攻击会伤害到这颗星球上的生物,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照做。 如果这是在地球上,光凭宙斯这一下,就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死于非命。 宙斯攻击的对象,是镇守离宫的王母。 他眼光毒辣,一眼就看出众神之中王母最弱。 他在出手的刹那,湿婆左手从虚空中抓出一柄金色长弓,右手从身下一掏,拔出自己的林伽作为箭矢,弯弓搭箭,豁然一箭,也射向了王母。 奥丁也动了,手中的冈格尼尔脱手而出,枪尖带着灭世的威光,狂飙而至。 西方众神最强的三种攻击齐齐而至,这是打定主力要一击毁掉王母。 就在他们三神出手的同时,其他九宫也一齐动手了。 尼约德搅起无尽的巨浪,朝着河洛大阵涌来,这些巨浪聚成一团,如同一个巨大的湖泊,挡在了大阵的西面,意图很明显,阻拦巽宫的玉帝救援。 而王母的西面,从宇宙之中刮来的无尽的黑风,正肆意地狂卷着。 这是要阻止坤宫的风曦对王母进行救援。 玉帝较弱,女娲不以攻击擅长,因为对方只派出了一名天尊阻击。 而正南方,则要面对实力强横的其他六宫,宙斯一口气派出剩余的九位天尊进行阻截。 拉神头顶的日轮瞬间变大,就如同一轮太阳凌空而立,黑色的火焰从日轮中倾泻而出,瞬间连绵上万公里,将整个河洛大阵分为大小两块。 同样是操纵火焰著名的阿胡拉却化作了一点小小的流光,瞬间将空间烧裂,钻了进去,便消失不见了。 他遁入了异空间之中,是为了防止华夏众神经过空间通道对王母进行救援。 如此一来,本位面和异空间都布满了火焰,彻底挡住了华夏六神的救援之路。 “轰开他!”太上老君焦急地大喊,祭出了手中的太极图,化作一座金桥,五色毫光,照耀大地。。 二八〇章 天地对决2 那金桥瞬间从拦路的黑火之上跨越而过。太上、元始、太一、胥余、云霄、通天都上了桥,身如流光,朝前急奔。 通天的诛仙四剑,胥余的承影、宵练二剑化作六道长达百里的剑芒,朝前狂斩。 剑芒所到之处,一切物质荡然无存。 忽见前方万朵金莲涌动,一座巨大的莲台挡在六道剑芒之前,那六道无坚不摧的剑芒,竟然受到了阻碍,斩不下去。 通天惊叫道:「十二品莲台?居然恢复了?」 这莲台原本是十二品,封神之战后剩下九品,上一次在喜马拉雅山,又被云霄剪掉一品,还剩八品,防御能力大打折扣,没想到现在居然复原了。 看来为了这次大战,西方神界是早有准备了。 通天和胥余互相看了一眼,点了点头,各自运转神力,伸手一招,宝剑已经回到了身前,之前长达百里的巨大剑芒瞬间缩小,凝聚于剑尖之上,变成了三尺微芒! 「破!」 二人同时大喝,朝前急奔,带着三尺微芒,直奔挡在前面的十二品莲台。 接引大叫道:「阻止他们!」 「阻止他们!」太上老君也在大喊。 通天和胥余的灵力都聚集在身前的三尺微芒之上,此时任何一个法术都可以致他们于死地。 毗湿奴的查克拉已经出手,万千光芒闪耀的轮刃铺天盖地,狂飙而至,只要有一个轮刃命中,二人必定化为齑粉。 安努、恩力尔、伊亚三神一体,发出一道黑色的闪电,直奔二人。 胥余还是第一次见到黑色的闪电,火焰的极致便是黑焰,而这闪电居然也是黑色,其威力可想而知。 那黑色闪电来势奇快,云霄连忙放出金蛟剪,半空中一道金芒闪过,朝着黑电剪去。 便在此时,空中七色光芒闪耀,锋利无比的金蛟剪直接朝地上落去。 准提出手了,七宝妙树,无物不刷。便是金蛟剪这样的宝物,也在刹那间失去了灵效。 七宝妙树光芒大作,众神放出的招数尽数被它刷掉。 顷刻之间,黑色闪电已奔至通天的面门,轰隆一下,爆炸开来。 西方众神大喜,这一下够华夏众神喝一壶的了。 忽听胥余喊道:「走!」 华夏众神一起往后跨了一步,身形顿时消失不见。 怎么可能? 这一下爆炸,连空间都可以震碎,也就是说他们想要从空间通道躲避都是不可能的。 但是,华夏众神就是这么凭空地消失了。 …… 面对敌人最强的三种攻击手段,王母根本就无计可施,她已经拔出了头上的金簪法宝,如果勉力一试的话,倒是可以抵挡其中一种攻击。 但另外两道攻击,她怎么也无法躲开。 好在外围还有三道防御。 第一道是元始天尊的盘古幡,第二道是东皇太一的混沌钟,第三道则是河洛大阵本身的防御力。 宙斯的灭世雷霆狂轰而至,一下就将盘古幡布下的地火水风震散,奥丁的长矛「冈格尼尔」电射而至,嗡的一声巨响,打在混沌钟上。 混沌钟是这世上的最强防御法宝,冈格尼尔则是最强之矛。 两下一撞,号称能够穿透一切的冈格尼尔并没有刺透混沌钟,反而被反弹了回去。 但混沌钟却也被冈格尼尔恐怖的穿透力掀翻。 现在挡在王母身前的,只有一道河洛大阵本身的防御,而湿婆的一箭已经奔了过来。 这道防御能抵挡得了湿婆的一箭吗?答案是不能。 湿婆的林伽轻易地穿透了法阵。 这一箭,能禁锢时间与空间,王母绝对躲不掉,只能硬挡。 王母一咬牙,金簪在虚空中一划。 咔嚓! 金簪分开阴阳,露出一个巨大的时空裂缝。 但林伽却无视这裂缝,直接穿了过来。 眼见必中,王母面无血色。 忽然,六点微芒直透而入,虚空中微光一闪,湿婆无坚不摧的林伽轰然落地。 湿婆一声惨叫,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虚空中怎么会忽然出现六道微芒,还都锋利无比,一下就把林伽上凝聚的灵力震散。 紧接着虚空中落下一物,咔嚓一声,便斩断了他和林伽的联系。 这一下变故陡生,西方众神怎么也想不到,华夏诸神明明是在后退,却忽然出现在了前方。 还挡下了湿婆的攻击! 通天面无表情地道:「小子,你竟然把湿婆给阉了?」 林伽既是湿婆的生殖器,也是他无坚不摧的宝物。 湿婆平时就喜欢拿这玩意儿打人,犀利又猥琐。 要是用来打女的,更是有奇效,那些女的都不敢接招。 谁要是接了,他叫一句好爽,至少恶心你三天! 所以王母对面这样强力的一击,也只想着划破虚空,将这玩意儿送走。 万一被它射中了,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通天和胥余忽然而来的六剑,一下就震散了林伽上蕴含的灵力。 而胥余无相无形的含光剑凌空一斩,竟然斩断了林伽与湿婆的联系。 说是把他阉了,完全没毛病! 「怎么可能,我们堵死了一切去路,无论是本位面,还是异空间。你们怎么可能穿过去?」接引一脸的不可思议。 他哪里知道河洛大阵和十方步的奇妙之处。 华夏众神虽然表面上在大喊大叫,看似情况危急异常。 其实他们一直在虚无空间内沟通。 太上老君用太极图放出那座金桥,不过是明修寨道,而利用十方步瞬间跨越阵图,才是真正的暗度陈仓! 「紫气东来!」 太上老君大喝一声,众神立刻都聚集在他身边。 众人朝前一步,瞬间跨越万里,从天而降,无穷的灵力朝着湿婆头顶威压而去。 无边的灵力包裹着各色法宝,由诛仙四剑打头,层层叠叠,前方所有阻碍,皆尽化为虚无。 这就是趁你病,要你命! 别说湿婆的林伽被斩断,实力大减,就算他全须全尾,也断无可能接下这一击。 华夏众神是存心要下重手,一举搞定湿婆。 只要湿婆一死,射手宫也就破了,黄金十二宫少了一宫,这阵法就不破而破了。 湿婆眼见不能幸免,一咬牙,四手朝天,三叉戟、斧头、手鼓、棍棒,一齐迎了上去。 澎湃的灵力疯狂上涌,刹那间撞上了打头阵的诛仙四剑。 三叉戟,碎裂! 斧头,碎裂! 手鼓,碎裂! 棍棒,碎裂! 刹那之间,湿婆的四种武器全部化为齑粉。 通天狂笑着,诛仙剑朝下狂绞。 他要一鼓作气,将湿婆绞成碎片! 第二八一章 原初之水 眼见通天就要将湿婆绞死,但通天却忽然绞不下去了,无穷的灵力从湿婆的掌心喷薄而出,刹那之间,竟将诛仙四剑激得反弹了回去。 聚成一团的法宝,在刹那间被那无尽的灵力吹散。 就如同一个人踩在音乐广场的喷泉上,喷泉忽然涌出,那人猝不及防,顿时被掀翻了一样。 那澎湃的灵力掀开各色法宝,直奔最前方的通天而去。 「不好,走!」 胥余带头朝左跨出一步,众神刹那之间远遁万里。 但就在此时,离他们最近的水瓶宫忽然涌出来一股同样澎湃的灵力,一下便将众神给吹翻了。 「归位!」 太上老君一声令下,众神各自跨出几步,瞬间各自回宫。 「怎么回事?」虚无空间之中,玉帝问道。 太上道:「应该是他们的阵法可以将灵力瞬间聚到一起,我们九人合计虽然强横,但他们毕竟人多,整体实力还是要比我们强上半分。」 「那怎么我们已经远遁万里,还会碰上这么强悍的灵力?」 「这就是他们阵法的强悍之处,聚集到一起的灵力可以瞬间转移到任意一宫。」 「这下麻烦了!」 「不要慌,在河洛大阵之中,他们打不到我们!」 「但我们也打不过他们,他们的灵力可以瞬间聚集到任何一个人的身上,我们利用空间优势各个击破的法子破产了。」 「或许……还有一个办法?」胥余忽然说道。 「什么办法?」 「核弹!」 「核弹?」 「我准备了十颗5000万当量的核弹瞄准了月球。经过灵力的放大,每颗威力可达5亿当量。足以毁灭整个月球。」 众神倒吸了一口凉气。 元始问道:「多久可以抵达?」 「地月之间的距离接近一千万公里,用第二宇宙速度,五天时间可以抵达。」 太上老君道:「现在大家讨论一下,使不使用核弹,如果用的话,这个星球上的生物将不复存在。」 众人正在沉思,胥余忽然道:「玉帝,闪!」 玉帝连忙跨出一步,只见奥丁的冈格尼尔猛地扎在玉帝所在的巽宫,狂暴的力量瞬间将巽宫炸出一个数公里深的巨坑。 云霄双手在地上一按,地上的黄沙如同受到感召一般,纷纷离地而起,悬浮于空中,越聚越多,如同恒河沙数。 黄沙渐渐凝聚,形成一条长逾百里,粗有十围的巨龙,在天穹之中摇头摆尾,十分凶恶,竟好似有生命一般。 「去!」 云霄一声娇喝,巨龙仰天长啸,朝着奥丁狂飙而去。 「破!」 奥丁朝着巨龙头顶猛地一击,土龙立刻土崩瓦解,散做漫天沙尘。 但那些沙尘落于地面,竟似仍有生命一般,翻翻滚滚,刹那之间,将冈格尼尔扎出来的巨大坑洞给填平了。 原来她并非要攻击奥丁,而只是想把巽宫上的大洞填平。 奥丁手握长矛,矛剑寒芒闪烁,大吼道:「不要缩头缩尾,来啊,战啊!」 通天怒火中烧,说道:「炸,炸死他们!」 风曦终不忍毁灭这个星球的生灵,沉吟道:「这些年,我将灵力都储存在山河社稷图中,若是全部取出,或可一战。」 昆仑的灵气一直都储存在瑶池之中,但诸位天尊都有配额,三清都有自己的道场,风曦却将灵力储存在了山河社稷图中,随身携带。 胥余暗赞:「真是个持家的好女人啊!」 胥余说道:「山河社稷图是空间系第一法宝,我曾见过妲己用它连接青丘,从而跨越空间使用青丘的灵力。是否可以用来连接瑶池呢?这样的话,我们的灵力岂非取之不尽?」 风曦摇摇头道:「不行,地球和月球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空间之力无法跨世界使用。上古大神以生命为引,花了一万年时间才开辟出地月通道,这不是一个山河社稷图就能搞定的。」 「地越通道不是连接天庭吗?能否让灵液经过地月通道输送呢?」 胥余想到地球上大毛给老欧洲输气,走的就是管道运输,觉得自己的想法十分合理。 「那更不行了,敌人难道不会抢吗?」 「哦,这倒也是!」胥余一拍脑袋,踏马的怎么没想到这点。 现在是西方众神连成了一个整体,实力比我们稍强,从地月送到送灵气那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嘛。 就算有办法让他们抢不走,他们还可以把通道炸掉啊。 「但我还是不同意使用山河社稷图中的灵力,因为我们不知道对方是否还藏了什么杀手锏,使用图中的灵力只能等到对方手段尽出,或者我们被逼入绝境的时候才能使用。」 这话大有道理,众人都表示赞同。 胥余等人一边躲在虚无空间中交流,一边躲闪着宙斯等人的攻击。 在河洛大阵之内,他们用奇异的步法就能瞬间出现在任何地方,使得西方众神大为恼怒,但又无计可施。 因为他们并非在本位面用速度在躲避,也不是在通过异空间规避攻击。 