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手记之犯罪现场》 楔子 这世界上有太多的谜案,如果没有意志坚强的人想把它解开,那它最终会湮没在黑色的暗流之中。而我,就是一个立志解开所有谜案的人。 我是一名警察。 若干年前,我在某市警局工作。那时候并没有普及电脑,也没有手机,现如今普遍使用的很多高技术办案工具,那时候只能在科幻小说中出现。更多的时候,要靠超强的观察力与缜密的推理,此二者即使到了现代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除此之外,还要有超越常人的勇气,因为,有太多太多隐藏在黑暗中的影子,是你无法想象的,你永远无法预测你将会遇到什么样的危险。这也给破案的工作,始终蒙上一层若隐若现的迷雾。 我就是终日在这雾中工作的人。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若干年前,那时我刚刚从警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 毕业的那天,校领导给了我一封介绍信,说你的工作已经定了,要到某市的刑警队工作。 我当时有些奇怪,因为根据事先得到的消息,我原本被分配到另一个单位担任文职工作。 领导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说:“本来要把你分配到别的地方,但不久前来了一位领导同志,专门向我要本校尖子生的档案。你的成绩本来就在校内数一数二,于是我就把你的档案也给了他。第二天他又来找我,把档案还给了我,还说你的工作被调换了,要去刑警队工作。工资倒是比那份文职工作高,我想你应该高兴才是。” “是么?”我对领导还是毕恭毕敬,但心里却产生了疑惑,照理说,这样的调动要经过上层,需要审批、会议讨论、调研等等复杂的程序,那个人为什么一晚上就能搞定了?莫非来头很大? 看着校领导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觉得问也问不出什么来,辞别他之后,我就回家收拾行李了。我也成了警校历史上唯一一个还没有参加工作就被调动了一次工作的人。 这还不算最奇怪的,更奇怪的事还在后面。当天晚上,就有人来接我,自称是某市警局的人。他只说事情紧急,最好连夜过去。 好在我父母早亡,只是一个人居住,于是草草收拾了一下便跟他上了车。 发动汽车前他抬头望了望天,此时明月正圆,他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都记得的话: “这么好的月色,估计又有人被杀了吧。” 月如银盆,在云中若隐若现,凉风习习,黄叶似清明时节的纸钱,片片飘落。 大地一片银白,白的肃穆,却也静的可怕。 石板路上传来踢踢踏踏的声音,清脆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传很远很远,昏暗的月色下,小街上出现一名女子。 女子摇摇晃晃,似乎喝了酒,她穿着件时髦的衣裙,相对于深秋的寒意,她穿的未免有些单薄,那衣裙在月光下被罩上一层幽异的蓝,她的整个人仿佛从冥界走来。她开始有些后悔穿这身衣服出来,因为她没想过在月下这衣服竟然变得鬼气森森。头顶上,惨白色的圆月像一只幽灵的眼睛,饶有兴味盯着她。女人不知不觉走的慢了下来。 路边是一座陵园,随着习习风声,草叶起伏,隐约可以看到草丛中的石碑。如果稍加留神,你会看到石碑附近有蓝绿色的微光闪过。那就是传说中的鬼火。 离家还有很远,她把衣领竖起来,小心地打量着路边的草丛。那点点的星火使她很不自在。陵园为什么没有围墙呢?把那些坟围起来不好么?这条路的路灯坏了,若不是有月亮,她连路都看不清楚。要在平时,她肯定坐出租车回家,但今天偏偏一辆出租车也找不到。全城的出租司机莫非都死了么? 酒意被吓跑了一半。碰上贼怎么办?想到这儿她摸了摸自己的包。这条路怎么这么长,似乎一直走不到头。有坊间传闻,这条路上不太平,自己今晚也是多喝了几杯,等到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自己已经走到街中央了。 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声,女子紧张地转回身,草丛里一阵起伏,北风忽起,卷起她的发丝,遮住了她的眼睛。 她慌乱地拨开头发,两只穿着高跟鞋的脚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她差点儿把自己绊倒。 那响声又来了,还是从原来的方向,这次比上次离自己更近。女人大气也不敢出,她慢慢地倒退着走,一直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绝不敢转过身来,让自己的后背朝着那边。 声音停了,女人仿佛看到有东西伏在草丛里。她哆嗦了半天,终于想到要喊救命。 正在她还没喊出声来的时候,一双手环住了她的脖子。女子奋力推开那双手,高跟鞋从她脚上挣脱,她跌跌撞撞跑出几步远,那双手又不依不饶地伸了过来,抓住了她的手。她大喊大叫,将手里的包丢了过去,趁对方一愣神儿的工夫,她跑向左边的路口,那里隐隐约约有路灯光,跑过去或许有救。她用平生最快的速度跑着,心脏跳的飞快,随时都要爆开,路面上的石子扎进了她的脚,血流了出来,每跑一步都钻心的疼,但她顾不上这些了,后面急促的脚步声证明危险并没有被甩掉。她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 路口就在眼前,路灯光影影绰绰,前方出现了一个人影,她惊喜的几乎要叫出声来,女人向前挥舞手臂,希望那人能看见她。那人影果然看见她了,迅速走了过来,女人张口要叫,那人却忽然伸出了手,遮住了她的口鼻,这次的力量比刚才的力量要强,女子挣扎却挣脱不掉,风声呜咽,女子眼前一阵金星闪过,手脚渐渐失去了力气,天顶上那一轮银色的明月缓缓隐进了云里。 片刻之后,女子从那条路上消失了。 1、第一案 212吉普的噪声震耳欲聋,坐在后座的我每隔几秒钟就被颠起来一次,头上的帽子根本戴不牢靠,几次要掉下来。我狼狈不堪地按住它,愤愤地看着驾车的人。 驾驶位上的人叼着根烟,你一闻就能闻出那是平价的本地产烟卷,呛人的气味让我忍不住要咳嗽,我想打开车窗,但门外的滚滚黄尘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212吉普此刻正行驶在乡下常见的黄土路上,这个叫“老成”的司机又把车开得飞快,如果打开车窗,不出三秒钟我们就会变成比兵马俑还土的土偶。 偏偏那驾车的还回过头来一笑:“兜风够爽吧?” 要不是警校里天天教导我们要“谦逊平和”,我会一拳把他打飞。我强忍住要吐的冲动,问他:“为什么有柏油路不走,你要走黄土路?” “这条路是近路,我们可以节省时间。当警察,最宝贵的资源就是时间,以后你就会知道。212的越野性很好,你还没有试过坐拖拉机爬山路吧?” “每次都是由你接新人吗?”我想换个话题。 “嗯,每年一次,都是由我来接。所以路跑得很熟,你放心,很快就到。” 偏偏他这句话让我不放心起来。每年都有新人加入,也就是说,每年都有人……牺牲!? 我竭力打消掉这个让我不安的念头,心想,很有可能是这个家伙在故意吓唬我,他要称称我这新人的斤两吧?所以我把腰板挺得更直了。下面的路更加崎岖难行,而我直到旅行结束都一声未吭。不经意间,我看到老成在通过后视镜观察我。 汽车终于驶上了宽阔的国道,距离市局应该还有几十分钟路程,这时,迎面驶来了一辆警车。 似乎认识,老成离着老远就打招呼,对方开得飞快,老成刚招了两下手,对方就已来到了近前,打了个手势,老成一震,来了个急刹车,对方也同时急刹车,两辆车都还没停稳,对方就急急忙忙把车窗摇下来:“老成,准备了,有案子!” “王队,我有任务在啊,局里让我去接新人,现在就在我车上,还没带他去报到呢!” “报什么到啊,又出现新的失踪者了,很有可能是‘7?24’连环失踪案的继续!局里让我尽快组织人开始调查,正缺人手,你小子别想偷懒。” “谁偷懒……我只想先带新人熟悉熟悉环境。以后办案……” “局里有什么好看的,带他去现场,现场是最好的课堂!”对方一拉车窗,车子发动了。 “这是队里的王哥,咱们的头儿,打个招呼,以后就是同事了。”老成提醒我。 我摇下车窗,正要跟王哥打招呼,他摇摇手,车子已如离弦之箭般蹿了出去。 老成掉转车身,跟上王哥的车子。 “那个‘7?24’是个什么案子?”我问。 “头儿这么急急火火的,连保密条例都忘了。”老成摇摇头,“本来不想让你这么早参与案子,不过现在看来没办法了……” 2、唯一生还者 一滴水从屋顶落了下来,正落在女子的额头,冰凉刺骨,把她从黑色的梦里惊醒过来。那个梦太长,太可怕,她梦见自己被不知名的怪物追杀,怪物将她分尸,把肉碎与骨片丢的到处都是,只剩下一个头,披散着长发,瞪着空洞的双目望向这边。 女子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酸痛,她发现自己被麻绳捆得结结实实,嘴里塞着件难闻的东西。她挣扎了几下,绳子在身上越陷越紧。她忽然发觉,现实比梦境更可怕。 四下里充斥着难闻的气味,恶臭无比,几乎让人作呕,头顶还有水不断落下来,她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水浸透。身子下方是一洼脏水,水面上浮着某种油脂,黏糊糊的。无数绿豆大的苍蝇直接趴在油脂上,贪婪地享受着盛宴。 她想从脏水中挪开,岂料身上的束缚比她想的要牢固的多,她只能勉强扭一下身子,更多的脏水被溅起,弄了她一身,苍蝇们嗡嗡叫着爬上她的身体。她恶心的把头扭向一边,这一扭可不要紧,她看到了更多更可怕的东西。 几只大桶摆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看起来像装汽油的桶,每只桶都掀掉了盖子,苍蝇正从那里爬进爬出,脏水就是从桶底流出来的。 桶壁上带着斑斑锈渍,绣渍上带着奇异的绿色光泽,似乎掺杂了某种来路不明的杂质。 从一只桶里,伸出一只手来。 女子以为自己看错了,眨了眨眼睛。 没错,那就是一只手,一只白中泛青的手,整条手臂呈半蜷曲的状态,掌心向着天,手指的尖端已经变成紫色,一条虫从那手的手指缝里爬出来,肚子鼓胀胀的,还有另一条蛆正在探头探脑,那皮肉之下不知藏了多少它们的同胞。 女人觉得胃里一阵翻腾,起初她还以为那是一只假手,现在她可以肯定那是只真正的人手。 那么,桶里装的是什么,就不言而喻了,整间屋子里放了这么多的桶…… 女子的心缩得更紧了:这里分明就是个屠宰场。 “你醒过来了?”一个粗野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从阴影处缓缓站起来一个系着皮围裙的男人,他的手里拎着一件东西。女子看清他手里拎的东西之后恨不得马上昏过去——那是一把刀,厚背宽刃的切肉刀,刀刃闪着寒光,刀尖上挂着一丝还未完全凝固的血。 3、现场授课 “带了本子没有?”老成头也不回地问我。 “本子?” “当警察的第一课,随身带好笔跟本子。”老成腾出一只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就算记忆力再好,也有记错东西的时候,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我没有带。”我手足无措地说,“有人提醒过我要准备笔和本子,我本以为今天会先去局里,所以……” “所以就没带么?”老成笑了笑,“第二课,当警察,时刻要留一手,以备突发情况。打开我的包,夹层里有备用的钢笔和本子,你先用吧,算是我送你的见面礼。” 我谢过之后取出本子跟笔,在把包合上的一瞬间,我瞥到老成书包里有张照片,似乎是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子。 老成说:“现在我将把案情介绍给你,用心听,用心记。” “现在?”我手足无措地说,“在这颠簸的汽车上?” “第三课,当你不能去改变环境的时候,就努力适应环境。”老成的声音依然严肃,丝毫不像开玩笑的样子。 “董玉,女,20岁,新市区人,高中文化,待业青年。7月24日晚,其姐姐董乐到街道派出所报警,声称董玉傍晚出去打牌后一直没有回家,她的牌友们则声称董玉一直没有来。后在距离其家约3公里的地方发现一条假的珍珠项链,项链上有血迹,珠子散落一地。项链上的血迹被证实与董玉是相同血型。经董乐证实,该条项链属于董玉。经董乐回忆,董玉失踪前,曾向她借了一些钱打牌,装在随身的挎包里,但经过反复勘查,除了这条项链以外,董玉随身携带的其他财物并未发现。而在现场附近有搏斗的痕迹。” “伍薛姣,女,21岁,北市区人,中专毕业,待业青年。8月30日晚,伍薛姣与朋友外出赴宴,当夜22点左右,伍薛姣称喝多了头疼,离开宴会现场,但并未返回家中。其家人于凌晨3点左右报警,至今尚未得知其下落。在这里补充一点,伍薛姣是个虚荣心很强的人,为了参加宴会,特意向别人借了一身很华丽的衣服。当地民警在距离宴会现场几百米的一处公交车站找到一片碎裂的布片,怀疑是那衣服上的一部分。” “马晓宇,女,22岁,在镇上的一家酒店上班。9月17日,马晓宇腿部受伤,因担心感染破伤风,去医院注射破伤风针,当晚23点,酒店的人发现她一直没有回来,就向邻近的派出所报案。至今尚未查到其下落。”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记下了?” “嗯。”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在这样颠簸的车上记东西,实在是一种折磨。 他说:“现在考考你。” “啊?”这就要考我了,不会是刻意难为新人吧? “放心,不会特别难的,”他好像看穿了我的想法,“说说这几起事件的相似之处吧。” 我努力回忆着:“这几起事件的相似之处很多,首先,受害者都是单独外出的年轻女性;其次,案发时间都是在晚上或者凌晨;第三,受害者的财物随着受害者一起失踪了——当然,第一起案件中我们找到了项链,不过受害人的挎包及挎包中的钱没有找到。” “比想象的要好一些,在新人里算表现不错的了。”老成居然难得夸了我一句。 “下面的题目就难一些了。” 我一愣:“啊,还有题目?” 他笑了笑:“放轻松,在真正开始侦破案子之前,这些东西就当是热身吧。你猜猜,凶手的动机是什么呢?” 还是想称称我的斤两么?我搔了搔头:“那我就真的只能瞎猜了。” “或许瞎猜也能猜中呢。”他耸耸肩,“你知道么?王队刚来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办公室,只凭几小时的推理,就把几年前的一桩悬案给破了。” 我吐了吐舌头:“我的推理能力哪能跟王队……” “话可不能这么说,他当时和你一样,也是刚出警校的新人。年龄么,好像比现在的你还小一些。” 在来报到之前,家里的长辈们,尤其是在公安系统工作过的长辈,曾经反复叮嘱我,一定要踏实、低调,不要随便将自己主观的意见说出来,尤其是在领导面前,这会让自己显得很幼稚,而且,没经过推敲的观点对于破案没有半点帮助。可是,此刻老成的话,似乎在无意中拨起了我的好胜欲望。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男子,总是有那么点好胜心的。 “那我可就说咯,”我清了清嗓子,“董玉,伍薛姣及马晓宇三人,本身毫无关联,基本可以排除情杀和仇杀。至于绑架,似乎也不可能,因为至今三人家里都未曾收到勒索信。如果说是贩卖人口……也不太像,那些贩卖人口的通常都是以团伙为单位行动。而这次的感觉像是一个人行动,因此我判断是抢劫。凶手应该是一个乡下出身的矮小瘦子。” 老成说:“何以见得?” 我说:“董玉出事的时候身上戴着一条项链——虽然是假的珍珠项链,但毕竟也是一条项链,对吧?她装钱的挎包也不见了。至于伍薛姣,当时她穿的衣服害了她,行凶者以为她是个有钱人;至于马晓宇,她是出去打针的,身上肯定带了钱。如果说是贩卖人口的团伙要掠走几个女人,那为啥偏偏抓这些20岁出头的女人呢?我记得资料上显示,20岁以下的女人被拐卖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年龄越小的逃跑的可能性越低。” “这都不是重点哦,我记得你刚才说了一句‘一个乡下出身的矮小瘦子’。我没有听错吧。” 车内静了几分钟,老成似乎在耐心的等待着我的回答。 “哦,这应该是显而易见吧。”我合上了笔记本,冲着老成微微一笑。 老成似乎微微的震了一下,我看到他嘴角咧起一丝几乎难以察觉的笑意。 那笑意不知是代表欣慰还是嘲讽。 王队驾车已经把我们抛下好远,我们驶进一个小镇,王队的车在前面停着,旁边站了几个人,王队正在向一个年轻人问话,那年轻人抱着头蹲在地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老成将车停下,叫我一起下车。 “说吧。”王队拍了拍那年轻人的肩膀。 “她昨天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晚上给我单位打了个电话,说有应酬,就这样,过了十点还没回来,给她单位打电话,说不在,又给她朋友打电话,说饭局早就散了,我就觉得出事了。我去她们吃饭的饭店找,那里已经关门打烊。我又找了好几个地方,都找不到……”年轻人说话断断续续,情绪波动很大。 “她在镇上还有亲戚么?”王队问。 那人回答:“没有。” “仇人呢?” “没有,她平时人缘很好。” “最近有没有奇怪的人在家附近转悠?” “没有。或许有,但我没注意。” “嗯。”王队点点头,向老成和我点头示意。 我们过去之后,他低声介绍:“这人名叫李伟,他妹妹李晓萌昨晚失踪。失踪前她曾经和几位朋友一起吃饭,从吃饭的地方到李晓萌家只有一条大路。我觉得这事情和之前发生的事件很相似。” “嗯,那咱们要不要到那条路上看看?” “走。”王队让本地的民警带路,我们几个跟在后面。 老成凑到我耳边说:“到了现场,不该碰的别碰,不该说的别说。” 我点点头:“晓得。” 到了那条街上,王队忍不住说:“这地方真适合作案。” 这条街长约3公里,南侧是烈士陵园,平时少有人来,北侧是一家烟花厂,这家厂子今年春天发生了爆炸事故,厂房严重损坏,还伤了人,也就停产了。到现在只留下了一片空荡荡的厂房。平时白天都很少有人来这一带,更不用说晚上。 据当地的民警讲,这条路上的路灯不久前坏了,晚上来这里走路,纯粹是自找麻烦。 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李晓萌断然不会走这条路回家。 不过,也正因为行人少,为现场勘查提供了一定便利,无需封锁现场,老成提醒我一句“别放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就跟着王队朝路南那边去了。路南那边的陵园没有围墙,陵园里的草长的很高,很适合藏人。 沿着草丛走了约莫一刻钟,王队站住了:“路北那边我看就不用去看了,厂房外面都围着围墙,围墙一直延伸到街的尽头,任凭谁都不会从3米多高的墙上跳下来行凶,搞不好还会把脚扭伤。从地形上看咱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最好,旁边的草都将近一米半高,轻轻松松就可以藏住人,而街两头的情形都能看得见——前提是光线足够好。” 老成说:“昨晚是晴天,又是阴历十六,月光很强。” 王队在草丛里找了找,忽然弯下腰去,我和老成凑过去一看,王队正盯着一根很细的藤蔓植物。 “它表面上还是一整根,实际上已经断了。”王队将它一提,表面上看起来很结实的藤从中间折了。“我小时候曾用这种植物当绳子玩,很结实,轻易弄不断。应该是有人踩在它上面,一直踩了很长的时间,才让它断掉的。附近有几个脚印,老成,注意拍照取证。”他弯下腰,用镊子夹起藤蔓附近的一些白色灰烬。 “那凶犯就是在这里躲藏了?” 王队对着太阳看了看那些灰,思考了一会儿,说:“再找找其他地方。” 我们沿着这条街一直向前走,走到一个丁字路口,街在这里就到了尽头。 王队忽然弯腰,用戴了手套的手,小心地夹起一件东西。那是一个烟头。 我们在附近搜索,又找到了几个烟头。 王队将烟头一一装好,对老成说:“和之前的设想有了出入。”老成却看着我,不说话。 我们将搜集来的东西整理好,王队带着我们又找李伟问了几个问题,然后一起返回警局。 到了局里,老成带我见了领导,然后是报到的几个程序,最后带我去警队的办公室。 王队端坐桌旁,面前摊着自己的本子。奇怪的是,他没有盯着本子看,而是闭着眼睛。他的眼皮在动,也就是说,眼珠在眼皮底下转,这种情况很诡异。只有极少人在进行高度精力集中时会变成这样。 老成似乎是不愿打扰他,正要带我出去,王队说话了:“你们来了?” 他睁开眼睛,脸上的表情很疲惫,像进行了一场特别繁重的劳动。 “刘水,我看过你的档案,今天开始你就是队里的一分子了。”王队对我说,“这里是刑警队,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没有坐办公室的闲职,很多时候我们都要出去忙碌,餐风饮露是家常便饭。队里还有几个人,但他们都有公务,出去办事了。现在就靠咱们仨来应付这个案子。我不管你是不是刚毕业的学生,既然组织上把你分配到这里来,就是对你能力的信任,在这个单位里,也有很多人在参加工作的第一周就破获了案子,抓到了凶手,虽然我知道那种情况属于特例,但是我也相信你会干得很不错的。” 这是一种很巧妙的鼓励,同时也展现了信任的态度,有利于同事之间的合作。在很多单位,新人刚加入工作的时候都要先经过培训期和适应期,领导要对其进行观察,对其实力进行研判之后再给他安排相应的职位。可在这里则不然,新人要在入职第一天迅速进入状态。 我想起了在苏德会战时,那些苏联小孩会在刚脱下学生制服换上军装的第一天被推上战场,有人说,警队和军队存在某种程度的相似性,9这并非毫无根据。 老成说:“今天我把案子的一些情况对刘水做了说明,他也谈了谈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很有见地,刘水,你把你的看法跟队长说说。” 这回可真是班门弄斧了。我额角冒汗,心说老成你这么做太草率了,我那些看法都是瞎掰,咱俩在车上消磨时间侃侃还成,现在是在办案,这不是耽误工夫么。 “这不是耽误时间。”队长面无表情地说。 太绝了!这个队里人人都会读心术么? 我把白天跟老成说的话又重新说了一遍。在听的时候,队长闭上了眼睛。 当我讲完的时候,王队睁开眼,点点头:“有创见性。在出现第三个失踪者之前,我的看法和你是相同的。” 和我的看法相同,也就是说我想的是正确的了? 我问:“你怀疑疑犯是一个身材矮小的人?” 他说:“第一个失踪者曾与疑犯进行搏斗,在现场留下了明显的痕迹,如果疑犯是身材高大强壮的男子,对付一个女人应该不费什么力气。自第一次之后,疑犯选择的目标,就变成了喝醉酒的,或是腿上受伤的女人,很明显,他对自己的实力产生了怀疑,只能找这样的对象下手。李晓萌的失踪让我更加肯定了我的想法。” 王队又合上了眼睛,低头沉思,似乎灵魂出窍。几分钟后,他喃喃地说:“不错,和我初期的推断基本相符,可就在今天,我将这个判断彻底推翻了,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 4、两个凶手 男人提着刀,刀尖上的血缓缓划过刀刃,坠落地面。他一步步凑近女人,脸上带着野兽般残忍的冷笑。 女子在他面前体若筛糠,男人在她面前俯下身,他的个子很矮,弯下腰之后,他的脸几乎能蹭到女人身上。女人把脸扭到一边,男人伸手揪住她的头发,将她的脸扳了回来,接着,他把冰凉的刀贴上她娇嫩的脸。 刀刃上黏黏的血抹在女人的脸上,一想到这血应该是来自一具刚刚停止活动不久的躯体,女人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她的不安激起了男人心底的某种欲望。 “你的皮肤真好啊,又白,又嫩,还带着香味。”男人喃喃地说,他的声音嘶哑难听,他使劲地嗅着,还从女人头上揪下一绺头发,女人疼得流出了眼泪。男人把头发凑到鼻端,贪婪地吸着气,头发的发根还带着点儿女人的血。 “我杀的第一个女人就是你这样的女人,白白的,嫩嫩的,身上香喷喷的。她爱穿漂亮衣服,走路的时候一扭一扭,好多男人都喜欢她身上透出来的那种味道,我也喜欢。可是,她死了,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还是我亲手杀的,再也不会有人见到她走路的样子。她白白嫩嫩的皮肤,现在已经变成黑黑臭臭的了,现在围着她转的不是男人,而是一团团的苍蝇。” 男人把那一绺头发塞进自己口袋,用手捏着女人的下巴,就好像屠夫在杀猪前鉴定猪的“品相”。 “你好像比她还好看,杀了可惜,可惜。”他嘻嘻笑了起来,“不过,我还是要杀你,我杀人的手法还不熟,我才杀了三个人,杀的人越多手法就会越熟练,你说是不是?” 女人颤抖着,喉头发出“呜呜”的哽咽。 男人把刀伸到女人眼前,刀尖距离女人的眼珠不过几毫米:“就在不久前,我刚杀了第三个,你真该看看她死前的样子,很好玩。当时她很害怕,求饶,挣扎,甚至说,只要肯让她活着,她可以为我做任何事情。有什么必要呢,我不需要她为我做任何事情,我想让她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闭嘴,然后安安静静地等我把她杀掉,杀的连一口气都不剩。” 女人的眼眶涌出泪花,她无声地啜泣着。男人在她的啜泣中哈哈大笑,得意地挥舞着刀,那把刀一会儿擦着女人的鼻子划过,一会儿又作势要捅她的眼睛,他在玩弄她,就像猫在吃老鼠前要玩弄老鼠一般。 女人忽然一阵抽搐,双眼泛白,瘫软了。 “吓晕了?不好玩。”男人咕哝了几句,把刀抛在一边,伸手给了女人一记耳光,这一掌十分用力,女人的脸红肿了起来,而男人则捂着自己的手心疼得叫了起来,他没想到打人也会弄疼自己。 女人被他打醒了,醒来之后又哭了起来。在女人的哭声中,男人仿佛挽回了一点自尊,他满意地笑了,连巴掌都不疼了。 “你又在玩什么花样?”另一个声音说。 男子转身,看到一个影子慢悠悠地走了过来,那是个高大的男子,上身穿着十分整洁的衬衫,下半身是西裤,脚上是一双擦得很亮的皮鞋。这高个子男人似乎对屋子里的空气十分反感,他用一块手帕捂着口鼻,以至于他说话都是瓮声瓮气的。 “你……你来了。”矮个子男人讪讪地说,对这个高个子他似乎充满敬畏。 “我是来看看你切好了没有。”高个子面无表情地瞪着矮个子。 “四肢切开,胸腹分开,头颈与躯干分开……”矮个子费力地挪动一个桶,将桶里的东西给高个子看,女人闭上了眼睛,她大概能猜到桶里是什么。 “第一桶已经处理完了,第二桶和第三桶可以同时进行。我早说过,我做事你放心。”矮个子嬉皮笑脸地说。 高个子看了眼被绑在地上的女人:“昨晚,这家伙差点儿就跑了,幸亏有我在。我早就说过,不能完全相信你。” 矮个子的脸耷拉了下来,在女人面前他耍尽了威风,但在高个子面前他什么都不是。 “难道我说错了?从第一天开始,就是我一直在暗地里协助你,没有我,你能有今天?你会在第一次抢劫的时候就失败。” “是。”矮个子垂下了头。 高个子提醒他:“赶紧处理完剩下的两桶,我们把这个女人也‘做’掉吧。屋子里摆这么多东西,还有浓重的味道,警察迟早会找上门来。” “我会的,不过,眼下这个,我想再多留两天。”矮个子眼里发出了光,“这个和以前的不一样啊。她的逃生欲望比先前的都要强。我想多折磨折磨她。” 高个子叹了口气:“你虽然是个废物,却比我想象的还要狠,这么折磨她还不如直接杀了她。不过,自家兄弟,怎么做随便你,只要你不搞砸就行。” “不会的。”矮个子一边赔笑一边又开始扯女人的头发,“来来来,小姑娘,长夜漫漫,我们再多找点儿乐子吧。” 几十分钟后,矮个子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女人被他折磨得遍体鳞伤,而她内心的痛苦要远远超过肉体所受的。 高个子一直冷冷的在一旁看着,当矮个子使用那些变态的伎俩的时候,他既不反对,也不支持,更不参与。他为自己拉了把椅子,舒舒服服地坐在上面,点燃了一支香烟,袅袅升起的烟雾缭绕着高个子,他眯着眼睛欣赏着眼前的一切。这苍蝇纷飞腥臭无比的屋子仿佛就是维也纳国家歌剧院,而矮个子的血腥闹剧好比《蝴蝶夫人》,他看得津津有味。 可惜矮个子的花样不多,又看了一会儿,他觉得腻味了,从墙角拿过一个编织袋,把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看。 发饰、手镯、戒指……还有几张带照片的证件,这些无疑都是被害的女子留下来的东西,金银首饰闪闪发光,高个子却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又将它们丢回到袋子里。他只留下了那几张证件,眯着眼睛欣赏着证件上的照片,甚至用手指摩挲着那照片中女人们的脸。 “一个,两个……算上这妞一共是四个。只可惜这妞比较穷,身上带的钱不多。”高个子把注意力转回到正被折磨的女子身上,此时那女子已连呻吟的力气都要没了。矮个子站起身,呼哧呼哧直喘粗气。 “饿了。”矮个子说,“打人都没力气了。” “这丫头居然还没死,真是有趣啊。”高个子摸着下巴,“之前逮到的三个,我记得都很快就死掉了。” “两个是被折磨死的,一个是被吓疯了,之后被活生生肢解掉了。”矮个子刻意把“活生生的”几个字说得很大声,为的是让女子听得更清楚。 女子的眼神变得很迷茫,她的手腕因为长时间的捆缚而痉挛,双腿则在不断地颤抖,由于矮个子的折磨,她已经小便失禁,和地板上原有的脏水混在一起,弄湿了裤子。 矮个子脸上露出恶心的表情,他对高个子说:“我出去休息下,买点儿东西吃。” 高个子说:“给我也来点儿,不要便宜货。” 矮个子出去后,高个子凑到女子身旁,用手抚了抚她的脸,她的血染上了他的手指,他似乎有些恶心,把手指在女人衣领上蹭了蹭。 “中国古代有一种残酷刑法,剐刑,你有没有听说过?”他从口袋里抽出一把小刀,作势在女人面前比划了下。 女人的眼珠随着刀尖转了转,那锋利的寒芒擦过她的睫毛。 “剐一个人通常要三千六百刀,还不是一天剐完,要分三天。曾有一个太监被施以剐刑,他第一天被剐了一千二百刀,居然没有死,晚上还吃了点东西,囚禁他的人给他的伤口消了消毒,让他能挨到第二天。这足以见得,人体的潜力是非常神秘的,只要精神足够坚强,或许就能活的长些。” 刀尖划过女人的脖子,慢慢滑向她的胸膛。男人笑了,那笑声很阴森:“可惜,那太监没能挨过第三天,他最终死于失血过多。” 刀尖挑破了女人的衣服,在她胸膛上留下一条红痕,血先是慢慢渗出,之后聚成一滴大颗的血珠,鲜红色的血在雪白的皮肤上显得十分鲜明。 高个子问:“你要不要挑战一下那太监的纪录?” 女人被深深刺激到了,忽然疯狂地扭动起来,结果刀尖在她身上划得更深。 高个子狂笑道:“这才好玩,这才好玩。” 5、基本推理 王队带回来的东西都被送到鉴定科了,法医们说,晚上就会出结果。 王队说,眼下的进展“卡壳”了,只能等鉴定结果出来。 “王队,你判断犯人是两个人,那会是两个什么样的人呢?”我问。 王队说:“一个人身材矮小,没怎么受过教育,暴躁,容易冲动,收入很低;另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有可能是知识分子,有头脑,做事冷静,有洁癖,收入水平较高。这两人可能对女人抱有仇视心理。” 我问:“为什么作出这样的判断?” 他答道:“先从犯人第一次作案说起。我支持你对他是矮个子的说法。不过我要补充几点:首先,我们要说说那串珍珠项链,如果说犯人原本是以抢劫为目的,那么珍珠项链可能就是引发他作案的重要因素。不过现场的珍珠项链已经断开,珠子散落,上面还有血,这说明什么?”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 “笨啊,这说明犯人有可能直接从受害人脖子上把项链拽了下来,结果弄破了受害人的脖子,使得项链上染了血。他完全可以耐心些把项链解下来而用不着使劲拽,使劲拽会让项链断开。但犯人还是用拽的,这证明他脾气暴躁,而且办事欠缺考虑。因此我又推断他没受过什么教育。在李晓萌失踪的现场,我在断掉的藤蔓附近发现了一些烟卷的残骸,老成和我都是老烟鬼,我们都对烟有一定的研究。这些烟卷的残骸是用土法炮制的烟叶,用报纸卷成的,因此我判断犯人收入很低。 “再来说说第二个犯人。还是要从烟说起,陵园街丁字路口附近发现的烟头,是国内知名厂商制造的,抽这种烟的人收入应该不错,而且多数为商人或高级知识分子。烟头都有弯曲的迹象,犯人很有可能是抽完之后就把它们小心的攥在手里——如果鉴定科从烟头上检验出汗液的成分,那就会证实我的推断。第二个犯人把烟头攥在手里,和第一个犯人随地扔烟头的做法截然不同,这证明他做事有头脑,而且冷静。至于他把烟头丢了一地的原因,则很有可能是由于受害人突然出现,并且企图逃跑,他只能丢下手里的烟头跑去追赶。再来看藏身的地点,最好的藏身地是陵园的草丛,而最近下过雨,草丛里阴湿无比,虫子很多,还容易弄脏鞋子,第二个犯人宁可选择隐蔽性较差的墙角而不愿意待在草丛里,说明他有洁癖。” 我问:“那么身高是怎么确定的呢?” “两个犯人都在现场留下了脚印……” 我一拍巴掌:“嗯!根据步长可以判断他们的身高,警校里也教过这些。”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他们对女性的仇视心理。”老成皱皱眉,“王队,前面几条和我的推断差不多,最后这点我可看不出来。” 王队说:“抢劫的目的既然已经达到,为什么还要把女人掳走呢?第一个失踪的女子董玉,长得并不好看,其后失踪的伍薛姣,甚至可以用丑来形容。犯人应该不是出于性欲而掳走她们。我大胆地做了个猜测:他们要杀了那些女人,以宣泄心中的某种愤怒。这样也达到了灭口的目的。” 我问:“什么样的人才会仇视女性呢?失踪的四个女人除了年轻、身上携带钱物之外,几乎没有共同点。” 王队说:“很多种情况都可以造成对女性的仇视,诸如恋爱方面受挫;又或者父母很早离异,自己跟着父亲生活;甚至小时候被女老师的无端责骂,参加工作后女上司的威压,都可以成为导火索。你平时可以多看看局里的档案,对犯罪者的心理多做些研究。” 我问:“本案的两个疑犯属于哪种情况?” “不晓得。”王队很老实地回答,“我也只能推断到这一层了,接下来我希望获得更多的线索,这就全靠鉴证科了。” 6、折磨 高个子男人忽然放开了李晓萌,重新坐回自己的椅子上,他皱着眉看着自己的衬衣,洁白的衬衣上多了几个污点,那是溅上去的污水。女人挣扎时把地上的污水溅了起来。 “真脏,我早说过让哥哥搬离这个地方,可他就是不愿意。”高个子耸耸肩。 哥哥?!李晓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两人的外表差太远了。 高个子笑道:“啊,你的眼睛瞪大了,你没看出来么,我们是兄弟呀。打你的那个是我老哥,我们虽然相貌相差很大,但我们的年龄差距只有一岁。 “你可知道这原因是怎么造成的? “反正你快死了,多告诉你些也无所谓。我的父母是外地人,他们出生在西部某个荒僻的山村里,村里人结婚都比较早,我父母十八岁就成亲了。母亲在二十岁生下了哥哥,之后是我。原本我和哥哥可以一起健康快乐的长大,但此时发生了些意外。 “我们村附近发现了矿脉,这条矿脉很快被一个老板给包了下来,在中国这块地方,有矿就代表有暴利可图,那老板日进斗金,而我父亲,此时在他的手下打工,挣来的钱只够养家糊口。 “有一天,我母亲忽然丢下自己的家,去了遥远的地方,走之前留给父亲一封信。后来才知道,那个老板看上了母亲的姿色,而且和她通奸。一个二十多岁的乡下女人,忽然面对暴发户抛给她的无数金钱和许诺,她无法抵御那种诱惑,也不甘心早早的就成了黄脸婆,于是就跟了那老板。父亲知道事情的原委后提着刀要去找那老板,但那老板早带着母亲跑了,没留下任何线索。 “从此,父亲带我们两个,他在附近的打石场干活,很累,挣钱也少,而且早早就开始白头了。在我们兄弟俩刚上小学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那天我和哥哥去集市上,一个很年轻很漂亮的阿姨过来,说可以带我们去找妈妈。哥哥说他先跟她去,如果找到了就也带我去。从此他也失踪了。我们报了警,但没找到哥哥,也没找到那阿姨。 “哥哥失踪以后,我非常恨我自己。父亲则更加郁郁寡欢,在把我送上大学之后,他就得了重病。但他一直瞒着我,直到他去世。别的同学都是欢天喜地带着毕业证和家长合影,而我是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回家办父亲的丧事。” 他的眼神竟然变得悲伤起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个烟盒,抽出一根烟点上:“从此我的心里装了两件事。第一,我的家是由于两个女人而被破坏的,一个是我那自私而又狠心的母亲,另一个是把哥哥拐走的阿姨。第二,我一定要找到哥哥。 “黄天不负有心人啊,直到两年前,警方终于查到当年有批人贩子把几个孩子带到了这个城市。我顺着这条线索,终于找到了我哥哥,他被卖给一个杀猪的屠夫,那个屠夫一直虐待哥哥,把他当成出气筒。后来屠夫死了,留给哥哥的遗产十分有限,哥哥竟然流落到街头乞讨……当我找到哥哥的那天,他竟然在……向人乞讨! “那天我根据警方提供的地址来到哥哥所在的村子。我是从外地乘长途汽车赶来的,到那村子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打算先找个旅馆,第二天再去和他见面。 “那村子很小,旅馆很难找,仅有的几间又不干净。一直到晚上十点我还没有找到住的地方。走着走着来到了一条僻静的小路,前面有吵闹的声音,我抬起头,看到一个男人扯着一个女人的袖子,苦苦哀求着什么。女人破口大骂,男人忽然给女人跪了下来:‘我只要一块钱就行了,我很饿,求求你!’ “那女人愣了一下,随后骂道:‘你下跪我也不会给你钱的,臭要饭的。’ “我的大脑变得昏昏沉沉的,几种混乱的情绪一起涌了上来,欣喜、激动、愤怒,甚至夹杂着恐怖的杀戮欲。那男人是我的哥哥,我当时已经获得了他成年后的照片以便相认。他竟然跪在一个浓妆艳抹的俗气女人脚下乞怜。而那女人竟然一点儿都不可怜他。对,女人一般都是冷血的,她们的心肠比蛇蝎还毒。 “我犹豫着要不要出去和哥哥相认,这个时候出去会很尴尬,无论是谁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兄弟看到这副样子。 “在我犹豫的时候,哥哥忽然跳起身,一把揪住女人脖子上的项链,女人尖叫起来,和哥哥厮打,哥哥用力拽着,最终项链断了,项链上的挂钩划过女人的脖子,女人摸着自己的脖子,沿着小路跑了起来。 “哥哥看着断掉的项链,还在呆呆发傻,此前他都没见过珍珠项链。 “女人跑得越来越快,她的声音迟早会引来人,警察会把哥哥以抢劫罪带走,我说什么也不能让哥哥被抓走,我已经找了他很多年,不能允许再次分离。 “那女人很倒霉,她逃跑的方向正是我藏身的地方。 “于是……后面的事情你就能猜到了吧。” “你为什么把那些事讲给这女人听?” 一个阴沉的声音响起,矮个子男人提着一些熟食进来。他把吃的朝桌上一摔,满脸的不高兴。 “无聊嘛,”高个子耸耸肩,“你这地方连电视机也没有。找个人说话总是好的,反正她快要死了。” 矮个子瞥了眼女人:“虽然我不如你聪明,但是我觉得这女人暂时死不了。” 高个子问:“何以见得?” 矮个子说:“她已经撑了这么久,表现出来的意志力异乎寻常。别看咱们已经折磨了她很久,但如果一解开她,我猜她会立刻活蹦乱跳的跑出去。” 高个子吹了声口哨:“少开玩笑。咱们打赌。” 这两人在桌子上摊开油纸包,油纸包里是两份食品,高个子的吃的要比矮个子的好一些,两个人虽然是兄弟,但吃的东西不掺在一起。两人一边吃一边故意大声吧唧嘴,其实那只是很寻常的熟食,但他们知道,这对很久没吃东西的人来说,是很大的打击。 饭菜的香气飘了过来,那女人被掳来后一直绑着,没吃没喝,连上厕所都不自由。她的注意力转向了桌上的食物,它们离她并不远,但她根本得不到。她只能把饥饿感强压着。 “接下来的计划是什么?”高个子忽然问。 “接下来?”矮个子一呆,“我还没想过。” 高个子鄙夷地说:“你不会一直想着做这种不上档次的事吧?找个荒僻小路,劫个或有钱或没钱的村姑。运气好能捞个几百,运气不好可就栽进去了。” “那你说该怎么办?你脑子比我好使。” 高个子说:“你挑选的目标有问题,一开始找穿着漂亮衣服,手里拎着包的女人,这种想法很片面,有些女人只是在炫耀,她们未必有钱。如果你真想捞钱,就要从带现金多的女人身上下手。抢个几把没准能换个好些的房子,说实话,每次都在这种地方对我来说可实在难受。” “现在哪有这种女人?”矮个子放下了筷子。 高个子冷笑着说:“当然是那些晚上出去上班,挣钱又多的女人了。” 矮个子恍然大悟:“对对!而且,抢了之后玩玩就杀掉,一点也不心疼。” 高个子看着被绑的女人:“我们不如把杀的过程给她看,看看她会有什么反应。” “好主意。” 7、无迹可寻 鉴定科的法医效率很高,他们也是警局里最忙碌的人,几乎二十四小时不停工作。听老成说,那帮人在血淋淋的断肢残骸旁吃饭睡觉是经常的事情,因此,说鉴定科的人是神经最粗的人,绝对是有科学依据的。 相对于尸体,王队送去的东西显得平常的多,土壤样本、烟灰、烟蒂、几片植物。如果能从这些东西上发现指纹之类的线索,会带来很大帮助。尤其是烟头之类和人体直接接触的东西,会吸入少量人体唾液,从而提供更多线索。 鉴定科的卓阳为王队带来了消息:“没发现指纹,那些东西都干净的出奇。” 老成惊道:“怎么可能!” 王队想了想,说:“不排除他们戴了手套的可能性。但烟头上连唾液都没有么?” 卓阳说:“没有。他很有可能用了烟嘴。” 洁癖,大家都忽略了这点,但洁癖到抽烟都用烟嘴的人实在是太少见了。 一名疑犯抽的是土质卷烟,这种烟会彻底烧完,不会留下烟蒂;原本指望在另一名疑犯留下的烟蒂上能发现有价值的线索,现在这个希望也破灭了。 老成叹道:“跟我们打交道的人,十分谨慎啊。他们早知道自己留下那些玩意也没关系,所以才大大方方把东西留了下来。” 王队面无表情的坐着,一言不发。 我问:“在之前的现场没有发现线索?” “在之前的现场没有发现烟灰和烟头,只有脚印。疑犯在前几次应该是没等多久就等到了要猎捕的对象。本来在董玉的那条项链上有希望获得指纹,但那条项链是事发当日董玉在地摊上买的,董玉还在朋友中间传看过,于是上面沾满了各种各样的指纹……” 办案不比看侦探电影,在电影里看到“发现证物,上面有嫌犯的指纹”的情况实在是太理想了。真实的办案比那困难的多。 王队忽然发话了:“既然无法获得更多线索,我们先按照目前获得的信息进行排查。在李晓萌失踪的那条街附近走访打听,寻找一个高个子和一个矮个子,一个服装整洁且上档次,一个穿着较朴素,这样作风迥异的两个人走在一起不会没人注意的。而且从他们丢下的烟头数量来看,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去街上等待猎捕对象,我就不信那条街只有李晓萌一个人走。” 我说:“现在天晚了啊。”我还想回宿舍去洗个热水澡早点睡觉。对了,我来了警局这么久,还没顾得上给我安排宿舍。 “越早抓住罪犯,市民们过的越安稳。工作第一,休息第二。这是今天的第四课。你是新人,对你不做硬性要求。想要回去就回去,我们俩先去了。”老成拿过车钥匙,跟在王队身后出了门。 我随后也跟了出去,和他们一起上了车。 8、噩梦无垠 李晓萌正迷迷糊糊睡着,她梦到自己回到了家,和亲朋好友正在吃团圆饭,忽然一阵破门声响起,黑白无常拿着哭丧棒冲进来要把自己抢走。 她醒来,正看到两个男人把一只麻袋扛进房间,麻袋被摔在地上的时候,里面传出低沉的呻吟。 高个子解开麻袋,里面露出一个女人,手脚被捆,嘴里塞着布团。看她的样子也就二十多岁,长得很妖艳,原本化了妆,现在已经被泪水和汗水弄花了。 “很漂亮啊。”高个子拧了拧她的脸蛋,“平时找你的男人不少吧?” 那女人拼命摇头,想把高个子的手甩开,高个子扬手给了她一记耳光,把女人头上的发饰都打了下来。那女人缩成一团,低声哭了起来。 矮个子正在翻看一只看起来很名贵的皮包,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出来:“弟弟,你这建议真不错,这婊子包里的现金至少有两千块。比以前抢的钱加起来都多。” “你说少了,这里还有。”高个子从那女人身上把手表、项链、戒指一件件扒了下来,他做这些事的时候,手上还一直戴着手套。这不是因为担心留下指纹,而是因为洁癖。他觉得那女人太肮脏。 被掳来的女人连挣扎都不敢,只知道哭。 矮个子一边数钱一边喜道:“再干两年我们就不用工作了。” 高个子说:“不,工作还是要有,不然人们会对我们的收入来源产生怀疑。中国人喜欢关注那些赋闲在家又有钱花的人。” 矮个子从皮包里抽出一张证件:“这是你不化妆的样子吧,差好多啊。郭婧婧,这是你的名字吧。喂,跟你说话呢,看着我。” 李晓萌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折磨那个叫郭婧婧的女人,一直折腾到天微微亮。郭婧婧连哭泣的力气都快没了,他俩才讪讪的停手。 矮个子说:“天亮的太快了,咱去吃饭,然后洗个澡吧。把她俩绑紧,看哪个先死。” 两个男人离开了,郭婧婧脸朝着另一侧躺着,呼吸声渐渐微弱下去。李晓萌想哭,却哭不出来,她感觉自己已经渐渐麻木了。 脚边的脏水里泡着一件东西,是从郭婧婧头上掉下来的发饰,发饰上的夹子闪着银光,似乎是金属的。李晓萌努力地把脚伸直,绳子深深地勒进肉里,她越用力勒的越紧,最后疼得她差点把牙床咬出血来,最终她的脚够到了那只发饰,开始慢慢往回缩。 门忽然开了,矮个子大踏步走进来,李晓萌吓得把脚放下,大气也不敢出。 矮个子却只是来到桌前,从抢来的皮包里抽了几张钞票,正要往外走,他忽然看了看李晓萌:“你干什么呢?” 李晓萌吓得浑身哆嗦,发饰就在她脚下压着,被发现的话……她不敢想象会是什么下场。 矮个子在她身边蹲下来,捏捏她的下巴:“仔细一看,长得也挺水灵,真想和你睡觉,不过我老弟说了,9来路不明的女人最好别睡,不干净,万一沾上病了,花多少钱都治不好。没办法。” 李晓萌闭上眼睛,对他的羞辱她已经习惯了。 矮个子淫笑道:“嘿嘿,你倒是睁开眼睛啊。” 李晓萌把脸转过去。 “哦,敢给老子脸色看了。再过两天,看你饿成干了求不求我。”矮个子起身拿钱出门,临走前不忘了踹郭婧婧一脚。 9、新的失踪者 老成冲进办公室,大声说:“新的失踪案!” 熬红了眼的王队拍案而起,他昨晚整个晚上都在忙碌,现在刚回到局里。查了一晚的结果是:没线索。 真没想到此时竟然又有人失踪。 “罪犯嚣张起来了,长期作案没被抓的结果就会助长他们的气焰。”王队整了整衣服,“走,去现场。” 失踪者名叫郭婧婧,25岁,在一家歌厅陪酒。她的邻居神秘兮兮的告诉我们:这女孩的生活比较混乱。 “因为平常有些老板会带她回家,所以一开始我没注意。”和她同住的女孩讲,“但她这次走的太久了,整整两天,哪里都没她的消息,我就报案了。” 这次比前几次的情况更复杂,这是由郭婧婧“工作”的特殊性造成的。 由于不知道郭婧婧究竟去过什么地方,在哪个时段失踪的,甚至连案发现场都很难确定。王队仰天苦笑:“这年头,连作案的也在不断学习,变聪明了呢。” 市局已经通过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发布信息,警告大家晚上不要单独外出,可是对某些人而言,晚上不外出就挣不到钱。还有一些人有侥幸心理,认为倒霉的事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市局已经在调动警力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未婚或离婚的独居成年男子,王队将自己总结的疑犯特征整理成材料递交,这些材料又很快被派发到全市包括县、乡镇的各级警务人员手里。 原本以为我们所居住的城市小的可怜,现在才知道到底有多大。无数的人员档案被送到警员们手里,又经过过滤和筛选,除去服兵役、在监狱服刑、外出务工出差或欠缺作案能力的,剩下的还有数万人之多。 不久,王队又加了一条“拥有或租住有独立院落的住宅”。 我问:“为什么要加上这条?” 王队回答:“他们需要处理尸体。无论是分尸还是焚尸,都不能惊动其他人。若说是出城掩埋,现在盘查的很厉害,他们这么做的可能性不大。郭婧婧居住在市区以内,失踪范围应该也是在市区以内,把一个活人运出城是有很大的危险性的。他们不会冒那个风险。一定是就地处理。” 他这句话使得目标范围缩小到几千人。 他想了想,补充道:“还有一,有前一段时间很穷而这段时间突然暴富的,列为重点对象。” 我忽然感觉到,凶手,已经离我们很近了。 10、逃脱 李晓萌摸着自己手里的发饰,发饰上的尖齿并不锋利,但是很结实,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她想这玩意没准是银质的,如果真的是那样,就太好了。 发饰的主人躺在不远处奄奄一息,比起李晓萌,郭婧婧显然意志力比较弱。平时和她打交道的,多是腰缠万贯的大老板,平时享受的不是锦衣玉食至少也是大鱼大肉,像那对兄弟一般每天拳打脚踢是她做梦都想不到的,那对兄弟还以创造新的折磨方法为乐趣,不断在她身上做着实验。比起经常咬牙坚持的李晓萌,挨一巴掌就大哭大闹的郭婧婧显然好玩多了。 她的力气所剩无几,眼看着已经四五天没正经吃过东西,两个男人只象征性的给她灌过点汤水,不至于让这个有趣的玩具过早死掉。必要的时候还把她扔到一个肮脏的小房间里让她解手。真的让她死了就糟了,死人很容易腐烂,变臭。而最近杀的人有点多,之前的尸体还没处理完。 “分尸之后弄到郊区埋了就是了,扔河里也好。”