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悬疑经典小说大全集》 厄舍府的崩塌 那年秋天的一个沉闷、幽晦、静寂的日子,暝云低低地垂压着大地,我单身驰马穿越一片无比荒凉萧索的原野。黄昏的阴影渐渐来临,终于发觉愁云惨淡的厄舍府就在眼前。不知为何——一看到这幢府邸,一种难以忍受的阴郁就涌上心头。我说难以忍受,是因为往常即使最为孤绝险恶的自然环境,也常令人感到诗意盎然、心潮澎湃,就此滋生出几分喜悦,可如今却丝毫遣不走这份愁绪。我注视着眼前的景致,惘然若失——兀立的府宅,院落里的天然山水,光秃秃的墙垣,空洞眼眸似的窗户,繁密的菖蒲,凋萎的树丛中的白色枝干——除了瘾君子午夜梦回后的空虚,沉沦寻常生活的辛酸,陡然间面纱飘落的恐惧,我无法以尘世的情感来比拟心中的这份惆怅。我心中一片冰凉,又往下沉,不断翻腾,一种难以解脱的悲戚盘踞在心头,任何想象的刺激力都无法将其歪曲成崇高一类的感情。是什么缘故——我驻足沉思——什么缘故使我在注视厄舍府时如此黯然神伤?这个谜根本解不开。沉思时心头涌起的朦胧幻影也无从捉摸。我只得找了个不怎么令人满意的结论,那就是,毫无疑问,自然界非常简单的事物组合起来就会有感染我们的巨大力量,可要探究这份力量,却依然超出我们的能力。很有可能,我想道,只要这景致中的特征,画面中的细节重新组合一下,就会很有成效地改变,甚至取消这种凄清的印象。按着这个想法,我纵辔驰到险峻的山池沿边。那山池就在宅旁,黑惨惨,阴森森,倒映着灰色的菖蒲,死白的树干,茫然眼睛似的窗户,俯视着面目全非的倒影,我不禁毛骨悚然,竟比先前还要惶恐。 不过,我目前仍然打算在这座阴郁的大宅里盘桓几周。公馆主人,罗德里克·厄舍,是我儿时的挚友,但也多年未见了。不料最近在国内远方,竟收到他给我写来的一封信,信中一再火急地催促我亲自来一趟。那信中有些精神紊乱的迹象。写信人说自己患了急病,被神经错乱折磨得苦不堪言,他渴望见到我,因为我是他最要好的朋友,其实也是他唯一的私交,但愿能与我朝夕相处,疾病或可痊愈。全信就是如此——很显然,他真心实意地请我来,这让我无法迟疑。我虽然立即赴约,却依然从心底认为这份邀请很不寻常。 虽然童年时代我们相从甚密,我对这位朋友其实知之甚少。他一贯矜持含蓄。我知道,他出身的古老世家就以多愁善感闻名,长期以来,这个特点体现在许多杰出的艺术品上,近来则表现为几桩慷慨解囊而又不事张扬的义举,以及对复杂的音乐学而不是那种公认的、易于识别的音乐美的热衷。我也听说过一件异乎寻常的怪事,历史悠久的厄舍世家从未有过留存下来的旁支,换句话说,就是整个家族一脉单传,除了琐细微小,稍纵即逝的变化外,总是如此。我想到这座宅院的特色倒和厄舍一家的性格吻合,几百年来,房屋的特点倒可能影响了一家人的脾性,不由认为这是一脉单传的坏处——正因为这种缺乏支系的缺陷,财产和姓氏总是父子相承,到后来终于合二为一,房产原先的名称湮灭了,成了“厄舍府”这个古怪多义的称呼——庄户人在称呼“厄舍府”时,指的既是这份宅院,又是这户人家。 我已经提到了自己那个颇为稚气的实验的效果,俯瞰山池,结果使先前的古怪印象变本加厉。毫无疑问,意识到自己越来越迷信——干吗不承认这一点?——只会加深迷信的程度罢了。我早就知道这悖论似的法则:越怕越想,越想越怕。可能正是这个缘故,当我再次从池塘上移开眼睛,注视大屋本身的时候,头脑中产生了一种古怪的幻觉——这个幻觉如此荒谬,我只用提一下折磨我的鲜明感觉就可以了。我胡思乱想着,当真认为整座大宅院落和周围的一切都笼罩在一种气息下——这种气息和天上的空气绝不相干,是从枯萎的树丛,灰暗的墙垣,静寂的池沼中蒸腾出来的:一种致命的神秘迷雾,阴惨凝滞,隐约可辨,色若青铅。 为了摆脱心中那幻梦的想法,我更仔细地观察这幢巨宅的真貌。看来基本特征也就是古香古色。由于年代久远,颜色大大剥落。细小的霉斑布满了外墙,悬垂在檐下,像乱结的蛛网。这里的一切并不特别破落,石墙没有坍塌;完整如初的布局和个别粉碎的石块显得极不协调。这让我不由想起荒废在地窖中的旧木雕,由于多年来接触不到一丝外界的风,看起来好像还完整,其实早已朽烂了。除了外观上的颓败,整幢房子一点也没有摇摇欲坠的痕迹。除非是眼光锐利的观察者,才能发现一条看不太清的裂隙,从正面屋顶上,一路锯齿型地裂到墙根,消失在阴沉沉的池水里。 一面留心着这一切,我驰马沿着短短的堤道来到门前。等候在那里的仆从牵走了马,我跨进了哥特式大厅的拱门。一个蹑手蹑脚的男仆领着我,默无一言地穿过许多黑暗复杂的回廊,到他主人的工作间去。不知为什么,路上碰到的一切,全都加重了我已提到过的种种模糊的感觉。我每迈一步,周围的一切——无论是天花板上的雕刻,墙上暗淡的壁衣,还是乌木的黑色地板,幻影般的甲胄类战利品,全都嘎啦作响,这一切都是我自幼熟悉的,可还是叫人觉得奇怪,为什么平常物件竟也会勾起如此陌生的幻象。在一座楼梯上,我碰到了这家的医生。我觉得他奸猾的神情里透着几分困惑。他惊慌失措地跟我打个招呼就走了。这时,听差打开门,引我到他主人面前。 我发觉自己置身一间十分高大的屋子里。窗户又长又窄,尖尖高耸,离着黑黝黝的橡木地板老高,从里面根本够不着。红殷殷的微光从窗棂间射进来,刚好照亮四下里比较显眼的东西。然而,极尽目力也望不到房间里较远的角落或是回纹凸花的藻井。四壁悬挂着黯淡的幛幔。一应家具全都大而无当,古旧残破,毫不舒适。四下堆散的书籍和乐器并没有给这个景色增添生气。我觉得自己呼吸到一种悲凉的气息,一种阴森沉郁的不可救药的气氛四处飘浮,浸透了一切。 厄舍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见我进来,一跃而起,热情洋溢地欢迎我。我起初还道是过火的亲热——厌世者的勉强做作。可一瞥之下,他的神情令我相信了他的真诚。我们坐下,好一会儿,他一言不发,我怔怔地盯着他,心中又是怜悯,又是敬畏。谁也不会像罗德里克·厄舍一样在短短时间里变化这么大!我好不容易才使自己认出眼前这个人就是我早年的伙伴。然而他的面部特征依然鲜明:面若死灰,一双无与伦比的水汪汪的眼睛,又大又亮,有些单薄的嘴唇毫无血色,但那轮廓秀美绝伦,鼻子是优雅的希伯来式,但鼻孔大得却不相称,下颌端正而不突出,活脱一副个性软弱的样子,一头胜似蛛丝、柔软纤细的头发。这样的五官,再加上异常宽阔的天庭,构成的面貌令人难以忘怀。五官的显著特征与寻常神情的些少改变就会产生许多变化,如今巨变之下,我几乎怀疑是在和谁交谈了。眼前这幽灵般苍白的肌肤,异乎寻常的晶亮的眼睛,已让我惊愕乃至惊骇了。那头柔丝秀发也毫不在意地蓄长了,细比游丝的头发,与其说披,不如说飘在脸上,即使费尽心力,我也无法将这副古怪的神情与正常人联系起来。 我立即发觉我的朋友语无伦次,举止失措。不久便看出他挣扎着想控制住习惯性的痉挛与神经的极度不安,结果是白费力气。我对此心中早有准备,一来看过他的来信,二来还没忘了他的童年往事,三来凭他特殊的体质和气质,也得出了一些结论。他的举止忽而活泼,忽而严肃。他的声音时而迟疑颤抖(这时生气似已荡然无存),时而坚决有力——那种粗暴、沉重、不慌不忙的空洞音调——那种呆滞、镇静、调整自如的令人不快的言语,只有沉湎醉乡的酒鬼,或者不可救药的瘾君子,在其快乐的巅峰时,才会如此。 他就是如此模样地谈起我此行的目的,谈起他对见到我的热切盼望,谈到他期待从我这儿得到的安慰。他十分详细地谈起他的病,说他得了先天的家族遗传病,已经不指望找到治病良方了——不过他立刻又补了一句,这不过是神经病罢了,会很快过去的。这点可以从很多反常的心绪中看出来。他详详细细地说着,可能由于他叙述时的措辞与态度增加了这些事儿的分量,让我对此又感兴趣,又觉迷惑。神经过敏害苦了他:只能吃淡而无味的饭菜;只能穿某种料子的衣物;所有的花香都令他喘不动气;一丁点儿光亮都会刺伤他的眼睛;除非是特别的弦乐之声,才不会令他听了心惊肉跳。 我发现他成了一种异常恐惧的奴隶。“我要死了,”他说,“我肯定会死于这种可悲的疯癫的。就这样,就这样,别无选择,我会遭灭顶之灾的。我害怕今后的事情,不是怕事儿,是怕这些事儿的后果。一想到出什么意外,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我都会不寒而栗,丧魂落魄。说实话,我怕的不是危险,而是它的绝对后果——恐怖。到了精神失常的这种可悲地步,我觉得早晚要抛开理智与生命,和那个狰狞的幽灵——恐惧——大战一场。” 从他断断续续、模棱两可的暗示里,我时而能发现他精神状态的另一个奇怪的特点,他被自己承继下来的这座巨宅的某些迷信说法束缚住了,以致多年以来,他不敢擅离半步——这种迷信力量的影响暧昧不明,难以言述——据他说,他家巨宅外表与实质上的特色感染了他的精神,具体说来,灰暗的山墙与高楼的形象以及它们在幽深山池里的倒影,都影响了他生存的信念。 尽管吞吞吐吐,他还是承认折磨他的这种异常忧郁的心境另有合情合理的原因——他所钟爱的妹妹,长年重病缠身,已告不治。她是他多年来唯一的伴侣,在世间仅有的最后一个亲人。“她死后,”他说道,辛酸的口吻令人难以忘怀,“他(这个不可救药的意志薄弱的家伙)就被抛下成了厄舍家族的最后一员。”他正说着,玛德琳小姐(人们这样称呼她)从房间深处缓缓走来,丝毫不曾留意我在座,又消失了。我无比惊讶,又难免有些恐惧地盯着她,根本说不清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我目送她离去的步态,不禁一阵心神恍惚。房门在她身后关上时,我才赶紧回头看她的哥哥。他一早已用双手捂住脸颊,骨瘦如柴的手指竟比往日还要苍白,指缝间热泪滚滚。 玛德琳小姐的病早就让医生束手无策。她症状反常,神情淡漠,身体日渐消瘦,伴有时发时歇的局部僵硬。她依然与病魔顽抗,并不曾卧床不起。但就在我到她家的那天晚上(她哥哥六神无主地告诉我),她终于在毁灭者的摧残下香消玉殒了。我这才知道,刚才惊鸿一瞥竟成遽尔永逝——那位小姐,谁也不会见到活着的她了。 随后几天里,我和厄舍都闭口不谈她的名字。这段时间,我忙于设法减轻我朋友的忧伤。我们一起绘画阅读,或者像在梦中一样,听他拨弄如诉的吉他,演奏纷乱的即兴曲。我们之间愈亲密,他愈是毫无保留地向我敞开心扉,愈使我辛酸地看到千方百计博他一粲都是白费心机。他心头的悲痛浑自天成,无休无止地流露着,像黑暗倾泻在物质和精神世界的一切上。 我将永远记得与厄舍府主人一起度过的许多庄严时刻。但是,我说不清他将我卷入了什么样的研究,或带我做了什么事。那种兴奋的极端不正常使一切都蒙上了一层硫磺的幽光,他那冗长的即兴挽歌依然回响在我耳边。万千往事里,我特别记得他奇异地歪曲了韦伯的最后华尔兹的奔放气息。他精妙的想象力孵育并勾勒出一片混沌,我对此一无所知,根本不可能用文字表达这些画而(栩栩如生,犹在眼前)。如果曾有凡人能绘出理念,那此人必是罗德里克·厄舍。对我这个当时身临其境的人来说,看着这个疑病患者在画布上倾诉纯粹的抽象时,心中升起一阵阵恼人的恐惧感,这是以往在欣赏傅塞利色彩鲜明、形象具体的画作时从未有过的。 在我朋友那些幻象丛生的画作里,有一幅并不那么抽象,也许可以,尽管有些勉强,用文字表达出来。画面呈现的是一处狭长的长方形墓穴或是隧道的内景,四壁低矮、光滑、洁白,没有中断也没有装饰。画面上的某些细枝末节显示出这个洞穴深埋于地下。画面范围中既看不到任何出口,也没有火把等任何人工光源的照明;只是密集的光线滚滚涌来,使一切都沐浴在一种鬼气森森的不相宜的光辉里。 我已经提到过他的听觉神经不健全,除了某些弦乐,一切音乐对他都是折磨。可能就是这种狭窄的限制使他只能选择吉他,他演奏起来真是妙不可言。可这并不能说明他能极为纯熟地演奏即兴曲。只有在强颜欢笑的片刻,我才观察到他那些狂想曲的词也好,曲也好(他经常自弹自唱),都是他精神高度集中与镇静的结果。我时常记起其中一首狂想曲的歌词来。也许是因为他演唱时,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从歌词含蓄、玄妙的意义里,我第一次看出了厄舍完全明白他高贵的理智王冠已摇摇欲坠。那首称为《鬼宫》的诗,虽不能说一字不差,但可以大体抄录如下: (啊!让我们哀悼,因为黎明不再 狂笑满耳——再不见微笑从容。 我深深记得,这首歌谣的袅袅余韵令我们浮想联翩,我不主张从它的新奇(别人也会有此见解),而觉得该从厄舍对它的执著中追循他的思想。别人的这种观点通常被称作众生有情,而在厄舍错乱的脑海里,则更为放诞,某些情况下,甚至把无机世界也当有情看待。他沉湎其中,难以自拔,我对这也不好说什么。但这信仰(正如我前文暗示的那样)跟他祖先留下这幢灰石房舍有关。在他想来,他们家宅院的石头,石头上遍布的霉菌,环绕四周的枯树——尤其是那始终如一,经久不变的安排和山池死水里的倒影都存在着一种感应——他说,这可以从池水、山墙渗出的衰落气息里看出来。那无形的难以逃脱的岑寂的影响力,数百年来注定了他家的命运,使他成了眼下这副样子——这么一个人。不必对这样的看法多说什么,我也不会妄加评论。 不难想象,我们读的这些和他那幻想处处合拍的书,多年来,对他精神世界的形成具有极大的影响。我们专心致志地一起阅读格莱赛的《女修道院的鹦鹉》;马基雅弗利的;斯韦登堡的《天堂与地狱》;霍尔堡的《尼古拉斯·克立姆地下旅行记》;罗伯特·弗拉德、让·丹·吉讷、德·拉·钱伯等人的手相术;蒂克的《碧落旅行记》;康帕内拉的《太阳城》。最受喜爱的一卷书是黑袍宗教士爱默里克·德·葛朗尼的八开小本作品《宗教法庭指南》;看到庞各尼斯·梅勒谈论古代非洲的牧神与森林神时,厄舍常会呆坐冥思上好几个钟头。可他最宝贝的一本书是黑体字、四开本的孤版奇书——一本寂寂无闻的教堂手册——名叫《据马因恩教会合唱经本追思己亡占礼前夕经》。 那天晚上,当他突然告诉我玛德琳小姐已不在了,说他打算(在下葬前)在这幢主楼无数地窖里选一间停灵十四天时,我不禁想起那本书中的狂热仪式,以及它可能对这个疑病患者产生的影响。这如此特别的葬仪自有其世俗的理由,我不便对此加以反对。他告诉我他是想到妹妹古怪的病症,医生有些冒失而又殷勤的询问,家族墓地的偏远和无遮无盖,才做出这个决定的。我决不否认,一想起那天在厄舍府楼梯下碰见的那人阴险的脸色,就觉得只要无伤大体,不悖常理,我就不加反对。 应厄舍之请,我亲自帮他料理临时的殓葬。尸体已被装入了棺椁,我们两个单独抬它至停灵之所。放置棺木的地窖(被关闭得太久,火都差点被窒息的空气扑灭,以致我们无法仔细观察)又窄小,又潮湿,深埋在地下,透不进一丝光来,就在我的寝室下面。在遥远的封建时代,这地窖是为了某种邪恶目的而用做牢房的,如今堆放了些火药之类的易燃物品。地板和走廊四壁,都仔细地包上了铜皮。那个笨重的铁门,也加以同样的保护。它沉重无比,一开门,绞索就会发出异乎寻常的刺耳的吱哑声。 将这令人心碎的重负放在恐怖之域的支架上,我们把还没钉死的棺盖推开几分,瞻仰遗容。我的心一下被揪住了,头一次发现这两兄妹容貌是令人惊异的相似;厄舍大概看出了我的心思,轻轻咕哝几句,我才知道他和逝者原是孪生兄妹,彼此间存在着一种难以解说的共鸣。可我们不敢多看——谁也不觉得她不可怕。疾病断送了这个风华正茂的女子,只在她胸前腮畔留下隐约的几抹红晕,这是通常纯粹僵硬症的特征,唇上几丝似有似无的笑容,在死人脸上是如此可怖。我们放下并钉死棺盖,关上铁门,吃力地摸回楼上愁云不曾稍减的房间里去。 这样悲痛欲绝地过了几天,我朋友神经错乱的特征有了显著的变化。通常的习惯不见了,日常的消遣被置之度外,忘在脑后。他匆匆忙忙、漫无目的、脚步散乱地在一间间屋子里徘徊。他苍白的脸色,如果可能的话,更蒙上了一层惨白——眼中的光彩却踪影皆无。以往偶尔可以听到的喑哑嗓音不见了,他似受了极度的惊吓,老是哆里哆嗦地说话。说实在的,好几次我都觉察到他纷乱不已的心里负担着什么沉重的秘密,他需要鼓起勇气,方能一吐为快。有时,我又不得不将这一切归结为莫名其妙的疯狂,因为我见他长时间望空凝视,全神贯注,像在听什么虚幻的声音。难怪他的状况吓坏了我——影响了我。我觉得他奇幻动人的迷信里那种强烈的感染力,正幽幽地潜入我的心头。 玛德琳小姐的遗体在地窖里放了七八天之后的一个深夜,我躺在床上,格外体会了这种情绪的力量。时间一个钟点一个钟点地过去了,我却辗转反侧,难以成眠。我想摆脱萦绕心头的紧张不安,努力使自己相信,之所以有此感觉,大半、如果不全是的话,是因为这房间里阴森森的家具摆设——因为这破旧黯淡的壁衣,被即将来临的风暴气息吹动着,在四壁上来回飘拂,不安地摩擦着床上的装饰,造成了令人惶恐的影响。我的努力毫无成效。一股莫名的恐惧渗入了我的躯体,梦魇一样地压上了心头。我喘息、挣扎一阵才算摆脱,从枕上抬起头来,死死盯着浓黑一片的房间——不知为什么,可能出于本能——听见狂风暂息时,不知从哪里传来了一种低沉模糊的声音。我被这种说不清、受不了的无比恐惧压得喘不过气来,慌忙套上衣裳(我也不指望夜间睡觉了),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快走,一心想使自己从这种可悲的境地中摆脱出来。 刚这样转了几圈,就听见附近楼梯上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我立刻听出来是厄舍。转瞬间就听他轻叩我的房门,提着盏灯,走了进来。他的脸色一如既往,惨白如尸——眼中却流露着狂喜的光彩,整个举止中透出一种压抑着的歇斯底里。这副神情吓坏了我——可什么也都比我忍受了这多久的寂寞要强,我竟如释重负,欢迎他的光临。 “你竟然没有看到吗?”默默地向四周看了一会儿,他突然说道:“你竟然没有看见吗?——啊,等一下,你会的。”一面说,一面仔细地遮住了他的灯,他匆匆冲到一扇窗前,迎着风暴,推开窗户。 霎时一阵狂风刮过,差点将我们吹上天。说真的,这是个美丽的暴风雨之夜,有一种不同凡响的恐怖与美丽。旋风早已在我们四周大施淫威;风向时时剧烈地变化着;厚密的云团(低低地压在我们房舍的塔楼上)从各处生气勃勃地涌来,挤在一起,不曾飘散。尽管云层厚密,看不到星星、月亮,也没有闪电的照亮,却不曾阻碍我们看清这一切。有一种氤氲的气息,缭绕笼罩着巨宅,它微光荧荧,清晰可辨,闪动在我们四周所有的地面物体上,闪动在大团大团翻腾奔涌的雾气下。 “你不能看——你不准看!”我有点儿哆嗦,我对厄舍说道,轻轻将他从窗口拉开,领到座位上。“这种叫你疑神疑鬼的景象不过是寻常的电光现象罢了——也可能是山池里蒸发出的毒瘴。咱们把窗户关起来吧;夜气真凉,对你的身体可不好。这是你顶喜欢的传奇故事,我来念,你来听——咱们就这么来打发这个恐怖的夜晚吧!” 我随手拿起的古卷是郎斯洛特·坎宁爵士的《疯狂的特里斯特》;我称它是厄舍心爱的读物是调侃多于真实的;因为这种笨拙、缺乏幻想的冗长之作,根本激不起我朋友那高超玄妙的想象力和任何兴趣。我沉湎于这样一种模糊的愿望,但求我念的荒唐情节,可以解脱折磨这个疑病患者的兴奋(因为精神错乱史上有很多相似的病例)。说实在的,要是能根据他那副紧张兴奋的狂态,来判断他是不是真的在听故事的话,我早该庆贺自己妙计得售了。 我已念到了那段著名的情节,书中主角俄塞莱德千方百计要和平进入隐士的居处未果,最后只得动武硬闯。记得故事是这样的: “俄塞莱德本就是心如铁石的好汉,方才畅饮美酒,如今酒性大作,越发气冲斗牛,不愿再和这个固执、狠毒的隐士饶舌斗口。他觉着肩头落雨,害怕暴雨袭来,于是举起钉头锤,狠砸几下,把门打出道口子,伸进套着铠甲的手臂,使劲一扯,竟将它砸穿,撕碎,扯烂,干木碎裂的空洞之声令人胆战,响彻森林。” 这句刚一念完,我停顿了片刻,因为我恍惚(尽管我立刻认为是我兴奋的幻觉欺骗了我)——听见从这幢大厦很远的一个什么角落里,朗斯洛特爵士详细描绘过的那种噼里啪啦碎裂的回声,以同样的特征,传入了我的耳朵。毋庸置疑,无非是巧合唤起了我的注意;在窗框吱吜作响,狂风呼啸之中,这点声响照理说来不会引起我的什么兴趣,或是让我心神不宁。我于是接着念下去: “大侠俄塞莱德进门一看,不由又惊又怒,恶隐士踪迹皆无,却见毒龙一条,身形庞大,鳞甲遍体,火舌喷吐,守卫在一座金殿前。殿内白银铺地,墙上悬挂着一张铜盾,闪亮无比,上镌铭文曰—— “来者为王; “屠龙得盾。 “于是,俄塞莱德举起钉头锤,向毒龙头上砸去,龙头应声落在他面前,毒气乱喷,只听一声惨叫,凄厉恐怖,钻耳如万箭攒心,俄塞莱德只得双手护耳,抵挡这前所未闻的恐怖之声。” 我立刻在此停下,困惑不解,毫无疑问,这回我真的听见(尽管说不清来自何方)一种低沉遥远但又刺耳持久迥乎寻常的尖叫或是摩擦声——和我想象中传奇作家描绘的毒龙惨叫一模一样。 又一次不同寻常的巧合,我的心一下子就被种种矛盾的情绪压沉了,其中最突出的感受就是疑虑和极端恐惧。我依然竭力控制,避免刺激这位神经过敏的伙伴。我无从知道他是否也注意到了这种声响,尽管在过去的几分钟里,他的举止起了奇怪的变化。他把椅子从我面前移开,背转身体,脸对着房门。虽然看不全他的五官,我还是见他双唇抖动,像在无声地低诉着什么。他的头耷拉在胸前——可我知道他没有睡着,从他的侧面,我瞥见他眼睛呆怔怔地瞪得很大。他的身体不断轻轻地来回摇动——这可不大对头。匆匆地瞄了他一眼,我又继续朗斯洛特爵士的叙述,故事是这样的: “如今,大侠已逃出了毒龙的魔爪,猛然想起盾牌和盾上魔咒的破法。于是搬开面前尸首,英勇无畏,踏着城堡里的白银过道,走向挂盾的墙壁;不等到得眼前,盾牌就摔落在他脚前的白银地面上,发出震天巨响,回音不绝。” 我几乎还没吐完这个音节——仿佛就在那一刹那,真有铜盾沉甸甸地摔落在银地上——我听清了那清晰、空洞、金属般铿锵而又显然闷声闷气的回声,被吓得魂不附体,一下子蹦了起来;可厄舍依旧不受干扰,有板有眼地摇着身体。我冲到他坐的椅子前。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神情漠然,宛如石雕。可是当我把手放在他肩头上时,他整个人都战栗起来,一缕惨兮兮的笑挂在嘴角;我见他结结巴巴、念念有词,声音又急又低,仿佛我不在他面前。俯身凑近了他,我才总算弄清了那番话的可怕含义。 “没有听见吗?——我可听见了,已经听见了,好几分钟,好几天前,我就听见了——可我不敢——哦,可怜我吧,我这个可怜虫!——我不敢——我不敢说!我们把她活埋到坟里了!我不是说过自己感觉灵敏吗?我现在告诉你我听见过她在棺材里最初的蠕动。我听见它们了,好多、好多天以前——可是我不敢——我不敢说!现在——今晚——俄塞莱德——哈!哈!打破了隐士的门,毒龙惨叫一声,盾牌咣啷坠地——还不如说是她棺材劈开的声音,她牢狱的铰链吱哑作响,她在地窖铜廊里挣扎的回声!嗨!我能躺到哪儿去?她不久就会来这儿吗?她不紧着赶来数落我性急吗?我难道没听见她上楼的脚步声?我难道没分辨出她那沉重可怕的心跳?疯子!”他舍身忘命、怒气冲天地跳了起来,大声喊道:“疯子!我告诉你她现在就站在门外。” 仿佛他气势非凡的言语里真有一股咒语般的魔力,他指着的那扇古雅巨大的镶嵌大门,顿时缓缓地裂开了笨重的乌木大口。这是一阵劲风的杰作——谁知厄舍府那个身裹寿衣的高大的玛德琳小姐就站在门口。她遍体鳞伤,骨瘦如柴,白袍上血迹斑斑,到处都透着苦苦挣扎的痕迹。有好一会儿她只是瑟瑟发抖,摇摇晃晃——接着,就发出低低的一声哀鸣,重重地摔到她哥哥身上,如今才是她最后的垂死挣扎。他被拽到地上,成了具死尸,一个恐惧的牺牲品,这是他早就料到的。 逃出那个房间,逃出那幢巨宅,我魂飞魄散。在我穿过旧堤岸时,狂风依然四处肆虐。突然,路上射来一片诡异的光芒,我回头想看看这怪异的光线从何而来,因为巨厦和屋影早被我抛在身后。原来是恹恹西沉的一轮血红的满月,透过我先前提到的那道裂缝照射过来。那道以前几乎看不清楚的,从屋顶曲曲折折裂到墙角的缝隙,就在我凝视时骤然加宽了——旋风呼啸,整幢建筑在我眼前纷纷崩坍,眼见高墙碎裂,我不由头晕目眩,只听翻江倒海似的一声巨响,久久不息——脚下那片阴寒幽深的山池,郁郁地默默地吞没了厄舍府的满地瓦砾。 陷坑与钟摆 〔为巴黎雅各宾俱乐部原址建立的市场大门所作的四行诗〕(原文是拉丁文。引自英籍犹太作家伊萨克·迪斯累里(1766—1848)所著《文学奇闻》一书。根据法国诗人波德莱尔(1821—1867)的说法,雅各宾俱乐部原址市场上既无大门,亦无此题句。雅各宾俱乐部,一七八九年法国革命时代的急进民主主义党,原名宪友社俱乐部,因其会址设在巴黎雅各宾寺院,故又称雅各宾俱乐部。)好久以来受尽拷打,痛得我浑身发虚——虚得只剩了口气;待等身上终于松了绑,准许坐下,神志顿时恍恍惚惚。耳边清清楚楚听到的最后一下高亢的声音,就是判决——可怕的死刑判决。此后,宗教法官(宗教法官,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官,由黑袍教派教士担任。)的嗓音听起来模模糊糊,只成了一片嗡嗡声。心里不由想起旋转来,大概是凭空联想到水车轮子声吧。这念头转眼就消逝了;因为不久再也听不清楚。但一时竟看见了——只是夸张得多么可怕呵!——我见到黑袍法官的嘴唇。看上去雪白——比本文写的纸还要白——也薄得奇形怪状;一副神情显得异常坚决——主意拿定,决不更改——人家受刑,根本满不在乎——嘴唇看来就薄了。只见两片嘴唇依然吐出判词,定我死罪。只见两片嘴唇一张一翕,吐出置人死地的语句。只见两片嘴唇一嘟一缩,形成我名字发音的样子;但没听到声音传出来,就禁不住打寒战。我虽一时吓昏了,竟还见到四壁的黑幔悄悄摆动,简直看不出在动。随即一眼瞅见了桌上七支长烛。乍一看去,倒是慈眉佛眼,俨然亭亭玉立的白仙女,将要救我出险;谁知眼睛一眨,竟成了无名鬼怪,长着火焰般的脑袋,我就知道要靠他们可没指望了,顿时感到一阵恶心,实在受不了,浑身上下毛骨悚然,恰似摸到了流动电槽上的电线。猛然间,只觉得长眠地下一定香甜,这念头像美妙的乐曲,不知不觉袭上心头;悄悄潜入脑海,仿佛过了好久,才彻底明白。后来终于真正觉着了,存在心头,不料那批法官的人影竟像变戏法一样,霎时无影无踪;长烛转眼化为乌有;烛火全灭了;随即一团黑,伸手不见五指;种种感觉好似鬼魂打下地狱,猛地一下子往下扎。四下里就此一片寂静,凝滞不动,漆黑一片。 我晕了过去;尽管如此,还是不想说完全失去了知觉。究竟还有什么知觉,我可不打算说明,甚至不想描绘;但不是完全失去了知觉。在酣睡中——并不如此!在昏迷中——并不如此!在昏厥中——并不如此!在死亡中——并不如此!连长眠在地下,也不是完全失去了知觉。否则为人哪有永生呢。我们从沉沉酣睡中苏醒过来,打破了什么丝网般的幻梦。谁知转眼工夫,就不记得自己做过梦了,大概丝网一触就破吧。从昏死中活过来,共有两个阶段:先是心理上或精神上的知觉恢复;再是肉体上的知觉恢复。如果到了后一阶段,还记得起前一阶段中的印象,或许会发现这些印象活生生道出昏厥后的情况。可是,昏厥算什么?至少该怎么来区别昏厥的预兆和死亡的预兆呢?但如果所谓前一阶段中的印象,不能随意回想起来,难道事隔多年,不会油然而生,就是心里摸不清这些印象打哪儿来的?从没昏厥过的人,决不会看出奇异的皇宫和极熟的面容,隐现在熊熊煤火中;决不会见到好多人看不大见的凄凉景象,漂浮在半空中;决不会玩味什么奇花异葩的芬芳;决不会听到什么从没倾听过的乐曲,弄得糊里糊涂。 精神恍惚状况下的一些迹象,我常常左思右想,一味想要回想起来;我不遗余力地认真想要追忆起来,在这其间,有时候竟自以为想起来了;一刹那间,短短的一刹那间,竟凭空想出,头脑清醒的后一阶段中才有的记性,只能跟仿佛人事不知的状况有连带关系。这似有若无的记忆力含糊道出,当初高高的人影把我举起,默不作声地将我推下去——下去——再下去——到后来一想到没个底地往下沉,就不由晕得要死。这种记忆力也道出,当初心里不比寻常的平静,因此隐约感到恐惧。过后又觉得一切骤然不动。仿佛推我下去的人影(一连串青面獠牙的人影!)一路下沉,沉啊沉的没个底的沉,沉过了头,吃力得筋疲力尽,才歇下来。此后,我就想到当时只觉得灰心和失望;脑子里终于一片混乱——忙着回想一切禁忌,记忆就混乱了。 冷不防,又感到了动静,听到了声音——心怦怦乱跳,耳朵里响着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接着是一阵静止,脑子里只是片空白。接着又听到了声音,感到了动静,还有了触觉——浑身一阵刺痛。接着只晓得自己还活着,可没丝毫杂念——这样过了好久。冷不防,心里有了念头,起了恐惧,吓得战战兢兢,还认真地想要了解真正的处境。接着又巴不得人事不省。接着一下子精神恢复了,费了番周折,终于能动弹了。这才一清二楚地想到审判、法官、黑幔、判决、虚弱、昏厥。接着,随之而起的一切以及后来的一切,极其认真地拼命回忆才模糊想起的一切,全忘得干干净净了。 至今我还没睁开眼睛。只觉得仰天躺着,全身倒没捆绑。手伸出去,啪地落在什么湿漉漉、硬邦邦的东西上。由着手在那儿放了片刻,尽力想猜出自己在什么地方,自己是干什么的。我巴不得睁开眼一看,可就是不敢睁。生怕一睁就看到周围的物件。可不是怕见到吓人的事物,怕只怕什么也看不到,反而吓得没命。后来心一横,终于不顾死活刷地睁开眼。这一看,那种最坏的念头就此证实果然不错。原来四下一团黑,奇黑无比。我拼命喘气。这样漆黑,仿佛要把人逼得透不过气来。空气闷得真受不了。我依然安安静静躺着,拼命开动脑筋。回想起宗教法庭上的审问过程,打算借此猜出实际处境。判决早已宣布;看来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可自始至终都没以为自己已经丧了命。不管小说中怎么写,这种想法跟实际情况总不相符——可我究竟在哪儿?究竟弄成什么副惨状?判处死刑的,我知道往往受着非刑(指宗教法庭中的判决宣布式及所处的刑罚(特指火刑)。)送了命;在我受审的当天夜里,就行过这么一次非刑。难道我已经押回地牢,等候下一次再给屠宰吗?下一次要过好几个月才执行呢。这一想顿时知道不可能。牺牲品总是刻不容缓就拿去屠宰的。何况,眼前这间地牢跟托莱多(托莱多,西班牙中部古城,以产钢刀闻名。)所有死牢一样,地上铺着石板,也不是一丝光都透不进。 这会儿,忽然闪出了个可怕的念头,热血顿如急流一般冲到心上,瞬息间,又人事不省了。刚醒过来,就马上站起身,从头到脚簌簌地抖。两条胳膊朝前后左右乱挥。什么也没碰到;可就是不敢挪一步,生怕给墓穴的四壁挡住去路。个个毛孔都冒出了汗,大颗冰凉的汗珠凝在额上。那分提心吊胆终于折磨得人受不了,我就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双臂张开,两眼圆瞪,恨不得看到蒙蒙一丝亮。朝前走了不少步路;谁知四下依然一团黑,空空落落。呼吸比较舒畅了。显而易见,我这分蹇运至少不好算作最最可怕的一种。 我照旧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心里不由涌现出无数描述托莱多恐怖情况的风言风语。谈到地牢里的种种蹊跷怪事倒有的是——我却始终当做无稽之谈;但终究蹊跷,也太可怕了,不能重复,只有悄声说出。难道人家将我关在这黑黝黝的地下世界里,要我饿死?还是有什么魔劫,甚至可能比饿死还可怕的厄运在等着我呢?那批法官的性情脾气我早摸熟了,因此深信结果就是丧命,比寻常还痛苦丧命。怎么死法,几时送命,这念头一直盘旋在脑海里,折磨得人发了狂。 我伸出两只手,终于碰到什么坚实的障碍。原来是堵墙,好像是石头砌的——光溜溜,黏糊糊,冷冰冰。我顺着墙走;一想到某些旧小说,就不由疑神疑鬼地一步步小心走去。可是,这么走着,根本弄不清地牢的大小,因为四壁仿佛完全一个样,就是绕了一圈,恐怕还不知道回到老地方呢。我这就打算掏出小刀,插进石墙上的细缝里,当做起点的记号。当初押到宗教法庭上,口袋里放着小刀,谁知如今竟不见了;原来一身衣服给剥掉了,换上粗斜纹布长袍。心里乱七八糟,乍一看,这重困难仿佛克服不了,其实算不了什么。我撕下一条袍边,摊摊直,跟墙成一直角放好。只消沿着牢房摸索着走,走完一圈,不怕摸不到这条布。至少心里是这么想法;就是没顾到地牢的大小,也没顾到自己身子虚得很。地上又湿又滑呢,我踉踉跄跄往前走了一阵,不料失足摔倒了。人累得筋疲力尽,禁不住只想趴在地上;哪知才躺下,就睡着了。 我刚醒过来,伸出手,就在身边找到一个面包和一壶清水。我实在累得很,没去琢磨这是怎么回事,光是狼吞虎咽地吃喝一顿。不到片刻,又沿着牢房走着了,吃尽辛苦终于摸到那条斜纹布。刚才摔倒前,一共数了五十二步,重新再走,又数了四十八步,才摸到布条。那么总共有一百步;我拿两步当作一码,就此认为地牢周围共计五十码。可刚才碰到墙上一个个犄角,所以猜不出这地窖是什么形状——因为我不由不认为这是个地窖呀。 我这样研究,可没抱什么目的——当然也没存什么希望;只是隐隐约约有种好奇心,撺掇人研究下去罢了。我离开墙,决定走到囚牢那头去。开头万分谨慎地往前走,因为地上看看好像由坚实的材料铺成,竟是滑得站不住脚。后来终于壮起胆,毫不迟疑,踏踏实实的一步步走去,拼命想要尽可能地笔直走到那头。这样走了十来步,袍上的碎边却绊住了双腿。一脚踩去,就此狠狠地摔了个嘴啃地。 一摔倒,心头顿时糊涂了,可没马上晓得出了件怪事,过了片刻,身子照旧趴在地上,才全神贯注在这件惊人怪事上。事情是这样的——我下巴靠在牢房地上,嘴唇和上半个脑袋,看看比下巴的地位还要低,可什么也没碰到。这同时,额角仿佛浸在又湿又冷的雾气里,霉菌的特异臭味直冲鼻子。伸出手一摸,才知正摔在个圆坑边上,不由吓得浑身一噤。不消说,当时根本就弄不清这坑有多大。我在坑边下面的石壁上摸索了一阵,终于拆出一小块碎石子,随手扔进深渊里。片刻间,凝神静听碎石掉下,撞着坑壁,发出阵阵回响;临了到底传出闷闷一声,碎石掉进水里啦,紧跟着响起了隆隆回音。这同时,耳边又传来一声响,好似头顶上的一扇门刷地打开,又猛地关上,只见蒙蒙一道光突然闪进黑头里,又突然消失了。 我清清楚楚看出,原来人家打算这样害我命,不免暗自庆幸,摔得正是时候,才逃出了虎口。再走前一步,早就一命归阴了。以往看了宗教法庭故事中讲到谋害人命的情节,总认为荒诞不经,异想天开,其实刚逃过的一关,正是故事里讲的那种。宗教法庭淫威下的牺牲品有两种死法,不是皮肉上遭到最悲惨的酷刑而送命,就是精神上受到最可怕的恐吓而丧生。我是注定要吓死啦。好久以来我受尽痛楚,神经就此衰弱,到后来连听到自己的嗓音也不免浑身战栗,不管怎么说,我总归只配熬受大刑了。 这如今眼前仿佛见到地牢四下都有不少可怕的陷阱,当场决定宁死也不冒险去碰一碰,于是,我手脚簌簌发抖摸索着回到墙边去。换成旁的心情,或许有胆马上跳进这样一个深渊,了此残生;可目下我却是个十足地道的胆小鬼。何况怎么也忘不了以往看过描写这类陷坑的文章——就是冷不防结果人命,绝不是这些文章最最恐怖的布局之一。 心里一急,神志顿时清醒;谁知过了半天,偏偏又睡着了。醒来一看,又见身边放着一个面包和一壶清水。我口渴如焚,浑身乏得没一丝力气,就一口喝干那壶水。水里管保下了蒙汗药,因为喝都没喝完,人就困得不得了。转眼睡着了——跟长眠一样沉。睡了多久,心里当然没数;等到重新睁开眼睛,只见身边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凭着光芒乱射的一道硫磺青光——开头可没法确定这道光从哪儿射来——我就看出牢房的面积和形状。 原来刚才把牢房大小完全搞错了。周围至多二十五码罢了。一见这点,心里白白苦恼一阵;真是白白苦恼!处在这么可怕的环境中,牢房的大小有什么紧要呢?可我偏偏对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感兴趣,一味只想找出量错的原因。我终于恍然大悟。头一次丈量时,数到五十二步,就摔倒了;当时那条斜纹布准在前面一两步路远;其实已经快绕完地牢一周啦。随后睡着了,等醒过来,准又走了回头路——这样就把牢房周围长度看成原来长度的一倍。当时脑子里糊里糊涂,根本没顾到从墙壁左头走起,最后竟走到了墙壁右头。 说到囚牢的形状,我也上了当。刚才一路摸索过去,碰到不少犄角,就以为牢房凹进凸出;一个人从昏昏沉沉的梦里惊醒过来,眼前只是一团漆黑,这份影响有多大呵!那些犄角不过是或远或近的几个浅凹槽,或是壁龛。其实牢房大致上是四方形的。刚才当做石墙的,如今看来好像是铁壁,或是其他什么金属的,由大块铁板拼成,其间的合缝或接榫,就成了凹槽。这金属囚牢的四壁全都草草涂着可怕又可憎的图案,正是僧侣那种吓人的迷信的产物。四壁画满了一身枯骨的厉鬼图以及其他恐怖十倍的画像,墙上给糟蹋得不成样子。只见这些鬼怪的轮廓倒很清楚,就是颜色褪落了,斑斑驳驳的,看来是空气潮湿的缘故。如今我也看出地上原来是石板铺成的。正中间有个圆坑,张着大口,我刚才正是从这虎口中逃了出来;但地牢里就只有这一个圆坑。 我好容易才模模糊糊地看到这一切,因为睡着那时,处境大大改变了。目前我直挺挺地仰面躺在一种矮矮的木架上。有条类似马肚带的长皮带将我牢牢捆紧。一圈又一圈地绕着全身,只有脑袋没给捆住,还有左手也没完全绑上,只消费番力,就可以伸出手,从身边地上放着的瓦盘里取来食物。眼看水壶拿走了,不由大惊失色。我说大惊失色,是因为口渴难熬,浑身乏得一丝力气也没有。害得我这么渴,看来正是那帮刽子手的阴谋诡计——盘里盛的食物是加胡椒的肉呀。 我抬头张望,打量天花板。只见高达三四十英尺光景,跟四壁构造大致相仿。其中一块镶板上画着个绝无仅有的人像,不由我聚精会神地凝视。原来是“时间老人”像,跟一般画法可没两样,只是手上没拿长柄镰刀,眼角一撩,看来拿的是偌大钟摆,正是在古钟上看到的那种。不过,这机械的外表有点特别,我就看得更留神了。钟摆就在头上,我正眼瞪瞪地朝上笔直望着,还以为看见钟摆动了。瞬息间,就知道自己猜得不错。钟摆摆动的幅度可不大,不消说,摆得也慢。我望了片刻,心里怀着几分恐惧,但多半是诧异。我看着钟摆慢慢摆动,不久终于看腻了,就转眼去看牢里其他东西。 耳听得轻轻一声响,不由全神贯注,我朝地下一望,只见几只偌大的老鼠穿了过去。原来都从我右面,眼睛底下那个陷阱里钻出来。就连我怔怔盯着,老鼠都禁不住肉香的诱惑,眼里冒着饥火,成群结队地匆匆出来。我少不得费了好大精力,才算将老鼠吓跑。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也可能甚至一个钟头(因为我只能马马虎虎地记下时间),才又抬眼一望。眼前的情景真令人惶恐不安,惊慌失措。钟摆摆动的幅度已经将近一码。速度也自然快得多。最最感到不安的,就是想到钟摆显然往下坠了。我如今看到——心里这份恐惧不必提多大了——钟摆下端原来是片闪光偃月钢刀,长达一英尺光景;两角翘起,刀口分明像剃刀一样锋利。模样也像剃刀,看来又大又沉,从刀口往上渐渐变尖,成了又坚实又宽阔的一块。由根重甸甸的铜棒挂着。整件东西在半空中摇来摆去,嘶嘶直响。 我现在才相信,这就是僧侣凭着巧心眼儿替我安排的死刑。宗教法庭的刽子手知道我发觉陷坑了——陷坑,我这样一个胆敢不服国教的,本来注定逃不过这场劫难——陷坑,地狱的象征,据谣传是宗教法庭中登峰造极(原文是拉丁文。)的一种刑罚。当时碰巧摔了一跤才没掉进这陷坑里,我也知道乘人不防,用计诱骗,加以酷刑,正是地牢中的一些主要的杀人奇计。我既没掉进坑,那毒计也没规定将我推入深渊,因此没第二条路了,眼前就要试一试另一种比较温和的死法。比较温和!想到自己居然用上这么个字眼,还是勉强苦笑一下。 我一下下数着钢刀匆匆摆动的次数,那段漫长的时间里,简直比死还可怕,这也不必细说了!钟摆一寸一寸地——一分一分地下坠——每隔一会才感得到钟摆下坠,那会儿工夫竟长得像几百年——钟摆往下坠,坠,坠,坠。几天日子过去了——或许是过了不少日子——钟摆才在头上摆来摆去,拂着阵阵辛味。锋利钢刀的气味直冲鼻子。心里暗暗祈祷——不胜其烦地祈祷上苍,但求钟摆快些坠下。我火得若疯若狂,拼命抬起身,往上凑着那摇来摆去的阴森森偃月刀。后来一下子镇静了,仰面躺着,对那闪闪的杀人钢刀嘻嘻笑,如同孩子对什么稀世玩具发笑。 又一阵,我完全不省人事,只有转眼工夫。因为等到知觉恢复,根本就没看到钟摆下坠的迹象。但也可能过了好久——因为我知道魔鬼有的是,看到我晕了过去,也可以随心所欲地止住钟摆。我一醒过来,也感到非常虚弱无力,呵!说不出的虚弱无力,好像饿了多天。即使那时正在辗转痛苦,要吃饭,还是人之常情。我费了好一番劲,才伸出左手,绑带能容伸多远就伸多远,一手拿了老鼠吃剩的一丁点儿肉。正将一点肉放进嘴里,心头忽然似有若无地想到了喜事——想到了希望。可是,希望跟我有什么相干呢?我刚说,那是个似有若无的念头,——人们往往有这种念头,而且始终不完整。我觉得想到了喜事——想到了希望;可又觉得这念头还没成形,就消失了。我拼命想要完全想出来——重新想到,可就是枉费心机。好久以来受尽痛楚,原有的思索能力几乎消失殆尽。我是个低能儿——我是个白痴。 钟摆的摇摆方向跟身体刚好成直角我看出偃月刀规定划过心脏那儿,将要磨破斜纹布袍子——磨了又磨——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磨着。尽管钟摆这种幅度大得厉害,约莫三十多英尺光景,尽管钟摆嘶嘶下坠这股冲力足以切开四堵铁壁,可几分钟内,还是只能磨破袍子罢了。想到这儿,就此打住。不敢再生杂念。一味聚精会神想着这个念头——仿佛这样想着,就可以当场止住钢刀下坠。我强自琢磨偃月钢刀擦过衣服的声音——听到斜纹布摩擦声,心里油然而起的那股异样惶惊的感觉。琢磨着这一切鸡毛蒜皮的琐事,想到后来终于心寒。 下来了——钟摆不断悄悄下来。我拿下坠的速度跟摆动的速度做着比较,借此苦中作乐。向右——向左——真远真广——好似鬼哭神嚎!浑如老虎偷偷摸摸地一步一步挨近我心口!脑子里忽而这念头占了上风,忽而那念头占了上风,嘴里就忽而大笑,忽而嗥叫。 下来了——当真铁面无情地下来了!就在胸口不到三英寸地方,摆来摆去!我拼命挣扎——剧烈挣扎——只想挣开左臂。只有下臂没给捆住。好不容易,才能从身边盘子那儿伸到嘴边,再要伸远些可办不到。要能挣断上臂捆着的皮带,就好抓住钟摆,尽力止住钟摆。我干脆还是去拦阻雪崩的好! 下来了——照旧不停地下来——照旧无法挽回地下来!钟摆一摆,嘴里就喘息,手脚就挣扎。钟摆一扫,浑身就痉挛,缩做一团。虽是毫无名堂地死了心,但还是急不可耐地望着钟摆向上,向外摆动;一见钟摆下坠,眼睛就刷地闭上,虽然死是解脱,啊,真是说不出的解脱!可一想刑具只消微微下坠,闪闪利斧就会落在胸口,我还是浑身打战。原来是心里存着希望,才浑身打战——才缩做一团。原来是希望——在酷刑下死里逃生的希望——即使在宗教法庭的地牢中,希望还在死囚耳边打气。 我看出钟摆只消摆上十一二下,钢刀就会挨着袍子,一看出这点,尽管万念俱灰,反而突然安下心来,不当一回事了。好几个钟头来——或许是好几天来——我还是破题儿头一遭开动脑筋。这时猛然想起身上捆着的这条带子,马肚带,只是完整的一条。可没其他绳子捆住我。剃刀似的偃月钢刀,乍一划过带子的任何部分,就会把带子割断,只消用左手一解,就好解开。但要是那样的话,钢刀就要逼近眉睫,这多怕呵!只消微微一挣,就会送命,这多悬呵!再说,难道刽子手事先竟没料到,以防万一吗?绕过胸口的带子,会不会就在钟摆摆动的路线中呢?只怕这线希望,看来也是最后的希望,转眼化成泡影,我就尽力抬起头,朝胸部看个清楚。马肚带将全身都捆紧了——只有杀人的偃月刀划过的地方没捆住。 我头还没枕在原来地方,忽然心血来潮,起了个念头,我不如说这念头就是上文中提过的那没完全想出来的脱身之计,也就是将食物送到焦灼的唇边,隐约想到的那不完整的念头。如今在脑子里了——朦朦胧胧的,简直乱七八糟,一点也不明确——但是完完整整的。我虽然万念俱灰,还是紧张地使出劲来,马上动手。 好几个钟头来,我躺着的矮木架的前后左右,可以说,老鼠多得造反。全是猖狂大胆,贪婪成性——血红的眼睛瞪着我,好像只等我不动,就要拿我当点心。“这些老鼠在陷阱里吃惯哪种东西?”我暗自想道。 刚才尽管我使出浑身力气拦阻老鼠,盘子里的一切还是给吃得只剩下一丁点儿。我的手始终在盘子四周挥来摆去;谁知到后来,这种不由自主的呆板动作终于不生效了。这批坏东西贪得无厌,锋利的牙齿时时咬着我手指头。我就将剩下的一丁点儿又油又香的肉末统统抹在带上,手伸得到哪儿,就抹在哪儿;于是,举起手,不再搁在地上,屏息静气,躺着不动。 开头,这批馋得要死的老鼠见情况两样了——见我不动了,都吃惊不小,吓得要命,惶惶然往后退缩;好些逃到陷阱里去了。但这不过转眼工夫。我料定老鼠必定贪心,倒没失算。眼看我始终不动,一两只最最大胆的老鼠就跳到架上,闻闻马肚带。看来这好像一齐进攻的信号。老鼠重新成群结队地匆匆钻出陷阱。赖在木架上不走——在木架上奔跑,成百上千地跳到我身上。钟摆一下一下地摆动,根本吓不走老鼠。它们一边躲着钟摆摆动,一边忙着啃那抹了油的带子。压在我身上——挤在我身上,累累成堆,愈聚愈多。在我喉咙上翻滚折腾;冰凉的嘴唇探索着我的嘴唇;成群结队挤在一处,压得人简直喘不过气来;无名的厌恶填满胸怀,加上黏湿的感觉,不由人不心寒。不到一分钟,只觉得这番挣扎就要了结。我清清楚楚看出绑带松了。心里顿时有数,老鼠咬断的管保不止一处。我躺着不动,这分坚毅的意志决非常人所及。 我既没失算——我也没白熬。终于感到自由了。马肚带断成一条一条,挂在身上。可是,钟摆已经落到胸口,割开斜纹布袍子,划穿里头的衬衣。钟摆又摆了两下,浑身上下顿时感到一阵剧痛。但脱身的机会到啦。我手一挥,救我性命的老鼠就仓促乱窜。我举止沉着——小心翼翼,侧向一面,缩着身子,慢慢地——脱出带子,偃月刀再也碰不着我了。至少一时间是自由了。 自由啦!——但还在宗教法庭的魔掌中呢!好容易才爬下那张恐怖的木床,踩在牢房的石头地上,鬼刑具却霎时不动了,看不见有人在拉,径自升了上去,穿过天花板不见了。这个教训,我拼命记在心上。不用说,我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看着。自由啦!——不过在一种刑罚中逃出命,再去受另一种比死还痛苦的刑罚罢了。想到这念头,就紧张不安地朝四下乱看,望着这间囚牢的铁壁。显而易见,房里出了什么异常的事——起了什么变化,一开头,可没法彻底明白。有好几分钟,我发着抖,迷迷糊糊地出着神,一味乱猜,可就是白费心机。在这段工夫中,才头回看清照亮牢房的硫磺光从哪儿射来。原来从一条宽约半英寸的裂缝里射进来,直照到四下壁脚,这一来,四壁仿佛跟地板完全分开,其实也确是如此。我拼命想朝那道缝隙往外张望,不消说,就是白费力气。 我不看了,这时心头突然明白这不可思议的变化。早先看到四壁的画像,轮廓虽很清楚,颜色却是斑斑驳驳,模模糊糊,如今,一时间竟显得灿烂夺目,鲜艳之至,那些妖魔鬼怪像就此面目一变,连神经比我健全的见了,也不禁毛骨悚然呢。四面八方原来不见鬼眼的地方,都长出狰狞的炯炯鬼眼,朝我瞪着,闪出灼人红光,看了可没法强自认为是假的。 假的!——连我一吸气,鼻子里都钻进了烧红铁板的热气呢!牢里弥漫着窒息的气味!那些看我受刑的眼睛愈来愈红,愈来愈红!画上恐怖的血腥场面蒙上一层更加鲜艳的绯红色。我喘息!我透不过气!这无疑是刽子手的阴谋诡计——啊!天字第一号冷酷无情的人呵!啊!天字第一号狼心狗肺的人呵!我避开炽热的铁板,躲到牢房当中。一边想到自己快要活活烧死,一边如获至宝地想起那凉快的陷阱。我匆匆跑到置人死地的井边。睁大眼睛往下张望。烧着的牢顶发出红光,照亮了井底深处。我一时间六神不安,不愿懂得眼前这番情景是什么意思。可不久终于闯进我脑海——拼命袭上我心头——火辣辣地烧到我那战栗的心里。啊!哪里说得出口呵!——啊!多怕呵!——啊!怎么恐怖都行,就是别这么可怕呵!我哇地尖叫一声,匆匆逃开井边,双手蒙住了脸——失声痛哭。 愈来愈热了,我又抬头一望,不由浑身打战,好像发疟疾。原来牢里又起了变化——目前明明是形状起了变化。我开头又是一味想要了解,想要明白出了什么事,就是枉费心机。但转眼就释了疑。我两次脱了险,宗教法庭就急着要报仇了;再要跟死神开次玩笑可不行啦。这房间原本是四方形的。如今两个铁角成了锐角,另外两个便成了钝角。在低低一声隆隆或哼哼声中,这么可怕的异样情况一下子愈来愈显著。瞬息间,牢房成了菱形。谁知并没就此打住——我心里既不希望如此,也不要求如此。我倒可以将那火红的四壁当做寿衣,抓来盖在胸口。“死,”我说,“怎么死都行,就是别葬身陷坑!”傻瓜!难道你竟不知道烧着的铁壁逼近来,就是要将你我逼进陷坑?你抵挡得了铁壁的火光吗?就算抵挡得了,你经受得了铁壁的压力吗?这如今,菱形愈来愈扁,愈来愈扁,快得来不及多想。菱形的中心,不消说,还有那变得极长的宽处,刚好逼近张开大口的深渊。我后退——可是步步逼紧的四壁逼得人抵挡不了,又只好前进。转眼间,烤焦的身体直折腾,在牢房的石头地上,再也没一英寸立足之地啦。我不再挣扎,可心头的痛楚却从最后一声又响又长的绝望喊叫中发泄出来。只觉得快在坑边倒下——顿时掉转眼睛……耳边响起乱糟糟一片嗡嗡人声!耳边响起一阵响亮乐声,宛如喇叭齐鸣!耳边响起一阵震耳的隆隆响声,赛过五雷轰顶!烧得火红的四壁霎时后退了!我正要晕倒,摔进深渊,有只手伸过来,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原来是拉萨尔将军(拉萨尔(1775—1809),法国拿破仑麾下的名将,一八〇八年攻入西班牙。)的手。法军开进托莱多了,宗教法庭落在他们敌人的手掌中了。 一个旅行者的恐怖怪床故事 在完成大学学业之时,我正和一个英国朋友待在巴黎。那时我们都是年轻人,恐怕生活也就真有些不检点之处,尤其是逗留在这样一座令人春心荡漾的城市之中。一天晚上,我们正在皇家大旅馆的周边地区四处游玩闲荡,犹疑着下一刻能找个什么法子取乐。这时我的朋友建议我们到福拉斯卡迪游赏一番,但是他的建议并不合我此时的兴味。我心里是记得福拉斯卡迪的,我在那里花去了又挣回来数不胜数的五法郎硬币,只是为了取乐起见,直到有一天对此失去了兴趣,实际上这个社交异类场所作为一处远近闻名的赌博房,已成了一处观览胜迹了。 “天呐,”我对我的朋友说道,“还是让我们去找一个可以看见一些纯正的、下流穷困的人们的游戏之处好了,没有那些的廉价姜饼和圣诞饰物洒遍其间的地方。让我们远离这个时尚的福拉斯卡迪,还是到一所人们不介意让一个穿着破破烂烂外套的人,或者根本就不穿外套的人——管他破破烂烂还是不破破烂烂的人,随便进出的房屋里去好了。” “太好了,”我的朋友说道,“我们不必到皇家大旅馆以外的地方去寻找这一类你想要的地方了。这样的一处场所就在我们的眼前,它就是那样的下流无耻——据所有去过的人所说,就像你心目中想见的那样。”没过一会儿,我们就到达了门前并走进了房中。 走上楼梯的时候,看门人取走了我们的帽子和手杖,然后我们被引进了中间的赌博大厅。我们没有看到许多人聚在那里。而且没有几个人抬头看着我们走进去,他们都是一些典型的——真的都是可悲的典型的——他们各自阶层的人。 我们为的是来看流氓恶棍的,可是这些人还要恶劣得多。下流也有其滑稽可观的一面,无论是显眼还是不显眼的——而这里除了惨不忍睹以外别无所见——纯粹怪异的、令人目瞪口呆的那种惨不忍睹。房间里边静得怕人。那个瘦削枯槁的长头发年轻男人,两只眼窝深陷大而无神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每一张翻动的纸牌,一句话都不说;那个脸皮浮肿、松垮垮生满斑疹的玩牌人,在那儿一个劲儿地划写着一张纸板,分别记录下来黑、红两色赢的次数——没听到他说过话;那个肮脏的、满脸皱纹的老男人,生着一对兀鹫一样的眼睛,身穿补丁摞补丁的长外套,他把最后一张小纸币都输光了,还在那儿目不斜视地关注着,尽管已经没有再玩的机会了——也是一言不发。甚至连发牌人的声音听起来都那么的沉闷而凝重。在这整个房间里的氛围烘托之下,我原是进到这个地方来找乐子的,不想眼前所见使我直想着要哭。我马上就看出来了,要想在这迎面袭来的压抑气氛中喘上一口气来,寻求内心的刺激感觉加以庇护是极其必要的。可最糟糕的是,我采取了最直截了当的方式来寻求刺激,照直了走向桌边,玩起牌来了。而更糟糕的是,恰如事情发生的那样,我竟然还赢了——大大地赢了一把;难以置信地赢了。赢得这么出乎意料,以至于桌边那些寻常的玩家们纷纷聚到了我的身边,睁大了眼睛渴望而神秘地盯视着我手里的纸牌,互相还耳语嘀咕着什么这个英国来的陌生人大概要把银行整破产了怎的。 这次玩的是“红与黑”。我曾经在欧洲的每座城市中都玩过这个游戏,然而,却一点都不想了解个中获胜的诀窍所在——就像人们说的哲学家之所有赌博者之宝!而作为这个词语所确切形容的赌博人,我却从来没有幻想过。我只是一心甘当这种游戏的被损害者而已。我参与到游戏当中,纯粹只是为了找乐子。我对此从来没有成瘾而不能自拔,因为我从来都不知道输光了的滋味。我从来就没有玩起来没完没了,一直玩到输光了屁股的程度,或者赢到揣进兜里的时候难以冷静下来,因好运而得意忘形到难以自制的地步。简单来说,我迄今为止经常光顾赌博房牌桌——恰如我经常光顾舞厅剧院那样——因为这些场所能使我高兴,也因为我没有别的更好的事情来消磨我空闲的时光。 可是在今天这个场合下,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现在,这还是我的人生中的第一次,我切切实实发自真心地感受到了游戏真正的意蕴所在。我的成功第一次让我感到迷惑了,而且以这个形容词真正的含义来说,简直就是如醉如痴的感觉了。这看起来似乎是难以置信的,然而这却是真实的情状,一旦我要尝试着把握机会,按着预期的估算来出牌的话,那就一定会输。而当我把一切都留给命运决断,下注时没有任何思虑在心的话,我就肯定会赢——赢得连银行在表面看起来都必定在各方面有所收益。起初,在场的一些人还敢于拿他们的钱物完全放心地押在我的花色上;但是我马上就把自己的赌注升到了他们不敢冒险的数目了。他们一个接一个地退出了赌局,全神贯注大气儿都不敢出地看着我的赛局。 可依然的,一次又一次,我增加着我的赌注,而且还是赢。整个房间里人们的情绪高涨到了狂热的极点。死一般的沉寂被来自各种语言的咒骂与惊叹的沉闷和声所打破了,每次一堆金币被隔着桌面搂到我这一边的时候都欢声四起——甚至那个安坐如山的发牌人都把耙子狠劲地在地板上撞,以他(法国式)惊讶方式表达对我的成功的愤怒。但是有一个在场的人还是把持住了自己的情绪,那个人就是我的朋友。他走到我的身边来,低低地用英语对我耳语,乞求我赶快离开这个地方,还是到此为止的好。我必须公正地承认,他数次重复了他对我的忠告与恳求,在我拒绝了他的建议之后,只是离开我的身边走开去(我全部的心思和意愿都沉酣在赌博之中了)远远地保持在一定距离之外,那天晚上再也不可能对我说一句话了。 他刚刚离开我的身边,就听到我的身后一个粗犷的声音喊道:“请允许我,我亲爱的先生!——允许我把你们掉在地上的两个拿破仑币归还原地儿。运气真是不错,先生!请让我把自己的敬意付诸于言辞好了,作为一个老军人,在我漫长的对此类事情的所经所历之中,我从来没有看到像你这样的好运气!从来没有!继续下去,先生——长此以往,勇者必胜!勇敢者无畏,让银行关门!” 我转过身去,看到一个高个子男人,点头哈腰地看着我,满脸是谄媚的微笑,身上穿着长扣子带花边的长外套。 要是我当时还清醒一点的话,我可能私底里会暗自揣测一下,他其实是一个很可疑的所谓老军人的类型。他长着一对带黑眼圈充血的眼睛,满是疥疮的连鬓胡子,一个大酒糟鼻子。他的说话声音里好像是最糟糕的营房里粗劣的下命令声,他的一双手是我所见过的最肮脏的手——就算在法国这里。然而,这些状貌特点,却没有引起我心理上的厌恶感。处于极度的兴奋之中,此时此刻胜利的躁动,促使我可以与任何在这场游戏中鼓励于我的人“和睦相处”了。我接过来这个老士兵递给我的一小撮鼻烟;轻轻抚着他的后背,郑重地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诚实的人了——称赞他是我所遇到的“圣军”之中最荣耀的现存者。“继续下去!”我的军人朋友鼓励道,激动不安地打着响指——“继续下去,一定要赢!让银行倒闭——勇往直前,无所畏惧!我的勇敢的英国同胞,让银行关门!” 我就这么继续着——马不停蹄,乘胜急追,以至于又过了仅仅一刻钟的时间,就听见发牌人不禁喊了起来:“先生们!银行从今天晚上开始已经不复存在了。”所有的纸币,以及所有的那所所谓“银行”里的金币,此时都已经摞在一起堆在我的手边了;整个赌博间里流通的资金都在准备着源源不断地流进我的腰包之中! “把所有的金钱都用你口袋里的手绢把它捆起来,我可敬的先生,”老军人在一边说道,当我抑制不住疯狂地把手指伸进我的金银堆里边的时候。“赶快捆起来,就像我们在‘圣军’的时候经常把一点剩饭打包捆起来那样;没有一条裤子的裤兜能缝制得可以经得起你这么一些赢获品。那里!在那里!——快把它们搂过来,那些纸币和所有的金钱!不可想象!什么运气——停一下!又一个拿破仑金币掉在地上了!啊!拿破仑万寿无疆!我最后还是找到你了吗?现在好了,先生——让我在两头都给你紧紧系上一个双扣,只要能有幸得到您的允准的话,这样这些钱就安全了。摸一摸看!摸一摸,幸运的先生!又圆又硬就像一颗大炮弹——啊,嘣!要是他们在奥斯特里兹向我们发射这么一颗炮弹的话——一切就全改变了!只要他们真的发射了的话!而现在,作为一个古老的投弹手,作为一个法国军队的前勇士,还有什么事情留着给我去做的呢?我为何这么发问?仅在于此:那就是乞求我尊贵的英国朋友跟我一起去喝一瓶香槟酒,在我们分别以前举起冒着泡沫的玻璃杯为幸运女神干杯庆贺!” 好一个前勇士!快乐的古老投弹手!来之不易的香槟酒!为一个老战士的英国式的欢呼!万岁!万岁!为了幸运女神再一次欢呼!万岁!万岁!万岁! “好极了!英国人。和蔼的,豪爽的英国人,在他的血脉中循环的是快活的法兰西的血!再来一杯?啊,嘣!——酒瓶空了!不要放在心上!胜利万岁!我,一个老战士,再叫一瓶来,还有半磅嘣嘣糖!” “不,不,前勇士;不要——古老的投弹手!你的最后一瓶了;这一瓶算我的。快看吧!干杯啦!法国军队!——伟大的拿破仑!——现在的团队!发牌人!诚实的发牌人的老婆和女儿们——要是他真的有的话!所有的女士们!所有世界上的人们!” 等到第二瓶香槟酒也喝干了的时候,我感觉好像自己在喝流动的火焰一般——我的脑子里似乎整个在往外冒火。在我此前这一生中还从来没有喝过量的酒而产生过这样的感觉。难道这是刺激品作用于我的神经系统的结果,当我处在高度的兴奋状态之中?难道是我的肠胃处于极度紊乱的状态之中了?或者是这些香槟劲头太大了? “法国军队的前勇士!”我喊道,几乎兴奋到疯狂的程度了,“我在火上烤了!你感觉怎样?是你把我放在火上的!你听到没有,我的奥斯特里兹英雄?让我们再干第三瓶香槟,把这些火浇灭了!” 这个老战士上下点着脑袋,滚动着一对熊猫一样的眼珠子,直到我认为它们要从眼窝里掉出来了,把他的一根脏乎乎的食指按在酒糟鼻子的一边,神情冷峻地断然说道,“咖啡!”说完一眨眼就跑进了里面的一个房间里去了。 这个性情怪僻的老兵说的这句话,好像对在场的其余的人产生了神奇的效力。他们行动一致地站起身来走开了。可能他们都期望着趁我头脑昏乱之机捞到什么好处,但是发现我的新朋友无微不至地照护着不让我醉死过去,就都放弃了在我的赢获品上动心思打主意的想法。无论他们的意图是怎样的,但他们总算是离开了。当这个老战士回来,重新坐在我的桌子的对面的时候,就只剩下我们两个在房间之中了。我可以看见那个发牌人,他就在房间外面的门厅里边,正一个人在那儿吃晚饭。此时周围更加寂静了。 突然间,“前勇士”的脸上表情发生了改变。他做出一副自命不凡的庄重表情来,当他再次开口跟我说话的时候,语句中不再花言巧语信誓旦旦的了,也不再打着响指给自己壮威了,也不再有声情并茂的顿呼与惊叹了。 “听着,我亲爱的先生,”他说道,以一种神秘而披肝沥胆的语气,“听一个老战士的建议。我已经到房屋的女主人那儿去过了(一个非常迷人的女子,烹调技艺非常精湛!)对她说明了特为我们准备一点上好浓咖啡的必要性。你必须饮一点这样的咖啡,压一压你这种有点喜形于色的谄媚作态,在你想要回家以前——你必须这么做,我好心而豪爽的朋友!今晚你要带上你那些金钱回家,保持清醒是对你本人的神圣职责。今晚上有几位绅士已经把你获胜的消息宣扬开了,从某种角度来看,他们是一些非常诚实而品行优良的人;但是他们也是一些凡人,我亲爱的先生,而且他们身上也有人性的弱点!不用我多说了吧?啊,不用,不用!你理解了我的心意!现在,这是你必须做的——赶快找人叫一辆遮篷汽车来,要是你感觉好些了的话——上车以后把窗户拉起来——告诉司机沿着宽阔明亮的街道把你送回家去。一定这么做,你和你的金钱就会安全了。这样的话,明天一早你就该感谢一个老战士对你的诚心建议了。” 正当这个前勇士语气恳切热诚地说完这番话之时,咖啡就送进来了,已经倒在了两只杯盏之中了。我的关切的朋友弯腰递给我其中一杯咖啡。我已经渴得嗓子要冒火了,一口就把杯中之物喝了个罄干。过了几乎没有一秒钟,我就顿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比此前更加昏沉过去了。只感觉整个房间在我的四周旋转着,极度疯狂地旋转着;这个老战士就像一只蒸汽机的活塞一样不停地在我的面前上下摆动着。我几乎被耳边的一阵铮鸣声要震昏过去了;一阵极度的迷糊、无助感,痴呆呆地怔在了那里。我从扶手椅上站了起来,双手扶在桌子上保持稳定;嗫嚅着说,我感到非常不适——已经到了不知怎样回家的程度了。 “我亲爱的朋友,”老军人回答说——甚至他说话的时候声音听上去也在好像在上下地摇动着——“我亲爱的朋友,以你现在的状况要回家简直是发狂了;你肯定会把你的钱丢了的;你一定会被轻易地抢劫并谋杀掉的。我一会儿要在这里宿夜,你也在这里睡吧——他们在这栋房屋之中搭了不少大床——去占一张;睡一觉酒劲儿就过去了,明天早上带着你赢获的钱财回家好了——明天早上,等天光大亮的时候。” 我此时只有两个想法了:其一,我必须紧紧抓住装满金钱的手绢包不放;其二,我必须找个地方赶快躺下来,舒舒服服地睡个觉。因此我接受了到床上去的建议,扶住了老战士伸过来的手臂,腾出另一只手来抓着钱包。由发牌人指引着,我们穿过了几条走道,踏上楼梯走进我要歇息的卧室之中。这个前勇士热切地晃动着我的手臂,跟我说明天和我一起吃早饭,然后就和发牌人一前一后走了出去,把我留在这里过夜。 我几步跨到洗漱台前,喝了一点我的水罐里的水,把其余的水倒了出来,一头扎进面盆之中;之后在一张扶手椅中坐了下来,试着稳定自己的情绪。不一会儿我感觉好了一些。我的肺中之物的改变,从赌博间里恶臭的气息到现在置身其中的寓舍中清新凉爽的空气;还有我眼中所见之物几乎同样清新的改换,从那“沙龙”里刺目的煤气灯下到这朦胧、静谧的卧室烛光轻柔的摇曳;这一切,再加凉水的作用,都对我产生了镇定的奇效。昏昏沉沉的感觉从我身上消除了,我又有点恢复了一个理智的人了。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整夜睡在赌博房中是危险的;我的第二个想法是,更加危险的是,在房屋关闭之后走出去,在夜间就这么独自一个人回家,在巴黎的大街上穿街过巷,身边还带有数目不小的钱物。我在我的旅行当中,曾经睡在比这里还要糟糕的地方;因此我决定闩门堵窗就在这里睡下,兴许可以挨到第二天早晨也不一定。 由此,我自身做好了一切应对入侵的防护工作:察看了一下床下以及壁橱之中的情形;试着把窗户紧了又紧;之后,心满意足地做好了所有的预防措施,脱去身上的外层衣服,拿起我的灯盏,这是最昏暗的一盏灯了,把它放在炉床上一堆羽毛一般的柴灰当中,就钻进床上去,把装满金钱的手绢包放在我的枕头下面。 不一会儿我就发现,不但我根本睡不着,即便想合上眼睛都难。我大睁着两眼,身上发着高烧。我体内的每一根神经都在颤抖——每一个我的感觉末梢似乎都异乎寻常地敏锐。我翻过来掉过去尝试着各种睡眠的姿势,不遗余力地找出床上任何一处漏风的冷角来,可一切都毫无用处。一会儿,我把两只手臂交叉在衣服外面;一会儿,我又把手臂插进衣服里面,一会儿我猛力地把双腿伸直了,抵住了床尾;一会儿,又抽筋一般把它们踡起来几乎要抵住下巴颏了;一会儿,我把皱巴巴的枕头一把推开,把它换到床上冷的一头去,拍平整了,仰着身子静静地躺下去;一会儿我又猛地起身把它叠成两层,然后把它立住了,倚在床板上,试着靠在上面,采取坐姿。所有这些努力都失败了;我恼怒地咕哝着,因为我感觉这个晚上反正是睡不着了。 可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手边没有一本书可供阅读。然而,除非我能找到某种转移自己注意力的方法,否则我感觉自己肯定会陷入许多恐怖怪诞的幻想状态之中;心神之中一定会充斥着许多可能或者不可能的各种危险暗示。总之一句话,整个这个晚上也就只有在经受预料之中数不尽的精神恐慌里面度过了。 我用胳膊肘支撑着身子,朝着房间四面打量着——房间里面由于窗户上面倾泻进来的可爱的月光而如同白昼一般——我想找一找房间里是否有些图片或者装饰品什么的,可以趁着明亮的月光看得清楚。当我的目光从一堵墙上扫到另一堵墙上的时候,突然间记起了梅厄斯特的那一本可爱的小书——《旅途中的卧处》。我决定模仿这个法国作者,找到一些事情来取悦于自己,以消除失眠所带来的困扰,在心神中幻想出各种各样可见的家具样件来,通过它们想出可能发生在它们之间的一些联系,就算一张椅子、一张桌子,或者一个洗漱台都可能产生这种关联出来。 就是在此时这样一种心神不定的状态里面,我发现使用自己的想象力要比较容易一些,而不必费心思去回忆那本小书里的情节,因此也就放弃了顺着梅厄斯特幻觉的思路迁延而去的想法——或者,准确来说,根本就不必使用心思。我只是环顾着房间四周,看着各种各样不同的家具摆件,没有多余的想法。 第一,这里有一张我正躺在上面的床;一张四根柱子的床,这是在巴黎这里一定会遇见的一样东西!——是的,一张英国式没法再笨重的四柱床,顶上齐齐地镶着印花棉布——床架四周整齐地围着流苏——那种令人透不过气来的半遮垂帘,我记得在我刚刚走进房间之时,顺手就把它们卷起来挂在柱子上的,而没怎么注意到床上的情形。之后看到的是大理石镶顶的洗漱台,就是在那儿我把水洒了一地的,由于当时急着要把水放出来,现在依然在那儿越来越缓慢地滴答着,滴在砖石地板上。之后是两张小扶手椅,我的外套、马甲,还有裤子就搭在椅子上面。之后是一张大躺椅,上面盖着脏乎乎的印花棉布,我的领带以及衬衣假领就搭在椅背上。之后是一张抽屉桌,上面其中两个铜把手已经不见了——华丽而庸俗的那种,一只破损的陶瓷笔架搁在上面,大概是作为桌面上的装饰品。之后是梳妆桌,上边装饰着一只很小的穿衣镜,还有一只很大很大的针垫放在上边。之后是窗户——一扇大得异乎寻常的窗户。之后是一幅老旧的画幅,从黯淡的烛光之中可以看到。这是一个戴着高高的西班牙式帽子的男人的画像,帽顶上是一丛竖起的鸟儿羽毛。一眼看去就是一个黑魆魆的阴险的恶棍,正抬头看着上方,伸出一只手遮在眼睛上面,目不转睛地朝上看着——可能是看向某个高处的绞架,他即将被吊死在上面的绞架。无论如何,他看起来是命该如此无疑了。 看着这幅画面令我心里一紧,不敢像他那样举头看向上方了——那里是这张床的顶部。那里是一块阴郁至极毫无兴味之地,因此我转过脸来再次看向画面。我心里数着男人帽子上羽毛的根数——它们由于画面的映衬而非常清晰——三根白色的,两根绿色的。我注视着他的帽子的冠部,其形状呈圆锥形,样式依照的大概是古以多·福克斯喜欢的那种。我猜测着他究竟是在看着什么。他的目光所及肯定不会是星星;这样一个暴徒既不会是占星家更不会是天文学家。那么肯定就是高处的一付绞架了,而且他马上就要被悬挂在上面了。执刑之人大概会拿走他圆锥帽顶的高帽子以及上面的羽毛。我再一次数着那些羽毛——三根白色的,两根绿色的。 当我还在执著于这个耗神费力的问题上难分难解的时候,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开始走神了。透进房间里的明亮月光使我想起来某个英格兰的月夜——那个威尔士大峡谷野餐聚会后的夜晚。回家途中的每一个事件,一路上优美的风光,在月色下更有情致了,这些我都记了起来,尽管这些年来我从来没有想到过那次野餐聚会;尽管说,如果我想要试着回忆的话,我只会记起来一点点甚至完全记不起来那些遥远的记忆了。所有那些可以帮助我们认为自己是可以永存的机能当中,又有哪一项可以像记忆这样可以更明了地告诉我们这个崇高的事实的呢?我在这里,在这所性质极其可疑的奇怪房屋之中,处于不能确定甚至非常危险的处境当中,似乎我最简单的记忆能力几乎都难以发挥作用了;然而,记忆力,非常随意的那种,场景,人物,对话,细致入微的各种情形闪现,这些我都认为早已经忘却了;这些我都已经不可能随心记起来了,即便天助也根本不可能了。可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在此时此刻,促使我整个产生这样奇怪、复杂、神秘的一种效应的?除了几缕透进我的卧房窗户之中的明亮月光之外,别无他故。 我还在沉思着那次野餐——沉思于回家途中的愉悦之情——沉思着那个感情丰沛的女士,她许会引用“查尔德·哈罗德”里的句子,只因为有这样的月光。我沉浸在这样一些过往的风情当中,回味着过去的快乐,可突然间,啪的一声,维持我这般记忆的丝线从中断开了:我的注意力瞬间回到了现实之中,目下的情形在我的眼前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晰了,我又一次发现自己还在那里紧紧地盯视着那幅图画,既不知道为什么更不明白为什么。 究竟看什么呢? 我的上帝啊!那个男人已经把帽子拉下来盖在额头上了——不!那顶帽子已经不存在了!那圆锥形的帽顶去了哪里了?哪里还有那几根羽毛——三根白色的,两根绿色的?根本不存在了!在原先帽子跟羽毛的地方,只有模模糊糊一件状物在遮着他的额头,他的眼睛,是他伸出手来遮在那里吗? 难道是床在移动吗? 我翻身仰卧着朝上看去。难道是我发狂了?还是喝醉了?还是在做梦?难道又迷糊了不成?或者是床顶真的在朝下移动——慢慢地降落下来,持续地,无声地,恐怖地,整个的那一面床顶正在压了下来——正从我的上面压下来,而我正好在下面躺着? 我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住了一般。一阵僵冷的麻痹感瞬间袭遍了我的全身,我在枕头上扭转过头去,想要看一看,究竟是床顶真的在移动,还是我长时间盯着图画中的男人看眼睛出现了幻觉。 朝着那个方向看一眼就已经足够了。我的上方那色调暗黑、脏乎乎的半挂帷幔,已经就差一寸就要与他的腰部齐平了。我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持续而缓慢地——非常缓慢地——我看见画面上的人形,还有人形下面的边框底线,随着半垂帷幔往下移动不一会儿就消失在它的后面了。 我在体格上绝不是一个怯弱的人。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处于危及生命的危险当中,但从没有把持不住自己的瞬间。可是当我确信无疑床顶的确是在移动,真的是在持续不间断地朝我压下来的时候,我抬眼看去,不禁颤抖起来,无助地恐慌着,身处这令人恐怖的谋杀机械之下,我却躺在那里看着它一步一步地压下来把我闷死在那儿。 我看着上面,一动不动,嘴巴也僵住了,也不会呼吸了。那支完全燃尽了的蜡烛,此时也熄灭了;但是月光依然照亮着这个房间。一点一点地下来了,没有停止,没有声响,床顶下来了,可是我心中的恐慌感似乎紧紧地把我拴缚在了我身下的床垫子——它一点一点地下来了,直到天篷流苏上积尘的气息都潜入到我的鼻孔之中了。 在这最后的时刻,自我保护的本能使我一下子从我的催眠状态之中惊跳起来,我最终还是能动了。只有刚好可以让我在床上翻身滚到一边去的空间了。我无声无息地掉落在了地板上,这时这架谋杀天篷的边缘正好碰在了我的肩膀上。 还没有来得及松一口气,也没能腾出手来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我马上就屈膝跪了起来,抬头看着床顶上方。毫不夸张地说,我是被它魔怔住了。要是我听到背后有脚步声的话,我都根本不会转过身去的;要是有一种逃生的办法奇迹般地提供在我的手上的话,我都肯定不会伸过手去把它接住的。整个我的身心生命,此时此刻,都全部集中在我的两只眼睛上面了。 它还在下降着——整个天篷,以及它四围的一圈流苏,都降下来了——降下来了——紧紧地降在了床上;闭合得是这么的紧,以至于我的手指都难以塞进床顶与床面之间了。我在床的侧边摸索着,发现此前我在下面看上去像是床柱顶上的一般的罩篷,实际上是一层很厚很宽的床垫子,只不过是被短帷幔以及上面流苏遮蔽起来而已。我抬头看上去,那四根床柱已经孤零零而可怕地矗立在那里。在床顶上的中央位置,是一根巨大的木质螺杆,显然正是这根伸进天花板里面一个孔洞中的木柱工作起来把床顶降下来的,就像通常情况下在需要压缩的物质上施加压力那样。这具令人畏惧的机械工作起来没有一点声息,它降下来的时候没有一点咯吱声;此时上面的房间里一点声响都没有。在这一片死寂和恐怖之中,我看到在我的面前——在这十九世纪法兰西文明的首都——这个秘密谋杀的机械,这种把人闷杀的方式可能出现在中古的宗教法庭里,出现在哈茨山脉里某个角落中的小旅店里,出现在西伐利亚神秘的裁判所之中!我直直地僵在那里,看着它,一动不能动,甚至都不敢呼吸,但是我已经开始恢复一些思考能力了,过了一会儿就明白了这场完全针对于我的恐怖谋杀阴谋。 我的咖啡杯中被投放了药物,而且下的是猛药。我之所以没有被窒息而死,是因为我服用了过量的某种麻醉剂。我由于浑身燥热而烦躁恼怒不已,正是这样才没有睡去,从而拯救了我的生命!我如此不加慎重地就放心让这两个恶棍把我带到这个房间里来,为了我口袋里赢得的钱财,他们决定趁我睡去之时杀死我,以这种残忍而恐怖的手段秘密暗算我的性命!又有谁知道有多少像我这样赌赢了的人,曾经睡在这个地方,就像我可能睡去那样,就在这张床上,再也没有醒来,无声无息地就消失了!我一想到这个就浑身立颤起来。 可就在这时,我满脑子的想法立时又僵住了,我看到这个杀人的顶篷又活动起来了。当它停在床上之后——我只有大概地这么猜测——过了差不多十分钟,它就又开始上升了。那个在上面房间里操纵的流氓,显然此时相信他们已经达到目的了。无声而缓慢地,就像它降落下来时那样,这个令人恐怖的床顶篷又升上去到它原先的位置了。当它到达四根床柱的最上端的时候,它也就到达了天花板上了。一点也看不出来螺杆以及那个孔洞的所在;整张床看上去又是一张普通的床了——顶篷还是一个普通的顶篷——最苛刻的眼光也看不出丝毫的痕迹来。 此时,我才能第一次挪动一下了——跪着的身子站直了起来——把我的外衣穿了起来——想一下我怎样才能逃出去。要是我不慎发出一点细小的声音,就可能暴露这个闷死我的企图已经失败了,那样我肯定还要被谋害的。我已经发出什么声响了吗?我竖起耳朵来听着,紧紧看着门那边。 没有!门廊外面毫无声息——没有脚步的声响,或轻或重,上面的房间里——每个地方都死一般地寂静。除了把我的门户拴紧以外,我还把一只老旧的大木头箱子挪过去顶在上面,这是我在床下找到的。为了移动这只箱子(想到它里面可能的盛装之物,我周身的血液不禁都凝固住了!)要想不发出一点惊动来是不可能的;而要想从这所房屋中逃出去,此时它已经夜间密闭了,就更加是天方夜谭疯狂之举了。我此时只有一个机会——从窗户出去。我踮起脚尖悄无声息走过去。 我的卧房在第一层,隔着地下室有一层夹层楼面,看出去外面是后街。我抬起手来把窗户打开,我知道我的这个举动是我命悬一线的逃生机会了。他们对这间“谋杀之屋”有着机警的设防。要是房间四周有任何响动的话,即便是床轴吱嘎一声,我也就命丧黄泉了!这个动作肯定花去了我至少五分钟的时间,这是就时间上来估算的——要是从我的紧张情绪上来算,要有五个小时——这才把窗户打开。我悄没声息地成功打开了窗户——手上的灵巧劲儿就像一个白日行窃的小偷——然后俯身朝下面的街道上看去。要想从这么高的地方跳到下面去,肯定会把我摔死的!接着,我转过头去看着房子的两侧。左边的墙上直上直下是一根粗水管子——它经过的地方就靠近窗户的边上。看到这根水管子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得救了。我得呼吸这时候才顺畅第一次起来,自从我看到床顶篷朝我压下来的那一刻起! 对一些人来说,我发现的这个借以逃生的办法可能看起来是极度困难而危险的——可对我来说,想要顺着这根水管子滑溜到大街上去,却一点都没有问题。由于经常练体操,我知道如何保持自己中学生一样的体力,攀爬起来既大胆而专业;知道自己的头脑够用,双手跟双脚的灵敏程度,足可放心地爬上爬下而没有危险。我已经把一只脚迈出去跨在了窗台上,这时我记起来放在枕头下我的那个装满金钱的手绢包。我不是不舍得把它留下来,而是报复心理促使我决意要让赌博房这些无赖们,在失去牺牲品的同时也得不到这些赃物。因此我回到了床边去,用领带把这个沉甸甸的手绢包拴在了后背上。 正当我把它拴紧,固定在一个比较方便的地方,这个时候,我觉得听到了门外的一阵呼吸声。恐惧的战栗瞬间传遍了我的全身,当我又一次侧耳倾听的时候。不!走廊之中依然是一片死寂——我只不过是听到了夜晚的气息轻柔地吹进房间里来的声音。接着我就来到了窗台上,之后我就紧紧地抓住了水管子,手足并用而下。 我悄无声息地顺着水管轻松地滑落到了大街上,这时我觉得我应该火速跑到附近的警察支署去,我知道它就坐落在临近的一个街区之中。一个警察局副局长和他的几个挑选出来的下属警员此时正好在这里,我想是在酝酿一个特定的计划,为了排查一宗神秘谋杀案的凶犯,整个巴黎这一阵子都在谈说着这宗凶案。当我开始讲述我的故事之时,由于着急再加上法语说得不熟,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很是狼狈,我能看出来警察局副局长已经在怀疑我是一个英国酒鬼了,大概已经抢劫过什么人了;可是他又听我讲述了一会儿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在我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我作为收尾的话语之前,他已经把面前的一堆纸张全都扒进一个抽屉之中,戴上他的帽子,又给我找了一顶戴上(因为我还光着脑袋),喝令一队士兵集合,吩咐他的专业助手们准备好一切破门开锁以及撬开砖石地面的必须工具,然后拉住了我的臂膀,以极其诚挚而恳切的态度,把我随他一起带出了这所房子。我敢说当这个副局长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第一次被大人带着去剧院看演出,都没有像现在这么兴奋过,就像这次他要去赌博房里执行公务这样! 我们顺着街道一路而去,警察局副局长一边细察我的形容,一边对我表示祝贺,就这样带着一队雄壮的兵士们一路前行。房屋的前面和后面都安插了哨兵驻守,在我们刚刚到达之时;随之就是一阵疾风骤雨一般的敲门声;窗户上面出现了一点灯光;我被叮嘱藏在了警察们的身后——接着又是一阵敲门声,一声厉喝“执行公务,请打开门!”听到这声可怕的传唤声,门闩锁钥等立时就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打开了,警察局副局长刚刚走进走廊的那一刻,就迎面碰上了一脸惊慌半穿着衣服的侍者。下面是接下来发生的简短的对话: “我们想要看一看那个睡在这所房屋里的英国人?” “他几个小时以前走了。” “他不会的。他的朋友走了;可他留下了。给我们看一下他的卧房!” “我向你保证,副局长先生,他不在这里!他——” “我向你保证,葛尔肯先生,他在这里。他在这里睡觉——他觉得你们的床铺不舒服——他去我们那里诉苦去了——它就在我这些人的中间——我正要到他的床架子上找一找有没有跳蚤。雷诺迪恩!〔这是喊他的一个下属的名字,一边伸手指着这个侍者〕扭住这个人的衣领子,把他的两只手绑到身后去。好了,现在,先生们,让我们到楼上去!” 房屋里的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被控制起来了——那个“老战士”第一个被抓了起来。我确认了自己曾经睡在上面的那张床,之后我们走进了上面的那个房间里。 房间各处没有什么看起来特别的物什。副局长站在那里环顾四周,命令所有的人安静下来,在地板上使劲踱了两下脚,让拿一支蜡烛过来,专注地看着他刚才跺脚的地方,命令把那儿的地板小心揭开。不一会儿就完成了这个工作。点起火光以后,我们看见了一个很深的木质夹层,就在这个房间的地板与下面房间的天花板之间。就在这个空洞里面露出来一只垂直放着的铁盒子一类的状物,上面涂满了厚厚的一层润滑油;盒子的里面能看见那根螺杆,正与下面的床顶篷相连。还有另外几根长短不等的螺杆,都被刚刚被擦过油的样子;几根杠杆上盖着一层毛毡;整个这个构造是一部有力的压力机的顶部结构——其邪恶而精巧的构成设计之精妙,既能与下面的设备加以连接,解构以后又能尽可能小地掩藏起来——发现这部机械之后,把它拉出到了地板上。副局长费了一点小小的工夫,成功地把这部机械装配在一起,把他的人留下来在上面操作,就和我一起下到了下面的卧室中。这个闷杀人的床顶篷一会儿就落下来了,可并不像我见过它落下来时那样毫无声息。我对副局长提到了这个情况,他的回答极其简单,却令人毛骨悚然。“我的下属们,”他说,“是第一次操作把这个床顶降下来——那些你赢了他们的钱的人可是这么做的老手了。” 我们把整座房屋留给两个警员看管——这所房子里所有的人员当时就被全部移送到了监狱里去了。副局长在他的办公室里录取了我的“官方口供”之后,又带我一起返回到旅馆中去取我的护照。“你认为,”我把护照递给他时问道,“真的有人被闷死在那张床上,就像他们要闷杀我那样吗?” “我看到过数十个被溺毙的人停放在陈尸所里,”副局长回答道,“在他们的记事本上都找到了解释他们之所以投入塞纳河自杀的信件,因为他们都是在赌桌上输净了所有之物。我怎么会知道究竟有多少人走进了你进去过的那间赌博房?赢了像你那么多的钱?睡在你睡过的那张床上?在那张床上睡着了?被闷杀在那张床上?然后又被秘密投进了河中,身上带着一封解释的信件,事先由谋杀者写好,放进他们的记事本里去的?没有一个人可以说清楚,究竟有多少人遭遇了这样不幸的命运,而你就是从这个命运中脱逃的。这所赌博房中的人们对我们掩藏了他们床架机械这个秘密——甚至连警察都无从知晓!那些死去的人们又帮着他们掩盖了这个秘密的另一部分。晚上好,还不如说早上好,福克纳先生!到九点钟再来我的办公室——同时我要说,再会了!” 我的故事的其余部分没过一会儿也讲述了一番。我被一遍一遍审查了个够;赌博房里被严格地从上到下搜了个遍;被监押者们都被分别进行了讯问;其中两个罪行较轻的坦白了罪行。我发现那个“老战士”就是这座赌博房的主人——法官调查出来他在数年前就被军队开除后成了流浪汉;从那时开始就犯下了种种劣行;他存有大量窃得的财物,这些物主们都已经加以确认了;而那个发牌人,还有那个给我倒咖啡的女人,他们作为从犯,都参与了床架子的秘密之中。似乎有些理由猜测,是否所有这所房屋内部的人员都与这架杀人机械有某种关联;由于对此实在无从知晓,这些人也就有幸被作为一般的窃贼及流浪汉加以处理了。至于那个“老战士”以及他的两个直接授命者,他们马上就被判为了囚徒;给我的咖啡中投放药物的那个女人,我已经记不清楚被判了多少年了;那个赌博房里的一般听差被认为“可疑”而被“监候”;而我则在整整一个星期里边(多么漫长的时光),成为了巴黎社交界的头号“社交宠儿”。我的这次险遇被三个享有盛名的戏剧家加以演绎渲染,但却从未看到搬上舞台晓示天下;这是由于审查机构禁止在舞台上再现这个赌博房床架子凶案的实录。 我的这次冒险经历最直接的一个良好结局,是任何一个审查机构都必须承认的——它拯救了我不再把“红与黑”当做一种乐子来看了。从今以后只要一看到绿色的桌布,看见一堆堆的纸牌、一摞摞的金钱,放在桌面上,马上就会让我记起来那番景象,床顶篷正在一点一点降落下来把我闷死在床上,在那死寂而漆黑的深夜里。 鹰溪桥上 <er top">一 亚拉巴马州北部的一座铁路桥上站着一个人,他正俯视着桥下20英尺处的奔腾流水。这个人的双手背在身后,手腕被绳子绑着。一根绞索紧紧地套住他的脖子,另一端系在他的头上一根结实的枕木上,中间的一段则松松地低垂到他的膝前。几块木板散搁在铺着铁轨的枕木上,他和他的行刑队就站在枕木上面。一位联邦军军士和他指挥的两名士兵组成了行刑队,那位军士看起来像是和平时期的一个代理警长。一位身穿戎装、腰佩武器的上尉军官站在这个临时搭起的平台上。桥两端各有一名哨兵,他们持枪而立,左臂横在胸前,枪垂靠在左肩前,机枪抵在臂上。表面看来,这个姿势一本正经,其实极不自然,因为整个身体都非常笔直。这两个哨兵对桥中心发生的一切漠不关心,他们的职责仿佛只是把守横在桥上的那块平台。 除了一个哨兵外,桥的一头没有人,铁路径直向前延伸了一百码,进入树林,接着拐了个弯就消失不见了。远处肯定还有哨所。河的另一面是一片开阔地,一排木栅栏竖立在平缓的斜坡上,木栅栏上面挖了步枪射击孔,还有一个炮口,炮筒从里面伸出来,控制着整个桥面。一些旁观者站在桥和碉堡间的斜坡上,一队步兵在那里“稍息”,枪托拄地,枪口稍微后倾,靠在右肩上,他们双手交叠地放在枪上。队伍的右侧站着一位中尉,他的指挥刀刀尖着地,左手按在右手上。除了桥中央的四个人外,其他人都一动不动地站着。那队步兵以僵滞的目光漠然地注视着铁桥。那两名哨兵面对河岸,看起来仿佛装饰铁桥的雕像似的。上尉双手抱在胸前,站在那里,默不作声地看着下属干活,不作任何指示。死神好像达官显贵,当他到来时,大家必须以礼相迎,尊为上宾,就连和他亲密的人也包括在内。依照军规,尊敬就预示着静穆和肃立。 从外表来看,那个即将被处以绞刑的人大约35岁,是个平民。他的服装表明他是个种植园主。他相貌端正,鼻梁高挺,嘴巴坚毅,前额宽阔,乌黑的头发向后梳拢,从耳后一直披到他那件合体的外套领子上。他有着硬直的短髭和山羊胡子,但并非连鬓胡子,深灰色的大眼睛流露出慈祥的表情。超乎想象的是:一个脖子上套有绞索的人竟然会呈现出这样的表情。很明显,他并非什么卑鄙的刺客。反正军规对形形色色的人的绞刑都有明文规定,绅士也包括在内。 一切都已准备就绪,那两个兵士抽掉各自脚下的木板,站到两旁。中士转过身来向上尉敬礼,并迅速站到他的身后,上尉也随之挪开一步。此刻,桥上只剩下那个受刑的人和中士,他们分别站在横跨三根枕木的一块长木板的两端。那个平民站的一端即将碰到第四根枕木了。刚开始时,木板是靠上尉的体重维持平衡的,这时中士站在了上面。一旦上尉发出信号,中士迅速移开,木板就会倾斜,那受刑人就会从两根枕木间坠落下去。在那个受刑人看来,这样一来倒也干净利落。他的脸和眼睛都没有被蒙住,眼睁睁地望着自己站立的那块“摇摇晃晃的立足点”,过了一会儿,他将视线移到脚下,看着湍急的、打着漩涡的流水。忽然,他看到水中有一段翻腾的木头,他的视线也随之漂流而下。水中的木头流得多慢啊!河水也流得那么费劲! 他闭上眼睛,想最后一次想想自己的妻子和儿女。在朝阳的映照下,河水被染成了金黄色,远处,河岸两旁雾气腾腾,那座碉堡,那些士兵,还有那段旋转着的木头。 这里的一切都令他不能集中思想。此刻,他的心里才感到一种新的不安。因为正是一种尖锐、清晰的金属撞击声把他对亲人的思念扰乱了。这声音就像是铁匠的锤子似的,敲打着铁砧,有着一样高亢激越的音色,他既无法塞耳不听,也理解不了。他猜不到那是什么声音,远在天边抑或近在眼前,然而仿佛又远又近。它的反复出现是有规律的,然而缓慢时就像丧钟一般。他不耐烦地等着下一次的敲击,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朝他迎面扑来。随着敲击间歇的延长,那声音变得强烈而尖锐。他感觉自己的耳膜仿佛被一把尖刀戳痛,让他感到烦乱。他唯恐自己会惊声尖叫。他所听到的,只不过是自己手表发出的滴答声。 他睁开双眼,再一次看了看脚下的河水。“如果我能挣脱双手,”他想到,“我就能够甩掉绞索,跳入河中。我就能潜水躲避枪弹,全力游到对岸,冲入那片树林,再逃回家去。上帝保佑,如今我的家还没有被他们占领,我的妻子和儿女距离占领军还远着呢。” 这些用文字记录的思想,不像出自这个即将逝去的人的头脑,反而像是从外界闪进去的。这时,上尉对中士点了点头,中士往后退了一步。 <er h3">二 贝顿·法夸出身于亚拉巴马家族,这是个历史悠久、受人尊敬的家族。作为一位殷实的种植园主,他和别的庄园主一样,热心于政治。自然最初也是主张南方应该脱离联邦,并且大力支持南方的事业。因为他那傲慢的性格(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他未能加入那支曾经在各种残酷战役中殊死战斗的勇敢军队,那些战役最终以科林斯镇的失陷而结束。由于才华得不到施展,他烦闷至极。他迫切希望有一天他的能力能得以施展,像士兵那样有用武之地。他也渴望能出人头地。他认为,这种机会一定会到来,并且和战争中机会均等是一个道理。并且,他还全力以赴,只要是对南方有利的,不管什么低贱的事他都乐意去做。只要与他这样一个在内心深处实在是军人本色的平民性格相符,不管有多危险他都乐意承担。对于那条露骨的格言——爱情和战争都是不择手段的,他深信不疑。 一天傍晚,法夸和妻子正坐在家门口一条自制的长凳上,只见一个穿灰色军服的士兵骑马来到门前,想讨点水喝。法夸太太非常乐意用自己白净的双手为士兵效劳。当她去端水的时候,她的丈夫靠近那个满身尘土的骑手,急切地向他打探前线的消息。 “北方佬正忙着抢修铁路,”那个士兵说,“准备再发动一次进攻。他们已经抵达鹰溪桥,并修复了这座桥,在河的北岸,他们还筑起了一道栅栏。他们的指挥官还下令:凡是企图破坏铁路、铁路桥梁、隧道和火车的人,一经俘获,就地绞死。我亲眼见到过这些通告,贴得到处都是。” “鹰溪桥距离这个地方有多远?”法夸问。 “大约30英里。” “河岸上有没有军队呢?” “桥这边有一个哨兵,距离这里的半英里处的铁路线上只有一个哨所。” “如果一个人,一个平民,一个熟悉绞刑的人,能躲过那个哨所,并且骗过那个哨兵,”法夸笑着说,“他能做些什么呢?” 士兵思考了一会儿答道:“一个月前我在那里时,留意到去年冬天的大水将河里漂浮着的大量的木头都积在这一头的桥墩下了。现在那些木头像麻绳一样干,只要有一点火星就会燃烧。” 法夸太太取来了水。士兵一饮而尽,他彬彬有礼地向她致谢,然后对她的丈夫鞠了一躬,骑上马飞奔而去。一小时后,夜幕降临,那位骑兵又从种植园经过,这一次是向北,奔向他来的方向。原来他是北方联军的探子。 <er h3">三 当贝顿·法夸垂直从桥上坠下去时,他已经没有知觉了,仿佛死了一般。过了很长时间,他才被喉咙口的一阵剧痛从毫无知觉的状态中惊醒过来,紧接着是一阵窒息感。阵阵疼痛从他的颈脖开始,一直延伸到四肢以及身体的每一个细胞。疼痛似乎顺着一张精密的网络,闪电般地扩散到全身;疼痛又仿佛一条条火舌,让他觉得灼热难耐。他只是感觉脑袋发胀,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似的。这些感觉都与思维毫无瓜葛,因为他的思维功能已经遭到毁灭。唯一幸存的是感觉,但是这种感觉把人折磨得异常痛苦。他似乎觉得,一切都在旋转,自己就像一颗熊熊燃烧着的核心,被亮闪闪的云雾包围着。他还像一个巨大的钟摆,围着一个巨大的弧圈不停地晃动。一时间,他周围的亮光猛地冲击过来,紧接着是一阵水溅声,在他的耳鼓里轰轰作响,一切又都变得阴冷而黑暗。思维的功能得以恢复。他知道,自己已掉入河中,因为绳子断了。这时,他感觉呼吸顺畅,脖子上的那根绞索早已勒得他透不过气来,现在又恰巧挡着河水灌进肺里。在河底被吊死,这种想法在他看来实在荒谬。黑暗中,他睁开了眼睛,看到头顶上有一束光亮,然而这束光那么遥远,摸也摸不到。他依然在下沉,因为他看到头顶上的亮光渐渐微弱,最终变成了一丝微光。紧接着,这丝微光变得亮了起来,他清楚自己正在向上浮,因为他感觉舒服多了,然而他无法相信这一点。“被吊着淹死倒也不错,”他心想,“然而被枪毙并不是我希望的。不!我不想被枪毙,那样太不公平。” 他对自己干什么毫不知情,然而手腕上的剧痛告诉他,他正在试着挣开双手。仿佛一个闲人在观赏杂耍演员的表演而对其结果漠不关心一样,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挣扎。这一努力太令人惊叹了!多么了不起,多么惊人的力量啊!太棒了!啊,他成功了!绳子松了,双臂分开向上浮了起来。在越来越强的亮光中,这两只手清晰可见。他带着一种崭新的兴趣望着,一只手,然后是另一只手,他用力抓住脖子上的绳子,然后又用力将它扔在一边。绳子在水中上下摆动,就像一条水蛇。“套上绳子,重新套上!”他感觉自己正对着双手喊,因为绳子解开后,是一阵他从未感到的剧痛。他的脖子痛极了,脑袋就像烧着了似的,那颗一直在轻轻跳动着的心猛然跳了一下,仿佛要从口中蹦出来。他浑身疼痛,像散了架似的。然而,那两只不听使唤的手没有遵从他的命令。它们快速而有力地朝下划着水,他游出了水面。他感觉自己的头先露了出来,太阳刺得他看不到任何东西,胸脯急剧地起伏着,伴随着一阵剧烈的难以忍受的疼痛,一大口空气被吸了进来。 然而不一会儿,他又一声尖叫,把它吐了出来! 此刻,他已经完全控制了自己的各种感官。实际上,这些感官还很敏锐。他置身于一种令人恐惧的紊乱之中,也不知是什么东西促进并改善了他的感官,使他觉察到许多以前从未觉察到的东西。他感觉到了脸上的水波,听到了它们拍打时发出的“哗哗”声。他看了看河岸上的树林,看到一棵棵树,看到树叶和每片叶子上的脉络,也看到树叶上的小虫子,有蝗虫、金身苍蝇,还有树枝间的褐色蜘蛛,它们正忙于织网。在成千上万片草叶上,五颜六色的露珠一闪一闪的。水波上,蠓虫在尽情歌舞,蜻蜓扇动着翅膀,水蜘蛛划动双腿,好像船桨在推动小舟,这一切合成了一支清晰的乐曲。一条鱼从他的眼皮底下“嗖”地游了过去,他听到了鱼身分水的“沙沙”声。 此时,他已经从水下露了出来,脸向下游。过了一会儿,这个看得见的世界似乎围着他缓缓旋转起来,他自己成了轴心。他看到了小桥、碉堡,看到了站在桥上的士兵、上尉、中士,两名哨兵,他的行刑队。在蔚蓝色天空的映衬下,他们的轮廓清晰可见。他们朝着他高声喊叫,指手画脚。上尉已经将手枪拔了出来,只是没有开火,其他人都没带武器。他们的动作古怪而可怕,他们的身影也出奇的大。 忽然,他听到一声枪响,有什么东西在距离他有脑袋几英寸的水面上轰然爆炸,溅了他满脸水。紧接着,又是一声,他看到其中一个哨兵正举着枪,枪筒里冒出一缕青烟。他在水里看到桥上的那个人正死死地盯着自己。他看到这是一只灰色的眼睛,他记得曾经在哪本书上读到过,说灰眼睛是最厉害的,凡是著名的射手都拥有一双灰眼睛。不过,这只灰眼睛没有击中目标。 一个回旋的浪头推着法夸旋转了半圈,他又一次看了看碉堡对面的林子。一个响亮而尖锐的嗓音,在他的身后单调而有规律地喊着,越过水面,清晰异常,透过并淹没了周围的所有声响,包括他耳边汩汩的流水声。虽然法夸并非军人,但他常常在军营出入,清楚这种从容不迫、不紧不慢、喉音浓重的腔调有着怎样可怕的意义。岸上的那位中尉现在不再袖手旁观了。他的声音多么冷酷无情!平稳的语调像是要逼着士兵们保持镇静。他一板一眼地喊出这样几个残酷的字眼: “全体!……注意!……举枪!……准备!……瞄准!……放!” 法夸向下潜去,尽力向下潜。河水响在耳边,仿佛尼亚加拉瀑布一般轰鸣,可他还是听到了排枪沉闷的轰响。他再次浮上水面,看到很多亮晶晶的小铁屑,又扁又平,一点一点地沉没了下去。有几片碰到了他的脸和手,然后又落下,接着往下沉。有一片夹在他的衣领里,火辣辣的,难受极了,他猛地将它扔了出去。 等他露出水面,大口喘气时,他才知道在水下已经待了很长时间。他发现自己身处很远的下游。与刚才的地方相比,这里安全多了。大部分士兵都已经上好了枪膛,从枪管里抽出来的通条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空中翻了翻,“嗖”的一下又被插进了鞘套。两名哨兵又开枪了,这一次他们不是执行命令,但也没有射中。 这一切都让这个被追捕者在回头时看在眼里。现在他正顺着水流努力地游着。他的头脑像四肢一样充满力量,此刻正在以闪电般的速度思索着。 他想:“这位长官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齐射还不是像点射一样容易躲避嘛。或许他现在已经下令让士兵随便开枪了。上帝啊,我可躲不过那么多子弹啊!” 在距离他不到两码的地方,忽然可怕地溅起了河水,然后是一阵尖啸,随后慢慢减弱。这响声听上去仿佛又由空中飞回碉堡去了,最后“轰”的一声爆炸,打乱了河底的宁静。河水像一条掀起的被单,将他的脑袋盖住,把他整个裹了起来。他什么也看不到,也喘不过气来。大炮也参与了进来。他摇了摇头,抖掉脸上的水,听见一颗打偏了的炮弹正“嗖嗖”地从他的身旁飞过。过了一会儿,远处的树林里便响起了“噼里啪啦”的树枝折断的声音。 “他们不会再这样打了,”他心想,“下一次他们就要打葡萄弹了。我必须死死地盯着这个炮口,硝烟会给我提示,炮声来得太迟,总是落在炮弹的后面。这门炮真是不错啊。” 忽然之间,他感觉自己正在快速地旋转,像极了一只陀螺。河水、河岸、树林、此刻在远处的桥、碉堡和士兵都乱作一团,看也看不清。周围的一切都五颜六色,他看到只是一条条在水平线上旋转着的光纹。原来他刚才是陷进了一个漩涡,漩涡激烈地盘旋向前,把他搞得晕头转向。过了一会儿,他被水流抛在一片碎石堆上,这里是河的右岸,也是南岸。他正好被一块隆起的地方掩蔽起来,不被敌人察觉。这猛然间的停顿,再加上一只手被碎石擦破,使他有了喘息的机会。他激动地流下了泪水,将手指插进沙子里,一把一把地洒到身上,嘴里还轻轻地感谢它。这沙子看上去像钻石,像红宝石,像绿宝石,像他能想象到的世上一切美丽的东西。河岸上的树和大花园里的植物一样,他留意到,它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他又深深地嗅了一下树上的花香。一束奇异的玫瑰红光彩穿过树干的空隙一闪一闪的。树枝上,轻风吹奏出悦耳的声音,仿佛风琴在弹奏。他不想再逃了,只想在这个景色迷人的地方停留下来,就是再次被捕,他也无怨无悔。 在他头顶上的树枝间,葡萄弹在“嗖嗖”、“嘎嘎”不停地响着,把他从梦幻中惊醒。那些糊涂的炮手胡乱放了一通,算是欢送。他猛地跳了起来,冲上斜坡,一头钻进了树林。 他走了整整一天,只是依靠太阳的移动来确定方向。这片林子似乎无边无际,连绵不断,甚至连一条樵夫的小径也看不到。他还不知道自己居住的地方竟然这么荒芜。眼前的景象真有点神秘。 夜幕降临,他又累又饿,双脚疼痛。然而,一想起家中的妻子和儿女,他又向前走去。终于,他找到了一条路。他知道沿着这条路准能走回家。这条路宽阔笔直,和城里的大街一样,但看起来却未曾有人走过。路两旁没有农田,周围也不见有人居住,就连使人想起此地还有人烟的狗叫声也听不到。漆黑的树干形成一道笔直的墙,竖在道路两旁,慢慢延伸到地平线上,交汇成一个点,仿佛透视课上画的图案似的。他抬起头来,透过树缝看见闪闪的星星。这些星星看起来陌生极了,并且还很奇怪地组合地一起。他确信它们之所以这样组合,其中必定有神秘和邪恶的意义。道路两旁的树林里充斥着怪异的声响,在这些声响中,他一次又一次地清楚地听到有人在用一种奇怪的语言轻声说话。 脖子痛极了,他用手摸了摸,才知道脖子已经肿得厉害。他知道绞索磨破了他的脖子,并留下了一圈紫色痕迹。他感觉双眼充血,再也合不上了。他口渴得要命,连舌头也肿了,他把舌头从牙齿间吐了出来,想借凉风来降温。这条毫无人烟的大道上,草坪是多么柔软啊!此刻,他再也感觉不到脚下有什么路了! 确信无疑的是,尽管浑身疼痛难忍,他走着走着就进入了梦乡。或许他刚从一阵谵妄中苏醒过来,因为他现在看到的是另一番景象。此时他正站在自己的家门口。眼前的景象还都是他离开家时的模样,在晨曦的映照下,显得明亮而美丽。他一定走了整整一夜。他推开门,走上宽敞的白色甬道,只见一件女人的裙衫迎面走来,他的妻子容光焕发,娴静而甜蜜,此时她正在从前廊走下来迎接他。她微笑地站在台阶下等待,拥有着无与伦比的优雅和尊严。啊,她是多么美丽啊!他张开双臂,向前奔去。正要抱住她时,他只感觉脖子根上遭到重重的一击。一道耀眼的白光在他的四周闪耀,紧接着是一声巨响,仿佛是大炮的轰鸣,忽然之间,一切又都归于沉寂,消失在夜色中! 贝顿·法夸离开了人世。他的尸体以及那个折断了的脖子,在鹰溪桥的枕木下缓缓地飘来荡去。 工程师的拇指 福尔摩斯与我交往甚密的这些年里,所有提交给我这位朋友解决的案件中,只有两件是经由我介绍的——一件是韩舍利的拇指案,一件是魏布顿上校的发疯案。虽然后者能给敏锐而独到的旁观者一个较佳的思维范畴,但另一件案子,它开始得如此奇特,细节又如此的戏剧化,因此似乎更值得记载,虽然它并没让我的朋友尽情施展他那无往不利的侦探推理方法。这故事,我相信,已经不止一次在报上登载过,但是,就像所有此类的报道一样,当整个故事变成了半栏文字刊登,它的效果就远不如事情在你眼前慢慢展开那样,每一个新发现都能提供一个新线索,其中的暧昧不明之处逐步澄清,最终才让整个事实呈现出来。这事情发生时,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以致相隔两年时间我仍记得一清二楚。 我现在要叙述的这件事情发生在一八八九年夏天,我婚后不久。那时我又回到民间的医务工作,终于把福尔摩斯一个人丢在他贝克街的寓所里,但是我常去看他,偶尔甚至说服他放弃狂放不羁的脾气而来我们家做客。我的医务日增,而且正好住处离帕丁顿车站不远,因此我有一些病人是站里的工作人员。其中一个,我医好了他缠身已久的痛苦痼疾,他毫不厌烦地宣传我的医术,并且努力把每个他能影响的病人都介绍到我这儿来。 一天早上,快七点时,我被女佣的敲门声叫醒,她说有两个由帕丁顿车站来的人在诊疗室等候。我匆忙起身穿衣下楼,因为根据经验,我知道铁路方面的急诊极少是小事。我下去时,我的老朋友,那位被我医好的车站人员,由诊疗室走出来,并将门在他身后紧紧关上。 “我把他弄来了,”他悄声说道,伸出拇指朝肩后指了指,“他还好。” “他怎么啦?”我问道,他那样子让我觉得好像有什么古怪东西被他关进诊疗室一样。 “是个新病人,”他悄声说,“我想我最好亲自带他来,那他就溜不掉了。他就在里面,安然送达。我得走了,医生,我还得值班,就跟你一样。”这个总是替我带来委托人的忠实家伙说完就这么走了,连让我谢他的时间都没有。 我走进我的诊疗室,发现一名男子坐在桌子旁边。他穿着一套很平常的杂色呢西装,一顶软料帽放在我的书上。他的一只手用手帕包扎着,上面血迹斑斑。他相当年轻,我想不会超过二十五岁,有一张强健而结实的脸,但脸色十分苍白,给我的印象是一个遭受到极大打击的痛苦之人,他必须以他全身的力气来抑制。 “很抱歉这么早把你吵醒,医生,”他说,“但我夜里出了个很严重的意外。我是今早坐火车来的,在帕丁顿车站下车,我问他们哪里可以找到医生,一位热心的先生很好心地把我带到这里。我给了女仆一张我的名片,我看到她放在旁边的小几上。” 我拿起名片看了一眼。“维克·韩舍利先生,水力工程师,维多利亚街十六号a四楼。”这就是今早这位访客的名字、职业与地址。“抱歉让你久候,”我说着,一边坐到我的办公椅中,“据我了解,你才坐了一整夜的车,这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单调乏味的事。” “噢,我这一晚不能算作单调无聊,”他说着笑了,以一种十分尖昂的音调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靠着椅背的身体左右摆动着。我凭医生的直觉警觉到他这样的笑声不妙。 “停下来!”我叫道,“集中自己的精神!”我从热水瓶中倒了一杯水。 但我的叫声毫无效用,他已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这是一个性格强烈的人在遭受某种重大危机之后的自然反应。不久,他又回复了平静,但看起来十分疲乏、苍白。 “我让自己出丑了。”他喘息着说。 “一点也没有。喝下这个。”我加了点白兰地在水里,他惨白的双颊渐渐回复了血色。 “这样好多了!”他说,“现在,医生,或许你能费心看看我的拇指,或者应该说我拇指本来所在的地方。” 他解开手帕,伸出他的手。看着它,连我这样神经坚强的人都不由得战栗起来。那只手中仅有四只前伸的手指,一个可怕的血红海绵样的断面在原来大拇指的地方,原来的大拇指已连根断了。 “上帝!”我叫道,“这是一个很严重的伤,一定出了不少血。” “是啊,是出了不少血。当时我昏了过去,我猜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完全失去知觉。等我醒来,发现自己还在流血,我用我手帕的一端紧绕住手腕,并以一根小树枝固定撑紧。” “做得好极了!你应该当个外科医生。” “你知道,这是一个水力学的问题,这就是我的专业范围了。” “这是被沉重利器所伤的。”我一面检查伤口,一面说。 “像把大刀之类的。”他说。 “是意外吧?我想。” “绝不是。” “什么!那是蓄意的?” “事实上是凶残无比的蓄意杀害。” “你吓坏我了。” 我吸干了伤口的血迹,加以清理,涂上药,最后以消过毒的棉花和绷带盖住包扎好。处理的过程中,他不时咬住嘴唇,但毫无畏缩地靠在椅上。 “如何?”我弄完之后问他。 “厉害厉害!你的白兰地和你的绷带两项一加,我感觉像活过来一样。我本来很疲弱,但是我的确碰到了许多事。” “或许你最好不要去想。显然那会使你紧张。” “噢,不,不是现在。我以后一定会告诉警方我的遭遇;但是,老实告诉你,如果不是我这伤势是个有力的证据的话,他们会相信我的叙述,还真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呢,因为这实在是太不寻常的一个故事,而我也没有其他的证据来支持我的说法。而且就算他们相信我,我所能提供给他们的线索也十分不明确,我怀疑事情是否能得到公平的处理。” “哈!”我叫道,“如果你想要使问题的真相得到解答,我极力推荐你在找正式警察之前,先去看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先生。” “噢,我听说过这个人,”我的访客回答,“如果他能接手这件事,我会十分高兴,但是我同时也必须用到正式警察。你能把我介绍给他吗?” “我可以做得更好,我亲自带你到他那儿去。” “那真感激不尽。” “我们可以叫一辆马车一起去,我们可能刚好赶上跟他共进早餐。你有力气吗?” “有,在我将故事说出来之前,我是轻松不下来的。” “那我的仆人会负责叫街车,我马上就来。”我很快回到楼上,简短地对我妻子解释了一下,五分钟之内,我已在马车里面,带着我新认识的朋友去贝克街。 就像我预期的一样,福尔摩斯正在起居室,穿着晨袍懒散地靠在椅子里,一边读着《泰晤士报》的人事广告栏,一边抽着他的餐前烟,那烟斗装的烟草是他前一天所抽剩的、先经过小心的焙干再置放于壁炉架的烟渣。他平静温和地接待我们,并且叫了新煎的蛋,与我们一起大吃起来。吃完以后,他将我们的新朋友安置在沙发上,在他头下垫了一个枕头,并在他手边放了一杯加水的白兰地。 “显而易见,你的经历并不平常,韩舍利先生。”他说,“请躺在那儿,别客气拘礼。尽你所能地告诉我们,如果觉得累了,就停下来喝点酒保持体力。” “谢谢你。”我的病人说,“从医生替我包扎后,我就已经像另外一个人了,再加上你的早餐,我想这使整个治疗更完美。我尽量不占用你宝贵的时间,我这就立刻开始叙述我这一趟怪经历。” 福尔摩斯坐在他的扶手椅中,脸色疲惫,眼皮沉重,掩盖了他敏锐急切的天性。我坐在他对面,我们沉默地听着我们的访客细诉他的故事。 “你们知道,”他说,“我无亲无故,还是个单身汉,一个人住在伦敦。我的职业是水力发动机械工程师,我在格林尼治一家叫范能及马舍森的有名公司见习的七年中,就专业来说得到了相当多的经验。两年前,我见习期满,正好我可怜的父亲当时去世,我得到了一笔钱,决定自己开业,于是在维多利亚街弄了一间办公室。 “我相信每一个第一次独立开业的人都会发现这是一个惨痛的经验,对我而言更是如此。两年中,我只有三个咨询案件和一个小工作,这就是我的所有业务。我的收入总共加起来是二十七英镑十先令。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四点,我就坐在我的小办公室里,直到最后我开始绝望为止,我渐渐相信我根本不该开业的。 “但昨天,就在我正要离开办公室时,我的办事员进来说有一位先生等着跟我谈生意。他带了一张名片进来,上面印着‘雷三德·史达克上校’的名字,接着上校自己也跟着进来了。他比一般中等身材略高一点,但十分瘦。我想,我还没看到过那么瘦的人。他的整个脸尖长得只剩下鼻子及下巴,他双颊的皮肤紧绷着他突起的颧骨,但这瘦似乎是他与生俱来的,并不是有病,因为他的目光炯炯,脚步敏捷,举止有力。他穿得很普通但很干净,他的年纪,我判断,在三十到四十之间。 “‘韩舍利先生?’他说,带着德国腔,‘有人将你推荐给我,韩舍利先生,说你不仅对专业熟谙,而且是个谨慎的人,可以保守秘密。’ “我向他鞠了躬,就像任何年轻人一样,对他奉承的话受宠若惊。‘我能知道是哪位对我如此过奖?’ “‘噢,或许现在我最好还是别告诉你。由同样的来源,我知道你没有亲人,还是个单身汉,独自住在伦敦。’ “‘一点也不错,’我回答道,‘但请原谅我如此说,我看不出所有这些与我专业的资历有什么关系。据我了解,你是有专业上的事情要找我谈。’ “‘毫无疑问是如此,但是你会发现所有我说的都是针对这点。我有一件专业上的工作委托你,但绝对保密是十分重要的——绝对的守密。你知道,当然,我们对一个独居的人比一个与家人住一起的人要更加信任。’ “‘如果我答应守密,’我说,‘那你可以百分之百相信我。’ “我说话时,他严厉地注视着我,当时我的感觉是,似乎从没见过这么怀疑、这么不信任的一双眼睛。 “‘那你是答应了?’最后他说。 “‘是的,我答应。’ “‘事前、事情正在进行时和事后完完全全保持沉默?不论是口头或文字,绝对不提这件事。’ “‘我已经答应你了。’ “‘很好。’他突然站起身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跨过房间,将门突然打开。外面走道是空的。 “‘那就没问题了。’他说着走了回来,‘我知道有时候员工对他们老板的事很好奇。现在我们可以很安全地进一步来谈了。’他把他的椅子拉到很靠近我的位置,还是以同样的怀疑和深思的眼光注视着我。 “对这个脸上无肉的家伙的古怪举动,我由心底升起一种厌恶及类似恐惧的感觉,甚至唯恐失去一个好不容易上门的委托人的心理都不能阻止我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请你讲讲你的事情吧,先生,’我说,‘我的时间很宝贵。’原谅我后头这句话,这些字纯粹是不由自主冲口而出的。 “‘五十金币作为一晚的工作代价,你觉得如何?’他问。 “‘十分满意。’ “‘我说是一晚的工作,其实应该是一个小时的工作。我只是要请教你对一部失灵的水力压印机的意见,如果你能告诉我们毛病在哪里,我们自己很快就能修复它。你觉得这样一件工作怎样?’ “‘工作似乎颇轻松而且报酬颇优厚。’ “‘一点也不错。我们要你今晚坐最后一班火车来。’ “‘到哪里?’ “‘到爱佛镇,在波克郡。那是一个接近牛津郡边界的小地方,距瑞丁不到七英里。有一班帕丁顿发的火车可以让你在十一点十五分左右抵达那儿。’ “‘很好。’ “‘我会坐马车来接你。’ “‘还要再坐马车?’ “‘是的,我们那小地方十分偏僻,从爱佛车站还得走整整七英里。’ “‘那我们可能没办法在午夜前赶到了。我想不会有车回来了吧?我不得不停留一晚。’ “‘是的,我们替你准备一张临时便床,这再方便不过了。’ “‘这样实在是大家都麻烦。我不能在较方便的时间去吗?’ “‘我们认为你最好晚上来。我们以你们这行顶尖人物的同样费用,付给你这样不知名的年轻人,就是补偿了你所有的不方便。当然,如果你想要退出,你仍有足够的时间这么做。’ “我想到那五十个金币,它们对我是多么有用。‘不,’我说,‘我很乐于满足你们的要求。但是,我希望能对你们要我做的事了解得更清楚一点。’ “‘不错,这很自然,我们对你绝对保密的要求一定会引起你的好奇心。在你没有把事情弄清楚前,我是不会交付你任何事的。我想,我们不会被窃听吧?’ “‘你放心好了。’ “‘那么事情是这样的。你可能知道漂土是一种很值钱的产品,全英国只有一两个地方有。’ “‘我听说如此。’ “‘不久前,我买了一个小地方——非常小的一个地方——距瑞丁十英里之内。我很幸运地发现我的某块土地里有漂土储藏,但经过探测,我发现储量相当小,它是连接着左右两块储量大得多的土地——但这两块土地却属于我的邻居。这些善良的人完全不知道他们的地里有金矿一样值钱的东西。当然,为着我的利益,我要在他们发现这些土地的真实价值前,买下他们的土地;但是不幸的是,我没有足够的资金这么做。于是,我将秘密告诉了几个朋友,他们建议,我们应该先秘密采掘我们自己的小矿,这样我们就能赚到钱来买邻居的土地。我们已这样做了一段时日,为了便于操作,我们安装了一台水压机。这台机器,就像我解释过的,它失灵了,我们希望这件事能得到你的指点。但是,我们这项秘密必须严守,如果有人发现水力工程师来过我们的小屋,马上就会引发追问。然后,如果真相被揭露出来,那我们就只有对收买那些土地的机会以及我们的计划说再见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要你答应不对任何人说出你今晚要去爱佛镇的原因。我希望我一切都解释得很清楚了。’ “‘我明白你所说的,’我说,‘唯一我不太了解的一点是,水压机对挖掘漂土有什么用?据我知道,挖掘漂土就跟从碎石坑里挖石子一样。’ “‘哦!’他漫不经心地说道,‘我们有我们的办法。我们将漂土压成砖块,这样我们搬动时,就不会暴露它们是什么了。但这只是细节。现在我把所有秘密都告诉你了,韩舍利先生,这表示我多信任你。’他说着站起来,‘那么十一点十五分我在爱佛镇等你。’ “‘我一定到。’ “‘记住,别对任何人说任何一个字。’他最后又带着疑问对我注视了好半晌,然后以他冷而湿的手握了我一下,匆匆走出门去。 “我冷静地从头想了一想,就像你们所认为的,我对这宛如从天而降的任务十分惊愕。当然,一方面,我很高兴,因为支付的费用至少是我自己所定价格的十倍,而且这次的业务可能还会带来以后的生意;但另一方面,我这位委托人的神色及态度给了我一个颇不舒服的印象,而且他对漂土之事的解释并不足以构成我得午夜前去的理由,也不足以解释他怕我对别人提到我这份差事所引起的极端焦虑。但我将一切恐惧都置之脑后,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坐车去帕丁顿,并且遵守着守口如瓶的命令出发前去。 “在瑞丁,我不但要换车,而且还要换车站,但我总算赶上了去爱佛的最后一班车,十一点过后准时到达了那个灯光幽暗的小车站。我是在那里下车的唯一乘客,除了一个打着瞌睡的车站人员带着一盏油灯外,月台上空无一人。我走出栅门,发现早上那位先生站在暗处等着我。没说一个字,他抓着我的胳臂,匆匆带我进了一辆车门敞着的马车。他关上了两边车窗,轻敲一下木框,我们就以马匹能跑的最快速度出发了。” “只有一匹马?”福尔摩斯插嘴道。 “是的,一匹。” “你看到马的颜色吗?” “是的,在我踏入车厢时借着车旁的灯看到了,是一匹栗色马。” “看起来颇疲惫还是很有精神?” “噢!有精神而且毛色闪亮。” “谢谢。抱歉打断了你,请继续你有趣的故事。” “然后我们出发了,坐了至少一个钟点的车。雷三德·史达克上校说过只有七英里距离,但我猜想,以我们前进的速度和所花的时间来算,将近十二英里。整段时间他沉默地坐在我旁边,而且我注意到,不止一次我朝他看时,他都紧紧地注视着我。那里的乡间小路似乎路况不怎么好,我们摇摆颠簸得很厉害。我试着朝窗外看看我们在哪里,但窗子是毛玻璃,除了偶尔外头有灯光时可以看到一团模糊的亮光之外,我什么也看不到。有时我找机会说一两句话好打破旅程的单调,但上校永远以简单的字回答我,因此谈话很快就终止了。最后,颠簸的路终于变成了干硬平顺的石子路,然后马车停下。雷三德·史达克上校下了车,我跟在他后面,他很快把我拉进我们面前的一扇门里。由于我们一下马车就进了门,我无法看一眼房子的模样。我前脚才跨进门槛,门立刻在我们身后重重关上,我隐约听到马车驶离时车轮滚滚而去的声音。 “屋子里面一片漆黑,上校摸索着找火柴且嘴中喃喃自语着。突然通道另一边的门开了,一道长条的金色灯光朝我们的方向射过来。灯光渐渐变宽,一个女人手拿着油灯,高举过头,出现在门口,她伸头窥视着我们。我可以看出她很漂亮,而且由灯光照着她深色衣服所发出的光亮,我可以看出那料子很好。她说了几句外国话,由她的语调可以听出她好像是问了一个问题,我的同伴以粗哑的单音节回答时,她似乎大吃一惊,手里的油灯差点掉下来。史达克上校上前在她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然后将她推回她出来的房间,他则接过油灯朝我走来。 “‘或许你不介意在这房间等几分钟。’他说着,推开另一扇门。那是一间安静、狭小、布置简单的房间,在中央有一张圆桌,桌上散置着几本德文书。史达克上校将油灯放在门边的小风琴上。‘我不会让你久等。’他说,然后隐没于黑暗中。 “我浏览了桌上的书,虽然我不懂德文,但我可看出其中两本和科学有关,其他几册是诗集。我走到窗边,希望能瞥一眼乡村的景象,但是橡木窗板牢牢地闩住,遮挡了整扇窗子。这是一个十分寂静的房子,走廊某处有个老钟滴答响着,除此之外周遭是完全死寂的。一种模糊的不安感觉开始袭上我。这些德国人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在这荒僻奇怪的地方干什么?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我只知道我是在距爱佛镇十英里左右之地,但是在该镇的东南西北哪个方向我却一点概念也没有。就这点来想,瑞丁以及一些其他的城镇也可能在这十英里的范围内,那么这地方就不是如此的隔绝了;但是由于周遭极度安静,我可以很确定我们是在乡间没错。我在房间来回踱着,嘴中哼着歌以安抚自己的情绪,让我觉得我的的确确是来赚那五十块金币的。 “突然,在完全的沉寂中,没有事先任何的声响,我房间的门被轻轻地推开。刚才那个女人站在门边,她身后的走廊完全是漆黑的,房内油灯昏黄的灯光照在她焦急但美丽的脸上。只瞧了一眼我就能看出她惊恐万分,这景象让我打心底起了一个寒战。她举起一根发抖的手指警告我别出声,她低声用断续蹩脚的英文对我说了几个字,眼睛一边向着幽暗的背后瞥视,像是惊吓的鸟儿。 “‘要是我一定会离去,’她说道,在我看来,她是努力镇静着说话,‘要是我一定会离去,我不会留在这里,这里没有好事要你做。’ “‘但是,女士,’我说,‘我有事要做。我不可能在看过那台机器之前离开。’ “‘那不值得你等,’她继续说,‘你可以从那扇门走,没有人会拦阻你的。’然后,看到我笑着摇摇头,她突然抛却了她的拘谨,向前迈了一步,双手用力交握着。‘看在上帝分上!’她悄声地说,‘赶快离开这儿,要不就太迟了!’ “但我生来就有些倔脾气,事情遇到障碍时,我就更要去做。我想到我那五十个金币的酬劳,想到整个令人疲乏的旅程,以及看来似乎是个不太愉快的夜晚。所有这些都白费了吗?为什么我要在执行我的任务并取得我的报酬前就偷偷溜走呢?我只知道这个女人可能是有偏见或是不太正常,因此,虽然她的态度使我震惊的程度超过我肯承认的,我仍以坚决的勇气摇了摇头,表示我要留在这里。她还打算继续恳求我,这时楼上传来了一声关门的声音,接着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她听了一下,双手失望地做出一个放弃的姿势,就像她无声无息突然出现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来的人是雷三德·史达克上校和另一个矮胖的人,这人有着栗鼠般的胡子,从他皱折的双下巴长出来。上校介绍他是费格森先生。 “‘这是我的秘书兼管理人。’上校说道,‘对了,我记得我刚才把门关得好好的。我想你一定感觉风吹进来了。’ “‘正好相反,’我说,‘是我把门打开的,因为我觉得房间有点闷。’ “他又用他那怀疑的眼光注视着我。‘那么,也许我们应该办正事了。’他说,‘费格森先生跟我会带你上去看机器。’ “‘我想我最好把帽子戴起来。’ “‘哦,不必,在屋子里。’ “‘什么,你们在屋子里掘漂土?’ “‘不,不。我们在屋里把漂土压制成土砖。别管这些了,我们只是要你检查机器,再请你告诉我们问题出在哪里?’ “我们一起上楼,上校拿着灯走在前头,胖管理员和我跟在他后面。那是一个错综如迷宫的老房子,有走廊、通道、狭窄曲折的楼梯,以及小而低的门,那些门槛已被一代一代走过它的人们踩得凹陷下去了。上面一层既没地毯,也没看见任何家具,同时墙上的石灰已经剥落,湿气透进来形成了一块块青绿肮脏的湿苔。我试着表现出毫不在乎的神态,但我没有忘记那位女士的警告,虽然我并没有理会那些警告,我还是极其留意着我的两名同伴。费格森似乎是个阴沉的人,但由他所说不多的话中,我可听出他应该是我的同胞。 “雷三德·史达克上校在一扇低矮的门前停下脚来,他开了门锁。里面是一个方形小房间,挤不进我们三个人,所以费格森留在外面,上校带着我进去。 “‘我们现在,’他说,‘实际上是在水压机里面,如果有人现在将它开动,那将是一件非常不愉快的事。这小房间的天花板事实上就是下降活塞的底盘,它下降时有几吨重的压力压到这金属地板上。外面有一个小水柱在旁边承受力量,然后将力量加倍并传送,那过程是你所熟悉的。这机器运转得还算顺利,但是在操作时会有些费力,而且好像有减弱的迹象。或许你可以检查一下,告诉我们怎样才能使它恢复正常。’ “我从他手里拿过油灯,彻底地检查了那部机器。那的确是一部十分大的机器,能够产生巨大的压力。我在外面压下操纵杆时,由它所发出的呼呼之声,我立刻知道它哪里漏了,这使得水会从旁边的一个汽缸流回。检查之后,我发现是一根推进杆前端周围的一根橡皮圈缩小了,因此无法填满它运转的孔洞,这很明显就是力量减弱的原因,我将它指出来给我的同伴看。他很仔细地听我说,然后问了几个他们要怎么样才能矫正的实际问题。向他们解释清楚之后,我又回到主机器房把机器好好看了看,以满足我的好奇心。只瞥一眼,我就看明白了所谓漂土的故事纯属虚构,因为这么一部强力的引擎被用来做这么不重要的一件事,实在是一个很荒谬的说法。四周的墙是木板的,但地面有一个很大的铁槽,我察看它时,可以看到它里面到处是坚硬的金属沉淀物。我弯下身想刮刮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时,只听到一声德文的惊叫声,上校那张幽灵一样的脸正俯看着我。 “‘你在那里做什么?’他问。 “我对他用这么一个精心编造的故事来骗我感到十分愤怒。‘我正在欣赏你的漂土,’我说,‘我想,如果我能知道这部机器的确实用途,我应该能给你较好的建议。’ “话刚一出口,我就后悔自己的轻率了。他的脸僵硬起来,一丝恶毒的光芒闪进了他的灰眼之中。 “‘很好,’他说,‘你会知道有关这机器的所有事情。’他向后退了一步,‘砰’的一声关上了那小门,然后转动着钥匙。我冲过去拉门把,但这扇门十分坚固,对我的踢撞一点也不受影响。‘喂!’我叫喊道,‘喂!上校!让我出去!’ “然后无声无息之中,我突然听到一个声音,我的心脏差点跳了出来,那是操纵杆的咔嗒声及漏水汽缸的瑟瑟运作响声。这家伙把引擎打开了。油灯仍放在我刚才检查沟槽时所放的地方,借着这点光亮,我可以看到黑色天花板正对着我压下来,缓慢地,摇摇晃晃地,但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它压下来的力量在一分钟之内就可把我压成肉酱。我冲向房门,一边狂叫,一边用我的指甲困难地转动锁。我哀求上校让我出去,但操纵杆无情的‘咔嚓’声掩盖了我的喊叫。天花板离我的头只有一两英尺了,我举起手来就可触及那坚硬粗糙的表面。然后,一个念头突然闪过我的心里,那就是,我死亡时所受的痛苦程度将取决于我死时的姿势。如果我脸朝下,那么重量会加到我的脊椎上,当我想到那恐怖的折断声,我浑身不由得战栗起来。或许另一个姿势会死得舒服一点,但我有勇气躺着,眼看那死亡的黑影缓缓而下降临到我身上吗?我已经无法直立了,就在这间不容发之时,我眼睛看到一样东西,它带给我一个突发的希望。 “我曾说过,虽然天花板和地板是金属的,但墙壁是木头的。我飞快地向四周巡视,看到两块木板间有一条极细的黄色灯光,随着一小块木板往后推去而越来越宽。那一刻,我简直不敢相信这里真有一扇将我带离死亡的门。接下来那一瞬间,我将自己摔了出去,半昏迷地躺在门外。那扇门旋即又在我背后关上,油灯碾碎的声音和随后而来的两块金属的碰撞声告诉我,我是如何惊险地逃出鬼门关。 “有人用力拉着我的手腕唤醒了我,我发现自己躺在一条狭窄的走廊石地上,一个女人弯着腰,右手拿着一支蜡烛,左手拉着我。就是同一个好心的人,她的警告被我愚蠢拒绝的那个好心的女人。 “‘快!快!’她急急叫着,‘他们马上就会来这里,他们会看到你没死在里边。喔,别再浪费这么宝贵的时间了,快!’ “至少这次我没有轻视她的劝告。我蹒跚地站起来,跟她一起沿着走廊跑,跑下一道曲折的楼梯。楼梯连着另一条宽敞的通道,就在我们跑到那里时,我们听到奔跑的脚步声及两个叫喊的声音,在我们刚刚所在的一层及下面一层相互应答着。引领我的人停住了脚步,不知所措地向她四周扫视。然后她推开了一扇门,进到一间卧室,皎洁的月光透过房间的窗户照了进来。 “‘这是你唯一的机会,’她说,‘很高,但有可能你可以跳下。’ “她说话时,走廊远处那端有一点亮光跳入我眼里,我看见雷三德·史达克上校瘦长的身影冲了过来,一手拿着一盏油灯,一手拿着像屠刀一样的武器。我急忙穿过卧室,推开窗户往外看。在月光下,花园看起来多么幽静,多么甜美舒适,高度不会超过三十英尺。我爬上了窗台,但在我听到我的救命恩人与那追逐我的凶徒间说些什么之前,我有些犹疑而没往下跳。如果她遭到虐待,那冒着任何危险我都应该回去帮她。这念头才在我心头闪过,上校就出现了,他推开她,但她将双臂抱着他,想将他拖住。 “‘费兹!费兹!’她用英文叫道,‘记得不,你上次就答应过我的,你说这不会再发生了。他不会讲出去的!噢,他不会讲出去的!’ “‘你疯了,爱丽丝!’他叫着,一边想挣脱开来,‘你会毁了我们。他看到的太多了。让我过去,我命令你!’他将她摔到一边,快步冲到窗边,用他的凶器砍我。他砍下时,我双手还抓着窗框,身子悬空挂着。我一阵剧痛,抓紧的手松开,就掉到下面的花园里了。 “我吓坏了,但摔下来并没有受伤;因此我马上站起来,拼尽力气冲入树丛里,因为我知道我离安全还远得很。奔跑之中,突然间,一阵极度眩晕之感袭击了我,我低头看一眼我剧烈疼痛的手,才看到我的拇指被砍掉了,血不断由伤口涌出。我努力用手帕包紧它,但突然耳朵一阵嗡嗡作响,接着我就在玫瑰花丛间昏死过去了。 “我不知道我失去知觉有多久,但必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因为我清醒过来时,月已西沉,天刚破晓。我的衣服整个被露水浸湿,外衣的袖子也被我受伤的拇指所渗出的血水浸透。伤口的剧痛使我立刻记起我这一夜的奇异历险,我跳起身来,觉得我很可能还没完全逃离追赶我的人。但出乎我意料的是,我朝周围一看,既不见房子,也不见花园,我是躺在靠近公路的树篱边上,不远处有一幢长形的建筑物,我走过去,证实就是我前一晚下车的那个车站。如果不是我手上那可怕的伤口,这恐怖的几小时里所发生的一切,可能我只会觉得是一场噩梦。 “恍惚中,我走进了车站,询问早班火车的时间。在一小时之内有一班到瑞丁。我发现正是我到达时的那个车站人员值班,我问他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雷三德·史达克上校的人,这名字对他完全是陌生的。问他有没有看到前一晚有一辆马车等我?他说不,他没看见。问他附近有警察局吗?他说大约三英里外有一个。 “我当时太虚弱,走到那里对我来说是太远了,我决定等我回到城里再向警方报案。我到达时才六点出头,因此我先去包扎了伤口,然后医生很好心地带我到这里来。我将这案子交托给你了,我会完全照着你的指示做。” 听完这极不平常的叙述后,我们两人坐在那里沉默了好一阵子。福尔摩斯由书架上取下一本厚重的书,里头夹了一些他的剪报资料。 “这里有一则广告,你们会有兴趣的。”他说,“大约一年前,这则广告出现在所有的报纸上。你们听着: “失踪,本月九号,杰米·海林先生,二十六岁,水力发动工程师。晚上十时由他的居处离开,就此毫无消息。身穿——等等,哈!我想这就是上一次上校需要修理他的机器的时候。” “上帝!”我的病人叫道,“这就解释了那女士所说的了。” “是的。很明显,上校是一个冷酷而且极邪恶的人,他绝对不让任何人阻碍他的计划,就像那些海盗对抢劫的船只不会留下一个活口一样。好了,现在每一分钟都很宝贵。如果你吃得消的话,在去爱佛镇之前我们先去苏格兰场一趟。” 在大约只小时后,我们一起坐上了火车,由瑞丁到那波克郡的小村落去。我们这一伙有福尔摩斯、那位水力发动工程师、苏格兰场的布雷兹特里特探长、一个便衣刑警和我。布雷兹特里特在座位上摊开一张该郡的地图,以爱佛为中心用圆规画了一个圆。 “好啦,”他说,“这个圆是以这个村落为中心、半径为十英里画成的。我们要找的地方一定是在圆周线附近。我记得你说是十英里,先生。” “我们整整走了一个钟头。” “你认为你昏迷时他们把你由那儿一直送回到车站?” “他们一定是这么做的,因为我迷迷糊糊中记得自己被抬起送到某个地方。” “我不了解的是,”我说,“为什么他们发现你昏迷在花园里时会饶过你。也许是那女人的哀求软化了那个恶徒的心。” “很难想象会这样。我这一生中从没见过比那更残酷的一张脸。” “哦,我们很快就会弄清楚所有这些事了。”布雷兹特里特说,“好了,我已经画了我的圆了,我只希望能知道我们要找的人在圆周的哪一个点上。” “我想,我能直接指出这个地方。”福尔摩斯平静地说。 “真的?好极了!”探长叫道,“你已有结论了!听着,让我们看看谁的看法跟你较接近。我说是南方,因为那里较荒僻。” “我说是东方。”我的病人说。 “我选西方,”那个便衣人员说,“那边有好几个僻静的小村落。” “我说是北方,”我说,“因为那里没有坡地,我们的朋友并没有注意到马车爬过坡。” “好了,”探长笑着叫道,“意见完全分歧,我们四个人四个方向。你投谁的票,福尔摩斯?” “你们都错了。” “但我们不可能‘全’错了。” “噢,是的,你们有可能。这就是我说的那一点。”他手指着圆心,“这就是我们会找到他们的地方。” “但是那整整十二英里的路怎么说?”韩舍利喘息着问。 “去六英里回来六英里,再没比这更简单的了。你自己说过,你上马车时,那匹马是干净闪亮而有精神的。如果在颠簸的路上走了十二英里,怎么可能还这样?” “不错,这是个诡计。”布雷兹特里特思索着说,“毫无疑问,这更可说明这批匪徒的险恶本性。” “一点也不错,”福尔摩斯说,“他们是大规模铸造伪币的人,他们用那机器来合成汞合金以代替银。” “我们已经知道了相当一段时间了。有一个极聪明的恶徒领头,”探长说,“他们制造数以千计的半元银币。我们甚至追踪到瑞丁,但就再也追不下去了,因为他们掩饰得非常好,完全是惯犯老手。现在,感谢这个天赐良机,我想这回我们可以逮到他们了。” 但探长错了,那些匪徒注定不会落入正义者的手中。我们驶进爱佛车站时,看到一柱浓烟由附近的一小丛树之后冲向天际,看起来像一片巨大的鸵鸟羽毛遮盖了整片天空。 “有房子起火了?”火车再次开动离站时,布雷兹特里特问。 “是的,先生!”站长答道。 “什么时候开始的?” “听说是夜间开始,先生,而且愈烧愈烈,整个地方成了一片火海。” “是谁的房子?” “拜契尔医生的。” “告诉我,”工程师插嘴道,“拜契尔医生是德国人吗?很瘦,有个长而尖的鼻子?” 站长大笑起来。“不,先生,拜契尔医生是英国人,在这教区之内没有人比他穿着更好更得体了。但是有位先生跟他同住,据我所知是个病人,他是个外国人,那样子好像真应该多吃点波克郡的牛肉。” 没等站长说完,我们全不约而同朝火场方向匆匆赶去。道路直通到一个低坡之上,有一幢占地颇广的粉白色建筑物出现在我们面前。火舌由每一个裂隙和窗口蹿出,花园前面有只辆救火车竭力但徒然地想控制住火势。 “就是这里!”韩舍利极端激动地叫道,“这就是那条石子路,那是我躺过的玫瑰花丛,那里第二扇窗就是我跳下的地方。” “唉,至少,”福尔摩斯说,“你的断指之仇报了。毫无疑问,是你那盏油灯,它被水压机碾压时造成四周木板墙起火,但他们急着追你而没能及时发现。现在注意那些人群,看看里面是否找得到你昨晚的朋友,但我怀疑他们现在已在百英里之外了。” 福尔摩斯的怀疑成真,因为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听说过那位漂亮的女人、邪恶的德国人或那个阴沉的英国人的踪迹了。当天清晨,有个农民看到一辆马车,上面坐着几个人,放着一些很大的箱子朝瑞丁方向疾驰而去。所有这些逃犯的线索都不见了,甚至福尔摩斯的才智都无法找到有关他们去向的任何线索。 救火人员被那房子里奇怪的陈设弄糊涂了,当他们在二楼窗台上发现了一截新切下的拇指时,他们更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黄昏降临,他们的努力总算成功了,他们扑灭了火焰,但房顶已塌了下来,整座宅第完完全全被毁了,除了一些扭曲的汽缸及金属管之外,找不到一点带给我们这位朋友如此巨大不幸的那台机器的痕迹。在没多远的一间小房子里发现了大量的镍及锡,但没有任何钱币,这可能解释了前面所提过的那些大箱子。 如果不是由于软泥里的痕迹清楚证实了这一切,否则我们这位水力工程师如何从花园被送到他清醒时躺的地方,可能永远是个谜。很明显,他是被两个人合力抬过去的,其中一人的脚印颇小,另一人的脚印却远比平常人大。整件事看起来,最可能的答案是那个英国人,因为他没有他的同伙那么胆大妄为、那么凶残,他帮着那女人将昏迷的工程师抬出了险境。 “唉,”我们再次坐上火车回伦敦时,工程师悲哀地说,“我可真倒霉!我失去了我的拇指、五十个金币的报酬,而我得到了什么呢?” “经验,”福尔摩斯笑着说,“你知道,可能有某种间接的价值:这件事传出去,可以让你的公司得到非常好的声誉。” 自白 <span class="center">〔英国〕阿尔杰农·布莱克伍德 雾沉重地涌动,在他周围慢慢盘旋,这是由它自身的运动驱使的,因为没有风。浓厚的、有毒的雾呈圈形、环形地悬浮着;它或升或降;没有街灯和汽车灯的光能直接穿透它,虽然到处都有某个大大的商店橱窗在那不断运动的雾帘上投下闪烁的光斑。 奥雷利的眼睛因为要不断地努力看他脸那一边的地而觉得刺痛。视觉神经渐渐疲劳,视力因此也变得不太精确了。他谨慎地拖着脚滑步向前,穿过令人窒息的黑暗,一边咳嗽着。只有缓缓蠕动的车辆沉闷的隆隆声使他相信自己置身于一个拥挤的城市——还有在黑暗中摸索的模糊的影子,这些影子犹犹豫豫地一寸一寸地朝着不确定的目标前进时,被放大成了庞然大物,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 不过,这些影子是人,它们是真实的。他很清楚这一点。他听见他们被闷住了似的声音,一时近了,一时又远了,声音总是奇怪地被闷住了。他还听见数不清的手杖轻轻敲击,摸索着铁栏杆或是马路镶边石。这些幻影般的轮廓代表着活人。他不是孤单的。 是发现自己只有独自一个人的恐惧感缠绕着他,因为他还是不能不靠人帮忙就穿过一片开阔的空间。他有这个体力,是他的头脑让他失望。惊惧感会半路降临到他身上,他就会浑身颤抖,意志崩溃,他就会尖叫着喊救命,狂乱地奔跑——可能就跑进来来往往的车流中去——或者,就像在他的北安大略家乡所说的,在街上滚滚向前的车轮前面“发脾气”。他还没有完全治愈,虽然在一般情况下他是足够安全的,就像亨利大夫向他保证的那样。 他一个小时以前坐地铁离开雷金特公园的时候,空气还是清清朗朗的,十一月的阳光明亮地照耀着,淡蓝色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设想他能够独自完成穿过伦敦城的行程,是有理由的。第二天他就将启程去布莱顿,度过最后一周康复期:在一个晴朗的十一月下午,对他的能力做这么一个小小的初步测试是有好处的。亨利大夫给他提供了详细的指示:“你在皮卡蒂利广场换车——不用离开地铁车站,注意——在南肯星顿站出地铁。你知道你那位志愿救护支队队员朋友的地址。和她一起喝杯茶,然后从原路回雷金特公园。天黑以前回来——最晚六点吧。这样更好一些。”他准确地描述了离开地铁以后怎么转弯,哪些弯向右,哪些弯向左;这有点儿让人搞糊涂了,好在距离很短。“你总能问路。你不可能走错。” 但是,这场没有预料到的雾现在把这些指示弄得模糊不清,在他头脑里成了杂乱无章的一团糟。眼睛看不见影响了记忆。除此之外,那个志愿救护支队队员朋友还警告过他,她的地址“第一次不那么容易找到。房屋坐落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但是运用你‘偏远地方人’的本能,你可能比任何一个伦敦人都能更准确地找到地方。”她也没有料到有雾。 奥雷利在南肯星顿地铁站拾级而上的时候,进入了一片漆黑之中,他以为自己还在地下。一个黑暗的世界环绕在他周围。只是一阵潮湿空气阴冷的刺激告诉他,他已经站在露天。有一小会儿,他站着,瞪视着——一个加拿大士兵,家乡在清朗、明亮的地区,现在生平第一次与他过去常常读到的东西面对面相遇了——一场厉害的伦敦雾。他极感兴趣而且极感惊讶地“欣赏”着这个新奇的景象,约摸有十分钟,他看着人们到来又消失,弄不明白为什么在他们踏上街道的那一瞬,车站的灯光就死了似的停住了,不再照在他们身上——然后,带着冒险的感觉——这需要一点努力——他离开这个有屋顶的建筑物,投入到外面的黑暗之海里。 他自己重复着听到的方向指示——先向右,接着向左,再次向左,就这么走——他检查着每个拐弯处,向自己保证不可能走错。尽管走得慢,但是他走得对,直到有个人撞上了他,突然问了他一个令人吃惊的问题:“您知道,去南肯星顿车站这么走对吗?” 是这种突然性让他吓了一跳;上一瞬间还一个人都没有,接着他们就面对面了,再下一瞬间,这个陌生人礼貌地说了一句感谢的话以后就消失在黑暗之中。但是,这个小小的令人吃惊的中断使记忆失灵了。他已经向右拐了两次弯,还是没拐两次?奥雷利突然意识到他已经忘记了他记住的指示。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极力想恢复记忆,但是每次努力都使他比以前更不确定。五分钟以后,他就像任何一个在蛮荒林区离开帐篷、却没有在树皮上刻路标以确保再找到回来的路的城里人一样,绝望地迷了路。甚至方向感,当他在故乡森林中的时候如此强的方向感,也彻底消失了。没有星星,没有风,没有气味,没有流水的声音。到处都没有任何东西能指引他,什么也没有,除了偶尔一个模糊的轮廓,摸索着,拖着脚走着,在旋转的雾中出现又消失,但是极少走到能实实在在地说话的距离之内,更不要说碰触了。他完全迷失了,而且,他是独自一个人。 不过并不完全是独自一人——这是他最恐惧的事。就在他附近还有人影。它们出现、消失,再出现,再消失。不,他并不完全是独自一人。他看见这些使雾变浓的过程,他听见他们的声音,他们的手杖谨慎的敲击声,还有他们拖着的脚步声。他们是真实的。他们似乎是环绕着他在移动,决不靠得很近。 “但是他们是真实的,”他大声自言自语,暴露出自己防护性盔甲下的弱点。“他们真的是人。我对这个很肯定。” 他从不与亨利大夫争论——他想康复;他绝对服从,相信大夫告诉他的每件事。但是对于这些人影,他一直有自己的看法,因为这些影子中常常有他自己那些来自索姆河(索姆河位于法国北部,全长150英里,流入英吉利海峡,坦克就是1916年首次在激烈的索姆河战役中使用的。)、加里波里的伙伴,还有梅斯波特恐怖事件中的伙伴。他看见自己的伙伴当然应当认得!同时他很清楚自己被震昏了,处于混乱状态,似乎是半失控了,他的整个身心系统被推入了某种不平衡状态,这意味着记忆是不准确的。真的。他完全明白这一点。但是,在那种被震昏和混乱的状况中,他没有可能获得另一种功能吗?就没有缺口、断边和碎片不能再像往常一样接榫、吻合吗?一句话,就没有裂缝吗?是的,正是这个词——裂缝。也可以说,在他对于外部世界的感知和他对于这种感知的内部理解之间就没有裂缝吗?在记忆和认知之间就没有裂缝吗?在各种意识状态之间就没有裂缝吗?这些意识状态通常吻合得如此精巧,以致正常情况下察觉不到关节。 他的状态,他自己很清楚,是不正常的,但是他这种状态的症状是不是不真实的?这些“裂缝”就不能被利用——被其他人利用?他过去看见他的“影子们”时,常常自问:“这些就不会是真实的,而其他的——人的影子——却是不真实的?” 这个问题现在又重新强烈地在他脑中复苏了。雾中的这些人影是真的还是假的?曾经问过他去车站的路的那个人,那个人究竟是不是只是一个影子呢? 靠他的手杖和脚,还有他能有的视力,他知道他在一个岛上。他旁边一个路灯柱坚实地、笔直地竖立着,发出微弱的、闪烁的光斑。不过,还有栏杆,这让他迷惑不解,因为他的手杖连续不断地明显地碰到金属杆。一个岛周围是不应该有栏杆的。但是,他显然很肯定自己穿过了一块可怕的开阔地,来到他现在所在的地方。他的混乱和迷惑以危险的速度飞快增长着。离惊恐不远了。 他不再在公共汽车线路上。偶尔有一辆出租车蠕行而过,车窗上一个白色的小块显示那是一张焦急的人脸;不时过来一辆有篷货车或运货马车,车夫手擎灯笼引导着马犹犹豫豫地往前走。这些车让他感到安慰,虽然这些车很少。但是最吸引他注意力的是人影。他相当肯定它们都是真的。他们和他自己一样是人。 虽然如此,他决定自己不妨肯定这一点。他于是试了一个——一个大块头男人,就像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出现在他面前。 “您能告诉我去莫利街的路怎么走吗?”他问。 但是那个人同时发出了询问,声音比他大得多,他的问题被淹没了。 “喂,你知道去地铁站这么走对吗?我完全迷糊了。我想去南肯星顿站。” 奥雷利指给他自己刚才来的方向,那个人又走了,被湮没了,被吞没了,就连他的脚步声都听不见了,简直好像——似乎是又一次——那个人从未在这儿待过。 这让他极不愉快,留下了比以前更迷惑的感觉。他等了五分钟,不敢挪动一步,然后又向一个人影发问,这次是一个女人,很幸运,她知道就在那附近的一个地方。她以可能有的最和善的态度给了他详细的说明,然后令人难以置信地飞快而灵活地消失在远处黑暗的海洋里。她那种猝然消失的方式令人沮丧、令人苦恼:它是那么令人不可思议的仓促而突然。然而她还是让他安心了。莫利街,按照她的说法,离他站的地方不过两百码。他摸索着向前走,一步一步地,靠着他的手杖,穿过一块令人头晕目眩的空阔地,交替地用两只靴子踢着马路镶边石,他这么走的时候一直咳嗽着,觉得窒息。 “不管怎么样,他们是真的,我猜,”他大声说,“他们两个都是够真的。不久,雾可能会散一点儿!”他正在尽极大的努力控制住自己。他正在战斗,那就是说,他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唯一的问题是——那些影子的真实性。“雾现在随时可能消散,”他大声重复着。尽管冷,他的皮肤却在大量出汗。 但是,当然,雾没有消散。人影也越来越少。听不见任何运货马车的声音。他小心地按照那个女人的指示走,但是现在却发现自己在某个偏僻小道上,显然就是在天气最好的情况下行人也很稀少。他周围是一片呆滞的寂静。他的脚找不到马路镶边石,他的手杖划过的是空空的空气,没有碰到任何坚硬的东西,惊恐令人发抖地、冰冷地攫住了他。他是独自一个人,他知道自己是独自一个,更糟的是——他到了另一片空阔地。 他花了十五分钟来穿过那片空阔地,大部分的路他是手膝并用爬过的,忘记了冰冷的污泥弄污了裤子,冻僵了手指,他只集中注意力感觉背和脊梁又有了坚实的支撑。这是一段无穷无尽的过程。崩溃的那一刹那近了,尖叫声已经升到了他的喉咙,浑身在不受控制地颤抖,这时——他伸出去的手指碰到了一块友好的马路镶边石,看见头顶上散射的光辉投下闪烁的光斑。他赶快做了巨大的努力站直了,下一刻他的手杖又沿着栏杆咔嗒咔嗒向前。他斜靠着栏杆,气喘吁吁,透不过气来,他的心脏在痛苦地跳动,这时街灯用它微弱的光亮远远地给了他安慰,但是实实在在的灯光却是看不见的。他朝这边看看,又朝那边看看;人行道空无一人。他被吞没在雾黑暗的寂静之中。 但是,他知道,莫利街现在必定很近了。他想到了那位友好的、身材小巧的志愿救护支队队员,他是在法国认识她的,他想到了温暖明亮的炉火、一杯茶和一支雪茄。再做一下努力,他想着,所有这些就会是他的。他又大胆地朝前探着路,沿着栏杆慢慢移动着。如果事情真的又变糟了,他会打个电话求助,不管他怎么回避这个想法,也得如此。假若他不用再穿过空阔地,假若他不再看到人影出现又消失,就像生于雾中而且住在雾里,恰似住在自然里的动物一样——他现在怕那些影子比怕别的任何东西都厉害,甚至比害怕孤单更厉害——假若那种惊恐感——下一盏路灯底下,有一块雾的颜色淡淡地加深了,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叫他吃了一惊。他停下了。这次不是一个人影,它是一根柱子被古怪地放大了的影子。不,它在移动。它在朝他移动。他的身体先是一阵发热,后又一阵冰凉。它是个人影——紧挨着他的脸。这是个女人。 他突然记起了大夫的劝告,这个劝告使他摆脱了许多幻影: “不要不理睬它们。把它们当真的。和它们说话,跟它们一起走。然后你很快就会证实它们是假的。它们就会离开你……” 他做了一个勇敢的、巨大的努力。他在发抖。一只手紧抓着潮湿、冰冷的栏杆。 “和我一样迷了路,对吗,女士?”他声音颤抖着说道,“你知道我们究竟在哪儿?我正在找莫利街——” 他突然停住了。那个女人移得更近了些,他第一次清晰地看到了她的脸那张脸,死人般地苍白,明亮而惊恐的双眼带着一种茫然不知所措的神情直瞪着他的眼睛,首先是她的美丽让他话说到半途顿住了。这个女人很年轻,高高的身材裹在一件黑色的毛皮外衣里。 “我能效劳吗?”他不由自主地问,暂时忘了自己的恐惧。他不止是吃惊。她那悲伤痛苦的样子在他心里激起了一种特别的苦恼。她没有立即回答,把她苍白的脸探得更近一些,好似要审视他,这么近,真的,他很难控制住要往后缩一点的本能。 “我在哪儿?”她终于问,专心地探究着他的眼睛。“我迷路了——我迷失了自己。我找不到回去的路。”她的声音低沉,声音里有一种奇异的悲痛古怪地触动了他的同情心。他感到自己的悲伤融入了一种更深的悲伤中。 “我也一样,”他回答道,信心大了一些,“我也害怕独自一个人。你知道,我有弹震症。让我们一起走。我们会一起找到一条路——” “你是谁?”女人喃喃道,还在用她明亮的大眼睛凝视着他,但是眼里的悲伤没有丝毫减少。她凝视着他,似乎突然意识到了他的存在。 他简要地告诉了她。“我要去和一个在莫利街的志愿救护支队队员朋友喝茶。你的地址在哪儿?你知道这条街的名字吗?” 她看来没有听见他的话,或者没有准确地理解;似乎她又没有在听。 “我出来得如此突然,如此出乎意料,”他听见她低低的声音,每个音节里都是痛苦;“我又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正当我又在等待他的时候——”她环顾身畔,带着一种狂乱的表情,使得奥雷利渴望立时把她拥在双臂中,让她得到安全。“他现在可能在那儿——这会儿正等着我——可我却回不去。”她的声音如此悲哀,奥雷利只有靠了一番努力才阻止自己伸出手去抚摸她。他渴望帮助她,在这种渴望中越来越忘记了自己。她的美丽,她苍白面孔上出奇明亮的眼睛里的疑惑神情,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他变得平静一些了。这个女人足够真实。他又问她的地址、街名和门牌号,她认为距离有多远。“你对于方向有没有一点概念,女士,一点概念?我们可以一起走,并且——” 她突然打断他。她转过头似乎在听,因此他有一瞬间看见了她的侧影,纤细脖颈的轮廓,瞥见了正好在皮毛下面的珠宝。 “听!我听见他在叫!我记得……”她从他身边走进了旋转的雾里。 没有一秒犹豫,奥雷利紧跟着她,不仅因为他希望帮忙,也因为他不敢一个人留下来。这个奇怪的、迷路的女人的出现安慰了他;他决不能失去她的踪影,不管发生什么事。他得跑,她走得如此之快,就在前面,自信而肯定地走动,右转或是左转,穿过街道,但是决不停顿,决不犹豫,她的伙伴一直气喘吁吁地紧跟在她身后,越来越恐惧会随时失去她。她在浓重的雾里找到方向的本领真够神奇,但是奥雷利唯一的念头就是一直盯住她,以免他自己的惊恐在黑暗和孤单的街道上重新降临,必定使他崩溃。这是一场狂野而令人喘不上气来的追逐,他很困难地才能把她保持在自己的视野之内,一个模糊的、疾奔的轮廓总是在他前面几码。她没有一次回过头来,没有发出一个声音,没有叫喊;她以坚定的直觉疾步向前。他没有一次想到过这种追逐是多么奇怪;她是他的安全,这是他意识到的一切。 但是,他后来记得有一件事,虽然在当时他只是记住了细节,没有加以注意——她在空气中留下的一种明显的香水气味,而且是一种他知道的香水,虽然他跑着的时候想不起它的名字。对他来说,这香味模模糊糊与某种令人不愉快的、某种讨厌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他把它与悲惨和痛苦联系在一起。它给了他一种不安的感觉。不止这样,他当时也没有注意,也记不起——他肯定没有试过——他以前从哪儿知道这种特殊的香味。 然后,这个女人突然停下,打开一扇大门,进入了一个私人小花园——如此突然,紧跟在后的奥雷利差点儿撞在她身上。“你找到了?”他叫道,“我能跟你进来一会儿吗?或许你可以让我打电话给医生?” 她立即转过身。她的脸,紧挨着他的脸,是惨白的。 “医生!”她以一种可怕的低语重复着。这个词对她意味着恐怖。奥雷利吃惊地站住了。有一两秒钟他们谁都没有动。这个女人似乎吓呆了。 “亨利大夫,你知道,”他结结巴巴地说,又能开口了,“我在他的照管之下。他在哈雷街。” 她的脸就像刚才突然暗下去一样突然明朗了,虽然一开始那种迷惑痛苦的表情还浮现在她的大眼睛里。但是里面没有了恐惧,似乎她突然忘记了使那种恐惧复苏的东西。 “我的家,”她低语道,“我的家在这儿某个地方。我现在就在它附近。我必须回去——及时回去——为了他。我必须。他来找我了。”说了这些特别的话,她就转过身,走上狭窄的通道,站在一幢两层楼房屋的门廊里,而她的伙伴这时还没有从惊讶中恢复过来,没能移动,或是说出一个字作为回答。他看见,前门半开着。它是先前就打开的。 有五秒钟,或者十秒钟,他犹豫着,是门会关上而且把他关在外面的恐惧使他的意志和身体做出了决定。他跑上台阶,跟着那个女人进了黑暗的门厅,她在他到达以前曾经站在那儿,在门厅的黑暗中她现在终于消失了。他关上门,不怎么确切地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而且以一种本能的感觉立即知道,他现在和那个不知名的女人所在的房子是空的,没有人住。不过,在一所房子里,他感到安全。空阔的街道才是他的危险。他站着等待,在说话以前听了一小会儿;他听见那个女人沿着过道从一扇门走向另一扇门,用她低低的声音向自己重复着一些悲伤的词句,那些词句他不能理解。 “它在那儿?噢,它在哪儿?我必须回去……” 然后奥雷利发现自己突然说不出话来,似乎随着那些奇怪的词句,一种挥之不去的恐惧出现了,在黑暗中向他吹气。 “她究竟会不会只是一个影子?”他麻木的大脑中电光火石般地闪过这个念头,“她是真的——还是假的?” 为了在某种行动中寻找解脱,他机械地伸出手去,沿着墙摸索着电灯开关,虽然他靠某种神奇的运气发现了它,但按下去以后却没有光亮出现。 而女人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啊!啊!我终于找到它了。我又回家了——终于!……”他听见楼上的一扇门开了又关上。他现在在一楼——独自一个人。接着是彻底的沉默。 在各种感情的冲突中——为自己担心,唯恐他的惊恐会回来,为那个女人担心,她领他进了这座空宅,现在又因为自己的某种神秘的事情把他遗弃了,她的事让他想到疯狂——这种冲突让他有一瞬间着了魔,但是他找不到解释。这个女人是真的还是假的?她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影子”?怀疑的恐惧困扰着他,令人极其不安,泄露出那不受欢迎的内心恐惧回来了,他知道它是危险的。 把他从危机中拯救出来的似乎是这个明显的事实,即他考虑那个女人比考虑自己多,这一危机本来对他的大脑和神经系统都会造成最危险的后果。他的同情心和怜悯心被深深打动了;她的声音,她的美貌,她的痛苦和迷茫,都不寻常,令人费解,神秘莫测,这些一起形成了一种要求,把自我赶到了背景的位置。还有就是她丢下他的细节,一言不发地上了楼,而现在,在楼上一间关着门的房间里,发现她自己终于与她急切找寻的东西面对面相遇了——和“它”在一起,不管“它”会是什么。真的或假的,影子还是人,他整个人压倒一切的冲动就是他必须到她那儿去。 正是这个清清楚楚的冲动给了他决心和力量去做他接下去做的事。他擦亮了一根火柴,找到了一截蜡烛,他靠这簇闪闪烁烁的亮光沿着通道往前走,上了没有铺地毯的楼梯。他小心地、偷偷摸摸地移动着,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幢房子,他现在看见,的确是没有人住;防尘罩盖着堆放起来的家具;他瞥见,虽然门半开着,画遮着墙,灯座上遮着有褶的罩子,看上去好像用头巾包着的头。他慢慢往前走,脚步坚定,踮着脚尖,好像意识到被监视似的,注意到下面门厅里的黑暗之井,和他的移动投在墙上和天花板上的古怪的影子。寂静是令人不愉快的,但是,记得那个女人是在“期待”某个人,他就不希望寂静被打破。他到达了楼梯平台,一动不动地站着。他遮住蜡烛检查这个地方的时候,看见走廊两边的门都关着。他自问,这些门哪一扇后面是那个女人,不管是影子还是人,现在正独自与“它”在一起? 没有任何东西指引他,但是一种决不延迟的本能又把他推向前开始找寻。他试了右边的一扇门——一间空屋,家具被遮尘罩遮着,床垫卷在床上。他试了第二扇门,让第一扇门在身后开着,同样是一个空卧室。他又走出来到了走廊上,站了一会儿,等待着,然后放开喉咙呼唤着,声音低低的,但依然在下面的门厅里激起了令人不快的回声:“你在哪儿?我需要帮助——你在哪间屋子里?” 没有回答;他简直高兴自己没有听到任何声响,因为他知道得很清楚,他其实在等待另一个声音——被“期待”的那个他的脚步声。想到与这个不知名的第三者相遇使他浑身发抖,似乎这关系到他所害怕的与他整个心灵的会面,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去避免。又等了一两秒钟,他注意到蜡烛头快烧完了,于是他怀着一种既犹豫又坚定的心情,穿过楼梯平台,走向正对着他的一扇门。他打开门,没有在门槛那儿停留。他伸开手臂擎着蜡烛,勇敢地走了进去。 他的鼻孔告诉他终于找对了,因为他闻到了一阵奇怪的气味,这次比以前更为浓烈,使他的神经又起了一阵新的战栗。他现在知道为什么这气味与不愉快、痛苦和悲惨相联系了,因为他闻出了它——医院的气味。在这间屋子里用过强烈的麻醉剂——而且是最近用过的。 和嗅觉同时,视觉也接收到了它的信息。门后面,在他右边一个巨大的双人床上,躺着那个穿黑皮毛外衣的女人,让他吃了一惊。他看见了纤细脖颈上的珠宝;但是眼睛他却没有看见,因为眼睛闭上了——他立即明白,是死了闭上的,尸体全身平伸,一动不动。他走近前。一股黑色的细流从张开的双唇中流出,流到下巴,然后消失在毛皮衣领里,是一股血流。血简直还没有干。它闪着光。 或许这很奇怪,当想象的恐怖有力量把他从头脑到身体都吓呆,而看见某种真实的恐怖却有恢复信心的效果。看见血和死亡,置身于通常是可怕甚至极其恐怖的情境中,对他来说并不是新鲜事。他静静地走上前,用稳稳的手触摸女人的脸颊,它的柔软显示不久前生命的温暖。最后的冰冷还没有控制住这个生命已空的形体,它的美丽在完全的静止中显出一种新的奇异的甜美,如同一朵神秘的花朵。惨白、寂静,没有生命,它躺在他眼前,他那截淌着烛泪的蜡烛闪闪烁烁的光照着它。他翻起毛皮外套,触摸没有跳动的心脏。至多一两个钟头以前,他想,这颗心脏还在忙碌地工作,呼吸从这两片张开的嘴唇里穿过,双眼美丽地闪着光。他的手碰到了一个坚硬的小块——一根长长的钢制帽别针的头,针深深地钉进了心脏,直钉到了头。 于是,他知道了哪个是影子——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他还知道了“它”意味着什么。 但是他还没来得及想到或者思考他必须采取什么行动,甚至还没来得及从俯身向着尸体的姿势直起身来,从下面空房子里就传来了前门被哐啷一下大声关上的响声。另一种他忘记了这么久的恐惧立即攫住了他——为他自己担心的恐惧。他自己战栗神经的惊恐以不可阻挡之势降临了。他转过身,熄灭了蜡烛,持蜡烛的手剧烈颤抖着,从房间里飞奔而出。 接下来的十分钟好似一场噩梦,在这场噩梦中,他既做不了自己的主,也不能确切地知道他做了什么。他意识到的一切只是脚步声已经在楼梯上作响,快速走近了。手电筒的闪光已经晃在楼梯扶栏上,握着手电筒的手上升时,扶栏的影子沿着墙飞快地侧向一边。他在一刹那的狂乱中想到了警察,想到他在这房子的现场,想到那个被谋杀的女人。这是一种险恶的联系。不管发生什么,他必须逃跑,甚至不能被人看见。他的心脏疯狂地跳动着。他如离弦之箭一般冲过楼梯平台,冲进对面的房间,很幸运他让那房间的门开着。显然是由于某种令人难以置信的运气,他既没被那个男人看见,也没被他听见,一瞬间以后那个男人到达了楼梯平台,进入了躺着那个女人尸体的房间,小心地把身后的门关上了。 奥雷利发着抖,简直不敢呼吸,唯恐呼吸声听得见,他被自己的个人恐惧攫住了,那是战争弹震症尚未治愈的残留,他没有想到要求他或者不要求他尽什么责任。他只想到了自己。他只意识到一件清楚的事——那就是他必须不被人听见也不被人看见地从房子里出去。那个新来的人是谁他不知道,但是不可思议的是,奥雷利肯定那不是那个女人“期待”的他,而是凶手本人,现在轮到凶手在期待这个第三者。在那间屋子里,近在手边就是他自己一两个钟头以前杀死的人,这个谋杀者现在隐藏着等待他的第二个牺牲品。而门是关上的。 但是它随时会再打开,阻断一切退路。 奥雷利悄悄出来,偷偷穿过楼梯平台,到达楼梯口,开始以最谨慎的方式,冒着危险下楼。光木板每在他身体重量下吱嘎响一声——不管他的身体是怎么偷偷地落在上面,他的心跳都要停一下。他每落一步脚,都要试验一下,把尽可能多的重量压到楼梯扶栏上。下到一半路多一点的时候,让他恐惧的事发生了,他的脚绊到一个突出的地毯缝上;他在磨光的地板上滑了出去——若不是他疯狂地抓住了栏杆,差一点儿就头向前直掉下去,轰地弄出了一声响,对他来说,这好似在被遗忘的战壕里一颗手榴弹的爆炸声。于是他的神经垮掉了,恐惧攫住了他。强烈的回声之后,在接下来的寂静中,他听见楼上卧室的门开了。 现在躲藏是毫无用处的,也是不可能的。他跳着下了最后一段楼梯,一下跳四级,到了门厅,飞快地穿过去,打开了前门,这时,追他的人手拿电筒,已经在他后面下到楼梯的一半处。他砰的一声关上门,一头冲进外面受欢迎的、遮蔽一切的雾中。 现在雾对他不再是恐怖之物了,他欢迎它隐蔽的披风;他朝哪个方向跑都没关系,只要他和那幢死亡之屋拉开距离。那个追他的人当然没有随他跑到街上。他穿过开阔的街道,没有一丝战栗。但是他跑的是个圆圈,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周围没有人,没有一个摸索着的人影走过他身边,也没有车辆的隆隆声传到他耳朵里,当他终于停下来靠着街区栏杆喘口气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没有了帽子。他现在记得,当他检查尸体的时候,部分是出于尊重,部分或许是出于无意识,他把帽子脱了下来,放在——就在那张床上。 它在那儿,在那幢死亡之屋里,泄露着逃避不了的罪证。他脑子里闪电般地掠过一连串可能的后果。幸运的是那是一顶新帽子;更为幸运的是,他还没有在里面写上名字或姓名首字母;但是制帽商的标记在那儿,完全能看出来,警察会立即到他两天前才买了它的那家商店去。商店里的人会记得他的样子吗?会记起他去商店的事、去的日期和谈话吗?他认为不可能;长得像他的人很多,他没有突出的特征。他试图思考,但是他的头脑混乱而烦恼,他的心脏可怕地跳动着,他觉得极不舒服。他徒劳地想为他为什么远远离开家,没戴帽子待在外面的雾里找到借口。但是没有一个主意冒出来。他紧紧抓着冰冷的栏杆,勉强保持着直立,很快就会垮下去——突然一个人影从雾里冒出来,停下来盯着他,伸出一只手抓住他,然后说话了。 “你病了,我亲爱的先生,”一个男人友好地说道,“我能帮点什么忙吗?来,让我帮你。”他立即看出这不是个酒鬼。“来,抓住我的胳膊,好吗?我是个医生,而且幸运的是,你正好在我的房子外面。进来。”他半拉半推着奥雷利——后者现在濒临崩溃,上了台阶,用大门钥匙开了门。 “突然病了——在雾里迷了路……吓着了,但是很快就会没事了,非常感谢——”奥雷利结结巴巴地表示着感激,已经觉得好点儿了。他陷在门厅的一把椅子里,医生则放下他一直拿着的一个纸包,很快领他到了一个舒服的房间里;炉火明亮地燃烧着;电灯用罩子遮着,令人愉快;一瓶威士忌和一个苏打水瓶立在一个大扶手椅旁边的小桌子上;奥雷利还没找到话说,另一个已经给他倒了一杯,请他慢慢呷着,若是感觉还不太好,就不必费心说话。 “这会让你恢复过来的。最好慢慢喝。你绝不应该在这么一个晚上出来。如果你还要走很远,最好在我这儿留宿——” “您太好了,太好了,真的,”奥雷利喃喃道,有一个他已经喜欢而且甚至感到被吸引的人在场,他感到安慰,恢复得很快。 “一点不麻烦,”医生回答说,“我一直住在前面,你知道。我能看出你是什么病——弹震症,我肯定。” 奥雷利对医生的快速诊断印象颇为深刻,也注意到了他的老练和友好。比如说,他就没有提没戴帽子的事。 “很对,”他说,“我在哈雷街和亨利大夫在一起,”他补充说了几句有关他的病的情况。威士忌起了作用,他渐渐恢复了,每分钟都感到越来越好。医生递给他一支雪茄;他们开始谈他的症状和恢复情况,他的信心又部分回来了,虽然他仍然觉得吓得够呛。医生的态度和个性给了他很大帮助,因为医生的脸上显出力量与和善,但是他的容貌也显出不同寻常的果断,只是在明亮而引人注目的双眼中突然闪过一丝痛苦的影子使他的容貌偶尔变柔和了。这张脸,奥雷利想,是一个见识过很多而且可能经历过地狱磨炼的人的脸,但是也是一张单纯、好心而真诚的人的脸。不过这是一个不可轻视的人;在他的温和后面有某种非常坚决的东西。这种品质和性格使奥雷利除了感激,还唤起了他的尊敬。他的同情心被激起来了。 “你还让我敢于做另一个猜测,”对病人的状态做了成功的现场观察以后,医生说道,“你有,明确地说,就在最近你受过一次严重的惊吓,而且”——他犹豫了仅仅一霎——“它对你来说是个解脱,”他继续说着,声音里富有技巧的暗示奥雷利没有注意到,“而且如果你能向——某个人——某个会理解你的人表白你自己,会是很明智的。”他带着友好而十分和善的微笑看着奥雷利。“也许,我不合适吧?”他用柔和的声调问着。 “某个会理解的人,”奥雷利重复着,“这正是我的烦恼。你说中了。一切都这么难以置信。” 医生微笑着。“越是难以置信,”他建议说,“你越是需要表白。压抑,你可能知道,像这种情况下是危险的。你认为你藏住了它,但是它等待时机,以后会冒出来,造成很多麻烦。你知道,自白——”他强调着这个词——“自白对于灵魂有好处!” “你说得太对了。”奥雷利表示同意。 “现在,如果你能够的话,让你自己把它对某个愿意听而且愿意相信的人说出来——,比如,对我说。我是个医生,对很多事情都熟悉。当然啰,我会把你说的一切作为专业秘密;而且,因为我们是陌生人,我相信还是不相信都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不过,在你没说以前,我可以提前告诉你,我想我能保证——我会相信你要说的一切。” 奥雷利于是没再费周折,说了他的故事,因为这个富有技巧的医生的建议找到了一块合适的土壤来植入。在叙述过程中,主人的眼睛没有一次离开过奥雷利的眼睛。他的身体纹丝不动。他的兴趣似乎非常强烈。 “有点儿荒诞,对吗?”奥雷利讲完他的故事以后说道。“而且问题是——”他刚要滔滔不绝地继续说下去,医生立即打断了他。 “奇怪,是的,但是并非难以置信,”医生插话说,“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不相信你告诉我的事情,哪怕是一个细节。据我个人经验所知,和这同样不同寻常,同样难以置信的事在所有大城市都发生过。我可以告诉你一个例子。”他停了一下,但是奥雷利充满兴趣而好奇地直盯着他的眼睛,没有做任何评论。“一些年以前,事实上,”医生继续说,“我知道一个非常类似的情况——奇怪地类似。” “真的!我会非常感兴趣——” “类似得简直像个巧合。可能轮到你发现自己很难相信了。”他又停顿了一下,奥雷利则在椅子上向前倾身听着。“是的,”医生慢慢继续道,“我想每个与它有关联的人现在都死了。我没有理由不说出它,因为心心相换,你知道。它是在布尔战争的时候发生的——那么久了,”他强调着补充道。“从某方面看它真的是个很普通的故事,虽然从另一方面看很可怕,但是一个在前方服兵役的人会理解而且——我肯定——会同情。” “我相信如此,”奥雷利爽快地答道。 “我的一个同事,现在已经死了,正如我提到过的——一个外科大夫,有一个大诊所,和一个年轻的有魅力的姑娘结了婚。他们一起快乐地生活了几年。他的财产让她过得很舒适。他的诊室,我得告诉你,离他的房子有些距离——正如应当如此的那样——因此她从不会被他的病案打搅。然后战争来了。像许多其他人那样,虽然早过了服兵役的年龄,他还是自愿报了名。他放弃了赚钱的诊所,去了南非。他的收入,当然啰,断了;大宅子关闭了;他妻子发现她快乐的生活在相当大程度上被剥夺了。看来,她认为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境况。她对他怨声载道。她全无想象力,也没有牺牲的精神,是一种自私类型的人,不过,她仍然是一个美丽而有吸引力的女人——而且年轻,必然就有情人突然出现来安慰她。他们计划一起私奔。他很富有。他们认为日本会很合适。只是,由于某种坏运气,丈夫得到了风声,就在关键时刻赶到了伦敦。” “摆脱她,”奥雷利插话说,“我想。” 医生等了一会。他呷着杯中的酒。然后他盯着奥雷利脸的眼睛有些严酷了。 “摆脱她,是的,”他继续说,“只是他决定摆脱得彻底。他决定杀死她——和她的情人。你知道,他爱她。” 奥雷利没做任何评论。在他自己的国家对于不忠女人的这种做法也并非不为人知。他的兴趣很专注,但是他听的时候也在思考,极力思考。 “他精心计划了时间和地点,”医生小声地继续说着,好似他可能会被人听见。“他知道,他们在现在已经关闭了的大宅子里会面,他和他年轻的妻子在他们顺利的时候曾度过如此快乐的岁月。但是计划在一个重要的细节上失败了——女人在约定的时间来了,但是她情人没有来。她发现死亡正等待着她——这是无痛死亡。然后,她的情人,预定半小时以后到来的,根本没有来。门有意为他开着。宅子是黑暗的,它的房间都关上了,无人居住;甚至没有看管的人。那是一个浓雾的夜晚——就像今天晚上。” “另一个人呢?”奥雷利用变衰弱的声音问,“那个情人——” “有一个人确实进来了,”大夫平静地继续说,“但不是那个情人。这是一个陌生人。” “一个陌生人?”奥雷利低语着,“那么那个外科大夫——他一直在哪儿?” “一直等在外面看见他进去——藏在雾里。他看见那个人进去了。五分钟以后他跟进去,想去完成他的复仇,他的正义行动,不管你愿意怎么叫它。但是进去的那个人是个陌生人——他是偶然进去的——就像你可能做过的那样——去躲避雾——或者——” 奥雷利虽然费了很大努力,还是突然站了起来。他有一种可怕的感觉,他觉得面对着他的这个人是疯子。他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想到外面去,不管有雾没雾,离开这间屋子,躲开这动人的声音那安静的口音。威士忌还在他的血管里起作用。他不觉得缺少信心。但是他很困难地才说出话来。 “我想我现在最好离开,大夫,”他笨拙地说,“但是我觉得必须谢谢你的好意和帮助。”他转过身,牢牢盯住正对着他的那双锐利的眼睛。“你的朋友,”他悄声问,“那个外科大夫——我希望——我的意思是,他被抓住了吗?” “没有,”这是庄严的回答,大夫站在他面前,“他没有被抓住。” 奥雷利等了一下才做出另一个评论。“那么,”他终于说,但是声音比以前大得多,“我想——我很高兴。”他没有握手就向门口走去。 “你没有戴帽子,”他身后的声音提醒道,“如果你等一下,我去拿一顶我的。你不用费心还回来。”大夫走过他身边,走进门厅里,传来撕纸的声音。奥雷利过了一会儿头上戴着帽子离开了宅子,但是直到他半个小时以后到达地铁站,他才意识到那是他自己的帽子。 幽魂岛 <span class="center">〔英国〕阿尔杰农·布莱克伍德 <er top">一 故事发生在加拿大湖区的一个幽僻的小岛上。那里湖水清凉,在炎热的夏天常吸引蒙特利尔和多伦多的市民去那里休闲度假。就这么一点特色,似乎还不足以打动我们这些心理学系的学生。然而,我们还是去了那里。 失望之余,同行的二十多人当天就回蒙特利尔去了。只有我一人独自留下,准备在那里待上一两个星期,为的是把几本该读而没读的法律书读完。 那时正值九月下旬,肥硕的鲑鱼和狗鱼在湖底悠闲地游动。它们要等北风和早霜降临,气温骤降后才会慢悠悠地游到湖面上来。枫树林已透出绛红和金黄的色泽,潜鸟的叫声像人的疯笑,在隐蔽幽静的海湾上空回响。这么古怪诡异的叫声,在夏季是从来听不到的。 只身一人留在孤岛上读书,和我相伴的仅有一座两层的度假小屋和一条独木舟。其间,唯一可称作打扰的是一些小花栗鼠,以及附近的农民每周上岛一次来送新鲜鸡蛋和面包。一切都很好! 不过,我的同伴们在离开小岛时曾得到过多次警告,要他们提防印第安人,晚上也不要独自在外面待得太久以免冻伤,因为这儿气温会降到零下四十度。他们走后,我就开始觉得不对劲了。小岛远离人烟,与世隔绝,方圆六七十里内没有别的岛屿。大片的森林就在我身后不到两三米处,没有任何人居住和活动的痕迹。不过,小岛看起来虽笼罩在荒凉和沉寂中,那些岩石和树林间似乎还回荡着两个月前人们留下的欢声笑语,时时唤起我的回忆。当我走在岩石间时,我会恍惚觉得有人在叫喊,而且不止一次,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我住的小屋共有六个小卧室,每个卧室都用松木板隔开,里面放着木制床架、床垫和一把椅子。我在这些房间里只找到两面镜子,其中一面还是破的。 当我在屋子里走动时,木地板会吱吱作响。房间里分明还残留着先前住客的痕迹。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真是独自一人留在这儿,不由得希望能找到某个落下的伙伴。或许,他正费力地要挤进一个根本容不下他的箱子里,躲藏起来。有一间卧室的房门比较沉,打开它颇费时间。我便自然而然地想到,或许有人正藏在卧室里,紧拉着把手。我若打开门,迎面就会撞到那人的双眼。 整幢房子上上下下走了一遍,我决定把自己的卧室设在一间有着小巧阳台的房间里。小阳台就在走廊的上方。房间很小,床却很大。那床垫是所有房间中最好的,还有一扇小小的气窗可以看日出日落。我的卧室下面是客厅,那是我起居和阅读的地方。 岛上到处生长着枫树、铁杉和雪松。前门和走廊前唯有一条小径穿过森林直通湖边码头。林木紧紧围着小屋,最细微的一阵轻风,也会让枝条擦到屋顶,轻扣到小屋的木质墙壁。日落后不一会儿,夜色便浓得化不开,在门外十码远的地方,仅靠客厅四扇窗户透出的灯光,一英尺外的东西就休想看见,稍走几步便有可能撞上树干。 我利用那天剩余的时间忙着把自己的东西从帐篷搬进客厅,补充食品储备,还砍了许多木头,以备一星期的生炉取暖之用。将近日落时分,我又划着独木舟绕小岛巡视一圈。在此以前,我是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做这些事情的,现在一个人离群索居,就不得不自力更生了。 上岸时,我这才感到小岛是那么孤寂。日落西山,北方透出一点暮色微光。黑夜转眼就要降临。好在独木舟已安全靠岸,我把它翻转过来,摸索着沿那条林间小路回到走廊前。六盏灯立刻在前屋亮起,但到我去厨房用餐时,屋子还是影影绰绰的。灯光不够亮,我甚至能从屋顶的空隙间窥见星星。 那天我睡得很早,四周一片静寂,连一丝微风都没有,除了吱吱作响的床架和窗外潺潺的溪流声外,我却听到了一种异样的声响。半夜醒来,那寂静沉沉地压在我身上。我不由得毛骨悚然。忽然,我听到外面走廊里和旁边的空房间里好像有脚步声,还有衣服的沙沙声和压低嗓门的说话声。然而,睡意最终压倒了一切,我的呼吸声和这些神秘的吵闹声渐渐混合在一起,成了梦中的一片模糊声响。 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我的“阅读”计划进展顺利。然而,在我独自生活的第十天,却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天我从梦中醒来,突然对自己的房间产生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厌恶感。房间里诡异的气氛几乎使我窒息,而我越是想解释清楚这种厌恶感从何而来,越想让自己冷静,越想弄个明白,这种感觉就越厉害。房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让我莫名地恐惧。说来似乎有点荒唐,但当我穿好衣服后,这种感觉依然挥之不去。我禁不住浑身发抖,且有一种想尽快逃离这房间的冲动;而且,我越是想压制这种冲动,它就变得越强烈。终于,我箭步冲出房间,穿过走廊,飞步下楼进了厨房。这时,我才稍稍感觉好一点,好像刚从极其危险的瘟疫区里逃了出来。 在准备早饭时,我细想着过去几天发生的事情,希望从中发现恐惧感的来源。我唯一能够想起的是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我突然惊醒,听见走廊地板的声响。我敢肯定那里有人在走动。我于是取枪下楼,查看所有的门窗,但却并无异样,只有几只老鼠蹿过,外加几只甲虫在地板上爬行。这显然不能解答我心中的疑问。 整个上午,我照例看书。中午稍事休息后我准备去游泳,然后再做午饭。突然,那种感觉又不期而至,而且更加强烈。就在我要上楼去拿一本书时,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进屋后,更不舒服,惶惶不可自制。于是,我决定不再看书,整个下午划着独木舟钓鱼。直到黄昏,我带着五六条黑鲈鱼回来,准备做晚饭。 此时,睡觉对我来说成了大问题。我打定主意,如果回卧室后还有那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我就搬到客厅去睡。我还尽量说服自己,这并不是向荒唐的恐惧感屈服,而只是为了能安然入睡,因为只有睡好了,第二天才能继续看书。 于是,那天晚上我就把床搬到楼下的客厅里,而且面对着大门。之后我似乎安心了不少。楼上卧室的门已被我锁上,那里再有什么鬼魅出没,我也不用担心了。 厨房里的钟喑哑地敲了八下。我洗完盘子后关了厨房的门,走进客厅。所有的灯都开着。白天我还擦了灯罩,此时客厅里特别明亮。 屋外,夜依然是那么寂静;空气凝滞不动,岛上寂静无声,连树枝也不再摇晃。天上的云块就像厚厚的窗帘一样覆盖着湖面,黑暗正以一种不寻常的速度吞没着一切。此时,日落处还有一丝微光尚未消失殆尽。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不祥的气息和死一般的沉寂。这往往意味着暴风雨要来了。 我坐在那里看书,头脑很清醒。一想到厨房里还有五条黑鲈鱼,明天早上又会有附近的农民送新鲜面包和鸡蛋来,我心里甚至有点乐滋滋的,很快就沉浸在我的法律书里了。 夜已深,周围更加寂静,就连花栗鼠也没了动静。我入神地看着书,直到厨房里传来喑哑的钟声——是九下。钟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洪亮,就像一把大铁锤在重重地敲击着。 我合上一本书,又打开另一本,准备继续看下去。然而,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多久。我很快发现,一段文字往往要读上几遍才能懂,而这样简单的段落本不需如此。随后我意识到自己走了神,注意力越来越难以集中。更麻烦的是,我发现自己翻书时会两页一翻,却又浑然不知,直到读完了一页才知道前面有两页没读。情况变得越来越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可能是因为太疲劳;恰恰相反,我一点也不觉得疲劳,头脑还很清醒。我再次努力凝神阅读。才过一会儿,就发现自己只能呆坐在椅子上,两眼直愣愣地注视着前面的空气。 显然,我的潜意识里有什么东西在作怪。有什么事情被我忽略了。是厨房的门窗没有关好?我赶紧过去,发现门窗都关得好好的。或许是火炉?跑去一查,也没有什么问题。我检查了屋子里的灯,还上楼查看每一个房间,然后又在屋子里上下转了一圈,甚至还去了地窖。一切正常!所有的地方,所有的东西,都安然无恙。但我总觉得,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最后,当我重新坐下来准备看书时,我第一次感到客厅里的空气似乎在迅速变冷。那天相当闷热,到了傍晚也不见凉爽。加上客厅里的六盏灯也不至于这么冷。我想,或许是湖面上的寒风吹进了屋子,于是就起身把对着走廊的那扇玻璃门也关了。 过了一会儿,我向窗外张望。由于客厅里的灯光透过窗户照出去,不远处的湖面也隐约可见。这时,我突然看到有一条独木舟出现在湖面上,但一晃而过,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它大约离岸只有一百英尺,速度奇快。 在这种时候,怎么会有独木舟经过小岛?我颇为诧异。因为所有来湖区度假的游客早在几个星期前就全走了,而这座小岛附近也没有任何秋季航线。 我没法再安心看书了。不知怎么,那只幽灵般的独木舟在朦胧的湖面上滑行的景象似乎深深印入了我的脑海,而且时不时地在我眼前的书页上晃动。 我越发纳闷。这是我在整个夏天看到的最大的独木舟,船首船尾都翘得很高,船身很宽,那不是古代印第安人的战船吗?我一页书也看不进去了。最后,我放下书,想到外面去走一走,活动活动。 夜寂静无声,天黑得超乎想象。我磕磕碰碰地沿着门前的小径来到湖边的小码头上。湖水正轻拍着湖岸,发出轻轻的咕哝声。远处,树林里传来一棵大树倒下的声音,而且在凝重的空气中回响着,仿佛远处传来的一声枪响。此外就再没有其他声音打破这里的沉寂了。 这时,借着从客厅窗户里透出的亮光,我又看到一条独木舟,而且同样飞快地在我眼前驶过,消失在黑沉沉的湖面上了。 这一回我看得更真切,是一艘桦皮独木舟,和第一只样子很像,有高而弯曲的船首和船尾,上面还画着饰纹。有两个印第安人在划船,一个在船尾,一个在船头。他们身材高大魁梧,我看得很清楚。但是,尽管这第二只桦皮独木舟离小岛要近得多,我还是认为他们是路过这里回保护区的印第安人。他们的保护区大约离这里有十五英里。 正当我寻思着印第安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要在这黑夜里出来时,第三条独木舟出现了,而且上面同样坐着两个印第安人。这条独木舟悄无声息地驶过码头,这一次离得更近了。我不由得想到,这三条独木舟会不会是同一条?只是在绕着这个岛行驶? 这绝对不是好事。如果猜得不错,那么此时出现的独木舟就应该是冲着我来的。我虽未听说过印第安人和这片荒野之地的其他居民有过暴力冲突,但那种可能性确实存在……不过,我尽量抛除这样可怕的想法,而是竭力想象其他可能来放松自己。这种方法通常都很有效,可惜这一次却一点也不起作用。 我一边想着,一边本能地后退几步,躲到了一块大岩石后面。我想看看这独木舟是否还会出现。刚才我一直傻乎乎地站在光亮处,现在好了,我可以看清湖面上发生的事情,湖面上的人却看不到我。 果然不出我所料,不到五分钟,独木舟第四次出现了。这一次离码头还不到二十码。我觉得那两个印第安人好像要上岸,同时认出他们就是刚才那两个印第安人,掌舵的还是那个彪形大汉——我没看错,就是他!我想,他们一定有什么目的,所以绕着小岛转了几圈后才打算上岸。我在暗处死死盯着他们。但就在这时,他们却消失在黑夜里,连划桨声也听不见了。接着,独木舟又悄然出现。这一次,他们大概真要上岸了。我最好有所准备。但我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再说,在这样的孤岛上,在这样的深夜里,要我一对二(还是两个高大魁梧的印第安人!)也是难以想象的。 我的来复枪就搁在客厅的一个角落里,弹膛里有十发子弹,但现在回屋去取枪已来不及了。我想回去守在那里,或许更为有利。于是我转身就跑,还小心翼翼地从树林中的另一条小路折回,免得被他们看见。 一进客厅,我就随手关上大门,还迅速关掉了客厅里的六盏灯。几乎与此同时,我站到客屋的一个角落里,拿起那支来复枪,背靠着墙壁,手指扣在冰冷的扳机上。在门和我之间是我的书桌,上面放着一堆书,现在成了我的掩体。眼前一片漆黑,我一时什么也看不见。但过了几分钟,我的眼睛似乎习惯了黑暗,客厅的轮廓渐渐浮现出来,最后连窗框也隐约可见了。又过了几分钟,大门和走廊里的两扇窗也渐渐清晰起来。我很高兴,我想那两个印第安人要是真进屋的话,我就在暗中监视他们,看他们想干什么。 我没猜错,码头那边传来了独木舟被拖上岸的声音,甚至还能听到他们把桨放进独木舟时发出的“咯咯”声。接着,便是一片沉寂。我不由地想到,那两个印第安人大概正蹑手蹑脚朝我的屋子走来。 这时,客厅里的空气好像凝结了,我喘不过气来。确实,我觉得万分恐惧,但我保证,我并没有因为恐惧而丧失理智。我只是觉得自己处于一种奇异的精神状态:肉体上的恐惧似乎已不再影响到我的内在情绪。我固然觉得恐惧,双手却牢牢握着那支来复枪,与此同时,我又觉得要靠这支枪来对付那两个印第安人,实在是不可能的。说真的,我觉得我好像不是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眼前发生的一切好像既和我有关,又和我无关。我只是个旁观者,但又不得不参与其中。总之,那天夜里,我的感觉太混乱,太怪诞,至今都说不清楚。但不管怎么说,我至死都不会忘记那种可怕的恐惧感;如果那段时间再拖得长一点,我肯定会精神崩溃。 <er h3">二 我屏住呼吸站在那里,等着将要发生的事情。屋子里死寂得像座坟墓,我好像听到血在我血管里流动的声音,它流得太快了,简直是在奔涌。 我想,那两个印第安人如果想从屋子后面进来,马上就会发现厨房的门窗早已被关死,是不可能悄无声息地溜进来的。他们如果通过大门进来,那我就面对着大门,两眼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们。 我的眼睛这时已完全适应了黑暗。我能看清楚我的书桌几乎占了大半个客厅,而且只有书桌两旁留有一点空隙可供行走;我还能看清楚紧靠书桌的那几张木椅子的笔直的椅背,甚至能看清楚我放在白色桌布上的书和墨水瓶。在我左边不到三英尺的地方是通往厨房的过道,通往楼上卧室的楼梯也在那里,我都能看清楚。我还看到窗外没有一根树枝在摇,甚至没有一片树叶在动。 令人窒息的静谧维持了片刻,我突然听到走廊里的地板在“吱吱”响,还有“笃笃”的脚步声。那声音仿佛是不经耳朵直入我的大脑的。就在万分震惊之际,我突然看到一张人脸贴在客厅和走廊之间的玻璃门上。我惊惧得浑身打战。 接着,一个印第安人的身影出现了。如此高大的身材,我只在马戏团里见过。他的头好像散发着幽光,在这幽光中我看到一张黑红色的脸,鹰钩鼻、高颧骨。他把脸贴在玻璃门上,不知道在看什么! 不知为何,这个黑影在那里足足停留了五分钟。他好像弯着腰在朝客厅里张望,看上去仍和玻璃门一样高。在他身后,还有一个稍稍矮小一点的印第安人的身影。两个人影左右晃动着,像两棵在风里摇摆的大树。而我,除了屏息瞪眼,在这五分钟里已被惊吓得手足无措。我真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 我只觉得脊背一阵寒战,手脚冰凉。心脏好像一下子停止了跳动,接着又发疯似的怦怦乱跳。他们一定听到了我心跳的声音,甚至听到了血在我大脑里涌动的声音!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一串串冷汗从脸颊上落下,我甚至想疯狂喊叫。我要喊叫,我要像孩子一样用头猛撞墙壁!我要把这里弄得震天响!或许,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我的紧张和恐惧。 或许正因为此,我竟然有了一点勇气。我握紧手里的枪,准备对着玻璃门射击。然而,我却发现自己无法扣动扳机。我的全身肌肉都已麻痹,因为过度恐惧而几近瘫痪。这真是太可怕了! 客厅玻璃门上的铜把手发出一阵轻微的“咯咯”声,门被稍稍推开了几英寸。几秒钟后,又被推开几英寸。我没有听到脚步声,只见两个黑影进了客厅,后面的那个还轻轻碰了一下那扇玻璃门。 现在,就在这四堵墙壁之间,我和那两个黑影面对面。他们看到我了吗?看到我这个呆滞而僵硬地站在角落里的人了吗?我全身的血一下子涌了上来,头脑嗡嗡作响。尽管我气也不敢透,但我担心我会控制不住而喘出声来。 他们好像没有发现我。我盯着他们看。他们既没有说话,也没有做手势。但我仍然觉得可怕至极,因为客厅很小,而且无论他们从哪里走,都要从书桌旁边走过。要是这样的话,如果他们从我边走的话,那和我只有六英寸距离!这样擦肩而过,结果会怎样呢? 正在我想象着那万分恐怖的一幕之际,我看到那身材稍矮的印第安人用手指了指天花板,另一个则抬头看了看。我看懂了,他们要上楼!而他们所指的那个房间,不就是我的卧室吗!怪不得从今天早上起,我总觉得卧室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总使我莫名其妙地感到惶惶不安;要不然的话,我此刻理应在那里,而且正熟睡着。 那两个印第安人的身影开始移动,奇怪的是一点声音也没有。他们要上楼梯,并且正朝我这边过来。他们移动得很快,又悄无声息,若不是我神经紧张而注意力高度集中,很可能意识不到他们从我身边经过。而就在他们从我眼前过去时,我发现那个矮小一点的印第安人身后还像尾巴一样拖着什么东西。那东西轻轻滑过地板,我模模糊糊看到,好像是一大包雪松树的树枝。不管是什么,我只能看清它的轮廓。因为我太紧张、太害怕了,连身体也不敢动一动,哪里还敢伸出头去看个究竟! 当他们朝我这边移动时,那身材魁梧的印第安人还用他一只巨大的手抹了一下我的书桌。我紧咬嘴唇,呼吸像烈焰一样炙热,简直会把我的鼻孔烧焦。我试着闭上眼睛,不想看到眼前的一切,但我的眼皮也僵硬了,根本不听我使唤。 难道他们非要从我身边经过吗?我想躲开,但我的腿好像也失去了知觉。我像站在一小截树枝上,或者一块凹凸不平的石块上,摇摇欲坠,就是贴着墙也站不稳了。好像有一种恐怖的力,正把我往前推,往前扯。我头晕目眩,身体摇摇晃晃,眼看就要在那两个印第安人经过我身边时颓然倒下! 然而,那漫长的瞬间终于熬了过去。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两个黑影已和我擦肩而过,而且已经到了楼梯口。他们和我擦肩而过时相距不到六英寸,我只觉得就像一阵冷风刮过。他们显然没有碰到我,而且我相信他们也没有看到我,就连他们拖着的那包东西也没有碰到我的脚。在如此惊险的一刻,这么一点小运气虽微不足道,但仍使我感到庆幸。 那两个印第安人上了楼。我没有一丝放松,仍龟缩在那个角落里瑟瑟发抖。除了呼吸稍稍顺畅一点,我仍然觉得浑身不舒服。刚才他们在我眼前时,似乎有一道诡异的光,引导着我的视线,使我看清了他们的动作;现在,他们上了楼,那道诡异的光也就随之消失了。客厅里又变得一片昏暗,我只能勉强看出窗户和那扇玻璃门。 就如前面所说,我当时处于一种极不正常的精神状态。就像身处梦境似的,我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既感到恐惧,又觉得虚幻。我的知觉变得异常敏锐,任何细微的动静都能铭记在心,但我的思维却变得极其愚钝,除了最简单的算术题,也许什么都不能思考。 我只知道那两个印第安人此刻已上了楼。他们好像迟疑了片刻。他们想干什么?我不知道。他们好像在全神贯注地倾听,又好像在东张西望。接着,我从他们发出的极轻微的声响中感觉到,其中的一个,也就是那个身材高大的,穿过走廊,走进了我头顶上方的那个房间——那正是我的卧室!要不是今天早上我在卧室里感觉异常,此刻我正躺在那里,而那个身材高大的印第安人正悄无声息地站在我床前! 一阵长而又长的寂静,大约有一百秒,静得好像宇宙尚未形成,天地尚未诞生。接着是一声长长的、颤抖的、骇人的尖叫,划破死一般的寂静,又戛然而止。这时,另一个印第安人好像也进了卧室,因为我听到他拖着那包东西的声音。接着就是“砰”的一声,好像什么重物落了下来。接着,又是一片寂静。 这时,忽然间,夜空中划过一道闪电,接着是一声巨响,原本死气沉沉的天空顿时在电闪雷鸣中变得疯狂起来。足足有五秒钟,我震惊地看着客厅里所有的东西都被照得雪亮。窗外,一排排树木俨然而立;我看到远处岛屿上空闪电阵阵,听到湖面上雷声隆隆。接着,就像天池的闸门崩裂,大雨像洪水般倾泻而下。 雨珠刷刷地撒向湖面,原本平静的湖面顿时变得星星点点;雨珠打在枫树叶上,落在屋檐上,发出“啪啪”的声响。接着,又是一道闪电,比前一次更亮,时间也更长,几乎把整个夜空都照得透亮。炫目的白光照射着整座小屋,我甚至看到窗外树枝上的雨点在闪闪发光。接着,大风呼呼吹起。不到一分钟,暴风雨就把一整天积蓄的能量全都释放了出来。 尽管屋外雷声、雨声、风声不绝于耳,我仍能听到屋内哪怕最细微的动静。那阵寂静只持续了几秒钟,接着我就听出他们好像又在走动。我不停地打战,恐惧而痛苦。他们离开了我的卧室,走到了楼梯口。随后,他们就下楼了。他们拖着那包东西好像磕磕绊绊的,在楼梯上不得不一级级往下拖。我听得出,那包东西变得更重了。 我等着他们的出现。奇怪得很,我这时竟然镇静了一点。也可能是麻木了,可能是暴风雨的缘故,我好像被大自然注入了麻醉剂。不管怎样,对于后来发生的事情来说,我当时的麻木真是大自然的仁慈。他们在靠近我,好像越来越近了。他们拖着的那包东西也表明他们在靠近我,因为它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响了。 他们下了一半楼梯,我就感到极度恐惧。一个念头在我脑中闪过:要是他们到了客厅,这时正好有一道闪电,那他们的模样不就全都显现在我眼前了吗?更为可怕的是,我也会暴露在他们面前!对此,我只能屏住呼吸等着,听凭这种不祥的预感的煎熬。那短短几分钟,漫长得没有尽头,简直就像过了几个小时。 两个印第安人终于下了楼梯。先出现的是那个高大的印第安人的巨大身影,接着是一声闷响——他们拖着的那包东西从最后一级楼梯上落到了地上。又是一阵寂静。随后,我看见那高大的印第安人转了转身,好像是去帮了一下他的同伴。他们继续朝我而来,而且还是要从我这边绕过书桌。那个身材高大的印第安人已走到我面前,后面紧跟着他的同伴——他仍拖着那包看上去很重的东西。此时客厅里很暗,一切都模模糊糊,影影绰绰。我睁大眼睛再一看,他就直挺挺地站在我面前。他们停了下来,而这时,窗外的暴风雨也突然停了——风声和雨声全都停息了。静谧,黑暗,可怕的静谧和黑暗。 大约在五秒钟内,我的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然而,紧接着,我最害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接连两道闪电,毫不留情地照亮了整个客厅。只见那个高大的印第安人就站在我右边两三步远的地方,正扭着头从他又宽又厚的肩膀上方注视着他的伙伴和拖着的那包东西。我看清了他的侧影:巨大的鹰钩鼻,高高的颧骨,黑而直的长发,下巴突出;而且瞬间把这张印第安人的面孔深深印入了脑海,终生难忘。 还有一个印第安人离我更近,相距还不到十二英寸。这回我看清楚了,他比他的伙伴要矮小得多,相比之下简直就像个小矮人。他正弯着腰在翻弄他拖着的那包东西,看上去更加古怪而畸形。那包东西呢,啊!我终于看清楚了,果真是一大包雪松树的树枝,但当那小矮人拨开树枝,里面竟是一具白人男子的尸体!他的头皮已被剥开,满脸污血斑斑。 这时,那使我身心瘫痪的恐惧,终于变成了一股来自灵魂深处的怒火。我大吼一声,伸出双臂扑向那身材高大的印第安巨人,想掐住他的喉咙。但我扑了个空,摔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我认出了那具尸体,那正是我自己的脸!…… <er h3">三 当一个男人把我唤醒时,外面已是阳光明媚。我就躺在我摔倒的那个地方,见有个农夫站在客厅里,手里还拿着几只面包。我对昨天夜里发生的事情仍心有余悸,所以当那个淳朴的农夫扶我起来,捡起我身边的枪并关切地问我一连串问题时,可以想象,我的回答只是寥寥数语,不但没有多作解释,甚至有点语无伦次。 那天,我对小屋作了一番毫无结果的检查之后就离开了那个小岛,和那个农夫一起到他那里去度过了我最后十天的“读书日”。当我最后要离开时,那些该看的书都已看完,我的神志也完全恢复了正常。 在我动身那天,农夫一早就用他的大船把我的行李送到十二里远的地方,那里有每周两次定期接送猎户的小轮船。到了下午,我就自己划着独木舟到那个地方去。但我仍想去看看那个孤岛,那个曾使我如此惊魂的怪异之地。 我顺路到了那里,绕岛巡视一圈之后,我又把那座小屋检查了一遍。当我再次进入楼上的卧室时,我并没有异样的感觉。那地方显然没什么特别。 然而,当我重上独木舟准备出发时,我却发现前面另有一条独木舟正在绕小岛环行。我觉得奇怪,因为那条独木舟不但很不寻常,而且好像是从什么地方突然蹦出来的。我于是紧随其后,看它是否会消失在那块突起的岩石后面。那条独木舟不仅有着高而弯曲的船首和船尾,上面还真的坐着两个印第安人。我不由得一阵紧张,继续划着独木舟在那片水域徘徊,想看看它是否会从小岛的另一端出现。果真,不到五分钟,它又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而且和我相距不到两百码。那独木舟上的两个印第安人正在拼命划动船桨,朝我直扑过来! 我也拼命划动船桨;说真的,在我一生中还从未有一次划得这么快。过了几分钟,我回头看,发现印第安人已改变方向,又在绕岛环行。 太阳从湖边的森林后面落了下去,殷红的霞光映照在湖面上,我最后一次回头遥望,仍隐约看到那只巨大的黑色桦皮独木舟和那上面的两个模糊的人影。他们还在绕岛环行。随后,天色越来越暗,湖水也越来越黑。我转了个弯,夜风迎面吹来,而那座小岛和那条独木舟则被一块凸起的岩石挡住,再也看不见了。 女房客之谜 <span class="center">〔英国〕阿尔杰农·布莱克伍德 他坐着黄色的公共马车,到达目的地已是深夜了。经过三个小时缓慢的爬坡又爬坡,困坐在车内。累得他四肢僵硬,精疲力竭。呈现在面前的村子是一团黑糊糊的影子,家家户户早已沉沉入睡。只有小旅店门前还有喧闹声和灯火,一片忙碌的景象——但也持续不长时间。几匹马拖着疲乏的步子,没精打采地穿过道路,任凭挽具在尘土中拖曳着,消失在各自的马厩里。笨重的马车还留在原地,活像只断了腿的黄肚皮大甲虫。 这位老师花了十畿尼(畿尼,英国一六六三年发行的一种货币,等于二十一先令,一八一三年后停止流通。)的钱要作一次旅游,旅途虽然刚刚开始几小时,已累得筋疲力尽,但仍然显得异常的兴奋。这个阿尔卑斯山高峻的山谷幽静极了。米迪地区那些逶迤起伏的山脊上空,星星闪烁,皑皑白雪衬着黑檀木般的山崖,如幢幢鬼影。凛冽的寒气里,弥漫着松树的芳香,散发着饱含露珠的草地和新锯下的木材的气息。他感到新奇而喜不自禁,片刻间,身心完全沉醉在这氛围之中。跟他一起的另外三位旅客忙着吩咐人家搬运行李,各自进入安排好的客房。他转身跨过地上粗糙的草垫,走进灯火通明的门厅。门边墙上挂着一幅很大的山地地形图,他很想上去仔细看看,但最终还是作罢。 猛然间,他大吃一惊,煞是不安,一下子让他从理想国里跌到现实中来。原来这小客栈是村子里唯一的一家客栈,这里已没有空房间,甚至连店里的沙发也有人占住了……都怪自己太蠢了,怎么事前没有想到写封信来订个房间?话得说回来,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他的这次旅游完全是临时决定的。记得当时在日内瓦一连一个星期的下雨天,那天上午突然云开雨停,阳光明媚。遇上这样的好天气,一时兴起,匆促间他才下了决心。 一名号服镶着金边的杂役和一位脸色严峻的老婆子——他注意到她神情严峻——一直在叽叽呱呱,指指点点,没完没了,手始终指着村子的上下左右,像是在出什么主意,可他听不太懂,因为他的法语水平有限,而那一男一女一口的方言土语他听得一头的雾水。 “那边!”——他在那边兴许找得到房间——“要么就那边!可咱们这儿,唉,全满了——满满当当,压根没想到。明天,兴许——要是某某把房给退了……”那神色严峻的老太婆说到这里,多次耸了耸肩,看了一眼那号服镶金边的杂役,而杂役睡眼惺忪,看了一眼老师。 最后,他抱着莫名其妙的希望,按照老婆子不知所云的指点出了旅店,沿着街道,向老婆子方才指点的一座座黑洞洞的房子走去。他只知道,他得去擂人家的门,求人家借宿一夜。此刻他实在太困,想不出别的更周全的办法来。那杂役倒是出来要陪他去的样子,可到头来还是转身回去和老婆子聊天了。四周黑沉沉一片,那些房子显得朦朦胧胧,只能看出大概的轮廓。天气很冷,整个山谷里倾流而下的轰轰水声处处可闻。他隐约觉得,黎明怕是不远,他甚至可能要在林子里转悠,度过这一夜了。突然身后传来一阵很响的声音,回头一看,一个人影匆匆朝他赶来。来的不是别人,竟是那杂役——他是跑着来的。 客栈的小店堂里开始又一场三方会谈,你一言,我一语,很是杂乱。其间老婆子和杂役用他们的方言不停嘟嘟囔囔地议论,叽叽咕咕地低声轻语,谈了一通之后,得出的结论是:“要是这位先生不反对的话——那边倒有一个房间,毕竟在底层——不过可以说也是‘有人占了’的。就是说……” 不过这位先生并没有盘根究底下去,便要下这间无疑是天上掉下的房间。旅店经营道德之类与他毫不相关。既然这老婆子为他提供安身的地方,他何必跟人家争长论短,追究她所提供的房间合不合法。 但是那杂役分明有点不自在。他陪着客人到客房去。他用英语夹杂着法语详细地讲了老板娘没有提到过的其他一些情况,明腾老师听了不免也随之不自在起来,只觉得自己这下落到一个可能发生的悲剧中了。 每一个有过攀登高山谷地经历的人都体验到一种独特的刺激,都懂得其主要的诱人之处在于攀登过程险象环生,面对眼前的景色油然而生某种朦胧而强烈的恐惧感。当你抬头仰望荒凉而高耸的山脊,不由自主想到那些以攀登为乐的人,他们日夜兼程,登上云罩雾锁的山巅,一步一步艰难跋涉,征服冰封雪盖的绝顶。高空中他们永远播下险恶和恐惧。这种冒险的气氛,往往伴有发生极度险恶的悲剧的可能,但始终吸引那些探胜访幽之人,激发他们的想象力,促使他去深思遐想。明腾对那提心吊胆的杂役所说的话不甚了了,但对方的大概意思他还是听明白了。这房间原本住着位英国女人。她外出时坚持不带向导。她是两天前,天亮前不久离店的——这杂役亲眼看她走的——可竟然一去不回!她走的那条线路崎岖难行,十分危险。但对熟练的登山者来说,即使不带向导,也算不了什么。这位英国妇女是位有经验的登山者。而且她很自以为是。听不进别人的劝告和忠言,是个极端自信的女人。此外,她这人很古怪。总是独来独往,有时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几天几夜不让别人进去。明摆着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 这许多情况都是明腾从那杂役口中听得的,其间,他帮着搬行李,整理房间。此外,他还听说,已派出一路人马上山搜索了,他们随时都可能会回来的。要是那样的话……房间还没人住,可房主人还是她。“要是您先生不反对的话——要是他愿冒这个险,不怕三更半夜冷不防被人赶出门……”这位嘴巴讲个不停的杂役,既让他了解到更多的细节,又使这场交易大可怀疑。于是明腾设法尽快打发走杂役,好赶快让自己躺到匆匆铺就的床上去,在自己被人驱逐出房间前,争取多享用几个小时。 说实在的,起先他感到不自在——确实不自在。他这是待在别人的房间里。他没有权利待在这儿。他这不是私闯他人的领地吗?当他打开行装时,禁不住频频回头四望,像是生怕角落里有人在窥视自己。仿佛外面过道里随时都会传来脚步声,有人敲门,接着门打开,他就看见那个精力充沛的英国女人怒气冲冲,上下左右打量他。更糟的是,他会听到对方责问自己,待在她的房间里——她的卧房——居心何在?当然,他会说清原委,可毕竟……接着,他想到自己这时已是衣衫不整,片刻间,脑海里闪过一个怪念头,不禁发出笑声——只是轻轻的浅笑。他轻轻一笑后,立刻感觉到原先感到的那种悲惨境地。也许,就在他发出笑声的刹那间,她已陈尸那凶险的高峰,全身冰冷,断肢残体,寒风夹着白雪,戏弄她的秀发,无神的双眼茫然地凝视高天的星辰……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寒噤。他与这个女人素未谋面,连姓甚名谁也一无所知,可是她的形象却真真切切地出现在眼前。他几乎认为,此刻她就在这房间里,与他同在一起,躲在什么地方,把他的一举一动全看在眼里。 他轻轻地打开门,把靴子放到门外。然后又关上门,转动钥匙反锁上门。他打开行李,把为数不多的几样东西零落地摆放在房间里。事情很快就处理完了,因为首先,他只带一个小手提包,外加一个背包;其次,房里可以堆放衣物的地方只有一个沙发。见不到五斗橱,而那个其大无比、结实的衣橱是上了锁的。英国女人的东西分明是被匆忙塞进橱子里的。唯一能说明她最近在这里住过的只有一束阿尔卑斯山玫瑰,插在洗手架上的玻璃瓶里,已经凋谢。此外,还残留一股淡淡的香水味。但是尽管房里只有这点小小迹象,他还是从中看出,整个房间弥漫着一种怪异的气息,说明房间是有主儿的,这很煞风景。过了一会,他觉得这气息里微妙地包含“人刚走”的感觉。接着又平添了“还在房里”的古怪印象,想到这里,他不禁一转身,急不可耐地看看背后。 总之,这房间令他深恶痛绝,恨不得把瓶里凋谢的玫瑰花扔出窗外,再把自己的雨衣挂上衣橱的门,尽可能把它遮起来,眼不见为净。因为在他的想象中,这个又大又丑陋的衣橱里面装满了一个女人可能再也用不着的衣衫,且不停地栩栩如生而鲜明地浮现在脑海中,他见了定会激起不安和惶恐,而且随之会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渐渐在心中浮现。无论如何他见不得这令人厌恶的衣橱,几乎是出于本能,非把它遮掩起来不可。最后,他熄了灯,上床睡了。 可是房间一旦没了灯光,他更受不了。而且,黑灯瞎火中,还突然袭来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冷气。奇怪的是,他点起床头的蜡烛,竟发现自己的手在发抖。 这局面自然太难堪了。他这是到了疑神疑鬼的地步,再也不能听之任之。但是说来要摆脱这困境的办法倒也别致。他方才种种举动正说明是他自己心里有鬼,才生出恐慌,而恐慌一旦深入心中,再驱除它就难了。他侧身躺在床上,胳膊肘支着脑袋,仔仔细细把房内的东西记录下来——意在把所见、所触的物件一一盘点盘点,然后划上一道线,最后加起来,得出结果:“房里的东西全在上面!样样东西我全算进去了。没落下什么。这下可安安心心入睡了!” 就在他荒唐地盘点房里家什的时候,算着、算着,只觉得一种难耐的倦怠感可怕地袭来,害得他很难进行下去。这感觉来势惊人地迅猛,不知不觉间轻而易举地制服了他。他只感到浑身酥软无力——一种无法言传的疲惫感。它所产生的第一个效果就是消除了心中的恐惧感。他再也没有足够的余力去害怕和紧张了。他还是觉得很冷,但惊恐感消失了。论个性,他平日里一向生气勃勃,但此刻,他内心的角角落落里开始潜入一种毒害肌体的疲惫感,片刻间似乎变成了精神上的萎靡不振。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愚蠢,生命是何等的空虚,努力和争斗又是何等的无聊——使生命变得有价值的一切的一切如今看来都变得毫无意义——这种感觉渗入了他的每个细胞,使他陷入了虚弱无力的状态。一种人力所难及的、绝望的厌世感遍及他内心深处的角角落落……他内心出现的种种形象无不蒙上灰色的阴影:君不见那些疲惫而大汗淋漓的马匹正挣扎着爬坡,却落得劳而无功的结局;君不见那名神情冷峻的老板娘为了满足贪财的欲望,费尽心机,丧尽天良——为的是区区几法郎的小利;君不见号衣上镶着金边的杂役,费尽口舌,献足殷勤,卖力起劲,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抖搂给他!可他们这般劳碌有什么好处?说到他自己,只不过是一个预备学校里的小小教师,干尽费力而乏味的工作,可到头来又捞到什么好处?得到什么前程?生命的奥秘深不可测,最终的归宿渺不可知,那么种种不可靠的劳苦的价值何在?如此说来,什么劳精费力,遵纪守法,埋头苦干,无不是愚蠢之举!行乐享受竟是镜中花、水中月,高尚的生活无非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想着,想着,明腾猛地感到自己的情绪不该这般颓废,跳将起来,险些打翻蜡烛。经常情况下,他从未出现过这样消沉颓废情绪,所以这突如其来的反常心境使他作出强烈的反应,但为时短暂。片刻后他又被滚滚浪涛般的消沉情绪所压抑、所淹没。他的工作——充其量只能让他当上个小小的预科学校校长而已——也和这次阿尔卑斯山之行一样,将是愚蠢而一无所获。他真是个大傻瓜,怎么会远离家园,背上背囊,为的是攀登什么山,折磨得筋疲力尽,一无所获,落得双手空空的结局。想到这里他感到一种阴森森的悲凉凄惨。人生原是一场可怕的骗局!宗教只是哄孩子的儿戏!一切无不是害人的陷阱——死亡的陷阱,造物主用来让人上钩的色彩斑斓的诱饵!可是这诱饵图的是什么?毫无价值!世间万物皆空。唯有一事是真实的——那就是死亡。越早发现这真实的人越加幸福。 那么,为什么等着死亡降临呢? 想到这里,他吓得胆战心惊,便从床上跳了下来。太可怕了。单纯出于肌体的疲劳会导致他精神上变得如此阴暗消沉、会令他感到前景如此渺茫无望,使他变得如此懦弱,突然感到前景茫茫,万念俱灰吗?正常情况下,他是个达观而精力充沛的人,过着健康而不落伍的生活。这骇人听闻的颓废感却彻底毁了他性格的基础,而成了求死的欲望。这似乎发展成他的第二性格。他读过一些书,自然知道,有些人由于受到打击,性情、记忆、嗜好等等变得和原来截然不同。当时他为此感到害怕。虽然科学家言之凿凿,可难以置信。可如今他自己身上就发生类似的事。毫无疑问,他正体验着另一个人的心理变化!这是不道德的。太可怕了。但是——唉——毕竟是挺有意思的。 他觉得有意思,这一感觉是他开始恢复自我本性的第一个征兆。因为感到有意思意味着要活着,意味着热爱生命。 他跳下床后,三两步奔到房中央,打开电灯。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个大橱。 “好哇!就这家伙——这该死的衣橱!”他脱口喊了起来,喊得很响。里面放着那个已死女人的全部内衣、裙子、外衣和夏装。不管怎么说,他反正知道,她已命丧黄泉……就在这时候,从敞开的窗子外传来瀑布的哗哗声,使他联想到那白雪皑皑荒凉的高山,清晰地出现在眼前。他看到她——确实看到她,就躺在坠落的地方,脸上盖着寒霜,白雪在她头发和双眼周围飞舞,她的断肢残体横卧在冰块上。片刻间,面对这幅艰难攀登而落得粉身碎骨结局的女人的图像,他精神上的疲惫感——生之虚妄感,悄然消失了。不是吗,人的渺小的力量敢于与严酷无情的大自然巨大威力抗争,虽是英勇之举,却是徒劳的。他原有的本性又恢复了。然而立刻又感到那可怕的寒冷、空虚和无为。 他发现自己就站在那存放她衣物硕大的衣橱前。他突然想看看那些衣服——她用过的和穿过的东西。衣橱近在咫尺,几乎伸手可及。他果然立刻触到了。他用指关节敲了敲。 他为什么要敲它?说不清。也许是本能驱使。是内心深处的某样东西驱使他——命令他动手。他敲了敲橱门。木板发出沉闷的声响给这寂静的房间带来的是——恐怖。为什么会带来恐怖?他自己说不清。恰如他说不清为什么身不由己去敲打衣橱。可事实是,他听到了衣橱里响起微弱的声响,这清楚说明那女人就在里面,他惊得呆立着哆嗦起来。同时他可怕地预感到,几乎是希望听到里面传出回应声——也许听到的是挂在里面裙子的窸窣声,也许,更糟的是,看见锁着的橱门慢慢地在他眼前打开。 从这时起,多多少少显出他已部分失去自控能力,至少丧失了判断力。你看他内心产生一个无法抗拒的欲望,想要打开橱门,看看里面那些衣物,于是他用房间里所有的钥匙,一一去试,但就是打不开。结果,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便按起铃来。 但是在大清早两点钟,无缘无故,毫无道理地按了铃后,他就立在房中央等着服务员进来。这时他第一次意识到,是自身之外某个东西逼着他作出了此举。差不多好像指挥他的是内心的一个声音……过道那边终于传过来脚步声,进来一位怒气冲冲、睡眼惺忪的女佣,立在他面前,满脸的困惑:这么晚了,打铃召唤人来为的哪一桩?这可难不倒他,轻而易举地把要说的话说了出来。刚才迫使他非要打开衣橱的那股力量,此刻又让他不由自主地说出话来。 “我打铃召呼的不是你!”他说得斩钉截铁,且显得很不耐烦,“我要的是个男人。把那个杂役叫醒,立刻打发他过来——快!听到没有——快!” 女佣看他那么焦急,吓了一跳,赶紧走了。她走后,明腾才意识到,自己方才竟说出这等话,不但吓坏了那女佣,同样也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话说出了口,他才明白自己到底说了什么。这时,他知道,某种力量,一种与自己本性格格不入的力量,利用了他的思想和器官。刚刚控制他的那种阴暗的忧郁感也是这种力量在作祟。这位失踪的女子的精神力量强大无比,短时间内控制过他——也许是通过房间内还属于她的东西所产生的氛围传达了她的意志。但是,即便此时此刻,那杂役来不及穿外套、戴领圈,赶来立在他面前,他还要声色俱厉,一口咬定非要对方把衣橱钥匙找到,打开橱门不可,不容置疑,不得延误。他仍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等固执己见。 这场面也够古怪的。那杂役到过道另一头与那女佣不知所云耳语一通之后,好不容易找来了钥匙,疑虑重重地给了他。无论是杂役,还是女佣实在不明白,这位激动的英国人到底要干吗,为什么他在大清早两点钟急不可耐地要打开衣橱。他俩满脸狐疑,打量着接下去他要干出什么事来。他这急不可耐的举动,甚至刚刚流露出的恐惧,竟感染了这两位下人,钥匙在橱门锁孔里转动时发出的刺耳咯咯声把他俩吓了一跳。 他俩屏声敛息,看着橱门嘎嘎地慢慢打开。只听得橱门内另有只钥匙“咔嗒”一声落到木板上——橱底的木板上。原来衣橱被人从里面反锁上了。可是发出尖声怪叫的不是别人,而是那女佣,她站在过道上,吓得跌倒在楼梯的栏杆上,因为她首先看见——那杂役没有去救她。老师和他径自同时奔到橱门前。橱门洞开着,他俩也看到——挂衣钉上没挂着衣服、裙子或外套什么的,他们见到的是那英国女人的尸体,晃晃悠悠地悬空吊在那儿,脑袋前伸。橱门一开,气流进去,使女尸慢慢地转过来,脸对着他俩……橱门的背面用图钉揿着一只旅店里的信封,上面歪歪斜斜用铅笔写着这些字: “厌倦——不幸——绝望沮丧——无法活下去——一片黑暗。我务必一举了断……原想在山上完成,但我害怕了,便悄悄回到房间,没被人看见。这办法最容易,也最好……” 夜莺别墅 “再见,我亲爱的。” “再见,亲爱的。” 爱丽克丝·马丁靠在小小的园门上,望着她丈夫一路朝着村子的方向走去,身影逐渐变小。 不一会儿他拐过弯去,不见影儿了,但爱丽克丝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神情恍惚地望着。 爱丽克丝·马丁长得并不美丽,打扮得也不算特别漂亮,但是她脸上有一副快活、柔和的表情。这副表情要是她过去的朋友见了,会认不出她来。爱丽克丝的日子一直不好过。从十八岁到三十三岁这十五年中,她得自己照应自己(这中间又有七个年头她得伺候有病的母亲)。她做过打字员,工作起来干净利索,效率很高。但是,为生活而奋斗的过程中,她年轻的面容蒙上了风霜。 确实,她恋爱过一次,那是跟她共事的职员狄克·温迪福德。虽然他们表面上只是好朋友,爱丽克丝心里却知道他爱她。狄克辛辛苦苦干活,从微薄的收入里攒点钱,好送他弟弟上一所好一点儿的学校,还轮不到他考虑结婚问题。 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姑娘突然从单调的日常生活中解放了出来。她一位表亲死了,把钱都留给她,有几千镑。这一下爱丽克丝自由了,日子好过了,能独立了。现在她和狄克不必久等就能结婚了。 但是狄克的行事与众不同。他过去从来没有直接向她吐露过爱情,现在好像更不愿意表露他的感情。 他躲着她,沉默寡言,闷闷不乐。爱丽克丝很快就悟出其中的道理。她有钱了,狄克自尊心强,不愿意求她做他的妻子。 她并没有因为这一层而不喜欢他,而且确实在考虑要不要由她先提出来。正在这个时候,第二件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她在一位朋友家里结识了杰拉尔德·马丁。他热烈地爱上了她,一个星期之内就向她求婚。一向自以为稳重、明白事理的爱丽克丝完全被他迷住了。 没想到这一下激怒了狄克·温迪福德。他找她谈话,气得简直说不出话来。 “对你来说,这个男子完全是一个陌生人!你对他什么都不了解!” “我知道我爱他。” “你怎么知道——才认识了一个星期?” “并不是每个人都要等十一年才发现自己爱上一位姑娘。”爱丽克丝生气地喊道。 他脸变得刷白。“我从认识你起,就一直爱着你。我以为你对我同样有感情。” 爱丽克丝说了实话。“我也这么想的,”她承认,“但那是因为我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爱情。” 于是,狄克又大声叫喊起来,先是祈求,再是威胁——威胁那个替代他的男人。爱丽克丝大为震惊,没想到这个人火气这么大,而她一直以为她是很了解他的。 在这个阳光和煦的早晨,她一边靠在别墅的门上,一边回想那一次会面的情景。她结婚已经一个月,感到幸福极了。然而她常常感到忧虑,在她美满的幸福之上投下了阴影。她结婚以来,做了三场同样的梦。每场梦的梦境不同,但梦里发生的主要情节是一样的。她梦见她丈夫躺在地上,死了,狄克·温迪福德站在一旁低头看着他,她很清楚地知道,是狄克把他打死的。 如果说这件事可怕,那么还有更可怕的事情呢,虽然在梦里好像是自然而然,意料之中。她,爱丽克丝·马丁,为她丈夫的死而高兴;她感激地向杀人犯伸出双手,有时候还感谢他。梦都是这么结束:她投在狄克·温迪福德怀抱里。 她从来没有跟她丈夫提过梦里的事,但私下里非常苦恼。这是不是一个警告——警告她要防备狄克·温迪福德? 房间里电话铃尖声响起,爱丽克丝从沉思中惊醒过来。她走进屋去,拿起听筒。突然,她头晕了,伸出一只手去扶墙。 “你说你是谁?” “怎么,爱丽克丝,你声音怎么了?我几乎听不出来是你。我是狄克。” “噢!”爱丽克丝说,“噢!你——你在什么地方?” “我在‘旅客之家’——是这个名字吧,是不是?你不知道你村子里有这么一个旅馆?我正在度假,在这儿钓鱼。今天晚上吃完晚饭,我来看你们两位,你不反对吧?” “不,”爱丽克丝尖声说道,“你不能来。” 停了一会儿,接着传来狄克的声音,不过有点异样。 “对不起,”他客气地说,“当然,我不愿意打扰您——” 爱丽克丝急忙打断他。他准以为她的反应很离奇。确实离奇,她准是心情不好。 “我只是说我们——今天晚上我们要出去,”她解释道,尽力使自己声音自然一些。“请你——请您明天晚上来吃饭怎么样?” 但狄克听出她的口气不大热情。 “非常感谢,”他的口气还是客客气气,“不过我不定什么时候走。我正在等一位朋友。再见,爱丽克丝。”他停了一停,又急忙用老朋友的口气说道:“祝你幸福,亲爱的。” 爱丽克丝挂上电话,松了一口气。 “他不能到这儿来,”她对自己说,“他不能到这儿来。啊哟!我真笨,落到这么一个境地!不过,即便如此,他不来我就放心了。” 她从桌上拿起一顶乡间戴的旧帽,又来到园子里,停了下来,抬头看看刻在前门石头上的名字:夜莺别墅。 “这名字想得非常好,是不是?”他们结婚前,她有一次对杰拉尔德说。他笑了。 “你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姑娘,”他温情脉脉地说道,“我相信你从来没有听见过夜莺叫。我很高兴你没有听见过。夜莺只该为情人们歌唱。夏天晚上,我们一起在自己房子外面会听到它们歌唱。” 爱丽克丝站在家门口,想起他们后来果真听到了夜莺的歌唱,她笑了起来。 夜莺别墅是杰拉尔德发现的。当时他非常激动地跑来告诉她,他说他已经找到一所非常理想的房子——一个十全十美的去处。爱丽克丝见了以后也喜欢。地点固然偏僻——离最近的村子两英里路,但别墅本身是可爱的。它外形美观,里面有一间舒适的洗澡间,能供应热水,还有电灯、电话,爱丽克丝一眼就看中了。可是他们当时失望过一阵。杰拉尔德发现原主人虽然有钱,却不肯出租。他只肯卖。 杰拉尔德有很多钱,但多数拿去投资了,不能取出来用。他至多能凑出一千镑,卖主要三千。爱丽克丝看中了这所别墅,帮了把手。她拿出一半钱来买这所房子。所以,夜莺别墅归他们所有了,事后爱丽克丝一点儿也不后悔。当然了,佣人不喜欢待在这么偏僻的乡间——眼下他们没有雇人,可是从来没有料理过家务的爱丽克丝非常喜欢做做饭管管家。园子里种着许多非常好看的花,由村里的一个老头儿负责栽培,他一个星期来两次。 她走到房子拐角的地方,没想到看见管花园的老头儿正忙着拾掇花床。她没有想到,因为他每逢星期一和星期五来干活,而今天是星期三。 “怎么,乔治,你在这儿干什么?”她边向他走去边问道。 “我知道您会觉得奇怪,小姐。是这么一回事:这星期五,区里有一个乡村花草展览。我琢磨马丁先生和他的好太太不会在意我这一次星期三来,星期五就不来了。” “那没有问题,”爱丽克丝说,“希望你高高兴兴去看展览。” “我想看看去,”乔治简单地说,“不过我也想在你们走之前问问您,您看这些花坛该怎么收拾。我想,您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吧?” “可我没打算走啊。” 乔治吃惊地看着她。 “你们不是要到伦敦去吗?” “没有啊。你怎么知道的?” 乔治把头往后面一扭。 “昨天我看见先生到村里去。他说你们两位明天上伦敦去,又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瞎说,”爱丽克丝笑着说,“你一定听错了。” 话虽这么说,她心里嘀咕杰拉尔德究竟说了些什么,怎么老头儿会产生这么奇怪的误会。上伦敦去?她才不想再到伦敦去呢。 “我讨厌伦敦,”她突然怨恨地说。 “是啊!”乔治镇定地说,“我准是弄错了,不过我好像记得他是这么说的。我很高兴你们在这儿待着。我不赞成东走西走,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伦敦。我也没有必要去伦敦。眼下的麻烦是汽车太多。人们有了一辆汽车,好像到哪儿都安不下心来。从前住这套房子的阿米斯先生本来是一位安安稳稳的绅士,后来他买了一辆汽车。不到一个月,他就要把别墅卖了。他可花了不少钱,装电灯啊什么的。我跟他说‘这钱就回不来啦。’他说‘可是我要卖两千镑。’他果然到手了两千镑。” “他拿到三千。”爱丽克斯笑着说。 “两千,”乔治重复道,“那时候大家都在说他要的数目是两千。” “真的是三千。”爱丽克丝说。 “女士们弄不清钱数,”乔治固执地说,“您是说阿米斯先生居然开口要您三千镑吗?” “他没有向我要,”爱丽克丝说,“他是向我丈夫要的。” 乔治低下身去,又忙他的花床。 “价钱是两千。”他肯定地说。 爱丽克丝不想同他争辩。她走到较远的一处花床,开始摘一束鲜花。 她走近房子的时候,看见有一个花床的叶子中间有一件深绿色的东西。她停下来去捡了起来,一看是她丈夫的日记本。 她打开日记本,饶有兴味地很快地翻阅着。几乎从她与杰拉尔德结婚那一天起,她发现他虽然活泼愉快,却兼有有条不紊的优点。他要求准时开饭,每天干什么总是安排得很仔细。 她翻阅日记本,看到四月十四日那一天记着“二时半,同爱丽克丝结婚,圣彼得教堂”,觉得很有意思。爱丽克丝笑了,又往下翻。突然,她停住了。 “‘星期三,六月十八日’——那是今天。” 这一天下面,杰拉尔德用整洁、精确的字体写着“下午九时”,别的没有了。杰拉尔德计划下午九时做什么?爱丽克丝不明白。她想到,要是在她经常读的那些小说里碰到这类事,那么她就会在日记本里发现某件令人不快的意外事,她想到这里暗自发笑。里面准有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她漫不经心地倒翻过去。上面记的是日期、约会、简短的生意记事,但只有一个女人的名字——她自己的名字。 她把本子塞进衣兜里,拿着花回到房子里去,不过心里稍有点不安。她记得狄克·温迪福德的话,简直好像他就在她身旁重复着:“对你来说,这个男子完全是一个陌生人。你对他什么都不了解。” 这是真话。她了解他什么呢?杰拉尔德毕竟是四十岁的人了。四十年中间,他生活里一定有女人……爱丽克丝不耐烦地摇摇头。她不该想这些,她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办哩。她应不应该把狄克·温迪福德来过电话这件事告诉她丈夫? 很可能杰拉尔德已经在村子里遇到过他了。可是,如果他遇见过,他一回来准会告诉她的。那么,把来电话的事告诉他就万无一失。没有遇见呢?爱丽克丝下决心一字不提。 她要是告诉他,他一定会提出来,请狄克·温迪福德来夜莺别墅。那时候,她得说明,狄克已经问过能不能来而她已经找了借口没叫他来。他要是问她为什么不叫他来,她说什么好呢?把梦里的事告诉他吗?他只会大笑一阵——或者,弄得不好,他会说她把这事情看得这么重,而他才不在乎。 末了,她虽然有点心虚,但下决心一字不提。这是她没有向丈夫透露的第一个秘密,她心里感到不安。 吃晚饭的时候,她听见杰拉尔德从村子里回来,她急忙到厨房去,装着忙于做饭,来掩饰她内心的紊乱。 爱丽克丝马上发现杰拉尔德没有遇见过狄克·温迪福德。她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有点着急,因为她得想法不让杰拉尔德知道狄克来过电话。 他们简单地吃过晚饭,坐在起居室里,开着窗户,好让夜间的新鲜空气和花的香味飘进屋里来,这个时候爱丽克丝才想起日记本来。 “这是你用来浇花的东西。”她边说边扔给他。 “我掉在花坛里了,是不是?” “是的,你的秘密我现在全都知道了。” “没有见不得人的东西。”杰拉尔德摇摇头说。 “今天晚上九点你打算干什么秘密活动?” “噢!那个——”他好像惊愕了一会儿,接着笑了起来,好像有什么特别有趣的事情。 “就是同一位特别漂亮的姑娘会面,爱丽克丝。她的头发是棕黄色的,蓝眼睛,非常像你。” “我不明白,”爱丽克丝作出严厉的样子。“你回避要害。” “不,我不回避。实际上,这是提醒自己今天晚上要洗相片,还要你帮忙。” 杰拉尔德·马丁对照相很感兴趣,有一只非常好、却相当旧的照相机。他在屋子下面地下室里洗相片,这地下室是他专为洗相片布置的。 “这事不前不后非得在九点钟做。”爱丽克丝笑着说。 杰拉尔德神色有点不高兴。 “亲爱的姑娘,”他说道,态度稍带愠怒。“一个人做事应当定时间,这样做事又快又好。” 爱丽克丝沉默了一两分钟,看着她丈夫。他躺在椅子里吸烟,黑黝黝的头往后仰着,漆黑的背景映出他脸上鲜明的轮廓。爱丽克丝突然感到一阵害怕,控制不住自己,喊出声来:“啊,杰拉尔德,我真希望多了解你一些!” 她丈夫吃惊地望着她。 “可是,我亲爱的爱丽克丝,我的一切你统统了解。我都告诉过你,我小时候在诺森伯兰(原文northumberland,英格兰北部一郡名。),在南非的生活情况,还有最近十年在加拿大发财的事。” “哼!做生意!”爱丽克丝轻蔑地说。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爱情。你们女人都一个样儿,只对私生活有兴趣。” 爱丽克丝说话不那么有把握了,她感到喉咙干了:“好吧,但一定——恋爱过——我要是知道——” 又沉默了一两分钟。杰拉尔德·马丁神色忧虑,犹豫不决。他再开口的时候,语气很严肃,没有从前那么轻松活泼。 “爱丽克丝,你觉得了解太多了好吗?是的,我过去生活中遇到过别的女人。我不否认,我说没有,你也不会相信我。但我可以向你起誓,说句实话,在这些女人中间,对于我来说,没有一个像你这么重要。” 他的语气这么真诚,爱丽克丝放心了。 “你满意了吧,爱丽克丝?”他笑着问道,接着他好奇地看着她。 “你怎么特别在今天晚上提起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爱丽克丝站起身来,在屋子里踱来踱去。 “啊,我不知道,”她说。“不晓得什么缘故,我一整天心里不自在。” “那就怪了,”杰拉尔德轻声说,好像自言自语。“真怪。” “为什么怪呢?” “啊呀,我亲爱的姑娘,别这么跟我说话。我说怪,是因为你一向都是高高兴兴的。” 爱丽克丝不得不笑了。 “今天每件事都惹我恼火,”她说了实话。“连老乔治也稀奇古怪地说什么我们要到伦敦去,他说是你告诉他的。” “你在哪儿见到他的?”杰拉尔德尖声问道。 “他星期五不来,改在今天。” “那个老笨蛋。”杰拉尔德气愤地说。 爱丽克丝吃惊地看着他。她丈夫气得脸都变形了,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杰拉尔德见她震惊,就尽量克制自己。 “我说他是个老笨蛋。”他抱怨说。 “你跟他说了什么,他会这么想?” “我?我什么也没有说。至少——噢,对了,我想起来了;我半开玩笑似的说过‘早晨去伦敦’,大概他信以为真。也说不定他没有听清楚。你想必已经纠正他了?” 他急切地等待她回答。 “当然,不过他这种老年人心里的想法不大好纠正。” 接着她告诉他:这所别墅多少钱买的,乔治说得很肯定。 杰拉尔德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阿米斯马上要两千镑现钱,还有一千可以分几次,几个月内付清。我估计这是弄错的根源。” “很可能。”爱丽克丝附和道。 她抬头看了看钟,笑着指了指。 “我们该动手了,杰拉尔德。九点过五分了。” 杰拉尔德·马丁脸上现出一副非常奇怪的笑容。 “我改主意了,”他平静地说,“今天晚上不洗了。” 女人的脑子是一件古怪的东西。那个星期三晚上爱丽克丝上床睡觉的时候,她的头脑很镇静,心满意足。虽然她的幸福感受过一时的冲击,但是她依旧感到像以往一样的幸福。 但是到了第二天傍晚,她又感到受了冲击。狄克·温迪福德虽然没有再来电话,可是她感到她想的东西是他说的话在发生影响。她好像一再听到他的话:“对你来说,这个男人完全是一个陌生人。你对他什么都不了解。”接着又想起她丈夫的脸色,他说“爱丽克丝,你觉得了解太多了好吗?”这句话的时候的样子。他为什么说这句话?这句话含有警告。这好像是说“你最好别打听我过去的生活,爱丽克丝。你要是知道了会吓坏的。” 到了星期五早晨,爱丽克丝确信杰拉尔德生活中另有女人,而且他精心细密地瞒着她。她慢慢地形成的妒忌心现在变得更强烈了。 那天晚上九点他是不是要去见一个女人呢?他说要洗相片是不是说谎呢? 三天之前,她可以发誓说她是彻底了解她的丈夫的,而现在他好像成了她毫不了解的陌生人了。她想起他对老乔治那种无法解释的怒气,这跟他平时心平气和的态度很不相同。这可能是一件小事,但是这说明她实际上并不了解她丈夫的为人。 星期五下午,爱丽克丝需要到村子里办点小事。她说她去买东西,杰拉尔德留在园子里,但是没想到他竭力反对她去,说他自己去,她留在家里。爱丽克丝被迫服从,但他这种坚决的态度使她又吃惊又操心。他为什么这么急切地阻止她到村里去呢? 突然之间她想到一个解释,把整个儿疑团都解开了。虽然他什么都没有说,有没有可能他的确已经见到过狄克·温迪福德了呢?她的妒忌心是在结婚之后产生的,杰拉尔德也可能发生同样的情况。他可能急于阻止她再同狄克·温迪福德见面。这个解释很合乎实际情况,爱丽克丝的不安心情平复过来,欣然认定了这个解释。 到吃茶点的时候,她又感到不安。自从杰拉尔德走了以后,她心里一直在斗争。她反复想到,她该去收拾杰拉尔德的屋子了,最后她走上楼去。她拿了一块揩布,作出一副好管家的样子。 “我有把握就好了,”她对自己说,“我能有把握就好了。” 她相信杰拉尔德已经把过去生活中与女人有关的东西都销毁了。但是她要亲自发现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终于无法控制她自己。她虽然深感问心有愧,但还是急切地搜索信件、文件,翻抽屉,甚至她丈夫的衣服口袋。只有两个抽屉打不开,一只是梳妆台下面那一格,一只是写字台右手那一格小抽屉,它们都锁着,但是爱丽克丝现在顾不得有愧无愧了。她相信她会在其中的一只发现萦绕她心头的过去那个想象中的女人的东西。 她记得杰拉尔德的钥匙随随便便地放在楼下的桌子上,她拿来一把一把地试。第三把钥匙打开了写字台的抽屉。她满心欢喜地拉开抽屉,其中有一本支票簿,一些钱,顶里头有一束信件,上面扎着一根丝带。 爱丽克丝忐忑不安地解开丝带,跟着脸涨得绯红,她把信放回抽屉里,关上抽屉,重新锁上。原来是她自己的信,是她结婚之前写给杰拉尔德·马丁的。 于是,她去开梳妆台那一格。她并不期望搜索到她要找的东西,但是她既然找了,就不想有所遗漏。 杰拉尔德那一串钥匙一把也打不开这一格抽屉,她心里恼火。可是现在爱丽克丝决不罢休。她跑到别的房间,把钥匙统统拿来,终于发现空屋子里开柜子的那把钥匙也能开梳妆台的抽屉。她打开下面那格抽屉,拉出来一看,没有什么东西,只有一卷又旧又脏的剪报。 爱丽克丝呼吸又顺畅起来。但她还是很快地看了一看剪报,她好奇,看看是什么东西使杰拉尔德这么有兴趣,一直保存着。它们几乎都是七年前的美国报纸,报道查尔斯·莱曼特里案件的审讯情况。查尔斯·莱曼特里被怀疑因为谋财害命而结婚。他租的一所房子地板下面发现了人的骨头,而且同他“结过婚”的多数妇女不知去向。 当时莱曼特里在法庭上用最卓越的技巧为自己辩护,还得到美国一些最优秀律师的帮助。法庭不能证实他主要的罪状——谋杀罪,但发现他一些较小的罪行,便把他监禁起来。 爱丽克丝记得这个案件所引起的轰动,也记得三年之后莱曼特里越狱逃跑所引起的轰动。英国报纸详细介绍这个人的特点和他对女人那种异常的魅力,报纸报道他在法庭上激昂的言行时,提到他因心脏不好,偶尔犯病。 有一份剪报登了他的一张照片,爱丽克丝仔细端详。是一个善于思考的、有胡子的绅士。 这张脸使她想起谁呢?她突然大吃一惊,原来就是杰拉尔德本人。眼睛跟他长得一模一样。也许这正是他保存这卷剪报的原因。她开始阅读照片旁边的说明。看来莱曼特里在笔记本上记了一些日期,报上暗示这些日期正是女人遭谋害的日子。审讯时有一个妇女指出莱曼特里左手的里手腕上有一块旧疤。 爱丽克丝扔下报纸,伸出手来支撑自己。在她丈夫左手的里手腕上有一块旧疤。 屋子好像在她眼前旋转。杰拉尔德·马丁就是查尔斯·莱曼特里!她一下子恍然大悟。不无关联的种种事情突然像谜语里的细节一样,都拼凑在一起了。 买房子用的是她的钱——只用了她的钱。甚至她的梦也有了含义。尽管她没有意识到,但在她思想深处,她是一直害怕杰拉尔德·马丁的。她渴望躲开他,下意识地寻求狄克·温迪福德的帮助。这也就是为什么她没有丝毫怀疑或犹豫,一下子明白了真相。莱曼特里也打算谋害她。也许快了……她想起一件事,几乎喊出声来。星期三晚上九时。那地下室是用石板铺的地,把石板挖起来还不容易?过去他谋杀过一个妇女,事后就是这么把她埋掉的。他计划好在星期三晚上动手。但他把日期、时间都记在本子上,这岂不是疯了吗?不,杰拉尔德总是把生意来往记在本子上的;对于他来说,杀人是做生意的一种形式。 但是,是什么救了她的命呢?什么东西居然能救了她一命?他在最后一分钟把她放过了?不会。她恍然大悟,答案是——老乔治。 她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她丈夫怒不可遏。毫无疑问,他逢人便散布说他们第二天到伦敦去,原来是在做准备。他没有想到乔治会来干活。乔治向她提起去伦敦的事,她否认了。万一老乔治把他们说的话说出来,当天晚上动手岂不冒险!可是,这多险啊!如果她当时没有提起这件小事——爱丽克丝不寒而栗。 她没有工夫耽搁了。她得马上逃走——趁他还没有回来。她很快地放回那卷剪报,关上抽屉,把它锁上。 接着她像变成石头似的一动不动,她听见路边开大门的声音,她丈夫回来了。 有一会儿,爱丽克丝像冻僵似的站在原地,接着她悄悄走到窗边,躲在窗帘后面往下看。 是的,她丈夫回来了。他笑眯眯的,唱着一支小调。他手里拿着一件东西,姑娘见了吓得几乎心脏停止了跳动。是一把铁锹。 爱丽克丝马上明白了。他打算今天晚上…… 但是,还有一个机会。杰拉尔德边哼小调,边绕到房子后面去了。 她一刻也不犹豫,跑下楼梯,出了别墅。可是她刚出大门,她丈夫就从房子那一头走来。 “喂,”他说,“你急急忙忙上哪儿去?” 爱丽克丝竭力克制使自己镇定下来。一时跑不了,但还有机会,只要她小心,别叫他起疑。就是现在,也许……“我本来想走到路那一头,再走回来,”她说,她的声音自己听来也觉得有气无力,游移不定。 “好吧,”杰拉尔德说,“我跟你一起走。” “不,你不要去,杰拉尔德。我觉得不大舒服——还是我一个人走走好。” 他关心地看着她,她好像看见他眼睛里闪过一丝疑惑。 “你怎么啦,爱丽克丝?你脸色苍白,全身哆嗦。” “没有什么,”她勉强笑一笑,鼓起信心,“就是头疼。走一走会好的。” “那你不能说不要我陪啊,”杰拉尔德笑着说,“不管你要不要,我陪你走一走。” 她不敢反对,如果他怀疑她知道…… 她竭力恢复常态,但是她心神不安,觉得他不时用冷眼看她,好像他的疑心还没有完全消除。 他们回到家里的时候,他伺候她躺下,像一个体贴的丈夫似的关怀她。爱丽克丝好像觉得手脚被捆住似的落入陷阱,处于绝望的境地。 他一刻也不离开她。他跟她到厨房里去,帮她端那些她已经做好了的简便的冷菜。她知道她现在是在为活命而挣扎。她只有孤单单的一个人,同这个男子在一起,救兵在几英里路之外,全得听他的摆布。她唯一的希望是不使他起疑,他会剩她一个人有足够的时间跑到过道里打电话求救。这是她眼前唯一的希望。 她想起他上一次是怎样放弃他的计划的,脑子里闪过一丝希望。她正想告诉他,说狄克·温迪福德当天晚上要来看他们,又觉得这样说没有用。这个人不会第二次放弃计划。他稳重的举止含有决心,使她忧心忡忡。他会马上杀害她,然后沉着地打电话通知狄克·温迪福德,说他们临时有事,被人叫走。啊呀!要是狄克·温迪福德今天晚上来有多好啊!要是狄克……她突然想出一个主意。她侧眼瞟了他一眼,好像生怕他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她现在心里有谱,也就有了信心。她完全恢复了常态。 她煮好咖啡,端到外面去,他们每逢好天气,傍晚总是在外面喝咖啡。 “噢,对了,”杰拉尔德突然说道,“我们等一会儿洗相片吧。” 爱丽克丝好像血液都变冷了,但她只是回答:“你一个人干行吗?我今天晚上怪累的。” “用不了多长时间,”他笑着说。“我保证你洗完相片就不累了。” 他说这句话时好像很得意。爱丽克丝闭上眼睛,她现在就得着手她的计划了。 她站起身来。 “我正想打电话给卖肉的,”她神态自若地说道。“你不用起来。” “给卖肉的?这么晚了还打?” “是啊,店是关门了,亲爱的。可是他现在到家了。明天是星期六,我忘了请他给我带点肉,准备周末吃。这老头儿真好,什么事都愿意替我做。” 她很快地跑进屋里,随手带上门。她听见杰拉尔德说“别关门”,她愉快地回答道:“你担心我跟卖肉的谈恋爱吗?我亲爱的?” 她一走进里面就拿起电话听筒,问“旅客之家”的电话号码。马上接通了。 “温迪福德先生吗?他还在这儿吗?我可以请他说话吗?” 她的心跳得更快了。她丈夫推开门,走进过道。 “你走开,杰拉尔德,”她生气地说,“我讨厌别人听我打电话。” 他只是笑一笑,坐了下来。 爱丽克丝绝望了,她的计划失败了。狄克·温迪福德马上会来接电话。她应不应该冒一下险,向他求救呢? 她在焦急之中按按手里听筒上的小键子,马上又想出一个主意来。按键子的时候对方听不见说话声,放开的时候听得见。 “这很难掌握,”她心里想。“我一定要镇静,把话想好了,一刻也不能犹豫,我相信我能做到,我非做到不可。” 正在这个时候,她听到狄克·温迪福德在那头接电话的声音。 爱丽克丝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接着她放开键子说话。 “我是马丁太太——夜莺别墅的。请你来(她按下键),明天早上来,带一块牛肉,两个人吃的(她再放开键)。非常要紧(按下键)。谢谢你,海克索塞先生;对不起,这么晚给你打电话,可是这肉实在(再放开)事关生死(她按键)。好——明天早晨(放开),越快越好。” 她放回听筒,转过脸来看她丈夫。 “你是这样跟卖肉的说话的吗?”杰拉尔德说。 “这是女人的腔调。”爱丽克丝说。 她激动得发抖。他没有怀疑到什么。狄克就是听不明白也会来的。 她走进起居室,打开电灯。杰拉尔德跟着她。 “你现在好像情绪很高。”他一边说一边好奇地看着她。 “是啊,”爱丽克丝说道,“头不疼了。” 她在她原来的位置上坐下,她丈夫往自己的座位上坐的时候,她向他微微一笑。她有救了,现在才八点二十五分,狄克不到九点就会来到。 “我不喜欢你给我煮的咖啡,”杰拉尔德抱怨说,“太苦。” “这是我想试一试的新品种。你不喜欢,下次我们不用就是了,亲爱的。” 爱丽克丝拿起针线活儿。杰拉尔德读了几页书。于是他看了看钟,把书放下。 “八点半。到时候了,下去干活吧。” 针线活儿从爱丽克丝手指间滑了下来。 “啊,还没到。等到九点吧。” “不,我的姑娘,八点半。我订在八点半。你可以早点上床。” “我可是愿意等到九点。” “你知道我安排好在什么时间,我总是遵守的。来吧,爱丽克丝。我一分钟也不想等了。” 爱丽克丝抬起头来看他。他的手在哆嗦,眼睛闪闪发亮,老在用舌头润湿他干燥的嘴唇。他已经急不可待了。 爱丽克丝想:“真的——他等不及了——像一个疯子。” 他走到她跟前,抓住她的肩头,把她拉起来。 “来吧,姑娘——否则我抱你下去。” 他话虽说得高兴,但语气里有一股子狠劲儿叫人害怕。她用力把他推开,自己背靠着墙。她没有办法了——她脱不了身——她无能为力——他正朝着她过来。 “来,爱丽克丝——” “不,不。” 她大声喊道,拼着命用手把他挡开。 “杰拉尔德——住手——我跟你说一件事,向你坦白——” 他果真住了手。 “坦白?”他好奇地问。 “是的,坦白。”她用这个词儿,没有经过很多的考虑,但她在绝望之中还是这么说,只希望吸引住他的注意力。 他脸上现出厌恶的神情:“想必是从前的情人吧?” “不,”爱丽克丝说,“别的事。我估计你会叫它——是的,你会管它叫犯罪。” 她马上发现自己说得对。他的注意力被吸引住了。她一意识到这一点,就恢复了勇气。她感到自己又能左右局面了。 “你最好坐下。”她平静地说。 她自己也走过去,坐在老位置上。她还弯下身去,捡起针线活儿。但是在她平静的表情背后,脑子里像发昏似的在编造故事,为的是引起他的兴趣,等救兵来到。 “我告诉过你,”她慢吞吞地说,“我做了十五年的打字员。这不完全是实话。我中断过两次。第一次是在我二十二岁那一年。我认识了一个男人,他上了年纪,有点钱财。他爱上了我,向我求婚。我接受了,我们结了婚。”她停了一下,又说:“我劝他说,为我着想,去办理人寿保险。” 她看到她丈夫脸上突然显出兴趣,就更有信心地往下说。 “我战争期间在医院里工作过一段时间。我在那里处理过各种各样稀有的毒品。” 毫无疑问,杰拉尔德听得很有兴趣。杀人犯必然对于杀人有兴趣。她碰一碰运气,结果成功了。她很快看了一眼钟:差二十五分九点。 “有一种毒药——细小的白粉——只要一丁点儿就能致人死命。你也许懂得毒药吧?” 她担心地提出这个问题。如果他懂行,她就得多加小心。 “不,”杰拉尔德说,“我懂得很少。” 她大大放心了。 “你当然听说过天仙子碱啰?我说的那种毒药,作用跟天仙子碱差不多,但是事后不会在人体里找到痕迹。医生会以为是心脏病。我偷了一点这种毒药,把它藏了起来。”她停了一下。 “说下去,”杰拉尔德说。 “不。我害怕。我不能告诉你。改时间再谈吧。” “现在说,”他性急地说,“我要听。” “我们结婚了一个月。我对年老的丈夫非常好。他在所有的邻居面前都夸我好。谁都知道我是一个贤妻。我每天晚上都给他煮咖啡。有一天晚上,只有我跟他两个人,我放了一点点毒药在他杯子里——” 爱丽克丝停住了,小心地理一理她的线。她一辈子没有演过戏,但是在这个时刻,她比得上世界最有名的女演员。她实际上已经进入残酷的放毒犯的角色。 “这种毒药很平和。我坐着瞧着他。他咳嗽了一下,说他要呼吸新鲜空气。我打开窗子。接着他说他站不起来了,结果他死了。” 她停下来笑了笑。九点差一刻,他们肯定马上就要来了。 “你从人寿保险里拿到多少钱?”杰拉尔德问道。 “大约两千镑。这钱我花得很不得当,都花光了。我回去当我的打字员,但是我不想干长。后来我遇到另外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不知道我以前结过婚。这个人年纪轻一些,长得挺好,他有一点钱。我们悄悄地在索塞克斯结了婚。他不想办人寿保险,但是如果他死了,他的钱当然归我所有。他跟我第一个丈夫一样,喜欢我亲自给他煮咖啡。” 爱丽克丝若有所思地笑了笑,只加了这么一句:“我咖啡煮得非常好。” 接着她往下说: “在我们住的那个村子里,我有几个朋友。我丈夫有一天吃完晚饭,突发心脏病死了,他们都替我非常难过。说真的,我不喜欢那个医生。现在看来他没有怀疑我,但是他对于我丈夫的突然死亡确实感到非常惊奇。这一回,我到手了四千镑,我把钱存起来了。接着你——” 但是她的话被打断了。杰拉尔德·马丁用一只手哆哆嗦嗦地指着她,另一只手捂着自己的喉咙。 “咖啡——就是这咖啡!” 她惊慌地看着他。 “我知道了,咖啡为什么这样苦。你这个魔鬼!你下了毒药。” 他用两只手抓住椅子的扶手,正准备向她扑来。爱丽克丝向后退去,退到火炉旁边。她又吓坏了。她张开嘴,正想把真相告诉他——又停住了。他马上会扑过来的。她准备使出全部力气。她稳住自己,镇定地看着他,“是的,”她说,“我已经给你下了毒药。毒药开始起作用了。现在你站不起来了——你站不起来——” 她要是能使他坐在那里不动——哪怕几分钟也好。 啊呀!那是什么?她听到路上有脚步声,听到开园门的声音,又传来外面小路上的脚步声,外屋的门开了。 “你起不来了。”她又说了一遍。 她从他身旁溜过去,冲出房间,晕倒在狄克·温迪福德的怀里。 “老天爷!爱丽克丝。”狄克喊道。 他扭过头去,跟同他一起来的人说话,这是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 “你进去看看屋里发生了什么事儿。” 他小心地把爱丽克丝扶到一把椅子上坐下,低下身来看着她。 “我的小姑娘,”他轻轻地说。“我可怜的小姑娘。他把你怎么了?” 她的眼皮动了动,嘴里轻声地吐出他的名字。 警察回来,碰了碰狄克的胳膊。 “屋子里头没有什么,先生,就是有一个男人坐在椅子里。看来他好像受了某种极度的惊吓,而且——” “怎么呢?” “嗯,先生,他——死了。” 突然,他们听到爱丽克丝的声音。 “结果,”她像做梦似的说,“他死了。” 摆脱乔治 达夫·丹尼斯的声音叫道:“劳拉,你换好衣服了吗?” 门上的叩击声惊醒了劳拉,她猛然坐起。她坐在梳妆台前面,依旧衣冠不整。劳拉之所以被吓了一跳,是因为适才她正在做梦。梦中她站在一架照相机前面,照相机的镜头渐渐幻化成乔治的眼睛,而且不断朝她眨眼——就是乔治在杂耍时时常表演的那种不怀好意的眨眼。 好在乔治已经死了,感谢上帝。乔治已经死了五年,而她总是在很累很累的时候梦见他,比如现在——她是如此的累,在楼下的聚会进行到一半时,她竟然打起了瞌睡。 “稍微等一下,达夫。”她答道,可是门已被推开,福摩斯特影视公司公关部头目的矫捷的身影走了进来,达夫的小圆脸怒气冲冲,两手叉腰,对她怒目而视。 “喂,劳拉!”他说,“你大概忘了自己正在举办一个与新闻界拉关系的聚会吧,干吗什么也不做,却躲在这儿生闷气。斯塔克罗斯·拉芙答应今晚唱主角儿,而且干得还不错,可是如果你不露面,你怎么能与那些写文章的人交朋友呢,我的意思是快点。” “我就来,达夫。”她努力克制自己。她讨厌达夫·丹尼斯,就像他讨厌她一样。“我有点累,就这么回事。” “明星没有累的权利。明星属于大家——也就是说属于报界。”达夫一副油腔滑调。 “你最好离开这儿,”劳拉·雷娜对他说,声音里流露出危险的甜蜜,“否则我就用这个砸你。”在她从梳妆台上拿起一座镀银雕像的时候,达夫连忙退了一步。那座雕像是她的私人代理人哈利·劳伦斯送给她的礼物。 “等等,劳拉!”他忙说,“如果今晚见不到大名鼎鼎的劳拉·雷娜的风采,你就会名声扫地。” “别慌,”她扭身掷给他个背影,“我会对所有的混蛋都露出微笑,装出一副好像我并不想往他们脸上吐唾沫的样子。海勒·法兰奇和比利·彼尔斯是不是也在?” “正在咬指甲等你呢。” “我就猜到他们会来。这两个家伙整天盘问玛丽,我的个头,还有彼得罗,那个男仆,想知道我什么时候刷牙。”她撅了撅嘴,“玛丽被海勒收买了,知道吗,把她知道的什么鸡毛蒜皮都告诉他。彼得罗用同样的方法收买了比利。我晚上一说梦话,那些畜生第二天就会知道。” “这些鸟事对明星的声誉至关重要。”达夫·丹尼斯说,“你自然心里有数。我等你十分钟,呃——对了,新来了一位记者,从东部报业集团来的。他想私下采访你,问你作为一个被所有男人都渴望弄到手的女人感觉如何。” “滚他妈的蛋。给哈利·劳伦斯送一杯酒去,我马上下来。” “听你的吩咐。”小男人说着关上了门。 劳拉探过身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今年三十五岁,通常看起来只有二十九岁。可是今儿晚上她看上去简直像有四十岁。因为她累了——天哪,太累了。不胜其烦的客套话啊,聚会上的女主角啊,等等,等等——好在这一切都已过去。接连不断的轰动之后,她解除了与公司的契约。现在她终于可以与哈利一道组建自己的公司,拍自己想拍的片子了。他已经与联合公司商谈过三部片子的事宜,这意味着他们每人可以赚到好几百万。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因此逃到海外去,逃离所有那些用明星的血做墨水写文章的无聊文人和畜生。过去五年里,那些家伙一直在吸她的血,企图将她的背景和她的过去公之于众——而这正是她和哈利竭力想藏匿的。 她在好莱坞引起轰动之前的那七年生活居然在她脸上一点也看不出来,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七年中她在全国各地的廉价杂耍班子里表演过,跟丈夫乔治一起跳脱衣舞,像个小丑,乔治,在她生病后拿走了她挣来的一切,然后一脚把她踹了。乔治,一生中所做的唯一一件不算自私的事情,是在纽瓦克的一桩抢劫案中被人谋杀了。当她在报上读到他的死讯时,她感到一辈子都没有那么快活过。 可是海勒·法兰奇和比利·彼尔斯是多么想把这件事情捅出来,捅给全国的三百家报刊和几千万读者啊! 幸亏有了哈利·劳伦斯——噢,感谢上帝派来了哈利! 此时她仿佛看见了他,个高肩宽,声音平缓,正在楼底下与那些记者和小明星从容周旋,逗得人人发笑,甚至连海勒·法兰奇也被逗弄得神魂颠倒。现在她和哈利可以双飞双宿啦——现在他俩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公司。当然,首先得收拾海勒!她许诺过给海勒提供一条独家新闻,那个掌管好莱坞流言栏的长舌瘦女人自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机会。 又有人敲门。她快活地转过身。 “进来,哈利!” 