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水湔》 白沙在涅 蓬生麻中不扶则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人,由于受到生存法则的限制,也是会被同化的…… ─题记 “小赵,以后好好干……” 这是当年赵先生被现在所在的公司录用时老板和他说的话,原话他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但他仍然记得自己当时的那一腔热血和那张还比较“稚嫩”的脸。回想着,赵先生看了看眼前镜子中的脸,皱了皱眉头。他拧开了水龙头,双手掬起一捧水,很是随意的朝脸上一泼,他愣了一下,看看镜子,又仔仔细细的,不留边角的,把脸好好洗了洗。水龙头没有关紧,滴滴答答作响,在没有人说话的洗手间里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滴答……滴答……”水一滴滴的落下,赵先生就一动不动的看着还满是水的洗手池和他那张倒映的不太清楚的脸。突然,赵先生抬起头来,双眼直勾勾地看着镜子中的那张脸,空洞的眼睛里仿佛有个黑洞一般。赵先生的右手,抚上了脸颊,轻轻摸着,像一个在镜子前面顾影自怜的女人。 有关他的脸的故事,是在半年前发生的。 半年前的某一天,赵先生照常出门上班,一路上,他有意无意的感觉到有人在看着他,一脸嫌弃的看着他,他并没有在意,毕竟自己走得匆忙,说不定自己头发还乱得和鸡窝一样呢!赵先生用手理了理头发,朝公司大门走去。“等等!你……好了,你走吧!”保安拦住了他,神色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仿佛不认识他一样。 “你看,你看……” “哎呀,他这是得了什么病吧?!” 同事指指点点,而且个个都避开了赵先生,就像是和他之间走的太近,也会变得像他一样。赵先生揉了揉自己的脸,除了摸到一些还没来得及剃掉的新生胡子,没有什么脏东西在脸上啊?所有人的目光,都在赵先生的脸上快速扫过又快速游离而去,看得赵先生脸直发烫。下一秒,他冲进了公司的洗手间,看看镜子,脸上并没有什么啊?赵先生洗了洗自己的脸,刚刚抬起头就撞上了自己邻桌的同事钱先生。“赵哥……”钱先生顿了顿,看着赵先生的脸,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我的脸上有什么吗?我怎么没看到?”“赵哥!这么大的一颗痣,不不不,一块黑斑,你都没看见?!”钱先生扶了扶自己的眼睛,右手在赵先生右脸颊前方的半空中,画了一个一元硬币大小的圈。“哪有什么黑斑?莫名其妙!”赵先生嘟囔了一句。这一天,赵先生在公司里过的很不好。 然而,第二天,情况似乎变得更加严重了,赵先生脸上的黑斑变成了‎‎‍成​人­‎的拳头大小。第三天,黑斑已经覆盖了赵先生的大半张脸。在其他人眼中“愈演愈烈”的黑斑,赵先生依然没有看见…… “小赵,你手里的客户和单子你就先全交给别人吧……”老板对面前的赵先生说着,眼睛却是看着手里的手机,他不想看见赵先生的脸。“为……”赵先生的疑问还没有说出口就被老板厌恶的表情给生生的塞了回去。“另外,你快去医院看看吧……”老板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就摆摆手,示意让赵先生离开。 离开的时候,赵先生一个不注意,撞到了一个人,他的“前”女友Su y。“哎呦,你不会看着点儿?!”声音虽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在情绪上来讲,可能是多了些愤怒,但在赵先生的耳中听来,却再也没有从前的那种温柔。 赵先生最终还是来了医院。一见面,医生就问到:“你怎么才来?!……”医生说了一大堆,赵先生听不大懂,但他明白了医生的解决方案,立刻动手术,要不然情况会更严重!想到几日以来,受到的白眼和即将不保的工作,赵先生同意了,动手术! “恭喜赵哥出院!手术很成功啊!比以前更帅了!” “恭喜……恭喜……” 没有了来自别人的异样的目光,工作也保住了,第一天回来上班的赵先生身心俱疲,步伐比以往更加沉重的回到了家里,到现在,站在镜子前。 这是怎样的一张脸? 焦黑如漆,遍生长毛。 奇怪的是,这一次,除了赵先生以外,所有的人都看不到这张脸。 赵先生麻木地拿起了一把剪刀,剪,剪,剪……然而,赵先生看见自己剪的速度远远赶不上长出来的。“哈哈哈……”赵先生开始大笑,他接下来的举动更为疯狂,他直接将自己的肉剪下来,没有痛,只有为了能够把不属于他的这张脸去掉的疯魔。最终骨头都被赵先生剪了出来,骨头,竟然连骨头也是黑的! “哈哈哈……” 赵先生疯了。 溶玉 燎沉香,消溽暑。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五月渔郎相忆否。小楫轻舟,梦入芙蓉浦。 天气虽热,却可谓是“良辰美景”,一间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客栈就这样突兀地立在这青埂峰上。这青埂峰上一向是人烟缥缈,但自从传说中的宝物最终的下落是被人抛下青埂峰后,江湖上人人趋之若鹜,客栈的老板也就是那个时候来了青埂峰。身边,带着一个年纪不到七岁的小女孩。 “呦,客官!您是打尖儿呀?还是住店呀?”老板兼跑堂小二,缓缓吐出一口烟说着,打量了一眼来客,顺手在鞋底磕了磕烟锅。 “你,可曾从别的客人嘴里听说过‘通灵宝玉’?” “有有有,别说宝玉,还有宝石,宝珠,宝匣呢!只要您在本店包一年‘天字第一号’房,小的就送您一对,外加绝世好剑一柄……诶诶诶,客官,您别走喂!” 刚来的客人被这老板的话,弄得是哭笑不得,觉得是浪费了功夫,连倒的茶水也没喝一滴便走了。 “生意又没得做了吧?我就说让你把一年改成一个月的……”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跑跑跳跳的从客栈楼梯上下来了。“又来了,你缠着我都一天了,都说了不告诉你就是不告诉你,这鸟不拉屎的青埂峰哪来的什么宝物?”老板继续吸着他的烟锅,一脸惬意的样子。老板人很年轻,但头发却是花白,脸上还有一道横跨了整张面孔的刀疤。“我不管,我不管,我就是要问,有没有嘛?!”小女孩气呼呼地耍赖坐在地上,小脸红扑扑的,像是熟透的石榴。“真正麻烦,那我就大慈大悲的告……来给你讲个故事……”老板说着,席地而坐,顺带着用小女孩的脑袋轻轻地磕了磕烟锅。 “话说,当年江湖分划成四门势力,贾史王薛,贾家世代习武,为正派大门;史家书香门第,门客桃李满天下;王家乃杏林之门,医术一绝;薛家则通商贾之道,再世陶朱。四门之间又是世代联姻,可谓是“我道日兴隆”。但花无百日红,百年荣华岂无衰败之理? 单单看这一代的四门后人,史家人不知何故,近年来,极少在江湖走动,常年闭门谢客,朗朗儒音不见,倒是“人道渺渺。仙道莽莽。鬼道乐兮”的日日念他百遍千遍。王家呢,乐得自在逍遥,上山采药,下山晒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薛家人,这一代嫡系倒只剩得薛蟠和他妹子薛宝钗两人,做生意,风尘奔波,这个月在金陵转转,下个月指不定又去浮梁买茶了。贾家人呢?贾家素来是人丁兴旺,不过贾家主事贾政上了年纪后,到是又得了个儿子,生下来嘴里含了一块玉,便从此叫他贾宝玉。” “我知道了,他们说的那件宝物,就是他嘴里的这块玉了,错不了!”小女孩听到这儿,插了一句嘴,老板没有搭理她,自顾自地讲了下去。 “就说说这贾宝玉,因为生带异相,惊动了先帝,这先帝也没觉得有什么忌讳,一高兴,就赐了个‘通灵宝玉’的名号,还说以后他如果立了功,就封为大将军。 在他快满十四岁的时候,他们家里来了两位贵客,一个是他的表姐薛宝钗,一个是他的郡主表妹林黛玉。不知是不是因为他觉得姐姐不好亲近,所以他常常和那小郡主一起玩。他老爹让他练功读书,他也通通不管,反正是抓不着他,即使抓着了,也有疼他的祖母,史老太君教训他老爹。” “我饿了……”话音刚落,老板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两个糯米鸡,其中一个,他从半空中扔下来,稳稳地落在小女孩的手里。另外一个,则是送进了自己嘴里。 “这一个表兄一个表妹,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在寻常人眼里,他们将来必成一对佳偶,但世事不尽如人意,当今的皇帝即位后的第一年,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传闻,龙脉禁地的龙钥在贾薛两家人手里,便派北静王水溶去办这件事,这一办不要紧,结果就是,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了亲,那个小郡主被指婚给了北静王水溶。但最后贾薛两家人最终没能交出龙钥,这下场就很凄惨了,两门被赶尽杀绝,另外两门也受到牵连,在江湖上自此一蹶不振。” “诶诶诶?那龙钥去哪儿了?”小女孩拍了拍肚子,砸了咂嘴,很是满意糯米鸡的味道。老板磕了磕烟锅,看了一眼她的脸,摇摇头,“啧啧啧……”究竟是个孩子,既是个孩子,就和他不一样,嘴边总有些米粒。 “怪不得从不见你弹琴,在贾府这样,在我北静王府也这样,原是这个缘故。呵……”面如冠玉的温润公子,眼见着自己手里的茶杯被他的妻子用琴音震碎,一点也不讶异,反而觉得有趣得很。他用手里的扇子将自己身上的碎瓷清了清,站起身来,踱步来到了眼前人面前,扇子缓缓托起她脖子上挂着的一个玉坠。“龙钥吗?没想到他竟然就这么给了你。你知道吗?这既不是什么龙钥也不是什么通灵宝玉,不过是先帝和他为了歼灭四门而说的一个谎罢了。”“咯嘣”一声,琴弦毫无征兆的断了。 “后来呢,后来呢!”小女孩很是着急的问。 “后来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儿,北静王和她从那边跳下了青埂峰。” “那龙钥呢?宝物呢?” “他们只留下一个宝物,就是你啊,蓉儿……” “你真无聊,每次都拿我寻开心,诶,对了,你这故事里是不是少了点儿什么?” “少了?少了的地方,等你和你娘给那边的玉和尚送饭的时候问她去。”老板说着,似是忿忿不平,狠狠地在地上敲了敲他的烟锅。 十年一梦 “麻烦,借个光,谢谢……”“王炸!”“啦啦啦,啊啊,啦啦……”人头攒动的车厢里,溢满着属于不‌​­同​‍人­的荷尔蒙的味道,中间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泡面香,明明会是淹没在各色气味里的,却偏偏如同一个街头一闪而过的热辣美女,不见也罢,一出现,便是撩拨得让人食指大动,口舌生津。每个擦肩而过的人不意间看上一眼那桶刚刚用开水泡好的方便面,手也忍不住开始翻寻自己的行李,急于找些东西来祭一祭自己的五脏庙。很快,卤蛋的咸香也好,芝麻糖的甜香也好,香肠的蒜香也好,鸡腿的卤香也罢,总之,不过两三分钟的功夫,大家都开始“打牙祭”。而泡面的主人,一路上这里“借光”,那里“请让让”,总算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吃饭,不然你胃疼。”周翰将桶面放下,左手大拇指反常地被他用其他四个指头包在手心里。刚刚一直在路上小心翼翼护着泡面,有些汤料洒出来在他的手指上,倒没什么大碍,只不过和他手掌上其他区域的皮肤比起来有些红而已。 “嗯?嗯……”被从行李上刚刚叫醒,嘴巴咂吧了几下,睡眼惺忪的李纳清恍惚间还以为自己是在寝室的床上,室友把自己叫起来是因为她帮忙买饭回来了。鬓边碎发零零散散地黏附在印了一个红印子的额头上,增添了几道纵横交错的纹路。“食堂的酱香饼吗?怎么今天没打菜?”“口水自己擦。”“啊!什么什么?我居然流口水了,有没有,有没有人看见!”李纳清一下子清醒,犹如三魂七魄归位。手连忙接过周翰递来的纸巾。 “刚刚是没人看见,可是你的分贝已经足够让人记住你嘴边的口水了。”一向毒舌的吴尚在手机里发出一声“defeat”后,看了一眼李纳清说道,又顺手从旁边的郑辛那儿钳来一根卫龙辣条,叼雪茄似的含在嘴里,“秀气”地,如蚕食桑,一点点,一点点吃了进去。“你要不要脸,自己不带零食,就知道抢我的。”郑辛忿忿不平,抓了两根辣条,一起塞进嘴里。“诶诶诶,吃你根卫龙怎么了?至于这么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吗?”“你你你你你!你说谁是狗呢?”“嘿嘿,没有没有,人家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现在可是嘴里吐得出卫龙,高级多了!咳咳咳……咳咳……”吴尚看着面前的郑辛嘴里一边半根没吃完的卫龙,笑得呛了口水。“活该!”郑辛嘟囔了一句,恶狠狠地把两半根卫龙咽下了肚,大快朵颐之时,在两片薄唇和辣条之间若隐若现的两颗小虎牙显得她倒有些像吞天噬地,最后把自己都吃得只剩一张嘴的饕餮。 虽然只不过是隔了一小臂的距离,但吴尚和郑辛这边修罗场上的唇枪舌剑丝毫没有打扰到李纳清这边的用餐。她和周翰两人坐在一起,周翰在外,李纳清在内。“我不喜欢吃玉米肠。”周翰从行李里翻找出一袋玉米肠,扔在李纳清旁边。“面汤和它味道搭起来还不错,你不试试?”李纳清用面叉叉起来一根香肠,举到周翰的嘴边,周翰微微皱了皱眉头,脸稍稍向后躲了躲,然后用自己的面叉将玉米肠叉了过去。“味道确实不错。”周翰淡淡地说了一句,完全没留意到李纳清已经是笑容可掬,尽管这可掬的笑容是伴随着她激动得不能自已的上下颌运动。 四个人就这样吃着,虽然是在高铁上,但多重食物的气息混在整个车厢里,似乎并没有人在意泡面和辣条的味道太过浓重。几乎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口腹之欲中,不能自拔。 这四个人,是同班的大学同学,也是2V2情侣拍档。四个人常常是这样“结伴而行”,在成为两对情侣之前,则是同性别的“两两成行”。或是下课后去学校的体育馆打场羽毛球,或是周末出去嗨皮,“推杯换盏”地在学校卖麻辣小龙虾的店里来一次“大胃王”比赛。这一次,四个人是出来旅行的。一次很匆忙的旅行,临时起意,随便得好似中午打算去吃食堂,却又突然在手机上点了外卖。因为是临时起意,所以一切计划得都很潦草,就连车票也是冲进高铁站才买的,他们将会在车上待上整整4个小时26分钟,刚刚好错过平时吃午饭和午睡的时间。目的地是鹭岛,也就是厦门,一个充满海味的城市。 14点16分,火车不早不晚,准时停在了厦门北站。 急急忙忙用滴滴打了一辆车,四个人就奔向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中山路的步行街。 夜晚,不凉也不热,温度刚刚好的时间,四个人出来开始“扫荡”。由于口味的问题,四个人默契地分成了甜咸二党,李纳清和郑辛跑去一家糖水铺子里尝尝她们各自心心念念的“小甜甜”,而周翰和吴尚则去了不远处的汤包店。 糖水铺子,靠近门口的圆桌,李纳清低着头,正在品尝她的南瓜椰汁西米露。充分混合椰汁和南瓜,在灯光下看起来像是小米粥的颜色,尝一口,细软绵长的椰子味让李纳清满意地舔了下自己的嘴角。她的目光向面前碟子里黄橙橙的还冒着热气的炸牛奶扫去。然而,下一秒,她开始感到有些冷了。 “那个,清清啊,你觉不觉得最近你家翠翠好像……有些怪怪的?” 翠翠是这两个女人之间对周翰的称呼,这昵称的由来话说起来到也不长。食堂里有一道万年不变的菜,白菜炒豆腐,虽然这道菜被炒得菜汁尤为的多,被人戏称为“翡翠白玉汤。”但丝毫不影响李纳清对于豆腐的执念。所以,周翰和她常常是打了两份同样的菜,将自己的豆腐全都换到李纳清的餐盘里。于是,翡翠,翠翠,小翠等一系列“爱称”就这样诞生了。 “我觉得吧,你们之间好像一直是这样不冷不热的,要不是他和吴尚讲他喜欢你,我还真怀疑你们两个是兄弟……” 是啊,他和她两个人之间,还真的是这样,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用来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 他和她,仿佛两个极端,一个是“阳春白日暖”。一个却是“雪罢冰复开”,无论李纳清对他说了什么,到了周翰这里,皆如石入深潭,仅仅泛起个不大不小的涟漪就没了消息。但李纳清知道周翰是关心她的,比如说,在给她发的消息里再三强调,要早睡早起,少吃垃圾食品,一日三餐按时吃,不要吃太辣的。到现在,李纳清仍然记得她第一次去他的宿舍,是接受了他的邀请。他给自己准备了一杯手磨咖啡,还跟贴心的给了他自己的咖啡杯让她放心用。是什么时候开始,他和她之间开始愈发得疏远了呢? “诶诶诶,想什么呢?吃个东西还能这么出神?”郑辛看着李纳清呆呆的样子,感觉自己说错了话,连忙夹起一块炸牛奶,塞进李纳清的嘴里。自己也开始闷下头解决自己玫瑰桃胶龟苓膏。“啊?啊!是啊,是啊,都凉了呢……”李纳清口齿不清,含糊地说着。 碟子里,四块炸牛奶,李纳清整整吃了42分钟,这件事,是郑辛后来和她说的。 后来呢?李纳清记得不大清楚,她依稀记得他们四个人漫无目的的在步行街上走着,像是赶庙会的小孩子,哪里人多,热闹,就去往哪里。 第二天,在一家小店点了鸭肉粥作早餐后,四个人就跑去了厦门大学。 在一眼望不到出口的芙蓉隧道里,李纳清看着时不时用手机拍照片的周翰,左手指尖无意间划过墙壁上一对情侣留下的签名。签名下方还有一行小小的字,“我终于抓到你了。”“哈……”李纳清的嘴脸微微抛起一个弧度。“清清,清清,过来,来,来。”对面的郑辛向李纳清招了招手,示意让她过来合照。吴尚和郑辛平常腻得两块扭在一起分不开的牛皮糖的两个人,拍照的时候分开站在李纳清两人的旁边,就像郑辛最爱的,日日不离口的两片奥利奥饼干一样,把李纳清和周翰夹在中间。但结局是意料之中的,这两个人各自友好地拿着周翰的摄像机的一端,微笑着,看向郑辛自拍杆上的手机。 四人穿过芙蓉隧道,走了很久很久,终于在走到脚快断了的时候,找到了一家冷饮小食店。又渴又累的四个人各取所需。 刹那间,只听得“觥筹交错”。 “不准吃这么多冷饮,如果你不想胃疼的话。”周翰在李纳清打开菜单点第二杯冷饮的时候,用手里正在吃番茄意大利面的不锈钢叉子直接指向了右手边的李纳清,一副耿直的威胁模样,不动声色,看起来正气凛然。“哦。其实,我是看你好像很渴的样子……”李纳清淡淡地应了一句。耳线上的星月装饰在从外面斜射进来的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郑辛和吴尚深深埋下的两颗小脑袋转向对方,心照不宣地笑了笑。其实,这两个人都很关心对方的嘛! 夜晚回到旅馆,李纳清和郑辛洗了澡,换了自己的睡衣,舒舒服服地躺在比宿舍大了一倍的床上,像长妈妈一样,摆成一个“大”字型。两人就这样静悄悄躺着,让自己全身的筋骨都松懈下来。如果按吴尚的话来讲,这两人就好像是两条被摔晕了头,刮干净了鳞的鱼,当然不会有人要拿她们开膛破肚。“喃德斯噶?!”“噢……噢求撒嘛!”不知是不是因为**静,郑辛忍不住摘掉了耳机,把手机的声音调大。 “辛儿,他说他偏向于独身主义,不希望有另外一个人来闯进他的生活,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就已经很美好了。” 动漫的声音戛然而止,郑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夸周翰的觉悟高?有先见之明?等等,这话不能这么说。 “你说他究竟有没有喜欢过我?我有时候觉得我根本就没有谈过恋爱。”李纳清将双手枕在头下,闭上双眼,太阳穴隐隐跳动,她感到有些头疼。 “你们两个毫无疑问是正在谈恋爱啊!” “可是……我,我觉得我好像要抓不住他了。” 另一边,吴尚和周翰安安静静地坐在旅馆外木廊的一张茶几周围。沉默是金,这两个年轻的男人一向是将之奉为圭臬。 “咳咳嗯……你是怎么想的?我听小辛说,李纳清好像觉得你对她很冷淡,可你明明是热情如火嘛!” “我不知道。” 两个男人之间的这个夜晚的对话就此终结。 翌日,四个人搭上游轮去了鼓浪屿。“你坐。”好不容易找来的一个座位,周翰让给了李纳清,自己则站在她旁边,靠着一根柱子,刷起手机。李纳清感觉不太好,她不是身体不舒服,她是感到有些……怎么说呢?这种感觉很奇怪,她觉得她和周翰两个人好像处在两个异度空间,相通的时空通道越来越少了。 穿梭于房子间的街道,仿如隔世,人在异国。 今天的天气很热,非常之热。七月份的鼓浪屿,就连风也是“热情”的,李纳清后悔今天早上自己出门的时候,怎么就忘了涂一层防晒霜呢?热气蒸腾,怎么形容来着?对,蒸笼里的包子,哪怕是她今天穿了一件她最凉爽的白色百褶长裙。 将凉鞋拿在手里,李纳清被郑辛拖来拖去的自拍,时不时还要小心地提起裙摆踏足海水。变换着各种各样的角度,找寻着最适合两人的光线。因为疲劳而动作僵硬的李纳清,被欢快的郑辛带动着,仿佛是在cospy老电影《窈窕淑女》赛马场上那精彩的一幕“帽子戏法”,但两个人没有帽子。旋转,旋转,再旋转。这个时候真的应该找人给这两人配上那恰如其分的背景音乐:旋转跳跃我闭着眼…… “阿翰,今天天气真不错。”好不容易趁着郑辛拍她和吴尚的时候脱逃的李纳清,来到了一直在不远处默默坐着的周翰旁边。周翰还是穿得是一本正经的模样,和吴尚一副来夏威夷度假的清爽风全然不同。只见斜躺在沙滩上,只起左腿和左臂,将左手搭在膝盖上的周翰微微抬起了头,看向李纳清。李纳清微微低着头,嘴角牵动着30°的微笑。散下的披肩长发被风吹动,千丝万缕拂面,就像众多电影里经典镜头。此时此刻,毫无疑问,有人应该夸她一句你今天真漂亮之类的。但,周翰周先生“八风吹不动,独坐紫金莲”,也是微微笑着,配合上这坐姿,样子像极了印度神话剧《摩柯婆罗多》里的在宇宙之海的蛇床上飘荡的毗湿奴。如果这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吴尚和郑辛这一对身上,吴尚吴先生已经是舌灿莲花,从头说到脚,青丝如绢,眉目如画,琼鼻高挺,玫瑰含雪,齿若含贝……手如柔夷,说完了还不忘毒舌:“其实呢,柔夷就是古代的蹄膀,齿若含贝是指牙齿像含贝这种野兽的一样……”之类云云。 “你的裙子湿了,头发进嘴里了。”好吧,还真是直男的想法。李纳清心里嘀咕着。 下一次眨眼,就被郑辛又“拎”了过去。瘫软无力,在郑辛手里的她,就像食堂里清真面馆里的正在做的拉面,如面团的她,在郑辛的手里被一拉一折,一抻一扯,反复七次,还要再来甩两下,然后被拗成几段“嗖嗖”几声扔进旁边的汤锅里。李纳清真是欲哭无泪。 又待了几日,四人就回去了,在回去的高铁上,吴尚和郑辛又在“兴高采烈”地说着什么。 “诶!我说,将来我们的婚礼在鼓浪屿的沙滩上举行也不错,就像我们看见的那一对一样,虽然我觉得你穿婚纱的样子可能看起来像棉花糖,但爷喜欢吃甜的。”吴尚像对待一个好哥们一样,用拳头锤了锤郑辛的胸,满脸笑意地说着。“甜你妹啊!老子到时候要穿西服!”郑辛本着“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的原则,用她豆沙包大小的拳头给了吴尚一记重拳,让吴尚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胸口碎大石”。李纳清看着这两人,不说话,默默用牙和舌头磨着周翰刚给她递过来,拆了包装的零食海苔。 变了,淡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和情感,因为即将毕业和考研的压力。周翰越来越少找李纳清聊天,逐渐演变成每次都是李纳清主动找周翰聊天,直到有一天,周翰告诉她,不要找他聊天,他的心很烦躁。 “这周好多事要忙。” “嗯……” “对了。” “记得早点休息。” 这是他和她毕业前最后的聊天记录,随着考研结果的出来,李纳清和周翰南辕北辙,一个去了秦淮以南,一个去了秦淮以北。 不知是太认真的对待这段感情,还是因为习惯了那个人的不冷不热的陪伴。李纳清在作为一名外科医生难得有空休息时,总会想起有人曾像一个老父亲一样,耳提面命,叮嘱她早睡早起,按时吃饭。 身上常年存在的消毒水的味道,或多或少让她想起某个在实验室的下午,带着蓝色一次性手套的她拿着解剖刀,戏谑着要刮干净周翰的胡子茬。 学校里的每一家冷饮店,都留下过两人的身影,虽然,每次周翰都是千篇一律的柠檬茶。味道淡淡的,李纳清一直分不清是他衣服上的气息还是茶的香气。 她时常感到嘴巴里少了一种味道,让她感到生活都寡淡了许多,是啊,好久没有人费尽心思替她找来茉莉海盐味的怡口莲。咸咸的,但又甜甜的,非常默契的组合,就像端午节她老妈做的红枣肉粽…… 一个很难得的假日,李纳清又是舒服的在床上躺成一个大字,过了一会,又蜷成一团,臂弯里夹着她床上的海绵宝宝。“嗡嗡……”手机振动不停,李纳清头痛地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想着自己的假期又报销了。 “清清啊!我要结婚了,下周六上午九点在鼓浪屿……你一定要来给他当伴娘!” 李纳清感到头大,但心里却是真挚的祝福,郑辛果然让吴尚当了她的“新娘”…… “老子太喜欢你这身装扮了,真真是如仙美眷,似水流年,从今以后你就随我夫姓叫‘郑尚’吧!”不见多年,吴尚仍旧是屈服在郑辛的豆沙包拳头下,并且,是永久性的。 “周翰,你说好的结婚礼物相册,为什么好多都是清清的照片?”吴尚翻看着照片说着,却被郑辛的一筷子夹来的四喜丸子塞住了嘴。 “这是送你的,我还记得你说你喜欢这个味道。” 周翰递过来的,是一袋紫和绿色包装的怡口莲。 “嗯,一起吃吧。”纤长的手指,挑棋子般地夹起一颗,递给那个她没见了十年的人。 “以后也一起吃。” “嗯。” 谁寄来的明信片 “A eyougtoSca bo oughFai Pa sleysage osema ya dthyme Remembe metoo ewholivesthe e Heo cewasat ueloveofmi e” 熟悉的歌谣,是“王先生”每日起床的闹钟。日复一日,她每天都要从不记得内容的梦里飞快地从床上爬下来,然后关掉它。紧接着,才慢悠悠地开始洗漱。常常是等前一日晚上在烘焙店里买的打折面包被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撕扯成小片塞进嘴里的时候,“王先生”那双肿着双眼皮,还在回忆梦境温存的眼睛才会勉强睁开一只,另一只还要等她在吃早餐的过程中才会慢慢醒过来。早餐是一天当中最重要的一餐,“王先生”对这话表示赞同,表示自己向来是恪遵不疑。虽然碰上整整一个上午都没课没事的时候,她会跳过早餐,直接吃她一天当中的第二餐,也是旁人眼中的最后一餐。诚然,她自认为的晚上吃点果子,来点酸奶,在别人眼里算不得是“饭”,顶多是“食”,还是零的。都说美好的一天从早餐,“王先生”的早晨是从她的打折面包开始的,自然她的一天,是“打折”的一天,不过,是打骨折的“打折”。如果以轮回之说来比喻她的生活,那真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就像那个著名的“跟随者”实验里花盆上的毛毛虫,周而复始,循规蹈矩。 “王先生”是一位女性,至少她的出生证明,户口本以及身份证上是这么写的。但她身边绝大多数不这么认为,她一板一眼,霸气外露,所以叫她“王先生”,或者,“王总裁”。 单调的生活,单调的人。 “王先生”把她的生活爽快地分成黑白二色,但她是透明的。 透明,说的就是她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何因,她总是很没有存在感。 没有存在,便生了寂寞。 她知道教室通往食堂的路上一共有23棵桂花树,其中三棵的桂花总是要比其他的晚开一两个月。 她知道她的宿舍空调外机上住着一只斑鸠。而学校里四散而飞的黑鸟不是乌鸦,是林八哥。 她知道食堂每一家哪个最好吃,哪个最难吃。 她知道,她一直都知道。 在外漂泊的孩子,没有在家里过得舒坦。但却远比在家的时候要自在得多。 “王先生”时常会想起一句话,“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想着,想着,她的笔总会划向一边,给纸的空白留下一个漂亮的弧度。 这个时候,她知道她的手又抖了,她需要她的白色小药片。 “您好,你有一封信件……” 真是奇怪,谁会给她寄信呢? 拿到信件,来到计划中的图书馆顶层,她决定先看完。 “唉……” 也许,日子就该是这样平平淡淡,不该起什么波澜。 “王先生”从餐盒里拿出她的果子,“嘎吱嘎吱”咬得牙爽。 信封里,有一张被故意装在里面的明信片。 “你最近还好吗?” 明月·十三 又是一个和往常一样的挨饿的日子。 这年头,就连讨饭也是不好讨的,自己尚且都吃不饱,哪里来的残羹冷炙去施舍给旁人? 我真的好饿,好饿。 我的家在城外十里坡,也就是乱葬岗里的那个早晚都要塌了的烂草棚。 猛然间,一个惊雷。紧接着,便是一场大雨。 我说不上对这场雨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下了雨,我在外面和在烂草棚里没什么区别。 下了雨,我可以直接用我唯一的碗来接雨水喝,不需要小心翼翼走上好久的路去找水源。 下了雨,那些闻到味道的乌鸦会少,我就可以放心地从那些死人身上翻东西了…… 运气好的话,今天就不用挨饿了。 腐败的气息浓厚混合着土腥味,但我早就已经习惯。 是半个馒头,虽然硬邦邦的,不知道是被留了多少天,但这东西已经很好了,虽然,干烧饼比干馒头要顶饿得多…… 嗯? 这个死人显然要比其他人有钱,我咬着被雨水渐渐泡软的馒头,仔仔细细翻着他的全身。 嗯?这是什么?这就是酒吗? 从他的手里我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瓷瓶,和庙里观音的玉净瓶差不多,只是小了许多,玉净瓶里有圣水,这个瓷瓶里总该有些好东西的吧? “别动,有毒。” 一只飞镖穿过瓷瓶上的布封,本来我人小就没什么力气,更何况本来我也就没抓多稳。瓷瓶被飞镖带着飞了出去,中途布封掉了下来,里面果然有着和水一样清亮的东西。但是它洒在别的死人身上了,那个死人登时就没了影,连根死人骨头都没剩下。 再后来,那个扔飞镖的人带走了我,他让我叫他“师父”。师父给我取了个名字,十三,他说,丫头起个这样的名字才好。 和师父在一起生活,和下雨一样,我说不上是讨厌还是不讨厌。 在师父身边,有饭吃,有床睡,有衣穿。 在师父身边,他总要带着我东奔西跑,常常是清早我们刚进了城关,半夜又要赶路。 在师父身边,他一有时间就要走和他学飞镖,练什么劳什子武功…… 师父的身上总有一股酒味,但他从来不让我喝酒。他说,我要是敢碰一滴,他便饿我一天。真是残忍! 好像,这样的日子,我和师父过了很多年,很多年。 师父和我说过,既然跟了他,那就要知道这一行的规矩。 收钱,夺命。 没错,我和师父是杀手。 乱世浮生,这个行当算得上是最好的了。 有命就有的吃。 有的吃就有命。 师父似乎生意做得很好,不然,我和他为什么总要东奔西跑的? 师父的生意似乎也不怎么样,不然,东奔西跑的时候,为什么总有人要在后面追我们? 但有一点,师父很懒。 自从我用筷子抢走了手里他筷子夹着的一块红烧肉也是盘子里的最后一块红烧肉后,他收了钱,就常常要走去“收货”。美其名曰,为师要颐养天年。 但当我真的去了的时候才发现,这生意原来真的不好做。 先不说要杀的人难对付,有时候,光是主顾就很难对付了。 “我要你挖了他的心,剖出他的肝,截出他的肠子,最后只剩一副臭皮囊!哈哈哈哈哈……” “把他大卸八块!” “让他死得干干净净,我连他一根头发都不想看见!” 各种各样的要求,我只能满足他们,毕竟我和师父还是要吃饭的嘛! 所以,每当有主顾只说要人死,什么方法都行的时候,我是最开心的了。 快剑去首不留头,是我惯用的方式。 因为这样,才不会被那个等着我来给他颐养天年的人笑话。 “啧啧啧,十三啊,十三,这次又有人要你把货大卸八块了吗?为师看你以后改行做个屠户也不差,哈哈哈……” 不再是一个打不过他的小孩子的我这时候,会明目张胆地把他手里的酒壶抢过来,仰头便灌。看着他心疼,我心里却是欢喜得很。 说我是屠夫?那你也是屠夫,没有人比你更像屠夫,络腮胡子一大把,黑黢黢的布衫裹身上。 不过,他也确实不像屠夫,我见过许多屠夫,比如最近我们停留的小镇口的那个,他的身上总是带着陈年的深褐色血迹混着油污,经年累月,原本是该白白净净的围裙,渐渐油腻成褐色。 他的衣服总是干干净净的,当然,免不了有一些补丁和缝线,还有,酒味。我仍然记得有一天夜里他回来的时候,他正喝着一坛女儿红。显然,师父喝酒喝得太潇洒,忘了他腋下衣服还有一个大窟窿的事情。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呢!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冬日,但,冷却是格外的冷。如果真的能呵气成冰,那我第一个就先呵出一把刀,宰了那个把所有买卖都交给我,跑去喝羊肉汤的人,也就是我的师父。明明知道我最喜欢喝羊肉汤了,却偏偏今天让我出门去“收货”!哼! 呵了几口热气在手上,我拿出一张画像,画像上的人是我这次要杀的人,人长得一般般,名字一般般,叫做步封。好在这次的生意没什么特殊要求,那就老样子,快剑去首不留头。 然而,这一次,我有些失手了。之所以说是有些,是因为我人是杀了,但我受的伤也很重,而且后面还有很多人追来。看来,羊肉汤我恐怕是喝不成了。 “扑通”一声,我掉进了一个冰窟窿里。冷,真的好冷。可笑的是,这个时候,我居然想起了我那个不知道在哪儿喝着羊肉汤的师父。 师父啊,师父,如果我还能见到你,我一定要在你的羊肉汤里狠狠加上一碗大理国的辣椒。 下一刻,我阖了眼,睡去。 等我再睁开眼的时候,有一个男人正在摸我的脸。 “哪里来的混账东西!也敢摸我的脸!”怒骂一声,我顺手给了他一巴掌。一个巴掌下去的后果就是他的半张脸变得绯红,和另外半张的白白净净泾渭分明,一张“阴阳脸”。 “这位姑娘您的火气着实大了些,连我这个把你从冰窟窿里钓出来的恩公也要打……” 也真是奇怪,打了他,也不恼。顶着一张“阴阳脸”,笑嘻嘻地从身后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粥。粥是红豆粥,老实说,我并不喜欢吃甜食,吃那么多,牙疼,还不顶饿。但,我是饿急了,像喝酒一样把粥往自己的喉咙里灌。 阴阳脸似乎被我这举动吓着了,连声说道,“慢点吃,慢点吃,我又不同你抢。” 好吧,这粥确实有些烫,那我就耐心等等。摸着青瓷小碗,丝丝烫意隔着瓷片穿透过来刺着我的右手的几个指尖。 “诶!你说你是从冰窟窿里把我钓上来的?还有我睡了几天了,这是什么地方?你又是谁?为什么会跑去冰窟窿那边钓鱼?” 我问一句,喝一口粥,他也答一句,倒也老实得很。“我叫康良,我和一个老仆出门四处游览,在这七星河附近暂时歇脚,我和老仆打算从冰窟窿里捞几条鱼烤的时候,发现了你,你已经睡了三天三夜了,这位姑娘。” 三天三夜!糟了,臭老头的羊肉汤肯定也早喝完了。粥不等喝完,我已经急急奔了出去。 “你还知道回来啊!不就没让你喝上羊肉汤嘛……”我回来的时候,师父还窝在客栈的被窝里,睡眼惺忪,一身酒气。但他见到我,立刻酒醒了。 按他的话来讲,他完全没认出来我是他的徒弟十三,哪怕我和他东奔西跑了十多年。如果不是因为额上那个以前留下的疤,他完全不能接受我是他的徒弟这个事实。以前,为了行动方便,所以他将我扮作一个男人,后来又因为额上多了疤,所以干脆将疤上刺了蛇纹刺青来掩盖疤痕,平常我又时常带上蒙面,防止仇家认出来。可现在呢?我浑身上下,除了蛇纹刺青没变,衣服,头发通通不一样了。一身粉缎绒衣,外面还穿了一件纯白不带一丝杂色的曳地狐裘。一改往日的高马尾,一瀑黑发被编成三股辫子,缠在脑后。 我没有瞒师父,告诉了他康良的事情。师父没觉得惊讶,也没有很平淡,只是说,我们是杀手。 师父让我去杀了康良,提头来见。 等我再赶到七星河的时候,万幸,他还在那儿,奇怪,我问什么要说万幸? 他在河边生了一堆火,正和一个老者在烤鱼。 我突然有些下不去手,他救了我的命,我却要因为师父的一句话而杀了他。很奇怪不是吗? “你穿女装的样子很好看,为什么还要穿男装?对了,刚烤好的鱼,一起来吃吧!” “我要杀了你,因为你看见了我的脸。” “我知道你是杀手……”康良放下鱼,右手扶在腰间的剑柄上。这样子,好似是等着我来杀他一样。 双刀破风,直冲其要害。却在离他只有三寸的地方,被他轻巧躲开了。我扑了空,冷不防被他一把拖进怀里。“十三是吗?我在城门口看到了通缉你的告示,画告示的人将你画得一点都不好看。不如让我帮你画张像,如何?”“哼!油嘴滑舌!”又是一个巴掌,这次打在另半张脸上,他又成了“阴阳脸”了。 我逃了回去,没错,是逃,我觉得我应该不是康良的对手。半路上,我随手取了一个路人的头,趁着夜色,也不需遮掩,就这样血淋淋地带回去,又血淋淋的甩在师父面前,有些已经冻住了的血冰碴迸溅在他的女儿红里。师父看了一眼人头,什么都没说,将剩下的女儿红一股脑的都灌进嘴里,末了,抹了抹嘴,看着我,道:“今夜就动身离开,城里现在都是抓你的告示。” 既然是走,那就静悄悄的走,我和师父半夜就从最险的崖上遛下去。虽然是杀手,但我却恐高。这也是我为什么,轻功不好,被之前那伙人追得那么狼狈还掉到冰窟窿里还遇上了康良的原因。康良,我突然又想起了他,这次给他的这巴掌是不是重了些? “哈哈,你今儿怎么出息了?往日让你爬个树可都是大呼小叫的。”师父稳稳接住我,问到。“臭老头,下次再有这样的生意,你去,我不干了!连口汤渣都没尝到!”“哈哈哈哈,好好好,为师答应你,这是最后一次……” 接下来几个月,我们一直小心翼翼地躲在附近,好像,这次,生意挑的太不好了,一个步封,让我们两个居然被方圆百里都通缉了。躲吧,也只能躲了。 说来也巧,那个康良,我每次出去找点猎物的时候,都能碰见他。这算不算缘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我,好像有点喜欢他了。 一夜,我骗师父说我去看看白日里布的陷阱,有没有猎物,就这样又跑出来见康良。 “好酒啊,好酒,月亮也好美。” “是啊,空中月皎皎,但不如十三你美。” 我大概是酒喝得太多了,又或是不知怎的想起了师父,一边打着嗝一边啰嗦起来。“哎,阿良,你不知道,我师父肯定是因为自己没有个好名字,所以才给我取了这么个名字,还骗我说这是好名字,呃……他自己呢?还叫什么明月,一点也不威风!明明我们两个的名字该换过来才是!呃!” “明月,好名字……” 喝多了酒的我,待到第二天酒醒的时候,就看见屋子里师父和康良在互相看着对方。这情形好像不大对劲。 果然,下一刻,两人就这样打起来了。我突然间知道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事,比如说,我师父明月,十多年前,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杀了步封一门上下三百五十九口,但从那时起就销声匿迹了。比如说,康良他骗了我,其实他不叫康良,他的名字叫做步封。 高手之间的对决,大抵如此,不需要第三人来干预,所以我被师父定了穴道,留在屋里,可他不知道的是,我已经有了能冲开穴道的本事。 林子里,遍地皆是被砍断的残枝败木,剑痕刀痕,看得我心悸阵阵,我好怕师父他死,又好怕康良他死。 “你师父他已经死了!”衣服残破不堪的康良从我身后冒出来,他的剑冷不防地戳穿了我的躯体,不过,大概是他疲惫不堪了吧,伤我竟不是要害。“我不是康良,我是步封,名门正派怎么可能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 是啊,康良是康良,步封是步封,我爱的是请我吃烤鱼的康良,不是杀了我师父的步封。贴臂小刀,被我一下子戳进他的小腹,他抽离了他的剑,向后连连退去,我闷哼了一声,从马尾里摸出几枚不起眼的骨钉,果断的打在他的双眼和喉咙上。突如其来的刺痛和失明,又不能叫唤,我眼睁睁看着他直接栽进我为了抓猎物而布的深坑陷阱里,里面,或许应该还有些猎物诱饵,是生是死,那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深秋时节,路过一家私塾的我,正好听见教书先生在讲这句。天凉了,我也好久没喝到羊肉汤了。 随便找了间羊汤铺子坐下来,我要了一碗羊肉汤,还有一碗大理国的辣椒。 店主显然被我这惊世骇俗的举动吓到了,一碗辣椒都倒下去,边哭边吃,鼻涕眼泪一起流,这算什么事儿啊…… 突然,有人一把从我手里抢过了羊肉汤,咕咚咕咚喝着,这等潇洒豪迈,好像在哪儿见过。 “哈哈,十三,你怎么知道师父好这口,爽,太爽了,小二,再来两盘儿羊肉!” “臭老头,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正当我捏着师父的脸看上看下的时候,耳朵,不偏不倚,听见了别人说的关于步封的事情。 “哥几个听说了吗?那个步封居然死在一个陷阱里了,不巧那陷阱里有一只饿了几天的狼啊,哎呦呦,啃的那叫一个干净……” 冯大小姐和她的小道士 “阿嬷,你为什么和阿祖一样姓冯呢?难道不应该姓陈的吗?”冯三小姐献宝似的拿出一包桃酥问着眼前的冯二小姐。冯三小姐,并非是这个手拿桃酥的女孩子的名字,而是家中人对她别有深意的爱称。冯二小姐亦然。这边,因为患有糖尿病而被家人“严加看管”不准碰甜食的冯二小姐,稍稍低着头,眼睛却是向上瞟着,从掉落在鼻梁处的老花镜缝里看着那包桃酥,随即就已经左手右手各拿一个在手里。“你想知道啊?那阿嬷就给你讲一个冯大小姐的故事......” 冯大小姐并不是一出生就是大小姐,相反,她出生在山里的一家姓冯的猎户家里,在她之前,猎户已经有了一个儿子,猎户取名字很随便,老大是个男孩,就是家里的劳力,就取名叫​­‌大­‍力‎‌‎,这次是个丫头,那就叫二丫。于是,冯大小姐的名字就叫冯二丫,这个名字有些入乡随俗,所以冯大小姐对这个名字,并不喜欢。 冯大小姐刚生下来的时候,猎户就曾抱着她说道:“也不知道怎么生的你这丫头,白白净净的,不像你哥黑黢黢的。”毫无疑问,冯大小姐是个被人疼爱的主儿。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都先归冯大小姐。 冯大小姐四岁的时候,皇帝没了,满城满街的人都剪了辫子,包括她的猎户爹和黑黢黢的哥哥。冯大小姐有些得意,从今之后,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可以被娘梳好看的辫子了。但是,为什么不见阿爹他们笑呢?还有,阿爹的枪去哪儿了? 在剪掉辫子,又被收了枪后的几个月,猎户家里粮食越来越少。有一天,猎户看了看家里空空如也的米缸,又看看家里除了他还要吃饭的三张嘴,终于,咬了咬牙,头一次把冯大小姐和她的哥哥带到了山下的镇子里。 “阿爹,我想吃冰糖葫芦。”猎户的大手将冯大小姐的小手握得更紧了,将她从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边上连忙拽走。冯大小姐没敢作声,因为她觉得手好疼。猎户拽着冯大小姐走得越来越快,快到冯大小姐本来能看到眼前大人们的一条条走动的腿,现在只能看到黑灰的一道道残影。她的哥哥也只能在猎户身后跑着,尽可能地追上来。半晌,猎户停了下来,冯大小姐听见有人在笑,是很多人,笑得还很开心的样子,她抬起头,她看到了有好多穿着花花绿绿好看衣服的姐姐们。没错,是青楼。猎户在同样的位置站了很久,很久,冯大小姐觉得她的手更疼了。 “还卖不卖了?说好的价钱……” 下一刻,冯大小姐突然感觉像飞了起来,她趴在猎户爹的肩头,一晃一晃看着周边的景物都在倒退,仍旧是一片残影,不过,这次是有些花花绿绿的。很快,她就被放了下来,一根冰糖葫芦被猎户塞进了她的手里。但是她哥哥没有。 “二丫,拿住了啊……你就在这里和你哥等阿爹一会儿……” “嗯……”冯大小姐完全被这糖葫芦吸引了,小嘴容不下一颗完整的糖葫芦,而且,她也有些舍不得吃它,只是用舌头舔着外面凝着的冰糖汁,她完全没有注意到,她阿爹真正的企图。更何况,她今年还不到五岁。“二丫,走,哥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冯大小姐的哥哥看猎户前脚刚走,后脚就带着冯大小姐跑了。 “二丫,哥肚子疼,你就在这儿等着我。”冯大小姐的哥哥看看不远处的一个小院子,让冯大小姐乖乖坐下来,便头也不回地跑了。 “阿爹,哥,你们在哪里啊?!”冯大小姐吃完了糖葫芦,继续耐心地坐在镇子山脚下的镇子界石旁等她的猎户爹。就这样,等啊等啊,一直等到她开始数星星。数够了一百颗星星,冯大小姐数不下去了,因为她只会数到一百。 “阿爹,哥,哥……哇……哼……”冯大小姐朝着她自己认定的家的方向一直走着,一边哭,一边喊。天越来越黑,已经黑到不见五指。也就是在这时,冯大小姐撞上了一道门,巧的是这道门还没有关,冯大小姐就这样跌跌撞撞进来了。这一进不要紧,倒吓了院子里的两个人一跳。准确说,也是两个小孩,不过,大了冯大小姐很多,一个看起来八九岁,一个看起来十一二岁的样子。“欸~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师父。”小一点的那个孩子说着,说完,继续忙着他原来的事情,在院子里的生的火上烤山鸡。大一点的那个孩子,走了过来,低头看向不说话的冯大小姐。冯大小姐默不作声,肚子却正合时宜地“咕噜咕噜”响了起来。大孩子笑笑,将冯大小姐带到了火堆边上。“师兄,我看估计不是走丢了,是……”小点的孩子最后几个字,没出声,向他的师兄作了口型。一边,把本来就瘦瘦小小的山鸡身上最肥美的鸡腿扯下来递给冯大小姐。“嗯,等师父回来再说,对了,快把红薯也扒出来,一会要焦了。” 冯大小姐一早就饿了,更何况,她也好久没吃过肉了。所以,当她拿到那条其实小且瘦的可怜的山鸡腿的时候,双眼都冒着精光。后来成了她小师兄的双仪曾经这样形容她,像一只半夜偷溜进来的黄鼠狼。当然,他只说过一次,毕竟被师父揍了一顿,再说会没饭吃。 且说,冯大小姐吃鸡腿吃得正欢的时候。身旁两个男孩子冷不防地被人各揪住了一只耳朵。“哎呦,师父,师父,你轻点儿,耳朵要掉了!”小点的孩子叫着,看向他身后的一位道士。这道士已经是花白的胡子一大把,但性情,和眼前他这两个小徒弟一样没什么分别。“叫你们两个去画符,结果,跑来在这里烤红薯?!还偷着烤山鸡!哼!”老道士说着,坐下来,从小徒弟手里的烤山鸡身上扭下另一只鸡腿。然而,他刚刚要把鸡腿塞进嘴里的时候,他注意到了冯大小姐,此时此刻,冯大小姐吃完了属于她的鸡腿,骨头缝都啃得干干净净,眼下,正盯着老道士手里的鸡腿,直出神。老道士把鸡腿给了冯大小姐,回头来看时,烤山鸡也只剩了鸡屁股给他。 就这样,冯大小姐成了老道士的第三个徒弟,老道士给冯大小姐的大师兄,小师兄取名为元一和双仪,到冯大小姐本该轮到三,奈何,老道士道号叫做清山,山和三,老道士觉得一个女孩子,和三有关的好听的道号,真的很难想。“师父,你看,师妹她叫冯二丫,冯就是二马,冯二就是四匹马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咱直接把三给跳过去吧……”元一说得头头是道,老道士也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冯二丫有了一个道号,云泗。泗,有三有四,冯大小姐后来学会写字的时候,深深觉得,不得不说,她师父还真会取名字。 在这个勉强被称为“道观”的小院子里的生活是平淡的。每日晨起做早课,上香,打扫,洗衣,做饭,画符,出门做法事。一开始的时候,云泗因为年纪小,不能留在观里,所以老道士带着元一和双仪出门做法事,还是同时带上云泗。往往就是这样,老道士开坛做法事,元一和双仪在旁边进进出出的帮忙,云泗就乖乖地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怀里,是老道士,元一和双仪给她买的各种吃食,米花糕,芝麻糕,卤花生,板鸭......虽然道观小小,但平日里的香火钱倒也不少,云泗反倒比在她阿爹身边时还愈见圆润。 “阿嬷,这个冯大小姐和你好像哟,真会吃...” “麦打岔,安心听我讲。”讲故事被中途打断的冯二小姐,又从她那老花镜缝里觑了眼前孙女一眼,舌头顺便舔了舔嘴角的桃酥渣。 这样安生的日子,云泗一直以为可以过下去,就这样,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道观里当个道姑,没事偷偷拿点收来的香火钱瞒着师父出去胡闹一天也蛮好。然而,老天爷并没有让这样的美好在冯大小姐身上持续多久。 “生逢乱世,元一愿随师父出世济人......”年满十八岁的大师兄元一和老道士说走就走,只留下才十四岁的双仪和十岁的云泗,这一走,云泗直到二十岁就再也没见过二人。 民国十六年,《神祠存废标准》出。一夜之间,摧枯拉朽,已经二十岁的云泗恍然间才意识到,这一次,自己真的没有家了。“怕什么,有鼎鼎大名的陈双仪,本道爷在,还怕养活不了自己和你吗?!”趁着夜色双仪拉着刚刚还在一堆废墟前面嚎啕大哭的云泗逃走了。二人神色仓皇地急急奔走在道观附近的一片竹林里,云泗和双仪都不明白,明明已经拆毁了他们栖身的道观,为什么还不放过他们!“双仪师兄,他们追上来了,领头的还骑着马,我们根本逃不了。”云泗不住地回头看向身后,那些身着军装,身背枪械的士兵。“逃不了?逃不了那就不逃!”双仪一听,反倒停了下来,和云泗一起静静站着等那些追上来的士兵。不过片刻,二人就被这一堆士兵包围了。奇怪的是,这些士兵好像并没有想要抓他们的意思。云泗和双仪互相看看对方,也是一头雾水。云泗还在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她从来没这样拼命跑过,哪怕是她在外面胡闹了一天,忘了画符,老道士从道观追她追到镇西的乱葬岗的时候也没这样疯跑过。云泗想着,自己现在一定狼狈极了,双仪都是跑了两脚泥,自己一路跌跌撞撞,磕磕绊绊,肯定比他还要狼狈许多。许是跑了太久,云泗感到力竭,眼前的一切渐渐变得和士兵手上的火把上窜动的火苗一样摇摇晃晃。她在最后一丝意识消失之前,听见的是双仪惊慌失措的声音。“云泗?云泗?云泗!” 等再次醒来时,云泗听见她的二师兄陈双仪在­同‎人‍‌​吵架。吵得她头疼。 “陈元一,你对得起师父吗?!!!” “陈双仪,云泗她有心悸的毛病,你觉得现在我是应该站在这里同你吵架吗?” 原来带人拆掉道观的竟是多年未归的大师兄。云泗恍惚中想起以前在道观的日子,师父,两个师兄,和最小的她。年年镇子有集会,师父会格外允许三人在外面胡闹到天亮也不管,因为他知道自己想管也管不了,每每都会嘟囔一句:“咳咳,留我这个老唐僧忙里忙外,你们三个别忘了‘化斋’回来......”师父,总是开玩笑说自己是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双仪师兄也总会连忙抗议,说自己不是猪八戒......三人还各有一个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的面具,只不过,已经和道观一样,碎在那里。 再后来,云泗就成了陈将军家里的冯大小姐,陈双仪不愿留下,毅然决然离开了。 “大小姐,这个小姑娘是...”某一天,陈元一家里的管家带着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出现在云泗面前。云泗这时候正坐在茶馆里,刚夹了一筷子的烫干丝张了嘴。 “和谁生的?看着不像他啊...”小女孩没等管家开口,就自己跑过来,一屁股坐在冯大小姐对面,用两只手各抓起一个干菜包子,一边一口。“他说我应该叫你姑姑。” 就这样,冯大小姐带着便宜侄女回了自己住的小院子,是的,因为当年的别扭,冯大小姐情愿自己在外面当私塾老师,也不愿意住在陈元一家里。“好你个陈元一,把自己女儿扔给我就算了,让你和我姓,叫冯聿珍,这算怎么!”“我本来就叫这个名字......”小女孩嘟囔了一句,然而,冯大小姐并没有听见,其实,后来,她再仔细看看这便宜侄女,倒有几分像他的二师兄,陈双仪。 同室操戈,冯大小姐想着,也许在陈元一亲自带人拆掉道观的那天,她就该想到会有这一天。冯大小姐在带着冯二小姐一年后某一天,收到了陈双仪的死讯。死因是由于陈元一同僚的围捕,当场击毙。 争吵,冯大小姐连夜跑到陈元一家,和他大吵了一架,程度不亚于陈双仪和陈元一最后一次争吵。但最终,因为心悸,冯大小姐败下阵来。不久,陈元一就以治病和安全为借口将冯大小姐和冯二小姐送去了很远的地方。冯二小姐后来想起,在船上明明已经晕得七荤八素的时候,她的这个姑姑仍然有力气在甲板上气得直跺脚,嘴里还一直骂着她的陈叔叔。“有本事就好好活着,别让我见到你,见到你,我就直接给你几个耳刮子,让你尝尝鲜......” “啊,阿嬷,那后来呢?阿祖就和另一个姓陈的男人结婚了?这就是你......哎呀,阿嬷,你怎么把桃酥全吃光了!” “嗯嗯,要想听后来的故事,再给我拿一包龙须酥来。”讲完故事的冯二小姐,心满意足地回味着桃酥的滋味,不经意瞥见在墙上挂着的一张黑白老照片,是一张全家福照片,照片里的冯二小姐坐在冯大小姐身边,两只手被冯大小姐紧紧抓牢,眼睛滴溜溜地看着冯大小姐身旁男人手里的一包桃酥。那个男人,虽然没了一只眼,但还是不失当年大师兄的风采。 浮生盗 一 “皇上,皇上!不好了!内府国库又被盗了,库里上个月匠人们刚打好的那批金钗全都不见了!” “又……好吧,这是今年第几回了?!内府的那些禁卫是都睡着了吗?还是一个个没长眼睛?!朕莫不是养了一群废物?!” 炎曦三年,八月里的某个清晨,不等玄国的女帝轩辕庚踏入未央殿去上早朝,随侍内监就急匆匆地从寝殿外跑了进来,他跑得太急,以至于,都没注意到门槛,一个跟头便直接栽到了轩辕庚的脚下。 玄国有怪盗,不知名,亦无人知其相貌。自轩辕庚继位后,每年,似乎总有那么两三个月,这神出鬼没的怪盗都要来如此拜访这么一回,熟门熟路,不动内府中的金银元宝,玉佩,各方御贡珍品,偏偏只盯着那金钗。 一次,两次,三次……每一次,轩辕庚都有增派禁卫严加看管,可每一次的结果都是同样,内府里原本盛放着金钗的匣子空空如也,只是在地上,多了一片金制的枫叶。 就这样,到如今,轩辕庚手里已留了一模一样的七片金枫叶,她想,一日抓不住这怪盗,任他这般逍遥来去,待她登基个十几载后,她是不是都能留出一棵金枫树来了? “不能再如此了,这怪盗行径是在藐视君威……” 早朝过后,轩辕庚来到内府,一如既往地在地上拾到了第七片金枫叶,多次的冒犯,已是让她觉得这是莫大的羞辱,于是,她即刻便派了宫里的暗卫,她不信,这一次,还抓不到他吗?! 