矮个子大大咧咧地说。 “总会留下线索,而且,带着尸块出去,万一碰上警察怎么办?”高个子说,“别埋怨,很快就把之前的尸体处理完了,到时候再来收拾这两个。” 于是他们又开始计划新的行动。坐吃山空不是他们的本色,他们也很勤奋。 在他们专心做计划的时候,李晓萌小心的蹭了蹭捆绑自己的绳子,这不是粗大的麻绳,而是乡下捆牲口用的草绳。绳子在脏水里泡过,已经开始发散,不那么结实了。 李晓萌将手里发饰的尖齿朝外,对准草绳,一下一下磨了起来,由于手上没什么力气,没磨几下,发饰从她手里掉了出来。 她活动了一下发麻的手指,在身后找了半天,又将发饰捡起,重新开始磨。 那恶魔般的兄弟俩在隔壁不知忙些什么,有时会听到切割东西的声音,有时他们经过她身边,身上会带着刺鼻的酸味,那种酸味很熟悉,却想不起来是什么。 屋子里的大桶少了些,难闻的气味也少了。 过了很久很久,直到手要抽筋晓萌才停下来。她觉得已经将绳子磨开了一些。 太累了,她决定休息一会儿,她把发饰藏在衣服里,不一会儿就沉沉睡去。 过了很久很久,她被吵闹声惊醒了。 那哥俩在搬动郭婧婧的身体,高个子一边搬一边骂矮个子:“我让你下手轻一些,前几次的还没处理完你又弄出个死货。这都死硬了!离臭不远了!” 矮个子赔笑道:“别生气,我给切碎了装桶里,盖上盖子,臭了也闻不到。” 高个子怒道:“什么闻不到,前几次你也这么说的!现在屋子里已经臭的不像样了!你没看见那些苍蝇么?邻居会起疑心的!” 对于弟弟的斥责,矮个子只能点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孩。 郭婧婧的身体被翻转过来,脸正对着晓萌,那双眼睛已经凸了出来,像鱼的眼睛,眼白部分趴着一只苍蝇。 李晓萌庆幸自己没吃东西,否则一定会吐出来。 那哥俩将尸体搬到桌子后面,用油毡卷了起来。高个子说:“不能等,你去找个大一些的桶,耐酸耐腐蚀就可以,就这样直接放进去。” “好。”矮个子推门就要出去。 “笨啊,大半夜的谁家店还开着!”高个子把他拉住,“横竖也要等,我们今晚再去干一票,然后就暂时收手,等两个月再说。” 两人去隔壁房间商量,李晓萌盯着油毡卷看了好半天。油毡太短,裹不住郭婧婧的尸体,她的头发在油毡下冒出半截,不久前这个躯体还是活生生一个美女,她也有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但现在已经成了腐烂中的尸体,生命实在是很脆弱的东西。 两颗晶莹的泪珠从李晓萌脸颊滑下,她知道,如果自己不加快些,下一具尸体就是自己了。 她摸出发饰,又在草绳上磨了起来。 过了很久很久,草绳终于明显松动了,她试着将手从绳子里抽出来,粗糙的绳子在她手上磨脱了皮,她觉得自己肯定流血了,就在她要放弃的时候,绳圈从她手上滑了下来。 她快乐的几乎要叫出声,赶紧将嘴里的布团掏出来。本来想喊叫,但后来一想,不行,那两人肯定还在。 她轻手轻脚解开脚上的绳子,又侧耳听了听,门外没动静,她试着要爬起来,双脚早已麻木的没有知觉,她轻轻的给脚按摩,脚的知觉慢慢恢复过来。她站了起来,被囚禁一个月以来,她第一次站了起来。 刚站起来的时候有点头晕,她告诉自己别着急,她轻手轻脚来到门旁,从门缝里向外望去,没人。外面是个更大一些的房间。先前放在自己房间的桶都摆在外面,不过都空了。大房间里摆着一只黑色的桶,上面盖着很厚的盖子,看起来像锅一样,浓重的酸味从盖子下面透出来。 仔细听,桶里似乎还有声音,咕嘟咕嘟,像是什么东西在冒泡。 她好奇的凑上去,揭开了盖子,里面的气体强烈刺激着她的眼睛。她把脸侧开,过了好一会儿,那股气体跑完了她才把脸转回来。这一看不要紧,她趴在地上干呕了起来,差点儿连站立的力气都呕完了。 外面传来重重的脚步声,接着,男人们骂骂咧咧的声音传了进来。 她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找个地方先躲起来。可这屋子里都是死角,急中生智的她钻到了那一堆桶中间,桶上黏糊糊的黄色油脂沾了她一身,她努力不去想那是什么东西。 门开了,两个男人进屋,又把门反锁上。矮个子骂道:“外面怎么多了那么多警察。” 高个子的声音倒很冷静:“这很正常,出了那么多事,警察又不是傻子。把门锁好,一定要尽快把郭婧婧的尸体处理掉。” 矮个子问:“李晓萌怎么处理?” 高个子犹豫了下:“原本想留着她做人质……” 矮个子说:“还是先看看她活着没有。那个比她晚来的都死了。” 两人走进关李晓萌的屋子,很快又冲了出来。 “妈的,跑了!” “不该用那么差的绳子!都怪我,我以为她已经没力气了。” “她能跑到哪里?” “没准已经跑出村了!追,分头追!” “千万不能让她报警!” 两个人气急败坏地冲出房子。 李晓萌悄悄从桶后面闪出来,是到了该走的时候了。她来到门口,外面没有声音,她打开门,满天星斗,这么多天来,她总算看到天空了。 她要去求救,要去报警,要把那两个恶人绳之以法! 她正要撒腿狂奔,一只手伸了过来,捂住了她的嘴,她的手也被扣住了。 高个子柔声在她耳边说:“刚才出去的太慌张,我仔细一想,门窗都没开,你应该还躲在屋里。不错嘛,小脑瓜里还有点智慧,不过还是斗不过我。” “我就说嘛,只要给她松绑,这家伙就会活蹦乱跳的。”矮个子阴森森地说。 李晓萌只觉得眼前阵阵发黑,前功尽弃了,自己的末日也到了。 11、搜索 白营,这里是个城中村,村里住着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比村里的原住民人口要高出几倍。有些人是租单间,有些人是租整套的小院。王队说,在这里租房,最不容易引起人的注意。 王队亲自带人在这里查,真的是一家一户都不敢放过。从中午开始,一直查到晚上八点,连饭都顾不上吃,喝了口茶水,又接着查下去。 眼看就到半夜,老成劝队长:“回去休息下吧,你已经很久没睡了。” 王队摇头道:“查完这个村再说,反正睡也睡不着。老成你看,上次来查这里一共有六十多个院子,今年加上分家,以及新增人口,院子变成了七十多个,除了外来务工人员,还有附近大学的学生,真的是太复杂了。现在查细一些,就算这件案子用不到,以后就算查其他案子的时候也用得着。” 老成说:“还有几户?” 王队看了看本子:“大概十户,十点钟之前能查完。” “走,兄弟陪你。”老成呵呵笑着,又冲我说,“小刘,你要困了就去车上眯一会儿。” 我笑笑:“我不困,平时睡觉都比这会儿晚。” 王队敲开一户人家的门,开门的是个赤着上身的汉子,满嘴酒气,对于我们的打扰,似乎很不高兴。 王队说:“抱歉,打扰您休息了,市公安局刑警队,有点事情想询问一下。” 那汉子抬头问:“什么事啊?” 王队说:“能进去说吗?” 汉子看了看我们,不耐烦地说:“进来吧。” 他把我们让进院子,却没有把我们领进屋子。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隐私,这方面警察也不能干涉,我们只是来查案的。老成四下打量着小院,这院子原本是本地农民住的,还能看出墙角鸡舍的痕迹,现在那地方摆了辆自行车,大号的飞鸽自行车,二八车轮,在那个年代很流行。 王队问:“你自己住吗?” 那人说:“没错。” “这车子是你的?” “是的。” “这几个时段,你在做什么?”王队说了几个时间,这几个时间都是有人失踪的时间。 “有两天在打牌,有两天在睡觉。打牌有人给我作证。” 老成忽然问:“这鞋子都是你的么?” 窗台上晾了几双鞋,有皮鞋也有布鞋。都是男式的。 “你说是不是我的啊,都说了我是一个人住了。” “问问而已,别急嘛。”王队笑呵呵地说,“走啦,打扰您休息,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那人在我们背后把大门关上了。 矮个子在院里等了一会儿,警察们应该是走远了,他松了口气,走进房里,高个子正用手掐着李晓萌的脖子,只要他再用力一些,李晓萌就会窒息。 矮个子说:“警察走了,只是随便问问,吓了我一身冷汗。” “别大意。”高个子又从窗缝里向外望了望,“今天要不是多了个心眼,就让这丫头跑了。把外面有关我的东西都藏起来,不要留下线索。” “现在她身上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了。看来是彻底绝望了。”高个子说,“准备桶吧,过不多久就该处理她了。走吧,小妞,今晚我会好好陪你的。”他箍着女人的手始终未敢放松。 尾声 我们刚刚走出那家的院子,王队低声说:“就是这家。” 我问:“为什么?我看不出任何问题!” 王队说:“这人身材很矮,跟我说话都得仰着头说,那么短的腿怎么能骑二八轮的自行车?那得多费劲!那辆自行车肯定是别人的,我怀疑车的主人就在屋里。另外,窗台上的皮鞋比较大,应该是个高个子的,和这个人的身材相差太远,而且那皮鞋质地不错,不像是这类粗人穿的。只是我们现在不知对方底细,不能打草惊蛇。跟本地民警联系,查这人的底。” “王驰,男,34岁,没有亲人,未婚,两月前搬到这里,租了一个小院,没固定职业,有时打零工,有时帮人杀猪,最近在化工厂为人看库房。几个礼拜前,有人看到他和一个年轻的男子在小饭庄吃饭,好像称那个人为弟弟。” 民警提供的消息不是很多,但每一条都很鼓舞人心,现在有九成的把握确定王驰是疑犯,但是我们还缺乏直接的证据。 “只能进他家里搜查!”王队最终做了决定。 弄到了搜查令,我们在王队带领下,冲进了王驰的家。 与其说是家,倒不如说是个小化工站,他的房里放了很多大桶,有的桶还密封着。 打开大桶,里面装的是酸性溶液,工业上称之为王水。我们搜遍了屋子,屋里没有任何女人的痕迹,更没有高个子的踪影。皮鞋和自行车也不见了。 老成问王驰:“那辆二八自行车呢?” “丢了。”王驰冷冷地说。 “这么快就丢了?你怎么不报案?”老成问。 “我还没来得及,真巧,这不你们来了吗?我报案,我丢了辆自行车。警察同志行行好,早点帮我找到。”王驰脸上带着无赖般的笑容。 他跟老成在院里吵的时候,王队来到那装有王水的大桶旁边,摸了摸桶壁,手上沾了些莫名其妙的脏东西。忽然,他在墙上发现了一些什么东西,他面色微微一变,用笔将那些东西刮了下来,装进袋里。 那些东西被送到鉴证科,卓阳用最快的速度确定了里面的成分。 几个小时后,王队再次把王驰叫到面前:“老实交代吧,你们抢劫、杀人、毁尸灭迹的经过,我大概已经晓得了,你那墙上沾的黑点,是用王水浸泡尸体之后,溅出来的尸体残渣!” 王驰撑了很久,但最终还是招了,他和亲父异母的弟弟李缍抢劫、谋杀数名女子,并将尸体浸泡在王水里毁掉。 “刚放进去的时候很害怕,”这个杀人狂竟然也露出了惊惧之色,“把尸体投进王水里,它竟然跳了起来,化学反应所产生的能量,让尸体上下翻滚,就像跳舞!随着翻滚,还有红色的闪光冒出来。我和弟弟都吓得够呛,因此销毁了第一具尸体之后,过了很久我们才用相同的方法销毁第二具。” 他还供出弟弟李缍地下室里,李缍手里还有一个劫来的女孩——李晓萌。由于时间紧迫,他来不及把李晓萌杀掉毁尸,他企图万不得已用李晓萌作人质。 这个女孩以顽强的意志活到现在,还曾经试图逃跑,解救了她之后,我们派人把她送到了最近的医院接受治疗,并联系了她的家人。这个女孩是本案最重要的人证,犯人受审时她出庭指认了凶手。 当我们把王驰带走之后,重新打开了他屋里的桶,里面的溶液被小心的转移,这溶液里是否还带着死者未散去的冤魂,我们不知道,我们唯一能做的,是还世界一个真相,帮她们惩罚罪人。 事情到此告一段落,王队开始正式带着我融入这个单位,真正跟过案子的人,就不再是新丁,别人也不会拿看菜鸟的眼光看你。王队后来告诉我,那天我所说的话他都记在心里,他认为我是个可造之才。我鼓起勇气问他,为什么每年这里都来新人,是因为牺牲的人多么?他说不是,每次发现有人接受不了高压的工作,他都会申请把那人调职。“我对你倒是充满期待呢。”他说。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这句话很快就应验了,因为,新的案子很快就来了。 引子 一幅幅画面在眼前闪过。一个黑影拿着锋利的刀子逼近某个女人,女人尖叫。 画面变了,变成某个狼头凑近女人的脖子,啜饮鲜血。女人四肢抽搐着,眼睛瞪向这边。 画面又变了—— “妹妹,你在哪儿?” 穿着白球鞋的男孩拿着棒棒糖,笨手笨脚的穿行在森林里。 乌鸦在头顶啾鸣,瞪着圆眼睛望着他。 男孩有些害怕,他从小就听大人说,这片林子不要随便进来,很危险。但调皮的妹妹非要和他在林子里玩捉迷藏。他没有办法。 “我在这儿呀。”远远地传来妹妹的声音,很飘忽。 “妹妹你别走太远!这儿不安全!”男孩的声音由于紧张而发颤。脚下的地面上生满青苔,滑腻腻的站不稳。 走出一段距离,树木越来越茂密,无人修剪的树枝长臂般弯曲下来,直扫地面,将他来时的路遮挡在了后面。 妹妹呢!妹妹躲在什么地方?他的心里越发慌张。 啾啾。头顶的乌鸦叫着,那黑色的鸟儿好像盯上了他,从原来的那棵树飞停到他头顶的一根树枝上。 男孩手里的棒棒糖掉在地上,被踩进了泥里。老人们说过,那些即将死去的人,是会被乌鸦盯上的,乌鸦闻得到死亡的气息。 他低下头不去理这只乌鸦,前方传来劈啪一声轻响,是妹妹么? 啾啾。又是一只乌鸦,站在刚才那只乌鸦的身旁,两只乌鸦同时盯着他。 男孩哆嗦着,他想叫,但声带紧张得发不出声音。 是人的声音,像是有人在不远处说话。他循着声音走了过去。 白色的球鞋上沾满了黑泥,他有些恶心。 前面的说话声断断续续,近了,更近了。 他小心地拨开面前一丛树枝,前面有两个人,其中一个穿着大衣,头上戴着大灰狼面具。另一个是个女人,不过二十多岁,看上去有些面熟……对了,好像在爸爸的公司见过。 女人在激动的说着什么,戴面具的人呆呆地站在那里。炎热的天气里,这人竟然带着面具,穿着大衣。如此穿着本该热得发疯,但这人却一声不吭。 “我把孩子生下来了,你的孩子!我已经给他做了亲子鉴定!我还年轻,我没有结婚就有了孩子,还要一个人抚养他,你知道我承受了多大的压力么!可你呢,你只是躲起来,你能为我做点什么?”女人的声音很大。 狼头面具下冒出冷冰冰的声音:“我给你钱。” “哼,钱?钱能解决什么问题!他和你的孩子一样,都是你的骨肉,他要有你的姓氏!要能入住你的家族!你的公司应该也有他的一份!” “这不可能。” 女人忽然扑倒在戴面具人的肩头,哭闹着:“我不管!你要为我着想!我忍气吞声过了这么多年,不能再忍了!” “别逼我。”面具后的声音微微颤抖。 “难道那个黄脸婆那么吸引你,那你为什么还要把我诱上床?你这个骗子!”女人泣不成声。 戴面具的人温柔地抚摸着女人的头发,似乎在低吟着什么,好奇心驱使着男孩,他凑得更近了些,终于听清了。 “你不会再受苦了,也不用再委屈了。”戴面具的人一只手滑向女人的后颈,另一只手伸向口袋,“我怎么舍得让你继续在这个世界受苦。”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件什么东西,闪闪的,亮晶晶的。 男孩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他看出那是一把利刃。 “我原本是个多么受欢迎的人啊,那么多人给我送花,献殷勤,有那么多好男人,我偏偏选择了你,还是做你见不得光的情人……”女人絮絮叨叨地说着,丝毫没意识到面具后所涌出的杀意。 利刃捅向女人的后颈!一下,又一下! 女人尖叫起来,发疯一样想推开戴面具的人,但她被牢牢地箍住了。戴面具的人手臂强壮有力,将她的头紧紧压在自己的胸膛。任凭她捶打、推搡就是不松手。女人的喊叫被憋成了呜咽,她的指甲紧紧掐在面具人的手臂上,锋利的指甲嵌进了皮肤。面具人不为所动,他的刀子像机械钟表的钟摆,均匀而冷酷地戳下,一记,又一记。 女人在他怀里渐渐不动了,她的腿在发软,弯曲,她的身体从面具人的臂弯里滑落,面具人揪住她的头发,刀子又开始攻击她的喉咙,她的前胸……终于,在她的脸前停了下来,那张脸上的表情已经凝滞,带着恐惧和无法相信的表情。 面具人摘下了自己的面具,这是个英伟的男人,额角已经带了几根银丝。他眼里带着泪花,动作凝重而迟缓。他将女人放到地面上,吻了吻她的唇。 “对不起,我不想杀你,但你逼得我太紧了……对不起……”他为她将头发理好,将她双臂摆放在胸前,看上去就好像要进入恬静的午睡,但她的眼睛圆瞪着,他试了几次,却始终无法将这眼睛合上。 他在死者随身的挎包里翻找了一下,将一些东西带走,最后又深情看了她一眼,终于坚定的转过了头,向着树林外走去。 男孩目睹了这一切,他已经吓得裤裆湿透。 那天,男孩很晚很晚才回家,晚饭已经做好,妈妈正在朝饭桌上端盘子,妹妹埋头玩着布娃娃,嘴里念叨着:“哥哥到底去哪了,那个大笨蛋又没找到路?”爸爸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面前摊开着一张报纸。他对妹妹说:“没事,哥哥肯定会回来,他再不回来,我就联系警察去找他。” 男孩走进屋子,他目光呆滞,满脚的泥土惹得母亲一阵埋怨。妹妹扑过来抱住他,他推开妹妹,凝视着父亲的手臂,父亲的手臂上打着绷带。 父亲不自然地笑了笑:“我从公司回家的路上遇到劫匪,他想抢我的钱,没得逞,被我赶跑了。” 妹妹拍着手说:“爸爸你最棒了,什么大坏蛋都不是你的对手!” 男孩默默地来到饭桌前,眼睛瞥过墙上挂的一排面具,母亲年轻时曾是童话剧导演,墙上的很多面具,都是剧院倒闭后母亲从那里拿回来做纪念的。有白雪公主,有小红帽,有大灰狼…… 男孩的目光落在大灰狼面具上,大灰狼张着嘴,嘴角带着一丝血迹。 那血迹似乎是真的。 李辉从梦中惊醒。 夜光表的表面闪着幽蓝色的光,冰冷如冥界的眼睛。现在是凌晨四点三十分。 李辉揉着通红干涩的眼睛,从冰箱里找出最后一罐红牛,开瓶畅饮以提神。 “这个杀人狂魔,应该怎么画呢?”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回到工作台前。 工作台上铺着大幅的漫画草稿,这是他刚完成一半的作品——《莱茵河畔的杀手》,一个漆黑的影子站在波光荡漾的河边,身旁躺着一具尸体,但那影子尚未完工,面部与手部还是空白的。 “这样做?不,不可以,不够传神。”他折腾了半天还是没有搞定。 “当当当——”忽<dfn>p://www?99lib?net</dfn>然有人敲门,把他吓了一跳。 妹妹李景出现在工作室门口,她穿着睡衣,没好气地问道:“你又没睡好吗?” “是啊,”李辉揉了揉眼睛,“你怎么起这么早?” 妹妹答道:“今天学院组织马拉松,五点半集合。” 妹妹大模大样在他面前换起衣服,白花花的大腿晃来晃去,让李辉很是不快:“喂,你这么大人了,回自己房间换去。” 妹妹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切,大家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我都不在乎你在乎什么……我还没找你要观赏费。” 李辉无奈地说:“走开吧!你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怎么画!” “好吧。”妹妹已经把运动服套好,“加油吧你,别忘了八点去上班,业余爱好再喜欢也只是业余爱好。” 李辉苦笑:“知道了!你真比老妈还啰唆!” 妹妹走了,临走前说:“帮我收拾下房间!谢了!” 靠!让老哥收拾房间,有这么懒的妹妹么。 “等她毕业了一定要赶紧找个男人把她嫁了,不经历婚姻的改造这丫头是不可能长大的!” 李辉站起身,走进妹妹的卧室,这家伙的房间乱七八糟,比男生的还差劲。 李辉的目光忽然落到墙上的一个饰品上。 在他刚上高中的那年,家里遭了火灾,母亲和父亲在火灾中去世。父亲投资的股票也遭人狙击,蒙受了重大损失,从此家道中落。他和妹妹辗转了很多地方,以前妈妈的收藏品已经不见了好多,只有这个,妹妹非要保存下来。 那是大灰狼的面具。 李辉不由自主地摘下那个面具。 大灰狼的神态栩栩如生,张开大嘴露出獠牙,似乎要择人而嗜。李辉的手抚摸着面具,怀念着往昔的一幕幕。 最后他瞥到了狼的嘴角,那里有一抹黑色的污渍,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他心里忽然一阵颤抖,刺骨的寒意从脊椎辐射到身体各处,连汗毛都直立起来。 他知道那污渍的来历。 那黑暗的画面再次出现在脑海里,戴着狼头面具的男人,一刀一刀刺向瘫软的女人,鲜血飞溅,但男人未曾手软…… 像是有什么东西拨开了封锁李辉灵感的铁闸,他不由自主地回到工作台旁,手中的笔挥舞如飞。一幅幅画面出现在纸上。他眼前金星乱冒,大脑晕坨坨的,但兴奋感越来越强,似乎黎明前爆发的新星。 他未曾注意,自己已经将那面具悄悄戴在了头上。 屋内沉静,只有沙沙的笔尖划在纸张上的声音,黄色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人形的影子上方有一个狼的头颅。 闹钟声忽然响起,打断了李辉的工作。 “糟糕!该上班了!” 他急急忙忙收拾行装,忽然发觉自己戴着狼头面具,毛骨悚然的他赶紧将面具摘下,扔在沙发上。 狼头在沙发上躺着,依然保持着择人而嗜的姿态。 他凝视了它好一会儿,这才迈步出门。 狼头嘴角上抬,咧出一丝诡异的微笑。 1、狼的觉醒 寂静的夜,远处的山峰峦起伏,仿若怪兽的脊梁。 “嘭”一座建筑物里传来了硬物碰撞声。 一扇密封的窗子忽然洞开,一双被玻璃划破的手伸了出来。那胳膊是裸露的,与外面的严寒很不协调。 一个年轻女人从窗子里跳了出来,她披头散发,赤裸着双足和两臂,身上只穿了一件吊带睡衣,显得楚楚可怜。 女人落到地上,地面的玻璃碴划伤了她的双足,她失声痛哭起来,随后大喊大叫,希望能引起人们的注意。 窗子里传出愤怒的吼声,一个黑影出现了。 女人惊慌失措,顾不上双足还在流血,忍着痛楚向远方跑去。 可惜她所处的地方比较偏僻,即使发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依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女人在接近零度的寒气中歪歪扭扭的奔跑,在她跑过的地方留下了一行血迹,让人惊心动魄。 四周的环境太黑了,她不知道自己该跑向哪里。 黑暗中又有没有危险在窥伺着她呢? 前方出现一座桥,桥栏杆上写着:支农桥。 桥下的水面上结了一层薄冰,反射着摄人的光。看了那光只觉得身上更冷。 没有其他的路,女人颤抖着跑上了桥,粗糙的水泥桥面折磨着她受伤的脚。 忽然迎面冲来一辆摩托车,那车没有开前灯,也没有鸣笛,双方谁都没有注意到对方的存在。女人只来得及惊呼一声,就结结实实的被摩托车冲倒在地。 女人瘫软在地上,口里吐出血沫。摩托车的骑手没有受伤,他从地上爬起来,慌慌张张地来到女人身边:“对不起,我没有看到!” 女人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救命……” “我这就救你……可这怎么救啊……”摩托骑手急得满头大汗。 他不是第一次经过这里,知道这附近没人居住,只有远处的一片废弃厂房。他不知道该去哪里求援。 正当这时,一个裹着长大衣,头部被围巾包得严严实实的人出现了。 那人在女子面前俯下身子,试了试她的呼吸,说:“这女的还有救。桥对面朝西走两公里有个小诊所,你去那里求救吧!” 那人的声音很沙哑,听不出是男是女,但摩托骑手的心十分急迫,已经没心思管这些,他对那人说:“就拜托你先照顾一下吧!”然后扶起摩托车,想发动起来,但摩托车似乎摔坏了,无法发动。 “跑着去吧!没多远。”那人提醒。 “好!你这人真是热心肠!”骑手放弃摩托车,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女人盖上,然后朝那人指点的方向狂奔而去。 那人蹲了下来,凝视着女人的脸,女人脸上已经染了好多血。寒气下血液容易凝结,差不多要把女人的眼睛给糊住了。 此时骑手的身影远去了,桥上只剩下他俩。 那人用戴了皮手套的手在女人脸上擦了擦,女人勉强睁开眼睛,嘴里吃力的说道:“谢谢……” “不客气。”那人答道。 女人忽然觉得有些奇怪,她觉得身上还有些力气,想坐起来,那人却在她肩膀上一推,又把她推倒。 “扶我起来好吗?”女人说,“我想看看自己的脚。” 那人摇了摇头。 女人的心里忽然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慌,她发现那人的身影非常熟悉。 那人缓缓解开了包在头上的围巾。 女人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想要叫喊,那人捂住了她的嘴,另一只手扣住她的鼻子。 月影摇晃,随后碎成了无数银色片段,女人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她在那人的手掌下呜咽,颤抖。那人哼哼着小曲,将女人发出的声音完全掩盖。 那人在心里静静的数了几百下,女人的身躯在他的手下渐渐挺直,呼吸渐渐微弱。最终再无声息。一条如花的生命就此逝去。那人松开手,面对女人的尸体,眉开眼笑。 那人擦干净手套上的血迹,对着女人的尸体抛了个飞吻,扬长而去。 2、杀人现场 令人气闷的早晨。太阳缩着脖子躲在乌云背后,凛冽的寒风从胡地刮来,让这个北方的城市笼罩在阴森之下。 警车停在支农桥桥下,法医们穿着白色的连身大褂,已经在桥上摆开了阵势。 王队带着我和老成上了桥,面前是一具被男式外衣覆盖的尸体。尸体的手脚都裸露在外,四周的桥面上有血迹。 王队问:“这么多血,不会是冻死的吧?” 法医老丁摇了摇头:“不是。死因很奇怪呢。” 王队弯腰看了看尸体:“身上有淤伤和擦伤,周围有明显的轮胎摩擦痕迹……发生过交通意外?” “是的,一辆雅马哈摩托车,125的,发动机比咱们局里的警用型还要高级。这女的被那辆车几乎是直接命中,不过当时的车速不是很快。那辆车的骑手也承认人是他撞的。” 老成说:“交通意外嘛,让交警大队来处理就好,为什么来找刑警队?” “因为那骑手再三说明他只是把人撞伤了,不至于死,他还口口声声说有个人在现场可以为他作证。之后他被那人告知远处有诊所,于是他让那人看在现场,自己去找,但没找到。一直跑到十里外才找到个镇子,从那里找到医院,叫了救护车赶过来,结果赶来的时候女人已经断气了,骑手说的那个守在现场的人我们没找到。不过我可以负责地告诉你,死者不是被撞死的。她死于窒息。” 老成奇道:“死于窒息?!” 老丁说:“是的,她的肺部没有收缩,这可以说明她的死因。不过她为什么会死于窒息,就需要由你们去调查了。我还可以告诉你们,死者身上没有疾病,小腿肌肉很发达,或许平时有跑步的习惯,她是个健壮的人,窒息不是由疾病造成的。” 王队蹲下身子:“这地上的血很多,怎么回事?” “死者的手脚都被划破,我从伤口里找到了玻璃碴。此外,摩托车与她相撞的时候,她有几颗牙被撞掉了,口腔里流了很多血。她倒地的时候还被水泥地磨破了皮肤……有一点很奇怪——她的虹膜完全放大,充满了整个瞳仁,人死后瞳孔都会放大,但也没见过有放大这么多的,看起来相当不正常,简直有点儿像……某种史前怪兽的眼睛。” 老成凝视着死者的双眼:“确实让人害怕。” 我说:“真想知道她在死前看到了什么东西。” “可怜的女人。”王队带我去找那个摩托骑手,他蹲在救护车旁边,用双手抱着头在那发愣。一个好心的警察给他披上件大衣,要不他肯定出神到被冻僵。 老成过来低声说:“给这人做了酒精测试,他体内有微量酒精,不过没有超标,不至于造成神志不清。”王队点头。 “问你几个问题好吗?”王队亮出证件。 摩托骑手点点头。 王队问:“姓名?” 那人答道:“王东。” “事故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 那人说:“大概晚上十点,我给一个朋友送东西,回来晚了,路过支农桥,刚上桥那女人就突然出现在面前,我真的没想到这么晚了还会有人从桥上走,所以就没有鸣笛,车灯也恰巧坏了,结果跟她撞了个结结实实。” 王队问:“和那女人相撞的时候,路边有其他人吗?” 王东答道:“没有……她是突然出来的,突然就出现在桥中央了,我发誓!” 王队说:“好了,您请冷静,我相信死者的直接死因不是您和您的车。我想知道当时在场的第三者是什么样子?” 王东回忆道:“那个人?我印象不深,个子中等,围巾遮住面孔,穿着长大衣。当时太黑了,我心里又急,因此没多留意他。” “那个人是男是女?” 王东想了想,为难地说:“抱歉,我真的没办法分辨。那人的嗓音沙哑,像是感冒了,又像是刻意装出来的,对不起,我实在说不上来。那人当时说她没事,还有呼吸,我也觉得她没生命危险所以才离开……我当时真的是来不及刹车……” 王东的情绪失控,有些歇斯底里。王队收起记录本,拍拍他的肩以示安慰。 我们来到一处僻静处,王队问:“你怎么看?” 我想了想,说:“死者身上只穿了睡衣,没带钱包之类的东西,我猜测她是匆忙下床。只不过这里荒山野岭,不知她是从哪里跑来的。” 王队说:“你的观察力比以前进步了,死者光着脚,是准备睡觉,她脸上的妆还没有卸掉,也许和她一起休息的还有个同伴,也许是丈夫或者是男朋友……她脚上有磨破的痕迹,证明已经跑了一段相当远的距离。” 现场来了两个附近镇子的警察,王队向他们打听附近有没有可以居住的地方。那两人摇头:“这附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一座废弃的工厂可以挡风。” “王队!”老丁喊道,“有新发现!” 我们来到他身边,老丁正用镊子处理死者的指甲,他说从死者的指甲缝里发现了一点白色的残留物,像是蜡烛油。 “蜡烛油?” 王队问那两个镇上的警察:“昨晚停电了吗?” 那两人答道:“没有。” “明白了。”王队说,“带我们去那工厂,她肯定是从那里来的。” 我不明白,问:“为什么?” 他对我解释:“一个穿着那么好看的睡衣的人,她才不会选择没有供电的住宅,只能是临时投宿的情况下才会那么做。现在哪里还找得到连电都供不上的旅馆呢,只有废弃的厂房里才会没有供电。” 那废弃的工厂并不难找,从路面上薄薄的霜下可以看到模糊的血迹,死者一定是在被玻璃划破后一直朝这个方向跑来,沿着血迹向前走了几百米远,前面出现一堵土砖砌成的墙。 “这是什么工厂?”队长皱眉道,“感觉像是回到了解放前。” 有个警察答道:“是土作坊,生产一些小型铸件。因为冒出的烟污染比较重,所以不敢设在村镇里,而是选择了这荒僻的地方。后来还是被政府强令关停了。” 王队问:“现在没人看着厂房么?也没人守着设备?” 那人答道:“能拆的都拆走了,连电线灯泡什么的都被取走了。这破地方没必要请人看着。” “是么?”王队皱着鼻子,“我怎么觉得好像有人居住在这里的样子。空气中隐隐约约……可以闻到一股烧饭的味道。” “炖肉的味道么?我也闻到了。”我说。 王队忽然僵住了,随后一阵苦笑。 “你怎么了?”我问。 “最好招呼老丁一下,我有一种感觉,马上就要用到他们……” 忽然有个警察指着左前方:“那里有扇窗户被砸开了!” 我们跑到那座建筑物前,地上很多碎玻璃碴,眼前一扇门虚掩着。我们走进门里,眼前由于阳光无法透进来而一片黑暗,等我们适应过来的时候,面前出现了一幅特殊的场景。 这场景实在太……在场的所有人全部有种窒息的感觉。 一个警察忽然捂住嘴跑了出去,门外传来他呕吐的声音。 几秒钟后,王队回过神来,对我说:“我说什么来着,老丁他们今天绝对会忙死!” 3、挫折 科长面无表情地看着一份报表,李辉恭恭敬敬地站在她身边,报表是他做的,花了半个月的时间。 科长把报表看完,放到桌面上,问李辉:“小李,你来了,你现在的薪水是多少?” 李辉说了一个数字。 科长点点头:“三年了,时间不短了。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做的东西跟菜鸟没有区别呢?” 李辉的脸一下子变白了。 “这里,还有这里,数据和我自己算出来的结果完全不同,我建议你不用再去领薪水了,我会建议公司暂时对你停薪留职,直到你表现出应有的水平。好了,请你回你的办公室去,顺便把小王叫来。”她当着李辉的面,把那份报表揉成纸团,扔进废纸篓。 李辉行尸走肉般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招呼小王过去,不出五分钟,小王也失魂落魄的回来。两人相视苦笑:“这婆娘太可怕了!” 小王嘟囔道:“每次都是这样,动不动就吓唬人,妈的,就仗着自己和老板那点儿关系,不到三十岁就当了科长。如果我也是女人,我……” “嘘!”李辉赶紧让他噤声,“别让臭婆娘听到,否则有你好看。” 好不容易挨到下班,李辉火烧火燎地跑到一座高级写字楼,在某个房间里,一位男士正在等他。 李辉将自己辛苦多日画好的漫画手稿给他,那人看了看,眼睛一亮:“这种东西绝对有人想看的!血腥的场面加黑色的风格,故事情节给人一种哥特史诗的味道。” 他又翻了几张,目光停在一组画面上。 他问李辉:“这个构思是从哪里来的?” 画中的“莱茵河杀手”戴着狼头面具,手持利刃向一名女子刺去。女子退向墙角,避无可避…… 李辉笑了笑:“小红帽和大灰狼的故事。” “是么?”那人说,“这个场面太真实了……简直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哈哈!” “哈哈!”李辉也干笑了两声,脸上却毫无笑意。 不久前,这个自称星探的人找到了李辉,他说曾在某个偏僻的杂志上见过李辉的漫画,觉得李辉是可造之才。李辉喜欢画漫画,他记得自己确实在那杂志上发表过作品,只不过那杂志后来停刊了,自己也由于工作忙没有再画。那人请李辉再创作一批作品,他可以负责发行以及包装方面的事宜。 那人把李辉的作品夸了一通,忽然口气一转:“不过这些作品还是不能算合格的。” “为什么?” “故事欠缺完整性,另外人物形象稍显单薄,建议你去揣摩揣摩。”他给李辉倒上一杯酒,“当你的故事有着咖啡般的浓郁味道时,成名不是问题。” 李辉接过酒杯:“嗯,我会照着您说的做,不过,我身边的材料很少,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 那人递给李辉两本书,一本,一本《开膛手杰克》:“把心思投入进去,仔细体会那些罪犯的心理活动,揣摩他们作案时的想法吧。” “多谢!”李辉把书收好,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你的气色不好,最近没好好休息?” “呵呵,失眠,老毛病了。”李辉伸了个懒腰,“晚上来精神,白天打瞌睡。” “现在回去还早,先在这里坐坐吧,喝两杯如何?” 李辉本想急着回去,但盛情难却:“好吧,那我就再喝一杯。” 那人背过身去,从桌子上又取过瓶子,为李辉斟上。酒越倒越满,那人脸上忽然露出一层让人捉摸不定的微笑。 4、尸体广场 “这么多……” 法医老丁、老穆进来的时候被骇住了,手里的铝合金箱子差点儿掉到地上。 修罗杀场,用来形容这里一点儿也不为过。 断肢残臂,被砍下的头颅,凌乱的服装…… 房间正中是炼制钢水用的特制大锅,锅下的柴火早已燃尽,锅中还在徐徐冒着热气,一只眼睛在汤水中载浮载沉…… 一个警察喊道:“这里有个完整的!” 墙角有个女人,身体斜靠着墙壁,维持着端坐的姿势,衣服上满是血迹,脸上蒙着块布。 “快看看她有没有活着!”老成冲到她面前,撩开蒙在她脸上的布。女人的眼睛空洞地看着天花板,一看就知道没救了。 老成还是不死心的试了试她的呼吸,随后无奈地摇了摇头。 “畜生!”他重重地一拳砸到地上,拳头上的皮肤绽开,露出了血痕。 “七具尸体。”老穆给我们报出了这个数字。这是他们把那些残骸拼到一起后得到的数字。光老丁和老穆两人是无法完成这个任务的,拼尸体的时候几乎动员了所有我们能找到的法医。市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列为今年首号重案。 七具尸体,加上外面桥上死去的那个女人,一共八条命。 要残忍到什么程度,才会一连杀死八个女人,还要把尸体切开炖烂…… “凶手是有目的的。”老穆铁青着脸说,“高温不但会破坏死者的原有外貌特征,还会破坏掉死者的DNA信息,阻止警方进一步调查。” 老成说:“凶手原本有机会把八个人都杀掉然后‘处理’干净。但却由于最后一人的逃跑,暴露了藏身处,不得不放弃原来的计划。不过,他还是追上了最后一名受害者,还把她杀了灭口。” “冷静,大胆,残忍,智商很高。”王队归纳了这个凶手的特点。 他问老丁:“凶手切割尸体的工具是什么?” 老丁答道:“现场发现了一个链锯,和大兴安岭采伐木材所使用的链锯类似。” 老成说:“那种玩意是用电作动力的吧,我记得国外有‘电锯杀手’什么的,不就使用那种东西么?” “你错了,不全是用电的,现场发现的链锯使用燃油为动力。现场还发现了几桶未开封的燃油。”老丁说,“煮炼尸体的灰烬堆旁有燃油空桶,凶手怕木柴不够,在火里加了那种燃油。” 王队说:“那具还算完整的尸体呢?带我去看看。” “锁骨上方被刺,从僵硬程度来看,已经死亡12个小时以上。死者上半身有三处深度刺穿伤,有胞肿现象。恩,凶手可能在刺伤她的时候刺穿了呼吸道……死者脖子上有伤痕……是先被掐成窒息,然后被刺伤的。眼睛里有出血点……” 老丁为我们说明死者的情况。 “这孩子还很年轻,化妆的痕迹很浓,看来她不缺少约会的对象。她穿了件宽大的男式衬衣……下半身是某种很宽松的女式裤子,材料很柔软轻便,这种款式我没见过,好像是进口货。这是什么?” 王队弯腰翻看死者的手,死者的指甲上有很漂亮的指甲油,某根手指上有白色的痕迹。 “戒指!她戴了戒指,但不知为何戒指被去掉了!” “戴在这根手指上……好像是情人的意思。”说话的是老成,我们斜眼看着他,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在和一个叫紫萱的女孩约会。” “真是坏消息,看来我们得为你的婚礼准备份子钱了!”王队不紧不慢地说。 “喂喂,不要调侃我,我们还是把重点放到死者身上吧,人家死的这么惨,我想抓住杀她们的人,剖开他脑子看看到底是什么结构!” “估计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大脑还很发达!”我说。 “为什么这么说?” “宽大的男式衬衣,是某个进口牌子。宽松柔软的裤子,看起来像是女人睡觉时的打扮。”我说。 “穿男式衬衣睡觉?” “嗯,现在在国内可能比较少见,但在国外很流行,这种裤子我在外国影片里也见过,是新款的女式睡裤。这女人看起来长得不错,她穿着睡衣和凶手在一起,因此我猜凶手是个很有魅力而且智商很高的人。” 老丁皱着眉看我:“女人睡觉穿的衣服都能认出来,你小子平时都看的什么片啊。不会是那些不正经的……” “喂,是很正经的奥斯卡获奖片!我在影院看的!少把我和老成那些龌龊的思想相提并论。” “怎么又把我扯进去!”老成很委屈地说。 王队说:“先别吵,我们来归纳一下目前所获知的信息。首先,尸身尚且完好的两具尸体,身上穿的好像都是睡衣。” “嗯,那个死在桥上的女人,穿的是轻便睡裙。” “死在桥上的那个虽然身上又是泥又是血,但皮肤明显做过保养,发质很好,睡裙的料子也很华贵。这具尸体身上的衣服全是进口货,指甲油质量很好,没有掉色的迹象……这两个女人的生活都很富裕。” 老丁说:“死在桥上的女子应该在昨天晚饭时喝了酒,不过是很少的一点点,体内酒精含量百分之零点零四。死者没有使用特殊药物的迹象,也没有受到性侵害的迹象。她的内衣好好的穿在身上。那些外伤也不像是遭受虐待的结果。不过还有一点很有趣……这个女人已经怀孕了。” “嗯?” “不光是她,咱们面前这个死者,也是怀孕的。胎儿已经三个月大了。” 王队问:“其他死者呢?” 老丁回答:“都有怀孕的迹象。” 老成瞪大了眼睛:“天哪!八个孕妇,那就是十六条人命!” “十七条,其中一个怀的是双胞胎!” “富婆孕妇杀手?” 老穆干巴巴的说:“婆这个字容易给人以年长的错觉……这几个死者都是二十多岁。有一名的年龄好像还不到二十岁。” “花季少女……”老成打了个寒颤。看来他女朋友年龄也不大。 5、狼影凶残 李辉洗了把脸,日光灯的光惨白无情,办公室里冷气森森,这是他加班的第三天了。在“妖婆”科长的逼迫下,他马力全开,连吃饭睡觉都顾不上了。 报表完全重做,而且他表现的尽职尽责,毫无怨言,办公室里的人都以为他完全屈服了,实际上他胸口里烧着一团火。 妈的,只要有一天让老子职位比她高,老子一定摁死她! 不过,“妖婆”的警告目前已经变成了现实,公司里贴出告示,有一批人要被停薪留职,据说这也跟公司最近的财务赤字状况有关。不管怎样,至少这个月要没钱了。 李辉很是为难,薪水拿不到连取暖费都交不上,妹妹下个月的伙食费还没给,若说期待“星探”把自己的作品推出去,那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周期。 何况自己最近根本没时间画漫画。 小王打着哈欠从财务那边过来,手里拿了个牛皮纸袋子。他打开保险柜,把袋子放进去,转身出去了。小王似乎心里有事,听说他女朋友几天没回来了。 他没注意到李辉,李辉也没搭理他,现在专心忙报表,根本顾不上别的。 好不容易报表完成,他长长出了口气,在屋子里来回转转舒活筋骨。 忽然,他脑子里掠过一个念头。 小王放到保险柜里的是什么呢? 现在办公室里除了他没别人,他把门关上,走到保险柜前。 密码是“妖婆”的生日,办公室里没人不知道。事实上,保险柜的锁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摆设。 保险柜开了,牛皮纸袋子静静地躺在黑暗中,像一个漆黑的招呼。 他拿过袋子,这玩意分量不轻,袋口由订书钉封好。 这会是什么呢? 他用刀子把钉子撬开,里面露出一叠花花绿绿的东西——钞票。 李辉的眼睛都直了,他已经有很多年没见过这么多钞票了,上次见还是父亲在世的时候。 这笔钱是干什么用的呢?公司的财务说财政赤字了,现在好多人都开始担心自己的薪水。他注意到袋子的下方有一个接收人的名字,是“妖婆”的名字! 公司给“妖婆”这么多钱干嘛? 李辉忽然想起最近的公司日程安排,他翻看了一下,原来明天是“妖婆”出国休假的日子,还是带薪休假。 哼,一连七天,带薪出国休假,公司不但安排好了她的食宿机票,还给了这么多钱。李辉掂了掂,这些钱不下五万。 看来老板和“妖婆”真的有一腿啊。 他本来想把袋子放回保险箱里,忽然又一想,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袋子里的钱名义上是公司给科长的,但事实上这笔钱的用法说不清楚,老板再牛也不能把给情妇钱的事情公开给大众,所以才密封在袋子里,还让小王在下班后去领。 除了老板、科长和财务负责人(那负责人是老板的亲戚)之外,没人知道这笔钱。 妖婆啊妖婆,你终于落到了我的手里。 他锁上保险箱,把自己的指纹擦掉,然后打开袋子,清点钞票数目。 六万六,很吉祥的数字。 对不起,我代收了。 他把袋子揣回怀里,猛地想到,公司大厅里有监视器,出门进门的人都会被记录上。 他绕过几条较为僻静的通道,从防火道离开公司。 这件事,天知地知。 6、新的尸体 “又发现了尸体?” 王队坐在车上出神,此时警车正沿着天威路向西方前进,天威路是最南面的一条路,从此可以直接出城,道路两旁的建筑物越来越矮,路面由柏油路变成了水泥路,然后又变成了土路。 直到开进一片村落,车停了下来。这里名叫“石家庄”,不过和河北省的省会没有任何关系,这里的人口不过几千人。 当地的村干部迎了上来:“你们可来了,尸体在前面小屋里,现场已经派人看着,没人动过。我们也不让村民靠近。” “谢谢。”王队的谢意发自内心,这是少见的理智之人,一般人都会因为混乱而对现场造成破坏,致使办案的进展缓慢,因此保护现场应是第一要务。 村干部介绍:“是来这儿玩的孩子们发现了尸体,现在那些孩子们都吓坏了,我让他们到村公社先等着,你们有什么想问的可以去问他们。” 现场位于村中小学的旧址,离着老远闻到一股烧焦东西的味道。 跟我们前来的老穆鼻子一抽,他还是有些难以接受“炖尸体”的情景。 校舍房间中有一间房门大开,一口大锅支在房间中央,支离破碎的尸体摆在锅里,里面的脏水已经结成了糊糊。锅下的柴火有烧焦的痕迹。 “赶巧了,凶手应是抱柴火的时候没有细选,前一阵子下了冻雨,有些柴火受潮,凶手抱来的柴火里有一些是受潮的。因此火烧到一半就熄灭了,锅内的尸体还不至于难以辨识。” “凶手也没有算到这一点。”队长对房间内的情况进行检查。 孩子们应是在门口就发现了屋内的情景,没敢进屋,屋内最明显的是凶手的足迹。 “这人是男是女?”我问正在测量足迹的王队,这次的脚印有些奇怪,我不敢轻易下结论了。 “从步幅和脚的大小来看都应该是男人……但是从走路的姿势来看,却又有点儿像女人。”王队也有些疑惑。 我和老成对视了片刻,同时开口道:“娘娘腔?” “哦……这么说不够科学。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有女性行为特征的男性’,或‘性别特征不明显的人’。不过这也有可能是个个子很高很强壮的女人。” “我算了算,这人身高一米七二左右,这样的女人很少见呢。”我说。 “女人能有这么残忍也很少见啊!”王队说。 “我还是认为这是个男人。”老成说。 在尸体旁边发现了一封信,信封上写着“敬呈本市警察”。王队拆开信封,里面有一张信纸,上面写着: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字迹工整,透着一股书卷气。 老成说:“这诗霸气外露啊……不过好像很熟悉。” 我说:“这是唐代黄巢的《菊花》吧?” “写这首诗的目的,大概是挑衅吧!”王队将信仔细收好。 向全市警察挑衅!这家伙太嚣张了! 老成说:“我猜,刚开始的时候这家伙应该是想将一切悄悄完成,所以选择在荒郊野外完成杀人碎尸的过程,只是没想到会让第八名受害者逃走,他的所作所为暴露了。但这么多天过去我们没有捉住他,助长了他的气焰,所以又用这么嚣张的手段来挑衅我们!” 王队不为所动:“他随便挑衅去吧。被他激怒才是真正中了他的圈套。” 正当我们走出房间的时候,破旧的学校院墙外忽然车声大作,接着,在外面负责保护现场的警员喊道:“不许进去!” 有人喊道:“我们是记者,有新闻知情权!” 有两个男人拿着相机想冲进来,被警员拦下了。 “怎么来得这么快!”王队没想到。 “是不是村民泄密的?”他问那村干部。 村干部的头摇得像货郎鼓:“不可能,咱这村里的人都实在,知道你们要办案,我特别通知他们不要把事情传出去,这里不会有碎嘴子。” “唉,就怕你这么一说,他们更会把这事当新闻传出去。” 王队对记者不感冒,想避开他们,于是转身又要回屋里去。 有记者喊道:“这不是刑警队的王队长么!王队长,听说在这里有一具无名女尸,凶手还在现场留下了挑战书,是这样么?” 王队一震,他冲到那人面前,大声问道:“是谁告诉你的?” 那人答道:“一名匿名的群众,他用公用电话打进来的,我们也不知道是谁。” “是凶手!”王队惊道,“这一切都是凶手预先设计好的!” “杀人狂专杀孕妇,烹煮尸体向警察挑战”的消息不胫而走,各大报纸上纷纷将此列为头条,本市电视台更是大肆报道。 当天下午局长就把我们叫了去。 “事情发展到这个程度,这叫我怎么收拾!”局长很不高兴,“消息走漏这么快,是不是内部有人为了报社的悬赏而泄密?” 本市几家报社有公开的悬赏令,只要有人提供质量高的新闻,就能领取一笔丰厚奖金,报社还保证不会泄露线人的身份。 王队说:“这个我查过了,并不是有我们内部的人走漏了消息,而是凶手,凶手在离开现场之后马上联系了各大报社、电视台,我们还没出村子就被记者们包围了。” 局长脸上表情缓和:“不是内部泄密就好。现在街头小巷都在讨论这个案子,现在已经有九个受害者魂归天国,听说第九名受害人也是孕妇?” 王队答道:“是的,老丁他们已经出了检查结果。死者怀孕已经三个月。” “凶手为什么只挑怀孕的女人下手,这个原因你们查到没有?” 王队说:“还没有,案情比较复杂,线索很少,从第一个现场被发现到现在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我们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凶手中等个头,文化水平很高,冷酷残忍。” “唉。”局长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以前我们那个时候,人人都很单纯,解决吃喝是首要问题,然后攒钱盖房找对象结婚生孩子。除了解决这些问题外再没有其他事情,最多听听收音机看场电影就算很好的娱乐。一年到头没几起大型案件,最多也就是小偷小摸。现在人们生活水平上去了,娱乐项目也多了,恶性案件却越来越多,变态杀人狂,连环杀人案,甚至还有以杀人为乐的恶魔出现。有时我真搞不懂,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王队说:“局长,生活的富足是一个方面,但生活富足的背后掩藏是精神世界的空虚。城市的高速发展背后还有贫富不均的现象,当收入差距过大引发的妒忌和不平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也会引发案件的发生。富裕是没有错误的,只是目前尚没有达到共同富裕的理想水平,若真能达到古代圣贤所说的‘天下大同’,或许案件就会少一些,我们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累。” 局长说:“我给你指正一个错误:案件不可能完全消失,哲人们留下了‘七宗原罪’的说法,只要这‘七宗原罪’不消除,犯罪现象不可能消失。” 王队反驳:“‘七宗原罪’都和欲望相联系吧,消除七宗罪就是消除了欲望,没有了欲望的人类和机器有什么区别呢?” 桌上的电话铃响起,局长去接电话:“呵呵,小王,哲学问题我们以后有时间再探讨,先去办案吧。” 王队点头,带我离开办公室。 “我是多希望人世间没有犯罪啊。”他忽然长叹一声。 我扯扯他的袖子:“队长,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消除犯罪,却总能打击犯罪吧,只要在我们的努力下,案件能够一件件被破获,犯人一个个被抓回,其他人总会因为忌惮而不去碰触法律的底线,只要犯罪率不断下降,我们的社会就能无限接近理想社会了。” 