门开了,可是进来的却不是哈利·劳伦斯,而是一个个头很小的男人,留一头黑发,戴一副很大的塑胶架眼镜,几乎把整个脸都罩了起来。劳拉在一瞬间似乎感到来者似曾相识,可是这点感觉马上就被恼怒冲掉了。 “你是谁?”她喝问,“跑到我房间里来干吗?” “东方报业集团,”来人小声回答,“就想跟你谈一小会儿。”他掩上门,缓缓地环视了一遍舒适的梳妆室。 “我跟达夫说过在楼下见你!” “我想你还是更愿意私下谈谈吧,格罗丽娅。” “怎么,你——”她说不出话来。用手捂住胸口。“你叫我什么?” 他取下巨大的塑胶眼镜,弄散油亮的黑发之后慢慢地闭上右眼,半睁着眨动起来。 “现在认出我了吧?” “不!哦,不!”在她内心一个声音在叫,乔治!没有死!没有死!“这不可能!见你的鬼,你死了,报上说的,纽瓦克的抢劫案。” “是个误会,故意弄出来的。总之我蹲了大牢,用别人的名字,六个月前才被放出来。你可让我好找啊,小宝贝。新名字,新鼻梁,新牙齿,新事业,以前那个乔治和格罗丽娅喜剧演唱团里的老格罗丽娅·戈登可是一点影子也见不着啦。你现在这地方不赖,比我俩以前混饭吃的那些耗子窝强多啦。” 绝望和愤怒几乎让她发抖。这就是乔治,就是他,从死神的手里溜了回来,又来糟蹋她的生活。 “你要什么?”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如果要钱,我付你两万五千元了断一切,然后离婚。” “离婚?”乔治咧嘴一笑,露出发黄的大牙。“我可不干。我是你亲爱的丈夫,在经过一段很不情愿也很无奈的离别之后,又回来看你来啦。” “我情愿死,”她厌恶地说,“你过去是一头猪,你现在还是一头猪。五万。我上哪儿去借来就是,用五万块去填你那个洞。别忘了,我可知道在克利夫兰发生的事,你仍旧可能因为那件事情坐牢。” “可是假如人人都知道杂耍团的脱衣舞娘格罗丽娅·戈登现在成了好莱坞最卖座的性感肉弹劳拉·雷娜,事情又会怎样呢?碰巧得很,我手头正有几张你的脱衣舞玉照,那些专登丑闻的破杂志对它们可是挺感兴趣的啰。” 劳拉闭上了眼。 “乔治,”她说,“你可要小心。我现在把价码提高到十万,你最好拿了就走远点。我可不是孩子,你甭想再敲诈我。” 乔治将两手往皮带里一插,露出一脸的狞笑。 “小宝贝,这里可是加利福尼亚,别忘了公共财产法。(按美国一些州的法律规定,男女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家庭的所有财产。)我的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你在银行里存了几百万块钱,还是别来跟我计较这几个小零头吧。现在先过来亲亲你的失踪已久的丈夫,他得了健忘症,还需要你好好温存一番呢。” 她跳了起来,乔治朝她大步走过去。他一把抱住她,迫使她头向后仰。 “放开我!”她气喘吁吁。 “你要我对你好点,你就对我好点。过来,亲亲孤独的老乔治。”他捉住她左手的手腕,拧到她的背后,疼得她咬紧嘴唇才没叫喊出来。 “这就对了,”他以一种残忍的幽默口吻说道,“好了,现在像个女人那样过来亲亲你丈夫。” 疼痛和厌恶在她脑海里燃起了一片白色的火焰。她感到自己的右手碰到了那座镀银雕像,随后用尽了全力便向下砸去。接下去的事情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就像另外几次使她声名狼藉的歇斯底里大发作那样,整个身心都燃烧起愤怒的火焰。等到一切都告结束,她发现自己手持雕像,上气不接下气,正弯腰看着乔治。乔治躺在壁炉前的地毯上,眼睛睁得老大,一副很吃惊的样子,脑袋的一侧有个窟窿,鲜血正缓缓往外流。 这时劳拉意识到有谁走了进来。 她转过身,只见哈利·劳伦斯背朝门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只高脚玻璃杯。 “天哪!”他惊叫,“劳拉,怎么回事?” 她双手发抖,接过他递来的酒杯,在他去锁门的时候喝下去大半。然后她摸到梳妆台旁边的椅子坐下,向他叙述了整个过程。 “我明白了,”待她说完后,他说,“是你丈夫,天哪,劳拉。” “我觉得他死了!” “他是死了。老天,他现在确实死了。当然这属于防卫,可是你非得打破他脑袋不可吗?” “他不放我走。我失去理智,就不停地打他打他,直到他倒下去。” “当然,这我知道。可是那些写文章的家伙们呢?他们是不是要弄个头条新闻,说你又大发脾气——把他打死了?” “他是只跳蚤,”她低声说,“他来这里敲诈我。” “我知道。可是如果你先抵抗一下子等我来——”他掏出一块手绢儿擦擦额头。“天哪,劳拉,就比如说海勒·法兰奇吧,她一旦知道你对她隐蔽了自己的过去,她就会渲染出一桩血案攻击你。她会站在乔治一边,为这个可怜的家伙编造出悲惨的经历,说他如何坐牢,如何被你抛弃,又如何爬回来向你求救,而你干了些什么呢?你把他揍得脑浆四溅。她什么写不出来?而其他的人只会跟着她瞎起哄。” “我的上帝,哈利!”她抓住他的手。“那就是说——一切都毁了,是不是?我们的公司——跟联合公司的合作——我的前程……” “还可能以谋杀罪判处你在圣奎汀监狱坐大牢,甚至终身监禁。这都取决于海勒和比利还有其他家伙写得有多恶毒。即便我们能逃过这一关,我们的公司、计划,还有你的事业也都彻底完蛋了。” “不,哈利,不!”她用自己的脸庞贴紧他的手,发疯似的在上面摩擦。“我们肯定可以做些什么。谁也不认识他,他是化名到这儿来的,而且他并不真是个记者,也许我们可以摆脱掉他——为了公司的声誉,达夫·丹尼斯可能会帮我们。” “他也许会。”哈利思考了一会儿,“不行,我们不能信任他。公司一旦解散,他就会把整个事情全兜出去。为了一个故事,达夫连掐死他奶奶都愿干。” “那我们怎么办?”她哭了起来。“能把他弄出去就好了——可这办不到。你知道我正被监视——我的一举一动玛丽和彼得罗都从不放过。我去到哪儿,哪儿就有记者和拍照的人从灌木丛里钻出来。我不可能偷偷提一个大箱子出这幢房子私下打开,比摆脱乔治还难。” “我知道,但我们至少要把他藏起来才行啊,而且你也必须到楼下去。你有没有大皮箱?” “有,在里屋,是个很旧的大衣箱。我一直带在身边,因为是妈妈留给我的。现在空着。” “好。你现在赶紧打扮,我来处理乔治。” 她转身面向镜子,发疯似的往脸上抹粉,尽量凑近镜子,免得从镜子里看见哈利在干什么。她听见搬动大衣箱的声响,听见哈利叽里咕噜地发出抱怨,听见大衣箱砰的一声合上了箱盖,这时她正好梳妆完毕掉过身。大衣箱靠墙立着,已经锁上。乔治和那块他躺过的地毯不见了,染血的小雕像也没了踪影。哈利仔细检查了自己一遍,没看到身上的血迹,便朝大衣箱点了点头。 “乔治安安静静地睡着呢,”他说,“让他睡着吧,我来想想该怎么办。先应付应付楼下的事,然后叫警察。我们当然可以证明这纯属自卫。拖得越久,事情对我们就越不利。” “不!”她叫道,“不哈利!我好不容易才爬到好莱坞的巅峰,绝不能就这样轻易毁了。乔治毁不掉这一切。他曾经毁了我——他别想再这样做。我们一定得想想办法,一定得想想!” “那好吧,先到楼下去跟新闻界见了面。要笑,劳拉,笑。” 她笑了。她喃喃自语了几句下流的笑话,接着发出了女人的咯咯笑声。 “东部报业集团的那名记者呢?”达夫·丹尼斯问她。她甜甜一笑:“我跟他谈过了,他一定跑回去编他的故事去了。” 海勒·法兰奇把她拉到角落里。“你今晚脸色不大好,亲爱的,”那个又高又丑的女人说,“大概是劳累过度了吧。” “我喜欢我这一行,亲爱的海勒,”她轻声说,“否则就不会这样玩命了。” “你那位经理呢?”海勒问,“你们俩准备什么时候偷吃禁果?” “到那一天,你会头一个知道。”劳拉笑笑,继续与众人周旋。所有的脸都变成了一张脸——乔治的脸,所有的眼睛都变成了乔治的眼睛,朝她邪恶地眨动。她好像拥有x光的透视能力,可以透过天花板,看见自己的梳妆室,再透过上锁的大衣箱,看见乔治蜷缩在里面,一生当中第二次死去——死去了还在企图毁掉她的一切。 可是他办不到,见他妈的鬼,他办不到,办不到——她的思绪忽然被打断了,哈利挽住了她的胳膊。 “放松些,劳拉,放松些!”他在她耳畔低声说,“你的样子好像碰到鬼了。我已经决定了,跟我来——跟着我走。达夫正像捅了黄蜂窝似的四处乱窜,海勒会更疯。但我们只有这样做。” 她跟着他,不再吭声。他俩站在扶梯上,俯视屋内,哈利伸手揽住了她的腰。 达夫·丹尼斯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站在他俩身边,敲响了一面进餐用的中国铜锣,于是满屋子兴高采烈的记者和初露头角的影星纷纷聚拢过来。 “诸位,”达夫·丹尼斯笑了笑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个惊人的消息。老实说,我也是刚才才知道的,因为劳拉和哈利刚刚才作出决定。因此,请诸位原谅他俩用这种方式公布这条消息。他俩——还是让哈利来说吧。” 哈利搂紧她,向她传送自己的力量。 “朋友们,”他开口说,“因为你们都是我俩的朋友,劳拉的和我的,所以这个消息就很简单了。劳拉和我——呃,我们已经相爱有一段时间了,现在劳拉的电影已经拍完,我们觉得是时候了。我们准备结婚。今天晚上就出发,飞往玉玛结婚。只要我包的飞机装得下,任何人都将受到欢迎与我们同往,剩下的欢迎留在这里继续跳舞,明天我们还要回来收拾行装,为蜜月做些准备。衷心希望得到各位的祝福!” 下面立刻响起了嘈杂的喧闹声。劳拉一眼看见海勒·法兰奇憋紫了脸,气呼呼地拨开他人朝她挤过来,便赶紧努力振作起来。 “可是为什么,哈利,为什么?”她悄声问,“哦,我真高兴,可是为什么?” “因为,劳拉,”他同样悄声地告诉她,“这是我们摆脱乔治的唯一办法。即使是好莱坞的明星,也可以躲起来度度蜜月,对不对?” 她再次见到梳妆室是在过了一个白天和半个夜晚之后,她悄悄推开门进去,里面只有一只小灯泡熠熠闪亮。她放心地笑了,哈利紧跟在后面,关上门并上了锁。他们已经结婚十二小时,两人一直形影不离。 “我们就下来,”他高声叫道,“给我们留一杯。” 门外的摄影记者散开,纷纷走到楼下。劳拉的笑容不见了,脸上一副绝望的表情。“哈利——” “放松些,劳拉。”他伸出一只胳膊搂住她,“最糟糕的已经过去了。” “如果再要我对那些记者笑……” “我知道。你从来就没表现得这么好。” “他们要我——再笑一点,可我老想着乔治——躺在这个衣箱里——我就笑了,哈利,笑了!” 他抱着她,让她心里的难过慢慢退下去。 “谢谢,亲爱的,”她说,“我很快就会好的,我们现在怎么办?” 哈利环顾屋内。 “不要紧,”他说,“让玛丽去收拾你的东西,我的已经让佣人收拾好了,大衣、地图、手套、相机、还有墨镜,我想都收拾好了。叫玛丽带上彼得罗和你的司机往车上装行李,我们去跟楼下的记者们道别,然后告诉达夫别让任何人进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乔治了。” 有人叩门。“喂,是达夫·丹尼斯。” “进来吧,达夫。”哈利拧开锁,把门拉开。 “怎么样,两只小情鸟,度蜜月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亲爱的达夫。”劳拉的声音充满柔情。“谢谢你为我们做了这么多事。你都快变成一只小绵羊啦。” “没事。”文雅驯从的外表掩饰了他内心燃烧的怒火。“不过你们最好还是给我交代一些注意事项,这个月所有的大报都会为我们发头条新闻的。” “爱情和战争不等人,达夫,”哈利·劳伦斯说,“你知道该怎么做。” “好吧,”公关部头头显出很宽容的样子,“反正这下新闻界可有事干了,你们度蜜月的这两个星期肯定热闹非凡——采访啦,拍照啦,事情可多呢。对了,你们还没说起过准备去哪里。” “墨西哥。”哈利·劳伦斯冷冷地说,“不过我可要告诉你——我们想保密。不想碰见谁,不想碰见什么记者。” “等等!”达夫·丹尼斯和善的面罩忽然不见了,“你们用宣布结婚的方式耍了我,别想就这样跟外界断绝所有的联系。” “我们想,而且准备这样做。”劳拉板着面孔说,“即使在好莱坞,度蜜月也可以自个儿过。” “我答应过海勒·法兰奇,你结婚时给她提供独家新闻!”达夫·丹尼斯说,“如果你想要她永远对你怀有敌意——包括你们准备组建的新公司……” “好吧,”哈利插话说,“两天怎么样?就给我们四十八小时。两天后向海勒提供独家消息。” “行啊,”——达夫摊了摊他那女人气十足的小手——“两天。是墨西哥,嗯?” “对。我们计划到山里去拜访一位老朋友,顺便打打猎。两天内给你挂电话,告诉你确切的位置。告诉海勒,她可以电话采访,单独采访。” “好吧。”达夫文雅地耸耸双肩,“男男女女都在楼下等着给你敬酒,劳拉,你最好还是跟他们说几句话吧。” “她会说的,达夫。我们先告诉玛丽,让她交代佣人去装车,然后就下去。” “行。”达夫出去了。 劳拉闭上双眼,哆哆嗦嗦地抽了一口气。 “不要紧,哈利,我可以再跟他们见见面。”她说,“我知道该说什么。”她站起来,快活地笑笑,伸出一只手做了个祈祷的手势。 “谢谢,谢谢,谢谢各位。我无法表达现在有多么幸福,你们的美好祝愿对我俩意味什么。你们是这么友善而富于理解力。现在我俩有个小小的请求。我俩准备躲起来——亲爱的朋友们,请别打听我俩准备去哪里。我们只想要一个小小的结婚礼物——给我俩四十八小时单独在一起——就我们两个人。” 她的脸色马上变了,一副饱受折磨的样子。 “就我们两个人,”她想,“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乔治,我的前夫,一个恶棍。” 道路伸向漫漫黑暗中,唯有旅行车的前灯在暗夜中闪烁。哈利·劳伦斯坐在方向盘前,脸上布满了疲惫的皱纹。劳拉靠着他,从他的体温和亲近感中获取安慰,脸蛋因为极度困乏而凹陷下去。 “现在总算自由了,”哈利注视着空旷的道路,平静地说。“虽然你装出很热情的样子,但我敢打赌没有谁会跟踪而来,我们把他们给甩了。幸好没告诉那个两面派丹尼斯。” “不管怎么说,我们好歹结婚了。”她提高嗓门,好像要垮下去了一样。“确有其事,是不是,哈利?我们的婚姻会一直保持下去,因为没办法,因为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是结婚了,我真高兴!”他轻快地说,“我们的婚姻会一直保持下去,因为我们就想这样。多亏了乔治,是他成全了我们。” “乔治!亲爱的乔治!是他让我们结了婚。现在快乐的新娘子正用大衣箱装着他的前夫,像带着一件嫁妆似的带着他去度蜜月哩。” 她用双手捂住了脸。哈利让她抽泣了几分钟,然后腾出一只手拍拍她。 “劳拉!后面有车灯跟踪我们,追上来了!” 她倒抽一口气。“记者?” “不是——你听。”两人都听见了尖厉的警笛声。“是警车。” “哈利,他们发现了!哦,天哪,他们发现了!” “不可能。除了你和我——只有乔治知道这件事——而我们对谁都没说起过。我们的旅行车跑不过警车。不管怎么样,好样的劳拉·雷娜——要尽量沉住气。” 他一踩刹车板将车停在路旁,警车呼啸着随即在他们身后刹住。劳拉神经兮兮地掏出化妆盒猛往脸上打粉。哈利则摸出一支烟,正待点着,一位矮壮的警官大步走到车旁,将一张气势汹汹的脸贴在车窗玻璃上。 “看看驾车执照,”他高声说,“先生你今晚急着想去哪里呀?” “当然啦!”哈利装出一副很幽默的样子回答道,“我正是这样。我们刚刚结婚——” “哎,警官。”劳拉伸手摸到顶灯,将它拧亮。她探过身子笑了笑。“我想你会明白的,我是劳拉·雷娜,这位是我丈夫,我们今天早上才结婚。” “劳拉·雷娜,哦?”那张气呼呼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我在电视上看过你的婚礼。新闻片,今天下午。所有的报纸都登了。” “是啊,闹哄哄的。”她叹了一口气,又可爱又可怜的模样,恋爱中的女人只想寻求隐蔽。“现在我俩想躲起来安安静静度蜜月,如果超速了,这就是原因啦。” “哦,当然。”警官说话的当儿,哈利悄悄地将手伸到车窗外,塞给警官几张钞票。“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你瞧,如果我老婆得知我在劳拉·雷娜去度蜜月的路上把她抓了起来,她不把我踢出门才怪呢。” “你很通情达理。”劳拉轻声说,用微笑表达了亲切的谢意。“什么时候带你太太到电影公司来,我很乐意让她看看拍电影的过程。” “你说话当真?她肯定会高兴得跳起来。好了,祝你们走运,雷娜先生和雷娜夫人。” “非常感谢。”劳拉娇声说。旅行车重新又发动起来,这时警车在他们身后渐渐远去。她一直等到警车的车灯从视野里消失,才开口说话。 “哈利,我再也受不了了。受不了。” “差不多了,心肝宝贝儿。再走一里往北拐,就到我的山间小屋了。我们一直往南跑,就担心达夫跟踪,现在好了,可以加速往回赶。到凌晨三点就可以住进小屋,这个时节那地方绝对不会有人,那时候我们就可以摆脱乔治,永远摆脱他。” “快,”她放低声音,“快。每时每刻我都感觉到他在背后,在大衣箱里,朝我们眨眼,好像他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情。” 他点点头,加快了车速。她盯着白色的路面疾驰而来,直到两眼发酸,最后靠着他的肩膀睡着了。 在车子经过一段凹凸不平的路面时,背后装着乔治的大衣箱翻动了一下,汽车的后盖几乎被撞开。 后盖仍旧闭着,大衣箱躺回原处。 在她再次睁开眼睛时,汽车停了下来。四周一片寂静,连小虫子的叫声都听不见,只有夜风穿过松林时发出阵阵低语。哈利关了车灯,他那栋摇摇欲坠的破旧屋子,像一个无言的鬼影耸立在群星闪烁的天空下,背后是一个孤零零的湖。 “到了。”他说。她吓了一跳。“万事如意。我有一个小时没看见任何车灯。我们把乔治藏进小屋,然后把这儿锁了,让它烂掉。他在世界末日到来之前会活得好好的。” “感谢上帝,”她说,“我一直相信乔治会以某种方式毁了一切的。” “别担心乔治了,”哈利钻出汽车,打开后盖。“其实,我对自己能在那么多记者的鼻子底下把乔治弄出来还是很满意的,有一天我要拍一部有关乔治的电影。” “别!别那样说,哈利!” “好吧,好吧,我忘了这念头。这是小屋的钥匙——这种破屋子你翻窗户都可以爬进去。我来扛乔治——你走前面,把灯打开。” 他打开大衣箱。她听见他骂了一句什么,但是没敢回头看。她顺着凹凸不整的小路往上走,他的缓慢沉重的脚步跟在后面。她登上石阶来到木条搭成的门廊,摸索着将钥匙插进了锁孔,把门推开。她摸着陌生的墙壁在前面引路,想找到电灯的开关。 “我找不到灯在哪儿。”她说。 “是顶灯,一拉线就行了。乔治越来越重了,我想把乔治放到床上去。” 她在漆黑中摸找电线,刚刚摸到就听见忽然从隔壁房传来嘈杂的哄笑声和脚步声。 “墨西哥,那个人说,”达夫·丹尼斯的嘲笑声把她的手指冻结在拉线上。“我一看到他外衣口袋里的那张路线图,又见他没去办墨西哥的旅游卡,心里就明白了。好了,伙计们,让我们正式欢迎快乐的一对儿。我猜想他正抱着他的新娘儿走进门来呢,准备拍照拍照,彼特。” 立刻响起一阵乱哄哄的叫声。“新娘来了,新娘来了——”闪光灯将屋内照得耀眼明亮。劳拉的手猛一痉挛,拉亮了电灯。 随着电灯亮起和闪光灯造成的炫目感逝去,喧闹声刹那间凝固了。 “天哪!”有人喊了一声,随后一名女记者尖叫起来。 哈利站在劳拉身边,乔治横在他的肩膀上,乔治的脸距她只有几寸远。她没看见达夫·丹尼斯,没看见那群记者,也没看见那个尖声乱叫的女人,她只看见乔治那双死去的眼睛,那么近,因为严寒而略微睁开,随后邪恶地眨动了一下,又合上了。 最危险的游戏 “从那里出去往右的某个地方,是一个巨大的岛屿,”惠特尼说,“那是个相当神奇的……” “是哪个岛?”雷恩斯福德问道。 “老的航海图上管它叫船舶陷阱,”惠特尼回答,“这是个富有暗示性的名字,难道不是吗?海员们对那个地方害怕得让人奇怪。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的迷信……” “看不见,”热带湿热的夜把游艇笼罩在温暖浓厚的黑暗之中,雷恩斯福德试图透过黑夜看见那个岛屿。 “你眼力不错,”惠特尼笑着说,“我看到过你开枪打死四百码之外枯黄的灌木丛中的驼鹿,可是在没有月光的加勒比海之夜,你甚至看不到四英尺远。” “是看不到四英尺,”雷恩斯福德承认道,“啊!就像是潮湿的黑天鹅绒。” “到里约热内卢会亮得多,”惠特尼说,“我们几天之内就会到那里。我希望这批猎美洲虎的枪已经从帕迪那里运出来了。我们应该在亚马孙河好好打几天猎。打猎,多好的运动啊。” “世界上最好的运动,”雷恩斯福德赞同地说。 “对于猎手,”惠特尼修正道,“而不是对于美洲虎。” “别说废话,惠特尼。你是一个能打猎的大玩家,而不是哲学家。谁会在意美洲虎的感觉呢?” “也许美洲虎在意。” “呸!它们没有理解力。” “即使是这样,我还是相信它们懂得一件事——恐惧,对于痛苦的恐惧和对于死亡的恐惧。” “胡说八道,”雷恩斯福德笑道,“这么炎热的天气把你融化了,惠特尼。这个世界是由两个阶层组成的——猎手和猎物。幸运的是,你我都是猎手。你觉得我们过了那个岛吗?” “天太黑了,我看不清。我希望是这样。” “为什么?” “那个地方很有名气——坏名气。” “食人吗?” “差不多。甚至食人族都不能在这样一个上帝遗弃的地方生存。可是不知为什么,海员们很在意这个地方。你注意到了吗,今天船员的神经都稍稍有点紧张。” “他们那会儿是有点奇怪,现在你说到了这一点。连内尔森船长都是这样。” “是啊,连那个意志坚强的老瑞典人都是这样,他是敢跟魔鬼打交道的。那双蓝色的鱼眼睛露出的目光,我以前从来没见过。我从他那里能知道的也就是:‘这个地方在海员那里名声不好,先生。’然后,他会庄严地说:‘难道你没感到什么吗?’哦,你不要笑,我觉得有点凉,可是没有风啊。我觉得是——这不是肉体的寒冷,而是一种恐惧。” “纯粹的想——,”雷恩斯福德说,“一位迷信的船员能让他的恐惧感染整船的同事。” “可能是这样吧。有时我觉得船员有一种特异功能,这能使他们辨别是不是处在危险之中……无论如何,我很高兴我能把这说出来了。哦,雷恩斯福德,我要上床睡觉了。” “我还不困,我到后面的甲板上去抽管烟。” 雷恩斯福德坐在那里,夜寂静无声,只有游艇的发动机低沉的震动声,还有螺旋推进器的嗖嗖声。 雷恩斯福德靠在一把椅子上,抽着他钟爱的石南烟斗,一阵困意上来了。“天太黑了,”他想道:“我不闭上眼就能睡着,夜晚将会是我的眼皮……” 突然有一个声音惊醒了他。他听到声音就在他的右边,他的耳朵在这方面有特长,不可能搞错。他再一次听到了那个声音,然后又是一次。在黑暗之中的某个地方,有人开了三枪。 雷恩斯福德跳起来,迷惑地跑到围栏前。他尽力往发出声音的方向张望,可是就像是隔着一张毯子在往外看。他靠在围栏上,保持着平衡,尽力抬起身。他的烟管从嘴上掉下来,打在了一根绳子上。他俯身想要抓住它,马上意识到自己动作幅度太大,失去了平衡,他的唇间发出一声短促而嘶哑的喊叫。就在他的头被海水淹没时,他的叫喊声也被加勒比海的波涛淹没了。 他努力浮出水面,大声喊叫着,可是全速前行的游艇击起的浪涛冲刷着他的脸庞,咸咸的海水冲进他张开的嘴里,把他呛住了。在游艇的尾灯光里,他绝望地拼命击打着水面,然而,他只游了五十英尺就停下了。他的头脑冷静下来,因为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处在这样紧张的情况之下。船上的人能听见他的叫喊声的机会越来越渺茫,随着游艇继续向前,这种机会更加渺茫了。船上的灯光微弱下来,像萤火虫一样消失,最后完全被夜色吞没了。 雷恩斯福德记得那几声枪响。他顽强地朝着枪声响起的那个方向游去,他慢慢地游着,保存着自己的体力。他和大海搏斗着,像是没有尽头。他开始数自己的动作,他可能还可以游一百下,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声音。一声高声的尖叫从黑暗中传来,那是一个处于极度痛苦和恐惧之中的动物的叫喊。他不知道发出声音的是哪种动物。他的体内又重新注入了活力,继续向它游去。他又听到了那个声音,然后被另一声脆响切断了。 “有人在开枪。”雷恩斯福德嘟哝着继续往前游。 经过十分钟坚强的努力,他听到了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热烈的欢迎声,他游过大海到了布满岩石的海岸。他看到海岸时,几乎已经到了上面。要是没有海水冲击海岸的声音,他会被撞得粉碎。他竭尽全力地从水流中脱身出来。参差不齐的峭壁出现在夜色中。他一步一步地努力往上爬。他手上的皮磨掉了,最后终于气喘吁吁地来到峭壁顶上的一块平地上。浓密的丛林一直蔓延到峭壁的边缘,雷恩斯福德只知道自己已经精疲力竭,其余的什么都顾不上了,他扑倒在地上,沉沉地睡着了,这是他有生以来睡得最熟的一次。 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从太阳的方位知道已经是下午了。睡眠给他补充了体力,这时他觉得自己饿极了。 “哪里有枪声,哪里就有人;哪里有人,哪里就有食物。”他想道,可是透过草丛和树林结成的密密的网络,他看不到一点点痕迹,到海边要更容易一些。在离他上岸不远的地方,他站住了。 有什么东西受伤了,落在了树林下的草丛中,显然是一个巨大的动物。雷恩斯福德看到了一个小小的闪光的东西,他把它拾起来。那是一个空的弹药筒。 “一个二十二,”他想,“真是古怪。一定也是个相当大的动物。这个猎手能带着一支轻便枪来对付这样的动物,真是斗胆。很明显,这个畜生一定是发起了反击。我想,我先前听到的三声枪响,一定是猎手惊动了他的猎物并把它打伤了。最后的一声是他追到这儿,把它结果了。” 他搜查着近处的地面,终于找到了他想要找到的东西:猎手的靴子印。它们沿着峭壁去了他去过的那个方向。他急忙跟了上去,因为夜色就要降临到这个岛上了。 在雷恩斯福德看到灯光之前,黑暗就笼罩了海面和丛林。他向灯光走去,在海岸线上绕了个圈,他的第一个念头是自己来到了一个有许多灯光的村庄。可是当他再往前走,才看见所有的灯光都是在一个建筑物上——那是一个立在高高的绝壁上的城堡。 “海市蜃楼,”雷恩斯福德想。可是石阶是真实的,他举起门环,它发出涩涩的吱吱声,就像是从来没有人用过。 门开了,透出一线耀眼的光亮。一个高个子男人握着一支连发左轮手枪立在雷恩斯福德面前,他身材魁梧,黑髯及腰。 “别慌,”雷恩斯福德微笑着说,他希望能消除对方的戒备心理,“我不是强盗,我从一艘游船上落水了。我是纽约人,我的名字叫桑格·雷恩斯福德。” 那个人没有任何表示,不知他是不是听懂了对方的话。那把险恶的左轮手枪固执地瞄准着,似乎那个巨人是一尊雕像。 另一个人正沿着宽阔的大理石石阶走下来,那是一个身着晚装的身材纤细笔直的男人。他走上前来,伸出手。 他彬彬有礼的语调带着轻微的口音,这使他显得更加细致和深思熟虑,他说:“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地欢迎著名猎手桑格·雷恩斯福德先生到我家里来。” 雷恩斯福德机械地握着那个男人的手。 “我读过你关于在西藏猎取雪豹的书,”那个男人解释道,“我是扎罗夫将军。” 雷恩斯福德的第一个印象是,这个男人非常英俊,第二个印象是他脸上有一种奇异的品质。将军是一个过了中年的高个子,他的头发白了,不过眉毛和胡子都是黑的。他的眼睛也是又黑又亮。他的脸一看就是那种惯于发号施令的人。他转向那个身穿制服的人,打了个手势。那个人把手枪拿开,敬礼,撤退了。 “伊凡强壮得令人难以置信,”将军评论道,“可是他很不幸,又聋又哑。他是个简单的人,只是有一点儿野蛮。” “他是俄国人吗?” “他是哥萨克,”将军说,微笑从他红红的嘴唇和锋利的牙齿中间露出来,“我也是。” “来吧,”他说,“我们不应该在这儿聊天。你需要衣服、食物,还需要休息。你得有这些东西。这是一个极其宁静的地方。” 伊凡又出现了,将军跟他说了几句话,他的嘴唇翕动着,可是没有发出声音。 “雷恩斯福德先生,要是你愿意,就跟着伊凡吧。我正打算吃晚饭,不过我会等一会儿。我想我的衣服你穿正合适。” 雷恩斯福德跟着那个人进了一间巨大的卧室,里面有一张上面遮着罩盖的大床,足够睡下六个人。伊凡拿出一件睡衣,雷恩斯福德在穿上这件衣服的时候,注意到它是伦敦的裁缝做的。 “可能你会奇怪我知道你的名字,”他们坐在一个像是封建时代的大厅里吃饭时,将军这样说:“不过,我读过所有关于狩猎的书,英文版的,法文版的,俄文版的。我在生活中没有别的兴趣,只有狩猎。” “你这些头颅真不错,”雷恩斯福德盯着墙上说,“这个南非黑水牛头颅是我见过最大的。” “哦,那个玩意儿啊?他逮住了我,把我往一棵树上扔过去,我的骨头都折断了。不过我把这畜生收拾了。” “我一直在想,”雷恩斯福德说,“南非黑水牛是所有大型狩猎中最危险的。” 将军停了一会儿没有回答,然后,他慢吞吞地说,“不,南非黑水牛不是最危险的。”他呷了一口酒,“在这个岛上我的领地中,我进行着更危险的狩猎。” “这个岛上也有大型的狩猎吗?” 将军点点头,“最大的。” “真的吗?” “哦,不是这个岛上土生土长的,我得自己进货。” “你进什么猎物,将军?是老虎吗?” 将军咧嘴笑笑:“不,自从我把它们折腾得差不多,猎老虎对我没有什么吸引力了。老虎不会让我发抖,这没有什么真正的危险。我是为了危险而生的,雷恩斯福德。” 将军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金烟盒,给他的客人递了一支长长的黑色雪茄。有一圈银线商标的雪茄发出像熏香一样的香气。 “我们将会进行一次绝妙的狩猎,我和你。”将军说。 “可是,猎什么?……”雷恩斯福德这样说。 “听我说。你会开心的,我知道。我想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做了一件罕见的事。我发明了一种新的耸人听闻的东西。还要再来一杯吗?” “谢谢,将军。” 将军把两个杯子都倒满了,然后说道:“上帝让有的人成为诗人,有的人成为国王,有的人成为乞丐。而他让我成了一位猎手。但是在经过了快乐的日子之后,我发现打猎对我已经没有吸引力了。你也许能猜到是为什么吧?” “不,为什么呢?” “没有别的,打猎不再是你说的那种‘运动’。我总是能猎取我的猎物,总是,没有比尽善尽美更难的了。” 将军重新又点燃一支烟。 “动物除了腿和本能,一无所有。而本能不是智力的竞赛。当我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觉得自己非常悲惨。” 雷恩斯福德靠在桌子上,全神贯注地听着主人的话。 “我突然获得了灵感,知道了什么是我必须做的。” “什么呢?” “我得发明一种新的动物,然后猎取它。” “一种新的动物,你在开玩笑吧。” “我从来不拿打猎开玩笑。我需要一种新的动物。我找到了一种。于是我买下了这个岛屿,建起了这座房子,我在这儿狩猎。这个岛正合我意——这里的丛林中有魔宫一样的曲径,还有群山和沼泽……” “扎罗夫将军,可是那个动物……” “哦,”将军说,“这是世上最有趣的狩猎。我每天打猎,而且再也没有感到厌倦,因为我有了一个可以进行智力竞赛的对手。” 雷恩斯福德脸上现出迷惑不解的神情。 “我需要完美的猎物,于是我说:‘什么才算得上是完美的对手呢?’答案当然是这样的:‘它必须有勇气,必须狡猾,还有,首当其冲的一点是,它必须能够思考。’” “可是没有动物能够思考,”雷恩斯福德抗议道。 “亲爱的朋友,”将军说,“有一种可以。” “可是,你不会是说——” “为什么不可以呢?” “我想你不是认真的,扎罗夫将军。这个笑话让人毛骨悚然。” “为什么我不会是认真的呢?我在谈论狩猎。” “狩猎?天啊,扎罗夫将军,你说的是谋杀。” 将军嘲弄地看着雷恩斯福德,“当然,你在战争中的经历……” “不要让我宽恕冷血的谋杀者,”雷恩斯福德坚定地说完了这句话。 将军笑得抖了起来,“我跟你打赌,一旦你和我一起狩猎,你就会忘了自己的观点。你会体验到一种新的真正的战栗,雷恩斯福德先生。” “谢谢你,我是一位猎手,而不是杀人犯。” “天啊,”将军平静地说,“又是这个让人不愉快的字眼。可是我猎取的是这个世界上的渣滓——不定期的航班上的水手,东印度水手,黑人,东方人,白人,蒙古人。” “你怎么弄到那些猎物的?” 将军的眼帘垂了一下:“这个岛叫船舶陷阱。跟我到窗子这儿来。” 雷恩斯福德走到窗前,朝海上望着。 “看!看那儿!”将军一边喊一边摁了一个按钮,雷恩斯福德看到外面很远的地方,灯光一闪即逝,“它们指示着那个地方有一条路线,实际上这条路并不存在。蜷缩在那里的岩石像剃刀一样锋利,它们就像海怪一样。它们能把一条船碾得粉碎,就像碾碎一只坚果。哦,是的,那是电。我们努力做得文明一些。” “文明?你是要把那些人击毙吗?” “我对我的客人会照顾得周到入微,”将军用最快乐的语调说,“他们会得到最好的食物,还能得到锻炼。他们的身体条件会处于最好的状态。你明天就能从你自己身上看出来。”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这就去参观我的训练学校,”将军微笑着说,“在地下室里面。那儿大约有一打了。他们是从一条西班牙三桅帆船桑路卡号上来的,他们运气不好,登上了那儿的岩石。非常遗憾地说,那是级别比较差的一群,他们更习惯于甲板而不是丛林。” 他抬起一只手,伊凡送来了浓浓的土耳其咖啡。“这是一次狩猎,你明白,”将军温和地继续说道,“我跟其中的一个人说,我们去打猎。我给了他三个小时让他先动手。我随后出发,只带一支最小口径和射程的手枪。要是我的猎物躲过了三整天,他就赢得了这场行猎。要是我找到了他,”将军微笑着,“他就输了。” “假如他拒绝做猎物呢?” “他有选择的权力。要是他不想打猎,我就把他交给伊凡。伊凡曾在白俄沙皇的政府里做过行刑官,他对于运动有自己的见解。他们总是选择狩猎。” “要是他们赢了呢?” 将军脸上的笑容扩散开来,“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失过手。” 然后,他匆匆地加上一句:“我不想让你认为我在自吹自擂,雷恩斯福德先生,有一个人差点赢了。最后,我不得不用上了我的那些狗。” “狗?” “这边,来吧。我让你看看。” 将军领头到了另一个窗口。灯光忽隐忽现,下面的院子里显出奇形怪状的图案来,雷恩斯福德能看见一打左右硕大的黑影正在走来走去。它们转过身来的时候,他看到了它们的眼睛闪着绿色的光。 “我每天晚上七点钟把它们放出来。要是有人想进我的房子,或是想从里面出去,就会有些遗憾的事发生了。现在我想让你看看我新的头颅收藏品。你要来我的收藏室吗?” “我希望今天晚上你能原谅我,”雷恩斯福德说,“我实在是感觉不太舒服。” “啊,真的吗?你需要好好睡一夜。明天你就会觉得像个全新的人了。然后我们去狩猎,嗯?我还有一个有希望的前景……” 雷恩斯福德匆匆地从房间里出来了。 “非常遗憾你今晚不能跟我一起去,”将军喊道,“我更希望要公平的运动。他是个强壮的大个子黑人,他看上去足智多谋……” 床很不错,雷恩斯福德非常疲倦,可是他只是打了个盹,无法入睡。天亮的时候,他听到远处的丛林里,传来一声枪响。 扎罗夫将军直到午餐的时候才出现,他牵挂着雷恩斯福德的健康状况。“至于我,”他说,“我觉得不太好。昨天晚上的狩猎不太精彩。他径直往前走,一点难度也没有。” “将军,”雷恩斯福德坚定地说,“我想马上离开这个岛。” 他看到将军呆板的黑眼珠在研究他,那双眼睛突然闪了一下。他说:“今天晚上,我们得去打猎——你,和我。” 雷恩斯福德摇摇头,他说:“不,将军,我不打猎。” 将军耸耸肩,“随你便。选择由你来做,可是我得跟你说清,我的运动观念比伊凡的要有趣得多。” “你的意思不是说……”雷恩斯福德大叫道。 “亲爱的朋友,”将军说,“我难道没有告诉过你我说的打猎意味着什么吗?这是一个真正的灵感。为值得我付出力量的敌人干杯。” 将军举起他的杯子,可是雷恩斯福德坐在那里瞪着他。“你会发现这场狩猎是物有所值,”将军热情地说,“你的大脑和我的竞赛,你的森林知识和我的竞赛,你的力量和毅力和我的竞赛。露天国际象棋比赛!这场比赛不是没有价值的吧,嗯?” “那么,要是我赢了……”雷恩斯福德声音沙哑地说。 “要是我到第三天午夜还没有找到你,我会高高兴兴地认输,”扎罗夫将军说,“我的单桅帆船将会把你送到一个小镇附近的陆地上。” 将军研究着雷恩斯福德在想些什么。 “哦,你可以信任我,”哥萨克人说,“我以一位绅士和运动员的身份向你保证。当然,你也得同意对你在这儿的经历只字不提。” “我不会同意任何这类问题。” “哦,要是那样的话——可是为什么现在要讨论这个问题呢?三天以后,我们可以喝着酒讨论这个问题,除非……” 将军呷着他的酒。 然后,一种生意场上的气氛鼓舞了他,他说:“伊凡会为你准备猎装、食物,还有刀子。我建议你穿上鹿皮鞋,它们留下的鞋印会轻一些。我还得建议你躲过岛上东南角的大沼泽。我们管它叫‘死亡之沼’。那里有流沙。有个愚蠢的家伙试着去过一次。可叹的是拉扎勒斯跟着他。你不能想象我的感觉,雷恩斯福德先生,我爱拉扎勒斯,他是我那一群猎犬里面最棒的。哦,现在我得求你原谅,我在午饭之后总得睡一会儿,我想你是连打盹的时间都没有了。毫无疑问,你会想要出发。我到黄昏的时候才会跟上来。晚上狩猎要比白天刺激得多,是吧?再见,雷恩斯福德先生,再见。” 扎罗夫将军彬彬有礼地鞠了个躬,出了房子,伊凡从另一个门走了进来。他的一只胳膊底下夹着猎装、一帆布包食物、一把装在皮鞘中的长刃狩猎刀。他的右手扶着竖在左肩上的深红色肩带中的左轮手枪……雷恩斯福德在丛林中努力前行了两个小时,可是最后他停了一会儿,透过紧闭的牙关自语道:“我得保持自己的勇气。” 自城堡的门在他身后关上以来,他的头脑还没有完全清醒。他的第一个念头是和扎罗夫将军保持距离,为了这个目的,他被眼前的惊慌刺激着,跃步向前。现在,他清醒了一些,于是,他停下来,估计一下自己的情况,并观察一下环境。 一直往前逃走是无用的,因为这样不可避免地会到海里。大海已经成了一幅以水为框的图画,他的行动必然也在这个框框里。 “我得给他留下一点印迹,让他来追我,”雷恩斯福德这样想着,也就没有从大路上跑到不会留下痕迹的荒草中。他想起了猎狐狸的知识以及狐狸的诡计,于是在自己的脚印上绕来绕去。到了晚上,他的腿很累,树枝不停地抽打在他的手和脸上。他处在一个树木繁茂的山脊上。他非常需要停下来歇一会儿,于是,他想道:“我扮演过了狐狸,现在我得演演寓言故事中的猫。” 一棵树干粗大的大树向四周伸出它的枝叶,考虑到不能留下任何痕迹,他跳到树丫间,在一根大树枝上躺下来,休息了一会儿,他重新获得了信心,而且还有一种安全感。 令人恐惧的夜像蛇一样,慢慢地蜿蜒而来。到早晨,当天空中的灰黑色消失的时候,一只鸟儿的惊叫声吸引了雷恩斯福德的注意力。有什么东西从灌木丛中过来,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沿着雷恩斯福德走过的路走来。他平靠在树干上,从挂毯一样密集的树叶中注视着。 是扎罗夫将军。他在往前走,眼睛密切地注视着地下。几乎就在这棵树下,他停了下来,跪下,研究着地面。雷恩斯福德的脉搏像一只黑豹一样跳动,可是他看到将军的右手握着一支小小的半自动手枪。 猎手像是有些迷惑地摇了几次头,然后,他直起身,从口袋里掏出黑色的雪茄,它辛辣的熏香般的气味直冲雷恩斯福德的鼻孔。 雷恩斯福德屏住呼吸。将军的双眼离开了地面,一点一点地在树上移动。雷恩斯福德吓呆了,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绷得像弹簧一样。可是,猎人锐利的目光在到达雷恩斯福德待的那根树枝前停止了搜寻。他棕色的脸上荡开一丝微笑。他老谋深算地在空气中吐了个烟圈,然后从大树旁走开,满不在乎地沿着他来时的印记离开了。树林下的草丛擦过他的猎靴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压抑太久的呼吸热腾腾地从雷恩斯福德的肺腔里冲出来,他的第一个念头使他觉得恶心麻木:将军能在夜里跟踪着脚印穿过树林;他能跟踪相当模糊的足印;他一定有离奇的力量;只是由于最细微的机会,让他错过了他的猎人。 雷恩斯福德的第二个念头更加恐怖,这个念头让他一阵战栗:将军为什么要微笑呢?他为什么回转身呢? 雷恩斯福德不愿意相信理智告诉自己的是事实——将军是在和他游戏,为了第二天的运动而放过了他。那个哥萨克是只猫,他是老鼠。这时,雷恩斯福德知道了恐怖的意义。 “我不会失掉我的勇气,”他对自己说,“我不会。” 他从树上滑下来,钻进了树林中。在离他的藏身之处三百码远的地方,他停了下来,一条巨大的死树不太稳地斜靠在一棵小点儿的活树上。他扔掉食物袋,从刀鞘中取出刀子,开始工作。 这项工作完成以后,他倒在一百英尺远的一根伐倒的圆木后面。他不用等太长时间。那只猫回来跟老鼠游戏了。 在一只大猎犬的安全陪同下,扎罗夫将军追寻着足迹走来了。在苔藓中,哪怕是一点碎玻璃片,哪怕是弯曲的细枝,哪怕是一点点印记,无论多么细小,没有什么东西逃得过那双搜寻的黑眼睛。哥萨克的围捕相当专心,他一脚踩上去才看见雷恩斯福德做好的东西。他的一只脚踩在突出的大树干上,那是一个机关。他一踏上去,就意识到了他的危险,立即像猿一样敏捷地跳了回来。但是他还不够快,那棵微妙地靠在那棵砍削过的活树上的枯树倒下了,倒下来的时候擦在将军的肩上,要不是他闪开了,一定会被它击倒。他踉跄了一下,不过没有摔倒,他的左轮手枪也没有掉下来。他站在那里,摩挲着受伤的肩膀。雷恩斯福德再一次恐惧地屏住了呼吸,他听到将军嘲弄的笑声在丛林中回荡。 “雷恩斯福德,”将军喊道,“要是你能听到我的声音,让我祝贺你。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怎样做马来人的捕捉器。庆幸的是,我也在马六甲打过猎。雷恩斯福德先生,你原来挺有趣。我现在得去把伤口包扎一下,只是一点轻伤。不过我得回去。我得回去。” 将军回去收拾肩上的伤去了,雷恩斯福德又开始逃走,他又赢得了几个小时的时间。薄暮降临了,然后是漆黑一片,他还在努力前行。在他的鹿皮鞋下,土地渐渐变软,植被变得繁茂稠密,虫子成群地向他袭来。他继续往前走,一只脚陷到了泥里。他努力地要把它拔出来,可是泥浆满怀敌意地吸住了他的脚,就像那是一只巨大的水蛭。他猛地用力把脚拔了出来。他知道了现在自己在什么地方——死亡之沼,还有那里的流沙。 松软的土地让他想起了一个主意。他从流沙那里后退了十几步,像某种巨大的史前时代的海狸一样,开始挖掘。 雷恩斯福德曾经在法国挖过工事,当时,要是一秒钟的延迟都意味着死亡。不过和他现在的挖掘相比,那是一段平静的消闲时光。坑越来越深,挖到他的肩膀那么深时,他爬了出来,从一些结实的小树上砍下树桩,把它们削尖。他手指如飞地把它们编织成一张粗糙的毯子,盖在洞口处。然后,他全身汗湿又累又痛地靠在被他削得光秃秃的一根树桩上。 他听到软泥上的脚步声,知道追逐他的人来了。夜风带来了将军雪茄的香气。对这个被追猎的人来说,将军到来的速度快得不同寻常,他好像不是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从雷恩斯福德藏身的地方看不到将军,也看不到那个陷阱。他觉得一日长于一年。然后,他听到了树枝折断的脆响,陷阱的掩体垮掉了,就在尖树桩露出地面时,他听到了痛苦的尖叫声。他缩了回来。离陷阱三英尺远的地方,一个手拿电筒的男人站在那里。 “干得好,雷恩斯福德,”将军喊道,“你的缅甸老虎陷阱吃掉了我最好的狗。你又赢了。现在我要看看你怎么对付我的一群猎犬。我得回去休息休息。这个夜晚太有意思了,谢谢你。” 雷恩斯福德躺在沼泽边,黎明的时候,他被远处一个微弱而飘忽不定的声音唤醒了,他知道那是一群猎犬的低吠。 雷恩斯福德知道,在两件事里他可以选择一件去做。他可以待在原地不动,那是自杀;他可以逃走,那是在拖延不可避免的结局。他站在那里想了想。他忽然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于是,他扎紧腰带,走出了沼泽地。 猎犬的低吠声越来越近。雷恩斯福德爬上一棵树。他看见在不到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一个水道下面的丛林在移动。他极力望去,看到了扎罗夫将军清瘦的外形。雷恩斯福德发现,就在将军的前头,有另外一个身影,他的两肩宽阔,从芦苇丛中猛冲而来。那是巨人伊凡,他看上去像是被拖着往前走。雷恩斯福德认识到,他一定是握着拴狗脖子的皮带。 他们随时就要到他这里了。他的思想疯狂地活动着,他想到了在乌干达学到过的当地的一种诡计。他从树上滑下来,抓住一棵有弹性的小树,把自己的狩猎刀绑在上面,刀刃冲着先前留下的痕迹。他把一点点野葡萄酒绑在小树上……然后,他开始逃命。猎犬找到了新鲜的气味,它们的声音大了起来,雷恩斯福德知道海滩上的动物是什么样的感觉。 他不得不屏住呼吸。猎犬的低吠突然停止了,雷恩斯福德的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它们一定是碰到了那把刀。 他兴奋地爬上一棵树,往回看。他的追逐者停了下来。雷恩斯福德看到扎罗夫将军还站在那里,他脑子里的希望落空了。不过,伊凡不见了。小树弹回来的刀子不是完全没有生效。 雷恩斯福德一落到地上,就听到猎犬群中又发出了吠叫。 “勇气,勇气,勇气!”他一边往前冲,一边气喘吁吁地告诉自己。一道蓝色的缺口从树丛中显露出来,前面是死路一条。群犬越来越近。雷恩斯福德不得不继续往前。他到了海边,通过小峡谷,他可以看到城堡灰色的石头。在他下面二十一英尺远的地方,大海在咆哮。雷恩斯福德犹豫了。他听到了群犬的声音。然后,他纵身一跳,跃入水中。 当将军和他的群犬到达缺口的时候,哥萨克人停了下来。他凝视着宽阔的深蓝色水域,站立了一会儿。然后,他坐了下来,从一个银制的长颈瓶中拿出白兰地,点燃一支芬芳的雪茄,哼起了《蝴蝶夫人》的唱段。 那天夜里,扎罗夫将军在他巨大的大厅里举行了一顿丰盛的晚宴。他喝了一瓶保尔·罗杰,还有半瓶香贝坦红葡萄酒。有两桩小事使他不能感到彻底的快乐。一件是很难有人能取代伊凡;另一件事是,他的猎物跑掉了。当然,那个美国人没有遵守游戏规则——在晚宴后品尝利口酒时,将军这样想。 为了安慰自己,他到自己的图书馆里读了些马里·奥里利乌斯(罗马皇帝兼斯多噶派哲学家,121—180年。)的著作。十点钟的时候,他回到卧室。转动门上的钥匙时,他自言自语说,真的是太累了。屋里有一点点月光,在开灯之前,他走到窗前,往下看着庭院。他可以看见那些巨大的猎犬,于是他喊道:“下次运气更好。”然后,他开了灯。 有一个人一直躲在床帘里面,这时站在他面前。 “雷恩斯福德,”将军尖叫起来,“天哪,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是游过来的。我发现这比从丛林中走过来要快得多。” 另外一个人吸了一口气,微笑着,“祝贺你。你赢了。” 雷恩斯福德没有笑,“我仍然是海滩上的一只野兽,”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做好准备吧,扎罗夫将军。” 将军深深地鞠了一躬,他说:“我明白了,好极了。在我们当中应该有一个人成为猎犬的晚餐。另一个将睡在这张非常舒适的床上。小心,雷恩斯福德……” 他从来没有睡在一张比这更好的床上,雷恩斯福德这样断定。 从南方来的人 眼看就快六点了,所以我想给自己要瓶啤酒,到户外去坐在游泳池边的躺椅里,享受一会儿傍晚夕阳的景色。 我来到酒吧,弄到了那瓶啤酒,端着它出了屋子,穿过花园漫步走向池边。 这是一座挺美的花园:碧草如茵,一个个花坛里面开满了杜鹃花儿,椰子树昂然耸立,姿态婆娑绰约。风儿正透过椰子树的顶冠强劲地吹来,使树叶既簌簌作响,又一个劲儿劈劈啪啪地响个不停,就好像着了火似的。而树叶下面悬挂着的一簇簇硕大的棕色坚果,犹然历历在目。 游泳池畔的周围放着不少帆布躺椅,还有白色的桌子和鲜艳夺目的巨大遮阳伞。晒黑了皮肤的男男女女穿着游泳衣围池而坐。池子里有着那么三四个女孩和十二三个小伙子。他们全都在泼溅着戏水,一边大声嚷嚷着喧哗,一边把一只大橡皮球抛来掷去。 我站在那里望着他们。那些女孩是住在旅馆里的英国姑娘。我认不出那帮小伙,但是他们说话的口音听起来像是美国人。我想他们多半是从今天早晨刚驶进港来的那艘美国海军训练舰上下来的海军军校的士官生。 我走了过去,在一顶黄色的遮阳伞下面坐了下来,那儿正留着四把空椅子。我小心翼翼地把啤酒倒进杯子,抹干净沾在上唇上的泡沫,点起一支烟来,舒舒服服地仰面躺下。 在夕阳映照下,有烟酒做伴,无所事事地这么坐着,真是人间的一件乐事。坐在那儿闲眺着欣赏那些正在碧波里戏水的男女相互泼水嬉闹,倒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水池里的美国海员和英国姑娘玩得很热乎。他们已经到了相互间不拘礼仪的地步:小伙们潜到池水下面去用腿把她们勾倒。 就在这时,有个个子矮小、上了点年纪的人沿着游泳池边缘脚步轻快地走了过来。他身穿一身洁白服装,迈着一蹦一跳的碎步走得飞快。他每跨一步都踮起了脚趾,把自己的个头顶得稍稍高些。他头戴一顶米黄色的巴拿马大草帽,一边蹦蹦跳跳地沿着池边向我坐着的地方走来,一边望着这儿的几把椅子。 他在我身旁停了下来,冲我莞尔一笑,露出了两排洁白而有点参差不齐的牙齿——它们显然保养起来很费钱。他的肤色很深,我猜他是南美洲什么地方的人。 “对不起,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当然可以,”我说,“请坐吧。” 他踮着脚步走到椅子的靠背后面去察看了一番,看看它是否安全可靠,随即坐下来交叉起双腿,他脚上的那双白色的鹿皮鞋上打满了通气的小孔。 “多么美好的黄昏,”他说,“牙买加的黄昏都这么美。” “是的。”我说,我不想和他攀谈。 “哈,那些人都是什么样的人?”他指了指游泳池里的那些人。“他们可不是住在这家旅馆里的客人。”他倒真是个爱说话的家伙。 “我想他们是美国海员,”我对他说,“他们正在学习,将来当海员。” “美国人?难怪。我讨厌美国人。他们太会吵闹。您不是美国人吧,嗯?” “不,”我说,“我不是。” 这时那伙美国军校学生中的一个突然来到我们面前。他浑身流淌着从游泳池里带上来的水珠,身旁站着一个英国姑娘。 “这些椅子有人坐吗?”他问。 “没有。”我回答。 “我们坐在这儿,你们不会介意吧?” “请吧。” “谢谢。”他说。他手里捏着一条毛巾。他坐下来后,就松开毛巾,从里面掏出一包香烟和一个打火机。他向那姑娘递去香烟,姑娘不收。他随即把烟朝我递了过来,我拿了一支。 那矮个子说起话来:“谢谢,我不要。但是我倒想来一支雪茄。” 他掏出一只鳄鱼皮制的盒子,给自己取出一支雪茄,然后摸出一把带小剪子的刀来,用它剪去了雪茄烟屁股。 “来,我给您点火。”美国小伙子一伸手把他的打火机递了过去。 “这玩意在风里面点不着。” “放心,准能点着。它万试万灵。” 矮个儿从嘴里取下了尚未点燃的那枝雪茄,脑袋歪在一边,瞪眼望着小伙。 “万试——万灵?”他慢悠悠地问道。 “没错,它从来不出差错。至少,在我手里没出过错。” “真的?”矮个子仍还歪着脑袋盯着小伙子看。“很好,很好。这么说,你的这个打火机从来不出差错。你说的是这个意思吗?” “没错,”小伙子说,“一点都不错。”他年约十九、二十岁,一张长脸上到处是雀斑,长着一个鸟喙般的尖鼻子。他的胸膛并没有让太阳晒得怎么黑,却也雀斑密布。但是他身材匀称,穿着游泳裤显得很漂亮。此刻他用右手握着打火机,似乎他随时准备揿动转轮,使它打出火来。“它从来不出差错。”他说。“来吧,让我为你点上。” “请等等。”矮个子把夹着雪茄的那只手举了起来。“就等一会儿。”他的声音轻柔而呆板得古怪。他一直紧盯着小伙子望着。 “我们要不要为这个打个小小的赌?”他对小伙子微笑着,说道,“我们要不要下个小小的赌注,看看你的这只打火机能不能点着火?” “当然要。我愿意打赌。”小伙子说。“为什么不呢?” “你爱打赌?” “没错。任谁我都愿奉陪。” 小个子稍稍停了停,端详着他手里的那支雪茄。然后他抬起额头,皱紧了眉毛,一个劲儿微微含笑。我突然发现自己在椅子里倾身前俯,仔细听他们两个谈话。我朝英国姑娘望去,看见她也正俯身向前,带着一点紧张的神情在侧耳倾听。 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小个子身上真有点让人感到心神不定的东西。我觉得它好像是从他周围散发出来的一阵阵隐隐约约的难闻的怪味,它让人感到危险,预示着某种可怕的邪恶的力量,但是我不能肯定。他看上去总该有七十岁左右了吧。 他又抬起头来盯着小伙子看,慢吞吞地说道,“我也喜欢打赌。我们为什么不为了这个好好地赌一下?赌个大大的东西。” “等等,等等,”小伙子说,“那我可赌不起。但是我可以和你赌二十五个美分。我甚至可以和你赌一个美元,或者这儿通用的货币——几个先令吧,我想。” 矮个子又摇了摇手。“你听我说。现在我们可有了个乐儿来解解闷。我们打个赌,然后到旅馆里的我的房间里去进行赌赛,那里吹不进一点儿风。我打赌你不能用你的这个名牌打火机打上十次而每次都点得着。” “我打赌说我能使它次次都点着火。”小伙子说。 “很好。那么我们赌定了,是不是?” “当然,我赌你一美元。” “不,不,不。我愿和你打个对你很有利的赌。我是个有钱人,还是一个爱和人赌赛的人。你听我讲。旅馆外面停着我的一辆轿车。一辆很好的车子。是你们美国货——卡迪莱克……” “喂,等一等,”小伙子在躺椅里朝后靠去。他大笑起来。“我可拿不出这种东西来和你打赌。你这简直是发疯了。” “完全不是。只要你的打火机接连十次全点着火,我的那辆卡迪莱克就归你。你很想把我的卡迪莱克赢到手,嗯?” “这个自然。我很想有一辆卡迪莱克。”小伙子咧嘴笑了笑。 “很好。我们打个赌,我以我的卡迪莱克当赌注。” “那么我拿什么做赌注呢?” 矮个子小心翼翼地从他的那支尚未点过火的雪茄上取下那条红带子。“啊!”他说。“你就拿你左手上面的那个小指头来打赌。” “我的什么?”小伙子顿时收起了笑容。 “对。为什么你不赌赌看呢?你赢的话,你就到手那辆车。你输,你的那只小指头就归我。” “可我没听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这小手指头归你?” “我就把它砍下来。” “老天爷!这个赌注下得未免太荒唐了。我想我只和你赌一个美元。” 矮个子向椅背上靠去。他让掌心向上,伸出双手,双肩微微一耸。“哦,哦,”他说,“我真不明白。你说它能点着,可你又不愿打赌。那么让我们把这件事忘了吧,怎么样?” 小伙子坐在那儿,寂然不动。他瞪大了眼睛望着正在池里游泳的那些人。然后他突然想起他还没有点燃自己的那支烟。他把香烟放在嘴唇间,双手围拢成一个圈儿护着打火机,一边按动了转轮。油芯立即燃着了,闪现出一朵又小又直的黄色的火焰。他用手掌围着它,风一点吹不到火焰上。 “我能向你借个火吗?”我问小伙子。 “哦,对不起。我忘了,你还没有点上火呢。” 他站起身来,绕到我的椅子边,弯下腰来,圈起了双手按动了打火机,也为我点燃了香烟。他重新坐下。这时,我能看得出来,他人虽坐在那儿,心里却开始紧张起来。他把双手放在赤裸的膝盖上,开始用指头叩击起他的膝头来。 过了一会儿,他的一只脚也在地上这么叩击开了。他赤胸露背地坐在躺椅里,注视着游泳池里的那些游泳者,但是他心里的那股子紧张的情绪显然正在变得愈来愈厉害了。 他终于转过身重新对着矮个子,尽量使他说话的声音听上去似乎漫不经心。 “现在,且让我核对一下你提出来的那场赌赛,”他说,“你说我们一起到你的房间里去,如果我用这只打火机接连点着十次,我就赢得一辆卡迪莱克。只要有一次失败,那么我就会失去我那只左手上的小指头。是这么回事吗?” “当然是。我说的是这么赌的。但是我想你害怕了。” “假如我输了,咱们怎么办?我得把我的小指头伸出来,好让你把它剁下来?” “哦,不!这样可不行。这样也许你会受到什么诱惑,不肯把它伸出来让我剁。我要这么办:在我们开始以前,我先得把你的那只手绑在桌子上,我还要在手里擎着一把砍刀等在旁边,等你的打火机一出毛病,马上开剁。” “你的那辆卡迪莱克是哪年的?”小伙子问。 “对不起,我没听懂。” “它是哪年——它用了多久了?” “唔,多久了?对,它是去年的产品。一九五〇年的。可是我看你不是一个敢于和人打赌的人。你们美国人都不是这种人。” 小伙子稍稍迟疑了一下。他先看看英国姑娘,又望望我。“好吧,”他厉声道,“我愿奉陪。” “好!”矮个子平静地拍了拍手。“那么,”他说,“我们现在就动手干起来。先生,”他转身对我说。“你大概愿意——你们管它叫什么——当裁判。”他的双眼灰白,毫无光彩,一对小瞳仁却又黑又亮。 “哦,”我说,“我认为这是一场荒唐的赌赛。我想我不怎么喜欢它。” “我也不喜欢,”英国姑娘道。这是她第一次开腔。“我觉得这是一场愚蠢可笑的赌赛。” “如果他输了,你当真打算砍掉这小伙的那只手指头?”我问。 “当然,我会这么干的。如果他赢了,我同样会把那辆卡迪莱克给他的。现在走吧,到我的房间里去。” 他站起身来,“你要不要先穿点衣服再去。”他说。 “不用,”小伙子回答,“我就这么去。”他转身对我说,“如果您愿意来当裁判,我会感谢您帮了我一个忙。” “好吧,”我说,“我当。但是我不喜欢这场赌赛。” “你也来,”他对姑娘说,“你来看看吧。” 矮个子走在前面引路,穿过花园回到旅馆里。现在他显得异常活跃和激动。这使他在一路走着的时候,看上去好像比他刚才蹦跳得更加来劲了。 “我住在那幢新增的楼里,”他边走边说,“你们要不要看看那辆车子?它就停在那儿。” 他带我们走得稍远一点,来到能够看得见旅馆前面车道的地方。他停下来指给我们看那辆卡迪莱克轿车,它就在不远的地方停着,幽幽地发出银绿色的微光。 “它就在那儿。绿色的那辆。你喜欢吗?” “哎呀,那可是辆好车。”小伙子说。 “好吧。现在我们上楼去看看你能不能把它赢到手。” 我们跟着他走进新楼,上了楼梯。他开了门,我们随后鱼贯而入,进入到那间又大又舒适的双人房间。房里的一张床的尾部扔着一件女式晨衣。 “让我们先喝点马丁尼酒吧。”他说。 饮料都放在远处角落里的一张小桌子上,随时供人调配。那里还有一个调酒器、冰块壶和许多杯子。他开始调配马丁尼酒,同时按了一下铃,随即就听见敲门声,进来了一个黑人侍女。 “啊!”他说,一边放下杜松子酒瓶。“啊,听着!”他说,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拿出一张一镑的钞票。“请你帮个忙。”他把钞票塞给那侍女。 “这钱给你,”他说。“我们打算在这儿玩个小小的游戏。我想要你去给我拿两件——不,拿三件东西来。我要一些铁钉,一把榔头,还要一把剁肉用的刀——一把厨师用来剁肉的刀,你可以到厨房里去借一把来。你能办到,对吗?” “一把剁肉刀?”侍女瞪大了眼睛,两手紧握在胸前。“你是说你要一把真正的剁肉刀?” “对。当然是真的。现在就办,请吧。你一定能替我弄到这些东西的。” “是的,先生。我会尽力的。我一定尽力去弄到它们。”她说完就去了。 矮个子调好马丁尼酒倒进杯里,一一递给我们。我们就站在那儿喝着酒。那个长脸上长着雀斑和一个尖鼻子的小伙子除了一条褪了色的棕色游泳裤以外全身赤条条的。那位骨骼粗壮、头发金黄、漂亮动人的英国姑娘则穿着一件浅蓝色的游泳衣。她从自己的酒杯上方一直端详着那小伙子。至于眼睛混浊、身穿洁白上衣的矮个子,容颜苍老而脚步矫健,他站在那儿喝着他的马丁尼酒,一边望着身穿浅蓝色泳衣的那个姑娘。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这家伙对这次赌赛似乎很认真,而且关于剁手指的事情好像也挺认真的。可是,天哪,如果小伙子输了的话,他真的把指头剁下来了呢?那可怎么办?那时候我们就非得用他没能把它赢到手的那辆卡迪莱克轿车送他到医院里去急救不可了。那倒是件好事。可它真是件好事吗?在我眼里,它是件愚不可及和纯属多余的混账玩意。可是,我算老几,怎么能够随便插手呢? “难道你们不觉得这个赌打得很无聊吗?”我说。 “我认为它很有意思。”小伙子答道。 “我认为它荒唐可笑,”姑娘说,“假如你输了,会有什么结果?” “不要紧。我现在想想,我记不得我左手上面的那只小指头在我的一生中起过任何作用。它长是长在这儿,”小伙子竖起了那只小指头。“它长是长在这儿,可是它从来没有为我干过一件事。所以我为什么不该拿它来做赌注呢?我认为这个赌打得好。” 矮个子微微一笑,拿起调酒器来给我们的杯子里添酒。 “在我们开始以前,”他说,“我要把那辆车子的钥匙交给裁——裁判保管。”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把汽车钥匙,把它递给了我。“那些证件,”他说,“车主的证件和保险单都在车厢里的袋子里。”这时黑人侍女又到房间里来了。她一手握着一把小剁肉刀——就是卖肉的用来剁肉骨头的那种刀——另一只手里拿的是一把榔头和一包铁钉。 “很好!你把我要的东西全弄到手了。谢谢你,谢谢你。现在你可以走了。”他等侍女关上房门,才把那些工具放在那张床上,说道,“该我们自己做点准备工作了,对吗?”他转身对小伙子说,“请帮个忙,抬一抬这张桌子,把它稍微挪出来一点。” 它是一张旅馆里用的普普通通的写字台——一张普通的长方形桌子,大约四英尺长,三英尺宽。写字台上有吸墨水纸,墨水,钢笔和一些纸。他们把它从墙边抬到房间中央。矮个子随即从写字台上移开了那些文具。 “现在,”他说,“来一把椅子。”他拿起一把椅子,把它放在桌子旁边。他的举止活泼,动作敏捷,活像他在孩子们举行的晚会上指挥他们做什么游戏。“现在,咱们来对付这些钉子,我得把它们钉好。” 他伸手取过铁钉,开始用榔头把它们敲进桌面。 我们站在那儿——年轻人,姑娘和我。我们手里端着马丁尼酒,看矮个子忙着干他的活儿。我们看他把两颗铁钉敲进桌面,让每一颗都露出一段在桌子的上面。随后他用手指试了试,看看铁钉是否钉牢固了。 “他以前一定干过这个活,”我心想,“这对他是驾轻就熟。谁都看得出来,他干的是老手艺——他以前干过这一行。” “现在,”他说,“我们只需要一段绳子。”他找到了一些绳子。“好!我们终于全都准备就绪。能不能请你靠着桌子坐在这儿?”他对小伙子说。 小伙子放下酒杯坐了下来。 “现在你把左手放在那两枚铁钉的中间。铁钉只是用来让我把你的手捆绑在桌子上的。对,很好。现在我就来绑住你的手,紧紧地把它绑在桌子上——对,就是这个样子。” 他在小伙子的手腕上绕着绳子,然后又在他的手掌上绕几道,再把绳子紧紧地固定在铁钉上。这活儿他干得很在行。当他干完以后,小伙子的手可再也挣不脱了——但是他的手指还可以动弹。 “现在请你握紧拳头,除了那只小手指——你得把小指头伸直,平放在桌面上。……好极了!好极了!现在一切全部都已经到位。你用你的右手按动那个打火机——但请稍稍等一下。” 他纵身一跃,跳到床边去伸手抓起了剁肉刀,立即又回到原地,手握利刃,站在桌边。 “都已经预备好了,对吗?”他说,“裁判先生。您得宣布开始了。” 身穿浅蓝色泳衣的那个英国姑娘就站在小伙子椅子背后。她就这么站着,一言不发。小伙子寂然不动地坐着,右手举起了打火机,眼睛盯着剁肉刀。矮个子却望着我。 “你准备好了吗?”我问小伙子。 “准备好了。” “你呢?”我问矮个子。 “我早就准备妥当了。”他说,举起了剁肉刀,把它悬在小伙的手指上方大约两英尺的地方,跃跃欲试,准备随时把它砍下来。小伙子面对利刃,并不退缩,他的嘴巴也毫不哆嗦。他只是扬起了额头,皱紧了眉毛。 “那好,”我说,“就开始吧。” 小伙子突然说道,“能不能请你在我每次点着打火机的时候,把点着的次数大声报出来?” “好的,”我说,“我会报的。” 他用大拇指顶开了打火机的顶盖,又用大拇指迅速地轻轻拧了一下打火机的转轮。火石顿时爆出了火花,油芯点着了火苗,燃起一朵黄色的小小的火焰。 “一次!”我叫道。 他没有吹灭那火焰,而是关上了打火机的顶盖把火盖灭。他等了大约五秒钟,才重新把顶盖顶开。 他重重地拧了一下转轮,油芯又一次燃起了一朵小小的火焰。 “两次!” 谁都不说话。小伙子的眼睛牢牢盯着他的打火机。矮个子则把剁肉刀高举在空中,也盯着打火机毫不放松。 “三次!” “四次!” “五次!” “六次!” “七次!”显然这打火机很灵。火石能够打出巨大的火花,而油芯的长度也正合适。我看着那大拇指“啪”的一声用顶盖盖灭了火焰。随后是片刻的停顿。随即那大拇指又一次掀起了顶盖。这活儿全被大拇指包下了,什么全都由它独个儿干掉了。我松了口气,准备报“八次”。但见大拇指拧动了转轮,火石爆出了火花,小火焰又重新出现。 “八次!”我报道。就在我报着这个数的时候,房门开了。 我们都转过头去看,只见门道上站着一个女人——一个黑发的矮小女人。她似乎上了点年纪了。她在那儿大约站立了两秒钟,然后冲上前来,大声叫唤:“卡洛斯!卡洛斯!” 她一把抓住矮个子的手腕,从他的手里夺过了剁肉刀,把它扔在床上,又抓紧了矮个子的白上衣领子,把他猛烈地摇晃起来,一边用一种听上去像西班牙语似的语言对他又快又大声又激烈地吼叫个不停。她把他摇得那么快,以致我们简直都看不见他的身子了。他变成一个模糊不清的轮廓,活像正在飞快地转动着的车轮上的辐条似的。 “老天爷!”我心想。“如果她再这样摇下去,他身体内部肯定会散架了。这可真是个凶狠的女人,”我想,“她可真是个非常凶狠的女人。” 她摇得渐渐慢了下来,于是我们才重新看得清矮个子的身躯了。她拽着他穿过房间,把他脸朝天推到一张床上。他坐在床沿上,眨巴着眼睛,转了转脑袋,看它是否仍旧还在自己的脖子上转动。 “我很抱歉,”那女人说道,“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真是太抱歉了。”她说的几乎是一口纯正无瑕的英语。 “这可太糟了,”她继续说道,“我想这实在全怪我。我离开他十分钟,去洗洗头发。等我回来,他却又在干这种勾当了。”她看上去深感歉疚和关切。 小伙子正在把他的手从桌子上松绑。英国姑娘和我站在一边,什么话都不说。 “他简直是个害人精,”那女人道。“他已经在我们原来住的地方从一些人那儿弄到了总共四十七只手指头——他以收藏手指为癖。为此他还输掉了十一辆轿车。后来害得人家想把他弄到什么地方去关起来,所以我就设法把他带到这儿来了。” “我们只是在打个小小的赌。”矮个子在床上嘟囔。 “我猜他的赌注一定是辆轿车。”那女人说。 “是的,”小伙子回答,“一辆卡迪莱克轿车。” “可他自己再也没有什么轿车了,那辆车是我的。他的情况变得愈来愈糟了,”她说,“他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供他和人打赌的时候,也会和别人瞎打赌。我为此深感羞愧不安,也为这件事情深感抱歉。”她看上去像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女人。 “哦,”我说,“那么这儿就是你的那辆车子的钥匙。”我把钥匙放在桌上。 “我们不过打了个小赌。”矮个子还在嘟囔。 “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用来作赌注了,”那妇人说。“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一无所有。一无所有。事实上,很久以前我就亲自把他的东西一股脑儿全都赢到我手里来了。这得花上不少时间,而且是一件十分艰难的工作,可最后我终于把它们赢到手了。” 她抬头望着小伙子微微地笑了。那是一种缓慢、从容而哀伤的笑容。她走了过来,伸出一只手去,从桌子上取过了钥匙。 甚至现在我好像还能看见她的那只手——它只剩下一个手指头和那个大拇指。 包厢旅伴 你回头看见了什么?什么也不会有。朝前看呢,也是一片迷茫。 这就对了,就是这么回事。 此刻是凌晨三点,落着雨。列车隆隆向前疾驶,荒野里闪烁着亮点,但你分不清那是灯光呢,还是星光。 道路就是铁轨——为什么没有铁轨直接通向天堂? 旅途的终点站是巴黎。哪个巴黎?是人间的巴黎——咖啡厅、绿巴士、喷泉和涂满淫荡语句的白色墙壁?还是天上的巴黎,浴室里悬挂着风景画《布洛涅森林》? 在淡蓝色的灯光映照下,旅伴显得面容憔悴。他的鼻梁挺直,嘴唇单薄,牙齿特别细密,头发翻卷着,像头海豹。他在唇上留了一撮小胡子,跟鼻子成垂直状。他让人生厌。为什么不直接露出自己的大牙? 在“就是这么回事”之后,他不说话了。一切都告一段落。他开始抽烟。 他的肤色黯黑,皮肤绷得紧紧的,只要用手指轻轻一刮,就可以把它刮破。还有什么好看的,他只有一张脸和一只皮箱。他在箱子里放了什么?工具?铁锯、钉锤和凿子?或许还有钢钻?他要钻头干什么?在脑袋上钻窟窿?有些人是这样撬开啤酒瓶的。喝完了就绘画。他给我画像吗?用什么颜色?水彩还是油画?画好了做什么用?孩子们复活节玩蛋壳,他玩脑壳。 那么,他漫不经心地说,熄掉烟。他把烟蒂往铝盒盖上揉碎,搓出丝丝声响。那么,怎么样啦? 我不知道,我说。我还没想好。这家伙懂笑话吗? 你可能还需要一点勇气,他说。现在是做决定的时候了,反正半小时内,你会睡着,那时候我对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今晚不睡了,我说,你已经提醒了我。 提醒没有用,他说,在三点到四点之间,人人都会进入梦乡。你是有教养的,当然会明白。 当然,我明白,但是我可以控制自己。 在三点到四点之间,那家伙说,揪着短胡子,我们大家都把自己锁进小屋,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我们死掉了,每个人都死掉了。四点以后,死神把我们复活,我们醒过来,生命又开始活动。如果不是这样,生命就无法延续。 我一个字也不相信。你锯不动我。 我吃不了你,只能锯,他说。先是腿,接着是胳膊,然后是脑袋。一切都有顺序。 眼睛你打算怎么处理? 吮掉。 耳朵可以消化吗,耳朵长着骨头。 没有骨头,不过难嚼。我不是什么都吃的,你以为我是猪啊。 我想是海豹吧。 那倒是更像,他承认。 一头海豹,我知道。 他怎么说起了德语?海豹都说丹麦语,谁也不懂。 你怎么不说丹麦语? 我在圣克巴登出生,他说。我们家不说丹麦语。他说话躲躲闪闪的。 你有什么办法?他确实可能是圣克巴登人,据说那地方有过这样的人。 那么说你住在法国? 那又怎么样?半小时内你就会完蛋,找到归宿前,不妨多打听些东西。只是你眼下的情形……他是有些疯疯癫癫,但我怎么办呢?他关上了包厢的门(哪儿找到的钥匙?)。巴黎见不着了,他挑准了天气,你什么也看不见,外面在落雨。他显然可以弄死我了。 你发发慈悲,再把过程描述一遍,好吗?慌乱中你说得很急促。 慈悲正合他的虚荣。被害者病了,病人是无助的。慈悲起了作用。 好吧,先是乱棍,他说,就像教师一样仔细……对那些笨学生,什么都得解释两遍。愚蠢是一种灾难,老师对此也无可奈何……乱棍之后是碎割,得给你放血,这一点很麻烦,哪怕很细心,也常常会弄错肝脏的位置。好啦,接下去才是我刚才说的锯。 你锯腿是在屁股上锯,还是在膝盖上锯? 一般在屁股上锯,偶尔也锯膝盖。我有空时才锯膝盖。 胳膊呢? 胳膊?从不锯肘关节,总是锯肩膀。 为什么? 兴许只是嗜好,没什么道理。手臂上没什么肉,你的手臂一点都没有,但是动起手来,还挺麻烦。 他是对的。 你要想知道吃人的秘密,就问吃人的人。 放作料吗? 只放盐。人肉是甜的,这你知道,谁愿吃甜肉呢? 他打开皮箱。 不!我惊叫起来,我还没入睡啊。 不要怕,看你吓成什么样。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并没有骗你。他说。 他把那些器械都拿出来。箱子里只有五样东西。随便搁着。那是一只小型手提箱,就像医生的手术提箱。医生的器械都压在绒垫上,他的东西却被随意搁置着。钉锤、钢锯、钻头、凿子和扁头钳,普通工匠的工具。还有一个布包,包了一只盐瓶,就是你在次等饭馆的餐桌上常见的那种普通玻璃瓶。 他是从哪儿偷来的,我心想。他是个贼。 他把盐瓶送到我鼻尖下。里面有盐。他倒了少许在我手心里。尝一尝,他说,头等精盐。他看出了我脸上的怒气。 我没有吭声。 他笑了,露出的细牙真叫我恶心。 对啦,他又说,还应该趁活的时候就腌一腌。 他关上皮箱,叼起一支雪茄。 此刻是凌晨三点,火车在铁轨上飞驰,但终点再也不会是什么巴黎了,地上的或天上的都不会是。我中了圈套。每个人都会死,你真在乎怎么死吗?你可能寿终正寝,也可能被人开枪误中;到一定时候你会心力衰竭,再或者,你会患上肺癌——这在这个年代是很常见的事。这样或者那样都得死掉,为什么就不可以在尼斯——巴黎的特快列车上,被一位疯子吃掉呢? 都是徒劳,有什么办法呢,你得去死,虽说你不愿意;你明明活不成,却偏想活下来。唯有适者才能活下来。大鱼吃小鱼。云雀吃了蛆虫放声歌唱。猫吃老鼠没人觉得残忍。既然动物靠吃同类而生存,人吃人,又有什么不可以?吃猪肉或牛排就更合情合理了吗?你说伤生就真的伤生了吗?动物不会哭。 一个亲人死了,人就会哭,但有谁能为自己哭?我爱我自己吗?这是枉然。没有谁会因为自己死掉而心碎。就是这么回事。 一种舒适温暖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这是个疯子,他想吃掉我,因为他需要些什么东西。我需要什么呢?我不想吃谁,不想吃任何人,这很高尚,不是吗?该做的事不做,还有什么话可说? 如果你不去做让人生厌的事,还有什么可以让人生厌呢?那位圣克巴登人不会有这种感觉,他能把什么都吃下去。 瞧,你就要睡着了,这是负担过重的缘故。巴黎有什么可期待的呢?巴黎不过是座城市。你需要谁?谁需要你?你正前往巴黎,为了什么?为了性交和酗酒?没有意义,做那些事不会让你快活,当然,干活也不会。金钱于你也毫无意义。你想逃避吗?那就睡吧,你不会醒来的,我可以担保。 可是,我不想死,我悄悄对自己说,还不想。我想到巴黎……溜达溜达。 到巴黎溜达溜达?好家伙。那样做只会使你疲倦。大把的人在溜达,在浏览橱窗,餐馆里人声鼎沸,到处都是妓院。巴黎没人需要你。做做好事吧,睡觉去,黑夜不会永远延续,我得赶紧行事才好。你弄得我的肚子好难受。 我得吃你了,首先我饿得厉害,其次我还喜欢你。我刚才说了,我喜欢你,可你却觉得,这家伙是个怪物。现在你该明白了吧,我不过只是个吃人的人。这不是职业,是本能。天哪,喂,你动动脑筋看,你在生活中找到了目标,人生有了意义,这得感谢我。你以为进入我的包厢只是一种偶然?没有那么偶然的事。在尼斯站台上,我就开始注意你了。后来你就钻到了我的这节车厢。为什么钻到我的而不是别人的车厢里呢?因为我漂亮。 不要逗我发笑,海豹会漂亮吗?你到这儿来,是因为你想做些什么事。 他慢慢打开手提箱,抽出木棍,然后合上箱子。他拿紧了木棍。 好啦,怎么样?他问。 再等一下,我说,再等一下。 我猛地站起来,天知道我是怎样站起来的。我的两条腿牢牢站稳,举起胳膊。警铃响了,海豹跌倒在地。列车笛声大作。隔壁房间传来尖叫声。车停住了,圣克巴登人迅速把木棍藏进手提箱,取下大衣。一瞬间他就到了门口。他拉开门,回头望着我。 我怜悯你,他说,你会为这种愚蠢的小动作,付出超过一万法郎的代价,你这白痴,上巴黎溜达去吧! 旅客拥进车厢,出现了一位列车员和一个乘警。两个当兵的和一个孕妇朝我直挥拳头。 那头圣克巴登的海豹已经下了车,正站在我的窗下。他冲着我叫喊着什么。 我拉开窗户。 瞧吧,他叫道,你做了件多么蠢的事,瞧瞧,谁想活? 他口沫横飞,舞着胳膊,随后用右手提着箱子,小心翼翼地走下路基,在黑暗中消失了,活像一位前去接生的乡村医生。 四号验尸间 这一刻如此黑暗,我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我想自己仍在昏迷之中,接着我渐渐意识到,失去知觉的人在黑暗中是没有运动感的,可我却感到微弱而有节奏的声音伴随着我,这种声音只可能从吱吱作响的小轮子上传出,而且我从头到脚都有触觉。我能闻到气味,可能是橡胶或树脂的气味。我没有失去知觉,并且有种很那个的感觉,很什么?很真实的感觉,因为是梦。 我这是怎么啦? 我是谁?发生了什么事? 那吱吱作响的轮子不再发出单调的节奏,我也停了下来,我周围一阵劈劈噗噗的声音从橡胶味的东西上传出来。 一个声音:“他们说的是哪一间?” 一会儿后,另一个声音:“我记得是4号,对,4号。” 我们又开始移动,比先前更慢了。我现在能听到微弱的脚步声,也许是穿着软底鞋的脚步声。说话的人就是走路的人,他们又停了下来,在吱的一声后又砰的一声,我想这是充气铰链门被打开的声音。 发生了什么事?我喊了出来,但这喊叫只是在我的脑袋里,我的唇动不了。我能感觉到嘴唇和舌头的存在,而舌头像只受惊的鼹鼠伏在口腔底部,可是我就是动不了它。 我躺着的东西又开始移动,是移动的床吗?是的,换而言之就是轮床,我对这东西有一定的了解,很久以前在林登·约翰逊总统的愚蠢的亚洲冒险——越战中见过,我突然悟出自己在医院里——我发生了不幸的事,就像23年前那场差点要了我命的爆炸——还意识到自己要动手术。对这个念头,我头脑里有很多解释,但我没有什么部位受伤,很多部位都有感觉。除了对这突发的事件有点不知所措外,我感觉良好。如果这些男性工作人员正把我推到手术室里,为什么我什么都看不见?为什么我不能说话? 第三个声音:“这里,小伙子们。” 轮床转了个方向被继续往前推着。有个问题令我百思不解,我到底怎么啦? 我问自己:不是想知道你是谁吗?至少这是我能想到的事。我确实想起自己的身份了:我是霍华德·考特雷尔,是股票经纪人,同事们叫我征服者霍华德。 第二个声音(就在我头上发出):“医师,你今天看起来很漂亮。” 第四个声音(女性的,很冷漠):“受到你的恭维总是让人很高兴,拉斯蒂。麻烦你动作快点,保姆希望我在7点之前能回去,她已经答应和她的父母一起吃晚饭。” 7点前回去?那现在应该还是下午,也许是早晨。但这里一片漆黑,像你的礼帽一样漆黑,像土拨鼠的屁股一样漆黑,像波斯的午夜一样漆黑,发生了什么事?来医院之前我在哪里?我在做什么?为什么没带手机? 因为是星期六,一个遥远的声音在低语,你在,你在……呼的一声,这是我喜欢的声音,是我多多少少为之而活的声音,是什么声音?当然是高尔夫球俱乐部的挥杆声,把球击离球座后,我站在那里看着小球飞向蓝天……我的肩膀、小腿被人抓住抬了起来,这让我大吃一惊,想要大叫出来。可是我发不出声音,或许发出了非常微弱的声音,比我身下轮子发出的吱吱声还小得多,或许甚至根本没有发出,也许这只是我的想象。 在黑色袋子里的我在空中被晃荡着。 喂,别把我丢下去,我的背有伤,我想对他们说,可是我的嘴唇和牙齿还是没有动;舌头仍旧躺在我的口腔底部位,这只鼹鼠也许不是昏过去了而是死了。此时我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如果他们把我放下时我的舌头向后堵住气管该怎么办?我就不能呼吸了!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某人“吞下了他的舌头”,不是吗?这想法使我从害怕转为恐惧。 第二个声音(拉斯蒂):“医师,你会喜欢这个的,他像米歇尔·博尔顿。” 女性的声音:“那是什么人?” 第三个声音,听起来像年轻人,顶多20出头,“是个想要变成黑人的白人酒吧歌手,我认为他不像。” 大家都笑起来,女性的声音也笑了起来(带着点怀疑)。我被放到了感觉是铺着软垫的台面上,拉斯蒂开始讲些新的笑话,讲单口相声似乎是他的例行公事。可我听他讲笑话所产生的一点高兴全都消失在这突如其来的恐惧感中。如果我的舌头堵住了气管,我就不能呼吸了。这就是刚闪过我脑海的念头。如果现在不能呼吸怎么办? 如果我死了怎么办?要是死亡就像这样我该怎么办? 只好适应,适应这里可怕却能防病的温暖舒适的环境。那黑暗,那橡胶味。我现在知道自己是征服者霍华德,非同寻常的股票经纪人,德比市乡村俱乐部里难伺候的主,高尔夫球场上第19洞的常客。但1971年在湄公河三角洲,我是医疗救助队的一员,一个受惊的年轻人,有时会梦见家里的小狗而哭着醒来。我一下子体会到了这种感觉、这种气味。 上帝,我躺在尸袋里! 第一个声音:“医师,在这里签字吧?记住用力些,一式三份。” 钢笔划过纸张的声音。我想象第一个声音的发出者对着女医师,托着一个笔记板。 噢,耶稣,别让我死,我想喊,但却没有声音发出。 我在呼吸呢……不是吗?我是说我感觉不到自己在呼吸,但我的肺好像没问题,我的肺不像在潜入深水中时那样悸动和压迫,所以我一定没问题,对吗? 除非你死了,一个低沉的声音喃喃说,你的肺不再需要空气,是吗?不需要,因为死人的肺不需要呼吸了,死人的肺只是一种……别紧张。 拉斯蒂:“下周六晚上干什么呢?医师?” 但如果我死了,怎么感觉得到?我怎么能嗅到装我的袋子的气味?我怎么能听得到这些声音?那医师说下周六晚上她打算给她家那只叫拉斯蒂的狗洗澡,说得多妙啊。大家都笑了起来。如果我死了,为什么我的意识还没有消失,或像人们在电视脱口秀《欧普拉·温弗瑞秀》中谈到的那样被罩在白光中? 随着一道粗涩的撕扯声,我一下子就暴露在白光中,令人目眩,像冬日里的阳光穿过一帘厚厚的云层,我想要眯起眼遮住强光,但动不了,我的眼皮如同卷轴坏了的百叶窗。 一张脸凑到我的上方,挡住了部分强光,这强光不是来自天窗而是来自天花板上的一排日光灯。这是一张年轻的脸,按常规来看是一张25岁左右的英俊的脸。他看起来像电视剧《海滩救生员》或《梅尔罗兹广场》中的海滩帅哥,不过他更书卷气。在漫不经心戴着的外科医生浅绿色帽子下面,是一头暗黑的头发,眼睛是深蓝色的,是那种女孩为之疯狂的眼睛;灰色的雀斑长到了颧骨那里。他也穿着大褂。 “嘿!哇!”他叫了起来,这是第三个声音,“这家伙看起来像米歇尔·博尔顿!只是老了点,也许……”他靠得更近了。绿色大褂的一条绑带垂到我前额上。“但是我觉得真的很像,嘿,米歇尔,唱歌啊。” 救我!我是想要唱出来的,但是,我只能用死人般不能动弹的目光盯着他那深蓝色的眼睛。我只想知道我是不是死人,如果是,我是怎么死的?在心脏停止跳动后每个人都要经历什么场景?如果我仍活着,当光照到我的瞳孔时,它们会收缩,他怎么没看见?我知道为什么……或者我想是这样:我的瞳孔不收缩,这就是为什么那日光灯的强光照进来时,眼睛这么痛。 那绑带像根羽毛似的,轻轻搔过我的额头。 救我!我冲着《海滩救生员》中的海滩帅哥喊。他可能只是实习医生,也许只是医科学校的小鬼,请救救我! 我的嘴唇甚至连抖都不抖。 那张脸退回去了,绑带也不搔我的头了,只剩下白光不断地从我无法旁顾的眼睛穿入脑海中,这是一种令人生畏的感觉,是一种强奸。如果我一直长时间盯着日光灯,我一定会瞎掉的,但瞎了将会是一种解脱。 啪!高尔夫球杆击球的声音,但这次却不那么响。球杆的感觉不妙,小球飞起,却偏离了方向,偏离了……偏向……妈的! 我还在打球呢。 此时,另一张脸进入了我的视野,他身上穿的是白色的大褂而不是绿色的,一头乱蓬蓬的棕色头发像拖把。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低智商。他一定是拉斯蒂,面带无言的傻笑,在我看来像高中生那样的傻笑,是那种小孩的傻笑,在他们不是用来干活的二头肌上文着“天生就能扯断奶罩”的刺青。 “米歇尔!”拉斯蒂大声叫唤,“啧啧,您看来不错!真是荣幸啊,为我们唱唱歌,大腕,唱到你他妈的死为止。” 从我身后某处传来医师的声音,冷酷但不像先前那样假装对这些丑角的表演发笑了。“够了,拉斯蒂。”接着从偏一点的方向再传来她的声音:“怎么回事,迈克?” 迈克的声音是第一个声音——拉斯蒂的同伙。和一个长大后想成为安德鲁·戴斯克雷的家伙一起工作,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尴尬。“在德里高尔夫球场的第14洞边发现他,偏离了球路,实际上还没有打完球。如果不是一个4人对抗赛正在进行,如果那些参赛者没有发现他的一只脚露在灌木丛外面,他现在可能被蚂蚁吃了。” 我脑袋里听到那声音——啪——只有这次从我脑里传出另一个淡淡惊喜的声音:我的高尔夫球杆扫过时,灌木沙沙作响。可能是第14洞的位置,据说那里有野葛(一种北美攀爬植物,皮肤接触到这种植物后,接触点会很疼。),野葛和……拉斯蒂低头瞪着我,表情愚蠢而热切,并不是我的死让他感兴趣,而是我长得像米歇尔·博尔顿。哦,对了,我知道了,这些玩笑不可对某些女性开,否则很快就不好笑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唉……“主治医生是卡萨廉吗?”女医师问。 “不。”迈克说。他低头看了我一会儿,他比拉斯蒂至少大10岁。黑色的头发中夹着几缕灰白色的头发,戴着眼镜。怎么没有一个人看出我没死呢?“其实是参加4人对抗赛的一个医生发现了他,第一页上有他的签字,要看看吗?” 一阵翻阅纸张的声音后,“天哪,詹宁斯,我认识他,诺亚方舟在阿勒山着陆后,他把肉体给了诺亚。” 拉斯蒂好像不是在说笑话,但他发出的笑声却直冲到我脸上。我能闻到他呼吸中的洋葱味,我一定在呼吸……我一定在呼吸,对吗?只要——我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这点时,拉斯蒂弯得更下来了,我感觉非常有希望被发现我没有死。他见到了某些活着的迹象。他看到了并想给我口对口地做人工呼吸。上帝保佑你,拉斯蒂,上帝保佑你和你那洋葱味! 但他愚蠢的傻笑仍没变。他并没有把嘴对着我的嘴,而是用手揽住我的下愕,接着用拇指紧扣住我下巴的一边,其余的手指扣住下巴另一边。 “他还活着!”拉斯蒂大喊大叫,“他还活着,他将向米歇尔·博尔顿歌迷俱乐部4号房间的人唱歌!” 他的手指抓得更紧了——痛感从我奴佛卡因麻醉似的状态中传出来——并开始上下掰动我的下颌。我的牙齿咔哒、咔哒地响起来。“如果她讨厌,他却看不见。”他用令人讨厌的不成调的声音唱着,这样的歌声可能会使帕西·斯兰杰的头炸开。“她不再……”在他的手粗鲁地掰动下我的嘴开开合合。我的舌头起起落落,像条趴在动荡的水床上面的死狗。 “住手!”女医师喝住他。她真的被激怒了。拉斯蒂也许感觉到了,但并没有停下而是幸灾乐祸地继续着,他的手指现在掐入我的脸颊中。我不能动弹的双眼茫然地向上看着。 “如果她让他……他会背弃好友。”他继续唱。 她站在那里,穿着绿色的长大衣,绑在喉部向后的帽子垂着,像鲑鱼小子的墨西哥帽,棕色肤色,一张漂亮的脸,但严格来说是有风韵而不是漂亮。她用一只剪短了指甲的手抓住拉斯蒂,把他从我旁边拉开。 “喂!”拉斯蒂感到愤怒,“把你的手从我身上拿开!” “你先把手从他身上拿开!”她说,声音里确实含着愤怒。“拉斯蒂,我对你这种低级的小聪明感到厌烦,下次你再这样,我就向院里汇报。” “喂喂,大家冷静下来!”医师的助手——海湾救生员帅哥说。他的声音有警告的意思,好像认为拉斯蒂和他的上司会在这里打起来似的。“我们就此打住。” “为什么她像婊子一样对我?”拉斯蒂说,他仍想做出愤怒的样子,但实际上是在发牢骚。接着,从稍微不同的方向又传来拉斯蒂的声音:“为什么你像婊子一样对我?你来例假了吗?” 医师的声音听起来非常讨厌他:“叫他出去!” 迈克:“来吧,拉斯蒂,让我们去查记录。” 拉斯蒂:“好,去吸些新鲜空气。” 对我来讲像在听广播。 他们的脚步声朝门口走去。拉斯蒂仍充满愤懑和伤心,问她为什么不戴个情绪环或其他东西,让人们都知道她心情不好。软鞋底吱吱地踩着地砖,突然这声音被我挥动高尔夫杆的声音代替了,敲打着灌木丛寻找我的球,在哪里呢?一定在附近,我肯定。一定在附近,天啊,我讨厌第14洞,听说那里有野葛,全在这灌木丛里,所以很容易被……有东西咬我,是不是?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是被咬了,在左小腿白色运动袜上面。我感到一阵针扎进去似的热辣辣的痛,先是集中在这点,然后扩散开…………接着就昏天暗地,直到躺在轮床上,舒舒服服地躺在拉链封住的尸袋里,听到迈克和拉斯蒂的声音(“他们说的是哪一间?”“我记得是4号,对,4号。”)。 我想可能是某种蛇,因为我在找球时就这么想,也可能是一种虫子。我只能回忆起一种线状的疼痛,而这有用吗?重要的是我仍活着,而他们却都不知道。当然首先是我运气不好——我认识詹宁斯医生,记得在穿过他们的4人对抗赛打第11洞时,我还和他说话呢。一个相当好的人,但心不在焉,是老古董。那老古董已经宣告我死了。随后拉斯蒂用他那蠢笨的绿眼睛和那像不良少年般的傻笑也宣布我死了。那女医师,鲑鱼夫人还没看我,没正眼看过我。她看了之后也许……“我讨厌那蠢货。”门关上后她说。现在就我们3个了。当然鲑鱼夫人只认为是他们2个。“彼得,为什么我总和这些蠢货合不来?” “我不知道,”梅尔罗兹广场先生说,“但拉斯蒂是个比较特别的例子,即使是在著名蠢货年谱上,他也是个死脑筋。” 她笑了,有东西发出了叮当声。那是不锈钢手术刀具碰撞产生的。这把我吓坏了。他们走开了,只剩下了我,尽管看不见他们,但我知道他们准备做什么:验尸!他们要剖开我!他们要取出霍华德·考特雷尔的心脏,看看它是否中毒或是心脏破裂。 我的腿!我在心里尖叫,看看我的左腿,问题在那里,不是我的心脏! 也许我现在能动弹一些了。我现在勉强能看见一个不锈钢器具,看起来像一副巨大的牙科设备,除了那东西的底端不是钻子外。是电锯!在脑中所藏的某些微小的知识,只有在你遇到危险而需要时才出现,我曾在电视上见过它的名字,叫“吉割利锯”。他们用它来切开你的头骨顶部,但先要把你的脸蒙住,像万圣节中孩子们的面具。当然还要剃去所有头发。 然后他们就取下你的脑组织。 喀哒、喀哒、咔当,停了一会儿,接着又咔当一声,非常响,吓我一跳,如果我能跳的话。 “你要做心囊解剖吗?”她问。 彼得感到好奇:“你要我做吗?” 鲑鱼医生的声音听起来很愉悦,像是给人帮助和任务的人:“对,我想。” “好吧,”他说,“你会帮我吗?” “我是你可靠的副驾驶员。”她笑着说,特地拿剪刀发出嚓嚓的声音来助兴。 此时,我脑中的痛苦和惊慌像一群被关在阁楼里的惊鸟。越南已经离我很远了,在那里我也见过五六次战地验尸,那时医生称之为“帐篷验尸秀”。我知道鲑鱼和帅哥想干什么。剪刀的刀锋又长又利,非常利,还有巨大的指洞,要有足够的力气才能用起来。剪刀的尖端可以像切黄油般滑进内脏,然后喀嚓,向上穿过胃部神经束,剪入上面的肌肉和肌腱,再剪到胸骨的位置。在沉重的吱嘎声后,剪刀合起来了,胸骨就被剪开了。原来由骨结连在一起的肋骨被分开,像两排枪管似的。这之后再用像超市里屠夫用来剪家禽的大剪刀——喀嚓、嘎吱,喀嚓、嘎吱,分开骨头,剪断肌肉,取出连着气管的肺,把我征服者霍华德变成没人吃的感恩节大餐。 一阵细小连续的呜呜声——听起来确实像牙医的电钻。 彼得:“我能——” 鲑鱼医师的声音其实还带点母性:“不,是这样。”咔嚓、咔嚓地示范给他看。 他们不能这么干!我想,不能把我切开,我还有感觉! “为什么?”他问。 “因为那是我要的方法。”她说,声音里的母性少了很多。“当你能自己干时,小彼得,你就能做你想做的,但在凯蒂·亚伦的验尸间里,你就得从剪心囊开始。” 验尸间!这下完了。我全身要起鸡皮疙瘩了,可是当然不会起。我的肉平滑如故。 “记住,”亚伦医师说(她实际上是在讲课),“任何傻瓜都能学会用挤奶机……但手挤仍是最好的。”她的声调里有某种暗示。“行吗?” “行。”他说。 他们要开始干了。我必须发出点声响或做出动作,否则就真的开始了。如果第一剪下去有血流出来或喷出来,他们就知道情况不对,但那时很可能就太晚了。第一下咔嚓嘎吱后,我的肋骨会靠在我的上臂上,我的心脏在冰凉雪白的日光灯下,在血淋淋的心囊里狂乱地跳动。 我集中注意力于我的胸膛,我推,想要……终于! 响声! 我发出了响声! 几乎是在靠近我嘴唇那里,但我也能听见,并感觉到那响声在我的鼻子里——一声低哼。 集中意识,使出所有力气,我又哼了一下,这次声响稍大一些,从我的鼻孔里泄出来,像吸烟时释放出来的烟,呃……这使我想起很久前看过的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电视剧,剧中约瑟夫·康特在一次车祸中瘫痪了,最终以流了一滴泪的方式让人们知道他还活着。 如果没有其他的,这蚊子般微弱的哼声已证明我仍活着,我并不是雕像般的死尸里的游魂。 集中所有的意志,我可以感觉到鼻子里的呼吸,气一直到喉咙里,不只是呼吸,我现在要深呼吸,再把气送出来,比我少年时在雷穆建筑公司打工时还要努力,要比我此生中的任何工作都努力,因为此时我是为我的生命而工作。他们必须听到我的声音,主耶稣,他们必须听到! 哼—— “你要来点音乐吗?”那女医师问,“我有玛蒂·斯图亚特的,托尼·本尼特的——” 他的回答声令人失望,我几乎听不到,他没有立刻明白她所说的,这对我也许是个侥幸。 “好吧,”她笑了起来,“我也有滚石乐队的。” “你?” “我,我并不像看起来这么古板,彼得。”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有点不好意思。 听着!我在心里尖叫而我的双眼仍盯着那冰冷的白光,别像鹊儿那样叽叽喳喳的,听我说! 我能感觉到越来越多的空气渗入我的喉咙,并有了这样的想法:不管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这一切都将过去。但这个念头只在我脑海里微微一闪。也许我正开始恢复,但很快我就没有机会选择复原了。我所有的能量要用于让他们听见我,这次他们一定听得见,我肯定。 “那么就听滚石吧,”她说,“除非你要我跑出去买一盘米歇尔·博尔顿的唱片来纪念你的第一次心囊解剖。” “哦,不用!”他叫道,然后他们开始大笑。 我开始发出声音了,这次更大,没有我希望的那么大,但也够了,可以肯定是够大了。他们会听见的,他们一定会。 就在我开始迫使声音像快速固化的液体那样冲出我的鼻子时,房间里却充满了低音吉他的弹奏声,米克·吉格的声音从墙上蹦出来:“啊——不,只是摇滚,我喜欢……” “拒绝它。”鲑鱼医师唱道,非常大声。在这些噪音中我的鼻音拼命从鼻孔里哼出,比玻璃作坊里吹玻璃的声音大不了多少。 此时她低头看我。看到她戴着派雷克西护眼罩和金属网面罩时,我感到了新的恐惧。她回头对彼得说:“我帮你把他的衣裤脱了。”她转过头来朝着我,手里拿着闪闪发光的解剖刀,在充满滚石乐队的吉他声中弯下腰来。 我拼命地哼着,但没有用,甚至连我自己都听不到。 解剖刀比划着,扎了下去。 我在脑海里尖叫起来,但却没感到痛,只有我的pold牌衬衣分成两半,散落在两侧。待会儿彼得在活人身上一知半解地做完他第一次心囊解剖之后,我的肋骨架也就像这样了。 我被托起,头向后垂。过了一会儿,我倒着看到彼得戴着派雷克西护眼罩站在钢柜旁边,清点着一排可怕的刀具,这其中主要是超大型的剪刀。我刚好瞥见了,刀锋白晃晃的,像冷酷无情的绸缎。接着我又被放平,而我的衬衣已被剥去,现在我腰部以上裸露着,房间里很冷。 看着我的胸膛!我冲她大喊。你会看到它在起伏,无论我的呼吸多么微弱!你这该死的专家,看在基督的份儿上。 她并没下手,而是转头看,提高了嗓门压过音乐。(“我喜欢它,我喜欢它,对,我喜欢。”滚石乐队唱着。我想我会在地狱的大厅里听到鼻音白痴合唱,永远听着)“你选什么?平脚裤还是三角裤?” 我又惊又怒,意识到他们在说什么。 “当然是平脚裤。”他回答,“看看那家伙,就知道了。” 混蛋!我想骂人,你以为每个年过40的人都穿平脚裤?你可能想你过了40就——她扯开我的沙滩裤,拉下拉链。在其他环境里让一个漂亮女人(严格说不算,但仍可以称得上漂亮)这么做,我会乐坏的,可是今天——“你输了,小彼得。”她说,“三角裤,掏钱吧。” “发薪水那天吧。”他说着走过来,把脸凑到她的脸旁边,一起透过派雷克西面罩看着我,像一对外星人审视被绑架的地球人。我想使他们看我的眼睛,使他们看到我正在看他们,但这两个傻瓜却看着我的内裤。 “噢,红色的,”彼得说,“男女通用。” “我更喜欢说是紫红色的。”她说,“替我抬起来,彼得,他有1吨重,难怪心脏病发作,这也给你一个教训。” 我的体形正常!我冲她嚷,可能比你的体形还好!婊子! 我的手臂突然被一只有力的手提起,我的背发出吧嗒的脆响,这声音使我吓一跳。 “对不起了,老兄。”彼得说。我的短裤和内裤被扯下去后,我感到更冷了。 “提——啊——一次,”她说着提起我的一只脚,“提——啊——两次。”提起我的另一只脚,“脱了平底鞋,脱了袜子——” 她突然停了下来。这又一次给了我希望。 “嘿,彼得。” “什么?” “男人们通常都穿沙滩裤和平底鞋打高尔夫球吗?” 她身后(那是唯一的声源,可实际上声音是环绕着我们的),滚石乐队已经转到唱《情感的挽救》。“穿着闪亮的盔甲,我将是你的骑士……”米克·杰格唱着。我想到米克皮包骨的屁股后面塞着三排重磅炸弹跳舞而我却没有骑士救助时是多么令人讨厌啊! “如果你问我,我说这家伙就是自找麻烦。”她接着说。“我想他们穿一种特殊的鞋子,非常专业,但非常难看。鞋底有小结——” “对,但并不是非穿不可。”彼得说,他伸出戴着手套的双手在我脸上方,合在一起,把手指后压。当指关节吧嗒吧嗒响时,滑石粉像大雪般纷纷落下。“至少现在不是。不像保龄球鞋,如果你打保龄球时没穿保龄球鞋,他们就把你送到州监狱。” “真的吗?” “真的。” “你要做全身检查吗?” 不!我尖叫起来,不,他只是个小鬼,你要干什么? 他看着她,似乎脑子里也有同样的想法。 “那,呃——不大合适,好吧,凯蒂,我是说……” 当他说着这些话时,她故作诙谐地审视这个房间。我开始感到这是一个对我来说非常不好的消息:无论严不严重,我认为鲑鱼,也就是凯蒂·亚伦医生,已经为有着深蓝眼睛的彼得燃起了强烈的性欲。天啊,他们把瘫倒的我从高尔夫球场拉进了医院的恋爱剧里!这个星期的陪衬情节的标题是:爱在4号验尸间盛开。 “啧,”她故意自言自语地说,“除了你我,这里没有什么其他人了。” “那磁带——” “还没开始录呢!”她说,“开始录之后,我会在你身边指导每一步……大家将知道的就这些。我多半只想抛开那些图表和幻灯片。如果你确实觉得尴尬——” 对!我用无法动弹的嘴朝他大喊:觉得尴尬,非常尴尬,太尴尬了! 但至多24岁的他,想对这站在一起、用一种寓意复杂的方式干扰自己的、漂亮严肃的女医生说什么?不,妈妈,我害怕?何况,他想做。我能看见那种欲望涌动跳跃着透过眼罩,像一群愤怒的庞克摇滚爱好者,跳跃着涌向滚石乐队。 “嘿,只要你罩着我,如果——” “当然,”她说,“有时你要亲自体验一下。彼得,如果你真的要我帮助,我可以倒磁带。” “你能那样做吗?” 她微微一笑,用德国腔说:“在4号验尸室我们有许多秘密,我的先生。” “我肯定你会的。”他说,报以微笑,接着走出我无法移动的视野。当他的手又出现时,手里缠着一个麦克风,连着一根黑线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看起来像个钢铁耳饰,看着它吊在那,使我感觉不像起先那样恐惧了。他们肯定不是真的想把我切开,对吗?彼得是生手,但他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他一定会看见有什么东西在我找球的时候咬过我的痕迹,而他们至少会怀疑,他们必须怀疑。 我仍看见那剪刀闪着残酷而柔滑的光——像一只杀气逼人的家禽剪。我想知道,当他们把我的心从胸腔内掏出来,拿着它,滴着血,在我无法动弹的目光里晃一晃,再扑通一声放在天平的秤盘上时,我是否还活着?我想我大概还能活,确实能活下来。不是说心脏停止跳动后大脑还能维持三分钟的意识吗? “准备好了,医师。”彼得说,此时他的声音恢复了正经,磁带正在某处转动。 验尸程序开始。 “我们把这块煎饼翻过来。”她欢快地说。我就这么被飞快地翻了过去。我的右臂摔向一边,然后又砰的一声落到台边,二头肌撞在突出的金属边上,很痛,只是短时间的剧痛,我并不在意。我希望那金属边撞破了皮肤,希望流血。这是那些真正的尸体所不能做到的。 “摆这边。”亚伦医师说。她抬起我的右臂在我身边重重地放下。 我这时才注意到鼻子受难了。鼻子重重地砸在验尸台上。我的肺第一次发出痛苦的信息——一种漫无边际的压迫感。我的嘴是闭着的,鼻子被压得有点不能呼吸(我说不出有多大程度不能,甚至感觉不到在呼吸,真是这样)。如果我就这样窒息而死,怎么办? 另一件事让我的注意力完全离开了鼻子。一个巨大的如玻璃球棒的物体粗鲁地顶进我的直肠。我再次尖叫起来,可是我只能发出微弱可怜的哼声。 “插入体温计。”彼得说,“我已经设置好定时器了。” “好主意。”她给他腾出空间,让他试操作,让他用我试刀。音乐稍微减低了音量。 “对象是白种人,年龄44,”彼得对着麦克风说,他是为后人记录,“他的名字是霍华德·朗多夫·考特雷尔,住在德里月桂冠巷1566号。” 亚伦医师在不远处说:“玛丽密德。” 彼得顿了一下接着说,声音有点兴奋:“亚伦医师告诉我,对象实际上是住在玛丽密德,已从德里划分出去——” “彼得,够了,别上历史课。” 老天,他们把什么插入我的肛门?是某种牲口用体温计?我想如果再长点就是了。我能感触到顶端是泡状的。他不会用些润滑油吗?但为什么要用呢?我根本是死人啊。 死人。 “对不起。”彼得说。他神情紧张地寻找感觉,最终镇定下来。“本信息来自救护表,原先是从缅因州驾驶执照中收集到的。确诊医生是,呃……法兰克·詹宁斯,对象在现场就被确诊死亡。” 现在我希望鼻子流血,快,我请求鼻子流血,别只是流,喷出来。 鼻子无动于衷。 “死亡原因可能是心脏病发作。”彼得说。手轻轻地从我裸露的背部拂到我的股间。我祈祷他能拔出那体温计,但没有。“脊椎完整,没有可疑现象。” 可疑现象?可疑现象?他妈的把我看成什么了,诱蚊灯吗? 他抬起我的头,把手指垫在我的颧骨上。我拼命地哼着,哼——知道在凯恩·理查德尖锐的吉他声里他不可能听到我的声音,但我希望他能感觉到我鼻道中有声音震动。 他没有感觉到,反而把我的头扭到一边。 “颈部在外观上没有受伤,不僵硬。”他记录道。我只希望他把我的头扔下,使我的脸啪地砸在验尸台上,这会使我的鼻子流血,除非我真的死了。但是他却温柔体贴地把我的头放下,鼻尖又一次被压住,再次使我有窒息而亡的明显可能。 “背部和臀部没有明显的伤。”他说,“尽管大腿上有个明显的旧疤痕,看起来像某种伤,也许是榴弹片造成的,是个难看的疤。” 是难看,是榴弹片造成的。在那场战争快结束时,一发迫击炮落到了供给区,造成两个死亡;还有一个人,就是我,幸运地活了下来。大腿正面和更敏感的部位还有难看得多的伤痕,但所有器官都能正常……直到现在。起初在这个疤痕向左6毫米的地方,医生提供了一个手泵和二氧化碳罐供亲热时用。 他终于拔出了体温计,噢,老天,终于松了一口气。我看见他拿着体温计的影子映在墙上。 “34.6度。”他说,“啧,不算太糟糕,这家伙可能还没死,凯蒂……亚伦医师。” “别忘了是在哪里发现他的。”她在房间的另一头说。他们正在听的磁带处于停顿处,使我能清楚地听到她以讲课式的声音说:“高尔夫球场夏天的下午,如果你读到37度,我都不奇怪。” “对对,”他附和着,听起来像是在纠错,接着又说,“这些在磁带上听起来很好笑吗?”意思是:在磁带上我听起来很傻吗? “这听起来像在上课,”她说,“就是这样。” “好,好,太好了。” 他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指掰开我的臀部,随后一路掰下来,一直到大腿。我此时紧张起来,如果能紧张的话。 左腿,我要告诉他:左腿,小彼得,左小腿,看见了吗? 他肯定会看见,肯定会,因为我能感到那地方像被蜂蜇一样火辣辣的,或是像被一个笨手笨脚的护士扎了一针,她把注射液打到了肌肉里而不是血管里。 “穿短裤打高尔夫球确实是很糟糕的做法,而对象是这个糟糕做法的好榜样。”他说。我发现自己在希望他是瞎子,妈的,天生的瞎子,这样他就得靠触觉。“我正看见各种虫子咬的伤口,沙虱咬的,抓的……” “迈克说他们是在草丛区发现他的。”亚伦回忆,她正噼里啪啦地在记录,听起来好像在餐馆的厨房里而不是在记录档案。“我想他一定是在找球时心脏病发作。” “嗯哼。” “继续,彼得,你做得很好。” 我却觉得他所说的很令人怀疑。 “好。” 他继续查看,动作温柔,也许太温柔了。 “在左小腿上有蚊子咬的痕迹,看起来像感染了。”他说道。尽管他的触摸仍然温柔,但这次伤口却非常痛,如果我能发出比这个低哼声大的声音,我会尖叫起来。我突然想到我的命运可能取决于他们正在听的滚石乐队的磁带的长度。一直就认为它是磁带,而不是能直接放完的光盘。如果在他们剖开我之前它就放完……如果在他们中的一个把磁带换一面之前……我能哼得够大声使他们听见。 “在总体检验后,我还想看看那虫咬的伤口。”她说,“如果我们对他的心脏判断是正确的,那就不必看了。你要我现在就看吗?你觉得伤口有什么不妥吗?” “不,很清楚是蚊子叮的。”这个吉佩尔傻瓜说,“伤口肿大四周蔓延,他被叮了5、7、8下,啧啧,单左腿就几乎有一打了。” “他忘了用驱虫剂。” “别说驱虫剂,他连心脏病的药都忘了。”他说。两人一起欢快地笑起来,验尸室里充满幽默。 这次,他独自——也许他喜欢用他在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把我的身体翻过来,这样他们再也看不见蛇咬的和蚊子叮的伤,伤口被遮住了。彼得向后退,退出了我的视野,我又在盯着那排日光灯。一阵嗡嗡的声响后,验尸台开始倾斜了。我知道这是为什么:当他们把我剖开时,血就会向下流到在台基部的收集点。 当他查看我的脸时,我想聚集所有意志来闭上眼睛,然而连一丝抽搐我都做不到。在周六下午,我要的是打到第18洞,而不是变成有胸毛的白雪公主躺在这里。我一直在想,当那家禽剪插入我的肉体时感觉将会如何? 彼得一只手上拿着笔记板,看完后就放在了一边,然后就对着麦克风说话。他的声音现在低了很多,他已做出了他这一生中最可怕的误诊,但他却浑然不知,还开始动手了。 “1994年8月20日星期六下午5点49分,我开始验尸。”他说。 他分开我的唇,查看我的牙齿,像个要买马的人,随后又把我的下颚拉下。“颜色正常。”他说,“脸颊没有淤斑。”余音在麦克风淡出时,我听到喀哒一声,他踩了一下脚踏板暂停录音。“老兄,这家伙真的可能活着!” 我疯狂地哼着,这时候亚伦医生碰落了什么东西,听起来像便盒落地的声音。“他肯定不想死!”她笑着说。他也跟着笑了起来。这时我希望他们得癌症,那种没法治又能拖得很久的癌症! 很快地,他就检查到了我的躯干,摸着我的胸部(“没有淤血和伤肿或心搏停止的外在迹象。”他说,真他妈的让他大吃一惊),接着就按我的肚子。 我打嗝。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微微张开了嘴。我想再次拼命地哼,明知道他在听滚石乐队的《让我动起来》而无法听到,但还是希望他终于愿意看看他面前的对象是否真的死了——“霍伊(霍华德的昵称),你为自己找了个活着的借口。”亚伦医师说。那婊子在我后面咯咯地笑。“最好谨慎点,彼得,这些尸嗝最能迷惑人的。” 他夸张地在鼻子前扇了扇,然后继续检查。他几乎没有碰我的裆部,尽管他说我右大腿背面的疤痕延伸到了前面。 我心想:你漏了一处,可能是因为在稍高出你视线的地方。不过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的小帅哥,但你也没有发现我仍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 他继续对着麦克风念念有词,听起来越来越随意了(实际上听起来有点像小说《昆西》中的杰克·克拉曼)。我知道他的同伴在我后面不远处,这个医疗委员会的盲目乐观的家伙并不认为她得把这段验尸磁带倒回去。除了彼得没发现他的第一个心囊解剖对象是活人之外,这孩子干得不错。 最后他说:“我想我已经准备就绪了,医师。”尽管声音还不那么肯定。 她走过来,瞥了我一眼,然后捏了捏彼得的肩膀说:“好吧,开始表演。” 我现在想把舌头伸出来,就像天真的孩子做出的粗鲁动作。但这可够难的……我好像感觉到嘴深处有微弱的刺痛感,那是从一个大剂量的奴佛卡因麻醉中恢复过来时才感受到的刺痛。我能感觉到抽搐吗?不,那只是一厢情愿。 对了,对了,但一个抽搐就意味着一切,我再试一次。还是不能。 当彼得拿起剪刀时,滚石乐队正在唱《悬火》。 拿面镜子放在我鼻子前面!我冲他们大叫,看看那雾气!你们至少也该试一下! 剪,剪,再剪。 彼得把剪刀转了个角度,这样光线就照到了刀锋上。我一下子就肯定,真的肯定这个疯狂的哑谜会一直持续到结束。主持人没有限定范围,裁判不会在十回合后结束战斗。我们不会停下来听发起人讲一个字的。小彼得将用那些剪刀插入我的内脏,而我却只能无助地躺在这里,接着他将像打开从豪周饰品店寄来的邮购包裹那样带着惊喜打开我的胸膛。 他犹豫地看着亚伦医师。 不!我哀号着,我的声音在我的头骨里回荡着,但根本不从我嘴里蹦出来,不,请别! 她点点头,“继续,你做得很好!” “呃……你要把音乐关掉吗?” 对对!把它关掉。 “是不是干扰你了?” 对,当然干扰他了,他真他妈的完全认为他的病人已经死了。 “嗯……” “好吧。”她说着从我视野消失了。过了一会儿,米克和凯恩的声音终于消失了。我想发出哼声却发现一个可怕的情况:我现在甚至连哼都哼不出来了,因为我吓傻了!惊吓已锁住了我的声带。当她过来和他一起解剖时,我只能瞪眼。这两个人注视着我,就像送葬者注视着还没覆土的坟墓。 “谢谢。”他说,接着深吸了一口气并拿起剪刀,“开始心囊解剖。” 他缓缓地移动剪刀,我看见了!看见了!接着剪刀又从我视野里消失。好一阵子后,我感觉到冰冷的钢具放在了我裸露的上腹上。 他疑惑地看着她。 “你能肯定你不——” “你想不想掌握这方面的技术,彼得?”她带着些粗暴打断他的话。 “你知道我想,但——” “那就动手。” 他点点头,抿着嘴。如果我能,我会闭上眼睛,然而我不能。我只能使自己坚强起来面对一两秒后的痛苦,刚强地面对钢剪。 “开剪了!”他说着弯下了腰。 “等等!”她叫了起来。 我太阳丛神经下的紧张减缓了点。他惊奇而不解地看着她,也许松了口气——关键的时刻被推迟了。 我感到她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握住了我的阴茎,似乎她想为我进行非同寻常的手淫,和死人的安全性爱。她说:“彼得,你还没有检查这里。” 他凑过去,看看她发现了什么——我裆部的疤痕,右大腿根部,光滑没有毛孔的碗状疤痕。 她的手仍扶着我的阴茎,把它拉起来,这就是她所做的。对她来讲好像是掀起沙发垫让其他人看看她在垫子底下发现了什么宝物——硬币,丢失的钱包,也许还有你一直没有找到的樟脑丸——但有件事正悄悄发生。 亲爱的基督终于坐着轮椅拄着拐杖来了。 “看。”她说,手指轻轻划了条记号线一直到我的睾丸。“看看这些线状的疤痕,他的睾丸过去一定肿得像葡萄柚那么大。” “他很幸运没丢掉睾丸。” “你猜对了!”她又带着点挑逗性地笑了起来。她戴着手套的手松开,移到上方把我的阴茎用力压下去,想看清这个部位。她无意中做了你可能得花25或30美元特地去做的事,当然是在别的环境里。“我认为这是战争留下的伤。彼得,把放大镜给我。” “可是不是应该由我……” “等几秒,他不会跑掉的。”她说,完全沉浸在她的发现中,手仍然在我阴茎上压着,好像要一直这么压着,它已经有变化了,好像仍在变化。但也许我错了,我一定错了,要不然他应该会看见它的变化,而她应该能感觉到。 她弯下腰来,我只能看见她绿色大褂的背部。两条带子从她的帽子上垂下来,像两条古怪的辫子。现在,天哪,我那儿能感觉到她的呼吸。 “注意那个向外的辐射状伤疤。”她说,“是某种炸伤,可能至少有10年了,我们可以看看他的服役记录——” 门猛地被推开,彼得惊叫起来。亚伦医师没有叫,但手却不由自主地抓紧了。她紧抓着,就像过去的淘气护士奇幻故事的另一个该死版本。 “别动刀!”有人尖叫着,音调又高又激昂,还带着惊吓,我差点听不出是拉斯蒂。“别动刀,他的高尔夫球袋里有条蛇,还咬了迈克!” 他们吃惊地转向他,瞪大眼,张着嘴。她的手仍抓着我,但她根本没意识到,至少从那一刻起;而小彼得也不再注意,他的一只手紧抓在手术大褂的左胸位置,他看起来像一个用尽燃料的抽水机。 “什么……你说什么……”彼得老半天才反应过来。 “他昏过去了!”拉斯蒂急急忙忙地说,“我猜他会恢复过来,但现在几乎不能说话。棕色小蛇,我从没见过,它跑到装货间下面去了,现在就在下面,但这不重要了。我想它还咬了我们推进来的那家伙,我想……哇!医师你想干什么?抚摩他使他苏醒?” 她茫然四顾,一开始还没有明白他在说什么……直到意识到自己正抓着一支几乎勃起的阴茎时,才突然尖叫起来,从彼得下垂的、戴着手套的手里夺过剪刀——我发现自己又在回忆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古老电视剧了。 可怜的约瑟夫·康顿,他只会哭。 后记 从我在4号验尸室的经历到现在已经1年半了,尽管瘫痪既顽固又可怕,我总算康复过来了。整整过了1个月,我的手指和脚趾才能活动自如。现在我仍不会弹钢琴,不过我本来就不会。这只是个玩笑,我不会对此道歉。我想,在我遭遇不幸的头3个月里,我能享受的玩笑只能靠微弱却有生命、介于健全和神经破坏之间的身体来体会。除非你真的体验了那种验尸剪的尖头刺入你胃里的感觉,否则你无法体会我所说的。 大约在我出事的2个星期后,住在杜蓬特街的一个妇女打电话给德里警察局,抱怨隔壁房子里传出恶臭。那幢房子是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叫瓦尔特·柯尔的单身汉的。警察发现房子里没人住,在地下室发现60多种不同种类的蛇。其中约有一半已经死了——饿死和脱水而死,但很多蛇仍非常有生命力,很危险。有几条还是珍稀品种。在咨询蛇类专家后发现其中有一种在中世纪就灭绝了。 8月22日柯尔没去德里社区银行上班,就是我被咬之后两天,我的遭遇被报道之后一天(报纸上的标题是:瘫痪的男人逃过死亡验尸。有一处引用了我的话:我已经“被吓呆了”)。 柯尔地下室的蛇展里,每只笼子里都装了一条蛇,除了一个空笼子之外。那个空的笼子没有标记。那条从我高尔夫球杆袋里冒出来的蛇一直没找到(救护人员把球杆袋和我的尸体一起收走,并一直用我的球杆在停车场练习削球)。我血液里的毒素和救护人员迈克·霍普血液里的毒素基本相同,这已被记录但从没进行鉴定。在那年随后的日子里,我翻阅了大量有关蛇类的书籍。据书上记载,至少有一种蛇能使人类全身瘫痪,叫秘鲁树蛇——非常危险的毒蛇。人们认为它在20世纪20年代就灭绝了。杜蓬特街离德里市的高尔夫球场不到1公里。两者之间大多是低矮的灌木和空地。 最后要说的是,凯蒂·亚伦和我谈了4个月恋爱,从1994年11月到1995年2月。我们因为相互抱怨对方而分手,原因是在性方面不和谐。 除非她戴着橡胶手套,否则我勃不起来。 作者按:我认为每个恐怖故事的作者或多或少都必须涉及早逝这个情节,因为似乎只有这个主题能如此广泛地令人生畏。当我还是7岁左右的孩子时,最恐怖的电视节目是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电视剧。在这些电视剧中,最让人恐怖的——我和朋友们都一致认为是主角约瑟夫·康顿在车祸中受伤,伤得很厉害,人们甚至无法发现他的心跳,就认为他已死了。医生准备给他验尸——把他切开,而实际上他还活着,心里十分害怕,换句话说就是,他害怕得流出了一滴眼泪,以此让人们知道他还活着。这是一个感人的情节,但感人不是我的剧本常备的要素。在构思这个情节时,我用了一种更——是否可以说现代——的方式来叙述。这个故事就是这样讲述的。最后想说的是关于那条蛇,我不大相信有秘鲁树蛇这样的蛇,但在戴姆·阿格莎·克里斯蒂的作品《马普尔小姐号》的一个故事中提到非洲树蛇,我只是很喜欢这个名称(树蛇,不是非洲),就把它用在这里了。 丽姬娅 其中自有意志,意志永生不灭。孰知意志之玄妙及其威力哉?上帝乃一伟大意志,以其专一之特性遍泽万物。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 ——约瑟夫·葛兰维尔(约瑟夫·葛兰维尔(1636—1680),英国哲学家,牧师,作家。他是唯神论者,认为一切都由上帝的行动而决定。以上题句并非出于葛兰维尔之手,系爱伦·坡杜撰,俾以配合本文中心思想。)说真的,当初我跟丽姬娅(丽姬娅,原是希腊文,意指嗓子清脆。爱伦·坡曾在《明星》一诗第二五八至二五九行写道:“丽姬娅!丽姬娅!我的美人!”根据美国诗人兼评论家伍特贝里(1855—1930)的说法,作者听到晚风,想到天地万物的和声,将丽姬娅三字构成《明星》中的仙女;在本文中,根据微风的拂动和宇宙间的美妙乐声化成女人,实乃坡的幻想美女。)小姐怎样认识,几时相逢,甚至究竟在何处邂逅,全想不起来了。那是多年前的事,何况我又饱经沧桑,记性坏了。否则的话,眼下追忆不起这种种细节,或许是因为我心上人的性情脾气、渊博的学问、娴雅的绝色、流水欢歌般的醉魂幽语,潜移默化地印入我心头,我才没注意,也不知晓。可话说回来,我大概是在莱茵河附近,一座古老的、破落的大城市里,跟她萍水相逢,之后就经常来往。她的家世倒确实听她亲口谈过。不用说,是个历史悠久的世家。丽姬娅!丽姬娅!我正埋头研究一门学问,比其他一切都宜于使人遗世忘俗,单单这三个悦耳的字眼——丽姬娅——就教我仿佛见到她的倩影,其实她早不在人世了。眼下,手里写着这篇文章,心头陡然想起,她姓什么,根本就不知道,其实她还是我的好朋友,我的未婚妻,后来成了我的学伴,最后又成了我的爱妻呢。难道能开玩笑地说这是我的丽姬娅不是?要不,难道这是我爱情的试金石,就用不着打听她姓什么?再不,难道还是我自己想入非非——是热恋的神龛前一种风流绝伦的供奉?这件事只是隐隐约约记在心头,怪不得前因后果都忘了个一干二净!说真的,如果那个名叫风流的神仙——如果她,崇拜偶像的埃及那个苍白的蝉翼仙子,爱虚陶菲(爱虚陶菲,埃及神话中并无此神,疑系astarte一字之误。按“爱斯塔特”为腓尼基的爱与美的女神,即圣经中的“亚斯他录”。),正如人家说的,主管恶姻缘,那么准是她在左右我的婚姻。 话说回来,有件宝贵的事倒没忘怀。就是丽姬娅的仪容。她身材修长,有点娇弱,临死前,竟是形销骨立。要我画出她那雍容华贵的风度,要我描出她那无限轻盈的、飘飘欲仙的脚步,真是妄想。她来去无踪,像幽灵。要不是她的玉手按上我的肩头,吐出欢歌般的低柔细语,根本就听不见她进了我这间房门紧闭的书斋。她那张秀丽的脸,天下没一个少女比得上。好似瘾君子的五光十色的梦境——心旷神怡的虚幻梦境,比睡意朦胧的得洛斯(得洛斯,爱琴海昔克拉德群岛之一。传说是阿波罗神与阿尔忒弥斯诞生的地方。)妇女心头萦绕的幻想还要绚丽呢。异教徒的古典作品中往往错误地指引我们爱慕端正的容貌,可她并不属于那一类型。范吕兰姆男爵培根(培根(1561—1626),英国政治家,哲学家。一六二一年封为范吕兰姆男爵。)对一切形式、一切类型的美倒说得好,“匀称中若无异点,即不足以称之绝色”(照培根原文,此句应为“匀称中若无异点,即不足以称之为佳色”。“佳”(excellent)改为“绝”(exquisite)显系爱伦·坡笔误。)。我虽看到丽姬娅的容貌并不属于端正的古典美——我虽看出她那份美当真称得上“绝色”,也感到她脸上多的是“异点”,但要想看出什么不端正来,找到心目中的“奇异”来,却是枉费心机。我端详高阔、苍白的额角——真是毫无瑕疵;那字眼一用来形容如此神妙的庄严模样,真是多么平淡呵!再端详跟纯白象牙相仿的皮肤,矜持而安详、宽阔而饱满的天庭;再端详熠亮的、浓密的蓬松乌丝,活活道出荷马(荷马(约生于公元前850年),古希腊史诗诗人,与《奥德赛》的作者。)式形容词“如风信子”(“如风信子”,据希腊神话,阿波罗爱上美少年海辛托斯,两人作掷铁饼戏时,阿波罗不幸击死海辛托斯,无法救活,遂使其血化成风信子,花瓣上印有ai ai字样。一般将此字作白色解,而荷马却将此字代表黑色。)的整个意义!我注视轮廓优美的葱鼻,如此完美,只有在希伯来人那种优雅的浮雕中才看到过。同样滑如凝脂的鼻子,同样暗带鹰钩的鼻梁,同样线条相称的鼻孔,活活透着豪放气魄。我凝视惹人心疼的嘴巴。这真是登峰造极的杰作——模样庄严的短短上唇;柔软的、娇媚的、催人欲眠的下唇;喜盈盈的酒窝,红艳艳的唇色;她镇静的、沉着的,但又喜洋洋的微笑,一道道圣光射在牙上,亮得出奇的一口牙齿就反射出这道道圣光。我打量下巴的模样——我也看到了希腊人那种下巴,宽阔而又显得圆润,柔软而又显得威严,饱满而又显得脱俗——这种轮廓,阿波罗神(阿波罗,希腊神话中宙斯与勒托之子,司预言、医药、文艺的神。)只有在梦中才让雅典人的儿子克里奥米尼(克里奥米尼,第三世纪雅典著名雕刻家。梅迪奇的维纳斯像为其著名作品。)看到。于是我盯上丽姬娅那对大眼睛了。 在远古时代可没有过这样一对眼睛。我心上人的眼睛里,大概也蕴藏着范吕兰姆男爵提到的秘密。无可否认,我们这族人的一般眼睛说什么也没那么大。连诺耶哈德谷(诺耶哈德谷,出处不详,疑系爱伦·坡杜撰。)那族人中最圆的羚羊眼睛(羚羊眼睛,指温柔的棕色眼睛。)也赶不上那么圆呢。可话又说回来,只有碰到兴高采烈的时刻,这特点才往往在丽姬娅身上显得一清二楚。碰到这种时刻,她的美就是天上玉女,世外神仙那一种——土耳其神话中的火丽(火丽,伊斯兰教中的天堂女神,以永恒的青春及美丽著称。据说由麝香与香料造成。每一虔诚的伊斯兰教徒可得十二个火丽。)那一种;也许是我心里胡思乱想,才显得这样吧。眸子黑得熠亮,偌长的漆黑睫毛盖过眼睛。眉毛长得不太整齐,也是这样黑。然而,在眼睛里看到的“异点”,性质上和脸庞的模样、色泽、神采迥然不同,归根结蒂,一定是神情上有“异点”。啊,神情这字眼多没意义呵!我们掩饰自己对灵性一无所知,就单单说出这含义广泛的字眼。丽姬娅这副眼神呐!整整半天来,我多么专心地默默琢磨呵!整整一个仲夏晚上,我多么专心地拼命想要领悟呵!深藏在我心上人眼珠里的——比德漠克里特的井(德漠克里特(前460?—前362?),古希腊哲学家。他说:“真相在井底”,所谓“井”者,疑指他想象中的原子活动的空间。)还深奥的——是什么呀?是什么呀?我一心只想揭穿这个秘密。那对眼睛呵!那对又大,又亮,又美的眸子呵!那对眼睛成了我心目中的勒达(勒达,希腊神话中斯巴达王廷达瑞奥斯之妻。宙斯爱其美貌,诱之,遂生两蛋,其中一个化出海伦;另一个化出卡斯托尔与波吕杜克斯,即双子星座中之两星。)的双星;我成了那对眼睛的最最热心的星相研究家。 心理学上有不少无从捉摸的变态心理,其中最最惊心动魄的,恐怕在学校讲堂里也根本不提,这就是我们拼命想要追忆一件早已忘怀的往事,常常发现快要回想起来,可结果还是想不起。我仔细端详丽姬娅的眼睛,也是往往觉得快要彻底领悟了——觉得眼神快要给我领悟了——可又不怎么了解,结果终于莫名其妙!说来也怪,啊,真是怪到极点的谜,在天底下最平凡的事物中,我竟也看出不少类似的东西。我是说,丽姬娅的美潜入我脑海,像供奉在神龛里那样萦绕心头,此后,我一见到尘世万物,有种心情就油然而生,每逢看到她那对水灵灵的大眼睛,总是这股心情。但到底是什么心情,我照旧没法解释,也没法分析,连一直揣度都不行。还是重复一遍吧,我有时候端详一株迅速生长的葡萄,凝视一只飞蛾,一只蝴蝶,一条虫蛹,一条流水,这股心情便识破了。看见海洋,看见流星陨落,曾经体会过。看见年近古稀的老人的眼色,曾经体会过。用望远镜仔细照照天上的一两颗星星,尤其是天琴座中那颗大星附近的六等星,双重星,变幻不定的星星(指织女星。),曾经领悟过。听到弦乐器的某些声音,曾经满怀这种心情;看到书上几节文章,也难免时时充满这种心情。在其他无数事例中,我尤其深深记得约瑟夫·葛兰维尔的一部书中有段文章,看了总不免涌起这股心情——大概只是因为文章写得怪吧;谁说得上?——“其中自有意志,意志永生不灭。孰知意志之玄妙及其威力哉?上帝乃一伟大意志,以其专一之特性遍泽万物。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 时隔多年,经过一番回顾,我当真还能找出丽姬娅的某些性格,跟那位英国伦理学家(指约瑟夫·葛兰维尔。)的这节文章不无几分间接关系。她专心一意地思索、行动、谈话,或许就是那种了不起的意志的产物,要不至少也是它的反映,在我们长期来往的过程中,可没其他更具体的迹象流露了。我认识的女人当中,就数她,外表镇静的、始终沉着的丽姬娅,心里一股热情赛如翻江倒海,折磨得她好苦。这股热情,我可估计不出,要么只有凭着大得出奇的眼睛,叫我那么惊喜交加的眼睛;凭着她幽幽嗓音里那分清晰的、沉着的、抑扬顿挫的、简直迷魂的声调;凭着她一贯那种咄咄逼人的谈吐(跟她说话神气一比,逼人的威势更显著了),或许还估计得出。 上文中谈到过丽姬娅的学问:真是渊博之至,根本没听说过闺秀妇女有这样的学问。她精通古典语言;就我对欧洲现代方言的知识来说,根本没见她给难倒过。说真的,碰到任何深受崇拜的课题——就因为那是学院夸耀的学问中最深奥的一种——又何尝发现丽姬娅给难倒过?只有在这晚近几年,妻子的这一特点才多么迥乎寻常,多么惊心动魄地使人不得不全神贯注呵!上文刚说过,我根本没听说过闺秀妇女有她这分学识,可是世上哪里又有一个男人涉猎心理学、物理学、数理学等一切学问,而且成绩斐然呢?我当初并不知道丽姬娅的才学了不起,令人咋舌,到如今才看清楚;但当初倒完全晓得她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支配我,竟像孩子一样安心,听凭她指导我研究玄而又玄的形而上学;婚后数年中,我孜孜不倦研究的就是形而上学。正当我研究不大有人探索——不大有人通晓的学问,她就伏在我身上,我真是无限得意,无限喜悦,怀着无限美好的憧憬,感到神妙的远景在眼前逐渐展开,顺着那人迹未到的、光辉灿烂的漫长道路,可以到达学问的终点,这种学问实在珍贵之至,禁不住人要研究呵。 因此,过了几年,眼看那些有根有据的希望化作一阵风,吹散了,我心头的悲哀不必提有多大了!失去了丽姬娅,我不过是个孩子,暗中摸索罢了。有她在眼前,单听她讲解,我们埋头研究的先验论(先验论,乃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所创,他将时间、空间、因果性、必然性及逻辑的其他范畴和基本原理均称为超出经验范畴的认识形式。)中不少疑难,就此迎刃而解。少了她那对亮晶晶的眼睛,闪光的金字竟比铅还暗淡。可如今那对眼睛愈来愈难得射在我熟读的书上了。丽姬娅病啦。惶惑的眼睛闪出熠熠光芒;苍白的手指成了死尸般的蜡黄颜色;高阔额角上的青筋随着极其微妙的感情起伏骤涨骤落。我眼里看出她准死无疑——我心里就不顾死活地跟狰狞的无常拼命。可万万没料到,多情的妻子跟死神的搏斗竟比我还厉害。她那冷酷的性格足以使我相信,在她心目中,死决不可怕;——谁知并非如此。她跟死神拼命的那股炽烈的反抗力,决非笔墨所能描绘。我见了这副惨状,痛心得长吁短叹了。真想安慰安慰她,真想劝导劝导她;可她非常非常想活下去——想活下去——只想活下去——安慰她,劝导她,那才叫傻呢。她火烧似的心里虽然翻江倒海地折腾着,不到最后关头,那貌似沉着的态度却始终不变。嗓音愈来愈柔了——愈来愈低了——她悄悄说出一番话来,那怪诞的意义,我可不想细述。我晕头转向地听着,恍恍惚惚的,听着非同凡响的清音——听着人间未有的妄想和希望。 她爱我,这倒不必多疑;在她那种胸怀里,爱情不比寻常,这也一看便知。可是,只有在她临终时,我才给她的至深且巨的挚情彻底打动了心。整整半天来,她紧紧握住我的手,当面倾吐泛滥胸怀的衷曲,心头那强如热恋的痴情无异就是至爱呵。我怎配听到这番心声呢?——我怎么活该倒霉,碰到我心上人倾吐衷肠的时刻(某些版本,如柯里尔版本,此句作“碰到我倾吐衷肠的时刻”。本文从诺甫版本译出。),竟眼看她撒手人寰?要细述这件事,可受不了。就这么说吧,天呐!眼见丽姬娅强似常人地热恋着一个不该受人爱的,不配受人爱的,才终于看出如今她的生命行将结束,她真心真意地怀着渴望,一味想要活下去。这种炽烈的愿望,这种一心想活下去,只想活下去的火热心愿,我可没本领描绘,我可没措辞来表达。 她去世那天晚上,深更半夜,她不由我分说,招我到身边,请我把她不多几天前写成的一首诗重念一遍。我遵从了。内容如下——看!这是个狂欢的晚上,在凄凄凉凉的暮年! 主角便是“毒蛊霸王”。(一八三八年,作者初次发表本文时,并无以上诗句。该诗于一八四三年一月,以《毒蛊霸王》为题,初次发表于《葛雷姆杂志》。一八四五年,作者将全诗略加改动(如将第十三行“隐约”一字改为“无形”,最后一段的“垂死”改为“战栗”,“憔悴”改为“刷白”等),插入本文,再行发表。)“啊,天呐!”我念完这首诗,丽姬娅顿时跳起身,急惊风似的双手一举,半带尖声地喊道,“啊,天呐!啊,老天爷呐!——难道这种情况始终不变?——难道这个霸王永远称霸不成?难道我们不是上帝您的骨肉?孰……孰知意志之玄妙及其威力哉?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 这时她仿佛发泄了满腔怨愤,累坏了,两条雪白的胳膊刷地放下,一脸严肃,回到床上等死了。弥留之际,嘴里还喃喃有词。我弯下腰,凑着耳朵一听,原来又是葛兰维尔那节文章中的最后一句:“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 她去世了——我难过得肠断肝裂,再也不堪独居在莱茵河畔那阴沉的破城里。我倒不缺世人所谓的财富。丽姬娅给我带来的财富,远比凡人通常注定享有的还多,要多得多呢。因此,我疲惫地辗转漂泊了两三个月,终于在风光绮丽的英国一个人烟稀少的荒芜地方,买下座寺院,修葺了一番。寺名不提了。我万念俱灰,才到了这与世隔绝的穷乡僻壤;这座满目苍凉的堂皇巨厦,这片荒凉的庄院,还有不少跟巨厦和庄院有关的、素有来历的凄恻纪念品,倒跟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很相配。寺院外部虽然面目未改,一片绿阴凋零残颓,可我好似孩子一样任性,或许暗怀一线希望,但愿减轻心头的悲伤,竟大事铺张,把屋内布置得比王府还华丽。这种傻事,在童年就已经养成癖好,如今仿佛活到凄凉的晚年,竟又重新干起来了。天呐,看看光怪陆离的花幔、庄严的埃及雕刻、怪诞的壁沿和家具、图案杂乱的金丝地毯,我觉得连初期疯病的症状都可以看出不少呢!我早就成了瘾君子,无论工作和习惯都透着鸦片梦境的特色。但决不能掉转笔头来细述这种荒唐的事。还是光谈谈一间鬼房间吧。当初我一时神经错乱,在圣坛前拜了堂,领着特瑞缅因那位碧眼秀发的罗维娜·特瑞梵侬小姐,当做新娘,当做萦绕我心头的丽姬娅的替身,就走到了那间卧房里。 眼下,新房中的构造和陈设无不历历在目。新娘的娘家势利成性,贪图金钱,竟听任这么可爱的一位姑娘,一位千金踏进如此装饰的房里,他们的骨气何在?上文刚谈过,房里的一切细节,我都丝毫不漏地记在心头,可我对重要大事却伤心得忘怀了;那种异想天开的布置一点没次序,一点不调和,哪会留下什么印象。这间房在城堡式的寺院中一个巍巍塔楼上,成五角形,很宽敞。朝南那面开着一扇窗子——偌大一块威尼斯不碎玻璃——只有一个窗框,漆成青灰色,阳光和月光透过窗子射进来,照得房里一切物件都蒙上了阴森森的光。这扇大窗的上半部搭出个花架,盘着老葡萄藤,缘着塔楼的巨墙往上爬。死气沉沉的橡木天花板,其高无比,构成拱形,精工描绘回纹图案,又是哥特式,又是德洛伊式(德洛伊,指上古时代高卢人与不列颠人中一种能妖术、会预言的德洛伊教教徒。其图案花样作五点状。),真是稀奇古怪,荒诞绝伦。这苍凉的穹隆正中心,垂下一根长环金链,挂着偌大一只撒拉森式(撒拉森,原指叙利亚与阿拉伯间沙漠中的游牧人,后又指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金香炉,千镂万孔的、五彩的火花灵若蟒蛇,川流不息地在炉孔里穿进穿出。 四处放着几张长榻,几座金烛台,一律都是东方式样。还有一张印度式卧榻——合欢床——低低的,实心乌木上雕着花纹,挂着一顶棺套似的床帐。卧房四角各竖一口硕大无朋的黑花岗石棺材,全是从卢克索(卢克索,中埃及尼罗河畔城市,以狮身人面像、方尖碑等古迹著称。)对面的皇陵中挖掘出来的,古旧的棺盖上雕满不知何年何月刻下的花纹。可天呐!最最怪诞的就数房里的帷幔。巍峨的四壁真是高不可攀,甚至高得不相称,从顶到脚,重重叠叠地挂着巨幅沉甸甸的帐幔——帐幔的料子看来就跟地毯、床帐、长榻的套子、乌木床的罩单、半遮着窗户的罗纹花窗帘一模一样。全是华贵无比的金布,一团一团的布满阿拉伯式的图案(阿拉伯人崇尚的一种壁饰图案,以树枝、树叶以及漩涡交织一起,称为蔓藤花纹。),或远或近的,每团直径约莫一英尺光景,在布上形成漆黑的花样。但只有从一个角度望去,才带着几分真正的阿拉伯式花样。经过一番设计(这种设计目前流行世上,其实太古时代就有了),这些图案便显得变化无穷。刚踏进房,只觉得奇形怪状;可往前走几步,这副怪样渐渐消失;在房里东转西转,就逐渐看到四下川流不息的都是鬼影,或是诺曼底人迷信的传说里的那一种,或是出家人邪梦中出现的那一种。帷幔后面不断猛烈地吹过一阵阵风,幻影幢幢的感觉就此骤增十倍——房里一切也就平添一种可怕的、不安的活力。 在这类厅堂里——在这种新房中——我和特瑞缅因那位小姐度过了蜜月,无忧无虑地度过了。我不由看出妻子就怕我这种喜怒无常的脾气——看出她躲开我,简直不爱我;可我心里反倒高兴。我把她恨得咬牙切齿,这愤恨只有妖怪才有。我霎时想到了丽姬娅,我的亲人,我的天仙,我的美女,我的亡妻,唉,心头这分惋惜不必提有多大了!我出神追忆她的纯洁,她的智慧,她的至高无上的神妙性格,她的如胶似漆的火热痴情。于是无所顾虑地燃着满腔熊熊情火,比她还炽烈呢。在吞了鸦片后的乱梦中(因为我吸毒成瘾了),我会出声呼唤她的名字,或者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或者白天,在隐蔽的幽谷山坳里,仿佛只要我心痒难抓地、热情如焚地诚意怀念亡妻,就好使她重新回到早已抛弃的人生道路上——唉,能永远如此吗? 约莫在婚后第二个月的月初,罗维娜小姐突然病倒了,一病就病了好久。高烧摧毁了健康,害得她夜不成眠;在半睡半醒的不安心情中,她谈到塔楼上这间卧房里的声音和动静。我断定这无非是她胡思乱想的缘故,要不恐怕是房里那幻影横生的感染力的影响。她终于渐渐复原——到底痊愈了。谁知没过多久,又病了,这次病得更凶,缠绵病榻了;她身体素来虚弱,这次病后,从此毫无起色。过了这个时期,病势可真严重,旧病复发,就分外严重,医生用尽一切医道,使出浑身解数,怎么也治不好。这慢性病愈来愈严重,分明就此牢牢缠住她,人力挽回不了啦,我便看出她那急躁不安的脾气,也愈来愈厉害;碰到些微小事,就吓得要命,这种动辄激动的情绪也愈来愈厉害了。她早先提过帐幔间有声音——轻微的声音——异常的动静,如今又谈到了,而且谈得益发频繁,益发执拗。 九月末梢,一天晚上,她格外强调这一烦心问题,引起我的注意。她刚从乱梦中醒来,我看着她那瘦脸抽搐个不停,心里又是焦急,又是隐隐恐惧。我靠近她那张乌木床,坐在一张印度式的长榻上。她半欠起身,认真地低声谈到当时听到的声音,可我听不到——谈到当时看见的动静,可我看不出。帐幔后面飒飒吹过风,我真想告诉她,那简直听不大清的声息,墙上那几乎没有变化的影子,无非是风一直飒飒吹过而引起的,但老实说吧,这连我自己也不敢全信呢。话说回来,眼见她脸上一片死白,心里就有数,尽管千方百计地想安她心,结果还是落空。看模样她快晕过去了,可身边又没个仆从好使唤。我想起卧房那头放着医生规定喝的一瓶淡酒,就三脚两步地走去取来。谁知刚到香炉光下,竟有两件惊人的事不由我不注意。只觉得身边轻轻走过什么看不清但又感觉得到的东西;眼里还看到香炉里射下熠亮灯光,正中金黄地毯上有个影子——貌似天仙的模糊淡影——这种影子可能给当作幻影。可是,我吞了过多的鸦片,醉得晕头转向,对这种事简直置之不顾,也没有告诉罗维娜。我找到了酒,重新回到卧房这头,斟了一杯,凑到这位人事不省的小姐嘴边。如今她倒有点苏醒了,伸手拿了杯子,我便倒身坐在附近一张长榻上,眼睁睁地看着她。就在这时,耳边分明听到睡榻附近地毯上响起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转眼工夫,罗维娜正将酒杯举到嘴边,我猛然瞅见三四滴亮晶晶的、红艳艳的流汁仿佛从房内半空中什么无形的泉源里流出来,洒进了酒杯;要不也许是我做梦吧。如果我看到的话——罗维娜可没瞅见。她毫不犹豫,将酒一口喝干,我忍住了,没把这事说出口,照我看,归根结蒂,无非是因为眼见罗维娜小姐吓得要命,再则吞了鸦片,三则时间又在晚上,幻想力就非常活跃,幻想丰富了,就势必引起这种联想。 可我没法蒙过自己的眼睛,就在那几滴红液洒进了酒杯之时,妻子的病情突然一下子恶化了;到第三天夜晚,奴婢准备给她下葬了,到第四天,剩下我一个人,陪着她那裹衾的尸体,坐在怪异的卧房里,我和她的新房里。——面前展出一片荒诞的幻景,吞了鸦片才有的幻景,忽隐忽现,影影绰绰。我眼花缭乱,凝视房内四角那四口石棺,凝视帷幔上那变幻无常的图案,凝视头顶上那只香炉中穿进穿出的五色火舌。一想到前几天晚上的事,眼光不由落在香炉光下那个地方。当初我在那儿见过朦胧影子,可如今不见了。我舒舒畅畅地吸着气,朝床上那苍白的、僵硬的死尸看去。于是丽姬娅的无数事迹忽然一一浮现——转眼间,势如山洪暴发,心头重新涌现当初看她这么裹着寿衾而涌起的那股说不出的悲哀。夜尽了;我仍然怔怔望着罗维娜的尸体,照旧满腔辛酸地想着深深迷恋的唯一亲人。 大约到了深夜,可能早一点,也可能晚一点,我可没留心时间,耳边忽然响起一声呜咽,低低的,柔柔的,但又清清楚楚,我不由从迷梦中惊醒过来,只觉得从乌木床上传来——从罗维娜临终那张床上传来。我不禁迷信起来,害怕得要死地听着——谁知再也没听到第二声。我睁大眼睛,看看尸体有没动静——谁知一点也看不出。可不见得是错觉。不管声音多轻,到底听见过,何况头脑也不是不清醒。我毅然死盯着尸体。可以解谜的事一件也没出现。过了片刻终于看清腮帮里、眼帘上的凹陷的微血管忽然泛出微微一层红,淡极了,简直看不清。我心头起了一种说不出的恐惧,凡人的语言可没法充分表达,只觉得坐在那儿,心不跳了,手脚僵了。不过,一股责任感终于又使我重新安下心。我就肯定,后事料理得太仓促了——罗维娜还活着呢。得马上挽救;但塔楼离寺院那角的下房很远——身边又没个仆人好使唤——要不离开房间几分钟,就没法召他们来帮忙——可又不敢离开。因此孤零零一个人,千方百计要将这游魂唤醒。不到片刻,旧病无疑复发了;眼帘和腮帮上的血色消退了,留下一片白,竟比云石还白;嘴唇格外皱了,噘成一团,活脱脱一副狰狞的死相;尸体上霎时变得黏糊糊,冷冰冰,不由人恶心;紧跟着又照常僵硬了。我刚才吃惊不小,从榻上站起身,如今浑身一阵寒噤,重新倒在榻上,又专心想着丽姬娅那鼓舞热情的幻影了。 这样过了一个钟头,我第二回听到床那儿传来隐隐约约的一声——真有其事吗?我侧耳细听——心里怕极了。又传来啦——是声叹息。我匆匆奔到死尸前,只见嘴唇在簌簌地抖,看得清清楚楚呢。一眨眼,不抖了,露出珍珠似的一排皓齿。我心坎里原只是畏惧,如今又添了分惊讶,就此七上八下。只觉得眼睛花了,脑子糊涂了;使了浑身力气,才算打起精神,出于责任感的鞭策,我又去干起死回生的工作了。这时死尸的额角上,还有腮帮上和喉咙上都泛出几分红晕;浑身上下摸得出有暖气;连心都微微悸动了。罗维娜小姐活着呢。我就格外热心地干起来;擦洗了尸体的太阳穴和双手,凡是不消看什么医书,单凭经验就可以知道的办法都使尽了。谁知白费力气。冷不防,血色无影无踪,心不跳了,嘴上又显出副死相,转眼间,浑身上下冰凉了,一片青灰,僵硬无比,只剩下副骨头,多少天来,早就成了死人的一切可憎的特征全流露出来了。 我又重新想着丽姬娅的幻影——耳边又响起幽幽的一声(多不可思议呵,眼下一边写着,一边竟然还打寒噤呢!)——又响起幽幽的一声呜咽,从乌木床那儿传来。可是,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不可名状的恐怖,何必细述呢?何必掉转笔头来描写这出复活的恐怖戏呢?何必说什么灰蒙蒙的黎明来临前,这出恐怖戏一次次的搬演;一次次可怕地旧病复发,结果无非是益发可憎的死亡,分明挽回不了;一次次垂死呻吟,模样浑似跟无形的仇人拼命;一次次拼命,结果死尸容貌上总是显出说不出名堂的怪诞变化;这一切何必细述呢?还是赶紧把文章写完吧。 那个恐怖的晚上过去了一大半,她早就死了,但又重新动弹了——这回比前几次动得更加厉害,虽然复活这事根本毫无希望,比什么都可怕。我早不搏斗,早不动弹,只是直僵僵地坐在长榻上,七情六欲一一涌现,我就是束手无策地受尽折磨,其中的极端恐惧倒一点也不可怕,也毫不消耗精力。再说一遍吧,死尸动弹了,这回比前几次动得更加厉害。脸上突然泛出血色,这股子劲可不比寻常——手脚不僵了——要不是眼帘依然紧闭,要不是尸体上有着绷带和披挂,照旧显出一副阴森森的死尸模样,我也许会以为罗维娜当真挣脱了死神加在她身上的桎梏呢。但如果这想法就连在当时也不全对的话,至少可以肯定,那裹衾的怪物确实在床上爬起身,两腿无力,双目紧闭,浑像人家做着噩梦的模样,踉踉跄跄地走着,一寸一寸飘到房间当中,实实在在(根据诺甫版本,此处作“boldly”显眼,本文从伐金版本译出。),清清楚楚。 我并没哆嗦——我并没动弹——因为那人形的神气、身材、举止,使我想起不少说不出的幻想,在脑子里匆匆打转,害得我反而麻木了——浑身冰凉,成了石头人。我并没动弹——只是怔怔地望着这个鬼怪。心里乱七八糟——翻江倒海似的平静不了。眼前站着的当真是活生生的罗维娜吗?当真是罗维娜——特瑞缅因那位秀发碧眼的罗维娜·特瑞梵侬小姐吗?何必,何必疑心呢?绷带不是紧紧扎在嘴边吗——这难道会不是活生生的特瑞缅因那位小姐的嘴?还有脸蛋——不是红艳艳的,就跟她妙龄时代一样吗——对,这确是活生生的特瑞缅因那位小姐的漂亮脸蛋。还有下巴,两个酒窝,就跟她健康时一样,难道会不是她的?——但话可说回来,难道病了以后,身体就会长高了?一想到这念头,我疯狂透顶了!一个箭步跳到她面前!她往后一缩,不让人碰着,听凭头上裹着的阴森森的寿衾掉下来,松开来,密密麻麻的一头蓬松长发,就飘拂在房里川流不息的空气中了;比深夜里的乌鸦翅膀还黑呢!这时,站在我面前的人形慢慢睁开眼睛。我出声尖叫了:“啊,至少我决不会——决不会弄错——这对滚圆的,漆黑的,惶惑的眼睛——是亡故的爱人的——是小姐的——是丽姬娅小姐的。” 查理十一的幻觉 霍拉旭,天地之间有许多事情,是你们的哲学里所没有梦想到的呢。(原文系英文。见朱生豪译莎士比亚《哈姆莱特》第一幕第五场。)——莎士比亚《哈姆莱特》 一般人不相信离奇的幻觉和幻象,可是其中有些的确得到了证实。如果拒绝相信,就只好干脆彻底点,把所有的历史见证一股脑儿全部推翻算了。 有一份正式记录,上面有四个值得信赖的见证人签名(这里的所谓记录是国王查理十一所写,由瑞典华特兰迪塞斯博物馆发表,上面有四位证人签字,即总理大臣查理·比尔克、王国参议员m·w·比尔克、亚历山大·奥森斯蒂恩、副看门官彼得·格拉乌斯兰。梅里美在此并未使用这些人的真实姓名,而且除国王外只提到三个人。叙述内容与记录亦有出入。),这就是我下面要叙述的故事完全真实的保证。我还要说一句,这份记录所载的预言当时已经有人知道并提及,而后来发生的事件似乎也证明了,预言果然成了现实。 有名的查理十二之父查理十一是瑞典最专制,但也是最贤明的君主之一。他限制贵族过分的特权,取消元老院的权力,并自行制定法律。总之,他改变了在他以前被寡头势力所控制的国家体制,强迫各等级给予他绝对的权力。此外,他是一个开明而勇敢的人,对路德派宗教(路德派宗教,即路德宗,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以马丁·路德的宗教思想为依据,主张建立不受罗马教廷统辖的教会,认为信仰和教义应一致,强调《圣经》的权威高于教会的权威。)异常忠诚,性格刚强、冷酷、讲求实际而与空想无缘。 他的妻子乌尔里克·埃莱奥诺尔刚刚去世。虽然有人说,是他的冷酷无情使妻子过早地离开了人间(国王与王后感情不融洽,私下另有情妇。),其实,他对妻子还是尊重的,而且出乎人们意料之外,妻子的死对他也是个打击。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之后,他变得比以前更加忧郁和沉默,拼命埋头工作,说明他需要摆脱痛苦的思绪。 一个秋天的下半夜,他穿着睡衣和拖鞋,坐在斯德哥尔摩王宫他的书房里,面对着烧得很旺的火炉,身旁是他所宠爱的内侍布拉埃伯爵和包姆加腾医生。附带说一句,这位医生自命不凡,总想使人怀疑一切,但医学除外。那天晚上他传召这位医生,因为他感到有点不适,想问问医生的意见。 夜深了,但国王一反平时的习惯,并不向他们道晚安使他们知趣告辞,而是低着头,眼睛注视着尚未烧尽的木柴,默然无语。他们随侍在侧他觉得心烦,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又害怕一人独处。布拉埃伯爵发现国王并不喜欢自己在场,已经多次表示担心国王需要休息:但国王一个手势把他留在了原地。医生也谈到熬夜对健康有害,但查理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回答他:“你留下,我还不想睡觉。” 于是,大家试谈了好几个不同的话题,但都说不到两三句便谈不下去了。看来很明显,国王情绪不佳,在这样的情况下,做臣子的的确很难办。布拉埃伯爵心想,国王的忧思乃因哀悼亡妻而起,便看了一会儿挂在书房里的王后像,然后长叹了一口气,大声说道:“这幅像简直和真人一样!的确就是这种表情,既庄重又温柔!……” “算了!”国王粗暴地回答道,每当别人在他面前提到王后的名字,他都认为是一种责备。“这幅像比真人漂亮多了!王后长得很丑。”说完,他恼恨自己竟然如此狠心,便站起来,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以掩盖使他脸红的激动心情。走到俯瞰庭院的窗子前面,他停了下来。夜色深沉,天边悬挂着一弯新月。 今天瑞典国王居住的那座王宫当时尚未建成(此宫在一六九〇至一七五四年间建成。)。开始修建这座宫殿的是查理十一。那时候,他住在里特霍姆呷角面对摩莱尔湖的旧王宫里。那是一座形状像马蹄铁的巨大建筑。国王的书房在其一端。各等级恭聆圣谕的大厅几乎就在书房的对面。 此刻,大厅的窗口似乎被一道强烈的光芒所照亮。国王觉得奇怪,最初以为是某个仆人手中的蜡烛发出的光。可是,大厅很久没打开了,这个时候到那儿去干什么?再说,光线太亮,一支蜡烛是发不出来的。很可能是着火了,可是又不见有烟,窗玻璃也没有碎,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一切都说明,可能是神明显灵。 查理一言不发地看了那些窗户一会儿。这时,布拉埃伯爵伸手拉铃,想喊一个随从去了解这种奇怪光芒的来龙去脉,但国王拦住了他,说道:“我想亲自到这个大厅去。”说这句话的时候,国王脸色发白,一副害怕鬼神的样子。但他仍然迈着坚定的步伐走了出去。内侍和医生每人手拿一支点着的蜡烛紧随其后。 管钥匙的看门官已经睡了。包姆加腾去把他叫醒,以国王的名义命令他立即把觐见大厅的门打开。命令突如其来,看门官一惊非小,赶紧穿好衣服,带着整串钥匙来见国王。他先打开一条长廊的门,这道走廊是觐见大厅的前厅和过道。国王进来了,看见墙壁挂着黑色的帐幔,不禁大吃一惊。 “谁人下令在大厅上挂此等帐幔?”他怒气冲冲地问道。 “陛下,据臣所知,无人下此命令。”看门官一脸惶惑之色回答道,“上次臣命人打扫走廊时,墙上和以前一样钉着橡木护壁板……此等帐幔绝非来自陛下之家具贮藏室。”此时,国王已经快步走到走廊三分之二的地方。伯爵和看门官紧随左右,医官包姆加腾稍稍落在后面,既怕单独一个人留下,又担心情况蹊跷,冒险前行,吉凶难测。 “陛下,别再往前了!”看门官高声说道,“臣以灵魂保证,里面必有魔障。在这个时分,……自陛下之爱妻王后晏驾以来……据说她总在这条长廊里散步……愿上帝保佑我们!” “陛下,请站住!”伯爵也喊道,“陛下没听见从觐见大厅传来的声音吗?谁知道陛下会有什么危险!” “陛下,”包姆加腾说道,他手中的蜡烛刚刚被一阵风吹灭了,“至少请让臣传召二十名陛下的持铁钺卫士来。” “我等进去吧。”国王在大厅门口停了下来,坚定地说道,“看门官,卿速将此门打开。”他用脚踢了一下门,声音在拱顶下回荡,像炮声震动了整条长廊。 看门官浑身发抖,钥匙在锁上碰击,就是插不进去。“一个老兵居然发抖!”查理耸了耸肩膀说道,“喂,伯爵,速与朕打开此门。” “陛下,”伯爵退后一步,说道,“若陛下令臣朝着丹麦人或德国人的炮口前进,臣一定服从,绝不犹豫,但现在陛下要臣面对的是地狱。” 国王从看门官手上一把夺过钥匙。“朕很清楚,”他用轻蔑的口吻说道,“此乃朕个人之事。”他的随从还来不及制止他,那道厚厚的橡木大门已经被他打开了。他边走进大厅边说道:“上帝佑我。”他的三位随从虽然害怕,却也好奇,也许对撇下国王感到惭愧,只好也跟随入内。 大厅里烛火辉煌,黑色的帐幔取代了古式带人物的挂毯。沿着墙壁,似乎像往常一样,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德国、丹麦或莫斯科的国旗,都是古斯塔夫阿道夫(古斯塔夫阿道夫,即古斯塔夫阿道夫大帝,一五九四年生,自一六一一至一六三二年在位,凡二十一年,曾击败丹麦、俄罗斯及德国。)的将士们掳获的战利品。中间可以清楚地看见蒙着丧礼黑纱的瑞典战旗。 长凳上坐满了国会议员。全国的四个等级各就各位(记录中并无此次会议。)。所有人一律穿黑,众多的脸庞在黑色的衬托下,显得光芒耀眼,因而在这四个目睹此异常景象的人当中,谁也难以在这群人里找到一个熟悉的面孔。就如同面对众多的观众,演员只看见模模糊糊一大群,连一个人也看不清。 在国王平常向国会发表演说的御座上,他们看见一具佩着王室标志的血淋淋的尸体。尸体右面,站着一个戴王冠的孩子,手拿权杖;左面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或者可以说是另一个鬼魂,身体靠着御座,穿着华萨把瑞典建成王国以前瑞典总督所穿的大礼服(瑞典最初被丹麦和挪威所兼并,后奋起斗争,自一四四八至一五二〇年由“总督”所治理。华萨总督(1496—1560)终于使之摆脱丹麦的统治。一五二三年,华萨被议会推举为国王。一五四〇年,他宣布瑞典为其家族世袭的王国。)。御座前面,好几位身穿黑色长袍、举止庄重而严肃、样子像法官的人物坐在一张桌子后面,桌上摆着几大部对开本的书和几份羊皮纸文件。御座和议员所坐的长凳之间,摆着一个蒙着黑纱的木砧,旁边还放着一把斧子。 在这群非凡的人物中,似乎没有任何人发现查理和他的三位随从在场。他们进来时,最初只听见一阵模糊的低语声,耳朵简直难以捕捉住任何清晰的语句。接着,穿黑袍的法官中,最年长的,也就是似乎担任主席的那位站起来,用手在面前摊开的一本书上敲了三下,顿时满堂鸦雀无声。几个脸色红润、衣着讲究、双手被捆在背后的年轻人从查理十一刚才开的那道门对面的另一道门走进了大厅。他们高扬着头,目光坚定地走着。他们后面,一个身材健硕,穿一件棕色紧身皮外衣的人拿着拴他们双手的绳子。走在头里似乎是囚犯中最重要的那一个走到大厅中央的木砧前面停下,用不在乎和轻蔑的目光看了看木砧。与此同时,那具尸体似乎痉挛地抖动起来,红色的鲜血从伤口汩汩而出。年轻人跪下并伸出了头颅。斧子在空中一闪,砰然急落。一股血直喷到台上,和尸体的血融合在一起。头颅在染血的地上蹦跳了几下,一直滚到查理身边,把他的脚也染红了。 直到此时为止,查理因惊讶而一语未发,但看到这一可怖的景象以后,他舌头上的结打开了;他朝御座走了几步,对着穿总督服的那个人,勇敢地说出了著名的几句话:“如果你来自上帝,请你说话;如果来自另外那位,就请你走开。” 幽灵缓慢而庄严地回答他:“查理王,这血不会在你在位时流……(说到这里,声音便听不太清了)而在五代(即查理十二(1697—1718在位)、于尔里克埃莱奥诺(1719—1720在位)、费雷德里克一世(1720—1751在位)、阿道夫费雷德里克(1751—1771在位)和古斯塔夫三世(1771—1792在位)共五代。其中第五代古斯塔夫三世被弑身亡。)之后流。华萨的天潢一脉要遭殃,遭殃,遭殃了!” 于是,这惊人的议会中众多的人物身形逐渐模糊,仿佛只成了一些带颜色的暗影,很快便完全消失了。神奇的蜡烛熄灭了,查理及其侍从手中的蜡烛只照着被微风轻轻吹动的古老挂毯。好一阵子,还听得见一种相当悦耳的声音,目击者之一将之比作树叶丛中风的低语,而另一位则比之为竖琴调音时弦断之声。对幻象持续的时间,大家都有一致的看法,认为大约是十分钟。 黑色的帐幔、砍断的头颅、把地板染红的汩汩鲜血,一切都随那群幽灵而消失了。只有查理的拖鞋仍留着一点鲜红,如果当夜的情景并非深深印入他的脑海,即此一点鲜红已足以唤起他的记忆。 国王回到书房以后,便叫人把他的所见记录下来,要他的随从签字,自己也签了字。尽管人们小心翼翼,向公众隐瞒记录的内容,但甚至在查理十一生前便已很快被人所知。这份文件至今犹存,直到现在,没有任何人敢对其真实性提出怀疑。记录的末尾十分精彩。国王说:“如朕刚才所述有一言虚妄,联愿放弃一切享受更美好生活之希望,而这种生活朕理应得之而无愧,因为联业绩显赫,尤其热心以谋民众之福祉,并捍卫朕先人之宗教。”(如前所言,梅里美之叙述与记录多有出入,此段亦为记录所无。)现在,如果人们想起古斯塔夫三世(古斯塔夫三世,生于一七四六年,在位时曾限制贵族之权利。一七九二年三月十五日,在一次化装舞会中被刺,三月二十九日去世。)死以及对谋杀他的凶手安卡斯特洛姆(安卡斯特洛姆,禁卫军之掌旗官,刺杀古斯塔夫三世之凶手,一七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被斩决。)的审判,一定会觉得这一事件与上述离奇的预兆不无关联之处。 指使安卡斯特洛姆的大概就是当着各等级代表的面被斩首的那个年轻人。 戴着王冠的尸体就是古斯塔夫三世。 而那个孩子则是他的儿子和继承人古斯塔夫阿道夫四世(古斯塔夫阿道夫四世,生于一七七八年,父死时年仅十四岁,由叔父苏德玛尼公爵摄政。由于治国无方,难拒外敌之侵,朝野不满,大失民心,于一八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被迫逊位。)。 还有,那老者大概就是古斯塔夫四世的叔父苏德玛尼公爵(苏德玛尼公爵,古斯塔夫阿道夫四世逊位后,王叔苏德玛尼公爵继位,是为查理十三,统治瑞典直至一八一八年。),他是王国的摄政,他侄儿被黜以后,他继位为王。 (查理十一,瑞典国王,生于一六五五年,卒于一六九七年。一六七二年即位后,建立绝对王权。) 凶宅鬼影 我在二十三岁那年动身到罗马去。我的父亲给了我十几封介绍信,其中只有一封写满了四页纸,是封口的。地址上写着:“烦交阿尔多布兰迪侯爵夫人。” 父亲对我说:“如果侯爵夫人风韵犹存的话,你就写信告诉我。” 我童年时就在他的书房壁炉上端看见挂着一幅肖像细密画,画上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人,头发上撒了粉,戴着一顶常春藤花环,肩上披着一块虎皮。画的背景有“罗马,一八××”字样。我觉得她的服饰很奇特,有好几次我询问这位贵妇是什么人。人家回答我说:“她是一个荡妇。” 我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我猜想其中一定有什么秘密,因为对这个简单的问题,我的母亲咬紧了嘴唇,我的父亲显出一脸严肃的样子。 这一次,父亲交给我封了口的信时,偷偷地望了画像一眼;我自己不由自主地也这样做了,我思量,这个头发上撒了粉的荡妇可能就是阿尔多布兰迪侯爵夫人。自从我初识世事以来,我就从母亲的面色和父亲的眼色里得出各种各样的结论。 到了罗马以后,我递交的第一封信就是给侯爵夫人的信。她住在圣马克广场附近的一间华丽的公馆里。 我将信和我的名片交给一个穿黄制服的仆人,他带我走进一间宽阔的客厅,光线幽暗,阴阴沉沉,家具陈旧。可是在罗马所有豪华的邸宅里都有名画家的图画。这间客厅里也有不少,其中有几幅尤其引人注意。 我第一眼就看出一幅女人肖像画显然是达·芬奇的作品。这幅画装在富丽堂皇的画框里,放在红木架子上,毫无疑问,这是收藏品里最主要的珍品。侯爵夫人还没有出现,我有充分的时间仔细研究一下这幅画。我甚至把画拿到窗户附近,以便在更明亮的光线下细看。很明显,这是一幅肖像画,而不是想象的人物画,因为画家不可能创造出这样的面部轮廓来:一个标致的女人,嘴唇相当厚,眉毛几乎连成一线,眼神既高傲又亲切。背景有她的盾形家徽,头上有公爵王冠。可是最使我惊奇的,是她的服装,除了头发不撒粉外,同我父亲的荡妇的服装一模一样。 侯爵夫人走进来的时候,我手里还拿着那幅画。 她一边向我走过来一边大声说:“真像他父亲!啊!你们这些法国人啊!法国人!他刚到就抓住了《卢克蕾蒂亚夫人》的画像。” 我赶紧为我的冒失而表示歉意,接着就用千言万语赞扬我大胆挪开的那幅达·芬奇的杰作。 “这确实是达·芬奇的画,”侯爵夫人说,“画的是卢克蕾蒂亚·博贾(卢克蕾蒂亚·博贾(1480—1519),是教皇阿历山大六世的私生女,结婚三次,扶助文学和艺术,雨果为她写了剧本《卢克蕾蒂亚·博贾》。)这位享有盛名的女人。我的所有藏画中,这是令尊最欣赏的一幅……啊!仁慈的上帝!你们父子多么像啊!我还以为看见二十五岁时的令尊了呢。他的身体怎么样?他在干什么?他会不会有一天到罗马来看看我们呀?” 尽管侯爵夫人没有撒粉,也没有虎皮,凭我的智慧,我第一眼就看出来她就是我父亲的那位荡妇。二十五年过去了,却未能使一个大美人的痕迹完全消失。她只是表情不一样了,化妆也不一样。她现在浑身穿黑衣服,下巴有三层,微笑很端庄,神情严肃而喜气洋洋,这一切说明她已变成一个虔诚的妇人。 她非常亲热地接待我,三言两语就给我介绍了她的房子、收入和朋友,朋友中有几个是红衣主教。 她说:“把我当做您的母亲吧……” 她谦逊地垂下眼睛。 “令尊嘱我照看您,给您忠告。” 为了向我证明她并不认为她所负担的只是名义上的差使,她立刻开始告诫我,对于像我这种年龄的年轻人,罗马有许多危险和陷阱,必须尽力躲避。我应该避免结交劣友,尤其是那些艺术家,只同她为我指定的人来往。总之,我听了一顿说教,我恭恭敬敬地点头称是,用合适的虚伪来回答她。 我正要站起来告辞的时候,她对我说: “可惜我的长子小侯爵目前正在罗马他的庄园里,不过我可以介绍您认识我的第二个儿子唐·奥塔维奥,他不久就要当上主教。我希望您喜欢他,同他做朋友……” 她又匆匆忙忙地加上一句: “因为你们年龄相当,他是一个温和而听话的孩子,跟您一样。” 她马上叫人去找奥塔维奥。我看见进来的是一个脸色苍白的高个子青年,神情凄苦,眼睛总往下垂,十分忧郁。 侯爵夫人不让他开口说话,就以他的名义答应给我以各种各样善意的帮忙,他的母亲每说一句,他就深深一鞠躬表示同意。我们说好,从明天起,他来带我到城里买东西,然后送我回阿尔多布兰迪公馆同家人一起吃晚饭。 我告辞以后在路上走不到二十步,后面有人用威严的声音喊我: “唐·奥塔维奥,这时候您单独一个人到哪里去?” 我回过头来,看见一个肥胖的神父,他睁大着眼睛,从头到脚仔细端详我。 我对他说:“我不是唐·奥塔维奥。” 神父向我深深地鞠躬,不住地表示歉意,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走进了阿尔多布兰迪公馆。我继续赶我的路,为了被错认为未来的主教而心中有点得意。 我不顾侯爵夫人的警告,也许正是由于她的警告,我才急于去找我认识的一个画家。我同他在他的画室里消磨了一个小时,我们谈的是罗马能够给我提供什么样的娱乐,不管是否合法的娱乐。然后我谈起了阿尔多布兰迪。 画家对我说:“侯爵夫人有过一段放荡的生活,后来她认识到自己已经过了征服男人的年龄,就变得笃信宗教,十分虔诚。她的长子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整天只顾打猎和收受他的广阔庄园里的佃农交给他的地租。现在他们正在培养第二个儿子唐·奥塔维奥成为一个蠢材,他们希望他有一天会成为红衣主教。目前他在受耶稣会的监视。他从来不能单独外出。禁止他看女人,他每走一步都有神父跟在后面,神父是侯爵夫人家的最后一位朋友,负责培养他为天主服务;现在神父管理全家,几乎有专制暴君的权力。” 第二天,唐·奥塔维奥坐着马车来找我,跟着他寸步不离的是纳格罗尼神父,就是昨天把我错认为奥塔维奥的那个,他们愿意当我的导游。 我们停下来的第一所建筑物是一座教堂。唐·奥塔维奥模仿神父的样子,跪了下来,手拍胸(手拍胸脯表示悔罪。),画了无数十字。站起来以后,他指点给我看那些壁画和雕像,同我议论一番,完全是一个正常人和内行的样子。这使我感到又惊奇又愉快。我们开始闲聊起来,他的谈话讨我欢喜。我们说的是意大利语。突然间,他改用法语对我说: “我的家庭教师不懂你们的言语。我们说法语吧,这样更自由些。” 简直可以说,换了一种语言把这个青年人也改变了。他的话里一点也没有教士味道。我还以为我听见的是我们外省一个自由党人在说话。我注意到他说话时语气平和,声音单调,同他使用言词的激烈构成鲜明的对照。这是他用来迷惑纳格罗尼的方法,已经养成了习惯;纳格罗尼不时要求我们解释一下我们说些什么。当然,我们的翻译是十分自由的。 我们看见走过一个穿紫色长袜的青年。 唐·奥塔维奥对我说:“他就是今天我们贵族子弟中的一个。讨厌的制服!再过几个月我就要穿上这样的制服了!”他沉默了片刻以后又说:“住在像你们这样的国家多幸福!如果我是法国人,也许有一天我会当上参议员!” 他的高尚的野心使我禁不住要笑起来,神父发觉了,我不得不向他解释,我们谈的是一个考古学家犯了错误,把贝宁(贝宁(1598—1680),意大利有名的雕刻家、建筑师、画家、剧作家和诗人。)所作的雕像视为古物。 我们回到阿尔多布兰迪公馆吃晚饭。喝完咖啡,紧跟着侯爵夫人就为她的儿子向我道歉,说她的儿子为了某些宗教仪式,必须回到卧室里去,我单独同她以及纳格罗尼在一起,神父倒在一张大沙发上,像个不做亏心事的人那样睡熟了。 侯爵夫人详细询问我关于我父亲的情况,又问巴黎,问我过去的生活以及将来的计划。我觉得她友好而善良,不过有点过分好奇,尤其是过分关心我的将来。她的意大利语说得非常好。我跟她学会了不少发音的方法,我决心要常常复习。 我经常去看她。几乎每天早上我都同他的儿子以及寸步不离的纳格罗尼一起去参观古迹,晚上,我同他们一起在阿尔多布兰迪公馆吃晚饭,侯爵夫人很少接待来访客人,有也几乎全是教会中人。 可是有一次,她介绍我认识一位德国太太,她是侯爵夫人的密友,最近才改信天主教,也长得十分漂亮,姓施特拉伦海姆,在罗马已经住了很久。两位夫人正在谈论一位著名的讲道者,我借着灯光,仔细端详那幅卢克蕾蒂亚的画像,到我认为我应该说话的时候,我大声说: “真是栩栩如生的眼睛!简直可以说,眼皮快要动了。” 我说这句有点过分夸张的话,是想在施特拉伦海姆夫人面前,树立自己是一个鉴赏家的形象,不料施特拉伦海姆夫人听了这句话以后,害怕得哆嗦起来,而且用手帕掩住了面孔。 侯爵夫人问:“亲爱的,您怎么啦?” “啊!没有什么,只是这位先生刚才说的话……” 大家盯着她问个不休,等到她对我们说,我的那句话使她回忆起一桩可怕的事以后,她就不得不将那件事说出来。 故事的梗概如下: 施特拉伦海姆夫人有一个小姑子名叫威廉明妮,她同威斯特伐利亚的一个青年,尤利乌斯·德·卡岑内伦贝格尔,订了婚,这青年在克莱斯特将军麾下当志愿军。我真不愿意说出这一连串又长又佶屈聱牙的姓名,可是美妙的故事总是跟在难念的姓名后面的,也只好如此了。 尤利乌斯是一个充满爱国心和幻想的可爱青年。参军前夕,他将自己的照片送给威廉明妮,威廉明妮也送给他自己的一张,他把照片一直藏在胸口。这在德国是常有的事。 一八一三年九月十三日,威廉明妮在卡塞尔,下午五时,在一间客厅里,同她妈和嫂子一起织毛线。她一边织,一边注视着放在她对面一张女红桌子上面的未婚夫的照片。突然间,她发出惊人的喊声,用手掩住胸口,昏了过去。大家费了很大的劲,才使她恢复知觉,她一能说话就张口大喊: “尤利乌斯死了!尤利乌斯被打死了!” 她肯定确有其事,她浑身的恐怖状态也证实她没有说假话,她说她看见照片里的人像闭上了眼睛,同时她觉得胸口上非常痛苦,仿佛有一块烧红的铁在穿透她的心脏。 大家尽力向她证明她的幻觉不是真的,她不应该加以重视,可是没有什么用处。可怜的姑娘简直无法安慰。她流了一个夜晚的泪,第二天,她执意要穿孝服,仿佛启示给她的灾难已经得到证实。 两天以后,收到了莱比锡血战的消息。尤利乌斯写了一封便信给他的未婚妻,信上日期是十三日下午三时,他没有受过伤,战功显赫,刚进入莱比锡城,他准备在大本营里过夜,因此是远离一切危险的。这封使人放心的信却无法平息威廉明妮的悲哀,她说写信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她相信未婚夫是在五点死的。 不幸的姑娘并没有弄错。不久就得到消息说,尤利乌斯负责去传达一道命令,在四时半出了莱比锡城,走了几公里,过了埃尔斯特,被埋伏在壕沟里一个敌军的掉队兵士一枪打死了。子弹洞穿了心脏,打碎了威廉明妮的照片。 我问德·施特拉伦海姆夫人:“这个可怜的姑娘后来怎样了?” “啊!她生了一场大病。现在她嫁给韦内的法院推事,如果您到德绍去,她会给您看尤利乌斯的照片。” 在施特拉伦海姆夫人讲故事的时候,神父半睡半醒,这时他插进来说:“这都是由魔鬼撮合才做成的。既然有人能使异教徒的神显灵,他当然也能在需要的时刻使照片上的眼睛开合。二十年前在蒂沃利(蒂沃利是意大利城市。)一个英国人被一尊石像扼死了。” 我惊喊道:“被一尊石像?怎么会呢?” “他是一个在蒂沃利发掘古代文物的英国绅士。他挖到了一尊皇后的石像,这位皇后到底是阿格利殡,或者弥萨莲娜,那倒无关紧要。他把石像抬回家,整天瞧她和欣赏她,到后来疯狂地爱上了她。那些新教的先生们差不多个个都是疯子。他管石像叫我的妻,我的夫人,尽管石像是大理石雕的,他还吻她。他说石像每晚都活过来陪他睡觉。结果一天早上人们发现这位绅士死在床上。你们相信这件事吗?还有另一个英国人收买了这尊石像呢。至于我,我宁愿它是一个石灰雕像。” 人们一旦谈起鬼神怪异,就止不住嘴了。每个人都有一段神怪故事要讲。我也加进这个恐怖故事的大合唱里;结果到我们分手时,我们每个人都相当激动而且充满了对魔鬼的尊敬。 我步行回我的寓所,为了通到科索街,我穿过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胡同,那是我从来没有走过的。胡同里阒无一人。一路上只看见两旁都是花园的长围墙和一些矮小的房子,其中没有一间是亮着灯光的。午夜的钟声刚敲响,周围漆黑一片。我走在路当中,步子相当快,突然我听见头上“啧”的响了一声,同时一枝玫瑰花跌落到我的脚下。我抬起眼睛,尽管天色昏暗,我还看得出楼上窗口里有一个白衣服的妇人,两条臂膀向我直伸。我们这些法国人在外国是非常有利的,我们的父辈征服了欧洲,为了国家的尊严,给我们创造了一些讨人欢喜的传统。我是真诚地相信,德国女人、西班牙女人和意大利女人,只要看见一个法兰西男子,爱火就会燃烧起来的。总之,在那时期,我还是带有法兰西风度的,那枝玫瑰花不是清楚地说明了问题了吗? 我捡起了玫瑰花低声说:“夫人,您的花掉下来了……” 可是那女人早已消失,窗户也无声无息地关上了。我就做了任何人在我的处境下都要做的事。我寻找最近的大门,我找到了,大门离窗户只有两步远,我等待有人来给我开门。在深沉的静寂中五分钟过去了。我于是轻声咳嗽,轻轻叩门,可是门始终不开。我仔细地察看一下,希望找到一把钥匙或者一个插销,使我大为惊异的,是我发现了门上锁着一把挂锁。 我心想:“原来妒忌的丈夫还没有回家。” 我捡起一块小石头,朝窗户扔去。石头碰到了一块防风板,反弹回来,落到我的脚下。 我自忖:“难道罗马的妇女以为男人衣袋里都藏着梯子吗?这个风俗习惯人家倒没有向我提起过。” 我再等了几分钟,丝毫没有结果。只是我似乎有一两次看见百叶窗微微地颤动,好像里面有人想将它推开,看一看街道上的情形。又过了一刻钟,我的忍耐已经到了限度,我点起了一枝雪茄,继续走我的路,默默地记住有挂锁的房屋的方位。 第二天,再琢磨这件奇事时,我得到了如下的结论:一位年轻的罗马妇女,大概是美若天仙,在我全城奔走买东西时看见过我,爱上了我的翩翩风采。她之所以送给我一枝神秘之花来表示她对我的爱情,是因为她害羞,或者她被一个年老的陪媪撞见了。我决心正式包围这所居住着一位公主的房屋。 带着这个好计划,我自命不凡地梳了梳头发,就走出寓所。我穿上我的新礼服,戴上黄手套。这身打扮以后,我把帽子拉低点,纽扣上别着那枝枯萎了的玫瑰花,就向那条我还不知道名字的胡同走去。我不费劲就找到了那条胡同的名字。一块钉在一个圣母像上面的牌子告诉我:它叫卢克蕾蒂亚夫人胡同。 这个名字使我很惊讶。我马上想起了达·芬奇的那幅肖像,还想起了昨天夜里在侯爵夫人家里大家所讲的神奇怪异故事。接着我又想起了天赐良缘。为什么我的对象不能叫卢克蕾蒂亚?为什么不能同阿尔多布兰迪画廊里的卢克蕾蒂亚相像? 现在是大白天,我离那位美人只有两步远,我虽然情绪激动,但没有丝毫不祥的想法。 我来到了房子的门口。门牌是十三号。这是凶兆……它同我昨天晚上看见的相差甚远。它根本不是宫阙,一点也不是。我看到的是一圈年深日久变黑了而且布满苔藓的围墙,墙后面伸过来一些果树未经妥善清理的杂枝。围墙内的一角,耸立着一座二层楼的住宅,有两扇临街的窗户,外边都有防风板封闭,板外还有无数铁条阻挡,大门很矮,门上边有一个已经退尽颜色的盾形纹章,大门同昨晚一样有一把带铁链的大挂锁锁着。门上用粉笔写着:古屋出售,租赁亦可。 我并没有弄错,胡同的这一头,房屋相当稀少,弄错是不可能的,这的确是我看见过的挂锁,而且大门附近还有两片玫瑰花瓣,证明这就是我收到美人用花向我表示爱情的确切地点,而且证明还没有人打扫过房屋的前面。 我去询问附近的穷人,想知道看守这所神秘住宅的看门人住在哪里。 人家粗暴地回答我:“不住在这儿。” 我的问题似乎惹起被问者的不快,这样就更刺激了我的好奇心。我一家一家地去问,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昏暗的地窖,里面住着一个可以怀疑是巫婆的老妇人,因为她养着一只黑猫,而且正在一只大锅里不知煮着什么。 她说:“您想瞧瞧卢克蕾蒂亚夫人的宅子吗?我有钥匙。” “那么,带我去看吧。” 她带着怀疑的神气微笑着问:“您想租下来吗?” “是的,如果合适的话。” “您不会认为合适的。要我带您去看房子,您能给我一点小费吗?” “我很愿意。” 有了这句话作保证,她很迅速地从她的小板凳上站起来,在墙上摘下一条长满了锈的钥匙,带我走到十三号屋门前。 我问她:“为什么人们管这所房子叫卢克蕾蒂亚的屋子?” 老太婆嘻嘻一笑,说道: “为什么人家管您叫外国人?不就是因为您是外国人吗?” “就算是吧,可是这位卢克蕾蒂亚夫人到底是谁?她是一位罗马贵妇吗?” “怎么!您到罗马来,而您还没有听人谈起过卢克蕾蒂亚夫人!我们进到屋子里面时,我就会告诉您关于她的事。这里又发生了怪事一桩,我不知道这把钥匙怎样了,它转不动。您自己来试试看。” 事实上是挂锁同钥匙已经久违了。后来,我骂了三句粗话,加上咬牙切齿,我才使钥匙转动,可是我已经撕破了我的黄手套和使我的手掌脱了臼。我们走进一条昏暗的甬道,从这里可以进入好几间低矮的大厅。 很奇怪地铺上护壁的天花板上面布满了蜘蛛网,网下面依稀分辨出金漆的痕迹。所有的房间都散发着霉气味,很明显,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过了。一件家具也没有,沿着起硝的墙壁有一条条一缕缕的旧皮絮吊下来。根据几个托座上的雕刻和壁炉的形状,我得出结论,这所房子是十五世纪时的建筑物,很可能过去它是装修得很漂亮的。窗户装着小方块玫瑰,大部分已经破碎,窗户面对着花园,我看见花园里一株玫瑰盛开着鲜花,还有几棵果树,和无数的花椰菜。 走遍了楼下的房间以后,我登上二楼,就是我看见那个美女的所在地。老太婆想阻止我上楼,对我说楼上没有什么可看的,又说楼梯坏了。我执意要上楼,她只好跟着我,脸上明显地不愿意。楼上的房间同别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不那么潮湿,地板同窗户的损坏情况也比较好。我走进最后一间房间,发现一件怪事,里面一张黑皮的大沙发,一点灰尘也没有。我坐上去,觉得坐在上面听人讲故事很舒服,就恳求老太婆讲一讲关于卢克蕾蒂亚夫人的事;为了使她的记忆清醒一点,在她开口以前我给了她一点小费。她咳了一声,擤了一下鼻涕,开始讲了: “在异教徒时代,皇上是亚历山大,他有一个女儿,漂亮得如花似玉,大家称她为卢克蕾蒂亚夫人。您瞧,她就在这儿……” 我飞快地回过头来。老太婆指给我看一个雕刻过的托座,它支撑着这房间的主梁。托座上有一个雕刻得很粗糙的妖艳女人。 老太婆继续说:“她是一个爱玩的女人。她害怕父亲骂她,就叫人建筑了我们现在这所房子。 “每天晚上她走下奎里纳尔山,到这儿来找乐儿。她站在这扇窗口旁,看见街上走过一个像先生您一样漂亮的骑士时,就呼唤他上楼,至于如何接待他,您可想而知。可是男人是多嘴多舌的,起码其中有几个是这样,他们传出去以后可能影响她的名声。因此她就立下一个规矩。每逢她同她的情郎分手以后,她的武装侍从就守候在楼梯里,就是我们刚刚上来的楼梯。他们将那情郎砍成肉酱,然后埋藏在花椰菜地里。您不信,这所花园里还可以挖出死人尸骨! “这种做法延续了相当时间。有一天晚上她的小叔子,名叫西斯托·塔奎诺(老太婆把卢克蕾蒂亚·博贾同另一位罗马贵妇卢克蕾蒂亚(生年不详,死于纪元前五〇九年)弄混了。后者的丈夫是塔奎诺·柯拉丁。据传说,罗马最后一位国王傲慢的塔奎诺的儿子西斯托·塔奎诺,疯狂地爱上了卢克蕾蒂亚,强奸了她,以致她自杀而死,她丈夫纠合志同道合的友人,推翻了罗马王国,建立了共和。她同卢克蕾蒂亚·博贾,除了名字相同以外,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从窗口下走过。她不认识他。她呼唤他,他上了楼。夜里的猫都是灰色的,很难分辨谁是谁。她的小叔子也同别的人一样被杀害了。可是他遗留下来一块手帕,上面有他的名字。 “她一发现他们所做的坏事以后,就绝望了。她很快就解下袜带,吊死在这根横梁上。这对年轻人真是一个好教训!” 老太婆在叙述中把时代都弄错了,把塔奎诺同博贾混为一人,这时候我的眼睛在盯着地板,我刚在地板上发现了几片新鲜的玫瑰花瓣,使我陷入沉思。 我问老太婆:“谁管这所花园?” “我的儿子,先生,他是邻居瓦诺齐先生的园丁,瓦诺齐先生的花园是我们的贴邻,花园主人长年住在海滨的马雷姆,很少到罗马来。这就是花园管理不善的原因。”她叹了一口气又说,“我的儿子跟他在一起,我怕他们不会很快就回来。” “他跟着瓦诺齐先生工作很忙吗?” “啊!他是一个怪人,叫我儿子干的事情可多呢……我怕会发生什么坏事情……啊!我可怜的儿子!” 她向房门走了一步,仿佛想中止这场谈话。 我拦住她问:“没有人住在这儿吗?” “一个人也没有。” “为什么?” 她耸了耸肩膀。 我给她一块钱对她说:“你听我说,告诉我事实真相。有一个女人到过这儿来。” “一个女人,天主耶稣!” “是的,我昨天晚上看见的。我同她说过话。” “圣母啊!”老太婆大声喊起来,急忙向楼梯冲去。“难道是卢克蕾蒂亚夫人?快走,快走,好心的先生!人家早就告诉过我她的鬼魂在夜里出现,我不想告诉您,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因为我相信您是真心想租这所房子的。” 我没法留她。她匆匆忙忙地离开了这所房子,据她说,她要赶快去最近的教堂里献上一根蜡烛。 我自己也走了出来;让她走了,后悔没能从她的口中掏出更多的东西。 大家都猜到我不会在阿尔多布兰迪公馆里讲出我的艳遇的:侯爵夫人过分一本正经了,唐·奥塔维奥又过分专注在政治方面,不可能对我的遭遇提出好的建议。我于是去找到我的画家,他熟识罗马的每一寸土地,我问他对这件事有什么想法。 他说:“我认为您看见的是卢克蕾蒂亚·博贾的鬼魂。您冒了多大的险啊!她活着的时候是个危险人物,现在她死后您想会变得好点吗!这简直叫人哆嗦。” “不开玩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就是说,先生您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哲学家,不相信鬼神。很好;那么请您谈一谈另一种假设吧。假定老太婆把房子租给一些女人,这些女人能呼唤过路的人上楼,有好些道德相当败坏的老妇人是操这种业务的。” 我说:“好极了,难道我的样子像个圣人,使得老太婆不肯给我服务吗?这倒有损我的自尊心。而且,亲爱的,想一想屋子里的家具吧,不是着了魔的人是不会满足于只有一张沙发的。” “那么,毫无疑问,是个鬼魂出现了。等一等,还有最后一个假设。您也许弄错了房子。天哪!我想起来了,附近是一所花园,一扇低矮的大门?……那是我的好朋友罗西娜的房子呀。十八个月以来她成了这条胡同的装饰品。她虽然失去一只眼睛,这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她从侧面看来还十分漂亮。” 这些解释都不能令我满意。夜幕降临以后,我慢慢地从卢克蕾蒂亚的房子走过。我没有看见什么。我又走一次,仍然没有什么。以后接连三四个晚上,我从阿尔多布兰迪公馆出来后总到房子窗下鹊立,始终毫无结果。我慢慢地忘记了十三号房子的神秘女子了。可是一个晚上,我在午夜时分走过胡同的时候,清晰地听见了窗户后面传来一个女人的低笑声,掷花的女人就是在这个窗口出现的。我一连两次听见了这低笑声,禁不住害怕起来,这时候,我看见了胡同另一端走出来一队戴着风帽的悔罪者,每人手里一根蜡烛,抬着一个准备下葬的死人。他们走过以后,我又在窗口下面站岗,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听见。我试着投掷石子,我甚至清楚地叫唤,没有人出现,突然下了一阵暴雨,迫着我不得不撤退。 我很惭愧地说,我不知有多少次站立在这间可诅咒的房子前面,而无法破解折磨着我的哑谜。有一次,我偕同唐·奥塔维奥和他的永不离身的神父,一起走过卢克蕾蒂亚夫人胡同。 我说:“这就是卢克蕾蒂亚的房子。” 我看见奥塔维奥变了面色。 他回答道:“是啊,一种十分不可靠的民间传说,认为卢克蕾蒂亚·博贾的小房子就在这里。如果墙壁会说话,它们会告诉我们多少暴行啊!可是,朋友,我拿这个时代同我们的时代作比较,我又惋惜这个时代的逝去。在亚历山大六世的统治下,还有罗马人。现在再也没有了。恺撒·博贾是一个魔王,同时也是一位伟人。他想将野蛮人驱逐出意大利,要是当时他父亲还活着的话,也许他能完成这项伟大的计划。啊!但愿上天赐给我们一位像博贾一样的暴君,让他把我们从人类的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 唐·奥塔维奥一谈起政治,就没法闭上他的嘴。我们已经走到人民广场,而他对开明专制君主的赞美还没有完。我们离开我的卢克蕾蒂亚已经太远了。 有一个晚上我很迟才去拜访侯爵夫人,她对我说,她的儿子身体不适,求我上楼上看一看他。我看见他和衣躺在床上,在读着一份法文报纸,那是我今天早上小心翼翼地藏在教会神父的文集里带给他的。已经有一段时间,神父的文集当了我们的交通工具,我们必须把递送的报纸书籍藏起来,不让神父和侯爵夫人看见。法国邮件到达的日子,人们总给我带来一本对开本的书,我退还一本,当中就夹着一张报纸,那是大使馆的秘书借给我的。这就使得侯爵夫人和她的家庭教师都以为我是个虔诚的教徒,神父有时还想请我谈谈神学。 我同唐·奥塔维奥谈了一会儿话,注意到他十分激动,连政治这样的主题也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我就劝他脱掉衣服睡觉,同他道别。天很冷,我没有穿斗篷。唐·奥塔维奥一定要我穿他的那件;我接受了,而且向他请教怎样才能像个真正的罗马人那样披着斗篷,那真是一门相当难学的艺术。 我走出阿尔多布兰迪公馆,身上十分暖和地裹着一直盖到鼻子的斗篷。我刚在圣马克广场的人行道上走了几步,一个平民汉子走近我,递给了一张皱巴巴的纸,这汉子我看见过,刚才坐在公馆门口的一张长凳上。 他对我说:“为了天主的爱,请读这封信。” 接着他转身就奔走得无影无踪。 我拿了信,找些灯光来读信。在一尊圣母像前面,我发现了一盏点着的灯,在灯光下我看出来信是用铅笔写的,而且似乎是出自发抖的手。我费了很大的劲才辨认出下面的字来: 今晚别来了,否则我们都完了!他们已经知道一切,还不知道你的姓名,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使我们分离。 我叫起来:“卢克蕾蒂亚!又是卢克蕾蒂亚!这一切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神秘的鬼怪?‘今晚别来了’,可是我的美人,要走哪条道路才能到你那儿呀?” 我一边琢磨这封信的内容,一边不知不觉地走进了卢克蕾蒂亚夫人胡同,不一会儿我就站在门牌十三号门前。 街道上像往常一样荒凉,四周深沉的静寂只被我的脚步声扰乱了。我停下来,抬头望着那扇熟悉的窗户。这一次,我没有弄错,护窗板分开了。 那扇窗子大大地打开了。 我似乎看见一个人影在房间的黑暗背景上显现出来。 我低声问:“卢克蕾蒂亚,是您吗?” 没有回答,我只听见喀哒一声,起初我还没弄明白是什么声音。 我稍为抬高了声音又问:“是您吗,卢克蕾蒂亚?” 说时迟那时快,我的胸口遭到了可怕的一击,枪声响了,我躺倒在铺路石上。 一个粗野的嗓音冲着我大喊: “这是卢克蕾蒂亚夫人送给你的礼物!” 护窗板毫无声息地又关上了。 我挣扎着站了起来,起初我摸了摸胸口,以为肚子里一定出现了一个大洞。谁知斗篷穿了洞,上衣也是,可是子弹被厚呢的皱褶减轻了力量,我只得到严重的挫伤。 我害怕第二颗子弹不等自来,马上爬到这间不友好的房子的另一边,贴着墙壁走,使人无法瞄准我。 我尽快地离开,还在气喘吁吁,这时一个在我后面我无法看到的人抓住我的臂膀,很关心地问我是不是受伤了。 听声音我认出是唐·奥塔维奥。这不是对他提出问题的时候,不管我多么惊讶会在晚上的这时候看见他单独一个人在街上。我简单地告诉他人家刚从一个窗口打了我一枪,我只受了伤。 他惊叫起来:“完全是误会!可是我听见有人来了。您能行走吗?如果被人发现我们两个在一起,我就完了。不过我绝不抛弃您。” 他挽住我的臂膀拉着我快走。我们走着,不,我们尽我可能奔跑着,不一会儿,我不得不坐在一块界石上休息,喘一口气。 幸运的是,我们到了一所大公馆附近,公馆里正在举行舞会。大门口停了不少马车。唐·奥塔维奥找了一辆出租马车,把我扶上去,一直送我到旅馆。我喝了一大杯水,情绪还不能平静,我详详细细地告诉他我在这所凶宅前面所遇到的一切,从那枝玫瑰花一直到那颗铅弹为止。 他低着头听我叙述,一只手遮住半边脸。我给他看我收到的字条时,他一把抢过去,急急忙忙地读了,又喊起来: “天大的误会!可怕的误会!” 我对他说:“亲爱的,您会同意这场误会对我对您都是不愉快的。人家差点儿杀掉我,对您却在您的漂亮斗篷上打穿了十到十二个洞。该死!您的同胞真是妒忌得可以!” 唐·奥塔维奥愁眉苦脸地紧紧握着我的手,把字条又念了一遍,没有回答我。 我对他说:“请您解释一下这整个事件,我一点也弄不懂。” 他耸了耸肩膀。 我对他说:“起码您得告诉我,我应该怎样做?在你们这座圣城里,我应该向谁申请来处罚这位先生,他不分青红皂白对着路人就打枪。我得向您承认我很高兴看见他被吊死。” 他大声说:“您千万不能这样做!您不理解这个国家。对已经发生的事不要向任何人提起。您会连累您自己的。” “怎么?连累我自己?见鬼!我还要报复呢。如果我得罪了一个粗野的家伙,我就无话可说了;可是我只捡起一朵玫瑰花……凭良心说,他不应赏我一颗子弹。” 唐·奥塔维奥说:“让我来吧,也许我可以弄清这个谜。可是我求求您,作为恩典,作为您对我的友谊的证明,这件事不要告诉任何人。您能答应吗?” 他求我的时候神气十分凄苦,使得我没有勇气拒绝,我答应了他的要求。他向我千恩万谢,他亲自在我胸口上贴上科隆香水敷料以后,同我握手道别。 他打开房门正要走出去的时候,我问他:“顺便问一句,您怎么会在这儿的?您怎么会刚好到来帮助我的?” 他有点窘态地回答道:“我听见了一下枪声,马上走了出来,我害怕您遭到不幸。” 他再一次叮嘱我严守秘密以后,就匆匆忙忙地离去。 第二天早上,一个外科医生来看我,毫无疑问是唐·奥塔维奥请来的。他给我开了一个使用糊剂的方子,却没有问我的脸又青又肿的原因。在罗马人人都能守口如瓶,我也很想入乡随俗。 几天过去了,我还没有机会同唐·奥塔维奥畅谈一次。他很忙,比平时更阴沉,似乎在躲避我的提问。在我同他共处的短短时间里,他从来没有提起过卢克蕾蒂亚夫人胡同的古怪住客。庆祝他的圣职受任礼的日期越来越近了,我认为他的郁郁不乐是因为他不愿意被人强迫他选择这种职业。 至于我,我准备离开罗马到佛罗伦萨去。我向阿尔多布兰迪侯爵夫人宣布我要走时,唐·奥塔维奥用一个借口就把我带到楼上他的房间里去。 在那里,他抓住我的两只手,对我说: “亲爱的朋友,如果您不同意我的请求,我只有自杀了,因为我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摆脱窘境。我已经下定决心,永远不穿那件他们迫我穿的丑恶神父服。我想离开这个国家。我要向您请求的,就是带着我一起走。您可以把我当做您的仆人。只要在您的护照上加上一句话,我就很容易逃走了。” 我起先还用他会使他母亲伤心为理由,要他放弃这样的计划;后来我发现他的决心完全不可动摇,最后我答应带他一起走,同时更改一下我的护照。 他说:“这还没有完。我的逃走要看我办的一件事成功与否。您准备后天动身。后天,我也许已经成功了,那时候,我就完全听您的了。” 我带点不安地问:“您难道那么傻,会卷进一场叛国阴谋里去吗?” 他回答道:“不会,我这件事涉及的利益,没有祖国的命运那么严重,但也相当严重,因为这件事成功与否,影响到我的生命和幸福。现在我再也不能告诉您什么,再过两天,您就会知道一切。” 我已经习惯于神神秘秘了,我不再追问下去。我们商量好。清晨三时我们动身,一路上不停留,一直到过了托斯卡纳边界才停下来。 我相信这么早就要动身,睡觉是不必要的了,我就利用我在罗马的最后一个晚上去拜访所有接待过我的人家。到侯爵夫人家辞行,我紧紧握住她儿子的手,无论是礼节上或者形式上我都要这样做。我发觉他的手在我的手里哆嗦着,他低声对我说: “现在是决定我生或死的时刻。您回到旅馆里可以收到我的一封信,如果过了三点我还不到您那儿,您就不必再等我了。” 他的脸色变化使我惊异;可是我只当做是很自然的事,他要离开家庭了,也许一去而不复返,感情激动是必然的。 将近一点钟时,我回寓所。我想再走一次那条卢克蕾蒂亚胡同。我看见那扇窗下面悬吊着白色的东西,就是这个窗口,我两次看见两个多么不同的幽灵出现。我小心翼翼地走近来。那白色的东西是一条打了许多结的绳子。这是不是邀请我去同贵妇告别呢?看样子十分像,诱惑非常有力。可是我不上当,我记起了我对唐·奥塔维奥的诺言,而且不得不说明白,几天以前,我的不那么大胆的行动,尚且引起了一场不愉快的接待,我不得不引以为戒。 我继续赶我的路,可是我走得很慢,我为失掉最后一次机会,不能探知十三号房屋的秘密而感到痛心。我一步一回头,希望能看到有人挽着绳子下落。什么也没有出现。最后我到了胡同的尽头,马上就要进入科索了。 我脱下帽子向那所我还看得见的房子挥了挥说:“再见吧,卢克蕾蒂亚夫人。找另外一个人去帮助您报复那个把您关起来的吃醋丈夫吧。” 我走进旅馆时正好敲响两点。马车已经停好在院子里,行李都装好了。旅馆的一个侍者递给我一封信,那是唐·奥塔维奥的信,我觉得信很长,就想留着回到卧房时再看。我叫侍者为我照明。 侍者对我说:“先生,您对我们说过的那个仆人,要同先生一起出门的那个……” “他来了吗?” “没有,先生……” “他一定是在驿站里,准备同马一起来。” “先生,刚才来了一位夫人,她要同先生的仆人谈话。她一定要上楼到先生的房间里,她还叮嘱我一等先生的仆人到来,马上告诉他说卢克蕾蒂亚夫人在先生的房间里等他。” “在我的房间里?”我喊起来,用力抓住楼梯的栏杆。 “是的,先生。看样子她也动身,因为她给了我一个包裹,我已经放在行李箱里。” 我的心猛烈地跳动。我也说不出我被一种什么样的迷信恐怖和好奇混合起来的心理攫住了。我一级一级地走上楼梯。到了二楼(我住在三楼)在我前面的侍者一失足踏了个空,手里拿着的蜡烛跌落到地上,熄灭了。他对我频频道歉,下楼去重新点燃蜡烛。我却继续上楼。 我的手已经碰到房间的钥匙。我犹豫了。什么样的鬼魂要在我的眼前出现呢?在黑暗中不止一次,我想起了血淋淋的修女的故事。难道我也像唐·阿隆索一样被魔鬼附身了吗?我觉得侍者迟迟不上来。 我打开房门。感谢上天!我的卧房里有灯光。我迅速地越过卧房前面的小客厅。只看一眼就足够证实我的卧房里一个人也没有。可是我马上就听见我背后有轻微的脚步声和女人衣裙的窸窣声。我的头发根根竖起。我猛然间回过头来。 一个穿白衣服的女人,头上盖着黑纱巾,伸出两条臂膀向我走过来。她抓住我的手喊道: “你终于来了,我最亲爱的人!” 她的手冷如冰,面色像个死人,我一直后退到墙边。 “圣母啊,不是他!……啊,先生,您是唐·奥塔维奥的朋友吧?” 听了这句话,一切都明白了。眼前这位年轻的妇女,尽管脸色苍白,一点不像鬼魂。她低垂双眼,鬼魂是不会这样做的,她的双手交叉搁在腰带上,这是谦逊的态度,这使我相信我的朋友唐·奥塔维奥不是我想象中一个伟大的政治家。总之,同卢克蕾蒂亚私奔现在正是大好时光,可惜我在这件事当中只担任了一个心腹亲信的角色。 一分钟以后,化了装的奥塔维奥来了。马儿也来了,我们立即动身。卢克蕾蒂亚没有护照,可是一个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是不会引起怀疑的。可是一个边防警察却也为难我们。我称赞他是一个勇士,肯定在伟大的拿破仑麾下服过役。他说我说得对。我送给他一个伟大拿破仑的金像,又说我的习惯是偕同一个女朋友一起旅行,做我的旅伴,考虑到我经常更换旅伴,我认为没有必要将旅伴的名字写在护照上。 我又补充说:“这一位旅伴陪我到最近的城市里去,有人告诉我说,在那里可以找到更漂亮的。” 他对我说:“您要更换旅伴就错了,这一个够好的了。”他恭恭敬敬地关了车门。 夫人,如果您要听整个故事的话,我就告诉您吧!这个该死的唐·奥塔维奥认识了这位可爱的美人,她是一个有钱的农民瓦诺齐的妹妹;瓦诺齐名声不怎么好,有点自由主义思想,经常有走私活动。唐·奥塔维奥明知道,纵使他的家庭不强迫他进修道院,也绝对不会让他娶一个家庭条件远不如他家的姑娘做妻子。 爱情是能创造发明的。纳格罗尼神父的弟子设法建立了同爱人秘密通信的办法。每天晚上,他溜出阿尔多布兰迪公馆,由于害怕翻墙进入瓦诺齐的房子不安全,两个情人想出了在卢克蕾蒂亚夫人的房子里幽会的办法,这所房子的凶宅名声可以保护他们。贴邻的两个花园有一道小门可以相通,一棵矮小的无花果树遮住了这扇门。卢克蕾蒂亚和奥塔维奥年纪轻又在热恋中,都不在乎家具的缺少,我说过,全部家具只有一张旧的皮沙发。 一天晚上,在等待唐·奥塔维奥的时候,卢克蕾蒂亚把我当做是他,送给我那株玫瑰花,我代他捡了回去。的确,从身材和姿态上看,唐·奥塔维奥同我有相似的地方,几个在罗马认识我父亲的爱讲人坏话的人,就说是我了。后来卢克蕾蒂亚的哥哥发现了秘密,可是无论他怎样威吓,卢克蕾蒂亚也不肯说出男方的名字,这才发生了在我身上报复的一幕。至于后来一对恋人怎样私奔,就不用我说了。 结论。——我们三个人到达了佛罗伦萨。唐·奥塔维奥同卢克蕾蒂亚结了婚,马上动身到巴黎去了。我的父亲接待他们,像我在这里受到侯爵夫人的接待一样。父亲还负责帮助他们家庭和解,他费了很大的劲才做到了。阿尔多布兰迪侯爵恰巧在这时染上了热病,死了。奥塔维奥继承了他的爵位和遗产,我当上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的教父。 老保姆的故事 你们知道吧,我的小宝贝们,我这个老保姆,你们的保姆妈妈,是个孤儿,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你们都听说过你们的外公是北方威斯特摩兰郡的牧师吧,我也是从那地方来的。那时候,我还是乡村学校的学生。一天,你们的外婆来学校找我们老师,问有没有人能做保姆。我就大胆说,我行。老师喊我起来,说我针线做得不错,人又忠厚老实,家境虽不怎样,可父母都是本分人。那位太太(你们的外婆)说,她快要生孩子了,有些事要我做,说的时候脸涨得和我一样红。我看着她,心里想,能服侍这样的太太真是太好了!看来,你们更想听后面的故事。好吧,我马上就会说到的。在罗萨蒙德小姐(就是你们的妈妈)出生前,我就这样被雇佣,在你们外婆家住下了。当然,孩子一出生,我也没怎么能照顾她,因为你们的外婆一天到晚抱着她,整夜都和她一块睡。有时,她让我帮忙照看一下你们的妈妈,我就很高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宝宝,虽说你们小时候也都挺可爱的,可你们长得都没有她那么漂亮!她长得很像你们的外婆。你们的外婆可是个天生的美人,是诺桑伯兰郡弗尼瓦尔爵士的孙女。我猜想,她没有兄弟姐妹,就这样在弗尼瓦尔家族中长大,直到嫁给了你们的外公。你们的外公那时只是个助理牧师,卡莱尔区一个小店主的儿子,但他聪明能干,知书达理,在教区里又踏踏实实,勤奋肯干——这教区可大啦,包括了所有韦斯特摩郡的丘陵地带。但是,当你们的妈妈罗萨蒙德小姐还只有四五岁时,你们的外婆在两星期里就死了父母。哎,那真是些难熬的日子啊!那时,漂亮的女主人(你们的外婆)快生第二胎了,可你们的外公在一次出远门时被雨淋了,浑身湿透,加上劳累,回家就发高烧死了。这之后,你们的外婆一病不起,苦苦撑到把孩子生了下来,可那孩子在肚子里就死了。她把死孩子抱在胸前,没过几天也死了。她临死前要我照顾好你们的妈妈罗萨蒙德小姐,其实就算她不说,我这辈子也不会离开小姐的。 接下来,我们的眼泪还没擦干,遗嘱执行人和监护人就来处理事情了。他们是你们外婆的表哥弗尼瓦尔爵士,和你们外公的弟弟埃斯维特先生,他在曼彻斯特开了一家小店,生意一直不太好,家里人倒挺多。不知道是他们商量出来的呢,还是女主人临死前嘱咐她表弟的,反正他们要把我和罗萨蒙德小姐送到诺桑伯兰郡的弗尼瓦尔庄园去住。弗尼瓦尔爵士说,这是女主人临死前的意思,说她曾对他说,他的庄园很大,多一两个人算不了什么,所以他同意了。我其实不想去,可我舍不得小姐,她现在是我的小主人,又那么聪明伶俐,到哪儿都像阳光一样惹人喜爱。还有,别的仆人都羡慕我,说我有福气,可以和小姐一起到弗尼瓦尔庄园去住,我也很高兴。 后来我知道,我们不是和弗尼瓦尔爵士住在一起。弗尼瓦尔家族的人早在五十多年前就搬出去了,不住在弗尼瓦尔庄园。我想也是,我那死去的女主人就在这个家里长大的,可我从没听她说在那儿住过。我本想,罗萨蒙德小姐到她母亲住过的地方去住,倒也不错,听他们这么一说,我心里有点冷。 弗尼瓦尔爵士的随从还对我说——这是我大着胆子问出来的——那座庄园挺大的,在坎伯兰郡的一座荒山脚下,有一个年老的弗尼瓦尔小姐,就是我那死去的女主人的姑妈,还有几个仆人,住在那儿。弗尼瓦尔爵士说,那儿环境很好,挺合适罗萨蒙德小姐在那儿住上几年的,还说罗萨蒙德小姐住在那儿,说不准还会让她那个上了年纪的姑奶奶高兴起来。 弗尼瓦尔爵士还对我说,要隔天把罗萨蒙德小姐的行李收拾好。他不多说话,说话时的样子又很凶,听说弗尼瓦尔家的男人都这样。我听说,弗尼瓦尔爵士过去很喜欢他表妹,就是我那死去的女主人,还想娶她,只是后来知道她父亲不同意,她不管弗尼瓦尔爵士怎么求她,最后还是嫁给了埃斯维特先生(就是你们的外公)。其实,整件事我也不很清楚,只知道弗尼瓦尔爵士后来一直没结婚。我本想,他要是喜欢过罗萨蒙德小姐的母亲,那一定会很关心小姐的,可他没有。他让他的随从送我们去那个庄园,还要他当晚就赶到纽卡斯尔去见他。这样,那个随从送我们到了那里,就匆匆走了,没时间把我们介绍给庄园里的那些人。而我们两个可怜人呐(我那时也没到18岁),就这样被留在了那个又老又大的庄园里。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那好像是昨天的事儿。我们一大早离开自家的宅子,心里很不好受,坐的是爵士的马车(我盼望了好久,还是第一次坐),可我们还是哭得心都要碎了。那是个九月里的下午,我们在一个小镇上停了下来,那里雾蒙蒙的,他们最后一次给车换马。那个镇子上住满了挖煤的矿工。罗萨蒙德小姐那时睡着了,那个随从(我们叫他亨利先生)要我叫醒她,说要让小姐一到那儿就看到庄园和那里的房子。后来,小姐又睡着了,我不想再叫醒她,可我害怕亨利先生会到爵士那里去告状,还是把小姐叫醒了。马车走啊走啊,我再也没有看到小镇,连村庄也没有了。后来,马车进了一扇大门,里面是一个一眼看不到边的大庄园,到处是一堆堆乱石头,一片片野草地,一棵棵老得已褪了皮的老橡树,还有一条小河,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北方的庄园。 马车在庄园里又走了两英里多路,这才看到一座大屋子。屋子的两边种满了树。树干都快贴着墙了,风一吹过,枝条都蹭到墙上,有些枝条断了,有些树枝就挂在那里,看上去好像没人打理似的。只有屋前那块地方看上去干净一点,那里有一条很宽的、弯弯的马车道,上面没有一根杂草。屋子很宽,墙上有好多窗子,可窗前没有树,也没有草地。那屋子真是很荒凉,可要比我想的大。屋后有座山,好像是座荒山。我接着在屋子的左面看到有个老式花园,不很大。屋子西边黑乎乎的树丛里好像有一扇门,听说是特意为那个老弗尼瓦尔小姐开的,可那扇门好像全被树枝挡住了,不知道人是怎么进出的。还有,我在那里没有看到一朵花,听说那地方种花好像大多是种不活的。 我们进了屋子的大门,到了大厅里,我想我们大概要迷路了——屋子真是很大很大,人在里面觉得空荡荡的——那些大吊灯高高地挂在你头上,好像全是铜的。这样的大吊灯,我从来没有见过,很好看。大厅的一头有个大壁炉,大得比我们村子里的屋子还大,旁边有一大堆柴,还有一群狗守着。大壁炉旁边有个老式的大沙发。大厅的另一头,就是你进门的左边——西边——有一架管风琴靠墙放着,那管风琴大得差不多把整个一堵墙都挡住了。 就是在这一头,在管风琴边上,有一扇门。大厅的那一头呢,那大壁炉的两边都有门,是通往东边屋子的。我虽说在那屋子里住了蛮长时间,后来一次也没进过那两扇门,所以那里面到底有什么,我也没法告诉你们。 已经是黄昏了,大厅里还没点灯,黑乎乎、阴森森的。好在我们在大厅里没待多久,那个为我们开大门的老仆人来了,他向亨利先生鞠了一躬,就领着我们进了管风琴旁边上的那扇门。我们穿过几个小一些的厅堂和几条过道后,到了西边的画室门口,那个老仆人说,老弗尼瓦尔小姐就在里面。可怜的罗萨蒙德小姐这时紧紧抱住我,好像很害怕。那一定是这地方吓着她了,我要她别怕,可我自己也好不了多少。那间画室里面倒是挺漂亮的,有许多一看就很值钱的家具和摆设,还烧着暖烘烘的炉火。老弗尼瓦尔小姐看上去很老,我猜她快八十了——到底有多老,其实我也说不准。她又高又瘦的,脸上密密麻麻的皱纹像是用针刻上去的。她眼神很好,我猜这大概是她的耳朵聋得一塌糊涂,眼神自然就好了。老弗尼瓦尔小姐坐在那里,正在一块大画布上织画,坐在她旁边的是她的贴身女仆,年纪和老弗尼瓦尔小姐差不多,叫斯达克夫人。她年轻时就开始服侍老弗尼瓦尔小姐了,所以说她是小姐的女仆,不如说她是小姐的女伴。她的样子冷冰冰,老阴沉着脸,好像从来没有爱过谁,也从来没有关心过什么人。我想她除了老弗尼瓦尔小姐对谁都是满不在乎的,就是对待老弗尼瓦尔小姐,因为她耳朵不好使,她也是把她当做小孩一样哄着的。亨利先生把弗尼瓦尔爵士的话捎到后,行了个礼就走了——连可怜的罗萨蒙德小姐向他伸出手,他都没吻一下,更不用说我了——他就这样把我们丢在那儿了,让那两个老女人戴着眼镜上上下下打量我们。 等我听到她们打铃叫那个领我们进来的老仆人带我们去自己的房间时,我才松了口气。我们走出那个画室,进了一个客厅,出了那个客厅,又进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那房间好像是办公用的,一边摆满了书橱,一边是窗户和书桌——房间里有一座很大的楼梯,我们就上了那座楼梯,到了我们自己的房间。听那个老仆人说,我们的房间下面就是厨房,我听了也不觉得什么,我倒是担心我们在这么大的屋子里会不会迷路。我们住的房间是个育儿室,是很久以前这里的少爷和小姐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壁炉里生着火,房间里暖洋洋的,茶炊架上烧着茶,桌上还有茶具。卧室在里面,有一张小床,是给罗萨蒙德小姐睡的,我的床就紧挨着那张小床。那老仆人叫詹姆斯,他把他老婆朵洛西也喊上楼来了,说欢迎我们。他俩都很好,很热心的,罗萨蒙德小姐和我不一会儿就觉得很自在了,等到茶烧好后,罗萨蒙德小姐都已经坐在朵洛西膝上,和她叽叽喳喳地说话了。后来,我得知朵洛西也是从威斯特摩兰郡来的,我俩就更加要好了。他们夫妻俩可是我碰到的最好的好人。老詹姆斯差不多一辈子都在这庄园里做仆人,他觉得他的主人很了不起,对自己的老婆倒有点看不起,总嫌她嫁给他前一直住在村庄里,没见过世面。不过,他还是蛮喜欢他老婆朵洛西的。 他们有个女佣,是帮他们做粗活的。他们叫她埃格妮。庄园里大概就这么几个人,埃格妮、我、詹姆斯和朵洛西、弗尼瓦尔小姐和斯达克夫人——哦,差点忘了,还有我那可爱的罗萨蒙德小姐。我刚到那儿时常想,罗萨蒙德小姐没来前他们都干些什么呢?现在你们看,他们都在围着她转。厨房和画室虽说是不会变的,可满脸皱纹的老弗尼瓦尔小姐和那个冷冰冰的斯达克夫人却变了。她们看到罗萨蒙德小姐像只小鸟一样飞进飞出,听到她嘴里一刻不停地哼着小曲,也开心了起来。我敢打赌,有好几次她们看到小姐转身跑向厨房时,心里是很不想让她走开的,只是她们不好意思说出口,要她留在她们身边。还有,小姐那么懂礼貌,她们也没想到。斯达克夫人说小姐是受了父亲的影响才那么懂礼貌的,可我觉得小姐天生就是这样的。那座又大又空的大屋子可是小姐玩耍的好地方。小姐常拉着我的手,摆动着她那双小脚东跑西跑,东看西看——只有屋子的东边我们没去过,那里常年都锁着,我们也没想要进去看看。屋子的西边,还有北边,看上去还很不错,那里的东西虽说见过世面的人看了也算不了什么,可我们都觉得很新鲜。窗子外面的树枝和常春藤把光挡住了,屋子里不很亮,可我们还看到那里有褪了色的老瓷罐、雕着花的象牙盒、好多又厚又重的书,还有好些旧得发黄的画像,这我记得最清楚了。 记得有一次,我那可爱的小姐还拉着朵洛西和我们一起去看那些旧画像,要她说那些画像里都画着什么人。朵洛西说,那都是弗尼瓦尔家族里的人,只是她说不全他们的名字。我们差不多看遍了整个屋子后,进了大厅那边的一间老画室。那里有一张老弗尼瓦尔小姐的画像——哦,那时她叫格雷丝小姐,她姐姐才叫弗尼瓦尔小姐。那时她还长得真美!可就是一脸看不起人的样子,那双漂亮眼睛直瞪着你,眉毛有点翘,好像在说,谁敢这样看着我!可我们正看着她,觉得她那张嘴好像也噘起来了。她穿的那种衣服式样我从没见过,可我知道那一定是那个时候很流行的。她头上的那顶白色软帽像是海狸皮做的,帽檐把她的前额全遮住了,一边还插了一撮漂亮的羽毛。她穿着蓝缎裙,领口敞开着,露出了里面白白的棉胸衣。 看着那画像,我叹口气说:“哎呀,俗话说得还真不错!草木会黄人会老。看看今天的弗尼瓦尔小姐,谁会想到她以前这么漂亮!” 朵洛西回答说:“是啊,人活着,总有伤心事的。听我主人的父亲说,我主人的姐姐,就是从前的那个弗尼瓦尔小姐,比我主人——她那时叫格蕾丝小姐——还要漂亮。她的画像也在这儿,一会儿我就让你们看。不过,你们可不能告诉詹姆斯……”她悄悄问我:“你家小姐会保守秘密吗?” 我说不准,我想罗萨蒙德小姐是个可爱的孩子,很老实的,她大概会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我没办法,就对我的小姐说,咱们来捉迷藏好不好,你先藏起来,我来找你。等她一走开,朵洛西就要我帮她把一幅靠在墙上的画像翻过来。那画像很大,面朝里靠在墙上,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不把它挂在墙上。我一看,果真不错,画像里的那个女人比格蕾丝小姐还要漂亮,只是她的神情和格蕾丝小姐没什么两样,也是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要不是朵洛西忙着要把那画像翻回去,我准会盯着它看上一个小时。可朵洛西好像很害怕,要我赶紧去把罗萨蒙德小姐找回来。她说这屋子里有些地方不太干净,小孩子最好不要去。我那时胆子大,脑子也简单,再说我过去是常和小孩们玩捉迷藏的,从来就没事,所以我没多想那老女人的话到底什么意思,很快就把可爱的罗萨蒙德小姐找了回来。 这样到了冬天,夜长日短了。这时,说真的,我常听到好像有人在大厅里弹那架大管风琴。声音不是每晚都有,可过几天总能听到。通常是在我把小姐放上床后,坐在她床边歇一阵时,那声音就来了,一会儿响,一会儿轻,好像就在楼下,好像又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第一个晚上,我就在下楼吃晚饭时问朵洛西,是不是有人弹琴,詹姆斯赶紧说,那是风吹过树枝发出的声音,哪有什么人弹琴。可我看到朵洛西好像很害怕,朝詹姆斯看了一眼,厨娘贝茜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嘴里还嘀咕着什么。我看他们都不想说这事,也就不好再问了。我想等我和朵洛西单独在一起时再问,到时候我准能从她嘴里掏出不少话来的。第二天,我找好了时间,一次次问她,想从她嘴里知道那到底是谁在弹琴,因为我敢肯定,那声音是从管风琴里传出来的,根本不像詹姆斯说的,是风声。可我马上就明白了,已有人要她什么都别说。从朵洛西那儿问不出什么名堂,我就只好去问厨娘贝茜了,不过我在问她的时候是把头抬得高高的——要是问詹姆斯和朵洛西,就不能这样了,可贝茜是厨娘,我是保姆,总比她强吧!她求我千万别告诉别人,就是不小心说漏了嘴,也不能说是她说的。她说那声音很奇怪,她已听到过好多回了,大多是在冬天晚上,特别是快要下雪的时候。她说,她也是听来的,那是从前的老爵士在大厅里弹管风琴,他活着的时候就常在那儿弹。可是,那老爵士到底是谁,他为什么死了还要来弹琴,为什么偏偏要在冬天夜里快要下雪的时候才弹,贝茜都没说,不知道是她真的不知道呢,还是不想说。嗨!不说就不说,我那时胆子可真大,我想这么大的屋子里有点音乐也挺好的,管他是谁弹的!再说,那音乐听起来也蛮动人的,一会儿很伤心,一会儿很快活,直到最后才慢慢地、轻轻地结束。这怎么会是风声呢?我一开始还猜是老弗尼瓦尔小姐在弹,贝茜不知道,就对我瞎说。可是有一天,我一个人在大厅里,我就像过去在克罗斯维特教堂里一样,偷偷翻开管风琴的盖子看了看。一看才知道,那管风琴看上去挺好的,里面早就坏了,哪里还能弹!那时是大白天,可我还是吓出了一身冷汗,砰地关上盖子就没命地逃回育儿室去了。从那以后,我比詹姆斯和朵洛西更害怕听到那声音,好在罗萨蒙德小姐在那段时间里变得越来越讨人喜欢了。两个老太太都喜欢和小姐一块儿吃午饭——她们吃饭时,詹姆斯总站在老弗尼瓦尔小姐的椅子后面,我呢,就站在罗萨蒙德小姐后面。吃完饭,老弗尼瓦尔小姐要去午睡,我到厨房去吃饭,罗萨蒙德小姐就在那间大画室的角落里玩一会儿。可她在那里总安静得像只小老鼠,等着我把她带回到育儿室里去玩,还说老弗尼瓦尔小姐老不说话,斯达克夫人不和她玩,只有和我一起玩,她才开心。就这样,虽说那奇怪的音乐声有时还会传来,可我慢慢地好像也习惯了。反正谁也不知道它从哪里来的,也没碍着谁,那就随它去吧! 那年冬天很冷,十月中旬就下霜了,接下来有好多天都一直这样。我记得有一天吃饭时,老弗尼瓦尔小姐抬起头,看看斯达克夫人,心事重重地说:“今年冬天,恐怕要倒霉了。”这话听起来很奇怪,斯达克夫人呢,又好像没听见似的,大声说着其他事情。我和我家小姐才不会怕霜冻呢,当然不怕!只要不下雨,不下雪,我们还常到屋后的那座山上去,一直爬到山顶,那儿什么也没有,我们就冒着寒风下山。有一次,我们走一条新路下山,那条路旁边有两棵很大的冬青树,就在屋子东边的半路上。那时,白天越来越短,那个老爵士——要是真是他在弹琴的话,那他弹出来的琴声也越来越叫人伤心了。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大概是十一月底的那个星期天吧,老弗尼瓦尔小姐午睡后,我像往常一样要把小姐从画室里接回育儿室,可那天我想去教堂,带小姐一起去我又怕天太冷,就要朵洛西帮我照看一下小姐。朵洛西一口答应了,她喜欢小姐,我没什么不放心的。那时,天阴沉沉的,好像从昨天晚上起就一直这样,风不大,可就是冷得要命。我不管它,还是和贝茜一起到教堂去了。 贝茜出门时就说:“要下雪了。”真像她说的,我们还在教堂里时,天上就飘起了大雪,那雪也下得真大,差点把教堂的窗子都封住了。我们从教堂出来时,雪已经停了,可回家的路上,雪积得又软又厚又深。等我们回到家时,连月亮也出来了。这时的天,比下午我们去教堂时反而亮了些,一半是有月亮,一半是有雪的反光。哦,我大概没说过吧,老弗尼瓦尔小姐和斯达克夫人是从不去教堂的,她们只是在家里一声不吭地做祷告。那个星期天,老弗尼瓦尔小姐没织画,所以当我去厨房想从朵洛西那儿把小姐带到楼上去时,朵洛西说小姐没来厨房,大概是主人把她留在画室里了。听她这么说,我也不觉得奇怪,放下东西后就到画室去找她,打算带她到育儿室去吃晚饭。可是,我走进那间大画室,只看见两个老太太坐在那儿说着话,没看见罗萨蒙德小姐在她们身边。我想,小姐大概又在和我捉迷藏了,这是她常玩的把戏,这次还说服了两个老太太也装出不知道她在哪儿的样子。我这么想着,就朝椅子后面看看,沙发底下看看,还做出一副找人找不到的样子。 这时,斯达克夫人转过头来,大声问我:“你在找什么,海丝特?”我不知道老弗尼瓦尔小姐有没有看到我进来。我说过,她耳朵很聋,眼神还是很好的,可这时她正呆坐在那里,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壁炉里的火,看她脸上的表情,好像在为什么事情担忧。“我在找小姐。”我一边回答斯达克夫人,一边仍在找,我想这孩子躲不到哪里去,马上就会找到的。 没想到,斯达克夫人说:“罗萨蒙德小姐不在这儿,她一个多小时前就走了,说要到朵洛西那儿去。”说完,她就转过头去,也直愣愣地看着壁炉里的火。 听她这么一说,我着急了。我真后悔,我不该去教堂的,要是把小姐丢了,那可闯大祸了!我赶紧回到厨房,跟朵洛西说,小姐不见了!那天詹姆斯正好出门去了,只有朵洛西和贝茜帮我一起找。我们点着灯,慌慌张张地到处找,先是去了楼上的育儿室,后来又把整个屋子都找了个遍,一边找,一边还喊,想让小姐从躲着的地方出来。真是急死人了!可就是不见小姐的人影,也没听到一丁点儿声音。 找到后来,我说:“噢!她会不会跑到东边屋子里去了,躲在那儿?” 朵洛西说,不会的,那儿连她也没去过,还说那儿的门是一直锁着的,钥匙听说在管家那里,管家呢,她说她和詹姆斯也从来没有见过。听她这么说,我就说,那我再到画室去看看,说不准小姐真的躲在那里,还不让两个老太太知道。我还说,要是真这样的话,我得狠狠教训教训她,谁叫她把我急成这个样子!可那是我急糊涂了才说的,我怎么敢教训小姐?我奔回到西边的画室,对斯达克夫人说,罗萨蒙德小姐不见了,我们正在到处找她,没找到,我想再到画室里来找一找。我说,她没准在哪个角落里睡着了。可是,我找遍了画室,还是没找到。我们又找了一遍,连老弗尼瓦尔小姐也抖着身体站了起来,帮着找,可就是找不到。后来,全屋子的人都叫来了,大伙把我们找过的地方又找了一遍,还是没找到小姐。老弗尼瓦尔小姐抖得厉害,斯达克夫人说要扶她回画室去,那儿暖和一点,她们还要我保证,一找到小姐马上把她带到画室去。真是该死的一天!我急得人都要发呆了,可就在这时,我猛地想到,该看看屋外有没有动静!我人在楼上,伸头往窗外一望,外面月光很亮,雪地上真有一串小小的脚印!是从大厅门口出去的,一直到屋子东边的转弯角上。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下楼的,只记得一推开又大又沉的大厅门,我就把裙子往头上一兜,冲了出去。我直冲到屋子东边的转弯角上,那儿很暗,什么也看不清,可我朝前走了一段后,又在月光下看到了那串小小的脚印。天哪,是往山上去的!天很冷,我只顾往山上跑,一边跑,一边哭,也顾不得我的脸快要被风撕开了,心里只想着我那可怜的小宝贝一定被冻坏了。就在我快要跑到那两棵冬青树跟前时,我看到有个放羊的人正从山上下来,怀里还抱着什么东西,是用毯子裹着的。他看到我,朝我直喊,问我是不是在找孩子。这时,我已经累得走不动了,哭得连话也说不出来。他见我动不了,就朝我跑了过来。我看见我那小姐正躺在他怀里,一动也不动,脸色白得像死了一样。那放羊的说,他是在天黑前到山上去赶羊的,走过那两棵冬青树时(那山上最显眼的就是那两棵冬青树),看见我家小姐——我的小绵羊——我的小女王——我的小可爱——躺在雪地里,都冻僵了。哦,天哪!我得怎么感激他呀!我的眼泪又哗哗流了出来。我不能再让他抱着她了,我把小姐和毯子一起接了过来,紧紧抱在怀里,贴着我的脖子,贴着我的心,觉得她的小手臂有点热了起来,鼻子里也有点呼出气来了。可等我把她抱回大厅时,她还没醒来,我也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快把暖炉拿来!”我只说了一句,就把小姐抱到了楼上。贝茜帮我脱掉她身上的衣服,我还一边用我想得出来的好听名字喊着我的小宝贝——就是眼泪水模糊了双眼,我还是不停喊着。最后,哦!她总算睁开了她那双蓝蓝的眼睛!我马上把她放进暖和的被窝,又马上叫朵洛西到楼下去报告老弗尼瓦尔小姐,我自己呢,就要整晚守在她旁边,一步也不离开。可她一碰到枕头就睡着了,我就在她床边一直坐到天亮。等她醒来,还是那么聪明伶俐——说真的,那时我才知道她有多么聪明伶俐——还有你们,我的小宝贝们,我说你们也一样聪明伶俐。 她说,昨天下午她在画室里,见两个老太太都睡着了,本是想到朵洛西那儿去的,可当她穿过西边大厅时,看见窗外下起了大雪,雪花飘啊飘啊,那么可爱,就想到去看雪。她说她走到大厅窗前,看见外面空地铺了厚厚一层雪,又白又软,很好看,可就在她那么站着看时,她看见外面雪地里也站着个小女孩,岁数比她还小,“可她多漂亮啊,”我的小宝贝就是这么说的,“她招招手,要我出去。噢,她多漂亮,多可爱,我没办法,就出去了。”她说她出去后,那小女孩就牵着她的手,两人一起走到屋子的东边去了。 我不相信,说:“看,你又淘气了,还想骗人。你妈妈可一辈子没骗过人,她现在去了天国,要是她听到你刚才说的,也会说:小罗萨蒙德,你可不能骗人啊!” 小宝贝哭了,她说:“不,海丝特,我没骗你,真的没骗你!” “好了,别说了!”我还是不相信,“我昨天是跟着你的脚印上山的,可雪地里只有你的脚印啊,要是有个小女孩和你手牵着手上山,她怎么没有脚印啊?” “我不知道啊,亲爱的,亲爱的海丝特,”她听我这么说,哭得更起劲了,“我不知道她怎么会没有脚印,我没低头看她的脚,可她是用小手紧紧牵着我的手的,是她带着我上山,走到冬青树那儿去的,我看到有个太太在那里哭,可她一看到我就不哭了,还很高兴地笑了。就是那个太太,她抱着我,轻轻唱着歌,哄我睡……就是这样,海丝特,后来……后来我就睡着了——说的是真的,妈妈也知道,我说的是真的……”她一边说,一边哭。我想这孩子大概是发烧说胡话了,就装作相信她,可她把这事说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朵洛西来敲门,说是给罗萨蒙德小姐送早饭来了。朵洛西还说,两位老太太正在楼下吃早饭,要我去和她们谈谈。其实她们昨天夜里就来过育儿室,那时罗萨蒙德小姐睡着了,她们只看了看小姐,没问我什么就走了。 “知道了。”我回答朵洛西说,一边就朝楼下走。在穿过屋子北边的走廊时,我心里想:“小姐丢失也不能全怪我呀,我去教堂了,她们也该管好小姐的,怎么可以全怪我呢?”我大着胆子走进餐厅。行过礼后,我就把嘴凑到老弗尼瓦尔小姐耳边,提起嗓子把昨天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起来。当我说到昨天有个小女孩把小姐叫到雪地里、还把小姐领到那两棵冬青树下去见那个漂亮太太时,老弗尼瓦尔小姐忽然张开两条又老又干瘪又在发抖的手臂,大声喊起来:“哦!上帝啊!原谅我,原谅我吧!” 斯达克夫人忙过来拉她,好像不让她喊,可她挣开斯达克夫人,仍冲着我喊叫。她那样子真叫人害怕,可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她喊着:“海丝特!快把那个小女孩赶走!不要让她靠近小姐!她会害死她的!她是个坏孩子!告诉小姐,那小妖精要害死她!” 斯达克夫人急急忙忙把我赶出了餐厅。说实话,我也不想待在那里。可我在餐厅门外仍听到老弗尼瓦尔小姐在大声喊叫:“哦!原谅我吧!这么多年了,你还不原谅……” 自那以后,我就安不下心来了。不管白天夜里,我都不敢离开罗萨蒙德小姐半步,就怕她再溜出去,怕她出什么事。特别是我看到老弗尼瓦尔小姐那副样子,我看她快要发疯了,心里特别害怕。我害怕有什么东西找上我家小姐,天天都发愁。(你们知道,就是在家里,有时也会有这种东西。)每到夜里,只要雪下得比平常大一些,只要有风,我们总会听到风声里有那个老爵士在弹琴的声音——那是不是老爵士在弹,其实我也说不清。反正,不管罗萨蒙德小姐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那怪声音我倒是不怎么怕,我怕的是小姐出什么事儿,她没爹没娘了,那么可怜,还那么可爱,我随便怎样都是舍不得的。再说,看着她玩,看着她笑,我自己也觉得是件开心事儿。就这样,我老陪着她,和她一起玩,有时也在大屋子里四处转转,不过就是在屋子里,我也不敢把她给弄丢了。这样快到圣诞节的时候,有一天下午,我和小姐一起在大厅里的一张台球桌上玩球。(我俩都不懂怎么个玩法,小姐只知道用手去抓那些象牙小球,在桌子上滚来滚去,好像很喜欢。我嘛,只要她喜欢,我也喜欢。)我们玩着玩着,屋外好像还亮,屋子里慢慢暗了下来,我想带小姐回育儿室去。刚想走,小姐忽然喊了起来: “看,海丝特!那个小姑娘又在那里了!在雪地里!看!” 我从那扇又高又窄的窗户里望出去,是啊!就在那儿,真有一个小女孩!看上去比小姐小一点,可奇怪啊!她身上穿的不是冬天的衣服——她好像在哭,很伤心的样子,一边还拍着那边的窗户,好像在求屋里的人放她进屋来。看她这副样子,罗萨蒙德小姐忍不住了,转身要去开门,可就在刹那间,我们身边的那架大大的管风琴猛地响了起来,一下子把我惊呆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记得我那时一阵头晕,眼睛直愣愣地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虽说那小女孩还在使劲拍着窗户,可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连她哭喊的声音也没有了——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就是有,我也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架管风琴里发出来的声音把我吓坏了,只记得我那时一把抓住罗萨蒙德小姐,不让她去开门——不管她怎么叫,怎么踢我,我一把抱起她就往厨房跑。我一头冲进厨房,把朵洛西和埃格妮吓了一跳。她们正在那里做馅饼。 朵洛西看见罗萨蒙德小姐在我怀里挣扎,大声问:“哎呀,小姐怎么了?” 没等我开口——我正喘着气啊——小姐先说了:“她不让我开门!不让那小姑娘进来!那小姑娘在山上会冻死的!坏海丝特,坏海丝特!”她骂我,打我,打得还真不轻。这时,我看见朵洛西的脸色一下子变白了,我浑身的血也一下子冻住了。 “快把厨房门关了,锁上!”我听见她对埃格妮说。随后,她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给了我一点葡萄干和杏仁,要我哄哄罗萨蒙德小姐。可回到育儿室,小姐什么都不肯吃,就是不停吵闹,要把那小女孩放进来。后来,她哭着哭着睡着了,我才松了口气。我轻轻下楼,对朵洛西说,我要带小姐离开这庄园,到艾波斯维特我父亲家里去住,那里日子虽说要过得清苦许多,可是太太平平的,不像在这里,我说,那老爵士弹琴的声音已经够吓人了,我还看到了那个哭着要进来的小女孩,她穿的衣服那么怪,拍窗户时一点声音也没有,右边肩上还有个乌黑的伤口,真是太吓人了——这些倒也算了,我说,我实在受不了的是罗萨蒙德小姐差点被那小鬼魂害死。 我说着,看见朵洛西的脸色变了好几回。等我说完,她对我说,我可以走,但不能把罗萨蒙德小姐带走,因为罗萨蒙德小姐的监护人是弗尼瓦尔爵士,他现在也是我的主人,没有他的同意,我不能带走罗萨蒙德小姐,不管什么地方都不行。她又问我,真的很害怕那声音和那件事吗?就为了这些,真的舍得离开我那么喜欢的小姐?她还说,他们对那声音和那件事都慢慢习惯了,觉得也没什么。我听了有点生气,我说你们都知道那声音和那件事的底细,说不准还认识那小女孩,可我什么都不知道,叫我怎么习惯?我这么说,她觉得不好意思,就答应把事情讲给我听,可我听完后就后悔了,因为听她这么一讲,我觉得更加害怕了。 她说,她也是从邻居那儿听来的。她和詹姆斯刚结婚那会儿,周围的老邻居还都活着,那时庄园里还没出事,老邻居还常来串门。她说邻居们说的事没准是胡编的,也没准是真的。 那个弹琴的老爵士,就是老弗尼瓦尔小姐的父亲。那时,格雷丝小姐不叫弗尼瓦尔小姐,她的姐姐莫德小姐才叫弗尼瓦尔小姐。老爵士从来就看不起人,脾气又很不好,他的两个女儿呢,也和他差不多。附近有许多年轻人看中她们,她们却一个也看不上。那时,她们可是这地方少见的美女,比我在画像上看到的还要漂亮,可俗话说,“漂亮的姑娘会惹事”,真是一点不错。两个小姐眼睛长在头顶上,却偏偏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个外国乐师,是老爵士从伦敦请来弹管风琴的。老爵士脾气坏,对音乐倒是挺喜欢的,奇怪的是他喜欢音乐,脾气还是那么坏。有人说,可怜的老爵士夫人就是被老爵士活活气死的。老爵士喜欢音乐可是喜欢得不得了,不管花多少钱都愿意,他请来的那个外国乐师呢,听说弹起琴来连树上的鸟儿听了也不再叫了。老爵士就是喜欢听那个外国乐师弹琴,别的音乐他都不想听,所以他要那外国乐师每年都到他家里来。那外国乐师还从荷兰带来了一架管风琴,就是放在大厅里那架,后来谁也没有动过它。那乐师为老爵士弹琴,还教老爵士弹琴。老爵士迷上了弹琴,成天想着那架管风琴,对别的事全都没了心思。这样,连那个脸色黑黑的乐师常和他的两个女儿——有时是莫德小姐,有时是格雷丝小姐——在小树林里散步,他也不知道。 后来,不用说,是莫德小姐和那乐师好上了,两人还瞒着家里人偷偷结了婚。这样到第二年,那乐师再到老爵士的庄园里来时,莫德小姐已经偷偷生下了一个女儿——她怀上孩子后就骗老爵士和格雷丝小姐说,她要到堂卡斯特瑞斯去住,其实呢,一直躲在屋后山上的一间空屋子里,让一个农妇照顾着她。孩子生下来后,她把孩子留在那间空屋子里,自己就回到家里,她父亲和她妹妹还以为她从堂卡斯特瑞斯回来了,一点也不知道她生孩子的事。这时,莫德小姐虽说做了母亲,可坏脾气一点没改,还是和从前一样动不动发脾气,特别是那乐师第二年来庄园时,她的脾气更坏了,因为她看到那乐师(她丈夫)老盯着她妹妹格雷丝小姐,好像很有意思,把她倒给忘了。她跟那乐师发脾气,那乐师对她说那是做给家里人看看的,好不让他们怀疑他和她的事,可莫德小姐还是受不了她妹妹的那副得意的样子,老缠着那乐师吵,还缠着妹妹吵。那乐师大概也受不了了,想撒手不管——他本是外国人,往外国一躲,什么事也没了——所以,那年夏季他提早一个星期就走了,临走前还生气地说,他再也不会来了。那乐师走了,那个小女孩就一直藏在山上的那间屋子里,她母亲对那地方又是爱,又是恨,只能每星期骑着马上山来看她一两次。那老爵士呢,还是只管弹他的琴,脾气还是那样坏,连家里的仆人都说,他再怎么弹琴,脾气也好不起来。老爵士的身体越来越糟,连走路也得拄拐杖,他的两个儿子呢,一个就是现在那个弗尼瓦尔爵士的父亲,那时正在美国当兵,另一个儿子也出海去了,所以莫德小姐就成了家里的老大,什么都要她说了算,还常常和格雷丝小姐大吵大闹,要不是老爵士朝她们瞪眼睛,发脾气,她们就会吵个没完。第二年夏天,那乐师还是来了,可那真成了最后一次。他看到姐妹俩整天争风吃醋,吵个不停,实在烦死了,就一走了之,再也没了音信。莫德小姐本来还想等父亲死了就让邻居们知道她结婚的事儿,现在好了,她一下子变成了活寡妇——丈夫明明活着,可没了——还有个女儿,可她不敢说是她生的——她喜欢那孩子,想把她领回家来,可又害怕父亲会大发脾气,妹妹会朝她冷笑,还会说出很难听的话来。这样又过了一年,那乐师再也没来,莫德小姐和格雷丝小姐也越来越发愁——虽说姐妹俩仍像从前一样漂亮,可脸色越来越不好。慢慢地,莫德小姐的脸色有点好了起来,因为她看到老爵士的身体一天天不行了,整天只知道弹琴,不管家里的事,心里有点高兴。那时,姐妹俩已经分开住了,格雷丝小姐住在屋子的西边,莫德小姐住在屋子的东边——就是现在常年锁着的那个地方。她们住在一个屋子里,可从不往来,再说,屋子又那么大,莫德小姐就想,这下可以把女儿领回来了,反正父亲和妹妹不会知道,家里的仆人知道了也不敢说,就算有人问,她说那是附近农家的孩子,她喜欢就领回来了,他们也不敢不相信……事情就是这样,朵洛西说,家里的仆人知道的也就是这些。接下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她说,那只有格雷丝小姐和斯达克夫人才知道,别人都不太清楚。斯达克夫人那时就是格雷丝小姐的女伴,和格雷丝小姐很亲近,比她的姐姐亲近多了。从她嘴里漏出来的几句话,仆人们猜想她大概看出了那个乐师一开始就喜欢莫德小姐,对格雷丝小姐只是逢场作戏。她一定和格雷丝小姐说过那乐师是假装喜欢她,其实已经和莫德小姐结了婚,说不定还生了孩子,因为从那以后,仆人们没看到格雷丝小姐脸上有过一点笑容,时常还偷听到她和斯达克夫人在算计着什么,有时还听到她说,她总有一天要报复东边的那个小姐。 新年刚过后的一天夜里,朵洛西说,家里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那天夜里,雪下得很大,冷得要命,屋外到处是厚厚的雪,天上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这时,只听见屋里“砰”的一声响,把仆人们都惊呆了,接着就听到老爵士像拼了老命一样在大声叫骂。他好像气得发疯了,叫骂声响得整个屋子里都能听到,中间还夹着一个女孩的哭声,还有一个女人的声音,也在大喊大叫,好像又气又恨,接着是“啪”一声,像是木棍打在人身上的声音,接着就没什么声音了,只听见哭声越来越远,慢慢消失在屋后的那座山上……接着,老爵士把屋里的仆人全都叫了出来,当着仆人的面,他大发脾气,喘着气、咬着牙说,他的女儿把他的脸面都丢尽了,现在他把她——还有那个女孩——赶出了家门,再也不许她们回来——要是有人敢去帮她们——不管是给她们送吃的,还是偷偷放她们进来——他发誓说,他要叫那人一辈子倒霉!这时,格雷丝小姐站在一边,一声不响,脸像石头一样沉着。等老爵士讲完了,她长长地舒了口气,好像是说,她早就等着这一天了,这下她可称心了。可那天以后,老爵士就再也没有弹过那架管风琴,还没等到第二年,他就死了。说来也不奇怪,他把母女俩赶出家门后,第二天就从山上下来的牧羊人那里听说,莫德小姐坐在那两棵冬青树下,在疯疯癫癫地傻笑,怀里还抱着个死孩子——那女孩的右肩上有道可怕的伤口。“可那孩子不是受伤死的,”朵洛西说,“她是在大冷天里活活冻死的!哎,山上的野兽还有山洞,家里牲畜还有窝棚,可母女俩穿着单衣,被赶到了山上……现在你全知道了,大概不再害怕了吧?” 我说是的,不再害怕了,可心里更加害怕。想到罗萨蒙德小姐,我真想马上带她离开这座屋子,可我不能带她走,更舍不得丢下她。天哪!我该怎么办!我得怎样保护她呀!我没办法,只好每天在天黑前一个多小时就把门窗关得紧紧的,不像从前那样到天黑后才关门窗,那时我觉得太晚了。可罗萨蒙德小姐还是老听到那小女孩呜呜的哭声。不管我和朵洛西怎么劝她,她就是想出去找那个小女孩,要不,就是要把那小女孩放进屋里来,说外面雪太大了,她会冻坏的。真拿她没办法!在那段时间里,我总不想见到老弗尼瓦尔小姐和斯达克夫人。我一看到她们,看到她们沉沉的脸、呆呆的眼神,想到朵洛西说的那个可怕的夜里,就想到她们不是好人。不过,我对老弗尼瓦尔小姐还是觉得她有点可怜。我看到她脸上的那种表情,心里就想,她大概也不好过。后来,我都有点为她难过了——她从不说话,要有人问她,才说一两句——上帝啊!宽恕她吧!我有时为她祈祷。我还教罗萨蒙德小姐为有罪过的人祈祷,可她低头祈祷时,常会抬起头来,细细听,然后说:“我听到那小姑娘在哭,很可怜的——哦,让她进来吧,她会死的!” 又是新年刚过后的一天夜里——冬天总算过去了,天气开始回暖——我在楼下忙着什么事,听到西边画室里的大钟敲了三下,我猛地想到,这时候我不能让小姐一个人在楼上睡觉。那天夜里老爵士弹琴的声音特别响,我担心小姐会被吵醒,醒来后又会听到那小鬼魂的哭声。我上楼一看,还好,她睡得还安稳,门窗也都关着。可我总不放心,就随手找了几件衣服把她裹住,连衣服连人一起把她抱到了楼下,进了西边的画室。两个老太太还在那里织画,见我进去,斯达克夫人觉得奇怪,问我:“小姐睡得好好的,怎么把她抱到这儿来?”我压着嗓子说:“这会儿我还有事,我怕她醒来,外面那个小鬼魂……”说到这儿,我看她朝我直摇手(还朝旁边的老弗尼瓦尔小姐瞥了一眼),我就不说了。她说,老弗尼瓦尔小姐正要把织错的画拆了重织,可她俩都眼花了,你来了,就帮着拆一下吧。听她这么说,我就把小姐放到沙发上,让她在那儿睡,我自己坐到了她们旁边的凳子上。说实话,我心里很不愿意帮她们忙。 屋外风很大,吹得窗子都格格响,我回头看看,罗萨蒙德小姐在沙发上睡着了。老弗尼瓦尔小姐一句话没说,也不管风把窗子吹得多响,她看都没看一眼。可忽然间,像有什么东西惊着了她,她冷不防地站了起来,手里挥着织画的线,嘴里喊着:“听见吗?有人在说话!哦,我听见了,听见了!哦,太可怕了,是我父亲的声音!” 这时,罗萨蒙德小姐,我的小宝贝,也猛地醒了过来,也喊起来:“海丝特!那小姑娘在哭!哭得太伤心了!”她还想从沙发上下来,可脚被毯子裹住了,我忙过去把她按住,不让她下来。什么有人说话?什么哭得伤心?我怎么没听见?斯达克夫人好像也听不见。可弗尼瓦尔小姐听见了!罗萨蒙德小姐听见了!我吓得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可没过一两分钟,说话的声音,哭的声音,真的来了,还很响!我听见了,听得清清楚楚——很奇怪,这时窗外风的声音倒听不见了——斯达克夫人也听见了,吓得朝我直瞪眼,我也吓得朝她直瞪眼。我们俩谁也不敢说一句话。这时,只看见老弗尼瓦尔小姐正跌跌撞撞走出门去,斯达克夫人忙跟了出去。我吓得不敢留在那儿,一把抱起沙发上的小姐,也跟了出去。老弗尼瓦尔小姐走出前厅,穿过西厅,接着就打开了进大厅的门。我们一走进大厅,哭喊的声音一下子响起来,像是从东边传来的,就是东边那扇锁着的门那儿——那扇门的后面。这时,我看见大厅里的吊灯都亮着,可那里就是一点光也没有,很暗很暗,壁炉里的火正烧着,可那里就是一点热气也没有,很冷很冷。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冷,我浑身直哆嗦,一股劲地抱住小姐。可就在我抱紧小姐的当儿,东边的那扇门摇晃起来,小姐猛地在我怀里挣扎着要下来,还哭着喊着:“海丝特,放我下来!那个小姑娘来了!我听见她了!海丝特,快放我下来!” 我使劲抱住她,不放她下来,心里想,就算我死了,我也不会松手让小姐跟那小鬼魂走的!可老弗尼瓦尔小姐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是把小姐给忘了。这时,小姐已经从我怀里挣了出来,可她双脚一落地,我就扑上去又把她抱住了。我跪在那里,伸出手臂抱住她。她哭啊,挣啊,就是想挣开我。 忽然间,像是打了个闪电,东边的那扇门“砰”的开了,像是有人把它一脚踢了开来。门里照出一道光来,很怪的光,光里走出一个头发花白的高个儿老头,恶狠狠地挥着手,把一个女人从门里赶了出来。那女人很漂亮,可脸色难看,她身旁有个小女孩,正拉着她的裙摆。 “海丝特!海丝特!”罗萨蒙德小姐又叫了起来,“就是她,坐在冬青树下的就是她!还有那个小姑娘,就是她带我去的!海丝特,快放开我!我要过去!她们在那里,我要过去!” 她没命地挣着,要过去,可我怎么也不松手,反把她抱得更紧了。我生怕这样会伤着她,可我宁愿伤着她,也不能让她过去!那几个鬼魂朝大厅的门走去,风在门外吹着,正等着把他们吞掉。到了大门前,那女的转过身来,看得出她恨那个老头,像是对那老头说了什么话,可她马上回过身去,想去护住她身边的女孩——哦,可怜的孩子!那老头举起拐杖要打她。 这时,罗萨蒙德小姐好像力气比我还大,在我怀里挣啊,哭啊,喊啊。(我倒快要没有力气了。)“她们要我一起到山上去!她们正拉着我去!哦,可怜的小姑娘!我要去!坏海丝特把我抱得太紧啦!”可她一看到那老头举起拐杖,就晕了过去。谢天谢地!还是这样好,我拖不住她了!我看到那老头举着拐杖,头发披散,正要朝那缩成一团的女孩打下去——这时,我身边的老弗尼瓦尔小姐忽然喊出声来:“哦,父亲!父亲!饶了那无辜的孩子吧!”可就在这时,我们看见还有一个鬼魂,老像影子一样在晃来晃去。这时大厅里有点光,像大雾天里的那种不太亮的光,可我们全看清楚了,那鬼魂站到了老头身边,板着脸,很凶的样子,又像是很高兴的样子。她很漂亮,头上戴着一顶白软帽,帽檐很长,盖住她的前额——身上穿着一件领子敞开的蓝缎裙——她撅着嘴,一脸看不起人的样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她,那不就是格雷丝小姐,年轻时的老弗尼瓦尔小姐吗?那鬼魂真可怕,冷冰冰得像石头一样看着那老头举起拐杖——这时不管老弗尼瓦尔小姐怎么求他也没用了——他举起拐杖,狠狠地朝女孩的右肩打了下去——“啪”!大厅里的吊灯,壁炉里的火,全灭了。老弗尼瓦尔小姐倒在我们跟前——像死了一样。 是啊!那天夜里我们抬她进房间后,她就再也没有起来。她躺在床上,脸朝着墙壁,嘴里总说着:“哦!哦!从前的罪过是擦不掉的呀!从前的罪过是擦不掉的呀!” 它是什么? <span class="center">〔美国〕菲茨·詹姆斯·奥布赖恩 我得承认,要讲述自己遇到的这桩怪事,我很没有自信。我打算详细讲述的这件事非常特别,对于别人的怀疑和嘲笑,我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我预先就准备好接受所有这些怀疑和嘲笑。我相信我有面对怀疑而写作的勇气。深思熟虑以后,我决定尽我所能,用简单而直接的方式来讲述去年七月我看到的一些事实情况,在自然科学关于神秘现象的记录中,还没有什么与它完全相同。 我住在纽约第二十六街某号。从某些方面来说,这宅子是很奇怪的。过去两年里,它有闹鬼的名声。它是一座宽大而庄严的宅子,一度被一个花园所围绕,但花园现在只是一个围有篱笆的绿地,被人们用来晒衣服。一个干涸的池子,以前曾经是喷泉,有几株果树,参差不齐,未加修剪,表明这个地方过去曾是一个宜人的、绿树成荫的憩息之所,满是果树和花朵,还有轻柔悦耳的水声。 宅子很宽敞。一间相当轩敞的门厅通往一个宽大的螺旋式楼梯,这楼梯从它的中央盘旋向上,各个房间的面积也都很大。它是大约十五或二十年前由a先生建造的,a先生是纽约的一个著名商人,五年前,他以一桩惊人的银行欺诈事件震动了商界。人人皆知,a先生逃到了欧洲,不久绝望而死。就在他死亡的消息传到这个国家并且被证实以后,几乎立即在第二十六街上就有传闻说:某号闹鬼。 前房主的寡妻被依法逐出了,只有看守房子的人和他妻子住在里面。房子落到了房屋经纪人手里,经纪人把他们安置在那儿,想把房子出租或是卖出去。这些人宣称他们被奇怪的噪音所困扰。门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打开了,剩余的家具散放在各个房间里,夜里却被看不见的手一件一件堆起来。看不见的脚大白天在楼梯上走上走下,伴着看不见的丝绸衣服的窸窣声,看不见的双手沿着结实的栏杆滑动。 看守房子的人和他妻子宣称,他们不愿再在那儿住下去了。房屋经纪人笑着把他们解雇了,让其他人代替他们。噪音和超自然现象还在持续着。邻居抓住这个说法,于是宅子三年都没有人住。几个人来谈买房子的事,但是,不知怎么他们总是在成交以前就听到那些不愉快的流言,于是就拒绝将交易往下进行了。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女房东有了一个大胆的主意,她要租下第二十六街某号的这幢宅子。她那时在布里克街经营寄宿公寓,想移到更靠近市中心的地方去。恰好她的公寓里有一帮相当勇敢而达观的房客。于是,她把自己的计划摆在我们面前,把她所听到的有关这幢宅子闹鬼的情况老老实实地全给我们讲了,说想让我们搬到那儿去。除了两个胆怯的人——一个海船船长和一个回国的加利福尼亚人,他们立即通知房东说自己要走,莫法特太太的所有房客都宣布,他们会陪她一起搬进这幢闹鬼的宅子,她的这次搬迁颇有武士风范。 五月份,我们搬了家,我们被自己的新居迷住了。我们的宅子位于第二十六街,在第七和第八大道之间,是纽约最宜人的地段之一。宅子后面的花园,向下几乎延伸到哈德逊河,夏天成了一条草木葱茏的大道,完美无缺。这里空气纯净,令人精神振奋,风从威霍肯高地直掠过哈德逊河,拂面而来。甚至就是围绕着宅子的那个花园,虽然树木参差不齐,在洗衣的日子里拉了太多的晒衣绳,也还能给我们一块绿色的草坪,供我们欣赏,并且在夏日的夜晚提供一个凉爽的憩息之地。我们在暮色中吸着雪茄,看着萤火虫在长草上闪着它们光线微弱的灯笼。 自然,我们一在某号的这幢宅子里安顿下来,就开始期待鬼怪来临。我们绝对是急不可耐地等待着它们到来。我们晚餐的谈话是关于超自然现象的。有一个房客买了一本克洛太太的《大自然之夜》,供自己私下消遣,他被全体房客视为公敌,因为他只买了一本而不是二十本。他读这本书的时候,日子过得极其悲惨。一个间谍系统建立了,而他就是受害者。如果他不小心把书放下一会儿,离开房间,那本书立即就被人抓走,在某个秘密的地方向少数几个特选出来的人大声朗读。我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因为有人透露我对超自然现象相当精通,还曾写过一个故事,而那个故事的主要角色就是一个幽灵。如果我们聚在大起居室的时候,一张桌子或是一块墙面镶板碰巧弯了,大家就会立时安静下来,每个人都准备马上听到链条的叮当声,看到一个幽灵的形象。 在一个月的心理激动之后,我们被迫极其失望地承认,没有一件哪怕有一丁点儿接近超自然的东西露过面。一次,那个黑人男管家声称,他正准备脱衣服上床睡觉的时候,他的蜡烛被某种看不见的东西吹灭了。但是,因为我不只一次发现这个黑绅士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中,那就是一支蜡烛在他看来显得像是两支蜡烛,所以,我认为,可能他喝得更过了一点儿,于是事情可能就倒过来了,当他应当看到一支蜡烛的时候,他却一支也没看到。 当时事情就是这样,可是,忽然发生了一件事,它发生得那么可怕,那么费解,一记起这件事,我的理智就陷入混乱。 那是7月10日。晚餐以后,我照例和我的朋友哈蒙德大夫去花园,我抽着烟斗。我和大夫之间并不存在某种精神上的共鸣,我们是被一种恶习连接在了一起。我们都抽鸦片。我们知道彼此的秘密,并且尊重它。我们一起享受着那美妙的浮想联翩的时刻,那种不可思议的感知力的增强。我们似乎与整个宇宙息息相通,那时我们体验到存在的那种无限的感觉——简而言之,那是不可思议的精神上的至乐,即使为了王位,我也不愿意舍弃它,而那种感觉,我希望你,读者,决不——决不要去体味。 我和大夫一起秘密地享受吸鸦片的快乐的时刻是被一种科学的精确性所规定着的。我们并不是盲目地吸着这种天堂之药,我们并不让我们的梦想纯任偶然。吸的时候,我们小心地掌握着我们的谈话,使它沿着光明而平静的思想渠道前进。我们谈到东方,努力回忆它那明丽而神奇的景色。我们批评那些最能激发美感的诗人——那些诗人把生活描绘得健康、鲜艳,洋溢着激情,因为他们拥有青春、力量和美,生活在他们笔下充满欢乐。如果我们谈到莎士比亚的《暴风雨》,我们对阿丽尔恋恋不舍,却避开凯列班。就像袄教徒,我们把脸朝向东方,只看见世界光明的一面。 我们对于思想轨道这种有技巧的粉饰在接下去的想象中涂上了一种相应的色调。阿拉伯仙境的华丽光芒渲染着我们的梦想。我们在那条狭窄的草地上以帝王般的步履和姿态慢步。当他紧靠着那株粗糙的李树的树皮时,鸟儿的歌声听起来就像天才音乐家唱出的旋律。房屋、墙壁和街道就像雨云一样消失了,不可思议的辉煌灿烂的景色在我们眼前伸展开来。这是一种热烈的友谊。我们更为圆满地享受着那种巨大的喜悦,因为,即使在我们最欣喜若狂的时刻,我们也意识到彼此的存在。我们的愉悦,在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双份的,以一种音乐的节拍振动着、应和着。 就在出事的那个夜晚,7月10日,我和大夫不知不觉地陷入了一种异乎寻常的超自然的情绪状态。我们点燃了各自的巨大的海泡石烟斗,装满上好的土耳其烟草,在它的中心点燃一小块黑色的鸦片,那就像神话故事里的小坚果,在它那小小的果壳里,盛着帝王都体验不到的奇迹。我们来回踱着,交谈着。一种奇怪的反常情况主宰着我们的思想之流。 我们的思想之流不愿意沿着阳光照耀的渠道流淌,虽然我们努力想使之转向,流进这个渠道。因为某些无法解释的原因,思想之流经常岔入黑暗而孤独的河床,那儿持续不断地孕育着忧郁和消沉。按我们的老方式,我们全身心投入到东方的海岸上,谈到它快乐的集市,哈朗时代的辉煌,后宫和金色的宫殿,但这些都是徒劳。黑色的恶魔不断从我们的谈话深处浮起,膨胀扩张着,就像渔夫从铜瓶里放出来的那个,直到它们把一切光明的东西都从我们的视野中破坏殆尽。我们不知不觉地屈服于这种影响着自己的神秘力量,沉溺于忧郁的思索之中。我们已经谈了一会儿人类头脑易于倾向于神秘主义,还有对于恐怖的几乎是普遍的爱好,突然,哈蒙德对我说:“你认为恐怖最重要的要素是什么?” 这个问题难住了我。很多事情是恐怖的,我知道。在黑暗中绊在一具尸体上;或者,就像我有一次经历过的,看见一个女人沿着一条深而湍急的河漂下来,手臂狂乱地挥舞着,一张面朝上的脸极其骇人,她往下漂着,发出让人撕心裂肺的尖叫,而我们,这些旁观者,站在窗前,僵住了,我们的窗子高踞在河上,离河有六十英尺,不能做出一丁点儿努力去救她,只能默默地看着她临终前的极度痛苦,看着她消失;突然遇到一条碎裂的失事海船,上面看不到一个活物,在海上无精打采地漂着,这也是一件恐怖的物体,因为它暗示着一种巨大的恐怖,它恐怖的部分被掩盖住了。但是现在我第一次忽然想到,必定有一种巨大而支配一切的恐惧的体现——恐怖之王,其他一切恐怖都必须臣服于它。它会是什么呢?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它会存在? “我承认,哈蒙德,”我回答说:“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觉得,必定有某种东西比所有其他的东西都更恐怖。但是,我对它做不出哪怕是最模糊的界定。” “我有点儿像你,哈里,”他答道:“我觉得自己有能力体验一种比人类头脑所能构想出来的更为恐怖的东西——某种迄今为止被认为是矛盾的元素的结合,一种令人恐惧和不自然的结合。布罗克登·布朗的小说《恐怖国》是可怕的;布尔沃的《扎诺依》里的《门槛上的居民》也是;但是,”他忧郁地摇着头,补充说,“有某种东西比这些还要恐怖。” “我说,哈蒙德,”我又答道:“让我们丢下这种话题,看在老天的份上!我们会为此受苦的,你瞧着吧。” “我不知道自己今儿晚上是怎么了,”他回答说:“我的脑子老是转着所有古怪而可怕的念头。我觉得自己今晚似乎能写一个像霍夫曼那样的故事,如果我掌握了一种文学体裁的写作技巧的话。” “噢,如果我们想让谈话有霍夫曼风格,我就回去睡觉了。鸦片和噩梦永远都不应当弄到一起。天气多闷热啊!晚安,哈蒙德。” “晚安,哈里。祝你做个好梦。” “祝你这个忧郁的家伙梦到恶魔、食尸鬼和巫士。” 我们分别了,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很快脱了衣服,上了床。按我通常的习惯,拿了一本书,一般我会让自己读到入睡。我的脑袋一放到枕头上就打开了书,然后马上又把它扔到房间那头去了。那是高登的《妖魔史》,一本奇怪的法国书,是我最近从巴黎买来的,但是在我当时那种状态下,这本书绝不是一个令人惬意的伙伴。我决定立即睡觉,于是,我把煤气灯拧小到只有一个蓝色光点在管道顶端闪烁,我自己安定下来休息。 房间里一片黑暗。亮着的煤气原子照亮的距离不超过灯头周围三英寸的地方。我极力把一只胳臂压在眼睛上,好似要把黑暗挡在外面,试图什么也不想。但这是徒劳。哈蒙德谈及的那些讨厌的话题不断闯进我脑海中。我和它们搏斗着。我想要用智力活动的空白作为壁垒,筑起这个壁垒来把那些讨厌的念头拒之门外。然而它们依然纷至沓来。我像一具死尸一样静静地躺着,希望通过身体的完全静止来使精神上尽快得到安宁和休息。就在这时,一件可怕的事件发生了。一个什么东西掉下来,它似乎是从天花板上掉了下来,笔直地落在我胸口上,紧接着,我感到两只瘦骨嶙峋的手卡住了我的喉咙,极力想勒死我。 我不是一个懦夫,而且相当有力气。这个突然袭击不仅没有让我惊呆,反而使我的每根神经都高度紧张起来。在我的大脑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自己所处的恐怖境地之前,我的身体本能地行动起来。我立即用两条强健的胳膊箍住了这个东西,急迫中用尽所有的力气紧紧把它按在我胸口上。几秒钟以后,那两只卡在我喉咙上的瘦骨嶙峋的手就松开了,我又能自由地呼吸了。然后一场极其紧张的搏斗开始了。我身处在最浓重的黑暗当中,完全不知道突然袭击我的这个东西的性质,我发现我抓住的东西每时每刻都在滑动,根据推理,那个攻击者似乎完全是赤身裸体的,它用尖利的牙齿在我的肩膀、脖颈和胸口咬着,我每一秒钟都要保护自己的喉咙不受一双强壮而敏捷的手的攻击,而那双手是我用尽最大努力也限制不住的——情况复杂,需要用我所有的力量、技巧和勇气来对抗。 最后,经过一场沉默的、精疲力竭的殊死搏斗,我靠一系列难以置信的努力将我的攻击者压到了自己身下。一旦用我的膝盖在我辨出是它胸口的地方将它抵牢,我就知道我是胜利者了。我休息了一会儿,喘口气。我听见自己身下的这个东西在黑暗中喘着气,感到一颗心脏在剧烈跳动着。它显然像我一样精疲力竭。这是一个安慰。这时我记起自己睡前经常在枕头底下放一块大的黄色绸手帕。我立即伸手去摸它在不在,它在那儿。几秒钟以后,我就把它用做了一条绳子,绑住了那东西的胳膊。 我现在觉得相当安全。除了打开煤气灯,再没有什么要做的了。第一眼见到这个午夜攻击我的东西,我把全宅都惊起来了。我得承认由于某种骄傲心理的驱使,我此前没有发出报警的惊叫;我希望自己一个人抓住这个东西,不要别人协助。 我一秒钟都没有放松我抓住的东西,我从床上溜到地板上,把抓住的东西一起拖着。到煤气灯那儿只消走上几步。这几步我走得极其小心,我的手像老虎钳一样紧紧抓住它。最后,我走到一伸胳臂就能够着那个蓝色光点的地方,那个光点告诉我煤气灯的位置。我快如闪电地松开了一只手,把灯拧到最亮。然后,我转过头看我的捕获物。 对于自己拧亮灯以后那一瞬间的感觉,我简直不能描述,连尝试描述一下都不可能。我推想自己必定恐怖地尖叫了起来,因为,一分钟以内,我的房间里就挤满了住在这幢宅子里的人。想起那个可怕的瞬间,我至今还发抖。我看见的是空无一物!是的,我一只胳臂紧紧地扣着一个有呼吸的、喘着气的、实实在在的形体,我的另一只手拼全力紧卡着一个喉咙,这喉咙像我自己的一样温暖,而且显然是肉体的。然而,在煤气灯明亮的灯光下,我却绝对是什么也没看见,虽然这个活物被我紧紧抓着,它的身体紧贴着我自己的身体。它甚至没有轮廓——它无形无质,像一种气体。 甚至就是现在,我也不明白自己当时的处境。我回想不起那件骇人听闻的事件全部的情况。我的想象试图了解那个可怕的矛盾体,但那是徒劳。 它在呼吸。我的面颊上能感到它呼出的温暖的气息。它猛烈地挣扎着。它有手。它的手抓住我。它的皮肤是光滑的,就像我自己的皮肤。它就在那儿,紧紧压着我,像石头一样坚硬——但是,却完全看不见! 我在那一瞬间没有昏过去,也没有发疯,对此我觉得很奇怪。必定是某种本能支撑着我。因为,我绝对没有松开那个恐怖而不可思议的东西,在我感到恐怖的那一瞬间,我反倒似乎获得了更大的力量,我用惊人的力量把它抓得更紧,我感到这个怪物痛得发抖。 