他们就是这么神出鬼没,看似漫不经心的一步,就出现在了安全的地方。 宙斯暴跳如雷,忽然道:「拉,用你的原初之水!」 拉神一愣:「现在就用?」 「不然你等到什么时候,敌人比老鼠还狡猾。」 拉神点点头,一伸手,从左眼中取下了一滴晶莹剔透的眼泪。 这滴眼泪被他放在摊开的手掌上,口中念念有词,忽然张嘴一吹,泪滴飞临空中。 「我一个人可催不动它!」 宙斯道:「大家一起来!」 众人合力,将灵力输入那滴泪珠之中。 刹那之间,整个世界都沸腾了起来。 大到汪洋大海,小至娟娟溪流,所有的水都在朝着原初之水的方向聚集。 不久之后,天上的云彩,空中的水汽也都开始朝着原初之水聚集而来。 大地开始干裂,森林开始枯萎,动物开始死亡…… 世界上所有的生物都离不开水,而现在,水却在离他们而去。 河洛大阵的上空,无数的水流正从四面八方聚集,渐渐汇聚成一个湖泊。 看这气势,不久之后,就可以汇聚成汪洋大海。 胥余奇道:「他们在干嘛?」 风曦皱眉道:「那是原初之水,利用它,可以将整个星球的水抽干,全部聚集在一起。」 胥余倒抽了一口凉气:「所有的水?包括动植物体内储存的水?」 「那当然!」 「抽干了有什么用处吗?」 「以这些水为载体,将整个河洛大阵都浸泡在内,然后吸取灵力。我们若不出阵的话,就会被吸干!」 「他们获得整个星球的水需要多长时间?」 「看他们的进度,大概要七天吧。」 「那我们必须在七天之内击败他们,核弹来临只要五天。我还是提议用核弹炸,诸位觉得呢?」 元始道:「为今之计,只能炸死他们了,反正不炸的话,这星球上的 生物也一样会灭绝。」 众神都表示赞同,风曦犹豫了一下,也表示了赞同! 胥余道:「现在的问题是,核弹来了我们要怎么躲?」 东皇太一道:「到时我们就提前占据地月通道,用我的混沌钟,太上的天地玄黄玲珑宝塔,还有其他的防御法宝一起封住入口。」 通天道:「对,他们并不知道星球会毁灭,不会提前防备。我们就可以占得先机!」 这个主意大妙,众人又商议了一番细节,感觉完美之后,胥余便在虚无空间内召唤出了妲己。 妲己出现在虚无空间,朝各位大神见了礼,便问战况如何。 胥余道:「正在胶着之中,我们准备用核弹给他们来个狠的。你马上去联系景田,让他把狂飙一号到十号全部发射到月球上来。」 妲己吓了一跳:「十颗全爆?那整个月球都会被毁灭吧。你们怎么办?」 「不用担心,我们自有办法!」 妲己看了众神一眼,见大家的表情都很笃定,这才点点头,离开了虚无空间。 等妲己一走,太上老君便道:「他们想用原初之水吸干整个星球的水,起码要一周的时间。现在我们的战术是,在核弹来临这段时间,尽量捣乱,装作阻止他们的样子,消耗他们的灵力。确保核弹来临之后,他们无力抵抗,都明白了吗?」 众神齐声道:「明白!」 第二八二章 斩断星辰 太上道:“声势搞大一点。” 云霄道:“那让我来!” 通天道:“你灵力吸收得怎么样了?” 云霄道:“差不多了吧。” 云霄说着,双手一合,漫漫黄沙忽然被掀开,一个金光灿灿的大鼎从尘土中飞了出来,正是云霄的看家法宝,混元金斗。 原来她早就将混元金斗深埋在地底之下。 无论天尊大神,还是入门小仙,在使用灵力的时候,都会产生灵力的外泄。 云霄是土系天尊,早就通过河洛大阵的加持,将万里沙漠赋予了灵力。 众神战斗之时,外泄的灵力就被这漫漫黄沙吸收,储存在混元金斗之内。 此时一放出来,无穷无尽的黄沙漫天狂卷,顷刻之间形成一条长达数百公里的巨龙,张牙舞爪,活灵活现,张嘴狂吼,竟发出一声嘹亮的龙吟。 看得胥余大为惊诧,恍惚间还以为这玩意儿是条真龙。 那龙一声长啸,朝着高空中的原初之水飞扑而去。 奥丁等人正在合力帮拉神驱动远初之水,见状右手一甩,冈格尼尔脱手而出,这一矛威力十足,从龙头灌入,刹那间便从龙尾穿了出来,一条刚刚凝聚成型的巨龙,在刹那间便土崩瓦解,漫天散落。 云霄并不气馁,双手一合,那瓦解了的巨龙复又聚合,数吸之间,又变得栩栩如生。 奥丁见状,又是一矛,将巨龙打散,但巨龙随即又聚合,似乎还粗壮了一些。 奥丁惊道:“不好,这龙会吸收灵力。首发更新@” 云霄咯咯一笑,操控着巨龙又冲了过去,拉神道:“让他来!” 奥拉见状,便放开身形,让那巨龙直扑原初之水。 原初之水原本藏在拉神的眼中,如同一滴眼泪。现在吸收了大量的水汽之后,变得大了一些,不过也只有拳头大小。 它悬于天穹,发着微微毫光,整个星球的水汽正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凝结在它的下方。 巨龙冲天而去,张开巨嘴,将那水球吞入肚中,如同吞噬一颗龙珠。 但水球一旦入体,刹那之间,那龙便瞬间消散,化作一摊烂泥,从长空落下。 胥余看得目瞪口呆,忍不住问道:“这原初之水到底是什么?” 风曦道:“原初之水是埃及神族至高无上的宝物。以此水,可以控制世间的万物生灵。只不过使用的条件苛刻,需要至少五位天尊大神一起发力,才能够勉强一用。” 胥余点点头,看来为了这次大战,西方众神真是下了大功夫的。 “那些水似乎停顿了?”王母说道。 众神也发觉了这个问题,巨龙虽然吞噬原初之水失败,但就在它化为烂泥时,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的水,却忽然停滞了,而且以极快的速度在退散。 通天奇道:“云霄的法术斩断了原初之水的灵力?” 众神都点点头,深以为然,因为那些水退散的速度要比被吸收的速度快上许多。而且凝聚于高空中的那片湖泊,似乎也朝下跌落了一些。 只不过随着巨龙的崩落,那些水又开始重新开始聚集。 王母道:“我来试试。” 她拔出金簪,运足灵力,凌空一划,天之西北顿时出现一条巨大的裂缝。 那些聚拢而来的水汽碰到缝隙的边沿,顿时停滞下来,仿佛失去了感召,刹那之间,竟形成一道连绵千里的巨大瀑布,朝着地面倾泻而下。 胥余算是见识到什么叫做真正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 但就在此刻,九天之中无数星辰之力汹涌而来,刹那间便将那裂缝给填平了。 那些落下的流水复又升起,重新开始聚集。 众神纷纷叹息,都叫道:“可惜了。” 胥余忽然。 想到小时候听过的牛郎织女的传说。 传说中玉帝和王母的女儿织女下到凡间,与牛郎结为夫妇。王母知道后,便命人将织女带回天庭,牛郎挑着一双儿女去追,眼看就要追上,王母拔下金簪,在他们中间划出一条宽阔的银河。从此以后,一家四口只能隔着银河遥遥相望。 在夏季遥望星空,还能在银河的两端看见有牵牛织女星。@精华\/书阁*首发更新~~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胥余渐渐明白了,从前听过的那些神话传说,并非子虚乌有,大多有迹可循。 此时眼见王母用金簪划破虚空,更是证明了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他沉思片刻,问道:“他们的原初之水,并非一人可以驱动,想来是依靠黄金十二宫的阵势,借用了星辰之力吧?若是如此,是否有办法斩断他们的星辰之力呢?” 此话一出,众神顿时眼前一亮。 王母道:“若说要隔开灵力与本体的联系,金簪的确有这个妙用,只可惜他们的灵力太过澎湃,金簪的力量远远不够。” 胥余道:“若我们借于你灵力呢?他们也是将灵力聚在一起对付我们的,我们为何不能如此效仿呢?” 众神都觉得大有道理,太上却反对道:“不行,虽说金簪有可能切开黄金十二宫与星辰的联系,但若借去太多灵力,对方忽然偷袭,就算是隔断了,我们还是有可能会吃亏。再者说了,我们的目的不过是装腔作势,等待核弹过来灭世罢了,不必如此冒险。” 太上的性子还是有些中庸,能不玩命他都是不玩命的。 通天也点头道:“届时我们还要留足够的灵力还抵御爆炸,保护地月通道。此时却不宜消耗太多灵力。” 风曦道:“如果是借用山河社稷图中的灵力呢?” 众人眼前一亮,觉得这个法子倒是可行。 太上反对道:“山河社稷图要留着以防不测,不宜过早使用。” 风曦道:“核弹过来要五天,而我们预测他们尽收月球的水要七天,照说时间在我们这边。但是,那只是我们预测而已,若他们先完成聚集呢?那不等核弹降临,我们就要先倒霉了。” 通天点点头:“娘娘这是老成谋国之言,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想尽办法破坏他们的计划。” 太上略一思考,点头道:“是这个道理,那么我赞成。” 说干就干,风曦当即取出山河社稷图,源源不断的灵力喷涌而出,小小的金簪之上放出璀璨的光芒,如同一轮烈日,照耀万里。 宙斯见状,惊叫道:“不好,他们也有类似的法宝,快阻止他们。” 宙斯说着,掷出了手中的雷霆。 尼约德铁桨一划,那些聚集在空中的澎湃水源被他感召,滔天巨浪涌起,朝着王母所在的位置轰然落下。 此时,原初之水已经聚集起了一片方圆数百里的湖泊,这么多水轰然落下,不禁让人联想起一万年前的大洪水时代。 而宙斯的雷霆,却落在了那片湖泊之中,使得整座湖泊都被感电,威势十分惊人。 “走!” 胥余带着众人朝左跨出一步,瞬间出现在万里之外。 尼约德有些无奈,这水还是太少了。 河洛大阵太过耍赖,这座大阵占据半个星球,而这颗星球的周长超过三万八千公里,只比地球略小。 胥余等人展开十方步,瞬息之间就可以出现在大阵的任何一角。而且他并非通过异空间传送,使得对手根本无从阻拦。 尼约德大怒道:“吸,继续吸,把整座大阵都铺满,看他们往哪里逃。” 他一面说,一面施展灵力,那澎湃的大水顿时变浅,变薄,在阵图之上缓缓铺开。 但水还是太少,就算变薄了也铺不。 满多少地方,而且这么浅的水,铺满了也没什么用。 “别慌,时间在我们这边。” 湿婆的伤已经被盖亚治愈,他的箭没有了,但弓还在。他张开大弓,无尽的星辰之力狂涌而来,变作一支由灵气汇聚而成的箭,豁地一箭射出。 胥余等人想也不想,拔腿就走。@精华\/书阁·无错首发~~ 一时之间,十二宫宫主各逞手段,各色法宝、无数灵术,层出不穷地朝着河洛大阵狂轰。 因为可以借助星辰之力,所以他们的消耗并不多。 华夏众神并不硬拼,只是在大阵之中不断腾挪躲闪,如同在刀尖上跳舞。 太上道:“这样很好,他们攻得越猛,河洛大阵就可以吸收越多的力量。” 西方众神看见华夏众神只是一味躲闪,自然就更来劲了,各种法术狂轰滥炸,反正有星辰之力的补充,不要钱。 他们居高临下,看着东方众神被他们打得鸡飞狗跳,得意之心大起,轰得更带劲了。 一万年了啊,一万年都被东方众神压着打,今天可算是扬眉吐气了。 而且他们并不着急,原初之水还在聚集能量,一旦完成,将会吞没整个河洛大阵,到时候,东方众神将必败无疑。 也不知打了多久,王母忽然道:“储满了!” 胥余叫道:“再等等,核弹要来了。” 太上问道:“还有多远?” 胥余道:“十万公里,三分钟后爆炸。” 太上又问道:“王母,你预计可以切断星辰之力多久?” 王母道:“最多一分钟。” 太上又问道:“云霄,河洛大阵已经吸收了足够的灵力,现在全部转给你。” 云霄道:“好!” 太上道:“现在大家听我号令。王母,核弹爆炸前三十秒,你切断黄金十二宫和星辰的联系。” 王母道:“是!” 太师又道:“切断之时,他们肯定会利用这个机会倾力一击,云霄,你要一次用尽河洛大阵吸收的灵力,抵御这波攻击。通天你为云霄护法。” 通天、云霄齐声道:“是!” 太上又道:“胥余,时间一到,你负责将大家带到距离地月通道最远的地方,等王母切断星辰之后,你再将大家带回地月通道。这样可以将对手拉到最远,确保他们狗急跳墙,破坏地月通道。” 胥余道:“是!” 太上又道:“我和元始、太一、玉帝四人负责抵御核弹的爆破,以免通道被炸毁。” 元始、太一、玉帝齐声道:“是!” 太上又道:“你负责救援,我们中任何一人发生问题,你要即可补上!” 风曦道:“明白!” 