他拍拍我的肩:“这只能是一个离现实遥远的奢望罢了。走吧,法医们还在等着我们。” 7、“妖婆”的暴怒 “星探”提供的资料,李辉进行了仔细研读。现在他的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变态杀人的场景,对于如何描绘“莱茵河杀手”杀人的场景,他跃跃欲试。 原本摆在妹妹房间里的狼头面具,现在已经端端正正放在了他的工作台上。他一抬头就能看到。 妹妹对他把这件玩意摆在面前感到不解,李辉对妹妹的解释是:“这东西能给我灵感。” 没错,确实能刺激灵感,不过并不是放在台子上就能给他灵感,他更喜欢把它套在头上——黑沉沉的世界,干燥的兽毛刺激着皮肤,微酸的皮革味道深入鼻腔(他怀疑这是真正的狼头,因为有种骚味),然而他最喜欢的还是一种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过了那么多年,面具上那点血迹是否真的还有腥味?他不清楚,这多半是他的心理作用。 但套上这玩意之后,他确确实实的感觉到,自己在用狼的视野观察着一切。世界变得不一样了。就像中,新人吸血鬼正式成为血族的那一瞬,眼前的一切已经与前世不同。 汝已非人。 他在狼头面具里微笑着,展开一张纸,准备在上面泼洒自己的灵感。 房间里寂静无比,他的思维向四周延伸……似乎连洗手间里龙头滴水的声音都清晰可闻。他的灵感在涌出……澎湃…… 家里的电话响了。 这种事最烦人!半夜里谁会打电话过来?妹妹去学校了,每周只在周末从学校回来一次。莫非是她的同学?某个想追她的小男生吧。 李辉把火往下压了压。他来到电话前拿起话筒。 “哪位?”他问。 电话那头传来了“妖婆”的声音:“李辉么?你到公司来一下。” “为什么?这么晚了!” “妖婆”的声音很愤怒:“不要问为什么。你自己还不清楚么?赶紧过来!” 李辉心中忐忑不安。莫非是那件事被发现了? 现在是夜里十点,虽然公交已经停了,但公司离家很近,步行就可以。他在去公司的路上盘算着应该如何应对。 办公室里乱糟糟的一团,所有的抽屉都被打开,保险柜里的东西都摆在桌上,看来“妖婆”已经把这里查了个底朝天。 她指着李辉的鼻子:“你!有没有动过保险柜里的东西?” “保险柜?没有。”李辉摇头,强作镇定。 “妖婆”吼道:“撒谎,除了我之外,这个办公室有四个人知道保险柜密码。你的嫌疑最大!” 李辉说:“您说的是什么事,我完全不清楚。这么晚把我叫来不是为了报表的事情么?” “你装糊涂的本事不低啊!”科长的脸狰狞起来,“周二晚上小王拿来一个包裹,放进了保险柜。但再打开保险柜的时候包裹就不见了。他回忆说当时办公室好像还有一个人在,那人有点像你!” 李辉分辩道:“他说我在我就在吗?我还说包裹是他拿走的呢!我很早之前就走了!” 科长说:“但其他人都说离开的时候你还在加班。你离开的时候和谁一起走的?” 李辉说:“没其他人,我确实走的晚,但我离开的时候小王肯定还没走。” 科长坐回椅子里,一手抚着额头:“我已经查了几天,调查了一楼大厅监控器的录像,最后一个离开的确实是小王,你再次出现在屏幕里是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但很奇怪的是,我没有在下班的人流中找到你。再问你一次,你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李辉摊开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动作:“我离开的时候没和其他人一起走,楼下的监视器也有可能拍漏了,毕竟那是个老货色。” 科长怒视着他的双眼,李辉的心里像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不能就这么在这里耗着,他想,自己需要反击。 “丢失的包裹里有什么?您不是被安排去国外旅行么?怎么还留在公司里,是因为这件东西么?”李辉小心地问。 科长支吾起来:“包裹里有……某个保密计划的文件,事关公司大局,我不得不取消了行程。” 哼,满口胡言,是因为丢了钱所以恼羞成怒才没走的吧。 李辉说:“我们不如报警吧,机密文件如果落到竞争对手手里,可就是奇耻大辱了!” “报警?不!绝对不能!”科长的眼神里透出一丝惊慌,“那文件里的内容太保密了,不能找警察。” 是因为那是老板给你的做情妇的报酬吧。李辉嘴上没说,从脸上挤出一丝同情的表情:“我认识几个私家侦探朋友,让他们帮忙怎么样?” “这方面的朋友我也有。不过我也不想让他们出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她叹了口气,“我对你依然怀疑,不过你现在可以走了。” “是。”李辉恭恭敬敬的离开,走出大楼的时候,心里却在冷笑。 好个“妖婆”,现在的滋味很爽吧,你这个只知道劈开大腿的贱人,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体恤同事的你,活该尝到报应。 这天晚上他的感觉非常好,画出来的漫画几乎是超水平之作。 8、一封陌生人的来信 对于几名死者的身份,目前还在调查之中。法医们还在努力复原尸体。 但到了第二周的时候,第八位死者的身份出来了。 老成说:“根据调查,死者名叫封珊珊,21岁,大专毕业生,无业,与男友同居。他的男友名叫王智清,和她是大学同学,现在在市内一家公司上班。据称王智清与封珊珊在大学时代感情很好,但毕业后二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缝,封珊珊似乎对购买奢侈品情有独钟,但王智清刚刚找到工作,薪水并不高。邻居们反映二人经常拌嘴,有一次王智清对封珊珊甚至大打出手,说她在外面勾搭野汉子。” “有家庭暴力倾向哦。” 老成说:“他们还没有结婚,属于非法同居。” 王队想了想,说:“我们去找一下王智清吧。” 王智清的公司在本市的一座高级写字楼里,他的科长是位女士,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名牌,一见到我们,她的脸色忽然变得苍白,说话有些结结巴巴。 我说:“对不起,我们找王智清。” “你……你们找他干吗?” 我说:“只是随便问几个问题。” “哦……” 门外一位男士刚好经过,听到了我们的对话,他说:“我刚才看到他去洗手间了,可能过一会儿就回来了。” “好,谢谢。” 那男人本来只是路过,这时却在旁边站住了,向这边探头探脑,从他胸前的身份卡上看,这人名叫李辉,也是这家公司的职员。 “李辉,回你岗位上去,别在这里偷懒!”那科长吼叫道。 这么大脾气的女人是如何年纪轻轻当上科长的?真叫人奇怪,只能说她的运气太好了吧。不过这人身材不错。 不一会儿,王智清来了,看到我们在,他好像十分惊讶。 “请问是王智清么?抱歉打扰一下,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你,我们找个僻静的地方吧。” 那位科长把自己的办公室让了出来,一个小科长竟然有独立的办公室,真是少见。不过我发现这个房间的侧壁上还有一扇小门,直通隔壁的老板办公室,我心里立刻就明白了。 我说:“希望这里的隔音效果够好。” 那科长说:“绝对好,放心吧。我和老板试过。” 我和王队看了看她,她忽然满面通红,嘴里说:“先告辞了。”然后关门出去。这女人好像有点蠢…… 我们关上门,对他说:“我们是刑警大队的,知道我们为什么来吗?” 他摇摇头,脸上的表情很茫然。 “这个人是你的女朋友么?”队长亮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封珊珊,不过已经死了。” 王智清站了起来:“这……是她!她怎么了?!” “她死了。” 王智清激动地喊道:“这不可能!她怎么死的?” “谋杀。目前只能告诉你这些。” 他瘫坐在椅子上,面色苍白,像被重击了一锤。 王队问:“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什么时候?” “上周日,我们……吵了一架,她收拾了东西就离开了。然后我再也没见过她,一般发生这种情况她都会去同学或朋友家,过一段时间才会回来。” 没想到这一去是永别了。 “你们因为什么原因吵架?” “她在外面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我以前责备过她,她不但不听,还与那些人保持着通信往来……” “据说你曾经打过她?” “是的。”他忽然抬起头,“你们不是怀疑我杀害了她吧!” “抱歉,案情真相大白前一切人都有嫌疑。请您继续回答问题。你那天打她是因为什么?” “她没有收入,我在公司还是实习期,一个月拿的薪水很有限,那天她很晚才回家,一身酒气,手上多了个金戒指。我问她是谁给的,她说是自己买的,这不可能,因为她手头根本没什么钱,朋友们也都是刚毕业,打拼期,不会借她这么多钱买这个的。我问她到底怎么回事,她就跟我翻脸,说我没本事挣钱,她从别人手里拿点钱算什么。两个人越说越僵,就动手了。我打了她一记耳光。这是从认识她以来第一次打她,也是我最后一次打她。” 他竟然哭了,也许他说的是实情。 我们将他的话记录下来。离开之前,王队又问:“对于她平时的书信往来,您了解多少?” “她自己在家无聊,就参加了一个什么通信交友活动,随机性的选择书信往来的对象。家里好像还有几封别人寄过来的信。” “什么时候方便,我想去你家里取那些信看看。” “好吧。今天可能不行……明天我把信送到你们那里怎样?” “好的。” 我们正打算离开,王智清忽然叫住了我们:“对不起,我想知道什么时候能去领她的尸体。她的父母已经去世了,亲属只剩下我一个。” “这一点我们也不知道。看你似乎很在乎他,再告诉你一件事吧。当时无论如何你都不该打她,首先,她是女人,其次,她已经怀孕了,怀孕期的女人都比较敏感……” “什么?!”他惊叫一声。 “怎么了?” “你说她怀孕了!” “没错,法医做了鉴定。” 他慢慢退了几步:“这不可能!我小时候出过车祸,医生说……我丧失了生育能力……” 闻听此言,我和王队一怔。 9、煞气 礼拜天,妹妹说好今天要回来的,但还没到家。 李辉在家里等着,墙上的钟表滴滴答答走着。他心里忽然烦躁起来。 漫画还是卡壳了,灵感总是被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这个月的工资什么时候发放?科长心里还在怀疑自己么?警察那天为什么找小王问话,莫非他们知道了什么? 最要命的是那装着钱的袋子就锁在自己抽屉里。钱他动用了一部分。这些钱都是旧钞,有零有整,他相信无论公司还是银行都没有记录。 现在就算后悔也无法把钱还回去了,他已经动用了一部分贴补家用。妹妹今天回家还要把伙食费给她。马上就要圣诞节了,往年都给她买礼物,今年呢? 越想脑子越乱,外面的商场还在播放圣诞节的歌曲,令他更加烦躁。他想出去走走,正当此时,门铃响了。 妹妹回来了么?他兴冲冲过去开门,门外站着的,却是满脸严霜的科长。 “你……你怎么来了?” “找你要钱!”科长把手里的东西重重一甩,“这录像带是咱们大楼侧面珠宝店的监控系统拍下的,那东西正对着防火逃生梯……” 李辉的脑子嗡的一声大了。 “从画面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你拿着一个袋子从那里跳了下来,爽快点把东西给我。不然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李辉觉得有些呼吸困难。完蛋了,终于被人发现了。 “这事目前就我知道,连老板都不知道。毕竟那钱也不是用来做什么光明正大的事的。只要你把钱给我,我也不会难为你,不过,你也别想在公司继续干下去了。自己写份辞职报告,我们会让你体面的离开。” “你们,是说你和老板吧?”李辉忽然问。 “这个不用你管!”科长的脸因为愤怒而涨红了。 “好吧,凶什么凶,我带你去拿钱就是。”李辉的样子忽然轻松起来,似乎这件事本就与他无关,又好像做了一个什么纠缠他很久的重大决定。 他在前面走,科长在后面跟着。李辉问:“科长您没开车来吧?” “离这么近,步行就好。车停在下面会被人看到,我也不想张扬,就没有开。你为什么问这个?” “没开就好,也省去了我处理的麻烦了。”李辉说。他从桌上拿起一个东西。 科长满腹疑惑,那东西看起来不像装钱的袋子,而像某种面具。 李辉慢慢的戴上面具,大脑一阵清明,那种活力无限的感觉又回来了。父亲啊父亲,终于明白你为什么要戴面具了,戴上面具之后,人原来可以更加冷酷的啊。 他狞笑着转过脸来,科长情不自禁地后退了一步:“你这是要做什么,你疯了么?” “疯?不不不。这个世界没有疯子,只有智者和非智者的区别。”他从桌上拿起一把美工刀,平时他用它来削铅笔,刀子很薄,很锋利。 远处的商场传来庆祝圣诞节的音乐,很响很响,恰好能遮住科长惨死时的尖叫。 “好事”三下两下就完。估计是切到某条动脉了,血喷的到处都是,还好,他在动手前把女人推进了卫生间,这里都是瓷砖,清洗起来比较方便。 低下头,他发现自己身上一点血都没溅上,身手这么好,莫非自己天生就是个杀人犯?他自嘲地一笑,把身体用旧毛巾被裹了起来。然后开始清理地板。血液已经开始逐渐凝固,非常不好清理。但这不碍事,他是个有耐心的人。他从一些杂志上读到过如何处理地毯上的血液,据说要用漱口水来清洁。他倒了满满一瓶漱口水。屋子里充满水果的清香。 奋战了几十分钟,瓷砖地上洁净一新。完美! 他满意的除下手套,对尸体行了个谢幕礼,就好像刚刚完成了一场重大的演出,而那尸体就是观众。 录像带扔进了火炉,惨蓝色的火苗吞噬了带子,将它化为青烟。 妹妹还没回来。 下面是最麻烦的工作了,这尸体放到哪里呢?他把它扛在肩上,犹豫不决。 门铃声忽然响起。 他大吃一惊,差点把肩上的尸体掉下来。 “开门啊老哥。我没带钥匙!”是妹妹的声音。 这丫头来的太突然了! 他急匆匆来到自己房间,想把尸体塞进衣柜,不行,衣柜太小,根本放不下。 他又想把尸体塞进床下,但床板距离地面很低,尸体放不进去。 “哥哥,干什么呢?” 李辉急了一身汗。他急中生智,把尸体往自己床上一扔,上面盖了棉被,又把衣柜里叠好的衣服打乱铺在棉被上。 “老哥你没事吧?”妹妹好像急了。 李辉赶紧过去开门:“没事啊,刚才上厕所来着。” 妹妹古怪地看着他。 李辉的心突突直跳。 妹妹问:“哥……你确实没事?” “我真的没事啊!” “真没事戴个面具干吗?想吓人家一跳啊!”妹妹伸手在他头上拍了一下。 李辉赫然想起自己忘了摘面具了!但愿这上面没染上血! 不过幸亏戴着面具,他脸上的表情变化妹妹根本看不到。 “还戴着它干吗?”妹妹不高兴了。 “这个,装成大灰狼,等小红帽回家!”李辉故意嘿嘿阴笑了两声,然后在妹妹面前张牙舞爪。 “好吧好吧,你这笑话太冷了……”妹妹捧起手里一件东西:“马拉松比赛的奖杯,我拿了一等奖。” “哇!妹妹你太强了!我以你为荣啊!” “切,那奖励我点什么吧。” “这个……我先把下回的零用钱给你,权当奖品了好不好?” “人家已经不稀罕了!看!”妹妹掏出一叠钱。 “这是谁给的?”他心里掠过一阵阴影。科长和老板之间的不正常关系忽然浮上他的脑海。听说有不怀好意的有钱人经常去大学门口转悠……他不想让妹妹成为科长那样的人,绝对不想! 他抓住妹妹的手腕:“说,这钱是怎么回事?” “唉你抓疼我了,放手!”妹妹把他的手甩脱,没好气地说,“你就不能把我想得好一点儿吗?我没去抢也没去偷。” “那就更有问题了!” “有什么问题?”妹妹瞪着眼睛,“这钱是马拉松一等奖的奖金啊!” “哦……”李辉这才长出了一口气,看妹妹的样子也不像撒谎。 妹妹忽然看到了他房间里的惨状:“唉,哥哥,让我说你什么好,以前咱们家就你房间最整齐,怎么最近也退化了!来吧,妹妹今天心情好,帮你收拾收拾。” 经常跑步锻炼的她动作奇快,李辉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走进了房间,一手拉住了被子。 被子一拉开,里面的“尸体包裹”就会露出来! 李辉赶紧拦住妹妹:“算了算了,我不习惯让别人做。” “莫非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妹妹脸上露出诡异的笑,“黄色书刊?情人照片?你越不让我看我就越要看!”她作势要拉。 “哎呀哎呀,里面是攒了一个礼拜的臭袜子和没洗的内裤!”李辉拉住她的手,“尤其是内裤,你哥……昨晚梦遗来着!” “恶心死了!”妹妹赶紧抽回手去,“你赶紧收拾!我先去换衣服了。” “呼。”望着妹妹的背影,他长出了一口气,这回总算是躲过去了。 吃完饭,他坐在床边,熄了灯,摸了一把那被窝卷。尸体不会动,不会走。尸体只是变得越来越硬,越来越凉。 总放在屋里不是个事,自己不能和尸体睡在一起吧。总要丢出去才行,可是,怎么做才好…… 他忽然想起白天看过的报纸,上面记载着最近出现的连环杀人犯的事。 犯人好像杀的都是女人,而且碎尸之后把尸体煮烂…… 他脑子里忽然冒出一阵灵光。 太妙了,把这死鬼嫁祸给那个杀人犯吧。 他蹑手蹑脚来到妹妹房间门口。 妹妹的房间里发出轻微的鼾声。他悄悄把妹妹的门掩好。这丫头睡的很香,白天一定是累坏了。 妹妹从小有个习惯,睡着了一定醒不了。他的思绪回到了小时候的那场火灾。 房间噼噼啪啪燃烧着,木质的板材顷刻间被炭化,赤红色的火舌一直喷到天花板上。高温与浓烟中他几乎睁不开眼。依稀听到妈妈的惨叫,一只坚定的手将他揽到怀里,是爸爸。爸爸把他从火里拽了出来。他看到爸爸衣服上已经带了火苗,哭叫着为他扑灭。 爸爸一直跑到外面的草坪里才把他放下,接着,又冲回火场。此时,妈妈的惨叫声依然未停。 再次回来的时候,爸爸怀里抱着妹妹,妹妹哇哇直哭,小李辉把妹妹接了过来,让她背对着火场。 “我去救妈妈,你和妹妹等着我!”爸爸身上冒着烟,眉毛和头发都已经蜷曲,毛衣上蹦着火星。 他又冲回了火场,那个高大的背影深深地镌刻在李辉的心里。 他在外面等啊,等啊,爸爸没有回来,始终没有回来。 直到消防员赶来,高压水龙头把火渐渐压了下去。 爸爸再也没有回来。火熄灭了,他带着妹妹在瓦砾堆里寻找。在原本是二楼厨房的地方,有两堆已经炭化的尸体。 那是一具男尸和一具女尸。男人把女人护在身下,一根横梁砸在男人的后背上,他的脊椎都断了。 但女人最终也没能活下来,高温与窒息最终将她的生命夺走。 幼小的妹妹当场晕了过去。消防员们这才发现还有两个孩子走进了现场,他们赶紧把孩子们带走,但那一刻,两个孩子的心里都已经埋下了阴影。 妹妹一到晚上就犯困,而且睡得很沉,她从来不在晚上出门,她似乎害怕夜晚。 而李辉却神经衰弱,经常失眠。他总能在恍恍惚惚中看到房间又燃烧起来,四壁冒烟,热浪炙脸,父亲浑身着火,把母亲护在身下,接着,横梁断裂,他两人凄厉的惨叫…… 李辉擦去头上的汗,刚才怎么又陷入沉思了,时间已经很紧张了,自己和妹妹生活的很好,尤其是妹妹,现在正在读名校,又是运动员,将来一定是很有才干的人。自己能做的就是把她抚养到彻底自立,组建完美的家庭。今天她竟然能捧回奖金来,真让他无比欣慰。 他绝对不会让任何人,任何事成为她成长路上的绊脚石。 科长,对不起,你不该得罪我。不该得罪一个背着太多压力的男人。我不像你一样,你长得漂亮,老板一见你就被你钩住了魂,你要什么他就给你什么。你不需要拼死拼活为生计奔波,你只需要上个床就财源滚滚。 你真不该提要让我从公司离开的事情,是这句话害了你。 不期待你原谅我,就请你在地狱等着我吧。我迟早也要去那里! 他从厨房拿来一把锋利的刀,对准了尸体。 10、魔鬼的印痕 局里的人都焦头烂额,大家忙得团团转,唯有王队静静坐在桌前,在纸上写写画画。他旁边的纸篓里已经满了,我想知道那些纸上都写了些什么。但他似乎不想让我看,每次我过去他都让我走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人空间。”老成提醒我,“那是王队的个人空间,不要去打扰他。” 电话铃响了。 “什么!又有尸体?!”接电话的人一惊。 王队飞跑到电话前,把那人拉开:“我是刑警队王飞……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好,明白了。” 他在纸上迅速写下一行字,然后点了我和老成的名,让我们跟他一起去。 这次是市区以内,但路线七扭八拐,绕来绕去差点把我们转晕,幸亏队长把地址记在了纸上。但就连他也骂道:“什么破地方!” 这回是长城医院旧址,位于农贸市场附近,看样子,尸体已经停在那里有一阵子了,但由于气温很低,还没有腐烂。 断壁残垣中,一口很旧的大锅架在一堆灰烬上,锅里的水已经结了冰。一具女尸被冻结在冰里。她的手脚都被砍断,四肢也在锅中。不过,由于锅比较小,死者的身躯还是未能完全没于水中,头部还露在冰面以上,披散着长发,结了霜的脸宛如厉鬼。 “那堆灰的成分检查过,主要是废纸和塑料袋,随处可见。估计来自于附近的垃圾堆。由于已经烧完了,上面查不出指纹。” 以上是老成的现场勘查结果。 王智清奇道:“你怎么知道的?那信放在一件大衣的口袋里,衣服没了信自然也没了。” “这家伙到底要杀多少人才肯罢休啊……”队长检查着那口锅。那口锅的锅把断折,侧面有个小破洞。 “这是蒸锅吧?”队长问。 另一名法医老穆说:“好像是,我在馒头店门口见过类似的锅。” “为什么这回的一切都这么别扭?”队长喃喃自语。 我问:“哪里别扭了?” “首先是引火物。从那堆灰烬来看,凶手虽然也收集了很多废纸塑料袋,但那点东西根本不够用,别说煮尸体,连把水烧开都难。” 他用戴了手套的手敲敲那锅,薄薄的锅壁发出一声脆响。 “再看这锅,会做饭的人都知道这蒸锅是蒸锅,煮锅是煮锅,用不趁手的家伙去煮东西,只能事倍功半。以前几次选的锅都是很适用的锅,为啥这次会挑这么别扭的锅。” 他站起身来:“再看周围环境,这里路线复杂,虽说僻静不易寻找,但毕竟是在市区以内,以前发现的尸体要么位于野外要么位于郊区。” “最后看尸体。前几名受害者的尸体都是用链锯切割的。凶手似乎对链锯情有独钟。虽然凶手因为走的匆忙,把第一把链锯丢下了,但其应该还有第二把链锯。因为第九名被害者也是被链锯切割的。现场没有找到第二把链锯,凶手应该还把它藏在身边。既然链锯还在身边,为什么这次非要挑选其他东西来切割尸体呢?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啊。” 法医老丁对尸体进行了初步鉴定:“死者喉管被割断,失血过多而死,死后被利器砍断四肢。从伤口上看,应该是某种刀。死者的力气不小,筋腱连接处是被一刀砍断的。” 死者正是王智清的上司,那个办公室在老板隔壁的科长。 “又跟王智清挂上钩了,这是命中注定还是巧合呢?”队长又陷入了沉思。 “对了,王智清说今天要给咱们把信送过去。” “嗯,回去之后看看。咱们先收拾现场。” 王智清在办公室等着我们,一看到我们,他先站了起来,好像很紧张。 “对不起,我想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我家遭贼了。” “被偷东西了?”王队竟然没有吃惊,好像这也在他意料之内。 王智清说:“是,很多衣服被拿走了。放在家里的零钱也没了。” 我凑近尸体验看死者的面容,惊呼道:“队长你来看,这女人咱们见过。” “小刘,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问题要问我,我们先上车,在车上我会告诉你。” 王队沉重的对我说:“果然有问题,封珊珊的笔友果然有问题!” 王智清期期艾艾地问:“真的么?信丢了是不是对破案很不利啊?” “这个自然,唉,当天把信取回来就好了。”王队脸上露出自责的表情。 “希望能早点找到窃贼。唉,就算知道那些信上有线索,现在也来不及了,已经被人拿走了……”王队很失望地说。 “信上有线索吗?我记得信的内容,这有用么?”王智清问。 “太好了!”王队一拍大腿,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见他这么兴奋。 “唉,我就是因为她笔友的关系总是吃醋,所以对那几封信很在意。所以偷偷看过几眼。”王智清有些不好意思。 “能回忆多少就说多少,小刘,快去拿纸笔!” 得知你和X之间的关系,得知你现在处境尴尬,我为你感到为难。身为朋友,我毕竟应该为你做些什么,但感情方面的事情,身为外人的我偏偏为你做不了主。 胜过金钱的东西很多,但我想感情还是远超金钱的,不止是你和你男朋友之间的,还有你我之间的。 路还长,我们还要走下去,途中的各种诱惑与坎坷,都要抛到一边。 “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是什么人?”女孩大声问道。 零点了,想和你多说些什么,但白天走了很久,累了,明天还要去更多地方。我要早休息了。 九寨沟真的是个很迷人的地方,你和你男朋友也来这里玩吧。 “妈的!”队长狠狠地捶着墙。 三生有幸,我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了你,没有奢望过做很近的邻居,但就像这样,每隔一段通一次信,互相交流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却感觉比普通的朋友要更有趣,更值得期待。 苏幕遮是古代词牌名,这应该是那笔友的化名。一封很短的信,看起来只是平常的嘘寒问暖,看不出什么问题。 王智清说:“如果能回忆出更多内容就好了,可我只能想起这封来,因为就它的内容最短。” 王队说:“你能保证这信上的内容一字不差么?信封信纸上有没有什么特殊的?” “还好,我在公司里平常就是做一些较为繁琐的工作,我们的上司很苛刻,要求我们对数字、文字都记的清楚。信封上打着本地邮戳,贴着一张面值20分的邮票。” 王队看着那张纸:“这封信给我们的信息不少呢。” 我奇道:“怎么?能有多少信息?我只看出来这人是个爱旅游的人,或者是个记者或者是个作家,没准还是个摄影师,案发前两天他还在九寨沟转悠,看来连作案的时间都没有……” 王队问王智清:“这是你女朋友收到的最后一封信么?” 王智清答道:“没错,她收到之后就变得很激动,也就是那天,我们吵架了。” “这么明显……凶手太大胆了呢……”王队看着那封信,忽然脸上露出了微笑。 “头儿!你怎么了,从这封信里明明什么都读不出来啊!”我还以为他因为压力太大精神失常了。 “我没事,是这封信,它真的能指引我们找到凶手呢!” “不会吧!”我又仔细看了看。“这是我刚才根据小王的口述记下的,根本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王队说:“王智清同志,你请回吧,有消息了我们会通知你。对了,你们的科长有没有去上班?” 王智清答道:“好像没看到她,不过她这人上班不需要按点来,毕竟她和领导关系好。” “如果你回公司的话,确认一下,如果你们科长一直没有去上班的话,请打电话告诉我。” “哦?”最后一句话让小王摸不着头脑,不过他还是点点头,“我还是想知道我什么时候能领会珊珊的尸体,请你们到时候一定通知我。”然后,他黯然的离开了。 那叫李景的女孩也从院子里走了出来,睁着大眼睛看着我们。 他拉着我上了警车,我们驶出警局。 “我们要去哪里?”我问。 王队笑道:“你还不知道么?信上的地址啊!” “信上的地址?”我糊涂了,信上没写任何地址,除了九寨沟…… 我苦着脸说:“咱们不是要去九寨沟吧。队长,咱车里的油怕是不够。” “开什么玩笑,上面打着本地邮戳,贴的邮票才20分,只能是本市寄出的邮件,怎么可能是九寨沟来的!你把每句话的第一个字连起来读一读。” 于是,我把每句话的第一个字连了起来,得到了一句话。 ——得胜路三零九! “这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么?” 王队答道:“是的,凶手把所有信件都偷走了,应该想不到小王会偷看女友的信件,更想不到我们复原了信件还破译了其中内容。现在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那里。正好可以打个出其不意!” 我问:“王智清本人没有嫌疑么?” 王队说:“没有,他这个人性格懦弱,不像是能杀十人的杀人犯,就算他和女朋友之间有不快,他也没有太在意。你看,他女朋友都怀上了别人的孩子,但他依然爱她。” 车子开得飞快,每一秒钟的流逝都有可能让我们失去先机! 车停在得胜路的一个路口,警车太显眼,王队和我远远的下了车,今天我们穿的都是便装。 三零九号是个独院的平房,藤蔓爬满篱笆,大铁门上着锁。 我和王队在附近的书报亭佯装买报,留意着过往的行人。书报亭里都是一些过期杂志,老板打着哈欠躲在亭子里取暖,懒得招呼我们。 一个裹着黑色风衣的人出现了,这人中等身材,戴着顶配有风镜的机车帽,围巾一直缠到嘴巴上放,看不清长相。他拿着一张纸,对着门牌看了看,朝大铁门里张望。 过了一会儿,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长长的钥匙,插进锁里。 门开了,他这就要走进去了。 “行动!”王队一声低喝,我俩同时冲了出去。 不过他还是比我快了一步,抢先上前按住那人的肩膀,把他脸上的围巾扯开。 那人吓了一跳,哇哇叫了起来。 王队和我都是一愣:这人是个女孩。 王队问:“那寄给你女朋友的信是不是也没了?” 王队掏出证件:“警队的,有几个问题要问你。现在怀疑你跟一起连环杀人案有关。” 他把女孩推进院子,命令她打开平房的门。 女孩显然有些莫名其妙,她打开门,我们冲进房子。 王队忽然问她:“你有没有怀孕?” “这是你的家么?”王队问那女孩。 “不,这里是‘莲心’笔友会的联络处,我是笔友会的会员。” “你叫什么名字?” “李景。” 这女孩的面容倒是有些熟悉,像是在哪里见过。仔细想却想不上来。 王队让我四处去检查一下,他问女孩:“你到这里来干什么?” 女孩回答:“有个笔友写信约我到这里见面,喏,信就在这里。” 她递给王队一张信纸,王队草草看完内容,惊呼了一声,原来,信的落款写着“苏幕遮”。 “把每句话的第一个字连接起来,就是‘得胜路三零九’。每次约见面都是这样。”女孩解释。 “你见过这个苏幕遮?” “当然见过啊,一个很有霸气的女人。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像个男人。” “你能形容一下她的长相么?” 女孩正要说话,我打断了他们。不得不打断他们,因为我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 “队长,我在桌子下面发现了这个。” 我掀开桌子的盖布,桌板其实是活动的,像个盖子一样盖在某件东西上。 那件东西是个大锅,黑沉沉的锅。 王队沉吟片刻,对我说:“这女孩不是凶手,凶手是约她来见面,想要杀害她!这口锅是处理尸体用的。这个房间就是下一个杀人现场。” “那我们在这里等待凶手就可以了?” “不对,他应该早就等在这里的……” 他好像明白了什么,忽然喊道:“跟我来!”然后冲出院子,一直跑到书报亭前。 书报亭里空空如也,那老板早已不知去向了。 简单的摆设,几张木质桌椅,桌子上摆着陶瓷茶碗,四壁是书架,这里像是个图书室。 “那老板是凶手?” “有九成可能!我早该想到的,哪有只卖过期杂志的书报亭,哪有来了客人也不招呼的卖主!” 王智清说:“我那天回家的时候,家里已经被翻成底朝天了。我已经在我们那的派出所报警。” 女孩羞红了脸:“你这人怎么问这种问题……” “快说!这对破案十分重要!”王队的声音很急迫。 女孩低头想了好一会儿,终于点了点头。 “请你跟我们回局里一趟,我们有更多问题要问你。” 11、波旬甘露 “《莱茵河杀手》完成了。” 李辉恭恭敬敬的把手稿交给星探,那人招呼李辉坐下,为他倒了一杯酒。 李辉比较喜欢这种酒,醇和,干爽,喝完之后舌苔里都会带着一股持久的清香。每次来这里都会有一杯这样的酒喝。 但星探本人却好像并不喝这种酒,大概是专门为招待客人准备的吧。 “这是什么酒?”李辉问。 “来自印度恒河流域,据说是用某种叫‘波旬’的花的甘露酿造的,据说长饮此物可赴极乐。” “那岂不是早死了?哈,开个玩笑。如果合作成功的话,能送我一瓶这样的酒么?” “小意思。你这次交上来的作品很棒,主人公内心的黑暗世界得到进一步展现,画风更加锐利和黑暗,我都有点舍不得让你离开这座大楼了,你干脆就在这里建一座工作室,让我每天都能看到你的新作。” “可是这里很贵啊。估计我租不起。” “钱不是问题。我这里有一笔钱,先给你,作为诚意的体现,等作品正式出版之后,你会得到一笔提成,这是和销量挂钩的。”那人将一个信封递到李辉手里。 “提成”这个词第一次灌进李辉的耳朵,打开信封之后,他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这笔钱比他想的要多很多。 “此外,我会为你租下楼里的一个单元作为你的新居所,你可以在那里开展新的计划,开辟正式的工作室也可以。听说你和妹妹同住,现在租的是一套很简陋的住宅?” “事实上就是贫民窟,还好妹妹不常回来,我一个人住还算凑合。” “那就搬过来吧。”那人热情地伸出手,“为我们的正式合作而握手吧。马上我会为你联系出版事宜。大概你还不知道我的真名,我叫葛林。” 李辉握住那只手,与葛林热情洋溢的笑容相反,李辉觉得那只手很凉。 葛林身上有种香味,让人感觉很舒服,这人细皮嫩肉,如果化妆成女人的话,肯定也会很招男人喜欢。 有时候他怀疑葛林的性别,纯属好奇。以前他摄于葛林的威严不敢仔细观察他,现在借着握手的机会终于可以…… 葛林抽回了手,问:“明天下午搬过来怎样?” “啊!是不是太快了。” “不好意思,我这个人的座右铭就是‘高速出业绩’。如果一个人搬不过来,我会找几个朋友帮忙。你是人才,我只担心你会跑掉。哈哈。” “不会的。瞧在这些酒的分上我也不会跑到别人那边的。”李辉开玩笑地说。 “那就多来点。” “波旬甘露”进入喉咙,一种懒洋洋的感觉在体内扩散开,四肢百骸内都舒服得要命。李辉只觉得此刻无比放松。 葛林又为他倒了一杯酒,琥珀色的酒倒映着阳光的味道,反射到葛林的脸上,却好像被那张脸吸收了一样。葛林的脸上带着笑容,不知为何,眼神却是冷冰冰的。 生意人的效率果然不同凡响,葛林在李辉面前打了几个电话,竟然在几分钟内就搞定了租房的问题,暂时定到这座写字楼的1408号。李辉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像这样豪华的写字楼可不是随时都有空房间的,葛林绝对认识这里的高层。 葛林立刻在李辉眼里成了神一样的存在,他风趣幽默,讲起一些奇异的见闻,倒让李辉觉得无比亲切,他不经意间一看表,已经下午了,不知不觉,竟在写字楼里待了这么久。他赶紧起身告辞,葛林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组号码,明天可以打这个电话联系人搬家。 李辉揣着钱回家,在出租车上哼着小曲。司机笑着说:“您心情真好,有什么大喜的事吧。” “嗯,搞定了一个很棒的合作计划。”李辉摸出葛林的名片,上面烫金的字体比真金仿佛还要有分量。 早知有今天,自己何必要去杀科长呢,背上一条人命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那笔从保险柜里偷来的钱还放在家里,李辉最近没去动它。只要一看到那袋子,他就会想起科长满面鲜血的惨状,她咽喉处断开,泛白的眼睛死死地瞪着自己…… 他忽然喘不过气来,慌忙叫司机停车,一口气跑回家里。他锁上门,拉上窗,翻找出那个纸袋,钱还在,袋子没人动过。 放轻松,他对自己说,已经把那个死鬼栽赃到连环杀人犯身上了,警察抓到那人之后就好了。自己做的也很干净,没留下指纹。警察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自己头上。 可自己的心怦怦狂跳着,就是平静不下来。 他一抬头,看到墙上挂着的狼头面具,冲过去把它摘下来,套在自己头上。 毛茸茸的感觉透过面部神经传递到大脑,他终于觉得舒服多了。 自己已经是不愁吃穿的人,何必在乎其他。 那个妖婆死就死吧,她那么刻薄冷酷,死是迟早的事,自己只不过为民除害而已。 那笔钱也是不义之财,自己帮她花掉没什么不好。 他躺在床上,浑身松弛下来。 自己的生活是自己拼了命挣回来的,现在马上就要见到灿烂的阳光,他不会允许任何人把它夺走。 谁都不可以。 “如果有人敢拦着,我就……” 狼牙上挑,闪着森森寒光。 第二天他是被敲门声吵醒的,有人送来了一份同城快递,竟然是葛林送来的,里面是写字楼1408号房的钥匙。 对了,今天要搬家了! 他照着葛林提供的纸条,找了几个搬家公司的人,让他们收拾东西。 他带着这一票人马来到写字楼一路上都是人们羡慕的目光,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来到这里的,毕竟是市内的豪华地段。 李辉的脑子里充满了对美好未来的期待与渴望。漫画上市热卖,自己会在这里接见记者,会见名流……自己要成为品牌,成为明日之星。 他来到1408号房门口,插入钥匙一拧,门开了。 李辉傻傻地站在门口,木然不动。 屋子里满是血迹,房门旁放着一个硕大的链锯。链锯上搭着一件女人衣服,上面有血。 房间的正中央放着一口大锅,锅里是一堆残损的肢体。锅里浑浊的汤水尚未凝固,还在冒着淡淡的热气,屋里腥味扑鼻。 李辉身后传来了一阵东西落地的声音,接着,搬家工人们混乱起来,有人尖叫道:“快去报警!快去报警!” 这就是第十一名死者出现时的情景。 李辉傻呵呵地坐在桌前,手上戴着手铐,过去的几十个小时像做梦一样。他经历了美梦成真和噩梦降临的双重洗礼,现在的他精神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 现在他是作为连杀十一人的犯罪嫌疑人被拘捕。 面前有两个警察,一个姓王,一个姓成。这两人他都见过,尤其那个姓王的,是刑警队的队长,他从报纸上多次见过他的照片。这两人都冷冰冰的,爱答不理。但问的问题却是无比刁钻。没办法,谁让自己拿着1408房的钥匙。 他反复跟警察提及,1408房的钥匙是一个叫葛林的人通过同城快递给他的,还形容了一下那个快递员的相貌。姓成的刑警说:“已经问过全市所有的快递公司,没有人接受过这单业务,你说的那个快递员也不存在。” 李辉又拿出签收快递时留下的单据,警察们拿去做了检验,证实是伪造的。 “可葛林这个人确实存在啊!”李辉说出葛林在大厦的地址,只有他能帮自己洗清罪名了! 警察们检查了葛林原来所在的房间,但那里是空的,别说人,连家具也没有。 据写字楼的负责人说,整个写字楼的出租率其实并不高,因此连监控设备都没有安装。李辉提到的两个房间从来没有人租用过,也不知道钥匙是从哪里流出的。 至于搬家公司的人,更是说从来没听过葛林这个名字,他们来为李辉搬家只是因为李辉去雇佣了他们。 葛林这个人就像从来没有在世界上出现过一样。李辉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记忆出现了问题。 “我真的是冤枉的,1408房里的女尸和我无关!”他在警察面前大喊大叫。 姓成的警察出示了几张钞票:“这是从你身上搜出来的,上面有之前受害者的指纹,分别属于第八名和第九名受害者。” “这是那个叫葛林的人给我的!” “劝你还是老实交代,这个葛林只是你虚构出来的吧!” “我真的没杀她们……” 一个法医走了进来,在两个警察耳边低声说了几句。那两人脸上忽然露出奇怪的神色,然后走了出去,过了好半天,那个姓成的刑警又回来了,对李辉说:“你可以走了。” “咦?明明都可以定罪了为什么还要放我走?”李辉脱口而出。 “法医证明,1408房间里的女人,死亡时间距今40个小时,那个时候你在公司上班,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你可以走了。” 李辉正想出门,警察又叫住了他。 “虽然你现在可以走了,但不代表着你完全洗脱了嫌疑。毕竟你身上还有带着死者指纹的钞票,虽然这些不足以定你的罪,但目前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你,你脱不了干系。我们会监视你的一举一动,并且随时都有可能把你再次请进来。做好心理准备吧,如果真是你干的,劝你还是早点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每一句话都很有分量。 李辉心里说:“我确实杀了人,但不是这几个人,我杀人的时候也没留下证据。你们定不了我的罪。”想到这里,他赔笑道:“我一定配合你们办案,随时欢迎你们找我。” 然后他灰溜溜走出警局。 12、狂魔之心 “这小子肯定有问题,他眼神游移不定,心里有鬼!”老成望着李辉远去的背影,狠狠骂道。 “可没有一件证据能完全定他的罪。仅凭两张钞票不能说明什么。律师会说这是市面上流通之后凑巧流到他手里的。这也不是全无可能。而且,封珊珊死的当晚,李辉在公司加班,一直加到很晚,不可能有时间去那么远的地方杀封珊珊。这一点李辉的同事都可以作证。” “有件事情很有趣,我们从那个笔友会现场带回的女孩李景,竟然是李辉的亲妹妹。她险些成了第十二名受害者,这是否能说明什么呢?” “谈一下个人感受,我觉得凶手和李辉一家有着某种不可调和的深仇大恨。” “如果李辉不是真正凶手,那么处心积虑杀害这么多人,只为栽赃给李辉,又把李辉的妹妹定为第十二个目标。凶手究竟想要做什么呢?” 王队问大家:“有没有查出李辉有什么仇人?” “没有,李辉十几岁的时候失去父母,和妹妹一起长大。由于早年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成绩不错,性格也算开朗,只是容易冲动。另外,有些头脑简单。” “他有什么业余爱好?” “画漫画,几年前曾在一家报刊发表作品,引起不小的轰动,但此后再无好作品问世,渐渐也被人们淡忘了。” “这样的人最多算个文艺青年,能对身边的人带来什么危害?又能得罪什么人?” “可能得罪人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家人,别忘了,他有个妹妹……” “她妹妹怀孕了,不知他知不知道这件事。” “有没有透露是谁的孩子?” “刚开始不肯说,后来还是说了,是校内的某位老师。” “师生恋啊,那老师不会是老色狼吧。” “是不是色狼不知道,年龄倒不大,我去学校查了查,倒是风度翩翩,家境也不错。难怪有女生喜欢。不过他已经有妻子了。” “靠,搞婚外恋,还是师生恋,这种老师趁早开除了吧!”一名刑警愤愤地说,这家伙是个老光棍。 “开除了也不一定有你的机会。”老成挖苦道。大家一阵哄笑。 王队示意大家安静:“我们继续讨论案情。目前最有用的消息是,李景清楚苏幕遮的相貌,老穆他们为苏幕遮做了一张复原图,大家请看。” 他出示了一张人像。 “现在是由李辉提供的葛林的复原图,这家伙是漫画家,有两下子,直接画了出来。” 两张人像放到一起,众人叫出声来。 “差不多嘛!” “嗯,葛林,苏幕遮,基本可以说是同一人。此人接近李氏兄妹,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们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法医们目前得到了一些前几位被害者的面部复原图。大家也去联络一下各地的警方,看看有没有失踪的年轻女性,和这些复原图做一下对比。老成,你和小刘继续向李景询问有关笔友会的事情,最好能多了解苏幕遮的情况。书报亭和得胜路三零九号里的东西也都被弄了过来,正在检查上面的指纹。凶手穷凶极恶,只有早日将他抓住,才能消除群众心中的恐慌。大家请尽自己的本分,如果想早日抓到凶手,我们每个人都要拿出十二分的精力!” “是!”全体肃立。 “叮铃铃”桌上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王队接了电话,随后交给老成:“找你的。” 老成接过电话,脸上忽然温柔起来:“紫萱啊,你怎么这个时候……什么?!” 老成脸上严肃起来,声音也变得很紧张。 “你什么时候收到的?当时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我好奇地看着老成,这人从来没有这么惊慌过。 他放下电话,王队问:“出什么事了?” 老成说:“有人给紫萱打了电话,是用威胁的口气,说她会是下一个牺牲品。那人声音沙哑,连是男是女都听不出来。” 王队一震,说:“我派人去保护紫萱,你要不要也过去?” 老成咬了咬牙,现在正是紧要关头,任何办案人员的离开都会影响案子的进程。 老成忽然一拍桌子:“如果凶手被逼到胁迫警员家属的地步,就证明我们的办案思路是对的,队长,我们应该乘胜追击。我和你们一起!” 王队盯着他的眼睛,过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好样的。你放心,紫萱不会有事,我会让最得力的人去保护她。” 至于队长本人,却在给我们下了命令并接到威胁电话之后就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直到凶手出现。 我和老成来到李景所在的房间,这女孩得知自己要去会面的笔友竟是杀人狂魔,吓得魂不附体,好不容易才冷静下来。 “笔友会的内幕是什么,能告诉我们吗?”我柔声问她。 “是这样的,以前我也不清楚有这个组织,只是听一位心理辅导教师说,参加这个组织有疏导心理压力的作用,于是我就参加了。开始的时候只是好奇,笔友会采用随机挑选笔友的机制,全市所有笔友的名单都混到一起,然后宣布封箱,大家散会,由会长随机抽取,将那些名单分成一对对的来进行交流。分派好的笔友会分别收到自己交流对象的邮寄地址。一切都是保密的。由于不知道对方的本来面目,对方也不知道自己的,所以有什么心里话就可以痛快地说出来。” “你对你的笔友倾诉了什么事情呢?” “是我……怀孕的事情,我和一个本校的老师搞婚外恋。”女孩的脸红了。 “那位心理辅导教师知不知道你怀孕的事情?” “他……他就是我肚里孩子的父亲。” 我和老成对视了一眼。 老成问:“你是如何加入的,笔友会的会长是谁?” “加入的时候很简单,写一封介绍自己身份的信件,投递到得胜路三零九号就可以了。之后再过一段日子,笔友会的邀请函就到了,邀请你在某天参加一个蒙面舞会,在舞会上随机抽取与自己交流的笔友。” “主持舞会的是会长吗?” “不是,会长的身份从来没向人展示过。那天主持蒙面舞会的人碰巧是我的师姐,叫封珊珊。她和我本来就认识,当时一听她的声音我就认出来了。事后我还去找过她,询问笔友会的情况,她得知我参加了之后也吃了一惊,不过有认识的人参加感觉更好些。比身边都是陌生人要好。后来我才知道,她和我有相似的情况,她当了一个国企老板的情妇,那人给了她很多的钱,但她嫌不够,她想把孩子养大,名正言顺地成为那人的继承人。但那人不愿意,于是珊珊姐很苦恼。” “你知道珊珊有男朋友的事么?” “知道……可她男朋友好像有生理缺陷,两人不能……那个……但他又舍不得珊珊,这也是让珊珊痛苦的原因之一。” 老成想了想,又问了一个问题:“你参加舞会的时候,现场有多少人?” “十三四个吧。包括我和珊珊在内。” 老成又问了几个问题,随后带着我离开了那个房间。 “十四个会员,本案的所有受害者很有可能都包含在其中,这个笔友会不简单啊。” “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笔友会的会长就是凶手呢?” “有可能,会长知道所有会员的情况,也能操纵会员的交流对象。如果他精力充足,他甚至可以将自己化身为所有会员的交流对象,由此探知所有会员内心的秘密。” “我觉得李景的‘男朋友’应该知道笔友会的更多内幕。说不定他本身也是会员。” “你知道她的男朋友是谁吗?” “不知道,估计她也不会说的,不过我们可以打听,毕竟一个学校里不会有太多心理辅导教师。这个行业才刚刚兴起不久。” 经过打听,李景所在的学校共有三位心理辅导教师,一位是女的,还有一位已经年过四十,剩下的一位刚刚二十七岁,是某所名校心理系的硕士毕业生。 “似乎就是这位了呢。”老成说。 我们两个去登门拜访这位老师。这人姓陈,在校外还开了一家心理诊所。 我们刚进诊所的门,一个助理模样的女人就把我们拦住了:“对不起,请问你们有预约么?” “没有。” “那请你们先预约。”女助理毫不客气。 “我们没时间预约,更没时间等。”亮出证件之后,我们径直向里走去。 “喂,你们怎么可以这样!陈大夫正在会晤客人!” 我们推门走进内室,两个年轻人正在激烈交谈着什么,两人看到我们进去,脸上露出了愕然的神情。 其中一个好眼熟,我心念一转,想起了这人是谁,是书报亭的老板! 这人忽然伸手入怀,对我们说:“别动!我要开枪了!” 情况发生的太突然,我和老成只是想来询问情况,没想到会碰上头号嫌疑人。 “虚张声势!把手伸进衣服里就说自己有枪,那我还说自己衣服里藏了火箭筒呢!”老成毫无惧色的向他走去。 那人将手从衣服里伸了出来,他居然真的带了枪。 “站住,别再靠过来。” 老成站住了,不过很快又向前走去,步子不慢反快:“你说那是真枪就是真枪,拿个玩具就像唬警察?” 那人朝天开了一枪,声震屋瓦,天花板上的碎末纷纷扬扬掉了下来。刚刚追上来的女助理吓了一跳,尖叫着跑下楼去。 “西班牙阿斯特拉六发左轮……品位不错嘛。”老成站住了。与拿真枪的杀人魔对峙毕竟不是好玩的事情。 “承蒙夸奖,弄到这玩意花了我很多时间。它保养的还不错,请不要用性命体验。”那人转向心理医生,“你跟我走吧。” “不,我受够了。姐姐,你何必要把这股仇怨带到这一代人的身上,还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 姐姐?那人穿的可是男装啊。而且她声音很沙哑,根本听不出是女人。 那人吼道:“无辜?哪一个无辜!不过都是些婊子而已。我再说最后一次,跟我走!” 医生摇了摇头。 “姐姐”重重叹了口气,枪口对着我们,慢慢退到窗口前,打开窗跳了下去。这里是二楼,这家伙早就计划好逃亡路线了。 “该死!”老成追到窗前,一看那人已经跑到了路口,再一晃,消失在了街头的人流里。 我正打算跳下去,老成拦住我:“不必了,追不上的。已经记住了他的相貌,这就足够了。” 心理医生抬起手来:“请把我铐上吧,我是本案的参与者,虽然不是直接参与了杀人,但也是重要帮凶。我会告诉你们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13、落网 李辉在收拾行李。 住进豪华写字楼的美梦破灭了,还好这套旧房还没有退租。所有家当都搁在这里。 即使警察还没有证实自己杀人的事实,也要早做逃亡的打算。他们迟早会发现自己与“妖婆”之死的关联。趁还没戴上手铐子,早点逃到比较远的地方是正经! 妹妹怎么办? 想到这里他呆了一呆。 如果警察发现自己是杀人凶手,妹妹肯定会顶着杀人犯家属的不良名誉度过后半生。可警察现在又把她作为重要证人“保护”起来了,肯定不能去找她。 唉,还是先管自己吧。 幸好警察没发现自己从公司偷来的几万元现金,他把钱藏在家具的夹层里了。这时候他把钱取了出来,塞进行李包掖好。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自己都要靠它了。 背上书包来到门口,他禁不住转回身来,对着旧屋深情一瞥:在这里留下了多年的回忆,没想到这就要离开了。 对不起,妹妹。安稳下来之后,我再与你联系。 房门忽然被人踹开,李辉吓了一大跳,一支枪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拿枪的人是葛林! 葛林表情狰狞,一把将他推到房间正中,随后关上了房门。 “想走?你走不掉的。我的复仇计划还没有彻底完成,怎么可以让你走掉。” 李辉哆嗦着高举双手:“仇?我和你之间无冤无仇啊!倒是你,一直欺骗着我,还把我诱进了陷阱里。现在我被怀疑杀人,虽说出了警局,警察肯定还没完全消除对我的怀疑,我这辈子百口莫辩了!” 葛林狞笑着:“你不是杀了你们科长么?为了六万多块钱。” 李辉打了个寒战:“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的事情不止这些。我还知道几年前你的漫画刚走红的时候是谁与出版方沟通把你雪藏的,我知道你父亲留给你的股票是如何一步步跌到谷底导致你和妹妹穷困潦倒的,我甚至知道你妹妹在和有夫之妇约会,她都怀孕了,你这做哥哥的知道么?” “什么?” 葛林狞笑着:“你很惊讶,哈哈,你的表情太有趣了,我就期待着这一刻!想不想知道更来劲的消息?你十二岁那年是谁放火烧了你家的大宅?让你的亲生父母变成炭灰的?” 李辉傻乎乎地看着葛林,这个原本文质彬彬的男人现在仿佛邪神附体,他每句话道出的都是缠绕他内心多年的疑问。尤其是最后一件事,他曾经通过多种渠道调查火灾的起因,但就连警察也找不到线索,只能将其归因于煤气泄露事故。 眼前这个人到底是谁? “我是你们家族的仇敌,我要亲眼看到你们身败名裂,永世不得翻身!”葛林咬牙切齿,“只是我弄不明白,那些警察为什么会放你回来,已有的证据足够将你定罪!他们难道笨到看不出来?” “你到底是什么人?!”李辉喝问。 “放心,死也让你做个明白鬼。事实上,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弟弟!多年前在树林里,你的父亲杀死了我的妈妈,你还记得吗?” 李辉的记忆猛地被拽回到十多年前,父亲戴着狼头面具,挥刀刺死女人,血流成河…… “你……你当时也在现场?”李辉吃力地问。 “没错,母亲原本的意思,是在树林里让我跟父亲相认。你父亲当年凭借自己成功人士的身份,诱惑了我的母亲,让她怀孕并生下了两个孩子。他倒是给了我们一笔赡养费,可这并不够,作为私生子是无法走进你家大门的,亿万家产对我们来说只能是个梦。” “你家里的那把火是我们放的,可惜没有烧死你和你妹妹。烧死你父母对我来说只能说是实现了复仇目标的一小部分而已。宅子虽然没了,老头子死前所持有的股票还在,你们兄妹俩依然能好好的活下去。之后我们又设法和相关人员沟通,趁你们还不懂金融市场的规矩,我们将你们的股票设法贬值,使得你们一夜之间沦为乞丐。 “其实杀死你俩很简单,但不能让你们死得太痛快,我要让你们尝尽人间的苦头。让你们穷困潦倒,饥寒交迫而死! “让人惊讶的是,你居然还有创作漫画的能力,并且在大奖赛上一举成名,不,我不能让你活得快活,买通出版方是很简单的,我要雪藏你!接下来,只需散布消息,说你的作品是抄袭的,你就一钱不值了。 “但你竟然很能拼搏,凭着毅力在大城市里站住了脚,还进了一家公司。你妹妹也长大了,上了名校。不能再用以前的方法打击你们,要一次就把你们摁到死! “原本想先从你妹妹那里下手,我弟弟是你妹妹学校的老师,不费吹灰之力就勾搭上了你妹妹,和她上了床。你妹妹现在也成了别人的情妇——就像我母亲当年一样。 “从弟弟那里得知,有很多年轻女人在做富人的情妇,还怀了孕,需要找他开导。我当时忽然来了灵感——不如将这些孕妇全部杀死,栽赃给你们兄妹。 “你或许会认为,我母亲也是别人的情妇,我应该对相似处境的女人多一点同情。你错了,正因为我母亲当年的错误选择,才让我兄弟成为无法拥有父亲姓氏的孤儿。我们是私生子,心理上的畸形儿,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我把这种恨意转接到那些女人身上,开始了我的连环杀人事业。 “我和弟弟策划了一个笔友会,通过信件作为联络方式,与那些女人作心灵上的朋友,听她们倾诉,开导她们,让她们逐渐依赖我们,然后再诱出来杀掉。我也是女人,取得她们的信任很容易,很多女人还和我一起睡,杀掉她们实在太简单了。刚开始的时候我想把现场伪造成变态杀人狂抢劫杀人的现场,于是把那些尸体肢解并烹煮。但在我还没彻底完工的时候,有两个女人对我的身份产生了怀疑,我把她们约到笔友会的聚会场所之一,麻醉了带到荒郊野外,想把她们也肢解掉,但我之前没用过麻醉药,她们俩竟然提前醒来,我刺死了其中一个,另一个却从现场逃掉了,所幸后来又追上了她,总算没留活口。不过,我知道那个地方不能再留,于是,杀死那个逃跑的女人后,我就逃回了城里。 “警察果然找到了现场,不过他们没有捉到我,我当时做的比较干净,没留下线索。为了把案子做的更大,将杀人魔的形象深植人心,我又杀了一个女人,还给警方留下了挑战书。 “你知道原本善良的你为何会冷酷的杀死‘妖婆’吗?答案在于我和弟弟对你思想的潜移默化。给你提供有关变态杀人的资料,让你也被那些杀人狂的思想所影响,然后,对你进行催眠……你还记得‘波旬甘露’么?那是一种迷药,每次你喝下之后都会丧失神志一段时间,那段时间就由我弟弟对你进行精神洗礼。他精通心理学,并且擅长催眠术,正是他对你的改造,让你拥有了杀人犯的潜质。 “之后你很顺利地做掉了‘妖婆’,手段干脆利落,不愧是我们亲手制造的杀人机器! “不过,那件事对我弟弟的影响很大,他没想到自己会把一个人变得那么血腥冷酷,同时他也觉得自己犯下的错误太多,良心上感到不安,于是他决定退出复仇计划。 “不过,他的退出对我已经没有太大影响,剩下的事情就是栽赃给你,以及杀掉你的妹妹。我早就用葛林这个身份接近了你,在1408号房杀掉的是笔友会的成员,也是某个富翁的情妇。给你的钱上有多位受害者的指纹,如果他们够聪明的话,还会发现你与‘妖婆’之死的关系。只是……他们难道是笨蛋,竟然把你放了回来!不过这也不碍事。” 葛林咔哒一声将扳机抬了起来:“就算所有计划都失败,我还可以亲手将你杀掉。” 忽然一个声音响起:“纠正你一个说法,真正的笨蛋是你。” 门口闪进一个人,他手拿警用五四式手枪,对准了葛林的太阳穴。这个人正是王队。 葛林惊得合不拢嘴。 王队厉声说:“作为一场栽赃陷害的阴谋,你的破绽露的太多。乖乖束手就擒吧。” “你……你一直在这里藏着……莫非你是故意放李辉出来的?” “没错,李辉是被栽赃的,没有人会在杀了人之后带着搬家工人去现场,仅凭这一点就能确定那些事情是另有人为。此外,李辉虽然不笨,但他的智商还不足以策划这么大的杀人计划。李辉又坚持有位‘葛林’与此事有关,虽然值得怀疑,但我觉得应该有这个可能。再联系一下李景的遭遇,我更加确定这是一场有预谋的、与复仇有关的杀人事件。杀人凶手是为了把李辉兄妹推到无底的深渊,让他们不得翻身。既然如此,我把李辉放出来,那个凶手必定还会来找他。” 葛林吼道:“他是杀人犯啊!他杀了自己的科长!你竟然把他放出来。” 王队耸耸肩:“确实,有迹象显示他和那位科长的死有关,不过,既然能把真正的大鱼掉出来,我把他放出来一次也未尝不可。如果你不出现,我还是会把他抓回去的。” “原来如此。”葛林怪笑了起来,“看来你是和我一样冷血残酷的人啊。王队长,你也不怕我杀了他。” “只要能抓到犯人,我可以不择手段。”王队的表情很冷漠。 “不过我的枪正指着他,如果我拿他做人质,你还是会放我走的。”葛林眯起了眼睛,“你并未稳操胜券啊。” “不过,像我这样无情的人,是否会在乎一个杀人犯的死活呢?你可以开枪试试啊。” “我数一二三,咱们一起开枪如何?” 王队的枪口瞄准着葛林,葛林的枪对准李辉。五四警枪与阿斯特拉左轮,两支枪在各自主人的手中稳如泰山,漆黑冰冷的枪口未偏离目标半寸。 两人就这样对峙着。 然而,就在这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 李辉突然扑向葛林! 他的动作太快,王队和葛林都意想不到。葛林一口气把枪里的子弹都打了出去,李辉的身上出现了数个血洞,阿斯特拉不愧是世界名枪,在这样近的距离,每一枪都穿透了他的身体。 李辉的手扣住了葛林的手腕,牢牢地扣住,他的嘴里喷出了血沫,因体力不支而跪倒在地上,但他还是扣着葛林的枪。 王队的枪也响了。 第一枪打在葛林的手臂,另一枪打在她的腿上。 这两处都不是要害,葛林尖叫着瘫软在地上,捂着伤口企图止血。 王队俯下身检查李辉的伤势,李辉断断续续地说:“没救了……科长是我杀的,我可以……向你自首吗?” 王队默默点了点头。 “我……我不想让我妹妹成为杀人犯的妹妹……”李辉吃力地说。 王队叹了口气,说:“你是因为帮我抓捕罪犯而死的。” 李辉心领神会,脸上的表情平静下来。 王队为他止血,一直等到救护车的到来。但奄奄一息的李辉最终失血过多,强撑了几十个小时,握着妹妹的手去世了。 尾声 这一奇案于腊月里的某个大雪飘飞的日子终结。葛林因杀人罪被判死刑,她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随后被枪决。她的弟弟被判终身监禁。 这场事件牵涉的无辜受害者太多,很多尸体直到最后都无法确认身份,只有王智清领回了女友的尸体。她背叛了他,但他爱她。 作为唯一的生还者,李景想抛掉在这个城市的所有记忆,后来她去了江西,在一个叫九江的城市了此一生,她没舍得将胎儿打掉,最终将孩子生了下来。 当关于本案的卷宗被层层封起,存入文件柜的时候,我问王队,是什么最终造就了这么大的惨剧。王队笑了笑,说,是仇恨。如果没有仇恨,葛林姐弟不至于花费那么大的精力与财力,将毕生浪费在复仇上,他们也本可以成为傲立人群的社会精英,只可惜造化弄人。圣人云:宽容为本,仇可摧城。由此案可见一斑。 唏嘘不已之余,王队像往常一样,拍拍我的肩:“抓紧时间去休个假吧。你也经历了这么大的案子了,或许下一次,我该试试让你‘单独练练’了。” 引子 刨尸者 秋风下,枯树摇曳,月影晃动。一高一矮两个人影出现在乱葬岗子上。 “叔叔,这里……好臭……”矮一点的人影说。 另一个人影说:“臭怕什么,你没见过更臭的,帮我拿着铁锹。” “叔叔,这里好黑。” 叔叔说:“坟地里又没路灯,半夜当然黑!别干扰我!” “那……那是什么,蓝绿色的光!一飘一飘的!” 叔叔吼道:“别吓唬老子!那只是野火。” “是鬼火吧。” “随你怎么说,死人骨头里会冒出那个来。好,棺材露出来了,帮我个忙,把板子上的钉子撬开。” “我手有点哆嗦……” 叔叔说:“再哆嗦就给你剁下来。” “钉子都在什么位置?” “侧面的在东面和西面各一个。这是孝子贤孙钉的,钉的时候还要喊‘您老人家朝东躲钉’或‘您老人家朝西躲钉’,这是乡下民俗,认为死人如果在棺材里复活,不能被钉子碰伤。” “死人还会复活?” “乡下人愚昧。我说你到底干不干活,带你来不是为扯闲天的!” “叔叔,你听到没有,旁边草丛里,好像有声音。” 叔叔恼了:“你找打!” “真的,你听!” 正在忙碌的手停下了,铁锹当啷啷摔到地上,响声在空旷的夜里传出好远。 此时正值深秋,黄土岗上荒草摇曳,秋风带着寒意钻进人的裤管,虫豸们早已钻进厚厚的落叶堆里取暖,坟圈子里静的可怕。黄土岗是乱葬岗子,向来怪事多,只有胆子大的野狗敢来这里觅食,叼几根暴露在坟土外的死人腿骨充饥。 此时来黄土岗的这两人是叔侄俩,是冲着坟地里的死人来的。这段时间流行病盛行,村子里抵抗力低的死了很多,由于那个年代火葬还未流行,因此死尸多被土葬。黄土岗一代已经新添了不少黄土包,有的坟包里甚至埋了不止一个死人。那凄凉的景况只有亲眼看过的人才能体会。 叔侄二人在十几里外的镇上经营一个狗场,这年头物价飞涨,往年买三斤的钱现在只能买一斤多猪皮,迫不得已只能给狗喂素食料,几十条狗不约而同全掉了膘。骨瘦如柴比拨火棍肥不了多少。眼看快到了肉狗收购的季节,叔叔急火攻心,想了个馊主意,他叫上侄子,来这黄土岗上寻尸体,死人身上总是有肉的。一个死人百十斤,够狗吃上一阵子。只是这活儿只能大半夜动手,听老辈子人说,黄土岗上向来不干净,但此时为了生计,顾不上许多。挖坟刨尸,若是手气好还能寻到随葬的物品,卖个百十块不成问题。 但那侄子胆子小,自打进了坟地就在那儿疑神疑鬼,本来预计俩钟头能完工,硬是给拖了半宿。叔叔一看夜光表,都要三点了,农村人起早,要是天明时分看到有人在坟地刨死尸,肯定给逮了不可。 侄子说草丛里传出奇怪的声响,叔叔便放下手中的活儿,屏息凝听,黑漆漆的夜里伸手不见五指,青蓝的磷火一闪即逝。除了风吹草叶的声音,似乎没了别的响动。 半夜里来乱葬岗刨尸体,叔叔的神经本来已紧张到了极点,这时候再也忍耐不住,啪地给了侄子一个耳光。侄子摸着自己的脸,委屈的要哭出来。 “哭?!想哭就打死你!”叔叔虎着脸,命侄子拿起铁锹,棺材上的钉子被撬开了,薄木盖板一掀就有了响动。 “吱呀——呀——”随着嘶哑的声音,棺材里的东西呈现在他们面前。 1、骷髅 老成将一件东西摆在我面前:“看看这是什么?” 我差点儿把刚喝下去的豆腐脑全喷出来:“老大,不要随随便便把这种东西摆到吃饭的人面前好么!?” 这是一个头骨,皮肉已经完全烂光了,只剩下光溜溜的骨骼部分。牙床骨部分有些残缺不全,发黄的板牙插在上面,看起来像是在朝你笑。 老成不以为然:“你的神经需要强化强化,这种东西会随时出现在你身边的——只要你还当警察。” 我没好气地说:“那么请问这东西为什么会在早餐的时候出现在食堂里?” 他狡猾的笑道:“你猜。” 我说:“你刚才说吃饱了没事干出去散步消化消化。不会是散步捡到的宝吧?” 他点头:“猜对了一半,不过不是我捡到的,是个拾荒的老人。今早六点多钟,这个头骨被拾荒者从‘天元名品’商厦外的垃圾箱捡到,外面包着报纸和塑料袋。捡到他的人还以为淘到宝了。结果在打开的同一时刻差点吓得心脏病发作。” 我嘟囔道:“包着这么多东西,线索应该好找。” 他说:“没那么简单。塑料袋是普通的黑色塑料袋,各个水产店都有,报纸是昨天的日报,发行量是本市最大的。” 老成一面说一面对我展示着那头骨,好在食堂里就我们俩,这里又是警局,没人在意他这古怪举动。要是在五星级饭店,我俩肯定已经被当作疯子轰出去了。 “你怎么看?”他问。 “老大,你又是在考较我吧。”我把豆腐脑一口喝干,看着这头骨我的胃始终在痉挛,再不喝干恐怕一儿会就没胃口了。 “考较?随你怎么想,我就是想先听听新人的意见。你早晚得脱离我们这些老鸟独立办案的。” “好吧。”我只能耐着性子,伸手去摸头骨的面部,手滑过那滑腻腻的骨头时真够恶心。 老成不依不饶地说:“建议你仔细观察它的口腔。”于是我又用食指伸进裂开的大嘴,挨个检查了牙齿,接下去是那黑洞洞的眼部。这个时候我实在有点儿撑不住了,就把头骨递还给他。 “感觉如何?” 我老老实实地答道:“想吐。” “这算什么。”他鄙夷的冷笑一声,“不会毫无收获吧,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我说:“这是一个老年男人,家资殷实。” 他问:“理由呢?” 我说:“此人的牙床部分有残缺的痕迹,仔细观察有黄色的金属残渣,怀疑此人曾镶过金牙,后来又被人拔掉,导致牙床残损,因此推断其家资殷实。镶嵌金牙的男性比较多,女性因担心有碍观瞻而很少使用,故推断其生前为男人。牙齿掉了那么多,年龄应该不小了,故推断其为老年人。” 老成定睛看了看我:“还好。” “还好的意思是什么?” “就是说比我意料之中要强一点。” “你是不是还想说‘没达到完全正确的程度’啊?9” “嘿嘿,”他诡异的笑了笑,“猜得的没错,想听听老手是怎么分析的么?” “愿闻其详。”我很认真的把笔记本摊开,准备开始听课。 他眨了眨眼睛,说:“你进入状态倒挺快的。” “现在已经养成习惯了,经常记笔记。” “下面说的是按较为严格的方法进行的观察推断——”他说。 我叫道:“我的说法不够严格?” “闭嘴,好好听,死者是男性。年龄在30岁左右。他的外貌特征是:下嘴唇比上嘴唇突出。八字眼。” 我奇道:“咦?你是怎么知道的!” “切,”他不屑一顾的说:“下面我把方法告诉你。男性的眉骨较粗而女子的较细。像这个头骨很明显属于男性。死者的眼眶上缘内侧高于外侧,也就是说,眼内角高于眼外角,所以我说他是八字眼。头骨上面鼻孔的位置,也就是梨状孔,可以用来测定很多东西。一般说来,如果梨状孔是长三角形的,死者的鼻子就长而且窄。反之,就短而且宽。而鼻骨的大小形状决定了鼻背的大小和形态。鼻谷高,鼻根高,鼻子隆起就高。” “哦,真不简单。”我在笔记本上疯狂记录,这些课外知识可不是老师能教的。 他说:“我还有问题问你,你猜他是白种人、黄种人还是黑种人?” “靠,肯定是黄种人了,咱这里的外国人很少啊。” 他说:“万一有例外呢?” “这我还真不知道,怎么辨别?” 他说:“人类学家认为,白种人的鼻子鼻梁高,鼻尖大,鼻翼高;而黑人鼻子鼻梁低,鼻尖小,鼻翼短宽;黄种人的鼻子介于前两者之间。这个头骨是属于黄种人的,没错。” 我说:“对了,你刚才还判断了他的年龄和嘴唇的特征,依据是什么?” 他说:“他的牙齿磨损状况告诉了我他的年龄。而他的下颌齿在前,上颌齿在后,所以我判断他下嘴唇比上嘴唇突出。” “了不起,没想到你了解这么多人体方面的知识。”我心悦诚服。 正巧鉴证科的老穆推门进来:“呀,你们俩也在这呢。老成,你怎么还拿着这头骨呢?大早上的跑我们屋去说无从下手,让我给你讲了讲头骨鉴证方面的知识,现在正在跟新人炫耀,是吧?” 原来如此,我瞪了老成一眼,老成嬉皮笑脸地说:“老穆你别说出来嘛,我正在塑造我光明伟大的形象呢。” 老穆哼了一声:“就知道显摆,王队正在找你们呢,头骨的案子估计归你们了。赶紧去吧。” “走,”老成收起头骨,拍拍我的肩,“办案子咯!” “你……你摸完死人骨头的手在我身上蹭么!” 2、野犬 棺材板掀开,忽然两只手从里面伸了出来!侄子被吓得尖叫一声,扔掉铁锹就要跑。 “站住!”叔叔一把抓住他,“跑什么跑!” “诈……诈尸了!赶紧跑啊叔叔!”侄子连话都说不连贯了。 “你这胆子是棉花做的吧?看清楚!”叔叔拎着他的脖领子把他揪回到棺材旁。 死人的双手直挺挺的插向天空,但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动作。 “看见没,早就僵硬了。刚才突然伸出胳膊,只是一种静电现象。让你好好读书你不读,妈的!” “可……可是叔叔你看,这家伙的指甲!” 死人的指甲出奇的长,灰黄的指甲上有霉化的斑点,尖端还打着弯儿,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这又怎么了,死人的指甲也是会长的。你就别大惊小怪了,帮叔叔把这尸体扶出来!” 侄子说什么也不肯碰这尸体,叔叔只好说:“你抬脚那头算了!” 两人刚把尸体抬出棺材,附近的草丛里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闹鬼呀!”侄子又要跑,差点儿把尸体扔到地上。 “闭嘴!”叔叔虽然嘴硬,但心里还是害怕。他偷眼打量草丛那边,只见有两只绿油油的眼睛在看向这边。 “鬼!”他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但又一想,不对,自己出来偷尸体不是头一回了,若是有鬼早该碰上了,而且那两只眼睛之间的距离很近,高度很低,几乎贴着地面,或许是什么小动物。 他示意侄子把尸体放下,抄起铁锹,他早年学过功夫,此时为了壮胆,先朝草丛使了个拨草寻蛇式,提气喊道:“什么人!” 绿眼睛晃动了一下,从草丛里慢慢爬出个黑影。 叔叔定睛一看,把黑影从地上拎了起来:“哈,侄子,这就是你说的鬼,明明是个小畜生嘛。” 原来只是一只小狗,身体瘦小枯干,只有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侄子问:“它这眼睛怎么回事?咱养了那么多狗,都没见过眼睛这么亮的。” “野种,你看它身上的伤疤,这家伙别看不大,已经在这荒地里生存了很久了。家养的犬没这个样的,应该是野狗,或许是跟狼杂交后的结果。看它的牙,犬齿格外突出和锋利,别小看它,它爪子上还带着血,应该已经杀过生了。” 侄子看着那小狗瘦小的身形,心里生出一种哀怜之意:“叔叔,咱把这狗带回去吧。” 叔叔面露难色:“不是我不愿意,咱家也是养狗的,多一条没什么不好。不过,老人们都说过,野狗别往家里带,会带来灾祸的,不吉利。” 侄子不相信:“这么一只小狗能带来什么灾祸?” 叔叔答道:“这可不好说,野狗都凶狠,你别看它小,长大之后会不服管,更有可能会咬死同窝的狗。它长期在这乱葬岗子上待着,身上或许带了尸毒什么的,搞不好会引发疾病。” 叔叔忽然想起自己刚才拎过这狗,赶紧在衣服上擦了擦。 侄子说:“它要是染了尸毒,早把自己毒死了,叔叔,咱就带它回去吧。把它跟其他狗隔开养,不会自相残杀的。” 叔叔摇头:“这事没的商量。” 侄子耍赖道:“你要不带它回去,我就不帮你抬尸体了。” 叔叔无奈地说:“好个臭小子,什么时候学会威胁叔叔了!好,我带它回去,可咱也把话说清楚,你亲自负责养它,而且避免它和其他狗接触,明白么?” 侄子说:“行!” “来,抬尸体!” 两人把尸体弄上小车,用芦草席一裹,棺材里的随葬品一件不剩全拾掇上车,然后用黄土填坑,直忙到凌晨四点,这些事才折腾完,两人赶紧带着小车跟狗走了。 只不过,他们没想到的是,那条野狗真的带来了灾祸。 3、鉴定 王队和法医老丁在屋里等着我们,他们面前摊着一堆东西,离着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臭味。 “法医们把家搬到咱们屋了么?”老成哀嚎道。 “大惊小怪什么,”老丁抬起眼皮,“想让我们搬过来我还嫌地方小呢。这垃圾堆在我们那里太占地方,放院子里又太碍眼,只能先放到你们这儿了。” “我看看,有萝卜缨,有鱼刺,还有……这是用过的卫生纸吧!?这些是啥?”老成简直要跳起来了。 “垃圾箱里的东西。”王队淡淡地说。 我问:“哪个垃圾箱?” 王队说:“‘天元名品’商厦前的垃圾箱。” 老成说:“这……全拿来有意义么?” 王队说:“只要能找到线索,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意义的。这是我的宗旨。” “万一找不到呢?”我捂着鼻子问。 “至少咱们尝试过,事后想起来不会后悔。到底想不想帮忙?想的话就戴上手套来帮忙,不想就闭嘴。”王队又埋头开始工作。 我和老成对望了一眼,讪讪地戴上手套去翻检垃圾了。 这项工作我们四个人花了几十分钟才做完,不同的垃圾分拣到不同的袋子里,王队在一张纸上做了记录:“生活垃圾十三千克(来自商厦附近居民),装潢品包装五千克(来自商厦),树叶若干……” “这都要记么?”我问。 王队低着头说:“只要对办案有帮助……” 我说:“我真没看出来有什么帮助。” 他说:“以后你会明白。” 几个人把垃圾扔到门外,但那股臭气始终在屋里盘旋不去。 王队问老丁:“老丁,当时包着头骨的东西,现在在你那儿放着吧?” “没错,要不要我现在给你拿过来?”老丁转身出去,一会儿拿了一叠东西回来。 王队问:“你在上面发现了指纹没有?” “没有。” 王队问:“水呢?” 老丁想了想:“也没有。尤其是包头骨的袋子,里面很干燥。” 王队想了想,说:“翻检‘天元名品’商厦垃圾箱的垃圾,没有发现更多的黑色垃圾袋,根据调查得来的情况,‘天元名品’附近有水产超市,那里不使用这种黑色塑料袋而使用可降解塑料袋。这种黑色塑料袋由于不够环保,现在已经在淘汰之中。市区以内,现在也只有裕华路到三丰路一带的水产店还在使用……” “这么一大早你做了这么多调查啊。”老成呆了。 “队长就是队长,和某些人不一样。”我说。 老成白了我一眼,我没搭理他。 “我们到裕华路至三丰路一带查查吧。”老成说。 我说:“刚才队长说的是市区以内的范围,没准是市区以外的。” “市区以外的就直接扔野地里了,不会这么大费周折的包这么多层塞垃圾箱里。”老成提醒我。 王队闭目沉思了片刻:“无论我们要做什么,都要赶快动手。如果我没有估计错的话,很快又会有新的骨头出现。” 我的心里一凉,问:“你是指,会有新的牺牲者么?” 4、兀突骨 叔侄二人将尸体运回了狗舍。叔叔将尸体拿去处理,留下侄子陪那只小狗。 野狗竟然比家养的狗还要听话,侄子喂它吃了点东西,给它洗了澡。这只狗看来很健康,只不过它身上的伤疤出奇的多,此外,连尾巴都没有,原本是尾巴的地方现在光秃秃的。 “可怜。”侄子将它抱到其他狗面前,其他狗却很快摆出鲜明的敌意:伏低身子,呲着牙,嘴里发出“吼吼”的咆哮。 野狗的身体瞬间绷紧,连毛也倒立起来,但它没有咆哮,只是把那嘴锋利的长牙露了出来。 其他狗竟然在后退,包括比那野狗大好多倍的成年犬。 狗舍里的狗除了吃就是睡,难得有几只没阉割过的公狗,平时以互相斗咬为嬉,今天却表现得异常老实。远远地避开了野狗,躲到狗舍的墙角去了。它们都比野狗要强壮的多。 侄子觉得奇怪,把野狗放到地上,它静静的在狗舍里转了两圈,对其他狗看也不看一眼。 “难不成你是瘟神转世?”侄子把野狗重新抱出去,狗舍里的狗才又活动起来,或跑或斗,恢复了生气。 “来帮忙!”叔叔在后面喊道。 侄子跑到后屋,屋子里臭气熏天,叔叔系着一件皮围裙,手里拎着一尺半长的厚背刀。围裙与刀上已经沾了些黏糊糊的深褐色物质,侄子先是觉得胃部收紧,接着就哇的一口吐了出来。 他挣扎着从牙缝里挤出句话:“你确定狗们会吃这个?!” “相信我,狗可以吃更糟糕的东西。我在农村见过一些土法喂狗,为了节省粮食,他们把狗舍跟茅厕的粪坑连接在一起。”叔叔做了个夸张的手势,“那种方法喂出的狗都肥头大耳,有点像猪……喂,你怎么又吐了。” 侄子摇摇手,过了好久,他才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叔叔把一盆子血糊糊的玩意端给他:“先用这个喂狗试试,从尸体上切下来的,掺了少量的饲料,咱们的狗没吃过这种东西,我担心它们会不适应新食物的味道。” 侄子一只手捂住口鼻,一只手端着盆走出后屋,来到狗舍。那只野狗静静的跟在他身后,眼睛始终盯着那只盆。 侄子将盆端到狗舍,绝大多数狗都远远地看着,对盆里的东西表示好奇。它们没吃过尸体,尽管这东西还没有腐烂,但闻起来味道并不比以往的狗食要好。 侄子准备将这个让人沮丧的消息告诉叔叔,但他还没离开,一只脑袋伸进了食盆里。 是那只野狗,它大口大口咀嚼着那血腥的食物,丝毫没感到恶心,相反,吃的津津有味。就好像那是上好的佳肴。 其他的狗似乎被这情景吸引了,一只大狗壮了壮胆子,凑到食盆前,伸出舌头舔了舔盆沿。 野狗没表示任何的不快,盆里的东西太多了,再多几条狗也无所谓。它只顾埋头吃。 又有一条狗凑了过去。 然后是更多的狗。 狗舍里开怀大嚼的声音不绝于耳,侄子却觉得毛骨悚然,他一步一步慢慢退出狗舍,然后关上了门。狗舍里黑了下来。但狗们不在乎,它们借助微光依然可以自由进食。 他生怕那些狗把他也当作食物。 在他把门关上的那一瞬间,那只野狗转过头,盯着门口,两只眼睛泛出绿油油的光。 到了晚上,叔叔处理完了尸体,把侄子叫到身边,问他:“你还想养那只野狗么?” 侄子说:“我有点犹豫。” “怎么了,十几个小时前,你还闹着要养它。” “我现在真的了解到,那是一只很奇特的狗,它与众不同。”侄子把喂食时候发生的事情告诉叔叔。 叔叔说:“或许咱们带回来的真是瘟神……如果你现在不打算养它,过两天狗肉馆的人来了,我会把它送走。” 侄子认真的想了想,说:“还是让我继续养它吧。” “你该给它取个名字,总是叫它野狗野狗的并不合适。” “叫它‘兀突骨’吧。古代少数民族的首领名,骁勇善战的意思。” “好,不过我也有个条件,那条狗如果表现的太过野性,我也只有宰了它。” 5、意外的成员 我们正在讨论案情,忽然有人敲门:“方便进来吗?” 王队皱起了眉头,他最讨厌在讨论问题的时候有人打扰。 “那我就进来了。”来人似乎很不耐烦,自己推门进来了。 这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长相还算白净,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穿着一身崭新的制服,皮鞋擦得锃亮。 王队问:“你找哪位?” “我找王队长,”那人似乎对屋内的气味十分敏感,掏出块手绢捂住鼻子,“请问哪位是?” “我是王飞,请问您是来……” “我姓贺,是来协助您工作的。”来人与王队握手,我看到他手上戴着很大一个金戒指,腕子上的手表也是名牌。 “协助工作?”王队有点莫名其妙。来人将一封介绍信塞到他手里,王队拆开来看了看,脸色变了。 “小贺同志,您先在这里坐坐,老丁,帮我招呼下。”王队急匆匆出了房门。老成给我使了个眼色,我俩在后面跟着王队。 王队似乎很火大,大步流星来到局长门前,门也没敲就走进去,把我和老成关在门外。 我听到他在里面问局长:“那个小贺是怎么回事?” “省政府里面……某位领导的……你也明白,他想让……锻炼锻炼。”局长的声音很轻,断断续续的,似乎不想让人听到。 王队大声说:“那也不能送到我这里来啊,我这里是破案为主!让他去个办公室当个文员抄抄写写不就完了!” 局长说:“那位领导的意思……让他破案立功……你不是刚接了案子……” 王队说:“我不答应,看他那个样子,过于在乎自己的外表,这种人会忽视自己的工作。何况,刑警的工作也是有危险性的,万一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伤到这位公子大人……” 局长说:“这个……给一两件简单的案子,安全些的,小贺也是名校毕业……脑子灵活……会有帮助。” “局长,这……这有点过分了。” “小王,据说要给咱们分派新装备了,这批装备来自省里,你还想用旧装备么?新装备可以大大提高办案效率。”局长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王队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话:“局长,我明白了。” 他推门出来,脸色不是很好看,我和老成对视了一眼,老成打了个手势,用手把自己上下嘴唇一夹,意思是别多嘴。 回到办公室,小贺正在办公桌后面坐着(那是王队的位置),低头擦皮鞋上的灰尘。王队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老丁端着茶缸正要出门,看见王队,低声说:“这个小贺可能有洁癖。”然后就出去了。 小贺看到王队进来,啪的一个立正,姿势倒很标准,但眼神里还是透出傲慢。 王队严肃地说:“小贺同志,现在我们要去现场调查,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拜托你。” 小贺双眼发亮:“请队长指示!” 王队说:“门外那几个袋子你看到了么?那是我们从现场搜回的物证,麻烦你记下每一件物证的名称,然后再包装好。我们剩下的时间已不多,犯罪分子穷凶极恶,极有可能继续作案,我们期待着您的成果!切记,一件一件认真整理!” 王队说的一本正经,我和老成使劲憋着没笑出声来,这是让小贺整理垃圾啊。我们四个人忙了半天才把那些东西整好,现在让他自己弄,可有的受的。 小贺额角冒汗,赶紧去门口把垃圾袋拎进来,一股难闻气味立刻又充斥在屋里,这屋子今天算待不得了。 “一切就拜托你了,我们还要去外面一趟,失陪了。”队长打了个手势,我和老成赶紧跟上,一起朝门外走去。 “记得戴上手套,免得把指纹弄到物证上。”老成“好心”的提醒小贺。 “是是是。”小贺一个劲儿地点头。 直到上了警车,我们仨才一起大笑出声,老成发动引擎,现在是要正式出去办案了。 6、泄密 兀突骨长得很快,比一般狗都要快得多。随着个头变大,原来很可爱的小狗外形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狰狞的外表。 当它在狗舍的时候,没有狗敢与它争食,它只需用眼一瞪,别的狗就只能把最暖和最舒服的位置让给它。它俨然是狗群的王者。 然而,它有一个习惯,不吃素。 喂狗的时候或多或少会在狗粮里掺杂一些非肉类食品,比如馒头、豆渣等。一般的狗倒也能接受,唯独兀突骨不吃那些东西。它只吃肉,如果是热乎乎的带着血的肉它最满意,它会连里面的肉渣都吃得干干净净。 叔叔的狗舍也越来越大,原本容纳几十条狗的狗舍已经扩大了几倍。里面划分了若干区域,上百条狗在里面进食与休息。现在狗舍已经更名为肉用犬培养基地。名字比原来响亮了很多。 尽管狗多了,但这里的经营者依然只是叔侄两人。 他们是有秘密的人。 然而,正当他们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的时候,有麻烦找上门来了。 一位姓孙的记者找到叔叔,说想参观狗舍。 “我们的狗舍里有很多商业机密,不方便给外人看。”叔叔拒绝了。 “既然如此,请您二位去喝杯茶总可以吧。” 那人约叔侄二人到茶楼,在那里,他展示了一沓儿照片。 照片上,叔侄二人推着一辆小车,车上用芦苇席盖着,席子下伸出来两只脚。这是在光线很暗的夜晚拍下的,但叔侄二人的脸足够清晰。 叔侄俩的脸色当时就变了,那记者笑呵呵地把照片收了起来:“怎么样,肯带我进去参观了吧?” 那人来到狗舍,对里面的盛况啧啧称奇:“这么多狗,都这么肥,难怪你成了本镇首富了呢。” 兀突骨听到陌生人的声音,弓起腰,两只眼睛泛起绿光。 叔叔说:“你的愿望达成了吧?照片能不能给我?” “开玩笑,我还指望着它卖个好价钱呢。您是生意人,应该懂得我的意思。” 叔叔叹了口气:“你开价多少?” 那人伸出三根手指。 “三万?” 那人说:“不是三万,是三分之一,我要你这养狗基地三分之一的收入。” “放屁!”叔叔脑门上蹦起青筋,“这是我们辛苦经营多年才弄起来的,你白日做梦。” 那人阴笑道:“你养狗辛苦,我拍照也够辛苦哪。你不怕我把这照片送到报社去?” 侄子把拳头捏得咯咯作响,叔叔脸上阴晴不定,过了很久,他艰难地点了点头:“就依你的吧。” 从此,养狗基地多了个新主子。 有时,狗肉馆的人来这里取狗,会发现有个模样斯文的人,大模大样地坐在椅子上,指挥叔侄二人干这干那。他们觉得好奇,就问叔叔:“这人是谁?” 叔叔含混地说:“大股东!” 不过,这位大股东身份如何,具体投了多少股份进去,他没透露。只知道那人姓孙。从此,大家都纷纷传扬,孙家的狗肉最香,倒把叔侄二人的名字给忘了。 过了一段日子,叔侄二人发现这姓孙的胃口远不止三分之一的收入,他把持着养狗基地的所有账目,现金只要进了他的手就再也出不来。他来基地后的几个月,叔侄俩连半分钱都没拿到。 有一次,叔叔很气愤地找到他:“我们俩的钱呢?” 那姓孙的眯起眼睛:“你们俩的钱?这基地好像已经姓孙了。” “你这混蛋!”叔叔愤怒地扬起拳头,那姓孙的退了两步。 “怎么?想打我?忘了照片的事了?” 叔叔的拳头慢慢放了下去。 “切,不识抬举。老实跟你说,我对你们算客气的。要是我把那照片交出去,嘿嘿……” 当天晚上,叔叔买了很多烈酒,自己躲在房里,闷声不语的干喝。他原来的屋子已经被姓孙的占了,现在换到一间很简陋的居室里。 侄子带着兀突骨从外面遛了几圈,进屋一看,叔叔面前已经摆了一摞空瓶子,吃了一惊,赶紧把酒杯夺走:“叔叔你不能再喝了!” 叔叔无奈地说:“给我!早晚被人折腾死,还不如让我醉死!” 侄子问:“是不是那姓孙的……” 叔叔愤愤地回答:“你别问了,给我酒!” 侄子把门掩上,对叔叔低声说:“我进城去打听了一下,那姓孙的根本不是记者,他生之前当过私人侦探,后来没案子接,就到处骗吃骗喝,欠了一屁股债,他在城里混不开,这才来到乡下,他在本地没认识的人,原来住的地方已经让给了别人,所有行李都已经搬到咱们这里了……” “你的意思是……” 侄子伸手做了个下劈的动作:“他的行李都在这里,照片和底版他肯定都随身带着,不如除了他。销毁那些证据,咱们的安稳日子就又回来了。” 叔叔惊道:“可……可这是杀人哪!” 侄子说:“姓孙的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照这样下去,您经营几十年的养狗基地就让他白白占去了,咱俩就得饿死街头,与其自己死,不如选择让别人死。”侄子把酒杯里的酒一口喝干,把酒杯在地上摔得粉碎。 叔叔咬牙切齿地想了一阵,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就这么办!” 第二天一早,叔叔来到那姓孙的门口,拍门喊道:“老孙,出来出来,有个喜事告诉你。” 老孙探头问道:“什么喜事?” 叔叔说:“我刚发明了一种新的喂狗方法,能让狗短期内增肥三分之一。” “开玩笑,你不会是注水吧?” “谁干那么无聊的事,你来看看就知道了。” 姓孙的半信半疑,跟他来到狗舍,见侄子笑眯眯地站在狗舍里,手里拎着一只桶,旁边是兀突骨,兀突骨的脖子上没系链子,它一看到老孙,张开嘴,露出满嘴尖牙。 “秘密就在这桶里。”侄子故作神秘地说。 老孙凑过来一看,桶里只是猩红色的糊糊,他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侄子忽然把桶朝他一泼,老孙顿时全身都变成了红色,腥臭难闻。他惊呼道:“这是什么?” “血。” “你……这是什么意思?敢泼老子血,老子要让你坐牢!”老孙骂骂咧咧要朝门口跑,侄子冲过去,一个箭步来到门口,蹿出门,把门从外面锁上了。 “喂,干什么!”老孙用力拍门。 “请你看场好戏。”侄子冷笑着。 老孙感觉有点儿不对劲,他转过身,只见狗舍里的护栏全打开了,狗们慢慢的从藏身处钻出来,盯着满身是血的他发呆。 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冒了出来,是兀突骨,它离老孙最近。它的眼睛很亮,牙齿也很亮。 养狗基地的大门外,叔叔挂了一块“今日休息”的牌子,今天无论什么客人也不接待。 侄子从门外听到老孙传出一声尖叫,他点燃一支烟,轻轻哼着歌。这么多天来,他第一次这么开心。门内的尖叫声越来越弱,转为了呻吟。 等一支烟抽完,里面的呻吟声已经低了下去。侄子从门缝朝里看,无数条狗正伏在一摊什么东西上。侄子现在的神经已经足够坚强,他虽然还有些恶心,却已经不再想呕吐了。 叔叔朝地上吐了口口水,恶狠狠地说:“傻瓜,你一个人怎么斗得过我们两个!” 过了一阵子,叔叔把一堆东西从屋里拾掇出来:“全是老孙带来的,里面有胶卷,不知是不是咱们的。” “烧掉!”侄子帮忙把东西抬到院子里,点燃打火机,一股红色的光缓缓升起,叔侄二人松了一口气。 老孙这个人终于从世界上消失了。 但纠缠他们的噩梦并未从此结束。 7、天元名品 摆脱掉“多余”的小贺,王队带我们去查案。先到“天元名品”商厦进行实地勘察。 “我早上已经来过一次——为了那些垃圾,但我觉得有些地方我还搞不懂,所以把你们带上,大家一起来分析一下。” “天元名品”以供应服装、百货而远近闻名,地下更有海鲜、肉食卖场,附近居民都来这里购物,异常火暴。 队长指了指南面:“看见没,再走一条街,就是裕华路,当然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大厦下面,马路对面就是那个垃圾筒。我困惑的地方在于,犯人为什么要把头骨丢弃在这里。” “天元名品”位处商业街豪华地带,四周都是写字楼,商厦后面有一座幼儿园,西侧是城市供水总公司。 这么繁华的地方,直到晚上都有很多行人路过,如果想不知不觉把人骨丢掉而不留线索,这里并不算理想的地方。 “会不会是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呢?”我说。 “为何这么说?” 我说:“如果有可能的话,任何人都会把这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头骨扔到足够远的地方。犯人没有这么做的原因是:他没机会去其他地方,他只能用很短的时间,将头骨扔进离他最近的垃圾箱。” 老成想了想,说:“这是个思路。不过,什么人才会‘没机会’离开呢?” 王队一直在听着我和老成的讨论,脸上木无表情,也不知他是赞同还是反对。 8、复仇者 养狗基地的和平时期持续了几个月,叔侄二人采取了谨慎的措施,只用普通食料,狗的成长虽然慢了,但依然供的得馆的用量。叔侄俩想,大概后半辈子会平平安安度过了。 直到有一天,一个匿名的信封出现在基地门外的台阶上。 信封里有一张照片,照片正是二人偷尸体的那张。 叔叔看到照片的时候几乎昏了过去。他颤抖着递给侄子那张照片,说:“不会是那姓孙的阴魂未散,出来作祟吧……” “封建迷信。”侄子哼了一声,“叔叔你怎么变得这么缩手缩脚了。当年可是你带我去坟地偷尸体的,那时候我说闹鬼,还是你……” “可那会儿是那会儿,现在是现在。”叔叔长叹一声,“老了,胆量也不如以前了,我没有后代,家族唯一的希望在你身上。你婶婶去世的早,她之后我也不想再娶,只想着把你抚养成人,如今你算长大了,我还想给你娶一房媳妇,可这时候怎么老出岔子。莫非是我前半生造孽太多,现在得报应了……” “报应之说我从来不信。”侄子冷冷地说,“咱们做的最多是废物利用,杀姓孙的也是因为他欺人太甚。你看城里那些显贵,哪个都身居豪宅开着好车,可哪个没带着双手血腥,哪个敢说自己身家清白……和他们做的比起来,我们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他仔细检查了信封和照片,信封是随处可见的便宜货。对方没留下任何线索。他自语道:“他或许很快会留下第二封信。” 几天后,第二封信真的来了。 同样的信封,不过这次里面没夹照片,而是多了一页信纸。 信纸上写着:杀人犯们,有人掌握了你们的痛脚,还把它送到我这里保管,那个人现在失踪了,一定是你们造的孽,可惜你们不知道还有照片存在我这里,我要让你们尝尝恐怖的滋味。 侄子把信收好,问叔叔:“信是从哪里找到的?” “大院后门。”叔叔的表情很惊慌。 侄子把手放到叔叔肩头,好好安慰他:“没事,那人只不过是要折磨折磨咱们,他不会把照片交给警方,再说,警方就算有了这些照片,最多定咱们偷尸体的罪,至于杀老孙的事,他们只能靠猜,咱们没留下任何证据。” “但愿如此。”叔叔恍恍惚惚地回自己房间去了。 侄子从厨房里拿了把刀,用破布包了揣在怀里。他带着兀突骨去后门转了转,由于肉狗基地原本就在镇子的边缘地带,从后门出去只能看到一望无际的荒野。侄子在荒野上转了好久,兀突骨似乎嗅到了什么味道,它一路小跑来到一段黄土道上,长期干旱少雨,黄土松软无比,可以看到上面印着两排清晰的足迹。 侄子拿自己的脚印和那脚印比了比,那脚印显然很大,看来是成年人的足迹。 “嘿嘿,露馅了吧。” 侄子断定这就是最近给自己家投匿名信的人,他让兀突骨仔细闻了闻附近的味道,牢牢记住。 从官道到肉狗基地只有一条路,当然那人也可以绕荒原从后面靠近,但大晚上的那么走比较危险。如果他还想来基地的话,只能走那条路。 这个人不会再去前门和后门,如果他真想再来一次的话,或许自己能给他个惊喜。 大大的惊喜。 这天傍晚的时候,他让舅舅在屋里早早休息,无论听到什么动静都别出来。自己带着兀突骨从后门出门,再绕了个圈,藏在基地的墙外。 然而,第一天蹲守,没逮到那人。 侄子不泄气,第二天晚上又出去了。 直到四天之后,他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 那天傍晚,太阳落山,基地里喧嚣的犬吠也渐渐低落下去。 侄子在藏身处伏低身子,轻轻抚摸着兀突骨的后颈,这条狗已经跟了他很久,他深知它的脾气,不过有时他也琢磨不透,比如这条狗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到底属于什么种,莫非真像叔叔说的,它是野狗和狼杂交的品种?或许它本身就是条狼? 兀突骨始终没叫过,如果它叫一声的话,至少能分辨它是狼还是狗,但它从来不叫。它也很少和母狗有交集,至今没留下后代。 它就像狗群里高傲而孤独的王者。 接近八点钟,此时夜色已深,荒原里的风吹得透骨寒,侄子裹紧大衣,他紧贴着兀突骨,人和狗互相依偎着取暖。 随着时间的推移,侄子也有些困了,这时候接近半夜,那家伙或许不会来了……不,他一定会来,他要造成恐慌,他会耐不住的。侄子自己都已经等的要发疯了,那人肯定也是。 大路上有车灯光摇晃,侄子把身体伏得更低。 车远远的停了,过了一会儿,一个人影从车上跳了下来。 那人走得很慢,似乎十分小心,他来到基地的门前,远远绕开,朝围墙的一侧走去,那里有一片围墙较矮,前些天墙头上塌了一些砖,叔侄二人因为心里有事,没在意这些。侄子觉得奇怪,因为墙塌的时间不长,那人径直朝着墙的缺口过去了,就好像已经知道有缺口似的。 兀突骨的腰弓了起来,每次出击之前它都做这个动作。 那人扒住墙向上爬,但试了几次爬不上去,那人从怀里掏出个东西,朝墙头上一丢。 侄子一拍兀突骨的背,一人一狗同时从藏身处跃了出来。兀突骨跑得飞快,如同离弦之箭。 那人正准备离开,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黑暗中瞥到有一个黑影朝自己扑了过来,还挟着一股腥风和恶臭。那人的神经肯定也绷得很紧,见到这种突发情况竟然吓晕了过去。 侄子及时喝止住兀突骨,否则这条狗会把那黑影撕成碎片。侄子不要死人,他要活的。因为他还有话要问。 他把那人拖进狗舍,用绳子绑好,拿灯光一照,笑了:“原来是你。” 他到叔叔房间把叔叔叫醒:“来了客人,我已经把他接进屋来了。” “好哇,那可要热烈欢迎。”叔叔披上衣服起身来看,吃了一惊,原来那人竟是狗肉馆的老板孙维。 叔叔上前把孙维踹醒:“老孙,真没想到是你。” 孙维哼了哼:“为什么没想到,快把我放了,不然有你好受的。” “真够硬啊。”侄子摸摸兀突骨的后脊,那狗向孙维靠近两步,呲着长牙,孙维吓得一阵哆嗦,他来过这狗舍多次,每次看到兀突骨都觉得后背上冒凉气。 “先前那个姓孙的,和你同姓,不会是你亲戚吧?”叔叔问。 孙维答道:“他是我堂弟,在城里混不下,投奔我去了。” “那他怎么知道我们这里的养狗‘秘方’的?” 孙维答道:“你那秘方其实我早就知道,因为我在狗的肚子里找到过人的手指头。当时饲料价格贵,你的狗偏偏养得很肥,我就怀疑你用了特殊食物。然后我让我堂弟调查你,结果拍下了你偷尸体的照片。他那里有专业的器材,可以在晚上拍照。” “呵呵,这么多年来我把上等货色供应给你,让你火了这么久,你却反过头来对付我?”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也从我这里得了不少钱,我也只是想从你手里收回点来而已。大家认识这么多年,你还是放了我吧……我不会说出去。”孙维看着兀突骨的牙齿,越来越胆怯。 “你要交出底版和剩余的照片,或许我会放了你。”叔叔眯着眼睛说。 “这个简单,底版由我堂弟保管,估计你们已经毁了,我那里只有几张照片,我还没来得及翻拍。”孙维老老实实地说。 “就是说除了你之外没人知道了?” 孙维说:“不会有人知道,我连我老婆都没告诉。” “那你大半夜开车出来,你妻子不过问?” 孙维说:“我经常半夜出来打牌,她不过问的。” 叔叔把侄子拉到一边,低声商量起来,孙维看着他俩,心里七上八下。 叔叔走了过来:“带我们去你家。找到照片,毁掉,咱们两家谁也不欠谁的。你也不要再来骚扰我们。以后也不要再来我家进货了。我们也放了你,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孙维喜出望外:“好,这个好办。” “走,开车去吧。”侄子用刀抵住孙维,押着他上了车。叔叔和兀突骨也跟着。 孙维的家业其实不大,前面是饭馆,后面是他家的小院。车停在院子里,叔侄俩跟着孙维进了屋。 孙维的老婆还在睡觉,忽然看见丈夫带着两个凶神恶煞般的人进来,大吃一惊,把被子拉到胸口。 侄子晃了晃手里的刀:“大嫂子,对不住了,我们来取点东西,拿了就走。” 孙维来到床头的保险柜前,打开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一个信封。他把信封交给叔叔,说:“就这个了。” 叔叔打开信封,里面正是照片,他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对侄子说:“走吧。” 侄子却并没打算离开,他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孙家的保险柜,那里码着好几捆钞票。 “孙老板真有钱啊,对了,你堂弟从我们那里拿的钱,应该都给你送过来了吧。” 孙维强笑道:“这些是我自己挣的,我开饭馆这些年也小有积蓄……” 叔侄二人交换着眼色,兀突骨绿油油的眼睛盯着床上的孙家媳妇。 “你们要干什么?”孙维拦在媳妇前面。 “出去,再不出去我们喊人了!”孙家媳妇大着胆子说。 侄子面露凶色地凑了过来:“你家是个独院,对吧,我进来之前看了看,这片可就你家一户人家呢……” “你!”孙维知道不妙,抄起床头的笤帚准备反抗,但兀突骨比他先动,飞扑起来咬在他的脖子上。 