二 “古来圣贤皆寂寞……今朝有酒今朝醉……” 邺城里,除了平日里一众万紫千红争奇斗艳的红玉楚馆和梨君楼外,最热闹的,当属文人雅士们最常来的仙客来。 仙人青袂动,松鹤迎客来。邺城里,谁人不知,这仙客来的酒最是香浓?何人不晓,这仙客来的菜肴最是五味争鲜? 当然,仙客来除了文人雅士,也不少那江湖行客。今日,仙客来比往常来得更为热闹,也不知是哪位皇亲贵胄府上有何喜事,居然是同时请了红玉楚馆和梨君楼里旁人最难得一见的花魁与楼主,同聚于此,大开盛宴,不拘身份,不拘穷富,人人都能进的这仙客来共进一杯酒水。 “唔……欢儿,花了这么大的手笔只为捉我一人,我若不亮亮相,岂不是辜负了这她一番美意?” “唔吱吱吱!” 仙客来顶方的红漆横梁上,一个戴了半面金色假面的男人正对着自己肩上的一只猴儿说着,一边,用从面前横梁上摆放着盘子里用两根指头夹起了一颗胡豆扔进了嘴里。 待这胡豆被他咬嚼着,吞下了肚,他抱着猴儿便是纵身跳下了横梁。如枭掠水,明明是旁人眼里胆战心惊的一跳,可换作了他,即将坠落于地的一刹那,他却是好端端地翻了个身,稳稳地落在了仙客来正中的戏台上。 是惊了看客,更是惊了戏台上水袖轻摆的楼主与一旁的花魁。 “唔……古来圣贤皆寂寞……今朝有酒今朝醉……”嘴里嘟囔着,这从天而降的男人,脚下的步子,仿佛也是因为多饮了几杯,而歪歪斜斜地走了出去。在场的众人无不愣着看着他,都还以为,这也是特地被请来的哪位贵客。 然而,当他大摇大摆地担着肩上的猴儿走出去的时候,戏台上的的楼主和花魁这才发现自己头上的金钗不见了,而戏台的一方立柱上,倒是有一片明晃晃的金枫叶插在那里。 “来人,快追!” 彼时又随处寻了个屋顶,躺下呷了一口从仙客来带出来的美酒的男人,一边轻拍着吃着馒头的欢儿,一边又空出一只手来,习惯性地用纤长的指头在檐瓦上敲了敲,指着邺城街上后知后觉,才从仙客来中跑出抓捕他的官兵们。 “欢儿啊,你看他们,只知看前看后,看左看右,偏偏就是不肯看看下方的那些贫苦百姓,也不敢抬头来仔细看看这皇城。” 三 炎曦三年,十月,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戴着半面金色面具的男人又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带着欢儿潜进了皇宫的内府国库。 “呼……”随着轻吹眼前的香粉盒子,内府大门前的禁卫们纷纷都闻到了不知从哪里传来的香味,很香,很香,香到,他们直接睡了过去也没察觉到那是不善的迷香。 “唔……看来她是聪明多了,知道有再多的禁卫也一样拦不住我们,怪不得这次安排得禁卫这么少。” 怪盗说着,担着欢儿,又是同往常一样,熟门熟路,大摇大摆地从大门进了内府,直奔了那些放了金钗的匣子而去。 然而,正当他和欢儿小心翼翼地从匣中取着金钗的时候,突然间,周遭光亮了许多。回头,确是看见了一个宫女模样人,正举着一盏宫灯,愣在那里。 “你,你在做什么?这里可是皇宫!” 怪盗停了手,转身,却出乎意料地将眼前的宫女退到了墙上,两臂各拦住一边,迫得那小宫女只得乖乖地站在这两臂围住的地盘里,倚靠在了身后的墙上。 “你是宫女?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朕……我叫甄玄七,你呢?你又是谁?” 粲然一笑,假面下的男人嘴角始终保持着那样的弧度,喃喃着,将“甄玄七”这个名字反复念叨了几下。 “玉…浮…生,怎么样,是不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玉浮生抓起了眼前小宫女的一只手,一笔一画地在她的手心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仿佛生怕这小宫女记不住一般。 “玉浮生,玉浮生?好名字,可惜偏偏为何要作梁上君子?” 下一刻,宫女从袖中翻露出了一方匕首,直冲玉浮生的面门而去,可玉浮生,只轻轻一闪,便远远又带着欢儿躲在了梁上。 也正是这一瞬,宫女的头发挣脱束缚般地完全披散开来。宫女一怔,摸了摸脑后束着头发的发钗,没了踪影,倒是摸了一片金枫叶下来。 这时,梁上也传来了那玉浮生悠悠的声音,“轩辕庚,你这宫女装的委实不太像。这些金钗我就不要了,不过你头上的这只钗,我要留下。这样吧,你若能再抓到我一次,我就改行,哈哈哈!” 翻窗而出,玉浮生身形极快,轩辕庚见状,也顾不得自己还散着头发,径直便追了出去。那玉浮生也好似在等她一般,刻意放慢了些脚步,直到把轩辕庚引出了皇城。 “你,你怎么不跑了?!” “哦,你不是要抓我吗?在你抓到我之前,我想先带你去看一个地方。” 就这样,轩辕庚随玉浮生来到了东街,那是邺城里最为繁华的所在,红玉楚馆与梨君楼相依并立,门前人头攒动,你来我往,熙熙攘攘,明明已是深夜,却还是恍如白昼一般。 “玉浮生,这我见得多了。” “那你可曾见过他们的另一面?” “另一面?” 随着玉浮生的带领,轩辕庚又是来到了红玉楚馆与梨君楼的背处,在此之前,她从未来过。可接下来,她亦是不敢相信眼前的所见。 眼前的一切,和方才的一比仿佛是两个世界。 这是怎样的一番景象?黑漆漆一片,唯有从前面映照而来的灯火微光。有人不时从偏门而出,手里提着一个个桶,桶里装的,是里面客人吃剩的酒食。他拎着桶,并没有走远,因为,一早就有一大群衣衫褴褛的人们在那里等他。 轩辕庚亲眼见到,那人将桶中的酒食尽都泼撒在了地上,那些迫不及待,衣衫褴褛的人们一拥而上,不顾这这残羹剩饭上是否混着口水,还是地上的泥尘,他们统统都是一概狼吞虎咽地吃下肚。 “曾经,我也同他们一样,都是北街那边的孤童。或许你会问,为什么我们会流离失所,我们的父母呢?那么,我也只能告诉你,他们都饿死了。你知道吗,玄国每年的春秋二税,不知是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可是你们这些王孙贵胄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我为何要同你说这些,即便是亲眼所见,你也还是不会懂得吧?” “你可知,你那些匠人们打造出的金钗,哪怕是一支,也足够一家五六年的过活。” “你可知,每一个人,为了活下去,是有多么的艰难,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终生不得安宁……” “吱吱吱……”仿佛感受到了主人的悲伤,站在玉浮生肩头的欢儿,居然伸出一只爪子来,抹着玉浮生的眼睛。 “原来如此么……” 是夜,轩辕庚独自一人披散着头发回了宫。 四 “三四更圣明,民载乐行行……” 欢声笑语,童言稚趣。也不知从何时开始,邺城的街头巷尾里开始流传起这样的童谣。自东街一别,轩辕庚确实有所顿悟,大刀阔斧,庙堂也确实是一天天清明起来。 可这样“任意妄为”的裁决似乎并非某些大臣们的心中所愿,他们要的,是一个同享其乐的国君,而非一个为国为民的国君。 “此去,留尸不留命…” 一众刺客在昏暗的不见天日的所在发下了生死之誓,众多刀光剑影,相互敲击,声声催心震耳欲聋。然而,有一剑,却不曾出鞘。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刺客,青天白日,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了某日刚下了早朝,一身便装出了宫的轩辕庚面前,一剑未中,只是刺死了一旁的随侍内监。趁此机会,轩辕庚连忙拔出了随身佩剑,她堂堂一国之君,不是战死沙场,也不是崩逝朝堂,而是如此轻易地做了这不明不白的剑下亡魂,岂不遗笑万年? 然而,轩辕庚似乎错估了刺客的能为,既然是谋划已久的有备而来,又怎么会只有单单一人? 在仅能通过一人的长巷里前后夹击,不得不说,真是算计的妙啊!一人双手难敌四拳,交锋不过片刻,轩辕庚又受限于长巷,已然失了上风,不多时,更是被后头的刺客,毫不留情地刺穿了右肩,顿时,右肩处,只见一片朱红。 “玄七!快上来!” 就在轩辕庚被步步紧逼,毫无转圜余地之时,玉浮生居然出现在了她面前,向她伸出了援手。 “你好歹也是国君,出门在外,怎么也不带上几个侍卫?” “学武也学得这般疏松,花拳绣腿倒是不少!” “玉浮生!你居然私自叛逃!” 仓皇中,玉浮生拉着轩辕庚在屋顶上急急而奔,他说的每一句话,都随着风流在轩辕庚的耳边一瞬而过。可唯有那追赶而来的刺客的话,让她听得颇为清楚。 追上来的刺客是越来越多,玉浮生脚下步法也愈见生风,可到底,二人是逃不过这乌蝇似围剿而来的刺客。 “我来断后,这里离北郊行营已不远,你快去找许将军!” 重重的一掌,不伤筋骨肺腑,却是将轩辕庚同欢儿一起推出去好远。轩辕庚自知留下也是拖累,便只好转身奔向北郊行营。 离别前的最后一眼,轩辕庚入目的是玉浮生身上触目惊心的一道横跨了脊背的剑伤,和更多潮水般追击而来的刺客。 “玉浮生,你要等我!等我呀……” 虽是早有预谋的弑君之行,可终究不敌训练有素的许家军,一场谋逆,终究是草草收场。 可是玉浮生到底是没等的了轩辕庚,援兵赶到时,玉浮生已是身中了多箭,却还在那里苦苦支撑,临行叛变的代价,就是性命相抵。 “玄七,这是你二次抓到我了,咳咳……我,是该改行了……”口角缓缓流下一丝朱红,玉浮生说着,抬起了颤着的手,抹去了轩辕庚眼角的那滴晶莹。 下一刻,却是谁都没想到的,他直接跳下了深不见底的矜河。 “哈哈……盗亦有道,盗亦有道,今日我玉浮生终于自由……” 五 炎曦六年春,轩辕庚二十四岁。 她早已不是当年被宠坏了的公主,亦不是年纪轻轻登基不知百姓疾苦的国君,玄国上下,无人不感慨称赞她是难得一见的圣君。 可唯有一点,让朝臣们都很心急如焚,轩辕庚早就到了大婚的年纪,可这件事,她只字未提,亦是不准任何人提起。 这样可如何是好? 然而,被丞相明里暗里提了不知几回的轩辕庚却是装傻充愣,每日一如既往地下了朝便去寝殿批公文,再是带着欢儿去御花园栽枫树,拾枫叶,到了夜里,便带着欢儿在寝殿歇下,一成不变的生活,比城内西街灵奉寺的老和尚们还循规蹈矩。 直到某个晚上,轩辕庚临睡前,听见一旁矮榻上欢儿的奇怪的动静。 “唔吱吱吱!唔吱吱!” 轩辕庚知道,那是欢儿在笑,可无缘无故,为何它会如此兴奋? 就在轩辕庚纳闷的时候,有人突然从后面抱住了她,轩辕庚感到颈上传来一阵异样的冰凉,就像是不平整的金属。 “在下重出江湖第一次采花,自然要采这至高无上之花!” “唯有牡丹真国色……” 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轩辕庚连忙回了头,果然啊,是他,仍然戴着那金制的假面。 “玉浮生,你?!” 轩辕庚“甚悦”,将玉浮生回手整个人手脚朝天地摔打在了自己面前。 偏偏玉浮生还顺势斜躺在了地上,翘起了二郎腿。 “刚重出江湖,就被你抓,这是第三回了,不知这次我该改哪行?” “朕这里还有一个君后的空缺,没有俸禄,全年无休……”轩辕庚伸手挑起了玉浮生的下巴,两根指头游移,又玩起了玉浮生新蓄着的两撇眉毛似的胡子。 “事不过三,若是真做了这行,那我可就再不会改行了。” “你以为你还有考虑的余地吗?!”轩辕庚不怒而威。 “……”玉浮生想着,这似乎不是他认识的那个轩辕庚,可他如今确实是心甘情愿的为她而留下。 “你当初没死,怎么不早日来寻我?!”下一刻,轩辕庚揪起了玉浮生的领子。 “哎呀……说来你也不信,我竟是在矜河河底住了三年……” 老四的秃头 “鹤为秃头之说,都是无稽之谈!只有你这样的昏君才会相信!” 轩辕霁看着那裹着一身雪岚长衫的人气呼呼地甩手而去,就连平常顶爱吃的荔枝也都丢在了桌子上。 她不明白,只不过是开了个玩笑,缘何他会如此生气。 “你若是知道他从颂国买了些什么回来,就该晓得,他对此最为忌讳。” 天师看了全程,他一边给盆里的孢子松着土,一边漫不经心的说了句。 “朕知道,听说是颂国特产,名医秘方叫什么什么生发水来着,可看不出来,他不像是秃头啊?” 轩辕霁翘起了二郎腿,一边剥了颗荔枝送进了自己嘴里。 “这事说来话长,早先我也是听刘命讲来,他说,他们兄弟几人生于蓬莱,天生白鹤仙形,只有他们的小弟独独是一只蓝羽仙鹤,也远比他们三兄弟要晚降生好些时候。所以,到了刘命他们三兄弟能化为人形的时候,这小四也还是只幼鹤……” “天师大人啊,后来呢?后来呢?”轩辕霁津津有味听着,面前的荔枝,更是一个又一个地被她快速地送进了嘴里。 “刘命说,化为人形后,他便随着一位仙长终日奔波四海,留下了当时还不怎么会讲人言的许曦和谢瑜驻守洞府和照料小四。这谢瑜也当真是爱护他这幼弟,几乎是终日抱着幼弟在怀,只不过,他似乎有些爱护得过了头……” “爱护得过了头?” 没有回应,天师却伸出了手来,“老规矩,想听完,就交金子。” 轩辕霁撇撇嘴,从腰间取出了一个金饼递到了天师手里,又亲眼看着他将那金饼递给了“嗷嗷待哺”的孢子。 在孢子咀嚼金饼的“嘎嘣嘎嘣”的声音中,天师小心地瞥了一眼远处那雪岚衣衫的一角,贴近了轩辕霁的耳朵。 而那远处,雪岚色的身影,也似乎再次回想起了当年谢瑜终日抚着他的脑袋,一日复一日,直到刘命与仙长出游回来时,他的头顶已寸草不生。 归根结底,在于谢瑜那时刚刚学会的一个词,聪明绝顶。“好小四,都说聪明绝顶,聪明绝顶,这个忙,二哥自会帮你……” 长安一念(一) 轩辕炘 吾名轩辕炘,是玄国的太子,亦是父皇与母后所出的公主,唯一的公主。 玄国立储,向来不是限于皇子,也不拘于长幼。只要是嫡出,又天资出众,便可得青睐。 吾非是长女,在吾出生之前,父皇和母后还诞育过两位兄长,只不过,大皇兄因先天不足,没几年便病逝夭折,如今还在世的,也只剩了二皇兄长安哥哥一人。 大抵是几年前元宵宫宴那生的一场大病的遗症,长安哥哥几乎常年都是缠绵病榻,更不见他出屋子,就连父皇同母后也不许他的寝殿内有外人随意走动。 “禁令”归“禁令”,可它拦不住吾。吾总会在下了书房的功课后,甩开了身后的宫女内侍,跑到他的寝殿里来。 长安 吾名长安,长安长安,吾时常在想,吾真能长安顺遂一生吗? “兄长!长安兄长?长安哥哥!” 吾之所居,掩云殿,是比冷宫还要僻静几分的偏僻所在,可每日近了午时,总有一个团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有时是树上,有时是屋顶,有时又是窗外爬进来。 她是吾的妹妹,轩辕炘。 “好呀,堂堂太子,居然也学人家爬窗户,成何体统?” 虽然是板着脸拧着眉头,可到底也是说完了这句话吾便忍不住破功。同面前故意作出了一副可笑鬼脸的她一齐笑个不停。 父皇与母后下过禁令,为了吾的病,吾的身体,不许外人进出掩云殿。是以,除了阿炘、太医和夫子,偌大的掩云殿内,终日不曾有过访客。 就连父皇与母后二人,也极少来,许是他们太忙了。 罢了,吾又该喝吾的汤药了。只是,这汤药,吾一如往日地将它倒进了院后的花土。 袁琅 吾名袁琅,是玄国负责教导东宫的袁太傅的幼子,可是恐怕也无人知晓,其实吾是从他在几年前的元宵灯会上从外带回来收养的儿子。我的生身父母,就像元宵灯会上那些磷磷冉冉的烟火一般,将吾留在了一棵梅树下便愈走愈远,湮灭在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养父一家待吾极好,更是将吾送入宫中,去当了太子的伴读。 吾记得,在见到那未来的玄国之君前,吾先见到的,是她的父亲,吾玄国的君王。 “抬起头来。” 不知怎地,这声音莫名地熟悉,仿佛是在哪里听过一般。谨遵圣令,吾小心翼翼地抬起了头,抬头仰望着那玄国最为至高无上的人。 吾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犹豫不决,可这很快就被他的口谕否决了。 虽然一同来参选伴读的王公子弟不在少数,吾虽天分出众,可圣上是连其他人见到没见便直接定下了吾,不像旁人一样沾沾自喜,吾反是再拜谢圣恩后,疑惑不解地向养父问出了这个问题。 “大概……圣上觉得你很适合成为太子的伴读,你与太子……很有缘分……” 养父身为太傅,从来不会这般吞吞吐吐,没头没尾的说话,吾当时听了,更为地疑惑。直到,吾见到了那玄国的未来之君,太子轩辕炘。 吾也是那时才晓得,太子殿下原是女儿身。 轩辕炘 在吾年满十岁的时候,父皇为吾亲选了一位伴读,是袁太傅家的小儿子,名唤袁琅的。袁琅与长安兄长同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吾那时还想,这样也算是吾多了一位兄长。不过,可惜的是,因着宫里的规矩,袁琅虽是父皇为吾亲选的伴读,但到底也是外男,吾只能隔着一方绣屏看见他有些模糊的身影。 青衿端礼,隔着绣屏,吾隐隐约约觉得,他有些像长安兄长,大抵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大概都长得差不多吧…… “臣袁琅拜见太子。” 奇了,他的声音……也与长安兄长出奇的相似。 吾不禁好奇地让他靠近了些。“走近些,抬起头来。” 然而,一旁的太傅却出声制止了吾,“太子殿下,小儿初入东宫,不懂规矩,让您见笑了……” 闻言,袁琅乖乖地退了下去。没有看清袁琅的模样,在宫中也无机会看清袁琅的模样,这让吾愈发得好奇。 长安 在吾十四岁,阿炘年满十岁的时候,父皇将太傅的小儿子选入了宫做她的伴读,听说,那个名唤袁琅的少年和吾长得很像。 但,究竟是长得有多像,将此事说与吾听的阿炘也说不清楚,吾并没有在意,父皇与母后恩爱甚笃,奈何子嗣缘薄,父皇也不肯广纳后宫,到如今,膝下也只有吾和阿炘二人还活着,宫里也没有其他的皇子,阿炘见到一个,便说与吾很像,想来只是错觉。 “阿妙呢?” “这还用问,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阿妙的性子,自打父皇送了它给吾,抱进了这掩云殿里,没有一天不跑去翻花土的!” 吾说着,推开了窗,透过窗子,能看得见后院花圃里,有一只身玄如漆的猫咪,在用爪子刨着花土。 玄猫多是忌讳,可到了吾这里,却没人在乎。 “哈哈,兄长你也不好好管管它,回头,你这院里的兰花又该遭殃了!” 阿炘半跪在吾的榻上,趴在窗子上,直盯着刨土的阿妙乐个不停。 袁琅 自第一日被父亲呵斥退下后,吾没有一日不好奇,吾好奇太子的模样,但比起这个,吾更好奇闭宫不出的大皇子。听说,是早几年前的元宵时节,染了重病,所以落了腿上的残疾,终日缠绵病榻。不然,太子之位,合该是他的。 不知怎地,吾很想见上这位大皇子一面,或许,只是因为太子当日在父亲不在时,偶然谈及,吾与大皇子很像,起码声音是近乎一模一样。 这无心的一句,让吾好奇到非入宫不可。 是以,在那日,冒着天大的风险,吾借着要替父亲送给太子批复好的功课为由,私自入了宫,没有去东宫,而是转身顺着一条不起眼的小路去了掩云殿,这也是太子她告诉我的,太子……阿炘,她说她每日总是从这里偷偷避开皇上和皇后,还有其他的宫人。 按着她平日所说的,吾果然很顺利地就溜进了掩云殿的偏门。 “是什么人在那里?!”好似有宫人发现了吾,惊慌失措下,吾随便就跑进了一间屋内,躲了起来,吾可真是太大胆了,要是被人发现,便是阿炘来也不成的。 “你还真大胆,你难道不知道,掩云殿是不能让外人随意进出的吗?” 一片昏暗中,有一个沙哑的声音,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但听上去,他似乎并没有想将吾抓起来的意思。 吾不做声,左顾右盼,却是怎么也见不到声音的主人。 “宫人们走远了,快些出宫吧,离开这个地方!” 斥责一声,吾愣了一下神,就突然便感到衣领一紧,被人急扯着拽出了掩云殿的后门。 发现了吾,扯着吾离开的人,是父亲。 吾从没见过父亲发过那样大的火,那一日,任凭母亲和两位兄长怎样劝说,父亲的雷霆大怒化作了施加在板子上的力道,尽数都打在了吾的身上,很疼,很疼。可吾知道,吾不该躲,这是吾该受的。 板子像雨点一样,落在我的脊背上,每一下,都留下了灼热的红肿,附加到极致,皮开肉绽,鲜血淋漓。若不是最后母亲和两位兄长跪下抱住了父亲,吾当日几乎要被打个半死。 “掩云殿,你休要再去!” 轩辕炘 最近宫里头变得怪怪的,宫人们总是会交头接耳地窃窃私语,但一见了吾,就立刻散开来,似是刻意不让吾听见。不但宫人,就连父皇,母后,长安兄长见了吾,也各自变得怪怪的,吾说不上来,若是袁琅能入宫就好了,可惜,听说他前些日子贪玩,从树上摔下,断了腿,这两三个月,再加上快到了年关,恐怕要等明年吾过生辰时才能见到他了。 生辰,听父皇说,算算日子,到那时,长宁也差不多满月。是了,母后腹中又有了一个孩子,虽然要等生下来才知男女,可父皇和母后已先为吾这尚未出世的皇弟或是皇妹取好了一个乳名,长宁。 “长安兄长,你说母后会生一位皇弟还是一位皇妹?” 吾躺在长安兄长的榻上,就像小时候一样倚在他的怀里看着书,不同的是,以前是他教吾认字,现下,吾已不需要再问他了。 听了吾的问题,长安兄长反常地默不作声了好久,就像是深思熟虑过了一般,手上却不停,为吾剥着一颗石榴。 待他手边的青瓷碗里的石榴已堆成一个小山的时候,吾终于忍不住摇了摇他的手臂。 “兄长,兄长,你就猜猜嘛……” “是皇弟也好,是皇妹也好,只是……都会叫长宁不是吗?” 长安兄长顿了顿,皱了皱眉头,吾以为,他是腿上的旧疾又犯了,连忙给他捏起了腿。 “可吾只认你一个……” “长安兄长,你说什么?” “无事……”长安兄长拧着眉头,看向了窗外,那一团黑绒绒,还在花圃里乐此不疲地翻着。 长安一念(二) 长安 阿炘所言着实不差,她的伴读,确实与吾长得一般无二。无缘无故,哪怕是同一株兰花不会有生有两片相同的叶子,那么,世上亦是不会有两个毫不相干又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来。 或许,父皇与母后都以为吾那时年纪还小,什么都不记得,可他们不知,吾记得清清楚楚,曾经,吾有一个孪生的手足。 那时,父皇的长子还尚在人世,只可惜,生伴厥心,注定只能终日缠绵病榻,以待死期。 自吾有记忆起,母后便不喜吾与吾那孪生的手足,父皇倒不厌恶,却也对吾与他,谈不上喜欢。玄国自来双生不详,更何况,吾与他,本就是不容的存在。 十余年前,该是元宵盛景,宫里却是一片哀凉凄然。父皇的长子,吾该称他一声兄长的那个孩子,被自出生起就存在的病痛折磨了几载,再也支撑不住,终于在元宵前夜夭折,解脱。 也正是那一夜,在松开兄长再也暖不起来的手后,母后她转身便狠狠地掐在了吾的脖子上,吾被她整个扑倒在地,颈上桎梏渐重,吾连一声叫喊也发不出。 “都是你们这一双孽障克死了安儿!还我安儿的命来!” 双目猩红,母后死死掐着,几乎置吾于死地,吾的孪生弟弟也被吓得碰倒了身后的花瓶,砸破了脑袋。 就在吾将要晕死,满眼只剩吾孪生弟弟额上的汩汩而流的殷红时,及时赶来的父皇解救了吾。 争吵,针锋相对,盎盂相击…… “让我掐死那双孽障,安儿就能活过来……” “够了,安儿是你的儿子,难道他们就不是吗?!” “哼!若不是你想要琅琊王替你生一个健壮的皇子继承皇位,算计了我和他,不然,怎么会生出这两个孽障来?!是了,陛下不提,臣妾险些忘了,长公主当年去做了方外羽客,宗室仅余陛下和庶出的琅琊王,不然也……” “住口!” “不然怎么会轮到你这最初过继给那隆裕昏君的一支远宗?!这样我就不会入宫,嫁了你这么个废人!” 吵到难分难解,父皇最为忌讳的事情,也被有些癫狂的母后揭穿。盛怒之下,父皇将母后重重推倒在地,登时,抚着已有了几分隆起的小腹,母后惨叫了一声。不久,母后的身下,便流出来一股和阿弟额上一样,却更为刺眼的鲜红。 那一夜,很漫长,长到吾一边看着宫人们忙进忙出,捂着阿弟额上的伤口便昏睡了过去,等到吾醒来时,他已经不见了。 “长安,以后你便是长安……” 母后疯了,阿弟被送出了宫,而吾,承了兄长的乳名“长安”,这还是吾第一次有了名字。 疯癫了的母后,时而抱吾哄吾,视吾如珍如宝,时而却又打吾掐吾,口口声声的孽障。 吾偷偷听到太医同父皇讲,母后当日因兄长过世太过悲痛,又失了腹中骨肉,这才失了神智,既是因接连失子之故,或许再有一子,便可好转。 看看吾,又看了看终日疯疯癫癫的母后,父皇却是默然。 几个月后,母后宫里的一位宫人,替父皇诞下了一位公主。算算时间,若母后当日没有滑胎,也该是这时候生子。 父皇很高兴地将那白玉团抱给了母后,并且不顾众臣的反对,当场便为她取了“炘”这个名字,更是将她立为了太子。 后来,母后的精神,神智果然一天天好转起来,只是,宫里头,再也没见有那位宫人的一点痕迹留下。 袁琅 被父亲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吾一个多月都没能下得了床,两位兄长和母亲时常会来看吾。每每为吾换药的时候,母亲总会万分疼惜地抚着那刻意被藏在额前偏发下的一道陈年的旧伤痕。 父亲的旧友中,有一位道者曾替吾看相。他说,这一道伤,损了天庭,折了吾的气运。吾从此至亲无靠,虽得享富贵荣华,却要半世凄苦,是谓“笼里金雀”。 吾向来是不信的,无论僧道,他们只晓得拿那混混沌沌不知所谓的话来唬人。吾现在,有父有母,更有两位兄长。哪里来得至亲无靠? “早知道,就该当初骗过皇上,说琅儿夭折,送到乡下老家养着,便没如今这回事,皇上他……” “那……” “事到如今,天子脚下,你又让琅儿哪里去?” 迷迷糊糊中,吾常听到母亲同父亲,还有两位兄长说着什么,听不清,但听起来总是那样万般的无奈。 身上的伤好了,等到过了年节,有消息从宫里传来,皇后为皇上诞下了一位皇子,只先取了乳名,长宁,待满了三岁,再正式赐名。 皇子出世,又值元春,本该是件可喜可贺的事,可太子……阿炘她,却不见她像以前那样笑意盈盈。 虽然是住在东宫,也从未去过前朝,可有些话,总能从各种缝隙顺着风,刮进她的耳朵。皇后想要让皇上废掉她的太子之位,立长宁为太子。 也有不少大臣,纷纷上奏,进言,当初大皇子夭折,二皇子病弱,立阿炘为太子本就是无可奈何之举,前代虽也不乏有女皇继位的先例可循,可到底该是立皇子为储。流言蜚语,近来皇上和皇后也冷落了阿炘许多。 阿炘常常说,吾越来越像她的长安皇兄,只可惜,那一次,吾没机会见到……可很快,吾就验证了这个事实…… 在宫中平凡的一日,东宫的书房里窜进来一只黑炭似的猫,猫啊,最爱的便是爬高,再跳到别处。 如果不是这只叫“阿妙”的猫闯入,吾恐怕一辈子也不会晓得,后来的真相。 锦屏倾倒,吾与阿炘之间没了障碍,她亦瞧见了吾的脸。她当时便愣住了,呆呆地望着吾,喊了一声“长安兄长”。 父亲急忙带吾出了宫,为吾父子二人一齐告了病。 “父亲,吾之身世……” 父亲没有回答,只是摇头。 没过多久,只听得宫里又传出消息,太子炘患了天花痘疫,已连夜送至郊外养病,除了一个贴身的小内侍,再无他人照料。 这天花……患得可真是时候…… 是夜,吾从后门带着随身的行李,溜去了郊外那间破落的草棚,走前,在后门先吾一步等在那里的父亲和母亲塞给了吾许多细软,碎银,还有厚厚一沓地契田契。 “若是为父没去寻你,莫要回来!” 被匆忙推出后门,不等回问,一滴血便透过门缝迸进了吾的眼中。 吾跑了半夜,一直跑到了北郊。在山头上,吾看见了冲天的火光,整座太傅府尽都湮灭在了这不留情面的恶火中。 至亲无靠,半世凄苦,终是应了。当日那眉间有一点朱砂赤痕的道者,所言果然不差。 轩辕炘 吾之幼弟,长宁,光化二十三年二月初二诞于凤仪殿。 恰好满月之时,便是吾之生辰。 凤仪殿里热闹非常,可东宫内却是冷冷清清,那一日,吾等了很久,父皇,母后,谁都没有来,直到宴上的菜肴都冷出了冻油,才有宫人们来送贺礼说父皇与母后会晚些时候过来看吾。 这一回,吾总算听清了那些宫人们的窃窃私语,还有下首的几个朝臣,他们再也不顾忌吾了。 “既是又有了皇子,也不似二皇子那般体弱,皇上是该改立皇储了……” “可……这废长立幼……虽说太子是公主,可先代也不是没有女皇的先例……” 宴散了,父皇与母后终究还是没来。吾戴上了母后着人送来的一只玉镯,冰冷冷的,刺着吾的手腕。 渐渐地,吾亦感觉,父皇和母后的目光,也远离了吾,不知怎地,每日吾也愈来愈没了精神。 “太子殿下,宫人的闲言风语,不必理会……嗯?哪里来的猫?” 那一日,原本在掩云殿的阿妙,不知为何跑进了吾的东宫,高高地一跃,弄倒了吾与袁琅之间的锦屏。 那是一张与长安兄长何其肖似的面容,吾并不是傻子,当场吾便隐约猜到了,长安兄长与袁琅,定是一双孪生。 太傅急急忙忙地扯着袁琅出了宫,而吾,也即刻被父皇叫去了御书房。 不等父皇开口,吾便迫不及待地问了那个问题。 “父皇,袁琅亦是吾之皇兄,对吗?与长安兄长是那不详的双生……所以您才将袁琅送出了宫外……” 汗岑岑地,吾身上立刻就出了冷汗,掌心也汗淹淹的,直刺得吾手腕,小臂乃至全身都一阵发痒。这般大胆无礼的高声质问,从古至今,除却篡位的逆臣,怕是只有吾这一个太子敢这么做了。 然而,吾从未想到,父皇看了一眼吾忍不住抓痒的手后,却告诉了吾一件秘辛。 父皇说,他不到弱冠便继了位,多年无子,好不容易得了一位皇子,偏偏一生下来就患了厥心症,他不愿广纳后宫,便暗自从宫外抱来了一双被弃养的麟儿,什么双生不详,他向来是不信的,他同母后,将那一双柔弱的麟儿,视如己出。 可吾那有厥心之疾的大皇兄没过几年便病重夭折,母后悲痛过度,认定了是双生不详,克死了大皇兄,人当时也有些疯疯癫癫了。父皇忧急母后身子,和彼时还尚在母后腹中的我,连夜将袁琅送出宫外交托给了太傅,又是让长安皇兄顶了大皇兄的乳名,哄骗母后。一直到吾出世,母后也才渐渐好起来,父皇也就随即将吾立为了太子。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吾不记得那日吾是怎样回到了东宫,昏昏沉沉地,吾莫名地心痛如绞,不知是为长安兄长和袁琅而悲痛,还是为自己而悲痛。 原来,说到底,吾只是一个乖驯的替储。 只记得,那一夜,吾的眼皮很沉,怎么也抬不起来,浑身也阵阵滚热,就像被人放在火上烧灼着一般。 混混沌沌中,吾依稀看见东宫有许多人进进出出,却又一个个惊慌失措地退出去,吾好似亦被人从榻上拖拽而起,扔进了一顶小轿中,颠颠簸簸地不知带去了何处。 “是天花恶疾!太子……太子殿下生了天花!” “皇上有令,即刻送太子去城外北郊养病,还有东宫一切物什都要送去烧掉……” “那个新来的……一起送去北郊,照料太子。” 接下来,吾便彻底地昏睡了过去,人事不知。 长安一念(三) 长安 阿炘被送到北郊的时候,吾是被阿妙吵醒的。 睡眼惺忪,夜里,吾感到有一团东西贴近了吾的脸颊,睁开眼,却是看见了钻进吾的被子里,胡子被燎去了一半的阿妙,见吾睁了眼,便将一块被烧了一角的红绸放在了吾的面前。 吾认出来,那是阿炘最喜爱的一件便服衣袍的一角,可是,如何会被烧了? 阿妙仍然瑟瑟发抖地窝在吾的被子里,抬头,看着吾,发出了一声沙哑的叫声。“喵喵呜~” 就像是,冬日里头,它被火盆的烟呛熏到了一般。 心下突然不妙,远远地,吾也才听到从东宫里头传来的嘈杂,吾叫来了一位宫女,指了指缩在被子里的阿妙,即刻便披衣而起,从窗子上跳了出去。 “照料好它,不然,可别怪吾像对待之前几位宫女那样,捏碎你的骨头!” 从窗子跳出去后,吾便趁着夜色,一跃而起,攀上了宫墙,不过片刻,吾便装作一位内侍混在了被送出宫去的阿炘身边。 吾知道她太子之位不保,可吾没想到,除了太子之位,更是有人想要她的命。 几乎透明的存在,掩云殿终日倒也没见有多少外人打扰,这也给了吾方便,吾看遍了宫中藏着的江湖武林各门派的典籍,不期能天下第一,仅自保足矣。 吾亦想不到,昔日本是为了自保而和太医令学的医术,如今,却有一日要用来救阿炘。 意外的是,吾在那北郊破落的棚屋里,再次遇见了他,与吾生的一般无二的孪生阿弟。 他浑身很狼狈,滚了一身的泥水,衣服也被树枝荆棘,扯开了几道口子。 他见到吾的时候,只是诧异了一刻,眼睛便又黯淡了下去。 吾大抵知道为何,在来北郊的路上,吾便看见了从太傅府上空发出的冲天火光,有人,下了死手。 “虽然幼时的事情已经记不大清,但吾知道,你是吾的兄长。” “或许你以为这是你吾兄弟二人时隔多年的第一次见面,可当日在掩云殿的半面一眼,已足以让吾认出你,阿弟。” 没有兄弟重逢的喜悦,两相沉默中,只余家破人亡的哀恸。 袁琅说,太傅一家葬身火海,他已没了亲人了。 唯一所求者,便是手刃元凶。 真相……吾将吾这些年查到的,偷听来的,尽数都告诉了他。 “那他……父亲……知道我们吗?” “他并不知道我们的存在,他还以为自己是遇上了一位宫女,他还想着边疆立功便向父皇求个恩典,当年,还是他将你带出宫,送给了袁太傅。事后,他便领兵去了北疆,谁料染了时疫,尸骨也不知去向……” 吾看见袁琅又嗫喏着,不问也知道,他是想问母后,可是,吾二人这一双孽障,想想就知道,母后巴不得两个都死了才好。 “袁琅,你与吾都想要复仇,而吾这里,眼下正好有一个可以祝你复仇的大好机会……” 袁琅果然想都不想地便应了吾,就这样,吾与他换了身份,吾助他潜回了掩云殿成为了二皇子长安,而吾,则是替他跑去丞相府,成了大难不死,却因大火毁容,带上了半个假面的袁琅。 袁琅 掩云殿果然冷冷清清的,远不似别处热闹。吾替了他来做皇子,他替了吾,投入了丞相府去做袁琅,一边又在北郊暗中照料阿炘。 父亲还在世时,他曾说,皇上太过宠信皇后一族,以至兵权失握,又要改立幼子,怕是要出大事。 可在大臣们有意见前,皇上却先下手为强,首当其冲的,却是太傅府和昔日所剩无几的琅琊旧部。理由也荒唐得很,说是旧部骑兵逼宫,一路杀进皇城,半途失利,全军覆灭,太傅府不幸遭难。 没了一个袁太傅,昔日的琅琊旧属,只剩了想要扳倒阿炘和皇后一族的丞相一派的大臣。 当了袁琅的长安,远比吾要聪明得多,他想尽办法,说服了丞相,表面以吾这个病恹恹的“二皇子”为首,来辅佐尚在病中的阿炘,到时皇后一族,太子两派尽诛,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便可坐收渔翁之利。 而他,作为“拼死抵抗”逼宫的琅琊旧部,满门忠烈的袁氏孤子,自然而然地,得了个不小的官职。 说起来,掩云殿里的宫人们,似乎都怕吾怕得紧。尤其是那个叫作“青梨”专门负责照料“阿妙”的侍女。 “你为何怕吾……吾本就不需人怕的……” “奴婢怕您……怕您捏碎奴婢的骨头……” “哈哈……吾原不过是一时说笑的……” 看来,不但常年被关在掩云殿的长安日子不好过,就连宫人们也都要忍受他这个脾气怪异的主子,想必更是战战兢兢。 接下来的日子,吾在掩云殿里安心地整日无所事事地当着二皇子长安,一边又是不断地收到他从宫外的书信,有丞相一派在后倚仗,他得了许多差事,职位也升了上来,而且,阿炘的身子也已大好,不日便可回宫。 “青梨,若是有朝一日,你能离宫,最想做的,是什么?” 吾问这话时,阿妙正沐浴在它最喜欢在日坠西沉的偏阳里,窝在榻边的窗沿上,而青梨正在给它打理着毛发,它很是舒服,“呼噜呼噜”地,眯着眼兀自酣睡了起来,吾也安心地轻轻抚着它的脑袋。 “离宫?青梨是孤女,在宫内,还是在宫外,都没什么分别的,不过……” 青梨抚着阿妙的尾巴,顿了顿,小声地在吾耳边嘟囔了句,“若是真能放出宫去,奴婢只想找个好儿郎嫁了,有间小院,院子里栽棵青梨树,再生两个孩儿,平凡地过这一生便好……” “好儿郎,青梨,那你看,吾可算是好儿郎?” 玩笑一句,青梨脸上顿时便生了两抹绯红。她抱走了阿妙,顺便还带走了吾正吃着的一碗冰葡萄。 “哈……好青梨,吾说笑的……阿妙和葡萄留下啊……” 轩辕炘 “长安兄长……长安兄长……阿炘好难过……” 生了天花的日子,并不好过,吾起了一身的红疹,又痛又痒,两只手偏偏又被人缚在床榻两侧,动弹不得,真真是活受罪。 再次见到他时,吾曾以为,真的是长安兄长来看吾,可马上吾也就想起来,他该是长安兄长的孪生兄弟,吾的伴读,袁琅。长安兄长他……如何能出得了宫呢? “阿炘,你醒了……” “父皇,长安兄长,你……” 吾不知该说些什么,现在,吾与他,还有被困在掩云殿的长安兄长,皆是……被抛弃的存在。 “阿炘,你看清楚,吾是长安兄长……” “怎会……怎会如此?” “说来话长……” 吾听着长安兄长的话,不敢相信,父皇居然会如此狠下杀手。思及至此,吾当即便口吐朱红,胸口更是刀绞般的痛。 “哈,人言少年吐血,朝夕不保,看来吾是熬不过了……” 话还没说完,长安兄长便捂住了吾的嘴,又是轻轻地在吾的肩头拍打了一下。 “说什么不吉利的话,快些喝了药来,身子才能好起来!” 吾依言接过了他手里的药碗,不知怎地,吾闻到了丝丝缕缕的腥甜味,许是方才吾吐的那口血,还留了些在喉头。 “张嘴,啊……”明明自己也是面色苍白,疲惫不堪的一副模样,长安兄长却还是将吾当作小孩子来哄,唯恐吾怕这药苦,连忙将早就剥好的石榴拌了蜜糖来喂吾。 虽然在甜味的冲击下,药的酸苦亦是被对立激发到了极致,可吾还是笑了笑,从他手里自取了那碗石榴来。 “照料吾多日,如今吾已醒了,时辰亦是不早,兄长你快去好生歇息罢,阿炘这里,能照顾好自己。” “吾不累,这里没有其他的人,吾陪你坐坐,再回也不迟……” 话音刚落,只听得远远传来了尤为喧闹的炸响,虽隔了不知几远的山头,但吾还是从窗户里窥得见,那是宫城上方漫天绚烂的磷磷冉冉的烟火。 是了,每年母后的寿辰,父皇总是会让人在宫内各处,放上许久的烟火。幼时,吾亦总是喜欢在父皇和母后膝下一边跑着,一边也自己亲手燃上几柱,抬头看那五彩缤纷的异象美景,直到脖颈酸软,到最后,在父皇和母后抱在怀里睡去。 如今,再看这五色神绚的烟火,吾心中,却只剩了孤寂与悲戚,它们,在吾眼中,到底还是成了盛华过后落于掌心中的那拈指即逝的齑粉,失却了颜色。 “你身子已大好,再过些时日便可回宫了……” “好……” 回宫,再度回那个已经抛弃了吾的人的身边吗?吾不知晓…… 长安一念(四) 长安 光化二十三年冬,阿炘病愈,不久后,父皇便派人将她接回了宫。只是,东宫还尚在封闭,东西也不甚周全,父皇索性便让她暂时搬去掩云殿居住。 本是要还假扮着吾的袁琅将主殿让与阿炘的,可阿炘推辞,兄长本就是主人,她身为客人,本就该住在偏殿。 见她执意如此,父皇也就没再多说什么,随了她去。 “袁大人……你这身子本就有痼疾,又以血和药,驱了太子的疾患,您也是懂医术的,如此不惜,伤了本元,这是半条命都没了……” 府里头,前任太医令的爱徒,那名唤石樨生的,一边为吾诊脉,一边又唠唠叨叨地念个不停。 “若换作是你,你又会如何?” 石樨生看了看吾,摇摇头,长叹了一声,仿佛看见了和自家师父同样执着的人。 那神秘而又得了上天眷顾不老不死的前太医令大人,不放过任何一位新任龙影,都要把他们打扮成那副模样。如今辞官隐居,每日一副丹青也都是那个人的模样。明明她心里清楚,那人已是亡人。 “痴人,痴性,痴情……”吾不知道,这小子说的到底是谁。 呵,痴情吗?究竟是痴情,还是情痴,吾不知,不知阿炘的心意又是如何…… 光华二十四年春,长宁满了周岁,父皇为他特地叫礼部安排了抓周礼,除了三品以上众臣,也只有王公贵胄得了邀赏,而吾,因为近来差事办得妥帖,官职升了,人也是得以坐在了丞相的下首。 时隔数月,吾在这当年阿炘都没有的盛宴上,再次见到了她,而替了吾的袁琅,坐在她的一旁,群臣聚首,王公与宴,令人讶异的是,一国凤后却是没见人影。 听说是昨夜里起了风寒,头痛而见不得人。依吾看,得风寒是假,是不想看见吾与袁琅二人,头痛才是真。 吾冷哼了一声,转头却看见阿炘目光向吾投来,她向吾笑了笑。 数月不见,阿炘看起来整个人都瘦削了下去,名为太子,却不能回东宫,任是谁,都该知晓,阿炘这个太子,早晚都会被废除。 随着宗祀鼓乐的停止,司礼长篇大论的祝祷后,抓周礼开始了。 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诸珍必备,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亲表聚集,致宴享焉。 拼接而起,直至末席的长桌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新制的小玩意儿,弓,纸,笔,印,书,墨,砚……没有不好的东西,即便是长宁抓到了吃食珍宝,也断不然会有什么不吉祥的从司礼嘴里说出来,虽是试儿,也不过看看图一乐罢了。 可关键就在于,你永远不会知道,也不会想到,这众望所归的小鬼,居然摇摇晃晃迈出几步后,扑到了阿炘的怀里,手里更是抓着阿炘头上的冠带怎么也不肯松手。 无奈之下,阿炘只好笑着将她的发冠解下来,任由长宁胡闹地抓在手里,又啃又咬。 父皇爽朗地大笑,众臣们也才松懈下来,一同跟着大笑,嘴里无非也都是和那司礼一样万年不变翻来覆去的吉祥话。 阿炘也在笑着,但却是那样的勉强。 宴后,吾,袁琅同阿炘,第一回同聚在了掩云殿,促膝而谈。 “待父皇正式为长宁赐名后,吾便会向父皇请辞太子之位……” 一颗黑子,蓦地落于檀木棋盘之上,吾与袁琅皆不说话,阿炘她,自己将自己置于了死地。 半晌不见吾落下手中白子,阿炘这才回神看向棋盘,明白了其中端倪。 眼见着,她暗暗地低了头,没有发冠束着的碎发突然就松散下来,发梢一直垂到了棋盘上。 “时辰不早,宫门要上钥了,还请回吧……” 轩辕炘 吾之幼弟,长宁,生得极为可爱俊秀。 虽然年纪小小,可他无论是见到谁,都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他总是喜欢将见到的东西放在没长几颗牙的嘴里啃咬。 吾曾以为,他会怕吾,可每次一见到吾,他却是总哭闹着要我抱。等再大了些,每日一睁眼,便是嘴里喊着要找吾。 “看来长宁这孩子很喜欢你这长姐……” 父皇也欢喜长宁与吾的要好,他下了令,乳母可以带着长宁来掩云殿看吾。 那一日,是一个晴朗无云的下午,乳母一如既往地将长宁带来找吾,吾正好刚从丞相府回来,便和他抛起了藤球。 那藤球上,装了许多铃铛和彩绦在上头,是长宁最喜欢的玩具。 吾蹲着与他一抛一接,引来了远远蹲在墙头晒着太阳的阿妙的注意,它轻巧地跳了下来,走了过来,将爪子搭在吾手里的藤球上,轻轻拍打着。 “喵!喵!”发音尚不清晰的长宁叫喊着,同时嘴里发出来“咯咯”的笑声。 接下来,长宁的乳母便过来,一把拎起了阿妙,阿妙最怕生人,更何况,还是拎着它的脖子的生人。 吾知晓,乳母定是以为长宁看上了阿妙,这便要不问自取地将阿妙带回去给长宁。 “嬷嬷,那……那是二皇子养的……您轻点,轻点……”一直负责照顾阿妙的青梨,看不下去乳母的“重手”,忍不住出了声,可到底还是越说声越小。 “二皇子养的又怎么了?左右不过是只猫,明日再去抱一只便是,三皇子喜欢,身为长兄,自然要让着幼弟,前些日子,三皇子还拿了太子的发冠,太子都没说什么,你一个下贱婢子,哪有你说话的份儿?!” “算了,青梨,便让阿妙在长宁那里待几天,再抱回来。” 屋里传来了袁琅的声音,乳母一听,更是趾高气昂,准备带长宁回去,更是又要拎起阿妙来,一旁的青梨看不下去,便索性抱着阿妙,一同回了凤仪殿。 不知怎地,吾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你就这样让阿妙和青梨过去吗?” “不然呢?你也听那乳母说了,长宁连你的太子发冠都能随意拿去,吾这个废物二皇子养的一只猫,又能算得了什么?呵……” 屋内,袁琅躺在一张斜榻上,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的书页翻得很响,便不再理吾。 袁琅 “好好的,你怎么突然要换过来?宫外的情况,吾怕是不熟……” “先别问了,这一个月,已先替你告了病假,你先回清河袁家祖宅待一段时日,熟悉情况,至于……宫中的一切你大可放心。” 就这样,在那日抓周礼后,宫门上钥之前,吾再次做回了袁琅,他也再次做回了长安,如果没有变故,他说以后应是再也不会交换了。 吾知道,他要动手了。 阿炘已经将请辞太子之位的秉文写好,不日便要交给皇上。 没了太子之位,名头上是嫡公主的庶出公主,一等笄礼完毕,和亲他国,皇上恐怕早已想好了打算。 可是,要他亲眼看着阿炘这样离去,一辈子再也见不着,如何能呢? 罢了,这到底都是他们的家事。 一个月,吾即刻动了身,回了袁家祖宅,虽说是祖宅,但也因为没有人打理,已成了破败不堪的荒地。 吾找了人,好好地将这传了不知多少代的小院子修葺一新,青梨树,一小块田,不多不少。 哦,对了,青梨还说若是以后开个酒铺也不错,正好吾手上还有几张商铺文书地契,等她出了宫,吾和她就去看看,在哪处开张比较合适…… 一个月的时日,过得很快,吾在清河一边熟悉着他平常料理的人情世故,一边想着,等办完了所有的事,吾一定要马上辞官。 然而,左等右等,吾等来的,只有飞鸽传书上简简单单的二字,速归。 回到邺城,王公大臣们都在议论纷纷,零零碎碎的,吾也只听出来这些。 三皇子长宁,夭折了。 因为天花,病了数月,一夜高热惊厥,当晚便没了。 皇后忆子成狂,疯了,被皇上软禁,顺便,皇上还把皇后一族握着的兵权讨了回来,交给了二皇子长安。 皇上亦是思子心切,犯了旧疾,如今,只好让太子代政。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吾感于长安的雷厉风行时,却隐隐生了疑虑,不是季节,好好的,三皇子是如何得了天花? 吾没等细想,就即刻被阿炘召进了宫,不是去东宫,却是直接去掩云殿。 在踏入殿内的一刻前,吾已想好了辞官的理由,和带走青梨的理由,反正,阿炘,她也是知道的…… 然而,入了殿,却是分外的冷寂。 阿妙不见了,青梨整个人也是病倒在了榻上。 “青梨,青梨!”一声两声,吾喊得一声盖过一声,青梨却始终是愣愣地,看着半空,充耳不闻。 “负责照看长宁的乳母,向吾讨走了阿妙,青梨放心不下,一同跟了去。你是知道的,一两岁的孩子,下手总是没轻没重,阿妙被弄得疼了,抓伤了长宁的脸……” 意外地,本该是召吾来的阿炘没来,来的却是长安。不,吾早该想到,既是来掩云殿,自然召吾来的,不会是阿炘。 吾身后的长安见吾停了呼唤,便又接着说了下去。 “母后很生气,让宫人摔死阿妙,青梨不肯,一同被拖了出去,赏了打,下手的宫人,嬷嬷手下得极重,等到吾赶过去时,阿妙不见了,青梨就成了现在这样……” 没等他说完,吾即刻起身,一个拳头便打在了他的脸上,他没有躲,揉了揉自己的脸,朝地上吐出来一口血沫,血沫里,还带着一颗牙齿。 不知为何,吾明明恨他怒他,却在打了一拳后,再也没了气力,身子更是无力地瘫软在地上。 若是他之前把青梨一同带回了袁家祖宅,是不是她还能好好的? “还有什么要做的,尽快下手,了结之后,吾同你们……再无瓜葛!” 长安一念(五) 轩辕炘 吾之幼弟,长宁,一见吾便笑着要吾抱的长宁,终究没熬过那个秋天,没来得及等父皇为他正式赐名,便因为一场恶疾,一夜便去了。 长宁夭折的那个夜里,母后赤着脚跑来了掩云殿,不由分说地将袁琅从榻上揪起,死死地掐住了他的脖子。 “是你!是你害死了我的安儿和宁儿,我要你偿命!!!” 听宫人们私底下说,母后坚信,是不见了的阿妙当初抓伤了长宁,被宫人摔死后,一道怨气成灵,缠上了长宁,最后更是勾走了他的魂。 见到母后手上力道不断加重,袁琅的颈上已经渐显青紫,吾连忙拖住了母后。 未曾想,母后却是将吾一把推倒在地,两眼直勾勾地,看了看吾,又看了看袁琅。 “哈哈哈!孽障!都是孽障!都是因为你们这一双孽障……” 母后痴痴笑笑着,往日绮丽繁复的发髻都披散开来,她坐在地上,明明空无一物,却还像是在怀抱着长宁,轻声细语地为他唱着歌谣。 待父皇赶来时,母后膝行着,将那一怀虚空露向父皇。 “皇上,快找太医救救长宁,他昨夜咳了一个晚上,他说他喘不过来气,他说他好难受……” 母后说着,还轻轻摇晃着那一怀虚空,偌大的掩云殿里,静得只听见她还哼着的歌谣。 “皇后,长宁已经死了……” 吾头一回,看见父皇流泪。 “怎么会呢?皇上,你让太医署的人都过来,我的长宁他还活着,他还活着,他的手还是热的……皇上……皇上……你救救他,救他……” 母后哽咽着,将那一怀虚空贴近了自己的胸膛,她不信,她的长宁明明还活着! “来人,将皇后带回凤仪殿,无谕不得外出!” 母后被拖回了凤仪殿,远远地,还能听见她对父皇叫喊着。 父皇看了跪倒在地上的吾和袁琅,一字未说,缓缓地走了出去。 母后疯了,母后她……这次,彻彻底底的疯了。 长安 长宁死后,疯了的母后便一直被关在凤仪殿,听宫人们讲,每天夜里,母后都执着地抱着一个枕头,轻声哼唱着歌谣,就像以前长宁还活着的时候一样。 皇后疯了,掌握兵权的皇后母族一干人等即刻便被父皇所厌弃贬谪。 在丞相的力荐助推下,袁琅成了新一任的护国大将军。而朝堂之上,不知不觉中,已是形成了太子和吾这个二皇子在朝堂上平分秋色的局面。 长宁下葬的那日,父皇摸着那小小的灵柩,久久不肯合棺,直到他将一块小小的金牌,放在了长宁胸前。 那是他一早就为长宁想好的名字。 别人眼中,他或许是个中年丧了幼子的慈父,悲痛欲绝不能自已,可对吾而言,那所谓的悲恸,不过是毫无愧疚的悔恨交加。 料理完了长宁的丧事,他便病了,国事便交与了阿炘,吾等在侧辅佐阿炘。 这般大好时机,丞相愈来愈不安分,那颗压抑多年的谋逆之心已经蠢蠢欲动。 这事让阿炘很是头痛,她常常要在御书房批奏折批到很晚。 “太子殿下,二皇子来了。” 内侍一连多声禀告,忙着批折子的阿炘却是连眼都没抬,吾便直接走了进来,直至走到她面前,她才猛然讶异。 “长安兄长,你……” 摇动不安地烛火映照下,她的眉宇间,吾窥见了疲惫不堪,还有一丝欣喜。这欣喜,是为吾吗? “吾正式有了名字,自此便是‘轩辕爔’,兄长二字,太过生分,不如唤吾一声阿爔,可好?” 吾说着,整个人更为靠近了她,御书房的内侍已被吾方才吩咐退下,如今,此处,只有吾和她。 “阿爔……吾不知道……虽然,你并非父皇血脉,可在宫中,你与吾,到底还是­‌‎兄‎‌‍妹‍‍‎……” “那又如何,太子殿下不该如此畏惧,吾认识的阿炘,可从未有这般怯懦。” 灯影迷离,坦诚以待,犹豫再犹豫,不断冲破那所谓的顾忌,最后的最后,阿炘搂住了吾的颈项,直接吻了上来……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可父皇这一病,却是行将就木了。 终于,在那一日,趁着阿炘出巡未归,丞相矫诏,秘令让袁琅去凤仪殿给皇后送毒酒,而吾等,则是守在只剩了一口气的父皇面前,只待驾崩,即刻登基。 可被蒙在鼓里的丞相,并不知晓,此刻,来到凤仪殿的是吾,轩辕爔。在父皇面前跪着的,才是袁琅。 “乖啊……乖啊……”歌谣在吾步入凤仪殿内的一刹那戛然而止,吾有些惋惜,那歌谣,其实吾还想再多听一会儿。 “你来了,是他让你来的?” 神清目明,除了身上脏乱,她母仪天下的气度却是一点没变。 “你们能放过炘儿吗?这江山由你们去夺,不要再牵连无辜了……” 吾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没有答话。 吾那么爱阿炘,又岂会杀了她? “奉皇帝秘令……什么!你!”还不等吾宣读完旨意,眼前这个一身华衣的女人,却直接从吾手中劈下来那杯酒,没有一丝犹豫地,仰头饮得一干二净。 “你……你过来……过来……” 鬼使神差般地,吾依言走了过去,跪在了她的面前,她瘦骨嶙峋的手,颤抖着,攀上了吾脸上面具的额角。 “安儿……宁儿……长安……你走……快走……再也不要回来……” 她眼中黯淡了下去,抬起来的手,没等拿下面具,便垂了下去。 直到一丝暗红的血液从她的口鼻蜿蜒而出,吾才突然想起,她从来不会叫兄长为“长安”。 “母后……母后……母……后……” 原来她知道是吾,即便有面具遮掩,她也认得出是吾,天下间,怎么会有认不出自己骨肉的母亲呢? “母后……”那日,吾真正地叫了一声“母后”,可惜,她再也不会有机会听到了。 袁琅 自皇上大病,太子监国以来,吾时常听到宫人们说,阿炘,和袁将军在朝里朝外的那份默契,同进同退,宛若一体,待他日太子登基,君后非袁将军莫属。 宫人们的嘴很碎,不止阿炘他们,连吾也不放过。 只不过,在她们的眼中,吾只不过是终日陪在一个昏沉不醒的人身边意志消沉的二皇子罢了。 吾不管,吾只管陪着吾的青梨。 每日,吾都要抱着青梨去掩云殿的院子里坐坐,一边给她轻轻梳着头发,一边和她说着,吾很早之前,就该和她讲,却一直没机会讲的那些事。 “吾在院子里种了四棵青梨树,到时,一棵归吾,一棵归你,还有两棵,就归你与吾的两个孩儿,孩儿的名字,吾想好了,大的叫阿妙,小的那个,就叫葡萄,好不好?” “你曾说你想开间酒肆,不知道愿不愿意招吾这么个笨手笨脚的店小二,吾可以刷碗,不要工钱的……” 可是,青梨依旧是终日不是昏睡便是愣愣地盯着前方,一动不动,也一句不应。 “咕……咕……咕咕咕……”一只尾羽被染了枫红的鸽子安稳地落在了离吾不远的所在,它的脚上,系着一角白绫。 这是丞相送来的信使,是时候了。 不久,太子南巡,除了吾这个冒牌二皇子手握的一部分重兵外,剩下的悉数都随她一同南下了。 丞相的如意算盘打得很精,皇上重病,行将就木,太子却南巡,若是皇上出了变故,不孝恶名即刻远扬,储君在外,宫中只剩了一向软软弱弱的二皇子和虎视眈眈的丞相,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父皇……”咬着唇齿,吾隐忍着,向那个瘫软在御榻上的人说着。 明明是不可一世的尊贵天子,如今头发花白,腿脚不便,真是何其可怜。 “呼呼……朕……朕没有生你这么个孽障!” 颤抖着,他抓起来一把折扇向远远跪着的吾同丞相砸了过来,可惜,命烛将息,残余力道只勉强将折扇扔到了吾面前。 “父皇,儿臣自己得了新名字,轩辕爔,爔昇东岳,耀扬山河。有吾在,玄国定然世世代代千古流芳。” “呼呼……”他似是气急了,大口大口喘着,胸不断起伏着。 “孽障……孽障……凭什么朕的皇位……最终还是要归了琅琊……你们……你们谋朝篡位!” 随着吾站起,一点点靠近,又同丞相合力将一束白绫紧紧环住了他的脖子。 挣扎着,吾没想到,他居然还有力气抬起手来抓吾,只不过,他也万万没想到,他会看见吾额发下挡着的那块疤。 绝命的一刻,他大抵也才知晓,一切都该结束了。 “皇上……驾崩了……”随着门外内侍一声尖利的通传,丞相也拍了拍手,召进了许多士兵。 “二皇子大逆不道,杀君弑父,罪该万死,即刻诛杀!” 然而,话音刚落,离他最近的,领兵而来的“袁琅”,却是将一把匕首,直接捅进了他的心窝。 一番风云落幕,阿炘南巡行至半途,便急急忙忙赶了回来,登基成为了玄国新君,年号长安。 登基后的第一道旨意,是免了二皇子轩辕爔的死罪,封了“琅琊王”的名号,“发配”到了清河袁家祖宅。 第二道旨意,便是立了袁琅为君后。 “吾二人与一干太医都为青梨诊过脉象了,她……恐怕醒来很难,也许,以后连眼睛也无法再睁开,一直昏睡下去……直到……” “不必多言,吾同青梨要走了,照顾好阿炘。” “阿弟,有缘再会……” “不了,江湖无见……” 吾推辞了琅琊王的名号,打算独自一人推着轮椅上的青梨回清河。 最后,吾还是回头看了一眼,戴着面具的他,怀里抱着阿炘,阿炘同他,都在与吾和青梨挥手告别。 “哈……只羡鸳鸯不羡仙……” 转过身,随着轮椅的辗转,吾离身后的那二人,愈来愈远…… 长安一念(六) 轩辕炘 袁琅与阿爔换了身份。 虽然阿爔一再挽留袁琅,可袁琅还是带着昏沉沉,身体与况日下的青梨走了。 他心里,其实是怨吾同阿爔的吧…… 做太子时,吾已开始监国,待真真正正成为玄国至高无上的帝者,吾也才知晓,这担子的辛苦,真的让人疲惫不堪。 “阿爔,等与你有了孩儿,生下来,无论是男是女,吾打算立刻封为太子,过个十几年,吾与你就把这累人挑子扔给太子……” “哈,要吾说什么好,吾是该说皇上为政太过辛苦还是该为将来的太子而感到不幸?居然有这样一个偷懒的母皇……” 阿爔说着,一边将剥好的石榴放在水晶碗里,挪移到了吾的手边。 他瞟了一眼吾桌上堆着的如小山一般高的折子,看了看吾,却正好对上吾扑闪着的双眼。 吾想,那时的吾,看起来肯定像极了平时像他讨食的阿妙。 “朝野军务,后宫一律不得干政,还请皇上要多多辛苦了……” “阿爔……” 吾更为拼命地眨了眨眼,嘴角也耷拉了下来。 “好吧,下不为例。” 一次又一次妥协,百试不爽。阿爔也不止一次摇头抱怨,问吾立了他为君后,到底是为了找人帮忙批折子还是…… 当然是后者。 吾登基为帝后,北疆又起了战事,吾同阿爔一同出征,顺利的班师回朝,朝政也真正开始安稳下来。 吾同阿爔也开始考虑起太子的事情。 长安三年,上巳节后的不久,太医署的石太医便为吾诊出了喜脉。 吾同阿爔欢喜得很。不过,吾更欢喜,这样,再过十几年,吾同阿爔就可以彻底抛开这沉甸甸的担子,游遍天下山水。 吾理所当然地,以害喜为借口,找了那叫石樨生的太医作证,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折子统统都堆到了阿爔的怀里。 “皇上,这样不好吧。”ヽ( ̄д ̄;)ノ “不用管他,这些难不倒他,你陪朕去一个地方。” 就这样,片刻后,吾坐在了掩云殿里新做的秋千上,一边拿着剥了一半的石榴,边剥边吃,一边小小地在秋千上晃着。 这可把石樨生吓得不轻,远远就跑了过来。 “皇上,皇上,你快下来,秋千危险!” “站住,你给朕老老实实在那里翻土,换土,不然……不然朕就开始荡秋千!” 说着,吾用脚蹬了一下地面,秋千小小地摇摆了起来,石樨生见了,二话不说就挥起了锄头。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阿妙不见了后,掩云殿里阿爔花圃里的兰花是一日枯似一日,到最后一株也没剩下,不单是兰花,别的花草也是同样,掩云殿的花圃从此寸草不生。 吾想着大概是土质腐朽的缘故,便打算换了花土,顺便让人在好好地修缮一下掩云殿,将来,吾与阿爔的孩儿,就住在此处。 一边吃着石榴,一边轻轻在秋千上晃着,思及至此,吾下意识地腾出了一只手来,搭在了吾的小腹上,这里,是吾与阿爔血脉相连的骨肉,尚不知是男是女,不知他/她是会更像吾还是像阿爔? 想着,吾眼前渐渐浮现出昔日长宁一边跌跌撞撞跑向吾,一边嘴里却是唇齿清晰地喊着“皇姐”的模样。 惟愿吾儿愚且鲁,无病无灾乐百年。 “母皇不求你聪慧机颖,可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 吾说着,眼前却又注意到石樨生那边出了异状。他停了手上的锄头,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地面,那那样子觉不该是累了。 随即,吾起了身,就要走过去看。 “皇上,小臣不小心刨断了花草,您别怪罪……” 何等拙劣又漏洞百出的借口,他自己说到最后都几乎没了声音。 虽然,他挡在吾之身前,可那土坑里的,终究还是让吾看见了。 那是一具骸骨,那个骨型……是一具猫的骨骸。骸骨十分的白净,一如它生前的皮毛一般。 吾知晓……它就是阿妙,从前吾曾听人说,猫死前,总会提前离开主人,找一个静悄悄,却又是最让它舍不得的地方,孤零零地死去。 阿妙……阿妙它,当日是如何拖着自己被打残的身躯,一点点地爬回了掩云殿,把自己埋在了它平常最喜欢待着的花圃里的,无人知晓。 吾蹲下了身子,不顾石樨生的阻拦,将阿妙的骸骨小心翼翼地挖了出来,骸骨离土之时,吾看清了那两只黑到发紫的前爪,就连指甲都透着紫湮湮的色泽。 是长年累月的剧毒侵染所致。 “呕……” 不知是因为花土中散发着的腐朽气息还是害喜所致,吾没来由地感到一阵胃痉,既而眼前的一切都绕着吾转了起来。 “长宁……母后……父皇……原来竟是如此……” 在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眼,吾看到阿爔赶来,将吾整个人慌忙地抱起。 “都是臣的错,都是臣的错,不然陛下也不会沾染了那烈毒……” “胎儿不保了,吾只要你全力救回阿炘!立刻!马上!” 吾听见阿爔同石樨生在争论,声音愈来愈大,好吵,吵到吾睁开了眼。 “阿炘,你醒了……” 阿爔连忙将吾扶起,可下一刻,吾却厌恶地推开了他的手。 “吾要一个真相。” 自知事情不对头,石樨生借着煎药的名头,匆匆地和一众宫人退了下去,寝殿里,只剩了吾同阿爔。 阿爔默然不应。 “你为何不说话,是无话可说吗?长宁,你杀的!母后,你杀的!父皇……也是你害死的,对不对……” 阿爔静静看着吾,沉寂了许久,他笑了笑,平平淡淡,却只回了吾一字。 “是。” 沉默,再沉默,良久,终是阿爔再开了口。 “你染了烈毒,不如,这个孩子就先不要了,性命要紧……” 说着,阿爔颤抖着,轻轻抚上了吾的小腹。吾想,那时,他也很为难吧…… 似被这一句话触动了逆鳞,吾将阿爔狠狠地推开,抬头看着他。 “为何不要,吾偏要生下他,他父亲做下的恶事,便该由他来偿还!” 那一日,寝殿里,吾同阿爔争吵了许久,到最后,以吾动了胎气晕倒过去而收场。 也正是那日后,吾再也没见过阿爔,来寝殿的,只有亲自来送汤药的石樨生。 吾曾问过他,烈毒在身,腹中胎儿可有影响。每每石樨生却是千篇一律的囫囵话,既而就是千劝万劝地亲眼见吾饮下汤药。 有了身孕后,吾之五感比往常更为敏锐,这一次,吾闻清楚了,那汤药中,蕴藏在辛涩中的一抹淡淡的甜腥。 分明是血的味道。 “阿爔人呢?!” 石樨生不答话,直接跪倒在了吾的面前。 吾连忙跑出了寝殿,连鞋子也来不及穿好,一路上见人便问,君后何在。 直到,石樨生在后慌张地随吾跑到了掩云殿。 屋内,有两个阿爔,一模一样的阿爔,只不过,一个是面无血色,苍白无力地安静卧于榻上,一个是坐在榻旁,胡髭沧桑,抬头看了吾一眼。 是多年不见的袁琅,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阿爔叫他回来的? 吾步至了榻旁坐下,阿爔的胸口小小起伏着,他喘得很费力。 “阿炘……你来了啊……咳咳……” “吾不让石樨生告诉你的,没想到……你还是来了……对……对不起……原谅吾……” 阿爔呼出了最后一口气,他探向吾小腹的手,就这样在半途中,猝然坠落。 “吾原谅你……你醒来,朕命令你,醒来!” “醒来……” 那一日,这同样的一句话,吾不知念叨了多少次,可阿爔的眼睛,始终再也没有睁开。 长安一念(七) 袁琅 从邺城回到清河后,吾就同青梨在祖宅旁开了一间酒肆,还请了一位老师傅负责酿酒。吾也同他学了如何酿酒,只不过,奈何手艺不精,说是酒,却比隔壁醋坊的醋还地道。 “小子,你不去醋坊当师傅还真是可惜了……”每每老师傅在尝过吾酿的酒后,都几乎要将满脸的皱纹纠结成像酒肆对面的包子摊上的包子褶的模样,末了,还不忘挖苦吾一句。 从邺城回到清河后,吾就同青梨在祖宅旁开了一间酒肆,还请了一位老师傅负责酿酒。吾也同他学了如何酿酒,只不过,奈何手艺不精,说是酒,却比隔壁醋坊的醋还地道。 “小子,你不去醋坊当师傅还真是可惜了……”每每老师傅在尝过吾酿的酒后,都几乎要将满脸的皱纹纠结成像酒肆对面的包子摊上的包子褶的模样,末了,还不忘挖苦吾一句。 至于青梨,她仍旧每日沉睡,若她真是一日陷入梦境就此平静故去,吾为她欢心,只是不知梦里可有吾在? 可是后来,吾才知晓这一切不过是起于欺骗的阳焰觅鱼。 回到清河的第三年,吾多了两位邻居。 一位是痴迷于画像的医者,一位是痴迷于种柳的女冠。 医者很是面善,可吾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似是也认得吾,却也不愿再多言一字。 或许,她可以医好青梨…… 然而,一番诊治之后,得来的却是吾不期的噩耗。 她说,青梨早已死了,是有人在她心脉种下蛊虫搏动血气,又借着插入咽喉的一支锁元针才伪造出了她这昏睡的假象。 原是如此,原是如此……吾不信,吾不信!吾抱起了青梨,狂奔数里,几乎掀翻了所有的能寻到的医馆。 青梨,等吾,吾一定会找到人医你! “无缘无故,你如何知晓得这般通透?”女冠问着。 “孽徒……” 吾又酿了一坛新酒,照旧去拿给老师傅尝。这一次,他舌头砸了半晌,看着生了胡髭的吾,嘟囔了一句。 “从前你酿酒只是酸,如今你酿的酒里,只剩了苦了……” 吾将院子里的梨摘了,尽数都去酿了苦酒,自饮自酌,喝到只剩最后一坛的那日,老师傅告诉吾,说有客人从邺城来寻吾。 不是熟客,也算不上是生客,吾当年曾在那个人身边见过他几回,他名字吾也还记得,石樨生。 石樨生说,是君后让他来寻吾的,那个人托他转告吾,轩辕爔恐要食言,还望琅弟永远的代替他。 石樨生告诉了吾发生的一切,阿炘她烈毒在身,这一次,轩辕爔本想再施当年以血入药的法子来救回阿炘。奈何,毒性猛烈,当年本就只剩了半条命的他,这次恐怕熬不过了。 所以,这才要寻吾回去。 “回去?当初一场欺瞒,团团算计,如今只你一人前来,就想吾回去?你当吾是什么人?!” 酒坛被吾摔碎在了他的面前,吾万万没想到,他竟是那样从容地就跪了上去。 “是吾学艺不精,救不了青梨姑娘,也是吾学艺不精,要他断送自己性命来救皇上,您若回去,石樨生任凭处置!” 可是这有什么用呢?吾盯着石樨生血淋淋的双膝,十指紧扣,指甲几乎嵌进了自己掌心。 “孽徒!枉为师传你一身医术,你就是如此悬壶济世吗?!袁琅,人命关天,吾同你们一同回宫,若是……罢了,这孽徒的性命交给你!” 吾捞起了地上剩下的半坛子苦酒仰头喝得一干二净,将地契,房契一类的杂七杂八的物件都翻出来,扔给了老师傅。 “臭小子,你这是做什么?!我老人家可不要!” “那便先替吾保管,平常还有清明,替吾多去看看青梨……” 待吾同石樨生回宫时,他只剩了一口气吊着,他与石樨生千瞒万隐,还是没挡得了过来寻人的阿炘。 “醒来……吾要你醒来!醒来!” 一遍,十遍,百遍,千遍……阿炘又哭又骂,感受着他胸口的最后一丝温热也消逝殆尽,她整个人也晕倒了过去。 有时事情远比预想的要更为糟糕。 她的身子并不乐观,轩辕爔舍去一身药血也没能祛除得了她身上的烈毒。同时,就在石樨生的师父为阿炘诊脉时,她便已然探到了那腹中骨肉的死相。 没了,什么都没了,到头来,阿炘失去了她在意的一切。 紧要关口,石樨生提议,施针将毒血尽数逼至胎体,再服下汤药,将死胎排出,或可换来阿炘十年生机。 昏沉沉中阿炘突然摇摇晃晃地就把吾手里的药碗摔碎,拿着一块瓷片就对准了石樨生的咽喉。 “想法子替吾保住这个孩子,吾可以死,但吾同阿爔的孩儿不能!” 仿佛耗尽了最后一丝气力,阿炘整个人便又栽倒过去。不约而同地,所有人瞒下了残酷的真相。 阿炘的脾气一贯固执,她认定的事情,没人能够动摇。 “吾不要石樨生的命,吾请你救下阿炘!” 意外地,石樨生的师父答应了吾。她说,当年没能救下出征前被先皇一杯毒酒算计赐死的琅琊王,她很抱歉。 往事已渺,吾并不在意这些,琅琊王于吾,不过是无缘的父亲。 就这样,吾等跟随着这位前太医令回去了清河,她说,能救阿炘的人已等在那里了。 到了清河,除了女冠,吾又遇见了那位当年替吾卜命的道者,他之身侧,他那独臂的女冠徒儿也是十分面善。 是了,父亲带吾去祭拜吾那无缘的父亲的衣冠冢那年,吾同她已见过一回了。 “原来是你!”经年不改,冷目依旧。就好像,吾是她的仇人。 突然,她翻空一掌,怀中充作拂尘的柳枝也一并向吾扫来。不明所以,她竟是要吾的命! “洛儿住手!” “王女且慢!” 一时间,道者和前太医令一前一后分别护住了吾和牵制住了那名唤“洛儿”的女冠。场面一时混乱,倒是那前太医令的好友,与吾做了几个月邻居,自称“柳夫人”的女冠镇定自若地品茗观斗,丝毫不在乎这突然的变故。 “好友啊,这种时候作壁上观可不是你该做的。”紧紧拉着自家徒儿,面容经年依旧的道者朝着柳夫人摇了摇头。 “诶……仇人是你家小洛儿的仇人,要救人也要去找你前头那个大夫,不要寻我!” 柳夫人转过身去,姿态却多少有着别扭。她的眼睛还留在某人怀中的柳枝上,耳朵也注意着身后的动静。 “啧啧啧,话可不是这样讲,是谁在你突然不告而别辞去天师一职后在宫中为你善后,又是谁在你离家出走这些年间为你应付数位族老,又是谁……” “停停停,多年不见,你真是越来越啰嗦了!既然如此,那吾这局外人就勉为其难的给你们做个中间人。你一来,吾就知道你想要什么了,但吾也要看值不值得交换。” 柳夫人说着,从袍袖中便取出了一面铜镜。 “果然好友不愧是得天独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资最出众,术法最高超的……柳夫人,这面铜镜吾可是寻了许多年都寻不到。” 道者说着,腾出来了一只手,便要去拿铜镜,柳夫人故意地躲开了。 “哈,好友一向背运,也就是吾好命罢了,走在路上这铜镜就自己掉在了吾手中……” 眼见着似有不小交情的二人说笑许久,洛儿却一直冷对着袁琅。袁琅心里也起了疑惑,无缘无故,他怎会是这年轻女冠的仇人?就在这谁也没注意的空档,女冠挥起了手中柳枝,势如万钧,重重打在了袁琅的肩头,这一劲道,瞬间便折了袁琅的一臂。袁琅没有防备,即刻跪倒在地,他听见了臂膀处骨碎的声音。 “所以,究竟是怎样一回事?”袁琅一声吃痛任由前太医令为他正了骨,又将臂膀上了夹板。 “不知袁大人可曾对你讲过,先皇帝位何来?” “女帝绛雪与君后许氏亡于时疫,王女失踪,众臣这才推举了先皇承继大统。不过……这话吾是不信的。” 前太医令点点头,没有指名道姓,仿佛讲故事一般地将当年真相娓娓道来。 “女帝绛雪登基后不久,一江之隔的梁皇便派人送来了国书,其中所指,君后许氏正是梁国武皇之后。” “不可能,君后许氏的祖父可是玄国战神许曦之孙,怎会是梁国皇族?!” “先夫在时,老将军曾委托他尽数烧了他独子的记载名册,为的正是不让别人知晓,当年他是在玄梁大战后带回来的孤子。听闻武皇当年曾娶了一位来自北疆的夫人,容貌虽不可考,但有一点无谬,北疆人世代蓝眸。” “蓝眸……是了,恐怕正是这一点,才让那梁皇之计得逞,众所周知,承了战神名号的君后生来便是一双墨蓝眸子。” 袁琅想起那年轻女冠一双幽冷冷的蓝眸,心中已有七分了然。 “因着此事,君后被囚,梁国趁机出兵发难,女帝临盆在即不能亲征,这才有了先皇与琅琊王勤王出兵一事。先皇与众臣咄咄逼人,君后他……勇武半生,却选择了最愚蠢的办法想让女帝不那么为难。女帝听闻君后自裁,一病不起。当年宫变来得突然,天师大人赶到时,年纪尚幼的王女,已然被先皇举剑削去了一边手臂……” “吾知晓了,当时吾父在场,所以她记恨于吾……” 另一边的屋子里,柳夫人与天师双双一左一右围住了年轻女冠洛儿。 “我……我讨厌你!!!”转过头,洛儿再不去看天师一眼。 天师盯着洛儿半边空荡荡的袖管也哑口无言,当年若不是他去得迟了,绛雪或许有救,而他这徒儿也不会小小年纪便被生生斩去了一臂。 “唔,小娃儿,你这怀中柳枝倒生得不错,打起人来也蛮好用,不知可有什么来头?” 相比与拦阻她报仇雪恨的天师,柳夫人就显得格外亲切。洛儿意外地竟开口回了她的话。 “幼时回来邺城祭拜阿娘和阿爹那天夜里,我做了个梦,一个双目青瞑,眼生白翳之人将这柳枝抛给了我,醒来救在我手中了。” 柳夫人本是毫不在意地相谈,可一闻言,隐在袍袖中的手却在发颤。 “那他除了将这柳枝交与你外,可还有什么别的?” 柳夫人说着,右手轻抚上了柳枝。 “有,他留了一句话,只有四个字,死生勿念。” 疯癫公主俏伴读(一) 白明亨觉得,他堂堂梁相的嫡子居然要去给一个傻子当伴读,安排他的那个人一定是疯了! 什么?是他老爹的主意,好吧,上一句话当他没说。 “飞喽飞喽!飞喽!” 果不其然,梁国那出了名的疯公主从未让人失望过。他白明亨来当伴读的第一天,人还走进书房,远远就听见了那疯公主夏环的声音。 “什么?!”猝不及防,避无可避,白明亨突然感觉有一道阴影遮住了他,抬头却是猛地被人一下子扑倒在地。 恍然回神,白明亨看见的是一个将头发梳成胡人样式,衣着另类的少女。 不是那疯疯癫癫的夏欢,还会是谁? “堂堂梁国公主,怎能如此衣不蔽体?!成何体统!” “公主公主,你别跑了!” 仿佛鸟兽出笼一般,从书房和偏厅乌泱泱地出来了许多侍女,为首的,是个人高马大的中年妇人。 想来,那该是公主的奶娘。 “哈哈哈!你们知道什么?!本公主这头是羊毛卷,这衣服是最时尚的短裙,这靴子……” 白明亨胡乱听来了这么一嘴,还没明白什么意思,就被夏环从地上扯了起来。 “我们跑快点吧!这样她们才追不上来!” 不等白明亨出声,夏环就带着他跑了起来。公主府很大,单单只一个花园就超过了白明亨住的院子。 “呼呼呼……”不知过了多久,白明亨跑得实在累了,趁着那疯公主脚步突然一停顿的间隙,他直接坐在了地上,大口喘了起来。 “喂!那个……下面那个喘气的!本公主都爬上来了,你也快点爬上来!接着!” 说着,白明亨看见有一条麻绳从上方垂了下来,那公主夏环正托腮蹲在屋顶上看着他。 眼见着白明亨半天也没动静,夏环又催了起来,还没缓过气的白明亨朝她翻了一道白眼。 “想不到我大梁居然有你这种不懂礼数,出行无状的公主!” “唉……本公主也想不到大梁居然有你这种手无缚鸡之力,跑三步喘两步的书生!” 夏环故意拖长了最后二字,毕竟,在尚武的梁国,书生可不是什么称赞才俊的好话。 也正是这第一面,白明亨察觉到,所谓的疯公主并不疯,但是,对他来说,夏环仍然是个疯公主。 “有本事你就下来!” “有本事你就上来!” 这边白明亨和夏环吵吵闹闹着,不远处的树上有一女冠正倚靠在枝干上看着二人。 “好洛儿,你说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发现我们?” 女冠洛儿的师父—天师大人正坐在树下,手里拿了一包桂花糖吃着。 然而女冠并没有回应他,因为,二人本就用了术法隐去了身形,那两个凡人如何能看得到? “唉唉唉……洛儿长大了,还是小时候可爱,为师还记得暂住出云的那几年,你最喜欢拾上一衣摆的樱花瓣,洒在为师身上。” “还有在西域的那一年,你总说你长大可不要出家做什么道姑,当个劫富济贫,飞檐走壁的盗侠才好!你说你,怎么越大,反倒成了你最不喜欢的模样?” 天师大人说着,将桂花糖一块又一块地塞进了嘴里,活脱脱像只松鼠。 “吃这么多糖,也不嫌牙疼?!” 天师感到头上轻快的一击,随即而来的是阵阵甜蜜花香。 一团桂花被洛儿衣袖裹挟着,在天师头上打了个旋子。 瞬间细碎的桂花散落如雨,一时间周遭都浸满了甜丝丝的香气。 也正是这玩闹似的举动引来了那边还吵嘴的两人。 “啊啊啊啊有鬼!有鬼!”夏环故作害怕地大声叫嚷着,她自己没怎么样,反倒是白明亨 被她这突然一声叫喊吓得是心惊肉跳。 白明亨也是脱口一声大叫,却又立刻强装镇定,向着树下走了过来。 这般的镇定自若,天师恍惚间以为白明亨发现了他与洛儿的存在。 “你大可放心,他只是装出来的。”女冠洛儿指了指白明亨的额头,不知何时,已经汗涔涔的了。 “好小子,果然是随了他娘,竟是个哄骗得住人的主!”天师放心地继续靠在了身后的树上。 然而,风风火火而来的公主夏环,接下来却是让他吃到了苦头。 “公主,我们该去做功课了。” “不去!不去!!不去!!!” 仿佛波浪鼓似地,夏环一边摇头一边又爬上了树。 谁也没注意到,夏环不是踩着树、石攀爬而上,可天师很清楚,因为这丫头的每一脚都踩在了自己身上! “哈……”天师听到了头顶传来了一声轻笑,女冠洛儿轻巧地飘然落地,就如同摇曳而下的桂花。 洛儿远远地站到了树荫里,亲眼看着夏环一脚一脚踩着天师爬上了树,坐在了方才她倚靠着的枝干上。 “有本事你就上来!” 夏环摇晃着双脚,吐着舌头向树下的白明亨做了个鬼脸。 许是因为怂恿,又或是因为赌气,白明亨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回爬树。 坐在树下的天师很郁闷,这两个死孩子究竟是不是真看不见他?怎么一个爬树要踩着他上去,两个也是这样?! 眼下若不是看在白明亨娘亲的面子上,被白明亨踩着脑袋的天师早就起身将白明亨摔了个四脚朝天。 女冠洛儿仍旧那样远远看着,只是,她在拼命忍着自己的笑容。 天师想,等白明亨今日结束了功课,他一定要向这臭小子的娘告状! 也不知是冥冥之中一切皆有果报,还是因为白明亨爬树的能力太差劲,就在天师在心中碎碎念了几句抱怨之后,白明亨从树上华丽丽地摔了下来。 这一摔,就伤了一条腿,索性没有断。当然,白明亨觉得屁股也很痛。 因为这场意外,白明亨来当伴读的第一天就这样被人抬回了丞相府。 “夏环!你给我等着!哎呦!” 趴在榻上,白明亨上一刻还咬牙切齿,下一刻却因为后腰冷不防地被大夫倒上了伤药而呲牙咧嘴,眼角也被刺激出了泪水。 “哈哈哈哈!羞羞羞,兄长是爱哭鬼!” 随着这声银铃似的童音,白明亨偏头就看见了在门口偷看取笑着他的一个圆嘟嘟,粉嫩嫩的六岁小女孩。 不是旁人,正是年纪小了他许多的小妹—白元宵。 “元宵,你你你!你怎么不敲门?!” 白明亨急忙将被子扯开来盖在身上,不料,大夫却一把抓住了他的手,阻止了他手上的动作,下一刻尤其蛮横地将伤药揉匀开来。 “哎呦哎呦!!!”登时,白明亨的卧房内只闻得哀声阵阵。 白明亨很困惑,这大夫是同他有仇吗?有怨吗?!真痛! 此刻,临时当了大夫正给白明亨涂抹伤药的天师,心中十分愉悦,他感受到了报复的欣喜! 就这样在榻上养了半日,睡得昏沉沉间,白明亨又被自家小妹元宵给捉弄了起来。 “阿爹阿娘在书房,有客人在,等着你呢!” 说话间,白元宵咯咯笑着,一边提起了白明亨的靴子一边跑出了门去。 白明亨无奈地摇了摇头,收拾妥当,一瘸一拐,以一种极其别扭的姿势赤着双脚出了门,在花圃里翻找出来了自己的靴子。 他这妹妹,是深受娘亲疼爱的,而在丞相府里,他娘亲,是没人敢惹的。 一瘸一拐,白明亨花了比平常要多许多的功夫才来到书房。 他来的路上,已经察觉到不对劲的气息,家丁,侍女,管家,护院统统都不见了人影,书房周遭安静异常。 “吱呀……”白明亨小心翼翼地推开了书房外间的大门,有一尊他十分熟悉的身影正跪在被纱幔挡着的白家的家规前。 白明亨心里咯噔了一下子,他慢腾腾地挪移着,最后也跪在了这身影之后。 “儿子给父亲大人请安。” 如白明亨所想,这尊傲岸身影没有理睬他,而是继续自顾自地背诵着什么。 “白家家规第一条,一切都要听夫人的。白家家规第二条,夫人说的都是对的。白家家规第三条,前两条家规要谨记……” 任是谁也不会想到,这尊身影是梁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势滔天的梁相白卿玖。 “阿爹……”白明亨又是唤了一声,他同时听到了一声奇怪的碎响。 这声碎响来自于白卿玖的双膝之下的一方砚台。 “嗯?!哈哈哈,好了好了,砚台都碎了,夫人,为夫是不是不用跪了?!” 仿佛没看到,没听到跪在一边的自家儿子白明亨的存在,梁相大人拿起膝下碎成了两截的砚台,孩子似地兴冲冲跑进了书房里间。 下一刻,白明亨就听到了这梁相府里至高存在者—梁相夫人,他的娘亲,洛春风的声音。 “哦?既然砚台碎了,那便换了这个吧……” 果不其然,梁相又是垂头丧气地手捧一物慢吞吞地被自家夫人给撵了出来。 白明亨皱了皱眉头,他老爹手里的那物什,是一条手臂来长的咸鲣鱼干,那是他老爹上个月送他娘亲的生辰礼。 按他老爹的说法,咸鲣鱼干是常见之物,可这条咸鱼干有手臂来长实属难得,所以才特地挑来送了他娘亲做生辰礼。 这也实在怨不得他娘亲会生气到现在。 “臭小子,去吧,你娘叫你!”说话间,梁相大人又顺从地跪了下来,嘴里念叨起了白家家规。 白明亨想,他现在总该为买了这条咸鱼干而后悔了。 “嗯?这人和刚才那大夫真像……”一见了天师与女冠洛儿的面,白明亨心里嘀咕了一句。 天师向他投来了一个分外慈祥的笑容。 “哈哈,小春风,这便是你那好儿子吧?” 白明亨突然间觉得,这天师的笑容有些诡异,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臭小子,叫人!这是你洛阿姐!至于这位……” 白明亨感到后脑壳一痛,不用问,定是他娘亲洛春风以“打是亲,骂是爱”之名给了他后脑一个不轻不重的巴掌。 “阿姐!”白明亨向女冠洛儿行了一礼。 不得不说,白明亨秉承了白家家规和梁相的风骨,洛春风吩咐的,他从来不违背。 “哈哈,乖……”女冠洛儿笑了笑,轻轻拍了拍白明亨的肩头。 “我是你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超凡脱俗的聿大哥!” 天师抢过了洛春风的话头,看向了白明亨,笑容愈发和善了。 这边白明亨还没叫人,天师头上便挨了女冠洛儿的一轻拍。 “哈,我算是明白阿娘这习惯是同谁学的了……” 这边腹诽着,白明亨就听见自家娘亲轻快地笑了起来。 “你个老芋头,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年纪了,还让这十五、六岁的孩子叫你大哥?” 还坐在洛春风怀里的白元宵笑了笑,又被女冠洛儿给抱了去,喂了她一块桂花糕。 “那那那……我家洛儿叫你声阿姐,你又让这小子叫她阿姐,这是何道理?!” 天师撇了撇嘴,白明亨心中暗喜,他娘亲这故交好友总算是不再笑得那般“慈祥”了。 “老芋头,洛儿只比我家这臭小子大九岁,洛儿又只小我十岁,不是阿姐是什么?!” “没道理,没道理,他该叫我大哥!” 抱着小元宵玩的女冠洛儿摇了摇头,又喂了她一块桂花糕,多少年了,这两人还是见面就吵嘴。 “阿……阿姐,所以他……” 疑惑间,白明亨小心翼翼地躲开了两边的唇枪舌剑,凑到了女冠洛儿的面前。 他只听自家老爹提起,娘亲不是梁国人,是当初他游学玄国时在一处名为“仙客来”的酒家结识的。 “你娘亲是一个仙女,那天,她身穿云光羽衣,驾着七彩祥云来救我……” 白明亨从来不信他老爹的这番说辞。 “咳咳……你娘她啊,是一个仙女,那天,她身穿云光羽衣,驾着七彩祥云救了你爹……” 女冠洛儿似有难言之隐,她不知该如何说那个场景,毕竟,突然从天上的一个窟窿里掉下来一个姑娘家,正好砸在了追着拖欠了数月酒钱的天师和‎‌浪‎荡‌‎书生的仙客来掌柜身上,这事可没人相信。 闻言,白明亨皱紧了眉头,他开始半信半疑了。 “所以他……”白明亨回头看了一眼和他娘同样叉着腰吵嘴的某天师,他现在有满肚子的疑问。 “老头子那天带了你娘回来,后来,和你爹找了很久、很多的办法都没能送你娘回家,所以……后来你娘就和你爹来了梁国。” 话中有话,女冠洛儿将一块又一块的桂花糕塞给了怀中的白元宵,小元宵只好一块又一块吃着,嘴里塞得满满的。 终于,眼见着装着桂花糕的盘子已见光底,她忍不住从女冠洛儿的腿上跳了下来,一溜烟小跑出去,白明亨想,她怕是这一个月都不再想吃桂花糕了。 疯癫公主俏伴读(二) “嗯……且先饮茶吧,他们二人之间的争吵,不会那么早结束。” 仿佛有预见似的,女冠洛儿一点也不急于停下天师与洛春风之间的争吵,在她的印象里,当年还在玄国时,天师与她这春风阿姐吵嘴的记录,最长的那回,一直从她准备好了早饭吵到她刷完了晚饭的碗筷。 白明亨却偏偏不信邪,这便上来劝阻,这时候,天师和洛春风的吵嘴已然升格成了“御物之战”。 所谓无招,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投掷。 “阿娘!别吵了!” “臭小子,你竟敢忤逆我?!” “聿前辈!莫再动怒了!” “臭小子,本天师只是老起来放,居然叫我前辈?!” 双双怒火一时转移,白明亨同时被两人泼了一脸一身的墨汁。 “哈哈哈哈嗝!” 是躲在窗边踮脚偷看的白元宵一边打嗝一边嬉笑的声音。 白明亨一脸无奈地坐在了女冠洛儿的旁边,女冠洛儿并没有注意到他的遭遇,因为她此时正拿着手里的一本书看得入神。 书面上的书名很长,《我在古代开书局》。 书案上还有另外几本书,书名同样的长且透露着一丝古怪:《嘉定女帝传》、《彤庭玉阶》、《君心我心》、《天师总裁追妻路》、《王女不好惹》、《美男柳精请自重》…… 是了,白明亨的娘亲除了梁相夫人的身份,还是梁国内第一书局的创始人,人称“二月风”是也。 这第一书局里不单单只有他娘亲的大作,更是有不少名家传奇手笔,只不过其中大多数人都隐去了本来身份。 最近,他娘亲正为着一部新进的书稿而发愁,不为别的,那书稿的所有者,化名“苏打水”的那个人已经很久没有交差了。 按照洛春风以往的脾气秉性,一早就派了无数飞奴鸽子带着一封封催更信去轰炸了,可这回,他娘亲对于“苏打水”异常宽容,就连白明亨也觉得稀奇。 “哈哈哈哈……”白明亨听见书案旁传来了女冠洛儿的笑声,寻声望去,只见女冠正拿着一本书爱不释手,看得十分趣味。 “是《天师总裁追妻路》……”白明亨皱了皱眉头,看这奇怪的书名风格,该是他娘亲的手笔。 “夫人,晚饭为夫已吩咐过了,不如,且先停下来,润润喉。聿大哥见笑,春风一向心直口快,今日府里新聘的厨子贯是做的一手好糕饼,不如赏卿玖一分薄面?” 这边眼看着洛春风和天师二人的争斗愈演愈烈,未免整个梁相府遭殃,白卿玖满脸堆笑着头顶着那条手臂来长的咸鱼干过来说和了两人。 好说歹说,“一家人”在天师与洛春风含含糊糊,塞满了一嘴菜肴的争吵中,吃了一顿“团圆饭”。 连打嗝都是一股子桂花香气的白元宵又是被女冠洛儿喜爱地抱在了一边,白元宵幸福非常,她整个人这一天都被笼罩在了桂花的甜腻的气息中。 至于白卿玖,白明亨两父子,因为不巧坐在了洛春风与天师中间,除了几口木头似的咸鱼干,二人也只是匆匆扒了几口饭便带了白元宵和女冠洛儿去后院赏花。 “哼!我就知道你来梁国准没好事!想从我这里打听她人的下落,没门!” 洛春风叉起了手,将头扭到了一边,心里暗暗盘算,想着没完的稿子里一定要好好修理某天师! “当初是我的过错,让你错过了回去的天象时辰,可她总该是无辜的,而且,现在看来,你在这里过得也很开心……” 天师若有所思,随手从怀里拿起了一本模糊了封名的书,若不是偶然在玄国的某人手里没收得到了一本梁国的话本子,他还不知道梁国这里居然也出现了当年同样的事。 因为他催动青鸾鉴,导致天变,更是连累了许多异世之魂意外而来。 既是他的过错,那就该由他来结束。 “老芋头,讲道理,说不定她也同我一样,早就习惯这里了呢?难道你一定要送她离开?或许,她不会想离开呢?” 洛春风语气平和下来,当初意外穿越来到这个地方,她也是想着回去的,后来……到底是不如人意。 她想着,或许以后就这样在梁国终老,前生后世,除了一抔黄土,她大概什么都留不下,毕竟,这里本就是不存在的…… “好春风,你就当帮我一个忙……” 意外地,天师软了口,他这可是第一次开口求这洛春风。 “若能送她回去,自然是好的,你以为我不想?偏偏这苏打水……我是真正不知道她的下落?而且,她已经三个月没有交稿子过来了,我担心她……” 说到这儿,洛春风住了口,她不愿去想那最坏的结果,当初她形单影只穿越而来,苏打水于她,不仅仅是书局的贵客,更是……彼界而来的唯一亲眷。 因为一份书稿,她与苏打水在这“无亲无故”的世界相知相惜,成为了彼此在这个世界毫无血缘的亲人。 沉思间,一行人突然听见丞相府正厅远远传来了喧闹声,来者,却是宫中的内侍总管。 莫名其妙的旨意,莫名其妙的宣了洛春风入宫。 不明所以,白卿玖惶惶不安,他自然而然地以为是他在朝堂上得罪了人,所以这才连累得洛春风被查出来是鼎鼎大名的话本大手“二月风”,这皇上亲自派了内侍总管公公来……怕是要追究起他春风夫人的旧账—《大梁第一熊孩子》。 这是取材于真实人物的二月风成名大作,被取材的人物,自然是当年还是太子的当今皇上。 “阿娘!阿娘!” “夫人!夫人!” 担心归担心,可旨意上也只宣了洛春风一人入宫,白卿玖一手抱着白元宵,一手被自家儿子白明亨拉着向前跑。 这白家三个一齐在入宫的马车之后追了起来,好在周围行人不多,没多少人看见,不过来往的行人也没觉得奇怪。 毕竟,堂堂梁相怕夫人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早些年前,在白元宵没出生,白明亨还小的时候,人们常常能见到,堂堂梁相白卿玖抱着白明亨追着要离家出走的梁相夫人洛春风。 “啊!白卿玖你这老头子,和臭小子,元宵宝贝儿加起来快六十岁的人了,还做出这样的事情,啊,好丢人!!!” 在马车里回头目睹了这一幕的洛春风立刻放下了车帘,十分羞愤地缩回了马车里,尴尬的感觉一时之间无法控制,洛春风手舞足蹈地对面前的空气拳打脚踢起来。 就好像,白卿玖已然被她揍成了后街张屠户肉摊子上摆着的那颗猪头。 “咳咳嗯……” 同在马车中的内侍总管察觉了洛春风的动静,眯缝两条眼清了清喉咙。 洛春风的“厉害”他是见识过的,当年还是太子的当今皇上偷溜出宫,他好容易在白府后门拖住了要跑走的太子,头上、身上便挨了洛春风几记拳头和扫帚。 当时的洛春风将太子给护在了身后,说他是什么拐卖儿童的人贩子,真是不知所谓! “啊……哈哈,秦公公许久不见,真是愈见富态了……哈哈哈。” 知晓被身边的小眼睛内侍总管窥见了方才的失态之举,洛春风更是尴尬,只恨马车里空间太小,让她没处躲,只好硬着头皮嬉笑了两声攀谈一句。 “嗯……咱家托皇上的福,还死不了!” 秦公公平平淡淡回了这样一句,只是恐怕没人晓得他心里嘀咕着三个对某人大不敬的字眼,熊孩子。 晃晃悠悠中,洛春风听了秦公公的话,小心翼翼地抬眼朝着他眉毛下那两条缝看了过去。 谁知道,他究竟是不是在说梦话呢? 马车一路颠簸,到了宫门,又换了一顶小轿,洛春风受宠若惊,看样子这熊孩子并不是打算翻什么旧账,还是说,想“温水煮青蛙”,先礼后兵? 走一步看一步,洛春风犹犹豫豫坐上了小轿。 谁料,她方一落座,四个充当轿夫的年轻内侍就好似都长了双飞毛腿,抬起她便慌忙奔向了一条僻静的宫道。 “几位……四位公公,你们……你们这是要带我去何处?!可以慢……慢些吗?!吗……” 这人抬的轿子不比马车稳当,洛春风唯恐被颠了下来,只好两手抓紧了轿椅的扶手,颠簸不停,连带着她说出来的话都磕绊成了在后世她见过的所谓的手机的振动模式。 四个内侍的脚步没有因为她的呼喊而停止,洛春风这才留意起,方才带她入宫的内侍总管秦公公怎么不见了人影? 洛春风左看右看,颠簸中,后仰着脑袋才在后方看到了远处一芝麻大的身影。 嗐!秦公公你委实是太珠圆玉润,雍容华贵了些。 洛春风一边吐槽一边突然感觉轿子停了下来,谢天谢地,这四个内侍没把她摔飞出去。 “啊,二月风大大你终于来了!!!” 刚下了轿子,洛春风还没习惯平地的感觉,迎面就被一个姑娘家给撞在了怀里。 这一脑袋,撞得她真痛! 抬轿子的四个内侍不知何时手脚利落地退了下去,诺大的空院子里只剩了洛春风和在她怀里的姑娘家。 洛春风看了看怀里的姑娘衣容华贵,只是顶着一头卷发,她到底还是试探地问出了那一句。 “你……你是苏打水?” 洛春风怀里的卷发姑娘抬起了头,一双眼睛水灵灵地朝向洛春风眨了眨。 疯癫公主俏伴读(三) “大大,我可算把你盼来了,你……你帮帮我!我要逃婚!!!” 卷发姑娘眼神真挚,可洛春风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这时候,远远落后的秦公公终于是一路跑了过来。 “呼呼呼……公公……公……” 秦公公大口大口喘着气,他也没料到那四个内侍腿脚竟然这般快,真是害他好追。 这边听着秦公公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洛春风上前动手掀了掀他的眼皮,但很快这不老实的手脚就被秦公公一拂尘给扫了下去。 “诶!不是,我看秦公公你叫人家姑娘公公,这不才看看你是不是睡着了嘛?” 洛春风转过头,捂嘴笑了笑。 “是……是公主!”远远还没顺好气,秦公公便几乎又被洛春风这一举动给气得说不出话来。 这梁相夫人哪里都好,就是偏偏喜欢调侃他一双小眼睛,他小眼睛怎么了,这是聚光的富贵相! 不过气归气,秦公公很快就解释清楚了卷发姑娘的身份,她不是旁人,正是如今梁帝最小的姑姑—公主夏环。 先先梁帝老年得女,甚是疼爱这掌上明珠,只可惜没等夏环会叫他一声父皇,就驾鹤西去。 先梁帝壮年得妹,他也甚是疼爱这几乎可以当她女儿的幼妹,只可惜没等夏环及笄,他也驾鹤西去了。 如今的梁帝少年得姑,他很怕他这位比他还小的姑姑,只可惜……还没有什么可惜的,他这位姑姑眼下很快就要被送去联姻了。 至于联姻的对象,暂且未定,之所以未定,是因为梁帝打算为夏环招亲,招亲的对象已经陆陆续续来了,就安排在驿馆中。 这其中,有孟国的皇子,有北疆的狼主,还有一位……是与梁国素有世仇的玄国来的王爷。 梁帝已经为三人准备好了一场比试,无论最后的胜者是谁,梁国都不会吃亏,亦不会惹恼两方。 只是,若真正让那玄国来的王爷成了他的姑父,他心有不甘。 从秦公公气喘吁吁和眼前夏环的哭啼埋怨中,洛春风大抵明白了夏环的处境。 “太过分了!他这是拿你当比赛大奖啊?获胜送女朋友?!我支持你,拿出你做姑姑的威严来,好好修理你这个侄子!” 秦公公看着洛春风义愤填膺地高高举起了一只拳头,小心翼翼地向后退了几步,他没想到,原来公主竟然和梁相夫人关系如此不错。 他不知道洛春风是有那么一点点私心在的,毕竟,如果夏环联姻他国,她没完成的那半部书稿怎么办? 然而,洛春风也不知道,夏环在此之前,已经像她说的那么做了。 昨日,在梁帝不敢直视着她,将招亲大赛的事情告诉她时,她怒气冲冲地上前弹了梁帝的脑门,抢过了他的笔,在大赛名单上,写上了第四人的名字。 她叉腰指着自己这位侄子的鼻子告诉他,这是他姑姑的心上人,这人不来她就不嫁! 冥冥之中,她那时气急,写了一个太傅告诉她的名字,这个人会来做她的伴读。 是了,这还不知情的第四人,正是今天摔得一瘸一拐的白明亨。 洛春风在听到夏环这么讲时,心情十分复杂。 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方虚拟的屏幕,屏幕上有无数弹幕快速掠过。 “啊喂!你这是坑伴读啊!” “天啊,臭小子现在才十六,还没成年啊!” “《疯癫公主逼我嫁》??!” “臭小子,臭小子,你不是今天第一天见到她吗?!” “啊!!!白卿玖你一定知道这回事,才让臭小子去当伴读的吧?!” “啊!!!什么?!我还年轻啊,我不要当婆婆!” “@?#¥&#!” …… 这边洛春风还在愣神中,夏环不见了脸上泪痕,眼睛也不见红肿,毕竟那些所谓的眼泪,只是些淋上去的清水,擦掉就好了。 飞过无数字眼的,只存在于脑海的弹幕大屏前突然出现了一只手,晃了晃,洛春风这才回了神。 “婆婆。” 面前的公主夏环,笑意吟吟地向她行了一个礼。 洛春风表示,她现在只想回丞相府,将家里那爷俩揍成猪头。 远处,被丞相府里的白家三口委托过来查看情况的某天师和某女冠隐了身形,以同样的姿态,互为镜中倒影似的斜躺在屋顶上,将夏环和洛春风二人之间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原来她竟是在此……” 某天师小声说着,摸了摸怀中那从某棵小柳树精那里没收来的《天师总裁追妻路》。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想不到这异世之魂居然是梁国的公主,梁帝的姑姑。 说到梁国公主…… 天师下意识偏头看向了一旁似乎在闭目养神,实则全身心神都在注意着那边动静的女冠洛儿身上。 不管她承不承认,她不单单是玄国的王女,也是名正言顺的梁国公主。 “唔……现今梁帝是夏环的侄子,洛儿是武帝的曾孙女……什么?!小洛儿的辈分居然这么大!” 扒拉着手指头,某天师算了好久,总算理清了女冠洛儿的辈分,他也没想到,她居然会是现今梁帝的姑奶奶(先先梁帝的远房堂妹)! “这可真是……还没成阿爹,反倒成了别人阿翁……” 某天师小心翼翼地,仿佛偷油耗子一样,又看过了一眼身旁的女冠,嘴里嘟囔着,哭笑不得。 后来的后来,洛春风是好生生、活跳跳地被送回了丞相府,白卿玖吓得看了看洛春风,全身上下倒是没有一处受伤。 只不过,她人……好像对自己,对白明亨有了莫名的敌意,后者尤甚。 难为白明亨一瘸一拐的,还要被有些精神癫狂的洛春风用扫帚追着打出了门。 洛春风偏执地认为,一定是白明亨今日在见到公主时,出言无状,从他爹那里学来了年轻时的花言巧语,这才让夏环写了他的名字上去。 “阿娘!阿娘!你为什么要打我?!” “臭小子,都是你干的好事!!!征婚启事都要送到府里来了!” 白明亨腿脚失利,洛春风的扫帚乘机而上,裹挟着洛春风的怒气,横扫而来,凡是过处,寸草不生。 而这边,说曹操曹操到,秦公公又是气喘吁吁地送来了后日参加招亲大赛需要佩戴着的五彩绸带。 来前,夏环叮嘱了他,一定要看到白明亨亲自戴上绸带,是以,秦公公手里拿着绸带也追了上去。 两相夹击围堵,白明亨只好在路上随意寻了一处茶馆就躲了起来。 “呼……真是莫名其妙……” 倚靠在关紧的隔间门上,白明亨长送了一口气,眼下他是暂时躲过了。 但是,显然他是无意之中打扰了别人的交谈。 这隔间里,在他躲进来之前,已经有了三位客人。 只不过,这三位客人看样子不像是梁国人。 他左手边的那一位,人如修竹,面如冠玉,衣衫也是竹翠相映,颇有隐士之风。 右手边的那一位,却是大相径庭。魁梧身材,异域衣裳上饰着些许貂裘皮毛,腰间更是别着一把长刀,一双深蓝色的眸子更是不同寻常。 至于中间的那位,年纪比其他二人看上去要年幼得多,甚至比白明亨还小。一身水蓝华衣衬得人十分精神,眉间有一抹朱痕,看上去竟与某天师的眉间道印一般无二。 “哈,真是个冒失鬼。” 中间年纪最幼的公子,举扇掩了嬉笑的唇齿,嘴里嘟囔着,不住地打量着白明亨。 “不但冒失,而且看样子是被人追打到断手断脚……” 深蓝色的眸子看向了白明亨不便的腿脚,上下打量间,颇有些不屑。毕竟,在北疆,能打的才是好男儿,哪里会像眼前这只瘦鸽子呢? “来者是客,请。” 不同于另外两人,还是人如修竹的那位翠衫公子待狼狈的白明亨最为和善,这便邀他坐了下来。 “叨扰三位了,今日初见,在下白明亨。” 白明亨一一向着三人拱了拱手,行了礼。他不曾留意到三人在听到他名字后的异常反应。 那时一种默契的眼神交汇,诧异,玩味,觉得趣味。 “姜士司。” “舍迦。” “唤吾阿妙即可。” 仿佛是长幼有序,三人一一也道出了自己的名姓,只不过白明亨似乎挨了洛春风的一路打,急匆匆跑来到此处后,耳朵突然有些不太灵光。 在他听来,却是成了这副模样:姜十四,蛇牙,阿喵。 白明亨听得是一脸糊涂,却偏偏以为自己没有听错,他想,这三人身在梁国异乡,不用真名示人,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是以,他索性也就这般称呼着同三人交谈了起来,不时还要警惕着还没走远的洛春风和秦公公。 他没留意到三人脸上又是同样的古怪神色。 “莫非这是梁国人的口音?”阿妙隐于扇后小声问了一句。 “不但冒失,腿脚不好,看来口齿也不伶俐。”舍迦叹息似地嘟囔着,摇了摇头。 “许是有过人之处,不然梁国公主也不会芳心暗许。”姜士司说着,向自己口中送了一勺八宝酪,入口瞬间,他皱了皱眉头。 这八宝酪委实不如孟国来得正宗,还不够甜。 “臭小子!还不快点和我回去!!!” 隔间的门突然被猛力推开,来者是洛春风。三人并没有阻拦洛春风拖走白明亨的举动,毕竟,这是别人的家事,况且老娘教训儿子也是天经地义。 至于白明亨被拖拽回去,无可奈何接受了要去参加所谓的招亲大赛后一时激动,晕倒在地的事情,那就是后话了。 疯癫公主俏伴读(四) 是夜,丞相府后门,出现了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为首者,不是旁人,却是白日里曾收留过白明亨的阿妙。 “舍迦,你和阿司在这里望风接应,我去去就来……” 遮头盖脸的阿妙说着便要翻墙进入,却被姜士司一脸担忧地拦了下来。 “即便是二月风就住在此处,这样贸然闯入也非是君子所为。” “哈哈哈,只是签一个名字,二月风他肯定能理解我这拳拳崇拜之心。” “老姜啊,阿妙本就不是君子,用不着守什么君子风度……” 三人你一言,我我一语,最后达成了统一的协定,只留姜士司一人守门望风。 顺顺利利的翻墙进入,摸到了书房大门,阿妙和舍迦看到的,是一个坐在书案前的奶娃娃。 她面前有一本摊开的《嘉定女帝传》,那是二月风早年为了发展第一书局而出的作品,所以刻意没有署上“二月风”的笔名,反而是用了当时出生不久的自家小女儿的生辰和名字—十四元宵。 “敢问阁下可是二月风?” 阿妙好奇地看着坐席上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白元宵,她不知道,白元宵实际上并不完全认识书上的字,她这小小人只是一时学着自家娘亲的模样规规矩矩地坐在了那儿,等着洛春风给她做一碗甜甜馅的水晶元宵。 “嗯!” 白元宵自然不知道阿妙问的是什么意思,她只觉得阿妙眉间的一抹朱痕十分眼熟,她以为,是白日里那个喂她桂花糕的姐姐和天师打算吓唬她。 然而,下一刻正主就来了,手里高高举起了扫帚。 “啊!二月风大大!” “啊!是冒失鬼的阿娘!” 这是扫帚落于阿妙和舍迦两人头上前,二人最后一声惊呼。 “哈哈哈,原来是误会啊……” 误会解释之后,洛春风满脸尽是尴尬的笑容,她还以为,这是两个人贩子。 她突然有点想开新书了—《绝情狼主俏女帝》。 白元宵笑嘻嘻地看着洛春风如往常写书时一样歪起了头,她也有样学样,一边吃着碗里的水晶元宵,一边歪起了头,两只脚也晃了起来。 “二月风大大!阿妙希望你能给我签个名!这本是今日新买的,都怪那老芋头,我把这极好的书借给了柳姨和阿经,他非说我和阿经是小孩子,这书看不得!还把那下册给带走了!哼!” 说话间,阿妙从怀中取出来了一册《天师总裁追妻路(合订本)》。 “当然当然,不过作为交换,还希望阿妙殿下能帮我一个小忙。” 说着,洛春风悄悄在阿妙耳边说了些什么,一边拿了支青玉狼毫,蘸了墨,签了名。 除了一旁的舍迦,没人留意到洛春风签错了书。 “嗯?增补本,增补本是什么意思,啊一定是合订本的别称,中原话真是博大精深……”舍迦挠了挠头,完全没有在意这本书和阿妙拿来的书的区别。 第二日,天师和女冠洛儿也随白明亨一同入了宫,两人的打算,正是为了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送夏环回到她的世界。 三天后的七星辉照之日,正是百年来可以送夏环回去的唯一机会。 比试顺利进行,出席观众不多,除了梁帝和大臣,只有同参赛之人一同前来的亲眷与侍卫。 这比试的内容,是夏环自己定下的,是十分不同寻常的内容,完成一个已经写了一半的故事。 而这个故事,讲的却是一个伴读和公主的故事。 时间很充裕,有三天三夜,来让四人各自写完这个故事。 夏环说,谁的故事最好,那她的夫君就是谁。 十分荒唐的招亲比试,或者说,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荒唐笑谈。 她莫名来到这里成了梁国的公主,她不适应,别人都认为她是个疯子。 那么,就让这场荒唐成为她在这个世界存在过最后的证明吧。 哈,奇怪,她竟然有些不舍了。 “这上半个故事写得很好,是昨天刚写的吗?” 在宫中写故事的第一天的午后,白明亨在御花园里遇见了夏环。虽然他对夏环第一面没有什么好印象,可他确实不可否认,这半个故事很好。 “因为无聊,反正我也快离开这里了,那我就不写了。” 夏环没好气地瞪了一眼白明亨,她觉得他一定是故意来御花园的,来质问她为什么写上他的名字。 “但我觉得你还不想走,我娘说,苏打水是从来不会半途而废的。” “要你管!!!” 说话间,夏环抓了一把泥土扔了白明亨一身。 “我是说如果……或许……我能为这个故事写上一个圆满的结局,只是需要的时间不只三天、三年……” “你真是奇奇怪怪!比试只有三天的时间!难不成,堂堂二月风的儿子居然写不出半个故事来吗?” 明知故问,夏环不信,或者她自己也不知道,她究竟是不是真的有点喜欢眼前这个清秀少年。 借故生怒,夏环离开了,留下了摇头叹息的白明亨。 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可他现在心中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喜欢,他想和夏环完成剩下的故事,哪怕他和这夏环也只认识了三天。 第三天的夜里,梁帝为来参加招亲比试的四人设下了宴席。宴席过后,有些醉意的白明亨又来到了御花园,他又见到了夏环。 “哈,我说白明亨,你写不出故事来,大可弃权,不必借酒消愁。方才玄国的那位王爷同我说,故事已经补完。我看,索性我就嫁去玄国,玄梁世仇就此消解也不错。” 夏环狠狠地用随意捡来的树枝,戳进了泥土里,或许这回她能挖出来几条虫子,扔在某人的身上。 然而,虫子还没挖出来,某人就先贴了过来。 “我娘说这世上没有一见钟情,我想她错了。” 白明亨说着,轻轻吹起了夏环耳边散落的头发。 夏环这才惊觉某人不知什么时候贴近到了自己身后。 感到耳朵痒痒的同时,下意识地,她躲开到了一边,不巧,身后的台阶绊了她一跤,这一跤不轻不重,让她扭伤了脚。 是以,夏环只好极不情愿地让白明亨背了她回去。 虽然白明亨有些醉,不过好在背着她走路还算稳当。不然,哪里有第三人能把他和白明亨分别搀回去呢? 有些许醉意的白明亨变得十分的话痨,这一点夏环感受深切。 “或许你听过临川的汉君水榭故居吗?那里风景很不错。” “听阿妙讲,玄国那位女帝就是在那所故居认识了汉君……” “还有北疆,舍迦说边陲景色不同中原,尤以漫天风雪为最……” “我想和你一起去看。” 行至夏环的寝殿,白明亨把睡得昏沉沉的夏环交托给了嬷嬷,他想这最后一句,她没有听到。 “真是话痨……” 夏环迷糊间嘟囔了一句,心中泛起了一丝酸涩。 若是早识得白明亨,罢了…… 第四日的清晨,夏环换上了一身喜服,大概是她最后一次穿了吧…… 饶她是梁国皇室中最尊贵的长公主又如何,白明亨的故事写得再好又如何,胜者只会是三个王爷中的一位,联姻是她在这里躲不掉的宿命。 毫无悬念,白明亨败了,胜者是玄国的那位年纪才不过十四的王爷。 她没有看一眼白明亨的故事,既然不得不嫁,那索性就挑一位投缘的。 “哦,好啊,玄梁再结秦晋之好,朕心甚慰……” 看到了最不期待的结果,梁帝几乎铁青着脸从牙缝中挤出了这一句。 天师和女冠洛儿默契地相视了下,今日注定不太平。 昏晓入青庐,白明亨攥着他写完的故事,亲眼目送看着夏环同玄国的那位还是个孩子的王爷离开了。 他在犹豫,要不要去送她最后一程,如果真正能成功,那大概与她再也不会见了吧? 手中的书稿,被白明亨攥得都出了褶皱。 是夜,梁国都城外的葬剑坡,除了等待天时好施展术法开启青鸾鉴的天师等人,还有埋伏于四周的梁帝等人。 他知道那位玄国的王爷会带着夏环来此,不为别的,他只是不想与玄国如此简单化解世仇。 今夜,长公主夏环将会与她那位玄国的夫君一同葬身在此。 “时辰到了,七星辉照,天机道现!” 随着天师一声高喝,他与女冠洛儿默契地同时催动了青鸾鉴,万千灵光中,突然凭空出现了一道门。 夏环知道,只要推开这道门,她便能再次回到属于她的那个世界。 “来人,将他们拿下!” 埋伏在侧的梁帝拍了拍手,十数个精兵纷纷围攻而上,一旁前来送别的舍迦与姜士司见了,连忙还手,将阿妙与夏环好生护在了那道门前。 只不过,碍于精兵人多,场面登时混乱,舍迦与姜士司拳脚并用,也只能勉强支撑。 时间一长,只会是两败俱伤。 “你还在等什么?!天时将尽了,再不走,你就走不了了!” 纵使天师催促,夏环却仿若不闻,她回头,看向了向她奔来的白明亨。 “你还没看过这个故事!” 气喘吁吁的他,十分郑重地将一卷书稿塞到了夏环的手中,这大概是他送她的最后一件礼物了吧…… 夏环笑了笑,转身迈向了前方,白明亨觉得这一刹那笑容是他见过的最美的的一件事物。 然而,在指尖触及到冰冷的天机道时,夏环却是收回了她的最后一步。 在这里度过了十六载的光阴,她早已经不属于那个世界了。 况且,这里还有值得她为之留下的人与事,她到底还是放弃了最后一步。 辉光转瞬即逝,百年不遇的天时已过,青鸾鉴再度陷入了沉眠,成了一面普通的铜镜。 “你不会后悔吗?” “比起回去一个不熟识的世界,我不和你一起改好这些稿子,才真是后悔!堂堂大手二月风的儿子,写得这个字啊……” 原本还在口是心非埋怨挑剔的某人没来得及说出最后几个字,高了她多半头的某人冷不防地将她拥入了怀中,在她的额上落下了温柔的一吻。 天师笑了笑,将目光转向了别处,能成眷属,是一件幸事。 来不及再三欣慰,眼下他与洛儿等人还要解决掉纠缠不休的梁帝和一众精兵。 “嗯?洛儿,你可看见那丫头了?” “我也没……嗯?!她在那儿!” 招属同源,两人之间更是配合默契,顷刻间已将十数个精兵打倒在地,意外地,两人没有在这一场混乱中见到阿妙和梁帝的身影。 若不是洛儿一回头,也不会瞧见姗姗来迟的蓝色身影。 是阿妙,或者说是玄国女帝少玄,她分外得意地跑了过来,手里还牵着,被她五花大绑了个结实的梁帝。 有勇无谋,轻敌在先,受制于人,被松绑了的梁帝马上狼狈地回了宫,今夜在此地发生的一切,他什么都不知道! “咳咳……嗯……” 看到甜腻腻的白明亨和夏环二人,少玄摇晃着手中的羽扇故意地走了过来,白明亨并没注意到夏环和她那一瞬的眼神交汇。 况且,他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少玄是玄国的女帝。 偏偏,在场的众人都饶有兴致地想看这有趣的一幕。 既然有勇气冲过无眼的刀光剑雨,那面对所谓的“情敌”,他会怎样呢? 不过,显然他不会是少玄女帝的对手。 “白某虽不通武事,但也愿意为环环一战!” 看着捡起树枝,摆了个花架势的白明亨,有着与年轻时的白卿玖如出一辙的狂放和大言不惭,洛春风怀疑是不是她那一顿扫帚把自家儿子打傻了。 然而尴尬的也不只她一人,还有夏环。 “啊!!!什么环环?你以为是在演《甄嬛传》吗?!” 许是看到了心中两个偶像—二月风和苏打水的尴尬境地,少玄女帝摇晃着扇子,掩住了辛苦忍笑的嘴唇。 “呆子!!!她是女的!” 夏环拧住了白明亨的耳朵,同时她心里已打定主意,她要抛弃夏环这个名字,从现在起,她叫“苏打水”。 眼看着夏环修理起白明亨,少玄女帝羽扇后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不过,吾一向以诚待人呀!既是说了玄国的王爷要迎娶长公主,那自然不会毁约……” 说话间,少玄女帝从洛春风旁边牵来了白元宵。 “吾认了元宵当妹妹,那元宵就是玄国的公主,身为公主的兄长,那某人自然也是玄国的王爷了,你说,对吗,天师姑父?” 少玄女帝朝着身后的天师眨了眨眼,最后四字她故意压低得没让任何人听见,天师却在同时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冥冥中,他觉得这小丫头有什么事在瞒着她。 五年后,梁国的天下第一书局的玄国邺城分局门前,洛春风迫不及待地扯下了牌匾上的红布,便从白卿玖的手里接过了一个粉玉团似的奶娃娃。 “唉……”眼见着孙女被自家夫人抱走,白卿玖便回头想抱起白元宵,可他身边已经没了那孩子的身影,也不知这孩子跑到了哪儿去。 “嫂子!搞定了!已经把书稿送去印坊了!” “嘘!这增补本的事情可别让阿娘知道!” “嘿嘿,知道了!” 白明亨远远地在日头下一边搬书,一边看着自家老爹和自家娘亲抢着抱自己的女儿,一边又看着自己的夫人苏打水和自己的妹妹兴高采烈地说着什么。 “唉,谁让我现在在家里是老八(爸)呢?” 感受着书籍的沉重,白明亨一语双关调侃着,眼前也不知不觉想起了昨天和自家夫人商议好的女儿的名字。 