太师道:“现在开始计数……”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动手!”。 第二八三章 核弹灭世 王母将金簪往空中一抛,刹那间刺破苍穹,天空咔嚓一声,似乎被什么划破了,漫天的日月星辰,在一刹那之间,全都消失无踪。 整个宇宙,只剩下死寂的黑暗。 梵天惊道:“他们斩断了星辰之力!” 宙斯道:“别慌,拉,还要多久?” 拉神道:“还差一点。” 宙斯道:“没有了星辰之力,还有我们本源的力量,大家一起发力,直接轰下去。” 此时,整个星球上的水都已经汇聚得七七八八了,星球的背面,那个原本生机勃勃的世界,现在已经变成了死寂的一片。 海洋干涸,森林朽坏,所有的动物,都已经脱水而亡。 众神一声大喝,澎湃的灵力狂涌而出,原初之水终于将这个星球上的水全部吸纳完毕。 一颗巨大的水球悬挂在一个直径超过两万公里的大洋之上,如同一滴泪珠。 “啪嗒!” 这滴泪珠滴落到大洋之中,这大洋瞬间变得粘稠无比,然后,就如同失去了支撑一般,从高空中轰然落下。 “去死吧!” 一个覆盖住了整个河洛大阵的巨大海洋,就这么轰然落下,华夏众神再也没有任何可以躲避的地方。 这水只要一沾到身上,就会吸收、消融、瓦解他们的灵力。 到时候,他们就只有死路一条! “云霄!” 太上一声大喝,云霄双手往地上一按。刹那之间,大地翻转,一万条长达百里的巨龙从黄沙之中呼啸而出,朝着天空急速飞腾。 这些巨龙一旦碰触到海水,就会瞬间化为泥土,轰然落下。 但无数的巨龙堆积在一起,竟然变成了一根根巨大的泥柱,将海水撑了起来。 “他们竟然挡住了?”拉神有些不可思议。 宙斯皱眉道:“厚积薄发,这是河洛大阵的力量。看来我们之前用法术狂轰他们是错的,竟让他们积蓄了如此恐怖的防御。” 拉神冷哼一声:“没用的,也不过是多撑一时三刻罢了。” 就在此时,宙斯惊叫道:“那是什么?” 只见一个硕大的金属球从宇宙之中飞了过来,速度奇快无比! 在离他们还有几百公里远的地方,轰然炸开。 此时,星辰之力已经被王母的金簪切断,天空之中无星无月,但宙斯却看见了一轮太阳。 宙斯已经活了几万年,但这却是他一生中见过的最璀璨的太阳。 甚至他这辈子见过的所有太阳加在一起,也不如这一轮烈日明亮。 “是核爆!我的天,他们居然将核弹从地球发射到月球上来了。” “快走!” 经过灵力的加持,这颗核弹的当量是五亿吨TNT,相比平行时空曾经爆炸过的那颗大伊万,威力大了十倍不止。 一个直径达到五百公里、高度超过六百公里的巨型蘑菇云急剧扩散,刹那间就来到了宙斯的面前。无错更新@ 宙斯想也不想,撒丫子就逃。 众神也跟在屁股后面狂奔,务要第一时间远离爆炸。 等他们逃到数千公里之外,望着天边那一轮正在落下的烈日,一个个都心有余悸。 爆炸的中心几亿摄氏度的高温可不是闹着玩的,被炸到了不死也是重伤啊。 阿胡拉忍不住唾骂道:“箕子这个王八蛋,下手太黑了。” 宙斯道:“还好,一颗核弹影响不了大局。我们继续,这次一定要弄死华夏神族。” 他话音刚落,宇宙中又是一颗核弹飞了过来。 由于星辰之力被切断,导致他们无法凭借空中的星辰之力去感知外物。 而之前他们为了驱动原初之水,一下消耗了太多的灵力,所以也没有谁外放灵力去探听什。 么。 这导致核弹飞来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无法感知。 这颗核弹好巧不巧,直接飞临众神一百公里远的地方,才被眼尖的宙斯发现。 “又一颗,快逃!” “轰隆!” 上一轮烈日还没来得及消散,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炸响,第二轮烈日升上了天空。 “湿婆、阿胡拉控火,梵天、伊亚控风!” 这一下爆炸的距离实在太近,澎湃的能量瞬间就来到众神跟前。 湿婆和阿胡拉将灵力运到极致,拼命分开呼啸而来的火球。梵天和伊亚则竭力抵消呼啸而来的狂风。 这一伙人好不容易逃脱了第二颗核弹的爆炸,个个都是心惊肉跳。 为了抵御核弹爆炸的烈焰,阿胡拉差点累死,他喘着气问道:“会不会还有?” 宙斯不确定地道:“听说这东西很难造……不好,又来了。” 话音刚落,又一颗核弹在远方炸响,第三轮烈日升上了天空。 不过这一颗离得有点远,对众神的影响不是很大。 “箕子这个王八蛋!”宙斯咬牙切齿地骂道。 阿胡拉道:“星辰之力被切断之后,我们使用了太多本源之力驱动原初之水,如果他们一直炸的话,我们坚持不了多久。” 盖亚取出生命之瓶,一边倾泻出储存的能量为众神恢复力量,一边说道:“我们得离开这里。箕子他们一定已经逃了。” “糟糕,他们会不会破坏地月通道?快走!” 众神忙往地月通道飞去,却见通道之外,覆盖着一个方圆数十公里的巨大土丘,土丘之上,散发着五色的毫光。 不用想,土丘是云霄弄的,土丘上面全是防御法宝。 混沌钟、盘古幡、太极图、天地玄黄玲珑塔、戊己杏黄旗、青莲宝色旗……还有各式各样,叫不出名字的法宝,一股脑儿罩在外面。 里三层,外三层,罩得密不透风。 众神倒吸一口凉气,个个都忍不住骂娘,太不要脸了,太无耻了。 这踏马比玄武神龟的壳子还要硬一亿倍,根本不可能攻破。 他这是要把我们困死在月球上啊! 盖亚忽然道:“星辰之力恢复了!” 宙斯连忙道:“快,重归十二宫!” “晚了,又来了,卧槽,是三颗!” “轰!轰!轰!” “阿胡拉,湿婆,快挡住。” “不行,威力太大了,挡不住。” “水可以灭火,拉,快用原初之水!” 灭世般的火球,铺天盖地地朝着众神涌来。 拉神一咬牙,驱动浩荡的海洋,朝着那汹涌的火浪涌去。 无边的火焰碰上漫天的海水,瞬间气化,刹那之间,整个星球都氤氲在白色的水汽之中。 众神刚松了一口气。 “又来了,卧槽,快!挡住!” “尼玛,是四颗!” “快帮我!我灵力不够了。” 众神一齐出手,拉神瞬间感觉灵力澎湃,驱使剩余的原初之水覆盖了上去。 四颗核弹没入海浪之中,瞬间就被浸润。 “轰!轰!轰!轰!” 澎湃的灵力赋予了四颗核弹无边的力量,威力再增十倍。 刹那之间,火海铺满了整个星球。 远在地球上的人们,用肉眼看见挂在天空中的月亮在不断地颤抖,它变成了血一样的红色。 以至于很多年以后,在人类的世界,还流传着血月的传说。。 第二八四章 神的起源 那汪洋大海一落下来,胥余立刻拉着众人道:「走!」 刹那间来到地月通道之旁,顺便放出了之前从元始手中赢来的戊己杏黄旗,而太上、太一也放出了天地玲珑玄黄塔和混沌钟。 却听风曦惊叫道:「不好,通道被破坏了?」 众人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关键时刻,通道居然被破坏了? 通天怒道:「谁干的?」 太上道:「先别管,就地防御。」 云霄道:「我来!」 双手一按,无数巨龙从地面涌起,瞬间凝结成一座巨大的土丘,将众人笼罩其中。 胥余道:「这不行,我们得藏到地底下去。」 云霄点点头:「河洛大阵的力量用完了,助我。」 众神立刻将灵力输给云霄,云霄运起灵力,土地即刻下陷,顷刻之间岩层坍塌,带着众人一直落入地底数百公里,置身于一片熔岩之中。 风曦取出一胚泥土,往熔岩上一撒,那泥土漂浮在熔岩之上,瞬间化为一座浮岛,众人登上浮岛,只觉清风习习,竟然颇为凉爽。 胥余奇道:「这是什么?」 风曦道:「这是息壤,以五彩石炼化而成,昔年用来补天,还剩下一点。」 胥余点点头,息壤大名鼎鼎,他自然知道。大禹的老爹大鲧,还曾经借息壤治过水。 只可惜堵不如疏,最终是大禹疏通九江,才得以治水成功。 虽然深入地底,众神还是能听见外面恐怖的爆炸声。 大家面面相觑,既然西方众神此刻正在外面挨炸,那就说明地月通道不是他们毁坏的。 可是,地月通道是上古大神花了一万年时间,合力打通的。 若非天尊,寻常人根本就没有能力将其破坏。 胥余忽然道:「难道地球上还隐藏着一尊大神?他等我们离开了,就毁坏了地月通道,让我们无法回去,他自己则称霸地球?」 这脑洞,说得众神都惊疑不定。 你要说他扯淡吧,可若非如此,谁又有这么大的能力,可以破坏地月通道呢? 元始道:「这不可能吧?我们活了几万年,若真有这么一号人物,怎么可能没听说过呢?」 胥余道:「我也觉得不太可能,可怎么解释地月通道被破坏了呢?」 元始道:「太一,你喜欢到处游历,你来说说?」 东皇太一郁闷地道:「我也不曾听说有这号人物啊!」 风曦道:「找妲己问问。」 众人眼前一亮,纷纷遁入虚无空间。 可是无论风曦怎么召唤妲己,却始终不见她现身。 胥余脸色大变,焦急地道:「坏了,地球上一定出事了。试试召唤娜娜她们。」 风曦又试着召唤虞姬和莫阿娜,可惜都音讯全无。 这下众神都信了几分。 看来地球上真的隐藏着一号大神? 他又是何方人物,为何能隐忍如此之久呢? 若他真有如此本事,不该寂寂无闻才对啊? 要知道,灵力是会不断耗损的,所以神明要长久地生存下去,就必须拥有自己的信徒。 而今,拥有大量信徒的各路大神,已经全部都齐聚月球了。 难道是美洲神王伊察姆纳?亦或是波利尼西亚神王依欧? 可是这两位早就在神战中陨落了啊。 就算他们不陨落吧,他们的实力也就那么回事,地月通道就两个入口,一个在昆仑,一个在奥林匹斯。 这两个地方都住着一大堆神仙,以他俩的 本事,去了也只是送菜。 难道一万年前那场神界大战,某位上古大神并未陨落,而是隐藏起来了? 这个想法倒是获得了大家的认同,可是,若真有这么一位大神,那一定不是东方的神明。 因为如果是自己人的话,他把我们堵死在月球干嘛? 可是,矛盾的地方又出现了,他也把西方众神堵在月球了啊。 大家想了半天,也没个头绪,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这人肯定是大家伙的敌人。 胥余的心沉了半截,他担心妲己她们。 也不知她们现在是死是活。 风曦安慰道:「别慌,先把眼前的事情处理完了再说。」 此时,外面的爆炸已经停下来了。 众神大眼瞪小眼,也不知道那些西方众神,被炸死了没有。 「出去看看吧!」 风曦把手一抬,息壤离开熔岩,朝着上方飞去,不多时到达地面,云霄打开了土丘,众神跳了出来,顿时被眼前的末日景象吓了一跳。 整个大地都被融化了,到处都是灼热的岩浆,远处的山峰像是融化了的蜡烛。 熔岩从高处往低处汇集,错综复杂地流淌到低洼的地方,形成了熔岩的大海。 那大海宽逾万里,天空中到处都是巨大的蘑菇云,它们的倒影映照着熔岩大海上,像是魔鬼的触手。 天空是诡异的紫色,云彩是绮丽的红色,它已经从一片生机勃勃的世界,变成了一个死寂的星球。 一些地势比较高的地方,熔岩已经冷却,呈现出黑色的波纹状。 胥余感觉呼吸有异,他叹了口气,黯然道:「这颗星球上,不会再有生命存在了。」 风曦道:「为什么?」 胥余道:「火焰将整个星球上的氧气燃烧殆尽,现在全是二氧化碳。」 风曦闻言,只发出了一声叹息。 以胥余现在的灵力,不呼吸都无所谓,所以虽然这颗星球上全是二氧化碳,他也并不会窒息而死。他透过浓浓的云层看着远处的太阳,忽然惊叫道:「这颗星球在反着转?」 「反着转?」 众神也马上感觉到了,它的确是在反着转,但是它转得极慢,在此之前,它绕着太阳转一圈用时不到二十个小时,可是现在,却仿佛停滞了一般。 胥余忽然想到一件事,很多年以前,他曾经观测过这颗所谓的月亮,它发现这月亮其实就是八大行星中的金星。 但是在本位面,它却很奇葩和地球互为卫星,彼此绕着转。 但现在,它反过来转了,那么地球会怎样? 他正在苦思这个问题,却听太上道:「好浓郁的灵气。」 众神也都点了点头,这灵气浓郁得过分,让人忍不住开始大口地呼吸。 大家呼吸了几口,忽然停了下来,互相看着彼此,说不出话来。 良久,太上才叹息道:「他们都死了。」 只有胥余不明白,风曦解释道:「神是灵气所化,现在这颗星球上的灵气如此浓郁,就说明西方众神全都消散,重归为混沌了。」 胥余心中有许多疑问,他问道:「神到底是什么?你们从何而来?」 风曦看了一眼太上,太上点了点头。 风曦便道:「所谓的神,就是灵气的聚合体。