孙维一口气和着血全泄了出来,他嗓子受损,连喊话都不行了。他在地上扭动挣扎,狗贪婪地喝着他的血。 孙家媳妇眼都红了,她正要叫喊,侄子的手掩住了她的嘴:“嘘,别叫别叫。乖,我会很温柔的。”他的刀刃贴在了她的喉咙上。 面对着血淋淋的卧室,叔叔问侄子:“怎么办?碎尸之后喂狗么?” “两个人的尸体……又都是胖子,一条狗吃不完,肯定会发臭的。” “那怎么办,这里可是城里,尸体这么放着会发臭的!” 侄子想了想:“先化整为零!他家的饭馆不是有冰柜么……” 9、无结果的搜查 我们在“天元名品”前寻找新的线索,直到有人来打断了我们。 来人是队友阿哲,他大声说:“去三丰路上的动物园门口!有新情况!” “走!”王队招呼我们上车,我们风驰电掣来到三丰路上的动物园门口,封锁带已经摆开,两三个穿制服的人在周围疏散看客。正中央是个垃圾筒,而一个人正在那里翻找着什么。 一看到那人,我们就觉得头大起来,老成呻吟了一声:“观世音奶奶啊,怎么他来了。” 那人正是小贺! 不是让他翻检垃圾去了么,他怎么跑到第一现场来了。 王队问阿哲:“是你让他来的?” “没有!我哪有那个本事。” 王队绷着脸上前,喝令他停手:“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小贺慌慌张张地敬礼:“对不起,队长,我把那些垃圾分类完了还做了记录。后来有个叫阿哲的同事打电话进来,说有新情况,我就自作主张地让他去找你们,我自己先过来了。” 队长的声音很冷:“封锁现场这种手段无可厚非,不过在游人众多的动物园门口,你这么做等于起了反作用,看热闹的人会越来越多,记者也会过来,影响办案的效果。” 小贺的脸全白了。老成似乎觉得队长说的重了些,扯了扯他的袖子,队长清了清嗓子,一挥手,大家都散开,这事就算完了,还是办案要紧。 上午十点四十分,清洁工从动物园门口的垃圾箱里翻出一个用黑色塑料袋层层包起来的东西,打开一看原来是人骨。 “这次是什么部位的骨头?”王队让人把包拿来,自己戴上手套,对骨头进行检查。 “这次似乎是骨盆啊。” 这次的骨头比上次的大,上面有明显的砍劈后的痕迹,骨盆和其他部分相连的地方都被切断了。 “不管这人是谁,他手里一定有件很锋利的工具,此外,他的下刀也很准,每一刀都切在骨关节的薄弱处,几乎没有一刀是多余的。”老成一边观察一边说,“这人是个行家,如果不是对人体有了解的外科医生,就是屠夫一类。而且性情残忍,十分冷血。” 我在记着笔记——每次听老手们分析现场我都会记笔记,而小贺却束手在一旁站着,似乎没他什么事。 阿哲看了我俩一眼,低声对队长说:“这俩对比太鲜明了……” 队长严肃的点了点头,他问阿哲:“换成是你,要在两个里面选一个,你选哪个?” 阿哲摆摆手:“那还用说,自然是……” “嗯,不用明说,大家心照不宣。”王队下令,“收队,东西带回去,给老丁他们,封锁带赶紧收起,这些玩意一定要在记者赶来前收好。” 正说着,有几个带着照相机的人闯了过来,还大呼小叫着说:“这不是刑警队的王队长么,我们是XX报的,有几个问题想采访一下……” “坏了,说曹操,曹操就到。最怕麻烦。”老成赶紧发动汽车。 王队勉强摆了个笑脸:“对不起,无可奉告。”然后钻进车,“快快快,赶紧回去。被他们缠上可就麻烦了。” 我们刚刚回去,局长派人来找我们,说有要事。 我们来到局长办公室,他一句话没说,只是指了指旁边的电视机。 电视上正在播出特别节目,一名身穿时髦外套的女记者正在采访一位穿制服的公安人员:“您好,请问您是本市的公安人员么?” 被采访的人正是小贺!他微笑着回答:“是的,我是刑警队的。” 王队几乎跳了起来:“是谁让他去接受采访的!”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阿哲期期艾艾地说:“队长,您一说收队,大家就都回来了,走的时候匆忙了些,因为他是新来的,也没人在意他……” 电视上,记者在问小贺:“请问您是在办案么?” “是的,接到热心市民的报案,在这个地方发现了某件不同寻常的东西,因此我们过来调查。” 小贺的脸上得意洋洋。 “天!他可真的是如沐春风啊……”老成本来还想说下去,一见局长正板着脸看自己,吐了吐舌头,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 “能中止采访么?”王队问。 “来不及了。这是电视台的‘现场说法’栏目,随机在大街上进行现场采访,收视率还很高。刚才我设法联系他们的领导,但那领导现在开会去了,联系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直播了……” 电视上那记者问小贺:“请问在这里发现了什么东西?” 大家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只要小贺说一句“人骨”,那这回的办案必然受到重挫,罪犯得知自己扔掉的证物被发现,必然采取更为隐蔽的做法。 小贺清了清嗓子:“这个嘛,无可奉告。” 大家松了一口气,这个小贺虽然莽撞了点,看来还不算彻底白痴。 队长可没那么轻松:“明眼人一看镜头中的环境就知道是三丰路动物园,做好心理准备吧。” 局长说:“这回的事,如果导致什么重大意外的话,你,我都要负连带责任。劝你先准备一份检查。” 队长点头,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明白了。” 局长也叹了口气:“所以说,我也讨厌关系户啊。” 电视中的记者对小贺说:“那么请您对所有热心市民说两句话吧。”她把话筒递向小贺。 小贺对着镜头摆了个V形手势:“我们一定不会放过坏人的,正义必胜!未来的罪恶克星就在我们中间!就在我们中间!” 看来他很享受上电视的感觉。 办公室里嘘声一片。局长吼道:“把这个二货拉回来,我受不了啦!” 10、变局 叔叔已经返回了肉狗基地,这些狗他放心不下。忙活了半天,他终于觉得该休息了,于是回到自己房间,打开了电视机。他想好好放松一下。 连转两个台,不是古装剧就是武打剧,叔叔对这种东西不是很感冒,他切换到市电视台,正赶上看“现场说法”栏目。 刚看到一半他就脸色大变。他飞快地跑到电话机旁,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电话那头传来侄子的声音。 “出事了,扔骨头的事情可能被警察知道了!”叔叔慌慌张张地说。 侄子说:“不会吧?我都是半夜干的,那些骨头都被扔到不同的区域,应该没人看见。你确定警察知道了么?” 叔叔说:“我也不敢百分百确定,但电视节目上有警察出现在三丰路动物园门口,我记得有一包骨头是扔到那里去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侄子似乎在思考什么。叔叔急地问:“其他的骨头处理得怎样了?那些肉呢?” “肉已经处理完了,两个人的肉量,对于这个店面来说不算什么。城里的人还真会享受。”侄子冷笑了一声。 叔叔惊讶地张大了嘴:“难道……你把那些肉……” 侄子冷冷地说:“没错。” 叔叔几乎要吐了,他匆匆说了一句:“把那些骨头尽早处理完。”然后就挂了电话。 然后,他拿了一瓶酒,踉踉跄跄来到卧室。他太累了,打完这个电话之后他几乎心力交瘁。他应该想到侄子会用那个方法处理尸体的。只是侄子做得太快了,连和他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其实,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完全是由于当年自己教育方法的失误。 那一晚,真不该带他去啊。 侄子跟叔叔打完电话,把手擦了擦,系上白围裙。他正站在孙家的房间里,房间里昨天还是血流成河的地狱景象,但他现在已经用水冲洗了很多遍,床单也已经换过,原来被血迹浸透的床单已经被他烧掉了,现在这个房间干干净净,像新的一样,哪里都找不到血迹了。 孙维原本想除掉他们,自己却反被屠光了满门,连房子都被人占据了,真是辛辣的讽刺啊。 兀突骨不声不响地跟在他身后,这条狗的嘴巴上沾满了猩红色的东西,差点蹭到他身上,侄子皱了皱眉头,用纸巾给它擦干净,这狗太贪吃了。 11、新的骨骸 在下午又陆续收到一些信息,越来越多的骨头被发现,直到傍晚之前,总计找到了五块骨头。除了先前的那块,其余的三块分别来自于六道路口,假日山水华庭,东三环路口。 老丁对它们进行了鉴定,确认分别是两块肩胛骨,一块属于骨盆,两个头骨。此外,这些骨头分别属于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至于包装那些骨头的东西,有些是报纸,有些是黑色的塑胶袋。在这些东西上都没有指纹。案犯依然很小心。 队长对东西进行了归类,在屋子里把包骨头的报纸摊开。 “看这三张报纸,都是本市发行的日报,一张是上个月的,一张是一周前的,一张是昨天的。” 下面是黑色塑料袋,一共十二个。有的塑料袋并没有打开,只是草草地包在骨头外面,包骨头的人似乎很着急。 王队说:“凶手持有很多的塑料袋,他大手大脚的用而不必担心数量。这种塑料袋大多见于水产店。它的特点是不易被分解,因此也被称为不环保的塑料袋,但它有两个好处:结实,不透水。” 我问队长:“您是不是想提示我们什么?” “其实,通过这些东西,已经可以划定案犯的大概范围。” “为什么?” “我先问你一个问题,什么人会使用这种塑料袋?” “不是很清楚了么?水产店的人。” “有可能,而且水产店的人也有锋利的刀具,是他们平时切鱼用的,那种刀用来断骨也是很方便的。” “那我们直接去水产店问问?” “别急,你知道本市水产店的特点么?” “水产店有什么特点?” “从几年前开始,本市的水产店向集中型超市化发展,数个鱼市合并为大型水产超市,员工按轮班制,每天都去水产超市上班,刀一类的工具放在超市里,按规定是不许取走的。而且,切鱼的刀和能斩开人骨的刀是有区别的,从那几个人骨的刀口上看,不像是切鱼的刀,而像是某种专门用来断骨的刀。” “真麻烦,同样是刀而已,切鱼的就不能用来切骨头?” “没那么简单,刀刃的厚度不同,造成的伤痕也不同。” “哪种地方有这种刀?” 老成插口道:“这还不简单,肉铺,或者饭馆咯。” 队长点头:“说的没错。这种黑色的塑料袋,因为其特殊的防水性,有时也被一些饭馆和肉铺采用。” “就是说,我们这次要从饭馆和肉铺下手?” “嗯,基本可以将范围放到饭馆和肉脯。从这些塑料袋的数量可以知晓,案犯手头有很多的塑料袋,他可以随便用而不用担心数量。然后我们来进一步缩小范围。这就要看那三张日报了。” “那三张日报能说明什么?” “本市的日报发行量不小,但它的发行渠道有些特殊,由于上面的内容多和政府公告有关而缺乏娱乐性,所以一般的报摊和售卖店是不卖这种报纸的,那种地方都卖体育报、故事报和杂志类。” “哈,确实,我在门口报亭都看不到这种报。” “机关单位和学校订这种报的比较多,但机关单位和学校的报纸都是有讲究的,要用大铁夹子夹起来,方便整理。”队长一指身旁的阅览栏,“就像咱们阅览栏的报纸,都用大铁夹子夹着,这种铁夹会在报纸的中缝位置留下很清晰的夹痕。” 他从阅览栏拿过一沓报纸,打开铁夹,报纸上都有状似齿痕的夹痕。 “再看这三张报纸。”他打开包头骨的那张报纸,“这张报纸上没有夹痕,只有折痕。” “不会是夹痕复原了么?” “不会。那种痕迹很深,不容易复原。” “不是从书报亭买的,不是政府机关或学校得到的,莫非案犯是报纸印刷厂的工人不成?!” 我插口道:“也没准是邮局的投递员呢。” 队长说:“这倒不是,获得这种报纸还有一个渠道,而且这种渠道应该是最便利的。” “什么渠道呢?” “你知道这个报纸的一个特点么?它很便宜,买普通报纸一份的钱可以买好几份这种报纸。因此,有一个地方非常喜欢这种报纸。” 队长打开窗户,远方中石油加油站的广告牌清晰无比——“欢迎来此加油,赠送日报地图。” “那三张报纸里有两张是来自上个月和一周前的,一般人订报纸都是连贯的,为什么在这里变成了相隔好久的?原因就在于它们是赠品。而正常人加油不会每天去加的,所以这次使用的日报没有连贯性。” “那就是说案犯有汽车咯,可他既然有车为什么不用车装上尸体拉到郊区掩埋?” “有两个可能,第一,他是帮人开车的;第二,车是受害人的,而案犯不会开车。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接下来我们就要开始调查,最近哪个小饭馆或肉铺有人失踪了,而失踪者是一男一女。男的可能是那个饭馆或肉铺的老板。” “是从那头骨的特征上判断的吧?那人镶了金牙,又判断其有车,所以生活条件较为富裕,所以应该是老板。” 队长对老成说:“拿一份本市地图来。” 老成拿来地图,队长在上面做着记号:“大家来看,发现骨头的地方,分别是‘天元名品’商厦,三丰路动物园,六道路口,东三环路口,假日山水华庭,这五个地方没有任何联系。用笔将它们连起来的话,我们得到的是一个不规则的五边形。” 他找来一只圆规,大致测算了一下,然后在地图上开始画。 我问:“你要画圈圈么?队长,咱办正经事要紧……” “如果我们假使犯人每次都从同一个地方出发,向不同的方向跑出相同的时间,然后抛弃骨骸,那么,这五个点应该在一个圆上,犯人跑出的地方是圆心。” “有那么巧的事情么?犯人难道不会一次性拿着一包头骨沿街抛弃直到丢完为止么?” “他的做法没那么简单。首先,你不可能大晚上的拎着一包人骨到处转悠,那样太显眼,万一被警察发现说不清楚。他会选择每次携带一小部分人骨,用塑料袋报纸之类的装好揣在怀里,不惹人注目,每次跑出一段距离之后就扔掉那份骨头然后返回藏身处。” 王队一边说一边在地图上描绘,当他停下手里的活儿时我们所有人都吸了一口凉气,地图上出现了一个几乎是浑圆的图形,而那五个点都在圆形的圆周上。 “这个圆的圆心就在这里。”队长一指,“案犯的出发点是在软件学院附近,这里也应该是他的藏身点。碎尸的现场估计也在那里。据我所知,软件学院附近有个中石油的加油站。” 法医老穆进来通知我们:“老丁在为死者做面部复原肖像。通过头骨的特征描绘死者生前的样子。” 王队抚掌道:“好极了,那些肖像做出来之后,复印若干份,大家都拿上,我们就从软件学院附近开始查起。” 正在这时,有人推门进来:“这么热闹!有没有什么要我做的事情啊?” 大家高涨的情绪立刻又低了下去,来的人是小贺。他来的还真是时候。 没有人想让他一起去。小贺因为上了电视而满面红光,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大家。 队长非常严肃地来到他面前,双手扶着他的肩,说:“小贺同志,你来的太好了。我们有个非常艰巨的任务要交给你,正好,你也有经验了,非常适合这个工作。” 被人重视的感觉一定不错,小贺眉飞色舞:“什么任务?” “你还记得我们发现人骨的垃圾箱么?没错,从第二块人骨的发现处到第五块人骨的,一共还有四个垃圾箱,这四个垃圾箱里一定还有案犯留下的其他线索,但分检垃圾是个很繁重的工作,我想……” 小贺激动地说:“队长,不用说了,这个任务我万死不辞!” 队长在他肩头重重地一拍:“好的!就交给你了!记住,所有垃圾都要分类,哪件垃圾取自哪个垃圾箱记清楚哦!” “是!保证完成任务!” 队长一挥手:“其他人跟我出发!” 我们上了车,老成低声对王队说:“队长你太狠了,四个垃圾箱啊!那够装一卡车的!” “那小子都上了电视了,权当他露脸的代价了嘛。”队长整了整衣服,“谁让他害我挨骂。” “你就不怕他老子向省厅告状?” “有这样的儿子,那当老子的也不会在位太久了。再说,就算真的有处分,我也不怕。”队长催道:“走吧,少废话。” “队长,如果真有处分,我们所有人和你一块儿顶。” 汽车发动了,此时,夜色渐深。 12、狗急跳墙 当日下午五时左右,数名警员来到软件学院附近的加油站。 老丁他们根据死者的头骨完成的面部复原图派上了大用场,队长拿着复原图问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这个人你认识么?” 那人想了想:“有些眼熟。” “他最近至少来这里加过三次油。”队长提醒。 “想起来了。”那人一拍巴掌,“这小子每次加的油都不多,但每次加完油都非得要赠品。” “知道他是谁么?” “不大清楚,他开的是辆旧皮卡,有时车上会有肉类或活的牲畜,羊和狗居多。我想应该是饭馆的人吧。” “他从哪个方向来?” “好像是南边。” “搜索的范围又缩小了,感谢你的合作。”队长和那人握手。 我问:“我们去查南面的肉铺小饭馆?” “有单行线的限制,所以那辆车不一定是从南面来的,我建议我们依旧搜索整个范围。” “那你所说的范围可以缩小是指什么呢?” “受害人开的是辆旧皮卡,这是条有用的线索。旧式皮卡一般在胡同里转不开,那家店应该是开在大道两旁。这条道的两侧是不让停车的,受害人家里说不定还有个小院或者车库,以存放那辆车。” 王队安排人搜索大路两旁的饭馆肉店,正在这时,一辆车行驶过来。 居然又是阴魂不散的小贺。 队长一愣:“我不是让你去整理垃圾么?” 小贺哭丧着脸说:“那些垃圾都被处理站的工人收走了,他们说每天中午之前必须处理掉头一天的垃圾。” 真没想到。队长抹了一把头上的汗——其实现在正是深秋时节,也不知道他这汗是怎么来的。 “既然如此,这个……”他想给小贺安排点儿不大繁重又安全的活儿,最好能把他从身边支开。 “不如我跟你们一起去吧!”小贺兴奋得双眼放光,“我听说今天有大行动,是要抓捕罪犯吧?” “确切地说,我们还不知道疑犯的身份。”队长没办法了,看来今天小贺会像狗皮膏药一样粘上脱不掉了。 老成贴在他耳边低声说:“带他去吧,让他体验体验抓捕的过程,他不就是想立个功么,带他抓个人,过把瘾,或许就能让他走了。” 队长无奈地点点头:“走,准备行动。” 老成眼珠转了转,凑到小贺身边:“小贺,这次的行动比较特殊,疑犯可能身怀利刃,而且性情残忍。” 小贺都激动得哆嗦起来:“太……太好了。” “他已经连伤两命,杀人之后分尸,连骨头都弄碎了扔到各处。” “哦!” “说不定他还会功夫!”老成这回是赤裸裸的吓唬人了。 “没事,我学过功夫的,这回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小贺撸胳膊挽袖子。 我怀疑地看看他那细弱的双臂,貌似没啥肌肉,我就问:“你学的是啥功夫?” “我可是由我们学校武术协会的会长指导过的,学过三年呢!我学的是正宗的太极拳!”小贺信心满满的说。 队长鼻子都歪了,他对老成和我做了个手势,意思是保护好这位大少爷。 我暗自祈祷,不指望这位小贺能帮我们什么忙,只要他不帮倒忙就好。 软件学院附近的食肆肉铺不多,我们挨家挨户排查。走到一家“红焖肉馆”时,老远听到两个人骂骂咧咧。 “今天的饭怎么回事?味道不是很正宗啊。到底是不是狗肉?” “也不像羊肉,好像有股咸味。新换了老板的缘故吧,要不是今天大酬宾,我也不想去吃。” “两位,请留步。”老成过去拦住他们。 那两人站住了。 “请问,你们是刚从那家馆子出来的么?” “是啊。” “听说换了老板,味道还变了?” “没错,这家听说是夫妻店,店里就老板和老板娘,不知为啥就忽然换了负责人。味道也不如以前。” 老成和队长对视了一眼。 “负责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一个陌生的小伙子,现在店里就是他一个人在张罗,都快忙不过来了。不过现在卖的都是卤肉、烧烤什么的,以前多是狗肉,这次却尝不出是什么肉。那店门口贴着告示,说什么今天大酬宾,所有肉食一律半价,所以去的人还很多。” “以前的老板是什么样子,和这张图上的像不像?”老成拿出复原图。 “嗯,差不多。” “谢谢。”老成收起图,让那两人走了。 队长说:“幸好他们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 “难道……” “那是销毁尸体的最好方法,量大而且上桌的速度快,烤的焦黑的烧烤也没人会看出那是什么肉来。不过,大夏天的卖烧烤很正常,现在都秋天了,还有几个人想吃烧烤!我们去店里走走吧。” 一行人来到店门口,门外果然贴着大酬宾字样的告示,店里人声鼎沸。 “不知还有没有座位。”队长推门带我们进去。 很小的一家馆子,里面不过有五六张桌,烧烤的架子支在后门,老远就闻到一股烟味儿。一个年轻人正在费劲儿煽风以助炭火燃烧,满脸都是油烟。顾客们不住催促着要快点上,那小伙子赔笑道:“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我们一进门,店里的顾客有认识王队的,正要打招呼,王队把手指伸到嘴边,那人会意。埋头继续吃饭。 王队低声说:“劝你最好别吃了,吃的越多,吐的越多。” “怎了?”那人莫名其妙。 我们径直来到后门边,年轻人专心做烧烤,我们悄悄以半圆形围了上去。 炭炉上的烧烤让人有些疑惑,肉块切得很大,而且形状很不规则。这样的肉块受热会不均匀,味道也不会太好,但凡做成这样的馆子都可以直接停业,看来顾客们纯粹是冲着半价大酬宾来的。小伙子时不时揉揉眼睛,看来炭火呛的他难受。 王队柔声说:“请问,这店的老板去哪了?我找他有事。” “回老家了,我是他亲戚。” “我能问问这是什么肉么?” 小伙子浑身一震,慢慢转身,看到身后围了这么多人,他似乎很紧张,但很快又镇定下来:“我亲戚临走时让我管店,他也没告诉我这是什么肉。” 王队一字一顿地说:“不会是人肉吧?” 小伙子霍地站起身,大家都以为他要逃跑,没想到他只是去旁边的桌上把胡椒粉抓了过来:“是不是人肉,尝尝就知道咯。你们敢吃吗?” “请你回答我们几个问题。”王队亮出证件。 “怎么?警察啊,有什么事么?”小伙子脸色不变。 店里的食客们一见警察办案,赶紧闪了。这是最好的逃单方式。太好了,不但赶上大酬宾还能白吃不给钱。 “店里没人了,老实说吧,这一家人是不是被你害了?” 小伙子鄙夷地说:“开玩笑,那可是我亲戚。” 王队冷笑道:“亲戚,那你说说他们的名字。” 小伙子倒一一说了出来,看来他对这家子倒很了解。 “后面是这家的院子吧,带我们去看看。”王队让他带路,离开店之前让老成检验一下冰箱里还有多少肉,取些样本带走。 小伙子慢吞吞地带我们来到院里,用钥匙开了房门,房间里很干净,有一股新刷的粉浆的味道。 王队伸手在墙上一抹:“还是新刷的,没干透。你是为了掩盖血迹吧。” “你说话太随便了,警察就可以诬陷人?有证据证明我杀了人么?” 王队蹲了下来:“地板砖很干净,用水冲洗过了吧。” “喂,爱干净也不能成为杀人的证据吧。” 王队点头:“确实不能,不过我想告诉你,我们的法医有一种特殊的仪器,它叫卢玛探照仪,可以检测出被稀释了上万倍的血液,就算你用水冲洗过,它也会被这种仪器检测出来。不仅是血液,体液,包括精液和脑组织,都可以检测出来。” “我是个卖肉的,或许会带一点点血进房间,你能查出来也没什么。”小伙子耸耸肩。 这人的心理素质真是好的出奇。 “带走,对房间进行彻底检查。”队长发话。 老成掏出手铐要给小伙子戴上。小伙子本来懒洋洋的靠墙站着,这时候忽然吼道:“兀突骨!” 我们都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忽然,床下面蹿出一个黑影,直扑老成。 老成手忙脚乱地躲闪,手铐差点儿掉到地上,王队迅速堵住门口,那小伙子飞身上了窗台,打开窗户就要跳出去。 “去外面拦住他!”王队下令,随后他冲向老成,努力掰开扣住他的怪物——那是一只大得出奇的黑狗,浑身上下全是伤疤。那畜生的力气非常大。我也过去帮忙,却无法将它拖走,狗的牙又尖又长,嘴里带着浓重的腥臭。据说吃肉的畜生嘴巴都是臭的。 小伙子推开窗户就要往外跳,王队松开狗,快步蹿过去,要抓住那年轻人,但那人躲得很快,王队打出一拳,只来得及擦到那人的下巴。狗冲过来咬住王队的裤腿,他没法追出去。 那人跳出窗外,窗外还有一个人,正是小贺,他刚才因为怕狗跑出去了,这会儿正跑到窗外,看到那小伙子跳出去,他愣了一下,随后冲上去,手里还摆了个什么架势——后来听练太极的人说,那叫什么推手。 但他还没有出手,那年轻人就一个踉跄栽倒在他怀里,小贺赶紧拿出手铐,兴奋得铐住犯人,喊道:“我抓住他了!” 屋子里,王队、老成、我三个人被那只狗绊住出不来。那狗一声不吭,动作却快的惊人,有两次差点咬到我们。王队发了狠,也不管它有没有狂犬病,伸手扣住那狗的下颚,示意老成扣住狗的下巴,两个人向相反的方向用力…… 骨骼折断的清脆声响起,那畜生在地上扭动了几下,到死也没出声。年轻人已经清醒了过来,看到那惨状,竟然嚎啕大哭。 我们把他带回局里,他的精神受到了打击,不再嘴硬,交代了杀人毁尸的过程。 孙维夫妇死后确实是被他们碎尸,骨骼被剁开之后被他扔到街旁的垃圾箱。正如王队所猜的。 只不过,还有一个小插曲要交代。 电视台又来采访了,这次是采访“将杀人碎尸犯抓获的英雄”。不用说,这回上电视的又是小贺,小贺洋洋得意地在镜头前摆弄着太极拳的姿势,说他苦练了三年之类…… 我很不解地问老成,太极拳的杀伤力真的那么大么? 老成说,那是队长在疑犯跳出窗前,打击了他下巴的结果。人的下巴前端约莫一公分的位置,是个致命点,如果被击中的话,很容易引起脑震荡,随后身体失去平衡。 老成不无崇拜地说:“小贺才练了三年太极拳而已,王队可是咱们警队连续五年拳击和空手道的冠军哪。” “少搞个人崇拜。”王队冷冷的把一沓文件扔给他,“这回的报告就由你写了。” “啊,我讨厌写报告啊,太麻烦了。” “住口,就当作是老子在狗嘴底下救回你一命的报答吧。” 办公室里难得这么融洽,这么轻松,不过,笑闹声过后,王队回到自己桌旁,静静地打开了一份文件。 又有新案子在等着我们。 引子 不过他又想到一件事,眼下这个情妇知道了太多关于自己的秘密,如果和她分手了,她会不会把这些事情都捅出来?如果是那样可就麻烦了。 “乖!”男人捧住女人的脸,在她唇上一亲,“细水长流,我们还有亲热的机会。” 那原本是一只白皙的手,娇嫩,惹人怜爱,此刻上面却染满了血迹。 男人推开她,匆匆忙忙穿上衣服,说:“抱歉,我要离开了,台里还有些事情。” “知道了,快滚吧!”女人把枕头甩了过去,砸在门上,男人知趣地退了出去,在外面把门锁上了。 “你又回来了么?” 朦胧的灯光中,一对男女纠缠在一起,黑白交错…… 天近黎明的时候,一只手从床上伸了出来,慢慢地伸向床头柜上的电话。 他忽然想到,如果能摆脱这个妞该有多好,今晚要跟几个伙计见面,他们想给自己介绍新的女人,已经看过照片了,比这个更年轻更漂亮…… “快了?到底多快?你总是拿这句话来敷衍我。从你第一次把我哄上床,就说这句话。可直到现在,你俩还没分开……”女人越说越委屈,脸上带了泪痕。 无人回答。 电话里传出忙音,不一会儿,是接线员的声音。 两人喘着粗气分开,女人用被子遮住大半身体,揽住男人的脖子,慵慵懒懒地说:“亲爱的……” 房间里,女人给自己披上了睡衣。她擦去脸上的泪痕,自从跟了那个男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哭了。到底还要哭多少次,这该死的人生才能好转? 他摸了摸自己已经谢顶的脑壳,像他这个年纪的人,能勾搭上比自己小几十岁的女人,实在是人生一大快事。麻烦的是这妞总想成为自己正式的妻子。乖乖,就算和原配离婚,也轮不到你插进来,像你一样的情妇有好几个呢,你以为你奇货可居么?不过是咱泄欲的工具而已。何况老子已经开始觉得腻了。 那只手垂了下去,再也没能抬起来。血沿着那只手不断滴下,溅湿了地板…… 这时,她身后传来了一声轻响。 “你和那黄脸婆什么时候离婚?!”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永远不能开口。 他给自己点燃一支烟,一边吐着烟圈一边走出旅馆的大门。让她永远不能开口的方法是什么呢? “好了好了,不提这个!”男人显然很怕麻烦,穿好衣服直奔门口,在把门拉开之前,他回过身对女人说:“我放了两瓶香槟,上次出国带回来的,好好放松下。” 男人一怔:“快了。” 那手将电话启用,缓缓按下按键:1——1——0。 而接线员却没听到任何声音。 1、分而破之 警笛呼啸,我们从警车上跳下。围观的人将旅馆门口堵了个水泄不通,中国老百姓实在是太爱看热闹了。出示证件之后我们才得以进入。 迎接我们的是这场事件的无辜被牵连者——旅馆老板,他哭丧着脸说:“同志们希望你们快点破案啊,要不然我这旅馆都没法营业了。” 安慰他几句之后,我们来到出事的房间,每次勤勉的法医们都比我们先到,这次也不例外。 不过这次老穆没来,来的是老丁和一位女同志。女法医还是很少见的,好事的老成问老丁:“这是谁?好面生啊。” “小声点声,这是老穆的……那个……”老丁竖起大拇指。 “哦……”众人恍然大悟。 “说什么呢?”女法医忽然转过脸来,俊俏的脸上表情冷冰冰的。 “没什么,小潘同志,这是刑警队的王队长,这是老成,这是小刘。”老丁给大家做介绍。 “寒暄先告一段落吧,大家都是来破案的,不是吗?”美女转身离开,继续为现场拍照。几个男人在她背后一起惊叹:“难怪能降住老穆啊。” 一小时后大家开始对得到的线索进行整理。死者黄佩佩,市电视台记者,前一阵子主持“现场说法”的人就是她。昨晚她来此开房,凌晨时分110接线员接到这个房间内拨出的电话,但电话中一直无人说话。随后有警员到旅馆进行调查,敲门无人应声,随后在旅馆人员的配合下用钥匙开门,发现有一具女尸躺在床上。 床单已经被鲜血浸透,女尸头上有几处伤痕,身体赤裸,鲜血披面几乎难以辨别长相,仅从她口袋里的证件里才知道,她就是著名的电视台记者。 “没想到,前两天还看到她在电视上活蹦乱跳的,现在却已是一具尸体。”老成摇头。 现场有一个奇怪的现象。 女子的左手伸向床头柜,头却朝向右边的桌子,右手蜷曲,食指似乎指向那里。 桌子上有一瓶洋酒,尚未开封。 “把酒带回去检查。”王队说。 “这女人的死因是什么?”老成问小潘。 “还用说么。看也知道是重击,不过凶手很残忍——人的头骨很结实,要承受一吨的重量,才能把头骨缩小指头大的一点。死者的头骨上有很深的数个凹痕,并未连接到一起,这是受到反复重击才形成的,她是受到重击后失血过多而死。” “反复重击,这是仇杀么?” 同样是女性,小潘似乎不忍尸体继续这么裸露下去,初步的取证完成后,她用单子把尸体盖了起来。 门口有很多人在探头探脑。王队说:“把东西带回去检查,不要对外界透露任何信息。” 老丁正在检查那扇门,王队问:“查出什么来没有?” “门锁处有两道凹痕,似乎是撬锁造成的,具体使用的是什么工具目前还不清楚。” “把门卸下来带走如何?”小潘建议。 “啊?同志你不能这样啊,我们还要营业的!”老板哀求。 “有人死在这里,谁也脱不了干系,对了,你应该也有嫌疑,怎么随便乱走,来,跟我到隔壁,问你几个问题。”老成绷着脸把老板拽走了。 “拆门!”老丁招呼一声,几个人帮他把门拆了下来。 所有东西都要装车带走,由法医们做彻底的检查。大家正要上车离开,忽然有人跑来说:“对不起,哪位是王队长?” 王队说:“我就是,怎么了?” 那人在王队耳边耳语了几句,王队的脸色变了。 王队招呼我说:“小刘,你来一下。” “队长,有什么吩咐?” “我曾经跟你说过,有机会要单独锻炼你一下,现在这机会来了。旅馆背面那条路是通到护城河的,那里发现了一具新的尸体,老穆他们在那里,此外还有一位同志可以为你提供协助。” 我觉得队长的口气有些怪异,便问:“为什么让我去那儿,老成他们不是更有经验么?” “你去比较合适,老成的脾气有些急躁,恐怕他和那位同志……处不好关系。” “究竟是哪位啊,连老成都应付不来!” “你少安毋躁,去了就知道了。” 队长他们上车,只留下我一人。没办法,组织的安排,我只能先去看看了。 2、河沿女尸 有没有见过垃圾山? 垃圾山——这是对护城河沿一代的“尊称”。历年来环保整治,这里都是死角,平时没人喜欢去那里。 见惯了窗明几净的大厦和衣着光鲜的绅士淑女,我不大喜欢垃圾山——这里是城市的边缘,阴暗、潮湿。个头硕大的老鼠瞪着我们而不逃走。处处充满菜叶腐烂的气息。 “欢迎来到地狱。”一个人老远朝我喊道。 这人长着一张善意的面孔,穿着公安制服,我走过去与他握手,他说:“欢迎,我姓范,叫我小范就可以。” “你好,我姓刘,叫我刘水。” 他问:“吃过东西没有?” 我很奇怪:“我没吃,问这干吗?” 小范咧开嘴一笑:“没吃最好。我担心你到了现场,会吐出来。” 地上摊着白森森的东西,那是呈半腐烂状态的肢体。残缺不全,臭气熏天。 感谢小范的关心。看到那东西的时候,我真的要吐了。 小范说:“早上,有小孩来护城河捞鱼,看到水里有个袋子,顺手把它拉了上来。一看里面的东西,就吓得尿了裤子……” 我说:“听说还有一位我们的同志来了这里,不知他现在在哪儿。” 小范一指左边墙角。 哦,有个人正蹲在那里,吐的昏天黑地,老穆在那人后背上按摩,以防他因呕吐而脱力。 一看到那呕吐的人,我的头都大了。 天,这不是小贺么! 我想起王队那古怪的神色,总算明白了过来。原来是要跟这么个二百五合作,难怪老成和队长都不愿意来。 可让我来更不合适啊,我刚到警队还没几天,就让我接这么棘手的案子,貌似还是杀人分尸,让我办个偷偷抢抢的小案子也好啊! 那边老穆看到我来了,便走了过来。 “那个……”我指了指小贺。 “刚到现场就吐的跟孙子似的。”老穆的笑意里带着不屑,“这样的人最好先回家看两年卡朋特的血浆恐怖片,锻炼锻炼。” “你检查了现场没有?” “还没有,光顾照看那小子了。咱们现在开始工作,先别理他。” 我俩戴上手套,蹲下身来。 想从断肢里找线索是很困难的,尤其是在水里捞上来的断肢。 老穆问我:“看出点什么来没有?” 我正在检查保存最完好的部分——一条腿。我说:“从这条腿来看,皮肤细白,汗毛较少,女性的可能性较大。但仅从皮肤上判断死者的性别,恐怕不是很可靠。尸体在水里泡得都发臭了,这么长时间,即使是男的,皮肤也会细白些。” 老穆赞许的点了点头:“你入行的时间这么短,进步倒不慢。” “过奖了,你检查出什么来了?” “看法和你基本相同,这是具女尸。判断尸体性别还可以从它的脚底部分入手——像这一块,比其他部分要粗糙很多,这是经常穿高跟鞋磨出来的。残肢浮上水面,证明已被切下来超过二十四小时,皮下部分已经因腐烂产生气体。” 接下来我们检查尸体的创口部分。切下去的地方是在大腿根,创口边缘整齐,关节下面没有切割痕迹。 好快的利器,一下子就切断了肌肉,连骨头与关节也被切开了……我问老穆:“这是不是刀切割的痕迹?什么刀有这么快?” “说不好,仅从这一处伤口我们无法下结论,最好……我们在现场把尸体拼起来。” “在现场拼?!”有人叫了起来,“拿回去拼不行么?” 说话的是小贺,他面色苍白,用纸巾擦着嘴,走路都弯着腰,看样子今天是恢复不了元气了。 警队里为什么要留这样的废物呢。我无奈地看了看老穆,老穆耸了耸肩。 我对小贺说:“在现场拼尸体也是无奈之举,从这里回去要走很远一段路,车子抛锚了暂时过不来,尸体正在腐烂中,又没有好的保存手段,能在现场进行的工作尽量都在现场进行,早一点找到线索利于早日破案。小贺同志,看样子你身体不好,就不用参加了。” 最后一句话让他如蒙大赦,看到我们手里的尸块,他忽然脸色泛白,又跑到墙角吐去了。 护城河沿划定了一片区域,这片区域被保护了起来,不准有人走近。小范找人负责疏导交通,简易棚子搭了起来,我们就在棚子里动手。 尸体摆放的时候先放头颅。颅部仰面朝天,后脑勺向下;接下来摆放躯干,也是呈仰卧位放置,背部向下;然后是左侧上肢,右侧上肢。上肢摆放的时候,掌心向上;最后摆放下肢,下肢腿肚子向下。由于老穆等人手脚麻利,这件事一共花了不到一小时。 老穆为尸体测量身长。基本估计,死者身高在一米六五左右。在本地女性中算偏高的。 老穆仔细看了看尸体,对我说:“死者是名年轻女子,双手指甲上有指甲油。” 我说:“这样可以得到两点结论——第一,死者生前爱打扮;第二,死者用的是比较昂贵的指甲油,因为水中泡了这么长时间她的指甲油都没有脱落。” 老穆说:“聪明!死者的头颅是从第三颈椎上缘切割,皮肤创口边缘整齐。颈椎断处没有损伤痕迹。正面一刀创口最深,然后应该是左侧一刀,右侧一刀将头切下。这家伙真是行家,一点多余动作都没有。” “看这,死者的手臂上有些东西,是斑马纹形状的伤痕。老穆,这斑马纹代表什么?” “死者手臂上的伤痕么?那是抵抗伤,人在遇到攻击的时候会用手臂承受攻击,因此会留下斑马纹或者斑点。这女孩在死前曾进行过搏斗。” 我在本子上记录东西,老穆好奇地凑过来:“你都写了什么?” “一些推论,死者是女性,染了金发,应该是大城市居住的女性。你看,她的发型比较时髦,耳朵上有耳环,还涂了指甲油,而且是比较昂贵的指甲油。从创口上来判断,分尸工具较薄,较锋利,刀口不长,可能是医院用的手术工具,也可能是经过研磨后的剔骨刀。创口整齐,没有多余下刀,证明凶手有解剖知识,可能是医生或屠夫。罪犯杀人后从容分尸,可能是独居。而且可能有前科。” 老穆拍拍我的肩膀:“怪不得王队让你来。我看,如果让你单独来办这案子的话,肯定能破。可是……”他指指小贺蹲在墙角的背影,“可是多了这么个累赘,能不能破就难说了。” “瞧你这话说的。” “也不能把他当作完全的废物,多少会派上点用场吧。咦,这是什么?” 老穆蹲下身去检查死者的膝部,原来那里有一个奇怪的符号。 “这是文身么?”我问老穆。 “不像是文上去的,倒像是用烙铁烙上去的。” 这是一个狗或者狼的图案,有三个面目狰狞的头。 “这个图形是什么意思?”我问老穆。 老穆仔细端详了半天,摇摇头:“我不晓得,从来没见过。” “是不是某个帮派的标志?” “不像。” “我先拍下来,带回去之后查找资料。”老穆一边说一边拿过相机。 “耳朵上有耳环,却没被取走,这说明什么?”他问。 我说:“说明不是因贪财导致杀人。而且,凶手家里应该比较富裕。那毕竟是金耳环,凶手却不屑一顾。” “这个东西我好像见过。”一个虚弱的声音响起。 我们扭头一看,伟大的小贺同志捂着肚子走了过来。估计他肚子里已经没什么可吐的了。 “这图案是什么意思?” “听说过地狱犬么?” “略有耳闻,好像是哪部奇幻小说里怪物的名字,好像是传说中的猛兽,把守阴间的入口。” “这个就是地狱犬,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是烙上去的,我只知道奴隶身上的家徽是烙上去的,为了防止他们逃跑。” “在身上烙印需要承担巨大的痛楚,做这样的事情,不是被人强迫就是和精神信仰有关。这女人看起来养尊处优的样子,应该不是被人强迫印上烙印的,那就是和精神信仰有关了。” “精神信仰?莫非你指的是宗教?” 3、王队的指导 回到驻地,王队正在和老成讨论案情。他们看小贺苍白虚弱的样子,就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偷偷告诉他俩,队长没怎么样,老成却差点笑出来。 “嘘,其实这家伙倒也不是完全白痴,是他辨识出了那女人腿上的烙印。” “好吧,那他比想象中稍微有用些。相当于三毛跟秃子的区别。” “你们那边怎么样?”我问王队。 “老丁和小潘对足迹以及撬锁的痕迹进行分析。宾馆那种地方,来来往往人很多,以至于房间内的指纹杂乱。足迹也是,分析起来需要细心与耐心。小潘是新人,虽然IQ不低,但经验上还有些欠缺,需要老丁的辅导。” “怎么不让老穆陪她?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 “避嫌。再者,老穆说和小潘在一起他会分心。”老成挤挤眼睛。 “让你们分析案情不是让你们聊闲天!”队长给我们头上各来一记爆栗。 “王队长。”有人推门进来,是小潘。 “桌上的酒瓶发现有一人的指纹,同样的指纹也出现在了床单、门把手和死者的衣服上,但酒瓶上却没有死者的指纹……” “查清那是什么酒了么?”队长忽然打断她。 “啊?”小潘一愣。 “搞清那是什么酒。”队长说,“如果能搞清那是什么酒,对我们办案很有帮助,拜托了。我外语不是很好,辨认酒瓶上的标签还要靠你这大学生了。” 小潘好像有些费解,不知队长为何对这酒这么感兴趣,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 数分钟后她又回来了,将一张纸片递给队长:“标签上的内容我翻译了,这酒好像产自法国香槟省。酒瓶下部有售酒公司的编号。” “谢了,老成,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老成点头,接过纸片出去了。 “小刘,我还有事情要查,先不跟你聊了,不过给你个建议,查询有关宗教事务的资料,最好去省图书馆。那里已经有上百年历史,还有无数珍品书。” “谢了,队长。” 队长匆匆离去,不知他要去查什么。 小贺从洗手间回来,问我:“你们刚才聊了什么?” “没什么,队长给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我们去省图书馆一趟。” “你最好等我一下。” “怎么了?” “我还想吐……”他又跑回洗手间。 唉,真是让人头疼的家伙啊。 我在办公室等,小潘拿了个杯子出来,和我打了个招呼,我问她:“有止吐的药么?” “怎么了?” “那个姓贺的同志,见了尸体之后就一直吐。” 小潘摇摇头:“这种事没办法,只有让自己坚强起来才行。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一遇到解剖尸体也想吐,后来为了磨炼意志,在标本室呆了三天,那里四壁摆满泡在福尔马林液里的尸体……从那回之后,我再没吐过。” “这个方法我会介绍给那位同志,不过估计他接受起来比较困难。” 正说着,小贺出来了,一边擦嘴一边嘟囔:“这次是没的好吐了,只剩下干呕了……” “建议你喝点热水保护好胃。”小潘好意地提醒。 “谢了,正口渴。”小贺看到小潘手里的杯子,一把抓过去,咕咚咕咚喝了个精光。 “口味有点儿怪,不过还是很好喝的。”他把杯子还给小潘。 小潘的脸色很古怪,想对他说什么,但还是忍住了。 小贺进屋去拿车钥匙,小潘把我拉到一边,轻声说:“有件事,你千万别告诉他,我怕他还会吐。” “什么事?” “刚才他喝下去的东西,里面有死者的体液……” 离开警队大院,我们驱车赶往省立图书馆。向工作人员出示了证件之后,我们得以进入该馆的珍藏部。 各种图书琳琅满目,根本无从下手。好心的工作人员甘愿为我们作馆内向导,他相当于一部活的图书索引。我向他出示了老穆拍的照片,照片上是那个地狱犬烙印。 那人想了想,来到珍藏部最高的一排书架前,从上面抽出一本英文书。 那是一本《撒旦教派与末日理论》,黑皮封面。我满腹狐疑地接过书。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书世界上仅存四本,一本在梵蒂冈,一本在大英博物馆,一本在美国中情局的某个档案馆,还有一本就是这本。” “全世界就这四本了?” “恩,而且很巧的是,这是唯一能让外界看到的一本。其他三本的保存地根本不是平常人能进去的。我敢打赌你这辈子都看不到。这都扯远了,你看看其中第三章的内容。” 我翻开书,找到第三章,上面写着“……有关该教派的起源问题已无法核实,但其仍发展至今,并且产生了不少分支。其中最强的一个分支认为,大神撒旦在与上帝的对抗中只是暂时失利,终有一天会再次归来。该支信徒以撒旦手下的邪神的名字为自己的教名。如蝇王、媚惑者、蛇神,以及地狱犬。” 书中附带有一张插图,图上的地狱犬与女尸腿上的烙印惊人的相似! 我接着看下去“……该教派的信徒每年都举办巨大的祭奠仪式,在该仪式上,需要用活人和牲畜……” “太可怕了!”小贺惊道。 工作人员白了他一眼,似乎觉得他这么喊有点大惊小怪。 可查阅的部分就到此为止了,后边的部分被人撕去了。我向工作人员展示被撕毁的部分。 “太可怕了!”工作人员惊叫道,他叫的比小贺还响亮。 他伸手把书拿了过去,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他轻轻抚摩书被撕掉的部分,像抚摩爱子受伤的皮肤:“可惜了。这书可是宝贝啊。” “神经病。”小贺嘟囔道。 “唉,线索也就断了。正查到最要紧的地方。” “或许是凶手把书页撕掉的呢,不想让我们顺着线索查下去。” 他的话音未落,我的脑海里闪过了一道光。我快步来到那工作人员面前,问:“这本书的借阅情况你都记录了没有?” “当然记录了。” “给我看看那记录。” 工作人员带着歉意说:“对不起,根据规定,不能把那给外人看。” “即使是警察也不可以么?” “抱歉,这个需要得到领导的批准。” “撕掉书页的人肯定也在借阅人当中,如果你想知道谁毁了你的宝贝,就最好配合我调查。” 工作人员想了想,说:“好吧!” 他出去了一会儿,过了几分钟,拿回来一本记录册,我和小贺凑过去看。那工作人员开始翻。当翻到后面部分的时候,他又惊叫一声:“怎么连这个也……” 我凑了过去,只见记录册上最后一页被撕掉了。 “这,这是谁做的?!”管理员惊慌失措。 “有关借阅情况的记录被撕掉了。线索又断了。”小贺垂头丧气地说。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别灰心。” “有铅笔么?”我问那工作人员。 “有。你要铅笔干吗?” “别问那么多,去拿吧,我来变个戏法。对了,再来一张白纸。” 工作人员离开时,我对小贺说:“现在可以肯定两点:第一,有人借了这本书,而且这人身份不一般——外人想借这书很难;第二,那个人和‘地狱犬’有瓜葛;第三,借这本书的人不想别人知道自己借了这本书。” “记录被撕了,恐怕无法追查。” “是被撕了,但线索还是有的。” “还有线索?” 工作人员给我们找来了纸笔,他迫切地想知道是谁撕了这书。 我把纸平铺到被撕掉的那页的下面一页上。然后,用铅笔在上面刮。 工作人员惊叫道:“拓印法!亏你想得到!” 纸上出现了若有若无的痕迹。 小贺抢着念道:“一月十四日,市宗教协会秘书长,李季;二月七日……” 我提醒他:“直接念最后一行。” “五月八日,市医学院名誉教授,李瀚森!” 小贺开玩笑地问那工作人员:“没准这就是撕掉书页的人,你还要去找他算账么?” 工作人员却面如死灰:“还是算了,这是我们馆长的救命恩人。馆长有次犯急病是他救的,所以馆长告诉我们,只要是李教授来这里查资料,一律开绿灯。别人到珍藏部来看书,一旁都要有工作人员监视,以免损毁或盗走书籍,但李教授来这里就不用了……” “难怪!”我把纸收了起来,“下面,我们去拜访这位李教授吧。” 路上,小贺问我:“教授会是杀人犯么?我印象中的教授都是风度翩翩,待人和善。” “看过约翰尼德普主演的《来自地狱》么?连杀数人并取走内脏的杀人凶手,却是皇家医学院的教授。高学历的人不一定意味着他们不会犯罪,例如中那位汉尼拔,博古通今,谦谦君子,却杀了人烹成食物,还分给不知情的亲友吃。” 小贺似乎哆嗦了一下,不过他辩解道:“可那是文学作品,是虚构的!” “偏偏那两部文学作品都是改自真实事件,那两个人都有生活中的原型作为依据。我办过的案子中也有学者犯罪的。比如有一位某高校的心理辅导师,他还开了家私人诊所,外表看起来也是无可挑剔,很招女人喜欢,但就是这家伙用催眠术诱使一名男子犯下杀人分尸的罪行。不过由于这人不是案件的主谋,犯案后主动自首,并且在狱中表现良好,警队有意请他担任秘密顾问,这样他也能换取探看妻儿的机会。” 小贺不说话了。 车子停在了医学院门口,我们向校方说明来意,有人带我们去医学院找李教授。 李教授正在手术室里忙碌,听说有人找,便走了出来,他身穿白大褂,身材高大,黑框眼镜后的眼睛炯炯有神,给人一种一丝不苟的感觉。由于戴着手套,我们不方便握手。 我先自我介绍:“我姓刘,他姓贺,来自刑警大队。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 李教授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奇怪的神情。他说:“我还有一个手术要做,请稍候片刻。” 我们当然不能勉强,于是他又进去了。 “你怎么看?”我问小贺。 “很整洁的一位学者。”小贺说,“跟我们大学的教师差不多。” 等了将近一小时,教授还没出来。一名学生模样的人推门走了出来。 我上前问道:“手术大概多久能完成?” “两个小时左右吧。” “那么——教授住哪?” “教职工住宅区,从侧门向东。他家有独立的小院,门牌号27。” 我对小贺说:“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去教授家附近转转如何?” 我们赶到了教授的住处。 令人奇怪的是,教授家的门开着。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小贺已经大踏步走进房间了。我暗骂一声这小子坏事,赶紧跟了上去。 房间的窗户大开着,我们看到屋子里摆着一张整洁的办公桌,上面摆着一个木质相框。里面有张女士的照片,那女子大约15岁,皮肤姣好,戴着耳环,指甲上还涂着紫色的指甲油。 小贺啧啧称赞道:“这女人不知是谁,长的真漂亮。” 让他自己发花痴去吧,我开始检查房间内的情形。 结果,在楼梯扶手下,我发现了几颗黑点,看上去像干涸的血液。 我招呼小贺过来:“你来看看,这些黑点是不是血液!” “看起来很像,我们是不是该联系一下法医?” “先等等,我们再去其他地方查查看!” 我们顺着楼梯上了二楼,地上铺着古老的胡桃木地板,踩上去咚咚响,显示着良好的质地。 一扇门虚掩着,我们推开门,面前的情景吓了我们一跳。 地板上绘着巨大的六芒星印记,成千上万的蚂蚁正在那印记上涌动,以至于整个印记呈现黑色。大队大队的蚂蚁沿着门缝爬到这里,涌动在六芒星上,有秩序的开怀大嚼。 那幅星形图案再次映入我的眼帘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情景:一个男人把女人推倒在地板上,用刀子…… 过了好久,我说:“我想,这不会是用人血……” 小贺捂住嘴,我想他又要吐了。 “别发傻!打电话回局里,找人过来帮忙!”我喊道。 老穆等人驾车赶来,房子四周被监控起来,不许外人进入。 老穆经过检验,对我说:那些黑点对测试用的酸性溶液起了反应,应是人血无疑。他会把样品带回去,检验血型。 “楼梯上怎么这么多蚂蚁?”他问。 “上去就知道了。”我把他带到卧室。 “天!”他被满地蚂蚁的情景震住了。 “检查一下那绘制六芒星的材料是什么。我猜八成是人血。” 老穆拉上窗帘,取出射线仪器,他将地板上的蚂蚁赶开一部分,用那仪器照射整间屋子。 