在无上武力的压制逼迫下,小丫头随了自家夫人的姓氏,名字也很简单,苏白。 “苏白,小苏白,乖啦乖啦!” 与此同时,这边洛春风和白卿玖拿着一块玉佩逗弄着哭闹的小苏白,两人不知道,小苏白的耳中传来了旁人听不见的彼世之音。 “恭喜宿主绑定成功!” 话至两头,送过了庆贺天下第一书局分局开业的贺礼,天师便急匆匆赶回了清河故居,今日,是洛儿的生辰。 身影落地,清河故居安静得异常,匆忙入内,人人俱在,安然无恙,只是每人手中都拿着一本《天师总裁追妻路(精装插图版)》正读得入迷,今日的寿星洛儿反倒还 嫌弃他推门前也不敲门,扰了众人读书的兴致。 这书的来源,是少玄女帝早前派人送来的生辰礼。 下一刻,清河故居内传出了某人“绝望”的喊叫。 “啊啊啊啊啊!!!不要看这么奇奇怪怪的书啦!” 柳无虞 我叫柳无虞,自从十岁时被那个人带回三千界后,如今已是我成为杀手雨霖铃的第十个年头。 在三千界里,人人都尊我一声“柳公子”,鲜有人知,我是女儿身。 将我带回来的那个人并不是我的师父,我有师父,但那是十岁之前的事了。 十岁之前,我和师父一直住在太平镇上。 师父曾说,我一身五行不全,命带鬼气,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比我更适合当他的徒弟了。只可惜,我是个女儿家,不能传承他的“锁玉关”。 那门被唤作“锁玉关”的武功,是师父的成名绝技。 师父曾用这门绝技救过一个人,是一个女人,后来,这个女人便成了我的师娘。 师娘是个极其温柔美丽的女子,虽然我从小到大都是跟在师父身边,见过的女子大多都是太平镇上的妇孺,可我敢说,即便是走遍了全天下,也未必能寻出比我师娘还要美的女子。 我师父他姓柳,名晓风。至于师娘的名姓,每每我问起,师娘总说自己爹娘没给她取什么好名字,又或者说自己失去了被师父救起之前的记忆。倒是师父,总唤她一声“月娘”。 师娘除了人美,温柔,她的针线也是极好的。 别的不说,自从师娘来了后,我终于摆脱了不合身的衣服,因为师娘每每总会为师父和我缝制新衣新鞋。 我想,或许在被师父救下之前,师娘一定是一个大家闺秀又或是一个绣娘。 “无虞还在长个子,月娘你做这么多新衣,很快就不能穿了……” “可无虞也是个女孩子,你总不能让她天天穿得像个男孩子似的。” 有一回,师娘为我缝制了一件紫萝色的衣裙,样式很漂亮,我从来没见过那样漂亮的衣裙。可师父见了,不知为什么,出人意料地皱起了眉头。 但师娘一回他,他也就没了脾气。 每每总是如此,二人一旦起了争执,先低头服软的总是师父。 依稀记得,师娘也总是会在师父服软后自己一人偷偷落泪,喃喃一句,都是师父欠她的。 师父欠她什么呢?是紫藤萝花吗?难道这就是师父在院墙上为师娘种了紫藤萝花的原因吗? 我一直不明白。 师父是太平镇上唯一的捕快,大概因为什么大事小事都要他忙,一个月里,总有十天半个月的日子他不在家。 师父不在家的时候,师娘总会一个人倚在门前做刺绣针线。那针线是一副极美的山水画,也难怪师娘会费了那么久的心思。 师娘说,这是绣来做枕头花面的。 可是,等那副绣面绣成了,我也没见师娘用过,家中只有瓷枕,从来都没有需要一副那么好看的绣面的软枕枕头。 我曾让师娘教我针线,师娘问起原因,我告诉她,反正师父也嫌弃我不是能传承他独门绝技的男孩子,又嫌弃我练剑也练不好,索性就学学针线,做些女儿家该做的事情。 我仍记得,师娘拍了拍我的额头,半晌,却又叹了口气。 “晓风他也是为了你好……”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太平镇里的一切都很太平,直到那一日深夜,师父满身染血地跌跌撞撞进了屋子,倒在了他和师娘的屋子门前。 无需出门,甚至隔着院墙,我都能闻到那浓重的血腥味,看到院外那冲天的火光。 “快走……快走……求你……带上无虞离开……” 一片惨白的月光下,师父的面色亦是惨白如纸,我不知道该做什么,除了哭泣,我什么忙也帮不上。 突然间,师娘用一只手捂上了我的眼睛,似乎不想让我看见师父的死状。 可那些许的缝隙却足够让我看清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一件我初起觉得残忍、并深深怨恨着的事情。 师娘用一根绣花针顺着师父的眉心,毫不犹豫地钉了进去! “原来你从未忘记……终是我对不起你……” “唔……” 最后的最后,我的眼中只剩了了无声息的师父和半跪在那里垂泪的师娘的模糊影像。 “无虞,原来你……五行……难道真是命中注定……哈……拿好它,拿好它,不要怨恨师娘……” “锁玉关,这才是真正的锁玉关呐!” 仿佛当时是不省人事了一般,我除了几句师娘的耳语和一个陌生男人的张狂笑语外,其他的再也记不清。 再度清醒时,我手里正紧紧抓着师娘绣的那副枕头绣面,只可惜绣面上已经沾满了血迹。 血迹模糊了山水绣线,只有一句用黑线绣上的词还格外的清楚。 是一句师父和师娘最喜欢的《雨霖铃》。 “杨柳岸,晓风残月……唔,我们走吧。” 茫然浑沌中,我被眼前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抱了起来,就这样我被他带回了三千界。 他说既然回来了三千界,就一样要成为一个杀手。 他还说,他会替我的师父将“锁玉关”好好的传授给我。 他自己一人说这些的时候,我正瘫倒在他面前。因为之前我试图抢走他手中的剑,为师父和师娘报仇,可这种无用的挣扎换来的便是我被他摔倒,用脚狠狠地压在了地上。 “想要报仇,首先你得先让自己好好活着!” “唔……既然当了杀手,就该有个名号……什么名号好呢?” 放开了我,那个人在案前歪头思索,而我也从地上爬起向他走了过来,这回我成功地从他手中抢走了毛笔,歪歪扭扭地写下了那个将来伴随了我大半生的名号。 “雨霖铃,从今以后我是男儿柳无虞,杀手雨霖铃!” 双姝弄 一 皇上从来都不允许长公主随意出宫。 因为长公主年幼时曾经偷溜出去,掉进了护城矜河。 这也难怪,玄国人人皆知皇上爱极了玄后,只可惜玄后年华早逝,留给皇上的,只有这么一位长公主。 皇上甚至不愿再立继后,更是力排众议将长公主立为了太女。 如果她出了什么事,只怕玄国的天就会榻下来。 话说回来,记不清当日情形,更不不知道是谁救上来的,长公主唯一记得的,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以及她在她耳边嘟囔着的那句话:“莫要再来了。” 待她再睁眼时,她已回到了东宫,她的父皇颤抖地将她抱在怀里,仿佛害怕会永远失去她一样。 当年那场落水事故,随着年岁的流逝,终是渐渐被淡忘了。很快,长公主迎来了自己的笄礼,她知道疼爱她的父皇已经为她安排好了一切,也许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和那个人成婚。 可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的心中似乎一直有一个声音在怂恿她走出皇宫,走出邺城,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是以,只要皇上不在,她便会跑出皇宫,逛遍邺城的大街小巷。 长大了的长公主的脾气远比小时候更为倔犟,要她乖乖地待在宫内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她是谁?她可是长公主,太女,只要她想出门,就连铁面无私,负责巡守城门的小许将军也拦不住她。 不过,虽说拦是拦不住,但这不妨碍小许将军在城楼上从早到晚,又或是易装出行远远地跟着,提心吊胆地看着长公主的一举一动。 所幸,溜出宫的次数多了,长公主对走街串巷就失了兴趣,如今她只有一个习惯,只要一得了闲,便喜欢来矜河边上钓鱼,只不过鱼钩上挂的,不是鱼虫,却是变着花样的各种点心。 长公主也不知道,她究竟是在不是在钓鱼,但她知道这矜河里头可不止住了几条鱼这么简单。 她依稀记得,有一回她在矜河边上看见了一个­美‎人​,一个住在这矜河里的­美‎人​。 日复一日,在某日昏晓,一如往常波光粼粼的矜河河面泛起了不甚平静的涟漪。 长公主期盼已久,心心念念的那个­美‎人​终于忍不住,将鱼钩上的点心顶在脑袋上,就这样从河面的漩涡中冒了出来。 “学什么姜老头,钓鱼多没意思,还有,不要把点心天天挂在我家门口!”话音未落,从头上取下点心吃的­美‎人​便听到了眼前鱼竿主人欢天喜地的声音。 “哈哈哈哈!上钩了!上钩了!” 长公主果然没有看错,矜河里确确实实住了一个“­美‎人​”,他说他是矜河的河神,名唤:非弦。 可长公主仿佛故意记不住他的名字似的,总是叫他“­美‎人​鱼”。 好嘛,­美‎人​鱼就­美‎人​鱼,非弦纠正过数次无果,索性就随长公主这么叫他了,反正只要点心不缺他的就好。 二 河神非弦永远不知道古灵精怪的长公主的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明明是她说要玩一个说谎的游戏,那日她却说喜欢自己,这是真是假呢? 非弦摇了摇头,甩掉了一根水草,决定不再想这件事了,随后他将长公主今天带给他的最后一块糕点心满意足地放进了嘴里大嚼,抬头却发现她原来还没有离开。 “本公主每天都来你家门口找你,粘着你,你没觉得烦吗?” 非弦没有回答,而是向不远处的某人看了过去。 是小许将军许虞,也是玄国的新任战神。他继承了和他父亲许殊的一双同样的蓝眼睛,此刻他手里正拿着家传的银虬长枪立在那里看着在矜河边仿佛自己是一个人在嘀嘀咕咕的长公主。 明知到这个凡人应该是看不见自己,非弦却还是莫名一阵恶寒。 又或许是因为他手里那名唤银虬的兵器,听说这是先代战神许蛟,他爹的祖父从仙人手中赢下的神兵。 可非弦从那冷锋上感受到的,是经历了战火与鲜血洗炼的寒杀。 “喂!本公主在问你话!” “我说过,我有名字,我的名字叫做非弦。” 他这时候,又看到了长公主手里不知道从哪里多出来的一块糕点。 偶尔撒个半谎也是没关系的。 “我巴不得你天天粘着我!” “真的?” “真的。” “千真万确?” “绝无虚言。” “天快黑了,那我明日带着桂花糕再来寻你……” 日落之时,长公主总会同他在这个时候和他道别,每一次的道别,长公主都十分的不舍。 非弦也这么觉得,他总怕再也吃不到长公主带给他的桂花糕了。 三 奇怪,奇怪,奇怪。 意外地,那一天非弦在日落西山之后看见了在宫外的长公主。 这还是头一回,也是头一回,她没在白日来矜河。 她今日来时穿了一身甲胄,手中执着一杆鎏金长枪。她好像很忙,只在矜河边上扔下包点心,就走回了城门附近,一板一眼地巡逻了起来,一同在旁巡逻的还有许虞。 伏在岸边,非弦看着这个同样一身甲胄,手执了长枪的小白脸和长公主有说有笑的样子,看了许久。 非弦他觉得他被长公主抛弃了。 “你个见色忘友的没良心,满嘴胡话的!今天你还想不想从河里钓鱼了?!” 然而,没有人理他。 “够了够了,那个小白脸他还要巡城呢!别聊了,快过来!大不了,我这桂花糕分你一半!” 非弦开始在矜河里扑腾,后来,他扑腾着跳上了岸,跑到了正巡城的两人附近又叫又跳。 他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是个河神。 这回长公主终于向他这边瞥来了一眼,转过头,却又继续和许虞聊起了天。 “呜唔……你再不过来,吃完这包点心,我就……我就跳河!!!” 河神气鼓鼓地,一连塞了三四块糕饼在嘴里,样子像极了松鼠,只不过恐怕没有一只松鼠会像他这样还顶着一头水草的。 如他所愿,一直不理睬他的长公主,手里提着鎏金长枪走了过来。 非弦笑了笑,将挡在眼前的水草潇洒地甩在了身后,长公主既然在他矜河边上,就该来找他聊天。 可下一刻,长公主便将他一脚狠狠地踹回了矜河里。 “蠢鱼,我是她妹妹!” 四 河神非弦很讶异这世上除了那个总找他来饮酒的天师外,还有能看见他的人,而且还是两个。 虽然是一般无二的双生姐妹,可非弦将两人分得很清楚。 会温柔地用树枝搅着矜河河水,唤他名字让他出来吃点心,陪她谈天的是姐姐。 而搬来一块块石头,一边朝着矜河里头扔,一边喊着“蠢鱼”想方设法要让他跳上岸的是妹妹。 长公主最近很忙,是以在矜河的河岸上,非弦最近总是能在日落后听见某人喊他“蠢鱼”。 “蠢鱼,蠢鱼,蠢鱼!!!” 非弦躲避着一块块碗大的石头,在矜河中谨慎地浮现出来半张脸,一双眼睛眯成了一道缝,甚至他还特意糊了一头的水草想要遮掩住自己。 别以为他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你休想让我跳进那个鱼缸!” 五 “不行,不行,再来!再来!你我好好打一场!” “二公主武艺精湛,臣不及。” “叫什么二公主,你不知道我叫什么吗?!重新来过!” 一身干练玄衣,伊人隐隐怒火三分,手中鎏金长枪已迫近了对面许虞的咽喉。 有的时候,她实在讨厌她这“二公主”的名分。 “玄……玄霜殿下。” 听着许虞的这一声尊呼,二公主玄霜更生气了,扔下了手中的鎏金长枪,她直接逼近了许虞,将他整个人按在了演武堂的院墙上。“堂堂大将军,从无败绩,怎么会输给我?!你为什么要让我?!我用不着你来让!” 与其说是被看轻,玄霜其实更讨厌许虞因为她是二公主而谦让她。 明明……明明曾经她同他之间是可以放肆出手的友人,难道现在却可悲的只剩下了君臣的名分? 被玄霜按在墙上的许虞并不是没有还手之力和机会,只是那一刻,他眸子里突然沉淀下了他所见过的一切美好。 他愿意为这美好而束手就擒。 “玄霜殿下将会是许某一辈子可敬的对手。”远远地,斜躺在屋顶上,听旁角的天师大人呷了一口竹叶青,喃喃自语地摇了摇头。“对牛弹琴,还是两只。” 或许他确实打不过自己,这是他心甘情愿的。 玄霜公主却想着,好歹自己也算是天师教出来的徒弟,自然是天下第一! “老头!给你带桂花糖来了!”忙着给孢子松着金粉土的天师,连头都不用抬,这般轻快的声音,该是长公主─绛雪。 “微臣谢过长公主,长公主今日可又是从矜河岸边刚回来?” “不愧是天师呢,不像父皇,总是对着我喊玄霜,对着玄霜喊我的名字。”长公主熟门熟路地接过了天师手里的铲子,松起了金粉土。 她从来没问过天师,明明空无一物,却为何每日还要多此一举,天师这么做总有他的道理在。 而这边天师照旧吃着桂花糖,看着长公主一边松土一边听她说着矜河里的那尾“肥鱼”。就好像,很多年前一样。 只是这一回,多了一尾“肥鱼”的存在。 那么,一切会变得有所不同吗? 六 天上无月,伴着万千星芒,长公主绛雪头一回在深夜溜出了宫。 去哪儿?自然是矜河。 “也不知是何时开始,这天上再也没了月亮。” “是吗?我以前很少出来,更不要说晚上了,月亮很美吗?” 非弦双肘拄在岸边,支在了自己日渐明显的双下巴上,他偏着头,眼睛看向了躺在一边的绛雪。 他永远不知道长公主在想什么,以前如此,现在如此。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飞蛾,扑向火焰才是最终的归宿。有些事,永远摆脱不掉,永远的桎梏……” 非弦不明白绛雪为何会说起这么奇怪的话,但他头一次认了真,回答了绛雪的问题。 “也不见得每只飞蛾都是扑火,这矜河,只要你愿意,随你高兴,扑腾多久都行。” 远处城楼顶上的天师,看到了躺在矜河边上的公主,她仰天大笑,笑着非弦的痴蠢。 “如果……我是说如果,非弦,如果真有那么一日,你会忘记我吗?” “难道你真以为我是只知道吃糕点的蠢鱼吗?就是我把自己忘了也不会忘了你!” 看着绛雪与非弦一举一动的天师这时从袍袖中取出了一朵莲花,那是一支并蒂莲,只是生得奇怪,一者艳红如火,一者青紫妖冶。 并蒂相交处,泛着红紫相杂的光晕,仿佛下一刻并蒂双莲就会合而为一。 “时日无多了呢……” 七 边关告急,战事吃紧,无人可用之下,玄霜公主和许虞一同领命前往了边疆的安城。 许是因为战事,国事太忙,妹妹领兵在外,矜河边上,同样也没了姐姐的影子。 一切又静谧了下来,河神非弦觉得无聊了。虽然在遇到绛雪前的千百年来,他每天都是这般度过,可蓦地这样安静,他还真不习惯。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师也无聊得紧,自此,他每夜都自提了一坛子竹叶青来寻非弦,一边饮酒一边看着没了月乌,只余万千星芒的天河。 抬头,喝完便走,从不多留。 非弦不会饮酒,但他和天师出奇地聊得来。“今天有玄霜那母夜叉的传书吗?你说她是不是每天都和那小白脸在一起形影不离的?”“不知道。” “绛雪今日要帮她那皇上爹批复的折子又是很多吧,今日她又没得闲来寻我。” “嗯。” 天师的话很少,非弦觉得奇怪,因为绛雪和玄霜都同他说过,天师是个极其健谈的人。就这样,非弦陪着天师在矜河边上看星星看了多半年,他只盼战事早些结束,绛雪也可以有空来看他了。 “你这是想她了?” 天师有一日突然主动开口问起了非弦,非弦从他眼中看到了一丝同情。 “臭道士!你胡说什么?!我是想她……想她给我带的桂花糕了!” 河神非弦每日清晨都会从浮上矜河的岸头,有人曾对他说过,此处会最先看到凯旋而归,班师回朝的玄国大军。 盼啊盼,望啊望,从清晨看到繁星满天,非弦怎么都看不到归来的玄国大军,亦是看不见宫中的绛雪。 一年过去了,战局不利,邺城眼见着一天天萧条了下去。 非弦担忧起了绛雪,可他怎么也寻不见她,或许她也在为这战事在宫中焦灼不已吧? 罢了,他会等她的。 等战事结束的那一天,她再来矜河的那一天,他决定也要和她一个游戏,是讲真话的游戏,他想他爱上了一个名字叫做“绛雪”的凡人。 八 非弦等着那一日等了很久,一直等到飞雪漫天,他最终还是没等到。 邺城又下雪了,鹅毛般地大雪将整座王城都覆在了霜甲之中,仿佛想要凝结起时间,让一切都停留在这一刻。 可悲伤的脚步从未停歇。 那日,邺城内外,百姓们个个都衣白吊唁。长公主绛雪,殁于安城。 “怎么会……怎么会是绛雪?!!” 河神非弦第一次离开了他守护着的矜河,他跑进了宫中。 宫中景象,不见活人,迎面而来的却是无数个傀儡。 他们……一直都在重复着同样的话,重复做着着同样的事。 说不出的诡异。 冲破了迷离幻象化成的一个个傀儡,非弦来到了天师面前,他人正在打坐,仿佛一早就知道他会来寻他。 “我要一个真相!!!” 真相……真相往往都是残酷与黑暗的,是多年精心造就的谎言也掩藏不了的阴霾。 “御出双生,王脉尽绝。”双生不详,在皇室中出生的双生公主更是会被视为凶兆。 玄后当年诞下双女,不久便出走邺城,再无消息。玄皇失魂落魄,后宫再无一人。 而天师则向天下人隐瞒了一双公主的事实,玄皇只有一位公主,那便是“绛雪”。至于妹妹玄霜便自小养在了许将军府上,天师成了她的师父。 如果当年绛雪没有意外地坠溺矜河,玄霜便永远是玄霜。 “我愿意替绛雪活下去。” 天师答应了爱徒的请求,从此一体双魂,成就了绛雪玄霜。 可没想到命途羁绊,玄霜也没有逃出王脉尽绝的诅咒。 她死于战火,从此身殒。 “吾生岂忍霜华逝……”天师用食指弹起了手里的佩剑。 一次次相同的轮回,一次又一次,天师目睹了她的消陨,直到他终于等到了一个异数的出现。 “我明白了,若能让她们都活下去,你要我做什么都行……” “献出你的神之心……” 月圆了,长公主与小许将军许虞凯旋而归。后来,长公主顺理成章地登基了,又立了小许将军为君后,大婚,治国安民,延续王脉。 一切都很平常,可她总觉得忘记了什么。“玉佩,你的?拿好,莫再来了。” 那一日,河神交换了一位贵客不慎掉落矜河中的玉佩后,转过身,却是有几颗圆润的鲛珠掉进了河里。 “唔…莫名其妙……我为何会流泪?” 贵客离开了,她是绛雪,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突然想要来到矜河,只是她恍惚记得有人在矜河边等她。 梦,是耶非耶? 城门之上,刻意隐了身形的道者仰头喝尽了最后一口竹叶青,落掌,拂埋了他方才用指尖写在青石上的一个已然被人遗忘了的名字:非弦。 了无烟痕,一如那两人没有开始也注定不会有结尾的故事。 朱砂为媒 玄国邺城皇宫秘园,白日。 女太医令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眨眼了,她似乎盯着眼前的暗卫龙影看了很久。 毕竟,她很少能在白日里看见他。 更稀奇的是,他还在作画,真是百年不遇!虽然他的画笔和颜料都是抢了她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龙影常年伏居秘园不见天日之处,鲜少出门,他的笔触很稚嫩,看样子就和小孩子的胡乱涂画没什么分别。 这似乎让他感到有些窘迫,额上都凝结出了汗珠。 龙影一手拿着画笔,一手拿着正磨着的彩墨,随意用袖口擦了擦。 这一擦不要紧,却让女医不禁暗暗发笑。这才一会子,龙影就成了花猫影了…… “啊哈!” 女医欢快地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酒窝给龙影看,她希望他能快点把脸擦干净。 “嗯?” 龙影依旧摆出素日一副冷若冰霜的模样,颇有些疑惑地看向了女医。 “呃……” 没明白?女医又是急切地用手点了点自己的酒窝。 就在那里啊!那么一大块朱砂! “唔!” 然而,下一刻,龙影的双唇却贴靠了过来,蜻蜓点水般地在她的酒窝处留下了一个吻。 一瞬间,女医僵直了身子,直到龙影安稳坐回,她还愣在那里,仿佛失了魂魄。 而同样一瞬,龙影却是在将目光投向女医唇上的那块抹蹭上的朱砂时笑了。 他知道,此生,她会是他唯一的挚爱。 白氏家训第一条 洛春风 我叫洛春风,是大梁白氏书局的创始人。 实话实说,穿越来到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古代王朝,民风尚武,我能开办一家书局属实了不起。 但我最为自豪和骄傲的,是有一位极其疼我的宰相夫君—白卿玖。 我和他相识于千里之外的玄国,第一回见面他就请我去了玄国邺城最大的酒楼—仙客来,请我吃了一顿大餐。 后来,他更是在醉花楼张妈妈和一众打手的嚣张跋扈下救了我。 他说,他要带我走,带我回他的故乡。 待和他一起回到了大梁,我这才发现他骗了我,什么普通人家游学玄国的书生,他居然是翰林大人家的公子! 他说,他要娶我,不过在此之前,他要凭借自己的实力考取功名,这样他才觉得自己配得上我这么一个知书达礼,颇有文采的女子。 后来的后来,他头悬梁,锥刺股,一举成名,同样成为了翰林。 我知道,他是真心待我的。大婚之夜,他带来了白家世传的《白氏家训》,亲笔在第一页上写下了“凡事皆听娘子的。”的家训 有夫如此,不枉此生。 白卿玖 我叫白卿玖,是大梁的宰相。 老夫待人诚恳,生来好游天下,本来是一辈子不打算入仕的,直到那年在玄国邺城的北街街头上遇见了那个女人! 男子汉大丈夫,出门在外,银两细软不可少,亦是丢不得的,钱袋更是不要掉在地上的,老夫便是不小心将钱袋掉在地上,才被她捡了去。 她说,既然是她捡到了钱袋,作为失主,我应该报答她,至少也该请她吃顿饭。 一顿饭而已,又是一个弱女子,我怎么能不答应呢? 可我万万没想到,她居然把我拉扯进了仙客来,点了最贵的酥酪蒸豚,这一馔蒸豚,花掉了我钱袋里一半的一半的银两。 我想,酥酪蒸豚应该很好吃,不然她也不会吃得一口都没留给我。 请完客的第二天,我刻意避开了北街,打算去东街的醉花楼找找乐子,可我没想到又遇见了她! 她被醉花楼的张妈妈和几个手下追赶着,像脱了缰绳的马一样乱窜,随后一头撞倒了我。 接着,她抱住了我的大腿,死也不放,为了摆脱张妈妈和她的手下,我钱袋子里的银两最后只剩了一半的一半。 这剩下的银两可不够我在玄国逍遥自在待下去的,所以我用这些仅剩的银两雇好了车马,备好了干粮,打算回到大梁。 真是摆脱不掉得女人啊!救命,为什么一觉醒来她会在我的马车上! 等到回来了大梁,她干脆以未过门的妻子的名字住进了我家,我那身为翰林的阿爹很满意这个未来儿媳,说她文采斐然,而我那出身世家的阿娘也很中意她,说她能管住我这个纨绔子弟…… 我是不想出仕的,大梁尚武轻文,我既不善武,有不喜欢读书。有一个翰林阿爹,难道还养不起我? 于是她成为了我的噩梦。 每日,她都会把用麻绳的一端松松系着我的脖子,一端系在房梁上,她告诉我的翰林阿爹,这是为刻苦读书而头悬梁,我的阿爹表示赞同。 她又从我那闲来喜欢织布刺绣的阿娘那里要来了梭子,用菜刀削得更尖了,一旦我想打个瞌睡,便用这尖梭在的屁股上狠狠一扎,她告诉我的巧手阿娘,这是为振奋精神而椎刺股,我的阿娘大为赞赏。 老天爷啊!为何当初要我掉了钱袋??? 后来的后来,我以为噩梦的结束便是我也成功进入了翰林院。 可我没想到这才是真正的噩梦开始。 被封翰林下朝的那日,还没有进家门,我便被阿爹阿娘派人五花大绑压进了不知何时张灯结彩的厅堂。 我愈发得怀疑,洛春风这个女人或许才是阿爹阿娘的亲女儿,我是他们从街上捡回来的孤儿……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你以为真的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然后“轻烟入罗帐”吗? 不,大婚之夜,我被这个女人用菜刀架在脖子上,逼着在我白家的《白氏家训》上添上了一条新家训:“娘子大人说的都是对的”。 有妻如此,实属报应。 洛春风:你、说、什、么?! 白卿玖(利落地顶起了当年送给自家夫人的长条咸鱼干,背诵):白氏家训第一条,娘子大人说的都是对的…… 怀康 天妒,大概是贯穿了玄国初代康王轩辕钰短暂的一生。 他是玄国祖皇和罗浮夫人的爱子,从他未降生时祖皇就已为他定好的名字便能看得出来。 “钰,宝也。” 在他之上,祖皇已有了一位庶出的皇长子和嫡出的太子,作为第三个儿子,作为和心爱的女人所育的孩子,祖皇对他有无数的期许,而他的母妃罗浮夫人,更是希望他能平安顺遂,和乐一生。 帝王过分的宠爱对于母子二人都是催命的毒咒,并非凡人的身份,更是必死的缘由。 尚在襁褓中的轩辕钰被人从满头霜发的母妃怀中夺去,他不知,在那一日,他的生母—罗浮夫人被当众凌迟。 漫天风雪中,满台满眼的朱红化成了血色的绯桃。 “我诅咒……轩辕皇脉有情人终不成眷属……世世代代,不得善终!” 怨愤的诅咒,连他这亲生的骨血也没放过。 此事过后,他便被被祖皇交托给了玉妃抚养。 所幸,玉妃与罗浮夫人素来交好,待他也是极好的。 只是大抵是身为半妖,血脉相冲之故,轩辕钰自幼身子孱弱,习武不成,终日只得困顿书海。 这多少也换来了他十几载的安宁。 生自非凡,怎堪庸度。已成少年的轩辕钰早早便被祖皇封为了“康王”,成了所有兄弟中最早有封王封地的皇子,甚至还被特许,待成婚后再往封地。 子肖母,女似父。这话说得从来不假,彼时不过十二、三岁,轩辕钰已生得剑眉星目,面如敷粉,朱唇皓齿……便是宫中的妃嫔也要比他逊色几分。 偏偏有了这等容貌,轩辕钰更是天纵文才,尤擅下棋与洞箫,更是一时和谢家公子、许将军并称“玄都三少”。 这样的名头,少不得有人看了要眼红。 护国神寺德高望重的主持也在那时从他身上看到了天子之气。 祖皇心念动摇,虽有废储之意,奈何太子羽翼已成,纠结之下,轩辕钰被送去了渺远的苏毗国。 在那儿,他认识了此生的挚爱,苏毗伽若。 他教她写字,念诗,学中原话。 可他最喜欢的,还是一边吹着洞箫一边看苏毗伽若在雪中跳舞, “如果能一直这样……也很好……” 这样的安逸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他便被玄国的大臣接回了邺城。 苏毗伽若不愧是他爱上的女子,竟独自跑来了邺城要人。 可惜,太子也看见了她。 “阴差阳错”、“偷梁换柱”,她成了太子妃,而他则娶了长魏国的公主,本该是成为他皇嫂的女人。 有些人一旦错过,便是永久的错过,唯祝彼此安好。 很快,她有了一个儿子,他也有了一个侄子。 太子常年征战在外,他的侄子武儿和他渐渐相处得亲密,不时会在康王府上小住。像当年一样,他教起了这个侄子,写字、念诗、洞箫、下棋…… 这回,换成了康王妃在一旁舞剑,苏毗伽若与之对舞。 这样的日子很美好…… 同时,他也期盼起康王妃腹中还未出生的孩儿。 可苍天从未打算让他一直快乐下去,太子攻灭长魏,­​凌‌​­辱​王族的消息传到了邺城。康王妃血崩难产而亡,为他留下了一个女儿。 “答应我……不要让她和亲……” 爱妻离世,看着嗷嗷待哺的女儿,轩辕钰冒着风险,瞒过了许多人。他上表祖皇,他有了一个儿子,请求立为世子。 他的侄子依旧会来康王府小住,只是这次再也不见有在一旁康王妃舞剑了。 有侄子和女儿的陪伴,对他多少都是宽慰。 但班师回朝的太子不这么想,嫉妒和战场上留下的创伤遗患让他无时无刻不在怀疑这个名唤“武儿”的孩子究竟是不是轩辕钰和苏毗伽若的孽生子。 猜忌渐生,轩辕钰只好生疏起了他的侄子。 不久,太子继位了。成为帝王的心境彻底点燃了那酝酿已久的嫉妒,太子的母后容不得他的母妃,太子也同样容不下他这个手足。 “陛下,求您饶过琲儿……” 不由分说,他被推下了城楼,在那一瞬,他听到了全身骨碎的声响。 “咳……” 他好似听到了城楼之上传来了孩童的号啕大哭,挣扎着抬起手,开口却是朱红四溢,模糊了他俊秀的脸庞,渗进了他的耳朵里。 雪落息声,康王轩辕钰薨,享年二十九岁。 第一个吃辣炒牡蛎的颂国人 “耶~来嘛~” “不了。” “来嘛!” “还是不要了……” “我说……来嘛!!!试下又不会死人!” 与面前的年轻道士来回僵持了许久,杨季姮终于动了怒,手上不觉力道加重,一手捏开了年轻女冠的嘴,一手则是把一旁漆盘里看起来十分新奇的菜肴倒进了这女冠的嘴里。 “救命哦!杀人了!黑心厨子谋害正道天师了!” 杨季姮的举动并未如她所愿,女冠虽然不及她有力气,可到了紧要关头把头奋力扭到了一边,几乎让杨季姮手里的新做的菜肴要甩飞了出去。 “喂!姓竹子的,一身绿油油穿得也和竹子似的,又不是第一次试菜,你还不相信我的手艺?!” 杨季姮说着,一脚踩在了女冠竹韵雅卿正坐着的条凳的另一边,看起来不像是要请人试菜,倒像是要给人喂毒的女土匪。 怕是谁也不会想到,堂堂竹韵天师世家出身的竹韵雅卿会畏畏缩缩成这副模样。 不过,在她面前的杨季姮也不是个普通女子。她是杨家的三小姐,是颂国内拥有最大、最多酒楼的杨家的三小姐。 说起这杨家的三小姐,那可是绝不亚于这竹韵雅卿的传奇女子。 古往今来,非凡之人降生前皆有吉兆,杨家三小姐也不例外,只不过有关她的吉梦有些不拘一格,非比寻常。 出生前的头一晚,杨夫人梦见了一口炖着三山五岳的大铁锅。 而且据说杨三小姐抓周的时候,也不像她两个哥哥那样抓到的是算盘,而是一把菜刀。 杨三小姐注定是为厨艺而生的奇女子。 三岁知百味,七岁入后厨。摘得了蜂窝,扛得起肥猪。下得了深海,剁死过海鲨…… 虽然有关杨三小姐的“奇闻轶事”倒也没像颂国国都内街头巷尾的百姓们说得那样神奇,可杨三小姐确确实实是敢作敢为。 “无吾不做之食,无吾不能之菜,无吾不试之物,无吾不胜之馔。” 颂国内,杨三小姐是第一个敢把飞蝗做成菜端上桌的厨子。 而这一回,她盯上了颂国附近渔民的新鲜海产—牡蛎。 大抵是身在中原,颂国人少有见过这种东西的。 “蛎,一看就知道是很厉害的虫子!我不吃!” 在被杨三小姐五花大绑起来时,竹韵天师还在据理力争,直到杨三小姐再度撬开了她的嘴,那鲜甜的牡蛎肉滑进了她的嘴里。 确实很好吃,不过美中不足,杨三小姐似乎放多了辣椒在上头。 “好吃,原来能吃啊……” 被辣椒辣得热泪盈眶,竹韵雅卿抬头看向了自己多年的好友杨三小姐。 “你要是喜欢,这一盘都归你了!” 果然她这好友性子坦诚,评价公道。杨三小姐想着,连忙把一漆盘的辣炒牡蛎都端了过来。 “好……好辣……唔……唔!!!” 竹韵雅卿如是真心评价着,不过,杨三小姐终究只是听清楚了第一个字。 抢花灯 七月十五,鬼门开。人间有俗,莲花载魂渡托生。 我是一个水鬼,秦碧也是一个水鬼。她姑且算是我在这条矜河里认识的邻居,除了那条自称为“矜河河神”,名唤“非弦”的大鲤鱼。 至于我的名字……很遗憾,我在落水而亡时撞到了头,这一撞,不但人死了,还把生前的事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若不是那只叫“非弦”的大鲤鱼和秦碧,我大概还不知道我已经死了,成了水鬼。 秦碧说她也不知道我叫什么,不过按她的说法,我长得细皮嫩肉的,许是从东街逃出来的年轻小倌,又或是不小心栽倒进来的千金楼里的戏子。 “有辱斯文,我怎么会是……!” 虽然什么都不记得,可口头的习惯似乎还在,非弦说我应该是个读书人。 是读书人也好,不是读书人也罢,到了这矜河里头成了水鬼,一样都要等投胎。 玄国的新主,似乎不是个好皇帝。一日日,矜河内等待投胎的水鬼孤魂是越来越多了。 奈何,我们这一班孤魂野鬼,也只能等着每年七月半时,借着那顺流而下的一盏盏莲花河灯才能托生。 可满岸的莲花灯能有多少?到底是不及孤魂野鬼多的。 作为第一年新来的水鬼,我抢都没抢,倒是和秦碧一起坐在岸边的石头上看其他的鬼争抢不已。 这时候,有一盏青色的莲花灯飘了过来,停在我和秦碧的中间。 “哎呀呀,姐姐我也不好欺负你这新来的,不如我们来猜拳,谁赢了就归谁~” 秦碧说这话时,抬手用袖子遮住了自己唇,嘻嘻笑着。她从来没和我讲过她生前是做什么的,但我想她一定是邺城里哪户人家的小姐,许是不满婚事这才投了矜河死了。 “哎呀!你出了石头,我出的是剪刀,你赢了!” 我还在愣神的时候,秦碧用她那两根青葱般的指头钳住了我的手,她一脚把那盏莲花灯踢到了我的脚下。 可我还是没去投胎,因为我把那盏莲花灯给了一个小孩子。 她还那么小,不该在这矜河孤零零地自己一个等那么久。 “啐!傻子!” 秦碧甩了甩袖子飘走了,她大概觉得我把好不容易得来的投胎机会让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是很愚蠢的。 可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个笑着去投胎的小女孩,脑子里浮现出了另一个小女孩笑吟吟的模样。 我不记得她是谁,或许她是我妹妹。 在矜河里等待投胎的日子很无聊,除了和秦碧吵嘴,我和她大多数时候就是坐在非弦的小舟上看他摆渡刚来的孤魂。 “蠢小子,你猜猜本姑娘头上有多少根头发?” “万千烦恼丝,自然是有一万一千根。” “啐!猜得不对,你又输了!” “喂!我说你们两个,每天就知道占着地方,害得本河神每天要多来好几回!” 虽然非弦每每总是抱怨我和秦碧一个坐在船头,一个坐在船尾很是碍事,还占了别的孤魂的位置,而且还总是吵吵闹闹的,可他从来没赶过我们走。 偶尔闲下来不摆渡时,非弦总会吹嘘起自己是多么负责的河神,这么多年,他摆渡过王侯将相,摆渡过山精野怪,摆渡过活人甚至还摆渡过仙人…… “活人为何是要你来摆渡?你不是从来只摆渡孤魂野鬼?” “自己女扮男装,见人男女不分的小鬼头……” 然而,非弦没有应我,只是嘴里咕哝骂骂咧咧了一句,似乎对那个曾经要他摆渡的活人念念不忘,还颇多埋怨。 日子一天天过着,在等着下一个七月半的间隙,我每日也总是在努力回想自己的生前 可是,除了那个笑声如银铃的小女孩的模糊影子,我什么也想不起来。 又是一年七月半,孤魂比上一年多了不知多少,可莲花灯却少了许多。 听非弦说,那位玄君大兴土木,修建了矜渠,偏偏赶上了旱灾,他可到好,索性放了一渠之水,在那天寒时节,冲毁了所有河岸两旁的人家…… “亏你还是河神!你怎么就不管管!!暴君,他就是暴君!古有桀纣……” 义愤填膺,我几乎冲上前去想把非弦揍一顿,可就在我一边揪起他的衣袍一边骂那开闸放水淹死无数百姓的暴君时,我突然愣住了。 “扬金叶于沧浪,置锦绣于荒芜,比之殷纣有过之而无不及!” “古有桀纣,今有隆裕!” “苍天有眼,恶有恶报!” 终于,我想起了自己究竟是谁。 我确实是一个读书人,一个大骂那暴君昏君的读书人。然后就在那个晚上,我被那暴君赐了一杯毒酒,扔下了矜河。 “矜河里的水鬼,虽然不必等上三年再投胎,可是一到了三年如果还没抢到莲花灯托生,就只能永远待在矜河了……” 虽然这是我来矜河的第二个的年头,可事实上,我也只能有两次机会去抢七月半天的莲花灯。 也就是说,今年的七月半是我最后一次机会。 “老规矩,我若赢了,这盏莲花灯归我!” 秦碧说着,指了指还飘荡在河上仅剩的一盏花灯,它还没飘走,仿佛就是为了等我和她似的。 “那我们这次比谁先飘到那儿!” 虽然我并不想永远当一个孤魂野鬼,可我不介意为了她再愚蠢一回。 她飘得很快,我比她慢了一步。 “你还是没想起来我啊……这回你赢了……” 秦碧悠悠开口,一把将我推进了莲花灯里。 在莲花灯里,我看见她笑了,笑得和那个小女孩一模一样。 “我尤子建非秦碧姑娘不娶!” “那我秦碧也非你尤子健不嫁!” 看着莲花灯越飘越远,非弦划船过来了,秦碧像往常一样坐在了船尾。 “殉情的我见得多了,头一回见到你这么傻的,值得吗?” “值得……你永远不会懂……” 听着秦碧的低声啜泣,非弦扭了扭头,仿佛就当看不见似的。 情之一字误人深,他还是安心做他的河神罢! 长安一念(八) 后来的后来,吾,洛儿,天师,柳夫人四人之间达成了环环相扣的约定。 洛儿要杀吾,天师却护着吾。吾要救阿炘,需要柳夫人手里的青鸾鉴,柳夫人却要洛儿充当法器拂尘的柳枝来交换。 兜兜转转下来,年轻的女冠最后了然地将柳枝交了出去,天师也从柳夫人手里拿来了青鸾鉴。她说,吾欠了她的一条命,她会亲自来取。 来不及思量,万事具备,吾同天师,前太医令大人连夜赶回了邺城。 天师说,青鸾鉴确实可以医死人,肉白骨,可这是一命抵一命。 众人都在忙着布置祈祭南斗的法阵,没人注意到昏沉沉的轩辕炘时梦时醒,偏巧却听得了这句。 谁也没有想到,最后一步,紧要关头,阿炘将青鸾鉴调转了方向。 她将命元几乎悉数渡于了那毫无生机的腹中块肉。那个与她缘薄的孩子,居然渐渐有了生息。 虽是讶异于意外之变,可阿炘身上毒性却全然未消,无可奈何下,前太医令与石樨生师徒二人只好施针,将烈毒逼迫停留在了她的左臂上,成了一块好似梅花的红记。 随着胎儿一天天在她腹中安稳的长大,这梅花便会顺着左臂一点点朝上游走,先至左肩,再下行,直至心脉。 而她,更是要忍受着那烈毒所在,每日对她筋骨的侵蚀。 吾问她,这值得吗? 她却反问了吾一句,如果是你,这样能换回活生生的青梨,你又会如何做? 答案心照不宣。 局势初安,微澜未息,阿炘又出了这般状况,为公为私,吾到底还是又做回了“袁琅”。 长安三年冬,邺城下了一场好大的雪,上次下这般大的雪的时候,吾还是个幼童。 寝殿里,阿炘声嘶力竭,痛苦挣扎了整整一日,听宫人讲,她十根指头,几乎都要把身下御榻抓出十道沟来。 “哇……哇!!!” 在雪霁出月之时,拼尽所有气力,阿炘终于诞下了一位王女。 这边呱呱坠地,阿炘的梅花红记也游走至了心口。 她死期已至了。 吾从稳婆手里接过了孩子,抱去给阿炘看。 虽然浑身还是红彤彤的,但她显然是结合了阿炘和那个人的长相,将来定是一个大‍‍美­人​‍‎。 不知是不是受到了母体影响,虽然石樨生在她身上诊不出有剧毒,可一出生,这孩子的左肩头便生有一块红色的梅花印记,只不过,边影模糊,看起来,与其说是梅花,不如说更像猫爪印。 “呵,阿爔,阿爔,你说,该给吾与你的女儿取什么名字好?” 命烛飘摇,吾不知是她的错觉,还是故意将吾认作轩辕爔来看,她只唤吾一声“阿爔”。 “像吾,更像你。不如……不如,就取名‘少玄’可好?” “好……” 气若游丝,阿炘的眼皮不住地开始打架,她皱着眉头,嘴巴一张一合,嘟囔着。 吾将少玄小心递给了一旁的稳婆,俯下身子来,听她讲。 “吾看到了,是蓬莱,仙音缭绕,飞鹤盘旋,和南皇陵的一模一样……是长宁,母后,父皇,还有……还有阿爔,他们来接吾了……等吾啊……” 阿炘阖上了眼,稳婆怀里的少玄似知道母亲的故去,也开始嚎啕大哭。 长安三年冬,帝炘产厄崩逝,遗命太子少玄为继,君后袁琅辅政。 番外 不知不觉,这是袁琅被困在这宫中的第十四个年头。 这担子委实太重了,也不知少玄什么时候才亲政,真到那时,吾也可以回清河了吧…… 辅政之后,宫人们常常听到袁琅这样抱怨。 石樨生被他的师父揪着耳朵带回了清河当药童,但每年他都会从老师傅那儿带回来厚厚的一卷书信。 袁琅记得,没有一卷是老师傅没有将他骂得狗血淋头的。 除了骂他在宫里躲清闲,留他一个,既要酿酒,又要顾酒肆,还要帮他看宅子,给院子里的梨树浇水施肥捉虫…… 每一卷的最后一句,他也总是会问上一句,问袁琅何时回去? “哈,吾也想,天下的担子,压吾压得脖颈酸痛,头痛眼痛,浑身都痛。” “阿爹!” “都说了,叫吾‘三叔’……” “哎呀……反正石太医说了,说你同吾的阿爹是生得一模一样!” 半大不小的少玄,每日还是和个猴子似的在宫里乱窜,摸鱼打鸟,太傅几乎每日都要找袁琅告上一状。 可少玄还是我行我素,袁琅也就随了她去,只要不掀翻了皇宫的屋顶,一切好说。 眼前的少玄正顶着一张灰扑扑的脸,拉扯着还在看折子的袁琅,非要带他去她住的掩云殿。 袁琅想,或许她的脾气和阿炘是与生俱来的如出一辙,思索间,他也任由少玄拉扯着去了掩云殿。 “父亲,三叔!你看!兰花开了,开了,开了!” 少玄又蹦又跳,一边指向那多年寸草不生的掩云殿的花圃。 花圃中,有一抹初出的嫩黄。 “真好……真好……” 看着眼前的日渐长大的少玄,袁琅欣慰地笑了。 或许,再过不久,他就可以安心地回去清河故居了。 他还欠着那女冠洛儿的一条命。 长安三年冬,重雪覆城,天地皆白。这边送走了轩辕炘,一袭白衣道袍,将身影几乎隐于纷纷雪影的女冠洛儿便上门讨命了。 似有所感,袁琅一早就等在了当年绛雪女帝罹难所在—未央殿。他面前燃香奉着一只废剑,剑身尚有余光在,可这余光却被深埋在了重重叠叠的干涸血迹下。虽是锋芒未弱,可也因着当年斩杀女帝而被轩辕炘的父皇给封在了佛堂。 当年,也正是用这只剑,他毫不留情地斩下了尚是幼童的王女的一臂。 “袁琅……”白光疾影,女冠已然将剑拿在手中,走向了跪在殿中的袁琅。 然而,一剑在喉,女冠洛儿反手却只是削去了他多半数的头发。 “稚子尚幼,待她​​‌成­​人​‍,我再来向你讨回这条命。” 废剑铿然落地而碎,神行百步,白渺渺的仙人身影早在声响前就化光而出,人却未走远,而是来到了南皇陵。 “阿娘,阿爹,洛儿要远行了,去寻自己的道了。” 浅浅一拜,女冠好似一切释然,为何到头来,她却下不去手?或许,是似曾相识。女冠摇摇头,方才她是想起了那还尚在襁褓里的少玄王女。 女冠缓缓步出了南皇陵,她想,不如先回去清河,去寻那只知道躺着喝酒的某人。 清河故居,诸事安宁。药童石樨生每日都要继续忍受着自家师父的“摧残”,除了画像和衣食小事,剩下的前太医令大人统统都推给了他。每日,他还要去老师傅那里取一坛酒给那两个酒鬼。 “好友,你家小洛儿可是又酿了好酒来孝敬你了。” 柳夫人说着,从石樨生手里接过了酒,一个飞身便跃上了竹海顶峰。天师正一成不变的斜躺在竹梢处,他正看着手里的青鸾鉴看得出神。 柳夫人知晓他在想什么,当初轩辕炘腹中骨肉尚未成形便已夭亡,没有魂魄,何谈复生?南斗祈寿后活下来的,会是哪方的未名游魂,她与天师都看不出。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柳夫人想着,故意在天师面前晃了晃一坛子酒。 “嗯,好友这可是羡慕,羡慕的话就自己收个徒儿吧?”天师说着,一手有意无意指了指被柳夫人栽种在了后院中的“死生勿念”。清风徐来,石樨生听到那幼柳旁似有阵阵幼童笑声,一个小小的,手里拿着一卷书简的青衫影子也一晃而过。 “本来我以为我这修行得道后的长生之命是和那人一样孤独的诅咒,现在看来,余生漫长,能有所期的去等待是一件幸事。” 柳夫人说着,和天师不约而同看向了离开的石樨生。 或许,就连太医令也没注意到她笔下那人的画像越来越像石樨生,石樨生也越来越像那画像上的人。也许,他们二人本就是同一人。 “是啊,心中能有所等待,实乃幸事……”天师看向了手里的青鸾鉴。 彼世三千,终有一隅是等到了。 饿梦 “哒哒哒......”,是客厅里墙上挂着的石英钟的声音,秒针从未停歇,时间未曾止步,这点点滴滴的流逝被卧室内失眠的女人听得格外清晰入耳。 “咕噜......”同样清晰的,还有来自她肠胃的欲求不满,大肆抗议。 失眠的女人正是因此而失眠的。来自胃部饥饿所造成的灼烧感,此时此刻,折磨得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像铁板上的秘制梅花肉,像摊了一个黄澄澄鸡蛋在上头的烤冷面。 “不,我不吃,我不能吃,我要减肥......”女人嘟囔着,直愣愣的双眼如凹陷的深邃空洞,里面似乎什么都没有,只有向深处发掘,才会发现里面有点点光亮,那是本能的渴求之光。 “我不饿,我不饿,我好困,睡着了就不饿了......”女人在连续几回合的翻转,用被子把自己捆成墨西哥鸡肉卷模样之后,喃喃着,双眼皮终于放了下来。 入境黑甜,女人开始砸吧嘴,像是在梦里品尝美食。事实也确实如此·,梦中的女人正放肆纵容,左手一只猪脚,右手一只猪肘,左咬一口,右咬一口,好不快活! 下一秒,女人整个人 “徜徉”在一盘巨大的奶油蘑菇意面上,大口大口吸入,顾不上细细咬嚼,倒颇有些 “海纳百川,鲸吸虎吞”的风范。再下一刻,女人来到了她最喜欢的五香花生前,咸咸的汁水,软软的花生,怎么吃也不嫌多。 女人扒着一个又一个的花生,左手捏开花生壳,右手捡花生送进嘴里,双手动作熟练,行云流水,女人的两只眼睛雪亮,仿佛像是燃烧着的两个火把,只不过,燃料的名字是 “贪婪”。 “还不够,还不够,好吃,好吃......”女人似乎陷入了一种疯狂状态,现在她直接是把面前大锅里放着的五香花生直接抓进嘴里,连壳也一并吞进肚里。 突然,她愣住了,锅底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花生,足足有一人那么高,看壳子的形状,似乎有三个花生。 女人爽快干脆地跳入锅中,双手双脚合用,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大花生。 第一个,这个花生煮的有些奇怪,咸味怪异,不是正常的五香汁,不管它,女人三下五除二,像啃猪肘一样利落地吃了第一个花生。 第二个,这个花生怪异的咸味似乎比第一个更为浓重,本该是像漂白的红肉色的外皮确是暗红色的,似乎还有丝丝纹路在上面,而且,第一口下去,女人感到这个花生有些硬,像是没煮熟。 第三个,这也许不该被称作是一颗花生了,女人分明看见了一个小小的脑袋和一只小小的手,这是不见天日的 “美食”!瞬间,女人双眼中贪婪的火焰变得极其炽烈,女人像一只恶狼,直接扑到在这 “美味珍馐”前,吮,然后轻轻咬下去,嘬吸,‍好​‎‌嫩​‍‍,嫩得像豆腐脑,滑得像打在海胆盖饭上的生鸡子...... “呼,呼,呼......”女人猛地睁开眼,像穿着清朝官袍的僵尸一样从床上弹起,当然,她的手可没像僵尸那样伸直。 “呀,都早上七点了。”女人拖拉着鞋来到客厅,看着墙上的石英钟。 “不如来称体重吧!”女人踏在体重计上,但那数字没有如她所想的一样减少,反倒还增加了...... “怎么会这样?啊啊啊啊啊啊!!!”女人呜呼哀哉,想着减肥好难,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嘴边的一点残留的奶油和睡衣上的墨鱼汁。 如果她现在去做早餐,也许还会发现一个完全空了的冰箱。 穿越时光的枫约(二) 四 陶然然从来都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的说法,依她之见,一见未必钟情,日久定会生情才是真理。 她没有想过,自己的又一任男友会是来自隔壁的医学院。 这是她第几次谈恋爱? 如果把上大学之前那两个处得像好哥们一样的男同学也算上,那她这回应该是第三次恋爱? 前两回……陶然然想大概是不作数的。 一个是她高中的班长,他经常送她巧克力,她那时候情感很是迟钝,还没察觉出来这是班长在表白,倒是和另一个男同学经常分吃了巧克力,后来班长没有参加高考,毕业前去了国外念金融,他家有公司需要他来继承,从一开始,他和她就不在一条路上。 另外一个,是经常和他一起分吃巧克力的学委,学委后来分科考试转去了文科班,每周都会从图书馆借来一本诗集和她一起看。 陶然然记得,自己高中时就试着写过曲子,每回第二天学委同学就能为她写好歌词,但她总是嫌弃那歌词太过柔和,一点也不像摇滚。 等到她高考后,才发觉那是学委同学写给他的情书时,学委同学已经考去了外省某所大学的中文系。后来,听说他年纪轻轻就进了作协,将来打算考公务员。 他和她注定也不是同一条路上的人。 唔……其实这样正经论起来,她这应该算初恋才是。 那么,他和她又会如何? “听那个学妹和学弟说你一直找我?有什么事吗?我可不记得我有丢什么校园卡、身份证……” 借由那天迎新晚会上出演了《睡​‌美‌​人‌》,让大家欢笑不已的姜倾珠和戚斐之口,姜倾武在某个星期天的上午将人约了出来。 不像那天一身黑暗或者说是黑化风格的朋克打扮,被他约出来见面的陶然然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头上还戴了一顶有绿***结丝带的遮阳帽。 和迎新晚会上谈吉他的那个女孩子简直判若两人。 但言辞上的犀利还是让姜倾武很确信自己确实是没有认错人。 “我不会拐弯抹角的用捡到了你的校园卡、身份证什么的那种借口,我喜欢你。” 看着眼前穿着湖水蓝的渐变色衬衫和笔直的黑色长裤,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男生,陶然然突然觉得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说不上来。 “不如我们去附近找个地方坐下来聊天吧,你不热吗?” 陶然然笑了笑,虽然姜倾武一直很镇定,可他那从鬓角流下来的汗珠暴露了他今天穿得其实不合时宜。 她能理解像他这样一个男生想要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可她其实也并不介意看见他像其他男生一样穿着篮球背心和短裤,脚上拖拉着人字拖过来。 “好……正好刚才我在来的路上看见有一家冷饮店。” 走了十几分钟,陶然然和姜倾武终于安稳地坐进了二人所在的大学之间,那条商业街上的一家叫做“谢谢再来绵绵冰”的冷饮店里。 冷饮店内冷气开得很足,多少缓解了二人一路走来的暑热。 姜倾武是个极其自律,甚至可以说很是克制的人,即便是38℃的高温天气,最多也只是喝一杯柠檬水或是绿豆冰沙来解暑,像今天来这种冷饮店,他还是头一回。 “你芒果不过敏吧?” “不……不过敏。” “这家绵绵冰加上芋头会很好吃,你一定要尝尝!” “好……” 姜倾武看着四周,感觉十分的新奇,同时也注意到店内几乎都是两人一桌,也大多都是一男一女。 不曾有过的体验,姜倾武努力让自己表现的十分自然和镇定,他在心里默念起了离心管编号。 “A001,A002,A003……” 从约人相见到一起出来,一切进展得都太过顺利,这让姜倾武心里愈发得小心谨慎。 下完了单,陶然然微笑着看向了姜倾武,姜倾武这边和她AA制用支付宝转好了账,也是微笑着看向了她。 他盯,她盯。 两个人都沉默了好一会儿,直到姜倾武在心中默默数到了“A999”,方才下单备注额外加了芋头的芒果绵绵冰被店员端了上来。 那是一份仿佛小山似的绵绵冰,看得出来,店家很是实在,从顶到底,都铺满了被切成规整的正方体的芒果果肉,堆砌得很是整齐,大体看上去仿佛一座小型的金字塔,上头还淋了一层椰奶,加了芋圆和红豆,额外备注加上的芋头则是作为坚实的基底放在了被机器碾成浓厚冰沙的奶砖下方。 即便不吃,也可称得上是一件艺术品。 “咔嚓!” “啊不好意思,我忘了关闪光灯了,我有拍美食的习惯,你不介意吧?” 陶然然吐了吐舌头,狡黠十分地眨了眨一只眼睛,姜倾武连连摆手,表明自己的不介意,更是用纸巾擦了擦店家提供的勺子,将其中一个勺柄上刻画着月亮图案的勺子递给了陶然然。 美食在前,不必再有过多的交流,静静地品尝即是灵魂的契合。 店中开着空调,保证绵绵冰的口感不会受了外头暑热的太多的影响,姜倾武和陶然然一人从一边开始吃起了绵绵冰。 仿佛在沙滩上用沙土修建城堡的小孩子先会寻找一些贝壳来当作装饰似的,陶然然吃了几块被店家以十分严谨、认真的态度切成正方体的芒果果肉后就直接开始了她的浩大工程──挖隧道。 已经吃了有一会儿,绵绵冰略微有些化了,芒果果肉上的果汁也混进了那散发着奶香的冰沙层中。 “铿!” 不同于芒果,额外备注加入的芋头并没有经过特殊的处理,而是被店家故意大块小块地潦草地堆砌在最底层。 陶然然每吃一口,勺子的金属边缘不免会敲击在盛放着绵绵冰的盘子上。 这让姜倾武愈发缩手缩脚,他手里紧紧握着勺子,勺子上刻画的太阳花纹都印在了他的掌心上,每一下都是那么小心翼翼,就像是一位园丁正温柔地松着花土──每次姜倾武只挖上小半勺的绵绵冰放进嘴里。 比起陶然然,他文雅而又腼腆,简直就是“大家闺秀”。 一方小心谨慎,一方大刀阔斧,并不代表着除了共同品尝这一大份绵绵冰外,姜倾武和陶然然再无交集。 “铿!” 终于,两人的勺子在挖空的绵绵冰隧道中相遇了。 “呃……其实你不太喜欢吃甜食是吧?” 扯了张纸巾,陶然然稍稍收敛了手脚,擦了擦唇边的一圈绵绵冰汁。 “说来也奇怪,我这人更喜欢苦的味道,但偶尔尝一尝新的味道,也不错。” 姜倾武说着,突然极其夸张地挖了一大勺的绵绵冰放进了嘴里,然而等吃到了嘴里,他才知道原来是一大块芋头。 “哈哈……” 姜倾武侧过了头,将一大块芋头三下两下嚼碎了咽了下去,他听到了陶然然忍笑的声音。 怕是谁也不会想到,一贯是高冷模样的姜倾武会有这样出糗的时候。 他自己也没想到,那个夏日,他第一次吃绵绵冰,同时也开始了一场恋爱,是他的初恋。 五 六月,又是一个毕业季的六月。 陶然然记得照毕业照的那天,天公还算作美,下了一场毛毛细雨,让那天的阳光没有很刺眼,也不至于让人穿着几乎学士服的同时会中暑。 可天气还是有点闷热的,尽管学士服只不过是薄薄的一层纱,可近乎要拖曳到地上,盖住了她的小腿的衣袍犹如微型的蒸笼,学士帽的穗子打在她的脸上,让她知道凌晨从宿舍的床上爬起来精心化好的淡妆已经花了。 要问她现在是什么感觉,她大概也只能想到一个字:热。 这边参加完了毕业典礼,拍好了毕业照,陶然然周旋于同学们之间,留着独属于他们的大学四年时光的纪念。 一张又一张,从学校的大门到图书馆的台阶,再到学校那养着许多鲫鱼的人工湖的湖边…… 她很忙,忙到无暇顾及口袋里一直震动着的手机,不用猜也知道,是她的男朋友姜倾武打来的电话。 他今天应该也在照硕士毕业照,不过按他的性子,应该只照了集体合照。 陶然然决定暂时不接他的电话,她知道,姜倾武不是那么没有耐性的人。 果然,半分钟之后,口袋里的手机震动停了。 不知过了多久,陶然然和她的同学们终于跑遍了校园照完了照片,脱下了学士服和学士帽放进手提帆布袋中装好,陶然然便迫不及待地跑进了老地方──谢谢再来绵绵冰。 “还是照旧一份双人芒果绵绵冰,加椰奶和芋头。” “好嘞!毕业了,真快啊!” 店主轻车熟路地削起了芒果,陶然然和姜倾武这一对已经成了店内的熟客,今天,应该是她和她最后一次来了。 “阿武,你那边结束了吧?我在老地方等着你,你要是不快点来,绵绵冰我统统吃光!” 看到了来自姜倾武的五个未接电话,陶然然微微笑了笑,给他发过去了微信语音。 这个男人啊,虽然从来都是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但要是真急起来,就和疯了一样。 “好。” 淡淡地回了一句,对面仿佛漫不经心甚至不在意,可十几分钟后,店外就停下了一辆共享单车。 姜倾武甚至连他身上那件蓝色的硕士服都没来的及换掉,就骑车赶了过来。 如果忽略掉袍子上那蓝色的比例,陶然然觉得姜倾武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拉文克劳”的学生,而且还是级长。 “不错不错,来得正好!” 绵绵冰做好了,是店主亲自端上来的。这一份绵绵冰,比起双人份,看起来更像是三人份,芒果和芋头的份量更是双倍,店主说,这是毕业优惠。 “微信转账给你了。” “好……” 陶然然咬了咬勺子,突然觉得姜倾武怪怪的。 虽然陶然然和他曾经说过很多次,他与她之间不用分的那么清楚,可每次姜倾武都会坚持和她AA,无论付账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明明是老地方,**惯,甚至绵绵冰也是老口味,可陶然然总觉得眼前的姜倾武不是那个和她谈了三年恋爱的姜倾武。 大概是硕士毕业,他人显得更成熟了。 吃着绵绵冰的两人很安静,一向没有过多的交流,可这回,在将一块芋头放进嘴里之前,陶然然还是忍不住歪着脑袋问了一句:“你……有事情要和我说?” “没有……” 没有那就没有,姜倾武从来不骗她,或许是他已经在担心博士能不能顺利毕业了。 他一向目光长远,或者说,是杞人忧天。 从绵绵冰店内出来后,陶然然感觉吃得很饱,店主实在太热情好客了,她和姜倾武解决了一大份绵绵冰后,午饭也解决了,甚至晚饭也不用再多吃。 从清晨就开始忙碌,现在已经是到了将近下午两点,剩下的半日,是属于她和姜倾武的。 是为了散步,也是为了消食,陶然然拉着姜倾武去了附近的公园,公园很大,兜兜转转行人却是很少。 除了偶尔遇见的在凉亭内听京剧的老大爷和园中唯一的管理员,陶然然和姜倾武大概是公园里惟二、惟三的游客。 “诶!你看那儿有只鸟,好像是只八哥,你猜它会不会说人话?” “嗯……” 陶然然今天很高兴,至少,在真正察觉到姜倾武有些不快前,她这刚刚参加完毕业典礼的人还抱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姜倾武和陶然然在公园里慢悠悠地散着步,一路上,陶然然都像个好奇宝宝似的左看右看,但姜倾武却是心不在焉。 他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还没想好和陶然然怎么说。 出于应对紧张与等待的习惯,姜倾武又在心中默默数起了离心管的编号。 “A001,A002,A003……” 出人意料地,在他数到“A100”的时候,他和陶然然头顶上传来了一声闷雷。 “看来天气预报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准确,还好有这么个凉亭。” 拉扯起了姜倾武的手,在被淋成两只落汤鸡之前,陶然然带着姜倾武跑进了公园里的一处湖边凉亭。 这处凉亭不是方才刚进来公园的那个,因为二人并没有看见那个听京剧的老大爷。 “阿武,你蹲下来一点,你头发上沾了树叶。” 眨着眼睛,陶然然突然笑了笑,看见姜倾武伸手便要朝头上摸去,连忙使劲揪住了他的衣领,姜倾武也因此低下了脑袋。 “哈!” 根本没有什么树叶,而是陶然然的小心思,姜倾武比她高了太多,想要出奇不意地偷亲上去,还真有些难度。 这一轻吻,显然是给了姜倾武一个惊喜,至少陶然然是这么认为的。 可接下来的姜倾武和她谈起的事情,让她的心情一下子坠到了谷底。 “然然……我申请到了……要去一个比较远的地方攻读博士……” “怎么?你是要去云南?” 姜倾武没有说话,一双薄唇抿了起来。陶然然这才后知后觉,事情大概远超她的想像。 “你……要去国外?” “去伦敦……也许三年,也许四年,也许……五年……” 陶然然没有说话,她知道恐怕这最后一个数字才是最贴近真实的答案,而且还可能更久。 “所以你想和我分手?” “五年的时间太过漫长……我不想耽误你,你说过,你最想成为一名摇滚明星……” 现实就是现实,陶然然知道姜倾武并不是“陈世美”,以她现在的条件,已经小有名气,在国内很快就能成名出道,如果现在去到国外,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甚至,她的梦想再无可能,永远只会是三年级的作文本上那些已经模糊了的字迹。 “那就分手吧,差了那么多的时区,就像是不在同一个时空一样。” 决绝如伊,姜倾武没有反对,在凉亭里静静看着陶然然冒着已经变小了很多的雨离他而去了。 他还没来得及将手里的那枚赤色的枫叶吊坠送到她的手里,他还记得以前总说要带她去看枫谷的遍山红叶,却每每总是因为实验室的事情失约…… 大概,他再也无法履行这个承诺了。 六 “一场雨把我困在这里 你冷漠的表情会让我伤心 六月的雨就是无情的你 伴随着点点滴滴痛击我心里 ……” 毕业之后,凭借着在大学时就已闯出的人气,陶然然很快就出了自己的唱片,有了自己的乐队,各类榜单上也渐渐有了名字。 偶尔她会去慈善义演,每每一上台她总会唱那首《六月的雨》。 一遍又一遍,她唱的是如此动听,即便是翻唱,也让人不吝夸赞。 但是,又有谁会知道,这首歌于她而言,完全是写实呢? 当年在公园分手后她跑了出去,一路顶着风迎着雨跑回了宿舍。 路上有人看见,她也丝毫不在意,毕业季亦是分手季,大学校园里从来不多她这一个受了情伤的女同学。 那天,宿舍里乱糟糟的,四处散落着室友们还没收拾好的行李和准备寄回家的大件快递。 陶然然随便找了双拖鞋换下,又将湿透的外衣扔在了座位上,便支撑着一副失魂落魄的身子爬上了床梯。 那一刻她感到天旋地转,所幸,在这大学里的最后一天,她没从床梯上摔下来。 一头倒在那只剩了凉席和一个小枕头的床铺上,陶然然很意外自己竟然很快就睡下了。 她似乎还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中的主角没有出乎意外,自然是她和他。 但又不是她和他。 “不!你为何要如此……非然……非然……” 触目惊心的一片红,自心窝而出,究竟是如何的怨愤,才会让那个看起来和她长的一模一样的女人选择了如此惨烈的方式去了结自己的性命。 那刺眼的红,像极了枫叶。梦中他也曾允诺了她要去带她看最美的漫山枫红,可到头来,却逼死了她。 哈,如果真的有前世之说,她是不是该谢谢他,这辈子居然这么利落地就放开了她? 本来是会成为寝室里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可在梦醒之后,陶然然却利落地收拾好了东西。 在她的几个室友各个微醺,身上带着些许烟味回来时,她的桌面已经空无一物了,甚至,她都没耐心多等上几个钟头来和几位室友告别。 不愿面对面的离别,她怕她会忍不住放声大哭。 呵……为了那样一个无趣的男人,不值得她去流那样多的眼泪。 说走就走,后来的后来,陶然然辗转从别人嘴里听到了他的消息,拍完毕业照的第二天,他就大包小包的带着行李出国了。 那就这样吧,从此山水不相逢。 七 “A001、A002、A003……” 出国之后的姜倾武依旧改不了在心里数离心管编号的习惯,哪怕眼前没有离心管,而是一排排的试管又或是只有一把移液枪,他有时就会那样突然地在心里数着。 实验室里的其他人,常常笑他是个“实验呆子”。 可是,也只有姜倾武自己清楚,他心里是在记挂着一个名字叫做“陶然然”的女孩子。 有很多很多个在实验室通宵的晚上,他从“A001”数到了“A999”,每每数完,他都会忍不住从白色的实验袍的口袋里掏出来被他放在一次性塑料手套里的手机。 他还存着陶然然的电话号码,甚至也还留着她的微信。 他不敢用微信发消息给她,他怕看见对话框上会出现那刺眼的红色感叹号。 曾经有很多次,他都看好了时间,算准了时差想要给陶然然打过去一个电话。 他一直默默地关注着她,知道她已成为了圈子里小有名气的独立音乐人。自己作为一个悲伤的过去,或许她已经把他忘了。 在实验室里的生活很枯燥,更何况,总是失败的实验让姜倾武感到十分的挫败。 他不相信自己的想法是错的,一定能成功才对。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终是让他在某个通宵的夜晚变得有些疯狂,但疯狂之余毕竟还有理智尚存,他只是有些放肆地违反了实验室基本守则之一,在实验室内吃起了东西。 姜倾武其实一直都是个老实人,即便到了如此地步,他也只是叫了一份披萨,一份炸鱼薯条,外加几听啤酒。 其实,就算他在实验室里煮火锅,教授也未必舍得批评他。 靠着实验台,姜倾武坐在地上,一手拿着披萨,一手拿着薯条吃得很快意,渐渐有了饱腹感后,他便放慢了大快朵颐的速度,一口一口喝起了啤酒。 他并不知道很多啤酒的牌子,上次去酒吧喝酒的时候,还是大概四年前为了和其他人一起去庆祝世界杯。 所以他也记住了如今手里的这种啤酒的牌子,似乎是一种苦啤,一口倒进嘴里,有一股淡淡的苦涩味。 不算好喝,却偏偏最对他的胃口。 或许来伦敦攻读博士学位是一个错误,如今结出的只有苦涩的果实。 姜倾武不记得那天晚上他究竟喝了多少听啤酒,人微醺的时候,记忆总是模糊甚至错乱的。 但他记得清一件事情,迷醉着双眼,他用一个不常用的邮箱给陶然然发去了一封邮件。 邮件的内容很简单:“你还好吗?” 凌晨的时候,姜倾武头脑昏胀着将一地狼藉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如他那干干净净的白色实验袍。 尽管他知道导师很少来实验室,即便来了,看到这些乱糟糟的东西也不会说什么,可他不愿那么做。 他这人一向是严肃和律己的,就连导师也曾开玩笑说他比自己更像一位导师。 放纵、破坏规矩是什么感觉?大概对别人而言是愉悦的,可对姜倾武来说,这会让他有一种负罪感,就好像是在西夏王宫的地下冰窖里破了戒的虚竹一样。 姜倾武从来没期望陶然然会给他回信,但鬼事神差般地,他还是出于好奇在打扫完“所有罪证”后,用电脑登录了那个邮箱。 他看到了回信。 回信的内容也很简单:“我很好,你是谁?” 穿越时光的枫约(三) 八 人红是非多,这话当真一点都不假。 作为跻身各大榜单前列的独立音乐人,陶然然很快就被对手盯上了,一切糟糕的事情都凑到了一块儿。 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先是她被人告抄袭,她不得不翻找起当年的旧曲谱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也起诉了对方,开始打起了官司。 这边抄袭的官司还没打完,乐队的其他人却又被对家翘了墙角。 “然姐,我……我最近手头真的有点紧,老婆要生二胎,老大又要择校……” “我懂了,你走吧……” 合作多年,伴唱一走,陶然然知道自己这乐队也是名存实亡了…… 可她没有太多的时间沉浸在这悲伤之中,因为她又被卷入了舆论漩涡。 不知是谁在校园墙里翻找出了当年毕业,那个雨天,她和姜倾武刚刚分手后不久,一身狼狈跑回宿舍的照片。 永远不要低估黑子们胡编乱造的本事和谣言传播的速度。 几乎只是用了一个晚上,那张照片就传遍了内娱圈和音乐圈,谣言也从一开始的“雨天被渣男分手”,变成了“毕业发现医生男友劈腿,崩溃冒雨逃离”。 等到陶然然看见的时候,那版本赫然已经传成了“毕业就分手,摇滚女神冒雨孤身打胎”…… 如此离谱的谣言却被传得满天飞,显然是蓄谋已久的阴谋。 等到官司结束,所有的谣言被澄清后,陶然然也失去了她的乐队。准确来说,乐队是她亲自解散的,人近中年,她才突然明白去追求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是有多可笑。 解散乐队之后的陶然然倒是也不用为一日三餐和以后的生活而发愁,于是索性天天宅在家中,闭门不出。 某天,她突然饶有兴致地在天猫超市下单了好多种酒,快递一送到家,当天夜里她就痛痛快快地倒在了五花八门的酒精堆里。 她甚至和手机的智能语音聊了三个多小时,直到智能助手提醒她收到了一封新邮件。 “我很好,你是谁?” 陶然然想,或许这是她以前的乐队粉丝,其实想想,有证明她真的玩过音乐,并且真的喜欢听她音乐的人也不错。 她没期望着能收到回信,一如她甚至都没想到过微信里的某人还留着她的微信好友。 距离那个雨天,也差不多有五年了,说不定他已经留在伦敦当教授了? 在酒精的作用下,陶然然昏头昏脑地打开了某人的朋友圈,什么都没有,就像他那个人一样,从头到尾,干净得彻彻底底。 宿醉后的白日,陶然然头疼得厉害,她甚至已经分不清究竟睡了多久,但比头疼更可怕的,是无聊与空虚。 以前在乐队还没有解散的时候,尽管每天忙得团团转,陶然然却没感觉有多累,现在清闲下来了,她反而感觉自己像是死了。 流行圈子也就是这样的奇怪,人红的时候,无论认不认识,都会对你嘘寒问暖,一旦冷了,当真就是比死人还更像是一个死人了。 陶然然索性注销了微博、头条还有抖音账号,连一个道别都没有发,其实发了,也不见得真正有人在乎。 从手机上卸载了一大批软件,陶然然感觉世界安静极了,她好像突然又活了一回,拥有了漫长而空虚的生命。 “我是你的粉丝,很久没有听你唱歌了,如果不麻烦的话,你能为我唱一首《生日快乐》吗?今天是我的生日。” 看到邮箱里的新回信,陶然然莫名地嘴角漾起一丝笑意,虽然这个粉丝好像有点神神秘秘的,但看起来好像真的很喜欢她的歌呢…… 陶然然拿起了吉他,摸了一手的灰,太久没弹吉他,也不知道她的手是不是僵了? 虽然只是一个神秘粉丝的小小要求,但陶然然为此花了好一番功夫,收拾了一堆酒瓶,重新调过了吉他的音,陶然然又花了一个多钟头用朋克风的打扮和紫色的眼影遮掩了一下她近来的憔悴。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Happy!Happy! Bi thday! ……” 不管是对家的恶作剧,还是一个真粉丝,陶然然觉得,这是她有史以来,唱《生日快乐》最开心的一次。 九 时隔五年,姜倾武终于又听见陶然然为他唱起了《生日快乐》,和那年校园迎新晚会上如出一辙的打扮,真是久违了。 上午九点,伦敦某所大学的实验室里,姜倾武坐在电脑前,笑得就好像一个傻子。 “嘿,大卫,你在看什么?是今天的实验结果吗?” 一遍又一遍看着邮箱里陶然然发过来的视频,姜倾武甚至没注意到他的导师──珀尔曼教授进来了。 想要关掉视频也已经晚了,姜倾武慌慌张张回头的时候,珀尔曼教授已经眨着那双蓝宝石一样深邃的眼睛凑近了电脑屏幕。 “让我猜猜看,她是你的妹妹?哦,不对,你妹妹比你要小六岁,她看起来不像……” 珀尔曼教授思考着,双眼出神,姜倾武有些作贼心虚地抿了抿嘴唇,连忙将珀尔曼教授手里的咖啡接过去放到了桌上。 他很清楚这位珀尔曼教授的习惯,就像他数离心管的编号一样,这位教授喜欢发呆。 “是我的前女友,五年前毕业的时候我们分手了。” “为什么?大卫,我看得出来,你还喜欢着她。” “因为……因为我想要她放下她的梦想来等待我,实在是一件罪孽……” “那你怎么知道……或许这五年,其实她一直有在等着你呢?” 珀尔曼教授板了板衣襟,还想要对自己这位爱徒说些什么,鼻子里却是一热,低头,白色的实验袍上染上了星星点点的血迹。 最近他总是流鼻血,大概和伦敦今年不同寻常的气温有关。 “教授,您是又和韩女士吵架了吗?” “没有的事。大卫,作为你的导师,我想应该让你明白一个道理,实验结果固然重要,但抓住某些人的心也很重要。” “好的教授,我会的,您真的不要紧吗?” 姜倾武问着,珀尔曼教授却已潇洒地出了门,咖啡则是留给了姜倾武。纸杯上标注的“David”,表明了这杯咖啡一开始就是这位教授给自己的爱徒带过来的亲切问候。 至于实验室门前大袋子里的那些还没来得及清理走的披萨盒和啤酒罐……什么?他什么都没看见。 “陶然然小姐,谢谢你的生日快乐歌,我叫大卫·珀尔曼,是你的粉丝,很久很久之前就非常喜欢你的歌……” 送走了教授,记录了实验结果,姜倾武忙到中午,终于才又有机会给陶然然回邮件。 一个美丽的谎言将会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姜倾武成了来自异国他乡的粉丝大卫·珀尔曼,同时,也在那一日,成为了最熟悉她的笔友。 十 “嘿,大卫!我下个月打算去伦敦玩,你能来当我的向导吗?” 是笔友,是粉丝……陶然然自从认识了大卫·珀尔曼后,总觉得有点奇怪,她说不上来,就好像是她和这个大卫认识了很多年似的。 五年了,他也去伦敦五年了,她也该释怀了。放下他的最好方法,大概就是亲自去伦敦看一看,虽然未必能见着他,但在他待了五年的异国城市里转一转也不错。 “好,到时候机场见。” 出人意料,这次邮件回复得没以往那么迅速,即便是有七个小时的时差,陶然然也等了很久,甚至她都要放弃了这个念头。 毕竟,两人只是笔友。 可大卫到底还是答应了她,看起来答应得还很爽快。 然而,陶然然绝不会想到,她来伦敦是为了放下心中的一个人,这一来,这一辈子却再也没有放下过。 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陶然然感觉自己快成了一个木头人,生物钟还没有倒过来,是以下午三点,她十分的困倦。 “会是个蓝眼睛的年轻帅哥吗?又或者,是个大了她十几岁的绅士大叔?” 从来没有看见过大卫·珀尔曼的真面目,只知道对方中文很好,这不得不让陶然然生出了无穷尽的好奇心,但她并不打算来一场跨国恋。 曾经,她将自己的后半辈子许诺给了热爱的音乐,如今乐队解散了,她就像刚刚放弃了一段婚姻。 感情这种事,随缘就好。 “深蓝色的风衣,黑框眼镜,没有戴帽子,肩上背了一个黑色的书包。” 在行李转盘上等待行李的时候,陶然然检查了一下邮箱,大卫给她发来了一封新邮件,他说他在到达区正等着她。 看着邮件里大卫对自己衣着打扮的描述,陶然然有些心绪不宁,怎么看这身打扮都像是个学生,不过才十几岁的孩子,家长放心他一个人来机场接一个陌生人吗? 陶然然愈发得好奇,大卫·珀尔曼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陶然然!!!” 几乎费不上几眼,面对着到达区外的人山人海,陶然然就认准了大卫·珀尔曼的方向,因为那个牌子做的实在有够醒目。 大大的长方形纸板上,用黑色的水笔写了她的名字,写得大大的,旁边还画着她的漫画小人。 不过……谁能告诉她,纸板上方的那颗粉红色的心和纸板另一端的男漫画小人是怎么一回事? “然然!” 下一刻,陶然然听到了熟悉而又久违的声音,人群散开,举着纸板的“大卫·珀尔曼”终于是原形毕露。 深蓝色的风衣,黑框眼镜,没有戴帽子,肩上背了一个黑色的书包……她该夸姜倾武有够诚实还是像个怨妇一样说骗得她好惨? 两种反应,无论哪一种陶然然都不想做,可她又该和姜倾武说些什么呢?在这迟疑的时候,姜倾武已经拨开了人群,来到了陶然然的面前。 “好久不见,七夕快乐!” 有力的臂弯拥得陶然然一瞬窒息,听到姜倾武的话,她也才想起来今天是农历的七夕,传说中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 那她和姜倾武这算什么?要是当初约定的地点不是在机场,而是去了他的学校,那算不算“剑桥相会”? “Ma yhim!Ma yhim!Ma yhim!” 被姜倾武一拥入怀的时候,陶然然听到周围的人们这样喊了起来,她很怀疑,或许是姜倾武一早和他们串通好的,一直到走出机场,陶然然好像都能听到有人在一旁这样喊着。 她并不打算来一场跨国恋,不过现在她人也在伦敦,那就不是跨国恋。 她并不想很快就再投入到一段感情之中,不过,那个人是姜倾武的话,她可以考虑考虑“回顾历史”。 坐上了出租车,姜倾武突然将一枚红枫吊坠塞进了陶然然的手里,不同于五年前,这次吊坠上还挂着一枚戒指。 姜倾武又开始在心里默默数起了离心管的编号,他打算数到“A521”就向陶然然求婚,但陶然然却先他一步开口了。 “五年了,姜倾武。你承诺带我去看漫山红叶结果就只有这个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欺骗”,陶然然板着脸看向了姜倾武,看得姜倾武心中一阵发毛。 “可现在距离英国最佳的枫叶观赏季还有两个多月……” “那这两个月的时间你可要好好当我的向导,大卫·珀尔曼先生。” 陶然然说着,脸上露出了蒙娜丽莎般的微笑,随后,她又靠近了姜倾武的耳朵。 “到那个时候,我再好好考虑一下这枚戒指的事情,你这个骗子!” 明月何时照我还(二) 五 “驾!驾!!驾!!!” 这边明月女帝一时赌气,狠狠抽了身下的枣红大马,几乎是发了疯似地在林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 别说是什么大老虎了,她连根老虎毛都没看见。 “啧!这要怎么和那阎罗王交差……” 明月嘟囔着,一大早骑马骑到现在已经很累了,尤其是两腿更为酸乏。 “哼!这么个骑法,怕是我回去走路只能马步马步的那么走了!” 一手送开了缰绳,明月一手敲打起了自己因酸乏而绷紧了的小腿上的肉,她甚至感觉只这一天,自己的小腿就精壮了不少。 那姓汤的阎罗王是想干吗?是觉得自己弱不禁风,想把自己养成像军中的那些大块头? 明月撇了撇嘴,比起自己,她倒是觉得那便宜爹才是真的弱不禁风,像是连一拳头都挨不住的。 她知道他病了,所以从止水峰带回来了好多补药,但看上去没什么起色,私下里她也暴揍了太医问出了话来,他这病生得着实不好,却也不是到了药石无医的地步。 只不过,药引子不好找罢了。 需要灵狼之精血为药引,试问灵狼何处去寻?即便寻到了,又如何取血呢?若是能乖乖听话让她取上一年的血,那就不是什么灵狼了。 “哼!” 心中忧愁烦扰,加上骑马多时,骨劳筋乏,明月早就没了当初听说要来围场时的欣喜。 更何况,在她身后不远处,总有一个两个暗卫像苍蝇似地跟着。 “烦死了!烦死了!你们都别过来!朕是皇上还是那病阎王是皇上?!你们若再跟过来,男的统统送去净身,女的统统送去浣衣司!驾!!!” 大骂着,明月女帝甚至就像那些北街溜街串巷的乞儿似的,重重在地上啐了一口。她高高扬起了手里的鞭子,只是还没等她抽打,她身下的枣红大马见了地上那鞭子的影子,就扬起了两只前蹄,不要命地跑了起来。 只一会儿的功夫,就带着女帝奔出去好远。 女帝倒也不害怕、不慌张,她来围场时从内侍李和嘴里听到过,而那李和也是从围场的那些个马倌嘴里听来的:如今大玄内的战马,都是两百年前初代女帝和战神许赫从北疆狼主那里换来的汗血宝马与中原马的后代。 北疆荒原广阔无垠,那片大地上除了养出了强悍的北疆人、北疆狼,更有四肢修长、头细颈高,一匹匹快如闪电的北疆马。 大概是都继承了源自先祖的那种奔腾不息的血液,大玄的好战马大多都带了几分狂性与野性。 虽然早在来围场骑马前,明月就有了不俗的武功底子,可在狂奔不已的一匹马的马背上待得时间久了,明月心里渐渐没了底气,一种恐惧油然而生。 “哗啦哗啦!咔嚓!” 枣红大马似乎已经奔跑得有些得意忘形了,它在林间的树木中灵活跳跃着,时而急疾如风掠过矮树丛,时而缓步似龟绕过那耸入云霄的青松,忽快忽慢,骤变不已,让马背上的明月彻底慌了。 紧紧抓着缰绳,两腿夹着马腹,明月的身上沾了不少新鲜的树叶,头发更是渐渐乱如狂草。 她已经尽了她最大的努力让自己不至于被这野马甩飞出去,又或是摔进这山林中的哪处沟壑。 可她快没什么气力了…… “吁!吁!快停下!停下!!停!!!” 危!危!危! 难道是天要亡大玄?!她可真后悔把那些暗卫骂得远远的! 明月有那么一瞬,感觉自己的心似乎都停跳了。 那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明月忘了自己曾经从宫外看过的那些话本上写的每一个字,但上天给了她一个亲身体验的机会。 就像话本里的那些英雄救美的侠士一样,他从天而降,稳稳落在了明月身后的马上,一手扯过了缰绳。 但这好像没什么用,那人又跳下去,在地上滚了几滚,钻进了那马蹄之下。 “你不要命了?!” 明月惊声出口,但下一刻她就知道了自己这层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那道从天而降的身影忽地站了起来,两只强而有力的手臂,各自抬起了一只马蹄,硬生生地将那匹马拦下了! “呼!呼……” 也是这时候,明月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不过好在附近没有太多的山石,她自己这身子骨也很强健,在地上滚了一滚,倒也没折手断脚。 “嘶!!!” 枣红大马被那人掀倒在地,刚才跑了这么远的路,又同这人耗了一耗,没了力气,现下只得侧倒在地了。 有野性的东西,遇上比它更野的也只有认输的份。 “谢过大……大侠?!” 这边灰头土脸的明月顾不上拍打自己身上的衣尘,连忙起身走来向她的救命恩人道谢,可话还没说完,明月便被她这救命恩人的相貌吓了一跳。 和话本里写的一点都不一样,眼前这人没有穿一身胜雪白衣,反而裹着一件黑漆漆的旧袍子。 经过方才的一番折腾,那本就不堪的旧黑袍上又多添了几道破口,更是沾了很多的草叶。 明月以为自己遇上了山中的野人,虽然她也也只是听宫里的那些老侍卫们说过,以前年成不好时,百姓们会把孩子丢弃在山中,其中有的孩子被母狼叼了去,自幼便在狼群中长大,不通人言,其行如狼…… “不知大侠尊姓大名?” 大着胆子,明月躬身向这怪人拜了拜,可她心里实在没底,那人的头发很长披散着一直垂到了胸前,甚至让人看不清楚他究竟长什么模样。 会不会那人也长了一张狼脸? “陛下!陛下!” 就在这时,远远地传来了方才那些被她抛在后头的暗卫们的声音,明月一下子抬起了头,那怪人不知何时已走到了她身前。 透过那和她同样乱糟糟的头发,明月看见了一双很亮的眼睛。 有多亮?明月自己叫做明月,她毫不置疑,这双眼睛可以被称作一双星星。 “嘶!” 倒地的马起身了,发出的一声嘶鸣让明月恍然从这双眸子里回过了神来。 暗卫们很快就会过来,这样突然出现在围场中的怪人,只怕于他们而言很显得可疑,纵然她能解释清楚,他恐怕也少不了吃一番皮肉之苦。 “我叫明月!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你来日若是有要帮忙的,大可拿着这块玉佩去皇宫找我!” 利落地翻身上马,明月打马离去,顺手解下了腰间的玉佩朝那怪人抛了过去。 明月总觉得他不像是被狼养大的野人,因为她从未看过那样一双透彻的眼睛,希望有缘再见。 而这边,那怪人一跳而起,竟是直接用嘴接住了那抛开的玉佩。 他用一只手举着这块晶莹剔透的玉,皱了皱眉,嘴唇颤抖着,仿佛很努力似的,半晌,终于有略微低沉沙哑的声音从他的唇齿间流了出来:“皇、宫!” 明月何时照我还(三) 六 大梁白氏书局,无论是在梁国还是玄国,都是公认的天下第一书局,甚至就连那偏远荒辽的北疆和素来极少与外界相通的南疆,也有这大梁白氏书局的分号。 既然能称得上是“天下第一”,必然就会有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底气,大梁白氏书局也确实有这样的本事。 毕竟,白氏书局里卖的书可是在别的书铺、字画行都见不到的,白氏书局只卖书局内专人写的书,而那些隐去了自己平素真名实姓的写书之人也只为这白氏书局写书。 几乎没人知道究竟这些写书之人都是什么身份,但也有家喻户晓的众所周知的,譬如白氏书局的创始人白夫人就曾用过“二月风”这个名字写过许多盛极一时,流传甚广,就连玄国的少玄女帝都爱不释手的话本,像是《美男柳精请自重》、《天师总裁追妻路》、《王女不好惹》…… 白夫人的女儿白元宵也追随着自家阿娘的脚步,接手了白氏书局的同时,用“元十四”的名字成为了书局中的又一个写书人。 这“元十四”青出于蓝胜于蓝,比之其母的文采更盛,笔下人物尤见活现,既有娇纵非常的世家小姐,也有文质彬彬的贵臣公子,也有泼辣潇洒的江湖儿女,更有初涉尘世的懵懂精怪…… 是以,自白元宵之后,白氏书局的每代掌事在接管书局的同时都一并承了这“元十四”之名。 只不过,自这初代元十四之后,白氏书局便再无一人写出那样好的话本了,直到现在,白氏书局迎来了第五代掌事白清越,总书局加上所有的分号,每年印发卖出去最多的话本,仍然是经久不衰的初代元十四所写的《紫罗囊》。 可即便是再精彩绝伦,再生动有趣,再意难平的故事也终有被人渐渐忘却的一天。 白清越坐在书局的秘斋中盯着一堆账本很是发愁,因为迟迟没有好的话本印发出售,这几年大梁白氏书局其实大部分的收入一直都在靠着那几部经典的旧话本的再印重销,这其中的赚头,分明可见的是一年比一年要少了。 “天呐!这样下去可不行……” 白清越重重地把头垂倒在了书案上,不知是不是因为书案年岁过于久远,又或是账本和一些旧稿子积压得实在太多,只凭白清越这一磕,整张书案居然直接从中断开了! “耶~好险好险……” 虽然出自文人世家,可白清越也是有些拳脚功夫在身的,登时只见白清越即刻起身,足尖轻点脚下的垫子,这便轻柔柔地似天仙般地飞了出去,恰好躲开了迸溅的墨汁。 “唔……这是?” 躲开了墨汁,刚刚卷起了袖口想要收拾一下面前狼藉,白清越突然被一叠墨汁污了一团在上头的旧稿子给吸引住了。 “青、玉、案……” 虽然写着话本子书名的封皮被墨汁污了,却一点也没遮住这娟秀的字迹,同时也没遮住这写书之人的名号。 “姚……瑶……看来撰写此书的人该是一位女子。” 翻开了旧稿,尤为柔美清丽的簪花小楷出现在了白清越的眼前,这让她眼前一亮,依照经验来看,写书人字写得好,故事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有着这样极好的第一印象,白清越只看了开头几句便彻底被这《青玉案》吸引住了。 “吾与她相识于元夜千灯之时……” 不同于其他的话本子,这名为“姚瑶”的写书人,是以讲故事的口吻来写的,讲的,便是她与他的初识。 初识、相熟、相知、相守……虽然平淡如水,却让看到这个故事的人由衷地为她与他感到喜悦。 存稿将尽,随着星星点点的墨污,她与他如暖阳一般照得人心舒适的平凡日子似乎迎来了密布的乌云:他病了,病得很重,即便是她能找到的最好的大夫,对他的病也是药石无医。 “我很想你……” “嗒!” 一滴泪水滴在了存稿的结尾处,随之而来的是白清越愈见汹涌的痛哭。 “呜呜呜……” 虽然白清越已是这天下第一书局的掌事,可细究起来,她今年也才刚刚满十六岁。十六岁或许在别处的人家看来,已经是到了谈婚论嫁生子的年纪,委实算不得小。 可在白家,无论男女都是十八岁之后才会开始谈婚论嫁,十八岁之前的白家人,在长辈们的眼里都是小孩子。 小孩子,和大人最为不同的,大概就是有哭泣的权利。 “呜呜呜……姚瑶大手的《青玉案》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这么好的稿子为什么我从前都没看过?比之《紫罗囊》也不为过!” 说来也奇怪,都说知音难寻,却不知也是因为冥冥之中注定的知音多是古怪之徒。 白清越就是有这样的古怪脾气和习惯的人,每每见了好的话本,尤其是那种最后痴男怨女阴阳两相隔又或是天上人间不相见的话本,她看得心中难过,就越是想哭,她越是想哭,就越想再看一遍又一遍。 自小长在白氏书局里,白清越早就记不清自己哭过了多少场,幼时她在曾祖母,也就是那位鼎鼎大名的初代元十四的书斋乱翻,每日总要哭湿两、三条帕子。 其实,她已经很久,很久没为一个好看的故事而哭过了。 她决定,要去见这位写了《青玉案》的写书人。 七 “嗯?是陌生但又有些熟悉的气息……”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午后,明月从太凤君汤灵峰刚刚请过安回来,顺便领回来了一大堆的公文和奏折,多亏有内侍李和一起帮忙搬过来御书房,不然她今天怕是腕子会断掉。 然而,一踏入御书房的内阁,女帝明月就察觉到了有些异样的氛围。 是直觉也好,是出于一名武者的警觉也罢,这内阁之中,似乎除了她与内侍李和之外,尚有第三人的存在。 “李和,朕饿了,你去御膳房吩咐一下,嗯……我要烧羊腿,竹叶青还有一碗翡翠白玉羹,羊腿要烤得焦一点,竹叶青记得烫一下,翡翠白玉羹炖得烂一些,快去!” “是!” 李和连忙放下了堆得比他头还要高的一堆奏折,匆匆从御书房的内阁退了出去,去御膳房的一路上还在不断嘀咕重复着明月的吩咐,像是怕忘记了似的。 “烤羊腿要焦一点,烫过的竹叶青,炖得很烂的翡翠白玉羹……” 念过了几遍,同时也不知是在这宫中转过了几道弯,李和才后知后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御书房外的那些侍卫都哪儿去了?来御书房前,陛下不是才刚刚在太凤君那里吃过点心?! “陛下啊!陛下!来人呐!快护驾!” 李和慌慌张张地叫着,在宫中的小路上跑来跑去,情急之下,跑丢了一只鞋子不说,更是仿佛遇见了鬼打墙似地兜了好几个圈子才跑到了附近的殿宇,寻到了侍卫。 与此同时,明月女帝却不慌不忙地坐在了内阁的书案旁的席位上。 “朋友,既然来了,不如出面我们聊几句?” 直觉告诉明月,躲在这御书房内阁暗处的人对她并没有什么恶意,既然没有恶意,那便是她的客人。 “哗啦……” 明月为那人倒了一盏碧螺春,正要为自己再倾倒一盏时,突然,一道迅疾的身影从梁上跳了下来,不过却还是没现身在她眼前,反而是遁入到了一架屏风之后。 “嗯?这是要捉什么迷藏?嗯?!你!” 见那人迟迟不肯出来相见,明月索性一边蹲着,一边踮起脚尖小心地挪移了过去,待走到了屏风前,她歪了歪脑袋,想要看看对方的模样。 然而,屏风却突然倒了下来!明月连忙起身闪过,不料,却见有一道黑影自那被他推倒的屏风后猛冲了过来。 这回,明月躲闪不及,竟被他直接扑倒在了地上。 那一瞬,明月又看见了那双炯炯有神、犹如朗星的眸子。 “是你?!” 虽然认出了对方就是上次在北郊围场替她牵制住了发狂的坐骑,救了她一命的怪人,可明月还是对他颇有防备,只一刻愣神,下一刻,她便用双臂格挡推开了他,自己更是退后了几步,和他拉开了距离。 “你怎么找来这里的?” 明月又是歪了歪脑袋,这回她看清了这怪人的模样,原来,那奇长的头发下不仅有着一双好看的眼睛,更有一张俊秀的脸。 “还……” 那人开口低沉地说着,同时小心翼翼地向怀中探去,只见他拿出来了一块玉佩在手里,随即又伸长了手臂,将玉佩递向了明月。 “这原就是我给你报答救命之恩的谢礼,不必还我。” 明月说着,竟渐渐放松了拳脚,她愈发好奇眼前这个人的来历。 可事情总是那般巧合,注定让她不能再多说上那么几句,因为御书房外已经陆陆续续来了好些个侍卫。 书房外的侍卫们赶到了地方,才留意到被打晕在角落里的两、三个侍卫,也就是说,这御书房内确实是来了刺客。 “护驾!护驾!!护驾!!!” 即便身在御书房的内阁,可外头传来的一声盖过一声、而且愈来愈近的侍卫们的大喊,明月和她那不明身份的古怪朋友可是听得很清楚。 “呵……” 更为怪异的一幕出现了,明月突然看见那人伏低了身子,躲在了角落里,不停地从喉咙里低声沉吟着,那样子,像极了一只察觉到危险来临,警惕地望着四周动静的狼。 “果然是被狼养大的吗?” 明月心下想着,却几步上前,拉扯起了那人。 “来不及了,上面有一扇天窗,快跳上去!” 说着,明月弓步,一只手抓住了另一只手的手臂,绷直了,竟是为那人搭了肉身脚踏。 “哐当!” 一脚踏上,那人跳得足够高,甚至不用伸手去推开那扇天窗,直接便撞破了一个大洞就那样跑走了。 “唉……可惜不知道他叫什么名?不过,他有名字吗?” 明月盯着那天窗大洞思索着,下一刻,侍卫们也是鱼贯而入,刀剑齐备地闯进了这御书房内阁。 于是,如临大敌,准备厮杀恶斗一场的侍卫们除了女帝明月,没看见任何可疑的刺客,但那天窗处破开的大洞和一地碎瓦却明明白白证实着此间方才确实有外人闯入。 “陛下!陛下!呼……呼……” 几乎跑断了腿,跑到只剩下了半条命的李和慌慌张张地从一堆侍卫后头挤了进来,脚下一滑,登时便半摔半跪在了明月的面前。 “咳咳嗯……没什么,是只大马猴,跑了……” 明月转了转眼珠,立刻便想到了对这班侍卫们的解释,说这话时,她仍旧在看着那个天窗大洞,一手却顺便扶正了内侍李和跑歪了的冠帽。 这谎话,就连她自己也不相信。 穿越时光的枫约(一) 一 “陶然然!” 可以说是熟悉而又亲切的声音,这让趴在书桌上打瞌睡的陶然然几乎是条件反射似的一下子站了起来。 甚至不需要讲台上那位把她叫醒的老师再多说一句,自己就拿起课本乖乖地站到了墙角里罚站。 但这次有些出乎她的意料,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并没有打算就此罢休,而是从讲台上一叠作文本的最上面直接拿起了她的。 “陶然然,我昨天留的作文题目是什么?是‘我的理想’对不对?可你看看你这写的都是什么?” 陶然然的作文本从那位更年期妇女班主任老师的手里飞了出来,就像小李飞刀…… 嗯……不对,作文本看起来更像是小李大刀,稳稳命中了陶然然旁边的墙壁。 陶然然眨了眨眼睛,小心翼翼地把眼睛从手里拿着的课本后露了出来,仿佛是一只麻雀在那里不时偏着小脑袋。 “你给大家念念你写的都是什么!” 班主任抱着手站在那里,怒火依旧旺盛,陶然然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很是高兴地从地上捡起了作文本,站到了讲台上念起了自己的作文。 “我的理想。我叫陶然然,最大的爱好是弹吉他,所以我希望将来能成为一个摇滚明星,有一天能获得诺贝尔摇滚音乐奖……” “停!陶然然,我让你写的是理想,不是妄想,也不是胡思乱想,诺贝尔奖项里根本就没有音乐,你也不可能成为摇滚明星!你给我下去,拿着你的作文去走廊重新写一篇!” 作文还没有念完,陶然然就被赶下了讲台,紧接着又被打发到了走廊里。 开门的一瞬间,她似乎听见身后的班主任咬着牙缝在挖苦她:“哼!孤儿院出来的孩子真是想象力丰富!” 到了走廊里,陶然然才想起自己忘了拿笔。 然而此刻,教室里已经已经有其他的同学开始念自己的作文了。 陶然然干脆躲在门边上,听起了这场作文大会。 “好,同学们,让我们一起鼓励xxx好不好?” “这时候我们应该给xx送上热烈的掌声!” …… 同学们一个个的上台,一个个的念了自己的作文,全班三十几个同学,倒是有十几个“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老师”和另外十几个“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科学家”的。 班主任的夸奖倒是一个个都不重样,掌声一阵阵响起又停止,再响起再停止…… 陶然然想,同学们的手一定很疼。 虽然没有得到任何掌声与夸奖,可上小学三年级的陶然然将作文本拿在手里,仍然觉得自己的作文是写得最好的。 二 姜倾武大概就是大人们心心念念的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大概是完美继承了父母两边的优秀基因,不仅从小帅到大,文能称雄,从小到大和自己的父亲一样一志愿第一名的念书念过去;武能称霸,游泳比赛、乒乓球比赛、田径比赛……各类冠军、亚军的奖牌更是拿了不少。 他还从父亲那里学会了洞箫,本就从母亲那里继承来了一副好相貌,立在那里吹箫时,尤其显得如同一位谪仙。 这样的一个帅哥,几乎是从小学起就开始收到各种各样的情书和零食了,这多多少少会让其他的男同学对他感到嫉妒。 不过也有不嫉妒的,是姜倾武的同班的戚同学,同时也是对门的老邻居。 戚同学既不羡慕姜倾武的成绩,虽然有他考第一自己只能考第二,也不羡慕他擅长运动,更不羡慕他会像个谪仙似的站在那里吹洞箫,毕竟他也会弹古琴…… 他只有一件事很嫉妒姜倾武:姜倾武有个比他小了六岁的妹妹,而他,只有一个比他小了六岁的弟弟。 戚同学的父母也很是羡慕姜家有个可爱的小女儿,是以,直到戚同学的弟弟小戚去上幼儿园前,都一直和姜倾武的妹妹一样,天天穿着小裙子。 “哥!救命!!救命啊!!!” 不同于哥哥姜倾武,妹妹姜倾珠除了实实在在长得让人确信她和姜倾武是一家人外,她似乎什么优点都没继承到。 上树摘梨,下河摸鱼,然后被姜妈妈拿着扫帚从家门口一直追到小区大门。 便是男孩子也没她这么淘的。 可每回姜倾珠一要挨打,她总会聪明地奔向自家哥哥,姜倾武是她的救星。 “珠珠,你该减肥了,再这么吃,你就真成猪了。” 将自家妹妹背在身上,那份量不轻,说是一座大山也不为过,可当姜倾珠抱着他的脖子,将棒棒糖的糖纸剥开,硬塞进他嘴里时,姜倾武却又觉得这好像没什么了。 谁让她是他最疼爱的妹妹呢? “我知道你喜欢吃青柠檬味的,所以特地留给你的!” 背上,姜倾珠将另一个葡萄口味的棒棒糖放进嘴里嗦着,姜倾武不用去看也知道自家妹妹有多得意。 “老实讲,从哪儿来的?” “是你班上的一个大姐姐给的,我答应她帮忙送情书给你,于是她给我买了十个棒棒糖。” “……以后不准再帮这种忙。” “可是哥诶……那些大姐姐我看都蛮漂亮的,你真的不考虑给找个嫂子吗?” “……姜倾珠,你很想我一会儿直接把你交给老妈吗?” “不要!不要!我不说了!” 十六岁的姜倾武,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他从来没想过要早恋,甚至,也没想过以后要谈恋爱。 三 “我不愿意活的像一个问号, 东张西望找不到自己的跑道. 现在我为梦想超速在奔跑,心在燃烧, 来吧! 唱出感觉high出味道, yeah—— 我的舞台我自己建造, 要让全世界看到, 我的剧本我自己写好, 相信自己永远是个主角……” 大学的校园迎新晚会上,陶然然作为学姐抱着吉他站在舞台的一角和别人一同唱起了《我为歌狂》中的那首《我的舞台》。 她倒是一点也不紧张,毕竟这首曲子她可以说是从小练到大的。不过,这一次,和以往也略微有些不同。 陶然然完完全全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早在迎新晚会开始之前,陶然然还在准备的时候,陶然然的室友、同学,和其他认识陶然然的同学面对着眼前穿了紧身黑色皮夹克、黑色破洞牛仔裤和一双带着马刺的牛仔靴的朋克女孩简直不敢相信他们自己的眼睛。 “惨了惨了,我们然然这是黑化了!” 陶然然的寝室长拨弄着皮夹克上叮铃作响的作为装饰的一排金属环时,陶然然正在画眼线、涂眼影。 黝黑的笔触让陶然然平日里那双水灵灵的眼睛在此刻显得凌厉逼人,中毒紫的眼影淡淡地打上去,衬得陶然然愈发像白雪公主的后妈。 “哼!从今以后,我是钮祜禄·然然!” 听了寝室长的打趣,陶然然也不反对,扬起了下巴,对着镜子,为自己的双唇涂上了Mac牛血红色号的口红。 最后,陶然然又在两只耳朵上钳上了两只黑色的耳环,说是耳环,但一点不夸张的说,大小看上去完全可以用来当陶然然的手镯。 “我的魅力我自己创造 出乎每个人意料 我的未来我自己照耀 每个明天把我拥抱!” 一曲《我的舞台》终了,灯光闪烁交错,台下发出了爆炸一般的欢呼。 然而在这群欢乐极致、激动的观众中却有一人笔直地坐在台下,像一个机器人似的在那里很是僵硬的鼓掌。 姜倾武原本一开始是不打算过来观看迎新晚会的,况且,他还不是本校的学生,而是来自隔壁大学的医学院。 他之所以要来,是因为姜倾珠和邻居那个姓戚的臭小子都考上了这所大学。 如此之巧,戚斐和珠珠进了同一个专业…… 如此之巧,戚斐和珠珠竟然还是同班同学…… 如此之巧,戚斐和珠珠都进了话剧社团,要在迎新晚会上表演《睡‌­​美​​‎人‎​​》…… 台下,姜倾武耐着性子看过了一个又一个他丝毫不感兴趣的节目,也只有这首《我的舞台》才出奇地给了一点面子,鼓了掌。 下一个节目就是话剧《睡‌­​美​​‎人‎​​》了,如果让他看见戚斐过去吻醒了扮演公主的自家妹妹,那么他不介意在台后上演《哈姆雷特》的里的那一幕──最后的对决。 然而,在戚斐和姜倾珠正式登场后,姜倾武满意地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饰演王子的人是姜倾珠,而饰演睡‌­​美​​‎人‎​​公主的人则是戚斐。 不是那臭小子来演王子就好,看到这里,姜倾武的脸上出现了久违的笑容。 “老姜,你知道吗?你笑起来比生气还生气……” 同样作为观众,同样也是同年和姜倾武考入了同一家医学院的戚斐的哥哥戚晟今天也来了。 他一边忙着用手机拍着台上的戚斐和姜倾珠,一边又吐槽起姜倾武的神色。 “嘘……现在王子要出场了,马上就要去吻醒你家的睡‌­​美​​‎人‎​​了……” “真不知道你这样的,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对象!” 姜倾武听到这话,终于暼了一眼这自己从小到大的好友兼老同学,甚至到现在,他们都在同一个导师的门下攻读研究生。 但戚晟似乎终于有一方面让他成了第二名:他是第一个谈恋爱的,是第一个订婚的,可以预见的是,也会是第一个结婚生子的。 恋爱吗?姜倾武似乎从来没有想过,不过他突然想起了上一个节目,想起了那个角落里谈吉他的朋克女生。 她很美。 明月何时照我还(一) 一 明月女帝刚登基的时候才六岁,还是个小孩子。 既是小孩子,朝堂之事自然都一并交待给了“英年守寡”的凤君——如今的太凤君汤灵峰。 汤灵峰早年本就是名动邺城的少年才子,本是有一腔抱负,奈何先帝一旨,他成了少凤君,从此仕途无缘。 可现在,一别庙堂十数年,他的手段依旧雷霆不改。 先是一手扶持了年纪尚幼的明月登基,接着便翦除了诸多蠢蠢欲动的宗室势力。 这也实在怨不得他心狠手辣。 前任女帝无故失踪,一消失便消失了整整七年,而这新任的女帝明月,又不是宗谱中所载的公主或是宗室郡主。 汤灵峰告诉过诸位大臣,明月,确实是如假包换的女帝骨血。 只不过,她的父亲并不是他。 一时间,众说纷纭。窃窃私语中,他们仿佛猜出了大概的实情。 失踪的女帝大抵是和人私奔了,已然驾崩在外,到如今,只剩下了这个孩子。 “真是奇了……明明先帝和太凤君是那么恩爱……” “嘘……这种事如今也敢在宫里提吗?不想要脑袋了吗?” 明月女帝登基后,宫中的流言从未停息,没人怀疑明月女帝的身世,因为她的模样仿佛和女帝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 他们争辩好奇的是,先帝怎么会私奔?亦或是那些年的伉俪深情不过是做给大家看的? 汤灵峰并不在乎这些流言,入宫十数年,他和先帝都不曾诞育子嗣,宫里的长舌,一个个已不知说了多久。 有的说他年少英才,却因入宫断送了仕途,这才貌合神离,两人之间才没子嗣。 有的则是说天妒英才,这才让他身有隐疾…… 不过,他们始终都无法否认一点,作为太凤君,汤灵峰自始至终都是护着女帝明月的。 灭乱军,削宗蕃,如果不是亲生骨血,恐怕没人会为一个少不更事,甚至还是个懵懂孩童的明月女帝做到这些。 可事实恰恰正是如此,汤灵峰与明月,只是因为失踪的先帝才联系在了一起的两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父‎‌女‌。 二 我叫轩辕明月,是玄国的女帝。 在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一直生活在一间竹苑内,竹苑里除了我还有很多很多人。 有好多好多藏书的柳叔叔一家,有种了满院药材苏姨姨一家,还有洛姐姐和天师爷爷。 天师爷爷并不喜欢我叫他爷爷,时常嘴里抱怨着:“怎么叫洛儿姐姐,到我这里反而成了爷爷?” 不过,洛姐姐从小就对我说,要尊老爱幼,天师爷爷虽然看上去年轻得好似三十岁的样子,可他的年纪恐怕不止三千岁。 我向来是竹苑里最听话的孩子,所以哪怕天师爷爷再怎么生气,我还是叫他一声“爷爷”。 在我六岁那年,竹苑里来了一个客人,他说他是来带我走的。 “你是我爹吗?我娘亲呢?” “他们死了。” 他似乎并没有哄骗我的打算,也不在乎我是不是会因此而大哭大闹,他一直很坚决地想要带我回去一个叫做“皇宫”的地方。 “我不走!我不走!皇宫里头没有洛姐姐,没有天师爷爷,没有柳叔叔,竹姨姨,更没有石叔叔和苏姨姨!” 就像以前天师爷爷带我下山摆摊算卦时不肯给我买享颐斋的玉蝉果一样,那天我在竹苑里一边哭闹着一边打起了滚,甚至抱住了院子里的柳树一直不肯撒手。 后来,我大概是哭累了,睡着了,再次睁眼时便已来到了玄国皇宫。 一醒来,我第一眼看见的人便是他,还有床头的一包玉蝉果。 “只要你乖乖听话,他们会来看你的……” 光着脚丫,我几次都试图从他身边逃走,却总是很轻巧地被他提着后襟给捉了回去,都怪这间屋子太大了! 就这样,我留了下来,稀里糊涂的成了玄国的女帝,多了一个不是亲爹的爹。 三 “灵峰,你可曾后悔?” “此生能身伴陛下,是灵峰之幸。” 玄国御花园内,有一片桃花林,其中栽种的桃花常年不败,是玄国皇宫内的一大盛景,亦是昔年女帝和汤灵峰独处时最喜之居所。 桃花林的正中央,生长着一棵尤为高大粗壮的王树,而这王树上所结之花更奇,半树为梅,半树为桃,绯红与雪白交汇处的枝干,正是昔年女帝与汤灵峰常常小憩的地方。 “如果有一日,朕比你先行一步……” “嘘……陛下,你我之间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 风微拂英落,不觉泪阑干。 花犹在,人已逝。 可汤灵峰并没有太多的闲暇沉浸在对往昔的回忆中,因为明月女帝的贴身小内侍慌慌张张地跑过来找他了。 “太凤君大人不好了,女帝不见了,想来是又偷偷溜出了宫去……” 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可这明月身边的小内侍每次都很慌张。玄国皇宫内他惹不起的人多了去了,偏偏要他来侍奉最不能惹的两个—太凤君汤灵峰和明月女帝。 明月女帝和他年纪相仿,是极其平易近人的,可一旦她不高兴,太凤君汤灵峰就会不高兴。 所谓“惹怒明月女帝,便是牵动太凤君的杀机”正是如此。 明月女帝哪里都好,偏偏就是喜欢偷偷溜出宫门,小内侍和一众侍卫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明月女帝究竟是怎么从众人眼皮子底下离开的。 每每明月女帝总还是会被抓回来的,太凤君更是因此责罚过明月女帝数次,可明月女帝那昂着脑袋撅嘴的模样,从来不像是在认错。 “知道错了,下回还敢!” “真是一点都不像她啊……” 汤灵峰每回听着明月顶嘴,看着她那娇纵的样子,总是不由得会在心里发出这无声的感慨。 “是啊,到底是不像她……” 汤灵峰每每思及此处,心中那处柔软仿佛被刀捅穿了一个窟窿。 四 “峰高远望山河在,明月清闲举杯来。” 自明月女帝登基后,朝堂、宫中内外大小事物一切俱由太凤君汤灵峰代理,明月每日乐得清闲胡闹。这一胡闹,就胡闹了整整十年。 众臣不免对女帝颇有微词,可尽管上了无数道折子,到了汤灵峰这里,尽都被他直接扔进了火盆,又或者是御花园的太平湖里。 明月即便再荒唐胡闹,她本性良善,也可做一个守成之君。那些该杀的人,那些不得不去做的事,就由他这个“只手遮天”的太凤君来做就好。 他只要她此生平安喜乐。 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他不得不摒弃了打算娇惯明月一生的念头。 “咳……咳……” 瘆人而可怖的朱红,从他的口中不断溢出,落在罗帕上,透过他的指缝,顺着他的手腕一直蜿蜒到了手肘,在他的素色衣袍上扭曲成了妖异的模样。 像极了那御花园中传说中是罗浮夫人所化的,结着绯色桃花的桃花树。 这不是什么好事。 待太医诊过了脉,汤灵峰看着跪了一地始终不敢抬头回话的众太医,无需他们开口,他也知道这病生得不好。 时日无多,他要迫着明月速速长成一个杀伐果断的女帝。 这一切便从武功开始。 所幸明月不像先帝那般身子柔弱,这点从她经常能跳过宫墙溜出宫门就能看得出来,可若是仔细论起,她是没正经学过什么拳脚的,就连马也是不会骑的。 既然要正经学起用兵之道,骑射是最佳之选。纵观玄国百多年天下,每一代玄君几乎都是能征善战的英主。 学骑射,自然要去北郊,那里几乎一整座山头都是专供玄国皇族围猎的地方。 “明月,再去骑三圈!” “你当初说好了是来玩三圈!三圈之后又三圈,三圈之后又三圈,这都十圈了!!!” 手里拿着马鞭,同时握紧着缰绳,在北郊围场被汤灵峰带出来骑马的明月颇为不满地向太凤君大叫起来。 这等没礼数,无法无天,敢和这玄国内掌握生死的太凤君叫板的人,恐怕也只有轩辕明月一人了。 这让一旁从小侍奉女帝到大的内侍不觉两股颤颤,即便他一直都是跟在这玄国皇宫内最不能惹的两个人身边侍奉着。人也从小豆丁长成了现在高高瘦瘦的豆芽菜,可他的胆量,有减无增。 “若是不去,休想再去北街集市……” “啐!哼!你等着,本女帝我今天不仅学好怎么骑马,还会给你打回来一只大老虎!” 仿佛是被拿捏到了什么把柄,女帝负气般地恨恨着咬了咬牙,狠狠地用马鞭抽打在了身下那匹枣红色大马的马屁股上。 看着明月女帝打马而去,汤灵峰这才满意地微微点了点头,嘴角不觉漾起一丝得意的笑。 虽然明月是第一回骑马,可有了轻功做底子,而且这孩子一向胆大妄为,不过骑了几圈就能骑着跑了,实属有天分。 “李和,多调几名暗卫去跟着明月,远远小心盯着,这围场虽然提前清过,难保不会有什么遗漏下的……嗯,顺便再去吩咐下御膳房的人,这些时日多给明月做一些牛羊之类强壮筋骨的荤食……咳咳……” 虽然不是亲生骨肉,可明月女帝可以说是汤灵峰一手教养大的,为人父母者,也多是如此,明明自己才是最需要被照顾的那个人,心中却止不住事无巨细地牵挂自己的儿女。 内侍李和人年纪虽小,却心思却也是细腻的,他为明月女帝能有这样一个好父亲而开心。 此外,虽然明月女帝似乎看上去从来不在意这位太凤君,总暗地里没大没小的叫他“便宜爹”又或是“阎罗王”,可她总是会突然问起这位太凤君的身体。 “哼!病怏怏的,谁教他平常里总那么凶神恶煞的……” 李和心里想着,太凤君总以为明月女帝年纪小,时常出宫是贪玩,他恐怕不知道,明月女帝去止水峰,不是去玩,而是去为他求药。 真是别扭的一对‍​​父‎‌女‌啊…… 明月何时照我还(四) 八 “轩辕明月,你可知道你错在何处?” 掩云殿,太凤君的居所,到了此地,女帝自然便成了“第二”,而那“第一之人”坐在上首御座,慢悠悠地品着碧螺春,正在向她问话。 语气听上去很平和,但十年的相处,明月知道这是汤灵峰大动肝火的前兆。 “朕……明月不该轻招外人……” 喉咙咽了咽,现在明月已经紧张到口干舌燥,连带着说话的声音也在颤抖、嘶哑。 “啪!!!” 还留存着半盏碧螺春的茶盏被汤灵峰直接扔了过来,不偏不倚在明月面前的那块空地被砸了个粉身碎骨。 “你知不知道,为了那个位子,有多少人千方百计想要置你于死地?!” 汤灵峰的目光投了过来,就像两片雪白的刀子,刺得明月不敢再多看一眼。于是,她立刻低下了头。 “你是大玄的女帝!不准向任何人低头!” 汤灵峰竹节般的手指捏在了明月的下巴上,硬生生地抬起了女帝的脸,好让她看向了自己的眼睛。 此时此刻,女帝的那双眼里,除了隐隐而发的泪,还有不服气。 “女帝又如何?全天下的人也只知你太凤君汤灵峰,你说不准低头,可我……朕如今不照旧还是跪在你的面前吗?!” 明月恨恨地咬起了牙,因为汤灵峰将她的下巴抓得很痛,她完全没想到,这病阎王居然也会有这般大的气力。 “你……你……” 大概真正是气急了吧?明月瞪着眼睛,十分讶异地看见汤灵峰的那双眸子红了,身形也因为隐忍着暴怒正在不住地微微颤抖。 “女帝明月,桀骜不驯,荒废学业,即日起御书房闭门思过!” 半晌,汤灵峰松了手,但很快又将手攥成了拳头,指节分明,明月似乎听见了那几个指头都在“嘎吱”作响。 “闭门思过就闭门思过,省得我留在这儿碍你的眼!” 摆脱了桎梏,明月从地上连忙起身,尽管小腿早已因为跪得太久而有些酸麻,可她仍旧潇洒地转过了身,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太凤君汤灵峰则是负手背对转了过去,像是不想再多看这“逆女”一眼。 良久,待明月彻底离开了掩云殿的范围,汤灵峰这才从袍袖中掏出了一块素色的帕子。 “咳咳……” 一股黏腻而又熟悉的甜腥血气充斥在他的口中,他不必去看那帕子也知道上头是染上了多么瘆人的朱红。 “呼……” 掩云殿内的宫人内侍方才被他赶了出去,是以,他也只好自己强撑着身子重新坐了回去。 “吾,当真是错了吗……”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转眼距离女帝明月被太凤君汤灵峰罚在御书房闭门思过已经过去了四个月,整整四个月,一共一百二十天,汤灵峰没从明月那边听到或者从她身上看到过一点要真心认错的意思。 “哈……也不知道这倔强的性子,究竟是像谁……” 又一日,在御书房外看着明月在书案上打起了瞌睡,汤灵峰摇了摇头。其实当日的怒气,他已尽消了,只不过,他还是希望能听到某人先来找他认错。 “太凤君大人,您……” “嗯……吾要出宫。” 又是同样的时辰,同样是在午后,守在皇宫门口的禁卫已不记得这是第几回见过太凤君了。 最近,这位太凤君大人似乎总是喜欢在午后出宫闲逛,直到宵禁之时才回来,不过这位大人究竟在出宫之后去了哪里,又做了什么,这也不是他该插手在意的事情。 虽然汤灵峰近来总是便服出宫,甚至几乎不带随从,可他去的地方却不是某些人心中所猜测的东街街口,红玉楚馆又或是千金楼。 相反,他每次去的都是同一个地方。 那是一家小小的酒坊,就在那邺城里最出名的百年点心铺子享颐斋的隔壁,名唤“姚氏酒坊”。 但少有人知道的是,这家酒坊,其实也和那点心铺子一样,传承了百年,甚至这两家的先祖是颇有交情的旧识。 邺城里的人都知道,享颐斋最出名的是那入口即化的玉蝉果,而在它的隔壁,若来这姚家酒坊,不可不尝“忘情”。 “酒名忘情,来饮的人却个个都是情种。” 那是汤灵峰第一次见到白清越,戴着斗笠帷帽坐在角落里嘟囔着,面前却放着的是一碗甜米酒酪,汤灵峰想,她一定是不会喝酒的。 一个不会喝酒的人却偏偏要来酒坊里坐着,无非只有两种缘由:一是来寻人的,二是来等人的。 “这位姑娘,可是从梁国来的?” 凭借着细致的观察,汤灵峰猜出了白清越的身份,是以他小心地坐了过去,意外地,她竟对自己毫无防备。 “当然,我从大梁来的,我叫白……白菜炖粉条,是个写书人。” 白清越吞吞吐吐地说着,同时用调羹吃了一大口甜米酒酪。 她十分庆幸自己戴了一顶帷帽,不然眼前的这个男人定会看见自己一张红彤彤的脸,她不会喝酒,即便只是甜米酒酪,也足够让她脸上泛起晚霞似的酡红。 “哦……写书人,是来邺城收集故事吗?” 汤灵峰抿了一口杯中的忘情,眉眼中竟不知不觉中带了些许笑意,曾经很久之前,他也同样是一位写书人。 “嘻嘻嘻……我来找人!呜呜呜!她写得太好了,我实在想来见见这位姐姐!” 几口甜米酒酪下肚,白清越已然微醺,她的舌头开始发颤,帷帽下的那张脸也开始又哭又笑。 “既然是要寻写书人,你该去那白氏书局,如何却来了这姚氏酒坊呢?” 汤灵峰笑着摇了摇头,心下却为眼前这小姑娘庆幸,庆幸她在喝醉时遇见的是自己,而不是坏人。 罢了,她既然是要找人,自己就送她去吧。 “你要寻何人,我送你去吧!” 汤灵峰问着,正要吩咐身边的暗卫随从要替这白清越雇一辆马车,下一刻,他却惊掉了手中还装着半盅忘情的杯子。 “姚瑶,我来找写了《青玉案》的姚瑶,这里是姚氏酒坊,我不信她会和此处毫无关系……呼……” 昏昏沉沉,白清越说着,终是支撑不住垂倒在了酒案上。 而这边,汤灵峰还没走回过神。 姚瑶,她来寻写了《青玉案》的姚瑶,她确实来对了地方。 那是他在入宫前专为写书,而在这姚氏酒坊起的别名,也是百年前那酿出了“忘情”的酒坊主人的名字。 九 汤灵峰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只是会因为一个昔日的旧话本而频繁出宫去见白清越。 那个丫头,亏得自己当日还好心送她回了客栈,劳烦店中的厨娘为她擦了脸,换过了衣服,到了黄昏时分醒来时,自己脸上却挨了她一巴掌。 “登徒子!!!” “衣服是我托了厨娘帮你换下的,信或不信,随便你。” 汤灵峰以为,他不会再见到那个丫头,可第二天再去酒坊的时候,她依旧坐在那儿,这次面前换成了甜米酒。 “我叫白清越,你是不是认识姚瑶?”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认识她,她是百年前酿出了忘情酿的酒坊主人。” “你明知道我要找的‘姚瑶’非是这酿忘情酿的‘姚瑶’……” 就这样,他与他真正熟识了,他知道了她是大梁白氏书局如今的掌事,也知道她为何非要找到“姚瑶”这个人。 可她……却只知道唤自己一声“峰前辈”,是他让她这么叫的,自己究竟是何人,她知道得越少越好。 不过,那丫头每每叫着“峰前辈”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坏笑。也许,她一直对着自己喊的是“疯前辈”。 一天又一天,每日午后他都会去酒坊,她也总在那里等着他,谈诗词歌赋、谈儒释道、或者又会谈起白氏书局里的那些话本,甚至提起《紫罗囊》和《青玉案》。 “唉,也许姚姐姐是再也不写了的,可惜了这么好的文才……” 漫不经心地从白清越的手里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那已污上了墨渍的旧稿,一拿到手里,汤灵峰便轻轻抚起了书脊,从侧面卷上,还能看见一朵隐在书页中的奇花,半为梅,半为桃,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墨渍,而这个暗藏的标记,只怕除了他没人会真正晓得。 “像前辈这样的人,平日里只怕是不看这种儿女情长的故事吧?” 仿佛并没有注意到汤灵峰的动作,白清越抿了一口甜米酒,又抓了一把盐水胡豆吃着,全然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小丫头,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是那位写书人将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了……” “嗯?” 白清越停了嘴,抬头望向了汤灵峰,却发现这“疯前辈”的眼中像是进了风沙似的,红了,红得发烫。 “没什么,我醉了……” 饮尽了杯中最后一点忘情酿,汤灵峰将那旧稿还了回去,方才那莫名其妙的话也只有他自己才明白。 属于他的先帝再也回不来了。 明月何时照我还(五) 十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被关在御书房里整整四个月了,明月愈发觉得这一日长过一日。 右脚叠着左脚搭在书案上,头则是靠在另一边的书案上,身下左一本右一本书,堆齐磊得和书案一样高,明月就这样散漫地躺在了那里。 嘴里也是想到什么就背什么,几乎是把能想到的东西都一股脑儿地念了出来。 御书房内其实也并非没有一张舒适的卧榻,只不过明月就想这么做,她爱在这御书房里做什么就做什么,旁人管不着她! 就在这明月悠然自得地嘟嘟囔囔着,快要合眼睡去的时候,一道黑影从天窗上跳了下来。 “嗯?哎哎哎!你先别跳下来!别……哎呦!” 虽然这次天窗没有被弄出一个大洞,可要从天窗跳到地面,中间可不会出现什么落脚的地方。 明月自然知道这黑影除了上次在御书房见过的那个怪人不会是别人。 他到底还是没听见她说了些什么,没等她完全躲闪开,他就直接跳了下来,没摔在她的身上,却坐在了她的一只脚上。 “是你啊?你就不怕被他们抓住?” “打……头……睡……” 看着眼前那人抬起一只拳头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明月这才知道上回和这回,他究竟是如何闯进的御书房。 “病阎王连选个侍卫也都是病的,一堆人居然会被这么轻巧地打晕过去……” 明月腹诽着,那怪人从她的脚上挪开了,又从怀里掏出来了一片皱皱巴巴的麻布,塞到了女帝的手里。 “言身寸言身寸?啊!你是想谢谢我上次帮你逃走?” 那人倚靠在墙角坐了下来,不过坐的姿态却很奇怪,说是坐着,身子却绷得很直,屁股根本没挨着地面,说是蹲着,可手却放在地面上,又像是坐着。 “还真像是狼呢……” 明月笑了笑,同时也听见那人再次开口了。 “斜……谢。” “嗯,看来你能听懂我在说什么?你要多说话,才能说得越来越流畅……” 明月抬头看向了他,她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而这边,眨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他歪了歪脑袋也一样在看明月。 “加油!” 明月举起双手来,振臂高呼,那人也学着他的样子在嘟囔。 随后继续一动不动地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 “你……你想要我教你?耶∽为师可是要收拜师礼哦……” 明月随手从书案上取来了一把扇子充当戒尺,轻轻敲了敲面前那人的脑袋。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下一刻,女帝瞪大了双眼,看见那道黑色的身影熟门熟路地一脚踩在书案上猛地一跳,再次从天窗跑走了。 “欸?!我开玩笑的!你别走啊!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十一 那是一个和平日没什么不同的午后,但那天汤灵峰却看见了不寻常的明月。 被关在御书房里思过了许多天,甚至已经有好几个月的轩辕明月,破天荒地说要同他认错。 竟然主动认错,汤灵峰听到内侍李和的传话时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一直到那由他一手从六岁抚养长大的“女儿”,很是诚恳地跪在他的面前,朝他磕了三个响头,他才真正知道轩辕明月不是在耍什么滑头。 “够了,你是玄君,向吾磕头,吾受不起……” “明月是您一手扶持起来的,况且女儿拜父乃是人伦正礼,老天爷又怎么会折您的寿?” 斜靠在上首之座一侧的汤灵峰听到这话,不觉皱起了眉头仔细打量起了还跪在那里的轩辕明月。 那双眼睛转了转,不意对上了自己的眼神,便立刻躲闪了过去。 呵……果然几个月的禁闭才不可能替换得了一个人身上的反骨与狡黠。 “哼……” 不知是因为身子骨的原因还是故意而为,汤灵峰突然很是倦怠地阖上了双眼,仿佛在上首座席那里打算就此小憩一会儿。 “嗯?” 还跪在下首的轩辕明月抬起头,歪了歪脑袋,她现在起身不是,不起身也不是。 皱了皱眉头,明月朝着随侍在旁的内侍李和招了招手,李和眨了眨眼睛,不敢开口说话,只好猛地摇了摇头。 “啊!真睡着了呀?不早说……” 明月嬉笑着,利落地从地上站起身来,更是无所顾忌地走到了汤灵峰的面前,丝毫没留意到一旁的内侍李和那煞白得如同隆冬霜雪一样的脸色。 “嘻嘻嘻……睡得还真熟,李和,朕去北街的集市瞧瞧,天黑前就回来,你这边帮我……” “帮、你、什么∽明月?” 汤灵峰根本就没有熟睡过去,就在明月将脑袋凑过来的时候,他猛地睁开了眼。 “哎呦!!!” 陡然一惊,轩辕明月被吓得向后退了退,一个不注意踩空,摔坐在地。 “哈……” 明月勉强自己挤出来了一丝微笑,此刻她笑得就像一只眉眼弯弯的小狐狸。 以前她还在宫外的那间竹苑里住着的时候,没写柳叔叔留给她的功课又或是偷吃了一罐子花蜜时,她总会这么笑。 正是这样的笑容,让汤灵峰感到分外的熟悉,一笑,那两只水灵灵的眼睛就弯成了月牙,腮旁还挂着一个小小的酒窝。 她……和她的母皇确实生得是一模一样。 这样肖似的面容,十年来,汤灵峰总会有这样的错觉,她还活着。 也正是因为这种复杂的感觉,汤灵峰对明月,从来都是嘴硬心软。 “罢了……去北街胡闹个够吧,宫门上钥前记得回来!” 汤灵峰皱了皱眉,仿佛很头痛似的揉了揉自己的眉心,又是摆摆手让明月出去,仿佛不想再多看见她一眼。 “谢谢阿爹!” 明月大喜过望,不禁狠狠抱了抱汤灵峰,随后便一溜烟地跑出了宫殿。 从未有过的举动,一瞬竟让汤灵峰有些失神。 “不……她是明月,她不是先帝……” 如出一辙的面容,毫不相干的行事风格,却让汤灵峰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这么多年来,他几乎时时刻刻都在告诫自己一件同样的事。 他,只是她的父亲。 明月何时照我还(六) 十二 出了宫,照旧在北街兜了好几个圈子,明月轻车熟路地甩掉了几名跟过来的暗卫。 她其实也不想这么做的,暗卫受命要保护她的安危,若是自己出了差池,他们可都要遭殃。 但她要去的地方,要见的那个他,却又实在不能被他们发现。 “但愿病阎王只是打他们几个板子……” 明月怀着这样的内疚,一溜小跑去了北郊,她记得上次来的时候,附近好像有个山洞,说不定……他就住在山洞里面? 山洞幽深,有水嘀嗒作响的声音,不知是岩体上积累的岩露还是早先积下的雨水。 “呃……那个,你在不在?” 不知道那个怪人的名姓,明月挠了挠后脑勺,只好不甚礼貌地在山洞前这样喊了出来。 应该不会有蝙蝠跑出来吧…… 明月眨了眨眼睛,她耐心地等了差不多有一盏茶的功夫,见没什么回应,索性大着胆子溜进了山洞。 还不到黄昏,山洞里也还没那么昏暗,很快明月就发现了那个怪人。他窝在一块青石头旁边的角落里,像是在打瞌睡。 “嗷!” 察觉到外来的气息,本能的反应让他在明月更靠近一步之前就睁开了眼睛,甚至大叫着朝明月发出了警告。 可一瞬,他就认出了明月,立刻又用那种半蹲半坐的姿势坐在了原地,随后又想到什么似的,从身后拖出来了一个可以被称为庞然大物似的东西,明月看不清楚,但她闻到了一股子甜腥味。 转过了另一个方向,明月借着寥寥无几的天光看清了那是什么,是一头野猪,看样子还是刚被捕杀不久。 “礼!礼!师!教话!” 明月似乎天生就对这被狼养大的怪人有着独到的默契心意,甚至他一开口,明月就知晓他究竟在说什么。 “拜师礼?没想到你还当真了呢……好吧!那我……咳咳嗯,为师就不客气地收下了!” 明月不知道这世上其他的师父是怎么教徒弟的,但她来做师父,就要把徒弟当朋友。 既然是朋友,自然是有福同享! “嗷嗷嗷!” “别怕!别怕!火用好了是不会受伤的!而且烤出来的肉也很香!不信你尝!” 熟练地生火、去皮、割肉、架串……明月将她收来的拜师礼烤得里焦外嫩,冒出来的油滴在火里,柴枝噼啪作响,明月一边安抚着畏惧火焰的自家徒弟一边又将烤好的第一块野猪肉直接塞进了他的嘴里。 “好不好吃?” “呜呜呜……” “那是自然!我这手艺可是北疆狼主舅舅亲传的手艺,就连那个总说自己比宫里御厨会烤羊腿的燕王也未必比得上朕!” 明月沾沾自喜地说着,第一天教徒弟,她首先让他学会了用火,顺便给他取了一个“小狼”的名字。 是夜,明月回到皇宫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要从正门大摇大摆的进去,即便她是女帝,这也终归是不好的。 “呼……好险好险,还好这边留了一些宫服……” 该说是独辟蹊径还是熟门熟路?总之明月从一处宫墙攀缘而上,轻松跃过,最后稳稳落在了宫内的一处墙角。 不起眼的墙角里有一口破缸,破缸里头放了几套宫人的宫服。 那是内侍李和预先给她准备好,放在那里的,只不过常常都不是成套的,也不很合身。 “嗯?这位公公打扰了,请问现在哪边还能出宫……门!” 这边明月还在胡乱套着一件内侍的袍子,突然背后有一个年轻女子在问她话,明月惊慌失措地回了头,倒把对方也吓了一跳。 “现在宫门已经关上,出不去了,你把这些换上,快……随我来!” 明月问也没有多问,她只当眼前这年轻女子和她以前遇见过的那些女子一样,是宫外的百姓或是大臣家中的女眷,进来私会侍卫,误了时辰出不去了。 十三 “其实……” “嘘……你放心,有我在,那些值宿的侍卫就算看到你也不会怎么样。” 本是想要出宫却迷了路的白清越,怕是想不到自己竟然误打误撞遇上了夜游回宫的明月。 她想出声解释,可明月的手却快了一步捂上了她的嘴,更是不由分说地拉着她绕过了一处小偏门。 白清越甚至连袍袖中某人刚刚给她的令牌都没机会拿出来用。 说起来,白清越为什么会出现在皇宫之中,又为何会留到这么晚? 起因说起来也是有些可笑,今日酒馆相聚的时候,她听闻汤灵峰偶然提起家中收罗了不少孤本,一时竟大胆猴儿似的求他开开眼界。 这眼界一开,她这才晓得平常一起约酒喝茶谈话本子的人居然是玄国的太凤君! 这一点倒也无所谓,关键在于白清越今日又是一时管不住嘴,饮了果酒,人在藏书阁还没待多久,便开始转起了圈子。 按理来说,白清越喝醉的时候,她是记不清发生过什么事的,可偏偏她现在清楚地记得自己在看到那几千册书的时候,兴奋过度一边向前走一边转圈圈的模样。 真是丢人呐! 但是她好像还做了点别的什么事情,是什么?她想不起来了。 “到了!快进来!” 这边白清越还在努力回想那失落的记忆,有那么一瞬,她好像记得有人从画中走了出来。然而,她刚刚想起一个模糊的影子,一直带着她左转右转兜圈子的明月冷不防地扯着她的衣袖从一处窗户跳进了某处宫殿。 “哎呦!” “小心!” 出身大梁白氏,白清越乃至她祖上几代都是捉笔为刀的文人,何曾有过像今日这般疯跑的时候? 是以,从窗子跳下的时候,白清越一个脚软,明月为了接住她,反倒被扑倒在地。 “嗯?你……你是女的?那怎么会穿着小太监的衣服……” 同白清越一同跌倒在地,明月的内侍纱帽掉了,头发也披散开了,白清越一时看得出神,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记忆深处的那道影子好像和眼前这人有几分莫名的相像,是因为她喝醉了还没有完全清醒的缘故吗? “嘘!别出声,病阎王他来了,快和我一起走!” 将耳朵贴服在地,明月听到了远远传来的脚步声,是每日到了寝时就会过来看一眼的汤灵峰和一众内侍。 来不及作出任何的解释,明月一手拽着还在愣神的白清越一边又脱了自己的衣袍,胡乱塞进了附近书案或是墙角的花瓶里。 “你,你要干嘛?!” “嘘,快躲好!别出声!” 白清越感觉自从被眼前这不知底细的人带着一路小跑,自己就像是只风筝,眼下更是又被她一甩塞进了床榻上的锦被之下。 “太凤君驾到!” “咳咳嗯……今日太累了,就说我睡了!” “是。” 锦被之下,白清越只能透过一道缝隙看向纱帐外那不真切的动静,听到的不多,看到的也不多,却足已让大胆猜测出一个荒诞的故事。 “天呐!没想到这大玄堂堂太凤君居然金屋藏娇!这藏的娇还如此口味独特?!” 天知道,白清越素日究竟是看了多少离奇的话本子,才这样猜测汤灵峰与明月之间的关系,不过她也知道这是个误会了,此是后话。 且说这边,汤灵峰听闻宫人转述明月女帝已经歇下,满脸存疑,碍于男女有别却也不好质问明月为何会晚归,只好远远隔着纱帐望了一眼便转身离去。 “回禀太凤君大人,白姑娘并没有出宫,人也……不见了……” 交待的事情没有办好,小内侍心神慌张,他从汤灵峰的脸上也看不出是喜是怒,唯恐这病阎王会将他一口吃了,登时便两股发颤。 “不必,她在明月那边作客,待明日再送她出宫。” 很突然地,汤灵峰笑了,朝几乎吓破了胆子的小内侍摆了摆手。 他确实想到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方才隔着纱帐,榻上的明月今夜长了好长的个头,就连脚都从锦被下露了出来。 不过,那双脚上,是白清越的鞋呢∽ 明月何时照我还(七) 十四 玄梁二国素有世仇,可这并不耽误玄君与大梁白氏之间是世交。 机缘巧合之下,明月认识了白清越,相谈甚欢,顺带也理清了双方长辈间的关系。 仔细论起来,明月似乎还比白清越长了一辈,不过二人都是一样的年纪,也都那样不拘泥繁文缛节,只将对方看作是同辈的玩伴。 “所以说,你是来玄国找写了《青玉案》的姚瑶的?” “嗯,不过这话本子的年岁已久,这姚瑶又非其人真名,说不定早已不在玄国了……” 白清越叹了口气,虽然从一开始她就不曾对此事抱着太大的希望,但一想到她到头来扑空一场,白清越还是无限惆怅。 这边敏锐察觉到了这初识好友心中有所郁结,明月自是不希望她会永远留此遗憾,随即便生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清越,你想不想见写了其他话本子的人?” “哦?” 白清越也不晓得,自己究竟是为何对明月如此的信任,坦白而言,明月虽然年纪尚轻,可那眉眼已渐显天生媚态,配上她那样古灵精怪的个性,一眼看上去更像是狡黠的小狐狸而不是乖顺的兔子。 因为手握太凤君的出宫令牌,这回明月甚至可以说是大摇大摆地直接和白清越出了宫。 “止水峰,我来了!!!” 到了止水峰的山脚结界,明月忍不住狂奔,白清越唯恐跟丢,也只好小跑跟上,她已不记得这是一路上她第几次怀疑明月的身份了。 她真的是大玄的女帝吗? 白清越不知道,明月的心里其实一直向往着自由,哪怕她是一国之君,那个位置万人所求,可若是要她选择,她宁愿不做这个女帝。 “啊!到了到了,快到了!” 止水峰的山路并崎岖难走,却也算不上绝对的好走。 只因止水峰上如今住着的那几位都是避世隐居之人,所以山间都被下了术法,用来阻挡外人的脚步。 若不是有明月在,白清越想她这一辈子恐怕也想不出上山的方法居然是上到一半就要从山坡上跳下去。 “来!到了!不过看样子,今天他们该不会都不在家吧……” 还没从奇怪的术法幻境中回过神,白清越便被明月从一堆枫叶中拉着起了身,又是被带着小跑转了几个圈子,白清越腿脚疲软之际终于被带到了那间竹苑前。 “你是说,他们都住在这边?可是……” 一想到明月信誓旦旦说能见到那传说中的美男柳树精,天师大人和其他话本子中的人物,白清越很是激动,却又很疑惑这小小竹苑,是如何住得下三大家子的? 这个疑问很快得到了解答,小小的竹苑只是假象,一踏入正门,内里广阔仿佛凭空从邺城皇宫搬了一个御花园到止水峰上。 明月确实所说不假,这竹苑内分了三处别苑,一处门前栽满了柳树,一处门前种了许多的花药,还有一处,安静得有些可怕。 白清越不敢贸然上前惊扰任何一处别苑的主人家,尽管她有些难以按耐心中的喜悦与激动,可该有的礼数她还是有的。 不像白清越那样的拘谨,对于明月而言,止水峰的竹苑似乎比皇宫才更称得上是她的家,既然回家了,那自然更像是只脱了绳的猴子。 明月先是蹦跳着上了柳树,柳叔叔一家没人在,接着她又飞身避开了苏姨姨家门前种的丛丛花药,向着屋内探着脖颈,也没有人在。 不等明月再度探看第三处别苑,便有某人河东狮吼咆哮而出:“还不快去掰馒头喂鱼!喂不完今晚别想睡床!” 白清越吓得躲开去了一边,明月倒迎上来拍了拍她的肩头。 随着竹门被推开发出一声“吱呀”轻响,白清越看见一人穿着月白色的长衫道袍走了出来,头上还有一朵花和一点土? “莫非是直接用花盆砸在了脑袋上……” 白清越如此想着,明月似乎也猜中了她心中所想,竟在一旁无声地点了点头,脸上却是幸灾乐祸的神色。 “你……又来了啊……” 狼狈一身的聿清临脸上神情复杂,或许是因为尴尬或许是还在愁苦要将一筐的馒头都掰碎成绿豆大小的碎丁。 白清越也尴尬极了,原来,天师大人竟是如此模样…… 十五 “请喝茶。” “好……好……多谢……” 要如何形容眼前的天师大人呢?白清越很诚实地讲,这眼前刚被自家夫人揍了一顿,顶着蓬头乱发的中年男人和书里那位仙风道骨的天师大人可以说是毫无干系。 但有一点,她还是要承认的,他的眼睛仿佛能看透一切。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白清越发现自从进了这间别苑后,聿清临盯看她的眼神就十分的灼人。 “诶诶诶!你家夫人还在呢!这样盯着人家看不好吧?” 确实不是错觉,就连一旁没个正形翘腿躺在茶案前吃点心的明月也觉察到了聿清临对白清越不寻常的关注。 手一撑而起,明月像是条鱼似地弹起挡在了白清越的身前,这样的举动,自然又收获了来自聿清临无比嫌弃的眼神。 “你这大玄女帝也不见个正形……” 对于经常不问自来的明月,聿清临每每多有哀怨,尤其是像方才,遇上那么狼狈的一刻。 而且,现在她还在吃本来属于他的桂花糕。 “嗯?北疆狼主看来最近是又送了你许多新奇玩意儿,轩辕明月。” 不经意地暼看,聿清临留意到了明月脖子上滑出衣领的一个吊坠,是一颗兽牙。 “咳咳嗯……当然当然,表哥他上个月和表嫂猎了一头超大的野猪,特地让北疆王庭的祭司大人把兽牙做成了吊坠送来,就当是生辰礼!” “原来如此……” 聿清临点了点头,明月从他脸上看不出有任何的怀疑,这才松了一口气,恐怕也只有她自己才清楚,这可不是什么北疆狼主派人送来的吊坠,而是小狼送她的,作为拜她为师的凭证。 “绿蜻蜓!让你喂鱼是不记得吗?!” 传说中的天师夫人不曾谋面,可她那让人印象深刻的声音却始终未曾远去。 话音方落,聿清临一脸颇为严肃的神情变了,那一刻好似个逃课被私塾先生抓了的学生。 “明月,你先去带你的朋友转转。” “知道了,绿∽蜻∽蜓∽噗哈哈……” 虽然一早听过许多回这聿清临的绰号,可再从某人嘴里听到,明月仍旧忍不住要笑出声来。 聿清临却不敢耽搁时辰,直接快步进了一旁的亭廊。 进三步,左四步,后转,再进三步。 聿清临闪进了书房时,迎来了自家夫人飞来的竹简。正中面门,聿清临没半点恼怒,因为他急着要同他的夫人洛儿讲一件事。 “洛儿,她……回来了。” 书案前斜躺在那里写写画画的女子闻言,手中狼毫一瞬折断,点墨成污。 这一天终于到了,止水峰上的三户人家都不期望的一天。 明月何时照我还(八) 十六 聿清临在他漫长的生命里做过许多许多足以称得上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譬如曾祈祭南斗,救下了尚在母腹中的少玄女帝。 虽然……一开始,他想救的是她的母皇,并不是她。 尚未成形便染毒夭亡,没有魂魄,何谈替命复生? 聿清临一直在用他的眼睛注视着少玄女帝,若是他为一场业孽缔结了因,那么这个果就该由他亲手扼杀。所幸,轩辕少玄确实是一位仁君。 “嘿!你看,我不会受伤的!” “我试过很多次,伤口很快就好了,是不是很奇怪?” 长到了二十岁后,少玄女帝的面容不再变化,她也突然有了可以称得上是仙术一般的疗愈之能。 长生不死,甚至不会受伤也不会生病,聿清临觉得,这大抵也和神明差不多了。 可她终归是人,而且是一个充满好奇心思的人。 聿清临一直觉得,当年他放任少玄女帝来止水峰随意看书是一种错误,柳夫人暗自教她术法是个错误,苏神医教她医术毒术同样也是一个错误。 遍览止水峰藏书,修习了一身术法,医毒双通的一个人太过寂寞时会做什么,聿清临设想过很多的可能,但少玄女帝的选择永远出乎他的意料。 “平白无故,邀我前来,说要主动为我奉茶,却一直在看旁边的丹炉,轩辕少玄,你老实讲,是不是想借机报复?!” 望着秘阁之中那尊有些突兀的新炼丹炉,聿清临不知怎地,总有些心惊肉跳,因为他还记得一年前某人随便加了一堆药材在丹药炉中大火猛烧,顺手又加了一大把的硝石。 这样肆意妄为的后果当然是一场惊天动地的爆炸,上个炼丹炉登时便炸成了无数碎片四处飞溅,有一块巴掌大刀子似的锋利碎片正中了某人的心脏。 聿清临承认,当他看见轩辕少玄这丫头心上插着丹炉碎片满面灰迹地躺在门口时,他害怕了。 “哈!没想到心上‎‌被­‌​插‍­一下居然会是这样痛……啊!!!绿蜻蜓!你真恶毒!” 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准备,聿清临直接拔出了少玄伤口处那有着锋利边缘的碎片,少玄不禁连连咒骂了聿清临几声。 想到那次丹炉炸裂的变故,聿清临不免有些紧张,眼睛也不时瞄着,警惕得仿佛墙头伺机而动,随时能窜跳出去的狸猫。 “放心,是让你来亲眼见证……” 聿清临的记忆有些开始变得模糊,毕竟这也是很多年前发生的事情了,可他仍然记得那天轩辕少玄带给他的震撼。 炼丹炉没有炸,轩辕少玄将那沉重的封火盖卸下之后,她从里面抱出来了一个婴儿。 是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初生婴童,轩辕少玄将她视作自己的女儿,并为她取名为轩辕庚。 轩辕庚,便是先帝的母皇,论理,轩辕明月该尊称她一声“外祖母”。 “轩辕少玄,你可知道你这是在做什么?” “我不管,小庚儿如此可爱,你难道舍得将她归于天道?” 轩辕少玄用了自己的血肉,炼化出了一个新的生命,聿清临本该将她湔除,可面对脆弱的婴童,谁又忍心呢? 触碰到了天道禁忌,聿清临知道他只要活着一日就注定要与这大玄轩辕皇脉有着千丝万缕的纠葛。 最终,聿清临没有将这件事追究到底,只是将炼丹炉底炼化后遗留的一些血晶收集到了一个瓷瓶之中,带回了止水峰秘藏,直到很多年前有人亲自登门找上了他和他的夫人洛儿。 “你要知道,从来都不存在什么真正的死而复生,一命抵一命,这是亘古不变的代价。” “不管如何,哪怕只是影子也好,求您帮我……” 十七 “邺城仙客来的笋烧牛腩是一绝!” “幼时曾有幸尝过一位游方大厨的手艺。” “这道菜最好吃的是……” “里面的笋尖!” “酒酿圆子……” “多加酒酿!” 虽然一个是玄国人,一个是梁国人,一生在北,一生在南,可明月和白清越相处得越久,就越惊奇地发现她们二人之间相似的地方越多。 何其神奇,她与她就像是异父异母的两姐妹。 “哈哈哈!我也是诶!” “对嘛!苦瓜清炒超级好吃!” “说起来以前我曾想种过苦瓜,可是……有次不小心把它当杂草拔掉了……” “哈哈哈哈哈!” 一对少女在庭院内嬉笑如常地一边下棋一边闲聊,不远处的一扇窗内却多了两双凝视着他们的眼睛。 在这两双眼睛的凝视下,明月和白清越的影子诡异地发生了纠缠,却又一瞬分离,再纠缠,再分离…… “唉……怎会如此,怎么会这么巧?” 这边窗子右边的聿清临才叹了一口气,某人的手便直接从天而降,逐渐施加了力道按在了聿清临的脑袋上,仿佛是在揉捏一块面团。 “上上辈子,上辈子,这辈子,绿蜻蜓,你究竟是还想惹出来多少烂摊子交给老娘收拾?!” 开口即是怒不可遏的质问,聿清临被自家夫人洛儿钳住了下颌,五根指头上逐渐加大的力道让他的脸变形了,捏得就像是一条案板上快要翻白眼的鱼。 “总……总有办法的……” 挣扎着,饶是如此面临着自身性命的安危,聿清临也万万不敢对他的夫人发什么脾气,反而无辜地眨着眼睛,承诺会解决这个问题。 “办法?这两个人你难道想要杀掉其中一个吗?!” 来自自家夫人的滔天怒火,似乎要把聿清临整个人焚化,这边两人的动静大了些,自然也引起了明月和白清越的注意。 尴尬地笑了笑,聿清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这两个年轻晚辈的眼中究竟是如何狼狈的存在。 而且还没等他编出任何借口,某人就已拽着他的衣领直接甩到了地面,窗子也在下一刻关上了。 “呃……看不出两位前辈竟然如此身强体壮,活力旺盛……” 捏着一颗黑子,白清越支支吾吾,脸上又浮现了如晚霞如胭脂一般的羞红。 这……这是她该看到的吗?或许她和明月应该回避一下。 这边白清越拉起了明月的衣袖,刚要开口,肩头却被按住,耳边更是迎来了明月催促落子的声音。 “你我安心下棋便是,很快就打完了。” “打……打完?” “只是两夫妻间的小打小闹罢了,放心,她很有分寸的,出不了人命。” 不知是该说明月与白清越各自有所误解,还是该说时机凑巧,书房里传来了聿清临“鬼哭狼嚎”的叫声。 这下,白清越的脸更像是只熟透的桃子了,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但作为大梁白氏书局的现任掌事,白清越想,她对过往的书局内的珍藏话本有了新的,前所未有的了解。 明月何时照我还(九) 十八 人人皆言“大玄有峰,无顾明月”。 这八字之言说的正是汤灵峰与轩辕明月,事实也确实如此,大玄皇朝只要有汤灵峰在的一日,就永远不用担心各个属地蠢蠢欲动的宗室封王。 汤灵峰当了十年的太凤君,群臣皆议其独断专权,完全不将明月女帝放在眼里。 可他们大概都忘记了一件事,若是汤灵峰当年没有入宫成为凤君,文武双全的他本就是将相之选。 即便多年沉疴,但有汤灵峰在,那些宗室,尤其是赵王,也不敢轻举妄动。 “太凤君大人,您已醉了,多饮更是对您的病无益。” 宫中每个人眼里的太凤君,都是高高在上的,威严难犯,极少有人知晓汤灵峰独处时饮酒是如何模样,更是鲜少有人见过他喝醉的样子。 “霜华不再……” 他真正是醉了,也只有他醉了才能再于梦中与他的先皇相会,可他也很久没有做过梦了。 偌大的殿宇之内,除了汤灵峰,也只有内侍李和,即便是从小就侍奉着汤灵峰,后来又被汤灵峰调去当了女帝的随身内侍,李和在这个时候也是不敢贸然靠前几步的,更不敢擅自退下。 喝醉的汤灵峰总会说些胡话,有时还会拔剑在殿内对着半空乱砍喊杀,失去先皇的痛,恐怕也只有他一人才清楚究竟是何滋味。 先皇从来都不曾与人私奔抛下她的子民,而是为了一国安定死在了暗箭之下。 如果不是他的一念之仁,放走了在郊外山林中意图谋害先帝的刺客,他也不会在那日无助地看着满手的血腥,最后失去了她。 他恨! 失去一生执念之人会做什么?汤灵峰记得那日邺城又起了茫茫风雪,他道苍天无情,怀中霜华之躯透骨僵凉,可天若无情,却又不该留给他最后的一线希望。 踏雪而去,他一步一步走着,抱着面如白纸,了无生机的先帝,小心而又谨慎,唯恐一个不慎摔疼了她。 玄国皇宫秘阁之内,少玄女帝曾留下一卷竹简:曾赠血晶藏于止水,其晶固属本源,起死人而肉白骨…… 无论如何,他只希望她能回来! “你要知道,从来都不存在什么真正的死而复生,一命抵一命,这是亘古不变的代价!” “救她……求您……” “就算救得了她,她本已痼疾在身,同样是活不了多久,何必强求?” “那就把我的命分给她,我相信天师大人有这个能为。” “汤灵峰,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即便只是一个影子也好,救她……” 终究是太过慈悲,聿清临找出了血晶来替他的霜华续命,代价便是汤灵峰献出自己的余生命元与之同享。 可老天爷给所有人开了一场玩笑,经过七日七夜的漫长等待,汤灵峰顾不得命元分夺后的虚弱来到竹苑后的荷花池,迎面见到的却是聿清临的夫人──她的怀中有一个初生女婴。 他为她取名“明月”。 十九 玄朝有制,新帝登祚,各方封王当入邺朝贺述职。 除此之外,宗室封王每三年便要再入邺述职,轩辕明月登基已有十年,按理离上次诸王述职不过一载,还不到再次述职的时机,可赵王却来到了邺城述职。 因着前年他所辖州郡遭了蝗灾,汤灵峰特许他晚些时日入邺述职,可谁想到这一晚就晚了一年。 罔顾上命,赵王不臣之心显而易见,不过论理,他也确实有不臣的理由。自玄国祖皇起,诸王折命,康王以女子之身登基为帝实属不易。在那时,玄国宗室封王也只剩了齐、燕二王,到了后来,皇嗣凋零,齐王一脉更是因此承继大统。 而这赵王,说起来并不算得是真切的宗室血脉,只不过某代齐王之女嫁与了世家郡王,那时的先帝一高兴,索性赐了外甥承袭郡王之封,亲族有功,又兼先帝乏嗣,更是易姓出继,史无前例加封为了“赵王”。 虽然血脉延续至今已隔过了几代,但相比与燕王一脉,与如今的女帝却更相近一些。 更何况,早在明月被汤灵峰从止水峰带回皇宫前,他就曾是群臣所举继位人选。 原本只差一步便能君临天下,却被一六岁女童夺走帝位,换作旁人,只怕也会在心中生出怨毒。 “宣赵王轩辕霜城上殿述职。” “宣~赵王轩辕霜城~上殿述职~” “宣……” 由明月亲口下令,内侍李和通传,再由殿外候着的内侍传令,耐心地等了一会儿,便有一身穿齐紫锦绣华衣的中年男子不紧不慢地走上殿来。 远远地,明月多少有些看得不太真切,但这没什么紧要,她本就不愿意见她这位八竿子打不着的所谓宗室封王“舅父”。 可众臣皆在,她又实在不能将那种厌恶表现出来,阶下那人行过了礼,明月的脸上也同时僵着挤出了一丝和善的笑容。 “臣轩辕霜城拜见陛下。” “舅父请起。” 简单的寒暄之后,是轩辕霜城的述职之言,一字一句,事事精细,竟连所辖州府有户人家一胎生了三个儿子的事情也报了上来。 这听得明月如坐针毡,心里有如千只蚂蚁在爬,不为别的,因为她知道这轩辕霜城的意思恐怕又是在催她大婚了。 面对那样看似正正经经,却包藏祸心的一张脸,轩辕明月只想和那北街上的李大娘一样骂上一句:老畜生! 冗长的述职之后,明月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都在摇摇欲坠,如果不是身后的太凤君汤灵峰命李和一直奉茶,她恐怕早就翻了几下白眼一头栽下睡倒在这御座之上。 可事情远远还没完,毕竟诸王入邺述职之后她不可能马上将人赶回封地,至少还有一场家宴。 “呵!家宴?家什么宴?那死老头又不是朕正经舅舅,不过是他家那老祖宗祖坟上冒青烟当了驸马,生了个儿子讨老先皇开心封了个郡王,他那老祖父和一班兄弟窝在营帐里喝酒吃肉混了几天军功,这才能易姓出继……” 寝殿内,一边由几名宫女伺候着换上家宴要穿的便服,轩辕明月还在骂骂咧咧地满嘴冒火星,候在屏风外的李和听见不禁慌得满头冷汗。 “哎呦呦,小祖宗,姑奶奶。您这是要奴才命啊!” 李和嘟囔着,只听屏风响动,几乎要倒在地上,而明月已然换好了衣袍从屏风后走了出来。刚才她一拳头砸在了屏风上发泄烦恼,却忘了这寝殿的刺绣屏风自从被她淘气打烂过几架之后,全被汤灵峰下令换成了竹制屏风。 “哼!李和,和朕走,去家宴上会会那死老头!” 明月何时照我还(十) 二十 今夜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 明月很少参加家宴,因为平日在皇宫之中于她而言,每日和汤灵峰吃的三餐都是家宴。 可以说,这是最冷清的家宴了,也唯有逢着诸王入邺述职时举办的家宴那才叫真正的热闹。 时至今日,明月还时不时心心念念着燕王烤的羊腿,毕竟那可是传了百多年的手艺。 一入了席,明月就表现出了兴致的缺乏,即便案上有她最喜欢的酿苦瓜也不能让她欢喜到哪儿去。 “臣,敬陛下!” 明月尽量不去看下首的轩辕霜城,只默默听着他和汤灵峰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谈就好,可轩辕霜城偏偏总要来敬她酒! “陛下如今也是碧玉年华了,不知太凤君大人可有了凤君人选?” “多谢舅父大人关切,朕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呢!如今没那么多心思考虑儿女情长。” 浅浅抿了一口果酒,轩辕明月微微皱起了眉头,不出她所料,这糟老头子果然没安好心。 立凤君这回事,当年她还是个十二岁孩子的时候,就不要脸地提过那么一回! “陛下,恕臣斗胆,这百姓中都流传着一句俗语‘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以来这后继便是头等大事,更何况陛下您身负江山社稷,大婚自是重中之重。” 轩辕霜城一本正经,振振有词,明月几乎忍不住要掀了自己的食案,可汤灵峰的一个眼神只好让她隐忍了下来。 “赵王所言不差,可你看陛下如今是长了这么高个子,心性却还和孩子似的,她要学的还多着呢……” 汤灵峰这话本是向这轩辕霜城埋怨明月的不懂事,可偏偏有人听着却有了别的意思。 “嘿嘿……是呢,什么都不懂,得好好让人教她才是。” 这自鸣得意的声音很低,但明月听得一清二楚,汤灵峰也听得一清二楚,一时间,二人的目光同时看向了与轩辕霜城同席的那个年轻公子。 明月觉得这人实在有些面生,她想这人该是轩辕霜城生的好儿子,可她也记得轩辕霜城膝下只有一个嫡出的女儿。 许是刚才已经介绍过了,她没听见? “呵,舅父,看来令郎很懂啊,那朕就在此好好请他赐教赐教!” 明月说着,眼中已带了几分不悦的杀意,一旁的汤灵峰没有阻止,这对常常争吵的‌父‍女‎‍,出人意料地达成了心意上的默契。 这边,轩辕霜城也没来得及拦住自家不知死活,口无遮拦的儿子。 “这男女之情,阴阳之道……哎呦!!!” 侃侃而谈,才谈了个开头,轩辕霜城立刻一巴掌打在了自家儿子的嘴上。 “孽子!住口!!!陛下,太凤君恕罪,小儿初次入邺面圣,得见天颜,惶恐不已,这才胡言乱语。” 说着,轩辕霜城连忙拽着自家孽子跪倒在了轩辕明月和汤灵峰的面前。 “哼∽” 轩辕明月不觉笑出声来,只这一会儿的功夫,那轩辕霜城口中的孽子,脸上已经浮起一个红红的掌印。 就在她还想继续多笑话一会儿的时候,汤灵峰又向她投来了严厉的目光,明月这才收敛了许多。 “陛下,夜已深了,这果酒你也不能饮太多,赵王父子入邺述职之外更是想要拜祭先祖,不如今日家宴之欢就到此吧?” “那便改日再与舅父相聚了。” “臣等恭送陛下……” 汤灵峰不动声色转了话头,明月也顺意起身和汤灵峰一前一后离开了,仿佛刚才的闹剧不曾发生过一样。 二十一 “什么?轩辕明琦他才十四岁?李和,朕看你是不是要去太医署找太医令大人看看眼睛了?那登徒子,轩辕霜城生的好儿子,看着比朕还高呢!你和朕讲他才十四?!” 家宴过后,明月一想到轩辕霜城带来的儿子那张獐头鼠目,心思龌龊的脸,她便气不打一处来,不免向李和打听起了这人。 可没想到李和告诉她,那人名唤轩辕明琦,是轩辕霜城的庶出独子,年方十四。 “陛下息怒,其实这小王爷原本是和赵王家的明瑶郡主是同年生的,和陛下您的年纪也相差无几,今年也该有十六、七岁了……” 李和小心翼翼地说着,明月却来了兴趣,虽然她和这名义上的赵王舅舅轩辕霜城关系并不好,但她和赵王府上的那位明瑶表姐关系尚可,虽然那明瑶郡主待她和旁人都一样,不冷不热的。 这一听到是赵王的隐秘家事,明月心中的好奇陡然增加了。 “咳咳……” 而李和更是小心谨慎了,左顾右盼看着附近暂时也没见有其他的内侍、宫女,这才悄悄贴近了明月的耳朵说起了赵王家的秘辛。 “陛下,您是知道的,按大玄律法宗室封王娶妻一年后方可禀纳侧室,这请纳侧室的文书又要送来邺城审批,当年赵王暗地里偷偷迎了侧室入府,那时候侧室已大了肚子……” “……而在明瑶郡主出生后,赵王又等了小半年才敢上报迎纳侧室,等这文书审批下来后又过了小半年,赵王这才上报了明琦庶出长子的身份,所以这轩辕明琦本是和您差不多的年纪,如今明面上反倒比陛下您还小两岁了!” 李和说着,还伸出了两根指头在明月眼前比划,而明月听了这等赵王的秘辛,竟一时笑得直不起腰来。 “哈哈哈哈!原来如此,哼,这是朕生得晚了没赶上给他批复文书,不然就压他个十年八年的,朕算算,那登徒子现在不就才六岁,哈哈哈哈哈!” 明月自顾自地笑着,可很快她就想到一件让人更为烦恼的可能,一瞬,脸上的笑意消失了。 “这庶出的儿子带来一起述职是做什么?可别是想着求那病阎王和朕封他做世子吧?!” 李和苦笑了一声,整张脸就如同明月素日最喜欢吃的苦瓜皱了起来,眉头打着结,两边嘴角却勉强向上咧着。 “欸!李和你别笑,你这一笑比哭还难看!” 听到了明月的斥责,李和这才又缩头缩脑,回了明月上句问话。 “正如陛下所想,赵王是想请立这小王爷轩辕明琦为世子……” “混账!!!明瑶郡主还在呢!” 明月不由得一怒,一想到这轩辕霜城道貌岸然的嘴脸,将来再由他那尖嘴猴腮的儿子顶上做了赵王,她就头疼。 “回……回陛下,虽然大玄历来男女皆可继位承宗,可毕竟大多还是按惯例旧俗男子继位接替……” 李和的身形开始颤抖了,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让明月消下火气,人一慌,便会口不择言,他这一吞吞吐吐,于明月而言无异于火上浇油。 “多?朕不是女的?!还有汉王,历代也有不少女子!” “轩辕明月,你闹够了吗?!” 汤灵峰的声音从明月的身后传来,也不知他是跟着或者是听了多久这二人之间的谈话。 明月一眼瞪了过去,可很快就将头扭到了一边,唯余心中不忿。 明月何时照我还(十一) 二十二 “也就是说那轩辕明琦本就是名不正,言不顺,如今那赵王还想请太凤君大人和陛下批复立他为世子吗?这也太没道理了吧!” “就是说啊!那些老古董,都被这死老头收买了!一个个都上了折子,除了请立那登徒子为世子,不然便是催朕立凤君!” 明月说着,十分气愤地将手中茶盏砸在了茶案上,响声突兀,吓得一旁的李和立刻腿软,差点跪倒在了地上。 目睹了这一幕,不禁让白清越偷笑出声,心里也突然起了开明月玩笑的意思。 “嗯……说真的,明月陛下啊,你究竟看上了哪家的公子,要不要我帮你写情书啊?我白清越以大梁白氏书局掌事的身份担保,绝对文采斐然,闻者伤心,听者落泪,童叟无欺……唔!唔!” 白清越说着说着,便举起三根指头来发誓,但这玩笑还没开完,便被明月塞了一块糕饼进嘴。 “哈哈哈哈!” “这糕饼味道确实不差,你也尝尝!” 好不容易吞了糕饼下肚,白清越眼疾手快,也抓了一块糕饼塞进了明月的嘴里。 这二人且在书房胡闹嬉笑着,另有一人缓缓从门外庭院走近了。 只见那人身形清疏,正冠执扇,遥遥信步而来,一身白绿相见的长袍,俨如梅中绿萼。 终于,这人走进了明月等人所在的御书房,手中的扇子也渐渐上移,遮掩了面容。 “陛下……陛下,是新来的……” 这边李和还没说完,和白清越一同玩闹的明月就不情愿地嘟起了嘴,开口更是不耐烦:“朕知晓了,是新来的先生。” 新来的先生没有再上前一步,白清越顺着李和的方向看了过去,看到的也只是遮挡在扇子下的身形,这新来的先生似乎有意不想让人看清面容。 “呃……” 虽说白清越是暂时留在宫中,今天又来当伴读的,可论起来,她并不太清楚这宫中见到太傅或是其他的先生要如何行礼,一时尴尬无措,她回头又看向了明月。 彼时,明月正在玩她的头发,只这一会儿功夫没留神,白清越的头上已经被明月插上了一支狼毫。 “唔……陛下身为人君,竟是如此胡闹吗?” 扇子后,那位神秘不曾露面的先生开口了,虽然声音故意装得很粗,但依旧能让人听得出来,这位先生是个女子。 白清越看了看满不在乎,又趴在书案上开始吹书页玩的明月,一时有了很是古怪离奇的想法,莫非这先生是来教明月怎么易容装男人的? 然而,明月再度开口,她的态度却是震惊了白清越。 “唔……几天不见,你变得好像一颗白菜哦~” 尽管身上的打扮乃至举手投足和口音都有了改变,可这哪里能瞒得过很是熟悉某人的明月呢? 白清越歪着脑袋又看向了那新来的先生,她靠近了,靠得愈近,白清越越发看得清她那手里快要被捏碎的扇骨。 毫无疑问,这人是和明月认识的,甚至关系匪浅。 “汝讲什么?” 那人的语气强硬了许多,像是不满明月对她一身衣着的形容。 终于,那人走到了书案前,俯下了身子,遮着头面的扇子也被那细长的手指缓缓合上了。 是止水峰的洛天师,聿清临的夫人,与玄朝轩辕皇族关系匪浅,甚至细究起来,有着血脉上的牵连。 “白、菜、精!” 人与人之间太过熟识就是这点不好,明月完全不在乎洛天师为什么会借着无涯阁来的新先生这个身份来皇宫。 大概是“白菜精”的形容,这很容易让人想到了某人给她惹下了多少麻烦,洛天师隐忍的脾气终于在此刻爆发。 “啊呀!” 在白清越和李和的亲眼见证下,明月的两只耳朵被那细长又好看的十指揪了起来,痛楚迫使明月站直了身子。 目的达到,手也松开,再度扇摇起了手中的扇子。 “吾名洛荧,从今日起便是陛下的新任太傅。” 二十三 笑人者亦复笑于人,笑于人者亦复笑人,来日方长,报应不爽。 这话大概是这样说的,轩辕明月记不清了,但她如今深以为然,因为她体会了昔日聿清临的待遇──来自洛天师的爱的教诲。 嗯……准确而言,是她的新太傅洛荧。 “写错了,再写十遍,不然不准和清越姑娘去北郊玩。” “啊喂!你这是仗势欺人!我……我要吐了!” 新的人生的头六年,明月都是在止水峰度过的,虽然是由止水峰上的三户人家轮流照顾,但也可以说,洛荧是看着她长大的。 所以她清楚得很,对付淘气的明月也只有比她更淘气才是,这也是为什么她会用绸缎捆了她的两条腿将她半吊在书案前让她写字的原因。 “吐?今年是兔年,明年龙年难不成你还想飞吗?十遍看来对你来说还是太少,那就二十遍。” 悠哉游哉,洛荧翘起腿,又将手枕在头下,干脆是在明月对面的太傅坐席上毫不客气地躺了下来,打算亲眼看明月写完。 “啊!天下间哪里有你这样的太傅!” “同先生顶嘴,三十遍。” “啊!!!” 躺在那里的洛荧又打开了手里的扇子,轻轻扇了几下,同一刻,御书房内捆绑着明月两条腿的绸缎像是受到了一只无形的手的牵引摇晃起来,明月受到了更大的折磨。 “身为人君,毫无威严,在先生面前喧哗失礼,五十遍。” “五十遍?刚才不是三十遍,怎么跳成四十遍了?!” 虽然人还在半空中摇晃,可明月依旧嘴硬,但她似乎忘了,洛荧是止水峰的第一名嘴,因为聿清临从来没和她吵赢过。 “耶~你提醒我了,是四十遍,但五十遍已经说了,那就四十加五十,九十好了。” “啊!!!哪里有你这种算法?!” “四舍五入,一百遍,不能再多了,吾会看得眼痛。” 这边洛荧且还在和倒吊在半空中的明月争辩,白清越和李和却已歪着脑袋看呆了。 不愧是洛天师,将二十遍的罚抄说着说着就到了一百遍,而且听上去还像是她本人在和明月讨价还价。 “咳咳……” 白清越身后的窗子突然传来了一声轻咳,是悄然立在外头不知看了多久闹剧的汤灵峰。 这样的时节气候,他恐怕又是犯了旧疾?如此想着,白清越索性找了个借口,手里端了一盏热茶走了出去。 “太凤君大人,请用茶。” “好。” 再见到白清越,汤灵峰的眼中似乎有了久违的温柔,只因有人寻到了皇宫来,告诉了他一件很难让人相信的事。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转世再度为人的白清越,是他的陛下啊! 明月何时照我还(十二) 二十四 深夜,四寂无人。 一向鲜有人至的北郊莫回头鬼林之内,却是人气旺盛。 没有月光的夜晚,一向是阴谋者的盛会,轩辕霜城很满意这样的夜,养尊处优的身子一点也不排斥了这北郊之地的阴冷。 “王爷,兵马已备,随时听候您的调令。” “嗯……本王为人臣子,着实有愧,本不该行此违逆……” “王爷此言差矣,如今太凤君独断专权,陛下亦是迟迟不得亲政,如今大婚之事也被搁置,到底不是亲骨肉才如此专横,您这是为大玄社稷着想啊!” “如今只有杀了太凤君,陛下才能亲政!” 今夜的莫回头鬼林,不闻鬼哭妖泣,却闻贵臣振臂高呼,一声接一声,然而字字句句听上去却比鬼更可怕。 在这背后推动一切的人更是阴险狡诈。 但黑暗注定不可胜过光明。 “祭拜”过了先祖,述完了职,这赵王轩辕霜城和他的儿子轩辕明琦迟迟不肯赶回封地,明面上是为了和汤灵峰磨着性子讨要一个世子的名分,暗地里自然是在谋划。 而汤灵峰也奇怪的很,像是一点也不着急似的,同轩辕霜城打起了太极,三日五日便要一聚,此前从未如此热切。 心照不宣的表面和乐,再是心思单纯,轩辕明月也被那一日复一日的所谓“家宴”而折磨得够了。 同时,她也觉得汤灵峰变了。该如何形容呢?他有一点变得古怪,好像最近经常会一个人坐在某处傻笑而不自知。 作为名义上的父亲,汤灵峰一向是对她严厉有加,越笑反而越是没好事,可如今轩辕明月看过了好几日汤灵峰的笑容,早已不再像最初那样背后生出一阵恶寒。 她想汤灵峰大抵是又病了。 明月不解意,罔顾有情人。若是明月再细心一点,她大概就会发现当汤灵峰傻笑时,那双氤氲着久违温柔的目光是落在何处。 相比于明月,作为当事人的白清越却已隐隐察觉了。 她突然觉得自己执意不远千里要来邺城找寻那写了《青玉案》的姚瑶是个错误,现在不但人没找到,反而让自己牵扯进了一段不该开始的孽缘。 “清越!病……是我阿爹送来的,他知晓你爱看书,以后随你出入藏书阁览阅。” “啊,是这样……那真是多谢过太凤君大人了……” “你怎么突然脸这样红?是又不小心喝了果酒吗?” “啊?啊……没有,是刚才从高处搬了许多书简……” 纵然借口漏洞百出,甚是拙劣,可明月完全不在意,因为她带汤灵峰特批给白清越出入藏书阁的文书来并不是主要目的。 她知道,白清越手里有汤灵峰赠予她的令牌,可以自由出入皇宫的令牌。 二十五 “啊哈哈哈哈!清越来啊!来啊!” “这就来!明月你等等我……” 有了太凤君的令牌开路,这半个多月来,明月头一回感觉能出宫是如此得畅快,等到了北郊地界,更是像只脱了缰的野马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将白清越远远甩到了身后。 按照平日,白清越自然是要小跑着追过去的,可今日她没这个心情,那双好看的眉毛已经纠结了几乎半日。 她的心,乱了。 这几日,白清越的心里也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总之就是很奇怪,她尽量找各种事情去做,不让自己去想汤灵峰,可汤灵峰的声音、音容相貌却随着她的一呼一吸时时浮现。 “白清越啊白清越,你可千万不要越界,是你想太多,太凤君大人只是对各种风闻轶事之类的话本很感兴趣,只当你是知己……” 一步慢过一步,白清越同时也在心里一遍又一遍默念,甚至没有注意自己渐渐将这些付诸口舌成了嘀咕。 “清越,清越!” 恍然间,白清越看到了汤灵峰向她走来,伸出手搭上了她的肩膀,这不由得让她心神一颤! “不!” 白清越摇了摇头,再睁开眼,见到的却是正将手搭在自己肩膀摇晃着她的明月。 大概是迟迟不见白清越追上,在山林中兴致高昂蹦蹦跳跳的明月又折返了回来,她这一回来,便看见白清越在垂着头,嘴里不知道在嘟囔些什么。 一掌搭上肩头,白清越却像是发了癔症一般,脑袋更是摇得像个拨浪鼓,所以她这才抓着某人的肩膀摇晃起来。 所幸白清越并没有真正发癔症,而明月也只当她是和自己一样在宫里这些时日憋闷得太久,才有些神志恍惚。 哪里知晓白清越是在发什么愁呢? “对了,明月我们这是去哪儿?” “哈哈哈,一会儿你就知晓了!” 故作玄虚神秘,明月甚至学着已经告老的太傅的模样摸了摸下巴,但她可是没生胡子的。 将信将疑,白清越跟上了明月的脚步,渐渐走进了北郊深处,而在她们之后,有道身着翠色衣袍的身影不远不近跟着,正是被明月戏称为“白菜精”的洛荧。 她施了隐身的术法,完全不担心会被这两个丫头看见。 一边是为了护这两人安危周全,一边也是为了探看追查明月的神秘友人,早在那日,她和聿清临便察觉到了明月佩戴的那颗兽牙上附着的浅淡妖气。 “麻烦啊,真是麻烦……我那不省心的蠢师弟……” 虽然已成婚数载,可洛荧做惯了某人的师姐,一念叨起来,便要将那些旧事一桩桩一件件翻出来,也不知道这时还在止水峰山头被洛荧留在家中翻找典籍的聿清临是不是已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小狼,小狼!师父来了!” 重游故地,明月和白清越立于山洞之外唤起了小狼,转念想了想又将白清越护在了身后。 明月唤着小狼的声音自洞口传入洞穴深处,惊醒了睡梦中的小狼,那长且杂乱的头发下忽然有两只似犬的毛绒尖耳抖了抖。 “师父?” 这边白清越还在疑惑,一道迅疾的身影如风如雷从洞穴深处蹿出,眨眼之间,白清越就这样亲眼目睹着明月被扑倒在了地上。 