许多亿年前,地球上诞生了生命,他们开始一步步地进化,终于进化出了大脑,开启了灵智。 有了灵智之后,死亡就不再是终点,肉体消亡之后,灵智将重归混沌,飘散于世界之中。他们碰撞、聚合,终于在许多亿年之后,聚集成了世界 上第一个灵体,神就这样诞生了。」 「原来如此,所以并不是神创造了世界众生,而是世界众生创造了神?」 「正是如此。后面的事情你都知道了,神一开始以大型的动物为食,他们吃掉巨大的爬行动物,从血肉中汲取微小的灵力来强化自身。 直到有一天,一颗巨大的小行星摧毁了地球的生态,巨兽们纷纷死去。更有灵智的哺乳动物占据了地球。于是,大型的哺乳动物成了神的食物。 一直到数百万年前,人类诞生。神发现人的灵智远超其他动物,便化作人的样子,称自己为创造一切的神,帮助人类发展壮大,一统地球,也从人类的身上获取灵力……」 这些事情胥余曾听风曦说过,他也就不再问了。 他感叹道:「真没想到,这几颗核弹,竟能将西方众神重归混沌。」 他看着眼前这颗末日一般的星球,心里有些疑惑,按照道理来说,那十颗核弹虽然威力强大,也不至于把整颗星球都给爆了啊? 太上道:「不仅仅是这几颗核弹的问题。我曾听闻,灵气可以让核弹的威力倍增。他们一定是使用了巨大的灵力来对抗核弹的爆炸,结果却让核弹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威力暴涨了数百倍。所以他们才会被湮灭。也只有这样剧烈的爆炸,才能彻底改变这颗星球的运行轨道,使得他反过来转。」 胥余道:「你是说剧烈的爆炸可以引燃灵气?」 太上道:「灵气也是气,我曾听闻所有的气都有燃点,所以能被引爆也很正常。」 胥余瞪眼看着太上,还能这么解释吗? 看着一个神话大佬用科学的方法解释灵气,总觉得哪里不对。 西方众神既然已经死了,大家也就轻松了一些,起码不用再打架了。 可是下一个问题又来了,他们怎么回去? 地月通道已毁,而神虽然能力强悍,也并不能横渡星空。 胥余懵逼了,难道就一直待在这颗死寂的星球上? 虽然死不了,可这颗星球上现在连根毛都没有,这日子怎么过? 还有自己的四个老婆,难道让她们守活寡? 还有自己一手建立的大商,现在是个什么光景呢? 第二八五章 流浪月球 胥余坐在一座黑色的山峰上,遥望着星空中那颗蓝色的地球。 这颗星球上没吃没喝,大家也都没什么事做,就开始吞噬那十四名西方神尊死后所化的混沌灵力。 除此之外,这颗星球上原本还生活着许多爬行动物,现在它们都不复存在了。 它们也都有着微弱的灵力,弥散在星球上,总量还不少。 大家灵力吞噬得越来越多,实力也变得越来越强,但终究只能局限在这颗星球上,无法横渡星空。 原来宇宙中有正反两种能量物质,星球的引力能够将正物质聚集在一起,身处其间,就能够得到庇佑。 若是置身太空,失去了星球的庇护,就会被反物质所吞噬。 灵气也是正物质的一种,神也只是灵气的聚合体。 胥余有些郁闷,这里连根毛都没有,灵力再强,就算能一拳爆星,又有个屁用。 也不知坐了多久,他的旁边多了一个人。 不用看,那是风曦,她从空中飘落,挨着他坐下,却也什么话都没说。 两人依偎在一起,又不知坐了多久。 风曦终于开口道:“你在担心妲己她们?” 胥余叹了口气道:“这么久了,音讯全无,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能不担心么?” 风曦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她想安慰他几句,可是也无从说起,就只好继续陪着他一起坐着。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怒吼,一道凌厉绝伦的剑芒,从九霄之中落下,将一座黑色的山峰夷为平地。 那是通天,他闲着没事干,砍山峰发泄怒气。 胥余没理他,继续坐着。 也不知坐了多久,天空开始下雨。 胥余知道,那是因为水在高温状态下离解成的氢氧又重新化合成了水。 大暴雨从天而降,落入熔岩大海,使得整个世界蒸汽弥漫,如同一个巨大的蒸笼。 不出意外的话,这雨得下几十年,直到整颗星球冷却下来,在低洼处汇聚成蓝色的大海。 胥余淋着雨,忽然说道:“真遗憾,一来到这颗星球上就打架,没有欣赏过它生机勃勃的样子。” 风曦把头靠在胥余的肩膀上,两人就这样一起淋雨,雨水灼热而滚烫,不过对他们来说,却无所谓。 下雨天让通天来了些兴趣,毕竟天气不一样了。他飞入熔岩大海,搅起滔天巨浪。 岩浆飞散到空中,遇到雨水瞬间冷却,落下地来,使得大海之上下起了一场石雨。 通天用手一挥,澎湃的灵力涌出,那些石雨从胥余的眼前飞过。 “来打架吗?” 胥余摇摇头:“不打!” 胥余看着那些纷飞的石雨,忽然想到了些什么,他道:“我想到一个计划,也许能够回去。” “什么计划?” 通天顿时激动起来。 “这个计划叫做,流浪月球!” …… 胥余终于想明白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这个位面的月亮,为什么会是金星。 在他的上一世,月亮和金星是两颗不同的星球。 金星是太阳系八大行星中的奇葩,第一,它是反着公转的,而且转得特别慢,地球公转一周只需要24小时,而金星则需要224个地球日。第二,它是反着自转的,它自转一周非常慢,要243个地球日。也就是说,金星上的一天,要比一年更长。 这种奇葩的现象在胥余前一世没人能够解释,大家有过各种各样的猜想。比如曾经有一颗小行星撞上的金星,把它给撞得反过来了。比如金星是一颗外来的行星,它是流浪到太阳系的。 而现在,胥余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原来这一切,居然是核爆造成的。 四颗核弹被原初之水(本章未完!) 第二八五章流浪月球 浸润,威力提升了数百倍。 这次恐怖的核爆不仅将金星的表面炸得满目疮痍,甚至还推动了金星的轨道,将它往太阳的一侧推动了数百公里。公转和自转也被爆炸扰乱,变成了太阳系中的逆行者。 如果金星是因为我变成这样的,那么月球呢? 通天说道:“你是说,我们一起出手,将月亮推动到地球上去?” 胥余摇头:“虽然我们吞噬了这个星球上的所有灵力,但要把它推走,还没这个本事。而且,两个同等质量的星球碰撞到一起,引力互相作用,会引发巨大的灾难。地球上的人类恐怕要死绝。” “那你的意思是?” “虽然我们不能把整个月亮推回去,但是我们可以推动一部分。” “一部分?” “我们先在地底埋下核弹,将月亮炸下一大块。然后坐着它横渡星空,回到地球上去。” 众神眼睛都直了,居然能想出这么奇葩的法子。 可是,好像真的可以啊? 元始道:“我们哪来的核弹?” 通天撇撇嘴道:“没核弹我们就自己炸,不就是炸个山吗?有多难?” 元始白了他一眼,道:“你自己能炸多大的山?这不是一块石头就行了。要不然的话,你自己坐着一座山峰飞回去啊,我看你会不会死在路上。” 胥余道:“我记得上次和在喜马拉雅山的时候,两位天尊曾经用法力制造过一颗直径三百公里的小型星球?根据我们的估算,如果能做出一颗直径比它大十倍的星球,差不多就能够坐着它飞到地球上去了。” 元始道:“那需找到一个空间,然后用灵力使他坍塌,变成一个奇点,然后再用山石聚合,压缩。你要做成直径十倍大小的话,所需要的山石要多出几千上万倍,凭我们自己炸山,恐怕要炸到猴年马月。” 胥余道:“我们用核弹炸。” 元始不解:“哪来的核弹?” 胥余笑道:“这就要用到云霄的能力了,它的土系灵力可以分解出各种物质,这颗星球上能够裂变和聚变的材料多的是,做多少核弹都不成问题。” 元始道:“那现在就需要一个空间了,我们倒是可以在这个星球上重新开辟一个空间。不过要制造一颗直径三千公里的星球,一般的小型空间无法满足。要制造出合适的空间,起码要千年以上才行。” 胥余一愣,千年时间?黄花菜都凉了,地球上的人都不知道换了多少茬了,那还回去干什么? 风曦一咬牙,拿出山河社稷图道:“用这个,这图里的空间应该够用了。” 元始惊道:“娘娘,这可是你的护身法宝。” 风曦道:“先回去再说,你们的法宝不也在核爆中被炸了个稀烂吗?回去再炼就是了。” …… 接下来云霄就开始提纯物质。 徒手搓核弹对于一般人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是对于九位天尊级别的大神来说,根本不叫事。 云霄很快就提纯了铀235,大家一起动手,先搓了一颗原子弹,一试爆,果然很成功。 众神信心大增,云霄就开始提炼超重氢物质,氚。 不久之后,氢弹试爆成功。 经过计算,想要制造一颗直径三千公里的星球,大概需要炸下来月球1/70的物质。 于是,大家一起动手,深入熔岩深处,广布核弹。 为了防止核弹被熔岩烧毁,风曦还拿出了息壤来防火。 等到核弹布好,大家跑到了星球的另外一边,九只手叠在一起。 “加油!成败在此一举。” 云霄双手一拍:“合!” 一座土丘将众神罩住,胥余启动了核弹,然后一起遁入了山河社稷图中。 (本章未完!) 第二八五章流浪月球 …… 九人从图中出来,飞临地表去看爆炸现场。 但见星球上被炸出一个巨大的深坑,无数乱石堆得到处都是,乱石之中,熔岩汇聚成河流,肆意流淌。 这一次用的核弹虽然更多,但都深埋地底,定点爆破,也没有原初之水的加持,所以并不像上次一样,把整个星球表面都摧毁了。 胥余看着被炸得一塌糊涂的巨坑,说道:“应该够了吧?” 太上道:“试试看吧。这次要制造的星球太大,需要我们九个人一起动手。” 当下讲解了阵法的诀窍,九人便按照九宫方位站定。 风曦站在最中间,她取出山河社稷图,细细抚摸了一遍,忽然一咬牙,将图扔向了九天之上。 双手一合,嘴里念念有词,等到她一篇自毁的法咒念完,山河社稷图轰然炸裂。 随着山河社稷图爆炸,所处的空间瞬间坍塌,急剧收缩,九天之上,忽然出现了一个黑点。 那黑点带着无与伦比的引力,那些被核弹炸裂的山石,朝着空中飞去,凝聚到一起。 那些碎石越聚越多,形成一个直径好几公里的巨大球体。 等到山石聚集成一个直径数百公里的巨型天体的时候,它的引力也变得越来越大,此时就需要九人一起驱动灵力,将其托着,防止它被月亮的引力吸引,从而坠落到地面上。 这个过程极耗灵力,好在九人吸收了十四名西方天尊死后所化的混沌灵力,又吸纳了这个星球上所有生物死去后所残存的灵力,还算支撑得住。 等到星球越来越大,引力越来越强,它开始自己绕着月亮飞公转,也不需要众神多做什么了。 几个月后,一颗崭新的星球终于在九人的努力之下聚合成功了。如果地球上的人们仰头望月,会惊奇地发现月亮的旁边多了一颗明亮的小星星。 众神望着自己亲手制造的星球,个个都神情激动,心潮澎湃。 云霄道:“得给这颗新的星球取个名字。” 众神都看向胥余,因为他很喜欢给人取名。 胥余一脸懵逼,天地良心,老子最讨厌取名了。 他想了想,道:“这个星球以后要飞去地球,和地球做伴的,还是叫它月亮吧!” 云霄指着原来的月亮道:“那它呢?” 胥余遥望着那颗巨大的星球,它的表面被一层金­黄​‎色​的云彩所覆盖,便道:“就叫它金星吧!” 第二八五章流浪月球 第二八六章 重返地球 几个人happy了一通,忽然又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月球现在是有了,但它被金星巨大的引力吸引着,一直绕着金星公转。 如何让它逃离金星引力,前往地球,就成了一个不小的难题。 其实胥余曾经想过制造一艘宇宙飞船,然后开着飞船离开金星。 以众神的能力,让一个小型的宇宙飞船离开金星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进入太空之后,没有星球的庇佑,他们很快就会被宇宙中的反物质湮灭掉。 除非散掉一身灵力,变为凡人。 但是胥余和云霄或许可以,毕竟他们是后天成神的。