整间屋子在射线下呈现出不同的颜色,尤其是那六芒星的印记,带着一种淡淡的紫色。 老穆叹了口气:“绝对是人血!天,除非要用1000CC血液,才能画出这么大的图案。” 我惊道:“被抽1000CC?那个人还能存活么?” 他说:“希望不是没有。不过那人必须异常强壮才行。” “你们继续检查吧,希望能获得更多的线索。我们去等这间房子的主人出来,问问他这房子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招呼小贺,那家伙磨磨蹭蹭的跟上,现在要去跟李瀚森见第二面了,我一边走一边抓紧了口袋里的手铐。 4、手术刀狂魔 手术竟然还在进行。 我们看了看表,从教授进去已经过了三小时,不会是手术中途出了什么岔子吧? 正好有个护士模样的人出来,我们问她:“同志,李教授在不在里面?” “不在。因为他这主刀的不辞而别,手术进展很慢。” 我和小贺一惊,同时喊道:“他怎么离开的?”“他什么时候离开的?” “这房间和另一间休息室相通,那间休息室有侧门通向外面的走廊,李教授在手术开始前就从那里走了。” “妈的,让这小子跑了!” “这么说,刚才他家的门大开着是有原因的,他比我们早回去一步,收拾东西跑了,所以连门开着也顾不上了。” 我们先通知了总部,由总部发布信息,在各大车站、交通枢纽搜索李瀚森。之后我们返回李瀚森的家,看有没有发现新的线索。 老穆正在把一只手术刀装进袋子里:“这是在浴室的角落里发现的,我用仪器对浴室进行了检查,有血液的痕迹。血液覆盖的面很广,可能有人在那里做过肢解尸体一类的事情。” 现在可以肯定李瀚森和女尸脱不了干系,很遗憾让他逃了,只能说我们经验不足。不过还有两个疑点没搞清楚,第一,他和死者之间是什么关系;第二,他为什么要把她肢解。 回到警局之后我还在想这件事情。老成从外面回来,我问他案子办得怎么样了。他摇摇头,说:“恐怕牵连很大,比原来想象的要复杂。” 按照他和王队原来的设想,可以从那瓶酒入手,死者在死前始终盯着桌子,而桌子上除了酒瓶之外别无他物。那瓶酒来自国外,从市场行情得知,这还是限量供应的特殊品牌,每年只产50瓶,销往世界各国。购买者还需要从厂家直接订购。 当然不是死去的女记者订购的,她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够买一瓶。 根据瓶底的编号,可以得知这瓶酒是一名中国人订购的,此人名叫宋应,正是本市电视台的台长。他一共订了两瓶。接着又查到海关,宋应本月回国时曾携带这两瓶酒入境。 在女记者的伤口里发现了一些玻璃残渣,这种玻璃的成分和桌子上酒瓶的成分相同,但桌上酒瓶并没有破损,上面也没有血迹。由此推断,房间内可能有另一瓶酒,死者是被凶手用酒瓶砸死的。 “为什么一定是酒瓶呢?玻璃镇纸、玻璃雕像同样结实,而且也很常见。” “小刘,这你就不懂了。那种酒瓶玻璃的制作工艺很特殊,时至今日我们国内依然无法完全复制。我猜测宋应和女记者之死有关,于是就去调查二人之间的关系。这一查可不要紧,宋应和死者之间很暧昧,那女人刚到电视台几天,就被分配到人气最高的栏目,主持‘现场说法’更让她成为本市的红人。宋应是有妇之夫,却有数次出差是带着死者去的。其中有两次,两人住的同一个房间。” “做得太露骨了吧?” “他们做的很隐蔽,只不过本大人查案严谨而已。” “别吹了。既然你那么大本事,干脆把他抓了,为何又摇头叹气自己回来了?” “这人是本市电视台的台长,自然人际关系网很复杂,我想约他见个面,没想到被吃了闭门羹。而且收到电话,有人警告我不准动他。你们那边办得怎么样了?” “咱们是双双吃憋……我们这边也不顺利,查到了和女尸有关系的人,但被他跑掉了。” “唉……”老成仰面躺在椅子里,“真期待王队在啊,他在的时候很多事情都好解决。” “这么快就期待我回来,看来你们遇到的挫折不小啊。” 王队的声音! 王队拎着一只大提包,满面堆笑,不知遇到了什么好事情。 我问他:“包里是什么好东西?” 王队拉开提包,从里面掏出一只门锁。 “这是现场发现的门锁,锁的内芯有损坏,我请锁匠做了鉴定,证实它近期被撬开过。” “是凶手把它撬开的么?” 王队说:“不是,我顺着这条线查下去,发现是旅馆的一名服务员干的。他为了讨女朋友欢心,某天晚上把这门撬开,想带女朋友进去过夜。可巧的是,那天他刚把门撬开,发现里面有人,正在屋子里找东西。被服务员发现之后,那人夺路而逃,服务员没来得及截住他,灯光很暗,也没看清那人的长相。奇怪的是,在一楼大厅值班的经理也没有发现有人逃出去。由于那服务员当时是撬门进去的,整件事情没法跟领导交代,于是他也没声张,把门锁草草复原之后就当没发生过这事一样。他不是杀害女记者的凶手,旅馆是三班倒,案发当晚该他休息,有人可以为他提供不在场证明。” “也就是说那房间曾被陌生人闯入?那人在屋里找什么?” “服务员在努力回想,说那人在桌子上站着,似乎在向天花板张望,只是不知道在找什么。于是我回到现场,从天花板的夹层里找到了这个。” 王队从提包里取出第二件东西,是一个草绿色的军用书包,书包上描绘着巨大的地狱图案,这是我第三次看到这东西了。 “要请法医们鉴定上面的指纹了!”王队说。 “队长,我今天遇到了麻烦。”老成把今天遇到的情况和王队做了汇报。 “受害人在宾馆前台开房,当时只有她一人么?” “旅馆的经理说是的。当时他看到来的是著名记者,还很惊讶,受害人再三拜托他保密。” “著名单身女记者晚上不回家,跑到旅馆自己开房,怎么想也想不通啊。你有没有去查开房的记录?” “没有。我没想到这一点。” “你真该看一看。”王队从包里拿出第三件东西,是一页纸。 “这是宾馆开房的记录,经理把原来的记录撕掉,重新做了一页。原来的那页被扔到垃圾箱里,在场的一名服务员把它拿了回来。这名服务员就是那名撬锁进屋的服务员,由于有把柄落到我手上,他不得不为我服务。” “纸上写了什么?” “真正的开房人是宋应,电视台的台长。” “太好了,有这件证物在手,我们就可以请示上层出拘捕令,宋应那家伙也就不能躲躲藏藏的了。”老成面露惊喜之色。 王队又问我:“你们那边进行的怎样了?” “我本以为线索断了,没想到王队你给带回了意外的收获。”我指了指书包上的地狱犬图案,“咱们办的两个案子,或许有一定关联。” “看看包里有什么?” 我打开书包,里面有三个小瓶子,还有一张纸。那张纸微微有些发黄,我眼前灵光乍现,想起了一件事,取出白天在省图书馆拍下的图书照片,这张纸与那本被撕毁的图书所用纸张相同,内容也相关,这就是李瀚森撕下来的部分! 我感觉正在接近案情的真相,但眼前仍是重重迷雾。 李瀚森撕下来的书页为什么会出现在那家旅馆,宋应究竟是不是杀害女记者的凶手,护城河中发现的女尸和李瀚森是什么关系,还有那地狱犬究竟代表了什么…… 我们找来了老穆,他把那几件东西带去实验室。 桌上的电话铃忽然响了,王队拿起话筒,里面有人说:“王队,我们在旅馆,有个行踪奇怪的人想进入案发现场,被我们抓住了。” “查清那人的身份!” “已经查过了,这人名叫李瀚森,是某所大学的名誉教授。” “把他带回来!” 李瀚森就这样落网了,在一个看似和他毫不相关的地方。我像丈二和尚般摸不到头脑。王队低头沉思了很久,终于抬起头来,说:“我想已经明白两件案子之间的联系了。” 老成说他要去找领导批示,拘捕宋应,王队说不用,他要先和宋应联系一下。 “可是宋应现在闭门不见,我们连他在哪里都不知道。” “你们先出去一下。” 我们不明所以,退出房间,王队似乎拨通了某个电话,他说话的声音很低,我们只断断续续地听到“给您老人家问安了”“想联络一个人”“谢谢”。 大家都听得一头雾水。 王队喊:“进来吧。”我们才进屋。 没人问王队那个电话是打给谁的,每个人都会有一两个小秘密。王队说过,只要能帮他办案,他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不惜任何代价。 “现在我要给宋应打电话,我会按下免提键,这样大家都听的清楚。” 王队拨通了一个号码。过了好久才有人接,电话那头一个男人很紧张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知道这个号码?” “宋应先生吗?我是刑警队的王飞,有几个问题想问您,请放心,暂时不会拘捕您,我个人的看法是,您是这件案子的证人,而非凶手。” 王队的话让大家很诧异,尤其是老成。不过大家还是耐着性子听下去。 电话那头的男人松了口气:“谢谢你的理解,王队长,久闻大名了。我会回答你的问题。” “女记者死去的当晚,您和她在宾馆开房,是吗?” 男人似乎很尴尬,但他还是回答:“是的。” “你们曾经在一起数个小时,之后您离开了?” 男人答道:“没错,我们……亲热了一会儿。然后我就走了。我后来和朋友在一起,这里有人可以证明。” “你曾经给受害人留下了两瓶洋酒,是这样么?” “没错,是我在国外出差时购买的。” “你离开的时候确定为房间上了锁,是么?” “是的,而且房卡和钥匙都留在了房间里。” “当您得知她死了之后,马上联络旅馆老板,让他把您订房的记录更改掉,是吧?” “是的。” “好了,我的问题问完了,不过,还是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些理解。我知道您害怕自己深陷丑闻之中影响家庭和事业,但人命关天,还是请您出来作证。如果您一直不出来的话,也会有媒体报道您和死者的关系的。到时候还是会有人猜是您杀了受害人。” “她真的不是我杀的!我虽然对她有些厌烦了,但不至于……” “好了。方便的时候还请您到警局来一趟,协助我们办案。” 王队挂了电话,轻轻骂了一句:“人渣!情妇被杀,自己竟然躲起来当缩头乌龟。” “在这种人眼里,女人只是泄欲工具。”老穆不知何时走了进来,他说:“李瀚森屋内找到的手术刀,上面有他本人的指纹。同样的指纹还出现在那张书页上。在杀人现场发现的一双脚印,与李瀚森屋里的一双靴子相吻合。” 王队点头:“这人马上就要被送过来了。我们要让他亲口说出和这两件案子之间的联系!” 李瀚森被戴上了手铐,不过这人脸上表情镇定自若,倒让审问他的我们感到奇怪。 “你们无法给我定罪。”李瀚森说。 “在现场发现了你的脚印,这你怎么解释?” “或许我哪天曾去哪里过夜。” “旅馆客房每天都会清洁地面,你这样说简直是无理取闹!” “也有可能是有人穿着我的靴子去酒店转了一遭,嫁祸给我。” “你怎么知道是靴子呢?你屋子里那么多鞋子,你却说是靴子,猜的真准啊,李教授。” “碰巧而已。” “在你房间里发现的六芒星图案,是用人血画上去的,你怎么解释?” “我怎么知道,大概是我离开之后有小偷进去画的。我忘记锁门了。”李瀚森耸耸肩。 “那些血迹已经干涸很久了,上面已经爬满了蚂蚁!” “我又不是天天睡在卧室里,有时候睡客厅有时候睡沙发,没准几天前就有人进去画过了。我的耳朵又没那么灵,队长大人。”李瀚森说话的口气透着有恃无恐的劲头。 “你很震惊啊,李教授,是不是因为你认为自己销毁了所有的证物?” 王队出示了一个纸袋,里面装有碎裂的绿色玻璃片。 “这些玻璃片是在旅馆附近搜到的,上面染有血迹,也有你的指纹。显然你在杀人后带着酒瓶逃走,路上你想毁掉证据,尤其是上面的指纹,你用碎砖块将酒瓶打碎,然后将碎玻璃扔进垃圾箱里。想法是不错的,可惜的是,你弄碎酒瓶的做法引起了附近拾荒者的注意。拾荒者经常在垃圾箱捡东西,最近有人搞恶作剧,在垃圾箱里放置铁钉和碎玻璃,划伤多名拾荒者。有两名拾荒者认为你就是搞恶作剧的人,于是就向附近的警员报警,这些碎玻璃也得以保存下来,不然已经被扔到某个回收站了。老丁和小潘用了很长的时间将其中一部分拼合起来,从上面找到了你的指纹。” 李瀚森的眼里露出惊慌的神色,不过只是一瞬。 “仅仅在一个酒瓶上发现我的指纹,又能怎么样呢?或许我是从别处买来的酒,喝完了把酒瓶随手一扔……” “这个借口只能骗三岁娃娃。那种酒是限量供应,非常昂贵,一般市面上是见不到的。而且每个瓶子瓶底的编号都不同,你那只瓶子上的编号证实和宋应带回国内的一只相同。与现场另一只瓶子的编号相连。” 李瀚森不说话了。 “凭借这些就能判定你和女记者之死有关,你逃不掉的。” “我要见律师。” “可以,不过你还没有回答完我们的问题。”王队又出示了一件东西,是护城河女尸的照片。 “这个女人被人残忍杀害,尸体分成了若干块,在尸体上检查出了一个人的指纹——你的。” 李瀚森问:“我杀了她?我有什么动机?” 王队说:“这是我们要问你的。在你室内发现的血迹,经化验和死者的血迹相同。现场有一把手术刀,上面有死者的血迹以及你的指纹。” 李瀚森冷笑:“这是被切碎的尸体,仅凭一把手术刀是不可能切断骨头的。” “仅凭手术刀是不可能的。可你是医学院的教授,相信你可以动用医学院的小型电锯,那玩意可以切开人的骨骼。只要在医学院的物品调用清单上查找就可以。你智商很高,这点我相信,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犯案,只要有人作案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现在,你还有什么花招,尽可以使出来。” 李瀚森面色狰狞仿若激怒的野兽:“我要见律师!” 面对他的咆哮,王队只是冷笑:“你可以见律师,不过有哪位律师能在这如山般的罪证当中帮你脱罪呢?你和那女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你会屡次去那旅馆房间?” 王队连珠炮似的发问让李瀚森应接不暇。一件又一件重量级的证物被王队出示,逐渐消磨着李瀚森的意志。审问一直持续了十多个小时,刚进门时不慌不忙的教授,此刻已经满头大汗,狼狈不堪。 终于,在当天晚上,李瀚森交代了事情的真相。这是我自进入警队以来,所经历的最离奇,最不可思议的案件。其中部分内容,如果不是出自李瀚森之口,我们是打破了头也想不出来的。 5、地狱犬降生 李瀚森出生在商人家庭,他的母亲是一名医生,他从小受母亲的影响。十七岁那年,李瀚森考上医科大学。本来他有出国的机会,然而此时他的父母也因一场交通事故被双双夺去性命。李瀚森从此性格大变,出国的机会也放弃了,留在母校服务。 就在这时,一个名叫李春阳女青年找上门来,她自称是李瀚森父亲的私生女。 李瀚森吃了一惊,他知道父亲生前和某些女人有过关系,母亲出于对家庭和睦的考虑没有深做追究。他带着李春阳去做鉴定,结果证实她确实是父亲的亲生女儿。 父亲的遗嘱里当然不会提到把家产分给李春阳,但李瀚森在这世上已没有别的亲人,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妹妹竟然格外疼爱起来。 李春阳也没有过分的要求,隔三差五来找李瀚森吃个饭,打听父亲生前的情况。有时也在李家留宿。在李瀚森眼里,这就是自己的亲生妹妹。没有什么好顾忌的。 李瀚森本人对结婚不感兴趣,家里却忽然多出这么个女人,外界自然颇多猜测,有好事者便说那是李瀚森的情人,李瀚森也懒得辟谣。 不过他发现李春阳似乎对父亲留下来的藏书颇感兴趣,每次来家里都要翻看半天藏书。 而且,对于李春阳的身份,她的工作、收入来源,他一点也不清楚。有一次他问到这个问题,李春阳避而不答。 时间久了,他发现李春阳寻找的藏书都是和神秘学有关的,主要是宗教仪式,魔法,药物之类。 有一次,他看到李春阳又走进藏书室,没有声张,偷偷在门外偷看。 李春阳翻看了几本书,忽然低声骂了一句:“该死的老鬼,藏到哪里去了,找了几个月都没找到!” 李瀚森怀疑自己听错了。但转眼就看到李春阳把手里的书统统摔倒地上,似乎颇为生气。 那些书都是父亲留下来的,李春阳把书摔的几乎散架,他本来颇为心疼,但想了想还是忍了下来,他要看看这女人到底要做什么。 李春阳对着书架发了半天火,最终还是把书都拾了起来放回原位。然后又装作没事人一样去和李瀚森共进午餐。 李瀚森已经心下起疑,吃完饭后李春阳告辞离开,李瀚森送她出门,之后悄悄尾随在后。 李春阳走过几条街,几个人迎了过来,将她接上一辆车,看那几个人的形容做派,身上带着纹身,隐隐透出邪气,李瀚森担心妹妹被坏人挟持,正要赶过去,车子已经绝尘而去。他只来得及把车牌号记下来。 他找了一位自己认识的私人侦探,调查那个车牌号。不久侦探给他回了电话:那车牌号属于一个奇怪的宗教组织。与其说是宗教组织,不如说是邪教更为合适。那个组织以侍奉西方神话中的“地狱犬”为神,期待死去之后能从地狱转生。 妹妹是被邪教蛊惑了么?李瀚森很担心这一点,不过转念一想,李春阳上车的时候,和那几个人的表情颇为暧昧,不像是被挟持。 平常他就对这个妹妹颇多怀疑,这个时候他不能不把这些情况联系起来。最终他决定请侦探调查李春阳。 就在侦探调查李春阳的同时,他开始检查父亲的藏书室。李春阳不会无缘无故对藏书室这么有兴趣的,父亲肯定在书里藏了什么秘密。 他知道父亲的书远不止这些。在父母二人去世后,李瀚森就把老宅变卖了,父亲原来的藏书经过了整理,一部分打包运到他在学校的住宅,另一部分根据父亲的意愿,赠送给省图书馆。 这一部分藏书共有四册,都是关于古代宗教文化与黑魔法仪式的。李瀚森想取出书来看,但遇到了麻烦,虽说是李家捐赠给图书馆的,但捐出去之后就属于图书馆,无法再拿回来。 也是凑巧,偏在这个时候,图书馆馆长旧病复发,被送到医院抢救,主治的医生是李瀚森的好友,李瀚森运用自己的手段,将主治医师的位置弄到手,亲自为那馆长主刀。他的实力还是不弱的,很完美的完成了手术,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馆长很高兴,给予了李瀚森特殊的权利:只要李瀚森去图书馆,看什么书都可以。而且不需要其他人陪同。 李瀚森光明正大的进入了图书馆珍藏部,对父亲那四本书进行检查。 无意中他发现,在其中一本黑皮封面的书中,记载这某些古代邪教禁药的制作方法。 所谓禁药,不但制作方法神秘,而且疗效特殊,没有人试验过。书中记载“使用此药之后,可令灵魂往来于凡间与阴间。” 配药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但“令灵魂往来于凡间与阴间”却让他颇为怀疑。抛开古人故弄玄虚的把戏,这药也不可能有起死回生的功效,最多能让人有近似于频死的体验而已。 完全是出于好奇,李瀚森将那药物配制了出来。由于不知道具体的用途,他先将药物用在动物身上做实验。 完全没想到,被注射后的猴子、小白鼠都进入了深度睡眠状态,而且完全没有副作用。 口服可用的麻醉药当时在国内还不多见,一般都有副作用。能导致深度睡眠的药物在临床手术方面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又经过几次提纯改良,李瀚森将其付诸于实用。不过这是他独门秘药,药方从来不对外公布。 直到后来有患者反映,说手术后会做奇怪的梦,仿佛置身于地狱一般。李瀚森这才想到,毕竟是古代邪教所使用的禁药,拿来用在普通人身上还是太危险了。 但那奇怪的梦境效果是如何产生的,他还是觉得奇怪,由于只在动物身上做过实验,他觉得应该由自己亲身体验一把。 以下是李瀚森的自述: 我一仰脖子,瓶子里红色的药液进入了我的食道。 我感觉到心脏在飞快的跳动,周围的景象在我的面前开始模糊,模糊…… 倒在地上的时候,我听到了“砰”的一声。 我发现自己化身成了一只蝙蝠,在夜空里滑翔。 我披着月色,擦过云端,穿过密密麻麻的灌木丛,绕过高耸入云的建筑物,刺鼻的煤气味和车辆的喧哗声开始出现,我置身于一个巨大的城市中。 我该吃什么呢?蚊子?飞蛾?大眼睛的蜻蜓?还是漂亮的蝴蝶? 我俯视着下面的世界,心一阵狂跳:下面出现了一个人。 那个人的脸在变,一会变成了父亲,一会变成了母亲,一会却又变成了李春阳。 我俯冲下去,停在那人的脖子上。 我大口大口的吮吸着,鲜血沿着我的齿缝流了下来,那人在尖叫,在呻吟,在挣扎。我毫不介意。 让李瀚森醒来的是脸上的剧痛,他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房间的地板上,李春阳满面怒容,手里拿着那只空瓶子。 “听说你合成了失传已久的秘药,所以特意过来看看,还真让我发现了。配方在哪里?剩下的药在哪里?” “什么秘药?”李瀚森还在犯糊涂。 李春阳给了他一记耳光:“别装蒜,我刚才侧过你的呼吸和心跳,你整个人都进入了深度睡眠状态,和服用秘药后的反应相同,你把配方和药藏在哪儿了?再装蒜只会吃更多苦头。” 李瀚森猜到她是想要从藏书书页中找到的药方,对方已经撕去了伪善的面具,对他拳脚相加,他只好说出药方和药的下落。 在他房里还有一瓶配好的药液。李春阳找到那瓶药,告诉他:“你并不知道这药物的真正使用方法,它不是用来口服的,地狱犬在火中降生,口吐烈焰,这药物需要点燃才能体现出真正的效果。” 李春阳迫不及待的要实验那药物的效果,她依照古书中的记载,设置黑魔法的仪式,用自己的血在房间中绘制六芒星的图案,然后取出打火机,想要点燃那瓶药水。 奇异的香味在屋子里袅袅上升,闻起来沁人心脾,李春阳在烟雾中狂笑:“这就是召唤地狱犬的仪式,地狱犬大人将在这仪式中降生!” 研读了许多关于宗教仪式,李瀚森对这个仪式非常熟悉,他质问李春阳:“你是邪神教派的人吧?” “对,摒弃上帝的光明,信奉地狱的神明。你还不知道吧,你的父亲也曾是同一教派的成员,只不过当时他是在国外入教的,没人想到他竟然盗取了教内的珍贵藏书,还逃回了中国。我被派到中国调查他的下落,他和你母亲的死不是意外,而是教众对他的惩罚!” 药液上燃起了火焰,先是淡蓝色的小火苗,转而变成了大团的火焰,那火与寻常的火不同,仿佛是黑色的! 血腥的六芒星也似乎在浓烟中微微颤动。李瀚森只觉得头疼欲裂,耳边有无数声音在回响。 他竟然不知不觉站了起来。 刚才的麻木感消失了,脑子里虽然不甚情形,四肢百骇间却好像充满了使不完的力气!另外,他感到出奇的口渴…… 他来到李春阳身后,后者正因为仪式的成功而高兴的手舞足蹈,根本没想到有个煞星从背后接近。 这女人白皙的颈子看起来竟然如此诱人,李瀚森扑上去在她颈部一咬,不顾她哇哇大叫,将喷涌而出的鲜血吸进嘴里。为了绘制“六芒星”李春阳本就失血很多,根本经不起这通折腾。当李瀚森清醒过来的时候,李春阳已经死了。 他杀了人。 如何处理尸体成了麻烦事。最终他决定将尸体肢解,扔进护城河,这样不会留下线索。 至于那张配方,以及剩下的药,他是藏在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他家的老宅。 他家的老宅已经被变卖给了别人,由于古色古香的建筑风格,被人装修成了一家旅馆。只可惜,那家旅馆的老板不知道,那房子里还有很多秘密的通道。这些通道都是李瀚森的父亲亲自设计的,目的是为了防劫匪。 当然,李瀚森现在知道要防的不只是劫匪。 他从秘密通道进入了旅馆,进入了他以前的房间——也就是后来女记者遇害的那个房间。他把秘方藏在了那里,因为他认为自己在学校的住宅不保险,邪神教派的人早晚会再去盗取秘方。他把秘方藏在了那房间的天花板夹层里。 只不过,在他离开的时候,正赶上某个服务员撬门进入,李瀚森夺门而出,在另一个通道入口逃走。这些通道修的极其隐秘,以至于在大厅值班的经理都没有发现李瀚森的踪迹。 后来,李瀚森又觉得那样做不保险,已经有人发现自己曾经进过那个房间,旅馆的人肯定会对房间起疑心,万一他们发现夹层内的秘方怎么办?李瀚森决定再回去一趟,取回秘方。 结果,他正赶上宋应与台里的女记者在那里开房,两人一通巫山云雨,李瀚森在秘密通道里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他从来没碰过女人,那女记者在宋应面前卖弄风骚,激起了他心里的波澜。 就在宋应离开之后,他按捺不住心里的欲望,从通道里钻了出来,女记者看到他之后吓了一跳,张口要叫,气急败坏的李瀚森用瓶子重击女记者的头,本来他是想把她打昏过去,结果情绪失控之下他失手将她打死,杀了人之后他没来得及取走秘方就匆匆逃走,临走时带走了沾有指纹的酒瓶。 整个案子离奇古怪,虽然是李瀚森亲口交代的,王队仍然半信半疑,他让人搜查了旅馆,终于发现了建筑中错综复杂的秘密通道,这才相信了李瀚森的话。 至于那种邪教秘药,根据法医们的鉴定,其中含有类似于安非他明的成分,可以让人产生强烈的幻觉。没有人再愿意去验证它的效果。剩下的秘药被集中销毁。那本书也被藏在了某个不知名的档案柜里,大概被收藏进了近似美国“51区”的地方,以后再没有人看过它的真容。 本案就此终结。 案子结了之后,王队跟我说:“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先听坏消息。” “又有新案子了。” “好消息是什么?” “小贺调走了。” 我抱住王队开怀大笑,说这比中国足球冲出亚洲更让我兴奋。王队把我推开,摇了摇头,说:“神经。”不过他眼里也充满了笑意。 引子 公寓楼里一片黑暗,楼内静静的,能听到人们粗重的呼吸。 “开灯。”王队沉稳的声音响起。 “照明系统坏了,据说是因为前日的雷暴。”老成说话瓮声瓮气的,他用手捂着鼻子,“我说,这楼道里是什么味儿啊。” 王队点燃了打火机,蓝色的火苗在面前一晃,照亮了门牌上的号码:“就是这里,714号。邻居们说,味道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这气味你很熟悉吧,老丁?” 老成哼了一声:“差不多每天都能在停尸房闻到呢,没想到这次是在豪华公寓楼。小胡,你怎么了?”他后半句话是问新来的同事小胡。 “没……没怎么。”小胡擦了把汗。 “不会有事,现场,见多了就习惯了。锁匠师傅,这锁好开么?” 锁匠一边埋头干一边说:“不好弄,这地方的锁都是防盗的,再给我几分钟。” 我们继续忍受着那股臭味,楼道里有居民开门露出头来,王队掏出证件:“各位请回自己的房间,警察办案。” “咔嗒”一声,锁开了。 王队轻轻伸手把锁匠拉开,向往常一样第一个冲进门去。 屋里很黑,他进去之后不知发生了什么,忽然“扑通”一声响,接着,王队一声闷哼。 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楼道里几乎要熏死人。我听到王队咒骂了几句,接着,是打火机点燃的声音,一团幽蓝的火焰在屋内浮现,映照出王队铁青色的面孔。 “天哪……”他喃喃的说,“这是真正的地狱……” 整个地面呈现出怪异的颜色,黄里带褐,像是有人在上面涂了一层变质的油漆,踩上去黏糊糊、滑腻腻的,王队刚才就是被这个害得摔了一跤,他身上还沾着这东西。 老丁俯下身子,用棉签蘸了一些地上的东西,仔细观察了片刻,沉声说:“如果我没看错,这些东西是地地道道的尸油!” 我们一行人小心的进屋,门口安排了当地的警方以封锁现场,防止好热闹的人过来。不会有人过来的,这地方臭的能把鬼熏死。 老丁在进去前递给我个面罩,里面有抵御臭味的物质,他自己却像没事人一般信步走了进去。地板上有一张全家福的照片,保存照片的相框已经被摔的稀烂,玻璃碴到处都是。我低头一看,那上面是一家三口,相貌都很清秀。 小胡跟在我的身边,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那一家三口的尸体都在这里。 这家的男主人被杀在书房,双手反剪绑在身后坐在椅子上,他死后凶手推翻了椅子把他盖在下面。 老丁想抬起椅子以便看的更清楚,但当他把椅子抬起来的时候,哗啦一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揭了下来,原来死者的皮肤已经和肉体完全脱离,椅子背上沾着满是黄色尸油的人皮,相当可怖,椅背上的花纹也清晰的印在了死者的后背上,除非尸体火化,否则这印记是除不掉了。 卫生间的门开着,浴缸里是一个小小的肉球,凑近了看才知道不是肉球,那是个死去的孩子,双手被反剪在身后,面部已经腐烂,身体则开始收缩,缩成球状的一团。已经分不清他的五官。 小胡的脸色吓人,他忽然推开我,冲向前面的卧室。 老成忽然想到了什么,急忙喝到:“拦住他!快拦住他!” 来不及了,小胡已经冲进了卧室。 卧室的床上是女主人的尸体,面部已经腐烂了,半边尸身上还盖着被单,身体已经膨胀的犹如气球,身上各处都是因为腐败而产生的水泡。 小胡正要扑过去,王队把他牢牢的摁住了,小胡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叫:“静姐!” “静姐?”我的记忆似乎被激活,一下子回到了几个月前…… 1、不愉快的宴会 那天,为庆祝连环杀人案的告破,王队说要掏腰包请客,大家到市里一家酒店庆祝。 这是市里最受欢迎的一家酒店,大厅里十分热闹。除了我们这桌之外,还有两拨人:东首的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喜得贵子,西首的是某社会名流结婚。一时间人声鼎沸,服务员忙不过来,连连给我们道歉,我们这边一见今天是“赶场”,表示谅解。 另外两堆则都是流水席,偏偏又都是富贵人家,嫌菜上的慢,在客人面前丢了面子。那老板先拍桌子站了起来:“服务员,把你们老板叫来,我们这菜都没给全,怎么都跑到那边桌上去了!”他指的是对面结婚的。 结婚的这边也不服气,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斥责声。 那老板一下子火了,带着几个人拎着酒瓶走到酒店大厅正中。 “今天特意没穿警服,没想到发生这种事。”王队摇了摇头,“老成,一旦两边闹起来,咱可就得出去拉架了,别让他们打起来。” “知道。”毕竟是警察,无论在什么场合,只要有需要就会立刻站出来。 新郎新娘双双走出人群,和那老板好声好气的谈了几句。双方本没有什么怨仇,三言两语解释开了也就罢了。 偏偏这时从老板身后跳出个年轻人,对那新娘子喊道:“是静静么?” 新娘愣了:“你……你是?” “我是阿浩啊!”那年轻人声音很激动,“你怎么结婚了,而且是跟这个人结婚?!” 女人的表情很尴尬:“阿浩,你……这是我丈夫,以前他也很照顾我,把我当亲人看……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你……” “什么一家人!我不认识他!”年轻人恼了。他上前一伸手,竟要扯新娘的袖子。 老成说:“这边是大众汽车专卖的老板张宗,另一边是加油站的老总鲁阳,只不过鲁阳的新娘子没见过。鲁阳和他前妻好像三个月前刚离婚的。没想到这么快又找了一个。咱们要不要制止一下?看样子双方要动手了。” “啪”的一声,我们这桌有人把杯子打翻了,大家扭脸一看,原来是新来的小胡。老成问他:“你怎么了?”小胡不说话,忽然朝那年轻人走了过去。 “这小子要干嘛,英雄救美不成!人家都是别人的老婆了!”老丁问王队要不要上。王队摇摇头。他说他相信小胡不会有事。 小胡亮出证件,请双方罢手,一见是警察,张宗赶紧带着他弟弟退了回去。他弟弟仍痴痴的看着鲁阳的新媳妇,似是有千言万语要说。 那新媳妇正在打量着小胡,小胡笑着露出自己的虎牙:“静静姐,不认得我了?咱是老同学啊。” “啊!你是小胡!”那女人笑了起来,“原来是你,一看到你的虎牙我就想起来了。” “多年不见越来越漂亮了。没想到在这里碰上,真是巧了。” “是啊,都那么多年了,往事不堪回首啊。”新媳妇叹了口气。 “敬你们夫妻一杯。”小胡微笑着举杯。 等小胡返回我们这桌,老成问他:“这美女你认识?” “当年的校花啊,怎么可能不认识。从小就有一群男人追。后来据说考上某个美术院校,跟她的老师关系很不错,虽然那男人大她几岁,但两人依然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只是后来那老师死了。不知为啥竟然要嫁给这个鲁阳。我听说鲁阳的个人作风很有问题,而且都有孩子了。” “鲁阳家有钱呗,现在哪个女孩不爱有钱人?”老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王队提醒他:“你现在工资可没你家紫萱高。” “啊,这个……例外!”老成赶紧扯开话题:“张宗那个弟弟是怎么回事,见了她也叫姐姐。看起来好像还有点瓜葛。” “那是张家老三,许静静看上的那个老师就是张家老二。” “哦!”老成恍然大悟,“我说小胡,你对人家家里的事情知道的还真多。” “当然了,我对美女的新闻向来关注。她毕业那会我就念念不忘,后来一直打听。” “你小子可别走火入魔,把人家新媳妇拐跑了!” “这怎么会呢。”小胡笑吟吟的说,“我可不是那种人。” 我悄声问他:“这么好的女人被别人娶了,你甘心吗?” “没什么甘心不甘心的,只要她开心就好。” 小胡忽然一仰脖,把杯中酒饮了个干净,在那一瞬,他的两只眼睛亮闪闪的。 时隔数月,小胡又和许静静见面,这次却已经是阴阳隔世了。 高度腐烂的尸体臭气熏天,小胡却呆呆的站在停尸间,来来往往的人都对他投以奇怪的目光,但他却不以为意。 老成偷偷对我说:“这小子对许静静并不是同学那么简单吧。” “也许吧,给他们多一点自由空间吧。当许静静在世的时候,小胡并没有机会接近他,现在终于可以了。” “什么,队长,你不准我参加这次的案子?!”小胡激动的声音在办公室响起。 “上头有规定,凡是与某案死者有过亲密关系的人,不准参与办理此案。这是为了你好,私人感情掺杂其中,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力。” “队长,我一定要参加这次的行动!”小胡的口气很坚决。 “那我就坚决不让你参加!”队长毫不客气。 我跟老成把小胡拉开:“消消火,队长对你没恶意,确实有这条规定。” “可我真的想参加,我想知道是谁杀了静静!” “小胡同志!”老成的声音严肃起来,“你太冲动了,你以为只有你想办这件案子么!一家三口的灭门案,手段这么残忍,全队的人都恨不得把凶手生吞活剥,但个人感情必须加以控制,否则会影响大局。你去冷静一下,不要再向队长提出类似请求,他也很为难的。” 我也提醒他:“你是新人,别影响在领导心目中的形象。” 好说歹说,总算把他劝了回去,王队跟我说:“你看好小胡,我怕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好!” 下午开会,队长在会上宣布新的安排,最近经手的案子很多,档案处那边忙不过来,组织上决定让我和小胡帮忙整理档案。这么做的原因大家其实心知肚明,唯独小胡不服气,他还想去找局长,我把他拉了回来。 “冷静,在哪儿都是工作!” 如果没人看着他,这小子迟早会惹麻烦。 第二天他就惹出事来了。 2、沉抑的镇魂曲 钢琴曲,沉抑的钢琴曲在家中回响。 弹钢琴的是母亲。她灵活的手指在琴键上晃动,她的手指纤长,动作敏捷,有时会让人产生错觉,认为那是昆虫的触须。终日不曾见过阳光,她的皮肤很白,白的吓人。 男孩痴痴的站在母亲面前,他对母亲的琴技十分崇拜,要知道,她是个盲人! 父亲的呼唤声在后厅响起,男孩跑到后庭,父亲正在把两只皮鞋打包,吩咐他说:“送到支农路的老许家。” 父亲是这城里远近闻名的鞋匠,但他从不出门,他和母亲都是白化病人。男孩原本是孤儿,后来被他俩从孤儿院抱了回来。虽然不是亲生的,待他却比亲生的还亲。 男孩捧着鞋盒出了门,一路小跑奔向支农路,路上有两个小孩,远远的向他扔石头,嘴里喊着:“小妖怪,小妖怪,怪物的孩子是小妖怪。” 男孩本想抗议,但最终还是默默低下了头,他用最快的速度跑到老许家,老许笑呵呵的让他把盒子放下,把一张纸币交给他:“辛苦了,小家伙。” 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从窗户里望着他。 男孩拿着钱走出没多远,听到老许呵斥的声音:“别碰那盒子,要先消毒!他家人身上有病,不知道传染不传染!” 于是男孩的头垂的更低。 第二天,在学校里他遇到了那个大眼睛女孩。 女孩竟然主动过来和他打招呼:“你好,我叫许静静。” “你好。”男孩有点慌,从来没有人主动和他打招呼,他手足无措。 上课时他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桌子上被人用笔写下了好多字:小怪物,小怪物,小怪物…… 他用橡皮把那些字狠狠擦掉,但原本平整的桌面上依然留下的笔尖的划痕,这就像心灵,某些事情看起来会被暂时抹去,事实上它会留下永恒的创伤。 同学们看着他的桌子,窃窃私语,他尽量不去想他们讨论的话题。但那些私语声却锥子般捅向他的耳膜。 老师让他回答问题,他答不上来,老师骂他上课不认真听讲,他忍不住说:“老师,我只是暂时想不上来,那么多人上课说话你都不说,为什么偏偏指责我呢?” “敢顶撞老师?!”老师怒不可遏的吼道,“站到墙边去!放学后写检查!” 他无奈的走向墙角。有人故意把腿伸出来,男孩一个没留神,被绊倒在地。鼻血流了出来,他惊恐的看着自己的血。班内的人却哈哈大笑。他求助的看着老师,老师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从办公室经过的时候,两个女老师翘着二郎腿,一边吐着瓜子皮一边讨论着什么—— “三班那个小子你知道么,据说他爸妈都是白化病……哎,好恶心啊!” “白化病?会不是连眉毛都是白的。” “据说连鼻毛都是,三班的人都叫他小怪物!” “嘭!”男孩重重的一拳打在墙上,房内的声音稍微低了些,不久就又肆无忌惮的响了起来。男孩咬着牙快步跑开。他不想听这些,真的不想。 家长会的时候,爸妈无法参加。别的孩子都可以由父母陪着去游乐场,他却不能。 放学回家的路上,他还要买菜,买米。父母白天不能出门,他们经不起刺目的阳光。 卖菜的老板看他的眼神都是古怪的。 因为我是小怪物,所以大家都会这么看着我。男孩的脑子里又涌现出那些桌子上的涂鸦,他想哭,却哭不出来。他只好一路跑回家。几个小孩子在背后指着他喊道:“小怪物,小怪物……” 父母并不知道这些事情,他们终日不曾出门。他们只知道用自己的方式去爱这个孩子。男孩懂得父母的爱,他们固然是人群中的异类,却是天下最善良的父母。 晚上做作业的时候,他发现书包里被人塞了一张纸条: 小怪物,明天不许你来上课,否则你的下场会很悲惨。 纸条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好像是故意不让他认出来,其实大可不必,他从来没机会见到别的同学的字。从来没人肯把书或笔记借给他。 他还是去上课了,但他并不是想表现自己的勇敢。无故缺课会被老师劝退,想起父母的眼神,想起他们为自己的学费而辛勤劳作,男孩的心抽搐着。 他在想写纸条的人会用什么方法对他,冷不丁有人在他肩膀上一拍:“早啊!” 他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原来是许静静。 “这么巧,一起走吧。”许静静笑着说。 男孩站住了:“最好不要。” 许静静好奇的问:“为什么?” “我收到张纸条。”男孩把纸条的事告诉了许静静,许静静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你也收到了?我还以为只有我收到了!”她笑着说。 男孩问:“怎么回事?” 许静静拿出一张纸条来,上面写着:“丑丫头,不许来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只是恶作剧。”她说,“每天都有人会收到类似的东西。但凡写这种东西的人,都是胆小鬼。因为他们不敢站出来。” 男孩忽然觉得自己胆子大了起来。 许静静拍拍他的肩头:“走吧,如果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一起面对好么?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 “嗯!”男孩用力点点头。 他们一起出现在学校里,看到这情景的人无不惊讶。竟然有人愿意和小怪物走在一起,还是个大眼睛的小美女! 男孩觉得似乎有千百道钢针射过来,每个人投来的目光都令他不安。 许静静泰然自若,就好像这只是一次很平常的散步。 这一天在学校里平安度过,没有人来找麻烦。 放学时两人依然走在一起,男孩心里已经没了顾忌,他和许静静谈笑风生,讲起母亲的钢琴技艺,讲起父亲做皮鞋的手艺,女孩微笑的倾听着。 初秋时节的风很暖很柔和,空气里带着庄家的清香,枫叶顺着秋风的轨迹划过,留下一片金红色的雨,男孩只觉时间过的真快。他只希望这条回家的路越长越好…… 那一天,他终生难忘。 “唉呀,我把语文课本忘在学校了!”许静静忽然一拍头,“今晚的作业是抄课文,这可怎么办!” 男孩说:“那可糟了,我和你一起回去取?” 许静静想了想,说:“不用了。这个时间学校一定关门了。你有没有带语文书回来?” 男孩点点头,说:“带着呢,我们班也留了同样的作业。” 许静静用恳求的语气说:“拜托,我去你家抄好不好?抄完我就走,绝对不会打扰你们。” “这个……” 男孩犹豫了,从来没有外人去过他们家,父母没有朋友,他也没有,凡是订鞋的人只在白天把订单塞进门缝,然后就匆匆离开,敬他们家如同敬鬼神一般。 现在这个可爱的女孩竟然要去他们家作客,他只觉得不可思议。 “你不愿意?”许静静眨着大眼睛问他。 “不不不!”男孩慌忙摇手,“我只是怕你嫌我们家寒酸……” 许静静笑了:“怎么会呢!我听说你们家住楼房呢,你爸爸还一个人撑起了皮鞋作坊,我们家也只是平房罢了。我老爸也不过是个下岗工人。” “好吧。”男孩心头的顾虑被打破了。 他们在男孩家里做作业,做完之后许静静还饶有兴致的看男孩的爸爸制作皮鞋,听男孩的妈妈弹钢琴。妈妈那天格外高兴,钢琴弹出的不再是沉抑的曲调而是欢快的节奏。 爸爸妈妈一起邀请许静静留下来吃饭,许静静说不必了,回去太晚了恐怕要被父母责备。 “对了,我带了相机,能不能和你们一起合影啊?”许静静说。 “这没什么不好。”男孩的父母说,“这么多年了,我们都没拍过照片。更没和别人合过影。” 许静静将焦距调好,把相机支在桌子上,男孩一家簇拥着她,四个人一起向镜头投以微笑。 那一瞬被永远留了下来。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男孩就早早起床,匆匆吃罢早饭,一口气跑到支农路,他想和许静静一起上学。 和她一起他觉得踏实、开心。妈妈告诉他,所有人都把咱们当怪物,只有这个许静静没有,她的内心一定很纯洁。你能和这样的人交上朋友,妈妈很高兴…… 男孩在离老许家不远的地方焦急的等待。时间一分分过去,马上要到上课的时间了,许静静还没出来。 “是不是她比自己起的早?”男孩忽然想到了这点,他赶紧跑到学校。 学校里的人正在议论着什么。 一个学生说:“听说没,那个许静静去了小怪物的家!” 另一个学生惊道:“她活着回来啦?” 第一个学生说:“当然,据说还拍了照片!” “这丫头胆子真大。” “唉,这回打赌又输给她了。” 打赌?男孩还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他本来想打听这是怎么回事,但大家一看是他来了,都噤了声。大家散了,各回自己的位置看书。 男孩来到隔壁班,只见许静静坐在桌子上,得意的向人们展示着什么。一大群学生正在围观。 其中一个说:“这就是他们家啊……好阴森……哟,怪不得他爸妈不敢出来,果然白的可怕!” 一个女孩尖声尖气的说:“我看看,连毛儿都是白的吧。” “住口,太粗俗了,那是头发。” 那女孩嘟着嘴说:“怪物的头发就是毛吧。” 一个男孩问:“许静静你怎么进去的啊?” 许静静得意地说:“我先哄那小子,把他哄开心了自然就进去了。他家好阴森,进去的时候我真害怕。他爸爸妈妈的样子更是吓了我一跳,紧张的我差点儿哭出来,不过还好咱撑过去了。怎么样,有照片为证,你们该相信了吧。快点儿掏钱,老娘还要去买零食呢!” 打赌,这只是一场赌局而已。只要许静静敢到男孩家去一趟,其他学生就要给她钱。许静静对男孩并没有什么同情心,他们之间也并不存在什么友谊。 这一切都只是一场骗局。 男孩只觉得心慢慢的冷了,硬了,像铅块一样沉向无底深渊。 教室里忽然静了下来,人们停止了交谈。 男孩慢慢地走进教室,所有学生在他面前自动闪开,为他让出一条路。 私语声又在响起: “这就是那个小怪物吧。” “他不会是要来吃了许静静的吧。” 许静静坐在桌子上,两条腿在颤,额角也冒了冷汗。她告诉自己要快点儿跑,但不知为何双脚不听使唤。 男孩那张没有表情的脸让她觉得心都寒了。 许静静大着胆子说:“你别过来啊,我会叫老师的。” 男孩依然往前走,他忽然发现,别人不是讨厌他,而是害怕他,这让他许久以来的自卑感忽然消失,一股黑色的暗流悄然形成,涌向他的四肢百骸。 他慢慢地走过去,瞪着许静静,许静静连动都不敢动,男孩从女孩手中拿过那张照片,然后转身离开教室。 身后有同学喊道:“唉呀许静静,你好像尿裤子了!” 男孩回到家,父母问他:“今天上学遇到那女孩没有?她不是在咱家拍了一张照片么,那上面有咱们全家人,咱们还没照过全家福,就用那张代替吧。你能不能找她要过来?” 男孩回答:“照片要不到了,她的相机坏了,没拍到。” “唉。”父母叹着气离开了。 男孩回到自己房间,从口袋里掏出照片。照片上有四个人的笑脸。许静静笑得尤为开心。那时她大概想的是自己打赌赢了,第二天就能拿到大家的钱,所以才会开心吧。 男孩拿过桌上的笔,用笔尖在照片上划着。锋利的笔尖在照片上留下了很深的痕迹,一下,又一下……许静静的脸变得越来越难看,扭曲,变形,最终在那张照片上成了一个黑洞。 男孩看着那黑洞,眼上流着泪,嘴角却咧成笑的模样。他无声的笑着。 3、尸体留言 早上我来到档案处,小胡不在,我想他或许到王队那儿央求去了。 我回到办公室,王队在整理信息,法医老穆和小潘在向他报告从尸体上检查的结果。 老穆说:“死者鲁阳,男,四十岁,头部受到重击,失血过多而死。死者鲁菲,男,十岁,是鲁阳和前妻所生的儿子。鲁菲腹部有穿刺伤,死因是被刺穿内脏,失血过多。从验尸结果来看,鲁菲的死亡时间比鲁阳要早一些。” “不会搞错了吧?”老成问,“鲁菲是鲁阳的儿子,竟然比鲁阳早死,他的尸体就在离鲁阳尸体不远的地方,莫非鲁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 王队说:“接着说下去,老成,别打岔。” 老穆回答:“死者的内脏被刺穿,像这样的重伤,现场应该有很多血才对,但鲁菲身下的血只有很少的一摊,浴室不是第一现场,但屋子里其他地方又没有找到鲁菲的血,鲁菲应该是在别的地方被杀,之后尸体被转移到现场去的。现场发现了另外一人的足迹,从鞋底的款式来看应是中年男子,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 小潘说:“死者许静静,女,二十七岁,脖子上有淤伤,韧带处有水肿,怀疑是被凶手掐死的。死者尸体裸露,阴部有损伤,被怀疑死前受过性虐待。但没有发现精液,凶手有可能戴了避孕套。” 我记得许静静生前是个很美很温柔的女人,相信大家有同样的看法,宣布她死因的时候,有人唏嘘了一声。办公室里静了下来。 小潘忽然虎着脸看着老穆:“你叹什么气?” 老穆嘟囔道:“我只是觉得红颜薄命。” “哼,你不会对这女人有兴趣吧!”小潘白了他一眼。 老穆分辩道:“唉呀,她都死了我还能怎样。” 小潘嘟着嘴说:“如果她活着的话,你是不是要对她产生兴趣啊……” 队长拍了拍桌子:“二位,要打情骂俏请回鉴证科,这里是我们的地盘,要开始分析案情了。” 那俩人知趣的离开,出门的时候还不断的拌嘴。 他们和我擦肩而过,互相打了个招呼,老穆问我:“小刘,小胡是不是还在办这个案子,他早上去过我们那里,把尸体鉴定之后得出的结论都抄走了。” “哦……这我不知道,我最近在档案室帮忙。” 老穆他们离开之后我一路跑回档案室,天哪,小胡没在,他的制服和帽子都拿走了,这小子一定是自己查案去了! 我必须要把这小子找回来!队长再三嘱咐过,千万不要擅自行动,否则会有受处分的危险。队里对未经许可的行动只有一个处分——开除。 小胡刚刚加入这支队伍,不清楚队长的脾气,队长眼里向来不容沙子。局里前阵子又刚开了会,说要“严厉打击不服从命令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为”,小胡这都称不上个人英雄主义,应该说是个人复仇主义。 当时没有手机,我不可能一个电话把小胡找回来,只能猜想他可能去的地方。 队长忽然推门进来,把我吓了一跳,队长和颜悦色地说:“到这儿来看看你们,整理档案不容易,辛苦你们了。” 我说:“为局里服务是应该的。” “哎?怎么小胡没在?”队长在屋里东张西望。 “大概是去上厕所了!这小子这两天不按正常时间吃饭,三餐不稳,肠胃肯定出事。”我顺口胡诌。 “哦,看住他,小胡这同志没别的毛病,就是脾气太急了,最好磨炼磨炼再上场。我先走了,老成还在等着我。”队长说完就离开了。 我松了口气,但小胡的去向还是无从查起。 我忽然想起这小子昨天有事没事就在桌子上写什么东西,赶紧来到他桌前翻看他写的内容。 这一看真把我吓了一跳,小胡的桌上摊着很多纸,每一张上都写着许静静生前的人脉关系,从中学时代的开始,一直到大学时代。同学、朋友、师长……每一个名字后都带有年份、职业、亲属,有的线与线相交,有的辐射平行开,像一棵错综复杂的关系树。小胡和她的关系真的不止同学那么简单,连她生前交过几个男朋友都清清楚楚。 小胡自己的名字也在上面,这条线没有与其他线相交,与“许静静”这个名字离得很远,孤零零地悬在纸的一角,小胡是否也曾这样远远的望着美人的背影,心潮澎湃? “许静静”延伸出的最后一条“枝干”通往“鲁阳”,但在此前有一个分支,分支与“张列”这个名字相交。 “张列”名字下有详细说明:某美术学院教师,19XX年—19XX年与许静静有男女朋友关系,后遇车祸身亡。有兄张宗,弟张厚,张宗为某公司老板,家资殷实;张厚为无业游民。 在“张厚”这个名字后还写了一些小字:与鲁阳曾发生口角。我忽然想起张厚在许静静结婚那天大闹的事情,小胡莫非去调查张厚了? 照现在的情况看,张厚应该是最大嫌疑人,但小胡能想到这点,王队岂能想不到。如果小胡在调查的时候遇到王队……我不敢再想了,跑到院里,王队他们已经把警车开走,我找了辆摩托车,发动之后直奔张家的公司。 王队他们先我一步赶到,警车已经停在公司门口。为了不被他们发现,我把摩托车停在临街一个不显眼的地方。之后来到离公司附近百米远的地方,远远的张望。 王队他们从那家公司里出来,张家兄弟送了出来,看他们二人的脸色,似乎颇为不快,做生意的人讲究喜怒不形于色,如果他们连自己此时的不快都压制不住,只能是因为王队他们问了很刁钻的问题。 