就在这时,哈蒙德在全宅人前头冲进了我的房间。他一看到我的脸——我的脸,我猜想看起来必定很可怕,就急忙走上前,叫道:“天哪,哈里!出了什么事?” “哈蒙德!哈蒙德!”我叫道:“到这儿来!噢,真可怕!我在床上受到了某个东西的袭击,我抓住它了,可是我看不见它——我看不见它!” 毫无疑问,哈蒙德被我脸上那种真实而非伪装的恐怖表情打动了,他向前走了一两步,表情急切而又迷惑不解。来到我房间里的其他人吃吃地笑起来,笑声清晰可闻。这种抑制住的笑声让我怒不可遏。嘲笑一个处在我这样境地里的人!这是一种最恶毒的残忍行为。现在,我能理解为什么一个人激烈地与一个似乎是看不见的东西搏斗,并且要求别人帮助他与这个幻象搏斗时,会显得滑稽可笑了。但是,那时,我对嘲笑自己的人群是如此愤怒,如果我有力量的话,我会把他们就地打死。 “哈蒙德!哈蒙德!”我又绝望地喊起来:“看在上帝的份上,到我跟前来,眼下我能抓住这个——这个东西,可是再过一会儿就撑不住了。它正在制服我。帮帮我!帮帮我!” “哈里,”哈蒙德走近我,小声说,“你吸了太多鸦片。” “我向你起誓,哈蒙德,这不是幻象,”我同样低声回答道,“你没看见它的挣扎是怎样使我全身都在抖动吗?如果你不相信我,你自己来证实一下。感觉它——摸摸它。” 哈蒙德走近前来,把他的手放在我指示的位置。他发出了一声疯狂而恐怖的喊叫。他感觉到它了! 他马上在我房间里某个地方找到了一条长绳,紧接着就在我胳臂紧紧扣着的那个看不见的形体上绑起来,并且打了结。 “哈里,”他说道,嗓音嘶哑而激动,因为他虽然还保持住了理智,但却被深深地震动了,“哈里,现在安全了。你可以松手了,老伙计,如果你累了的话。这个东西不能动了。” 我精疲力竭,很高兴地松开了手。 哈蒙德站着,抓住绳子的末端,绳子绑着那个看不见的东西,绳子在他手边扭动着,在他面前,就像自己支撑着自己似的,他抓着一根系紧并且交叉绑着的绳子,这绳子紧紧绑着一个空无一物的空间。我从未见到一个人像这样因恐惧而完全惊呆了。然而,他的脸表现出了全部的勇气和决心,我知道他拥有这些品质。他的嘴唇虽然白了,但是坚定地闭着,人们只要一瞥就能发现,他虽然因恐惧而深感震惊,但并没有被吓倒。 接下来在房客中发生的混乱是无法描述的。这些人目睹了哈蒙德和我之间那特殊的一幕,他们目睹了捆绑这个挣扎着的东西的过程,他们也目睹了我在“看管囚犯”的任务结束时,因为体力衰竭而几乎瘫倒在地。这些旁观者看见所有这一切的时候,就被混乱和恐惧攫住了,这种混乱和恐惧是难以形容的。软弱一点的人从房间里逃了出去。剩下的寥寥几个人缩到门边,什么也不能使他们走近哈蒙德和他捆着的那个东西了。他们的恐惧当中依然透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他们没有勇气让自己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不过他们还是怀疑着。 我请求一些人走近来,摸一摸,自己证实一下在这个房间里有一个看不见的生物存在着,但这是徒劳的。他们怀疑,但是不敢让自己明白实情。一个固体的、活着的、呼吸着的生物怎么可能看不见呢,他们这么问。我的回答是这样的,我向哈蒙德做了一个手势,我们两人控制着接触到这个生物时的恐惧和厌恶,把它从地上举起来,就这么让它被捆着,把它弄到我床上去。它的重量大概相当于一个14岁的男孩。 “现在,朋友们,”当哈蒙德和我将这个生物举到床上方时,我说:“我能给你们不言自明的证据,证明这儿有一个固体的、有重量的身体,虽然你们看不见它。注意看床的表面就行了。” 我对自己如此镇定地处理这件奇事的勇气感到吃惊。但是我已经从最初的恐惧中恢复过来,对这件事有一种科学的骄傲感,这种骄傲感控制了其他一切感觉。 旁观者的目光立即集中到了我的床上,随着一个约定的信号,哈蒙德和我让那个生物落下去。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声响,那是一个重物落到柔软的床上发出的声响。床上的木头吱吱嘎嘎响了起来。枕头上和床上明显地出现了一个深深的印迹,标志着它的存在。目睹这一幕的人群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喊叫,从房间里冲了出去,只留下哈蒙德和我与我们那个神秘的生物待在一起。 我们静静地待了一会儿,听着床上的那个生物低沉而不规则的呼吸声,和它无力地挣扎着想从束缚中脱身时床单的沙沙声。然后,哈蒙德说话了。 “哈里,这真可怕。” “啊,可怕。” “但并不是无法解释的。” “不是无法解释的!你是什么意思?这么一个东西有史以来就从来没出现过。我不知道该怎么想,哈蒙德。上帝知道我没有疯,这并不是一个疯狂的幻想。” “让我们理智点儿,哈里。这儿我们摸到的是一个固体的身体,但是我们看不见。这个事实实在非同寻常,因此我们因为恐惧而深感震惊。不过,就没有与它类似的现象吗?拿块纯净的玻璃来。它是有形的,并且是透明的。某种化学粗粒才使它不彻底透明,以至于完全让人看不见。注意,制造这样的一块不会反射一线光的玻璃,理论上并不是不可能的。这块玻璃的原子非常纯净,性质单一,太阳的光线一旦穿过它,就像穿过空气一样,折射但是并不反射。我们看不见空气,但是我们能感觉到空气。” “那都很对。哈蒙德,但是那些是没有生命的物质。玻璃不呼吸,空气也不呼吸。可是这个东西有一个跳动的心脏——一种意志在使心脏跳动,有发出声音、呼吸着的肺。” “你忘了最近我们常常听说的一种现象,”大夫严肃地回答道,“在‘精灵圈’聚会上,看不见的手被塞进坐在桌边的人的手里——温暖的、肉质的手,似乎有正常生命的搏动。” “什么?那么,你认为,这个东西是——” “我不知道它是什么,”这是他严肃的回答,“但是如果可能的话,我要在你的协助下对它做彻底调查。” 我们整夜一起在床边看守着,吸了很多烟,那个怪物在床上翻来覆去,喘着气,直到它显然是筋疲力尽了。然后,我们从它低沉、有规律的呼吸中知道它睡着了。 第二天上午,整个宅子都轰动了。房客们都聚到我房间外面的楼梯平台上,哈蒙德和我成了名人。我们得回答许许多多关于我们那个特殊囚徒的状况的问题,因为宅子里除了我们俩之外,还是没有人敢走进我的房间。 那个怪物醒了。这从床单的扭动上可以明显看出来,它是在努力想逃跑。看见间接显示出的它为脱身而做的可怕的翻腾和痛苦挣扎的迹象,而动作本身却看不见,这其中确实有某种恐怖的东西。 哈蒙德和我自己在那个漫长的夜晚里绞尽脑汁,想找到一些方法,通过这些方法,我们可以显示出这个怪物的形状和整体面貌。就我们用手掠过它的形体所能了解到的情况看,它的身体和面部轮廓是人。有一张嘴;一个圆圆的、光滑的头,上面没有头发;一个鼻子,不过它几乎不比面颊高;它的手和脚摸上去像一个男孩的手和脚。起先,我们想把它放到一个光滑的表面上,用粉笔描出它的轮廓,就像鞋匠描出脚的轮廓那样。这个打算由于没有价值而被放弃了。这样的一个轮廓对于了解它的构造毫无用处。 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们可以用熟石膏给它做一个模子。这会给我们一个固体的形体,满足我们的所有期望。但是怎么做呢?这个怪物的动作会干扰涂石膏,并且把模子弄变形。得再想一个主意。为什么不用氯仿把它麻醉呢?它有呼吸器官——它能呼吸,这就是有呼吸器官的明证。一旦使它处于一种麻醉状态,我们就能做我们想做的事了。我们派人请来了x大夫,这位值得尊敬的医生一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就开始进行氯仿麻醉。 三分钟以后,我们就可以把绑缚的绳子从它身上解开了,一个模型师忙着用潮湿的粘土涂在它那看不见的形体上。再过五分钟,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模子,还不到晚上,我们就得到了这个怪物的一个大致的复制品。它的形状像一个人——扭曲、古怪而且可怕,但仍是一个人。它比较小,身高只有四英尺几英寸,它的四肢显示出一种不对称的肌肉发展。它的脸比我见过的任何丑恶的东西都更为可怕。古斯塔夫·多雷,或是卡洛特,或是托尼·约哈诺特都从未构想过如此可怕的东西。后者绘制的一幅插图中的脸,稍稍有点像这个怪物的面貌,但是还不能和它相比。我想象中的食尸鬼应当就是这副相貌。它看上去好像能以人肉为食。 满足了我们的好奇心,并且限制宅子里的每个人都保守秘密以后,怎么处置我们这个怪物就成了一个问题。将这么一个恐怖的东西留在宅子里是不可能的;把这么一个可怕的东西释放出去同样也不可能。我承认我很乐意投票决定将这个怪物毁灭掉。但是谁来承担责任呢?谁来处决这个与人相似的可怕的怪物呢? 一天又一天,这个问题被严肃地商讨着。房客们全都离开了宅子。莫法特太太处于绝望之中,用所有法律惩罚来威胁哈蒙德和我,如果我们不把这个恐怖的怪物从宅子里弄出去的话。我们的回答是这样的:“如果你愿意,我们就走,但是我们拒绝把这个怪物和我们一起带走。如果你高兴的话,你自己把它弄走。它是在你的宅子里出现的。责任是落在你身上。”自然,她对这些话无辞以对。莫法特太太甚至找不到一个愿意走近这个神秘怪物的人,不管这个人是出于兴趣还是为了钱。 这件事情最奇怪的方面是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个动物习惯于吃什么为生。我们把自己能想到的每种有营养的东西都放在它面前,但是它从来不碰一下。日复一日,站在旁边看着床单扭动着,听到沉重的呼吸声,知道它正饿得要死,这真可怕。 十天,十二天,两个星期过去了,它还活着。不过,心脏的跳动变得越来越弱,现在几乎快停止了。显然,这个怪物正因缺少食物而濒于死亡。这种恐怖的生命搏斗持续着,我为之感到痛苦。我睡不着觉。虽然这个怪物是可怕的,但是想到它遭受的折磨,它又很可怜。 最后,它死了。哈蒙德和我发现它有一天早晨在床上变得又冷又硬。心脏停止了跳动,肺停止了呼吸。我们赶紧把它埋到花园里。那是一个奇怪的葬礼,我们把一具看不见的尸体放进一个潮湿的坑里。它的形体的模子我送给了x大夫,他把模子保存在第十街他的博物馆里。 我要做一次漫长的旅行,可能不回来了。就在出发前夜,我写下了这件事,这是我所知道的最奇怪的事。 鬼恋人 “我将和你在一起。”他说,“早晚而已。你不用做什么,只要等待。” “你不用懂,”他说,“你会懂的。你知道我们说过的话。” 雨停了,人行道朦胧地闪亮,杜太太从自己家前门蹭到空荡荡的街上。空屋的炸坏的门面迎着她的目光。她努力不往后看,向前走上大街去找出租车。真的,真太静了——这个夏天,战争的灾难使得伦敦偏僻的街道更加寂静——静到另有一点脚步声也不会听不见,她走到有人居住的广场时,才意识到自己不寻常的步伐,调整了它。广场另一端,两部公共汽车冷淡地对面开过。有人漫步街头,还有妇女,骑自行车的,一个人推着一辆有信号灯的小车,这里又是生活的普通潮流了。广场上人最多的一角应该是——过去是——短短的一排出租车。这晚上只有一辆车。虽然无表情的车尾向着她,但却似乎已在警觉地等候。她气喘吁吁地从后面去开车门。那司机头也不回,已经在发动引擎了。她上车时,钟敲七点。车子对着大街,回到她的房屋该转弯,她坐好了,车转弯了。她很惊异它怎么知道该怎么走,忽然想起她还没有说上哪儿。她探身去抓抓司机和她之间的玻璃板。 叫那确实存在的司机和她一起在房间里来来去去拿包裹。关于出租车司机的想法使她有了决心和勇气,她开了门锁,走到楼梯上,倾听下面的动静。 那信怎样进来的神秘一面她不肯想。在伦敦,有谁知道她打算今天来到这座房屋?无论如何,明明是有人知道了。就算是管房人回来了,也没有理由料到她来;他会把信装在口袋里,按部就班地去投邮。也没有别的迹象显示管房人来过了——但是,如果不是管房人来过呢?放在一座空屋门口的信不会飞,也不会走上厅里的桌子的。这信不会坐在空桌的灰尘中,那神气似乎确信一定能遇到收信人。这需要人的手——可是只有管房人有钥匙。在这种情况下,她不愿去想,没有钥匙也能走进屋子。很可能现在这儿不只她一个人,楼下也许有人在等她。等待——等到什么时候?等到“安排好的时刻”。至少那不是六点钟,六点钟已敲过了。 办?他走了。” 她像照镜子时一样猛然扭过脸,走到箱子前,开了锁,掀开箱盖,跪下来找东西。雨开始哗哗地下了,她忍不住回头去看光秃秃的床,上面就放着那信。在雨的帘幕后面,仍然伫立着的教堂钟敲六下。她数着缓慢的钟声,很快地愈来愈害怕。“安排好的时刻——我的上帝,”她说,“什么时刻?——我该怎样——?在过了二十五年以后——” 逃走吧……他从来对我都不好,不是真的好。我不记得他好过,一点儿没有。母亲说他从不关心我。他就是一心要得到我,那就是他的感情,不是爱情。不是爱情,不想让别人好过。他做了些什么,让我做出那样的允诺?我不记得——但是她发现她是记得的。 “不像你想象的那么远。” 在伦敦逗留了一天,杜路沃太太要离开了。她到自己的关闭了的房子去找些要带走的东西。有些是她自己的,有些是她家人的,他们现在都习惯乡村生活了。那时八月将尽,整天热气蒸腾,不时有阵雨。她去时,路下边的树在湿润的、黄色的午后斜阳里闪着光。在一块块灰云堆积的背景上,断残的烟囱、胸墙很显眼。在她一度很熟悉的街道上,像是在任何一个没有用过的沟渠里一样,淤积了一种陌生的奇怪的感觉。一只猫在栏杆里钻来钻去。但是没有人看见她回来。她用手臂夹好带着的纸包,在那不顺当的锁里用力转动着钥匙,然后用膝盖一顶变歪的门。她走进去时,一股窒闷的空气扑面而来。 她记得,准确得可怕地记得,以致之后的二十五年都烟消云散了;以致她直觉地寻找钮扣留在手掌上的印痕。她不只记得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还记得在八月的那个星期里,她自己生存的全部细节。我不是我自己了,那时他们都这样说。像盐酸滴在照片上所造成的空白,她无论如何记不起他的脸。 什么也听不见——但就在这时,一阵穿堂风吹到她脸上。那是从地窖来的;有什么人选择了这一时刻离开,开了门或窗。 事情就是这样——不管写信的人是活还是死,他送来了威胁。杜太太不能老跪着,背对空屋子,她从箱子边站起,坐在一个直背椅上,这椅子坚定地靠着墙。旧卧室弃置了。她婚后的伦敦的家整个气氛就像一个有裂缝的杯子,使回忆连同它安抚的力量或蒸发或漏掉了。这一切形成了一种危机——而就在这关口,写信人有见识地给她当头一棒。在这个傍晚,这座房屋的空虚把许多年来的笑语喧哗、习惯、脚步全勾销了。透过关闭的窗户,她只听到周围房顶上的雨声,为了振作起来,她说自己在闹情绪——闭上眼睛两三秒钟告诉自己那信不过是幻想,可是睁眼一看,它就在床上。 她起身走过去,锁上了门。 楼梯的窗户钉住了,门厅里没有光。她只能看见一扇门半开着,便快步走过去,打开屋里的百叶窗。这位毫无想象力的太太看着周围,她看到的一切,以前长期生活的痕迹,使她感到困惑更多于熟悉。黄烟熏染了白色的大理石壁炉架,写字台顶上有花瓶留下的圈痕。壁纸上的伤,是猛然开门时磁门柄碰出来的。钢琴已经送走保存,镶木地板上留下了爪子似的痕迹。虽然没有多少灰土渗进来,每件家具上都罩着尘埃的薄膜;而且只有烟囱通风,整个客厅里有一种不生火的炉膛的气味。杜太太把纸包放在写字台上,离开这房间上楼去;她需要的东西在卧室的箱子里。 “我不懂?” 问题是得出去,飞吗?不,不行。她得赶火车。她是家庭生活中可靠的支柱,不愿意没有拿到要拿的东西就回到乡下,回到丈夫、儿子和姐姐身边去。她又在箱子里捡东西了,捡得很快,胡乱一塞,又很坚决地扎好几个包裹。这样,连同原先买的东西,就拿不了了。这就是说需要出租车。一想到出租车,她的心轻松起来,恢复了正常呼吸。我现在就打电话叫车,车不会很快来,听见马达响,我再平静地下楼,穿过前厅。我要打电话——可是不行,电话线路早掐断了。她拽着电线的结头,那是她错系上的。 亲爱的凯瑟琳: 她先以为——那么一定是管房子的人回来了。不管怎样,看见房子关闭了,谁会把信投入信箱?又不是一般的通知或账单。可是一切通过邮局寄给她的东西都转到乡下地址了。管房人(就算他回来了)并不知道她定好今天到伦敦——来这里是打算好不让他知道的——这信这么搁着就显出他的疏忽了,让它在昏暗和尘土中等着,使她不安。她不安地拿起信,信上没有贴邮票。但是它不会是什么重要的信,否则他们会知道……她拿着信快步上楼,直到走进从前的卧室,放进亮光来,都没有看信一眼。这房间下面是花园,还可以看见别人家的花园。参差的云块低垂,遮住了阳光,树木和长荒了的草坪似乎已经罩上了暮色。一种因为有人轻视她的习惯而被侵扰了的感觉使她不愿再看那信。不过,在下雨前的紧张气氛里,她读了。那信不过几行。 “你要走得那么远。” 杜太太看写信的日子,是今天。她把信扔在弹簧床垫上,一会儿又拿起来看——她的嘴唇在残留的唇膏下变白了。她觉得自己脸色大变,就走到镜子前擦出一块地方,紧张而又遮遮掩掩地照。镜中人是一位四十四岁的妇女,在随便拉下来的帽檐之下,眼睛直瞪瞪的。她独自喝过茶离开铺子后就没有搽粉。丈夫送的结婚礼物——珍珠项链,松松地挂在她现在细瘦了些的颈项上,滑进了粉红的v字领羊毛衫,那是去年秋天围坐在炉火旁时,她姐姐织的。杜太太平常有一种遏制着烦恼的表情,但那是表示同意的神情。她生了第三个男孩后,大病了一场,左嘴角边便有了间歇的肌肉颤动。但是尽管如此,她总能保持一种既精力充沛又平静稳重的风度。 几个月后,有报导说,她的未婚夫已经失踪,推测是阵亡了。她的家庭不只支持她,而且能够毫不吝啬地称赞她的勇气,因为他们对那未婚夫几乎一无所知,也就无所遗憾。他们希望她在一两年内能把自己安慰好——如果仅只是个安慰的问题就简单多了。她的麻烦是,在不明显的悲痛后面,她和一切事物完全脱节了。她没有拒绝求婚的人,因为他们从未出现。好几年她对男子毫无吸引力。快到三十岁时,她变得很自然地分担着家庭为她年龄日长的焦虑,开始张罗,猜测着自己的命运。她三十二岁那年,威廉·杜路沃求婚,使她如释重负。她嫁了他。他们在这安静的、树木茂盛的肯星顿一带住下来。岁月积累,在这所房子里,孩子们都长大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炸弹才把他们赶开。作为杜路沃太太,她的生活圈子有限,而且她从不肯想到有人注意着她的生活。 “可那是——如果你——我说,如果。” 昂什丽娜(闹鬼的屋子) <er top">一 大约两年前,我骑自行车经过波瓦西村北面靠近奥什瓦尔村的一条荒凉的小路。忽然,我看见路边有一所屋子使我感到惊异,于是我跳下车,想去看看清楚。这是一所很普通的砖砌屋子,在十一月灰暗的天空下被卷着落叶的寒风吹刮着,周围是一大片园子,里面长着一些老树。但是,这屋子又与众不同:它那副破败凄凉的样子又使你看了会胆战心惊,觉得有一种阴森森的气氛。园子的铁门已经拆了,一块因风吹雨淋而褪了色的大木牌子上写的字表明,这是一所待售的屋子。我觉得很好奇,便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了园子。 这屋子大约有三四十年没人住了。历经多少个严冬,屋檐、门框和窗框上的砖头已经松动,而且长满苔藓和地衣。屋子正面的墙上有一道道裂缝,犹如早生的皱纹铭刻在这座还相当结实、但被人遗弃的建筑物上。屋前的台阶也已开裂,长满荨麻和荆棘,看上去就像一道通往荒凉和死亡的门,令人望而生畏。更加凄惨可怕的是那些窗子,没有窗帘,空荡荡的,连海青色的窗玻璃也让孩子们用石头砸碎了;一间间空房间,从外面都可以感觉到是那样阴沉沉的,而那些窗子,就像死人的眼睛,睁得老大,却空空如也。至于屋子周围,面积很大的园子已一片荒凉。从前的花坛现在已认不出是花坛,里面长满杂草。园里的小径也被野草吞没。矮树林已变成野树林,而在那些高大的老树下,潮湿的地面上爬满了野藤和荒草。那天秋风凄凄,如泣如诉,把老树上仅剩的几片枯叶也卷走了。 面对着这片凄凉的景象,在它的呻吟声中,我木然地站了很久很久。我的心被一种无名的恐惧和油然而生的愁绪搅得惶惶不安;然而,强烈的好奇心,想知道这一切为何会如此不幸和痛苦的愿望,又诱使我待在那里迟迟不走。最后,我总算下决心走出了园子,发现路对面的岔道口上还有一所破屋子,看上去像是一家兼带卖酒的小旅店。我走进这家旅店,想找个当地人聊聊。 店里只有一个老妇人,她给我端来一杯啤酒,嘴里唠唠叨叨地说个不停。她抱怨说,在这条荒僻的路上每天只有两三个骑自行车的人路过。她没完没了地说着,说到她自己的身世,说她叫杜圣大娘,是和丈夫一起从维农到这儿来开店的,起初生意还不错,但自从她丈夫死后,生意就越来越不行了。她滔滔不绝地说着,但是当我一问起附近那所屋子的情况,她马上就变得格外谨慎,疑虑重重地看着我,好像怕我从她那里打听到什么骇人听闻的秘密似的。 “噢!您是说索瓦依埃尔,这里的人说它是闹鬼的屋子……我可什么也不知道,先生。我来晚了,到今年复活节,我来这儿才三十年,可那些事是四十年前发生的。我们来这儿时,那屋子就已经和您现在看到的差不多样子了……过了多少个夏天,过了多少个冬天,那屋子除了砖头落下来,什么都没变。” “可是,”我问,“既然想卖掉它,为什么没人买呢?” “噢!为什么?为什么?我怎么知道?……有那么多传说……” 最后,我终于得到了她的信任,她便迫不及待地把她听到的传说讲给我听。开始她说,附近没有一个女孩子敢在太阳下山后走进索瓦依埃尔,因为听说一到夜里那屋子里就有幽灵出没。我听了觉得惊异,离巴黎这么近的地方,居然还有人相信这种事!她见我不以为然,便耸耸肩,想显得她并不怕这种事,但她脸上的表情依然显示出她内心的恐惧。 “这可是真的呀,先生。为什么没人买?我见过许多买主来看房子,可一个个都赶紧走了,再也不来了。是呀,看来那是真的,来看房子的人只要大着胆子走进那屋子,屋里就会发生种种怪事:门会动,会自己‘砰’的一声关上,像有一阵阴风刮来;地窖里会发出叫声、哼哼声,还有哭声;要是您还待着不走,就会听到一个凄惨的声音,一遍遍地叫着:‘昂什丽娜!昂什丽娜!昂什丽娜!’听了叫人骨头都会发冷……我跟您说,这可是真的,有凭有据,您去问谁都会这么说。” 我听了她的话,不仅一下子被吸引住了,而且有点毛骨悚然。 “那么,那个昂什丽娜是什么人?” “噢,先生,那说起来话就长了。我说过,我可什么都不知道。” 尽管如此,她最后还是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我。大约四十年前,也就是一八五八年前后,那时正是第二帝国兴盛时期,在杜伊勒利宫廷身居要职的德·g先生却不幸丧妻,留下一个大约十岁的小女儿,叫昂什丽娜。那小姑娘长得和母亲一模一样,美得出奇。第二年,德·g先生便娶了一位将军的遗孀,也是一个出名的美人。据说,就在德·g先生续弦之后,他的女儿昂什丽娜和继母之间便因相互嫉恨而闹得不可开交。做女儿的看见亲娘被忘掉,家里这么快就出现一个陌生女人,当然痛心万分;做继母的见那小姑娘活像她母亲的翻版,老担心丈夫会见到她就想起前妻,所以怀恨在心。索瓦依埃尔就是德·g先生和他新娶的妻子所居住的府邸。一天晚上,继母看见丈夫正在温存地抱吻女儿,于是妒火中烧,发疯似的狠狠打了孩子一下。孩子仰天倒下,后脑勺着地,当场就死了。接下来的事情更加吓人:父亲惊慌失措,为了掩盖妻子的杀人真相,便亲自偷偷地将女儿的尸体埋在地窖里。尸体埋了好多年,这期间他们一直对外说小女儿上姑母家去了。后来,有一条狗拼命地在地窖里刨,还汪汪地叫个不停,这才让人发现了尸体。但是,事情上报到杜伊勒利宫,宫廷又想方设法为德·g先生把这件事掩盖了过去。现在,德·g先生和他的妻子都死了,昂什丽娜却每天夜里都要从昏暗的阴间回来,而且每次都有一个凄惨的声音呼唤她的名字。 “这都是真的,”杜圣大娘最后说,“我说的千真万确,就像二加二等于四一样。” 我惊讶地听着她说,虽然我并不完全相信这是真的,但那离奇而凄切的戏剧性情节却使我为之入迷。那位德·g先生,我曾听人说起过,还似乎记得他确实续过弦,而且确有一桩家庭不幸使他郁郁寡欢。难道这是真的?真有这么惊人的悲惨故事?人的嫉妒真有那么强烈,竟会发展到疯狂的地步?这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最可怕的情杀案:一个美丽无比的女孩,竟然会被她的继母所杀,又会被她的亲生父亲埋在地窖的角落里!简直骇人听闻,实在太可怕了。我还想问下去,但我想:何必问到底呢?听到一个带着民间丰富想象力的恐怖故事,不就足够了吗? 于是,我又骑上自行车,朝索瓦依埃尔望了最后一眼。那所凄惨的屋子在夜幕下张着一扇扇空空荡荡的窗子,就像死人的眼睛一样呆呆地瞪着我。秋风在老树间哀鸣。 <er h3">二 为什么这个故事会深深印入我的脑海,使我久久难忘,甚至变成了一种执拗的念头,老是折磨着我呢?这是一个很难解答的心理学问题。像这样的传说在乡间是很多的,这一个也同样不足为奇,但我尽管对自己这么说,仍然没用。我心里就是老惦记着那个死去的小姑娘,耳边老听到那凄惨的声音,那四十年来每天夜里都在那所阴森森的屋子里叫着可爱而可怜的昂什丽娜的名字的呼喊声。 开冬后的头两个月里,我一直在调查这件事。我想,像这样一件失踪案,这样一个不寻常的奇闻,当时只要稍稍走漏一点风声,报纸一定会奉为至宝的。我于是就到国立图书馆去查阅当时的报纸,但没有找到任何与此有关的线索。后来,我又去找当时在杜伊勒利宫里任过职的人了解,可没有一个人能给我明确的回答。我得到的仅仅是一些相互矛盾的说法。虽然我对这件神秘的事情仍然无法忘怀,但要想查明真相看来是没有希望了。没想到,一天上午,我却意外地获得了新的线索。 我每隔两三个星期都要去拜访一次我所尊敬的而且和我亲密无间的老诗人v。他今年四月已经过世,死时将近七十岁。多年来,他由于两腿瘫痪,一直只能呆坐在阿萨街他的小书房里的一张沙发椅上。小书房的窗朝着卢森堡公园。他就坐在那儿,一天又一天地慢慢度过他充满梦幻的余生,凭着他那诗人的想象力为自己盖起一座远离尘世的理想之宫,而他就在这理想之宫里爱着、痛苦着。我们谁能忘记他那张清秀而和蔼的脸、那头像幼儿般的鬈曲的银发,和那双仍带着青春的纯真和温柔的蓝眼睛?我们虽不能说他一直在说梦话,但实际上他确实是不断地在幻想,因而谁也吃不准在他那儿现实在何处终止,梦幻从何处开始。他是个非常惹人喜爱的老人,由于对世事长期漠不关心,他说出来的话常常像泄漏天机似的既玄乎又奥妙,使人听了不由得神往。 那天,我正和他在窗边闲聊。小书房里生着熊熊的炉火,外面天寒地冻,卢森堡公园里白雪皑皑,一派无垠的洁净气象。不知怎么,我和他谈起了索瓦依埃尔,谈起了那个老挂在我心头的故事:父亲续弦,继母嫉恨活像亲娘的小女孩,以及小女孩后来被埋在地窖里,等等。他脸带微笑——即使在忧郁时他脸上也带着宁静的微笑——听我说完。接着是一阵沉默。他那双温柔的蓝眼睛茫然地望着远方,望着白雪皑皑的卢森堡公园。随后,他微微颤动了一下,好像被一种梦境所笼罩。 “我,曾经和德·g先生很熟……”他慢吞吞地说,“我认识他的第一位夫人,一个人间难寻的美人;我也认识他的第二位夫人,天仙般美貌,不比第一位逊色。这两个女人,我甚至都爱过,只是从来没有向她们吐露。昂什丽娜,我也认识,她长得还要美,凡是男人都会拜倒在她的裙下……但是,事情的经过,却不完全像您所说的那样。” 我不由得激动起来。我本已不指望能查明事实真相,难道说它就在这儿等着我吗?我就要彻底了解这件事了吗?我一开始简直不敢相信,但仍对他说: “啊!我的朋友,您可帮了我大忙了!我的头脑看来可以得到平静了。请您快说吧,把一切都告诉我。” 然而,他好像并没有在听我说,眼光仍停留在远方。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用梦幻般的声音说话了,听起来好像他是一边说一边在虚构人物和情节: “昂什丽娜十二岁时,她的心灵就已经像成年人一样充满了爱情,就已经强烈地体会到了欢乐和痛苦。她每天看到自己的父亲拥抱新娶的妻子,心里便燃起了如疯似狂的妒火。她痛苦万分,因为她认为这是最可怕的背叛。这一对新婚夫妇不仅侮辱了她母亲,对她自己也是一种折磨,使她为之心碎。每天夜里,她都听见母亲在坟墓里喊她,于是有一天深夜,这个十二岁的少女实在太痛苦了,或者说爱得实在太深了,她为了去见自己的母亲,便拿起一把刀,插进了自己的心窝……” 我大声叫起来: “天哪!难道有这样的事?” “第二天,”他好像没听见我的话,自顾自说下去,“德·g先生和他的妻子发现昂什丽娜躺在小床上,那把刀正插在胸口,一直插到刀柄。可想而知,他们是多么惊慌,多么害怕!他们本来第二天要去意大利,当时家里只有一个照料这孩子的老女佣。他们生怕有人告发他们,于是便在老女佣的帮助下把女孩的尸体埋了。这是真的。不过,是埋在屋后一棵大橙树下的花坛边上。后来,直到德·g夫妇都死了,老女佣把这件事讲出来,当天,人们便把尸体掘了出来。” 我忽然起了疑心,一边不安地打量着他,一边想他是不是在凭空编造。 “可是,”我问他,“您相信不相信昂什丽娜每天夜里都要回来,回答那神秘而凄厉的呼唤声?” 这时,他终于看了我一眼,脸上露出长者慈祥的笑容。 “是呀!我的朋友,人人都会回来。那可爱的姑娘在那个屋子里爱过,也痛苦过,在她死后,您为什么不愿意让她的灵魂仍然留在那个地方呢?如果现在还有人听到有声音在喊她,那就是说她还没有获得新生,不过您放心,总有一天,她的生命会重新开始,因为世间万物都会重新开始,没有一去不返的东西,爱和美也一样……昂什丽娜!昂什丽娜!昂什丽娜!她将在阳光下,在鲜花丛中获得新生。” 听他这么说,我心里当然既不相信,也无法平静。我的老朋友v,这个天真的诗人,简直把我弄得越来越糊涂了。他肯定是像做诗一样在凭空虚构。但是,也有可能,像所有先知先觉的人那样,他能预言未来。 “您刚才所说的,都是真的?”我还是不揣冒昧地笑着问他。 他也报以和蔼的微笑。 “当然是真的,难道无限不是真的?”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因为我不久以后便离开了巴黎。他的身影一直出现在我眼前,他的梦幻似的目光消融在卢森堡公园的皑皑白雪里,他对自己漫无止境的梦想充满信心,因此他才会显得那么宁静。然而我却无法安心,还一直想弄明白那件扑朔迷离的事情。 <er h3">三 过了一年半。这一年半里,我不得不到处旅行。在那场只有上帝知道会把我们带到何处去的风暴(指“德莱菲斯案件”,在这一案件中,左拉不仅为受陷害的德莱菲斯辩护,还写了《我控诉!》一文抨击法国当局,因而被迫流亡英国。)中,我的生活既充满了忧伤,又充满了欢乐。然而,我时常还会听到那凄惨的呼喊声从远方传来,直入我的肺腑:“昂什丽娜!昂什丽娜!昂什丽娜!”于是我就浑身颤抖,疑心重重,想弄明白事实真相的欲望使我不得安宁。我始终没法忘却这件事,而最使我感到痛苦的是我对它一直半信半疑。 六月,一个晴朗的夜晚,连我自己也不明白,我怎么会又骑着自行车到了通往索瓦依埃尔的那条荒凉的路上。是我有意想再去看看呢,还是本能驱使我离开大路朝那个方向驶去的?我说不清楚。总之,我去了。 这时已近八点,但在这一年之中天日最长的几天里,落日的余晖仍映照着,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呈现出一望无际的金黄色和蔚蓝色。微风轻轻地吹着,那样温柔;花草树木散发着气息,那样芬芳;辽阔宁静的田野一望无边,又是那样使人心情舒畅! 和前一次一样,我在索瓦依埃尔前吃了一惊,赶紧跳下车来。我一时甚至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难道这就是那所屋子吗?漂亮的新铁门在夕阳下闪闪发光,围墙已修复得整整齐齐,而那所隐约显现在树丛中的屋子,像重新获得了新生,整洁而明亮。难道这就是诗人所预言的复活吗?难道昂什丽娜已回答了那遥远的呼声,真的重返人间了吗? 我站在路边,心潮起伏,望着那所屋子。这时,我身边突然响起“笃笃”的脚步声,把我吓了一跳。原来是那个杜圣大娘,她牵着牛正从附近的苜蓿地里走来。 “这些人住在里面不害怕吗?”我指着那所屋子问她。 她还认得出我,拉住牲口停了下来。 “噢!先生,有些人是胆大包天的。那所屋子已经卖出去一年多了。不过买它的人是个画家,画家b,您知道,这些搞艺术的人可什么事都会做。” 她牵着牛走了,临走前还摇摇头说了一句:“等着瞧吧!” 画家b,就是那个曾为许许多多可爱的巴黎女人画过像的风雅而才气横溢的艺术家!我和他有点认识,在戏院、展览馆或者别的地方见过面,还握过手。我一下子产生了想进去的念头,想把我一直挂在心上的事告诉他,要是他知道实情,那就求他告诉我,以解开我心中的疑团。于是,我把自行车靠在一棵满是苔藓的老树上,没有多加考虑,也没有因为穿着满是尘土的自行车服而却步,因为这样的服装如今已不再招人讨厌了。一个仆人听到急促的门铃声,走了出来。我递上名片,他要我先在花园里稍等片刻。 我朝四周环顾,更加惊讶不已。屋子正面已整修一新:裂缝不见了,砖头也都严严实实了;台阶四周种着玫瑰花,又成了一道殷切期待着客人的门;那些窗户好像在欢笑,在讲述着白窗帘后面的房间有多么舒适愉快;还有,园子里的荨麻和荆棘也都已清除,花坛一个个显露出来,犹如巨大的花束散发着清香;那些多年老树也恢复了青春,沐浴在春天金雨般的夕阳下。 仆人回来,把我领进客厅,说主人到邻村去了,但马上就会回来的。我巴不得能在这里待上几个小时;我静下心,第一件事就是观察这客厅。客厅布置得很考究,铺着厚厚的地毯,摆着又宽又长的卧榻和又深又软的沙发,窗子上和门上都挂着印花布帘子。这些帘子很大,所以我刚进来时觉得客厅里有点暗。不一会儿,天色暗了下来。我不知道还得等多久,他们好像把我给忘了,连一盏灯也没有端来。我于是只能坐在黑暗里沉思冥想,那个悲惨的故事又整个地出现在我眼前。昂什丽娜究竟是为人所杀的呢,还是她把刀插进了自己的胸膛?想到这里,处身在这所黑咕隆咚的闹鬼的屋子里,我真的害怕起来。起初只是稍稍有点不安,身上泛起鸡皮疙瘩,后来越来越觉得可怕,浑身发抖,四肢冰凉。 忽然,我好像听到什么地方发出隐隐约约的声响,一定是在地窖深处:低沉的呻吟声、凄切的抽泣声和幽灵移动时沉重的拖曳声。接着,这些声响好像升了上来,越来越近了,这阴暗的屋子里好像充满了恐惧和不祥的气氛。冷不防,那可怕的喊声响了起来:“昂什丽娜!昂什丽娜!昂什丽娜!”喊声一声比一声响,我只觉得一股阴风扑面而来。客厅的门忽地打开,昂什丽娜进来了,径直朝里面走去,根本没有朝我看。但我认出是她,因为她进来时灯光从前厅照了进来。她一定是那个十二岁便死了的小姑娘,真是美貌非凡,迷人的金发披到肩上,一身洁白的衣裳,皮肤白皙得就像她每天夜里从那儿来的那个世界里的泥土一样。她匆匆忙忙、沉默不语地走过,从另一扇门出去了。这时我又听到喊声,但比刚才的要远些:“昂什丽娜!昂什丽娜!昂什丽娜!”我惊呆了,站着不敢动,满头冷汗,那阵来自神秘世界的阴森森的冷风吹得我全身毛发一根根倒竖起来。 等我定下神来,大概就在仆人把灯端进来的同时,我发现画家b已站在我面前。他握住我的手向我表示歉意,说让我久等了。我也顾不得什么面子了,赶紧把我之所以来找他的原因讲给他听。我一边讲,一边还在索索发抖。他听着,起初不胜惊讶,后来却开始尽力安慰起我来,脸上还露出了那么温厚的笑容! “亲爱的,您也许不知道,我是第二位德·g夫人的亲戚。多么可怜的女人!怎么可以指责她杀了那小女孩呢?她非常爱她,哭得和她父亲一样伤心。不过,有一点是真的,那可怜的孩子确实死在这所屋子里,但并不是自杀的,天哪!哪有这样的事!她是生急病突然死的。她的父母深受刺激,便恨这所屋子,一直不愿意回来住。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在世时这屋子一直空着的原因。他们死后,又由于打不完的官司,使得这所屋子没有卖掉。我倒很喜欢它,多年来一直等着有机会把它买下。我向您保证,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看见过什么鬼影儿。” 我又是一阵哆嗦,结结巴巴地说: “可是,昂什丽娜,我刚才还看见她……那个可怕的声音在叫她,她就从这儿经过,就从这间屋子里穿过去的……” 他瞪着我,吃了一惊,以为我神志不清。随即,他忽然笑出声来,像任何一个生活美满的人那样哈哈大笑。“您刚才看见的是我女儿。她的教父就是德·g先生,当初德·g先生思念自己的女儿,就把昂什丽娜这个名字给了她。刚才可能是她母亲在喊她,所以她从客厅里穿过去了。” 他说着拉开门,叫起来: “昂什丽娜!昂什丽娜!昂什丽娜!” 那孩子回来了,不过是活生生的,愉快欢乐的。是的,就是她,一身洁白的衣裳,迷人的金色头发披在肩上,美丽而闪耀着希望之光,就像春天含苞待放的花朵,孕育着爱的生机和永恒的生之欢乐。 啊!可爱的、复活的姑娘,那死去的孩子再生了!生命战胜了死亡。我的老朋友、诗人v终究说的是真相:“世间万物都会重新开始,没有一去不返的东西,爱和美也一样……”母亲的声音在呼唤着她们,这些今日的小姑娘,这些明日的有情人,她们在阳光下、在万花丛中复活了。现在,由于孩子已经回来,那屋子也获得了新生,因为它随永恒生命的重返再次恢复了青春与欢乐。 霍拉 5月8日 天气真好!我一上午都躺在屋前的草地上,躺在那棵遮阴着整座屋子的高大的梧桐树下。我爱乡间这个地方,我爱住在这儿,这些又深又细的根把人牢牢系在他祖先生与死的土地上,而这种联系,就是由人们的思想方式、所吃的食物、他们的习惯、本地菜肴和本地方言、泥土的气味、村庄的气息和空气本身芳香形成的。 我爱这所我在里面长大的屋子。朝窗外望,我可以看到塞纳河从我位于大路对面的花园边流过,几乎是我的一部分家产。这条又深又宽的河从鲁昂流向勒阿弗尔,河上满是来往的船只。 左边方向是鲁昂,一座有许多蓝色屋顶的城市,它匍匐在一大群哥特式教堂的铁塔下;所有的教堂都敲钟,钟声在清明的晨光中荡漾,随着风强和风弱,我们听到从远处传来的柔和的青铜钟声时而响亮,时而低沉。 今天上午天气晴朗。 大约十一点,一长串船从我花园大门前驶过,由一只比苍蝇大不了多少的拖轮拖着,很吃力地“噗噗”响,还大团大团吐出浓烟。 两只英国双桅船上的红色商船旗在微风中飘扬,跟在它们后面的是一艘漂亮的巴西三桅船,全白色,又整洁又耀眼。我向它脱帽致意,因为不知为什么,它看上去那么高雅而华贵。 最近几天我一直有些发烧。我感觉一直不好,或者说我一直有点抑郁。 使我们的快乐变成抑郁以及使我们的喜悦变成焦虑的那些神秘影响,到底来自何处?好像是大气中充满了看不见又不可知的力量在直接影响我们。我醒来时还精神十足,想放声歌唱;我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我到河边去溜达一圈,回来时就心里想着家里一定有什么坏消息等着我。对此我无法理解。是不是我着了凉,使我神经紊乱而引起了这种抑郁感?是不是那些云的形状或者光线的变化使我情绪恶劣?我不知道。我们周围的一切,不可见地从我们眼前闪过,不可知地影响我们,只有我们的潜意识和它们有接触,我们视而不见的东西对我们、对我们的器官、对我们的思想,甚至对我们的心灵,具有直接的、惊人的、不可估量的影响。 这种无形的神秘现象是完全不可解释的;我们无法用自己可怜的感觉去探测它——我们的眼睛既看不见极小的东西,也看不清极大的东西;既不能看得太多,也不能看得太近;既看不到星球上的事物,也看不到一滴水里的微生物——我们的耳朵也欺骗我们,会把声波听成音符。我们的耳朵就像魔术师,会奇妙地把这些空气波动变成音响,从而使音乐得以诞生,从自然界本来无意义的波动中创造出和谐。我们的嗅觉远没有狗的灵敏,而我们的味觉要尝出酒的陈度也很难。 唉!假如我们还有另外一些器官能赋予我们神奇的感知力,那我们就能在周围世界中发现多少新事物啊! 5月16日 我病了,肯定是的,上个月我还很好!我有热度,或者说是一种发热性神经衰弱,这不仅影响我的身体,也影响我的精神。我摆脱不了这种可怕的感觉,总觉得要大难临头了。这种对灾难或者死亡的预感,是一种征兆,表明体内和血液里有某种尚未知晓的疾病。 5月18日 我刚去看了医生,因为我根本无法入睡。他发现我的脉搏加快,眼眶增大,神经紧张,但不必担忧。他要我洗淋浴和服用溴化钾。 5月25日 毫无变化!我的情况确实很糟糕。随着夜晚来临,我就感到一种不可名状的忧虑,好像黑夜里隐藏着某种可怕的威胁。我赶紧吃完晚饭,想读读书,但我读不懂字句,连字母也难以分辨。于是我就在客厅里来回走动,直感到一种隐约而不可抗拒的恐惧。我害怕上床,更害怕睡着。 大约到了凌晨两点,我才到卧室去。一走进卧室我就栓上门,还加了两道锁……我总觉得很恐惧,可又不知道为什么;过去我是从不神经过敏的。我打开衣柜,还查看床底下——我听了又听——听什么?一点点不舒服,也许是血液循环稍有不佳,神经系统有点紊乱,消化系统不太正常,只要我们脆弱的生理功能稍有故障,就会使一个最快活的人变成一个抑郁的人,使一个最勇敢的人变成一个懦夫,你说奇怪不奇怪?我在床上躺下,像等待刽子手似的等待睡眠的来临。我惊恐万分地等着,心惊肉跳,四肢麻木。尽管被子里很暖和,可我还是不寒而栗,直到像一个自杀者一头跳进深渊似的一下子睡着。我像往常一样并没有意识到睡眠的来临;睡眠现在像一个狡猾的敌人躲在我身旁,随时准备扑到我身上,阖上我的眼睛,毁灭我。 我睡了一段时间,大约两三个小时;然后,一场梦,一场噩梦,抓住了我。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躺在床上睡着了——我明明白白而且还能看见自己;但是,我又意识到有个人向我走来,看着我,碰碰我;随后他爬上床,趴在我胸口上,按住我脖子死命地掐,想掐死我。 我拼命挣扎,却无力抵抗这梦中陷害人的鬼魂;我竭力想喊叫,却喊不出声;我使出浑身的劲想翻过身来,把那压在我身上想掐死我的人甩掉——但我一点力气也没有。 猛地,我在极度的恐惧中醒来,浑身是汗。我点燃蜡烛,可房间除了我并没有人。 经过这种每夜都要重复出现的挣扎之后,我终于睡着了,而且一直平安地睡到天明。 6月2日 我的情况越来越糟。我到底怎么啦?溴化钾和沐浴毫无效果。今天,虽然我也很疲惫,我还是到鲁玛森林里去走得筋疲力尽。我起初想,那么柔和清新的空气,还飘荡着青草和树叶的芳香,是有益于增强我的血液和心脏的活力的。我选择了一条宽阔的猎道,随即又拐到一条两边有参天大树的小路上朝勒布伊方向走,那些大树在我头顶上搭起了一顶墨绿色的帐篷。 忽然,我浑身发抖;这不是因受凉而发抖,而是因恐惧而战栗。 我加快步伐,因孤身一人在树林里感到紧张,为周围一片静寂而无端地、愚蠢地感到害怕。我觉得有人跟着我,就在我的身后走着,还碰到了我。 我猛地转过身来,但只有我一个人。我背后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条笔直的路,空空荡荡得使人心寒。 我闭上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开始用一只脚跟像陀螺似的旋转;我差一点摔倒。当我重新睁开眼睛时,树木都在跳舞,大地在浮动;我只好坐下。后来,我忘了自己是从哪条路上来的——我完全糊涂了,什么也记不得。我就朝右边走,终于发现我又回到了刚才把我引进树林深处的那条路上。 6月3日 我过了可怕的一夜。我要离开几个星期。一次小小的旅行肯定对我有好处。 7月2日 我回家了,病好了!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假期;我去了圣米歇尔山,那里我过去从未去过。 像我这样在黄昏时到达阿弗朗锡山的人会发现,那里的景色多美啊!那小城建在一座小山上,我下到城边的公园:真叫人赞叹不绝。在我眼前,展现着一望无际的海湾;被远远隔开的两岸互不能见,只见一片茫茫白雾。在这浩瀚的海湾中央,在金黄色的晴空之下,耸起一座奇妙的礁石岛,周围还有沙滩。夕阳西下,这座犹如海市蜃楼般的礁石岛在霞光的映照下显得分外清晰。 第二天一早,我就朝它走去。海潮像昨晚一样已经退去,当我走近时,我不胜惊讶地看见一所修道院矗立在我眼前。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我才登上那巨大的礁石岛,那所大修道院就建在岛上的最高处,下面是一片小小的市镇。我沿着陡窄的路往上爬,不久便走进了这座世上最令人赞叹的、为上帝建造的哥特式建筑。它大得简直像一座城市,到处是有拱顶的大厅和有圆柱的回廊。我在这座巨大而精细的花岗岩建筑里信步走着,这里塔楼成群,塔上还有盘旋而上的楼梯。这些塔无论在明亮的白天还是在漆黑的夜晚都笔直地指向苍天,塔顶上雕刻着奇禽异兽和妖魔鬼怪,相互之间还以精巧的弧线连接着。 当我登上最高处时,我对那个为我做向导的修士说:“神父,你们在这儿一定很幸福。” 他回答:“就是风大,先生。”我们开始交谈,一边看着大海涨潮;潮水涌上沙滩,像一大块钢护胸似的把沙滩盖住了。那修士给我讲了许许多多有关这个地方的故事和传说。 我对其中的一个印象很深:住在这礁石岛上的当地人说,一到夜里沙滩上会发出一种声音,接着是两只山羊的叫声,一只响,一只轻。不信的人认为,这不过是海鸟叫,有时像羊叫,有时像人的叹息。但是,深夜回家的渔夫却振振有词地说,他们曾看见过一个老牧羊人出没在这孤寂的山镇附近,而且总是在两次涨潮的间歇时涉水走过浅滩;他的头蒙在衣衫里,后面跟着两只羊,一只是长着男人头的公羊,另一只是长着女人头的母羊,这两只羊都披头散发,边走边说着话,但它们的话谁也听不懂;随后,它们便突然停下来,竭尽全力咩咩地叫。 我问修士:“你相信吗?” 他低声回答:“不知道。” 我又说:“如果世上除了我们还有幽灵,那么我们早该发现他们了;您和我一定都见到过。” 他回答说:“世上所存在的,我们大概连百分之十都没有看到,不是吗?譬如,就拿风来说吧,它是自然界最有威力的;它把人吹倒,把房屋吹垮,把树连根拔起,把海浪高高举起,把悬崖吹得倒塌,把船吹到礁石上摔得粉碎;它杀戮,它呼啸,它呻吟,它吼叫;可是,您见过它吗?您能看见风吗?而风是存在的。” 对他说的这番话,我无言以答;这个人是个哲学家——要不,就是头脑简单?我吃不准他属哪一种人,反正我沉默不语了;我自己时常也有同样的想法。 7月3日 我睡得很不好。这里肯定有什么东西使我发烧,因为我的车夫也犯了和我一样的毛病。昨天回家时我见他脸色发白,就问他:“你怎么啦,儒安?” “我睡不着觉,先生;晚上睡不好,我就不行了。自从您走后,先生,我好像中了邪似的。” 可是,其他仆人却是好好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害怕再犯病。 7月4日 我肯定又犯病了。那噩梦又来了。昨天夜里,我觉得好像有人趴在我身上,用嘴对着我的嘴,从我的嘴唇上把我的元气吸走。是的,他像吸血鬼一样从我的嘴里吸我的元气。他吸饱了就爬起来,我醒来时那样困乏,浑身无力,软绵绵得连动也不能动。要是过几天再这样,我就得再次离开这里。 7月5日 是我失去理智了吗?昨夜发生的事情真是莫名其妙,我想起来头脑都发晕。 当时我像每天夜里一样锁上卧室的门;后来,我觉得口渴,就喝了半杯水,我偶尔注意到水瓶里的水很满,几乎要溢出来了。 这之后我便上床,又是一场可怕的噩梦,大约两个小时后我从噩梦中醒来,感觉比噩梦还要可怕。 想想看,一个人在睡梦中被人杀死,醒来时胸口上还插着一把刀,喉咙里咯咯响,浑身是血,呼吸困难,马上就要咽气了,可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唉,我就是这个样子。 当我终于清醒过来后,又觉得口渴;我于是点燃蜡烛,走到那张放着水瓶的桌子旁,提起水瓶往杯子里倒水;可一滴水也没有,水瓶是空的,完全空的!起初我还稀里糊涂;随即,我一下子明白了,身体一阵战栗,坐了下来,或者毋宁说瘫倒在一张椅子上!一分钟后,我站起身向四处张望,但马上又坐下,震惊地、恐惧地对着空水瓶发呆。我呆呆地看着水瓶,想找到某种解释。我的手在发抖。有人把水喝了!谁?当然是我,这里不可能有其他人!这么说,我一定患了梦游症;真没想到,我过的是这种神秘的双重生活,它使我们怀疑自己是否有双重人格,或者是否有某种未知的、无形的外来者进入了我们的体内而我们自己却一无所知。这外来者控制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身体听从他,就如听从我们一样,甚至更恭顺。 噢!没有人能理解我内心的焦虑;没有人能想象,一个神志清醒、四肢健全的人一觉醒来,发现水瓶里的水不翼而飞,只能惊恐万状地对着空水瓶发呆时的感受如何。我就这样待着直到天亮,再也不敢上床去睡了。 7月6日 我快疯了!今天夜里又有人喝干了我的水瓶——或者说,是我自己喝的。但真是我吗?还有谁呢?我的上帝!我快疯了——没人能救我! 7月10日 我刚刚做过一些试验,结果惊人。我肯定是疯了——是不是? 我在7月6日上床前,在桌子上放了酒、牛奶、水、面包和草莓。有人——大概就是我自己——把水全喝了,还喝了一些牛奶;酒和草莓却碰也没碰。 我在7月7日做了同样的试验,结果一样。 7月8日那天,我没有放水和牛奶,结果没有人动过东西。 后来,在7月9日,我在桌上只放了牛奶和水,还小心翼翼地用白纱布把瓶口扎紧,在我自己的嘴唇上、胡髭上和手上涂了黑铅粉,然后才上床。 我睡得很熟,后来又很难受地醒了过来。我没有在睡梦中爬起来过,因为被子上一点铅粉的黑污迹也没有。我冲到桌子旁边。包住瓶口的白纱布上也没有污迹。我解开瓶口上的绳子。天哪!水和牛奶全都被喝掉了! 我得马上动身到巴黎去。 7月12日 巴黎。最近一些日子我一直昏头昏脑!如果不是梦游或者受了那种不可解释的“心理暗示”的影响,那我一定是个神经质的幻想狂。但是,尽管我的极度恐惧已近于疯狂,来巴黎二十四小时后却又恢复正常了。昨天,我到商店买了些东西,还逛了一圈,这使我的心情轻松了许多。晚上我是在法兰西剧院度过的,那里正在上演小仲马的剧本,轻快而感人的剧情使我的心灵完全恢复了正常。确实,一个人在孤寂中苦思冥想是很危险的;我们需要和善思健谈的人交往。长时期离群索居会使我们陷入幻想。我沿着林荫道回旅馆。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想起自己上个星期的恐惧和幻觉就感到好笑,那时我还真的相信我的屋子里有什么东西在暗中作祟。我们这些人也真可怜,遇到一点自己解释不了的琐碎小事就惊恐不安,甚至神经错乱。我们不愿明明白白地承认:“我不理解这件事,因为我不知道它的原因。”相反,我会马上想到这一定是某种可怕的、神秘的超自然的力量在作怪。 7月14日 共和国节。我一直在街上散步,鞭炮和彩旗使我像孩子般高兴,虽然我总觉得由政府指定某一天为节日并要在这一天里大肆欢庆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老百姓就像一群低能的牛,有时恭顺得几近愚昧,有时又暴躁得几近造反。接到命令说:“你们欢庆!”他们服从;接着又接到命令说:“去和你们的邻国打仗!”他们也服从。命令他们拥戴皇帝,他们便磕头;接着又命令他们:“拥护共和国!”他们便欢呼。 那些控制着老百姓的人也同样愚蠢;只是,他们服从的不是某个主人,而是某些原则。这些原则正因为是原则,必然是荒唐的、虚假的,因为他们想确立某些永恒不变的观念,而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不变的东西——我们看到的和听到的都是些幻象而已。 7月16日 昨天我碰到一件事,使我颇为困惑。我在我表姐萨布莱夫人家里吃晚饭,她丈夫是驻扎在利蒙日的七十六轻骑兵部队司令。餐桌上还有两位年轻的夫人,其中一位的丈夫是个叫巴朗的医生,神经科专家,对时下非常流行的催眠术和暗示术颇有研究。 他谈到了许多有关南锡学院的英国专家和医生所取得的惊人成就。他宣称的那些事实,在我看来都很荒唐,于是我就大声说我不相信。 “要知道,”他坚持说,“我们马上就要发现自然界的一个最重要的秘密,一个对我们这个世界具有极大重要性的秘密;毫无疑问,这对宇宙中其他星球来说也是同样重要的,因为它们将由我们来主宰。自从人类具有思维能力并能通过语言文字来表达思想之后,人类一直感觉到某种神秘现象,但仅凭人粗糙的感观又无法知悉它,于是就力图用智慧来弥补感官能力的不足。由于人的智慧也很粗浅,对这些不可见的神秘现象仅仅是感到普遍的恐惧。这就是人们普遍相信超自然现象,相信神灵、亡魂和妖孽的原因所在。然而,一个多世纪以来,这方面有了新的进展。梅斯美(梅斯美(1734—1815),德国医生,生物磁场理论奠基人,曾行医于巴黎并表演催眠术。)和其他一些人已开辟了一条前人未想到的途径。这样,尤其是在最近四五十年间,我们在这方面已取得许多惊人的成果。” 我表姐和我一样不相信他的话,只是笑了笑。巴朗医生于是便对她说:“夫人,您愿不愿意让我施行一下催眠术?” “当然愿意。” 她在一张靠椅上坐下,巴朗医生便开始用一种令人着迷的目光盯着她看。我突然有一种模糊的不安感觉;我的心怦怦跳,喉咙有点梗塞。我看到我表姐闭上了眼睛;她的嘴一动一动,胸脯上下起伏。 十分钟后,她睡着了。 “到她背后去。”巴朗医生对我说。 我在她背后坐下。巴朗医生把一张名片塞在她的手里,同时说:“这是一面镜子,您在镜子里看到了什么?” 我表姐回答说:“看见我表弟。” “他在做什么?” “在捏胡髭。” “好,现在又在做什么?” “正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 “谁的照片?” “他自己的。” 一点不错!这张照片是我傍晚在旅馆里刚刚收到的。 “在照片里他是什么样子?” “他站着,手里拿着帽子。” 她真的从那张名片,那张白纸片上看到了我的照片,就像从一面镜子里看到的一样! 两位年轻的夫人害怕了,大声叫起来:“好了,好了,停止吧!” 但是巴朗医生还在对她发出指令:“明天上午八点,您起床后到旅馆去找您的表弟;您向他借五千法郎,这是您丈夫要您借的,他明天回来时会向您要这笔钱。” 然后,他把她弄醒。在回旅馆的路上,我一直想着这场古怪的表演。我开始有点怀疑,倒不是怀疑我表姐的真诚,她对我从小就像亲姐姐一样,我绝对没有理由怀疑她——我是怀疑那个医生可能设了一场骗局。他手里会不会偷偷地拿着一面镜子?当他把名片给我表姐看的时候很快把名片换成了一面镜子?我表姐那时昏昏欲睡,是很容易蒙骗的,而这种掉包的伎俩则是任何一个魔术师都能轻易施展的。我回到旅馆就上床了。 今天上午,大约八点半,我被仆人叫醒了。他对我说:“萨布莱夫人来了,先生,急着要见您。”我赶紧穿好衣服,让她进来。 她焦急不安地坐下,眼睛老看着地板;随后,没撩起面纱就对我说:“亲爱的表弟,我想求你帮个忙。” “什么事,表姐?” “我很难开口,但又没办法。我,我想向你借五千法郎。” “你是开开玩笑吧!” “不,不,真的,我丈夫真的要我弄到这笔钱。” 我大吃一惊,说话也有点结巴了。我简直怀疑她是不是和巴朗医生合谋来骗我,是不是事先就安排好一场阴谋诡计,然后又有声有色地去表演给我看。可是,当我仔细看了她一阵之后,我的种种怀疑便烟消云散了。她急得浑身发抖,因为丈夫的要求使她万分痛苦;我还看出,她强忍着才没流出眼泪来。我知道她并非真的缺钱,就接着问:“你是说,他真的缺这五千法郎吗?想一想,你能肯定他是要你来向我借钱?” 她踌躇了一阵,好像在尽力回想什么事情似的,随后回答说:“是……是的!我能肯定。” “是他写信给你的吗?” 她又踌躇了,思考着。我猜得出她在苦苦思考。她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要为她丈夫向我借五千法郎。她自欺欺人地说了谎:“是的,我收到了他的信。” “什么时候?你昨天还没说起有信。” “今天一早刚收到。” “能让我看看吗?” “噢,不行……里面有些私事……再说,我……我已经把信烧了。” “那你丈夫一定是欠了债了。” 她又踌躇了,随后声音低沉地说:“我不知道。” 我坦率地说:“亲爱的表姐,说实话,我现在也拿不出五千法郎。” 她很沉痛地叫了起来:“啊!帮我个忙吧,你得想想办法。” 她变得万分激动,像做祈祷似的握着双手。她的语调也变了;她抽泣着,因为她所受到指令暗示而痛苦不已。 “哦!求求你……要是你知道我现在的心情……我今天必须拿到这笔钱!” 我可怜起她来了。“那好,我去想办法,一弄到钱就给你。” “哦!谢谢你!你真好!” 我接着说:“你还记得昨晚在你家里的事吗?” “记得。” “你记得巴朗医生曾对你施行过催眠术?” “记得!” “他要你今天上午来问我借五千法郎,现在你是在按他的暗示行事。” 她想了想,回答说:“可这是我丈夫要啊!” 整整一个小时,我想说服她,但没有成功。她走后,我就马上到巴朗医生家去。他脸带微笑听我说过之后说:“现在您相信了吧?” “不得不信。” “我们到您表姐家去吧。” 表姐正瞌睡朦胧地倚在长榻上,好像非常困乏。巴朗医生按按她的脉搏,对她凝视了好几分钟,举起一只手放到她眼前,她的眼睛像着了魔似的自动闭上了。 她入睡之后,巴朗医生就对她说:“您丈夫根本不需要五千法郎。所以,您要忘记您曾向您表弟借过钱,即使他提起这件事,您也不会明白他在说什么。” 说完,他把她弄醒。我掏出钱包对她说:“亲爱的表姐,这就是你一早来向我借的钱,现在给你。” 她连忙拒绝,而且是那样坚决,以至我也不敢坚持了。我想使她回想起来,她确实一早来向我借过钱,可是她矢口否认。她以为我是在和她开玩笑,最后几近认真,似乎要发火了。 事情就是这样!我现在已回到旅馆,心里非常困惑,连午饭也不想吃了。 7月19日 我把这件事讲给一些人听,他们听了都哈哈大笑。我不知道如何是好。看来,有一句话是很有道理的,那就是:不可不信,不可全信。 7月29日 我在布其瓦吃过晚饭后又到划船俱乐部的舞会上消磨了一个晚上。显然,环境决定人的一切。在噪蛙岛上,一个人若相信超自然事物会显得愚不可及,可是在圣米歇尔山顶上或者在印度人中间,那又是另一回事了。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之大简直令人可怕。我下星期就要回家了。 7月30日 我昨天回到家。平安无事。 8月2日 仍然无事。天气很好。我望着塞纳河消磨时光。 8月4日 仆人们争吵不休。他们说,柜子里的杯子老被人打碎。男仆怪厨娘;厨娘怪洗衣妇;洗衣妇又怪另外两个女仆。到底是谁打碎的呢?天知道! 8月6日 这次我没有疯。我亲眼看见了……我看见……是的,我看见了……不再有什么疑问了。我看见了! 下午两点,我在花园散步,阳光明媚,秋玫瑰刚刚开花。 当我停下来欣赏一丛正开着三朵花的巨型玫瑰时,我分明看到,就在近旁,一朵玫瑰花的枝条自己弯了下来,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折断了,那朵花腾空而起,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情形就像有人把它拿到鼻前闻了闻。它就这样像一捆可怕的火花悬在半空中,离我的眼睛只有三码远。 我奋身一跳想抓住它,但什么也没有;它消失不见了。这使我很恼火;一个理智清醒的人是不应该有这种幻觉的。 但是,这真是幻觉吗?我回过身去找那根枝条,毫不费力就在另外两朵花依然留在枝条上的花中间找到了——刚刚被折断! 我神志恍惚地回到屋里;因为我现在可以肯定,就如黑夜跟着白昼一样确定无疑,在我身边有一种不可见的、幽灵般的东西,他以牛奶和水为生,他能触摸、提携和移动物体;这就是说,他有一种物质形体,但又是我们的感官感知不到的;他就住在我的屋子里。 8月7日 我平安地度过了一夜。他喝了水瓶里的水,但没有骚扰我睡觉。我怀疑我是否疯了。当我在阳光下沿着河岸散步时,我便开始怀疑自己的理智是否健全;这已不是像前些日子的那种恍恍惚惚,而是一种绝对的怀疑。我见过一些疯子;我知道他们中间有不少人除了在某一方面神志不清,对生活中其他方面的事物仍然是明智的,甚至是很有见识的。他们的谈话明确、机灵而精辟,但只要一触及某一方面的事物,他们就会变得混乱不堪了。一切都崩溃了,倒塌了;他们的理智会在浓雾弥漫、波涛汹涌的癫狂之海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要是我没有清醒的头脑,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的状况,要是我不能再继续用理智分析和探测它,那我就可以肯定自己是疯了。事实上,我很可能是某种狂乱因素的受害者,而我的头脑原本是理智的。在我的头脑中,一定有某种神秘的东西、某种生理学家正试图加以探知和解释的东西在起干扰作用。由于这种干扰,我的心灵和我的思维逻辑出现了裂痕。这一现象就出现在梦中,对于梦中出现的最混乱的幻觉我们也不会大惊小怪,因为这时我们的意识和理智能力减弱了,而我们的想象能力却活跃起来。可以肯定,我头脑的键盘上有一个隐秘的按键出了毛病。有些人由于意外事故失去记忆能力,会忘记人名、数字或者日期。毋庸置疑的事实是,思维的各种功能都是由大脑中不同的细胞承担的;所以,如果说我的头脑中对幻觉的控制能力出现了故障,那也是不足为奇的。 当我在河边散步时,我脑子里想到的就是这些事情。河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大地好像在微笑。我看着这美好的景色,心里充满了对一切有生之物的热爱,那急速飞翔的燕子让人赏心悦目,那河岸上的芦苇在风中瑟瑟作响,又是那样美妙动听。 然而,一种不可名状的不安情绪又慢慢爬上我心头。一种不可解释的邪气好像正在侵蚀我的精力和意志;我只觉得自己不能再往前走了,必须回去。我感到有什么东西在催促我,很痛苦地在催促我回去。这种感觉就像一个人刚离开挚友的病床,突然又马上想回去,生怕挚友的病情恶化。 就这样,我身不由己地转身回去,心里想着,一到家一定有什么坏消息等着,一封信或者一份电报;但是,什么也没有。我于是更为困惑,更为诧异了,因为我怕自己又产生了某种新的幻觉。 8月8日 昨天,我过了一个可怕的晚上。虽然他没有出现,但我总觉得他就在近处,在窥视我,影响着我,控制着我。他这样隐而不见,使我更加害怕,还不如他显现出来,那也不过是一种虽看不见但却是恒常存在的超自然现象。尽管如此,我还是睡了,而且没有受到骚扰。 8月9日 平安无事,但我很害怕。 8月10日 还是无事;但我受不了这种惊恐和内心折磨。我无法待在家里;我要出去。 8月12日 晚上10点。一整天我都打算出去,但又不能。我要证明我的行动是自由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很容易,那就是出去一坐上马车,到鲁昂去。但我就是做不到。这是怎么回事? 8月13日 某些疾病看来会摧毁人的生理机制,会使人筋疲力尽,肌肉松弛,骨头像肉一样软绵绵的,而肉像水一样溃不成形。我现在的精神状况就是这样,处于一种莫名其妙的溃败状态。我浑身无力,萎靡不振;我连自己也控制不了,毫无意志力;我甚至都无法作决定,因为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决定着我,我只有服从而已。 8月14日 我完了!某种外力控制着我、占据了我;这是真的,确实如此。好像有人在支配着我的每一个举动,每一种思想。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像一个浑身颤抖的奴隶一样唯命是从。我要出去,可就是不行——他不允许;所以我只能可怜巴巴地待着,待在他要我待的地方——摇摇晃晃地坐在圈椅上。我想站起身,想证明自己还有能力,但是办不到——我被固定在这张椅子上,椅子又被固定在地板上,没有任何力量能拉起我和这张椅子。忽然,我觉得我一定要到花园里去采些草莓吃。啊,我的上帝!上帝在哪儿?要是真有上帝,快来救救我,让我逃脱这种折磨!啊,上帝,宽恕我,怜悯我吧!可怜可怜我,救救我吧!我在受着地狱的煎熬——啊!实在太可怕了! 8月15日 我敢肯定,我可怜的表姐来问我借五千法郎时,她也是受到了这种控制和外来的支配。她为某种已进入她体内的外力、某个冷酷的暴君所驱使。这是不是预示着世界的末日?这无形的、不可名状的控制力量,这主宰着我的超自然的入侵者,究竟是什么呢? 看来,不可见之物是存在的!既然如此,又为什么自有世界以来,他们从未以现在这种方式显现过呢?我从书本上还从未读到过像我遇到的这种事。要是我能离开这屋子,走得远远的,而且再也不回来,那我就得救了!但是,我却做不到。 8月16日 今天,我设法出逃了两个小时,就像囚犯发现牢房的门偶然没锁。我一下子感到自由了,感到他已经走了。我马上命令仆人备车,而且驶到了鲁昂。能命令仆人“去鲁昂!”而且仆人服从了我的命令,那真是莫大的快乐。 我在市立图书馆前停下,要求借阅赫尔曼·海勒斯托斯博士有关古代和现代隐秘人的大作。随后,当我钻进马车后,我本想说“去火车站!”但不知怎么了,我竟用根本不是我平时的嗓音大声喊:“回家去!”嗓音之大,使过路人都惊奇地回过头来,而我既恐惧又痛苦地瘫倒在座位上。他已发现了我,而且又开始控制我了。 8月17日 我过了一个阴沉沉的夜晚,但我真应该感到高兴。我读书一直读到一点钟。赫尔曼·海勒斯托斯,哲学和宇宙学博士,记述了所有在人间游荡或者在梦中显现的不可见的存在物。他讲到他们的起源、影响范围和能力。但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像现在纠缠着我的这个怪物。看来,自人类具有思维能力以来,一直万分恐惧地预感到有某种新的存在物,这种存在物胜过人类,必然要取代人类主宰世界;人类感觉到这种存在物就在自己身旁而又无法预知这位强者的性质,于是就在恐惧中幻想出种种虚幻而神秘的东西,种种出自人类恐惧的魑魅魍魉。 唉,读到凌晨一点之后,我走到窗户边坐下,在柔和的夜风中清醒清醒头脑。天气很好,很暖和。在过去,像这样的静夜该是多么可爱啊! 没有月亮,星星在黑沉沉的天幕上闪烁。在那些星球上有生命吗?那里存在着怎样的形体、怎样的东西、怎样的动物和怎样的植物?也许,在那些遥远的星球上存在着比我们更聪明、更有能力的思想者。他们能看到我们一无所知的事物?他们中的某一个会不会在某一天穿越浩瀚的宇宙空间来到我们这个世界,并征服这个世界,就像诺曼底人过去曾跨越海洋以奴役弱小的民族那样? 我们这些住在这个带着水旋转的泥团星球上的人类,是多么虚弱,多么无能,多么愚蠢而渺小啊! 这样的思想在我头脑里盘旋着,我在清凉的夜风中瞌睡了。大约睡了四十分钟,我被一阵朦胧的焦躁不安弄醒,睁开眼睛,一动不动。我最初什么也没有注意到;但是,忽然间,我看到桌上放着的那本打开的书在自己翻动书页。窗户里并没有一丝风吹进来。我惊呆了。大约四分钟后,我看见——是的,我亲眼看见的——又一页书自己翻了过去,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翻着。我坐的那张椅子是空的——或者说看上去是空的——但我知道他在那儿,正坐在我的椅子上,在看我的书。我猛地蹦起来,像一只狂怒的畜生似的扑过去,要把它的主人撕得粉碎;我冲过去,发疯似的想抓住他,把他掐死。但是,没等我冲到椅子旁边,椅子就翻倒了,好像有人猛地站起来要逃跑;桌子晃动了一下,台灯落在地上熄了,接着窗户砰地一响,好像有一个窃贼受了惊,从窗户跳了出去,随手还把窗帘带动了一下。 他跑了!他其实很怕我!既然如此……明天或者后天……我就会抓住他,把他按倒在地。即使是狗,有时也能胜过它的主人,咬住主人的脖子。 8月18日 我一整天都在思考。是啊!我会服从他,按他的意愿行事,执行他的命令,就像一个卑微的、恭顺的懦夫。他比我强,但有朝一日…… 8月19日 现在我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我刚刚在《科学周报》上读到这样的消息:“从里约热内卢传来一则惊人的新闻,一种流行性疯病,就如中世纪在欧洲流行的那种严重的疯狂症,现在圣保罗省肆虐。患者抛弃他们的村庄和土地离家出走;他们说,有一种看不见的东西在逼迫他们,控制他们,并像驱赶牛群一样驱赶他们。这东西就像吸血鬼一样在他们睡熟时吸走他们的元气,还喝水和牛奶,但显然不碰其他任何食物。 “堂·彼得罗·亨里奎兹教授已带领一些医学专家前往圣保罗省对这种奇怪的流行病的起因与症状进行实地研究,从而向皇帝陛下提出治愈此病的最佳方案。” 现在我清楚地想起那条漂亮的巴西三桅船了,它曾在5月8日沿着塞纳河驶过我屋前。我当时还以为它是一艘那么漂亮,那么洁白而令人赏心悦目的船!现在我知道,这怪物就是乘这艘船从南美洲来的,那里是他的故乡。他一定注意到了我的屋子,因为它和那艘船一样白!于是他就跳上了岸。哦!我的天哪!现在我知道了;原来是这样。人类的统治已经结束!他来了,这东西是原始人类所惧怕的,是忧心忡忡的教士想驱除的,是巫婆术士在夜间招来而又无法看到的,是激发人类想象力从而创作出种种神怪传说的源头。史前社会的人类出于恐惧对此只有模糊的概念,后来的科学研究却勾勒出了人类预感的大致轮廓。梅斯美猜测到了这东西的存在;近十年来,医生们又发现了这东西所具有的能力。他们借用这种能力来做试验,使人的灵魂服从于一个神秘的意志,服从于这个世界的新主宰,成为它的奴隶。他们把这种能力称之为磁感应、催眠、暗示,诸如此类。现在我知道了,他们就像孩子玩火一样在做一种危险的游戏。这东西是敌视我们的!是敌视人类的!他来了……他叫什么名字?……他好像正在大声呼叫,但我又听不清他在叫什么……哦,对了,他在叫,我听到了……再来一遍!……终于听清了,是“霍拉——”……“霍拉”……这就是他的名字……“霍拉”来了! 老鹰杀死鸽子,狼吃掉羊,狮子吞食水牛;人类又用弓箭、刀剑或者用火药屠杀狮子。但是,“霍拉”只用他的意志力就能使人变成他的牛羊,变成他的仆人,变成他的食物。我们倒霉啦! 然而,牲口有时也会反抗,也会杀死主人……这就是我要做的。我会成功的,但首先我得认识他,接触他,了解他!专家们说,动物的眼睛和我们不同;我们分辨得出的东西,它们未必分辨得出;同样,我们的视力也分辨不出这个正驾驭着我的新东西。 这为什么呢?啊!我想起来了,圣米歇尔山上的那个修士说过:“世上所存在的,我们大概连百分之十都没有看到,不是吗?譬如,就拿风来说吧,它是自然界最有威力的;它把人吹倒,把房屋吹垮,把树连根拔起,把海浪高高举起,把悬崖吹得倒塌,把船吹到礁石上摔得粉碎;它杀戮,它呼啸,它呻吟,它吼叫;可是,您看见过它吗?您能看见风吗?而风是存在的。” 于是我想到,我的眼睛是那样有缺陷,那样不健全,即使是固体,若像玻璃那样是透明的,我就看不见了。如果有一长块透明的玻璃挡在路上,我就会看不到它而撞上去,就像关在房间里的鸟撞上窗玻璃一样;此外,还有许多事物会欺骗我们的眼睛,使我们误入歧途。这么说来,我们没能觉察出某个我们不熟悉的透明躯体,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一种新的存在!为什么不是?这种东西是肯定要出现的。有什么理由说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存在?我们无法看到这一存在,因为它不属于和我们同时进化而来的东西。确实如此,因为它的性质更高级,它的躯体比我们更精妙、更完善。我们是那样脆弱,那样拙劣;我们的器官容易老化,而且像过于拉长的弹簧那样常常会崩断。人类的躯体就像植物或动物一样必须依赖空气,依赖蔬菜和肉类提供的营养,而且会生病、会伤残、会腐烂,难以操纵,易于出错,很不可靠;它是费力而拙劣地组合起来的,是一件既精巧又粗糙的产品,是一种为产生更优越、更精致的存在物而预制的坯件。 世上的存在物为数不多,即使把从蚝类到人类全部有形体加在一起,也寥寥无几。如果说进化的某一阶段已经完成,为什么就不应该有一种新的生命形式呢? 为什么不能再有一种呢?为什么不能有一种新型的、开出的花巨大无比、颜色鲜艳夺目、香味弥漫全国的树呢?为什么除了金、木、水、火、土,就不能有另一种元素呢?它们只有五种,人类就是依赖这五种元素而生的。这太可怜了!为什么不能有五十种、五百种、五千种呢?这个世界实在太可怜、太贫穷、太简陋了!那么单调、那么寒酸、那么粗劣!还有什么东西比大象或者河马更笨拙,或者比骆驼更丑陋? 但是,你会说,看看蝴蝶,真像一朵长着翅膀的花!是啊,可我能设想一只比地球大一百倍的蝴蝶,它的翅膀具有难以想象的形状、美色、光泽和动作。我能把它构想出来,并能看着它从一个星球飞向另一个星球;它的翅膀扇出的风,为宇宙万物带来清新和芬芳。我能透过稠密的宇宙空间看着它喜悦地、欢畅地飞翔。 我怎么啦?一定是“霍拉”在我身上作祟,把这些疯狂的想法放进了我的头脑。他在我里面,占据了我的灵魂。我必须杀死他! 8月19日 我会杀死他的。我已经看到他了!昨天晚上,我坐在桌前,装着专心写东西。我知道他会出来游荡,会靠我很近,到时我就能摸到他,说不定还能抓住他。我要使出全身的劲,用我的手、膝、头、牙齿,抓他、蹬他、挤他、撞他、咬他,把他撕得粉碎。 我等着他,浑身紧张。 我把两盏灯都开着,还在烛台上点了八支蜡烛,好像光亮会有助于我觉察到他似的。 在我对面是我的床,一张老式的四柱橡木床;在我右边是壁炉,左边是门,已小心翼翼地关好了——我曾开过一会儿,目的是让他进来。在我背后是一只带镜子的高柜,是我每天对着它梳理和穿衣的;我每次走到它面前,总要从头到脚打量一下自己。 为了欺骗他,我假装写东西,因为他正注视着我。忽然,我感到,我敢肯定,他正站在我背后,俯身看我在写什么。我几乎碰到他了。 我跳起来,张开双手猛地转过身去,速度快得差点跌倒。房间里像白天一样明亮,但我却连镜子里的我自己也没看到!镜子里一片空白,亮晶晶的,就像一片反射着白光的水面。我虽然就站在它前面,可里面根本没有我的影子。我只看到一面空空荡荡的大镜子。我惊恐地瞪着眼,不敢往前走,甚至不敢动一动;我知道他就在那儿,但他又会从我身边溜掉;这怪物,他那隐匿的躯体吸掉了我的映象。 我害怕之极。不一会儿,我忽然模模糊糊地从镜子里看到了自己,就像从水中看到的某件隐隐约约的东西;那水好像从左边慢慢地流向右边;我的映象一秒钟一秒钟地开始清晰起来,就像月食快要结束时那样,而使我的映象变得模糊不清的那东西,好像没有明显的轮廓,但不管怎样,是一种半透明体,是逐渐变得透明的。 终于,我像往常一样从镜子里完全看到自己了。 我已经看到了他!恐惧依然占据着我的心,使我浑身颤抖不止。 8月20日 我无法抓住他,怎么才能杀死他呢?下毒?但他会看到我往水里放毒。再说,我们的毒药对他无形的躯体会起作用吗?不,肯定不会起作用。那我怎么办呢? 8月21日 我已派人到鲁昂去请个修锁匠来,还为我的卧室定购了一扇铁窗,就是巴黎某些公寓里装在底层用来防盗的那种铁窗。我还要修锁匠为我安装一扇铁门。我这样做,好像患了恐惧症,但我已顾不上锁匠会怎么想了…… 9月10日 鲁昂,大陆旅馆。我已经干完了……我已经干完了……但他会死吗?那情形真可怕! 昨天,锁匠为我装好了铁窗和铁门;就这样,我把门窗都开着,直到半夜,虽然天气已经开始转冷。 忽然,我怀着一阵欣喜意识到他在屋里。 我慢慢地爬起来,来回踱了几圈,因为这样不会引起他的怀疑。随后,我脱掉鞋子,小心翼翼地穿上拖鞋;接着,我就关上窗,若无其事地走到门口,在门上加了两道锁。这之后,我又回到窗边,把窗也锁上,并轻轻地把钥匙放进了口袋。 我随即感觉到,他正在我四周活动,因为他害怕了,希望我打开卧室的门。我只能服从他,但没有完全服从;我回到门边,把门拉开一道缝,宽度只够我一个人侧身挤出。我长得很高,头顶可碰到门楣。所以我知道,他是不可能出去的——我把他单独关在房间里了。我成功了!我终于抓住他了!我随即跑下楼到了客厅,抓起两盏油灯,把油撒在地毯上、家具上,撒得到处都是。接着,我点着火,逃出屋子,用两把锁把沉甸甸的后门锁得严严实实。 我飞跑到花园旁边,远远地躲在桂树丛里。我等着,时间过得真慢啊!周围一片漆黑,一片沉寂,毫无动静,既没有一丝风,也不见一颗星星;头顶上是大块的乌云,我虽看不见,但我感觉得到,哦!是那么沉重。 我眼睛直盯着屋子,等着。时间真慢啊!我开始想到,火一定自己熄灭了,或者被他扑灭了,但就在这时,只见底层的一扇窗户被热浪“哗”的一声冲开,一道火焰——金红色的火焰——顺着白色的外墙向屋顶升起,不一会儿就把屋顶吞没了。树丛和灌木丛一下子被火光照亮,好像在惊恐地发抖。鸟被惊醒,狗开始汪汪地叫;我觉得好像天亮了!又有两扇窗被热浪冲开,我看见整个底楼已成一片火海。但是,传来一声尖叫,一个女人发出一声恐怖的、撕心裂肺的尖叫,叫声在夜空里震颤;与此同时,顶楼上的两扇小窗砰地打开。天哪!我把仆人们全忘了;我好像看到了他们痛苦万状的脸和拼命摆动着的手臂。这时,我恐惧得发疯了,拔腿就向附近的村庄跑,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救命啊!着火啦!”我在半路遇到了已匆匆赶来的村民,便和他们一起往回跑。 现在,整幢房子已经成了一堆熊熊的篝火,四周被照得通亮,令人心惊胆战。在这堆硕大无比的篝火中,人正被活活地烧成灰烬;还有他,被我关在屋子里的那个新的生物,那个世界的新主宰,那个“霍拉”,也正被烧成灰烬。 忽然,整个房顶“哗啦啦”崩塌了,火焰冲天而起。 从这个大火炉的窗口望进去,我看到炉膛里烈火焰焰,我想他就在这炉膛里,死了。 死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他那看不见的、透明的躯体也许并不像我们的躯体一样会被火烧死? 要是他没死,又怎么样?也许,只有时间才能最后摧毁他那可怕的、不可见的存在。但是,如果他也害怕疾病、伤残、衰弱和夭折,那他幽灵般的躯体为什么会是透明的、看不见的呢? 夭折?这只有人类才会害怕。“霍拉”却是继人类之后的进化物。人也许在任何一天、任何一个小时甚至每一分钟都会意外死去,而继人类之后出现的一种生物,则只有到了某一天、某一小时、某一分钟,只有当生存极限到来时,才会死去。 是的!毫无疑问,毫无疑问的是,他没有死!现在,除了自杀,我已别无他路。 (“霍拉”原文为le horla,可能是莫泊桑杜撰的一个词,来源可能是诺曼底人使用的horzain一词,意为“陌生人”。) 这是一个梦吗? 我曾经疯狂地爱过她! 一个人为什么恋爱?一个人为什么恋爱?他在整个世界上只看见一个人,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心里只有一个愿望,嘴上只有一个名字——一个不断出现的名字,它就像泉眼里的水,从心灵深处上升到嘴唇,这个名字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个名字他不停地悄声唤着,不论身在何处,他念叨着,就像念叨一段祈祷。这是多么奇怪的事! 我要告诉你我们的故事,因为爱情只有一个,它总是相同的。我遇见了她,我陶醉在她的臂弯里,她的衣香中,我迷恋她的温柔,她的爱抚,她的话主宰着我的生活。我整个儿陷进去了,她的一切把我迷住了,我一心只在她身上。我不再关心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地球上,是白天还是黑夜,自己是死还是活。 然后,她死了。怎么回事?我不知道。我不再知道任何事。一天晚上,她湿淋淋地回了家,因为正下着大雨。第二天,她咳嗽起来,她咳嗽了大概一个星期,然后卧床不起了。发生了什么事我现在不记得了,但是医生来了,开了处方,然后走了。药拿来了,一些女人让她把药喝了。她的手火热,她的额头滚烫,她的眼睛明亮而悲哀。我跟她说话,她回答了,但我现在不记得我们说了些什么。我已经忘掉了一切,一切,一切!她死了,我清楚地记得她那声轻微、虚弱的叹息。护士说:“啊!”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我什么都不知道了,什么都不知道了。我看见一个神父,他说:“你情人?”在我看来,这好像是他在侮辱她。因为她死了,没人有权利再那样说了,于是我把他赶了出去。另一个神父来了,他很善良,很亲切,当他向我说到她的时候,我流了眼泪。 他们就葬礼的事同我商议,但是我不记得他们说的任何事情了,虽然我还能回忆起棺材,还有他们把她钉进棺材的时候那锤子的声音。噢!上帝,上帝! 她下葬了!下葬了!她!葬在那个坑里!一些人来了——女性朋友,我避开了,偷偷逃跑了。我跑着,然后穿过街道,回了家,第二天开始做一次旅行。 昨天,我回到了巴黎,我又看见了我的房间——我们的房间,我们的床,我们的家具,一个人死后每样东西上都遗留着她的生命。我重新又被强烈的悲痛击倒了,我想打开窗户,跳到街上去。我不能再在这些东西中间待下去了。这些墙,曾围绕过她,遮蔽过她,在它们那些细小的裂缝里留下了她生命的气息,她的皮肤,她的呼吸。我戴上帽子,开始逃跑,我走到门那儿,经过门厅里的那面大镜子,那是她放在那儿的,这样她每天出去的时候,就能从头到脚地打量自己,看自己的服饰看上去好不好,是不是得体,是不是漂亮,她从自己的小靴子看到帽子。 我在那面大镜子前短暂地停留了一下,镜子里曾多少次映出她的影像——多少次,多少次,它必定留下了她的影像,我站在那儿,颤抖着,眼睛定定地盯在镜子上——盯着那扁平的、深邃的、空空的镜子,它曾经把她从头到脚映照进去,曾经像我那么多地拥有过她,像我那充满激情的眼神一样。我觉得自己爱上了这面镜子。我抚摸着它,它是冰冷的。噢,这些回忆!悲伤的镜子,燃烧的镜子,可怕的镜子,让人们忍受这样的折磨!忘掉心里曾经拥有过的一切,忘掉在心里曾经感受的一切,忘掉在心里反省过的一切,或者忘掉在它的柔情里,在它的爱情里反映过的一切,这样的人是幸福的!而我是多么痛苦! 我不知不觉走了出去,走向墓地,自己也并没有想这么做。我找到了她简朴的坟墓,一个白色大理石十字架上镌刻着这样几个字: 她爱过,被爱过,死去了。 她就在那下面,腐烂了!多么可怕!我抽泣着,额头抵在地上,我在那儿停留了很长时间,很长时间。然后,我看见天色渐渐暗了,这时,一个奇怪而疯狂的愿望,一个绝望的情人的愿望,抓住了我。我想在她的墓前流着泪哀悼她,以此来度过这个夜晚,这个最后的夜晚。但是我会被看见,并且会被赶出去。我该怎么办?我很狡猾,我站起身来,开始在这座死人之城中四处漫游。我走着,走着。这个城市比起另一个来显得多么小!另一个城市是我们居住的。然而,死者比起活着的人来多了无数。我们需要高楼大厦、宽阔的街道和更多的房间,仅仅为了四代人,这四代人同时看得见日光,饮的水来自汩汩涌出的泉水,喝的葡萄酒来自能酿酒的葡萄树,吃的面包来自产粮的原野。 而为死去的所有那些人,却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土地把他们接回去了,忘川把他们淹没了。再见! 在墓地尽头,我突然觉察到自己在它最古老的部分,那儿,很久以前死去的人已与泥土融为一体;那儿,就连十字架也已经腐烂;那儿,可能的新来者也会在明天才能被安置。到处都是无人照管的玫瑰,还有粗壮而阴沉的柏树。——一个悲惨而美丽的花园,靠人肉滋养。 我孤身一人,完全是孤身一人。于是我蜷伏在一株绿树下,在它那茂密而阴森的枝干中将我自己整个儿藏了起来。我等待着,紧贴着树干就像一个失事海船上的人紧抓着船板。 天色相当昏暗的时候,我离开了自己的庇护所,开始轻柔地走着,慢慢地、无声无息地走着,穿过那满是死者的地方。我四处走动了很长时间,但是却再也找不到她的坟墓。我继续走着,伸着胳膊,用双手、双脚、双膝,用我的胸,甚至用我的头在坟墓上敲击着,可是却没能找到她。我像一个盲人在摸索着路。我触到了石头、十字架、铁栏杆、金属花圈和凋谢了的花圈!我用手指摸着字母,分辨着墓主的名字。这是怎样的一个夜晚啊!这是怎样的一个夜晚啊!我再也不能找到她! 没有月亮。这是怎样的一个夜晚啊!我吓坏了,在两排坟墓之间那些狭窄的小径上,我被吓得魂不附体。坟墓!坟墓!坟墓!除了坟墓什么也没有!我左边,我右边,我前面,我四周,到处都是坟墓!我坐在一座坟墓上,因为我再也走不了啦,我的膝盖全软了。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我还听见了其他什么声音。什么声音?一种乱哄哄的、难以名状的声音。这声音在我头脑里,在深不可测的黑夜里,还是在神秘的土地下面?这土地里满是人的尸体。我朝四周看着,但是我看不见自己在那儿停留了多长时间;我恐惧得动弹不了,吓得浑身发冷,想大喊,想去死。 突然,我正坐着的那座坟墓上的大理石板似乎在动。它肯定在动,好像被举了起来。我一下子跳起来,跳到隔壁的坟墓上,我看见,是的,我清楚地看见我刚离开的那块石头垂直立了起来。接着,死人出现了,那是一具裸体的骨架,用它弯着的脊背把石头朝后推。我相当清楚地看见了它,虽然夜是如此黑暗。在十字架上我能看见这样的字句: 雅克·奥利文特在此安息,他五十一岁去世。他爱他的家庭,为人善良而诚实,上帝仁慈地把他召回了。 那个死人也在读刻在墓石上的字句。然后,他从小径上捡起一块石头,一块小小的、尖角的石头,开始仔细刮擦那些字母。它慢慢把它们抹去,然后,它用两只空洞洞的眼眶,看着曾刻有那些字句的地方。接着,他用那曾是食指的骨头尖,用发光的字母写着,就像男孩子们用摩擦火柴的尖头在墙上写的那些字行: 雅克·奥利文特在此长眠,他五十一岁去世。他的冷酷无情加速了其父的死亡,因为他希望继承其父的财产;他折磨自己的妻子、孩子,欺骗他的邻人,抢夺每个他能抢夺的人,他穷困潦倒地死去。 写完以后,这个死人一动不动地站着,看着他的作品。我回转身看见所有的坟墓都打开了,所有的死人都从里面出来了,所有的人都擦掉了他们的亲戚刻在墓石上的字句,代之以真实的情况。我看见所有人都曾折磨邻人——恶毒、欺诈,伪君子、撒谎者、流氓无赖、造谣诽谤者,爱嫉妒;他们曾经偷窃、欺骗,干下了种种可耻的、可恶的勾当。这些好父亲,这些忠实的妻子,这些孝顺的儿子,这些贞洁的女儿,这些诚实的商人,这些被称作完美无瑕的男人和女人。在他们永恒安息之所的门槛上,所有人同时写下了真实情况,可怕而神圣的事实,每个人在活着的时候都不知道或假装不知道的事实。 我想她必定也在她的墓石上写下了什么;现在,我在那些半开的棺材中间,在那些尸体和骸骨之间毫不畏惧地跑着,我向她跑去,我当然应当马上找到她。我不用看见她的脸就立即认出了她,她的脸被裹尸布盖住了。在大理石十字架上,我不久以前读到的是: 她爱过,被爱过,死去了。 现在我看到的是: 她欺骗自己的情人,有一天冒雨去会别的男人。她得了感冒,死去了。 他们在黎明时找到了我,我那时正躺在坟墓上,不省人事。 带家具出租的房间 在纽约西区南部的红砖房那一带地方,绝大多数居民都如时光一样动荡不定、迁移不停、来去匆匆。正因为无家可归,他们也可以说有上百个家。他们不时从这间客房搬到另一间客房,永远都是那么变幻无常——在居家上如此,在情感和理智上也无二致。他们用爵士乐曲调唱着流行曲“家,甜美的家”;全部家当用硬纸盒一拎就走;缠缘于阔边帽上的装饰就是他们的葡萄藤;拐杖就是他们的无花果树。 这一带有成百上千这种住客,这一带的房子可以述说的故事自然也是成百上千。当然,它们大多干瘪乏味;不过,要说在这么多漂泊过客掀起的余波中找不出一两个鬼魂,那才是怪事哩。 一天傍晚擦黑以后,有个青年男子在这些崩塌失修的红砖大房中间转悠寻觅,挨门挨户按铃。在第十二家门前,他把空当当的手提行李放在台阶上,然后揩去帽檐和额头上的灰尘。门铃声很弱,好像传至遥远、空旷的房屋深处。 这是他按响的第十二家门铃。铃声响过,女房东应声出来开门。她的模样使他想起一只讨厌的、吃得过多的蛆虫。它已经把果仁吃得只剩空壳,现在正想寻找可以充饥的房客来填充空间。 年轻人问有没有房间出租。 “进来吧,”房东说。她的声音从喉头挤出,嘎声嘎气,好像喉咙上绷了层毛皮。“三楼还有个后间,空了一个星期。想看看吗?” 年轻人跟她上楼。不知从什么地方来的一线微光缓和了过道上的阴影。他们不声不响地走着,脚下的地毯破烂不堪,可能连造出它的织布机都要诅咒说这不是自己的产物。它好像已经植物化了,已经在这恶臭、阴暗的空气中退化成茂盛滋润的地衣或满地蔓延的苔藓,东一块西一块,一直长到楼梯上,踩在脚下像有机物一样黏糊糊的。楼梯转角处墙上都有空着的壁龛。它们里面也许曾放过花花草草。果真如此的话,那些花草已经在污浊肮脏的空气中死去。壁龛里面也许曾放过圣像,但是不难想象,黑暗之中大大小小的魔鬼早就把圣人拖出来,一直拖到下面某间客房那邪恶的深渊之中去了。 “就是这间,”房东说,还是那副毛皮嗓子。“房间很不错,难得有空的时候。今年夏天这儿还住过一些特别讲究的人哩——从不找麻烦,按时提前付房租。自来水在过道尽头。斯普罗尔斯和穆尼住了三个月。她们演过轻松喜剧。布雷塔·斯普罗尔斯小姐——也许你听说过她吧——喔,那只是艺名儿——就在那张梳妆台上边,原来还挂着她的结婚证书哩,镶了框的。煤气开关在这儿,瞧这壁橱也很宽敞。这房间人人见了都喜欢,从来没长时间空过。” “你这儿住过很多演戏的?”年轻人问。 “他们这个来,那个去。我的房客中有很多人在演艺界干事。对了,先生,这一带剧院集中,演戏的人从不在一个地方长住。到这儿来住过的也不少。他们这个来,那个去。” 他租下了房间,预付了一个星期的租金。他说他很累,想马上住下来。他点清了租金。她说房间早就准备规矩,连毛巾和水都是现成的。房东走开时,——他又——已经是第一千次了——把挂在舌尖的问题提了出来。 “有个姑娘——瓦西纳小姐——埃卢瓦丝·瓦西纳小姐——你记得房客中有过这人吗?她多半是在台上唱歌的。她皮肤白嫩,个子中等,身材苗条,金红色头发,左眼眉毛边长了颗黑痣。” “不,我记不得这个名字。那些搞演出的,换名字跟换房间一样快,来来去去,谁也说不准。不,我想不起这个名字了。” 不。总是不。五个月不间断地打听询问,千篇一律地否定回答。已经花了好多时间,白天去找剧院经理、代理人、剧校和合唱团打听;晚上则夹在观众之中去寻找,名角儿会演的剧院去找过,下流污秽的音乐厅也去找过,甚至还害怕在那类地方找到他最想找的人。他对她独怀真情,一心要找到她。他确信,自她从家里失踪以来,这座水流环绕的大城市一定把她蒙在了某个角落。但这座城市就像一大团流沙,沙粒的位置变化不定,没有基础,今天还浮在上层的细粒到了明天就被淤泥和粘土覆盖在下面。 客房以假惺惺的热情迎接新至的客人,像个暗娼脸上堆起的假笑,红中透病、形容枯槁、马马虎虎。破旧的家具、破烂绸套的沙发、两把椅子、窗户间一码宽的廉价穿衣镜、一两个烫金相框、角落里的铜床架——所有这一切折射出一种似是而非的舒适之感。 房客懒洋洋地半躺在一把椅子上,客房则如巴比伦通天塔的一个套间,尽管稀里糊涂扯不清楚,仍然竭力把曾在这里留宿过的房客分门别类,向他细细讲来。 地上铺了一张杂色地毯,像一个艳花盛开的长方形热带小岛,四周是肮脏的垫子形成的波涛翻滚的大海。用灰白纸裱过的墙上,贴着紧随无家可归者四处漂流的图片——“胡格诺情人”,“第一次争吵”,“婚礼早餐”,“泉边美女”。壁炉炉额的样式典雅而庄重,外面却歪歪斜斜扯起条花哨的布帘,像舞剧里亚马逊女人用的腰带。炉额上残留着一些零碎物品,都是些困居客房的人在幸运的风帆把他们载到新码头时抛弃不要的东西——一两个廉价花瓶,女演员的画片,药瓶儿,残缺不全的扑克纸牌。 渐渐地,密码的笔形变得清晰可辨,前前后后居住过这间客房的人留下的细小痕迹所具有的意义也变得完整有形。 梳妆台前那片地毯已经磨得只剩麻纱,意味着成群的漂亮女人曾在上面迈步。墙上的小指纹表明小囚犯曾在此努力摸索通向阳光和空气之路。一团溅开的污迹,形如炸弹爆炸后的影子,是杯子或瓶子连同所盛之物一起被砸在墙上的见证。穿衣镜镜面上用玻璃钻刀歪歪扭扭地刻着名字“玛丽”。看来,客房留宿人——也许是受到客房那俗艳的冷漠之驱使吧——曾先先后后在狂怒中辗转反侧,并把一腔愤懑倾泻在这个房间上。家具有凿痕和磨损;长沙发因凸起的弹簧而变形,看上去像一头在痛苦中扭曲的痉挛中被宰杀的恐怖怪物。另外某次威力更大的动荡砍去了大理石壁炉额的一大块。地板的每一块拼木各自构成一个斜面,并且好像由于互不干连、各自独有的哀怨而发出尖叫。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那些把所有这一切恶意和伤害施加于这个房间的人居然就是曾一度把它称之为他们的家的人;然而,也许正是这屡遭欺骗、仍然盲目保持的恋家本性以及对虚假的护家神的愤恨点燃了他们胸中的冲天怒火。一间茅草房——只要属于我们自己——我们都会打扫、装点和珍惜。 椅子上的年轻人任这些思绪缭绕心间,与此同时,楼中飘来有血有肉、活灵活现的声音和气味。他听见一个房间传来吃吃的窃笑和淫荡放纵的大笑;别的房间传来独自咒骂声,骰子的格格声,催眠曲和呜呜抽泣;楼上有人在兴致勃勃地弹班卓琴。不知什么地方的门砰砰嘭嘭地关上;架空电车不时隆隆驶过;后面篱墙上有只猫在哀叫。他呼吸到这座房子的气息。这不是什么气味儿,而是一种潮味儿,如同从地窖里的油布和朽木混在一起蒸发出的霉臭。 他就这样歇在那儿,突然,房间里充满木樨草浓烈的芬芳。它乘风而至,鲜明无误,香馥沁人,栩栩如生,活脱脱几乎如来访的嘉宾。年轻人忍不住大叫:“什么?亲爱的?”好像有人在喊他似的。他然后一跃而起,四下张望。浓香扑鼻而来,把他包裹其中。他伸出手臂拥抱香气。刹那间,他的全部感觉都给搅混在一起。人怎么可能被香味断然唤起呢?唤起他的肯定是声音。难道这就是曾抚摸、安慰过他的声音? “她在这个房间住过,”他大声说,扭身寻找起来,硬想搜出什么征迹,因为他确信能辨认出属于她的或是她触摸过的任何微小的东西。这沁人肺腑的木樨花香,她所喜爱、唯她独有的芬芳,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房间只马马虎虎收拾过。薄薄的梳妆台桌布上有稀稀拉拉五六个发夹——都是些女性朋友用的那类东西,悄声无息,具有女性特征,但不标明任何心境或时间。他没去仔细琢磨,因为这些东西显然缺乏个性。他把梳妆台抽屉搜了个底朝天,发现一条丢弃的破旧小手绢。他把它蒙在脸上,天芥菜花的怪味刺鼻而来。他顺手把手绢甩在地上。在另一个抽屉,他发现几颗零星纽扣,一张剧目表,一张当铺老板的名片,两颗吃剩的果汁软糖,一本梦释书。最后一个抽屉里有一个女人用的黑缎蝴蝶发结。他猛然一愣,悬在冰与火之间,处于兴奋与失望之间。但是黑缎蝴蝶发结也只是女性庄重端雅但不具个性特征的普通装饰,不能提供任何线索。 随后他在房间里四处搜寻,像一条猎狗东嗅西闻,扫视四壁,趴在地上仔细查看拱起的地毡角落,翻遍壁炉炉额和桌子、窗帘和门帘、角落里摇摇欲坠的酒柜,试图找到一个可见的、但他还未发现的迹象,以证明她就在房间里面,就在他旁边、周围、对面、心中、上面,紧紧地牵着他、追求他,并通过精微超常的感觉向他发出如此哀婉的呼唤,以至于连他愚钝的感觉都能领悟出这呼唤之声。他再次大声回答“我在这儿,亲爱的!”然后转过身子,目瞪口呆,一片漠然,因为他在木樨花香中还察觉不出形式、色彩、爱情和张开的双臂。唔,上帝啊,那芳香是从哪儿来的?从什么时候起香味开始具有呼唤之力?就这样他不停地四下摸索。 他把墙缝和墙角掏了一遍,找到一些瓶塞和烟蒂。对这些东西他不屑一顾。但有一次他在一折地毡里发现一支抽了半截的纸雪茄,铁青着脸使劲咒了一声,用脚后跟把它踩得稀烂。他把整个房间从一端到另一端筛了一遍,发现许许多多流客留下的无聊、可耻的记载。但是,有关可能曾住过这儿的、其幽灵好像仍然徘徊在这里的、他正在寻求的她,他却丝毫痕迹也未发现。 这时他记起了女房东。 他从幽灵萦绕的房间跑下楼,来到透出一缝光线的门前。 她应声开门出来。他竭尽全力,克制住激动之情。 “请告诉我,夫人,”他哀求道,“我来之前谁住过那个房间?” “好的,先生。我可以再说一遍。以前住的是斯普罗尔斯和穆尼夫妇,我已经说过。布雷塔·斯普罗尔斯小姐,演戏的,后来成了穆尼夫人。我的房子从来声誉就好。他们的结婚证都是挂起的,还镶了框,挂在钉子上——” “斯普罗尔斯小姐是哪种女人——我是说,她长相如何?” “喔,先生,黑头发,矮小,肥胖,脸蛋儿笑嘻嘻的。他们一个星期前搬走,上星期二。” “在他们以前谁住过?” “嗨,有个单身男人,搞运输的。他还欠我一个星期的房租没付就走了。在他以前是克劳德夫人和她两个孩子,住了四个月;再以前是多伊尔老先生,房租是他儿子付的。他住了六个月。都是一年以前的事了,再往以前我就记不得了。” 他谢了她,慢腾腾地爬回房间。房间死气沉沉。曾为它注入生机的香气已经消失,木樨花香已经离去,代之而来的是发霉家具老朽、陈腐、凝滞的臭气。 希望破灭,他顿觉信心殆尽。他坐在那儿,呆呆地看着咝咝作响的煤气灯的黄光。稍许,他走到床边,把床单撕成长条,然后用刀刃把布条塞进门窗周围的每一条缝隙。一切收拾得严实紧扎以后,他关掉煤气灯,却又把煤气开足,最后感激不尽地躺在床上。 按照惯例,今晚轮到麦克库尔夫人拿罐子去打啤酒。她取酒回来,和珀迪夫人在一个地下幽会场所坐了下来。这是房东们聚会、蛆虫猖獗的地方。 “今晚我把三楼后间租了出去,”珀迪夫人说,杯中的酒泡圆圆的。“房客是个年轻人。两个钟头以前他就上床了。” “嗬,真有你的,珀迪夫人,”麦克库尔夫人说,羡慕不已。“那种房子你都租得出去,可真是奇迹。那你给他说那件事没有呢?”她说这话时悄声细语,嘎声哑气,充满神秘。 “房间瑞安起家具嘛,”珀迪夫人用她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说,“就是为了租出去。我没给他说那事儿,麦克库尔夫人。” “可不是嘛,我们就是靠出租房子过活。你的生意经没错,夫人。如果知道这个房间里有人自杀,死在床上,谁还来租这个房间呢。” “当然嘛,我们总得活下去啊,”珀迪夫人说。 “对,夫人,这话不假。一个星期前我才帮你把三楼后间收拾规矩。那姑娘用煤气就把自己给弄死了——她那小脸蛋儿多甜啊,珀迪夫人。” “可不是嘛,都说她长得俏,”珀迪夫人说,既表示同意又显得很挑剔。“只是她左眼眉毛边的痣长得不好看。再来一杯,麦克库尔夫人。” 猴爪 <span class="center">〔英国〕威廉·威马克·雅各布斯 外面,夜晚寒冷而潮湿,但在雷克斯纳姆别墅的小客厅里,窗帘下垂,炉火熊熊。父子俩在下棋,父亲以为棋局将发生根本的变化,把他这一方的国王推入危急而不必要的险境,这甚至引起了那位白发老太太的评论,她正在炉火边安静地编织毛线活。 “听那风声,”怀特先生说,他看出自己下错了一着影响全局的棋,可为时已晚,他态度和蔼地想不让儿子发现这个错误。 “我正听着呢,”儿子说,他冷酷地审视着棋盘,一面伸出手来,“将军。” “我简直不相信他今晚会来,”父亲说,他的手在棋盘上踌躇不决。 “将死了,”儿子回答。 “住得这么偏远真糟透了,”怀特先生突然出人意外地发起脾气来,大声叫喊,“所有那些糟糕透顶、泥泞又偏僻的住处里,就数这儿最坏。小路上是沼泽,大路上是急流,我真不知道人们在想些什么。我猜想因为大路上只有两所房子出租,他们就认为这没关系。” “别介意,亲爱的,”他的妻子安慰他说,“也许下一盘你会赢的。” 怀特先生敏锐地抬眼一看,恰好瞅见母子俩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色,到了嘴边的话消失了,他用稀疏的灰白胡子遮掩起负疚的笑容。 “他来了,”当大门砰地一响,沉重的脚步向房门迈来时,赫勃特·怀特说。 老头儿连忙殷勤地站起来,打开房门,只听得他向新来的人道辛苦。新来的人也向自己道辛苦,惹得怀特太太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当一个又高又壮、面色红润、眼睛小而亮的男人跟在她丈夫身后走进房门时,她轻轻地咳嗽。 “莫里斯军士长,”怀特先生介绍说。 军士长和他们握了手,坐在炉边留给他的座位上,他的主人拿出威士忌和平底酒杯,在炉火上搁了一把小铜壶,他满意地瞧着。 喝到第三杯,眼睛放出光彩,他开始谈话了,当他在椅子里耸平宽阔的肩膀,谈起奇异的景色、英勇的业绩、战争、瘟疫和陌生的民族,这小小的一家人怀着热切的兴趣注视着这位远方来的客人。 “二十一年了,”怀特先生朝他的妻儿点着头说,“他走的时候是库房里一个瘦长的小伙子。可现在看看他吧。” “他看上去并没有受多大创伤,”怀特太太有礼貌地说。 “我倒想亲自上印度去,”老头儿说,“只是到处瞧瞧,你们懂吧。” “你还是待在原地好,”军士长摇摇头说。他放下空杯子,轻轻地叹了口气,又摇摇头。 “我想瞧瞧那些古庙、托钵僧和玩杂耍的人,”老头儿说,“不久前有一天你谈起什么猴爪,那是怎么回事,莫里斯?” “没有什么,”这位当兵的赶忙说,“至少,没什么值得听的。” “猴爪?”怀特太太好奇地说。 “唔,也许,它有点像你们会称作魔术的那种玩意儿,”军士长不假思索地说。 他的三位听众急切地朝前靠拢。客人心不在焉地把空杯子凑到唇边,又把它放下。他的主人给他倒满了酒。 “看上去,”军士长说,他用手在衣袋里摸索着,“这只是一个平常的小爪子,已经干瘪成木乃伊了。” 他从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给他们,怀特太太的脸厌恶地扭曲了一下,退了回来,可她儿子接过它,好奇地察看着。 “这有什么特别的?”怀特先生问,从儿子手中拿过那东西,仔细看了一会儿,又把它放在桌上。 “一位老托钵僧用符咒镇住了它,”军士长说,“他是个非常神圣的人。他要显示,是命运支配人们的生命,而那些干预命运的人会使他们自己遭受不幸。他用符咒镇住了它,让三个人,每个人都能通过它实现自己的三个愿望。” 他的神态是那么触动人,使他的听众意识到他们轻轻的笑声有点不协调。 “唔,那你为什么不提出三个愿望呢,先生?”赫勃特·怀特机灵地问。 军士长以中年人惯于看待冒昧的年轻人的目光注视着他。“我提出了,”他平静地说,他那布满斑点的脸孔发白了。 “你那三个愿望真的实现了吗?”怀特太太问。 “实现了,”军士长说,他的杯子轻轻地敲击着他那坚实的牙齿。 “还有别的人祝愿了吗?”老太太问。 “有,第一个人实现了他的三个愿望,”他回答,“我不知道头两个愿望是什么,但第三个是祈求死亡。那样我就得到了这猴爪。” 他的语调极其沉重,这一伙人都默不作声了。 “要是你已经实现了三个愿望,那么,眼下它对你没有好处了,莫里斯,”老头儿终于说话了,“那你留着它为了什么呢?” 当兵的摇摇头。“为了幻想,我猜,”他慢腾腾地说,“我的确想过要卖掉它,可眼下我不想卖了。它造成的危害已经够大了。再说,人们不会买它。他们认为这是个神话,其中有些人,还有那些真的有些相信它的人要先试试,然后再付给我钱。” “要是你能提出另外三个愿望,”老头儿以锐利的目光瞧着他说,“那你会提吗?” “我不知道,”另一方说,“我不知道。” 他拿起猴爪,夹在食指和大拇指中间摇晃着,突然把它扔到火上。怀特轻轻地喊了一声,弯下身子赶紧把它拿开。 “最好让它烧掉,”当兵的严肃地说。 “如果你不要它,莫里斯,”老头儿说,“把它给我吧。” “我不给,”他的朋友固执地说,“我把它扔到火里。要是你留着它,出了什么事儿可别责怪我。像个明智的人那样,再把它扔进火里吧。” 另一方摇摇头,仔细察看他的新东西。“你怎样祝愿?”他问。 “你右手拿起猴爪,大声祝愿,”军士长说,“可我警告你后果严重。” “听上去像《天方夜谭》似的,”怀特太太说,一面站起来开始摆饭餐,“你想你也许可以祝愿我长四双手吗?” 她丈夫从口袋里拿出那个护符,军士长脸上带着一种警告的神色,抓住怀特先生的胳膊,全家三人不禁放声大笑。 “如果你一定要祝愿,”他粗暴地说,“提出些合理的愿望吧。” 怀特先生把猴爪放回口袋,摆好椅子,示意他的朋友入席。吃晚饭的时候那护符有点儿被遗忘了,饭后三个人坐在那儿着了迷似地听军士长谈他在印度的第二部分冒险经历。 “要是关于猴爪的故事不比他刚才告诉我们的事儿更真实,”当房门在客人身后关上,让他恰好能赶上末班火车的时候,赫勃特说,“那咱们从它那儿搞不出多少名堂。” “你得了这东西给了他点什么,爹爹?”怀特太太仔细察看着丈夫问道。 “小意思,”他说,脸上微微发红。“他不要,可我让他拿着。他又逼我扔掉它。” “很可能,”赫勃特装出害怕的样子说。“嘿,咱们就要发财了,要出名,要幸福了。爹,先从祝愿你当个皇帝开始吧,那你就不会再受老婆的气了。” 他猛地绕着桌子跑了起来,受到中伤的怀特太太拿着沙发背套在后面追赶他。怀特先生从口袋里拿出猴爪半信半疑地看着它。“我不知道该祝愿些什么,真的,”他慢腾腾地说,“依我看,我想要的一切都已经有了。” “要是你把这所房子的欠款付清了,你就很高兴了,对吗?”赫勃特把手放在肩上说。“好啦,那么祈求二百英镑吧,正好付这笔账。” 父亲因为自己的轻信,羞愧地微笑着,拿起了那个护符,这时他的儿子,带着一种若不是因为朝他母亲挤了下眼睛,本会更庄严的神色,在钢琴旁坐下,弹了几个感人的和弦。 “我愿得到二百英镑,”老头儿清晰地说。 钢琴奏出的一阵猛烈的音响迎候了这句话,可是被老头儿战栗的叫喊声打断了。他的妻、儿向他奔去。 “它动了,”他喊道,对躺在地上的那东西厌恶地瞥了一眼,“我祝愿的时候它就像条蛇一样在我手里扭动了。” “唉,我没有看到钱,”他儿子把它捡起来放在桌上说,“我打赌我永远见不到这笔钱了。” “这准是你的幻觉,爹爹,”他妻子焦急地瞧着他说。 他摇摇头。“不过,没有关系;没受伤,可它还是让我受了惊吓。” 他们又在炉边坐下,两个男人抽完了烟斗。外面,风势转猛,楼上的门砰地一响,老头儿紧张地动了一下。一种异常的、沉闷的寂静笼罩着全家三口人,直到老两口起来去就寝。 “我希望你们会在床中间发现那笔款子捆在一个大包里,”赫勃特向他们道晚安时说,“而且在你们把那不义之财装进口袋里的时候,会有个可怕的东西蹲在衣柜顶上瞅着你们。” 第二天早晨当冬日的阳光洒在早餐桌上时,赫勃特在明亮的阳光中嘲笑他的恐惧。屋子里有一种前一天晚上缺少的乏味的安全感,那个污秽而皱缩的小猴爪已被随意地放在餐具柜上,表示人们不那么相信它的效力。 “我想所有的老兵全都一样,”怀特太太说。“咱们竟会听信这样的胡说八道!现在怎么还会有实现祝愿的事儿?就是能实现,二百英镑又怎么能伤着你呢,爹爹?” “也许会从天上掉到他脑袋上,”轻浮的赫勃特说。 “莫里斯说,事情发生得那么自然,”他父亲说,“虽然你是那样祝愿的,你也许还会认为那不过是巧合。” “好啦,我回来以前别动那笔钱,”赫勃特说,从桌旁站了起来。“我怕那会让你变成一个自私、贪婪的人,那我们就只好不承认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妈妈笑了,跟着他走到门口,目送他上了路,又回到早餐桌旁,以她丈夫的轻信取乐。可这些并没有妨碍她一听到邮差敲门就匆匆跑向门口,当她发现邮差带来的是裁缝的账单时,也没有妨碍她有点苛刻地提到退休的军士长爱喝酒的习惯。 他们坐下来吃晚饭的时候,她说,“我想,赫勃特回家来,会有更多有趣的议论。” “尽管这样,”怀特先生说,给自己倒了一点啤酒,“我敢说,那个东西在我手里动了;我敢发誓。” “你认为它动了,”老太太安慰他说。 “我说它动了,”另一个回答,“我当时并没有想到它;我刚——什么事儿?” 他妻子没有回答。她在观察外面一个男人的神秘动作,他犹豫不决地向房里窥探,看来好像要下决心进屋。她心里联想起那二百英镑,注意到陌生人衣着讲究,头戴一顶光亮崭新的绸帽。有三次他在门口停下来,然后又向前走开了。第四次他手把着门站在那儿,接着突然下决心打开大门走上了小径。就在同时怀特太太把双手放在身后,急忙解开围裙带子,把这件有用的服饰塞在椅垫底下。 她把陌生人带进屋里,他似乎很不安。他偷偷地凝视怀特太太,当老太太对屋里那样儿,和她丈夫身上那件通常在花园里穿的上衣表示道歉时,他全神贯注地倾听着。接着她以女性所能容许的耐心等待他宣布来意,可他最初却奇怪地沉默不语。 “我——受命前来拜访,”他终于说,又俯身从裤子上摘下一段棉线。“我从毛麦金斯公司来。” 老太太吃了一惊。“出了什么事吗?”她屏住气间。“赫勃特出了什么事吗?什么事儿?什么事儿?” 她丈夫插嘴了。“哎,哎,妈妈,”他急忙说。“坐下,别忙着下结论。我相信,你没有带来坏消息,先生,”他急切地瞅着另一个人。 “我很抱歉——”客人开始说。 “他受伤了吗?”母亲问。 客人点点头。“伤得很厉害,”他平静地说,“可他一点儿也不痛苦。” “啊,感谢上帝!”老妇人紧握着双手说。“为了这感谢上帝!感谢——” 她突然停住了,她开始明白了这项保证的不祥意义,而且从另一个人躲闪的神色中看出她的恐惧得到了可怕的证实。她屏住气息,转向智力比较迟钝的丈夫,把她颤抖的衰老的手放在他的手上。屋里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他被机器卷住了,”客人最后低声说。 “被机器卷住了,”怀特先生迷惑地重复道,“是的。” 他坐在那儿茫然若失地凝视着窗外,把他妻子的手握在他自己的手里,紧紧地捏着,就像将近四十年以前他们互相求爱时他惯于做的那样。 “他是留给我们的唯一的孩子,”他轻轻地转身对客人说,“这太残酷了。” 另一个人咳嗽了几声站起来,慢慢走向窗口。“公司希望我向你们转达,对你们的巨大损失他们表示真挚的同情,”他说道,也不看他的周围。“我请求你们谅解,我仅仅是他们的仆人,只是服从他们的命令。” 没有回答;老妇人脸色苍白,她两眼直视,听不见她的呼吸声,她丈夫脸上的神色就像他的朋友军士长初次投入战斗时的样子。 “我要说明毛麦金斯公司否认负有任何责任,”另一方继续说,“他们不承担任何义务,但是考虑到你们的儿子为公司效劳,他们愿意赠送你们一笔款子作为补偿。” 怀特先生放下妻子的手,站了起来,恐惧地注视他的客人。他那干枯的嘴唇动了动,形成了两个字:“多少?” 回答是“二百英镑”。 老头儿没有感觉到妻子的尖叫,衰弱地微笑了,仿佛双目失明的人那样伸出了双手,接着像一堆毫无知觉的东西那样倒在地上。 在离家大约两英里的巨大的新坟地上,老两口埋葬了他们死去的儿子,回到了沉浸在阴影和寂静中的房子里。这一切那么快就过去了,最初他们简直没有意识到,停留在一种期待状态,仿佛还有别的什么事儿会发生——别的能减轻这个负担的事儿,这个负担对于年老的心是太沉重了。 可是日子过去了,期待让位于顺从——对过去的一切的无望的顺从,有时被误称为冷漠。有时候他们俩几乎一句话也不交谈,因为现在他们没有什么可谈的了,他们的日子漫长无聊,令人厌倦。 在那以后大约一星期的一个夜晚,老头儿突然惊醒,伸出手来一摸,发现只有他一个人。屋里一片漆黑,从窗口传来轻轻的哭泣声。他在床上抬起身来倾听。 “回来,”他温柔地说,“你会冷的。” “对我儿子来说天气更冷,”老妇人说着,又哭了起来。 她的啜泣声渐渐从他耳边消失了。床上很暖和,睡意使他眼皮沉重。他一阵一阵地打盹,然后睡着了,直到他妻子的一阵突然的狂暴喊声把他惊醒。 “猴爪!”她狂暴地叫嚷,“猴爪!” 他惊恐地跳了起来。“哪儿?它在哪儿?出了什么事儿?” 她跌跌撞撞地从屋子的另一边向他走来,“我要它,”她平静地说,“你没有把它毁掉吧?” “在客厅里,托架上面,”他回答,感到很惊奇。“为什么?” 她又哭又笑,弯下身来吻他的面颊。 “我才想到它,”她歇斯底里地说,“为什么以前我没有想到它?为什么你没有想到它?” “想到什么?”他问道。 “另外两个愿望,”她很快地回答。“咱们只祝愿了一次。” “那一次还不够吗?”他凶狠狠地问。 “不,”她得意地叫喊,“咱们还要祝愿一次。快下去把它拿来,祝愿咱们的孩子复活。” 老头儿从床上坐起来,掀开被子,露出他那颤抖的下肢。“天啊,你疯了!”他喊着说,吓呆了。 “去把它拿来,”她气喘吁吁地说,“快把它拿来,祝愿——呵,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她丈夫划了一根火柴,点上蜡烛。“回到床上来吧,”他不太坚决地说,“你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咱们第一个愿望实现了,”老妇人狂热地说,“为什么第二次不会实现呢?” “一次巧合,”老头儿结结巴巴地说。 “去把它拿来祝愿,”老妇人叫嚷,把他拖向门边。 他在一片黑暗中走下楼,摸索到客厅里,然后又摸索到壁炉台。那个护符就在老地方,他感到非常恐惧,生怕那个没有说出来的愿望,也许会让他肢体残缺的儿子在他逃出屋子以前出现在他面前,他发现自己找不到门的方向时,气都喘不上来了。他眉毛上出了冷汗,他绕着桌子摸索,沿着墙壁摸索,直到发现自己到了小过道上,手里拿着那讨厌的东西。 他进屋的时候连他妻子的脸好像也变了。那张脸颜色苍白、带着期待的神色,使他害怕的是那脸上好像有种不自然的表情。他感到害怕她。 “祝愿!”她叫喊,声音强硬。 “这是愚蠢邪恶的,”他带着发颤的嗓音说。 “祝愿!”他妻子又说。 他举起手来,“我祝愿我的儿子复活。” 那护符掉在地板上,他战战兢兢地瞅着它。当老妇人带着炽烈热切的眼神,走向窗口掀起帘子的时候,他哆哆嗦嗦地倒在椅子上。 他坐着,偶尔瞧瞧在窗口向外窥视的老妇人的身影,直到他冻得发冷。在陶瓷烛台的边缘下燃烧的蜡烛头,不断地向天花板和墙上投下跳动的影子,直到烛火猛烈地摇曳了一下熄灭为止。老头儿由于护符的失灵,感到说不出的宽慰,爬向床上,一两分钟以后老妇人悄悄地上了床,冷漠地躺在他身边。 谁都没有说话,两口子都静静地倾听着钟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一级楼梯嘎吱嘎吱地响,一只吱吱作响的耗子吵闹着急匆匆地窜过墙壁。黑暗使人感到压抑,躺了一会儿之后,丈夫鼓起勇气,拿起火柴盒点燃一根火柴,下楼去拿蜡烛。 在楼梯脚下火柴熄灭了,他停下来再划另一根火柴,就在这同一时刻,前门上发出了一下敲击声,这声音是那么轻悄,几乎听不见。 火柴从他手上掉了。他一动不动地站着,呼吸也停住了,直到又听见敲门声。于是他转身飞快地跑回房间,关上身后的门。第三下敲门声响彻了整所房子。 “那是什么?”老妇人喊道,猛地抬起身来。 “一只耗子,”老头儿说,声音发颤——“一只耗子,它在楼梯上从我身边跑过。” 他妻子从床上坐起来倾听。一阵响亮的敲门声在整所房子里回荡。 “是赫勃特!”她尖声叫喊。“是赫勃特!” 她朝门口跑去,可她丈夫在她前面,他抓住她的胳膊,紧紧地抱住她。“你要干什么?”他嘶哑地低语。 “这是我的孩子,是赫勃特!”她哭喊着说,一边机械地挣扎着。“我刚才忘了坟地在两英里以外。你抱住我干什么?让我去,我得开门。” “看上帝面上别让它进来,”老头儿哆嗦着喊道。 “你害怕你自己的儿子,”她挣扎着叫嚷。“让我去。我来了,赫勃特;我来了。” 又是一下敲门声,跟着又一下。老妇人突然一扭,脱开身,从屋子里跑出来。她急急忙忙下楼的时候,她丈夫跑到楼梯平台上哀求着喊她。他听见门链格格地响,底下的插销被慢慢地费劲地从插孔里拔出来。接着是老妇人用力的、气喘吁吁的声音。 “插销,”她大声叫喊,“下来,我够不着。” 可她丈夫四肢趴在地上,疯狂地摸来摸去,寻找那个猴爪。要是他能在外面那个东西进来以前找到它就好了。一连串猛烈的敲门声在房子里回荡,当他妻子在过道里把椅子靠门放下时,他听见椅子发出的摩擦声。他听见插销慢慢出来时吱吱嘎嘎的响声,就在同时他找到了猴爪,疯狂地低声说出了他的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愿望。 敲门声突然消失了,虽然它的回音仍在房子里荡漾。他听见椅子被拉回来,房门打开了。一阵冷风冲上楼梯,他妻子发出一声长长的、高声的、失望而痛苦的哀号,这使他鼓起勇气跑下去赶到她身旁,接着跑到门外。对面闪烁不定的街灯照射着寂静荒凉的大路。 闹鬼的房子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一名作家兼哲学家,有一天,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跟我说:“真有意思啊!上次分手之后,我在伦敦市中心发现了一幢闹鬼的房子。” “真的是闹鬼吗?闹什么——是幽灵吗?” “哦,这个问题我答不上来。我只知道事情是这样的:六个星期之前,我和妻子到处寻找备有家具的公寓。当我们穿过一条僻静的街道时,看见有家房子的窗户上面贴着一张告示:‘出租公寓,家具齐全’。这个条件对我们正合适。我们走进房子,一下子就看上了它,于是就租了一个星期,可是第三天我们就离开了。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力量能让我妻子再在那里住下去了,我的感觉也是这样。” “你看到什么东西了吗?” “对不起,我一点都不想让你笑话我疑神疑鬼,另一方面,我也不想让你凭空接受我的看法,如果你不亲身去体验,会觉得我是轻信。我只想告诉你一点:让我们退避三舍的原因,并不仅仅是由于我们在那儿的所见所闻(你完全有理由认为,我们当时是由于头脑发热产生了幻觉,或者是受了别人的蒙骗),而是因为,每次当我们两个人从一间没有布置家具的房子门前经过时,都会由衷地感到一阵不可名状的恐惧,尽管在那间屋里我们既看不到也听不到任何东西。 “其中最奇妙的一件事,就是我生平第一次和我妻子的想法不谋而合。虽然我妻子是个笨女人,我却在第三天夜里同意,无论如何不会住到第四个晚上。 “就这样,第四天上午,我找来负责管家并照应我们的那个女仆,告诉她,我们不太习惯住这个房子,我们不会住到这个星期结束。她冷漠地说: “‘我知道其中的原因,你们已经住得比其他客人都要长一些,在这之前,很少有人待到第二个晚上,除了你们,再没有人住到第三个晚上。可是我想,这是因为他们对你们相当客气。’” “‘他们——谁呀?’我做出微笑的样子,问道。 “‘怎么了,就是那些在屋里神出鬼没的人呀:不管他们是谁,我不在意他们。许多年以前,我住在这间屋里的时候,就认识他们。当时我还不是仆人。可是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要了我的命。我不在乎,我老了,无论怎样,我不久就要死了,然后,我就可以和他们待在一起了,还是待在这所房子里。’ “那个女人的语气平缓而沉闷,让我感到敬畏,这也打消了我与她进一步交谈的念头。我付了一个星期的房租,我和妻子都非常高兴,因为这么便宜地就让我们逃脱了。” “你把我的好奇心激起来了,”我说,“我最喜欢的事就是睡在一间闹鬼的房子里。把那个地址给我吧——你们灰溜溜逃离的那家房子的地址。” 我的朋友把地址留给了我。我们分手之后,我径直去了那家公寓。 它坐落于牛津街北面,在一条萧条却又体面的大道上。公寓的大门紧闭,窗户上没有贴告示,我敲了敲门,也没人来应。就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一个在附近捡锡罐的小男孩对我说:“您是要找这屋子里的人吗,先生?” “是的,我听说这房子要出租。” “租!哦,女管家死了,她死了三个星期了。尽管吉先生出价很高,也没有人愿意待在这幢房子里。我妈妈是他家的杂工,他答应付给她每周一英镑,只要她打开窗子透透气,我妈妈都不愿意。” “不愿意!这是为什么呢?” “这幢房子里闹鬼。有人发现女管家死在床上,大睁着眼睛。他们说是魔鬼扼死了她。” “嗨!你说起吉先生,他是房东吗?” “是的。” “他住在哪儿?” “在g大街的什么地方。” “他是干什么的?做什么买卖吗?” “没有,先生,他没什么特别的,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上等人。” 因为那个小男孩慷慨地提供了信息,我给他付了一点儿小费,然后去g大街吉先生的住处。那个地方离这条因为闹鬼的房子而声誉鹊起的街道不远。我运气很好,碰上吉先生在家。他上了年纪,外表精明,举止大方。 我直截了当通报了姓名和职业,又说我听到了那所房子闹鬼的传闻,非常希望亲自考察一下这幢人们众说纷纭的房子。如果他能把房子租给我住,哪怕只是一个晚上,我也将感激不尽;无论他需要多少租金,我都愿意支付。 “先生,”吉先生彬彬有礼地说:“房子您尽管使用,时间长短悉听尊便。房租不成问题,最近出的那些怪事闹得这幢房子一文不值,您要是能查出其中的原因,我感谢还来不及呢。这房子租不出去,因为我甚至找不到佣人去收拾它,或是应个门。 “不幸得很,这间房子里闹鬼(如果我可以用这个字眼),白天夜晚都闹,只不过在夜里更扰得人不得安宁,有时候会让人毛骨悚然。那个可怜的老太太三个星期前在那间屋子里去世了,她是我从感化院领养过来的,因为她幼年时与我家有些牵扯,家境不错的时候,曾经租用过我叔叔家的那幢房子。她受过良好的教育,意志坚强,是唯一一个能听从于我,留守那幢房子的人。事实上,在她突然过世之后,验尸官到处盘问,惹得那幢房子在左邻右舍臭名昭著,我也就死了心,不打算再另找管家了,更别说是有人会租用它。如果有人承担地方税和国家税,我情愿免费租给他住一年。” “这座房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这个情况的?” “这个我说不准,可是有好多年了。我前面提到的那个老女仆说,三四十年前她租住的时候,房子就在闹鬼。实际上,我一辈子都在东印度公司工作。 “我是去年返回英格兰的,回来继承我叔叔的一笔遗产,那幢房子就是其中一部分。我发现房门紧闭,没有人居住。有人告诉我那房子闹鬼,没有人愿意去住。这听起来实在是无稽之谈,我置之一笑。 “我花了一些钱,重新粉刷了墙壁,修葺了房顶,又给那些老式家具添加了很多新的花样,然后做了广告,招来了一位要住一年的房客。他是个上校军官,退休后拿半份工资。他拖家带口地住进了这幢房子,他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四五个仆人。第二天,他们全都搬走了。尽管这些人对所见到的东西众说纷纭,总之都是些同样可怕的东西。上校违背了租约,但是我实在是不能谴责他,甚至不能责备他。 “接着,我让刚才提到的那位老太太去看房子,并授权叫她出租。可是,没有一位客人在那里住下超过三天。他们的故事我就有说了,只是同样的现象绝对没有在两位房客身上重复过。你最好自己先考虑清楚,免得带着成见住进去,只是你必须准备好,你一定会听到或是看到什么东西,而且一定要预先采取防范措施。” “您自己从来就没有一点好奇,想到要在那房子里住上一夜吗?” “哦,我住过,不是一夜,而是三个小时,还是在大白天,我独自一人待在那幢房子里。我的好奇心不但没有得到满足,反而消失殆尽了。我再也没有兴致去做这种事了。你明白,先生,你可不能抱怨我说得不够坦率;除非你有特别浓厚的兴趣,你的意志又能不同寻常的坚强。我真诚地奉劝你,还是不要在那儿过夜的好。” “我的确非常有兴致,”我说,“虽然只有懦夫才会在面对完全陌生的环境时盲目吹嘘自己的意志,然而,我的意志早已在无数次危险之中得到锻炼,我完全可以依赖它,即使是在一座闹鬼的房子里。” 吉先生不再说话,他从衣柜里拿出房间的钥匙,递给我。对他的坦率以及温文尔雅的让步,我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如获至宝地捧着钥匙离开了。 我急于早点尝试,刚一回家,我就召来我的贴身仆人,他是一个天性活泼、无所畏惧,而又不迷信鬼神的年轻人。 “弗,”我说,“那一年,我们在那个传说中有鬼魂出没的德国古堡里,因为没碰到无头幽灵而垂头丧气的情景,你还记得吧。哦,我听说伦敦有一座房子在闹鬼,我有理由相信确有其事。我想今天晚上去那里住。按我听说的,今晚一定能看到或是听到些什么东西,说不定会相当恐怖。如果我把你带上,要是发生了什么事,你能靠得住吗?” “噢,先生,请您相信我。”弗说着,快乐地咧嘴一笑。 “很好。这是那座房子的钥匙,这是地址。你现在就过去,给我挑一间你看着中意的卧室。还有,那屋子已经好几个星期没住人了,你把壁炉生好,给床铺通通风,准备好蜡烛和燃料。把我的左轮手枪和短剑带上,我就要这两样武器,你自己要全副武装;要是我们敌不过那么多鬼怪,就只好自认是两个倒霉的英国佬。” 剩下的一天中,我忙于处理一些紧急事务,也就无暇细想这件我以名誉担保的夜间探险。我很晚才一个人用餐,一边吃饭一边看书,这是我的老习惯了。我选了一篇麦考利的杂文来读。我决定把这本书也随身带着,它的文风健康,题材质朴,可以抵挡迷信和狂想的侵袭。 随后,大约九点半钟的时候,我把书揣在口袋里,悠闲自在地走向那幢闹鬼的房子。我带了我最心爱的那条狗。它的动作异常敏捷,胆子很大,性情凶猛,夜晚喜欢在陌生的角落或过道里捕捉老鼠。对付鬼怪时,没有比它更好的狗了。 这是一个清凉的夏夜,天上笼着阴云,显得有些暗淡,然而,月亮依然在天上挂着,月光晦暗不明。如果到半夜云消雾散,它会更加明亮一些。 我到了那所房子门口,敲敲门,仆人笑容满面地把门打开。 “一切妥当,先生,而且非常舒适。” “噢!”我非常失望地问他:“你看见或是听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了吗?” “是的,先生,我得承认,我听到过某种奇怪的声音。” “什么?是什么?” “有啪嗒啪嗒的脚步声跟在我身后,还有一两声像耳语般的轻声在我耳边,没有别的。” “你一点都不害怕吗?” “我?一点都不怕,先生。” 这个人大胆的神情至少让我对其中一点放了心,那就是,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他都不会离我而去。 我们待在大厅里,临街的门紧闭着。我的注意力转到了狗的身上,一开始跑进来的时候,它兴冲冲地,然后却蜷缩在门背后,爪子乱挠,低低地哀鸣着,想要出门。我拍拍它的头,轻声地鼓励它,它看上去才适应了周围的环境,跟着我和弗穿过屋子,只是紧紧地跟在我的脚边——从前每到一处陌生的地方,它总是急匆匆地在前面开路。 我们首先查看了地下室、厨房和其他房间,重点看了地窖。在地窖里,我们发现两三瓶酒放在箱子里,上面结满了蛛网,看上去,显然是好多年没人动过。看得出来,这些鬼怪并不嗜酒。 在这之后,我们没有再发现任何有意思的东西。房子后面有一个阴暗的小庭院,围着高高的墙,院子里的石头有点潮湿,过道上布满灰尘和烟垢。我们走过时,留下一行淡淡的脚印。 就在这儿,我发现了第一件怪事。 我看到,就在我的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脚印。我停住脚步,拉住我的仆人,并且指给他看。那个脚印前面突然又出现了另一个。我们两个人都看到了它。我快步走上前去,脚印依然在我的前面——这是一只小孩子的脚。脚印很模糊,几乎分辨不出形状,但是我们都看得出来,这是一只赤脚。 我们走到对面那道墙时,脚印消失了,当我们返回的时候,它也没有再出现。我们上到二楼,楼上有一间餐厅、一间客房,还有一间更小的房子,大概是供仆人住的,所有这一切都死一般沉寂。 我们又看了看客厅,它看上去焕然一新。我坐到前厅的一把扶手椅上,弗在桌子上放了一根点燃的蜡烛。我吩咐他关上门。他转身过去的时候,我对面的一把椅子无声无息地快速从墙边滑过来,停在距我一码远的地方,正对着我。 “嗬!这比旋转桌还棒。”我笑着说,我的笑声一出,那条狗昂起头,汪汪直叫。 弗走了回来,他刚才没看到椅子移动,忙着让小狗安静下来。我继续盯着那把椅子,似乎看见一个蓝灰色的人影,轮廓相当模糊,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视觉。这个时候,狗安静下来了。 “把我对面的椅子放回去,”我对弗说:“把它放回墙边。” 弗照办了。 “是您吗,主人?”他一边说,一边急忙转身。 “我,怎么了?” “哦,什么东西敲了我一下,狠狠地敲在我的肩上,就在这儿。” “不是我,”我说,“但是来了一些变戏法的,尽管我们可能没法揭穿他们的把戏,趁他们没吓着我们之前,得赶快把他们抓住。” 我们在客厅没待多久,事实上,这个地方潮湿而又阴冷,我更乐意到楼上壁炉边坐着。我们把客厅门锁上了,这也是我们检查楼下的每一个房间时同样采取的防范措施之一。 仆人给我挑了楼上最好的卧室,房子很宽敞,有两扇临街的窗。四条脚柱的床没占去多大地方,它正对着熊熊燃烧的炉火。床和窗子之间的左边墙上有一道门,直接通到仆人的卧室。那间房子很小,只有一张沙发床。除了那扇和我的房间相通的门之外,再没有其他办法通往楼道。 壁炉的两旁各有一个橱柜,都没上锁,它们嵌进墙里边,盖着暗褐色的纸。我们检查过两个橱柜,里面只剩下一些女人挂衣服的钩子——再没有任何其他东西。我们敲过墙壁,结结实实的,这是房子的外墙。 检查完这些房间,我在炉子旁暖了暖身子,点燃一支雪茄,在弗的陪伴下,继续我的侦察。楼道口还有一扇门,紧紧地关闭着。 “主人,”仆人惊奇地说:“这个门我打开了,我刚来的时候,把所有的门都打开了,这扇门不可能从里边锁上,因为它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这扇门无声无息地顾自打开了,我们谁都没有碰它。我们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同一个念头攫住了我们的脑子:里面一定有人。我率先冲了进去,仆人紧跟在我的身后。 这是一间空荡荡的小房子,没有任何家当,角落里堆着一些空盒子和大篮子。一扇小窗户严严实实地关着——屋子里甚至没有壁炉,没有其他门,地上也没有铺地毯。地板看上去非常破旧,凹凸不平,虫蛀的印记斑斑驳驳,到处都有修补过的痕迹,如同树木上显露出的白色斑痕。可是,屋子里没有人,也看不出任何能够藏匿人迹的地方。 就在我们站在那里环顾四周的时候,房门又悄悄地关上了,如同开始时它悄悄打开一样:我们身陷囹圄。 我第一次感到一阵不可名状的恐惧。我的仆人却迥然不同。 “怎么,他们别想把我们关住,主人。我一脚就能踢破那扇做做样子的房门。” “先还是用手推推看吧。”我摆脱瞬间的胆怯,说:“我来打开百叶窗,看看外面的情况。” 我打开窗子,窗子外面是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小后院。外面没有壁架;除了一堵光溜溜的高墙,什么也没有。如果有人从窗口出去,只有落到院子里的石板上才可能留下脚印。 与此同时,弗还在徒劳地用力开门。他转向我,请求使用强力。在这里我得声明一下,说句公道话,我的仆人在如此不同寻常的环境里表现出了沉着、冷静和活泼的天性,我得承认,这让我异常钦佩,我也庆幸自己找到了最合适的同伴。我完全同意他的请求。然而,尽管他非常强壮,仍然是白用了那么大的力气;他用尽全力拳打脚踢,房门却纹丝不动。 他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我也上去推推门试了试,同样是无济于事。我放弃了努力,那种恐怖感再次袭上心头,只是这一次,更加寒气逼人,难以抗拒。我感到些许古怪而可怕的气味从破旧的地板缝隙中散发出来,这种味道包含着毒性,对人带着恶意,弥漫在空气之中。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缓慢地、安静地打开了,就像是自动地打开。我们疾步走上楼梯。我们两个人都看到了一团巨大的黯淡的光影——有人体那么大,却无形无状,它在我们面前移动,登上了通往阁楼的楼梯。 我追随着这个光影,仆人跟随着我。它进了楼梯右侧的小阁楼,阁楼的门开着。就在同一时刻,我也进了阁楼的门。光影缩小成一个小球,色彩鲜明,闪闪发亮。它在墙角的床上休息了一会儿,颤抖着,消失了。 我们走到床边,仔细察看,发觉它只有半边床盖——这是在阁楼里最常见的供仆人用的床。立在旁边的床头柜上,有一个褪色的旧丝手帕,缝补破处的针仍然插在上面。手帕上布满灰尘,它的主人可能是不久前在这里去世的那位老太太,这里也许就是她的卧室。 我非常好奇地拉开抽屉,里面有一些女人衣衫上的饰物,还有两封信,用暗黄的细线系着。我冒昧地把信收了起来。在这间屋子里,我们没有再发现其他值得注意的东西,那个光影也没有再度出现;但是,就在我们转身离开的时候,我们清晰地听见,就在我们前面,有踢踏的脚步声。 我们穿过阁楼(总共四间屋),脚步声一直在我们前头。什么都看不见;除了脚步声,什么也没有。我手里拿着信,就在我走下楼梯的时候,我清晰地意识到,有人抓住了我的手腕,接着传来一阵微弱而柔和的力量,试图把信从我手中夺走。我更加用力地把它们握紧,那个力量才放弃了努力。 我们好不容易回到卧室,这才注意到,我们走的时候,那条狗没有跟着我们离去。它拱在壁炉里,浑身颤抖。我迫不及待地打开那些信件,就在我读信的时候,仆人把我们装着武器的小箱子打开,把我让他带来的武器取出来,放到我床头的一张桌子上,然后走过去抚慰那条狗,狗却不大在意他。 那些信都很短,标着日期——明明确确是三十五年前的日期。信明显是一位情人写给他的情妇或丈夫写给年轻妻子的。信中的字眼以及明确提及的航行无不表明,它的作者曾经是一位海员。字的拼写和手迹出自一位未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可是言语之中透出逼人的气势。在对爱欲的表达中,有一种粗野而狂热的情感。然而,通篇又充满晦涩难解的隐语,指示着某种秘密——不是关于爱,而似乎是关于罪行的秘密。 “我们必须彼此相爱,因为,如果这一切公之于众,我们会遭到所有人的唾骂。”我记得其中有这样一句话。 还有一句:“夜晚不可与任何人待在同一间屋里——你说梦话。” 另外,还有一句是这样:“覆水难收。我对你说,没有什么力量阻碍我们,除非死者将会复生。” 这一行下面,有一行娟秀的笔迹(是女人的):“他们的确如此!” 在最后的那封信末尾,同样的女人的笔迹写着这样的话: “七月四日在海上失踪,就在同一天——” 我放下信件,开始琢磨其中的内容。 然而,我担心思绪会钻到动摇自己意志的角落,于是决定保持一种适度的状态,来应对即将到来的夜晚可能降临的奇迹。我把信放在桌子上,站起身,拨动一下正熊熊燃烧的炉火,然后翻开麦考利的文集。 直到大约十一点半,我还在静静地阅读。然后,我和衣上床,又告诉仆人,他可以回屋休息了,但是不能睡着。我让他把两个卧室之间的门开着。就这样,我没有熄灭床头桌上的两根蜡烛。我把手表放在武器旁边,又平静地读麦考利。就在我的正对面,炉火明亮地燃烧着。小狗静静地躺在炉前的地毯上,像是睡着了。大约过了二十分钟,我感到一阵刺骨的寒风掠过脸颊,像一阵穿堂风突然吹过。我以为右边通往楼道口的房门打开了;可是没有,那扇门关着。 我的目光转向左边,看到蜡烛的火焰像被风吹着一样猛烈地摇摆。就在同时,手枪旁边的手表轻轻地从桌上滑走了——轻轻地,轻轻地,消失在一只无形的手中。我跳下床,一只手抓住手枪,另一只手抓住了短剑:我不希望这些武器也遭受手表同样的命运。 我全副武装,环顾着地板——却没有手表的踪迹。三声缓慢、响亮而清脆的叩击声从床头传来,仆人叫道: “是您吗,主人?” “不是。提高警惕!” 小狗抬起身坐着,耳朵迅速地前后摆动。它的两眼紧盯着我,目光非常怪异,这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它慢慢地立起来,毛发倒竖,僵硬地站在那里,双眼狂怒地瞪着。 然而,我无暇去审视它。就在这个时候,仆人从他的房间里冲出来,我从未见过什么人脸上有如此惊恐的神情。如果我们这样在大街上相遇,我一定认不出他来:他的那张脸扭曲得变了形。他迅速冲过我的身边,低沉的声音像是直接从喉咙里发出来的: “快跑!快跑!它在我后面!” 他跑到通向楼道的房门边,拉开门,猛冲出去。我不自觉地跟着他上了楼梯,叫他站住。可是,他没有理睬我,跌跌撞撞地上了楼梯,紧贴着栏杆,三步并作两步地跑掉了。我在我站着的地方听到,临街的大门打开了,接着,又听到它砰的一声关上。 我一个人被扔在这幢闹鬼的房子里。 我在去留之际只犹豫了一瞬间,自尊心与好奇心同样强烈,阻止我逃离这个地方。我重新又回到房里,关上身后的门,小心翼翼地走进里间。我没有找到让仆人如此恐惧的原因。 我再一次小心地检查了四周的墙壁,看看有没有暗藏的门。我没有找到一丝痕迹,房间墙上糊着的深褐色墙纸连一条缝都没有。既然如此,那使他惊恐万状的东西——不管它是什么——只能是从我的房间进来的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通往里间的房门关上并且锁好,站在火炉边,拭目以待。 此刻我才注意到小狗躲在墙角里,紧紧贴着墙根,像是要努力地钻进去,夺路而出。我走到它面前,跟它说话;可怜的畜生显然早已经魂飞魄散。它张着嘴,露出满口的牙齿,唾液从下巴上流下来。要是我摸它,它肯定会咬我一口。看上去,它没有认出我来。要是谁在动物园看见过一只兔子被毒蛇吓得失魂落魄,蜷缩在角落里的情形,他可能就能够想象得到这只狗的痛苦。 我用尽办法想让它安静下来,可是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我又怕它像患了狂犬症似的咬我一口,就离开它,把武器放到炉火边的桌子上,坐下,继续翻阅麦考利。 为了不至于像是在为自己的勇敢,甚至镇静寻找可信的依据——读者可能觉得我在夸大其词,我也许得插一两句自我吹捧的议论。 我认为情绪或勇气,与对环境的熟悉程度息息相关,因此,我应该说,对于各种奇迹,我早已经习以为常。在世界上不同的地方,我目睹过许多十分奇异的现象——如果我讲述出来,人们要么全然不会相信,要么就会归因于超自然力的作用。 然而,我的理论是:超自然力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些被称为超自然力的东西实际上存在于被我们忽略的自然法则之中。因此,假如我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幽灵,我也没有权力说:“哦,那么,超自然力是可能存在的。”相反,我会这样认为:“嗯,那么,鬼怪和人们已经接受的观念并不一样,它存在于自然法则之中,也就是说,它不是超自然的东西。” 在我目睹过的一切之中——事实上,在世人作为事实记录下来的奇迹之中,总要求有一个活生生的物质的中介。在欧洲大陆,你还会遇到一些巫师,他们自称能够为人招魂。暂且假设他们说的是事实,巫师本人的活生生的肉体是存在的,他就是物质的中介,通过他的某些物质特性,你才能感觉到某些怪异的现象。 再看看美国关于幽灵现身的传闻,让我们相信真有其事——无论是音乐还是其他声音,还是无形之手留下的字迹;无论是自动挪移的家具,还是一只脱离身体的手臂的显形或触摸——其中必定都有一个媒介,或者生物,它们具备创造这种现象的独特能力。 总之,在这一切奇迹之中,假使不包含一点欺诈行为,其中必定有一个像我们自身一样的人,奇迹只有借助于人或是通过人才能产生作用。时下广为人知的催眠术以及生物电学现象就是这个道理。人脑只有通过物质中介的影响才能运转。 假使被催眠者真的能够感受到千里之外的意志或行为,这种感应也一点不少地依赖于物质而产生。它可能是通过物质的流动,它可以叫电,叫颂歌,或者随便你管它叫什么。这种东西的力量能越过空间,穿越障碍,传递物质效应。 因此,我迄今为止在这幢古怪的屋子里目睹的一切,或准备目睹的一切,我相信都应该是通过和我一样必将腐朽的中介或媒质而产生的。这种观念必要地减少了人们的恐惧感,那些认为超自然的东西脱离了自然法则的带着恐惧感的人,可能对那个难忘的夜晚中发生的冒险留下深刻的印象。 按我的猜测,一切出现的、或将要出现的东西一定源于人类的某种力量,或者某种动机。我对自己的理论很有兴趣,我的这一理论是哲学意义上的,而非迷信。而且我可以诚挚地说,此刻我的心情非常平静地观察着这一切,如同任何一位有经验的实验员在等待某种奇特而又可能带有毁灭性的化学反应时一样。当然,我越努力地脱离幻想,就越容易获得适用于观察的情绪。因此,我把双眼和精力全部贯注于麦考利充满理性之光的文章之中。 这个时候,我意识到什么东西挡在书页和灯光之间,什么东西挡住了书上的光线。我抬起头,看见了一种非常难于用语言描述的,或者说,不可能描述得了的东西。 那是一个由空气形成的暗影,外形并不清晰。我不敢说那是个人形,但比起任何其他东西来,它更近似于人体,或者是人的影子。它站在那里,同四周的空气完全分离,亮光笼罩着它,它的外形看上去非常庞大,顶端几乎触到了天花板上。 我盯着它,一股强烈的寒气攫住了我。即使面前矗立着一座冰山,也不可能使我觉得如此寒冷——就是冰山的严寒也不会如此真实。我相信如此的寒冷不会是源于恐惧。 我继续凝视着它,我觉得(可我说不准)——我意识到有两只眼睛从高处俯瞰着我。有时候我仿佛能清晰地辨别它们,转眼之间,它们似乎又无影无踪了。可是,总会有两道黯淡的蓝色光束从黑暗中映射过来,好像来自于我看到了那双眼睛的那个高度——虽然对于是否真的看到过它们,我半信半疑。 我努力地要张口说话,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我只能自忖道:“这是恐惧吗?肯定不是恐惧。”我试图站起身,却是徒劳;我觉得好像有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摁着我。的确如此,我觉得有一种巨大的压倒一切的力量制约着我的意志,那是一种极度无力的感觉,如同人们遇到海上风暴、火灾、猛兽或海里的鲨鱼时,在体力上感觉到的一样。我却是在精神上的感觉。与我的意志作对的却是另外一种意志,一种在力量上同人类对抗的自然界的风暴、大火和鲨鱼可以抗衡的意志。 如今,随着这种印象在我的身上增长,如今,最后到来的,是恐怖——恐怖到了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程度。但是我仍然维持着自己的尊严,如果说已经失去了勇气的话。我心里说:“这是恐怖,而不是畏惧;只要我不畏惧,是一定不会受到伤害的。我的理智否认它的存在,它是一种幻觉,我不感到畏惧。” 我猛地一用力,终于把手伸向桌子上的武器。就在我这么做的时候,胳膊和肩膀上却遭到一记奇怪的重击,我的胳膊无力地垂下。接着,蜡烛的灯光慢慢暗淡下来——这更加重了我的恐怖感,它没有熄灭,只是火焰渐渐缩小;炉子里的火苗也是这样,光焰慢慢从柴炭上消失了。几分钟之后,整间屋子处于极度的黑暗之中。 和这个力大无穷的黑乎乎的家伙待在黑暗之中所带来的畏惧使我产生了神经质的反应。事实上,恐惧已经达到极限,以至于我必定是丧失了感觉,或者,我已经冲破了那道符咒。 我确实挣脱了。 我发出了声音,尽管那只不过是一声尖叫。我记得自己喊出了这样的一句话:“我不畏惧,我的心无所畏惧!”与此同时,我用力站起了身。 我仍然身处深远的幽暗之中,但是我冲向一扇窗户,扯开窗帘,拽掉百叶窗;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光明。 当我看到宁静而清朗的明月高悬在天上,心中涌起一阵欢乐,几乎可以抵挡先前的恐怖。明月依旧,荒凉的沉睡的街道上,煤气灯光依旧。我转过身,打量着背后的房间。惨淡的月光渗进来,但是,仍然有着光亮。那个黑东西——无论它是什么——无影无踪了,我只看到,对面墙上有一个浅浅的影子,与它的形状有些相似。 我的眼光停留在桌子上,从桌子下面(这是一张没铺桌布或是其他覆盖物的红木圆桌)伸出一只手,只能看到手腕的部位。看上去是一只有血有肉的手,与我的手一模一样,可是这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的手,又瘦又小,布满皱纹,这是一位老妇人的手。 那只手非常轻柔地盖在桌上的两封信上,手和信件一起消失了。接着传来三声响亮而有规律的叩击声,与整个事件刚开始时我在床头听见的声音一模一样。 当这声音慢慢地消失,我觉得房子在明显地抖动。在房子的另外一头,似乎从地板上升起了一些光球,五颜六色,绿的、黄的、火红的、天蓝的,忽上忽下,忽前忽后,忽左忽右,来来回回,或缓或急地移动,每一次都不可捉摸。就在这时,一把椅子(像在后面的起居室里一样)从墙边滑过来,停在桌子的那一边。 突然,就像是从椅子上升起了一个人影,一个女人的身影。它与活人的形状一样清晰,同死人的尸体同样可怕。那是一张年轻人的脸,美丽中带着别样的忧伤。她的脖子和双肩裸露着,身体的其他部位罩在一件宽松的白袍子里。 它又开始梳理散落在双肩上的黄色长发,眼睛没有转向我,而是盯着门口。它似乎在倾听,在注视,在等待。背后的影子更暗了,我觉得自己又一次看到暗影上方那双闪闪发亮的双眼,紧盯着眼前的人影。 似乎是从门口——虽然门没有打开,又出了一个身影,同样清晰又同样可怕的人的身影,一个年轻男子的身影。它穿着上个世纪的服饰,或者说酷似上个世纪的装束。这对男女的影子虽然清晰可见,却无质无形,触摸不到,如同幻影。然而,那精致的服饰,以及缀满老式服装的精巧的饰边和佩带却同穿着者僵尸般的面容、幽灵般的沉寂相对照,形成了一种极不和谐的古怪而令人恐惧的景象。就在男子的身影靠近那个女人的时候,墙上的黑影飞奔出来。一瞬间,三个影子重叠在黑暗之中。 当黯淡的光线重现之时,那两个幻象似乎已处于屹立在它们之间的影子的掌握之中。女人的胸口有一丝血迹,男人的幻象靠在一把剑的幻影上,鲜血似乎正从衣服的褶皱和饰带中迅速地流淌出来。居中的黑影把它们吞没了——他们消失得无影无踪。接着,火球再一次闪现出来,四处游荡,起伏不定,越来越密集,移动得更加狂乱。 壁炉右边的柜门打开了,从缝隙处走出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的身形。她手里攥着信件——就是我看见那只手取走的两封信。我听到她的身后响起一个脚步声。她回转身,像是在倾听,然后,她打开信,像是在阅读。在她肩膀的上方,我看到了一张青灰色的脸,一张像是已经淹死许久的男人的脸,惨白而肿胀,披散的头发海草般杂乱。在她的腿边,伏着一具尸体,尸体的旁边蜷缩着一个孩子,一个可怜的脏兮兮的孩子,由于饥饿,它的颧骨高耸着,眼中充满恐惧。我的目光转向妇人的脸庞,只见满面的皱纹全都无影无踪,变成了一张年轻人的面容——眼神冷漠,毫无表情,可是,它是个年轻人。黑夜猛冲过来,把这些幻象全都吞没了,就像它吞没前面的那些东西一样。 除了那个黑影,什么也没有了。我紧紧地盯着它,直到黑影上再次出现了那双眼睛——那双邪恶而阴险的眼睛。光球再一次上下走动,苍白的月光照着它们混乱的景象。这时,从这些光球里蹦出一些奇怪的东西,就像是从蛋壳里面出来的一样,弥漫在空气之中,这是些惨白而丑恶的幼虫,我无法精确地描述它们,只是想让读者想想,当我们把一滴水放到太阳显微镜下面时看到的成群的生物——那些透明,柔软,灵敏,互相追逐,互相吞噬的生物;肉眼看去,却是一无所有。 这些东西形状各异,行动也杂乱无章。它们的游走并不是消遣。它们围着我转圈,越来越密集,越来越迅速而敏捷,在我的头顶上云集,在我的右臂上蠕动——我伸出右手,只是在不自觉地抵御这些怪物。 有时候,我感觉到有什么在触摸我,却不是这些东西,而是一些无形的手。我还感到冰冷而柔软的手指掐住我的喉管。我还能意识到,如果我屈服于恐惧,便将遭受灭顶之灾。我集中所有的力量,一心一意地顽强抵挡。我把目光从黑影身上移开,最首要的是避免同那双怪异而阴险的眼睛接触——那双眼睛已经变得清晰起来。因为在那里,我知道,在我身边,只有在那双眼睛中,有一种意志,一种猛烈而活跃的邪恶意志,它可能会击垮我。 房间里灰暗的空气开始变红,似乎附近正在发生火灾;那些小怪物也变得血红,像是在火中生长的东西。房子再一次震颤起来,三声有节奏的叩击声又一次传来。所有的一切都被那个黑影吞没了,好像它们曾来自于黑暗,如今重又归于黑暗。 昏暗渐渐退去,黑影全然消失了。就在它慢慢退去之时,桌上的蜡烛重新又冒出火苗,壁炉中的柴炭也燃起了火焰。整个房子再一次变得宁静而祥和。 两道门都还关着,那扇与仆人的房间相通的房门仍然上着锁。小狗曾痉挛着龟缩在墙角,这时仍然躺在那里。我召唤它,它一动不动;我走上前去,发现它已经死了。它双眼凸出,舌头伸得老长,下颚上沾满唾沫。我把它抱在怀里,放在炉火边,对失去可怜的宠物感到深深的悲痛和自责。我为它的死而愧疚。我想它是被吓死的。可是真正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它的脖子断了,从颈椎骨上拧断的。这是在黑暗之中发生的吗?难道是一个像我一样的人干的吗?难道房间里一直都有某种人的力量存在吗?怀疑的理由很充分,可是我却说不清楚。我只能平铺直叙事实真相,读者可以做出自己的结论。 另一件怪事是,我先前神秘失踪的手表又回到了桌子上。可是,指针正好停在消失它的那个时刻。虽然修表匠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没法再用了——它会很奇怪地断断续续走上几个小时,然后突然一动不动:这只表是没有用了。 当天晚上再没有发生其他事情;事实上,我没等多久,天就亮了。我一直待到天大亮才离开鬼宅。离开之前,我再一次光临我和仆人曾经困于其中的那间怪异的小屋。 我有一种强烈的印象,觉得我卧室里发生的怪现象(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都是在那间房子里产生的,可是我说不出理由。而且,虽然我现在是在大白天进到这个阳光照射的房间,当我一踏进这里的地面,我仍能感到头天夜里经历过的恐怖,在我的卧室里发生的事更加重了这种感觉。 真的,我无法忍受再在里面多待上半分钟。我走下楼梯,又听见脚步声在我前头响起。我打开大门的时候,隐约听到一声浅笑。我回到自己家中,指望找到溜走的仆人。可他没露面,一连三天都没有任何消息。三天后,我收到他从利物浦寄来的信,大意如下: 尊敬的主人: 我恳请您的原谅,虽然我并不指望您觉得我配得您的谅解,除非——上帝保佑,除非您亲眼见到我的所作所为。我觉得要花好些年才能恢复过来,至于做仆人的工作,恐怕也要到那个时候才能合适。所以我准备去墨尔本找我姐夫,明天启程。也许长途旅行能使我恢复健康。我现在还在不停地恐惧和颤抖,总想着它还在我的身后。尊敬的主人,我恳请您把我的衣物以及应得的薪水寄到华尔华斯我母亲的住处。 信结尾处还是一些致歉的话,有点语无伦次;还有他名下财物的清单。 这次逃跑也许证实了他早想去澳大利亚的嫌疑,而他又不知怎的狡猾地同那天晚上的事扯到了一起。我没有揭穿他的预谋;相反,我倒觉得对许多人来说,这倒不失为处理不可能的事的最可行的方法。 我自己的信念丝毫没有动摇。傍晚,我又去了那座房子,用一辆租用马车,把我留在那儿的东西,连同可怜的小狗的尸体,一起拖回家去。做这件事的时候,我没有受到干扰,也没发生任何异常情况,只是在我上下楼梯时,仍然听到前头的脚步声。离开那幢房子,我就去拜访吉先生。他在家里。我把钥匙还给他,告诉他我的好奇心已经完全满足。我想要提提发生的那些事的时候,他非常礼貌地打断我的话,表示他已经对一个悬而未决的疑案失去了兴趣。 我下决心要把我读过的两封信告诉他,还要说说后来它们神秘消失的事;然后我问他,那两封信是不是那幢屋里去世的女管家收到的,她早年的生活经历中是不是有些什么情况,有助于解开两封信所导致的疑团。 吉先生看上去非常吃惊,他深思了几秒钟之后告诉我: “她早期的生活状况,我几乎没有什么了解,我只知道我们两家之间有些来往,这个以前我告诉过你。但是你让我隐隐约约地记起了一些对她不利的事。我得做一些调查,再告知你详情。然而,即使我们承认流行的迷信,认为在隐秘的犯罪中的罪犯或受害人会变成鬼魂,重返犯罪现场,我还是必须声明一点,那就是,在老妇人去世之前,这房子里就出现了大批怪异的景象和声音。您在笑,您有何高见?” “我要说的就是,我深信一点:在这件事上,如果我们能追根溯源,我们一定能找到一个活生生的人作为中介。” “什么!您觉得发生的一切都是骗局吗?那又为了什么呢?” “并非通常意义上所说的骗局。要是我突然沉沉睡去,您根本没有办法唤醒我,可是我在沉睡中却能准确地回答某些问题,而这是我醒着的时候装不出来的,比如说出您口袋里装着多少钱,或者是道出您的心思——它就不一定是骗局,也不一定必然就是超自然现象。我应该是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接受了一个人在异地施行的催眠术——在此之前,他通过与我的‘亲善’关系对我产生了影响。 “姑且承认催眠术确有其事,那么您是正确的。而且您能就此推断出,施眠者可以产生您和其他人在非生命体中目睹的奇特效果,也就是说,在空气中充满影像和声音吗? “或者是激发我们的感官,使我们信服那些怪现象吗?——不可能;当我们同那个人并不曾有过这样的‘亲善’关系的时候,这是不可能。通常所说的催眠术做不了这么多。但是存在一种近似于它,或者比它更强大的力量——古时候,人们把这种力量称为巫术。至于这样一种力量能否影响一切非生命体,我不能肯定;可是,如果它能够做到这一点,也并不违背自然法则,它只不过是自然界中的一种力量,附着于具有一定特性的形体,在实践中被磨炼到一种极端的程度。 “还有一种非常古老而陈腐的理论认为,这样一种力量可以蔓延到死者身上,也就是说,操纵死者可能仍然存留的思维和记忆,而且迫使一种对人类来说遥不可及的、称为灵魂的东西呈现于人类感官。对此我不想妄发议论。可是我的确觉得这种力量是超出自然的。 “让我引用一项实验来说明我的意思。帕拉塞尔萨斯把这项实验描述得易如反掌,《文学奇葩》的作者也觉得它确实可信:一朵花凋谢了,你把它烧掉,它存活时的一切元素都消散了,分解了,你不知它去到了哪里;你再也无法找到它,让它恢复原状。但是你可以通过化学手段,从那朵花的灰烬中,见到它栩栩如生的谱象。 “人类可能也和这一样。灵魂离你而去,就如同花朵的元素离它而去一样。你也许仍然能够组成它的谱象。而这种幻象,在通常迷信的观念中,被称为亡灵,却不能同真正的灵魂混为一谈,它只不过是死尸的幻象。 “因此,就像那些历久不衰的幽灵故事所讲述的一样,最让我们震惊的就是我们所说的灵魂的缺席,也就是说,故事缺少高级的不受约束的智慧。它们几乎不抱什么目的;要是它们真的来到了,也很少开口;它们从不发表超出于常人的宏论。美国的这些神灵预言家发表了汗牛充栋的散文和韵文集,并且自称受到那些伟大的逝者——如莎士比亚、培根,或是天知道的什么人的神启。 “那些文集中的上乘之作,也并不比那些有一定天赋、受过良好教育的大活人写出来的东西水准高出多少;比起培根、莎士比亚和柏拉图等人生前的言论,那就差得太远了。更显然的一点是,他们并没有表达任何超出于前人的思想。 “因此,尽管诸如此类的现象可能非常奇妙(姑且承认它们是真实的),我却发现了很多哲学上的疑问。哲学并无意否定什么东西,也就是说,无意否定一切超自然的东西。它们只不过是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从一个大脑传递到另外一个大脑(我们还没有发现这种传递的方式)的意念。不管在这样的传递中,桌子是否自行走动,鬼影是否转着圈显形,或者无形的手臂是否伸出来并移动物体,或者,在我们面前显形的黑影是否冰冻了我们的血液——我还是相信,这些只是由媒介从另一个人脑传输到我的头脑中来的,就像是通过电线那样。 “在某些组织中,存在着一种自然化学,它们能够创造化学奇迹;在另外一些组织中,存在某种自然流体,人们称之为电流,它们能够创造出电气奇观。可是它们有别于普通科学:它们几乎没有目标,没有意义,幼稚而琐碎,产生不了什么伟大的结果,因此,世界对它们不予注意,圣贤先哲也不予以栽培。可是我确信,在我的所见所闻之中,有一个人,一个和我自己同样的人,在远远地操纵着这一切,我确信他真切的效果。理由就是:您曾经说过,没有两个人跟你说过,他们有过完全同样的经历;那么,请注意,也没有两个人做过完全相同的梦。 “假如这只是一般的欺诈,使用这些手段完全是为了达到某种几乎不会有所改变的效果,假如只是上帝派来的超自然神力,它一定是为了某个明确的使命。这些现象无法归类。我的信念就是,它们源于远方某个人的大脑,而那个人脑对于所发生的事并没有明显的意图;所有发生的一切都反映了它迂回曲折、混乱不堪、游移不定的思绪。简而言之,就是把这样一个大脑里的梦境付诸实施,并且依附于一种似是而非的实体上面。 “我相信,这个大脑具备无穷的力量,可以驱动物体,它是邪恶的,还带有毁灭性。一定是某种物质力量杀害了我的狗;也许它足以把我杀死——要是我当时像那条狗一样被恐惧所征服,要是我的理智和我的灵魂没有赋予我针锋相对的反抗意志,我完全可能被它杀死。” “它害死了您的狗?太可怕了!的确,奇怪的是,没有人能让动物待在那所房子里,连猫都不去。在那儿也没见着老鼠。” “动物的本能可以辨别危及他们生存的东西。人类的理智要迟钝得多,就因为他们具有更强大的防御力量。我说得够多了,您现在明白我的理论了吗?” “是的,只是还不太彻底。我接受各种奇谈怪论——请原谅我使用这个字眼,无论它有多怪,也比不上附和关于鬼怪妖精的说法(这是我们还在摇篮中,人们就向我们灌输的)。然而,在那倒霉的房子里,灾祸就是这样的,我究竟能怎么办呢?” “要是我,就会这么做。根据内心的感觉,我能肯定,问题就出在那间卧室门右角,也就是那间没有家具的小房子。因此,我奉劝您把那间房的墙推倒,把地板掀开,还有,把整个那间房子拆掉。我注意到它同其他屋是分开的,单独修建在小小的后院里,即使拆除,也不会破坏其他建筑。” “那么您觉得要是我这样做的话……” “您得掐断电报线路。试一下吧。我坚信自己没错,要是您准允我指挥这项工作,我愿意支付其中的一半开销。” “哦,不,我能支付这笔费用。还有,我可以写信给你吧?” 大约十天之后,我收到吉先生的一封信,说在我见过他之后,他又去看了房子,还找到了仍放在原处的那两封信。他读过了那封信,可是对它的内容也同我一样摸不着头脑。他还小心地打探过那个收信的女人的情况。 好像是在三十六年前,也就是收信日期的前一年,她出嫁了。她不顾亲朋好友的反对,嫁给了一个十分可疑的美国人。事实上,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海盗。而她自己出身于很有名望的商户人家,出嫁前给人做保育员。她有一个相当富有的鳏居的兄弟,这个兄弟有个六岁左右的孩子。她婚后一个月,有人在伦敦桥附近的泰晤士河里发现了她兄弟的尸体,脖子上有暴力的痕迹,可是不足以证明死者不是落水而死的。 兄弟在遗嘱中指名让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是孩子死了,遗产就由她继承,所以这对夫妇抚养着兄弟的独子。六个月之后,小男孩死了,据说是死于无人照管和虐待。邻居们证实,听到孩子在夜晚尖叫。 医生检查了孩子的尸体后得出结论:孩子营养不良而憔悴不堪,身上伤痕累累。看上去,在冬天的某个夜晚,小孩设法逃走,就爬进了后院,他想攀上院墙,却筋疲力尽地摔了下来,第二天早上发现他奄奄一息地躺在石头上。 尽管孩子身上留下一些挨打的迹印,却看不出是谋害。他姑姑两口子为了掩人耳目,就宣扬说小孩过于倔强,性情反常,智力低下。不管怎么说,孩子一死,他姑姑就继承了兄弟的遗产。 结婚不到一年,那个美国人突然不辞而别,从此再也没有回来。他买了一艘游船,两年后在大西洋失踪了。那个寡妇拥有万贯家财,可是厄运接踵而至:破产;投资有去无回;做一些小买卖,却又赔了本;接着从事服务性行业——她就这样一步步沦落下去,从管家沦落到勤杂女工,虽然她的个性无可挑剔,却总找不到一个长期的活干。 她给人的印象是沉静、诚实而且相当稳重,可就是一事无成,最后沦落到了感化院,吉先生就是从那里把她弄出来的,让她照看的那间房子正好是她新婚头一年曾租用过的。 吉先生又说,他去过那间我力劝他拆掉的那间空房子,并且在里边单独待了一个钟头,他觉得那个地方非常恐怖,尽管他根本没有听见也没有看到什么东西。他急于照我的意见把那房子的墙扒掉,把地板挪开。他已经雇了一些工人,等我把日子定好就动工。 日子很快定了下来,我回到闹鬼的房子。 我们走进那间幽暗而沉闷的房子,先把壁脚板揭开,然后又来掀地板。在布满灰尘的椽子下面,我们找到了一扇暗门,门大得足够经过一个人,夹子和铆钉把它封得严严实实。撬开门,我们进入下面一间房子,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这间房子里,有一扇窗户和一个暖气管,都用砖封死了,显然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们借着蜡烛光亮打量着这个地方:屋里还有一些废旧的家具,一共三把椅子,一把橡木靠背长椅,一张桌子,都是八十多年前的老式样了。 墙边靠着一个五斗柜,里面装着一些腐烂而陈旧的男人衣物,看上去是八十或一百年以前某位有点身份的绅士穿过的,衣服上缀着昂贵的钢制纽扣,像是眼下宫廷服装仍然使用的样式;一把精致的宫廷佩剑;在一件曾经镶满金色饰边而现在变得黑乎乎、散发着霉味的马夹口袋里,我们发现了五枚金币,几枚银币和一张乳白色的门票,可能是进出某个早已不存在的娱乐场所的。 但是,我们最大的发现却是一个嵌在墙上的铁制保险箱,我们颇费了一番周折才打开上面的锁。 这个保险箱里面有三层格子和两个小抽屉。格子上,放着几个密封的小水晶瓶,里面装着无色的挥发性液体(我只知道它们没有毒),还混合着磷和氨。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很奇异的玻璃管,一根尖尖的小铁条,一块较大的无色水晶,一块琥珀,一块磁性很强的天然磁石。 其中一个抽屉里面,我们发现了一枚金质的微型像章,色彩仍然非常鲜亮,它在这里的历史应该相当长了。那是一位中老年男士的像章,大约是四十七八岁的年纪。 那是一张奇特而生动的脸。如果你能设想一条蜕变为人形的大毒蛇,它还保留着蛇的身形,你就可以想象这张脸的样子:前额扁平宽阔,轮廓精细,下颚呈锥形,大而长的眼睛,闪耀着翡翠般的绿光。此外,这张脸残忍而平静,似乎包含着巨大的威力。 奇怪的却是,我看到塑像的一刹那,就认出它同另一幅画像有着惊人的相似,那是世界上最罕见的画像之一,一位仅次于皇室人物的画像,他生前曾经名噪一时。史书上几乎没有他的记载,然而从他同时代人的信函中可以看出,他胆子极大,荒淫无度,从不安分守己,嗜好玄学。 然而,他正在极盛之年便命归黄泉,年历记载说他被葬在异乡。他死的恰是时候,正好躲过了法律的制裁,据说他被控犯有断头死罪。 他生前大力扶持艺术,所以有无数像章,死后,有人收买了这些画像,把它们全都毁掉了,听说这是他的后辈们干的,也许他们那样做就可以把他的恶名从这个显赫的家族中清除掉,因此他们可能很高兴。 他曾经拥有万贯家财,其中相当一部分估计是被他的一位心腹占星家盗走了。不管事情是不是这样,总之,在他去世的时候,那些钱财也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据说有一张画像幸免于难,几个月前我在一位收藏家那儿还看见过。这张像留给我一种奇妙的印象,每一个看见它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那是一张永远不能忘却的脸。我手中的塑像上也是这样一张脸。不过,塑像上的人要比我见到过的画像中的人早一些,或许比他去世时的真人也早一些。可是只有几年!——怎么回事呢?他不可一世的辉煌年代距离这幅塑像的制作日期,中间相隔不止两个世纪。 我默默注视着画像,心中充满疑惑。吉先生说道: “可是,这可能吗?我认识这个人。” “怎么认识的?在哪儿?”我叫了起来。 “在印度。他深得某王侯的信任,差点使他卷入了一次足以使他失去领地的反叛。这是个法国人,名叫德·冯某某,聪明,胆大,无法无天。我们坚决要求剥夺他的公职并将他放逐。肯定是同一个人,没有如此酷似的两张脸。可是这个像章看上去已经将近一百年了。” 我机械地翻过像章,发现它的背面刻着一枚五角星。五角星的中心又有一架梯子,第三级踏板由“1765”的日期组成。经过更细致的检查,我发现了一根弹簧,按动它,像章的后壳像盖子一样启开了。 盖子里面篆刻着一行字:“玛丽安娜,献给你。生死不渝,与……” 后边的名字我不提了,可是它对于我并不陌生。孩提时代我就听见老人们说起过这个名字,它的所有者是个臭名昭著的骗子,他在伦敦闹腾了一年多,然后逃到国外。他被控在自己的屋子里犯下了两桩命案,谋杀了他的情人和情敌。我没把这件事告诉吉先生,而是恋恋不舍地递回像章。 我们没费什么劲儿就打开了保险盒的第一层抽屉,第二层却很费事。它没有上锁,可是我们用尽全力也没有打开,最后,我们用凿子尖端插进缝里才把它撬开。我们把它拉出来,发现里面井井有条地摆着一些古怪的仪器。 在一本薄薄的小书上,或者不如说是一个薄刻写板上,放着一只水晶荷碟,里面盛满透明的液体,上面飘浮着一种罗盘,指针迅速地转动着。四周有七个古怪的字符,与占星术士们通常用来指示天体的圆点不大一样。 一股非常怪异的味道从抽屉里散发出来,这味道并不浓也不太难闻,后来我们发现这个抽屉是榛木做成的。那种味道不知是从何处来的,却让每个人的神经都受到了感应,连同屋里的两名工匠在内,我们所有人都感觉到了它,一种麻麻的刺痛感从指尖蔓延到发根。 因为急于查看刻写板,我挪动了碟子。就在这个时候,罗盘指针飞速地旋转起来,我全身如受电击,把碟子扔在地上。杯子碎了,里面的液体溅了一地,罗盘滚到了房子另一头。霎时间,四壁前后颤动起来,像是一个巨人猛烈地摇晃着房子。 两名工匠吓得爬上我们下来时用的那把梯子,可是看到没再出什么意外,也就顺从地下来了。 在这之间,我已经翻开了刻写板。它被一根银别针别着,包在红色的皮革里,里面只有一张厚牛皮纸。在两个五角星之间,刻着一段古时僧侣们使用的拉丁文字,字面意义转泽如下: “凡入此屋者,无论人兽,无论死活,一旦触动指针,吾人意志立时生效!房子倒霉,居者不得幸免。” 我们再没有其他发现。吉先生把刻书板连同上面的符咒一同烧掉了。又把这个密室,连同上面的房子,全部夷为了平地。然后,他壮起胆子搬到那儿住了一个月。这一下房子可成了又安静又舒适的好房子。随后他高价把房子租给了别人,住户再没有任何异议。 可是我的故事还没有完。就在吉先生搬回去后几天,我登门拜访。我们站在敞开的窗户口边交谈。一辆从他的旧房子里拉家具来的马车停在门口。 我又重申了我的理论,也就是说,所有超现实的现象都起源于人脑;我还将我们遭遇到并继而摧毁了的符咒,或者说咒语,引证来支持我的论点。 吉先生思忖道:“即使催眠术,或者任何哪种类似的力量,真的能够抛开操纵者而起作用,引发如此非凡的后果,并且在这位操纵者死后继续生效吗?如果这个符咒早已写好,事实上,那间屋是早在七十多年前就建成的,那位操纵者应该早已经去世了。”吉先生正要回答,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指着下面的街道。 一位衣着考究的男人穿过了对面的街道,正在同货车的车夫搭腔。他站在那儿,脸正好对着我们的窗户。那正是我们在微型像章上看见的那张脸,正是三百年以前那位贵族画像上的脸! “天哪!”吉先生喊了起来,“那是德·冯某某的脸——只不过比我年轻时在印度王公的大殿上的稍稍显得老了一些。” 我们怀着同样的心情猛冲下楼。我抢先到了街上,可是那个人已经走了。我看到他就在前面不远处,立刻追了上去。 我早想同他说话,可一看到他那张脸,就觉得什么也说不出来了。那双眼睛,那双毒蛇般的眼睛,紧盯着我,使我灵魂出窍。此外,这个人全身透出一种威严、骄傲和优越感,足以使任何惯于世俗的人不敢冒昧冲动。 况且,我又能说什么呢?我又要问他什么呢? 愧于一时的心血来潮,我不由自主地落下了几步,不知所措地跟着这位陌生人。这时候,他转过街角,那儿有一辆不起眼的马车等候着他,身穿便服的侍从站在车门边。他很快钻进马车,驶开了。我回到那间房子。 吉先生还站在大门边。他已问过搬运工那陌生人与他的谈话。 “只是打听这房子现在的主人是谁。” 当晚,我碰巧要与一位朋友去镇上一处叫“环球俱乐部”的地方。这是一个能面向所有国家、所有观点、所有阶层人的地方。各人自饮自酌,自带雪茄。你总可以碰到性情相投的朋友,有时还可以遇到不同凡响的人物。 进屋不到两分钟,我就发现正在一张桌子旁与我的一个熟人季先生闲聊的那个人,他就是那个像章的原形。他没戴帽子,与图像上更加惊人地相似,只是在讲话时,我觉得他的面部表情不像先前那样一本正经,他甚至露出一丝微笑,虽然这笑容冷漠而从容。我在马路上看出的威严感也更加令人震惊,如同东方国家的王子,给人一种超世绝尘、无可置疑又不可冒犯的感觉。 季先生很快就离开了那个陌生人。陌生人拿起一本科学杂志,饶有兴致地看了起来。 我把季拽到一边。 “那个人是谁?他是干什么的?” “哪个?噢,他可的确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他是我见过的最杰出的东方学家,我去年在彼特拉即圣经上说的伊德姆(译著:即雅各之兄伊索)的山洞里碰到了他,我们结伴而行,途中遇到劫匪,他表现得沉着冷静,救了我们的命。后来他邀请我去他在大马士革买的一所房子里住了一宿。那是一栋杏花和玫瑰簇拥着的寓所,美丽得无与伦比。他在那儿住了一些年,起居饮食颇似东方人。 “起初我估计他是一位腰缠万贯、性格古怪的叛教者,渐渐地又怀疑他是催眠专家。我亲眼看见他在一些无生命的东西上产生的效果。要是你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扔到屋子的另一端,他会发出命令,让信跑到他的脚边;然后,你就可以看见信就在地板上蠕动,直到完全遵从他的命令为止。我以名誉担保,这一切都是真的。我还见过他用一根玻璃管或玻璃棒呼风唤雨,改变天气。可是他不喜欢跟陌生人谈这些事。他刚到英国,说是很多年没来过了。我给你引见一下。” “那太好了!那么,他是英国人吗?叫什么名字?” “啊!他的名字很普通,叫理查兹。” “他出身如何?我是指他的家族。” “我怎么知道?可这有什么重要的?绝对是暴发户,富得可怕!” 季先生把我领到陌生人旁边,给我们做了介绍。理查兹先生的举止和那些冒险的旅行家截然不同。旅行家们通常表现得血气方刚,他们夸夸其谈,野心勃勃,专横无理。理查兹先生语调平和,一举一动都显示出一丝不苟的古代宫廷礼节那种高贵和优雅。 我注意到他的英语与我们这个时代有些差异,或者说是带有一些异域的音调。可是理查兹先生解释说,他好多年都没有机会说本国话了。 谈话转到他上次离开伦敦以来这个都市发生的巨大变化。季先生提及那些文艺、社会、政治这些伦理方面的变迁:过去的二十年内有哪些伟人从台上被赶走,又有哪些新人登上舞台。 对这些事,理查兹先生没有表示一点兴趣,他显然没有读过当代的作品,对年青一代执政者也似乎很不熟悉。有一次——只有一次,他笑了,那是季先生问他是否想到过进入国会。他那发自内心的笑声含着嘲讽和邪恶,他的笑容里夹杂着一丝嘲笑的意味。 几分钟之后,季先生离开我们,过去和几位刚刚进屋的老朋友聊天去了,我平静地说: “理查兹先生,我在您住过的房子里见过您的像章。那栋房子也许是在——要不是全部,至少有一部分是在牛津街上。您今天上午路过了那间房子。” 话没说完,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的眼睛。他那双具有魔力的蛇眼坚定地与我对视着,使我无法回避。同时,我心里的话不自觉地冒出来,我低声补充道:“我曾经是一个研究生命和自然奥秘的学生,认识那些玄学术士。我应该和您谈谈。”我讲出一句暗语。 “好吧,姑且认为你有这个权利,那你要知道什么呢?” “在一定的意义上,人类的意志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 “思想能起多大作用?沉思一会儿,在吸下一口气之前,你已经在中国了。” “是啊。可我的思想在中国毫无作用。” “说出来,就有用了。你可以把思想记下来,它迟早会改变整个中国的一切。除了思想,还能有什么法则吗?因此,思想是无限的;因此,它也是有力量的,可这同它的价值并不成正比。一条坏的思想可以创造一条有害的法则,同样,一条好的思想可以转化为一条有益的法则。” “是的,您的话证实了我的理论。正如一个人可以通过有形的途径迅速地把思想传递给另一个人,他也可以借助一些无形的导体达到同样的目的。而且,思想是永恒的——尽管思想家早已离开人世,他的思想却仍然在自然界留下印记——所以生者的思想就有此力量唤起并且还原死者的思想,好像那些思想一直有生命似的,虽然生者无法触及死者现在的思想状况。是这样吗?” “我拒绝回答——因为,按我的判断,你给思想限定了一个度。可是,继续讲吧,你还想提一个特殊的问题。” “在特定情况下产生于一种疯狂意志的歹毒情绪,经过科学范围内的自然手段的协助,能够产生古代邪恶巫术那样的效果。它能在某人居住的房子里边装神弄鬼,再现一度在房子里发生过的一切;简言之,被邪恶意志认为相关和相近的东西——包括多年之前在此上演的那些断断续续、零零碎碎的剧情,都可以再现。 “如同梦魇中的场面,瞬间产生的思想堆叠在一起,形成各种幻声和幻影,产生恐怖效果。这并不是那些声音和幻景来自外面世界的缘故,恰恰是因为一个恶毒的家伙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编成了邪恶剧,像魔鬼一样可怕地再现出来。只有通过人脑所具备的物质力量,这些东西才可能获得人类的威力,可以像电流一样产生冲击力;如果被攻击者的思想无法同进攻者的威力相抗衡,他会被杀死;即使最厉害的动物,如果由于恐惧而失去抵抗的能力,也不会幸免;可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要意志坚强,也能毫发无伤。 “因此,我们曾经在古书中读到过巫师招来魔鬼,而被撕成碎片的故事。更有甚者,在东方的传说中,某一个巫师可以运用伎俩摧毁对手。到现在,这也可能确有其事,也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邪恶意图,一种人把某些隐蔽而无害的元素和流体施以丑恶的体形和惊人的力量,如同躲避在云层后面的无辜的雷电,依据自然法则骤然显形,清晰地呈现于人们眼前,并且对吸引到的物体予以毁灭性的破坏。” “你已经掌握了一种威力无穷的奥秘。”理查兹先生镇静自若地对我说:“照你的说法,要是有人得到了你说的那种力量,他就必定是一个邪恶而危险的人。” “如果这种力量像我说到的那样施展开,就是极端歹毒而邪恶的——虽然我相信邪不胜正的古训。他的意志只能伤害与他响应的人,或者那些无力抵抗的人。它可能符合自然法则,我却觉得它像一个疯和尚编造的寓言故事。 “您应该还记得阿尔伯特斯·马格纳斯。他详细描述唤起并驱使幽灵的全过程之后,又着重强调,这个过程只对极少数人有用,——这个人必然生来就是一名巫师。也就是说,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生理气质,如同有人天生就该是诗人一样。 “很少有人身上潜伏着这种最高智慧的玄妙力量,因为这种智慧中,常常包含着扭曲、变形、疾病。然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他们必须具备全神贯注于某一件单一物体的惊人力量——那种力量被我们称为意志。因此,即使他们的智慧有限,他们的意志也足以达到既定目的。我就假想有这样一个具备这一力量的人,我还要假定他生活在社会上层。 “我要假设他是个极端的享乐主义者;因此,他也热爱着生活。他是一个绝对的自我主义者,他的意念专注于一己之上;他有无法抑制的激情,对于节制和神圣的情感一无所知,却垂涎于欲念满足的一瞬间;他对一切妨碍他达到目的的人恨之入骨;他会犯下滔天罪行,却毫无悔改之心;他宁可诅咒他人,也不愿为自己的错误忏悔。他的智慧指引他进入某些境界,使他获得常人无法了解的自然界的奥秘,并以此来满足他的私欲。他的激情刺激着他,使他成为一名细心的观察家;他是一名精明的算计者,这并不由于他热爱真理,而是他对自我的偏爱磨炼了他的本领——他因此可以从事科学工作。 “我设想这样一个人,他体验到驾驭别人的威力,在自己的身体上尝试了意志的力量,研究自然哲学中一切有助于增强这种威力的东西。他热爱生命,惧怕死亡;他有求生的意志。他不可能恢复青春,也不可能完全阻挡死亡的进程;他不能使自己的血肉之躯不朽。可是,他可以在一段长得令人置信的时间内,使年老的躯干始终非常硬朗。 “他活过一年的变化,只相当于别人的一个小时。他坚强的意志经过系统的科学训练,在他沧桑的躯干上发生了作用。他活了下来。他不像是怪物,也不像什么奇迹,在有些人眼里,他常常死去。在完成一件能满足私欲的交易后,他就从地球的一个角落消失,并且图谋人们会为他举行盛大的葬礼。 “他又从地球的另一端冒出来,没有人察觉他的存在,等到从前认识他相貌的人不在人世之后,再故地重游。假如他有感情,他将感到悲痛,可是他的感情只是针对他自己。没有一个善良的人会接受他这样的长生不老,他不会,也不能把自己的秘诀传授给任何人。 “这样一个人也许存在着。我看到了,我所描述的那个人就坐在我面前——某某宫廷的某某公爵,一生放纵固执,沉迷于炼金术和巫术;上个世纪,在你所注视的房子里犯下命案,此后逃脱法网,无人知道他的去向。旅行者如今满怀野心重返伦敦,可是那边的街道上不再有您的家族横行。你是崇高而神圣的神秘学派的败类。你这个可憎的亦死亦生的形象,我警告你,从这座城市滚开,从所有健康人的家庭滚开!滚回到你那破落帝国的废墟去!滚回未得救的荒漠中去!” 回答我的是一阵悦耳的低语,似乎钻入了我的身躯,我的抵抗在它面前失去了效力,我完全被它征服了。只听它说: “数百年来,我一直在找寻一个像你这样的人。现在我找到了,除非我弄清楚自己的欲求,我们不会分开。那洞穿过去、揭开未来面纱的身影此刻就在你的眼中——从前没有过,将来也不会再有。这不是爱掉眼泪的小姑娘的想象,也不是病榻上的梦游者的幻觉,而是一位头脑灵活、意志坚强男人的影子。飞翔吧,飞出去!” 随着他的话音,我觉得自己身上生出了鹰的翅膀。全身的重量从空气中升了起来,房顶没有了,空间没有了,我从自己的身体里脱离出来——尽管我知道不可能,可我真的在宇宙之上飞翔。 我再次听见悦耳的低语: “你说得对。我依靠意志的力量,掌握了巨大的奥秘。是的,我可以利用意志和科学阻延时间的流逝。然而死亡不仅仅由于年龄。我能阻挠年轻人夭折的意外吗?” “不行。每一次意外都是天命;在天意摧毁人类的每一个意志之前。” “我最终是会随着缓慢又不可逆转的时间之流老死呢,还是由于我说的意外事故身亡呢?” “死于意外事故。” “难道这一天不远了吗?”细语声轻轻颤抖着。 “从我衡量时间的角度来看,还很远。” “在此之前,我能像领悟秘密之前那样周游世界、恢复分享他们的努力和困苦的兴趣、运用智者的力量夺取国王们的权力吗?” “你还可以在这世界上充当一个角色,使它充满动荡和惊异。由于一些奇妙的设计,你这个奇迹居然存活了好几个世纪。你所有贮存的秘密都能派上用场;现在使你成为陌生人的一切均能助你成为他们的君王。就如同树叶与稻草被卷进漩涡之中,不停地旋转,被吸进深水里,最后又被浪潮冲到水面高处,权势和地位也会把你卷入这样的中心。可怕的摧毁者!可是,在摧毁一切之时,又造就了一位建设者!” “那一天,也很遥远吗?” “很遥远。一旦来临,你在这个世界上的末日就到了!” “什么末日?它是什么样子?看东方、南方、西方、北方。” “在北边,你从未到过的地方,在那里,你的本能曾警告过你,幽灵将抓住你。那是死神!我看见一艘船,它被幽灵包围,被追逐!它仍然在向前航行。一支垂死的船队行驶在这艘船之后。它驶入冰川带,穿过火红的天空。冰脊上方,高高地悬挂着两轮明月。我看见船陷入白色峡谷之中,那是冰的岩石。我看见甲板上尸横遍地,僵硬发青的尸体上覆盖着绿色的霉菌。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一个人——那就是你!可是漫长的岁月会摧垮你,你的额头爬上了岁月的印记,你的意志已在脑细胞中懈怠。然而你日渐薄弱的意志仍然具有从前一样强大的力量;凭借它,你可以活下去,但要为饥饿困扰。在那片死亡蔓延的区域,自然再不会听命于你;天空是一张铁幕,空气是一排铁钳,冰石剖开轮船。听!它在爆裂!它在哀嚎!冰包裹了它,如同琥珀中嵌进一根稻草。一个人向前走去,他还活着,他从轮船和死亡中走了出来,他攀上了冰川的尖顶,两个月亮盯着他的身影。那就是你!你充满恐惧——恐惧,恐惧吞噬了你的意志! “我又看见可怕的灰色东西正蜂拥到陡峭的冰崖上。北极熊已经嗅到了美味,它们晃动着肥硕的身体,蹒跚着,越来越近。那一天的每分每秒都会显得比你从前度过的几个世纪还要漫长。注意这一点,来世的每时每刻也会有快乐或痛苦。” “别说了!”低语声又响起,“可是那一天,你答应我,那一天还很遥远,遥遥无期!我要回到大马士革的杏花和玫瑰丛中去。睡吧!” 房间在我眼前浮动,我失去了知觉。醒来时,只见季先生拉着我的手,脸上带着微笑,他说:“你总是宣扬自己有对付催眠术的办法,最终还是掉进了我朋友理查兹的圈套。” “理查兹在哪儿?” “走了,在你昏睡的时候,他离开了。临走前平静地对我说:‘你的朋友一个钟头之内不会醒过来。’” 我尽量平静地询问理查兹先生的住处。 “在特拉法加旅馆。” “帮帮我,”我对季说,“我们去拜访他。我有些话要说。” 我们赶到旅馆,得知理查兹先生二十分钟前回到房间,结完账,留下指令,让他的希腊侍从打点行装,乘坐第二天离开南安普顿的蒸汽船前往马耳他岛。理查兹先生只说要去伦敦,拜访几个人,他是否能准时抵达南安普顿,顺利赶上那班船,却很难说;要是不行,他会坐下一班船。 旅馆侍者问我的名字,然后把理查兹先生留给我的一张便条交给我,上面写着我要问的话。 条子上写道: “我希望你说出心里话,你照办了。因此我对你施加了魔力。从今天开始,以后的三个月内,你不能与我们接触过的人对话,更不能把这张字条给你身边的朋友看。三个月之内,我的行踪将无人知晓。你怀疑我这道命令的威力吗?——试试看。在第三个月月底,咒语会出现,往后你就自由了。我将在你死后一年零一天前去拜访。” 古怪的故事到此结束。我不强求别人相信它。在我收到上面这个便条三个月之后,我记下了这个故事。之前我不能那样做,也不敢把我在煤油灯旁读过的便条交给季先生看,虽然他强烈要求过。 阿姆沃斯太太 <span class="center">〔英国〕爱德华·弗里德里希·本森 马克斯利村位于苏塞克斯郡的丘陵地区,这个地区石楠丛生、松树遍野。去年夏秋时节,那些奇怪事件就发生在这个村子里。在全英格兰,你都找不出一块比这个村子更可爱、更健康的地方了。如果风从南方来,它就满载着大海的气息,吹向东部高地,使它免受三月的酷寒;如果风从西方和北方来,它吹过好几英里芬芳的森林和石楠丛,才吹到村子里。就人口来说,这个村子本身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它风景美丽,舒适宜人。村子里只有一条街,路面宽阔,两边都有大片的绿地,街的中段矗立着一座小小的诺曼底式教堂,还有一个久已废弃的古代墓地。至于其他的,村子还有十几所小小的、安静的乔治王时代的房子,红砖墙,长窗户,每所房子前面都有一方花园,后面还有一块更大的空地。还有二十来个商店,数十个茅草屋顶的小木屋,那是附近庄园里的工人住的,这就是这个安静的小村庄全部的建筑了。不过,令人悲哀的是,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时候,这个村子普遍的宁静被打破了。因为村子位于伦敦和布莱顿之间的主干路上,于是村子安静的街道成了飞驰的汽车和自行车的竞赛跑道。人们在村外竖了一块牌子,请他们慢一点,但这看来只是鼓励他们加速而已,因为这条路很开阔,而且是笔直的,他们确实没有理由不加速。马克斯利的女士们为了防尘,一见有汽车开过来,就用手帕捂住鼻子和嘴巴。不过,因为街道铺了柏油,他们实在不需要采取这样的防尘措施。但是,星期天深夜,这群飞车族过去之后,我们又能过上五天快乐而闲适的隐居生活了。铁路罢工使全国都如此大受震动,但我们却丝毫不受影响,因为马克斯利的大部分居民都从不离开这儿。 我幸运地在这个村子里拥有一幢小小的、乔治王时代的房子,更幸运的是,我还有一个非常有趣、非常令人精神振奋的邻居,他叫弗朗西斯·伍尔康伯,是最坚定的马克斯利居民,他的房子坐落在村子的街道边,正对着我的。将近两年,他从来不在外住宿。虽然他还在中年,但却辞去了他在剑桥大学的生理学教授职位,全身心投入到对于超自然的奇怪现象的研究之中,这些现象似乎不仅与人类的身体特征还与精神特征有关。的确,他的退隐与他对于科学版图边缘那些未知的、奇怪之处的强烈兴趣不无关系。一些更信奉唯物主义的人则坚定地否认它们的存在。伍尔康伯认为所有医科学生都应当通过某种催眠术方面的考试,剑桥的学士学位考试应当测验学生在某些科目方面的知识,比如死亡时的外貌、闹鬼的宅子、吸血鬼、自动书写和鬼魂附体现象之类。 “他们当然不听我的,”他叙说着这件事,“因为没有什么比在诸如此类的研究中所用的方法和获得的知识更可怕了。人类身体的功能,广义地说,是已知的。无论如何,它们是已经被研究过而且得出了结论的领域。但是,在它们以外,还有一个更广大的未被发现的领域,它确实存在。真正的知识先驱是那些不惜被人嘲笑为轻信与迷信的人,他们想进入那些不明确的而且可能有危险的地方,由此开拓人类的知识领域。我认为自己没有罗盘和背囊进入未知领域,比像个金丝雀似的待在笼子里,叽叽喳喳地说着那些已知的知识对人类更有用一些。另外,对于一个知道自己只是个学者的人来说,教书这个职业非常非常糟糕;要教书你只消做一头自命不凡的笨驴就行。” 因此,对一个像我自己这样的人而言,弗朗西斯·伍尔康伯是一个令人愉快的邻居,因为我对于他所谓的“不明确而且危险的地方”有一种激动而强烈的好奇心。去年春天,我们这个小团体又增加了一个最受欢迎的人,那就是阿姆沃斯太太,她是个寡妇,丈夫在印度当过文职官员,曾做过西北部省区的法官,他在白沙瓦去世后,她回了英格兰,在伦敦待了一年,她发现自己受不了城里的雾气和污秽,渴求乡村更充足的空气与阳光。她在马克斯利定居下来,还有一个更特殊的原因,因为她的祖先一百年前还一直是这个地方的居民,在现在已经废弃的古老的教堂墓地里,有很多墓碑上刻着她娘家的姓氏:查斯顿。她身材高大,充满活力,生气勃勃而又亲切和蔼,她的这种性格很快就使马克斯利活跃起来,社交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频繁。我们这儿大多数人是单身汉或是老姑娘,要不就是年纪大的,都不太倾向于花费金钱并付出努力来显示我们的殷勤好客。迄今为止,举办一个小小的乐融融的茶会,茶会之后玩桥牌,然后穿着橡胶套鞋(如果地是湿的)回家再去吃一顿孤独的正餐,这大概就是我们节日欢宴的顶峰了。但是阿姆沃斯太太给我们展示了一种更热闹的做法,她率先举办午餐会和小型晚宴,为大家树立了榜样,我们就起而效仿。其他晚上,当没有这样的招待活动需要出门时,我若是给阿姆沃斯太太的宅子打电话——她的宅子离我的不到一百码,问她我是否可以在晚餐后过去玩扑克牌,以消磨就寝之前的时间,得到的回答大约总是主人的欢迎,一个像我这样的独身男人发现这很令人愉快。她总在家里,以一种伙伴式的热切态度希望有别人的陪伴,总有一杯香浓的波尔多红葡萄酒,一杯咖啡,一支雪茄招待客人,当然还有扑克牌戏。她也弹钢琴,她的弹法自由自在,活力充沛,她的嗓音很迷人,会自弹自唱。当白天变长,开灯的时间延迟时,我们在她的花园里玩牌戏,几个月之间,她就把这个花园从蜒蚰和蜗牛的活动场变成了一个花朵茂盛绽放的地方。她总是欢乐快活,对什么都感兴趣,她对音乐感兴趣,对园艺感兴趣,更是玩各种游戏的全能高手。每个人(只有一个例外)都喜欢她,每个人都觉得她带来了阳光。那一个例外是弗朗西斯·伍尔康伯。他,虽然他坦言不喜欢她,但又承认对她极感兴趣。这对我来说总是显得有些奇怪,因为像她那样愉快而欢乐,我看不出她有什么能引来猜测或是激起旁人的猜疑。她的形象是如此健康而坦率,并无神秘莫测之感。但是伍尔康伯对她的兴趣确实是毫无疑问的,人们能看见他观察她、审视她。就年龄而言,她坦率地主动提供了信息,说是四十五岁。但是她行动敏捷,积极活跃,皮肤也没有受到皱纹的侵害,头发乌黑,这都使人难以相信她不是采取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策略,加了十岁年纪而不是减了十岁。 当我们这种并不浪漫的友谊臻于稳固,阿姆沃斯太太常常会给我打电话,说她打算过来。如果我正忙于写作,我得给她(为此我们自然讨价还价过)一个坦率的否定回答,回答的时候我能听见她欢乐的笑声,并且祝我晚上工作顺利。有时,在她打算来到之前,伍尔康伯已经从对面他的宅子里走进来吸支烟、聊聊天,他听见她打算来我这儿,总是催我让她来。她和我玩扑克牌,他自己呢,如果我们不反对的话,他看着,并且学着点儿。但是我怀疑他并没有把很多心思放在牌戏上,因为再清楚不过的是,在他的前额和浓浓的眉毛下,他的双眼注意的不是牌,而是那个玩牌的人。但是他似乎喜欢让一个小时这么过去,而且常常用一种面对某种深奥问题的态度观察着她,她则兴致勃勃地玩着牌,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的审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七月一个特别的晚上。 那天晚上,根据后来发生的事情看,是第一次在我的眼前揭开恐怖秘密的面纱。我当时并不知道,虽然我从那以后注意到了,如果她打电话说打算来,她总是不仅问我是不是有空,还要问伍尔康伯先生是否和我在一起。如果是的话,她就说,她不破坏两个老单身汉的闲聊了,并且笑着祝我晚安。伍尔康伯这次在阿姆沃斯太太露面之前已经和我一起待了半个小时左右,一直和我谈着中世纪有关吸血鬼的信仰,他宣称这个问题在医学界把它作为一个打破了的迷信而扔进垃圾堆之前,尚未得到充分研究,正是那些边缘问题之一。他坐在那儿,表情阴郁而热切,追溯着那种神秘灾难的历史,把它讲得透彻易懂,他在剑桥的时候,曾就此发表过一个令人敬佩的演讲。所有那些灾难都有同样的普遍特征:一个那样的吸血幽灵附上一个活人的身体,将超自然的力量即蝙蝠似的飞翔能力给予这个活人,晚上它享受着血的盛宴。当它的宿主死了之后,它继续附在尸体上,尸体因此不腐烂。白天它休息,晚上它离开坟墓,开始进行它那可怕的勾当。中世纪似乎没有一个欧洲国家逃过了它们的危害,更早一些年头,类似的事在罗马、希腊和犹太历史中发现过。 “把所有这些例证放在一起,那可是极为可观的一大串,但它们都被认为是胡说八道,”他说,“在很多不同的年代,有几百个完全独立的证人证明这种现象出现过,我还不知道一种能说明所有事实的解释。如果你说‘噢,那么,如果这些是事实,我们现在还会遇到吗?’我可以给你两个答案。一种情况是:那些已知是中世纪的疾病,比如说黑死病,那时确实存在,而自那之后就绝迹了,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断言这种疾病从未存在过。在黑死病侵袭英格兰,夺去了诺福克大量人口的时候,就在这个地区,大约二百年前,确实爆发过吸血事件,马克斯利正是它的中心。我的第二个回答是更为肯定的,因为我告诉你吸血事件现在绝没有消失。一两年前它确实在印度爆发了。” 这时,我听见我的门环以一种愉快的、急切的方式响着,正是阿姆沃斯太太习惯宣告她到来的方式。我走过去开门。 “快进来,”我说,“免得我的血被吓得凝固了。伍尔康伯先生正在试图吓唬我。” 她那生机勃勃的、丰腴的身躯似乎立刻使屋子变满了。 “啊,可是多么有趣!”她说,“我喜欢使我的血被吓得凝固。继续说你的鬼故事,伍尔康伯先生。我喜欢鬼故事。” 我看见,正如他习惯的那样,他在专心观察着她。 “准确地说它不是鬼故事,”他说,“我只是告诉我们的主人吸血事件还没有绝迹。我在说仅仅几年之前印度有过一次爆发。” 这时谈话明显出现了一个停顿,我看见伍尔康伯正观察着她,她也注视着他,眼睛一动不动,双唇张开。然后,她那快乐的笑声驱散了这颇为紧张的沉默。 “噢,真可惜!”她说,“你一点儿都不能使我的血凝固。你从哪儿听到这样一个故事,伍尔康伯先生?我在印度住了很多年,从来没听见过一件这样的传闻。一定是集市里的一些讲故事的人瞎编的,他们干这种事很有名。” 我看见伍尔康伯正要进一步说一些事,但他止住了自己。 “啊!很可能是这样。”他说。 但是那天晚上某种东西扰乱了我们通常平静的社交活动,某种东西扫了阿姆沃斯太太素常的好兴致。她对扑克牌失去了热情,玩了几圈就走了。伍尔康伯也沉默着,事实上,他直到她离开才又开口说话。 “很不幸,”他说,“因为这次爆发,让我们姑且称它为一种很神秘的疾病吧,正是在白沙瓦,她和她丈夫所在的地方,而且……” “什么?”我问。 “他就是一个受害者。”他说,“自然,我刚才说话的时候差不多忘了。” 这个夏天热得出奇,而且没有雨水。马克斯利受着干旱之苦,而且受着一种巨大的、黑色的夜飞昆虫的烦扰。它咬伤的地方十分恼人而且有毒。它们晚上飞进来,落在人的皮肤上,悄无声息,人们什么也察觉不到,直到尖锐的刺痛宣告人被它咬了。它们不咬手脸,而总是选择脖子和喉头作为它们的就食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在这种病毒扩散的时候,都认为那是暂时的甲状腺肿。然后,大约八月中旬,出现了第一起神秘的病案,我们本地的医生认为那是由于持续发热加上这种有毒昆虫叮咬所致。病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阿姆沃斯太太园丁的儿子,症状是贫血苍白,没精打采,虚弱无力,还伴有极度嗜睡,胃口反常。他的喉头也有两个小孔,罗斯大夫猜测一只那种巨大的昆虫咬了他。但是奇怪的是被咬的伤口周围既不肿也没有发炎。发热这时已经减退,但是凉爽的天气没能使他恢复,男孩虽然狼吞虎咽下去了那么多食物,可是却渐渐瘦成了皮包骨头。 大概就在这个时期,有一天下午我在街上遇见罗斯大夫,我问他的病人情况如何,他说恐怕那个男孩要死了。他坦白承认,这个病例让他迷惑不解,束手无策。他能想得到的病因只是某种无名的致命的贫血症。但是他想知道伍尔康伯先生是否会同意看看那个男孩,期望他能对这个病例有一些新见解。因为伍尔康伯先生那天晚上要与我一起用餐,我提议罗斯大夫和我们一起吃饭。他不能来吃饭,但是他说晚一点他会顺道来拜访。他来的时候,伍尔康伯先生立即同意运用自己的专业技术帮助他处置病人,他们马上一起走了。我这个晚上的社交聚会也就泡了汤。我打电话给阿姆沃斯太太,想知道我是否可以打扰她一个小时。她的回答是肯定的,且极表欢迎。玩着扑克牌,又有音乐,一个小时因此延长成了两个小时。她说到那个男孩,他正绝望地躺着,他的病很神秘,她告诉我她常去看他,给他带去营养丰富的美味食品。但是今天——她说着,那双善良的眼睛湿润了,恐怕那是她最后一次看他了。我知道她和伍尔康伯互有恶感,于是没有告诉她医生请他去会诊了。我回家的时候,她陪我走到门口,因为她想呼吸晚上的空气,还想向我借一本杂志,上面有一篇她想读的园艺方面的文章。 “啊,晚上的空气多清新!”她说着,尽情地吸着清凉的空气。“晚上的空气和园艺最是强身健体。与丰厚的地球母亲赤裸相亲,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振奋的了。挖了地之后,你会觉得从没有过的清爽——黑色的手,黑色的指甲,靴子上满是泥土。”她欢快地大声笑起来。 “我酷爱空气和土地,”她说,“我确实期待着死亡,因为那时我就会被埋葬,周围全是可爱的泥土。不要把我装在沉重的棺木里——对此,我已经做了清楚的指示。但是空气怎么办呢?噢,我想一个人不可能什么都要。杂志?多谢。我一定会还的。晚安!侍弄你的园子,把你的窗子一直开着,你就不会得贫血症。” “我睡觉总是开着窗。”我说。 我直接走向卧室,卧室里有一扇窗子俯临着街道。脱衣服时,我仿佛听见外面不远处有说话的声音。但是我没有特别注意,关了灯,睡着了,陷入了一个极为恐怖的噩梦的深渊。毫无疑问,这是由于我和阿姆沃斯太太说的最后一句话引起的,不过变形扭曲了。我梦见自己醒着,发现我卧室的两扇窗子都关着。简直半窒息了,于是我从床上跳起来,走过去把它们打开。第一扇窗子的窗帘拉下来了,我把它推上去,这时,我看见阿姆沃斯太太的脸在外面的黑暗之中悬浮着,靠近窗格玻璃。这是刚开始的噩梦,有着无法形容的恐怖。她朝我点头微笑。我把窗帘又拉下来,把这可怕的景象挡在外面,冲向屋子另一边的第二扇窗子,阿姆沃斯太太的脸又在那儿出现。这时恐惧向我全面袭来:我待在没有空气的房子里,闷得要死,不论我打开哪扇窗子,阿姆沃斯太太的脸都会漂进来,就像那些悄无声息的黑色大昆虫,它们趁人们还没意识到就把人咬了。这个噩梦的恐怖程度达到了使人尖叫的地步。我窒息住了,大叫着,这时我醒过来,发现我的房间凉爽而安静,两扇窗子都开着,窗帘都拉上去了,半圆的月亮高挂天空,在地板上洒下一片椭圆形的宁静的光辉。但是即使我醒来了,恐怖感也依然持续着,我躺着,辗转反侧。在噩梦攫住我之前,我一定已经睡着很长时间了,因为现在已经快天亮了,不久,东方沉寂的天际就开始露出第一缕晨光。 第二天上午我还没下楼—因为黎明之后我睡得很迟,伍尔康伯就打电话来,想知道他是否可以立刻见我。他走进来,脸色阴沉,全神贯注,我注意到他拿出了还没装满的烟斗。 “我需要你的帮助,”他说,“所以我得首先告诉你昨天晚上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我和那个大夫过去看他的小病人,发现他还活着,但是活不多久了。我心里立即做出诊断,这种贫血,任何其他解释都无法说明它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个男孩是吸血鬼的受害者。” 他把空烟斗放在早餐桌上,我刚在桌边坐下没多久。他抱着胳臂,双眼从他那突出的眉毛下定定地看着我。 “还说昨晚的事,”他说,“我坚持他应当从他父亲的小木屋里移到我的宅子里。我们把他抬上担架的时候,你猜遇到了谁?除了阿姆沃斯太太没有别人。她对我们把他移走表示极为震惊:现在,你想想,她为什么这样?” 我突然觉得很恐怖,因为我记起了头天晚上做的梦,我起了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如此荒谬而不可思议,我立即把它从头脑中挥出去了。 “我一点也想不出。”我说。 “那么,听着,我告诉你后来发生的事。我把男孩躺着的那间屋子里的灯全部关掉,监视着。一扇窗子开了一点儿,因为我忘了关它。大约午夜的时候,我听见外面有什么东西,显然想把窗子推得更开一些。我猜得到那是谁——是的,它离地面足有二十英尺。我从窗帘缝隙里往外看,就在窗子外面,是阿姆沃斯太太的脸,她的手在窗框上。我蹑手蹑脚走过去,砰的一声把窗子拉下来,我想我恰好压住了她的一根手指尖。” “但这不可能。”我喊道,“她怎么能像那样在空中飘浮着呢?她来做什么?不要告诉我这么……” 噩梦的记忆再一次更紧地抓住了我。 “我在告诉你我看到的,”他说,“一整夜,直到天快亮时,她都在外面飘动着,就像某种可怕的蝙蝠,想要进到人家去。现在把我告诉你的各种情况放到一起想想。” 他开始扳着指头数起来。 “第一,”他说,“在白沙瓦曾爆发过类似这个男孩得的这种病,她丈夫就死于这种病。第二,阿姆沃斯太太反对我把男孩移到我宅子里。第三,她,或者附在她身体上的那个魔鬼,是一个强有力而致命的动物,想进到人家去。除此之外还有,中世纪的时候,就在马克斯利这儿,吸血事件蔓延过。那个吸血鬼,根据记载,就是伊丽莎白·查斯顿……我看出你记起了阿姆沃斯太太娘家的姓氏。最后,那个男孩今天早晨强壮了一些。如果吸血鬼昨天又吸过他的血的话,他现在肯定不会还活着。你对此怎么解释?” 长时间的沉默,我发现这难以置信的恐怖竟然是真的。 “我还有一些事要补充,”我说,“这可能与它有关,也可能与它无关。你说那个——那个幽灵在黎明之前会短暂地出来。” “是的。” 我告诉他我的梦,他阴郁地微笑了。 “是的,你确实醒着,”他说,“那个警示来自你的潜意识,它从不完全沉睡,在有致命危险时就向你大声报警。那么,为了两个理由,你必须帮助我:第一是挽救他人,第二是挽救你自己。” “你要我做什么?”我问。 “首先,我要你帮我看守那个男孩,保证她不靠近他。最后,我要你帮我把那个东西找出来,暴露它,摧毁它。它不是人:它是一个人形化的恶魔。我现在还不知道,我们要采取一些什么步骤。” 现在是中午十一点,不久,我就过街到他的宅子去,他睡觉,我看守十二个钟头,那天晚上再去守夜。因此,接下去的二十四小时不是我就是伍尔康伯总是待在屋子里,屋子里躺着那个男孩,他现在一小时比一小时更强壮。第二天是星期六,早晨天气晴朗,阳光灿烂,当我过街去他的宅子值班时,去往布莱顿的车流已经开始呼啸不停。我看见伍尔康伯从宅子里走出来,他脸色愉快,那预示着他的病人有好消息,同时,我看见阿姆沃斯太太从路边宽宽的草地上走过来,她朝我致意,手里提着个篮子。我们三个碰面了。我注意到(我看见伍尔康伯也注意到了)她左手的一根手指上缠着绷带。 “你们两个早上好,”她说,“我听说你的病人情况不错,伍尔康伯先生。我给他带来了一碗果冻,想和他一起坐一个小时。他和我是好朋友。我对他的康复感到十分高兴。” 伍尔康伯停顿了一会儿,好像在下决心,然后伸出一根手指指着她。 “我禁止你那么做。”他说,“你不能和他一起坐,也不能看他。你像我一样知道得很清楚,这是为什么。” 我从未见过一个人的脸上发生如此令人恐怖的变化,好似她的脸一下子失去血色,变成了一种灰蒙蒙的颜色。她举起手,好像要挡开那根指着她的手指,手指在空中形成了一个反对的标记。她畏缩地向后退向路上。忽然传来汽车喇叭尖厉的叫声,急刹车声和喊叫声——这是一辆路过的汽车。太晚了,一声长长的尖叫被半路卡断。她的身体在第一个轮子碾过之后从路面上弹起来,接着又是第二只轮子碾过。她的身体躺在那儿,颤抖着,抽搐着,然后静止不动了。 三天之后,她被埋在马克斯利村外的墓地里,遵照的是她自己设计好的埋葬方式,这是她告诉过我的。她那突然而可怕的死亡,在我们这个小团体里引起的震惊渐渐平息。只有两个人,那就是伍尔康伯和我,由于她的死亡所带来的解脱,从一开始就觉得恐怖心情减轻了。不过,我们当然只是两个人私下讨论,一点也没有暗示旁人,由于她的死亡,避免了更大的恐怖事件发生。可是,很奇怪的是,我的情况似乎如此,而伍尔康伯对有关她的某些事并未满意,并且也不回答我对于此事的疑问。平静而温暖的九月还有接下来的十月一天天过去,树开始变黄,树叶落了,他的不安也放松了。但是,还没到十一月,表面上的宁静又骤然变为飓风袭来。 一天晚上,我在村子远远的另一头吃饭,大约十一点的时候,我走回家。月光异乎寻常地明亮,照得一切都如同蚀刻画一般清晰。我正走到阿姆沃斯太太曾住过的房子对面,上面有一块牌子写着出租,忽然,我听到她的前门“咔嗒”响了一声,接着我看见她就站在那儿,我一下子不寒而栗,全身发抖。她的侧影在月光下栩栩如生,正转向我,我不会认错她。她似乎没看见我(她花园前面紫杉篱笆的阴影确实罩住了我),她迅速穿过马路,进入正对面屋子的大门里。她在那儿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我的呼吸变成了急促的喘息,好像我刚跑过——而且我现在的确在跑,还恐惧地回顾着,我跑过那把我的房子和伍尔康伯的房子隔开的一百码距离,我如飞的脚步把我带到的是他的宅子,下一分钟我就已经在他的宅子里。 “你来告诉我什么事?”他问,“或者我来猜一猜。” “你猜不到。”我说。 “不,不用猜。她回来了,你看见了她。告诉我怎么回事。” 我告诉他事情的经过。 “那是珀尔索少校的宅子,”他说,“立刻跟我去那儿。” “可是我们能做什么?”我问。 “我不知道。那正是我们得弄清楚的。” 一分钟之后,我们就在宅子对面。我刚才经过时,里面全是黑的,现在楼上有几个房间亮着灯。我们到宅子跟前的时候,前门开了,珀索尔少校从大门里走出来。他看见我们,停住了脚步。 “我正要去找罗斯大夫,”他急急地说,“我妻子突然病了。我上楼的时候,她已经在床上躺了一个小时,我发现她脸色白得像幽灵,筋疲力尽。那之前她似乎在睡觉——对不起,我得走了。” “等一下,少校,”伍尔康伯说,“她喉咙上有什么痕迹吗?” “你怎么猜到了?”他说,“有,有一只那种可恶的昆虫似乎咬了她两次。她在不断流血。” “有人和她在一起吗?”伍尔康伯问。 “有,我把她的女仆叫起来了。” 他走了,伍尔康伯转向我。“我现在知道我们该怎么办,”他说,“把你的衣服换了,我到你宅子去和你会面。” “怎么回事?”我问。 “我在路上告诉你。我们要到墓地去。” 他来和我会面的时候带来了一把镐、一把铲子和一把螺丝起子,肩膀上还绕着一长卷绳子。我们一边走,他一边告诉我,我们将要面临的是什么样的可怕时刻。 “我必须告诉你的事,”他说,“现在对你来说太不可思议,难以置信,但是在黎明之前我们就会看到这是否是不合事实。非常意外,也非常幸运的是,你看见了那个鬼怪,它那超现实的形体,不管你愿意怎么称呼它吧,是阿姆沃斯太太的样子,正在进行它那恐怖的勾当,因此,毫无疑问,她活着的时候附在她身上的吸血鬼,在她死后还活在她身体上。这是没有例外的——确实,她死后的这几个星期我一直在等待着。如果我是对的,我们就会发现她的尸体没有腐烂,不受侵蚀。” “但是她死了将近两个月了。”我说。 “她就是死了两年也会是这样,如果吸血鬼附在她身体上的话。因此记着:不管你看见我做了什么,那都不是针对她做的,按照自然进程,她的尸体现在应该为她墓上的青草提供养料了。我要做的事是针对那极其邪恶的鬼怪的,它给她的身体一种生命的幻象。” “我会看见你做什么呢?”我说。 “我会告诉你。我们知道,现在,就在这个时刻,那个伪装成她的面貌的吸血鬼正在外面;在吸血。但是它在黎明之前必须回来,它要进入躺在墓中的那个物质形体中去。我们必须等着,然后,在你的帮助下,我会把她的尸体挖出来。如果我是对的,你会看到她就和活着的时候一样,由于吸收了邪恶的养料,她血管中的血充满生机地流动着。黎明到来以后,吸血鬼不能离开她的身体,我就会用这个猛击她,”他指着他的镐,“穿透她的心脏,由于有恶魔给予她的生机,她会短暂复活。然后她和附着她的恶魔就会真的死去。我们就得把她再埋进去,她也终于解脱了。” 我们到了墓地,月光明亮,找到她的坟墓一点不难。它离小教堂大约有二十码,我们躲在小教堂门廊的阴影里。从那儿,我们能清楚地看到墓地,视野开阔。现在我们必须等待墓地的恶魔住客回来。这个夜晚天气温暖,没有一丝风,但是即使有一阵冷风刮来我也不会觉得什么,因为我的心思全放在这个夜晚和黎明将要发生的事情上。小教堂塔楼上的钟一刻一刻地报着时,我吃惊地发现时间过得飞快。 早晨五点的钟声从塔楼上传来,这时,月亮已经落下去很久了,晴朗的天空中星光闪烁。又过了几分钟,我觉得伍尔康伯的手轻轻碰了碰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见一个女人的身形,身材高大,正从右边过来。她悄无声息,那动作不是在走,而是在滑行和漂浮。她穿过墓地走到我们全神贯注观察着的那个坟墓。她绕着它转动,好像要确认一下,然后面向我们笔直地站了一会儿。我的眼睛现在在灰暗中已经适应了,很容易就能看清她的脸,分辨出她的相貌。 她把手在嘴上划拉了一下,好像在擦它,突然爆发出咯咯的笑声,这笑声让我不由得毛发直竖。然后她跳上坟墓,双手高举在头上,一寸寸地消失在泥土中。伍尔康伯的手一直放在我胳臂上,示意我保持安静,但是现在他把胳臂移开了。 “来,”他说。 我们拿着镐、铲和绳子走向坟墓。土很轻,有很多沙,挖了六下之后,不久我们就挖到了棺材盖。他用镐把周围的土弄松,把绳子穿在棺材的把手上,我们试图把它抬起来。这是件辛苦活儿,费了很长时间,东方已露出曙光,预示着白天的到来,我们终于把棺材弄出来,放在墓边上。伍尔康伯用螺丝起子将棺材盖上的拴扣旋松,将盖放在一边。我们站在那儿看着阿姆沃斯太太的脸。那双眼睛,一度因为死亡而闭上了,现在大睁着,双颊红润,那张鲜红而丰满的嘴似乎在微笑。 “敲一下,它就全完了。”伍尔康伯说,“你别看。” 他说话的时候又拿起了镐,将镐头放在她左胸上,估量好距离。虽然我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还是不能把眼光移开。 他用双手抓住镐,把它举起一两英寸,胳臂好使劲,然后他用尽全力把镐朝她的胸部猛击下去。虽然她已经死了这么久,但是一股鲜血还是高高地喷向空中,“哗啦”一声重重地落在裹尸布上,与此同时,从那鲜红的双唇中发出一声长长的、骇人的喊叫,那叫声像汽笛一样升高,又渐渐消失。随之快如闪电似的,她脸上出现了腐烂的迹象,红润的肤色也消退了,成了死灰色,丰满的双颊陷了下去,嘴也垂了下来。 “感谢上帝,终于完结了。”伍尔康伯说着,一刻不停地把棺材盖推回原位。 白天很快到来了,我们就像着了魔似地干着,把棺材又放进坟墓中去,铲土把它盖上……当我们走回马克斯利的时候,鸟儿正发出第一阵啁啾的鸣叫。 吊死尸 在某个公园的长椅上。 眼前有一柱喷水,高高地擎天喷射到傍晚的晴空中再落下,喷射上去再落下。 我边倾听着喷水的声音,边摊开两三张晚报看着。发现不管是哪家的报纸,都没有找着我要的新闻报道,只得冷笑着将报纸折起来揉成一团。 我要找的是刚好一个月前,记载着曝尸在郊外或是废弃空屋,发现被我勒死的可怜旧街女孩尸体的相关新闻报道。 虽然我与这位女孩彼此相恋,但是某天傍晚,因为看着前来与我相会的她,梳着桃瓣型(日本旧时十六七岁少女所梳的日式发型。)、穿着长袖和服的样子太过美丽,让我窘迫得几乎喘不过气来,于是我下意识带着她到郊外××平交道附近的屋子,突然将这个惊慌失措的女孩给勒死了,却终于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如果没有这么做的话,也许我会发疯也说不定……我这么想着……我解下她的和服衣带,挂在房屋的上梁,伪装成上吊自杀的尸体。虽然后来我若无其事地回到住处,但是接着我每天早晚各两次,像是下定决心似的来到这公园,坐在这张长椅上,然后翻看着在公园入口买来的两三张早报和晚报,逐渐变成一种习惯。 期望能够看到这样的新闻标题……然后确定每张报纸都没刊出这样的报道,我边看着那间空屋的上空,那般清澄蔚蓝的天色,嘴角浮出一抹微笑,这一切俨然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 现在也是。我将两三张报纸揉成一团,丢到椅子底下,然后叼着一根雪茄,回头看着那方向灰蒙蒙的天空。照惯例浮现一抹冷笑边擦着火柴,这时忽然瞥见落在脚边的一张报纸,我不禁倒抽一口气。 这是同一天晚报的社会版,大概是之前坐在这张椅子上的人丢弃的报纸。报纸中央醒目地刊着三段式标题的大记事,像电流般射进我的眼中。 在××平交道附近的一处荒废空屋中, 发现一具死亡时间约一个月的残骸。 我抓着这张报纸,发疯似的奔出公园。然后不自觉地来到××平交道附近那令人印象深刻的废弃空屋前,茫然地站着。 我终于发现自己一只手还抓着这张报纸,慌张地四处张望。确定附近没有任何人走过,便迅速地打开大门进入屋中。 废弃空屋中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然后找寻着那个女孩的吊死尸,一直找到最里面八叠大的房间,然后擦亮火柴一看……“……” ……没错,那真的是我的尸体。 和服带子从梁上垂下,衔着雪茄;右手拿火柴,左手抓着报纸……因为太过惊讶而全身虚脱。火柴的余烬掉落在地上……难道这是警方所设下的陷阱吗……我的脑中浮现出这么一丝疑问,那瞬间,我突然觉得从身后的一片漆黑中,传来一阵年轻女孩的冷笑声。 错不了,那就是被我勒死的女孩的声音。 “哦呵呵呵呵呵呵……你终于知道我在想什么了吧……” 灯 毫无疑问,这是一间老房子,整个广场都是古老的,在教区里,人们经常会遇见像它那样不合时宜的威严而古老的东西。但是,19号给人的印象是古老中最古老的,它具有那种真正的家长似的庄严,它高耸着,是灰色中的最灰色,傲慢中的最傲慢,冰冷中的最冰冷。严肃,冷峻,以及带着那种所有房子在长时间内无人居住所特有的荒芜印记,它傲视着其他建筑物。 在别的教区中,它肯定被自由地定义为“鬼屋”了,但是,韦敏斯特是一个不受鬼神欢迎的地方,在那里,鬼神很少被看做是可以尊敬的东西,除非是在“郡出身的贵族”的属地。所以,第19号从来没被认为是一栋鬼屋,但是,它仍然被荒置在那里,一年又一年,要么就废置,要么就出售。 兰开斯特太太一边跟在滔滔不绝的房屋代理人身后往上走,一边用赞许的目光打量着这栋房子。那位代理人正用着一种引人发笑的态度,努力要把19号房子从他的手中卖出去。他把钥匙插了进去,一边继续着他那充满欣赏意味的介绍。 “这栋房子已经废置多久了?”兰开斯特太太问道,非常唐突地打断了代理人滔滔不绝的话流。 拉迪斯(拉迪斯·福普洛)先生变得有点儿惊慌失措。 “呃——呃——有一段时间了。”他温和地说道。 “我也觉得是这样。”兰开斯特太太冷冷地说道。 朦胧的大厅里弥漫着一种阴森的气氛,看到这些,富有想象力的女人肯定会发起抖来,但是,这个女人恰好是一个卓越实干的人,她长着高高的个子,一双冷冷的蓝眼睛,漆黑的头发中掺杂了一两根白丝。 她从房子的阁楼走到房子的地窖,并不时地提出一两个中肯的问题。审查结束后,她回到前面的房间里,看着下面的广场,用坚毅的态度直视着代理人。 “这栋房子出了什么问题?” 拉迪斯先生吃了一惊。 “当然,一栋没有装修的房子,总是多多少少有点阴暗的。”他无力地搪塞着。 “胡说,”兰开斯特太太说道,“这样的房子只要如此低的租金——纯粹是名义上的,里面肯定有原因。我猜想,这栋房子是不是一栋鬼屋?” 拉迪斯先生吓了一跳,有点儿慌慌张张的,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兰开斯特太太的眼睛尖利地盯着他。过了几分钟,她又说道: “当然,那都是些胡说八道,我就不相信鬼神一类的东西,而且,从个人角度来说,那也不会阻碍我买下这栋房子。但是很不幸,仆人们,他们非常轻信,并且很容易就被这些吓倒,你最好就告诉我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使得这个地方被荒置的。” “我——呃——我真的不知道。”房屋代理人结结巴巴地说道。 “我敢肯定你知道,”这位夫人平静地说道,“如果,你不告诉我真正的原因,我就不买下这栋房子。是什么?因为出了杀人犯?” “噢!不是的,”拉迪斯先生叫道,被这种与广场的尊严非常不符的想法吓了一跳。“这只是——这只是因为一个孩子。” “一个孩子?” “是的。”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的确切情况,”他不情愿地继续说道,“当然,它有各种各样的版本,但是,我相信,大约在三十年前,有一个叫做威廉的人买下了19号房子。关于他,人们一无所知。他没有仆人,也没有朋友,白天他很少出去,他有一个孩子,一个小男孩。搬到那里大约两个月以后,他就到伦敦去了,以后,他很少出现在这个教区里,直到他被人认了出来,他牵扯到一些案件中,是一个被警察‘追捕’的逃犯——确切怎样,我也不知道,但是,肯定很严重,因为,与被捕入狱相比,他选择了自杀。而那个孩子还住在那里,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那所房子里。他有点粮食,还可以支撑一段时间,他天天等待着他爸爸的归来。非常不幸,他时刻都紧紧记住父亲吩咐他的话,他绝对不离开那所房子,也不对别人诉说。他是一个虚弱、多病的小家伙,而且,从来不会反抗命令。到了晚上,邻居们,还不知道他爸爸已经离开了,他们经常听到他一个人在空寂可怕的房间里哭泣。” 拉迪斯先生停了一会儿。 “而且——呃——最后,这个孩子饿死了。”他用那种宣告天就要下雨的口吻把故事结束了。 “那么,在这间房子里出没的就是这个孩子的鬼魂了?”兰开斯特太太问道。 “说真的,那一点儿也不重要,”拉迪斯先生赶紧向她保证道,“什么也没有看到过,没有谁看到过,只是有人这么说而已。当然,这很荒谬,但是,他们说他们真的听到了——那个孩子——在哭泣,你知道的。” 兰开斯特太太朝着前面走去。 “我非常喜欢这栋房子,”她说道,“价钱这么好,我几乎不需要花费什么。我考虑一下,然后再给你答复。” “它看起来真的非常亮堂,不是吗,爸爸?” 兰开斯特太太用赞许的眼光视察着她的新领地。华丽的地毯,打磨得崭新发亮的家具,还有各种各样装饰用的小玩意儿,把19号房子的阴暗一扫而光。 她正朝着一个瘦弱的老人说话。老人的腰有点儿弯,双肩略微倾斜,长着一张高雅而神秘的脸。温伯恩先生不像他的女儿。事实上,再也没有比女儿卓越实干而父亲富于幻想之间的反差更大了。 “是的,”他微笑着回答道,“没有人会想象得出,这房子是一栋鬼屋。” “爸爸,不要胡说!而且,这是我们搬进来的第一天。” 温伯恩先生笑了。 “那好,我亲爱的,我们同意没有什么鬼神之类的东西。” “而且请你,”兰开斯特太太继续说道,“不要在杰弗里前面说这些,因为他是那么地喜欢幻想。” 杰弗里是兰开斯特太太的小男孩。这个家庭由温伯恩先生、他的寡妇女儿和杰弗里组成。 天开始下雨了,雨点敲打在窗户上——噼啪,噼啪。 “听,”温伯恩先生说道,“那像不像轻轻的脚步声?” “那更像是雨声。”兰开斯特太太说道,并微笑着。 “但是,那……那真是脚步声。”她的父亲叫道,并弯下腰去听。 兰开斯特太太爽朗地笑起来。 温伯恩先生只好也笑了。他们在客厅里喝着茶,他背对楼梯坐着,现在,他把椅子转过来,朝楼梯望去。 小杰弗里正走下来,走得非常缓慢而且安静,带着孩子特有的那种对陌生环境的惶恐。橡木做的楼梯刚漆过,还没铺上地毯。他走了过来,站在母亲的旁边。温伯恩先生微微吃了一惊,当孩子走过地板的时候,他清楚地听到了楼梯上有另一串脚步声,似乎有人跟着杰弗里。那是一种拖拖拉拉的、非常轻微的脚步声。但是,他怀疑地耸了耸肩。“雨声,毫无疑问。”他想到。 “我在看海绵蛋糕呢。”杰弗里说道,他的样子就像是指出一个有趣的事实那样美妙而超然。 他的母亲赶紧把话题接了过来。 “嗯,乖孩子,你怎样看待你的新房子?”她问道。 “很多,”杰弗里叽哩咕噜地回答道,嘴巴塞得满满的,“磅饼磅饼磅饼。”最后一句话明显地表达了他深深的满足,之后,他陷入了安静中,好像是尽可能看它最后一眼的人那样,只关心海绵蛋糕是不是被移走了。 吞下最后满满的一口后,他突然开始大说起来。 “噢!妈妈,这里还有阁楼呢,简说的。我可以马上去那里探险吗?那里肯定有一个密室,简说那里没有,但是,我想那里肯定有,而且,不管怎样,我知道,那里肯定会有管子,水管(满脸失神入迷的表情),而且,我可以玩玩它们,而且,噢!我可以去看看锅——锅炉吗?”他把最后一个字拉得长长的,满脸都是显而易见的狂喜,以至于他祖父都对他这种幼年期的无比开心感到了羞耻,在他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一幅图画,画里面,热水不热了,还有一大沓沉甸甸的要付给管道工的账单。 “我们明天再看阁楼吧,亲爱的,”兰开斯特太太说道,“想象一下,你用你的砖头建造了一栋非常漂亮的建筑物,或者一个发动机。” “我不要造‘盘子’。” “是房子。” “房子,我也不要造‘挖动机’。” “那么,就造一个锅炉吧。”他的祖父建议道。 杰弗里很高兴。 “用管子来造吗?” “是的,用一大堆管子。” 杰弗里开心地跑出去搬他的砖头。 雨还继续下着,温伯恩先生在听。是的,他听到的肯定是雨点声,但是,那真像是脚步声。 那天晚上,他作了一个奇怪的梦。 他梦到自己走过一个教区,在他看来,那个教区似乎是一个很大的城市,但是,那是一个孩子们的城市,那里没有成年人,除了孩子,什么也没有,只有孩子,一群又一群的孩子。在梦里,那些孩子冲到这个陌生人跟前,叫道:“你把他带来了吗?”看来,他似乎明白他们要的是什么,他悲伤地摇摇头,看到这时,孩子们转身跑开了,他们开始哭泣,非常悲苦地抽泣着。 城市和孩子们渐渐模糊了,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但是,哭泣声仍然在他耳边回荡,尽管他已经完全清醒了,他仍然能够清清楚楚地听到那些哭声。他记得杰弗里是睡在下面的那层楼里,但是,那些孩子的哭声却是从上面传下来的。他坐了起来,划了一根火柴,哭泣声马上停止了。 温伯恩先生并没有把他的梦境以及它的结局告诉他女儿。那不是他的幻想在开玩笑,他坚信。事实上,在那以后不久,他又在白天听到了那种哭声,好像是风刮进了烟囱,但是,这不是风声——而是清清楚楚的哭声,不会听错的,是那种令人同情并且心碎的哭泣声。 同时他还发现,他不是唯一听到这种哭声的人。他无意中听到了女仆对客厅仆人说,她觉得那些保姆对小主人肯定不好,那天早上,她听到了他在小声哭泣。但是,杰弗里走下来吃早饭和午饭时,神情里充满了健康和开心。温伯恩先生知道,那不是杰弗里在哭泣,那些哭泣声,是那个不止一次用拖拖拉拉的脚步声使他吃惊的孩子发出的。 只有兰开斯特太太一个人,什么也没有听到,她的耳朵或许不适合于接收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但是,有一天她也被吓了一跳。 “妈妈,”杰弗里悲哀地说道,“我希望,你同意我和那个小男孩一起玩。” 兰开斯特太太从写字台上抬起头来,微笑地看着他。 “亲爱的,什么小男孩?”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住在阁楼里,坐在地板上哭泣,但是,他看到我的时候,他就跑开了,我想他很害羞(带着一点自豪和满足),他不像是一个强壮的孩子。然后,当我在婴儿房里做着我的建筑时,我看见,他站在门口盯着我玩,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寂寞,似乎,他很希望和我一起玩。我说:‘来,我们一起建造一个“挖动机”吧。’但是,他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那神情就像是——就像是盯着一大堆爸爸不许他碰的巧克力一样。”杰弗里叹了口气,显然,他已经开始对那个小男孩满怀了人性的悲悯。“但是,当我问简那个小男孩是谁,并且告诉她我希望和他一起玩时,她说这间房子里没有别的小男孩,她要我别再讲那些淘气的话了,我一点也不喜欢简。” 兰开斯特太太站了起来。 “简说得对,这里没有别的小男孩。” “但是,我看见他了。噢!妈妈,让我和他一起玩吧,他看起来真的非常寂寞,非常不开心,我真的希望可以做什么,可以使他开心点儿。” 兰开斯特太太正准备说话,但是,她的父亲摇头制止了她。 “杰弗里,”他非常温柔地说道,“那个可怜的小男孩很寂寞,或许,你可以做些什么来安慰一下他;但是怎样做,你必须自己想方法——就像是猜一个谜——你明白吗?” “那是因为我强壮吗?我只能自己一个人做吗?” “是的,因为你强壮。” 当孩子离开房间之后,兰开斯特太太忍无可忍地转向她父亲。 “爸爸,这真荒谬,你鼓励一个孩子去相信那些仆人的闲言碎语!” “仆人们什么也没对孩子说过。”老人温和地说道。“他已经看到了——但是,我听到了,如果我是他那样的年龄,我也会听到看到的。” “但,这都是胡说八道!为什么我就看不见听不到?” 温伯恩先生笑了,笑得奇怪而且疲倦,但是,他没有回答女儿的问题。 “为什么?”他的女儿继续问道,“而且,为什么你告诉他,他可以帮助这个——这个——小东西。这——这根本就不可能。” 老人用沉思的眼光看着她。 “为什么不可能呢?”他说道,“你还记得那些的歌词吗?在黑暗中,是什么样的灯具被赋予了天命,去引导那些蹒跚摸索的孩子们,‘瞎子的天赋。’上帝回答道。” “杰弗里就具有这种——瞎子的天赋。所有孩子都具有这种天赋,只有当我们长大以后,我们才丧失了它,我们才把它从身上扫除出去。有的时候,当我们很老了,一些微弱的光亮也会重新点燃我们,但是,这盏灯在孩提时代燃烧得最亮。这就是为什么我想,杰弗里可能会对它有所帮助。” “我不理解。”兰开斯特太太无力地喃喃道。 “我也不理解。那个——那个孩子遇到了麻烦,他希望——希望得到解脱。但是,怎样才可以得到解脱?我也不知道,但是——想起来真可怕——它把心都哭出来了——这个孩子。” 这次谈话后的一个月,杰弗里患上了一场非常严重的病。那时东风刮得非常猛烈,而且,他也不是一个很强壮的孩子。医生摇着头说孩子的病已经非常严重了,而对温伯恩先生,他更为坦白,他明白地承认已经没什么希望了。“这个孩子活不长了,不管如何努力。”他又补充道: “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患有严重的肺病。” 在看护杰弗里的时候,兰开斯特太太开始慢慢地感觉到那个——别的孩子的存在了。刚开始的时候,那些哭泣声和风声还不大能分得清楚,但是,渐渐地,它们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毋庸置疑。最后,兰开斯特太太在死一般的寂静中也听到了:那是一个孩子的哭泣声——阴暗,无望,令人心碎。 杰弗里的状况越来越坏了,在昏迷的时候,他不停地。一次又一次地对那个孩子说话:“我真的希望可以帮助你离开,我真的希望!”他叫道。 昏迷过后,杰弗里就陷入了沉睡之中,他非常平静地躺着,呼吸沉重,似乎已经毫无知觉了。除了耐心等待和密切注视之外,再也不能做什么了。接着是一个平静的夜晚,空气清新且宁静,没有一丝风。 突然,孩子惊醒了,他睁开了眼睛,绕过他的母亲朝门口望去。他试图说些什么,母亲弯下腰听他喃喃低语: “好的,我就来。”他小声说道,接着,又昏睡了过去。 母亲突然感到无比的恐惧,她穿过房间跑到她父亲那里。在他们身旁的某个地方,有个孩子在大声笑着,笑得非常开心,而且满足,银铃般的得意洋洋的笑声在房间里回荡。 “我很害怕,我很害怕。”她呻吟着。 他用手围住她、保护她。突然猛地刮来一阵狂风,使得他们两个都吃了一惊,但是,狂风过后,留下的,又是刚才那种死一般的宁静。 笑声停止了,一阵微弱的声音慢慢地向他们爬过来,非常微弱,几乎都听不到了,但是,它越来越响亮,直到他们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来,那是脚步声——轻微的、慢慢离开的脚步声。 噼啪,噼啪,它们走了——那些熟悉的、拖拖拉拉的、细细的脚步声。然而——肯定没错——突然,又有另一个脚步声加了进来,它走得又迅速又轻快。 接着,它们用一致的步伐,一起朝着门口走去。 往下,往下,往下,经过门口,关上门,噼啪,噼啪,看不见的孩子的脚步一起往前走着。 兰开斯特太太疯狂而绝望地听着。 “它们是两个——是两个!” 她的脸色由于恐惧变灰了,她朝着角落里的婴儿床扑去,但是,她父亲温柔地阻止了她,并指着远处。 “在那里。”他简单地说道。 噼啪,噼啪——声音越来越微弱、模糊。 最后,是——无边的寂静。 吹声哨子,我就会来到你身边 “既然整个学期都结束了,我猜你很快要动身了,教授,”他们互相挨着落座以后,一个不是本故事中人物的人对本故事里的教授这么说。他们是在圣詹姆斯学院的招待大厅里,参加一个宴会。 教授年轻、优雅,而且说话用语考究。 “是的,”他说:“我的朋友们让我这个学期开始打高尔夫球,我打算去东海岸——具体地点就是伯恩斯陀(我想您知道此地),住一个星期或者十天,去提高我的球艺。我希望明天出发。” “噢,帕金斯,”他另一边的邻座说道:“如果你去伯恩斯陀,我希望你去看一看圣殿骑士团分团领地的遗址,告诉我你认为今年夏天在那儿进行发掘有没有什么好处。” 就像您所猜测的,说这话的是一个从事古代文物研究的人,但是,因为他只在这个故事的序幕阶段出现过,没有必要说出他的名号。 “当然可以,”帕金斯,就是那位教授,说道:“如果您能向我描述一下那个遗址的位置,我回来的时候就会尽我所能告诉您那片遗址的情况;或者,我也可以写信告诉您有关情况,如果您能告诉我,您那时可能在什么地方的话。” “不用那么费心,谢谢。我只是想到要把家人带到那个方向去度假,又忽然想起英国圣殿骑士团分团领地只有非常少的一些做过恰当的研究策划,我或许可以有机会在休假的时候做点什么有用的事情。” 教授对于把做圣殿骑士团分团领地的研究策划称之为有用的事情嗤之以鼻。他的邻座继续说道: “那个遗址——我怀疑地面上是否还有什么显示出来,现在必定非常靠近海滩下面。您知道,海水沿着那一块海滩侵蚀得很厉害。从地图上看,我想它应当在离地球客栈大约四分之三英里的地方,在小镇的北端。你打算住在哪儿?” “哦,事实上,就在地球客栈,”帕金斯说,“我在那儿预订了一个房间。别的地方都住不进去了,似乎大部分出租房屋在冬天都关闭了。他们告诉我,我能订到的唯一一种房间实际上有两张床,里面没有一个角落能再摆下另一张床,还有诸如此类的话。不过我必须有一个相当大的房间,因为我要带一些书去,并且打算做一点工作。虽然我并不想在我目前可以称之为书房的屋子里有一张空床——更不用说两张了,但是我想,在我短暂逗留期间可以将就着住。” “你房间里另外还有一张床,帕金斯,你把这说成是将就着住呀?”坐在他对面的一个直爽的人说道,“喂,我说,我去用那张床;给你做个伴儿。” 教授哆嗦了,但是尽量礼貌地笑着。 “欢迎,罗杰斯;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高兴的了。但是,我恐怕你会觉得相当沉闷;你不打高尔夫,是吗?” “不打,谢天谢地。”粗鲁的罗杰斯说道。 “那么,你看,我不写作的时候,就很有可能在外面的高尔夫球场上,那就像我说的,对你来说相当沉闷,我恐怕是这样。” “噢,我不知道!那个地方肯定会有某个我认识的人;但是,当然,如果你不想要我跟你一起住,说出来好了,帕金斯。我不会生气。事实——就像你老是告诉我们的,从来不会是恼人的。” 帕金斯的确小心地维持着礼貌,严格地遵循着事实。罗杰斯先生有时利用他所知道的这些特点,这真让人害怕。帕金斯的胸膛中现在起了厉害的冲突,这使他有一会儿不能做出回答。沉默结束的时候,他说道: “那么好,如果你想知道确切的事实的话,罗杰斯,我告诉你,我正在考虑我说到的这个房间是否确实有足够大,能让我们两个人舒服地住下;你是否(注意,如果不是你逼着我,我不会说)不会继续做某种对我的工作造成妨碍的事情。” 罗杰斯大声笑了。 “说得好,帕金斯!”他说,“说得对。我保证不会妨碍你的工作;你不要为这件事烦恼。不,如果你不想要我跟你住,我不会去;但是我想我应当好心地跟你去,把鬼赶开。”这时,人们可以看到他朝邻座使眼色,并且用胳膊肘轻轻碰了邻座一下。人们也可以看到帕金斯脸红了。“请你原谅,帕金斯,”罗杰斯继续说,“我不应该说这话。我忘了你不喜欢随便谈论这些话题。” “好,”帕金斯说:“因为你提到了这件事,我坦率地承认,我的确不喜欢随意谈论你所谓的鬼的话题。一个像我这种职位的人,我发现,”他继续说着,声音提高了一点儿,“在认可现在关于这些问题的流行观点方面,怎么小心都不过分。如你所知,罗杰斯,或者说,如你应当知道的,因为我想我从来没有隐瞒过自己的观点——” “没有,你当然没有隐瞒你的观点。老伙计。”罗杰斯低声插话道。 “——我坚持认为,对那类东西可能存在的观点做出让步的任何表现都等于放弃与否定所有我奉为最神圣的信念。但是我恐怕自己并没有赢得你的注意。” “专心致志的注意,这事实上是布林伯大夫说的。”罗杰斯打断了他的话,十分急切地想表现得准确,“但是我请你原谅,帕金斯;我打断了你的话。” “不,没有关系,”帕金斯说,“我不记得布林伯;或许他在的时候,我尚未出世。但是我不需要继续往下说了。我确信你知道我的意思。” “是的,是的,”罗杰斯很急促地说道,“就是这样。我们将在伯恩斯陀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充分探究它。” 我复述上面的对话,试图表现出这段对话给我的印象。那就是帕金斯是一个有点儿婆婆妈妈的人——或许相当啰唆,说话办事琐琐碎碎,而且,唉,完全缺乏幽默感。但是,同时,对于他确定无疑的东西又是无所畏惧而忠诚的,是一个极其值得尊敬的人。不管读者们是不是推断出了这么多,这确实就是帕金斯的性格特点。 第二天,帕金斯就像他希望的那样,从他的学院动身了,到达了伯恩斯陀。他在地球客栈受到了欢迎,确实安顿在我们听说过的那种摆着两张床的房间里,而且赶在睡觉以前把他的工作资料整整齐齐地安放在一张宽大的桌子上,这张桌子占了房间靠外面的那端,三面环绕着朝向海边的窗户。那就是说,中央的窗户直面大海,左边和右边的窗户分别面向北边和南边的海滨。南边能看到伯恩斯陀村。北边看不到房子,只看得见海滩和它后面低矮的悬崖。紧挨着它前边,有一片粗糙的草地——不太大,星星点点散布着旧锚、旧起锚机和诸如此类的东西;再往前是一条宽宽的路,再往前是海滩。不管地球客栈和大海之间最初的距离是多少,现在它们相距不超过60码。 客栈里其他的人自然是来打高尔夫球的,但也包括极少数几个需要做一些特别介绍的人。最惹人注目的人物或许是伦敦一个俱乐部的秘书,嗓音中气十足,音量大得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并且持有强硬的新教徒观点。在他参加了教区牧师举行的宗教仪式以后,这一点很容易发现。教区牧师是一个可尊敬的人,他喜欢一种独特的宗教仪式,不顾东盎格鲁的传统,尽其所能毅然将这种仪式保留下来了。 帕金斯教授最主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有勇气,他到达伯恩斯陀之后的第二天,把白天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用来进行他所谓的提高球艺的运动,他和这个威尔逊上校一起。下午——这个提高的过程该不该受责备,我不能肯定——上校的脸色显得如此红,甚至帕金斯都对跟他一起离开球场回去的想法感到踌躇。他很快地偷偷看了一眼那撇竖起的小胡子和那张血红的脸,然后他决定让茶和烟草的影响去对上校起作用,那样更明智,晚餐以前他们必定也会相遇。 “今晚我可能沿着海滩回去,”他细细思量以后说道,“是的,看一眼——会有足够亮的光线来看——狄斯尼说到的那个遗址。顺便说一句,我不知道遗址确切的位置在哪儿,但我忍不住希望会无意中发现它。” 我可以说,这一点他做到了,一点也不夸张。因为在他谨慎地从球场走到鹅卵石海滩时,他的一只脚踩到了一株荆豆根,还踩到了一块相当大的石头,他跌倒了。他站起来,察看着周围的情况,这时他发现自己站在一块有点儿破裂的土地上,上面有小的凹陷和土墩。当他去仔细检查后者的时候,证明只是嵌在灰泥里的燧石,并且随着草皮一起渐渐增高。他正确地得出了结论,即他必定站在圣殿骑士团分团领地的遗址上,他曾许诺来看它的。探测者的铲子似乎不太可能得不到报偿,因为足够多的基础可能就留在下面并不深的地方,会给总体策划提供很多想法。他模模糊糊记起圣殿骑士习惯于建筑圆形教堂,这个遗址曾经属于他们,他想起他附近一系列特殊的圆丘和土墩确实显得是被安排成某种圆圈的形状。 几乎没有人能抵挡住这种诱惑,即在跟他们自己的专业离得很远的领域内,尝试进行一点业余研究。只是为了满足这种心理,那就是显示出,只要他们认真开始研究,他们会多么成功。不过,我们的教授,即使他有一点儿这种普遍的愿望,他还是真正急切地想帮狄斯尼先生的忙。于是他小心地在他注意到的圆形区域内踱着步,在笔记本上写下它的大略面积。然后,他继续察看一个位于圆圈中心以东的椭圆形的突起物,在他看来,这似乎可能是一个平台或者一个祭坛的底部。在它的一端,北端,有一块草皮没有了——被某个男孩或是别的什么动物弄掉了。他认为,或许应当探测这里的土壤以找到砖石结构的证据。 于是,他掏出小刀,开始把土刮到一边去。现在又有了另一个小发现:他刮的时候,一部分土掉了进去,于是露出了一个小小的洞穴。他一根接一根地点亮火柴,想帮助自己看清这是个什么样的洞穴,但是风太大了,火柴都被吹灭了。不过,他用刀子轻轻叩击着、刮着它的边缘,他就能辨别出,这必定是在砖石结构里的一个人工的洞穴。 它是矩形的,它的边缘、顶部和底部,即使实际上没有涂灰泥,也是光滑而规整的。当然,它是空的。不!他抽出小刀的时候,听到了一声金属的叮当声,他把手插进去,碰到了一个圆柱形的物件,这个物件躺在洞底。他很自然地把它捡了起来,当把它拿到光亮的地方——这光亮正在迅速消失,他能看见它也是人造的——一个大约四英寸长的金属管子,而且显然很有些年头了。 到帕金斯弄清楚这个古怪的物件里再没有什么其他东西的时候,天已经太晚,也太黑了,他不可能再做任何进一步的探究了。他已经做的工作是如此出乎意料地有趣,他决定第二天再多牺牲一点儿白天的时间做考古学研究。那个物件他现在已经稳稳当当地放在口袋里,它必定有一点儿价值,对此他很肯定。 往回走之前,他最后看了一眼四周,景色荒凉而庄严。西方有一抹淡黄的光,照着球场,看得见球场上有几个人影在朝俱乐部会所走去,还有蹲踞在海岸边的圆形石堡,阿尔德西村的灯火,每隔一定距离就被防波堤横着隔断的一带白沙,堤上的树木黑压压的,大海模糊而温柔地呢喃着。从北边吹来的风是苦涩的,但是他朝地球客栈走去的时候,风吹的是他的背部。他快速地走过鹅卵石海滩,脚下咔嗒作响,脚步跌跌撞撞。 他走到了沙滩上,沙滩上除了每隔几码就要过防波堤之外,走起来既平稳又安静。他朝身后看了最后一眼,估量一下自己在离开圣殿骑士教堂遗址后已经走过了多少距离。这时,他看见有个人影在他走过的路上走着,可望是个伴儿,这个人的形状极其模糊,似乎在极其努力地想赶上他,但是却几乎没有朝前进一步。我的意思是说那个人的动作显得像是在奔跑,但是他和帕金斯之间的距离实际上却没有缩小。因此,帕金斯想着他肯定不认识那个人,等那个人赶上来会是荒唐的。他开始思忖,在那个荒凉的海滩上,只要你可以选择自己的伴儿,有个伴儿的确很受欢迎。 在他还很无知的时候,他曾经读到过在这种地方的相遇故事,这些故事甚至到现在都简直是不敢想的。可是,他继续想着这些故事,直到他到了客栈,而且特别想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在大多数人的孩提时代都曾经刺激过他们的想象力。“现在我在梦里看见基督徒走了,只走了很少一点路,忽然他看见一个恶魔穿过田地来与他见面。”“我现在应当怎么办?”他想道,“如果我朝后看,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清晰地衬着黄色的天空,而且看见它有角和翅膀,怎么办?我不知道自己应当站住还是跑开。幸运的是,后面的那个绅士不是那种东西,现在他似乎与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离我一样远。那么,以这种速度,他不会像我那么快地吃到晚饭;而且,天哪!现在还不到一刻钟了。我必须快跑!” 事实上,帕金斯只有很少一点时间来换衣服。他在晚餐时看到上校,平和——或者是那位绅士能够控制的与之类似的东西——已经又一次占据了那位军人的胸膛,晚餐以后打桥牌的时候,这种平和也不会被战争所取代,因为帕金斯是一个非常高雅的玩家。因此,快十二点的时候,他从桥牌桌边离开,他感到自己这个晚上消磨得非常满意。而且,甚至在地球客栈里待两个星期或者三个星期长,生活也能在类似的状况下忍耐下去。“特别是,”他想道,“如果我能继续提高我的球艺的话。” 他沿着通道走的时候,遇到了地球客栈里擦靴子的人,那个人停住了,说道: “请原谅,先生,刚才我刷您外套的时候,有什么东西从口袋里掉出来了。我把它放进了您的橱柜抽屉里,先生,就在您的房间里,先生——一根管子或者那类东西,先生。谢谢您,先生。您会在您橱柜抽屉里找到它,先生——是的,先生。晚安,先生。” 这段话让帕金斯想起了他那天下午的发现。怀着相当大的好奇心,他就着蜡烛光翻来覆去地看着它。它是青铜的,形状很像现代的狗哨;事实上,它就是一个狗哨——是的,它肯定是一个狗哨——它确实就是一个狗哨,不是别的东西。他把它放到唇边,但是它里面满是细细的、结成块的沙或土,敲它没有用,必须用刀子才能把它弄松。帕金斯一向有整洁的习惯,这次也不例外,他把土清在一张纸上,把纸拿到窗边,把土倒出去。打开窗扉的时候,他看见夜色清朗,他停下来一会儿,看着大海,注意到一个滞留在外的漫步者站在客栈前的海滩上。然后,他关上窗子,对伯恩斯陀的人这么晚还逗留在外有一点儿吃惊。 他又把哨子拿到烛光下面。噢,上面确实有一些刻痕,而且不止是一些刻痕,而是字母!稍稍擦一下就能相当清晰地看到上面深深刻着的铭文,但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下以后,教授不得不承认,对他来说,它的意思就像伯沙撒墙上的文字一样难懂。哨子前面和后面都有文字。一面是这样的: 另一面是这样的: “我应当能够把它认出来,”他想道,“但是我觉得我的拉丁文有点生疏了。开始考虑它的意思的时候,我不相信自己甚至还认识哨子这个词。长的那一句看来的确很简单。它的意思应当是:‘这是谁,谁来了?’噢,查明真相的最好办法显然是为他吹这个哨子。” 他试着吹了一下,又突然停住了,吃了一惊,但是对自己吹出的音调很满意。它有一种无限遥远的音质,而且,声音虽然柔和,但是不知怎么的,他觉得方圆几英里之内都一定能听见。它似乎还是一种有力量(很多香味有这种力量)在头脑中形成画面的声音。有一瞬间,他清晰地看见了一幅景象:夜晚一片宽阔、黑暗的广袤空间,一丝清新的风吹拂着,中间有一个孤独的身影——怎么会有这幅景象,他说不出来。如果这幅画面不是被一阵突然吹向窗扉的劲风弄碎的话,他或许会看见更多,这阵风如此突然,他不由得抬眼看去,正好看见黑暗的窗格外有什么地方一只海鸟的翅膀发着白光忽地闪过。 哨子的声音让他非常着迷,他忍不住又试了一次,这次更大胆了一些。声音比以前稍稍大了一点儿,或许并不大,重复吹哨子打碎了幻象——没有画面随着声音出现,而他半是希望画面能出现。“但是这是什么?天哪!什么能在几分钟之内使风吹起来!多么大的风!那儿!我知道那个窗钩没有用!啊!我想就是如此——两枝蜡烛都灭了。这风足以把屋子撕成碎片。” 首要的事是把窗子关上。你可以想象二十个帕金斯在与那个小小的窗扉搏斗,或者想象他似乎在被一个强壮的夜盗往后推着,风的压力就有这么大。它一下子就把所有的窗户吹开了,窗户砰地一响,然后又自己关上了。现在要重新点燃蜡烛,看看风造成了什么损失——如果有什么损失的话。没有,似乎没有什么问题,甚至窗扉上的玻璃都没有破碎。但是噪音显然至少把客栈里的一个成员闹起来了:能听见上校穿着袜子的脚在楼上的地板上重重地走着,而且他还发着牢骚。 虽然风起得很快,但它却没有很快消歇。它继续在客栈里呼啸而过,而且风声不时升高成一种凄惨的号叫,就像帕金斯客观地指出的,它可能使一些爱幻想的人感到很不舒服;一刻钟以后,他又想道,甚至是缺乏想象力的人,如果没有这风声,也会更快乐一些。 是风,是打高尔夫造成的兴奋,还是对圣殿骑士团分团领地遗址的调查研究,使得帕金斯醒着,他不能肯定。不管怎么样,他继续醒着,时间长得足以幻想(我恐怕就像我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常常会有的情况)他自己是所有致命的身体机能失调的牺牲者;他会躺着数心脏的跳动,确信心脏随时会停止工作,而且会严重怀疑他的肺、脑子、肾脏等等——这些怀疑他确信随着白天的到来都会被驱散,但是,这些念头直到那时还是不能撇开。但是想到别的某个人和他处境相同,他找到了一点同病相怜的安慰。离得很近的一个邻房的人(黑暗中不容易说出他所在的方向)也在床上辗转反侧。 下一个阶段,帕金斯闭上了眼睛,决定利用每一个机会睡觉。这时,过度兴奋又用另外一种形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那就是产生画面,画面的确出现在一个试图睡觉的人闭着的眼前,而且常常很不合他的品位,以致他必须睁开眼把画面驱赶开。 帕金斯在这件事上的经历非常令人沮丧。他发现呈现在他眼前的画面连续不断。当他睁开眼的时候,画面自然没有了;但是,再闭上眼的时候,画面又重新形成了,而且又活动起来,比以前既不更快些,也不更慢些。他看见的是这样: 一片长长的伸展着的海滩——中间是鹅卵石,边上是沙子,每隔很短的距离就被防波堤所隔断,防波堤向下延伸到海水边,堤上,树木黑压压的——事实上,这幅景色十分像他下午走过的那条路上的景色,没有任何地标,它不能从那里被区分开来。光线暗淡,有一种暴风雨欲来时的感觉,时间是深冬的晚上,微微下着一点冷雨。 在这个凄惨的舞台上,一开始看不见演员。然后,远处,一个活动着的黑色物体出现了;再过一会儿,可以看出那是一个男人,他奔跑着、跳跃着,四肢并用地爬上防波堤,每过几秒钟就急切地朝后看一下。他跑得越近,就看得越明显,他不仅是急切,而且甚至是被恐怖吓着了,虽然他的脸分辨不出来。另外,他几乎快筋疲力尽了。他继续跑着,每一个新障碍物似乎都比前面的那个旧障碍物更让他难以越过。 “他会越过下一个吗?”帕金斯想道,“它看上去比其他的更高一些。”是的,半是爬着,半是撞着,他的确越过了,整个人一股脑儿跌到另一边(离旁观者更近的那一边)。在那儿,他似乎真的不能站起身来了,他蜷缩在防波堤下不动,用一种痛苦而急切的神态朝上看着。 迄今为止,造成这个奔跑者如此恐惧的原因并没有显示出来,不管那原因是什么;但是,现在,开始看得见它了,远远的,在海滩上面,有什么淡颜色的东西扑闪着,以极快的速度没有规律地来回运动。它也很快地变大了,原来,它是一个裹着惨白织物的形体,织物随风鼓动着,它的形状不太清楚。它的动作中有什么东西使得帕金斯在闭着眼的时候很不愿意看见。它会停下,举起胳膊,把身体弯向沙滩,然后俯身穿过海滩,跑到水边,又跑回来。然后,挺起身来,再次以一种令人目瞪口呆而且令人恐怖的速度继续向前。终于,这个追赶者从左至右扑过来,扑到离防波堤上那个奔跑者蜷缩着的隐身处只有几码远的地方。到处扑腾了两三次以后,它停了下来,站直了身子,双臂高举,然后朝防波堤急冲过去。 帕金斯总是在这个时候没有决心把眼睛继续闭着。虽然他对于视力初发障碍、大脑过度工作、抽烟过量以及诸如此类有很多担忧,但终于还是决定点亮蜡烛,拿出一本书,醒着度过这个夜晚,这总比受这种不停歇的幻觉的折磨要好。他已经很清楚地看出来了,这只能是他那天走路和思考所引起的一种病态反应。 火柴在火柴盒上的刮擦和火柴的光亮必定惊起了某种夜行动物——老鼠或是别的什么——他听见它窸窸窣窣地从他床边的地板上急跑过去。天哪,天哪!火柴灭了!真愚蠢!但是第二根燃烧得更好一些,于是蜡烛点着了,书也拿出来了。帕金斯聚精会神读书,直到一种有益健康的睡眠向他袭来,而且他很快睡着了。因为,在他有规律而且谨慎的生活中,这大约是第一次忘了把蜡烛吹灭,第二天早晨八点他被叫醒的时候,烛台上还有一点微光闪烁着,小桌子上很悲哀地被一堆蜡烛油弄脏了。 早餐以后,他待在房间里,最后整饰一下他的高尔夫球装——机运又一次分配了上校做他的搭档——这时一个女仆走进来。 “噢,如果您愿意,”她说,“您想要您床上再有条羊毛毯吗,先生?” “啊!谢谢你,”帕金斯说,“是的,我想我愿意要一条。天气似乎可能变得很冷。” “我应当把它放到哪张床上,先生?”她问。 “什么?噢,那张——我昨晚睡过的那张,”他说,用手指着。 “哦,是的!请您原谅,先生,但是您似乎把两张床都试了试,无论如何,我们今儿早上得把两张床都整理好。” “真的吗?多么荒唐!”帕金斯说,“我肯定从来没有碰过另外一张,除了放一些东西在上面。它看上去真的像有人睡过一样吗?” “哦,是的,先生!”女仆说,“嗯,所有东西都弄皱了,而且扔得到处都是,如果您能原谅我,先生——我得说,很像什么人过了很糟糕的一个晚上,先生。” “天哪,”帕金斯说,“哦,我把行李打开的时候,可能把床弄得比我自己想象的更乱。我很抱歉,我肯定给你添了额外的麻烦。顺便说一下,我在等一个朋友——一个从剑桥来的绅士——他不久就会来,而且会占用它一两个晚上。那没有什么关系,我想,是吗?” “噢,是的,肯定没关系,先生。谢谢您,先生。我肯定这一点也不麻烦,先生。”女仆说着,离开了,咯咯笑着和她的同事说去了。 帕金斯出发了,下定决心去提高他的球艺。 我很高兴地报告他在这件事上进步如此迅速,上校本来对与这个搭档第二天的运动前景颇有怨言,但随着上午时间的流逝,上校变得相当亲切、健谈起来;他的声音在平地上隆隆响起,正如我们自己的一些小诗人所说的:就像某种低音钟在大教堂的塔楼里轰鸣。 “昨天晚上那风,真特别,”他说,“在我老家,我们会说是某个人吹哨子把它招来的。” “你们会这么说,真的!”帕金斯说,“在你老家现在还流行着这种迷信吗?” “我不知道关于迷信的问题,”上校说,“约克郡海滨,还有丹麦和挪威,他们全都相信这个;我的经验是,告诉你吧,这些乡下人坚信的东西,世世代代坚信的东西,一般都有点根据。不过,该你击球了。”(或者不管可能是什么:打高尔夫球的读者得会在适当的间歇里想象出合适的题外话。)谈话又开始的时候,帕金斯稍稍有点儿犹豫地说: “关于你刚才说的,上校,我想我应当告诉你我自己在这些问题上的观点是很坚定的。我,事实上是一个坚定地不相信所谓的‘超自然物’的人。” “什么!”上校说,“你想告诉我你不相信预知能力,或者鬼,或者任何这一类的东西吗?” “不相信任何这一类的东西,”帕金斯坚定地回答道。 “好,”上校说,“但是那样的话,对我来说,你一定比一个撒都该人(撒都该人是古代犹太教一个派别的成员,该教派否认死人的复活、灵魂的存在、来世和天使等。)好不了多少。” 帕金斯正要回答说,按照他的意见,撒都该人是他在《旧约》中读到的最明智的人;但是他对于那部作品里是否提到了这些人觉得有点儿怀疑,于是他宁愿对于这种谴责一笑而过。 “或许是这样,”他说,“但是——这儿,把我的球杆给我,小伙子!——对不起,请等一下,上校。”一个短暂的停顿,“好,关于吹哨子招来风的问题,让我来告诉你我的有关看法。