太上老君那些先天灵体就完全不可能,散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而且,现在地球上没准还有一尊大神在等着他们,胥余和云霄两个凡人去了也只是送死。 但是现在这颗月球,太踏马大了,它的质量大概有710的19次方吨那么重。 造完之后,大家才郁闷地发现,凭他们的能力,根本推不动。 “要不然,我们给月球装上发动机?” 如果能给月球背面装上几千座《流浪地球》里的那种巨型发动机,提供持续的推力,或许可行。 可惜流浪地球里提到的那种重聚变技术胥余根本就不会。 而且九个人徒手搓发动机,也不知道要搓到猴年马月去,那玩意儿是个精细活,并不是神力强就可以随便办到的。 大家一筹莫展,现在的月球距离金星不过几千公里,这么绕着转下去,指不定哪天就会重新落回金星上去。 “还是得用核弹!”胥余说道。 “当时,从地球发射过来的核弹混合了西方众神的灵力,毁灭金星的时候,不仅扰乱了金星的公转方向,还将金星的轨道往太阳一侧推动了几百公里。如果我们持续发动这样规模的核爆,在金星往太阳系内推,将月球往太阳系外推。当两颗星球的距离足够远的时候,月球就能够摆脱金星的引力。到那时,我们就可以推动月球泊入地球轨道了。” 胥余的奇思妙想获得了众神的一致认可,可是另外一个问题又出现了。 由于两颗星球上都必须提供持续的爆炸,所以他们必须分成两拨同时进行。而当月球距离金星越来越远,远到可以摆脱金星引力的时候,两颗星球之间又多了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 也就是说,留在金星上的人,将无法返回地球。 谁去?谁留? “要用持续的核爆推动金星,必须要足够的灵气。所以留在金星上的人越多越好。但我们回到地球之后,还要面对一个未知的敌人,所以至少要两个人回去,才能稳操胜券。” 众神都默然不语。 玉帝忽然道:“我留下。我的灵气比较弱小,还是更强的人回去才行。” 王母道:“我也留下。” 胥余想了想:“抽签吧。抽的时候都不要使用灵力,各凭运气。” 太上沉吟片刻,摆摆手道:“不用抽了,胥余和娘娘回去。胥余身负人类之望,是全人类的领袖。如果他能够聚集数十亿人口的灵力,那么就有能力开辟空间,救我等脱困。而娘娘擅长空间之力,有了娘娘的协助,更加事半功倍。” 通天道:“大师兄说得对。还有一点,现在西方的神尊都死绝了,你们可以去奥林匹斯等地掠夺他们储存了数百万年的积累,没人是你们的对手。你们只要尽量收集足够的灵气,尽早帮我们脱困就是了,左右不过是晚些时候回去罢了。” 他俩这么一说,其余人等也都点头表示赞同。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胥余也不再多说什么。 毕竟,若是只有两个人能回去的话,他和风曦回去的确是最优解。 于是,九个人分成两拨,胥余(本章未完!) 第二八六章重返地球 和风曦上了月球,其他人留在金星,开始搓核弹。 胥余和风曦没有能力提纯物质,云霄提前帮他们准备了一大堆铀、钚、氘、氚等元素。 这些东西金星上多的是,稍微提纯一下,就搞了一大堆,够他们用几百年的。 临别之际,通天送出了自己的诛仙四剑。 “我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毁了地月通道,你回到地球之后,用我的宝剑,替我好好教训教训他。” 胥余也不推辞,接过宝剑,笑道:“我一定做到。” 东皇太一则将自己的混沌钟送给风曦:“娘娘,你毁了自己的山河社稷图,没了护身法宝,便将混沌钟带上吧。此宝在上次核爆的时候有了些许损坏,不过已经被我用西方众神所化的混沌灵气修复了。归去途中,你们还可以用此宝抵御核爆,省些灵力,回到地球上对付敌人。” 风曦接过混沌钟,表示了感谢。 大家就此分手,各自去搓核弹去了。 不久之后,金星和月球上的两拨人分别搓好了一批核弹,注入灵气,开始引爆。 胥余将核弹埋在对准金星的一面,然后和风曦跑到了月球的反面,随即引爆了核弹,与此同时,风曦罩下了混沌钟,开启了防护。 金星上面也是如此。不过他们放的核弹比胥余多了十倍不止。放好之后,一行人直接藏到了地底,太上还开启了天地玄黄玲珑塔来保护。 随着震天的巨响涌起,两道剧烈的爆炸冲天而起。 不久之后,胥余回到爆炸现场,他站在熔岩之中遥望金星,哈哈大笑道:“果然小了一些。再来!” 这一下,将两个星球的距离推开了数千公里。 随着不断地引爆核弹,金星与月球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不久之后,月球终于逃离了金星的引力。 胥余开始持续注入灵力,引爆核弹,使得月球获得一定的推力,朝着地球的方向飞去。 而太上七人,已经停止了引爆。但是他们却发现一件恐怖的事情,由于他们之前装药量太多,使得金星持续不断地朝着太阳的方向飞行,而现在虽然停止了爆炸,金星却无法停下来,它还是因为惯性朝前飞着。 好在金星并没有一直飞,最终在距离太阳大约1.1亿公里的地方停了下来。 而此时,金星距离地球已经超过了四千万公里。 从地球上看去,已经看不出球形,而成了夜空中一颗明亮的星星。 在这段时间,地球上的人遥望夜空,会看见一个奇怪的现象。 首先是月亮越来越小,而月球旁边那颗新近出现的星星,却变得越来越大。 最终,月亮变成了一颗星星,而那颗星星,却变成了月亮。 终于将月球泊入了地球轨道,胥余望着眼前这颗巨大的蓝色星球,心里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 我们回来了! 第二八六章重返地球 第二八七章 惊世谎言 胥余和风曦在月球进入地球引力范围之后,就开始给月球减速。 胥余被强化过的超级大脑经过繁复的计算,终于成功将月球泊入距离地球三十八万公里的轨道。 “只能停在这里了,如果更近的话,月球的潮汐会牵引地球上的大洋,到时候会引发灭世一般的洪水,不知要死多少人。” 风曦点了点头,两人手握着手,看着宇宙中那颗蓝色的星球。 故乡就在眼前,两人的心情都有些急迫。 他们急切地想知道地球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胥余皱眉道:“可是,要横渡三十八万公里太空,仍然会有危险。我们不知道地球上发生了什么。如果横渡太空的过程中受到什么损伤的话,可能无法战胜那个未知的敌人。” 风曦道:“太上他们选择让我来,就是为了应付这种情况。不用担心,此地已在地球引力范围之内,我仍可以使用地球上的空间法则。” 胥余大喜,连道这可太好了。 “不过距离实在太过遥远,我得准备一下。” 风曦说着,就坐下来打坐,胥余干着急也没用,干脆就坐下来替她护法。 不知不觉,一个日升日落,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 风曦已经积蓄了足够的能量,她睁开眼,说道:“走吧!” 说罢便握着胥余的手,将混沌钟罩在二人身上,一个纵跃,跳出了月球。 “这是哪里?” 胥余看着眼前的景象,不禁吓了一跳。 风曦也是被惊到了。 “这……我设定的坐标是天庭,可是这……” 昔日金碧辉煌的凌霄宝殿,如今只剩下满目的废墟。 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偌大一个天庭,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风曦不可思议地道:“这……有人洗劫了天庭?” 胥余道:“去地月通道那里看看。” 二人赶到地月通道的所在,发现果然被破坏了。 “去瑶池!” 二人跑到瑶池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凉气,昔日储满了灵液,波光粼粼的瑶池,居然干涸了。 池边种植的奇花异草,喂养的仙鹿灵禽,也都一扫而空。 二人一路行去,所经之处,满目疮痍。等到了玉虚宫,更是震惊得无以复加。 整座玉虚宫,居然不见了…… 胥余叫道:“这踏马整座宫殿都搬走了?” 两人一阵无语,这也太狠了点。 胥余道:“不行,我得回家看看。” 风曦皱眉道:“仙界之门也被破坏了,想要出去的话,我还得准备一番。要不然先去奥林匹斯看看。” 胥余强忍下担心,点点头道:“也好!” 毕竟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该发生什么也早就发生了,现在担心也没用。 既然昆仑已经被洗劫一空,那么最大的嫌疑就是西方神界趁虚而入。 不过,胥余和风曦都并不怎么相信。 双方的教主都不在的情况下,西方神界想要灭掉昆仑,只怕没那么容易。 风曦一边走,一边放开灵识,迅速查探整个昆仑神界。 “一个活口都没有。奇怪,前往奥林匹斯的通道居然是好的。” 二人对视了一眼,惊疑不定。 莫非真是西方神界干的? 事到如今,想也没用,二人迅速穿越通道抵达了奥林匹斯。 “尼玛……这里也被搬空了。” 胥余狠狠地踢了一脚,将一座孤零零的方尖碑踢了个粉碎,它所拱卫的宙斯神庙,已经被搬走了。 接下来,他们又去了阿斯加德,去了净土,去了赫利奥波利斯…… 所有的神界,都是同样的光景。 (本章未完!) 第二八七章惊世谎言 胥余不可思议地道:“难道所有的神都死光了?” 风曦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可是经过了这么多神界,我感知不到任何生命的存在。” 胥余新念一动,伸手在虚空中一按,喝道:“出来!” 可是却什么都没有。 风曦看了胥余一眼,胥余有些尴尬,解释道:“我想试试能不能召唤天照和月读。” 以他现在的灵力,早就不需要咬破手指,还画符什么的了。 不过,因为一下没有召唤出来,他便又老老实实地咬破手指,用鲜血在地上画了一个符咒,然后双手一按,喝道:“出来!” 可惜,还是什么都没有。 风曦叹道:“别浪费力气了,神界的这些厉害的神都不在了,以她们两个的本事,如何又能幸免。” 胥余一想也是,皱眉道:“能把这么多神界洗劫一空,这人是个劲敌啊。” 风曦道:“既然神界没有线索,那就去人界看看。” 说着拿出一些粉末,就往胥余的脸上涂抹。 胥余奇道:“这是什么?” “息壤,可以隔绝身上的灵气,敌人太过神秘了,我们不能就这么现身。还是暗中查探比较好。” 胥余点点头,觉得很有道理。 二人用息壤遮盖了气息,又变幻了一下容貌,便破开空间,来到了凡界。 …… 平安邑! 胥余和风曦伪装成平民,走在大街上。 他们惊讶地发现,原来在城市中惬意生活的大商百姓,现在都居然变成了奴隶。 这些奴隶被人看守着,没日没夜地做着各种繁重的工作。 如果敢偷懒,就会被一些小个子监工拿着鞭子抡圆了抽打。 没有人敢反抗,一旦他们反抗,就会被不远处拿着枪的小个子守卫杀死。 这些小个子……胥余认出来了,这踏马都是岛上的绳文人! 什么情况,这些小鬼子怎么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那个人有灵力。”风曦指着不远处,坐着喝茶的一个男子说道。 胥余皱眉道:“还不弱,看他那挫样,似乎是个日本的神。可是……地球上的神不是都死光了吗?完了……” 胥余忽然脸色大变。 风曦问道:“怎么了?” 胥余道:“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当初将天照和月读收为式神的时候,妲己曾经说过主人的力量越强,式神的能力也就越强。你帮我解除了封印后,大家就一起去金星了,天照和月读却还留在地球……如果按照这条规则的话。在我们走之后,天照和月读岂非天下无敌?” 风曦也顿时明白了。不用多说,一定是天照和月读趁着所有神尊去了金星决斗,她们就抓住机会,闯入神界,破坏了地月通道。 