可明月一点也不生气,立起身子,和小狼打打闹闹着一同站起了身。 “这是我徒弟小狼,小狼乖,叫清越姨母。” “鹦(姨)……鹉(母)……” “小……小狼乖……” 震惊错愕,白清越的脑中在那一瞬放空,舌头打着结,眼睛几乎要掉出来。然而,有人比她更要震惊,但这“惊”却不是“惊吓”的“惊”,而是出乎意料的惊喜! “果真是琅儿啊!” 明月何时照我还(十三) 二十六 “什么?!你说小狼是狼妖?!哈哈哈,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你们当天师的总是这样,见到身份不明的,看起来和普通凡人不一样的,就说是妖!” “我不信!我不信!!总之我不信!!!” 本是带着白清越外出散心,顺便看望一下自己许久没见的“徒弟”,轩辕明月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她们两人一出宫,洛荧便神出鬼没地跟在了身后。 更是在小狼现身之后,自己也现了身,同时毫不委婉地告诉了她这样一件让她无法接受的事。 小狼,真正是一只狼妖,是她找了许久的灵狼。 “回陛下,太凤君大人的痼疾,需以灵狼精血为引,一年丹成,或可无忧……” 灵狼之血,灵狼之血,灵狼之血…… 总之,明月在听到洛荧说她的徒弟小狼是狼妖时,她的脑中不自觉地回荡起当初她向太医问询出的救治汤灵峰痼疾的药方。 如今,药引子就在她的面前了。 可她又怎么下得去手? 这边,在明月伫立出神的时候,小狼也早已觉察出了气氛的不对,无论他是野性未驯的狼妖,还是在学着当人的狼妖,对于自身的安危,他总是很敏感的,毕竟,这是一种本能。 他本能地察觉到今日明月带来的两个陌生人──洛荧和白清越,这两人身上散发出的警惕。 其中,洛荧更是有一种不怒而威的强势威压,让他从骨头里感到了恐惧,那一双平常好好隐藏在头发下的狼耳此时此刻都在颤抖。 小狼后退了几步,看向了明月三人所在的方向,明月三人的目光几乎也是在同一时间向他远远投了过来。 这样的情形似曾相识,那三双眼睛,突然之间充满了不信任,就像很久很久以前,他在狼群之中,有那么一日,突然毫无征兆地变成了人。 他的狼父狼母,兄弟姐妹先是诧异与惊呼嚎叫,可很快就向他亮出了无情的利爪。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管是人还是狼,这句话都是通用的。 就这样,莫名有了人身通了灵性的他被狼群驱逐了,开始了流浪。饿了,便吃野果野兔,渴了,便饮河水溪水…… 锋利的爪子变成了看起来尤为陌生的十根指头,他真的很不习惯。 “我……是狼……是人……不……我不知道……” 极力想要捋平自己不听话的舌头,可再次开口依旧含糊不清,他迫切地想要和明月解释自己本是无意瞒她。 “不……我……狼……没骗……想……” 他真的很着急,可越是着急,他的舌头似乎就越在打结,他真的没有想瞒她,虽然他是狼妖,但他从未作恶。 可明月依旧不开口,像是在犹豫。 然而,在这犹豫不决中,洛荧却突然抬起了手,化出了一口剑在手上。 “不要!!!小狼,快跑!!!跑!别回头!!!” 一道冷剑寒光,让明月回了神,没有多想,她挡在了小狼的身前,白清越也是拉住了洛荧的衣袖。 “嗷呜!!!” 急!急!急! 在这紧要关头,小狼的身上突然又起了变化,他的头发渐渐变长,他的身形也变得更魁梧,耳朵却在拉长变尖。 眨眼之间,他又变回了狼的模样。 在那似是哀凄的一声嚎叫后,他跑入了深林,再也不见。 二十七 小狼或者说阿琅跑了。 洛荧觉得或许从一开始她真的应该让聿清临来皇宫,自己则是留在止水峰翻翻那些旧典籍,看看有没有解决事情的办法。 在来之前,她和聿清临谁也没有料到真的会遇上又一个转世的故人。 于是,现在事情变得更复杂了,本不该相见的白清越和明月相见了,而且明月的命缘和小狼纠缠在了一起。 那日的握剑在手,洛荧是真的没有要杀了小狼的意思,她只是想防患于未然,先替他斩去妖性。 可是,现在晚了,她好像把事情办砸了。 “铿!” 姚氏酒坊里,洛荧在喝酒,一碗接一碗,喝完一坛就将那酒碗搁置在桌上,扣得山响。 这等豪迈的酒量,直教周围的客人们乃至酒坊的掌柜都看得瞠目结舌。 可洛荧却毫不在意,反而撇撇嘴,全当周围看着她喝酒的人没见识,毕竟在止水峰的时候,她都是直接用酒坛子喝酒的,今日她已经很收敛了。 “小二,上酒!” “是是是,客官,这就来!” 喝酒喝得凶猛,店小二哪里敢怠慢洛荧,三步并两步,连忙替她取了另一坛子酒来。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邺城地处中原,有的是各地的名酒,洛荧上一坛饮的是花雕,这一坛则是兰陵的美酒。 温酒入喉,洛荧咋了咋舌头,果然她还是最喜欢这姚家酒坊的竹叶青,不过是百多年前的竹叶青。 “小二,你们负责酿酒的大老板在哪儿?” 饮了那么多的酒,洛荧依旧很精神,甚至比踏入酒坊前还要精神,甚至喊店小二的声音也更洪亮。 周围的客人奇了,毕竟洛荧在他们眼中显然就是一个文弱书生模样的人,竟然酒量如此之好。 当然,他们更加想不到,洛荧也不是什么文弱书生,而是止水峰上的女冠。 话至两头,店小二和堂前的账房掌柜见洛荧脸上一点不红,人也没见昏沉,要找大老板,也不敢敷衍,竟然真的将人引入了后院。 到了大老板所在的书房,掌柜和店小二纷纷都躲远了,毕竟最近他们大老板的脾气一直不太好。 怒火,就让这没来由的莽撞客人承受吧…… 然而,事情很是出乎他们的意料。 大老板没发脾气,不但没发脾气,还笑呵呵地将人一直送到了酒坊外,等人走了,便如同发了疯似地又钻进了后院的酿酒作坊。 其实洛荧没和他说很多,只是提醒了他一味酿酒的原料,缺了一味至关重要原料的姚氏竹叶青,味道总归不是那个味道。 回宫的马车里,洛荧看见了现在满脸讨人嫌的聿清临,若不是当初他的好心,现在就不会生出这许多的事端。 “绿蜻蜓,让你当初交待老姚的配方给她的儿孙,准是抄漏了!” 聿清临没有反驳,眨了眨眼睛,微笑着,看向了自家的夫人:“琅儿的踪迹,我找到了……” “嗯……” 肆意地斜躺在了马车中的洛荧眼皮稍稍抬了抬,用手支撑起了自己的脑袋,仿佛是在小憩。 半晌,等马车绕行到了北门,聿清临下车时,她这才梦呓般地嘟囔了一句。 “别忘了,你还欠我一千坛竹叶青。” 明月何时照我还(十四) 二十八 陪明月出宫去北郊闹出了那样一件事故,虽然和白清越毫无关系,但恰恰也是因为毫无关系,她从这件事上被明月排斥在外了。 明月一个人待在寝殿里三日未出,这三日的朝政事务又都加在了汤灵峰身上,这倒是让白清越轻松了许多。 在她想清楚前,不必再面对那人的灼灼目光。 至于洛荧,身为太傅倒是每日依旧尽责,白清越去书房时总能看到她坐在那里看书,偶尔会同她攀谈几句。 可是,也只是看书谈天而已,从来没想过要给明月一个解释。 “太傅大人,您当日……” “哦~你是想问那日我是不是要杀了小狼是吗?” 洛荧浅浅一笑,一双眼盯得白清越莫名心头有些发怵。而这紧张的神色也被洛荧看在了眼里,像是为了更平易近人,洛荧为她倒了一盏茶。 茶是碧螺春,白清越小口小口抿着,突然间却闻见了一股酒味,不远,就在她的眼前。 同样的茶壶,同样的杯盏,洛荧为自己倒出来的,却是酒。 白清越的心神并没有过多地驻留思考这茶壶的玄妙之处,于是问题又回到了原点:“太傅大人,您当日难道真的是要……” “哈!我是修道之人,又不是什么女魔头!” 洛荧并没有气恼,脸上依旧挂着浅淡的和善笑意,杯盏被她拿在手里,轻轻把玩着,八分满的酒在里头打起了旋子。 “那您是……为什么?!” 白清越这时才突然觉得,洛荧果不愧是个修道之人,像打太极似地朝她打起了哑谜,她问一句,她便从别处答一句。 被问的人不烦不倦,但问人的那个,却是着急了。 凭借着一种直觉,白清越总觉得洛荧有在瞒着她许多的事。 与此同时,外头起了风,院中养着的青竹多少被吹落了下了几片叶子,偏生那么巧,其中有一片像是为风轻寄,如红尘扁舟落到了洛荧的手里。 洛荧淡淡一笑,放下了自己装着酒的茶盏,左手将这片竹叶轻轻捏在了手里来回捻动着,仿佛这是件极有趣的事。 “有些事现在还不是说的时候,知道与不知道没什么分别,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洛荧的话,犹如道家天机不可参,那片竹叶被她拿在手里看够了,索性放了下来,却又像宝贝似的放在了书里。 一如她刚才念叨的话,神秘而令人匪夷所思。 可下一刻,洛荧便又不同白清越打哑谜了,而是直接了当地问了一个让白清越难以回应的问题。 “你知道太凤君汤灵峰他喜欢你吗?我想你应该是知道的。” “哐当!” 骤闻此言,被人点中了心底的隐秘,白清越慌了,手中的茶盏也被她失手摔在了案上。 然而,竟是一滴茶水也不见洒,一盏碧螺春不知何时已被她抿了个涓滴不剩。 “太傅大人真会开玩笑……” 半晌,白清越好不容易总算从齿缝里挤出这句话来,一抬头便看见洛荧仍然淡淡笑着望着她,这好事的模样,和某人居然也有几分神似。 “哎呀呀……时辰不早了,吾也到了该出宫回去的时候了……” 像是逗弄完了一个孩子,并且快要把孩子逗哭了一样,洛荧立刻找了借口站起身便要离开,可人走到门口却又转过头望向了白清越。 “他可是很钟情呢……从来都是……” 二十九 在书房告别了洛荧,白清越本是想着要去看看明月的,但她想着明月这时心中必是还在为小狼而纠结郁闷,所以走到中途又拽着李和去了藏书阁,打算从藏书阁里挑几本好看的话本子拿去给明月解闷。 又或者,她大可拿着这些明月已经看过的话本子去编些新鲜好玩的故事给她听。 这是白清越第二次踏入藏书阁,却是第一次好好地作为清醒的白清越进来一观。 甫一踏入藏书阁,白清越便生出了久违的熟悉感,不过这种熟悉感是伴随着羞耻与尴尬的。 一想到那日她在藏书阁里当着汤灵峰的面扬着因醉意而泛红成樱桃一样的脸颊在藏书阁的正中央转起了圈,白清越的脸就抑制不住又要发起烫来。 “清越姑娘,此处再进一步是皇家宗谱藏典,奴才无御令不敢擅入,若有事,里头另有几位负责掌册的女官,清越姑娘可向她们问询,奴才就先退下了。” “有劳李公公带路了。” 李和笑了笑,很是客气地退下恭候在了藏书阁的外间,白清越便自行继续朝着藏书阁的深处走去了,她依稀记得话本子这种所谓的闲书,汤灵峰有同她讲过是放在了最靠里面的角落。 一边走着一边四处张望着,白清越心底越看越是欣喜与激动,大抵爱书藏书之人都是如此,无论是什么样的书,都值得一观,都值得一藏。 不管是份量不轻需要时时翻晒避虫的简牍,还是稍轻了一些的手抄帛绢书轴,又或是近年来盛行的折装和蝴蝶装本,在白清越看来,它们都散发着一种神秘而令人迷醉的气息。 它们记载着过去,作为后世之人,她能看到这些过去是何其有幸。 浩如烟海的典籍让白清越看花了眼,全然忘了自己本是要来寻些有趣的话本子去开解某人的,甚至她没有留意到自己马上就要撞上了前方一位背对着她的女官模样的人。 “啊!” 其实这无心的一撞,到底不是发疯的野牛蛮冲,是不疼的,白清越惊叫这一声完全是出于讶异。 “嗯?” 被白清越迎面撞上的女官模样的人小心翼翼地卷收起了手中的书轴,放回到了身后的架子,向白清越挑了挑眉。 似乎她对白清越出现在这藏书阁的内间并不感到意外。 “一时沉迷,多有得罪……” 白清越朝面前被自己撞到的女子作了个浅揖,那女子却仍旧在细细打量着她,盯着她看的那种眼神,很熟悉,就像是之前她与玄国的天师聿清临初见时,对方盯看她时的眼神一样。 半晌,盯看她的这位女官模样的人似乎也察觉到自己这样有些失态,脸上随即挂上了很是温柔的笑容:“既然手执御令来此,不知姑娘可要找些什么书呢?不如我带你去吧……” “清越想替陛下找一些有趣的话本子,劳烦女官大人了。” 说话间,白清越已跟上了这女官转身带她去往某处的轻快脚步,而女官听了白清越如此客气的称呼,像是很不习惯似的,朝身后的白清越随意地摆了摆手。 “不必如此客气,唤我阿妙就好。” 明月何时照我还(十五) 三十 阿妙是个很活泼的藏书阁女官,至少在白清越看来是这样,一路上,阿妙都在问东问西,问她平日都喜欢看什么书,渐渐又从书的话题转而问起白清越喜欢吃什么样的果子,喜欢喝什么样的茶。 这本不是一个初次见面的生人或是藏书阁的女官该问的问题,可白清越一点也不排斥,这阿妙就同她当初见到明月一样,有一种奇怪的亲切感。 就好像,她是她血脉相连的一个姐姐。 “好了,这些都是很有趣的话本子,明月那丫头其实也犯不着为这点小事发愁……” 抱来了一些书卷,阿妙替白清越放在一旁的箱子里时嘟囔着,可惜白清越没听见后半句。 她的目光完全被这脚下装书卷的箱子吸引走了。 这箱子很新奇,她还从来没亲眼见过像这样长了轮子的箱子,之前也只在自家老祖宗的手札里看到过她老人家一时兴起随手画的小人的手里拿过差不多的箱子。 那箱子上的轮子还是铜的,倒也没多精致,但那箱子的边上还嵌着一根竖起来的杆子,书卷都放进去,人推着这带轮的箱子可是很方便。 “没什么,是我闹着玩做的,你看这轮子上还有些打铁时留下来的印子……” “这东西用来搬书真是太方便了,等我回了书局,也找人做几个。” “书局?你说的莫不是大梁白氏书局?” “是了……欸?你认识白家的人?” 这回,阿妙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一双很好看的眼睛里些许流露出惊喜和惊讶,她没有很直接的回答白清越的问题。 “哈,这可当真是因缘际会,虽然模样不太一样了,不过你和你的母……和你的阿娘还是很像的,和我的阿庚很像……” “阿庚?阿庚是谁?” “阿庚?她是我的女儿,是我的亲骨血。” 这时候,白清越和阿妙已经推着箱子快走到了藏书阁的大门,突然听到阿妙说起自己有女儿,白清越多少还是有些惊讶,原来这年纪轻轻看起来也只不过比她长了几岁的女官已嫁作人妇,身为人母了吗? “哦?阿庚有几岁了?” 随口一问,白清越却没听到任何回答,有一卷书正好从箱子里掉了出来,她顺手捡起,再起身时,阿妙已不见了人影。 “阿妙?阿妙?” 朝向四周唤了唤,白清越没有迎来阿妙的任何回应,却是看到了刚进来的,指使着其他内侍进来帮忙搬书的李和。 “清越姑娘,真是让您受累了,刚才我才晓得这藏书阁的女官们今日都去晒书了,并没有人在的。” 李和一边说着一边还喘着粗气,显然是才从别的地方叫来了这些搬书的内侍。 “啊?没有没有,其实还有一位女官在的,不过她人去忙了……” 白清越的话并没有让李和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或许藏书阁里方才还真的留下了那么一位女官没去晒书。 就这样,白清越、李和与其他搬书的内侍一起走远了,没人注意到这么多的书卷里有一卷看起来和别的书卷尤为不同。 “就这样告诉她吗?你……还真是会解释啊~” 待人影消失在了宫墙的拐角,藏书阁最高处的顶檐上洛荧这才退了术法显现出身形来。 那最高处延伸出去了一方小小的看台,正站着所谓的藏书阁女官“阿妙”,对于突然出现在身后的洛荧,她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如果我直接说,怕是没有几人会信,毕竟这种事超脱天道轮回,所以,还是让她自己发现比较好……” 阿妙笑着,走近了斜躺在屋檐上的洛荧,毫不见外地从她手边拿走了酒葫芦。 仰头,倾酒入喉,阿妙的神色在下一刻变得诧异,味道平淡带着些许回甘,酒葫芦里装的竟然是清水。 三十一 “嗯?怎么是山川图?” “这本是……是医书……” “啊!这本……这本不好看……” 白清越不晓得她在藏书阁里见过的那位女官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总之是拿来的话本子其实都不是什么话本子,有的是单纯画了图的山川游记,有的是域外医书,有的则是秘事启蒙…… 虽说是身为大梁白氏书局的掌事,自幼博览群书,可说到底白清越也还是个很年轻的姑娘家,登时脸红得就像樱桃和晚霞酿成的西域酒。 “啪!” 在明月眼神中流露出些许疑惑,手也伸过来的时候,不合时宜的书被白清越抢先一步卷好扔到了身后,李和捡起书也慌忙地将这卷子书轴塞进了书堆的最下方。 新的书轴很快就递了过来,这次李和预先看了一眼,没什么问题。 而这回,白清越看到了书,竟是笑了,心中还有些些许郁闷的明月看到她这副模样,更是疑惑了。 “清越,你这是又喝醉了?” “没……没有,当然没有!” 白清越笑出了声,眼中散出了精光,那奕奕神采让人一看便知她很激动。 “我找到她了!!!” 白清越说着,将手中的书卷展给了明月看,那书卷,正是刚才她自藏书阁出来时从地上捡起来那本。 书卷很旧,旧得都掉了封签,也多亏是掉了这掩人耳目的假封签,白清越才看到了它最初的封签:录青玉案。 这意味着,白清越手里的这本,是初版的《青玉案》,甚至有可能是姚瑶本人留下的亲笔书稿。 既然有了书稿,那她就很有可能找到姚瑶。 饶是再为先前发生的变故而郁闷,此刻明月也和白清越一样,心里充满了对这珍贵书稿的期待。 执笔写了这个故事的姚瑶究竟是谁?她还在玄国吗?又或者她也许是梁国人? 小心翼翼地,白清越特地用手帕擦了擦自己的双手,如同拜叩神佛一般有些忐忑地翻开了这本《青玉案》。 两人的呼吸,在盯看到第一页的丹青时几乎是同一时刻凝滞在了那里。 画上虽然未着一点颜色,可那半梅半桃的奇树异花,谁都认得,分明是玄国皇宫御花园中的那棵王树。 除了王树,画上还有两人,是一对神仙眷侣,样貌,意外地和明月、汤灵峰十分相似。 “……呼……呼……” “咣当!” 白清越的呼吸突然急促了起来,她好像想起来了什么,慌忙间起身,打翻了书案,夺门而出,一路跑到了自己住的地方。 她从枕头下翻出了自己从梁国带来的那本旧书稿,翻看了许久,终于也发现了那侧面的玄机——一朵隐于书页的王树奇花。 原来,她找了这么久的“姚瑶”,一直就在眼前。 明月何时照我还(十六) 三十二 “呼……呼……为什么这种辛苦事总是要我来做?!” 当聿清临凭借着当日洛荧在小狼身上及时种下的寻踪术法的痕迹穿梭在北郊深林中时,他已不知抱怨了有多少句。 近来,他的夫人,他的好师姐,从某世的关系上讲也同时是他的徒弟,不知道是不是还在因为自己当初瞒着她又惹出来这么大的麻烦而生闷气,只是隔空传讯告知他要他尽快将小狼带回止水峰,丝毫没再说其他的事情。 “啊,难道……” 拨开了一丛繁密的树枝,聿清临俯下身时灵光一现,像是想到了什么,可这短暂的灵光在他被突然从树上掉落的粗壮断枝打中了眼睛的那一瞬间湮灭了。 而且,也是几乎在同一时刻,聿清临听到了远处传来了凄惨的狼嚎。 “阿琅!!!” 聿清临揉了揉眼睛,哪里还有功夫细想一个已经忘记了的没有影子的猜测,立刻驭行身法,朝向那狼嚎源头急急而奔了。 “嗷呜~嗷呜~” 深林狼啸,却是隐隐含着悲戚,被一群士兵拦追堵截,刀剑相向,小狼已是陷入死境。 这情形是何等的相似…… 生而为狼,却在某天变成了人,那一双双熟悉的目光看他尽是凶狠,等到他好不容易适应了去做一个凡人,老天爷却又让他再次变回了狼。 如今在他面前的这些凡人,眼神一样满是凶狠,就如同他们手里的利刃刀锋,在他的身上同时割开无数的伤痕。 失血除了带来眩晕,更是带来了渐入骨髓的寒冷,那寒意就像他被逐出狼群那日他在北郊的深林中遇上的第一场雨。 那时的他很不习惯没有毛皮的生活,受过了雨水对身上各处伤口的侵袭,他发起了高烧,所幸摇摇摆摆着在彻底失去意识前找到了他现在一直住着的山洞。 那是他头一回做梦,原本他也是不知道那叫做梦的,还是明月教给他的。 “所谓梦啊,就是你睡着以后看到了一些事,但那些事都是假的,其实根本没有发生过。” 当然会是假的。 他看见了自己依旧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在山间东奔西跑,在那柔软的草地上打着滚玩闹,互相轻咬着对方的耳朵。 “嘀嗒……嘀嗒……” 因发烧带来的高热多亏有了山洞岩壁上落下的雨滴才得以缓解,不然他大概真的会死在那场梦里。 一滴、两滴、三滴…… 雨水好像也因为承受了他额头上的炽热而变得灼人,他张着嘴,用他那尚不习惯的“新爪子”将雨水沾上了自己的舌头。 真奇怪啊……雨水居然是咸的…… 是雨水混合着泪水,是鲜血逸散在他的嘴里,在这一刻,他分不清眼前究竟是不是梦,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人还是狼。 如果是梦,就让他这样死去吧,他其实从不畏惧死亡,只是…… 恍惚间,小狼想起了一双有些朦胧、湿漉漉的眸子,她在教自己“死”这个字的时候,看起来很不开心。 “如果……我会很伤心……” “嗷呜!!!” 突然间生出了气力,小狼高昂着脑袋,这一声狼啸既是性命走到尽头的悲鸣亦是对老天爷不愿妥协的怒斥。 他挣扎着扑向了那明晃晃的刀锋,然而,预想中的痛却并没有到来。 “嗷呜!!!” 意外回应的一声狼啸,在失去意识前,他看到了一只白狼。 三十三 “嘿……嘿……醒醒醒醒……” “嗷呜∽” “你说它不会死了吧?” “嗷呜∽” 等到聿清临赶到的时候,他看见的便是一地乱糟糟的断枝和沙石,当然,空地中央还有一个人和两只狼。 躺在地上的黑狼无疑是他认识并且要找的那只,趴在一边和唯一的那个人一问一答的白狼,聿清临不认识,却也不算不认识。 至少,在很多年前,他认识他们的先祖。 聿清临走近了他们,只这一小会儿,白狼的主人依旧是和他的白狼一问一答着,一边用着弯刀的刀柄去拨弄着昏迷不醒的小狼的脑袋。 “没死……但被你这样拨过来按过去,他就快死了……” 毫不客气地从一人一狼的中间空档挤到了小狼面前,聿清临一边查看起了伤势一边也没好气地说着。 他记得他最早认识的北疆狼主阿史那·忽罗都蛮聪明的,再从近了讲,少玄那丫头还是玄国女帝时,北疆当时的狼主舍迦也算是个颇有心机的人,怎么到了这一代…… 尽管眼前人是很年轻,才十五、六岁的年纪,但身子已经健硕得和大他几岁的青年一样没什么分别。 大概也正是很好地继承延续了北疆先祖的超乎常人的体魄,那双眼睛里却还透着一股单纯,再加上用弯刀拨弄小狼的举动,聿清临并不觉得“天真”这一词用在这少年是合适的,相反,他觉得用另外一个字就足够了:憨。 “你……你是大……夫?!那快帮这只狼看看!” “看来不仅是有些憨,中原话说得也没那么好,大夫(医)和大夫(官)也分不清……” 聿清临在心里默默嘟囔,同时也将小狼抱起放在了自己的背上,虽然都是些皮外伤,但若不快些涂上伤药,免不了会落下七七八八的旧疾。 这边聿清临背着小狼走在前面,那白狼的主人和白狼也连忙追了上去,那少年见聿清临没回他的话,竟是急了:“你把黑狼放下!是我救的,不是你的猎物!” 听到身后少年的喊叫,聿清临的眉头皱了皱,他懒得去多费些功夫和这北疆少年解释,即刻保提内元,脚下生风,朝止水峰的方向奔去了。 不料,这少年竟直接骑上了自己的白狼,这北疆白狼本属狼中异种,远比中原的山狼体格强壮高大,一边驮着这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边猛追聿清临,全然不落半点下风。 就这样,聿清临背着受伤的小狼在前面赶路,后面这北疆少年骑在白狼的背上时刻不停地追赶。 “放下!把黑狼放下!若是你敢杀那黑狼,我阿史那·代卓头一个不放过你!!!” 霹雳医学院(一) 某年某月某日,霹雳大学医学院,一些同学正在闷头写病历,虽然准确来说只是一部分――入院记录。 赭杉军的床位靠近门口,此刻他正奋笔疾书,其实本来昨天他已经写完了的。 只不过,在他将自己那厚厚一沓病历交到老师手里的时候,那个平日里最爱和黑狗兄,惠比寿一起抽烟打牌的慕少艾慕老师,却被他这一沓吓了一跳。 “赭杉军,一个现病史,你居然要写上二十行?!” 于是乎,因为面面俱到,太过繁琐细致,他需要重写。 至于金鎏影和紫荆衣,两人几乎是同时写起,居然也都未曾写完过一份。因为耐不住性子,二人总是写错了字,现在手头正写着的,是金鎏影的第四份病历,紫荆衣的则是他的第五份病历。 往日里总是性子太过跳脱,嘻嘻哈哈安静不下来的墨尘音在这个时候,也是出乎意外地没一点动静。 不过,安静的时候,多半是他在捣乱作妖。 “呼呼……咳咳,骗人,北辰元凰他开的翳流超市骗人!还说是保证不断水,不褪色的专用病历书写笔,可恶!” 嘟囔着,墨尘音甩着手里的笔,像往常一样摔了几下,不过,力气似乎有些大,再加上其他种种原因,说时迟那时快,笔头竟飞了!!! 来不及躲闪,避无可避,蓝黑色的墨水染了紫荆衣一脸,顺便,也毁了金鎏影快要写完的病历。 “嗯?!” 金鎏影从座位上站起身来,理了理自己的衣领,将两只袖子整整齐齐挽起,回身,手里拿着刻着“云龙斩”的晾衣杆,夺门而出急急追赶。 “嘿嘿嘿,麦恼呀!你看吾给你病历上画的花不好看吗?⊙▽⊙” 墨尘音边说边笑,金鎏影在身后步步急追。眼见着,二人竟是到了一处静悄悄的位于一楼宿舍夹角的院子。 院子中央有一个长长的石桌,某葱即将写完病历,只差签上自己一个字的名字。 “好困(|3[▓▓]……”苍的眼睛几乎阖上。 哎呀?哪里来的小旋风? 不对,我的病历!!! 一瞬间,苍怒目圆睁。同时,也挡住了金鎏影的脚步。 “金鎏影,你可知吾今日愤怒何来?!” 地上,病历散落一地,穿着带有水蜜桃图案白色长风衣的某人,不小心在上面留下了几只脚印??。 呦呵,真是步步生莲~ “好友!你!!!”苍眼如铜铃。 大抵知道事情的严重后果,白风衣人士运步生风,小腿如马达,一路开溜,留下几人,望尘莫及。 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帽子下,那张十分个性,顶着彩绘的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这边,好说歹说,翠山行拦住了要冲上前去的苍。 “吾帮你再写一份就是了。” 后来的后来,事实证明,翳流超市卖的蓝黑色笔也确实不是假货,确实不断水不褪色。 紫荆衣同学的脸花了将近一个月。 霹雳医学院(二) 实践技能课 每一年学习心肺复苏术(CPR)时,慕少艾慕老师都会讲一个真实的故事,非常非常真实,真实到让人记忆犹新。 话说,若干年前,学长阎魔旱魃曾经因为和万圣岩校区的天座等人打麻将输了好多钱,输到就连钥匙链上的被他取名为“荒神”的小刀也押给了东方鼎立。悲愤交加之下,学长阎魔旱魃直接栽倒在地,不省人事。那时,一旁经过的学姐练峨眉立刻动手给阎魔旱魃做了心肺复苏。 “肋骨分明,真是练习体格检查的好模特。” “胸口好痛是怎样一回事……” 学姐练峨眉按压的力度越来越大,频率也越来越快,终于,在十几秒后,只听得一声“咔嚓”,阎魔旱魃的肋骨断了。 (阎魔旱魃:不应该啊!) 《止水湔》霹雳医学院(二)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四奇实习日记(一) 霹雳医学院内,一学期一度,复习外加考试用时超过一月的考试月终于结束,几乎所有人都是在回了寝室之后,倒头便睡,只因过完这清闲的半日,第二天一早,他们便要开始实习。 实习安排得紧,考完试了,但实习安排却还没有出。从食堂出来后的金鎏影,一路上都在刷着手机上的消息。 "这次外科各论居然考补液公式?那考总论的时候怎么反倒考脾破裂?!" "哇!真是,真是……复习的没考,没看的倒出了一堆,押的题一个没中!" 宿舍QQ群里,一条接一条闪现着的,是墨尘音的对十一门考试的吐槽。 直晃得金鎏影的眼睛疼,他其实一直在等实习安排出来。按学号,他理所应当的该和紫荆衣他们分在一组或者是同一个轮转科室。 可他总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也许是他这几日熬夜熬得有些狠了吧,罢了,趁着还有空闲的时间,他要先回去好好睡上一觉。 然而,他忘记了寝室里那考完试后两个翻天覆地的存在。 "紫荆衣,那边那边,那边有个大的!快抓!" "墨尘音,你自己也抓了为什么要用炸药!!!是考完试把脑子落在考场了吗?!还是大二大三学解剖的时候,你把自己脑子也解了?!" 天知道,考完试后墨尘音和紫荆衣为何要一起玩《黄金矿工》,好吵,金鎏影按了按眉头。 躺在床上,塞了耳塞也还是睡不着,只好开始翻单词书,也正是这时,他才想起,寝室里,没见有赭杉军的人影。 "赭杉呢? "他带着我们所有人的二寸照去做实习胸牌了。" 玩得不亦乐乎的紫荆衣,一边要左手抓着黄金,右手又要提防着墨尘音误按炸药,眼睛还要盯着电脑屏幕,他无暇顾及,连头也没抬去看一眼金鎏影。 "唔……实习安排应该下午就出来了吧……" 嘟囔着,金鎏影继续将眼睛放在了单词书上,他其实对实习只有那么一点点好奇,比起认真实习,他更憧憬保研后,在玄宗医科大的生活。 单词书看着看着,书上那各种排列组合的26个字母很快旋转了起来,金鎏影慢慢地阖上了眼,就连下方两人大呼小叫的声音也莫名沉寂了下去。 考完试后的第一觉,总是金鎏影睡得最安稳的一觉,如果没有墨尘音那惊天动地的一坐而起,连带着他的床位也晃了起来,他想,自己可能会一直睡到第二天。 睡眼惺忪,金鎏影看着墨尘音拿着手机,手舞足蹈,甚至是将两腿挂在围栏上,整个人倒吊在了床上。(危险动作,不要模仿)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和赭杉一组实习!" 哦,原来是实习安排出来了。 金鎏影揉了揉眼睛,点开了群里的消息,他想,自己和紫荆衣也不知道是先去哪个科室,苍(划掉)老天保佑,可千万不是先去儿科。 两张简简单单的表格,所有人一半被分在了外科,一半分在了内科,金鎏影扫了一眼,内科的名单里没有他,他暂时也不会去儿科,这很好。 然而,一眼扫过外科的名单,也还是没有他的名字,金鎏影坐起身来,戴好了眼镜,又是从头看过。 这一次,他看清楚了…… "为虾米……为虾米,居然是和他分在一组?!为何我的名字还在他的后面?!" "哎呦!" 勃然大怒的惊呼,床铺为之三颤,三颤的后果就是,倒挂金钩的墨尘音摔了下去,只听得一声"咣当",墨尘音感到自己的腿似乎也发出了一声脆响。 "哈哈哈……好疼,好疼……"墨尘音坐在地上似哭非笑。 他笑的是,他可以不用去实习了,哭的是,这不用实习的代价好大…… 事出突然,心怀愧疚的歉意,金鎏影连忙和紫荆衣一人一边架起墨尘音,带他去医院打了石膏。 "啧啧啧……我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哦,为了逃课逃实习还真是不择手段……一个笑断了腿,一个和隔壁异度学院的抢体育场地盘,折了胳膊,啧啧啧……" 一边打着石膏,慕少艾一边不住感叹着,顺便瞥了一眼在椅子上坐着,手臂上刚打了石膏的却是笑嘻嘻的剑子仙迹。 看看,手臂骨折了还这么高兴?!笑得都能看见扁桃体了。 "少动多修养…." 听不清慕老师的嘱托,金鎏影一直在机械地点着头,他满脑想的都是为什么他会和苍分在一组? 待两人抬墨尘音回了寝室的时候,天色已阴沉了下来,出乎意外的是,赭杉军居然还没有回来。 "估计是去自习室了,不用担心他。" 紫荆衣嘟囔着,全然没在意到金鎏影一直在愣神。如果此时紫荆衣知晓通心术的话,那他恐怕也只能听见一句话。 "为虾米……为虾米,为虾米和那只眯眯眼松鼠分为一组?!" 是夜,都已到了熄灯的时间,寝室里仍不见赭杉军的人影。 三人也全然不担心,因为他们刚刚从QQ的消息得知,赭杉军先去绯羽怨姬那儿分发女生们的实习胸牌,一个不小心被关在了宿舍楼外,巧了,今天他没带门禁校园卡。 "他说不用等他了,他有办法进来。" "唔……好。" 下意识地,某人把寝室照常反锁了门。 十一点整,寝室安静得很,只有靠着窗边的墨尘音那儿还发着微微的手机荧光。 反正他这一两个月都不用去实习了,睡到几点都没人管。 他决定要来点儿刺激的,他点开了上次没看完的《午夜凶铃》,连上耳机,电影画面正停留在贞子从电视机的爬出的那一格。 也正是在这时,他注意到挡了窗帘的宿舍窗外,有一个披散着头发的身影,就在窗边不停徘徊着。 可,可这里是三楼啊?! 墨尘音看着在窗外左右顾盼的可疑影子,手指不小心误触了手机屏幕,开启了播放。 仿佛触动机关一般地,那个可疑的长发身影,小心翼翼地推开了窗,宛若"贞子"一样地爬了进来,更为诡异的是,真真就和贞子一模一样,白衣,披散着看不清脸的黑发,身上还是湿的,就像是从一口深井里爬出来一样。 学医没再怕的! 抱着这样的念头,墨尘音一个起身,随手抄起了桌上的《外科学》,向这刚爬进来的身影上砸了过去。(很痛,不要模仿!) "哎呀!"分外熟悉的声音。 诡异的身影,被砖头厚的《外科学》打翻在地。 霎时间,来自三个手机的手电筒的光,齐刷刷地同时打在了他的脸上,此人竟然是赭杉军! 安静地躺在地上,赭杉军把那本《外科学》垫在了自己脑袋下,看起来十分安详(不是)。 "赭杉,你说你回宿舍就回宿舍,爬什么窗户?" 话音刚落,某人突然想起来是自己亲手锁了门,长睫毛颤了颤,好的,他闭嘴。 一束光消失了。 "赭杉,你是掉湖里了?怎么穿这么一身?" 墨尘音仔细打量着赭杉军,白色的长衣原来是白大褂,盖住了了脸的黑色长发原来是黑色的长纱巾。 "回来的时候,有雷暴雨,你们没听见?我怕湿了衣服,所以披了件白大褂,纱巾帽子是莎罗曼借我挡雨装胸牌的,对了,紫荆衣,你明天记得带过去还她…" (赭杉:不,穿白大褂其实是因为在翻铁栏杆的时候,后面的裤子被划破了。) 紫荆衣听到"莎罗曼"这三个字,莫名打了个寒颤,立刻转身钻回了蚊帐。 第二束光消失了。 墨尘音看着赭杉军从那顶异域风格的帽子里掏出来了四张实习胸牌,放在了每个人的书桌上,他自己也静悄悄地收拾了一会儿,便爬上了床铺。墨尘音这也才把手机的手电筒关掉。 赭杉军的床铺与墨尘音的床铺相连,由于睡觉方向习惯的不同,二人躺下后,头顶间只隔了一道床栏。 "赭杉,明天你帮我向老师请个假,假条放你桌子上了。" "好……" 话音刚落,墨尘音便听到了赭杉军轻微的鼾音。于是,他自己也阖了眼,很快便入睡了。 翌日,金鎏影起了个大早,梳妆打扮(不是),手里拿着被他叠成豆腐块的白大褂就去了实习医院,气势汹汹,步宇轩昂。 苍比他要早到一步,手里正拿着一张轮转通知单站在影像科门口,似乎是在等他。 "哼!苍……" 刚要问出那个问题,有人就一把将他们两个揪进了值班室,顺便拿走了苍手里的单子。 "唔……苍金鎏影。你们……哪个同学是苍金?哪个同学是鎏影?" 带着厚瓶底眼镜的老师并没有看见两人名字间的芝麻大小的顿号,苍和金鎏影立刻解释了一番。金鎏影白大褂长袖里的手,"咯吱咯吱"骨节作响。 虽然只在影像科轮转一周,但两个人还是被安排了五天的前台白班,负责接电话,引导患者。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周一,而且二人来得有些早,前台有些冷清,两人各坐一边,间隔了两米。 "为什么我会和你分在一组,我该是和紫荆衣一组……" 说不出的怨念,隔着一层口罩,苍都能隐隐感受到他的咬牙切齿。 苍想着,要不要建议金鎏影他去口腔挂个号,看看牙齿? "莎罗曼找我,她说她想和紫荆衣一组。" "那按学号,蔺无双呢?他不该是和你一组?!" "研二的练师姐最近在骨科轮转,蔺无双好友他来找了我……" "那翠山行,黄商子他们五个呢?对了还有赤云染,你们的学号不是连着吗?!" "血管外科很缺人手,翠山行带着老九和黄商也过去了,赤云染和她室友五色去妇产科了,白雪飘也来找我,要和赤云染一组。" 金鎏影如此这般咬牙切齿地把班上所有同学的名字问了个遍,连带着他们的室友也没放过,总之,就是各种各样的理由,各种各样的阴差阳错。 最后,就这样,他和这个眯眯眼松鼠分在了一组。金鎏影深深吸了口气,他又问出了下一个问题。 "那你保研面试准备得怎么样了?" 苍没回答他,金鎏影又问了一遍,仍然没得到回应。他一点点挪了过去,伸出一只手来在苍的眼前晃了晃,也是没有反应。 "真是的,坐着也能睡着……" 四奇实习日记(二) 众所周知,金鎏影是个学霸,是个有着漂亮长睫毛的高冷学霸。 但鲜有人知的是,金鎏影喜欢吃爆米花。而且他不是跑去买,而是自己做。 第一个发现这件事情的人,是他的室友之一,紫荆衣。 事情发生在一个周三的上午,紫荆衣又又又逃了实习,一直在床上赖到了十点。(对,这孩子压根没去实习) 实际上,如果不是他饿了,而他的外卖又没到,他绝不会下来,到金鎏影的桌子上翻吃的。 “哼……装模作样,买个香炉也不见他买香!” 紫荆衣嘟囔着,翻了一圈,除了摆在桌子一角的插排和金鎏影上星期买回来的一个香炉外,干干净净,再无他物。 也正是在这时,紫荆衣闻到了一股子奶油香气,他曾一度怀疑自己是饿到已出现了幻觉,可这焦糖奶油的气味,不是爆米花是什么?! 顺着这丝缕香气,紫荆衣的双眼锁定了那个香炉,并且下了手。 “这香炉上怎么还有电源线?!哎呀呀!你个金鎏影,居然在宿舍里做爆米花!” 特地定制成香炉模样的迷你爆米花机,没能躲的过紫荆衣锐利觅食的双眼,刚刚做好,还温热的爆米花自然也葬身他腹。 满满一钵的爆米花其实没多少,紫荆衣吃了个意犹未尽,奈何真的一点也没有了。 况且,他的外卖也到了。 “嗯……就这样……” 不知为何,紫荆衣有些丝丝惭愧,虽说爆米花的主人是金鎏影,可吃了个一干二净,也不太好,总要公平些,以物易物。 于是,在下楼跑去拿外卖前,紫荆衣将久远前莎罗曼硬塞给他的一袋葡萄干尽数倒了进去。 十点半,从早上八点就一直在手术室里站着旁观的赭杉军提前回来了,手里的白大褂被他随手丢在了椅子上,同时,他也踉跄了一下。 没吃早饭,又站了快一个上午,他有些低血糖,现在急需补充一些糖分来支撑他能下楼跑去食堂打饭。 些许头昏眼花,让他一时转了向,把金鎏影的座位当作了自己的,更是将“香炉”里的葡萄干都吃了个干净。 “唔……是金鎏影的,便这样吧……” 很是惭愧,赭杉军吃完葡萄干拍了拍手,才突然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自己哪儿来的葡萄干?! 于是,在下楼打饭前,他翻找出来一袋花生,倒了进去,当作交换补偿。 十一点,墨尘音蹦蹦跳跳地出现在了宿舍,他在走廊看完书后,去楼下的楼下接了壶开水,自己尤为艰难地一步一跳地,这才回来,他要煮他的豪华泡面。 “青菜,玉米,胡萝卜,老干妈,午餐肉,海底捞送的火锅底料……哎呀!忘了买花生了!” 墨尘音拍了拍脑袋,他回身看了看紫荆衣。 “好友,你有花生吗?” 这时候,紫荆衣已经吃完了午饭,在床上继续码起了《燕归西风》,戴着耳机,并没有听清墨尘音在讲什么,下意识地随着耳机里的音乐的拍子用力点了点头,随手朝下方的桌子指了指。 墨尘音并没在他的桌上找到花生,他理所当然地转向了金鎏影的桌子,这两人的东西向来不分彼此。 果不其然,他在“香炉”里找到了花生。 “嗯……有借有还……” 抱着这个念头,墨尘音将他没用完的玉米“还”给了金鎏影。 所以,等到除了金鎏影以外的三人,都吃过了午饭,爬上床铺后,都小心翼翼地透过床帘去看下方,姗姗归来的金鎏影,看他在面对“香炉”里的东西时,会是什么反应。 “嗯?是离开前,按错功能键了吗?不对,说明书上是这样写的……怎么爆米花成了煮玉米……” 好像没见有什么异常,三人都各自在蚊帐里松了口气。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金鎏影,盯着那一堆煮熟的玉米粒许久,认定了不是爆米花机被快递站摔坏了就是店家发错了货。 于是,他打开了淘宝,给翳流总部百货的订单评价页面打了一个差评。 理由是店家卖给了他假货,不是爆米花机,同样的,也给红尘快递打了个差评。 四奇实习日记(三) 按部就班,暂时在影像科室同苍一起安排在前台值班的金鎏影像往常一样,准时准点地在五点半回到了他的寝室。 寝室内静悄悄的,那偶尔会间断地从斜上方传来的“噼里啪啦”的声响告诉金鎏影,除了在床帘的床铺里窝着码字的紫荆衣,应该再无他人。 “紫荆衣,赭杉和尘音呢?他们两个呢?去哪儿了?” 金鎏影想了想,墨尘音远远还不到拆腿部石膏的日子,准是又忍不住犯馋想吃海底捞,而赭杉军没法子,只好陪他一起去。 他问紫荆衣,正是为了验证这个想法。 然而,带着耳机,窝在床帘里,随着音乐一起摇晃的紫荆衣并没有听见金鎏影的问题,其实,就算他听见了,也懒得回答金鎏影。 “他们是不是又去海底捞了?” 床帘里的身影没回答他,兀自摇晃地更为疯狂。 金鎏影顿了顿,清了清喉咙,长得好似隔壁班级五色妖姬表演舞蹈用的羽扇一样的长睫毛扑闪了一下。 “刚才我回来的时候,在医院门口看见了莎罗曼,她问我,你这一周怎么都没去实习……” 此话一出,效果显著,床帘里的身影立刻静止了。 “我说你这周有在准备线上复试,所以逃了,她说她帮你在老师那儿搪塞胡扯了几句,但是明天你一定要去,哪怕只是露一面。” 再度发声,紫荆衣依旧处于静止状态,仿佛一座石化的雕像。 “我回了莎罗曼,说一定转告你,而且告诉她,你已经把她之前借给赭杉的头巾好好洗干净了,明天正好给她带过去……” 话音未落,宛若猛虎下山,飞鹰扑兔,紫荆衣也不好好地从床梯上爬下来,而是一跳,直接迎面扑翻了金鎏影。 “金鎏影!!!” 紫荆衣两手直接掐在了金鎏影的脖子上,金鎏影两手自然也拼命地拽着紫荆衣的双手,试图挣扎开,一边挣扎一边两人不知不觉地靠近了。 说时迟,那时快,正在二人搏命相持之际,听得寝室大门的把手“咔哒”一声,进来的是扶着吃撑了腿上还打着石膏的墨尘音。 二人一进来,入眼的景象便是紫荆衣将金鎏影按在地上,双手垫着金鎏影的肩颈,金鎏影的双手则是撑在紫荆衣的下巴上。 赭杉军和墨尘音面面相觑,再看向那二人时,他们也各露出半张脸来看向他们。 默契地,赭杉军和墨尘音各抬起一只手来,替对方捂上了眼睛,却又稍稍露出那么一丝丝缝隙。 二人同进同退,小心翼翼地带上了寝室的门。 “你们继续……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对,什么都没看见……” “真奇怪啊,寝室居然没有人……” 不约而同地说着,一边看着寝室的门合上了。 “咳咳……这是家事,我们不便插手……” “对对对,这是家事……” 赭杉军继续扶着墨尘音,二人“跑”去了隔壁苍的寝室暂时坐一坐。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门里,紫荆衣加大了手上力道,几乎要把金鎏影“掐死”。 是夜,紫荆衣寻了个小板凳坐在地上洗起了莎罗曼的头巾,他越洗水越蓝,蓝得发黑,原来是这头巾掉色。 他一旁的手机震了震,是人还在图书馆自习的赭杉军在群里发了消息,临时通知,实习期间写的病历要一周一收。 紫荆衣心里咯噔了一下,他没去实习,自然也没有写什么病历,下一刻,他连忙将手里的头巾扔在了水盆里。 溅起的水花,染了他一边的额头,眼睛,面颊都是淡蓝。 紫荆衣抬起头,将目光放在了正在看《外科学》的金鎏影身上。 “金鎏影,你病历写了吗?借我!”这次轮到金鎏影不回他了。 “哈哈哈!金鎏影,我就知道你这龟毛个性,肯定病历也没写!” “我现在只在影像科轮一周,又不是你们那种至少轮转两周的科室,我不用写……” “唰!” 金鎏影无情地翻过去了一页(外科)书。 紫荆衣只好又低头,继续洗着莎罗曼的头巾。 “你有绳子没?借我练练打外科结……” “你没长眼睛还是眼睛比隔壁的那位小,就在那儿,看不见?” “哗啦……” 紫荆衣没好气地,倒掉了一盆黑水,恨不得连同头巾一起倒掉。 转身,他拿着还湿答答的头巾去找隔壁的隔壁的香独秀借吹风机,顺便借一份病历。 “金鎏影,苍让我转告你,他有事要忙,让你明天去开转科单……” 隔壁的白雪飘只在门口露出一个脑袋来,说着,但金鎏影好像没听到一样,只顾着用系在紫荆衣的衣柜上的红绳打外科结。 “那个红绳……不是……不是……”白雪飘很讶异,嘴张成了一个“o”型。 他听赤云染说,她的室友五色妖姬告诉她,莎罗曼家乡有一个传统,姑娘家凡是有了心上人,便会在他的居所绑上几根红绳,大抵就像是月老的姻缘红线一样的作用。 他以为金鎏影或许是在系红绳又或是在解红绳。 “没想到金鎏影他……看来墨尘音那日偷偷和我讲的……看来不是误会……不是误会……” 白雪飘小心翼翼地缩了脑袋,无声地带上了门。 回到寝室后,他看见苍正趴在床头上,系着红绳,他的床位和翠山行的连在一起,共用一个铁栏。白雪飘的“o”型嘴变大了一圈,完全可以塞下一整个煮蛋。 刚刚见过金鎏影的举动,他理所当然地以为苍也在系“姻缘红线”。 可他不知道,其实那红绳都是从紫荆衣衣柜上扯来的,他更不知道,所谓姻缘红线只是五色骗赤云染玩的,红线的来源,只是五色曾经买来给她的箫编中国结用的,买的太多,正好用完剩下的都送了出去。 “金鎏影……紫荆衣……苍……翠山行……呜呜呜……赤云染……” 一直到半夜,黄商子和九方墀都依稀在梦里感觉得到白雪飘的辗转反侧和低声呜咽。 四奇实习日记(四) 紫荆衣很后悔,后悔他不该去找香独秀,从他那儿借吹风机来吹干莎罗曼的头巾。 看着手里已经快缩成手绢大小的头巾,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把它交给莎罗曼。 可他还是来了医院,过来实习,顺便来找莎罗曼。 莎罗曼比他来的要早,仿佛冥冥之中预感到他会什么时候出现一样,就在紫荆衣刚刚出了电梯门,他便看见眼前一抹白闪过来,靠在了自己身上。 “荆衣,几日没见,你都瘦了,金鎏影说你在准备复试,看来很辛苦。” 这声音,除了莎罗曼,还会有谁? 紫荆衣一阵恶寒的同时,顺势朝旁边快速挪移了一步,好在莎罗曼及时扶住了门把手,这才没冷不防地摔倒在地。 “嗯……那个,实习去哪里?我……” 紫荆衣的右手揣在白大褂的口袋里,紧紧攥着那缩水十分严重的头巾,他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都怪金鎏影! “我先带你去办公室见老师,一会儿跟着去查房。” 莎罗曼说着,便拉起紫荆衣,就朝着医生办公室走去。 走进办公室,大抵是因为时间还有些早,人并不多,只有一位老师和几个研究生师兄坐着,似乎也是在等人齐,到了时间再去查房。 可巧的是,这老师,还有另外一位同学,紫荆衣都是见过的。 之前墨尘音从床上掉下来骨折了,负责处理的就是眼前的慕少艾,慕老师。 而那位同学,就是当时一边手臂骨折,还笑得十分开心的剑子仙迹。 莎罗曼告诉他,因为临时通知要周末交病历,所以剑子仙迹大概是为了过来在病历上盖个慕老师的章,不然,也不至于,骨折了还要来实习。 紫荆衣点点头,深表赞同,他也是为此顺便而来的,顺便给病历盖个章,顺便露个脸,顺便把头巾还给莎罗曼……一想到这里,紫荆衣隐隐觉得头痛。 “呼呼……人齐了,走吧走吧。” 慕少艾眨了眨眼,朝紫荆衣和莎罗曼,剑子仙迹和他身边的一位女同学这边看了一眼,口罩下,扬起了一丝微笑。 头一回来,倒也觉得新鲜,查完了一圈,紫荆衣又跟着回到了办公室,他摸了摸手里头的病历,眼睛不住地四处打量着,章呢?要给病历盖的章在哪里?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慕少艾已经将章收好,就放在自己的白大褂口袋里。 平常一个人都见不到,要给病历盖章了才来,盖完章肯定又要跑,自己虽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怎么也要他们多待上几个小时。 就在紫荆衣还在窥探各个办公桌上有无印章踪迹之际,突然,办公室的门被猛地一下打开,在门口的办公桌上看东看西的紫荆衣猝不及防,整个人被挤到了门后的墙角里。 “啊……老师,老师,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和室友起晚了……” 紫荆衣从角落里翻出来的时候,他面前多了两个新同学。 眉毛十分个性的那个正一脸歉意,至于旁边那个,好像是刚吃了一把桑椹,唇色泛紫。 “老师……那个,我和我室友走错地方了,又一直没挤上电梯,这才爬楼梯赶过来。” 紫荆衣听了,心里不禁吐槽了一句,真是拙劣的借口。 要是在二十二楼的骨科轮转实习,他也就信了,可这里是五楼。 而且,这两人,他也知道,是隔壁班的,一个叫素还真,一个叫谈无欲。 “老师啊……” 素还真刚又开口,紫荆衣皱了皱眉头,终于忍不住。 “老师,老师,我难道比你一个少白头的还更像老师?!” “咳咳……那个,素还真是吧?你和我去手术室,剩下的,剑子仙迹和……剑子仙姬一组,谈无欲,你和阴无独一组,紫荆衣和莎罗曼一组,你们再一组跟一个师兄师姐去帮病人换药。” 慕少艾说着,口罩下,又扬起了一丝微笑。 紫荆衣一直皱着的眉头更紧了三分,真是麻烦,都怪金鎏影! 因为要先看怎么换药,所以紫荆衣和莎罗曼两人的白大褂口袋里,塞满了帮忙拿着的敷料,棉球。 一边跟着师兄看他换药,紫荆衣一边还将那缩了水的头巾握在手里,本来他还想上午点个外卖,舒舒服服地窝在寝室里,但现在快十点了,等老师回来,给病历盖上章,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棉球好像不够了……我去再拿些过来……” 一旁的莎罗曼说着,却突然被紫荆衣拦住。 紫荆衣将口袋里的敷料都掏了出来,塞到了莎罗曼手里,人已经小跑着出了病房。 “我去拿。” 紫荆衣这话半真半假,他的确去拿了些棉球回来,可去病房前,他又先回了办公室一趟。 他仍然没有放弃,他坚信慕少艾的章就在办公室的某处。 紫荆衣溜回去的时候,发现办公室里和他同样一起溜回来的,还有素还真。 他刚刚从手术室里,慕少艾眼皮子底下溜了回来。 听到开门声,立刻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头也不抬,谎话张口即来。 “对不起,老师,刚才我在手术室里迷路了,所以跑回来了……” 紫荆衣的眉头现在可以和隔壁班的羽人非獍相媲美。 “你再叫我老师,我就把你拎去手术室!” 然而,下一刻,紫荆衣又非常自然地,拿出了自己写的那份病历,盖好了别的老师的章。 如此顺利,紫荆衣准备开溜,开溜前,他还没忘记去给莎罗曼他们送去棉球。 这也才发现自己刚才好像把那过分缩水的头巾也交给了莎罗曼。 “那个……莎罗曼,老师让我去手术室旁观,我先走了……” “那你加油!” 紫荆衣说着,出了病房,便脱下了白大褂,他没听见莎罗曼在后面的喃喃自语。 “没想到翳流百货卖的压缩头巾还真好用,洗完晒干了还能缩回原状……” 匆忙跑回了宿舍的紫荆衣,觉得异常疲惫,大概是昨晚熬夜写病历的缘故,宿舍里没人,他躺在床上,想点个外卖,这才发现,昨天忘了给手机充电,现在手机已经关机了。 “罢了,罢了……”紫荆衣将手机接上了电源,打算先小睡一会儿,可他这一小睡,直接便睡到了下午四点。 他不是自然醒,是被锤声砸醒的,就在他睡眼惺忪之际,偏头打算看看什么情况时,掀开床帘,却是他和金鎏影大眼瞪小眼。 “哎呀我靠!金鎏影,你不在影像科值班,跑来偷看我睡觉是几个意思!” 金鎏影没答话,寝室内外好像也有些嘈杂。 紫荆衣好奇地将头探出了床帘,看见了寝室里的红橙黄绿青蓝白黑,上午见过的谈无欲,还有站在门外的宿管。 “原来只是在寝室睡觉……” “人没事就好。” “都散了吧,散了吧……” 原来,他上午借去旁观手术开溜后的不久,正好碰见了科教处过来查人,可巧了,他和谈无欲被发现不在病房,问了其他同学,素还真说谈无欲和他一起去手术室了,找到慕少艾那里,两个都不在。 彼时,谈无欲最后被发现躲在了办公室看书,但紫荆衣却是怎么也联系不上,电话关机,追到寝室,拍门没反应,门也反锁。 大家都还以为出了什么变故,直接一锤砸开了寝室的门锁。众人喊了几声,也不见紫荆衣回答,这才有了金鎏影爬到床梯上看,他还是不是在喘气。事后,赭杉军说,当时他们已经准备呼叫救护车了。 等人都走了后,紫荆衣仍旧睡眼惺忪,打开手机,连了网,QQ,微信,短信,一条接一条,险些将他的手机卡死。 内容千篇一律,都是在问他人在哪儿?头脑还昏沉沉的,紫荆衣决定先回复老师的信息,他点开了一个竹­​黄‎​色​‎­的头像。 “老师,我上午在手术室里迷路了,抱歉。” 紫荆衣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借用了这个漏洞百出的借口,慕老师平常平易近人,和蔼慈爱,他应该不会计较。 “……你人真的没事吗?” “老师,您好,我没事。” “人没事,那你睁开眼看清楚,我是金鎏影!!!” 紫荆衣瞳孔顿时缩小,下意识地看向了一边,金鎏影也在看他,那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傻子。 寝室里墨尘音和赭杉军都在,紫荆衣本来已打算对金鎏影脱口而出那三个字的粗口,但想了想,赭杉军听见,又要喋喋不休。 “颞下颌关节紊乱疾病(英文缩写TMD),金鎏影,都是因为你!” 紫荆衣恶狠狠瞪着金鎏影,拽着衣柜上的红绳,异常凶残地打起了外科结。 恰好,隔壁白雪飘从外面回来,正好打算再次传达苍的消息,提醒金鎏影去开转科单。 小脑袋,从门缝里探进来,便看见了紫荆衣“穷凶极恶”对着彼时已转过头去的金鎏影,打绳结的模样。 白雪飘又悄悄地退了出去,把门小心翼翼地关上了。 “唉……因爱生恨,情之一字误人深啊……” 四奇实习日记(五)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逼迫着你去不断挑战这块海绵的极限。 明明是周末,不用去医院实习,也不用考试,上课。 墨尘音想着,如果不是因为没去实习,忘了自己还要写病历这回事,这时候,他人应该还在海底捞,拿着老板凌沧水的店里特制的筷子大快朵颐,之后再去吃一碗玉顶山的玉露冻…… 然而,他现在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走廊里,和隔壁的白雪飘共用一张书桌,奋笔疾书……补病历。 负责帮苍代收病历的赭杉军自然是人不在,他总有事要忙,而且,因为血管外科缺人,他还抽空去待上半天。 “唉……明明没去实习,为什么还要写病历呢?” 墨尘音打了个哈欠,在刷了好一阵微博后,他终于打算动笔。 问题来了,他从寝室走出来的时候,顾忌着午觉还没睡醒的紫荆衣和马上要开始线上面试的金鎏影,以至于,他只带了一支笔和和几张病历纸,还缺一份他可以照着“抄写”的病历。 “白雪飘,我们算不算好兄弟?” “……” “我送你海底捞的火锅底料。” “好吧……” 片刻后,墨尘音的寝室的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一道缝隙,随着缝隙的放大,门被推开了一半,可却没见到有人。 金鎏影听到声音,眼睛盯着屏幕,一边稍稍偏了头,看了一眼,看到的,却是一点点爬进来的白雪飘。 “墨尘音让我帮他进来拿病历!” 白雪飘张着嘴,不出声音,夸张地做着口型,然而,此刻,金鎏影已经进入了线上会议室,正等着轮到自己面试,完全没有在意。 这边,白雪飘刚刚爬进去,一点点地挪到了墨尘音和赭杉军的书桌,翻找了半天也没见病历的影子。 他向着门口探着脑袋的墨尘音摊了摊手,摇了摇头。 而墨尘音却在这时,向他招了招手,示意他出来。 于是,白雪飘小心翼翼地又挪了出去。 “抱歉,我忘了,赭杉说去收病历,所以他把病历都抱走了……” 白雪飘拍了拍手掌,可还没等他拍打干净灰尘,墨尘音眨了眨眼睛。 “要不你去苍那儿抽一份病历借我吧?有空我请你吃海底捞。” 白雪飘寝室的门,悄声无息地开了,门口只有探头探脑的墨尘音和半趴半蹲在地面上的白雪飘。 “下面请苍同学作好准备……” 网络信号不太好,远程传来的线上声音还带着上个世纪有雪花的电视的那种杂音。 