事实上,人类还没有彻底了解控制风的自然法则——至于渔民或诸如此类的人,自然喽,则根本都不了解。人们看见一个有怪癖的男人或女人,或者可能是一个陌生人,在某个特别的时刻,总是站在海滩上,人们听到他或她吹哨子。不久以后,一阵大风就刮起来了;一个会看天象的人或者一个有气压计的人就能预报这种情况。渔村里朴素的渔民没有气压计,只知道预知天气的几条简单规律。于是,人们就认为是我上面所假定的那个怪人招来了风,而且,那个怪人也就会很急切地抓住能招风的名声,还有什么比这更自然的呢?现在,以昨晚的风为例:很凑巧,我自己那个时候正在吹哨子。我吹一个哨子,吹了两次,风明显就像回应我的召唤似的起来了。如果任何人曾经看见我——” 听话的人对这种长篇大论有点不耐烦,而帕金斯,我恐怕他已经有点儿不知不觉地用上了演讲的口气;但是,上校听了他最后一句话,顿住了。 “吹哨子,你?”他说,“你用的是哪种哨子?先击球。”他们的谈话停顿了一下。 “关于你问的那个哨子,上校,它是一个相当奇怪的哨子。我把它放在我的——噢,没有;我想起来了,我把它留在我房间里了。事实上,我是昨天找到它的。” 然后,帕金斯讲述了他是怎么发现哨子的,上校听了以后咕哝着表示不满,并且发表意见说,如果换了他自己,他对于使用一个属于一帮罗马天主教徒的物件就会很谨慎,一般说来,可以肯定,你永远不知道那些人可能会干出什么事来。他从这个话题又岔到教区牧师的罪行上,牧师上个星期天发出了通知,说星期五是圣托马斯节,教堂十一点会有礼拜。这件事还有其他类似的行动,在上校的思想中形成了一个坚定的假设,那就是教区牧师即使不是一个耶稣会士,也是一个隐藏着的罗马天主教徒;而帕金斯虽然在这方面并不那么很乐意附和上校的看法,却也并不和他争执。实际上,他们上午一起相处得非常好,双方都没有提到午餐以后要分开的话。 下午,两个人继续打高尔夫,玩得很好,或者至少可以这么说,好得足以在薄暮降临以前,让他们忘掉所有别的事情。直到天色暗下来,帕金斯才记起自己打算在遗址那儿再做一些调查;不过,那一点也不太重要,他思忖着。哪天调查都一样;他最好和上校一起回去。 他们转过屋角的时候,一个男孩以最大速度向上校冲来,上校几乎被他撞倒了,然后,这个男孩并没有跑开,而是紧紧抓住上校,喘着气。上校自然先是说了斥责的话,但是,他很快发觉这个男孩因为恐惧而几乎说不出话来。询问一开始毫无用处。这个男孩喘过气来的时候,开始号啕大哭,并且仍然紧紧抱住上校的腿。他最后终于被拉开了,但继续号哭着。 “你到底出了什么事?你干了什么?你看见什么了?”两个男人问他。 “噢,我看见它从窗户外面向我招手,”男孩痛哭着,“我不喜欢它。” “什么窗户?”上校生了气,说道,“来,打起精神来,小伙子。” “就是旅馆前面的窗户,”男孩说。 帕金斯这时想送男孩回家,但是上校拒绝了。他说,他想把事情弄清楚。像这个人那样,让一个男孩如此受惊吓几乎是危险的。如果真的是有人跟这个男孩开玩笑,那么这人应该为此吃点什么苦头。通过一系列提问,他弄清了事情的经过:这个男孩和其他一些男孩在地球客栈前面的草地上四处玩耍;然后,他们回家喝茶,男孩正要走,这时,他偶然抬头看了看窗户,就看见它在朝他招手。它似乎是一个人影,就他所知,穿着白衣——看不见它的脸;但是它朝他招手,它不是个好东西——不是说它不是个好人。房间里有灯吗?没有,他想那儿看上去好像没有灯。是哪个窗户?是最顶上的那个,还是二层的那个?是二层的那个——是那个两边有两个小窗户的大窗户。 “很好,小伙子,”又问了几个问题以后,上校说,“现在你跑回家去。我想那是什么人想吓你一下。下一次,要像一个勇敢的英国小伙子,你就扔一块石头——噢,不,不要那样做,而是,你去和侍者说,或者去和店主辛普逊先生说,而且——是的——说我建议你那么做。” 男孩的脸上现出某种怀疑的神色,对于辛普逊先生会不会愿意听他的抱怨感到怀疑,但是上校显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继续说: “这是六便士——不,我看见这是一先令——你离开这里回家,不要再想它了。” 男孩怀着激动的感谢心情匆匆走了,上校和帕金斯转到地球客栈的前面,去侦察情况。只有一扇窗户对于他们所听到的描述给出了答案。 “噢,真奇怪,”帕金斯说,“那个小伙子说到的显然是我的窗户。你能上去一会儿吗,威尔逊上校?如果有任何人擅自进入我的房间,我们应当能看见。” 他们很快走到了通道里,帕金斯做出要开门的动作,但是接着他停住了,在口袋里摸着。 “这比我想的更严重,”他说,“我现在记起来今天早晨出发的时候,我锁了门。门现在锁着,而且,钥匙在这儿。”他把钥匙举了起来。“现在,”他继续说道,“如果仆人们习惯在白天人不在的时候进屋去,我只能说那——噢,我一点儿也不赞成。”他意识到自己有点儿激动,忙着开门(门确实锁着),点蜡烛。“没有,”他说,“看起来没有什么不正常。” “除了你的床。”上校插话说。 “对不起,那不是我的床,”帕金斯说,“我不用那张床。但是看上去的确像有什么人在和它开玩笑。” 的确如此:衣服被捆扎了起来,而且扭在一起,乱成一团糟。帕金斯沉思着。 “事情肯定是这样的,”他最后说,“我昨晚打开行李的时候把衣服弄乱了,他们那以后没整理。或许他们进来整理,那个男孩从窗户里看见他们;接着,有人把他们叫走,他们就把门锁上了。是的,我想事情肯定是这样的。” “那么,按铃问一问,”上校说,帕金斯认为这个办法可行。 女仆来了,长话短说,她发誓说早晨这位先生还在房间里的时候,她已经整理过床了,那以后再也没来过。没有,她没有另一把钥匙。辛普逊先生,他保管着钥匙;如果有任何人上来过,他会告诉这位先生的。 这真是个谜。调查显示没有任何贵重的东西被拿走,帕金斯记得桌子上小物件的摆放安排,都整齐如初,这足以使他相当肯定没有人拿这些东西恶作剧。此外,辛普逊夫妇证实白天他们两个没有谁把房间的另一把钥匙交给任何人。帕金斯这个公平的人也没有在店主、店主妻子或者女仆的态度中发现任何内疚的痕迹。他更倾向于认为那个男孩欺骗了上校。 上校在晚餐的时候乃至整个晚上,都异乎寻常地沉默着,若有所思,当他向帕金斯道晚安的时候,粗哑地低声说道: “晚上如果你需要我的时候,你知道我在哪儿吧?” “什么?是的,谢谢你,威尔逊上校,我想我知道;但是我不太可能会打扰你,我希望。顺便说一下,”他加了一句,“我给你看我说到的那个古老的哨子了吗?我想还没有。喏,它在这儿。” 上校小心翼翼地在烛光中翻来覆去地看着。 “你认得出这些铭文吗?”帕金斯把哨子放回去的时候,问道。 “认不出,在这个光线下面认不出。你打算把它怎么办?” “噢,我回剑桥的时候,会把它交给那儿的某个考古学家,看看他们对它有什么看法;很有可能,如果他们认为它值得保留,我可能把它送给某个博物馆。” “呣!”上校说,“你可能是对的。我所知道的是,如果它是我的,我会直接把它扔到海里去。说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我知道得很清楚,但是我希望它会让你知道学无止境。我希望这样,我肯定它会这样。祝你晚安。” 他转身走了,留下正打算说话的帕金斯一个人在楼梯底下,不久,两个人就在各自的卧室里了。 由于某些不幸的意外,教授房间的窗子上既没有遮帘也没有幕帘。前一天晚上他几乎没想到这点,但是今晚一轮上升的明月看来完全可能会直射着他的床,而且可能后来会把他弄醒。他注意到这一点的时候,很是气恼。但是,他以一种我只能嫉妒的灵活性成功地搭起了一幅临时窗帘,用的是一块火车上用的毯子,几个安全别针,一根手杖和一把雨伞,这些只要搭在一起,就能完全把他床上的月光挡住。然后,他很快舒舒服服地躺到了那张床上。他读了一本有点儿严肃的书,书长得足以产生明显的睡眠的愿望,他昏昏欲睡地环视了一下房间,吹熄了蜡烛,躺到了枕头上。 他必定熟睡了一个小时或者更长时间,这时突然哗啦一声响,极讨厌地把他震醒了。他立即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他精心搭建的窗帘倒了,非常明亮的、如霜的月光直射到他脸上。这太恼人了。他有可能起床再把窗帘搭起来吗?或者,如果他不起来重搭,就那么凑合着睡? 有几分钟他躺着,考虑着这两种可能性;然后,他急速地翻身,睁大眼睛,屏住呼吸躺在床上听着。他肯定,就在屋子对面的那张空床上,有一声响动。明天,他要让人把它移走,因为必定有老鼠或是什么东西在上面戏耍。现在安静了。不!骚动又开始了。有种沙沙声和摇动声:这肯定是任何老鼠都弄不出来的。 我自己能想象出一点儿教授的迷惑和恐惧,因为我三十年前曾在一个梦里看见过同样的事情发生;但是读者或许很难想象,看见一个人影突然在他明知是一张空的床上坐起来,那对他是多么可怕。他一跃而起,下了自己的床,一个箭步冲向窗户,那儿放着他唯一的武器,用来搭窗帘的手杖。结果表明,这是他做得最糟糕的一件事,因为空床上的那个人,以一种突然而平滑的动作,从床上溜下来,双臂张开,站在了两张床之间,挡在了门前。帕金斯看着它,恐惧而困惑。不知怎么的,冲过它身边,从门中逃出去的念头让他无法忍受。他不能忍受——他不知道为什么——碰到它;至于它碰到他,他宁愿跳窗户,也不愿这样的事情发生。它这时站在暗影里,他看不见它的脸是什么样子。现在它动了,俯身向前,他突然意识到,既有些恐惧又有些轻松地意识到,它必定是瞎的,因为它似乎是用裹住的双臂在四处胡乱摸索着。它半转过身子,突然察觉到了他刚刚离开的那张床,于是朝床飞扑过去,俯下身,在枕头上摸索着,它摸索的样子让帕金斯不寒而栗,因为他生平从未想到过那竟然是可能的。很短的几秒钟以后,它似乎知道这张床是空的,然后,它向前移动到有光的地方,面对着窗户,它第一次显示出了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帕金斯非常讨厌别人问到这个,不过有一次他的确描述过它的几分模样,我正好听见了。我推断他记得的主要是它的那张恐怖的、极其恐怖的、弄皱了的亚麻布的脸。他在那张脸上看到的表情,他不能或者不愿说,但是它的恐怖几乎让他发疯,这一点却是肯定的。 不过,他没有时间把它看得更久一点。它以一种骇人的速度移到了屋子中间,它摸索着、摇摆着的时候,它身上织物的一角拂过了帕金斯的脸。他没能,虽然他知道发出一个声音是多么危险——没能控制住,发出了一声厌恶的叫喊,这立即给了那个搜寻者一个线索。它应声朝他飞扑过来,他半个身子从身后的窗户仰出去,声嘶力竭的一声接一声地叫喊起来。那张亚麻布的脸朝着他自己的脸紧紧地猛扑过来。就在这时,几乎就在最后一瞬,救星来了,你可能已经猜出来了:上校破门而入,正好及时看见了窗户边那可怕的一幕。他跑近前的时候,两个人影只剩下了一个。帕金斯昏迷着向前倒在屋子里,他面前的地板上是一堆乱糟糟的床单。 威尔逊上校什么也没问,只是忙着把所有别的人都挡在屋子外面,把帕金斯弄回床上;他自己,裹了一床毯子,这晚剩下的时间就睡在了另一张床上。第二天一早,罗杰斯到了,若是他在一天以前到,就不会这么受欢迎了。三个人在教授的房间里举行了长时间的磋商。磋商结束时,上校食指和拇指间夹着一个小物件离开了旅馆大门,他把那物件掷进了大海,他那强壮的胳膊能把它掷多远就掷了有多远。此后,一股燃烧东西的烟雾从地球客栈后面的房子里飘了起来。 我必须承认,他们到底为旅馆的员工和房客拼凑了什么样的解释,我并不记得。对于教授精神错乱的怀疑不知怎么的被消除了,旅馆也并没有落下一个鬼宅的名声。 如果上校没有来干预此事,帕金斯会出什么事?对于这个问题没有太多疑问。他要么可能会从窗户上掉下去,要么会丧失理智。但是,那个来回应哨声的怪物除了恐吓还会做出什么,并没有很明显的迹象。除了那些它用来把自己包裹成一个身体的床单,它似乎没有任何实体的东西。上校记得在印度出过一桩类似的事,他认为如果帕金斯靠近它,它真的也做不出什么,它唯一的威力就是恐吓。整个事件,他认为,可以用来证实他对于罗马教堂的观点。 真的没有什么更多的要说了,但是,正如你能想象得到的,教授在某些问题上的观点不像过去那么斩钉截铁了。他的神经也受到了折磨:他甚至到现在都看不得一件白色长袍一动不动地挂在门上,冬日的黄昏,看见一个稻草人竖在田地里,也会让他不止一夜难以成眠。 别墅一夜 细细想来,那一晚,我走过了十或二十余座暖和舒适的谷仓和棚屋,也没有找到一个中意的地方,因为伍斯特郡的小巷全都偏僻而又泥泞。直到天快黑时,我才在一座满是泥水的小花园里发现了一座空荡荡的别墅,离大路有一段距离。那天早些时候曾下过倾盆大雨,四处蔓延的果树还在滴着水呢。 屋顶看上去完好无损,里面似乎也没有理由不干爽宜人——无论如何,也该像我在其他任何地方可能发现的那样干爽。 我主意已定,先往路这头仔细望了望,再往路那头仔细望了望,然后从衣服衬里抽出一根铁条,撬开了门。那扇门只用一把挂锁和两个锁环把守着。里面,黑暗潮湿而又浓重。我划着一根火柴,借着晕圈围绕的光亮,看见前方什么地方有个黑黝黝的通道口。就在那时,火柴嗞啦爆响着熄灭了。尽管在这样阴沉的时刻,在如此偏僻的巷子里,我几乎没有理由害怕会有什么过路人,可我还是小心翼翼地关好了门。随后,我又划着一根火柴,蹑手蹑脚地走入通道,来到通道尽头的一间小屋里。虽然窗户已用木板堵死,但这里的空气却更加清新一些。而且,屋里还有一只生了锈的小炉子。考虑到天很黑,谁也不会见到烟火,我用随身带的刀子拆下一块护墙板,很快便在一撮明亮、细小的火上煮起了茶,烤起了白天下雨时淋湿的水汽蒙蒙的衣服。不一会儿,我在炉子里堆满了木头,将我的靴子放到最容易干的地方,然后,伸直身子,准备睡觉了。 我肯定没有睡多久,因为我醒来时,炉火依然烧得正旺。躺在不平的木地板上可不容易睡上很长时间,因为身体发麻,稍稍一动就会醒来。我翻了一下身,正打算接着睡时,听到了通道里的脚步声,吃了一惊。我在前面说过,窗户已用木板堵死,小屋里也没有其他门,甚至都没有可供藏身的碗碟橱。我相当坚强地想到,现在已别无他路,只有坐起身来,正视现实了,那也许意味着被押回伍斯特监狱。两天前我刚刚从那里出来,而且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急于重新在那儿露面。 陌生人并不着急,但不多一会儿,他在火光的吸引下,慢悠悠地走入了通道。当他走进时,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在一个角落里缩成一团,而是径直走到炉子旁,暖起手来。他浑身湿淋淋的。我想,即便在这样一个雨夜,也不会有任何人比他更湿了。他没戴帽子,笔直的头发在眼睛上端滴着水,落在余烬中,怨恨地发出了咝咝的响声。 我立刻想到他并不是合法公民,而是另一个像我一样的流浪汉,一位马路绅士,于是,我同他打了声招呼,没过多久我们就聊了起来。他不停地抱怨着又冷又湿的天气,在炉火旁缩着脖子,牙齿不住地打战,脸上一片死白。 “没错,”我说,“这,这可不是上路的好天气啊。可我琢磨,这座别墅并不经常有人光顾,这还是座蛮不错的别墅嘛。” 屋外,苍白麻木的向日葵和又高又粗的杂草在雨中摇曳着。 “过去呀,”他说,“这个郡里没有比这更牢固的小屋了,也没有比这更漂亮的花园了。这儿曾是一间正规的小客厅。可眼下没人会住在里面了,就连流浪汉们也很少会在这里歇脚了。” 许多乞丐习惯待的地方,你会看到破衣烂衫、罐头和零碎食物,可这儿什么也没有。 “怎么会这样的?”我问。 他答话前发出了一声十分不安的叹息。 “鬼,”他说,“鬼。他原来住在这儿。这是个极为悲伤的故事,我不想说给你听了,反正结局是他淹死了,在那个贮水池里。他浑身是泥,漂着,他们将他拉了上来。有人看到池里漂着一个人,有人看见他在学校拐角处,等着他的孩子。他好像忘了他们都是如何死的,结果自己也淹死了。有人说他在这间别墅里来来回回、来来回回地走动。他们只要一听见他在门前来来回回踱步,就怎么也睡不着,就像得了天花似的。他确确实实已在那个池子里淹死了,可现在他又在走动。” 陌生人说完又发出了一声叹息。他走动时,我听到水在他靴子里咯吱咯吱地响。 “可像我们这号人迷信可不行,”我说,“我们要是见到鬼就糟了,这样一来,许多雨夜我们就只好躺在马路上了。” “是啊,”他说,“是啊,这可完全不行。我本人从没有信过什么鬼魂走动。” 我笑了笑。 “我也不信,”我说,“不管别人有没有见过鬼,我可从没有见过。” 他又一次以那古怪的样子看了我一眼。 “是啊,”他说,“希望你永远不会。有些人不会。穷人没钱投宿已经够艰难的了,鬼还来吓唬他们。” “让我睡不踏实的是铜币,而不是鬼魂,”我说,“如今啊,那些有钱的,爱管闲事的家伙,要想得到一夜的休息都不容易。” 水依然不停地从他的衣服上渗出来,流得满地都是,一股阴湿的气味从他身上升起。 “我的天哪,伙计,”我大声说,“你总也干不了吗?” “干?”他发出了一阵咳嗽似的笑声。“干?我永远都干不了……不管雨天还是晴天,冬天还是夏天,像我们这样的都干不了。明白了吧!” 他将两只沾满泥的手伸进火中,一直伸到腕关节,凶猛而又疯狂地望着。我抓起我的两只靴子,惊叫着冲进了外面的黑夜里。 悄悄话 迈尔斯·本顿第一次见到那矬子是在火车上。当时他正独自坐在一间二等车室里,去城里的办公室上班。那矬子走进了他的车室,在另一个角落里坐了下来。本顿从眼角瞥了他一下,见他长得很丑,背上长着一个偏在一侧的隆块,面貌黝黑,或者说肮脏得像个土地爷般的吉普赛人。他头戴一顶软绵绵的黑宽边帽,帽子向下耷拉着,把整整半个脸都遮了起来。他身上穿的是一件比他的身子更长的黑大衣,一直拖到地板上。 本顿立刻就闻到一股子气味。说实在的,那是一股实在唯有在最贫贱的农家院子里才会闻得到的恶臭,本顿确切无误地推断出了它的来源。尽管烟灰缸里的那些陈腐的烟草散发出干枯而又刺鼻的气息,而且从污秽的车站上带来的臭气仍然流连不散,但是,相比之下,在这个驼背来到之前,车室里的空气简直好像洒过香水似的。外面的天气非常寒冷,可是本顿也顾不上这个了。他站起身来把窗子打开,把它往下拉得好让空气把他的那个旅伴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臭味刮回去。然后他又无可奈何地把那张被风吹得拍动不已的报纸收起来,身子往后一靠,再把领子向上翻起,借以抵挡那股突如其来的寒风,同时在心里暗暗地诅咒那个臭气冲天的矬子,因为这家伙把“他的”车室玷污了。 五分钟以后,本顿打定主意要换一间车室,以便远远地离开那个发出刺鼻恶臭的家伙,而且也不必忍受这难熬的刺骨寒风了。但是他刚打定主意,火车上的检票员就来到了。他把车室的门向旁推开,随即就把他的那张熟悉而又亲切的脸蛋伸了进去。 “早上好,先生,”他用轻松活泼的口气向本顿打招呼,对车室里的另一个旅客他只是用眼睛瞟了一下。“请您把车票出示一下。” 本顿掏出车票递给检票员检查。就在这当口,他满意地看到,检票员皱起了鼻子,满腹狐疑地嗅着这里的空气,而且好奇地打量着那个驼背人。本顿收回了自己的车票,检票员转向角落里的那个矬子。“劳驾……你的车票……先生……”他带着一种不以为然的神态,把那个小矬子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 那驼背人从耷拉着的黑帽子下面抬起头来瞅着他,并且龇牙咧嘴地笑了笑。他的两眼就像鸟儿的眼珠子那样乌黑贼亮。他眨巴着眼睛,示意让检票员俯下身来。他显然想同检票员说几句悄悄话。他并没有想要把火车票拿出来的样子。 检票员愠怒地皱紧了眉头,但是他仍然弯下身子,把耳朵凑近那个矬子的脸。矬子用沙哑的喉咙里发出来的母鸡叫似的咯咯声,在他耳边悄悄地说了起来,检票员侧着耳朵听了一会。本顿此时实际上觉得,那个驼子在向检票员的耳朵里悄悄地灌输肮脏的秘密时,正在高兴地哈哈大笑呢。他几乎能够听见那驼子在说:“淫猥的明信片!肮脏透顶的画片!” 检票员的神色顿时起了变化,他的脸孔冷冷地板了起来。 “嘿嘿!”本顿暗暗地想道。“这个下贱坯子没有车票。这下他可要倒霉了。” 可是情况并非如此。检票员对那个讨厌的小矬子一句话都没说,却直起身子转过来对本顿说起话来了。“对不起,先生,”他说道,“这是一间私人车室,我只好请您离开这里。” “可是,”本顿惊愕得透不过气来,他简直难以相信。“几年来我一直乘坐在这间车室里,以前它从来都不是——呃——从来都不是一间‘私人’车室!” “对,先生,也许是这样,”检票员说,可是他不为所动。“不过如今它是一间私人的车室了。隔壁的那个车室里,只坐着一两位先生。我确信,坐在那儿和坐在这儿是一样的。”他为本顿打开了车门,摆出一副“谅你也不敢和我争辩下去”的架势。“请吧,先生?” “哎,好吧,”本顿逆来顺受地想,“我刚才也正想调换一个地方呢。”然而,他从驼背人身旁走过的时候,却用挑衅的眼光盯住他,对那顶软不溜秋的帽子的顶部狠狠地瞪了一眼。那矬子似乎觉察到这点。他抬起头来,咧开了嘴,头歪在一边,朝他狞笑。 本顿快步走出车室来到过道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见他妈的鬼!”他大声咒骂起来。 “你在说什么,先生?”检票员问道,说话间他早就沿着走道大摇大摆地走过去了。 “没什么!”本顿没好气地回答,随即走进了检票员要他去的那间烟雾弥漫、拥挤不堪的车室。 就在第二天早晨,本顿鼓起勇气(他以前从来就不是一个很有勇气的人),拦住了那个检票员,问他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儿。那个小矮个儿算是个什么东西?像他那种奇形怪状的龌龊小人有什么权利把整个车室包下来归他一个人独用? 检票员听了这话回答说:“呃?有一个驼背?你能肯定他是在这列火车上吗,先生?自从这列火车辟为上下班专用车以来,它就从来不设什么私人车室或者包用车室之类的东西!说到驼背嘛——嘿!” “但是,你总该记得你要我离开我乘坐的车室——就是这间车室——这件事情吧?”本顿执拗地追问道。 “有过这种事情?你在和我开玩笑吧,先生?”检票员温和地放声笑了起来,随手把车室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不等本顿回答就笑盈盈地大步走开了,留下本顿一个人愣在那儿摸不着头脑。 “哎哟,我从来没碰到过这种怪事!”这位月票乘客忧心忡忡、自言自语地咕哝着。他搔了搔头皮,接着他就用达观的态度吟咏起他还依然记得的一首小调中的一两行歌词来。那是他母亲在他小时候常常唱给他听的一首小曲里的两行歌词: 我看到了一个并不在那儿的人。…… 本顿和那个散发着污水般恶臭的驼背的矬子再次相遇的时候,本顿几乎已经把他全都给忘记了。那是大约在三个月后的一天。春天刚刚来临。为了想要好好地享受一下明媚的阳光,本顿决定一改往常在办公室里吃三明治当午饭的习惯,到布尔和布什小酒店里去喝一杯晌午酒。 整个酒店显得很拥挤,只有其中的一个角落是个例外。但是本顿却直到他挤进了那个角落里以后,才明白为什么没有人到这里来——说得确切些,他才明白为什么这儿只坐着一个人:不是别人,那正是穿着黑大衣、戴着软绵绵的宽边帽的那个矬子。他坐在一只凳子上,畸形的驼背对着酒店里的那些老顾客。就在本顿一眼瞥见他的时候,他又闻到了那股恶臭。 显而易见,别的顾客都已经觉察到了就像从粪坑里散发出来的那股臭味——本顿惊异地看到,他四周至少有十几对鼻孔都皱缩了起来——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对此有所抱怨。更令人惊异的是,没有一个人试图侵占处于酒店一角的那个矬子的领地,也就是说,除了本顿以外,谁都不想那么做。 本顿屏住了呼吸向前走去,用指关节在驼子所坐的位子左面的柜台上响亮地敲击起来。“伙计,来一品脱啤酒,要最好的。” 酒店侍者迎了上来。他满脸堆笑,把手伸向啤酒唧筒,并且在龙头下面放上一只杯子。可是就在这个当口,那个驼子用头微微地做了一个动作,表示他想说几句话……这一切本顿以前都曾见到过。这时候,由于他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店伙计和那个头上戴顶软不拉耷的帽子的矬子身上,酒店里各种各样的声音——人们的谈话声,硬币的叮当声,杯子的碰撞声——似乎全都在他周围沉寂下来了。酒店侍者似乎把头缓缓地俯向驼背人,在那个面目可憎的矬子向店伙计发出秘密指令时,本顿又一次听到了古怪的咯咯作响的耳语声。 本顿觉得又好奇又害怕,他怀着一种近乎恐惧的心理观察到了那个肥胖的店伙计脸上发生的变化,听到了啤酒唧筒发出的嘶嘶声,看到了满满的一杯啤酒从柜台下面端了上来……可是它竟然噗地一声放在驼子的面前!酒店伙计直愣愣地瞪着两眼,把手伸到了本顿的鼻子前面:“那儿是半美元的酒,先生。” “可是……”本顿喘着气,嘴巴张开又合上。他简直无法相信。他手里早就拿着一枚硬币,打算用它来付酒钱,可是现在他把手缩了回去。 “半美元,先生,”酒店伙计一面恶狠狠地重复了一遍,一面从本顿的那只正在缩回去的手里抢走了那枚硬币。“请您坐到那边去好吗?这边人太挤了。” 本顿把自己的目光从店伙计的脸上猛然收回到他那如今已是空无一物的手上,又从自己的手上移到了坐着的那个驼子身上。就在这时候那矬子也把头扭向本顿,龇牙咧嘴地狞笑起来。本顿意识到的只是他那宽宽的帽檐下的一对贼亮的、鸟儿一样的眼睛——而不是他们周围的那一片黑暗。忽然其中的一只眼睛一眨巴就闭上了,那矬子转回头继续喝他的啤酒。 “可是,”本顿声嘶力竭地再次向酒店老板提出抗议,“他喝的是我的啤酒啊!”他伸出手去一把抓住酒店主人高高卷起的那只袖子,跟在他身后走着,直到由于顾客们太挤才使他不得不松手。店老板终于又转过身来。 “啤酒吗,先生?”他那胖乎乎的脸上又堆起了笑容,“当然啰——这儿是半美元的酒,先生。” 随着本顿狂暴并且近乎歇斯底里地从人群里挤到门口,酒店里嘈杂的声响又忽然传到了他的耳中。本顿从自己的眼角里注意到,那个矬子也离开了酒店。一大群渴极了的人早就拥进了他刚才在酒店占据过的那个角落。 在酒店外面清新的空气里,本顿瞪大着两眼急切地扫视着繁忙的街道,然而却又有点儿害怕见到他正在搜寻的那个人影。不过那矬子显然早就消失在稀薄的空气里了。 “这个天杀的家伙!”本顿突然怒气冲天地破口大骂起来。有一个路过的警察非常奇怪地直盯着他看。 他恼怒地注意到,在他回办公室去的路上,那个警察一直紧盯在他后面。 第二天中午,本顿就像运动员听到了起跑的枪声那样一下子窜出了办公室。他几乎一路奔跑着穿过了四条马路,前往布尔和布什小酒店。在途中,只是为了要扶正一下领带,并把头上的那顶圆顶硬礼帽歪戴得再气势逼人一些,他才在一家商店的橱窗前停留了一会。像以往一样,这个地方人群拥塞,但是他毫不迟疑地穿过人群,来到了酒店。他首先查实了这儿的空气很新鲜——因而他明白,那个驼背的矬子确确实实不在里面。 酒店老板立刻就注意到了他。“掌柜的,请来一杯啤酒。呃,”——他压低了嗓音——“要是你不介意,我要跟你说句话。” 店老板非常信任地从柜台上探过身来,本顿把声音压得更低。对着他的耳朵悄悄地问道:“呃,他是什么人——呃——就是那个小矬子?他大概是当地的什么头儿吧?这个人非常——古怪——是不是?” “什么?”酒店老板问道,脸上露出一副茫然不解的神色向周围探寻着。“你说的是谁呀,先生?” 按理说,这胖乎乎的店老板脸上流露出来的那副毋庸置疑的困惑神色,早就把本顿需要了解的一切全都告诉给了他。但是本顿偏偏硬是不肯相信——即使这已经是他的第二次类似的经历了,“我说的是那个驼背。”他不顾一切地放大了嗓门,“就是那个戴着一顶软绵绵的黑帽子的矮个儿。他昨天还坐在酒店里的那个角落里——那个家伙浑身臭气冲天,还把我的啤酒都喝掉了!你当然还记得他的吧?” 酒店老板缓缓地摇着头,皱起了双眉,然后对着一群站立着的人们喊了一声:“乔,你过来一下。”一个头戴布帽子、身穿花呢上衣的五大三粗的汉子从喧闹的人群里出来,走到柜台旁边。“乔,”酒店老板说,“昨天吃午饭的时候你也在这儿。你有没有见到一个——呃,——一个——什么样的人呀,先生?”他转过头来问本顿。 “一个戴着软绵绵的黑帽子的驼背矬子,”本顿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心里不免担忧起来。“他昨天坐在酒店的那个角落里,身上发出一股子死老鼠一样的臭气。” 乔思索了一会儿,说道:“你能肯定自己没有认错酒店吧,伙计?我是说,我们这儿是不会有乞丐或者怪人上门的。哈里是不会让他们进来的,是吗,哈里?”他问酒店老板。 “是啊,他说得对,先生。怪人我可受不了。我决不让他们进来。” “可是……这儿就是布尔和布什小酒店。你说是吗?”本顿几乎是结结巴巴地说出这句话来的,同时他朝四下里到处张望着。他觉得自己说起话来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困难。 “是啊,先生,”店老板哈里回答说。这时候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并且乜斜了眼睛打量着本顿。 “可是——” “对不起,老兄,”粗壮的乔断然地说道,“你认错了地方。那一定是别的一家酒店。” 乔说完就和店老板一起别转头去不再理他。在本顿看来,他俩的神态有点儿不自然。本顿随即心神恍惚地离开了柜台向门口走去,而且觉得他们俩的眼睛一直在盯着自己。此刻,他记忆中的那些古老的歌词又在他头脑里出现了: 今天他又不在那个地方—— 啊,我多么希望他会离我远去! “等一下,先生!”店老板大声叫嚷起来,他突然想起了本顿的来意,“那么你还要不要喝杯啤酒啊?” “不要!”本顿粗声粗气地回答,接着他又情不自禁地加上一句,“你就把啤酒给他去喝吧!——等下次他进来的时候……” 在接下来的大约一个多月里,本顿的身上出现了一些变化。在无论哪一个以前了解他的人看来,这些变化显得非常惊人。别的暂且不说,首先,他已经完全打破了两个由来已久的习惯:第一,他早上乘火车去上班时,不再待在他的车室里看报纸了——将近九年来他一直这么做的——如今,在他旅途中的前半个小时里,他总是沿着长长的过道徘徊,眼睛不住地向每个车室里面张望,脸上露出一种迷茫和歉然相夹杂的奇怪表情;第二,他已难得再在办公室里吃午饭了,而是经常出外到街上去逛荡,走到了哪一处方便的酒家就到哪个酒家去喝上一杯,啃它一块三明治。(但是他再也不到布尔和布什小酒店里去了,虽然他始终设法散步到这家酒店附近;要是有人对他特别感兴趣的话,也许就会发现本顿在密切地注意着这家酒店,简直好像在对它进行着监视似的。)夏季渐渐地来临,然而本顿一直为之担忧的那个怪人却并没有再次露面,他也就不再把这件事情挂在心头,认为它只是属于人们所说的“白日梦”之类的现象而已,尽管他以前从来也没有经历过这种怪事。夏季进入了高峰,藏在他心头的隐忧也随之慢慢地淡去。到了后来,他确信自己的那些白日梦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可是他想错了…… 如果前两次的无妄之灾只是些梦幻而已,那么他的第三次遭遇就只能被认为是一场噩梦了! 七月里,假期渐渐临近,本顿早就在一个设备豪华、费用昂贵的海滨胜地为自己的妻子预定好了度假的地方。那儿离开他称之为家的那个中部地区的小镇很远。他们夫妇俩每年都要去那里度假。这一年一度的“纵情畅游”能够让本顿尽情地沉湎于平日里抑制着的那种逃避现实的幻想之中。在整整两个星期里,他可以假装自己并不只是个区区职员而已,而在他周围一起度假的那些人也会以为他的那些假想是事实,从而使他更加陶醉于这类假想之中。 他迫不及待地等着假日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傍晚。这个时刻终于让他盼来了。他乘上那列上下班的专车回家时,心里感到异常兴奋。明天他就可以去海滨游乐、去晒日光浴了。行李箱子都已打点停当,票也已经买好。今天晚上好好休息一下——然后,明天一早……他在走进前门的时候,还快活得直吹口哨,可是一跨进门厅,他的口哨就吹走了调。他神情沮丧地停下脚步,皱起鼻子嗅了起来。他大声地说:“嗬,一定是排水管又出毛病了。”但是这种可恶的气味有点特别,他觉得这气味很熟悉——这真是一个不祥之兆。顿时,也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本顿觉得自己颈后的毫毛全都竖了起来。凭空里有一股彻骨的凉意直向他袭来。 他从门厅疾步走进起居室,那儿的空气似乎更加难闻。他又停了一下,霎时间,脑海里闪现了可怕的记忆。他明白了这种恶臭到底是怎么回事,也想起了自己以前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曾经有过这种经历。 他看见一顶非常熟悉的帽子——一顶软绵绵的黑色宽边帽子!它被随随便便地扔在他自己的那把安乐椅的椅背上。突然,他觉得整个房间在他的四周旋转了起来! 他好像被人施了催眠术,一味呆呆地盯着那顶帽子——它变得越来越大,膨胀到后来简直快要把整幢房子、把他的整个大脑全都给塞满了,但是,他竭力把自己的目光移开,打破了这种着了魔的状态,楼上的卧室里传来了一阵低弱而又柔和的声音:一阵痛苦——抑或是欢畅——的哼唧声。接着他又惊恐地听到了一阵下贱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轻微的咯咯声,他清楚地回想起了自己以前曾经听到过这种声音。于是他就挣脱了那无形的镣铐似的震惊,不顾一切地冲上楼去。 “埃伦!”他大叫着把卧室的门推开,此时正好传来了第二阵哼唧声——顿时,他的两腿怎么也站不稳了,就连忙用手扶着墙壁才没有倒下去,因为卧室里的景象对他不啻是狠狠的当头一棒! 那个驼背全身一丝不挂,四肢伸开俯卧在本顿的床上,他的那个畸形的背上青筋绽露,肮脏得令人恶心。他的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向前披散在埃伦雪白的乳房上,他那污秽不堪的双手犹如两只螃蟹似的在埃伦拱起的肉体上挪动着。埃伦则闭着眼睛,张开了嘴唇气喘吁吁。她浑身都呈现出放荡不羁的轻佻和淫荡。她的那双纤纤素手痉挛地去抓那个驼背人蠕动着的无耻的大腿……本顿声嘶力竭地喊叫起来,疯狂地揪着自己的头发。他的眼睛快要从脑袋上蹦出来了。一瞬间,连时光都停止了。随后他猛然冲上前去,用手去抓那个驼背。他的体内爆发出一股巨大的能量,正义和复仇的全部力量都集中在他那勾起了的手指上——可是就在这一刹那,驼子从床的另一边滑了下去,本顿没能把他抓住。矬子用难以想象的速度飞快地穿上衣服,趁着本顿像个醉汉似的在房间里跌跌撞撞地跑上来抓他的当儿,返身从床上一掠而过,活像一只灰色的蝙蝠。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脸又凑近了埃伦的面孔。就在那驼背跃下地板,并且从房间里窜出去的时候,本顿又听到了那种不堪入耳的轻微的咯咯声。 本顿怒火中烧,气得什么都顾不上了。他没注意到妻子的眼睛突然眯成一条缝,也没注意她的眼睛上出现了一层透明的薄翳。正当他冲上去追那个驼子的时候,埃伦伸出了一条赤裸裸的腿,存心让他绊了一下,使他猛地摔了出去,跌倒在楼梯的平台上。 他站起身来,倚在平台的栏杆上直喘粗气,这时候,矬子早就到了门厅口,他的帽子仍然耷拉在他那奇形怪状的肩膀上。矬子抬头朝他瞟了一眼,在帽子阴影的映衬下,他的两颗眼珠就像一对令人望而生畏的宝石。驼子出得门来,把门在身后轻轻地掩上,此时此刻,这个备受折磨的户主看到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驼子的那对无所不知的眼睛又可恶地对他眨了一下! 过了大约三四十秒钟后,本顿追到了花园的门口。果然不出他所料,矬子早已踪迹杳然……在这以后的两个星期里,本顿常常竭力回想紧接在驼子离开以后他家里发生的那一幕情景。但是他怎么也找不到使他感到满意的解答。他想起了自己对妻子的胡乱指责,自己的恶语伤人;想起了妻子的显而易见的惊愕——可是她的惊愕反而使他更加火冒三丈;也想起了自己狠心地把她从这个房间追到那个房间去打她耳光以后,埃伦的那张红红的脸上露出的无比震惊的表情。他想起了埃伦的矢口否认,想起了她把自己反锁在浴室里以后的厉声叫骂:“疯子!疯子!”她叫骂了一阵以后,拎着早已打点好的箱子离开了。 他一直等到星期一——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都处于一种茫然不知所措的状态——才离开家门。他来到当地的一家铁匠铺子,买了一把锋利的意大利式的长刀……已经是第十四天了,本顿还在各条街上转悠。他浑身邋遢,满面胡须。他饥肠辘辘,但是他的意志非常坚定。他相信,总会在一个地方,总会在某一个地方,他能找到那个穿着大得不相称的外衣、戴着软不拉耷的黑帽子的矮矬子的。一旦找到了他,他就要把那柄长刀狠狠地全部扎进那个驼背的龌龊的肚子里,他要从那对令人恶心地眨巴着的眼睛里掏出那只邪恶的小猪猡的脑浆来!甚至当他黑夜里还在街上逛荡的时候,他的心目中仍然能够看见那对眼珠子像宝石似的闪着光,而且闪得那么迅速,那么明亮,里面充塞着满眶浊水;在本顿的鼻孔里,似乎还隐隐约约地残留着那个脸上长着这样的一对眼珠子的杂种所散发出来的恶臭。 此外,他母亲的那首小曲一直在他的脑子里萦绕: 我看到了一个并不在那儿的人。 可是,不,本顿不再希望那个矬子离他远去了。正好相反,他不顾一切地想要找到他! 十四天,十四天的疯狂和神志恍惚。但是在这疯狂的状态里,一个强烈的念头像烽火般地一直在熊熊燃烧。那到底是什么人,为了什么事,出于什么原因?本顿一无所知,而且他也不再想要知道了。可是,总会在一个地方,总会在某一个地方……从他经历了那天晚上清醒状态下的噩梦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二起,他每天早晨都像以往一样去乘那列上下班用的专车,并且徘徊在列车蜿蜒的过道上,恶狠狠地从一间间车室的窗口向里面张望。每天午饭的时候,他都在布尔和布什小酒店街对面的一家商店门口守候。直到它打烊时分才离开。在其余的那些时间里,他走遍了从家里到城里之间的每一个村庄的街道。因为总会在一个地方,总会在某一个地方……“家,”他辛酸地品尝着这个字眼的滋味。“家”——哈!真可笑!而且这一切都发生在度过了十一年琴瑟和谐的婚姻生活之后。忽然,他又想起了埃伦,接着想到了那个驼子,后来又想到了他们两个在一起时的情景……顿时,他的脑子里又闪出了一个新念头。 十四天了——连今天在内已经十四天了——今天正是星期六的晚上!要是这场噩梦从来没有发生过,他现在会在什么地方?当然,他会和他的妻子度完了假期,正一起乘着火车回家! 会不会—— 本顿看了看手表,双手不禁颤抖起来。八点五十分!只要再过十分钟,九点的那班火车就要进站了! 他急切地向四周环顾,却发觉已经来到了自己的家所在的那个镇上的小弄堂里,无情的现实又一次打破了他的计划。他眼睛里的那股子狂野的光芒慢慢地消失了。但当他意识到自己所在的这个弄堂离火车站只有几个街区时,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反常得出奇的微笑……埃伦和那个驼背在离开火车站的时候并没有看见他。埃伦脚蹬高跟鞋,身穿一套时髦的服装。那驼背则和往常一样穿着那件可笑的大衣,戴着那顶软绵绵的黑帽子。但是本顿却发现了他们。他俩手挽着手(这仍然显得完全不可置信),埃伦脸上容光焕发,宛若一个年轻的新娘,那个矮子则肮脏透顶、臭气冲天。本顿又一次听到了那不堪入耳的咯咯声,他躲在黑暗的店门口,气愤得胸口堵塞,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就在这一刹那间,矮子停下脚步,朝着本顿蜷伏的阴影里窥测。本顿诅咒着自己,向后缩了进去。尽管街上已经空空荡荡,此刻他还不想让人知道自己隐藏在这儿。 但是人家已经知道他在这儿了! 那驼子摆出一种古怪的骑士派头,把埃伦的手举到嘴边吻了一下。令人作呕地说了几句悄悄话。接着,当埃伦一言不发地顺着街道离开的时候,他又转过头来,用两只萤火虫般的眼睛向本顿所在的店门口探望。隐藏在里面的人再也耐不住了,他忽地窜将出来,手里高举着那把明晃晃的大刀。驼子惊慌失措地沿着鹅卵石大街飞奔而逃。那件大衣在他身后拍打着,就像一只巨大而又伤残了的飞蛾的翅膀。 本顿也飞奔起来,他怀着复仇的怒火撒开两腿,他们之间的距离在迅速地缩小,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离开那个奔逃着的驼子也越来越近了。他手里高举着长刀,随时准备给他致命的一击。 一转眼,那矮子拐过一个街角,闪进了一条小巷。本顿也紧跟着猛然冲进那条漆黑的巷子。他的鞋在鹅卵石上滑了一下,他就只得晃着身子立定,竭力想使自己的喘息缓和下来。 一片静寂…… 那个矮鬼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 不,他就在那儿——他蜷伏在墙脚下的阴影里,就像一只被逼得走投无路的耗子。 本顿冲上前去,他的那把刀子在刺向驼子的胸膛时画出了一道闪亮的弧圈。但是那个矬子宛若水银泻地般地倏然躲闪,只见他在本顿的胳膊底下把身子一蹲就钻了出去,又向着大街狂奔而逃。身后只留下他那可怕的咯咯声的一阵回音。 那种低弱的咯咯声把本顿狂烈的杀人欲望推到一个新的高潮。除了拼命追赶以外,他现在什么也顾不上了。他循着驼背的踪迹穷追不舍。他冲上了大街,可是,那辆出租汽车的灯光他没有看到,那辆出租汽车响亮的喇叭声他也没有听见——实际上,他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尖厉的刹车声和轮胎在地面上的摩擦声——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一阵漆黑的不省人事直向自己迎面扑来……那片漆黑的浑浊转瞬即逝。本顿从昏迷中悠然还魂,发现自己缩成一团,躺在街沟里。他脸上鲜血流淌,耳中隆隆作响。街道在他的四周一圈又一圈地旋转。 “啊,天哪!”他呻吟着,他说的话就像他的身体一样支离破碎,而且低微模糊。后来,他觉得街道平稳下来,不再旋转了。一阵可怕的钝痛从本顿的腰部向上延伸,直到他的头颈。他挣扎着,想要动一动身子,可是他不能动弹。他听见了杂沓纷乱的脚步声,就扭过头来,费力而又痛苦地把头伸出街沟。鲜血从一个撕裂了的耳朵上一滴一滴淌下来。他微微地摆动他的一条手臂,他的手指抽搐着。 “天哪,先生,你刚才在干什么——你刚才在干什么呀?”出租汽车司机急促而又含糊不清地问道。“啊,我的老天爷——老天爷,你受伤了——你受伤了。这不是我的过失啊——这可不是我干的呀!” “没……呃……关系,”本顿喘息着。他的下半身又爆发出了一阵新的疼痛,痛得他又快要昏过去了。“你就……只要把我——呃——抬到……你的汽车里,……医院或者……医生。” “好的,一定!”司机大声说着,马上跪下身来。 要是本顿的鼻子没有被鼻涕和渐渐变干的血堵塞住,他绝不会直到听见了从人行道上传来的可怕的咯咯声以后才知道那驼子还在场。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听到了那种声音以后,就使劲把撞伤了的头扭转过来,这使他又产生了一阵极其巨大的痛苦。他抬眼向上看去,在那顶软绵绵的帽子下面的阴影里,有两点亮光正往下盯着他。 “呃……我想,呃……你现在……该满意了吧?”他痛苦地问道,与此同时他的手在徒然地摸索着,渴望要拿到那把刀子,可是它已经落在街心里了。 接着他僵住不动了。尽管他的身子疼痛不堪——尽管他的伤痛疼痛难忍——但是,看到驼子缓缓地摇着他那遮在阴影下的脑袋,以此来对他断断续续地提出的问题作出否定的回答,本顿的整个身子、整个意识全部都僵住了! 本顿躺在街沟里,绝望地看着那些熟悉的伎俩——那些记忆中的以往的场面如今永不磨灭地印在他的脑海里了——又一次在他面前重演:驼子向出租汽车司机的耳朵里悄悄地灌输着肮脏的话语,他那贼亮的鸟眼睛眨巴着,心惊胆战的司机脸上迷惘的神色像灰白的泥土般地铺展开来。本顿不由得为之瞠目结舌,惊讶万状,恐怖得只会张大着嘴巴,甚至把他的极度痛楚都全忘了。看见出租汽车司机如梦游般地走回到他的汽车那儿,本顿觉得大街又开始在自己的周围旋转起来了。 本顿想要叫喊,但是他只能发出一声颤抖的咳嗽。他的手抽搐着摸到了那驼背的污秽的脚踝骨,他死命地抓住它不放。那矬子站在原地一动都不动,就像一块石头,就像一根铁桩。本顿挣扎着血肉模糊的身体,徒劳无益地想要站立起来。这时,他们周围的大街再一次平稳下来,不再旋转了。可是他站立不起来,他的背不听使唤,脊背上有个部位被车子撞断了。他咳嗽起来,接着又呻吟着松开了手。他的两眼再一次向上望去,眼光和那驼子的凝视相遇。 “请……”他说道。但是他的话淹没在突然启动的引擎声里、淹没在猛烈地倒转的车轮所发出的尖厉的打滑声里了。除了隐隐约约的出租汽车的巨大黑影和它的红色尾灯以外,本顿看到的最后一个场面就是:在那对邪恶的眼睛里,其中有一只倏然合上,以此来向他告别……几分钟后,警察来到了现场。这是得由他们处理的一件最为费解的人命事故。他们是被一个头发苍白、精神完全失常了的出租汽车司机的疯狂叫喊吸引过来的。 1408 作者按:和永远流行的埋活人的故事一样,每个写恐怖/悬念小说的作家至少应该写一个关于旅馆房间闹鬼的故事。这篇小说是我的这种故事,它唯一不寻常之处是我没打算写完它。我只写了三四页作为《抚摸恐怖》的附录,想让读者看看如何改初稿。起先我是想为那本书中胡扯的写作原则举个例子,但却有好事发生:那故事在引诱我,于是我把它全部写了出来。我认为不同的人会害怕不同的东西(例如,我从来不理解为什么秘鲁树蛇会让一些人毛骨悚然),而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就被它吓得够呛。它最初是作为有声读物《烟与血》的一部分出版的,在有声读物中听起来更让我害怕,吓得我魂飞魄散。旅馆里的房间本来就让人毛骨悚然,你不这么认为吗?我是说,在你之前有多少人睡过那张床,他们中多少人生病了?多少人发疯了?多少人可能会想读完放在床头柜抽屉里的圣经中的最后几节,然后在电视机旁边的衣橱里上吊?呵,总之让我们去看看,好吗?这是钥匙……你可以花点时间注意一下那四个无辜的数字(1、4、0、8)加起来等于多少。 它就在走廊尽头。 <er h3">一 迈克·恩斯林还在转门里,就看见海豚宾馆的经理欧林坐在大堂一张铺着软垫的椅子上。他的心一沉,也许我该带律师来,他这么想着。唉,现在太晚了。即使欧林决定在迈克和1408房之间再设一两个障碍,也不见得很糟,会有补偿的。 迈克走出转门时欧林正穿过大堂,伸出一只胖手和他握手。海豚宾馆在第六十一大街,离第五十大街不远,宾馆虽小但时尚。他把小旅行袋换到另一只手以便和欧林握手,这时,一对穿晚装的男女经过他身边。那女人金发碧眼,穿着黑色的衣服,身上淡淡的花味香水似乎是纽约的最佳总结。在夹层楼的酒吧,有人正在演奏《日与夜》。 “恩斯林生先,晚上好。” “欧林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欧林一副痛苦的样子,他看了看那小而时尚的大堂,好像在寻求帮助。在门口,一个男人正和他的妻子讨论戏票的事,而门卫带着耐心的微笑看着他们。前台,一个显然是在公务舱里待了很长时间,衣冠凌乱的男子,正和一个穿着黑色时髦衣服的女人在讨论订房间的事。一切都和平常一样。每个人都可以得到帮助,除了可怜的欧林先生,他已掉入了作家恩斯林的控制之中。 “欧林先生?”迈克提醒他。 “恩斯林先生,我可以请你到我办公室谈一会儿吗?” 好啊,为什么不可以,这可以增加关于1408房间的写作内容,为渴望读到他新书的读者铺垫不祥的气氛,而且不只是这些。尽管看了很多相关的背景资料,迈克·恩斯林一直不知道欧林有什么顾虑,现在他知道了。欧林确实害怕1408房间,也担心迈克今晚会出事。 “当然可以,欧林先生。” 欧林殷勤地伸手要帮迈克提包,“让我来。” “我提得来,里头没什么,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和牙刷。” “真的?” “真的,”迈克说,“我已经把幸运的夏威夷衬衫穿上了。”他笑着说,“可以驱邪的。” 欧林并没有笑而是叹了口气,这位穿黑色燕尾服打着整齐领结的矮胖男人说:“很好,恩斯林先生,请随我来。” 那宾馆经理在大堂里时似乎踌躇不决,几乎是不知所措。而在他的橡木镶板装的办公室里,似乎又有了自信。办公室墙上挂着几张宾馆的照片(海豚宾馆1910年就开始营业了,迈克不用查这个城市过去的报纸杂志资料就可以写到书里,但他查了),地板上铺着波斯地毯,两台落地灯发出柔和的黄光,办公桌上摆着一盏灯罩是菱形的台灯,旁边有一个雪茄盒,盒子边上放着迈克最新的三本书。当然全是平装本,他没出过精装本。迈克心想,我的东道主也在做调查研究。 迈克坐在办公桌前,他预计欧林会坐在办公桌后的椅子上,可欧林的做法让他惊讶。他坐在迈克旁边的椅子上,双腿交叉,倾身去够雪茄盒。 “恩斯林先生抽烟吗?” “不,谢谢,我不抽烟。” 欧林的目光转到迈克右耳上夹着的卷烟,那支卷烟醒目地突出来,就像以前说话风趣的记者夹在软毡帽上的卷烟。那支烟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了,以致迈克不知道欧林在看什么,接着他笑了,把烟拿下来,看了看,又看着欧林。 “九年没有抽了,”他说,“我有个哥哥死于肺癌,那以后我就戒了。夹在耳朵上的烟……”他耸耸肩,“我想部分原因是为了摆酷,部分是迷信,像夏威夷衬衫一样。或是像有些人把卷烟装进写着‘紧急时打碎玻璃’的小盒子里,摆在书桌上或墙上。在1408号房间可以抽烟吗,欧林先生?万一核战爆发我会想抽支烟。” “是可以抽烟的房间。” “好,”迈克高兴地说,“在晚上守更时可以少一个担心。” 欧林又叹了口气,但没了他在大堂里叹气时所带的那种忧郁。对,这是在办公室,迈克想,这是欧林的办公室,自己的地盘。即使在今天下午,迈克带着律师来和他见面时,他在办公室也显得镇定一些。当然了,如果在自己的地盘都不能掌控局面,在哪儿还能做到?欧林的办公室墙上有几张漂亮的照片,地板上铺着优质的地毯,雪茄盒里有优质的雪茄。从1910年开始,很多经理无疑都在这里开展了大量的业务。它以自己的方式运营着,就像纽约市,就像那穿着黑色露肩服的金发碧眼的女人和她的香水味,还有凌晨她那带着纽约光彩的对性爱的暧昧承诺。 “你仍认为我不能劝你放弃这个主意,是吗?”欧林问。 “我知道你不能。”迈克说着把烟夹回耳朵上。他不像那些戴五颜六色的软毡帽的作家那样用头油把头发涂得油光发亮,但他还是每天换卷烟,就像每天换内衣一样。耳朵后面容易出汗,一天下来把整支不能抽的卷烟扔进马桶之前,你可以看到卷烟薄薄的白纸上那淡黄色的汗迹,这会消除他抽烟的冲动。近20年的吸烟史——每天30支,有时40支,已离他远去了。他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抽那么多。 欧林拿起那一小叠平装书,“我真的希望你放弃。” 迈克拉开旅行袋侧袋的拉链,拿出一台索尼采访录音机,“欧林先生,你介意我录下我们的谈话吗?” 欧林摆摆手,迈克按下录音键,红色的指示灯亮了,磁带开始转动。 欧林此时正慢慢地浏览那叠书,读着书名。当迈克看到别人看他的书时,总是有一种很奇怪而复杂的心情:自豪、不安、开心、蔑视和羞愧。现在他已经没什么好羞愧的了,在过去五年里那些书让他日子过得不错,他不必和包装商分享利润(他的代理人称包装商为“书妓”,也许带着些妒忌)。他的第一本书大卖之后,只有傻瓜才会想念包装商。《法兰肯斯坦》上演之后,除了《法兰肯斯坦新娘》还有什么好做的? 他仍去爱荷华州,和珍妮·斯密雷一起搞研究。也曾和斯坦利·埃尔金在一个研究组共事过,他还曾立志出诗集,成为耶鲁大学的年轻诗人(在与他交往甚好的朋友或熟人圈里,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当宾馆的经理开始大声读出书名时,迈克后悔刚才不该用录音机来刺激欧林。随后,他听到欧林平稳的声调,想象着其中包含轻蔑。他不自觉地伸手触摸耳朵上的卷烟。 “《十个鬼屋十夜谈》,”欧林读道,“《十个闹鬼墓地十夜谈》,《十个闹鬼城堡十夜谈》。”他抬头看着迈克,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带着那个目的去苏格兰,更别提维也纳森林了,一切都可减税,对吗?调查闹鬼的地方就是你的工作。” “你有何高见?” “你对这些东西很敏感,对吗?”欧林问。 “很敏感,但不脆弱。如果你想借评论我的书来劝我离开你们宾馆——” “不,完全不是,我只是好奇。两天前我派白天当班门卫马瑟尔去买这些书,就是你第一次来这儿提出请求时。” “这是需求,不是请求,现在仍是如此。你听过律师罗伯逊先生说的新纽约刑法,更不用提那两个联邦民权法了,你无权拒绝提供我要的房间,如果我要某一间特定的房间并且它是空的。1408房没有人住,这些天1408房都是空的。” 但欧林先生的注意力并没有从迈克那三本书(都上了《纽约时报》最畅销书榜)上转移开,他第三次粗粗地浏览着那些书。柔美的灯光从薄薄的灯罩上反射下来,书的封皮上显现出紫色。比起其他颜色,紫色能让恐怖书籍更畅销,过去有人这么告诉迈克。 “直到今晚早些时候,我才有机会浏览这些书。”欧林说,“我一直很忙,通常都是这样。按纽约的标准来说,我们海豚宾馆是个小宾馆,但我们有90%的入住率,并且每个客人都有问题要解决。” “像我一样。” 欧林微微一笑,“你的问题有点特别,你和你的罗伯逊先生,还有你所有的威胁。” 迈克再次感到很生气。他没有威胁谁,除非罗伯逊先生本身算是威胁。他被迫让律师介入此事,就像一个人可能被迫使用撬棍来撬开生锈的箱锁,因为钥匙已对它不起作用了。 那上锁的箱子不是你的,有个声音在他脑中说,但州法律和国家法律不这么认为。法律规定海豚宾馆的1408房间如果他想住就可以住,只要事先没人入住。 他知道欧林正在看着他,仍带着那淡淡的笑,仿佛在逐字解读迈克的心理活动。这是一种令人不舒服的感觉,迈克觉得这是个事先没有料到的、令人不愉快的会谈。从他拿出采访录音机(这通常是带有胁迫性的)并开始录音后,他好像就一直在防御。 “欧林先生,恐怕我看不出来谈论这些有什么意义。我今天很累,如果我们有关1408房的争论确实完了的话,我想要上楼并——” “我看了一篇……呃,你怎么称它们,散文?故事?” 买单者,迈克这么称呼它们,但他不想在录音时说出,即使这磁带是他自己的,他也不愿意。 “故事,”欧林确定地说,“每本书我都读了一篇故事,鬼屋那本书中的《堪萨斯州的里尔斯比之屋》——” “啊,对,斧头凶杀。”那用斧头剁尤金·里尔斯比一家六口的家伙至今仍未落网。 “正是。还有你花了一个晚上在阿拉斯加州的自杀情侣的墓地露营那篇——人们一直说在西特卡镇看到的——和你在戈特比城堡那篇。这些确实很有意思,也让我吃惊。” 迈克支起耳朵,仔细地捕捉他对十夜谈系列书籍的那种隐隐的轻蔑感,在他极温和的评论中捕捉。毫无疑问,他并没听到轻蔑的意思。迈克发现世界上没有人像坚信自己在做实地调查的作家那样偏执,但他不信欧林没有轻蔑之意。 “谢谢。”他说,“我猜读者会这么认为。”他瞥了一眼采访录音机。通常,录音机小红眼般的指示灯都是盯着别人,看他敢不敢说错话。而今晚它似乎在看着迈克自己。 “噢,是的,我表示敬佩。”欧林轻拍着那叠书,“我想看完……但我看的是写作,我喜欢的是写作。看到你在戈特比城堡做的非超自然探险时,我竟然笑了;也惊讶地看见你文如其人,确实很敏感。我原以为会充满暴虐。” 迈克硬着头皮听欧林讲下去,这是欧林“像你这么好的女孩在这种地方干什么?”的变相劝说。欧林这有礼貌的宾馆经理,招待穿着晚礼服出去过夜生活的女人,雇退休的高瘦男人穿着燕尾服在宾馆酒吧里演奏《日与夜》那样的老歌,他可能晚上下班后还看普鲁斯特的作品。 “但这些书都令人心烦。如果没看这些书,我想我不会不嫌麻烦地等你。一看见提着公文包的律师,我就知道你要住那该死的房间。我说什么也劝阻不了你。但这些书……” 迈克伸手把录音机关掉了……那红眼睛让他感到不自在。“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做这些,是吗?” “我想你是为了钱。”欧林温和地说,“你已经做了很多冒险,至少我估计是……但有意思的是你竟这么快得出了那样的结论——” 迈克的双颊发热。不,这根本不是他原先估计的状况,他从未在谈话中关掉录音机。欧林也跟先前看起来不一样了。迈克心想我被他的手引入迷途,那双肥胖的小手,有着精心修剪的指甲,白色而整洁的指甲月牙。 “我关心的——让我吃惊的——是我发现自己在读一个充满智能、富有才华的作者所写的书,而他却一点都不相信自己所写的东西。” 迈克认为这不完全对,他写过20多个自己相信的故事,也出版过几个。在纽约的头18个月里,他写了大量自己相信其内容的诗歌,当时《乡村之声》杂志社都没有支付薪水给他。但他信不信尤金·里尔斯比的无头鬼魂在月光下出现在荒弃的堪萨斯农舍里?不信,那天晚上他在农舍里过夜,睡在农舍厨房里肮脏的油毡堆上,看到的最可怕的事就是两只老鼠顺着壁脚板轰轰地跑过去。他在特兰斯尔尼亚城堡的废墟上过了一个炎热的夏夜,据说现在吸血鬼凡朗德·特朋斯仍在那里游荡。但他当时所见的吸血鬼只有一群欧洲蚊子。在连环杀手杰弗雷·达蒙的墓边露营的那个晚上,凌晨2点多,一个身上血迹斑斑的白影从黑暗中挥着刀朝他冲来,但鬼魂扮演者的朋友咯咯的笑声露出了破绽。总之迈克·恩斯林没被吓到,他看到那白影时就知道是一个少年挥着橡皮刀。但他无意把这些告诉欧林,他花不起那时间。 除非他花得起。录音机又收起来了(他现在明白从一开始就错了),这次会谈应该是非正式的。他也渐渐地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佩服欧林。你佩服一个人时,就会告诉他真相。 “不,”他说,“我不相信食尸鬼、妖怪或长脚兽之类的东西,好就好在房间里没有这样的东西。因为如果有,我相信任何厉害的房主也无法保护我们,这就是我所信的。但我一开始就对这样的东西没有什么成见,我调查希望山公墓里的犬吠鬼可能获不了普利策奖,但如果它出现,我会如实地写出来。” 欧林嘀咕了一句,但声音太小迈克听不清。 “您说什么?” “我说不信。”欧林几乎是带着歉意地看着他。 迈克叹了口气,欧林认为他说谎。到了这份儿上,唯一的做法就是举起拳头,或者结束讨论。“我们为什么不改天再聊呢,欧林先生?我想上楼进房刷牙,也许我会在镜子里看到凯文·奥马利在我身后现形。” 迈克正要从椅子上起身,欧林伸出肥胖的、指甲精心修剪的手阻止他。“我没说你在说谎,”他说,“但恩斯林先生,你不信。而鬼也很少在不信它们的人面前出现,即便出现时他们也看不见。那尤金·里尔斯比可能把他被砍掉的头一直滚到他家前厅,而你却什么也没听见!” 迈克站起来,接着弯腰抓起旅行袋:“如果是这样,我不必担心1408房间了,是吗?” “但你会担心,”欧林说,“你会,虽然1408房间里没有鬼,从来没人见过。但确实有某种东西——我曾亲自感受到——不只是精神上的存在。在荒废的房子或古老的城堡里,你的不相信可以保护你,但在1408房,它只能使你更脆弱。别去,恩斯林先生,这就是我今晚等你的原因,请你、求你不要去住。你这样写具有探险性和娱乐性的真正鬼故事的作家,在所有不该住那间房的人当中排第一。” 迈克在听,但没有听进去。他心里在大骂,我关了录音机,是他使我尴尬地关了录音机。然后他又变成《明星荟萃鬼怪周末》的主持人鲍里斯·卡洛弗。妈的,我一定要把他写到书里去,如果他不喜欢这样,那就让他告去吧。 他突然急着想上楼去,不是为了马上开始在拐弯处的宾馆房间里度过一个漫长的夜晚,而是因为他想趁自己还记得,赶紧把欧林刚才所讲的记录下来。 “喝一杯吧,恩斯林先生。” “不,我确实——” 欧林先生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只带着长铜牌的钥匙。那铜牌显得古旧没有光泽,磨损得厉害。它上面凸起的是数字1408。“求你了,迁就我一下。给我十分钟,喝一点苏格兰威士忌,我就把这钥匙给你。我愿意拿出几乎所有的东西来改变你的思想,但见到这把钥匙时,我总会认识到这是不可避免要发生的。” “你这儿仍用钥匙?”迈克问,“它让人有一种美好的感觉,像古董一样。” “恩斯林先生,海豚宾馆在1979年就使用磁卡系统了,就在这一年我当了经理。1408房是这座房子里唯一使用钥匙的房间,它的门上没必要配磁卡锁,因为里面没人住,最后一个人住的客人是在1978年。” “你骗人!”迈克又坐了下来,拿出录音机,按下录音键,说,“宾馆经理欧林宣称过去20年1408房没一个客人入住过。” “1408房不需要磁卡锁,因为我完全肯定磁卡锁在那儿无法工作。电子表在1408房里不能用,有时表会倒退,有时干脆就停掉,而不放在那房里时都不会这样。计算器和手机也一样。如果你带了传呼机,我建议你把它关掉,因为你一旦进入1408房,它会随时响起。”他停顿了一下,“关机也不能保证,它可能会自动开机。唯一能保证它不响的方法是把电池拿出来。”迈克看都不看就按下录音机停止键,他想用熟悉的方式记录谈话内容,“实际上,恩斯林先生,唯一安全的方法是不住那间房。” “我不能不住。”迈克说,收好录音机,“但我想可以花点时间来喝酒。” 酒吧柜上方挂着世纪之交时第五十大街的风景画。欧林在熏橡木酒吧柜倒酒时,迈克问他,如果从1978年开始那房间就没有人住,他怎么知道那些高科技的产品在里面不能使用。 “我没说从1978年开始就没有人走进那房间。”欧林回答,“首先,服务员每个月进去开一次灯。这意味着——” 迈克说:“我知道开灯什么意思。”他目前正在写《十个闹鬼的宾馆房间》,已经写了四个月。在一个没人住的房间“开灯”就是开窗换气;除尘;在马桶的水箱里放上足够的洁厕片使里面的水变蓝;调换毛巾。也许没有换床单、没有开灯。他想知道是否应该带睡袋来。欧林拿着酒杯从酒吧柜走过来,他似乎从迈克的脸上读到了他的想法,“床单是今天下午刚换的,恩斯林先生。” “为什么不随意一点,叫我迈克吧。” “我不习惯那么叫,”欧林说着把酒杯递给迈克,“给你。” “祝你……”迈克举杯想和欧林碰杯,但欧林把自己的杯子收了回去。 “不,恩斯林先生,祝你吧。今晚我和你自己都应为你干杯。你要喝些酒。” 迈克叹了口气,用他的杯沿碰了一下欧林的,说道:“为我。要是在恐怖电影里你现在应该在家里,也许扮演忧郁的老管家,劝年轻的夫妇不要去厄运城堡。” 欧林坐下来,“感谢上帝,我不常扮演这角色,1408房间没有被列在收集超自然的地域或奇异的物理现象热点区——” 等我的书出版后这种情况就会改变,迈克啜了一口酒,心里这么想。 “海豚宾馆不是寻鬼旅游的落脚点,尽管人们去过肖里尼德兰、大广场、兰恩公园这些闹鬼的地方,但我们尽可能不张扬1408房的秘密……当然对幸运而执著的研究者来说它的历史总是摆在那儿。” 迈克微微一笑。 “维罗尼克换了床单。”欧林说,“我陪她去的,你应该感到荣幸。恩斯林先生,这几乎是隆重地为你换床单。维罗尼克和她姐姐在1971年还是1972年时就来到海豚宾馆当服务员。我们都叫她‘维’,是在宾馆工龄最长的员工,比我还长六年,一直做到主管的位置。我猜她有六年没干换床单的活了,但过去总是她到1408房干这活。她和她姐姐一直干到1992年。维罗尼克和西列斯特是双胞胎姐妹,她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使她们……怎么说呢?不是对1408房免疫,但差不多,至少给房间开灯的那点时间里是如此。” “你不是要告诉我维罗尼克的姐姐死在那房间里吧?” “不,不是这样。”欧林说,“她大约在1988年身体不好就没干了,但我不排除1408房间可能是她精神和身体状况恶化的部分原因。” “我们似乎已趋和睦,但我觉得你说的很荒谬,希望我这样说不会破坏这种和睦关系。” 欧林笑了,“研究超自然现象的人竟这么讲求实际。” “我得对读者负责。”迈克平静地说。 “我想我可以任由1408房不论日夜那样闲着,”宾馆经理沉思着说,“门锁着,灯关着,窗帘拉上以防止阳光使地毯褪色,床罩盖上,床上放着能挂在门把上的早餐菜单。……但我无法忍受房间里的空气变得沉闷不清新,像阁楼里的空气,让飞尘堆积在房间里,直到厚得看起来毛茸茸的。是什么使我这样,是我很挑剔,还是完全就是钻牛角尖?” “这个特点使你成为宾馆经理。” “也许吧。总之是维和西整理那个房间,进去做完马上出来,直到西病退、维第一次被提拔。那以后我派其他服务员两个两个去整理,总是选相处得好的两个服务员。” “希望用良好的关系来对抗鬼怪。” “希望用良好的关系,对。你尽可以就1408房的鬼怪开玩笑,恩斯林先生,但你会马上感觉到它,我确信这一点。无论那房间里的是什么,它一点都不害羞。” “有很多次,我能做到的就是和服务员一起去,去看着她们,”他顿了一下,又很不情愿地补充道,“我想如果有什么可怕的事发生,我可以马上把她们拖出来。可是并不曾发生过什么事。有几个在干活时哭起来,有一个笑了起来。我不理解为什么失控地笑的人比哭的人更恐怖,但就是这样。还有一些人昏过去,但没有什么太可怕的事。多年来我花了些时间用传呼机、手机什么的做了几个简单的测试,但没有可怕的事发生。感谢上帝。”他又停了一下,然后用平白而古怪的语调说,“其中一人瞎了。” “什么?” “罗米·凡·戈尔德。她正在打扫电视机顶上的灰尘,突然尖叫起来。我问她怎么啦,她扔下抹布,捂着眼睛尖叫着说她眼睛瞎了……但她能看到最可怕的颜色。我一把她拖出门那些颜色就消失了,等到我带她走到电梯那儿,她的视力又恢复了。” “你告诉我这些就是要吓唬我,是吗?欧林先生,把我吓走?” “其实我没有要吓你的意思。你了解那房间的历史,从第一个房客自杀开始。” 迈克是了解。凯文·奥马利,一个缝纫机推销商,1910年10月13日抛下妻子和七个孩子跳楼自杀。 “五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从那房间唯一的窗户跳下去。三个女人<strike>http://w</strike>和一个男人服药自杀,两个在床上,两个在卫生间。一个在浴缸里淹死。一个伏在马桶上死去。1970年一个男子在衣橱里上吊身亡。” “亨利·斯托金,”迈克说,“可能是意外,手淫窒息。” “也许吧。还有朗多夫·海德,他割腕,还割下了生殖器,一直流血至死。这个不是手淫窒息。问题是如果过去68年里的12个自杀记录都动摇不了你入住的念头,恩斯林先生,几个服务员的哮喘和心室纤维颤动更不能阻止你。” 哮喘和心室纤维颤动,这不错,迈克心想,不知道能不能用到书上。 “整理过1408房间的服务员没人想再多进去几次。”欧林说,饮尽杯中的酒。 “除了那对法国双胞姐妹。” “对,是维和西。”欧林点点头。 迈克不怎么关心那些服务员和她们的……欧林怎么说来着?哮喘和心室纤维颤动。他确实对欧林所列举的自杀事件感到有点恼火……仿佛自己那么笨,只看到事实,没发现它的意义。除了记录事实确实也没有什么意义,林肯和肯尼迪都有一个副总统叫杰克逊,林肯(lincoln)和肯尼迪(kennedy)的姓都是七个字母,林肯和肯尼迪都在60年代当选总统。这些巧合能证明什么?什么也证明不了。 “自杀会是我书中精彩的章节,”迈克说,“因为录音机已经关了,我可以告诉你,这些都达到了我在统计上所称的‘群集效应’。” “查尔斯·狄更斯称它为‘土豆效应’。”欧林说。 “什么?” “当雅各布·马雷的魂魄第一次向斯库吉开口时,斯库吉告诉他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小撮芥子或是半生不熟的土豆。” “这有趣吗?”迈克略带着冷淡。 “没有什么让我感到有趣,恩斯林先生。根本没有!请仔细听着,维的姐姐,西列斯特,死于心脏病发作,同时还患有中期早老性痴呆症,这病她很早就得上了。” “根据你早先所说的,她妹妹却一点事也没有,勤奋工作一直被提升,典型的美国人奋斗经历。你也一样,欧林先生,而你进出1408房多少次?100?200?” “每次时间都很短,”欧林说,“就像进入充满毒气的房间,如果屏住气,也许没事。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个比喻。毫无疑问你会认为那是紧张过度,也许还觉得荒谬,但我仍认为这是个不错的比喻。” 他用手指顶着下巴。 “也有可能是某些人对那房间里的东西反应更快、更强烈,就像潜水的人中有些人更容易得潜水病。在海豚宾馆近一个世纪的经营中,宾馆的工作人员更多地认为1408房是一间毒气室,这成为它历史的一部分,恩斯林先生。没人谈论它,就像没人说这里大部分宾馆第14层实际上是第13层……但他们都知道。如果将所有关于那房间的记录资料收集齐全,会是一个令人称奇的故事……一个比你的读者们读到的更令人不安的故事。 “我猜纽约市的每个宾馆都发生过自杀事件,但我愿拿性命来打赌,只有在海豚宾馆有十几个自杀事件发生在同一个房间里。撇开西列斯特·罗曼杜不说,你知道在1408房间里有多少是自然死亡的?所谓的自然死亡?” “多少?”他从未想过1408房的自然死亡。 “30,”欧林回答,“我知道的至少有30人。” “你骗人!”他脱口而出。 “不,恩斯林先生,我保证没有骗人。你真以为我们只因为那些街头老太婆的迷信说法或荒谬的纽约市传统,就把房间空在那里?或是因为每个古老而出色的宾馆至少应该有一个不安分的灵魂在闹鬼的套房里发出声响这种说法?” 迈克·恩斯林发现就是这种观点——没有清楚地表达出来但确实存在——贯穿于十夜谈的新书。听欧林用科学家嘲笑巫婆对人施法一样愤怒的口气嘲笑它,一点也减轻不了他的懊恼。 “在宾馆行业里我们有自己的迷信和传统,但我们不想让它们掺杂到我们的经营中去,恩斯林先生。我在中西部地区进入旅店业,那里有一句谚语——‘养牛人进城就没有空房间’。如果我们有空房间,我们会让客人入住。这一规矩的唯一特例——像这种谈话我也是头一回——就是1408房,一个13楼的房间,房号加起来也正好是13。” 欧林毫无表情地看着迈克·恩斯林。 “1408不仅是自杀的房间,而且是心脏病和癫痫发作的房间。1973年,住在那房间的人淹死在一碗汤里,毫无疑问你会说荒谬,但我问过宾馆的保安主任,他看过死亡证明。驻留在那房间里的魔力好像在中午时变弱,我们总在那个时候开灯。我还知道整理房间的服务员现在都有心脏病、肺气肿、糖尿病。三年前那个楼层的供暖系统出了问题。维护工程部主任尼尔先生只得逐间检修设备,1408也在其中。他当时似乎没事,在房里检修完出来都好好的,到了那天下午他便大面积脑溢血死亡。” “只是巧合。”迈克说,但他不能否认欧林很能说。如果欧林是露营顾问,可能在第一轮的篝火鬼故事会中就把90%的孩子吓回去了。 “只是巧合!”欧林轻轻地重复着,并不十分轻蔑。他拿出那把带铜牌的老式钥匙,“你的心脏怎么样,恩斯林先生?血压和心理状况呢?” 迈克发现自己费很大的劲才把手抬起来……可一旦手动起来就没事了。在他自己看来,手指一点也不抖地拿起了钥匙。 “都很好。”他抓着那破旧的铜牌说,“还有,我穿了幸运夏威夷衬衫。” 欧林坚持要陪迈克乘电梯上14楼,迈克没有拒绝。让迈克觉得有趣的是,他们一走出经理办公室,欧林便又恢复到卑微状态,又变成了卑微的欧林先生,为作家迈克服务的欧林了。 有个穿燕尾服的人,迈克猜是餐厅经理或是领班,拦住他们,递给欧林一小叠文件,用法语向他低语。欧林点着头向他低语,飞快地在那叠纸上签字。酒吧里正在演奏《纽约之秋》。在他这位置可听见回声,恍如梦中。 穿燕尾服的男人用法语说了声“谢谢”走开了。迈克和宾馆经理走向电梯。欧林再次问是否能帮迈克提旅行包,迈克再次拒绝。在电梯里,迈克的眼光落到三排整齐的按钮上。按钮排列整齐,没有空出的位置。如果你仔细看,就可以看出其中的间断:按键12下面紧跟着14。迈克想,他们好像以为在电梯按键盘上忽略掉一个数字,就可以让这个数字不存在。愚昧……但欧林说得对,全世界都这么处理。 电梯上升时,迈克说:“我对有些事感到奇怪。为什么你不为1408房虚设一个入住者,如果真的像你所说的把你吓成这样。欧林先生,为什么不对外宣称那是你自己的房间呢?” “我怕被人告欺诈,如果不是那些负责执行州和联邦的民权法的人(在宾馆工作的人之于民权法,就跟你的读者之于夜里当啷作响的链子一样),就是我的老板,如果他们听到风声也会告我。如果我劝不了你不住1408房,我怀疑是否有更好的运气使摩根斯坦利公司的董事会相信把那房间关了是因为闹鬼,因为我怕鬼怪会使偶然入住的推销员跳出窗外,血染六十一大街。” 迈克觉得这是欧林说过的最令人心烦的话。他心想,因为他此时不再试图说服我了,不管在办公室里他有多少推销技巧(也许有些感触是来自波斯地毯),此时此地他已失去了。对,当他在签领班拿来的账单时,你就看得出来,那是能力,而不是推销技巧,不是个人魅力,在他办公室以外的地方没有。但他相信,那房间有危险,完全相信。 门上方发光的数字12灭了,14亮了,电梯停了下来。电梯门打开,出现一条非常普通的宾馆走廊,金色和红色相交织的地毯(肯定不是波斯的),像19世纪的煤气灯一样的照明装置。 “我们到了,”欧林说,“你的楼层。请原谅,我要下去了。1408房在左边走廊的尽头,除非必须,否则我只到这儿。” 迈克·恩斯林双腿似乎比平常更沉重地迈出电梯门。他回头看欧林,矮胖的他穿着黑色大衣,精心地打着暗红色领带。欧林精心修剪过指甲的手紧握着背在身后,矮小的他脸色白得像奶油一样,宽而光滑的前额上渗出汗珠来。 “房间里有电话,如果有麻烦你可以试试……但我怀疑它不能用,如果那房间有情况,电话就不能用。” 迈克想用轻松的方式回应他,比如“那样至少可以给我省下房间服务费”,但他的舌头像双腿一样沉重,躺在口腔里纹丝不动。 欧林从身后抽出一只手来,迈克看见它在颤抖。“恩斯林先生,迈克,别这么干,看在上帝的份上……” 他还没说完,电梯门关上了,把他的话打断了。迈克原地站了一会儿,站在纽约宾馆特有的宁静中,站在没人承认的13楼,他想伸手去按电梯的按钮。 这么做,除了欧林胜利之外,他新书最精彩的章节就会有一个大缺口。这么做,读者可能不知道,他的编辑和代理人可能不知道,罗伯逊律师可能不知道……但他自己知道。 他没按电梯按钮,而是抬手摸了摸耳朵上夹着的香烟,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因心烦意乱而产生的习惯动作,然后掸了掸他幸运衬衫的衣领,一路晃着旅行袋走向1408房。 <er h3">二 在迈克·恩斯林短暂地停留于1408房间(大约70分钟)之后的11分钟录音磁带内容是最有意思的,这一段磁带有点烧焦,但还没到坏掉的程度。最吸引人注意的是这段录音几乎没有叙述的话语,多奇怪啊! 那个采访录音机是他前妻五年前送给他的,那时他和她的关系还很友好。第一次“案例探险”(堪萨斯州的里尔斯比)时他几乎没想要带去,最后还是和五本黄色记事本和装满削尖了的铅笔的皮盒子一起带去了。来海豚宾馆1408房之前,他已出了三本书,习惯只带录音机和一支钢笔、一本笔记本,除了已装入录音机的磁带,再外加五盒90分钟长的新磁带。 他已发现录音比笔记更方便。用录音他能捕捉一些逸事,有些相当有价值的东西当场就可以记录,比如在戈特比城堡那座据说是闹鬼的古塔里,蝙蝠像轰炸机般地冲向他时,他像第一次走进巡回表演团的鬼屋的女孩那样尖叫起来。朋友们听了录音都觉得有趣。 那小小的录音机也比笔记本更实用,特别是在新布鲁斯威克墓地那个寒冷的夜里,凌晨3点一阵狂风暴雨刮倒帐篷,在这种环境下他无法记笔记,但可以讲话。他就是这么做的,挣扎着从被风吹得啪啪响的帐篷里爬出来,一直坚持录音,录音机上的红眼睛令人欣慰。这些年的“案例探险”使录音机成了他的朋友。他从未在又细又薄的磁带上记录过真正的超自然事件的第一手叙述,这也包括在1408房间里所作的残缺不全的评论,但他对这小玩意儿有这样的感情也不奇怪,就像跑长途运输的卡车司机喜爱肯沃斯卡车和吉米彼得卡车;作家珍视某支钢笔或用旧的打印机;专业清洁女工不愿丢弃旧吸尘器。并不是说录音机在他遭遇真正的鬼或超能力事件时像十字架和大蒜一样保护他——他从未遇过真正的鬼或超能力事件,但录音机确实陪伴他度过了很多寒冷而不舒适的夜晚。他固执并不意味着他没人情味。 在他进入1408房之前,问题就出现了。 房门歪斜了。 斜得不厉害,但确实是斜了,向左微微斜了一点点。这首先让他想起在恐怖电影里,导演通过倾斜的画面来表现某个人物精神上的苦恼。接着他又想到这门看起来就像天气不太好时你在小船上看到的门一样,前后摇,左右摆,晃来晃去,直到你开始头晕反胃。倒不是说他自己现在就有这种感觉,根本没有,但——是的,我有点这种感觉。 他弯下腰(意识到一不看那扇有点古怪的门,轻微的反胃感觉就消失了),拉开旅行袋上的拉链,拿出采访录音机,他直起身时按下录音键,看见小红眼亮了起来,开口想说:“那门以自己的方式问候我。它变歪了,微微向左倾斜。” 事后如果你听那盒磁带,只听到“那门”两个字,只有这两个字听得很清楚,然后就是按停止键的声音。因为门没有斜,完全是直的。迈克转过头看向走廊另一侧1409房间的门,然后转过来看1408房间的门。两扇门一样,白底金字的房号牌,金色的球形门把,两扇门都非常直。 迈克弯下腰,用那只拿录音机的手提起旅行袋,另一只手拿着钥匙去开锁,可他又停了下来。 那门又歪了。 这次它稍稍斜向右边。 “荒谬!”迈克咕哝着,但又开始反胃了,不是像晕船,完全就是晕船的感觉。几年前他坐轮船皇后二号横渡大西洋去英格兰,一天晚上风浪很大,迈克清楚地记得自己躺在上等舱的床上,总是有想呕吐的感觉但还好没吐。如果看着舱里的门、桌、椅,看着它前后左右地摇晃,那种恶心的感觉就会加剧。 这都是欧林的错,他想,这正是欧林想要达到的效果,他为你设下了这种感觉,老兄,他设下的陷阱。天,如果他看见你这个样子,他会怎么笑你,怎么——他突然意识到欧林很可能看得到他,迈克望向走廊尽头的电梯,几乎没注意到不盯着那门看时,轻微的反胃感又停止了。不出所料,在电梯门的左上方就是闭路摄像头。可能某个保安正在看摄像头所拍到的景象。迈克很肯定欧林也和那傻瓜在一起,两个人像猩猩一样笑着。欧林说看他还带不带律师来这里撒野。看他,那保安笑着回答,嘴比刚才咧得更大,还没把钥匙插到锁孔里,他就吓得像鬼一样苍白了,老板,你耍了他,完完全全耍了他! 绝不能让你笑我,迈克心里不服气。我在里尔斯比的房子里待过,睡在至少有两个人被杀害的房间里,不论你相不相信,我睡得很安稳;我在连环杀手杰弗雷·达蒙的墓边过过夜,不远处还有著名恐怖小说家拉夫克拉弗特的墓;我在据说是大卫·施迈斯爵士淹死他多个妻子的浴缸边刷过牙。我很久以前就不再受营火鬼故事的惊吓了。绝不能让你笑我! 他又看向那门,门是直的。他嘀咕了一声,把钥匙插进锁孔里一转,门开了。迈克走了进去。在他伸手摸电灯开关时,门并没有慢慢地关上把他置于完全黑暗之中(此外,隔壁那幢大楼公寓里的灯光透过窗户照进来)。他摸到了开关,拨动它,装饰着交错的水晶链条的顶灯亮了,在房间那头书桌边上的落地灯也亮了。 窗户是在书桌上方,在书桌前写东西的人停下来休息时可以透过窗口欣赏第六十一大街……或跳到第六十一大街。除非——迈克把他的袋子放在门里,关上门,再次按下录音键,小红灯亮了。 “据欧林说,六个人从我正看着的窗口跳下去。”他说,“但我今晚可不想从海豚宾馆的14楼上做俯冲运动——对不起,是13楼。窗外有个钢的或是铁的保护网,保证安全以免发生不幸。我想1408可以说是一间小套房。我所在的这个房间里有两张椅子、一张沙发、一张书桌、一个储藏柜——里面可能放着电视或小酒柜。地毯很普通,比不上欧林办公室里的。墙纸也一样。等等……” 此时迈克又按下停止键,听者又听到喀哒一声。磁带上所有不完整的叙述都是这样支离破碎的,这和他的代理人所保存的150多盒磁带完全不同。另外,他的声音听起来越来越心烦意乱,不像一个人在工作时的声音,倒像一个困惑的人在自言自语。磁带上难懂的话语和越来越心烦意乱的语气让听者明显感到不安。很多人还远没听完这磁带便要求关掉录音机。言语已不足以表达听者不断坚定的感觉:这个男人如果不是方寸已乱,就是无法掌握当时的事态。总之,那些普通的词语已说明有情况发生。 迈克当时正注意到墙上的画。墙上有三幅画,一位女子穿着20年代款式的晚礼服站在楼梯上,一艘有库里尔埃弗斯画廊风格的航船,一幅水果静物画。最后这张水果静物画把难看的橙黄色用在苹果、橘子和香蕉上。三幅画全在玻璃框里,全都斜了。他本打算用录音机记下三幅画歪斜的情况,但这三幅倾斜的画究竟有什么异常有什么值得评论的呢?门应该是斜的……嗯,有点像老电影(加利加里的橱柜),但门并没有斜,那完全是他眼花。 那幅女子站在楼梯上的画向左斜;那张船的画也是,上面画着一排穿喇叭裤的英国水手倚在护栏上看一群飞鱼;橙黄色的水果在迈克看来像是赤道地区让人窒息的阳光,保罗博斯沙漠的阳光下画出来的,这幅向右斜。尽管他平常不是那种爱挑剔的人,但他还是走过去,逐个把它们摆正。看着那歪斜的画又使他感到一阵眩晕。对此他一点也不奇怪,人很容易受这种感觉的影响,他早在皇后二号上就已经发现这现象。有人告诉他如果他能熬过那段不断加剧的敏感期,就适应了——“有了‘海上的腿’不晕船”一些老水手仍这么说。迈克没坐更多次船来得到‘海上的腿’,也不想得。这些天他一直用的是“陆地上的腿”,如果在这不起眼的1408房摆正几幅画能让他的胃舒服一点,他会这样做。 画框的玻璃上有一层灰尘。他用手指划过静物画上的灰尘,玻璃上留下两条平行的条纹。灰尘有一种油滑的感觉,使他联想到快要腐烂的丝绸,但他绝不会把这记录在磁带上。他怎会知道丝绸快要烂掉时摸起来的感觉?那是酒醉后的想法。 把画摆正后,他退后一个个地审视,在通往卧室的门旁边是穿晚礼服的女子,书桌左边是轮船,最后是在电视柜旁难看的水果画(画技非常糟糕)。他暗自猜测它们会再次歪斜,或是在他看着时就斜了,像老电影《内城区》或小说《闹鬼山的房子》里的情景一样。但那些画摆得非常正,和他摆过后一样。不,他告诉自己,要找出原来歪斜状态的超自然或非自然原因,按他的经验,逆反是事物的本质——戒烟的人想继续抽烟(他的手不自觉地摸到夹在耳朵上的卷烟),自从尼克松当总统以来就斜着的画想继续斜着。毫无疑问这些画挂在这很久了,迈克想,如果我把它们从墙上取下来,可能就会看到一个浅印,或是虫子从里头钻出来,就像你翻开一块大石头时一样。 伴随这个想法还有恶心和令人震惊的东西:一个鲜活的情景在他脑中出现,白色的蠕虫从原来被画盖着的灰白色墙纸里像脓一样涌出来! 迈克拿起采访录音机,按下录音键,说:“显然欧林在我脑袋里埋下一串偏见,或是一系列偏见,他让我心疲眼疲,他肯定做到了,我的意思不是……”意思不是什么?不是种族主义者?心疲眼疲听起来不像是嬉皮优痞吗?但这是荒谬的,那可能是鸡皮油皮,一个毫无意义的短语。它——此时的磁带上有完整而清晰的记录,迈克·恩斯林说:“现在,我得慢慢稳住自己。”随着另一声喀哒,他再次关掉录音机。 他闭上眼睛,平稳地呼吸四下,每吸一口气屏息数五下再呼出去。这样的呼吸他从未做过,在据说是闹鬼的房子没做过,在据说是闹鬼的墓地没做过,在据说是闹鬼的城堡也没做过。这里不是闹鬼,或是说他想象中的闹鬼不是那样,这像是服了廉价劣质迷幻药后产生的神志恍惚。 是欧林干的,他催眠了你。但你会清醒过来,会在这房间里度过这个该死的夜晚,不只是因为这里是你曾待过的最好的地方——不要理欧林,你近距离接触鬼故事已有十年——还因为你不能被欧林打败。他和他那关于30个人死于这里的胡说八道都站不住脚。我就是四处消灭胡说八道的人,那么先呼吸,吸入,呼出,吸,呼。 他这么做了大约90秒,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感觉正常了。墙上的画怎么样?仍是正的。画里的水果呢?仍是橙黄色的,比以前更难看了,一定是沙漠的水果。吃一片那样的水果,你会拉肚子的。 他按下录音键,红眼睛亮了。“我头晕了一两分钟,”他说着穿过房间走到书桌和外面有保护网的窗户边,“可能是受欧林所胡扯的事的影响,但我相信并能感到自己真实地在这儿。”当然他并没有感受到欧林所胡扯的东西,可是如果一旦被磁带记录下来,就能写出一切他所要写的事。“空气不清新,可没有霉味或臭味,欧林说这房间每次开灯时都会通气,但时间太短,对……空气不够清新。嘿,看这儿。” 书桌上有一个烟灰缸,是那种由厚玻璃做成的烟灰缸,你可以在任何地方的宾馆里看到。缸里有一沓纸板火柴。火柴的前盖印着海豚宾馆的图像——在宾馆前立着一个微笑的门童,穿着那种有肩牌、纽扣和纽襻的老式制服;一个骑摩托的壮汉戴着好像是同性恋酒吧里才有的帽子,身上没穿什么只戴着几个银圈;宾馆前的第五大街车来车往,都是另一个时代的车——帕卡德、哈德逊、斯达贝克和有鳍状装饰的克里瑟纽约客。 “烟灰缸中的纸板火柴看起来像1955年的,”迈克说,把火柴放进幸运夏威夷衬衫的口袋里,“我把它作为纪念品收起来,现在该是呼吸些新鲜空气的时候了。” 啪嗒一声,他大概是把录音机放在了桌子上。随即是一些模糊的声响和两声较响的哼声。在停了一秒之后是他的大叫声:“搞定!”声音离麦克风有点远,但第二声近了。 “搞定!”迈克重复了一次,从书桌上拿起采访录音机,“下半扇窗户动不了……像用钉子钉住了,但上半扇窗户完全能打开。我听见了第五大街上的汽车声,所有的喇叭声听起来都很悦耳。有人在吹萨克斯管,可能是在对面两个街区后的大广场上,那乐声让我想起我哥哥。” 迈克突然停下来,看着那小红眼,它仿佛在责备他。哥哥?他哥哥死了,又一位在香烟战争中倒下的战士,然后他松了口气。那又如何?在鬼怪战争中,迈克·恩斯林总是获胜,至于唐纳德·恩斯林……“我哥哥其实是在康涅狄格州的收费高速公路上被狼吃掉的。”他说,还笑了起来,按下停止键。磁带上还录有一些声音,但这是最后一次连贯的叙述,最后一次,有着清晰的意思的叙述。 迈克转身看着那些画,那些画仍端端正正地挂在那儿,很乖,尽管那幅水果静物画是真他妈的难看。 他按下录音键,说了声“熏橘子”,又把它关掉。他穿过房间走向卧室的门,在穿晚礼服女士的画前停了一会儿,步入黑暗,去摸索电灯的开关。他这才接触到墙面。 (摸起来像死去的老人的皮肤。) 他滑动的手掌感觉到墙纸有点不对劲,然后手指触到了开关。黄色的灯光从天花板上装饰着玻璃小玩意儿的吊灯上射出来,撒满整个卧室。床铺藏在双层的床罩下面。 “为什么说藏呢?”迈克对着采访录音机问,然后再按下停止键。他踏进卧室,被像焦黄的沙漠一般的床罩和它下面像肿瘤般鼓起的枕头吸引住。睡在这上面?绝对不,先生!这就像睡在该死的水果静物画里! 迈克按下录音键,小红眼亮了,他对着麦克风说:“我在这里就像艺人之神俄耳普斯在曲艺院。”然后再按下停止键。他走近床铺,床罩泛着橙黄色的光。墙纸在白天也许是奶白色的,此时映着床罩的光也变成橙黄色。床的两边各有一个小小的床头柜,一个床头柜上放着那种又黑又大、有拨号盘的电话机,拨号盘上的指洞看起来像因吃惊而翻白的眼睛;在另一个床头柜上放着一个碟子,里头有一个梅子。迈克按下录音键说:“那不是真正的梅子,是塑料的。”他按下停止键。 床上放着菜单。迈克侧着身子走过去,拿起床上的菜单,小心翼翼地不让身体碰床沿或墙壁,他也尽量不让手触到床罩。但他的指尖拂过床罩时,他轻呼了一声。那床罩有一种让人惧怕的柔软,可不管怎样总算把菜单拿起来了。菜单上面是法语,尽管多年不用法语,但还是能看懂,有一种早餐食品看上去是什么东西烤鸟肉,至少听起来像法国人可能吃的东西。他这么想着,心烦意乱地大笑起来。 他闭上眼睛再睁开。 菜单上的文字变成了俄语。 他再闭上眼睛又睁开。 菜单上的文字变成了意大利语。 再闭上再睁开。 菜单不见了,出现一幅木刻画——一个男孩惊恐地回头看着那只正吞下他左小腿的狼,狼的耳朵向后倒,仿佛那男孩是它最喜爱的玩具。 我没看见这些,迈克这么想,他当然没有。他没有再闭一次眼睛就看到菜单上一行行整齐的英语,每行都列着不同口味的早餐:蛋、烘饼、鲜草莓,没有什么烤鸟肉。 他转过身,仍非常缓慢地移动着走出床和墙之间的空间,现在感觉这地方像墓坑一样窄。他的心跳得嘭嘭响,手腕和颈部都能和胸部一样感觉到心脏的剧烈跳动。眼珠子在眼眶里悸动着。是的,1408房确实不正常,非常不正常。欧林说过是毒气引起的,这正是迈克的感觉:像是被人用毒气喷过或被人强迫抽掺有虫毒的烈性大麻。当然是欧林干的,也许是和那笑得很欢的保安一起干的。他将特种毒气从通风口喷进来。我没见到通风口,并不意味着没有通风口。 迈克瞪大了惊恐的眼睛看着卧室四周。床左侧的床头柜上没有梅子,也没有碟子,上面没有东西!他转身走向通往客厅的门,然后又停住了。卧室的墙上有幅画。他不能绝对肯定(以他目前的状态他甚至不能绝对肯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但却相当清楚和记得刚进来时墙上没有画。这是一幅静物画。古旧的原木柜上摆着一个锡碟,里面有一个梅子。照在梅子和碟子上的光是令人发狂的橙黄色。 他想,这是探戈之光,那种可以照得死人从墓里爬出来跳探戈的光。那种光——“我必须出去!”他喃喃自语,跌跌撞撞地冲入客厅。他察觉到鞋子开始发出古怪的吱吱声,仿佛脚下的地板变软了。 客厅墙上的画又歪了,画面也变了。站在楼梯上的女子扯下了衣服,裸露着乳房,她一手抓着一只乳房,每个乳头上都悬着一滴血。她直盯着迈克的眼睛,凶残地笑着。她的牙齿被锉成吃人野兽的牙齿那么尖。在轮船的护栏上,水手被一排脸色惨白的男男女女代替了。站在最左边离船头最近的男子穿着一件棕色羊毛西装,一只手拿着球帽。他的头发梳得油光发亮,从中间分开贴在额头上。他一副惊呆的表情。迈克知道他的名字:凯文·奥马利,缝纫机推销员,这个房间的第一个入住者,于1910年10月从这个房间跳楼自杀,他左边全是死在这房间里的人,全都是惊呆的表情。他们看起来像是亲戚,像近亲结婚而产生的多数是智障的所有家庭成员。 在那幅原来是水果的画上,现在出现了一个人头,橙黄色的光打在凹陷的头骨上,下垂的双唇,上翻的眼睛,左耳上夹着一支卷烟。 迈克跌跌撞撞地向门走去,双脚吱吱地踩着地板,现在好像每一步都有点黏了。门当然是打不开了,门链没有拴,门栓直立着像6点时钟的指针,但门就是打不开。 迈克剧烈地呼吸着,转身趟过客厅(他感觉是在趟),走向书桌,看到刚才打开的窗户旁窗帘随风飞舞,但他却感觉不到有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仿佛这房间将新鲜空气都吞噬了。他仍可听到第五大街的喇叭声,但此时听起来感觉在很远处。他仍能听到萨克斯的声音吗?如果听不到,一定是这房间偷走了它甜蜜而优美的旋律,只剩下高亢、不成曲调的呜呜之声,像是风吹过死人颈上的孔洞,或是像装着断指的可乐瓶。 够了,他想说,但再也说不出来。他的心脏在狂跳,如果跳得再快一点,可能会爆炸。他的采访录音机,他很多次“案例探险”的忠实伴侣也不在手上了。不知放在什么地方了,卧室里?如果是,现在可能不见了,被房间吞噬了,或被消化后排泄到其中的一幅画里了。 像一个跑步者在长跑比赛中快到终点时那样,迈克把手放在胸口,好像要安抚心脏。他在俗丽的衬衫的左胸口袋里摸到一个小小的正方形,是录音机,那么硬那么熟悉,使他镇定了一点,让他恢复了一点正常。他知道心在狂跳,房间仿佛也在他身后狂跳,仿佛无数张嘴隐藏在光滑而阴险的墙纸下面。他知道胃现在翻滚得厉害,仿佛被放在油腻的吊床上晃荡着。他感觉到空气像柔软的凝块塞在他耳朵里,这让他想到乳脂软糖在没凝固时的那种感觉。 但他毕竟清醒了一点,这足以使他明确要做一件事:现在还有时间,他必须打电话求助。他想到欧林可能会得意地笑(以他那纽约宾馆经理的顺从的方式)并说“我早就告诉过你”,但这些都无所谓了,有关欧林不知用什么化学方法来诱导出这些奇怪的感觉和恐惧感的念头在他脑中也不复存在了。就是这个房间,这该死的房间! 他想把手快速伸向那个和卧室里的一模一样的老式电话,猛地拿起来。可他却看见自己的手臂以一种不协调的慢动作伸下去,那么像跳水运动员的手臂,他几乎觉得会有水花溅上来。 他的手指环绕住电话听筒,把它拿起来。另一只手也像拿电话的那只手一样,俯冲下来去拨零,同时把听筒贴近耳朵。拨号盘转回原来的位置时,他听到一连串喀哒声,听起来像《幸运轮盘》节目里的大转盘,你要转动盘子还是要猜谜?记住如果选猜谜而猜错了,你就会被扔到康涅狄格州高速公路旁边的雪地里喂狼。 传到他耳朵里的不是铃声,而是一个嘶哑的声音:“这是九!九!这是九!九!这是十!十!我们已经杀了你的朋友们!现在每个朋友都死了。这是六!六!” 这声音使迈克越来越恐惧,不是因为其内容,而是因为那像锉东西一般刺耳的声音,不是机器发出的声音,也不是人类的声音,是房间本身的声音。那东西从地板和墙壁涌出来,那东西通过电话对他说话,这和他以前所读过的闹鬼或超自然现象毫无共同之处,这儿的东西很怪异。 不,还没到……但来了,它肚子饿了,而你是晚餐。 听筒从他松开的手指中落下去,他转身。听筒在电线一端摆动,就像他的胃一样来回晃动。他仍能听见那刺耳的声音从黑色的听筒中传出来:“八!现在是八!警笛响起时取盖!这是四!四!” 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正从耳后取下烟叼进嘴里,也不知道自己正摸索着从色彩亮丽的衬衫右胸口袋里拿出印有穿着老式金纽襻制服的服务生的纸板火柴,不知道在戒烟九年后终于开始抽上一支了。 在他面前,房间开始熔化。 左边墙面和墙角在往下垂,不是弯成一条曲线,而是弯成奇特的莫里斯弧线,让他目眩。天花板中央的玻璃枝形吊灯开始像一团浓痰似的滴下来。画开始弯曲,变成老式汽车的挡风玻璃似的形状。那幅卧室门旁边的画里,玻璃下面那位20年代装束的女子乳头滴着血,龇着吃人的牙,转身向楼上跑去,小腿像活塞似的上下移动。电话不断地发出尖厉的声音,还在说话,像电推刀的声音:“五!这是五!别理这警笛!即使离开这房间,你也永远摆脱不了它!八!这是八!” 卧室的门和客厅的门都开始向下塌陷,中部变宽,成了为邪物而开的门。电灯开始变亮发热,房间里充满橙黄色的热光。他现在看见了墙纸上的裂缝,黑色的小孔变成了无数张嘴。地板下凹成弧面,此时他听到那东西到来的声音,住在房间里和房间后的东西,墙里的东西,或者在电话里出声的东西在逼近他。电话里的声音在尖叫着:“六、六、这是六!这是该死的六!” 他低头看手上的纸板火柴,是他从卧室的烟灰缸里拿出来的,滑稽的门童,古怪的老式轿车,车前有着大排气栅……火柴外壳的底部有一行字,他很长时间都没看到,因为划火柴的磷片条在外壳的背面。 划火柴之前,合上盖子。 没有考虑什么(他已不会思考了),迈克撕下一片火柴,同时把烟叼在嘴上,他划了一下火柴,立刻触到外壳里的其他火柴,呼的一声,硫磺燃烧的烟呛入他脑中,像吸入细盐一样刺鼻,火柴头冒出明亮的火光。又一次,想都没想,他把那一团燃烧的火靠近自己的衬衫。那是韩国或是柬埔寨或是印尼生产的廉价衣服,很旧了,火一靠近马上就着了。在火还没有烧大时,那房间再次扭曲起来,迈克看得很清楚,就像一个噩梦中醒来的人发现噩梦真的在他身边。 他的脑子清醒了——强烈的硫磺味和突然从衬衫上冒起来的热气,使他清醒了很多——但房间仍然保持着它那疯狂的莫里斯曲线。说莫里斯曲线也不对,不是很准确,但似乎这是唯一能形容房间里所发生的一切的词……这种情形仍在发生。他正处于一个熔化下坍的凹陷之中,周围的地板和墙铺天盖地地压过来,卧室的门变成了通往坟墓内室的门。在他右边,那面挂着水果画的墙向外鼓出来,裂开一条长缝,像一张嘴似的张开着,为另一个世界开了一个出口,那东西正从那儿向他逼近。迈克·恩斯林能听到急剧的呼吸声、口水滴淌的声音,闻到了那弥漫出来的危险气息,有点像狮子笼的气息。 火焰烧到了他的下巴,使他从沉思中惊醒过来。从他燃烧着的衬衫升上来的热气把这个摇摆不定的人推回原来的世界里去,他开始闻到胸毛烧着的焦味,迈克再次冲过下陷的地毯来到通往走廊的门前。虫叫般的嗡嗡声从四周的墙里传出来。橙黄色的灯光变得更亮了似乎有人在调节一个看不见的变阻器。但这次他到门前抓住门把一旋,门开了。仿佛躲在鼓起的墙里的东西对一个烧着的人起不了作用,也许它不喜欢烧肉。 <er h3">三 一首50年代流行的歌唱道爱让世界转动,但巧合可能更会让世界转动。拉夫斯·迪尔博当晚住在离电梯很近的1414房间,他是星格缝纫机公司的推销员,从得克萨斯来这里谈生意。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在1408房第一个入住者跳楼身亡大约90年后,另一个缝纫机推销员救了一个要写可能是闹鬼的房间的作家。这也许有点夸张,即使没有人刚好在走廊,特别是拿了一桶冰的人,迈克可能也会活下来。衣服烧着了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如果不是迪尔博眼疾手快,他一定会被烧得更严重。 迪尔博并不能清楚地记得每个细节,他为报纸和电视台记者编了一个连贯的故事(他非常喜欢当英雄,这一定不会削弱他拓展业务的雄心),其实他只是清楚地看见那人身上着火,从房间里扑出来,此后的所有事都记不清楚了。要回忆起来就像要想起你喝得烂醉时做了什么一样困难。 有件事他肯定记得,但没有告诉任何记者,因为没有什么意义——那着火的人的尖叫声似乎在不断提高,像是被调大的立体声音响。他就在迪尔博的前面,尖叫声音调没变但音量肯定变大了,仿佛是一个音量大得难以置信的东西刚刚来到这里。 迪尔博提着满满一桶冰冲过去。“我马上看出来,只是衬衫着火。”他对记者说。那着火的人猛地拉开房门跌跌撞撞地出来,身子一歪跪在地上,这时迪尔博已到他跟前,他用脚踩住那着火的人的肩膀一推,把他推倒在地毯上,然后把冰块全倒在他身上。 这些细节在他记忆中都模糊了,但还会想得起来。他知道烧着的衬衫似乎并不能发出那么亮的光——那炽热的橙黄色的光让他回忆起两年前和弟弟去澳洲时所见到的,他们租了一辆四轮驱动的车开始穿越澳洲大沙漠(迪尔博兄弟到过几个当地人称为“澳洲不毛之地”的地方),这是一个艰苦而伟大的但却是恐怖的旅程。特别是在沙漠中部的埃耶洛克地区,他们在日落时分到达,那阳光就像这样,又热又怪,根本不像人们印象中的地球上的光线。 他蹲到着火的人跟前,此时火势变小了,他帮他翻过身以阻止火蔓延到衬衫背后,这时看见他脖子左边的皮肤红红的一块冒着烟,起了泡,左边的耳垂有点烧卷起来了,但此外……此……迪尔博抬头看那人跑出来的房间,吃了一惊,那房门仿佛散发着澳洲沙漠里落日炽热的光,是一种空旷不毛之处的热光,没见过有生物可以在那里生存(还有低沉的嗡嗡声,像是一只电推刀拼命想说话),但这吸引了迪尔博,他想进去看看。 迈克可能也救了迪尔博一命。他清楚地意识到迪尔博站起来了——好像他不再对迈克有任何兴趣了——脸上映着火光和房间里发出的橙黄色的光,这情景他记得比迪尔博还清楚,当然为了安全,迪尔博不会让自己也着火。 迈克抓住迪尔博的袖口,“别进去!”他用嘶哑干涸的声音说,“否则你永远出不来。” 迪尔博停下,看着地毯上那人通红起泡的脸。 “闹鬼。”迈克说。仿佛这话是避邪咒,1408房间的门嘭一声猛地关闭,截断了那橙黄色的光和嗡嗡声。 拉夫斯·迪尔博,星格缝纫机公司最好的推销员,跑到电梯旁,按下了火警铃。 <er h3">四 在《治疗烧伤者:一种诊断方法》一书中,有一张迈克的有趣照片。迈克在海豚宾馆1408房作短暂停留到现在已有16个月,而这本书也已印到第16版。照片只是显示出他的躯干,但是迈克本人。左胸上的白色方块可以证明是他,方块周围的肉变得焦红,有些地方起泡,被确诊为二度烧伤。而白色方块是他装着采访录音机的地方。 采访录音机边角处被烧熔了一点,但仍可以用,里面的磁带还很好,可磁带的内容却不好。迈克的代理人山姆·法雷尔听了三四遍之后,就把它扔进壁式保险箱内,并且不承认在听磁带时他那晒成褐色、瘦得皮包骨的手臂上会起鸡皮疙瘩。从那时起磁带就放在壁式保险柜里。法雷尔一点也不想把它再拿出来听,自己不听,也不给那些好奇的朋友们听,他们中的一些人如果听了会笑死的。纽约出版界是个小圈子,流言传得很快,所以还是放在保险柜里好。 他不喜欢迈克在磁带上的声音,也不喜欢他所说的东西(我哥哥其实是在康涅狄格州的高速公路上被狼吃掉的,上帝,他想说什么),更主要的是他不喜欢磁带上的背景声音,那是一种液体被拍打的声音,像是衣服在洗衣粉过多的洗衣机里搅动,有时又像一只老式的电推刀发出的声音……有时听起来很奇怪,像有人在说话。 迈克还在医院时,有一个叫欧林的人(对,是那该死的宾馆的经理),来找法雷尔问他是否能听听那磁带的内容。法雷尔拒绝了他的要求,并说欧林能做的就是快步走出他的办公室回到他的破宾馆,庆幸迈克不起诉宾馆或他本人的疏忽。 “我尽力劝他别进去。”欧林平静地说,他的大部分工作时间都在听疲惫的旅客和性急的女客人抱怨,从房间的一切到报摊上杂志所刊登的事,所以他不会因法雷尔的怨恨而不安,“我尽我所能去劝,如果说那天晚上有人疏忽大意,法雷尔先生,那就是您的客户。他太相信那里没危险,这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非常危险的行为。我猜他在那方面的认识已经有点改变了。” 尽管法雷尔不喜欢那磁带,他却想让迈克自己听听,确认一下,也许可以用它作为素材写出一本新书——一本记叙真实发生在迈克身上的事的书,不只是一个章节,或是几十页的调查报告,而是一本完整的书,一本比十夜谈那三本书合起来还畅销的书。当然他不信迈克所说的什么他不能再写鬼故事了,连写作都不行了。作家们不时会这么说,谁也没把它当回事。就像高贵的妇人偶尔发发小脾气那样没有什么原因。 至于迈克本人,他没有好运了,一切好运都没了。他知道这一点。他原本会比实际烧的还严重,如果不是迪尔博先生和他那桶冰,他也许要做20甚至30处皮肤移植手术,而不是现在的4处。尽管进行了移植手术,他脖子左边还是留下了伤疤,但波士顿烧伤研究所的医生告诉他疤痕会自动消失的。他也知道那天晚上后烧伤的地方一定会痛好几个星期或数个月的,如果不是因为火柴外壳正面写着“划火柴之前合上盖子”,他将会死在1408房里,结局是不可言喻的。他会像心脏病发作或其他什么病发作一样死在屋角,但实际的死因可能更阴险、更恶毒。 他也是幸运的,在那真正闹鬼的地方出事之前,他已出了三本有关鬼怪的书,这些他心里清楚。山姆·法雷尔也许不信迈克的写作生涯从此结束,但山姆却不得不接受这事实,迈克知道他自己和山姆都要接受。他甚至提笔写一张明信片都会感到全身发寒,小腹深处在翻动,想作呕。有时单单看到笔(或录音机)都会使他想起:画挂歪了,我要摆正它。他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不记得1408房里的画或其他什么东西,这使他感到高兴,上帝是仁慈的。这些日子他血压不正常(医生告诉他烧伤常常会伴随有血压问题,并让他进行药物治疗),眼睛也有问题(眼科医生让他开始服用加锌的维生素a),他常年背痛,前列腺肿大……但他能应付这些毛病。他知道自己不是第一个从1408房逃出来却没有真正逃脱的人(欧林曾想这样告诉他),但还不算很糟。至少他不记得所发生的事了。有时他会做噩梦,其实是经常做(实际上是几乎每个晚上),但醒来时就记不起梦的内容了。他有一种感觉,那些东西的四角变弯,几乎是熔化了,就像他的采访录音机的角那样熔化了。这些日子他住在长岛,天气好时他去海滩散步。散步中,他渐渐清楚地回忆起在1408房里的70分钟所发生的事,一直回忆到最细节的东西。他用发堵和犹豫的声音告诉涌过来的海浪:“那完全不是人类,也不是鬼,至少鬼曾经是人,可在墙里的是邪物,邪物……”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他确实希望如此。时间可以让它褪色,就如同时间可以褪去他颈上的疤痕,而且从那以后他都开着灯睡觉,这样他从噩梦中醒来时就能马上知道身在何处。他把房子里所有的电话都撤掉了。他的潜意识仍在起作用,他害怕拿起电话就听见那非人类发出的嗡嗡声里吐出的话语,“这是九!九!我们已杀了你的朋友们。现在每个朋友都死了!” 当夕阳西下时,他把房子里所有的窗帘、百叶窗和遮光布都拉下。他坐在黑暗之中,直到手表指示地平线上最后一缕光退尽。 他无法忍受夕阳西下时的那种光线。那黄色的光一直加深到橙黄色,像澳洲沙漠的光。 同木乃伊的对话 前一天晚上的酒会使我神经过于紧张。我头痛欲裂,昏昏欲睡。因此,我打消了晚上的外出计划。我觉得较为明智的做法是胡乱吃几口晚饭就上床睡觉。 当然,晚饭必须清淡。我特别喜欢威尔士奶酪,不过,一顿吃一磅奶酪不是任何时候都合适的。话说回来,若吃两磅我的肠胃还是能够接受的,而两磅和三磅之间只有一个区区的数的差别,我大概还冒险吃了第四磅,妻子硬说是五磅——她显然是把两桩事情搞混了。我愿意承认五这个抽象数字,可它具体指的是布朗黑啤酒的瓶数。没有这种酒做作料,威尔士奶酪简直难以下咽。 就这样吃完一顿节俭的晚饭,我戴上睡帽,满心希望把它戴到第二天中午,然后一头倒在枕头上。由于我心无旁骛,很快便陷入沉沉的梦乡。 然而,人的愿望什么时候实现过呢?没等我打完第三声呼噜,大门上的门铃便猛地响起来。跟着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顿时就把我吵醒了。一分钟后,我还在揉着眼睛,我妻子把一张纸条塞到了我的眼前,那是我的老朋友波诺纳医生写来的。纸条上这么写着: 我亲爱的好友,见信后请无论如何速来我处,和我们共同庆祝。经过我长期的软磨硬泡,市博物馆馆长终于同意让我检查那具木乃伊——您知道是哪一具。我获准打开裹尸布,如果需要还可以剖开尸体。只有几个朋友参加——其中当然少不了您。木乃伊此刻就在寒舍,我们准备今晚十一点打开裹尸布。 念到“波诺纳”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完全清醒,我欣喜若狂地从床上一跃而起,把一切碍事的东西都掀到一边,以惊人的速度穿戴整齐,飞也似的向医生家奔去。 那儿已经聚集了不少迫不及待的人,都在很不耐烦地等待我。木乃伊就平躺在餐桌上,我一进屋,检查就开始了。 这是几年前波诺纳医生的侄子阿瑟·萨布里塔什上尉带回来的两具木乃伊中的一具。原来埋在利比亚山区的埃雷西亚斯附近的一座墓穴里,在距尼罗河上游的底比斯很远的地方。这一地区的洞穴虽然不如底比斯的石墓那样宏伟壮观,却更加引人关注。因为它们保存了埃及人民间生活的大量见证。据说我们这具木乃伊所在的那个洞穴中就充斥着这样的实物——洞壁上绘满壁画和浅浮雕,还有雕像、花瓶和图案丰富的镶嵌作品,显示了死者的巨大财富。 这件宝贝一直存放在博物馆里,和萨布里塔什上尉看到它时的状态毫无二致——就是说,棺材原封未动。八年来它就这样摆在那里。人们只能参观它的外形。因此,现在供我们支配的木乃伊是完整无缺的。那些了解这种古董未遭洗劫地到达我们海岸有多么稀罕的人,就会立刻明白我们完全有理由庆祝我们的好运。 我走到桌边,看见桌上放了一只大盒子,或者说箱子,将近七英尺长,大约三英尺宽,两英尺半高。它呈长方形——不是棺材的形状。我们起初以为它用的材料是槭木,用刀切进去以后才发现是硬纸板,更确切地说,是龙舌兰草做的纸浆板。上面绘满了表现丧葬场面和其他哀悼内容的图画——其间许多地方都以不同的花样写着同一组象形文字,显然是代表着死者的姓名。幸好格里登先生也是我们中间的一员,他毫不费力地就翻译出这些字母。原来它们只是一些音节,表示“奥拉米斯泰鸿”这个词。 要把盒子打开而不损坏是件棘手的事,等到好不容易完成了这项工程,我们发现里面还有一个盒子,做成棺材的形状。比外面的这只小许多,但其他方面与它完全一样。两个盒子之间的空隙中填满松香,在某种程度上磨损了里面这只盒子的颜色。 打开了第二只盒子(这次倒没怎么费力),里面又是一只盒子,也是棺材的形状,与第二只盒子十分相似,只是木料有所不同,用的是雪松,仍然散发着松木特殊的芳香气味。第二只和第三只盒子之间没有空隙——两只盒子严丝合缝地套在一起。 打开第三只盒子,我们发现了那具木乃伊,并把它取了出来。我们原以为它会像通常的那样周身裹着层层密密的亚麻布匹或布条,结果发现尸体没有裹布,而是装在一个套子里。套子是纸莎草做成的,外面糊了一层灰泥,上面镀了金,绘满了图画。图画表现了死者灵魂应当履行的种种义务和它被不同的神祇接见的情景,还有许多相同的人像,很可能是被制成木乃伊的那人的肖像。套子从头到脚有一条分栏或垂直的铭文,用音形一体的象形文字写成,仍然是他的姓名和身份,以及他的亲属的姓名和身份。 从木乃伊的颈部解开套子,露出一个颈圈,由五颜六色的圆柱形玻璃珠串成神祇、螳螂等图形,还有一个带翅膀的圆球。其腰部也围着一道相似的圈饰或束带。 将纸莎草剥掉,我们发现肉体保存得极好,闻不到什么异味。肤色微红,皮肤坚实润滑,富有光泽,牙齿和头发也都完好无损,眼珠(似乎)已被拿掉,换成了玻璃的,非常漂亮而且居然栩栩如生,只是有点过于执著地凝视着。手指和指甲都铃了金,煞是耀眼。 根据皮肤发红这一事实,格里登先生认为防腐用的是柏油。可是我们用一种钢制的仪器在尸体表面刮了一下,然后将得到的粉末投入火中,闻到的显然却是樟脑和其他芬芳树胶的气味。 我们仔细地在尸体上寻找取出内脏时一般会留下的刀口,却意外地一个也没有找到。那时我们中间还没有一个人知道完整的、未被剖开的木乃伊其实并不罕见。通常的做法是从鼻子里把脑髓抽出;在身体侧面切一口子取出内脏,然后给尸体刮去毛发,清洗干净,抹上盐粒,搁置几个星期之后,就开始涂抹防腐的香料——这是准确的说法。 因为没有找到刀口的痕迹,波诺纳医生开始准备解剖的器具,这时我注意到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于是大家决定把剖尸检查推迟到次日晚上再做。我们正准备暂时分手,有人突然提出用伏打电池做一两个实验。 对至少有三四千年之久的木乃伊使用电流,这个主意即使不是十分高明,也够别出心裁的,因此得到我们的一致赞同。就这样,我们一分当真九分玩笑地在医生书房里接好一组电池,把那位埃及人抬了进去。 我们费了好大周折才使尸体太阳穴部位的几处肌肉裸露出来。它们看上去不像身体其他部分那样僵硬如石,可是不出我们所料,接通电线之后,肌肉对电流丝毫没有反应,这第一个实验看来是一锤定音了。于是我们为自己的荒唐之举开怀大笑一通。可是就在大家互道晚安的时候,我的目光碰巧落在木乃伊的眼睛上,顿时惊讶得目瞪口呆。事实上,在短短的一瞥中,我确信自己看见那对我们认为是玻璃做成的眼球,原来显然是死死盯着什么东西的,现在却几乎合上了,只能看见一小部分白膜。 我一声大叫,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大家立刻都发现了这一事实。 我不能说这个现象使我感到惊恐,因为“惊恐”这个词对我并不确切。不过,要不是那点布朗黑啤酒壮胆,我也可能会有些紧张的。至于在场的其他人,他们完全顾不上掩饰自己的极度恐惧。波诺纳医生魂飞魄散。格里登先生用某种神秘的方式使自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想西里·白金汉先生大概不会悍然否认自己手脚并用地钻到了桌子下面。 然而在一阵惊恐之后,我们当然决定立刻继续进行试验,这一次是从右脚的大拇指入手。我们在拇指籽骨的外侧切了个口子,露出了外展肌的根部。我们重新调整了电池,这次把电流接在了切开的神经上——突然,木乃伊好像活了一般,先是右膝一提,几乎碰到肚皮,然后右腿以惊人的力量朝下一蹬,狠狠地踢了波诺纳医生一脚,使那位绅士像离弦之箭一样从窗口飞了出去,摔在下面的大街上。 我们全体冲出去准备收拾遇难者支离破碎的遗体,却喜出望外地在楼梯上与他相遇,他正急急忙忙地往楼上爬,全身洋溢着热烈的求知欲望,比先前更加坚定了全力以赴进行实验的决心。 于是在他的提议下,我们马上在尸体的鼻尖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医生亲自动手狠狠揪住死者的鼻子,粗暴地接上电流。 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是比喻意义上还是字面意义上——其效果都是触电性的。第一步,木乃伊的眼睛睁开了,飞快地眨了几分钟,就像巴尼斯先生表演哑剧时做的那样,第二步,他打了个喷嚏,第三步,他坐了起来,第四步,他朝波诺纳医生晃了晃拳头,第五步,他转向格里登先生和白金汉先生,用纯正的埃及语对他们说道: “我必须说,先生们,我为你们的行为感到既羞辱又震惊。波诺纳医生这样做不足为奇,他是个矮小肥胖,没有头脑的可怜的傻瓜。我可怜并且原谅他。可是您,格里登先生,还有您,西里·白金汉先生,你们在埃及旅行并居住了那么久,别人都以为你们是出生在当地的庄园里——我是说,你们在我们中间待了那么长时间,我想你们说埃及话就像用自己的母语写东西一样流利——我一直把你们当成木乃伊的忠实朋友看待——我满以为你们会有更多的绅士风度,可是你们却站在一旁,任凭我受到这样无礼的对待而一言不发,这叫我怎么想呢?你们由着汤姆、狄克和哈里在这样的大冷天掀掉我的棺材,剥掉我的衣服,还帮助并怂恿那个可耻的小恶棍波诺纳医生揪住我的鼻子,这一切都叫我怎么想呢?” 一般人肯定以为,我们在当时的情况下听到这样一番话,或者夺门而逃,或者大发歇斯底里,或者全体晕倒。三者必居其一。实际上,当时这三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或者三种全部发生都是有可能的。而且,说实在话,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采取其中的任何一种,不过也许真正的原因应该到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里去寻找。它本身就是按相反的规律而发展的,如今凡是自相矛盾和不可能的事情,一般都用它来解释。也可能是木乃伊那副十分自然、不容置疑的神气,使他的话不能使人产生恐惧,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事实是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流露出惊恐万状的神情,而且似乎并不觉得有特别出格的地方。 就我来说,我觉得一切正常,只是站到一边,躲到埃及人的拳头的袭击范围以外。波诺纳医生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对木乃伊怒目而视,满脸涨得通红。格里登先生摸摸胡子,把衬衫领子翻了上去。白金汉先生低垂下头,把右手的大拇指塞进了左边的嘴角里。 埃及人板着脸孔对他瞅了几分钟,然后用讥讽的口吻说: “您为什么不说话?白金汉先生?您听到我的问话没有?快把大拇指从嘴里拿出来!” 听了这话,白金汉先生浑身微微一震,把右手大拇指从左边嘴角里抽出来。作为补偿,又把左手大拇指塞进了右边嘴角里。 木乃伊从白金汉先生嘴里得不到答案,便怒气冲冲地转向格里登先生,用命令的口气笼统地问我们究竟想干什么。 格里登先生用埃及语做了一番长篇大论的回答。如果不是因为美国的印刷所里缺少象形文字的铅字,我倒很愿意在这里把他的精彩演说原样抄录出来。 我不妨顺便提一句,以下的有木乃伊参加的全部谈话都是说的古埃及语,由白金汉先生和格里登先生加以翻译(这是对我和另外几个游历不广的人而言)。这两位先生说起木乃伊的母语来流利动听,非常地道。然而我还是注意到(当然是因为谈话涉及一些完全现代的概念,它们对这位客人来说无疑是完全陌生的),这两位旅行家有时不得不借助一些直观的方法来表达某个特殊的意思。比如,有一次格里登先生怎么也不能使埃及人明白“政治”一词的意思,最后他急中生智,用炭笔在墙上画了一个酒糟鼻子的矮个儿绅士,身上穿着破衣烂衫,站在一个树桩上,左腿缩在后面,右手握拳向前掷去,两眼朝天,嘴巴张开成九十度的直角。同样的,白金汉先生怎么也讲不清“假发”这个非常现代的概念,最后(在波诺纳医生的建议下),他脸色变得惨白,同意把自己头上戴的脱下来。 可以理解,格里登先生演讲的主要内容是拆出木乃伊并将其解剖对于科学的重大意义,同时对因此而给他——这位叫做“奥拉米斯泰鸿”的木乃伊带来的麻烦表示歉意。最后微妙地暗示(充其量只是微妙的暗示):既然这些细小问题都已经解释清楚,我们不妨继续进行研究吧。这边波诺纳医生已经把器具都准备好了。 对于演说家的最后这个建议,奥拉米斯泰鸿似乎存有一些顾虑,我不清楚其实质究竟是什么。不过他表示对我们的道歉感到满意,为此他从桌子上跳下来与我们一一握手。 这个仪式结束后,大家赶紧七手八脚地修补我们的实验对象遭受的手术刀的伤害。我们为他缝合太阳穴上的伤口,给他脚上缠了绷带,还往他鼻尖上贴了一块一英寸见方的黑膏药。 这时我们看到伯爵(这似乎是奥拉米斯泰鸿的头衔)轻轻打了个哆嗦——无疑是着凉了。医生立刻奔向他的藏衣室,转眼取回一件詹宁斯服装店最佳款式的黑色外衣,一条天蓝色格子布的吊带裤,一件粉红色方格棉布内衣,一件翻边的织锦缎背心,一件白色宽松大衣,一根弯头拐杖,一顶无檐帽,一双黑漆皮鞋,一双淡黄色山羊皮手套,一副眼镜,一圈胡须,还有一个瀑布式领结。由于伯爵和医生的身材有所差异(比例大约是二比一),在把这些衣服加到埃及人身上时遇到了一些困难,然而当一切都弄妥之后,他可以说是穿戴齐全了。于是格里登先生让他挽着自己的手臂,带他到火炉边的一张舒适的椅子里坐下,医生马上拉响铃挡,让仆人送雪茄烟和葡萄酒来。 谈话很快热烈起来。自然,我们对奥拉米斯泰鸿仍然活着这一不同寻常的事实表示了极大的好奇。 “我以为,”白金汉先生说,“您应该早就死了。” “什么,”伯爵显得十分震惊,“我才七百多岁,我父亲活了一千岁,而且死的时候还没有到昏庸老朽的地步。” 这引起一连串活跃的提问和计算,最后终于发现,对这位木乃伊对年代的判断显然存在严重错误。他被埋入埃雷西亚斯墓穴距今已经有五千零五十年零几个月了。 “不过我的意思,”白金汉先生继续说,“不是指您下葬时的年龄,(事实上我很愿意承认您还是个年轻人,)而是指您包在柏油里度过的那段漫长的时间,从您的样子看,您是柏油包身的。” “什么包身?”伯爵问。 “柏油,”白金汉先生重申。 “啊,是的;我隐约明白您的意思了,当然,柏油或许也很管用——可是在我们那个时候,我们只用二氯化汞。” “可是我们特别感到费解的是,”波诺纳先生说,“您五千年前在埃及已经死亡安葬,怎么今天又能在这里复活,而且还显得气色颇佳呢?” “如果我当时像你们说的那样已经死亡,”伯爵回答,“很可能我此刻也还是一具死尸;因为我看出你们还处在流电疗法的初级阶段,无法完成在我们远古时代看来十分普通的事情。实际的情形是,当时我昏厥过去,我的好友们以为我已经死亡,或至少奄奄一息,便立刻把我制成木乃伊——我想你们知道制作木乃伊的主要原理吧?” “哦,并不完全知道。” “啊,我看出来了;多么可悲的无知!我在这里不便细述,但是有必要说明一下,在埃及制作木乃伊(准确地说)就是无限期地停止被制作者的一切动物性功能。我指的是最广义的‘动物性’,不仅包括肉体的,还包括精神的和本质的存在。我再说一遍,我们制作木乃伊的首要原理是中止并无休止地暂停被制作者的一切动物性功能,简单地说,一个人被制成木乃伊时处于什么状态,就会一直保持那种状态。由于我有幸属于蜣螂血统,我是被活着制作成木乃伊的,就像你们现在看到的这样。” “蜣螂血统!”波诺纳医生惊叫道。 “不错,蜣螂是一个非常显赫而稀少的家族的徽章或‘纹章’,有蜣螂血统是指属于以蜣螂徽章为标志的家族成员之一,我这是比喻的说法。” “可是这与您活着有什么关系呢?” “是这样的,在埃及,制作木乃伊的一般方法是先把尸体的内脏和脑子挖空后再涂抹防腐香料;只有蜣螂家族不照此章办理。所以我若不是蜣螂家族成员,我的内脏和脑子便不复存在;而缺了这两样东西中的任何一样,都会给生活带来不便。” “这我理解,”白金汉先生说,“如此说来,我们得到的所有完整的木乃伊都属于蜣螂家族?” “毋庸置疑。” “我原来以为,”格里登先生非常谦恭地说,“蜣螂是埃及的诸神之一。” “埃及的什么之一?”木乃伊大喊一声,猛地站了起来。 “诸神之一。”旅行家重复道。 “格里登先生,听到您以这样的方式说话,我感到万分震惊,”伯爵说着,重新坐回椅子里。“地球上没有任何国家承认有一个以上的神。对于我们来说,蜣螂、灵鸟等等(像类似的动物对于其他人那样)都是象征物,是我们敬奉造物者的媒介,造物者如此崇高,是不能用更直接的方式去接近的。” 接着是片刻的冷场,最后波诺纳医生重新拾起话头。 “那么,根据您刚才的解释来看,”他说,“尼罗河附近的墓穴里很可能还存在着其他蜣螂家族的木乃伊,都处于存活状态?” “这是毫无疑问的,”伯爵回答。“所有碰巧被活着制成木乃伊的人,便会继续活着。甚至还有一些故意被这样制成木乃伊的人,由于制作者的疏忽,可能现在还被留在墓穴里。” “您是否能够解释一下,”我说,“您说的‘故意被这样制成木乃伊’是什么意思?” “愿意效劳。”那木乃伊从眼镜后面从容不迫地把我打量了一番,然后才回答——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冒昧地直接向他提问。 “愿意效劳,”他说,“在我那个时代,人类的一般寿命大约是八百年。除非因为极其罕见的意外事故,很少有人在六百岁以前死亡,而活到一千岁以上的人也寥寥无几,八百岁被看做是正常的寿命。在发现了我刚才向你们讲述的木乃伊的制作方法之后,我们的哲人想到,如果把这自然的寿命分成几段来活,就可以满足我们可嘉的好奇心,同时也可以使科学得到很大的进步。确实,从历史学来说,经验证明这种做法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说,一个历史学家活到五百岁的时候,可以倾注大量心血撰写一部作品,然后让人把他精心制作成木乃伊,并事先向制作者交代清楚,让他们在一段时间——比如五六百年吧——之后使他复活。这段时间结束之后,他恢复了生命,一定会发现自己的伟大著作已经变成一种供人随意涂抹的笔记本——也就是说,变成了一群群恼羞成怒的评论家们发表种种互相矛盾的推测、批评和人身攻击的文学角斗场。这些以注解、校订等名目出现的推测,对原文进行大肆的围攻和歪曲,声势浩大,喧宾夺主,以至于作者必须打着灯笼寻找他自己的文章。等终于找到,却总是发现根本不值得浪费精力去寻找。历史学家把作品重新写过之后,他的使命还要求他立刻根据他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着手纠正后世关于他原来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讹传。这种重新撰写和亲自纠正的工作,由一位位哲人身体力行,有效地阻止了我们的历史退化为纯粹的无稽之谈。” “请原谅,”波诺纳医生插言道,伸手轻轻按住埃及人的胳膊,“请原谅,先生,我是否可以打断您一下?” “当然可以,先生,”伯爵停住话头,回答道。 “我只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医生说,“您刚才说历史学家亲自纠正关于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传说。我请问您,先生,一般来说,这些秘传中有多大成分是正确的呢?” “这些秘传——您用的这个名称非常贴切——通常和未经重写的历史中记载的事实一样——也就是说,没有一处不是大错特错、荒谬不经的。” “不过,”医生继续说,“既然从您下葬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至少五千年,我便想当然地认为,您那个时候的历史——暂且不说传说——肯定对上帝创造天地这个人类普遍感兴趣的题目有过相当明确的论述,您大概知道,这一事件的发生距您生活的时代只有短短的一千年。” “先生!”奥拉米斯泰鸿伯爵说。 医生把他的话重复一遍,又附加了许多解释,才使那位外国人理解了他的意思。最后埃及人迟疑地说道: “我必须承认,您提到的观点是我前所未闻的。在我们那个时代,就我所知,从未有人产生如此怪诞的念头,居然会想到宇宙(或这个世界,如果你们同意的话)有着一个开端。我记得有一次,唯一的一次,听到一个喜欢思虑的人隐隐约约提到过人类的起源,正是这个人说起过你们所使用的‘亚当’(或曰‘红土’)这个字眼。不过,他是从一般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意指从肥沃的土壤里自然生长出(就像一千种低等生物的生长方式一样)——我是说,自然生长出人类的五大群体,他们在地球上五个各具特色而又大体相等的部分同时生长出来。” 听到这话,我们大家都耸了耸肩膀,其中一两个人还意味深长地摸了摸额头。西里·白金汉先生轻蔑地先是瞟瞟奥拉米斯泰鸿的枕骨,继而又瞟瞟他的前头骨,然后说道: “你们那个时代的人活得那么久,再加上如您刚才所说,有时还把寿命分成几段来活,这想必非常有助于知识的普遍发展和积累。因此在我看来,古埃及人之所以在所有的具体科学上都大大落后于现代人,尤其是美国人,只能是因为埃及人的头骨异常坚硬的缘故。” “我必须再次承认,”伯爵谦和有加地回答,“我有些不大明白您的意思,请问,您所指的是哪些具体科学?” 我们所有的人争相发言,非常详细地列举了大量骨相学的假设和动物磁力学的奇迹。 听我们说完之后,伯爵讲了几则轶事使我们明白,在埃及,高勒和斯波尔塞姆的原型早在几乎被人们遗忘的远古时期就经历了兴盛和衰落。梅斯梅尔的花招比起底比斯的学者所表演的真正奇迹来简直就是不值一提的儿戏,他们能变出跳蚤和许多诸如此类的东西。 这时我插嘴询问伯爵,他们那个时代的人能否计算出日食。他不以为然地微微一笑,说他们能够做到。 我有点气馁,但马上又开始向他提出一些有关天文学知识的问题。这时我们中间那位一直没有开口的同伴悄悄对我耳语道,有关这方面的知识,我最好去看看托勒密(托勒密,公元二世纪希腊天文学家、地理学家和数学家。)(天知道托勒密是何许人也)的作品,以及普卢塔克(普卢塔克(约46—119后),希腊传记作家。)的月相说。 随后我问木乃伊是否见过火镜和透镜,是否知道一般的玻璃制作方法。然而我提问的话音未落,那位沉默的朋友又轻轻地碰了碰我的胳膊肘,请求我看在上帝的份上,去读一读代奥多勒斯·西克勒斯的著作。至于伯爵,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而只是问我现代人有没有用来像埃及人那样在宝石上刻出精美浮雕的显微镜。正在我考虑如何作答时,矮小的波诺纳医生以一种十分奇特的方式发言了。 “看看我们的建筑吧。”他忘乎所以地大喊,使两位旅行家大为愤慨,他们把他掐得青一块紫一块也无济于事。 “去看看,”他冲动地嚷道,“看看纽约草地球场的喷泉!如果这个设想不着边际的话,就去端详一下华盛顿的国会大厦!”接着这位身材矮小的医生十分详细地形容了他所提及的那个建筑物的各部分比例。他说光是门廊就有二十四根柱子作为装饰,每根柱子直径五英尺,间隔十英尺。 伯爵说很遗憾他一时记不清阿兹纳克城那些主要建筑的具体面积,它们建立于悠悠的远古,不过直到他下葬的时候,那些遗迹还屹立在底比斯西边广袤的沙漠中。不过,(说到门廊)他记得在某个名叫卡纳克的郊区有一座规模较小的宫殿,其门廊由一百四十四根柱子构成,每根柱子周长为三十七英尺,间隔为二十五英尺。有一条两英里的大路从尼罗河直达宫殿的门廊,路旁林立着狮身人面像、雕塑、方尖塔,高度从二十、六十到一百英尺不等。宫殿本身(据他回忆)的一个边长为两英里,周长大约有七英里,内外两面墙壁都绘满了华丽的象形文字。他虽然没有一口断定,说在那座宫殿的围墙里可以建造五六十幢医生所说的国会大厦,不过他显然认为二三百个国会大厦稍微挤挤未必就塞不进去。然而,他(伯爵)无法矢口否认医生描述的草地球场的喷泉确实新颖别致、气派宏伟、无与伦比。他不得不承认在埃及和其他地方从未见过类似的设计。 这时我问公爵对我们的铁路有何看法。 “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说,“根本不值一提。设计拙劣,铺设得也很粗糙,当然比不上我们宽阔平直、装有铁槽的砌道,埃及人能在砌道上运输整座寺庙和高达一百五十英尺的坚固的方尖塔。” 我又提到我们巨大的机械动力。 他承认我们在这方面的确拥有一定的知识,但接着反问我如何把卡纳克这样一个小宫殿的柱头放到门楣上去。 对这个问题我决定装聋作哑,转而问他是否知道自流井,他只是扬起了眉毛。格里登先生拼命向我使眼色,低声告诉我说,受雇在大绿洲钻井取水的工程师们最近刚刚发现一口埃及自流井。 我又提到我们的钢铁,那位外国人翘起鼻子,问我们的钢铁能否刻出方尖塔上那些鲜明的雕刻,那全部是用铜制的利器刻成的。 这下我们阵脚大乱,决定还是把话题转向玄学为妙。我们派人取来一本《日晷》(《日晷》,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波士顿地区一群“超验主义者”出版的综合文艺刊物,爱默生曾任主编。),读了里面的一两个章节,内容晦涩不明,总之是关于波士顿人所说的“伟大的进步运动”。 伯爵淡淡地说,“伟大的运动”在他们那个时代是极为平常的,至于进步,有一段时间它确实把人困扰,可是从未有过任何进展。 然后,我们谈起民主的美妙之处和重要意义,不知怎样才能使伯爵准确地感受我们生活在这个没有君主、可以自由投票的时代所享受到的利益。 他饶有兴味地听着,而且似乎觉得颇为有趣。我们说完以后,他说很久以前曾经发生过十分类似的事情。埃及的十三个省突然决定同时独立,为人类树立一个光辉的榜样,他们选举足智多谋的人召集会议,编写别出心裁、构思独特的宪法。他们一度搞得有声有色,轰轰烈烈;不过他们吹牛的本事也是骇人听闻的。最后的结局是这十三个省和其他十五到二十个省合而为一,成为世上前所未有的最令人厌憎和无法忍受的专制统治。 我问那个篡权的暴君叫什么名字。 伯爵说他记得仿佛是叫“乌合之众”。 我无话可说,只好提高嗓门,慨叹埃及人对蒸汽一无所知。 伯爵大为惊讶地看着我,却未作回答。倒是那位沉默的先生用胳膊肘狠狠捣了捣我的肋骨——告诉我这次我可是大出洋相了——并问我是否真的愚蠢之极,竟然不知道现代蒸汽机是高斯的所罗门从希罗的发明中得到的启发。 我们眼看就要陷入窘境,幸好,波诺纳医生重新振作起来,为我们解了围。他问埃及人敢否在重要的服装上与现代人一比高下。 听了这话,伯爵低头看看他裤子上的吊带,又捏住衣服的一片下摆,举到眼前仔细端详了几分钟,最后他放开手,慢慢地把嘴咧得很开很开。但是我不记得他说了任何回答的话。 我们又重新打起精神,医生庄重地向木乃伊发问,希望他以绅士的名义坦率回答,埃及人——不管在什么时期——可曾掌握波的药液或布兰德里斯药片的制作方法。 我们急不可耐地等待着他的回答——可是没有等到,他答不上来。埃及人涨红了脸,低垂下脑袋。从未经历过比这更圆满的胜利,也从未见过有人这样一败涂地。我突然不忍再看可怜的木乃伊那副屈辱的样子,于是我拿起帽子,很不自然地对他鞠了一躬,告辞出来。 回到家里,我发现已经是凌晨四点,便径直上床睡觉。现在是上午十点,我是七点起床的,为我的家人和全人类的利益写下这些记录。我的家人我再也不会见到。我的妻子是个泼妇。事实上,我已经从心底里厌倦了这种生活,厌倦了整个十九世纪。我认为如今一切都不可救药。而且我很想知道二〇四五年的总统是谁。因此,等我刮好胡子,饮完一杯咖啡,我就立刻到波诺纳医生那里去,请他把我制作成木乃伊,就此沉睡两三百年。 匍行者 福尔摩斯一直认为,如果公布有关普利斯伯瑞教授二十年前的一些怪异行径,能够消除他所任教大学的焦虑和震惊伦敦学术界的所有丑恶的谣言,那我应该这么做。然而,由于某些障碍,这件奇异案子的真实调查过程,一直与我朋友的许多其他经历的记录一起埋藏在我的洋铁箱中。现在,我们终于取得了许可,公开这件福尔摩斯退休前所查办的最后案子的调查经过。即使是现在,把事情公开,仍需谨言慎行。 那是一九〇三年九月初的一个星期日傍晚,我接到福尔摩斯一个简短的便条: 如果方便,请即前来——不方便,也得来。 我们之间的关系,在后来几年变得非常特别。他是个有一些怪习性的人,单调而专注的习性,而我就是他的习性之一。我就像他的小提琴、粗烟草、老黑烟斗、参考书,或其他一些小东西。当他处理案子需要帮手,或者要一个精神上能信赖的伙伴,我的角色就很明显了。不过,除了这点,我还有其他可用的地方。我是他心灵的磨刀石,我能激励他。我在时,他喜欢大放厥词,那些话并不是真的对我说的——事实上他对床架讲也可以——不过,不管怎样,这变成了一种习惯,如果有我参与,对他总有些帮助。如果我的思维缓慢而使他不耐烦,那只会使他那强烈的本能与反应变得更加灵活快速。这就是在我们的合作中我些许的作用。 当我到贝克街时,发现他正膝头屈起地蜷缩在扶手椅中,口中衔着烟斗,眉头因深思而纠结,显然正在为某些烦人的问题苦恼。他挥了挥手,示意我坐进以前我常坐的那张扶手椅中,除此之外,有半个钟头的时间,他没有任何表示,根本无视我的存在。然后,突然,他似乎由幻想中跃出,以他惯有的古怪微笑欢迎我回到这个曾经一度是我的住处的地方。 “华生,你会原谅我刚才的出神吧,”他说,“在过去二十四小时之内,有一些特异的事情交到我手中,这使我联想到一些比较普遍的特性。我很认真地想写一篇用狗来做侦探工作的专文。” “噢,福尔摩斯,不是已经有人这么做了吗,”我说,“比如像猎犬——警犬——” “不,不,华生,那方面的工作当然是很明显的了,但另外还有更为微妙的。你也许还记得,你以精妙的笔记记述的那个铜山毛榉的案子。我只是观察一个孩子的心灵,结果能推论出一个自满于一切威望的父亲的罪行。” “是的,这案子我记得很清楚。” “我以狗来推论的想法也是类似的。一只狗反映出它主人家的生活,有谁见过一条活泼的狗出现在一个阴沉的家庭?或者一个快乐的家庭有条悲伤的狗?喜欢怒骂的人,他的狗也是咆哮不停,危险的人的狗也危险,他们瞬息的情绪也会影响到别人瞬息的情绪。” 我摇摇头说:“显然,福尔摩斯,你这说法太牵强了吧。” 他重新装满了烟斗,又坐回椅子中,对我的说法毫不在意。 “我刚才的说法的实际应用与我现在正在调查的问题十分接近。你知道,那问题是一团混乱,我正在找一个头绪,其中一个可能的头绪就是:为什么普利斯伯瑞教授的狼狗诺埃会想要咬他?” 我有些失望地坐回椅子中,难道就为了这么一个琐碎的小问题使他要我放下工作而来这里?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 “你还是跟以前一样!”他说,“你永远学不会,最严重的事情常常是取决于最微小的事。可是,事情是否有点儿奇怪,一位沉着年长的哲人——你当然听过剑桥大学有名的生理学家普利斯伯瑞教授的名字——他钟爱的狼狗居然向他攻击了两次!你有什么看法?” “那狗病了。” “嗯,这点是必须考虑到。可是,它并没有攻击别人,而且,除了很特殊的情形,它也没有骚扰主人。奇怪,华生——真的很奇怪。不过,如果这声电铃是年轻的班尼特先生,那他来早了。我本来希望在他来之前先跟你多谈谈的。” 楼梯上响起敏捷的脚步声,接着响起了清脆的敲门声。片刻,我们的新委托人就自己走了进来。他是个高大英俊、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衣着考究,彬彬有礼,但是在他的态度中,带着点儿学生的腼腆,不像是个对一切都十分有把握的成熟男子。他与福尔摩斯握了握手,然后有点儿惊讶地看着我。 “福尔摩斯先生,这件事十分敏感,”他说,“请顾虑到普利斯伯瑞教授与我之间公开及私下的关系。我实在不能在第三者面前谈这件事。” “别担心,班尼特先生。华生医生绝对能保守秘密,我可以向你保证。这件事我很可能会需要一个帮手。” “那就听你的,福尔摩斯先生。我相信你能了解,我对这事有所顾忌。” “华生,如果我向你介绍这位崔佛·班尼特先生是那位伟大科学家的助手,住在他家,并且已与他的独生女订了婚,我想你会理解的。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他对那位教授是绝对忠心而且敬爱的。不过,表现这点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这件奇怪的事澄清。” “我希望如此,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我唯一的目的。华生医生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吗?” “我还没有时间向他解释。” “那么,也许在我解释新的发展前,要先把事情开始的情况再大致说一遍。” “还是让我来说,”福尔摩斯说,“看我是否清楚地了解了事情的先后次序。华生,这位教授是闻名欧洲的,他一辈子献身于学术研究,从来没有出过任何丑闻。他目前鳏居,有一个女儿名叫伊笛丝。据我推测,他是个精力充沛、积极进取的人。这情形一直维持到几个月前。 “接着,他的生活就被打乱了。他现年六十一岁,却与一位同事——比较解剖学的权威莫菲教授的女儿订了婚。据我了解,他的这项举动,并不是一个年长者理智的交往求婚,而是出于类似年轻人的那种狂热。没有一个人表现得比他更像热恋中的情人。至于那位女士爱莉丝·莫菲,不论身体或心灵,都是个绝佳的女子,因此也难怪教授会对她如此迷恋。然而,他自己的家人,却不是完全赞同。” “我们认为似乎有些过分。”我们的访客说道。 “一点儿也不错,是过分,而且还有点儿莽撞和不自然。然而,普利斯伯瑞教授颇为富有,对方的父亲倒并不反对。至于那位女儿,她身边不乏合适的人,他们虽然不如教授有名,但至少年龄比较合适。那位女士似乎并不在乎教授的一些怪癖,只有年龄是唯一的障碍。 “就在这时候,有一些颇为奇怪的小事情突然破坏了教授的正常生活,他做出一些他以前从没做过的事,他突然离家而不告诉别人他去了哪里。他离开了两个星期,回来的时候一副舟车劳顿的样子。他不提他去了哪里,虽然平时他是个十分坦白的人。然而,很碰巧,我们这位委托人班尼特先生收到一个在布拉格的同学的来信,说他十分高兴在那里见到普利斯伯瑞教授,虽然他没有机会与他谈话。只因为这样,他家人才知道他去过那里。 “现在,要说到正题了。从此之后,教授有了一些奇怪的改变。他变得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他周围的人都觉得他不再是他们本来认识的那个人,而且似乎有一些阴影掩盖了他高尚的品格。他的学识倒并没有受影响,他的课仍讲得与以前一样精彩,可是他的生活中总有一些以前没有的怪异和让人意外的举动。他的女儿本来与他十分亲近,也一次次试着想打开她父亲戴上的面具,恢复以往的亲密关系。还有,先生,你,据我所知也试着做同样的事情——可是都没有用。好了,班尼特先生,请你自己来说有关那些信件的事。” “你要知道,华生医生,教授对我从来没有什么秘密,就算我是他的儿子或弟弟,也不会再得到更多的信任。做为他的秘书,我经手所有他往来的文件,也拆阅并归类他的信件。在他回来之后,这一切都改变了。他告诉我也许会有一些寄自伦敦的信给他,那些信的邮票底下会有个十字记号,这些信必须挑出来,只有他自己才能拆阅。我可以说,的确有几封这样的信寄来,邮戳是伦敦市东区,笔迹像是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人写的。如果他回过这些信,它们一定没有经过我的手,也没有放在平常我们收邮件的篮子里。” “还有那个盒子。”福尔摩斯说。 “啊,对了,那盒子。教授那次旅行回来带回了一个小木盒,这件东西提供了他去过欧洲大陆的线索,因为那是一个雕刻精巧的盒子,一般人都会联想到那是德国的产品。他把这个盒子放在仪器柜子里。有一天,因为要找一根插管,我拿起那个盒子来看,出乎我的意料,他十分生气。仅仅由于我的好奇心,他恶狠狠地责骂了我一顿,这是第一次发生这种情形,我心里深深感觉受到了伤害。我竭力解释我碰那盒子只是偶然,但一整晚我都可以感觉出他对我十分不友好,这件事一直令他心怀耿耿。”班尼特先生由他口袋中掏出一本小日记本说,“那是七月二日的事。” “你实在是个十分仔细的证人,”福尔摩斯说,“我也许会需要一些你记下的日期。” “这方法是从我这位伟大的老师那儿学到的东西之一。从我开始注意到他行为不正常之后,我便觉得我有责任调查这事,因此我记下了这些事情。就在同一天七月二日,教授由书房走到走廊去的时候,诺埃攻击了他。七月十一日,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了。七月二十日,我记下又发生了一次。之后,我们只有把诺埃放到马厩去。它是只可爱亲切的小动物——噢,我大概让你听厌了吧。” 班尼特先生的语气有点儿不高兴,因为很显然福尔摩斯根本没有听。他的表情僵硬,两眼茫然地看着天花板。经过一番努力,他总算让自己回到现实。 “奇怪!真奇怪!”他喃喃道,“这些细节我现在才知道,班尼特先生。我想我们已经把事情开始的情况弄得很清楚了,是吗?可是你刚才提到有些新线索。” 我们访客开朗的脸立刻阴沉下来,似乎忆起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我要讲的是前天晚上的事,”他说,“我躺在床上一直到清晨两点钟都睡不着,后来听到走廊上传来低沉不清的声音,于是打开房门向外观望。我应该先解释一下,教授是睡在走廊尽头的房间——” “那天日期是——?”福尔摩斯问道。 我们的访客显然因被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打断而恼火。 “先生,我已经说过了,那是前天晚上——也就是九月四日。” 福尔摩斯笑着点了点头。 “请继续说。”他说。 “他睡在走廊的尽头,如果要到楼梯,必须经过我的房门口。那情形太可怕了,福尔摩斯先生。我想我的神经不比别人脆弱,但是仍被我看到的情形给吓住了。走廊很暗,只在中间有一扇窗户透进一些亮光,我可以看见有东西从走廊的一端移动过来,是个黑影在爬行。然后,它突然进入窗户透过来的光亮处。我看出是教授,他在爬,福尔摩斯先生——在爬!他并不是用膝和手爬行,而是用手及脚,脸则垂在两手之间。不过,他好像爬得很轻松。我被那景象惊得呆住了,因此一直到他到了我面前,我才跨出去问他是否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他的回答很不寻常,他直起身来,恶狠狠地骂了我几句,然后匆匆经过我,下楼去了。我等了大约整整一个钟头,他都没有回来。等他回房间时,天一定都亮了。” “嗯,华生,你对这事有什么看法?”福尔摩斯以一副病理学家显示稀有标本的口吻问道。 “很可能是腰痛风。我知道有极严重的腰痛风发作时会让人这样行走,而且没有其他更能使人脾气暴躁的病症了。” “真行!华生,你总能言之成理。可是我们不能接受腰痛风这个解释,因为他立刻又能毫不困难地站直。” “他身体很健康,”班尼特说,“事实上,从我认识他以来,他目前的身体状况最好。可是,福尔摩斯先生,有这么多怪事。这种事不能去找警察,可是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觉得好像有什么大的不幸的事要发生了。伊笛丝——就是普利斯伯瑞小姐——跟我的感觉一样,我们不能这样什么事都不做地光等下去。” “这实在是一个十分奇怪而令人感兴趣的案子。你觉得怎样,华生?” “以一个医生的立场而言,”我说,“这似乎是个精神病的案子,这位老教授的脑子也许被恋爱冲昏了。他出国去了一趟,希望能把自己的热情冷却下来。他的信件以及木盒可能与私人财务来往有关——也许是一笔贷款或证券之类的东西,存放在盒子里。” “那么狼狗显然是不同意他的财务交易啦。不,不,华生,这中间有更复杂的原因。现在我只能建议——” 福尔摩斯的建议永远无法知道了,因为就在这时,房门打开了,一位年轻的女士被领了进来。她一出现,班尼特先生马上惊呼一声跳起身来,跑过去伸出双手握住那位女士伸出的双手。 “伊笛丝!亲爱的,我希望没事吧?” “噢,杰克,我觉得非跟着你来不可。我吓死了!一个人在那儿实在可怕透了。” “福尔摩斯先生,这位就是我提及的年轻女士,我的未婚妻。” “我们也慢慢猜到了,是吗,华生?”福尔摩斯微笑着回答,“普利斯伯瑞小姐,我想又有一些新的发展,你认为我们应该知道,是吗?” 我们新来的访客是位美丽大方、传统型的英国女孩,她一边坐到班尼特先生身旁,一边对福尔摩斯报以一笑。 “当我发现班尼特先生已经离开旅馆后,我就想到他很可能在这里。当然,他告诉我了,他会来请教你。可是,噢,福尔摩斯先生,你难道没有办法帮助我那可怜的父亲吗?” “我抱以希望,普利斯伯瑞小姐,可是这案子仍然不明朗。或许你要告诉我们的事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线索。” “是昨天晚上,福尔摩斯先生。他一整天行为都很奇怪,我相信有时候他根本就不记得他做了什么,与我生活在一起的不是我的父亲。他的外壳还在,可是完全不是他。”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昨天晚上,狗疯狂地吠叫,把我吵醒了。可怜的诺埃,它现在被用铁链拴在马厩那边。我可以告诉你,我睡觉总是锁门的,因为杰克——班尼特先生——可以告诉你,我们总觉得周围有某种危险。我的房间在二楼。昨晚正巧我的窗帘是打开的,外面月光很亮,我躺在床上,眼睛瞪着外面的月光,耳朵听着狗的狂吠。突然,完全出乎意料,我看到我父亲的脸注视着我。福尔摩斯先生,我几乎吓个半死。他的脸贴住窗框,一只手举起来像是要推开窗子。如果窗子被推开的话,我想我会吓疯,这绝对不是幻觉,福尔摩斯先生,可别想错。我敢说有大约二十秒钟的时间我僵卧着不能动,只是注视着那张脸。然后,他就消失了,可是我不能——我不能跳起来去看他的踪影,我躺着浑身发寒战,一直到天亮。吃早餐的时候,他很清醒,但是态度粗暴,没有提到昨晚任何事情。我也没提,不过我找了个借口进城——于是我就来这里了。” 福尔摩斯对普利斯伯瑞小姐的叙述似乎完全感到意外。 “小姐,你说你的房间在二楼,那花园里有长梯子吗?” “没有,福尔摩斯先生,就是这点叫人难以置信。没有任何办法能爬到窗口——可是他却办到了。” “日期是九月五日,”福尔摩斯说,“这显然使事情更复杂。” 这下轮到这位年轻的小姐感到惊讶。 “福尔摩斯先生,这是你第二次提到日期。”班尼特说,“这有可能跟案子有关吗?” “可能——很可能——不过我还没有收集到所有的资料。” “也许你想到月圆与人的情绪的关系?” “不是,这点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的想法与这完全无关。或许,你能把你的笔记本留给我,我需要对照一下日期。好了,华生,我想我们现在要采取的行动已十分明显。这位年轻的女士告诉了我们——而我也深信不疑——她父亲对某些天发生的事情完全不记得,或只有模糊的记忆。我们去拜访他,假装是他跟我们约好了的,他会以为自己忘了。这样我们可以先近距离地观察一下他。” “这样好极了。”班尼特先生说,“不过,我先警告你们,教授有时候脾气很粗暴。” 福尔摩斯笑了笑说:“我们有立刻行动的理由——很有力的理由,如果我的理论对的话。明天,班尼特先生,你一定会在剑桥见到我们。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那里有家叫棋格的旅馆,那儿的红甜酒比一般的好,床单的清洁度比挨骂的程度稍好些。华生,我想我们接下来几天的时间可能要待在一个不甚愉快的地方。” 星期一早晨,我们出发前往那个有名的大学城——对福尔摩斯来说,出门一趟没什么大不了,他没什么牵绊,可是对我而言,则要匆匆地做一大堆安排,因为我不能不管我的诊所。一直到我们将行李放到他提的那家老旅馆后,他才又提到这案子。 “华生,我想我们正好可以在午餐前找到教授。他的课是十一点,午餐时间应该在家。” “我们找什么借口去拜访他?” 福尔摩斯看了看笔记本。 “在八月二十六日,他曾经有怪异行为出现。我们假定他对那天的事情记不太清楚,如果我们坚持是那天约好的,我想他大概不会反驳我们。做这种事你脸皮够不够厚?” “我们没别的办法,只能一试。” “好极了!华生,努力不懈加上精益求精。我们不管怎样只有试试——这是坚持的座右铭。找个友善的当地人带路,我们一定可以找到教授的家。” 一个善良的马车夫及他漂亮的马车快速地带着我们穿过一排古老的校舍,最后转上一条两边树木成行的车道,停在一幢漂亮房子的大门前。房子的四周都是草地,并种满紫藤。普利斯伯瑞教授过的显然不只是舒适而且还是颇为豪华的生活。就在我们车子刚停下来时,前面窗户中探出一个灰白头发的脑袋,我们注意到他那对浓眉下的锐利目光正从厚厚的眼镜片后打量我们。片刻之后,我们真正地来到了这位神秘科学家的书房。是他怪异的行为,把我们由伦敦带到这儿来,现在他就站在我们面前。由他的态度及外表来看,绝对找不到一点古怪的迹象,他是个庄严而高大的人,穿着双排扣的外衣,神态中有着一位教授应有的庄重。他的眼睛是相貌中最突出的部分,锐利、机智,聪敏到狡猾的边缘。 他看了我们的名片,说:“请坐,两位先生。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吗?” 福尔摩斯友善地笑了笑。 “教授,这正是我想请问你的问题。” “问我,先生?” “可能这中间有点儿误会。我从别人那儿得知剑桥大学的普利斯伯瑞教授需要我的服务。” “噢,是吗?”我觉得在他敏锐的灰眼中有不怀好意的神色,“你听别人说,是吗?我能问这个人是谁吗?” “对不起,教授,这我不能说。如果是弄错了,反正也没造成什么损失,我只能表示抱歉。” “并不尽然,我想要对这事再做进一步的了解,这件事使我感兴趣。你有字条、信件或电报证明你来此探访的理由吗?” “没有。” “我相信你不至于说是我找你们来的吧?” “我不希望再回答任何问题。”福尔摩斯说。 “不,我说不行,”教授粗暴地说,“不过这问题不要你帮忙也很容易找到解答。” 他走到房间另一边拉铃,我们的伦敦朋友班尼特先生应声而来。 “进来,班尼特先生。这两位先生从伦敦来,他们认为是我找他们来的。你处理我所有的信件。你发出过任何给福尔摩斯这个人的信件吗?” “没有,先生。”班尼特红着脸回答。 “这就对了。”教授很不高兴地瞪着我的同伴说道,“现在,先生,”他双手撑着桌子,身子前倾,“在我看来,你的动机很有问题。” 福尔摩斯耸了耸肩。 “我只能再次说,我很抱歉做了无谓的打扰。” “这不够!福尔摩斯先生,”老人以尖厉的声音叫道,脸上显出极端恶毒的神色。他一边说,一边挡在我们与房门之间,双手恶狠狠地挥动着,“你们可没那么容易说走就走。”他的脸开始抽搐,疯狂地对我们狞笑,并不断地咆哮。我相信如果不是班尼特先生劝阻,我们恐怕会被打出屋子。 “教授,”他大声说,“想想你的地位!想想这会在学校造成多大的丑闻!福尔摩斯先生是位有名的先生,你不能这么无礼地对他。” 我们的主人——如果我能这么称呼他——愠怒地让出路来。当我们再次回到屋外安静的车道上时,我真感到十分庆幸。福尔摩斯似乎对整件事情只感到很好玩。 “我们这位博学的朋友精神似乎有些错乱,”他说,“我们的闯入也许是有点儿莽撞,但我已经达到了我所希望的亲身接触的目的。可是,上帝,华生,他还真跟来了,这狂人还在追赶我们。” 身后有跑过来的脚步声,不过,发现那不是可怕的教授,而是他的助手,使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后者出现在车道的转弯处,他气喘吁吁地跑向我们,说:“真抱歉,福尔摩斯先生,我特地来道歉。” “哦,先生,不需要这样。这都是我职业上会碰到的一些经历。” “我没见过他有比刚才更可怕的时候,可见,他愈来愈暴烈了。你现在应该可以了解为什么他女儿及我会担心,可是他心智还是很清楚。” “太清楚了!”福尔摩斯说,“这是我的失算,显然他的记忆比我想的要可靠得多。对了,在我们离去之前,能不能看看普利斯伯瑞小姐房门的窗子?” 班尼特先生推开树丛往前走,于是我们看见了房子的侧面。 “就是那边,左边第二扇。” “上帝,几乎没有办法爬上去。不过,你可以看到那里有一个铁架,上面有水管,这些可以踏脚。” “我自己就没有办法爬上去。”班尼特先生说。 “很可能。一般人要爬会很危险。” “福尔摩斯先生,还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我有和教授通信的那个在伦敦的人的地址。他好像今天早上又写过一封信给他,我从吸墨水纸上看出了地址。这么做,对一个受到信任的秘书而言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我又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呢?” 福尔摩斯看了一眼,把纸条塞进口袋。 “多瑞克——一个很奇怪的名字,我想是斯拉夫人。嗯,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班尼特先生,我们明天下午就回伦敦。我看不出留在此地有什么用,我们不能逮捕教授,因为他没有犯罪,也不能把他关到精神病院,因为并不能证明他疯了。目前还不可能采取任何行动。” “那么,我们究竟该怎么办呢?” “耐心一点儿,班尼特先生,事情很快就会有进展。除非我估计错误,否则下星期二会有危险,我们那天一定会到剑桥来。同时,不能否认,情况不是很好,如果普利斯伯瑞小姐再继续停留在——” “这容易办理。” “那就让她一直留到我们认为所有危险都过去之后再回来。与此同时,让教授自由行动,不要拦阻他。只要他不发脾气,一切就不会有问题。” “他来了!”班尼特惊恐地悄声说道。透过树枝望过去,我们看到教授高大挺拔的身影由厅门中出现,然后四下张望。他身子前倾,双手向前摇摆,脑袋左右转动。秘书挥了挥手就从树丛中钻了过去,我们看到他又出现在他的雇主面前,然后两人一起回到屋子,仿佛还起劲地谈论着某些事。 “我猜这位老学者已把事情连起来了,”当我们走回旅馆时,福尔摩斯说,“我才见到他这么短一段时间,就可以看出他脑筋十分清楚,而且推理能力很强。毫无疑问,他很生气,就他的观点来看,如果是他自己家里的人去找了侦探来侦查他,他当然会大发脾气。我猜我们这位班尼特朋友目前一定不好受。” 途中,福尔摩斯顺道去了一下邮电局,发了一封电报。当天傍晚回电就来了,他丢过来给我看。 去过商业街,见到了多瑞克。性格温和,波希米亚人,年长。拥有一间颇大的杂货店。 “莫瑟是你搬走之后才来的,”福尔摩斯说,“他是我用来查询一般事务的人。知道我们这位教授如此秘密往来的人是谁是件很重要的事。他的国籍与教授布拉格之行可以说是连上了。” “感谢上帝,总算有事情跟另一件事情连上了,”我说,“目前我们好像遭遇了一大串无法解释的事,而且彼此好像毫无关联。譬如,一条发怒的狼狗与去波希米亚(注:捷克古称波希米亚)会有什么关联?而这两件事与一个人半夜在走廊上匍匐而行又有什么关系?而你那些日期,更令人神秘不解。” 福尔摩斯笑笑,搓着双手。此刻,我们正坐在老旅馆的老起居间,桌上放了一瓶福尔摩斯提过的那种有名的红葡萄酒。 “好,现在先让我们研究一下那些日期,”他双手指尖合拢,以给学生上课的样子说道,“这位杰出的年轻人的日记显示七月二日出过麻烦。从那儿之后,似乎每九天就有事情发生,到目前为止,据我记得,只有一次例外。最近一次在星期五的发作是九月三日,也符合规律,那前面一次是八月二十六日。这不可能是巧合。” 我不得不同意。 “那么,让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就是教授每九天吃一种很强烈的药,它的作用很快,但很恶毒,他原来暴烈的脾气因此而变得更可怕。他去布拉格时学会吃这种药,而现在是由伦敦的那个波希米亚中间商给他提供药源。这些事实都可以连接上,华生!” “可是那狗,那窗外窥视的脸,以及走道上匍匐而行的人呢?” “嗯,嗯,起码我们已有个开始了,我不认为在下星期二之前会有任何新进展,在这同时我们只有与班尼特朋友保持联系,并且享受这个温和迷人的小镇情调。” 第二天早晨,班尼特先生偷偷跑来给我们最新消息。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受。教授虽然没有直接指责他应对我们的造访负责,但言词颇为严厉,而且显然极为不满,然而今天早晨他又恢复了正常,照例去给挤满教室的学生上了一堂精彩的课。“除了他那些异常的举动外,”班尼特说,“事实上,他比我记忆中的任何时候都更精力充沛,头脑也更清醒,但是那不是他——不是我们认识的他。” “至少我不认为在这一星期之内你需要担心什么,”福尔摩斯回答道,“我很忙,华生医生也有他的病人要照顾。让我们约定,下星期二同一时间在此见面。在我们再度离开此地时,即使不能完全把你的烦恼解决,我相信也必定会找到合理的解释。在这同时,你随时与我们联络。” 以后的几天我都没有再与我的朋友联络,不过到了第二个星期一的傍晚,我收到他的一张字条,要我第二天与他在火车站碰面。在我们去剑桥的途中,他告诉我教授家一切安好,教授的行为也正常。当天傍晚在棋格旅馆的老房间里,班尼特先生也向我们做了同样的报告:“他今天收到伦敦的来信。有一封信,还有一个小包裹,这两样东西的邮票下都有十字记号,警告我不得拆阅。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事情发生。” “这可能就足够证明了,”福尔摩斯严肃地说,“班尼特先生,我想今晚我们就会有些结果。如果我的推理正确,我们应该有机会把事情弄出个头绪来。不过要这么做,我们必须监视教授的行动。因此,我建议你晚上不要睡,随时警惕,如果你听到他经过你的房门,别阻止他,只要尽可能地偷偷跟踪他。华生医生和我会待在附近。还有,你提过的那个小盒子的钥匙在哪里?” “在他的表链上。” “我相信我们的调查必定要朝着那个方向。就算是最坏的情形,锁也不至于太难打开。你们屋里还有别的强壮的人手吗?” “有个马车夫,叫麦格菲。” “他睡哪里?” “马厩那边。” “我们也许会用到他。好了,在事情有进展之前,我们不能再做什么,再见——不过,明天早晨之前,我们一定会再见到你。” 接近午夜,我们在教授家大门对面的树丛中藏好。当晚天气很好,但很冷,还好我们都穿了厚大衣。夜风徐徐地吹着,云在空中疾行,一弯明月忽隐忽现。如果不是预期会有紧张刺激的事件发生,而且我同伴也一再肯定这一连串吸引我们的怪事将可能会有结果,不然,这样的守夜实在不是件愉快的事。 “如果九天发作的理论正确,那么教授今晚该是情况最糟的时候,”福尔摩斯说,“他这些怪征兆是在去了布拉格之后才开始出现,而他又秘密地与伦敦的一个波希米亚商人来往,那人很可能是在布拉格的某人的代理人。今天他又收到一个此人寄来的小包裹,所有这些事实,都指往同一个方向。他用的是什么药,他为什么要用这种药,我们都还想不通,但这全源自于布拉格,他严格按指示用药,每九天用一次,这点首先引起了我的注意,不过他的症状实在非常不寻常。你看到他的关节了吗?” 我必须承认我没有。 “又厚又有老茧,这我从没见过。华生,观察人总是先从手看起,然后看袖口、长裤的膝盖处,以及鞋子。那些奇怪的关节只可能与行进的样子有关,班尼特看到他行进——”福尔摩斯突然停了下来,将手拍向额头,“噢,华生,华生,我真笨啊!虽然看起来难以置信,但一定是对的,所有的事都指向一个方向,我怎么会没有看出关联的地方?那些关节——我怎么会没想到那些关节?还有狗!还有树藤!啊,我实在该退休到我梦想的农场去了。注意!华生,他出来了!我们这就能亲眼见到了。” 门廊上的大门慢慢地打开,由背后透出的灯光我们再次看到了普利斯伯瑞教授高大的身影,他穿着他的晨袍。他站在门廊前时,人是直立的,但身体前倾,两臂垂直地在身前晃荡,就像我们上次见到一样。 他向前走上车道,姿势突然变了。他弯下身去,开始手脚并用地匍匐而行,偶尔快速地滑跳,像是有过多的精力需要发泄。他沿着屋子前方前行,然后转过转角处。他的身影消失后,班尼特由门中溜出来,偷偷地跟在他身后。 “来!华生,来!”福尔摩斯叫道,我们尽可能轻盈地在树丛间穿梭,直到我们来到一处可以看到房子侧面之处。房子的另一面正沐浴在半弯月光下,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教授正在爬满常春藤的墙角边匍匐而行。当我们注视他时,他突然开始十分敏捷地爬升,由一根藤枝跳到另一根藤枝,每一次都确定手抓紧、脚踏实了才动。他这么爬似乎只是很高兴自己有这种能力,并没有什么特定的目的。晨袍在他身体的两侧打开,使他看起来像只大蝙蝠贴在自家的墙上。月光下,那片墙上现出一片高大的黑影。突然,他显得厌烦了这种娱乐,于是又原样一根跳到另一根地爬下来,然后用他原来的怪样子匍匐而行,往马厩那个方向移去。狼狗出来了,疯狂地吠着,当它看见主人的身影,吠声变得更狂烈。它被铁链拴着,因急切与疯狂而不停地跳动。教授有意地蹲到狼狗刚刚碰不到他的地方,然后用各种方法逗它。他在车道上抓起一把小石子,丢到狗的脸上,又捡了一根树枝去刺它,他挥动的手离狗气喘吁吁的大嘴只有几寸,而且还极力用各种方式去激发那狗本已无法控制的狂怒。在我所有的经历中,我想我从没见过比这更怪异的情景:一个冷静而有尊严的人,像只青蛙般匍匐在地上,想尽各种残忍的方法,不停地刺激在他面前一条已经狂怒的狗,使它表现得更加疯狂。 顷刻,危险发生了!铁链并没有挣断,而是项圈滑了出来,因为那本来是颈项较大的纽芬兰狗的项圈。我们听到一阵金属坠地声,瞬间人狗就同时在地上滚成一团,一个发出疯狂的怒吠,一个则是从没听过的凄厉惨叫声。教授几乎丧命,那只疯狂的狗紧紧地咬住他的喉咙,它的利牙咬得很深,在我们赶去将他们拖开前,他已失去了知觉。如果让我们去拉开他们,会是十分危险的事,不过班尼特的声音及出现,立刻使那条狼狗安静下来。喧闹声把睡眼惺忪、惊诧万分的马车夫由马厩上面的房间吵了下来。 “我对这事一点儿都不惊奇,”他摇着头说道,“我以前看过他这样,我知道迟早会出事的。” 狗被拴住了,我们一起把教授抬进屋中。班尼特有医学学位,帮我一起包扎教授被撕裂的喉咙。狗的利牙已深入到离大动脉十分接近的地方,因此出血十分严重。半个小时后,血总算止住了,危险暂时算是过去了。我替病人注射了吗啡,让他沉沉睡去。直到这时,我们才能互相谈论该怎么办。 “我认为需要请一流的外科医生来看他。”我说。 “上帝,不行!”班尼特叫道,“到目前为止,这件丑闻还只有这屋子里的人知道,我们能保守秘密。但一旦传出这屋子,事情就会没完没了。我们得考虑他在学校的地位,在欧洲的声誉,以及他女儿的感觉。” “一点儿也不错,”福尔摩斯说,“我想我们可以保守秘密,现在我们又多了一个人手,应该可以阻止事情再次发生。班尼特先生,请你取下表链上的钥匙。麦格菲守住病人,如果情况有变,马上来告诉我们。让我们看看在教授神秘的盒子中能找到些什么。” 盒子里面的东西并不多,但已足够了——一个空的小药瓶,还有一瓶几乎满的小药瓶,一个皮下注射针管,几封外国人写得潦草的信。信封上的记号显示,那些就是秘书不得拆阅的信,每一封都是由商业街发出,有“a·多瑞克”的签名。信里的内容只是通知普利斯伯瑞教授新药寄出的发票,或者是钱已收到的收据。不过,另有一封显然出自受过较高教育的人的信,贴的是奥地利邮票,邮戳是布拉格。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东西了!”福尔摩斯抽出信纸时,大声说道。 自从大驾光临,本人仔细考虑了您的情形。虽然有关您的情形,有特殊的理由要采取治疗,但本人仍郑重提出,需谨慎从事,因根据记录,此种治疗不无危险。 可能人猿的血清会较好,不过,诚如向您解释过那样,本人采用黑面猴,因血清较易获得。当然,黑面猴是匍匐而行,且性喜攀爬,而人猿直立行走,较接近人类。 恳请务必尽量小心,并勿将此项尚未成熟之治疗法外传。本人在英国另有一委托人,皆由多瑞克代理。 洛文斯坦!这个名字使我记起来曾在报上看过。此人是个荒谬的科学家,极力研究某种不为人知的返老还童以及长生不老的方法。布拉格的洛文斯坦!洛文斯坦的奇异的强壮精力的血清,是医学界禁止的,因为他拒绝公开来源。我简单地说出了我记起来的事,班尼特由书架上取下一本动物学。“黑面猴,”他念道,“喜马拉雅山麓之巨型黑脸猴子,是体形最大、最接近人类之攀爬类猴子。另外还有许多细节。啊,谢谢你,福尔摩斯先生,很显然我们已经追查到血清的来源了。” “真正的来源,”福尔摩斯说,“当然是源自于那桩不合时宜的恋爱。我们这位有名的教授以为,只要他能变年轻一点儿,就能实现愿望。一个人想要超乎自然,则一定会跌至地狱。最高等的人类,如果脱离常轨,就会变为动物。”他手中把玩着小药瓶,注视着里面透明的液体,“如果我写信给这个人,告诉他,他对传送出来的这些毒药必须负刑事责任,我们就不会再有麻烦了。不过这种事情还可能再次发生,别人也许会想出另外的办法,危险仍然存在——对人类的真正危险仍然存在。华生,想想,全世界那些追求物质、感官的人类全都想延长他们毫无价值的生命,而真正有灵性的人都不愿意违反造物的意旨,于是最不好的人留了下来,我们这可悲的世界会变成个什么样的污池泥淖啊?”突然,他的空想停止了,这个注重实际行动的人从椅子中跳起来,“班尼特先生,我想没有其他需要说的事情了,这一连串不同的事件现在都很容易连接起来。当然,狗能比你更快察觉变化,它的嗅觉不会有错。诺埃攻击的是猴子,不是教授,就好像是猴子在挑逗诺埃一样。攀爬是那种动物的喜好,我想那次只是巧合,他爬到了那位年轻女士的窗边。华生,一早有火车回城,不过,我想我们还有足够的时间到棋格旅馆喝杯茶,是吧?” 没有归还的一天 我曾有幸结识许多上了年岁但依旧容貌姣好的公爵夫人;然而,她们大抵都是些家道中落的贵夫人,身边只有一名身着黑衣的小女仆,住在托斯卡纳(意大利中部地区,以悠久的文化艺术传统著称,首府为佛罗伦萨。)式的衰颓的别墅中;栅栏做成的围墙,两株布满灰尘,像哨兵一样守卫着栅栏墙的杉树,遮掩了整座别墅。 倘若您在某位孤孀寡居的伯爵夫人的沙龙里遇见她们,您尽可以不合时宜地称她们为“高贵的夫人”,并且用那种国际流行的、古典式的、毫无生气的法语——马尔蒙台(让·弗朗梭·马尔蒙台(jean francois marmontel,1723—1799),法国启蒙主义者,文学家,《百科全书》编辑。)修道院长的《道德箴言录》足以帮助您通晓此种上流社会使用的语言——跟她们攀谈。我的那些公爵夫人几乎总是愿意彬彬有礼而又喋喋不休地回答您。当您已经深入到她们的可怜的心灵——褊狭的、被尘埃和细枝末节封闭的、犹如十七世纪演说家的心灵——您将会发现,生命仍然是值得留恋的,我们的母亲也并不愚蠢糊涂,诚然当我们从娘胎里来到人世间的时候,会以为母亲做了一件蠢事。 那些上了年岁的、容貌姣好的公爵夫人向我絮絮私语了多少异乎寻常的隐私啊!她们非常喜爱香粉,兴许更加热衷于闲谈,因为她们都是德国女人——出于偶然的原因,只有一个是俄国女人——她们所操的娓娓动听的古老的法语,有时竟会激起我的汹涌奔腾的感情波澜;这时,我的心狂乱地跳动,坦白地说,我恰如一个痴心的恋人,产生了不可遏制的欲望。 一天下午,夜幕尚未降临,在一座托斯卡纳式别墅的客厅里,我坐在一张帝国时代的老式沙发上,旁边的茶几上放着仆人递给我的一杯清茶。我默默无声地陪伴着我的公爵夫人中年岁最大,最美丽温雅的一位。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脸上罩着一块黑色的面纱,我所熟悉的总是微微鬈曲的萧萧白发,遮掩在一顶绛黑色的帽子里。我恍惚觉得,一轮黑色光圈笼罩在她的周围。这使我很满意。我力图使自己相信,那女人仅仅是根据我的愿望所显现的形象。要相信这一点是不困难的。整个屋子几乎都沉浸在黝暗的昏黑之中,只有一支发出微弱光亮的蜡烛照着她那搽了香粉的脸庞;一切东西都被黑暗吞噬了,以致使我觉得,在我面前的仅仅是一颗悬在空中的脑袋,一张离地面大约一米高的、与身体脱离的脸庞。 可是,公爵夫人终于打开了话匣子,这时我的任何幻觉自然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那么,请听我细细说,先生,”她对我叙述道,“这件事发生在四十年以前,那时,我正当青春年华,因此完全可以说天真未泯。” 她用那纤细的声音,继续向我叙述她的丰富的罗曼蒂克经历中的一段历史:一名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法国将军,受到她的爱情的熏陶,一举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员;后来,在一个夜晚,他却不幸遭到了一个醉汉的杀害。 然而,对于她的诸如此类的风流韵事,我早已了如指掌;我直率地告诉她,我乐意听她叙述比这更曲折、更遥远、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公爵夫人落落大方,欣然表示,愿意完全满足我提出的要求。 “看来,您要迫使我揭开我所保守的最后一个秘密,”她说道,“它之所以永远是一个秘密,就因为它在我所经历的全部罗曼蒂克事件中是最难以令人置信的。但我晓得,要不了几个月的时间,兴许在春天来临之前,我就要与世长辞了,也许我再也找不到一个能像您这样饶有兴趣地对待荒唐可笑的事情的男人了…… “这个秘密发生在我二十二岁的时候。那时,我是维也纳最艳丽动人的公爵夫人,我也还没有杀害我的第一个丈夫——那是发生在更晚些时候的事,两年以后,当我爱上了……不过你已经很了解这件风流韵事,恕我不再谈它了! “事情发生在我二十二岁那年快完结的时候,一个上了年岁,但没有胡须,曾经获得过勋章的老人来登门拜访。我接待了他。他要求秘密地跟我谈两分钟话。当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对我说: “‘我有一个视若掌上明珠的女儿,她现在身患重病。我必须赋予她生命和力量,因此,我正在到处奔波,以购买或借取的方式,寻求青春的年龄。如果您能慷慨允诺,借给我一年的青春,我将在您生命结束以前,逐步地,一天一天地,归还给您。比方说,在您满了二十二周岁的时候,您不是进入二十三岁,而是跳过一年,直接进入二十四岁。您仍然是风华正茂,您丝毫不会察觉这一年龄上的跳跃而带来的影响。我以后将把这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每次两天或三天,全部如数归还给您,直到最后一天。这样,当您年纪衰老的时候,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体验到再度获得真正的青春年华,突然重新享有失去的健康和美貌的幸福。 “‘请您不要以为您是在跟一个爱说瞎话的骗子手或者是在跟一个魔鬼谈话。我是一个普通的不幸的父亲,我向上帝祈祷了许久,上帝慈悲地准许我做别人所不能做的事情。我费了很大的周折,总算筹借到了三年,但是,我还需要许多年。请把您的青春借给我一年吧,您将永远不会因为这一慷慨的行为而追悔!’ “在那以前,我对各种离奇古怪的冒险行为早已司空见惯,在我生活于其中的那个上流社会里,没有任何事情会被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于是,我欣然同意了他的特殊要求。 “几天以后,我比正常的情况下多长了一岁,但几乎谁都没有察觉到这一点,一直到我四十岁,我都异常快活地生活着,根本不需要索回我储蓄着的、有朝一日应该归还给我的一年。 “那位老人给我留下了一份合同,还有他的地址。他对我说,如果我希望得到一天或一个星期的青春的话,我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他向我许下了诺言,我会在我希望的日子获得我希望的青春。 “年过四十以后,我的花容月貌逐渐消逝,我便回到我的家庭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一个城堡中去隐居,一年只前往维也纳两三次。我事先向我的负债人写信,然后,既年轻又漂亮,好像只有二十三岁妙龄的我,便去参加宫廷舞会,光临首都的沙龙,这使得那些知道我的美丽的风姿正在衰落的人们大吃一惊。 “青春再现的前夕,是多么激动人心啊!前一天晚上,我犹如一朵凋谢的花儿,像往常那样疲倦地熟睡了。翌日清晨,我苏醒以后,却仿佛一只刚刚学会飞翔的小鸟,轻松愉快地奔到穿衣镜跟前,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都消失殆尽了,我的身躯轻盈灵巧而又柔软丰腴,头发全都重新闪现出金黄色的熠熠光彩,嘴唇如此娇艳红润,以致我自己都恨不得发狂似的吻它。 “在维也纳,崇拜者们把我团团围住,发出惊奇的赞叹,责备我玩弄了魔法。总而言之,他们什么也没有明白。当归还给我的青春期限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便登上马车,急匆匆地返回城堡;在那里,我谢绝一切登门拜访的客人。 “一次,一个来自波希米亚的年轻的伯爵,在我某次重返维也纳参加社交活动的时候,认识了我,如醉如痴地爱上了我,不知怎么回事,他突然闯进了我的城堡中的宅邸。当他看到我跟他在维也纳大街上倾心相爱的女人是如此相像,但又如此难看和衰老的时候,顿时惊愕失色,几乎昏厥了过去。 “打那以后,再也没有人能够闯入我心甘情愿地选择的与世隔绝的生活。在我的生命之花不断枯萎的郁郁寡欢的岁月里,唯独偶尔再现的青春所激起的奇特的喜悦和深深的忧伤,才足以使这种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暂时中断。您能够想象得出我那漫长的、孤独的、与世隔绝的生活中,每每由于少许几天的美貌和激情突然迸发出火焰而产生的奇妙情景吗? “开头的时候,我满以为那三百六十五天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只觉得它们是永远不会完结的。因此我过于恣意挥霍,经常给那位神秘的生命负债者写信。然而,他是一个惊人地恪守诺言的人。有一次,我上他那儿去了,瞧见了他的一堆账单。我发现,我并不是跟他签订这类合同的唯一的人,看得出来,他非常精确地记载着他不断偿还的债务。我还瞧见了她的女儿,一个脸色异常苍白的女人,正坐在鲜花盛开的阳台上。 “我压根儿不晓得,他从哪里得到生命的年月,从而使他能够如此准确无误地按日子分批偿还他的债务,但我有某种理由相信,他为此又积欠了新的债务。他从哪些女人那里借得日子来偿还给我呢?我多么想认识她们当中的一位,可是,尽管我常常善于巧妙地提出问题,但我却从来未曾有幸揭开这个秘密。但是,很可能,她们并不是我想象的那种陌生人…… “总而言之,这老头儿是一个异乎寻常地饶有兴味的人物,他极其出色地执行着他的计划。您简直难以想象,当他以一个银行家才有的冷静向我宣布,现在,他欠我的日子只剩下十一天了,我的生活突然变得多么凄惨可怕。在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我没有给他写过一封信,我曾经一度萌发过这样的念头,把这留着的十一天馈赠给他算了,免得再痛苦地折磨我自己。您当然能够明白为什么,是吗?每一次,当青春昙花一现之后,理智苏醒的时刻便愈发令我黯然神伤,因为随着岁月的流逝,我眼下的情况跟我二十三岁时的距离是愈来愈大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又无法抗拒它的诱惑。您可以设想一下,一个可怜的孤独的老婆子怎能够拒绝哪怕只有一天或两天、三天的美貌、爱情和欢乐呢?她需要被人宠爱,虽然只有一天的时间;她需要被人追求,哪怕只有一个钟点;她需要幸福,尽管只有片刻的时光! “然而,我赊给那老头儿的日子快用完了,那笔债务即将永远结束了。请您想想,我能够支配的青春的日子仅仅剩下一天的时间了!这一天一旦消逝,我将最终成为垂暮的老婆子,眼睁睁地坐待死神的召唤。仅有的光明灿烂的一天,然后将是永世的黑暗!我请求您设身处地想想我生活中这一始料未及的悲剧。在要求归还这一天以前…… “可是,我什么时候应该要求归还这一天呢?我将用这一天来做些什么呢?三年多来,我没有再恢复过青春,在维也纳,兴许已经没有任何人再记得我,我的美妙风姿似乎已化为鬼怪的幻影。然而,我仍然感到需要一个恋人,一个全心全意地,以火一般的激情爱慕我的恋人。我的整个身躯需要再次享受爱抚。我的皱纹密布的脸容将再次透露出青春的红润,我的嘴唇将最后一次给人以陶醉的欢乐。我这可怜的干裂而失去血色的嘴唇!它们多么渴望有朝一日还能变得鲜红、炽热,哪怕仅仅只有一天,为了最后一个情人,最后一个亲吻! “可是,我不晓得如何作出我的抉择。我没有勇气去花掉真正的生命给我留下的最后一天,仅有的一笔微不足道的财富;我也不晓得应该如何耗费这笔财富。但我发狂似的渴望把它挥霍殆尽……” 这位可爱的公爵夫人深深激起了我的恻隐之心!她揭开黑面纱已经有好几分钟了,泪珠在她涂抹着香粉的脸上犁下了两条细细的沟痕。这时,她以贵夫人的矜持态度强行抑制的啜泣,使她无法继续自己的叙述。 于是,我禁不住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惜一切代价去安慰这位仪态优雅的老婆子的愿望。我跪倒在她的脚下,跪倒在一位满脸皱纹的、身穿黑衣服的公爵夫人的脚下。我对她说,我要以远远胜过任何一个疯狂的绅士的热情来爱她;我用最甜蜜的话语请求她允许我,仅仅允许我一个人享受她的美妙青春的最后一天。 我已无法准确地回忆起我对她所说的一切,但我的言语肯定使她大为感动,因为她用类似舞台上演员惯用的几句台词对我许诺说,我将是她最后的一个情人,但仅仅只有一天的缘分,而且是过一个月以后。我们约定某一天就在这座别墅里会面,随后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吻了吻她那干瘦的、苍白的手,便告辞了。 晚上,我返回城里。一弯银色的眉月当空高照,仿佛以讥讽的、怜悯的神情执拗地盯着我。但公爵夫人的形象在我的脑际萦绕,愈发坚定了我对这件事采取的严肃态度。 那个月显得异常的漫长,兴许是我一生中时光流逝得最缓慢的一个月。我答应我的未来的情人,在约定的那天以前,我一定约束自己,不再去见她。我忠实地信守了诺言。 翘首盼望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这真是那最漫长的一个月当中的最漫长的一天。夜幕也终于降临了。我尽可能地穿戴打扮了一番,便怀着一颗激动不安的心,迈着迟疑不决的步子,朝那座别墅走去。 我远远地瞧见,明亮的灯光照耀着别墅的窗户,这是从来不曾有过的情景。走近别墅,我发现栅栏门敞开,阳台上一朵朵硕大的花儿开得十分艳丽。我走进别墅,来到客厅,大厅里两只奇异的烛台上点燃着明灿灿的蜡烛。 仆人告诉我稍候片刻工夫。我等待着。没有任何人出来。整座别墅都静悄悄的。摇曳的烛光在闪烁着,鲜花吐出缕缕的清香,氤氲在寂静的空气里。我焦躁不安地等待了约摸一个小时;我再也耐不住性子了,便走进了餐厅。 餐桌上摆着两副餐具,几簇鲜花和丰盛的水果。我走进了一间小客厅。灯光柔和地照耀着,但空无一人。我最终在一扇房门前站住,我晓得,这里该是公爵夫人的卧室。我在门上敲了两下或者三下,但是没有人应声。我寻思,情人行事可以不顾礼节,于是我鼓起勇气,推开了门,在门槛上止住脚步。 房间里仿佛经历了一场浩劫似的,到处是随意乱扔的豪华服饰。四只烛台环绕着一只投射出明亮的光辉的大烛台。公爵夫人身穿一件我从来不曾看见过的最漂亮的衣服,仰面坐在面对穿衣镜的一张安乐椅上。 我轻声叫唤她,但她没有回答。 我走上前去,用手轻轻碰了碰她,但她毫无反应。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脸庞像我往常看见的那样,干瘦而又苍白,但脸上的表情显得比平素更加忧伤,似乎受了惊吓的样子。我把手指放在她的嘴唇上,竟丝毫没有感到呼吸的气息,我又把手按在她的胸口,也丝毫感觉不到她的心脏的跳动。 可怜的公爵夫人已经死去了。她是坐在穿衣镜前面,欣喜地期待青春的再临时,愉快地猝然去世的。 我在靠近她的安乐椅的地板上捡起一封书信。这封信向我揭开了她突然离开人世间的秘密。 信中只有几行字,字体工整,像出自军人的手笔,内容是这样的: 尊敬的公爵夫人: 请原谅我不能立即把我积欠您的最后一天青春归还给您,为此我实在内疚于心。 我没有能够物色到一位通情达理,并且对我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诺言表示信赖的女人;而我的女儿已处于生命垂危之中。 我仍将不遗余力地继续寻找合适的对象,一俟获得结果,当即向您禀告,因为让您善始善终地享受最后一天的青春的快乐,是我的真挚的意愿。 尊贵的公爵夫人,请您相信我…… 您的最忠实的…… 书信末尾的签名,字迹难以辨认。 毛虫 <span class="center">〔英国〕爱德华·弗里德里希·本森 一个月之前,我从一份意大利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我曾在那里住过的卡斯卡纳别墅被拆掉了,它的原址上正在建造一个什么大工厂。这样一来,也就没有什么理由让我不能写下那些事:我在上述那座别墅里某一个房间、某一座楼梯平台上亲眼见到的(或者是想象我见到的)那些事,以及随后发生的事。随后发生的事情与我所经历的可能有关,也可能无关,这就随读者去想了。 我说到的这座卡斯卡纳别墅,可以称得上极华丽完善的建筑之一,然而,如果它现在还耸立在那里,那么对不起,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我说这话绝对可信——能够诱惑我再次踏进这座宅子一步,因为我深信,这是一座极端恐怖而又不折不扣的闹鬼的房子。尽管大家都会说鬼,但大多数鬼并不会有什么危害。它们的样子也许十分可怕,但是,它们通常去拜访的那些人在受点惊吓之后也就不会有什么事了。另一方面,这些鬼说不定还十分友好,会给人带来好处呢。但是,卡斯卡纳别墅里的那些东西不会带来什么好处,要不是我遇上它们的时候情况稍微有些不同,我相信,我的下场不会比我那位朋友英格利斯好多少。 这座别墅坐落于一座长满圣栎树的山冈上,这个山冈离意大利的度假胜地里维埃拉不远。从别墅望去,可以看到湛蓝迷人的大海,后面是一片灰绿色的栗树林,这片栗树林向山上延伸,然后取而代之的是松树林,和栗树林相比,松林的颜色就要深得多,它们布满山头。别墅的四周是花园,盛开着仲春的鲜花,香气四溢。带着咸味的海风吹来,送来了木兰和玫瑰的芳香,这股香气如溪流般漂进别墅里那些清凉的房间。 房子的最底层,三面围着宽阔的柱廊,柱廊顶上是二楼一些房间的阳台。一座宽大的灰色大理石楼梯,从门厅通向二楼一套房间外面的一座楼梯平台,这套房间共有三间,两间是大起居室,一间是卧室。卧室空着,没有人住,两间起居室则在使用。大楼梯从这里继续通向二楼,这里又有一些卧室,我就住在其中一间。而在二楼楼梯平台的另一边,再上五六级楼梯就到了另一套房子,我上面提到的亚瑟·英格利斯就住在那套房子里,他是一位画家,那里有他的卧室和画室。就是这样,我的卧室在最高一层,它外面的楼梯平台既通二楼的楼梯平台,也可以再上几级楼梯到英格利斯的房间。邀请我到别墅来作客的是吉姆·斯坦利夫妇,他们住在房子的另一侧,他们那些仆人也住在那边。 五月中旬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午,我来到这幢别墅,正好赶上午餐时间。花园里五颜六色,香气扑鼻,我在酷热炙人的阳光中从小码头长途跋涉来到这里,心里觉得很高兴。只是一踏进这座冰凉的大理石别墅,我就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头。这种感觉,我可以说,非常模糊,然而却又非常强烈。我记得,我一进门厅就看到桌上有我的信,我马上断定自己的这种感觉来源于此:我确信有什么坏消息在等着我。然而,我把这些信拆开看了,它们却一点儿也没有证实我不祥的预感,反面向我报告了不少好消息。我这种不祥之感照理应该消除了,但我还是觉得不安,在这清凉芬芳的屋子里,我仍然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 我费劲地说这件事,是因为它也许说明我在卡斯卡纳的第一夜为什么会睡得那么不踏实。我的睡眠一向都非常好,上床时只要把灯一关,等到再把眼睛睁开,肯定已经是第二天的大白天;这件事也许还可以说明,为什么在我确确实实睡着了的时候,还会逼真地做那样的梦,这样的梦我的确从未做过,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过(如果我亲眼看见的东西的确是梦中所见的话)。不过除了当时那种不祥的预感之外,那天下午我还听到了一些话,这些话对我当天夜里发生的事情可能也会有影响。我可以说说这些事。 当天午饭之后,斯坦利太太带着我在房子里到处转,同时还向我介绍房子的情况。一路走着,她讲到了二楼那间没有人住的卧室,它和我们吃午饭的房间相通。 “我们就让那间房空着,没有人住,”她说:“因为你知道吉姆和我在另一侧有一个很可爱的卧室和一个梳洗室。如果我们用这个卧室的话,我们就得把刚才吃饭那间房改成梳洗室,再到楼下去吃饭,不过,事实上,我们在这边还是留下了一套房间,亚瑟·英格利斯如今就住在里面。我记得——你看我的脑子不错吧——你曾经说过,你在一座房子里,住得越高心情越好,因此我让你住这房子的最高一层,也就没让你住刚才那间卧室。” 听了这番话,我心头的确曾掠过一个疑问,它模糊得就像那个让我不舒服的预感。既然没有什么必要解释,斯坦利太太为什么又说这番话来向我解释呢?于是我一时之间有个想法,那就是,这间没人住的房子是有什么事是需要解释一下的。 对我所做的梦可能有影响的第二件事是这样的。 吃晚饭的时候,我们东扯西拉,一下子谈到了鬼。英格利斯坚信不疑地说,任何可能相信超自然现象存在的人都不应该被称作傻瓜。这个话题也就到此为止了。我想来想去,想不出接下来又说了什么可以记住的话。 晚饭后,我们很早就上床睡觉了。我一边上楼,一边已经在打哈欠,我觉得困极了。我的房间非常热,于是我把所有的窗户全都打开了,皎洁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夜莺动听的歌声也传了进来。我很快就脱掉衣服上了床。但是,我原来虽然觉得非常瞌睡,这时却不知道是怎么了,异常清醒。不过这样醒着躺在床上很舒服:我一动不动,就那么静静地听着夜莺的歌声,看着如水的月华,心情好极了,后来,我可能终于睡着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也许就只是一个梦。总之,过了一会儿,我觉得夜莺停止了歌唱,月亮也落下去了。我还觉得,也说不出什么原因,我觉得我将彻夜难眠,还不如找本书来看看。我一下子想起来,我把一本自己很感兴趣的书放在二楼餐厅里了。于是我从床上起来,点亮一支蜡烛,下了楼。 我走进餐厅,看到我要找的那本书就在旁边一张桌子上。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那个没人住的卧室开着门,一道奇怪的灰色光亮从里面照出来,那既不是晨光也不是月光。我往屋里张望。一张床正对着门,这是一张有四根柱子的大床,床头挂着花毯。这时候,我看到那灰色的亮光是从床上发出来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从床上的什么东西上发出来的。 原来,床上爬满了大毛虫。 这些毛虫身长一英尺甚至更多,它们在床上爬来爬去。它们的身上发出微弱的光,正是这些光照亮了房间。不过。它们的脚不是普通毛虫的吸盘式的,而是一排排螃蟹一样的鳌。它们用那些鳌夹住什么,然后把身体向前滑去。看颜色,这些可怕的昆虫是灰黄色的,而且全身上下布满了不规则的疙瘩。这些毛虫起码有几百条,因为它们在床上堆成了一座蠕动的金字塔。有时候,一只毛虫落到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声响。地板是很硬的混凝土质地,但是,在毛虫们的鳌脚下,就像是油灰,然后,它重新爬上床去,跟它那些可怕的伙伴们挤在一起。它们看上去没有脸,但是,身体的一头有一张嘴,它们向旁边张开来呼吸。 我就这样又惊又怕地看着它们,那些毛虫好像突然意识到了我的存在,至少它们的嘴都转向了我这边。紧接着,它们纷纷从床上掉下来,扭动着身子向我爬过来。我一下子像被魇住了一样,呆立不动,但是紧接着,我飞奔着跑回了卧室。我还记得自己当时光着脚踩在大理石楼梯上冰凉的感觉。 我一冲进房间就把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直到这个时候——这时我当然彻底清醒了——我才发现,我正站在自己床边,吓得浑身上下直流冷汗。关门那砰的一声还在耳畔回响。不过这也很平常,如果刚才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看到那些可怕的蠕虫在一张大床上爬来爬去,或者“噼啪”一声轻轻落到地上,那么,这一切引起的恐惧也不是一下子就会停止的,到这时仍然会心有余悸。 如果刚才是在做梦,这时我完全清醒了,然而,我怎样也无法从梦中的恐惧中恢复过来。我觉得,刚才不是在做梦。一直到天亮,我都坐立不安,我不敢再上床睡觉,听到一点声响都会疑心是那些蠕虫又爬过来了。对于它们,对于那些连水泥都抠得进去的爪子来说,抓破木头门如同儿戏—就算钢门铁门也阻挡不了它们;但是,随着美好的白天重新回来,我的恐惧消失了。轻柔的风声再次使我觉得心安。不管那些无名的恐惧是怎么回事,它们都已经平息了,不会再让我感到惊恐。天亮了,一开始没有颜色;随后变成了鸽灰色,随后,火红的亮光布满了整个天空。 斯坦利家人有个很好的规矩,每个人都可以高兴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进早餐。这一来,我到吃中饭的时候才见到其他同伴。 我的早饭是在阳台上吃的,上午写写信,再做点别的事,这样一直到吃中饭。事实上,我下楼吃中饭很迟,等到我下去,其他三位已经在吃了。在我的餐刀和餐叉之间放着一个厚厚的小纸盒,我一坐下来,英格利斯就开口了: “请你看看盒子里面的东西吧,”他说,“既然你对博物学那么有兴趣。昨天夜里我发现这个玩意儿在我的床罩上爬,我可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我想,在打开盒子之前,我希望见到的和我实际上看到的是同一种东西。在盒子里面,有一只小毛虫,颜色是灰黄的,长着奇怪的环状疙瘩。它极其灵活,绕着盒子急急忙忙地从这边转到那边。它的脚不像我从前见过的任何毛虫,它们就像是螃蟹的鳌。我看过之后把盒盖重新盖上。 “不,我不认识这种东西,”我说,“不过,它看上去非常恶心,你打算把它怎样呢?” “噢,我要把它保存起来,”英格利斯说,“它已经开始吐丝作茧了。我要看看将来从茧里出来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幼虫。” 我重又打开盒盖,看到它这么急急忙忙地转来转去,确实是在开始吐丝作茧了。这时,英格利斯又开口了: “它那些脚实在是古怪,”他说,“它们像是螃蟹的鳌。螃蟹在拉丁文里叫什么?哦,对了,叫‘坎色’(cancer在英文里是癌症的意思。)这种虫子挺罕见的,那么,我就给它命名为‘英格利斯坎色’。” 就在这个时候,我脑子里突然想起了昨天夜里见过的,或者说是昨天夜里在梦中看见过的东西。他的话里有些内容给了我一些提示,昨天夜里的恐惧和这一切联系在一起。我急忙拿起盒子向窗外扔去,连同盒子里那只小毛虫。窗外是一条小石子路,再过去是一个水池。盒子落到了水池中央。 英格利斯哈哈大笑。 “这么说,神秘学学者并不喜欢明显的事实,”他说,“我可怜的毛虫。” 我们的谈话马上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了。我之所以详细记录这些琐碎的事情,只是要把可能与神秘问题或毛虫问题有关的一切都记录下来。在我把盒子扔到水池去的时候,我有点糊里糊涂的,原因只有一个,而且十分简单:盒子里的东西和我昨天夜里看见的完全一模一样,昨天夜里它们在那间没人住的房子里的床上挤成一团,堆成金字塔形状,如今却缩小了。不过它是有血有肉的——也不知是不是真的血肉,反正有着普通毛虫的结构——这本来有可能让人不去想那些东西和鬼怪有关,也就不该再觉得昨天夜里的情形多么恐怖。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它只是让我觉得,昨天夜里在没人住的那间卧室床上蠕动的那座金字塔更可怕更真实。 吃过午饭之后,我们在花园里漫步,或是在海边坐坐,这样过去了一两个小时。当斯坦利和我一起去小路那边的水池(也就是我把盒子连同毛虫都扔进去的那个水池)洗澡的时候,一定已经是四点左右了。水池里的水又清又浅,在水池底部,我看到了那个白色的纸盒。盒子已经被水泡散了,成了几张纸。池中心有一个大理石的爱神丘比特雕像,泉水从爱神腋下夹着的酒囊里喷出来。就在爱神的一条腿上,爬着那只毛虫,这看上去又奇怪又让人难以置信:它一定没有被水淹死,而是从那个破了的牢笼里逃了出来,挣扎着上了岸。它离水只有一臂之遥,在那儿转过来转过去,就像是在吐丝作茧一样。 我看着它,这时候我又觉得,它跟我昨天夜里看到的那些毛虫一模一样。它看着我,马上挣脱身上裹着的丝,从大理石爱神腿上爬下来,落到池子的水里,开始像条蛇一样一扭一扭地径直向我游过来。它的速度快得出奇(毛虫会游泳对我来说可是件新鲜事),一转眼,它已经游到了池边。就在这时候,英格利斯过来了。 “怎么,这不又是原来那条‘英格利斯坎色’吗?”英格利斯一眼看见了那条毛虫,他哈哈笑着说:“它那么急急忙忙地干吗呀?” 我和他正并排站在水池边的小路上,这时,那条毛虫上了岸,一路爬过来,到了离我们大约一英尺的地方停下来了,又开始转过来转过去,好像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才好。最后,它像是拿定了主意,爬上了英格利斯的鞋子。 “它最喜欢我,”他说,“可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我喜欢它。既然它没给淹死,我想也许可以……” 他把鞋子上的毛虫抖落到小石子路上,然后,一脚踩在它身上。 由于地中海地区那种潮湿闷热的南风,整个下午的空气越来越凝重。这天夜里,我睡觉的时候又觉得睡意很浓,但是,在困倦之中我又意识到,而且比以往更强烈地意识到这座房子里有什么东西不对头,有一种危险已经近在咫尺。但是我一上床,马上就睡着了,然后,我也不清楚过了多长时间,我醒来了,或者说做梦觉得我醒来了。然后,我觉得我必须立刻起来,要不然我就要太迟了。这时候(或者是在梦中,或者是醒了),我躺在那里,和这种恐惧斗争,要说服自己,这只是由于受湿热的南风影响,而我的神经又太紧张的缘故,但是,与此同时,我心中的另一部分又很清楚,每耽误一秒钟,这种危险就更增大一分。到最后,这后一种思想占了上风,简直难以抗拒。我猛地翻身下床,穿好上衣和裤子,走出我的房间来到外面的楼梯平台。我一出来就立刻发现,我耽搁得太久了,现在已经太迟了。 这时候,下面二楼的整个楼梯平台已经铺满了爬来爬去的蠕动着的毛虫,它们连平台也盖得都看不出来了。通到起居室的房门关上了——昨天夜里我就是在那间起居室里看到了卧室里的毛虫。那些毛虫正在不断从门缝里钻出来,一条又一条,从钥匙孔里钻出来,噼噼啪啪落到地上。这些毛虫挤得很长,就像一根线一样钻过门缝和钥匙孔,但是一出来就恢复了原样,变得圆滚滚,身上布满了疙瘩。这些毛虫,有些朝那边通向上面走廊的楼梯爬去——走廊尽头是英格利斯的房间,另一些则在通向我这边的大楼梯靠近平台的这面往上爬。总而言之,我下楼必经的楼梯平台上密密麻麻铺满了毛虫;我无路可走了。一看到这种可怕的景象,我吓得浑身冰凉,一动也不能动,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当时的感觉。 到最后,所有这些毛虫开始统一行动,在通向英格利斯房间的楼梯上,它们越聚越多。接着,就像是一股股怪异的肉的浪潮,它们沿着走廊汹涌而去。就着从它们身上发出的黯淡的灰色光亮,我看到这浪潮的前锋已经到达英格利斯的房门口。 我一次又一次想大声叫喊,来警告英格利斯,但每次,我都害怕它们听到声音会转而聚到我这边的楼梯上来,由于惊吓,我也发不出声音。而这个时候,那些毛虫用原先从二楼起居室的门里钻出来的那种办法,从英格利斯房间的门缝、钥匙孔往里钻。而我仍然站在原地,做着无效的努力,拼命想叫醒他,想叫他趁还来得及的时候赶紧逃走。 最后,过道完全空了,毛虫全都不见了。直到这时候,我才第一次感觉到,光着脚站在大理石楼梯平台上非常冷。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东方的天空,晨曦开始降临。 六个月之后,我在英国一间乡村宅院里遇到了斯坦利太太。我们谈了很多事情,最后,斯坦利太太说: “我想我都一个多月没有见到你了,也就是从我得到英格利斯的可怕消息之后。” “我没听到过他的什么消息。”我说。 “你没听说?他患上癌症了。医生甚至认为没必要动手术,因为他的病没法治了。癌已经扩散,医生是这么说的。” 在这整整六个月中,我没有一天不想到我在卡斯卡纳别墅里梦见的那些东西,我怎么也忘不了那些梦(或者随便你们把它称做什么东西)。 “太可怕了,是吗?”斯坦利夫人接着说,“我感觉到,我不能不感觉到,他这个病是……” “是在卡斯卡纳别墅里得的?”我问道。 斯坦利夫人看着我,显得十分惊讶。 “你为什么这么说?”她问我,“你是怎么知道的?” 接着她把情况告诉了我。在这一年前,那如今没有人住的卧室发生过致命的致癌事件。自然,她也就听从最好的劝告,也就是认为,最谨慎的办法莫过于让那间卧室空着,不要再让人在里面睡了,她还把它彻底消毒,重新粉刷了。然而…… 蛋 三太郎念书念烦了,信步走到内院透透气。 天空飘着一片雪白的卷积云,和煦的阳光温暖地照耀大地,郊外的村落感觉像是没人居住似的寂静,和隔壁相邻的泥地丛生着一大簇波斯菊,花瓣纹风不动地朝着各方向反射着这般和煦的阳光。 忽然瞥见花荫下潮湿的黑色泥地上,有个像婴儿头般大小的白色圆形物。 “咦……那是什么啊?” 三太郎有些好奇地靠近一看,原来是颗大大的蛋,白色的蛋壳还带着大理石般的光彩。一旁地上不知道是用竹片还是什么东西写的字,还用像蛋一般圆形的曲线圈着。 ……给三太郎先生……露子。 三太郎一看,慌忙地用木屐将这文字踩掉,然后跨过波斯菊花丛,抬头看着空地另一头隔邻的二楼。 二楼和楼下的遮雨板都紧闭着,斜贴着一张上头写着“租屋”二字的新半纸(半纸,一种日本纸,习字、书写信之用。)。好像是昨晚三太郎睡着时,露子她们一家就不知道搬到哪儿去了。 露子和三太郎第一次见面是在今年春初。那是露子一家刚搬来这里不久的事。那时现在贴着招租纸二楼的纸窗一拉开,凭栏俯眺庭院的露子,刚好和将房间纸门敞开念书的三太郎,两人的眼神就这么交会了几秒,然后有点犹豫地别过。露子就这样冷冷地垂着眼将纸窗掩上,看到露子如此反应的三太郎也静静地起身将拉门关上。 之后一直到昨日为止的数月间,露子和三太郎每天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打照面。虽然彼此都互有好感,但是却又故意摆出一副冷淡的态度……就算不小心眼神交会,也会慌忙地别过脸,像逃避什么似的缩回屋里;于是两人渐渐习惯彼此这种态度。然后连一次微笑打招呼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分别了。 这两人真的很愚蠢不是吗? 为什么态度如此的固执、矜持呢? 为什么没有察觉到彼此有着好感呢? ……三太郎知道原因。 ……其实,第一次见到露子的那晚,三太郎的魂魄就从熟睡中的肉体悄悄地脱离,然后来到刚好是现在三太郎站着的这块黑土上,和早已等得不耐烦的露子偷偷相会。之后每天晚上三太郎的魂魄都会来到这里和露子相会,彼此互诉衷曲,一起哭泣,一起欢笑。 起初三太郎以为这一切只是源于自己的幻想,觉得十分羞耻,只敢偷偷埋在心里。就算只是看到露子的背影,或是瞄到一眼她穿着和服的身影,都会觉得心中充满歉意、羞愧和害怕……不知不觉地表情就变得很僵硬。 不过这时看得出来,其实露子也和三太郎抱着同样的心情。露子和三太郎眼神交会时,就会露出一种无法形容既冷淡又紧张的表情,然后埋藏在露子心底的秘密就这样交织成一篇故事;所以三太郎的幻想绝对不是他个别的迷惑。毫无疑问地这两人的魂魄就这样悄悄脱离肉体,每天晚上在这里沉溺于幽会的欢愉……就这样三太郎渐渐地清楚意识到这件事情。像这样两个人因为无法谈一场现实中的恋情,而满足于只有魂魄的交欢,绝对不是害怕谈恋爱,而是彼此都畏惧着现实恋爱中必然会产生的“某种结果”……至少这件事,三太郎的心中十分清楚明白。 虽然白天两人四目相接时,总是态度冷淡面无表情,但其实两人心中和日落时分等不及在那黑土上幽会的欢愉心情是一样的。 就这样夏天过去了,不知道是谁在黑土上撒下的种子,长成了一片茂盛的波斯菊花丛。然后时序入秋,转眼间就盛开成今日这般美景,发生了奇事。 一时之间三太郎的心情有些微妙、恍惚,他轻轻地抱起那颗蛋。仔细一瞧,那看起来有些蓝、有些黄半透明的蛋壳中,充满着黏稠状似水的液体,而且还有点重。被阳光晒着的那半面变得暖烘烘的。 从此以后三太郎每晚都抱着那颗蛋就寝。 原本冷冷的蛋壳,接触到三太郎的肌肤就会变得很温暖,蛋中还隐约可听到嘶嘶般熟睡的鼻息声。为了证明这不是三太郎的幻想,将蛋稍微摇一摇,鼻息声就会戛然而止,然后涌出一点点像似乳汁、又似花露水般的甜香味。 三太郎愈来愈喜欢这颗蛋,每晚都迫不及待地小心翼翼轻轻地抱着它入睡,觉得再也没有比这更让他快乐的事了。天一亮就立刻将被褥收进壁橱,然后将蛋轻轻地塞入被自己睡得暖暖的垫褥间。孤家寡人的他,如果能够抱着这么可爱的蛋过一生也不错吧……三太郎开始胡乱地臆想着。 此时蛋却悄然地起了变化。蛋壳颜色由黄变成桃红……由桃红变成茶色……再由茶色转变成灰色……然后原本从蛋中可听到类似鼻息的声音,一到夜晚声调就变得更高,竟然变成那种嗯嗯的呻吟声。 三太郎开始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一定是蛋即将孵化了,而蛋里的东西肯定是因为无法破壳而觉得痛苦……三太郎这么想着……可是如果不任它自己从里面破壳而出的话,万一出来的时刻太早不就很糟糕吗……三太郎只好忍住性子抱着它。 随着秋天将过,蛋也渐渐由灰色变为紫色。是种感觉有点恶心近似死尸的颜色,上头还混杂着淡淡的红色斑点。蛋中的呻吟声愈来愈大,听起来就像是长着尖牙的野兽还是什么的,发出疯狂又强大的声音。 三太郎常常会因此被惊醒,然后就彻夜无法成眠。这样下去实在受不了……三太郎不禁担心起来……于是某夜三太郎将发出呻吟声的蛋抱在怀中,呼呼地睡着时,忽然听到一声不知从哪儿传来巨大的嘶哑声。 “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 听起来像是拼死挣扎的小孩的声音。三太郎倏地完全惊醒。 蛋在三太郎的心窝处,像生了重病的病人般发烫,而且从蛋中还散发出一股像是排泄物、腐败鱼臭味般的恶心臭气,熏得整个被褥里都是。 三太郎慌张地抱起蛋,起身赶紧打开遮雨窗……将它放回原来的地方吧……三太郎决定这么做,于是伸脚探着穿到庭院的木屐,可是也许是因为太紧张,怎么都够不着,突然就一个不小心往前扑倒,一片暗黑中,蛋就应声铿咚地掉在庭院垫脚石的附近……不久就听到一阵啪嚓碎裂的声音,闻到一股有些暖暖的、酸酸的像小便般的酸臭味,三太郎踉跄地后退别过脸去。 漆黑的夜空布满星辰。 三太郎不敢多看,慌忙将窗子关上,感觉全身热汗被吹干了似的,蜷缩在被子里,不停地打哆嗦,一下子快要睡去,一下又啪地惊醒过来。一直记挂着得收拾一下才行……战战兢兢地打开遮雨窗一看,不知不觉天已经亮了,外头是和煦温暖的大晴天。内院一角的白色波斯菊依旧在黑枝桠间绽放着。 垫脚石的附近并没有遗留任何痕迹。三太郎想,大概是昨夜被附近的狗和猫给舔得一干二净了吧! 三太郎总算松了一口气。然后神情平静地走出门来趟早饭前的散步。 内院那一头的房子不知何时又有住户要搬进来的样子,招租的纸已被撕得干干净净。 地狱变 <er top">一 像掘川大公那种人物,不但过去没有,恐怕到了后世,也是独一无二的了。据说在他诞生以前,他母亲曾梦见大威德的神灵,出现在她的床头。可见出世以后,一定不是一位常人。他的一生行事,没一件不出人意外。先看看掘川府的气派,那个宏伟呀、豪华呀,究竟不是咱们这种人想象得出的。外面不少议论,把大公的性格比之秦始皇、隋炀帝,那也不过如俗话所说“瞎子摸象”,照他本人的想法,像那样的荣华富贵,才不在他的心上呢。他还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关心,有一种所谓“与民同乐”的度量。 因此,遇到二条大宫的百鬼夜行,他也全不害怕。甚至据说,那位画陆奥盐灶风景的鼎鼎有名的融左大臣的幽灵,夜夜在东三条河原院出现,只要大公一声大喝,立刻就消隐了。因为他有那么大的威光,难怪那时京师男女老幼,一提到这位大公,便肃然起敬,好像见到了大神显灵。有一次,大公参加了大内的梅花宴回府,拉车的牛在路上发性子,撞翻了一位过路的老人。那老人却双手合十,喃喃地说,被大公的牛撞伤,真是多么大的荣幸。 所以在大公一生之间,给后代留下的遗闻逸事,是相当多的。例如在宫廷大宴上,一高兴,就赏人白马三十匹;叫宠爱的童子,立在长良桥的桥柱顶;叫一位有华陀术的震旦僧,给他的腿疮开刀——像这样的逸事,真是屈指难数。在许多逸事中,再也没有一件比那至今为止,还一直在他府里当宝物传下来的屏风的故事更吓人的了。甚至平时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大公,只有在那一回,毕竟也大大吃惊了,不消说,像我们这种人,当然一个个都吓得魂飞胆战了。其中比方是我,给大公奉职二十年来,也从来没见到过这样凄厉的场面。 不过,要讲这故事,先得讲一讲那位画屏风的,名叫良秀的画师。 <er h3">二 讲起良秀,直到今天,大概也还有人记得。那时大家都说,拿画笔的人,没一个出于良秀之上,他就是那样一位大名鼎鼎的画师。发生那事的时候,他已过了五十大关,有年纪了。模样是一个矮小的、瘦得皮包骨头的、脾气很坏的老头儿。他上大公府来,总穿一件丁香色的猎衣,戴一顶软乌帽,形容卑窭。他有一张不像老人该有的血红的嘴,显得特别难看,好像什么野兽。有人说,那是因为舔画笔的缘故,可不知是不是这么回事。特别是那些贫嘴的人,说良秀的模样像一只猴子,给他起了个诨名叫猿秀。 起这个诨名也有一段故事。那时大公府有良秀的一个十五岁的独生女,是当小女侍的。她可不像老子,是一位很娇美的姑娘,可能因为早年丧母,年纪虽小,却特别懂事、伶俐,对世事很关心。大公夫人和所有女侍都喜欢她。 有一次,丹波国献上了一只养熟了的猴子。顽皮的小公子,给起了个名字叫良秀,因为模样可爱,所以起了这名字,府里没一个人见了不乐。为了好玩,大家见它趴在大院松树上,或躺在宫殿席地上,便叫着良秀良秀,逗它玩乐,故意作弄它。 有一天,良秀的女儿给主人送一封系有梅枝的书信(日本古代贵族在传递书信时,在信上系一花枝。),走过长廊,只见廊门外逃来那只小猴良秀,大概腿给打伤了,爬不上廊柱去,一拐一拐地跑着。在它后面,小公子扬起一条棍子赶上来,嘴里嚷着:“偷橘子的小贼,看你往哪儿逃。”良秀女儿见了,略一踌躇,这时逃过来的小猴抓住她的裙边,呜呜地直叫——她心里不忍,一手提着梅枝,一手将紫香色的大袖轻轻一甩,把猴儿抱了起来,向小公子弯了弯腰,柔和地说:“饶了它吧,它是畜生嘛!” 小公子正追得起劲,马上脸孔一板,顿起脚来: “不行,它偷了我的橘子!” “畜生呀,不懂事嘛……” 女儿又求着情,轻轻地一笑: “它叫良秀,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遭难,做女儿的怎能不管呢。”终于这样说了,迫得小公子也只好罢手了。 “呵呵,给老子求情,那就饶了它吧。” 勉勉强强说了一声,便把棍子扔掉,走向廊门回去了。 <er h3">三 从此以后,良秀女儿便和小猴亲热起来。女儿把公主给她的金铃,用红绸绦系在猴儿脖子上。猴儿依恋着她,不管遇到什么总绕在她的身边不肯离开。有一次女儿得了感冒躺在床上,小猴就守在她枕边,愁容满面地咬自己的爪子。 奇怪的是,从此也没人再欺侮小猴了,最后连小公子也对它和好了,不但常常喂它栗子,有时哪个武士踢了它一脚,小公子便大大生气。到后来,大公还特地叫良秀女儿抱着猴子到自己跟前来,可能听到了小公子追猴的事,对良秀女儿同猴发生了好感。 “看不出还是一个孝女哩,值得夸奖呀!”大公当场赏了她一方红帕,那猴儿见女儿捧着红帕谢恩,也依样对大公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逗得大公都乐了。因此大公分外宠爱良秀的闺女,是为了喜欢她爱护猴儿的一片孝心,并不是世上所说的出于好色。当然闲言闲语也不是没有,这到后来再慢慢讲。这儿先说明,大公对画师女儿,并非别有用心。 却说良秀女儿挣到很大面子,从大公跟前退出来。因为本来是一位灵巧的姑娘,也没引起其他女侍的嫉妒。反而从此以后,跟猴儿一起,总是不离公主的身边,每次公主乘车出外游览,也缺不了她的陪从。 话分两头,现在把女儿的事搁在一边,再谈谈父亲良秀。从那以后,猴儿良秀虽讨得了大家的欢喜,可是本人的良秀,仍被大家憎厌,依然叫他猿秀。不但在府里,连横川的那位方丈,一谈起良秀,也好像遇见了魔鬼,脸色都变了(也有人说,良秀画过方丈的漫画。可能这是无稽的谣言,不确实的)。总之,不论在哪里,他的名声都是不妙的。不说他坏话的,只是在少数画师之间,或只见过他的画,没见过他本人的那些人。 事实是,良秀不但其貌不扬,而且还有叫人讨厌的坏脾气,所以那坏名声,也不过是自己招来的,怨不得别人。 <er h3">四 他的脾气,就是吝啬、贪心、不顾面子、懒得要命、唯利是图——其中特别厉害的,是霸道、傲慢,把本朝第一大画师的招牌挂在鼻子上。如果单在画道上,倒还可说,可他就是骄傲得对世上一切习惯常规,全都不放在眼里。据他一位多年的弟子说,有一次府里请来一位大名鼎鼎的桧垣的女巫,降起神来,口里宣着神意。可他听也不听,随手抓起笔墨,仔细画出女巫那张吓人的鬼脸。大概在他的眼里,什么神道附体,不过是骗小孩子的玩意儿。 因为他是这样的人,画吉祥天神时,画成一张卑鄙的小丑脸,画不动明王时,画成一幅流氓无赖腔,故意做出那种怪僻的行径。人家当面责备他时,他便大声嚷嚷:“我良秀画的神佛,要是会给我降灾,那才怪呢!”因此连他的弟子们都害怕将来会受他牵连,有不少人就半途同他分手了。——反正一句话,就是放荡不羁,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 因此不管良秀画法怎样高明,也只是至此为止了。特别是他的绘画,甚至用笔、着色,全跟别的画师不一样,许多同他不对劲的画师中,有不少人说他就是邪门歪道。据他们说,对川成、金冈和此外古代名画师的画,都有种种奇异的评品,比方画在板门上的梅花,每到月夜便会放出一阵阵的清香,画在屏风上的宫女,会发出吹笛子的声音。可是对良秀的画却另有阴森森的怪评,比如说,他画在龙盖寺大门上的《五趣生死图》,有人深夜走过门前,能听到天神叹气和哭泣的声音。不但如此,甚至说,还可以闻到图中尸体腐烂的臭气。又说,大公叫他画那些女侍的肖像,被画的人,不出三年,都得疯病死了。照那些恶评的人说,这是良秀堕入邪道的证据。 如上所说,他那么蛮不讲理,反而还因此得意。有一次,大公在闲谈时对他说:“你这个人就是喜欢丑恶的东西。”他便张开那张不似老人的红嘴,傲然回答:“正是这样,现在这班画师,全不懂丑中的美嘛!”尽管是本朝第一的大画师吧,居然当着大公的面,也敢放言高论。难怪他那些弟子,背地给他起一个诨名,叫“智罗永寿”,讽刺他的傲慢。大家也许知道,所谓“智罗永寿”,那是古代从震旦传来的天狗的名字。 可是,甚至这个良秀——这样目空一切的良秀,唯独对一个人怀着极为深厚的情爱。 <er h3">五 原来良秀对独生女的小女侍,爱得简直跟发疯似的。前面说过,女儿是性情温和的孝女,可是他对女儿的爱,也不下于女儿对他的爱。寺庙向他化缘,他向来一毛不拔,可是对女儿,身上的衣衫,头上的首饰,却毫不吝惜金钱,都备办得周周到到,慷慨得叫人不能相信。 良秀对女儿光是爱,可做梦也想不到给女儿找个好女婿。倘有人讲他女儿一句坏话,他就不难雇几个街头的流氓,把人家暗地里揍一顿。因此大公把他女儿提拔为小女侍时,老头子大为不服,当场向大公诉苦。所以外边流言:大公看中他女儿的美貌,不管她老子情不情愿,硬要收房,大半是从这里来的。 这流言是不确的,可是溺爱女儿的良秀一直在求大公放还他的女儿,倒是事实。有一次大公叫一个宠爱的童儿作模特儿,命良秀画一张幼年的文殊像,画得很逼真,大公大为满意,便向他表示好意:“你要什么赏赐,尽管说吧!” “请你放还我的女儿吧!”他就老实不客气地提出了要求。别的府邸不说,侍奉掘川大公的人,不管你当老子的多么疼爱,居然请求放还,这是任何一国都没有的规矩。这位宽宏大量的大公,听了这个请求,脸色就难看了,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瞧着良秀的脸,马上喝了一声:“这不行!”站起身来就进去了。这类事有过四五次,后来回想起来,每经一次,大公对良秀的眼光,就一次比一次地冷淡了。和这同时,女儿也可能因担心父亲的际遇,每从殿上下来,常咬着衫袖低声哭泣。于是,大公爱上良秀女儿的流言也多起来了。其中有人说,画屏风的事,起因就是女儿不肯顺从大公,当然这种事是不会有的。 在我们看来,大公不肯放还良秀的女儿,倒是为了爱护她,以为她去跟那怪老子一起,还不如在府里过得舒服。本来是对这女子的好意嘛,好色的那种说法,不过是牵强附会,无影无踪的谣言。 总而言之,就为了女儿的事,大公对良秀开始不快了。正在这时候,大公突然命令良秀画一座的屏风。 <er h3">六 说到屏风,画面上骇人的景象,立刻出现在我的眼前。 同样的,良秀画的同别的画师所画,气象全不一样。屏风的一角,画着小型的十殿阎王和他们的下属,以后满画面都跟大红莲小红莲一般,一片连刀山剑树都会烧得融化的熊熊火海。除掉捕人的冥司服装上着的黄色蓝色以外,到处是烈焰漫天的色彩。空顶上,飞舞着字形黑点的黑烟,和金色的火花。 这笔法已够惊人,再加上中间在烈火中烧身,正在痛苦挣扎的罪魂,那种可怕的形象,在通常的地狱图里是看不到的。在良秀所画的罪魂中,有上至公卿大夫,下至乞丐贱人,包括各种身份的人物。既有峨冠博带的宫殿人,也有浓妆艳抹的仕女,挂佛珠的和尚,曳高齿屐的文官、武士,穿细长宫袍的女童,端供品的阴阳师——简直数不胜数。正是这些人物,被卷在火烟里,受牛头马面鬼卒们的酷虐,像秋风扫落叶,正在四散奔逃,走投无路。一个女人,头发挂在钢叉上,手脚像蜘蛛似的缩做一团,大概是女巫。一个男子,被长矛刺穿胸膛,像蝙蝠似的倒挂着身体,大概是新上任的国司(地方行政长官。)。此外,有遭钢鞭痛打的,有压在千斤石下的,有的吊在怪鸟的尘喙上,有的叼在毒龙的大嘴里——按照罪行不同,受着各种各样的折磨。 其中最触目惊心的,是半空中落下一辆牛车,已有一半跌落到野兽牙齿似的尖刀山上(这刀山上已有累累的尸体,五体刺穿了刀尖)。被地狱的狂风吹起的车帘里,有一个形似殡妃、满身绮罗的宫女,在火焰中披散着长发,扭歪了雪白的脖子,显出万分痛苦的神情。从这宫女的形象到正在燃烧的牛车,无一不令人切身体会火焰地狱的苦难。整个画面的恐怖气氛,可说几乎全集中在这人物的身上了。它画得这样出神入化,看着看着,耳里好似听见凄厉的疾叫。 嗳嗳,就是这,就为了画这场面,发生了骇人的惨剧。如没有这场惨剧,良秀又怎能画出这活生生的地狱苦难呢。他为画这屏风,遭受了最悲惨的命运,结果连命也送掉了。这画中的地狱,也正可说是本朝第一大画师良秀自己有一天也将落进去的地狱。 我急着讲这珍贵的屏风,把讲的次序颠倒了。接下去讲良秀奉命绘画的事吧。 <er h3">七 却说良秀自从奉命以后,五六个月都没上府,一心一意在画那座屏风,平时那么惦着的女儿,一拿起了画笔,硬连面也不想见了。真怪,据刚才那位弟子说,他一动手作画,便好像被狐仙迷了心窍。不,事实那时就有人说,良秀能在画道上成名,是向福德大神(狐仙。)许过愿的,那证据是,每当他作画时,只要偷偷地去张望,便能看见好几只阴沉沉的狐狸围绕在他的身边。所以他一提起画笔,除了画好画以外,世界上的什么事都忘了,白天黑夜躲在见不到阳光的黑屋子里——特别是这次画屏风,那种狂热的劲头,显得更加厉害。 据说他在四面挂上蒲席的屋子里,点上许多灯台,调制着秘传的颜料,把弟子们叫进去,让他们穿上礼服、猎装等等各式衣服,做出各种姿态,一一写生——不但如此,这种写生即使不画屏风,也是常有的。比方那回画龙盖寺的《五趣生死图》,他就不画眼前的活人,却静坐在街头的死尸前,仔细观察半腐的手脸,一丝不苟地写生下来。可这一回,他新兴了一些怪名堂,简直叫人想也想不出来的。此刻没工夫详细讲说,单听听最主要的一点,就可以想象全部的模样了。 良秀的一个弟子(这人上面已说起过),有一天正在调颜料,忽然师傅走过来对他说: “我想睡会儿午觉,可是最近老是做恶梦。”这话也平常,弟子仍旧调着颜料,慢然地应了一声: “是么?”可是良秀显出悄然的神色,那是平时没有过的,很郑重地托付他,“在我睡午觉时,请你坐在我头边。”弟子想不到师傅这回为什么怕起做梦来,但也不以为怪,便信口答道: “好吧。”师傅却还担心地说: “那你马上到里屋来,往后见到别的弟子,别让他们进我的卧室。”他迟迟疑疑地做好了嘱咐。那里屋也是他的画室,白天黑夜都关着门,点着朦胧的灯火,周围竖立起那座仅用木炭构好了底图的屏风。他一进里屋,便躺下来,拿手臂当枕头,好像已经很困倦,一下便呼呼地睡着了。还不到半刻时间,坐在他枕边的弟子,忽然听他发出模糊的叫唤,不像说话,声音很难听。 <er h3">八 开头只发声,渐渐地变成断续的言语,好像掉在水里,咕噜咕噜地说着: “什么,叫我来……来哪里……到哪里来?到地狱来,到火焰地狱来……谁?你是……你是谁?……我当是谁呢?” 弟子不觉停下调颜料的手,望望师傅那张骇人的脸。满脸的皱纹,一片苍白,暴出大颗大颗的汗珠。干巴巴的嘴唇,缺了牙的口张得很大。口中有个什么东西好像被线牵着骨碌碌地动,那不是舌头么?断断续续的声音便是从这条舌头上发出来的。 “我当是谁……哼,是你么?我想,大概是你。什么,你是来接我的么?来啊,到地狱来啊。地狱里……我的闺女在地狱里等着我。” 这时候,弟子好像看见一个朦胧的怪影,从屏风的画面上蠕蠕地走下来,感到一阵异样的恐怖。当然,他马上用手使劲地去摇良秀的身体。师傅还在说梦话,没有很快醒过来。弟子只好拿笔洗里的水泼到他脸上。 “她在等,坐上这个车子来啊……坐上这个车子到地狱里来啊……”说到这里,已变成抑住嗓子的怪声,好不容易才睁开了眼睛,比给人刺了一针还慌张地一下子跳起身来,好像还留着梦中的怪象,睁着恐怖的圆眼,张开大口,向空中望着,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 “现在行了,你出去吧!”这才好像没事似的,叫弟子出去。弟子平时被他吆喝惯了,也不敢违抗,赶紧走出师傅的屋子,望见外边的阳光,不禁透了一口大气,倒像自己也做了一场恶梦。 这一次也还罢了。后来又过了一月光景,他把另一个弟子叫进屋去,自己仍在幽暗的油灯下咬着画笔,忽然回过头来命令弟子: “劳驾,把你的衣服全脱下来。”听了师傅的命令,那弟子急忙脱去自己身上的衣服,赤裸了身子。他奇怪地皱皱眉头,全无怜惜的神气,冷冰冰地说:“我想瞧瞧铁索缠身的人,麻烦你,你得照我的吩咐,装出那样子来。”原来这弟子是拿画笔还不如拿大刀更合适的结实汉子,可是听了师傅的吩咐,也不免大吃一惊。后来他对人说起这事说:“那时候我以为师傅发精神病要把我杀死哩。”原来良秀见弟子迟迟疑疑,已经冒起火来,不知从哪儿拿出一副铁索,在手里晃着,突然扑到弟子的背上,扭转他的胳膊,用铁索捆绑起来,使劲拉紧铁索头,把捆着的铁索深深勒紧在弟子的肌肉里,当啷一声,把他整个身体推到地板上了。 <er h3">九 那时这弟子像酒桶似的滚在地上,手脚都被捆成一团,只有脑袋还能活动。肥胖的身体被铁索抑住了血液的循环,头脸和全身的皮肤都憋得通红。良秀却泰然自若地从这边瞅瞅,从那边望望,打量这酒桶似的身体,画了好几张不同的速写。那时弟子的痛苦,当然是不消说了。 要不是中途发生了变故,这罪还不知要受到几时才完。幸而(也可说是不幸)过了一阵,屋角落的坛子后面,好像流出一道黑油,蜿蜒地流了过来。开头只是慢慢移动,渐渐地快起来,发出一道闪烁的光亮,一直流到弟子的鼻尖边,一看,才吓坏了: “蛇!……蛇!”弟子惊叫了,全身的血液好似突然冻结,原来蛇的舌头已经舐到他被铁索捆着的脖子上了。发生了这意外事故,尽管良秀很倔,也不禁惊慌起来,连忙扔下画笔,弯下腰去,一把抓住蛇尾巴,倒提起来。被倒提的蛇昂起头来,卷缩自己的身体,只是还够不到他手上。 “这畜生,害我出了一个败笔。” 良秀狠狠地嘟哝着,将蛇放进屋角的坛子里,才勉强解开弟子身上的铁索。也不对弟子说声慰劳话。在他看来,让弟子被蛇咬伤,还不如在画上出一笔败笔更使他冒火……后来听说,这蛇也是他特地豢养了作写生用的。 听了这故事,大概可以了解良秀这种像发疯做梦似的怪现象了。可是最后,还有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弟子,为这屏风遇了一场险,差一点送了命。这弟子生得特别白皙,像个姑娘,有一天晚上,被叫到师傅屋里。良秀正坐在灯台旁,手里托着一块血淋淋的生肉,在喂一只怪鸟。这鸟跟普通猫儿那么大小,头上长两撮毛,像一对耳朵,两只琥珀似的大圆眼,像一只猫。 <er h3">十 原来良秀这人,自己干的事,不愿别人来插手。像刚才说的那条蛇以及他屋子里其他的东西,从不告诉弟子。所以有时桌子上放一个骷髅,有时放着银碗、漆器的高脚杯,常有些意想不到的东西用来绘画。平时这些东西藏在哪里也没人知道。人家说他有福德大神保佑,原因之一,大概也是由这种事引起来的。 那弟子见了桌上的怪鸟,心里估量,大概也是为画使用的。他走到师傅跟前,恭恭敬敬问道:“师傅有什么吩咐?”良秀好像没听见,伸出舌头舔舔红嘴唇,用下颏往鸟儿一指: “看看,样子很老实吧。” “这是什么鸟,我没有见过呀!” 弟子细细打量这只长耳朵的猫样的怪鸟,这样问了。良秀照例带着嘲笑的口气: “从来没有见过?难怪啦,在城里长大的孩子。这鸟儿叫枭,也叫猫头鹰,是前几天鞍马的猎人送给我的,只是这么老实的还不多。” 说着,举手抚抚刚吃完肉的猫头鹰的背脊。这时鸟儿忽地一声尖叫,从桌上飞起来,张开爪子,扑向弟子的脸上来。那时弟子要不连忙举起袖管掩住面孔,早被它抓破了脸皮。正当弟子一声疾叫,举手赶开鸟儿的时候,猫头鹰又威吓地叫着再一次扑过来——弟子忘了在师傅跟前,一会儿站住了防御,一会儿坐下来赶它,在狭窄的屋子里被逼得走投无路。那怪鸟还是盯着不放,忽高忽低地飞着,找空子一次次向他扑去,想啄他的眼睛。每次大翅膀拍出可怕的声响,像一阵横扫的落叶,像瀑布的飞沫。似乎有猴儿藏在树洞里发烂的果实味在诱惑着怪鸟,形势十分惊人。这弟子在油灯光中,好像落进朦胧的月夜,师傅的屋子变成了深山里喷吐着妖雾的幽谷,骇得连魂都掉了。 害怕的还不仅是猫头鹰的袭击,更使他毛骨悚然的,是那位良秀师傅,他在一边冷静地旁观这场吵闹,慢慢地摊开纸,拿起笔,写生这个姑娘似的少年被怪鸟胁迫的恐怖模样。弟子一见师傅那神气,更恐怖得要命。事后他对别人说,那时候他心里想,这回一定会被师傅送命了。 <er h3">十一 被师傅送命的可能不是完全没有。像这晚上,他就是把弟子叫进去,特地让猫头鹰去袭击,然后观察弟子逃命的模样,作他的写生。所以弟子一见师傅的样子,立即两手护住了脑袋,发出一声绝叫,逃到屋角落门口墙跟前蹲下身体。这时,忽闻良秀一声惊呼,慌张地跳起身来。猫头鹰大翅膀扇动着更猛烈了,同时地下啪嚓一声,是打破东西的声响。吓得弟子又一次失魂落魄,抬起护着的脑袋,只见屋子里已一片漆黑,听到师傅在焦急地叫唤外边的弟子。 一会儿,便有一个弟子在屋外答应,提着一盏灯匆匆跑来。在油灯的烟火中,一看,屋里的灯台已经跌翻,灯油流了一地。那猫头鹰只有一只翅膀痛苦地扇动,身子已落在地上了。良秀在桌子的那边,伸出了半个身体,居然也在发愣,嘴里咕咕地呢喃着别人听不懂的话。——原来一条黑蛇把猫头鹰缠上了,紧紧地用身子绞住了猫头鹰的脖子同一边的翅膀。大概是弟子蹲下身去的时候,碰倒了那里的坛子,坛子里的蛇又游出来了,猫头鹰去抓蛇,蛇便缠住了猫头鹰,引起了这场大吵闹。两个弟子你望望我,我望望你,茫然瞧着这奇异的场面,然后向师傅默默地行了一个注目礼,跑出屋外去了。至于那蛇和猫头鹰后来怎样,那可没有人知道了。 这类的事以后还发生过几次。上面还说漏了一点,画屏风是秋初开始的,以后直到冬尽,良秀的弟子们一直受师傅怪僻行径的折磨。可是一到冬尽时候,似乎良秀对绘事的进展,遇到了困难,神情显得更加阴郁,说起话来也变得气势汹汹了。屏风上的画,画到约摸八成的时候,便画不下去了。不,看那光景,似乎也可能会把画好的全部抹掉。 可是,发生了什么困难呢,这是没有人了解的,同时也没有人想去了解。弟子们遭过以前几次灾难,谁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尽可能离开师傅远一点。 <er h3">十二 这期间,别无什么可讲的事情。倘一定要讲,那便是这倔老头不知什么缘故,忽然变得感情脆弱起来,常常独自掉眼泪。特别是有一天,一个弟子有事上院子里去,看见师傅站在廊下,望着快到春天的天空,眼睛里含着满眶泪水。弟子见了觉得不好意思,急忙默默退回身去。他心里感到奇怪,这位高傲的画师,画《五趣生死图》时连路边的死尸都能去写生,这次画屏风不顺利,却会像孩子似的哭起鼻子,这可不是怪事么。 可是一边良秀发狂似的一心画屏风,另一边,他那位闺女,也不知为了何事,渐渐地变得忧郁起来。连我们这些下人,也看出来她那忍泪含悲的样子。原来便带着愁容的这位白皙腼腆的姑娘,更变得睫毛低垂,眼圈黝黑,显出分外忧伤的神情了。开头,大家估量她是想念父亲,或是受了爱情的烦恼。这其间,有一种说法,说是大公要收她上房,她不肯依从。从此以后,大家似乎忘记了她,再也没人讲她闲话了。 就在这时候,有一天晚上,已经夜深了,我一个人独自走过廊下,那只名叫良秀的猴儿,忽然不知从哪里跳出来,使劲拉住我的衣边。这是一个梅花吐放清香的暖和的月夜,月光下,只见猴儿露出雪白的牙齿,紧紧撅起鼻子尖,发狂似的啼叫着。我感到三分惊异,七分生气,怕它扯破我的新裤子。开头打算把猴儿踢开,向前走去,后来想起这猴儿受小公子折磨的事,看样子可能出了什么事,便朝它拉我去的方向走了约三四丈路。 走到长廊的一个拐角,已望见夜色中池水发光,松枝横斜的地方。这时候,邻近一间屋子里,似乎有人挣扎似的,有一种慌乱而奇特的轻微的声响,吹进我的耳朵。四周寂静,月色皎洁,天无片云,除了游鱼跃水,并听不到人语。我觉察到那儿的声响,不禁停下脚来,心想,倘使进来了小偷,这回可得显一番身手了。于是憋住了喘息,轻轻地走到屋外。 <er h3">十三 那猴儿见我行动迟缓,可能着急了,老在我脚边转来转去,忽然憋紧了嗓门大声啼叫,一下子跳上我的肩头,我马上回过头去,不让它的爪子抓住我的身子。可猴儿还是紧紧扯住我蓝绸衫的袖管,硬是不肯离开。这时候,我两腿摇晃几下,向门边退去。忽然一个跌跄,背部狠狠地撞在门上。已经没法躲开,便大胆推开了门,跳进月光照不到的屋内,这时出现在我眼前的……不,我才一步跨进去,立刻从屋子里像弹丸似的冲出来一位姑娘,把我吓了一跳。姑娘差一点正撞到我的身上,一下子窜到门外去了,不知为了什么,她还一边喘气,一边跪倒地上,抬起头来,害怕地望着我,身体还在发抖。 不用说,这姑娘正是良秀的闺女。今晚这姑娘完全变了样,两眼射出光来,脸色通红通红,衣衫零乱,同平时小姑娘的样子完全不同,而且看起来显得分外艳丽。难道这真是弱不禁风楚楚可怜的良秀的闺女么?我靠在门上,一边在月光中望着这美丽的女子,一边听到另一个人的脚步声,正急急忙忙向远处跑去,心里估量着这个人究竟是谁呐。 闺女咬紧嘴唇,默然低头,显得十分懊丧。 我弯下身去,把嘴靠在她耳边小声地问:“这个人是谁?”闺女摇摇头,什么也不回答。同时在她的长睫毛上,已积满泪水,把嘴闭得更紧了。 我是笨蛋,向来除了一目了然的事,都是不能了解的。我不知再对她说什么好,便听着她心头急跳的声音,呆呆地站了一会儿,觉得这件事不好再过问了。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时候,我关上身后的门,回头看看脸色已转成苍白的闺女,尽可能低声地对她说:“回自己房里去吧。”我觉得我见到了不该见到的事,心里十分不安,带着见不得人的心情,走向原来的方向。走了不到十来步,我的裤脚管又在后面被悄悄拉住,我吃了一惊,回头一看,你猜,拉我的是谁? 原来还是那只猴子,它像人一样跪倒在我的脚边,脖子上金铃叮铃作声,正朝我连连叩头。 <er h3">十四 那晚的事约莫过了半月。有一天,良秀突然到府里来,请求会见大公。他虽地位低微,但一向受特别知遇,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拜见的大公,这天很快就召见了。良秀还是穿那件丁香色猎衣,戴那顶皱瘪的乌软帽,脸色比平时显得更阴,恭恭敬敬跪伏在大公座前,然后嘎声地说: “自奉大公严命,制作屏风,一直在无日无夜专心执笔,已有一点成绩,大体可以告成了。” “这很好,我高兴。” 不知为什么,在大公俨然的口气中,有一种随声附和没有劲儿的样子。 “不过,还不成。”良秀不快地低下了眼睑,“大体虽已完成,但有一处还画不出来。” “什么地方画不出来?” “是的,我一向绘画,遇到没亲眼见过的事物便画不出来,即使画出来了,也总是不满意,跟不画一样。” 大公带讽刺地说: “那你画,也得落到地狱里去瞧瞧么?” “是,前年遭大火那回,我便亲眼瞧见火焰地狱猛火中火花飞溅的景色。后来我画不动天尊的火焰,正因为见过这场火灾,这画您是知道的。” “那里画的地狱的罪魂、鬼卒,难道你也见过么?”大公不听良秀的话,又继续问了。 “我瞧见过铁索捆着的人,也写生过被怪鸟追袭的人,这不能说我没见过罪魂,还有那些鬼卒……”良秀现出难看的苦笑,又说:“那些鬼卒嘛,我常常在梦中瞧见的。牛头马面、三头六臂的鬼王,不出声的拍手、不出声的张天的大口,几乎每天都在梦里折磨我……我想画而画不出的,倒不是这个。” 大公听了惊异起来,狠狠地注视着良秀有好一会,然后蹙紧眉头叱问道: “那你究竟要画什么啊?” <er h3">十五 “我准备在屏风正当中,画一辆槟榔毛车(一种以蒲席作篷的牛车,为贵族专用。)正从空中掉下来。” 良秀说着,抬头注视大公的脸色。平常他一谈到作画总像发疯一般,这回他的眼光更显得怕人。 “在车里乘一位华贵的殡妃,正在烈火中披散着乱发,显出万分痛苦的神情,脸上薰着蒙蒙的黑烟,紧蹙着眉头,望着头顶上的车篷,一手抓住车帘,好像在抵御暴雨一般落下来的火星。车边有一二十只猛禽,张大尖喙,围着车子……可是,我画不出这车子里的嫔妃。” “那……你准备怎么样?” 大公好像听得有点兴趣了,催问了良秀。良秀也像上了火似的,抖索着红红的嘴唇,又像说梦话似的重复了一遍。 “我画不出这个场面。”然后,又咬一咬牙:“我请求一辆槟榔毛车,在我眼前用火来烧,要是可以的话……” 大公脸色一沉,突然哈哈大笑,然后一边忍住笑,一边说: “啊,就照你的办,没有什么可以不可以。” 那时我正在大公身边伺候,觉得大公的话里带一股杀气,口里吐着白沫,太阳穴隐隐跳动,似乎传染了良秀的疯狂,不像平时的样子。他说完话,马上又像爆炸似的,嗓门里发出格格的声音,笑起来了。 “一辆槟榔毛车,被火烧着,车上一位华贵的女人,穿着殡妃的服装,四周包围着火焰和黑烟,快将烧死这车中的女子……你想象出这样一个场面,真不愧是本朝第一大画师,了不起啊,真了不起!” 良秀听着大公的话,忽然脸色苍白,像喘息似的抖索着嘴唇,身体一软,忙把双手撑在地上。 “感谢大人的鸿恩。”他用仅能听见的低声说着,深深地行了个礼。可能因为自己设想出来的场面,由大公一说,便出现在他眼前来。站在一旁的我,一辈子第一次觉得良秀是一个可怜的人。 <er h3">十六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大公依照诺言,把良秀召来,让他观看火烧槟榔毛车的场面。可不是在掘川府,地点是挑了一个叫化雪庄的地方,那里是一座在京师郊外的山庄,从前是大公妹子住的。就在这山庄里,布置了火烧的场面。 这化雪山庄已不能住人,广大的庭园,显得一片荒凉,大概是特地选这种无人的场所的吧。关于已经去世的大公妹子,也有一些流言飞语,据说每当没有月亮的黑夜,这里常有鬼魂出现,穿着绯红裙子,足不履地地在廊上移动。这儿连白天也是静悄悄的,流水声都带一股阴气,偶然像流星似的,掠过几只鹭鸶鸟,同怪鸟一般,令人毛骨悚然,也难怪会有这样的流言。 恰巧那晚也没有月亮,天空漆黑,在大殿的油灯光中,大公在檐下台阶上,身穿淡黄色绣紫花镶白缎边的大袍,高高坐在围椅上,前后左右,簇拥着五六个侍从,恭恭敬敬地侍候着。这些侍从中有一个据说几年前在陆奥战事中吃过人肉,双手能扳下鹿角。他腰围肚兜,身上挂一把大刀,威风凛凛地站在檐下——灯火在夜风中摇晃,忽明忽暗,犹如梦境,充满着恐怖的气氛。 院子里放着一辆槟榔毛车,高高的车篷顶上压着深深的黑暗。车子没有驾牛,车辕倒向一边,铜铰链像星星似的闪光。时候虽在春天,还冷得彻骨。车上有流苏边的蓝色帘子蒙得严严的,不知里面有什么。车子周围一群下人,人人手执松明,小心地高擎着,留意不使松烟吹到檐下去。 那良秀面对台阶,跪在稍远一点的地上,依然穿那件丁香色猎衣,戴那顶皱瘪的乌软帽,在星空的高压下,显得特别瘦小。在他身后,还蹲着一个乌帽猎衣的人,可能是他的一个弟子。两人匍匐在暗中,从我所站的檐中远远望去,连衣服的颜色也分辨不清了。 <er h3">十七 时候已近午夜,在四围林泉的黑暗中,万籁无声,大家憋住气注视着这场面,只听见一阵阵夜风吹来,送来油烟的气味。大公无言地坐了一会,眼望着这奇异的景象,然后膝头向前移动了一下: “良秀!”一声厉声的叫唤。 良秀不知说了什么,在我耳里只听到喃喃的声响。 “良秀,现在依照你的请求,给你观看放火烧车的场面。” 大公说着,向四周扫了一眼,那时大公身边,每个人互相会心地一笑。不过,也许这只是我的感觉。良秀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望着台阶,似乎要说话,却又克制了。 “好好看吧,这是我日常乘用的车子,你认识吧。……现在我准备将车烧毁,使你亲眼观看火焰地狱的景色。” 大公说到这里,向旁边的人递过一个眼色,然后换成阴郁的口气说:“车子里捆着一个犯罪的女子,车子一烧,她就得皮焦肉烂,化成灰烬,受最后的苦难,一命归阴。这对你画屏风,是最好的样板啊。你得仔细观看,看她的雪肤花容,在火中焦烂,满头青丝,化成一蓬火炬,在空中飞扬。” 大公第三次停下嘴来,不知想着什么,只是摇晃着肩头,无声地笑着: “这种场面几辈子也难得见到的,好吧,把帘子打开,叫良秀看看车中的女子。” 这时便有一个下人,高举松明火炬,走到车旁,伸手撩开车帘。爆着火星的松明,显得更红亮了,赫然照进车内。在窄狭的车厢里,用铁索残酷地锁着一个女子……啊哟,谁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绣着樱花的灿烂夺目的宫袍,垂着光泽的黑发,斜插着黄金的簪子,发出美丽的金光。服装虽已改变,但那娇小的身材,白净的颈项,沉静贤淑的脸容,这不是良秀的闺女么?我差点叫出声来。 这时站在我对面的武士,连忙跳起身子,一手按住刀把,盯住良秀的动静。良秀见了这景象可能已经昏迷了,只见他蹲着的身体突然跳起来,伸出两臂,向车子跑去。上面说过,相离得比较远,所以还看不清他脸部的表情。一刹那间,陡然失色的良秀的脸,似乎有一种冥冥之力使他突然跳起身来,在深深的暗色中出现在我的眼前。这时候,只听到大公一声号令: “点火!”那辆锁着闺女的槟榔毛车,已在下人们纷纷抛去的火炬中,融融燃烧起来了。 <er h3">十八 火焰逐渐包围了车篷,篷门上紫色的流苏被风火吹起,篷下冒起在黑夜中也显出白色的浓烟。车帘子,靠手,和顶篷上的铜铰链,炸裂开来,火星像雨似的飞腾……景象十分凄厉。更骇人的,是沿着车子靠手,吐出万道红舌、烈烈升腾的火焰,像落在地上的红太阳,像突然迸爆的天火。刚才差一点叫出声来的我,现在已只能木然地张开大口,注视这恐怖的场面。可是作为父亲的良秀呢……良秀那时的脸色,我至今还不能忘记。当他茫然向车子奔去,忽然望见火焰升起,马上停下脚来,两臂依然伸向前面,眼睛好像要把当前的景象一下子吞进去似的,紧紧注视着包卷在火烟中的车子,满身映在红红的火光中,连胡子碴也看得很清楚,睁圆的眼,吓歪的嘴,和瑟瑟发抖的脸上的肌肉,历历如画地写出了他心头的恐怖、悲哀、惊慌,即使在刑场上要砍头的强盗,即使是拉上阎王殿的十恶不赦的罪魂,也不会有这样吓人的颜色。甚至那个力大无穷的武士,这时候也骇然失色,战战栗栗地望着大公。 可是大公却紧紧咬着嘴唇,不时恶狠狠地笑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这个场景。在车子里——啊啊,这时候我看到车中的闺女的情形,即使到了今天,也实在没有勇气讲下去了。她仰起被浓烟闷住的苍白的脸,披着被火焰燃烧的长发,一下子变成了一支火炬,美丽的绣着樱花的宫袍——多惨厉的景象啊!特别是夜风吹散浓烟时,只见在火花缤纷的烈焰中,现出口咬黑发,在铁索中使劲挣扎的身子,活活地画出了地狱的苦难,从我到那位大力武士,都感到全身的毫毛一条条竖立起来了。 又一阵风吹过庭园的树梢——谁也意想不到:漆黑的暗空中突然发出一声响,一个黑魆魆的物体凭空而下,像一个大皮球似的,从房顶一条直线跳进火烧的车中。在朱漆的车靠手的迸裂声中,从后面抱住了闺女的肩头。烟雾里,发出一声裂帛的惨叫,接着又是第二声、第三声——所有我们这些观众,全都异口同声地一声尖叫。在四面火墙的烈焰中抱住闺女肩头的,正是被系在崛川府里的那只诨名良秀的猴儿。谁也不知道它已偷偷地找到这儿来了。只要跟这位平时最亲密的姑娘在一起,便不惜跳进大火里去。 <er h3">十九 但大家看见这猴只不过一刹那的功夫。一阵像黄金果似的火星,又一次向空中飞腾的时候,猴儿和闺女的身影却已埋进黑烟深处,再也见不到了。庭院里只有一辆火烧着的车子,发出哄哄的骇人声响,在那里燃烧。不,它已经不是一辆燃烧的车,它已成了一支火柱,直向星空冲去。只有这样说时,才能说明这骇人的火景。 最奇怪的,——是在火柱前木然站着的良秀,刚才还同落入地狱般在受罪的良秀,现在在他皱瘪的脸上,却发出了一种不能形容的光辉,这好像是一种神情恍惚的法悦(佛家语,意思是从信仰中得到的内心喜悦。)的光,大概他已忘记身在大公的座前,两臂紧紧抱住胸口,昂然地站着,似乎在他眼中已不见婉转就死的闺女,而只有美丽的烈火,和火中殉难的美女,正感到无限的兴趣似的观看着当前的一切。 奇怪的是这人似乎还十分高兴见到自己亲闺女临死的惨痛。不但如此,似乎这时候,他已不是一个凡人,样子极其威猛,像梦中所见的怒狮。骇得连无数被火焰惊起在四周飞鸣的夜鸟,也不敢飞近他的头边。可能那些无知的鸟,看见他头上有一圈圆光,犹如庄严的神。 鸟犹如此,又何况我们这些下人哩。大家憋住呼吸,战战兢兢地,一眼不瞬地,望着这个心中充满法悦的良秀,好像瞻仰开眼大佛一般。天空中,是一片销魂落魄的大火的怒吼,屹立不动的良秀,竟然是一种庄严而欢悦的气派。而坐在檐下的大公,却又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口角流出泡沫,两手抓紧盖着紫花绣袍的膝盖,嗓子里,像一匹口渴的野兽,呼呼地喘着粗气…… <er h3">二十 这一夜,大公在化雪庄火烧车子的事,后来不知从谁口里泄漏到外边,外人便有不少议论。首先,大公为什么要烧死良秀的闺女?最多的一种说法,是大公想这女子得不到手,出于对女子的报复。可是我从大公口气中了解,好像大公烧车杀人,是作为对屏风画师怪脾气的一种惩罚。 此外,那良秀死心眼儿为画这屏风,不惜让闺女在自己眼前活活烧死,这铁石心肠也遭到世间的物议。有人骂他只知道绘画,连一点点父女之情都没有,是个人面兽心的坏蛋。那位横川的方丈,就是发此种议论的一人,他常说:“不管艺道多高明,作为一个人,违反人伦五常,就该落入阿鼻地狱。” 后来又经过一月光景,屏风画成了,良秀马上送到府上,请大公鉴赏。这时候,恰巧那位方丈僧也在座,一看屏风上的图画,果然狂风烈火,漫天盖地,不觉大吃一惊。然后扮了一个苦脸,斜睨着身边的良秀,突然把膝盖一拍:“闹出大事来了!”大公听了这话时,脸上的一副苦相,我到现在还没忘记。 以后,至少在堀川府里,再没有人说良秀的坏话了。无论谁,凡见到过这座屏风的,即使平时最嫌恶良秀的人,也受到他严格精神的影响,深深感受到火焰地狱的大苦难。 不过,到那时候,良秀已不是此世之人了。画好屏风的第二天晚上,他在自己屋子里悬梁自尽了。失掉了独生女,可能他已无法安心地活下去了。他的尸体埋在他那所屋子的遗址上,特别是那块小小的墓碑,经过数十年风吹雨淋,已经长满了苍苔,成为不知墓主的荒冢了。 人椅 每天早上十点多钟,佳子照例要目送丈夫上班。闲下来之后,便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她和丈夫合用一间书房,眼下,她正为k杂志今夏的增刊号创作一部长篇小说。 她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女作家,近来声名远播,她的身为外务省书记官的丈夫,远没她那么风光。每天,她都要收到大量的不知名的崇拜者的来信。 早上坐在书桌旁开始工作之前,她都要浏览一下不知名的读者的来信。虽然每封尽说些老一套的无聊的话,但是出于女性的细心,无论什么样的来信,总是要读一读的。 她先从一些简单的开始,而后看了两封信及一封明信片,最后只剩下一封体积很大的原稿。虽然平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通知一类的信件,但诸如突然寄来的原稿之类的先例,过去也是有过的。而且,多数情况都是冗长而无聊的东西。她想姑且看一下标题吧。她便打开封口,取出其中的纸捆。 不出所料,果真是原稿用纸。但是,不知何故,稿纸上既无标题也没用署名,只突兀地以“夫人”称呼开始。咳,奇怪,到底是一封什么样的来信呢?想着,她不经意地快速地看了二三行,马上感到一股异样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氛围。而且,天生的好奇心驱使她迅速地读下去。 夫人: 从我这样一个夫人毫不知晓的男人这里突然冒昧地给您写信,恳请您原谅我的罪过,我这样说,夫人您或许会感到吃惊吧。我现在要向你告白我所犯的不可思议的罪恶,在数月里,我完全彻底地从人间消失,过着确如恶魔般的生活。当然,在这个大千世界里,没有人能知道我的所作所为。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我或许会永远生活在那里,不再回到世间来。 但近来,我的身心发生了奇妙的变化,而且,我不得不为自己的不幸身世而忏悔。我只能这样说,许多地方您会觉得不可理解,那么我请您耐着性子姑且把这封信读完。这样,为何我这样想,而且为何要向您告白,必须特别请您听我倾诉。凡此种种,您一定会听清楚的。 该从何处写起呢?因为此事是远离人类的所作所为,过于千奇百怪,而我却要用人世间使用的这种方式,令我实在羞愧难当,使我感到用笔也觉迟钝。但是我不能再犹豫了。就让我从事情的起源开始,顺次地写下去吧。 我是一个天生相貌极其丑陋的人。关于这一点,务必请您牢记。否则的话,万一您答应我的冒昧请求,允许我见您的时候,光是我这张形容丑陋的脸会吓您一跳。加之长时间的不健康的生活,使我成为现在不愿被他人看第二眼的一幅可怕的样子。如果在您没有丝毫思想准备的情况下让您见到,我会于心不忍的。 我这个男人,天生就是如此的不幸。我虽然相貌丑陋,内心却燃烧着不为人知的火一样的热情。我常常忘记自己一幅丑八怪相,以及自己作为一名穷困的小工匠的微薄之躯,憧憬于那些不自量的甜美、奢侈的种种“梦想”之中。 如果我出生在富裕人家,依靠金钱的力量,我可以沉迷于各种游戏以排解由于丑貌带来的郁闷不乐;或者由上天赋予我一份艺术天分,譬如我可以沉迷在美的诗歌中而将这尘世的无聊忘却。然而,不幸的是,我不能享受其中的任何一种恩赐。作为一个可怜的家具工匠的孩子,我只好依靠祖传的手艺谋生。 我专门做各种椅子。我做的椅子,无论是怎么挑剔的顾客一定会中意的。因此,即使是商会也会对我另眼相看,将做上等货的活计都派到我这里来。做上等货,凭靠、扶手的雕花,许多客户的要求很严;靠垫的舒适性、各部分的尺寸,不同的人的偏好也有微妙的差异。对于制造者来说,其良苦用心非一般外行人所能想象。但是,辛苦归辛苦,制作完成时的喜悦是难以言表的。说句不客气的话,此时的喜悦之情,简直可以和艺术家完成一件艺术品的心情相比。 一把椅子做好之后,我首先自己试一下,看一下情况如何。在异常乏味的工匠生活中,仅在此时才能感觉到一种无法言喻的得意,什么样的高贵之人抑或什么样的美人会坐这张椅子呢?能订如此不一般椅子的人家,那里一定有与这张椅子相称的豪宅吧。豪宅的墙上挂着名家的字画,天花板上垂挂着巨大的宛若宝石制作的枝形吊灯,地上铺着昂贵的地毯。而且,椅子前面的餐桌上摆放的西洋花草,香气袭人,竞相绽放。沉迷于幻想之中,似乎觉得自己已变成了这座豪宅的主人,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那份愉悦却绝非用语言可以表达的。 我这种虚幻的幻想还在不断的增多。我,贫穷、丑陋、卑微为小工匠的我,在幻想的世界里,俨然是一位心高气傲的贵公子,端坐在我亲手做的华丽的椅子上。在我的身旁,时常在我梦中出现的我的漂亮的恋人,甜甜地微笑着,倾听着我的话语,不仅如此,在幻想中,我与她手拉着手,喃喃倾诉着我的爱情。 但是,我的轻柔的紫色的梦总是被附近老板娘嘈杂的说话声、歇斯底里时的哭喊声和周围病儿的声音所打断。丑恶的现实,重新又将它灰色的身躯暴露在我的面前,回到现实的我,马上看到一个丝毫不像贵公子的可怜兮兮的我。而刚才向我微笑的美人,究竟倩影何在?就连在附近玩耍着、满身灰尘的肮脏的看孩子的女人也不正眼看瞧我。只有一样,那就是我做的椅子,仿佛还残留着梦幻的痕迹,形单影只地留在那里。然而,就连这把椅子不久也将要运到无人知晓的、与我们完全不同的世界中去了。 因此,每当做成一把椅子,我都感受到一股莫名其妙的无聊。这种难以忍受的让人生厌的情绪,随着岁月的推移,越发让我难以忍受了。 “这种虫般的生活再过下去,干脆不如死了倒好!” 我这样想着。在工作间,无论是卖力地使用凿子还是钉钉子,抑或是搅拌刺鼻的涂料,我总是执拗地思考着同样的问题。 “但是,待我再思考一下。如果连死的决心都能下的话,难道就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吗?譬如……” 于是我的想法越来越恐怖了。 恰好此时,有人请我做一把大的皮面扶手椅。这把椅子我还从来没有做过。这把椅子是供给y市由外国人经营的旅馆,本来应该从本国订货的,但受雇的这家商馆极力游说,告诉这家宾馆说日本也有能制作不逊于进口货的椅子工匠,这才好不容易拿到订货。正因为如此,在制作时,我几乎废寝忘食,倾注了所有精力,全身心投入所有的工作中去。 仔细端详着所做成的椅子,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做工非常出色,连我自己也看得出神。按照惯例,我将其中一把四条腿的椅子搬到光线好的木板间,舒适地坐了上去。坐上去的感觉真是舒服极了。靠垫柔韧适中,不硬不软。因为讨厌染色,特意贴上灰色的本色的皮,保持适度的倾斜。静静地支撑这腰背的宽大的凭靠,呈精致的曲线,向上鼓起的两侧扶手。所有一切,皆保持一种不可思议的和谐,浑然一体,用安乐一词形容应该是恰如其分的。 我将身体深埋其中,双手爱抚着圆圆的扶手发呆。于是,作为我的习惯,无尽的幻想犹如五色彩虹,带着令人眩目的色彩纷纷涌来。这就叫幻觉吧。内心所思所想清晰地浮现在眼前,我感到异常的恐惧,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发疯了。 很快,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想法。恶魔的嘟哝大概是指这个吧。这件事像噩梦一样荒唐无稽,令人毛骨悚然。但是这种恐怖所具有的难以言喻的魅力却诱惑着我。 最初我的愿望很单纯,那就是不想放弃这把我精心制作的漂亮的椅子。有可能的话,不管去什么地方,我都要带上这把椅子。在展开想象的翅膀的恍惚间,在不知不觉发酵生成、发展为一个可怕的想法。