胥余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时疏忽,竟然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他恨不能一拳锤死自己。 “可是,天照和月读不是受你控制吗?她们如何敢背叛?” “如果我们永远困在金星上回不来,谁又能奈何她们呢?而且,之前我召唤过她们,根本召唤不出来,我还以为她们都死了。 现在我们看到的一切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个所谓的血契有漏洞。 式神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扶桑神族发明的,她们拥有最终解释权。 所以她们一定有办法违背这个血契。 式神永不叛主,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谎言。 我想……我控制不了她们了!” 第二八七章惊世谎言 第二八八章 石猴出世 第二八八章石猴出世 胥余一脸戾气:“我要做一件事,你别拦着我。” 风曦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胥余一伸手,那个坐在远处惬意喝茶的男子,瞬间被他抓到了手中,奋力一捏,立刻化为齑粉。 胥余灵识散开,瞬间扩散到整个平安邑。 不远处的一家纺织厂,一个扶桑监工正在用鞭子抽打着一名活没有干好的女工,忽然间,那个小鬼子的脑袋便如西瓜一般爆开。 在远方的稻田里,几名扶桑监工正在‎­‎凌‎​​辱‍‍​一位妇女,忽然间,他便化为了飞灰。 …… 胥余身形如电,整座城市里的扶桑人和神,都瞬间报销,全都化为齑粉,尸骨无存。 不到一个小时,他已经将整座城中的扶桑监工以及神灵清扫一空。 胥余重新回到风曦身边的时候,已经浑身浴血。 他已经斩杀了五万余人,杀人的时候,他没有闪,就任由鲜血飞溅到自己的身上。 “我回来了!” 胥余站在广场中央,高声大呼。 “是大王,大王回来了!” 有人认出了胥余,顿时大叫起来。 消息迅速在城市之中蔓延,人们高呼着胥余的名字,开始往广场中央赶。 没过多久,广场上就聚集了数万之众,人们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大王啊,你总算回来了,你走的这段时间,我们被欺负得好惨啊!” 许多人围在胥余身边,七嘴八舌地述说着。 胥余展开灵识,认真地听着每一个人的诉苦。 原来在胥余走后,天照和月读就推翻了从前的一切。 她们得意地告诉世人,那些天尊们回不来了,商王箕子也回不来了。 那些神仙们,再也无法庇佑他们了。 如今这世上,只有天照和月读,才是唯二的真神! 她们奴役了整个世界,如今,除了来自扶桑的人外,其他所有人,皆为奴隶! 人们不服,站起来反抗,可是没有人能打得过她们。 她们毁灭了神界,没有神的帮助,凡人们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 大商的军队出动了,可是一败涂地。 青丘的狐族、东海的龙族、云梦的凤族……都出动了,但却被他们轻松消灭。 据说,她们搬空的众神的宝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灵力。 她们将灵力赐予扶桑族人,让他们个个都拥有了灵力。 这些身负灵力的矮矬子们,纷纷从原来老实巴交的好人,化身为欺凌世人的恶魔。 他们逼迫全世界的百姓没日没夜地劳作,获得的产品供他们享受。 百姓如果稍有不满,动则打骂,重则杀戮。 人们忍无可忍,一次次站起来反抗,可是每一次,遭遇的都是残酷的镇压。 如今,世界各地的显赫家族,都已经被杀戮一空。 比如大商的南宫家,景家,姬姓诸侯,这些家族都已经被连根拔起。 取而代之的,是扶桑的贵族。 每一个人扶桑的贵族,都拥有数千名奴隶。 他们不仅肆意欺凌百姓,还要让他们强行跪拜天照大神和月读大神。 每个月,他们都会被拉到神像面前进行一种特殊的仪式,完成仪式之后,他们就会觉得很累。 可是不管有多累,第二天还是要接着干活,如果不满意,就动辄打杀…… 风曦道:“他们的灵体全都残缺了,那个所谓的仪式应该是在收割他们的灵力。” 胥余怒火中烧,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大声道:“大家受苦了,都是我的错,是我识人不明。我这就杀上扶桑,提着天照和月读的脑袋,给大家谢罪!” (本章未完!) 第二八八章石猴出世 “好大的口气!” 胥余话音刚落,忽见天穹之上光芒大作,天照和月读现于云层之上。 胥余一见二人,顿时冲天而起,大喝道:“背主贱婢,可曾想过我还能回来么?” 天照冷哼一声,道:“你杀我亲弟,灭我神族,虏我扶桑诸岛十万百姓,让他们修筑道路,挖掘运河,死伤无数。更是强行将我族女子婚配于你族男子,壮大你华夏族裔,使得我族人丁凋零。我日夜做梦,都恨不能将你锉骨扬灰。” 月读接口道:“你使卑鄙手段,强行将我姐妹做了你的奴隶,在梅里、在红海、在朝歌,每次生死关头,就让我姐妹替死,何曾善待过我们?我们忍辱负重,终于等到今日。你若不能回来便罢,你竟能回来,便正要与你清算!” 胥余道:“好大的口气,你们今日既送上门来,也省得我去找你们,纳命来吧!” 天照哈哈大笑道:“胥余,你以为我们还是从前那两个任你呼来喝去的奴隶么。实话告诉你,我们已经将神界所有的灵力收罗一空,融为一体。神界所有的神明,都已经被我姐妹尽数吞噬。如今,都是太上老君亲临,元始天尊降世,也只有跪地求饶的份!” 胥余冷笑道:“胡吹大气,先吃我一剑!” 说话之间,手中已多了一柄宝剑,照着天照的脑袋一剑狂斩而去。 一道长达百里的璀璨剑芒轰然而至。 天照面色大变:“诛仙剑?” 说话之间,将身一纵,倒退千里,来到大海之上。 胥余把手一招,诛仙、戮仙、绝仙、陷仙、含光、承影、宵练七剑在手,结成一座七星剑阵,剑芒霍霍,狂追而去。 辽阔的太平洋上,数百道璀璨无比的剑芒轰然落下,在大海之上掀起滔天巨浪。 天照将天丛云剑擎在手中,运起灵力,剑身之上覆满黑色火焰,舞成一团黑色的光轮,胥余无匹的剑芒击打在黑色的光轮之上,尽数被吞噬干净。 但天照虽能抵挡那些剑芒,却仍被打得节节后退,一脸狼狈。 “不可能,你怎会如此强悍?” 胥余冷冷道:“你知道为什么只有我们两个回来了吗?” 天照一脸的不可思议:“难道……你们把那些天尊全都吞噬了?这不可能,绝不可能!凭你们怎么可能做到?” 胥余虚张声势地道:“这要感谢你朝着月球发射的核弹,将诸位天尊炸得尽数归于混沌,只有我们俩借助山河社稷图逃过一劫。不然你以为我哪来的诛仙剑?” 天照一阵无语。 胥余又道:“你以为你吞噬了神界的灵力就天下无敌了吗?难道你不知道灵力的分配原则?绝大部分的灵力,都在诸位天尊身上。你若识相,跪下受死,我留你一个全尸。” “等等!你不想要你四位老婆的命了吗?” “什么?她们还没死?” 天照哈哈大笑:“不确定你死了,我怎么会让她们先死?” “你想怎样?” “一个月后,你二人来出云国,和我们决一死战!” 胥余正要说话,忽听风曦在虚无空间说道:“答应她!” 胥余道:“好,今日暂且饶你们一命,若我的妻子们少了半根汗毛,叫你全族化为齑粉!滚吧!” 天照没有多说,和月读二人飞快地消失在长空之中。 胥余皱眉道:“曦姐姐,为什么要我答应她?” 风曦皱眉道:“我身体不适,今日战不得。” 胥余大惊,堂堂女娲娘娘也会生病? 却见风曦红着脸道:“他要出生了。” 胥余不解:“谁?” 女娲道:“灵明!” 胥余愣在原地……我要当爹了? 第二八八章石猴出世 第二八九章 赶尽杀绝 胥余看着那个跳动的石胎,心情有些复杂。 来到这个世界近四十年了,娶了四个老婆,也没留下一个后代。 无意中和风曦来了一发,居然就有了。 人生啊! 有了就有了吧,却是个石胎。 关于这个问题,风曦的解释是,神诞生在古早时期,那时候地球上的生物是卵生的,所以神也是卵生的。 卵生就卵生吧,卵生也好,生下来就会走会跳。不像胎生,还得抱在手里养好久才行。 可是……虽然孩子还没有出生,他却已经知道,那石头里,八成会跳出来一只猴子。 因为他所知的神话故事中,从石头跳出来的就是只猴子。 这一世他已经明白了,神话故事并非空穴来风。 可是,老子是个人,为什么会生一只猴?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返祖? 胥余正在纠结中,忽听风曦柔声道:“他要出来了!” 话音刚落,补天石迸裂开来,一个石猴从中间蹦了出来。 五官俱备,四肢俱全,他伸了个懒腰,双目睁开,两道金光电射而出,直冲牛斗。 胥余惊道:“***,好吊!” 那石猴听见声音,转过头来,看见胥余和风曦,张嘴叫道:“爸爸,妈妈!” 风曦一脸温柔,将那石猴搂在怀里,轻声唤道:“好灵明,乖孩儿。” 扭头冲胥余道:“给孩儿弄些吃的。” 胥余一愣:“不吃奶吗?” 风曦脸红道:“他都这么大了,吃什么奶?去摘些果子来!” “哦!” 胥余看见不远处有一片桃林,便尴尬地跑去摘桃子。一边走一边扭头看,发现那石猴活蹦乱跳,十分灵活,不由喜道:“真是一只帅猴!” 他这时候对猴子的嫌弃全都消散殆尽了,管他是猴还是人,反正都是自己的种。 等到胥余摘了桃子回来,灵明已经和风曦十分熟络了,在她身边又跑又跳,十分欢快。而风曦则是一脸孺慕。 灵明在吃桃子的时候,风曦悄声道:“你信妲己她们还活着吗?” 胥余摇摇头道:“我不信,天照和月读洗劫了神界,如果诸位神尊真能回来,一个妲己根本左右不了什么。只不过她忽然说起,让我一时乱了分寸。” 风曦安慰道:“你别太难过,等我身体恢复了,我们一起杀上出云国。” 胥余很奇怪,怎么胎生也要坐月子的吗?不过风曦现在确实有些虚弱,如若不然,当时就动手了。 说起来,还多亏了自己吹牛逼唬住了天照,让她编出妲己还活着的瞎话来,反倒成全了自己。 否则的话,风曦当时太过虚弱,万一打输了,那就完犊子了。 胥余看着灵明狼吞虎吐地吃桃,心情稍好了一些,笑道:“你慢些吃,回头我给你做好吃的。” 灵明大喜,叫道:“好吃的,好吃的!” 两人坐了一会,胥余又问道:“天照和我们约定一个月后去出云国,她们会不会准备了什么大招?” 风曦道:“我观她灵力虽然澎湃,却尚未圆满,她应该是想拖延时间。” 胥余点点头道:“这样也好,趁着你调养身体,咱们把世上的鬼子犁一遍。这帮王八蛋,一朝得势,就凶性毕露了。这一次,一定要将他们彻底荡平,绝不遗祸人间。” 等灵明吃完了逃,二人便带着他就近到了梅里。 他们离开的这几年,扶桑人已经遍布全世界,但凡大城大埠,都有扶桑人作威作福。 他们负责替天照和月读搜刮灵气,每到月初,就会将百姓赶至神庙之中,像割韭菜一样,割走他们的灵气。 他们作威作福,鱼肉乡里,百姓稍有忤逆,便动辄打杀。(本章未完!) 第二八九章赶尽杀绝 数年以来,全世界的无辜百姓不知死了多少。 他们日日祈祷,泪都流干了,盼望着神来搭救他们! 现在,胥余和风曦来了。 胥余一到梅里,就将驻守此地的扶桑神和人杀了个精光。 百姓脱离苦海,一个个欢欣鼓舞,无不高呼商王箕子和女娲娘娘的大名。 胥余却十分愧疚,当初若不收天照和月读为式神,也不至于搞出这么多祸事。 于是箕子每到一地,除恶务尽之后,便当众承诺,下月初一,将会前往出云国手刃天照和月读这两个恶神。 四十多年来,扶桑人口从十万繁衍到了近百万之多。 到了箕子这里,为了斩草除根,但凡从了的,也被他带领当地百姓赶尽杀绝。 说起来,这还是胥余当初造的孽,不过胥余扪心自问,当初的做法并没有错。 我把这些女人弄过来给自己的族人当老婆,壮大族裔,这有错吗? 