白雪飘坚定不移地小心挪动,可由于地理位置所限,起身站立的苍,显然不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 就是这么巧,墨尘音看到这一瞬间的时候,想要小声提醒也已经晚了,苍一脚踩在了白雪飘的右手上,随即又马上挪开了。 如果这时候,白雪飘面前有一面足够大的镜子,他一定能看见满脸歉意的苍和镜子里面目扭曲的自己。 小心挪动着,终于到了那堆病历前,可由于翠山行和苍都要线上面试,而且都进了线上会议室,开着视频,眼下,他不能站起来,只能随意摸索着。 苍瞥了一眼白雪飘胡乱翻腾的小手,那手背上还有多半个拖鞋印在上头,满怀着愧疚,苍装作是要用鼠标的样子,顺手抽了一份病历出来,打算塞到白雪飘手中,可他眼睛正视着电脑屏幕的同时,这份病历,却被他亲手怼到了一边稍稍抬起头来的白雪飘的嘴里。 苍很愧疚,他发誓,他不是故意的! 这边墨尘音努力克制住满脸的狂喜,如果不是他现在双手拖着下巴,捂着嘴,他能笑到下巴脱臼。 “给你,病历……” 白雪飘沉下了眉头,拿起了笔,他还差最后一页病历,就可以放松了。 然而,所谓功败垂成,将要完成的美好的事物,总会在最后紧要关口出问题。 “白雪飘……我病历纸没拿那么多,不够用……” “给你,快些吧,如果来得及,我们还能赶上优惠时间。” 白雪飘随即就给了墨尘音一张自己的病历纸,顺便又拍打了自己的灰扑扑的裤子,他想,写完了病历,等苍和翠山行面试结束,他要去换一条干净的裤子。 然而,他显然错误估计了自己病历的剩余量,忽略了墨尘音消耗病历纸的速度。 “白雪飘……好兄弟,我记得赭杉桌子上还有一沓病历纸……” “帮我也多拿几张!”于是,白雪飘再次挪进了墨尘音的寝室,这时候,正赶上金鎏影开始面试。历史总是会重演,而且还愈演愈烈。金鎏影一脚也不小心踩在了白雪飘的手上,他小小地说了声抱歉。 白雪飘继续移动着,正好赶上紫荆衣睡醒,从上铺跳下来。 自打般来了新校区,紫荆衣凭借着多年的经验,他将跳下上铺的动作掌握得炉火纯青,屡试履成后,他再也没有好好地用过床梯。(危险,别学!) 可这次,他出了点小小意外,从天半降,他整个人降落在了白雪飘的身上。 白雪飘碍于视线,他当时只感到,冷不防地被人像煎鸡蛋一样地压摊在了地面上,他的半张脸也几乎严丝合缝地与地砖来了个亲密接触。 声音不大,倒也没影响到金鎏影。 “你没事吧?” “没事,咳……” 紫荆衣和白雪飘就这样无声交流着,直到白雪飘颤颤巍巍地挪到了赭杉军的桌子旁,毫不留情地,直接将一本病历纸撕走了半本。 等白雪飘再次回到走廊里的那张桌子旁时,他已经浑身都是灰扑扑的了。 “白雪飘,我突然觉得你很像之前隔壁大学来交流的的一个同学,名字我忘了,但我记得他姓南宫……” 白雪飘向墨尘音翻了一个白眼,虽然墨尘音在努力克制住自己的笑容,可他那一双灿烂的眉毛,几乎都要飞了。 “墨尘音,今天的事……不是一顿海底捞能解决了的……” 墨尘音看着白雪飘一副幽怨,似乎有想要把他声带,眉毛,笑肌结扎的表情,他这才把几乎快裂到耳朵的嘴角放下来。 “一顿解决不了,那就两顿……” 嘟嘟囔囔着,二人开始忙起了手头的病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里记挂着海底捞,他差点没把病历上患者的名字海蟾尊写成海底捞。 “谢谢啊,白雪飘,下周去吃海底……捞。” 墨尘音话还没说完,这边刚写完了病历的白雪飘就接到了妇产科老师的电话,他完全忘了今天还有操作考核一回事! 人直接飞奔而出,几乎和走过来收完了一圈病历的赭杉军撞个满怀。 来不及多解释,白雪飘讲了声抱歉,就拿着白大褂急匆匆地坐电梯下了楼。赭杉军心里满是疑惑,他记得,刚才他明明在路上见过了没赶上电梯的九方墀,怎么他人这么快就跑了上来? 早就知道金鎏影今日要线上面试,赭杉军并没有推门进寝室,而是抱着一沓病历,坐在了墨尘音旁边。 “有空?” “有空。” “老规矩?” “老规矩。” “那写完我们就去,你先预约个位子!”默契非常,二人之间连个“海”字都不用提,就同时想好了要出去吃海底捞。 今日是周末,每逢周末,离学校最近的那家店的店长凌沧水,经常会在周末推出自己研发的特色菜,他和墨尘音已经成了常客,每每也总能碰上号昆仑他们六个医学院的老前辈。 大概一个小时后,金鎏影和苍相继退出了线上会议室,也几乎是同时从寝室里走了出来。 这时候,墨尘音刚好写完他的病历。 “时间正好,苍,这是我收齐的病历,加上墨尘音的,应该齐了。” 苍点了点头,视线不自觉地对上了赭杉军身后的金鎏影。 “哼……”冷哼一声,金鎏影再无多言,转身便下了楼,不为其他,只是因为,刚刚面试的时候,他才晓得,他和苍居然申请了同一位导师,而那位导师手里的名额,也只有一个。 从入学到现在,不知是命运的捉弄还是纠缠,两人居然又对上了。 半小时后,墨尘音和赭杉军出现在了海底捞,还是那个熟悉的位置,锅底也还是熟悉的锅底。 大概因为是熟客,今日凌沧水还额外赠送了一份水晶脍。 热气蒸腾,袅袅冉冉,墨尘音捞起了一片藕,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有些烫,他不禁来回地翻腾着舌头。 “对了,赭杉,我记得你不是也有申请玄宗医科大的推免?怎么好好的又不去了?” 赭杉军也夹了一片藕,但却是先放在了盘子里,耐心地等它凉一些。 “你也知道,推免名额有限,金鎏影一直都想申请,我想去临床急诊,无故占了一个推免名额,也是浪费,不如‌­​成­人‌‎之美。” 赭杉军盘子里的藕片放凉了,他这才夹起来,蘸了料,区区一片藕,却是五六口都没吃完。 “急诊?!赭杉啊?你要说你想去儿科,我还没疑问,小孩子是都蛮可爱的。可你怎么想的?居然想去急诊?!是嫌自己平日里睡得太多还是太清闲?!” 连珠炮似的,墨尘音一句接一句,手也没闲着,是夹了一颗又一颗黄金豆往嘴里送,还不忘把快煮老的五花肉片捞出来,均摊到了两个人的盘子里。 抿了一口手边的茶水,看着翻腾的红油锅底,赭杉军,陷入了沉思。 为什么? 赭杉军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从小到大,他都会做同样的一个噩梦。 梦里,那个坚毅的身影,浑身浴血,不曾退却不曾放弃,信守着一个承诺,直到最后一刻,剑断魂消…… “吾死,也不准任何魔人踏入!” 他飞奔上前,快一点,再快一点。可那墨蓝色的身影终究倒下,他终究只是差那么一步……赭杉军总觉得,梦里,如果他能跑得再快些,是不是就能救得到那方墨蓝色的身影了? 不知怎地,自有了这个想法后,他便一直满怀遗憾。 到了现在,他决定以后要当一名急诊科医生。 或许,从此以后,那个梦魇,便可了结…… “赭杉,你喝什么茶水?!吃肉啊!” 墨尘音手里拿着店内特制的长筷,敲了敲赭杉军的脑袋。赭杉军这才回过神来,而他面前的盘子,已然堆成了一座小山。 “唔,好……” 蔺无双醉酒记 在骨科轮转,除了病患不同,还有一点,便是要求比别的科室去得要更早些。 是以,在蔺无双寝室里,除了去妇产的白雪飘外,便属他起床最早。 每日,他准时六点或更早一点起床,洗漱完毕,吃完简单的早餐,看一会儿书后,出发去医院前,他还能负责把寝室里的其他几个室友叫起来。 每天,走在去医院的路上,挤在去骨科病房的电梯里,蔺无双都想好了一大堆见到练峨眉时,要说的话。可是,骨科办公室里总是人来人往的,每次,他话到了嘴边,那些想好的长篇幅,通通消失不见,最后,都变成了他或是嗫喏或是脱口而出的一句,“练师姐,早上好。” “嗯,早上好。” 忙着打病历的练峨眉,每回也都是应这么一声,朝他微微点点头。练峨眉,骨科研二,她每天都几乎是第一个出现在办公室里的,蔺无双觉得,她难道一直在上夜班,根本没回去过?这样会不会太辛苦了?既然这样,那他就帮忙多分担一些吧。 虽然他还是个初来乍到的实习生,甚至连手术室也还没去过几回,可有些事情,他还是做的来的。 “叮,二十二楼到了。” 电梯语音播报着,蔺无双走出去的时候还在想,他今日一定要多帮练峨眉打几份病历。 然而,走进了办公室,除了几个他不太熟的师兄外,其他人都不在,练峨眉的位子也是空的。 “唔,你是跟着练师姐的那个小师弟吧?练师姐今天去门诊了,她让我转告你,去门诊找她。” 一个师兄抱着厚厚的一沓病历,突然非常可疑地站了起来,慢慢靠近了蔺无双。 “好,谢谢师兄!” 蔺无双转身便走,一刻也不多留,既然练峨眉不在病房,那他也要快些脱身,才不要理会师兄没打完的“病历山”。 “啧,不愧是田径队里被人叫‘蔺兔子’的,这小子跑得还真快!”怀抱着“病历山”的那位师兄嘟囔了一句,只好又原样地把病历放了下来。 门诊和住院病房并不在同一个楼区,蔺无双好不容易等到了一个从二十二层下来的电梯,来到门诊大楼,想都没想,直接换好了白大褂,飞奔如狡兔,一蹦三台阶,几分钟就到了三楼的骨科门诊。 虽然时间尚早,可骨科门诊永远人不会少。蔺无双一边说着借过,一边将书包顶在头上,可谓是“跋山涉水”,这才到了门口。 “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实习生小伙子,叫蔺无双的那个?正好,我老人家今天坐诊,你和你师姐就在这帮帮忙吧!” 慕少艾说着,扶了一下耳朵上的眼镜腿,对着门外客客气气地又说了声,下一个。于是,门外进来了一个染着一头酒红色头发的十五六岁的少年,他折了手臂,脸上也还有几处淤青,显然是和别人打了一场架才弄成这步田地。 “唔,看片子没什么事,年轻人打个石膏就好了。” 慕少艾让练峨眉和蔺无双去准备用具。这边,染着酒红色头发的少年,眯着一双三角眼,从进了医院就一直在骂骂咧咧的嘴里,仍然不肯停歇。一口一个本大爷,看样子,说不定没等这手臂好利索,他还会去找对方打架。 倒是陪着他来的,还穿着附近异度中学校服的少年很是安静地站在一边等着,还时不时让酒红色头发的少年沉稳一些。慕少艾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三好学生”有些眼熟,是了,这孩子还小的时候,一只脚有些轻微的马蹄外翻足,当初还是他伯父带他过来看的病。 再后来,就再没见过了,不过,如今看来,那只脚已经完全正常。 “哼!黥武,你别拦着本大爷!下次他们再欺负赦生!本大爷肯定还揍那个叫落日潮的家伙!” “好了,好了,都知道你银鍠螣邪是霹雳中学第一单挑王!赦生这边好了,我先带他去楼下买冰淇淋,回头,学校对面的面馆见!” 慕少艾顺着声音抬头,看到另一个红头发的少年,肩上背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那孩子额头上还贴着一块纱布,纱布上,还贴了几贴卡通图案的胶布,而那少年脸上,也同样贴了几贴卡通图案的创口贴。 “知道了!本大爷一会儿就和黥武去找你!巧克力的给本大爷和黥武留着!” 过了一会儿,慕少艾给他打完了石膏,他便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连医嘱也懒得细听,慕少艾也只好通通都说给了那个叫“黥武”的少年,黥武听得很认真,一笔一划地记在了本子上。 门诊里人来人往,慕少艾等人又是打了好多石膏。急急忙忙地,匆匆扒拉完盒饭,一开门,又是迎来了一条长龙的病人。那日,他们一直忙到下午四点。 但……慕少艾破天荒地提前下班了。原本人来人往的门诊很快冷清了许多,就算有病人,慕少艾也可放心地交给练峨眉。 “练……练师姐……”蔺无双看了一眼夕照下的练峨眉,她的白大褂也染了那一抹辉光,很好看。 练峨眉常年身处医院,也少有回宿舍居住的时候,蔺无双发现,自己已经记不清练峨眉穿着常服的模样,不过,那是想当然的,很好看。 “嗯?你来骨科也快半个月了,我又不是吃人的老虎,也不是科教处的老师,怎么这么怕我?”练峨眉和蔺无双一人一边坐着,收拾着桌子上的器具和病案。 “没没没……没有,没有,峨眉……峨眉师姐,你温柔似水!” 在骨科实习了这么些天,头一回,练峨眉回了他别的,只是这么一句,蔺无双便感到自己身上出现了阿托品化(症状:瞳孔较前扩大,口干,皮肤干燥,面部潮红,心率增快和肺湿啰音消失等。) 愈是这时候,蔺无双愈是犹豫,没了勇气,更是支支吾吾的,更是觉得自己脱口而出的“峨眉师姐”是不是有些太过唐突。 这边练峨眉听到身后蔺无双异样的声音,手里不知何时拿出了一面小镜子,正补眉的她,悄悄把手里的镜子转了一个角度,正好可以窥见还傻站在那里的蔺无双。 在白大褂的衬托下,那一张脸,就好像熟透了的番茄,就连耳朵尖都是红通通的。看到这样的蔺无双,练峨眉忍不住捂嘴偷笑了一下。 “师姐,师姐,讲道理,其实我和你同龄,只不过小学多跳了几级。” 练峨眉说着,正好补完了眉,便偏头看向了蔺无双,这一看,蔺无双即刻就低了头,样子仿佛就好像是个第一次没写作业,被班主任发现的小孩子。 也正是在这时,门诊外的走廊里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响,愈来愈近。 “吱呀……”门被推开,进来的却是三个小孩子。 最大的男孩子看起来有十七、八岁,他背着一个哭哭啼啼,还在抽噎着的六七岁的小女孩,一起来的还有另外一个看起来十一二岁的女孩,对男孩骂骂咧咧的,手里头还拿着一张足部的片子。 患者是那个哭的抽抽搭搭的小女孩,练峨眉看片子的时候,顺便就让蔺无双去问病史,不过与其说是问病史,更像是聊天。 “小朋友,她的名字是?还有你们家长呢?” “肇事者天险刀藏!受害者宫楼雪,我是她姐姐宫紫玄!我们老爸老妈出差了,还没回来。” 宫紫玄不依不饶,手叉在腰上,瞪着比她高了半个头的天险刀藏。天险刀藏则是一脸愧疚地低着头,脸上还有半个清晰的红掌印,嗫喏间,他说了句,“是我骑自行车的时候,不小心让她摔下去了,下次不会了……” “下次?还敢有下次?!”说着,宫紫玄没轻没重地在天险刀藏背上锤了几拳。 “是青枝骨折,不严重,也不用复位,来,你扶好你妹妹,我给她打个石膏,回去好好修养,如果没什么异常的话,三四周后再来。” 练峨眉说着,小心翼翼地握着宫楼雪伤了的右脚,轻轻活动了一下,便又让蔺无双去准备石膏。 “来来来,小妹妹,不哭啊……”大概是因为眼前的情景,似曾相识,练峨眉尤其地温柔,也不知道从哪儿变出一块橘子软糖,哄住了已经把眼睛哭红了的宫楼雪。 “谢谢医生姐姐!” “哈,不用谢!”练峨眉匆匆看了一眼宫紫玄,便又蹲下来,开始给宫楼雪打石膏,她没有留意到,宫紫玄的眼中,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感谢,而是带着隐隐的几分崇拜。 “少动多修养,注意营养,没有异样的话三四周后再过来。”送走了宫紫玄三人,关上了门,蔺无双和练峨眉还能听见宫紫玄的声音,蔺无双想,大概还是在对那个男孩子不依不饶的。 他和练峨眉谁也不知道,在出了医院大门后,宫紫玄信誓旦旦,将头一昂。“我以后也要来这里当骨科医生!”脸上巴掌印未消的天险刀藏把宫楼雪抱到了自行车后座上,听到这话,冷不防地打了个寒颤。 另一边,蔺无双慢腾腾地叠好了白大褂,收好,时不时打量着门外突然出现的一个染着一头绿发的青年人,看起来比他小不了多少。 而一边的练峨眉也收拾妥当,准备下班了。蔺无双瞥了一眼,原来她今天穿了一件黛色的长裙。是了,今日是七夕,练师姐怕是早就同这来人约好了,自己不如也早些走吧,省得碍眼。 然而,就在蔺无双背起书包,走到门口时,那看起来像极了古惑仔的青年人却抬起了纹龙的手臂,将他拦下。 “我说,好姐夫,你就不等等我姐吗?!哈哈哈哈!” 话音刚落,蔺无双突然听见身后练峨眉对他喊了一声“躲开”,他头偏离回看的时候,只见练峨眉直接将手里的包十分精准地朝着这狂笑的青年头上。 青年无故挨了这么一下,倒也没恼,反倒装成个小孩子的模样,哼哼唧唧地抽噎起来。“呜呜呜……阿姐,你重色轻弟,小龙龙被你打得好痛!” 蔺无双愣愣地看着,原来眼前这青年是练峨眉的弟弟,他也曾听练峨眉说过几回,他从小便不服管教,高中没毕业就跑去酒吧当了歌手。这几年,似乎和另一个叫破玄奇的小伙子一起合伙开了个网吧。 “小龙,你多大人了?!”这边练峨眉走过来,又给了弟弟练小龙头上一个爆栗。 “哎呀!阿姐,阿姐,现在我是狂龙,我是狂龙!就算你不认,也好歹叫我大龙嘛!”练小龙说着,嘻嘻笑着看向了练峨眉。 看到蔺无双眼中的疑惑,练峨眉便向他解释,她的高中闺蜜金八珍今年酒吧开业十周年,所以想多带几个人去捧场。 “所以,蔺无双,你来吗?” “去去去,我去……”蔺无双想也不想,就这样答应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什么酒量。或者说,他其实根本不会喝酒。 练小龙是骑了摩托来的,一同来的,还有明明年纪不大,却留了一脸络腮胡,同样纹了花臂的破玄奇。 原本,他是想着带自家阿姐练峨眉,风驰电掣地去金八珍的酒吧,可他到了时,没想到还会多出这一人。不过,不紧要,让他搭乘破玄奇的摩托车便是。 “阿姐,姐夫!”练小龙一手一个朝练峨眉和蔺无双扔过来两个头盔,两人倒也稳稳接住,只不过,练峨眉戴上头盔后,还是又给了自家弟弟一记爆栗。 “不准飙车闯红灯!!!” “好好好……”练小龙嘴里答应着,下一秒却只听得他的摩托车一声轰鸣,只眨眼间的功夫,他和练峨眉的身影已近乎缩成了芝麻大小。 “哎呦,老大,你也不等等我!兄弟,你坐稳了!!!”就在蔺无双刚刚坐下来的时候,破玄奇也驱动着摩托,仿佛离弦之箭,蔺无双戴着头盔,只听得耳边风声作响,周遭一切,都成了模糊的彩色线条。 蔺无双此前从来没搭乘过摩托,按理来讲,本该觉得新鲜,可偏偏载着他的是破玄奇。横冲直撞,哪里有坑冲哪里,一路上,蔺无双被巅得眼冒金星,手里却一直不忘着紧紧抓牢着底座边缘。还好目的地并不遥远,只十几分钟,蔺无双便安全到达了。 “雪非烟……”到了地方,他刚抬头看了一眼名字,便被身后出来的练小龙狠狠地在肩上拍了一下。 “姐夫,莫要走错了,是这边的笑蓬莱。” 待走进了“笑蓬莱”,蔺无双便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这和他预想中的酒吧大有不同,一入门,看起来更像是普通的奶茶店,更重要的是,他看见了角落里花篮吊椅上的一个红头发少年,和他一同挤在花篮吊椅中的,还有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旁边还有两个少年,酒红色头发的那个,分明是上午来打过石膏的那个患者。 “哎呀,姐夫,走啦,这里一楼咖啡厅是小孩子待的地方,我阿姐他们在二楼!”说着,蔺无双又被练小龙扯走了。来到练峨眉身边时,练峨眉正和另外一个年轻女人聊着天,蔺无双想,她应该就是练峨眉的闺蜜金八珍。 蔺无双,练小龙和破玄奇就这样坐了下来,练峨眉同金八珍也同时安静了。 气氛有些微妙,显然,这对姐妹还没聊够。 “阿姐,我和破玄奇带姐夫去那边比赛投飞镖了,一会儿再过来!”就这样,蔺无双没坐上三分钟,又被练小龙扯走了。拨开纷杂的人群,练小龙带着蔺无双来到了整个酒吧里可以说是最为热火朝天的一角,飞镖比赛区。 酒吧里的比赛规矩,赢了的人可以有大奖拿,同时,酒吧里的一干朋友们,人称“酒党”的,又有自立的规矩,便是,每一镖分数不及对方的,要自罚一杯。 “好姐夫,哈哈哈!到你了!”练小龙二话不说,拿起了一支酒吧里特制成小斧头模样的飞镖,没中红心,但却离得很近。毕竟,他狂龙也不是第一回玩这个了。 蔺无双技不如他,眼看着是自罚了一杯又一杯,双颊渐染酡红,神智也开始不清晰的同时,胆子和高傲却被无限放大。 一时间,人群中只听得到他高喊着,“三镖不能败你,蔺无双当场自罚一打!”这高声的叫喊,惹来了一旁在欣赏自家女友和另外一个,人称“凤飘飘”的合舞的舞姿的愁落暗尘的注意。飞镖比赛……他曾在笑蓬莱里创下过连续一百场胜利的记录。只不过,在看到奖品后,他便失去了对飞镖比赛的热情,再也没拿起过飞镖。 不知怎地,他今日却鬼使神差地也挤过去看了,丝毫没留意到被他抛在台上突然停下来,显然已经开始生气的倾君怜。倾君怜为了能给他表演看这曲剑舞,练了许久。生气的女人是可怕的,倾君怜又继续开始剑舞,只不过,钝钝的剑锋,总是有意无意地冷不防地戳在一旁的凤飘飘身上。 “唔……阿果辣,已经答应了你穿女装跳舞,你怎么还找人戳我?!阿果辣,救命哦!” 这一曲,直到结束,蝴蝶君想,这若是真的利剑,他这一曲下来,会和滚了针板的扣肉没什么区别。 另一边,人醉到半清醒状态的蔺无双仿佛一下子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镖准过一镖。只不过,他似乎忘了一件事情,是一旁的输家狂龙该喝酒,而不是该他喝。 投一镖,喝一杯,摆在二人中间台子上的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空了。一旁的狂龙想喝,蔺无双还不让,抢都抢不走。而人群之后的阶梯看台上,有黄绿紫黑白五个人坐成了三排,正一言不发地盯着蔺无双的一举一动。 苍单独坐在第一排,不知道何种原因,他今晚还戴了一副墨镜。他身后四人,每排两个,离他最近的是翠山行和白雪飘。本来,他和翠山行参加完了面试,又看到今晚笑蓬莱优惠活动,所以过来庆祝,他们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在群里发消息说和练峨眉出去逛夜市了的蔺无双。 “苍,蔺无双好像喝醉了……”翠山行贴过来了苍的左耳。 “不是好像,是已经,要不然我们带他回去吧?”这边,白雪飘又贴过来了苍的右耳。 苍的脸上,不见一丝波澜,片刻后,他的眉头却拧了起来。不为别的,因为蔺无双的歌声传了过来。 多么熟悉的场景,多么不好的预感。 苍至今还记得,大一刚入学的时候,他们六个去吃烧烤,闷了半杯白酒就开始跳到餐桌上唱歌的蔺某人。先唱《我心永恒》,接着又唱《两只蝴蝶》,然后是《七月七日晴》,《嘻唰唰》,《霍元甲》……到最后,他们五个眼睁睁地看着他哭得梨花带雨,听他哑着嗓子唱《死了都要爱》。 谁都拦不住他的热情演唱,也拦不住他乱改歌词。现在正是《我心永恒》,蔺无双已经唱到了一半。 “执行A计划。”话音刚落,黄绿紫黑白五个,拨开了人群,冲到了蔺无双面前。 “我是蔺无双的寝室长,天色已晚,宿舍大门要关了,我就先带他回去了。”说着,剩下的四人,一人抬起一边的四肢,好说歹说,在蔺无双唱到《我心永恒》最后一句的时候,把人从台子上抱了下来。 “这是这位小哥的奖品,有空再来!”苍顾不上细看,道了一声谢,便将那奖品塞在了蔺无双的背包里。姿势仍然那样保持着,翠山行等人一人抬着蔺无双一边的四肢,苍站在五人前方,那样子,像极了救走兄弟的大哥。 “欸?!那不是蔺无双?”就在这六个快要下了楼梯的时候,和室友五色一起出来玩的赤云染这才发现。她还打算上前去看看,可她这边,方才在台上跳扇舞的五色和色无极调戏起了女装的蝴蝶君。 台下的公孙月,见了这,突然就站起身,打算离开,蝴蝶君连忙去追。然而,就在两人一前一后经过还在唱歌的蔺无双的时候。只听得蔺无双十分应景的来了一句。“小蝴蝶,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 蝴蝶君听了,不小心一个脚滑,整个人登时便从楼梯的最高阶一阶阶地颠到了最后才停下来。等他从震荡中稍稍清醒时,公孙月已经走到了门口,骑上了她的摩托车。 “轰……媳妇脸,你完蛋了!!!”这是蝴蝶君在跑出去追公孙月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七月七日晴!黑夜突然变白天,不敢睁开眼,希望是我的幻觉!”这边,蔺无双小心翼翼地刚被苍等五人抬下了楼,一落地,一楼咖啡厅里亮如白昼的灯光不知是刺激了他的哪根神经。这动情的歌声,加速了五人搬运蔺无双的过程的同时也帮助了一旁“教导”赦生的吞佛。 “你看,大人喝多了酒,就是会这样子,所以要优雅就不能喝醉……”手上拿着勺子吃着草莓圣代的赦生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喝醉了的蔺无双不仅喜欢纵情歌唱,而且力气也是大了许多,他的五个室友必须同时压制着他,不然,谁也不会知道,他下一刻是不是会冲出车外,爬到车顶继续他的演唱。 事态紧急,五人因为着急“押送”蔺无双回学校,想也不想,直接拦了一辆出租车,事情也就是这么巧,他们拦下的,是一辆素来宰客出名的黑车,司机名唤恨不逢。 大抵是唱得太累了,自上了车后,蔺无双就好像被按了暂停的手机闹铃一样,乖乖地仰头便打起了瞌睡。 “嘿嘿嘿……大鱼上钩……”恨不逢心里想着,便开始在街上兜起了圈子,明明骑摩托也只需要十几分钟的路程,生生让他磨蹭了差不多半小时的时间,这才送六个人到了学校的大门口。 “你们一共六个人,我这趟车开了半小时,120元。”“我靠!别的都是按路程算,你倒是按时间收费,怎么不去抢银行?!” 白雪飘登时便大呼小叫,说着,便要打电话投诉。这边,恨不逢立刻踩了油门,想抓他,没门!不付车钱?车上他们的同学还在,再兜他几圈! 出租车扬长而去,五人留在原地愣了愣,蔺无双还在车上。 “蔺无双他……是不是该唱《嘻唰唰》了?”“要不要报警?” “唱完《嘻唰唰》,就是《霍元甲》了。” “苍,你看,是那辆出租车,他们回来了……” “执行B计划!白雪飘,你跑快点,马上去学校超市那儿买些西红柿回来。”不过片刻,十分钟不到的功夫,那辆出租车再次停在了五人面前。车里,五人看得很清楚,蔺无双一边抓着恨不逢的领子一边在唱着《嘻唰唰》。 “你给我下来!下来!”先下车的是恨不逢,他的头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些难以名状的污秽。他正一边拽着不肯下车的蔺无双一边骂骂咧咧着,毕竟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有被喝醉了的乘客吐了一头,还被他揪着领子,强制地听他唱《嘻唰唰》的一天。 他这辈子再也不想听见这首歌了。 然而,惊喜还在后头。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们精武出手无人能躲霍霍霍霍霍霍霍霍霍家拳的套路招式灵活。” 说时迟那时快,蔺无双一个勾拳便打在了恨不逢的肚子上。很痛,但没有蔺无双突然绊倒他的那一脚痛。最要命的是,喝醉的蔺无双还要拉着他比武。 后来,这单生意,成了恨不逢一生的阴影。“求求你们啦,快把他拉走!”恨不逢被蔺无双在地上用脚锁住了喉咙,他感觉他人要没了。 于是,在五人把蔺无双拖走的时候,恨不逢众目睽睽下,立刻开车跑路。人群中,旁观的薄红颜,脸上,分明漾起了一丝快意的微笑。 话至两头,在苍等四人押送着手脚不安分,嘴里还一直在嘟囔着“三招不能败你,蔺无双当场自尽”的蔺无双刚进了学校,好容易到了宿舍楼下的时候,只见白雪飘拎着一袋子的胡萝卜追了过来。 “死了都……呜呜,嘎吱嘎吱……”白雪飘时机赶得正好,他抄起一根胡萝卜立刻堵住了蔺无双的嘴。 “太晚了,西红柿卖光了,只剩了这几根胡萝卜。”白雪飘将手里的袋子撑开,顺便又塞了一根胡萝卜到蔺无双的手里。 “罢了,只要能让他暂时住嘴就好,我们快些把他抬上楼。”半晌,等到了三楼,进了寝室,除了蔺无双外的五人精疲力竭地瘫倒在了各自的椅子上,短短的路程上,一袋子胡萝卜被蔺无双啃得现在只剩下了最后一根。 而这仅存的“救赎”,现在却被蔺无双倒着拿在手中,当成了麦克风。“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声嘶力竭,高声震颤了整座男生宿舍楼。蔺无双手里握着一根胡萝卜,此刻,就站在他们宿舍的外接阳台上,十分动情地唱着这首歌。 从笑蓬莱到宿舍,一路上,五人已经花了太多力气,这种场面,他们实在是无力阻止。 可随着对面宿舍楼围观的人的增多,翠山行,白雪飘,黄商子和九方墀还是将满怀着渴求拯救的目光投向了寝室长─苍。 因地制宜,苍立刻便开始找寻起能制止住蔺无双的工具,不负众望,在一番找寻后,他拆开了蔺无双今日飞镖比赛的大奖。 纯白色的塑料外包装被拆开,入目的却是让人神迷目眩,眼花缭乱的七色彩虹。 是了,这便是笑蓬莱飞镖比赛的奖品,一条色彩鲜艳绚烂的薄毯。塑料外包装上,还写着四个疑似品牌商品名的大字:七彩云霓。 “众人退至吾身后!” 苍挣扎着,将手里的七彩云霓全部摊开,大义凛然地来到了寝室阳台里,哭得梨花带雨还在反复唱那一句“死了都要爱”的蔺无双的身后。 冷不防地,他将七彩云霓整个盖在了蔺无双头上,又在恢复了些力气的其余四人的帮助下,想办法将蔺无双整个人结结实实地用七彩云霓包成了一个彩虹卷,重新拖回到寝室,还不忘关紧寝室与阳台的玻璃门。 “好!!!” 苍眯缝着眼睛,透过玻璃门,他看见了对面宿舍楼,打着同款石膏的剑子仙迹,龙宿和佛剑三人各抬起仅剩的好手,一起击掌,是了,他们在为蔺无双的演唱会落幕而鼓掌。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再来一个!”随着对面这三人的起哄,整栋宿舍楼也开始整齐划一地呐喊。 苍的脸抽搐着,利落地将窗帘放了下来,因为忘记缴费而没了电的寝室,刹时间,变得一片漆黑。 在五人的手机手电筒的灯光下,被七彩云霓紧紧裹着的蔺无双躺在寝室中央,睡得十分安详(不是)。 五人之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决定不该打扰舍友良好的睡眠,便一个个洗漱完毕爬上了床铺。第二天,周六的清晨,五人陆陆续续地起床后,默契地拿出了各自的手机,打算点外卖,可是蔺无双还没有醒。 许是觉得蔺无双很快就会清醒,到时再点外卖也不迟,五人一时无聊,便玩起了UNO。他们玩的UNO自己也定了规矩,每回除了赢家,输的人都要在脸上贴长条。苍很大方地贡献出了自己的天然竹炭卷纸。 两个小时过去了,五个人,每个人的脸上都贴了几条长条子。 “呼……”也正是在这时,蔺无双醒了,在寝室昏沉的光线里,他一睁眼,看见的便是五个模糊的,脸上贴着像是黄符一样东西的脸,向他面前慢慢地凑了过来。 “醒了醒了,这人醒了……”蔺无双当场差点原地去世,他还以为自己一觉从七夕睡到了中元节。 后记 多年以后,在练峨眉成为霹雳医学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骨科教授兼博导的那一年,蔺无双终于鼓起勇气向她求了婚,练峨眉答应了。同年,她也收了自她成为导师后的第一个学生,那学生,名唤宫紫玄。 交光互影 血海之下,诡龄长生。 长生不死的日子很是漫长,也很无聊。 莎罗曼的祖母祖祭司是诡龄长生殿的大祭司,事务繁忙,而对于只是长生殿魔法使的她来说,这闲暇更加漫长,甚至是多余。 祖祭司的本事有很多,可莎罗曼却没学到多少。不过,她也算得上是擅长用水晶球去占卜和预知未来。 占卜预知是很令人着迷的,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刻在水晶球里究竟会浮现谁的身影。 冥冥有灵,在那一日,莎罗曼偶然透过水晶球看到了另一处异度空间的所在。 水晶球里,那边的人也留意到了她,不知是什么原因,她与她的水晶球相连了。 “你,是何人?” 珠纱覆面,莎罗曼很是慵懒地照旧躺在白毡斜榻上问询着,眼睛却是百无聊赖地看向了自己新染的指甲,淡淡的水蓝和自己黄叶纹饰的头巾很配。 占卜预知果真是一门奇妙的学问,深陷其中你总有机会看见另一处奇妙的世界。比如,像她一样遇上了另一位占星师。 占星师总是流浪且孤独的,对于那边的人,莎罗曼自然不了解,但她也清楚的知道对方没有恶意。 “Whoa eyou?” 看来对方的语言和她的并不相通,但都是作为占星师,交流的方式总不会只有说话这一种。 “先祖之灵、谬思之冥,赐吾得见万灵之形。” 随着起身来到水晶球前的莎罗曼口中咒语的缓缓念诵,那联通着两处世界的光芒更加耀眼了。 莎罗曼这时也终于借由着光芒看清了对方的脸,她有一头深红色的头发,这并不多见。 “莎罗曼。” 莎罗曼将手放在胸前,看着那边的女人,如是介绍了自己。 对方当即也明白了她的意思,脸上不见悲不见喜,仿佛是不动的泥塑:“Ida.” 星轨无涯,仿佛命运的指引,莎罗曼与那个红头发的占星师相识了,这大抵算得上是她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各相迥异的语言并没有成为两人之间不可逾越的阻碍,她教她一句,她学她一句,反正在这诡龄长生殿内的每一天都很无聊,能有别的事情做,对于莎罗曼而言,这比在那白毡垫上终日百无聊赖地躺着要有趣得多。 当语言不再成为彼此的隔阂,莎罗曼和对面那个新结识的朋友更是无话不谈了,话谈得多了,难免会归于两人的共同。 “你,信命吗?” “信与不信,并无分别。命运不会因此而改变。” “哈,那你可曾有占算过自己的命数?” 原是闲聊中的无意遐想,两人却在那一刻不约而同生了兴趣,但若是自行占算也没什么意思。 于是,莎罗曼提议互为对方占算,对面水晶球里,Ida也饶有兴致地用手指轻触起了桌上的塔罗牌,每一张都很精致,隐约潜藏着古老而又神秘的气息。 就像她们共同拥有的那个名字一样,占星师窥得见过去,看得见未来,永远令人好奇与迷醉。 莎罗曼知道,那便是她最珍贵的灵器,就连她本人也要戴上黑色的手套之后才会舍得去碰它们。 即便是在这万千世界中难得相知相识的朋友,莎罗曼一样也有着要与对方较个高低的小心思。 在占算的精确程度不相上下时,快一步才更显得出那一方本领的纯熟。 “先祖之灵、谬思之冥,赐吾得见万灵之形。” 随着古老咒语的念诵,莎罗曼迫不及待地为她的好友昭示了她的未来。 “黄昏下的小屋,一个男人修复了停滞的时间……” 莎罗曼继续说着,丝毫没有注意到她所预见的,是一场注定的死亡。 “命运的底牌揭开,你于水晶球中看到了终将逝去的欢乐。强颜欢笑的身影,满口谎言的恶魔在算计众人的死亡,铃鼓终曲,血色将至……” 莎罗曼的声音颤抖了,她似乎不愿再说下去,甚至开始有些后悔提议要进行这场愚蠢的占卜比试。 可Ida却十分平静地看着她,示意她讲完最后的结局,莎罗曼合了双眼,似是不忍再看到眼前的好友。 “挚爱的眼睛,沦为祭献。魔鬼和你结出了禁忌的果实,汝之血胤,与死亡相会……一切终将归于轮回……” 莎罗曼不再言语,只因她突然想起昔年祖祭司对她的教诲:既知的宿命,永远无法改变。 她,真不该为她的好友占算。 然而,Ida的冷静远远超乎莎罗曼的预料,淡然一笑,全然没将莎罗曼的预言当回事。 “有时候,一个人无法预见未来,这是一件好事。因为……她至少拥有可以回忆过去的幸运……” 莎罗曼看见自己的好友慢慢地戴上了那双黑色的手套,她没察觉到自己的眼睛盯着那浑然的黑渐渐出神了。 那双手套上似有一处深邃的暗渊,让她失了灵魂,直到水晶球里再次散发出光亮。 “那么,我呢?关于我的未来,你从那些纸牌中看到了什么?” 被好友唤回了心神,莎罗曼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得很快,像一条鱼一样,几乎要从嘴里跳出去。 她突然想到,或许她对面的那位好友早在此之前已知道了那残忍的未来。 若真正如此,她比自己要强得多。因为,她从不敢窥探自己的命数,未知于他人是恐惧,已知而又无法改变的结果于她不单单是恐惧更是心灵的折磨。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面前好友的云淡风轻,莎罗曼却突然有了面对的勇气。 “凝结了岁月的人,想要拖你步入死亡的深渊……” 蓦地,莎罗曼察觉到了友人预言中死亡的气息,但她已经不再怕了。 “大地母神将你的过去掩埋,亡途之上神秘的身影是你的救赎,救赎的光芒湮灭,渴求青春的回归,你……终将为爱而生,为爱而亡……” 在这之后,莎罗曼再也没能用水晶球联系上Ida,她不想承认,但也无法否认,Ida已经不在了。 命运的脚步不曾停歇,昔年那个人为莎罗曼预言的未来一一应验,她在最后一刻逃出了因天地异变而被封印的诡龄长生殿,随后又被不老城的杀手一路追杀。 急急急,在小树林中夺命而奔,一道星芒寒光不费吹灰之力取下了几名杀手的首级。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那日,莎罗曼心心念念记住了他的名──尹秋君。 【开心一刻】(灵感来自网易云热评) 莎罗曼其实很宅,在诡龄长生殿内有时候会趁着祖祭司不在的时候,偷偷烤鸡翼,角色曲为证。 【隔壁弄了鸡翼~~~~~~加很多的鸡翼~~~~~~yousee那炉火bu i g~~~~~不知烤不烤啊~~~~~】 相逢(姬薄命&冰非儿亲情向) “燎沉香,消溽暑。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五月渔郎相忆否?小楫轻舟,梦入芙蓉浦。” 走在路上,冰非儿直到听了这一耳朵别人哼唱的《苏幕遮》,才惊觉原来已是到了端午。 在二重林住着的时候,花非花每年总是会做许多的粽子,有咸的也有甜的,冰非儿更喜欢吃甜粽,不过今年的端午他却是来不及赶回二重林吃甜粽了。 当年,在离开寂寞园后,冰非儿其实也并没有住在二重林很多年,待武艺学成,他便毅然决然地踏入了江湖。 是为名、是为利?都不是,他只是为了找寻一个人的身影。 可是,走过了这么多的地方,他始终都没有找到,或许他从一开始就该明白…… 冰非儿静静地走在山路上,不觉又回味起方才听进耳朵里的那首《苏幕遮》,很久很久以前,曾经也有一人为他哼唱过这首词。 玉兰花树下,她将他抱在怀里,每每不等这首词念完,他就会沉沉入睡。 “嗯?真是……一不留神竟然走到这里来了……” 思陷于过往,冰非儿忽然感觉脚下分外异样,低头看时才晓得自己竟是一脚踩进了水坑。 说是水坑,其实倒不如说是干涸了的河岸,只要在向前多走几步,冰非儿绝对会弄湿他的衣袍。 “哈哈哈哈哈!” 方才出神的冰非儿不仅没有留意到脚下的水坑,更没有留意到离他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位老先生正在钓鱼,直到这位老先生看到他狼狈的模样笑出了声。 “哈……” 冰非儿也是尴尬地笑了笑,索性走上前坐在了一旁,脱下了鞋袜一边休息一边等着鞋袜晾干。 那位正在钓鱼的老先生说起来也有些古怪,头上戴着一顶让人看不清脸的青斗笠,身上却是穿着满是花纹的宽大衣袍。 若不是冰非儿没有感受到半点杀气,又看这位老先生安然自若地坐在那里钓鱼,很难不让人怀疑这样一个衣着古怪的老头会不会是一位杀手。 在冰非儿坐下后,老先生也没有再笑,更是不理会冰非儿只顾着钓鱼,盯着那鱼竿、鱼线、似有如无的浅浅涟漪,冰非儿只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沉,越来越沉,到最后,他自己也不晓得是如何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黄昏,朦胧着睡眼冰非儿坐起身,那位钓鱼的古怪老先生已经不见人影,他放在一边晾晒的鞋袜也干了。 “……” 冰非儿若有所思地看了看眼前的河岸,决定还是先找个摊子填饱肚子再找渡船。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一觉昏沉沉地睡了太久,他一路朝着渡口的方向走来莫名觉得周围很是陌生,或许是他走错了路? 无论如何,他还是找到了。 一处很普通的摊子,和冰非儿去过的那些摊子没什么不同,可一坐下冰非儿便觉得分外的安心,像是回到了久别的故地。 “啊……这位阿婶,有粽子卖吗?” “有哦……有肉粽,有红豆粽,有……” 闻到那箩屉间蒸腾着的清甜香气,冰非儿毫不犹豫地要了红豆粽,越过灶台,方才和冰非儿搭话的阿婶除了红豆粽,还端来了一小碟白糖,而放着红豆粽的盘子里还放着几个鸡蛋。 鸡蛋上有用艾草包印煮出来的花纹,很好看,小孩子们大多都会觉得有趣又好吃,冰非儿看到这些,笑了笑,可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阿婶……多谢……” 抬头一眼,冰非儿道谢却又怔住,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为何这个摊子会让他觉得心安。 他方才早该留意到的,那混在清甜香气中还有着一丝熟悉的玉兰花香。 还有眼前的人,虽然换了一身的粗布荆钗,但那张温柔的面孔始终未变。 身为儿子,即便分别多年,可无论变成何种模样,他岂会认不出自己的娘亲? 哽咽着,冰非儿几乎忍不住要将那久违的称呼脱口而出,可眼前那人看他略带陌生的眼神终是让他努力平复了自己的心神。 “少年人……你……” 眼中的影像逐渐开始变得有些模糊,冰非儿这才笑了笑道了声失礼,天下之大,相似之人何其多,也许真的是自己认错了。 低着头,冰非儿默默剥起了一颗鸡蛋,鸡蛋还很热,并不好剥,他只好一点点扒着细碎的蛋壳,可眼前那人却坐了下来,已经替他剥好了另外一颗鸡蛋。 “奔波江湖,想来你也是很想家吧?” “是……是啊……看到红豆粽和白糖,我就会想起我的娘亲……” 冰非儿淡淡说着,却并没有将对方递过来的鸡蛋送入口中,反而是将那长菱角形的红豆粽拿起蘸了白糖。 轻咬一口,舌尖却是一股淡淡的咸,冰非儿的眼中又氤氲起一团薄雾。 “我……我也有一个儿子,他也和你一样喜欢用红豆粽蘸着白糖,他还很喜欢喝糖粥……” 冰非儿没有抬头,他不想让眼前这位神似自己娘亲的人看见自己在流泪,可他同样没有看到对面那人伸过来到半空却又默默放回的手。 “幼时,每年端午娘亲除了做甜粽,还会编五色的丝线替我缠在手上,和衣服一样染了这玉兰花的香气……” 默默吃完了红豆粽,冰非儿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头看向了摊子不远处的一棵花开正盛的玉兰树。 方才……也有这棵树的吗? “那你的娘亲一定是位很温柔的母亲……” 分别多年的亲生骨肉再度出现在眼前,姬薄命远比冰非儿更早认出对方,可无论她是姬薄命还是冰寂寞,现在的她,和冰非儿都已是阴阳两隔。 机缘巧合之下,能在这时再见到冰非儿,她已满足。 她与他都还互相记得……不能相认,又有何妨呢? “哈……我还记得……我还记得……她很温柔,也很有趣,娘亲曾骗我,她用这玉兰花当作杯盏去饮酒会变成玉兰仙子飞到天上,她还骗我……端午后的雨天,系在腕上的五色丝线要丢掉,不然会变成蛇……” 说着说着,冰非儿笑了,抬手抹了抹眼睛。 “可是……我因为一件事错怪了娘亲,一直没有机会和她说声对不起……” 冰非儿越说声音约小,那件事,一直是他的心结,寻找了这么久,他似乎明白了另一件事:他的娘亲冰寂寞真正离开了寂寞园,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母子之间,哪里有隔夜仇呢……” 姬薄命只觉得自己的声音在微微发颤,她看见自己的衣裙的一角渐渐变成了若隐若现的虚影。 原来,时光竟是这样短暂。 “时辰已不早,再不赶去渡口就没有船了……” 姬薄命说着,将冰非儿的包袱装好,慢条斯理,她不舍,可她不得不再一次送走她的儿子。 “等……等一下……” 眼见冰非儿转身离去,姬薄命突然想起来了什么,又在身后叫住了他。 “嗯?这是……多谢……” 冰非儿满脸疑惑,可他很快便看到眼前这人为他在手腕上系上了一条五彩丝线。 “快去吧……” 待冰非儿赶到渡口时,正好搭上了入夜前的最后一轮渡船,安置好了行囊,冰非儿来到了渡船船头,在离渡口渐远的河面上他却突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玉兰花香。 “怎会……是……她是……是……” 冰非儿猛地抬起头,朝向那在视野中已变成了红豆大小的摊子,也不知是已相去得太远还是夜色太过昏暗,他再也寻望不见姬薄命的身影。 “哎呦,下雨了,这位客官,快进来吧!” 一场雨,来得那样的突然,冰非儿却没有马上进船蓬,而是解下了手上的五彩丝线,任其随水漂泊自流,就像姬薄命曾经告诉他的那样。 河岸上,那处摊子连同姬薄命的身影已消淡至几近虚无。 急来的雨势渐息,那微弱的风叶中似乎传来了一位母亲柔声牵挂的呢喃。 “……惟愿吾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天年。” 三叶 天险刀藏,在很久很久以前,天险刀藏其实还叫着另外一个名字:缚刃边城。 至于为什么改名字,他实在不想记起。 熟练地从烟盒里夹出来一根香烟,天险刀藏又用指头一弹,那香烟便稳稳落到了嘴里。 “啪嗒……咔擦……” 虽然是用了很多年的打火机,可它就像天险刀藏他自己一样,被摔摔打打了那么多次,依旧能用,依旧有用。 只是打火机的金属外壳上那原有的三叶草花纹的边缘已有些模糊。 点着了香烟,天险刀藏却又将那支烟倒过来在食指和中指中间夹着,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这样夜里烟头上的火星子才不会被某些眼尖的人瞧见。 也正是因为如此,天险刀藏的右手掌心常年浮泛着烟熏后的棕黄,那样子就像是薄涂了一层碘伏。 “呼……” 深闷轻吐,天险刀藏抬头静静地看着那烟飘散在了空中,那一闪即过的虚影,天险刀藏无论怎么看都瞧不出来像什么。 “叮铃铃铃……” 天色已晚,天险刀藏倚着的电线杆旁的街道上偶尔还会有三三两两的高中生才下了课,骑着自行车经过。 安静而又略微狭窄的街道,每到这个时候也总会迎来一场场不知何时开始的比赛。 天险刀藏又是深吸了一口倒着夹在手里的烟,遮掩在手心里的火星子迅速亮了起来,这一口就让那支烟短了小半根。 “哈……” 一辆、两辆、三辆……冠军、亚军、季军……天险刀藏眯了眯眼睛,在心里默默数着经过的自行车。 很久很久以前,他也是其中的一员,甚至还得过几次“冠军”。 那时候的街道,完全称不上是什么街道,更像是一条条小巷子,他们一群毛头小子就这样骑着自己的车在里面横冲直撞,吹口哨耍特技,过着属于他们的“飞车瘾”。 享受着别人赞叹目光,当然,有时候也免不了因为险些冲撞了其他行人而挨上几句骂。 天险刀藏想,自己大概是老了,因为也只有老了才总会想起以前的事。 “阿城哥哥!” “爸妈没在,我要去乐队排练,这袋是零食,这袋是水果,我排练完过来接小雪!” 天险刀藏那时候还叫缚刃边城,他家隔壁邻居有两个女儿,姐姐宫紫玄比他小几岁,妹妹宫楼雪的年纪更小。 大人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要忙的,所以街巷里的孩子们都是互相照顾,缚刃边城作为一个大哥哥,自然被交待了要好好照顾隔壁邻居家的两姐妹。 虽说是姐妹,可姐姐宫紫玄和妹妹宫楼雪的个性截然不同,按他的形容,一个是魔鬼辣椒,另一个则是起司蛋糕。 “叮铃铃铃……” 窗外传来的阵阵自行车铃着实让人心动心痒,于是在那个周末的下午,缚刃边城带了比他的自行车座没高多少的宫楼雪出去骑自行车。 “来,小雪,戴好头盔,抓紧……” 尽管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邻居哥哥,缚刃边城确实是极大地保证了自行车后座上宫楼雪的安全,可若是宫紫玄在,她根本不会让宫楼雪来。 “阿城哥哥……我怕……” “小雪不怕不怕,你闭着眼睛……嘿!前面那几个,你们给我等着!!!” 也许是缚刃边城对自己的车技太过自信,又或是多载了一个小孩子的自行车并不适合在狭窄的街巷里飞驰穿梭,又或是早些时候才下了雨,地坑里还有陈积的一摊雨水…… 总之,在拐过一处街角的时候,毫无征兆,缚刃边城的自行车倒了。 那一刻就好像是在看缺了几页的手翻小人书画片,缚刃边城感觉眼前的景象突然一下子就变换成了另一幕。 而这一幕的开始,是宫楼雪惊天动地的哭声和宫紫玄的呵斥! “缚!刃!边!城!”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一时间,缚刃边城仿佛变成了一台装着卡带磁带的录音随身听,他一直在重复着这句话。 那天宫楼雪穿了一件缀着细碎的油菜花的浅绿裙子,在这场意外之后裙子上多了星星点点的鲜红。 “疼!哇……疼!小雪疼……” “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点抱着小雪去医院!!!” 一记响亮的耳光,总算唤回了缚刃边城的神智,就这样,他带着宫紫玄两姐妹坐上了计程车去了最近的医院。 排队,挂号,拍片……等再赶到门诊的时候,所幸医生们还没有走。 “我看看片子哈……咦?你们的家长呢?” “肇事者缚刃边城!受害者宫楼雪,我是她姐姐宫紫玄!我们老爸老妈出差了,还没有回来。” 缚刃边城依稀记得当年的那位女医生,很是温柔,慈祥,还从口袋里拿出来了几块橘子软糖哄住了宫楼雪。 “是我的错……骑自行车的时候不小心让她摔下去了,下次不会了……” “下次?还敢有下次?!” 小他多半头的宫紫玄,立刻扬起拳头没轻没重地捶在了他的背上,不疼,但那时缚刃边城的脸更红了,就连他自己也感觉仿佛脸前是被人放了一只打火机在烧似的。 那位女医生仔细看过了x光片子,所幸宫楼雪的腿和脚都没什么太大问题,只是青枝骨折,需要打上石膏好好休养一段时间。 打完了石膏,缚刃边城背着宫楼雪出了门,身旁的宫紫玄依旧不依不饶,但在从门诊大楼出去后,宫紫玄却突然安静了下来,直到缚刃边城背着宫楼雪走出去了十几步后,他才留意到这个捶了他一路的丫头停在了门诊大楼的门口,头昂着,分明是望着他们刚刚离开的骨科门诊的窗子。 其实他也不晓得,为什么只那么一次,宫紫玄就打定了主意要在将来成为一名医生,还是骨科医生,但他直到现在还记得宫紫玄那天说的话和那双让人后怕的眼神。 “将来我也要来这里当骨科医生!”宫紫玄攥紧拳头看向了他,当然那时也许她是在看自家的小妹宫楼雪,但时隔多年,缚刃边城现在已成了天险刀藏,他还是会很怕那双眼。 “缚!刃!边!城!我宫紫玄这辈子都不会放过你!” “咳咳咳咳……” 突如其来,不愉快的断断续续的回忆闪现在天险刀藏的脑海,没来得及吐出的烟刺激起了他的咽喉。 “呃……” 眼前像是有影子在浮动,天险刀藏的头也开始痛,这是以前受伤留下来的老毛病了。 仿佛有人正在用一把钝斧头将他的头劈开一般,愈加剧烈的头痛,那些影子也逐渐在他的眼前扭曲。 “……” 当机立断,天险刀藏将手里还燃着一点火星子的烟头攥进了掌心,用另外一种疼痛去掩盖疼痛的做法虽不明智,但有效,至少,他的眼前不会再看见那道扭曲的影子。 “藏……藏哥……你,你没事吧?” 天险刀藏扔掉了烟头这才发现不知何时眼前多了个人,看样子,显然是被他刚才的举动吓到了。 “阿藏,和老鬼说好了,今天八点,码头那间茶餐厅见,记得多带些人……” “嗯,知道了老大……” 死亡,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从来都不会是一个意外,正如他很久以前和宫家的那两姐妹一起吃冰淇淋的那天,他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名帮派成员。 “呼……呼……妈的!一个个看人太多就知道跑,还害得老子被砍成这样!阿藏,快开车!!!” 天险刀藏的动作比他的老大的话还要快一步,他甚至预先从便利店里要好了冰备在后车座的桶里。 等车子发动起来像闪电一样奔窜在街道上的时候,天险刀藏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声轻微的水响,他快速从后视镜上瞄了一眼,桶里的冰多少已经有些融化了,他的老大刚刚淡定自若地将他的断手扔进了桶里。 “妈的!等老子手接好,把他们全砍了!剁了!丢去喂狗!!!阿藏,再开快点!妈的,还追!还有条子!” 听了自家老大的一路嘴里的不干不净的,伴着紧逼直追刺耳的警笛,天险刀藏在街道上又是兜上了好几个圈子这才安心地将车开去了最近的医院。 车子停在医院的时候已是午夜,值班的医生护士本就没有几个,见到天险刀藏扶着一个血人还带着断手突然闯进来,一个个几乎吓得都躲在了台子下面不敢出来。 “准备手术室,清创,你,快去填资料!备血!” 何其镇定自若的声音,天险刀藏很难不注意到这声音的主人——那个女医生。 可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也只是一道背影,天险刀藏差点要捏折手里正在填资料的笔。 怎么会那么巧?怎么会是她?怎么会…… 宫紫玄当年去了医学院念书这回事他是知道的,可他没想到,宫紫玄也确实像她自己说的那样,跑来这家医院当了一名骨科医生。 甚至,她还成为了当年那位女医生,霹雳医学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骨科教授练峨眉的学生。 在手术室外等待着的天险刀藏十分的不安,医院里不让抽烟,尼古丁的瘾劲一上来让他的心里更是烦躁。 宫紫玄……她应该没有认出他? 至少,天险刀藏希望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天险刀藏抓着打火机的手早就出了一层层的湿汗,浸进了打火机外壳上的三叶草花纹里。 “手术很成功,应该不会影响对功能造成太大影响。” 按理来说,做完手术的宫紫玄应该会从另一个方向走出手术室,可她却在手术结束后出现在了天险刀藏的身后,甚至还没换下她不小心在术后沾上了血的洗手服。 “好……好……谢谢……” “哐当!” 低着头,天险刀藏却不小心将手里的打火机掉在了地上,他刚要去捡,眼前他不敢抬头去看的那个人却先替她捡了起来。 “很别致的打火机。” “嗯……” 天险刀藏依旧低着头,几乎要将整张脸缩进自己的皮夹克,如果可能,他甚至想用旁边的那个垃圾桶盖在自己的头上。 “看来……她没有认出我……” 万分庆幸,天险刀藏和他的老大很快就离开了医院,甚至来不及等着天亮。 如果当年自己没有去当警察,去当警方卧底,是不是和他相爱的宫楼雪也不会因为他而被人枪杀? 天险刀藏开着车,夜色渐息,黎明将至,可他开着的车子,却和那到来的光明背道而驰,伴随着熟悉的头痛,他仿佛再次看到了当年倒在了血泊里的宫楼雪。 他救下了宫紫玄,却没救得了宫楼雪,而且他永远也没机会向她们解释清楚自己是卧底。 “缚!刃!边!城!我宫紫玄这辈子都不会放过你!” 这辈子剩下的时间,他注定只能成为“天险刀藏”,从此永远生活在这黑暗之中。 与此同时,一缕晨光透过刚刚卷上去了一半的百叶窗的窗子投在了骨科办公室里,那道光影下,宫紫玄的双眼满是疲惫。 她也希望自己是认错了人。 “姐姐,你看阿城哥哥的生日礼物,我送他什么比较好?” “嗯……那就这个打火机好了,三叶草不是代表好运吗?那就希望他快点升职……” 宫紫玄的身子向身后的椅背靠了过去,她合上了眼,手却紧紧抓住了扶手。 老天爷为何又会让她再遇见他?她本以为他早就死了…… “师姐,刚下夜班呐……你这多肉好久没浇水,都干死了……” 办公室里又有人进来了,是练峨眉的另一个学生,平日总是说个不停的金战战。 “嗯……我知道了,等下了班就去花店买一盆新的……” 漫不经心应着,宫紫玄皱了皱眉,看向了那盆枯萎发黑的多肉,心中忽然生出了另外的念头:她要养一盆三叶草。 也许,真的是她认错了人,无论如何,只希望她与他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