而且,你看我是多么的疯狂啊,要把这种稀奇古怪的妄想付诸行动。 我急忙把四把椅子中自以为做得最好的扶手椅子拆得七零八落,然后再将它改造得有利于实施我奇妙的计划。 这是一种很大的扶手椅,悬挂部分几乎垂地,铺满了皮革。另外,凭靠、扶手也做得较厚,每张椅子无一例外地都有一个洞。即便是藏一个人,外面也不会知道的。当然,椅子有结实的木框,安装了许多弹簧,我把它进行了适当的加工,在人坐的部分上了漆。如果把手和身体伸进凭靠内,做成椅子的情况,内部空间就足以容纳一个人。 因为这些是我的拿手活儿,我很顺利地做好了,而且做得很漂亮。如为了便于呼吸及听到外面的声音,我在皮上开了一个很小的不易被觉察的缝隙,在凭靠内部正好相当于头部的地方做了一个隔板,以便贮存一些东西(可以塞入水壶和军用压缩饼干),为了备用还准备了大的橡胶袋。可谓绞尽脑汁。只要有粮食,可以连续在里面待两三天,也绝不会有丝毫的不方便。换句话说,这把椅子就是一个人的房子。 我上身穿一件衬衫,打开装在椅子底部的盖子,正好可以钻进去。那种感觉怪怪的,就像进入到黑暗的、令人窒息的坟墓。不过细想,与坟墓也没有什么两样。钻进椅子的那种感觉,就像穿上隐身蓑衣从人间消失的一样。 不久,商会派人来取扶手椅。来了一辆运输的货车。我的徒弟(我和徒弟两个人生活)不知隐情,自如地与来人应对。装车时,其中一个搬运工大声喊道:“怎么椅子这么重?”我在椅子里吓了一跳。到底还是因为扶手椅本来就重,所以也不至引起他们的太多怀疑。不一会儿,只听到货车咯嗒咯嗒的震动声,我的身体不禁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我担心地要命,还好,一切顺利。当天下午,装着我的扶手椅扑通一声,被放在宾馆的一个房间里。事后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房间不是客房,而是一个类似休息室的地方。人们可以在这里等人、看报或者吸烟,各种人在这里频繁地出入。 或许你已经发现,我这个怪异举动的主要目的是看没有人的时候,钻出椅子,在宾馆里转悠,遇到机会便实施盗窃。椅子里藏人,谁能想到这种异乎寻常的事呢?我像影子一样,自由地从一个房间偷到另一个房间。而且,当他们大喊大叫抓贼的时候,我早已逃回到椅子里的藏身处,屏住呼吸欣赏他们愚蠢的搜寻。你知道海边的寄居蟹吗?有大蜘蛛那么大,没人的时候,为所欲为,蛮横无理地在那里爬行,稍微有一点人的脚步声。便一溜烟地逃回贝壳里。而且伸出令人讨厌的毛茸茸的前腿,窥视着敌人的动静。我就是那只寄居蟹,与寄居蟹的贝壳不同,我把椅子作为藏身处。我为所欲为的地方不是海岸,而是宾馆里。 还因为我的计划过于离奇,出乎人们的意外。所以非常成功。到宾馆的第三天,就完成了一大堆的工作,一旦实施盗窃时的既恐惧又欣喜的心情,得逞后的难以言述的快乐,看到人们在我眼皮底下四处狂奔的狼狈,这些都以无穷的魅力使我感到愉快。 可是遗憾的是,我无暇加以描述。我发现了另一种更为奇妙的快乐,这种快乐要比盗窃高出十倍甚至二十倍。而且,说实话,这也是我写这封信的真实目的。 话还得从椅子被放在宾馆休息室说起。 椅子刚运到的时候,宾馆的人都争着来看椅子做得怎么样。后来便寂静无声了。大概屋子没有人了。不过刚到就急匆匆地从椅子里出来,我还是有点害怕,怎么也做不到。我很长一段时间(或许只是如此感觉)全神贯注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生怕听漏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走廊方向,传来了咯噔咯噔的脚步声。待到走近两三个房间的时候,因为地面上铺了地毯的原因,脚步声便低得几乎听不见了。不一会儿,传来一个男人粗重的鼻息。我大吃一惊,只听扑通一声,一个洋人巨大的身躯坐在我的膝盖上,软软地弹了两三次。我的大腿和那个男人健壮硕大的臀部只隔这薄薄的一层皮,紧靠在一起,几乎可以感觉到对方的体温。他的宽肩正好靠在我的胸部,重重的双手隔着皮革正好与我的手重叠。而且,大概这个男人好像吸雪茄烟吧,一股男性浓重的体味透过皮革的缝隙一阵阵飘来。 夫人,如果您处在我的位置,你会怎么想象当时的情景?那感觉是多么的惊心动魄啊。由于过分恐惧,我在黑暗中紧紧地蜷缩着身体,从一侧的下方,我不住地滴滴答答地直淌冷汗,大脑里一阵空白。 整整一天,先是那个男人,后来又接连不断地有许多人坐到我的膝盖上。丝毫没有人发现他们信以为真的柔软的弹簧其实是我有血有肉的大腿。皮面椅子中的世界漆黑一片,动弹不得。然而它却是那么的奇妙而有魅力。在这里,人们平时司空见惯的人似乎成了另外完全不同的生物。他们只不过是由声音、鼻息、脚步声、衣服摩擦声,加上若干块富有弹性的肉块组成。我识别他们中的每一个人,不是凭他们的相貌,而是靠感觉,有的胖乎乎的,感觉就像一大堆肉块组成。相反,有点瘦骨嶙峋的,感觉就像一副骨架子。此外,脊椎骨的弯曲度、肩胛骨的宽度、胳膊的长短、大腿的粗细、或尾骨的长短,如果综合起来看,无论个头多么相似,总有不一样的地方。人,除了长相和指纹,通过整个身体的感觉,也完全可以识别。 异性也一样。一般,人们根据容貌的美丑来评判一个人,然而在椅子里的世界里,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这里只有赤裸的肉体、声音和味道。 夫人,请你不要因为我这样露骨的表白感到不舒服,因为这时我疯狂地爱上了一位女性的肉体(她是第一位坐椅子的女性)。听声音,她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外国少女。当时,正好房间里没人,她好像有什么高兴事,小声地唱着什么歌,怪怪地听不懂。蹦蹦跳跳地进入房间,走到我隐藏的扶手椅前,猛地坐到我的身上。我感觉到她丰满且富有弹性的肉体,而且大概是因为什么滑稽的事,她哈哈地笑了起来,手脚吧嗒吧嗒地乱蹦,就像鱼在网中活蹦乱跳的样子。 对我来说,这可真是个意外的收获。女人,乃神圣之物,我连看她们一眼都感到害怕。更何况现在我和一位不相识的异国少女同在一屋,同坐一张椅子。不仅如此,我们还紧紧地靠在一起,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皮革。几乎能感觉到对方的肌肤。而且,她心安理得地把全身的重量压在我的身上,因为不会担心周围有人看见,一副随意不羁、肆无忌惮的样子。在椅子里,我甚至可以做出拥抱她的样子。隔着她身后的皮面,可以吻她丰满的脖颈。不管什么样,我都可以随心所欲。 自从这惊人的发现之后,我的首要目的——盗窃,降为次要,我着魔于感官的世界不能自拔。我想,椅子的世界才是我真正的家,就像我这样相貌丑陋、性格软弱的男人,在光明的世界里,遍尝己不如人的苦果,除了挨过每日耻辱、可怜的生活,我一无所是。可是,当我身处另一个世界里,在椅子里,只要是能忍受这儿的狭小,就能接近美女。听她的声音,触摸她的肌肤。要是在光明的世界里,我非但不能和她们说话,就是沾沾她们的边也是不允许的啊。 椅子里有爱情!该是多么的神奇,令人陶醉啊。没有实际经历过的人是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爱情只要用触觉、听觉和嗅觉去体味就足够了。它是黑暗中的爱情,决非世俗世界的爱情。你会说,这是恶魔世界的爱欲。可是你想想,在这个世界上,人们看不见的各个角落里,发生了多数稀奇古怪、令人恐怖的事啊,简直无法想象。 当然,按照预先的计划,偷盗一旦得逞,便立即逃离宾馆,可是,现在我如此地迷恋于这种奇妙的快乐,哪还想逃?我真想把这把椅子作为永远的家,一直住下去。 每当夜晚来临,我总是小心再小心,连走路也悄无声息的,还要避人耳目。这样我当然就不会有什么危险。即便如此,生活在椅子里长达数月而没有露出一点蛛丝马迹,连我自己也感到吃惊。 几乎一整天,待在非常狭小的空间里,弯臂曲膝,全身都麻木了,又不能站直了,最后来往于厨房和化妆间,几乎成了膝行。我这个男人,你说是不是疯了?忍受如此的痛苦,仍不想放弃那奇妙的感官世界。 有的旅客,就像把宾馆当做自己家一样,会连续住上一两个月。本来,宾馆就是不断有客人进出的地方。因此,我的奇妙爱情会因客人的变化而中途夭折。而且,无数个奇妙的恋人留存在我的记忆里中。与通常不同的是,我不是根据她们的容貌,而是根据她们的身体,将她们铭刻在我的心底。 有的人壮如马驹,肌肉紧绷;有的人妖艳如蛇,身体可以任意弯曲;有的胖如皮球,肌肉充满脂肪和弹力;有的美如古希腊的雕塑,健壮有力,有完美发达的肌肉。而且,每个女人的肉体都有不同的特征,极富诱惑力。就在女人走马灯似的变换中,我又体味到一种别样的奇妙的感觉。 其中有一次,欧洲某个强国的大使(从日本男服务员闲谈中得知)将他硕大的身体坐在我的膝盖上。此人与作为一个政治家相比,更是一位世界级的诗人。正因为如此,触摸这位伟人的肌肤,使我兴奋不已,倍感自豪。他坐在我的身上,和两三个相同国度的人说了有十几分钟的话,就离开了。当然,我一点也不明白他们说了什么。每次打手势时,胖墩墩的身体一动不动的。 他那比常人更温暖的身体,撩拨着我的神经,使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刺激。 当然,我突发奇想,如果从皮面后,用利刀对准他的心脏扑哧地捅一刀,后果会如何呢?不用说,这肯定是致命的一击,他不可能再重新站起来。他国自不必说,在日本政界该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报纸该会进行怎样的煽情报道? 这将会影响日本与该国的外交关系,而且,从艺术的角度看,他的死也一定是世界的一大损失。如此重大的事情只发生在我的一挥手之间。想到这里,我不禁涌起一股奇妙的自豪感。 还有一次,某国的一位著名舞蹈家来日本,正好住在这家宾馆。这把椅子她只坐了一次。就这一次,也让我体会到了某种与大使相似的感觉。此外,她还让我体会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理想的肉体美。我陶醉于这过分的美感之中,没有了邪念,像是对一件精美的艺术品怀着一颗虔诚的心,由衷地赞美她。 此外,我还经历了许多许多,珍奇的奇妙的或者奇怪的,样样都有。在此详述这些经历并非我写这封信的目的。况且,我已经写了很长了。下面还是尽快回到关键部分吧。 到宾馆几个月之后,我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宾馆老板有事回国了。回国前,他把宾馆一股脑地全部转让给一家日本公司。于是,日本人经营的这家公司改变过去奢侈的经营方针,将宾馆作为普通旅馆,筹划一种更为讲究实惠的经营。因此,把用不着的家具委托一家大家具商拍卖。在拍卖品目录里,就有我的这把椅子。 闻知此事,我一时灰心丧志。我想,倒不如趁此机会,再回到人世,重新开始生活。当时,我偷的钱也积了许多,即便回到俗世,也不需要像从前那样过苦日子了。但是转念一想,虽然离开外国人的饭店有点让人大失所望,但是另一方面,它也意味着一次新的希望。之所以这样说,因为在数月间,尽管我爱过众多异性,可对方全都是外国人。无论她们的肉体是如何地出色,如何让人满意,但仍觉得某种精神上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美中不足。日本人如果不是和同样的日本人,就很难体会到真正的爱情。我的爱情观在一点一点地发生变化。 这时,正好我的椅子被拿出去拍卖。这次,或许会被日本人买走,或许被放在日本人的家里。当然,我也希望如此。我决定暂且继续椅子里的生活。 在工具店门前的两三天,我感到非常的痛苦。不过还好,拍卖一开始,我的椅子便很快成交。因为椅子非同一般。虽然旧了点,可它依旧特别引人注目。 买主是大城市的一位官员,离市区不远。从工具店到那官员的宅邸,有几里的路。搬运时,卡车强烈的震动,我在椅子里简直比死还要难受。即便如此,因为买主是我希望的日本人。与那种欢乐相比,我的痛苦算不了什么。 买主家非常气派。我的椅子被放在洋房宽大的书房里。令我非常满意的是,虽说是主人的书房,然而使用书房的是他年轻漂亮的少夫人。此后一个月,我经常陪伴少夫人。除了用餐和就寝时间,少夫人柔软的身体总是坐在我的身上。因为少夫人其间一直待在书房,埋头写书。 我是多么爱她,在此无需赘述。她是我最初接触的日本人,而且拥有一副骄人的身材。我第一次真正的爱情。相比之下,宾馆里众多体验,根本称不上是爱情。这种感觉我过去从未有过。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对少夫人,我已不满足于偷偷爱抚,我费尽心机竭力想让她知道我的存在。 我想,如果可能,我想要夫人也意识到椅子的我。而且,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我想让少夫人爱上我。可是怎么样向她传递信号呢?如果明目张胆地告诉她椅子里藏着人,她吃惊之余,一定会告诉她的丈夫和家人,那岂不是一切都化为泡影了吗?非但如此,我还要背上可怕的罪名,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是,我尽量让少夫人感觉到椅子的舒适,使她对椅子依依不舍。她作为一个艺术家,一定有着比常人更为细腻的感觉。如果她能感觉到椅子里的生命的存在,把它作为有血有肉的活物而不是纯粹的物质,对它恋恋不舍,仅此我就心满意足了。 当她投身于我的时候,我都尽量轻柔地迎接她。当她在我身上疲劳的时候,总是轻手轻脚地活动自己的膝盖再转身。当她迷迷糊糊就要睡着的时候,我轻轻地摇晃着她的膝盖,就像摇篮。 不知是我的用心得到了回报,还是我的自作多情,近来少夫人开始喜欢上我的椅子了。她就像婴儿在母亲的怀抱或少女接受恋人的拥抱一样,无比温柔地坐在我的椅子上。在我的膝盖上,就连转身的样子都显得那样亲切。 因此,我的热情之火每日都在熊熊燃烧。终于,少夫人,我终于不自量力地萌生了一个狂妄的念头。我左思右想,如果能看到我的恋人,哪怕只是看一眼,如果能和我的恋人说说话,哪怕只是片言只语,我今生死亦足也。 夫人,想必你早已明白。我所说的恋人,务必请您原谅,那就是您。您先生在y市的工具店把我的椅子买来,打那以后,我便把不自量力的爱情奉献给了你,我是多么的可怜啊。 夫人,这是我今生唯一的请求。请让我见见你,哪怕只一次。而且,请你对我这个丑男人说些安慰的话,哪怕只有一句。我不会提出其他任何的奢求。虽然我知道提出这样的要求过于丑陋、肮脏,可我还是要请求你答应我这个不幸的男人的恳求。 昨晚,为了写这封信,我悄悄地溜出了你的宅邸。与夫人面对面提出这样的请求,非常危险,而且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而且,当你在读这封信的时候,由于过分担心而使我的脸过分苍白,此时我正徘徊在贵宅的附近。 如果你答应我这超常无理的要求,就请你把手帕挂在书房窗户的红瞿麦盆栽上。根据这个暗号,我会像一个不经意的访客走到贵宅的大门口。 最后,这封奇怪的信以真挚的祝福之词结束。 信还未读到一半,佳子就被一种可怕的预感吓得脸色发白。后来,她毫无知觉地站起身,从放有令人恐惧的扶手椅的书房逃出去,跑到日式的起居室。信的后半部分本来不打算读的,索性撕碎扔掉算了,可是因为过分担心,在起居室的小书桌上,好歹把它读完。她的预感真的应验了。 这件事真是太可怕了。在她每天必坐的扶手椅里,竟然有一个陌生人。 “啊,真的好可怕。” 她打了个寒战,好像后背被浇了一盆冷水,身体一直不住地打着冷战。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她一下子懵了。查看一下椅子吗?怎么会有这样的怪事?椅子里即便是没有人,但是肯定会有食物以及其他属于他的脏东西。 “夫人,您的信。” 佳子吃惊地回头一看,只见女佣拿着一封好像刚到的信。 佳子毫无知觉地接过信,正想打开,突然看见信封上写的字,吓得她不由地把信丢在地上。信封上写着她的名字,笔迹与刚才那封奇怪的信上的一模一样。 是否打开这封信呢?佳子很长时间里犹豫不定。最终她还是把信打开,提心吊胆地读了起来。信虽然写得很短,但是里面的内容又让她大吃一惊。 非常冒昧地给您去信,望请多海涵。我平时非常喜欢读您的作品。另涵所寄,是我很像样的作品,若承蒙一读并赐教,将不胜荣幸之至。由于某种原因,原稿先于本函寄出,想必您已经读完。不知如何?若拙作能给您些许的感动,将是我莫大的快乐。原稿题目我故意省略掉,我想题目就叫做“人椅”吧。 万分抱歉。谨此。 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er top">一 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个纪念碑倒下了。妇女们呢,则大多数出于好奇心,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除了一个花匠兼厨师的老仆人之外,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现在爱米丽小姐已经加入了那些名字庄严的代表人物的行列,他们沉睡在雪松环绕的墓园之中,那里尽是一排排在南北战争时期杰弗生战役中阵亡的南方和北方的无名军人墓。 爱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们关注的对象。打一八九四年某日镇长沙多里斯上校——也就是他下了一道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的命令——豁免了她一切应纳的税款起,期限从她父亲去世之日开始,一直到她去世为止,这是全镇沿袭下来对她的一种义务。这也并非说爱米丽甘愿接受施舍,原来是沙多里斯上校编造了一大套无中生有的话,说是爱米丽的父亲曾经贷款给镇政府,因此,镇政府作为一种交易,宁愿以这种方式偿还。这一套话,只有沙多里斯一代的人以及像沙多里斯一样头脑的人才能编得出来,也只有妇道人家才会相信。 等到思想更为开明的第二代人当了镇长和参议员时,这项安排引起了一些小小的不满。那年元旦,他们便给她寄去了一张纳税通知单。二月份到了,还是杳无音信。他们发去一封公函,要她到司法长官办公处去一趟。一周之后,镇长亲自写信给爱米丽,表示愿意登门访问,或派车迎接她,而所有回信却是一张便条,写在古色古香的信笺上,书法流利,字迹细小,但墨水已不鲜艳,信的大意是说她已根本不外出。纳税通知附还,没有表示意见。 参议员们开了个特别会议,派出一个代表团对她进行了访问。他们敲敲门,自从八年或者十年前她停止开授瓷器彩绘课以来,谁也没有从这大门出入过。那个上了年纪的黑人男仆把他们接待进阴暗的门厅,从那里再由楼梯上去,光线就更暗了。一股尘封的气味扑鼻而来,空气阴湿而又不透气,这屋子长久没有人住了。黑人领他们到客厅里,里面摆设的笨重家具全都包着皮套子。黑人打开了一扇百叶窗,这时,便更可看出皮套子已经坼裂;等他们坐了下来,大腿两边就有一阵灰尘冉冉上升,尘粒在那一缕阳光中缓缓旋转。壁炉前已经失去金色光泽的画架上面放着爱米丽父亲的炭笔画像。 她一进屋,他们全都站了起来。一个小模小样、腰圆体胖的女人,穿了一身黑服,一条细细的金表链拖到腰部,落到腰带里去了,一根乌木拐杖支撑着她的身体,拐杖头的镶金已经失去光泽。她的身架矮小,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在别的女人身上显得不过是丰满,而她却给人以肥大的感觉。她看上去像长久泡在死水中的一具死尸,肿胀发白。当客人说明来意时,她那双凹陷在一脸隆起的肥肉之中,活像揉在一团生面中的两个小煤球似的眼睛不住地移动着,时而瞧瞧这张面孔,时而打量那张面孔。 她没有请他们坐下来。她只是站在门口,静静地听着,直到发言的代表结结巴巴地说完,他们这时才听到那块隐在金链子那一端的挂表嘀嗒作响。 她的声调冷酷无情。“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纳。沙多里斯上校早就向我交代过了。或许你们有谁可以去查一查镇政府档案,就可以把事情弄清楚。” “我们已经查过档案,爱米丽小姐,我们就是政府当局。难道你没有收到过司法长官亲手签署的通知吗?” “不错,我收到过一份通知,”爱米丽小姐说道,“也许他自封为司法长官……可是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缴。” “可是纳税册上并没有如此说明,你明白吧。我们应根据……” “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缴。” “可是,爱米丽小姐——” “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沙多里斯上校死了将近十年了。)“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纳。托比!”黑人应声而来。“把这些先生们请出去。” <er h3">二 她就这样把他们“连人带马”地打败了。正如三十年前为了那股气味的事战胜了他们的父辈一样,那是她父亲死后两年,也就是在她的心上人——我们都相信一定会和她结婚的那个人——抛弃她不久的时候。父亲死后,她很少外出;心上人离去之后,人们简直就看不到她了。有少数几位妇女竟冒冒失失地去访问过她,但都吃了闭门羹。她居处周围唯一的生命迹象就是那个黑人男子拎着一个篮子出出进进,当年他还是个青年。 “好像只要是一个男子,随便什么样的男子,都可以把厨房收拾得井井有条似的。”妇女们都这样说。因此,那种气味越来越厉害时,她们也不感到惊异。那是芸芸众生的世界与高贵有势的格里尔生家之间的另一联系。 邻家一位妇女向年已八十的法官斯蒂芬斯镇长抱怨。 “可是太太,你叫我对这件事又有什么办法呢?”他说。 “哼,通知她把气味弄掉,”那位妇女说,“法律不是有明文规定吗?” “我认为这倒不必要,”法官斯蒂芬斯说,“可能是她雇的那个黑鬼在院子里打死了一条蛇或一只老鼠。我去跟他说说这件事。” 第二天,他又接到两起申诉,一起来自一个男的,用温和的语气提出意见。“法官,我们对这件事实在不能不过问了。我是最不愿意打扰爱米丽小姐的人,可是我们总得想个办法。”那天晚上全体参议员——三位老人和一位年纪较轻的新一代成员在一起开了个会。 “这件事很简单,”年轻人说,“通知她把屋子打扫干净,限期搞好,不然的话……” “先生,这怎么行?”法官斯蒂芬斯说,“你能当着一位贵妇人的面说她那里有难闻的气味吗?” 于是,第二天午夜之后,有四个人穿过了爱米丽小姐家的草坪,像夜盗一样绕着屋子潜行,沿着墙角一带以及在地窖通风处拼命闻嗅,而其中一个人则用手从挎在肩上的袋子中掏出什么东西,不断做着播种的动作。他们打开了地窖门,在那里和所有的外屋里都撒上了石灰。等到他们回头又穿过草坪时,原来暗黑的一扇窗户亮起了灯:爱米丽小姐坐在那里,灯在她身后,她那挺直的身躯一动不动像是一尊偶像。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过草坪,进入街道两旁洋槐树树荫之中。一两个星期之后,气味就闻不到了。 而这时人们才开始真正为她感到难过。镇上的人想起爱米丽小姐的姑奶奶韦亚特老太太终于变成了十足疯子的事,都相信格里尔生一家人自视过高,不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爱米丽小姐和像她一类的女子对什么年轻男子都看不上眼。长久以来,我们把这家人一直看作一幅画中的人物: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爱米丽小姐立在背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因此当她年近三十,尚未婚配时,我们实在没有喜幸的心理,只是觉得先前的看法得到了证实。即令她家有着疯癫的血液吧,如果真有一切机会摆在她面前,她也不至于断然放过。 父亲死后,传说留给她的全部财产就是那座房子;人们倒也有点感到高兴。到头来,他们可以对爱米丽表示怜悯之情了。单身独处,贫苦无告,她变得懂人情了。如今她也体会到多一便士就激动喜悦、少一便士便痛苦失望的那种人皆有之的心情了。 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所有的妇女们都准备到她家拜望,表示哀悼和愿意接济的心意,这是我们的习俗。爱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她们,衣着和平日一样,脸上没有一丝哀愁。她告诉她们,她的父亲并未死。一连三天她都是这样,不论是教会牧师访问她也好,还是医生想劝她让他们把尸体处理掉也好。正当他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当时我们还没有说她发疯。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我们也知道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像人们常常所做的一样,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er h3">三 她病了好长一个时期。再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已经剪短,看上去像个姑娘,和教堂里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像不无相似之处——有几分悲怆肃穆。 行政当局已订好合同,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宏亮,双眼比脸色浅淡。一群群孩子跟在他身后听他用不堪入耳的话责骂黑人,而黑人则随着铁镐的上下起落有节奏地哼着劳动号子。没有多少时候,全镇的人他都认识了。随便什么时候人们要是在广场上的什么地方听见呵呵大笑的声音,荷默·伯隆肯定是在人群的中心。过了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爱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那辆黄轮车配上从马房中挑出的栗色辕马,十分相称。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爱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因为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不过也有别人,一些年纪大的人说就是悲伤也不会叫一个真正高贵的妇女忘记“贵人举止”,尽管口头上不把它叫做“贵人举止”。他们只是说:“可怜的爱米丽,她的亲属应该来到她的身边。”她有亲属在亚拉巴马;但多年以前,她的父亲为了疯婆子韦亚特老太太的产权问题跟他们闹翻了,以后两家就没有来往。他们连丧礼也没派人参加。 老人们一说到“可怜的爱米丽”,就交头接耳开了。他们彼此说:“你当真认为是那么回事吗?”“当然是罗。还能是别的什么事?……”而这句话他们是用手捂住嘴轻轻地说的;轻快的马蹄得得驶去的时候,关上了遮挡星期日午后骄阳的百叶窗,还可听出绸缎的窸窣声:“可怜的爱米丽。” 她把头抬得高高——甚至当我们深信她已经堕落了的时候也是如此,仿佛她比历来都更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尔生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比如说,她那次买老鼠药、砒霜的情况。那是在人们已开始说“可怜的爱米丽”之后一年多,她的两个堂姐妹也正在那时来看望她。 “我要买点毒药,”她跟药剂师说。她当时已三十出头,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清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那副面部表情是你想象中的灯塔守望人所应有的。“我要买点毒药。”她说道。 “知道了,爱米丽小姐。要买哪一种?是毒老鼠之类的吗?那么我介……” “我要你们店里最有效的毒药,种类我不管。” 药剂师一口说出好几种。“它们什么都毒得死,哪怕是大象。可是你要的是……” “砒霜,”爱米丽小姐说,“砒霜灵不灵?” “是……砒霜?知道了,小姐。可是你要的是……” “我要的是砒霜。” 药剂师朝下望了她一眼。她回看他一眼,身子挺直,面孔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噢噢,当然有,”药剂师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毒药。不过,法律规定你得说明做什么用途。” 爱米丽小姐只是瞪着他,头向后仰了仰,以便双眼好正视他的双眼,一直看到他把目光移开了,走进去拿砒霜包好。黑人送货员把那包药送出来给她;药剂师却没有再露面。她回家打开药包,盒子上骷髅骨标记下注明:“毒鼠用药”。 <er h3">四 于是,第二天我们大家都说:“她要自杀了。”我们也都说这是再好没有的事。我们第一次看到她和荷默·伯隆在一块儿时,我们都说:“她要嫁给他了。”后来又说:“她还得说服他呢。”因为荷默自己说他喜欢和男人来往,大家知道他和年轻人在麋鹿俱乐部一道喝酒,他本人说过,他是无意于成家的人。以后每逢礼拜天下午他们乘着漂亮的轻便马车驰过:爱米丽小姐昂着头,荷默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雪茄烟,戴着黄手套的手握着马缰和马鞭。我们在百叶窗背后都不禁要说一声:“可怜的爱米丽。” 后来有些妇女开始说,这是全镇的羞辱,也是青年的坏榜样。男子汉不想干涉,但妇女们终于迫使浸礼会牧师——爱米丽小姐一家人都是属于圣公会的——去拜访她。访问经过他从未透露,但他再也不愿去第二趟了。下个礼拜天他们又驾着马车出现在街上,于是第二天牧师夫人就写信告知爱米丽住在亚拉巴马的亲属。 原来她家里还有近亲,于是我们坐待事态的发展。起先没有动静,随后我们得到确讯,他们即将结婚。我们还听说爱米丽小姐去过首饰店,订购了一套银质男人盥洗用具,每件上面刻着“荷·伯”。两天之后人家又告诉我们她买了全套男人服装,包括睡衣在内,因此我们说:“他们已经结婚了。”我们着实高兴。我们高兴的是两位堂姐妹比起爱米丽小姐来,更有格里尔生家族的风度。 因此当荷默·伯隆离开本城——街道铺路工程已经竣工好一阵子了,我们一点也不感到惊异。我们倒因为缺少一番送行告别的热闹,不无失望之感。不过我们都相信他此去是为了迎接爱米丽小姐作一番准备,或者是让她有个机会打发走两个堂姐妹(这时已经形成了一个秘密小集团,我们都站在爱米丽小姐一边,帮她踢开这一对堂姐妹)。一点也不差,一星期后她们就走了。而且,正如我们一直所期待的那样,荷默·伯隆又回到镇上来了。一位邻居亲眼看见那个黑人在一天黄昏时分打开厨房门让他进去了。 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至于爱米丽小姐呢,我们则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过她。黑人拿着购货篮进进出出,可是前门却总是关着。偶尔可以看到她的身影在窗口晃过,就像人们在撒石灰那天夜晚曾经见到过的那样,但却有整整六个月的时间,她没有出现在大街上。我们明白这也并非出乎意料;她父亲的性格三番五次地使她那作为女性的一生平添波折,而这种性格仿佛太恶毒,太狂暴,还不肯消失似的。 等到我们再见到爱米丽小姐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像是一个活跃的男子的头发。 打那时起,她的前门就一直关闭着,除了她四十左右的那段约有六七年的时间之外。在那段时期,她开授瓷器彩绘课。在楼下的一间房里,她临时布置了一个画室,沙多里斯上校的同时代人全都把女儿、孙女儿送到她那里学画,那样的按时按刻,那样的认真精神,简直同礼拜天把她们送到教堂去,还给她们二角五分钱的硬币准备放在捐献盆子里的情况一模一样。这时,她的捐税已经被豁免了。 后来,新的一代成了全镇的骨干和精神,学画的学生们也长大成人,渐次离开了,她们没有让她们自己的女孩子带着颜色盒、令人生厌的画笔和从妇女杂志上剪下来的画片到爱米丽小姐那里去学画。最后一个学生离开后,前门关上了,而且永远关上了。全镇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爱米丽小姐一个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附设一个邮件箱。她怎样也不理睬他们。 日复一日,月复一旧,年复一年,我们眼看着那黑人的头发变白了,背也驼了,还照旧提着购货篮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都寄给她一张纳税通知单,但一星期后又由邮局退还了,无人收信。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像神龛中的一个偶像的雕塑躯干,我们说不上她是不是在看着我们。她就这样度过了一代又一代——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在一栋尘埃遍地、鬼影幢幢的屋子里得了病,侍候她的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黑人。我们甚至连她病了也不知道;也早已不想从黑人那里去打听什么消息。他跟谁也不说话,恐怕对她也是如此,他的嗓子似乎由于长久不用变得嘶哑了。 她死在楼下一间屋子里,笨重的胡桃木床上还挂着床帷,她那长满铁灰头发的头枕着的枕头由于用了多年而又不见阳光,已经黄得发霉了。 <er h3">五 黑人在前门口迎接第一批妇女,把她们请进来,她们话音低沉,发出咝咝声响,以好奇的目光迅速扫视着一切。黑人随即不见了,他穿过屋子,走出后门,从此就不见踪影了。 两位堂姐妹也随即赶到,她们第二天就举行了丧礼,全镇的人都跑来看看覆盖着鲜花的爱米丽小姐的尸体。停尸架上方悬挂着她父亲的炭笔画像,一脸深刻沉思的表情。妇女们唧唧喳喳地谈论着死亡,而老年男子呢——有些人还穿上了刷得很干净的南方同盟军制服——则在走廊上、草坪上纷纷谈论着爱米丽小姐的生,仿佛她是他们的同时代人,而且还相信和她跳过舞,甚至向她求过爱,他们把按数学级数向前推进的时间给搅乱了。这是老年人常有的情形。在他们看来,过去的岁月不是一条越来越窄的路,而是一片广袤的连冬天也对它无所影响的大草地,只是近十年来才像窄小的瓶口一样,把他们同过去隔断了。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爱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门猛烈地打开,震得屋里灰尘弥漫。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做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一条硬领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 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穿墙记 从前,有一个异人,名叫杜蒂耶尔,住在蒙马特尔区奥尔尚街七十五号乙公寓的四层楼上,他有不费吹灰之力穿墙过壁的奇能。此公留着一小撮黑山羊胡,架着一副夹鼻眼镜,在登记局当个三等小职员。冬天,他乘公共汽车上班,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他就头戴瓜皮小帽,步行往返。 杜蒂耶尔发现他的穿墙本领时,正年交四十三岁。一天晚上,他在单身汉住的那种小单元的过厅里,不巧停了一会儿电,他只好摸黑走动,等重新来电一瞧,自己竟然在四楼的楼道里。房门在里面是上了锁的,这件意外事令他百思不得其解,尽管心里明知道这种事很荒唐,他还是决定照原样回屋,就是说穿墙而入。看来,对这种奇异的本领,他不但派不了什么用场,还感到有些不快。第二天是星期六,他趁下午公休无事,去瞧住在同区的一位医生,谈了自己的症状。医生相信他讲的是实话,经过诊断,发现他在甲状腺绞窄壁患了螺旋性硬化症,便给他开了处方:应做大运动量活动,并服长效比雷特粉与米粉及半人半马激素合剂,每年服两片。 杜蒂耶尔吃了一片,便将药往抽屉里一扔,就把这事丢置脑后,大运动量的活动更谈不上。他当小职员,按部就班,已成习惯,不适应做任何剧烈活动。工作之余,他也只限于看看报,搞搞集邮,没有一样是费力气的事。一年过后,他穿墙的本领依然如故。不过,除非是偶然疏忽,他从来不施展这种本领。他这个人不好冒险,也不好想入非非,就是下班回家,他也是规规矩矩地转锁开门,从门走进去,根本不想变个花样回屋。如果不发生意外事件,突然搅乱他的生活,他也许就会安分守己一辈子,老死也想不到检验一下他天生的异能。 他的顶头上司,办公室副主任穆龙先生调任离去,接任的是莱居叶先生。此人说话生硬,留的胡子像一把刷子。新来的副主任上任头一天,见杜蒂耶尔那副夹鼻眼镜、那撮黑山羊胡,就看不顺眼,于是端着架子,把他当成一个碍事、邋遢的老东西。最要命的是新主任别出心裁,对公事做出重大改革,成心要打扰他下属的清静。二十年来,杜蒂耶尔起草函件,抬头总是用这样的格式:“根据某月某日的贵函,并参照双方来往信件,我荣幸地通知您……”莱居叶先生则硬要改用一种更富于美国味的格式:“您某月某日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杜蒂耶尔用不惯这种书信格式,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到老套子上。对他这种顽固态度,副主任越来越恼火。杜蒂耶尔在登记局感到很受压抑。早晨,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上班,晚上躺在床上,往往要想上一刻钟以后才能入睡。 杜蒂耶尔墨守成规的冥顽态度,妨碍改革的顺利进行,莱居叶忍无可忍,便把他打发到办公室隔壁的一间小黑屋里。小黑屋对着走廊,门又矮又窄,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杂物堆放室。杜蒂耶尔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只好逆来顺受。不过,他在家里看报时,读到社会新闻栏里一则有关凶杀案的报道,猛然发觉自己竟暗暗盼望,遭到不测的是莱居叶先生。 一天,副主任突然闯进小黑屋,手里挥动一封信,大声吼道: “这封信,写得不像样子,给我重新写一封!这种信,称它什么好,真给办公室丢脸!给我重写一封!” 杜蒂耶尔正想申辩,莱居叶先生却不容他开口,雷鸣般地大吼一声,骂他是因循守旧的老蟑螂,把手中的信揉成一团,照他脸上一摔,转身就走。杜蒂耶尔虽然地位卑微,自尊心却很强。他独自待在小屋里,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突然,他计上心来,离开座位,钻进小屋与副主任办公室的隔墙中间。不过,他钻进去时十分小心,只有脑袋从墙的那边露出来。莱居叶先生正伏案审阅一个职员起草的公文,手不停地摇着笔杆,移动一个逗号的位置,这时,他突然听到办公室里有人咳嗽,抬头一看,吓得他魂都掉了,只见杜蒂耶尔的脑袋悬在墙上,就像猎获回来的兽头一样。而且,这个脑袋居然是活的,一双眼睛透过镜片正对他怒目而视。这还不算,这个脑袋竟开口说话了: “先生,你这流氓,混蛋,无赖!” 莱居叶先生惊呆了,眼睛被这个幽灵定住不动了,他死命地挣扎一下身子,才从椅子上站起来,窜到走廊,一直冲进小黑屋。杜蒂耶尔坐在那里,跟平时一样,手握笔杆,一声不响地埋头工作。副主任打量他好久,结结巴巴地讲了几句话,这才回办公室去。可是,没等他的屁股坐稳,那个脑袋又在墙上出现。 “先生,你这流氓,混蛋,无赖!” 仅仅这一天工夫,骇人的脑袋就在墙上出现了二十三次,以后天天如此。杜蒂耶尔对这套把戏,已经得心应手,然而他觉得光是骂骂副主任还不过瘾,于是便装神弄鬼,忽而鬼哭狼嚎,忽而发出恶魔般狂笑,听了叫人毛骨悚然: “戛鲁—戛鲁!一条恶豺狼!(狂笑)吓得直筛糠!(狂笑)” 可怜的副主任越听越怕,只见他面如土色,气喘吁吁,毛发倒竖,汗流浃背,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第一天,他就掉了一斤分量。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他的身体明显地消瘦了,这且不说,他又添了两种毛病:吃饭时用叉子喝汤,见着警察就行军礼。刚到第二个星期,家里人就叫来一辆救护车,把他送进疗养院。 杜蒂耶尔可算摆脱了专横的莱居叶了,可以重新使用他那宝贵的格式:“根据某月某日的贵函,并参照双方来往信件,我荣幸地通知您……”然而,他还觉得意犹未尽,又有一种新的无法克制的欲望在他身上作祟,他一心想再施展施展穿墙的本领。当然,要穿墙好办,在自己家里就可以穿来穿去,再说,墙壁也不是稀罕之物,到处都有。可是,一个本领高超的人,老搞这类把戏,绝不会感到满足。况且,穿墙过壁这种事,本身也谈不上是一种目的,只能说是冒险的开始,接下去要有一系列作为,还要干得轰轰烈烈,总而言之,必须得到报偿。杜蒂耶尔对此十分清楚。他感到需要大显身手,日益向往一鸣惊人,及早实现他的愿望;同时,他还有一种旧念,就仿佛墙后有什么东西在召唤他。可惜的是他缺乏目标。他想从报纸上找点东西,激发激发灵感。他特别注意政治栏与体育栏,觉得这两类活动都是令人尊敬的。但是,他最后明白过来,在这些方面,能穿墙而过的人没有什么用武之地,而社会新闻最能启发人,他就把注意力转到这个栏里。 杜蒂耶尔首次作案,是盗窃塞纳河右岸的一家大信贷银行。他穿过十二三道墙壁,钻进各式各样的保险柜里,兜里塞满了钞票,临走还用红粉笔留下他的化名:戛鲁戛鲁,签名下边还划了一道,笔体显得非常潇洒。第二天,各家报纸都刊登了他的签名。一周之后,戛鲁戛鲁名声大振。过位神奇的大盗深得人心,警方被他作弄得晕头转向。每天夜间,他都有惊人之举,引起轰动,不是洗劫银行,就是盗窃珠宝店,再不就叫一个阔佬倒霉。从巴黎到外省,凡是多少有点想入非非的女人,无不渴望将自己的身心奉献给可怕的戛鲁戛鲁。在一个星期内,他连续作案,盗走布迪卡拉名钻石,席卷市银行,使群情振奋到了极点。内政部长被迫辞职,登记局长也跟着下了台。可是,杜蒂耶尔虽然成了巴黎的巨富,每天却按时上班;有人议论说,应该授予他一级教育勋章。每天早晨,同事们一上班,就在局里评论他夜间所作的奇案,他在一旁听着十分开心。只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这个戛鲁戛鲁,真是个了不起的人,是个超人,是个天才。”听到这样的赞扬,杜蒂耶尔窘得满脸通红,在眼镜后面闪烁着友好感激的目光。有一天,这种众望所归的气氛,消除了他的一切顾虑,他觉得再也不能隐瞒下去了。他的同事正围着一份报纸,争看报道法兰西银行盗窃案的经过,他显得有点羞怯,打量一下同事们,接着语气谦虚地宣布:“要知道,戛鲁戛鲁,就是我呀。”全场顿时哗然,杜蒂耶尔的一句交心话,惹得全体大笑不止。从此,大家一见面就逗他,叫他戛鲁戛鲁。傍晚临下班时,同事们都拿他开心,嘲笑起来没完没了,他觉得生活并不那么美满了。 几天之后,戛鲁戛鲁在和平街的一家珠宝作案,让夜间巡逻队当场拿获。当时,他作完案,在收款台上留了名,高唱一支饮酒歌,还挥舞一只金杯子,敲碎好多玻璃。对他来说,往墙里一钻,避开巡逻队,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事情的经过表明,他是自投罗网的。他这么做的目的恐怕只有一个,就是使他的同事们哑口无言,因为他们不相信他的话,搞得他十分难堪。第二天,各报在头版刊登了杜蒂耶尔的照片,他们果然大吃一惊,一个个后悔不迭,自恨有眼无珠,没认出他们这个同事是个奇才。大家于是效法他,纷纷留起小山羊胡子,以表示对他的崇敬。其中有些人,懊恼与钦佩的心情格外强烈,甚至看到他们朋友熟人家的钱包手表,也跃跃欲试,想伸手去摸。 不用说,人们会觉得,仅仅为了让几个同事大吃一惊,他就俯首就擒,此举未免过于轻率,不是奇志能人之所为。其实,在下这种决心时,表面的意愿是无足轻重的。杜蒂耶尔放弃自由,本意是要挽回面子,可是实际上,他不过是在命运的斜坡上往下滑。对于一个有穿墙本领的人来说,一生当中,若不尝一尝监狱墙壁的滋味,那他的生涯也就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了。杜蒂耶尔进了监狱,反而感到自己是个幸运儿。监狱的墙壁厚厚实实,他穿一穿的确过瘾。就在他被捕入狱的第二天,查监的看守发现犯人杜蒂耶尔在墙上钉了个钉子,把典狱长的金表挂在上面,他们一个个都傻了眼。表是怎样让他搞到手的,他不能透露,也不肯透露。表归还了原主。可是第二天,在戛鲁戛鲁的床头上,又发现了那块表,还有从典狱长书房里弄来的《三剑客》第一卷。这下子可把监狱的上上下下搞得焦头烂额。看守们叫苦连天,说是有人踢他们的屁股,又说不清脚是从哪儿飞来的。看来不是隔墙有耳,而是隔墙有脚了。戛鲁戛鲁入狱一周左右,有一个早上,典狱长走进办公室,发现桌上有这样一封信: 根据咱们在本月十七日的谈话,并参照您在去年五月十五日发布的通常训令,我荣幸地通知阁下:我刚看完《三剑客》第二卷,并拟于今夜十一点二十五分至三十五分之间越狱。 典狱长先生,谨致以崇高的敬意。 这天夜里,杜蒂耶尔虽然受到严密的监视,还是在十一点半逃之夭夭了。第二天早晨,消息一传开,大家都兴高采烈。接着,他又作了一次案,使他的声望达到顶峰。看样子他并不躲躲藏藏,而是满不在乎,照旧大摇大摆,在蒙马特尔大街闲逛。越狱三天后,接近正午时分,杜蒂耶尔再次被捕。当时,他在科兰古街的幻梦咖啡馆里,正同几个朋友喝柠檬白酒。 他又被押回监狱,关进一间上了三道锁的黑牢。当天晚上,戛鲁戛鲁就溜之大吉,跑到典狱长家的客房里过夜。第二天一早晨,快到九点钟的时候,他按铃叫来女佣人,说他要用早餐。几个看守闻警赶来,把他从床上拉走,他未作丝毫反抗。典狱长恼羞成怒,在杜蒂耶尔的牢门前增设一道岗,还罚他啃干面包。中午时分,犯人溜到监狱附近的一家饭馆用餐,喝完咖啡,给典狱长挂了个电话: “喂!典狱长先生,万分抱歉,我刚才出来的时候,忘记把您的钱包带上,结果被扣在饭馆里了。劳您大驾派个人来,把饭钱付清好吗?” 典狱长亲自跑了去,对他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杜蒂耶尔觉得人格受到侮辱,于当晚越狱,从此一去不再返回。这一回,他多了一分小心,刮掉黑山羊胡,扔掉夹鼻眼镜,换上玳瑁眼镜,再扣上一顶鸭舌帽,穿上大花格上衣、高尔夫球运动裤,这样一打扮,模样完全变了。他住在朱诺街的一个小公寓里,早在他第一次被捕之前,他就把部分家具和贵重物品搬到那里。他对赫赫名声日觉厌倦,对于穿墙过壁的乐趣,也有些腻烦。此时在他眼中,最厚实最高大的墙壁,也不过是毫不足道的屏风,他向往穿行巨大的金字塔中心。他一面考虑埃及之行,一面过着极其安闲的生活,整天搞搞集邮,看看电影,逛逛马路,在蒙马特尔区一逛就是几个小时。他的下巴颏刮得精光,又佩戴一副玳瑁边眼镜,跟过去简直判若两人,即使最知己的朋友同他擦肩而过,也认不出来。只有画家让·保尔的眼睛厉害,他明察秋毫,区里的老户哪个相貌有一点变化,都别想逃过他的眼睛。他终于认出杜蒂耶尔的真正身份。一天早上,在阿布勒瓦街口,他迎面碰上杜蒂耶尔,禁不住用粗俗的黑话对他说: “喂,甭装样了,瞧你油头粉面的,想混过便衣怎么着。”拿大众话来说,大意是:看得出来,你乔装打扮,穿得笔挺,无非是要蒙蔽警探。 “哦!你认出我来啦!”杜蒂耶尔小声说道。 他一时心慌意乱,决定非尽早动身去埃及不可。然而,就在当天下午,他在勒比克街散步,在一刻钟的间隔里,两次碰见一位金发女郎,叫他一见倾心。什么集邮,埃及之行,金字塔,一下子都抛到九霄云外。而且,那位金发女郎也似有意,向他送来几个秋波。在当今的年轻女人眼中,有什么比穿高尔夫球运动裤、戴一副玳瑁边眼镜的男子更叫人倾倒的呢?这种打扮有电影明星的派头,还能令人想起鸡尾酒会、加利福尼亚之夜。可惜的是,杜蒂耶尔从让·保尔那里打听到,那个美人嫁给了一个醋罐子。丈夫非常粗暴,性好猜疑,可他自己却偷鸡摸狗,嫖妓宿娼,每天从晚间十点到凌晨四点之间,经常一个人跑到外面鬼混,把老婆丢在家中。不过,他临走时,总是把他老婆关在屋里,房门上了两道锁,每扇百叶窗也加上一把大锁,戒备森严。白天,他照样把老婆看得紧紧的,连老婆到蒙马特尔街,他也要跟踪盯梢。 “一刻也不放松,守得严着呢。一副十足的无赖相,谁也甭想到他窝里偷油。” 然而,让·保尔的这一警告,只能使杜蒂耶尔的欲火更旺。次日,在多罗柴大街,他又遇见那位少妇,便不顾一切地跟她进一家乳品店。在她等候买东西的时候,杜蒂耶尔向她倾诉了爱慕之情,说他对她的遭遇完全清楚:丈夫凶神恶煞,房门上锁,百叶窗关严等等,可这没关系,他当天晚上一定要到她的卧室去。金发女郎满脸绯红,手中的奶罐不住地抖动,一时感情冲动,不觉眼圈有些湿润,叹了口气,低声说道:“唉!先生,这不可能呀。” 这天,杜蒂耶尔精神焕发,到了晚上,将近十点钟时,他便去守候在诺尔万大街上,眼睛紧盯着一道厚实的围墙。围墙里有一座小房,他只望得见房顶上的风信旗和烟囱。不大会儿工夫,围墙的一扇门打开,出来一条汉子,只见他仔细把门锁好,然后朝朱诺大街走去。杜蒂耶尔始终盯着他,等他走远,一直等到他拐弯不见后,又数了十个数,这才拔腿猛冲过去,以矫健的步伐穿墙过壁,顺顺当当地一头扎进被囚的美人卧室。美人如醉如痴,张开双臂迎接他;直至深夜,两人有话不尽的柔情蜜意。 第二天的情况有些不顺,杜蒂耶尔头疼得厉害。这无足挂齿,他才不会为一点头疼脑热就失约呢。不过,他翻抽屉时,无意中发现几片药,于是上午服了一片,下午又服了一片。到了晚上,头疼就能挺住,况且,人逢喜事精神爽,病痛也就忘了。那位少妇还缠绵在昨夜的情景中,急不可耐地盼他去幽会。这一次,两个情人温存一夜,难舍难分,直到凌晨三点钟,方始分手。杜蒂耶尔在穿越屋壁时,觉得与往常不同,腰部与双肩有摩擦感。不过,他认为不必介意。可是,当他要通过院墙时,明显地感到有阻力,就仿佛在一种流动的物质中行动,而且,这种物质越变越稠。他越是用力挣扎,周围物质的稠度就越大。最后,他的身体总算钻到墙心,可发觉再也无法移动了。他心中一惊,猛然想起白天吃的两片药,原以为是阿司匹林,哪知道却是医生去年给他开的长效比雷特合剂。药力加上过量的体力消耗,顿时见效。 杜蒂耶尔好像铸在墙心里。直到今天,他的躯体与石墙依然化为一体。待巴黎街头的闹声止息,到了夜深人静之时,夜游者来到诺尔万大街,便能听到一种仿佛发自坟墓的低沉声音,他们还错当风吹过布特街十字路口发出的嘶鸣。其实不然,那是戛鲁戛鲁杜蒂耶尔在倾诉他的一腔幽怨,哀叹他显赫的生涯已经断送,追悔那犹如朝露的爱情。在漫漫的冬夜,画家让·保尔带上吉他,壮着胆子走到僻静冷落、呼呼作响的诺尔万大街,弹上一曲,以安慰那囚在石壁中的可怜人。从画家冻僵的手指飘出的一声声弦音,宛如一束束月光,泻入石隙壁心中。 消失的尸体 事情来得很突然。一天晚上,大约十一点左右,g·7(是乔治·西默农的作品《十三个谜》中的侦探的绰号。)接到了一个紧急电话,决定立即带我一起搭乘一小时之后的火车出发。 这天下午四点,一个地处卢瓦尔河边名叫特拉西的小村子的居民,发现一个姑娘的尸体随水漂流。 人们用一只小船将尸体打捞上来。人看上去已无生还的希望。虽然如此,村里的一位葡萄农还是开上自家汽车到普伊镇请来了一名医生。 医生给她进行人工呼吸,整整做了两个小时,结果徒劳。 全村人谁都不知道她是谁。她一直没有苏醒过来。市长不在,也没有警察。普伊的警长正在外边执行任务,要等第二天才能回来。 铁路道口看守员家的后院有一间久置不用的小屋,人们将尸体抬到那里。天亮时,大家便分散各自回家去了。 晚上十点左右,道口看守员出来为一列货车搬道岔。在经过那间存放姑娘尸体的小屋时,他被惊呆了。他发现自己亲手关好的小屋的门半开着。 他害怕了,回头唤来自己的妻子。两个人拿着一盏灯笼,通过半开着的门缝朝里看。 死人不见了,屋里什么也没有了! 早晨六点,我们到达现场。在火车站上能看到那只小船,小船的周围挤满了骚动不安的农民。 特拉西村位于卢瓦尔河右岸,这个地段的河面较宽,河中散布着几个相当大的由沙石构成的岛屿。 村子的对面是圣塞尔古堡,一眼就能看到。但是需绕一个很大的弯子才能到达通向城堡的吊桥。因此,特拉西村还是很偏僻的。 我们看到的人大部分都是葡萄农,其中几位得知这个消息后便在大路上守候了一夜,等着警察的到来。 警察先我们一步到达。他们进行了一般的询问调查,结果是众说纷纭。 有一点是肯定的:给姑娘做了两个小时的人工呼吸也未能把她救活。医生毫不迟疑地在死亡证书上签了名。 可是,一名老船夫讲了个故事在人们的思想中引起了混乱。他说,他曾亲眼看到,一名船员的女儿在父亲不在的时候掉进河里,一个小时后才被救起。两名医生抢救无果,说她已经死亡。父亲回来后不信,趴在女儿身上给她进行了十个小时有节奏的胳膊弯曲动作,最后姑娘竟然慢慢苏醒过来了。 对船夫讲的这个故事的反应真是难以形容。人们被惊得全身颤抖,就连铁路道口看守员也不敢再朝小船的方向望一眼。 g·7认为不应降低自己的身价。我们混在好奇的人群中,听着这一切,看着这一切。时值八月,天气干燥,已有半个月没有下过一滴雨了。尽管如此,还是有人非常固执,非要在地上找出点蛛丝马迹不可。 警长不知如何是好。他把人们向他讲述的一切一笔一笔地记录下来。他的字体粗大,密密麻麻地写了好几页。 上午十点左右,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这时来了一辆小汽车,是从一个和特拉西同样大小的名叫洛日的村庄开来的。洛日村地处卢瓦尔河上游,离特拉西四公里。从车里匆匆跳下一个胖女人。 她大喊大叫,又哭又闹,全身发抖。另有一个老农民,一言不发,紧随在她身后。 “是我的女儿,对不对?” 人们将头天晚上的溺水人,以及溺水人穿的衣服等等向她描述了一番。人们吵吵嚷嚷,对溺水人头发的颜色各说不一。但死者的身份已毋庸置疑。 溺水者不是别人,就是昂热列克·布里奥,即刚从洛日村来的这对夫妇的女儿。 父亲完全被这一事件打垮了。他说不出一句话,只是用迟钝的眼神茫然地望着一切。母亲代表两个人说话,她连珠炮似的发出一声声刺耳的尖叫。 “是加斯东干的,一定是他……” 周围的人都竖起耳朵听她讲,得知昂热列克十九岁,痴恋上了一个在圣萨土尔市税务局工作、身无分文、连兵役还未服过的小职员。 毫无疑问,布里奥夫妇对这一婚事是坚决反对的,他们已经为女儿选中了一个对象,他是普伊村的一个相当富有的葡萄农,三十岁,很有钱。 婚礼原应在两个月以后举行。 g·7和我首先到达圣萨土尔市,将那些警察、溺水人的父母和那群自始至终围观的好奇人丢在小屋前。 我们于十一点到达了圣萨土尔市税务局。加斯东本人,更确切地说是加斯东·韦尔蒂里埃在税务局办公室的营业窗口接待了我们。 这是个二十岁的高高大大的年轻人,他的眼神焦躁不安,稍一激动嘴唇就哆嗦。 “请跟我们出来一下……” “可是……” 韦尔蒂里埃指了指墙上的挂钟,指针还未到十二点。 “您愿意我在这儿谈?是关于昂热列克……” 他一下抓起自己的鸭舌帽,随我们来到外边。 “您昨天下午是几点离开她的?” “可是……您想说什么?……我并没有见她……” “您是爱她的,对不对?” “对……” “她也爱您……” “是……” “您不要她属于另外一个人?……” “这不是真的!” “什么?什么不是真的?” “我没有杀她!” “那您知道点什么吗?” “不知道……知道……又找到她了,是吗?” “是,又找到她了。警察马上就到……” “你们是谁?” “我们是谁并不重要。您知道些什么?为什么我还什么都没有说,您就声称没有杀她?” “因为我知道昂热列克不会接受这门婚事……她不只一次对我说,她宁肯死……” “那么您呢……” 我们走到吊桥上。远远望去,可以看见特拉西村的红色房顶。 “我,我绝望了……” “昨天下午,您在办公室吗?要知道撒谎是没有用的!我会去问您的上司……” “没有……我请假了……” “那么您是去见昂热列克?” “是的……在洛日村附近……我们一起散步……” “您离开她的时候,她还活着?” “当然活着!” “您没有看见有人在周围转悠?……比如说胖子让……她应该嫁的人名叫胖子让…是不是?” “我没有看见他……” 年轻人惶恐不安,都快喘不过气来了。他满脸是汗,嘴唇灰白。 “我们现在去看她吗?”他问道。 “不错!” “啊!……我们去……她……” 他打住了。 “怎么样?……您没有勇气了?……” “有勇气……我……不过你们应该明白……” 他突然放声大哭起来。g·7让他哭,不再理他,直到警局,没有再说一句话。拥挤在那里的人群给加斯东·韦尔蒂里埃让开一条路。 加斯东·韦尔蒂里埃两手捂着脸。他问道: “她在哪儿?” 这时,姑娘的母亲走过来,用手指着他叫骂,场面变得一片混乱,只要有一点火星,就会变成一场大战。 “让他到普伊警察局去解释!”警长边说边将年轻人的手腕抓住。 年轻人吓坏了。我想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一张如此扭曲变形的脸。他用目光寻找着我们,似乎将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希望我们将他从难堪的局面中解救出来。 “我没有杀她,我发誓!”当人们将他推进车里要把他带走的时候,他大声叫道。 车已经离去一百来米,还可以听到他的哭叫声。 这一切变化来得实在太快,气氛又如此奇特,我都没有来得及想一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想如果让我看到姑娘还活着,我也不会感到惊奇。如果人们对我说,她就是她的正式未婚夫杀死的,我也同样不会惊讶。 这天天气很好,太阳高照。警局的白色房屋闪闪发光。 围观的人们是去是留犹豫不决,事情显得有些荒唐,连女儿的尸体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的父母也慌乱不安,气氛变得越来越悲惨。 g·7还没有正式上场。他注视着周围发生的一切。他在倾听着。 “喂,您说!”g·7突然向那位曾讲述复活故事的老船夫问道,“您昨天晚上在不在圣萨土尔?” “当然在,我就住在那里么。” “您没有去咖啡馆吗?” “我去喝了开胃酒。您为什么问这个?” “您在那儿讲了您的故事?” “什么故事?” g·7大概已心中有数了,于是他从容地转过身,示意我跟他去。 “我们不用着急!”他说,“下午两点有一趟开往普伊的火车。我们还有时间到一家客栈吃午饭,品尝一下当地的葡萄酒。” “但是……” “但是什么?”他以极其自然的语气小声对我说,就像我们来此的目的是为了呼吸新鲜空气,品尝当地的风味小吃。 就凭他对我的示意,我感到他已成竹在胸,掌握了事件的处理办法。 两个小时之后,我们站到加斯东的面前,此刻的加斯东耷拉着脑袋,目光茫然,极力对警长的指责为自己辩护。 他满眼是泪,满脸紫红,指甲都快咬出血了。 “我没有杀人!……这不是真的……”他哭着喊着,既感到愤怒,又觉得委屈。 “您也没有自杀!”突然,g·7平静地说。 我远未料到g·7会说出这样一句话。加斯东也一样,他一下跳起来,目光如利刃一般盯在我朋友的脸上,像是讽刺。 “怎么……您怎么知道?……” g·7嘴上露出一丝辛辣的,但是蛮有人情味的微笑。 “我只需看上您一眼就全明白了……明白了您在最后一刻没有勇气!……最后一吻!……最后一次拥抱!……与其一起死,不如一个放弃另一个!……昂热列克一头栽进河里……而您呢,您,突然清醒过来,您看着河水将她的身躯卷走,您倒退几步,停在那里,一动不动,一股寒流穿过全身……” “您住口!……” “到了晚上,在圣萨土尔市,您去了咖啡馆,想用酒来镇定自己。咖啡馆里有一个人在讲述着一个可怕的故事……特拉西村的人从河里打捞上来一个姑娘……人们都以为她已经死了……但是有一个人,他有自己的主意……他从前遇到过同样的情况,从前…… “您听着他讲述,全身发抖。您可能在想象昂热列克被活着埋葬的场面…… “您疾步冲了出去……您到了特拉西村……您偷了尸体,把它抱到附近的森林里…… “您试图使她复活!……至少我是这样想的,是不是这样?……您是为了赎罪才这样做的!……相反,并非为了阻止昂热列克复活,怕她骂您是胆小鬼……” 年轻人发出一声令人恐怖的叫喊。 “咳!她确实死了……”g·7继续说。 他的声音变低了。 “好了,现在告诉我们您把她放在哪里了?……” 在外边,五分钟之后,g·7带着一种渴望叹息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宁愿这是件可耻的犯罪案子!”当两名警察陪着这个二十岁的恋人向树林走去的时候,g·7可能和我一样地心头沉重。 女房东 比利·威弗尔乘下午的那趟慢车离开伦敦,途中在斯温登换车,到达巴恩时已是晚上九点了。月亮正从火车站入口处对面的房子背后升上繁星满布的晴空。但是天气奇冷,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 “对不起!请问,”他说,“附近有没有便宜的旅馆?” “你到龙钟旅馆去看看,”搬运工指指市区方向答道,“他们可能会让你住下。沿马路走四分之一英里,在街那边。” 比利谢过搬运工,提起箱子步行去龙钟旅馆。他从来没有来过巴恩,在这儿也没有熟人。但是伦敦总公司的格林斯莱德先生对他说,这是个十分漂亮的城市。“你自己找住处,”他对他吩咐说,“一住下,就到分公司经理那儿去报到。” 比利十七岁,身上穿了件新海军蓝大衣和一套新棕色西服,戴一顶新棕色软毡帽,他的心情非常之好。他精神十足地沿马路走去。近来他什么事都生气勃勃地努力去干。他断定,充满生气是所有成功的实业家具有的唯一共同特点。总公司里的大头头们一天到晚总是充满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勃勃生气,真令人惊叹不已。 在他行走的这条宽阔的街道两旁没有商店,只有鳞次栉比的同一形式的高层住宅。房子前面有门廊和圆柱,有四五个台阶通到前门口。显然,这些房子一度曾是十分时髦的宅第,但是现在,即使在黑暗中也能看出,门窗木结构部分的油漆已开始剥落,堂皇的白色门面由于无人照料而布满了裂痕与污迹。 在离他不到六码的地方,有一扇窗子被路灯照得十分明亮。比利突然发现在靠上边的一块玻璃后面立着一张用印刷字体写的启事:住宿加早餐。紧靠着启事的下面放着一瓶高大美丽的褪色柳。 他停住脚步,往窗前靠了靠。窗子两侧垂着绿色的窗帘(料子是一种丝绒),在窗帘的衬托下,褪色柳显得美极了。他走到窗户跟前,隔着玻璃向房间里看去:壁炉中烧着旺旺的火,在炉前地毯上,一只漂亮的德国种小猎狗正蜷缩着身子把脸埋在肚皮底下睡觉。从这半明半暗的光线中所能见到的情况来看,这间屋子里放满了舒适的家具,有一台小型钢琴,一张大沙发,好几把垫子厚厚的扶手椅。他发现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大鹦鹉。比利自言自语地说,在这种地方,有小动物往往是个好兆头;看来这地方是个挺像样的去处,肯定会比龙钟旅馆舒服。 但从另一方面看,小旅馆比私人家的寄宿处要热闹惬意些。晚上可以喝啤酒,玩掷镖,还会有许多人在一起谈天,而且很可能会便宜得多。他曾在一家小旅馆住过两夜,挺喜欢的。他还从来没有在私人家寄宿过,而且,说实话,他有点害怕这种地方。那名字本身就使人联想起煮得稀烂的卷心菜,大块头女房东和客厅里强烈的熏鲱鱼味儿。 比利就这样犹豫不决地在冷空气里站了两三分钟之后,决定继续往前走,先到龙钟旅馆去看看,然后再决定住在哪儿。他转过身子准备走开。 这时,一件古怪的事发生了。他正要退后一步转身从窗前离去的时候,突然他的视线被放在那儿的那则小小的启事以最奇怪的方式牢牢吸引住了。住宿加早餐,上面写道,住宿加早餐,住宿加早餐。每一个字都像一个巨大的黑眼睛透过玻璃瞪着他、抓住了他、强制着他、逼迫着他停留在原地,不离开这所房子而去。突然他发现自己竟已离开窗子向前门走去,爬上了通向前门的台阶,伸手去按门铃了。 他按了门铃,听见在远远的后面的一间房间里响起了门铃声,门马上开了——门一定是马上就开了,因为他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把手指从门铃按钮上拿开——一个女人站在门旁。 在一般情况下,你按了门铃以后至少要等上半分钟门才会打开,但是这位夫人就像是个玩偶匣里的玩偶,他一按按钮——她腾地就跳了出来!把他吓了一大跳。 她约四十五到五十岁的年纪,一看见他就向他热情地一笑,表示欢迎。 “请进来,”她愉快地说道。她往旁边一站,大敞着门,比利发现自己机械地抬起脚要走到房子里去。迫使他随她走进屋子里的力量,或者更确切地说,要这样做的愿望是异乎寻常的强烈。 “我看见了窗子上的启事。”他克制住自己,停住脚步说道。 “是的,我知道。” “我正想找个房间住下。” “一切都给你准备好了,亲爱的。”她说道。她有一个红润的圆脸和一双极其温柔的蓝眼睛。 “我正准备去龙钟旅馆,”比利对她说,“但你窗户里的启事吸引了我。” “亲爱的孩子,”她说,“你干吗不从冷空气里走到屋子里来?” “你收多少房钱?” “住一夜五先令六便士,包括早餐。” 简直太便宜了,还不到他想象的一半。 “你要是嫌太贵,”她补充道,“那么我可以稍微少要一点,你早上要鸡蛋吗?眼下鸡蛋很贵,你要是不吃鸡蛋,就可以少收六便士。” “就五先令六便士好了,”他答道,“我很想在这里住下。” “我知道你会住下的,请进吧。” 她看上去非常和蔼,就像一个最要好的同学的妈妈欢迎你到她家去过圣诞节。比利脱下帽子,迈进了门槛。 “就挂在这儿吧,”她说,“把大衣给我吧。” 在过厅里没有别的帽子或大衣挂在那儿,没有雨伞,没有手杖——什么也没有。 “就咱们两个人,”她说着。她领他上楼时,回过头来向他微微一笑。“你知道,我不是常常有幸把客人带到我这个小小的窝里来的。” 老太太有点儿疯疯癫癫的,比利心想。不过五先令六便士一夜这个价,谁还在乎那个?“我认为投宿的人会多得使你简直应接不暇的。”他客气地说。 “啊,是的,亲爱的,是的,当然是的。但问题是我有那么点儿挑剔、苛求——不知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啊,明白。” “但是我总是事先准备好,这所屋子里的一切都是日夜放在这里,以备万一会出现一个合意的年轻先生。每当我有时打开门,看见门外站着一个正合我意的人时,我是多么愉快啊。亲爱的,这是多么巨大的愉快啊!”上到楼梯的半中间时,她一只手扶着栏杆停了下来,转过头,苍白的嘴唇向跟在后面的他微微一笑。“就像你这样的人,”她补充道,一双蓝色的眼睛慢慢地从头扫过他的全身,一直看到脚,然后又从脚看到头。 在二楼的楼梯口上,她对他说:“这层楼我住。” 他们又上了一层楼。“这一层楼全归你住,”她说,“你的房间在这里,我真希望你喜欢它。”她把他领进了一间小小的然而很可爱的临街的房间,进门时顺手打开了电灯。 “早晨,太阳光从窗子直射进来,珀金斯先生。你是叫珀金斯先生,对吧?” “不,”他说,“叫威弗尔。” “威弗尔先生,真好听。我在你被子里放了一个热水袋给你烘一烘,威弗尔先生。你不认为在铺着干干净净的被褥的一张陌生的床上睡觉,有个热水袋是个极大的安慰吗?你如果觉得冷,随时可以点上煤气。” “谢谢你,”比利说,“非常非常感谢你。”他注意到床罩已经揭开,被子的一侧被整齐地掀起,就等着有人钻进去睡觉了。 “你来了我真高兴。”她热切地看着他的脸,说道,“我都开始担心了。” “没事,”比利欢快地说道,“你别为我担心。”他把箱子放在椅子上,打开它。 “吃晚饭吗,亲爱的?到这儿来之前你搞到东西吃了吗?” “我一点也不饿,谢谢你。”他说,“我想尽快上床睡觉,因为明天我得早起到公司去报到。” “那好吧,我走了。你最好把箱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不过你上床以前,能不能费心到楼下客厅去填一下住宿登记表?法律规定人人都得填,咱们在这个时期可不想干犯法的事,对吧?” 她向他微微一挥手,迅速走出去,关上了门。 看来女房东有点精神失常,不过这丝毫也没有使比利不安。反正她不仅毫无危害——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很明显心肠很好。他猜想她很可能在战争中失去了一个儿子,或者是有过类似的遭遇,一直没能从这个打击中解脱出来。 就这样,几分钟后,当他把东西从箱子里拿出来,洗过手之后,便匆匆下楼走进了客厅。女房东没在客厅里,但壁炉中炉火熊熊,那只德国种小猎狗仍在炉前睡着。房间里暖洋洋的,使人感到十分舒服。我可真走运,他搓着双手,心想,这儿可真不错。 他见住宿登记簿打开放在钢琴上,因此就拿出钢笔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在这一页上,他的名字前面只有两个人登记过,就像人们看见旅客登记簿时常做的那样,他读起前面的登记来。其中一个叫克利斯托弗·穆尔荷兰,从加的夫来的;另一个是从布里斯托尔来的格里高利·坦普尔。 真奇怪,他突然想到,克利斯托弗·穆尔荷兰,这名字有点熟。 他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个颇为不常见的名字的呢? 是小学的一个同学吗?不是。是他姐姐众多的男朋友中的一个吗?也许是的。也可能是他父亲的一个朋友?不是,不是,都不是。他又一次看了看登记簿。 布里斯托尔市梧桐大道二十七号 事实上,细想起来,第二个名字好像也和头一个名字一样很耳熟。 “格里高利·坦普尔?”他念出声来,拼命地回想,“克利斯托弗·穆尔荷兰?……” “多么可爱的孩子们,”在他背后一个声音答道。他回头看见女房东手里端着放茶点的托盘飘然走进房内,她把托盘高高地端在手中,好像托盘是勒在一匹欢跃着的马身上的缰绳。 “不知怎么这两个名字很耳熟,”他说。 “是吗?太有意思了。” “我几乎可以肯定以前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两个名字。你说怪不怪?也许是在报上见到过,他们不是什么有名的人物吧,是吗?我是说有名的板球手啦,或足球队员之类的。” “有名人物,”她把托盘放在沙发前的一张矮茶几上,说道,“啊,不,我想他们不是什么有名人物。可是他们长得非常漂亮,两个人都很漂亮,这点我可以肯定。他们个子高高的,年轻、漂亮,亲爱的,和你完全一样。” 比利再一次低头看着登记簿。“嘿,我说,”他注意到了上面的日期,说道,“最后一个登记的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 “是吗?” “是的,确实这样。而克利斯托弗·穆尔荷兰是在这之前几乎一年之久——是三年多以前的事了。” “哎呀!”她说道,一面摇着头,一面轻叹了一声。“你要不说,我是不会意识到这一点的。时间真是一晃就从我们身边过去了,真快,不是吗,威尔金斯先生?” “我的名字是威弗尔,”比利说,“w—e—a—v—e—r。” “啊,当然是这样!”她往沙发上一坐,大声说道。“我真笨,我向你道歉。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我就是这个样子,威弗尔先生。” “你知道吗,”比利说,“知道这里面有什么十分离奇的地方吗?” “亲爱的,我不知道。” “嗯,你看——这两个名字,穆尔荷兰和坦普尔,我不但好像记得,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名字还似乎有那么点儿奇怪的联系。就好像两个人因为同样的什么事出的名似的,不知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就像……嗯……就像,比方说,像邓普西和突尼(邓普西(william unnney)均为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著名拳王。),或者像邱吉尔和罗斯福。” “真有趣,”她说,“现在你到这边来吧,亲爱的,挨着我坐在沙发上,你喝杯好茶,吃块姜汁饼干,再去睡觉。” “你真的不该这么费心,”比利说,“我并没有想让你这么费心。”他站在钢琴旁,看着她张罗着茶杯茶碟。他注意到她有一双白皙、小巧、动作灵活的手,涂着红指甲。 “几乎可以肯定我是在报上看到他们的名字的,”比利说,“我马上就会想起来的,一定会的。” 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样似乎记得可又记不起来更让人着急的了。他不愿意丢开不想。 “咳,等一等,”他说,“稍等一等,穆尔荷兰……克利斯托弗·穆尔荷兰……这不就是伊顿公学那个学生的名字吗?他在西部徒步旅行,可突然……” “要加牛奶吗?”她问道,“要糖吗?” “要。可突然……” “伊顿公学的学生?”她问道,“啊,不是的,亲爱的,不可能是这样,因为我的那位穆尔荷兰先生到我这儿来的时候肯定不是伊顿公学的学生,他是剑桥大学的学生。过来坐在我旁边,在这可爱的火前暖和暖和。快来呀,你的茶点全都准备好了。”她拍拍身边沙发上的空位子,向比利微微笑着,等着他到她身边来。 他慢步走过房间,在沙发边上坐了下来。她把他的茶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 “好啦,”她说道,“多好,又舒服又暖和,是吧?” 比利小口喝着茶,她也一样。约有半分钟左右两人谁也没有说话。但是比利知道她在打量着自己,她的身子半朝着他,他可以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他的脸上,越过茶杯沿看着他。他不时地闻到一丝好像直接从她身上散发出的奇怪的气味,这气味一点也不令人讨厌,而且使他想到——咳,他也说不清这气味让他想起了什么。是腌核桃仁?新鞣出的皮子?还是医院走廊里的气味? “穆尔荷兰先生是个喝茶大王,”良久她又说道,“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看见过哪个人像亲爱的、可爱的穆尔荷兰先生那样喝那么多的茶。” “我想他不久前才离开这儿的吧,”比利说,脑子里还在琢磨着那两个名字。现在他敢肯定自己是在报纸上看到这两个名字的——是在报纸的大标题上看到的。 “离开了?”她弯起眉毛说道,“可是亲爱的孩子,他根本没有离开,他还在这儿,坦普尔先生也在这儿,他们在三楼,两个人在一起。” 比利慢慢地把茶杯放在桌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女房东。她报以微笑,然后伸出一只白皙的手安慰地拍拍他的膝头,问道:“你多大了,亲爱的?” “十七岁了。” “十七岁!”她高声说道,“啊,最理想的年龄了!穆尔荷兰先生也是十七岁。不过我想他比你要稍稍矮一些,事实上,我敢肯定他比你矮一些,他的牙齿也没有你的那么白。你有最漂亮的牙齿,威弗尔先生,你知道吗?” “我的牙其实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好,”比利说,“后面的牙全是补过的。” “当然,坦普尔先生年纪要大一些,”她没有理睬他说的话,继续说道,“他其实已经二十八岁了,可是要不是他告诉了我,我是怎么也猜不到的,一辈子也不会猜到的。他浑身上下一个小瘢点也没有。” “一个什么?”比利问道。 “他的皮肤简直像婴儿的皮肤一样。” 谈话停了下来。比利拿起茶杯,又呷了一小口茶,然后把杯子轻轻地放回小茶碟里。他等着她说点别的,但她似乎又陷入了常有的沉默之中。他坐在那儿,咬着下嘴唇,两眼向前直勾勾地望着屋子远处的角落。 “那只鹦鹉,”终于他开口道,“你知道吗,当我在街上从窗户看见它的时候完全让它给迷惑了。我简直可以发誓说那是只活鹦鹉。” “啊,已经不再是活的了。” “这标本简直做得精巧极了,”他说,“一点也看不出是死的,谁做的?” “我。” “你做的?” “当然是我做的,”她说道,“你见到我的小巴兹尔了吧?”她把头朝那舒舒服服地蜷缩在壁炉前的德国种小猎狗一点。比利看看那狗,突然间他发现这畜生也一直像那只鹦鹉一样一动不动、一声不响。他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摸了摸狗的背。狗背又硬又冷,而当他用手指把狗的毛推向一侧时,看见了毛下的皮肤,灰黑色,干干的,防腐保存得很好。 “我的老天,”他说道,“真是太令人惊异了。”他从狗身旁转过身来,怀着深深的敬佩之情看着坐在沙发上他身旁的这个小个子女人。“做这样一个标本一定是很难很难的吧。” “一点也不难,”她说着,“当我的小宝贝们死了以后,全都是我亲手把它们剥制做成标本的。你还要茶吗?” “不要了,谢谢你,”比利说。茶有一点苦杏仁味(有毒物质氰化物的味道。),他不怎么爱喝。 “你填好登记簿了吧?” “啊,填好了。” “很好,要是以后我碰巧忘了你叫什么名字,就可以随时下来查一查。到现在我差不多还每天要查一查穆尔荷兰先生和……先生……” “坦普尔,”比利提醒道,“格里高利·坦普尔。请原谅我这样问,在过去两三年里,除了他们俩之外难道没有来过别的任何客人吗?” 她一只手高高地端着茶杯,头微微向左边侧着,斜眼望着他,再次对他温和地微微一笑。 “没有,亲爱的,”她说道,“只有你。” 十五个杀人者 医学界人士的秘密会议总有一种神秘的气氛。人们也许会纳闷他们聚会时讳莫如深,是不想让外人发觉他们所知与所不知的各有多少。 最近二三十年最神秘的医生聚会,是纽约市一群自称爱克斯社的名医的集会。二十年来,这一小撮医生每隔三个月,在华尔顿饭店关起门来开会,直到黎明,不知做些什么。 爱克斯社最近一次有声有色的会议,是在三月一个凄凉的雨夜举行的。天气虽然恶劣,十四个社员却无一缺席,因为这次会议具有特别的吸引力。一位新社友,也就是第十五名社员,将在这次会议上入社。作为一个公认的医学界天才,萨姆尔·华纳医生异常年轻。现被选为爱克斯社社员,就是他医术高明最大的明证。因为这十四位邀他入会而年纪较他年长的医生都是各科的泰斗。说实在的,会员中有一半是华纳医生衷心仰慕的当代名医。 华纳医生和那些名医寒暄之后,坐在角落里,不论威士忌、鸡尾酒和白兰地,一概静静地谢绝。他的面色一直很紧张,矫健的身子坐得笔直,好像他不是在参加会议,而是做好姿势要拔腿飞跑。 九点整,德高望重的诊断专家迪克医生宣布爱克斯社开会。“华纳医生,”他劈头说,“本社只有一个目标。社友每三个月聚会一次,有谁自从上届会议之后杀害过人,要在会上公开认罪。 “我说的当然是治死了人——不过,如果我们之间有谁承认那是因为仇恨而不是因为愚蠢而杀了人,那倒是新鲜。我们关心的是,病人本来可以活下去,但因为主治医生诊断错误,或是用错了药,或手术程序错误,误杀了他。” “我知道这是我第一次参加会议,”华纳焦急地喃喃说,跟着声音响亮起来,“可是我有些实在重要的话要说。” “杀了人?”迪克问他。 “是的。”华纳说。 “很好,”老教授点了点头,“我们愿意洗耳恭听。不过,在你前面还有两个要处理的杀人凶手。” 就在这个时候,有几个社员注意到这个年轻外科医生的紧张不只是怯场。大家都肯定华纳是带着一种神秘的激情第一次来参加爱克斯社会议的。 杰出的精神病学家柯蒂夫医生把手放在华纳的臂上,轻轻地说:“我们都犯过更大的错误——不管是什么错误。” “你要安慰华纳,柯蒂夫,是好的,但请不要出声。”老迪克厉声说,“这不是给受到良心谴责的病人养伤的休养院,这是一个治理错误的诊疗所。我们的目标是做科学研究。今夜要审理的第一个案子,”老迪克一路说下去,“将由戴维斯医生陈述。” 那位温文儒雅的胃病专家起立时室内一片寂静。“去年暮夏我被叫到汽车装配工人霍罗威的家里,”他开始叙述,“贝尔参议员请了他那个选区比较贫穷的家庭野餐。事后,霍罗威家的三个孩子食物中毒。参议员身为主人,觉得自己有责任,在他恳请之下我到了他家。我发现较大的两个孩子,一个九岁,一个十一岁,呕吐得非常厉害。他们的母亲已把三个孩子所吃过的东西列在一张单子上给我看。单子好长。我给的处方是一大剂蓖麻子油。第三个孩子只有七岁,病势没有两个哥哥厉害。他面色苍白,有点发热,也稍微有点头晕,可是没有呕吐。看起来他也是食物中毒,不过,程度比较轻微。为了安全起见,我也给他吃了同样多的蓖麻子油。 “到了午夜,孩子们的爸爸打电话来,说两个大的情况大有进步,小的情况却使他惊慌。我叫他不要发愁,那最小的孩子病情的发展有点慢,到了早上他的病情一定会好转。听完电话,我暗自庆幸:为了预防我给他吃了蓖麻子油。第二天我发现那两个大孩子差不多已经痊愈,那个七岁的却病得更厉害。体温高达四十摄氏度,脱水,两目深陷,有黑眼圈,表情痛苦,鼻孔张开,嘴唇发青,皮肤又冷又黏。” 戴维斯医生说到这里停住了。 享有盛誉的肺科专家莫理斯开口了,问道:“是不是几个小时之内就死了?” 戴维斯医生点点头。 “是这样的,”莫理斯医生平静地说,“你最初看他时,他大概患有急性盲肠炎。蓖麻子油把他们的盲肠弄破,等你再去看他时,腹膜炎已经发作了。” “是的,”戴维斯医生慢腾腾地说,“经过情形正是这样。” “以蓖麻子油杀人。”老迪克哈哈大笑着,“伍德医生,现在该你发言了。” 那位有名的苏格兰外科医生站起来。“好吧,”他转向他的同事,那位新社员,“你知道急性胆囊炎患者的情形是怎样的,萨姆尔。病人在深夜才被抬了进来。腹部右上方四分之一处疼痛难当,连背部和右肩都痛,显然胆囊已经穿孔。我立即给她开刀,可是那胆囊一点毛病也没有。过了一个小时她死了。” “验尸结果如何?”斯威尼医生问。 “且慢,”伍德回答,“这是要你们推断的。” “你有没有看过她的病历?”柯蒂夫医生踌躇一下问。 “没有,”伍德回答,“那是急诊。” “啊哈!”迪克哼着鼻子说,“原来如此!又在瞎猜。伍德医生由于误解了疼痛的根源,杀害了一个女病人。我们的名外科医生所描述的疼痛,除了胆囊炎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原因呢?” “心脏。”莫理斯医生脱口而出。 “你说对了,”伍德说,“验尸证明是右冠状动脉的下行支脉梗塞。” “庸医杀人,”老迪克愤怒地说,“各位,我们从这些幼稚的杀人骇行中,除了知道愚蠢披着科学的外衣为害以外,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可是在座的有一位年轻而极有才华的外科医生,我可以向你们保证,如果他杀过人,这个杀人案一定精彩无比。他坐在那里一直烦躁不安,像个真正的罪犯,内疚使他直冒冷汗,很想把他的罪状和盘托出。各位,我现在请我们最年轻的新罪犯萨姆尔·华纳医生发言。” 华纳医生用他的那块湿手帕抹抹脖子。“病人是个年轻人,才十七岁,才华惊人,”华纳说,“他写诗。请我去的时候,他已经病了两个星期。我看见他病成那个模样,立刻把他送往医院。他先是腹部左边剧痛。他本想请我给他诊治,可是肚子痛了三天又不痛了,他以为已经痊愈。 “然而过了两天又痛起来,而且开始发烧泻肚。请我去的时候,他大便里有脓有血,但没有阿米巴菌也没有病原菌。我看了病理报告以后诊断是溃疡性结肠炎。根据症状不像是盲肠炎。我给他开了阿札尔法丁,只让他喝清汤。经过这种治疗,病情反而加剧。整个腹部有触痛现象。我给他精心治疗了两个星期,他不治而死。” “验尸结果证明你错了?”伍德医生问。 “我没有验尸。”华纳说,“孩子的父母非常相信我,孩子也一样。他们都认为我已尽我所能救他的命。” “那么,你何以知道你诊断错了?”休漠医生问。 “就是由于一桩简单的事实,”华纳生气地说,“我没把病人治好,因为诊断错误,我治死了他。” “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斯威尼医生说。 “各位,”迪克在他坐的地方咯咯笑着说,“我们这位才华横溢的新社员显然干掉了一个大诗人。现在请你们指控他的诊断错在什么地方。” 谁都没有吭声。华纳紧张的神情使他们深信诗人之死还有隐情,他们小心翼翼地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病人死了多久了?”罗森医生向。 “上星期三,”华纳医生回答,“你问这个做什么?” “你说孩子的父母很相信你,”柯蒂夫说,“可是你看起来像为什么事情发愁似的,我们觉得奇怪。警察调查过吗?” “没有,”华纳说,“我干得天衣无缝。连你们似乎也不能推翻我的诊断。” 这个突如其来的挑战激怒了一些社员。 “这里面另有蹊跷。”伍德慢腾腾地说,眼睛盯着华纳。 “唯一的蹊跷,”华纳很快回答,“就是病情的复杂。各位显然喜欢简单明了的命案,就像刚才我们听到的那几件。” 斯威尼轻声说:“华纳医生的诊断,是未经他仔细研究仓促定案的一个好例子。他所描绘的症状可以指向许多种疾病。” 华纳脸红了。“你能不能把你的侮辱佐以一点科学上的证据?”他问。 “你说过,最后的病征之一是整个腹部有触痛现象,”戴维斯医生说,“这就指明是腹膜炎。” “可能是穿孔,而不是溃疡。”斯威尼医生补充说。 华纳医生又用他的那块湿手帕抹了抹脸,轻轻地说:“我从未想到过异物穿孔。” “你应该想到的。”柯蒂夫医生笑着说。 “算了吧,算了吧。”老迪克插嘴说,“我们不要离开正题。什么能导致穿孔?” “他死时十七岁,”柯蒂夫回答,“不会像小孩子那样吞针入肚。” “那么,”伍德医生说,“十之八九也不会是鸡骨。鸡骨大概会卡在食道里,不会到胃内去。” “华纳,”老迪克说,“我们已把范围缩小了。越来越扩展的触痛,可能意味着不断扩展的感染。从病情的发展看,可能是穿孔而不是溃疡。这种穿孔说明病人吞食了什么东西,我们已经排除了针和鸡骨,这就给我们留下一个明显的猜测。” “一根鱼骨。”斯威尼医生说。 “一点儿不差。”老迪克说。 华纳站起来紧张地倾听众人异口同声肯定这个诊断。迪克宣读了审判员的裁决。 “我认为我们全体同意。”他说,“萨姆尔·华纳杀害了他的病人是因为他把病人当做溃疡性结肠炎疗治。其实,他只要开刀,除去化脓的鱼骨,就能挽救病人的性命了。” 华纳三步并作两步穿过房间走向他挂大衣和帽子的壁橱。 “你到哪里去?”伍德医生在后面喊他,“我们的会议刚刚开始。” 华纳一面穿大衣一面笑。 “我没有多少时间了。你们说得对,这个病例是有点蹊跷。那就是我这个病人还活着。我给他医治溃疡性结肠炎治了两个星期,今天下午我才忽然明白我的诊断不对——除非我能找到他真正的病因,否则他就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死亡。谢谢你们对于此病所作的诊断,有了这个诊断,我就可以挽救我这个病人的性命了。” 半小时后,爱克斯社的社员,站在圣迈克尔医院里看着华纳动手术。没有一个人吭声。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护士静悄悄地把手术器械递给华纳。他们的手上沾满了血。 十四个医学泰斗满怀希望地盯着吞了一根鱼骨的少年因痛苦而失去知觉的脸。没有一个国王或教皇在死亡线上挣扎时,有这么多的名医屏息凝神地环伺左右。 突然间满头大汗的华纳举起戴着手套的手来,手指中间夹着一样东西。 “把它洗干净,”他低声对护士说,“拿给各位先生看。” 老迪克迈步上前,从护士手里接过那东西来。 “一根鱼骨。”他说。 爱克斯社的各位社员围着那根鱼骨,就像它是难以形容的宝物。 三个星期后,病人完全复原。 一道特色菜 “这儿就是斯碧洛餐厅。”说话的是拉弗勒。 科斯坦面对着一个正方形褐色砂石的门面。跟别的门面一样,也是从两旁延伸出去,隐没在空荡荡大街冷湿的昏暗之中。他的脚下是地下层,窗子围着铁条,重重的窗帘后面透出微弱的灯光。 “天哪!”他说,“这不是个阴森恐怖的洞穴吗?” “请你明白,”拉弗勒语气生硬地说,“斯碧洛并不是家有气派的餐馆。虽然这是个神经质的时代,浮躁紧张,可它我行我素,不愿同流合污。这儿也许是本城最后一家以煤气灯照明的重要场所了。但照例看到同样货真价实的设施。有谢菲尔德俱乐部式的周到服务,也许,在冷落的角落里还有蜘蛛网,这在半世纪前,在顾客的眼中也是司空见惯的!” “你这番介绍真叫人倒胃口,”科斯坦说,“再说这种地方也太不卫生。” “一旦进去,”拉弗勒接着说道,“你就会把本年、本日、本小时里的愚蠢念头抛得一干二净。你就会获得精神上片刻的新生,不是因为场面的富丽堂皇,而是气氛的庄严肃穆。而这些宝贵的品质被我们这个时代抛弃了。” 科斯坦尴尬一笑。“听你说来,这不是餐馆,倒像是座大教堂了。” 在头顶惨淡街灯的反光里,拉弗勒凝视同伴的脸。“我捉摸,”他说,“今天邀请你来是不是错误之举。” 这话伤了科斯坦的心。尽管他有个令人羡慕的职位,薪金丰厚,在这个自大的矮个儿眼中自己充其量只是个小小的职员。但是他不能自惭形秽,自己的尊严也得略略有所表示。“如果你有这愿望,”他冷冷地说,“我可以另作安排,无非是区区小事一桩。” 拉弗勒那大如牛眼的眼睛仰望着科斯坦,红扑扑的圆盘脸上露出困惑的神情,显得异乎寻常的不安。“不,不,”过了一会,他才开口说,“完全不是那回事。你与我在斯碧洛共进晚餐很重要。”他紧紧拽住科斯坦的胳膊,领着他到了地下层铁门前。“你是知道的,你是我办公室唯一懂美食的人。我虽很了解斯碧洛餐馆的诸多好处,要是不与一位精于此道的朋友分享,就好比明珠暗藏,不与他人所道,那多可惜。” 科斯坦听了这话,怒气消了大半。“我知道,热衷消受口福的人还真不少。” “我可不属于这种人,”拉弗勒厉声答道,“我把斯碧洛餐馆的秘密藏在心中好多年了,恨不得一吐为快。” 他在门边摸索了一阵,只听见里面传来一只老旧的手拉门铃发出的刺耳而微弱的声音。里面的门嘎吱一响,打了开来,科斯坦看到一张模模糊糊的脸,唯一看得清的是一排闪闪发亮的牙齿。 “请问先生你是……”只听得那面目不清的人问道。 “拉弗勒先生和一位客人。” “先生,”那个面目不清的人又说。这一次明显听得出用的是邀请的口吻。那张脸闪到一旁,科斯坦跟在东道主后面跌跌撞撞走下那唯一的一级台阶。身后的大门和二门先后吱吱嘎嘎关了上去,他站在小小的门厅里直眨巴眼睛。他看见前面也有一个人,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意识到,那个盯着他看的人原来是在那巨大无比的镜子里自己的尊容。那镜子装在墙上,自地面直抵天花板。“这气氛,”他跟着那个领座人就座后,压低声音说了这么一个词,又咯咯笑了起来。 他在一张小的双人桌前与拉弗勒相对而坐,好奇地前后左右把餐厅打量一番。餐厅压根谈不上大,提供照明的只有五六盏摇摇晃晃的煤气灯,射出来的是一种虚幻的光,使厅内的墙壁忽隐忽现,说不定到了稍远处就藏匿不见了。 里面有八到十张小桌子,摆将起来,足使食客各不相扰。餐厅已客朋满座了。为数不多的几名侍者悄无声息地来回穿梭,周到地招待客人。只听见厅内一片轻轻的刀叉碰撞声和刮擦声,以及人们喁喁低语声。科斯坦赞许地点点头。 拉弗勒满意地轻轻舒了口气。“我知道你会和我一样,对这里产生浓厚兴趣的。”他说,“顺便问一句,你有没有注意到,这里见不到一名女顾客?” 科斯坦扬起眉毛,露出探究的神情。 “斯碧洛餐馆并不鼓励女顾客进来,”拉弗勒说,“我可以告诉你,它用的方法绝对有效。不久前,我碰到一名妇女尝到来这店用餐的滋味。她在桌边等了一个多小时,可就是没人过来招呼。” “她没有大发脾气吗?” “发了。”拉弗勒一想起这事,不禁微微一笑,“结果连其他的顾客也被她惹恼了,害得同她一起来的人狼狈不堪,仅此而已。” “斯碧洛先生如何?” “他没有露面。是他暗中指使这么干的,还是事发时他根本不在店里,不得而知。不管怎么样,反正他大获全胜。后来无论是那女人,还是带她来的那个没脑子的先生,两个人的脚再也不踏进这家餐馆一步了。事实上,这一不幸的遭遇全怪那位先生,是他一手造成的。” “这对在场的人也是个很好的警告。”科斯坦哈哈一笑。 这时候来了一名侍者。他的皮肤呈深棕色,高高的鼻子,薄薄的嘴唇,长得很是匀称,水汪汪的大眼睛,睫毛又长又密,一头银发又浓又软,看上去像是戴了顶丝绒帽子似的。科斯坦暗想:凡此种种无不表明,他是一位东印度人。侍者把硬邦邦的桌布铺好,从一只雕花的大玻璃罐内倒出满满两杯水,放到两人面前恰如其分的位置上。 “告诉我,”拉弗勒急切地问,“今晚上不上那道特色菜?” 侍者带着歉意,笑着说,从而露出一口引人注目的漂亮牙齿来,这种牙齿只有大户人家的总管家才有。“很抱歉,先生,今晚不供应特色菜。” 拉弗勒的脸上顿时露出大失所望的神情。“等了这么久,差不多都一个月了,我原想带这位朋友来见识见识……” “你是了解我们的难处的,先生。” “当然,当然,”拉弗勒难过地看了科斯坦一眼,耸了耸肩,“你看,我心想带你来尝尝斯碧洛餐馆提供的最了不起的美味,不幸的是,今晚不供应。” 侍者问:“那是不是这就上菜,先生?”拉弗勒点了点头。 使科斯坦想不到的是:侍者不等客人点菜,转身就走了。 “你事先有没有点好菜?”他问。 “唉,”拉弗勒说,“我该事先给你说清楚才是。在斯碧洛餐馆是用不着点菜的。餐厅里每个人吃的是同样的菜。第二天晚上吃的菜又完全不同。但同样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 “果真与众不同,”科斯坦说,“而且肯定往往会引起不满。要是有人对端来的菜毫不喜欢,那该当如何?” “你用不着操心出现这种情况。”拉弗勒神情庄重地说,“我保证,不管你的口味多么挑剔,只要在斯碧洛就餐,准保你口口吃得有滋有味。” 科斯坦露出怀疑的神情,拉弗勒见状笑着说,“请想想这里定的规矩何等微妙,大有好处。”他说,“你在一般餐馆用餐时,就会发现送来的菜单上有数不清的菜要你去挑选。你不得不面临权衡、比较,好不容易才作出决定,可是也许马上就后悔不已。结果造成了紧张感,即便只是轻微的紧张感,肯定使人不舒服。 “再来看看整个烹调过程。在一般餐馆里,为了准备数不清不同的菜肴,厨房里,累得厨师们满头大汗、手忙脚乱。而这儿只要一名厨师,从从容容,在唯一的一道菜上把自己的全部手艺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且保证做到十全十美!” “如此说来你参观过厨房了?” “遗憾的是,没有。”拉弗勒伤心地说,“我为你描绘的景象是我想象出来的。是我数年间与人交谈中听来的只言片语拼凑得出的。不过,我承认,眼下我唯一的夙愿几乎就是能去看看厨房是如何发挥它的功能。” “你可曾对斯碧洛提起过自己的愿望?” “都十多次了,可他对我的要求来个不理不睬。” “他这种做法是不是说明他有怪毛病呢?” “没有,没有,”拉弗勒赶忙否定我的说法,“艺术大师从来不会拘泥于小节。不过呢,”他叹了口气,“我决不泄气,会坚持到底的。” 说话间,侍者端来两只盛汤的碗,以数学家的精确性,放到恰如其分的位置上,同时,他还端来一只小盖碗,用勺子从中小心地舀出一些清汤寡水。科斯坦用汤匙舀些汤,好奇地尝了尝。这汤味淡如水,几乎品不出滋味来。科斯坦眉头皱了起来,伸手准备要拿装盐和胡椒的瓶子,可桌子上一无所有。他抬头一看,只见拉弗勒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虽说他不情愿不顾自己的口味就此罢休,但犹豫中也不想采取行动,免得对拉弗勒的一股热情泼盆冷水。于是笑了笑,手指汤说: “味道好极了!” 拉弗勒报之一笑。“你压根没品出好极了的味来。”他冷冷地说,“你觉得淡而无味,才想加调味品。我心中有数。”听了这话科斯坦扬起了眉毛,拉弗勒还是径直说下去,“因为许多年前,我的反应也跟你一样,尝了第一口后同样也伸手拿盐和胡椒粉。当我发现斯碧洛餐馆不提供调味品,同样感到很惊奇。” 科斯坦感到非常震惊。“居然盐也没有!”他惊呼起来。 “连盐也没有。要是你要加盐,说明你的味觉完全糟蹋了。我深信,你也和我当年那样将发现:等你快要喝完汤,添盐的欲望就不复存在了。” 拉弗勒果然说对了。科斯坦的那份汤还没见底,他就渐渐品出那汤的无穷的滋味,兴致越来越高。拉弗勒把自己的汤喝得一滴不剩,顺手把碗推到一边,胳膊肘支在桌子上。“我的话现在你信了吧?” “怪了,”科斯坦说,“我信。” 就在侍者忙着收拾桌子的时候,拉弗勒压低声音,意味深长地说了起来。“你将发现,”他说,“斯碧洛餐馆有不少与众不同的显著特点,不提供调味品仅仅是其中之一。我不妨先给你说说,心中好有个数。比如,这儿也不供应任何含酒精饮料。这儿除了纯净冷水,没有别的饮料。水可是人类所需的首要的、也是唯一的饮料。” “母乳自然不在此列。”科斯坦不动声色地补了一句。 “我也可以以相同方式奉告:来斯碧洛餐馆用餐的顾客一般早已过了人生的那一初始阶段。” 科斯坦禁不住笑了起来。“算是被你说对了。” “可不是。这里还有一个规矩:禁止吸用任何形式的烟草。” “老天爷,”科斯坦说,“这样一来斯碧洛餐馆不就成了与世隔绝的戒烟酒场所,而不是个食品品尝家的殿堂了吗?” “看来,”拉弗勒郑重其事地说,“你怕是把‘食品品尝家’和‘美食家’两个词给混淆了。美食家图的是口福,需要食物的种类越来越多,以此来激发过度了的食欲。而食品品尝家的本质是讲求简朴。古希腊人穿的是粗布衣衫,吃起成熟的橄榄来津津有味;日本人待在简陋房间里欣赏起一枝花茎的曲线来也其乐无穷——他们才是名副其实的食品品尝家。” “可是偶尔喝口白兰地,或抽一斗烟,”科斯坦困惑地说,“也算不得过度纵欲吧。” “又是烈酒,又是麻醉品,”拉弗勒说,“轮番吃喝下去,人的微妙的味觉平衡就会大受损害,从而失去最宝贵的品质——对美味的鉴赏力。我光顾斯碧洛餐馆的这几年里,已经充分证实这道理千真万确。” “你认为禁用烟酒具有深刻的审美动机,”科斯坦说,“试问,理由何在?取得经营酒类执照需要很高的费用,在这种狭小的空间吞云吐雾势必遭到食客的反对,是不是出于这类世俗的因素考虑?” 拉弗勒使劲摇摇头。“如果你有朝一日遇到斯碧洛先生,”他说,“你就会很快明白,他不是那种为世俗偏见所左右的人。事实上,正是斯碧洛先生第一个使我认知你称之的‘审美动机’。” “真是个奇人。”科斯坦说。这时侍者正端上主菜。 拉弗勒津津有味地品完了一半的肉,吞下肚后,才开口说了以下的话。“我这人不太愿意用‘最’一类的字眼。但是据我看来,斯碧洛可谓是立在文明最高峰的代表人物!” 科斯坦吃着自己的那份烤肉,吃着,吃着,扬起了眉毛。烤肉浸在浓稠的汤汁里,见不到绿叶蔬菜之类的配料。淡淡的蒸汽飘了出来,他的鼻孔闻到一阵奇妙、撩人的香味,不由垂涎欲滴。他细嚼慢咽,若有所思,像是不在吃一片烤肉,而是在品味莫扎特(莫扎特(1756—1791)奥地利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主要代表,五岁开始作曲,写了大量作品,主要有歌剧《费加罗的婚礼》、“魔笛”及交响乐协奏曲、室内乐等。)交响乐中的精妙细腻之处。他发现,这儿的烤肉的确有无穷的滋味:外皮脆嫩而有辛辣味,里层半生不熟,一口咬下去,血水横溢,只觉得其味清淡,但令人心满意足。 一块肉刚一落肚,他饿鬼似的,手不停地又要吃第二块,第三块,费了好大劲才好不容易克制住这种狼吞虎咽的吃法,没有把肉吃完。他可要细细体味其中的美味。当他把盘中的烤肉吃得一干二净后,才意识到,自己和拉弗勒在整个吃肉的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交谈过一言半语。他提起了这一细节,拉弗勒说:“面对这样美味顾得上说话吗?” 科斯坦抬头环顾这灯光暗淡而寒酸的餐厅,打量那些不言不语的食客,引起了新的感受。“顾不上,”他惭愧地说,“我也顾不上。我这就为刚才的怀疑表示毫无保留的歉意。你对斯碧洛的赞美之词,句句中肯,毫无夸大之处。” “啊!”拉弗勒说,显得喜气洋洋,“妙处还多着呢。我对你提起过这儿的特色菜,可惜的是今晚不供应。相比之下,刚才吃的不值一提。” “老天爷!”科斯坦惊叫起来,“那倒是什么稀罕的玩意儿?是夜莺的舌头?独角兽的肉汁?” “都不是。”拉弗勒说,“那是羔羊肉。” “羔羊肉?” 拉弗勒出神地想了一会儿后,说:“要是让我畅所欲言,谈谈对这道菜的看法,你可能认为我是在胡言乱语。一想到这道菜,我就心驰神往。这道菜既不是肥腻腻的肋条肉,也不是结实的腿肉。而是从现存的稀有的羊身上选取的肉。菜名就是根据那羊种的名称而取的——阿米斯坦羔羊肉。” 科斯坦的眉头一皱,说:“阿米斯坦羔羊肉?” “阿米斯坦是阿富汗和俄罗斯边界上一块鲜为人知的荒野。从斯碧洛偶尔谈及的只言片语中,我猜想那是一块高地,这种优良的绵羊得以靠啃食高地的草才可怜地幸存一些下来。斯碧洛通过某种途径,获得做这种羊的专卖权,因而成了唯一的餐馆老板,有权在菜单上标上阿米斯坦羔羊肉。告诉你吧,能吃到这道菜可以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顾客是不是来得巧,能吃到这道菜,全看自己的运气了。” “我认为,”科斯坦说,“斯碧洛倒是可以把供应的消息预告出来的。” “反对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拉弗勒说,“这个城市里饕餮之辈为数不少,要是事先稍一透露风声,他们完全有可能出于好奇,一旦了解了这道菜,就会把店里的老顾客给挤走了。” “你是不是说,”科斯坦提出不同的看法,“在这个城市里,或者说整个广大的世界上,知道有这么一家斯碧洛餐馆的人也只是在座的寥寥几个?” “差不多可以这么说。由于某种原因,也有一两个常客现在不在这儿。” “难以置信。” “这是因为,”拉弗勒话里略带威胁的意味,“每个顾客都要庄严地承担起保密的义务。你接受了我今晚的邀请,也自动地承担了这义务。我希望你不要辜负自己的义务。” 科斯坦的脸红了起来。“我是你的雇员,凭这点就可以保证我能守口如瓶了。不过我还有个疑问:这么好的一道菜,却要把那么多的人拒之门外,这种做法明智吗?” “你知不知道,要是按你所说的去做,势必造成怎样的恶果?”拉弗勒厉声问,“那就会拥来一大帮蠢货,夜夜都要抱怨,怎么不供应巧克力汁烤鸭。这场面你能容忍吗?” “不能。”科斯坦承认道,“如此说来我只好同意你的说法了。” 拉弗勒困倦地身子往椅背一靠,一只手在自己的眼前晃了晃,看不出是什么意思。“我是个孤独的人。”他轻声说道,“倒不是我想孤独。这话你听起来大概觉得有点怪,是吧?大概觉得近于痴,但是我深深感到,这家餐馆是这个疯狂的冷冰冰的世界上温暖的避难所,既是我的家,又是我的朋友。” 在科斯坦的眼中,对方向来是自己一个专横的雇主,要么是位过分殷勤的东道主。听了他这番话,他觉得,自己的胃里塞得饱饱的,浑身舒畅,但却翻腾着一股不可抑制的恻隐之心。 自从那天接受拉弗勒的邀请一起去斯碧洛餐馆就餐后,过了两个星期。这段时间里,这已成了一种例行的仪式。每天下午五点过后不久,科斯坦必会走出办公室,到了走廊,锁上身后办公室的门。他的外衣总是整整齐齐搭在左臂上,往门上的玻璃打量打量,看头上的那顶霍姆堡毡帽(霍姆堡毡帽是一种帽边卷起、帽顶有纵向凹形的软毡帽。首产德国霍姆堡而得名。)戴得角度是不是恰到好处。过去,检查过帽后他还点上一支烟,但在拉弗勒敦促下,他决心好好试一试自己戒烟的决心。然后他沿着走廊走过去,而拉弗勒准会从旁跟过来,待在他的身旁,清了清嗓子。“啊,科斯坦,但愿今晚你没别的安排吧?” “没有。”科斯坦总是这样回答,“我是个无牵无挂的自由之身。”要么是“听凭尊意。”等等类似的客套话。有时候他也觉得,要是自己偶尔谢绝,以改变这例行公事,是不是显得更得体些。但是拉弗勒听到自己的回答始终是容光焕发,兴高采烈,热情而急切地一把拉住自己的手臂就走,面对这情景,令你无法拒绝。 科斯坦心想:在危机四伏的商界里,若要站稳脚跟,除了搞好与自己雇主的关系,还能有更可靠的途径?一位熟悉办公室内情的机要秘书早已公开放出话来,说是拉弗勒对科斯坦宠爱有加,言听计从。这对他大有裨益。 还有那美食!斯碧洛餐馆里那无与伦比的佳肴!科斯坦这个向来皮包骨头的瘦子平生第一次注意到自己的体重明显在日益增加。两周之后,再也不是瘦骨嶙峋,肌肉已变得光滑丰满了。处处显出发福的迹象,叫他怎么不心花怒放?有一天夜里,科斯坦洗澡时打量自己的身体,同时想到,胖墩墩的拉弗勒在发现斯碧洛餐馆这一新大陆前,也许也是个骨瘦如柴的瘦小家伙吧。 如此说来,接受拉弗勒邀请之举对他明显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也许尝过奇妙的、众口称颂的阿米斯坦羔羊肉,会过斯碧洛先生后,就可以谢绝一两次,那才说得过。斯碧洛先生至今还不曾露过面呢。此前万万使不得。 在斯碧洛餐馆用餐的足足两个星期后的一个晚上,科斯坦的两个愿望都得到了实现:他既吃到了阿米斯坦羔羊肉,也见到斯碧洛本人。但结果却大大超出他的预料。 侍者安排他俩就座后,立即俯下身来庄重地宣告:“两位先生,今晚上特色菜。”科斯坦异常吃惊,迫不及待间,心怦怦乱跳起来。他看见对面的拉弗勒双手放在桌面上剧烈地颤抖着。“这可是有点失常了。”他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个想法。你看两个大男人,看上去既精明,又不失理智,怎么变得如此猴急,像一对馋猫,等着别人把肉扔过来! “正是它!”拉弗勒的说话声使科斯坦大吃一惊,险些从座位上跳了起来。“烹调史上空前的辉煌成就!面对它时,它在你身上激发出来的情感使你无所适从。” “你怎么知道的?”科斯坦低声问道。 “怎么知道的?因为十年前我有过与你相同的无所适从的体验。此外,除了失态,还轻而易举地看到,人类面对肉食的诱惑时那种垂涎欲滴的丑态。” “那么这里别的人呢?”科斯坦低声问,“他们也会有同样的体验吗?” “你自己来判断吧。” 科斯坦偷偷地看了看附近的桌子。“给你说对了,”他说,“至少觉得是在享受的人不在少数。” 拉弗勒的头稍稍一偏,说:“其中有个人看来要大失所望了。” 科斯坦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在拉弗勒所指的那张桌子旁孤零零地只坐着一个白头发的人,他对面的椅子空着。科斯坦看了不觉眉头一皱。 “可不是,对了。”他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壮实的秃顶汉子,说对了吧?我相信,这是两个星期中他第一次没来。” “也许是十年中的第一次呢。”拉弗勒同情地说,“自我第一次到斯碧洛餐馆就餐以来,不管是天雨天晴,也不管有灾有祸,我从没看见他不来。请设想,恰恰就在他破天荒第一次不来的时候,得知阿米斯坦羔羊肉就是这天的特色菜,他脸上是何等的表情?” 科斯坦不安地又看了一眼那空着的椅子。“真的是第一次没来?”他喃喃道。 “拉弗勒先生!朋友!我很高兴。非常,非常高兴。别,请别站起来。我会有坐的地方的。”话音刚落,一张椅子就神奇地出现在桌边他的身下。“阿米斯坦羔羊肉绝对是一大成功,是不是?这一整天我都待在那糟糕的厨房里煨呀、炖呀的,亲自监督那个蠢厨师,保证每个环节不要出岔子。这可是挺重要的环节,是不是?你的朋友并不认识我。是不是介绍介绍?” 他的这番话如滔滔流水,滚滚而来,只听得科斯坦心头激起朵朵涟漪,耳边呜呜作响。他听得如痴如醉,瞠目结舌。你看对方那嘴张得出奇的大,连绵不断吐出抑扬顿挫的独白,两片薄薄的嘴唇,随着每个音节的汩汩流出,蠕动着,扭曲起来。再看那只扁平的鼻子,下方是一簇蓬乱的须毛,一双眼睛遥向相隔,无异东方人的模样,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闪闪烁烁;你看那柔软的长发从那不见皱纹的前额高高向后梳着——头发颜色很淡很淡,近似无色。那脸实在奇特,科斯坦一眼看去便有似曾相识之感,于是便绞尽脑汁,搜索枯肠,可就是想不起到底是怎么回事。 科斯坦正在观察,听到拉弗勒说话声,回过神来。“斯碧洛先生,这位是科斯坦先生,他是我的好朋友和同事。”科斯坦站起来握住那只主动伸过来的手。握在手中,只觉得那手暖暖的、干干的、硬硬的。 “我真高兴,科斯坦先生。非常,非常高兴。”只听到他呜呜地说开了,“你挺喜欢敝处,是不是?我敢保证,你在本店会受到周到款待的。” 拉弗勒不禁咯咯笑出声来。“可不是,科斯坦先生天天到这儿来就餐已经两个星期了。”他说,“他对贵店可佩服得五体投地,斯碧洛。” 他的眼睛转向科斯坦。“承蒙错爱。你来这里就餐便是我的莫大荣幸,我也用我的饭菜作为报答,是不是?我敢保证,这里的阿米斯坦羔羊肉无与伦比,你过去怕是没有尝过这样的佳肴。原料来之不易,烹调上该当花些功夫。” 从那张脸上可以看出,他像是遇到了恼人的问题,但是科斯坦竭力不予理会。“我曾想过,”他说,“既然你提到了那么多难处,那何必煞费周章把阿米斯坦羔羊肉奉献给了大家呢?确实,你这里的其他菜已做得够好的了,不愁坏了你的名声。” 斯碧洛开心得心花怒放,笑得脸孔成了个大圆盘。“也许是心理问题吧,是不是?有人发现一个奇迹,务必要与他人分享。也许只有看到与自己一起探索的人们明显地表现出快乐时,自己才感到无上的快乐。也许——”他耸耸肩,接着说,“事关商业诀窍吧。” “那么,既然你说了那么多的理由,”科斯坦不依不饶,追问道,“你又给顾客定下了那些规矩,为什么还要开这么一个面向公众的餐馆,去办个私人俱乐部不是更好吗?” 面对着科斯坦的眼睛,他那炯炯发光的眼睛突然逼视起来,又移了开去。“好厉害的眼睛,是不是?我这就告诉你为什么。因为比起现今最豪华的俱乐部来,个人的隐私在一个公共用餐的地方反而得到更好的保护!在这里,别人不过问你的私事,无意探听你生活隐私。到这里来,就是为一个‘吃’字。客人姓甚名谁,家住何方我们不感兴趣;为何而来,又为何而去,我们也不想打听。来的都是客,我们表示欢迎。这就是我的回答,对不对?” 这一番慷慨陈词惊得科斯坦目瞪口呆。“我可无意刺探别人私事。”他结结巴巴地说。 斯碧洛的舌尖在薄嘴唇上舔了舔。“是的,是的,”他宽慰起了对方来,“你不想刺探别人私事。可不要让我给你留下这样的印象。反之,欢迎你把问题提出来。” “得了吧,科斯坦,”拉弗勒说,“别让斯碧洛给吓坏了。我认识他多年了。我向你保证,他这人刀子嘴,豆腐心。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把店里的宝贝全让你见识见识了——当然,厨房例外,他不会让你看的。” “这个吗,”斯碧洛脸带笑容,说,“科斯坦先生看来还得稍等些时候,别的事我无不遵命。” 拉弗勒开心地手在桌上拍了拍。“我跟你说什么来着?”他说,“斯碧洛,实说吧,除了你手下的人,就没人进过你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厨房?” 斯碧洛抬头指了指。“你看看自己脑袋上方的墙,”他一本正经地说,“那是我十分尊敬的一个人的像。他是我非常亲密的朋友和多年来往的老顾客。他进过我的厨房,足以证明我的厨房不是没人进去过。” 科斯坦仔细端详起墙上的照片,觉得好生面熟。“可不是,”他兴奋地说,“他是位大名鼎鼎的作家——拉弗勒,你认识他——他写过好多十分精彩的短篇小说和辛辣的讽刺杂文。后来突然出走,在墨西哥失踪了!” “认识,当然认识!”拉弗勒高声说道,“想不到在他的相片下坐了这么多年,居然没把他认出来!”他转身对斯碧洛说,“你说,他是你亲密的朋友?他的失踪对你来说肯定打击不轻了。” 斯碧洛拉长了脸。“是的,是的。说得一点不错。但是,两位先生,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想一想:他去世后的名气也许比生前要大,是不是?他是个最具悲剧色彩的人。他经常跟我说,他唯一觉得幸福的时光就是在这张桌子边度过的。听来多悲惨,是不是?我能给他的唯一好处就是让他亲眼一见我的厨房的奥秘。其实,这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厨房罢了。” “听你说来好像他肯定不在人世了,”科斯坦说,“可毕竟缺少真凭实据,证明这是事实。” 斯碧洛凝视着相片,陷入了沉思。“确实毫无证据,”他轻声说道,“很奇怪,是不是?” 主菜端了上来。斯碧洛急忙站起,亲自伺候起他俩来。他变得神采飞扬,端下托盘上的盖碗,并用鼻子闻了闻里面溢出来的香气,显出一副得意洋洋、心满意足的模样。然后把一块块汁水淋漓的肉装在两个浅盘子里,小心翼翼,不让一滴肉汁浪费掉。后来好像是累坏了,喘着大气,坐回椅子上,背靠了上去。“两位先生,”他说,“尽情享用吧。” 科斯坦细细咀嚼着第一块肉,吞了下去。然后神色迷离地打量空无一物的叉子。 “老天爷!”他低声赞叹了一句。 “不错吧,是不是?比你想象的还要好吧?” 科斯坦茫然地晃了晃脑袋。“就像凡人不可能洞察到自己的灵魂,”他字字句句说得很慢,“没开窍的吃客是想象不出阿米斯坦羔羊肉的种种妙处的。” “也许,”——这时斯碧洛探过头来,凑到科斯坦跟前,离得很近,很近,科斯坦只觉得一股暖烘烘的臭气直往鼻孔里钻——“也许,你刚才已看了自己的灵魂一眼了,是不是?” 科斯坦竭力把身子挪开去一些,但不让人觉得自己在冒犯对方。“也许是这样,”他笑了起来,“而且还形成一幅可喜的图景:满眼是獠牙利爪。我可没有对你不敬的意思,我不想把阿米斯坦羔羊肉奉为自己的教堂。” 斯碧洛站了起来,一只手轻轻地放到他的肩上。“好敏锐的眼睛,”他说,“有时,当你无所事事的时候,也许,在一个黑洞洞的房间里坐一会儿,思考这个世界——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以后又是怎么样——这时候就应该转而去想想羊羔肉在宗教上的重要性。那势必有趣的。现在呢,”说到这里他对两个人深深鞠了一躬,“我打扰你们太久,妨碍你们用餐。我感到太高兴了。”他说着,同时向科斯坦点了点头。“我相信,你我后会有期。” 只见那排牙齿闪闪发亮,目光炯炯。斯碧洛在餐桌之间的走道上消失了。 科斯坦扭过身,打量那远去的背影。“我是不是有点冒犯他了?”他问。 拉弗勒停止吃菜,抬起头。“冒犯他?他就爱这样交谈。阿米斯坦羔羊肉是他的宗教仪式,只要让他开了话头,就会缠着你说个没完没了,比牧师劝人皈依改宗还要糟糕十多倍。” 科斯坦又吃起来,可那张脸还在他面前晃动着。“挺有趣的一个人,”他心想道,“非常有趣。” 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发现,那脸为什么使他感到出奇地熟悉。一旦发现了,他躺在床上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可不是,自然可笑。《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爱丽斯漫游奇境记》是十九世纪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童话作品。)里的那只咧嘴而笑的柴郡猫想必是以斯碧洛为模特写成的! 第二天傍晚,科斯坦和拉弗勒冒着强劲的寒风,在通往斯碧洛餐馆的路上费力地走着。这时候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拉弗勒。拉弗勒听了像是无动于衷。 “也许被你说对了。”他说,“察言观色我不在行。那本书我也记不清是猴年马月读过的,反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真的。” 像是要接过他的话头似的,猛然间街那边响起了尖厉的号叫声,两个人顿时停住了脚步。“那儿有人出事了!”拉弗勒说,“瞧瞧去!” 只见在离斯碧洛餐馆入口处不远的地方,两个人影在向晚的暮色中厮打在一起。两个人扭打着,时而往前,时而向后。突然两个人抱成一团,一起滚到了路边的人行道上。令人可怜的号叫声又响了起来,拉弗勒虽说是大胖子,却以相当快的速度朝那边奔去,把个科斯坦落在后面,小心翼翼地跟着。 人行道上直挺挺躺着一个身材细长的人,脸色微黑,头发白花花的。一看,是斯碧洛手下的一个仆人。一双大手掐住他的喉咙,他的手指想把那大手板开去。对方庞大的身躯残忍地压下来,他用膝盖有气无力地顶着,想从这重压下挣脱出来。 拉弗勒气喘吁吁跑了上去。“住手!”他大喝一声,“倒是怎么回事?” 那双几乎从眼窝里爆出来的眼睛带着乞求的神情,转向拉弗勒。“救救我,先生。这个人——醉了。” “我醉了,你这脏——”这时科斯坦看见那人是名水手,身穿肮脏的水手服。周围的空气里充斥着浓烈的酒味。“掏了我的口袋,还说我醉了,你倒是敢再说一遍——!”他的手指更加使劲地往对方肉里抠。对方被抠得直哼哼。 拉弗勒一把抓住水手的肩膀。“松手,听到了没有?马上松开你的手!”他大声喝道。紧接着那水手歪歪斜斜地身子撞在科斯坦身上。科斯坦被撞得踉踉跄跄直往后退。 拉弗勒看到自己人吃了亏,火冒三丈,立即采取了行动。他二话没说往水手猛扑过去,冷不防,对准对方的脸和肋骨猛揍狠踢起来。那家伙开始时被打蒙了,后来站了起来,向拉弗勒猛冲过去。两人立刻紧扭在一起。科斯坦也过来参战。最后扭打得三个人都直挺挺瘫在地上。拉弗勒和科斯坦慢慢地爬起来,低头看了看躺在地下的那个人。 “你看他要么是喝醉酒昏过去了,”科斯坦说,“要么倒下时脑袋着地。不管怎么说,得叫警察来处理。” “别,别,先生,”那侍者有气无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身子摇摇晃晃。“别叫警察。斯碧洛先生不喜欢这样做。你是知道的,先生。”他说罢抓住科斯坦,恳求起来,科斯坦看了看拉弗勒。 “当然用不着。”拉弗勒说,“没有必要惊动警察。这个凶残的酒鬼,很快就会有人把他扶起来的。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家伙,先生。他走起路来东倒西歪的怪样子,我推了他一下,可没恶意。他就对我动手了,说我要抢他的东西。” “不出我所料。”拉弗勒轻轻地推了推侍者。“现在你走吧,叫人好好照料照料。” 看样子侍者这就眼泪夺眶而出了。“先生,多亏了你,我才捡回这条命。要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 斯碧洛餐馆门前有块空地。拉弗勒转身向那里走去。“用不着,用不着,这算不了什么。你去吧,要是斯碧洛问起什么,请他来找我。我会给说清楚的。” “你救了我一命,先生。”餐馆的二门刚在他们身后关上,最后他们听到这么一句话。 “你看看,科斯坦,”几分钟后,拉弗勒从桌子下拉出椅子,说,“一个年富力强的文明人,酒气冲天,就因为一个可怜的人靠他太近,无缘无故竟要把他往死里整。” 想来这件事虽也算得上触目惊心,但科斯坦还是尽力轻描淡写一言带过。“只有得了神经病的人才会酗酒。”他说,“不过那水手醉得这般地步肯定事出有因。” “事出有因?当然有原因,不折不扣是野蛮的返祖现象!”拉弗勒的手一挥,颇有大包大揽的架势。“我们大家为什么坐在这里吃肉?这不仅仅为了满足生理需要,也因为我们的返祖本性迫切需要释放。想想,科斯坦。你记不记得我曾把斯碧洛说成是文明的代表?现在明白我为什么这么说吧?他真了不起,透彻了解人的本性。但他与那些平庸之辈不同,他全力以赴,一心致力于满足我们与生俱来的本性,同时对那些无知的旁观者又不会造成伤害。” “我一想起阿米斯坦羔羊肉奇妙之处,”科斯坦说,“对你这番话的用意就一清二楚了。顺便问一声,它就要在菜单上出现吗?上次是一个多月前供应的吧?” 那侍者往他俩的平底杯里倒水,支支吾吾说:“很抱歉,先生,今晚不供应那道特色菜。” “听到他的回答了?”拉弗勒嘟囔道,“也许该我倒霉,下次该轮到我把机会错过了。” 科斯坦呆呆地看了他一眼。“得了吧,不可能的事。” “该死,怎么不可能?”拉弗勒一口就把杯子里的水喝了一半,侍者立即把杯子加满。“我要出其不意去南美作一次视察。时间是一个月,或两个月,到底有多久只有老天爷知道。” “那边的事很糟吗?” “也许不那么糟。”拉弗勒突然咧嘴一笑,“别忘了,我在斯碧洛餐馆的开销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我在办公室里可没听人说起过这回事。” “要是你听说过,就算不得是出其不意了。除了我自己,没一个人知道——现在还有你也知道。我要对他们来个突然袭击。把他们在那边搞的鬼名堂弄个水落石出。至于办公室的人,我要对他们说要到某个地方作短途旅游。也许说:太累了要到某个疗养地去疗养。反正我会把生意交给可靠的人代为管理,你也算一个。” “我?”科斯坦吃了一惊,问道。 “明天你一上班,就收到提职的通知了。不过不是我亲手交给你的。请注意,这跟你我的友情毫不相关。是你工作出色,出自我对你的一片深深的感激之情。” 科斯坦听了这番赞扬的话,变得容光焕发。“明天你不去上班,就是说今晚就要动身了?” 拉弗勒点点头。“这一阵我一直在忙着预订车票和住宿的事。要是办妥了——那么——这一次自然是个告别宴了。” “你要知道,”科斯坦慢声慢气地说,“我衷心希望,但愿你办不妥才好呢。我相信,我们在这儿就餐的意义远超出我的想象。” 这时候侍者插嘴了。“现在好上菜了吗,先生?”这让两个人都吃了一惊。 “当然,当然。”拉弗勒粗声粗气地说,“我没有注意到你在候着。” “让我耿耿于怀的是,”侍者转身走后,拉弗勒对科斯坦说,“这下吃不上阿米斯坦羔羊肉了。说实话,早在一星期前我本要走了,之所以一拖再拖,实指望哪天晚上碰上个好运。可现在非走不可了。我希望哪天你坐在这儿享用自己那份阿米斯坦羔羊肉时,能不无遗憾地想到我。” 科斯坦哈哈一笑。“会的,一定会的。”他说着,吃了起来。 他刚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完,一名侍者伸手拿盘子。他注意到,这不是通常伺候他们的那名侍者。恰恰是挨打的那人。 “我说,”科斯坦问,“现在感觉怎么样?还不舒服吗?” 侍者没有理会,却带着那种心情极紧张的人才会有的神色,转身低声对拉弗勒说:“你救了我一命,先生。多亏了你。我能舍命报答你的恩德!” 拉弗勒吃惊地抬起了头,使劲摇了摇。“不,”他说,“我压根不图报,明白吗?你三番五次谢我,也算是报答过我了。你干活去吧,再也别提这事了。” 那侍者听了没动弹,说话声反而提高了些:“我对上帝起血誓,先生,哪怕你不想图报,我也要救你!千万别到那个厨房去,先生。我说这话是用自己的生命来换你的生命的。今晚,今后任何时候都不要进斯碧洛餐馆的厨房!” 拉弗勒身子向后一靠,惊呆了。“别进那个厨房?如果斯碧洛先生心血来潮,邀请我去,为什么去不得?这到底怎么回事?” 一只手重重地落到科斯坦的背上,又一只手抓住那侍者的手臂。侍者一动不动僵在原地,紧闭双唇,两眼低垂。 “你们倒是在议论什么,先生们?”只听见响起嘟嘟囔囔声,“来得真叫巧。次次如此,我看,我这次来得也很及时,正好回答你们所有的问题,是不是?” 拉弗勒轻舒一口气。“啊,斯碧洛先生,谢天谢地,你可来了。这家伙口口声声说我不能进你们店的厨房。你知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 斯碧洛的嘴巴咧得大大的,露出牙齿来。“可不是。这个人心肠好,他这是真心实意忠告你呢。事情是这样的:我的那个爱激动的厨师听到传言,说是我可能让一个客人到他那个宝贝厨房去,把他惹得火冒三丈。看他那气冲冲的模样,真叫人害怕,先生们!他甚至当场威胁说要撂挑子不干了。你们都清楚,这对斯碧洛餐馆意味着什么。幸好,我成功地向他表明,能请到一位尊敬的客人和地道的行家来现场看看他的手艺,那是莫大的光荣。如今他已心平气和了,一点也不生气了,是不是?” 他放开侍者的胳膊。“这里不是你伺候的地方。”他轻声说,“记住:这种事再也不允许发生了。” 侍者头耷拉着,悄悄溜走了。斯碧洛拖来一张椅子,在桌前坐了下去,伸手轻轻捋了捋头发。“这下把底给你们露了,是不是?拉弗勒先生,这次请你来,本想给你一个惊喜。可是再也没惊喜可言了。所剩下的只有‘邀请’这点心意了。” 拉弗勒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你这是认真的吗?”他问,嗓子嘶哑,“你是说,今晚我们果真能亲眼目睹你的菜肴是怎样做出来的?” 斯碧洛那锐利的指甲在台布上划了一下,在上面留下一条又细又直的指甲痕。“唉,”他说,“我这是面临重大的左右为难的境地。”他一本正经地端详着那道痕迹。“你,拉弗勒先生,是我的老顾客,先后长达十年了。不过这位朋友——” 科斯坦举起手以示不满。“我完全明白。这次你只是邀请拉弗勒先生一人。我待在这里自然太令人尴尬了。不过巧得很,今晚早些时候我另有约会,反正我这就走。所以你不会左右为难的。真的。” “不行,”拉弗勒说,“绝对不行。那太不公平了。你我一直是同来同去的,科斯坦。要是缺了你,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斯碧洛可以通融通融,无非就这一次。” 两个人都看着斯碧洛,只见他遗憾地耸耸肩。 科斯坦“霍”地站了起来。“我再也不能在这儿待下去了,拉弗勒。不然会糟蹋你们伟大的历程的。何况,”他像是开玩笑,说,“一想到那个凶相毕露的厨师手握屠刀等着向你砍来,我还是不在现场好。我这就告辞。”拉弗勒因负疚而默默无言,为此,免得造成冷场的局面,科斯坦还是接着说下去,“好让你跟斯碧洛单独一起。我相信,他会费尽心血让你看到精彩场面的。”他说罢伸出手,拉弗勒狠狠地紧紧握了握。 “你真够朋友,科斯坦,”他说,“我希望你继续在这里就餐,以后我们还会在这里重逢。重逢的日子不会太久的。” 斯碧洛让出路来让科斯坦过去。“我恭候你。”然后说句法语:“再见。” 科斯坦在那个灯光暗淡的门厅里停了一小会,在镜子前整整领带,把霍姆堡毡帽戴正。然后满意地转过身,最后看到拉弗勒和斯碧洛已到了厨房门口,斯碧洛正在用一只手热情地把持着那敞开的厨房门,另一只手柔情脉脉地放在拉弗勒肉团团的肩上。 狼人 庇卡第山坡下面,福斯—勒波兹森林里住着一只很漂亮的大狼,红红的大眼睛,一身黑毛。这只狼的名字叫德尼。它最喜欢的消遣是看着从维勒达弗雷镇开来的汽车加大油门冲上亮光闪闪的陡坡。有时,一阵骤雨会把大树的茶青色倒影投射在陡坡上。夏天的晚上,它也喜欢在矮树林里游荡,一心想撞见那些情人七手八脚地忙着解开横一条竖一条的松紧带——遗憾的是,我们这年头,内衣上缀满了这类玩意儿。它以哲人的态度观察这些努力的结果。有时倒是能解开;等到被动的那一方如俗话所说半推半就入了彀,它便摇摇头害臊地走开了。德尼出身世家,是头有教养的狼,平时就只吃草和蓝色的风信子;秋天加上一些精选的蘑菇,到了冬天,有时也从公司的黄色运货卡车上顺手牵羊捞几瓶牛奶凑合着喝喝。它讨厌牛奶的那股腥味,从十一月份到来年的二月份这段期间它的胃袋可真是大受委屈了,所以也怪不得它要怨天怨地。 德尼和邻居间相安无事,因为它们根本不知道有它这么一个邻居,这都是它素性谨慎的缘故。好多年前有一位淘金者在这儿挖了一个小小的洞穴,德尼现在就在这洞里栖身。那位没有希望的寻金者一辈子时运不济,到头来明白自己是肯定碰不上那“黄澄澄的篮兜”(路易·布斯纳尔(路易·布斯纳尔,十九世纪末作家,著有《圭亚那的鲁宾逊》和《金田的海盗》等历险小说。)的书里的说法)了,于是决心晚年至少要在这气候宜人的地方挖些洞,这样纵然一无所获,却能过过那种莫名其妙的瘾。德尼在洞里给自己拾掇出一个舒适的藏身之处。年复一年,日积月累,洞里摆满了它在马路上——那儿常发生交通事故——拾来的汽车轮罩、螺帽等装饰品。它酷爱机械,喜欢观赏自己的陈列品,梦想有朝一日能装备起一个车间来。它用四根铝合金杆架起一个箱子盖,权充桌子;一辆旧阿米尔卡汽车一头轧在一棵粗壮的法国梧桐树上,它用车上的几张皮椅子拼成一张床,用两个轮胎做了一对豪华的镜框,把它久久思念的双亲的肖像挂在镜框中。所有这些摆设,跟当年那位淘金者收罗的较为普通的家什放在一起,倒也挺相配的。 八月的一个美好的夜晚,德尼迈着小碎步在饭后百步走。满月把清辉洒在树叶上,勾勒出地面上错落有致的阴影。德尼的眼睛在皎洁的月光下放射出阿尔博瓦葡萄酒般悦目的宝石光泽。它快到橡树附近平日散步的终点时,鬼使神差撞着暹罗术士(他的真名实姓是艾蒂安·庞普勒)和褐发女郎莉塞特·佳舒。她是格鲁奈饭店的女招待,被术士骗到福斯一勒波兹森林里来的。莉塞特第一次穿崭新的“厄勃塞雄”(此词有纠缠不清之意。)紧身褡。由于这一小小的细节——暹罗术士花了六个小时才扯破她的内衣——才引出德尼深夜和他们相遇这段故事。 活该德尼倒霉,情势对它极为不利:那时已是子夜,暹罗术士异常烦躁;周围驴耳朵、狼脚杆和白兔子(作者想象出来的三种植物。)长得十分繁茂。最近一些时候以来,每当出现奇异的变狼现象——或者说咬狼现象,我们一会儿就会读到一时,这三种植物是必不可少的。暹罗术士因半路上杀出个德尼十分懊恼;其实德尼谨小慎微,已经道过歉走开了,但是莉塞特没有遂那术士的心愿,他那过剩的精力,不论以何种方式总得要发泄出去,所以他向无辜的大狼扑上去,在它肩膀处狠狠咬了一口。德尼痛得尖叫一声飞奔而去。它回到洞里,觉得疲乏不堪,倒头沉沉睡去,一夜做梦睡不安稳。 这次遭遇,它渐渐淡忘了。日子一天天过去,大同小异。秋天来了,九月的大潮具有使树叶变红的奇特功能。德尼肚子里填满了伞菌、牛肝菌,有时它也吃菌托上不易看清的盘菌,但像躲瘟疫似的躲开难以消化的牛舌草。现在,到了晚上,小树林里的游人很快就走光了。德尼早早地上了床。然而,它似乎休息得并不好,夜里尽做噩梦,醒来时嘴里黏黏糊糊,四肢瘫软无力。它甚至对机械的热情也减退了。有时大白天它也犹如在梦中,一只脚爪捏着纱团擦拭起灰绿色的黄铜零件来有气无力的。它越来越休息不好,而且由于找不到原因,心里挺纳闷。 一个皓月当空的夜里,它忽然从梦中醒来,浑身发烧,冷得发抖。它揉揉眼睛,不知为什么会这么忽冷忽热的,它想找个亮儿。它很快把漂亮的车灯接上电流。这车灯是几个月前,它从翻倒在路旁的梅塞德斯牌汽车上捡来的。耀眼的灯光照亮了穴的各个角落。它跌跌撞撞地走到挂在梳妆台上的后视镜前面。使它吃惊的是,它竟然用两只后脚站立了起来——可是当它的目光落在自己脸上时,它就更为惊讶了:圆圆的小镜子里,对着它的是一张白皙没毛的奇怪的面孔,只有那一对漂亮的红宝石眼睛使人想起它的本来面目。它含糊不清地嚎叫一声,往自己的身子望去,这才明白了周身彻骨寒冷的根由。它一身丰满的黑毛不见了,镜子前站立着一个难看的人体——就跟平常它老是笑话他们那种笨拙性交方式的人没什么两样。 事不宜迟,德尼跑到大箱子前,过去它在出交通事故时拾来的各色衣服都胡乱放在里面。它出于本能地挑了一套高雅的灰底白条西服,配上香木色衬衣和一条波尔多领带。它一穿上衣服——它居然能穿得这么周周整整,就连自己也感到挺惊奇——就觉得身上舒服多了,牙齿也不打战了。这时,它那发狂的目光落到散失在窝铺周围的一小堆黑毛皮上。它为失去的容貌痛惜不已。 它好歹使自己镇定下来,试着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它从以前读过的书中获得了不少知识,事情似乎挺清楚:暹罗术士是个狼人,而它德尼被狼人咬了一口,刚刚转化成了人。 一想到它将不得不进入一个陌生的世界,它的第一个感觉是惊骇。在人群中间做人要冒什么样的危险啊!想起庇卡第山坡上司机们日夜不停、徒劳无功的斗争,它已经领略到那种残酷生活的象征性的意味。而这种生活,不管它乐不乐意,是非过不可的了。于是,它思索了一番。如果书上说的话没骗人,它变成人的时间将是短暂的。那么,何不趁此机会到城里去逛一趟呢?说到这里,应该承认这会儿大狼又想起了在树林里隐约看见的某些场面,而且引起了和过去迥然不同的反应。它无意中伸出舌头舔舔嘴唇,发现舌头倒还是和过去一样尖。它在后视镜前仔细打量自己的模样。它的相貌倒并不像它担心的那般丑陋。它张开嘴,发现上颚还是乌黑的,耳朵或许仍然稍长一点,有点毛茸茸的。但是它在小球面镜里看见的相貌——椭圆的脸、无光泽的肤色、洁白的牙齿——在它见到过的那些人中间似乎也算得上仪表不俗了。总之,既然已经势成骑虎,最好还是顺势而行,切实为前途筹划一下吧。谨慎的习性使它在出门前找出一副太阳镜。必要的时候戴上它可以遮住眼珠闪烁的红光。它还带了一件雨衣,搭在胳膊上,果断地走到门口。一会儿工夫,它就来到马路旁边,随身带了一只轻便提箱,大口吸进早晨的空气,但那空气似乎毫无芳香的气味。远远开过来一辆汽车,它果断地竖起拇指。它挑选的是去巴黎方向的汽车。它从平日的经验得知汽车很少在爬坡时停车,通常是在下坡时停车,因为重力原理,下坡时汽车容易起动。一个不慌不忙的人见它翩翩的风度,很快让它舒舒服服安顿在司机右边。它睁开炽热的眼睛看着这陌生的大千世界。二十分钟后,它在歌剧院广场下车。这天风和日丽,熙熙攘攘的车流维持在交通阻塞的限度之内。德尼大胆地走到人行横道线中间,踏上通往斯克利柏旅馆的林荫道。它要了一间带浴室、客厅的房间,把箱子交给侍者,立刻上街买自行车去了。 上午仿佛是在梦中度过的。德尼眼花缭乱,不知道把自行车往哪儿骑才好。它内心深处隐隐感到渴望能找到一只狼好咬它一口。但是它认为找一个牺牲品实非易事,还是不要过多受那些论著里写的东西的影响为好。它知道如果运气好,它能接近植物园里的动物,但是它要把这个机会留到身体上熬不住的时候。新自行车吸引了它的全部注意力。这镀镍的玩意儿把它迷住了,不仅如此,回窝的时候还要仰仗它哩。 中午,德尼把车子放在旅馆门口。看门人觉得有点奇怪,但是他们见德尼衣冠楚楚,特别是有着那么一对红宝石似的眼睛,连个屁也没敢放。德尼心情愉快,开始物色一家饭馆。它找到一家门面整齐、又不大引人注意的饭馆。人太多了,它还是不大习惯。尽管它的知识面很广,还是担心举止间会流露出一些土气来。它要找一个人少的座位,侍者连忙过来招呼。 德尼哪里晓得看起来这么安静的饭馆,这一天却是歇弗纳·朗波利丹俱乐部月会的日子。因此它吃到一半时忽然看见拥进来一队举止活泼、细皮白肉的绅士。他们一下子占了七张四个座位的桌子。骤然见到来了这批食客,它的脸色便沉下来了。果然不出所料,领班彬彬有礼地来到桌前。 “先生,非常抱歉,”这个下巴又光又肥的人说,“您能赏脸让那位小姐来和您同桌进餐吗?” 德尼扫了那位小姐一眼,脸色舒展开来。 “我非常高兴。”它欠欠身说。 “谢谢,先生。”这尤物说话像奏乐,确切地说像音乐剧的声音。 “您要是谢我,”德尼接着说,“那我当如何呢?”言下之意当然是说该谢谁。 “那大概得谢谢老天爷喽。”妙人儿说。 她随即让手提包滑落下去,德尼没等包落地就把它抓住了。 “嗨!”她惊叹道,“您的反应可真不同一般哪。” “喔!”德尼赞同说。 “您的眼睛也不同一般,”五分钟后,她补充说,“使人想起了……” “嗯?”德尼说。 “石榴石。”她终于想起来了。 “是战争。”德尼说。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我是想说,”德尼进一步解释说,“我原以为您会提红宝石,见您说石榴石,我就推断出定量配给,又马上根据因果关系推断出战争。” “您是政治学院出来的?”轻佻的褐发女郎说。 “出来了就不想回去喽。” “我觉得您很有魅力。”这女子献媚说。这种女郎常常失去她的贞操,这是我们私下说说。 “我想说您也一样。”德尼恭维说。 它和她双双离开饭馆。这荡妇告诉狼人说她在附近的“榨光钱旅店”有一间漂亮的房间。 “走,看看我的日本戳子(戳子可指邮票,但也有身体上的花纹的意思。)去。”她凑在德尼的耳朵边低声说。 “不怕人看见吗?”德尼问,“您丈夫、兄弟或者您的别的什么亲戚不会恼火吗?” “我可以说是个孤儿。”她用尖尖的食指挤出一滴泪水呜咽说。 “真遗憾!”她漂亮的伙伴彬彬有礼地说。 它跟她来到旅馆时,似乎发觉职员特别心不在焉,那么多使人昏昏欲睡的红绒布帐幔,同它下榻的那家旅馆大不一样。不过,上楼时它看见那美人的长袜,接着又看见她的腿肚子。它想多见识些,让她先上六级楼梯,待看够了,它才急匆匆地跟上去。 想起要和一个女人通奸,那滑稽之处的确使它犯了踌躇,但是想一想福斯—勒波兹森林的情景,它的迟疑便一扫而光了。它马上发觉自己是在亲身实践眼睛看到过的那些知识。美人儿一个劲地想叫想嚷,她要用叫唤声说明她舒服得如上云端,老实巴交的德尼对风月场中的事儿毫无经验,根本不理解她耍的手腕。 它刚从一种类似昏迷的状态中醒过来——这滋味同它过去体验的颇不一样——忽然听见钟响。它坐了起来,看见女伴撅起屁股(恕我冒昧),匆匆忙忙地在它上衣兜里乱翻,不由得激动得脸色也变白了。 “您找我的照片吗?”它突然说,自以为猜着了。 它心里正在美滋滋的,可是从分成两部分的半球的惊跳中,明白自己猜错了。 “嗯……呃……是的,亲爱的。”那可人儿弄不清它是在开玩笑还是her(俄文:不是开玩笑。)。 德尼把脸一沉,下床去检查它的钱包。 “原来,您是莫里亚克(法国作家、记者。)先生书里写的干卑劣勾当的下贱女人,”它径直说,“简直是个野鸡!” 她反唇相讥,说它叫人讨厌,她瞧不上它,她不会白白让这么个家伙糟蹋。但是狼人眼睛里的凶光使她语塞了。德尼眼眶里发出两道红色光柱,直射到褐发女郎的眼球上,使她毛骨悚然。 “请你穿上衣服,马上给我走!”德尼说。 它灵机一动,以嚎叫一声来增强效果。它过去从来没有这样的灵感。 尽管它没有经验过,可这声嚎叫异常恐怖。 这位小姐吓得心惊胆战,悄悄地穿上衣服,动作快得很,钟还没有敲完十二下,她就穿好了。剩下德尼自己,它大笑起来。它体验到一种邪恶、激动的感觉。 “这是报复的滋味。”它品味着大声说。 它整整衣装,把该洗的地方擦洗一下,便离开了旅馆。天黑下来了,林荫道上灯火辉煌。 它走了不到两米,见有三个人向它走来。他们穿着略显鲜艳的服装,帽子太新,皮鞋太亮。他们把它围在中间。 “可以同您谈谈吗?”三人中最瘦的那个暗绿色脸膛小胡子说。 “谈什么?”德尼觉得诧异。 “别装蒜!”另一个红脸大块头说。 “请进这里边说……”他们从一家酒吧门口经过时,那暗绿色脸膛的汉子提议说。 德尼走进酒吧,仍然莫名其妙。到这时为止,它觉得一切都蛮有趣。 “你们打桥牌吗?”它问那三个人。 “你是需要打打。”红脸汉子阴沉地说,他好像窝着一肚子火。 “相好的,”他们一进酒吧,那暗绿脸膛的汉子说,“您刚才对一位姑娘很没礼貌。” 德尼哈哈大笑。 “混蛋,他还笑,一会儿要他哭。”红脸汉子说。 “您听着,我们关心这姑娘。” 德尼恍然大悟。 “我明白了,你们是鸨儿。”它说。 三个人猛地站起来。 “别找碴儿!”大块头威胁说。 德尼看着他们三个人。 “我要发火了,”它从容不迫地说,“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可是我意识到了这种感觉。书里是这样写的。” 这三个人好像有点狼狈。 “你别以为我们怕你,无赖。”红脸汉子说。 第三个人不大说话。他捏紧拳头冲上去。眼看拳头要落在德尼下巴上,它闪身躲过,顺势抓住来人手腕一捏,只听见咔嚓一声响。 一只酒瓶落到德尼头顶上,它眨眨眼睛向后退。 “看我们不把你揍扁。”暗绿脸膛汉子说。 酒吧里的顾客早已走光了。德尼纵身从桌子和大块头脑袋上蹦过去。大块头惊得目瞪口呆,但是他顺手抓住福斯—勒波兹树林那位独居者穿麂皮鞋的一只脚。 接着是一场小小的混战。战斗结束时,德尼照照镜子,它的脖子被抓破了,脸颊上拉了一道口子,一只眼睛变成了靛蓝色。它麻利地把三具瘫软的身体推到长椅子下面,略略整整衣服。它的眼光忽然落到一架挂钟上。十一点了。 “糟糕,”它想,“我得撤了!” 它赶快戴上黑眼镜,跑到它住的那家旅馆。它满腔怨愤,但是时间紧迫,必须马上出发。 它付过房钱,提起箱子,跨上自行车,像戈比(戈比(1919—1960),意大利著名的自行车运动员。)一样飞奔而去。 德尼骑到圣克鲁桥时,一个警察把它拦住了。 “您的车没车灯。”这个和许多别的人没什么两样的人说。 “嗯?”德尼问,“那又怎么呢,我能看见。” “不是您看不看得见,”警察说。“为的是让别人看得见您,要是您出了车祸呢?嗯?” “啊?”德尼说,“是的,不错。可是灯怎么个弄法呢?” “您不是跟我开玩笑吧?”警察说。 “听我说,”德尼说,“我真有急事,没工夫开玩笑。” “您想违章罚款?”讨厌的警察说。 “您真讨厌。”狼跨在车子上说。 “好,您违章了。”难看的平脚板说。 他掏出一个跳舞会上用的小本子及一支圆珠笔,头低下了一小会儿。 “叫什么名字?”他抬起头说。 接着,他吹起哨子来,因为他看见德尼骑着自行车在远处如飞似的冲上陡坡。 德尼使足劲蹬车,车子风驰电掣地向前冲,马路上的人目瞪口呆让道,眨眼之间它就爬上圣克鲁山坡。它穿过裸露街——这名字很有点影射那些在圣克鲁公园里游荡的色情狂的意味——旁边的城区,向左转朝黑桥及维勒达弗雷骑去。它在这高贵的居民区露面,从卡巴絮饭店门口经过,意识到身后一阵骚动。它加快速度,突然冲到一条林间小道上。时间紧迫,蓦地远处钟敲十二点。 钟刚敲第一下,德尼就感到事情不妙,它已经蹬不稳踏脚。它的腿似乎缩短了。然而,它仍然在皎洁的月光下借着冲劲爬上石头土道,它瞥见自己的影子——长长的脸,竖耳朵——立刻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因为狼骑自行车是骑不稳当的。 所幸,它身子刚着地,两腿一蹬就跳到矮树丛里,警察局的摩托车稀里哗啦撞在地上的自行车上。摩托车手伤了一个翠丸,随后听觉降低了百分之三十九。 德尼刚恢复狼的原形,一边小步向它的住处跑,一边问自己,在当人的那会儿,哪里来的那股子疯狂劲。它原本那么温驯、平和,却竟会看着自己那良好的道德原则、敦厚的品行抛到九霄云外。它那股报复的怒气,后果已经表现在马德莱纳的三个鸨儿身上,其中一人在警察总局风化处签了名(暗示这三个人是便衣警察,所以下文说替真鸨儿洗刷。)——我们要赶紧说明事实真相,好替真鸨儿洗刷——它觉得既不可思议,又很迷人。它摇摇头。暹罗术士咬它这一口真是作孽。它想,所幸痛苦的变化人身只限于月亮天。但是这次变化给它心里留下了点东西——潜伏的莫名怒气、报复的愿望不断地折磨着它。 厨房中的谋杀 罗伯特·莫理森现在是一位富翁,可是他年轻时却干过不少荒唐、甚至违法的事。只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底细,那就是他学生时代的伙伴乔治·马宁,他有几封十分要紧的信至今攥在马宁手里。这位马宁熬过了几年铁窗生涯,出狱之后决计敲莫理森一笔竹杠。他料定莫理森会出一大笔钱来换取自己对往事的缄默。然而他却不知道,现在的莫理森早已今非昔比了。在给了马宁一些钱之后,莫理森决定事情应该打住,到此为止了。 经过一番周密计划,莫理森在一天晚上来到马宁居住的那所小房子。他把一包安眠药放进了威士忌杯子里。当马宁失去知觉后,莫理森就把他的头放入煤气灶膛内,准备按计划打开煤气开关。这样一来,不管事后谁发现,都会以为马宁是自杀的。 一切顺利,莫理森伸一伸腰,长出一口气。他环顾了一下这间小小的厨房,又扫了一眼躺在地上的马宁。他又往马宁头下放了一块垫子。他也拿不准这样做有没有破绽。他觉得一个人要是自杀,应该弄得舒服些。 莫理森事先已经脱掉了鞋子,所以在屋子里走动没有一点响声。所有的窗帘都拉得严严的,即使打开全部电灯也不用担心会被外面的人发现。他立即着手实施自己的计划:任何表明他与马宁有关系的东西都无论如何不能留下。邮局送来的这个包裹怎么处理呢?那上面的地址是寄给莫理森的,可是却交给了马宁,也许是投递员搞错了吧。先放在一边,等会儿再做决定。 马宁把那些信放在哪儿了呢?他是个马大哈,不可能把东西藏得那么严。呵,在抽屉里。莫理森要找的六封信全部都在这儿。他看着这些信,两颊紧张得发红。这些信对他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决不能再让别人弄到手。他年轻时真是个笨蛋,怎么会……不过当那天马宁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漫天讨价时,他至少还能记起这几封信来。 马宁也是个傻瓜,就不知道打听一下如今的莫理森是何等样人。 莫理森戴着手套,要把这六封信装入上衣内兜不容易。不过不用急,反正他有的是时间。马宁没几个朋友,更不会有人来拜访他。他有个佣人,那是个老太婆,住在挺远的村子里,要到明天她才会来。 可是他必须处处小心,事事做得恰到好处,一点也不能疏忽。他还没有想好一通谎话来应付警察。如果一切谨慎从事,他想那就根本用不着了——要是没有理由怀疑马宁是被杀的,谁还会问到他莫理森呢?人们只知道许多年以前他们上学时曾经是朋友,但是现在并无来往,谁也不会怀疑他的。 他察看了两间卧室,感到很满意。一切都是乱糟糟的。回到起居室之后,他再一次环视周围:有邮局送来的那个包裹,当然还有两只酒杯。不,应该是一只才对。他走进厨房,把两只杯子冲洗干净,一只放回橱柜,另一只仍然放回桌子上,再倒上一点威士忌。莫理森小心翼翼地把马宁的手指往酒杯上一捺,这样杯子上就只有他一个人的指纹了。一切停当。现在酒杯摆在桌子上,旁边是差不多空了的酒瓶。马宁今天无疑是喝得太多了,以至连莫理森往酒杯里放药都一点没有觉察。是不是药放得太多了?那样整个计划可就全部告吹了。不过不要紧,放到煤气灶以前他检查了马宁的脉搏——跳动正常。 还有最后一件事,他得把那半张纸放在桌子上,要折成一封信的样子才会引人注意,莫理森心里想:真是无巧不成书。这半张纸上的几句话实在太恰当不过了。那还是几个月之前的事。他一从马宁手里接到这封信,立刻就想到将来要派它的大用场。那上面写的是: 我厌倦了。谁能责备我做得这么轻而易举呢? 可是,马宁信上的意思是微笑着把钱取走,绝不是微笑着让煤气把自己毒死。 莫理森把所有的窗户关闭,然后打开了煤气开关,重新穿上鞋子,从后门溜了出去,手里只拿着邮局寄来的那个包裹和他的手杖。 回家的路上一个人也没遇上。他把那六封信和包裹一股脑儿烧掉,余灰倒入厨房的下水道里。最后他才真正松了一口气。 他知道警察会向他询问这件事,他现在是村子里的重要人物,并且曾跟马宁打过几次招呼(他跟村里所有的人见面时都打招呼,正因为如此,大家都喜欢他)。他打算对警察说,上次他和马宁见面时,那个可怜虫好像病了,心情十分烦躁不安。 第二天一早,一名警察真的来找莫理森了。当然,莫理森早已做好充分准备,甚至连怎样微笑都事先练习过了。 “是的,我认识他,但不很熟。”他几乎想说:“我过去曾经认识他。”可是没有说出。还是更仔细点好。 “您能认出这件东西吗?先生。”警察问。天哪!他手里举的是什么?那是一只蓝色钱包,上面有两个金色字母“r·m·”(罗伯特·莫理森的缩写),他摸了摸内兜,里面是空的。难道是往兜里装信时把钱包弄掉的吗? 他伸手去拿钱包,一句话也说不出。可是奇怪,那警察竟任凭他把钱包拿去,一点不加干涉。他不能说那钱包不是他的,只是傻呆呆地瞪着它。 警察在说什么呀?他简直听不懂…… “昨天晚上,一个邮递员从邮局来,先生,他把一件包裹送错了地方。后来他回想可能是送到了马宁家。今天早晨他就赶到那儿想把包裹追回来。他敲了半天门,可是里面没人答应,他就奔了后门。后门开着,他走了进去。当然,他不应该这样做,不过……”警察说的都是些什么呀?他到底是什么意思?莫理森差不多要吼叫了:“接着讲下去!我受不了啦!” “厨房里亮着灯。马宁躺在地板上,头伸进煤气灶膛里。那可怜的伙计吓得要死,赶忙找到我,用自行车驮我一溜烟地赶到现场。我发现了这个钱包,认为应该通知您,您知道,这个马宁蹲过监狱。对这样的人我们总得提防着点才是。” 说到这,警察停了一下。莫理森想也许现在他要讲到那件事了。可是自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两眼直瞪瞪地望着那警察,嘴唇微微发颤。 “您没有给他这个钱包,先生?也许您是偶然掉到地上的吧?”莫理森再也受不住了。他一点也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警察接着说:“问题还不仅仅是他曾经蹲过监狱,这个马宁真是不可思议。我想也许您能帮助我们一下,他似乎是要自杀,是吗?” “是……的,我想是这样。”莫理森十分费力地咕哝着,那已经几乎不是他自己的声音了。 “今天早晨我们赶到现场时,桌子上有一瓶威士忌,差不多已经喝光了。也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当莫理森听到这里时,他差不多紧张得要死了。警察想要说“会”怎样?他们怎么弄清的事情真相? “嗨!我们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喝醉了,还是发疯了。我们也弄不明白。他怎么会把自己的头伸进煤气灶里,而竟然忘记了因为付不起煤气费,他的煤气供应早在两星期之前就已经卡断了。他好像根本不记得昨晚的事,也许都是那瓶威士忌的缘故?” 罗伯特·莫理森已经倒在地板上了。 最后的安眠 <span class="center">〔美国〕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在玛莎七十四岁生日的前一天,她收到了这个柜子。搬运工人在楼下走廊拆箱,费尽力气一阶一阶地往宽敞、弯曲的楼梯上抬。当他们抬柜子经过卧室门时,刮到了门柄,玛莎看到了,心中突然有一种颤动的感觉。 “把它靠到墙那边去。”她指挥着说,然后心不在焉地支开工人,独自打量这个柜子。很快她有了种神秘感和熟悉感。 当玛莎还是小孩的时候,她经常去看她姑妈。姑妈年龄不大就过世了。每次家庭聚会晚辈们都会谈论些关于姑妈的往事,姑妈三岁时被吉普赛人绑架;姑妈的恋人曾为她自杀;林中的一些野鸟常飞到她家里要面包屑吃。 玛莎清楚地记得她们见最后一面的那个早晨。姑妈怪怪地说:“玛莎,我会把那个有很多抽屉的柜子送给你。其他孩子经常好奇地打开抽屉来看,只有你尊重别人的东西,尊重别人的秘密,那个柜子将来是你的。” 玛莎打量了一下柜子,陷入了沉思。自从看见这个柜子迄今大约有三十年了。它大约有一尺厚、四尺宽、五尺高。柜顶形状像是一幢欧式的古老房子,呈三面扇形,中间最高。整个柜子是污污的黑色,从龟裂的漆里可以看见金色的薄薄的花纹。柜子有二十四排抽屉,每排又有十五个,左下方是五个平齐的抽屉,每个大小相同。右边有一个小门,上面刻有“闰年”字样。实际上,这个柜子做工粗糙,每个抽屉都用老式的木柄作把手。它正和玛莎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每个抽屉代表一年中的一天,那个小门是闰年的二月二十九用的。 记得姑妈在世时,总是和这柜子打交道,当她打开一个抽屉取出里面的一张纸条时,总会庄重严肃地宣布:“看看我今天的运气怎么样。” 想到这里,玛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她知道每个抽屉都有一定次序,但是她不知道是该从元旦还是该从生日开始看抽屉里面的纸条。她曾记得那淡蓝色的纸条上面有细细的娟秀的字,但她从没有读过内容。 “玛莎小姐,你的晚报来了。”苏珊娜说。苏珊娜是个半工半读的大学生,她和玛莎一起住,上午扶她坐进轮椅,晚上扶她上床休息。自从那次意外事故,近二十五年来,她雇佣过不少女孩。有些完全是交易,有的则感情不错,毕业后远走他处,多年来还一直给她写信。 “这个柜子看上去的确古怪。”苏珊娜无心他说道。 “它十分古老而且完全是手工做的。”玛莎回答说,语气中有点不高兴。 “哦,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它不好,”苏珊娜忙解释说,“我的意思是说,这么小的抽屉你能装什么东西呢?我想连一副扑克也装不下,这是一种珠宝箱还是什么?” “你不该打听这么多,”玛莎语气尖刻,她听到自己的声音里有姑妈的口气,“你应该尊重别人的东西。” “对不起,”苏珊娜委屈地说,“我以为抽屉是空的。” “没什么,可能没什么东西。”玛莎的语气缓和了许多。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发抖,黑暗的房间似乎充斥着一种浓浓的神秘色彩,像是雾从纱窗里筛落进来。从走廊里透过来的灯光抚在那黑黑的柜子上,若隐若现。 “胡扯,玛莎,”她暗骂自己,“你是个实际的不善幻想的女人。” 她在和一位年纪大却有地位的男人结婚前,是位私立学校的教师,教数学的。她对自己聪明的大脑、敏捷的思路颇以为傲,怎么会迷信一件家具呢?她为刚才的想法羞愧,视它为愚蠢的迷信,姑妈生前把命运依附于它,是一种轻微性痴呆症。 “真的,玛莎,”第二天早上,她像往常一样提高嗓门哄自己,“经过这么多年后,可能柜子里什么也没有。”虽然如此,但当苏珊娜把她安顿进轮椅里离开后,她便慢慢地、不自觉地把自己推到柜子前,用手上上下下抚摸那柜子,她逐个抽屉地摸,一连摸了几排,然后猛吸一口气喃喃地说:“让我看看里面有些什么。” 她伸手过去,拉出第一个抽屉,放在大腿上,有些意外地发现,里面确实装有一张小纸条。 她伸手过去,小心翼翼地打开皱折的字条。那是一张蓝色的纸,褪了色,而且纸质有点脆,墨水已褪成铁锈色,看来有些像干了的血色。娟秀的字,写道:从过去来的一则消息。没有标点,没有什么,就那么几个字。 看了几分钟后,玛莎重新叠好纸条轻轻地放回抽屉里。当她放回纸条时,她自言自语地说:“现在你看,玛莎,从过去来的一则消息,这柜子所含的就是那意思。” 那天下午,苏珊娜带来一封信,大大的厚厚的白信封,发信地址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封口的日期是二十五年前,收信人是“交给我的侄女玛莎,在她七十四岁生日那天”。信的内容是: 我写这信的时候,与你读这信的时候,会有相当一段时间,而你读信时,我已不在人世。我知道人们背后会笑我,说我举止刁钻古怪;但是我能知道过去与未来,最近我立下遗嘱,把那个有很多抽屉的柜子送给你,在你七十四岁生日的前一天。 玛莎觉得身上一冷,那么这是“过去来的消息”,而不是柜子本身,是一则来自姑妈的消息。 随后几天,玛莎视柜子为邪恶的东西,拒绝接近它。第四天,她再也忍不住了,她跳过两个抽屉,打开第四个,“一个美丽的孩子,浅黄色的头发”。 这句话她想了很久,她想不出她认识的小孩中有哪一个是浅黄色的头发。这些天她很少看到小孩了。午饭后,她睡了一觉直到苏珊娜把她喊醒。 “玛莎小姐?”她轻轻地说:“以前你常告诉我,如果有小孩想吃甜点心的话,带他们来见你。” 玛莎抬眼看见,一个可爱的小姑娘,长长的浅黄色的头发上戴着一顶小红帽。她惊异地想到纸条上的话:一个美丽的孩子,浅黄色的头发。小姑娘走后,她告诉自己,这纯粹是巧合,然而心中还是觉得不安。 每天玛莎都试图不去理会那黑黑的柜子,但是每天都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吸引着去打开一个抽屉。有一天,抽屉里的条子是“一位老朋友的祝福”。果然这一天她收到许多年前一位要好同事的来信。又一天抽屉的纸条是“一位年轻的客人”。结果下午有一位过去曾照顾过她的女孩带着六个月大的女儿一块来看她。 心中虽然还有些不情愿,但是玛莎开始相信柜子里的东西了。 夏去秋来,每张字条都像是拼图游戏中的一块图片,预言她的生活。柜子似乎逐渐变大而且越变越黑。虽然她一再告诉自己这个柜子不可能重述其过去预言她的未来。 有一天她打开一个有白瓷手把的抽屉,条子上写道:一桩欺骗和犯罪的回忆。她皱着眉读完,当她把纸条放回去时,里面有轻微的响声。她把抽屉再拉出来,仔细看里面,有一枚戒指,镶有一颗小小的蓝宝石。 她把戒指拿了出来试戴了一下,太小。她拿着戒指翻来覆去地看,然后暗吃一惊,认出了它。她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并把那戒指放了回去。心中记起自己曾向姑妈坚决地否认,说自己没有拿她的戒指,实际上,她把戒指藏在衣柜的鞋盒子里。 玛莎迅速地关上抽屉,转动轮椅背对着柜子,浑身发抖,自言自语地说:“我不懂。”说着又转回去面对柜子说:“我不懂,她怎么知道的。” 几天以后,有一张字条这样写道:一次谎言,铸成终身大错。 玛莎苦思冥想,想找到那可怕的谎言,但是始终没想起来,这时苏珊娜送来了午饭。 “嘿,”苏珊娜说时,眼睛向外瞧,“对面人家在挂国旗,今天是什么日子?” 玛莎猛地记了起来,今天是十一月十一,是休战日。许多年前姑妈的男友来邀她去镇上游行,此时玛莎正好在姑妈家玩,在门口碰到姑妈的男友,不知是心血来潮还是什么,就骗他说:“我的卡伦姑妈不在家,她和一位很帅的叔叔出去游行去了。” 第二天,姑妈的那位男友被发现死在树林里,是落马摔死的。 玛莎撒谎并无恶意只是想开个玩笑而已。当姑妈的那位男友的尸体被发现时,玛莎有点惊慌失措,但当没有人提起这件事时,她慢慢地就把这事给忘了。但是姑妈知道,姑妈早就知道了。 元月十四日的条子这样写道:一件只是方便的婚姻。玛莎知道这天是她的结婚纪念日,虽然二十五年前丈夫出意外之后她就守寡至今。她沉思着,那婚姻的确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不过是一件很方便的婚姻,后来她知道丈夫有了外遇。 在二月十四日这天玛莎拉开有心型手把的抽屉,字条上写道:一份纯怨恨的礼物。不错,她记起来了,但是他是罪有应得。 她记得在丈夫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块有绣字而且是香气扑鼻的手帕,手帕上还有地址。她小心地洗好手帕,烫好,用一只心型、漂亮的盒子装了起来,里面还附有一把小型手枪,并且枪里装有子弹。 然后按地址寄了出去并夹了一张卡片,卡片上模仿丈夫的笔迹写道:一切完了,我们被发现了。 以后的几个星期里,每当晚饭后他们默默地相对坐着的时候,她总是以欣赏的眼光看她的丈夫。他停止加班,然后夜复一夜地看一本书,脸总是板板的没有表情像戴着面具一样,而玛莎则一针一针地绣花边。 三月里一个令人难受的晴天,条子上写道:一杯咖啡。看到这个条子,玛莎呼吸加快了,记得在她告诉丈夫有关二月十四日礼物的事后,她丈夫冷酷地宣布他要和她终止婚姻关系。她说这件事起初的目的是想警告他一下,不想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你说的不是真的。”玛莎抗议。 “是真的,我会收拾几件东西搬到旅馆去住,”他说,“明天就去。”第二天玛莎偷偷地溜进厨房,在厨师为她丈夫准备的保温瓶里放进许多安眠药。他的汽车在离家六里处出了事,玛莎接到消息时人还在楼上,因此没有人怀疑她。她原先是希望警察来抓她,但是相反,没有抓她,她自己从楼上跌下来的。 在医院里住了几个月后,她出院了,但半身不遂,宽敞的房子,只有她一个人。她的经济条件不错,够她留下厨师和雇佣一位女大学生来照顾她。她看了许多书,单独玩一些游戏,并且继续做针线。 然而自从那个诡秘的柜子送来以后,她的整个心思都被它占据了。理论上她知道命运是不可能预先告知的。她常对着柜子说:“这纯粹是巧合。”然而,每天早晨醒来她总决心不打开抽屉,但最终无法抗拒那股神奇的力量。 一个三月的寒冷天她打开纸条读:“算账的日子。”玛莎坐在那儿凝视着一排排的抽屉,心烦意乱。只有几个抽屉没有打开。这时苏珊娜打断了她的思绪,“玛莎小姐,有你的信。” 又是一封律师事务所的信。她疲惫地打开,发现里面又有一封封了口的信。里面是这样说的: 现在你总该知道,我早就知道许多事情。有些事我早就该说,但是想到你是个孩子,我就说不出口。 虽然如此,但现在我觉得应该伸张正义,我必须通知警察局。因此我写了一封信存在律师事务所,那封信将在你七十五岁生日那天投递,寄给警察局。我希望这一年当做你一生的回顾,愿上帝能原谅你的灵魂。 附注:万一她死亡的话,此封信烧毁。 玛莎吓呆了,往事一幕一幕在脑海中放映,恐怖的记忆不停地刺激着她那脆弱的神经。玛莎寝食难安。她觉得整个脑子都乱哄哄的,卡伦的信里会写些什么?警察会相信卡伦的话吗?警方会起诉这么大年纪的人吗?她考虑着该如何处置那个讨厌的柜子,可以卖掉,可以烧毁。真希望哪天早晨睁开眼睛,它不在那儿。她在黑暗中对柜子说:“真希望你会消失。” 第二天早上,苏珊娜在帮玛莎穿衣服时对她说:“玛莎小姐,你今天的气色不好,你好像一夜没睡。” “我很好。”玛莎说着,挺着胸看苏珊娜整理床铺,擦书架上的灰尘。苏珊娜走后,玛莎面对柜子,现在只剩下两个抽屉没有打开。“我决不会打开其中任何一个。”她发誓说。 九点过去,她把早报读了一遍又一遍。十点钟她读完书,到了十一点她投降了,她走上前打开倒数第二个抽屉,条子上写道:准备的日子。 玛莎皱了一下眉,然后苏珊娜过来帮她洗头。当苏珊娜换床单时她修自己的指甲,虽然指甲并不长,然后她还要苏珊娜换掉轮椅上的坐垫。 那天晚上,当她躺在床上时,她心中想还有什么要准备呢?她聆听着老爷钟的滴答声,它敲了十下,十一下,然后是十一点十五分。到了十一点半时,她按了按床边的铃,苏珊娜匆忙跑了进来。 “怎么了?”她担心地问。 “我要穿衣服坐进椅子里,”玛莎说,语气很坚决。“我要穿蓝色的礼服。” 苏珊娜帮她穿上,扶她坐进椅子里,然后俯身在玛莎面前,关切地问:“玛莎小姐,你没有事吧?我意思是你似乎很烦躁,半夜这样起来打扮,有些……你一切都好吧!”“我很好,苏珊娜。”玛莎说,“你回房休息吧。” “好,不过,把你这样留下我有点不放心。”她没有信心地把话停住,然后俯身在玛莎的脸颊上吻了一下。苏珊娜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吻过玛莎。 玛莎哀抚着苏珊娜吻她的地方,聆听苏珊娜在走廊走路的声音和熄灯声音。然后缓缓地把轮椅推到柜子前。当她把手伸向最后一个抽屉时,老爷钟发出了沉闷的响声午夜十二点。 她对着柜子说:“我来了。” 她打开抽屉,里面放的不只是纸条,还有一小包东西,那是一条美丽的绣有字的手帕,里面裹有一把女人用的小手枪。她打开手帕,那是她好久以前见过的手帕。啊!以前她怎么没有注意到那上面的字正是卡伦,以前她怎么没有看到呢? 她想到当年自己写的卡片,但她没有看到。这个神秘的柜子对任何人都没有意义。原来那个辈分比自己高,年纪却差不多大的卡伦姑妈,竟是当年丈夫的情妇。 她取出纸条抓在手中,“我想她有最后的话要说。”她冷静地说,并且读最后的条子。 打开条子,轻轻拿在左手上,右手把手枪放在乳房下扣动扳机,字条飞落到地上。 放在第三百六十五个抽屉里的条子说:最后的安眠。 隐身人 <span class="center">〔英国〕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寒冷的夜晚,天青云淡。坎登镇上两条街道的一角,一家糖果点心店亮着灯光。说得更准确点,是燃起一片焰火,烫金多彩的糖纸裹着各色糖果点心,在灯光下闪烁着无数发亮的小镜片。这些色彩缤纷的橱窗是街上一群孩子布置的。对年龄在10岁或12岁的小孩来说,这家店铺有莫大的吸引力,甚至某些成年人也倾心光顾。一位大约24岁年纪的年轻人目不转睛地盯着橱窗看。在他看来,这家糖果点心店是令人目眩的奇迹,不过,吸引他的不是巧克力,尽管他也喜欢吃巧克力。 青年身材魁梧,体魄强健,长一头红褐色头发,脸孔表情坚毅而又有点冷漠无情。他腋下夹着一个装了不少画的纸夹,这些画他以合适的价格预售给出版商。尽管他作过报告反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然而,他那当过海军上将的叔父,依然以同情社会主义为由剥夺了他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位年轻人叫约翰·特利布尔·恩古思。 他走进糖果点心店,朝咖啡室走去,一边轻轻把帽子往上提了提,一边和年轻女堂倌打了个招呼。堂倌身穿黑衣裙,面庞黝黑,身材苗条,动作麻利。这位姑娘双颊绯红,眼睛炯炯有光,她等客人坐好,便走近他请他点食品。 “请您给半便士白面包和一杯不加糖咖啡,”他说。没有等到姑娘走开,他又补充一句,“此外,我向您求婚。” 黑脸蛋美人向他投来傲慢的一瞥,说道:“我可不喜欢这样的玩笑!” 红褐发青年以少有的郑重其事的神情看了看她:“我向您起誓,这不是在开玩笑,”他说,“这是毫无疑问的,就像半便士白面包一样毫无疑问。这也决不会比面包更便宜,为此得付出代价……” 黑脸蛋美女一双深色眼睛久久注视着他,想尽量听明白他的话。后来,她脸上终于掠过一丝微笑,坐到椅子上。 “您不觉得,”恩古思无拘无束地说,“吃这些只值半便士的面包是一件缺乏情调的事吗?这些面包很快就会涨到一便士,等我们俩一结婚,我就丢掉这毫无情调的劳什子。” 姑娘立起身走向窗边。看得出来,她在沉思,不过,她对这位青年并无恶感。可是,当她终于转过身来时,她十分惊讶地发现,恩古思把橱窗里的东西全都搬到桌上来了,而且重新排列一遍。现在,桌上有堆成三角形包装精美的糖果,有几块夹肉面包,两瓶波尔图葡萄酒和核列斯酒。他把这些东西摆好后,又把橱窗里最主要的摆设——一块雪白奶油大蛋糕端到桌中央。 “您这是在干什么?”她问。 “干该干的事,亲爱的拉乌拉……”他开始说。 “啊,上帝,请等一下!”她大声说,“请您不要用这种口吻和我说话。我问您,这是在干嘛?” “这是在举办隆重的晚宴,霍恩小姐。” “这又是什么?”她问,指了指雪白的堆成山的点心。 “这是婚礼蛋糕,恩古思太太。” 姑娘走到桌边。端起蛋糕,把它放回橱窗。然后她返回桌旁。胳膊肘撑在桌子上,用不无赞赏然而又十分遗憾的神情凝视着面前的年轻人。 “您甚至不给我考虑一下的时间,”她说。 “我并不傻,”他回答,“对宗教我有自己的看法。”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虽然脸带微笑,但她表情越来越严肃了,“恩古思先生,”她平静地说,“在您再一次犯傻之前,我应该简短地跟您谈一下我自己。” “我很荣幸。”恩古思认真地回答,“不过既然这样,那就顺便也谈谈我吧。” “别打岔,您听着。”她说,“我没有什么难为情,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不过,要是您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您会改变态度的。这件事虽不令人揪心,但却像噩梦一般伴随着我。” “果真如此,”他认真地回答,“那么该把蛋糕搬回来。” “您先听着,”拉乌拉坚持说,“先从头说起,我父亲在拉得贝利开了一家宾馆,宾馆名字叫金鱼,我在酒吧工作,站柜台。” “我就猜到了,”他插嘴说,“怪不得您这糖果点心店里有一种虔诚的基督教的气氛。”(鱼是早期基督教笃信的神圣标记。)“拉得贝利是一个死气沉沉、长满荒草的东方偏僻小郡。来往金鱼宾馆的大多是外地的商品推销员,要不就是您想都想不到的一些讨厌的旅客。我说的是一些卑鄙小人,只要他们手头有几个钱,就待在酒吧什么正事也不干,要不就是玩蝈蝈。同时,他们一个个穿得很寒酸,装穷,当然,最穷的穷汉也比他们更值得尊敬。不过,即使这些年轻的二流子也难得光顾我们宾馆,然而有两个来得比别人勤的旅客,却在各方面都比他们这些人更差劲。他们俩都有钱,但让我恼怒的是他们那副永远百无聊赖的样子和庸俗的穿着方式。不过,我还是可怜他们,因为我不知怎么会觉得,他们之所以光顾谁也不大来的酒吧,是因为他们每人都有生理缺陷,连乡巴佬都要取笑他们。这些其实算不上是缺陷,而更像是特点。其中的一人个子矮小得出奇,几乎是个侏儒,无论如何也高不过那个马夫。可他和马夫并没有共同之处,他有一个满头黑发的圆脑袋,修剪得整齐的大胡子,有一双发亮的鸟一般敏锐的眼睛,走路时口袋里的钱叮当响,戴一条笨重的金表链,平时尽量穿得像一名真正的绅士。不过,你也不能把这个百无聊赖的人称作笨蛋,因为在玩各种无聊游戏方面,他是少有的行家。一会儿他给你表演魔术,一会儿他又会一根接一根点燃十五根火柴做成一个小焰火表演,要不就是把香蕉雕成一个个跳舞的小人。他的名字叫伊齐朵尔·斯马伊士。就是在刚才,我还看见他那副小个子黑皮肤的丑样子,他来到柜台边,用五支雪茄烟做成一个会跳的袋鼠。 “第二个人不爱说话,穿着也更简单,但不知为什么,比起那个可怜的小人儿斯马伊士来,他更让我担惊受怕。他身材高大,又干又瘦,长一副鹰钩鼻子。尽管他样子有点像幽灵,但我认为他并不丑,只不过他眼睛斜视得很厉害,像他这样的人我真没见过。他常常一边看着什么,一边六神无主的样子,到底他朝哪里张望,你根本无法弄清楚。似乎生理上的丑陋更使他的处境可怜和难堪。和那个随时表演一番游戏的斯马伊士不一样,詹姆士·威尔金(大家都这么叫这位斜眼男子)只不过在我们酒吧呷几口闷酒,然后便独自一人在沉闷的四周踱来踱去。我想斯马伊士也同样为自己身材矮小而苦恼,别看他装出一副很能干的样子。有一次,他们两人让我大吃一惊,也使我十分伤心,因为差不多在同一天,他俩都向我求婚。 “现在我才明白,当时我很蠢。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两个长相难看的人是我的朋友,我当时生怕他们意识到我的拒绝求婚是因为他俩太丑。为了转移视线,我对他们说,我只能嫁一个凭自己本事达到相当地位的人。我说,这就是我的见解,我不会靠别人得到的遗产过日子。我抱着自己最美好的愿望说了这番话,同天后不幸的事情便开始了。最初,我听说他们出发去外地寻找幸福,就像某个荒唐的童话故事一般。 “从那以后,我没有见到他们。我只收到斯马伊士写来的两封信,这些信也挺有意思的。” “有关另一个人,您没有听到什么消息吗?”恩古思问。 “没有,他一封信也没写给我。”姑娘回答时略带迟疑的样子,“在第一封信里,斯马伊士只是告诉我,他和威尔金一道步行去伦敦,但是威尔金很能走路,矮个子斯马伊士怎么也跟不上他,只好在路边小坐休息一下。碰巧,一个到处演出的马戏团收留了他,这也许因为他几乎是个侏儒,也许因为他灵活。过不了多久,他就受到器重,水族馆戏团接受了他,要他表演魔术。这就是第一封信的内容。第二封信是上个星期收到的,内容更令人感到意外。” 恩古思喝完咖啡,温和而耐心地看了看姑娘。她接着往下讲,脸上带着一丝苦笑。 “您一定看到了篱笆墙上那个十分惹眼的广告吧?广告上写着‘斯马伊士公司的哑巴仆人’。要是您没看到,那么,您一定是唯—一个没见到这个广告的人。这些事我搞不太清楚,大概这也算把他当一台活泼好动的机器吧。您听听:‘请按一下按钮,就会给您送来一位不爱喝酒的管家’,‘请扭动操纵杆,在您面前就会出现品行端正的伺者’。您也许见到了广告。不管这个机器怎么样,可这是一个摇钱树呵!这全是那个我在拉得贝利认识的动作灵活的小个子摇来的钱。我自然高兴,因为这个可怜虫走运了。但同时我又十分不安,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他会到这里来对我说,他已经凭本事达到相当地位了,这将是无法否认的大实话。” “那么第二个人呢?”恩古思平静地紧追着问。 拉乌拉·霍恩倏地站起身。 “我的朋友,”她说:“您好像是真正的巫师,能够猜到我内心深处的想法。有什么办法呢,您是对的。我没有收到第二个人的片纸只字,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我一点也不知道。我怕的正是他。他的影子一直没有离开我,他令我不安。我觉得他就在身边。我似乎听得见他在说话,虽然这些全不是事实。” “好了,亲爱的。”恩古思快活地说,“就算他是魔鬼,只要您谈起了他,他也会无言对答。只有一个人独自待着,魔鬼才会威吓人。您到底什么时候仿佛见到了这位斜眼朋友,听到他说话的?” “我听得见詹姆士·威尔金的笑声,就像现在听您说话一样清楚。”姑娘平静地回答,“那正是他的声音,因为当时旁边并没有别人。我站在糖果店门口,我一下子可以看见两条街的情况。我已经记不起他的笑声了,但是,他的笑声和他的斜眼一样,也是与众不同的。我忘了他差不多有一年了,我向所有神灵保证,只不过过了一会儿,我便收到他情敌寄来的第一封信。” “您是否听见这个幽灵一般的东西说些什么?”恩古思好奇地问。 拉乌拉浑身一震,接着安定下来,平静地说:“听见了。伊齐朵尔·斯马伊士给我写来第二封信,说他事业有成。我刚读完这封信,耳边就听见威尔金的声音:‘反正您不会落到他手里。’这话听起来这么清晰,好像他就在身旁,在房间里。真可怕!我怕是精神失常了!” “要是您真的精神失常,”年轻人说,“那么您就是怎么也不会承认了。但话又说回来,这个看不见的人是有点古怪。俗话说,人多智广。如果您答应我这个忠实而又讲实际的人从橱窗取回结婚蛋糕……” 没等他说完,街上便传来金属的轧轧声,一辆微型小汽车以极快速度向糖果点心店开来,到了门边,传来汽车的急刹声。车里出来一个戴着闪光高筒帽的小个子男人,他站在门槛边,心急火燎地左右脚不断交换着。 恩古思直到这时还不想破坏自己的兴致,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然而,他此时还是克制不了自己激动的心情,站起身,向门口的不速之客走去。只消看一眼就可以证明自己没猜错:讲究的穿着,矮小的身材,往外翘的难看的胡子,聪明灵活的眼睛,一双保养得很好、激动得发抖的手。不错,跟前这位正是刚才姑娘还提到的那个伊齐朵尔·斯马伊士。这会儿,他靠了一个不爱喝酒的管家和品行端正的伺者发了大财。一会儿的工夫,双方都凭直觉感到了莫大的醋意,他们彼此对视了片刻,但是目光中双方都表现出一种冷淡的宽容。 斯马伊士先生只字未提心中的敌意,相反,他兴致颇高地问道:“霍思小姐看到了橱窗里贴的东西吗?” “橱窗里?”恩古思不解地重问了一遍。 “回头我再跟您说,这会儿我没空。”小个子富翁不客气地冲他说了句,“这里发生了一件麻烦事,得理出个头绪来。” 他用文明棍指了指刚才被恩古思先生搬空的橱窗,恩古思十分惊讶地看到,临街的橱窗玻璃上贴了一条长长的字条,他从橱窗里拿东西准备庆祝时,还没有字条的。他跟在迈着坚定自信步伐的斯马伊士后面来到街上,便发现橱窗玻璃上非常整齐地贴着一张印花纸,大约有一码半长,笔触奔放地写着一行字:“如果您嫁给斯马伊士,他就活不成。” “拉乌拉,”恩古思说,把头朝向糖果点心店一边。“您尽管放心,您神智十分清醒。” “一下子就可以看出这是那个坏蛋威尔金干的好事。”斯马伊士嘟囔着说,“我已经好几年没见到他了,但是他一直想尽办法纠缠我。最近两个星期,他五次来到我住宅,丢下一封封信威胁我。我弄不清楚,除了威尔金本人,谁还会把信带到这里来。门房发誓说,他没看见一个可疑的人。瞧,现在这家伙把祭文一样的东西贴到了橱窗里,可是您却坐在糖果店里什么也没看见……” “正是这样。”恩古思插话说,“我们坐在店里静静地喝着茶。先生,我钦佩您思维敏捷,很快就抓住了实质问题。别的事我们尽可以回头再谈。这个家伙不可能跑远,我最后一次往橱窗那儿看是一刻钟以前的事,我敢担保,当时什么纸也没有。不过,我们追不到他,因为我们不知道他溜到哪儿去了。斯马伊士先生,请您听我的劝,把这桩事立刻委托一个能干的侦探,最好是私人侦探去办。我就认识一个聪明能干的人,坐您的车去他的事务所只要5分钟就可到。他姓弗拉姆博,虽然他年青时生活不安定,可现在他十分诚实而且脑子特别好使。他住在赫姆士特的拉克瑙·孟申斯街。” “巧极了,”小个子眉毛一扬高兴地说,“我就住在那附近,在拐角的地方吉马来·孟申斯街上。您不会拒绝和我一道去吧?我回家去取威尔金写的那些信,您呢就去请您的侦探朋友。” “您这样想太好了。”恩古思彬彬有礼地说,“咱们动身吧,越快越好。” 他们为对方的胸襟宽阔而感动,彼此礼貌地互相敬礼,然后飞快地坐进了小汽车。斯马伊士刚加大油门开了不一会儿,恩古思便看到“斯马伊士的哑巴仆人”的大幅横标,上面画了一个无头大铁洋娃娃,手上提着口锅,下面是一行字:“永远不会唠叨的女厨娘。” “我自己在家里也用它,”黑胡子的小个子笑了笑,“一半是为了做广告,一半也是为自己方便。请相信我,我的活泼好动的洋娃娃会把壁炉点燃,会递酒或者火车时刻表,比任何活的仆人手脚麻利得多。只不过别弄错按钮。当然,我得承认,这机器仆人也有缺点。” “您说什么?”恩古思说,“它们不是什么都能做吗?” “不是的,”斯马伊士平静地说,“它们不能告诉我,是谁把这些信塞到我住宅来的。” 和金属仆人一样,这部同小个子相称的又小又快的汽车也是他本人发明的。他们坐在这部袖珍车上,在路又陡两旁白房子又多的街上疾驰。临近夜晚的街上还能看清周围事物。他们转了很多弯,愈发觉到这部车小巧快速,十分可爱。过了一阵,弯路愈来愈陡,令人目眩,他们简直是盘旋着往上攀登。汽车开到伦敦的高峻处,这里街道的陡峭丝毫不逊爱丁堡,建筑的华丽也可与它相媲美。阶梯式的房子一间接一间,他们要去的那栋华厦坐落在其他建筑物的上方,有如晚霞掩映之中的埃及金字塔。当他们拐弯驶进半月形弯曲的吉马来·孟申斯街时,眼前景色为之一变,仿佛在他俩面前敞开一扇大窗户:一幢多层的大厦矗立在伦敦高阜,山下一排排绿色屋顶像海浪起伏依次展开。大厦对面,在铺砾石的半月形路的那一边有一片灌木丛,下方有一片水域在发亮,可能是人工挖掘的水渠,用作大厦四周的防御壕沟。他们沿着弧形道路疾驰,汽车从街角卖栗子的商贩前驶过。在弧形道路的另一头,恩古思依稀辨认出有一位穿蓝制服的警察在来回行走。此外,四周了无人迹。恩古思不知怎么地仿佛觉得这些路人正好体现了充满诗情画意的安详的伦敦景色,他感到这些人是某部小说的主人公。 小个子斯马伊士驾车开近家门,很快跳下车,第一件事就是问衣服上绣金银饰边的大个子门房和穿西服背心的矮个子管院人,是否有人来找过他。门房和管院人告诉他,自他上次仔细查问过之后再也没有人来过。于是,他和多少有点受窘的恩古思一起,快步乘电梯登上顶楼。 “请进来待一会儿,”斯马伊士喘着粗气说,“我把威尔金写来的信给您看看。然后您再转过拐角去找您朋友。”说完,他按了按墙上的秘密按钮,门便自动开了。 门后是又长又宽的前厅,厅里只有一些机器木偶,远看像人,它们分站两旁,如同裁缝铺里的服装木头模特。和木头模特一样,它们也没有脑袋,肩膀很宽,乳房丰满。它们没有手,但都有两个大钩,钩住托盘,为了区分它们,便将它们分别涂上灰黄色、大红色或黑色。别的就和一般的自动装置没有区别了,不值得细看。在两排木头模特之间有比世界上任何机械更有趣的东西,这就是地上放了一张白纸,上面用红墨水潦草地写了几个字。聪明的斯马伊士一进门就看见这张纸,把它送给恩古思。纸上的红墨水还未干,写着这么几个字:“如果您今天和她幽会的话,我就要杀了您。” 一时间大家都没吭声。后来,伊齐朵尔·斯马伊士轻声问道:“您想来点威士忌吗?这会儿我真想喝点。” “谢谢。不过我宁愿让弗拉姆博快点到这儿来,”恩古思心情不快地回答,“我觉得,现在事态严重,我这就去找他。” “您说得对。”斯马伊士赞赏地说,“请把他带到这里来。” 关门的时候,恩古思看到斯马伊士接了一下按钮。一个机械人动了起来,顺着地板上的槽沟慢慢移动脚步,手中托盘里装了一个长颈玻璃瓶和一个虹吸瓶。恩古思想到他把小个子一人留在这些木偶之中,心里有点不自在。 在离斯马伊士住所下六级阶梯处,管院人正忙着用桶装水。恩古思收住脚,给了他不少小费,让他保证在恩古思和侦探未到之前不要离开屋子,并随时注意任何一个上楼梯的陌生人。然后,他快步跑下楼梯,吩咐守门人守好大门。看门人告诉他,这里没有店门,因此事情好办。不仅如此,他还找到一名警察,让他注意大门边的动静。最后,他又耽搁了一阵,花一便士买了一些栗子,并问小摊主他要在这里待多久。穿高领大衣的这位尊贵的商贩告诉他说很快就要走了,因为眼看要下雪。天气确实越来越冷,天也更暗了,恩古思费了不少口舌终于劝说他同意再待在原地一段时间。 “请您在炒栗子的火炉边取暖,”他说,“您可以把没有卖完的栗子吃光,钱由我来付。请收下这个金镑,等我回来,然后告诉我,是不是有人进了那栋有门房看守的房子,不管男女老幼,只要有人就告诉我。”说完他拔腿飞跑,一边朝那栋碉堡式的房子扫了一眼。 “这下好了,他住宅四周都布置了人,”他想:“不可能四个人都会是威尔金先生的同谋。” 拉克瑙·孟申斯街在山脚。弗拉姆博的私人事务所设在一楼。就摆设的豪华而言,事务所和斯马伊士那并不舒服的住宅形成鲜明的对比。恩古思在事务所后面的接待室里找到弗拉姆博。接待室布置得很豪华,家具是流行的洛克式,室内有军刀、火绳枪、各种东方瑰宝、意大利酒、原始时代的陶罐、毛茸茸的波斯猫,还有一位其貌不扬、满身尘土的基督教神父。此时此地的神父看起来有点滑稽。 “这是我朋友布朗神父。”弗拉姆博说,“我早就想介绍你们认识了。今天天气挺好,不过对我这个南方人来说,略嫌冷了点。” “是呀,近几天天空将会万里无云。”恩古思赞同说,一边坐到饰有浅紫色条纹的土耳其沙发上。 “不,”神父小声反驳说,“这会儿已经下起雪来了。” 正如卖栗小贩所预言,窗外已纷纷扬扬飘起了雪花。 “好了,”恩古思心事重重地说,“很抱歉,我来是有事,而且是一桩很糟糕的事。是这样的,弗拉姆博,离您这儿不远住着一位先生,他非常需要您的帮助。有一个任何肉眼都看不见的隐身人,这个坏蛋无时无刻不在监视他,不断恐吓他。” 于是,恩古思详详细细地把斯马伊士和威尔金的事讲给他们听,他开始从拉乌拉的担心说起,最后说到在无人的两条大街上见到的发笑的幽灵和空房间里奇怪的声音。他越往下讲,弗拉姆博便听得越认真,神父却若无其事地坐在一旁,似乎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当恩古思说到橱窗里贴了一张古怪字条时,弗拉姆博站起身,他那宽阔的肩膀使房间也显得窄小了。 “我觉得,”他说,“最好在路上您再把发生的怪事说完。事不宜迟,我们得快。” “好极了。”恩古思说,也站了起来,“眼下他还相对安全,他的屋子唯一的进口有四个人在注视。” 他们一道来到街上,神父像一只驯顺的小狗在他们身后碎步紧跟。他只是兴致勃勃地说了句:“雪下得真大。” 恩古思走在玉琢银妆的陡峭大街上,讲完了刚发生的怪事。当他们走近弯弯的半月形街道时,他已经问过几个接受委托关注那栋房子的人。卖栗小贩对神灵起誓,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房子,但谁也没见着。警察说得更肯定,他说他和各种各样的骗子打过交道,无论他戴着丝织圆筒帽,还是穿得邋遢破烂。他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并非所有形迹可疑的人都会有一副令人生疑的样子,如果有什么人从他面前经过,他一定看得到。他瞪着眼睛注意看,可是上帝知道,谁也没有来过。三人走近衣服上绣金银边饰的守门人时,他依然微笑站在大门边,他的话说得更清楚:“我有权盘问所有想进这所房子的人,不管他是公爵还是垃圾工。”这位性情宽厚的高个子说,身上的金银饰边闪闪发亮。“我敢起誓,自这位先生离开后,我就无人可问了。” 这时,站在后面的老实巴交的布朗神父拘谨地耷拉着眼睛,鼓起勇气问道:“这么说,下雪以后谁也没有上过这楼梯?我们大家在弗拉姆博家的时候,雪就开始下了。” “先生,谁也没有进出过,你们请放心吧。”守门人非常肯定地回答。 “既然这样,那么,这是从哪儿来的?”神父问,一双没有表情的眼睛瞪着地面。 大家循着他的目光看去,弗拉姆博挥动双手,狠狠地骂了一句,像一名真正的法国人。事情明摆着:在身强力壮的守门人看守的台阶正中央,就在他神气十足叉开的双脚之间,雪地里有一行踩脏的灰色脚印。 “真见鬼!”恩古思脱口而出,“隐身人!”他说完便转身朝楼上走,弗拉姆博跟在他身后也往上走。布朗神父则留在下面的雪地里。他站在那儿,环顾四周,别人对他问题的回答,他已不感兴趣了。 弗拉姆博本想用他的宽肩膀把门撞开,但是,苏格兰人恩古思以他独具的智慧用目光仔细打量门边的墙,他摸到了秘密按钮,门便慢慢开了。 出现在面前的是外厅,两边排着服装木制模特,虽然晚霞照到一角,但模特更暗,一些无头模特不知什么原因被挪开。室内半明半暗,模特身上的红颜色和金黄色已分不太清楚,它们昏暗的身躯更像人了。在模特中间,就是前不久发现写有红字纸条的地方,有一种从小药瓶倒出来的类似红墨水的东西,不过那并不是墨水。 弗拉姆博以法国人特有的敏捷和讲求实际的精神,只说了一声:“谋杀!”接着便冲进住宅,在不到5分钟的时间内,把室内所有角落和贮藏室都仔细看了一遍。但是,他没有找到尸体。住宅里没有伊齐朵尔·斯马伊士,他死活不明。恩古思和弗拉姆博把室内的一切翻了个遍,彼此面面相觑,不住地擦着头上的汗。 “我的朋友,”弗拉姆博说,由于着急改说法语,“杀人犯不光自己是隐身人,他还有本事把被杀死的人也变成隐身人。” 恩古思打量着摆满服装木头模特的半明半暗的前室,这个苏格兰人心底掠过一丝惊恐。有一个大模特脚下是一摊血迹,也许,斯马伊士在死前的一刻还想摆弄他。高高的肩上耸起的铁钩略微在上翘,恩古思突然恐惧地想,这位可怜的斯马伊士是死在他自己设计的钢铁小儿手下。即使是这样,那么它们把他弄到什么地方去了? “它们把他吞了?”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可怕的想法,他想象着无头模特撕扯、磨碎和吞食尸体的情景,顿时头脑膨胀。恩古思费了好大劲才使自己平静下来:“真是的,”他对弗拉姆博说,“我们可怜的朋友烟消云散了,只剩下地上的一摊血迹。这可是超自然的力量干的事。” “不管怎么样,”弗拉姆博说,“自然也好,超自然也好,这会儿我可得下去,找我朋友谈谈。” 他们下了楼梯,从手上提着桶的管院人身边走过。管院人再次向他们发誓说,没有一个生人从他身边溜过。守门人和仍然未走的小贩也再次担保,说他们一直注视着大门。当恩古思在寻找第四位监视人并且没见到他时,便不安地问:“警察上哪儿去了?” “请原谅,”布朗神父说,“这是我的过错。刚才我请他到街上去办点事,我有了某种猜想。” “行了,只不过希望他快点回来。”恩古思急急地说,“楼上不仅打死了人,而且可怜的死者也无影无踪了。” “怎么了?”神父问。 “尊敬的神父,”弗拉姆博沉吟一会说,“我要是说错,就让我下地狱,不过我敢肯定,这件事不归我管,而归您管。朋友也好,仇敌也好,没有一个人进过这所房子,斯马伊士却失踪了,就像被鬼偷走了。如果这里没有超自然的力量参与的话……” 这时,他们的谈话被打断了,穿浅蓝制服的大高个子警察从一旁冒了出来。他快步走近布朗神父:“先生,您说对了,”他压低嗓门说,“斯马伊士先生的尸体刚从路旁水渠里找到。” 恩古思惊恐地抓住自己的头发,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他跑到那里失足落水了?” “我可以起誓,他并没有离开屋子。”警察说,“无论如何他都不是淹死的,而是被人用针刺中心脏死去的。” “您不是说,您站在这里,谁也没有进屋去吗?”弗拉姆博厉声问道。 “我们到水渠那儿去吧。”神父说。 他们来到转弯处,这时神父突然叫起来:“我真笨!我忘了问警察一个重要问题。我很想知道,他们是不是找到了一个浅褐色的袋子?” “什么浅褐色袋子?”恩古思奇怪地问。 “要是袋子是别的颜色,那么一切得从头来过。”布朗神父说,“不过,要是袋子是浅褐色。那么事情就了结了。” “这听起来多么令人高兴。”恩古思低声说,话中明显带着讽刺,“可是我以为事情还刚开头哩。” “您得把一切都给我们讲清楚。”弗拉姆博脸上带着一种小孩般天真好奇的神情问道。 他们三人不由加快脚步沿着长长的弓形街道往下走。布朗神父走在前头,一言不发。 最后,他以几分羞涩的神情说:“我担心我说的一切在你们看来都缺乏诗意。我们总爱从抽象推理出发开始思考问题。在这件事上,我们也只能从推理开始。 “你们也许注意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人们对别人提的问题从不正面回答。他们回答的是他们听来的或打算听到的东西。比方说,一位女士在另一位女士的庄园作客,她会问:‘有谁住在这里吗?’女主人从不会回答说:‘是的,住有一位管家、三位仆人和一位侍女’诸如此类的话,尽管侍女这会儿可能正在房间里忙着干活,管家也可能正站在她的椅子后面。女主人肯定会说:‘没有住别人。’她指的是您希望了解的人。可是,要是在流行病传播期间,医生问她:‘您屋里还住了谁?’她一定不会忘了说还住了管家、女仆和别的什么人。人们往往就是这么交谈的。他们不会回答你的实质问题。这四位诚实的人刚才都肯定说,没有一个人进了屋里,但他们绝不是说,真的没有一个人进去。他们想说的是,你们想打听的人中没有一个人过去。事实上,有一个人进出过屋子,不过他们没有在意。” “那么说来,他真是隐身人了?”恩古思扬了扬眉毛问道。 “不错,在心理上他巧妙地打扮成一个隐身人。”布朗神父说。 过了一阵,他又用同样平静的语调说:“自然,当您对一个人没有进行认真思考的时候,您是从来不会对他生疑的。他期望于您的正是这点。恩古思先生讲的话中有两三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思考。第一点就是,威尔金具有不知疲倦连续步行的本事。其次,就是橱窗玻璃上那个长长的印花纸带。但最主要的还是糖果点心店那位姑娘提到的两件事,那不可能是真实情况。请您别生气。”他看到苏格兰人嗔怪地摇头,便急忙补充说,“她自己倒满以为说的是真实情况。可是,在收到信件前的瞬间,谁也不可能单独一人待在街上。当她开始读刚收到的信的时候,街上也不可能没有别人。肯定有人站在一旁,只不过心理上他扮成一个隐身人罢了。” “为什么非得有人站在一旁?”恩古思问。 “因为这信不可能是信鸽送来的。”布朗神父回答。 “您是不是想说,”弗拉姆博加入了谈话,“威尔金把自己情敌的信带给了姑娘?” “不错,”布朗神父说,“威尔金把自己情敌的信带给了姑娘,他非这么做不可。” “我看,够了!”弗拉姆博生气地说,“这个人是谁?他是什么样子?这些心理上的隐身人穿什么衣服?” “他穿得很漂亮,穿红的和浅蓝色的衣服,绣有金边。”神父既快又准地回答,“他穿这身鲜艳的引人注目的衣服在四个人眼皮底下大摇大摆来到这里,残忍地杀了斯马伊士,然后又扛着他的尸体走到了大街上……” “布朗神父!”恩古思大声叫起来,愣在一旁,“我们俩谁神经不正常了,您还是我?” “没有,您没有精神失常。”布朗神父说,“只不过您的观察力欠佳。比方说,您没有发觉像他这一类的人物。”说完,他快步朝前迈了三步,将一只手搭在树荫下正准备从他们身旁溜走的一个普通邮差的肩上。 “为什么谁也不注意邮差。”他沉思地说,“他们也同别的人一样有七情六欲,而且,他们送邮件的袋子很肥大,很轻易地就可装下一个矮人的尸体。” 邮差没有转过身来,他闪到一旁,不想一头撞在花园的篱笆上。这是个相貌平常、形象枯瘦、留一口浅色胡子的男子,他朝他们转过惊恐的脸,于是,三个人吃惊地看清了他的斜眼。 弗拉姆博回到他那挂有马刀、铺紫红色地毯和养了一只波斯猫的事务所,他还有不少事要处理。约翰·特利布尔·恩古思又到糖果点心店去会那位姑娘,这位无忧无虑的小伙子和她在一起过得挺愉快。布朗神父在星光照耀的陡峭的雪地里和那个杀人犯久久地转悠,他们两人谈些什么,谁也无从知道。 圣玛丽乐博食尸鬼的故事 伦敦的十二月,永远都是一年中最沉闷的一个月。黄色潮湿的大雾弥漫在街上,渗透到石头墙壁的裂缝里。但是有一年十二月,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分享着的贝克街212b号宅子却是异常暖和。在我品尝哈德逊太太准备的早餐时,火炉里已经生好了火。早餐是特地为了驱赶户外的寒气而准备的:英式鸡蛋葱豆饭,和我曾经在印度吃到的那种不一样;烤面包和鸡蛋;黄油麦片;新鲜烤饼;还有装在镀银的壶里的咖啡,那个壶擦得很亮,能从它圆滑的表面看到我脸庞变形的镜像。 福尔摩斯不是一个早起的人,没有和我分享食物,事实上,他在用前天剩下来的烟草准备他早餐前要抽的那管烟斗。他对自己非常满意,立即就点亮了那根气味混杂的烟斗。吸了几口之后,他在沙发上坐下,开始翻阅《泰晤士报》。他一般先是翻到私事广告栏(报刊上登载的寻人、寻物、离婚等启事的栏目),但今天他被其他东西吸引了,我注视着他越来越激动地读着那东西。 “我亲爱的福尔摩斯,”我说道,在一块餐巾上擦了擦手指,“你似乎有些烦躁不安。让我来猜猜原因。” 福尔摩斯把烟斗放到附近的桌子上。然后,他抬起头,敏锐地注视着我。“你说吧,华生。你运用我的探案方法的能力已经吓倒我好几次了。也许,这又是一次。你认为是什么事情让我烦躁不安的?” “明眼人都知道,是你在读的《泰晤士报》。” 报纸在福尔摩斯的手中飒飒作响,报纸上有某种化学药品留下的污迹,报纸经常是这样子的。 “是的,”他说道,“谁都知道,华生。你能够再具体点吗?” “我当然能,”我马上振奋地回答道,因为我已经开始享受这种游戏的乐趣了,“你在读一篇关于圣玛丽乐博食尸鬼故事的文章。” “华生,很好。你一次就击中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懒洋洋地坐在椅子里,开始解释:“我知道你认为理性是最重要的,所以只有不理性的东西才能让你这么不安。因此你肯定在读一些和灵异事件有关的东西。而报纸上最灵异的东西就只可能是声名狼藉的食尸鬼。” “那些并非完全不理性的东西有时候也让我不安,”福尔摩斯说道。 我微笑了。“但是这个不同,我相信。” 福尔摩斯又摸了摸报纸。“你必须承认这张报纸上还有其他不理性的内容。” “那毕竟是《泰晤士报》嘛,”我承认道。 “那么你也必须承认,你是以间接的方式才下定这个结论?” “我可以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 “我的意思是你通过阅读今天早些时候的报纸才下这样的结论。你看到我在读的报纸的页面,你知道什么样的文章会引起我的注意。” “如果我真的是那么做的,那不正是推理吗?” “绝对不是。你只是看到了报纸的页面,看到了文章。” “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我抗议道,“我的确是读过那篇文章,但我是根据你的不安和我对你思考问题的了解得出的结论。” 福尔摩斯对我浅浅地笑了笑。“好吧,华生。我相信你的推理能力是真的提高不少了,快和我一样强了。” “你在开玩笑吧,福尔摩斯。但是,我想你是不会开圣玛丽乐博食尸鬼的玩笑的。” “你猜对了。” “推理。”我说。 “推理,不管怎么样,我承认那篇文章的确让我很恼火。我们的那些国人会这么愚笨,居然相信世界上真有灵异生物的存在,而且还是在我们的街区。” “你不相信食尸鬼?”我问道。 “邪恶的不一定是超自然的东西,”福尔摩斯说道,“血肉之躯同样可以很邪恶。事实上,他们做得更恶毒。” “我在印度和阿富汗待过一些时间,也许比你更加了解这种动物,”我回答道。 “是超自然生物吗?我不怀疑。”福尔摩斯折好报纸,拿起烟斗。他吸了好几口,烟斗才重新冒烟,然后他说,“关于食尸鬼,你都知道些什么?” 我都不需要仔细回想。我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想起了自己当兵的时候发生的一些事情。 “首先,”我说,“‘食尸鬼’这个单词来自阿拉伯语‘阿尔枯尔’。这个词的意思就像是‘抓住’。” “华生,你对这个神秘的单词的了解让我很吃惊。”福尔摩斯说道,“我是不是可以假设,食尸鬼习惯于抓住他们的受害者?” “我也不是很确定,”我承认说,“食尸鬼可能真的有那种习惯,或者食尸鬼有可能和鬼魂不同,有肉体之躯。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抓住一个。” “我不想那么做?” “真的不要吗?他们的脸很恐怖,皮肤已经腐烂,黄色的尖牙散发出肮脏、腐烂的尸体的味道,因为他们就是以尸体为食物的。” “的确是次不愉快的就餐,”福尔摩斯看着餐桌说道,“根本不像你面前的美食。” “我面前的美食,”我说道,注视着他的眼神,“我想自己已经把大部分吃掉了。” “你相信一个食尸鬼宁可吃腐烂的尸体,也不愿意吃上这么美味的早餐?” 我犹豫了。“我也知道食尸鬼似乎是种不太可能存在的生物。在我和你认识的这段时间里,我知道,我们所遇到的所有一切东西,不管是吸血鬼,还是看似灵异的猎犬,都有一个符合逻辑的解释。但我也知道,那些告诉我食尸鬼的人完全相信它的存在。其中有一个人甚至发誓说,他与其中一个斗过。在他看到它之前,它在吃一个刚刚下葬的小孩子的尸体,它用长钉似的爪子把孩子从地下挖出来。” “爪子,啊?”福尔摩斯说,“我相信爪子挖东西很方便啊。但是,为什么这个食尸鬼会袭击圣玛丽乐博公墓呢,请告诉我。” 我想了想我在《泰晤士报》上读到的一些东西。事实上,那里并没有解释食尸鬼的出现,而只是一种夸张、生动的盗墓行为的描述。 “我不知道,”我说。 “我相信这种夜行动物已经来到了伦敦,找到了那个特殊的公墓,开始经常出没于那个公墓。” “‘出没’似乎不适合用在这里。鬼神才出没。食尸鬼似乎有其他令人不悦的习惯。他也不一定是‘到’伦敦来,他可能一直都在这里。” “当然,”福尔摩斯说道,“即使是食尸鬼,也一定是从某个地方来的,有个起源。那么这个到底来自哪里呢?” 我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坦白地说,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食尸鬼的故乡。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为了抵挡早晨的寒气和大雾,窗是关着的,他把窗户打开。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听到街上沉闷的脚步声,而福尔摩斯敏锐的耳朵早已经察觉那个声音。然后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一定有人需要你的帮助,要不然他才不会这么早就跑到你这里来呢。”为了训练我的推理能力,我这样说道。 “也许吧,”福尔摩斯说道,“或者他根本就没有睡觉,我们马上就知道了。” 他说对了。一会儿之后,哈德逊太太把客人带到了我们的房间。他是个身材不高、棕色的皮肤、但却很壮实的年轻人。他开始环视这个房间,水汪汪的棕色眼睛在厚厚的眼镜片后面似乎是被放大了。他只是瞥了我一眼,然后就开始盯着福尔摩斯。 “你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吧?”他说道,嗓音柔和,但却很响亮。 “我就是。”福尔摩斯回应道。然后,他指着我说,“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 “我很荣幸,”我们的客人说,“我的名字是——” 福尔摩斯没有让他把话说完,“本杰明·斯瓦拉。” 那个年轻人愣了愣。我并不奇怪。我已经看到福尔摩斯许多次这样推理了。 “你是圣玛丽乐博公墓的守夜人。”福尔摩斯继续道,“你是直接从工作岗位上跑到这里的。” “太让人吃惊了。” 我并不像我们的客人那么吃惊。这个时候,我也想起了《泰晤士报》上提到他的名字。但我也得坦白,我的确不知道福尔摩斯是怎么推断出我们的客人就是那个守夜人。 “一点也不吃惊,”福尔摩斯解释说,“我看到你手上的老茧,那可能是经常使用铁铲的缘故。而且,我注意到你食指上的老茧,你左脚鞋子上的泥土是圣玛丽乐博公墓的泥土,而今天的《泰晤士报》说你刚刚被雇用。” 福尔摩斯经常告诉我,从一个人的手和鞋子可以推断出很多东西。他再一次证明了他的理论。 “而且,”福尔摩斯继续道,“你很明显是印度人的后裔。《泰晤士报》上提到的名字,你手上的老茧,鞋子上的泥土——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你就是文章所指的那个人。而且,你是直接从你工作的地方跑过来的。”说到这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得意地看了看我,但我假装没有注意到,“因为你为所谓的圣玛丽乐博食尸鬼而苦恼,那些都是基本知识。” “有可能是。”斯瓦拉说道,眼睛睁得很大,“但是,我怀疑伦敦肯定没有人能够依据这些现象得出你推断出的结论。” “哦,也许还有另外一个人。”福尔摩斯说,“或者两个吧。不管怎么样,你跑来不是为了和我讨论我的推理能力吧。华生,让我们帮客人脱下外套,坐下来听听他的故事。” 我按他说的做了,还帮客人放好了帽子和围巾,当我们舒适地坐下来后,福尔摩斯就让斯瓦拉先生开始讲他的故事。 “我的父亲是个帕西(帕西(parsee),指那些因为宗教迫害而逃到印度次大陆的波斯人。)印度人,基督教的皈依者,福音牧师,”他说道,“我母亲是英国人。你肯定可以想象这种不寻常的家庭组合——至少在一些人眼里看来是这样的——成了惊恐的根源。不是我们自己惊恐,而是其他人。” 福尔摩斯对他点了点头。我以为他现在有些不耐烦了。也许,他是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故事的关键。 “我说了,我的父亲是位牧师,”斯瓦拉继续说,“但是他的教区里”——这里他提到了一个在谢菲尔德郊区的住宅区——“有些事情变了,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什么事。我们教区的花园里到处盛开着玫瑰,蜀葵长得比我还高。蜀葵里有蜜蜂,但是我们不在乎。”他摇了摇头,“但是,你可能不想听那些东西。我们在那个地方度过了一段很幸福的时光。之后,形势越来越困难。不幸的是,我们离开乡下的家,来到了伦敦,事情就起了变化。” 福尔摩斯现在似乎更加感兴趣了。“什么东西变得困难了?”他问道。 斯瓦拉没有看他的眼睛,“发生了……意外。” “什么意外?” “让人不高兴的意外。” “请说得再具体一些,”福尔摩斯说道,斯瓦拉转身看着我,眼睛睁得大大的。 “任何你可以和我说的事,都可以和华生医生说,”福尔摩斯说道,“他是一个正直的人。” 斯瓦拉深吸了一口气。“好吧,教区的一些房子上出现一些污言秽语。小动物和宠物开始丢失,后来我们发现它们都被恶毒的人杀害了。一些人……一些东西……吃掉了它们,至少看起来是这样子的。那都是我的错。” “你跟这些事情有关吗?” “不,我永远都不会做这么可怕的事情。我从孩提时就皈依了父亲的基督教,但是有些人认为我是罪恶的,真难以忍受这样的指责。” “有人埋怨你和你的家人的过错,是确有其事还是凭空想象?” “我向你保证,那都是臆想的。我父亲是个坚定的基督教徒,他的信仰也感染了我和我母亲。我们家唯一的错误就是他们的婚姻以及我的出生,所以我们才搬走的。” “那么,现在这样的意外没有了吗?” “我原来是这么想的。但是,现在我想他们又开始了。” “食尸鬼?”福尔摩斯问道。 “是的,食尸鬼。我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会激怒这么恐怖的恶魔。他跟我到了这里,现在,连我自己争取到的这个卑微的职位——挖墓人和墓地的看守人——都没有办法保住了。” “这些传说中的灵异怪物的罪行,不应该怪你。” “有人把我的过去告诉了那个公墓的主人,我的假想罪恶就像那个食尸鬼一样,再次跟上了我。” “而你知不知道,到底是谁想要让你身负如此奇怪的罪恶?” 他耸了耸肩膀。“谢菲尔德有很多人不喜欢这样的异族通婚,他们更加不喜欢异族通婚诞生的孩子。” “毫无疑问,”福尔摩斯说道,“这种人到处都是,有没有特别值得留意的人?” “斯坦利·福布斯是其中之一,他在学校的时候以折磨我为乐。他和他的朋友使我的生活……非常不愉快。” 福尔摩斯点了点头,知道他说的意思,他和其他人一样深知学校暴力。“我可以相信,我想你没有看到食尸鬼。” “我看到了,福尔摩斯先生。” “你看到了?” “是的,但只有一次。” “那么,他看起来像福布斯吗?” “不,一点都不像,比他更加恐怖。不像我见过的任何死人或是活人。” “根据我从《泰晤士报》上读到的报道,那个食尸鬼打开了墓地,毁掉了你负责的墓地的尸体。” “是的,的确如此!”斯瓦拉大声说道,越来越激动,“我看到不仅一次,非常可怕。尸体被撕烂了,扔得到处都是。他们的寿衣被撕成碎片,脸被撕破。再勇敢的人也会被吓倒。” “我并不怀疑,”福尔摩斯说道,“但是我想亲眼看看。” 斯瓦拉摇了摇头说:“我非常想得到你的帮助,但是我不赞成你去与食尸鬼面对面。它太——” “恐怖,”福尔摩斯说道,“可怕。我知道。但是,华生和我见过很多和食尸鬼一样可怕的东西。有没有办法知道,它一般在什么时候来袭?” “什么时候都可能来。但是,一般情况是在新的葬礼之后。” “下一次葬礼是什么时候?”福尔摩斯问道。 “明天,”斯瓦拉说道,“如果这次我没有办法阻止食尸鬼侮辱尸体的话,我肯定就要失业了。如果我的父母都做得很好,那也不会怎么样。但是,自从我父亲来伦敦之后,一直找不到一所要他的教堂。他现在为蔬菜水果商工作,收入很微薄。我挣的钱也才够家里糊口。” “华生医生和我明天晚上会和你一起站岗,”福尔摩斯说,“我们倒要看看这个食尸鬼能做什么,但是别告诉任何人我们也会在那里。” 尽管斯瓦拉要求我们不要去,但是显然他很高兴,下一次他遇见食尸鬼的时候可以有伴了。他离开的时候,和我们俩都握了手。在他走了之后,我问福尔摩斯: “你确信自己真想会会那个可恶的怪物?” 福尔摩斯两眼放光。“最近日子有点闷,华生。这个时候,我也没有其他有意思的事情可做。你会和我一起去的吧?” 我坦白说自己不能去。福尔摩斯走向煤斗,那里藏着他的雪茄烟。他选了一根,我等他点着后,才开口说:“你不相信食尸鬼是超自然生物,但如果你错了呢?” 他吐了两口气,烟雾萦绕在脸庞的周围。然后他说:“华生,你知道的。我之前也错过的。” “我承认,你很少犯错。” 福尔摩斯微笑着,微微地点了点头。“我不想这次也错。超自然生物?他们是不存在的,亲爱的华生,你是知道的啊。”然后,他又吐了好几口烟雾,继续说道,“你对公墓了解多少,华生?你对人类中的食尸鬼又了解多少呢?” 在我明白他的意思前,得先思虑一番,然后我说,“你是在说像布柯和哈尔(1828年,威廉·布柯和威廉·哈尔谋杀案曝光,他们总共将17具受害者的尸体卖给爱丁堡医科大学,最主要的主顾是罗伯特·诺克斯医生。)一类的人吗?” “布柯是个屠夫,哈尔是个小偷,诺克斯是那个买牛肉的男孩,”福尔摩斯说道。他不喜欢诗歌,但是当我们谈到那些关于可恶的罪犯活动的打油诗时,他和任何英国人一样熟悉。 “一些容易熟记的调子,”他继续说道,“但是,我并非那个意思。华生,如果你仔细想想,他们与这个食尸鬼毫不相干。布柯和哈尔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食尸鬼。作为一个医生,你应该记得,他们把受害者尸体卖给解剖学校,实际上就是卖给诺克斯医生。但是,他们不是直接从坟墓里盗窃尸体。现在,我倒是想起了那些罪孽深重的盗尸男孩,比如说声名狼藉的罗伯特·克劳奇。” “当然,我知道你的意思,那些盗尸人。但是,自从议会通过议案,规定让救济院和太平间之类的地方向医生们提供医用尸体后,现在已经没有克劳奇那种人了。” “当然,华生。我记得,那个议案是在一八三二年通过的。你在医学训练中得到的尸体是合法的。那么,公墓的呢?我现在说的是伦敦的这个公墓。” 我确信,福尔摩斯已经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他通常都会自己领悟到。我自己也碰巧知道一些这方面的事情。这都是我在医学院的时候,大家讨论过的事情。所以,我也很高兴能够回答他的问题。 “有一段时间,”我说,“那也不是很久远的事情。那个时候,坟场大多就是教堂的墓地。这对公众的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教堂的墓地很拥挤,有时候,你甚至可以看到死人的骨头从地下钻出来。孩子们在尸体上行走,这些尸体刚刚被埋葬在浅浅的墓穴里,上面就是教会学校和礼拜堂的地板。上面的活人呼吸着死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有毒气体。这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不健康的。所以政府就通过了法律,允许私人建造公墓,比如说圣玛丽乐博就是其中的一个。” “华生,你没有让我失望啊。”福尔摩斯漫不经心地从烟斗上挑去烟灰,“你就是有很有用的情报。你在讲这些的时候,似乎都不怕那些尸体和腐尸。” “对于一个医生来说,”我说,“死是没什么可怕的。死是生命的一部分。” “然而,很多人害怕自己生命不可避免的结束。就像有些人害怕那些和我们肤色不一样的人。其实,死亡和不同人种的肤色一样都是非常自然的。” “无知才是他们恐惧的根源,”我说,“这也是人类恐惧的根源。” “华生,说得很好。那么,我们都不是无知的人。所以我们就不该害怕食尸鬼。如果他们是超自然生物,他们也只可能存在于那些无知的人的心里。如果他们是人类,我们就可以打败他们。” “我想也是。那么,你是说斯瓦拉无知?” “不完全是。但是,在他父亲的教诲下,他肯定耳濡目染了一些民间传说。一个父亲告诉他的孩子关于自己本土的文化也是合情合理的。何况,孩子也喜欢听妖魔鬼怪的故事。而在他们讨论本杰明遇到的这些意外时,他父亲肯定和他提过食尸鬼的故事。” “那么我呢?” 福尔摩斯对着我微微地笑了笑。“华生,你和我一样不相信食尸鬼。你可能假装相信,至少有那么一点,你可以回想自己在印度的那段时光和听说的那些事情。但是,我知道,在你的心灵深处,你是最坚定、最理智的人。” “谢谢你,福尔摩斯,谢谢你对我的理智的肯定。但是,有的时候我必须说,我比你想的更容易受骗。” “那么,我们明天去公墓的时候,看个明白就好。”他说道,手中转动着烟斗,略有所思地看着,“华生,你最好把手枪带上。” “我肯定要带的。”我说道。 尽管天气还是很糟糕,但那天余下的时间和第二天的大部分时间里,福尔摩斯还是待在外面。他没有讨论他的去处,也没有向我解释。我也没有问他。我现在已经习惯了他那偶尔没有解释的离开。 我俩去公墓的那个晚上和前几天晚上一样天气糟糕。浓重的雾气弥漫在空气中,十分寒冷,在我们去公墓的路上,汽油灯上都起了晕环。我和福尔摩斯似乎是这条幽暗的大街上仅有的行人。当然,我俩偶尔也会看到由于石子路崎岖不平而咔哒作响地驶过的马车。 当我们到达公墓门口,福尔摩斯示意他会走在我的前面,那条路蜿蜒地在墓碑和坟墓之间延伸。 “你要做的就是跟着我。”他说道,“我会带你到刚刚下葬的乔纳森·何尔登的墓前。” “何尔登?这个名字不熟悉啊。” “本来就不是你熟悉的人嘛。他只是最近下葬的家伙。就是这个原因,我们的食尸鬼很有可能来光顾他。快点,华生。我们不想错过与这个有趣的鬼怪的约会。” 我跟着他。路越走越黑,我们离大街也就更远。公墓的路上没有汽油灯,似乎那些灯会打扰在这里安睡的死者。福尔摩斯伸手到自己带护肩的斗篷里拿出一个黑色的提灯,他点上灯,在幽暗的灯光下,我们向前走。我们走过低低的墓石和花岗石墓碑,上面装饰有白色十字架、祈祷的双手、飞翔的老鹰和升天的年轻人,轮廓隐约可见。大雾环绕着较高处的几块墓碑,遮蔽了它们的地基。我感觉自己能够闻到新翻动的墓地的气息。我停下来,抹去脸上的雾水,安慰自己这只是大雾的缘故,而不是出于内心的焦虑。 “我们到了。”福尔摩斯说。我必须承认,自己有一阵非常惊恐。 黑色提灯的幽暗灯光照在一堆黑土上,站在边上的是一个男人的身影,我猜想那应该是斯瓦拉。那个男人朝我走来,我把手伸进外套的口袋,紧握住藏在那里的手枪。 “很高兴你们能来,”斯瓦拉说道,那么说来的确是他。在他走近的时候,我认出了他。“如果食尸鬼出现的话,我还是很担心你们的安全。” “他以前在这里出现过,而你却没有受伤。”福尔摩斯问道,拉下提灯的外罩。 周围一下子变成了怪诞的半黑状态。天空朦胧,没有月光的影子。倒是大雾在这个时候似乎发出了磷光。我还能够看清楚周围的东西,只是模糊不清,像是在梦里。 斯瓦拉看着这块新墓地,走到我们边上。“我没有告诉你们整个故事。” “我很想知道。”福尔摩斯说道,“如果食尸鬼如此凶险,你怎么可能幸免于难呢?” “我逃跑了,”斯瓦拉说道,他的眼睛还是望着地面,“我无法面对。实在是太恐怖了。” “今晚,你得面对他,”福尔摩斯说道,“我和华生医生会和你在一起。” 福尔摩斯看了看周围怪异的墓碑。过了一会儿,他说道:“这个位置不错,华生,既不是太远,也不是太近,食尸鬼肯定感觉不到我们的存在。” 我望着他所指的方向,看见一个大坟墓,前面是纪念逝者的一块墓碑,要是在白天阳光的照耀下,肯定是白晃晃的,而现在只是泛着怪异的灰色亮光。坟墓上装饰的雕像显然代表了一具正在复活的肉体,穿破泥土的桎梏,从冰冷的地下升起。 “我俩应该在那块大墓碑后面等待,”福尔摩斯继续说,“假如食尸鬼出现,我们就与他正面对抗。” “那么我呢?”斯瓦拉问道,这个时候他终于抬起了头。 “按你平常的办,”福尔摩斯说道,“就像什么都没有变化。” “自从食尸鬼侵犯墓地以来,我就一直坐在附近看着坟墓。” “很好。就那么做吧,我们要走开了。” 说完那句话,福尔摩斯带我来到那座坟墓的背后,虽然身处那种阴森森的环境下,我俩还是尽可能地放松。福尔摩斯从来都不在乎寒冷和潮湿。但是,我得承认,寒冷和潮湿似乎都已经渗透到我的关节里。在寂静的黑暗里,我浑身僵硬。坚硬的土地和我靠着的更为坚硬的墓碑都没有丝毫缓解的作用。 大约两个小时之后,福尔摩斯用手肘轻轻地推了我一下。我想自己那个时候正在打盹呢,因为我神经反射般地从坟墓后面跳出来,手伸进裤袋里掏枪。 “还没呢,华生,”福尔摩斯小声说,“但是应该快了啊,过来。” 他站起来,爬到坟墓的角落凝视一番之后,示意让我跟上。我跟了上去,自己的关节抱怨似的吱嘎作响。我在坟墓的边上看到的一切,马上让我惊醒,不再在意抱怨的关节了。 斯瓦拉惊恐万分地站在坟墓边上,坟墓上空飘浮着一张像圆球一样、牙齿不齐的食尸鬼的脸,他的嘴巴扭曲变形。他突然向斯瓦拉袭来,斯瓦拉抡起藏在边上的一把铁锹向他打去。他没有打中,那个可怕的食尸鬼头颅飞走了,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然后又飞扑过来。斯瓦拉再次用铁锹打他,还是没有打中,于是将铁锹向头颅扔去,头颅很轻松地避开了。斯瓦拉想站稳,但是他的膝盖一弯,人倒在了地上。 “华生,动手!”福尔摩斯大叫道,我明白了他的意思,马上取出枪,向那个可怕的、向我们袭来的头颅开枪。第一枪没有打中,而福尔摩斯已经离开,朝坟墓方向跑去。我又开了一枪,这次算是命中了,但是结果却让人出乎意料。那个食尸鬼的头颅炸成了碎片,飘走并消失在大雾中。 福尔摩斯已经跑过坟墓,穿过边上的一块方尖石碑。开枪的声响还在我的耳边萦绕,我听到有人在叫喊、挣扎。 我向前跑去。斯瓦拉已经从惊恐中苏醒过来,加入了福尔摩斯与食尸鬼的搏斗。当我赶到的时候,我看到他们面对的并不是午夜的妖怪,而是个普通人。当然,这个人看上去比任何食尸鬼都要恶毒。他举着刀在自己面前挥舞,逼福尔摩斯和斯瓦拉不敢靠近。 “华生,这个就是你所谓的食尸鬼,”在我靠近的时候,福尔摩斯说,“我虽然没有见过他,但是我敢肯定他的名字就叫斯坦利·福布斯。” “我想你是对的,”斯瓦拉说道,靠上前去想要看个清楚,“但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那个怪物怎么了?” “那怪物只不过是个气球,”福尔摩斯说道,“上面画了一张可怕的脸。你的前校友用了一种老套灵媒的骗人手段,把气球挂在钓鱼竿上,我想我们肯定能在附近发现那根钓鱼竿。” “你什么也找不到。”福布斯说道——看来的确就是他——他向前迫近,挥舞着手中的刀。 “有时候,刀可不是什么好武器,”福尔摩斯说道,“我想我们的美国朋友有一句谚语叫:拿鸡蛋碰石头。” 我伸出手中的枪。福布斯看了很久,什么都没有说,翻动着手中的刀,用手拿着刀锋,刀柄对着我们。突然他把刀扔向斯瓦拉,斯瓦拉刚好来得及避开,刀呼啸着与他擦肩而过。福布斯没来得及看刀是否打中,就转身逃跑了。 “华生,该你了。”福尔摩斯说道,我就开了枪。子弹打中福布斯的右小腿,他卧倒在地,在地上滑了好几尺远。 “那么,”福尔摩斯说,“圣玛丽乐博食尸鬼的日子就到此为止了。” 第二天早上,早餐吃得很晚,我问福尔摩斯,他怎么知道我们要遇到这些事情。 “我当然也不确定,”他一边说,一边给松饼抹黄油,“但是在我看来,斯瓦拉很容易受骗,特别是在黑暗中。你肯定注意到他有多么近视吧?” 我说,我注意到了。福尔摩斯继续说:“即使是在最好的情况下,他要看清楚东西也得需要很多帮助。晚上,他几乎就是盲人。再加上食尸鬼的那种吓人势头,还有他的那点迷信思想,人们很容易利用这种情况来恐吓他。” “比方说斯坦利·福布斯。”我说着,喝了一口哈德逊太太美味的咖啡。 “当然,”福尔摩斯说道,“他对斯瓦拉家族的仇恨,特别是对本杰明的仇恨,让他在学校里欺凌他。之后,他觉得那还不足以满足他,就想到其他一些恶毒的事情。当斯瓦拉家搬到伦敦之后,福布斯没有了乐趣,于是就尾随而至。这是我坐火车去谢菲尔德的途中获知的。我想要在伦敦找到福布斯。但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我没有办法。我并没有为此而气馁,因为我知道我们会在何尔登的坟墓碰到他的。” “但是,你怎么能够这么确信呢?” “何尔登是个富裕的人,我和他的家人说过几句话。他们告诉我,他的一些私人物品将会和他一起下葬,其中包括一枚贵重的金戒指和一块怀表。福布斯毁掉尸体,让他们看起来似乎是被吃掉的,实际上他是为了抢劫。” “啊,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会认为那是个人扮的食尸鬼了。” “是的,盗尸者不仅仅是为了把尸体卖给解剖学家,他们还会顺手牵羊。他们会取走他们在尸体上找到的任何东西。福布斯做的和他们是一样的。” “福布斯真是个可怜的家伙,”我说。 “是啊,”福尔摩斯说道,“无知、仇恨和迷信,并不会像那个画过的气球那样爆炸、消失,这真的不妙啊。” 我放下杯子,说:“福尔摩斯,那让我想起了一些其他事情。那个所谓的食尸鬼在攻击斯瓦拉时的笑声……那是怎么做出来的呢?” “当然是福布斯了。”福尔摩斯说。 “但是,那个笑声的方向不对啊?”我又问道。 “华生,那还不容易啊。有些人会混淆声音的方向,特别是在晚上,而且还是大雾天气。” “然而,福布斯却坚决否认他的毁尸行为。” “我亲爱的华生,”福尔摩斯说,显得有点不耐烦了,“你是不是想说公墓里还有其他什么人?” “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我说,“你必须承认,那个笑声有点食尸鬼的味道。” “我相信这是你说过的最不好笑的笑话。”福尔摩斯说道。他把椅子推回,站起来。“我想我现在要用小提琴拉几首曲子,这个烦闷的十二月天里实在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不一会儿,他已经把乐弓搭在琴弦上,而我又再一次听到了圣玛丽乐博食尸鬼的笑声。 瓶中手稿 没有一分钟好活了, 没什么好隐瞒的。(原文是法文。) ——基诺:《阿蒂斯》(基诺(1635—1688),法国戏剧家。以上引文出自他一六七四年写的歌剧《阿蒂斯》。)我对祖国和家庭没什么可谈的。我受尽虐待,被迫离国,经过多年漂泊,跟家庭也疏远了。祖传家产供我受了不比寻常的教育,再加生性爱好思索,我才能把早年辛勤钻研、积记于胸的学问分门别类。德国伦理学家的学说尤其使我感到莫大的乐趣,这并不是因为我对他们的雄辩狂有什么盲目崇拜,而是因为我有认真思索的习惯,才能毫不费事地识破他们的虚伪。人家经常责备我天赋贫乏,缺乏幻想力成了我的一个罪名,我见解里的怀疑论调一向害得我声名狼藉。世人向来认为无论什么事的发生都跟形而下学的原理有关,甚至对根本毫无这种关系的事,也是这么看。说真的,恐怕我非常爱好形而下学,思想上才受到这时代中极其普遍的错误影响。总而言之,人人都跟我一样,容易迷信鬼火(原文是拉丁文,转义为“空中楼阁”或“妄想”。),根本脱离事实。我想,最好还是先来这么一番开场白,免得下文要说的这个荒诞故事,给人当做胡思乱想的鬼话,不当作一个从来不信空想也不会空想的人的实际经历。 我到国外旅行了多年,一八××年,在物产丰富、人口稠密的爪哇岛巴达维亚港(巴达维亚港,即今之雅加达。)搭了船,航行到巽他群岛(巽他群岛,印度尼西亚沿海的主要岛屿。)的海面上去。在船上我是旅客身份,心里可没什么打算,只是感到鬼怪附身似地心惊肉跳、坐立不安才出了门。 我们乘的是条四百吨左右的漂亮帆船,船身箍着铜壳,是在孟买造的,用的是马拉巴(马拉巴,印度西南海岸地区。)麻栗木。船上装着拉克代夫群岛(拉克代夫群岛,在印度西海岸阿拉伯海中。)出产的皮棉和油类。还载着椰皮纤维、赤砂糖、酥油、椰子和三两箱鸦片。货物装载马虎,害得船身摇晃不定。 我们乘着一阵微风扬帆出海,好多天来一直沿着爪哇岛东海岸行驶,只是偶尔碰到几条小双桅船,从我们目的地——巽他群岛海面上开来,此外根本没什么新鲜事可以排遣旅途寂寞。 一天傍晚,我靠在船尾栏杆上面,看到西北角孤零零的有朵非常特别的云彩。我们离开了巴达维亚,还是头一回看到云彩,而且颜色那么鲜艳,才这么引人注意。我一直全神贯注地望着,等待太阳落海,这朵云彩顿时向东西两边扩展,在天际形成窄窄一道烟霞,看上去宛若一长列浅滩。随即一下子,暗红的月亮和异样的海景攫住我的注意力。海景瞬息万变,海水仿佛异乎寻常地透明。虽然海底看得清清楚楚,不料抛下测深锤,才知船在十五英寻深的海里。这时天气热得难熬,弥漫着袅袅暑气,正跟火烫的铁块上冒出的热气一般。随着夜色降临,风丝渐渐消失了,四下里风平浪静,简直想象不出有多静。船尾上点着支蜡烛,一点都看不出火焰跳动,指头捻着根发丝,也看不出飘拂。船长却说看不出有什么凶兆,我们这条船刚漂往岸边,他竟下令卷起风帆,抛下铁锚,也没派人值班守夜,船上水手多半是马来人,不慌不忙地在甲板上摊手摊脚睡了。我走进舱里——心头不无某种大祸临头的预感。说真的,眼见这一切情况,我实在担心来阵热风暴。我把心事讲给船长听,谁知他竟理都不理,连句回话都不给就走了。可是,我坐立不安,睡都睡不着,大约到了半夜时分,就走到舱外。刚踩上后甲板楼梯上面一级,就听得嗡嗡一阵巨响,恰如水车飞快转动的声音,我不由吓了一跳,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船身震动不已。一眨眼工夫,滔滔白浪差点把船掀翻,一浪接一浪地冲洗着整条船,全船甲板从头到尾都给淹没了。 这阵来势汹涌的疾风,多半倒成了这条船的救星。虽然船身完全进了水,可是由于桅杆折断,落在船外,转眼间,船身好生费力地从海里慢慢浮起,在暴风无比威力的肆虐下,摇晃了一阵,终于摆平了。 我凭什么奇迹才没送命,自己也说不上。我给海水打昏过去,等到苏醒过来,才见身子卡在船尾柱和舵当中。费尽力气,才站起身,头昏眼花地朝四下看看,顿时想起我们的船原来在滚滚巨浪中,给卷进了排山倒海、汹涌澎湃的大洋的漩涡里,这漩涡真可怕极了,简直想象不出有多可怕。过了片刻,耳边听得一个瑞典老头的声音,他是在我们离港时跟着一起上船的。我用尽力气,大声喊他,他马上踉踉跄跄地走到船尾来了。不久才知道只有我们两人逃出了这场浩劫。船上其他的人全给扫到海里去了,船长和大副二副准在睡梦中惨遭没顶,因为船舱里全都积满了水。没人帮忙,可休想保住船,何况开头我们时时刻刻都以为船要沉下去,竟吓得浑身瘫痪。不消说,台风乍起时锚索就跟线一样给刮断了,不然早就一下子翻了船。我们这条船飞也似的在海浪前掠过,海水迎面冲洗着甲板,竟没把我们卷走。船尾骨架打得粉碎,几乎到处都受到巨大损伤;幸好抽水机没出毛病,压舱物也没抛掉多少,真是令人喜出望外。疾风主力已经过去,虽然明知道这阵狂风没什么危险,但还是垂头丧气地盼望风暴完全停止,我们确信,像这样破破烂烂的一条船,势必会葬身在接踵而来的滔天巨浪里。不过好在这层有充分根据的忧虑看来还根本不会马上成为事实。我们花了不少周折,才从水手舱里弄来一点点赤砂糖,整整五天五夜,就光靠吃糖充饥。在这五天里,我们这条破船乘着势如破竹、一阵接着一阵的疾风,速度惊人地飞驶向前,这阵疾风虽不及头一阵热风暴那股冲劲猛烈,但我从没碰见这么厉害的暴风。开头四天,航向并没什么变动,一直是东南偏南,准是笔直冲向新荷兰(新荷兰,澳大利亚旧称。)的海岸了。等到第五天,风向渐渐改变,更加偏北了,天气也冷到极点。太阳蒙着昏黄的光出来了,爬上水平线,只高出几分——发出有气无力的亮光。天上不见一朵云彩,可是风力有增无减,间歇不定、变化无常地怒号。约莫估计快到晌午时分,我们又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太阳的外表上了。太阳发不出光,所谓真正的光,只有一点昏沉红晕,可没有辐射热,仿佛所有的光都化掉了。还没落到滚滚大海里,太阳当中的火团就突然熄灭,恰似仓促间给什么神力吹灭了。单单剩下一轮朦胧银环,刹那间扎进深不可测的大洋里。 我们左等右等,等不到第六天来临——就我而言,那一天还没来,就瑞典佬而言,根本没来过。从此以后,我们就给笼罩在一片漆黑中,离船二十步以外的东西全看不见。漫漫长夜继续包围着我们,即使海面上有早已在热带地方见惯的闪闪磷光,仍是一片黑暗。我们还看出暴风虽然威力不减地继续肆虐,却再看不到一直追随左右、经常涌现的海涛或白浪。四下恐怖阴森,一团漆黑,浪涛起伏。瑞典老头心里越想越犯疑,怕得要死,我心里却一味纳闷。我们不去管船了,因为船坏得不能再坏,我们拼命牢牢抱住后桅残杆,不胜痛苦地看着一片汪洋大海,既没法子计算时间,也猜不出是在什么地方。可是,我们心里雪亮,知道是漂向南方,从前还没有一个航海家比我们漂得更远,一路上照说会碰到冰块的阻碍,奇怪的是竟没碰到。这时间,每时每刻都是要人命的——一个个滔天巨浪都来势汹汹地像要淹死我们。滚滚洪涛远胜一切,我们没有立刻葬身海底,倒真是个奇迹。听了伙伴说船上载货不重,我才想起这条帆船质地优良;我虽抱着希望,却又感到绝望,悲观地准备送死,随着船一海里一海里地往前开,黑茫茫的大海就越来越阴森可怕,我还以为不出一个钟头定死无疑。我们时时给巨浪抛得半天高,吓得透不过气来——时时又给飞快地扔下水晶宫去,弄得头昏眼花,在水晶宫里,空气凝滞不动,没有声音吵醒海怪(按原文音译是“克拉肯”,相传是在挪威海中出现的怪物。)的好梦。 我们正掉进这么个深渊底下,猛听得黑暗里,阴森森地传来伙伴性急的一声叫。“瞧!瞧!”他喊道,声音直刺耳,“老天爷呐!瞧!瞧!”他正说着,我就看到一片昏沉的耀眼红光泻在我们那个巨坑四周,在甲板上射下一道忽明忽暗的光。抬眼一望,看到一番景象,吓得我魂不附体。只见头顶上高不可攀的地方,有艘巨型三桅船泊在急转直下的深渊边上,说不定有四千吨呢。这条船虽然屹立在一个比船身高出百倍的巨浪顶峰上,看上去还是远比任何战舰或东印度公司的商船大得多。庞大的船身一片乌黑,没有一般船上的雕刻。敞开的炮门矗出一排黄铜大炮,缆绳上挂着无数战灯,摇来晃去,晶亮的炮筒上面闪着火光。这条船竟然不顾异乎寻常的大海,不顾肆无忌惮的台风,照旧张满风帆,真叫人感到惊讶恐怖。一眼只见船头,因为这条船正从那边幽暗阴森的深涡里缓缓升起,停在急急旋转的漩涡顶峰上,居高临下,接着摇摇摆摆,踉踉跄跄,径自冲了下来,一时吓得人胆战心惊。 这工夫,我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突然镇静了。拼命磕磕绊绊地退到船后去,壮着胆等着即将临头的没顶大灾。我们的这条船终于不再挣扎,一头沉进海里。那个急遽直下的庞然大物往前一冲,恰恰撞中我们的船已经沉下水里的船骨部分,这一冲,势不可挡,竟然就此把我抛到那条陌生大船的绳索上。 我刚摔下,那条船就掉转船头顺着风开走了;多亏接下来一阵混乱,我才逃脱了水手的注意。我不费什么事,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走到半开半闭的中部舱口,马上趁机躲进船舱里。干吗要躲,连自己也说不清。我乍一看见这条船上的水手,心里就不禁隐隐害怕,也许这就是我躲躲闪闪的缘故吧。我只匆匆看了这些人一眼,他们的不少特点已使我隐隐感到新奇、怀疑和不安,我可不愿信赖这些人。因此才想到还是设法在船舱里找个地方躲起来为妙。我就把活动甲板掀开几分,刚好能躲进庞大的船骨之间。 刚掀开,就听见船舱里传来了脚步声,我连忙躲进去。有个人踩着有气无力、摇晃不定的脚步走过我躲藏的地方,我看不见他的脸,倒趁机看到了一个大概外貌。看样子明明年纪很老,身体又弱。因为上了年纪,两腿发软,再脚支持不住,浑身哆嗦。他断断续续暗自低声嘀咕几个字,说的那种话,我听不懂,他在一个角落里一堆样子特别的仪器和霉烂的航海图当中摸索着。他的神情混杂着年近古稀的老人那种暴躁和神明的庄严。他终于出了舱,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 我心坎里涌出一股说不出名堂的感觉——一种不容分析的心绪,过去岁月中受到的教训,还不足以分析这种心绪,恐怕将来也没法子分析。像我这么个脑子,考虑到将来,真是毛病。我永远也不会——我知道永远也不会——相信自己那套想法了。这些想法如此模糊倒不足为奇,这些想法的根据倒是新奇透顶。我心里又有种新的感觉——又有了种新的东西。 我踏上这条可怕的三桅船以来,已经有好久了,我看,现在全部命运已渐见端倪。真是不可思议的人呵!他们走过我身边,理都不理,一味在想心思,真看不透他们想的是什么。我这样躲起来实在傻到极点,因为这些人不会看见。刚才我还径自在大副的眼前走过去呢;不久之前,还大胆闯进船长室里,拿了笔墨纸张,用来写这篇东西,而且已经写了。我要时时刻刻把这日记写下去。不错,我也许没机会把这日记传送给世人,但非要尽力想办法不可。到了最后关头,我要把手稿封在瓶里,扔进大海。 刚才出了件小事,我就又乘机思索起来。不知这是不是天缘巧合?我早先大胆走出舱外,神不知鬼不觉地,躺在小艇底部一堆软梯和旧帆当中。正暗自寻思自己命运奇特,不知不觉中就拿起柏油刷,在身边一只大桶上,那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翼帆边上涂抹一通。现在翼帆就扯在船上,柏油刷无意中竟涂出了“发现”这个词……不久前,我把这条大船的结构观察了一番。虽然船上武备齐全,看来倒不是兵舰。看到船上的索具、构造和一应设备,这种猜测就不攻自破。一看就知道这不是条兵舰,可究竟是什么船,就说不上来啦。我细细打量着船身的奇怪模样,桅桁的独特形状,大而无当的巨幅船帆,简单朴实的船头,古色古香的船尾,不知怎的,心里就不时掠过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触,而且老是模模糊糊地回想起往事,莫名其妙地追忆起古老的外国史略和年代久远的事情……我一直看着船骨。这条船用的木料可从没见过。看到这种木头的特征,就叫人想起不宜用来造船。我是说这种木头质地极松,且不谈虫蚀的情况,在这些海洋上航行势必酿成虫蚀,更别提随着年代一久,木头会烂。这种看法多少有些吹毛求疵,不过这木料看来倒有西班牙橡木的一切特征,如果这种西班牙橡木经过什么特殊方法发胀的话。 我正念着上文这一句句子,心里忽然想起一个久经风霜的荷兰老航海家的一句古怪箴言。每逢人家疑心他不老实,他就常常说,“这是千真万确的,船身在海里会像水手的身体一样越泡越大。”……约莫一个钟头前,我壮着胆插进一伙水手当中。他们理都不理我,虽然我就站在这伙人中间,看来他们完全不知道我在面前。他们个个都像我在船舱里头一回看见的那人一样白发苍苍,老态龙钟。个个弱得膝盖直打战,衰老得肩膀都弯拢来,枯皱的皮肤在风中吹得簌簌响,声音又低又抖,断断续续,眼睛里闪耀着老年人那种黏液,白发就在暴风中飘拂飞舞。在他们四下的甲板上,到处乱七八糟地放着离奇古怪、构造老式的制图仪器。……我不久前提到的那幅翼帆扯了上去。打那时起这条船就一帆风顺,继续朝正南方那条可怕的航线行驶,从船桅顶上的木冠到下面翼帆的帆杠,所有的船帆都扯了起来,船上的上桅帆桁端时时刻刻都卷进惊涛骇浪里,这种浪涛说多可怕有多可怕。我刚离开甲板,虽然水手没表示什么不方便,可我在上面再也站不住脚了。我们这条船的庞大船身,并没有就此葬身海底,看来这真是天字头一号奇迹。我们决不会葬身深渊,注定要在死亡的边缘上继续徘徊。船身就像流矢般的海鸥那样轻捷,滑过前所未见、千倍惊险的浪涛;汪洋大海活像水妖,当顶高举巨掌,不过只是吓吓人罢了,不敢来要我们的命。我不禁认为这样一次次地逃出虎口,只有用自然因素才能说明。应当假定这条船是在什么强大的潮流或者猛烈的海底逆流的势力支配下。……我在船长室里当面见到了他,可是不出所料,他理都不理我。偶尔碰到他的人并不觉得他仪表上跟常人有多少差别,但我看着他,总不禁有股敬畏的心情,还混杂着惊愕的情绪。他的身材跟我不相上下;也就是说,身高约莫五英尺八。他身体结实茁壮,不粗不细。可是,看到他一脸怪异的表情——看到那么强烈、那么可惊、那么恐怖的老年的痕迹,老得要命、老到极点的痕迹,我心里不禁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感觉——一股说不出的心情。他额上虽然皱纹不多,倒仿佛铭刻着千秋万代的烙印。斑斑白发是过去的纪录,深灰眼睛是未来的预言。舱房地上密密层层地摊满奇怪的铁扣对开本书籍,铸模的科学仪器,还有遗忘已久的废航海图。他两手抱着头,眼光愤愤不安,盯着一份文件,我看是份敕令,总之上面有皇帝玉玺。他暗自嘀咕着——就像我在船舱里看见的头一个水手那样——气鼓鼓地低声咕哝着几句外国话;虽然说话的人就在眼前,可是听来声音却像从一里路以外传到耳朵里来似的。……这条船和船上的一切全都沾染着古代的气息。水手悄悄走来走去,像埋了千百年的幽灵;眼睛里有种急迫不安的神色;在光芒四射的战灯下,碰到他们拦着我的道,我就会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异样感觉,尽管我一生专跟古人古物打交道,而且心里潜移默化地萦绕着巴尔贝克(巴尔贝克,叙利亚古城,膜拜太阳神巴尔之中心地,当地有两大太阳神庙废墟,为著名古迹,奥古斯都大帝时代曾沦为罗马殖民地。)、泰特莫(泰特莫,叙利亚东部沙漠上一古城,公元二七三年被毁,以柱廊街道、陵墓、太阳神庙等古迹著称。)、珀塞波利斯(珀塞波利斯,古波斯城市,大留王建都于此。公元三三〇年前为亚历山大大帝所毁,古迹有百柱大厅,其废墟在今伊朗设拉子附近。)那些倒塌的圆柱的影子,到后来我也变成老古董了。……我四下看看,就感到羞愧,刚才真不该那样忧虑。如果我看到一直不离左右的旋风,就吓得发抖,那么我看到狂风和海洋一场恶斗,怎会不吓得魂飞魄散?就是拿恶旋风和热风暴这些字眼来形容这场恶斗也嫌平淡,而且比拟不当呢。船身附近,四下都是漆黑一团,伸手不见五指,还有混沌一片不见白浪的海水;在船身左右两边一海里外的地方,不时隐隐可见冰墙耸立在荒凉的天空中,看上去就像宇宙的围墙。……照我猜想,这条船明明是顺着一股潮流在航行——如果面前这股在白冰冲击下发出咆哮怒号的潮水,这股雷霆万钧、势如洪瀑、向南飞腾的潮水可以称作潮流的话。……看来我心里这分惊骇根本无从想象;但即使我万念俱灰,还是满怀好奇,急于要看透这种可怕地区的秘密,而且情愿看看这万分可怕的死亡景象。我们这条船分明是匆匆开去增长惊心动魄的见识——窥探永远无人知晓的秘密,其结果就是毁灭。也许这股潮流正带我们到南极去。必须承认,这个假设看着荒诞之至,倒也完全可能是事实。……水手踩着颤抖不安的步子在甲板上踱来踱去;不过他们脸上的表情倒不是因灰心失望而显得冷漠无情,而是因怀着希望而显得急不可耐。 这时,风照旧吹着船尾,因为扯满风帆,整只大船不时给抬出海面!啊,恐怖真是层出不穷呵!——一下子右面的冰块裂开,一下子左面的冰块裂开,弄得我们头昏眼花,绕着奇大无比的同心圆直打转,绕着规模宏大的圆形剧场的四周转啊转的转个不休,剧场的围墙墙顶,在黑暗里,在远处,看不见了。可是我来不及顾到自己的命运啦!这个同心圆一下子缩小了——我们正猛地一头扎进漩涡的魔掌里——在海洋和风暴那片咆哮、怒号、轰鸣声中,船身一味震晃——天哪!竟然——渐渐沉下去了!(作者原注——《瓶中手稿》原发表于一八三一年,时隔多日,我才接触到麦卡托(1512—1594,佛兰德斯的数学家及地理学家——译者注)画的地图。麦氏地图中说明了海洋从四个入口灌进北极湾,全部灌注到地球腹部;北极以一支高耸入云的黑色擎天大柱为标志。) 红死魔的面具 话说“红死”在国内肆虐已久,像这般致命、这般可怕的瘟疫委实未曾有过。这病的具体表现和特征就是出血——一片殷红,令人发指。患者初时感到剧痛,突然一阵头昏眼花,于是全身毛孔大量出血丧命。只要患者的身上,特别是脸上一出现猩红色斑点就是染上这瘟疫的预兆,这时诸亲好友谁也不敢近身去救护他和慰问他。患者从得病到发病,一直到送命,还不消半小时工夫。 可是荣王爷倒照样欢欢喜喜,他胸有成竹,天不怕地不怕。当他领地里的老百姓死了一半的时候,他便从宫里武士和命妇中挑了一千名体壮心宽的伴当,把他们召到跟前,然后带了他们隐居到他治下一座雉堞高筑的大寺院里去。这座寺院占地宽广,建筑宏伟,完全按照王爷那古怪而骄奢的口味兴建而成。寺院四周围着坚固的高墙。墙上安着铁门。这批门客进了寺院,便用随带熔炉和大铁锤,把门闩全都焊上。他们横下心来,决不留开方便之门,哪怕今后在里头憋不住,一时绝望发狂,也无从出入。寺院里贮粮充足,有备无患,他们对什么瘟疫都不放在心上了。外界闹得如何,悉听自便。再说伤心也罢,挂虑也罢,都是庸人自扰。王爷早已安排好一切寻欢作乐的设备。有说笑逗乐的,有即兴表演的,有跳芭蕾舞的,有演奏乐曲的,有美女,还有醇酒。寺院里应有尽有,尽可以安享太平,寺院外却是“红死”猖獗。 在寺院里隐居了将近五六个月的工夫,这时外边正闹得天翻地覆,荣王爷却开了一个盛况空前的化装舞会,请这一千名伴当玩乐。 这场化装舞会啊,真个是穷奢极侈。这里且容我把举行舞会的场地介绍一下。一共有七间屋子,原是一套行宫。不过若在一般宫中,这种套间只要把折门向两边推开,推齐墙根,眼前望出去就一片笔直,整个套间一览无遗。而这里的情况大不相同,因为这位王爷就爱别出心裁,其余可想而知了。这些屋子造得极不整齐,一下子只能看到一个地方。每隔二三十步路的地方就有一个急转角,每个转角都可以看到新奇的景物。左右两面墙中间都开着又高又窄的哥特式窗子,窗外是一条围绕这套行宫的回廊。窗子都是彩色玻璃的,色彩各个不同,和打开的各间室内装饰主要色调一致。譬如说,东厢那间悬挂的装饰是蓝色的——窗子就蓝得晶莹。第二间屋子的装饰和帷幔都是紫红的——窗玻璃也照样是紫红的。第三间屋里一律是绿的,窗扉也是绿的。第四间的家具和映入的光线都是橙黄的。第五间全是白的,第六间全是紫罗兰色的。第七间从天花板到四壁壁脚都密密层层罩着黑丝绒帷幔,重重叠叠地拖到同色同料的地毯上。只有这一间的窗子,色彩同室内装饰不一致。这里的窗玻璃是猩红色的——红得像浓浓的血一般。在这七间屋子里,到处摆着的或悬空挂着的大批金碧辉煌的装饰品中,竟没有一盏灯,也没有一架烛台。在这一套屋子里,根本没有一点灯火,也没有一点烛光。可是在围绕这套屋子的回廊上,每扇窗子对面都搁着一只沉甸甸的大香炉,香炉里有个火钵,发出的光透过彩色玻璃,照得屋里通亮。因此呈现出五光十色、千奇百怪的景象。可是在西厢的黑屋里,火光透过血红的窗玻璃,照射到漆黑的帷幔上,却是无比阴森,凡是进屋的人,无不映得脸无人色,所以男男女女没有一个胆敢走进屋来。 在这间屋里,西墙前摆着一台巨大的乌檀木时钟。钟摆左右摆动,发出的声音又沉闷又呆滞又单调。每当长针在钟面走满一圈,临到报时之际,大钟的黄铜腔里就发出一下深沉的声音,既清澈又洪亮,非常悦耳,然而调子和点子又如此古怪,因此每过一小时,乐队里的乐师都不由得暂停演奏来倾听钟声;双双对对跳着华尔兹舞的也不得不停止旋转,正在寻欢作乐的红男绿女不免乱一阵子;这且不说,钟声还在一下下敲的时候,连放荡透顶的人都变得脸如死灰,上了年纪的和老成持重的都不由双手抚额,仿佛胡思乱想得出了神。但等钟声余音寂止,舞会上才顿时一片轻松的欢笑声;乐师个个面面相觑,哑然失笑,似乎借此为刚才那番神经过敏的愚蠢举止解嘲。大家还私下悄悄发誓,保证下回钟响再也不这样感情用事。不想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过了六十分钟,也就是说过了三千六百秒钟,时钟又敲响了,这时又照旧出现一片混乱和震惊,引起大家沉思。但是,尽管如此,这场欢宴还是规模盛大,让大家玩得痛痛快快。王爷的口味毕竟古怪。他对色彩和效果别具慧眼。他对时兴的装饰一概不放在眼里。他的设想大胆热烈,他的概念闪耀着粗野的光彩。有人以为他疯了,他的门客却不以为然。不过要确定他没有疯,少不得要听到他说话,见到他的面,跟他接触过才行。 在举行这个盛大宴会之际,七间屋子里那些活动装饰大多是他亲手指点安排的。化装舞会的声光特色也是根据他的主导口味设计的。不消说得,一切都搞得奇形怪状。真是五光十色,变幻无穷,令人眼花缭乱,心荡神驰——差不多都是在《爱尔那尼》(《爱尔那尼》,法国文学家雨果(1802—1885)所著悲剧,一八三〇年在法上演。写十六世纪西班牙贵族出身的大盗爱尔那尼与有杀父世仇的国王堂卡尔洛从势不两立到互相宽恕的故事。)里看见过的场面。到处都是光怪陆离的形象,四肢和打扮都不伦不类的人。一切梦幻般的奇景,只有疯子头脑里才想得出这种花样。固然有不少东西美不胜收,但也有不少东西伤风败俗,有不少东西稀奇古怪,有的叫人看了害怕,还有许多叫人看了恶心。事实上,在这七间屋子里走来走去的人,无异一群梦中人。这些梦中人映照着各间屋子的色彩,不断扭曲着身子,竟惹得乐队如疯如狂,宛若奏出配合他们步子的回声。未几,那间黑屋里的乌檀木时钟又敲响了。于是,一时除了钟声之外,万籁俱寂,声息全无。这些梦境顿时凝住了。但等钟声余音消失——其实只有一眨眼的工夫而已——人群中便有一阵几乎强自抑制的轻微笑声,随着远去的钟声荡漾着。于是音乐又一下子响了起来,梦境重现,香炉上散射出来的光线,透过五颜六色的窗子照着憧憧人影正扭曲得更欢。但是,西厢那一间,那些参加化装舞会的还是没人敢去。夜色渐阑,从血红的窗玻璃中泻进一派红光;阴森森的帷幔那片乌黑,令人魂飞魄散;凡是站在阴森森的地毯上的人,一听到近头乌檀木时钟发出一阵闷郁的钟声,无不感到比在远头其他屋里纵情声色的人所听到的更肃穆、有力。 可是其他屋里都挤得满满的,充满活力的心脏正扑腾扑腾跳得起劲。狂欢方酣,不觉钟声当当,已入午夜。于是,正如上文所述,音乐顿时寂然,双双对对跳着华尔兹舞的也不再旋转;一切照旧出现一种令人不安的休止。但是,这回时钟要敲十二下,因此玩乐的人们陷入深思默想的时间更长了,脑子里转的念头也更多了。也许,正因如此,最后一下钟声的余音还未消失的时候,大家才有闲工夫察觉到来了一个从未引人注目过的蒙面人。大家顿时窃窃私议,来客的消息就此一传十、十传百地传开了,宾客间一片嘁嘁喳喳,纷纷表示不满和惊讶,末了又表示恐惧、害怕和厌恶。 完全有理由可以这么说一句:在我笔下描绘的这么个无奇不有的大会里,寻常一般人的出现是决不会引起轩然大波来的。说实在的,这个通宵化装舞会未免放纵得过了头。王爷尽管花样层出不穷,但是大家议论着的这个人竟比王爷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说那些极端放荡不羁的人吧,他们的心里也未尝没有动情的心弦。哪怕那些根本无动于衷的人,平素视生死大事为等闲,也多少觉得事情不能等闲视之。看来全体宾客对这个陌生人的装束和举止都深表反感,因为它既没有丝毫妙趣,也没有半点礼仪可言。这个人身材瘦长,从头到脚裹着寿衣。一张面具做得和僵尸的面容相差无几,就算凑近细细打量也很难看出这是假的。不过在这里疯狂作乐的人,对这里种种情形尽管心里不满,还是容忍得了。但是这个戏子太过分了,竟然扮成“红死魔”。他的罩袍上溅满了鲜血——宽阔的前额和五官都洒满恐怖的猩红点。 这个鬼怪动作缓慢而庄重,在跳华尔兹舞的宾客中走来走去,仿佛想继续把这个角色扮演得更加淋漓尽致似的。只见荣王爷两眼乍一看到这个鬼怪如此放肆,便不由浑身痉挛,直打哆嗦,看来不是吓着了就是心里厌恶;但转眼间就见他气得前额涨红。 他声嘶力竭地喝问身边的门客道:“哪个胆敢,哪个胆敢用这种该死的玩笑来侮辱我们啊?把他抓起来,剥开他的面具——我们倒要瞧瞧,明儿一早绑到城头上绞死的究竟是个什么人?” 荣王爷说这番话时正站在东厢一间蓝色的屋里。声音洪亮清澈,传遍了七间屋子,因为王爷生来鲁莽粗野,所以他一挥手,音乐当场寂然无声。 王爷站在蓝色的那间屋里,身边跟着一帮脸色苍白的门客。开头,他说话时,这帮门客就向当时已在近处的不速之客稍稍逼近。谁知这个不速之客反而已经不慌不忙、步子庄重地逼近王爷身边了。大伙儿看到来者如此狂妄,早已吓坏了,哪儿还有什么人胆敢伸出手去把他抓住啊?因此,这个不速之客竟然畅行无阻地走到王爷面前,相距咫尺。这时,那一帮子跳舞的人都情不自禁地纷纷从屋子中间退避到墙跟前,他就趁此脚不停步地朝前走,步子还是像先前那样不同寻常,既稳重,又均匀,一步一步地走出蓝色的那间屋子,走到紫红色的那间,出了紫红色的那间又走进橙黄色的那间,由此又走进白色的那间,再由此走进紫罗兰色的那间,于是王爷才决定采取行动逮住他。可是,王爷刚才一时胆怯,这时竟恼羞成怒,气得发疯,匆匆忙忙一口气冲过六间屋子,大家都吓得要死,没一个敢跟着他。他高举一把出鞘的短剑,性急慌忙地逼近那步步后退的人,相距不过三四尺。这时那人已退到最后一间的尽头,猛一转身,面对追上来的王爷。只听得一声惨叫,那把短剑亮晃晃地落到乌黑的地毯上,霎时间荣王爷的尸体就扑倒在地毯上。那帮子玩乐的人见状才铤而走险,一哄而上,涌进那间黑色屋子里,那个瘦长的身躯正一动不动,直挺挺站在乌檀木时钟的暗处。他们便一下子抓住他。不料使猛劲一把抓住的竟只是一袭寿衣和一个僵尸面具,其中人影全无。这下个个都吓得张口结舌,无法形容。 到此大家都公认“红死魔”已经上门来了,他像宵小一样溜进来。寻欢作乐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地倒在血染满地的舞厅里,尸横狼藉,个个都是一副绝望的姿态。乌檀木时钟的生命也终于随着放荡生活的告终而结束了。香炉的火光也熄灭了。只有黑暗、衰败和“红死”的一统天下。 从前的暴风雪 <span class="center">〔罗马尼亚〕斯特凡·勃努内斯库 “当你听到某人说从前的雪下得更大,他的青年时代是另一番模样等等等等时,为了赶紧结束谈话,你会随声附和他的说法,可你心里觉得你面对的是一个开始衰老的人。他判断事物的唯一尺度存在于遥远的过去,这意味着就连这样一件陈旧的器具他手头也没有。事实上,他是个迷失了方向的人。你对此有何看法?” “我能有什么看法。”我对友人说。我正在他家度寒假哩。“我能有什么看法,这些都是些平庸的琐事,我们可别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浪费时间。” “可不能这么说,”友人说,“倘若你开始厌烦,对这些平凡事物提不起兴趣,这才叫平庸哩。要知道,它们也有它们的价值。比方说,从前的暴风雪是怎么样的,你知道吗?” “得了得了,”我笑着对友人说,“看来你也开始衰老了,你也成了一个迷失了方向的人。从前的暴风雪!” “没错,从前的暴风雪。我们为何不承认暴风雪并不全都一样的呢?从前的暴风雪,亲爱的,从星期一下午开始,一直要到星期六早晨才结束……有一回,在我还很年轻的时候,暴风雪到来了……” “你想说说笑话吧。”我试图打住友人的话头,生怕他会给我讲一个什么老掉牙的故事。 “噢,”友人不慌不忙地继续讲道,“那时我还很年轻,一场暴风雪降临了,天哪,那是怎样的一场暴风雪啊!正是这样,从星期一下午开始的。我特意对了一下表,以便密切关注一下这场暴风雪,好像,让我想想,那是星期一下午六点差十分。我等待着。寒风呼啸,大雪纷飞,飘散的白雪一会儿落在地上,一会儿又打着圈儿飞了起来,白昼顿时变成了一个白晃晃的夜晚,布满了芒刺,使人分不清东南西北。屋里的炉子不再烧了,只有烟雾弥漫,灯光和蜡烛熄灭了,你的心中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恐怖。我失去了时间概念,表早已停了,我想暴风雪开始后没多久,我听见了猛烈的敲门声。那是绝望者的敲门声。可能是一个迷路者,我寻思——就像数不胜数的民间故事中发生的那样。但我并没有急于去开门。在这种情况下你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何许人。