四十年前,谁又能预料到事情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呢? …… 随着胥余一座城市一座城市的清理过去,许多城市中的扶桑神和人开始疯狂起来。 他们身具灵力,在很短的时间就能将一座城市毁于一旦。 当胥余赶到一座海滨小城的时候,他们发现那座城市已经被夷为平地,城中的人都死绝了。 每一个死去的人,都形容枯燥,死状极为难看。 风曦道:“这些人是被抽取灵魂而死,看来天照和月读是在利用最后的时间聚集灵力,我们要加快进度了,分头走。” 胥余有些担心:“你的身体行吗?” 风曦笑道:“只是清理一些毛神而已,哪有那么弱。” 胥余道:“我怕我们一旦分开,天照和月读去找你麻烦。” 风曦笑道:“你别忘了我最擅长空间之力,我随时可以和你汇合。” 在一边吃东西的灵明忽然道:“我跟妈妈一起,我要保护妈妈。” 胥余摸摸他的头,笑道:“你还是跟我吧,别给你妈添乱。” 灵明歪着头道:“你小看我吗?” 风曦笑道:“灵明,给你爸表演一个。” 灵明拿起一个刚啃完的桃核,随手一扔,不远处一座山峰瞬间坍塌。 “这么强?” 风曦道:“最近他跟着我们出现在各大城市剿灭扶桑余孽,灵明出力不少。他性格活泼可爱,受到了百姓的爱戴,到处都在流传他的故事。在世界各地,许多人正在为他建立神庙。因此,他的力量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增长。” 胥余皱眉道:“你不觉得百姓的灵力流失速度有点不对劲吗?按理来说,就算他获得了百姓的爱戴,力量也不至于增长得如此快?” 风曦解释道:“如今神界已经被洗劫一空,传承灵珠应该都被天照和月读搜刮走了。看来她们是进一步破坏了人类的灵体,使得灵气的逃逸速度加快,便于她们收集。另一方面,诸神都不存在了,人类的信仰无处安放。所以灵明的力量增长才如此之快。” 胥余自己的力量也在增长,只不过他本来就很强,所以力量增幅看着不够大。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以人类现在的灵气泄露速度,那以后岂非很难修炼成神了?” 风曦点点头道:“是啊。由于灵体被破坏,一方面人类对偶像的崇拜会更加的疯狂。另一方面,灵气无法储存,修炼也会变成一件极其苦难的事情。” 胥余点了点头,心想,难怪商朝之后,就很少有人能修炼成仙了。而且人们特别容易被各种蛊惑,追星追起来妈都不认!原来竟是这么回事。 他看着灵明得意扬扬的样子,说道:“灵明,我来教你使剑如何?” 守着取出承影剑递给他,灵明提剑在手,(本章未完!) 第二八九章赶尽杀绝 挥舞了几下,说道:“太轻,太轻!” 胥余一拍脑袋:“得,跟我走吧,去给你找一件趁手的兵器!” 第二八九章赶尽杀绝 第二九〇章 金猴奋起千钧棒 胥余带着风曦和灵明来到东海,潜入海底。 不多时来到海底一座高高耸立的山峰跟前,胥余指着那座山峰道:“就是这个了。” 说着在山体上轻轻一拍,无数尘土纷纷剥落,只见金光万道,瑞气千条,风曦惊道:“这不是昔年大禹治水时候用来镇海的神珍铁么,你要灵明拿来当武器?” 灵明咂舌道:“这也太大了吧?要是再小些就好了!” 话音刚落,那山峰瞬间缩小,变成了一围粗细的石柱。 灵明大喜,上前抱住,用力一坳,便将那石柱抱在手中。 石柱一起,海底轰然炸裂,无数的熔岩喷薄而出。原来这海底有一座巨大的火山,所以才会拿着神珍铁镇在此地。 三人也顾不得这许多,瞬间跳出海面,灵明费劲巴拉地抱着那根神珍铁,愁眉苦脸地道:“再细些,再细些。” 那宝贝果然又细小了许多,拿在手中正合适,灵明大喜,仔细看时,原来两头是两个金箍,中间乃一段乌铁;紧挨箍有镌成的一行字:“如意金箍棒,重一万三千五百吨。” 胥余也看见了,心想,尼玛,原来是吨?我就说嘛,要是斤的话,也太轻了些,镇个屁海。 灵明得了武器,兴高采烈,在半空中丢开解数,一顿挥舞,只舞得地动山摇,天地变色。 胥余发现灵明居然无师自通,是天生的棒法大师。 风曦喜道:“咱孩儿威风啊!” 胥余笑道:“再弄身披挂,就是真正的美猴王了!” 风曦道:“这有何难。” 两口子也不多说,当下里胥余画出草图,风曦裁剪云霞,不多时就做好了一幅披挂。 灵明穿上锁子黄金甲,头戴凤翅紫金冠,脚蹬藕丝步云履,手持如意金箍棒,果然威风凛凛,活脱脱一个美猴王! “爸爸,妈妈,打坏人去!” 灵明拿着金箍棒,一马当先,胥余和风曦为了让他获得更多的信仰之力,干脆就让他打了头阵。 这一顿好打,从东半球打到西半球,又从北半球打到南半球,地球各大城池的扶桑人,全都被清理一空,美猴王之名,算是响彻了全世界。 转眼一月之期已至,风曦的身体也已经复原,一家三口便杀奔出云国而去。 …… 灵明望着脚下的富士山,问道:“爸爸,妈妈,坏人就藏在这里吗?” 胥余点点头道:“没错。” 灵明从耳朵中掏出金箍棒,托在掌上叫道:“大!大!大!” 瞬间变作斗来粗细,二丈长短。 灵明将宝贝攥在手中,使一个法天象地的神通,把腰一躬,叫声“长!” 刹那之间,长成一尊身高数千米的巨人,头如山岳,腰如峻岭,眼如闪电,口似血盆,牙如剑戟。手中那棒,如同擎天之柱。 灵明高喝一声:“破!” 奋起铁棒朝着富士山砸去,只听轰隆一声巨响,这座伫立了千万年的巍巍高山,顿时被砸了个稀烂。 山峦崩塌,碎石飞出数千里之远,岛上无数民宅,都被从天而降的落石砸毁。 岛民哭爹喊娘,乱作一团,许多人跪倒在地,不断祈求天照大神的庇佑。 灵明这一棒下去,不仅将富士山彻底摧毁,也彻底摧毁了出云国与人界的通道。 虚空之中,一道金色的光芒‍‎​射‌了‌出来。 “进去吧!” 胥余取出七柄宝剑,风曦顶着混沌钟,一家三口跳进了出云国。 灵明一马当先,一跳入结界,便挥动铁棒乱砸乱打,他将一根铁棒放大到千米长短,随手一滚,就是无数的建筑被碾为齑粉。 那些扶桑诸神,只要一挨着他的铁棒,即刻便死于非命。 胥余摆出了七星剑阵,却(本章未完!) 第二九〇章金猴奋起千钧棒 发现插不上手。灵明所到之处,寸草不生。他跟风曦只能看戏。 胥余看着辽阔无边的出云国,想起当初他和妲己随便用了几十吨炸药就把出云国炸了个稀巴烂的事,不由叹道:“真没想到,天照和月读居然造出了这么大的空间。” 风曦望着那群正被灵明揍得哭爹喊娘的扶桑诸神,点点头道:“她们还造出了这么多神,这得有十万之众吧?” 胥余笑道:“她们就这尿性。” 在他的前世,日本的神比地球上的蟑螂还多,连一粒米上都能住下七个神灵。 而且他们还喜欢造神,煮个米饭也能吹出个米饭仙人,捏个饭团又能搞出个寿司之神。尽他娘的扯淡!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跟在灵明后面,清理一些漏网之鱼。 灵明势如破竹,一路打将过去,忽见前方出现一座巨大的山岳,想也不想,照着山顶就是一棒。 岂料这一棒下去,那宫殿非但没有碎裂,反而将灵明的棒子反弹了回来。 风曦惊道:“那是灵山!” 胥余看着眼前的景象傻眼了。 灵山、玉虚宫、碧游宫、太阳城、宙斯神庙、彩虹桥…… 这些神界的标志性建筑,现在全都出现在了眼前。 “她们把这些东西搬过来干嘛?” 风曦道:“这些建筑都是众神耗费亿万年的时光建造而成的,它们都是至高无上的宝物!你看那灵山,金箍棒都砸不烂。” 话音刚落,灵山之上放出万道金光,朝着三人狂飙而来。 风曦玉手一抬,混沌钟吟声大作,将三人护住。 不远处的太阳城中,一个人影钻了出来,却是天照。她大笑道:“你们果然来送死了,还带了只猴子!” 胥余也不多话,展开七星剑阵,数百道无坚不摧的剑芒朝着天照狂轰而去。 但那座硕大的灵山却忽然横移过来,挡在的天照的前方。 胥余的数百道剑芒,全都砍在灵山之上,灵山上荡起道道金色的波纹,胥余的剑芒,却砍不进去。 胥余一愣:“奇怪,这么大的灵山,怎会移动得如此快速?” 风曦解释道:“这是她们的地盘,空间法则由她们而定。” “那怎么办?拉出去打吗?” “不行,如果出去打,对于地球上的百姓将是一场浩劫,必须在此地解决掉她们。” 胥余点点头:“明白了,灵明,跟我一起除魔!” “好嘞!” 灵明身形暴涨,转瞬之间高达万米,手中的金箍棒大如山岳,照着灵山就是一棒砸了下去。 这一棒威力之强大,竟将那座灵山砸得飞出数百里外。 虽然没有损坏,但胥余的剑芒却已经趁机而出了。 这一次,只有一道剑芒,七道剑芒合而为一,瞬间暴涨千里,朝着天照飙去。 天照身下那座太阳城中,火焰狂飙而出,化作了一轮熊熊烈日,胥余无坚不摧的剑芒碰着那烈日,瞬间就被气化得一干二净! “这踏马……” 胥余有些无语,天照用这些神殿来当武器,还真是有些难以对付。 “闪开!” 风曦提醒了一句,拉着胥余瞬间出现了天空的另一头。 只听轰隆一声,月读操纵着玉虚宫和碧游宫猛地砸在胥余刚刚站立的地方。 胥余心有余悸的拍拍胸口,忽然莫名其妙的地替元始和通天心疼起来。居然拿人家的神宫当武器砸。 月读得势不饶人,左手玉虚宫,右手碧游宫,在空中一个旋转,竟形成一个太极图案,铺天盖地地朝着二人砸来。 这两座神宫的规模都大如山岳,猛然砸下,威势非同小可。 “我来!” 风曦在混沌钟上猛地(本章未完!) 第二九〇章金猴奋起千钧棒 一敲,钟声大作,一道道澎湃的声波荡漾开去,风曦张开双臂,摆了个白鹤晾翅的姿势,双臂一推,那两座大如山岳的神宫,竟被她推得飞了开去。 月读一惊:“你怎么做到的?” 风曦冷笑道:“这两座神宫乃是我昆仑神物,岂是你能随意操控的。” 天照道:“昆仑神宫不行,那宙斯神庙呢?” 说话之间,一座宙斯神庙带着狂躁的雷电,从九霄之上猛地砸下。 风曦双手一推,混沌钟猛地飞出,撞在宙斯神庙上,将它撞得反弹了回去。 胥余喊道:“灵明,给我砸!” 灵明挥舞巨棒,不管不顾,朝着那些各色建筑一顿狂砸狂打。 这一个月来,他到处除魔卫道,成为了全球百姓心目中的救世之主,也因此获得了无穷无尽的信仰之力。 这时挥棒打去,那些各式神殿,都被他打得到处乱飞! 胥余趁此机会,放出万道剑芒,朝着天照月读猛攻。 风曦则撑开混沌钟,抵御着对手的反击。 三人打出了完美的配合,天照月读没了神殿的庇佑,只能靠自己抵御那些锐利的剑芒,被打得手忙脚乱。 五人斗了一炷香的功夫,忽听月读闷哼一声,半空中鲜血狂飙,一条胳膊被一道无形的剑器卸了下来。 “怎么可能,我明明躲过去了。” 胥余却不告诉她这一剑是无相无形的含光剑所为,只是驱动更多的剑芒朝着二人狂斩。 与此同时,暗戳戳地运使着含光剑进行偷袭。 没过多久,天照的背部露出空档,胥余趁虚而入,一剑斩在她肩头! “明白了,有一柄察觉不到的剑!” 天照说了一句,立刻和月读背靠背站在一起。 不远处,灵明挥舞着巨棒,如同打棒球一般,持续不断地击打着那些神殿。使得天照月读二人根本无法建筑神殿的力量。 “现在知道也晚了。” 胥余说着,驱动更多的剑芒朝着二人斩去。有了风曦驱动混沌钟保护,他只需进攻,无需防守,打起来得心应手,万道剑芒使将开来,渐渐将二人逼入绝境。 不多时,二人身上已经多处中剑,只不过毕竟是在二人的空间之内,胥余竭尽全力,也无法触碰到二人的要害部位。 斗了半晌,忽听胥余大叫道:“灵明!” 原来天照月读被胥余逼得连连后退,却不想正好退到了灵明的附近。 灵明转过身来,就是一棒轰去,正中二人! 两人就如风中的一片败絮,瞬间飘飞千里之远,轰隆一声,撞在远处的彩虹桥上,竟将那彩虹桥撞得碎裂开来。 胥余暗暗咋舌,这一棒威力也太足了。 竟将大名鼎鼎的彩虹桥都打碎了,那二人焉有命在? 第二九〇章金猴奋起千钧棒 第二九一章 玉宇澄清万里埃 胥余一家三口彼此看了一眼,松了口气。 灵明这一棒下去,天照和月读纵然不死,也得脱层皮,再也不会是己方的对手。 “再打几下,鞭尸!” 胥余说着,就是一道剑气轰了过去。 “老爸,太残忍了吧?” “是吗?那就再残忍一点。” 七剑齐出,几百道剑气轰了过去。 却听哐当一声,灵山忽然飞了过来,挡下了那道剑芒。 “***,果然是诈尸,再上!” 