王队他们上车走了。张家兄弟转身准备回公司,这时从旁边一家店里走出一个人来,把他们拦住。这人正是小胡。我心说要糟,赶紧过去。 张厚不耐烦地问小胡:“不是刚才问过了么,你怎么还不放过我们?” 小胡沉声道:“有几个问题没搞清楚,所以还是要问问你们。” 张厚似乎发火了:“你们是不是就看我们像杀人犯!告诉你们,我虽然讨厌鲁阳,还不至于讨厌到要动手杀他们的程度!你们警察是不是非要找个顶罪的才成?” 他喊的声音很大,这里是商业区,往来的行人很多,人们纷纷停下来看这场纠纷。 张宗是生意人,办事比他弟弟稳重,此时不愿意把事闹大,也不愿得罪警察。他先把弟弟拽回门里,随后问小胡:“同志,听说你以前也是许静静的朋友,肯定想早点为她报仇,这点我也很理解。你也是刑警队的吧?我一会给王队长打个电话,看是不是他让你来的,如果是的话,你问什么问题都行,如果不是……据说公安的内部条例里有不准擅自行动的说法,是吧?” 小胡犹豫了,他毕竟是刚来的新人,对付张宗这样的老江湖,他还嫩的多。 “张老板!”我推开人群走了过去,张宗一愣。像这样短时间内接待警察三次的情况他还没遇到过。 他说:“小刘同志啊,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 我面带微笑,说:“你这不是大众车专卖店嘛,我想给自己换辆座驾,听听你的建议,不知有没有时间啊?” 像我这样的普通工薪阶层,又是刚刚入职,想买轿车实在是困难些,在那个年代,买车比买房要困难得多。我这么说,无非是想息事宁人,再者也是为了疏散围观的群众。 “哟,您真给面子,里面请里面请!”张宗当然是明白人,我这点心思他还是看得出来的。这下双簧演得很顺利,围观者们一见没热闹可看,纷纷散开。 张家兄弟带我们走进公司,张宗吩咐秘书拿茶水来。我们在他办公室坐下,张宗把门关上了。 “小刘同志自然不是来买车的。”张宗笑了笑。 我说:“自然不是。王队刚才来做过笔录,但笔录上有些地方不太详细,还需要做些补充。这些都是为了早日破案,希望你们配合。如果和本案无关,早点洗脱关系也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话语术”也是刑警需要掌握的一门技术。这门技术的重要性不亚于观察与推理。不光是在国内,在西方也非常重视这门技术,西方侦探工作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在和对方交谈时,必须听出事情的端倪,否则就将失去当侦探的资格。 王队曾经提供给我一些苏格兰场早年制订的侦探“话语术”必读书目,从中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1.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礼貌的和对方说话。 2.与其会说话,不如会听话。善于引诱对方发言。 3.如果对方家里面养了猫或狗,不要放过。猫,狗会提供主人的信息。 4.要巧妙地以不同的方式问同一个问题,经由两次问话,确认事实。如“昨天你和你妻子有没有在家?”“据你妻子说昨天整天都在家做家务,你可以为她作证,是不是这样?” 5.在对手面前,不可以拿出便条纸做记录,这样做会使对方有所警戒。因此,只需口头问问,将对方所说的话都牢记在脑海中即可。你表现得越“随便”,对方对你的心理防线越少,你问出真相的概率越大。 6.如果担心自己会记漏东西,就学会将手放在口袋里做记录的技巧。 7.即使对方发牢骚,或是大谈他的身世,处境,也要如同亲人般,不厌其烦地倾听。 8.投其所好。 9.配合对方的个性,变换谈话的技术。 刚才与张宗的一番对话只不过是对“话语术”的基本运用。我首先告诉他们我知道王队来过,让他们以为我真的是受王队差遣来的,其次,我暗示他们,我和小胡不同,我认为他们与此案无关,这样就打消了他们的疑虑,既然可以洗脱嫌疑,他们自然乐意和我交谈。 “好。”张宗点头,“你问吧。” 我尽可能不问王队问过的问题,但又必须得到有效的信息,于是我想了想,王队一般会问什么问题呢? 对了,王队一定会先问张厚和许静静之间的关系。 于是我问张厚:“听说许静静在大学时代交过很多男朋友,是这样么?” 不出所料,张厚变得激动起来:“她在大学期间是有过很多绯闻,因为长得漂亮,所以追求者很多,有很多人因为追不到她而散布谣言,说她是一个怎样怎样坏的女孩,事实上她自从认识我二哥之后就没再跟其他男生有过暧昧关系。” 王队说:“但在许静静认识你二哥之前,她是什么样子你也不清楚,是吧?” “嗯……”张厚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我转而问张宗:“你弟弟和鲁阳之间发生过冲突,就在他和许静静结婚的当天。之后,有人发现你的车子出现在鲁阳家和公司附近,是这样吗?” “他家是开加油站的,我的车得加油,自然会出现在加油站附近!不过我没去过他家。我不喜欢鲁阳,更不喜欢许静静。” “不过我开车去过他们家!”张厚忽然说,“刚才我也跟王队说了,事发那天晚上我还去过,不过我只是在楼下转了转,然后就走了。我实在搞不懂许静静为什么要嫁给鲁阳,就算我二哥不在了,不是……不是还有我么!我哪点不如那个小老头!” 这真是个意外的收获。张厚没等问就自己吐露了十分有价值的信息。 他所说的“事发当日”,应是指法医们推算出的死者遇害的日期。王队他们应该问过“事发当日你去过哪里”之类的问题。 “老三,别激动。”张宗警告他弟弟。 “张老板大可放心,就我个人来看,您弟弟平时还是很会克制自己的,就算有时脾气急了些,也不至于伤人。”我这可是违心的话,谁都看得出张厚是个移动火药桶。 不过这话说得太假了,张厚忽然住口,脸上激动的表情也渐渐退去。 我心想不好,本来想套问他的话,没想到起了反效果。 屋里的局面一下子变得尴尬起来,张家兄弟冷着脸看我,我越着急越想不出该问什么,冷汗直冒。 打破僵局的是小胡,他问张厚:“你喜欢静静么?” 我心想你这叫什么狗屁问题!不称许静静为受害者而直接叫她静静,你这是以朋友的身份在质问张厚吧! 没想到张厚居然点点头,很大方地承认了:“我喜欢她。从哥哥带她回家的第一天我就喜欢上了她,当时她上大学,我上高中,年龄上有差距。但她实在是个很美的女人,而且很会讨人喜欢。放假了我经常去找哥哥,为的不是看哥哥,而是看她。” “老三!”张宗喝止了他。 我赶紧说:“张老板不用担心,您弟弟看来是个心直口快的人,我相信他说的话,他既然说过喜欢许静静,自然不会杀她。” “我当然不会杀她……”张厚的眼角竟然有了一丝泪花,“二哥生前我有多么妒忌他,竟然找了一个这么好的女人。可是,他比她大五岁,我比她小三岁,从年龄上来说应该是我和她更相近,为什么不能让我娶她!二哥那年本来计划好要和静静结婚,要不是二哥突发车祸,她就是我正式的嫂子了。我本来想,二哥死了,我这做弟弟的也会有机会,没想到她直接就投到鲁阳那老东西怀里去了。妈的水性杨花的婊子!” 本来他提到许静静三个字的时候总是在表情里透出一种温柔,最后一句却是恶狠狠的辱骂,脸上也狰狞起来。 张厚怕是压抑了太久太久,他对许静静偷恋已久,却又因爱生恨,最终她被人杀害,无论爱与恨都变成了失落与惋惜,最后只剩下惆怅与怀念。一旦被人提及,他压抑在心底的感情就会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 继续问下去当然会问出更多端倪,但没等张厚开口恐怕我们会先露出马脚,尤其小胡问的问题都带有浓重的个人主义色彩。又问了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我拉着小胡离开了。 出了门,拐上另一条街,知道张家人看不到了,我把小胡拽到墙角,狠狠地骂道:“现在工作很容易找是吧?在警局待得太舒坦了是吧?不是瞧不起你,你在那兄弟俩面前走不了一个回合!如果他们告到局里,你就得立刻卷铺盖回家!王队一定会开除你的!” “是……刘哥,我就是太急了。昨晚整晚都没睡着,一闭上眼睛就好像看到静静那张脸……她哭着说她很冤,让我为她报仇。”小胡捂着脸蹲了下来,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竟然落泪了。 他这一哭我也心软了,我劝道:“先回去吧。王队如果发现咱俩都不在,肯定会着急。到时候就是咱俩一起背黑锅了。” “谢谢刘哥,今天要不是你,恐怕真没法收拾。” 4、杀手的悸动 凶手藏在暗处里,心里觉得好笑。警察调查了张宗兄弟,而且派去了两拨人。 这正合自己的心意,让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到张厚的身上吧。张家人活该背黑锅。 凶手想起了自己当天的复仇。 他先去了鲁菲所在的小学,正赶上孩子们下课,他对鲁菲说:“爸爸派我来接你。”那孩子起初不相信,他又说:“你叫鲁菲,你爸爸叫鲁阳,你妈妈叫许静静,你有个很漂亮的妈妈,我说的对不对?” “对,我妈妈是最漂亮的!”孩子终于对他完全信任,跟着他上了车。 可怜的孩子,他用手捂住他的嘴,将一根铁钎刺进了他的身体,那是父亲做皮鞋的时候使用的工具,锋利,结实,能穿透任何皮革。小孩子在他的怀里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血溅湿了车子的内饰,事后他不得不花了点时间把它清洗干净。 孩子静静地躺在车里,就像睡着了一样,他把他的血迹遮住,以免他的父母会看出来。 他来到鲁家,鲁家夫妇正等着孩子回家,他将准备好的乙醚洒在布上,上前按了门铃,然后把孩子举到门前,说他是来送孩子回家的。那孩子的脸上表情恬淡,就好像还活着一样。 孩子的父母信了,把他放了进去。他把孩子的尸体向他们一抛,随后把门锁上。 孩子的父母尖叫起来,他猛扑上去,把那块布蒙在鲁阳的脸上,鲁阳本来是个很强壮的男人,但此刻心思全在孩子身上,猝不及防,当布蒙在脸上他才反抗,已经来不及了。许静静那贱人抱着孩子的尸体,无助地哭着。笨蛋,哭也不能让他活过来的。他顺顺利利的就把她制服。 他把这两人捆了起来,嘴里塞上东西。然后打开电视,电视机里正在转播音乐会,交响乐可以舒活人的神经,更可以掩盖人的惨叫声。 等鲁阳醒过来的时候,他折磨他,人有钱有什么用呢?当魔鬼降临的时候你无法用金钱沟通。他又当着鲁阳的面蹂躏许静静,直到那婊子喘不过气来。鲁阳已经看得睚眦欲裂,他哀婉的叹口气,说:“这个女人不适合你。” 然后他当着许静静的面把鲁阳杀死,鲜血喷涌而出,那个女人已被折磨的精神崩溃,再无法承受丈夫的死,当场就疯了。 最后是重头戏,他骑在许静静的身上,告诉她:“我就是你当初侮辱过的那个男人,你可以自由自在的幸福很多年,但这笔账我始终记在心里。我曾经把你当作我的第一个朋友,但你也是第一个欺骗我的人。” 许静静的双目茫然,似乎根本认不出他来,对呀,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她怎么可能记得他童年时代的面容。 他把那张照片从钱包里掏出来,给她看。这张照片他一直带在身上,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自己,要复仇,要让那臭丫头知道厉害! 他一刀一刀划在许静静的脸上,每一刀都让他想起童年时刻写在自己桌面上的涂鸦,每一刀都让他想起自己是如何把照片上那张脸划烂的。他越划越开心,忍不住放声长笑,此时音乐会的演奏也正达到高潮。 那个贱女人在他刀下毫无反抗之力,她只瞪大了眼睛看着他,那眼睛里露出的生气越来越少,她的身体也越来越冷。 音乐会终于结束,他也完成了自己的杰作,电视画面中指挥家正弯腰向人们谢幕,他也跳下床,对着周围深深一躬。轻松了,这么多年压抑在心头的仇恨终于完全释放,他只觉得精疲力尽,但又酣畅如醍醐灌顶。 他把刀与铁钎收好,草草清理了一下现场。许静静血肉模糊的尸体呈大字形躺在床上,像是献给诸魔的一顿美餐。他下体一阵悸动,那玩意又硬了。 脚下一滑,原来是那小孽种的尸体,他在尸体踩了几脚,把他扔进浴室。 回来的路上他很开心,没人知道是谁做的,即使有人看到这辆车,也会把开车的人误以为是张家兄弟。 绝不会有人想到是他做的,他的计划天衣无缝。 5、疏忽 我们骑上摩托车返回警局,路上我还在回想张厚所说的话,张家人坦白曾在事发当晚驾车去过鲁阳家楼下。可能是因为他们确实去过,而且被人发现了,他们无法掩饰。 回到警局之后,王队他们正在忙着,还好没被他们发现。我让小胡先回档案室,我找老成打听消息。王队口风较紧,老成则大大咧咧一些。 我问老成:“据说出事的时候,张家的车曾去过鲁阳家楼下?” 老成说:“你可别告诉小胡,这事是真的。张家兄弟开的都是新款大众桑塔纳,车窗玻璃上有贴膜。这种造型在市内绝无仅有。鲁阳家的邻居晚上散步的时候看到一辆这样的车,不过窗玻璃上贴了膜,他无法看清里面的驾驶员是谁。” “听说鲁阳的儿子比鲁阳早死?” “是的,鲁菲比鲁阳要早死若干个小时。我曾因此考虑过是有人绑架,之后气急败坏导致的撕票。但被队长否定了。如果是撕票的话,鲁菲的尸体会被直接扔到荒野里,或者直接找地方埋了,绑匪不会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把尸体送到鲁家。鲁家装有可视门铃,能看到门外的情形,鲁阳、许静静死的时候都穿着睡衣,行凶者一定是他们信任的人,所以他们才为他开了门。此外,根据法医们鉴定的最新结果,许静静的面部有伤痕,凶手曾用利器毁掉了她的脸。鲁家放在抽屉里的首饰、名表,放在保险柜里的钱,都没人动过,甚至鲁阳外套里的现金都没被动过,凶手的目的肯定不是钱。王队判定这是仇杀,因此我们今天还去张厚家问过。张厚就是鲁阳婚礼那天闹场子的人。你记得吧?” “印象不深。”我故意装糊涂,“问出什么来没有?” 老成说:“张宗喝酒喝到深夜,有人为他提供不在场证据,而张厚去过鲁家楼下,他已经承认了。” 我想了想,问老成:“你还记得鲁菲是怎么死的?” “失血过多。” “如果张厚就是凶手的话,他会不会就是带着鲁菲的尸体去鲁家的人?” “有可能。”老成点点头。 “既然如此,检验一下他的车上有无血液反应就可以了。” 老成一拍脑袋:“这是个好提议,我去跟队长反映一下!你的智商不亚于老子嘛……真该带着你一起去办案。” 老成去找王队了。我还得回档案室看着小胡,已经有过一次的教训,这次真得把他牢牢看住。 小胡的心思根本不在档案上,总是托着腮想些什么。桌子上的纸他写满了就换,换了又写满。看样子案子不破他是不会停下来的。 当天下午,张家的车被开来做检验。张家兄弟因为店里忙不开,因此派秘书把车开来。 其实是谁开来的都无所谓,只要能检验出车内有血液存在过的痕迹,就有理由把张厚叫来进一步审问。 检验在一座密闭的暗室进行,老丁、老穆、小潘三人为这辆车进行检验。他们所使用的是一种特殊的药液,将这种药液喷在车内,再用特殊的射线仪进行照射,凡是有血迹的地方就会显出淡淡的紫色光。即使血迹曾被水或洗涤剂冲洗过,依然会显示出紫色光来。这种方法可以检验出被稀释上万倍的血液。 检验结果很快出来了,车上没有血液反应。 “不会吧!”老成一直认为张厚最有可能是凶手。 “如果是其他牌子的车,我们能把车子的内饰完全拆下来,进行彻底检查。因为内饰是可以拆下来更换的。但这辆车属于新款的桑塔纳,这个品牌有些特殊,有些部分是无法完全拆卸的。至少,在没有专业人员帮忙的情况下是做不到的。” 王队提醒道:“别忘了张家是开汽车专卖店的,他们家有专用的器材,也有熟练的维修技师。” “那还是请个技师来拆卸吧,我们三个只是法医,解剖尸体还行,解剖汽车干不来。”老丁苦着脸说。 张家的秘书开口了:“我们老板说了,完全配合公安人员,把这车拆成什么样都无所谓,只要能装回去。” “既然人家本家早就发话了,我们恭敬不如从命吧。” 汽车被拉到专门的拆解部门,王队指哪儿工程师就拆哪儿,总之能拆的部分都被拆除,威猛的钢铁巨兽只剩下了骨架,发动机都暴露在外。 秘书都看傻了,这样他回去绝对无法交代。王队笑着说:“没事,你们老板不是说完全配合么。” 但即使拆成这个样子,依然是一点血迹也没检验出来。 老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劲说:“怎么可能。” 王队想了想,问那秘书:“你们张宗老板是不是还有一款相同的车?” “没错,张老板自己有什么,也会给兄弟买什么。” “请你把另外那辆车开来吧。不,我们还是亲自去张家一趟。” 小胡期期艾艾地凑了过来:“王队,我也想去。” “好吧,”王队竟然准了,“多一个人多一分智慧。看你这两天也算老实,就带去你,不过去了之后要稳重行事。” 一行四人来到张家,张家正在开饭,很简单的家常便饭,桌子上摆了三份碗筷。 看到我们来了,张宗张厚吃了一惊。王队说没事,就是想再检查一下张老板那辆车。特意来跟您说一声。 张宗自然不能拒绝,于是他那辆车也被开到警局,也被拆掉了内饰,彻底检验。 依然没有查到血迹。 这是刑警队成立以来最难堪的一天,如果有人想报道负面新闻的话,完全可以这么写:“某市刑警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就将两辆无辜市民的车大卸八块……” 我当时的脸色一定不好看,因为这主意是我出的。 张家的秘书一直板着脸在一旁看着。 王队也没好意思多说什么,只是口气平淡地告诉他:“请转告张老板,车子回复原样后会还给他的。” 那人点点头,离开了。 王队蹲下来检验那两辆车,看样子他也很困惑。 车子花了很长时间才组装完毕,恢复原样。王队带人把那两辆车送回张家,并就此事向张宗道歉,张宗倒不介意,只要能证明他家的清白就好。 回来之后,大家继续研究案子。一直研究了两天,都没个头绪。 到了第三天头上,王队好像想起了什么事,问我们:“那天大家都去了张家,还记得他家饭桌上的摆设么?” 老成说:“我记得,饭菜的种类我都能给你背上来,因为我那时候正饿,所以印象特别深。” “饭桶……不需要你回忆饭菜品种,我记得饭桌上有三副碗筷,是吗?” “是的。” “张家只剩下两人了,而且据我所知,这两人都没结婚,也没有后代,那第三副碗筷是给谁留着的?” 我说:“那秘书说过一句话,张宗对他的两个弟弟很好,无论买什么,都要给弟弟们准备同样的。” 老成脑子转地快,他说:“莫非张宗会准备第三辆车?可他弟弟已经死了,留着车也没用啊。” 王队说:“一个哥哥,每顿饭都准备一副碗筷给那个不会再回来的弟弟,那他做出其他事来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说:“我们是否该联系大众汽车在本区的销售部门,看一下张宗是否有同样的三辆汽车?” 小胡说:“张宗本人是大众车专卖店的老板,会不会隐瞒购买数量?” 王队说:“这是无法隐瞒的,即使他想私人使用,依然要给车上牌照。没有牌照的汽车在本市寸步难行。但只要给车上牌照,那车就必须属于他才可以。没有售出的车是无法上牌照的。” 负责调查的同志当天就给了我们答复:“张宗确实在自己名下购置了三辆轿车,都是新款桑塔纳。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那三辆车也都上了牌照,而且三张牌照是连号。” 王队说:“我们还要去张家,检查最后一辆车!” 6、最后的希望 “你们已经来过我家多次了,难道还不甘心么?”张宗这回是板起了脸。 “张先生,我们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之前由于了解的情况不够,我们的搜查目标没有找准,希望您交出第三辆轿车。”王队口气平淡,不卑不亢。 张宗说:“如果这次再没有结果的话,我可要向你的上司投诉。请吧,现在三辆车都停在车库里。” “您和张厚的车也停在车库里了?我记得平时不这么做。” “平时我和弟弟都要用车,车子一般停在院门口。方便使用,这次经过这么多折腾,咳咳……我们想把车先存到车库,检查检查,看少了什么零件没有。” 其实张宗这番话是在讽刺那两次徒劳无功的拆车,王队自然听的明白,不过脸上依然带着微笑。 几人刚来到车库前,忽然看到里面冒出了浓烟! 秘书慌慌张张跑来报告:“老板,不好了!里面有一辆汽车起火了!” 张宗急了,一把拉住秘书的衣领:“是哪辆车?” 秘书回答:“是您为您二弟准备的那辆!” 一群人跑进车库,只见一辆车已经被熊熊烈火所包围。张宗一声惨叫,这辆车是他为他二弟准备的,虽然二弟已经不在了,但在他心目中,二弟的东西就像是他本人一样。 张宗抓起一只灭火器跑向燃烧的汽车,在场的所有警员也都跑了过去,灭火器喷出的干冰没能压制住火势,车内似乎有燃料,最终引发了爆炸,王队手疾眼快,将张宗扑倒在地上,爆炸的冲击波震碎了车库的玻璃,旁边的两辆车也被波及,车壳被熏黑了一片,还好没有引起连锁反应。 “完了。”张宗的眼里滚出两行热泪,“二弟的车没了……” “完了。”老成哀叹道,“线索全断了!” 那辆最重要的汽车,现在已经被烧的如同黑炭一般,里面的内饰完全毁了,轮胎化为凝胶状,和车体融为一体。 从这里再也找不出任何线索,别说是血迹,就算凶手留下再多的线索,现在也不可能继续侦破下去了。 王队问张宗:“张老板,这会不会是自燃?” 张宗擦了一把眼泪,恼火地说:“怎么可能!身为大众专卖店的负责人,我研究大众车系这么多年,所有的自燃案件里,还没有发生过多年未使用的车突然起火的情况。” 王队说:“这辆车并非多年未使用过,至少最近有人开过它,在车内有残存的燃料,否则不会燃烧的这么彻底。” “就算你猜的全对又能怎样!你最多能判定有人曾试图启动这辆车!我也是老糊涂了,车库里忘了装监视系统,不然一定能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看八成是有人放火!可惜车没了,唉。” 王队缓缓地站起身来:“不只是这样。这辆车能帮我们的,远不止这些。” 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7、解谜 凶手心里乐开了花。车子毁了,最后的线索也断了,警察能把自己怎么样? 他看到那群人赶去灭火的时候,心里简直乐开了花,那怎么可能灭的掉,他在汽车里泼洒了数升汽油。没将旁边的两辆车引燃已是万幸! 当然也不能倒的太多,因为他也在现场,万一真的发生大爆炸,会连自己都伤到。 不过,这批警察实在来得太快了,还好自己消息灵通,知道他们出发的时候就赶紧想好了对策。张宗那家伙简直是笨蛋,车库里面向来不装监视系统,自己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在车上浇了汽油,又明目张胆地用火柴点燃,他又能怎样,这个土包子只会买东西,不会保护东西。 只不过,那个姓王的警察怎么笑了起来,他又有什么鬼主意?这人不好对付,最好想个办法把他除掉……算了,再杀人只会暴露自己,在没有线索的情况下,他们只会无头苍蝇一般乱撞,过段时间就会放弃这个案子,到时候自己就安全了,何必多伤人命。 王队来到张宗面前,问他:“你想知道是谁烧了你的车么?” 张宗怒道:“这个自然,老子恨不得剥了他的皮!” 王队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抽了一根,摸了摸身上,没带打火机。我有些纳闷,真搞不懂他为什么这时候抽烟。是为了抚慰受挫的心灵么?只见王队朝离自己最近的人说:“借个火儿。” 那人说:“好的。”随后取出一盒火柴,为王队点燃了烟。 王队笑着说:“张老板,你知道么?凶手为了点燃那辆车,一定要在车上浇很多的汽油,这样就不能打火机点燃。塑料制的打火机投掷出去之后就会熄灭,金属制的打火机又有可能在火中保留下来,成为证据,因此最好的方法是用火柴,点燃之后扔出去,扑哧,一团美丽的火焰就会炸开。”他拍拍为他点烟的那人的肩膀,“是不是啊,小伙子?” 张宗盯着那人,那人强笑道:“王队长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是纵火犯呢。” 这人正是张宗的秘书。 王队摊开双手:“这是你自己不打自招哦。没有人说你是纵火犯,只不过你凑巧拿着火柴而已。其实我觉得你还是不够聪明,这整盒的火柴你应该都丢进火里才对,看来你是个穷苦家庭出身的人,所以非常节俭,对不对?” “王队长,我不是纵火犯……更不是杀人犯,您不必怀疑我。”秘书微笑着,脸上的表情不卑不亢。 “6月17日晚你在哪里?”王队忽然问道。 秘书不假思索地答道:“那天下班很早,我先去服装店转了转,去酒吧喝了点酒,回家看了会电视剧,洗了个澡,然后睡觉。我的太太可以为我证明。” “6月17日距离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王队拍拍他的肩,惋惜地说,“你这么快就能回忆起那天的内容么?” “做秘书的人记忆力好。” “那么6月18日你在哪里?” 秘书愣了一下,随后想了想,答道:“陪老板打牌。有很多人可以作证。” 王队说:“6月18日比6月17日还晚一天,你为何清楚的记得17日的情景,但问到你18日的经历时,你却还要回忆一下?” 秘书笑道:“回忆一下也有错么?” “你回答17日经历时,反应太快了,人只有在回答准备好了的答案时,才会答的那么快,如果回答的内容是自己的真实经历,通常都要先回忆一下。” “那么你把17日睡觉前的经历,按着倒序向我说一下。” 秘书的脸上见了汗:“我睡觉前洗了个澡,洗澡前看了电视剧,在看电视剧前,我……我……” 众人有些不解,为什么刚才回答的那么流利,现在却卡壳了? 王队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人的记忆是很有趣的东西,你可以编造某些事情,把这些事硬当成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如果依次按照先后顺序说出来的话,那些编造出来的经历会说的很流利,但如果这个次序被打乱了,复述时则会卡壳,毕竟那是编造的东西。你的潜意识里不承认。” “和我玩智力题么王队?即便你说了这么多,也不能证明我是杀人犯,对么?”秘书反问。 “确实不能,你已经通过一把火将那辆车烧了个干净。如果内饰上染了血的话,已经随着大火化为了灰烬。” “王队,还没证明我是罪犯,你可不要血口喷人哦。” 王队笑吟吟地说:“马上就可以证明了,你知道么,你烧掉的那辆车根本不是王老板为二弟准备的那辆,而是他三弟张厚的车。张老板趁你不在的时候,偷偷调换了车牌,同样的车,同样的款型,即使是你也只能通过车牌辨认吧。” 秘书的脸上露出了惊愕的表情。 “没错,”张宗点了点头,刚才的颓唐样早已不见,他现在已经换上了老狐狸一般的表情。他和王队显然是计划好的,唱了一出双簧。 王队转向那秘书:“其实,我们已经猜到是你了,能把已经死去的鲁菲带到鲁家,那人一定是开着车去的,而据目击者所称,当晚出现在鲁家附近的车,只有窗玻璃上贴了膜的桑塔纳而已。只有张家有在窗上贴膜的新款桑塔纳,那人不是张宗,张宗已经喝的酩酊大醉。那人也不会是张厚,张厚的性格冲动易怒,但他断不会杀一个自己偷恋过的女人。能开张家这三辆车的人,如果不是他俩,则只剩下一个人,就是身为张宗贴身秘书的你。” 秘书不说话,只是冷笑着。 看他还没屈服,王队点点头:“看样子,你的心理防御很牢固,不会就此服输的,那我再告诉你一点,凶手在犯罪现场留下的足迹,我们和你的脚印对比过,十分相似。如果你还不想说的话,我再给你呈现一件‘杀手锏’。” 王队来到剩下的一辆轿车前,俯下身子,在车下动了些手脚,车下露出一个小黑镜头。 “有没有在电影上看到过?这东西就是便携式录像机。我们在把拆开的车组装回去的时候,在车上加装了这个装置。你走的太早了,自然不知道。这个圈套早就为你设好了。杀人犯先生。” 这一下真正击垮了犯人的心理防御,他忽然转身就跑,一直跑到车库门口,忽然被一只迎面飞来的拳头打翻在地。 张厚揉着自己的拳头,满面怒容:“就为了提防你小子逃走,我早在这恭候多时了。” 他挥拳又要打,秘书在地上一边喷着血沫一边哀嚎:“我说,我全说,案子是我做的。求你不要打我了!” 王队似乎也过足了展示的瘾,宣布给犯人戴上手铐,带回局里审问。 犯人交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他和许静静少时是同学,许静静曾经做过一件对不起他的事情,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后来,他得知许静静和张家的老二关系不错,就设法来到张家,成为张宗的心腹秘书,他一直想找合适的机会下手,没想到张家老二出车祸死了,许静静嫁给了鲁阳。他不允许许静静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才对鲁家起了杀心。 这次的案子多亏了张家兄弟的配合,尤其是张宗,演技绝对够得上奥斯卡影帝水准。只可惜烧了一辆车。不过张宗已经给车上了保险,应该能得到赔偿。 不过,张老板说了一句话:“车能得到赔偿,人心能吗?” 说这话的时候,他摇了摇头。 王队后来问我:“那天你和小胡擅自跑到张家,找人家问了几个问题,是吧?” 我张口结舌,心想王队怎么知道的。 王队哼了一声:“到底有没有这回事?” 我只好答道:“有……” “别耍小聪明,你们以为能瞒得了我?张家也不是吃素的,你们前脚刚走,他们就打来电话,问是不是派了两个刑警去他家,我一猜就是你们俩,赶紧帮你们圆谎。” 我不安的说:“队长您不会开除我们吧……” 队长嘿嘿奸笑着:“看你们两个本无恶意,又在办案的过程中表现良好,这次就免于处罚,暂且记下,以后再犯,双罪并罚。” “太好了!队长真是大好人!”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今后两个月,队里所有人的脏衣服由你俩负责清洗!话说我已经攒了三个礼拜的臭袜子……” “队长,您还是开除了我们吧……” “哇哈哈哈……”警队里响起了欢快的笑声。 多年以后的某个清明节,我到陵园为家人扫墓,看到有人站在许静静的墓前,默默的摆上一束鲜花,看那背影,似乎是小胡。 1、小贝 陈设简单的房子,墙上挂着粗制的十字架。黄色的电灯光虽不亮却很温暖。房间正中是张小圆桌,一家三口正围在桌前吃饭。 男孩惴惴不安地看着父母。他的父亲穿着黑色的外衣,即使吃饭的时候也一本正经;母亲则手端着汤碗,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多么慈祥可敬的一对父母,假如自己问了他们那个问题,他们会不会还会像以前一样爱自己? “小贝,你怎么在发呆?今天没胃口么?”母亲关心的问道。 父亲摸了摸男孩的额头:“奇怪,没发烧啊。乖,是不是有什么烦心的事?” 男孩鼓足了勇气,问道:“爸爸,我觉得我们和别人不一样。” 父母二人对视了一眼,父亲问:“你是不是在学校遇到了什么事?” “今天老师发了一张表,表上有一栏是‘宗教信仰’,其他同学这一栏都空着,而我这一栏却写着‘基督教’。爸爸,我们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 “我们和其他人没什么不一样,只不过我们的心中有信仰。有信仰的人比没信仰的人过的更心安。”父亲用手抚摸着孩子的头发,“乖,别想太多,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 “还有。”男孩垂着头,不敢抬起来,“今天有个同学跟我说,他看到爸爸妈妈‘做爱’了。爸爸,‘做爱’是什么?” “仁慈的上帝!”父亲站了起来。母亲一声尖叫,她看到父亲把男孩拎了起来。 父亲的手颤抖着,脸涨成了紫红色,他拎着男孩一直来到阁楼上,男孩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这次糟了,真的闯大祸了。 “跪下,在上帝的画像前跪下!”父亲怒吼道,他在儿子的膝弯上踢了一脚。 男孩发出一声哭叫,父亲随后给了他一巴掌,男孩噤声了。 “上帝,请原谅这个无知的孩子,他不知道他念诵出的字眼有多肮脏。”父亲从桌上取过一个瓶子,在额头上画了个十字。“小贝,用这圣水漱口,把你肮脏的嘴洗干净。” “爸爸,我没做错什么!”孩子都快吓糊涂了,但他坚持认为自己没错。 他的争辩引来了一顿暴打。父亲狠狠地揍他,直到孩子的哭叫声越来越大,母亲捶着门,喊道如果孩子再喊下去就会把邻居招来。 父亲气喘吁吁的停了手,对男孩一字一顿地说:“你做错了事,应该受到惩罚。今晚不许你吃饭,你在上帝的画像前好好忏悔。”然后他甩手离开了,离开前不忘了说:“以后不许你跟那些坏孩子来往。” 在父亲把门关上之前,小贝低声说:“爸爸,如果没有我说的那个词,那么我是怎么来的?” 父亲颤抖了一下,说:“你是上帝赐给爸爸妈妈的。”然后,他从外面锁上了门,黑暗将阁楼里的空间完全吞没。在屋子彻底变黑前,小贝看到了上帝画像下的一句话:“Our God is consuming God.” 那句话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两年后。 小贝抱着篮球赛的奖杯跑回家。今天他在场上拼的很出色,连抢了七个篮板,投中两个三分球。校队的教练拍着他的肩膀赞道:“幸亏当年把你留在了篮球队,要是让你去练足球,你就糟蹋了……” 现在是下午四点,老爸应该还在教堂,大门紧闭,老妈在厨房准备晚饭吧。先让她看看这奖杯,这是她儿子赢得的骄傲。 他掏出钥匙开门,为了给母亲带来惊喜,他蹑手蹑脚,不发出一点声音。 这时,他听到了男人的喘息声,中间夹着女人的呻吟。 他愣住了,呻吟声是母亲的,那喘息声……却很陌生。 他来到父母卧室的门口,门虚掩着,他从门缝里望进去,看到两具雪白的躯体正纠缠在一起。 下面的一具是母亲的,另一具,是个不认识的男人。 脑袋里嗡的一声,他蒙了,像泥塑木雕一样站了很久。恍惚中他推门走了进去,地上都是那两人的衣服,差点把他绊倒。 母亲先看到了他,发出一声尖叫。 他将手里的奖杯狠狠打在那个男人的身上,一下,两下……奖杯碎裂了,金色的碎片像喷发的熔岩四处飞溅。 三个月后。 父亲带着小贝走出法庭,外面下着雪,父亲脱下大衣,想为小贝披上,小贝摇手拒绝了。父亲现在瘦了太多,像变了个人。 从今天起,父亲成了鳏夫。 远远的,小贝看到来了一辆车,车门开了,里面走出一个缠着绷带的男人,把母亲接了进去。小贝见过那个男人——在母亲的床上。 母亲在离去前远远地看着小贝,像是有话要说,但车窗慢慢的拉上了。黑色的汽车冒出一股呛人的尾气,像个来自远古的妖怪散布着瘟疫。小贝低声骂了句什么,车的噪音太大,父亲没听清楚。 小贝和父亲肩并肩回了家。这个刻板的父亲有史以来第一次变得这么虚弱,他脚步虚浮,小贝不得不搀着他,好在身为运动员的他肩膀已经足够结实。 八年后。 穿着白衬衣的小贝兴冲冲地走向学校实验楼,手里提着不锈钢饭盒。饭盒里是番茄蛋炒饭,他的未婚妻小玉最爱吃这个。 路上他遇到了院长,院长笑道:“又来给老婆送饭?” “哈,院长瞧您说的,我们还没结婚呢。” “切,生米得早煮成熟饭才成,全院的人都在等着喝你俩的喜酒呢!”院长忽然叹了口气,“你老子是赶不上了,他走得太早。” 小贝脸上的表情暗淡了下去,院长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说:“瞧我这老糊涂,你老婆还在实验室呢,快去吧,别把老婆饿着。” 小贝跑上楼梯,连上四层楼,连喘都没喘,常年的锻炼使他的身体非常强壮。他来到实验室门前,忽然听到里面有女人的笑声,这笑声再熟悉不过,是小玉。只不过,和她平常的声音不太一样。 “小曹,我要是结婚了,是不是就见不到你了。” 小曹?小贝从记忆里搜索着这个人的形象,好像是和自己一个年级的,平时只是点头之交,小玉和他好像是在同一个教授手下做事。 实验室的门锁的很紧,推不开。门玻璃上贴了报纸,看不到里面的情景。小贝弯下腰,从钥匙孔望进去。 实验室的一张台上铺了干净的白布,好像铺了新床单的床,小玉就在那张“床”上,头枕着一个男人的肩膀。那个男人戴着金丝眼镜,留着小胡子,正是小曹。 小曹吻了吻小玉:“你就不怕你那个男人过来找你?” “什么我的男人!我和他还没结婚。那个呆瓜只知道去打篮球,要么就是去教堂做礼拜,我这个未婚妻没感觉到半分关怀!”她的手环上他的脖子:“哪儿有你好,前天晚上陪我到那么晚,我该怎么谢你呢?” “哈哈。”两人调笑了一阵。门外人的心在这笑声中渐渐冰冷。 小曹问:“没人知道咱俩的关系吧?” 小玉说:“很快就有人知道了。我要和他解除婚约,然后跟你了。” 小曹笑道:“你可别这么风风火火的,大家会起疑心,以为是我第三者插足……” 小玉说:“切,你本来就是嘛,怎么了,得了便宜还卖乖,想一边当婊子一边立牌坊么?我肚子里的孩子……” 肚子里的孩子——这句话像大锤一样敲在小贝的心上。 小曹赶紧哄小玉:“唉,先别这么说嘛,学院里要评先进个人,这个称号可是很值钱。教授偷偷跟我说,人选里有我。” “那你让我咋办?”小玉撒娇道,“你让我连人带孩子都便宜那个呆瓜?” 小曹赶紧说:“不是那个意思。我看这样好了,你创造一个机会,最好是在人多的场合,你设法惹他生气,最好是让他打你,然后你哭哭啼啼装可怜,一方面可以博得大家同情,一方面可以顺理成章的为解除婚约制造条件……” 小玉笑道:“好哇!真有你的!” 两人又调笑起来。 他们的笑声像刀尖一样戳在小贝的心里,让他喘不过气来。 小贝失魂落魄地走向楼梯间,顺手把饭盒扔进垃圾箱。 他点了一根烟,灵魂随着烟雾一起冉冉上升,他觉得自己快体会到当年父亲的心情了。 “这儿不让抽烟!”一个穿白大褂人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一队人搬着几只贴着封条的大桶上了楼。一面搬一面气喘吁吁的骂这楼太高。 白大褂歇了一会儿,看着小贝:“看你挺壮的,要是没事就帮个忙成不成?这是大庆油田运过来的石油样品,让咱们学院给分析分析。” 小贝茫然的点了点头。 白大褂把怀里的桶塞给他:“你跟他们上楼,下面还有一桶,我去搬上来。” 他慌慌张张下了楼,其他人自顾自的搬桶上楼,小贝呆呆地站在那里,怀抱大桶,灵魂出鞘。 “Our God is consuming God.”不知怎的,他嘴里冒出这样一句话。 他抱着桶来到实验室门前,里面的人还在窃窃私语,丝毫没料到外面已经有人全听到了。 小贝揭开桶盖,桶里黏糊的黑色物质带着一股臭气,他小心地把石油倾倒在地板上,石油从门缝里流了进去。小贝小心地闪开那玩意,不让它沾上自己的鞋。 他掏出火柴,刚才他用这点烟,现在他要用这点更好玩的东西。 “Our God is consuming God.” 火柴发出“哧”的一声,一团黄色的火苗蹿了出来,小贝将它丢向那摊石油,然后轻快地跑开了。 他来到楼梯口,下面正有人走上来,他犹豫了一下,绕道跑到侧面的楼梯,从那里下了楼。 他绕了一个大圈,从偏门跑到操场,在和打篮球的学弟们打了个招呼,以便制造不在场的证明,然后他大摇大摆地向实验楼走。 火警声忽然响起,声音来自实验楼,接着,被惊扰的人群从实验楼大门跑了出来,其他楼的人也跑了出来,仰头观看从四楼冒出的浓烟。 有两个人打破了四楼的窗户,从里面伸出手。 遗憾的是,为了防盗,从一楼到四楼,窗户外侧都安有铁栅,那两人只能把手伸出来,火苗依然从背后吞没了他们。 小贝悠然自得的盯着这一切,他觉得那两个被火苗吞噬的人有点像小曹和小玉,那两人的惨叫声太动听了,犹如毕加索的音乐。尽管几十分钟前他还心衰若死,但现在的他忍不住要跳起舞来。复仇的滋味太爽了。 大火把那两人的身躯点燃,他俩的惨叫声响彻整个校园,不少人捂着脸不忍再看,小贝一直看着,心怦怦直跳,他觉得自己的身体都膨胀了起来。 那把火烧掉了实验楼三分之一的楼层,烧死了两人,烧伤四人,损坏器材无数。没人注意到他丢在楼里的饭盒,那玩意已经被火烧化了。老院长为此一病不起,不久就去世了。小贝想,也好,他在那楼里见过我。 警察始终未来找他,最后大火被归咎于化学系所进行的不知名实验。小贝在心中暗暗赞美上帝,是上帝让他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他是正义的化身,是上帝派来惩恶扬善的。 正义的化身不会永远隐没在校园里,他有更大的计划。不久他就辞去了助教的工作,从此消失了。 2、偷情男女 “学姐,慢一点!”一个男生一边喊,一边努力向上爬。他拿着两只大书包,在积雪中行动不便。 被他称为学姐的人,笑嘻嘻地朝他招招手,她脚步轻快,身上没带任何行李,粉红色的羽绒服衬出了她娇美的面容,看上去她不超过二十岁。 “陈开,加油啊。拿出点男人的劲头来!” “话虽如此,你都不帮一把么?”后面的男生累得呼呼直喘,好半天才赶上她。 “前面就是村子啦!”女生从包里拿出望远镜向前方眺望,“好美啊。整个村子被群山环绕着,真是写生的好去处!” “你就为了这么个破地跑这么老远么?”男生赌气蹲下来不走了。 女孩翘着嘴说:“切,没见识,你师姐我什么时候做出过错误选择?!” 男生正要说什么,忽然感觉身后传来一股寒意,他一扭身,身后只见茫茫雪原,枯藤老树,并没有什么异常。 是自己想多了吧。 他转回身,女孩瞪着眼看着他,她还在等着他的回答。 男孩忙说:“不敢不敢,任晓玉任大小姐是天底下第六感最强的女性!你现在不买彩票是怕博彩公司破产。你啥时候买去我一定跟你买同一个号。” “这还差不多。走,进村!” 女生趾高气扬的前进,男生却哭丧着脸。 “大姐啊,我真的走不动了。” “是么?”女生狡猾的笑笑,走到男生面前,忽然俯下身,在他脸上轻轻一吻。 男生的脸瞬间红得像番茄。 “师姐你你你……” “我怎么了,有劲了吧,开路!”女生一口气跑出几十米远,忽然转身:“如果你能追上我,还有奖励哦。” “你就不怕你男朋友……” “在这里,就别提那个男人了。”任晓玉的声音低了下去。 男生不声不响站了起来,扛着行李一路小跑过去了。 在他们身后不远的地方,一个人影直起了腰,刚才他一直默默跟随着这两个人,直到现在也未被发觉,那两人的话他都听到了。 来野合的一对小鸳鸯么。 他冷冷的笑了一声,继续跟踪。 远方的小村子寂静而美丽,只不过没人想到,即将在这里展开的,是染血的迷雾。 3、血雾 接到报案的时候是早晨七点四十分,此前,我们正在和鉴证科的人一起吃早饭。 局里的房屋安排在我来看乱七八糟,这里没有楼房,只有几排平房,最后一排房是属于法医们的,那里有个雅称——鉴证科。根据领导们的看法,刑警应该和法医建立亲密无间的战友关系,因此我们的办公室就安排在法医们的办公室前面,法医们的宿舍也紧挨着我们的宿舍,他们屋的老穆每天闲着没事就往我们办公室跑。接案那天早上,老穆端着个饭盒走进我们屋,他把饭盒往桌上一放,说:“今天早上我没胃口,这份饭谁替我吃了?” 意外的是没人理他。 我觉得很好奇,因为大家都刚从宿舍出来,一分钟之前我们还在讨论由谁去买早点,现在有饭送上门来,大家竟然不吃。莫非是平时吃的太好都嘴刁了? 我问老穆:“啥饭?” 他把盖子一掀:“皮蛋瘦肉粥。” 热气卷着香味朝我直扑过来,看起来味道不错。“你做的?”我问。 “当然。” 我尝了尝:“还可以,没有变质。” “当然不会。” 我回头瞥了眼同事们:“你们怎么不过来吃?味道很好。” 王队低头看文件,不说话。老侯拿了张报纸把脸挡上,那报纸微微颤动,似乎他正在使劲憋着不笑出声来。 “切,装神弄鬼。”我大口大口把粥吃完,吃完之后我才想起来问老穆:“你怎么没胃口吃饭?” “我今早来了之后,在解剖室做的饭。做完之后,我们头儿跟我说了点事。” “等等!”我截住他的话,“你说你这饭在哪儿做的?” 老侯的报纸抖得更厉害。 “解剖室啊。那里有电炉,可以加热。” 王队在一旁低声补充道:“那电炉……从尸体上采集了样本之后,就用那个电炉加热。” 我艰难的把最后一口粥咽下去,这口粥好腥啊,还好还好,又不是用尸块煮的粥。 我问老穆:“你煮粥之前应该是有胃口的吧,那为啥煮完之后没胃口了呢?” 老穆答道:“我煮完粥之后,正好我们头儿老丁进来,跟我说,昨晚给尸体样本加热用的容器坏了,就顺手捞了个盆儿用了,当然洗完之后刷干净了,但他觉得还是有必要跟我说一下。” 我低头看了看老穆拿来的饭盆,不锈钢的饭盆,底部带着焦糊的黑圈,我的胃里忽然翻江倒海起来,于是我蹲到墙角边大吐特吐。 老穆摇着头说:“唉,又糟蹋了……” 王队跟老侯说:“走,出去买油条吧。” “嗯,再来点豆腐脑。小刘你还要不要?” “呕……”我背对他们摇了摇手。 还没等他们出去,办公室的电话就响了。 王队接了电话,脸上的表情凝重起来。 他连说几声“是”,然后放下电话,对我们一招手:“出发吧,叫上鉴定科的人。” 老侯瞪圆了眼睛:“这就走,咱连饭都不吃?” “干了这么多年警察你连一点觉悟都没有?等你吃完了线索没准就丢完了。小刘你吐够了没,去叫老丁和老穆。这次来的可是大案子,比上次的要大。” 吉普车在数寸厚的积雪上艰难跋涉了半日,才赶到红秦营。该村原名秦营,到了“文革”时期非要迎合“全国山河一片红”的潮流,就改名为红秦营。村内人口不多,但仗着湖光山色,每年来这里的游客倒不在少数。人一多了就要出事。来这里的也不全是以旅游为目的的。这里的犯罪率要远高于其他村子,多是盗窃抢劫一类。前任村长曾赌咒发誓:“那是妒忌我们村的人干的。”但依然无法改变他被撤换的结局,新村长刚上任没几天,这就迎来了他任上的第一桩案子,这案子远超前任在职期的所有案子——这回是杀人案。 死者陈开,男,21岁,本市设计学院大三学生。头一天晚上到红秦营招待所,订了一间房,但整晚未归。老板孙思觉觉得有可能出事,就联系了镇上的派出所,后来在山下的打麦场上找到了陈开的尸体。 等我们赶到的时候,打麦场上围观的群众里三层外三层,所有来勘测现场的人都傻眼了——现场肯定已被破坏的不成样子。 地面上本来积有数寸厚的雪,疑犯可以留下清晰的脚印,对破案很有帮助。王队一跳下车就怒喝道:“你们这里谁负责!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一个老头子期期艾艾地凑了上来:“敝人姓黄,黄丹辰,是这里的村长,叫我老黄就好。这些人都是我们村的,大家昨晚上出来寻找这个失踪的小伙子,我们都是来保护现场的,同志你别见怪。” 老百姓们一见从车上跳下来个发怒的警察,都开始纷纷散开。 “保护现场?!”王队苦笑一声,“让他们都散了。谁最先发现的尸体,让他过来,我要问他几个问题。” 最终,现场留下了七名村民(包括村长在内)。 孙思觉,男,54岁,村里招待所的负责人,昨晚就是他发现陈开失踪的。 王天祥,男,50岁,村里唯一的警察,身材健壮,上过朝鲜战场。昨晚孙思觉发现陈开失踪后,先是找他报警,尸体也是由王天祥发现的。 李奎,男,62岁;李刊,男,61岁,这对兄弟是招待所的厨师。半夜被孙思觉叫起来一起找人。 杨建国,男,60岁,村里的大夫兼兽医(你没看错,他是村里唯一会拿体温计,也是唯一会阉割牲口的人)。发现陈开尸体后,他先对其进行了检查,确认陈开当时已死。 高田力,男,50岁,农民,家住招待所旁边,被孙思觉叫出来找人。 我和老侯给这两人做笔录,王队在一边听着,笔录做完后他把村长叫过来:“老黄同志,有个问题我想问您:这村里是不是老年人居多?” 村长答道:“不是这样的,进入冬季以后,年轻人们没农活干,就进城去打工了,过年之前才会回来。” 王队问:“您在这住了多久了?听您口音不是本地人。” 村长答道:“二十多年了吧,没算过,我以前是山东人。‘文革’那会儿,老家造反派闹得厉害,跑到这边来了。” 王队问:“村里像您这种情况的还有么?” 老村长伸出五个手指头。 “五个?” “不,五成。” “一半人都是后来搬来的!?” “嗯,有‘文革’时期躲‘动乱’跑进山里来的,有因为这里风景好特意搬过来的,也有因为孩子嫁过来自己也搬过来的。” 王队又问了他几个问题,然后来到法医们身边。 “死因查明了么?” 老丁说:“一眼就能看明白。”他一指死者胸口。 陈开胸口插着一支两尺多长的木杆,木杆呈白色,略呈棱形,尾部被削成精巧的羽毛形状,古色古香。 这是一支箭。冷兵器时代的杀人暗器,也是利器。 “这不会是从博物馆偷出来的吧?”老穆说,他想把木杆从死者胸口拔出来,但这么做只是徒劳的。 “靠近箭头的部分有倒刺,你拔不出来的。”说话的是村长。 “你怎么知道拔不出来呢?” 村长苦笑道:“因为这是我的箭。” 4、古怪的老人们 老村长带我们来到一处瓦房,小院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瓦房也是干干净净,给人的感觉是,这里居住的人素质很高。 村长打开门,把我们带进里屋,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老人家的里屋简直是个武器库。 带链子的斐济战棍,锋利的几内亚部族钢叉,还有一只来自古代日耳曼的东西,那是一只伸出五只利爪的兽足,利爪上带着闪闪发亮的刃,看起来像五股叉,但比五股叉要短,这武器的末尾嵌着一只嗥叫的狼头,这只能是日耳曼某些原始部族的武器,那些部族抵御外来文明的任何形式的侵入,哪怕是通商。这种武器据说原本是熊王的爪子,熊王用它把猎物开膛破腹,挖掉内脏。 所有的东西都打着标签,以供人识别。王队忍不住问:“您这里比军史博物馆的还全吧?” “我的学生是那里的负责人之一。”老人谦恭地说。 老侯瞪大了眼睛:“您到底是什么人?” “若干年前,我是山东某高校的教授,‘文革’时期我带着这些东西逃到这深山里,如果当时这些东西被毁了,损失将不可估量。” “您选择寒冷干燥的山区,也是为了保护这些古物吧?”队长一笑,“刚才进来的时候,我对您房间的构造感到奇怪,总觉得和附近的民居有很大的区别,有这些东西在,就好解释了。” “房间经过了专门的调整,会在最大程度上形成恒温干燥的环境。王队长真是细心的人。” “是不是该称呼您黄教授?” “还是叫我老黄吧。” 村长来到一张桌子前,桌上有一排木架,架上有七个凹槽,每个凹槽摆着一支箭,凹槽下带着标签,分别写着“铁羽大凿头箭”“狼舌人箭”“射虎鈚箭”“铁兔叉箭”“踏橛箭”“透甲锥箭”“铁朴头箭”,只有三个凹槽里有箭。 村长一指“铁兔叉箭”的凹槽:“射死陈开的就是这支箭。” 凹槽下面的卡片上有小字说明—— 铁兔叉箭:长二尺九寸,头由枚铁片组成锐三角形,长二寸五分。