然而,猛烈的敲门声又一次响起。” “你是谁?”我问道。 “你的一位兄弟。”门外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 “胡说八道,”我对门外的人说,“你最好说清楚你是谁。” “你的一位兄弟。”陌生声音重复道。 “就算你是,”我说着打开了门,“就算你是一只被羊吃了的狼吧,请进来。” 走进屋来的是一个魁梧的汉子,身穿一件翻毛皮大衣,皮衣、眉毛、下巴和胡须上结满了钉子大的冰凌。我帮他脱下衣服,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我为他脱下了皮大衣,因为他已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就像根木头。最后,我使尽浑身解数,让他恢复精力,暖和身体,重新像个人样。他也真的恢复了过来。恢复过来后,似乎并不像刚进门时那么高大了,又获得了正常比例。 “嗨,”见他恢复体力后,我问道,“这下你可以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了,尽管,说实话,除此之外,我也不感兴趣。欢迎你并祝你永远平安!” “我,”陌生人执拗地说,“是你兄弟。” 我哈哈大笑,然后对他说: “好吧,就算你是我兄弟,但是哪一个,因为我有许多弟兄。为了帮你一把,使你不至于混淆,我可以告诉你,的确,我的弟兄中有四个,也就是我的四个哥哥,我已很久没见了。就算你是我四个哥哥中的一个吧,可是,瞧,你长得同我一点也不像,实在无法把你当做我哥哥,而且,据我所知,你和他们也不像。尽管很久没见面,但我还很清楚地记得他们的鼻子、喉结、眼神、走路姿势以及手和头动的样子。” “你久未谋面的四个哥哥我一个也不是,”陌生人说,“我是另一个。” “那你就谁也不是。”我差点吼了起来。 “不,”陌生人顶了我一句,这一回摇了摇头,他的头发、眉毛、下颚、胡须上立马落下了一场名副其实的雨,还夹着冰。“不,我是你弟弟。” “你怎么可能是我弟弟呢?我弟弟刚出门,到院子里去取捆木柴了,他倒是披了件皮大衣出去的,可你并不是我弟弟。” “我是的,我是你弟弟,正是从这间屋出去的,为了去取一捆木柴,但我并不像你所说的那样刚刚出门,而是星期一下午,暴风雪开始的那一会儿。” “哼,见了鬼了,”我说,“难道现在不是星期一下午吗?” “不,现在是星期五清晨。”陌生人回答。我还是觉得他很陌生,在冒充我弟弟。“现在是星期五清晨,”他重复了一句,“我确实是星期一下午出去的,但还没等我去柴堆上取柴,我就听到街上传来一阵阵奇怪的马蹄声,还夹杂着女人和男人的声音。我朝街上走去,顺着马蹄声一直往前走,最后竟迷了路,接着发生的一切都很艰难,我实在难以启齿。最后,瞧,我又回到了家里,尽管直到今天,星期五早晨才回到家。” 屋里有点冷,我想大概火灭了,不知怎么搞的,我怒气冲冲地向他发问: “好吧,你迷了路,就算你迷了路,但至少你从院子里取回木柴来了吧,你不正是去取木柴的吗?” “我没取木柴。”他羞愧地说。 “行啦。”我怨恨地对他说,然后穿上衣服,出门去取木柴。我捧起一捆木柴,迅速回到屋里,既没有迷路,也没有遇到什么不同寻常的故事,就像我弟弟那样。我点燃炉子,然后煮了点红葡萄酒,加上胡椒粉和肉桂,打算同我弟弟一起喝上几杯。葡萄酒煮好后,我倒上两杯,朝弟弟睡觉的床走去。 “来吧,弟弟,”我摇了摇他。在我出去取木柴的时候,在我努力点燃炉子煮葡萄酒的时候,他早已睡熟了。皮大衣翻动了一下,掉在了一边,站起身来的却是个完全陌生的人,根本不是我弟弟,而是另外一个人。 “你在我家干吗?”我气势汹汹地问新来的陌生人,“皮大衣下睡着的应该是我的弟弟,可却冒出了你。” “噢,”陌生人睡意蒙眬、结结巴巴地说,“弟弟等你从院子里取木柴回来,可等呀等,一直不见你回来,就出去找你了,怕你迷路。在他等你的时候,我,你的大哥,来了,我就是你很久没见的大哥呀。我进门时,真可谓饥寒交迫,于是就对我们的弟弟说:先给我弄点热的喝和吃,然后就去找我们的兄弟,也就是你,因为我已根本动弹不了了。这样他就出去找你了,而我就盖着这件皮大衣躺下了。” “他什么时候去找我的?” “嗯,”我哥哥想了想说,“你是星期五早晨到院子里去取木柴的,他从星期五一直等到星期一晚上;本来星期一晚上他就想去找你,就在这时我来了,这样就耽搁到星期二早晨。没错,就是星期二早晨,我对他说:‘去吧,该去找找我们的兄弟了。’” “那今天是星期几?”我问大哥。 “不知道,”他打着哈欠说,“不知道,因为我在小弟出去找你后,喝足,吃饱,然后倒头便睡,睡得很死很死。” 友人笑着讲完了这个故事,给我递来一杯掺香料的热葡萄酒,然后总结似的说道: “亲爱的,这就是从前的暴风雪。你兴许会轻蔑地说这些都很平庸。然而现在倒是来场暴风雪看看,像从前那样,我到院子里去取木柴,把你留在屋里,喝着加上香料的热葡萄酒,你左等我不来,右等我不来,就出门去找我。我回来时不见你的人影,只看见喝得差不多的葡萄酒,而在你的皮大衣下,在我让你躺下的床上,一个陌生人,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对我声称他正是我们共同的朋友斯特纳福鲁……是啊,”友人一边呷着香喷喷,热腾腾的甜葡萄酒,一边怀恋地说,“是啊,斯特纳福鲁此时此刻怎么样呢?我已二十年没见他了。斯特纳福鲁,这个可怜的家伙,你还记得他吗?这家伙,对,这家伙明白从前的暴风雪意味着什么,天哪,他越是明白,讲述时就越动听,越美丽……” 恐怖岛 基尔·艾略特抓住高墙光滑的石块,任爱琴海灼热的阳光烧烤颈项,透过一条裂缝朝里面窥望。 这座小岛点缀在爱琴海的中央,仿佛巨大蓝盾上的一粒水晶石。他来到这座岛上,希望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就像高墙后面所发生的那样。 高墙后面的花园里,有一座淙淙涌动的喷泉。喷泉中央是两个赤裸的人体,一位母亲和一位孩子。 一位母亲和一位孩子,紧紧搂抱在一起,用紫红色、墨绿色和其他的玉石雕琢而成——虽然看上去似乎不大可能。 他从衣袋里掏出一支铅笔型的小东西打开。是一支微型望远镜。他气喘吁吁地再次透过缝隙朝里面窥视。天呐,那女人看得清楚极啦!脑袋微微倾斜,眼睛睁得老大,一副万分惊奇的模样,她看见什么啦?她一只手搁在光滑的大腿上,另一只手没去遮挡丰腴的乳房,而是搂住了孩子。 他用职业的眼光审视着这尊雕像,大脑飞速运转,想确认出它的作者,但是未能成功。根本辨认不出年代,可能完成于昨天,也可能完成于几千年以前。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任何一部花名册上都不会载有它的名字。 基尔发现这座小岛纯属偶然。他乘坐一艘古老的希腊凯伊克(凯伊克,地中海东部沿岸国家的一种轻便帆船。)在爱琴海上巡游,漫无目标地从一座小岛驶向另一座小岛。从雷斯波斯到齐奥斯,再到萨莫斯,横穿这片充满传说的大海和塞克勒迪斯群岛,踏上了神曾经像人一样在上面行走的古老的土地。这些埋藏着大量珍宝的岛屿呈现在基尔眼前。如果碰上什么东西能使他高兴的话,他肯定会掏钱买下来。可是很少有什么东西能让基尔高兴。很少。 凯伊克的引擎在一场不大的风暴中熄火了,只得听凭风浪将他们吹向西南方向。等到风暴停止,引擎又半死不活地重新发动起来,一路喘着粗气向前开去。没有收音机,但是船长毫不在意。有谁会在爱琴海迷路呢? 他们像一只小小的甲壳虫在蓝澄澄的大海上漂啊,漂啊,等到后来,基尔终于在前方看见了一个灰蒙蒙的影子,那是一座小岛。望远镜中那一团黑影越来越近,他倒抽了一口冷气。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堵将小岛团团围住的不可思议的高墙,一片巨大的马蹄形砖石建筑从海中升起,弯弯曲曲地环抱了几块土地,重又沉入海中,沉入处海水翻卷,白浪滔天。 他提请船长注意。“那里有座小岛。” 船长笑笑,斜眼看了看基尔手指的方向。 “岛上有墙。”基尔又说。 船长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他掉过头,不去看那座小岛。 “那不算什么,”船长冷冷地说,“上面只有几个牧羊人,它连名字都没有。” “有墙,”基尔温和地说,“这儿”——他把望远镜递给船长——“你瞧。” “不。”船长的脑袋纹丝不动,两眼依然直视前方。“不过是一座古迹。那里没有停靠处,已经有好多年没人去过那里了。你不会喜欢那儿的,没电。” “我想看看墙,还有墙背后有些什么。” 船长瞟他一眼,基尔一惊,那眼神流露出担忧。“墙背后什么也没有。那是个破旧的地方,什么也没留下。” “我想看看墙。”基尔平静地说。 他们最终还是屈服于他。小凯伊克翘着灰色的大鼻子全速在海中行驶,发出突突的响声。他们超过一艘小艇,距小岛愈来愈近。他注意到了岛上那条异常清静的小街,冷清的旅舍和几条悬着三角帆的平底渔船,山脚下有一群游动的山羊。 他差一点儿就相信了船长的话:那是一座破败而被人遗忘的小岛,远离遍及世界的现代文明——说差一点儿,是因为他想起了那段墙。筑墙是为了对付或者隐藏什么。他就想知道那个什么。 他在那家简陋的小旅舍安下身后,便马上去看那段墙。他从小山丘上往下看,再次为它所环绕的面积感到惊讶。 他沿城墙转了一圈,想在光滑而无法攀援的墙垣上找到个门或缺口,但未能如愿。被围住的部分像半岛一样突入海中,犬牙交错的礁岩抵御着海浪永无停歇的冲击。 在顺着高墙返回的途中,他很奇怪地听见附近有轻微的水滴声。他小心翼翼地往墙壁上搜寻,发现了一个很小的孔,像一枚胡桃那么大,就在头顶上方。 就是透过这个孔,他看见了那个女人和那个孩子。那么美丽,他简直目不转睛。他终于明白,他苦心搜寻的完美的象征就在这里。 所有的花名册怎么居然都漏掉了这件杰作?这种事情本来是很难不走漏风声的,可是居然没有任何消息或谣言从这个小岛传出。在这个针尖般大的小岛上,如此伟大的作品还未被命名;在这面巨大的高墙后面,藏匿着一件天才的杰作;这位神奇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如此动人却不为人知。 他睁眼凝视,舌燥喉干,心儿像鉴赏家发现了久被埋没的真品一样怦怦乱跳。他必须拥有它,他必将拥有它。它尚未载入史册,它的真正的价值或许还不被人知。也许它的拥有者是将它继承得来的,于是它就被扔在了那儿,任风吹雨淋,没人注意,没人欣赏。 他恋恋不舍地离开墙上的那个小孔,漫步走回村里,踩着厚厚的远古的尘土。 希腊。西方文化的摇篮。 他再次去想身后那个母亲和孩子精美的形象。这组雕像的作者完全可以跻身于奥林匹斯诸神的行列。可他是谁呢? 回到村子里,他在小旅舍门前蹭了蹭鞋,想蹭掉鞋子上的灰土,同时为这里的居民如此麻木感到奇怪。 “我来行吗?” 一个小男孩两眼闪着光,忽然从小旅舍中蹿出来,一手攥着块擦布,另一只手拿着自制的黑色鞋油,马上就开始去擦基尔的鞋。 基尔在一条长凳上坐下来,审视那个小男孩。他约摸15岁的样子,瘦而不弱,个头就那个年纪的孩子来说稍微小了些。如果早出生若干年,他也许会成为蒲拉克西蒂利(蒲拉克西蒂利,公元前第四世纪的希腊雕塑家。)的模特儿:造型完美的头颅,短短的鬈发,眉毛上的两绺刘海儿,像潘神(潘神,希腊神话中半人半羊的畜牧神。)的角,好一副古希腊英俊少年的形象。可是,不行,男孩的鼻子上有一道轻微的疤痕,从鼻梁延伸到嘴角,甚至让人觉得延伸到了洁白的牙齿。 不,蒲拉克西蒂利可不会用他做模特儿——除非雕塑家的脑袋里产生了一个略有缺陷的潘神。 “谁是村子后面那一大块地产的主人?”他用漂亮的希腊语问道。小男孩迅速抬头,好像拉上了百叶窗似的,眼神顿时黯淡下来。他摇摇头。 “你肯定知道,”基尔继续追问,“那片地产占据了整座岛的南端,还有一堵那么高的墙,一直伸进大海里。” 小男孩仍旧顽固地摇摇头。“它一直就在那里。” 基尔笑了。“一直可是很长的时间,”他说,“可能你爸爸知道吧?” “我没爸爸。”小男孩一副自尊的模样。 “对不起。”基尔看着小男孩熟练的动作。“你真不知道住在那儿那户人家的姓名?” 小男孩咕哝了一个什么字。 “戈登?”基尔俯身向前。“你是说戈登家族?是一户英国人家拥有那块地产?” 他感到希望化成了灰烬。如果主人是一家英国人,获得那组精美的石头雕像的机会简直就不再存在。 “他们不是英国人。”小男孩说。 “我非常想跟他们见见面。” “不可能。” “我知道从岛上是不可能。”基尔说,“可是我猜想,在靠海的那一边,他们肯定有码头或者其他登陆的设施。” 小男孩双眼低垂,仍旧摇头。有几个村民围了上来,一声不响地倾听他们的对话。基尔了解希腊人,这是一个爱凑热闹的快活的民族,有时候异常好奇,而且喜欢给人出主意。这些人全都站着,也不笑,只是睁着眼睛看。 小男孩擦完鞋,基尔扔给他一枚50雷普塔(雷普塔,希腊货币名。)的硬币。男孩捡起来笑了,一件有瘢痕的头像艺术品。 “那堵墙,”基尔对一位戴眼镜的老头说,“我很想见见那片地产的主人。” 老头嘟哝了一句什么,转身走开了。 基尔为自己犯下的心理学错误懊恼不已。在希腊,钱会说话。“谁愿用船把我送到靠海的那一边,”他高声说,“我给他50—100德拉克玛(德拉克玛,希腊货币名。100雷普塔相当于1德拉克玛。)。” 他明白,对于一个在这座乱石嶙峋的荒岛上放牧山羊的穷苦人来说,这可是一大笔钱。他们大多数人辛劳一年也未必能挣到这么多。一大笔钱——然而他们只是相互望望便走开了,连头也没回。所有的人都是这样。 他在村子里到处都碰上了这种神秘的拒绝,弄清他们的内心就像翻越那堵谜一般的高墙一样困难。他们甚至不愿提到那堵墙,谁建的或何时所建。对于他们它似乎并不存在。 黄昏时他返回小旅舍,发现朵尔玛达基斯——用碎肉、米饭、鸡蛋和香料调制而成——出乎意外的好吃;喝雷斯那,一种村民自制的烈性葡萄酒;想高墙后面那位被暮色笼罩的可爱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一阵巨大的悲哀和对那组雕像的渴望漫上他的心头。 真他妈不走运!他曾经遇到过一些当地的禁忌,那些禁忌多半是家族世仇的结果。可以回溯到先人。它们被村民们严加遵守,不敢有丝毫触犯。真不明白这一切对他们短暂的一生有什么意义。不过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他站在村外的黑暗中,正郁郁不快地眺望大海,忽然听见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他连忙掉头,却见一个小男孩渐渐走近。就是那个擦鞋的小男孩,眼睛里闪烁着星火,尽管夜色温柔,他却微微发抖。 小男孩抓住他的胳膊。“其他的人——今天晚上,我用船送你去。”他悄悄地说。 基尔笑了,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孩子呢。一个小伙子,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拿着100德拉克玛自然大有用场,才不会去管他妈的什么禁忌呢。 “谢谢,”他温和地说,“什么时候出发?” “落潮以前——日出前一小时,”孩子说道,“我,”他的牙齿在打战,“我只送你过去,我自己只到墙外面的岩石那儿。你要在那儿待着,等落潮后就走——就走——”他好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了似的,差点喘不过气来。 “你怕什么?”基尔问,“由我来承担非法进入的责任,虽然我并不认为——” 小男孩抓紧他的胳膊。“其他的人——今天晚上,你回去后千万不要告诉其他的人,我带你去那里。” “你不愿意我说我就不说。” “请千万别说!”他气喘吁吁地请求,“如果他们知道了,他们不会喜欢——我就会——” “我懂了,”基尔说,“我不告诉别人。” “日出前一小时,”小男孩放低声音,“我在高墙朝东入海的地方等你。” 基尔再次见到那孩子时,星光依然闪烁,但已经开始黯淡下来。小男孩像个黑色的影子坐在一起一落的一叶小舟里,扯住生长在高墙基座岩石上的海带海藻之类。他立刻意识到,小男孩要划好几个小时才能将小舟划到那边。没有风帆。 他爬了进去,于是两人离岸出发。小男孩一路无言,令人纳闷。 大海波涛汹涌,冷风袭人。高墙隐约显现,迷失在晨雾中。 “这墙是谁建的?”他问。这时他们已驶入漆黑的海面,就着落潮的浪头在一片犬牙交错的礁岩中穿行。 “古人。”小男孩说。他的牙齿咯咯作响,始终背朝高墙,眼望大海估计自己的划行距离。“它一直就在那里。” 一直。基尔看着正渐渐显现出来的巨大的高墙,感到它确实非常古老。非常非常古老。也许可以回溯到希腊文明的早期。那组雕像——母亲和孩子也可能如此。所有这一切居然都不曾为外界所知,这的确是个不解之谜。 等到小舟越划越近,他已能够看清楚在喧嚣的海水中崛起的高墙的末端,基尔意识到自己并非是第一个来此冒险的人,甚至算不上第一百个。这座岛遥远荒凉,连邮路也没有,但是可以肯定,在高墙耸立起来之后的许多年里,许许多多像他一样好奇的人们前来寻访过它,包括众多收藏家。尽管如此,却未曾产生过一个谣传。 小舟靠在一块巨大的黑色礁岩旁,被鸟粪染成白色的船头在熹微的日光中泛着光泽。小男孩把木桨放回船里。 “下次涨潮时我在这里等你,”小男孩像发高烧一样全身颤抖,“你现在给钱吗?” “当然给,”基尔摸出钱夹子,“为什么不送我更过去一点?” “不行,”男孩惊恐地说,“我不能。” “就送到码头怎么样?”基尔一边说,一边观察礁岩和斜窄的沙滩之间的起伏的波浪。“咦,怎么没有码头!” 在两堵墙之间,除掉点缀着岩石的沙滩,其他什么也没有;陆地上是一片茂密的矮灌木丛,其中有一棵柏树显得格外高大。 “我会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我划船过去,你待在这儿,”基尔说,“用不了多长时间,我就想去见见这儿的主人,谈谈——” “不!”小男孩的声音因惊慌而变得尖厉,“如果你划船过去——”他爬起来,用力一推想让小船离开岩石,可是就在这一刹那,一个巨浪将小船托起,又猛然跌落下来,结果小船在男孩的身子下面漂移开去。他一时失去平衡,胳膊一阵乱舞,头触礁岩摔了下去,像一块石头一样慢慢沉入水中。 基尔连忙扑过去,紧随小男孩跃入水里,身体碰上了水下的海藻。他一把揪住男孩的衬衫,可是衬衫像纸一样被扯了个稀烂。他又伸手去抓,这次抓到了他的头发,把他掀出水面。他轻轻松松地托住男孩,一边泅水一边寻找小船。小船因为他适才那有力的一跳漂得老远,可能漂到了哪块礁岩的背后去了。现在可没时间再去找它。 他推着男孩朝沙滩游过去。这里距光滑洁白的沙滩只有一百码左右的距离,沙滩夹在两堵墙之间,两堵墙则倾斜着没入咆哮的海水中。他从水中探出身子时,男孩微微咳嗽起来,咸水呛进了他的鼻子。 基尔乘着涌潮把男孩推到了沙滩上。男孩睁开双眼,困惑地望着他。 “你会没事的,”基尔说道,“趁着小船还未漂远,我去把它弄回来。” 他走回到海滩边上,蹬掉鞋子,朝小船一沉一浮的方向游过去。他迎着大海和冉冉升起的旭日,把小船划了回来。风减弱成了耳畔的低语。 他靠岸,捡起鞋子。小男孩倚着一块岩石,用一种十分紧张的姿势扭头朝林中窥视。 “好点了吗?”基尔笑着打招呼。他忽然想到,这个小小的不幸倒似乎成了一个蛮好的借口,可以因此登上这块被某户显然极为看重自己隐私的人家所拥有的土地。 小男孩一动不动,还是保持那种姿势监视着低矮的灌木丛。灌木丛后面巨大的高墙赫然耸立,古老而宁静。 基尔摸摸男孩光裸的肩膀。他缩回手,攥紧了拳头。他注视着沙滩。沙滩上留下了男孩爬起来时的痕迹,留下了他跑到这块岩石后面躲藏时的逶迤的脚印。小男孩依然站着,扭头注视着树林,双唇微微启开,脸上浮现出一副略感惊异的模样。 那边,一行优雅的脚印从低矮的树林一直延伸到这块岩石前,然后又延伸到了岩石的后面。脚印纤巧而秀美,足弓较高,仿佛一位女子光着脚,轻轻踩着沙粒,忽然间走了过来。望着这行奇怪的脚印,基尔猛然悟到,自己在头一次透过墙上那个小孔窥视里面那位妇女和她的孩子的无法想象的完美形象时,就应该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 基尔熟知古希腊的所有传说。看着沙面上的这行纤纤足印,一个最为可怕的传说蓦然浮上他的脑海:戈根姐妹(戈根姐妹是希腊神话中的三个蛇发女妖,海神福耳库斯的女儿。传说她们以蛇为发,目光所及之物皆化作石头。)! 戈根姐妹共有三个,美杜莎、欧尔雅勒和斯特诺,头上长发的地方缠绕着蠕动的细蛇。据说三个尤物都可怕至极,任何人只要胆敢看她们一眼,就会立刻化作石块。 基尔站在温暖的沙滩上,海鸥在头顶鸣叫,爱琴海的海水在脚下喧嚣。现在他终于明白了,是谁建造了这堵墙,为什么她们建造的这堵墙一直通向翻腾的大海——还有这堵墙究竟意味着什么。 不是一个名叫戈登的英国家族。而是一个要古老得多的家族,叫做——戈根。珀修斯(珀修斯,希腊神话中宙斯与达那厄所生之子。在雅典娜的指点下,用锃亮的盾牌作镜子反观蛇发女妖美杜莎,然后砍下了她的头颅,成为英雄。)杀死了美杜莎,可是她的两个躲藏起来的姐妹,欧尔雅勒和斯特诺,还依然活着。 依然活着。哦,上帝!这不可能!这只是神话!然而——他那鉴赏家的双眼尽管已被恐惧的汗水所模糊,仍然注意到了那个倚着岩石的小塑像,脑袋微微偏转,在扭头朝树丛注视时,脸上呈现出惊讶的表情。两绺刘海儿像两只角挂在眉头上方,头颅造型完满,好像一个古希腊英俊的少年。海水点缀在光洁的肩膀上,仍旧不紧不慢地从缠绕石腰的那件撕破的衬衫上往下滴淌。 石制的潘神。然而是有缺陷的潘神。一道疤痕从鼻梁延伸到嘴角。一道大理石的斑痕微微掀起大理石的嘴唇,隐约显露出大理石的牙齿。一件略有瑕疵的杰作。 他听见身后响起沙沙声,好像是绳索的声音,同时闻到一种无法用言辞形容的香味,那种声音分明是只有蛇才能发出的嘶嘶声——尽管他知道不应该,但他还是缓缓回过了头,向后望去。 该死的东西 第一章 人们并不总是吃桌上放着的食物 在简陋的桌子边上放着一支蜡烛,一个男人正借助昏黄的烛光,看一个笔记本。这是一个旧的记事本,磨损得相当厉害了。显然,字迹也非常不清楚。无奈,这个人不时把本子凑近蜡烛,为的是看得清楚些。记事本投下的阴影笼罩了半个房间,使得许多人的脸和身子都黯淡无光。除了读记事本的那个人以外,房间里还有八个人在场。其中七个人靠着简陋的木板墙静静地坐着,纹丝不动。因为房子小,所以他们实际上坐得离桌子不远,只要一伸出胳膊,他们中的任何一位都能触摸到第八个人。这个人躺在桌子上,脸朝上,身上盖着一条床单,胳膊露在外面,他已经死了。 拿本子的这个人小声地读着,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事情发生,唯独那个死去的人无动于衷。从外面空旷的黑暗中直钻进窗户隙缝的,是旷野中各种陌生的叫声——有野狼难以名状的长嗥声;有树上那些不知疲倦的昆虫所发出的有节奏的鸣叫声;还有夜鸟的怪叫声;大甲壳虫的嗡嗡声。所有这些声音汇成了神秘的合唱,突然它们戛然而止,似乎它们也意识到了它们的轻率。但所有这些丝毫也没有分散这群人的注意力,他们此刻不可能过分地沉醉于那些无聊的兴趣爱好上,专注的神情从他们脸上的每一条皱纹中显露出来——甚至在一支蜡烛的昏暗光线下都暴露无遗。显然,他们都是本地的农民和伐木工。 读书的这个人有点不同,人们说他老于世故。尽管从他的穿着上可以证明,他与周围的人有着某种相似之处。他的大衣在旧金山几乎是不合格的,他的鞋袜也不像个城里人,而且他的帽子放在他身旁的地板上,他是唯一一个不戴帽子的人,如果有人认为帽子仅仅是个人装饰品的话,那么,他就是不懂帽子的意义了。在相貌上,这人倒是非常讨人喜欢,当然,他有点儿严厉,虽然这种严厉可能是装出来或是磨炼出来的,但是却与他为官的身份相符,因为他是一个验尸官。正是由于他这个官职,他才拿着他正在读的那个本子,这是死者的遗物之一,是在他的小木屋里找到的。而此刻的审讯就在这间小木屋里进行。 当验尸官看完以后,他就把这个本子放进他胸前的口袋里。这时门被推开了,进来了一个年轻人。显然他不是这一带的山里人,从他的衣着上看,他住在城里。他的衣服满是灰尘,显然,他是经过艰苦的旅途来参加这次审讯的。 验尸官向他点点头,其他人都没有向他致意。 “我们就在等你了,”验尸官说,“必须在今天晚上处理好这件事。” 年轻人微笑着,“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他说,“我跑出去,并不是逃避你们的传讯,而是给我的报纸寄一则报道,我想回来解释报道里推测出来的内容。” 验尸官笑了。 “你给你报纸邮寄的报道内容,很可能与你在这儿发誓后要说的完全不同。” “那,”年轻人的脸一下子红了,他激动地回答:“随你便吧。我用复写纸写,送出去一份了。我写的不是新闻报道,而是小说,因为这件事压根儿就难以置信。我发誓,我写的也是我证据的一部分。” “但是你说这件事难以置信。” “那跟你无关,先生,如果我发誓那也是真的。” 验尸官沉默了一会,他的眼睛朝着地板,小木屋里的人们小声地交谈着,但大多眼睛看着死尸。 不一会儿,验尸官抬起眼睛说:“我们再继续审讯吧。” 人们脱下他们的帽子,新进来的证人宣誓了。 “你叫什么名字?”验尸官问。 “威廉·哈克。” “几岁?” “二十七岁。” “你认识死者哈吉·摩根吗?” “认识。” “他死的时候,你是否和他在一起?” “就在他附近。” “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意思是,你在场的时候。” “我来这里是邀请他去打猎和钓鱼的。当然,我的另一部分设想是了解和研究他的脾气和他的独居生活。他作为小说中的人物似乎是一个很好的典型。我有时写写小说。” “我偶尔也读读。” “谢谢。” “我读的小说一般不是你写的。” 陪审团哄堂大笑。在沉闷的背景下,幽默显示了它的魅力。比如战争间隙,战士们很容易笑,在死囚行刑室里,一句笑话会出其不意地缓和一下严肃的气氛。 “有关这个人死亡的情况,”验尸官说,“你可以尽可能地使用任何笔记或备忘录。” 威廉明白验尸官的意思,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份手稿,把它凑到蜡烛旁边,翻开来,他找到了要读的那一段。 第二章 在野燕麦地里发生的事情 “……当我们离开家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升起。我们寻找着鹌鹑,手里都拿着枪,但我们只有一条狗。摩根说,我们最好的打猎范围是在那座山后面,他用手指了指。我们打算沿着一条穿过矮丛林的小径到山对面去。山对面是一片平原,地上覆盖着厚厚的一层野燕麦。当我们走出这片矮丛林时,摩根是在我前面几码远的地方。突然,我们听到右前方的灌木丛里有动物厮打的声音,这使我们相当激动。 “‘我们惊动了一头鹿,’我说,‘要是我们带着来复枪就好了。’ “摩根停下脚步,目不转睛地盯着有异常动静的矮丛林,一言不发,然后将两支枪管竖起,做好了瞄准目标的准备。当时他显得有些激动,这使我觉得奇怪,因为他平时异常冷静,甚至在突发事件的危急关头也不例外。 “‘噢,来吧’我说,‘你不准备用打鹌鹑的枪来对付鹿吧?’ “他还是没有回答,但是当他转过身来,与我面对面的时候,我注意了一下他的脸色,我被那剧烈的表情震住了。我这才明白我们遇到了严重的事情,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我们碰到了一头灰熊。我一边拉起枪栓,一边跑到摩根的身边。 “这时候灌木丛里悄无声息了,但是摩根还是像刚才那样注意着那地方。 “‘该死的东西!’他回答道,并不转过头来。他的声音沙哑而不自然,他明显地颤抖着。 “我正要开口说话,突然看到在那个令人不安的地方,附近有一片野燕麦,而这丛野燕麦正以极其莫名其妙的方式移动,我一时目瞪口呆。它似乎是被一阵风搅起来的,这阵风不但使得野燕麦弯曲,而且还压住了它,使它不能够再站起。野燕麦倒下的痕迹正在慢慢地延伸,而且是径直地向我们移过来。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像这样怪异和不可名状的现象。而且,我也不能够回忆起当时任何害怕的感觉。我记得——在这儿提起这事是因为它太奇怪了——当时我的记忆中出现了以前种种类似的现象——我曾经漫不经心地从一扇打开的窗户向外眺望:我一直错把近在咫尺的一棵小树看做是稍远处丛林中的一棵,它们看上去大小一样,只是从整体上来说,小树更显眼,更清晰,枝节似乎也更与众不同。这纯粹是空间透视造成的一种幻觉,但它使我大吃一惊,而且几乎让我恐惧,因为我们对于所熟悉的自然规律的正常运转十分信赖,以至于任何表面上的暂停都成了对我们安全的威胁,成了一种无法想象的灾难的警告。所以,现在这草木明显地毫无理由地移动,它慢慢地、正坚定不移地径直向我们迫近,当然令人不安。我的同伴显出非常害怕的样子,当我看到他把枪架在肩膀上,朝那堆不停颤动的燕麦丛开火的时候,我大吃一惊。冒出的烟还没有散尽,我就听到凶猛的一声咆哮,像是野兽的叫声——摩根听到声音,把枪扔在地上转身就跑。同一时刻,我被烟雾中看不见的巨大冲击力狠狠地摔倒在地上——某种柔软的、沉重的东西似乎急速地喷向我。 “我还没有爬起来找回我的枪,那枪早已从我的手中震飞,就听到摩根的喊叫,那仿佛是临死前痛苦的喊叫,沙哑、凶狠的声音让人联想起打架的狗。一种无法形容的恐惧攫住了我,我挣扎着朝摩根那地方看去,上帝啊,请宽恕我!我的朋友在离我不到三十码远的地方,他的一条腿跪着,往后仰的头与身体的角度十分吓人,头上没有戴帽子,长发杂乱无章,整个身体以剧烈的方式前后左右地移动,他的右胳膊抬着,似乎没有了手——至少,我看不见,另外一只胳膊我也无法看见。现在,我是凭自己的记忆,来叙述这特殊的场景的。当时,我只能看见他身体的一部分,而有一部分身体似乎已不存在了——我无法用其他的说法来表达——接着,他移动了位置,刚才不见了的那部分身体又出现了。 “所有这一切似乎在几秒钟内发生了。然而那个时候,摩根采取了与所有坚定的摔跤运动员一样的姿势,但他最终还是被一种他绝对不敌的重量和力量击垮了。当时我除了摩根以外,什么都没有看到,而看他也并不总是清楚的。在整个事件中,我听到了他的叫喊和诅咒,这么凶狠、尖锐的声音,似乎是从坚硬的外壳中传出来的,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一个男人、甚至于一个畜生的喉咙里会发出这样可怕的声音! “我犹豫不决地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然后,丢下枪,跑过去帮助我的朋友。当时我模糊地以为他的病发作了,可能是痉挛的一种。然而在我还没有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就已经倒地并安静下来了。周围万籁俱寂。这时,我看到了比刚才发生的一切更令人恐怖十倍的一幕——我再一次看到了野燕麦向森林边缘神秘地移动,它正从平躺着的人搞得乱七八糟的地方延伸开去,我一直到它钻进了森林,才收回眼光。这时我看了看我的伙伴,他死了。” 第三章 衣不蔽体的人 验尸官站起来,走到尸体旁边,他揭开床单,尸体全暴露出来了。它全身裸露,在烛光下显出土黄色,乌青是撞伤淤血所致,前胸和两侧看起来遭到过大头棒的击打,那里有致命的伤口,皮肤也被撕烂了。 验尸官走到桌子的那一头,解开一块丝质手帕,这块手帕穿过死者的下颌,在他的头顶上打了一个结。手帕被拿掉以后,露出了死者的喉咙。一些陪审员都凑过去,想看个究竟。这时证人哈克走到一扇打开的窗子前,倚在窗台上,他看上去显得虚弱苍白。验尸官把手帕放在死者的脖子上,走到房间的角落里,他从一堆衣服里挑出几件来看,这些衣服都被磨破了,沾上了血。陪审员们并没有过来仔细辨认,他们对此不感兴趣。事实上,这些他们都看过了,对他们来说唯一有兴趣的事情是听哈克的证词。 “先生们,”验尸官说,“我想,我们没有更多的证据。你们的职责我已经解释过了,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那么,你们可以出去考虑如何判决了。” 陪审长站起来,这人个子高高:已经六十多岁了,长着满脸络腮胡子,衣服穿得相当粗劣。 “我想问个问题,验尸官先生,”他说,“这证人最后是从哪个地方逃出来的?” “哈克先生,”验尸官严肃而平静地问:“你最后逃离的是什么地方?” 哈克再一次涨红了脸,没有回答。七个陪审员站起来,严肃地从小木屋里鱼贯而出。 “如果你有心要伤害我的尊严,先生,”当哈克和验尸官一起与死者留下来时,他说,“我想我现在有权走了。” “你走吧。” 哈克真的打算走了,但他又停下来,手扶着门闩,他的职业习惯比他的自尊还要强烈,他转过身来说: “你手里拿着的这本笔记——我知道是摩根的日记,你似乎对它非常感兴趣,我在作证词的时候,你在看它。我可以看它吗?公众想了解——” “这笔记本与本案无关,”验尸官边回答,边匆忙地把它放入到大衣口袋里,“里面的所有细节都是作者死前写的。” 当哈克跨出房子,陪审员又重新进来了,他们站在桌子边上。桌上躺着死尸,它上面盖着非常鲜艳的一条床单。陪审长本人坐在蜡烛旁边,他从胸口拿出了一支铅笔、一张碎纸片,然后相当吃力地在上面写下了如下判决,陪审团七个成员都在这上面签上了名字,他们在签字时都费了些气力。 “我们陪审团确实发现这具遗体是在一座山脚边死亡的。我们都认为他是痉挛而死。” 第四章 来自坟墓的一个解释 在已故的哈吉·摩根的日记里,有某种让人感兴趣的记载,这些记载作为解释,很可能有科学价值。在对他的尸体进行检查的时候,笔记本并不在现场。很可能是验尸官认为它没有价值,由此迷惑了陪审团。 日记里最早的那部分已经找不到了,书页的上面部分也已经被撕掉,残余的纸上记着下面这些内容: “……它跑了半圈,头始终向着圆心,当再一次停下来时,它不断地狂吠着,最后迅速跑进灌木丛。我起初以为它疯了,但当我回房,却发现它的行为显然是由于害怕受到惩罚所致。 “难道一条狗能用它的鼻子嗅出什么吗?难道散发出来的气味能用某种影像在大脑中心留下印象吗?…… “9月2日——昨晚,当星星升起在房子东面的山脊上时,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看着它们接连地消失——从左到右,每颗星星都在同一时间里隐没,但很短暂,一次只有几颗星星。沿着山脊的整个曲线,所有星星都是在山背上一度或几度的范围内消失的。似乎有一种东西在我和它们之间转瞬而逝,但我无法看清。星星不是很密,以至于我不能确定它们的轮廓。啊!谁喜欢这玩意儿。” 接下来有好几个星期的记载都缺页了,其中有三页被从中撕走。 “9月27日——它又来了——我每天都能发现它来过的痕迹。昨天晚上,我整夜守候在掩蔽处,手里拿着枪,那支枪里装着双倍量的大号铅弹。今天早晨,我又看到了新鲜的脚印。我诅咒它使我睡不着觉——确实,我几乎根本没合过眼。这种可怕的经历让人无法忍受!如果这些奇怪的事情都是真的话,那么我要疯了;如果它们的确是我臆想的产物,那么我已经疯了。 “10月3日——我不想离开,它不能把我赶走,不,这是我的房子,我的土地,上帝憎恨懦夫…… “10月5日——我再也不能忍受了,我已经邀请哈克过几个星期和我一起——他有一个冷静的头脑,我能够从他的态度中判断出,他是否认为我疯了。 “10月7日——我有办法对付这个神秘出没的东西了。昨天晚上,这个主意突然来临。就像是上帝的启示,多么简单——多么可怕的简单! “有些声音是我们人类无法听到的。音阶两端极高和极低的声音都不能引起人类那个有缺陷的仪器——耳朵的感觉。我观察过一大群乌鸦散落在几棵树的顶部,它们完全是在同一刻全部飞起的。这是怎么回事?由于树梢挡住了视线,这些乌鸦不可能互相看得见,而且领头鸦无论站在如何突出的位置上,它也不可能在它所有下属的视野之内。那么它们中一定有一个警告或是命令的信号,比一般的喧闹声都分贝高,人耳是听不到它的。我还观察过别的鸟类,例如鹌鹑,它们分散在大片丛林中,甚至在山头的另一边,都会一齐在同一时刻飞向天空。 “海上的水手都熟悉这样的景象——隔着岛屿离海船数英里远的海面上,可以看到成群的鲸鱼在欢叫,嬉戏,突然,它们都潜入水下,一瞬间便无影无踪了。鲸鱼群发出的讯号对水手们的耳朵来说太低沉了,但他们从船身的微震中感觉到了这个讯号的存在。这就跟乐器在一个空旷的大教堂里奏出的低音部在墙壁的石块中激起的余震是一个道理。 “与声音一样,色彩也以奇妙无比的样式存在于自然界中。化学家们通过仪器可以测到,在太阳光谱的每一个末梢,都存在着肉眼观察不到的‘光化射线’,它们混合而成各种颜色。而人类的眼睛是一部有缺陷的仪器,人眼所能识别的光谱仅占所有光谱中的一小段。我并没有发疯,因为确实有许多颜色是人类看不到的。 “噢,上帝救救我吧,这该死的东西正是有这样一种颜色。” 寂静的雪,神秘的雪 <er top">一 它为什么会发生,它为什么偏偏会在它发生的那个时间发生,这点他根本就不可能说清楚;或许,甚至他还没来得及问上一句为什么,它就发生了。这个东西本身就是个奥秘,是一些被小心翼翼藏匿起来,不让父母知道的东西;而它所带来的绝大部分美妙的感受恰恰就来源于此。它就像是偷偷装在口袋里的某个特别漂亮的东西一样——一张罕见的邮票,一枚古钱,一些在公园小径发现的被踩变形的金链,一小块玛瑙,一个有着特别斑点或条纹的与众不同的贝壳——就好像这些东西一样,他随时随地都带着一种新鲜的,持久的并且与日俱增的拥有的美妙感受。它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种拥有的感受——还有一种被保护的感受。就好像他的秘密给了他一个堡垒、一面墙,使他可以逃避现实,进入一个与世隔绝的仙境。这几乎是他关注到它的第一件事——不管那件事本身多奇怪——并且现在它又是这样,就在他坐在教室里的时候,它第五十次发生了。这半个小时正好是地理课。布尔小姐正用一根指头慢慢地旋转摆在讲桌上的那个地球仪。那黄色的绿色的大陆转过去又转过来,学生们也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回答问题,现在坐在他前排的一个名叫狄德莉的小姑娘正在回答问题,她脖子上的痣长得极其有意思,它们几乎就跟北斗七星一个模样。她正站在那里跟布尔小姐讲赤道就是地球仪正中间的那条线。 布尔小姐的脸老老的灰灰的很和蔼,两颊边垂着几个硬硬的发卷,她的眼睛在那厚厚的玻璃镜片后来回地梭动,一闪一闪的,就跟小鱼游过一样,她的眉头极为有趣地皱着。 “啊!我明白了。地球系着腰带。或者是有人给它画了一道圈!” “噢,不是的——不是那么回事——我是说——” 这时整个教室里响起了一阵哄堂大笑,不过,他却没有笑,或者说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他正在注意地球仪上大西洋和北冰洋的范围,当然了,它们都是白色的。布尔小姐现在正在给他们讲回归线、丛林、赤道附近湿热的沼泽,那些地方的鸟、蝴蝶,甚至还有蛇,那都是活的珠宝。就在他听这些东西的时候,随着一点努力,他早已将他的秘密放在了他自己和那些话语中间。真的是努力的结果吗?努力意味着有意去做,做的可能还是一些本身不太愿意干的事;而这却清清楚楚是一种快乐,并且几乎是自动出现的。他所要做的就是去想那个早晨,第一个早晨,接着再想其他的——但是它简单得可笑!它也就是那么一点点。它什么都不是,只是一种念头——这也正是它变得如此精彩,如此持久的原因,而且也是它神秘的原因——一个愉悦的念头,这可以肯定,但同时,又很可笑地显现出了愚蠢。然而,耳朵里听着布尔小姐讲课(这时她已经开始讲北温带了)的同时,他从从容容地将思绪牵回了第一个早晨。 那只是在他醒来后的那么一小会——或许就是刚醒过来的那一瞬间。但是那真的就是某个确切的瞬间吗?是有人一下子忽然醒过来?还是说它是逐渐来到的?但是不管怎么样,那是在他伸着懒腰,打着哈欠,赖在被窝里(在十二月份的早晨,这是最舒服不过的了)的时候发生的。突然之中,没有任何原因,他想起了邮差,他记得那个邮差。或许再没有比这更奇怪的事了。不过毕竟是他几乎每天早晨都会听到邮差的脚步——当他还在那用鹅卵石铺的街道的顶头时,那沉重的靴子踩踏地面的脚步声就会远远地传来,接下来,那声音就越来越近,越来越响,还有敲门声,每个门上的两下敲门声,和一次又一次反反复复穿过街道的声音,到最后他那笨重的脚步就会穿过那道门,然后传来震得整个屋子都在摇晃的沉重的敲门声。 (布尔小姐正在说“北美和西伯利亚广袤的小麦生产区。”狄德莉的左手有那么一会横在脖子后。)但是在这个特别的早晨,第一个早晨,就在他闭着眼躺在那里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开始有意无意地等待那个邮差。他期待听到拐角处传来邮差的脚步声。这真是有意思——他从来没这么干过。邮差一直没有出现。他再也没有出现——再也没有在拐角出现。当他终于听到脚步声的时候,他早就走到了坡下,到了第一间屋子(这点他很肯定);虽然如此,那脚步声还是有点怪怪的,与以往不同——它们变得柔和多了,它们也变得模糊而难于分辨了;虽然节奏还跟以往一样,但是它表达了新的东西——它表达出了安宁、遥远、寒冷还有睡意。不过他立即就明白了那是怎么回事——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了——晚上下雪了,就像在所有的冬季他所盼望的那样;就是雪让邮差的脚步声细不可闻,到最后也还是很模糊。就是如此!多么令人高兴啊!可能现在外头还在下着雪呢——今天将是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雪花在大街上飞舞,在那些老房子前飞舞,轻轻的,静静的,拐角的圆石间开始出现了一片又一片三角形的积雪,一阵风吹来雪花就纷纷堆积在墙角;今天一整天都将会是这样,雪会积得越来越厚,外面也会越来越静。 (布尔小姐正在讲“常年积雪的土地”。) 每次这种时候,当然了(当他躺在床上的时候),他都是闭着眼睛,听那个邮差逐步走近,听着他脚下打着滑重重地踩在被雪覆盖着的圆石上的模糊的脚步声;并且所有其他的声音——两下敲门声,一两声从远处传来的冷冷的声音,一只钟轻柔地响着,那声音就好像来自冰层之下——都好像有一种淡淡的抽象的意味,好像是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好像所有的东西都被雪隔离了一样。但是最后,当他很高兴地睁开双眼往窗外看的时候,看到的并不是他所期待的景象,他看到的是屋顶上灿烂的阳光;惊讶之中,他跳下床,往街道上看,结果看到的也不是期待中的景象,他看到的就是一些光亮的鹅卵石。 奇怪的是,这个怪异的事情所带来的效应——此后每天早晨,他都会感觉到雪在他周围飞舞,在他和现实世界之间,有一道神秘的雪幕。如果他没有梦到过这样的事情——他又怎么可能在醒着的时候梦到它呢?——还有什么其他理由能够解释它呢?不管怎么样,他的幻想已经真实得影响到他整个的行为了。现在他也不记得,到底是在哪一次他妈妈开始注意到他古怪的举止,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抑或是第三次? “可是亲爱的,”——她在早餐桌上说道——“你到底怎么啦?你好像就没有听……” 从那以后,这种事情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布尔小姐现在正在问有谁知道地理北极和地磁北极的区别。狄德莉举起了她那闪着棕色光芒的手,他能看到她手指根部四个微微下凹的小坑。)或许既不是第二次也不是第三次——甚至也不是第四次和第五次。他怎么能肯定呢?他怎么能肯定那种愉悦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呢?到底是从什么时候真正开始的呢?那时间间隔也不是很清楚……他所知道的一切就是,那就是在某一次——或许是第二天,或许是第六天——他注意到那雪出现得更明显,声音也更清晰;而与此同时,邮差的脚步声则愈发的模糊。他不仅不能听到拐角处的脚步,甚至邮差到了第一间屋子他也听不见。在第一间房子之后,他才听见邮差的脚步声;然后,几天后,到过了第二间屋子之后才能听见;再过几天后,就要等到过了第三间。慢慢地,慢慢地,雪越来越大,飞舞之声也越来越大,街上那些圆石也越来越模糊了。然而每天早上,在他细细地聆听之后,走到窗口前,他就会发现屋顶和街道依旧是光光如也,没有任何改变。然而这却恰恰是他所期望的。它就是那让他高兴的东西,是对他进行报答的东西:那是他一个人独有的,不属于别的任何人。没有谁知道,就算是他的父母也都不了解。窗外依旧是光光的鹅卵石,而在这里,在他的心里,全都是雪。雪一天比一天大起来,整个世界也一天比一天模糊,所有丑陋的东西全部都被遮掩起来了,另外邮差的脚步也一天一天地变得细微。 “可是亲爱的,”——她在午餐桌上说道——“你怎么啦?人家跟你说话你好像根本就不听。我这是第三次让你给我递盘子了。” 他该如何跟他母亲或者父亲解释呢?当然了,他什么也没说:一声不吭。他只是尴尬地笑了笑,装作有一点不好意思,一点歉意,然后突然装作对某件事或某句话恍然大悟,甚至还表示出一丝兴趣。猫整晚都待在外面。他左边的脸颊很奇怪地肿了起来——或许有谁打了他一拳,或许是被石子打中了。肯普顿夫人可能来了,也可能没有来喝茶。房子将被清扫,日期是在星期三而不是通常的星期天。他父母将会为他装一盏新灯——或许就是因为眼睛太疲劳,他才会经常发呆——说这话的时候,他妈妈一边笑眯眯地盯着他,手上还一边在干着活。一盏新灯?一盏新灯。是,妈妈,不,妈妈,是,妈妈。学习还是那样有条不紊地进行。几何太简单,历史太乏味。地理则很有趣——特别是它能带你去北极。为什么是北极?噢,嗯,当探险家很有意思。那将是另一个皮尔里或者斯科特或者沙克尔顿(这几个人均是极地探险家。)。他突然发现他不再对闲聊有兴趣,盯着桌上盘子里的布丁,他细细地听着,等着,然后再一次开始了——啊!它的开始也是那么的迷人——去听,去感觉——他真的能听到它吗?——那寂静的雪,神秘的雪。 (布尔小姐正在讲西南通道的搜寻以及亨得里克·哈德森,还有“半月湾”)不过实际上他的这份新经历也有一个让人苦恼的地方:这种感觉日益严重,让他和父母间有了一种误解,甚至于冲突。事实上这对他来讲,就好像他在过着双重的生活。一方面,他不得不当保罗·哈索曼,他必须以他的外表出现——穿着、打扮、在别人跟他说话时回答要机灵;另一方面,他还要不断去探索那已经向他敞开的全新的世界。毫无疑问,那个全新的世界更有意思、更精彩,并且是不可抗拒的。它比一切都美丽——超过了言语和想象——无法表达,无法形容。但是,在这两个世界中,在选择处于哪一个的问题上,他该怎么去处理呢?一个他必须起床,必须吃饭,必须跟妈妈说话,必须上学,必须做作业——并且,在所有的这些事情里,他必须尽力不让自己显得很傻。但是如果同时还要尽力获取另一个不易表述(如果不是根本无法表述的话)世界的欢愉——他该怎么办呢?他该怎么解释呢?如果要解释是不是很妥当呢?那会不会显得很荒唐?是不是这样就意味着他会惹上一些说不清的麻烦? 这些念头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反反复复,就像那雪一样的轻柔和神秘;它们并不完全是一种困扰,或许它们还是一种兴奋;他很高兴能拥有它们;它们的出现是可以感觉到的,甚至可以不用闭上眼睛,在看着布尔小姐,看着全班的同学,看着地球仪,看着狄德莉脖子上的痣的情况下,就可以用手去感知;尽管如此,他还是带着一种感觉用眼睛去看,去看那明显的内部世界,但是他看到的是雪,听到的是雪的声音,还有那慢慢的,细不可闻的邮差靠近的脚步。昨天,直到第六间屋子他才听见邮差的脚步声;现在雪下得越来越大了,地上的积雪也越来越深,雪花飞舞的声音也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长久,让他感觉越来越舒畅。今天早晨,到他能够听清的时候,邮差已经到了第七间屋子——可能都已经上了几级台阶了:在听到两三声脚步声之后,他就听到了敲门声……随着邮差脚步声出现的地点越来越近,他每天白天的幻觉也越来越多。每天早晨起床对他来说也变得越来越困难,每次当他走到窗前,向外看——外头始终都是空荡荡,光光的街道。每天早餐时对父母象征性的问候,对他们询问的回答,以及收拾书包上学对他来说也越来越艰难。而且在学校里,要同时应对集体生活和那神秘的生活也让他越来越感觉到困难。有许多次他渴望——渴望告诉别人——渴望大声喊出来——渴望这一切立即停止,因为有一种遥远的感觉告诉他,这件事根本就有那么一丝荒唐——但是它真的荒唐吗?——他这个秘密中,神秘的力量使得它本身更加非同寻常。是的:必须保密。事情越来越清楚了。不管他自己要付出什么代价,不管会给别人带来什么痛苦——(布尔小姐直直地盯着他,微笑着说道:“或许我们可以问问保罗。保罗一定会从他的白日梦中醒来回答我们的问题。是吧,保罗?”他慢慢地站了起来,一只手扶在桌子上,眼光从容不迫地穿过大雪看到了黑板上。这要费点劲,但是却极为有趣。“是的,”他慢慢地说道,“那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哈德森河。他原本以为那是西南通道。不过他失望了。”他坐了下来,狄德莉回过头冲着他害羞地一笑,笑意中透露出了赞许和钦佩。)不管会给别人带来什么样的痛苦。 这让人极为不解,极为不解。妈妈对他很好,爸爸也是。是的,他们就是如此。他想要对他们好一点,告诉他们一切——然而,对他来讲,有自己一片秘密的天空真的就不对吗? 在头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妈妈说,“如果继续下去,我的孩子,我们就得去看医生,我们得去!我们可不能让孩子——”她说啥来着?“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在一个遥远的世界”?反正他敢肯定他妈妈一定说了那个“远”字,然后他妈妈又拿起了一本杂志,看得很开心,不时地发出笑声,但是笑声中还是有一点不愉快的东西表达了出来。他感到了一丝歉意……放学铃声响了。那声音穿过大雪传到了他的耳中。他看到狄德莉站了起来,几乎同时他自己也站了起来——但是没有她快。 <er h3">二 在回家的路上,无时无刻,透过那伴随他的雪,他很开心地看着路上那些纯粹的外部的事物。两边人行道上的砖多种多样,并且排列成各种各样的花样。花园的围栏也是如此,一部分是木的,一部分是灰泥的,一部分是石头的。小矮树的树枝都搭在围栏之上;丁香树灰色的树枝上长着许多小小的硬硬的绿色的冬芽,鼓鼓的,外头还包着一层硬鞘;其他的树枝则黑黑的,瘦小干枯。一些脏乎乎的麻雀挤在灌木从中,黑乎乎的就像那光秃秃的树枝上挂着的枯死的果实一样。一只椋鸟站在风向标上喳喳地叫着。在下水道旁的水沟一角,有一张破破烂烂脏兮兮的报纸:上头是大写的eczema,往下是一封信,是住在德克萨斯福特沃斯松树大街2100号的阿米莉亚·d·克拉瓦斯写的,说使用卡利的膏药治好了她的顽疾。在水沟的另一角扇形的棕色烂泥滩旁边有一些树枝,一些从树上掉下来的死树枝,腐烂的刺蒺藜,在下水道入水口的地方,有一小堆亮闪闪的碎石,一些鸡蛋壳,一摊黄黄的锯屑,这些锯屑原本是湿的,不过现在都干了,而且结成了块,一块棕色的卵石,还有一些碎羽毛。再往远一点的地方看,是一条水泥人行道,在路一头有一个铜牌镶在地上,纪念建路之人。而在路的中段,有许多杂乱的狗的脚印,不朽地印在这水泥路面之上。这些东西他再熟悉不过了,而且他还经常在上面走;用脚去踩那些狗的脚印,这对他来讲是一种奇怪的乐趣;今天他仍旧这么做了,不过今天他有些心不在焉,脑子里一直想着别的东西。那是很久以前,铺路的水泥还没有干的时候,有一条狗踩了上来。或许它还摇了尾巴,不过这倒没有给印下来。现在,十二岁的保罗·哈索曼,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经过了同一条“河”,不过现在这条“河”已经结成坚硬地面了。在大雪中他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而雪还在阳光中不断地下着。回家? 接下来就是一个有两根门柱的大门,那门柱上有两个卵石尖端朝下奇怪地立着,就像是哥伦布将它们立在那里,然后再用灰泥将它们固定住一样:一个永久的奇迹之源。就在它们旁边的砖墙上,印着一个字母h,大概是有什么用意。h?h。 绿色的消防栓上有一条绿色的链子拴在铜螺帽上。 那榆树,身上有一块腰子形的灰色伤口,他经常将手伸到这个口子里——去感觉那冷冰冰却是活着的木头。那个伤口,他一直认为那是被拴在上面的一匹马给咬的。但是现在,他只是随意地摸了一下,给了它一个宽容的眼神。还有更重要的事呢。奇迹。在他脑海里树木的念头之上,全部都是榆树。他脑海里人行道的念头之上,全是石块、砖头和水泥。甚至在他脑海里那鞋子,那顺从他意志踩在这个人行道上的鞋子的念头之上,还负担着一个重量——一个远远超过复杂秘密重量的重量。他看了看鞋子,它们并不干净;他疏忽了它们,因为他有一个很好的理由:那是日复一日不断增长的困难的一部分,是他早晨斗争的一部分。睁开双眼,起床,走到窗前,然后发现没有雪,再洗漱,穿衣,坐到椅子里吃早餐——不管会给别人带来什么痛苦,不过,他还是必须努力坚持与人隔绝,因为他那无法表述的经历要求他这么干。当然,对父母好一点是必须的,特别是当他们看起来很担心的时候,但是同样果敢坚决也是必须的。如果他们真的决定——像看起来的那样——去咨询医生,咨询豪威尔医生,让他对保罗进行检查,用听诊器检查他的心脏,还有他的肺,他的胃——嗯,这样应该够了。他将会接受这一切的检查。他还会回答他们的问题——或许他可能会得出一些意想不到的答案?不会。那根本不可能。因为那个神秘的世界必须用一切代价去维护。 苹果树上的鸟巢空了——这季节鹪鹩早就飞走了。那小小的圆圆的黑黑的巢穴也不再有意思。鹪鹩们这会都待在别的屋子里,别的巢穴里,享受遥远地方的大树。但是这也只是一个念头,一个让他模模糊糊地感到了一丝趣味的念头——就好像现在他触摸到了它的边缘;不过还有更深的东西,那早已被假定为更重要的东西;一些早已在他视线角落里逗弄他,同时还在他心灵的角落里逗弄他的东西。想着他是那么迫切地想得到它,那么焦急地等待它,(不过他自己还在享受这短暂的与鸟巢的嬉戏),就好像是对即将到来的欢乐有意的推延和美化一样,真的让人感觉很有趣。在他的微笑和那盯着鸟巢的原本超然而现在几乎不可理解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拖延;他知道他接下来要看什么:那是他家门前窄窄的铺着鹅卵石的小坡上的街道,他自己家的房子,坡脚下的小河,橱窗里站着一个纸人的杂货店——现在,想到这些,他转过了头,脸上依旧带着微笑,透过大雪遮挡的阳光很快地看了看左右。 那朦胧的大雪,就像他先前看到的那样,还在不停地下着——在耀眼的阳光中,这白色的精灵还在不停地往下落,轻轻地平稳地漂着翻转着踌躇着,悄无声息地落了下来,那些光光的闪亮的鹅卵石则就像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一样。他喜欢它——他静静地站在那里,爱抚着它。它的美丽让人目瞪口呆——它无法用言语形容,超出了所有的经历,所有的梦。他读过的神话故事也没有一个能和它相比——那些神话故事没有一个讲到过这种特别的结合体,这种犹如仙境和别的什么结合而成的结合体,它无法形容,那就是一种模模糊糊和带着一丝愉悦恐惧。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想着这个问题,他抬头看着他卧室的窗户,那窗户是开着的——他似乎看到了屋子内部,看到自己正半醒着躺在床上。他就在那里——就在这一瞬,或许他真的就在那里——比那个站在街边,一只手抬在眼上遮挡阳光的他更真实。他真的离开过房间吗,在这一段时间?自从那第一个早晨?是不是那所有发生的一切还都在那里继续上演?是不是那还是同一个早晨,而且他自己还没有完全醒来?甚至现在,那个邮差也还没在拐角出现?……这个念头让他感到高兴,并且自动地,在他想它的时候,他转过头朝那坡顶上看去。那里当然什么都没有——没有什么东西,也没有什么人。街道空荡荡的很安静,并且因为它空荡荡,所以就显得更加的安静,突然一个念头出现了:数房子——很奇怪,他以前从来就没有想到要干这件事。当然了,他知道那没有多少——那一间,在街道靠他这边就是邮差开始出现的地方——但是他仍然还是很震惊地发现,在他家房子前正好有六间房子——他家是第七家。 六家! 在惊讶中,他看了看自己家的房子——门上的号码是十三——这一来,他意识到那整个的事情正好并且应当而且还很荒唐地是他本当知道的事情。同样,他的发现让他意外,甚至有一点恐惧,一点仓促的感觉。他被催促——被逼迫。他不可能弄错——他皱着眉——今天早晨邮差的脚步声就出现在第七间房子,他家房子前。但是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明天他将什么都听不到?今天听到的敲门声一定就是他自己家的门。那是不是还意味着——这是一个真正让他惊讶的念头——他再也听不到邮差的脚步了?——明天早上,当他意识到邮差的时候,邮差早已走过他家的房子,而大雪使得他的脚步完全不可闻?他将静悄悄地,秘密地到来,走过这大雪覆盖的街道,而他——保罗·哈索曼,将还在床上熟睡,或者是醒过来却什么也听不到? 但是那到底会如何?除非连敲门声也被大雪湮没——被它紧紧地冻住,或许吧?……但是那件事——一种模模糊糊失望的感觉慢慢地侵入了他的心头;一种淡淡的忧伤,就好像那些盼望已久的东西,一些特别有价值的东西被人拿走了一样。在这一切,一切美丽的进展之后,在那寂静的雪、神秘的雪中,邮差出现事件那慢慢的让人愉快的进展之后,随着大雪不断地落下、堆积,一天一天接近的敲门声之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之后,外面能听到的世界,也一天一天地缩小,缩小,缩小之后,在这一切之后,他还能占有那早已盼望的东西——还能在它们最后到他家大门前,像先前那样去数那最后几步神圣的脚步吗?它会不会在最后突然发生呢?或者还是它早已发生过了?没有那慢慢的,微妙的有威胁的变化,他还能沉迷于此吗? 他再次抬起头来,他自己的窗户在阳光下闪耀着,这时候他几乎有一种感觉:要是他还在屋子里,在床上就好了;因为那样的话就仍然是第一个早晨,还有六个早晨在等着他——或者,还有七个,八个,或者是九个——他怎么能肯定呢?——可能还有更多。 <er h3">三 晚饭后,检查开始了。在灯光下,他站在医生的面前,静静地接受拍打和敲击。 “现在,张开嘴巴,说‘啊!”’ “啊!” “再来一次,好吗?” “啊。” “慢一点,尽可能长一点——” “啊——” “好的。” 这一切多傻呀。就好像是“它”给他嗓子带来了什么问题一样!或者是心脏或者是肺有什么问题一样! 他动了动嘴巴,让它放松放松,在这么可笑地张了半天之后,嘴角都有点不舒服了。他避开了医生的眼睛,开始朝火炉走过去,从他妈妈那从绿色椅子上伸出的脚(穿着灰色的拖鞋)边经过,从他爸爸整齐地站在地毯上的脚(穿着棕色的拖鞋)边经过。 “嗯。确实没有什么问题……” 他感到医生正在盯着他,而出于纯粹的礼貌原因,他也回应着看了医生一眼,但是心中却是一种清晰的逃避的感觉。 “现在,年轻人,告诉我,——你感觉还好吧?” “好,先生,相当好。” “头不痛?眼睛也不花?” “是,没有这些感觉。” “让我想想。我们来拿本书,要是你不介意的话——好的,谢谢,那很有效果——嗯,现在,保罗,像平常一样拿着它,读一读——” 他拿起书开始读了起来: “我还要赞美我们的城市,伟大上帝的智慧,这片土地的荣耀;马的力量,年轻力壮的马的力量,大海的力量……为你,克隆纳斯(泰坦神族人物。)之子,我们的波塞冬(指海神。),在荣耀中即位,在这些路上你驯服了那些骏马。那完美的桨,适合人的手,给人带来了不可思议的速度,跟着那些海中的仙女……噢,土地,那得到最多赞美的土地,现在是你将那些闪光的赞美在你的行动中体现出来的时候了。” 他停住了,将那沉重的书放了下来。 “不——在我看来——并没有眼睛紧张的迹象。” 屋子里一片沉静,不过他意识到了他面前三个人都在盯着他……“我们可以检查一下他的眼睛——不过我相信那是别的什么问题。” “那它会是什么?”这是他父亲的声音。 “就仅仅是这奇怪的心不在焉——”这是他妈妈的声音。 在医生看来,他们俩看起来似乎在很愤怒地与他争辩。 “我相信那是别的什么问题。现在,保罗——我很想问你几个问题。你会回答的,是吧——你知道我是你的老朋友,呃?好极了!……” 医生用他那胖胖的拳头在保罗的背上敲了两下——然后,他露出牙齿冲他笑了笑,不过那并不和蔼,也不亲切,而且同时他还在不停地用指甲刮他马甲上的扣子。在医生的肩膀后是火,那火焰犹如变戏法一样在黑黑的炉壁前闪个不停,偶尔还会传来一两声木柴爆裂的轻响。 “我想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让你感到紧张?” 医生又笑了笑,他的眼皮垂着,垂在他那小小的黑眼珠上,那黑眼珠中有一小点亮亮的光芒。为什么要回答?为什么要回答他?“不管会给别人带来什么痛苦”——但是那彻底就是麻烦,这需要抵抗,需要费神:就好像自己站在一个光亮的舞台上,在聚光灯下;就好像自己是一只受过训练的海豹,或者一只作表演的狗,或者是一条鱼,被人抓着尾巴拎出了鱼缸。要是他只是单纯地吠叫或吼叫那倒正好。与此同时,他在回味这最近宝贵的几个小时,这几个小时的每一分钟都比以往更美丽,更惊险——?他还在看着医生眼里的那一点亮亮的光芒,医生脸上的笑容,还有妈妈的拖鞋,爸爸的拖鞋,还有那轻轻跳动的火苗,仿佛这一切都很遥远。甚至在这里,在这些有敌意的人的面前,在这灯光下,他还能看到雪,他能听到它——它在墙的角落里,那里阴影最暗,它在沙发底下,在那通向餐厅的半开着的门后面。它轻轻地,柔柔地下着,它在空中飘荡、翻滚,在轻轻地跟他耳语,就好像它也注意到这是在客厅里,它要顺从客厅的气氛,它“小心谨慎”,“彬彬有礼”;它始终让自己不被人看见,消除它自身的一切痕迹,但是它清楚地发出了声音:“啊,等着!等到我们单独在一起!那时候我就会告诉你一些新东西!一些白色的东西!一些冰冷的东西!一些充满睡意的东西!一些停止的东西,还有宁静,还有那长长的闪亮的空间!让他们走开。把他们撵走。不要回答。让他们去,上楼回你的房间来,关掉灯,躺到床上——我会和你一起走,我会等着你,我会跟你讲精彩的故事,比《冰刀上的小凯伊》或《雪精灵》都要有趣——我会围绕在你床边,我会关上窗户,在门后边堆上一大堆雪,这样就没人能够进来。跟他们说!……”这嘶嘶的声音就好像是前面窗户下角落里慢慢飘下的雪发出的——但是他不敢肯定。他笑了,接下来他冲着医生开始说话了,不过他的眼睛并没有看着他,他的眼光仍旧盯在医生的后面——“哦,没有,我想没有——” “但是你肯定吗,小伙子?” 他父亲的声音轻轻地,冷冷地传到了他的耳边——那轻轻的熟悉的训诫……“你不用马上就回答,保罗——记住,我们正在设法帮助你——仔细想一想,肯定之后再回答,好吗?” 在十分肯定的念头下,他又笑了。真是开玩笑!好像他根本就不肯定,连再次确认的必要都没有似的。这个严密的询问就是一个荒唐的闹剧,一个可笑的拙劣的模仿!对它,他们能了解些什么呢?就这些智力低下,这些脑子连普通人都不如的人?不能跟他们讲!现在,甚至现在,随着证据大量地出现,令人惊叹地出现,恐怖地出现在这个小屋之中,他们怎么才能相信“它”呢?——他妈妈会不会相信呢?不会——这再明白不过了,不管说出点什么关于“它”的事,哪怕就是一点暗示,他们都不会相信——他们会哈哈大笑——他们会说“荒唐!”——会认为那些关于他的事根本就不真实……“怎么啦?没有,我没有紧张过——我为什么要紧张?” 接着他直直地盯着医生那低垂的眼睛,从一只眼睛看到另一只眼睛,从一点闪耀的光芒看到另一点闪耀的光芒,并且冲他笑了笑。 医生似乎有点不安起来了。他坐回到椅子上,将两只胖胖的白手搭在了膝盖上。脸上的笑意也渐渐退了下去。 “好的,保罗!”他说道,很严肃地停顿了一下,“好像你对此并不太严肃。我想你可能不是十分清楚——并不是十分清楚——”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转过身来,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一副很无助的样子。但是保罗的父母都没有说话——没有人帮他。 “你必须很清楚地认识到,意识到你并不完全是你自己?你不知道吗?……” 看着医生在这种窘境下,试图再次微笑,慌慌张张地很奇怪地看着他,真是有意思极了。 “我感觉很好,先生。”他说,再次露出了一丝笑意。 “我们正在试着帮你。”医生的口气严厉起来了。 “是的,我知道,先生,但是为什么呢?我很好,我只不过是在思考,就是这样。” 他妈妈很快地走上前来。一只手放在医生的座椅靠背上。 “思考?”他问,“但是亲爱的,你在思考什么呢?” 这是个很直接的质疑——并且本可以直接得到答案。但是在他解答它之前,他再次往门边的墙角看了看,好像是要再次确认一下一样。对于此次的所见,所闻,他的脸上再次露出了微笑。它们还在那里,轻柔地转着,就像一只白猫的幽灵正在追一只白色的尾巴,而且还像先前一样轻轻地对他耳语。好极了!只要他能保持坚决,一切都很好。 “哦,什么都想,也什么都不想,——你们应该知道,你们有时也会这么做的!” “你是说——白日梦?” “哦,不是——是思考!” “但是到底是想什么呢?” “什么都想。” 他第三次笑了起来——但是这次,他正好抬眼看到了他妈妈的脸,看他妈妈脸上对他笑的反应,他吓坏了。由于恐惧,她的嘴大大地张着……这可太不好了!太不幸了!他知道这会带来痛苦,肯定的——但是他并没有意料到事情会这么糟。或许——或许如果他给他们一点模糊的暗示——? “关于雪,”他说道。 “哦,老天,太奇怪了!”这是他父亲的声音。那棕色的拖鞋走上来了一步。 “但是亲爱的,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呀!”这是他妈妈的声音。 医生只是直直地盯着他。 “只是雪,就这么回事,我喜欢想它。” “跟我们说说,孩子。” “但是那只是雪。没有什么好说的,你们都知道雪是什么东西。” 他几乎是带着愤怒说完了这番话,因为他觉得他们正在逼他。他转到一旁,这样他就可以不对着医生,而且可以更好地看着窗台和低垂的窗帘之间那片黑黑的角落,——那诱人的,令人心动的黑夜之中冷冷的角落。就在一瞬间,他感觉舒服多了,自信多了。 “妈妈——现在我能去睡觉了吗?我有点头痛。” “但是我认为你说的——” “就是那样。那就是所有的这些问题——可以吗,妈妈?” “医生一结束你就可以走。” “你难道不认为现在应该将这彻底进行下去吗?”这是他父亲的声音。那棕色的拖鞋又走近了一步,那嗓音是那种众所周知的“惩罚”的嗓音,响亮并且让人觉得很残酷。 “哦,没什么用,诺曼——” 突然之间,每个人都沉默了。虽然并没有直接面对大家,他还是可以感觉到大家都在极其紧张地看着他——死死地盯着他——就好像他干了些什么恐怖的事情,好像是个魔鬼一样。他能听到火焰正在轻轻地跳动;钟在滴答滴答响着;远远的轻轻的,从厨房里突然传来的两声笑声,刚刚开始就迅速地抑制住了;水管里水汩汩地流着;而沉默则在加剧,在蔓延,无边无际地笼罩在周围,时间也仿佛凝固住了,随着一切力量慢慢地充满倦意然而却很剧烈地集中,在一个新的声音出现后,沉默不可避免地“收缩”了。这个新的声音是什么,他很清楚。它有可能以嘶嘶声开始,但是却会以咆哮结束——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他必须逃走。它不能在这里发生——没有一句话,他转身就朝楼上跑去。 <er h3">四 没多久,整个黑暗都被白色的“波涛”笼罩住了。夜色中出现了一个长长的嘶嘶声——一个剧烈的骚动突然出现其中——一个冷冷的低低的嗡嗡声震得窗户直晃。他关上门,脱下衣服随手就扔了出去。那光光的黑地板就像一只木筏在雪浪中飘摇,几乎就要沉没,一会在浪尖,一会在谷底,让人几乎喘不过气来。那雪在笑,它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过来,在他兴高采烈地跳上床时它不停地向他接近。 “听我们的!”它说,“听!我们马上就跟你讲先前所说的那个故事。你还记得吗?躺下来吧。闭上眼睛,现在——你不会再看到那么多东西——在这白色的黑暗中你能看到的那些东西,或许你是不是还很想看?我们会取代一切……听——” 美丽的不停变幻的雪跳着舞出现在了屋子里,一会前进一会后退,平平地展在地上,然后又像喷泉一样喷向天花板,摇摆着,不停地从那嗡嗡震动的窗户里飘进来的雪中补充自己,它再次前进,举起那长长的白白的胳膊。它说出了安宁,它说出了遥远,它说出了寒冷——它说——但是接下来一道可怕的亮光突然从开着的门外照了进来——雪不再嘶嘶地欢叫——一个异类的东西,一个带有敌意的东西走进了房间。这个东西向他直冲过来,紧紧地抓住他,用力地摇晃他——他不仅仅是感到了害怕,同时还充满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憎恶。这是什么?这个残暴的侵犯是什么?这个恼怒和憎恨行为是什么?这对他来说就好像他不得不向另一个世界伸出手去够它的答案——这也是他能够做的不太可能的努力。但是对那个另外的世界中那些驱赶的词语他还有足够的记忆。它们突然从他的另一个世界中蹦了出来——“妈妈!妈妈!走开!我恨你!” 随着这个努力,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一切都变得正常了:无边无际的嘶嘶声再次出现了,那白色的雪浪一起一伏就像是喃喃细语的海浪一样,细语声越来越大,笑声也越来越大。 “听着!”它说,“我们将给你讲最后一个,最精彩最神秘的故事——闭上眼睛——这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故事——它会越来越小,它不像花开那样往外扩大——它是一朵花然后变成了种子——一粒小小的冷冷的种子——你听见了吗?我们正在靠近你——” 嘶嘶声这时变成了咆哮——整个世界都是一副巨大的移动的雪幕——但是就是现在它还在说着安宁,说着遥远,说着寒冷,说着睡意。 半人半鱼之神 <span class="center">〔美国〕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 我是在精神明显紧张的状态下撰写此文的。因为到明晚,我将不复存在。我身无分文,当唯一能维持生命的药物中断了的时候,将再也不堪忍受精神的折磨;我将从顶楼这个窗口跳到下面肮脏的大街上去。不要从薪俸和吗啡上来断定我是一个弱者或是一个堕落者。等你阅毕这几页草草写就的文字时,你也许会料想我为什么非得忘却一切,或非得寻死的原因,但你决不会完全料及这一原因。 在茫茫太平洋最开阔也是最没有人去的一块海域上,我押运的邮船成了德国军舰的牺牲品。那时,大战刚起,德国佬的海军力量还没有被削弱到后来的地步,我们的押运船自然也成了他们的战利品。但另一方面,由于德国佬收编了我们这些战俘,我们也就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公正、客气的对待。德国佬的军纪很松散。在我们被俘后的第5天,我便有了机会找到一条小船独自逃走。船上备足了可用很长一段时间的水和食品。 当我最终发现小船在随波逐流时,我如坠云里雾中。我从来就不是合格的航海者,因而只能依据太阳和星星的位置,模糊地推断自己处在赤道偏南一点的地方。我对经度一窍不通,而且当时又看不到任何岛屿或海岸。天气一直很晴朗。在灼热的阳光下,我漫无目标地漂流了不知多少天,期待着有艘路过的船,或被海浪抛到某块可居住的陆地上去。然而,既没有船只也没有陆地出现。我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困境。面对一望无际波涛汹涌的大海,我开始感到绝望。 奇迹在我睡眠时发生了。但到底是怎样发生的,我将永世不得而知,因为我的睡眠尽管多梦不安,但从未中断过。最后醒来我竟发现自己的一半身子陷进了一片可怕的黑黏泥地之中。黏泥地呈一丝不变的起伏形状,从我的周围一直延伸到我能看得到的地方。小船也搁浅在黏泥地上,离我有些距离。 你很有可能会猜想我的第一反应将是对如此意想不到的巨变感到惊讶。但事实上,与其说是惊讶,倒不如说是恐怖,因为空中和泥中都透出一种令我不寒而栗的不祥之兆。这一带充满了各种腐臭味。它们是从腐烂的鱼体和辨不清何物的尸体上散发出来的。或许,我不该仅用语言叙述这种恐怖,这是万籁俱寂、极目无际的不毛之地中存在着的无法形容的恐怖。这儿,除了一大片黑沉沉的黏泥地外,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也听不到任何声音。这死气沉沉的地方使我深感压抑,恶心和恐惧。太阳从空中直射下来,然而在我看来,天空几乎也是黑沉沉的,残酷得不见云层,这天空恰似被我脚下漆黑的泥地反照着一般。 我爬进了搁浅着的小船,意识到只有一种理论能解释我的处境。经过某一史无前例的火山剧变,有块海底被隆上海面,形成了陆地,而这块陆地在深不可测的海底已蕴藏了无数个百万年之久。在我脚下隆起的这块新大陆十分恢宏十分荒凉,我竖起耳朵也听不到汹涌澎湃的大海传来的最微弱的声音。我举目远眺也看不到任何的海鸟。 一连好几个小时我都坐在船上沉思默想。小船侧身搁浅着,当太阳在空中移动时,才提供了一点荫凉。随着白天的消逝,黏泥地失去了不少黏性,干涸得似乎可以让人短时行走。那晚,我难以成眠。第二天,我便打点好带有水和食品的行李,准备去陆地旅行,寻觅消失的大海,寻求可能的救援。 第三天早上,泥地已干涸得可以自由行走。与此同时,死鱼发出的气味与日俱增,臭不可挡。不过,我对这区区小灾已毫不介意,因为我必须顾及大事。我开始大胆地出发寻找未知的目的地。 在这此起彼伏的旷野中,我整天都以远处最高的一个圆丘为目标,朝西稳步前进。晚上,我露宿休息。 次日,我继续前进,尽管圆丘看上去似乎并没有比我起先前望见它时要近些。 到第四天晚上,我终于到达圆丘脚下。 其实,圆丘要比远处望到的高得多,它由一条横在中间的波谷隆起,坡度较陡。我疲惫不堪,无力登山,倒睡在山影之下。 我不明白那晚我为什么老做噩梦。在渐渐亏缺的奇特月亮从远在东边的平原上升起之前,我出了一身冷汗醒了过来。噩梦难耐,我决定不再入睡。 月光下,我倏然悟出白天行走真是愚蠢之举,假若不在灼热的阳光下行走,我本可省却不少体力。现在,我清楚地感到能在日落时向阻碍我的山坡进军。拾掇好行李,我开始朝山顶爬去。 我曾说过那连绵起伏的大荒原是我模糊恐惧感的来源。但当我登上山顶,顺着另一边山坡往下看——看到一条月光尚未照至其漆黑深处的大峡谷时,恐惧感顿然倍增。我顿觉自己是站在了世界的边缘上,凝视着深不可测与黑暗共存的谷底。随着恐惧的加剧,我不由地浮想起一书中的奇特情节和撒旦可怕地爬过未成形的黑暗之国的奇异情景。 月亮爬得更高了。我开始看到峡谷的坡度并不像我原先想象的那么大,突出的岩石为下山提供了相当方便的落脚点,并且从下面数百英尺的地方起,坡度逐渐变小。被盲目的冲动所驱使,我踩着岩石艰难地往下爬到较为平坦的山坡上。而后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月光仍未照到的阴森森的谷底。 骤然间,我的注意力被对面山上一个巨大而又异常的物体所吸引。此物陡直而立,离我有几百码光景,在半空中月亮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我随即搞清那是一块巨大的石头,但又注意到它的外形和位置并非天公所作。再仔细一看,我充满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尽管此物身躯庞大,且位置又处在自世界初期起就已在海底豁开的一个深渊之中,但我坚信这一奇特的物体是造型恰到好处的独石柱。它那庞大的身躯与既能生活又能思考的动物的手艺或崇拜不无关系。 在既茫然又害怕的同时,我倒也有一种科学家和考古学家才会一时产生的快感。于是,我便更加仔细地环顾周围。月上中天,月光清澈而又不可思议地照在了深渊周围的悬崖峭壁上。猛然间,我看到有股山水从高处飞泻而下。几乎溅到了我站在山坡上的双脚,继而沿着蜿蜒的溪道朝两个方向奔腾而去。 水波冲洗了深渊对面巨大的独石柱底基。底基上刻有碑文和粗糙的雕饰。碑文是用我看不懂并且从未在书中见过的象形文字刻写而成的。大多数象形文字以简单化的象征手法表示诸如鳗鱼、章鱼、鲸鱼,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等海生动物。少数几个象形文字则显然表示世人所不熟悉的海生动物,不过对其腐烂的形状,我倒在海洋隆起的平原上目睹过。 然而,最使我着迷的是生动的雕饰。即使在溪涧对面,硕大无朋的系列浮雕也清晰可见,其题材会使像多雷这样的插图画家羡慕不已。我想这些浮雕该是用来描绘人的——至少是某一类人,尽管所雕之物像鱼一样在某个海洞中恣意嬉戏,或在浪涛之下出现的某个极大的神殿中举行效忠仪式。对它们的形态我不敢细说,因为仅看一眼它们的外形就会令我昏厥。这些东西长得奇形怪状,其丑态超过了像埃德加·艾伦·坡或布沃尔这些作家的想象力。但除了带蹼的手脚,惊人的宽厚嘴唇,目光呆滞的凸眼以及其他回忆起来更令人不悦的特征外,它们总体上具有人的形体。更奇的是,这些半人半鱼被雕刻得与它们的实情很不相符,其中有条半人半鱼欲要杀死一条并非比它本身大多少的鲸鱼。根据它们古怪的模样和肥大的身躯,我很快得出结论:它们只不过是某个原始捕鱼部落或航海部落想象中的神,这一部落在波尔舟人和尼安德特人的始祖出世前好几个时代就已灭亡。此番情景恐怕连最具探险精神的人类学家都尚未见识过,对此意外遭遇我恐惧得呆如木鸡,直到月光奇迹般地投射在我面前的寂静的山谷里。 突然,我看见了它。 伴随着其要露出水面而发出的轻微搅动声,此物悄然出现在黑色的水面上。它身材高大,面目可憎,酷似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它如同恶梦中的巨大怪物一样飞快地奔向独石柱,然后在独石柱旁猛烈地挥动其一双一巨大的带鳞手臂,并低下其可怕的头,发出某种有节奏的声音。 我想我当时一定是疯了。 我是如何发疯似的登上山坡和悬岩,又是如何发疯似的回到搁浅的小船上,对此我几乎回忆不起来了,但我相信我曾狂叫过,也狂笑过。我模糊地记得回到船上后不久,天下起了一场狂风暴雨。不管怎么说,我清楚地听到了隆隆的雷鸣声和其他声音,这是大自然在其心情最不好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当我走出阴影时,我躺在了旧金山的一家医院里,我是在太平洋中被美国船长搭救并护送到那里的。在医院里,我神志失常时说了不少话,但发现别人对我的话并不怎么在意。对太平洋中隆起的陆地一事,甚至连我的援救者也毫无所知。以后,我找到一位大名鼎鼎的生态学家,并向他询问有关腓力斯人对半人半鱼之神,即鱼神的传说中的一些古怪问题,但顷刻发现他未能免俗,言不及义,令人失望。也就不再向他逼问。 每当夜幕降临,尤其当月亮亏缺不圆时,我能看见它。我试用了吗啡,但它只有短暂的药效,却使我像一个绝望的奴隶一样深深地陷入了它的魔掌,完法逃脱。因此,在写下了一篇供我的同胞参考或耻笑的完整记事后,我现在就开始彻底断药。我常问自己这是不是一个纯粹的幻觉——一种仅是从德国兵那儿逃跑后,在没有甲板的船上中暑发高烧时讲着胡话的反常行为:然而,每当我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时,在我的面前总会出现一幕非常清晰的令人局促不安的画面。我一想到大海就对那些不知何物的尸体怕得发抖。因为它们此时此刻可能正在泥泞的海底挣扎着爬行:去敬奉它们古老的石偶,并把同它们自己很相似的可憎之物雕刻在海底那渗透了水的大理石碑上。我梦想着有朝一日它们能浮上海面,用其冒着血腥气的爪子把被战争搞得筋疲力尽的弱小的人类残余者拉下海去——有朝一日大地下沉,黑色的海底上升到宇宙中的混乱不堪的地方去。 末日即将来临。我听到了门上发出的响声,似是某个庞大的滑行躯体在笨拙地撞击房门。它不该找我。天啊,那只手!窗口!窗口! (这是《圣经·旧约》中非利士人的主神,称之为“大衮”,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 没有空间的颜色 <span class="center">〔美国〕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 阿克翰姆市以西,乱山杂立,谷深林茂,人迹罕至。峡谷深幽,横生斜长着各种奇形怪状的树木。谷底细淌的溪流因为树高荫密,从未见过天日。较为平缓的山坡上散布着荒芜了的古老农场。突出来的巨大岩石下面,藏着低矮的、满是青苔的农舍。农舍早已人去屋空,粗阔的烟囱不断塌落,低斜的房顶下那些原本交搭在一起的木板东凸西翘,甚是危险。它们在永久地守候着新英格兰那些古老的秘密。 原来的住户已经搬走,异邦人也不愿在此生活。法裔加拿大人来过,意大利人来过,波兰人来过,但他们又都走了。究其原因,并非看到、听到、或遇到了什么,而是想象出了某种东西。这不是个适宜想象的好地方,也不是个能在夜晚带来好梦的地方。那些异邦人肯定正是因此而匆匆离开的,因为老艾米·皮尔斯从没对他们讲过一点有关那些奇异日子的事。艾米脑子有点怪,可他是唯一留在这儿、唯一谈到那些奇异日子的人。他之所以敢讲,是因他家住在旷野边上,离通往阿克翰姆的大路很近。 从前有条大路经过山冈,穿越峡谷,一直通到现在是劫后荒原的那片地方,但人们已弃之不用,另开了一条非常偏僻的新路。老路的痕迹在新长的野草间还能找到。即使将来新建的水库淹没了半数的山谷,那痕迹也不会彻底消失。然后,幽暗的森林会被全部砍掉,劫后荒原将睡在深深的水下,只有绿色的湖水映着蓝天,在阳光下泛着涟漪。而后,奇异日子的秘密将成为深水的秘密,成为古老海洋的隐秘传说,成为史前大地的神秘故事。 我进山去为新水库勘查地形时,阿克翰姆的人们告诉我那是一个邪恶的地方。阿克翰姆是个充满了巫术传说的古老城镇,所以我想那所谓的邪恶必定是老祖母们千百年来悄声讲给小孩子们听的故事。“劫后荒原”这名字听来十分古怪夸张,我纳闷它怎么会成为清教徒的民间传说呢?在亲眼看到了那些向西延伸的山和谷后,我不再心存疑窦。我去的时候正是上午,可山谷里一直阴影憧憧。周围的树长得过于茂密,树干过于粗大,不像正常的新英格兰树木。林间昏暗的小径过于寂静。地面长满潮湿的青苔,无数年的落叶腐烂结成厚厚的一层,踩上去过于柔软。 在开阔地带,主要是老路两侧的山坡上,有小片的农场。有的农场附近有三五座完好的建筑,有的只有一两座,有的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烟囱或被填满了的地窖。遍地都是杂草和灌木,里面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是野物。一切笼罩在一层不安和压抑的雾霭之中,感觉虚幻而怪诞,仿佛视觉或明暗色调出了偏差。我明白了为什么没人肯留下来:这不是个可以安睡的地方。这情景太像是萨尔瓦多·罗萨(萨尔瓦多·罗萨(1615—1673),意大利画家、诗人,以其浪漫主义风景画、海洋画和战争画著称,作品有油画《普罗米修斯》《墨丘利和森林中人》等。)的某幅风景画,或是恐怖故事里面某幅封禁的木刻。 然而,这一切都无法与劫后荒原相比。在一个空旷的谷底,我看到它的瞬间就感觉到了这一点。对于它,“劫后荒原”是唯一恰当的名字;对于这名字,它是唯一适合的地方,好像诗人在看到这个奇特的地方之后才造出了这个名词。我边看边想:这里肯定发生过一场火灾。可为什么这片五英亩的灰色荒地上一点新绿都没有?它空荡荡地裸露在天空下面,就像是森林或田野里被酸性物质烧光了的大片空地。荒原的大半位于老路以北,最北边还凹进一块。我莫名地感到不敢上前,可任务在身,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横穿了过去。宽阔的荒原上寸草不生,只有一层细细的灰色尘土,尘土上连风吹过的痕迹都没有。荒原周围的林木非常矮小,一副病态。林边上呆立着许多枯树,还有许多倒在地上,正在腐烂。匆匆经过时,我看到右边有烟囱和地窖倒塌后留下的砖石;一口废井张着黑洞洞的大嘴,呆滞地冒着气,把阳光映得光怪陆离。荒原附近没有房屋或废墟,看来在久远的过去这里也相当偏僻。相形之下,连那边那条幽暗狭长的林中山道也显得颇为亲切了。我不再怀疑那些惊慌的阿克翰姆市民的传言。黄昏时,我害怕再次经过那个不祥的地方,就取道南边那条奇特的小路,绕回到城里。一路上我暗暗地希望天空里会浮起云层,因为一种对头上那深蓝虚空的奇异畏惧已悄悄地潜入了我的灵魂。 当晚我向阿克翰姆市的老人们问起劫后荒原,以及人们含糊地提到的“奇异日子”是怎么回事时,除了得知那奥秘并非我想得那么久远之外,什么满意的答案都没得到。它根本不是什么古老的传说,而是老人们亲身经历过的实事。他们只说那事发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一家人失踪或死于其中,此外就不肯再讲,还告诉我不要听信老艾米·皮尔斯的胡言乱语。于是,打听出他住在密林外围一个破败的旧屋之后,第二天早晨我就找到了他家。那屋子老得骇人,已经开始微弱地发出一股老宅常有的瘴气和臭味。我敲了好长时间的门才把他叫起来。他怯怯地踉跄着来应门时,我发觉他并不欢迎我的来访。他没我想得那样瘦弱,眼睛奇怪地低垂着,邋遢的衣衫和白胡须使他看去极为疲倦和沮丧。 我不知如何才能使他讲起那些事,就假托是出于某种商业原因,讲了讲我的勘查活动,闪烁其词地问一些有关那荒原的问题。他的面貌给了我错觉。实际上,他很聪明老练,像阿克翰姆的那些人一样,立即就明白了我的意图。他不像我见过的其他库区乡民那样粗俗,也没有抱怨大片的森林要被砍掉、农场要被淹没一类。这或许只是由于他家没在库区范围内的缘故。他的神情只是解脱。对那些他一生都漫游其中的古老幽谷的命运,他只有一种释然的态度。它们最好被淹没,自那些奇异日子以来,它们最好被淹没——这样开头之后,他沙哑的嗓音低沉下来,身体前倾,右手的食指开始摇晃着指指点点。那一幕令人难以忘怀。 这个故事就是那时听来的。虽然时值盛夏,但是随着他那断断续续的声音时而粗厉,时而低柔,我不禁时时打着冷战。那些教授们的话他虽硬记下来但已经忘了很多,因而东拉西扯,我不得不常常打断他,把那些科学说法归并完整,或者把他不连贯、不符逻辑的地方条理通顺。听他讲完之后,我敢断定他头脑中一切都纹丝不动,也不再纳闷为什么阿克翰姆的人们不肯谈及劫后荒原。我生怕走在星空下的旷野里,赶在天黑之前回了旅馆,第二天就回波士顿去辞了职。我再也不想去那个古森林和乱山冈交错杂存的黑暗地方,再也不想见到那片灰色的劫后荒原以及它那满地的砖砾和黑口大张的深井。如今水库很快就要建成了,所有那些久远的秘密将安睡在深深的水下。可就算到那时,我也不愿在夜晚游览那一带地区,尤其在那些邪恶的星星出来的时候,我不会去;而阿克翰姆市的新自来水我更是至死不喝。 老艾米说,事情起源于一块陨石。此前,自那些巫师案以来,本地从没有过任何荒诞的传说。即使是巫师案那时,西部的森林也远不及密斯加东的小岛恐怖。据说在那小岛上,有个孤零零的奇怪祭坛,历史比印第安人还长。那是魔鬼的祭坛。奇异日子之前,这些森林里没闹过鬼,日落时它们的幻景也并不吓人。可是,有天正午,一片白云降临了,空中响起一串爆炸声,森林深处的山谷里冒起了一个烟柱。到了晚上,所有的阿克翰姆居民都听说了:一块巨石从天而降,钻进了诺姆·加德纳家水井边的地里。诺姆·加德纳家的房屋修得很整齐,四周围绕着肥沃的菜园、果园。就是那里后来变成了劫后荒原。 诺姆来到城里对人们谈起那块石头,顺路拜访了艾米·皮尔斯家。那时艾米四十岁,记得一切。第二天清早他和妻子跟随密斯加东大学的三位教授去看望那个来自神秘星空的怪客。他非常纳闷:怎么前一天诺姆说它很大呢?诺姆指着他前院水井附近一大块棕褐色的东西说,石头已经收缩了。那东西下面是刮破的地面和烧焦的草丛。学者们回答说石头是不会收缩的。诺姆说它一直很烫,晚上还微微发光呢。教授们用一只地质锤敲了敲,发现它很软,觉得十分惊讶。实际上,它软得几乎可塑成各种形状。教授们不是切下来一片,而是刮下来一块标本拿回去化验。就连那么一小块石头也冷却不下来,他们就从诺姆家的厨房里借了只桶把它装回去。归途中,他们在艾米家歇了歇脚。听到皮尔斯太太说那小石头正在变小并烧穿桶底,学者们好像若有所思。的确,它不大,可也许他们刮得比想象中的还要小呢。 第二天——那是一八八二年的六月——教授们又出发了,情绪非常高昂。路过艾米家的时候,他们告诉了他标本所干的各种怪事以及放进玻璃烧杯之后完全消失的事。烧杯也消失了。学者们还提到了怪石与硅的亲和力。在那秩序井然的实验室里它的行为令人难以置信:用木炭加热时毫无反应,也没有任何吸留气体;置于硼砂中时完全不反应;而且在极度高温下都决不挥发,甚至置于氢氧吹管下时也如此。放在铁砧上时,它看上去非常柔软;在黑暗中它会闪闪放光。由于一直不冷却,它在校园里掀起了一阵真正的兴奋之情。加热时用分光镜观察,它放出了耀眼的光带。一时间关于新元素、新奇的光学属性以及其他种种的议论充斥着整个校园,都是搞科学的人们遇到未知事物时常说的话。 尽管那小东西很烫,但科学家们还是把它放进坩埚,看它同各种试剂是否发生反应。水和它毫无反应。盐酸也一样。硝酸和王水只咝咝作响,四处乱溅。艾米很难回忆起所有这些,但在我的提示和帮助下想起了某些溶剂的名字,有氨水、烧碱、酒精、乙醚、难闻的二氧化硫以及其他十几种。可是,虽然它的重量日渐变小,温度也似乎有所降低,但各种溶剂一直都没有丝毫的反应迹象。只有一点不容置疑:它是种金属,有磁性。浸入酸性溶剂时有轻微的威氏花纹(威德曼斯塔滕(anen),澳大利亚地质学家。威氏花纹是指铁陨石经切片、磨光、酸蚀后表面显示的特征图形。),这是见于陨石铁的一种花纹。它冷却到相当程度之后,实验就改在玻璃器皿中进行。科学家们当时是把它放在一只玻璃烧杯里面的。第二天上午,切片和烧杯都不见了,放烧杯的木架上只留下一个烧焦的黑点。 这些都是教授们告诉艾米的。随后,他再次跟随他们去看那位外星来客。皮尔斯太太没去。现在,它的收缩已经十分明显,连科学家们都不再怀疑了。水井旁那一堆正在变小的棕色物体四周除了凹陷的地面之外,再没其他东西。上次它的直径足有七英尺,现在却已不到五英尺,但依然很烫。智者们好奇地研究了一会儿它的表面,然后用锤子和凿子又弄下来一块,体积比上次大些。这回他们凿得很深,把那块标本拿下来之后,看到了那东西的核——很特别。 那似乎是嵌在中间的一个彩球,色泽跟陨石那奇特的光谱中某些光带很像,难以形容。他们称之为颜色也只是类比而已。彩球质地光滑,拍起来好像又脆又空。一位教授用小锤狠狠敲了一记,那球发出“噗”的一声,立刻就破了。里面什么也没有放出来,整个彩球都销声匿迹了,只留下个直径约三英寸的圆洞。人们都认为接着凿的话,很可能还会从这堆棕色物质里面发现其他的彩球。 可他们猜错了。任他们怎么凿也无济于事,没有发现另外的气泡。研究者们带着新标本走了。而这新标本同上次那块一样,在实验室里表现得极为神秘。除了有可塑性、热度、磁性、能发出微光、在强酸里面能稍稍冷却、有一种未知的光谱、在空气当中逐渐挥发、对硅化合物起作用并一同消失这些特点之外,它没有任何特征可供鉴别。最终,科学家们被迫承认他们无法定义该物质。它不属于这地球,而是广袤的外太空的某种物质,有着外太空的属性,遵循的是外太空的法则。 当晚有场暴风雨袭来。第二天教授们再去诺姆家时却深感失望。那块有磁性的石头肯定还有某种奇特的带电性。诺姆说,它一直“吸引着闪电”。他看到,一个小时之内闪电六次击中前院的陨坑。雨停后,石头已经不见了,旁边的旧汲水架被泥埋住了半截,地上只有一个凸凹不平的深坑。科学家们挖掘了一番也毫无发现,最后证明那石头确实彻底失踪了。这是个全盘失败,他们无计可施,只得回实验室去再次检验那不断变小的标本。它被精心保存在铅盒当中,一周之后就消失殆尽了。对于它的研究仍然一无所获。它什么痕迹都没留下,最终教授们甚至不敢肯定他们曾清醒地亲眼看到了那来自无限深邃的外空的神秘物质,那只身前来的其他宇宙,其他物质、力量和实体的王国发出的诡秘信息。 很自然,阿克翰姆市的大小报刊都根据大学教授们的消息,连篇累牍地报道了此事的整个过程。此外,还有记者去专访诺姆·加德纳一家人。至少有一家波士顿日报也派去了记者。诺姆很快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年约五十,瘦削、热情,与妻子和三个儿子快乐地生活在山谷中的那片农场上。他和艾米联系密切,他们的妻子之间也是如此。事隔多年,艾米对他仍然赞不绝口。诺姆似乎对自家的名气颇感得意,连续几周都常常谈到那块陨石。那年的七、八月很热。诺姆在查普曼小河对岸上有片十英亩的草场,他就在那里辛勤地晒制草料。他那辆吱吱嘎嘎乱响的四轮马车往返于草场和他家之间,在树荫覆盖的小路上碾出了深深的辙痕。劳作比往年更显辛苦,他开始觉得自己真是上岁数了。 很快到了收获的季节。梨和苹果渐渐熟透,诺姆郑重宣布他的果园从来没有这么丰硕过。水果大得出奇,色泽美艳,数量极丰。他定制了许多新桶来为丰收做准备。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令人心痛的失望。尽管水果看上去格外地鲜艳诱人,却一口都吃不得。梨和苹果的甜脆之中夹杂着莫名的苦涩,令人作呕。即使尝一丁点儿都会叫人恶心好长时间。瓜类和番茄也是一样。面对这全面歉收,诺姆痛感悲伤。他很快就将各种事件联系起来,断定是那颗流星污染了土壤。不过,感谢上苍,其他的作物大都在高地上的大路两边。 冬天早早就来了,非常寒冷。艾米跟诺姆见面的次数不如往年多,而且,他注意到诺姆开始变得忧心忡忡。他的家人好像也变得沉默寡言。他们去教堂或参加各种乡间聚会活动的次数大减。无人知道这矜持或忧郁原因何在。可他们全家人不时说起自己健康状况不佳,而且感到一种隐隐的忧虑。最明确的一次是诺姆自己谈到雪上的某些脚印使他非常不安。那是冬天里常见的红松鼠、白野兔以及狐狸的脚印,但那位沉郁的农夫说他看到了某种与这些动物习性不相符的情况。他一直没有明说,但似乎认为它们的特征同那些松鼠、兔子、狐狸应有的身体特征和生活习惯不一样。艾米并没把这番话当回事,直到那天晚上。当晚,他坐着雪橇从克拉克角回来,途经诺姆的房子。月光下,一只兔子跑过大路,它跳跃时的跨度令艾米和他的马都非常不悦。事实上,若不是缰绳结实,马几乎就要跑掉了。此后,艾米对诺姆的言谈较为听信,还很纳闷每天早晨加德纳家的狗怎么看上去那么惊恐而且不住地哆嗦。逐渐地,他发现那些狗连吠叫的勇气都几乎丧失了。 翌年二月,住在迈德山的麦克格利戈家的男孩们出来打早獭,在加德纳家附近捕获了一只极为丑陋的怪物。它的身体比例好像有种轻微的无法言表的变异,脸上则带着一种从没在早獭脸上见过的表情。孩子们当真给吓坏了,撒手就扔掉了那怪物。乡民们只听说了有关它的种种传闻。但是,一到诺姆的房屋附近马就受惊的事现在已经众所周知了。于是,各种谣言开始悄悄形成并流传开来。 人们发誓说,诺姆家周围的积雪化得比别处都快。三月初的时候,在克拉克角波特家开的杂货店里,人们惊畏地议论纷纷。原来斯蒂芬·莱斯早晨驾车经过加德纳家的时候,注意到在他家屋前大路的对过,林边的泥土里长出来许多观音莲。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观音莲,色彩无以描述,形状可怖。一股前所未闻的气味钻进了斯蒂芬的鼻孔,他的马则打了一个响鼻。当天下午,好几个专门驾车去看那异常植物的人都说,一个正常的世界里决不会长出那种东西。人们常常提到去年诺姆家的坏水果。诺姆家的地里有毒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不用说,是那块陨石干的。几个农夫想起了大学教授们研究过程中的奇怪发现,就去将这件事告诉了他们。 一天,教授们来到诺姆家。可是他们对乡里传闻很不屑,所以对于打听到的事态度很保守。没错,那些植物是很怪,所有观音莲的形状和色泽都或多或少地有点怪。也许陨石里的某种矿物元素渗进了土壤,但很快就会被降水冲洗掉。至于雪地里的脚印和受惊的马,当然了,都不过是陨星这种现象必然要引起的乡野谣传罢了。对这种谣言,严肃的学者们的确无计可施,因为迷信的土包子们什么都会议论都会相信。因此,整个奇异日子期间,教授们都轻蔑地不屑一顾。只有其中一位,在一年半以后警方给了他两小瓶灰尘进行化验分析时,才想到那些观音莲的奇怪色彩很像用分光镜观察陨石标本时所看到的奇异光带中的一种,或是在陨石里面发现的那个易碎的彩球的颜色。这次化验的标本起初发出了同样的光带,但后来失去了发光性。 诺姆家周围的树提前发芽了,到了晚上它们在风中不祥地摇摆。诺姆十五岁的二儿子萨德斯发誓说没风的时候它们照样摇摆。这话就连传谣言的人都不信。然而无疑地,不安弥漫在整个空气中。加德纳全家都养成了潜听的习惯,可是什么他们能叫得上名字来的声音都没听到。这种潜听实际上是一种似在半梦半醒状态下的产物。不幸的是,这样的时刻一周多似一周。最后人们都说:“诺姆家的人全出毛病了。”早春的虎耳草出来了,也带着一种奇怪的色彩。虽然和那些观音莲的颜色不大一样,可明显地有一定关系。同样,所有看到它们的人都说不曾见过这样的虎耳草。诺姆采了些虎耳草的花拿到阿克翰姆市去,给《阿克翰姆报》的编辑看。可是,那位大人物只写了篇幽默文章,文雅地嘲笑乡下人的呆笨迷信。是诺姆犯了错,他不该对一个冷漠的城里人讲起异常巨大的蛱蝶,还说它们的行为与虎耳草有关。 四月份带着疯狂来了。乡民们不再走那条经过诺姆家的大路,从此它就荒废了。原因出在那里的植物身上。果园里的各种树都开出了颜色奇异的花,他家那多石的院子里、附近的牧场上都长出了一种只有植物学家才能认得出的植物。除了在绿草和叶子上,其他地方看不到一点正常的健康的颜色。到处都是那种不属于地球上的疯狂灿烂的颜色,仿佛有某种病态、深藏、原初的色调在衍变。“兜状荷包牡丹花”成了一种充满威胁的邪恶东西;血根草无耻地、反常地鲜艳耀目。艾米和加德纳家的人都觉得绝大多数色彩有种强烈的熟悉感。最后大家得出结论说,它们让人想起陨石里的那个脆泡。诺姆在那片十英亩的草场和高地上的田里耕种,却让房屋四周的地空着。他清楚这里的地没法下种。他只盼那些夏季的奇怪植物会将土壤里的毒素吸收干净。他内心对近乎一切可能发生的事都做好了准备。他也已经熟悉了一种感觉:附近有某种东西在等待,在等着被注意到。无疑,邻居们的规避对他产生了影响,可对他的妻子影响更大。孩子们每天去上学,所以好些。可是,连他们也受到了谣言的恫吓。萨德斯尤为敏感,所以受到的伤害最严重。 五月份,昆虫来了。诺姆的家变成了一场噩梦:嗡嗡叫的、蠕蠕爬的,到处都是。这些生物大多数都面目异常,行为怪诞。它们的夜间活动也与往年大相径庭。加德纳一家开始在夜间观察——随机地观察各个方向,想看到什么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的东西。正是那时他们承认了萨德斯说树在动的话是正确的。加德纳太太是第二个发现者。她正在观看窗外月光下的一棵枫树膨大的树枝。树枝确实动了,可当时没风。肯定是那无形的力量。现在,一切活物都已变得很怪异。然而,做出最新发现的却不是诺姆家的人。他们对许多事已经熟视无睹了。有天晚上,一个怯懦的波士顿风车推销商在不知道当地传闻的情况下,驾车经过诺姆的房子,瞥见了他们看不到的事。他的见闻被写成一篇短文,刊登在《阿克翰姆报》上。所有的农夫,包括诺姆本人,都是从报上首次了解到那件事的。那晚夜色漆黑,车灯昏暗,但在一个山谷的农场四周,夜幕却不那么浓黑。一切植物,草、叶子以及花朵都天生似的,通体发出一种微弱但清晰的光。有那么一会儿,在谷仓附近的院子里,一缕磷光在单独悄悄地跃动。谁都看得出来,那是诺姆的家。 此刻,草似乎没有被传染,奶牛放养在离房屋不远的那块地里。可是,临五月底时,牛奶开始变坏。诺姆把它们赶到高地上之后就没事了。此后不久,草和叶子的变化就很明显了。青翠逐渐变成灰色,质地也很奇怪地脆硬起来。如今,艾米乃是这里唯一的客人,可他的造访也日渐稀疏。学校放假之后,加德纳一家几乎是与世隔绝了,只时而托艾米替他们在城里办些杂事。他们的身体和精神都奇怪地变得越来越脆弱。所以,加德纳太太发疯的事渐渐传开时,谁都没感到诧异。 事情出在六月份,那颗流星坠落一周年前后。那可怜的妇人对着空气中出现的难以形容的事物高声尖叫。她疯狂的叫嚷之中一个明确的名词都没有,只有动词和代词。有东西在活动、变化、飘摆;某些并不纯粹是声音的冲击使耳鼓轰鸣。某种东西被夺走了……她的某种东西在被抽光……某种不应该的东西正紧紧缠住她……要有人把它赶走……夜间一切都在活动……墙壁和窗户移动了。诺姆没把她送进县里的精神病院,而是只要她不伤害自己和别人就让她在房屋周围游逛。就连她的表情都变样之后,他也没有任何举动。但是,孩子们开始害怕她。她对萨德斯做鬼脸的模样差点儿把他吓得晕死过去。这时,诺姆决定把她锁进阁楼里去。到了七月份,她已经不再说话,只是四肢着地在地板上爬行。月底时,诺姆疯狂地觉得她正在黑暗中微微发光,就像他现在清晰地看到的四周的植物那样。 这之前不久,马开始受惊。夜间有某种东西把它们惊了起来,它们在马厩里嘶叫和踢刨的声音十分可怕。诺姆几乎无法使它们平静下来。他一打开马厩的门,它们就像吓坏了的林区驯鹿一般,一下冲了出去,仓皇奔逃。诺姆花了一周才把四匹马全部找到。可是找到了也没用,它们再也不听使唤了。某种东西已经把它们的脑子摧毁了。为了它们好,只能全都枪杀。诺姆向艾米借了一匹马来运干草,可那马就是不肯走近仓库。它不是惊跑就是梭巡不前,还不住地嘶鸣。最终,他只得把它赶到院子里去,同儿子们一起自己把沉重的运货车拉近干草棚,以便把草叉放进棚里去。这段时间内,周围的植物都在变灰变脆。连原来色泽奇艳的花朵都在变成灰色。结出的水果也是又灰又皱,味道糟透了。紫苑和一枝黄花的花朵灰黑扭曲;前院里的玫瑰、百日菊和蜀葵长得那么丑恶,诺姆的大儿子齐纳斯一气之下把它们全都砍掉了。这时,那些膨胀的怪虫也都死掉了,就连蜜蜂也丢下蜂巢,迁到树林里去了。 九月份时,所有植物都迅速碎散成灰色的粉末。诺姆担心土里的毒素被吸尽之前树就会枯死。他的妻子开始发出阵阵骇人的尖叫声。他和儿子们则不断处在一种神经质的紧张状态中。他们躲避外人。开学了,可孩子们没去上学。第一个意识到井水出问题的是艾米。他已经很少来串门,但某次他来的时候发现了这一点。井水有一种邪味,既不能确切地称为恶臭也算不上咸苦。艾米忠告他的朋友说,应在高地上再掘一口井用,同时等土壤恢复。谁知诺姆充耳不闻,因为他那会儿已经对种种怪异、讨厌的事物变得无动于衷了。他与三个儿子继续使用那腌臜的井水。不管是食用匮乏粗劣的饭菜时,还是在做单调无趣的农活时,他们都在倦怠、机械地饮用着那口井里的水。他们在漫无目的地度日。父子四人身上都有一种固执的倔强,仿佛有半截已踏进另一个世界,在两列无名的卫士中间穿行,一直走向某个熟悉、必然的末日。 九月的一天,萨德斯去井边打水,回来就疯了。他去的时候拎着只水桶,回来时手中空空,只是尖叫和乱挥双臂。有时,他会陷入一阵蠢笑或低语一通“那里面活动的颜色”。虽然一家出了两个疯子,但诺姆表现得非常勇敢。他先是让那孩子疯跑,一周后那孩子开始不时摔倒受伤,就把他关进了阁楼,与他母亲那间隔厅相望。母子俩在各自上了锁的门背后尖叫不止,令人毛骨悚然。小莫文觉得他们是在用一种不属于地球的可怕语言进行交谈。莫文的幻想越来越骇人,哥哥被关起来后,他的焦躁更为严重。萨德斯原是他最好的玩伴。 几乎与此同时,牲畜开始出事。家禽变成灰色,很快就死掉了。切开才发现它们的肉又干又臭。猪先是长得极胖,然后突然开始出现各种无法解释的可怕变化。同样,它们的肉也不能食用。对此诺姆不知所措。没有哪个乡村兽医肯来帮他,阿克翰姆市里的兽医坦言搞不懂是怎么回事。猪开始变灰变脆,肢体碎裂,然后死掉。在此过程中,它们的眼睛和嘴巴变得奇形怪状。这实在毫无理由,因为从来没用那些不洁净的植物喂过它们。很快,奶牛也出事了。它们的某些部位或者整个躯体出现了异常的干枯或硬化,经常意外地摔倒在地或裂成碎片。在后期——最终的结果总是死亡——它们同猪群一样,都会变灰变脆。它们不可能受到了毒害,因为所有病例都出现在安全锁闭的牲口棚里。也不可能是某种觅食的生物叮咬了它们。地球上有什么野兽能穿过坚固的围墙呢?肯定只是自然疾病——然而,谁都猜不出什么疾病会导致这样的恶果。秋天到了,诺姆的土地上没有一只活畜。牛群和家禽都死光了,狗都逃走了。总共三只狗,一夜之间都销声匿迹,后来也再没听说它们的下落。那五只猫前些时候就跑了,但是几乎没人注意到这一点。家里现在根本看不到老鼠。再说本来也只有加德纳太太喜欢养这些优雅的宠物。 十月十九日那天,诺姆一头撞进艾米家,带来了噩耗。死神光顾了可怜的萨德斯的阁楼小屋。他的死状难以形容。诺姆在农场后面的家族墓地里挖了个坑,把他发现的那堆东西埋了进去。钉了挡板的小窗、上了锁的门都完好无损,所以不可能是什么外物闯了进去。整个情形与牛圈非常相似。艾米和妻子尽其所能安慰着那个悲痛的人,同时不住打着冷战。加德纳一家以及他们接触过的一切都笼罩着一种极端恐怖的氛围。屋里有这样一位加德纳家的人就足以带来某种无名的、也无可名状的气息。艾米极不情愿地陪诺姆回了家,并竭力使歇斯底里地哭泣着的小莫文平静下来。齐纳斯不需安慰。最近他只是呆望天空和执行父亲的命令,此外什么都不做。艾米很可怜他。莫文的尖叫声不时得到从阁楼上传来的微弱回应。他探询地看了看诺姆,诺姆回答说妻子已十分瘦弱。夜幕降临时,艾米设法告辞。当那里的植物开始泛起微光,树枝无风而动,就连友情也留他不住了。幸运的是,艾米不善想象。即使那幅景象近身可及,他的脑筋也没专注地想这些东西。当时,他要能将周围的各种凶兆联系起来加以考虑,必定即刻就完全发狂了。他趁着黄昏匆匆赶回家,一路耳边都回荡着那个疯女人和神经质小孩的尖叫声。 三天后,诺姆一早就冲进了艾米家的厨房。艾米不在,他结结巴巴地告诉皮尔斯太太又一桩怪事。她一边听着,一边双手紧握,连手心都吓出了冷汗。这次是莫文出了事。他失踪了。事发前好些日子,他的精神已处于崩溃之中,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任何事物都会使他惊叫不止。夜深时他拿着灯笼提着水桶去打水,但再没回来。院里发出了一声疯了似的尖叫,但等他父亲跑到门口时,他已经没影了。没有看见那盏灯笼的光,也没发现他的一点踪迹。当时诺姆以为灯和桶也都失踪了。可黎明时分,当他经过彻夜搜索,找遍了森林和田野,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走回来时,却在井边发现了些奇怪的东西。那是一堆压扁了的、显然部分熔化了的铁片——无疑,是那盏灯;旁边有一个弯折的提手和几只扭曲的铁圈,都是半熔化的模样,像是水桶的残骸。只有这些东西。诺姆想不出是怎么回事。皮尔斯太太一脸茫然。艾米回来听完此事后,也不知所以。莫文失踪了,告诉乡邻也没用。他们现在躲避所有加德纳家的人。也没必要告诉阿克翰姆市的居民,他们嘲弄一切。萨德斯死了,现在莫文也没了。某种东西在悄悄地越爬越近,期待着被看到、被听到。诺姆知道自己不久也要死的。他希望如果他死得比妻子和齐纳斯早的话,艾米能照看他们。那必是一种审判,可诺姆想不出是为什么,因为就他所知,他可是一直诚实地按上帝的旨意行事的。 接下来有两周多,艾米没见到诺姆。他很担心出了什么事,于是强压住恐惧,前去加德纳家探望。高大的烟囱上一丝烟都看不见。那一瞬间,他想到了最糟糕的事。整个农场的面貌令人震惊:地上是灰白的枯草和落叶;古旧的四壁和山墙上垂吊着脆硬、衰败的葡萄藤;光秃秃的大树枝就好像爪子一样,直伸向灰白的十一月的天空。艾米忍不住觉得那些树枝有些不易察觉的异常倾斜,透着一种谨慎的邪恶。可是诺姆毕竟还活着。他躺在那低矮厨房里的长沙发上,看上去很是羸弱,但头脑十分清醒,能够对齐纳斯发出简单的命令。房间里冷得要死。主人看到艾米在打哆嗦,就粗暴地喊齐纳斯去多拿些木柴来。确实急需木柴。空阔的壁炉里没生火,从烟囱里掉下来一层烟灰,被寒风吹得到处都是。诺姆随即问艾米添了干柴后是否觉得暖和些了。艾米此刻才明白了一切。最强韧的一根弦最终也崩断了,那不幸农夫的头脑再也不会受到悲伤的折磨了。 艾米发问很机智,但依然没探听出有关齐纳斯的任何确切情况。“在井里——他住在井里。”那沉郁的父亲只是这样说。那一刻,客人的脑海里突一闪念,想到了他的疯妻,就改变了问话的主题。“娜比?这不是吗!”诺姆惊诧地回答道。艾米很快就明白了他得自己去看个究竟。他离开那个安然地躺在沙发上唠叨的老头,从门边的挂钩上摘下钥匙,沿着吱嘎作响的楼梯爬上阁楼。上面既窄且脏,一片沉寂。眼前的四扇门中,只有一扇上着锁。他将手中的钥匙圈上的钥匙一一地试开这扇门。第三把打开了锁。艾米摸索了一阵,推开了那扇低矮的门。 里面十分晦暗。窗户很小,还钉了几片木挡板,遮住了一半的光亮。艾米根本看不到宽木铺就的地板上有什么东西。房中恶臭难当,他无法前进一步,就退到另一间房里,等呼吸够了新鲜空气才回来。一进去他就发现角落里有个漆黑的东西,定睛细看之下,他立时尖叫了一声。就在他尖叫的刹那,似乎有片云遮住了窗子;其后一秒,他感到仿佛有某种恶意的气流从身边掠过。他的眼前舞动着奇异的色彩;若不是一阵恐惧使他瞬间麻木了一下,他会联想到陨石里那个敲碎的彩球以及春季长出来的那些讨厌的植物。实际上他想的只是面前那个丑陋的畸形怪物。很明显,它经历了和年轻的萨德斯及那些家畜同样的命运。可令人惊悚的是那东西在碎裂剥落的同时还分明在缓慢地蠕动! 艾米不肯再对我讲那场面的更多细节,但在他后来的谈话中,再没提到角落里的那形状还会移动了。有些事是不能说的,出于普遍人性的行为有时要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我猜那间阁楼小屋里再没什么蠕动的东西了,而且让任何能动的东西留在那里本来就是种残忍的行径,有哪个负责任的人敢那么做的话,良知就会永远受到折磨。除了那个漠然的农夫之外,谁都会当场晕倒甚至发疯。可是,艾米清醒地走出那扇低矮的门,把那个罪恶的秘密锁在了身后。现在只剩下诺姆了。他得吃饭得有人照料,必须把他转移到能得到关照的地方。 昏暗中,艾米刚抬脚下楼,突然听见下面“砰”的一声响。他甚至觉得一声尖叫未待出口就突然被哽住了。他非常紧张,马上想到了在上面那间阴暗的阁楼小屋里从他身前掠过的那股湿气。他的叫声和闯入惊起了什么在场的东西?一阵模糊的害怕使他停住了脚。这时下面又响了几声。无疑是在拽什么很重的东西,还有,一种极恶心的、软绵绵的声音,好像是在邪恶、肮脏地吸入什么。他的联想受此刺激而高度兴奋起来,莫名地想到楼上的情景。天哪!他错撞进什么阴森的梦境里来了?他不敢进也不敢退,定在加了框板的楼梯黑暗的拐角处,一切细节都涌进他的脑海,轰然作响:各种声音,可怕的期待感,黑暗,楼梯又窄又陡,还有——仁慈的上天啊!——眼前所有的木制品——楼梯、扶手、墙壁房顶露出来的木板、房梁,都明明在发着微光! 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声马的狂嘶,随即是一阵哒哒声。是艾米的马,它狂奔着跑掉了。片刻之后就再也听不见马车的声音了。只有黑暗的楼梯上那个快要吓晕的人猜忖着是什么惊跑了它。但还不止于此。外面又响了一声。好像液体溅出——水——肯定是井!他让马车停在了水井附近,可没有拴它。肯定是一只车轮挂着了井上的压顶石,撞进去了一块石头。然而,暗淡的磷光仍然在那间旧木房子里闪烁。天!这房多少年了?它的主体部分建于1670年以前,斜折线形房顶也不晚于1730年。 楼下的地板上有一种清晰可闻的轻微的刮擦声。艾米握紧了随手从阁楼里捡起的那条大棒。他慢慢地鼓足勇气,下楼直奔厨房。然而他并没有走过去,因为他所要找的东西已经不在那了。它已经朝着他来了,还勉强活着。它在爬还是被什么外力拖着,艾米看不出来。但显然死神已经光顾了。一切都发生在刚才的半个小时中,可是,崩溃、变灰、解体种种症状都早已出现而且迅速恶化了。它脆硬得可怕,干屑还在层层剥落。艾米不敢碰它,而是惊恐地看着它那扭曲得已不像人脸的部位,轻声道:“怎么了?诺姆,怎么了?”那双裂开、突出来的嘴唇仅能尖利急促地做出最后的回答。 “没……没什么……那颜色……它烧……又冷又湿,可燃烧……它住在井里……我看见它了……是种烟……就像去年春天的花……晚上井发光……萨德斯、莫文和齐纳斯……一切活物……吸光一切东西的生命……在那块石头里……它肯定是打那石头里来,毒了所有的地方……不知道它想要什么……大学来的人们从石头里挖出来的那个圆东西……他们打碎了……颜色一样……像花和树……一模一样……肯定还有……籽……籽……它们长……这礼拜我头一次看见它……肯定紧紧长在齐纳斯……他个子高,活蹦乱跳……它打垮你的精神,就抓住你……把你烧光……在井水里……你说得对……那邪水……夏天到了,可没用……齐纳斯被抓走后我看见它好几回……艾米,娜比在哪?……我的头不好……想不起来多长时间没给她饭了……我们不小心的话它就会抓住她……只是种颜色……傍晚有时候,她的脸开始有那颜色……它烧……吸……它来的地方跟这儿不一样……有个教授说的……是那样……小心,艾米,它还会……吸光生命……” 可是没别的了,它再也说不出话,因为已经完全碎裂了。艾米用一块红格桌布盖在那团东西上,然后踉跄着出了后门,走到野地里去。他爬上山坡,穿过那片十英亩的牧场,沿着北边的大路跑过森林,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家。他不敢经过那口井,马就是从那里跑开的。他早从窗口看过了,井边上一块石头都没少。也就是说颠簸的马车什么都没碰掉——是别的东西溅出了水——那东西在离开可怜的诺姆之后进了水井。 艾米回到家时,发现马和车在他之前就回去了。妻子正慌得不得了。他没做解释,只宽慰了她几句,就马上去阿克翰姆向当局报告了加德纳家的事。他并没有详细地讲述,鉴于他们早就知道萨德斯的事,他仅说了说诺姆和娜比的死,然后提到原因好像就是使家畜致死的某种怪病。他还告诉他们莫文和齐纳斯已经失踪了。警方颇详细地做了好一番询问。最后,艾米被迫带着三位警官去加德纳农场。随行的还有验尸官和给牲口看过病的那位兽医。他极不情愿,因为下午已经快过去了,他非常害怕那个受诅咒的地方的夜晚。可是,有这么多人一起去,他稍稍感到安心些。 一行六人乘一辆双座敞篷马车,跟着艾米的马车,在四点钟前后到达了那个惨遭破坏的农舍。尽管警官们早就习惯了各种凶残的案例,但看见阁楼上和红格桌布下的遗留物时,没有一个不动容的。整个农场灰色荒凉的景象已经够骇人的了,那两堆仍在碎散的物体更是超出了任何人想象的限度。没人敢多看它们一眼,连验尸官都说没什么可检查的。当然了,可以化验标本。所以他忙着收集标本——据说这两个小瓶后来被送到了大学实验室,在那里出现的结果令人不解。在分光镜下看到,两种标本都放出一种未知的光谱,其中许多神秘的光带都同前一年那块奇怪的陨石产生的光带完全一样。一个月后,它们放射这种光谱的特性就消失了。之后,那灰尘就只有碱性膦酸酯酶和碳酸盐两种成分了。 如果艾米认为警方当时当地打算采取什么措施的话,就不会告诉他们水井的事了。太阳很快就要落山了,他急着想走。但是他忍不住老是紧张地看那大汲水架旁的压井石边。有位警探质询他时,他承认说,诺姆曾经非常害怕井里的某种东西所以没敢在那里找莫文或齐纳斯。这样,除了立即把水淘光检查井底外,没什么可做的了。散发着腐臭的水一桶接一桶地提上来泼到外面渗水的地上去。不得已,艾米浑身颤抖着等在一边。警探们反感地嗅了嗅那液体。到了后来,他们都捏着鼻子,不敢再闻那井底的恶臭。淘干井水并没像他们担心的那样费时,因为水浅得惊人。不必过于具体地说出他们找到了什么吧。莫文和齐纳斯都在里面,残留的主要是骨骸。一只小鹿、一条大狗有着相似的遭遇。还找到一些小动物的骨头。令人费解的是,井底的淤泥和黏土不但透水,还汩汩冒泡。一位警长顺着脚手蹬下到井底,用长杆探试,发现木杆可整个插入淤泥而碰不到什么坚硬的障碍物。 暮霭已经来临,他们从屋里找出了几盏灯。后来大家觉得井里再也找不出什么,就进了屋,在那间古老的客厅里商议对策。屋外灰色的荒寂里,半个月亮明暗游移,扮着朣朦鬼影。人们承认整个案件太离谱了。他们不知道有什么共同之处能把植物那怪异的情形、令家畜和一家人致死的神秘疾病以及莫文和齐纳斯奇特地葬身污井的事让人信服地联系起来。没错,他们听说过乡里的谣传,可没人相信会出现与自然法则相悖的事。无疑,那陨石污染了土壤,但是人畜从未吃过那里长出来的东西却得了病,这又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井水的问题?很可能。有必要化验一下。可又是怎样古怪的疯狂让两个孩子都跳了井?他们的行为极其相像——而且,打捞上来的残骸说明二者都是变灰变脆后死的。为什么所有东西都这么灰脆呢? 验尸官坐在俯瞰院落的窗户边,因此第一个注意到水井在发光。夜幕已全部拉下,那可恶的地面整个都在淡淡地发亮。不是或隐或现的月光。这种陌生的光亮清晰可辨,似乎是从那个黑坑里射出的,就像柔化了的探照灯的光束。地上凹洼里积的井水黯淡地反着它的光。光里有种奇异的色彩。当所有人都凑到窗口来时,艾米剧烈地惊颤了一下。这束瘴气般的邪光有着他再熟悉不过的颜色!他以前见过这色彩,但害怕想到它或许意味着什么。他曾在那块陨石里的脆硬气泡里见过它,在春天疯长的植物上见过它,还觉得那天早晨在那间发生了难以形容事情的阁楼小屋里,就在封着的那扇小窗前看到了它。它一闪而过,一股恶毒的湿气从他身边掠过——然后,可怜的诺姆就被有那种颜色的什么东西抓走了。他临终是那么说的——它就像那球和颜色。后来,马就从院子里跑掉了,井里发出溅水的声音——现在那井正向黑夜喷射着同样可怖的光。 艾米甚至在那一刻还能对根本是个科学问题的一点产生疑惑,说明他的脑子很灵光。他忍不住纳闷:白天里,在一扇外面是上午天空的窗户前瞥见的那股气,和晚上在漆黑狼藉的背景里看去是一束磷光的散发物怎么那么相像?不对——这有违自然——他马上想到了他那碎裂了的朋友的可怕遗言:“它来的地方跟这儿不一样……有个教授说的……” 这时户外拴在路边小枯树上的那三匹马都开始拼命地狂嘶乱刨。双座敞篷马车的车夫冲向门口,要去做点什么。艾米一只颤抖的手放到了他的肩膀上。“别出去,”他低声道。“还有呢,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诺姆说住在井里的东西会吸走你的命。他说它肯定是从那块流星里的圆球长出来的,就是去年六月掉下来的那块,我们都看见过的。他说,它吸、烧,就是一片彩云,就像外头的那个光亮。看不出来它到底是什么东西。诺姆说它吃活的东西,一个劲儿地长,越来越强大。他说上礼拜看见它了。肯定是打老远的天上来的什么东西,正像那些大学教授们去年说的那样。它的模样、行为都不像我们这个上帝创造的世界上的。它是外来的东西。” 这样,他们犹豫地停住脚步,看那井里的光越来越亮。马更加疯狂地又刨又叫。那一刻真是太恐怖了,宅屋本身就古旧凶邪,房后的柴棚里还放着四堆骇人的碎片——屋里、井里各找出来两堆,房前则是从那污秽的深井里射出来的神秘、丑陋的斑斓光柱。艾米冲动之中阻止了马车夫,却忘了在那间阁楼小屋里掠过他眼前的潮气并没伤到自己。可是也许他正应该这么做呢。谁会知道那晚外面有什么东西呢?尽管当时室外的邪魔还没伤及任何头脑还正常的人,谁敢保证在最后的一刻它不会为所欲为呢?显而易见,它越发强大,有着明确的目的性,很快就在那半天乌云遮月的夜空里展示它的力量了。 突然,窗前的一位警探大声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其他人看了看他,马上又顺着他的视线往上看,看到那原来游移不定的光柱已忽然停在一点上。不需再说什么了。乡间的传言不再是传言了。正是因为这几个人后来低声达成了一致意见,在阿克翰姆市奇异日子的事就成为了禁忌。有一点必须预先说明:当晚的那个钟点没有风。虽然不久就起了风,但当时绝对一丝都没有。种成围篱的芥菜花已灰败干枯,所剩无几。双座敞篷马车还停在原地。那时就连那芥菜花的干尖、车棚的饰边都纹丝不动。可是就在那样紧张、罪恶的静寂之中,院里所有树顶端那些光秃的枝桠都在动。它们病态地扭动着,有时向那些月光下的云团疯狂地抓挠着,仿佛在发怒,或犯着癫痛;有时在那致命的空气中无力地刮擦着,仿佛某种可怕的地下力量在它们漆黑的根系下痛苦地扭缠着、挣扎着,而且已同它们无形地连成一体,在操纵着它们。 有好几秒钟,人们都屏住了呼吸。然后一团厚云掠过月亮。刹那间,那些抓攫着的树影消隐了。马上屋里响起了一声呼喊,又因惊恐而立刻止住了。喊声很是粗哑,几乎是同时从每个喉咙里发出来的——那恶魔并未随树影消失。在一阵可怕的、更深重的黑暗之中,目击者们看到,在那树顶处的高空中,上千个发着罪孽的微光的小亮点在蜿蜒游动,落在每个枝干的顶端,宛如天电光球(暴风雨中桅顶、塔尖等上出现的电击火光。据称该电光是水手保护神圣埃尔莫发的。圣埃尔莫(?—303),意大利主教,殉教者,地中海水手尊为保护神。),或五旬节(五旬节是基督教重大节日之一,又称圣灵降临节,圣神降临节,或降灵节。日期是每年复活节后的第七个星期日。)时落在使徒们头上的火焰。那是一场奇光的怪诞集会,就像是一大群以尸为食的萤火虫在饱餐之后,围在沼泽地的上空跳着地狱般的萨拉班德舞(一种缓慢而庄严的古西班牙宫廷舞。)。那色彩正同艾米已经认出并惧怕的颜色一般无二。与此同时,井里喷出的那束磷光变得越来越亮。那些挤成一团的人们的脑海里,变异感和末日感交织在一起,远远超出了清醒头脑里所能想到的一切景象。它不是在发出,而是在喷涌。那幻化着难以名状颜色的无形光一流出井口就直射向天空。 兽医浑身发抖,走到前门处,把沉重的备用门闩插好。艾米抖得同样厉害,连声音都无法控制,于是不得不用手拉着同伴指给他们看那些越发明亮的树。马群的嘶鸣和踢刨声已变得极度恐怖,可是无论以多少世俗的财富为悬赏,古屋里的那群人都没有一个敢出去。随着那些树越来越频频地发光,它们不安的枝干好像越来越直了。木制的汲水架如今也在发光。一位警察立即哑了似地指着西面石墙边一些木头搭的棚屋和蜂房。它们也开始发光了。但远处的马车似乎还没有受到影响。正当那时,路上起了一阵狂躁的骚动,随后只听见一串杂沓的橐橐声。艾米为了看得更清楚就把灯熄灭了。人们发现那对共轭的灰马已经弄断了拴它们的小树,拉着双座敞篷马车逃跑了。 震惊使得几只舌头放松了。人们开始窘迫地低声交谈。“它在这里的一切有机物上蔓延,”验尸官轻声说。没人回答。那个曾下到井里的人提示说肯定是长杆搅起了某种神秘的东西。他还说:“太可怕了。井根本就没底,只有淤泥和气泡,有种什么东西藏在里面的感觉。”艾米的马还在屋外的路边上连刨带叫,声震天地,几乎要淹没主人微弱颤抖的声音。他正在含混地说出自己模糊的想法,“它从那块石头里来——它长在那里边——它抓住一切活物——吃掉他们,头脑和身体——萨德斯和莫文,齐纳斯和娜比——诺姆是最后一个——他们喝那水——它在他们身上长大——它从外面来,那里和这儿的东西不一样——现在它要回家了——” 此刻,那种颜色神秘的光柱猛然暴长,开始幻化成观众们后来描述不一的某种形状。正当那时,被绑在树上的可怜的马发出了一种声音。那声音从来就没有人听到从马的喉咙里发出过,此后也不再会有人听到了。在那间低矮客厅里的每个人都捂住了耳朵,艾米则转身背对窗口,感到惊悸而恶心。语言无以描述那情景——等艾米回头眺望,只见那不幸的动物挤作一堆,躺在断了的车辕中间一动不动。地上洒满月光。它就那样一直躺到第二天,他们埋了它。可眼下来不及伤心,因为恰在此时,一位警官示意大家注意某个可怕的东西。它就在他们所在的房间里面。没有灯光,因此可以清晰地看到,一缕淡淡的磷光已经开始在整个房间里弥散。它在宽木地板上发着光,在一块小地毯上发着光,在嵌着玻璃的小格窗框上泛着微光。它围着暴露出来的墙脚立柱上下游动,在书架和壁炉周围闪烁,然后是所有的门和家具。它每秒钟都在变得更强大。最终,显然一切健在的活物都必须撤离那所房屋。 艾米带他们从后门出来,路过那些闪光的谷仓和棚屋,经过那些扭曲、着魔、发光的果树——感谢上帝,那些树枝蜷曲的部位都非常靠上——穿过田野,爬上那片十英亩的牧场。他们有时快步行走,有时深一脚浅一脚,如在梦境。他们不敢回头看,直到走出好远,来到高地上。他们很高兴有这条小路,因为走前门要经过那口井。他们刚走过查普曼河上的粗面石桥时,月亮沉入了一些极暗的乌云之中。他们从那里一路摸索着走到了旷野上。 当他们回望那山谷和深处谷底的加德纳家时,一个可怕的场面出现在眼前。整个农场上闪耀着那丑陋的、无名的斑斓色彩:树木、建筑、甚至那些还没有完全致命的变灰变脆的野草和牧草都在闪光。树枝都绷直着伸向天空,梢头满是肮脏的火舌;同样令人憎厌的火分出无数个细小的火苗,轻轻摇曳着,沿着房屋、谷仓和木棚顶上的横梁爬行。那场面简直是一幅富塞利(约翰·亨利·富塞利(1741—1825),生于瑞士的英国画家,多以历史与文学为题材,风格怪诞,富于想象,有色情味,编有《美术家词典》,作品有等。)的怪诞作品。一切上面都闪烁着那明亮、暧昧的颜色,那从井里长出来的神秘毒素所发出的、外太空的、没有维度的虹彩。它在骚动、在寻找、在包围、在扩展、在闪耀、在破坏,在它那宇宙的玄秘光系里恶毒地沸腾。 这时,那丑恶的东西不蓄而发,像枚火箭或流星似地直窜云霄,消失在云层间一个形状规则的古怪圆洞里,不留一点痕迹。他们还没来得及惊呆或惊叫,一切就结束了。在场的人没有谁能忘记那一幕。艾米茫然地盯着天鹅座的群星,只见星光闪烁,高居其他星星之上。那神秘的颜色就是从那里融入银河的。片刻之后,他的目光就被山谷里的噼啪声吸引回地上来了。就是噼啪声,不过是木头开裂的声音,并非像他的同伴们宣称的那样是一声爆炸。可结果都一样。在那火热的万花筒似的一瞬,从那个被诅咒的苦难的农场上,一场浩劫爆发了。一团诡异的火星和物质闪着微光喷射而出,模糊了在场数人的视线,像一阵炸裂着的、色彩斑斓的、幻梦般的碎屑暴雨飞上天穹。它们同那巨大的怪物一样,先变成汽,之后马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后面和下面只留下无尽的黑暗。它们是这个世界必须拒绝的东西。没人敢回去看个究竟。四周开始起风,越刮越大。漆黑的冷风似乎从那星际空间直袭下来。风厉声呼号,挟着宇宙的暴怒之气,抽打着田野和那些畸形的树木。很快,那群瑟瑟直抖的人意识到他们是等不到月光来照亮诺姆家后,看那里的情况了。 惊畏之中,几人无心再猜度什么,疲惫地顺着北面的路朝阿克翰姆市走去。艾米比同伴们更害怕,恳求他们先送他回家再回城。他家在大路边上。他不想独自穿过那些被狂风摧毁了的森林。有件事使他再遭震惊,而其他人却得以幸免。从此,他一蹶不振,一种阴森的恐惧压在心口多年,从不敢提及。当其他人顶着狂风漠然上路时,艾米回头望了一眼那曾庇护他不幸朋友多年的山谷。他看到,有种东西从远处那个遭难的地方无力地升起,又沉回到了那个直射天外巨魔的巢穴。那不过是种颜色——却不是我们人世或天堂的颜色。艾米认出了那颜色。他明白这微弱的最后一点残余必定依旧潜伏在那口井里。所以,此后他就再也没有了快乐的生活。 艾米再也不肯靠近那里。四十四年过去了,他从未去过。他很高兴新修的水库会把它毁掉。我也会非常高兴。我不喜欢在我经过时那眼废井口处阳光色彩变幻的模样。但愿水库会极深。可即便如此,我也不会喝那水的。我从今再不会来阿克翰姆市。艾米的同伴中有三个人第二天上午趁着日光回去看那片废墟。可是根本没有什么废墟,只有烟囱的碎砖、地窖的石头、东一堆西一片的矿物和金属以及那邪魔的井沿。除了艾米的死马和马车外,一切有机物都消失了。他们把死马拖走埋掉,后来把车送还给了艾米。那里只留下一片五英亩大小的灰色沙漠,从此寸草不生。直至今天,它还空裸着仰面朝天,就像是森林或田野里被酸性物质烧光了的大片空地。曾有几个大胆的人不顾乡间的传说前来观看。他们给它起名“劫后荒原”。 乡间的传说很离奇。可若是城里人和大学的学者们兴趣盎然,化验一下那弃井的水,或是那没有风痕的灰土,那些传说可能会更离奇。植物学家也应当研究一下沙漠边上的那些矮树,或许它们能阐明乡民的疑虑呢——他们说那枯萎病还在一点一点地蔓延,速度大概是一年一英寸。乡民们说,春天里沙漠周围的牧草颜色不大对头,冬天有野物在那里的薄雪上留下古怪的足迹。劫后荒原上的雪总是不如别的地方多。马匹——在这个汽车时代里已经为数甚少——在那片寂静的山谷里很易受惊。猎人们也不能任他们的狗跑近那片灰土。 他们说精神上的影响也极坏。诺姆被抓走后的数年里,他们老是搞错数目。可又总是没法搬走。后来,那些意志较为坚强的乡民们搬出了这个地区,只有异邦人试图在那些剥落了的老屋里住下来。可他们没有久留。有时,有人会疑心,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里悄然流传的魔力赋予了他们怎样的、我们所没有的洞察力。异邦人声言,在那怪诞的乡间他们深夜的梦境有多么可怖。当然,那里的黑暗就足以唤起某种沉郁的幻想。没有一个经过那些幽谷的人不深感怪异。画家们在描画那些密林时忍不住地战栗。目视所及、心灵所感,那密林充满了神秘。我自己也对那次孤身独行的感受充满好奇。当时我还没听到艾米的故事;暮霭降临时,我曾模糊地希望天上会浮起云团,因为一种对头上那深蓝虚空的奇异畏惧已悄悄潜入了我的灵魂。 不要问我有何见解。我不知道——就是这样。除了艾米,没人可供咨询。阿克翰姆的人们不会谈论那些奇异的日子;那三位见过陨星及其斑斓气泡的教授早就死了。当时还有别的气泡——相信这点吧。其中的一个已经吃饱跑掉了,很可能还有一个没来得及这么做。毫无疑问,它现在仍在井下——我明白在那瘴气弥散的井口上看到的日光颜色并不寻常。乡民们说植物的枯萎病每年蔓延一英寸。因此,也许现在依然还有某种东西在生长、在获取养分。但是,无论是什么魔崽子藏在那里,都一定要把它控制起来,否则,它会迅速扩张。它附在那些在空中乱抓的树上?眼下阿克翰姆就有个传言说一些粗大的橡树在夜晚发光,还很出格地摆动。 只有上帝知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按物质来说,我认为艾米描述的那东西该是一种气体,但它所遵循的不是我们这个宇宙的规则。它不是我们天文台的望远镜和感光板能见到的这些世界和恒星。它不是我们的天文学家所测量或认为远得无法测量的太空呼出的一口气。它只是没有空间的颜色——那些处于我们所了解的整个自然界之外的、未成形的无限王国所派来的一个使者;那些将其漆黑的、外宇宙的无底深渊抛到了我们惊狂的眼前,以此展现其存在的、震呆了我们的头脑、麻木了我们神经的王国所派来的一个使者。 我很疑心艾米是否有意对我撒谎,可我不认为他的故事像那些城里人警告我的那样,只是个疯癫的把戏。某种可怕的东西乘着那陨星来到山间谷底,某种可怕的东西——尽管我不清楚多大——还留在那里。我很乐意有水来淹没它。同时我也希望艾米安然无恙。他见过它多次,而它的影响那么恶劣。为什么他没能搬走?他是多么清楚地记着诺姆的遗言啊!——“走不开……吸引着你……夏天来了……可是没用……”艾米是个好老头——水库的职员开始工作时,我得写信告诉总工程师要密切监视他。我很不愿意想到他变成那个灰色、畸形、脆硬的怪物。它正越来越频繁地让我夜不成眠。 超越感官 <span class="center">〔美国〕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 我的好朋友克劳福德·蒂林哈斯特身上发生的变化太可怕了,简直不可思议。 两个半月以前,他把自己的物理学和哲学研究目标告诉了我。我听了之后感到吃惊,甚至有些害怕,提出了不同意见。他一怒之下,把我从他的实验室和家里赶了出来。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我早就听说,这段时间里,他把自己关在阁楼的实验室里,整天摆弄那台可恶的电动机器,饭吃得很少,甚至连仆人也不让进门。但我还是没料到,短短十周的时间,竟会让一个人变得如此面目全非。 看到一个本来壮硕的人消瘦下来,令人颇为不安。更糟糕的是,他那松弛的皮肤开始变得灰黄;眼窝深陷,眼光怪异而又神秘;他的额头上布满了皱纹;双手也不时颤抖、抽搐。还有,令人厌恶的是,他开始不修边幅,整天衣衫凌乱;头发如一篷乱草,头发还是黑的,但发根开始变白;原先刮得干干净净的脸上长出了白胡子,不加修剪。这样一天天下来,后果很令人震惊。 在把我赶走几个星期以后,他又有些语无伦次地招呼我回去。当时我看到的克劳福德·蒂林哈斯特就是这个样子。 给我开门时,他手里拿着蜡烛,浑身发抖,不时地张望着,似乎担心这所位于慈善大街的偏僻老房子中隐藏着让他害怕的东西。 克劳福德·蒂林哈斯特研究科学和哲学是一个错误。这些工作应该由那些冷漠而缺少人性的研究者去做。有感情的人来做这样的工作,无非会带来两种结局,结果将是同样悲惨——失败者会感到绝望;成功者则会感到无可名状、不可思议的恐惧。 蒂林哈斯特曾经饱受失败的折磨。那时的他孤独而忧郁。而现在,令我恐惧和厌恶的是,他又成了成功的牺牲品。十个星期以前,他突然把预料将要得到的结果告诉了我,当时我曾警告过他。那时他非常激动,说话时虽然仍旧一副学究气,但嗓门高了很多,很不自然。 他说:“我们对周围世界和宇宙了解多少呢?我们接受印象的手段少得可怜。我们对周围物体的概念太过狭隘。我们只是本能地去观察它们,并不了解它们的本质。仅仅凭借力量微薄的五个感官,我们便假装了解了无限复杂的宇宙。而其他生命的官能更广泛,更有威力。它们与我们的视野不同,观察事物的方式也不一样。我们周围的物质、精神和生命世界,凭自己的官能无法察觉,而它们却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一直相信这些世界就在我们身边,现在,我确信自己已找到了认识它们的办法,障碍已不复存在。这不是开玩笑。在二十四小时内,桌子旁的那台机器会发出一种波。这种波作用在我们身上已经退化或根本没有发展起来的器官上,会激活我们尚未认识到的官能。有了这种波,我们会看到许多尚不为人类所知的景象。我们会明白,黑夜里狗为什么会叫,猫为什么会在夜半时分竖起耳朵。我们还会明白各类生灵都未理解的现象。我们从此便可以超越时空,足不出户,就能窥知万物产生的根源。” 当时,蒂林哈斯特说得津津有味。我却丝毫不觉得有趣,反倒为他担心。我太了解他这个人了。他正处在狂热之中,对我的不同意见很是不满,将我逐出家门。 现在,他虽然依旧狂热,但向人倾诉的愿望使他忘掉了对我的怨恨。他以命令的口气给我写了一封信。笔迹狂乱,我几乎无法辨认。 我如约来到朋友的住处,吃惊地发现,他突然间已经变成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怪兽。一种莫名的恐惧从四周的阴影中向我袭来。室内烛光昏暗。十周前他说过的话似乎又在黑暗中发出回响。他那怪异、空洞的声音让我觉得恶心。 我真希望他的仆人们能在身边。得知他们三天前都已离开后,我感到很沮丧。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连格雷戈里老头都会抛弃他的主人,而我这样一位可靠的朋友对此竟然毫不知情。在蒂林哈斯特一怒之下把我赶走以后,十个星期以来,我都是从他那里了解有关情况的。 但我的恐惧感渐渐为好奇心所代替。我不清楚蒂林哈斯特到底想要我做些什么。他显然要透露惊人的秘密或发现!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我曾反对他去研究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现在看来,他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功。当然,这一成功的代价似乎有些可怕。 他的情绪几乎感染了我。在昏暗而空空荡荡的房子里,他用颤抖的手举着蜡烛,带我去阁楼实验室。 室内的电源似乎切断了。主人告诉我,他这样做是有原因的。“我无法忍受!这太……我没有胆量。”他嘴里不停咕哝着。 我特别注意到,他不知什么时候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这使他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我们进了实验室。我又看到了那台可憎的电动机器。它在那儿发出暗淡的紫罗兰色的光,令人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机器和巨大的化学电池连在一起,但现在似乎不通电。 我记得蒂林哈斯特做实验时,机器在运转中会发出噼噼啪啪、咕咕噜噜的声音。蒂林哈斯特告诉我,这种永恒的光并不是电发出的。个中奥秘,则不是我所能理解的。 蒂林哈斯特让我在机器左边坐下,打开了那堆灯泡下面的开关。往常那种噼啪声又响了起来,随后变成略带哀怨的呜呜声。最终以一种轻柔的嗡嗡声结束,似乎暗示要恢复寂静。 与此同时,光线越来越亮,然后又暗淡下来,继而变成一种苍白、怪诞的颜色,或者说多种颜色的混合体。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颜色,也不知道该如何用言语去描述。蒂林哈斯特一直在一旁观察我的反应。他注意到了我脸上困惑的表情。 “知道那是什么吗?”他低声说,“那就是紫外线。”我的惊讶让他吃吃怪笑起来,“你不是以为紫外线是看不见的吗?不是这样。现在你可以看见了。不只紫外线这样,还有其他许多原先看不见的东西。” “听我说!这机器发出的波正在唤醒我们体内无数沉睡的官能。这些官能是我们从千万年来由孤立的电子到人类有机体的进化中继承下来的。我已经看到了真相,现在就打算告诉你。你想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吗?那就听我说。”蒂林哈斯特随即坐在我对面,吹灭蜡烛,目光骇人地盯着我。“我认为,你现有的感官,首先是耳朵,会接受许多信息,因为它们和隐匿的感官连在一起。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感官。听说过脑松果腺吗?我瞧不起那些研究内分泌学的人。他们不过是相信弗洛伊德学说的骗子和暴发户。在所有人体气官中,脑松果腺是一个重要的感官。这是我发现的。它其实和视力有些类似,把视觉形象传送到大脑。如果你是正常人,就可以这样充分利用它……我是说,可以从最远处找到尽可能多的证物。” 我环顾宽敞的阁楼,看到南面的墙是倾斜的。屋内光线昏暗,一般的眼睛几乎看不到什么。远处的角落都是阴影,整个地方显得模糊而不真实,让人看不清它的面目,使人不由自主地产生幻觉。蒂林哈斯特沉默了。在这长长的间隔里,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死去已久的神所在的堂皇庙宇里。冥冥之中,一些由无数黑色石柱支撑的建筑拔地而起,直冲云霄,令人目眩。这一映像起初清晰,但渐渐让人感到恐怖,让人体会到身处无声无息、广阔无垠的空间中的绝对孤寂。周围好像一片虚空,一切都已不复存在,我像孩童一样感到恐惧。这种感觉促使我从裤子后面的口袋中掏出左轮手枪——自从那天晚上在东普罗维斯登遭到抢劫以后,我一直带着它。就在此时,从那最遥远的地带,传来轻柔的声音。这声音极为微弱,带有轻微的振动感,而且悦耳动听。但这声音中似乎又有某种极度的狂野,给我带来一种撞击,让我全身体会到一种无可名状的折磨。我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犹如一个人在无意中触到了毛玻璃。与此同时,我感觉到一股寒冷的气流。显然是从那缥缈的声音所在的方向朝我吹来。我屏住呼吸等待着,意识到声音越来越大,气流越来越强。很奇怪,我觉得自己就像被绑在铁轨上,而庞大的火车正在从不远处驶来。我开始跟蒂林哈斯特说话。 此时,所有不寻常的迹象陡然消失了。我的眼前只有蒂林哈斯特、发光的机器和昏暗的房间。蒂林哈斯特对着我几乎是无意中拔出的手枪冷冷地笑着。他的表情清楚地告诉我,他看到的和听到的和我一样多,甚至会多得多。我低声把刚才的经历告诉他。他告诫我尽量顺从,保持安静。 “不要轻举妄动!”他发出警告,“在这样的光线中,你我能够看见那一切,也有人能够看见我们。我说过,仆人们走了,但没有告诉你他们是怎么走的。还记得那个傻头傻脑的管家吗?我告诉她不要打开楼下的灯,可她偏偏这样做了。结果,线路产生了共振。那情形想必是非常可怕的。就在这儿,我听到了尖叫声。而楼下发生的一切,我从相反的方向都看到,也听到了。后来,发现屋里那堆空衣服,真让人感到害怕。厄普戴克夫人的衣服就在前面门厅的开关附近——据我所知,她的下场就是这样的。他们三人都是如此。可只要不轻举妄动,我们就会很安全的。别忘了,我们要面对的是一个可怕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其实是无能为力的……安静一些!” 我听到了他的提示和生硬的命令。这双重的打击使我全身瘫软。恐惧中,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来自蒂林哈斯特所说的“最远外”的映像。我处在声音和动作的漩涡中,眼前的景象令我困惑。我看到了房间模模糊糊的轮廓,但在空中某一处,似乎有一形状难辨的火热的烟柱喷涌而出。它穿过头顶坚固的天花板,落到了我的右边。我又瞅见了庙宇——它给我留下的印象和上次一样。但这一次,庙宇的石柱向上,一直延伸到空中光的海洋,并且沿着先前我看到的烟柱向下发送出令人目眩的光束。随后,眼前的景象几乎成了一个万花筒。在杂乱无章的声音、景色和无法辨认的景象中,我觉得自己就要消逝了,就要失去自己的形体。 此时,突然出现一道闪光。这是我永远难以忘怀的。刹那间,我似乎看到一片夜空,上面布满了旋转的亮丽天体。在它隐去时,我看到众多闪耀的星星簇成一个星座或星系,形状固定下来,正像克劳福德·蒂林哈斯特那张扭曲的脸。 又过了一会儿,我感到有充满生机的巨大物体从身前掠过,有时候甚至感到它们是从我想象中的形体走过或飘过。我觉得自己察觉到蒂林哈斯特也在看着这些物体,似乎他那经过良好训练的感官可以真的捕捉到它们。我想起了他曾说到过的脑松果腺,不知道他用超自然的眼睛都看到了什么。 突然,一种景象越来越强,让我也着魔了。在这些发光的和有阴影的混乱物件上方,出现了一个画面。这一画面尽管模糊,但却持久、固定。这一情景让我觉得有些熟悉。 此时,不寻常的事物出现在地面上寻常的背景下,恰似影院中电影的画面投射到幕布上。我又看到了阁楼上的实验室;看到了那台电动机器;也看到了对面蒂林哈斯特狰狞的身躯。但是未被熟悉的物体占据的地方,却没有一处是空闲的。 有活力或没有活力的形状怪异的物体混杂在一起,令人作呕。每一熟悉的物体都为众多奇异的陌生东西簇拥着。就这样,似乎所有熟悉的物体都和陌生物体混合起来,反之亦然。 在有活动力的物体中,最显眼的是那些颜色漆黑的胶状怪物。它们随着机器振动的节奏,毫无生气地颤抖着。这些令人厌恶的东西不断出现。让我惊恐的是,我发现它们叠加在一起,而且,它们都是半流体的,可以互相穿过对方而流动,穿过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固体部分。这些东西永不停歇,似乎是为了某种邪恶的目的而永远流动着。有时候,它们似乎想互相吞噬对方。攻击者扑向牺牲品,使对方转瞬间便从视线中消失。 我全身发抖,明白过来是什么东西使得可怜的仆人们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原先看不见的世界展现在我面前。我吃力地观察着这个世界的其他特征。而令仆人们消失的那个东西却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中。 蒂林哈斯特一直在注视着我。这时,他口说话了: “看到它们了吗?啊?你看到每时每刻都在你周围或穿过你的身体飘浮、跳动的东西了吗?你现在知道,人们所说的纯净空气和蓝天,其实是由一些生灵组成的吗?难道我还没有成功地打破那一障碍,让你亲眼目睹其他人看不到的世界吗?” 在一片嘈杂中,我听到了他的尖叫声,看到他癫狂的面孔向我逼近。他的眼睛就像有熊熊火焰在燃烧着的深坑,怒视着我。 现在我才认识到,那眼光中分明带有无比的仇恨。此时,机器仍在发出令人憎恶的嗡嗡声。 “你认为是那些旋转着的东西除掉了几个仆人吗?傻瓜,它们是无害的!但那些仆人已经不在了,对不对?你试图阻止我!在我需要一点一滴的帮助时给我泼冷水!你害怕关于宇宙的真理!你这个该死的胆小鬼!可你现在落到我的手里了!几个仆人是怎么被收拾掉的?他们为什么那样没命地喊叫——不知道吧!不一会儿,你就会明白的。看着我——听我说——你认为真的有时间和数量这样的概念吗?你认为物质和形式这样的东西真的存在吗?告诉你,我的认识所达到的深度,是你的小脑瓜想象不出来的。我的视力已经超越无限,我甚至从星球上招来恶魔相助……我利用从一个世界走向另一个世界的阴影,来播种死亡和疯狂……整个太空是属于我的。听明白了吗?众多事物正在追逐着我!它们可以吞噬一切,使其消融——但我知道该如何逃脱。它们要猎获的对象是你,就像对待仆人们一样……怎么样?老伙计,够刺激吧!我说过,乱动是危险的。我让你保持安静,所以到现在你还没事。我这样做,是为了告诉你更多事情,让你再开开眼界。如果你乱动,恐怕早就没命了。别担心,它们不会对你怎么样的。它们也没有伤害仆人们。那几个可怜的家伙是看到它们以后,就那样尖叫起来的。我的这些宠物可不怎么招人喜欢。在它们的起源之处,判断美丑的标准大不一样。被分解的过程一点也不痛苦。这点,我可以向你保证——但我想让你看到它们。我就差点看到它们了,可我知道该怎么停下来。想知道吧?我早就知道,你不是什么科学家。怎么发抖了?是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我最新的发现吗?怎么还不动,嗯?没力气了?噢,朋友,别担心!它们就要来了……看,该死的家伙!你看……就在你左肩的上方……” 下面发生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这些情况,你们可能已经从报纸上了解到了。 警察听到老蒂林哈斯特家的枪声。随后,便发现了我们两人——蒂林哈斯特死了,而我则失去了知觉。 由于我手里有左轮手枪,警察逮捕了我。但三个小时之后便将我释放。他们发现,蒂林哈斯特死于中风,而我的子弹则射向了那台害人的机器。 现在,这破碎的机器就绝望地躺在实验室的地板上。因为担心验尸官会产生怀疑,我没敢多说自己的所见所闻。但仅凭我含糊其辞的描述,医生便断定,那个有嗜杀倾向的疯子出于报复,对我实施了催眠。 我希望自己能相信医生的话。要是我不用再去考虑周围的空气和头顶的天空,我那不安的神经或许能放松下来。 现在,我没有一刻能感到舒适,从不觉得能够独处。在我疲惫时,总有一种被人追逐的可怕感觉,不由毛骨悚然。 医生的话之所以不能让我信服,理由很简单——警察认为,克劳福德·蒂林哈斯特杀害了他的仆人,可他们迄今仍未发现那三个人的尸体。 本杰明的奇幻旅程 <er top">一 在很久之前的1860年,在家里生小孩是非常恰如其分的。有人告诉我,伟大的医药之神曾说:“婴儿的第一声哭泣注定是要在充满麻醉药气息的医院中发出的。”不过即使是现在,这也还是一个颇为前卫的观念。因此,在1860年的某个夏日,当年轻的罗杰·巴顿和他的妻子决定在医院里迎接他们第一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可以说是超前了时代整整50年。至于这个时代的错误是否与我接下来所要陈述的这段关于巴顿夫妇令人惊异的历史有关,那我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且让我告诉诸位发生的一切的来龙去脉,至于是真?是幻?还请诸位自行判断。 在南北战争前的巴尔的摩,罗杰·巴顿夫妇拥有显赫的社会地位,而且非常富有。他们与很多名门望族都有亲戚关系,因此,正如每个南方人都知道的,他们也拥有成为整个南方联邦庞大的贵族俱乐部成员的资格。 这还是巴顿夫妇第一次体验人类最迷人的古老习俗——迎接一个新生命,因此,巴顿先生此刻显得格外紧张。他满心期盼生下的是个男孩,这样将来便可以把这个孩子送进耶鲁大学——巴顿先生自己在那里度过了四年的时光,还得了个颇为人知的外号叫“袖口”——这里的原因应该一目了然。 在那个由于将有重大事件发生而变得神圣的九月的某一个清晨,巴顿先生从6点钟就开始紧张兮兮地梳洗打扮,把领带调整得完美无瑕,接着他快步穿过了巴尔的摩的大街小巷,直奔医院,他急于知道是否有一个新生命已经诞生在夜的怀抱。 当他走到“马里兰私人医院”前面大约100码的时候,他看见了他的家庭医生——肯恩医生正从前门的阶梯上走下来,一边走,一边像洗手一样地来回搓着自己的手——按照这个职业不成文的规矩,所有的医生都应该这么做。 一见到肯恩医生,罗杰·巴顿先生——“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的老板,有些忘记了那个时代南方绅士应该有的风度,开始向肯恩医生跑去,边跑还边大声呼喊着:“医生!喔,肯恩医生!” 肯恩医生似乎听见了巴顿先生的呼喊,他转过头来,等着,当看见来者是巴顿先生时,他那有点粗糙、好像还带些医药味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神情。 “怎么了?怎么了?”巴顿先生一边急促地喘着气,一边像连珠炮般地诘问着。 “情况怎么样?我老婆还好吗?生的是男孩子吗?取名字了吗?还有……” “拜托,有什么话就讲清楚点!”肯恩医生看来有点不太高兴,严厉地说道。 “孩子……生下来了吗?”巴顿先生像是请求宽恕似地低声说着。 肯恩医生不悦地皱了皱眉,“……嗯,是的,我想是生下来了——虽然结果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说罢,他再一次神色古怪地瞥了巴顿先生一眼。 “我老婆还好吗?” “她很好。” “那,生下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好了!!”肯恩医生用一种极为愤懑的神情,大声地怒吼着,“你自己去看吧!真是荒唐!”他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抛出了最后一句话,然后转过身,喃喃自语说着: “你以为这样的产例会提高我的职业声誉吗?如果再有一个的话,只会毁了我的职业生涯——毁了任何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巴顿先生惊骇地问着,“三胞胎吗?” “不,不是三胞胎!”医生斩钉截铁地回答,“比那更糟,你自己看了就知道了。此外,我建议你还是另请高明的好。年轻人,我把你带到了这个世界上,然后为你们家族当了四十年的家庭医生,但是我现在不想再跟你们家有任何瓜葛了!从此以后,你或者任何你们家的任何人都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再见!!” 说罢,肯恩医生扭头就走,踏上了等在门口旁边的马车,连一句话也不说,就此绝尘而去。 巴顿先生站在路旁,目瞪口呆,整个人从头到脚都颤抖不已。到底发生了什么恐怖的灾难?他忽然失去了一切踏进“马里兰私立医院”的渴望。经过了好一阵子——仿佛历经了此生最艰难的挣扎——巴顿先生终于强迫自己登上了医院的台阶,并且走进了前门。 光线幽暗的大厅里,一个护士正坐在办公桌的后面。掩藏起自己的羞惭,巴顿先生走近她的身边。 “早安。”她注意到了巴顿先生,仰起头亲切地说。 “早安。我……我是巴顿。” 听到这句话,一种极度惊恐的表情在女护士的脸上扩散开来。她站起来,看起来像是马上要拔腿飞奔出这个大厅一般,然后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这种冲动给克制下来。 巴顿先生说:“我想见见我的小孩。” 护士发出了一声小小的惊叫。 “当——当然没问题!”她有点歇斯底里地喊着,“上楼,上楼右转。快——快上去!” 她指了指楼的方向,巴顿先生感觉自己额头的冷汗正不断涔涔滴下。他有点犹豫地转过身,踉踉跄跄地,开始走向二楼。到了二楼,他看见一个离他很近正在脸盆里洗手的护士,于是打了个招呼: “我是巴顿”,他试着让自己的话语尽可能地清晰,“我想见见我的小——” 只听得“哐啷”一声,护士的脸盆砸在地上,滚到了楼梯边,接着哐啷哐啷一路滚下了阶梯。好像也感到了巴顿先生所引起的恐慌。 “我想见我的小孩!!!”巴顿先生几乎是用尖叫的方式怒吼着。此刻的他,已经到了快要崩溃的边缘。 哐啷!脸盆终于滚到了一楼,停了下来。护士的神智似乎稍微恢复了一点,她抛给了巴顿先生一个轻蔑的眼神: “很——好,巴顿先生,”她用一种平板的声音回答着,“非常——好!但是,你知道今天早上一直在折腾我们的是什么玩意吗!简直荒唐透顶!医院再也无法挽回声誉了。” “快告诉我的小孩在哪!”巴顿先生嘶哑着嗓子大吼,“我已经受不了了!” “那么,往这边走,巴顿先生。” 巴顿先生吃力地拖着自己的身子,跟在护士的身后。在长廊的尽头,他们抵达了一个房间,里面传出来各种各样的哭声——后来人们把这个房间命名为“啼哭室”。他们走进了房间。靠墙放着五六张白色的摇篮,每张摇篮上都挂着一个标签。 “哦,”巴顿先生喘着气问道,“哪个是我的小孩?” “就在那里!”从旁传来了护士的声音。 巴顿先生的目光转向护士手指的方向,同时,也将眼前的一切尽数映入了眼帘之中。 用宽大的白色毛毯包裹着、被勉强放进摇篮的是一个大约70岁的男人。他稀疏的头发几近全白,下颌还拖着一条熏黄颜色的长胡子,那胡子正随着窗外吹进的微风,前前后后地飘动着;他用黯淡无光的眼睛注视着巴顿先生,目光中好似潜藏着太多困惑的疑问。 “我是不是疯了?”巴顿先生发出雷霆般的怒号,他的恐惧此时完全变成了愤怒: “这见鬼的医院是在开我的玩笑吗?” “这对我们来说一点都不是玩笑。”护士严肃地回答着,“还有,我也不知道你到底疯了没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真的是你的孩子。” 冷汗再次从巴顿先生的前额涔涔流下。他闭上他的双眼,然后,睁开眼,再看一次。没错,他正在注视着一个70岁的老人——正确来说,是一个古稀之年的婴儿,一个正把自己的双脚悬挂在摇篮的栏杆外面的老婴儿。 这个老婴儿以平静的目光扫视着周围的环境,过了一阵子,他忽然用一种粗哑而年老的声音开口说道:“你是我的父亲吗?”他这样询问着巴顿先生。 听到这句话,巴顿先生和护士都大吃一惊,几乎当场跳了起来。 “因为如果你是我父亲”,老婴儿继续发牢骚似地说着,“我希望你能够带我离开这个地方——要不然,至少让他们为我准备一个比较舒服的摇篮也好。” “我的老天啊,你到底是从哪来的?你是谁?”巴顿先生几近狂乱地问着。 “我不能准确地告诉你我到底是谁。”老婴儿还是发牢骚似的嘀嘀咕咕回答着,“因为我才刚出生几小时——但是,我的姓氏确实是‘巴顿’没错就是了。” “你说谎!你是一个骗子!” 老婴儿疲惫地转头面向护士,“你们就是这样欢迎一个新生儿来到这个世界的吗?”他用有点虚弱的声音抱怨着,“为什么你不告诉他他错了呢?” “你错了,巴顿先生。”护士严肃地说着,“这是你的孩子,你非接受这个事实不可。我们要求你把他带回家,越快越好——最好今天就把他带走!” “回家?”巴顿先生怀疑地重复了一次。 “是的,我们不能把他留在这里。我们真的不能,你懂吗?” “我倒是非常高兴听到能回家,”老婴儿还在继续发着牢骚,“如果大家都安安静静的,这个地方倒也不错。可是你们听,这些从不停止的哭闹声,吵得我连觉都睡不成。当我想吃点什么的时候,”——讲到这里,他的声音忽然高了起来,像是要表示强烈的抗议一般——“他们却只给我一瓶牛奶!” 巴顿先生无力地瘫在他儿子身旁的一张椅子上,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我的老天哪!”他恐惧地喃喃自语,“人们会怎么说啊?我又该怎么办啊?” “你现在必须做的事只有一件,”护士很坚决地说,“带他回家——现在立刻就走!!” 在这个受尽折磨的可怜人眼前,一幅非常荒唐的画面正无比清晰恐怖地浮现出来——他正走过城市拥挤的大街,而在他身旁亦步亦趋的正是这个骇人的怪物……“不行,我办不到!!!!”巴顿先生痛苦地呻吟着。 看到这幅景象,人们一定会驻足停留跟他交谈,到时候他要怎么说呢?他必须要介绍这个——这个70来岁的老婴儿:“这是我儿子,今天早上刚出生的”,然后这个老婴儿会裹着他的毛毯,他们将迈着沉重的步子缓缓前行。经过热闹的商店,经过奴隶市场——刚才有那么一瞬间,巴顿先生竟然恨不得自己的儿子是个黑人——经过住宅区豪华的宅邸,经过养老院……“起来吧!站起来吧!你们得小心地把自己绑紧,免得分开!”护士命令着。 “看这边,”老婴儿突然开口说,“你不会以为我想要裹着毯子回家吧?” “婴儿总是裹在毛毯里的。” 那老婴儿拿起了一件小小的白色襁褓衣服,恨恨地抖了几下。“看!”他颤抖地说,“这就是他们为我准备的玩意儿!” “婴儿都是穿这种衣服的。”护士一本正经地说。 “哦,”老婴儿说,“两分钟后你眼前的这个婴儿只好一丝不挂了!这件毛毯真是令人发痒,他们早就应该给我一床被单。” “穿着它!穿着它!”巴顿先生急急忙忙喊着。他转头望向护士:“我该怎么办?” “到城里去,然后买些衣服给你儿子!” 当巴顿先生离开时,后面传来了他儿子的声音:“记得顺便买一根手杖,爸爸!我想要一根手杖!” 砰的一声,巴顿先生狠狠关上了医院的大门…… <er h3">二 “早安,”巴顿先生紧张地对着齐沙比克布庄的店员说,“我想要为我的孩子买些衣服。” “您的孩子多大呢,先生?” “大约六个小时那么大。”巴顿先生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婴儿服装在后面。” “可是,我不认为——我觉得我不用去那里买。它——呃,他,是一个超大号的婴儿——超乎你所能想象的‘大’。” “我们有提供给最大号婴儿的衣服尺寸。” “那,男童装部门在哪边呢?”巴顿先生询问着,急急忙忙地改变了主意。他感觉到,那店员一定察觉到了他那可耻的秘密。 “就在这边。” “呃……”巴顿先生有些犹豫了。让他的儿子穿成人的衣服是非常令人反感的。假如能找到一件大号的男孩衣服,也许他可以剪去儿子那长而吓人的胡子,然后把他的白头发染成黄色,就可以设法掩饰那些最糟糕的地方,帮自己保留一点点自尊——至于在巴尔的摩社交圈里的地位,那还是别提了。 但是找遍了男童装部,巴顿先生还是没有发现任何一件适合新生的巴顿的衣服。当然,他责怪的是这家布庄——遇到这种事情,责怪布庄似乎是唯一的选择。 “您刚刚说您的孩子几岁?”店员好奇地询问着。 “他……呃,16岁。” “喔,真是抱歉,我还以为您刚才说的是六小时呢!您可以在下一个走道找到青少年穿的衣服。” 巴顿先生痛苦地转身准备离开。就在这时,他忽然停下脚步,眼睛发亮,然后指向摆在橱窗里展示的一个着装人偶。 “我要那个!”他大声喊着,“我要那件衣服,把它从人偶上脱下来给我!” 店员目不转睛地看着巴顿先生。 “为什么呢?”他抗议道,“这又不是小孩的衣服。好吧,也许它是,但是它实在是正式了,你自己穿都没有问题的!” “把它包好,”巴顿先生紧张不安地坚持说,“那就是我想要的。” 感到震惊的店员只好照办。 回到医院里,巴顿先生进入那间育儿室,几乎是把那个包裹丢向他的儿子。“这是你的衣服!”他气冲冲地说。 那老婴儿拆开了包裹,用惊奇的眼光打量着里面的东西。 “在我看来,它们真是十分可笑,”老婴儿抱怨道,“我可不想被当成猴耍……” “你已经耍了我了!”巴顿先生恶狠狠地说,“你别管你看起来可不可笑。穿上它,否则我会——呃,我会打你的屁股!”他艰难地把最后一句话吞回了肚子里,然而心里面还是想着,“这句话真是再恰当也不过了”。 “好的,爸爸。”老婴儿怪里怪气地模仿着孝顺子女说话的口气,“您比我年长,您知道的最多,我照您说的做。” 就像先前一样,当他叫“爸爸”的时候,总是会让巴顿先生全身起鸡皮疙瘩。 “还有,动作快一点。” “我已经尽快了,爸爸。” 当他的儿子穿好衣服后,巴顿先生用沮丧的目光打量着他:带有斑点的袜子,一条粉红色的裤子以及一件有着吊带、白色领子和白色大宽领的系腰带的短上衣;然而,在衬衫的领子外面,长长的白胡子几乎垂到了地上。看起来,这套衣服好像并不如巴顿先生预期那样效果好。 “等一下!” 只见巴顿先生抓起了一把医院的剪刀,咔嚓咔嚓两三下就把老婴儿的胡子剪掉了一大把。但是就算做了这样的改造,整体的感觉还是不尽如人意。老婴儿头上残余的一小撮稀疏头发、泪汪汪的眼睛,以及焦黄松脱的牙齿,怎么看都跟这套华丽的衣服极度不搭调。然而,现在的巴顿先生可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他一把拉起了老婴儿的手,坚定地说:“我们走!” 他儿子信赖地牵着他的手。当他们从育儿室走出来的时候,他以颤抖的嗓音问着: “爸爸,你打算为我取怎样的名字呢?在你想出更好的名字前,是不是暂时就叫我‘宝贝’?” 巴顿先生哼了一声。 “我不知道,”他有点苦涩地回答着,“我想我们会为你取名为‘玛土撒拉’(玛土撒拉:圣经旧约传说中的高寿人物,据说活了969岁。)。” <er h3">三 即使这位巴顿家的新成员剪短了他的头发,并把它染成了稀疏不自然的黑色,他的脸还被狠狠地刮了又刮,直到看上去闪闪发亮;然后,也穿上了目瞪口呆的裁缝特意为他缝制的小男孩衣服。对巴顿先生来说,他还是不可能忽略这个事实——他的第一个儿子实在不怎么拿得出手。尽管他老得弯腰弓背,本杰明·巴顿——巴顿家最后为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没有再叫他“玛土撒拉”,虽然“玛土撒拉”应该是很恰当的——还是有着五尺八寸(约172公分)高。他的衣服不能掩盖这一点,同样的,精心挑染和修剪过的眉毛也掩饰不了他下垂的眼角——毕竟,那眼神看上去是如此的黯淡、松垮和疲惫。事实上,产前就预定好的保姆只看了本杰明一眼,就怒气冲冲地离开了巴顿家……但是,巴顿先生还是坚持认为,本杰明是个婴儿,而且也应该有个婴儿的样子。一开始他宣称,如果本杰明不喝温牛奶,那他就什么都不用吃了;但是最后他还是让步了,同意给他的儿子面包和奶油甚至是燕麦粥。有一天他带了一个拨浪鼓回家送给本杰明,然后坚持本杰明应该要“玩”它,于是老婴儿只好带着一副厌倦的表情接过它,然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顺从地摇着它叮咚作响,就这样子过了一整天。 然而,毋庸置疑的是,虽然拨浪鼓确实让本杰明感到厌烦,但本杰明找到了更有趣的消遣。举例来说,有一天巴顿先生发现,在之前的一个星期,他的雪茄消耗量似乎比以前大得多——这个异常现象在几天后真相大白;当巴顿先生无预警偶尔地踏入育儿室内时,他发现整个房间里充满着淡青色的薄雾,而本杰明满脸内疚,正试图把一截黑色哈瓦那雪茄的烟蒂藏起来呢!做出这件事,本杰明当然是该被严厉地打一顿屁股才对,然而巴顿先生发现他还是下不了手,于是只好警告他的儿子,这将会“有碍他的发育”。 即便如此,巴顿先生的态度还是很坚决。他带了玩具兵、玩具火车回家,还买了一大堆可爱的填充动物玩偶。为了使他自己营造出来的幻象更加完美——至少就他本人来说是这样子没错——他甚至还认真地询问玩具店店员:“如果婴儿把这粉红鸭放进嘴里,上面的涂料是不是对婴儿有害?”但是,不管做父亲的如何努力,本杰明还是对这些东西提不起兴趣。他偷偷地爬下黑暗的阶梯,然后抱着一本《大英百科全书》回到了育儿室,就这样专心阅读了一整个下午。这时,他的乳牛玩偶和诺亚方舟玩具则是被任意抛在地板上,置之不理。有本杰明这么个倔强的儿子,巴顿先生的努力似乎收效甚微。 巴顿家的异闻在巴尔的摩一开始掀起了十分巨大的波澜。不过,要确定巴顿家族将为这个不幸事件付出的代价有些不容易,没多久南北战争就爆发了,这把城市的吸引力都转移到了别的事情上面。只有几个永远都彬彬有礼的人绞尽脑汁对这对父母说些恭维的话。那就是恭维这个小孩长得“像极了他的祖父”——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因为对所有70岁的人来说,衰老都是一种正常状态。听到人家这样说,罗杰·巴顿夫妻感到非常不高兴,而本杰明的祖父则是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受到了侮辱。 从本杰明离开医院的那一刻开始,他就逆来顺受地接受了他的生活。有一次,好几个小朋友被带来陪伴他,结果他花了一整个下午试着培养出对陀螺和弹珠的兴趣,弄到最后连关节都僵硬了。他甚至不小心用一把弹弓打破了厨房的一扇窗户,不过有点出乎意料的是,巴顿先生在私底下似乎对他的这一行为感到十分高兴。 从那以后,本杰明每天都设法打破某些东西,但是他做这些事情,只不过是因为人们想要他这么做,而他的天性就是服从别人。 当他的祖父一开始对他的敌意渐渐退去之后,本杰明对那位绅士产生了深厚的好感,并且把他当成自己一个很重要的伙伴。他们常会两人独自坐在一起好几小时,完全忘却了经历与年龄的隔阂,就像一对亲密的老朋友般,孜孜不倦地反复讨论起每天生活中乏味的种种琐事。本杰明感觉,面对祖父要比面对父母更能让他感到自在安心——他的父母似乎总是对他感到有点畏惧,而且,尽管他们对他有绝对的权威,但更多时候,他们对他的态度和语气,与其说是父母对子女,不如说更像是在对待一个长者。 就像其他任何人一样,本杰明也为自己出生时心理年龄和身体年龄的明显超前感到困惑不已。他试着阅读医学期刊来找出类似的个案,可是他发现,在之前的记载中根本不曾有过类似他这样的案例。在父亲的鼓励下,本杰明规规矩矩地试着和其他小孩玩耍,通常他所加入的都是比较温和的运动——橄榄球对他来说太过激烈,而且他也怕万一发生骨折的话,他这把老骨头会愈合不了。 当本杰明5岁时,他被送进了幼儿园。在那里,他开始学习创作各种美术作品,例如橙色与绿色色纸的拼贴,彩色图像的编织,以及用坚固的硬纸板做成项链等等。不过,在做这些美术作业的时候,他总是会做到一半就不自觉地打瞌睡,这个习惯让幼稚园的年轻美术老师感到又惊又气。到最后,她一状告到了本杰明的父母那边,然后本杰明就从那间幼儿园里退学了——对他来说,真是谢天谢地。巴顿夫妇对外告诉他们朋友的理由是,他们觉得本杰明年纪还太小,不适合那么早上学。 等到本杰明12岁大的时候,他的父母已经逐渐习惯他了。确实,所谓的习惯是如此容易成自然,以至于他们不再感觉本杰明与其他小孩有什么不同了——除非有时候一些奇特的反常现象提醒他们想起这件事情。但是,在本杰明12岁生日过后几星期的某一天,当他看着镜子的时候,本杰明忽然有了——或者他认为自己有了——某个令人震惊的发现。是他的眼睛骗了他,还是在十二年的生活中,他的头发竟然真的从银白变成了铁灰色?他脸上原本交错纵横的皱纹,真的已经变得平滑而不易辨识了吗?他的皮肤真的变得健康而结实,甚至还带点冬季的红润气色了吗?他不敢说。不过,他至少知道自己不用再总是驼着背了,因为他的身体状况比出生时有了大幅改善。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想到了什么,又不敢想。 他走向他的父亲,“我长大了。”他坚定地宣布,“我想要换长裤。” 巴顿先生感到有点犹豫。“呃……”他最后说,“我不知道。一般来说,孩子都是14岁才换长裤的——可是,你才12岁呢。” “但是你必须承认,”本杰明抗议说,“以我的年纪来说,我已经够大了!” 巴顿先生仔细打量着本杰明,陷入了沉思。“喔,我不是十分确定这一点。”他说,“当我12岁的时候,我跟你一样高大。” 那不是真的——罗杰·巴顿之所以会这么想,完全是为了说服自己的儿子与常人无异。 最后两人终于达成了妥协:本杰明必须继续染发,必须更努力地尝试与他同年纪的孩子们游玩。他不能继续戴着他的眼镜和手杖上街。以这些让步作为交换,他被允许穿上他的第一条大人的长裤…… <er h3">四 对于本杰明·巴顿在12岁到21岁之间的生活,我想无须着墨太多。只要指出这些年他还是照例没什么长大就够了。当本杰明18岁的时候,他已经像是一个高大挺拔的50岁男子了;他长出了更多头发,头发的颜色也变成了暗灰色;他的步伐变得更坚稳,声音也不再是原来沙哑而颤抖的嗓音,而是一种低沉而健康的男中音。因此,他的父亲决定送他到康乃迪克州的耶鲁大学接受入学测验。本杰明通过了测验,并且成为了大学新生当中的一员。 在被允许入学之后的第三天,本杰明收到了一份来自注册员哈特先生的通知,通知他前往主任的办公室做短暂会谈,并且安排他的大学课程。本杰明对着镜子一瞥,发觉他需要将自己的头发染成适当的棕色;但是当他焦急地找遍了梳妆台抽屉时,却发现染发剂不在那里。然后,他才猛然想起来——几天前他已经把它用光,并丢掉了瓶子。 本杰明现在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他和哈特先生约好的时间只剩五分钟了。没有别的办法,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得去赴约。所以,他就这样过去了。 “早安。”注册员礼貌地打着招呼,“您是来询问有关您孩子的事吗?” “那个……事实上,我姓巴顿——”本杰明才刚开始,就被哈特先生给打断了。 “很高兴遇见你,巴顿先生。我正在等您儿子,他随时可能会来呢!” “那就是我!”本杰明脱口而出,“我是新生!” “什么!” “我是新生。” “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 “绝对不是。” 注册员皱了皱眉头,瞥了本杰明胸前的铭牌一眼。“真奇怪哪……我的资料上写着,本杰明·巴顿的年龄明明是18岁的啊。” “我是这个年龄没错。”本杰明肯定地说,但不知为何脸颊有点发烫。 注册员有点不耐烦地注视着他。 “巴顿先生,你别想我会相信你说的话。” 本杰明勉强笑了笑,“我是18岁。”他再次重复了他的话。 注册员脸色铁青地指着大门,“滚出去!”他大声说道,“滚出这个学校和这个城镇!你这个危险的疯子!” “我真的是18岁!” 哈特先生打开了大门。 “太可笑了!”他大吼着。 “一个像你这种年纪的人还试着想伪装成大学新生混进这里!你,18岁?很好,我给你18分钟,马上给我滚出这个城市!” 本杰明·巴顿不卑不亢地走出了注册员的房间,外面的大厅里有六个正在等候的大学生,他们纷纷对本杰明投以好奇的眼光。当他走出一小段路的时候,他转过头,面对着仍然站在门口走道上,余怒未消的注册员,然后,再次用坚定的声音说道:“我是18岁。”就在那群大学生窃笑的声音之中,本杰明头也不回地走了。 但是,命运注定要本杰明不能就此轻易离开。当他沮丧地走向火车站的路上,他发现有几个人跟着他,然后跟着他的人越来越多,一小群人变成一大群,到最后,竟然变成了密密麻麻的一大片。消息传得很快,都说有个疯子通过了耶鲁的入学测验,并且试图冒充18岁的年轻人。整个校园都沸腾了。男人们不戴帽子就从教室里跑了出来,橄榄球队放弃了他们的练习,加入了这个队伍;教授夫人们的帽子都挤歪了,闹哄哄地想抢个好位子,还跟在队伍后面边跑边尖叫;在队列里面,品头论足的话语接连不断,句句都刺进了本杰明·巴顿柔软而敏感的心。 “他一定是个流浪汉!” “以他的年纪来说,他应该要上补习学校才对!” “看那个天才儿童!他把这里当成是养老院了!” “滚到哈佛去吧!” 本杰明加快他的步伐,最后索性加快脚步跑了起来。他会证明给他们看的!他一定会去哈佛,然后他们会后悔现在这种不负责任的嘲弄! 当他安全抵达往巴尔的摩的火车上后,本杰明将他的头伸出窗外,“你们会后悔的!”他大声吼着。 “哈哈!!!!”远处大学生们的嘲笑仍然持续着。 “哈哈哈!!!!” 这是耶鲁建校以来所犯的最大错误…… <er h3">五 1880年,本杰明·巴顿已经满20岁了,做为他满20岁生日的一个象征,他将进入“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为他的父亲工作。就在同一年,他也开始进入社交界了——也就是说,他父亲坚持要带他去参加各种上流社会的舞会。罗杰·巴顿现在50岁了,同时,他和他的儿子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亲密——事实上,自从本杰明停止染他的头发(他的头发现在仍然是灰色的)以来,他们的年龄看起来几乎一样,还常被人误认为是兄弟。 八月的一个晚上,他们穿上最隆重的盛装,搭上了马车,然后驱车直奔位于巴尔的摩郊外谢福林的乡村舞厅举办的舞会。今晚,又是一个灿烂的夜晚。 一轮满月给乡间小路洒满了柔和的银光;秋季迟开的花朵,在静谧的夜空中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宛如低沉可辨的轻笑。广阔的原野上覆盖着地毯般的亮闪闪的麦子,正如白天的天空一般透明清澈。此时此刻,人们几乎不可能不被眼前这种纯粹的美所打动……“五金行业可说是前景一片光明呢!”罗杰·巴顿说着。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注重精神生活的人,而他的审美大概也只停留在初级阶段而已。 “像我这样的老家伙是没办法学习新玩意的,”他意味深长地评论着,“美好的未来是属于你们这些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的。” 在道路的远端,谢福林乡村舞厅的灯火逐渐映入眼帘,同时,一种仿佛叹息似的声音,不断地传人他们的耳鼓——也许是小提琴纤细的悲叹,又或许是银色的小麦在月光下婆娑摇曳的声音……巴顿父子将车停在一辆富丽堂皇的马车之后,那辆马车上的乘客正下车走进大门——先是一位女士走了出来,接着是一位较年长的绅士,最后是另一位年轻女士,美丽得简直有如仙女一般。本杰明突然一惊,某种化学变化几乎像是要将他身体中的每一个分子分解再重组似的席卷而来。一道电流穿过他的身体,他浑身颤抖,热血上涌,两颊绯红,心跳加速,耳边有阵阵的轰鸣声。这就是本杰明·巴顿的初恋。 那是一个苗条而纤细的女孩,当她的头发在月光照映下时是银白色的,在门廊上劈啪作响的煤气灯下时,就变成了蜂蜜一般的金黄色。她的肩头披着一条点缀着黑蝴蝶的柔黄的西班牙薄纱披风;撑开的裙脚边都镶嵌着闪闪发亮的纽扣。 罗杰·巴顿将身子倾向了他的儿子。 “那个女孩啊,”他说,“是年轻的希尔嘉·蒙克里夫,蒙克里夫将军的女儿。” 本杰明静静地点点头,“小美人。”他若无其事地说。但是,当黑仆过来引领马车离开时,他又加了一句:“爸爸,你也许可以把我介绍给她。” 他们加入了以蒙克里夫小姐为中心的一群人。遵循古老的传统,她向本杰明屈膝行了个礼。是的,他也许可以与她共舞一曲。他向她道了谢,然后离开——正确地说,他是犹犹豫豫地走开了。 等待显得没完没了,他站在墙边,默默地,谜一般的,用恶毒的眼神看着那些年轻的巴尔的摩的纨绔子弟们。他们都带着满脸的爱慕和崇拜,在希尔嘉·蒙克里夫身边周旋着。他们是如此令本杰明感到憎恶,他们的红润肤色让本杰明觉得难以忍受啊!看着那些年轻人蜷曲的棕色小胡子,他忽然有一种觉得快要反胃的感觉。 但是,当他的时间到来,当他与她一起随着刚从巴黎传来的最新华尔兹音乐婆娑起舞时,本杰明的所有嫉妒与焦虑就像太阳下的霜雪一般,全都融化得无影无踪了。在目眩神迷的狂喜之中,他感觉自己的人生仿佛此刻才刚开始。 “你和你哥哥刚才是跟我们同时到这里来的,对吧?”希尔嘉用她那仙蓝色珐琅般的双瞳凝望着本杰明。 本杰明犹豫了。假如她以为自己是父亲的弟弟,那么,告诉她真相是最好的选择吗?他还记得自己在耶鲁的经历,所以他决定保持缄默。反驳一位女士是很失礼的事,让他的荒唐身世来破坏这个美好的夜晚,这是有罪的。 也许以后再说吧。想清楚以后,所以他点点头,微笑,倾听,心中十分愉悦。 “我喜欢像你这种年纪的男人。”希尔嘉告诉他,“年轻男孩总是傻里傻气的,他们争相告诉我,他们在大学里喝了多少酒,玩牌的时候输了多少钱。只有像你这样的成熟男人,才知道如何正确欣赏女性。” 本杰明觉得他自己几乎都要向她求婚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他才克制住自己的冲动,将这些话咽了回去。 “你正处在男人最浪漫的年纪,”她继续说着,“50岁。25岁的男人太喋喋不休;30岁的男人总是因为过度工作而脸色苍白;40岁的男人,老是喜欢点一根雪茄然后长篇大论讲自己的故事;60岁嘛……哦,60岁就快要接近70岁了嘛。所以,50岁是最圆熟的年纪了,而我喜欢的就是50岁的男人。” 本杰明似乎也觉得50岁正是人生的黄金年代,他激动得希望自己就是50岁。 “我总是说,”希尔嘉继续说,“我宁愿嫁给一个50岁的男人,让他疼爱呵护;也好过嫁给30岁的男人,还要反过来照顾他。” 那天晚上剩下的时间,本杰明都沉浸在蜜色的晨霭里。希尔嘉与他多跳了两支舞,然后他们发现,在今晚所谈及的所有问题上,他们竟然是如此惊人的一致。她答应下星期天再与他一起出游,到时,他们将会讨论更多更深人的问题。 本杰明和父亲在黎明破晓之前坐着马车回家时,第一批蜜蜂正从巢中飞出,月色在晨露中逐渐消失,本杰明耳边隐隐约约还听见他的父亲在讨论五金零售的事情……“……那么,在褪子和钉子之外,你认为应该把我们的产品主力放在哪里?”老巴顿还在径自说着。 “爱(love)。”本杰明有点心不在焉地说着。 “锅子把手(lugs)?”罗杰·巴顿大喊着,“哎,我才刚讲过锅子把手的问题呢!” 本杰明茫然地望着他,东方的天空突然露出一缕曙光,一只黄鹂在枝叶繁茂的树丛中刺耳地打了一个哈欠…… <er h3">六 六个月后,当希尔嘉·蒙克里夫小姐与本杰明·巴顿订婚的消息传了出去的时候(我说“传了出去”是因为蒙克里夫将军宣称他宁愿死在自己的剑下,也不愿宣布这项消息),巴尔的摩的上流社会几乎兴奋到了疯狂的程度。逐渐被遗忘的本杰明的身世再度被人忆起,被人们当做不可思议的传奇故事,添油加醋地加以宣讲。据说本杰明其实是罗杰·巴顿的父亲,还有人说他是罗杰在牢里待了40年的兄弟、他是改头换面的约翰·布斯(约翰·布斯:刺杀林肯总统的南方激进分子。),甚至还有一种说法说他头上长了两个小小的犄角。 纽约报纸的星期日副刊用了许多有趣的漫画对这件事情大肆渲染,在漫画中,本杰明·巴顿的头有时候长在鱼身上,有时候长在蛇身上,有时候却是铜铸的身体。他在报上被称为“马里兰的奇人”,就像经常发生的那样,他的真实故事却很少为人提起。 然而,每个人都同意蒙克里夫将军的看法,他们认为这名可爱的女孩大可嫁给巴尔的摩任何一位青年才俊,但却投入一位年届50岁的男子的怀抱,这简直就是“罪孽”。尽管罗杰·巴顿先生将他儿子的出生证明以大字公布在巴尔的摩的报纸上,但却徒劳无功。没有人相信——你只要看看本杰明的样子就知道了。 尽管外面的风风雨雨不断,最直接相关的两人却未曾有过任何动摇。以致连真实情况希尔嘉也坚决不相信了。蒙克里夫将军向她指出50岁男人——或至少是看起来像50岁的男人死亡率很高,但却没有用。他告诉她五金批发业的不稳定,但一样没用。希尔嘉选择为成熟的爱情而结婚,而她确实也这样做了…… <er h3">七 至少在某一点上,希尔嘉·蒙克里夫的朋友们说错了:五金批发业开始蓬勃发展。在本杰明·巴顿于1880年结婚到他父亲1895年退休的十五年内,此家族的财产已翻了一番——而这大部分归功于公司的这位年轻成员。 不用说,巴尔的摩社会最终接受了这对夫妻,甚至连老蒙克里夫将军也在本杰明出资让他发行曾被九间知名出版商拒绝的二十册《内战史》后,将军和他的女婿达成了和解。 这15年的时光也在本杰明身上产生了许多变化。他似乎全身都充满了新的活力。早上起床后,本杰明以轻快的步伐走在熙熙攘攘、充满阳光的街道,为铁锤发货、铁钉装载上船等业务不知疲惫地工作,这一切开始令他感到愉快。1890年,他实施了他著名的商业建议:提出“所有用来钉装箱子的钉子都是收货人的财产”的建议。这项提议经福索尔法官批准成为一条法规,为“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每年节约了六百支以上的铁钉。 此外,本杰明发觉自己越来越为人生中的欢乐所吸引。他是巴尔的摩市首位拥有并驾驶汽车的人,他越来越热衷于自己日益增强的享乐欲望。他的同龄人在街上遇到他,都会羡慕地盯着他充满活力的健康身影。 “他似乎一年比一年变得年轻。”他们这么评论。如果现年已经65岁的老罗杰·巴顿一开始没有好好地善待他的儿子,他恐怕最终就只能以奉承来补偿他了。 此时我们要进入一个不太愉快的主题,还是尽快带过就好:只有一件事让本杰明·巴顿伤脑筋,他的妻子已不再吸引他。 希尔嘉这时已是个35岁的女人,有个14岁的儿子叫罗斯科。在婚后最开始的那段时间里,本杰明非常崇拜她。不过随着岁月的流逝,她蜜糖色的头发已经变成了乏味的棕色,瓷器般的蓝眼睛呈现出像廉价陶器般的颜色——最糟糕的是,她变得太安于现状、太过于平静、太容易满足,她的兴奋缺乏生气,而且品味太过于朴素。刚刚结婚的时候,她甚至会“拖”着本杰明去跳舞和赴宴——现在情况则完全相反。她会和他出去参加社交活动,却显得兴致缺缺,她的热情已经被惰性消耗殆尽了。这种惰性我们每个人都有,而且一旦粘上就再也无法摆脱。 本杰明渐渐变得越来越不满。1898年美西战争爆发时,家庭生活对他来说几乎已不具吸引力,所以他加入了军队。他在商业上的影响力让他获得了上尉的头衔,然后由于他出色的表现而晋升为少校,并最终并在著名的圣·胡安山攻顶战役中升为中校。他在战斗中受到轻伤,并获得了一枚勋章。 本杰明是如此沉迷于活跃而刺激的军旅生涯,放弃这些对他来说很可惜,但是他的生意需要照料,于是便辞去了他的军职然后回家。一个铜管乐队在车站迎接他,并且护送他到家门口。 <er h3">八 希尔嘉在走廊上摇着大锦旗欢迎他,甚至当他在亲吻她时,他也感到情绪低落;这三年的离别,彼此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她现在已经是个40岁的女人,头上的头发灰白斑驳。这样的景象令他沮丧。 在他楼上的房间,在熟悉的镜子里他看见自己的身影——他焦虑地凑近一些,检视自己的脸,然后将镜中的自己和在战争前身着军装的照片进行比较。 “天啊!”他大喊。过程仍在继续,的确如此——现在的他看上去像个30岁的男人。他并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感到心神不宁——他变得越来越年轻。他至今仍希望一旦他的身体年龄相当于实际年龄时,他出生时的那些荒唐现象就会消失。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寒噤。他的命运为什么这么可怕,令人不敢置信。 当他下楼时,希尔嘉正等着他,她看上去有些不高兴。而他怀疑她是否终于发现哪里有些不对劲。要为了缓解他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晚餐时,他用一种自认为是非常谨慎的方式提到了这个问题。 “你看……”他轻描淡写地说,“大家都说我看起来比以前更年轻了。” 希尔嘉轻蔑地看着他,她嗤之以鼻地说:“你以为这是件值得吹嘘的事吗?” “我不是在炫耀。”他不自在地澄清。她再度嗤之以鼻:“这个过程……”她说,停顿了一下,“我竟以为你会有足够的自尊去停止它。” “我能怎么做?”他问。 “我不想和你争论。”她反驳,“但做事有对的方式和错的方式。若你下定决心要和其他人都不一样,我想我不可能阻止你,但我真的认为这是一种自私的举动。” “可是,希尔嘉,我对此无能为力。” “你可以的,你只是太固执。你存心不想跟别人一样。你以前就是那样,而且你以后也一直会那样。但想想看,若其他人像你一样考虑事物会怎么样——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面对这样一种空洞的、无法回应的说辞,本杰明也无言以对。从此时开始,他们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他有时候甚至感到纳闷,自己当初是怎么迷恋上她的。 随着新世纪的临近,他发现自己对于娱乐的渴望变得更加强烈,这也更加深了他们之间的裂痕。巴尔的摩市的所有聚会都可以看到他的踪影,他和最漂亮的少妇跳舞,和初次参加社交场合、最受欢迎的名媛聊天,并且也觉得与她们相处非常惬意。而他的妻子,一个已经显露老态的老年贵妇人,坐在年长女伴中间,时而傲慢地表示不满,时而以严肃、困惑和责备的眼神跟随着他。 “瞧!”人们会这么评论,“多么令人遗憾啊!那个年纪的年轻人与一个45岁的女人绑在了一起。他必定比他的妻子年轻个20岁。”他们忘了——人们总是遗忘——回溯到1880年,他们的父母亲也对这对不相配的夫妻品头论足过。 本杰明在家里日益增多的烦恼为他的许多新爱好所弥补。他开始打高尔夫球,而且打得很不错。他沉迷于跳舞,熟悉各种各样的舞步。1906年他是“波士顿舞”的专家;1908年,他被公认为“马辛舞”专家;而在1909年,他的“城堡舞”令镇上的年轻人心生羡慕。 当然,他的社交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他的事业,不过那时他已经在五金批发业这行苦心经营了25年,并且认为他很快就能将事业交给他刚从哈佛毕业的儿子——罗斯科。 事实上,经常有人会把他和他儿子弄混。这让本杰明很开心——他很快就忘了刚从美加战争归来时曾经有过的恐惧,并且对自己的外貌感到天真的愉悦。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讨厌和他的妻子一同出现在公开场合。希尔嘉将近50岁了,一见到她,他就觉得可笑…… <er h3">九 1910年9月的某天——在将“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交给年轻的罗斯科之后数年,一个看上去约莫20岁左右的男人申请进入位于康桥的哈佛大学就读大学一年级。他没有愚蠢地说自己已经年过50,也没有提起他的儿子10年前已经从这所学校毕业的事情。 他被录取了,同时几乎立刻成为班上的风云人物,部分原因是他似乎比其他新生成熟一点:他们的平均年纪大约是18岁。 他的成功主要还是由于他在与耶鲁对抗的橄榄球赛中表现得相当出色。他是在球场上冷酷无情,凶猛异常,他七次替哈佛触地得分,十四次射门得分,而且有一次耶鲁整队十一个人都逐个被不省人事地被抬出球场。他是整间大学内最出风头的人。 奇怪的是,在他大三时,他几乎无法再入选球队的主力阵容。教练说他的体重变轻了,而一些更细心的人则觉得他没以前那么高了。他无法再触地得分,更不用说射门得分——实际上他会被留在队里,主要是因为借由他的盛名可以震慑耶鲁队,瓦解他们的士气。 在他大四时,他已经无法再进入球队了。他变得如此瘦弱,某天还被一些大二学生当成是大一新生,这件事让他觉得很丢脸。人们把他当成了神童——以为他不到16岁就已经上到了大学四年级。他常常对班上同学的世故感到厌恶。他的学业对他来说似乎变得更困难了——他觉得太高深了。他听见他的同学谈论圣·米达,也就是在他们当中许多人在准备考大学时待过的著名预备学校,于是他决定在他毕业后要申请进入圣·米达。躲在身高和他差不多的男孩子当中的生活会比较适合他。 在他1914年毕业后,他口袋里装着他的哈佛文凭,回到了巴尔的摩的家。希尔嘉现在定居在意大利,因此本杰明去和他的儿子罗斯科住在一起。虽然他基本上还受欢迎,但显然罗斯科对他并没有太热情。他甚至觉得本杰明像个闷闷不乐的青少年在房子里闲晃时,有些妨碍了他的生活。罗斯科现在已经结婚了,在巴尔的摩社交界非常活跃,他可不想看到有什么丑闻从家里冒出来。 本杰明不再受刚刚进入社交界的年轻女子和大学生们的欢迎了。除了与三、四个十四岁邻家男孩的友谊外,他发觉自己没有什么别的便宜。他再度萌生到圣·米达学校就读的想法。 “哎呀,”有天,他对罗斯科说,“我已经告诉过你好几次了,我想去念预备学校。” “那就去啊。”罗斯科不耐烦地回答。这件事令他生厌,他并不想讨论。 “我没办法自己去,”本杰明无助地开口,“你必须帮我申请,然后带我到那里。” “我没有时间。”罗斯科断然地说。然后他眯着眼睛,不安地看着他的父亲。“事实上,”他补充道,“你最好别再想这件事,你最好就此打住。你最好……你最好……”他停顿了下来,在他搜索字句的同时,他的脸转为深红色。“你最好打消这个念头,回过头往另一个方向走。这玩笑也开太大了,已经不是闹着玩的事情了。你……你简直是瞎胡闹吧!” 本杰明看着他,几乎要哭出来了。 “还有一件事,”罗斯科继续说,“当家里有客人时,我要你叫我‘叔叔’。不是‘罗斯科’,是‘叔叔’,你懂吗?一个十五岁的男孩直呼我的名讳看起来有点可笑。或许你最好一直都叫我‘叔叔’,这样你才会习惯。” 罗斯科严厉地看了他父亲一眼,然后转身离去…… <er h3">十 谈话结束后,本杰明怀着凄凉的心情上了楼,然后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已经三个月没刮胡子了,但他在自己脸上只找到了一根似乎不必去管的细细白绒毛,什么也没有。在他刚从哈佛返家时,罗斯科曾提议他应该戴上眼镜,并把假胡子黏在脸上。看起来他早年的闹剧好像又要重演了。不过因为假胡子会令人发痒,而且让他感到害羞。最后他哭了,罗斯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让步了。 本杰明翻开一本少年故事书——《比尼湾的少年侦察员》,然后开始阅读。他发觉自己老是想起战争。上个月美国已经加入了同盟国,而本杰明想要从军。可是,唉,16岁是最低的入伍年龄,而他看起来并没那么大。无论如何,他的实际年龄57岁也使他没有资格入伍了。 这时,有人敲他的门。男管家拿了一封信,信封的角落盖有巨大官方印记,是寄给本杰明·巴顿先生。本杰明迫不及待地撕开信,欣喜地阅读信件。信中通知他,许多在美加战争中服役的后备军官被召集回去担任更高的军职,里头还附上任命他为美国军队准将的委任书,并命令他马上去报到。 本杰明激动地跳起来,这正是他一直盼望的。他抓起帽子,10分钟后,他已经到了查尔斯街一家大型的服装公司,以尖细的、游移不定的声音要求量身定做制服。 “想要扮演士兵吗,小弟弟?”店员不经意问起。 本杰明的脸红了。“哎呀!别管我要干嘛!”他生气地回答,“我的名字是巴顿,我住在圣费南广场上。你知道我付得起钱。” “这个……”店员迟疑地答应,“若你付不出来,我想你爸也付得出来,好吧。” 本杰明量了尺寸,一个礼拜后,他的制服完成了。但他在获得真正的将军勋章时遇到了困难,因为店主坚称,v·w·c·a·徽章看起来跟真正的一样美观,而且在游戏的时候也更有意思。 一天晚上,没有告诉罗斯科,他就离家搭火车前往位于南卡罗来纳州的摩斯比兵营,他将在那里指挥一个步兵旅。在某个闷热的四月天,他抵达兵营入口,付了将他从车站载来此地的计程车钱,然后转身走向值班的哨兵。 “叫个人来搬我的行李!”他轻快地说。 哨兵用责备的眼神盯着他。“哎,”他说,“你穿着这么神奇的将军的衣服要去哪里,小弟弟?” 本杰明,这个美西战争老兵,眼底冒着火,可是,唉,却还是变了调的尖锐童音。 “立正!”他试着怒喝,他停下来吸了一口气——突然间他看见哨兵迅速合脚,并提起步枪放在胸前。本杰明极力掩饰满意的笑容,不过当他环顾四周,他的笑容迅速褪去。让这位哨兵服从的并不是他,而是一个正骑着马向他们走来的威风凛凛的炮兵上校。 “上校!”本杰明尖声喊道。 上校靠了过来,勒住马。从容地向下朝他看了一眼,眼中露出愉快的神情,“你是谁家的孩子?”他亲切地问道。 “我很快就会让你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了!”本杰明用凶狠的声音回答,“从那匹马上下来!” 上校哈哈大笑。 “你要这匹马,嗯,将军?” “喂!”本杰明拼命地喊叫,“读读这个!”接着他将他的委任书递给上校。上校读了,他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你在哪拿到的?”他问,将文件塞进自己的口袋。 “我从政府那边得到的,你很快就会知道!” “你跟我来。”上校带着奇特的神情说,“我们要到总部谈谈这件事。过来。” 上校转身,然后开始牵着他的马走向总部。本杰明无计可施,只能尽可能做出高傲的样子——同时打定主意一定要好好报复他一下。 不过这项复仇计划并没有实现。两天后,他的儿子罗斯科气急败坏地从巴尔的摩匆匆赶来,护送这个没了制服的眼泪汪汪的将军回到家中。 <er h3">十一 1920年,罗斯科·巴顿的第一个孩子诞生了。然而,在随后的庆典中,没有人提到“这件事”:那个外表看起来年约10岁、在屋子附近玩着带兵游戏的肮脏小男孩,是新生儿的亲生祖父。 没有人不喜欢这个稚嫩活泼、脸上夹杂着些许哀伤的小男孩,但对罗斯科·巴顿来说,他的存在就像是痛苦的源泉。用他这一代的惯用语来说,罗斯科并不认为这件事是“有效率的”。他似乎觉得,由于拒绝看起来像60岁,他父亲不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汉——这是罗斯科最爱的说法——只不过是以奇特和反常的方式。的确,把这事情想上半小时就会使他接近精神崩溃的边缘,罗斯科相信人们应该保持年轻的心跳,但把事情做到这个地步就有点——有点没有效率。然后罗斯科就不想再继续想下去了。 五年后,罗斯科的小男孩已经大到足以和小本杰明在同一位保姆的监督下玩孩童的游戏。罗斯科在同一天将他们送进了幼儿园,然后本杰明发现用色纸的小长条做垫子和链子,以及绘制美丽奇特的图案,是世上最迷人的游戏。一旦他做了坏事被罚站在角落时,他大哭起来——在大部分时间里,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明媚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而且贝莉小姐不时地抚摸他乱糟糟的头发,他非常快乐。 罗斯科的儿子在一年后升上了一年级,但本杰明仍留在幼儿园里。他非常快乐。有时当其他小孩谈到他们长大要做什么时,他幼小的脸庞会掠过一丝阴影,好像以一种模糊的、孩子气的方式,他已经知道,这些是他永远也无法分享的事。 日子一成不变地过去,他在幼儿园已经三年了,但他现在太小了,无法理解闪闪发亮的纸条是做什么用的。他常常哭,因为其他的男孩比他大,他害怕他们;老师对他说话,虽然他试着极力去理解,却还是一点也不懂。 他从幼儿园里被接了回来。他的保姆娜娜,穿着上了浆的格子布洋装,成了他小小世界的中心。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他们在公园里漫步,保姆会指着一个灰色的庞然大物说:“大象。”然后本杰明也会跟着她说:“大象,大象,大象。”有时保姆让他在床上蹦蹦跳跳,这很有趣,因为如果你坐下来的时机正巧的话,你就会自然而然地被再一次弹起来;而且如果你边跳边说“啊”,并且叫上很长的时间,你会听到一种变了调的声音,有趣极了。 他喜欢从帽架上拿一枝大手杖,用它到处敲打桌椅并且说着:“战斗,战斗,战斗。”当有人在场时,年老的女士们会对着他咯咯笑,这令他很高兴。当年轻的小姐们亲吻他时,他会略带厌烦地顺从。而当漫长的白天过去,下午五点钟,他会被保姆带上楼,保姆用汤匙喂食燕麦粥和精致的软糊状食物。 在他孩童的睡梦中没有烦人的记忆,大学时代那些美好的日子,那些使许多女孩子动心的燃情岁月,都没有留给他任何记忆。他现在所有的只有他白色的婴儿小床,保姆,一个有时会来看他的男人,还有一颗橘色的大球。每当他在黄昏前睡觉时,保姆会都会指着大球,叫它“太阳”。当太阳离开,他已然沉睡——他不会做梦,不会有梦来烦扰他。 过去——圣·胡安山上的枪林弹雨;在他婚姻的前几年,为了他深爱的年轻希尔嘉工作到晚上,直到繁忙的城市陷入夏日的薄暮中;在那之前,当他和他的祖父在深夜里坐在巴顿家位于门罗街阴郁的老房子里抽烟——这一切一切都像不可靠的梦从他的心底消失了。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好像这些事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他不记得了。他记不清最后一次被喂食的牛奶是温热的还是冰冷的,或者他的日子是怎么过的——他只记得他的摇篮和娜娜的熟悉面孔。其他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在他饿时,他会哭闹——就只是这样。整个中午和晚上,他都在呼吸。周围轻轻的呢喃声和低微的说话声他几乎听不见;各种气味、光明和黑暗,他只能隐隐约约地感觉到。 然后一切全归于黑暗。他的白色婴儿小床,在他上方移动的模糊的脸,以及牛奶甜腻的香气,都一起从他的脑子里慢慢消失了。 失踪的人们 就当那是一家普普通通的旅行社走进去,我在酒吧间遇到的那个陌生人这样对我说。问几个普普通通的问题——你的旅游设想啦,假期啦,诸如此类。然后稍微暗示一下那本小册子,但是切记不可直接提起,等他拿出来。假如他不拿,你就尽可能把这事忘掉,因为你永远也不可能见到,你不合适,就这么回事。假如你直接问起,他就会望着你,仿佛根本就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 我在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复述这些话,可是晚上喝过啤酒后有可能记得的事到了早上就变得模模糊糊啦,况且这个清早还下着雨呢。我觉得自己像个大傻瓜,一家一家地去寻找那个记在脑子里的门牌号。这时正值中午,在凄风冷雨的纽约西42街,像周围半数的人一样,我一手扶住帽檐,身披军用防水短上衣,缩着脑袋在斜落的雨点中疾走,而世界却是那样灰暗而真实。这就是绝望。 反正我不知道去看那本小册子的我究竟是谁,甚至是否真有那么一个我?叫什么名字?我这样问自己,好像已经在被人讯问。我叫查理·艾威尔,是个小伙子,在银行工作,当出纳员。我不喜欢这个差事,挣不到几个钱,以后也永远挣不到。我在纽约已经待了三年多,没结识几个朋友。真他妈的活见鬼,没什么可说的——看的电影比想看的还要多,书也他妈的读得太多,一想到要一个人在餐馆里吃饭就心烦。我的长相、才能和头脑都属一般。这些合乎你们的要求吗?我够格吗? 我找到了这个地方,200栋的地址,是一座假装很现代的旧式建筑物,破破烂烂,早已过时,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却又无处躲藏。这类玩意儿在纽约多着哪,特别是在第5街西段。 我推开通向狭长走廊的铜框玻璃门,走廊上铺着刚刚擦洗过的肮脏的瓷砖;漆成绿色的墙壁因为修补过而显得凹凸不平;一个金属架上挂着一块指示牌——黑底镶着白色的赛璐珞字母。有大约20个名字,在第二栏我找到了“艾克米旅行社”,在“艾尔油印社”和“艾贾克斯供应社”之间。我摁了老式铁栏电梯旁的电铃,电铃在通道里发出尖声怪叫,一阵长时间的沉默之后,响起一阵哐当声,接着沉重的链条轰隆轰隆缓缓朝我降下来。我差点转身就想逃——简直就像疯人院。 不过楼上的艾克米办公室倒与整座建筑物的风格不大一样。我推开毛玻璃门走了进去,宽敞的房间明亮而整洁,亮着日光灯。双层玻璃窗旁的柜台后面,站着一位个头高高、神情严肃的灰发男人,耳朵上架着一只话筒。他瞟了我一眼,点头示意我进去。我的心怦怦乱跳起来——他与描述中的那个人十分吻合。 “对,联合航空公司,”他对话筒说,“航班,”——他瞅了瞅玻璃面柜台上的一页纸——“七—呃一三,我建议你提前40分钟办理手续。” 我站在他面前等着,倚着柜台四下看了看。他就是那个人,没错,除此之外这是一家普普通通的旅行社:墙上贴着五幅色彩艳丽的招贴画,金属架上挂着各色小册子,柜台的玻璃板下压着印好的时刻表。它看起来就这么个破样子,没什么不同寻常之处,我心想。我再次感到自己像个傻瓜蛋。 “能为你效劳吗?”柜台后的那个高个子灰发男人朝我微微一笑,将话筒放回原位。我忽然感到极度紧张。 “是的。”为了拖时间,我开始解开雨衣的纽扣。我抬头又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我想——旅游。”你这个笨蛋,太急了,我告诫自己,要耐心!我慌忙抬头想看看对方有什么反应,可他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嗯,有许多地方可以去。”他彬彬有礼地回答,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本细长的小册子,放在玻璃台面上,将正面掉向我。“飞向布宜诺斯艾利斯——另一个世界!”封面上端用浅绿色的两行字母这样写道。 我有礼貌地看了一段时间。上面一架银色的巨型飞机在夜间飞临一座港口上空,水面泛着月光,远方群山逶迤。然后我摇了摇头。我不敢说话,生怕说错什么。 “更清静些的地方?”他又取出另一本小册子:古树参天,满目萧瑟,斜阳穿过树杈洒向草坪——“缅因州的处女森林,可经由波(士顿)—缅(因)线前往。或者,”——他拿出了第三本小册子搁在玻璃台面上——“去百慕大现在正是时候。”上面写道:“百慕大,新世纪的古典田园。” 我决定冒冒险。“不,”我摇摇头说,“我要寻找的是个永恒的地方,一个可以定居和生活的崭新的地方。”我注视着他的双眼,“在我的余生。”说完后我感到极度紧张,又想找条退路。 可是他只是快活地一笑,说道:“真不知道该如何给您出主意。”他前倾身体,双肘支在柜台上,两手绞握在一起。我可以对他寄予希望,他的姿态表明了这一点。“你寻找什么?想要什么?” 我止住呼吸,脱口而出:“逃离。” “逃离什么?” “呃……”我略微犹豫:我以前从未用文字表达过。“逃离纽约,可以这样说吧。或者说城市。逃离烦躁。逃离恐惧。逃离在报纸上读到的一切。还有孤独。” 我知道自己已经说得够多了,但是一时无法自制,话语如江水滔滔涌出。“逃离自己不想做又不得不做的事和过度的享乐。逃离仅仅为了活着而虚度的光阴。总之,逃离生活本身——它今天的模样。”我盯着他,又轻声补上一句:“逃离这个世界。” 他抬头看着我,两眼不带任何虚假审视我的脸,我心想他马上就会摇摇头说:“先生,你最好去找个医生看看。”但他并没有这样做。他仍旧看着我,目光这回集中在我的额头上。他个儿很高,灰发拳曲,线条分明的脸孔显示出机智和温和,纯粹一副牧师的神态,慈父的神态。 他下移目光,直视我的双眼乃至眼底;审视我的嘴、下巴和下腭的轮廓,我忽然意识到,他毫不费力地在一刹那间了解到了我的许多东西,比我自己知道的还多。他忽然笑了,双肘支在柜台上,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攥成拳头的手,一边轻轻揉,一边说:“喜欢人吗?说老实话。我猜你不喜欢。” “对。我很难放松自己,很难结交朋友。”我说。 他严肃地点了点头,表示理解。“你认为自己是个有理智的人吗?” “我想是。我认为是。”我耸耸双肩。 “为什么?” 我无奈地笑了笑,这个问题的确不好回答。“怎么说呢——至少当我失去理智的时候,我总会感到歉意。” 他冷冷一笑,琢磨了一会儿,然后不以为然地面露笑容,好像准备说出一个不太文雅的笑话。“你瞧,”他漫不经心地说,“我们这儿偶然会有一些像你这样的人来。为此我们准备了一本小册子……” 我大气不敢出。这正是我被告知如果他认为我合适就会说的话。 “……我们都已经把它印出来了,只为自己找乐子,明白吗?偶尔也提供给一些像你这样的顾客。因此我得提醒你,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在这儿看。此事我们不愿声张。” 我诚惶诚恐地说:“我感兴趣。” 他伸手到柜台下面,摸出一本细长的小册子,开本和其他几本一样,放在玻璃台面上,朝向我。 我望着它,用手指尖把它拨近,生恐碰到它。封面深蓝色,像是夜空,上端印着一行白色的标题:“到迷人的凡纳(此处凡纳为一虚构地名,字母拼写与法国科幻作家凡尔纳(1828—1905)的名字仅一字之差。)旅游去!”蓝色的封面点缀着小白点——群星——左下角有一个圆球,大概是地球,缠绕着层层云絮。而在右上角,刚好在凡纳二字的下方,有一颗格外灿烂的星星,光芒四射,如同圣诞卡上的那种星。封面底端一行字横穿而过:“罗曼蒂克的凡纳,生活理应如此。”这行字旁边有一个小箭头,示意继续往下翻。 我继续往下翻,里面的内容与其他的旅游小册子极为相似——图片和说明,只不过这一本介绍的是“凡纳”,而不是巴黎、罗马或巴哈马(巴哈马群岛,位于加勒比海北部,为著名旅游度假胜地。)。小册子印制精美,图片逼真,我的意思是说,你看过彩色立体照片吗,就是那种效果,而且比那种照片更清晰。在其中的一幅画片上,可以看清草叶上闪亮的露珠,湿漉漉的。在另一幅上面,一段树干似乎凸出画面,是可以假乱真,用手摸上去方才相信那是光滑的纸页,而非粗糙的树皮。第三幅画片上那些缩小的面孔,则简直就随时可能张口说话,瞳孔明亮,朱唇湿润,肌肤柔嫩;在你凝视的时候,你感到那些人随时都可能活动起来。 我仔细观看一幅大幅通栏图片。画面好像是从山顶拍摄的,地面自脚下向一条幽谷延伸,随后重又升高,消失于另外一侧。两座山的斜坡都被密林覆盖,色彩无比鲜艳;碧绿庄严的树木漫向地平线,你只要一看见这样的密林,就能确信它是处女森林,从未被谁染指过。远方的低凹处,淌着一汪清泉,跟天空一样澄澈而湛蓝;在水流撞击鹅卵石的地方,雪白的浪花四下飞溅,仿佛你只要再凑近些细看,就能看清溪水在阳光下缓缓流淌。水流旁的空地上,有几间茅草顶的小屋,有的是木质结构,有的用砖或粘土砌成。图片下面的说明文字只有简简单单三个字:“居民地”。 “是个玩乐的好去处,”柜台后面的那个男人朝我手上的小册子点点头说,“可以解解闷儿。景色不错,对吧?” 我默默地点头同意,又将目光移回那幅图片,因为图片里的内容比我头一眼看见的要丰富得多。我不知道是如何产生这种感觉的,在仔细观察之后,我觉得这幅画面与美洲大陆刚被发现时的景色极为相似。这只是整座未被摧残、未被蹂躏的大森林的一部分,所有的河流都流淌着清澈的水;你甚至可以见到那些土著——他们上个世纪就已被斩尽杀绝——曾经在肯塔基、威斯康星和古老的大西北见过的情景。假如你有幸将那种空气吸进肺部,你会感到它要比这150年来在任何地方吸到的空气都要清甜。 在那幅图片下面的另一幅图片里,有七八个人在沙滩上玩耍——可能是湖畔,也可能是上面那幅图片里的那条河的岸边。两个小孩蹲在水边戏水,近处一群大人围成一圈,各自以舒适的姿势坐着、跪着,或蹲在金黄的沙粒上。他们在说着什么,有几个人抽着烟,多数人手里都拿着喝掉一半咖啡的杯子。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可以看出适值清晨,刚刚用过早餐。他们都面露笑容,一个女人在说话,其余的人在聆听。有个男人半蹲着,朝水面打出一个水漂儿。 于是你明白:他们用过早餐后利用上班前的二十分钟在沙滩上修身养性;他们是朋友,每天都这样聚一聚;于是你明白——他们热爱自己的工作,全都热爱,不管是什么样的工作;没有任何压力。还有——行啦,够啦!每天早餐后人家就花半小时时间坐着聊天,沐浴着清晨的阳光,坐在美妙的沙滩上。 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脸。这些脸相貌平平,大同小异,可是都绽开笑容。有的年轻极啦,二十多岁吧;有的看来三十多;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大概五十的光景。最年轻的那一对脸蛋柔嫩光洁,让人以为他们就出生在那儿。那是一个没有忧伤也没有恐惧的地方。其他那几个,特别是年纪大些的,额头上皱纹密布,嘴角也已经凹陷,可是也让人感到那些皱纹将不会加深,它们已被治愈而成为往日的遗迹。而在年龄最大的那一对的脸上,呈现出来的则是——可以说是永久的欣慰。没有哪张脸流露出怨恨;这里人人都充满欢乐。更重要的是,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快乐的生活,过去如此,未来也将这样,更不用说现在了,而且人家意识到了这一点。 我想加入他们的行列。一种要上那儿去的强烈的渴望从我内心深处涌出——到沙滩上去,用过早餐后跟他们一道沐浴清晨的阳光——我实在克制不住自己。我抬头瞧着柜台后面的那个男人,脸上堆出微笑:“这个——很有意思。” “是啊,”他也笑了起来,很惊奇地摇了摇头,“客人们总是这么感兴趣,这么动心,一般都不再问什么,”他发出了笑声,“只想知道价钱和其他细节。” 我点点头表示已经明白。“我想你对整个计划都比较了解吧?”我又看了看手中的小册子。 “那当然。你想知道什么呢?” “这些人,”我轻声说,用手碰了碰一群人在沙滩上玩闹的那张图片。“他们做些什么呢?” “人家工作,个个都一样。”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支烟斗。“一般做自己乐意做的事。有的读书。根据我们的规划,有一个……”他又笑了笑,“……挺不错的图书馆。有的人干农活,有的人写作,还有一些人做手工活。大多数人都生儿育女,哎,这么说吧,他们做的事都是自己真心愿意去做的事。” “假如没有任何事情真心愿意去做呢?” 他摇头不以为然。“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总会有些什么事情是自己真心愿意去做的,只是在我们这种地方,没那么多时间去发现罢了。” 他取出一只烟叶袋,靠着柜台开始往烟斗里装填烟叶末,两眼看着我,一副很严肃很深沉的样子。“生活就摆在那儿,宁静而淡泊。有点像早期的拓荒公社,只是没那么些让人短命的苦役而已。有电,有洗衣机、吸尘器、自来水、现代化的浴室和现代医药,现代得很。但是没有收音机、彩电、电话和汽车。地方也不算大,人人都在小社团里生活工作,大多数生活用品都由自己动手制作。房子靠自己盖,当然有邻居帮忙。产品归自己所有,东西多极啦,但不得出售,也无法出售,根本就没有票券。他们跳舞、打牌、结婚,举行命名仪式、祝寿仪式和丰收聚会。还有游泳和各种体育活动。举办演讲表演,谈吐幽默,妙语连珠。走亲访友和相互宴请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每天的日程都安排得满满当当。没有任何压力,经济的或社会的都没有,不用为生活担惊受怕。所有的男人、女人和孩子都是快乐的天使。”他又笑了笑,“我在背诵解说词呢,当然,开个小小的玩笑。”——他朝小册子点了点头。 “当然。”我低声说,又低头去翻看小册子,拨拉了一页。“居民地家庭”一条说明这样写道,下面果然有十几张小屋内部陈设的图片,而且很可能就是我在第一张图片上看见的那些小屋。其中有起居室、厨房、书房和院落,许多家庭按早期美洲的风格进行了装饰,只是看上去那些家具,比如石椅、碗柜、桌子和卷角的地毯的确是自己动手做成的,做得还算美观。另外一些家庭的摆设则具有现代味道,有一家甚至还显示出了明显的东方情调。 所有的屋子显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一眼看上去就会感到,对于住在里面的人们来说,这些屋子是家,是真正的家。在一间起居室壁炉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缝制的题词:“没有比自己的窝更好的地方。”这句话看起来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也不像是从哪本破书上抄来的。它显得异常自然,与环境极为吻合。 “你是谁?”我抬头直视那个男人。 他点燃烟斗,不慌不忙地将火苗吸进去,瞟了我一眼。“书上有,”他说,“在封底。我们——也就是说,凡纳人,最早的定居者——是跟你一样的人。凡纳是一颗有空气、阳光、土地和海洋的行星,像这颗行星一样,气温也相似。因此那儿的生活当然也就跟这儿的差不了多少。我们跟你一样,只是去得早了点而已。有些细微的结构差异,但无碍大局。我们读你们的詹姆斯·瑟伯尔、约翰·克雷顿、拉伯雷、艾伦·马普尔、海明威、格林、马克·吐温、艾兰·尼尔森;吃你们的巧克力——我们不生产;听你们的音乐;当然你们也会喜欢上我们的一些东西,尽管我们的思想、目标和历史发展的方向与你们的截然不同。”他微微一笑,喷出一口烟。“稀奇古怪,是不是?” “是。”我清楚自己的回答有点荒唐,但忍不住一笑,脱口问道:“那凡纳在哪里呢?” “按你们的计算方式,离这儿有好几光年。”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有点恼火。 “那就是说很难去那里,是吧?”我问。 有那么好几分钟,他看着我;后来朝身旁的窗户转过身。 “你过来,”他说。我绕过柜台站到他的身边。“那儿,靠左边的地方——”他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用烟斗柄指点着说——“是两栋大楼,背靠背盖起来。一栋的人口在第5街,另一栋的人口在第6街,看见了吗?就在大街中央,可以瞧见屋顶。” 我点点头。他又说:“在其中一栋的第14层住着一个男人和他的太太。他们家的起居室的墙壁是另一栋大楼的后墙,在另一栋大楼的第14层,住着他们的朋友。那家人的起居室的墙壁正好是这家人的大楼的后墙,也就是说,这两对夫妻彼此相距不到两英尺,因为两幢大楼的墙壁是连在一起的。” 这个个头高大的男人笑了起来。“可是如果罗宾逊夫妇要去拜访布莱登夫妇的话,他们就要从起居室走到前门,穿过长长的走廊走进电梯,乘电梯落下14层楼,然后来到大街上,走过一个街区。大城市的街区可长啦,碰上下雨天恐怕还得叫辆出租车。他们走进另一栋大楼,又穿过大厅,坐电梯爬上第14层,再穿过走廊,摁响门铃,最后才来到朋友家的起居室——而这地方离他们自己家的房间不过咫尺之遥。” 高个男人回到柜台前,我绕过柜台又站回另一侧。“我想告诉你的是,”他接下去继续说,“罗宾逊夫妇出游的方式就像是空间旅行,跨越遥远的距离。”他耸耸肩,又说,“如果他们能在不损害自己或墙壁的情况下穿越这两英尺距离——嗯,那就是我们旅行的方式了。我们不用跨越空间,免了。”他又笑笑,“在这儿吸口气——呼出去时就到了凡纳。” 我轻声问:“那他们就是这样去成的吗?图片里的那些人?你让他们去那儿。” 他点头。 “为什么呢?”我再问。 他耸耸双肩。“假如你看见一家邻居着火了,能救的话,你救不救呢?尽自己的能力,至少?” “是的。” “那就对了——我们也一样。” “你认为我们有这么糟糕?” “那你自己怎么看呢?” 我想到了早晨在报纸上读到的那些标题,每天早晨都是如此,千篇一律。 “是不怎么样。”我说。 他颔首同意。“我们不可能让你们全去,甚至也不可能让很多人去,因此一直在挑选。” “有多久了?” “很久啦,”他笑笑,“我们有个人是林肯(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美国第十六任总统,被蓄奴派分子刺杀身亡。)内阁的阁员。不过直到你们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不久,才有了一点眉目。在那之前我们还一直只是旁观。1913年我们在墨西哥城开了第一家公司,现在在每个大城市都有分公司。” “1913年,”我喃喃自语,记忆中仿佛忽然闪过什么。“墨西哥。对!是不是……” “正是。”他笑了,接过了我的问题,“安布罗斯·比尔斯(安布罗斯·比尔斯(1842—1914),美国讽刺作家,著有《魔鬼辞典》等。1914年因愤世嫉俗远走战乱频仍的墨西哥,从此下落不明。据信被比乔亚的军队所害。)那年或是第二年加入了我们的行列。他活到1931年,一个老头儿,又写了四本书,我们都有。”他翻了一页小册子,指着第一幅大照片上的一间小屋说:“这就是他的家。” “是不是克雷特法官?” “克雷特?” “另外一桩轰动一时的失踪案;他是一位纽约大法官,几年前忽然不见了。” “这我不清楚。记得我们倒是有过一位法官,从纽约来的,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但我不记得他的名字。” 我隔着柜台朝他探过身子,凑近他的脸,点点头说:“我喜欢你的玩笑。非常喜欢。无法用言语表达。”随后又轻声补上一句:“什么时候不再是玩笑?” 他审视我的脸。“现在。如果你愿意的话。” 你得当机立断,列克星顿大街酒吧的那个中年汉子对我说过,因为不会再有第二个机会。我清楚;我试过。我伫立沉思。一群不愿再看第二眼的人,一位只见过一面的妞,这就是我生活的世界。我又想到离开那间小屋去上班,下班后又得摸黑赶回去。最后我想到了图片上浓绿的峡谷和清晨阳光下奶黄色的沙滩。 “我去,”我低声说,“如果你允许的话。” 他依旧审视我的脸。“想清楚,”他严肃地说,“想明白。我们可不希望有谁在那儿不快活,哪怕你还有一丁点疑虑,我们都宁可——” “我想清楚了。”我说。 过了一会儿,这个灰发的男人打开柜台下面的一个抽屉,拿出一块黄色的长方形小卡片。其中一面印了字。中间是一杠浅绿色,看上去像是一张去白色平原或其他什么地方的火车票。上面写着:“你好,去凡纳有效。不得转让。单程。” “呃……多少钱?”说着我把手伸向荷包,心想不知他要不要我付钱。 他看着我的手在臀部的裤袋里摸索。 “你兜里的全部,包括零钱。”他笑笑,“你不必带钱了,我们可以用你的钱支付活动费用、电费、房租等等。” “我没有多少。” “没关系,”他又从柜台下面拿出一只挺重的印戳机器,就是在车站剪票口常见的那种。“我们卖过3700美元一张,也卖过6美分一张。”他将票放进机器里,一压把手,然后把票还给我。背面新印上去一行紫色的字:“当日有效。”下面是日期。我把两张伍元的钞票、一张一元的和17枚硬币放在柜台上。“拿上票去艾克米货栈。”灰发男人说,隔着柜台向我讲解去那儿该怎么走。 艾克米货栈一点也不起眼,你可能见过它——就是百老汇西边一条小巷里的一家小店。橱窗上很随意地漆着“艾克米”三个字。里面堆着在破旧房间里常见的坛坛罐罐,有一只破损的木质柜台和几只破椅子。像艾克米货栈这样的小店在那一带比比皆是——小里小气的剧院售票处、贼头贼脑的巴士售票处,还有就业办事处等等。你可以从它旁边经过一千次而没注意到它;而假如你住在纽约,说不定你也会开上一家。 我来到的时候,柜台后一个穿着衬衫的男人嘴上叼着烟,正站得笔直在写什么东西;四五个人一声不吭坐在椅子里等待。我走进去时,那男人瞅了我一眼,注意到了我手里握着的那张票,等我将票出示给他看时,他朝最后一只空着的椅子点点头,于是我便坐了下来。 身边是一位姑娘,两手护住她的钱包。她的长相还算不错,甚至可以说挺好看;我想她可能当过速记员。小办公室对面坐着一个身穿工作服的年轻黑人,他太太膝上抱着一个小姑娘,坐在他身边。还有一个年约半百的男人,扭头看着屋外落在过往行人身上的雨点。他衣冠楚楚,头戴一顶灰色洪堡帽,很可能是一家大银行的副总裁之类,我暗忖,同时心想不知他那张票价值多少。 大约20分钟过去了,柜台后的那个人仍在写着什么。这时一辆破旧的小巴士驶到门外的马路边,我听见刹车的声音。巴士破破烂烂的,大概已被转了三四次手,旧漆上又新涂了红、白油漆,挡泥板上布满凹痕,车胎的胎面几乎已经光滑,不见一丝胎纹。车身上印着三个红字“艾克米”,司机穿一件皮夹克,戴一顶出租车司机头上常见的破布帽。这种车你常常可以在周围见到,满载衣衫褴褛、疲困无言的乘客,谁也不知道驶向什么鬼地方。 这辆车花了将近两小时才好不容易穿过交通拥挤区,朝前驶向曼哈顿的尖角。我们都一言不发,默默地坐着,沉浸在自己的思想里,透过雨点淅沥的车窗眺望外界。小姑娘睡着了。我透过车窗玻璃,看着淋得透湿的人们在巴士站旁挤成一团,看着人们气呼呼地砸着紧闭的车门,看着司机们的烦躁扭曲的脸。在14街我看见一辆汽车驰过一摊肮脏的积水,脏水溅了路旁一个男人一身;我看见那男人吐出脏话时嘴巴在动。前方红灯亮起,我们的车顿时动弹不得,这时人群纷纷从路边拥上马路,在我们的车和其他的车之间寻找出路。我看见成千上万张脸孔,其中没有一张是笑的。 我打了一会儿盹。接着在驶上长岛什么地方的一条灯光闪烁的高速公路时,我又沉入梦乡。醒来时车子正颠簸着离开高速公路,拐进一条泥泞的小路。我瞥见一座农舍,窗户漆黑。这时车子减速,颠了一下后停住了。随着一声刹车,马达声消失,我们停在了一座仓库模样的建筑旁边。 这是一座仓库——司机走过去将巨大的滑动木门推开,滑轮轧着生锈的铁槽发出咯咯响声。待我们拥进去后,司机松开木门,木门又隆隆作响地在我们身后关闭。仓库破旧潮湿,墙壁歪斜,一股牲口的味儿。脏兮兮的地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未油漆过的木凳。司机用手电筒照着木凳,不慌不忙地说:“请坐在这儿。把票拿出来。”接着他依次在我们的票卡上扎了洞。就着移动的手电光,我瞅见地上撒着无数票卡,像是黄色的碎纸。他又走到了木门旁边,打开一条刚好可以挤身出去的缝,然后在夜空的映衬下挤出门外。 “祝你们好运,”他说,“在原地等着。”他松开木门,木门滑动着关上了,切断了他的手电筒的光。又过了一阵,马达轰隆作响,车子不紧不慢地开向远方。 漆黑的仓库悄无声息,只听见我们自己的轻微呼吸。时间在流逝,我感觉到一种冲动,非常想与身边的不管哪个人说说话。但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感到自己很不自在,很傻,意识到自己只是坐在一个荒废破旧的仓库里。时间一分一秒地消失,我烦躁不安地动了动脚,开始感到有点儿冷。忽然我似乎若有所悟——脸孔顿时因为气愤和羞辱变得通红。我们被耍了!骗了我们的钱不算,还把我们扔在这儿。我简直就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愚蠢到这种地步。我站起来在黑暗中磕磕绊绊地走过凹凸不平的地面,想摸到电话或者叫警察。仓库的大门比我想象的要沉重得多,但我推开一道缝挤了出去,然后掉头大声呼叫其他人出来。 你也许有过这样的经历,在手电筒一刹那的照耀下,每一个局部的映像都印入了你的脑海,并且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依旧存在。在我掉头的一瞬间,仓库里忽然一片明亮。从墙壁和天花板的裂缝以及布满灰尘的窗户中,射进来灼目的光,我张嘴惊叫时空气直灌肺部。我一辈子都没吸进过这么清甜的空气。我透过仓库一只脏兮兮的窗户,瞥见——比一眨眼还要短暂——下面有一座密林覆盖的非常壮观的v形谷,密林中流淌着一条蓝色的小溪,小溪边上两排低矮的房屋之间,一片阳光般金黄的沙滩。就在这一瞬间,这幅图画永远印在了我的记忆里。 沉重的大门缓缓合上,我夹烂了指甲也没能阻止住它——于是我自一人站在冷雨翻飞的暗夜中。 我花了四五秒钟——就四五秒钟——又把那门扳开。可是四五秒已经太久太久。仓库里空空荡荡,一片昏黑。除了一张破旧的松木凳,什么也没有,在我手中的火柴照亮下,只见地面上有一堆五彩纸。在用双手胡乱扳弄那扇木门时,我就已明白里面不再会有人;我知道他们在哪儿——知道他们正在意外的狂喜中,在那个绿意盎然的深谷里,大笑着朝家里走去。 我在一家银行干活,干一份我讨厌的活。每天乘地铁,在地铁里看报,读报上的新闻。我住在一间租来的小屋里。在一件破衣服的兜里,压在一堆皱巴巴手绢下面有一张黄色的长方形票证。票证上面写着:“你好,一次有效,单程赴凡纳。”背面印着日期。可是日期早已过期,票证已经作废,上面钻了一排小孔。 我又去过艾克米旅行社。刚一进去,那个灰发的高个子男人就走来,把两张五元的钞票、一张一元的,还有17枚硬币放在我面前。 “上次你来时把这些忘在了柜台上,”他沉重地说,直视我的眼睛,然后又冷冷补上一句:“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这时又进来了一批顾客,他转过身去招呼他们。我极为无奈,只离开。 你就当那是一家普普通通的旅行社走进去——在任何城市的哪个角落你都能找到它!问几个普普通通的问题——你的旅行计划啦,假期啦,随便问什么。然后稍稍提到那本小册子,但不要直接问起。让对方有时间审查自己。如果他认为行,如果你符合条件,如果你信——那就当机立断!因此你再也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我清楚,因为我试过。试试。试试。 惊魂过山车 作者按:关于这个故事,我在前言(指作家为自己的短篇小说集《世事无常》所作前言。)中已经谈了很多。我说了个你基本可以在任何一个小镇里都能听到的故事。另外这个故事和我早年写的另外一个故事(短篇小说集《夜班》中的“房间里的女人”)相似。我想谈的是自己母亲临近死亡时我的感受。在大部分人一生中都要经历一次,我们必须面对我们所爱的人的死亡这样一个现实,并借此投射出我们自己也必须面对死亡的现实。这大概是恐怖小说单一而重要的主题:我们需要化解只能靠充满希望的想象来理解的玄秘。 我从来没有把这个故事告诉任何人,也从未想过要告诉别人,倒不是因为我怕别人不相信,而是感到惭愧。因为它是我的秘密,说出来就贬低了自己及故事本身,显得更渺小,更平淡,还不如野营辅导员在熄灯前给孩子们讲的鬼故事。我也害怕如果讲出来,亲耳听见,可能会连自己都开始不相信。但自从我母亲过世后,我一直无法安睡。一合上眼,往事历历重现,我惊颤着彻底清醒过来,打开床边的灯,心中的往事却遁散了许多。你可曾注意夜晚里黑影幢幢,甚至开了灯还是如此,而长长的黑影可能就是心中萦绕的往事,无论是哪种心事。 那时候我还是缅因大学三年级的学生,有一天,麦考蒂夫人打电话告诉我说我妈妈中风了。父亲死得早,当时我还小,无法记住他的模样,母亲只有我一个孩子,所以我和母亲——阿兰·帕克和珍尼·帕克——在这个世界上相依为命。住在街那头的麦考蒂夫人打电话到我的四人集体宿舍来。她是从我家的冰箱上的磁贴板上知道我宿舍的电话号码的,那是我妈妈贴在上面的。 “她的病发作了。”她用拖腔拉调的北方口音说,“刚好是在餐馆里。你就不要急匆匆地赶来了。医生说还好,她依然清醒,还能说话。” “啊,可她要不要紧?”我问,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甚至显得轻松,但心却狂跳起来,宿舍忽然变得燥热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宿舍,因为是周三,我的舍友一整天都有课。 “哦,她对我说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告诉你,但别吓着你。想得相当周到,你说是吗?” “是的。”我当然吓着了。当有人打电话给你说你母亲从工作的地方被急救车送到医院时,你的感受会怎样。 “她告诉你,就待在那里安心读书,到周末再说。还说,如果课不紧,也可以来。” 当然马上就去,不然就没有机会见面了。我母亲躺在南方160公里外医院的病床上,可能快死了,我怎能还待在这破烂不堪的、充满啤酒味的宿舍里。 “你妈她还年轻。”麦考蒂夫人说,“只是这几年,干的活太重,得了高血压,加上又吸烟,看来她不得不戒烟了。” 可我认为她不会戒烟,无论病有没有发作,她嗜烟这点我很清楚。我谢了麦考蒂夫人。 “我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你。”她说,“阿兰,那么你什么时候来,周日吗?”她的语气中透着一丝狡黠,似乎知道我会去。 我望着窗外,美丽的金秋十月的午后,这片新英格兰湛蓝天空下的树林,金黄的树叶飘落在弥尔大街上。我瞥了下表,3点20分。电话铃响起时,我正准备离开宿舍去上4点开始的哲学讨论课。 “你开玩笑吧?”我反问,“我今晚就到那儿。” 她笑起来,笑声干涸而略带嘶哑。麦考蒂夫人总是对戒烟、她自己和她的威斯顿牌香烟津津乐道。“真是好孩子,你直接到医院,是吗?然后再开车回家?” “是,我想是这样。”我回答。我想就没有必要告诉麦考蒂夫人我的车的传动装置坏了,哪儿都开不了,只能开出停车场的车道。我将搭便车去路易斯顿镇的医院。如果不太晚,从医院出来后我就回哈罗镇的家中。如果太晚了,我只好在医院的长椅上打个盹了,或坐在街边的长凳上,头倚着可乐贩售机打盹。反正这不是第一次搭便车回家了。 “你家门的钥匙肯定在红色的手推车下面。”她说,“你知道我指哪儿,对吗?” “知道。”我母亲放了一辆红色的手推车在屋后的小棚屋门边,是用来种花的,到了夏天小棚屋里开满鲜花。听着麦考蒂夫人的电话,我可以想象在哈罗镇的家,我从小在那里长大的小屋,夕阳西下后无人开灯,今晚将陷入黑暗之中。麦考蒂夫人说我妈还年轻,但对于才21岁的我来说,48岁似乎已经很老了。 “小心点,阿兰,别开快车。” 我的车速,当然是由我搭乘的车的司机决定,我希望不论司机是谁,最好像逃离地狱般开得快快的。我所关心的只是要尽快到达缅因中部医疗中心。但没有理由让麦考蒂夫人替我担心。于是我说:“不会的,多谢了。” “很好。”她说,“你妈就会好起来的,看到你她一定说不出有多高兴呢。” 我挂上电话,草草地写了张便条,说明了发生的事及我的去向。我请一个比较负责的舍友,赫科特·帕斯摩尔,帮我打电话给辅导员请他告诉我的任课教师我缺课的原因,这样我才不会挨批,因为有两三个老师最恨逃课。然后我塞了几件要换的衣服到背包里,再加上一本卷了边的《哲学入门》,一头直奔出去。我将拉下下周的课,还好所上的课程我学得不错。 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让我的世界观发生了巨变,似乎哲学课本上的观点对它都不适用。我渐渐看清了人世的真谛,一个人洞察世事而没有哪本书能解释清楚,我想有时只有忘却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如果能忘却的话。 从在奥罗诺的缅因大学到安得罗瑟金郡的路易斯顿镇有190多公里,最快的路是走i-95收费高速公路,但如果搭便车,这路就不好走了。州警察总爱在这条路上驱赶搭车的人,甚至只站在公路的坡面上他们也会赶。如果被同一个警察抓到两次,他还会开单罚你。所以,我只好从68号高速公路走,这条路从本格开始向西南蜿蜒,还是蛮好走的。只要你看起来不像个地地道道的神经病,就很容易搭上车,大多时候也没有警察管。我搭上的第一辆车是由一个郁闷的保险经纪人开的,他把我载到了纽波特。我在68号公路和2号公路的交接处等了20分钟左右,又搭上了一位老绅士开的车,他要去波多依汉。他一边开车一边抓裤裆,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那里窜来窜去。 “我妻子总是提醒我,如果我还喜欢载搭便车的人,可能就会被人在背后插上一刀,横尸水沟。”他说,“可当我看到一个年轻人站在路边拦车时,就不由得想起自己年轻的岁月,我也曾伸出手竖起拇指拦车(伸出手竖起拇指,在美国如要搭便车,只需在路边伸出手竖起拇指,开车的人就知道了。),也搭上了车。现在,她都死了四年了,我还活着,还是开着这辆老道奇车,我很想念她。”他急切地抓向裆部。 “孩子,你去哪儿?”他问道。我告诉他去路易斯顿镇以及原因。 “真可怕,”他说,“你母亲,我很难过。”他的同情强烈而真挚,使我感动得眼角都潮湿了,我眨着眼睛把眼泪收回去。此时我不想在这老头的旧车里哭出来,因为车身颤动颠簸,还有一股刺鼻的尿臊味。 “打电话告诉我的麦考蒂夫人说我妈的病不太严重,她还年轻,只有48岁。” “还年轻!可她病了!”他真的感到难过,又抓住了他那绿色裤子松垮的裆部,用爪子般的手猛拽那尺寸过大的裤裆。“突发的病总是很严重的,孩子,如果不是答应我哥哥拉尔夫送他到在盖茨的护理医院的话,我会送你去缅因中部医疗中心,一直送到门口。他妻子在那儿,她得了那种健忘病,我忘记了名字,想不起来它到底叫什么来着。安得森氏病或安文累氏病或其他像这样的名字。” “安兹海蒙氏病(安兹海蒙氏病,早老性痴呆症。)。”我说。 “啊,可能我自己都得了这种病,我真他妈的一定要送你去。” “你不必这么做,”我连忙说,“在盖茨镇很容易搭上便车的。” “你母亲还年轻,”他说,“可她中风了,只有48岁。”他抓向松垮的裤裆。 “该死的疝带。”他叫骂着,然后又笑起来,笑声绝望而令人感到好笑。 “该死的疝气。孩子,我告诉你,如果你只是等待,所做的努力就会烟消云散。你做的事最终都有报应。但像现在这样,你放下一切事去看她,就是个好孩子。” “她是个好母亲。”我说着,感到眼泪再次涌上来。我想家的念头从来不强烈,除了在我离家上大学的头个星期有点想之外。而此时我却很想家,在这个世上只有我和她,没有其他较亲的亲戚了。我无法想象没有妈妈的生活,麦考蒂夫人说不太严重。中风了,但真的不太严重?最好那老太婆说的是真的,我希望她说的是真的。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的车速并不是我所希望的那么快。那老头的车速稳定在每小时70公里。有时他会超过白色隔离线开到另外的车道上,以这样的速度要开很久才能到。实际上这段路确实很长。68号高速公路在我们前面铺展开来,路锋一转穿入数英里长的森林,穿过坐落在森林中的几座小镇,纽沙朗、奥非里亚、西奥非里亚、甘尼斯坦(这里曾叫阿富汗斯坦,让人感到真实而陌生)、米克尼可伐尔、卡斯维特、卡斯特洛克,一个个简陋的小镇飞快地消失在我们后面,每个小镇都有路标和自助加油站。随着白昼的耗尽,明朗的蓝天变得暗淡了。老头先是打开停车灯,然后又打开前灯。灯光很刺眼,但他似乎没有注意到,甚至对迎面开来的车发出的耀眼的强光也不在意。 “我嫂子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他说,“她甚至无法区别是、否、也许。这就是安得森氏病的作用。她眼中的神情好像在说:‘让我出去。’如果能想起这几个字的话,她会说的。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明白。”我回答。我深吸一口气,想知道我闻到的尿臊味是来自老头身上,还是他常把狗带到车上,更想知道如果我摇下车窗,他会不会生气,我最终还是摇下了车窗。他似乎没有注意到,就如他不在意迎面开来的车辆耀眼的强光。 大概7点左右,我们的车开到位于盖茨西部的一个小山头上。正在开车的老头突然叫了起来:“看哪,孩子,那月亮,她不正像个美丽绝伦的女神吗?” 她确实是美丽绝伦,一个硕大金黄的圆球悬在地平线上。我却仍感到不安。这月亮蕴含着一股邪气。望着那冉冉升起的圆月,可怕的念头忽然进出来:要是我到了医院,而我妈却认不出我怎么办?要是她的记忆完全丧失,一点不剩,她也分不清“是、否、也许”怎么办?要是医生告诉我她今后的生活要人照顾该怎么办?当然,那人就是我,再也没有别人,无论是朋友还是邻居。那只好和我的大学生活再见了。 “孩子,对她许个愿吧。”老头叫道,他兴奋的声音变得尖锐刺耳,像玻璃碎片塞入我的耳朵。他猛拽了一下裆部,那儿发出了断裂声。无论他绑没绑疝带,我从未见到像那么狠地拽裆部而不把蛋蛋扯下的。“对满月许的愿将会实现的,这是我父亲说的。”他补充道。 于是我许了个愿:当我走进病房时我母亲能认出我,立刻精神起来,喊出我的名字。许了愿但又马上希望能收回,我认为对着疯狂橙黄的月亮许愿一点也不好。“唉,孩子,你知道吗?”老头说,“我希望我妻子此刻在我身边,我要请求她原谅,原谅我的责骂,原谅我曾对她说过的刻薄的话。” 20分钟后,白昼的最后一丝光仍在天上,月亮依然圆鼓鼓地低悬在空中,我们到了盖茨伐尔斯。在68号公路和欢愉街的交接处有一盏黄色的交通灯,快到灯下时,那老头突然把车拐向路边。道奇车的右前轮撞上了路缘石,跳了起来,又退回去,我的牙齿一颤。老头带着一种疯狂、轻视的目光看着我,尽管这种表现我不是第一次看见。我发现他做所有的事都是疯狂的,看所有的事都是神经兮兮的,说所有的话都是大呼小叫的。 “我要载你去那儿,是的,我会!别管拉尔夫,让他见鬼吧,你就答应我吧。” 我很想见母亲,但想到在剩下的30多公里路上要忍受车厢里的那尿臊味和迎面开来的车冲着我们直闪车灯,就感到十分难受,所以我不会让那老家伙在路易斯顿镇里四车道的里斯本大街逡巡胡逛的景象出现。我不能接受在剩下的30多公里的路程中,还必须忍受他不断抓扯裆部的动作和充满神经质的紧张的声音。 “嘿!别!”我说,“可以了,你还是去送你哥哥吧。”我打开车门,担心的事发生了!他伸出扭曲干枯的手,正是那只不断抓裆部的手,一把抓住我的胳臂。 “你答应了吧。”他对我说,嘶哑的声音带着信任。他的手指深深地陷入我腋下的肉中。“我直接送你到医院门口,咳,虽然我过去从没见过你,你也没见过我,这没关系。别再犹豫了,我送你去那儿!” “不用了。”我回答,急忙挣扎着逃出车厢。如果他没有抓到我的手臂,我的衬衣就会被扯住。原以为我挣扎时他会抓得更紧,甚至可能会抓住我的脖子,但他没有。他的决心似乎被我坚定的神情所淹没,他的手指松开了。当我一只脚跨出车门时,他的手彻底松开了,从我手臂上滑落。在一阵莫名其妙的惊慌过后,人们就会感到困惑,到底自己害怕的是什么?我在车上时到底那么害怕什么?他只是那辆旧道奇车充满尿臊味的生态体系中一个年老的有机生命体,只是个受疝气折磨的老头而已,因自己热情的帮助被拒绝而显得失望罢了。我到底怕什么? “谢谢你载了我,而且还提出继续送我。”我感谢他。“但我可以穿过这条路,”我指着欢愉街,“而且马上能搭到车。”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点点头。“好吧,那是最好的路线。”然后他劝我,“到镇外去,在镇里没有人会让你搭车的,没有人愿意停下,向你按喇叭,叫你上车。” 他说得对,想在镇里搭车是徒劳的,即使像盖茨伐尔斯那样的小镇。我猜想他过去一定经常搭便车。 “可是,你真的要走吗?孩子,要知道有总比没有好。” 我又犹豫了,他说得也对,有总比没有好。欢愉街到历奇路大约有近两公里。历奇路到路易斯顿郊外的196号公路有24公里,要穿过一片森林。天差不多黑了,而且晚上很难搭到车。站在路边被车前灯照着,即使衣冠整齐,看起来也像怀德汉少年感化院的逃犯。但我实在不想再坐那老头的车了。直到安稳地从他车上下来那刻,我还是认为他身上有股阴邪之气,也许是他那说话的声音充满了哀叹。而且我总认为自己能很幸运地搭到车。 “真的,”我说,“真的很谢谢你。” “孩子,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妻子……”他打住了,我看见他的眼角泪光滢滢。再次谢过他,在他还要说其他话之前我把车门砰地关上了。 我匆匆穿过大街,在闪烁的灯光下,我的身影忽隐忽现。走到远处,我回头看,那道奇车仍停在那儿,停在法兰克果品食杂公司广告牌的旁边。借着那闪烁的灯光,我看到那道奇车离街灯有六米左右,他沮丧地坐在驾驶座上。我突然想他一定死了,因我拒绝再坐他的车而使他受到致命的伤害。 此时,有辆车从拐角处开过去,司机把强灯照在道奇车上。那老头把自己的车灯调低,我这才相信他还活着。过了一会儿,他把车倒回去,缓缓地拐了个弯。我一直望着,直到他消失在黑暗中,然后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正渐渐退去橙黄的光芒,但仍透着一股邪气。我以前没听说对月亮许愿,只听说对星星许愿,而非月亮。我再次希望能收回这个许愿。夜幕已拉下,我站在十字路口,不由得想起《猴爪》(《猴爪》,这是英国作家雅格布斯的短篇小说,讲一个老头得到一个从印度收集来的神奇的干猴爪,可以让人许三个愿。他许了第一个愿望——得到200英镑。几天后他的儿子因工伤死亡,他得到200英镑的赔偿。他的妻子思儿心切,让他用猴爪许第二个愿——让他儿子复活。当门外响起敲门声时,他却许了第三个愿望——让他儿子消失。)的故事。 我穿过欢愉街,伸出手竖起拇指向路上的车飞舞着,而他们却视而不见。一开始路的两边有些商店和房屋,走着走着,人行道没了,树林出现了,悄悄地占据了路两边。每次路上出现车灯,身影就映在前面,我就转身竖起大拇指,脸上堆出诚实可信的笑容,而迎面开来的车每次都呼啸而过。有一次,一个家伙朝我喊:“先找个活干再去买车吧,鸟人。”而后哈哈大笑而去。 我一向不害怕黑暗,此时也不会。可我担心的是:我可能犯了个错误,没有乘那老头的车直接到医院。我好像应该在出发前准备一个牌子,写上“母病,需搭车”。但我怀疑是否有用,因为任何一个精神病人都会写这样的牌子。 我沿着路孑然独行,胶鞋蹭着沙石路肩的尘土,倾听着黑夜里的天籁:远处的犬吠,稍近点猫头鹰的叫声,簌簌的风声是起风的迹象。夜空晴朗,月光如泻,而我此时却看不到月亮,路边的树林高大苍郁,一时遮住了整个月亮。 离盖茨伐尔斯越来越远了,经过我身边的车也越来越少。随着时间一分分地过去,我越来越觉得当初不继续乘那老头的车是愚蠢的。我开始想象母亲躺在病床上,嘴上罩着氧气罩,已无法把握自己的生命,但仍会保持着对我越来越严厉的呵斥,并不知道我不想再乘那老头的车是因为我不喜欢他那恐怖的声音和尿臊味。 我登上了一个陡坡,像开始的那段路一样我又走到了月光泻照的路上。公路的左边没了树林,是一小片墓地,墓碑在月下发着光亮。有个又黑又小的东西蜷伏在一个墓碑边看着我。 我好奇地上前一步,那黑黑的东西动了一下,变成一只旱獭。它用那红色的眼睛责备地瞪了我一眼,消失在高高的草丛中。我突然感到自己太累了,确实是累垮了。自从麦考蒂夫人五个钟头前打电话给我后,就靠着一股冲动一直马不停蹄到现在。但现在糟糕的是冲动没了,还好我还保留着那种急切而又于事无补的心情,至少目前如此。我已经做出选择,走历奇路,而非68号公路,没有理由再自责了。玩就玩了,做就做了,我母亲常常这么说,她总是有很多这样的话,短短的,像禅语一般,还蛮有道理的。无论在平时有没有道理,这句话现在就让我感到在理。如果我一到医院,她就死了,那我今晚的努力就到此结束了。也许她不会死,听医生说不太严重,麦考蒂夫人说她还年轻。是的,只是工作太累了点,此外烟抽得厉害,但还年轻。 我远离了城镇,置身于郊外的树林中。此时,我忽然感到浑身无力,双脚像被粘住似的无法移动。 墓地靠公路的这一边有道矮石墙,有两道车辙穿过石墙成了个缺口。我坐到石墙上,双脚放在车辙里像生了根一样。从这里向左右都能看到长长的历奇路,当我看见有车向西驶来,开往路易斯顿方向,我就走到路边,伸手竖起大拇指。其他时候,我就坐在那里,把背包放在膝盖上,让双脚重新恢复力气。 地面的薄雾从草丛中升起,反射着幽幽的光。墓地四周围的树林在轻起的微风中簌簌作响。在墓地远处,流水哗哗,偶尔传来几声“呱、呱”的蛙鸣,真是个如同爱情诗集中的插图般美丽而宁静的世界。 我朝路两边左右观望,远处没有灯光闪现就说明没有车过往。我把背包放在墙间的车辙里,起身走进墓地。一阵风吹来,一缕头发散落在额前,薄雾慵懒地缠绕在我的脚边。墓地后边的墓碑显得古旧,有好几个还倒在地上,而前边的就新得多了。我双手撑在膝盖上,弯下腰去看一个新墓碑,它的周围堆着还未凋谢的花。就着月光,碑上的名字清晰可见: 名字下面的日期标明了乔治·斯托伯先生短暂的一生:生于1977年1月19日,死于1998年10月12日。难怪墓碑周围还堆着未凋谢的花。10月12日就是两天前,1998年是两年前。看来乔治的亲友已经祭奠过他了。在名字和日期下还有其他文字,是句碑文。我弯下腰去看,一看吓一跳,这句碑文于我太熟悉了: 在月夜下造访这个墓地,这碑文令我感到恐怖。 一种非常不祥的感觉从我心底冒出来:我母亲死了,也许就在此时。这是个预兆。 我转身慢慢地走回路边,听着风在林子里的呜咽声,小溪流水声和幽鸣的蛙声。突然我听到另外一个恐怖声音,一种破土而出,连根拔起的声音,如同一只垂死挣扎的手伸了过来,抓住我的一只胶靴。 我的脚绊在一起摔了下去,肘撞到一个墓碑上,使身子一偏,差点后脑着地,一声闷响,我摔到了草地上。此时我看到了月亮,它把树林照得发亮,现在变成了白色而非原来的橙黄色,亮得像块抛过光的骨头。 这一跤并没有使我惊慌失措,反而更清醒了。我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但不可能是我所想的那句话。这种事只会在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的电影(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两者都是美国导演,主要作品都是有关恐怖题材的。)中才会发生,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如果我就此走出这里,就会相信这件事情,而且今生今世都相信。好吧,再看看,这个想法在我心头掠过。 “他妈的。”我骂了一句,站起来。牛仔裤的臀部全湿了,我扯了扯不让它贴着我的皮肤。想再走到那个标着乔治·斯托伯最后安息地的墓碑并不容易,但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风仍在林子中吟叹,预示着要变天了。树影在我周围乱舞,树枝相互摩擦着,在林子中咯吱作响。我弯下腰再看那碑文: 我站在那里,倾斜着上身,双手撑在双膝上,狂跳的心逐渐平息下来。原文竟是如此,难道是我眼花看错了名字和日期下面的碑文?即使没有精神负担、不疲劳,在月光下我也可能会读错,都是月亮惹的祸,现在一切都弄清楚了。 如果正如我想的那样,我看到的是“玩就玩了,做就做了”,那么我妈就真的死了。 “他妈的。”我又诅咒了一句,转身走开了。我走动时,发现薄雾透过草丛袅袅生起,绕在我的脚周围,渐渐开始发亮。我听到马达的轰鸣声由远而近,有车过来了。 我连忙穿过石墙的缺口,随手抓起背包。车正在上坡中,我伸出手竖起大拇指,车灯远远地打过来,我一下子感到炫目。在车速慢下来之前,我知道那车会停下。说来有趣,怎么知道有的车会停下呢,可是搭车老手就能知道哪辆车会停下。 车从我旁边驶过,刹车灯一闪,车转到靠近石墙末端的路肩上。我赶紧跑了过去,手上拎着的背包一晃一晃地打着膝盖。我看见过来的车是福特公司产的野马车,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流行的那几种很酷的车型之一。但马达的轰鸣声很大,这么大的声音下次年检可能通不过,但这不关我的事。 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把背包放在双脚之间,一股怪味向我扑来——一种似曾相识而又不那么好闻的气味。“谢谢,多谢了。”我说。 开车的家伙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和剪了袖子的t恤,皮肤晒得很黑,肌肉粗壮结实,右臂上文着一圈蓝色的刺藤。他反戴着一顶印有约翰·迪尔公司标志的绿色鸭舌帽,t恤的圆领下边别着一枚徽章,从我坐的角度看不清楚上面印着什么。“没关系,你进城吗?”他问。 “对。”我说。在此时此地“进城”就是指去路易斯顿,这是波特兰以北唯一算是城镇的地方。我关上车门的那一刻看到了松香味的空气清洁剂挂在观后镜上,就是我刚闻到的那气味。今晚是无法避免这些怪味了,前面是尿臊味,现在是人造松香味。但我搭的是别人的车,只能忍着,其实我早该忍着了。随着那辆老款式的野马车引擎的吼声,那家伙把车倒回路中间,我试着让自己放松。 “你到城里干什么?”那开车的家伙问我。我估计他的年纪和我差不多,这样的城里人一般在奥本市的职业技术学校读书,或可能在那里仅存的两家纺织厂工作,他也许会在空余时修修他的野马车。因为这是城里年轻人常干的事情,喝喝啤酒,抽抽烟,修修汽车或摩托车。 “我哥哥结婚,我去做他的男傧相。”我随口撒个谎。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母亲的事情。我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但不知道哪儿不对劲,也不知道我为何一开口就撒这样的谎,但我感觉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我补充道:“明天彩排,明晚还有个只限男人参加的派对。” “哦?