胥余挥剑又上,却见灵山忽然变大,铺天盖地朝着三人猛地砸了过来。 灵明手中的金箍棒暴涨,猛地一棍朝着灵山挥去。 只听一声闷响,金箍棒打在灵山之上,灵山纹丝不动,反而加速压了下来。 “好重!” 灵明使劲一顶,但灵山却好似重有万钧,根本顶不动,反而哐当一声,将灵明给压在了山下。 “灵明!”风曦一声惨叫。 “爸爸,妈妈,我没事,只是被压住了,出不来。” 风曦松了口气。胥余纵目望去,只见灵山上压着玉虚宫、碧游宫、太阳城、宙斯神庙。 一层叠着一层,难怪灵明挣脱不了。 而在远处,一株苍天巨树拔地而起,托着天照和月读,直入云霄。 “那是什么?” “那是世界之树,所谓的神界就生长在它的枝干之上。没想到她们把这棵巨树也弄过来了,你看,她们在愈合。” 胥余极目远眺,果然发现天照和月读的伤口正在缓缓地愈合。 胥余忽然明白过来,天照和月读是仗着有世界之树可以疗伤,拼着命挨了灵明一棍。 为的就是取得机会重新控制那些神殿,从而一举凑功,将灵明压住。 “现在怎么办?” “趁她们还没有痊愈之前,消灭她们!” “好!” 胥余将灵力提升到极致,七剑合一,猛地挥出。一道比烈日还要耀眼的剑芒狂飙而出,直冲天照月读二人。 世界之树上忽然长出无尽的枝叶、藤蔓,仿佛无数只触手,彼此纠缠,层层叠叠,挡住了那道剑芒雷霆般的一击。 “不行,攻不进去。” “那就先救灵明。” 二人一使剑,一使钟,朝着灵山猛砸。 但那几座神殿叠在一起,不知为何竟然严丝合缝,风曦和胥余二人的神力砸在上面,竟然纹丝不动。 风曦忽然道:“不行,这其实是一座大阵。你看,宙斯神庙属雷,灵山属金、玉虚宫属土、碧游宫属水、太阳城属火。五种元素混在一起,牢不可破。我们不可能打开的。” “那怎么办?” 风曦叹了口气:“我也不知。” 胥余想了想:“也许有个办法,不过太冒险了。” 只要能救灵明,风曦才不管冒不冒险,连忙问道:“什么办法?” 胥余道:“把我们的灵力都传给灵明,让他以强悍的灵力自行脱身。但如果他能脱身还好说,若在天照月读复原之前还不能脱身,则我们三人都死无葬身之地。” 风曦道:“那还等什么,先救灵明再说。” 胥余心中一叹,果然母亲为了孩子什么都做得出来。也不再多说。 和风曦的手握在了一起,三人血脉相连,澎湃的灵力开始往灵明身上转移。 时间正在疯狂流逝着,灵明的力量正在增加,而天照和月读的伤势也在愈合。 双方在进行时间赛跑,如果灵明没有能在天照月读恢复之前掀开身上的五大神殿,则他们必败无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胥余和风曦的灵气在渐渐流逝。 胥余感觉自己快要蜕变成凡人了。(本章未完!) 第二九一章玉宇澄清万里埃 他一直盯着世界之树上的天照和月读,她们恢复得越来越快,已经开始坐起来了。 “她们要痊愈了。” 胥余扭头和风曦说话,却吓了一跳,风曦的灵力传递的太多,整个人已经变得近乎透明了。 “停手,不能再传了。灵明,你现在怎样?” “爸爸,妈妈,你们收功吧。” 话音刚落,压在灵明身上那座五行大山被顶了起来。 胥余松了口气,连忙和风曦一起收功。 便在此时,从世界之树上射下来一道黑色的箭矢,奇快如电地奔向胥余和风曦。 “快,混沌钟!” 胥余将残存的灵力全部渡给风曦,风曦双手一合,大钟轰隆一声,千钧一发之际,将二人罩住! “砰!” 那一箭射在混沌钟上,立时便被弹开。 灵明已经把五行大山举了起来,他正要脱身,只觉一股­​​大‌力​‌忽然传来,复又将他压住。 原来月读已至,她运起所有的灵力,猛地压在五行大山上,竭力遏制灵明出世。 天照哈哈大笑:“月读,你撑住,我先把钟里的两人杀了。” 月读死命压着五行大山,说道:“速战速决,不要废话!” 天照运起天丛云剑,朝着混沌钟猛地一剑砍下。 只见咔嚓一声,这柄扶桑第一神剑,竟然被混沌钟澎湃的反震之力震成了两截。 “那是华夏最强的防御法宝,别用蛮力!”月读一边说着,脸色已经涨得通红,她正在和灵明较劲,已经快撑不住了。 “我知道了,天照飞身而起,提着混沌钟上的拉环,运足灵力,慢慢向上拉升。” 这钟奇重无比,又有风曦的灵力加持,还真不容易拉起来。 只可惜风曦现在是强弩之末,灵力根本不够用。 天照又吸收了神界的力量,强悍无比,那钟竟然被她一点点提了起来。 “嚯!” 天照大喝一声,一使劲,竟然混沌钟甩得飞了出去。 然后,天照就看见了躺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的胥余。 她提着断裂了的天丛云剑,狞笑着,一剑刺了下去。 “不要!” 风曦猛扑过来,趴在胥余的背上。 “噗!” 一股鲜血涌了出来。 天照不可思议地望着胥余:“你怎么……会有灵力?” 一道极细极小,无形无相的剑芒,从风曦手臂的缝隙处,刺了出来,直接插中了天照的灵窍。 灵气一散,天照那一剑就再也刺不下去。 胥余抱着风曦一滚,脱离了断剑的范围,一脚将天照踢翻。 这一番变故只在电光石火之间,月读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眼见天照摔了出去,忍不住心神大震,尖声叫道:“姐姐!” “破!” 就在她一失神的工夫,灵明终于从五行大山之下逃出生天。 “吃我一棒!” 轰隆! 此时的灵明,***了他爸妈的灵力,这一棒之威,远非之前可比。 月读被一棒打得如同流星一般,倒飞而去,也不知飞出几千里万里,竟然直接撞破了结界,飞出了地球。 另一边,胥余偷袭得手,更不饶人,他一手抱着风曦,一手操纵着千百道剑芒,朝着天照狂轰滥炸,直接将她砍成了齑粉。 灵明则擎棒在手,一顿猛打,他现在的灵力太过强悍,纵然是那些神殿也经受不住。 乒乒乓乓,噼里啪啦,五大神殿全都被他打成了碎片,犹不止瘾,飞身而去,又将那棵世界之树打了个稀烂。 等到两父子发泄完,出云国已经被打成了一片废墟,天照则被砍成了渣渣。 灵明(本章未完!) 第二九一章玉宇澄清万里埃 停下来,握住风曦的手,慢慢将灵力渡给她。 随着灵力的渡入,风曦的脸上又恢复了血色。 她好奇地问胥余:“你明明已经耗尽了灵力,怎么忽然又?” 胥余叹了口气,似乎兴致不怎么高,说道:“先出去吧,出去了你就知道了,走之前,先把这里毁了。” 三人催动灵力,轰隆一声,出云之国瞬间坍塌,化为一个奇点。 此时三人已经来到了扶桑诸岛的上空。 胥余看了一眼这茫茫大海中的岛屿,说道:“这些岛屿远离大陆,土地贫瘠,又多自然灾害,住在岛上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入侵中原。一有机会,迟早要发生战乱。既然如此不如现在就把它毁了!” 他是一家之主,他发了话,说得也有道理,风曦和灵明便表示了赞同。 三人双手一合,澎湃的灵力喷薄而出,扶桑诸岛瞬间坍塌,无数的碎石被奇点的引力吸附,纷纷往空中飞去,凝聚成一个球体。 三人施展灵力,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露出海面的部分相继崩塌,被吸入空中。 等到所有的岛屿都被摧毁,吸收,便在天空中形成了一个直径数百公里的小行星。 三人催动灵力,将这颗小行星推出了地球轨道。 在距离地球一亿公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小行星带,那里,将是这颗新星的归宿。 …… 从此以后,扶桑诸岛便在大海之上消失不见了。 不过它的陆基部分距离海面并不远,不过数十米而已。 很多年以后,这里慢慢变成了海洋生物的乐园。 珊瑚们在这里安家,天长日久,形成了许多露出水面的岛礁。 许许多多的鱼类也来此地繁殖,觅食,渐渐形成了北太平洋最大的渔场。 …… 胥余带着风曦和灵明,回到了平安邑,受到了全城百姓的热烈欢迎。 不久,全世界都知道扶桑邪神被诛杀的消息,世界各地都变成了欢乐的海洋,人们载歌载舞,庆祝新生。 胥余望着大街上狂欢的人群,对风曦说道:“你现在明白了,我的灵力为什么会忽然恢复了吧?” 风曦惊奇地发现,满大街的人类,竟然全都没有了灵体。 “在最绝望的时候,我祈求人民能够帮我,希望人民能给我力量。那一刻,全世界的人民都听见我的呼唤。他们义无反顾,贡献了自己最后的灵力,帮助我,不,和我一起打败了天照!” 风曦听得眼泪都下来了,多好的人民啊,可是几万年来,诸神却只想着如何压榨他们,让他们贡献灵力。 不过现在好了,他们再也没有灵体了,他们自由了! …… 胥余忽然道:“我要做一件违背道义的事,我不准备将太上老君他们接回来。” 胥余指着狂欢的人群:“你看,你看看他们,没有神,他们会更快乐!” 风曦喃喃道:“接回来也没有用,没有人类源源不断地提供灵力,他们迟早也会消逝,在金星还是在地球,都一样。” 胥余笑道:“那可能还得上万年,不过……我等不了那么久了。我只有凡人的寿命,我很快就要走了。” 风曦抚摸着胥余的脸,眼泪流了下来。 胥余道:“不用难过,好在还有灵明陪着你,你并不孤单!” …… 二十年后,世界已经变成了一个以华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 胥余用仅存的灵力,来支持着科技的发展,并使得人们可以慢慢的摆脱对灵气的依赖。 随着灵力慢慢耗尽,胥余开始一天天变得苍老。 终于,在他百岁那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世界各地的人都来为他送行,他拒绝了,一个也(本章未完!) 第二九一章玉宇澄清万里埃 没有见。 他躺在风曦的怀抱里,渐渐地闭上了眼睛! …… “妈妈,爸爸走了!” “孩儿,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 风曦摸了摸灵明的头。 “你是世人爱戴的神,你要好好地守护他们。妈妈要跟着爸爸去了。” 风曦抱着胥余已经冷了的尸体,散去一身灵力,她的身体慢慢变得透明,消散于空气之中。 这世界已经不需要神了,我本想将你也带走,可终究不舍,你……好自为之吧! …… 灵明带着胥余的骨灰,葬在了花果山。 那是他的父母定情的地方,也是他出生的地方。 他在山顶上坐了很多年,看着人类一天天繁荣昌盛,科技日新月异。 失去了灵体束缚的人类,驾驶着宇宙飞船离开了太阳系,开始探索宇宙。 他渐渐明白,这个世界,已经不需要神了。 于是,他又重新化作了一块石头! (全书完!) 第二九一章玉宇澄清万里埃 后记!新书《灵气大宋》已发! 温馨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和文字乱序,请勿使用浏览器(App)模式。 历时半年,我的第一本书终于完了。 一次写作,十分艰难,不90万字写了近两百天。 中途一度想放弃,但最终还是坚持下来了) 我知道对于网文来说,这种新速度是不格的,感大家能陪我走到最后! …… 虽然字数不,但并不是仓促结局。 看到最后的朋们想必也都明白,我前面挖的坑,结尾基本都填上。 …… 通过这本书,我也总结了一些失败的经验,汲取一些教训。 相信下一本会写得好一些。 …… 新书已发,书名叫《灵气大宋》。 依旧是一本化的历史文。 在殷商中,是用科技改世界,但神的实力太强,导致最后两者没有很好的融合,算是失败。 新书则变成了用灵气改造世界,不过这一次灵气的强度比较有限,飞天天是做不到的。 …… 我看的历史,主角不是搞发明,就是抄诗词。 我总想写点不一的东西,希望大家支持! …… 相信大家也看到了,最近我的更新速度还是比较可以的,有时候一天能更万字。 新书我会保持每天六千字的更! 请为我投票,拜谢! 后记!新书《灵气大宋》已发! 《殷商玄鸟传》后记!新书《灵气大宋》已发!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