下有向前突出倒钩,钩尖锋利,杆以杨木制,羽以雕羽制。为清代弓射箭。 老丁点点头:“和这说的差不多。不过铁兔叉箭不是用雕羽做尾羽的么?尸体上箭的尾羽和箭杆为一体,都是用木头雕刻出来的。” 他一边说一边开始着手检查桌上的指纹。既然箭是从这里偷的,凶手也许会在这里留下指纹。 村长解释:“雕羽不是那么好得来的。这支箭是解放后从一个武官墓里发现的,当时箭杆已经腐朽,我亲自选了上好的杨木雕了一支箭杆为它配上。” “找个鸡鸭的尾羽配上不好么?” “哈,差远了。鸡鸭由于飞行能力已经退化,羽毛的平衡性不如雕之类善飞的猛禽。箭羽有空气动力的作用,但最主要的是增加杀伤力。那么箭飞行时,羽毛带着风很大,会灌进伤口去,这要比刀口的破伤风大得多。为什么要用猛禽的毛,就是因为它带的风要大得多。” “这里所说的风,指空气中的病毒细菌吧?” “没错,‘风’是古人的说法。‘破伤风’一类的说法就是从那里引申来的。” “您对您自己削制的箭杆和尾羽都很满意?” 老人点点头:“这个自然。” “那么这村里还应该有一位空气动力学专家吧,不知道是哪位?”王队脸上笑吟吟的。 老人的脸色一变:“为什么这么说?” “猜的,‘文革’时期那么混乱,您自然不能带着两尺长的箭跑来跑去,自然是去掉箭杆,只带走了箭头。本村附近有很多杨树,您大可以取本地的杨树来制作箭杆,不过,想达到雕羽的空气动力效果,一定要有人帮您计算和设计才成。”他取下凹槽里的一支箭,掂了掂,“别看是小玩意,这箭的木制尾羽相当合用,而且看起来制造的年头还不久,所以我猜这村里还有位空气动力学专家。” “高明!”村长一翘大拇指,“高田力是当年沈阳飞机制造厂的技师,箭杆是他帮我设计的。” “沈飞的技师?!”王队吃了一惊,沈飞现在是享有国际声誉的飞机制造厂,连年向中东地区提供飞机,“他怎么也跑到这里来了?” 村长说:“据说是因为当年复制苏联米格战斗机时,机翼质量不过关,发生了断裂,当时贺龙老总亲自发下话来,说质量不合格的战机要全部销毁。高田力建议在机翼上加两块金属片,这样才解决了问题。” “这本来是好事啊。” “没错,但‘文革’时候就有人拿这说事,说高田力是苏联特务,之前机翼质量不过关是他在设计图上动了手脚,把原本该加金属板的位置做了修改,否则他怎么知道在哪里加呢。老高一气之下离开沈飞,躲到这深山老林里来了。” “这村里卧虎藏龙!”老侯发出一声感叹。 “老高的设计加上我的手工,做出来的箭杆甚至远胜古代匠人。”村长脸上又浮出得意之色。 “没错,要不然陈开也不至于被一击毙命了。”老丁冷冷地说。 村长有些尴尬。 王队又问:“箭丢了你怎么不报案?” 村长无奈地说:“我也是刚知道!昨天下午我来这屋里查过,当时箭还好好的放在凹槽里。我就这四支箭了,没想到还丢了一支……更没想到竟然被人拿去当了凶器!” “你这些东西最好收拾收拾送到博物馆去。” “可这些都是我的私人藏品,是文物啊!” “就算是私人藏品,是文物,可也摆脱不了管制刀具的嫌疑。这都已经闹出人命来了,你还想怎样?” “好吧。”老头一下子就蔫了。 王队正要带我们离开,忽然又转身问村长:“你的老伴儿呢?” “老伴?”村长脸上露出一丝惊慌,“我早就没老伴儿了。” “去世了?” 村长神色黯然地说:“多年以前离婚了。” “哦。”王队点点头。 “我还丢了一张弓,不过这张弓比较普通,就是用小树干做的。” 老丁留下在屋里检查指纹和脚印,其他人从村长家出来,王队说:“走,去王天祥那里看看。” 村子正中有一排瓦房,最大的一间是村委会,旁边有间小房,门口挂着一块木牌,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派出所”。王天祥平日就在这里办公。 “队长同志来了。”王天祥赶紧给王队拿座儿,他这房间小的可怜,也不过十几平米。最里面是张行军床,还放了个取暖用的炉子。剩下的就是一张办公桌,两把椅子,怎么看怎么简陋。 王队跟他客气了两句,问道:“平时这村里的治安情况怎样?” 王天祥答道:“不好也不坏,夏季是旅游旺季,随着游客增多会发生一些盗窃和抢劫。但多数是邻村的流氓所为,很快就能破案。总的来说,这个村还算太平。” “没出过命案?” 王天祥摇头:“自从我来这里以后,这是第一起命案。” “村子里的人大多是老人,有的还是高级知识分子,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很低。案子少不足为奇,怪不得就你一个警察。”王队点点头,“昨晚事发时候你在哪里?” 王天祥答道:“我已经睡了,这地方连广播都听不到,一般都很早睡。我上床的时候大概是八点,十点左右招待所那边来人,说有个来投宿的小伙子一晚上没回去,我就和他们一起找。找到打麦场附近,我看到地上有脚印,就跑了过去,一看那里有个人躺着。” 队长问:“你在现场发现其他痕迹没有?” 王天祥回答:“有三排脚印,两排是从村里出来的,一排是回村里的,其中一排脚印是陈开的,另两排似乎来自同一个人,那人鞋子很大,像是个成年男人。” 老侯禁不住插嘴道:“问了这么久,还是你提供的线索最有用。” 王队问:“你能回忆一下那人的步幅么?或许我们能从此推断一下那人的身高。” 王天祥皱皱眉:“不好说,当时天很黑,脚印也很凌乱,大家都忙着救人,一听说找到陈开了,所有人都围了过来,脚印就被踩乱了。我也是事后才想起来要保护现场,对不起,这是我的过失。” “唉,那就这样吧。”王队也不好意思责备王天祥,人家都五六十岁的老人了,换成是别人早该退休了,何况这地方一直没发生过大案子,再敏感的人警惕性也会下降。 从王天祥家里出来,王队问我们的意见。老侯说王天祥这人看起来很老实,不像会说谎的人。村长那里倒是吞吞吐吐,似乎掩藏了很多事。王队点头,说以后还要去村长家走走。 我们打算再去招待所那里看看,王队忽然站住了,茫然地向四处看看。 我问:“怎么了?” “不怀好意的眼神,我感觉似乎有人在暗处盯着我们。”王队皱着眉。 “你又神经过敏了吧。”老侯撇嘴。 “不,我办了这么多年案子,这种感觉不会错。”王队顿了顿,“而且,好像不是一个人哪。” 5、囚禁 任晓玉的两只手被绳子捆得紧紧的,那两根绳子分别延伸向两根房梁的顶端,她的双脚也被强行分开,女孩的身体被拉伸成“大”字形,痛苦无比。 她的嘴里被塞了破布,这让她所有求救的希望都化为乌有。 绳子是用丝麻编制的,非常结实,想挣脱十分困难。 任晓玉眼里流下了两行清泪,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捉到这里,更不明白为什么会遭到虐待。 一个黑影飘然而至,冷冷地盯了女孩片刻,任晓玉被他盯得全身发毛。 “我现在要取出你嘴里的东西,给你灌点米汤。如果你不想皮肉受苦,就不要妄想求救。这里是地下室,喊的声音再大也没人能听到。” 任晓玉点头。 黑影拿去了她嘴里塞的东西。如他所说,这个地下室很深,纵使高声叫喊声音也传不出去。给女孩嘴里塞东西的本意不是为了让她说不出话,而是防止她咬舌自尽。 他用一只小勺舀了米汤,给女孩一口一口灌下去。 任晓玉颤声问:“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把我抓到这里?” “我只是个可怜人,侍奉上帝的仆从。上帝派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那人忽然一笑,“我也是正义的使者,专门惩罚犯错的人。” “我没有犯错啊!我只是个……”任晓玉大声抗辩着,被那人捂住了嘴。 “有罪还是无罪,只有上帝说了算数。”那人冷笑着,“在上帝面前,任何狡辩都是无用的。” 任晓玉还想说什么,但发出的只是“呜呜”的呜咽。 “你是罪人,你和那男孩的不轨行为已经证实了这一点。”黑影将破布重新塞回任晓玉口中,“上帝当然不会放过你们。我可以告诉你,那个男孩已经受到了上帝的惩罚。” 任晓玉忽然想到,莫非是陈开出事了?!她在激动之下用力地扭动起来,绳子在她手上越收越紧,直到将她的手腕划出血痕。 黑影一点也不着急,冷笑着旁观。任晓玉的手腕的皮划破了他才说:“挣扎是没用的,这是捉狐狸用的绳结,越挣扎缠的越紧。” 他顿了顿,又说:“狐狸就和贱女人一样,被套住就想逃,但岂能逃得掉?” 任晓玉气得手脚发软,黑影却狂笑起来。 “现在还不是时候,等那帮警察走了,我会好好炮制你,让你去地狱见你的奸夫!” 他把剩下的米汤倒在女人身上,让她能看到却吃不到,湿漉漉的女人狼狈不堪,黑影却不再理她,冷笑着扬长而去。 走廊里回响着他的声音:“Our God is consuming God.” 地下室内的温度渐渐下降,米汤在女人身上凝成黏糊的一片。她又难受又绝望,在学校的时候有很多人追求自己,那帮男人整天围在自己身边献殷勤,而今身陷囹圄,却没有人来搭救。 自己莫非真的触怒了上帝?不!自己只是和陈开出来写生,陈开那小子一直爱慕自己,自己也清楚,因此对他稍微利用了一下,但两人并没有什么不清不白的关系。 这人怎么会像自己的男朋友一样,对自己横加指责呢。 不,自己的男朋友只不过是误会,最多是责骂,却不会对自己造成肉体伤害,更不会杀了陈开。 囚禁自己的人是个疯子! 6、雪暴 “陈开头上中了一箭,从射入的方向来看,凶手似乎站在这个位置。”老丁从陈开中箭的位置向北量出五米,在那里有一双相当清晰的足迹。 “能保留这样的足迹真不容易,现场到处都是村里人的脚印。” “这个脚印好大啊,凶手一定是个高个子。” “从射入的角度来看,凶手身高一米八五以上。足迹深陷雪中,这人的体重也很大,典型的壮汉。头骨很坚硬,想让箭头穿过头骨,需要极大的力量,一般的弓做不到,也不知这人用的是什么弓。其他地方再没找到这样的足迹,因为都被人们弄乱了。” “村里其他地方也没有么?” “没有。” 王队自语道:“一米八五以上的壮汉……老成,你去问问村长,村里有没有这样的人。” 老成领命之后找村长去了。 王队问老丁还有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老丁告诉王队,带来的器材相对简陋,无法对尸体进行彻底的检查,他需要带尸体去条件好一些的实验室。 “需要回市里么?”王队说,“这里离市里太远了,我希望能快一些。” “返回市里需要一天的路程,不过距离这里最近的县城有几十公里,那里有条件较好的实验室与工作人员,赶到那里需要几个小时,但尸体我要带走。” 王队忧心忡忡的看着外面阴森的天空,北风打着卷掀起树梢上的雪粒,村里的大喇叭正在广播天气预报:“……随着西伯利亚冷空气的南下,最近几天将有暴风雪天气,请做好防寒工作……” 王队问老丁:“你一个人开车去县城,没问题么?” “小看我,以为我不会开车么!倒是你们,在这村子里要小心些,我总觉得这里有些不对劲。”老丁皱着眉,“这里有种说不上来的味道,让人恶心,害怕。” “是尸体的味道么?你的鼻子对那个最敏感吧。”王队开玩笑的说。 老丁说:“说是‘死亡的味道’更合适。” 王队拍拍他肩膀:“放心吧,你路上小心!” “明白。” 老丁上了车,王队忽然贴近他,把一个纸包塞进他的怀里,耳语了几声。老丁点头,发动汽车,带着尸体走了。 在他背后,大团大团的乌云向着村子这边袭来。 我满腹狐疑,不知道王队塞给老丁的是什么东西。 气温骤然下降,单薄的警服难以御寒,王队从车上拿下大衣给我们。 “下面该问哪个人了?” “招待所的负责人,孙思觉。” 恰在此时,老成从村长处返回,他说本村没有身高一米八以上的人。 我们顶着北风来到招待所,但进门之后就感觉来到了另一个世界,招待所里温暖如春,这里是纯木质结构,连墙壁、屋顶都是用木材制成,令人惊异的是,每面墙上都挂着油画,与这破旧的山村一点也不协调。屋子正中,陶土做的火炉里冒着红色的炭火苗,红铜的茶锅里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警察同志来了?请坐请坐,喝口热水。”招待所的负责人孙思觉迎了过来。 老孙偷偷对王队说:“队长,要不今晚在这‘下榻’吧?这儿又暖和又有情调。” 王队没搭理他,只是盯着墙上的一幅画出神。 “这是《晶莹的风之少年》?!不会是真迹吧!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 孙思觉面露微笑:“这确实是那张画,小同志对画也有研究?” “有位领导喜欢收藏名画,小时候经常去他家玩,颇受教诲。这幅绿风的作品,带着淡淡的哀愁,小时候看不大明白,现在再看,真有恍若隔世的感觉。不过他家的画是仿制品,您这幅是……” “这幅是真迹。”老人得意洋洋的说。 “啊?!我能拍个照么!” “当然可以。”王队站到画前,示意老穆给他拍个合影。老穆鼻子差点气歪了,这相机可是现场勘验用的。他正想甩手而去,老丁拉了拉他的衣袖,示意他拍。 王队在画前摆着POSE,眼神却别有深意。 “老先生是如何入手这张画的?我还以为它在‘文革’期间被毁了。” “哈哈,这个说来可就话长了。”老头打开了话匣子,罗罗嗦嗦开始讲述起如何鉴定画作的真伪。 王队问起陈开的事情,老人搔搔头,苦笑道:“那男孩是跟一个叫任晓玉的女孩一起来的,本来我以为他俩是情侣,于是就说有一个很好的双人间,向阳的。但任晓玉却不答应,她说要两个单人间。陈开好像很失望,但又没办法。” 王队又问:“那女孩长什么样子?” 孙思觉回答:“样子很漂亮,身高一米五七左右,虽然穿着很厚的棉衣,依然显得小巧玲珑。” 王队问:“他们的房间都在哪儿?” “陈开住104,任晓玉住106。” 孙思觉拿了客房钥匙,带我们去那二人的房间。 两人的行李都还在屋里。 陈开的行李相当简单,衣服和绘画用的工具,此外还有几盒糖果。 王队吩咐把糖果收好,等法医回来之后检验其中有没有下毒的迹象。 然后来到任晓玉的房间,女孩子的东西多的出奇,除去衣服和绘画工具,还有化妆品,女性卫生用品,零食…… 老成和我为那些东西归类,王队问孙思觉:“这个任晓玉什么时候出去的?” “不清楚,应该也是出事那天晚上吧。她没吃晚饭就出去了,脸上表情很紧张,似乎心里有事。陈开是之后出去的,好像是为了找她。” “这么说来你这里不光是死了一个人,还失踪了一个?” 孙思觉说:“我可不是知情不报,我本来也把任晓玉不见了的情况告诉了王天祥,老王说失踪四十八小时以上才能报案,这里是旅游区,游客经常通宵不回来。不用大惊小怪。” “可这样冷的天气,还在外面过夜,胆子也实在大的过分了吧。” 王队吩咐搜集任晓玉的脚印和指纹。 我翻检任晓玉的背包,从里面翻出一叠信件,便把它们交给王队。王队打开其中一封,上面写着:“亲爱的玉:你已经两天不理我了,给你买的糖果收到没有?知道你喜欢吃糖,特意买了些作为赔罪礼。我知道我这个人疑心重,妒忌心强,但你整天跟其他男生在一起说说笑笑,我心里确实很不安。今晚去找你好么。——郭航。” “某人写给任晓玉的便笺。”王队把这封信收好,又拆看其他几封。 其中一封带着浓重的火药味:“玉:你又和那小子呆在一起,我实在受不了啦!就算他长得像你亲生弟弟,就算他油画的水平不高需要你帮忙,你每天晚上陪他那么久就不怕别人说闲话?室友跟我说你俩整天连吃饭都在一起,下面是不是连睡觉都要在一起了……对不起,我知道我不该这么猜测你,可你连上封信都没答复我,我实在害怕。今晚我必须见你。——爱你的赫。” “这孩子太痴了啊。如果我是女生的话,对这样的人只有更加反感。” “这里还有一封,连信封都没有,看起来是从报纸上撕了一角,匆匆写成的。” “上面写的是:‘离开那小子,否则我会杀了他’。没有落款,但笔迹和前几封一样。” 王队说:“打电话给任晓玉的学校,调查这个郭航的身份。” 忽然,房间的窗子砰的一声响,却是挡雪的遮檐被风刮的掉了下来,正打在窗玻璃上,窗玻璃开了个洞,刺骨的寒风立刻灌了进来。众人被吹的直哆嗦。 “糟了!这么大风!”孙思觉赶紧跑到窗前,顺手抄了块破布塞进玻璃上的破洞里。但寒气还是一股脑的钻进屋里。 王队眼尖,拉开孙思觉将那破布又拽了下来:“你们看,这上面有血迹!” 蓝色的布片上,鲜红的血痕十分明显。 孙思觉慌忙摇手:“我就是顺手从窗台上捡起来的,还以为那是抹布……” “拿去做化验!”王队没搭理孙思觉,他把那些信抄进怀里,带人赶回王天祥所在的小派出所。 这次随行的是两个法医,老丁走了之后还剩下老穆。老穆从箱子里取出工具,对那块布上的血迹进行了化验。 他说:“我能肯定这是人血,血型是B型的。” 王队问:“你们应该也验过陈开的血型了吧,他是什么血型?” “陈开是O型血。” “这是女孩的血还是凶手的血?”我问。 “或许二者本就是一人!”老成说。 我反驳道:“老丁说了,射杀陈开的人,身高要在一米八五以上。而任晓玉的身高才一米六七。” “有人去过任晓玉的房间么?” 王队说:“那招待所只有一个正门。这里天寒地冻,门经常闩着,外人想进来势必会惊动孙思觉。孙思觉每天都站在迎门的柜台后面,无论谁进门他都能看到。即使到了晚上,有人敲门想进来,也得由他开门才成。” 老成问:“会不会是从窗户进去的?” 王队摇了摇头:“这里天寒地冻,夏天非常短暂,据说连夏天的夜晚都要盖着毯子睡觉,因此窗子的密闭性要好。刚才进屋之后我就检查了一下窗子的结构,窗子是由整体的玻璃嵌在窗框里构成。这种窗户的优点是密封性好,缺点是只能打开一半。到了寒冬季节,屋子里的水汽会凝结在窗框上,将窗框牢牢冻住,别说打开,就连动一下都不可能。” 老成哼哼道:“说的太复杂了,就是打不开嘛。” 王队透过窗户看外面的雪,已经铺了白皑皑的一层,不过这银装素裹的世界已经不再纯洁,而是充满了杀机。 他问王天祥:“老王同志,您的窗子,为什么不弄成那种类似招待所的防寒窗呢?” 王天祥答道:“我不喜欢那种气闷的感觉,即使是冬天,我也会偶尔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这小屋子就凭窗子透气,屋内又是靠煤火炉取暖,如果透气性不好,很容易中煤气。” “招待所的房子是全密封的,窗户又不透气,简直比棺材还闷,他们就不怕中煤气么?” 王天祥答道:“他们是用锅炉供暖,锅炉房在招待所后面,暖气管道通向招待所的各个房间。” 王队眼睛一亮:“你是说招待所还有个锅炉房?锅炉房和招待所是相同的吗?” 王天祥说:“是相通的,从浴室后面的门可以过去,浴室的热水直接由锅炉房提供。” 王队又问:“那锅炉房平时是烧煤的吧。煤怎么运进去?” 王天祥说:“锅炉房还有一个门通向外面,那个门和招待所后面的路相连。运煤的车直接把煤卸载招待所后面,人们再从那条路运进锅炉房。” 王队说:“也就是说,从那个门可以一直走到招待所里面了?” 王天祥点头:“没错,相当于招待所的后门。” “明白了!”王队抚掌道,“我们去那个地方看看。” “下这么大雪还要出去?”我不禁哆嗦了一下。现在室内的温度是零下一度,这还是在点着火炉的情况下!外面只有更冷。 “犯人从不给人休息的机会,一场大雪过后,更多的线索会被雪掩埋,办案优先,别忘了咱们是警察。”王队披上大衣,第一个出了门。 要去锅炉房还是要先经过招待所的正门,远远的看到孙思觉穿上电工用的爬杆靴,攀上屋檐下的一根柱子,维修那被风吹掉的遮雪棚。老人虽然年纪大了,身手倒还矫健。我们没打扰他,径直来到锅炉房。 锅炉房外是一堆煤块,堆的像小山一样高。在这“煤山”环绕中有一扇小门。平时没有人从这里上街,因此即使被煤块堵死了通向后街的小路也无所谓,只要门还能打开就成。 王队艰难的翻过“煤山”,换成是旁人,翻过这些煤块还真不容易。他来到那扇木板门前,敲了敲门,一个灰头土脸的男人打开门,这人双眼瞪得很大,似乎看到了神仙。 “你们咋从这地方过来?”他的声音很大,跟喊叫差不多。 王天祥介绍道:“这位是李奎师傅,他和他弟弟李刊是招待所的厨师,也兼职烧锅炉。” 王队问:“李师傅,这道门平时开不开?” 李奎摇摇头:“不怎么开,除了我和弟弟往里面拉煤的时候,一般都关着。” “会不会从里面把门闩上?” “用不着,周围堆着小山那么高的煤块,跟墙一样。从门里进来就是锅炉房,没啥好偷的。用不着上门闩。” “可是从这道门进去不就直接进了招待所了?” “啊……这我倒没想到。” 回来的路上,我问王队:“难道你怀疑有人从‘后门’进去过?” “没错,你看这张便笺。”王队拿出任晓玉收到的最后一张便笺。那是从报纸上撕下一条,仓促写成的。 “这是《体坛周报》啊!”老成对这再熟悉不过,他是标准的篮球迷。 王队说:“是最新一期的《体坛周报》,发行日期是陈开、任晓玉抵达本村的当天早上。我在村里打听过,这个村里相当闭塞,唯一可以了解新闻的方式是通过村里的大喇叭。这张便笺是别人留给任晓玉的。大概是趁任晓玉不在的时候,放到她房间里的。” 老成问:“你就凭借这个认为有人从后门进了招待所?为什么不怀疑是招待所里的其他房客给她的?” 王队答道:“其他访客的资料我都查了,都是从其他城市来的,与任晓玉、陈开素昧平生。何况署名是郭航,任晓玉似乎一直躲着郭航,郭航不可能大摇大摆的来招待所找任晓玉,会把她吓跑的。” 路上的雪已经过了脚踝,步行有些费力。我们边走边谈,又回到了小派出所,小胡在那儿等着我们。他已经用电话联系了任晓玉所在的学校,将郭航的身份调查了出来。 郭航,男,20岁,身高一米八七,校篮球队中锋。父母都在远洋公司,很少和他见面。家庭富裕。性格暴躁,独占欲强。据传其为任晓玉的男朋友。 “‘性格暴躁,独占欲强’和便笺上得到的信息一致!”王队沉思片刻,说:“我现在有几件东西要送到老丁身边,拜托他为我鉴定,此外还有一封信要交给他。你们谁可以跑这一趟?现在雪很大,开车去城里很危险,驾车经验少的就不要去了。” 我第一个退出,在这个团队里我的驾驶技术最烂。 小胡也是新人,不能让他去。 老穆虽然会开车,但他是剩下的人里唯一一个法医,他走了的话有很多事没法做,因此他也不能去。 最后只剩下老成。 老成拍拍胸脯:“没问题,交给我吧!” “路上小心,路上用无线电联络。遇到危险就回来!”王队把一个包裹交给他。 “放心。”老成上了车,走了。 车载无线电可以保持较远距离的通话,但遇到这样的恶劣天气,是否能保持信号通畅可是未知数。 “一路平安。”我望着老成远去的车影,默默祈祷。 北风呼啸的更猛,雪已经积了一尺厚。 屋里,老穆已经靠着墙睡着,其他几人各怀心思。 小胡问我:“你猜老成到了县城没有?” 我说:“不知道,他还没用无线电联系我们。” 接近半夜的时候,派出所里的电话忽然响了。 王队一把抓起电话:“我是王飞,你是……” 电话那头喊道:“我是老丁!你让我检查的东西我已经检查过了……” 王队喝到:“小声点!”他用手捂住话筒。两人嘀嘀咕咕说了好一会儿。 至于对我们也保密么,我和小胡觉得很尴尬。王天祥的脸红了,他说:“我出去走走,在村里巡视一下。” 我说:“要不要我陪你去?” “不必了,我自己去就好,十分钟就回来。”他在外面把门关上了,从窗户里可以看到他晃动的手电筒光。雪片纷飞,一会儿就把他的影子吞没。 王队和老丁越聊越起劲,虽然听不到他们说的是什么,但王队的脸上泛起了红光。 过了很久,他才恢复了普通的声音:“好,你等着老成过去,还有几件证物需要你做鉴定。”他抬头看看墙上的挂钟,“唉,奇怪了,照正常的速度,他应该已经到你那里了。你用无线电联系他一下。” 挂上电话之后,王队脸上出现了焦虑:“奇怪,应该已经到了……” “这么大雪,路上肯定不好走。即使是警车也一样。”我提醒他。 北风在窗外如恶鬼般凄厉号叫,又等了一个小时,我和小胡支持不住,趴着桌子打起了瞌睡。王队依旧守在电话机旁。 7、仪式 任晓玉昏昏欲睡,但她却无法安眠,双臂像要裂开一样的疼痛,手腕上的绳子已经渗进肉里,凝结的血液将皮肉与绳子结为一体。 有人在她脸上扇了一记耳光:“醒醒!” 她慢慢睁开眼,却又吃了一惊。 眼前有三个人,除了之前给自己喂米汤的“黑影”之外,还有两人。 原来是他们!任晓玉见过这三个人! 其中一个人检查过她的脉搏,说:“加百列,这女人的洗罪之日快到了,她能撑到那一天么?” “每天都喂食米汤,她也很珍惜自己的生命,每次都吃的很干净,乌列尔。”为任晓玉喂食的人说。 “我想把她解下来,总这么吊着似乎太残忍了。”乌列尔说。 “残忍?你忘了那些女人是怎么对我们的了?我总是忍不住想现在就把这女人杀了!”一个人咬牙切齿。 “别急,拉斐尔,还有几天就是圣诞节了,在那个神圣的时刻将她除去岂不更好?”加百列说。 拉斐尔吼道:“那还要等几天!警察们已经来到了村子,难道他们不会查出真相?” “少安毋躁,拉斐尔,这么大年纪了,脾气不要太急躁。”加百列阴沉的说,“大雪会掩盖一切,所有我们留下的痕迹,都不会被发觉。” 乌列尔说:“不要太过自傲,这次来的警察不简单。其中一个是刑警队的队长。” “就算是又怎么样?”加百列扬起下巴,“我们奉了上帝的意愿行事,上帝会保护我们的安全。” 乌列尔说:“即便如此,还是谨慎行事为好。” “放心吧,拉斐尔已经带人把痕迹清理掉了。那些警察们远来是客,怎么能慢待客人呢?我还为他们准备了盛大的欢迎宴会!就等客人一一入席了。” 加百列喈喈怪笑起来。 其他两人默然不语,等他笑够了,拉斐尔才说:“米迦勒还在犹豫中。” 加百列不慌不忙的说:“他是我们中最年轻的一个,上帝给他的指引也最晚,不要着急,他最终会来到我们身边。” “如果他不来呢?如果他揭发我们呢?” “那我就只有让他上天堂了。” “当年是你分头找到我们,宣扬神的旨意将我们聚集在这里,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始终看不穿你这个人。”乌列尔叹了口气。 加百列说:“何须看穿我的人,你只知道我站在你这边就是了。” 他望着任晓玉,嘴里冷冷的念叨着:“Our God is consuming God.” “Our God is consuming God.” 其他两人与他回应。 任晓玉的头垂了下去,她已经到了极限。 8、愤怒 第二天早上,王队依然守在电话前,削瘦的双颊下陷,满眼都是红丝。 我和小胡醒来,问他:“老成到了县城没有?” 他摇头:“没有。我打电话问过老丁,还没有老成的消息。此外,尸体解剖没得到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都是坏消息。 老穆被我们吵醒了,嘟囔着:“我给你们做饭吧,我煮的粥可好吃呢。” 一想到他做的粥我就感觉肠胃抽搐了起来:“闭嘴,随便换个人做都好,我可不敢吃你做的东西。” “那好哇,你们中谁还会做饭?” 我们大眼瞪小眼,同行的人中难道只有老穆一个会做饭的? 对了,还有王天祥。问问他哪里有卖早点的,我可不想吃老穆做的东西。 小胡看了看王天祥的床,奇道:“怎么这人也没回来?我记得他昨天半夜出去的,说十分钟就回来。” 我担心的说:“不会出事了吧。他年纪那么大。” 王队头也不回的说:“那你们两个出去找,我继续等老成的电话。” 我们刚出房门,就看到有个大雪人站在屋外。 “谁这么淘气,在这里做这种东西!”小胡孩子气很重,顺手在那雪人身上打了一拳。 没想到,雪人直挺挺的躺在了地上。身上的积雪散开,露出里面的人! 从制服上就可以看出来,这是王天祥! 我们一面呼喊他的名字一面拨开他脸上的雪。但他已经全身冰凉了。 王天祥双目圆瞪,脸色铁青,嘴张开着,仿佛在死前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老穆对王天祥的尸体做了检查,他从尸体口袋里找出两只药瓶,举到我们面前。 “王天祥生前一直在服用Digoxin和Angiotensin……” 小胡皱了皱眉头:“你能用通俗一点的话说么?” “地高辛和血管紧缩素,他的心脏有问题。虽说表面看起来很健康,但经不起惊吓。他的死因是心脏病发作。昨晚半夜时分死的。” “也就是说,他昨晚刚一出门就被吓死了?”小胡问道。 老穆说:“不,应该是在回来的时候,他的脸朝着后方,脚却朝着门口的方向,他是在回来的时候听到身后有动静,一回头,看到了某件东西,随即被吓死了。” 小胡有些困惑了:“什么东西能把一个人吓死呢!王天祥是个成年人,又是一名警察,据说还上过战场,胆子应该比寻常人大得多!” 案情一直没有进展,现在村子里唯一和我们关系近的人又死了,眼前又蒙上了一片迷雾。我只觉得气闷无比。小胡和老穆也显得没精打采。 王队眺望着远处无边无际的雪原,忽然低吼一声,接着大步来到院中,将头深深的埋在雪里。 所有人都呆了,心想王队这是怎么回事,要学鸵鸟逃避现实么。 过了整整两分钟,王队站起身,他脸上沾着白色的雪,之后慢慢融化,他脸上腾起了一片白气。 此时的他却精神起来,走回屋里的时候,他的表情和往日一样沉着。 “继续等电话!” 虽然面前依然是一片迷雾,却无需紧张害怕,案犯故意制造出一道又一道障碍,目的就是搅乱我们的心神,如果继续混乱下去,只是中了人家的圈套而已。 大家一个接一个回到屋里,静静地坐在王队身边。有这么一个人在,大家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 我越来越感觉到,有王队在身边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一个合格的领导不但要有卓越的个人能力,还要有团结部下,为部下打气的能力。 等到快中午的时候,电话铃终于响了。 打来电话的人是老成。 “对不起,队长,”老成的声音上气不接下气,“车子出了故障,中途刹车失灵,我掉进沟里去了。” 王队担心的是老成本人:“人没事吧?” 老成答道:“还好,只蹭破了几处,我皮糙肉厚。剩下的路我是步行走完的,把东西带到了县城。东西都交给老丁了,他化验完之后会直接打给你。我让人用拖车把警车拉进城里做了检查,刹车被人动过手脚!” 王队说:“原来如此,在大雪天走几十里路,真有你的!老成,你在县城里好好休息,这里的事情先不用操心了。” “队长!我说了只是皮肉伤,我是警队一员,请让我归队继续办案!” 老成的声音很急切。 王队轻叹一声:“既然如此,那你来吧。不过动作要快些,我怕你赶不上我们将犯人绳之以法的那一刻呢。” “吹牛!等着我!”老成挂了电话。 屋里所有人松了一口气。老成没事,大家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下了。 又过了几十分钟,法医老丁也打来电话:“王队,你送来的布片我检查过了,那是用特殊的尼龙纤维制成的,国内无法制作那样的东西,这种东西只有进口的德国汽车里才有。我问了几家经销商,他们说那东西是宝马汽车上的。” 当时在国内宝马汽车还很罕见,拥有一辆宝马车是富翁的象征。 老丁又说了几件事,王队一边听一边记。当放下话筒时,他的脸上露出了笑意。 “凶手跑不了的!” “啪啪!”有人拍门。 “谁?”小胡把门打开。 门口站着村长,他急切地说:“王队长,有两个人出去拾兔子,在后山发现了一具尸体!” 拾兔子,是这山村里特有的一种习俗。冬天兔子不会冬眠,漫山遍野找吃的。熟悉兔子习性的猎人就会在雪里埋下陷阱,等雪停了再去寻被陷阱猎到的兔子。 那两人来到后山,却在后山的公路上发现了一辆汽车,车上还有一个人,不过那人已经冻僵了。 我们赶到现场,那是一辆宽大的宝马汽车,里面有具尸体,随后尸体被我们抬了出来。 死者为男性,身高一米八以上,还好开的是辆大号轿车,如果是微型家轿,这家伙连身子都塞不进去。 由于冻僵了,他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肢体呈现出扭曲的状态。即使如此,在矮小的山民面前他依然是小巨人。 汽车里找到了一张只剩一半的《体坛周报》,还有一支笔。从死者口袋里找到了他的驾照,上面写着死者的名字:郭航。 车里的油料已经用完,郭航可能是在山里迷了路,他想开着车内的空调取暖,但在燃料用完的情况下他没能撑多久。 郭航的手上有伤口,车中找到了一把刀子,刀刃上有血。小胡推测郭航在用刀子划开报纸的时候不慎划伤了自己的手,随后用车内的纺织物进行包扎,他在写完了便笺之后跑到任晓玉的房间,将便笺留在那里,同时也把包扎伤口的纺织物丢在了那里。任晓玉看到便条之后怕郭航伤害陈开,就出来找郭航,想澄清这件事情。郭航挟持了她,诱使陈开出门寻找任晓玉。然后把陈开骗到打麦场,用偷来的弓箭将其杀害。但郭航在离开的途中迷路,没能赶回去释放任晓玉。任晓玉现在可能还被关在某个地方。也有可能已经死了。 尸体留在远处由村长派人抬回村子,车则留在原地,等待从邻村调来拖车拉走。 回到小屋,王队问小胡:“你认为你那个推理有没有说不通的地方?” 小胡说:“当然有!郭航的身上有刀子,像这种性格的男人,会直接用刀对付情敌,为什么还要盗取村长的弓箭射杀陈开呢?而且,他计划了那么多事情,偏偏没有看好自己的油料,我记得无论在县城还是在村里都有加油站,出门进山的人肯定会把油加的满满的,没准还会准备个备用燃料桶,郭航死的太白痴。” 王队笑道:“看来你还没完全糊涂。” 我说:“凶手为什么一定要用箭呢?我想破头也想不通这一点。” 王队说:“我来提示你一下,陈开虽然比郭航个头矮,却也是个血气方刚的青年,如果是一对一,想杀他的话只能用可以远距离制胜的武器。当然像郭航那种人不用顾忌这些,但另外一些人就不行了。” 小胡说:“队长,你是说射杀陈开的人不是很强壮?可根据法医鉴定的结果,箭头穿透了头骨,那人的力气一定很大啊!” “凶手只要够狡猾,就能制造近乎天衣无缝的假象。只可惜……遇上的是我!”队长深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来:“差点把老成害死的人,我一定让他们尝尝我的厉害!” 小胡问:“那我们现在要做什么?” 王队说:“出去打猎怎么样?” “打猎?!”我和小胡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呀,这么好的天气,去树林里打猎再好不过了。顺便排解下心头的抑郁。”队长拉着我俩出门,直奔打麦场边的树林子。 我们真的不明白队长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9、最终审判 任晓玉奄奄一息。 尽管每天还在进食米汤,但长期生存在恐惧当中让她的精神变得衰弱,谁都能看得出,这个女孩活不了几天了。 加百列抓住她的头发,扳过她的头:“诸位,本来想等到圣诞节的那天,才把这个‘祭品’处理掉,可她现在的状况让我很担心,我想把仪式提前。” 周围响起了私语声,在他身边站着很多个黑影,听说仪式要提前,有的跃跃欲试欣喜若狂,有的却在摇头,有的则摆出无所谓的样子。 “我一个人不敢擅作主张,因此特别召开了这次集会,同意将仪式提前进行的,举手!” “我想先问个问题,”有人喊道,“那帮警察去哪了?我们这么多人集会,他们不会发现么?” “那帮人似乎已经被我们布置的迷局给迷惑了,现在去树林那边打猎了。我亲眼看到他们去的。” “哦。” 加百列重新喊道:“大家举手表决吧!” 有一部分人举手,加百列数了数,对大家说:“同意者超过总数的一半,仪式可以进行!” “好!”某些人欢呼起来。 眼前火光闪现,任晓玉吓得清醒过来,面前影影绰绰站着好多人,每个人都面露凶相,手持利刃。 “将这个女人绑在十字架上,准备火刑!” 加百列和拉斐尔一起动手,把任晓玉架在十字架上。拉斐尔低声问加百列:“为什么要吓死米迦勒?” 加百列答道:“他不加入我们的组织,就是背信弃义。” 拉斐尔叹道:“不加入也不至于要害死他吧。” 加百列冷哼一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和那些警察整天在一起,走漏风声是早晚的事。” 拉斐尔说:“唉,我觉得还是太残忍了。” 加百列冷笑道:“残忍?你杀死陈开的时候又何尝不残忍了?你冻死郭航又何尝不残忍了?” 拉斐尔慌道:“你……那是咱们三个一起动的手!你不要只赖到我的头上!” “别说了!”乌列尔出现在两人身边,“大家都在看着,别出丑了!” 女孩被绑在了十字架上,加百列扯去了她嘴里的布团,女孩已经没力气叫喊了,她看到有人拿着火把,便虚弱地问:“是要烧死我么?” “没错,火焰会洗涤你的灵魂,将你因娇纵淫逸犯下的罪行全部洗清。随后你的骨头将会和其他贱人的骨骸合在一起。” 加百列来到一面墙壁前,墙上挂着巨大的幕布,上面绘制着升腾着血红火焰的十字架。他一把将幕布扯下,墙壁的真容出现在任晓玉面前。 即使精疲力竭,任晓玉还是忍不住尖叫起来。 面前的这堵墙壁,是由无数块水泥砖拼合而成,每一块水泥砖里都有一具烧焦的尸体。有的蜷曲,有的断裂,有的双臂前伸,似乎死前还在苦苦挣扎。 “由罪人的尸体所堆积起来的墙壁,真正的‘哭泣之墙’!”加百列得意地狂笑起来,“这是我的作品,它是空前绝后的作品,没有一件艺术品可以赶得上它!” 他忽然抄起火把,大吼道:“准备!” 所有人抄起火把。 加百列庄严地喊道:“我,加百列,被未婚妻背叛,她背着我和同事私通。” “我,乌列尔,被妻子背叛,她偷走了很多我收藏的文物,和一个小白脸跑到国外去了。” “我,拉斐尔,被妻子背叛,文革时我妻子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证实自己对‘造反派’的忠诚,诬陷我是苏联间谍……” 一个又一个声音响起,每一个声音都咬牙切齿。 最后,一个雄浑的声音响起:“Our God is consuming God!” 所有人回应着他:“Our God is consuming God!” 呐喊声在室内回荡,越来越响,大家的眼睛里燃起疯狂的火焰。 女孩吓得哭叫起来,她魂飞魄散,涕泪横流,无数以前的画面在脑海里浮现,她觉得自己要完了。 忽然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该停手了,诸位老爷子们。我是刑警队的王飞,请放下武器,你们被包围了。” 事隔多年,我依然觉得王队是个爱耍帅的典型,这人头脑聪明,心思缜密,为人冷静,无论多难的案子,在他看来就像小儿科一般。即使偶尔阴沟里翻船,也会很快爬起,还能变本加厉地给予对手还击……他就是无懈可击的代表,刑警中的战斗机……但他还是有一个非常非常大的缺点——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揭示谜底。而且,丫太爱耍帅了,纵使当着所有警员、所有犯人,他该耍帅还是一样耍帅。 让我们回到当年的“仪式”现场,看看他是如何耍帅的。 王队笑嘻嘻地走下地下室的台阶,台阶下的几十个人望着他,面色苍白,似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警察是如何找到这里的? “孙思觉老爷子,哦不,该称呼您加百列大人,其实我在门外已经听了很久了,本来我还想再听一会儿,9因为我感觉这里实在是个很棒的舞台,诸位简直就是从《浮士德》里走出来的活生生的角色,不过考虑到那位任晓玉小姐的生命安全,我决定还是中断这场大戏。” “加百列,不!孙思觉咆哮了一声,抡起火把就要向他砸过去,王队不慌不忙地抬起手,乌黑的五四警用手枪枪口闪亮。 “外面还有不少弟兄,每人一把五四,就算他们不下来,凭我们三个也能收了你们,子弹数足够。” 他嘴里的“三个”还要加上刚从门口走进来的我和小胡。 孙思觉不敢动了,但他不服气地喊道:“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问题的顺序错了,你应该先问‘你怎么知道我们是罪犯’。不过我还是很乐意按照你的顺序来——地下室的供暖也是由锅炉房提供的,我只要顺着锅炉房伸出的铁管,看那根铁管插向地面以下,就可以找到你们了。” “那……那你怎么知道我们是罪犯,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 “每个白痴罪犯在搞砸了之后都会莫名其妙:‘自己的计划原本天衣无缝,是怎么被条子看出来的’。我还是那句老话,世界上没有完美犯罪,只要是犯人,就会留下蛛丝马迹。” “你原本的计划,是让我们认为郭航在强烈的妒忌之下对陈开动了杀心,他挟持任晓玉,促使陈开出来寻找她,然后又把陈开诱到打麦场射杀。然后郭航畏罪潜逃,在雪天里迷了路,燃料烧尽冻死在山里。任晓玉最终因为郭航没回去释放她而不知去向。” “这里有个很明显的破绽,就是杀陈开的凶器。郭航是个直肠子的人,这种人不会选择弓箭那样的武器,他更有可能冲上去把陈开暴打一顿,毕竟他有身体方面的优势。杀陈开的箭又是从村长的屋子里得到的,而且是文物,村长几经辗转都舍不得丢弃的文物,那么宝贵的东西岂能让一个从没做过贼的学生偷到手?” “答案只有一个,陈开不是郭航杀的,杀陈开的另有其人。” “我们再来看这支箭,村长……哦不,乌列尔先生,你实在是个很不厚道的人,看你一脸斯文相,却也来欺骗我们,不过你用的手段比他们都高明,你是用的学术方面的知识。你伪造了那几张说明牌,让我们误认为丢失的箭是‘弓射箭’,后来我们对那支箭进行了鉴定,那箭和你说的有出入,箭头为锐三角形,两只后角锐利而朝后突出。那是一支‘踏橛箭’,是供手射弩发射用。弓射箭和弩射箭在外行眼中区别不大,但实际上有天壤之别。弓射箭由弓发射,要求射箭者有很强的臂力,而弩射箭只需要射箭者能举得起弩就可以。他只需要用工具把弩弦拉开,弩机设好。接下来只需舒舒服服瞄准就行。因此,哪怕是七旬老人也可弩,我说的对不对啊,乌列尔?” 村长板着脸不说话。 王队又说:“至于凭空多出来的身高,也容易造出来,你想用脚印和箭入射的角度来误导我们,于是你先计算好位置,爬上树,然后将郭航的鞋子套在脚上,再从树上跳下来,重重的落在地上,造成了那两个清晰无比的鞋印。只不过你体重较轻,其他地方的脚印就很浅了,而且你的步幅不对,给人的感觉是一个巨人在小步小步的走路,十分别扭,我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怀疑的。且不说其他,打麦场上那么多人来来回回走动,所有人的脚印交杂在一起,只有那两个脚印被人刻意躲开,显得非常清晰,只能证明是蓄意而为。至于箭头的入射角度,你大可以爬上后面的树,从树上射箭,弩比弓的力道强得多,你站多远都可以,只要箭头的入射角度与测算出来的角度保持一致就可以。我们刚才借口打猎跑到打麦场边的树林上转了转,从一棵树上找到了擦痕,穿着电工的‘爬杆靴’爬树就会留下这样的痕迹,孙思觉你有一双这样的靴子,是吧?我亲眼看到你穿着那靴子爬上柱子维修遮雪棚。” 孙思觉一震,这一点他显然没有注意。 王队接着说下去:“下面还有一个疑点。其实这是你们自己在失误中造成的,我们在郭航的头发里发现了一件东西——雪。郭航确实是冻死的,他被发现的时候双手放在背后,浑身缩成一团。身上还有紫黑色的条纹。就算是冻僵的,这个动作也太让人费解了。而且他头发中发现的雪是从哪里来的?如果他是在驾车的途中因燃料用完而冻死,车内也不应该有雪花。被自然冻死的人,也从来没有双手放在背后的,只有一种可能,他是被人捆起来,丢进雪地里活活冻死!所以他的手放在背后,而且头发里有雪!那些紫黑色的条纹是捆绑他的绳子留下的!” 乌列尔看了加百列一眼:“我早说过,纸里包不住火。你太托大了。”加百列没理他。 王队又说:“我派老成拿到县城检验的带血布片,是你们故意放在我面前的,房间里原本没有那块布,孙老板趁着堵窗洞的时候把布片展现到我面前,我当时真的是上了当,还让老成跑到县城去检验。后来我想通了,任晓玉带了那么多换洗衣服,证明她是个很注重外表,爱干净的人,这样的人怎么会允许屋里的显眼处放一片带血的破布?” “把这些联想起来,有人伪造现场的想法就在我脑子里渐渐成型。” “王天祥的死是我想不通的,这个人在谁看来都是人畜无害的老好人,只不过他的身份特殊,他是警察!警察能做一件别人做不到的事,那就是隐瞒这里发生的案件。” “我给市局打了个电话,近些年来,在这个区域一共发生了多少案件?结果是让人吃惊的,抢劫盗窃不用说,在这大山里失踪的男女,倒有二十对之多!而且奇怪的是,这些人都不是夫妻,有的是私奔的,有的是来偷情的。不过,这个村子一直否认有人来过这里,王天祥每次都在报告里写:经查,此二人未来过本村。” “当得知王天祥已死的时候,我立刻想到,如果他当初是刻意隐瞒,那么这二十对男女就有可能都是失踪在这个村里的。那么多人,村子里不可能没人看见,如果所有人都否认看到过他们,那么只能说明一点——村子里所有人都是共犯!” 乌列尔悄悄地在背后掏什么东西。王队把枪口对准他: “别动,你们任何人的小动作都不可能瞒得了我。” 乌列尔一颤,手里的弩当啷啷落地,弩上已经装了一支箭,箭头乌黑发亮。 王队接着说:“多么可怕的事实啊,我把你们的照片送到城里,托人搜索你们的资料,结果发现,你们每个人都有过一段惨痛的历史,你们是共犯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如果那些人真的是你们杀的,那么整个村子里都是凶手!你们专杀偷情和私奔的人,大概就是因为你们曾经被自己的爱人所抛弃。档案上说你们所有人都是离异的,而且都没再婚过,这里简直是个光棍村。你们所有人都恨自己的妻子,除了王天祥,他终生没结过婚。我说的对不对呢?” 加百列——孙思觉鼓掌大笑:“好,好一个王飞,你的推理果然缜密,难怪你会成为刑警队的队长。我可以老实告诉你,这里的所有人都被自己的妻子或未婚妻所背叛,就连王天祥也是!” 王队奇道:“王天祥也是?” “没错,王天祥在参加志愿军,赶赴抗美援朝前线之前,曾有个十分美丽的妻子,但当他从前线返回家乡时,那个妻子已经改嫁了,原来王天祥已经被认为牺牲在战场上了,连他的个人档案都被注销了。后来的档案是重做的,他刻意在其中隐瞒了自己结过婚的情况。” “即便如此,你们也是罪大恶极!把犯罪的根源栽到女人身上又有什么用?痛痛快快束手就擒吧!” 孙思觉恶狠狠地说:“先前被杀的四十多人都是罪人,背叛自己丈夫的人该死,勾引他人妻子的人更该死。我们杀死的是该死的人,维护的是人间的正义,有什么罪名可言?” 王队吼道:“你这是狡辩!陈开和郭航有罪么?” “陈开和那个小妞不清不楚,跑到这荒山野岭里勾勾搭搭的男女有几对是干净的?我们见过很多看似正经的男女,有的是领导带着下属,有的是老板带着秘书,美其名曰度假、旅游,实际上只是极端自私的为了满足性欲和情欲,这种人就是该杀!” “胡说!就算你们诸多借口,郭航也是无辜的,为何连他也要杀!” “怪就只怪那天他是从后门溜进来的,离开的时候也是走的后门,我们几个老头子当时在锅炉房讨论怎么对付任晓玉和陈开,正好被他听到了,他冲进来想教训我们。头脑简单的小子啊,就算我们是几个瘦小干枯的老头子,也比他要聪明的多。村长当时正好带了刚做好的弩跟箭让我鉴赏,我就用那东西瞄准郭航,强迫他跪下来,然后绑了他。我们问他有没有同党,他说没有,只有一辆车停在后山。我们杀死陈开之后,就把郭航扔到空地上,把他冻死。后来就跟你说的一样。” “王天祥是怎么吓死的?” “我和老黄扛着郭航的尸体要送到后山,正赶上王天祥往回走,我灵机一动,把郭航的尸体突然推了出去,王天祥本来心脏不好,突然看到一个僵硬的死人出现在身后,就这么吓死的。” 王队说:“好吧,疑问全搞清了。请你们诸位戴上手铐吧。” 孙思觉摇摇头:“王队长,你口口声声说外面的人把我们包围了,但这么久了依然只有你们三个人站在这里,上面没有再下来人,我怀疑你是在骗我们。为什么刚才跟你说了那么多?我只是想让你当个明白鬼而已。” 其实他真猜对了。当时到达现场的只有我们三个,王队原本推断凶手最多五个人,即孙思觉、村长、李氏兄弟再加上王天祥,现在王天祥一死,只剩下了四个人。我们三个人对四个人,应该不在话下。而且我们还带了枪……不过,那枪里没子弹。 那时候出门办案并非每次都要荷枪实弹,警察身上的佩枪大多是空枪,少数枪支配有空包弹,只能起到威慑的作用。我们这次出行只有王队带着枪,但他自恃甚高,认为山里的村民没什么好怕,所以连子弹都没带。 结果找到地下室才知道,这里比地下宫殿还大,能容纳那么多人,几乎整个村子的人都聚在这里。而且很多人带了管制刀具。我们本来想等增援,但王队一看任晓玉要被杀了,赶紧跳了出去。把自己的安危抛在了脑后。 孙思觉不愧是个高智商的人,现在把戏被他识破,王队的额角也见了汗。但王队的心理素质很好,他强笑道:“我们三个难道对付不了你们吗?我们还有枪呢。” 老人的面孔在瞬间变得狰狞起来:“你的枪里是不是连子弹都没带呢?” 他后面的人群也骚动起来,这都是一群被扭曲的正义感冲昏了头脑的疯子,任何一句不恰当的话都有可能成为引爆他们的导火索。 王队咬着牙没有后退,手里的枪端的稳稳的:“老先生们,你们可别嚣张,谁敢上前我就开枪。” “开枪啊!打死我!”孙思觉忽然一声咆哮,“Our God is consuming God!” 他挥舞着火把冲了过来。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众人耳中都被震的发麻。孙思觉手中的火把落在地上,他本人抬着流血的胳膊,倒在地上呻吟起来。其他人都被枪声所震慑,齐齐后退。 “曲解教义的人是换不来上帝的保护的。你连子弹都抵御不了,怎么能自称是上帝的使者呢?” 地下室的入口处出现了一个人,这人手里拿着五四手枪,面带微笑,正是老成。 老成喊道:“队长,又耍帅呢?这次没玩出火来吧。” 王队暗自松了一口气:“你小子肯定早来了吧,眼睁睁看着我受惊吓你很爽是不?” “才不是,我也是刚到,不过我不是一个人来的。”老成一挥手,数名警察拿着枪走进地下室。这是他从县城里请来的援兵。在赶来前他考虑到凶手可能还持有致命的凶器,而且有可能不止一人,便带来了这些帮手。 枪口指向了村民们,胆小的立刻扔掉了手里的家伙,余下的几个顽固分子则被当场铐了起来。 任晓玉被解救下来,送往医院抢救,被逮捕的所有犯人都被送进了监狱,其中几个罪大恶极之徒与他们曲解的教义一起被判了死刑。至于那堵罪恶的骨骸之墙,则被拆卸开来,大部分骨骸都归还了家属。其余几具没人认领的则烧成了骨灰,葬在了原地。 唯一可惜的是,曾经风景如画的山村完了,孙思觉从各地找来的“难兄难弟”被遣散之后,那座山村几乎被彻底废弃。 不过它还是被挽救了,来挽救它们的是一群年轻的画家,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即使这个村子发生过那么多令人不快的事,它的美也不会被忽视。 昔日的罪恶之地也终将被洗涤干净。 我和同事们后来还去过那里,那里几乎成了我们指定的度假地点。 我们也相信它会一直美丽下去,支撑这美丽的,是爱与和平之光。愿世间人人向善,永无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