明晚?”他侧过头看着我,大大的眼睛,英俊的脸,厚厚的双唇显出一丝微笑,眼里透着不相信的神情。 “是的。”我说。 我感到害怕,就像前面那种害怕的感觉,这种不对劲的感觉也许从开道奇车的老头叫我对着带着邪气的月亮而不是星星许愿开始,或是从我拿起电话接听麦考蒂夫人有关我母亲的坏消息开始。但这次的感觉不那么糟。 “嗯,这是好事。”反戴着鸭舌帽的年轻人说,“哥哥结婚是好事。兄弟,你叫什么?” 这一问使我感到不只是害怕,而是恐怖,现在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对劲,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得这么快,使我惊慌失措。可我心里很清楚: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名字,就像不让他知道我为何去路易斯顿一样。虽然我们正在开往路易斯顿的路上,但我突然感到我再也到不了,担心他会在半路上死去,车也会停下。我也知道车厢里的气味不是空气清新剂发出的,而是某种不祥的气味。 “赫科特。”我随口说出我舍友的名字,“我叫赫科特·帕斯摩尔。”话从我干涸的嘴平静地说出,这个谎真是撒得好。我有股强烈的念头,不能让那开车的家伙知道我紧张害怕的情绪。所以我只好撒谎。 他身体稍稍向我这边侧了侧。我看见了那徽章上写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知道那地方,曾经去玩过,但很久没去了。 我还看见一条又大又粗的黑线绕在他的脖子上,就像他胳膊上文着的刺青,可脖子上这条黑线不是文身。它是由很多垂直交叉的黑线缝成的,是手术后缝合的线,是为把他的脑袋重新安回他的身体上而缝的。 “很高兴认识你,赫科特。”他说,“我叫乔治·斯托伯。” 我大吃一惊,手像在梦里一般不由自主地抬了起来。我倒希望这是在做梦,但不是,这全都非常真实。车里的气味像是松香,但实际上是某种化合物,可能是甲醛。我和一个死人同车! 野马车在历奇路上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在惨白的月光下疾驰。路两边的树在风中狂舞着,不断地挤过来。乔治·斯托伯微笑着用他那空洞的眼睛看了看我,把我抬着的手压下,然后又集中注意力开车。高中时我读过吸血鬼德古拉的故事,现在与书中相似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死人开车都很快,这想法像口破钟在我脑中嗡嗡作响。 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这念头也在我脑中嗡嗡作响。这虽无关紧要,但我就是不能松口,不能让他知道,不能,决不。我想起了那个老头,他现在在哪里?他哥哥还好吗?他仍旧独行吗?也许他正开着旧道奇车在我们后面,耸着肩猫着腰握着方向盘猛扯他的疝带。他也是死人吗?可能不是,根据布朗姆·斯托克(布朗姆·斯托克,吸血鬼故事的作者。)的说法,死人开车都很快,但那老头的车速从不超过70公里。想着想着一阵神经质的笑从我喉咙深处涌出,但我忍住了。我一笑他就知道我的心事了。可他现在一定不知道,因为这只是我的心事而已。 “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婚礼。”他说。 “对,”我回答,“每个人一生中至少应举行两次。” 我双手叉在一起,紧紧抓着,指甲陷进指关节上的皮中,却不感到痛。我只想着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森林从四周包围了我们,没有其他灯光,只有惨白的月光冷漠地照着。我不能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人。但他不是鬼魂,这就可怕了,鬼魂不像他这样会停车载人。那他是什么东西呢?僵尸、食尸鬼、吸血鬼,或者都不是。“对,兄弟,应举办两次,我的家人都是如此。” “我的家人也是。”我平静地说,就像一个花了一整天搭车的人和车主商量付点车费的对话。我又接着说:“确实也没有什么比得上葬礼。” “婚礼。”他温柔地说。借着车里仪表盘发出的光,我看见他的脸腊白,一张在殡仪馆中未化妆的死尸的脸。那反戴的鸭舌帽里的东西更可怕,我想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我曾看到这样的消息:殡仪人员把死尸的头骨顶部锯掉,掏出脑髓,塞入经化学处理过的棉团以防止死尸的脸部凹陷下去。 “婚礼。”我麻木的双唇蠕动着,然后我竟窃窃地笑了起来,“我想说的就是婚礼。” “我想我们总是在说我们想说的话。”他仍然带着微笑说。 是的,弗洛伊德早就相信这一点,我在《心理学101问》中读到过。我怀疑这家伙对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知道很多。我想弗洛伊德学派的学者不会这样穿无袖t恤、反戴鸭舌帽的,但他懂的够多了。而我居然说出了葬礼,天哪,我居然说出了葬礼。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人,而他不想让我知道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因此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发现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 整个世界开始在我眼前摇晃打转,接着就天翻地覆。我一下失去了感觉,我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月亮的余影仍悬在黑暗的眼前,正变成绿色。 “你没事吧,兄弟。”他问道,关切的声音却让我感到悚然。 “没事。”我睁开眼睛,眼前的景物又平静下来了。手背上被自己的指甲所抠的痛感此时真实而强烈,车里不只是松香空气清新剂和化学药品的气味,还有泥土的气味。 “真的没事?”他问道。 “只是搭了很久的车有点累,有时我还会晕车。”我突然灵感迸发,随口说个理由。“你最好,我想你最好让我下车,呼吸一点新鲜空气,我的胃就会好很多。还有其他人会路过,我就……” “我可不能那么做,”他说,“让你在这儿下车?绝不能在这里下车,可能再过一个小时才会有车经过,而他们还可能不载你。我应该载你,那句歌词怎么唱来着?‘准时带我去教堂’对不?我绝不能让你在这儿下车,把车窗摇下来些,这样会好点。我也知道这里的气味不大好,我挂了个空气清新剂在这儿,但一点屁用都没有。有些气味是比较难消除的。” 我想伸手去摇车窗的摇柄,让新鲜的空气进来,但手臂似乎没了力气。我只能双手紧握着坐在那里,指甲抠进手背上的肉里。真是好笑,手臂肌肉没力,而手指却无法松弛,抓得紧紧的。 “就像有个故事。”他继续说,“讲的是有个小孩用750元买了一辆卡迪拉克,你应该听过那故事,是吧?” “是的,那是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我动了动麻木的双唇,实际上我没有听过这个故事,但要完全装作听过的样子,因为我不想听他讲任何故事。我们前面的路像黑白电影里的画面一样,飞快地闪过去,闪过去。 “对了,很他妈的流行。有个小孩想买辆二手车,他看见一辆几乎全新的二手车停在一个家伙的草坪上。” “我说我听……” “车窗里有个牌子写着‘出售’。” 有根卷烟夹在他的耳朵上,他取了下来。拿到烟的时候,t恤前领被扯了上去,我看见了另外一条起皱的黑线,上面的针线眼更多,而后他伏下去取点火器,t恤前领又回到原位。 “那小孩知道根本买不起近在咫尺的卡迪拉克,可他感到好奇,于是走过去问那车主:‘像这样的车要多少钱?’那车主正在洗车,他关上水龙头,对那小孩说:‘小鬼,今天你走运,给750块就可以开走。’”,点火器从仪表盘里弹出来,他拿起来,把火凑到烟头上。他吸了口烟,我看见一些小烟须从脖子断口的针眼处渗出来。 他接着说:“那小孩透过驾驶座的玻璃窗看见里程表上的行驶距离只有17000公里,小孩说:‘啊,真的?这交易看起来好极了。’‘不开玩笑,小鬼,钱拿来它就是你的了。你看起来很老实,我他妈的甚至可以收支票。’那小孩说:‘……’” 我看着窗外,想起多年前曾听过这故事,可能是在读初中时。我听到的版本除了车子是雷鸟而非卡迪拉克,其他完全相同。我记得那小孩说虽然我只有17岁,可我不是白痴,没有人愿把这车以750块的价格卖出去,而且只开了这么短的路程。那车主告诉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车里有股怪味无法除去,他试了很多次,没有什么东西能把这怪味消除掉。车主曾出差很长时间,至少……“两周,”斯托伯还在说。他面带微笑,那样子就像在说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他回来时,发现车停在车库里,他妻子死在车里,是在他出差期间死的。不知道她是自杀还是心脏病突发或是其他原因。她全身浮肿而且车里充满了那种气味,所以他只好把车贱卖了。”他笑着问我:“很有意思是吗?” “出差期间他为什么不打电话回去?”我不由自主地问,可脑子却一片空白。“他出差两个星期,从没有打电话回去看看他妻子在干什么吗?” “咳,”他说,“你如果这么说就错了,我要说的是这项交易,谁不动心?这才是关键。因为开车时你一般总是开着车窗,就闻不到了,对不?故事就是这样的嘛。我认为是因为车里有怪味,才使故事可信。” 我们都沉默了。我想他正在等我说几句话来结束这个话题。我是想结束这个话题,可是然后呢?然后他会怎样? 他用拇指肚搓着别在t恤上的徽章,上面印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指缝里黑黑的。他说:“我今天去了惊悚园。我替一个家伙干了些活,他给我一张可以玩一整天的票。我女朋友打算和我去,但她却打电话来告诉我不舒服,她这几天来了月经,有时候确实让她比生病还难受。真糟糕,可我也想如果月经没有来,啊,一点也没有,那我就麻烦了,我们都麻烦了。”他唧唧歪歪地说了一大堆话,一点都不幽默。“所以我只好自己去了,没理由浪费这个机会。你去过惊悚园吗?” “去过。”我回答。“那时我12岁。” “谁和你一起去的?”他问,“你不会自己去,对吧?因为你只有12岁。” 我不能告诉他真相。他正在玩我,左右摆弄我。我想打开车门,双臂抱头,滚出车外,如果这样他只会伸手推我下去。因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举手抱头以免他发现我的意图。我只能紧握双手。 “不,”我说,“我和我爸爸,是爸爸带我去。” “你坐过山车了吗?我坐了四次那鸟东西。它直直地蹿上去,又直直地冲下来。”他看着我,又发出了一阵空洞的笑声。月光在他的眼中荡漾,使整个眼睛发白,像雕像的眼睛。我知道他不仅是死人,而且还很疯狂。“你坐了吗,阿兰?” 我想告诉他叫错了名字,我的名字是赫科特,但有什么用?我们到了快摊牌的时候了。 “坐了。”我低声说。只有月光洒落,路边的树扭动着枝丫飞快地向后冲去,像祭神仪式上疯狂的舞者,路在车下飞逝。时速表显示他正以每小时130公里的速度在行驶。死人开车很快。我们两人就是在坐过山车。“是的,我坐了那过山车。”我回答。 “嗯。”他应了一下。他又吸了口烟,我再次看到一缕缕小烟须从他脖子上针线缝着的断缝中逸出来。“你从未坐过,尤其是和你爸爸。你排队等着,对,是和你妈妈。队排得很长,等坐过山车的队都是这么长,而你妈妈不愿在那么热的太阳下陪你站着。她那时就很胖了,所以热气让她感到很难受。但你整天缠着她,缠着她,缠着她要去坐。但可笑的是,当你终于排到队伍的前头时,你却胆怯了,是吗?兄弟。” 我无言以对,舌头黏在了上腭上。 他的手偷偷地伸了出来,皮肤在野马车仪表盘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发黄,指甲缝中黑糊糊的,抓住我握在一起的手,一股力量从他手中传出,我的双手分开了,像个死结在魔术棒的轻触下神奇般自动地打开了。他的皮肤有点冰凉,像蛇一样。 “是吗?” “是的。”我轻声说,再也无法让自己的声音大起来了。“当快轮到我们时,我看到它是那么高,那么快,冲到顶上倒了过来,坐在里面的人大声尖叫着,我害怕了。她狠狠地扇我,在回家的路上她气呼呼地不愿理我,所以我还没有坐过。”是的,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坐过。 “兄弟,你应该去坐坐,那东西坐起来非常刺激,至少那儿没有比这更刺激的了。从惊悚园回来,我在州公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些啤酒,准备到我女朋友家去一下,给她一个徽章,逗她乐一乐。”他轻轻地拍了拍胸前那徽章,摇下车窗,把烟头弹到外面秋风瑟瑟的夜晚中。“你应该知道随后发生了什么事。” 我当然知道,不正如曾听过的每个鬼故事一样吗?他出了车祸,当警察赶到时发现他仍坐在车的残骸里,身体在驾驶座而脑袋在后座,帽子反戴在头上,眼睛死死地盯着车顶。从那以后在月圆风高之夜,呜……呜……他就出现在历奇路上。现在我明白了过去不明白的事:最糟糕的故事就是那些你一生都在听的故事,那才是真正的噩梦。 “没有什么比得上葬礼。”他笑着说,“这不是你说的吗?阿兰,你偷偷到过那儿,一定到过,到那儿的时候被绊了一下摔倒了。” “让我出去,”我低声说,“求你了。” “哼,”他转向我,“我们只好讲正事了。阿兰,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鬼!” 他不耐烦地哼了一下,借着仪表盘的亮光,我看到他的嘴角向下撇着。“得了吧,你装鬼会更像。凯斯朋(凯斯朋(casper),美国六、七十年代流行的卡通片的主角,九十年代初又流行起来。他是个白色的娃娃模样的、轻飘飘的、可变成各种样子的可爱的精灵。这个卡通片曾在国内的电视台播放过。)才是鬼。我会停在空中吗?我是透明的吗?”他抬起一只手在我面前挥动着,我可以清楚地听到他手臂肌腱干涩得吱吱咯咯作响。 我想说话,但又不知道说什么。不过说不出也不要紧,反正也没什么好说的。 “在某种意义上,我是个信使,”斯托伯说,“像他妈的从坟墓下面来的联邦快递员,好玩吧?像我这样的人经常出来,无论时机是否适合,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想无论是谁在做事,上帝或人,都喜欢逗乐子。他总想看看你是不是珍惜所拥有的,或者在你无法预知的情况下作出选择。事情就像今晚这样,你自己说出了一切,母亲病了,搭车去……” “如果我愿意坐那老头的车,就没事了,对吧?”我说。现在我可以明显地闻到他的气味,除了松香空气清新剂的气味,还有隐隐的腐肉的臭味。我怎么不曾嗅出来呢?还是我把它误认为其他气味了呢? “很难说,也许你说的那老头也是死人。”他回答。 我想起了那老头刺耳的嗓音、猛扯疝气带的动作。不,不会是死人。但我因无法忍受他车里的尿臊味而使自己遇到了更糟糕的事。 “总之,我们没有时间谈那么多了,再开8公里我们就可以看到房子了,再开11公里我们就到路易斯顿的地界了,现在你得作出选择。” “选择什么?”我就想知道这个。 “谁坐上过山车,谁待在地上,你还是你母亲?”他转过来,用他那反着月光的眼看着我,笑意更浓了,我看见他大部分牙齿在车祸中被撞掉了。他轻拍着方向盘说:“我带你们中的一个走,既然你在这,就由你选吧。选谁?”“开玩笑。”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说这些已没什么用了。因为他这次是认真的,绝对认真。 我回忆起我们一起生活的日子,两人相依为命,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当然也有些是痛苦的日子。想起了裤子上的补丁和沙锅晚饭,很多孩子每周可花两毛五买热腾腾的午餐来吃,而我总是带一块花生黄油三明治或一块包着香肠的隔夜面包,像那些从穷光蛋到巨富的愚蠢故事中的傻小子。她不知道在多少家餐馆和酒吧里干过活,靠这收入来养家糊口。每个月她都要请一天假,穿上最好的衣服,约见贫苦儿童救济局的工作人员。那工作人员西装笔挺,坐在厨房的摇椅上,膝上放一块写字板,手上握着一支粗亮的钢笔。她带着机械的微笑回答着他那带侮辱性的令人尴尬的问题,却词不达意,甚至像我这样九岁大的孩子回答得都比她好。还要给他准备咖啡,因为只有他作出正确的调查报告,我们每月才能拿到那屈辱的50元补助。工作人员走后,她就倒在床上哭泣,当我走进房间坐在她旁边,她挤出笑容并说贫苦儿童救济局是狗屎。我笑了,她也跟着笑了。在这世上,只有我和我那肥胖嗜烟的母亲相依为命,面对生活的无奈和屈辱,我们只能一笑而过。然而并不只是如此。对我们这种在世间忍辱偷生的人来说,有时取笑那些愚昧的工作人员是我们能做到的唯一报复。她干过餐馆酒吧里所有的活,而且经常加班,这使她的脚踝肿痛,回到家里她一边缠绷带,一边把所得的小费放入标有“阿兰的大学学费”的罐子里——就像那些从穷光蛋到巨富的故事,而且还不断地唠叨要我努力学习,别人的孩子有钱,四处玩乐,不务正业,而我却不能。因为她的小费积攒了很长时间还是不够,最后只好申请助学贷款,如果我要上大学的话。我只能上大学,这对我和她来讲是唯一的出路。请相信,我在那时候确实努力学习,我并不瞎,我知道她所负的生活的担子是多么沉重,看见她烟抽得很凶(这是她唯一的快乐,唯一的缺点,只有置身处地才能明白这一点),我希望我们的生活总有一天会变好,而我是唯一能照顾她的亲人。如果能有大学学历和一份好的工作,我就能做到。我应该如此,因为我爱她。那天我们等着坐过山车,快轮到时我却退缩了,她大发雷霆,面带凶气,这不是唯一的一次,她呵斥我后又狠狠揍我,尽管如此,我还是爱她,甚至有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个。虽然她打我和疼我一样多,我对她的爱依旧,这很难理解,我自己也不明白,不过这没关系。我想没有什么能够总结生活的规律,诠释家庭的关系。我们,她和我,是个家庭,是最小的双人家庭,微小而紧凑,有一份共享的秘密,我愿为她做任何事情。现在,我正被要求作出选择,要求为她去死,顶替她的位子。但即使她能再活48岁或更长,而我的生活却几乎没开始。 “是谁,阿兰。”乔治·斯托伯问,“时间不多了。” “我无法决定那样的事。”我声音沙哑。 月亮在路的上方和我们一起飞驰,月光皎洁明亮。“这样问我不公平。”我补充道。 “我知道,请相信我,事情就这么定的,”随后他压低声音,“但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我开到第一个有灯光的房子时,你还没有决定下来,那我就只好带你们两个走。”他皱了皱眉又舒展开来,似乎想起了一些好消息和坏消息。“如果我把你们俩带走,你们可以坐在后座,说说过去的事,对,没错!” “带到哪里?” 他没有回答,也许他不知道。 树林变得模糊漆黑,车前灯在黑暗中狂奔,路面不断地翻滚。我只有21岁,虽不是处男,但只做过一次爱,那次喝多了,无法记住那么多。很多地方我想去:洛杉矶、塔希提,还有路克班奇、得克萨斯,有很多事我想做。我母亲48岁,已老了,麦考蒂夫人没这么说,是因为她自己也老了。说实在的,她尽到了做母亲的责任。长期辛苦地工作,还要照顾我,可我要选择让她活下去吗?而她生下我就要为我活下去吗?她48岁了,我只有21岁,正如人们所说的,我的人生还没有开始。但又能凭什么来定,如何决定这样的事,如何决定呢? 树林在飞逝,月亮像一只回光返照的眼看着我们。 “兄弟,最好快点,我们快开出这片荒野了。”他催促我。我张嘴想说,却说不出话,只有一声干叹。 “就在这儿出了事。”他抬起手指向后面,此时他的t恤被带起,我又看见他的肚皮上也有条缝针的黑线(如果出事的话,我可能不会有),内脏还在里面吗?或是只有经化学处理的填充物?当他的手缩回来时,手里多了一听啤酒,可能是最后一次开车时在州公路边的小店买的。 “我了解你此时的处境,你的压力很大,使你口干舌燥,给。” 他把啤酒递给我,我接过来,扯开拉环,喝了一大口,啤酒从口中泻下,冰冷而苦涩。我以前从未喝过啤酒,我不会喝酒,也不喜欢看电视上啤酒的广告。 在秋风飒飒的夜里,一盏橘黄的灯火在我们前面闪烁。 “快点,阿兰,赶紧决定,那就是第一座房子,就在这小山顶上,如果想对我说什么,最好现在说。” 那盏灯忽隐忽现,现在变成了好几盏灯。它们透过窗户照出来,房子里面住的是寻常人家,他们做着平常的事,看电视、喂猫,也许在打扫浴室。 我又想起我们母子,珍尼·帕克和阿兰·帕克,一个汗迹湿透了衣服两腋的肥胖妇人和她的小孩,在惊悚园内排队等坐过山车。斯托伯说得对,虽然她不想在烈日下排队,可我总是缠着她,闹着要去坐过山车,她还狠狠地揍了我,但却一直陪着我排队,这点斯托伯也说对了。她陪我排过很多队,还包括对和错的争执,我都能再一一记起,但现在没时间想那么多了。 “把她带走。”第一座房子的灯光掠过野马车时,我声嘶力竭脱口喊出,“把她带走,把我妈带走,别把我带走。”我把啤酒罐扔到车地板上,双手掩面。他的手伸了过来,触到我胸前,手指四处摸索。我突然灵光迸出,明白了这一切都是考验,而我却没有通过,他现在像那些阿拉伯神话中可怕的恶魔,准备撕开我的胸膛扯出我狂跳的心。我尖叫起来而他的手指却经过我的胸膛,直往车门去,好像最后时刻他改变了主意。此时我的鼻子和肺里都充满了他那腐尸的气味,使我真的感到自己已经死了。车门“喀哒”一声开了,清冷的空气灌了进来,冲去了那腐尸的气味。 “做个好梦,阿兰。”他在我耳边嘀咕了一声,把我一推。我紧闭双眼,双手抱头,身体一缩,滚出了车厢,跌入秋高风急的黑夜。这一摔肯定会粉身碎骨,我可能还惨叫了一声,但我不记得了。 我没有粉身碎骨,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在地上了,感觉到大地就在我身下。我睁开眼马上又闭上,明亮的月光让我目眩。我的脑袋一阵疼痛,那不是眼睛的不适,而是在黑暗中受到突然强光刺激的痛感,一直延伸到脖子后面。我感到双腿和臀部又冷又湿,但我不在乎,我所关心的是我已经在地上了。 我抬起胳膊并小心翼翼地睁开眼。我恢复了意识,知道自己在哪儿了,一瞥周围就可确定:仰卧在位于历奇路边的小山顶上的一块小墓地里。月亮正高悬在正上方,月光异常明亮,却比前面的小得多。雾霭也更浓了,像一块毯子铺在墓地上。几个较高的墓碑突兀在那里,像几个石头岛屿。我试图站起来,我脑后又是一阵疼痛,伸手一摸,感到一个肿块,黏糊糊,湿漉漉的。在月光下,我看到黑糊糊的血顺着我的手掌一条条流下来。 第二次我终于站了起来,在墓碑和齐膝的雾霭中摇摇晃晃地站着。我极力四处张望才看到石墙的缺口、墙外的历奇路。看不到我的背包是因为浓雾盖住了它。如果我从左边的车辙朝历奇路走出去,就能找到它。但我很可能又被绊倒。 这就是我所经历的一切,完完整整,清清楚楚:我在这山顶上停下来休息一下,顺便走进墓地稍微看看。当我从一个坟墓转身往回走时,乔治·斯托伯绊了我粗大笨重的双脚。我跌倒了,脑袋砸到墓碑上。失去知觉多久了?虽然我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根据月亮的位置确定几时几分,但估计至少有一个钟头了,这对做个和死人一起乘车的梦来讲是足够了。那死人是谁?当然是乔治·斯托伯。这名字我在一个墓碑上见到过,就在进入梦境前,天哪,我做了个多么可怕的梦啊。等我到了路易斯顿镇发现我妈已经死了,这不正是很典型的结局吗?其实这只是我在黑夜里的一点预感,并把它放入梦中而已。这可成为多年后在聚会快结束时讲的故事,人们会表情庄重,若有所思地点着头。一些爱卖弄学识的教授则会吟道:天地间之奇事,非吾等可遐思(天地间之奇事,非吾等可遐思,是莎士比亚作品《哈姆雷特》第一章第五节中的句子。)。然后……“然后个屁。”我嘶哑地骂了一句。雾气在缓缓地流动,像流动在朦胧的镜面上。我心想我永远不会提起此事,在我一生中永远不会,即使在我临终前。 而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只有我知道,这一点可以放心。乔治·斯托伯独自开车来载我,这位爱特伯德·克雷(爱特伯德·克雷,美国民间故事《睡谷传奇》中的人物,是个无头的骑士。他常在晚上出动,把头夹在胳膊下。)的老友,是缝了脑袋而不是夹在手臂下。面对即将到达的第一座有灯火的房子,我得做出选择,而我几乎毫不思索地用我母亲的命来换我的命。也许这可以理解,但并没有使负罪感有丝毫减弱。还好没有人知道。她的死看起来很正常,应该是正常的死亡。这就是我极力摆脱负罪感的借口。 从墙的缺口左边的车辙走出墓地时,脚碰到了我的背包,把它拣了起来甩在肩上。山脚下车灯闪烁,司机似乎得到暗示山顶上有人要搭车。我伸出手竖起拇指,猜想一定是那开道奇车的老头回头顺着这条路来找我。如果真是如此,这故事就有个圆满的结局了。 可来的不是那老头,是个嚼着烟叶的农民,开着装满苹果筐的轻型小货车,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不老也不是死人。 “去哪儿,小伙子?”他问我。当我告诉他后,他说:“我们顺路。”不到40分钟,9点20分,车就到了缅因中部医疗中心的门前。“祝你好运,希望你妈妈的病正在好转。” “谢谢你。”我说着打开车门。“我看你很紧张,她应该没事的。可你得涂些消炎药在这上面。”他指着我的手。 我低头一看,几道月牙状的紫色掐痕深深地印在手背上。我想起当时双手抱在一起,指甲抠陷到肉里,虽有痛感却不能放松。我还记起斯托伯的眼睛满映着月光,如一汪亮水。“你坐过过山车吗?”他曾问我,“我坐了四次那鸟东西。” “小伙子,”那司机问,“你没事吧?” “嗯?” “你还没有从惊慌中恢复过来。” “我没事,谢谢。”我砰地关上门,大步穿过停放轮椅的地线,那些轮椅在月光下闪着亮光。 我走向询问台,一边提醒自己当他们告诉我我妈已经死了的时候,一定要装出很吃惊的样子。如果我不这样,他们可能会感到好笑,或是认为我吓傻了,或是认为我们母子关系不好,或者……我一直想着这些,以至于当站在询问台后的妇女问我话时,我都没听见,只好叫她再说一遍。 “我说她在487号病房。但你现在不能上去,探访时间到9点就结束了。” “但……”我突然感到头昏眼花,连忙抓住询问台的边缘。大厅点着日光灯,在明亮均匀的灯光下,我手背上的掐痕一览无余。八个小小的紫色月牙像一张张咧笑的嘴。那个货车司机说得对,我应该涂点消炎药。 站在询问台后面的妇女耐心地看着我。她胸前的工作牌上有她的名字:伊婉·爱德尔。 “可她有没有事?” 她看着电脑说:“我这里是s,表示情况令人满意。第四层是普通病房,如果你母亲病情恶化,就应该在加护病房,在第三层。如果你明天再过来,你母亲就会好多了,探访时间从……” “可她是我妈。”我说,“我一路搭便车从缅因大学过来看她,难道你认为我不应该上去看她吗?就几分钟。” “来探访的直系亲属有时可以例外。”她冲我笑了一下说,“你等一下,让我看看。”她拿起电话按了两个数字。毫无疑问是打给四层的护理室。我可以想象接下来两分钟的过程,好像我以前经历过似的。伊婉问是否可以让487房的珍妮·帕克的儿子上去看她一两分钟,就亲亲她、说句贴心鼓舞的话,而那护士却说哎呀,帕克夫人刚死去,还不到两分钟,我们才把她送到楼下的太平间里,还没来得及把电脑里的数据改过来,真糟糕。 询问台的妇女说话了:“穆丽尔吗?我是伊婉,有个年轻人在我这里,他名叫……”她眉毛一挑看着我,我告诉她我的名字。“阿兰·帕克,他母亲是珍妮·帕克,在487房吗?他只想是否能……” 她停下来,听对方说。我想对方护士肯定告诉她珍妮·帕克已经死了。“好吧,”伊婉说,“是的,我理解。”她默默地坐了一会儿,看着前面。然后,把话筒压在肩膀上对我说:“她正叫安妮·科里根到487去看看,只要一会儿。” “这事永远不会结束。”我说。 “你说什么。”伊婉皱着眉头问。 “没什么,”我说,“我是说这是个漫漫长夜,我……” “你还在担心你母亲,当然,我知道你是个好儿子,扔下所有的事赶来看她。” 我想如果她听到我和开野马车年轻人的对话后,对我的印象肯定一落千丈。可是她当然不会听到,这是我和乔治之间的小秘密。 站在明亮的日光灯下面等着四楼的护士打电话下来的这段时间里,我感到度日如年。伊婉的面前摆了些纸,她拿着笔顺着名单查找人名并在一些名字上打个对号。我想是否真的有死神,就像她这样,是个工作量有点过大的职员,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很多要处理的文件。伊婉仍把电话夹在耸起的肩膀和耳朵之间。医院的广播在说“华科医生,华科医生请到放疗室”。 在四楼,那个叫安妮·科里根的护士现在可能在我妈妈的床边看见她死在病床上,眼睛还睁着,因病痛而弯曲的嘴角终于松弛下来了。 电话里传来四楼的回答,伊婉直起身体听着,然后说:“好吧,可以,我知道,我会,当然我会的。谢谢你,穆丽尔。”她挂了电话,严肃地看着我,说:“穆丽尔说你可以上去,但只能待五分钟,你母亲今晚服了药,现在昏沉沉的。”我站在那儿傻傻地盯着她。 她的笑意顿时退了些,问道:“帕克先生,你肯定自己没有事吗?” “没事。”我说,“我想我只是在想……” 她脸上恢复了笑意,这次带着同情的色彩。“很多人都那么想,这可以理解,你突然接到电话,就匆忙赶来。谁都会把情况想得很糟。但如果她的病情不太好,穆丽尔是不会让你上去的。相信我。” “谢谢。”我说,“非常感谢。” 当我转身离开时,她问我:“帕克先生,你是从北边的缅因大学来这的吧?我能不能问一下,你为什么戴着那徽章。惊悚园不是在新汉普斯尔吗?” 我低头一看,那徽章别在衬衣胸前的口袋上,“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想起他当时要把我的心掏出来,现在明白了:在把我推出车外的前一刻,他把这枚徽章别在了我的衬衣上。这就是他的标记方式,给我打上标记,给我们不得不让人相信的相遇打上标记。我手背上的掐痕说明了这一点,衬衣上的徽章也说明了这一点。他要我选择,我作出了选择。 可是我母亲怎么仍然活着? “这个?”我用拇指肚摸了摸,把它擦亮点。“这是我的幸运物。”这个弥天大谎可撒得真精彩。“很久以前我和我妈去那玩时得到的,她带我去坐过山车。”伊婉笑了,这似乎是她听过的最温馨的故事。她说:“抱抱她,亲亲她,这比医生开的任何药都能让她安睡,电梯就在那儿。”她指指电梯。 由于探访时间已结束,只有我一个人等电梯。有个垃圾篓在门的左边,再过去就是书报摊。那里已关了,一片黑糊糊的。我把衬衣上的徽章扯下来扔进垃圾篓里,然后拼命在裤子上擦手,直到电梯门开时我还在擦。我走进去按“4”,电梯开始上升。在楼层按钮上方贴着的一张告示写着下周的采血计划。我看到这,又一个念头冒了出来……我母亲死了,就在此刻,在我乘这慢腾腾的运货电梯到四楼去的时候,尽管感到它不可能是真的。既然我已经作出了选择,她去了,我留下,我就应该来看她。这非常合情合理。 电梯开了,迎面而来的是另一张招贴画,是一幅漫画,一只手指按在嘴唇上,下面写着“请安静,病人感谢您”。电梯间出去是左右两边的走廊,奇数号病房在左边。我顺着走廊过去。随着一步步走近,我的胶靴变得越来越重,我走到四七几房号以后就慢了下来,停在481和483房之间。我不能进去,汗像半冷冻的糖浆又冰又黏从毛孔中一注一注地渗出来,我的胃像湿滑的拳击套中的手那样揪在一起。不,我不能进去,我最好像个胆小鬼一样转身仓皇逃窜。我可以搭便车到哈罗镇,等明天早上再打电话给麦考蒂夫人,那时事情就比较好应付了。 我正转身,一个护士从前面一个门中探出头来,那是我母亲的病房。“帕克先生吗?”她低声问。 待了好一会儿,我几乎想否认,最后我还是点了点头。 “进来,快,她正……” 我预料到她会这样讲,但仍使我惊颤不已,双膝一屈,差点跪倒。 那护士见我这样连忙跑过来,裙子簌簌作响,一脸惊慌,别在她胸前的小牌子写着“安妮·科里根”。她扶住我,解释说:“不,不是,我是讲镇静剂……她正要睡了。噢,上帝,我真蠢,帕克先生,她没事。我给她服了‘安比尔’,她正要睡着了,这才是我想说的。你不会昏倒吧?” “不会。”可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是否会昏倒,只觉得天旋地转,耳中嗡嗡作响,脑海中的影像如黑白电影般一幕幕在闪动,飞驰的车前面,在银色的月光下跳动的路,“你坐过过山车吗,兄弟,我坐了那鸟东西四次。”在我耳边回荡。 安妮·科里根把我带到病房里,我看到了母亲。她一向很胖,医院的病房显得又小又窄,可她现在病得这么厉害,只能无助地躺在这病床上。她的头发现已花白,散开在枕头上。她放在床头的手像婴孩的手那么白。她的嘴角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扭曲,但脸色却腊白,双眼紧闭。当我身边的护士轻声呼唤她时,她的双眼睁开了,湛蓝美丽,这是她身上最年轻、最有活力之处。她茫然地睁了一会儿眼,然后才看到我。她笑着,想举起双臂。一只抬了起来,另一只颤抖着,抬起来一点,又落了下去,“阿兰。”她轻轻地叫我。 我走上去,眼泪不禁流了下来。有张椅子在墙边,可我不想坐。我跪在地板上,张开双臂抱着她。她身上温暖洁净,我吻她的额边、脸颊、嘴角。她抬起能动的那只手,用手指轻抚我一边眼睛的下方。 “别哭。”她轻轻地说,“没必要这样。” “我一接到贝斯蒂·麦考蒂的电话就赶来了。”我说。 “告诉她……周末。”她用微弱的声音说,“这个周末我会好的。” “好的,别再说这个了。”我说着,抱紧了她。 “车修了?” “没有。”我说,“我搭便车来的。” “哦,天哪。”她说。显然每个字都很吃力,但并不含糊,没有让我感到迷惑尴尬。她清楚自己是谁,我是谁,我们在什么地方,我们为何会在此。唯一说明她病了的是她的左臂。这让我感到莫大的慰藉。因为其他的担心都是斯托伯的恶作剧,也许根本没有斯托伯,那完全是场梦,只是伤感了些。既然我在她身边,跪在她床前,抱着她,闻着她身上残留的兰薇香水味,所以遭遇斯托伯用做梦来解释是十分有道理的。 “阿兰,你的衣领上有血。”她的眼睛闭了下来,又慢慢睁开来。我想她一定觉得眼皮很重,就像刚才在走廊上我感到胶鞋很沉重一样。 “我磕破头了,妈,没事的。”她的眼皮耷拉了下来,再慢慢睁开。 “帕克先生,我想我们最好让她睡。”那站在我身后的护士说,“她今天已够戗了。” “我知道。”我再吻吻她的嘴角。“妈,我走了,明天还会再来。” “别搭便车……危险。” “我不搭了,我坐麦考蒂夫人的车,你睡吧?” “睡……我只能睡了,”她说,“今天在干活时,正从洗碟机里拿出碟子,一阵头痛,昏倒了,醒来……就在这了,”她抬眼望着我,“是中风,医生说不算太糟。” “你会好的。”我说着站起来握住她的手。她的皮肤还是那样光滑如浸水的丝绸,尽管是一个老人的手。 “我梦见我们在新汉普斯尔娱乐园玩。”她说。 我俯视着她,感到全身冷了下来,“真的?” “是啊,排队等着坐那能爬很高的东西,你记得那东西吗?” “过山车,”我说,“我记得,妈。” “你害怕了,我冲着你大骂。” “不,妈,你没……” 她的手,握紧了我的手,嘴唇紧抿,这是她一向用来表示不耐烦的神情。 “有,”她说,“骂你,还狠狠揍你,打你的后脖子,是吗?” “可能是吧,”我不想与她争辩,“这是你最常打我的地方。” “我不该打你,”她说,“天气很热,我很累,但你仍……我不应该,我只想说对不起。” 我的眼角又湿了,“没关系,妈,那都是很久前的事了。” “你从未坐过。”她轻语。 “我还是坐了,”我说,“最后我坐了。” 她对我笑了起来。那天我们终于排到队伍的前头而我却胆怯了,她大声呵斥我,又狠狠地扇我的后脖子。此时她弱不禁风,和当时那个怒气冲冲、湿汗淋淋、孔武有力的妇人相差甚远。我想她当时一定看到某个等着坐过山车的人脸上侮辱嘲笑的神情,我记得她对那人说你看什么,很好看吗?在烈日下当她牵着我离开那里时,我哭哭啼啼,边走边揉着自己的后脖子,其实不很痛,她并没有那么重打我。而我记得最庆幸的是离开了那高耸着、飞旋着、尖叫着的过山车。 “帕克先生,你确实该走了。”那护士催促我。 我抬起母亲的手,吻了吻她的指关节。“明天来看你,我爱你,妈妈。” “我也爱你,阿兰,对不起,过去我常常打你。我再也不会打你了。” 但已经又打又骂过了,一切都过去了。我不知道如何告诉她我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能体谅她。这是我们家的秘密,彼此只可意会。 “妈,我明天来看你,好吗?” 她没应,眼皮又耷下去,这次不再张开了,胸脯缓慢均匀地起伏着。我从床边后退,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在走廊上,我问那护士:“她会好起来吗?真的会吗?” “没人能肯定,帕克先生。她是努奈里大夫的病人,他是个好大夫。明天下午会在这,你可以问他。” “那你的看法呢?” “我想她会好的。”那护士顺着走廊领我到电梯间。“她的心电信号仍很强,所有迹象表明只是轻微中风。”她皱了下眉头,“只是她要改掉一些习惯,当然是指在饮食、生活方面……” “你是指抽烟?” “啊,是的,只能戒了。”她说得轻松,似乎要我妈戒烟就像把一个花瓶从房间移到大厅那么容易。我按了一下电梯的按钮,刚才那个电梯的门立刻开了。探访时间结束后,医院里冷清了许多。 “谢谢。”我说。 “没关系。对不起,刚才吓着你了,我那么说话真的是很傻。” “没关系,算了。”我说,尽管我认为确实如此。 我进了电梯,按了电钮。那护士抬起手对我微微挥了挥。我也挥了挥手。电梯门在我们之间合拢了。电梯开始下降,我看着指背上的掐痕,心想我真是没用的东西,没用之极,即使那只是个梦,我也真他妈的没用。带走她,我对斯托伯说。她是我母亲,可我还是说了,带走她,别带走我。她含辛茹苦地把我养大,在烈日下,在小小的新汉普斯尔娱乐园飞扬的尘土中陪我排队等坐过山车,而在最关键的时刻我却毫不犹豫地说带她走,别带我走。胆小鬼、懦夫、真他妈的胆小鬼。 电梯门开了,我走出来,走到垃圾篓边掀开盖子,那徽章仍在里面,丢在人家残留着咖啡的纸杯中。“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的字依然可见。我弯下腰飞快地拾起落在咖啡残液中的徽章,在牛仔裤上擦干净,放到口袋里。看来把它扔掉是错误的。它现在属于我,不管是幸运物还是不祥之物,反正是我的了。我走出医院,经过伊婉时向她轻轻挥手致谢。屋外皓月当空,一切都沉浸在冷漠凄迷的月光中,我一生从没有像此时这样心力交瘁。我希望能再选一次,我愿作出不同的选择。说起来好笑,如果正如我所预料的她死了,我也许会接受。至少事情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在城里没人会载搭便车的人,那绑疝气带的老头这么说。有几分真实呢?我走在贯穿路易斯顿的大街——有36个街区的里斯本大街和9个街区的肯内尔大街上,经过所有的自助酒吧,里面的自动点唱机放着弗里吉尔、ad/dc乐队和雷德·杰皮林的法语老歌,从头到尾我始终没伸出手竖起拇指。没有人开车经过,情况似乎不妙。我到德姆斯大桥时已经11点多了。可一到哈罗镇的地界,我遇到了第一辆车,手一伸它就停了。40分钟后我已在屋后棚屋门边的红色手推车下面摸索家门的钥匙。再过十分钟我就躺到床上了。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独自在这个房子里睡。 第二天12点15分时电话铃声吵醒了我。我想可能是医院打来的,医院的人会告诉我说我母亲病情急剧逆转,几分钟前刚过世,深表难过。但一接电话才知道只是麦考蒂夫人想知道我是否在家里,以及我昨晚看望我母亲的事(她问了我三遍,第三遍快结束时我开始感觉像谋杀案中的罪犯被审问一般)。她还问我下午是否坐她的车去医院看望我母亲。我告诉她这太好了。我挂上电话走出卧室,卧室门边有面落地镜。镜子里是一个胡子拉碴的高高的年轻人,腆着小肚子,只穿着一条宽大的内裤。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你不能再神经兮兮的了,老兄,今后不要再每次电话响就以为是有人报丧。” 就算我会不由自主地这样想也没有关系,时光会使记忆模糊,时光总会使一切……但奇怪的是昨晚的事仍然历历在目。我仍记得斯托伯反戴的帽子下面的俊脸,耳朵上夹着的卷烟,吸烟时,烟从他脖子上的断缝里渗出来,他讲的卡迪拉克贱卖的故事仍萦绕在我耳边。时光将会使记忆模糊,但并不是一时半刻。而且我还有那个徽章,它仍在我堆在浴室门边的衣服上。这徽章是我昨晚的纪念品,并非每个经历鬼故事的勇者都能从中得到证明其真假的纪念品吧? 房间的角落有一套旧立体声音响。我翻着旧磁带想找些带子在我刮胡子的时候听。我找到了一个标有民歌集萃的磁带,把它放入机子中。这个磁带是我在读高中时录的,几乎记不起里面有什么歌了。一听才知道是鲍伯·戴兰哀唱纪念海蒂·卡罗寂寞离世、汤姆·帕克顿吟唱思念散落各方的老友,接下来是大卫·范·罗克开始唱他的可卡因布鲁斯。当他唱到第三节中段时,我还在刮胡子,“我大口猛灌威士忌和杜松子酒,喝得肚子胀胀的。”大卫粗声粗气地唱着他的歌,“医生说它将毒死我,但没说什么时候。”啊,这就是答案。一种犯罪感让我臆想我母亲将马上死去,而斯托伯也从未纠正我的这个臆想。当时我从未问过此事,他怎么纠正我?但很清楚,这个臆想显然是错的,我母亲并不是马上就会死去。 “医生说它将毒死我,但没说什么时候。”大卫还在重复着。 老天,我为什么要责备自己。我的选择违反了自然规律了吗?儿女不是通常都比父母活得长吗?那狗娘养的想吓我,陷我于不义,但我不是就不买他的账吗?我们最后不都坐了过山车吗? 你不就想不受良心的谴责吗?找个方式为自己开脱吧。也许你的想法是对的……但当他要你选择时,你选了她,老兄,你选了她,这就无法开脱了。 我睁开眼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我已选过了。”我说,我不很相信我会作出这样的选择,但最终我想我会相信的。 麦考蒂夫人和我去看我的母亲,她已好了些。我问她是否记得昨晚梦见在雷科尼亚的惊悚园。她摇摇头,说:“我几乎记不起你来过,昨晚我非常困,怎么啦?” “没事。”我说,亲了亲她的额边,“没什么。” 五天后我母亲出院了。出院后一小段时间,她走路一瘸一拐的,但很快就恢复正常了。一个月后她又回去干活了,先是只上半天班,但后来就上全天班,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也回校读书,还在奥罗诺市闹市区的一家比萨饼店找了一份临时工。赚的钱虽然不多,但够付我的修车费,这让已我感到很满足。从那以后我就不爱搭便车了。 我母亲想戒烟,坚持了一小段日子。4月份的一天早上,学校放假,我回到家里发现厨房里又像过去那样烟雾缭绕。她羞愧而又不服气地看着我。“没办法,”她说,“我知道你要我戒烟,我也应该戒,可不抽烟我的生活就像缺了什么似的,没有东西可以填补。我只能后悔,当初不该抽烟。”两周后,我大学毕业了,我妈病又发作了,还好不严重。医生对她发出严重警告后,她又想戒烟了,戒了一段后体重就增加了50磅,却又开始抽烟了。正如《圣经》上所说的“本性难移”,对此我深信不疑。幸运的是我第一次找工作就在波特兰找到了一个相当好的工作,我打算让我妈不要再出去干活,但刚开始很难说服她。 我也许最终会不耐烦地放弃对她的劝说,但我现在有坚定的信念去瓦解她的固执。 “你应该赚钱过自己的生活,不要管我。”她说,“阿兰,总有一天你要结婚,别把钱花在我身上,要花在你自己的生活上。” “你就是我的生活。”我亲着她说,“不管你接不接受,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最后她接受了我的劝说,不去干活了。 从那以后,大概有七年,我们过着平静祥和的生活。我没有和她一起住,但几乎每天去看她,我们常常打牌,用我给她买的录像机看录影带,过着欢乐的日子。正如她常说的:我们有一屋子的欢笑。我不知道这几年是不是欠了斯托伯的,但确实享受了天伦之乐。我遭遇斯托伯的那晚在我的记忆中如梦魇般滋长,永不褪色,就如我一直预料的那样;那晚的每件事,从那老头叫我对着秋月许愿到斯托伯的手在我衬衣上乱摸给我别上那徽章,一幕幕仍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中。有一天,我找不到那枚徽章了,我想起搬到伐尔茅斯的小公寓时,我把它放在床边桌子的第一个抽屉里,和两套袖扣、一枚上面印着“比尔·克林顿,安全萨克斯总统(安全萨克斯总统,原文为:safe saxpresident,sax是乐器萨克斯管。“sax”和“sex(性交)”的发音很相似,意指克林顿的性丑闻。)”的政治徽章放在一起,可现在它不见了。过了一两天,电话铃响起,我一接就明白电话那头的麦考蒂夫人为什么哭泣。她所带来的噩耗正是我一直隐隐预料的: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葬礼结束后,守灵者和排着长队的送葬者散去了。我回到哈罗镇的小屋,在那里我母亲度过了她最后的几年,在那里抽烟,吃甜粉炸圈饼。我们母子相依为命,如今只剩我了。 我清点她的个人财物,把人死后要处理的文件放在一边,稍后再处理,先把要保留的物品放在一边,不要的、给慈善机构的物品放在房间的那一边,然后装箱。快整理完时,我跪下来看看她床铺底下还有什么东西,却发现它在那里。我一直在找而却不承认自己在找——那枚尘封的徽章,印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把它紧握在掌心中,徽章的别针扎进我的肉里而我却把它握得更紧了,在疼痛中体验辛酸的快感。再摊开手,我泪眼蒙眬,徽章上的字变重了,互相叠在一起,发着微光,看起来像没戴眼镜看立体电影似的。 “满意了?”我质问这静谧的房间。“够了吗?”当然是无人应对。“你到底想干吗,到底为什么?” 仍是无人应对。为什么这样?你在排队等待生活,就这样。你在月光下排队,在充满邪气的月光里许愿,你排着队,听他们在过山车里尖叫,他们花钱受惊,花钱坐过山车总是钱有所值。也许轮到你时你却害怕得跑了。两者效果是一样的。虽然生活应更丰富多彩,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现实生活中,你只能: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带上你的徽章,离开这里。 窃信案 没有比过分机灵更可恨的了。(原文是拉丁文。)——塞内加(塞内加(前4—公元65),罗马哲学家,著作家,政治家。)一八××年,秋天,巴黎,一个刮风的傍晚,天刚抹黑,我陪着朋友西·奥古斯特·杜宾一起在市郊圣日耳曼区多瑙街三十三号四楼他那间小小的后书房里,或者说书斋里,我自得其乐地一边沉思一边用海泡石烟斗抽着烟。至少有一个钟头,我们都保持着沉默;这时有谁闯进来看的话,恐怕只见两人全专心一意地沉浸在熏得满屋乌烟瘴气的袅袅烟圈里。不过我当时正在琢磨着薄暮时分我们谈论的某些话题;我说的就是毛格街血案和玛丽·罗热惨遭杀害的疑案。因此,忽见房门打开,闯进一位老相识,巴黎警察厅长,葛××先生,我就当做桩巧事了。 我们热情地接待了他;虽然这人简直卑鄙但也相当有趣,再说又有好几年没看见他了。我们原坐在黑暗里,这时杜宾站起身,想去点灯,可是一听葛××说,特地来跟我们商量,或者不如说向他讨教一些伤透脑筋的公事,就没点灯,又坐下了。 “如果是需要好好思考的问题,那还是在黑暗里琢磨的好,”杜宾缩住手,没去点灯,讲道。 “那又是你的一个怪想法,”警察厅长说,凡是碰到他理解不了的事,都称作“怪”,他就这样生活在层出不穷的“怪事”中。 “对极了,”杜宾说,顺手递给客人一只烟斗,还推了张舒服的椅子给他。 “这回又有什么困难了?”我问道。“但愿别是什么暗杀案子?” “哦,不是;不是那种案子。其实,这桩事倒非常简单,我深信我们自己也对付得了;不过我看,杜宾总愿意听听这桩事的详细经过,因为这事真怪极了。” “又简单又怪,”杜宾说道。 “嘿,可不;但也并不尽然。说真的,我们全给弄得莫名其妙,因为这事看看非常简单,可就是破不了案。” “也许正是因为这事简单,才把你们弄迷糊了吧,”我朋友说。 “真是废话!”警察厅长尽情大笑,答道。 “也许这疑案未免有点太清楚了,”杜宾说。 “哎呀,天哪!谁听说过这种话?” “未免有点太明显了。” “哈!哈!哈!——哈!哈!哈!——嗬!嗬!嗬!”这位客人乐不可支,尽情大笑,“哎呀,杜宾,你早晚要把我笑死。” “到底有什么事要解决的?”我问道。 “这个,回头就告诉你们,”警察厅长答道,一边不慌不忙、若有所思地深深喷了口烟,在椅子里坐好。“我只用几句话告诉你们;不过,没讲以前,让我提请你们注意,这件事需要绝对保密,要是给人知道我把这事泄漏给谁听了,我这个饭碗八成就要砸了。” “说下去。”我道。 “要么别说。”杜宾道。 “那我就说了;我从最高方面听到个机密消息,说禁宫里丢失一份绝顶重要的文件。偷文件的是谁,已经知道了;这倒不消问的;人家亲眼看见他拿的。此外还知道,这份文件还在他手里。” “怎么会知道的?”杜宾问道。 “看文件的性质就猜到了,”警察厅长答道,“再说文件一旦不在偷信人手里,马上就会引起某种后果,现在还没看到这种后果;——换句话说,就是他总想拿这份文件派个用场,现在派了用场。” “再说得明白点,”我道。 “好,我姑且放胆说吧,这份文件一到了某人手里,某人在某方面就有了某种势力,而这种势力在这方面正是无限珍贵的。”警察厅长就好讲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大明白,”杜宾道。 “不明白?好吧,要是这份文件给第三者看到的话,我暂且不说出这人的名字,那么就要影响到一位声势显赫的贵人的声望;拿着这份文件的人因此就可以摆布那个声望和安宁岌岌可危的贵人。” “不过要这么摆布的话,就要看偷信人是否知道失主晓得他是作案的,”我插嘴道。“谁敢——” “作案的,”葛××说道,“就是德××部长,他可敢作敢为,该做不该做的,都做全了。偷窃的方法真是又大胆又巧妙。那份文件——老实说,是封信——是失窃的那位贵人独处深宫时收到的。她正细看着这封信,冷不防闯进了一位贵人,她恰恰不希望这人看到信,慌忙中拼命想把信塞进抽屉里,塞来塞去塞不进,只好把拆开的信搁在桌上。好在收信人的姓名地址虽在面上,信里内容还没露出来,才没引起注意。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德××部长进来了。他眼睛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信,认出信封上姓名地址的笔迹,注意到收信那位贵人的慌张神态,一眼看透了她的秘密。他照常匆匆办了几件公事,就拿出一封信,跟那封信倒有几分相像,他拆开信,假装看信,看完就挨着那封信并排放好。他又谈了一刻钟左右的公事才告辞,还从桌上拿走了不归他的那封信。收信人看见了,可是当着站在身边的第三者的面,自然不敢当场说破真情。那位部长匆匆走了;却把自己一封无关紧要的信留在桌上。” 杜宾跟我说:“刚才你问偷信人怎能随意摆布失主,现在该完全明白了吧——原来偷信人明明知道失主晓得他是作案的。” “对,”警察厅长答道,“几个月来,他仗了得来的这份势力,用来作为政治目的,搞得非常危险。丢信的贵人日益深信必须收回这封信。不过这当然不能公开进行。到后来,她给逼得走投无路,只好委托我来办理了。” “我看,”杜宾呆在腾腾翻滚的烟雾里说,“找你这样聪明的密探真是再理想不过了,简直再也想不出第二个了。” “过奖,过奖,”警察厅长答道,“不过人家倒也可能有这么种看法。” “按你说,”我道,“这封信明明还在那位部长手里;因为信在他手里,还没派过任何用场,他才有这份势力。一派了用场,这份势力也就没了。” “一点不错,”葛××说道,“我办事就是根据这份信念。头一件事就是彻底搜查这位部长的公馆;可又不能让他知道我在搜查,这事真叫我为难。我一上来就受到了警告,要是落下个把柄让他疑心我们的计划,就会招来祸殃。” “不过,”我道,“你干这种调查工作倒实在是内行。巴黎警察以前经常办理这种事。” “可不,因此我才不泄气。这位部长有个习惯,倒给了我极大方便。他经常整宿不在家。仆从并不算多。他们睡的地方离主人房间也有一段路,而且大多是那不勒斯人,一灌就醉。你们也知道,我有的是钥匙,巴黎的大小房间哪一间都开得开。三个月来,只要有空,我没一夜不是亲自出马,花上大半夜工夫把德××公馆搜个遍。这件事有关我的名声,何况,不瞒你们说,报酬也非常可观。因此,不到我完全相信这贼比我还要机灵,我决不放弃搜查。我看,屋里凡是可以藏信的角落都给我搜遍了。” “虽然这封信可能在部长手里,事实上也确实在他手里,他总不见得把信藏在别处,不藏在自己屋里吧?”我提出。 “这倒不见得,”杜宾说道。“照目前宫里的特别情况看来,尤其是大家知道的德××脱不了关系的那些阴谋,那份文件就会马上派得着用场——这封信要便于立刻交出去——这一点跟把信捏在手里简直同样重要。” “这封信要便于交出去?”我道。 “换句话说就是便于毁掉,”杜宾道。 “不错,”我道,“这信明明是在他屋里。可以说绝对不会在他身边。” “完全正确,”警察厅长道。“他在路上碰到过两回抢劫,好像是路贼干的,我亲眼看着他给严密地搜过身呢。” “你不必这么多费手脚,”杜宾道。“照我看,德××根本不是傻瓜,不是傻瓜才会料到要碰上这种路劫。” “根本不是傻瓜,”葛××说道,“可他是个诗人呢,照我看,诗人和傻瓜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之比罢了。” “不错,”杜宾若有所思地深深抽了口烟,随后说道,“虽然我自己笔头上也造过孽,写过打油诗。” “你详细谈谈搜查经过吧,”我道。 “说起来,其实我们也是慢慢地搜,到处都搜一遍。我对这种事有多年经验。我把整幢房子逐间逐间搜过;每间房间都花了我整整七个晚上。首先检查每间房间的家具。所有的抽屉都打开过;想必你们也知道,对受过正式训练的警察来说绝不会有什么秘密抽屉。在这种搜查过程中,有谁放过一只‘秘密’抽屉不搜,准是个傻瓜。这是明摆着的事。每只柜子的一定尺寸、大小都要计算明白。何况还有精确的尺呢。差一丝一毫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搜过了柜子搜椅子。椅垫都用细细的长针戳过,就是你们看见过我用的那种长针。我们还拆开了桌面。” “干吗拆桌面?” “有时想藏东西的人,把桌面,或是其他相同装配的家具的面子拆了开来;然后雕空桌腿把东西藏进空心里,重新盖上桌面。床柱头和床柱脚也是这么派上用场的。” “难道空心听不出来吗?”我问道。 “如果东西放好,外面再裹足棉花,那就根本听不出来。再说,我们这回搜查决不能出声。” “照你刚才这么说,家具里可能用来藏东西,可你们没法把这一切家具都搬开拆开啊。比方说,一封信可以卷成细细的螺旋卷,样子,大小,跟大号编织针没什么差别,卷成这样,就可以嵌进椅子的横档里。你们没把所有的椅子都拆开吧?” “当然没有,可我们干得还要高明——用架非常精密的显微镜,把公馆里每只椅子的横档,不消说,还有各种各样家具的接榫,都细细检查过。要是有什么最近动过的痕迹,不怕一下子查不出来。比方说,钻子钻出来的一丁点儿木屑,看出来就同苹果一样清楚。粘胶的地方只要有什么不对头的——接榫的地方只要有什么异样的裂缝——保险都查得出来。” “想必你们注意过镜子,镜面和底版当中的地方,此外也总戳过床铺和被褥以及帷帘和地毯吧。” “那当然,我们把每件家具都这样搜遍以后,就搜屋子了。整幢屋子的表面都分成一格一格,编了号码,这样就没一处漏掉了;然后,照旧用显微镜把整幢屋子一方寸一方寸地查个明白,连左右两幢紧挨着的房子也仔细查过。” “左右两幢房子!”我失声喊道,“你们一定花了不少工夫吧。” “是啊,可这笔报酬实在不小呢。” “你们把房子四周的地面也查过了吗?” “地面全是砖头铺的。这倒不费什么力气。我们查了查砖缝间的青苔,看出没挪动过。” “你们当然也查过德××的文件,还有他书房里的书本啰?” “那还用说,大包小包都打开过;不但把本本书都打开了,还把每一部书都逐页翻过,我们可不学有些警官的样,光拿书抖抖就算了。我们还用非常精确的测量仪器量了量每本书封面的厚薄,而且还用显微镜万分仔细地照过。有哪本书的装帧新近拆动过都绝对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有五六部新装订的书我们全拿针往里仔细戳过。” “你们查过地毯下面的地板吗?” “那当然。每块地毯都搬开过,还拿显微镜检查了地板。” “那么墙纸呢?” “看过了。” “查过地窖吗?” “查过了。” “那么,”我道,“你搞错了,那封信并不像你假定的那样在屋里。” “你这话恐怕说对了,”警察厅长道,“呃,杜宾,你倒说说看,我该怎么办?” “把屋子重新彻底搜查一遍。” “那倒大可不必,”葛××答道。“我可以拿脑袋打赌,那封信绝对不在公馆里。” “那我没什么更好的建议了,”杜宾道。“你一定知道这封信的详细样子吧?” “可不!”——说着,警察厅长就掏出一本备忘录,宣读那份失落的文件里面的详细样子,尤其是这封信的外表,他讲得特别详细。他详细念完这篇说明,就告辞了,神态沮丧,我可从没见过这位一向愉快的先生这么沮丧的。 过了一个月光景,他又来看我们,只见我们差不多还跟上回一样待着。他拿了只烟斗,坐了下来,谈了些家常。最后我说道: “啊,葛××,那封丢失的信怎么样啦?想必你终于认定斗不过那位部长了吧?” “哎呀,去他的,我按照杜宾的意思重新调查了一遍——可就是白费力气,这我早料到了。” “你说过这笔报酬有多少?”杜宾问道。 “嘿,这笔数目非常大——这笔报酬非常丰厚——我不愿说出到底有多少;不过我愿意说这样一句话,有谁把那封信给我找到,我不惜自己掏腰包,送他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说真的,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了;这笔报酬最近加了倍。不过,就算报酬加上三倍,我也只能这样,没别的办法了。” “哦,是吗,”杜宾一边抽着烟,一边慢吞吞地说道,“我倒——认为,葛××,——你没完全尽力。我看——你还可以尽点力,呃?” “怎么?——用什么法子?” “哦——噗,噗——这件事么——噗,噗——你可以向人家讨教一下,呃?噗,噗,噗。你可记得阿伯尼蒂(约翰·阿伯尼蒂(1764—1831),英国外科医生。以行动乖张著称。)的故事吗?” “不,去他妈的阿伯尼蒂。” “好哇!尽管由你说去他妈的阿伯尼蒂吧。不过,从前,有个阔绰的守财奴,竟想出条妙计,打算骗这个阿伯尼蒂白给他看病。存了这条心,他就在一次私人来往中,一边扯着家常,一边巧妙地把病状捏造成别人的病讲给这个医生听。 “守财奴说,‘比方说,他的病状是如此这般;呃,大夫,你叫他找什么药吃?’ “阿伯尼蒂说,‘找?嘿,当然是找人讨教喽。’” “可我不是甘心情愿找人讨教的吗,我不也情愿出钱吗,”警察厅长有点不安地说。“谁帮我办这事,我就真个给他五万法郎。” “假如那样的话,”杜宾说着拉开抽屉,交给他一本支票簿,“你还是把刚才说的数目,开张支票给我。签好字,我就把信交给你。” 我听得大吃一惊。看模样警察厅长竟是吓得目瞪口呆。有半天工夫,说不出话,动弹不得,光是张大了嘴,瞪出眼珠,满腹狐疑地看着我的朋友;过后,才多少定下神,抓起一支笔,踌躇再三,怔怔地盯了几次,最后才开了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上字,递过桌子,交给杜宾。杜宾仔细看了一遍,就藏在皮夹里;再打开书桌(此处指有文件分类函和抽屉的盖式办公桌。),从里边拿出一封信交给警察厅长。这个警官乐不可支地抓住信,颤着手拆开信,匆匆把内容看了一下,迫不及待地走到门口,招呼也不打,终于奔出房,跑出屋,一声都不吭,打从杜宾要他开支票,他就没开过口呢。 他一走,我的朋友就开始解释给我听了。 “巴黎警察办案本领倒非常高明,”他说道,“他们百折不挠,机灵狡猾,完全精通本行业务。因此,葛××把搜查德××公馆的详细经过讲出来,我就完全相信他已经尽了力,做过一番调查工作,倒也挑不出眼来。” “已经尽了力?”我道。 “对,”杜宾道。“他们采用的方法,在他们是最好的一种,干得也面面俱到。要是这封信藏在他们搜查的范围里,这些家伙包管找出来了。” 我听了只是呵呵大笑,可是看他模样,倒是说得一本正经。 “既然方法在他们是不坏的一种,办得也不差,”他接着说,“他们的失败就在于这方法不适用于这种情况,也不适用于这个人。警察厅长的一套聪明透顶的方法就是一种削足适履的办法(原文是成语,典出雅典传说,据说希腊强盗普罗克路斯,把抓来的人绑在铁床上,比床长者,就斩去;比床短者,就硬拉长,凑合这个床。在西方,这个成语意即“削足适履”或“墨守成规”。),他硬把计划凑合这个陈规。不过眼前这件事,他不是过之,就是不及,所以一错再错;连不少小学生也都是比他强的推论家呢。我认识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孩,他猜‘单双’这门玩意百猜百中,赢得人人折服。这个玩意可简单,是拿弹子玩的。玩的人一个手里捏着一把弹子,问另一个,手里的弹子是单数还是双数。猜对了,猜的人就赢一颗;猜错了,就输一颗。我说的这个孩子把全校的弹子都赢去了。他当然自有一套猜法;这只消注意到对手有多机灵,估计一下就行了。比方说,对手是个大傻瓜,伸出捏紧的手,问,‘是单是双?’这个小学生就回答,‘单!’结果输了;可是第二回他却赢了,因为他心说,‘这傻瓜头一回出的是双,凭他那份巧心眼,充其量只能在第二回出单;因此,我就猜单’;——他猜单,赢了。呃,要是碰上个比头一个傻瓜机灵一等的人,他就会这么推论:‘这家伙看见我头一回猜的是单,第二回,他一时情不自禁,就会像头一个傻瓜那样,来个简单的变化,从双变做单;可是转念一想,就会觉得这种变化太简单,最后就决定照旧出双。因此我就猜双’;——他猜双,赢了。这个学生的推论方法,给他同学称为‘侥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不过是推论者的心思跟对手一样罢了,”我道。 “是啊,”杜宾道,“我问过那孩子,凭什么法子才能跟对手的心思一模一样,赢了人家,他是这样回答我的:‘碰上我想看出人家有多灵,有多笨,有多好,有多坏,或者当时想的情况,我就尽量正确地在脸上摆出跟他一样的神情,然后等着看我脑子里想起什么念头,心眼里涌起什么心情,就像特地去凑合或者去配合这副神情似的。’这个小学生的答复就是一切貌似深奥的学问的根源,拉罗什富科(拉罗什富科(1613—1680),法国作家。),拉·布律耶(拉·布律耶(1645—1696),法国伦理学家,理论家。译者按:多数版本刊作拉·布吉夫,此人出处不明,兹根据胡德伯里版及俄译本,译作拉·布律耶。),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1469—1527),文艺复兴时意大利著名政治家,作家。),康帕内拉(康帕内拉(1568—1639),文艺复兴时意大利哲学家,诗人。)的学问就是由此而产生的。” “如果我没误解你的意思,”我道,“那推论者的心思要跟对手一样,全在于正确估计对手的心思。” “推论起来,就靠这个办法,”杜宾答道,“警察厅长和手下一批警察屡次失败,一来是没有跟对方一模一样的心思,二来就是错误估计对方心思,或者不如说,根本没去估计。他们想到的只是自己对人家巧妙心机的估计;在搜查什么隐藏的东西时,只想到他们自己会怎么藏法。他们这一点倒并不错——那套心机正是一般人的心机;可是碰到一个跟他们路子不同的老奸巨猾,当然只有屈居下风。凡是碰到比他们狡猾的人,他们始终居下风,碰到不及他们狡猾的人,也往往居下风。他们的侦查法则始终不变;就算碰到特别紧急的任务,特别丰厚的赏格,还是不改法则,至多也不过把办案的老办法变通一下罢了。比如说,在德××这件案子里,他们干过的事有哪一件改变了办案法则的?钻啊,戳啊,测探啊,用显微镜照啊,把房子的表面划成一方寸一方寸,编上号码啊,这一切算什么?这只不过是一种搜查法则或一套搜查法则的变通办法罢了!他们就是根据那一套对人们心机的看法定出这种法则,警察厅长办案多年,早就习惯了这种老看法。难道你看不出来,他认为所有的人要隐藏一封信,虽不一定在椅腿里钻个洞藏在里头,但至少一定藏在什么偏僻的洞眼里或角落里,这想法跟人家想到把信藏在椅腿洞眼里完全是一个心眼。难道你看不出来,只有一般情况,而且只有一般头脑平常的人才会藏在这种煞费苦心的角落里;因为,一般人家藏东西首先可能这样猜想,东西要藏好,要藏在煞费苦心的角落里;这样的话,搜的人根本不必怎么精明,只要小心、耐心和决心,就可以搜出来;碰上紧要案子——碰到有重赏,警察就会看做紧要案子——他们必定会小心、耐心和下决心。你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要是这封失窃的信藏在警察厅长调查的范围内——换句话说,要是藏信的办法凑巧跟警察厅长那套原则相符——那么要找出来根本就不成问题。可是,这个警官完全给弄糊涂了;他失败的原因就是把这位部长当作傻瓜,因为这位部长素有诗人的名望。警察厅长认为,凡是傻瓜都是诗人;因此推论,凡是诗人都是傻瓜,在这方面,他只不过错在违犯了不能因果倒置(原文是拉丁文。)的原理罢了。” “可是这一位当真是诗人吗?”我问道。“据我知道,他们有两兄弟,两人都是以博学多才出名。这位部长的的确确旁征博引地写过专论微分学的文章。他是位数学家,不是诗人。” “你搞错了;我对他倒非常熟悉;他不但是诗人,也是数学家。身为诗人兼数学家,必然精通推论;单单是数学家,根本就不会推论了,那就要落入警察厅长的掌心了。” “我真没想到你有这种看法,”我道,“这跟世人的意见相反。你总不见得小看千百年来举世公认的看法吧。数学上的推论老早就被一致认为是最完善的推论。” “可以打赌说,公众的意见是愚蠢的,因为这意见迎合大多数人(原文是法文。)。”,杜宾引了尚福尔(尚福尔(1741—1794),法国文学家,讽刺诗作家,法国大革命的活动家,雅各宾党的反对派。)的话说道,“不错,数学家尽量传布你刚才说的那种流行的谬论,这个谬论虽给当做真理传布了开来,可仍然是个谬论。比方说,他们巧妙地把代数称作‘解析’,这种心思实在犯不着。法国人首创这种邪说;不过要是名称有什么重要意义,要是字眼用起来有什么意义,那么‘解析’其实已具有‘代数’的意义,就像拉丁文‘ambitus’含有‘野心’的意思,‘religio’含有‘宗教’的意思,‘i’含有‘体面人’的意思一样。” “我明白,你跟巴黎几位代数学家正在争辩,”我道,“不过你还是说下去吧。” “我反对那种推论的用法,怀疑这样用的价值,这种东西除了作为抽象逻辑的形式之外,不该什么特殊形式都用上去。我特别反对数学研究引申出来的推论。数学是形式和数量的科学;数学推论用来论证形式和数量才合逻辑。最大的错误就在于,竟把所谓纯粹代数学的真理都看做抽象的真理或者一般的真理。这真是大错特错,因此眼见世人竟普遍同意这种看法,真是吃惊不小。数学的原理绝不是一般真理的原理。比方说,比数对形式和数量是适用的,对心理学往往根本不适用。在心理学里,各部分加起来等于一个整体这一条原理通常是不对的。在化学里,这条原理也不适合。用来考虑动机,也不适合;因为两个动机,各有其意义,两个动机合并起来,未必等于两个不同意义的总和。还有不少数学上的真理,只有在比数的范围里是真理。可是,数学家却出于习惯,竟然根据那有局限性的真理争论,仿佛这些真理放之四海皆准似的——世人就当真认为是这么回事。布赖恩特(布赖恩特(1717—1804),英国神学家,神话家,著有《古神话分析》。)在那部非常渊博的《神话学》里,提到一种类似的错误根源,他说,‘我们虽然不相信异教徒的神话,可是时常忘了这点,偏偏把这些神话当作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且从中推断。’可是,代数学家,他们本身就是异教徒,他们相信‘异教徒的神话’并且从中推断,与其说这是由于他们记性不好,不如说是由于他们头脑说不出的糊涂。总而言之,我碰见的数学家只有在平方根这方面可以相信他,我碰见的数学家都是偷偷把x2+px绝对等于q这一条奉为信条。你不妨对这种先生说你认为x2+px有时并不一定等于q,说到他听懂意思,就得赶紧逃走,不然准会给他揍死。” 我听了杜宾最后几句话,只是一味大笑,他却径自说下去,“我是说,如果这位部长仅仅是位数学家,那么警察厅长就用不着给我这张支票了。可是我知道他又是数学家又是诗人。我就来个对症下药,这方法又适应他的能耐,又适应他的环境。我知道他不但是个朝廷大臣,也是个胆大包天的阴谋家(原文是法文。)。照我看,这么个人决不会不晓得一般警察的办案方式。他决不会料不到自己会碰到路劫,事实也证明他果然料到了。我想,他一定预料到有人秘密搜查他的屋子。他经常通宵不在家,警察厅长竟欢呼作助他成功的良机,我却认为这无非是诡计(原文是拉丁文。)罢了,给警察充分机会彻底搜查,就可以趁早叫他们深信这封信不在屋子里,结果葛××当真深信不疑。我还觉得,刚才费尽口舌,详详细细讲给你听的那一连串想法,就是警察搜赃那套不二法门的想法——我觉得这位部长脑子里势必掠过这一连串想法。他想到这一层,当然不把普通藏东西的角落放在眼里。我想,他不至于这么笨,想得到公馆里最隐蔽最偏僻的角落,碰到警察厅长的眼睛、探针、钻子、显微镜,就像最普通的柜子一样触目。总之我看出,他要不是经过慎重的选择,就是逼于事实,才采用这个简单的方法。也许,你还记得警察厅长头一回来探望我们,我提醒他说,可能是因为这件疑案太明显了,才给他添了这么多麻烦,他听了不是笑得要命吗?” “是啊,”我道,“他这股乐劲儿,我倒记得一清二楚。当时还生怕他会笑疼肚子呢。” “物质世界跟非物质世界有许多地方非常相似,”杜宾接着说,“因此,修辞学的定义多少有些真实味,暗喻或明喻,不但可以用来修饰叙事文,也可以用来加强论证的力量。比方说,惯性的原理在物理学和形而上学里仿佛都是一回事。物理学里说,要推动一件大的物体比推动一件较小的物体困难,又说接着发生的运动量跟推动力是成正比例的;形而上学里说,才能高一等的聪明人虽然行动起来比差一等的人更加有力,更加持久,更加后果重大,不过在开头几步行动起来却不大爽快,比较忸怩,踌躇重重,这两条道理不能再正确了。还有:你有没有注意过哪家铺子门上的招牌最引人注目?” “这可从没想到过,”我说道。 “有一种拿地图作猜谜的玩意,”他继续讲道。“甲方说出一个名字——镇名、河名、州名或者国名——总而言之,就是五颜六色、错综复杂的地图上的任何一个名字要乙方找出来。新手通常总是找些字体极小的地名来难倒对方;可是老手却挑些字体大的、从地图上一头排到另一头的地名。这正像街上字体过大的招牌或广告一样,太触目了反而没人注意;这种视觉上的忽略,跟精神上缺乏辨察完全相似,凡是过于明显,过于触目,一看就明白的,有头脑的人反而不会注意。不过,看来,这问题警察厅长可理解不到或者是不屑理解。他压根没想到部长大概可能把信恰恰放在众目昭彰的地方,免得任何人看不到。 “我想到德××这份大胆、勇敢、有见地的独创性;想到如果他存心利用这份文件,他一定始终放在手边这件事;想到警察厅长获得的那个真凭实据,信并不在那位老爷平常搜查得到的范围里——越是这么想,越是确信部长为了匿藏这封信,老谋深算地故弄玄虚,根本不把信藏掉。 “我满脑袋这些想法,就备了一副黑眼镜,有天早晨,就闯进部长公馆去拜访。德××倒在家里,像平时一样打着呵欠,懒懒散散,悠悠闲闲,装作无聊透顶的样子。也许他是当今精力最最充沛的人——不过那只有没人看见他时才这样。 “为了要像他一般装模作样,我就埋怨眼睛不好,哭丧着脸说只好戴副眼镜,靠了这种障眼法,彻底把整个房间仔细打量了一通,一边却装作只顾跟主人谈话。 “我特别留神他座位旁边一张大写字台,台上乱七八糟地放着几封各式各样的信和其他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我不慌不忙地仔细看了老半天,却没看出什么特别起疑的东西。 “我眼睛在房里扫了一周,终于盯在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纸版名片架上,这名片架扎了根肮脏蓝缎带,吊在壁炉架当中一个小铜球上,分成三四档,插着五六张名片,还有一封信。这封信脏得要命,皱成一团。当中几乎扯成两半——好像开头当它没用,打算撕碎,后来改了主意就撂下了。信上有个大黑印,非常触目地印着一个‘德’字,信面上是女人的清秀笔迹,署明德××部长亲收。这封信就随随便便地插在最上面一格里,甚至堂而皇之似的。 “我一眼看见这封信,马上认定这正是我要找的。当然,样子明明跟警察厅长详细形容给我们听的大不相同。这封信上的印记又大又黑,印着一个‘德’字;那封信上的印记又小又红,印着‘史府’的公爵纹章。这封信是具明写给部长的,笔迹清秀纤弱;那封信是具明写给某皇亲的,笔锋豪放刚劲;单单只有信的大小相符。不过,那些根本不同点未免过分;那分脏相;那封信的龌龊和撕过的样子,就跟德××那种有条有理的真正习惯大不相同,一看就知道是存心骗骗外人,让人家错当做废纸;这些情况,加上信件又放在极其触目的地位,每个来客都看得清,这就跟我当初得到的结论完全一致;就是我方才说的,满腹狐疑的来客看到这些情况,反而大大放心,相信准没猜错。 “我尽量赖着不走,继续跟部长非常热烈地讨论一个问题,我心里有数,这问题决不会引不起他的兴致和劲头,其实我的心却在信上。我一边这样仔细端详,一边默默记着这封信的外表和插在名片架里的地位;最后,忽然发现了一点,终于把心头仅存的一点疑团消除了。我仔细看着信封四边,就此看出四边不该擦得那么破。一张硬纸,用折纸刀折过,压平,再翻过来,沿着原来折痕或四边重新折过,才有这副破损样子。看出这点就行了。心里就明白这封信像翻手套似的给翻了个面,里头翻到外面,重新写了姓名地址,重新加印。我向部长告辞,马上走了,却把一个金鼻烟匣留在桌上。 “第二天早晨,我去拿鼻烟匣,我们又十分起劲地接着谈上一天的话题。正在这样谈着,公馆窗下猛地传来一声巨响,像开手枪,接着又传来一连串可怕的叫嚷,还有一大帮人吓得在喊叫。德××顿时跑到窗口,推开窗往外看。这时我就走到名片架前,拿了信,放在口袋里,另外拿封外表一模一样的假信放进去,这是我在寓所里小心仿造的;用面包做假印,不费什么事就仿了德××的印章。 “街上原来有个拿着支毛瑟枪的人疯疯癫癫地胡来,才引起那阵乱。他在一堆妇女和孩子当中开枪。查明结果,放的原来是空枪,大家就当这家伙是个疯子或醉鬼把他放走了。他走了,德××才从窗边走来。当时信一落到我手里,我就马上跟他走到窗前。不久就跟他告别。那个装疯的人就是我出钱雇来的。” “可是你拿封假信换了那封信是什么意思?”我问道。“你头一回去拜访他,就把信公开抢走,不是反而好吗?” “德××是个一不做二不休的人,”杜宾答道,“也是个一身是胆的人。他公馆里不见得没有赤胆忠心护卫他家产的保镖。我要是照你说的乱来一通,就休想活着离开部长面前了。巴黎那些好人也就听不到我的音讯了。不过除了这几层原因,我还有个目的。你知道我政治上的偏见。在这件事上,我做了那位贵夫人的同党。这位部长把她抓在掌心中已经有十八个月了。如今她可把他抓在掌心中了,因为他不知道信不在手边,还当信在手里照旧进行勒索呢。这一来他就难免害得自己在政界一下子栽了跟斗。他这下垮台,栽得可不轻,而且摔得真尴尬。堕落容易(原文是拉丁文。)这话说得好,不过在往上爬这方面,正像卡塔拉尼(安琪丽尔·卡塔拉尼(1779—1849),意大利歌剧界著名女高音。)说到歌唱一样,上台容易下台难。目前这种情况下,我对这个下台的人并不同情,至少并不怜悯。他就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原文是拉丁文。),一个没有德行的天才。话说回来,我倒很想知道,他给警察厅长称为‘某贵人’的她奚落了一顿以后,只好拆开我留在他名片架上的那封信,这时他的心里到底怎么想法。” “怎么?你在信里写了什么特别字眼?” “嘿——在信封里放张白纸似乎不大像话——那倒真是侮辱。从前在维也纳,德××给我吃过顿苦头,我当下平心静气地对他说过,我不会忘记。我知道他多少想要晓得给他上当的是什么人,因此心里想,不给他个暗示倒真可惜。他认得我的笔迹,于是我就在白纸当中抄了这几句话——如此毒计,阿特柔斯若罪有应得,提埃斯特斯当罪有应得。(《阿特柔斯与提埃斯特斯》是克雷比荣一七六〇年的作品,此剧典出希腊神话,阿特柔斯与提埃斯特斯是兄弟,提诱奸其嫂并欲杀兄,阿佯与弟和,而杀三侄,烹之,献与其弟,提遂降祸于阿家。)这句话引自克雷比荣写的《阿特柔斯》。” 松桥之谜 在查林十字街,考克斯银行储藏室的某个角落,有一只破旧不堪的铁皮箱,盖子上印有我的名字——前印度军团,约翰·h·华生医生。里面堆满了文件,几乎全是福尔摩斯在不同时期里查办过的奇异案件记录。其中有一些,虽然极有意思,但是却没有成功解决。这些案子我无法叙述,因为没有最后的结果。没有结论的问题可能会使学生感兴趣,但却不是一般读者喜爱的。这些没有结果的案子包括有:詹姆士·菲力莫先生失踪案,他走进他的屋子去取一把雨伞,就再也没有人见过他。跟这案子同样不可思议的还有艾莉西西号快艇案,它在一个春天的早晨驶进一小团晨雾中,就再也没有出现,没有人再听到那船及船上人的消息。第三件值得一提的案子是一个名叫伊沙杜拉·伯山诺的有名记者,有一天被发现一动不动地瞪着一个火柴盒,盒子里面装有一条奇怪的虫子,据说科学界还没有人见过这种虫子,这人就此疯了。 除了这些无法破解的案子外,还有一些涉及私人隐密,如果将之公开,将会造成一些显赫家族的难堪。不用说,这样不守密的行为是我们想都不曾想过的。因此,我的朋友趁现在有时间,将把这些记录找出来销毁。剩下来还有一大堆趣味程度不同的案子,如果不是怕读者消化不良,而会影响到我最尊敬的人的声誉,我老早就编写出来了。这些案子中有一些我曾亲身经历,可以见证人的身份来叙述,而另一些不是我没有参与,就是只稍有涉及,因此必须以第三者的身份来叙述。下面这个故事是我亲身经历的记录。 那是十月一个凄凉的早晨,当我在梳洗换装时,注意到屋前那棵挺拔的悬铃木上仅余的几片叶子被风卷走。我下楼吃早餐时,以为我同伴的情绪会十分沮丧,就像所有的艺术家一样,他对周围环境十分敏感。然而相反,我发现他已快用完早餐,而且心情十分开朗,脸上有一股他高兴时特有的那种不怀好意的笑容。 “你有案子,福尔摩斯?”我问道。 “推理的能力显然会传染,华生,”他回答,“这使你察看出了我的秘密。是的,我有个案子。经过一个月无所事事后,车轮终于又开始转动了。” “我可以分享这案子吗?” “没有太多可说的,但是在你吃完我们的新厨师替你准备的白煮蛋后,倒可以来谈谈。事情或许与昨天我在走廊上看到的《家庭月刊》有关,就算是煮鸡蛋这类小事都需要注意计算时间,这与这本杂志上的爱情故事是不能相比的。” 一刻钟之后,餐桌收拾干净了,我跟他面对面坐着,他由口袋中取出一封信。 “你听过金矿大王尼尔·吉布森的名字吧?”他说。 “你是指那个美国参议员?” “嗯,他是做过西部某州的参议员,不过他是以世界金矿业巨子出名。” “是的,我听说过他,他在英国已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名字听起来很熟。” “是的,他五年前在罕普什尔郡买了相当大的一笔房地产。也许你已经听说了他妻子的死亡悲剧吧?” “啊,当然,我现在想起来了,怪不得这个名字这么熟。可是,事情的细节我并不清楚。” 福尔摩斯指了指椅子上的报纸。“我没想到这案子会到我手上来,否则我早就先把大致情形给弄清楚了,”他说,“事实上,这问题虽然非常不可思议,但似乎并不困难,被告令人感兴趣的性格并不妨碍证据的正确性,这也是验尸官及警方处理此案依据的观点。现在全案已移送温彻斯特的巡回裁判庭。我恐怕这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业务,华生,我可以去发掘事实,但是我不能改变它们。除非有任何意料之外的新证据出现,我看不出我的委托人还有什么希望。” “是‘我们’的吧?” “哦,我忘了我还没告诉你,我也染上了你那种倒叙的糊涂习惯了。你最好还是把这个看一看。” 他递给我的信字迹粗大有力,内容如下: 我无法眼看一位上帝创造的最完美的女人步向死亡,而不全力去拯救她。我无法解释——甚至不愿企图解释,但是我绝不怀疑邓波小姐是无辜的。你知道这个事实——谁又不知道呢?全国的人都这么传言,但是却没有人出来为她说话!这样的不公平简直令我疯狂。那个女人连一只苍蝇都不忍心杀害。唉,明晨十一点我会前来,希望你能在黑暗中找出一线曙光。也许我手中握有线索,但我并不知道。不管怎样,只要你能救她,我所知的、我所有的甚至我这个人,都听凭驱使。如果你在一生中曾显示过你的能力,请将它用在这案子上吧。 “这就是我委托人的信,”福尔摩斯说,一边敲出烟斗中的余灰,再慢慢地填上新烟草。他有早餐后抽烟的习惯。“这位先生就是我在等的人。至于整个故事,你没有时间去细读所有这些报纸,如果你对其中的经过有研究兴趣的话,我可以大致向你说明。这人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金融巨子,据我所知,他的性格极为暴虐。他有一个妻子,就是悲剧中的死者。对她我一无所知,只知道她已不再年轻,更不幸的是教导他们两个孩子的女教师十分美丽动人。这三个就是涉案人。事情发生的地点是一幢古老的庄园宅邸,位于英国历史上的中心地区。至于谈到这个悲剧,那个妻子在深夜被发现死在离屋子约半英里的地方,身着晚装,围着一条披肩,一颗左轮射出的子弹贯穿了她的脑袋。她身边没有武器,附近也没有其他线索。她身边没有武器,华生,记得这点!罪案大约发生在傍晚稍后,尸体是在十一点左右被猎场看守员发现,在警方及一名医生检查后,被抬进屋内。这样说似乎太简短了,你清楚吗?” “很清楚。但是为什么会怀疑到那个女教师呢?” “嗯,首先,有一些很直接的证据。发现一把口径相同、已发射了一颗子弹的左轮枪被放在衣橱底层。”他的神情突然凝滞不动,一个字一个字说道:“衣——橱——底——层。”然后,他陷入沉思。我可以看出,他脑子里正闪过一串想法,我不会笨到去打断他。突然,他又恢复常态,“是的,华生,枪找到了。糟透了,是吗?两个陪审团都这么认为。而且,死者手中有一张短笺,是女教师约她在出事地点见面。怎么样?最后,还有谋杀动机。吉布森参议员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如果他妻子死去,谁会比这个已经被男主人热爱的女教师更有可能继承她的地位?爱情、财富、权力,全都取决于一个中年女子的生死。很恶毒,华生——非常恶毒!” “是的,一点儿也不错,福尔摩斯。” “她也举不出不在场证据。相反的,她不得不承认,就在那段时间,她去过悲剧现场——松桥。她无法否认,有一些路过的村民看见她在那儿。” “看起来事情已成定局了。” “不尽然,华生——不尽然!这座桥——仅是一块石板宽、两面有栏杆的桥——横跨在一条深而长、两侧长满芦草的水塘最窄处,这水塘叫松塘。死者倒在桥头处。这就是案子的几个重点。噢,如果我没听错,我们的委托人来了,比他约定的时间早了不少。” 比利推开了房门,可是他报出的名字却不是我们预期的。马罗·贝兹先生的名字对我们两人都很陌生。他是个消瘦紧张型的人,双眼流露着恐惧,态度迟疑而扭捏——以我职业的眼光来看,此人已届精神崩溃的边缘。 “贝兹先生,你看起来很焦虑,”福尔摩斯说,“请坐下。我恐怕只能给你很短的时间,因为我十一点另外有约。” “我知道,”我们的访客挤出短短的几个字,似乎有点儿喘不过气来。“吉布森先生就要来了。吉布森先生是我的雇主,我是他的管家。福尔摩斯先生,他是个恶棍——十足的恶棍。” “你的话很重,贝兹先生。” “福尔摩斯先生,因为时间有限,我不得不说重话。我绝对不能让他知道我来这儿。他快来了,可是我无法早来,他的秘书弗格森先生今早才跟我提到他要来找你。” “你是他的管家?” “我已经提交了辞呈,两个礼拜后我就能脱离他可怕的奴役了。他是个苛刻的人,福尔摩斯先生,对他周围的人都十分苛刻,他对外的一些善举只是掩饰他私下的邪恶行为。他的妻子是他的主要残害对象,他对她很凶暴——是的,先生,非常凶暴!她是怎么死的,我并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肯定他让她生活得很不快乐。她有热带人的个性,你一定知道她是巴西人。” “不,我没注意到这点。” “她生在热带,个性也是热带的,是个急躁热情的人。她一直爱着他——我听说他们曾彼此十分相爱——可是当她的青春美貌渐渐消失后,就再也拉不住他的心了。我们都很喜欢她,也替她不平,更恨他虐待她。可是他貌似忠厚,心存奸诈,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不要被他的外表欺骗,他心地坏透了。好了,我要走了!不,不,不要留我,他马上就要来了!” 恐惧地看了一眼时钟,我们的陌生访客几乎是跑出门,立刻就消失了身影。 “哼!哼!”福尔摩斯沉默了片刻说,“吉布森先生似乎有个十分忠心的家人。可是这次警告倒十分有用,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等他本人出现。” 十分准时,我们听到沉重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响起,那位著名的百万富豪被请进了房间。我看到他时,不仅可以了解他的管家对他的恐惧与厌恶,而且也可以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商业上的对手嫌恶他。如果我是雕塑家,想要塑造一个事业成功、意志如钢但心硬如铁的人,我会选择尼尔·吉布森先生做我的模特儿。他瘦高粗糙的外表,给人以饥饿贪婪的感觉。把林肯总统相貌中高贵的那部分去掉,就很像这个人了。他的脸可以用花岗岩来雕琢,坚硬、粗糙、残忍,皱纹深而多,一副饱经风霜的样子。他冷灰的眼睛在浓眉下射出锐利的光芒,来回巡视着我们。当福尔摩斯介绍了我的名字后,他敷衍地对我欠了欠身,然后极有威严地拖了一把椅子在我同伴的身边坐下,他那消瘦的膝盖几乎触到福尔摩斯了。 “让我先声明,福尔摩斯先生,”他开口说道,“查办这件案子,我不在乎花多少钱,只要能对找出事实真相有帮助,你把钱拿去烧了都可以。这女人是无辜的,必须还她清白,至于怎么去做,是你的事。开价吧!” “我的收费有一定职业标准,”福尔摩斯冷冷地说,“除了有时候完全免费外,我是不随便变更的。” “哦,如果金钱对你没什么差别,那么想想声誉。如果你能澄清这个案子,英美两国的报纸都将吹捧你,你将会被两大洲的人所谈论。” “谢谢你,吉布森先生,我并不需要别人吹捧。你也许会吃惊,事实上我比较喜欢默默无闻地工作,是工作本身在吸引我。我们这是浪费时间,还是让我们谈谈事实吧。” “我想你在报上已经看到所有主要的事实了,我不知道我还能增加些什么可以帮助你的事。不过,如果有什么事你需要我加以说明,我愿意告诉你。” “哦,只有一点。” “是什么?” “你与邓波小姐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个金矿大王突然气愤得由椅子中半站起身来,但是终于,他又恢复了镇静。 “我想这是你的职权范围——或许你是因工作的需要才问这样的问题,福尔摩斯先生。” “的确是这么回事。”福尔摩斯说。 “那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们的关系完全只是一个雇主和一个只有孩子在场才见面谈话的年轻女士的关系。” 福尔摩斯由椅子中站起身。 “吉布森先生,我很忙,”他说,“我没时间也没兴趣进行这种无意义的谈话。祝你好运,再见。” 我们的访客也站了起来,他的个子比福尔摩斯还高出许多。他浓眉下的双眼闪着怒气,病黄的双颊也抹上了红色。 “你这究竟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先生,你不接受我的案子吗?” “嗯,吉布森先生,至少我不接受你。我认为我的话已经很清楚了。” “很清楚,但是背后是什么意思?提高价钱?还是怕卷进去又解破不了?还是别的?我有权利得到一个清楚的解释。” “嗯,也许你有权利,”福尔摩斯说,“那我就给你一个解释。这案子已经够复杂了,提供错误的资料只有使事情更困难。” “你是指我在说谎?” “哼,我是尽可能说得婉转些,可是如果你坚持要这么说,我也不否认。” 我跳起身来,因为那位百万富豪的脸上出现了盛怒的神色,而且他还举起了拳头。福尔摩斯懒洋洋地笑了笑,伸手去取烟斗。 “别急躁,吉布森先生。我发现早餐之后,就是再小的争吵都对身体不好。我建议在早晨新鲜的空气里散一散步,或者安静地想一想,会对你有莫大好处。” 经过一番努力,金矿大王控制住了他的脾气。我不得不佩服他,只有具有超人的自制力,才能在顷刻间将火爆的怒气转化为冰冷傲慢的态度。 “嗯,这是你的选择,我想你知道怎么干你的行业,我不能勉强你来接这个案子。福尔摩斯先生,你今天早晨的行为对你毫无益处,因为我征服过比你更强的人,没有人能反对我而有好下场。” “已经有很多人这么说过,但我仍在这里,”福尔摩斯笑着说道,“好了,再见,吉布森先生,你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学。” 我们的访客气呼呼地走了,但是福尔摩斯却泰然自若地盯着天花板抽烟。 “有什么看法?华生。”他最后终于问。 “啊,福尔摩斯,我必须承认,我一想到这个人会毫无顾忌地扫除他面前的障碍,也想到他妻子便有可能是因为成为他的障碍,而为他所不喜,就像贝兹告诉我们的那样,我就觉得——” “一点儿也不错,我也这么想。” “可是他与那个女教师的关系到底怎样?你是怎么发现的?” “激将,华生,激将!当我察觉出他信中的热切而不寻常,又不像一般公事化的语气,再加上他颇能自制的态度与外表,这就很明显地让我看出,他对被控诉的那个女人而不是被杀害的那个女人有很深的感情。如果我们要找出真相,必须了解这三人间的真正关系。你看到一开始我是如何攻击他,而他却镇定地接受了。后来,我又以我十分肯定的样子激他,而事实上我只是有很深的怀疑罢了。” “也许他还会回来?” “他一定会回来,他‘必须’回来,他不能让事情像现在这个样子。哈!这不是门铃吗?不错,这是他的脚步声。啊,吉布森先生,我正在跟华生医生说你迟到了。” 金矿大王进来时的神情比他走的时候更显得憔悴,他受伤的高傲仍然可由他反抗的目光中看出,但是他知道,如果他要把事情弄出个结果,他必须让步。 “我想了一下,福尔摩斯先生,我觉得我刚才颇为鲁莽地误会了你的意思。你只是要找出事实,不管它们是什么,我同意你的观点。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邓波小姐与我之间的关系,跟这案子没有多大关系。” “这该由我来决定,不是吗?” “是的,我想只有如此了。你就像个外科医生,在诊断之前,要知道所有的症状。” “不错,这么说就对了。而且,一个病人如果对医生隐瞒病情,那说明他是别有目的。” “这也许不错,可是福尔摩斯先生,你必须承认,大部分男人,在你很公开地问他与另一个女人的关系时,他总是想避开的——尤其是当他对这女人十分认真时。我想大部分男人的心灵一角都保有一些隐私,不愿别人打扰,而你突然闯了进来。不过,你的目的值得原谅,因为你是为了要救她。好吧,现在封闭已被打开,你就随意查问吧。你想要知道什么?” “事实。” 金矿大王停了一下,像是在整理思绪,他严厉深沉的脸变得更悲哀严肃了。 “我可以用简短几句话来说明,福尔摩斯先生,”他终于说道,“有些事情要说出来是既痛苦又困难的,因此,我只能说那些我有必要说的。我是在巴西开金矿时碰到我的妻子,玛莉亚·宾豆是曼勒斯政府官员的女儿,她非常漂亮。那时候,我既年轻又热情,不过即使是现在,我以冷静挑剔的眼光往回看,仍觉得她是少见的美人。她的个性热情奔放,没有保留而又冲动,与我所见的美国女人完全不同。唉,还是长话短说,我爱上了她,就娶了她。只有在激情过去之后——那也有好几年的时间——我才了解到,我们之间完全没有共同之处。我对她的爱渐渐淡去,如果她也是这样,那事情就会简单得多。可是你知道女人的办法!不管我做什么,都不能使她不再爱我。如果说我对她粗暴,甚至有人说我虐待她,那是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能使她不再爱我,或转成恨我,对我们两个都会好些。但是,没有事情能改变她,她如今在英国的丛林中爱慕我一如二十年前在亚马逊河畔。不论我怎么做,她爱我始终如一。 “然后,葛里丝·邓波小姐来了,她是应征来做我们两个孩子的家庭教师。你也许在报上见过她的照片,全世界的人都会承认她也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人。我不会掩饰说我比别人高尚,我承认,整天生活在一起,天天接触,而不对她产生爱情是不可能的事。你能怪我吗,福尔摩斯先生?” “我不怪你有这种感觉,可是如果你对她表示出来,这就不对了,因为这位年轻的女士也可以说是在你的羽翼之下。” “嗯,也许是,”百万富翁说道,虽然刚才的斥责一度又使他双眼中涌上怒火,“我不会假装高尚。我想我这一生中,我想要的东西我就会伸手去取,而我没有比想得到这个女人以及她的爱情更想要的东西了。我就照实地告诉了她。” “噢,你告诉她了,是吗?” 福尔摩斯一旦动了气,样子是很可怕的。 “我告诉她如果我能娶她,我一定这么做,但是我不能。我说钱方面毫无问题,这也是能使她过得快乐舒服而我又唯一能做的事。” “哈,真慷慨!”福尔摩斯鄙夷地说。 “听着,福尔摩斯先生,我是来请教你有关案子的事,不是来请你评判道德的。我没问你的意见。” “我接这个案子完全是看在这位年轻女士的份上,”福尔摩斯严厉地说,“我不知道她被控诉一事是否比刚才你所说的事更糟,你企图毁了一个生活在你屋檐下且没有自卫能力的女孩。你们这些有钱人应该得到教训,不是全世界的人都能被你们用金钱收买,而宽赦你们的罪行。” 出乎我的意料,这位金矿大王平静地接受了斥责。 “我自己现在就有这种感觉。感谢上帝,事情没有像我原来的打算的那样。她不肯,她本来立刻就要走的。” “她为什么不走了呢?” “嗯,首先,还有人靠她来养活,对她而言,放弃工作而不管别人并不是件轻松的事。当我发誓不再骚扰她之后——我也确实遵守了——她同意留下。不过还有一个理由,她知道她对我的影响力,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的力量,她想要好好利用。” “怎么个用法?” “嗯,她对我的事业了解一些。我的事业很大,福尔摩斯先生——大到超出一般人的想象。我可以建设,也可以破坏——通常我都是破坏别人。它不只影响个人,还涉及不同的社区、城市,甚至国家。做生意是一场很激烈的竞争,弱者就会被淘汰,我是以金钱为价值来玩这场游戏。我从不叫苦,也不在乎别人是否叫苦,可是她的看法却不同,我想她是对的。她认为,而且也说过,一个人的财富如果超过他需要的,就不应该建筑在另外千百个贫穷、痛苦、衣食无着的人身上。这是她的看法,我想她能看见比金钱更长久的东西。她发现我非常肯听她的话,于是她认为能以影响我的行动来为世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因此她留下了——然而,却发生了这场悲剧。” “你有什么线索吗?” 金矿大王停了一两分钟,他的头埋进双掌之中,陷入深思。 “情况对她十分不利,我不能否认这点。而且,女人的内心世界常常不是男人能理解的。起先,我简直吓了一大跳,以为她突然失常,做出了违反她本性的事情。我只想到一种解释,不管有没有道理,福尔摩斯先生,我还是告诉你。我的妻子毫无疑问非常善妒,心灵上的嫉妒可以跟身体上的嫉妒一样使人疯狂。虽然我的妻子没有理由嫉妒——我想她了解这点,但是她知道这个英国女孩很能影响我的思想与行动,这是她永远不可能做到的。虽然这是好的影响,但于事无补,她恨她恨得发疯,而她身上永远流着亚马逊的激情之血。她可能计划要杀死邓波小姐——或者用枪威胁她,要她离开我们。也许她们有过一番争夺,枪走火而射死了持枪的人。” “这个可能我已经想到了,”福尔摩斯说,“事实上,除了故意杀人外,这是唯一较明显的另一个可能。” “可是她完全否认这个可能。” “嗯,这不表示就是不可能——是吗?我们可以了解一个女人碰到了这种可怕的事,很可能在无意识的状态下,手拿着枪跑回家。她可能在自己也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枪丢进衣服堆里,当枪被发现后,她发现怎么解释都不可能,于是就想以完全否认来脱罪。这样的假设有谁能推翻呢?” “邓波小姐本人。” “嗯,也许。” 福尔摩斯看了看表,说:“我们应该在早晨就取得必要的许可证,傍晚火车就可以到温彻斯特了。在见了那位年轻的女士之后,也许我能更清楚。不过,我不能保证我的结论会是你想要的。” 由于许可证有些延误,因此当天我们并没有去温彻斯特,而去了罕普什尔郡尼尔·吉布森先生的庄园。他并没有亲自陪我们,不过我们有最初查办这案子的当地警察柯凡区警官的地址。柯凡区警官面色灰白,态度暧昧神秘,让人觉得他知道或怀疑的要比他敢说出来的多,而且他还有一个诡秘的习惯,说话时会突然降低声音,变成耳语,仿佛在谈论极重要的机密,而事实上那只是一些极平常的消息。除了这些,他倒是个十分诚恳的家伙,毫不讳言这案子超出他的能力,他希望能得到帮助。 “不管怎样,福尔摩斯先生,我宁可是你来,而不是苏格兰场的人来,”他说,“如果是他们的人来参与这案子,案子破了的话,我们当地的警察没有功劳,案子破不了我们就会备受责难。而你,我听说,不会耍花招。” “我根本不必出面,”福尔摩斯这么说,使我们这位忧郁的新识顿时松了一口气,“如果我能把事情澄清,我希望不要提到我的名字。” “嗯,你真是大度。我知道你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值得信任的人。噢,福尔摩斯先生,我们一边走,我一边有一个问题要问。除了你,我没有对任何人透露过。”他向四周看了看,仿佛不敢说出来的样子,“你不觉得也许这案子会对尼尔·吉布森先生本人不利?” “我也考虑到了。” “你还没有见过邓波小姐。由各方面来看,她都是个极好的女人。他也许会希望除去他的妻子,而且这些美国人比我们喜欢动武。你知道,凶器是‘他’的。” “这点很肯定吗?” “是的,先生。那是他拥有的一对枪中的一把。” “一对中的一把?那另一把呢?” “哦,他有不少各式各样的枪支。我们并不能找到另一把一模一样的手枪——但是那个枪盒是放一对枪的。” “如果是一对,那你们一定能找出另外的那一把。” “嗯,我们把所有的枪都陈列在他的房子里,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也许要等一下。我想我们先一起去看一看悲剧的现场。” 这些谈话是在柯凡区警官的小屋子前厅进行的,那房间就算是当地的警察局。步行约半英里左右,横穿过一片多风的石南地,上面枯萎的野蕨已成金棕色,然后就来到一个通往松庄的侧门,再走上一条小径,穿过幽美的树林,一幢宽广半木质结构的房子就出现在远坡边缘。那房子属于半都铎式,半乔治亚式。我们旁边是一个狭长而长满芦草的水塘,中央部分有一条石桥可让马车通过,两端则扩大成两个小湖。我们的向导停在桥头,指着地上。 “那就是吉布森太太陈尸的地点,我用石块做了记号。” “据我所知,你在尸体被抬走前就到了?” “是的,他们立刻就去找我。” “谁去的?” “吉布森先生本人。一有人去报告,他与其他几个人立刻从屋中跑出,他坚持在警察到达之前,不准移动任何东西。” “这点很合理。我从报上得知,子弹是近距离发射的。” “是的,先生,很近。” “射中右太阳穴?” “稍后一点儿,先生。” “尸体是怎样躺着的?” “背朝地仰卧,先生。没有挣扎的痕迹,没有其他脚印,没有武器。她左手紧抓着一张邓波小姐写的短笺。” “你说是紧抓着?” “是的,先生,我们几乎无法扳开她的手指。” “这点极重要。这就排除了是别人在她死后才塞进这张字条,制造假线索的可能性。上帝!那字条据我记得很短: “我九点会在松桥。 “g·邓波 “是这样的吗?” “是的,先生。” “邓波小姐承认写了那张字条吗?” “承认了,先生。” “她怎么解释?” “她保留辩护权直到巡回裁判庭。她什么都不肯说。” “这问题的确十分令人感兴趣。字条这一点很不清楚,是吗?” “嗯,先生,”向导说,“依我的愚见,这似乎是整个案子中唯一十分清楚的一点。”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就算字条是真的,真是她写的,那一定是在事情发生之前一段时间就收到了——也许是一两个钟头前。那为什么这位女士还会紧抓在她左手中?她为什么要那么小心地随身带着?她不需要用它做约会的证据。这是否有些不寻常?” “嗯,先生,你这么一说,是好像有点儿不寻常。” “我想我要静静地坐几分钟想一想。”福尔摩斯坐到石桥的边上,我可以看到他灵敏的灰眼睛带着疑问地四下巡视,突然,他跳起来,跑到对面的栏杆,从口袋中抽出一个放大镜,开始察看石桥。 “这很奇怪。”他说。 “是的,先生,我们看到桥边上有块破损,我认为是路过的人无意弄的。” 桥石是灰色的,但是这一小块不到六便士银币大小的缺口却是白色的。再仔细看,可以看出表面是被尖物碰掉的。 “这得花些力气才能弄出来,”福尔摩斯深思地说。他用他的短棒用力敲了几下,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是的,这是很重的一击,而且位置也很奇怪。它不是从上而下,却是从下而上敲的,因为它是在栏杆的下端。” “可是这里离尸体至少有十五尺。” “是的,距尸体有十五尺。这也许和案子完全无关,但仍值得注意。我想这里没有什么其他东西可看了。你说,没有脚印?” “地很干硬,先生。一点儿足迹都看不出。” “那么我们走吧。我们先去他的房子,看看刚才你提过的那些武器,然后我们就该前往温彻斯特了。在进一步行动之前,我想先见见邓波小姐。” 尼尔·吉布森先生还没有从城里回来,但是我们在房子里见到了早晨曾经来访的那位紧张的贝兹先生。他带我们去看了他主人在一生冒险经历中累积的各式各样整齐排列着的武器。 “就像任何知道吉布森先生这个人及他的作为的人都能想象得到,他有他的敌人。”他说,“他睡觉时,床边柜中一定放着一把上了膛的左轮。他是个暴躁的人,先生,有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会怕他。我相信那位死去的女主人也常常极为恐惧。” “你有没有亲眼看过他对她动手?” “没有,我不能这么说,但我听过他骂她骂得很凶——那些话又冷酷又轻蔑伤人,即使在仆人面前也一样。” “我们的百万富豪私人生活似乎过得并不顺心。”在我们去车站时,福尔摩斯这么说,“嗯,华生,我们已经收集到了不少事实,有些还是新的线索,可是似乎离下结论还远得很。尽管贝兹先生非常不喜欢他的主人,可是我从他那儿得到的线索是:当事情发生时他的主人显然在书房。晚餐在八点半,一直到那时一切都还正常。事情被发现时的确已很晚,但悲剧确实是在字条上的那个时间发生的。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吉布森先生五点钟由镇上回来后又出过门。据我了解,邓波小姐承认她与吉布森太太约了在桥边见面,除了这点她什么都不肯说,她的律师劝她目前有所保留。我们有几个很重要的问题要问这位年轻的女士,在我们见她之前,我的心不能定下来,我必须承认,这案子除了一件事外,都非常不利于她。” “是哪件事,福尔摩斯?” “在她衣橱中找到手枪。” “上帝啊!福尔摩斯,在我看来这是罪证最确凿的一件事。” “不然,华生。在我最初草草看到这件事时,我就觉得这点很奇怪,而现在我仔细接触了这案子,认为这是唯一较踏实的希望。我们必须找出行为的一致性,当有矛盾时,我们必须怀疑其中有诈。” “我不了解你的意思。” “好吧,华生,现在我们假设你是那个冷静地预谋要除去情敌的女人。你把一切都计划好了,也送去字条约了时间。被害人来了,你手握凶器,完成了计划,这一切都顺利圆满。别告诉我,在这么精心顺利地执行了计划后,你居然会忘了把凶器丢到旁边长满芦草的水塘中,让人永远找不到,而竟然小心翼翼地带回家去藏在衣橱中。知道那将是警察第一个搜查的地方。华生,了解你的人不会认为你是个有计谋的人,但即使是你,也不会干这样的蠢事吧。” “可是,人在紧张中——” “不,不,华生,我绝不相信有那种可能。如果一桩罪案是冷静计划好的,所有的掩盖方法也都会事先冷静地计划好。因此,我想我们是被一连串的表象误导了。” “可是,还有那么多需要解释的地方。” “是的,我们必须准备去寻找解释。一旦当你的观点改变后,那件你本来十分肯定的事,反而可能变成寻求真相的线索。譬如,那把左轮,邓波小姐声称她完全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我们的新理论是:她所说的全是事实,因此,显然左轮是被人放进衣橱的,那么那人就该是真凶了不是吗?你看我们的调查立刻就有了收获。” 当晚我们不得不留在温彻斯特,因为正式的手续还没办好,但是第二天早晨,我们在被告信赖而名声日隆的律师裘斯·康明兹陪同下,被准许去监狱见这位年轻的女士。由于听过不少,因此我预期会见到一位十分漂亮的女子,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怪不得连那位百万富豪都发现她有某些地方比他更有力量——某些能控制并领导他的力量。当你看到她强烈鲜明但仍十分柔情的脸庞时,你会觉得,即使她有可能做出某些冲动行为,但她内心却有某种高贵的天性,使她所产生的都是好的影响。她个子高挑,头发棕褐色,相貌高贵端庄而果断,但她深色的眼中却流露着绝望的神色,似乎四周布满天罗地网,而她就像个被追捕的小动物,找不到出路。当她得知眼前我的这位著名的侦探朋友将伸以援手时,她苍白的脸上涌上了一丝血色,眼中也露出了希望的光芒,于是她转向我们。 “也许尼尔·吉布森先生已经告诉了你一些我们之间的事?”她以低沉而焦虑的语调问道。 “是的,”福尔摩斯回答,“你不需要再痛苦地叙述一遍所有的事情。在见了你之后,我已接受吉布森先生所说你对他的影响以及你们之间是清白的。但是为什么不把整个情形在法庭上说出来呢?” “在我看来,这样的控诉是不可能成立的。我以为只要等一等,事情总会澄清,这样就不必涉及许多这个家庭不为人知的痛苦私人生活。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事情不但没有澄清,反而更加严重。” “我的好小姐,”福尔摩斯急切地大声说道,“我请你别再这样梦想了。康明兹先生可告诉你,目前所有的情况都对我们不利,如果我们想要澄清事情,必须尽最大努力。如果说你没有任何被加罪的危险,那是十分可恶的欺骗。尽可能帮我把真相找出来。” “我不会隐瞒任何事情。” “那么,告诉我们,你与吉布森先生的妻子之间真正的关系。” “她恨我,福尔摩斯先生。她极尽她那狂烈的性格恨我,她是那种不肯只得一半的女人,她爱她丈夫的程度有多少,她恨我就有多少。她很可能误解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并不希望说她坏话,但是她所谓的爱全是以身体行为来衡量,她不了解我与她丈夫那种在精神和心灵上的契合,她也不知道我是想影响他,把他的力量用到好的方面,才留在这个家里。现在我才看出我错了。我留下来造成了许多不愉快,没有事情能证明我这么做是对的,虽然我能确定,即使我离去不愉快仍会存在。” “好了,邓波小姐,”福尔摩斯说,“我请你告诉我们那天傍晚事情发生的真实情形。” “我可以把我知道的全部告诉你,福尔摩斯先生,可是我没有办法证明任何事,有很多点——最最重要的几点——我根本不知道如何解释,也想不出任何解释。” “如果你能说出事实,也许别人能找出解释。” “那么,说到当晚我去松桥的事是这样,那天早晨我接到一张吉布森太太的字条,字条是放在教室的桌子上,也许是她亲手放的。她恳求我当天晚餐后到松桥去见她,她说有重要的事告诉我,要我把回条放在花园的日晷上,因为她不希望有第三者知道此事。我看不出为什么要这么神秘,但我还是照她的话做了,接受了约会。她要我烧毁她的字条,于是我就在教室的火炉中烧掉了字条。她很怕她的丈夫,他待她并不好,我为此常劝他。我只能想象她这么做是不希望他知道这个约会。” “我照我答应的去赴约。当我到桥边时,她已经在那边等我了,我一直到那个时候才知道这个可怜的女人有多么恨我。她像是一个疯女人——事实上,她‘是’疯了,就像那些精神病患者可能有的那种很强烈自欺的幻想,要不然,她怎么会每天见到我都不理不睬,而心中却有如此疯狂的恨?我不愿意重复她对我说的话,她把胸中所有的怒气都以恶毒火爆的字眼骂出来,我甚至都没回答——我没法回答。看了她的样子我怕极了,我双手掩着耳朵冲回屋里。当我离开时,她仍然站在桥头,对我吐着恶毒的字眼。” “就是她后来被发现的地方?” “距那里仅仅几码。” “就算她在你走后就被杀了,你没听到枪声吗?” “没有,我没听到任何声音。可是,事实上,福尔摩斯先生,我被这场可怕的约会弄得又气又怕,一心只想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我不可能去注意有什么事情发生。” “你说你回到了你的房间,那么你在第二天早晨之前离开过吗?” “有的,当传来这可怜的女人死了的消息,我与其他人都跑出去了。” “你看见吉布森先生了吗?” “有的,当我看见他时,他正由桥那边回来。他已派人去找医生及警察了。” “在你看来,他是否很慌乱?” “吉布森先生是个极刚强极自制的人,我不认为他在任何时候会表现出他的感情。但是,以我对他很深的了解,可以看出他认为事情很严重。” “那么,让我们谈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你房间找到的左轮枪你以前见过吗?” “从来没有,我可以发誓。” “是什么时候找到的?” “第二天早晨,警察搜查的时候。” “在你的衣服中间?” “是的,在我的衣橱底部,衣服下面。” “你猜不出它被放在那儿有多久了?” “前一天早晨并没有。”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前一天早晨才整理过衣橱。” “这就对了。那么一定是有人到过你房间,把枪放在那儿,想要嫁祸于你。” “一定是这样。” “会是什么时候呢?” “那可能是吃饭的时候,或者是我在教室教孩子的时候。” “就是你收到字条的时候?” “是的,从那时开始一整个早上。” “谢谢你,邓波小姐,还有其他对我的调查有帮助的地方吗?” “我想不出来了。” “桥上的石栏杆上有些暴力的痕迹——就在尸体的对面,有些新损坏的地方。你有什么可能的解释吗?” “那一定只是巧合。” “奇怪,邓波小姐,十分奇怪。为什么正好在悲剧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可是,会是什么造成的呢?必须十分用力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福尔摩斯没有回答,他苍白急切的脸突然变得严肃而遥不可及。我知道这是他的天赋展现的时候,显然他心中有什么重要的想法。我们都不敢出声打扰他,律师、被囚者及我全都坐着看他专心一意地沉思。突然,他由椅中跳起,全身因急切而微颤,似乎急欲行动。 “来,华生,跟我来!”他大叫道。 “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 “别担心,小姐。我会给你消息,康明兹先生。在正义之神佑护下,我会送你们一个使全英国都震惊的案子。明天你就会有消息,邓波小姐,在这同时,相信我的话,云雾已渐散开,我肯定真相即将出现。” 由温彻斯特到松桥的路程并不远,但是以我迫不及待的心情,路就变得很长了。福尔摩斯更是觉得路无止境,他坐立不安,不是在车厢中踱步,就是用他修长的手指敲着身旁的坐垫。然而,当我们快要到目的地时,他突然坐到我的对面——我们坐的是头等包厢——将两手分别放到我的两个膝头,用他那种顽童般顽皮的眼光看着我。 “华生,”他说,“我记得像我们这样子出来,你多半都带着枪的。” 我的确是像他所说的那样,因为他只要被问题吸引了注意力,就从来不管自身的安全,所以不止一次,我的左轮成了需要时的好帮手。我提醒他这项事实。 “是的,是的,我对这些事情常心不在焉。不过,你现在带了左轮吗?” 我由后面口袋中掏出一把短小但十分灵便有用的武器。他打开保险,退下弹匣,然后仔细检查。 “这枪很重——出奇的重。”他说。 “是的,是把很结实的玩意儿。” 他冥想了一会儿。 “你知道吗,华生,”他说,“我相信你这把左轮与我们现在正在调查的这个案子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我的福尔摩斯老兄,你是在开玩笑吧!” “不,华生,我很正经。我们有一项实验要做,如果实验成功,那一切就可以澄清了,而这实验完全靠这把小武器的表现。拿出一颗子弹,把其余的五颗装回去,再上保险。行了,这样增加了一些重量,就更像原来的样子了。” 我完全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他也不解释,只是静静地坐着,一直到火车慢慢地停在罕普什尔郡的小车站。我们找到一辆破旧的马车,一刻钟后就到了那位忠心的警官朋友家。 “有线索?福尔摩斯先生,是什么?” “这全要看华生医生的左轮的表现了,”我的朋友说道,“就是这把。好了,警察先生,你能给我一条十码长的绳子吗?” 村里的小店给了我们一团结实的细绳子。 “我想这就是我们所有需要的东西了。”福尔摩斯说,“好了,如果你能一起来,我们就出发,我希望这是我们这次旅程的最后一段路。” 太阳正要西沉,它把整个罕普什尔郡的坡地变成了一幅美丽的秋景。警官带着审慎与不信任的眼神与我们一起前往,他似乎深深怀疑我的同伴神智是否有问题。当我们接近出事地点时,我可以看出在我朋友惯常冷静的外表下,实际却十分焦急。 “是的,”他回答我的问题,“你看过我以前出过错,华生。我对这类事件有一种本能的反应,但有时候还是会错。在温彻斯特监狱,这念头首次闪过我的脑际时,我似乎很肯定,但是敏捷的心灵会有一个缺点,就是常常会被其他的解释误导。可是——可是——唉,华生,我们只有试试看了。” 路上,他把绳子的一端紧紧地系在左轮的手柄上,然后我们抵达了现场。他在警察的指导下,仔细地在陈尸地点画下记号。然后,他在石南丛及野蕨中找到一块颇大的石头,再把绳子的另一端紧紧地绑在石头上,把它挂在桥的石栏杆上,使它碰不到水。接着,他站在距桥边有段距离的陈尸地点,把枪握在手中,绳子就在武器与石头间拉成一条直线。 “开始动手!”他大叫。 话才出口,他就把枪举到头边,然后松手。顷刻间,枪被石头的重量拖荡开来,撞到栏杆上发出一声尖锐的响声,然后掉进水里。枪刚一出手,福尔摩斯就蹲到石栏杆旁边,当场发出了一声他找到预期结果的欢呼。 “还有比这个更精确的示范吗?”他叫道,“看,华生,你的左轮解决了问题!”他一边说,一边指着栏杆底下一个与上面形状同样大小的新疤痕。 “我们今晚会住在上次的旅馆,”当他站起身来转向惊讶万分的警官时继续说,“你当然会弄到一个打捞用的爪钩来捞起我朋友的左轮,在那旁边,你会找到另一把绑了大石头的左轮,那正是那位想要报复的女人的,她企图用来掩饰自己的罪行而嫁祸于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你可以通知吉布森先生我明天早晨会去看他,研究替邓波小姐辩护的步骤。” 当天晚上,当我们一起坐在村店中抽着烟斗时,福尔摩斯对我简单地说明了经过。 “我恐怕,华生,”他说,“把松桥案加入你的记载中,并不能增加我的声誉。把想象力与现实综合起来,是我侦探艺术的基础,而在这点上,我太迟缓了。我承认,石栏上的疤痕足够成为找出真相的线索,这点得怪我没早一点儿想到。 “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生活得不愉快的女人的心灵是够深沉的,因此要解破她的计谋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我相信在我们的经历中,还没有碰到过比这个败坏的爱情所造成的事故更奇怪的案子。不论邓波小姐是否是她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情敌,在她眼中都是同样不可原谅的。显然,她将她丈夫因为反抗她过度的热情而加诸在她身上的种种粗暴态度与言语,看做是邓波小姐的错。她第一个决心是结束自己的生命,然后第二个目的是要把她的情敌拖下水,以突然死亡弄得对手身败名裂。 “我们现在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她的步骤,她的心思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地深沉细密。她很聪明地从邓波小姐那里弄到那张字条,使人看起来是邓波小姐指定的约会地点。可是她的处心积虑使她做得过头了一点儿,死时把那张字条抓在手中,光是这点就已经引起了我的怀疑。 “然后,她取了她丈夫的一对左轮——就像你看到的,那屋子里收藏了不少武器——一把留下自己用,另一把她则在树林中发射掉一颗子弹后——这很容易做到而又不为人知——在那天早晨藏到邓波小姐的衣橱中。然后,她到桥边,很聪明地设计了那个毁灭武器的方法。当邓波小姐到来后,她尽最后的精力把对她的仇恨翻江倒海地吐出来,然后在她走远之后,实行了这个可怕的计划。现在每一个环节都连接上,事情完全呈现出来。报纸也许会问,为什么不先打捞池塘?但是,事后评判总是比较容易的。这么一个长满芦草的大水塘,除非你知道要打捞什么,在哪里打捞,否则谈何容易。嗯,华生,我们帮助了一个极好的女人及一个刚强的男人。如果有一天,他们两人联手——看起来这不是不可能,那么整个金融界会发现,尼尔·吉布森先生在人生悲伤的课堂上,学到了一些东西。” 老肖斯科姆庄案 福尔摩斯弯身在一架低倍显微镜中看了好半天。现在,他直起身来,带着胜利的表情望着我。 “是胶水,华生,”他说,“毫无问题,是胶水。过来看看这些散着的东西!” 我弯身到视孔前,调整焦点。 “这些毛是一件呢子外套上的线头,那些不规则的灰块是灰尘,左边有些上皮细胞。中间那些棕色的小圆泡,无疑是胶水。” “嗯,”我笑着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有什么事取决于这些东西吗?”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展示,”他回答道,“在圣潘桂斯案中,你记得在死去的警察身边找到的帽子吗?被告否认那是他的,可是他是一个做画框的工人,不可避免地常接触黏胶。” “那是你的案子吗?” “不,是我警局的朋友马若维要我调查一下这案子。自从我在硬币伪造者的衣袖缝中找到锌及铜,能够让法庭定他罪后,他们开始了解到显微镜的重要性了。”他有些不耐烦地看了看表,“我有个新委托人要来,不过他晚了。对了,华生,你懂赛马吗?” “我应该懂,我一半的伤残补偿全都花在那上面。” “那我就让你做我的‘马场指南’。罗伯特·诺伯顿爵士如何?这个名字你有印象吗?” “嗯,可以说有。他住在老肖斯科姆庄,我知道那个地方,因为有一年夏天我曾在那附近住过。事实上,诺伯顿有一次几乎落到你的业务范围之内。” “怎么回事?” “就是那次,他在新市场石南原用马鞭鞭打科新街有名的放利者山姆·布威尔,差点儿把那人打死。” “啊,这人听起来很令人感兴趣!他经常那么肆无忌惮吗?” “嗯,他以危险出名,他几乎是英国最大胆的骑师——几年前在全国大赛中拿了第二名。他是那种不属于他那个时代的人。他应该是摄政时代的纨绔子——一个拳击手、运动家、赌马场的投机者、美女的情人,还有,一定是一个负债累累、永远也翻不了身的人。” “好极了!华生,描述得简明扼要,我似乎已了解这个人了。还有,你能给我一些印象,说说老肖斯科姆庄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吗?” “我只知道它位在肖斯科姆园的中央,有名的肖斯科姆养马场及训练场就在那儿。” “训练头子是约翰·梅森,”福尔摩斯说,“别对我的知识感到惊奇,华生,因为我现在打开的正是他的来信。不过先让我们再多谈谈肖斯科姆,我似乎掘到了宝库。” “还有肖斯科姆的长毛犬,”我说,“几乎在每一个狗展中都能听到它们的名字,那是英国最好的犬种,它们也是老肖斯科姆庄女主人的骄傲。” “是罗伯特·诺伯顿爵士的妻子吧!” “罗伯特·诺伯顿爵士从没结婚。我想这也好,你想想他那种人的前途。他与他守寡的姐姐比翠丝·费尔德夫人住在一起。” “你是说她住在他那儿?” “不,不,那地方是她去世的丈夫詹姆士爵士的,诺伯顿没有任何产权。她目前靠收年金度日,死后房产就归她丈夫的弟弟。” “我猜,那位弟弟罗伯特一定花掉了所有的年金?” “大概就是这样。他是个可恶的家伙,一定使她的日子也不好过。不过,我听说她很爱他。肖斯科姆庄到底出了什么事?” “噢,这就是我想要知道的。我想,眼前的来人就可以告诉我们了。” 房门打开了,童仆带进来一个高大而面容整洁的人,他脸上的表情坚定而严肃,是那种训练马匹或男学童的人才有的表情。约翰·梅森先生的气势似乎两者兼顾,而且绝对能胜任。他冷静克制地欠了欠身,坐进福尔摩斯用手示意的椅子中。 “你收到我的信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是的,但那里面并没有说什么。” “这件事太敏感,太复杂,我没法详细写下来,只有面对面才能讲清楚。” “好吧,我们洗耳恭听。” “首先,福尔摩斯先生,我想我的雇主罗伯特爵士一定是疯了。” 福尔摩斯扬起了眉头。“这是贝克街,不是名医集中的哈里街。”他说,“不过,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嗯,先生,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件、甚或两件奇怪的事情,也许有他的理由,但是如果他做的所有事情都很奇怪,你就不得不开始怀疑了。我想是肖斯科姆王子跟它要参加的那场比赛把他的脑子弄乱了。” “就是你们要参赛的那匹小雄马?” “是全英国最好的马,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得最清楚。现在,我坦白地跟你们说,我知道你们是君子,不会传出去的。罗伯特爵士一定得赢这场马赛,他已孤注一掷,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他把能募到、借到的所有的钱,全都投在这匹马身上——而且赌盘的赔偿倍数也非常吓人!以前是四十倍,但是当他投入后,几乎翻到了一百倍。” “可是如果这匹马这么好,这样做又有什么不对呢?” “一般大众并不清楚它有多好,罗伯特爵士太精明了,赛马探子打听不到任何消息。他用王子的同父异母兄弟带出去跑,一般人分辨不出,但当冲刺时,它们的差距就显出来了。他脑袋里所想的除了马和比赛,没有别的事。他的身家性命都系于此了。他眼前还可以把高利贷债主稳住,但是如果王子输了,他就完了。” “看起来像是个极为冒险的赌博,但怎么能算疯了呢?” “嗯,首先,你只要看看他的样子。我相信他晚上根本不睡觉,他整天待在马厩里,眼神狂乱,这一切已超出他精神能负担的极限了。还有他对比翠丝夫人的举动!” “啊!怎么样?” “他们一直是很好的亲密朋友。他们品味相同,她与他一样酷爱马匹,每天同一时间,她都会驾车过来看看它们——尤其是她钟爱的王子。每天早晨,它一听到她的车辆在石子路上发出的声音,就会竖起耳朵,小跑到她的车旁去吃她为它带来的方糖。可是现在这一切都过去了。” “为什么?” “嗯,她似乎对所有马匹都失去了兴趣。已经有一个礼拜,她经过马厩时,最多只是说声早安!” “你猜想他们有过争执?” “一定是场十分严重恶毒的争吵,要不然他怎么会把她视如亲子的爱犬送掉呢?几天前,他把它送给了三英里外昆代镇绿龙旅店的老拜恩斯。” “这的确很奇怪。” “当然,以她衰弱的心脏及水肿症,大家都会以为她不大可能再跟他周旋,但是他每晚都在她房间待上两小时。他这么做也对,因为她是他少有的好朋友。但现在这一切也成了过去,他再也不去接近她,而她也很伤心。她郁郁不乐,整天喝酒,福尔摩斯先生——像鱼喝水那样。” “在他们这次疏远之前,她喝酒吗?” “嗯,有时喝一些,但是现在她经常一晚喝一瓶。男仆史蒂夫这么跟我讲的。一切都变了,福尔摩斯先生,其中一定有很糟糕的事发生。还有,男主人晚上到老教堂的地窖去做什么?跟他在那里碰面的人是谁?” 福尔摩斯搓着双手。 “继续说下去,梅森先生,你愈说愈令人感兴趣。” “是男仆看到他去的。半夜十二点,而且雨下得很大。第二天晚上,我没睡,等在房子里,一点儿都不错,他又去了。史蒂夫跟我偷偷跟着他,但这工作很不保险,如果他发现我们就糟了。如果他被惊动,不管是谁,他的拳头就会狠狠落下来,因此我们不敢跟得太近,但我们盯着他。他是去那闹鬼的地窖,有一个人在那儿等着他。” “这个闹鬼的地窖是什么?” “嗯,先生,在园里有个破烂的老教堂,它老到没有人知道它建造的年代。那教堂下面有一个地窖,大家都听说那里很可怕。白天那里面又黑又潮又荒僻,至于晚上,全郡大概找不出几个人敢走进去,但是主人并不怕,他这一辈子没怕过任何东西。可是,他晚上到那儿去干什么呢?” “等一下!”福尔摩斯说,“你说还有一个人在那里,那一定是你们马厩或房子里的人!你们一定能看出是谁,然后查问他吧。” “不是我认识的人。”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看到他了,福尔摩斯先生,就是在那第二天晚上。罗伯特爵士转身回去,经过我们附近——我跟史蒂夫像两只小兔子,发着抖躲在树丛里。那天晚上有一些月光。我们听到另外那个人在我们身后走动,我们并不怕他,因此在罗伯特爵士走了之后,我们钻出来,假装两个人正在月光下散步,以完全不知情的样子遇到他。‘嗨,朋友,你是谁?’我这么问。我猜他大概没有听到我们走近的脚步声,他回过头,脸上的表情像看到了地狱里的魔鬼出现,他惊叫了一声,然后就以最快的速度跑走了。他跑得可真快!——我绝对可以这么说。不到一分钟,他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他是谁,做什么的,我们再也问不到了。” “你在月光下能看得很清楚?” “是的,我清清楚楚看到他那张黄脸——应该说,像条卑贱的狗。他会与罗伯特爵士有什么关系呢?” 福尔摩斯坐着沉思了一会儿。 “谁陪伴着比翠丝·费尔德夫人?”他最后终于问道。 “她有个女仆叫凯悦·伊万斯,她跟她已有五年了。” “毫无疑问很忠心吧?” 梅森先生不自在地扭动着身子。 “她是很忠心,”他终于回答,“但我不能肯定是对谁。” “啊!”福尔摩斯说。 “我不能凭空造谣。” “我很了解,梅森先生。当然,情况已很清楚了。从华生医生的描述中,我了解没有女人跟罗伯特爵士在一起是安全的。你觉不觉得他们姐弟之间的争执是因此而起?” “嗯,这个流言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 “也许她以前并没有亲眼见到。让我们假设她突然发现了,她想要辞退那女人,但弟弟不肯。然而,由于她心脏衰弱,又行动不便,无法贯彻她的意愿,于是那讨厌的女仆仍然留在她身边。这位夫人因此拒绝说话,郁郁不乐,转而酗酒,而罗伯特爵士则一气之下把她的爱犬送了人。这一切不是都很合理吗?” “嗯,到目前为止有可能。” “一点儿也不错!到目前为止。这与他晚上去老地窖的举动有什么关系?这点我们没法把它插进我们编的故事中。” “不行,先生,而且还有别的事连不上。为什么罗伯特爵士去挖死尸?” 福尔摩斯突然坐直了身体。 “我们昨天才发现的——在我写信给你之后。昨天罗伯特爵士去了伦敦,因此史蒂夫跟我进了地窖。一切东西都没动过,先生,除了其中一个角落有一些人的残骸。” “你立刻通知了警方吧?” 我们的访客阴沉地笑了笑。 “哦,先生,我想那不会使他们感兴趣的。只是一个死尸的头及一些骨头,那也许有一千年了。不过那堆东西以前并不在那儿,这点我能肯定,史蒂夫也能。它是被堆放在那个角落的,上面盖了一块木板,但是那角落以前是空的。” “那你们怎么做了?” “哦,我们还是把它留在那里。” “这点很聪明。你说罗伯特爵士昨天出门了,他回来了吗?” “我们预计他今天回来。” “罗伯特爵士是什么时候把狗送走的?” “一星期前。那小东西在屋外号叫,罗伯特爵士那天早晨正好发脾气,他把它抓起来,我以为他会杀了它。后来,他就把它交给骑师山弟·宾恩,要他把它送给绿龙的老拜恩斯,说他永远也不要再见到它。”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深思了好一会儿,点燃他那根最老最臭的烟斗。 “我还不清楚你要我做什么,梅森先生。”他终于说,“你能说得更确切一点儿吗?” “也许这个能表达得更确切,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的访客说。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纸包,小心地打开,是一小段烧焦的骨头。 福尔摩斯很有兴趣地注视着它。 “你在哪里找到的?” “在比翠丝夫人房间下面的地下室,有一个中央系统的暖气炉,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但是这几天罗伯特爵士抱怨屋子太冷,就把它打开了。” “哈维负责暖气炉——他是帮我做事的小伙子之一。今天早晨,他拿了这个来找我,他说是清理炉灰时捡到的。他认为在炉子里发现这东西,不会是什么好事。” “我也这么想,”福尔摩斯说,“你看这是什么,华生?” 那段骨头已被烧焦,但毫无疑问还留有它解剖学上的特性。 “这是人类股骨的上骨节。”我说。 “一点儿也不错!”福尔摩斯的态度变得非常严肃。“这小伙子在什么时间去照看暖气炉?” “他每天傍晚去把它点燃以后就走开了。” “那么不管是谁,晚上都可以去那里边?” “是的,先生。” “你能从外面直接进去吗?” “那里有一扇直接通往外面的门,另外还有一扇门开向楼梯,可以通到比翠丝夫人房间的过道。” “这些事情很复杂,梅森先生,不但复杂而且很凶恶。你说罗伯特爵士昨晚不在家?” “不在,先生。” “如果他不在,那是谁去烧的骨头呢?” “是啊,先生。” “你刚才提到的旅店叫什么名字?” “绿龙。” 这位老实的驯马师脸上很清楚地表明他深信又有一个疯子进入到他颇不平静的生活中。 “波克郡一带有没有好的钓鱼地点?” “嗯,先生,我听说在小溪里有鳝鱼,在霍湖里有梭子鱼。” “这就行了。华生与我都是钓鱼能手——是吗,华生?以后你可以跟我们在绿龙联络,我们今晚就去。梅森先生,不必我说你也知道,我们不希望在那里见到你,如果有事,写个字条来,如果我们要找你,一定可以找到你。等我们对这桩案子再进一步调查后,会让你知道我意见的。” 就这样,在那个明朗的五月傍晚,福尔摩斯与我坐在头等车厢中,前往只有打招呼才停的小肖斯科姆车站。我们头顶的行李架上散乱地放着一些鱼竿、线圈及鱼篓。到了目的地,再坐一小段马车,我们来到一间老式的小旅店,那位酷爱户外活动的店主加西亚·拜恩斯马上迫不及待地加入了我们要打尽附近所有鱼的计划。 “上霍湖钓梭子鱼的机会怎样?”福尔摩斯说。 旅店店主的脸上现出愁容。 “不行,先生。在你还没有钓到鱼之前,恐怕自己先下水了。” “为什么?” “是罗伯特爵士,先生。他万分讨厌打听马赛消息的探子。如果你们两个陌生人那么接近他的训练场,他一定会好好收拾你们的。他绝不肯冒消息外泄的危险,罗伯特爵士一定不肯。” “我听说他将有一匹马参加大赛?” “是的,而且是匹极好的小雄马。我们大家都把钱赌到它身上了,罗伯特爵士的全部家当也都赌进去了。噢,对了,”他的眼睛深深地打量我们,“我想你们不是赌马的人吧?” “不,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只是两个极希望来波克郡呼吸新鲜空气的闲人。” “啊,那你们就来对地方了。这附近有不少好地方可去,不过记住我提醒你们有关罗伯特爵士的事。他是那种先动手再讲理的人,不要接近他的庄园。” “当然!拜恩斯先生,我们一定听取忠告。啊,那只在走廊里吵闹的长毛犬好漂亮。” “的确是,它是纯肖斯科姆种,在英国找不到比它更好的狗种了。” “我也是个爱犬者,”福尔摩斯说,“嗯,我能问吗,买一只像这样得过奖的狗要花多少钱?” “先生,我可付不起,是罗伯特爵士本人把它送给我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得把它拴上。如果我一松开它,它立刻就会奔回庄园。” “我们手上已掌握一些牌了,华生,”店主离去后,福尔摩斯说,“这事并不好办,不过一两天之内应该会有些结果。对了,我听说罗伯特爵士仍在伦敦,或许我们今晚去老教堂不会遭到他的袭击。还有一两点地方我需要再确定一下。” “你已有结论了吗,福尔摩斯?” “华生,只有一点儿,就是大约在一个礼拜前发生了一件事,大大影响了肖斯科姆庄园一家人的生活。至于是什么事,我们只能由它造成的影响来猜测。不过,这些影响有许多不同的奇怪特性,这对我们反而有帮助。只有那些平淡无奇的案子才会使人束手无策。 “先让我们来考虑所有的资料。那个弟弟不再去探望那位他挚爱而行动不便的姐姐了,他把她的爱犬也送走。她的狗!华生,难道这点不能使你看出什么吗?” “除了那个弟弟因生气而做出的蠢事之外,我看不出什么。” “嗯,也可能是这样,或者——嗯,还有一个可能性。如果这一切是因吵架而开始的,那让我们现在先来思考一下吵架后发生的事情。那位女士一反常态,除了与女仆驾车出去外,她不离开房间,也不再去马厩与爱马打招呼,而且显然还酗酒。这就是所有的事,是吗?” “除了地窖的事。” “那是另一条思路,请不要把两条弄混。第一条思路是有关比翠丝夫人的,有些凶险,是吗?” “我想不出。” “好吧,现在我们来想第二条思路,跟罗伯特爵士有关。他疯狂想赢得马赛。他在债主的掌握中,随时有可能家产被拍卖,马厩被债主查收。他是个大胆而不顾一切的人,他靠他姐姐的收入生活,他姐姐的女仆是他的帮手。到目前为止,我们似乎推测得都很正确,是吗?” “可是地窖呢?” “啊,对了,地窖!华生,让我们来假设——只是个恶意的假设,为了辩解而做的假设——假设罗伯特爵士已不需要他姐姐了。” “上帝,福尔摩斯,这太过分了吧。” “很可能,华生。罗伯特爵士是出身高贵,但偶尔好鸟也会生坏蛋。让我们先用这个假设。除非他兑现了他的财产,否则他不会逃出国,而要兑现他的财产,必须通过利用肖斯科姆王子的方法。因此,他还是得留下。而要这么做,他必须想办法处理他杀害的人的尸体,而且他还得找一个她的替身。有女仆站在他一边,这点并不是不可能。那女人的尸体也许被搬到地窖去了,那里很少有人去,然后晚上再去把它烧掉,留下的证据是我们都已看到的。你对这些有什么意见,华生?” “如果你一开始就做了这么一个凶恶的假设,那这些当然都有可能。” “我想,明天我们大概可以做个小实验,华生,这样也许可以为这桩案子带来一些曙光。同时,如果我们还想继续我们目前的身份,我建议,最好请店主来喝一杯他自己店里的酒,谈谈他最有兴趣的鳗鱼及绦鱼之类的话题。在这中间,也许可以听到一些有帮助的当地的闲言闲语。” 早晨,福尔摩斯发现我们忘了带假鱼饵,这使我们一天都钓不成鱼。十一点左右,我们出去散步,他想办法带了那只黑长毛犬一起去。 “就是这里,”当我们走到一个门柱上有怪兽纹章竖立着的大门前,他说道,“拜恩斯先生告诉我,大约中午时分,老夫人会坐车出来,打开大门时,马车会慢下来。在马车驶出大门、加速之前,华生,我要你假装问问题,让车夫把马车停下来。不要管我,我会躲在这些冬青树丛后,看看能做些什么。” 并没有等多久,大约只过了一刻钟,我们就看到一辆敞篷的黄色四轮马车由长长的车道驶出来,驾车的是一对高大英俊的灰马。福尔摩斯带着狗蹲在树丛后,我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站在路中间挥着拐杖。 马车慢了下来,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上面的人。左边坐着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女子,有一头浅黄头发及一对看来不地道的眼睛,右边坐着一个年长的人,驼着背,一大块披肩把她的脸及肩背包裹得密密实实,显示她健康不佳。马车驶过来时,我很威严地挥了挥手,车夫把车停下,我问他老肖斯科姆庄的罗伯特爵士在不在家。 就在这时,福尔摩斯跨出来,放开长毛犬。它欢喜地叫了一声,就冲到车前,跳上车座。然而,就在一刹那,它急切的欢呼换成了狂怒,咬住了它头上的黑裙。 “快走!快走!”一个粗哑的声音叫道。车夫拉起缰绳,于是我们被丢在路边。 “行了,华生,办成了。”福尔摩斯把链子拴到仍然激动的长毛犬脖子上的时候,他说,“它以为那是它的主人,却发现是个陌生人。狗不会弄错的。” “那是个男人的声音!”我大叫道。 “一点儿也不错!我们手上又多了一张牌,华生,不过我们得小心出牌,否则后果会不一样。” 我的同伴在那一天似乎就没有其他的计划了,我们确实去溪中钓了鱼,因而晚餐享用了鲢鱼。吃完饭后,福尔摩斯才向我表示还有任务得进行,于是我们再次走上早晨走过的路,来到庄园大门前。一个高大黝黑的身影在那儿等着我们,原来正是在伦敦见过面的驯马师约翰·梅森先生。 “晚安,两位先生!”他说,“我收到了你的字条,福尔摩斯先生。罗伯特爵士还没有回来,不过我听说他今晚会回来。” “地窖离屋子有多远?”福尔摩斯问道。 “足足有四分之一英里。” “那我想我们可以完全不理会罗伯特爵士。” “我可不能这么做,福尔摩斯先生。他一进门就会要见我,询问有关肖斯科姆王子的最新状况。” “啊!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只有不让你一同去了,梅森先生。你可以带我们到地窖,然后你先回去。” 外面一片漆黑,没有一丝月光,梅森带我们穿过一片草地,直到一大幢黑影出现在我们面前。那就是老教堂。我们由一个残破的入口进入教堂,以前这里是门廊。我们的向导跌跌撞撞地穿梭在一堆堆松落的石块间,摸索着走到建筑物的一个角落,在那里有一道很陡的楼梯通到地窖。擦亮一根火柴,他照亮了这个阴森可怕的地方——有着令人窒息的腐臭气味,破败的墙是古老的粗糙石头,有一堆棺材堆在那里,有铅棺,有石棺,由一边墙角叠起,一直堆到拱门以及黑暗的屋顶。福尔摩斯点燃了油灯,在这阴暗的地方,射出一道昏黄的光。油灯的光照在棺材上,可以看见有些棺盖上镶着半狮半鹫的怪兽图形,有的镶着爵位的冠饰,仿佛要把这个家族的荣耀在死后一起带走。 “你说有一些骨头,梅森先生,在你走以前能否告诉我在哪里?” “就在这个角落。”驯马师大步走过去。然而,就在灯光照过去时,他吓得呆住了。“它们不见了。”他说。 “这正是我料到的。”福尔摩斯咯咯笑着说,“我猜,那些骨灰现在大概还可以在上次已经烧了一部分的那个暖气炉中找到。” “可是谁会去烧掉一具死了一千年的枯骨?”约翰·梅森问。 “这就是我们来这里找答案的原因。”福尔摩斯说,“这可能会花好长一段时间,我们不必再留住你了。我想在天亮之前,我们应该可以得到答案。” 当约翰·梅森离去后,福尔摩斯开始仔细地观看这个墓穴,由中央很古老的撒克逊时代看起,由诺曼·雨果以及奥迪斯这些世家大族,一直到十八世纪的威廉爵士及甘尼士·费尔德爵士。一个多小时后,福尔摩斯来到一具放在地窖入口处的铅棺前,发出一声满意的惊呼,看到他急切但意味深长的举动,我知道他达到了目的。他用他的放大镜,急急地检查了那沉重盖子的边缘,然后由口袋中取出一把橇子,插进一个裂罅,把那只有两个钉子钉住的棺盖撬开了。棺板子撬开时,发出了一种刺耳的撕裂声,但是在还没有完全打开、暴露出里面的东西之前,我们碰到了没有预计的干扰。 有人在上面的教堂走动,脚步声坚定而迅速,显然来人熟悉路径,而且有所目的。楼梯上射下一道光,一个人出现在哥特式的拱门下。他的样子极可怕,身形高大而态度凶暴。一盏大马灯在他身前,照亮了他蓄着浓密胡子的脸庞,以及一对愤怒的眼睛,那眼睛怒视着地穴的每一个角落,直到凶狠地停到我的同伴及我身上。 “你们究竟是谁?”他咆哮道,“你们在我的地界上做什么?”福尔摩斯没有回答,于是他向前走了两步,挥动着手中一根沉重的棍子。“你们听到了吗?”他大叫道,“你们是谁?来这里做什么?”他的短棍在空中挥舞着。 可是,福尔摩斯不但没有退缩,反而向前走去。 “我也有问题要问你,罗伯特爵士。”他以他最冷酷的语气说,“这是谁?它在这里做什么?” 他转身打开身后的棺盖。在油灯的灯光下,我看到一具由头到脚被包得严密的尸体,只露出一张可怕得像巫婆一样的脸,鼻子下巴突出,一对呆滞的眼睛在没有血色满是皱纹的脸上睁着。 爵士惊叫了一声,蹒跚后退,靠在一具精美的石棺上。 “你怎么知道的?”他叫道。然后,他带着凶蛮的态度,继续说,“这关你们什么事?” “我的名字是福尔摩斯,”我的同伴说,“你也许熟悉我。不管怎样,我的责任就像每一个好公民一样——维护法律。在我看来,你有不少问题得回答。” 罗伯特爵士瞪了他一眼,但是福尔摩斯沉静的语调,以及冷静而肯定的态度起了作用。 “上帝,福尔摩斯先生,一切都没有问题,”他说,“表面看起来对我不利,这点我承认,但是我别无他法。” “我很愿意这么想,但是我恐怕你得到警察面前去解释。” 罗伯特爵士耸了耸他的宽肩。 “嗯,如果一定要这么做,那就必须这么做了。请到屋子里去,我让你自己来判定这件事。” 一刻钟之后,我们来到一间——由玻璃罩后一列列发亮的枪管使我判断——庄园的枪械室。它布置得很舒适。罗伯特爵士把我们留在那里一会儿,回来时带来了两个人,一个就是我们在马车上看到的那个光鲜的年轻女子,另外一个则是矮小鼠脸、一副贼头贼脑模样的男子。这两人显然完全弄不清是怎么回事,这表示我们的爵士还没有时间解释事情有了转变。 “这是,”罗伯特爵士挥了挥手说,“罗莱特夫妇。罗莱特太太本姓伊万斯,是我姐姐多年的随身女仆。我把他们找来,是因为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向你们说明我的真实处境,而这两个人是这世上唯一能补充我的说明的人。” “有必要吗?罗伯特爵士,你考虑过这么做吗?”那女子大声说。 “至于我,完全不负任何责任。”她的丈夫说。 罗伯特爵士厌恶地瞥了他一眼。“我会负一切责任,”他说,“好了,福尔摩斯先生,现在请你听我陈述事实。你显然已经很了解我的私事了,否则我不会在刚才那个地方找到你。你一定知道,我有一匹黑马要参加大赛,我的一切都取决于这次的胜利。如果我赢了,一切都简单得很,如果我输了——我不敢想象!” “我了解这情形。”福尔摩斯说。 “我的一切全靠我姐姐比翠丝夫人。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份家产只有在她活着的时候她才能拥有,而我自己,则负债累累。我知道,如果我姐姐一死,那么这些债主会像一群兀鹰一样涌进这座庄园,一切都会被他们扣住——我的马厩,我的马——每样东西。可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姐姐在一个礼拜之前‘真的’死了。” “而你没有告诉任何人!” “我能怎么办?我面对的是彻底的毁灭。如果我能把事情瞒上三个礼拜,一切就都过去了。她女仆的丈夫——就是这人——是个演员。我们想到——我想到——他暂时可以假扮我姐姐,因为除了她的女仆,没有人有必要进她的房间,只是她每天必须坐马车出现一次。这点不难安排。我姐姐是死于水肿,她长期受这个疾病折磨。” “这需由验尸官来决定。” “她的医生可以证明,这几个月来,她已到随时可能死亡的状态。” “好了,那你怎么办呢?” “尸体不能一直留在这儿。第一天晚上,罗莱特和我把尸体搬到老水井房中,那水井已多年不用了。但她的长毛犬一直跟着我们,在门口不停地嚎叫,因此我想必须把它弄到个安全的地方去。我弄走了长毛犬,再把尸体搬到教堂的地窖中。福尔摩斯先生,在这中间,没有一点儿不尊敬的举动,我不觉得我对死者有何不敬之处。” “罗伯特爵士,你的行为在我来看是不可原谅的。” 爵士不耐烦地摇摇头。“要说教很简单,”他说,“如果你置身我的处境,感觉就会不一样了。一个人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全部希望及全部计划在最后一刻粉碎,而不做任何努力。在我看来,用她丈夫先人的一具棺材作为她的安息之所,没有什么不敬,更何况那些棺材停放在一个颇为神圣的地方。我们打开了一具棺材,移出里面的枯骨,把她放了进去,就像你看到的那样子。至于我们搬出来的遗骨,不能就这么丢在地窖的地上。罗莱特与我把它搬走,晚上到下面的暖气炉中去烧掉。这就是我的故事,福尔摩斯先生,不过你是用什么办法逼得我不得不说出这一切,却是我猜不透的。” 福尔摩斯坐着陷入沉思。 “你的叙述中有一个漏洞,罗伯特爵士,”他最后开口说,“你的赌注,也就是你全部的希望,就算是债主扣住了财产也不应该会受到影响。” “那匹马也是财产之一。他们怎么会在乎我的赌注?很可能他们根本不会让它去跑。我最大的债主,很不幸,就是我最大的仇敌——一个无赖,一名叫山姆·布威尔的人。有一次,在新市场石南原,我不得已狠狠地用马鞭抽了他。你想他会救我吗?” “嗯,罗伯特爵士,”福尔摩斯站起身来,“这件事当然得报警。我的责任是把事情弄清楚,其他就不是我的事了。至于你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或礼教,这就不是我能决定了的。已快半夜了,华生,我想我们应该回到那个简陋的小旅店去。” 大家都知道,这个奇怪故事的结局比罗伯特爵士的行为应得的报应要好得多。肖斯科姆王子真的赢了那场大赛,那马的主人赢了八万英镑。爵士的那些债主们一直等到大赛结束后才要求付款,在付清了他们的款项后,剩余的钱还够罗伯特爵士重新开始一个不错的生活。警方及验尸官对这事的处理都十分宽大,除了对延迟申报那位女士的死亡有些责难外,那个幸运的马主人由他这桩不寻常的事件中,毫无损伤地脱了身。现在这件事已被人们遗忘,而他的晚年也将很体面地度过。 芬雀曲街谜案 一、远方来的信 角落里的老人把杯子推到一旁,身子靠向桌子。 “谜案!”他说,“要是调查罪案用了脑筋的话,绝对没有谜案这回事儿!” 宝莉·波顿讶异地越过报纸的上方望过去,那对严厉冷淡,带有询问意味的褐色眼睛停驻在他身上。 打从老人拖着脚步走过店里到她桌子的对面坐下,她就对他不以为然。大理石的桌面上已经摆着她大杯的咖啡(3便士)、面包和奶油(2便士),和一碟舌肉(6便士)。 这个富丽堂皇的大理石大厅,是知名的无酵母面包公司在诺福克街的分店,她现在的这个角落、这张桌子以及大厅的特殊景致,是宝莉自己的角落、桌子与景致。自从她加入《观察家晚报》(如果您同意,姑且这样称它吧!)工作,成为这个举世知名、大家称作“英国新闻界”的一员,从那永难忘怀的光荣日子开始,她总在这儿享用值十一便士的午餐和一便士的日报。 她是个名人,是《观察家晚报》的波顿小姐。她的名片上印的是: 她访问过爱伦·泰瑞小姐、马达加斯加的主教西蒙·希克斯先生,也访问过警察局局长。最近一次在马博罗府邸举办的花园宴会,她也在……在衣帽间里,这也就是说,她在那儿看到西古咪女士的宽帽、随你称作什么小姐的遮阳帽,还有其他各式各样新潮、时髦的玩意儿。这些都以“贵族与衣着”的专栏,被详尽写人了《观察家晚报》的晚报版上。 (这篇文章署名的是m·j·b,可在这家每份半便士的大报的档案里找得着。)是这些理由,也基于其他一些原因,宝莉对角落的老人生气,同时尽任何一对褐色眼睛之所能,以目光明明白白地告诉了他。 适才宝莉正在看《每日电讯报》的一篇文章,那文章有趣得令人激动。她对它发表的议论是不是给人听见了?可以确定的是,老人说的话的确是对着她的想法而发。 她看着老人,皱皱眉,然后笑了。《观察家晚报》的波顿小姐有强烈的幽默感,在英国新闻界里打滚了两年,这份幽默感还没被消磨殆尽,何况老人的外貌足以让人有最暌违的幻想。宝莉心里想,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苍白瘦弱的人,发色浅得这样可笑,还被平平整整地梳齐盖住顶上一块明显的秃斑。他看来羞怯又紧张,不停玩弄手上的一条细绳;他瘦长颤抖的手指把那条细绳结起又解开,做成各种精巧复杂的结。 仔细端详过这个怪异有趣人物的全身上下后,宝莉亲切了些。 “可是,”她这么说,语调和气但不失权威,“这也算是消息灵通的报纸了,上面这篇文章可以告诉你,光是去年就有不下六桩罪案让警察完全乱了头绪,这些犯案的人至今都还逍遥法外。” “对不起,”老人温和地说,“说警方完全没有谜案,我一点也不敢这样暗示;我只是说,如果用脑筋来办案,就不会有谜案了。” “就连芬雀曲街谜案也一样,我想。”她讽刺地说。 “最不可能成为谜案的,就是所谓的芬雀曲街谜案。”老人静静答道。 过去一年来,那件神秘而被大家称为芬雀曲街谜案的罪案,早已把每个有思考能力的人搅得一头雾水。这案子对宝莉造成的迷惑也不小,她深深为之吸引着迷,对这桩案子仔细研究,自己假设推论,不断思索,还曾经写过一两封信给报章杂志对这件事的各种可能性做假设、辩证、暗示并提出证据,而其他的业余侦探同好也同样胸有成竹地提出驳斥。因此,角落里这个怯生生的人的说法特别让她恼怒,她于是反唇相讥,绝对要完全击溃这位自鸣得意的家伙。 “果真如此,你不把你珍贵的意见提供给我们努力想破案却乱了方向的警方,真是遗憾哪!” “说的是。”他的回答倒是幽默得很,“你知道,一方面我怀疑警方不会接受我的看法;另一方面,要是我变得积极参与侦查,我的感情倾向和责任感几乎总会直接起冲突。我同情的,往往是够聪明狡猾、可以把整个警方牵着鼻子走的罪犯。” “我不知道你对这案子记得多少,”他平静地继续说,“最开始,这案子当然连我也迷惑了。去年十二月十二日,一个虽然穿得很糟,可是看来绝对过着好日子的女人到苏格兰警场报案,她的丈夫威廉·克萧失踪了,他没有职业,显然也居无定所。有个朋友——一个肥胖,看来滑头的德国佬陪着她来,他们两个人所叙述的事情使得警方马上展开行动。 “事情似乎是这样的,十二月十日那天,大约是下午三点钟,卡尔·缨勒,就是那个德国佬,为了讨一笔小小的债务去拜访他的朋友威廉·克萧,威廉欠他大约十英镑左右。当他到达威廉在菲往广场夏洛特街的贫民住处时,他发现威廉·克萧正处于狂乱兴奋的状态,他的太太却在哭。缨勒想告诉他自己来访的目的,可是克萧大手一挥把他叫到一旁,然后——用他自己的话说——让他大为震惊,因为克萧开门见山地要求再借两英镑。克萧说,这笔钱是工具,会让他和肯在困难中帮助他的朋友快速致富。 “克萧花了十五分钟做了含糊其辞的说明,却发觉谨慎小心的德国佬不为所动,于是决定让他加入秘密计划。克萧说得斩钉截铁,断言这个计划绝对会为他们带来好几千英镑。” 宝莉本能地早已放下了报纸。这个温和的陌生人,这个神情紧张、有着羞怯而水亮眼睛的人,他独特的讲故事的本领,使得宝莉深深着迷。 “我不知道,”他继续说,“你记不记得德国佬告诉警察的事?克萧的太太——搞不好现在是寡妇了——当时也在旁边加油添醋,补充细节。简单地说,事情是这样的: “大约三十年前,克萧那时是二十岁,是伦敦某家医学院的学生。他有个同室的密友,叫做巴可,与他们同住的还有另外一个人。 “这另外一个人,似乎是这样:有天晚上他带回来一大笔钱,那是他在赛马场上赢来的,到了第二天早上却被发现被杀死在床上。幸好克萧能够提出确凿的不在场证明。他那天晚上在医院里值班;巴可却失踪了。就是说,对警察而言,他失踪了,可是却逃不过他的朋友克萧的利眼——至少克萧是这么说的。巴可聪明地设法逃到了国外,经过各种迁移,最后在东部西伯利亚的符拉迪沃斯托克落脚。在那儿,他以假名梅瑟斯特从事皮毛买卖,积累了可观的财富。 “现在,请注意,每个人都知道梅瑟斯特是个西伯利亚的百万富翁,克萧说他三十年前叫做巴可,还犯过一桩谋杀案。这些都没被证实过,对吧?我只是在告诉你克萧在十二月十号,那个难忘的午后告诉他的德国佬朋友和太太的话。 “据他说,梅瑟斯特在一帆风顺的生涯里犯了个绝大的错误——他曾经四度写信给他过去的朋友威廉·克萧。有两封信和这个案子毫无关联,因为是二十五年前写的,而且早被克萧丢了——这是他自己说的,不过,据克萧的说法,第一封信是梅瑟斯特,也就是巴可,把杀人得来的钱花光了,而且在纽约穷困潦倒的时候写的。 “克萧那时相当富裕,看在老交情的份上,就寄了一张十英镑的钞票给他。风水轮流转,第二封信,克萧已经开始走下坡路,梅瑟斯特——那时巴可已经改成了这个名字——在信里寄给这位以前的朋友五十英镑;再以后,据缨勒的推测,克萧又对梅瑟斯特日益丰满的荷包多加需索,而且还附带各种威胁。其实这百万富翁住得这么远,这些威胁根本是徒劳。 “现在到了故事的高潮。克萧最后犹豫了一阵,终于交给德国佬他声称是梅瑟斯特写来的最后两封信。这两封信,如果你还记得,在这个悬疑的谜案里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我这儿两封都有副本。” 角落里的老人说着,由一个破旧的小皮夹里拿出一张纸,小心翼翼地摊开,然后开始念: 你对金钱的荒谬需索完全不当。我已经帮助过你得到你该得到的了。不过,看在往日交情的份上,也因为你曾经在我极度困难时帮助过我,我愿意让你再次利用我的美德。我这里有个朋友,是个向我买东西的俄国商人,几天前开始乘着他的游艇到欧亚的许多港口四处旅行,他邀我陪他远至英国。我对异邦厌倦了,同时希望在离别三十年后能再次看到祖国,我已经决定接受他的邀请。我不知道我们到达欧洲的确切时间,但我向你保证,等我们一到达某个恰当的港口,我会马上再写信给你,约定你来伦敦见我。可是你要记住:如果你的需索大过离谱,我绝不会听你的,而且记住,我是最最不愿屈服于持续不断而且不正当勒索的人。 “第二封信,邮戳显示是由南安普顿寄出的,”角落里的老人继续平静地说,“而且,奇怪的是,这是克萧承认梅瑟斯特寄来,唯一他保存着信封、同时又有日期的一封。信很短。”老人说,一面又去看他那张纸。 有关我数周前写的信,我现在告诉你,‘查斯柯·西罗号’将在下星期二,十二月十日抵达提尔贝瑞港。我会在那儿登岸,随即搭乘我能够搭到的第一班火车北上到伦敦。如果你愿意,请在傍晚时分,到芬雀曲街车站的头等候车室里与我碰面。我猜想,经过三十年的分离,我的面貌对你来说可能很陌生了,我会穿着厚重的阿斯特拉堪毛大衣与同质料的帽子,到时你不妨辨识衣服来认我。然后,你可以向我介绍自己,我会亲耳听听你想说的话。 “就是这最后一封信引起了威廉·克萧的兴奋和他太太的眼泪。套用德国佬的话说,他像个发狂的野兽在房里走来走去,双手胡乱挥舞,还时时喃喃惊叹。然而克萧太太却满怀忧虑。她不信任这个从国外来的人,这个人,据她丈夫说,曾经违背天良犯下一桩罪案,那么他也可能再冒险涉案来除掉危险的敌人,她害怕这样。她的想法就像个女人,觉得这是个可鄙的计划,因为她知道法律对勒索犯的刑罚是很严厉的。 “这次约会可能是个狡猾的陷阱,再怎么说也是个怪异的约会——她辩说——为什么梅瑟斯特不选在第二天和克萧在旅馆里见面?千百个为什么让她焦虑,可是那肥胖的德国佬却已被克萧描绘的远景说服了,那里面有无数的宝藏,呈现在他眼前撩动他的心神。他借给了克萧急需的两英镑,他的朋友想用这钱,在去见那个百万富翁之前把自己打理得整齐些。半个钟头以后,克萧离开了住处,这是那个不幸的女人最后一次看到她丈夫,也是缨勒那个德国佬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朋友。 “那天晚上他太太焦急地等待,可是克萧并没有回来;第二天,她似乎花了整天的时间漫无目标地在芬雀曲街附近四处询问,但是毫无所获;十二日那天她就到苏格兰警场报案,把她所知的细节全说出来,还把梅瑟斯特写的两封信交给了警方。” 二、被告席上的百万富翁 角落里的老人喝完了他杯里的牛奶。他水亮的蓝眼睛望过去,看着宝莉。波顿小姐热切的小脸蛋上,所有的严厉神色都已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明显而专注的兴奋。 “一直到了三十一日,”过了一会儿,他继续说,“有具尸体被两个船夫在一个废弃的船屋底部发现,已经腐烂得无法辨认。在高大的仓库之间有一些幽暗的阶梯,由此可以通往伦敦东端的河流,而这船屋停靠在某个阶梯脚下有一阵子了。我有张这个地方的照片。” 他说,一面由口袋里挑出一张相片,放在宝莉面前: “实际上的船屋,你知道,在我拍下这张快照的时候已经被移走了,不过你可以了解这是多完美的处所,可以让一个人从容地把另一个人的喉咙割断,不愁被发现。那具尸体,我说过了,腐烂得无法辨识;它放在那儿可能已有十一天了,可是一些物件,像银戒指和领带夹,都还辨识得出来,而且克萧太太指认出那些是她丈夫的。 “她当然公开将罪责强烈指向梅瑟斯特,而警方握有的证据无疑也对他极为不利,因为在船屋里发现尸体的两天后,这位西伯利亚的百万富翁——这已是大众对他的普遍称呼了,在西西尔大饭店的豪华套房里被捕。 “老实说,那时我也相当疑惑。克萧太太的陈述与梅瑟斯特的信件后来都上了报,而我用我的老法子——请注意,我只是业余,我对一桩案子的推敲只是出自喜好——我想为这桩警方宣称是梅瑟斯特干下的罪案找出动机。大家都公认,他确实想除掉一个危险的勒索者。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动机其实是多么薄弱?” 宝莉小姐必须承认,这个念头从来没有闪过她的脑海。 “一个靠自己努力累积了巨额财富的人,当然不是傻瓜,不会相信克萧那种人能对他做出叫他害怕的事来。他一定知道克萧手上不会有对他不利的罪证——至少不足以让他受绞刑。你见过梅瑟斯特吗?” 老人说着,又在他的小皮夹里摸来摸去。 宝莉回答说她曾在当时附有图片的报纸上看过梅瑟斯特,老人把一张相片放在宝莉面前,接着说: “这张脸给你的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嗯,我想是它奇特和吃惊的表情,因为眉毛全没了,还有头发剪成可笑的外国样式。” “非常贴近头皮,看来几乎像是被剃过的一样。完全对!那天早上当我跟着人群挤进法院,第一眼看到被告席上的百万富翁时,这就是我最深的印象。他很高大,看来像个军人,身干挺直,脸上晒成深古铜色。他没留胡须也没有髭,头发剪得很短,几乎露出头皮,像个法国人;不过,当然最特别的是,整个眉毛,甚至睫毛都没了,让他的脸看起来非常奇特——就像你说的,一种惊讶不已的表情。 “然而,他似乎极为镇静。在被告席上他有张椅子坐——他毕竟是百万富翁——在几个证人被传唤的空当中,愉快地和他的律师亚瑟·英格伍爵士谈话;而当这些证人接受询问的时候,他却用手遮着头,静静地听。 “缨勒和克萧太太又重复一遍他们已经告诉警方的事。我想你说过,因为工作的关系,那天你没能到法院听审,所以你大概对克萧太太没有印象。没有是吧?嗯,好吧!这张是有一次我设法拍到的快照。这就是她,当她站在证人席上,就是这个样子——她穿得过于讲究,全身是精细的皱纱衣服,头上戴着一度配有粉红色玫瑰花的软帽,剩余的粉红色花瓣还突兀地依附在深黑的帽子上。 “她不愿意看嫌犯,决绝地把头转向法官。我猜想她一定很爱她懒散的丈夫——一个好大的结婚戒指圈在她的手指上,而这戒指也是套在一片黑色当中。她坚决相信杀死克萧的人就坐在被告席上,而且刻意在他面前炫示她的悲伤。 “我为她感到无法形容的难过。至于缨勒呢,则不过是个肥胖、滑头、浮夸,因当了证人而自以为重要的家伙;他那肥胖的手指头上戴满铜戒指,抓着的那两封涉案的信,是他已经指认过了的。这些信就像是他的护照,领着他跃居显重却又恶名满贯的乐土。我想亚瑟·英格伍爵士却让他失望了,说他对这个证人没有问题要问。缨勒本有满腔的答案,准备提出最完美的控诉、最详尽的谴责来对付这个自负的百万富翁,这个诱遍了他亲爱的朋友克萧、又把克萧在谁也不知道有多僻远的东端角落里杀了的人。 “然而,在此之后,瞬间起了高潮。这时缨勒由证人席上退下,带着早已彻底崩溃的克萧太太,整个从法庭上消失了。 “d21警官,这时正对逮捕时的情形作证。他说,嫌犯似乎完全大吃了一惊,一点也不明白他被指控的原因;不过,当整个事实摆在他眼前,而且无疑了解到任何抵抗也是徒劳时,他就静静地随着警官坐进马车里。高级时髦又拥挤的西西尔大饭店里,竟然没有人察觉到发生了不寻常的事。 “于是,每个旁观的人都以不出我所料的心情大大叹了一口气。趣味正要登场,一个芬雀曲街火车站的搬夫,詹姆士·巴克蓝德,刚做完‘所言皆属事实’之类的宣誓。这毕竟算不得什么。他说十二月十日下午六点钟,正是他记忆里雾最大的天气之一,由提尔贝瑞开来的五点五分班车驶入车站,误点了正好约一小时。他那时正在到站的月台上,一个头等车厢的乘客把他叫过去。除了一件硕大的黑色大毛衣和旅行用毛帽,他几乎看不到他。 “那位乘客有一大堆的行李,上面都有‘fs’的字样,他要巴克蓝德把行李都放到一个四轮的出租马车上,除了一个他自己携带的小提包之外。这个穿毛大衣的陌生人看着所有的行李都安置妥当,付了搬夫的钱,告诉马车夫等他回来,然后向着候车室的方向走掉了,手上还拿着小提包。 “‘我待了一会儿,’巴克蓝德接着说,‘和马车夫聊了些雾和天气之类的话,然后就去忙我的事儿,这时我看到由南端开来的普通车进站的信号。’ “检方最坚持要确定的一点,是穿毛大衣的陌生人在安顿了行李后,走向候车室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六点十五分。’搬夫说得也很断然。 “亚瑟·英格伍爵士还是没有问题要问,于是马车夫被传唤上了证人席。 “他证实了詹姆士·巴克蓝德关于那个小时的证词:那位穿毛大衣的先生雇了他,把他的马车里里外外堆满行李,然后要他等着。车夫确实等了。他一直在浓雾中等待,直到很疲累了,直到真想把行李送到失物招领处,去找另一笔生意。终于,在差一刻钟九点的时候,他看到一个人——不就是那位穿毛大衣戴毛帽的先生吗——匆匆忙忙朝他的马车走来,很快钻进马车,告诉车夫立刻载他到西西尔大饭店。车夫说,这是八点四十五分的事情。亚瑟·英格伍爵士依然不置一词,而梅瑟斯特先生,在拥挤、窒闷的法庭里,却已经安静地睡着了。 “下一位证人是汤玛斯·泰勒警官,他曾经注意到有个穿着寒酸,头发、胡须蓬乱的人,十二月十日下午在火车站和候车室附近游荡。他好像在注意从提尔贝瑞与南端来车的到站月台。 “警方很聪明地发现了两位独立不相干的证人,他们在十二月十日星期三大约六点十五分的时候,都看到同一个衣着寒酸的人踱进了头等候车室,并且直接走向一位穿着厚重毛大衣帽子的先生,这位先生才刚踏进候车室。他们两个谈了一会儿,没有人听到他们说些什么,但不久他们就一起离开了,似乎没有人知道他们往哪个方向走。 “梅瑟斯特从他的漠然中觉醒过来,他对他的律师小声说了什么,律师点点头,脸上带着受到鼓励的淡淡微笑。西西尔大饭店的职员作证说,梅瑟斯特先生在十二月十日星期三晚间大约九点三十分乘着一辆马车到达,带着许多行李。这案子检方方面的起诉就到这里为止。 “法庭上的每个人都已经‘看到’梅瑟斯特上了绞架。这群文雅的观众带着漫不经心的好奇,等着听听亚瑟·英格伍爵士要说什么。这位爵士,俨然是当今司法界最受喜爱的人物。他散漫的态度和温吞吞的言语是一股风潮,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们都争相模仿。 “即使是现在,在这位西伯利亚百万富翁的性命实际上或想象中都在紧要关头的当儿,当亚瑟·英格伍爵士伸展他修长灵活的肢体站起来,闲适地靠着桌子之际,女性观众群里还是不出所料地,有轻笑声此起彼落。他停了一下来制造气氛——亚瑟爵士是天生的演员——气氛无疑被营造起来了,这时他才以他最沉缓、拉得最长的语调平静地说: “‘法官大人,关于这宗发生在十二月十日星期三,下午六点十五分到八点四十五分之间,威廉·克萧被谋杀的可疑案件,我现在提议传唤两位证人,他们曾于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二下午,也就是所谓谋杀案的六日之后,见到了活生生的同一位威廉·克萧。’” “这些话像炸弹一样在法庭里爆开。法官惊得目瞪口呆,我相信坐在我旁边的女士也由震惊中恢复神智,犹豫着她到底需不需要把晚餐约会延后。 “至于我自己,”角落里的老人带着又紧张又自得的表情说,他那种奇特的混和的表情,最初也曾让宝莉吃惊,“嗯,你知道,我早就知道这特别案子的盲点在哪里,所以我不像有些人那样惊讶。 “也许你还记得案子惊人的发展,完全让警方——事实上,让除了我之外的每个人——都陷入了迷雾。商业路一家饭店的老板多里尔尼和一个侍者双双作证,说十二月十日下午大约三点半,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人懒洋洋地晃进咖啡间,点了杯茶。他很高兴,而且话很多,告诉侍者说他的名字是威廉·克萧,很快整个伦敦都会谈论他的种种,因为他由于某种意外的好运,即将成为一个很有钱的人,诸如此类喋喋不休的废话。 “他喝完了茶,又懒洋洋地晃了出去,可是他才在路的转角失去踪影,侍者就发现一把旧雨伞,是那个邋遢多话的人无意间留下的。按照这个高贵饭店的惯例,多里尔尼先生小心地把雨伞收到他的办公室里,希望他的顾客发现伞丢了之后来索回。果然不错,过了大约一个星期,十六日星期二,大概是下午一点钟,同一个穿着破烂邋遢的人又来了,请求拿回他的雨伞。他用了一些餐点,然后又跟侍者聊起天来。多里尔尼和那个侍者对威廉·克萧的描述,完全与克萧太太对她丈夫的描述相符合。 “奇怪的是,他似乎是个非常心不在焉的人,因为这一次,他一离开,侍者就在咖啡间的桌下发现了一个小皮夹,里面有许多信件和账单,都是寄给威廉·克萧的。这个皮夹当时在法庭上被拿出来,而已经回到法庭的卡尔·缨勒,很轻易就指认出是他亲爱而悼念的朋友‘威廉’的。 “这是这桩起诉案件的第一个打击,你必须承认,这是个相当强劲的打击。警方对于百万富翁的指控,像是纸牌做的屋子,已经开始崩塌。可是,那约会确实存在,梅瑟斯特与克萧无可置疑见过面,这两个疑点与浓雾里的两个半小时,都尚待满意的解释。” 角落里的老人停了好一阵子,让宝莉如坐针毡。他不停玩弄手里的细绳,直到每一寸都打满了非常复杂、精巧的结。 “我向你保证,”他终于继续说下去,“在那个当儿,整个谜团对我来说,就像日光一样清楚。我只是感到惊讶,法官怎么会浪费他和我的时间,去提出与被告过去有关联而他认为是尖锐的问题。梅瑟斯特这时已经摆脱了他的瞌睡虫,以奇怪的鼻音和一种几乎难以察觉的些微外国口音说话了。他镇静地否认了克萧对他的过去的说法;宣称他从来没有叫做巴可,而且当然从未与三十年前的任何谋杀案有过牵连。 “‘可是你认识克萧这个人吧?’法官继续追问,‘因为你写信给他。’ “‘对不起,法官大人,’被告镇静地说,‘就我所知,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叫克萧的人,而且我可以发誓,我从来没有写过信给他。’ “‘从没写过信给他?’法官带着警告意味反问,‘这倒是奇怪的说词,我现在手上就有两封你写给他的信。’ “‘我从来没有写过这些信,法官大人,’被告镇静地坚持,‘那些不是我的笔迹。’ “‘这个我方很容易证实,’亚瑟·英格伍爵士拉长的语调插了进来,同时他把一小捆信呈给法官,‘这些是我的当事人到达我国后写的许多信件,其中有些还是我亲眼目睹下写的。’ “就像亚瑟·英格伍爵士说的,这很容易证实,于是嫌犯在法官的要求下,在一张笔记本的纸上,涂写了几行字与他的签名,如此重复了几遍。从法官讶异的表情上很容易看出来,两种笔迹没有丝毫相似之处。 “新的谜团突然出现。那么,是谁和威廉·克萧定了在芬雀曲街火车站的约会?嫌犯对他抵达英国后的时间运用做了相当满意的解释。 “‘我是搭乘“查斯柯·西罗号”来的,’他说,‘那是我朋友的游艇。当我们到达泰晤士河口的时候,因为雾非常大,我等了二十四小时才能安全上岸。我的朋友是个俄国人,根本不愿意登岸,他对这雾之国经常感到害怕。他要立刻继续开往马得拉群岛。 “‘我事实上是星期二登岸的,也就是十日,然后马上搭火车进城。我的确招了辆马车安顿我的行李,就像搬夫和马车夫告诉庭上的一样;之后,我想找间餐室喝杯酒。我逛进了候车室,有个穿得破破烂烂的人向我搭讪,开始对我说一个令人同情的故事。他是谁我并不知道,他说他是个老兵,曾经忠心耿耿为国效命,现在却被遗弃,快饿死了。他请求我跟他去他的住处,这样我可以看到他的太太和挨饿的孩子们,证明他所说的悲惨故事不假。 “‘法官大人,’嫌犯以可贵的坦诚又说,‘这是我到达这个古老国度的第一天。经过三十年我衣锦还乡,这是我听到的第一个悲惨故事,可是我是个生意人,并不愿在心中“信”了就算了。我跟着那人穿过浓雾,走进街弄里。他在我身边沉默地走了一阵子,当时我身在何处,我完全没有概念。’ “‘我突然转向他问了一个问题,立刻发觉这位先生已经溜了。也许,他发现我不见到他挨饿的妻子和孩子是不会给他钱的,于是他留下我自生自灭,找比较甘愿的饵去了。’ “‘我发现我置身于一个荒废凄凉的地方。我看不到出租马车或公共马车的踪影。我跟着我原来的脚步走,想要找出回到火车站的路,却发现走到更糟更荒僻的地区。我走失了,无助而且一片迷茫。我就这样在黑暗与荒凉的路上徘徊,若说耗费了两个半小时我也不会怀疑。唯一让我惊讶的是那天晚上我竟然找到了火车站,或者说在很接近火车站的地方找到了一位警察,他告诉我怎么走。’ “‘可是你要如何解释,克萧知道你所有的行踪,’法官紧追不舍,‘而且知道你抵达英国的日期?事实上,你要如何解释这两封信呢?’ “‘法官大人,这些我都无法解释。’嫌犯从容地回答,‘我已经向您证明过,我从未写过这些信,还有这个名字叫鄂萧——克萧是吧——的人不是我杀的,不是吗?’ “‘你能不能告诉我,国内外有谁可能知道你的行踪,还有你抵达的日期?’ “‘当然,我过去在伏拉第握斯脱克的职员知道我离开,可是没有一位可能写这些信,因为他们一个英文字都不识。’ “‘那么,你是不可能对这些神秘的信件提供线索喽?警方要为这件怪事理出头绪,你也是什么忙都帮不上喽?’ “‘这件事对我、对您、对这个国家的警方来说,都是一样神秘。’ “法兰西斯·梅瑟斯特当然被开释了,因为没有丝毫对他不利的证据足以让他接受刑事审判。他的辩护中有两点坚不可摧,彻底驳倒了对他的起诉:第一,他证实了从来不曾写过预定约会的信件;第二,有人在十六日看见了那个被认为在十日被谋杀的人,而且活得好好的。可是,那个通知克萧有关百万富翁梅瑟斯特行踪的神秘人物,到底是谁呢?” 三、老人的推论 角落里的老人把他滑稽、瘦削的头侧向一边望着宝莉,然后拿起他心爱的细绳,故意把所有打好的结解开。等绳子弄得相当平整了,他把它放在桌上。 “如果你愿意,我想一步一步领你进入我自己的推理过程,它必然会导引你,就像导引我一样,找到这谜案唯一可能的解答。首先看这一点……” 他又拿起了细绳,带点神经质的不安说下去,同时随着提出的每一点分析编成一连串的结,这些结连航海教练看了都会自叹弗如。 “显然克萧不可能不认识梅瑟斯特,因为有两封信清清楚楚告诉他后者到达英国的事情。好,从第一封信看来,除了梅瑟斯特本人外,没有人可能写这两封信,这对我来说非常清楚。你可能会说,那些信已经被证明,不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人写的。完全对!要记得,克萧是个粗心的人——他两封信的信封都丢了。对他来说,信封并不重要,现在却永远无法证实信不是梅瑟斯特写的。” “可是……” 宝莉想提意见。 “等一下,”老人打断了她,第二个结出现了。“有人证实了克萧在谋杀案之后的第六天还活着,他去过多里尔尼饭店,在那儿让人认识他,并且正好留下一个小皮夹,这样他的身份就不会被误认;可是那位百万富翁,法兰西斯·梅瑟斯特先生那天下午在哪里,却没有人想到要问。” “你的意思不会是……” 宝莉小姐喘不上气了。 “请等一下,”他洋洋得意地接下去说,“多里尔尼饭店的老板到底怎么会被带上法庭作证的呢?亚瑟·英格伍爵士,或者说他的当事人,怎么会知道威廉·克萧在这两个重要的时刻到过饭店,而且知道饭店老板会提出如此有信服力的证据,来彻底洗刷百万富翁谋杀的罪名呢?” “当然,”宝莉辩说,“用一般的方法,警方……” “在西西尔大饭店里逮捕梅瑟斯特之前,警方对整个案情一直保密到家。他们不像往常在报上刊登‘若有人正好知道谁的下落’诸如此类的公告。如果饭店老板是透过一般管道听到了克萧失踪的消息,他会主动跟警方联络。可是,把他带上法庭的却是亚瑟·英格伍爵士。英格伍爵士是怎么找到这条线索的呢?” “你当然不是认为……” “第四点,”他沉着地继续说,“没有人去要求克萧太太拿出她丈夫的笔迹样本。为什么?因为警方就像你说的一样‘聪明’,一直没有摸对方向。他们相信威廉·克萧被谋杀了,于是一直在找威廉·克萧。 “十二月三十一日,两个船夫发现了一具被认为是威廉·克萧的尸体,我已经给你看过了发现地点的照片。凭良心说,那地方真是阴暗荒凉,不是吗?正是这个地方,不论是恶棍或胆小鬼,都可以诱骗一个没有戒心的陌生人到这儿,先杀了他,拿去他身上的贵重物品、他的证件、他的身份证明,然后留下他任其腐烂。尸体是在一个废弃不用的船屋里发现的,那船屋已经停靠在阶梯脚下的墙边好一段时间,而且尸体已经到了腐烂的最后阶段,当然无法辨识了;可是警方却相信那就是威廉·克萧的尸体。 “他们的脑筋里从来没有想过:那是法兰西斯·梅瑟斯特的尸体,而威廉·克萧是凶手! “嗳!设想得真是聪明绝顶,天衣无缝!克萧真是天才。整个想想看吧!他的伪装——克萧留着蓬乱的胡须、头发、还有髭,他全剃掉了,连眉毛也是!怪不得连他的太太在法庭对面也认不出来;而且不要忘了,当他站在被告席上,她没看到他的脸多少。克萧很邋遢,没精打采,弯腰驼背。百万富翁梅瑟斯特呢,很可能在普鲁士当过兵。 “然后,这个聪明的家伙打算再去多里尔尼饭店一次。要买到完全类似他剃掉的胡须,髭和假发,只需要几天的时间。装扮成他自己!太妙了!然后留下小皮夹!嘻,嘻,嘻!克萧没有被谋杀!当然没有。谋杀案的六天后,他去了多里尔尼饭店;而梅瑟斯特先生,那个百万富翁,却埋在公园里与公爵夫人们卿卿我我。吊死这个人!呸!” 他摸索着找他的帽子。他用紧张颤抖的指头毕恭毕敬地抓住帽子,一面从桌边站起身来。宝莉看着他大步走到柜台,付了两便士的面包牛奶钱,很快从店里消失了。而她自己,发现脑中依旧是一片无可救药的混乱,面前摊着些快照,再瞪着那条长细绳上,由这端到那端一连串密密麻麻的结——这些结就像刚刚坐在角落里的老人,同样令人困惑,令人生气,令人迷乱。 蓝色的十字架 <span class="center">〔英国〕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一天早上,一艘客船抵达哈威奇港,从船舱中像拥出一群苍蝇似的拥出一群乘客,我们要尾随的那个男人就在其中。他看上去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他头戴一顶灰色帽子,帽子上缠着浅蓝色的飘带,穿了一件浅灰色外衣,外面套了一件白色背心。他的脸孔肤色很深,蓄着短胡子。他悠然地吸着烟,谁也不会想到他那件灰色外衣下别着一支装满子弹的枪,白背心里藏着一张拘捕证,灰帽子下面盖着的是全欧洲最聪明的大脑瓜。他就是沃伦汀,巴黎警察局局长,全世界最能干的侦探。他正从布鲁塞尔前来伦敦,执行本世纪最重大的一次拘捕任务。 此时弗兰比正在英国。三个国家的警方联合追踪这名要犯已有一段时间,从甘特到布鲁塞尔,从布鲁塞尔又到了荷兰的胡克。他被认为企图利用国际教士大会干一些罪恶勾当。会议即将在伦敦召开。他也许会装扮成秘书,或者装扮成其他无关紧要的人混入会场,沃伦汀对此无从猜测。没人能猜测弗兰比的诡计。 自从弗兰比突然停止给世界惹麻烦以后,世界已经有许多年没出乱子。在他最猖狂的那段岁月里,弗兰比这个名字在欧洲几乎家喻户晓。每天清早人们都可以从报纸上读到他的犯罪活动。他是个气力和块头都极大的家伙。传说他曾把一个法官摔翻在地,一屁股坐在法官的脑袋上,说是要让法官“清醒清醒”。又传说他曾两只胳膊一边各挟住一名警察在马路上逃窜。这些传说谈及的只是他的体力,他的脑瓜也十分精明。他的每次作案都是一篇奇特的故事。他曾经单枪匹马抢劫了伦敦泰罗林牛奶公司,没碰一头奶牛、一辆奶车和一滴牛乳,却使得上千人从他手中订购牛奶。他只是玩了一个小花招,把订户的奶瓶移到他收过钱的人家门口。在他作过的案子中经常可以见到此类诡计。有一次他深更半夜涂改了一条街上的所有门牌,把一名有钱游客引入圈套。还有一次他假造了一只随时可移走的公共邮筒,竖在城内僻静处,坐等一些傻瓜把装钱的信封投入筒内。他反应迅速,动作敏捷,虽然个头高大,翻窗逾墙的功夫都十分到家。因此,沃伦汀深知,即便发现了弗兰比,任务也还远远没有结束。 可是怎样找到弗兰比呢,光是这一点就令沃伦汀伤透脑筋。 有一点弗兰比无法掩饰:虽然他擅长于乔装打扮,但他无法掩饰自己的身高。只要沃伦汀那双锐眼发现了高个水果商,或者高个士兵,甚至高个女人,他都打算先逮住再说。但是火车上根本没见到身高类似弗兰比的人。沃伦汀肯定那家伙不在这伙乘客当中。除了他自己,只有六名乘客在哈威奇上车。一名矮个铁路官员去伦敦,三名矮个农民去下两个站,一名从伊赛克斯来的很矮的寡妇,还有一名从伊赛克斯来的很矮的教士。沃伦汀看清楚这一切后,差点笑了起来。矮教士有一张迟钝的圆脸,眼睛像北海一样迷茫,他携带了好几件用棕色纸扎起来的包裹,自己都照管不过来。伦敦召开的世界教士会议像从地球角落里掘出了些稀有动物似的,从各个偏僻的村庄里掘出了好些这类眼神呆滞的怪人。任何人见到他都会产生怜悯之情。他有一柄大破伞,搁在地板上。他用傻乎乎的口吻对车厢里的每个人解释说,他得格外小心,因为他的一件棕色纸包内裹着“镶有蓝色石头”的银制玩意。他那结结巴巴的伊赛克斯土话和简单的教士表达方式让沃伦汀快活了好一阵。车到斯特拉福德站台,那人抱着行李下车,又转回来拿破伞,这时沃伦汀警觉地意识到,不应该老听他吹嘘银器,应该注意他与之谈话的那些人。沃伦汀一一审视车厢内的乘客,富的或穷的,男的或女的,看看有谁达到6英尺高。弗兰比身高6英尺再加6英寸。 沃伦汀在伦敦站台下车,确信罪犯就在附近。在到苏格兰场安排了必要时的协助事宜后,他开始到大街小巷四处兜圈子。在穿过维多利亚广场时,他忽然停了下来。这是一座宁静得有点异常的广场,在伦敦并不多见。幢幢平顶楼房看上去又富丽又空阔。广场中央的一堆灌木丛看上去很孤单,像是大洋中的一座孤岛。周围四边有一边比其余三边要高出许多,像是舞台幕壁,中间有一家餐馆。这餐馆特别显眼,一排台阶从马路边伸向大门。沃伦汀站在淡黄色的门帘前,沉思良久。 沃伦汀是个又朴实又多思的人。他所有精彩的成就都来自耐心的推理和清晰的法兰西式思考。正因为懂得推理,他同时也懂得推理的局限性。对摩托车一无所知的人才会没有油也空谈开车;对推理一无所知的人才会毫无线索也空谈推理。弗兰比虽然在哈威奇失去踪迹,但是如果他到了伦敦,便会以某种面目出现:公园里酣睡的一名高个乞丐或者饭店内的一名高个管理人员。沃伦汀在失去线索后,自有其行动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他相信偶然。一旦他无法进行合理推理,他就小心翼翼地进行不合理的推理。他没去那些该去的地方,譬如银行、警察局、会议中心等等,而去了那些不该去的地方。他去敲空无人住的房子,漫无目的地在死胡同和堆满垃圾的小巷内溜达。他自有其理由为这种奇怪方式进行辩护。他说假如他手头掌握了罪犯的蛛丝马迹,这无疑是天底下最蠢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一丝线索,这种方式就很不错,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引起追踪者注意的可疑迹象也会引起被追踪者的注意。一个人在这儿开始行动有可能导致另一个人在这儿停止行动。通向餐馆的台阶和餐馆异乎寻常的安静,使沃伦汀产生了奇想。他踏上台阶,走进餐馆,在一张餐桌前坐下,要了一杯咖啡。在等咖啡的时候,他一直想着弗兰比。那罪犯喜欢冒险,他可以制订计划并将计划付诸实施。而沃伦汀只能等着瞧,盼望他会走错一着棋。 沃伦汀把咖啡杯缓缓举到唇边,又迅速放下。他尝到了咸味。他看着刚才装过白色颗粒的瓶子,那是一只糖瓶。他纳闷里面怎么会是盐,四处张望,想看看其他餐桌上是否还有类似的瓶子。有,有两只装得满满的盐瓶。也许另有名堂,他抓过来尝了尝,里面是糖。沃伦汀顿觉蹊跷,环顾餐馆四周,想看看是否还有类似把糖放在盐瓶里又把盐放在糖瓶里的怪现象。除掉一面白色墙壁上有一两块深色印痕之外,整个餐厅显得洁净、舒适,没有什么异常之处。他拉铃叫来侍者。 侍者赶紧跑过来,头发凌乱,睡眼惺忪。沃伦汀叫侍者尝尝糖,看看这是否与这家餐馆的声望名副其实。结果那侍者被吓醒了。 “你们每天早上都与客人开这种玩笑吗?”沃伦汀问,“老玩互换糖盐的游戏不觉得乏味?” 侍者好容易弄懂了沃伦汀的讽喻,连忙解释说餐馆决无此种企图,这肯定是件奇怪的疏忽。他拿起糖瓶瞧瞧,又拿起盐瓶瞧瞧,愈来愈感到惊奇和迷惑。他说了声抱歉,奔回柜台,很快又领着经理一道出来。经理也瞧瞧糖瓶和盐瓶,脸上露出困惑的神色。 突然那侍者脱口而出:“肯定是那两个教士!” “哪两个教士?” “就是那两个把酒泼到墙上的教士。” “把酒泼到墙上?”沃伦汀惊诧不已。 “就是,就是,”侍者激动地说,用手指着白色墙壁上的深色印痕,“就泼在那!” 沃伦汀用询问的眼光望着经理,经理详细地叙述道: “正是这样,先生,”经理说,“正是这样,虽然我弄不明白这样做是什么意思。餐馆刚刚开门营业,两个教士就进来喝酒。两人都很少说话,其中一个付了钱后就走了,另一个动作稍微慢些,花了好几分钟整理东西,后来也走了,走之前抓起喝剩一半的杯子,把酒直泼到墙上。我和侍者那阵子都待在里屋,等我闻声跑出来看到墙上的酒渍时,餐馆内已空无一人。这事当然算不了什么,但教士做这种事未免太让人惊讶了。我想追上他们,但他们已经走远。我远远瞥见他们拐进了加斯泰尔斯大街。” 沃伦汀付了钱,头戴灰帽,手提拐杖,“砰”的一声在身后关上玻璃门,走进另一条街。即使在这样兴奋的时刻,他的眼神也显得淡漠沉着。前面一座商店的橱窗像一道亮光闪进他的眼帘,他走过去瞧了瞧。这是一家水果店,空地上陈放着一堆堆鲜果,上面插着注明品名和价钱的标签。前面两堆一堆是橘子,一堆是花生。花生堆上有一张用蓝色粉笔写明的标签:“上等柑橘,一便士两个。”柑橘堆上则有一张标签:“特等花生,每磅四便士。”沃伦汀看着这两张标签,心想又碰上怪事了。红脸店主正瞪着街上发愣,看上去窝了一肚子气。沃伦汀把他叫过来,提醒他看看价牌标签。店主一言未发,板着脸掉换了标签。侦探拄着手杖,再次仔细打量商店,末了,他说:“对不起,我想问你个问题。” 红脸店主显得有些敌意。“两张标签放错了位置,”沃伦汀说,“大概是两名教士玩弄的把戏?一位高个,一位矮个?” 店主的眼睛暴鼓起来,好像要扑上去掐死这位陌生人。他气呼呼地说:“我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你给我转告他们,如果再来翻我的苹果,就是教士我也要扒下他们的皮!” “是吗?”侦探不无怜悯地问,“他们翻你的苹果?” “有个人翻啦,”店主愤愤地说,“他把苹果全弄翻到马路上,要不是我得去捡苹果,我非把那浑蛋宰掉不可。” “他们往哪儿去了?” “左面的第二个路口,后来又穿过广场。” “谢谢,”沃伦汀转身便走。在马路对面第二个路口他碰上一名警察,问道: “见到两个教士打这儿路过吗?” 那警察呵呵笑起来,“见到,见到,先生,其中一位喝得太多,站在马路中央茫然不知该……” “往哪个方向去了?”沃伦汀忙问。 “坐上那边一辆黄色公共汽车走了,”警察说,“那些车开往海姆斯泰德。” 沃伦汀掏出身份证,马上说:“快叫两个人跟我一道追踪那两个家伙!” 不到半分钟,来了一名便衣警官和一名便衣警察。 “呃,先生,”警官问,“怎么回事,……” “先上那辆车,我再跟你们说。”沃伦汀把手杖朝前面一挥,一边说,一边疾步穿过熙熙攘攘的广场。三人在黄色公共汽车的顶层坐定,警官气喘吁吁地说:“坐出租车可以快四倍。” “正确,”沃伦汀回答,“如果只是想赶去某个地方的话。” “那你打算去哪儿?” 沃伦汀神色焦虑,猛吸了几口烟:“假如你知道一个人想干什么,就赶到他前面。如果仅仅只是猜测他想干什么,就跟在他后面。他走你也走,他停你也停,亦步亦趋。这样你看到的也就是他看到的,你做的也就是他做的。这期间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仔细搜寻异常迹象。” “什么异常迹象?”警官问。 “任何异常迹象。” 黄色公共汽车朝北面行驶,速度非常缓慢,像是开了好几个世纪。沃伦汀不再多做解释。两位伙伴也许是对他的用意感到疑虑,也许是因为感到饥饿,变得沉默起来。钟表指针已悄悄爬过晚饭时间。通往伦敦北部的公路漫无尽头,冬日的太阳开始沉落。沃伦汀依旧不动声色地坐着,观察马路两旁一幢幢闪过的商店和楼房。车子经过加姆登时,俩伙计几乎已经睡着。这时沃伦汀猛然跃起,一只手各拽住一名伙伴,大叫停车。 两名警察踉跄下车,几乎跌倒在马路上。他们正茫然四顾,发现沃伦汀兴奋地指着马路左边的一面橱窗。那是一面很大的橱窗,构成了一家餐馆的部分门面,上面写着“饭馆”二字。橱窗玻璃被砸碎了,中间有个大黑洞,像个冰窟窿。 “记号找到了,”沃伦汀挥了挥手杖,“碎橱窗的地方。” “什么橱窗?什么记号?”警官忙问,“怎么回事?有什么证据?” 沃伦汀非常气愤,差点把手杖掰成两截。 “证据!”他叫道,“上帝!这人要证据!当然没什么证据,可是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干什么?难道不去追踪可疑迹象而是回家睡大觉?” 他走进餐厅,两个伙伴跟在后面。他们在一张小餐桌前坐下,一边大嚼晚饭,一边从里面观察橱窗上的那个大窟窿。但是没能发现什么。 “你们的橱窗碎了。”沃伦汀一边付钱,一边对侍者说。 “哦,是的,先生,”侍者答道,“是件怪事,先生。” “怪事?说来听听。” “呃,是这样的,两位穿黑衣服的绅士走进来,”侍者说,“就是两位现在满城随处可见的那种教士,要了一点很便宜的饭菜,其中一个吃完付钱后就走了,另一个刚要走,这时我在数钱,忽然发现那人多给了我三倍的饭钱,‘喂,’我叫住那位快要走出门口的教士,‘你给多钱了。’我说。‘给多了?’他问。‘是的,给多了。’我一边说,一边想把账单递给他。咳,真是件怪事。” “怎么回事?” “呃,我明明记得自己在账单上写的是4先令,可是现在上面却变成了14先令。” “噢!”沃伦汀一声惊叹。 “这时门口那位教士说,‘真抱歉,让你糊涂了,那是橱窗的钱。’‘什么橱窗?’我忙问。‘就是我现在打碎的这面橱窗。’说着,他用伞‘啷’一下捅碎橱窗,扬长而去。” 这时警官讥讽地说:“我们是在跟踪精神病患者吧。” 侍者继续兴致勃勃地说下去:“我惊讶万分,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人走出门口,在拐角处赶上同伴,朝巴洛克街方向疾步而去,我追都追不上。” “巴洛克街?”沃伦汀立即朝那条街奔去,那动作跟那两位陌生人一样快。 他们来到狭窄的砖瓦小巷。两旁街灯极少,连窗户也没见到几扇。太阳已经西沉,天空愈来愈灰暗。就连两位伦敦警察也很难弄清楚他们行走的方向。警官肯定他们最终会抵达西北郊的海姆斯泰德庄园。一扇亮着灯光的窗户引起了沃伦汀的注意。他们循着光线来到一间装饰得挺漂亮的小糖果店。犹豫片刻后,沃伦汀先走进去。他沉着脸站在色彩鲜艳的店铺中央,买了一点糖果。他本想问店主几个问题,但是觉得气氛不合适。 一个年轻的瘦女人冷冷地瞅着他。但是她一看见门口随后出现的便衣警察,忽然像是明白了什么。 “哦,”她说,“你们是来取包裹的吧,我已经寄走了。” “包裹?”沃伦汀问。 “我是说那个绅士留下的包裹——就是那位教士先生。” “上帝,”沃伦汀惊喜地俯身向前,“快说说是怎么回事!” “呃,”那女人有点犹豫地说,“半小时前来了两个教士,买了一些糖果,并且聊了一会儿天,然后就朝山庄方向去了,可是没过多久,一个教士跑回来说:‘我是不是忘了个包裹在这儿?’我四处找了找,没看见什么包。他见我找不到,就说,‘没关系,假如你找到了,请按这个地址给我寄来。’说着他留下了地址和1先令。他走后我又仔细找了找,果然找到了他忘拿的一个棕色纸包,于是就按他的地址寄走了。现在我可记不清那地址,好像是威斯特敏斯特的什么地方。这事看来挺奇怪的,也许警察会来找麻烦。” “会的。”沃伦汀急切地问,“海姆斯泰德山庄离这儿近吗?” “往前面走几分钟,”那女人说,“走到一块空地上就是。” 沃伦汀听罢拔腿就往那个方向跑。其余两人紧随其后。 巷子又窄又黑,当他们跑到山庄的空地时,发现天色还不算太暗。沃伦汀站在一块斜坡上,眺望山庄,找到了他追踪的目标。 在远处灰蒙蒙的暮色中有两个穿戴得像教士的黑影。虽然那黑影小得如同虫子,但沃伦汀可以分辨出其中一个比另一个要小得多。那高个有点驼背,但是身高肯定超过六英尺。沃伦汀挥动手杖,奋力向前追赶。随着距离缩短,黑影越来越大,他注意到了一些令他又吃惊又欣喜的事情。那高个还不能断定是谁,那矮个却可以肯定就是在哈威奇火车上碰见的那个老是唠叨棕色纸包的伊塞克斯教士,布朗神父。 现在一切已经清楚。沃伦汀在调查中得知,那天早上伊塞克斯的布朗神父带了一只镶蓝宝石银十字架——一件稀世古玩——来伦敦参加会议,并准备在大会上向各国教士们炫耀,显然那十字架就是那只“镶有蓝色石块”的银器;而布朗神父就是火车上那个矮个男人。看来沃伦汀发现的事情弗兰比也发现了。弗兰比无所不知。弗兰比也听说了银十字架的事,于是想弄到手,这是自然而然的。要想对这样一位携着破伞和包裹的傻瓜下手简直轻而易举。因此,假若弗兰比装扮成一位教士把那傻瓜骗进海姆斯泰德庄园,显然不足为怪。罪行已经清楚,沃伦汀一面可怜那个傻乎乎的教士,一面对弗兰比挑选这样单纯轻信的人作哄骗对象感到气愤。可是当沃伦汀回忆一连串把他带到这儿来的线索时,却又感到纳闷。从伊塞克斯一位神父手中窃取银十字架与泼酒到墙壁上何干?与混淆花生米和柑橘价钱或者先付钱后砸碎橱窗何干?他已来到跟踪的尽头,却又失去了跟踪的焦点。他找到了罪犯,却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两个被追踪的对象像两只黑苍蝇在一座山丘上爬行,似乎在侃侃而谈,并不在乎上哪儿去。他们正朝山庄内更为荒凉更为沉寂的深处走去。警察距离他们愈来愈近,不得不依靠树木掩护,或者俯身在草丛里匍匐前行。距离已经很近,已经可以听见他们交谈的声音,但无法分辨他们在说什么,只是听见一个尖声尖气近似童声的声音不断说出“理由”二字。前面出现了一片稠密的灌木丛,侦探们一度失去了被追踪者的方向。花了十来分钟才找到一条通往山顶的小道。他们爬上山顶。山庄的景色优雅而凄凉,在一棵树下一张破旧的长椅上,那两个教士正坐在那里继续严肃地交谈。沃伦汀对伙伴做了个手势,随后大家一起悄悄爬过去。在一棵大树下,沃伦汀第一次听清楚了那两个教士的谈话。 听了半分钟,沃伦汀忽然感到极度疑虑。两个教士说起话来纯粹像教士,充满宗教气氛,又专注又沉静。伊塞克斯的矮教士说得不多,圆脸朝向熠亮的星空;另外那个人则微低着脑袋,似乎不想望见星空。再也听不到比这种对话更教士化的对话了——布朗神父说:“——中世纪时人们认为天国永远不会变化,不会毁灭。” 那位高个教士说:“嗯,可是谁又能说没有更美妙的世界在我们之上,而且那些世界……” 沃伦汀咬着自己的手指。他好像已经听见他带来的那两个英国佬正躲在树后,窃笑他跑到这荒郊野岭来偷听两个疯子教士的私房话。这时布朗神父又说: “瞧那些星星,多像美丽的宝石,没有理由对天空上那些美妙的东西产生邪念,不管在平原上开采黄金,还是在山谷中挖掘钻石,你都可以看见这样的招牌:‘切勿偷窃’。” 那高个教士低着头,缄默良久,然后说: “嗯,我仍然认为另有更高尚的世界,天国的秘密难为人知……” 又过了一会,他仍旧低垂着头,补上一句: “把那蓝十字架给我吧,如何?这里只有我们两个,我可以把你撕成碎片,就像撕碎一个稻草玩具。” 声音没变,说话的气氛却骤然改变。但那矮教士一动也没动,仍旧把那张傻乎乎的圆脸朝着群星。也许他没听懂,也许听懂了吓得发呆。 “对,”高个教士依旧低着头,用低沉的声音说,“对的,我正是弗兰比。” 停了一会,他又说: “怎么样,把十字架给我吗?” “不。”矮教士说。世界响起了奇异的回音。 弗兰比忽然撕下教士的伪装。这江洋大盗靠在椅子上,低声冷笑起来。 “不?你不给我?你这个傻瓜。要我告诉你为什么不给我吗?它已经在我的口袋里了。” 矮教士满脸惊异,疑惑地问: “你——你敢肯定?” 弗兰比开怀大笑。 “真的,你真逗,你这个傻瓜,我当然敢肯定。我能仿制包裹,朋友,你拿的是假货,真货在我这儿。一种老把戏,布朗神父,一种很古老的把戏。” “是的,”布朗神父用手捋了捋头发,依旧迷惑不解的样子,“是的,我以前听说过。” 那江洋大盗把身体俯向矮教士,颇感兴趣地问: “你听说过?听谁说过?” “我不会告诉你他的名字,当然不会,”矮教士说,“那是个作过许多恶、后来回归教堂的人,他靠伪制棕色包裹发了横财,过了20年奢侈生活。瞧,我开始怀疑你时,就立刻想到了那个可怜的人。” “开始怀疑我?”大盗重复道,“你真有感觉怀疑我,就因为我把你带到这荒凉地方来?” “不,不,”布朗神父的语音里含着歉意,“你瞧,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怀疑上你了,那是因为你大衣胳膊处的形状,你们那种人时常在那地方搁着凶器。” “怎么,”弗兰比叫起来,“你听说过这种武器?” “哦,分内的事。我在哈特浦传教时,见过三个人有这种东西。所以,我一见到你就怀疑上了,总想把十字架藏好些。我生怕你会以为我在提防你,看见你掉换包裹也没吱声。后来我又悄悄把包裹换了回来,并且撇下了它。” “撇下了它?”弗兰比的声音有点儿变调。 “嗯,是这样的,”教士依然简简单单地说,“我回到糖果店,询问我是否忘了个包在那儿,后来留下一个地址让他们把包寄去。当然,我知道我没丢,只是回去时把包放在那儿。这样那包就不再老粘着我,直接飞到了威斯特敏斯特我的一个朋友家。”他又加上一句,“我知道这种事,是从哈特浦的一个可怜家伙那儿知道的,他经常在火车上干这类勾当,不过现在他可是个好人了。不得不懂点儿,你瞧,”他抱歉地笑了笑,“我们身为教士,总有许多人来向我们吐露心事。” 弗兰比从口袋内取出棕色包裹,猛地撕开。里面只有碎纸和铅条。他把它掷得老远,嚷道: “我不信,我不信你这种蠢家伙有这等本事。我知道你还带着那十字架,如果你不交出来——你为什么不交出——我要动武啦!” “不,”布朗神父也站了起来,“你不必动武,首先,我确实没带在身边,其次,这儿不仅仅只有你我两人。” 弗兰比一愣。 “那棵树后,”布朗神父说,“有两位强壮的警察和一名精干的侦探。他们怎么会来呢,你也许会问。是我带来的,当然是我。哦,上帝,要弄清楚这件事得说起20件事。我当然不能肯定您是窃贼,这样指控我的同行不大公平。于是我想考验考验你。一个人如果发现咖啡里搁了盐,一般会抱怨起来;如果他不抱怨,那就说明他不想被人注意。我调换了盐和糖,你没抱怨。一个人如果发现他的账单多了三倍的钱,一般会大发牢骚;如果他照付了,那就说明他不愿被人注意。我涂改了你的账单,你没发牢骚。”布朗神父继续说,“你不想给警方留下痕迹,那么别人就不得不这样做了。每到一个地方,我都做了点事情,好让我们有话题可谈。我没造成什么损失——不过把墙弄脏了一点儿,翻倒了几只苹果,打烂了一面橱窗,但是保住了稀世珍宝蓝十字架,还算值得。那十字架有保障了,它现在已经到了威斯特敏斯特。” “你怎么懂得那么多?”弗兰比绝望地叫道。 一丝微笑掠过布朗神父圆圆的脸。 “噢,这是因为我是教士,我想,”他若有所思地说,“你难道没想过,一个人整天什么事也不干,只是倾听别人的犯罪忏悔,他对人类的邪恶还不会多少了解一点儿吗?” 布朗神父弯身收拾自己的东西,这时三个警探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弗兰比毕竟见多识广,他退后一步,朝沃伦汀鞠了一躬。 “别向我鞠躬,朋友,”沃伦汀说,“向神父鞠躬吧。” 两个人都摘下了帽子,这时伊塞克斯的矮教士正在寻找他的伞。 花园血案 <span class="center">〔英国〕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巴黎警察局局长阿尔斯蒂德·瓦伦丁晚饭来迟了一步,他的一些客人已经在他之前来到。不过,他的亲信仆人伊凡一再向客人保证:“局长就要来了。”伊凡是一个面带伤疤,脸色和胡须一样灰白的老头,他总是坐在进门大厅的一张桌子旁边,大厅里挂着许多武器。瓦伦丁的房子像其主人一样与众不同并由此名扬遐迩。这是一座老房子,高高的杨树伸出墙外,几乎伸到塞纳河的河面上。但房屋的建筑结构才是其奇特之处——也许是出于警务人员的标准:除了前大门之外,绝对没有出口,前门是由伊凡和那个武器库警卫守卫着。花园很大很精致,从房子里有许多出口进入花园,但花园却没有出口可以通向外界。光滑而不可攀登的高墙环绕着花园,墙头上有特制的铁蒺藜。也许,对于一个有好几百罪犯发誓要干掉自己的人来说,这是一个保险的花园。 伊凡对客人们解释,说他们的东道主来电话告知要耽搁十来分钟。实际上他是在安排有关执行死刑及诸如此类令人讨厌的工作。尽管他从内心讨厌这些职责,但他总是精确无误地去执行。在追捕罪犯时,由于他在法国乃至大部分欧洲的警务界都是最高权威,所以他的巨大影响常在减刑和净化监狱方面发挥作用,并受到尊重。他是一位伟大的,充满人道的法兰西思想家,像他这样的思想家的唯一错误就是把仁慈弄得比正义还冷酷。 瓦伦丁来了,身穿黑色晚宴服,佩戴玫瑰花形胸饰,风度翩翩。他的黑胡子已经掺杂着灰色条纹。他径直穿过房屋走向自己的书房,书房开向后面的院落,通向花园的门是开着的。他把公文箱仔细地锁在规定的地点,站在开着的门口,向外望着花园,望了几秒钟。一轮新月照着暴风雨前的乱云,瓦伦丁沉思地凝望着它,这样做对他的科学化性格来说,很不寻常。也许这种科学化的性格对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有某种心灵上的预见力。至少,他从这种奥妙的情绪中很快恢复了正常,因为他知道他迟到了,他的客人已经陆续来到。 他走进客厅时,只瞟了一眼,便足以肯定他的主要客人还没来。但这一瞥之中,便见客厅中宾客如云,不乏名门显要:英国大使加洛韦勋爵,一个性情暴躁的老头,红褐色脸像只苹果,佩戴着蓝色的嘉德丝带;加洛韦夫人,瘦得像根线条,满头银发,一张敏感高傲的脸;加洛韦夫人的女儿玛格丽特·格雷厄姆夫人,面色苍白、容貌美丽的少妇,一张小精灵般的脸,一头铜色的头发。 来宾中还有蒙特·圣·米歇尔公爵夫人,黑眼睛,富态雍容。和她在一起的是她的两个女儿,也是黑眼睛,高雅美丽。 还有西蒙医生,典型的法国科学家,戴着眼镜,两端尖溜溜的唇髯,额头上满是皱纹,这是对他老是傲慢地扬起眉毛的惩罚。 最后,他的一瞥中还看到了埃赛克斯的布朗神父,是他最近在英国认识的。 也许,在看到的这些人当中,最使他感兴趣的,还是一个穿军装的高个子,他对加洛韦母女鞠躬,得到的回报是要理不理的应酬。他又走上前来向主人致意。他就是法国外籍军团的奥布赖斯指挥官。他是个消瘦而在发福的人,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蓝眼睛。 他指挥的军团素以光荣的失败和成功的自杀闻名。兵团里的军官似乎很自然地同时具备十足的闯劲和忧心忡忡的神情,连奥布赖斯本人也不例外。他的出身是爱尔兰绅士,童年时代就认识加洛韦夫妇,尤其熟识玛格丽特·格雷厄姆。他因债务破产离开爱尔兰。 现在他穿着军装,配着军刀,蹬着有马刺的军靴到处走动,显示出他对英国的礼仪丝毫不以为然。他向大使家人鞠躬的时候,加洛韦勋爵和夫人僵直地弯了弯腰,玛格丽特夫人却向别处望去。 但是不论由于什么旧有的原因使这些人彼此若有若无地感兴趣,他们的高贵的主人家却实在对他们并不特别地感兴趣。至少,在主人眼里,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是今晚的贵宾。为了某种原因,瓦伦丁在等待一位世界闻名的人物。是他在一次出差到美国从事侦探工作并取得成功的旅程中,和这个人交上朋友的,这人名叫朱利叶斯·布雷恩,是个亿万富翁,对小宗教团体的捐献,可谓金额庞大,数目惊人,在美国和英国的报纸上时时引起轰动,因而顺理成章引起了人们对他的尊重。无从得知布雷恩先生是个无神论者还是摩门教徒,抑或是个信基督的科学家。但他对有知识的人一定会倾囊相助,只要这个人是尚未成名的。他的癖好之一就是等待美国出个莎士比亚——这是比等待鱼儿上钩还需要耐心的癖好。他赞赏美国诗人惠特曼,但是他认为巴黎的卢克·皮·坦纳在任何一天都比惠特曼还要“进步”。他喜欢“进步”的事物,认为瓦伦丁“进步”,可这对瓦伦丁其人来说乃是委屈,是严重的不公正。 朱利叶斯·布雷恩的坚毅面孔一出现在房间里,就像晚餐铃一样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他有着很少能有人具备的了不起的品质。因此他的到场和不到场同样了不起。他块头大,又高又胖,穿着全套的黑色晚礼服,没有表链或是戒指这类的饰品。他的头发全白,向后梳得整整齐齐,像德国人的发式。他的面色红润,神情严峻。一张脸胖乎乎的,下巴上一撮黑色尖须向上翘起,起到一种戏剧效果。甚至是“浮士德”中摩非斯特的效果。不然的话,倒是会留下一张娃娃脸。不过,全沙龙的客人盯着这位驰名美国人的时间也没多久,他的迟到终成为过去,他被立即请进餐厅,于是他挽着加洛韦夫人的胳膊走了进去。 加洛韦家的人对什么都很亲切随和,只除开一件事:即只要玛格丽特夫人不给冒险家奥布赖恩挽着胳膊,她父亲就会十分满意,而她也真的没有赏给奥布赖恩这个脸。她端庄稳重地和西蒙医生一起走进餐厅。 然而老加洛韦勋爵还是烦躁不安,甚至近乎于粗鲁无理。晚宴中间,他圆滑得体,充分显示出外交家的风度。但到抽雪茄时,三个年轻一点的人——那位西蒙医生,那位布朗神父,和受到冷落的穿外国军装的流放者奥布赖恩——都散开了,或是混到女人堆里,或是到暖房里吸烟。这时这位英国外交家就变得一点也不像外交家了。不知怎的,那个无赖奥布赖恩可能正在对玛格丽特丢眼色这个想法,每隔六十秒就会刺痛他一下,他没敢想后来会怎样。他给留在餐桌旁,和信仰一切宗教,满头白发德高望重的美国佬布雷恩,还有头发灰白、什么宗教都不信的法国人瓦伦丁,一块喝咖啡。他们彼此争辩,但是谁也说服不了谁。过了一会儿,这场“进步”的舌战达到了令人生厌的危急关头,加洛韦起身去会客室。他在长长的过道里转了六七分钟。直到他听见医生训话式的尖声尖气的声音,然后是神父的低沉声音,随后是哄堂大笑。他诅咒了一声,以为他们可能是在辩论“科学与宗教”。但是他打开沙龙门的那一刻,眼中只看到了一件事——有人不在场了。他看到奥布赖恩指挥官不见了!玛格丽特夫人也不在了! 勋爵像离开餐厅一样不耐烦地离开了会客室,再一次沿过道大踏步走。保护女儿不受这个爱尔兰、阿尔及利亚二流子的伤害,这一念头此刻在他心中已成焦点,甚至使他发狂。 当他走向房子后面,瓦伦丁书房所在的部分时,他吃惊地遇到了他的女儿。只见她面色苍白,一脸轻蔑神色,飞快地掠过。这又是一个谜。如果她曾经和奥布赖恩在一起,那么奥布赖恩又在什么地方呢? 如果她不曾和奥布赖恩在一起,那么她又到什么地方去过呢? 由于年老多疑加上爱女心切,他摸索着向大厅黑洞洞的后半部走去,最后找到一个通往花园的仆人入口。一轮新月破云而出驱散乌云,银光射到花园西角。一个身穿蓝衣的高大人影大步流星穿过草坪,向书房门走去。一缕银白色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勋爵认出那就是奥布赖恩指挥官。 奥布赖恩穿过落地窗,闪身进入室内,留下加洛韦在那里大发莫名其妙的脾气,心情有说不清楚的不畅。花园里一片银色,树影婆娑,像是剧台上的布景,又像是在嘲弄他的权威正在和他的暴躁脾气发生冲突。爱尔兰人优雅的大步走法更加激怒了他,好像他是情敌,而不是当父亲的。月光使他疯狂。他仿佛中了魔法,陷入到中古世纪游吟诗人的花园,或是法国画家华托画笔下的仙境。他想要以谈判方式来打断这种求爱的愚蠢行为,他飞快地跟着他的敌人迈步向前。他这样走着的时候,踩到了草里的木块或石头上。他先是怒气冲冲地往下看,看第二次时则充满了好奇。瞬间,月亮和高大的杨树俯瞰到了一幕不同寻常的情景——一位上了年纪的英国外交官拼命地狂奔,一边跑一边喊,或是惨叫。 他声音嘶哑,面色惨白地来到了书房门口,西蒙医生慌忙迎出,眉毛因吃惊而扬了起来。他好不容易才辨清了这位加洛韦勋爵的叫喊:“草里有具尸体——血淋淋的一具尸体!” “必须马上告诉瓦伦丁。”医生在他断断续续说清楚他看到的一切之后说道,“正好,他来了。”就在他讲这话的时候,那位大侦探被叫喊声引到了书房里。当听到这是件血淋淋的杀人案后,瓦伦丁侦探立刻非常严肃地变得机警认真起来。因为这件事无论多么突如其来,多么可怕,总归是他的业务。 “非常奇怪,先生们,”他在人们匆忙走出书房到花园去的时候说,“我在全世界侦查疑案,但如今竟有一件落在了我自己的后院。可是在什么地方呢?”他们不那么容易地穿过草坪,因为河面上起了一阵薄雾,不过在哆哆嗦嗦的加洛韦的引导下,他们终于找到了那具埋在深草里的尸体。一具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的男尸。尸体脸朝下卧着,因此人们只能看到他的肩膀上裹着黑布,大脑袋是秃的,只有一两缕褐色的头发像湿海草一样黏在头盖骨上。一缕猩红色的血流从他伏着的脸下蜿蜒而出。 “至少,”西蒙用深沉单调的声音说,“他不是我们中的一员。” “医生,快检查一下他,”瓦伦丁有点严厉地说,“也许他还没死。” 医生弯下腰来。“还不十分冷,但是恐怕他已经死了。”他说,“来,帮我把他抬起来。” 他们小心地把他抬离地面一英寸,所有对他是否真正死了的怀疑立刻烟消云散,使人惊骇异常的是,被害者的脑袋掉了下去,和身体完全分开了。不管是谁割断了他的喉管,还残忍地把他的脖子切断。这连瓦伦丁也颇感震惊,他喃喃道:“凶手一定像大猩猩那么强壮有力。” 尽管西蒙医生对解剖已经习惯,但此时也不禁颤抖了一下。他举起那脑袋,脖子和下巴都有轻微的刀伤,面部完好无损。这是一张刻板生硬的黄色脸孔,既凹陷又浮肿。 鹰钩鼻,厚嘴唇,是一张邪恶的罗马皇帝的脸,也许还带点不太明显的中国皇帝的特色。 所有在场的人似乎都以一无所知的冷静的眼光望着尸体。对这个人来说,似乎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可注意的了。只有在人们抬起他来的时候,才看见他闪光的白衬衣,胸前染着红血。西蒙医生说过,这个人绝不是他们这一堆人里的。但是他很可能是要来参加这个宴会的。因为他的穿着说明他是要到这种场合来的。 瓦伦丁手和膝盖着地,用他严密的专业眼光检查着尸体周围二十码的草丛地面,医生不熟练地帮着他检查,英国勋爵则是茫然地跟在后面看。他们匍匐前进,毫无收获。 只有几个短树枝是折断或砍断的。瓦伦丁拣起来,查看了一会就丢开了。 “矮树枝,”他郑重其事地说,“矮树枝!还有一个全然陌生的人,脑袋砍掉了。这就是草坪上所有的一切。” 几乎令人毛骨悚然地沉寂了一会,紧张不安的加洛韦尖声叫了起来: “那是谁?花园那边是谁?” 一个小个子的人,长着一颗可笑的大脑袋,在朦胧月光下,摇摇摆摆向他们走近。初始的片刻,他看起来像个小妖精。结果是留在会客室里的那个与人无害的小个子神父。 他怯生生地说:“你们知道,没有门通向这个花园。” 瓦伦丁的黑眉毛拧作一道,他一见黑教士服就会如此。但他为人正直,无法否认这话与此案有重大关系。 “你说对了,”他说,“在我们查清他怎么遇害之前,我们的确还得弄清他是怎么到这里来的。现在,听我讲,先生们,如果对我的地位和责任可以不报成见的话,我们都会同意某些尊贵的姓名必须排开在这件事之外。这里面有先生,有女士,还有一位外国的大使。如果必须把这件事当做罪案记录下来,那以后就得当作罪案来办。但直到那时,我还是可以利用我的处理自由。我是警察局长,我在公众面前有我的声望,我可以把这件事暂时保密。如果老天爷愿意,我可以在召集我的人员去搜寻别的什么人之前,先为我自己的每一位客人澄清。先生们,凭你们的荣誉,直到明天中午,你们一个也不得离开这所房子。这里有床让大家睡。西蒙,我想你知道在什么地方找得到我的仆人伊凡,在前厅。伊凡是一个可以相信的人。告诉他找别的仆人守卫,他自己立刻到我这里来。加洛韦勋爵,你当然是告诉女士们出了什么事的最佳人选,别吓着她们。她们也得住下来。布朗神甫和我留下来守尸。” 这种有队长风度的话一出自瓦伦丁之口,就像军中的号角一样。西蒙医生直接去到武器库,把瓦伦丁这个公家侦探的私人助手伊凡拖了出来。加洛韦去了会客室,很策略地把这个可怕的消息告诉了女士们。因此,等到整个团体在会客室聚齐的时候,女士们已经由惊魂不定到情绪平稳了。同时,出色的神甫和出色的无神论者则站在死者的头前脚旁,在月光下一动不动,仿佛两尊象征各自死亡哲学的雕像。 伊凡是个可信赖的人,他像炮弹一样冲出房子,赛跑一般穿过草坪来到瓦伦丁面前,活像狗来到主人面前一样。听完这个家宅内的血案事件后,他的苍白的脸闪闪发光,变得生气勃勃起来。他几乎是急不可耐地要求主人允许他去检查现场残留物。 “行,如果你愿意的话,伊凡,”瓦伦丁说,“但时间不要太长,我们必须进去了,在屋里仔细地研究一下。” 伊凡抬起头来,然后又低垂下去。 “哎呀”,他大喘着气说,“这——不,这不是的,这不可能是的。你认识这人吗,先生?” “不认得,”瓦伦丁淡淡地说,“咱们最好进去。” 他们两人把尸体抬到书房里的沙发上,然后与神父一起到会客室。 侦探在一张书桌前默默地甚至是有点犹豫不决地坐下,但他的眼睛却是法庭审判长严酷无情的眼睛。他在面前的一张纸上飞快地记了什么,然后简短地说:“大家都在这里吗?” “布雷恩先生不在吗?”蒙特·圣·米歇尔公爵夫人向四周望了望说。 “不在,”加洛韦勋爵以嘶哑粗鲁的声音说,“还有尼尔·奥布赖恩也不在。尸体还有余温的时候,我看到奥布赖恩先生在花园里走动。” “伊凡,”侦探说,“去把奥布赖恩指挥官和布雷恩先生找来。布雷恩先生,我知道他正在餐厅里抽一支长雪茄。奥布赖恩先生,我想正在暖房里走来走去。我不敢肯定。” 这个忠实的助手从房间里飞跑出去。在大家还没来得及挪动或是讲话之前,瓦伦丁已经用和伊凡同样迅速的军人风范继续讲下去: “这里每个人都知道,花园里发现了一个死人,脑袋被干净利落地砍下来。西蒙医生,你检查过了。你认为像这样割断一个人的喉管需要很大的力气吗?或者,也许只需要一把很锋利的刀吗?” “我得说,这根本不是用刀干的。”面色苍白的医生说。 “你有没有想到,”瓦伦丁接着问,“有哪种工具可以干出这种事?” “从现代的可能来讲,我实在想不出。”医生痛苦地弯着眉毛说,“就是笨拙地把脖子砍断,也不那么容易。这个脑袋给砍得干净利落,可能是用战斧或古代刽子手行刑用的斧头干的,或者是一把双手握的重剑。” “可是,天哪,”公爵夫人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叫着,“这里可没有双手握的重剑或战斧啊。” 瓦伦丁仍然忙着在纸上书写着,“告诉我,”他一边奋笔疾书一边说,“可不可能是法国骑兵的长军刀?” 门上轻轻地敲了一下。由于某种不理智的原因,人人的血都凝固了,就像麦克白听见敲门声一样。在这大家吓呆了的沉寂中,西蒙医生勉强开口道:“军刀——对,我想可能。” “谢谢你,”瓦伦丁说,“进来,伊凡。” 极受信任的伊凡推门进来,引进来的是奥布赖恩指挥官。他终于找到了这位又在花园里踱来踱去的先生。 爱尔兰军官随便地站在门槛上,以挑衅的眼光望着侦探,喊道:“你要我来做什么?” “请坐,”瓦伦丁以愉快平稳的声调说,“你没有带着你的剑吧,它在哪里呢?” “我把它留在图书室的桌子上了,”他的爱尔兰口音在情绪慌乱中更加厉害了,“它是个累赘,它——” “伊凡,”瓦伦丁说,“请你把指挥官的剑从图书室拿来。”在仆人出去后他说,“加洛韦勋爵说,你就在他发现尸体之前离开花园,那么你在花园里做什么?” 指挥官慌乱地跌坐在一把椅子上,“哦,”他用纯爱尔兰口音喊道,“赏月嘛,和自然交往,我的朋友。” 深沉的寂静笼罩着室内,持续了一会儿,门上又一次细碎可怕的敲击声打破了沉寂。 伊凡又出现了,手里拿着一副空刀鞘,“我能找到的就是这个。” 室内一片异常的沉寂,仿佛是包围着谴责凶手的被告席的沉寂一样。公爵夫人虚弱的喊声已经消失了老半天。加洛韦勋爵的满怀恨意得到了满足和平息。这时一个完全出人意料的声音说话了。 “我想我可以告诉你们,”玛格丽特夫人喊道。她用的是一个英勇无畏的妇女在公开讲话时所用的清亮而颤抖的声音。“我可以告诉你们奥布赖恩先生在花园里干什么,因为他不得不保持沉默。他要我嫁给他,我拒绝了。我说就我的家庭环境而言,我除了对他的尊敬以外,什么也不能给他。他对这话有点生气。他似乎对我对他的尊敬并不怎么在意。我真想知道,”她颇为病态地微笑了一下说,“他现在是否重视了我的尊敬。因为我正向他奉上我的尊敬。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发誓,他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 加洛韦勋爵本来是维护他女儿的,现在则为他想象中的不体面而恐吓她。 “管住你的舌头,”他强劲有力地低声说,“你为什么竟然掩护这个家伙?他的剑上哪里去了?他那该死的——” 由于他女儿对他瞪起眼睛看,他住了口。 “你这老傻瓜,”她低声说,声音里丝毫没有怜悯,“你打算要证明什么?我告诉你,这个人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是没有恶意的。但即使他有恶意,他也是和我在一起的。如果他在花园里谋杀一个人,那么谁是那个应该看到应该知道的人呢?你恨尼尔恨得那么厉害,恨得要把你的女儿置于——” 加洛韦夫人尖叫一声。其他人大都呆坐在那里,各自为自己曾与情人之间存在过的类似悲剧而激动不已。他们看着那个傲慢的面色苍白的苏格兰贵族女子,和她的爱尔兰冒险家情人,就像人人在看着一所黑暗屋子里的画像。漫长的寂静中充满了对被谋害的丈夫和双双服毒的情妇情夫这类故事的回顾。 在这可怕的寂静中,一个单纯的声音说道:“那是一支很长的雪茄吗?” 这种思想的转换是如此强烈,人们不得不四下看看是谁在讲话。 “我是说,”小个子的布朗神父在屋子一角说,“我是说布雷恩先生正在抽的雪茄,好像差不多有一支手杖那么长。” 尽管这与案子毫不相关,瓦伦丁抬起头来的时候,脸上不仅有愤怒的神情,但也有同意的神色。 “很正确,”瓦伦丁尖刻地说,“伊凡,再去看看布雷恩先生,马上把他带来。” 家务总管把门随手带上之后,瓦伦丁以完全不同的热忱态度对那姑娘讲话。 “玛格丽特夫人,”他说,“我敢肯定,你屈尊纡贵,替指挥官的行动作出解释的行为,我们大家都表示感谢和赞赏。但还有一个漏洞。据我了解,加洛韦勋爵遇到你从书房到会客室的途中,只几分钟过后,就发现了指挥官在花园里走过。” “你得记住,”玛格丽特夫人的声音微微带点讥讽地回答,“我刚刚拒绝了他,所以我们没可能臂挽着臂回来。他是一位绅士,应该耽搁一下落在我后面。能因此指控他谋杀吗?” “在这几分钟里,”瓦伦丁郑重地说,“他实际上可以——” 敲门声又起,探进伊凡惊恐的脸孔。 “请原谅,先生,”他说,“布雷恩先生已经离开这所房子了。” “离开了?”瓦伦丁叫道,霍地站起身来。 “离开了!飞跑走了!不见了!”伊凡用令人发笑的法国话说,“他的帽子,大衣也都走了。我跑出房子看他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我找到了一个,还是一个很大的‘痕迹’。” “你这是什么意思?”瓦伦丁问。 “我这就拿给你看,”仆人边说边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把没有刀鞘,闪闪发亮的骑兵军刀。房间里的每个人看着它就像看到了雷电。但是,经验老到的伊凡继续十分平静地讲下去。 “我找到了这玩意儿,”他说,“就丢在去巴黎的大路旁五十码开外的灌木林里。换句话说,我就是在你的那位可尊敬的布雷恩先生跑掉时丢掉它的地方找到的。” 又是一阵沉寂,但是是另一种沉寂。瓦伦丁拿起军刀,检查检查,不动声色地凝神思考了片刻,然后满脸敬意地转向奥布赖恩。“军官,”他说,“我们相信如果警察局要检查的话,你是愿意把这件武器呈交上来的。”同时,他拍着铮铮作响的军刀背,“我把你的剑还给你。” 对这一动作的象征意义,在场的人都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当然,对尼尔·奥布赖恩来说,这一姿态是他生活的转折点,等他趁着晨光,再度来到这神秘的花园漫步时,这件悲剧性的无聊小事,便在他那平常的仪态上丝毫不留痕迹了。毕竟,他是一个有千万条理由快活的人。加洛韦勋爵是个绅士,向他道了歉。玛格丽特夫人比夫人还高贵,至少她是个女人。早餐前,他和她在当初的花坛之间漫步时,也许会给他一些比道歉更加美妙的东西。整个人群的心情都更轻松了。因为尽管谜团尚未揭开,怀疑的沉重压迫已经从他们全体身上移开,飞向了那个逃亡巴黎的外国亿万富翁——那个他们几乎不了解的人。魔鬼被抛出了这所房子,他自己把自己抛出了这所房子。 然而,谜团尚未揭开。奥布赖恩在花园座椅上坐在西蒙医生旁边时,热心的医学科学家立即重新提到了这件事。但他没能从奥布赖恩嘴里套出更多的东西,后者的思想完全跑到比这愉快得多的事情上了。 “我不能说这事使我很感兴趣,”爱尔兰人坦率地说,“尤其是因为现在一切都已水落石出了。显然,布雷恩因为某种原因恨这个陌生人,就把他骗进花园用我的剑把他杀了,然后逃向城里,走的时候把剑丢掉。顺便说一下,伊凡告诉我死人的口袋里有一张美元票子。因此,他是布雷恩的同胞。这似乎更明确了。我看不出解决这事有什么困难。” “有五大难点,”医生平静地说,“像高墙一样挡道。不要误会我,我不怀疑是布雷恩干的。我想,他的逃跑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他是怎么干的。第一难点:当一个人可以用一把折叠刀杀了人后再把刀放回口袋的时候,为什么要用一把又笨又长的军刀?第二难点:为什么没有听到响动或喊叫?一个人看到另一个人挥舞着刀向他扑上来时,一般都是不吭声的吗?第三难点:有一个仆人整晚上都守着前门,连一支耗子都进不了瓦伦丁的花园,那么死者是怎么进的花园呢?第四难点:同样情况,布雷恩是怎么走出花园的?” “第五个难点呢?”尼尔说时,眼睛盯着小路上慢慢走来的英国神父。 “我想,是件小事,”医生说,“不过我认为是最奇怪的事情。我初看脑袋是怎么砍掉的时候,我以为凶手砍了不止一刀。但是仔细检查后,发现在砍断的部分上砍了许多刀。换句话说都是在脑袋掉下来之后砍的。布雷恩难道恨他的仇人恨得那么凶,非得在月光下用军刀多次猛砍才能解恨不可?” “可怕!”奥布赖恩发抖说。 小个子布朗神父在他们谈话的时候已经来到,带着他特有的腼腆神色等着他们讲完,然后很尴尬地说: “我说,对不起打搅了你们,但是我是奉命来告诉你们消息的。” “消息?”西蒙重复道,透过眼镜有点很不烦恼地说。 “是的,我很难过,”布朗神父温和地说,“你们知道,又出了起谋杀案。” 座椅上的人跳了起来,把椅子都摇动了。 “而且更奇怪的是,”神父迟钝的眼光望着杜鹃花接着说,“同样令人厌恶,又是砍头。他们实际上是在河里发现那颗仍在滴血的脑袋的。靠着布雷恩去巴黎的大路几码远,所以他们认为他——” “好呀老天爷!”奥布赖恩喊道,“布雷恩是个捣蛋狂吗?” “有美国人的血统,”神父冷漠地说,“他们要你们到图书室去看看。” 奥布赖恩跟着其他人去验尸,恶心地马上要呕吐了。作为军人,他厌恶所有的秘密谋杀。这些荒唐透顶的肢解,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停止呢?第一颗头砍下来,然后又一颗。 在这种情况下,说两个人的智慧胜过一个人,两颗脑袋胜过一颗脑袋,简直是胡扯。他穿过书房的时候,一件令人震惊的巧合使他打了个趔趄。在瓦伦丁的桌子上,摆着一张彩色照片,是一颗正在滴血的头——第三颗了。那头正是瓦伦丁本人的头。仔细看才看出来那只是法国国家主义派报纸《断头台》对它的政敌所玩的一种手法。凡是它的政敌,一定会以受处决后的头像出现在报纸上。瓦伦丁是他们的政敌,这一期轮到他上“断头台”了。但是奥布赖恩是爱尔兰人,他不懂这一套,他只奇怪法国的知识界何以作出这种残忍而卑劣的把戏。这使他回想起了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时代。 图书室深长,低矮,黑暗。只有百叶窗里透进的一点阳光,才泛有一丝晨曦的红色。 瓦伦丁和他的仆人伊凡在一张微微倾斜的长书桌尽头等候着他们。 书桌上摆着两个人体的残余部分,在晨曦中看着分外的大。花园里发现的那个人的大黑脑袋和黄面孔基本没变样。第二个人头是今天早晨从河水漫过的芦苇中钓起的,水淋淋地摆在第一个人头旁。瓦伦丁的人还在搜寻第二具尸体的其余部分,据认为还在河水中漂浮着。 布朗神父一点也没有奥布赖恩的那种感觉,他走向第二颗人头,眨着眼仔细观察。 这头比湿漉漉的拖把还大,白头发,在炙热强烈的晨曦中发出银色的光芒。紫色的丑脸,也许是罪犯型的,被丢进水里的时候,撞到树上或石头上,撞烂了。对奥布赖恩来说,这个像人猿似的头上竟有一圈像圣人一样的银发,那似乎是他的巴黎噩梦的最后一笔。 “早上好,奥布赖恩指挥官,”瓦伦丁文静却热情地说,“我想你已经听说布雷恩宰人的最新试验品了。” 布朗神父仍然弯腰对着那白头发的脑袋,没抬头说道: “我想,你十分肯定,这颗脑袋也是布雷恩砍下的。” “嗯,这似乎是常识,”瓦伦丁手插在口袋里说,“像前一个一样用同样方式杀死,用同一凶器切下来。我们知道他带走了这凶器。” “是的,是的,我知道,”布朗神父唯唯诺诺地说,“但是,你知道,我怀疑布雷恩是否能砍下这颗头。” “为什么不能?”西蒙医生问,他理直气壮地瞪着神父看。 “嗯,医生,”布朗神父抬起头来眨着眼睛说,“一个人能把他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吗?我可不知道。” 奥布赖恩觉得他的耳朵轰地一下,差点神志昏迷过去。但见医生跳向前去,把那湿漉漉的白头发向后撩去。 “哦,没有疑问这就是布雷恩,”神父平静地说,“他的左耳朵上确确实实有这个缺口。” 侦探一直用坚定闪亮的眼睛盯着神父,这时张开紧闭的嘴尖刻地说:“布朗神父,你似乎对他知道得很多。” “我是知道,”小个子神父简单地说,“我和他在一起待了几个星期,他想入天主教。”瓦伦丁的眼睛冒出狂热的火花,他紧握双拳大步走向神父,“而且,也许,”他恶狠狠地嘲弄道,“也许他也在想把他所有的钱留给你们的教会。” “也许他是这么想的,”布朗不动声色地说,“这有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瓦伦丁狞笑着说,“你一定可以了解到他的许多事,了解到他的生活和——” 奥布赖恩指挥官把一只手放在瓦伦丁的胳膊上:“别在冒出你那些诽谤性的废话来,瓦伦丁,”他说,“不然的话,还得再要一把剑来。” 但是,瓦伦丁在神父坚定而谦虚的眼光注视下,已经恢复了常态。“好的,”他简短地说,“个人意见可以先放到一边,你们这些先生仍然受到你们承诺的约束,就地留下来。你们必须强迫自己实践这个承诺,还得彼此强迫实行。伊凡在这里会告诉你们更多你们想知道的事。我要开始办公事了,写报告给当局。我们不能再保持秘密了。我要在书房里写,如果再有什么消息,到那里找我。” “还有什么消息吗,伊凡?”警察局长大踏步离开房间后,西蒙医生问。 “我想只有一件事,先生,”伊凡说,他灰色的脸上起了皱纹,“不过也很重要,如果从某一个合适的立场来说的话。那里是你们在草坪上发现的那个老家伙,”他用毫不掩饰的敬畏神情指着那个有着一个黄脑袋的黑色尸体说,“无论如何,我们已经查出他是谁了。” “真的?”医生吃了一惊,喊道,“他是谁?” “他叫阿诺德·贝克尔,”低级侦探说,“不过他还有许多化名。他是那种到处流窜的流氓,据我们所知,他到过美国,布雷恩就是在美国和他结下仇的。我们和他没有打过太多的交道,因为他多数时间是在德国作案。当然,我们和德国警方还是有联系的。但是,很怪,他有一个双胞胎兄弟叫路易斯。贝克尔,我们和这家伙倒打过很多交道。事实上,我们就在昨天,不得不把他送上了断头台。这是一件很离奇的事,先生们,当我看到这家伙躺在草坪上的时候,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样被吓过。这时我当然想起了他在德国的双胞胎兄弟,于是就追踪这条线索——” 作解释的伊凡住口不说了,原因是没有人在听他的。指挥官和医生都在注视着布朗神甫,他不灵活地站了起来,双手紧紧按着太阳穴,就像一个人突然头痛得厉害。 “停下,停下,停下,”他喊道,“停下别讲了,因为我看出了一半。天主会给我力量吗?我的脑筋会不会飞跃一下全面看出来?上天帮助我!我一向相当善于思考,我可以解释阿奎那著作的每一页。是我的头要裂开,还是我能全面看出来?我看出了一半——我只看出了一半。” 当布朗神父把手放下来之后,脸上气色很好,表情严肃,像个儿童。他重重地叹了口气说:“让我们尽快把这件事讲清楚,处理完。听着,这会是让你们全体相信事实的最好办法。”他转向医生:“西蒙医生,”他说,“你头脑健全,今天早上我听见你就这件事问了五个最难解的问题。哎,如果你再问,我来回答。” 西蒙又怀疑又好奇,夹鼻眼镜从鼻子上滑了下来,但他还是立刻答道“好的,第一个问题,你知道,是为什么一个人可以用短剑杀另一个人的时候,却要用笨重的军刀?” “因为用短剑砍不下人的脑袋,”布朗神父平静地说,“对这个凶案来说,砍头是必要的。” “为什么?”奥布赖恩饶有兴趣地问。 “下一个问题呢?”布朗神父问。 “啊,为什么那个人没有叫喊什么的?”医生问,“军刀在花园里是不寻常的事。” “短树枝,”神父转向可以望到死亡景象的窗子,阴沉沉地说,“没有一个人看到短树枝这一点,为什么它们竟摆在离树那么远的地方?它们不是折断的,是砍断的。凶手使他的敌人全神贯注于他用军刀耍的把戏,让他看他怎样能把树枝丢向空中,落下时一刀砍断或者诸如此类的把戏。然后趁敌人弯腰看刀砍的成绩时,不吭声地一刀,头就砍下来了。” “好吧,”医生慢吞吞地说,“这似乎说得通。不过,我的下两个问题会难住任何人。” 神父仍然站着,用判断的眼光从窗子里望出去,等待着。 “你知道花园里是怎样的完全封闭,像不透气的房间一样。”医生继续说,“那么,这个陌生人是怎么进的花园?” 小个子神父身子都没有转过来就回答说,“花园里从来就没有什么陌生人。” 一阵沉寂,然后突然爆发出一阵孩子般的哈哈大笑,消除了这种紧绷绷的场面,布朗神父的荒唐话引起了伊凡的公然嘲笑。 “啊呀,”他喊道,“那么昨天晚上我们没有把一个胖子的尸体抬到沙发上了?我想,他没有进花园喽。” “进花园?”布朗沉思地重复道,“不,不完全是这样。” “真该死!”医生喊道,“有一个人进了花园,或者他没有。” “不一定非如此不可,”神父带着隐隐的笑容说,“下一个问题是什么,医生?” “我想你是病了,”西蒙医生尖刻地说,“不过我还是要问下一个问题,布雷恩是怎么出的花园?” “他没有出花园。”神父仍然望着窗外说。 “没有出花园?”西蒙像炸弹爆炸一样地喊道。 “不完全如此。”布朗神父说。 西蒙用他法国人的逻辑激烈地摇着拳头。“有一个人出了花园,”他喊道,“或者他没有。” “不总是这样,”布朗神父说。 西蒙不耐烦地跳起来,“我没时间浪费在这种无意义的谈话上了,”他怒气冲冲地喊道,“如果你连一个人只能在墙这边或是那边都不懂,我就不再麻烦你了。” “医生,”神父温和地说,“我们一向相处得很愉快,要是看在我们老朋友的分上,请停下来,告诉我你第五个问题。” 不耐烦的西蒙一屁股坐在门边的椅子上,简短地说,“脑袋和肩膀砍的方式很奇怪,好像是死后砍的。” “对,”一动不动的神甫说,“这样干是为了使你对你作出的错误假定完全肯定,使你理所当然地认为那颗头是属于那个身子的。” 奥布赖恩恐怖的呆望着,他的盖尔文化传统使他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对他说:“赶快离开这个邪恶的花园,一棵树结两种果子,一个人有两个脑袋。”但是他的法国化智慧终于占了上风。他像其他人一样靠近神父,满腹狐疑地听着。 布朗神父终于转过身来,靠窗子站着,脸遮在阴影里,但即使在阴影里,他们还是看出他的脸像灰一样白。他的讲话还是十分有条理的。 “先生们,”他说,“你们在花园里找到了贝克尔的尸体,但你们在花园里并没有找到任何陌生人的尸体。在西蒙医生的理智面前,我仍然要确定地说贝克尔只有一部分在那里。看这里!”他指着那神秘尸体的黑色身躯,“你们在生活中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但你们以前见过这个人吗?” 他迅速地把那个不认识的人的黄色秃头滚开,把他旁边的那个白发人的头安上去。 在那里,完完全全,整个一体,绝对没错地躺着朱利叶斯·布雷恩,穿着他那一身黑衣服,完全是他们在会客室看到的那个身材高大笑声不绝的朱利叶斯·布雷恩。 “凶手,”布朗神父平静地说,“砍下仇人的头,把剑从墙头抛了出去。但是他太聪明了,不会只把剑抛出去,他也把人头从墙上抛出去。然后,他只需把另一个头和尸体合上,由于他坚持私下调查,你们完全把这个人想象成了另一个人。” “安上另一个头?”奥布赖恩目不转睛地看着神父问,“什么另外一个头?人头不会长在花园里,不是吗?” “不会,”布朗神父看着他的靴子,声音嘶哑地说,“只有一个地方会长。他们在断头台的首级篮里。在谋杀的前一个小时,警察局局长瓦伦丁就站在断头台前。哦,我的朋友们!再听我一分钟,然后再把我撕碎。瓦伦丁是个诚实的人,如果为一个可争辩的事业发狂可以算是诚实的话。你们不曾看出在他那冷酷的灰眼睛里的疯狂光芒吗?他会为了粉碎他称之为十字架迷信的事业而干出任何事来,是的,任何事。他曾经为它战斗,他曾经为它忍饥挨饿,而现在他为它去谋杀。布雷恩令人激动的百万计的美元散布在那么多的教派中,一点也没有改变事物的平衡。但是瓦伦丁听到一个小道消息说,布雷恩像那许多不专注的怀疑论者一样,转向了我们,那就是两码事了。布雷恩会像艰苦好斗的法国教会倾囊相助。他会支持六家国家主义报纸,《断头台》是其中一家。战斗已经着重在这一点上,这个疯子满怀热情来冒这个风险。他决定杀了这个亿万富翁。他这样干了,就像人们会指望大侦探也会犯下唯一的一次罪行那样。” “他以合乎逻辑的借口逮捕了贝克尔,砍下了他的头,放在自己的公事箱里带回家。他和布雷恩进行了最后的辩论,加洛韦勋爵没有听完的辩论,之后他领着布雷恩出去,到封闭的花园里谈论剑术,用树枝和军刀表演——” 伊凡跳了起来,仿佛从精神恍惚中惊醒过来。到此为止,神父迅速而清楚地揭示了这可怕的一幕,使人听得入神,僵立不动。但是当伊凡又能出声时,那声音却是抖动的。 “你这个卑鄙的疯子,”他叫喊道,“要是我的主人憎恨你这样的带铲形宽边帽的说谎的人的话,我认为他是绝对正确的。哼,他知道怎么结果你,让你尸骨无存,你这小子。你要是让我抓住后脖子,现在你就会到他那里去了。” “我是要到他那里去,”神父语气沉重地说,“我必须要他忏悔。如果他忏悔了,你知道,归根结底还不算太坏。” 这伙人驱赶着不快乐的布朗神父,像驱赶着人质或是人类牺牲品,一齐冲到房子的后边,脚步杂乱地走进瓦伦丁的书房,突然静了下来。 大侦探坐在他的书桌边,显然太专心了,没听到人们嘈杂的走进来。大家驻足片刻,医生突然发现瓦伦丁笔直优雅的后背上有什么东西,他赶快冲上前去。给他一碰,大家看到瓦伦丁的手肘边上有一小盒药丸,大侦探死在了他的椅子上。在他茫然的脸上,带着比加图(加图,古罗马政治家,反对恺撒。因兵败而自杀,不向恺撒屈服。)更自豪的表情。 梅花K之谜 “事实,”我将《每日新闻荟萃》报放到一边说道,“比小说还离奇!”这句话,也许,并非我的独创。它好像激发了我的朋友的热情。这个小男人将他鸡蛋形的脸歪向一边,仔细地从他那细心熨出直线的裤子上拂去一点想象出来的灰尘,并且说道:“多么深刻啊:我的朋友黑斯廷斯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思想者啊。” 对这无缘无故的嘲讽,我没恼怒。我轻轻拍着我刚放到一边的报纸。 “今天早上的报纸你读过了吗?” “我读了。我读完之后,重新将它对称地叠好,没有像你那样将它扔在地上,你缺乏条理真是可悲。” 波洛最糟糕的就是这个,条理是他的上帝。他甚至将他所有的成功归结于有条理。 “那么说你看到了亨利·里德伯恩,那个剧团经理的谋杀案了?就是这个谋杀案让我说出了那句话。事实不仅仅比小说更奇怪——它还更有戏剧性。想想那个殷实的英国中产阶级的家庭,奥格兰德一家。爸爸、妈妈、儿子、女儿,是这个国家典型的成千上万家庭中的一个。家里的男人每天去城里;女人照料家里的事情。他们的生活十分平静,也非常单调。昨天晚上他们坐在位于郊区斯特雷特姆的整洁的客厅里打桥牌,那幢房子叫做戴西米德。突然,什么迹象也没有,落地窗砰然打开,一个女人踉踉跄跄地走进屋里。她那灰色缎子连衣裙上有一片鲜红的血迹。她说了一句:‘杀人啦!’就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从她的照片上,他们认出她是瓦莱丽·圣克莱尔是可能的。她就是那个最近风靡伦敦的著名舞蹈演员。” “是你在滔滔不绝,还是《每日新闻荟萃》这么说的?”波洛问道。 “《每日新闻荟萃》急着付印,只要有事实就心满意足了。而这个事件戏剧化的可能性立刻就吸引了我。” 波洛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哪里有人性,哪里就有戏剧。但——它不总在你认为它会发生的地方,这点得记住。然而,我也对这个案子感兴趣,因为我也会和这个案子联在一起。” “真的吗?” “是的。一位先生今天早上给我打电话,替莫雷尼亚的保罗王子和我约了一个时间见面。” “但那跟这个有什么关系呢?” “你没有读你那些漂亮的英语丑闻小报,上面有很有趣的故事。‘一只小老鼠听说——’或者‘一个小鸟想知道——’看这儿。” 我顺着他又短又粗的手指看去:“——这名外国王子是否真的与著名舞蹈演员关系密切!这位女士是否喜欢她的新的钻戒。” “现在再回到你那戏剧化的叙述上,”波洛说道,“圣克莱尔小姐在客厅的地毯上刚刚昏倒,你说到这儿,应该是记得的。” 我耸耸肩:“当小姐苏醒过来,刚刚喃喃说话的时候,奥格兰德家的两个男子就出去了。一个去找医生来照料这个女士,很明显她是受了惊吓;另一个去警察局——在录完口供之后,他陪着警察来到了心驰山庄,里德伯恩先生的宏伟别墅,离这幢房子不远。在那里,他们发现了这个大人物,顺便提一句,他的名声很臭,躺在书房里,他的后脑勺像蛋壳一样裂开了。” “我妨碍了你,”波洛和蔼地说道,“请原谅……啊,王子先生来了!” 听人通报说我们贵宾的称号是费奥多伯爵。他是一个看上去挺奇怪的年轻人,个子很高,表情很急切,有着无力的下巴和一双狂热者的黑黑的充满激情的眼睛。 “波洛先生吗?” 我的朋友鞠了一躬。 “先生,我的麻烦很大,比我能表达的要大……” 波洛挥了挥手。“我理解你的焦虑。圣克莱尔小姐是一个很亲密的朋友,是不是?” 王子简单明了地回答道:“我希望娶她为妻。” 波洛从椅子上坐起来,他的眼睛睁大了。 王子继续说道:“我和她不应是我家里的第一例贵贱婚。我的兄弟亚历山大已经违抗父皇的命令了。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更加开化的时代,不应再受以前的等级偏见的束缚了。此外,圣克莱尔小姐,事实上,在地位上和我是平等的。你有没有听说一些关于她的历史的说法?” “她的出身有许多浪漫的说法——对一个著名的舞蹈演员来说这很平常。我听说她是一个爱尔兰女佣的女儿,也听说过这样的说法——说她的母亲是一个俄国女公爵。” “第一种说法当然是废话。”这个年轻男人说道,“但第二种是真的。瓦莱丽虽然不说出来,也让我猜到了。此外她在很多地方都下意识地证明了这一点。我相信遗传,波洛先生。” “我也相信遗传,”波洛若有所思地说道,“我发现了与此有关的一些奇怪的事情——你告诉我……。但言归正传,王子先生,您想让我干什么?你害怕什么?我可以坦率地说吗?有没有什么事情让圣克莱尔小姐和这个案子牵连上呢?她当然认识里德伯恩,是不是?” “是的。他声称他爱她。” “那她呢?” “她没有什么可对他说的。” 波洛敏锐地看着他:“她有没有原因害怕他?” 这个年轻男子有些犹豫:“发生过一件事。你认识扎拉吗?那个有特异功能的人?” “不认识。” “她很棒。有机会你应该咨询咨询她。瓦莱丽和我上星期去找她了。她用纸牌为我们算命。她和瓦莱丽谈瓦莱丽的麻烦——瓦莱丽的不祥之兆;然后她翻出了最后一张牌——他们叫它掩护牌。那是张梅花k。她对瓦莱丽说:‘小心。有一个人能够左右你。你知道我是指谁吗?’瓦莱丽的嘴唇都白了,点着头说:‘是的,是的,我知道。’不久后我们离开了。扎拉对瓦莱丽说的最后的话是:‘小心梅花k。危险威胁着你!’我问瓦莱丽是怎么回事。她不告诉我——让我放心,一切都没事。但现在,昨晚案发之后,我更加相信瓦莱丽在梅花k当中看见了里德伯恩,而她害怕的人正是这个男人。” 这位王子突然停了下来:“现在你明白我今天早上打开报纸时的担心了吧。若是瓦莱丽一时失去了理智——噢,这不可能!”波洛从座位上站起来,亲切地拍拍那位年轻人的肩:“请你别折磨自己,将这件事情交给我了。” “你要去斯特雷特姆吗?我想她还在那儿,在那幢房里——因为惊吓而精疲力竭。” “我现在就去。” “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切——通过大使馆。什么地方你都可以去的。” “那我们就出发吧——黑斯廷斯,你跟我一块儿去,好吗?再见,王子先生。” 心驰山庄是一个特别不错的别墅,非常现代和舒适。从马路上到山庄只需一小会儿。山庄的漂亮的后花园有好几英亩。 一提保罗王子的名字,开门的男管家就把我们带到了悲剧发生的现场。书房很是富丽堂皇,从前到后贯穿整个建筑,两边各有一个窗户,一个面对着前面的马车道,一个面对着花园。尸体是在后窗的壁凹处发现的,不久之前被移开了,因为警察已经完成了勘查。 “那很讨厌。”我低声对波洛说,“谁知道他们会毁了什么线索?” 我的小朋友微笑道:“嗯,嗯!我得跟你说多少遍线索是从脑子里来的?每个案子的解决方法都在脑子里。”他转身对男管家说;“我想,除了尸体被移开之外,屋里的别的东西没被动过,是吗?” “没有,先生。和警察昨天晚上来的时候一模一样。” “现在,这些窗帘,我看见它们被拉到窗户壁凹的右边。另一个窗户的窗帘也是这样的。昨晚这些窗帘拉上了吗?” “是的,先生,每天晚上我都要拉上窗帘。” “那么里德伯恩一定是自己将窗帘又拉开了?” “我想是这样的,先生。” “你知道你的主人昨晚要等一位客人吗?” “他没说。但他让我们在晚饭之后别打扰他。你知道,先生,有一个门通到书房外面的别墅那边的露天平台。那样的话,他可以让任何人进来。” “他习惯那样做吗?” 男管家谨慎地咳嗽了一下:“我想是这样的,先生。” 波洛走到提到的那个门前。门没锁。他穿过去走到平台上,平台右边和车道相连,左边通向一堵红砖墙。 “那是果园,先生。那边有个门通到里面,但那个门总是六点钟锁上。” 波洛点点头,重新回到了书房里,男管家也跟了进来。 “昨天晚上的事情你们一点都没有听到吗?”“嗯,先生,我们听见书房里有人说话,那时九点差一点儿。但那很平常,尤其那个女人的声音。但当然,我们一道去另外一边佣人住的地方,就什么也听不到了。然后,大约十一点的时候,警察来了。” “你听见了多少人说话的声音?” “很难说,先生。我只注意到女人的声音。” “啊!” “请原谅,先生,但瑞安医生还在这儿,如果你想见他的话。” 我们急切地接受了这个建议。一会儿之后,这名医生,一位令人愉快的中年男子就来了,并且给了波洛所需要的所有信息。里德伯恩在窗户附近躺着,他的头靠近大理石窗座。有两处伤,一处在眼睛中间,另一处,也是致命伤,在脑袋后面。 “他是仰面躺着的吗?” “是的。痕迹在那儿。”他指着地板上一小片黑色血污。 “脑后部的撞击会不会是由他撞在地板上引起的?” “不可能。无论是什么武器,打进脑壳有一段距离。” 波洛若有所思地看着前方。在每个窗户的斜面窗洞里都有一个雕刻的大理石座位,扶手被做成了狮子头的形状。 波洛的眼睛亮了:“假设他向后倒在这个突出的狮子头上,然后从那儿滑到地上。那会不会引起你所说的这种伤口呢?” “是,会的。但是他躺的那个角度使那个推断不能成立。此外大理石座位上肯定会有血迹的。” “除非是被洗掉了,是不是?” 医生耸耸肩:“那是不太可能的。让一个事故看上去像一桩谋杀案对谁都没有好处的。” “的确是这样的。”波洛道,“你认为这两击可能是一名女子干的吗?” “噢,我得说绝不可能。我想你是想到了圣克莱尔小姐,是吗?” “在我不能肯定之前,我谁也不想。”波洛轻轻说道。 他将他的注意力转向了打开的落地窗,而医生则继续说道:“圣克莱尔小姐是从这里逃走的。在树木之间,你可以隐约看到那幢房子。当然,路边有好多房子更靠近别墅,但碰巧那幢房子,虽然离这儿有一段距离,却是这边唯一能看见的房子。” 波洛走在前面,顺着花园的路,走出了山庄的铁门。穿过了一小片绿地,然后进入圣克莱尔小姐求救的这幢住宅的花园门。这是一个不大的朴实无华的屋子,总共占地约半英亩。有一小段台阶通向一个落地窗户。波洛冲着台阶的方向点点头。 “那就是圣克莱尔小姐走的方向。对我们来说,我们不像她那样急于请求帮助,最好还是绕到前门去。” 一个女佣给我们打开门并把我们领进了客厅,然后去找奥格兰德夫人。很明显,这间屋子自昨晚就没有碰过。壁炉里面还有灰烬,桥牌桌还放在屋子中间,明手牌还摊在桌上,其他人的牌扔在桌上。屋里华而不实的装饰品有点太多,墙上装饰着好多这一家人的肖像,相貌相当丑陋。 波洛比我更具同情心地盯着这些肖像看,并将一两幅挂得有点歪的扶正了。“这个家庭,关系很牢固,不是吗?感情,它代替了美貌。” 我表示同意,我的眼睛盯着一张全家福,里面有一个有络腮胡子的男人,一位头发高耸的女士,一个结实、粗壮的男孩,两个身上系了太多蝴蝶结的小女孩。我认为这是奥格兰德一家早些年的形象,于是饶有兴趣地研究起来。 门开了,一个年轻女士走了进来。她的黑头发梳得很整齐,穿着一件褐色运动上衣和一件花呢裙子。 她看着我们,露出探问的神色。波洛走上前去:“奥格兰德小姐吗?很抱歉打扰您——尤其是在你们经历了这种事情之后。整个事情一定非常让人不安。” “是非常令人不安。”这位年轻女士谨慎地承认说。我开始感到戏剧因素在奥格兰德小姐身上是浪费了,她的无知比任何悲剧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更加相信我的这个想法,是由于她继续说道:“屋里这么乱,真不好意思。佣人们很是傻乎乎,这事很使他们兴奋。” “昨晚你们坐在这儿,是吗?” “是的,晚饭后我们在玩桥牌,这时候——” “对不起——你们已经玩了多长时间了?” “嗯——”奥格兰德小姐考虑了一会儿,“我真的很难说。我想一定有十点钟了。我知道我们已经打了好几个胜局了。” “那你自己坐在哪儿?” “对着窗户。我和我妈妈是一方,刚打了一局无将。突然,一点预示也没有,落地窗被撞开了,圣克莱尔小姐踉踉跄跄地走进屋里。” “你认出了她?” “我模糊觉得她的脸很熟。” “她还在这儿,是吗?” “是的,但她不想见任何人。她仍然精疲力竭。” “我想她会见我的。请告诉她我是应莫雷尼亚的保罗王子的明确要求来这里的,好吗?”我想,提到王子的名字扰乱了奥格兰德小姐的沉着冷静。然而她什么也没说就离开屋子去通报了。她几乎立刻又回来了,说圣克莱尔小姐将在她的房里见我们。 我们跟着她上了楼,走进了一个相当大的、明亮的房间。在窗边的一个长沙发上躺着一名女子。当我们进屋的时候,她转过头来。这两个女人之间的区别立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她们实际的特征和脸色是很相像的,这更使我难忘——但,噢,区别多大啊!瓦莱丽·圣克莱尔的每个眼神,一举手一投足都富有戏剧性。她好像周身散发着浪漫的魅力。一个红色的法兰绒晨衣罩住她的脚——凭良心讲那是很普通的服装。但她的个人魅力却使它带上了一种异国情调,看上去好似一件鲜艳的东方长袍。 她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波洛。 “你从保罗那儿来?”她的声音和她的外貌很相配——圆润而无力。 “是的,小姐。我来这儿是为他——和您效劳的。” “你想知道什么?” “昨晚发生的事。”波洛又加了一句,“要一切。” 她疲倦地笑了一笑。 “你认为我应该撒谎吗?我不傻。我很清楚要想藏起什么都是不可能的。那个死了的男人手里有我的一个秘密,他曾用那个来威胁我。因为保罗的缘故,我试图和他谈条件。我不能冒险失去保罗……。现在他死了,我安全了。但尽管这样,我没有杀他。” 波洛微笑着摇摇头:“没必要告诉我那些东西,小姐。现在跟我讲讲昨晚发生了什么。” “我提出给他钱。他好像愿意和我谈判。他约我昨晚九点去心驰山庄。我知道那个地方:以前我去过那儿。我得从旁门进书房,这样佣人们就看不见了。” “请原谅,小姐,但你一个人晚上在那儿不害怕吗?” 不知道是我的猜想,还是真的在回答之前她迟疑了一下?“也许我是害怕,但你知道,我不能让别人跟我一块儿去。而且我也绝望了。里德伯恩把我让进了书房。噢,好个男人!他死了我很高兴!他耍我,就跟猫耍老鼠一样。他奚落我。我跪下来恳求他。我要把我所有珠宝都给他。但一切都是徒劳!然后,他说出了他的条件。也许你能猜出是什么条件。我拒绝了。我告诉他我对他的看法。我痛骂了他,他仍在那里镇定自若地微笑着。突然,我住了口,因为有一种声音,从窗帘的后面传来……。他也听见了。他走到窗帘边,猛地拉开窗帘。一个男人藏在那儿——一个看上去很可怕的男人,像一个流浪汉。他朝里德伯恩先生打去——然后,他再次打了他,他就倒下了。那个流浪汉用他那沾满鲜血的手死劲抓着我。我挣脱开,冲过落地窗,拼命逃跑。奔跑中我看见了这个屋子里有灯光,就朝灯光跑来。百叶窗没有拉,我看见一些人在打桥牌。我几乎倒在了屋里。我只是呼吸急促地说了声‘杀人啦’,然后就失去了知觉——” “谢谢你,小姐。这对你的神经一定是个很大的打击。至于那个流浪汉,你能描述一下吗?你记得他穿着什么吗?” “不——发生得太快了。但在哪儿我都能认出那个男人,他的脸烙在了我的脑子里。” “还有一个问题,小姐。死者家书房的另一个落地窗,那个面对马车道的落地窗的窗帘拉上了吗?”一种迷惑的神情第一次爬上了这位舞蹈演员的脸。她好像是在努力回忆。 “怎么,小姐?” “我想——我几乎肯定——是的,很肯定,它们没有拉。” “那就奇怪了,因为另外的拉上了。不管它,我敢说,这不重要。您在这儿还要呆很长时间吗,小姐?” “医生认为明天我就可以回城去了。”她环视了一下房间。奥格兰德小姐已经出去了。“这些人,他们非常好——但他们跟我不是一个世界的。我把他们吓着了!对我来说——呢,我不太喜欢中产阶级!”她的话音中隐约有些怨恨。 波洛点点头:“我明白。我希望我的问题没有让您过于疲惫?” “一点也没有,先生。我只是急于想让保罗尽快知道。” “那么就再见了,小姐。” 就在波洛离开房间的时候,他停了一下,冷不防抓住一双黑漆皮拖鞋:“你的吗?小姐。” “是的,先生。刚刚弄干净拿上来的。” “啊,”在我们下楼的时候,波洛说道,“好像佣人们不是太兴奋嘛,他们没有忘了把鞋子弄干净,尽管他们忘了把壁炉弄干净。好了,我的朋友,一开始好像有一两点很有趣,但我担心,我很担心,我们得认为这个案子已经结了。一切看上去都很明了。” “那杀人犯呢?” “赫尔克里·波洛是不捉拿流浪汉的。”我的朋友大言不惭地回答道。 奥格兰德在厅里迎上我们:“如果你们在客厅等一会儿的话,妈妈想跟你们说几句。” 客厅仍然没动,波洛很悠闲地将牌收拢起来,用他那小小的、修饰得很讲究的手洗着牌。 “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的朋友?” “不知道。你想什么?”我急切地说道。 “我在想奥格兰德小姐打无将犯了一个错误,她应该打三张黑桃。” “波洛!你真让人无法容忍。” “我的上帝,我不能总是谈鲜血和暴力。” 突然他挺直身:“黑斯廷斯——黑斯廷斯。看!梅花k不在这副牌里。” “扎拉!”我喊道。 “什么?”他好像不明白我的所指,他机械地将牌码好,装进了盒子里。他的脸色很严肃。 “黑斯廷斯,”他最后说道,“我,赫尔克里·波洛,差点要犯一个大错误——一个很大的错误。” 我盯着他,却一点也不明白。 “我们得重新开始,黑斯廷斯。是的,我们得重新开始。但这次我们不能犯错误。” 一个端庄的中年妇女走进屋来,他的话被打断了。她手里拿着一些家庭用书。波洛向她鞠了一躬。 “我理解,先生,您是圣克莱尔小姐的一个朋友,是吗?” “我从她的一个朋友那儿来,夫人。” “噢,我知道了。我想也许——” 波洛突然粗鲁地挥手指着窗户。 “百叶窗昨晚没有拉下来吗?” “没有——我想那就是为什么圣克莱尔小姐能够很清楚地看见灯光。” “昨晚有月光。我想知道您坐在面对落地窗的座位上是否先就看到了圣克莱尔小姐?” “我没有抬头。我想我太专注于我们的牌局了。而且这样的事情以前没有发生过。” “这我很相信,夫人。并且请您放心。圣克莱尔小姐明天就走。” “噢!”这位好心的女士脸上的表情变得开朗了。 “那祝您上午愉快,夫人。” 我们走出前门的时候,一个佣人正在清扫台阶。波洛对她说道:“替楼上的年轻女士清洗鞋子的是你吗?” 佣人摇摇头:“不,先生。我想鞋子没有清洗。” “那么,谁清洗了鞋子呢?”我们沿着马路走的时候,我问波洛。“我承认在一个天气不错的晚上在这条路上走是不会弄脏鞋子的。但在走过花园里那么长长的一段草地之后,鞋子肯定会弄脏的。” “是的,”波洛神秘地笑着说,“那样的话,我同意,鞋子会弄脏的。” “但——” “再耐心等半小时,我的朋友。我们现在回心驰山庄。” 对我们的重新到来,男管家看上去有些吃惊,但对我们回到书房没有反对。 “嘿,不是那个窗户,波洛。”当他向那个面向马车道的窗户走去时,我冲他喊道。 “我想不是,我的朋友。看这儿。”他指着大理石狮子头,上面有一片颜色模糊不清的污迹。他移开手指又指着抛光地板上一个类似的污迹。 “有人握紧拳头打中里德伯恩眼睛中间。他向后倒去,倒在这个突出的大理石的尖角上,然后滑到了地板上。随后,他从地板上被拖到另外一个窗户那边,放在那里,但是角度不一样,正像医生的证词所说的那样。” “但为什么?这好像一点必要也没有。” “相反,这是非常必要的。并且,这也是杀人者身份的关键所在——尽管,顺便提一下,他没有打算杀了里德伯恩,因此不应该叫他杀人者。他一定是个很强壮的男人!” “因为他将尸体从地板这边拖到那边?” “不全是。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案子。尽管我差点犯傻。” “你是说这案子可以结案,现在你什么都知道了。” “是的。”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不,”我喊道,“有一件事你不知道!” “那是什么?” “你不知道那张丢了的梅花k在什么地方。” “怎么?噢,那很滑稽!那非常滑稽,我的朋友。” “为什么?” “因为它在我的口袋里!”他的手虚晃一下,将它拿了出来。 “噢!”我说,很是沮丧,“你在哪里发现的?这儿吗?” “这没什么耸人听闻的。这张牌只是没和别的牌一块儿拿出来,它在盒子里。” “哼!无论怎么说,它使你想到了什么,是不是?” “是的,我的朋友。我向国王陛下致意。” “也得向扎拉夫人致意!” “啊,是的——也向这位女士致意。” “好了,现在我们做什么?” “回到城里。但我得先到奥格兰德家的那幢房子里去同某个女士先说几句话。” 为我们开门的还是那个小个子女佣。 “他们现在都在吃午饭,先生——除非您想见圣克莱尔小姐,她在休息呢。” “我想见奥格兰德夫人,几分钟就行了。你能不能告诉她?” 我们被领进了客厅等着。在我们经过饭厅的时候,我瞥了一眼这一家人,现在又增加了两个个子很大,看上去很壮实的男子,一个长着八字胡,另一个也长着胡子。 几分钟之后,奥格兰德夫人进来了,她看着波洛,露出探问的神色。波洛鞠了一躬。 “夫人,我们,在我们国家,对母亲总是很亲切,很尊重。一个家的母亲,她是一切。” 对这样的开场白,奥格兰德夫人很是吃惊。 “这就是我来的原因——来消除一个母亲的疑虑。杀害里德伯恩先生的人是不会被发现的。不用害怕。我,赫尔克里·波洛,这么告诉你。我是对的,是不是?还是我得为一位妻子消除疑虑?”沉吟了一会儿,奥格兰德夫人好像是在用眼睛打量着波洛。最后她轻声说道:“我不知道您是怎么知道的——但,是的,你是对的。” 波洛严肃地点点头。“就这样,夫人。但不要担心。你们英国警察是没有赫尔克里·波洛的目光的。”他用指甲轻轻敲着墙上的全家福。 “你曾还有一个女儿。她死了,夫人,是吗?” 又一次的沉吟,她用她的眼睛打量着他。然后,她答道:“是的,她死了。” “啊,”波洛轻快地说道,“好了,我们得回城里去了。你允许我将梅花k放回牌里,是吗?这是你的唯一的错误。你知道,打桥牌已经打了一个小时左右,却只有五十一张牌——好了,任何了解桥牌的人都不会相信的,一点都不会相信!再见!” “好了,我的朋友,”当我们走向车站的时候,波洛说,“你什么都明白了!” “我什么都不明白!谁杀了里德伯恩?” “约翰·奥格兰德,小约翰·奥格兰德。我不是很清楚是父亲还是儿子,但我选定儿子。因为在这两人当中他更加强壮,更加年轻。由于窗户的原因,一定是他们当中的一个。” “为什么?” “书房有四个出口——两个门、两个窗户,三个出口直接或间接地对着前院,很明显只有一个符合设计的案情。因为这个悲剧得发生在后窗,这样才会显得瓦莱丽·圣克莱尔是碰巧来到了奥格兰德家这幢房子。当然,她当时真的昏倒了,约翰·奥格兰德用肩扛着她过去的。那就是为什么我说他一定是个很强健的男子。” “那么,他们是一块儿去的吗?” “是的。当我问她一个人去是不是害怕时,你还记得她犹豫了一下吗?约翰·奥格兰德和她一块儿去的——我想,这使里德伯恩的脾气更糟。他们吵了架,很有可能是由于他对瓦莱丽的侮辱使得奥格兰德打了他。其余的,你都知道了。” “但为什么编出桥牌的故事呢?” “打桥牌得有四个人。像那样的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却非常令人信服。谁会想到那个晚上屋里只有三个人呢?”我还是迷惑不解。 “有一件事我不明白。奥格兰德一家和舞蹈演员瓦莱丽·圣克莱尔有什么关系?” “啊,我奇怪你怎么没看出来。然而你把墙上的肖像看了很长时间——比我还长。对她的家庭来说,奥格兰德夫人的另外一个女儿也许是死了,但上天知道她就是瓦莱丽·圣克莱尔!” “什么?”“你看见那两个姐妹在一起的时候,难道没有看出她们的相似之处吗?”“不,”我坦白道,“我只是想她们是多么的不同。” “那是因为你的脑子只注意了外在的浪漫印象,我亲爱的黑斯廷斯。他们的特征几乎是一样的,脸色也是相同的。有趣的是瓦莱丽为她的家庭而感到耻辱,而她的家庭也为她而感到耻辱。然而,在危险时刻,她转向她的兄弟寻求帮助。当出事的时候,他们特别团结一致。家庭的力量是个了不起的东西。他们全部行动起来,那个家庭里所有的人。就是从那个家瓦莱丽得到了她的表演才能。我,跟保罗王子一样,相信遗传,他们欺骗了我,要不是那个幸运的、梅花k一直没打出去的破绽,还有那个我用来让奥格兰德夫人和她女儿关于他们怎么坐的描述相抵触的问题,奥格兰德一家就会打败赫尔克里·波洛。” “你怎么跟王子说?” “那个瓦莱丽不可能犯罪的,并且我怀疑那个流浪汉是不是会被找到。另外,让他替我向扎拉致敬。一个奇怪的巧合,那真是巧合:我想我将把这个小故事叫做梅花k奇遇。你觉得怎么样,我的朋友?” D坡杀人案 一、事实 九月上旬的一个闷热的傍晚,我在d坡大街中间一家名叫白梅轩的茶馆喝着冷咖啡,当时我刚从学校毕业,尚无职业,因此常常是在寄宿的房中以读书消磨时光,腻了则出去漫无目的地散步,来到这收费低廉的茶馆泡上一阵,每天如此。白梅轩茶馆距我宿舍较近,又是我出去散步的必经之地,所以我也乐得来这里。不过,我有个怪毛病,一走进茶馆,屁股上就像长了钉子,坐上好一阵。我本来食欲就不大,再加上囊中寒碜,自然不敢问津西餐,只能要上两三杯便宜咖啡,默不作声地坐上一两个小时。我倒无心对女招待调情,或对她有某种意思,大概是这地方比我的宿舍美观一些,令人心情舒畅吧。这天晚上同往常一样,我要了杯冷咖啡,面对街面摆下阵势,一边细啜慢饮,一边呆呆地望着窗外。 白梅轩所在地d坡,先前是做菊花人偶出了名的地方。最近市里改建,狭窄的街道拓宽,变成通增大道,马路两旁店门稀落,与今日相比,当时市面比较冷清。白梅轩对面有一家旧书店,实际上我从刚才就开始看着这家旧书店了。这间旧书店破陋偏僻,并没有多少景色值得观赏,但我对它却别有一番特殊的兴趣。最近我在白梅轩新结识一位奇特的男子,名叫明智小五郎。这人语言玄妙,头脑灵活,我欣赏他在于他喜欢侦探小说。前几天听他说,他童年时的女友现在是这家旧书店的女主人了。我曾在这家书店买过两三本书,据我的印象这位女主人相当漂亮,倒也说不出漂亮在哪里,只是她属于那种性感的、能够吸引男人的女人而已。晚上,书店的生意每每由她照看。所以我想,今晚她必定在店里。小店门面只有四米多宽,看了半天,仍不见那女人出来。我一边想着她一定会出来,一边目不转睛地向对面观望。 然而,还是不见那女人出来。我不耐其烦,目光正要转向旁边一家钟表店时,那店里间房门的拉窗“叭塔”一声关闭了。这拉门别具一格,在通常应该糊纸的中央,做了两个方格,每个约五公分宽,可以左右自由移动。书店货物是易被人偷窃的,要经常有人看管,所以,若店面没人照应,通过这格子的缝隙也可以看到。但此时为什么要关上那格子呢?怪哉!如是寒冷天气倒也情有可原,可现在是九月,天气闷热,关上格子真让人费解。大概里面有什么事,我不由得又盯上了。 从茶馆女招待的口中,偶然我也听到关于旧书店女主人的奇特传闻,总之,像在浴池里相遇的妇女或姑娘们咬嘴嚼舌的延续,你说给她听,她又传给了别人。“旧书店女主人人倒蛮漂亮,但是脱光了衣服哇,那浑身都是伤啊!肯定是给人打的,或抓的。不过他们夫妻两个关系还挺好的,你说怪不怪?”“那旁边的旭屋炒面馆女主人身上也有许多伤呢,一定是给人揍的。”……这些市井传言意味着什么呢?当时我并未特别留意,我觉得那不过是那家男主人的粗暴而已,但是,各位读者,事情并非如此简单,这件小事与本故事关系重大,读到后面你自然会明白。 闲话少说。我约摸对着那书店盯了三十分钟,大概是由于一种不祥预感的支使,我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这时,刚才我提到的那位明智小五郎,身穿那件常穿的黑竖条浴衣,晃动着肩膀从窗前走过。他发觉我在,向我点点头,于是走进茶馆要了杯冷咖啡,在我旁边与我一样面对窗户坐下。他发觉我总是看着一个方向,便顺着我的视线向对面旧书店望去。奇怪的是,似乎他也很有兴趣,眼睛一眨不眨地凝视着对面。 如同约好了一般,我们边观望边闲聊。当时说了些什么,现在大多已经忘记,且与本故事关系不大。不过,谈话内容都是关于犯罪与侦探,在此仅举一例。 小五郎说:“绝对不可破获的案件是不可能的吗?不,我认为很有可能。例如,谷崎润一郎的,那种案子是绝对破不了的。纵然小说中的侦探破了案,但那纯粹是作者非凡想象的结果。” “不,”我说,“我不那么认为。实际问题如果暂且不谈,从理论上讲,没有侦探破不了的案,只不过现在的警察中没有所描写的那样全能的侦探而已。” 谈话大抵如此。瞬间,我们两人同时收住话题,因为我们一直注意的对面旧书店里发生一桩怪事。 “你好像也注意到了?” 我轻声问。他立即答道: “是偷书的吧?怪啊,我来以后,这已是第四个偷书的了。” “你来还不到三十分钟,就有四个人偷书,怎么里边就没人出来看一看呢?在你来之前我就盯着那个地方,一个小时前我看到那个拉门,就是那个格子的地方关上了。从那以后我一直在盯着。” “是里间的人出去了吧?” “拉门一直没开过,要出去也是从后门……三十分钟没一个人出来,确实奇怪啊!怎么样?去看看吧?” “好吧。即使屋里没发生什么事,外面也许会有的。” 这要是件犯罪案就有意思了,我边想边走出茶馆。小五郎一定也在这样想,他表现出少有的兴奋。 和一般的书店一样,旧书店内没铺地板,正面及左右两侧的墙壁全被高至天花板的书架排满,书架半腰是便于排放书籍的柜台。房子中央有一张桌子,上面堆满各种各样的书籍,如同一个小岛。在正面书架的右手空出约一米宽的通道,通往里间,通道上装有先前提到的那个拉门。书店男女主人平常总是坐在拉门前照看书店的生意。 小五郎和我走近拉门高声叫喊,屋里没人应声,像是没人。我稍微拉开拉门向里面窥视,屋里电灯已熄,黑乎乎的,仿佛房间拐角处有个人躺着。我觉得奇怪,又喊了一声,依然没人应。 “没关系,我们进去看看。” 我俩咚咚地走进里间,小五郎打开电灯,在这同时,我俩吃惊地发现,房间的角上躺着一具女尸。 “这不就是女主人吗?”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看样子像被掐死的。” 小五郎走近尸体察看。 “没有希望复活了,必须赶快报告警察。这样,我去公用电话亭,你在这看守,先不要惊动四邻,那样将会破坏现场。” 他命令式地说道,一边往街上公用电话亭飞奔。 平时议论起犯罪和侦探,我能讲得头头是道。实际碰上,今天还是头一遭。我不知如何是好,两只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房间。 整个房间有六条日本席大小,再往后面的一间,其右侧隔出一条窄小的走廊,走廊外是个小院,还有厕所,院墙由木板做成——因为是夏天,所有的房门都开着,所以能够一直看到后院。尸体靠近左侧的墙壁,头向着书店,为尽可能地保留犯罪现场,也因为气味难闻,我尽量不接近尸体。然而,房间狭小,即使不想看那女人,眼光也自然转向那个方向。那女人身穿中粗格子浴衣,仰面躺着,衣服卷到膝盖以上,腿部完全裸露,没有特别抵抗的痕迹,脖子看不太清,但掐过的地方已经变紫是确实无疑的。 大街上传来行人咔嗒咔嗒的木屐声和高声谈笑声,还有人醉醺醺地哼着流行歌曲,一派太平景象。然而就在这一道拉门之内,一个女人惨遭杀害,横尸内房,真是莫大的讽刺啊!我心中异样,木然伫立。 “马上就到!”小五郎回来了。 “噢。” 不知怎的,我说话有些吃力。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俩四目相对,一言不发。 不久,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官和一位西装模样的人赶来,后来才知道身穿制服的警官是k警察署的司法主任,另一位从相貌和随身携带的物品即可知,是警察署的法医。我们把情况向司法主任前后叙说了一遍。随后,我补充说: “这位小五郎君进茶馆时,我偶然看钟,时间刚好是八点半。所以这拉门格子关闭的时间,大约是在八点。那时房间里灯泡还亮着,因此,很显然,至少在八点钟,这个房间里还有活着的人。” 司法主任边听取陈述,边做笔记。法医已把尸体检验完毕,等待着我们谈话结束。 “是掐死的,用手掐的。请看这儿,这里变紫的地方是手指的痕迹,出血的地方是指甲的位置。拇指的痕迹在头颈右侧,看来是用右手干的,是的。死亡时间大约在一小时之内。已经没有希望复活了。” “被人从上面向下按,”司法主任沉思地说,“但又没有抵抗的迹象……大概力量很大而又非常迅速吧?” 他转向我们,询问这家书店男主人的去向。我们当然不得而知。小五郎灵机一动,随即出去叫来隔壁一家钟表店的男主人。 司法主任与钟表店男主人的问答大致如下: “这店里的男主人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每晚都出去,不到十二点不回来。” “到什么地方?” “好像常去上野大街,但今晚到什么地方我不清楚。” “一个小时之前,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动静?” “这还不明白吗?就是这个女人被害时的叫喊声,或搏斗声……” “好像没有听到什么特别的声音。” 谈话间,附近的居民及过路看热闹的人群已把书店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人群中一位住在另一边隔壁的袜子店女主人为钟表店男主人作证,说她也没听到什么声音。 同时,邻居们在一起商议之后,让一个人去找旧书店男主人。 这时,街上传来汽车停车声,紧接着数人蜂拥而至。他们是接到特别警察紧急报告后立即赶来的检察厅的一帮人,和偶然同时到达的一个警察署署长以及当时的名侦探小林刑警——当然是我事后才知道他的身份的。我有一位朋友做司法记者,他与本案办理人小林刑警交情很深,所以,我从他那里了解到许多关于本案的情况——司法主任向他们报告了至此为止的所有发现,我和小五郎也只好把先前的陈述再说一遍。 “关上临街的窗户!” 突然,一个上穿羊驼呢外衣下着白色西裤的男人高声叫道,并随即关上窗,他就是小林刑警。他赶退看热闹的人群,即刻开始检查,一举一动简直旁若无人,检察官和警察署长似乎也不在他眼里,自始至终一人动手,其他人好像是专门为了一览他那敏捷的动作而赶来参观的。他对脖颈周围的检查特别仔细,看后对检察官说: “指痕没有特征,也就是说除了表明是右手按压的以外,其他别无线索。” 随后,他说要对尸体裸体检查,如同召开议会秘密会议一般,我们这些旁观者只得被赶到外间。所以,这期间他们又有了什么新发现,我不得而知,不过,据我的推测,他们一定发现死者身上的许多新伤,一如先前茶馆女招待所说。 不一会秘密解除,但我们仍不便进入里间,只能在拉门外向里面窥望。幸运的是,我们既是案件的发现者,小五郎等一会还要被取指纹,所以我们没有被赶走,或者说被扣留下来更准确。小林刑警的搜查并不限于里间,他也到外间搜查。虽然我们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不可能看到他搜查的全过程,但幸运的是检察官始终坐镇里间,所以,刑警每次向检察官报告搜查结果,都一字不漏地送入我们耳中。书记员记下小林的报告,做案情报告笔录。 对死者所在房间的搜查,似乎没有发现罪犯遗留物、足迹或其他东西,只有一个例外。 “电灯开关上有指纹。”小林向硬胶开关上撒着白粉,“从前后情况看,电灯肯定是罪犯熄灭的,你们谁开的灯?” 小五郎回答说是他。 “是吗?好吧,等一会取你的指纹。把电灯开关取下带走,注意不要触摸。” 之后,刑警爬上二楼,在上面呆了好一会,下来后又去查看后门胡同。约十分钟,他带回一个男人,手中的手电筒还在亮着。这男人约四十岁,衣衫污浊。 “脚印已经不行了。”刑警报告说,“可能是日照差,后门路很泥泞,几个木屐脚印根本无法看清。不过,这个人,”他指着带来的男人说,“他的冰淇淋店开在后门胡同拐弯处,胡同只有一个出口,如果罪犯从后门逃走,必然会被这男子看到。喂,请你再回答一遍我的提问。” 冰淇淋店主与刑警一问一答。 “今晚八点前后有人出入胡同吗?” “一个也没有。天黑以后,猫也没过去一只。”冰淇淋店主的回答很得要领,“我在这儿开店很久了,这个店的女主人,夜间极少从那儿走,因为路不好走,又暗。” “你店里的顾客中有没有人进胡同?” “没有。所有的人都在我面前吃完冰淇淋后,马上就离开了,这是毫无疑问的。” 假如我们相信冰淇淋店主的证词,那么,即使罪犯是从后门逃去,他也没有走这唯一的通路——胡同。但也没有人从前面溜走啊,因为我们一直在从白梅轩向这里观察,从未离开。那么,罪犯到底是从哪儿逃走的呢?按照小林刑警的推理,罪犯逃走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潜入胡同某家有前后门的家中,要么他本人就是租住在某人家中的人。当然也有可能从二楼顺屋顶逃走,但从二楼调查结果看,临街的窗户没有动过的迹象,而后面的窗户,因为天气闷热,所有人家的二楼都开着门窗,人在阳台上乘凉,从这儿逃走看来是较困难的。 检查人员在一起开会研究新的侦查方针,最后决定分组侦查附近的房屋。前后左右的院落总共也不过十一个,侦查工作并不费事。同时再次对旧书店进行侦查,从屋檐下到天花板内,全部查了个遍。结果不仅没有得到任何线索,反而把事情弄得复杂起来。原来,与旧书店一店之隔的点心店的男主人,从傍晚到刚才,一直在屋顶凉台吹箫,他坐的位置正对着旧书店二楼的窗户。 各位读者,此案越发有趣了。罪犯从哪儿进去,又从哪儿出来的呢?不是后门,不是二楼窗户,当然也不可能是前门,会是哪里呢?抑或如烟气似地消身遁形?不可思议的事并不仅仅如此,小林刑警带到检察官面前的两个学生说得更玄。他俩是某工业学校的学生,寄宿在附近,都不像调皮捣蛋搞恶作剧的人,但他们的陈述使案情愈发不可理解。 对检察官的提问,他们的回答大体如下: “刚好在八点钟左右,我站在这旧书店前,翻看桌子上的杂志,这时里边响起一个声音,当我抬眼望过去时,这扇拉门关闭了,不过这个格子还开着,透过格子的缝隙,我看到一个站着的男人。但就在我看到的同时,那男人刚好关格子,所以详细情形不清楚。从腰带上看肯定是个男人。” “你说是个男人,你有没有注意到别的什么?如身高。衣服式样什么的?” “我只看到腰以下的部位,身高不清楚,衣服是黑色的,可能的话,也许是细条子的,不过,我看到的是黑色。” “我和他一起在看书,”另一个学生说,“同样听到了声音,看到格子关闭,但是那个男人穿的确实是白衣服,没有条纹的纯白衣服。” “这可怪了,你们俩必定有一个错的。” “绝对不错。” “我从来不说谎。” 两个学生相互矛盾的陈述意味着什么?敏感的读者或许能够发现这个问题,实际上我本人就已经发现了。但检察官和警察们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没有做更深的考虑。 不久,死者的丈夫,旧书店店主接到通知后返回家中。他年轻、羸弱,不像个店主。见到妻子的尸首后,惊慌失措,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有眼泪一滴一滴地往外流。待他平静些后,小林开始提问,检察官有时也从旁插语,结果却令他们失望,店主全然没有关于罪犯的一丁点线索。“我们平常与人可无冤无仇啊!”说完,年青的店主又啜泣不止。而且,各种调查表明,他从未有过盗窃的劣迹。店主和店主妻子的历史及其他调查事项,都不存在特别的疑点,并且与本故事关系不大,因而略去。最后,刑警对死者身上的许多新伤提出质问,店主极度踌躇之后,终于回答说是她自己搞的。然而,关于其理由,虽经严厉询问,仍得不到清楚的回答。由于他当天夜里一直在外,即使这是虐待的伤痕,也不会伤害其性命,刑警或许是这样考虑的,因而未予深究。 如此这般,当晚的调查告一段落。他们留下我和小五郎的住址、姓名,取下小五郎的指纹。待我们踏上归途,时间已是下半夜一点钟了。 如果警察的侦查没有遗漏而人们的证词也没有说谎的话,这个案子则委实无法解释。然而,据我事后所知,小林刑警第二天进行的所有调查仍一无所获,较之案件发生的当夜,案情无丝毫进展。所有的证人都足以信赖,十一栋房子里的人全部没有值得怀疑之处。对被害者的家乡所进行的调查,也没有发现任何疑点。至少小林刑警——刚才说过,他被人们誉作名侦探——所作的竭尽全力的侦查,只能得出根本无法解释的结论。事后我还听说,作为唯一的物证,小林让人带走的电灯开关上,只有小五郎的手印,没有其他任何发现。也许是小五郎当时手忙脚乱,开关上才留下许多指纹,但全部是小五郎一个人的。小林刑警认为,或许是小五郎的指纹把罪犯的指纹掩盖消除了。 各位读者,故事读到这里,您是否会作出这样的想象——本案杀人犯并不是人,而是猩猩,或印度毒蛇,我就曾这样想过。然而东京d坡并无此类物种,而且证人明明看到室内有男人的身影。即使是猿类也该留下足迹,死人脖子上的指痕岂能是毒蛇所为! 闲话休提。我和小五郎在归途中非常兴奋,海阔天空,谈兴大增,不妨试举一例。 “你知不知道作为小说《黄色的房间》的素材,发生在法国巴黎的rosedefacourt案?即使到了百年后的今天,那件杀人案也还是个谜。今晚的案子,从罪犯没留下足迹这一点来看,不是与那个案子极其相似吗?”小五郎说。 “是啊,真不可思议啊。经常有人说在日本这样的建筑物里,不可能发生外国侦探小说所写的那样扣人心弦的案件,可我不那么认为,眼前就发生了这样迷离的奇案。能不能破案我没把握,不过,我想通过这个案子试试我的侦探能力。”我说。 我们在一小巷处道别。不知为什么,小五郎那抖动着肩膀,转过小巷离去的背影给我留下奇怪的印象,那件漂亮的条纹浴衣,在黑暗中显得更加与众不同。 二、推理 十天以后,一天,我前去小五郎的住处拜访。在这十天里,关于这个案子,小五郎和我做了哪些事?想了些什么?得出什么结论?读者可以从今天我和他的谈话中得到充分的了解。 在此以前,我与小五郎只是在茶馆相见,拜访他的宿舍今天还是第一次。以前我曾听他说过这个地方,所以没费什么周折就打听到他的住处。我走到一家香烟店门前,向女主人询问小五郎在不在家。 “啊,在。请等一下,我马上去叫。” 说着,她走到柜台近处的楼梯口,高声叫喊小五郎,小五郎借住在这家二楼,听到喊声应声赶下楼来,看到是我,吃了一惊,说:“啊,请上楼!”我跟在他身后走上二楼。他的房间使我大为惊讶,这房间布置很特别,虽然耳闻小五郎很怪,但确实没想到会怪到这种程度。 四条半日本席的铺面上,全都堆满书籍,只有中间露出一小块榻榻米,一摞摞书籍宛如石林,高抵天花。房的四周什么也没有,真让人怀疑,在这间房子里他怎么睡觉?主宾二人甚至无处落座,若不小心,或许会把这书山碰塌。 “实在太挤了。对不起,没有坐垫,请找本软些的书坐吧!” 穿过书山,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落座的地方。我茫然环顾四周许久。 在此,我应该就这间房子的主人明智小五郎向诸位作一简单的叙述。我与他仅仅是萍水相逢,他有什么经历?靠什么生活?以什么为生活目标?我都一概不晓,只有一点我敢肯定,他是一个无固定职业的游民之一。退一步说,算他是个学究,他也是个行为怪异的学究。他常常说他在研究人,但我终究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仅仅知道,他对犯罪案件和侦探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并且具有令人敬佩的丰富的知识。 他与我年龄相仿,不超过二十五岁,身材精瘦,如先前所说,习惯走路晃肩,但这习惯决非英雄豪杰式的。其走路姿势倒使人想起那位一只手不太自由的牧师神田伯龙。从脸型到声音,小五郎与他酷似——没见过伯龙的读者,各位可以想象一位充满魅力,并极富天才的男士,但不一定是美男子——不过,小五郎的头发更长一些,而且茂密蓬乱,似乎要把头发搞得更密。好像一向不讲究穿戴,通常在棉织衣服上扎一条粗布带。 “你来了,我很高兴。从那以后我们很长时间没见面了。d坡的那件案子现在怎样了?警方好像还没有找到罪犯的线索,是吧?” 小五郎同往常一样手揉着头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其实,我今天到你这儿来,就是要跟你谈这件事。”在不知如何开始之中我开口说道:“从那以后,我对本案作了各种考虑,不仅考虑,而且我还做了侦探式的现场调查,并且已经得出结论。今天我想对你通报……” “噢?你这家伙还真不简单啊!那我倒要详细听听啦。” 在他的眼神里浮现出一种明白了什么似的轻蔑而自信的神色,这激励起我这颗有些犹豫的心,我开始信心十足地讲下去: “在我的朋友中有一位新闻记者,他与负责本案的小林刑警是好友。因此,我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许多警察方面的详情。不过,警察一直没有侦查方向。虽然做了各种各样的努力,但都没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你还记得那只电灯开关吧?那对他们也没丝毫用处,那上面只有你的指纹,他们认为大概是你的指纹把罪犯的指纹掩盖了。我知道他们困惑迷茫,因此我就更热心于我的私人调查。你想想,我得到了什么结论?而且我为什么要在向警察报告之前到你这儿来? “不知道也没关系。从案发当日我就发现一个问题,你还记得吧?那两个学生关于罪犯嫌疑的衣服叙述,两个完全相反,一个说黑,一个说白。眼睛再不好使的人也不会把完全相反的黑白两色搞错。我不知道警方对此作何解释,不过,我认为这两人的陈述都没错。你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罪犯穿着黑白相间的衣服,粗黑条浴衣,出租房中常有的那种出租浴衣。那么,为什么一人看成黑一人看成白了呢?因为他们是从拉门格子的缝中看到的,在那一瞬间,一个人眼睛处于缝隙与衣服白的部分相一致的地方,一个人的眼睛处于与黑的部分相一致的位置。也许这是难得的偶然,但偶然绝不是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也只能做这种考虑。 “在明白了罪犯的衣服是条纹形状之后,这仅仅缩小了侦查范围,还没有找到确实的证据。第二个证据是电灯开关上的指纹。我通过我的新闻记者朋友要求小林刑警对指纹——你的指纹——进行了多次检查,结果证实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哎,你有墨汁吗?我想借用一下。” 于是,我给他做了个实验。首先我用墨汁薄薄地涂在右手拇指上,然后从怀中取出一张纸,按上手印。等待指纹晾干,再次在同一手指上涂上墨汁,在原来的指纹上,改变手指的方向仔细按下,这样则清楚地显现出相互交错的双重指纹。 “警方以为你的指纹压在罪犯的指纹上,从而消除了罪犯的指纹。从现在这个实验可以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无论怎样用力,只要指纹是由线条构成的,线与线之间必然会留下先前指纹的痕迹。假如前后指纹完全相同,按的方法毫厘不差,各线完全一致,或许后按的指纹可以掩盖先按的指纹,但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对本案来说,其结论仍然不变。 “如果是罪犯熄灭了电灯,那么,他必然会在开关上留下指纹。假想我就是警察,我在你的指纹线与线之间寻找罪犯留下的指纹,可是一点痕迹也没有。也就是说,不管是先是后,在那个开关上只按下了你的指纹,——尚不清楚为什么没有留下书店主人的指纹,也许那个房间的电灯打开以后就没人关过。 “以上事实究竟说明了什么呢?我这样猜想,一个身穿粗黑条纹的男人——这男人与死者青梅竹马,可以考虑失恋而引起的怨恨是他杀人的动机——你知道旧书店男主人每夜外出,于是,趁他不在家之机袭击了他的妻子。没有声音,没有抵抗痕迹,说明死者非常了解那个男人。那男人在充分达到目的后,为了让人们迟一些发现尸体,他熄灭了电灯,然后溜之大吉。但是,他犯了一个大错误,他事先不知道那道拉门的格子没关闭,而且在惊慌之中关闭时,被偶然站在店前的两个学生看到了。之后,虽然他已经逃了出去,但他猛然想起熄灯时开关上一定留下了自己的指纹。他想,无论如何也要消除那指纹,但用同样方法再次进入房间又比较危险,于是,他想起一条妙计,自己充作杀人事件的发现者。这样不仅可以自然地自己动手开灯以消除以前留下的指纹,而且人们谁都不会怀疑发现者就是罪犯,一箭双雕!他若无其事地看着警察在现场所做的一切,甚至大胆地做了证词,其结果恰恰如愿以偿,因为五天以后,十天以后,没有任何人来逮捕他。” 在听我这番话时,小五郎是什么表情呢?我预料他一定会大为骇然或中途打断我的话。然而吃惊的却是我,他的面部没有流露任何表情。虽然平时养成了不露声色的习惯,但此时此刻他也太无动于衷了。他的手始终插在头发里揉搓着,一语不发。我想这家伙真麻木不仁,便继续讲述我的最后论证。 “你一定会反问,罪犯是从什么地方进去,又是从什么地方逃走的呢?的确,不弄清这个问题,其他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遗憾的是,这也没能逃出我的眼睛。当晚侦察的结果,全然没有发现罪犯逃出的痕迹。但是,只要杀人,罪犯就不可能不进出,所以,只能作这样的考虑,警察的搜查在某个地方出现了漏洞。警察似乎对此大费苦心,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却不及我一个青年人的推理能力。 “啊,这话听起来有些狂妄,不过我就是这样想的。警察已做过严密的调查,因此首先可以不必怀疑附近的人,假使是附近的人,那么他也一定是使用了即使被人看到也不会发觉他就是罪犯的方法逃走的。也就是说,他利用人的注意力的盲点——仿佛魔术师当着观众的面把一件大物品隐藏起来一般,他把自己隐藏了起来。因此,我所注意的,是与旧书店一店之隔的旭屋炒面馆。” 旧书店右边是钟表店、点心店,左边是袜子店、炒面馆。 “我曾去炒面馆打听过,案发当晚八点有没有男人到他们的厕所去。你大概也知道那个旭屋炒面馆,从店堂穿过里间可以走到后头,紧挨着后头就是一个厕所,所以,罪犯装作上厕所走出后门,然后再从后门回来是毫不费事的——冰淇淋店开在胡同入口的拐角处,当然看不到这里——还有,对象是炒面馆,借口上厕所当然极其自然。据说那天晚上,炒面馆女主人不在家,只有店老板一人在店堂里忙乎,所以那是个极理想的时机。你说,这不是个绝妙的主意吗? “我的调查证实,恰好那时有位顾客借用厕所。很遗憾,旭屋老板一点也记不起那顾客的脸型和装束——我立即通过我那位朋友将这个发现通知小林刑警。让他亲自到炒面馆调查,但同样没有更多的发现……” 我稍稍停顿一下,给小五郎一个发言的机会。以他现在的处境,总不能不说一句话吧?然而,他仍一如既往,依然手搓着头发,装模作样。于是,我只得改变到目前为止,为了对他表示尊敬所使用的间接的表达方式,而采取直接表达了。 “小五郎君,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确凿证据表明,罪犯就是你。说心里话,我实在不想怀疑你,然而,所有证据都已具备,我只能做这样的推想……我曾费尽苦心努力在附近居民中寻找身穿粗黑条浴衣的人,然而一个人也没找到。这已是铁的事实。即使有人穿条纹浴衣,也没有完全能与那格子缝隙相一致。而且,巧妙的指纹骗术以及借用厕所的骗术,唯有像你这样的探案学者,其他人谁也没有这个本事。并且,令人怀疑的是,你既然是死者青梅竹马的朋友,当晚调查死者身份时,你就站在旁边,为何对此缄口不语呢? “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你证实你是否有不在现场的证明。然而这已经不可能。你还记得吗?那天晚上返回途中,我曾问你到白梅轩之前你在什么地方?你告诉我,你在附近散步约一小时。即使有人见到你,证明你在散步,但你也有可能在散步途中借用炒面馆的厕所。小五郎君,我的话有错吗?可能的话,我想听听你的辩解。” 各位读者也许会想,在我询问时,奇人明智小五郎是什么反应?他大概已匍伏案头无颜见人了吧?然而,他竟哈哈大笑。这使我不由得心怯起来。 “哎呀,失败,失败啊!我决没有取笑你的意思,不过,你也太幼稚了。”小五郎辩解似地说,“你的想法很有趣,但可惜啊,你的推理只注意到表面,而且是纯物质的。譬如说,关于我与那女人的关系,你有没有做过内部心理性调查?究竟我们是怎样一个青梅竹马关系?以前我与她是否有过恋爱?我现在是否恨她?你有没有进行过这方面的推测呢?那天晚上,为什么我没有说我与她相识?其理由非常简单,因为我并不知道任何能够具有参考价值的事……还在没上小学时,我就与她分手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么,指纹你又作何解释呢?” “你以为从那以后我什么都没做吗?其实,我做了许多努力,我每天都到d坡上去观察,特别是旧书店。我找到店老板,询问许多问题——当时我告诉他我认识他妻子,这样就便于我向他们提问——就如你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警察许多情况一样,我从旧书店老板那儿问到许多问题,刚才提到的指纹问题,待会儿你就可以明白。我也觉得奇妙,调查之后,哈哈哈,这完全是个笑话,灯丝断了,谁也没去关它。认为是我接了开关电灯才亮,那是个错误。当时,一度断掉的灯丝恰巧又突然连接上了。因此,开关上自然也就只留下我的指纹。你说你从缝隙中见到电灯亮着,灯丝断线也就在其后,因为灯泡已旧,即使没有任何东西碰撞,它也会自动断线。下面再说罪犯衣服的颜色,与其由我说,不如——” 说着,他从身边的书堆里东扒西找,一会找出一本陈旧的西洋书。 “你读过这本书吗?《心理学与犯罪》,请你看看‘错觉’一章开头十行。” 听着他充满自信的议论,渐渐地我开始意识到我的失败。于是,我立即接过书读了起来,内容大致如下: 曾有一件汽车犯罪案。在法庭上,两个举手宣誓陈述事实的证人,一个人说发案的道路非常干燥,尘土飞扬,一人说下雨之后道路泥泞不堪;一个说发案的汽车徐徐行驶,一个说从未见过开那样快的车;前者陈述村庄道路上只有两三个人,后者作证说男女老幼行人熙攘。此两证人都是当地受人尊敬的绅士,歪曲事实显然对他们毫无意义。 待我看完之后,小五郎又翻动着书说: “在实际生活中确有此事。下面是‘证人的记忆!’一章,在这一章的中间部分,写着预先作好计划的实验内容,恰好这里有关于服装颜色的论述。可能你觉得麻烦,不过,还是请你读一下。” 其文如下: ……举一个例子,前年(该书于一九一一年出版)在哥廷根召开了由法学、心理学及物理学学者参加的学术讨论会。与会者皆诸熟于缜密地观察。此时适逢狂欢节,人们欢闹异常。正当学究们的会议进行到热烈之时,突然大厅门被打开,一个身穿怪异服装的丑角,发疯似的冲了进来。紧接着,一个黑人手持手枪追赶而来。在大厅中央,两人相互用严厉的语言斥责对方。不一会儿,丑角突然躺倒在地,黑人刚要站在他身上跳舞,随着叭的一声枪响,两人忽地逃遁于大厅之外。全部经过二十秒钟。众人骇然。除大会主席外,谁也不知道这些语言、动作事先都做过安排,并且对此现场拍了照片。大会主席说,此类问题经常告到法庭,请各位会员写出自己正确的记忆。此时,与会代表方恍然大悟(中略,这期间他们用百分比来表示各自正误的程度)。写对黑人头戴什么的,四十人中只有四人。关于服装的颜色,更是无奇不有,红色、茶色、条纹、咖啡色及其他各种色调,不一而足。实际上,黑人下穿白色裤子,上穿黑色西装,系着一条红色大领带。……“如同本书所说,”小五郎开始说话,“人的观察和记忆实际上是不可靠的。在本例中,连学者们也分不清衣服的颜色。我认为,那天晚上学生关于服装的记忆是错误的,也许他们看到了某个东西,但那人根本没穿什么黑竖条纹浴衣。自然也就不是我。透过格子的缝隙看到了你所想象的黑竖条纹浴衣,这推进真是难得的精妙,不过,这未免太一厢情愿了吧?至少,你是宁愿相信那种偶然的巧合,也不愿相信我的清白。最后一点,就是借用炒面馆厕所的男人。关于这一点,我与你有相同的考虑。确实,除旭屋之外,罪犯没有别的出路。因此,我便去实地调查,结果很遗憾,结论与你完全相反。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借用厕所的男人。” 也许读者已经注意到小五郎既否定证人的证词,又否定罪犯的指纹,甚至要否定罪犯的出路,进而证明自己无罪。但这并不能否定犯罪的事实。我一点也不明白他在想些什么。 “那么,你有罪犯的线索吗?” “有。”他搓着头皮说,“我的方法与你稍有不同,物质的证据可以因解释的方法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上面的侦探方法,应该是心理式地看透人的内心。这就要凭侦探本人的能力啦。总而言之,这次我是以此为重点而加以调查的。 “最初引起我注意的,是女店主身上的新伤。其后不久,我又听说炒面馆女主人身上也有同样的新伤,这你是知道的。但他们两对夫妻的丈夫决非粗暴之徒。于是,我找到旧书店的老板,想从他口中探知其中奥秘。因我与他死去的妻子以前相识,因此,他并没有多少戒心,事情较顺利,并且打听到一个奇特的事实。但炒面馆老板仅凭外观就可看出他相当强硬,所以,对他的调查颇费些周折。不过,我采取了另一种方法,事情很成功。 “你是否知道目前犯罪侦查方面已开始使用心理学上的联想诊断法?就是,给嫌疑者以许多简单的刺激性语言,以测试嫌疑者对语言概念联想速度的快慢。我认为如心理学家所说,并不仅仅局限于‘狗’,‘家’,‘河’之类简单的刺激语,也没有必要经常借助于天文计时器。对于领悟到联想诊断真谛的人来说,这种形式要不要无所谓。过去的各种判官、名侦探就是明证,那时没有今天这样发达的心理学,他们只是依靠他们天赋的才能,于不知不觉中实行了心理学的方法。大冈越前守就是他们杰出的代表。在小说中,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也是如此,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使用了联想诊断法。心理学家所创造的各种机械的方法,只不过是为那些不具备天才洞察力的凡夫俗子所准备的。话说远了。我向炒面馆老板问了许多问题,都是些无聊的闲话,我在研究他的心理反应。这是个非常微妙的心理问题,相当复杂,所以,对详细的问题必须慢慢询问。总之,结果使我确信一个事实,就是说我发现了罪犯。 “但却没有一件是物证,因此,还不能向警察报告。即使告诉了他们,他们也不会理睬。我明明知道谁是罪犯而袖手旁观还有另一个理由,因为这次犯罪完全没有恶意。这种说法有些离奇,但这次杀人事件确实是在罪犯与被害者相互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或许也可以说,是根据被害者自己的要求进行的。” 我的头脑中掠过各种想象,但终不能理解他的思想。我忘记了自己失败的羞耻,侧耳倾听他奇异的推理。 “我以为,杀人者是旭屋的老板!为了逃避罪责,他回答说有个男人借用厕所。但这并不是他的发明,而是我们的错误。因为你我都曾问过他是否有人来过,给了他启示,而且他也误以为我们是刑警。他为什么犯了杀人罪呢?从这个案子里,我清楚地看到,在表面极其平静的人生背后,还隐藏着十分凄惨的秘密,真是只有在噩梦的世界里才能够看到啊! “原来旭屋老板是个强烈的sq虐待狂(sex quotient的缩写。此处指性虐待狂。),真是命运的恶作剧,旧书店的老板娘是个sq被虐待狂。于是,他们以病者特有的巧妙,在谁也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通奸——你现在明白我所说杀人的含义了吧?——最近,他们各自强迫不解其中趣味的丈夫和妻子来满足他们病态的欲望,两个女人身上的新伤就是证据。他们当然不可能得到满足。所以,我们不难想象,在他们发现近在咫尺的邻居中有他们所需要的人时,他们之间相互理解的速度是何等迅速。但命运的恶作剧演过了头。由于被动和主动力量的合成,他们的狂态逐渐加倍,最后,于那天夜里发生了这件他们根本不愿发生的事件。” 听着小五郎独特的结论,我浑身不觉一阵惊颤,这是件什么案子啊! 这时,楼下女主人送来晚饭,小五郎接过报纸,翻阅起社会版。不一会儿,他暗自叹了口气。 “看来他终于忍耐不住,自首了。真是奇妙的巧合,恰好在我们谈话之时接到了这份报纸。” 我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到一道小标题。约有十行字,刊载炒面馆老板自首的消息。 失踪者的城堡 每次侦查都给我留下一定的印象,印象视情况而异,或强或弱。但是这次留给我的记忆最为强烈:对案情一无所知,警方手中仅有的几份材料过于简单,对涉案人员的脾气性格只能依靠想象,对案发地点的人文、地理环境十分生疏。 那些激动不安的人们在等着你的到来。在那座小城里,或者也可以将它称之为村庄里,到处是流言蜚语。然而,这些传闻中隐藏着有价值的成分,需要梳理分析。 下火车的时候我情绪忐忑不安,像是要上考场一样的感觉。 当我有一天对g·7谈起这种感受的时候,他脱口说出这样几个字: “书生气……” 不过在着手办理这件案子的时候,他和我一样听人摆布。证据的事他始终保持沉默,一言不发。 这一次展示在我们面前的,从悲剧的大环境到每一个细节都很动人,给我的印象深刻。 命运的安排使我们到达出事地点时已是晚上七点,时值十月,天完全黑了。 一辆蹩脚的破旧公共汽车把我们从城里拉到村里。那里已聚集了不少人等待着我们,或者说窥视着我们的到来,他们和我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跟随我们向城堡走去。 人们肯定感到奇怪,g·7不向任何人提问,他径直朝着目标走去,对农民们发表的所有言论不屑一顾。 大地一片漆黑,时有飞鸟从天空掠过,还有在城里人听来十分奇怪的声音送入耳中……我们走在一条昏暗的小路上,两侧长着被风吹弯的白杨树。小路的尽头出现一座黑乎乎的建筑物,是一堵伸向云端的墙角塔。一缕光线从一扇窗户里射出来。 我们身后跟着一个个的黑影……恐怕全村人都出动了,他们跟着我们,不声不响地和我们保持着一定距离……到了以后,最后是g·7叫门,他把门环提起又重重扣下,发出很响的声音……我们足足等了至少五分钟。我还记得,我的伙伴把一只手放进那只通常放手枪的口袋里。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因此不得不防。 我们掌握的案情犹如一场噩梦、一个幻景,或一家什么疯人院……总之,一句话,竟然有三个人突然之间死在我们现在正站在其台阶上的城堡里。人们指控第四个人就是连杀三人的凶手。 然而,这第四个人竟是城堡的主人比克伯爵。很有可能是他,他以人所不知的某种神秘原因,将他的家仆们杀死了。 他将头伸向窗沿外,我们瞥见了他。公共汽车司机曾警告过我们说,比克伯爵很有可能会开枪自卫。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几分钟之后,门半开了。我们在黑暗的大厅中看清了一个瘦高的身影。他的声音传给我们: “是警察吧?那就请进来吧,先生们!” 门随后就关上了。然后另一扇门打开了,我们被引进一间亮着灯的哥特式风格的书房。 伯爵个子很高,脸色苍白,这可能是他的本色。他两只眼睛显得很疲劳,举止也给人一种对一切都无所谓和厌世的感觉,这使他看上去更有风度。他并没有说让我们入坐,只向我们指了指椅子。然后,他直截了当、带搭不理和心不在焉地开始了他的叙述: “我在等着你们呢……很自然,这帮下等人——指那群深夜等候在城堡花园里的农民们——要掺和我的事……” 他站着不坐,在房间里来回走动。 “如果是在墨西哥,我就不会给你们开门,而迎接你们的可能是几粒大口径子弹……因为在那边我的原则是我的事由我自己解决…… “可是现在我只能再次习惯法国,照法国的风俗行事…… “我可否问问你们属于警察里什么级别?” “侦探……”g·7随口答道。 “一次比一次来的人物级别高,我想不必重复十多遍的叙述了吧?……我不喜欢老重复……我在世界上人烟最稀少的地区之一——大里约河口地带已经生活了二十五年……我可以告诉你们,当一位先生,不管以哪个政府的名义来向我征收税款或者做其他什么类似事情的时候,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头上吃粒子弹,要么快逃…… “我离开法国的时候一无所有,唯一留下的是这座老古堡,它现在已经成了一堆废墟…… “我带着一个佣人,他叫瓦凯,一直跟随我到他最后…… “我在那里什么都干过,干过畜牧,搞过勘探,从事过橡胶生产,经营过各种种植业。我最终找到了一座银矿,并因此而发了财,成了富翁…… “我对你们说过我是孤人一身,唯一陪伴我左右的只有瓦凯,还有另外三个人,他们既是我冒险生涯的伙伴,也是我的仆人…… “一个叫朱昂,西班牙人……一个胖子是荷兰人,名叫彼得……最后一个是亡命徒约翰·什米特,美国人…… “可以说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我们一起吃喝,一起玩牌。当我们感到孤独难忍的时候,我们一起骑马外出,到七十英里开外的离我们最近的城市…… “我活到五十岁时,突然生出一股思乡之情,于是我就回来了……我和我的四个手下人安顿在这里,而瓦凯做的第一件事却是身揣几千法郎离我而去。我没有告发他……这也不是法国警方所能管得了的事…… “三个星期之后,我感到身体不舒服。我去看医生,这位医生对我的过去一无所知,他非常肯定地说我的心脏不好,任何一点小小的刺激都会要我的命……” 伯爵在冷笑,像是周围的一切都在他的控制之下。他像迷失在小人国里的巨人一样讲话。 “我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些人还很有感情……我没有过家庭生活,但是我敢肯定,如果哪一天我死了,就会有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所谓亲属争夺我的财产。所以我决定立个遗嘱,将财产留给始终对我忠心耿耿的伙伴。他们至少对这份财产的建设立过汗马功劳,他们与我一起经受了饥饿、酷热、蚊虫的叮咬以及其他数不清的坎坷。 “我相信他们……不幸的是我让他们看了遗嘱…… “一周之后,我在饭后突然感到不适…… “第二天,我的情况变得更糟…… “到了第三天,我自己对我的食品进行了化验,结果我发现了砒霜…… “你们懂了吗?是这三个大胆的家伙自己,自从得知了这个遗嘱那时起,他们决定尽快当上我的继承人…… “我已经对你们说过,在那里的时候,我的事由我自己裁决。在这里也是一样,我照此办理。我把他们都关了起来,给他们施用了几种你们不懂的小小刑具。 “这些农民傻瓜们看不到他们便骚动起来……我料到你们会来……我在等着你们…… “既然在法国此类事情属于警方处理——我顺便说一句,这很可笑——你们就把他们带走吧,你们愿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这是钥匙。他们在第四间地窖里,就是那间没有气窗的地窖……” 然后他点着一只雪茄,向我们建议: “需要我给你们领路吗?……啊!你们什么都不要怕!他们并没有死……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比那要苦得多的日子。” 我简直无法形容当时的气氛,也说不出自己到底有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不到五分钟,我们便拿着手电筒下到地窖,将那三个人解救出来。 他们谁也不开口说话,没有一个人表示抗议! 伯爵说得一点不错,这些人的思维方式和我们不一样,我们无法理解他们。 他们被带到书房,个个一副可怜相,身上的衣服肮脏不堪,全撕破了,脸上的胡子又乱又长,嘴角上露出一种一触即发的愤怒表情。 “你们三个都涉嫌企图毒害比克伯爵……”g·7说,他样子看上去并不比我轻松。 他们当中的一个,那个西班牙人,张了张口又闭上了,他似乎觉得最好什么话也别说。 但那个美国人却悄悄走向侦探。他小声对g·7说: “难道您没有懂?……” 怕被伯爵发现,他小心翼翼地用食指指指自己的前额,做出个含义深刻的动作。 “请您让我单独和这三个人待一会儿!”看到美国人那个表示之后,g·7对主人说。 城堡主人笑笑,耸耸肩,走了出去,他踏在前厅石板上的脚步声传进我们耳朵里。 “他疯了!懂吗……”美国人用他那很重的美国口音解释说,“我们一回到法国,他就开始了……他认为每个人都在算计他,怨他,尤其怀疑我们三个…… “他每个口袋里都装着手枪,一刻也不离身……瓦凯就是为此丢下他走了…… “而我们三个,我们留了下来,试着让他恢复理智……但是他却不停地监视我们。他认为自己从早晨到晚上,从晚上到早晨,时时刻刻受到死的威胁…… “他设计把我们骗进地窖,就这样把我们关了起来…… “他很不幸……在此之前,他对我们很好……在那里的时候,我们之间的关系不像是上下级,倒更像是同伙…… “现在他所需要的是休息,是治疗……” 外边下了大雾,农民们一直等在花园里。 g·7问:“瓦凯走了多长时间啦?” “我们回到法国以后的第三天。” “他是怎样一个人?” “他不高,非常胖……” “他在外边有什么家人吗?” “不知道……他说这样对待他实在叫他恶心……他走的时候没说到哪儿去……” “那时伯爵就已经疯了吗?” “不错。……总之,待我们一上船,他就变了……” “在那里,就是在墨西哥的时候,他难道没有一点不正常的征兆?” “一点儿也没有。可能是因为环境的改变……在地窖里,他折磨我们……我们不想叫他有烦恼……应该给他治疗,懂吗?这不该让他承担责任……” “总之,他需要的,”g·7心不在焉地说,“是疗养院……” 他们一齐表示同意。 我的伙伴走向门口,叫道: “伯爵先生……请进来一下……” 伯爵出现了,嘴边带着讥讽的微笑。他的第一句话便是: “他们说我疯了,对不对?” “一点不错!……他们还说您杀死了瓦凯……” 我给弄蒙了。我的喉咙发紧。我看着周围,像是在噩梦中挣扎。 城堡主人的脸变白了,尽力挤出一丝笑容。 “要知道我并不相信他们所说的话……”侦探说,“我知道瓦凯在哪儿,因此,对他们所说的就更加不相信了……” 这一次是他们四个人一起发抖了,他们同时将目光投向我的伙伴。 “伯爵是何时死的?”g·7用一种枯燥无味的声音问道。 到底美国人是四个人中最好的演员。当那所谓的伯爵发怒时,当另外两个人看着周围似在寻找如何逃避时,美国人把手伸向前,做着笨拙的动作。 “事实是!……” 比克伯爵被埋在菜园里。后来验尸报告证实美国人说的是真的。伯爵在回到城堡的第二天就去世了,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但这并不是说,”在我们返回巴黎的路上,g·7向我解释说,“如果伯爵不突发心脏病死去,他们就不会杀他。当然,这纯属一种假设。 “伯爵和其四个伙伴一起来到法国。他离开法国已经二十五年,在法国没有直系亲属…… “甚至他的同村人都把他忘了…… “他一回到家就死了,而遗嘱还没有立好。其余四个人一想到自己的处境和有可能失去继承的机会便怒不可遏…… “瓦凯是四个人中唯一的法国人,唯一熟悉村子的人……他们将伯爵偷偷埋掉…… “于是佣人便取代了主人的位置,并装作离开了本地。 “他们很细心,想到把他描绘得又矮又胖,这是为了排除各种怀疑,因为伯爵本人又高又瘦……恰恰是这一点引起了我的怀疑……我对反衬对比法向来是不相信的…… “瓦凯将自己的角色扮演得非常出色……其余三人扮作他的仆人……以后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之间发生了怎样的争吵呢?…… “我更倾向于瓦凯完全被神话故事折服了,他几乎疯了,他认为自己真的变成了比克伯爵…… “他的几个同谋讥讽他,嘲笑他。如果在公众面前他们对他装出尊重的话,那么在城堡的大墙后面他们可就是完完全全平等的了。 “瓦凯生气了。他们发火了……瓦凯越来越觉得自己就是比克伯爵,于是他把他们关了起来…… “当他们的好事终于败露,三个人认为,与其将秘密泄露——泄露秘密将使他们的希望破灭——不如试着将他们的同谋关起来…… “把他关进疗养院,就不会再有危险……他们三个也就永远成了城堡的主人…… “阴谋失败了。他们交代了……” 玻璃圆顶钟 借着身为纽约刑警总部著名的奎因警官之子的便利,埃勒里·奎因先生曾经参与侦破了好几百件案子,他坚定地说没有一件比他称为“玻璃圆顶钟的探案”更简单了。“这么简单,”他总是如此真心地说,“一个高二的学生,只要具备基本的代数知识,就会发现这和解开方程式一样容易。”因为他这么说,所以有人问他,一般警局内的一流警探——显然他们的代数能力比基本还低——怎么样才能破解这个“简单”的案件?他一贯认真地回答是:“修改是可以接受的。这解答现在改为任何具有常识的人都能侦破这个案子。这简单得就像是五减四等于一。” 这说起来有点残忍,因为最有机会,也最有希望破案的人,就是埃勒里·奎因先生自己的父亲,也就是奎因警官,他可不是最愚蠢的犯罪调查员。然而,因为埃勒里·奎因先生过人的智力,他有时候会混淆他的定义;换言之,他不可思议的逻辑推理能力远超过一般人的常识。当然一般人不会认为用下列因素所组成的问题会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一块紫水晶、一个沙俄时代流亡在外的人、一个银杯、一场扑克牌局、五篇生日贺词,当然还有早期美国人所说的“玻璃圆顶钟”。表面上看来这些东西完全没有联系。一场疯狂的梦魇,每一个拥有如埃勒里所说的“常识”的人都会这么说。但是等到他把这些东西按照适当的秩序排好,并指出谜题的“明显”解答时——他自己的智力超群,也仿佛每个人都像他一样拥有看透复杂面纱的能力——奎因警官、维利警官和其他的人只能揉揉眼睛说,这事太简单了。 像所有谋杀案一样,这件事也是由一具尸体开始。从一开始,这案子的诡异就深深笼罩着站在马丁·欧尔古玩店里低头看着马丁·欧尔尸体的所有人。举例来说,奎因警官就拒绝以常理来评论。并不是因为血淋淋的犯罪现场使他退却,因为他已经看过太多类似的场面,屠杀和血迹不会再令他作呕。马丁·欧尔是第五街上著名的古玩商,他的店里有许多真正稀有的东西,而现在他那亮晶晶的秃头已经被打成红色的了。凶器是个沾满血迹的镇纸,放在距尸体不远的地方,但指纹已经被擦掉了,所以情况很清楚。不,使他们张大眼睛的并不是对欧尔的攻击,而是他在被攻击之后一息尚存时在店里地板上所做的事。 根据分析,欧尔的攻击者逃出店外,把欧尔留下来等死,这看起来非常清楚:在店里的中间稍后部位他遭到攻击,马丁·欧尔拖着他残破的身躯沿着柜台爬行了六英尺——血红的痕迹清楚地说明了一切——靠着超乎人类的能力撑起身体到一个装满宝石及半宝石的柜子边,用虚弱的拳头打破薄玻璃,在宝石托盘之间摸索,抓起了一块大型未镶嵌的紫水晶,左手紧紧握着石头跌回地板上,再依切线方向爬行了五英尺,经过了放古董钟的桌子,来到一个石柱旁,再次撑起身体,刻意把石柱上的物品拉下来。那是一个古式的钟,上面有一个玻璃顶,所以这个钟就掉在他的身边,玻璃全都摔成碎片了。马丁·欧尔就死在那里,左手里是紫水晶,流血的右手放在钟上好像在祈福一样。奇迹是时钟的机件并未因坠落而损坏。马丁·欧尔有个迷信想法,就是所有的时钟都要保持运转,所以所有围绕在马丁·欧尔尸体旁边的人,在这灰色的星期天早晨,耳朵里就听到了由破碎的玻璃圆顶钟传出的悦耳滴答声。 奇怪吗?简直是疯了! “应该订一个法律来遏止这种事。”维利警官嘟囔着。 古玩商是脸朝下躺在地上。纽约郡的助理法医萨缪尔·普鲁提医师检验过尸体后站起来,并用脚踢了一下马丁·欧尔的屁股。 “就是这个老傻瓜,”他暴躁地说,“大概六十岁,精力比一般年轻人还旺盛。令人赞叹的坚持力。他的头和双肩受到可怕的殴打,攻击他的人把他留下来等死,而这老家伙残余的生命竟然还可以绕行这个地方!许多年轻人在他爬行的路途中就会死亡了。” “你那职业化的赞美让我感到不寒而栗。”埃勒里说道。半个小时前,埃勒里的佣人才把他从温暖的被窝中摇醒。奎因警官已经走了,留话给埃勒里要他跟来,如果他真有兴趣的话。埃勒里一向都会有兴趣的,只要他嗅到犯罪的味道,但他还没有吃过早餐而且他完全不能控制脾气。所以他乘计程车飞快地驶过第五街来到马丁·欧尔的店,接着他发现奎因警官和维利警官已经在现场,并质问着一位笼罩着悲伤的老妇人——马丁·欧尔的未亡人——和一个吓坏了的斯拉夫人,他以蹩脚的英语自称为“前公爵保罗”。这位前公爵保罗,是尼古拉斯·罗曼诺夫的众多表亲之一,在俄国革命风暴中被捕,而后设法逃离家园来到纽约,过着一种不算太好的日子。这时候是一九二六年,沙俄时代的流亡者在民主的国度里还算是个相当稀有的族群。事实上埃勒里事后指出,不单单是一九二六年,正确来说应该是一九二六年的三月七日,星期日,不过在当时不会考虑到这个特定的日期会有什么重要性。 “谁发现尸体的?”埃勒里问道,轻敲着他今天的第一支香烟。 “这位大人物,”维利警官拱起他的宽肩并说,“还有这位女士。似乎这位公爵还是什么的一直为死者工作,他带顾客来,欧尔会付给他佣金——据我所知他带来了许多顾客。不管怎样,欧尔太太为了她先生在扑克牌局后没有回家而感到忧心……” “扑克牌局?” 俄国人的脸亮起来了。“是啊,是啊,那真是了不起的玩意儿,这是我旅居贵国才学会的。欧尔先生,我本人,还有其他一些人每周都一起打。是的。”他的脸垂下来了,恐惧又回来了。他很快地瞄一眼尸体并开始退后。 “你昨晚也打了吗?”埃勒里以严峻的口吻问道。 俄国人点点头。奎因警官说道:“我们正在追捕他们。看起来这个欧尔、公爵和另外四个人有一个扑克俱乐部,每周六晚上在欧尔后面的房间里打通宵。你看后面的那间房间,不过里面除了纸牌和筹码外什么都没有。欧尔没回家,欧尔太太感到害怕就打电话叫醒公爵——他住在四十街的一间旅馆里——公爵去接她,他们今早一起到这里来……他们就发现这个。”奎因警官看着马丁·欧尔的尸体和散在他身边的玻璃碎片,“疯子,不是吗?” 埃勒里望着欧尔太太。她倚靠着一个柜台,满脸寒霜,无泪地瞪视着她丈夫的尸体,仿佛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事实上根本没有什么好看,普鲁提医师已经把星期天的报纸摊开覆盖在尸体上,只有仍然紧抓着紫水晶的左手还看得见。 “不可置信,”埃勒里冷淡地说,“我猜想后面房间里一定有欧尔存放账册的桌子吧?” “当然。” “欧尔的尸体上有没有纸张?” “纸张?”奎因警官疑惑地复述,“干什么?没有。” “铅笔或钢笔?” “没有。到底要干什么?” 埃勒里还没有回答,就有一个矮小的老人,脸孔像打皱的草纸,推开站在前门的刑警,像梦游一样地走进来。他的目光凝视着地上的躯体和血迹。然后,不可置信地,他眨了四次眼睛就开始哭了。他瘦削的身躯因啜泣而抽动着。欧尔太太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她叫道:“喔,山姆,山姆!”接着,把她的手臂圈在新来的那个人的肩头上,和他一起哭泣。 埃勒里和奎因警官彼此对望,维利警官则大表厌恶。然后奎因警官抓住啜泣者的手臂并摇晃他。“嘿,别哭了!”他粗鲁地说,“你是谁?” 那人从欧尔太太的肩头上抬起泪痕满布的脸,号啕大哭着说:“山——山姆·敏格,山——山姆·敏格,欧尔先生的助理。是谁——是谁——喔,我不敢相信!”接着他又再次把头埋在欧尔太太的肩头上。 “得让他哭个够,我想,”奎因警官说着耸耸肩,“埃勒里,你认为是怎么回事?我弄迷糊了。” 埃勒里优雅地扬起他的眉毛。一个刑警出现在门口,护送来一个苍白又颤抖的男人。“这是亚诺·派克,长官。刚把他从床上挖起来。” 派克很魁梧,但他现在完全失去勇气而且有些困惑。他看着地上隆起的马丁·欧尔的尸体,并且不停地机械式地把外套的扣子扣上又解开。奎因警官说道:“我知道你和其他人昨天晚上在后面房间打扑克牌,和欧尔先生一起。你们什么时候结束的?” “十二点半。”派克的声音抖得很厉害。 “你们几点开始的?” “大约十一点。” “胡说,”奎因警官说,“那不是个扑克牌局,那是弹珠游戏……是谁杀了欧尔,派克先生?” 亚诺·派克把他的眼光挪离尸体。“老天,先生,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嘿?你们都是朋友吗?” “是的。喔,是的。” “你是干哪一行的,派克先生?” “我是股票经纪人。” “什么——”埃勒里开口,又停下来了。在两个刑警催促之下,三个男人走进店里来——都很害怕,都有匆忙起床、匆忙盥洗的迹象,都注视着地板上用纸覆盖的东西、血痕以及玻璃碎片。这三个人都像公爵保罗一样,挺直而僵硬,如同被人重击了一般。 一个矮胖的有着精明双眼的男人自称为史坦利·奥克斯曼,珠宝商,是马丁·欧尔最久最亲密的朋友。他不能相信这件事。这真是太可怕了,没有听说过。马丁被谋杀了!不,他无法提出任何解释。或许,马丁是个很特别的人,但就奥克斯曼所知,他并没有仇人。就这样,就这样。 另外两个人呆呆地站在一旁等着。其中一个是瘦削、颓废的家伙,早先必定是个运动员。微微隆起的小腹和泛黄的眼袋不能掩饰青春壮年的活力。这位,据奥克斯曼言,是他们共同的朋友里奥·古尼,报社的专题撰稿员。奥克斯曼突然变得很聒噪,据他介绍,另外一个人是杰第·文森,和亚诺·派克一样是华尔街的“操作员”。文森有一张赌徒般严肃的脸孔,似乎不善言辞;至于古尼则似乎很高兴奥克斯曼可担任他的代言人,让他能继续凝视水泥地上的尸体。 埃勒里叹口气,想起了他温暖的床铺,安抚着因没吃早餐即将造反的胃,继续投入工作,但仍然竖起耳朵倾听奎因警官尖锐的问题以及迟疑的答复。埃勒里循着血迹走到欧尔抓取宝石盒的地方。宝石盒前面的玻璃被打碎了,碎片框成了一个孔,里面有好几十个金属盘子都铺着黑丝绒,排成两列。每一个都盛了许多闪闪发光的宝石和半宝石。前列中央的两个盘子特别吸引他的目光——其中一盘装着红色、棕色、黄色及绿色的磨光宝石;另外一盘则只有一种宝石,全部都是墨绿色半透明的,上面并有一些红色的小斑点。埃勒里注意到这两个盘子正好与欧尔打破玻璃柜的地方成一直线。 他再走向山姆·敏格处,他已经平静下来,站在欧尔太太的旁边,拉着她的手,像个孩子一样。“敏格,”他碰碰他并说道,敏格吓得肌肉都僵直了。“不要紧张,敏格。只要来我这里一会儿就好了。”埃勒里肯定地微笑,扶着他的手臂,带领他到破碎的玻璃柜旁。 然后埃勒里说道:“马丁·欧尔先生为什么会搞这些琐碎的东西?我看到这里有红宝石、翡翠,还有其他的……难道他不单是个古玩商,还是个珠宝商吗?” 欧尔的助手嗫嚅说道:“不,不,他不是的。不过他一直都喜欢这种珠珠,他就是这么称呼这些的。只为喜爱而收藏。它们大多是生日石,他卖过一些,这是完整的系列。” “那些有红斑点的绿石头是什么?” “血石。” “那么这盘有红、棕、黄、绿色的石头呢?” “都是碧玉。常见的红色、棕色和黄色。盘子里那几个绿色的比较有价值……血石本身就是碧玉的一种变化。很漂亮!而且……” “是啊,是啊,”埃勒里急促地说,“欧尔手里拿的紫水晶是从哪一个盘子里拿出来的,敏格?” 敏格颤抖的手指向后列的一个盘子,位于柜子角落。 “所有的紫水晶都是放在这个盘子里吗?” “是的,你自己可以看——” “这边!”奎因警官叫喊着走过来,“敏格!我要你来看一看,检查每一项东西,看看有没有东西被偷了。” “是的,先生,”欧尔的助手怯怯地说,接着以沉重的步伐在店里巡视。埃勒里四下张望。通往后面房间的门距离欧尔被攻击的地方有二十五英尺之遥。店里面没有桌子,他注意到了,没有纸张……“呃,儿子,”奎因警官以忧郁的语调说道,“看起来我们似乎是在追赶着什么。我不喜欢这样……最后终于有收获了。我觉得这很滑稽,每周一次的扑克牌局十二点半就散了。他们之间起了争执!” “谁和谁打架?” “喔,别提多么可笑了。是派克,那个股票经纪人。好像他们玩牌子的时候都喝了酒。他们玩二十一点,欧尔亮了一副幺点——国王——皇后——杰克的牌,把整个牌局闹翻了天。每个人都丢了牌,只除了派克,他有三张六点。反正,欧尔孤注一掷,当派克最后把他的牌丢开时,欧尔大笑,翻开他的王牌——一张两点的牌——大捞了一笔。派克赔了手边的钱就开始嘀咕,他和欧尔发生口角——你知道事情都是这么开始的。他们都醉了,公爵是这么说的。几乎打了起来。其他的人都在劝架,不过牌已打不成了。” “他们是一起离开的吗?” “是的。欧尔留下来清理后面房间的残局。其他五个一道走出去,过了几条街后就分开了。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在欧尔关店门之前回来干掉他!” “那派克怎么说?” “你会期待他怎么说?当然是直接回家上床了。” “其他人呢?” “对于昨晚离开后这里发生的事他们否认知情……怎样,敏格?有什么不见了吗?”敏格无助地说道,“一切似乎都没问题。” “我也是这么想,”奎因警官满意地说道,“这是个预谋杀人,儿子。好了,我还要再跟这些人谈一会儿……你在想什么?” 埃勒里点了一根香烟。“一些杂乱的念头。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欧尔要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把自己拖回店里,打破玻璃圆顶钟,从宝石柜中拿出一个紫水晶?” “那个,”奎因警官说话时,困扰的表情又浮现了,“我一直感到迷惑。我不能——对不起。”他急忙回到等待他的人群中。 埃勒里抓着敏格松软的手臂。“振作一点,老兄。我要你过来看一看打碎的钟。不要怕欧尔——死人不会咬人的,敏格。”他把敏格推到报纸覆盖的尸体旁边,“现在告诉我关于这个钟的事。它有没有历史?” “没什么可说的。它有一百六十九年的历史。不是特别珍贵。它的奇特在于上方的玻璃圆顶,正好是我们唯一的一个玻璃圆顶钟。就是这样。” 埃勒里把夹鼻眼镜的镜片擦干净,把眼镜紧紧地架在鼻子上,弯下腰检查坠落的时钟。它有一个黑色的木头基座,圆形的,大约九英寸高,因年代久远而有许多剐痕。时钟就是安置在这里——滴答滴答地刻画时间。玻璃圆顶则是安放在黑色基座顶端的一个沟槽内,把时钟整个包罩起来。在圆顶完整的状态下,整个物件立起来大约有两英尺高。 埃勒里直起身来,他的脸上若有所思。敏格以一种愚蠢焦虑的表情看着他。“派克,奥克斯曼,文森,古尼,或保罗,有没有人曾拥有过这个钟?” 敏格摇摇头。“没有,先生。我们买下这个钟已经好多年了。一直都没办法脱手。当然那些先生都不要它。” “那么那五个人都不曾打算买这个钟?” “当然没有。” “相当可敬,”埃勒里说道:“谢谢你。”敏格觉得他已经被遣散了,他有些迟疑,拖着脚,慢慢地走回沉默的寡妇旁边站着。埃勒里跪在水泥地上,费力地松开死者的手指拿出紫水晶。他看到那个石头有着清澈的紫色,好似很困惑般地摇摇头,然后站起来。 文森,有着冷峻脸孔的华尔街赌徒,正用冰冷的声音对奎因警官说道,“——真不懂怎么会怀疑我们这些人,尤其是派克。小吵架算什么?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我们所有人。昨天晚上我们喝醉了——” “当然,”奎因警官轻轻地说,“昨晚你们喝醉了。酒醉有时会使人忘了自己,文森。酒精影响一个人的道德和头脑。” “胡说!”黄眼袋的古尼突然说道,“不要那么想当然,警官。你找错对象了。文森是对的,我们都是朋友。派克上星期才过生日。”埃勒里站得非常挺直。“我们每人都送他礼物。我们还开了庆祝会,欧尔是我们之中最狂妄自大的人。难道这会是预谋的报复行为吗?” 埃勒里往前踏了一步,他的眼睛中闪着光芒。他的脾气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的鼻子因为嗅到犯罪的味道而抖动着。“那么这个庆祝会是何时举行的,各位先生?”他轻轻问道。 史坦利·奥克斯曼拍拍自己的脸颊。“现在他们要开始怀疑一场生日宴会了!上星期一,先生。刚过去的这个星期一。那又怎么样?” “刚过去的这个星期一,”埃勒里说道,“真好。派克先生,你的礼物——” “老天爷……”派克的眼睛扭曲了。 “你什么时候收到的?” “庆祝会后,那个星期中。他们叫人送来给我。这期间我没有见到他们任何一个人,直到昨天晚上的扑克牌局。” 其他人点头表示同意。奎因警官疑惑地看着埃勒里,埃勒里微微一笑,调整了夹鼻眼镜,到一边与他父亲说话。奎因警官脸上的疑惑愈来愈深,不过他还是平静地对那白发的经纪人说:“派克先生,你得和奎因先生以及维利警官走一趟。只一会儿就好了。其他的人跟我留在这里。派克先生,请记住不要尝试做任何愚蠢的事。” 派克无法言语,他的头左右摆动,他第二十次把外套的扣子扣上。没有人说话。维利警官拉着派克的手臂,埃勒里带着他们走进第五街清早的宁静之中。在人行道上他问派克的住址,经纪人梦呓般地说出他的门牌号码。埃勒里招了一辆计程车,三人一路无语地驶向一英里外的市区。他们搭乘自助式的电梯上楼,走上几步路到房门口,派克找出钥匙,然后他们进入他的公寓内。 “请让我看看你的礼物,”埃勒里面无表情地说——这是从他们搭上计程车以来的第一句话。派克带他们到一间像兽栏的房间。在一张桌子上有四个不同形状的盒子,还有一个漂亮的银杯子。“那里。”他以嘶哑的声音说道。 埃勒里快步走向桌子。他拿起银杯子,那上面刻着感性的话: “很黑色的幽默,派克先生,”埃勒里说着把杯子放下来,“因为文森还预留地方可写你的逝世日期。”派克想说些什么,却只是颤抖并把双唇紧紧地闭起来。 埃勒里打开一个小小黑盒子的盖子。那里面在两块紫色丝绒之间是一个男用的圆章戒指,那是一个壮观的图章,绘出沙俄皇室的徽记。“这个烂老鹰,”埃勒里低声说道,“让我们来看看我们的公爵朋友说些什么。”盒子里面的一张卡片上有细小的字迹以法文写着: 送给我的好朋友亚诺·派克祝贺他的第五十个生日。三月一日总是让我伤感。我记得一九一七年的这一天——沙皇逊位的两周之前——风雨前的宁静……不过,祝快乐,亚诺!请接受这个图章戒指,这是我一个皇室表亲给我的,代表我的敬意。万岁! 埃勒里不予评论。他把戒指和卡片放回盒子里,再拿起另一个,一个大型扁平的包裹。那里面是个烫金的摩洛哥皮夹,卡片则插在一个内袋里面,上写着: “迷人的诗句,”埃勒里笑着说,“是一首无师自通的诗。只有新闻人员会写这种废话。这是古尼的?” “是的,”派克应道,“很美,不是吗?” “若你不介意,”埃勒里说道,“这很烂。”他把皮夹丢到一边并拿起一个大纸箱。那里面是一双闪闪发光的漆皮地毯拖鞋,附在上面的卡片写着: 生日快乐,亚诺!希望我们都能快乐地在三月一日庆祝你的一百岁生日! “很差劲的预言,”埃勒里冷淡地说,“那这是什么?”他放下鞋盒再拿起一个小而扁的盒子。那里面是个镀金的香烟盒,盖子上刻有a·p·的姓名缩写。附上的卡片写着: 祝你五十岁生日好运。我期待一九三六年三月一日你的六十岁生日,我们再一次狂欢! “看来史坦利·奥克斯曼先生,”埃勒里把烟盒放下时说道,“没有欧尔先生那么乐观。他的想象只到六十岁为止,派克先生。很重要的一点。” “我不明白——”派克以固执的语气嘀咕,“为什么你要把我的朋友扯进来——” 维利警官抓住他的手臂,他退缩了。埃勒里颇不以为然地对维利摇摇头。“那么现在,派克先生,我想我们可以回到欧尔先生的店里去了。或者依照维利警官的说法,是犯罪现场……非常有趣,非常有趣,几乎可以弥补饿肚子的损失了。” “有一点眉目了?”当派克带他们到楼下坐计程车时,维利警官轻声问埃勒里。 “大巨人,”埃勒里说道,“所有的上帝子民都有眉有目。不过我有了一切。” 维利警官在往古玩店的途中就消失了,亚诺·派克的精神随即一振。埃勒里嘲谑地看着他。“告诉我一件事,派克先生,”当计程车转进第五街时他问道,“在我们下车之前。你们六个人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派克叹了口气。“这很复杂。我认识有相当长时间的朋友只有里奥,也就是古尼,你知道。我们彼此认识有十五年了。就我所知,欧尔和公爵是从一九一八年起成为朋友的,而当然史坦利·奥克斯曼和欧尔已经认识许多年了。我是在大约一年前经人介绍认识文森的,然后把他引介进来。” “你本人和奥克斯曼、欧尔、保罗这些人是在两年前的这个时候认识的吗?” 派克看起来很迷惑。“我不知道……不认识。我是一年半前经欧尔介绍才认识奥克斯曼和公爵的。” “如此一来,”埃勒里低声说道,“是这么完美,以至于我不会介意我还没吃过早餐。我们到了,派克先生。” 他们发现一群怏怏不乐的人在等着他们回来——什么都没变,只除了欧尔的尸体不见了,普鲁提医师走了,圆顶钟的玻璃碎片被清除了。奎因警官十分不耐烦,一直追问维利警官去哪里了,埃勒里在派克的公寓里搜查什么……埃勒里对他低语,老奎因看起来极为震惊。随后他就吸了些鼻烟。 公爵清了清喉咙。“你解开了谜团?”他问道,“是吗?” “陛下,”埃勒里冷漠地说,“我确实解开了谜团。”他转了个身并击了一下掌,众人吓了一跳。“请注意!皮格特,”他对一名刑警说道,“站在那门口,除了维利警官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那刑警点点头。埃勒里端详着他周围的脸孔。如果他们之中任何一人悟性好的话,就会知道他有很强的观相术。他们看起来都很有兴趣,早先由命案所带来的惊吓已经消逝了。欧尔太太抓着敏格的手,她的眼睛没有一刻离开埃勒里的脸。还有矮胖的珠宝商、记者、两个华尔街人和前沙俄公爵……“一件引人入胜的事件,”埃勒里微笑着说道,“而且除了它有趣的地方之外,倒是相当简单的。注意听我说。”他走到柜台处仅拿起曾被死者紧抓不放的紫水晶。他看看它而后微笑,接着他浏览了柜台上的其他物品——圆顶的时钟,玻璃圆顶的碎片还留在圆形的沟槽上。 “想想这情况。马丁·欧尔头部遭到重击,凭着一股最后的生存力量,爬行到这柜台的珠宝柜来,挑出这宝石,接着再到石柱旁把玻璃圆顶钟拉下来。到此,他的目的达到了,他就死了。 “为什么一个垂死的人要从事这么令人困惑的行动?这只会有一个解释。他知道攻击他的人是谁,而他想要留下一些指证凶手的线索。”听到这里奎因警官点点头,埃勒里在香烟的烟雾后面再一次地微笑。“但像这样的线索,为什么?那么一个垂死的人想要在死后留下凶手的名字,你们认为他会怎么做?答案很简单:他会用写的方式。但在欧尔的尸体旁我们没有找到纸张、圆珠笔或铅笔,而且附近也没有纸张。还有什么地方他可以拿到书写用具?嗯,你们可以看到马丁·欧尔是在距离后门二十五英尺的地方被攻击的。欧尔一定是认为这段距离对他仅存的体力来说太远了,所以要是不从手指头挤出血来在地板上写的话,欧尔没办法用文字留下凶手的名字。显然他没有想到这个简单的方法。 “他一定很快地思索,因为生命正一点一滴地消逝。然后——他爬到柜子旁,打破玻璃,拿出紫水晶。接着——他爬到石柱旁拉下玻璃圆顶钟。然后——他死了。所以这紫水晶和钟就是马丁·欧尔遗赠给警方的。你几乎可以听到他说:‘不要让我失望。这很清楚、简单、容易。惩罚凶手。’” 欧尔太太喘着气,但她脸上表情一直没变。敏格开始哽咽,其他的人则静静地等着。 “先来说钟,”埃勒里轻松地说,“人们对计时器的第一个联想就是时间。欧尔把钟拉下石柱,是否是试图打碎它让它停下来,以便固定凶案发生的时间?没错,有这个可能性,但如果这是他的目的,那么他失败了,因为这个时钟并没有停止转动。这个情况既然不能解除对时间的联想,就要再往深一层考虑了。因为你们五位先生是一齐离开欧尔的,不能依你们回到各自住所的时间来判定攻击的时间,而把你们之中的凶手指明出来。欧尔一定也明白这一点,如果他真的想到了的话。换句话说,就欧尔的立场,根本没有任何特殊的理由把时间牵连进来。 “此外,还有更具决断性的考虑使得时间的解释失败:那就是,欧尔爬行时经过了一个放满了转动的时钟的桌子才来拿有玻璃顶的这个。如果他要表达的是时间的话,他大可以保留体力,停在那个桌边,扯下任何一个时钟。但他没有——他故意通过那个桌子来拿玻璃圆顶钟。所以问题一定不是时间。 “非常好。那么因为玻璃圆顶这种款式的钟店里面只有一个,挑了它一定不是为了普通联想到的时间,而是因为它的特殊才让马丁·欧尔有点灵感。可是到底这个特别的计时器会代表什么呢?就它本身来说,敏格先生告诉我它与欧尔周遭的人都没有私下的关联。要说欧尔把线索指向钟匠也是不可能的,你们各位都不具备这方面的才艺,那当然也不会是指珠宝商奥克斯曼先生,若要指他宝石柜里有那么多东西可以用。” 奥克斯曼开始流汗,他的眼光紧盯着埃勒里手里的宝石。 “所以,欧尔试图要表达的,”埃勒里平静地继续说着,“并不是一个钟的功能解释,而是因为这个特别的钟与店里面其他的钟不一样的地方。”埃勒里把食指向前指着。“这个钟有一个玻璃圆顶!”他慢慢地直起身来,“你们有没有人可以想到玻璃圆顶钟所影射的一件相当普遍的物品?” 没有人回答,不过文森和派克开始舔嘴唇了。“我看到智慧的征兆了,”埃勒里说着,“让我说得更具体一点。有一个基座,一个玻璃圆顶,圆顶里面有个滴答作响的东西。”还是没有回答。“好吧,”埃勒里说道,“我想我应该预期到会如此沉默的。当然啰,是股票行情报价机!” 众人都盯着他看,接着所有的眼光都转向脸色发白的杰第·文森和亚诺·派克。“是的,”埃勒里说着,“你们是可以好好看看文森和派克先生脸上的表情。因为只有他们两个与股票行情报价机有关联:文森先生是华尔街的操作员,派克先生是个经纪商。”两个刑警静悄悄地离开墙边向两人靠近。 “但是,”埃勒里说道,“且让我们把玻璃圆顶钟摆在一旁,来看看我手中拿的这个漂亮的小东西。”他把紫水晶拿高,“一个紫水晶——还有蓝紫色的,你知道,这个紫水晶是怎么触动了马丁·欧尔的脑筋的?最明显的一点,它是个宝石。奥克斯曼先生刚才看起来有一点不安,你大可不必如此,先生。这个紫水晶的珠宝重要性由两方面被排除了。首先,盛装这个紫水晶的托盘位于柜子后半部的角落里。欧尔必须要深入柜子才拿得到。如果他要找的是宝石,他为什么不挑离他比较近的呢?因为任何一粒都能表示‘珠宝商’的意义。但并非如此,欧尔不嫌麻烦,无视于手边有的,反而刻意从一个不方便的地方挑选东西——正如时钟的情形一样。所以这紫水晶并不是表示珠宝商,而有其他意义。 “第二点是这样的,奥克斯曼先生,欧尔显然知道股票行情报价机的线索无法在一个人身上定罪,因为他的朋友中有两个与股票有关。在另一方面来说,是否欧尔有两名攻击者,而不是一名呢?不大可能。因为如果他要用紫水晶来代表你,奥克斯曼先生,而用玻璃圆顶钟来代表派克或文森先生,那么他留下的还是不确定的线索,因为我们不知道所指的到底是派克先生或文森先生。难道他有三名攻击者吗?你看,我们已经到了幻想国度了。不,最有可能的是,因为玻璃圆顶钟已经把可能性缩到两个人身上,紫水晶一定是用来删掉其中一人的。 “紫水晶怎么能删除其中一人呢?除了珠宝之外,紫水晶还有什么重要意义?嗯,它是深紫色的。啊,你们之中有一位正好适合:公爵陛下当然是出生在紫色的皇家里,即使那不过是公爵紫罢了。” 军人般的俄国人怒道:“我不是陛下。你对皇室的礼节一点都不懂!”他的深色脸庞气得充血,接着他用俄语连珠地咒骂。 埃勒里微微一笑。“不要太激动——公爵阁下,对不对?不是指你。因为如果影射的是你,一样我们又拖了第三个人下水,而欧尔究竟在指控哪一个华尔街人的问题还是无法解决,我们不会比先前更好。所以让开吧,皇亲国戚! “有没有其他可能的重要性呢?有的。有一种蜂鸟的旁支就叫做紫水晶。出局!我们这里没有鸟类专家。另外一点则是与古希伯来仪式有关的——一位东方学者曾告诉过我——那是高阶教士的护胸装饰,或是类似的东西。显然不适用于此地。不,其他只有一个可能的应用。”埃勒里转向股票赌徒,“文森先生,你的生日是哪一天?” 文森结结巴巴地说:“十一月二日。” “太好了!那就把你排除掉了。”埃勒里突然开口。门口起了一阵骚动,维利警官带着冷酷的脸孔闯进来。埃勒里微微一笑。“怎么样,警官,我对动机的直觉是否正确?” 维利说道:“真准。他伪造欧尔的签名开了一张大支票。金钱纠纷,没错。欧尔没吭声,付了钱,但说他会找伪造者把钱要回来。银行也不知道伪造者是谁。” “可以恭喜了,警官。凶手显然是想要逃避还钱。以不怎么严重的理由犯了谋杀案。”埃勒里戴上他的夹鼻眼镜,“我说,文森先生,你被排除掉了。排除是因为紫水晶对我们来说仅存的意义在于它是个生日石。可是十一月的生日石是黄玉。在另一方面,派克先生最近才庆祝生日……” 说着这些话的时候,派克沉默无语,其他人则七嘴八舌。埃勒里向维利警官打了个小信号,他一跃向前。但亚诺·派克发现他并没有被维利所抓住,转而注视埃勒里嘲弄的眼睛。 是那个新闻记者:里奥·古尼。 “正如我所说的,”等埃勒里吃饱了后,在奎因的私人起居室内他解释道,“这是一个很可笑、很基本的问题。”奎因警官把他的脚伸在壁炉前面嘀咕。维利警官抓着他的头。“你们这么认为吗? “你看,这很明显,当我看出时钟和紫水晶这两个线索所试图表达的是要指明亚诺·派克就是凶手。但哪一个月份的生日石是紫水晶?二月——不管是波兰或犹太系统都一样,几乎都是世界公认的。由时钟线索所指明的两个人中,文森被排除掉,因为他的生日石是黄玉。那么派克的生日是二月吗?似乎不是,因为他今年是在三月过生日的!只有一个可能:因为派克是仅存的嫌犯,所以他的生日是在二月,但是是在二十九日,闰年才有,而因为今年即一九二六年不是闰年,派克决定在正常生日会降临的那一天庆祝生日,三月一日。 “但这也表示,马丁·欧尔留下紫水晶,那他必然知道派克的生日在二月,因为他刻意留下二月的生日石以为线索。但上星期欧尔送地毯拖鞋给派克当礼物时,所附的卡片上说什么?‘希望我们都能快乐地在三月一日庆祝你的一百岁生日’。但是如果派克在一九二六年是五十岁,他是一八七六年出生的——那一年是闰年——而他的一百岁将在一九七六年,那年也是个闰年。他们不可能会在三月一日庆祝派克的一百岁生日!所以欧尔不知道派克真正的生日是二月二十九日,要不然他就会在卡片上说了。他认为是三月。 “但是留下紫水晶记号的人确实知道派克的生日是在二月,因为他留下的是二月的生日石。我们刚刚才证明马丁·欧尔不知道派克的生日是在二月,而认为是三月。因此马丁·欧尔不是留下紫水晶的人。 “有办法证明吗?有的。在波兰系统里三月份的生日石是血石,在犹太系统里则是碧玉。这两种宝石都比放在后排的紫水晶容易取得。换句话说,挑选紫水晶的人是故意略过三石而选择二月石的,所以他知道派克是二月份而不是三月份诞生的。但是若石头是由欧尔挑的,那一定会是血石或碧玉,因为他相信派克是三月份诞生的。因此欧尔被剔除掉了。 “但倘若像我所说的一样,欧尔没有挑选紫水晶,那是怎么一回事呢?显而易见,是个诬陷。有人刻意安排我们相信欧尔本人挑出了紫水晶并打破了钟。你可以看出来那凶手拖着老欧尔的尸体走动,故意留下血痕……” 埃勒里叹口气:“我从来没相信过欧尔会留下那些记号。那都太巧妙,太怪诞,太不寻常了。垂死的人会留下一个凶手特征的线索是可以让人相信的,但两个……”埃勒里摇摇头。 “如果欧尔没有留下这些线索,那是谁呢?显然是区手。可是线索都指向亚诺·派克,那么派克就不可能是凶手,因为若真是他杀了欧尔,他当然不会留下追捕自己的线索。 “那么是谁呢?好啦,有一件事突显出来了。不管是谁杀了欧尔,陷害了派克,挑选了紫水晶,他知道派克的生日是在二月。欧尔和派克都已经被剔除了。文森并不知道派克的生日在二月,这可从他在银杯上的题词得知。我们的公爵朋友也不知道,他在卡片上也是写着‘三月一日’。奥克斯曼不知道,他说他们会在一九三六年的三月一日庆祝派克的六十岁生日,请注意,那将是闰年,派克那年应该在二月二十九日过生日……别忘了这些卡片的证据都是有效力的,这些卡片都是在作案之前送出的,而在凶手的脑中,犯案与派克的这五张生日卡片是没有关联的。凶手计划的瑕疵在于他假设欧尔和其他的人都知道派克的生日只在闰年出现,而他也没有看过其他的卡片,证明其他人都不知道,因为派克自己告诉过我们,从星期一晚上的庆祝会后到昨天晚上之间他没有与任何一人见过面。” “我该下油锅。”维利警官摇着头嘟囔。 “毫无疑问,”埃勒里咧嘴笑笑,“但是我们漏了一个人,里奥·古尼,那个报纸专题撰写员,他怎么样?他的烂诗里面说到再过九年半派克也不会达到二十一岁。有意思吧?是的,而且具毁灭性。因为这么一来表示他写卡片的时候,他认为派克是十一岁半。但这怎么可能呢,即使在幽默的诗句里?唯一的可能是古尼知道派克的生日是二月二十九日,每四年才有一次!五十除以四是十二点五。但一九〇〇年不是闰年,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所以古尼是对的,派克事实上只过了‘十一个半’的生日。” 最后埃勒里慢条斯理地说:“身为唯一知道派克的生日是在二月的人,那么古尼就是唯一会挑选紫水晶的人。所以是古尼布局一切,看起来像是欧尔在指控派克。因此古尼是杀害欧尔的凶手…… “简单吧?小孩把戏!” 三个R的秘密 密苏里真是出人物之地!从令人尊敬的麦克阿瑟(麦克阿瑟(1880—1964),美国五星上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任西南太平洋盟军总司令等职,日本投降后占领日本的盟军最高司令官(1945—1951),朝鲜战争时曾任“联合国军”总司令。)和潘兴(潘兴(1860—1948),美国将军,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欧洲的美国远征军,战后升为五星上将,任陆军参谋长(1921—1924)。),到家喻户晓的江洋大盗杰西·詹姆斯(杰西·詹姆斯(1847—1882),美国西部著名歹徒,从事抢劫银行和拦截火车等犯罪活动。);从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再到本文中的巴洛维以及……巴洛维学院。 如果有人渴望上一堂有关谋杀艺术的课,密苏里的巴洛维学院是最不应该去的地方。巴洛维学院的社会学课程有其深远的渊源,据说每个人都能在其哲学研讨会上找到信心,看到希望,抓住伟大的事件并找到伟大的人物。 有一种未经广泛求证的说法,巴洛维学院的创始人艾塞亚·约瑟夫·巴洛维博士曾经宣称,即使他在年龄上成为老朽,他的思想也不会像英国的学究们那样僵化。这不过是个玩笑而已,其实这位好人就像一架日规仪一样循规蹈矩。“即使是玩世不恭的人,”巴洛维博士曾说过,“也会多少有所保留。”事实上,在他工作的这座大花园中,虽不是死气沉沉,但也听不到开怀大笑。 关于巴洛维博士的传说有很多,其中有些传说甚至将他称作尤瑟·大龙头(尤瑟·大龙头,英国传说中的不列颠王,亚瑟王之父。),讲他如何如何施展个人魅力征服了那些富有的密苏里人,并从他们的口袋中讨来了这一片坚固的校舍。单是关于他的助手们的故事就有一大堆,他们把他的人道主义信条传播到了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一部极具阅读价值的长篇报道至少还缺少一千页关于他的具体做法的描述。这样就更没有多少篇幅记录艾塞亚·约瑟夫·巴洛维博士如何以其灵感来影响学院教学活动的情况了。 想在巴洛维学院接受教育的人必须通过不同寻常的入学考试。考试内容通过照相机拍摄下来并像第三十三项礼拜仪式一样严格保密。然而百密终有一疏,秘密还是多少泄露出去一些,可能还是很关键的部分:巴洛维博士在考试当中动用了不少东西,有一台十六毫米电影放映机、一台收音机和一台便携式唱机,有《圣经》《农历》和《莎士比亚全集》,每样一本,还有最新发布的“国会议事录”等等,在考试过程中,可以听到唐老鸭和小威德·布朗的声音,诸如此类。这一切相当令人困惑,恐怕也跟外人在巴洛维学院常常分不清谁是学生、谁是教授这一事实不无关系。当然啦,一个人留着大胡子在巴洛维并不代表身份高贵。 巴洛维博士的来信给埃勒里的突出印象就是无比悲痛。这位巴洛维学院的院长写道: 我手下的一名教员失踪了。奎因先生,我无法向您表达我心里的恐惧。一句话,我害怕到了极点。 我知道您的工作很忙,但是如果您完全了解这所倾注了我毕生心血的学校里所发生的事情,您就会感受到我们在困境中体会到的全部恐惧。 我能否请求您秘密地并且立刻到巴洛维来? 信是手写的,字迹很潦草,因紧张而歪斜,似乎在提醒你:罪恶的目光正落在院长的身上。这一切与他所听说的艾塞亚·约瑟夫·巴洛维博士太不一样了,于是埃勒里匆匆给奎因警官留了个便条就出发了。妮奇一把抓起她那珍贵的记事本,也紧跟着老板上了路。 九月的巴洛维,静静地平躺在密苏里温暖的阳光下。远处的欧扎克斯高原(欧扎克斯高原,位于美国中南部。)像是好问的学生凝视着巴洛维学院。 “你认为是在这儿下车吗,埃勒里?”当出租车慢腾腾地载着他们穿过仿佛静止的城镇时,妮奇轻声地问。“这里如此安静。根本不像一座大学城。” “巴洛维是安静的,现在正在放暑假,”埃勒里卖弄学问似地回答道,“新学期还要再过十天才开始。” “你总是将事情搞得这么可恨无聊!” 他们赶紧进入巴洛维博士的私室。 “请原谅我没能去车站接你们,”主人边进门边说。这位教育家进屋后迅速把门关上。巴洛维身材瘦削,长着一副典型的意大利脸,浓密的灰发下是一双生动的黑眼睛,此时眼神有些呆滞,并在不停地眨动。真是密苏里的彼特拉克(彼特拉克(1304—1374),意大利诗人、学者、欧洲人文主义主要代表,著有爱情诗《抒情诗集》及描述第二次布匿战争的史诗《非洲》等。),埃勒里微笑着这样想。而对妮奇来说,巴洛维简直是那种让你看了第一眼就会爱上的人。“轻轻地,轻轻地——那一定是我们之间的暗号。” “你说谁是奇普教授,巴洛维博士?” “美国文学专家。你没有听说奇普的艾伦·坡(埃德加·艾伦·坡(1809—1849),美国诗人、小说家、文艺评论家,现代侦探小说的创始人,主要作品有诗歌《乌鸦》、恐怖小说《莉盖亚》、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等。)研究会吗?他是这方面的权威——是我们这里最受欢迎的教师之一。” “艾伦·坡,”妮奇惊叫道,“埃勒里,这将是一个你自己感兴趣的案子。” “莱弗里特·奇泽姆·奇普,”埃勒里点头道,想起来了。 “在评论艾伦·坡的专刊中写过专题论文。热情洋溢而且学识渊博。那个奇普……” “他在巴洛维学院已经工作三十年了,”博士不太高兴地说,“没有他我们确实无法继续。” “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巴洛维博士抓起电话。“米丽,现在让玛·布林科来一下……玛在校园里经营教员公寓,老奇普自从来到巴洛维教学就一直住在她那儿,奎因先生。啊!玛!进来。把门关上!” 玛·布林科是一位棕色皮肤的密苏里老太太,被召到校长办公室显得很紧张。她长着一双女房东特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来自纽约的客人。直到巴洛维博士向她讲了足以让她放心的神秘保证后,她的目光才从客人身上移开,开始变得柔和下来并且渐渐有些湿润了。 “那可是个好人呢,教授,”她断断续续地说,“他特别守时,你可以放心地让他替你看门。” “我同意,”埃勒里小声自语道,“但这事和奇普的守时有什么关系呢?” 巴洛维博士点点头。“现在,玛,你继续讲。别紧张,你是开拓者的后代!把一切都告诉奎因先生。” “教授,”玛·布林科喘着气哽咽着说,“他在欧扎克斯有个小木屋,过了阿肯色边界那边。他每年七月一日都要离开巴洛维去那个小屋过暑假。七月一日,就像钟表一样有规律。” “是单独去吗,布林科太太?” “是的,先生。他在那里写作,他是一个人去。” “主要是写文学教科书,”巴洛维解释道,“虽然前年夏天令我感到很吃惊,奇普告诉我说他准备写小说。” “他七月一日离开学校去了那个木屋,劳动节(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劳动节是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第一天再返回巴洛维准备好开学后的课程。” “劳动节后第一天,奎因先生。年复一年。从来没有错过。” “现在已经是九月十三号了,他还没有在城里露面!” “劳动节后第一天……那已经过了十天了。” “超过十天就值得这样大惊小怪吗?”妮奇不屑地问。 “波特小姐,晚了十天对奇普来说是极不平常的事情——正如让我假装是哈德逊太太一样!太不可能了。我很挂念他,奎因先生,我给阿肯色的斯莱特当局打了电话,他们已经派人去奇普的小屋看过了。” “那就是说他显然不是延长了住在那里的时间?” “奇普在习惯模式方面的顽固不化我无法向你们一一描述。他没有。斯莱特派去的人只发现了他的一只箱子,再没有发现任何有关奇普的信息。” “但我从你的信中感觉到,博士,你有更特别的理由怀疑——” “可不是吗!”玛·布林科脱口而出,激动得胸脯强烈地起伏着,抽泣得更厉害了。“我从来没有进过教授的屋子——这也是他的规矩——但巴洛维博士说教授不在家我应该进去看看,所以我就进去了,并且——并且——” “什么,布林科太太?” “在他壁炉前的一块小地毯上,”女房东小声说,“我发现有一大块……大块……污渍。” “一块污渍!”妮奇喘着气说,“是一块污渍吗?” “一块血迹。” 埃勒里的眉毛竖起来了。 “我亲自检查过了,奎因先生,”巴洛维博士紧张地说,“那是——是血,我可以肯定。在小地毯上已经有一些时间了……我们把奇普的房子重新锁上了,我给你写了信。” 虽然九月的太阳从校长办公室的每一条缝隙中钻了进来,但屋里的人还是感到它很冰冷。 “七月一日以后,你再和奇普教授联系过吗,博士?”埃勒里皱着眉头问。 巴洛维博士看上去有些吃惊。“他的习惯就是在暑假期间至少给我们几个人每人寄一张明信片……”他开始兴奋地检查桌子上的一大堆邮件。“我从六月初开始就没在这里。这令我感到很沮丧,我……我为什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啊,您真是训练有素……奎因先生,对,找到了,在这儿呢!” 那是一张带有图画的明信片,画面是一个山上的小瀑布,夸张的蓝色周围是夸张的翠绿。手写的口信和地址字迹潦草,像蜘蛛爬过一般难以辨认。 我在修改小说。会给你们大家一个很大的惊喜。问好! “又是他的‘小说’,”埃勒里喃喃自语道,“上面盖着阿肯色州斯莱特的邮戳,日期是今年七月三十一号。巴洛维博士,这个明信片是奇普教授写的吗?” “不可能错。” “这字迹在你看来是不是非常笨拙,埃勒里?”妮奇按她惯有的风格问。 “是的。好像他的手有什么毛病。” “对,”玛·布林科抽泣着说,“中指和食指的第二节以上都没有了——可怜哪,可怜的老头!” “我想是年轻的时候出过什么事故吧。” 埃勒里站起来。“我可以看看奇普小地毯上的污渍吗?” 一个人留在自家灶台上的不只是血,或许还有他的灵魂。留在那里的血已经褪色并且结痂。尽管主人不在了,但从屋里的一切可以看出他的习惯和风格。 两间小屋像兵营一样整洁,从窗户上可以俯瞰校园。椅子摆放得很严格。床是木雕的。壁炉架像商店橱窗一样整齐,架子上的每一根管子都被擦洗得非常干净。老松木桌上的文件分类架都按大小排列放置。书架上所有书籍都摆放得很有规矩,没有一本是胡乱摆放的,严格按照作者姓氏的字母顺序排列着,就像部队里一队队整齐的战士,保持着笔挺的立正姿势。 “真是不可思议,”埃勒里说。他转身发现桌子的垂板中央有一个小分类账本。 “我想这点侵犯是不可避免的了,”巴洛维喃喃低语道。“但我必须说我感到自己就像考文垂(考文垂,英国一城市,著名的服装城,许多流行服装的发源地。17世纪英国内战时期保王党人曾被监禁于此。)的裁缝!看看那本账里有什么,奎因先生?” “奇普的个人账户。他的日常现金花销……啊!今年的只记到六月三十日。” “就是他离开这里去小木屋的头一天!” “他甚至还记下了一张邮票花多少钱……” “老教授就是这样,”玛·布林科哭诉道。然后她举起胖胳膊并耸了耸肩:“噢,巴洛维博士!是培根教授回来了!” “你好,玛!” 刚刚返校的培根教授显得精神饱满,干劲十足。他不断晃动着校长的手摇晃着,突然大声嚷叫道:“刚回来就发现了你的条子,博士。老奇普还没回来会不会出什么事了?” “你说得太对了,培根,”巴洛维博士悲伤地说,并将这位年轻人作了介绍,化学和生物学教授,玛·布林科的另一位房客,奇普最密切的朋友。 “你同意巴洛维博士的分析吗?”埃勒里问他。 “奎因先生,这个老傻瓜现在还不回来的话,肯定是出什么事了。”培根教授努力抑制住自己的眼泪。“要是我知道的话,”他咕哝道,“可我六月中旬就离开学校了——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从事生物化学研究。真该死!”他咆哮道,“这事比核裂变还令人吃惊!” “你暑假期间和奇普有联系吗,教授?” “他给我写了一张明信片。我可能还留着呢……对,在这儿呢!” “只是问候,”埃勒里看了看说,“日期是七月三十一日,邮戳是阿肯色的斯莱特——和他给巴洛维博士的明信片完全一样。我可以把这留下吗,培根?” “当然可以。奇普没回来……”然后这位年轻人看到了小地毯上那棕色的血痂,他一头倒在失踪者的床上,放声大哭起来。 “埃勒里!” 妮奇踮着脚站在奇普的书架前面。在q(奎因(queen)的英文第一个字母为q。)下面站着一个熟悉的方阵。 “一大摞你的书,一本不差!” “真的吗?”但埃勒里看起来并没有表现出有多么得意。而且,他看到了其中一本仿佛是一个叛逆者。周围确实有一种凶险的气氛,因为他现在第一次注意到,这是书架上唯一一本头朝下立着的书。 “奇怪……”他把它拿下来并掉过来扶直了。与此同时,他打开了后面的封皮,舌头一下子僵硬了。 “噢,是的,”巴洛维忧闷地说,“老奇普对你的书很不够意思,奎因先生。” “只有侦探小说他才花钱买,”培根教授嘟囔道。 “别的书只是租。” “一个侦探小说虫,哦?”埃勒里低声说,“嘿,这儿有一本奎因的书他没有买。”他敲着自己手里的书说。 “《邪恶的起源》,”妮奇伸长脖子读道,“是租图书馆的!” “是校园书店。这样我们就可以初步确认那块血迹。” “你什么意思?”培根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问道。 “从上面的借阅章可以看出奇普教授是在六月二十八号从校园书店租了这本书。正如这间屋子一样,如此一丝不苟连买一张邮票都要记账的人,不会在出去过暑假前把租来的一本书留下不还而承担十一个星期的租赁费。” “奇普?不可能!” “和他的性格截然相反。” “由于最后一笔账是六月三十日记的,而那块血迹是在炉前小地毯上,”埃勒里严肃地说,“我恐怕,先生们,你们的同事是在他安排好要离开这里去欧扎克斯前夕在这间屋子里被谋杀的。他没有活着离开这个屋子。” 很长时间没有人说话。 但最后埃勒里拍了拍玛·布林科凝固的肩膀说:“你实际上没有看见奇普教授七月一日离开这座公寓,布林科太太,对吗?” “没有,先生,”女房东僵硬地说,“那天早晨快递公司的人来取他的箱子,但教授不在这里。我……想他已经走了。” “告诉我,布林科太太:在头一天晚上——六月三十日晚上——有人找过奇普教授吗?” 这个女人的面孔慢慢有了一些变化。 “肯定有,”她说,“肯定有过。那个维姆斯。” “维姆斯?”巴洛维博士赶紧说,“噢,不!我是说……” “维姆斯,”妮奇说,“埃勒里,我们开车经过校园书店时你没注意到这个名字吗?” 埃勒里什么也没说。 年轻的培根喃喃自语道:“维姆斯和老奇普是一对冤家,总是一见面就互相攻击。” “维姆斯是第二个和我讨论过奇普没有回到学校的人,”这位院长粗野地说,“他看起来非常在乎!” “对艾伦·坡的兴趣,”培根教授愤怒地说。 “确实,”埃勒里笑着说,“我们开始看清了某种情节要素的联合,不是吗?如果你会原谅我们一会儿,先生们,波特小姐和我将要和维姆斯先生谈一下。” 维姆斯先生很瘦小,看上去像个有些邋遢的密苏里乡巴佬,秃顶下面是一副精明的眼睛,看上去性格诙谐幽默,怎么也不像是个谋杀犯。他经营着一间装满了书的小书店,里面满是书香的味道。他开书店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位藏书迷,妮奇一见到他就立即将他从嫌疑犯中排除了。 是的,奎因先生的理解是对的,他,克劳德·维姆斯,六月三十日夜里访问了老奇普;是的,他离开时,那个老傻瓜还好好的;但不,自那天晚上以后就再没有见过他。书店在暑假期间也一直关着门。维姆斯七月十五日离开巴洛维去完成他穿越全国的年度徒步旅行,直到几天前才回来。 “巴洛维博士对老奇普没有露面很着急,”小老头显得很高兴,“说实话,他以前可从来没有这样做,从来没有,可是他老了,奇普老了。一个人过了某个年龄后很难说会做出什么事。” 妮奇看上去很放松,但埃勒里没有。 “我可以问一下你六月三十号晚上是为什么事去找奇普的吗,维姆斯先生?” “去告别。还有就是我听说这老东西发现了一本很值钱的书——” “发现了书!奇普‘发现了’一本书吗?” 维姆斯先生看了看周围并压低了声音。“我听说他花了几个美元从一个不知道其价值的傻瓜那里买到了一本艾伦·坡的《铁木儿》(tamerlane(铁木儿),即timur(铁木儿,1336—1405),铁木儿帝国创建者,突厥化的蒙古贵族家庭出身,兴起于撒马尔罕,先后征服西察哈台、波斯、阿富汗、印度直至小亚细亚,暴卒于东侵中国的途中。)第一版。你是收藏家吗,奎因先生?” “一本《铁木儿》第一版!”埃勒里大叫道。 “是本好书吗,埃勒里?”妮奇很天真地问。 “好!一本《铁木儿》第一版,妮奇,价值至少二万五千万美元!” 维姆斯嘴里咕哝着什么。“你很了解行情,我明白。是的,先生,作为老埃德加·艾伦在密西西比河西部最大的支持者,我很想看看那本书,非常想。很幸运,奇普给我看过了。” 妮奇能够看得出埃勒里将这一事实记在了心里,作为一条重要的信息以被将来考虑。但她对埃勒里这时突然岔开话题感到很吃惊。 “奇普教授和你提过他正在写一本小说吗,维姆斯?” “当然提过。我告诉过你他已经老了。” “我想他也告诉过你是什么样的小说吧?” “他还不知道呢。”维姆斯看了看四周,好像是为了寻找一个吐唾沫的地方,但然后,他又将唾沫和他的愤怒一起吞咽了下去。 “看起来像,看起来好像,”埃勒里咕哝道,盯着出租图书馆摆放谋杀故事的地方。 “什么看起来像,埃勒里?”妮奇追问道。 “考虑到奇普的神秘爱好和他给巴洛维博士的信中所说的所谓‘大惊喜’,我的结论是,妮奇,老头在写一部犯罪小说。” “不会!他是一位文学教授。” “说对了,”维姆斯先生惊叫道,“我想你是对的。” “噢?” “奇普教授问我——在四月,对,是的——是否发现某个题目已经被别人在侦探小说上用过!” “啊。他提到过什么名字,维姆斯?” “《三个r的秘密》。” “三个r……三个r?”埃勒里大叫道,“但这难以置信!妮奇——我们回校务大楼!” “我猜他是要写,”培根教授激烈地说,“阅读!写作!算术!(readin'! ritin'!'ritic!原文如此,正确的拼法应为:reading,ing, aritic。这里只是培根教授的一种猜测。)简直像咒语一样。到底是什么呢?” “也许没有任何意思,培根,”埃勒里紧抱着他的烟斗皱着眉头说。 “然而……你看,我们发现一条线索表明,奇普在六月三十日没有离开过他的房间。这能说明什么呢?奇普没有将他从维姆斯那里租借的我的小说还回去。小说……书……怎么会是‘阅读’呢?先生们!传统的三个r的第一个是什么?” “是rot(腐烂)!”教授愤怒地喊叫道,他开始咬自己的手指甲。 “我不怪你,”埃勒里耸耸肩,“但你认为这一线索是‘写作’吗?” 现在他的妮奇也站在了对手一方。 “埃勒里,你能肯定太阳……” “奇普写的那些明信片,妮奇。” 三个人的目光偷偷地叉开了。 “可我并没有看见其中的联系,奎因先生,”巴洛维博士抚慰地说,“那些普通的明信片怎么能是一条线索呢?” “而且还有,”培根哼着鼻子说,“要是奇普在六月三十日就被打死,他怎么还能在整整一个月之后,在七月三十一日邮寄明信片呢?” “如果你仔细检查奇普写在上面的日期,”埃勒里平淡地说,“你们就会发现那个三被挤在了七和一之间。如果这还不是一条线索的话,我就再也找不到别的了。” 埃勒里还在进一步设想着六月三十日晚上发生的事。 “奇普就在那天晚上在那个屋子里写了那些卡片,将日期往后写了一天——七月一号——大概是打算第二天在去往那个小木屋的途中从阿肯色的斯莱特把它们邮寄出去——” “奇普确实讨厌通信,”巴洛维博士抱怨道。 “在他休假之前就把不得不发的明信片写好——这个老无赖!”年轻的培根抱怨道。 “有人然后在他的屋子里谋杀了他,欣赏了这些明信片,然后将尸体装在奇普的箱子里——” “第二天早上让邮差拿走并运送到小木屋?”妮奇惊叫道。 “但邮戳,奎因先生,”巴洛维顽固地说,“邮戳的日期也是七月三十一日。” “谋杀者只需等待一个月之后再从阿肯色的斯莱特把它们发出去。通过邮局。” “可是为什么?”培根大声嚷道,“你这故事到是编得不错,伙计——可这能说明什么呢?” “显然一切都清楚了,培根教授,”埃勒里说,“为了让人以为奇普教授在七月三十一日还活着……为了不让世人知道他早在六月三十日就被人谋杀。这当然能说明很多。”埃勒里跺了一下脚接着说,“我们还必须检查教授的小木屋——尤其是他的箱子!” 那是一只小箱子,但正如巴洛维博士以古怪的声音所说,奇普教授也是一个小个子。 欧扎克斯的夏天也像关了门的店铺。山坡上有那么几棵树木,就好像画家随便涂抹的几笔颜色。但小木屋一点都不漂亮——只有灰尘、潮气……还有别的什么味道。 那个可放在船舱铺位下的小行李箱就立在小木屋门口里面。 他们盯着它。 “来吧,好了,”培根最后说,“正好波特小姐在外面——我们还等什么?” 于是他们就砸开了那把生锈的锁,揭开盖——发现箱子里面是空的。 大概不完全是空的:里面有一堆苍白易碎的东西。 埃勒里抬眼看了培根教授一眼。 “是生石灰,”化学老师小声说。 “生石灰!”校长噎着说,“可是尸体。尸体哪里去了?” 妮奇大叫一声,四周的小山传回来了十几声回声,最不客气地回答了巴洛维博士的问题。 妮奇因为害怕看到小屋里的景观,于是就待在了外面的空地上转悠。当她走过一个小石头堆时,就坐了上去。 但石头塌下去了,波特小姐发现自己坐在奇普教授身上。奇普教授身上的肉都已经没有了——也就是说,他只剩下骨头了,非常干的骨头。 那是莱弗里特·奇泽姆·奇普的骨架没有问题:右手骨架上没有的中指和食指第二个骨节以上的部分。而莱弗里特·奇泽姆·奇普是被用最卑劣的手段致死的证据也是明显的:头盖骨顶端露出很深的高低不平的陷窟,这是受到重击所造成的结果。 当那位老学究和那位年轻人争着接近波特小姐时,她已经病歪歪地到了小木屋的另一侧安静下来了。奎因先生发现自己一个人和奇普教授在一起。 埃勒里在小屋里查看了一遍,感觉没有理由相信这个小木屋里还有更多的秘密,但感觉不是全部,阴风吹来,使人感到一阵寒意。 他在一个碗柜里面发现了重要的东西,在一个绿色的铁盒里,在一个生锈的腐朽的烟草罐旁边。 那是一堆钉好了的整洁的纸,受潮后有些卷曲,但确实原封未动。 在最上面的一页写着难以辨认的几个蜘蛛般的手写体字: 发现奇普教授的侦探小说,也许可以说是这一案件到达高潮的标志。老头被打死在屋子里是在六月三十日;他的尸体被装在他自己的箱子里,从密苏里的巴洛维运到了阿肯色的小木屋,尸体被装在生石灰中是为了避免在途中被发现;谋杀犯然后悠闲地上路向小木屋而来,将尸体从箱子里搬出去,埋在了一堆石头下面——这些便是简单的事实,干巴巴地像教授的骨头一样。 奇普教授的侦探小说里并没有塑造一位新的、高高地超越那些忙碌的小角色的破案大师,并以此去同艾伦·坡、柯南道尔(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小说家,医生出身,主要以写侦探小说而闻名,创造着重推理的小说流派,著有《福尔摩斯探案》,还写有历史小说、科幻小说等。)和切斯特顿(切斯特顿(1874—1936),英国作家,新闻工作者,著有小说、评论、诗歌、传记等,以写布朗神父的侦探小说最为著名。)一比高下。相反,l·d·奇普所著的《三个r的秘密》所展示的都是由一些熟悉的要素构成的情节,主要以其热情而显得与众不同。不,被害教授的手迹并不值得特别注意,值得注意的是真实生活对书中情节的模仿。 从阿肯色的小木屋返回后,他们几个人聚集在奇普的屋子里,大家都受到了很大震动。埃勒里召集了这次会议,他邀请校园书店的维姆斯先生参加——此人听到这一可怕的消息时,停住了微笑,紧闭起他那副密苏里嘴巴,开始秘密地盯着门。 埃勒里连胡子也没刮,眼里充满血丝。 “我连夜读完了奇普的手稿,”他开始发言道,“我必须报告大家一个惊人的——一个几乎难以置信的——消息。 “奇普的侦探故事中所写的犯罪事件发生在密苏里一所学院以及周围地区……这所学院的名字叫巴莱学院。” “巴莱,”巴洛维的校长自语道。 “而且,故事里的被害人是一位资深的美国文学老教授。” 妮奇看上去迷惑不解。“你是说奇普教授——?” “取材于他自己,妮奇——一点不错。” “如此难以置信的是什么呢?”年轻的培根询问道,“是艺术模仿生活——” “考虑到奇普策划他的故事是在今年暑假之前的事,培根教授,更确切地说是生活模仿艺术。假定我告诉你在奇普的故事里那位资深美国文学教授的尸体是在欧扎克斯他所拥有的一间小木屋发现的呢?” “竟然如此具体?”维姆斯先生急促地叫道。 “还有呢,维姆斯。故事里的嫌疑犯之一是巴莱学院的院长,他的名字被叫做伊萨克·安东尼·巴莱;一位名叫克劳迪尔斯·荻姆斯的当地书店老板;还有一位名叫培根的年轻的化学教授;还有,最不平常的是,奇普的侦探故事里的三条主要线索循环出现,它们是所谓的‘阅读’、‘写作’和‘算术’。” 又是一阵寒风吹了过来。 “你是说,”巴洛维博士解释说,“我们正在调查的谋杀案——奇普自己的死——完全是仿造奇普在他的手稿里编造的犯罪活动而成的吗?” “看一下最后的人物。” “但是埃勒里,”妮奇说,“那怎么可能呢?” “显然,杀害奇普的人试图控制老头的手稿,读了它,并且以凶恶的幽默开始在真实生活中抄袭——实际上是复制——奇普在虚构的故事里面编造的犯罪情节!”埃勒里在小屋里转来转去,他那平常整洁的头发如今非常零乱,脸上的表情也显得很粗野。“简直完全一样:没有归还图书馆的书——是‘阅读’线索;明信片上面的伪造日期——是‘写作’线索——” “那‘算术’线索呢,奎因先生。”巴洛维声音颤抖地问。 “在故事里面,博士,被害人发现了艾伦·坡的《铁木儿》第一版,价值二万五千美元。” 维姆斯大叫道:“那是‘算术’,对!”然后咬了咬嘴唇。 “如何,”培根教授声音含混地问,“如何把这本书写进奇普的故事里的呢,奎因先生?” “这就构成了犯罪动机。凶手偷走被害人的《铁木儿》真本——代之以一本毫无价值的复制品。” “但如果都是复制的……”巴洛维博士开始喃喃地说。 “那么那一定是奇普教授自己的谋杀的动机!”妮奇大叫道。 “看起来会是这样,不是吗?”埃勒里目光锐利地盯了一眼校园书店的主人。“维姆斯,你和我说的那个奇普六月三十号给你看过的《铁木儿》第一版在哪儿呢?” “这——这——这个,记得在他这里书架上的某个地方,奎因先生。在字母p下面,艾伦·坡一格中……” 确实在那里。在p下面,艾伦·坡一格里。 当埃勒里将它取下来并翻开看的时候,他微笑着。自从他们发现了小木屋下面的骨架以来,这是他第一次微笑。 “嗬,维姆斯,”他和蔼地说,“你是研究艾伦·坡的专家。这是一部《铁木儿》第一版真本吗?” “这——这——这个,应该是吧。这就是老奇普那天晚上给我看的——” “真的吗?假定你重新检查一下——现在。” 但他们在维姆斯开口之前就全都知道了答案。 “这不是,”他无力地说,“这是复制品。大约值五美元。” “《铁木儿》——被偷走了,”巴洛维博士小声说。 “所以我们,”埃勒里自语道,“又一次发现了复制品。我想就这些了。或者我可以说,这已经太多了?” 他点着一根烟坐进了奇普教授的一张椅子里,满意地吐着烟圈。 “就这些!”巴洛维博士大声说。“我承认,奎因先生,你已经——你在这个调查中把我给搞糊涂了。就这些?我们几乎还没有开始呢!这一切都是谁干的?” “等等,”培根慢慢地说,“或许,博士,我们不再需要奎因先生就这件事提供他那杰出的服务了。如果其余部分是非常忠实地根据奇普小说中的情节展开的,为什么不是整个事件最重要的情节要素呢?” “这倒也是,埃勒里,”妮奇说,眼里闪着光,“在奇普教授的侦探故事里谁是凶手?” 埃勒里看着克劳德·维姆斯。 “这个人物,”他兴奋地回答说,“奇普称之为克劳迪斯·荻姆斯。” 年轻教授咆哮着跳了起来。 “不要冲动,培根,”埃勒里低声说,没有移动他的椅子,“不要欺负他。毕竟他是个老头,而你这么大的块头——也有劲。” “是你杀死老奇普!”培根教授咆哮道,但他的手放松一些了。 “维姆斯先生,”妮奇说,看上去不高兴,“当然!罪犯伪造明信片上的日期,说明他知道谋杀案在六月三十日已经发生。谁有理由伪造犯罪的真实日期?就是那天晚上访问奇普教授的人!” “这个该死的畜生能够轻易地搞到生石灰,”培根说,摇晃着维姆斯像抓着一个小兔,“在暑假大家都离开学院后把它从化学系偷了出来。” “是的!”妮奇说,“记得维姆斯自己告诉我们他直到七月十五日还没有离开巴洛维吗?” “我记得,确实。那维姆斯的动机呢,妮奇?” “嗨,偷走奇普的《铁木儿》。” “恐怕正是那样,”巴洛维呻吟道,“维姆斯作为书商能够轻易地搞到一本廉价的复制品来替代真实的第一版。” “而他说过他去实施了一项徒步旅行计划,不是吗?”妮奇补充道,进一步相信了她自己的逻辑。“好了,我敢打赌他‘走’进了阿肯色邮局,埃勒里,在七月三十一日去邮寄那几张明信片!” 维姆斯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嘿,现在,你们听着,小女子,我没有杀死老奇普——”他开始用最没说服力的可以想象的语调说。 他们都以轻蔑的眼神看着他——所有人,只有埃勒里除外。 “你说的是实话,维姆斯,”埃勒里点了点头说,“你确实没有。” “他没有……”巴洛维博士眨着眼迷惑地说。 “我……没有?”维姆斯气喘吁吁地说,这在妮奇看来是他说出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不,虽然我恐怕被聪明地误导,并相信是你杀了老奇普,维姆斯。” “你看,奎因先生,”巴洛维的校长声音很糟地说,“你确切的意思是……”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杀?”培根大喊道,“我告诉过你,博士——这个家伙特别自以为是。接下来那你就会说奇普根本就没有被谋杀!” “确实如此,”埃勒里说,“所以维姆斯不可能谋杀他。” “埃勒里——”妮奇抱怨道。 “你的推论看起来有点反常,奎因先生,”巴洛维博士严肃地说。 “是的!”培根吼叫道,“证据是什么?” “很好,”埃勒里精神抖擞地说,“让我们想想证据。想想我们在奇普的小木屋附近发现的那副骨架。” “那些干骨头吗?它们怎么啦!” “正是,教授——他们那么干。培根,你是生物学家兼化学家。在通常条件下,人体的软组织部分要过多久才能完全腐烂?” “多久?……”这位年轻人舔了舔舌头接着说,“肌肉、胃、肝——要用三到四年。但——” “那纤维组织和韧带呢?” “噢,五年或者更长时间。但——” “然而,”埃勒里叹息道,“那副遗骨在十一个星期之前还是一个活人。不仅如此——我现在请教你一个化学知识,教授。生石灰与人肉和骨头在一起会怎么样?” “呃……因为它是粉状的。将会使人体变干——” “生石灰会破坏组织吗?” “啊……不会。” “它会保护它们吗?” “呃……是的。” “那么我们发现的骨架就不可能是奇普教授的遗骨。” “但那右手,埃勒里,”妮奇大叫道,“那失去的手指——和奇普教授的一样——” “我想,不应该——”埃勒里干巴巴地说,“从一个死去八到十年的人身上拉断几块干骨头会带来很多问题。” “八到十年……” “当然,妮奇,这使人想起某些受到虐待而死亡的房客……或者,考虑到我们的事实依据,或许更像是从巴洛维学院生物系的实验壁橱里搞到的标本。”培根教授面对埃勒里指责的目光开始有些发抖,但随着一阵大笑他又恢复了常态。“现在,真的,先生们。这一恶作剧还不够吗?” “恶作剧,奎因先生?”巴洛维的院长有些生气地说。 “过来,过来,博士,”埃勒里笑着说,“游戏上演了。让我来回顾一下奇妙的事实。这个案子是什么?一个侦探故事成为真实生活了。奇异的——吸引人的——可以肯定。但是确实,博士,根本难以让人相信! “奇普手稿里的所有线索使人很容易地发现事实真相!那本借图书馆的书,过期那么长时间的书——在故事里,在犯罪活动里。那些提前写的明信片——在故事里,也在犯罪活动里。奇普书架上的这本《铁木儿》复制品——也和手稿里所写的一模一样。看起来好像奇普也参与了对他自己的谋杀。” “参与——我没有隐瞒任何事实,奎因先生,”维姆斯说着哭了起来。 “现在,现在,维姆斯,你作为书商和艾伦·坡崇拜者,是这件事里的关键人物!虽然我必须承认,巴洛维博士,你也很出色地扮演了你的角色——还有培根教授,你错过了机会没有到戏院去演戏,你确实选错了职业。唯一的无罪的,我敢说,是玛·布林科——而对你们来说,先生们,我很高兴能够不去面对那个刚强的女人,当她发现自己真诚的悲痛被用于商业目的后不知会怎么样。” “商业?”妮奇不解地问,她现在抚着自己漂亮的头以使它不至于飞走。 “当然,妮奇。我被邀请到巴洛维来跟踪一个仔细设计的‘线索’,以便让我得出克劳德·维姆斯‘谋杀了’奇普教授的结论。当我宣布维姆斯的‘罪行’时,这个恶作剧指望在我脸上爆炸。老教授奇普会突然死在他的藏身之地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突然死去……你是说,”妮奇气喘吁吁地说,“你是说,奇普教授还活着?” “唯一能够说得通的结论,妮奇。然后,”埃勒里继续说,瞪视着那三个畏缩的人,“再想象一下这些标题。‘著名侦探被愚弄——将犯罪故事归咎于无辜的教授。’商业?我要说!奇普的侦探小说《三个r的秘密》,经过这么杰出地宣传,将会被书商吞掉——我们将会有……大概……一本使人感动的畅销书。 “这一切,妮奇,都是巴洛维的院长和他最喜欢的两个教授以及他们的好朋友校园书商共同策划的一个阴谋——为了让老奇普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能够一炮打响!” 现在微风变得暖和了,三个男人羞愧的脸上第一次有了血色。 “奎因先生——”院长沙哑着嗓子说。 “奎因先生——”生化教授沙哑着嗓子说。 “来,来,先生们!”埃勒里大叫道,“什么也没有失去!我们将揭穿这个阴谋!我得出唯一的结论。奇普那家伙在哪儿?我要和这个老恶棍握手!” 巴洛维是一所不平常的学院。 姨姥姥艾丽的毒蝇纸 <span class="center">〔英国〕菲丽丝·道洛西·詹姆斯 “你明白吗,我亲爱的亚当,”牧师一面陪探长达格里许走在牧师花园的榆树荫下,一面柔声说道,“对我们来说,这笔遗产虽然有用,但是假如艾丽姨姥姥当初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弄到这笔钱的,那么,我们现在拿到了也是不会觉得舒服的。” 牧师的意思是:倘若67年前,姨姥姥艾丽的确是用砒霜把年迈的丈夫毒死,侵占了8万英镑,那他和他太太是不会接受这笔遗产的。1902年,姨姥姥艾丽受到过控告,后来又宣布无罪释放。这件事在汉普郡居民当中,轰动的程度不亚于英皇加冕典礼。因此,牧师心理上的不安也并非全然没有根据。达格里许心里想,换了别人,眼看这八万英镑马上到手,哪里还会怀疑英王法庭会错判。要说真有什么蹊跷,也只能让它到天上法庭去解决,在人间是万万不能了。在正常情况下,赫伯特·波克斯德尔是不该怀疑法庭判决的。可是,在这笔意外横财快到手时,牧师心里却七上八下,不得安宁。这是为什么呢?这时,他又听到牧师那温和却又执拗的声音继续说道: “除了道德原则上不该接受不义之财以外,我感情上也不很乐于接受。我常常想到那位可怜的老太太在欧洲到处流浪,寻找安宁,我也常想起她孤独的一生和悲惨的死亡。” 在达格里许印象里,姨姥姥艾丽是很会享福的。她仆役成群,情人常常变换,身边簇拥着一大帮凑趣的食客。她住遍了里维拉一家家豪华的大饭店,一高兴不是上巴黎便是去罗马。他倒不敢把这种骄奢淫逸的生活称作“到处流浪,寻找安宁”。他还记得,艾丽是从一个百万富翁游艇的舷边翻跌到海里淹死的,当时那个富翁为她庆祝88岁生日,在船上举行了一次颇为放纵的酒会。从牧师的标准看,那也许算不得是一种对世人有教诲意义的死亡,可是他自己还不敢说她死得不舒服,不痛快。艾丽姨姥姥——大家好像没有办法用其他来称呼她——倘若有能力进行有条理的思考,自己也会承认以这种方式离开人世是最妙不过了。不过,这样的话对他现在身边的人是说不得的。 赫伯特·波克斯德尔牧师是亚当·达格里许探长的教父,他是达格里许父亲牛津大学的同学,也是终生好友。他是个好教父,很喜欢达格里许,对教子并不管束,却真心关怀。达格里许小时候,这个教父从不忘记达格里许的生日,也很能体会一个小伙子喜欢什么礼物。达格里许很喜欢他,私下里认为他是自己所认识的人里为数不多的真正好人里的一个。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里,温良敦厚、超凡脱俗对于生存并无好处,对于成功更是没有补益,牧师居然能活到71岁,这也算大大不易了。其实他的善良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保护了他。看到他那么天真,那些想利用他的人——这样的人为数不多——也多少显示出一些对弱者的怜悯与同情。 “老先生真是个好人哪。”每天来替他家干活的女佣人总是这么说,一面把6个小时的工钱往口袋里塞——其实她只干了5个小时,一面又顺手牵羊,从他的冰箱里取走了几只鸡蛋。“让他一个人出去我是不放心的。”使那时还很年轻自以为什么都懂的达格里许(他当时仅仅是一个普通探员)感到惊异的是:牧师很清楚考普桑太太干了几个钟点,也知道拿鸡蛋的事,但是他认为考普桑太太有五个孩子,丈夫又不成器,她比自己更需要钱和鸡蛋。他也明白,如果他给她五小时的工钱,她就会只干4小时,另外再多拿两只鸡蛋,她这点小小的欺骗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自尊心。牧师是个好人,可是他并不傻。 他和他太太过的自然是清贫的生活,可是他们并没有不快活。不快活这个词是跟牧师连不到一块儿的。1939年,战争夺走了他的两个儿子,他伤心了好一阵,可是没有使他精神垮掉。不过,使他操心的事还是有的。他太太血管硬化越来越严重,病情怎么也不肯减轻。手头宽裕些当然对她有好处,再说,有些用品也该添一添了。他快要退休了,他的养老金是很微薄的。这笔遗产可以使他们收容的那一大批瘸腿的狗日子过得痛快些,狗舒服了,主人自然也感到快活。真的,他忖度道,要找一个更合适领受这笔不算太大的财产的人还不那么容易呢,这傻老头拿下这笔钱,少操点心,不就结了吗。因此,他狡诡地说道:“您知道,陪审团并不认为她有罪,这事过去已经快七十年了,您难道对陪审团的裁决还信不过吗?” 牧师心事重重,根本不能领会这样隐晦的暗示。达格里许告诉自己,他不应该忘记,小时候,他就发现赫伯特叔叔的良心是很敏感的。赫伯特叔叔的良心就像一架警铃,常常鸣响。而且响过之后,赫伯特叔叔也不像别人那样。别人不是根本不承认铃响过,便是说自己没有听到铃声,即使是听见了,也是警铃出了毛病,在不该响的时候响了起来。他认为事实就是事实,所以他心中肯定有什么想法才不想接受遗产。 “哦,她活着的时候,我没有提出来。你知道吗?我们从未见过面,我不想管她的闲事。她是个有钱的人,我和她生活方式不一样。我只不过逢到过圣诞节才给她去一封短信,她也总回我一张圣诞卡。我只想和她保持一定的联系,使她一旦有需要时,可以记得我是一个教士。” 为什么他认为她需要找教士谈谈呢?达格里许思忖道。是为了洗刷掉良心上的污垢吗?老牧师是不是这样想的呢?这么说从一开头他就是有怀疑的了。当然,他是有怀疑的!达格里许听说过这个案件,也知道一般人都认为艾丽姨姥姥够走运的,居然没有上绞架。他自己的父亲也向他说过类似的话,虽然他说得吞吞吐吐、留有余地,不过和报上登的记者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他父亲说:“天晓得她是怎么逃过这场劫数的?照我看,纯粹是吉星高照。” 达格里许问牧师:“遗产的消息对您来说完全是出乎意外,是吗?” “完全是个意外。我和她只见过一次面,那就是她结婚六个星期后的那个圣诞节,也就是我祖父死的那一天。我们总是叫她姨姥姥艾丽,其实,她是我的后祖母。我怎么也没法把她看做是我的祖母。每年,我们全家照例要在柯尔布洛克别墅聚会,那回,我是和我父母以及两个孪生妹妹一起去的。我那时候才4岁,两个妹妹还不满8个月。我祖父是什么模样,后祖母又是什么模样,我一点儿也记不得了。那次谋杀案——如果是谋杀的话——发生后,母亲领了我们几个孩子先回家,让父亲留下来对付警察、律师和记者。对他来说,这是一次可怕的经历。我记得大约一年之后,人家才告诉我爷爷死了。是我的老保姆告诉我的,那次圣诞节我们放她假,让她回去和家人团聚。那次我回到家后,便问她,如今爷爷是不是又年轻又美丽了。这个可怜的女人吓坏了,她还以为这是因为幼儿的眼睛能看到鬼魂呢。好奈丽是个很迷信的女人。其实,我当时根本不知道爷爷已经死了,对那次做客和新奶奶也是一点印象都没有。那次谋杀发生时,亏得我还很小,什么都不懂。” “她是个在歌舞场里表演杂技的演员,是吗?” “是的,是个很有才能的艺人。我爷爷遇到她时,她正在戛纳的一家戏园子里和一个人合作演出。我爷爷为了疗养身体,带了一个男佣人到法国南部去游览。我听说她神不知鬼不觉从他表链上把他的金表摘了下来,爷爷发现跟她要时,她告诉他,他是英国人,最近害过胃病,又说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不久后还会遇到一件惊人的喜事。这一切都说得很对,除了我姑妈刚刚因为难产死了,给他留下一个外孙女儿,也就是玛格丽特·戈达。” “这都是听了他的口音,观察了他的气色,碰巧蒙对的吧,”达格里许说。“惊人的喜事就是指他们的结婚,对吗?” “那次结婚让人吃惊,这倒不假,不过对全家人来说,却并非喜事。说我们这些做小辈的势利眼、有成见,这是最容易不过的。当然,爱德华时代的人阶级偏见是很深的。不过这次婚事的确不美满。我是说在社会背景、教育程度、生活方式上都是不般配的,也缺乏共同的兴趣。年龄也太过悬殊了。我爷爷的新娘子比他的外孙女还小三个月。自然,一家人都很不痛快,谁都感到以后双方都不会满意,也不会得到幸福。” “这样说还是轻的呢。”达格里许暗忖道。这次婚姻根本没有给他们带来幸福,对小辈们来说,这更是一场灾难。他还记得关于当地的牧师和牧师太太初次拜访新娘子的一个小故事。谋杀案发生的那天晚上,牧师夫妇恰好也在现场。话说那次拜访时,老奥古斯都司·波克斯德是这样介绍他的新娘的: “这位就是杂技界最标致的女艺人,请认识一下,我一点没察觉,她就把我的金表和钱包全掏走了。我要是不留神,连裤衩上的松紧带也会被她偷走的,不管怎么说,我的心已经被她摄去了。是不是啊,小宝贝?”他说完了,还高高兴兴地拍了一下她的屁股,拧了她一把。接着,又让她表演怎样从威纳波斯牧师先生的左兜里把他的钥匙串掏出来。 达格里许想,这个小故事还是别告诉赫伯特·波克斯德尔牧师为妙。 “那您希望我为您做什么事呢?”他问道。 “你在警察局里公事很忙,我知道我这是非分要求,不过,要是你能向我保证,你相信艾丽姨姥姥是清白无辜的,那我接受这笔遗产时就放心了。我不知道你能否想法子去调阅审判的案卷。也许你可以从中发现一些线索。你在这方面是很聪明的。” 他说这话倒不是当面奉承,而是出于对别人专业知识的一种天真的钦佩心情。不过达格里许在业务方面的确是很高明的。眼下十来个在女王政府监狱里服刑的犯人可以证明这一点,少数几个逍遥法外的人其实也可以证明,因为他们聘请的辩护律师和达格里许一样聪明。不过,要调阅60多年前的旧案卷,需要的倒不是聪明,而是想象力。审理这一案件的法官以及两位学识渊博的律师死去都超过半个世纪了。两次世界大战不是不死人的。这期间,连王位都换了四次。很可能,1901年那个倒霉的节假日晚上在柯尔布洛克屋顶下睡觉的人里,唯一活着的人也就是牧师了。 老人现在精神上觉得很苦恼,很想得到别人的帮忙。达格里许有一个礼拜左右的假期,正好可以帮他一个忙。 “我来看看有什么办法可想吧。”他答应了。 虽然是首都警察局的探长,要调阅67年前的老档案,倒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看来光是文件并不能解决牧师的问题。法官麦德洛克用对小孩讲话的语气总结了案情,显然,在他看来,这些陪审员不过是动机良好但是头脑简单的孩子。案情很简单,聪明点的孩子都能理解。总结文章很流畅,把事情交代得清清楚楚: “陪审员诸君,我们马上要谈到12月26日夜晚的事了。奥古斯都司·波克斯德尔先生可能不够注意,午餐吃得过了量。三点钟,他胃里有点不舒服,这是他害了大半辈子的老毛病了,便回到自己屋里去休息了。我已经说过,他是和全家人一起吃的午餐,他吃的东西,家里别的人也吃了的。你们不妨下这样的结论:那顿午饭,除了营养丰富,并没有什么害处。波克斯德尔有一个习惯:他午后从不用茶。” “晚餐是七点钟开始的,这件事在柯尔布洛克是最准时不过的了。陪审团诸君,你们一定很清楚用膳的有哪些人。这里有被告人奥古斯都司·波克斯德尔太太;有她丈夫的长子,莫里司·波克斯德尔上尉和他的太太;幼子爱德华·波克斯德尔牧师和他的太太;死者的外孙女玛格丽特·戈达小姐;另外还有两位邻居,亨利·威纳波斯牧师和他的太太。” “诸位已经知道,被告只吃了晚餐的主菜,亦即浓味蔬菜炖牛肉,就离开了餐厅,说她要去陪陪她的丈夫。这大概是在8点20分。9点刚过不久,她拉铃叫客厅女仆玛丽·郝迪,吩咐做一碗羹汤给波克斯德尔先生吃。他们已经说过,死者爱喝羹汤,厨娘孟西太太也很会做羹汤。上了年纪消化不良的人喝点羹汤,胃里是觉得蛮舒服的。 “你们也已经听孟西太太作过证,说她怎样按皮顿太太闻名遐迩的食谱的方法,当着玛丽·郝迪的面做了一碗羹汤,因为,她说,‘万一我不在,你自己可以按这个方法做给主人吃。’羹汤煮好后,孟西太太亲自用勺子尝了一口,接着便由玛丽·郝迪端到二楼的主人卧室里去,她还拿去一小壶水,万一老先生觉得太稠,就可以对点水冲稀一些。郝迪走到房门口时,波克斯德尔太太正好走出房间,手里抱着一堆袜子、内衣内裤什么的。她已经告诉过你们,她是到浴室去洗这些衣服的。她让那姑娘把羹汤放在洗脸台上凉一凉,玛丽·郝迪当着她的面按她的吩咐做了。郝迪小姐告诉过你们,当时,她注意到洗脸台上有一只碗,碗里泡了一些毒蝇纸,她知道波克斯德尔太太是用这种水来化妆的。那天晚上在屋子里的女士,除了威纳波斯太太以外,都告诉过你们,她们知道波克斯德尔太太是常常要泡这种水的。 “玛丽·郝迪与被告一起走出卧室,你们也听到了孟西太太的证词,知道郝迪小姐离开厨房仅仅几分钟就有回到厨房。9点钟刚过,女士们离开餐厅,到小客厅里来用咖啡。9点15分,戈达小姐向大家表示道歉,说她要去看看她外公是否需要点什么。她走的时间是很确切的,因为此时正好时钟打响了一个表示一刻钟的声音。威纳波斯当时还说了一句:这只钟的声音很悦耳。你们都听到威纳波斯太太、莫里司·波克斯德尔太太和爱德华·波克斯德尔太太的证词,说那天晚上太太们都没有离开过小客厅。而威纳波斯牧师也能证明:三位先生也都没有走开过,一直到戈达小姐三刻钟以后下来说她外公身体很不好,希望立刻去请医生来。 “戈达小姐告诉过你们,她走进她外公的房内时,他刚开始喝汤,他还抱怨说汤的滋味不好。她的反应是:她外公是不满意人家不让他吃晚饭,并不是真的认为羹汤有什么不对。因为他尽管抱怨,还是喝下去大半碗,而且还喝得津津有味。 “你们也听到戈达小姐说过,她外公喝够了以后,她把汤碗拿到隔壁房内,放在洗脸台上。然后她回到外公的卧室,和波克斯德尔先生、波克斯德尔太太三个人打了差不多三刻钟的惠斯特牌。 “10点钟,奥古斯都司·波克斯德尔先抱怨说他觉得非常不舒服。他肚子里疼得有如刀绞,而且还有腹泻现象。开始出现这样的症状时,戈达小姐就下楼告诉她舅舅她外公身体不适,希望能赶紧请艾佛斯莱大夫来。艾佛斯莱大夫也向你们提供了证词。他是十点半来到柯尔布洛克庄园的。他发现病人非常痛苦,非常虚弱。他根据症状进行了治疗,尽可能设法解除病人的痛苦。可是奥古斯都司·波克斯德尔先生还没到半夜就去世了。” “陪审团的先生们,你们都听到玛格丽特·戈达小姐讲过,她看到外公病情越来越重,便想起那碗羹汤,怀疑是不是这碗汤使外公肚子疼。她对大舅莫里司·波克斯德尔上尉提起这件事。波克斯德尔上尉告诉你们,他立即就把还剩有一些羹汤的碗交给艾佛斯莱大夫,请他把碗锁在书房的一只小柜橱里,锁上,贴好封条,保存好钥匙。你们也知道,事后对碗里的东西进行了化验,化验结果你们都很清楚的。” 别看这位勇猛的上尉,他采取的措施倒是满精明的哩,达格里许忖道。还有这位年轻小姐,简直可以说是心细如发了。老人吃完羹汤,那只碗并没有立即收到厨房里去洗掉,这又是偶然的呢还是故意的呢?他想到,为什么玛格丽特·戈达没有拉铃,让女仆把碗拿走呢?戈达小姐似乎是唯一的另一个嫌疑犯。他倒希望能多知道一些她的情况。 可是,除了两个主角之外,从审讯记录里是看不清其他人物的面目的。本来就不打算做到这一点,这样的审讯制度仅仅需要别人回答一个问题:在这个案件里,被告是确实有罪呢还是没有?至于人的个性的细微差别、饶有兴味的推断、群众当中的流言蜚语,这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70年过去了,这些发黄的档案里的历史人物是否还在人世呢? 经过考查,达格里许发现波克斯德尔兄弟是最枯燥不过的人物。他们和他们气度非凡、胸部高耸的夫人一直坐在餐厅里,从7点钟几乎一直到9点,(这真是一顿丰盛的晚餐那!)始终是在大家的眼皮底下。他们作证时所说的话也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闯进家庭的“小妖精”也许会使两位夫人的胸脯因为憎恨、妒忌、窘迫、懊恼这种种不算高尚的感情而起伏不定,如果真是这样,她们也没有公诸于众。不过,两位先生和他们的太太肯定是无罪的,当然,对于如此有身份,如此可尊敬的上等人,本来就不该妄加怀疑。甚至连证明他们当时不在作案现场的人证也很有上流社会的色彩,亨利·威纳波斯牧师为两位绅士作证,那位贤德的牧师太太则替两位夫人担保。 而且,他们又有什么犯罪动机呢?老人的死亡已经不能为他们带来经济上的利益。要说到好处,老人在世界上活的时间更长一些,说不定倒会对新夫人感到厌倦,没准等他头脑冷静下来时还会修改自己的遗嘱呢。 其他证人也提供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达格里许把他们的证词都一一细看过了:病理学家的证词、医生的证词。还有人提起艾丽格拉·波克斯德尔到村子店铺里去买毒蝇纸的情况,人家翻遍了旮旮旯旯、坛坛罐罐,才给她凑了十来张毒蝇纸,要知道这是在隆冬季节,又是在英国呀!厨娘作了证,客厅女仆也作了证。那位外孙女小姐的证词条理最清楚,话也说得最有把握。档案里确实找不出什么蛛丝马迹,可以证实牧师的怀疑。 这时候,达格里许想起了奥伯雷·格拉特。格拉特是个富有的业余犯罪学家,他对维多利亚时代与爱德华时代所有重要的毒杀案都做过研究。对更早或更晚时代的案件,也毫无兴趣,因为他像正统的断代史家一样,仅仅对自己专攻的时代有感情。其实他的确有资格将自己看做是严肃的史学家。他住在温彻斯特一幢乔治国王时代的房子里——他对维多利亚王朝与爱德华王朝的感情倒没有扩大到建筑方面去,这地方离柯尔布洛克农庄只有3英里。达格里许上伦敦图书馆去查了一下,发现格拉特并没有就这一案件写过什么书。 不过,要说他会忽略这个时代既在他研究的范围之内,地点又离他家这么近的案件,这是不大可能的事。过去达格里许也常在警察调查程序的技术问题上帮格拉特的忙,因此,格拉特接到电话后,马上就请达格里许下午去喝茶,表示很乐于为他效劳。 他们在格拉特那间雅致的小客厅里坐下来喝茶,端茶上来的女仆戴着一顶有荷叶边和绦带的小白帽。达格里许心想:不知格拉特给她多少工资,才能使她同意戴这么一顶古趣盎然的小帽子。她像是随时都可以客串演出一出格拉特最为欣赏的维多利亚毒杀案似的。达格里许几乎有点忐忑不安了,黄瓜三明治里会不会有砒霜啊? 格拉特小口小口地啮着面包,谈兴倒是很高。 “有意思,您倒突然对波克斯德尔案件感起兴趣来了,我得说,这让人难以理解。我昨天才把我对这一案件所作的笔记找出来。他们正要拆柯尔布洛克农庄,以便腾出地方来盖新的住宅楼。我正在犹豫要不要去看最后的一眼呢。自然,那家人从1914到1918年那次战争以来,就没在那儿住。从建筑史看,它是排不上地位的。不过我还是不忍心看到它被拆掉。如果您有兴致,咱们喝完茶倒可以开车去看看。 “您知道,这个案件的书我一直没能写完。书名我本想叫《柯尔布洛克农庄奇案》,或是《谁杀了奥古斯都司·波克斯德尔?》不过,可惜的是,答案太过显露了。” “不能算是真正的奇案,是吗?”达格里许插了一句。 “除了那个新娘子之外,还能是谁呢?顺便插一句,她婚前的名字是艾格丽格拉·波特。艾丽格拉,一个不寻常的名字。您说她母亲起名字的时候会不会想起拜伦?我看大概不至于。哦,对了,我的笔记本第二页上还有一张艾丽的照片呢,是她结婚那天在戛纳照的。我给照片题的说明是‘美女和野兽’。” 照片倒没怎么发黄。姨姥姥艾丽跨越过70个年头朝达格里许爽朗地笑着。她有一张宽阔的脸,嘴很大,鼻子有点塌,两绺乌黑的头发梳得很高。上面按那会儿的时兴模样戴了一顶插着许多鲜花的帽子。她的脸轮廓太粗,不能算是真正的美人,可是她那双眼睛很精神,凹陷得很深,位置很匀称;她的下巴圆圆的,显得很有决断力。跟这位年轻而充满活力的女中豪杰一比,可怜的奥古斯都司·波克斯德尔也确实只能算一头衰老、垂死的野兽了。他傻愣愣地对着照相机直笑,拽住了新夫人的胳膊,仿佛人都站不稳似的。他们的姿势太不自然了,好像艾丽随时都会抓起干瘪老头子,把他往自己肩膀后面扔似的。 格拉特耸耸肩。“不像女凶犯的脸,是吗?我见过比这更善良的脸呢,杀起人来连眼皮也不眨一下。她的辩护律师自然是说:她上浴室去的那几分钟里,老人自己往凉在洗脸台上的羹汤里倒进了毒药。可是他何必这样干呢?一切现象都说明他新婚燕尔,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这个白送了命的老色鬼!我们的老奥古斯都司是舍不得离开这个花花世界的哦,采取这样痛苦的方式更不干了。而且,我怀疑他当时是否知道有羹汤。您记得吗,他是在隔壁房间的床上躺着。” 达格里许问道:“会不会是玛格丽特·戈达?没有证明指出她进入卧室的确切时间。” “我早知道您会想到这上头来的。当然,她可以趁艾丽在浴室时来到卧室,下了毒,躲在卧室里或是别的什么地方,等羹汤端去给老人时才出来和外公外婆待在一起,仿佛是刚上楼似的。这也有可能,我承认,不过,到底会不会呢?她外公这回结婚,在一家人里,她是最不受影响的。她母亲是奥古斯都司·波克斯德尔的长女,年纪轻轻就嫁给了一个有钱的药厂老板。她母亲生她的时候难产死了,过了一年,她父亲也离开了人世。玛格丽特·戈达继承了一大笔遗产,还说了一门好亲事,未婚夫约翰·布里兹拉西上尉是个贵族。不论对波克斯德尔家还是戈达家,这都算是高攀。您想想看,玛格丽特·戈达,又年轻又漂亮,戈达家的财产都归了她,还有戈达家有名的‘祖母绿’和勋爵长子这样的未婚夫婿,怎么会有她的嫌疑呢?辩护律师,那是罗兰·高特·劳埃德,根本不在她身上多费唇舌,我看这是很聪明的。” “辩护很成功,是吗?” “出色极了。艾丽格拉·波克斯德尔的一条命是高特·劳埃德捡回来的,这是没得说的。他的辩护词的结尾部分我还能背诵呢。 “陪审团诸君,我以正义的神圣名义,敬请你们郑重考虑你们即将采取的行动。这个年轻女子的命运将由你们来决定,完全由你们来决定。她正站在你们的面前,青春年少,生气勃勃,前途无限,充满了希望。你们有权快刀斩乱麻,把这锦绣前程断送掉。你们可以宣告她有罪,让她在处决前的几个星期里慢慢地受煎熬;你们可以让她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向阴森森的刑场;你们可以让她遗臭万年,可以把她和心爱的丈夫结合的那几个欢乐的星期贬抑得一钱不值,可以把她投进黑暗的深渊,使她死无葬身之地。 “在这里他还停上半刻,以取得绝妙的戏剧效果。接着再用洪亮激越的嗓音,逐渐放声问道:‘可是证据又在哪里呢,先生们,我请问你们。’又是一个停顿。这回可是万钧雷霆般的吼叫了:‘证据在哪里呢?’” “辩护很有力量,”达格里许说。“不过我怀疑在今天的法官和陪审团面前是否会奏效。” “反正在1902年这一手是很灵的。当然,废除死刑对这种舞台效果是个致命打击。我个人就觉得用快刀斩乱麻这样的措辞趣味不高。可是那些陪审员是领会个中含意的。他们决心还是别把绞死人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膀上为妙。他们中止审判六个小时才作出裁决,宣布后公众报之以热烈的欢呼与掌声。倘若让这些有身份的公民从腰包里掏出五镑钱来押被告到底有没有罪,情况就不一定是这样了。当然,艾丽格拉·波克斯德尔也和辩护律师配合得很默契。3年之前,通过了一个罪证法案,使律师可以让她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演员这口饭她可不是白吃的,反正她让陪审员一个个深信不疑,她真是爱那个老色鬼的。” “也许她是爱的吧,”达格里许提出自己的看法,“她不见得一点儿善良的品质都没有吧。而且那个老人也是很慈祥的。” “那当然,那当然,可是说到爱,那是无稽之谈了!”格拉特不耐烦了。他说:“我亲爱的达格里许!他是个65岁奇丑无比的老头儿,可她却是21岁的妙龄少女!” 爱情这种无可理喻的现象,能否用这样简单的算式来解释,达格里许没有把握。可是他没有争辩。格拉特又继续说道: “法庭也没发现有什么别的感情纠葛。当然,警察向她以前的合伙演出人调查过。原来他是个秃头的、侏儒般的矮子,狡猾得像条泥鳅。他的老婆是个胸部发达的雌老虎,他们生了五个孩子。他跟艾丽格拆伙后,到南部海岸去演出,已经又找了一个姑娘当助手。他说托福托福,这姑娘进步还算快,不过,她再好,也永远赶不上艾丽。倘若艾丽没被绞死,想找个活儿,他这里总会有她一口饭吃的。警察再多疑,也只能承认他对艾丽的兴趣纯粹是职业性的。他还说:‘朋友之间来往一两克砒霜,这种小事还值得一提吗?’” “这场官司过后,波克斯德尔一家流年不利。莫里斯·波克司德尔上尉1916年战死沙场,没有留下后裔。爱德华牧师在1918年那场流行性感冒中丧失了妻子和两个女儿,他自己是1932年去世的。那个男孩赫伯特也许还活着,不过也不一定,这一家人都是病歪歪的。” “有意思的是,我最大的收获倒是找到了玛格丽特·戈达的行踪。我根本没想到她居然还在人间。她没跟布里兹拉西,也没有跟其他人结婚。她的未婚夫在1914—1918年战争中成了英雄,大出风头,后来和一位更加门当户对的姑娘结了婚,那是他一个战壕战友的妹妹。1925年他继承了爵位,他是1953年去世的。我估计,玛格丽特·戈达直到今天还活着,也许还是住在布恩矛斯同一家小旅馆里,我当年就是在那儿找到她的。我虽然找到了她,却没得到一点线索。她根本不肯见我。喏,这就是她让人拿出来交给我的字条。” 字条按它们之间的次序一丝不苟地贴在笔记本上,还附有详尽的说明。奥伯雷·格拉特真是个天生做研究工作的材料。达格里许不由得想:如果把这份工夫不是用来研究谋杀,而是用到别的方面去,不定有多大的成就哩。 字条上那一笔字颇为娟秀,是直体字,黑黑的笔画很细,但是很老练。 “戈达小姐向奥伯雷·格拉特先生致意。她并没有谋杀她的外祖父。她既无时间亦无兴趣与先生讨论谁是凶手以满足先生的好奇心。” 奥伯雷·格拉特说:“在收到这张傲慢无礼的字条后,我对写书就兴味索然了,写书的事也就这样搁了下来。” 格拉特对爱德华时代的热情不仅仅在谋杀案方面,他们是坐了一辆1910年古朴大方的达姆勒牌汽车沿着绿荫蔽日的汉普郡公路驶向柯尔布洛克农庄的。奥伯雷穿了一件薄呢大衣,戴了一顶前后翘起的布帽。达格里许俨然觉得自己成了华生,正陪歇洛克·福尔摩斯上什么地方去。 “咱们总算没有来晚,我亲爱的达格里许。”他们抵达时,格拉特说道。 “毁灭的机器正在装配。铁链上的大球宛如上帝的眼球,随时准备打击。哦,让我们把自己视作辅助工匠吧,作为法律的捍卫者,你自然不愿闯入私人住宅。” 拆房的工程虽未开始,房子里面有用的东西却已拆取一空。空荡荡的大房间里回荡着他们的脚步声,使他们感到自己是置身于总撤退后荒凉寂静的军营中。他们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格拉特不断地惋叹太平盛世一去不复返,他恨自己晚生了30年,没能赶上这辉煌的时代。达格里许脑子里考虑的却是些更为实际的问题。 房子内部设计很简单,也很一般化。主要的卧室都在二楼,卧室前是一条跟整栋建筑一般长的走廊。主人的卧室是朝南的,有两扇大窗,远远地望出去是温彻斯特大教堂的钟楼。卧室里有一扇门与一个小小的洗脸间相通。 长长的走廊上开着四扇一式一样的大窗户。窗帘杆和铜环已被拆除,华丽的雕花木框倒还在。以前这里一定是挂着厚重的窗帘。谁躲在里面别人不会轻易发现。达格里许还颇感兴趣地注意到,有一扇窗户正好对着大卧室的门。等他们离开柯尔布洛克农庄,格拉特用汽车送达格里许到温彻斯特火车站,这时,达格里许脑子里已经形成了一个推想了。 他的下一个步骤便是找到玛格丽特·戈达,如果她还在人世的话。他几乎花了一个星期,到南方海滨一家家小客店去打听,差点没把自己累垮。不管他来到哪儿,遇到的都是冷冰冰的带敌意的回答。客店里的人说,不错,是有这么一位老太太在店里住过,随着她钱越来越少,身体越来越差,她的脾气也越来越坏。她总是只顾自己,常常提出种种不合理的要求,使柜上和其他客人都觉得讨厌。那些客店都很简陋,有几家更是又脏又破。达格里许很纳闷,戈达家的财富都到哪儿去了呢?最后,从一个客店老板娘那里他听说戈达小姐病了,病情很重,六个月前就进了当地一家总医院。达格里许是在这家医院里找到老太太的。 病房的护士小姐非常年轻,是个小巧玲珑的黑发姑娘,面容颇为憔悴,眼光里透露出几分敌意。 “戈达小姐的病很重。我们让她住到侧楼一个病房里去了。您是她的亲属吗?您还是第一个来探望她的亲属哩。您运气不错,总算没来晚。她昏迷不醒时常呼唤布里兹拉西上尉,指望他来。您不见得是他吧?” “布里兹拉西上尉来不了了。不,我不是她的亲属。她甚至都不认得我。要是她身体还好,愿意见我,我希望能见见她。能否麻烦您把一张字条转交给她?” 他不忍心违拂一位弥留之际没有自卫能力的老人的意志,硬闯进去。她还是有拒见的权利的。但是他又怕吃闭门羹,如果真是这样,他也许永远也发现不了真相了。他沉吟了几秒钟后,在他的小本子上写了四个字,签上名字,撕下那页纸,叠起来交给护士小姐。 她很快回来了。 “她愿意见您。当然,她很衰弱,她太老了,可是这会儿恰好神志很清醒。只不过请您别使她太累了。” “我尽可能不多待。” 护士笑了,“放心好了。她一不高兴就会把您轰出来的。医院的牧师、红十字会的图书馆员都让她给撵走了。病房在三楼左手拐弯。床底下有一张凳子,让客人坐的。探望时间结束我们会按铃的。” 她匆匆地走开了,让他自己去找。走廊里很安静。走到尽里头,从开着的房门口,他可以瞥见一张张排列得整整齐齐的病床,每一张都铺着浅蓝色的床单,床头柜上放着鲜花。一个个带着大包小包的亲友往床两侧走去。房间里嗡嗡地响着一片隐隐约约的问候声和谈话声。可是在侧楼的病房里,一个探望的客人也没有。这里一片死寂,弥漫着消毒剂的刺鼻气味,达格里许感到死神在这儿徘徊。 在左面第三个房间里,那位老太太坐在床上,背后垫着许多只枕头,她已经不具人的形状了。她姿势僵硬地靠在那儿,两只手臂像竹竿,搁在被单上。她只剩下了一副皮包骨头,蜡黄的皮肤下面,青筋和血管毕露,仿佛这是一具解剖学课堂上用的教学模型。她头发也秃了,在薄薄的一层稀发下面,脑门很高的头颅像幼婴的脑袋一样,显得异常单薄,异常脆弱。只有那一双眼睛还是生气勃勃的,在深凹的眼眶里闪着幽光,像是野兽的眼睛。她一张嘴,你可以听出她声音还是清晰的、平稳的,使人想起,尽管她现在如此,她当年还是显赫一时的。 她拿起达格里许的字条,大声念了上面的四个字: “孩子干的。当然,您是对的。四岁的赫伯特杀死了他的爷爷。您的名字,这儿写着的,是亚当·达格里许。可是没有姓达格里许的人跟这桩案子有关系呀。” “我是首都警察局的一个侦探。不过我现在不是以办公事的身份来的。很多年以前,我从一个亲密的朋友那里听说过这个案子。我自然对它的真实情况很感兴趣。而且我也形成了一个推想。” “现在,像奥伯雷·格拉特那样,您也想写一本书?” “不,我不会去告诉任何人的。这一点我向你保证。” 她的声音带着嘲讽的意味: “谢谢您。我是个快要入土的人了,达格里许先生。我向您说这句话,并非想博得您的同情。这种同情,从您来说,不会是真诚的,从我来说,也是不需要的。我无非是想让您知道,您说什么,做什么,我已经一点也不在乎了。不过呢,我,也是天生有好奇心的。您的字条写得很聪明,就是想诱发我的好奇心。您是怎么发现真相的,这一点我倒很想知道。” 达格里许从床底下抽出那张凳子,在她的身边坐下来。 她没有看他,那双骨瘦如柴的手一动不动,仍然拿着那张字条。 “当时在柯尔布洛农庄,每一个有可能杀死奥古斯都司·波克斯德尔的人,都受到过审查,惟独有一个人,谁也不怀疑他。这就是那个小男孩。他是个聪明、口齿伶俐、孤独的孩子。很显然,他总是独自一个人玩,没有人管他。他的保姆没有跟这家人来柯尔布洛克农庄,仆人们都忙着准备过节的事,何况还有两个稚嫩的双胞胎需要照顾。那男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他爷爷和新娘那玩。她也很寂寞,没人愿意多搭理她。说不定她到哪儿去办什么事,他就迈着短腿笃笃笃笃地跟在后面。她调制带砒霜的化妆水时,说不定他也在一边观察。当他问这种水有什么用处时,别人也许告诉他这是用来‘使自己变得年轻、漂亮的’。他是爱他爷爷的,可是他也一定明白他爷爷是既不年轻也不漂亮的。过节那天,也许他因为晚饭吃得太饱,过度兴奋,睡到一半就醒过来。很可能他来到艾丽格拉·波克斯德尔的房内,找人陪他玩。他看到洗脸台上放着那碗羹汤,也放着那碗砒霜水。也许他决心做一件他认为对爷爷有好处的事。” 从床上传过来一个平静的声音:“也许有人躲在门口,在看着他。” “那么说,您是躲在楼梯口窗帘后面,从开着的门口往里看了?” “当然啦。他跪在椅子上,两只胖嘟嘟的手端起那碗有毒的水,小心翼翼地朝他爷爷羹汤里倒去。接着他把罩布小心翼翼地盖回到碗上,从椅子上爬下来,小心翼翼地搬回到墙边,迈着还不太稳的脚步声走出房间回到育儿室去。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大约三秒钟以后艾丽格拉从浴室里出来,我看到她端起羹汤进入外公的房间。一秒中后我走进了洗脸间。那一大碗毒药对于赫伯特的小手来说是过于沉重了,我看到洗脸台光溜溜的桌面上有一小滩洒出来的水,便用我的手帕把它擦去。我又从水壶里倒了些水到毒药碗里,好让它显得是满的。做这些事只用了两秒钟,我镇定了一下,便拐进外公的卧室,和他们待在一起,我坐下来看他喝羹汤。 “我看着他死去,既不感到怜悯,也不感到悔恨。他和他的新太太,这两个人我都同样恨,我想,从小,外公就疼我,惯我,宠我,一直到我长大。没想到他变成这么一个叫人恶心的老登徒子。甚至我在他们房里时,他也忍不住要伸手去摸摸、捏捏他的女人。他根本不顾自己家里的人,他毁了我的婚约,让我们臭名远扬,为了谁呢?为一个下贱的娘们,这样的女人,我外婆连厨房的粗使丫头都不会要她当!我真希望他们俩都死掉。我眼看他们要双双离开人间了。不过我要让别人的手来杀死他们,而不是用我自己的手。我可以哄得自己心安理得:反正这不是我干的。” 达格里许问道:“她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 “她当天晚上就琢磨出来了。我外公肚子开始疼时,她到外间来拿水壶。她想用湿毛巾冰冰他的脑袋。这时候,她发现壶里水少了,洗脸台上又有一小滩擦干的水渍。我本应想到她是会注意到这滩水渍。她受过专门的职业训练,学会了注意每一个细节。对于她来说,这已经成为一种本能。她也许会以为是玛丽·郝迪放托盘与羹汤时洒出的水。可是把它擦干,除了我还能是谁呢?不过她不知道我干吗要擦呢?” “她是什么时候和您当面对质的?” “那是审判结束后的事了。艾丽格拉胆子真大。她明白自己要冒多大风险。可是她也清楚,如果她熬过来会有什么收获。她是拿自己的生命来押一大笔财产。” 这时候,达格里许才恍然大悟,戈达家的偌大家产都到哪儿去了。 “她胁迫您给她钱。” “那还用说。一文钱也不给留下。戈达家全部产业,还有戈达家所有的‘祖母绿’。她拿我的钱过了六十七年舒坦日子,吃的是我的,穿的也是我的,她和一个个情人从这家大饭店搬到那家大饭店,用的都是我的钱。她拿我的钱倒贴小白脸。如果她死时留下了几个钱——我都怀疑会不会有钱留下来——那也是我的钱。我外公留下来的钱不算多,他老糊涂已有好几年了。他大手大脚地花钱,像泼水一样,已经没什么积蓄了。” “那么您的婚约呢?” “吹了,也不妨说是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达格里许先生,婚约也像其他契约一样,只有双方都觉得自己有利可图时,才能订成。我们家出了人命案,闹得满城风雨,布里兹拉西上尉已经不太乐意了。他是个很要面子而守旧的人。不过,如果有戈达家的财产、戈达家的‘祖母绿’来把臭味熏一熏,那问题还不大。假如他以后发现对方门第既低、家底又空了,这门婚事还能维持下去吗?” 达格里许说:“您付钱付开了头,就再也刹不住了。这是明摆着的。不过您一开始不付不行吗?她的说法也没有证据。除非把那个孩子扯进来。” “哦,不是的!她不想这样。她从来没打算把孩子扯进来。她是个重感情的女人,又很喜欢赫伯特。她直截了当地说是我杀的。倘若我决心说出真实情况,对我也是不利的,说也是不利的。说我眼看赫伯特这个不满四岁的小孩在给爷爷下毒都不开口阻止他,这话叫我怎么能说得出口呢?我又不能推说我不明白他在干什么,我不是还擦干了洒出去的毒水,给碗里添满水了吗?请您记住,她不担心有什么可失去的,生命也好,名誉也好。反正人家不能再审判她一遍了。她之所以等到审判结束后再跟我算账,原因也即在于此。她是立于不败之地的。我又如何呢?在我的社会圈子里名誉是第一要紧的事。她只消朝几个佣人的耳朵里悄悄嘀咕几句,就会把我给毁了。真实情况到底是抹杀不了的。不过这里牵涉的还不仅仅是我的名誉问题。我之所以让她勒索,还因为我怕上绞架。” 达格里许说:“她有什么证据呢?” 突然,她那双眼睛转过来瞪着他,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利笑声。这声音是那么尖,达格里许都担心她脖子上绷紧的青筋是不是会断裂。 “她当然有证据!你这傻瓜!您还不明白吗?她偷走了我的手帕,我用来擦干毒汁的那一块。这是她的专业,请您记住。那天晚上,也许就在大伙儿簇拥在老人床边的时候,两根丰腴的柔若无骨的手指伸进了我的假日夜礼服,在衣服与我的皮肉之间抽走了那块蘸有毒液的、要命的麻纱小布头。” 她的身子朝床头柜那边无力地弯过去。达格里许看出她的意图,替她拉开抽屉。最上面有一块质地非常细的麻纱手帕,四沿是一圈手工挑的花边。他拿起手帕,看见角上有精工绣制的她名字的缩写字母。半块手帕上还有黄褐色发硬的水渍痕迹。 她说:“她给她的律师留下遗言,等她死后把这块手帕还给我。她总是知道我在哪儿,这是她的业务。我可以躲起来,不让亲友知道我的踪迹——连那个男孩长大以后也不知道我的去向——可是我瞒不了她。您明白吗,我变成与她利益密切相关的人了。可是如今她死了,我也快要追随哀痛去冥府了。您把这块手帕拿去吧,达格里许先生,它对我和艾丽都没有用处了。” 达格里许把手帕放进自己的口袋,没有说话。他打算一有可能便把它烧掉。现在他还有几句话想说:“您有什么事要托我办吗?您要不要我向什么人转告您的话,或是想亲口告诉谁什么话?您想不想见牧师?” 又迸发出那种骇人的尖利笑声,不过这次柔和了一些: “我没什么要跟牧师说的。我唯一懊恼就是这件事没有办成功。在这样的思想下我怎么能忏悔呢?不过我对她也不怀恶意。既不妒忌,也不憎恨,甚至也不想报复。她赢了,我输了。一个人要是输,也要输得有风度。我可不需要牧师来跟我啰啰唆唆的讲赎罪什么的这一套,达格里许先生。我整整付了六十七年。姨姥姥艾丽和她的毒蝇纸!我大半辈子翅膀都被她的毒蝇纸给粘住了。” 她往后一躺,仿佛全身力量都耗尽了。片刻之间,房间里一点声音也没有。接着她又有精神了。她说: “我相信您的访问使我觉得好过了些。如果今后三天您能抽出时间每天下午来看我,我是非常感激的。以后我再也不会麻烦您了。” 达格里许费了点劲,续了几天假,在当地一家小客栈里住了下来。他每天下午都去探望她。他们再没有谈起谋杀案的事。第四天下午两点钟,他又准时去病房,人家告诉他昨天晚上戈达小姐平静地离开了人世,一点没有打扰别人。正如她自己所说的,她的确是一个风度很好的输家。 一个星期以后,达格里许来向牧师报告了。 “我有机会见到一个人,他对这个案件作过非常细致的调查与研究。大部分工作他已经替我做了。我调阅了审判记录,去实地观察过柯尔布洛克农庄。我还见到一位与此案关系极为密切的人,此人现在已经死了。我知道您是希望我尊重别人对我的信任的,因此,除了必要的以外,进一步的情况我很难再多讲了。” 他自己也觉得他的话说得太装腔作势,而且还有点威胁意味。不过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牧师喃喃说了几句话,表示赞同。感谢上帝,他倒不是一个爱打听的人。他委托了谁,自然是完全信任他的。既然达格里许向别人作了保证,他当然不会追根究底。可是他显得很着急,他们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很紧张。达格里许赶紧往下说:“调查结果是这样的:我可以向您保证,那些陪审员的裁决是公正的,并不是因为什么人做了坏事,才使您祖父的钱传给您的。” 他把脸转开去,瞧着牧师住宅窗户外面那一片宜人的绿荫,免得看到牧师脸上那副欣喜与安慰的表情。好几秒钟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也许老人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表示神的恩惠吧。接着他意识到老人在讲话了。牧师嘟哝了几句表示感激,并且对他花了许多时间去调查表示很不安这一类的话。 “我希望你不会误解我的意思,亚当,不过等手续办完之后,我想捐些钱给一个你指定的慈善机构,一个最合你心意的慈善机构。” 达格里许笑了。他自己给慈善机构捐款完全是迫不得已的,每个季度,银行通知他一次,他就缴一次。在牧师眼里,慈善事业仿佛是一个人的旧衣服,旧衣服对主人来说都是老朋友,不过有的仿佛更合身,比起别的旧衣服来,与自己更加意气相投,感情更加融洽。 突然他灵机一动。 “您这样建议真是太好了,牧师。我越了解艾丽姨姥姥,倒越喜欢她了。用她的名义捐钱不是更有意义吗?是不是有一个专门接济退休的、困难的杂技演员与魔术师的组织呢?” 果不其然,牧师知道有这样的组织,而且他还说得出它的名称。 达格里许说:“那我想,牧师,姨姥姥艾丽一定会认为捐钱给这样的机构是最恰当不过了。” 盗尸 我们的车驶过这条路的最后一个拐弯时,天空几乎没了亮光。这时,我看见了奎因·安娜医学院灰石构造的塔楼。七座饱经风雨的大楼在荒芜的背景下轮廓清晰,拔地而起,呈半圆形围着一个铺满石块的操场。我原料想这地方的单调气味,经过三十年之后就不再会令我惊讶了呢。这个校址不过告诉了人们它建于医疗科学发展的最初时期,那段历史的意义当然并不重大。 我这次来奎因·安娜医学院是因为收到了一封郑重其事而又颇有点神秘色彩的来信。那是我的老朋友、老同学托马斯·普利盖特写的。他恳求我立即到奎因·安娜医学院来一趟,并且别把这次访问告诉任何人。他没进一步透露什么细节,只是保证说他是极郑重地向我提出这些要求的。自从1904年以后我就没见过托马斯——差不多有十年了——那时他舍弃了在伦敦开业的诊所到医学院去接受教授的头衔。我很了解他,断定他此次召我不是小事。 我做了些必要的安排,让一位年轻的同事照看我的病人,便上了午后的火车来到福尔克莫斯。从火车站到校园的最后几英里路是乘长途汽车,最让人疲惫不堪。路面坑洼,景色凄凉,乡村的服务设施毫不让人感到舒适。长途汽车把我送到主楼跟前。这是校园里最高的一座建筑,它古老的石质结构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我马上找到院办公室,希望能在托马斯下午下班前找到他。秘书的座位上坐着一位面孔冷峻的女总管。她盯着我向她走近,眼光很不友好。 “晚上一律不办公。”离大老远她就说,但我已经能听见了。我送给她我的名片——吉登·夏普,医学博士。 “我有事要见托马斯博士。如果可能,为我通告一声。” 我一说出托马斯的名字,她的表情立刻变了。她显得困惑不解,用一种犹疑的语调回答我: “我恐怕——先生——托马斯博士不在了。” “不在?你是说他白天不在?” “不,先生。他——不在了。” “我的天啊!”我几乎控制不了自己。“你用这种口气说他不在了,这会让我联想起最极端的那种事,你或许并不打算这么表达。” “格雷厄姆博士也许能帮你点忙。” “但愿如此。” 我随这女人穿过一条昏暗的走廊。她在一个办公室的门上敲了几下,不等回音便走进去,顺手把身后的门关上。她很快又打开门让我进去。她又回到原先的地方去了。我走进去,站在一个大桌子前,面对坐着的主人。他手里拿着我的名片。 “我是杰维斯·格雷厄姆。请坐。”他既没站起身来欢迎我,也没伸出手来。“夏普博士,对吗?”他说着,又看了看我的名片。 “对。我是来看托马斯博士的。坦率地说,格雷厄姆博士,旅程很长,我累极了。如果您能费心指给我托马斯博士的家,我将万分感激。” “这不可能了。” “您说什么?” “托马斯博士失踪了。坦率地说,我认为他死了。”这些冷冰冰的词句和格雷厄姆轻慢无礼的态度噎得我一句话也说不出。“他前天晚上就不见了,”格雷厄姆接着说,“那天他在病理实验室工作,当他晚上九点还没回家时,他女儿便派她丈夫到处找他。” “噢,原来这样。是他的小女儿詹妮弗,对吧?”我想起了那个曾和她父亲一起住在伦敦的漂亮的孩子。 “对。詹妮弗·温顿。她丈夫詹姆斯·温顿,是奎因·安娜医学院的财务总管。托马斯的住宅与他女儿一家的住宅只隔着一个院子。” 我点头示意格雷厄姆往下说。 “无论如何,年轻的温顿没有在实验室里找到托马斯,操场四周也没有。没人见他走开。他只是不在了。失踪了。直到半夜时托马斯还没露面。这时温顿把我叫起来。我是系主任,”格雷厄姆预料到我的提问,加上这一句,“他们以为我或许知道他在哪儿。我通知了警察局。他们进行了彻底检查,还是一无所获。” “温顿在实验室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现象吗?比如挣扎的痕迹。” “似乎没有发生搏斗。留在那儿的唯一一件物品就是托马斯的眼镜。他离开眼镜就近乎瞎子,所以,不可能有意把它留在那儿,或者走时忘记戴上。” “格雷厄姆博士,您不认为托马斯已经死了的结论下得早了点吗?有许多可能——” “我也觉得有别的可能。校园里五天前还有人被谋杀了。案子现在还没破。警察局猜测那起谋杀和托马斯失踪之间有联系。” “谋杀!”五天前正是托马斯给我写信的前一天。 “我们这儿管鱼塘的,一个叫汉克斯的老头儿。” “管鱼塘的”是一种比喻的称呼,实际上是医学院的佣工,专门负责保存尸体,供教学研究使用。干这活相当可怕。必须进到主楼的深处,病理实验室下面的一间大屋子里;过去屋里总有一个敞口的橡木大圆桶,桶里储备着尸体。桶的内壁用沥青涂过。桶的直径有十五英尺,高六英尺。桶里盛满了黑色的盐溶液,这是为了延缓腐烂,尽量保证尸体完好。按奎因·安娜医学院的惯例,每天总要用几具尸体,于是大桶里便装有不少于一星期用的尸体。环绕大桶有一条狭窄的走道,仅够“管鱼塘的”站在上面用一支长钩子打捞尸体。 即使在盐溶液里浸泡很短的时间,尸体的皮肤也会变成黑灰色,几乎整个尸体全是黑的。仔细观察尸体,皮肤迅速变黑就意味着进一步的腐烂,这样的尸体会被“管鱼塘的”提议,立即使用。他还必须保持桶里的盐水满到规定的高度,并保证溶液保持一个恰当的浓度。这是一项可怕的工作,恶臭熏天。 “他好像是被木棒打死的,”格雷厄姆解释道,“一个学生发现的。” “警察凭什么猜测那个‘管鱼塘的’——是叫汉克斯,对吗?” “对,汉克斯。” “凭什么猜测那个汉克斯的谋杀案与托马斯失踪之间有联系?” “仅仅因为事实,夏普博士。谋杀和失踪在奎因·安娜医学院这儿都十分反常。它们在时间上那么接近,人们不能不把它们想到一块儿。你同意这样回答吗?” 我不打算对这一点表态。我站起来,向格雷厄姆伸出手。“我不想再占用您的时间了。谢谢。” 格雷厄姆看着我走到门口。“你需要一个地方过夜,夏普博士。我建议你去鲍斯·海德客栈。那儿的住宿条件很不错,并且,明天一早回福尔克莫斯的长途汽车就停在它门口。如果你不反对,我很乐意让我的司机送你去那儿。” “太好了。好吧,谢谢啦。但是——”我在办公室外面,和格雷厄姆对面站着。走廊灯光很暗,女总管已经走了。“——我不准备明早坐长途汽车回福尔克莫斯。我还没准备走。” “哦?” “我是来看托马斯的。” “你恐怕要等很久,博士。” “希望不太久,格雷厄姆先生。希望不是那样。” 客栈不大,但相当舒适。第二天早上我步行去温顿的家,去看望托马斯的女儿詹妮弗。 时间还早,刚刚八点,我决定先返回校园,许多疑问没有答案,这是一个好时机,该减少疑问的数目了。 第一个目标是病理实验室,这据说是人们知道的托马斯待过的最后一处。门外贴着时间表,上午第一节实验课是九点半开始,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四处查看。我走进实验室,里面只有一个瘦高个儿的小伙子,不到三十岁,金属边的眼镜低低地架在鼻梁上,头上乱蓬蓬的一堆红棕色头发。他往本子上记数字,我一走近,他便合上本子。他没有询问我来干什么,倒是用一种超然的好奇心看着我的出现,接着又在显微镜下看标本。 “早上好!” 他没回答。 “我叫吉登·夏普。”我打量着屋子。“我说,三十年来都变了样了,是吧?” 毫无回音。我开始感到尴尬。“我在这儿获得了学位,”我说。“1883年毕业的。” 还是一片安静。“如果我四处看看,你不会在意吧?” “为什么我要在意?” “我猜也不会,”我笑了,“但有些人对他们认为是领土的地方特别敏感。” 那人耸耸肩,又回到他的本子上。“我不是那种人。” 我四处转了转,没发现任何反常之处,正要离开,格雷厄姆走进了实验室。我站在离门很远的角落里,几个架子和实验设备挡住了我。 “布洛姆!” 年轻人抬起头。他笨拙地掩饰着对格雷厄姆的蔑视。“我没有任何要对你说的,格雷厄姆。” “但我们之间还存在着某种联系,布洛姆博士。”格雷厄姆脸色通红,气得浑身打战。“你永远不会,你听着,永远不会拥有这儿的使用权,只要我是这儿的系主任。” “为什么不让董事委员会评判我的能力?校长已经准许了我的请求,开一个意见听取会,并且——” “你干这些都背着我!” “你希望怎么样呢?”布洛姆声调一下高起来。“我就坐在这儿,让你像扫垃圾一样把我扫走?我有权让他们听我解释,格雷厄姆!” “别幻想了,布洛姆!”格雷厄姆已经控制了自己。“你就开你的意见听取会吧。可会议之后,我就要用我的权力行事,让你的合同不再继续。我要让你走人。” 布洛姆静静地坐着,脸色死白。格雷厄姆向门走去。他停下,再一次盯着这个年轻人。他声音低沉,“如果不是托马斯干涉,一年前你就从这儿消失了。” “托马斯!”血色又回到了年轻人的脸上。他一下离开凳子,大步穿过房间。“我不需要托马斯照料我。如果托马斯有一点勇气,他就该为自己的利益反抗你。他早就该代替你当上系主任了。不,格雷厄姆,别担心。我会照顾自己的。” 格雷厄姆露出惊恐的神情,他似乎准备回答,但却一转身离开了实验室,门在他身后发出“砰”的一声。 布洛姆回到他的实验台前,踢凳子,凳子撞在墙上。 “你们都喜欢使用暴力发泄吗,博士?” “什么?”布洛姆猛地转过身,吓了一跳,“我——我忘记你在这儿了。我们为你演了一幕短剧,是吗?” “确实是。” “他是个该死的白痴!” 我在布洛姆又要发作之前,伸手拦住了他。“我已经有所了解了,布洛姆博士。我真正想了解的是关于托马斯的事儿。” “托马斯?” “我是他的一位朋友。并且对他的无法解释的失踪感到极为困惑。” “我能告诉你的不多。两天前的晚上,我正要离开实验室,托马斯博士来了。他说他要在这儿工作一小会儿。我们聊了几句我就走了。大约半夜的时候,格雷厄姆找到我,问我是否看见了托马斯,好像托马斯没回家。我住的地方离这儿很近,就在教师公寓里,所以我来这儿看了看。我赶到时警察都在,我对他们说了我对你说的这些话。我最后看见他时,他正在那儿工作。”布洛姆指着一个实验用的桌子说。 “托马斯那晚工作的用品还有吗?标本?笔记?” 布洛姆摇摇头。“没有。只剩下眼镜。这儿,”布洛姆朝托马斯用过的桌子走去。“还有他的自来水笔。有一点很奇怪,托马斯没给自来水笔套上笔帽。他肯定忘了。还有一个便笺簿,但上面什么也没写。就这么多。” “我明白。”我和布洛姆一块儿走向实验室的门口。“有什么设备没有关掉,一直在工作吗?” “照我说没有。我离开时所有设备都停了。” “好,谢谢你,博士。也许我们会再见面的。” 从实验室出来,我下到一楼,然后从后门走出去。到温顿家只要走一小段路,我深信托马斯在这条路上走了无数次。不过我知道,在那个性命攸关的晚上他没走这条路。在后门阶梯上,我竟一时分辨不清方向了。一个工人正把阶梯下面几簇死去的玫瑰花移开。 “对不起,你能指给我去温顿家的路吗?” “当然能。”那人似乎渴望有任何借口来打断他的劳动。他直起身子。“看见左面树林中的塔尖了吗?” “怎么样呢?” “你顺着这条小道走,始终让自己看着那塔尖。出了后门,就是邮政大道。温顿家的房子是右手第一幢。明白了吗?” “明白了,谢谢。” “别客气。” 我的好奇心使我注意起他手中的植物。确实都死了。在一块大约五英尺见方的土地上,所有东西都死了。“这是怎么啦?不像是旱死的,也不是虫灾。”我仔细看着枯萎的叶子。它确实不同于我所熟悉的任何植物病。 “我要知道才见鬼呢。两天前把它们移过来时,还都好好的。” “真希望这不是可怕的亚洲甲虫病的另一个新种。两年前我家的所有玫瑰都死了。” “没有虫子。花儿是好的,土壤不行了。” “好吧,无论它怎么啦,我确实希望只发生在这儿,可别传染到别的地方。”我说。 “我也同样希望。” “好,谢谢了。” 温顿家是座挺不错的老式结构的房子,离路口不远,被齐肩高的铁栅栏围着。大门没锁。我走进正门,急切期望得到一些确切的结论。从起居室开着的窗户里传出来声音。我敲了敲房门。 一位年轻妇女打开门,她不过二十岁,颧骨高高的,一个好看的鹰钩鼻子,容貌精巧,身材苗条,头发垂到肩上,在清晨的阳光下闪着金光。她注视我时,两眼又大又富于表情,水晶似的蓝幽幽的。托马斯的眼睛。我找到了他的女儿,詹妮弗。 “有事吗?”她嗓音柔和地问。 “温顿夫人吗?” “是我。”她仔细打量着我,似乎就要认出我了。“您是……” “夏普。吉登·夏普。” “啊,是的,夏普!快请进来。”她闪在一边让我进去。“这么久了!” “谢谢,亲爱的。确实有一段日子啦!我来看你父亲。他失踪的不幸消息让我感到很意外。我想尽我所能帮点忙。” “詹妮弗,”一个年轻男子从起居室来到门厅。“这是谁?” “夏普博士,我父亲最亲密的朋友。”她又对我说。“这是我丈夫,温顿先生。” 我和温顿握手,说着问候的话。他与他妻子很般配。他比她高,比我也高,是个膀大腰圆的壮小伙子,方下巴,往前突,眼睛有神,透着聪颖。温顿关上门,引我到起居室。 “跟我们住在一起吧,博士。我岳父也会为您的到来而高兴的。” 起居室里已经有一个粗壮、秃顶的矮个子男人,留着刷子般的胡子。 “道森警官,这是夏普博士,我岳父的一个朋友。”我和道森问候一番。“请,先生们,坐吧。” “告诉我,夏普博士,”道森问,“您怎么想到这个时候到这儿来的?” “像温顿先生提到的,我是托马斯的一个朋友。一个很老的朋友。”我犹豫了一下,决定不透露托马斯的信。“事实上,我们一块儿进的奎因·安娜医学院。我的拜访纯粹是礼节性的。我毫无思想准备,因此,眼前的事令我十分震惊。我希望我能在什么地方帮点忙。” “我理解。” “我住在镇上的客栈里,只要需要我可以一直住下去。” “您怎么知道托马斯失踪的消息的?” “昨天晚上,我下了长途汽车就直接去医学院找托马斯。可我只碰到一个叫格雷厄姆的博士,他把整个事情告诉了我。” “夏普博士,”温顿夫人的语调十分柔和,让听她说话的人感到很亲切。“我们住在一块儿吧。我们屋子很多。” “你们太慷慨了,亲爱的。让我怪不好意思的。” “请来吧,博士。别客气。是吧,詹姆斯?” “为什么不好意思呢?请一定来住吧。”温顿说。 “那么,好吧。谢谢你们热情的邀请。” “我知道我们一定会找到父亲的。”詹妮弗的眼里充满了泪水,她强作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对我说,“您能见到他。” “我确实该走了,”道森警官说着站起来,从桌上取过帽子。“温顿夫人,有消息我会首先通知您的。” “警官先生,”我在门道上拦住道森,“也许我能在调查中对你们有所帮助。” “我觉得不会,夏普博士。这是警察的事儿。” “但对你们了解一个医学方面的背景也许很有用。除此之外,这与我有利害关系,托马斯是我的朋友。” “是吗?” 我四下看了看,确信离开温顿家已经挺远了。“我相信托马斯死了。但我想帮助找到凶手。” 道森站着,目不转睛地看了我几秒钟。“非常好,夏普。一小时以后到我办公室来,我们一块儿谈谈。” 温顿陪我回客栈收拾行李。等我在他家里安顿下来,他又提议驾车送我去警察局,赴道森警官十一点的约会。 “你跟奎因·安娜医学院的关系有多久了,温顿先生?” “四年前我是这儿的学生。我觉得学这些东西不是我的理想,于是申请退学了。” “对不起。” “不用道歉。回伦敦后我进了一个一年制的商业学校。等这儿财务总管的位置有了空缺,我便提出申请,然后,在托马斯博士的帮助下,得到了这差使。这差不多是三年前的事儿了。” “你早先在奎因·安娜医学院时认识温顿夫人吗?” “不太熟。我和詹妮弗真正相识是在我回来后的头一年。第二年我们结了婚。好,博士,到了。”温顿把车停在警察局的门口。“我们晚上七点开饭。我希望您和我们一道进餐,尽管我不指望我有多大的食欲。” “怎么啦,温顿先生?” “院里‘管鱼塘的’老头儿上星期被人害了。找个顶替他的人相当困难。他照管的‘财产’对奎因·安娜医学院至关重要,容不得半点疏忽。我找了几位从前的学生协助我,但主要责任还在我自己身上。” “多可怕。” “无论如何,您的陪伴将给我们的晚餐增添极大的乐趣。您能来吗?” “一定到,温顿先生。七点。” 看门的警察让我去二楼。我伸出去的手离门把儿还有两英尺的时候,门猛然打开,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把我推到一边。一个粗壮的男人从门里冲出来,和我擦肩而过,看都没看我一眼。他脸色绯红,下楼梯喘气时鼓着两个肉乎乎的脸颊。 “你遇见安德鲁先生了。”道森警官出现在门厅里。他似笑非笑,伸手抓住我胳膊,把我从寻求避难的墙边拉过来。 “谁?” “安德鲁·特布里奇先生,奎因·安娜医学院的校长。进来,夏普博士。”道森的办公室既小又乱。“我刚才询问安德鲁先生儿子的事,他有点不耐烦。看来,安德鲁先生不是那种善于克制自己的人。” “他的儿子与托马斯案件有关吗?” 道森咧嘴一笑。“不过是例行公事,夏普。他儿子是医学院的学生。或者说曾经是那儿的学生。上学期末他被允许退学了。他的兴趣在护理业务方面而不是他自己的专业。托马斯拒绝录取他。当时两人都说了些难听的话。有几个人听见那孩子恐吓托马斯,但似乎没人当真。除此而外,怒气冲天的时候实现恐吓对方的诺言比七个月之后实现可能性要大得多。但是——”道森在转椅上向后一靠,“我要全面查实。” “发现什么了吗?” “确实没有。那孩子在托马斯失踪的当天和一帮朋友一直玩到深夜。他不是我们要找的人。” “你真的认为可怜的托马斯死了?” “似乎这种解释的可能性最大。当然,要令人满意地证明这一点,目前还办不到。我们现在只有预感。托马斯的尸体仍旧是个谜。如果您的朋友在实验室被杀,处置他的尸体就不很容易。一个人拖着一具尸体走过校园似乎不大可能,即使是在一个医学院里。我恐怕,夏普博士,我们什么也没掌握。甚至不能宣布发生过犯罪案件。” 我提议,我们下一步去看看那个“管鱼塘的”老头儿的小屋。 “我和我手下的人把这儿上上下下都仔细检查过了,夏普。我无法想象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逃过了我们的眼睛。”道森对我在汉克斯的破旧住宅里仔细观察感到不耐烦。 “让我再看看,警官。”这套小住宅不比一座茅棚强多少——两室一厅。一间是寝室,另一间是起居室。壁炉在起居室里,一张粗木桌子靠着墙角,使这间屋子有点像厨房。两间屋子堆满了收藏品,各种各样,新旧不一。“我们这位管尸体的汉克斯是个收藏家。但却一点也没有鉴赏力。” “都是赝品!我不明白他收集这些玩意儿有什么用处。” “警官,一个人认为没有价值的东西也许恰好是另一个人的财宝。另外,”我拉开一块布帘,露出一个从地板到屋顶的书架。书架上摆着成百个装着各种东西的坛子。“我的前提是汉克斯凶杀案与托马斯失踪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这可以接受吗?” “可以。” “那么,在这儿发现的任何东西都可能有助于我们解开这两个谜,能这么说吧?”我把每一个坛子都倒出来,仔细检查。 “我们都看过了。您不会在这些坛子里发现您需要的东西的,夏普。我亲自查看了一遍。瓶盖儿有好几百;插销有各种尺寸、各种式样的;钉子大多数是弯的;打火石有三坛子,足够把伦敦都烧光了;粉笔全是秃的——” “这是些什么?” “几种支架,”道森的耐心差不多都没了。“生锈的支架。” 我把坛里的东西倒在桌上。至少有六十件,四英寸长的细铁棒,弯成了弧状,每端一个向里的钩子。锈的程度不等。 “不,亲爱的道森,这些东西是丧葬用品。用它们来夹住死者的上下腭,”我用一个支架先勾住左手的拇指,用右手假装人的腭骨,拇指也套在支架的另一只钩子上。“一个非常有用的东西;没有它,死后僵直的尸体就会现出呼叫的模样,让送葬的人非常难堪。” 道森从我手中拿过支架,细细看着。 “嗯哼。他保存这种东西真有点病态。” “警官,您忽略了一个相当有趣的问题,汉克斯从哪儿得到它们的?” “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夏普,这个人恰好是个管尸体的。”道森把支架扔到桌子上。 “一点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任何医学院用的死尸都是从医院买来的,都是穷人。他们死在医院,没有财产,没有家庭,事先订下了死后遗赠尸体的契约。学院付一笔钱——数目很小——然后这个人死去,他的遗体就成了学院的财产。他们既不剃胡须,也没被清洗过。支架肯定不是这类尸体上的。” “那又怎么样?” “这,道森警官,就是我们第一个问题的实质。怎么样?” 我用亚麻布手绢包起了两个支架,装进上衣口袋里。我们重新检查了汉克斯家的其他物品,然后到了外面。外面有一小间装杂物的屋子,年久失修,屋里有一辆旧的运货车和几件工具。 “汉克斯在学院里还负责园丁的活儿吗?”我问。 “不,我相信不负责。为什么提这个?” “噢,看这儿,”我的注意力被棚里墙角的几件园丁工具吸引了过去,“有两把,不,三把长把儿锹,一把尖嘴锹,一个短柄小斧。汉克斯又没有菜地或类似的地方需要干活,那么,他要这些工具做什么呢?他没有一件值钱的物品,生活简朴,然而——”我弯腰从一个锹头上取了一些土。“——他有这么多的工具。奇怪。”我把土用另一个亚麻手绢包好,小心地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汉克斯是个收藏家。”道森皱着眉头说。 “是的。但也许这什么也说明不了。在这一点上,我们似乎也在收集一些无法回答的疑问。” 检查完汉克斯的小屋,道森勉强同意我们接着去查看汉克斯的工作场地。早先就学于奎因·安娜医学院时,我仅去过两三次“鱼塘”。那是一个如果可能谁都会远远避开的地方。我知道道森相当不快,这对他来说是一周之内的第二次了。 我们顺着弯曲的铁梯子往下走了很久,在梯子的末端是一扇大铁门,引人进入那屋子。我们点燃了煤气灯。可怜的道森战栗着,跟我靠得更紧了。这是一个令人生畏的地方,带有酒窖中阴森森的寒气。凸凹不平的地板十分肮脏,裸露的石墙上覆盖着一层湿润的绿苔。潮气弥漫,又阴又冷,死亡的气味凝聚在屋中,令人窒息。占据着黑暗王国的老鼠在煤气灯被点燃的一瞬间四处逃散,但一直能听见它们的叫声,能感到它们的存在。它们在黑暗的缝隙和角落里喘息着,等着光线消失,它们好重新主宰一切。正是因为这些老鼠,桶壁才建成六英尺高。 “上帝啊,夏普!我们在这儿能看出些什么呢?” “等一会儿,警官。我想——”铁梯上传来清晰的脚步声,打断了我的话。来人离门还有相当一段距离时,喊声便传过大厅回响起来。 “是你在下面吗,温顿先生?” “不。我们是夏普博士和道森警官。”我答道。两个年轻人,我猜想是学生,进来了。 “你们的灯光吓了我们一跳,先生!” “我理解你们的心情,孩子们。”新来的人分担了道森的不安情绪,他显然感觉好多了。“我是道森警官,这位是夏普博士。我们正在调查汉克斯先生的谋杀案,刚要离开这儿。” “可怜的汉克斯,”两个年轻人中岁数稍大的一个说,“他是个古怪的老头儿,但心地很好。” “我们像哀悼父亲一样哀悼他,”岁数小的一个看着大桶说道,“我真希望在这儿能看到他苍白的老脸,那样,我就能回去看我的书了。”两个学生神经质地笑了起来。 “我知道你们是志愿来的,温顿先生对我说了。你们帮了学院很大的忙。”我说。 “快点,亨利,帮一把,”岁数大的一个说着,拉起了大桶边上的活动梯子。“早点儿干完,就能早点儿离开这儿。” “我们也来帮一把。”我示意道森一块儿动手,“你们手里拿的什么?” “尸体提取单,”岁数大的学生说,“今天要一具男尸给法尔德博士的那个班;两具女尸,一具给哈蒙博士的班,一具给病理实验室。” 我们从墙角的架子上取下三条帆布裹尸单,在每条尸单下面放好捆绑尸体用的带子。岁数大的小伙子登上梯子,用长把钩子捞第一具尸体。 “这第一个是男性,亨利。”他把尸体用钩子拖到桶边,然后用皮带缠住尸体的躯干。他慢慢地把尸体从桶边放下,另一个小伙子便把尸体放进帆布里。这小伙子解开捞尸体时用的皮带,用帆布把尸体包好。当他捆绑、封口、贴上标签时,第二具尸体已经拖进第二块裹尸单里了。不一会儿,三具尸体便整齐地捆扎好了,每个上面都有记号。 梯子上的小伙子下来,从靠墙的架子上取下一只水桶。从一个水龙头那儿打满水,又爬上梯子,把水倒人大桶。他重复做了几次,直到大桶里的水平面同捞出尸体前一样高为止。 “是的,”我对自己喃喃自语,“桶里水平面的高低受到尸体数目多少的影响。” “你说什么,夏普?” “没什么。没什么,道森。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嘟囔出来了。” 两个小伙子开始往上运第一具尸体,我和道森抬起第二具跟在他们后面。等把尸体放到大厅里的运货卡车上时,我们都直喘粗气。 “好啦,孩子们,”道森说,“剩下的要让你们自己干了,我们还有别的事。”走出那间屋子似乎使他颇感宽慰。他急于离开那里。 我和道森沿着长长的走廊走向正门。在门口,我看见那位总管式的女秘书正从系办公室那边跑过来。她异常激动。 “警官!道森警官!快——他要杀了他!快点!” “谁要杀谁,克兰小姐?”道森抓住那女人的胳膊,想让她镇静下来。 “布洛姆博士。他要杀格雷厄姆博士,请快点!” 我们丢下那女人往格雷厄姆的办公室跑去。刚过拐角,已经听到了办公室里扭打搏斗的猛烈碰撞声。我首先冲进房间,布洛姆背对着我,按住下面的格雷厄姆,用拳头猛打他的脸部。我绕过书桌,抓住了举在半空中的血糊糊的拳头,这一拳若再砸下去,又够下面的格雷厄姆一戗。我全力拉住布洛姆的这只胳膊,道森上来把他的另一只手从格雷厄姆的喉部扯开。 “布洛姆!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住手!” 布洛姆不顾一切又要向格雷厄姆冲去。“放开我!离我远点!我要你的命,格雷厄姆。我要宰了你。” 我们把布洛姆拖到一边时,格雷厄姆的鼻子破了,流出了血。他大声咳嗽,喘不过气来。他处于极度痛苦之中,几乎失去知觉。 布洛姆毫无屈服的表现。道森把他的一只胳膊用劲扭到他的身后,我担心那只胳膊快要断了。道森用右胳膊锁住布洛姆的脖子把他向后拖。布洛姆挣扎着还要冲过去,被道森拖到一把椅子上。道森猛打他腹部。布洛姆缩起身子,倒在地上。道森让克兰小姐——她一直在门外边恐惧地注视着——去通知警察局。 我走向倒在地上的格雷厄姆。他样子狼狈不堪。鼻子被打破了,流了很多血。头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看起来连喘气都有点困难。我断定他肋骨被打断了。我尽力使他舒适一些,帮他擦去嘴边、眼皮上的鲜血和黏液,他却一下子失去了知觉。 几分钟之后我们把格雷厄姆送到了二楼的外科手术室。他醒了过来,似乎平静多了。看样子他在短期内很难恢复健康。 我回到一楼时,布洛姆被带走了,道森正在询问克兰小姐。 “小姐,你听见布洛姆对格雷厄姆说了些什么?” “我确实说不上来,警官。门是关着的。他们提高嗓门时我才听见布洛姆博士高声叫嚷什么‘销毁记录’。格雷厄姆先生一直大声喊着让他出去。布洛姆博士神经错乱了!他平时是个很安静的人。我从没想到过他会这样。” 我走进办公室,坐在一把靠窗的大椅子里。我得喘口气。 “您还好吗,夏普?” “我没问题。” 道森转向那女人。“你现在可以走了,克兰小姐,回去休息吧。今天要做的都做了。” 克兰小姐点点头。她脸色苍白,充满了惊恐。“夏普博士,格雷厄姆博士他——”我站起身握着她的手。她双手冰凉。 “他正在恢复,克兰小姐。他正在休息。请听从道森警官的劝告,你也休息吧。” “好。”她用一块手绢轻轻擦拭她湿润的眼睛。“谢谢,博士。” 只剩下我和道森了。 “你打算怎么办,警官?” “从我的判断来看,好像是格雷厄姆使布洛姆发怒的。” “是的,我知道这事。” “你怎么知道?” “今天早晨他俩在病理实验室里争吵,我正好在。格雷厄姆坚持不同意布洛姆延续合同。布洛姆则越过格雷厄姆,直接让校长同意开一个意见听取会。格雷厄姆威胁说要把布洛姆轰走。” “他能做到吗?” “能,他可以做到。一个人拿到续签的合同之前,他是在系主任掌握之中的。格雷厄姆不喜欢布洛姆,肯定要这么干。当然,布洛姆要求开听证会而且已经得到校长的允许,这就在是否延续合同上多少限制了格雷厄姆的意见。” “在哪方面?” “在延续合同一事提交校长和董事委员会之前,格雷厄姆不能解雇这个教员。只有委员会才能裁决布洛姆提出的申请。当然,布洛姆对格雷厄姆的态度应该审慎。” “假如董事委员会准许布洛姆延续合同,又会怎么样呢?” “那么,布洛姆就会脱离格雷厄姆的控制。一个教员一旦被准许延续合同,那么,只有学术评判委员会投票才能解雇他。但是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学术组织总是偏袒自己的人。” “所以,这个意见听取会对他们双方都至关重要。”道森似乎满意了。 “你对‘销毁记录’一事怎么看?”我问。 “就我的判断,布洛姆正在进行一项研究工作,这项工作将给委员会留下印象,并且他要控告格雷厄姆毁坏工作成果。不过,现在还不能肯定,因为克兰小姐没听到整个谈话,布洛姆的神志也不够清醒。您估计我们要多久才能跟格雷厄姆谈一次话?” “我想明天就行。” “我明天最重要的事就是听听他能说些什么。”道森向门口走去。“夏普,谢谢您的帮助。” “我也为能帮点忙而感到高兴,警官,尽管我承认我的体力很差,在这方面您很出色。” 道森笑了,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笑。“但是——” “怎么啦?” “我很希望在您明天跟格雷厄姆谈话时能为您作陪。我已经迷上了这事,很想搞个究竟。” 道森犹豫了片刻。“我想这不成问题。但从现在起你只能做个观众!” “当然,我不会参与的。” 道森再次笑了。“早上我在温顿家停车接您。现在要我送您吗?我们顺路。” “谢谢。步行对我的身体有利。明儿见。” 晚饭以后,詹妮弗·温顿早早休息了。她丈夫邀我到书房抽雪茄,并在临睡前喝一杯。我们谈起布洛姆和格雷厄姆的争吵。温顿把布洛姆形容为“很难相处的小家伙”,并暗示布洛姆对格雷厄姆的攻击暴露出很少有人注意的一面,这有可能在解决他岳父失踪一事上是个关键因素。不过,我却始终认为托马斯失踪与汉克斯被害有关。 “告诉我,温顿,你和汉克斯熟吗?” “汉克斯?那个‘管鱼塘的’老头?一点也不熟。很少有人跟他熟。他不与人来往,据我所知没任何亲属。” “朋友呢?” “一个也没有。” “但是作为财务总管,你和他的联系总该比别人多一些吧。我是说,你在发薪水之前,至少会去看看他的那些尸体保管如何,数目是否正确。” “是的,仅此而已。这几乎不能成为友谊的基础。” 温顿似乎被我的问题打扰了。我喝下杯中最后一口白兰地,站了起来。温顿随我站了起来,打开门。“今晚我们会睡得很好,”我说,“晚安,温顿先生。” “晚安,夏普先生。” 我上了一半楼梯,温顿又开口了。“夏普博士,你不认为今天下午的不幸事件是布洛姆博士首先使用暴力的吗?” “那种念头我有过,温顿先生。我猜想,道森警官一定也这么想过。” 格雷厄姆的脸肿得很厉害,上面布满了伤痕。他有几颗牙齿被打碎了,剩下参差不齐的牙根从破裂的嘴唇中露出来。肋骨断了三根,鼻梁骨也断了,呼吸很吃力。他的样子还不算特别怪,不过,坦率地说,他捡了一条命。 道森警官跟他谈话时,每一个微小的动作格雷厄姆都会感到痛苦不堪。学院派来的一名大夫只好给他打了一针麻醉剂。当格雷厄姆看上去能够重新讲话时,我便问起布洛姆说的格雷厄姆要毁掉布洛姆正在完成的研究成果一事。 格雷厄姆的头从一边摇到另一边。“不——”他的声音含糊焦躁,“不,我没有!他疯了!我甚至连他们正在搞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 “布洛姆和托马斯。” “托马斯?你是说布洛姆和托马斯在联合搞一项研究?” 格雷厄姆点点头。一阵咳嗽打断了他的回答。他吐出一口夹着血和胆汁的黑色浓痰。大夫急忙跑到他身边。“先生们,”他说,“格雷厄姆博士非常虚弱。请别问更多的问题了。” “是的,大夫。”我有些惭愧,我竟对格雷厄姆说的情况一无所知。我抓住道森的胳膊,引他从屋里出来。 “你知道布洛姆和托马斯在共同研究一个项目吗?”我一出房间便问道森。 “今天早上我从布洛姆那儿了解了这事。”道森扬扬自得地笑着,点上一支雪茄,“他说他以前认为这事并不重要,不值得提。可是现在听起来,不感到奇怪吗,夏普?最后一个看见托马斯活着的人正是跟他共同研究一个项目的人,他最后看见托马斯的地方正是他们自己的实验室,可是这个布洛姆却声称他完全不知道托马斯在那儿干什么。” “你怀疑布洛姆因为工作中的某个争端而杀死了托马斯,是吗?” 道森攥紧他粗壮的拳头,看着,然后又把手指头一根一根地扳直。 “第一,布洛姆生性好斗;第二,他有压力,想弄出一项令人印象深刻的成果而保住职位;第三,他到现在才承认他一直与托马斯在某个项目上合作,这项工作对他非常重要;第四,我们昨天试图弄清托马斯失踪前在实验室里干什么时,他不提他和托马斯的合作;还有第五,他是最后一个看见托马斯的人。” “这些都相当偶然,道森。”我远不如这位警官自信。 “你应该注意这一点,夏普。”道森对我的怀疑态度很不耐烦。“布洛姆拼死拼活要弄出点成果给校长看看。他需要人们对他的信任,而不是和托马斯共同研究的东西被人们承认。托马斯可能因为职业道德的原因拒绝搞下去,于是布洛姆大发雷霆,杀了他。然后他清扫了实验室,藏好了尸体,睡觉去了。他有足够的时间涂改工作记录,把自己的成就弄得比实际上大。而格雷厄姆插进来干涉,布洛姆只好毁掉记录。这就是我们这位博士动怒的原因,而格雷厄姆也正是因为这个差点儿丧命。” “但是汉克斯是怎么回事?你忘记那可怜的老头儿了吗?布洛姆也把他杀了?果真如此的话,那是为什么呢?” “遗憾的是我们一开始便走入了歧途!”道森明显感到他已经完成任务了。“汉克斯的谋杀案与托马斯的失踪丝毫没有联系。我们一直在假想,并坚持寻找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可怜的汉克斯不过是在一个非常巧合的时间里自杀了。” “真的吗,警官?” “这是两个案子——我们要分开办理。”道森已经被我的怀疑态度弄得生气了。他相信他的分析是正确的。“我已经把杀害托马斯的凶手拘捕了。”他说。 “你没法指控布洛姆犯有杀人罪,你没有足够的证据。你甚至无法从陪审团那儿搞到一张起诉书。” 道森驳回了我的意见。“布洛姆一旦对质就会垮掉的。以前这类事我见过。他是个超暴的人,但并不是个老奸巨猾的惯犯。他会承认的,我相信。” “那么,托马斯的尸体呢?没尸体你就没有实证,而且,如果布洛姆不软下来,你就永远没办法。” 道森没有回答,向大楼外面走去。他也许知道他还缺少足够的事实,只是有意要虚张声势。他回避了我请求见见布洛姆的要求。但我巧妙地使他相信我并不是要推翻他的结论,而是想帮助他圆满地证明这结论,他就温和多了,同意了我的请求。 布洛姆被关在监狱的一个单间里。他显得很惊恐,缩成了一团。房间里很黑,他坐在角落里一只没有靠背的凳子上。布洛姆胡碴很重,看上去他一定彻夜未眠。 “我刚去看过格雷厄姆。”我给他点上一支雪茄,“你把他打得好惨。” “他会死吗?” “我想不至于,但恢复起来会很慢。” 布洛姆揉着眼睛站起来,走到唯一进光线的小窗户下面。他软绵绵地说:“我不知道我怎么会——我是说,他是个可怕的人,非常可怕的人。” “昨天你打算杀了他。” “哦,是的,是的,非常想。”布洛姆有点活跃了。“如果不是你和道森拦住我,我就真干了。这个职位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没钱,没有家庭支援,没有别的赚钱的机会来维持生活。我需要这个职位,而且格雷厄姆明白我的研究对我申请延续合同会有很大帮助。他怎么能毁掉我所有的工作、所有的成果呢?他怎么能呢?” “你肯定他要这么干?” “我肯定。他讨厌我,他会做任何事,不管什么事。” “托马斯呢?道森认为你杀了他,你知道。” 布洛姆张开嘴,向后一仰,坐进了椅子里。“什么?” “那天晚上实验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确实如我告诉你的,我也对道森讲过,什么也没有。我正收拾东西,托马斯进来了,他说他要工作一会儿。我们聊了一两分钟我就走了。那就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 “你们在共同搞一项研究。你一定知道他要干些什么。” “不。那么说不准确。一开始我们确实合作搞一个项目,而且托马斯对我帮助很大。他希望我留在这儿。但我们还没有什么进展,他就被别的东西吸引过去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他变得神秘起来。我们在一块儿研究我们的工作并没有太久,仅仅一两个星期,然后托马斯就把它完全交给我来搞了。他好像彻底埋头于那项新课题的研究了。他从不主动提起他的研究情况,我也认为那不是我该问的。这种状况在他失踪前至少有三个星期。” “你们俩都是研究病理学的,对吧?” “是的。” “你和托马斯刚开始一同搞的是什么研究,就是你后来独自完成的那个?” “我确实不明白纯医学方面的研究与——” “请告诉我!” “好吧。像你知道的,这儿是个产煤区。这个地区的大多数男人都在坑道里干活。有许多人死于肺结核。我们在这些人的软组织中,发现了一种不同寻常的物质——残留下来的煤粉末的浓缩物。我们便试图找出一种方法,确定浓缩物与病人病情之间的关系。” “再容忍我一会儿,布洛姆。实验用尸体的软组织里,这种煤粉浓缩物的含量是最高的吗?” “像我刚才说的,这种浓缩物是在软组织中,大部分是在牙龈和软腭上。你知道,煤粉被吸收以后,通过血液最后聚集在嘴部的软组织里。我们有可靠的论据可以说明,如果在这些组织中发现了煤粉的存在,就能确定肺部已有类似的感染,必然导致呼吸系统的病变——肺结核的发生。这是一种内在的联系,如果我们能无可辩驳地证明它,对肺结核的早期诊断会有极大的帮助并且能救活许多人的生命。确实,夏普,我不明白这对托马斯的失踪有什么影响。” “不仅有影响,而且也许是个关键,布洛姆博士。”我站起来要走,还有许多事要做。 “等等,夏普博士。”布洛姆抓住我的胳膊。“我没杀托马斯。你一定要相信我。” “此时此刻我已经相信了,布洛姆博士,即使还无法证明。客观的分析是,假如你没杀他,你就已经把找到凶手的关键告诉了我。”我从他的手中抽出胳膊。“假如你干了那事,你就已经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我拉着道森来到第三个墓地时,已接近四点。 “夏普,我的耐心就要没了。我们在找什么?夏普!” 在道森赶上我之前,我已经离开车子,仔细查找墓碑。 “这儿。就是这儿。”我跪在地下,从口袋里掏出亚麻手绢,打开,里面是从汉克斯工具上取下来的土块。“看这儿,道森。”警官朝我弯过腰来。“完全一样。这种红棕色泥土与奎因·安娜医学院的土不同,与刚才那几个公墓的土也不同。” 道森把我举给他的土拿得很近,看着,然后又与他脚边的新鲜土比着。“是一样。但它又能证明什么呢,夏普?以后你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时,如果不硬拉我陪着你,我将很高兴。”我们走回车子,道森十分小心地不让自己踩着任何坟墓。 我倚靠着一个墓碑,点上烟斗。“你无需那么小心地绕开这些坟墓,警官,”我在后面喊他,“它们全是空的。” 道森迈在半空中的腿停下来,转身朝我看。他真正吃了一惊。 “事实上,”我盯着身边墓碑上的日期说,“如果这坟里不是空的,我倒会惊讶。” “但是——” “现在还没时间解释这些,道森,”我边说边催促警官进车子。“要做的事还非常多。第一——你一定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我说的去做——派个人到奎因·安娜医学院,给安德鲁校长带个话,说你已经解开了这个谜。告诉他你知道是谁谋害了汉克斯,令人遗憾的是,也知道了谁杀害了托马斯。” “夏普!我——” “让安德鲁晚上九点把他的全体职员集合在病理实验室,而且要让所有被召集的人都知道今晚九点凶手就要与他们对证了。再派一个警察去温顿家。我肯定他们夫妻也愿意出席。同时,你可以派一些人来证实我对你说的有关墓地的情况。每座坟墓,我向你保证,都是空的。” 道森似乎被我这一番斩钉截铁的话弄呆了。他按我的意思写了几张条子。我又重温了所有的细节。 “最后一件事,道森。今晚八点在‘鱼塘’前找我。” “在存尸体的大桶前?” “对,只能在那儿。八点。我将把凶手交给你。” 当我蜷缩在潮湿黑暗的角落里等待凶手到来时,我已经不像刚才对道森发号施令时那么自信了。或许我的整个推理分析中的某个环节有疏漏;或许凶手狡猾透顶,早有准备;或许有别的什么意外……但七点一刻时,我听到了楼梯上的脚步声,那个杀害托马斯的凶手终于来了。他举着提灯进了这屋子,又用这灯点燃了另一盏挂在墙上的提灯,然后把刚才带进来的那盏灯放在黏滑的桶边上,再把桶边上的梯子支好。接着,他取过长钩爬上梯子,站在狭窄的桶边上,凝视着黑暗污浊的水面,这里面藏着我朋友的尸体。他把钩子伸到桶底,左右搅动,寻找把尸体和重物捆绑在一起的绳索。 我屏住呼吸,一动不动。但不知为什么,凶手自己停了下来,他侧转过身,死死盯住我藏身的角落。 “谁?是谁在那儿?” 我只好走出阴影,走到梯子前。“别让我妨碍你,温顿先生。确实应该把可怜的托马斯弄上来了,你不这么想吗?” “夏普!怎么——” “现在,温顿先生,我们可以坦率地谈谈了。”我边说边向他靠近,突然伸出手去夺长钩。“都结束了。道森警官将要——” “不!”温顿尖声叫着,顺着狭窄的桶边向后退去,直退到我够不到的地方。“你怎么知道的?” “那些玫瑰花,温顿。是它们告诉了我托马斯在哪儿。” “玫瑰花?” “你杀了托马斯以后,必须藏好他的尸体,但你无法扛着一具尸体走过校园。”我必须从温顿手里夺过那致人死命的长钩子。“所以,你把他藏在了这儿。当然,你必须让他沉到底下。你不能让他和其他尸体一道浮在水面上。”我慢慢地向温顿靠近。“但是他的体积,还有你拴在他身上使他沉底的不管什么东西,使得桶里溶液的水平面超出了正常的高度,而且相当明显。于是你用虹吸管吸出了一些,并把吸出的溶液倒在后门外,倒在玫瑰丛里。不久,那溶液把玫瑰花杀死了,从根部。这是你没想到的。” “往后点,夏普!我警告你!”温顿举起钩子对着我。我退了几步。 “你和汉克斯有一项不错的小生意。”我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在汉克斯家里发现的嘴部支架,举着给温顿看。“汉克斯盗墓,由你来伪造付款的证明——收据之类。我猜想你们从这项副业中捞到的钱比你们的薪水多得多。汉克斯也变得贪婪了吧?他想要更大的一部分,你不同意他就要告发你,这不就是你杀他的原因吗?”我又开始缓慢地向温顿走近。非常谨慎。 “还有托马斯,在他和布洛姆专心研究他们自己的课题时,他发现了死尸牙龈和软腭中的支架。”我把手里的支架朝温顿扔过去,他用长钩子把它打到一边。“从这一点上,托马斯知道学院用的尸体不是通过合法途径买的。它们是从坟墓中盗出来的!” 温顿手里的铁钩子向我刺过来,我几乎躲闪不开。他顺着大桶的边缘朝我挪了几步。我小心地往后退。我不指望能制服这个肩宽背阔的年轻人。我仅仅在拖延时间。 “托马斯知道汉克斯一定卷入了此事,而且我猜想他希望你还没有卷入——虽然这种生意没有财务总管做同谋简直不大可能。汉克斯被害以后,托马斯作出了判断。那时他写信给我,要求我来看他。” 温顿向我逼近。 “那天晚上他把你叫到实验室去对证。你杀了他,销毁了他的笔记,把他藏到了这儿。可你猜不透所有这些布洛姆究竟知道多少,于是你必须偷到他的研究笔记。而布洛姆却以为是格雷厄姆偷了他的东西,他一气之下差点把格雷厄姆杀了,不是吗?” 温顿朝我扑过来。我急忙向后闪。我的脚跟不知绊在了什么上,差一点我就要从桶边上掉下去。这时,温顿已经跳到我跟前;我知道自己完了。 我举起双手希望能挡住袭来的一击。但温顿举着长钩竟然有片刻一动不动,他面无表情。那一刹那,我相信我很快便会加入我朋友的行列,葬身于阴森森的污水之中。 我没听到射击声,那时我正全神贯注地想着死,但我看到子弹打在温顿的胸上。他即刻死去,双臂抱住胸抽搐着,跌进了黑浊的水里。 道森走下最后两级楼梯,重新拿起掉在地上的钩子。他把钩子插入水中,希望捞到温顿的尸体,但尸体无声无息地沉了下去。 我们站在桶边上,什么话也没有说,等着温顿的尸体浮上来。 鲜花与凶手 <span class="center">〔英国〕亨利·克里斯托弗·贝利 几天没有案子,福琼就有点心神不宁了。此刻他心不在焉地看着盘子里的油桃,这是他平时最爱吃的了,可今天一点也引不起食欲。 “啊,亲爱的,别总是这副鬼样子。”福琼夫人不满地说。“别忘了,今天下午还要到母亲家去参加茶会,你可要打起精神啊!” “我最讨厌在人们面前装样子。” 书房里的电话铃响了。福琼嘴里咕哝着走去接电话。片刻之后他回到餐厅,脸上的愁云一扫而光,而且帽子已经戴在头上了。 “男人生来似乎是工作的,女人呢,大概是留在家里哭泣的吧。”他调皮地吻了一下发愣的妻子,说:“亲爱的,只好请你替我向母亲问好了。” “是哪个鬼东西打的电话?他想要什么?” “是史密森大夫打来的。他什么也不要,只要我。再见,亲爱的。”说着话福琼已跨出门外,留下福琼夫人在那里生气。不过他心里有底,这种事对她已经习惯了,五分钟之后她准没事了。下午她会在母亲面前给他找个恰当的借口的。 福琼开车向史密森大夫家疾驶。刚才在电话里史密森大夫对他说,郝斯夫人受伤了。有人发现她昏迷不醒地躺在水塘边。伤势严重,左胳膊断了,还断了两根肋骨。史密森大夫说看样子还有内伤,所以他打电话到福琼家,想听听他的意见。 史密森大夫家住在温特镇。这是个古风犹存的小镇,伊丽莎白时代的建筑随处可见。车到史密森大夫家门口时,福琼从车窗看到大夫已经站在门口等他了。 “快说说情况吧。”寒暄两句,福琼就急不可耐地问。 “他们真不该找我。”史密森大夫皱起了眉头。“郝斯夫人原来是我父亲的病人,后来也一直找我看病。但不久前我们吵了一架,她就转到狄隆大夫那里去了。狄隆那家伙和好多女人有来往,您是知道这种男人的,福琼先生。” “是的,是的。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干净。您的意思是说狄隆大夫和郝斯夫人有关系?” “哼,跟郝斯夫人的侄女也许关系更深。”史密森大夫看来对抢走他生意的狄隆大夫耿耿于怀。 “那么说是这位侄女请您去的?”福琼有点不耐烦了。 “哦,不,是布里特先生坚持要请我去的。” “我的上帝啊!”福琼喊了起来。“这里边怎么又冒出一个人来!那么这位布里特先生又是谁呢?” 史密森大夫倒是并不着急,他滔滔不绝、东拉西扯地讲了下去。福琼搓着手,耐着性子听他讲,总算把这些人的关系听清了。 郝斯家是本地的名门望族,可却人丁不旺。现在只剩下郝斯夫人孀居在家。她膝下无子,和侄女瓦来丽·凯莉住在一起。她虽已年近70,但身体硬朗,耳不聋眼不花,不时喜欢发号施令,指使仆人干这干那,而且脾气火暴。凯莉小姐属于那种现代派的女人,她自称什么都知道。不过据史密森大夫讲,她也确实懂得不少。还有那位布里特先生。他是郝斯夫人的外甥,但没有和她一块住。当郝斯夫人摔伤时他不在塔温特镇上。出事第二天他才赶回来,发现他的姨妈伤势严重,就坚持要把史密森大夫请去。他说这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史密森大夫的父亲就一直是他们家的医生,如果没有狄隆大夫插手的话,史密森大夫也会一直是他们家的医生。最后史密森大夫还说到狄隆大夫是个混血种,他母亲是个意大利人,所以他还在帮凯莉小姐学意大利语。 “好了,你说得很清楚。”如果福琼不打断史密森大夫的话,他也许会一直讲下去。“你刚才说郝斯夫人是摔伤的?”福琼问。 “这只是他们告诉我的。我没有权力说别的,也不想使你带有偏见。他们说前天傍晚一个仆人发现郝斯夫人躺在池塘边。他们先请了狄隆。我是第二天才去的。我去时郝斯夫人仍然昏迷不醒。今天还是如此。” 福琼想:当地的池塘都把挖塘的土堆在四周作成塘堤,堤顶一般离水面都有七八米高,有的还用石头砌了护坡。从这样高的堤上摔下去,当然轻不了。 “现在有人看护郝斯夫人吗?”福琼问道。 “晚上有一个护士守夜,白天是凯莉小姐看护。对了,那个护士对我说,第一天晚上郝斯夫人在昏迷中说过话,她听到好像是说的‘推倒’等几个字。”史密森大夫抬眼看福琼。“当然,这就使事情有点复杂了。” 福琼身子一震,问:“郝斯夫人还说过什么吗?” “凯莉小姐坚持说她姑妈什么也没说。护士说昨天晚上她再没听到什么。看看郝斯夫人的伤势,我也不太相信她能说话。” “好吧,”福琼把礼帽往头上一扣,说:“咱们马上去郝斯夫人家,越快越好。” 几分钟后,福琼把车停在了郝斯庄园的大门口。一栋古堡式的小楼孤零零地耸立在花园中。花园很大,各种花草树木无奇不有。福琼的业余爱好就是收拾花园,以行家的眼光把花园扫视了一番,自言自语道:“可惜管理差劲。” 在客厅里,史密森大夫介绍福琼和布里特先生见了面,握手时福琼把布里特打量了一下,看来他和郝斯太太的傲气正相反,是个很随和的人。他也许在军队服过役,浑身上下收拾得相当整洁。 “我想看看郝斯夫人的情况。”福琼说。 “请稍等一下,我已差人去叫瓦来丽了。瓦来丽,就是我的表妹,凯莉小姐,现在她是这里的主人了。” 正说着,凯莉小姐走进客厅。她身材苗条修长,走路的样子相当动人;五官也长得不坏,尤其是那双眼睛非常有神,当她看人时那眼睛露出涉世不深的少女的天真与饱经世故的中年人的成熟。 “您就是福琼先生吗?”凯莉小姐和福琼握了握手,“狄隆大夫马上就到。” “对,对,我们还是等一下狄隆大夫。”史密森大夫说。 “还非要等他?哦,我倒是不懂这套礼节。”布里特笑着说。“给福琼先生上茶,”他对一个仆人说。 凯莉小姐的目光一直没离开福琼,“我姑妈一直神智昏迷,他们告诉您了吗?” “她没再说什么吗?”福琼问。 “她根本就没说过什么。” “啊,是这样。”福琼低声咕哝着。 茶端来了。跟着进来的是一只黑色的波斯猫。这是血统很高贵的猫,毛色光亮,雍容富态。他踱到客厅中间用它那金黄色的眼睛把客厅里的人挨个儿扫视了一遍。 “它的名字叫‘皇帝’,它可是我姨妈的宠物。”布里特微笑着说。 “好漂亮的皇帝!”福琼说,他是非常喜欢动物的人,“我想它是饿了,也来喝茶了。” “是的,它该喝奶了。”凯莉边说边从奶瓶里倒出一碟牛奶放在地上。皇帝看了看她,踱到碟子旁,对着牛奶嗅了嗅,甩了甩头,转身走到关着的客厅门前。 “它也许是怕见生人吧。”福琼走过去为皇帝打开了门。门开处,一位三十多岁、风度翩翩的男子走了进来。“您就是福琼先生吧,他们已经对我说了。”他冷冷地对福琼说。 “是的,我想您就是狄隆大夫了。咱们什么时候去看郝斯夫人呢?”福琼问。 “现在就请便。”狄隆大夫说着就向客厅外走去。 郝斯夫人的卧室很大,里面摆了不少古典式的家具,有点中世纪贵族家庭的味道。由于关着窗帘,室内光线很暗,福琼一下竟没能看清郝斯夫人的床在哪里,福琼走近窗户,把窗帘拉开一点。一个护士上前帮忙。这是个上了点年纪的女人,小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 “郝斯夫人的情况一直如此,没什么变化。”护士说。 “第一天晚上呢?”福琼问。 “第一天晚上她很不安静,好像要说什么。” “哦,是这样。”福琼嘴里小声嘀咕了句什么。他又问护士:“那么她说了什么没有呢?” “好像说的是‘推’、‘推我’,我不能肯定她是不是在说胡话。” “就是说你也不能肯定,对吧?”狄隆尖刻地插了一句。 “我可以肯定她说到‘推’字,然后她就昏过去了。”护士说。 “早晨你下班时她是像现在这样吗?”福琼问。 那护士想了想,说:“这我说不清楚,不过昨晚我看她情况不错,现在似乎倒更糟糕了。” “这种严重的摔伤总是时好时坏的。”狄隆大夫蔑视地对着护士说。 “是的,这点你说得不错。”福琼说着走到床前,俯下身去。 郝斯夫人呼吸急促而不均匀,她面色苍白,面容扭曲,额头有碰撞留下的淤血印记。福琼把手放在郝斯夫人的额头。那额头是冰凉的。他想,摔伤病人一般是要发烧的,他抬头问狄隆大夫:“旁边有方便的房间吗?” “我们可以去凯莉小姐的书房,就在隔壁。” 凯莉小姐的书房收拾得一尘不染。屋内醒目的就是那一排排的书架,似乎在炫耀着主人的学识渊博。室内没有什么陈设,只有一大瓶鲜花摆在栎木书桌上,福琼走到窗前,向外扫视了一番,然后转身靠在窗台上。 “你们对这件事怎么看?”福琼问道。 “很简单,郝斯夫人是严重摔伤,骨折加脑震荡。所有的症状都是由此引起的。”狄隆大夫说。 “您认为她是摔伤的吗?”史密森大夫冷冷地插道。 “恐怕我们还得考虑一下郝斯夫人说的话吧。” “她说的话!我不知道什么她说的话,我要考虑的是她在清醒时说的话而不是说胡话。”狄隆大夫忿忿地说。 “好了,好了,都不要激动。”福琼摆摆手说。 狄隆大夫看了看福琼,用嘲讽的口吻说:“怎么,您不打算谈谈您的看法吗?” “我嘛,”福琼微微一笑,“我在考虑增加一个护士。” “什么意思?她已经有了值夜的护士,白天凯莉小姐是不离左右的。”狄隆大夫脸涨得通红。“我想您是不信任凯莉小姐吗?” “您的脾气真大,狄隆大夫。”福琼离开窗台,踱到书桌前。“我只是想郝斯夫人需要一位训练有素的护士。而且,凯莉小姐也可以喘口气。您可以告诉她说这是我的主意。”说完,他像又想起了什么,又走进郝斯太太的卧室。 福琼走近床头柜,看了看小柜上摆着的一只白瓷壶和一只茶杯。“哦,刚才忘了问了。”他对护士说:“你们给郝斯夫人都吃了什么?” “狄隆大夫说每隔四小时给郝斯太太喂一点牛奶。” “她喝了吗?” “第一次喝了一点。昨晚上她没有好好喝。有两次好像要呕吐。” “哦,是这样。”福琼俯下身去注视郝斯夫人的脸。她脸上有一种奇怪的痛苦表情,看得出,即使在失去知觉中她也是很难受的。福琼翻开郝斯夫人的一只眼皮,他看到瞳孔有些扩大。福琼起身对护士说:“从现在起不要给她任何东西吃。记住,你要对这一点负责的。” 这时门外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门开了,凯莉小姐冲了进来,后面跟着狄隆大夫和布里特。凯莉小姐疾步走到福琼面前,说“狄隆大夫说你说的,还要添一个护士。我们不需要!我完全可以照顾我姑妈。”她眼里闪着激动的光。 “福琼先生可不这样认为。”狄隆说。 “我说狄隆先生,您就不要再火上浇油了。”布里特半开玩笑地说。“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要反对,福琼先生不过是说再请一个有经验的护士。再说,你们既然请他来,又不照他说的话办,这未必有点……” “我可没有请他来!”凯莉小姐嚷道。 “哦,行了行了,瓦来丽,你总不至于反对为你姑妈再请一个护士吧?” 凯莉小姐生气地瞪了布里特一眼,又转向福琼:“我为什么就照顾不了我的姑妈呢,福琼先生?” “因为责任太重,凯莉小姐。” “哼,你不如直说你不相信我。” 福琼看了她一眼,没吭声。他转身问狄隆大夫:“您也反对再请一个护士吗?” 狄隆一愣,忙说:“如果你坚持,那就请吧。”福琼看到他飞快地瞥了凯莉小姐一眼。 凯莉小姐不再坚持了,她问福琼:“您认为我姑妈的情况很严重吗?” “是的,非常严重。”福琼一字一顿地说。 凯莉小姐的脸色苍白,她似乎站立不稳。狄隆大夫忙拖过一把椅子扶她坐下。“好吧,就照您说的去做。”她说。 “是的,这样最好。”福琼说,他眼睛却看着狄隆大夫。 “我不会反对的。”狄隆大夫愠恼的说。 吃晚饭时凯莉小姐没到餐厅来。布里特说他的表妹太累了,不想来吃饭。福琼说这可以理解的,照顾一个重病人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晚饭后福琼到花园去散步,可以看到他在和园丁及仆人们聊天。 晚上他回到那间收拾出来的客房,手里拿着郝斯夫人床头柜上的那把瓷壶和茶杯。他把茶杯放在灯光下仔细检查着,茶杯底部几粒极微小的黑颗粒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呷了一小口瓷壶中的牛奶,含在口里品味着。 第二天一早,福琼把一只信封扔进了镇上的邮筒。 早饭后,福琼又走上花园中的那条小径。他点上一只雪茄,慢慢走着,沉思着。当雪茄烧到他的手时,他从沉思中猛醒过来。他抬起头,不觉被眼前的景色吸引住了。眼前是一片盛开的金雀花,衬着绿叶,煞是好看。他慢慢走着,欣赏着。突然,他停住了脚步。眼前一棵金雀花被人连枝干一块砍去了,落叶撒了一地。看刀口是新近才砍去的。福琼脑子里涌上一个念头:是谁把这盛开的金雀花连枝干砍去的呢?他转身向回走去。 回到别墅,福琼直上二楼。在郝斯夫人卧室门口,他看到一个女仆在赶那只波斯猫。看到福琼过来了,那女仆对他说:“它想进夫人房里去,可它会打扰她的。” 福琼弯下腰,摸了摸那猫,对它说:“你是不是想喝牛奶了,‘皇帝’?” “不是的,”女仆说:“这两天它对牛奶碰也不碰一下。它是为它主人难过呢,这猫真通人性。” “皇帝”直起身子,用爪子去抓门把手。福琼替它开了门,皇帝爬上床,曲卷在郝斯夫人身边,闭上眼睛。福琼看到,尽管郝斯夫人脸色仍很苍白,但呼吸已平稳多了。他轻轻走出卧室。 福琼走到凯莉小姐书房门前。他敲敲门,没有人应。他推门走了进去,反身把门关上。他用探寻的目光四下扫视着。屋里和昨天一样,没什么变化。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那一瓶鲜花上。“我的上帝!”他轻声喊起来。就在那一束花中,福琼发现了一枝金雀花。他把那枝花仔细观察了一番,然后他走到书桌前。书桌上堆满了书。看来凯莉小姐的兴趣是在诗歌和外语方面。一本很旧的羊皮面的书引起了福琼的注意。他把这本书翻开,这是一本用拉丁语写的古代民族习俗。书中夹有一只书签,他把书翻到这一页。这一页最上面写着:无生命之物的怨恨和友善。这一页中间有一段被人划了线:这样,在金雀花丛下安眠入睡的人将被这致命的毒剑所击中。作者解释道,致命的毒剑是指金雀花的花朵和花籽。福琼翻到书的扉页,那上面有一颗郝斯家族的盾形纹章,这时他听到门外有脚步声,于是他赶快把书放回原处,转身向门外走去。门开了,进来的是凯莉小姐。 “想必您知道这是我的书房。”凯莉小姐气的脸色发白。 “我本以为在这里能找到你。”福琼微笑着说。“我想告诉你郝斯夫人的情况有好转。” 凯莉小姐的脸色由苍白变成绯红,她嚷道:“她当然会好转的,她肯定会康复的。狄隆大夫说您在疑神疑鬼,可却什么也没有捞到。”凯莉小姐说完冲进屋里,“砰”的一声把福琼关在门外,福琼摇摇头,下楼来到客厅里。在客厅他拿起电话,拨了他实验室的号码。 “我是福琼,找普里斯特大夫听电话……哈罗,普里斯特!化验有结果吗?好的,我估计是金雀花碱。对,金雀花碱。” “那可是很原始、毒性很低的毒剂啊!”电话里说。 “是的,所以症状也不明显。好了,我晚上再给你去电话。再见!” 福琼放下电话,他决定到郝斯夫人摔伤的那个池塘去看看。走过布里特房间门时,他听见里边传出布里特和凯莉小姐的对话。 “我亲爱的姑娘,我们没有借口赶他走。”这是布里特的声音。 “他在各个房间乱窜,这难道不可以算个借口?”凯莉小姐的嗓门总是又尖又高。 沿着花园边上的一条小渠,他来到那个池塘前。这池塘有半个足球场大小,四周的围堤用石头砌着护坡,坡底在五、六米宽,靠外的斜坡上长满一人多高的茅草,因此要从下面是看不到在堤顶走动的人的。福琼走上堤顶,他看到堤下水边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把一根棍伸进水里好像在试深浅。他招呼了一声,那两人抬起头来。使福琼惊讶的是那两人竟是身着便服的苏格兰场警察长贝尔和一名警官。更使福琼惊讶的是贝尔警察长告诉福琼他们是为郝斯夫人摔伤的事而来的,而且他们对福琼在这里调查也是一无所知。贝尔让那个警官到堤顶草丛中再看一看,他则拉着福琼在塘边一块大石头上坐了下来。向福琼谈了两天来他们调查此案所掌握的一些情况,福琼专注地听着,这些情况有些他已知道,有些他不知道。那些他已知道的情况,因为来自不同的信息渠道,对他分析案情还是很有价值的。贝尔谈的情况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史密森大夫到苏格兰场去报了案。他对警方说他的一个女病人摔伤了,但伤势和摔伤的过程都有些蹊跷,怀疑郝斯夫人是被别人谋害的,所以他请求警方调查一下此事。但他对福琼却从没提到过他去苏格兰场的事。 二、郝斯夫人有每天晚饭后散步的习惯,而她家后面的这个池塘又是她最爱去的地方。她的这个习惯在塔温特镇上可以说是人人皆知的。她散步时有时是凯莉小姐陪着,但更多的时候是她自己。 三、通过贝尔警察长在镇上的了解,郝斯夫人在镇上的居民中的人缘还是不错的。尽管她脾气火暴,但当她心平气和时却是个很好相处的老太太,镇上受过她帮助或接济的人不少,但没有听过她有什么明显的敌人或和什么人结下过私仇。贝尔说,唯一的例外是史密森大夫。镇上人说,史密森大夫原来和郝斯夫人关系不错,但有一次他对郝斯夫人说狄隆大夫和凯莉小姐私下有来往,郝斯夫人嫌他破坏了郝斯家族的名誉,俩人吵了一架。后来郝斯夫人再不找史密森大夫看病了。有人说史密森大夫对这事一直心存芥蒂。这次郝斯夫人摔伤后,凯莉小姐找的是狄隆大夫,但布里特先生回来后硬要请史密森大夫。因为布里特对狄隆大夫不熟悉,对他有些信不过。 四、郝斯夫人摔伤的当天傍晚六点多,有人看见凯莉小姐和狄隆大夫也在池塘附近散步。仆人发现郝斯夫人躺在池塘边上的时间是八点左右。几天以来,他俩从未对任何人说过当天他们在水塘附近散步的事。 贝尔说到这里停住了。他看到福琼眼盯着池塘中央几株随风摇摆的芦苇在出神,他额前刚才还很明显的那几道皱纹此时却不见了。贝尔知道,福琼额头上的几道皱纹是他紧张思索的标志,在他办案过程中会一直存在,而一旦这些皱纹消失了,离结案也就不远了。 福琼听贝尔半天不说话了,他转过头来,似自言自语、又像是问贝尔:“让我们设想一下,假设是凯莉小姐和狄隆大夫将郝斯夫人推下池塘,动机是什么?” “这很明显。”贝尔很快地说。“只有凯莉小姐和布里特先生可以继承郝斯夫人的遗产。而从血缘关系上说,凯莉小姐又在布里特先生之前。因此,如果郝斯夫人死了,她的遗产将主要由凯莉小姐继承。至于狄隆大夫的动机嘛,从他们目前的关系看,他很有可能成为凯莉小姐的丈夫,因此只要凯莉小姐成了富翁,他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富翁。” “是啊,看来动机很明显,也很充分。”福琼说,“也就是说,谋害郝斯夫人是为了得到遗产。有这个动机的有两个人,凯莉和布里特。从继承顺序上说,凯莉所得的好处要多;从作案时间上看,当时凯莉就在附近,而布里特是第二天才赶回来的。这两点都对凯莉小姐不利。” “是的,凯莉小姐作案的可能性最大。”贝尔说。 “那么假若最后证实谋杀确实是凯莉小姐干的,法院将会判她多重的刑呢?”福琼慢悠悠地问。 “将会判她死刑。”贝尔肯定地说。 “这就对了,这是个不错的结局。”福琼自言自语道。 “什么,你说什么?”贝尔没听懂福琼的话。 “哦,没什么。”福琼站起身来,“我是说我该回庄园了,去等某一件事的发生。到时候我会给你挂电话的。” 贝尔也跟着站了起来:“你已有所预料了?” “是的,不过因为我还没有掌握事情的全部真相,所以我一直没有惊动罪犯。这个谋杀案是够险恶的,郝斯夫人摔下池塘只是这个阴谋的开始。后来又有人对她下了毒。” “好家伙!”贝尔叫出声来。“这倒像是医生干的事。” “反正是可以进入郝斯夫人卧室的人。也许是阻止郝斯夫人开口说话,也许是为了使她必死无疑。” “下的什么毒?” “我估计是金雀花碱,一种生物碱。”福琼说。 “啊,投毒案中倒是很少听到这种东西。你是怎么想到这上面的?”贝尔问。 “是猫喝牛奶提醒了我,郝斯夫人的那只猫对它的牛奶连碰也不碰。一般来说,猫是不会像狗那样通人性的。它不喝牛奶必定是嗅到了什么怪味或看到了什么人对牛奶做了手脚。” “你想是谁干的呢?” “那只猫没有告诉我,不过瞒不了我。好了,我这就回去,估计要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再见面的。祝我运气好吧,贝尔。” “你要注意安全,小心罪犯狗急跳墙。”贝尔说着爬上塘堤找那位警官去了。 回到庄园,福琼先上楼看了看郝斯夫人。看样子她的情况稳定多了,苍白的脸上也有了点血色。护士告诉他,刚郝斯夫人又说话了,这一回她听得很清楚。郝斯夫人说的是“是谁推我”。福琼听了后点点头。从卧室出来后,福琼又去了藏书室。藏书室在客厅的对面,那里面有郝斯家族的几千册藏书。几分钟后福琼带着满意的神情从藏书室里走了出来。他在藏书室的一个书架上找到了早先在凯莉小姐书桌上放着的那本羊皮面的古代民族习俗。 福琼走进客厅,给他的实验室挂了电话。 “哈罗,普里斯特,情况怎么样啊?” “你是正确的,福琼,牛奶里含有超量的金雀花碱。”电话里说。 “太感谢你了。请你写一份分析报告,我到时候有用。再见。”福琼挂上电话。 吃晚饭时,布里特、凯莉,和狄隆都来到餐厅。饭后上咖啡时,福琼对狄隆说:“大夫,恐怕我们现在得对郝斯夫人的伤势会诊一下。” 凯莉小姐看了福琼一眼,冷冷地说:“需不需要我回避一下?” 福琼一摆手,说:“不,我希望全家的成员都在这里听一听。” “哼,恐怕不能指望我会帮什么忙。”凯莉小姐说。 “好了,表妹,你安静一会儿吧。”布里特把手搭到她的肩上,“激动有什么用?你先听听福琼先生说什么?”凯莉不做声了。 “有些情况你们恐怕不太清楚吧。”福琼呷了一口咖啡,说:“郝斯夫人在昏迷中前后说过两次话。每次她都说到有人推她。因此现在可以肯定她不是失脚摔下池塘的,而是被人推下去的。” “两次!”凯莉小姐叫了起来。 “她第二次说话是什么时候?”狄隆问。 布里特的目光从凯莉和狄隆身上扫过,最后落在福琼身上。 “今天下午,这一次她说的比较清楚。” “这么说,她的情况好起来了?”凯莉抓住狄隆的胳膊摇了两下。 “我说狄隆,你没想到我姨妈会开口说话吧。”布里特说。 “胡说,我说过她有好的希望的。”狄隆涨红着脸说。 福琼摆摆手,止住了他俩。“当我来到庄园后,你们猜我发现了什么?”福琼问。 “谁知道你都干了些什么?”凯莉用讽刺的口气说。 福琼没有理会,他接着说:“郝斯夫人不仅仅受了摔伤,有人还对她下了毒。” “啊!上帝!”布里特惊叫了起来。 “下毒?”狄隆嘴里喃喃地说:“你是说有人下毒?” “我把她喝的牛奶送去化验了,里面含有超量的金雀花碱。” “金雀花碱?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词。”布里特说。 “听说过金雀花吧?”福琼用手一指餐桌上的一只大花瓶。他站起来,从那一束各种各样的鲜花中抽出一支金雀花。“请看,”他把那支花抖了抖,几粒花籽落在他的手心里。“看到这花籽了吗?把它们磨成粉,这就是牛奶里的毒剂。花园里有很多金雀花,而你们家里有一本用拉丁文写成的书,书中讲到了怎样用金雀花籽制成致命的毒剂。” “今天早上你闯进了我的书房,看到了那本书了?”凯莉小姐呼吸急促,脸色苍白。狄隆大夫不安地看着她。 “是的,今天早上我到过你的书房,你还为此抱怨过。但你们恐怕不知道,我还去过花园,去过池塘,去过藏书室。好了,现在我要回我的房间去,我要就此案写一个报告送交苏格兰场。这就是我要你们都留下来听我讲的原因。”他看了看狄隆和布里特,缓慢地说:“现在清楚你们自己的处境了吧?” “这么说,你已经有了怀疑对象了?”布里特说。“你应该让我们知道——” “应该?”福琼打断了他的话。“我应该做什么我自己还不清楚吗?”说完他站起来走出餐厅。 福琼卧室的窗前有一张写字台。福琼走到写字台前伸手推开窗户。窗外正对着那大花园。此时天色已黑,一大片金雀花隐没在夜色中看不见了。福琼坐下来,他点上一支雪茄,然后推开一张纸伏案疾书。然而每写几行字就停下笔,倾耳细听窗外的动静。此时仆人们也都各自回自己的房间休息了,楼里楼外一片寂静。在有月亮的夜晚,从窗口可以看到花园里那些花木的黑色轮廓和远山的黑影。而现在,月亮也被乌云遮掩,窗外一片黑暗,只有卧室的灯光在窗外灌木丛上撒下点点光斑。窗前不时闪过蝙蝠的黑影,带着吱吱的尖叫。远处偶然传来一两声猫头鹰的哀鸣,给花园投下一层凄凉的色彩。 突然,福琼手中正在疾走的笔停住了。他听到花园里有一种极轻微的异样声音,就像是一头野兽踩着脚下松软的落叶在悄悄接近窗口。福琼轻轻伸手把桌上的墨水瓶拿到手里。他仔细分辨着这响声的方位。响声停止了。福琼猛抬头,借着室内射出去的光线他看到在两丛灌木的间隔处有一个黑影。福琼以极快的速度把墨水瓶向那黑影掷去,同时一闪身躲开了窗口。几乎就在同时,窗外传来一声巨响,室内里墙上一个大镜框被击得粉碎,碎玻璃溅得满屋都是。紧接着,窗外又响了一枪,福琼听到一件重物倒下的声响。 几秒钟后,庄园里乱了起来,楼上楼下传来纷乱的脚步声。福琼从窗后走了出来,又坐到他那把椅子上。 窗外传来一声尖叫,那是凯莉小姐的声音。片刻之后她冲进福琼的卧室。她面无血色,喘得说不成话:“福琼……先生,他……他……” 福琼站起身来,双手搭在她肩上把她按进沙发里说:“别害怕,先不要出去。”他走出卧室,在客厅里拨了苏格兰场警察长办公室的电话号码。 福琼来到他卧室的窗下,这里站着几个仆人在窃窃私语。地上一个人仰面朝天躺着,还有一个人跪在他身边。 “大家回屋里去吧,一会儿警察会来收拾现场的。”福琼平静地说。仆人们一个个转身走了。 狄隆大夫抬起头来说:“他已经死了。”他嗓音嘶哑了,“他打中了自己的心脏。” “恩,这第二枪他倒是打得很准。”福琼说。 “可第一枪的枪伤呢?而且他身上湿乎乎的并不是血呀!” “第一枪他是冲我打的。他身上的,那是墨水。我本来只想给他留下点记号,可谁知他竟走上了绝路。” 狄隆大夫俯下身去,喃喃地说:“可他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福琼说。“你还是先看看他的手枪吧。” 狄隆从死者手里拿下手枪,对着灯光一看,便惊叫起来:“怎么?福琼先生,这是……我的手枪。” “那就对了。”福琼微笑了。 “您早已知道这是我的手枪?”狄隆脸上满是迷惘的表情。 “没那么肯定,我想应该是你的或凯莉小姐的手枪。” “是我的,两个月前镇上有几户被盗,郝斯夫人害怕,成天唠叨。我就把我的手枪借给了凯莉。当时我们还笑郝斯夫人神经过敏呢。” “布里特也一定为你的这一举动而高兴呢。”福琼说。 “可他为什么要对您开枪呢?”狄隆问。 “嗨,您竟问出这么天真的问题。”福琼说,“如果我被打死了,而窗外地上扔着一把刻有你名字的手枪,家里又人人皆知你曾把手枪借给凯莉小姐,你们还能够洗得清吗?布里特这一手可谓一箭双雕,他一枪打死了这个投毒案的唯一知情人,又可以把杀人罪名加在你们头上。” “您一开始就知道是他下的毒吗?我以为您一直在怀疑凯莉呢?” “对不起,我是有点不公平。可当时我没有抓到证据,所以我要表示出对所有的人都怀疑,这样,真正的罪犯才可能放心,他才会继续表演。” “布里特又为什么非把史密森大夫拉进来呢?”狄隆又问。 “他知道史密森大夫对你和郝斯夫人嫉恨于心,所以他把这位大夫牵扯进来好转移我的视线。史密森大夫为了个人的目的干的一些事也确实起到了这个作用,不过我没有上当。” 远处传来警车尖利的警笛声。“好了,这里一留给警察处理吧,我们到客厅去。” 在客厅里,福琼点上一支雪茄,坐在大沙发里。一会儿,狄隆大夫扶着凯莉小姐也来到客厅。凯莉小姐周身还在瑟瑟发抖,狄隆扶她在福琼对面坐下。 “福琼先生,”凯莉小姐的声音微弱而颤抖,“他,为什么要干这事?” “就为了不让你继承这座庄园。所以他精心布置了这个阴谋,趁你和狄隆也在池塘附近散步的时候,他把你姑妈推下了池塘,如果她死了,你们俩有最大的嫌疑。因为,仅仅郝斯夫人死了,他还不能继承遗产。只有把你置于死地,他这个第二继承人才能成为唯一的继承人。” “当时布里特并没有在现场啊。”狄隆说。 “聪明的小伙子,只要有一辆汽车,他是很容易造成他当时不在现场的假象的。” “这一切您是怎么知道的?”凯莉小姐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根据现象和推理。”福琼面露得意之色。“第二天布里特赶到这里,看到郝斯夫人并没有摔死,他怕她会说出不利于他的话,于是就在牛奶里下了金雀花毒剂。他的这一招真是聪明绝顶。如果牛奶里的毒不被人发觉,那郝斯夫人就死定了,而你们就是将她推下池塘摔死的凶手;如果牛奶里的毒药被人发现了,那下毒的能是谁呢?”福琼看着凯莉小姐说:“郝斯夫人的牛奶是你准备的,那本羊皮奇书是在你的书房里,这结论不是很明显吗?” “那么您原来是认为是我干的了?”凯莉小姐叫了起来。 “哦,不,你要那样想可就低估我了。我虽不聪明,可很谨慎。当我在你房中又发现了一束金雀花,又在你桌上发现了那本书后,我就断定不是你干的。真正的罪犯没有这样愚蠢,他这一招做得太过分了,反而令人生疑。” “是的,我也奇怪那本书怎么跑到我房里来了。我很害怕,就悄悄地把它又放回了藏书室。” “我在藏书室里看到那本书了。我猜到是你干的。你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过这个干法很危险,换个人也许又成了你的一条罪状。”福琼笑道。 “啊,这一切真可怕!”凯莉小姐长长地叹了口气。“可怜的布里特,他为什么要走这条绝路呢?” “愿上帝饶恕他的罪行吧!”狄隆大夫说。 “好了,”福琼站起身,“过两天等郝斯夫人好一点后,由你们向她解释这一切吧。我现在要去和警察长贝尔见见面了。”他走出客厅。 第二天早上,福琼来到郝斯夫人的卧室。郝斯夫人和“皇帝”都在床上安睡。福琼搔了一下“皇帝”的肚子。“皇帝”睁开眼,对着福琼愤怒地叫了一声。福琼转身对护士说:“不错,她们俩的情况都不错。郝斯夫人会很快康复的。” 福琼来到客厅,拨了自家的号码。当他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后,他说:“那天母亲没有骂我吧,亲爱的?” “骂了,骂你是猪猡。”电话里传来福琼夫人嗔怒的声音。 “是你在骂我吧,亲爱的。那我可就不管了。中午前我赶回家,你给我准备了什么好吃的,亲爱的?” “油炸酥盒子,你这贪吃的猪猡。” 钻石失窃记 9点刚过,一名拎着镶银手杖的男子拐进联合大街,精神抖擞地穿过晚间购物的人群,穿过做完一天工后匆匆赶回家去的成群结队的店员。时值晴朗的4月里的一个夜晚,这人穿着夹大衣,不冷不热,即使冬末的冷风袭来也有备无患。他一边走一边不时瞥一眼商铺的陈列橱窗,一直走到联合大街与麦迪逊大道交会处的街角才驻足。站在那儿,他望着中央钻石商店的橱窗,犹豫了一会儿。随后,他先很快地向两边瞟了瞟,似乎是要确定身边没有人,随即挥动手里的镶银手杖打碎面前的橱窗。 报警器厉声尖叫,与玻璃破碎声响成一片,此刻这人迅速把手伸进橱窗。几个行人惊呆了,站在那儿动弹不得。这人转身正要逃走,街角处突然冒出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察。“站在那儿别动!”他喊道,一边伸手去掏枪。 听到警察的声音已很近,这人惊慌地转身举起手杖抡过去。警察走得更近了,他再一次抡起手杖打过去,这一杖正落在警察的帽檐下面。警察摇晃一下便倒在地上,这个拿手杖的人绕过街角撒腿便跑。 一个只穿衬衣的人站在钻石店门口高声喊道:“抓住他!我们遭抢了!” 那个挨了手杖的警察头晕眼花,满身是血。他试图跪着起身,随即又倒在人行道上。一个年轻人从惊呆的旁观人群中跳出来,去追这个逃跑的强盗。他跑得很快,在这条街的尽头赶上了拿手杖的人。这强盗尚来不及举起手杖,他俩便一起跌倒在一摞废弃的盒子上,接着又滚到人行道上。 强盗设法挣脱开,他丢弃了手杖,起身朝一条巷子奔去。一辆听到报警赶来的警车吱吱响着在街上刹住,两个警察端着枪跳下车来。“站住!否则我们要开枪了。”冲在前面的警察喝道,随即向空中鸣枪警告。 枪声在街上回荡,那亡命的强盗在小巷口猛地站住。他回身双手举过头顶说:“好吧。我没有武器。别开枪。” 冲在前面的警察拿枪指着他,等他的搭档啪地给强盗戴上手铐才收枪。 “他妈的!这就是你从那机器里弄出来的最好的东西?”队长利奥波德咆哮道,眼睛瞪着队副弗莱彻摆在他面前纸杯里的淡褐色咖啡。 “机器出毛病啦,头儿。我们已经叫人来修了。” 利奥波德喃喃抱怨着,勉强端起杯子,只吞下一口便再也无法下咽。接手凶杀和重案警察队时局里的同事送他一只咖啡渗滤壶,由他专用。今早他的咖啡罐空了,只好从大厅里的自动贩卖机里临时买一杯。 “还是给我一杯可乐算啦,弗莱彻。好吗?”说着他把咖啡倒进办公室角落里的水池。弗莱彻回来时,他问道:“菲尔·贝格勒住院了?” 弗莱彻点头称是,“你桌上有一份报告。菲尔遇到一个人从中央钻石商店的橱窗里抢走一把钻石,那家伙用手杖击打他的脑袋,打完就跑。他们逮住他了,不过菲尔因为脑震荡住进医院了。” 利奥波德拿定了主意,“我该去看看菲尔,他是个好人。” “他们认出那个抢钻石并打了菲尔的家伙叫鲁迪·霍夫曼,纽约人。他有不少砸橱窗抢店铺的案底。” 利奥波德点头道:“或许单凭菲尔的脑震荡我们就能把他永远关在牢里啦。” 弗莱彻点点头,“但愿如此,头儿。不过这个案子还存在一个小问题。” 利奥波德问:“什么问题?” “他们在离现场只有半条街的地方逮住了霍夫曼。有一个年轻人追上去扭住他,跟他搏斗,之后一辆巡逻警车开过去了。霍夫曼从橱窗里拿走了价值58,000美元的钻石,在他被捕前每一秒钟都至少有一个人盯着他。” “结果呢?” “钻石不在他身上,队长。钻石不见了。” “他把钻石扔到街上了。” “他们找过。他们在街上找,在他身上搜,甚至还搜了押送他的那辆巡逻车。没见钻石。” 利奥波德不由得心中无名火起,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居然打乱了早上的日常工作。“他们没有审过他吗?” “他不肯说,队长。” 利奥波德叹口气道:“好吧。把他带来。我来为你们示范一下这件事该怎么做。” 霍夫曼四十出头,头发灰白。利奥波德看出来,长期坐牢使他脸色很苍白。他眼睛不住地瞟来瞟去,一张口讲话总要伸出舌头舔舔嘴唇。他犹疑不安地先看看利奥波德,再瞥一眼弗莱彻,如此循环往复。 他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没有律师在场我什么也不说。没有律师在场你们不能问我问题。我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 利奥波德在他对面坐下,“鲁迪,这一回可不是简单的砸橱窗抢店铺案子。挨你打的警察可能会死,那你就会在牢里待一辈子。” “他只是脑震荡而已。我听见看守们说啦。” “就算是这样,我们也可以告你用致命武器攻击警察。加上你的案底,这也就足够了。我们甚至不需要指控你犯有抢劫重罪。所以你瞧,你对钻石的事避而不谈也无法保护自己。就算找不到钻石,我们也有办法整治你。” 鲁迪·霍夫曼只是笑笑,摆出一副困倦的样子,“至少我可以告诉你:那些钻石藏在你们永远找不到的地方。” 想起躺在医院里的菲尔·贝格勒,利奥波德怒气冲冲地瞥他一眼。“那我们就等着瞧吧。”说完他站起来,“好啦,弗莱彻。咱们不让这家伙再这么睡大觉啦。” 回到利奥波德的办公室里,弗莱彻说:“明白我的意思了吧,队长?他不好对付。” 利奥波德说:“我会找到那些见鬼的钻石,再把它们一颗颗塞进他嘴里。给我讲讲,从他打破橱窗那一刻起都发生过什么事情。” “我有一个更好的办法,队长。那个追他的孩子现在就在外面,等着做陈述。想见他一面吗?” 虽然才20出头,尼尔·卡特其实已不是孩子了。利奥波德曾见过许多这样的小伙子,通常是在街上。他们头发乱蓬蓬的,衣着邋遢,像是在嘲弄世人。 利奥波德说:“你是个英雄。能不能对我们说说事情的经过?” 卡特蹭蹭鼻子,摆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我在班鲍莫公司上夜班,是货运部的。我干完了活儿,9点下班回家。我看到那个提着手杖的家伙在钻石商店那儿砸橱窗。当时我离他还远,抓不到他。他正要逃走,街角上那个警察过来了。那家伙用手杖抽他,抽得很狠,把他打倒了。我倒并不喜欢警察,可是我打定主意要撵上那个家伙。我撵了半条街就追上他啦,跟他扭打起来。他站起来又跑,这时候其他警察赶过来。一个警察朝天放了一枪,以后事情就了结啦。” 利奥波德点点头又问:“鲁迪·霍夫曼,就是这个强盗,有多久你看不到他?” “我始终都看得到他。他连一秒钟都没有逃出我的视线!他把那个警察打倒在地以后,我一直紧跟在他身后。见鬼,我当时想他或许会要了那警察的命。” “有没有看到他扔掉什么东西,扔到街上?” “什么也没有。” “他举手投降时会不会扔掉什么东西?” “不会。” 谈到这儿,弗莱彻插了一句,“他们是在一条小巷子口上抓住他的。他们一寸寸搜遍了那条巷子。” 利奥波德再转向尼尔·卡特,“也许你已经猜到,我们在找他偷走的那些钻石。想一想,他能把它们藏在哪儿呢?” 年轻人耸耸肩,“说不上。除非……我们扭打的那块地方有一些盒子。” 弗莱彻说:“都搜过,每一件东西都搜过。警察在那儿忙了一夜,到处查看。” 利奥波德对年轻人说:“你仍旧是做了一件好事。你不怕引火烧身,这一点就很了不起。” “谢谢。我只是不愿看他狠揍那个警察。” 他们来到室外,弗莱彻问道:“满意啦,队长?” “不很满意。有没有搜过霍夫曼的衣服?” “每一个针脚都搜过,包括他的夹大衣。什么也没有。” 利奥波德脸色很难看,拿定主意说:“好吧,咱们到现场去看看。” 中央钻石商店昨晚遭抢劫后的痕迹依然留在那里,橱窗用木板挡着,地上有一小堆碎玻璃。 昨晚值班的经理是一个淡黄棕色头发的人,名叫彼得·阿诺德。他显得为这件事痛心疾首。 利奥波德说:“告诉我们是怎么回事。把你能想起来的都告诉我们。” “当时是9点过几分,我们正要打烊。另一个店员已回家,我也锁好了前门。就在这时,我听见橱窗玻璃打碎了,看见他正在抓钻石。” “阿诺德先生,咱们谈谈更早一点儿的事情。橱窗里有多少颗钻石?” “有十几颗呢!有几枚大钻戒镶嵌在纸板上,标示出价格,还有25到30颗稍小一点的,零放着。用行话说是‘一窝钻石’。虽然那是指小于四分之一克拉的钻石,其中很多会更大一些。” “值58,000美元?” 彼得·阿诺德伤心地点点头道:“我听我们纽约办事处的人说了。” “你们平时总把那么多钻石放在橱窗里?” “不是。只有开门营业时钻石才摆在橱窗里。锁上门后我的首要工作就是把它们从那个橱窗和其他橱窗里取出来,锁进金库里过夜。我刚刚锁上门,正要去锁另一面的橱窗,就听见打碎玻璃的声响。我扭头看到那人从盘子里抓走钻石。当然,橱窗上的报警器响起来,他刚刚要逃走贝格勒就在街角上露面啦。” “你认识菲尔·贝格勒?” 协理点头道:“他在这里巡逻已有四五年了。通常他只走到那个街角上,可是到了9点钟他就会往前走,到前面那条街上去指挥泊车坡道上开出来的车。他真倒霉,那人砸窗子时他刚好走回来。” “你认为他逃跑时会怎样处理那些钻石?” “这可把我难倒啦。若是他把钻石扔了,我想至少会找回来几颗。” 利奥波德走到挡着木板的橱窗前,他拉开黑天鹅绒窗帘朝里瞧。盛放钻石的盘子还在那里,散落着一些碎玻璃,钻石却一颗也没有了。“他抢走了所有的东西?” “没有。他没来得及拿走镶嵌在纸板上的四枚戒指和六颗散的,不过已经抢了一大把。我们估计抢走的钻石值58,000美元,可能还要多一点。” 利奥波德让窗帘落下来,掏出一张鲁迪·霍夫曼的照片,“抢劫发生前在店里见到过他吗?他来踩过点?” “我记不清,不过也许他来这儿时是别人当班。” “我把照片留下。拿给经理和其他店员看看。看有没有人能想起他来。” “你认为这是早有预谋的?” “他把钻石丢在什么地方啦,这就需要谋划。” 出门时利奥波德在那一小堆碎玻璃旁站住,弯下腰仔细审视。 “找到什么线索了吗,队长?”弗莱彻问。 “弗莱彻,你有没有想过碎玻璃和钻石是多么相像?” “这堆玻璃里有钻石吗?” “没有。只是碎玻璃。” 回市中心的路上,弗莱彻说:“他们给霍夫曼拍了x光。有备无患,或许你认为他会把钻石吞进肚子。” “从来没有想过这一层。”利奥波德透过车上肮脏的挡风玻璃注视着移动的街景。警察局与联合大街上的主要商业区之间连绵十几条街均是无人居住的破败建筑,其中很多已列入城市重建计划,但是一再延期。这些建筑的下面几层中有的还有房客,一楼多是卖唱片、出售色情书刊的书店,上面的房间则租给留着大胡子的年轻人和只住一两夜的临时住宿者。这是城市中心一个寒酸的区域,但是犯罪率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高。 弗莱彻道:“他们该把它全拆了。” “我想他们早晚会这么干的。”这时利奥波德想到另一种可能性,“那些在街上搜查的人呢?会不会有人把钻石揣走了?” 弗莱彻想了想才开口:“队长,我们局里是有些坏蛋,每一个城市里都会有的。不过,我信任昨晚当班的那些人。我认得所有的人,从贝格勒起。他们都是诚实的警察。” 利奥波德不再说什么。到了办公室他才叫弗莱彻取来鲁迪·霍夫曼的衣服,他们一道一件件搜了一遍,虽然在此之前已有人搜过。他们什么都没有找到。 利奥波德皱着眉头走到窗前去眺望那拥挤的停车场,他能看到的仅仅是此番景色而已。“有没有假发、假牙之类的东西?” 弗莱彻摇头,“没有,队长。” 利奥波德突然转过身来,“该死!弗莱彻,我怎么就没有早点儿想到呢?我们完全忽略了一样东西。霍夫曼的东西里单单就少了这一样!” 弗莱彻显得茫然,“是什么,队长?” “当然是手杖嘛。就是那根他用来砸橱窗、敲菲尔·贝格勒脑袋的镶银手杖。它在哪里?” “我想他们是把它作为武器存放起来啦,在存放物证的柜子里,或是已经到了检察官的办公室里,准备给大陪审团看。” “找到它,弗莱彻。咱们拿来看看。” 弗莱彻出去不到5分钟便回来了,手里拎着一根很长的黑色手杖,手杖顶端是一只握在鸟爪里的圆球。利奥波德轻蔑地哼一声,在手里来回转动它。 弗莱彻评论道:“不大适合霍夫曼。不符合他的风格。” 利奥波德继续在手里来回转动它,想拧开顶端。那儿似乎也是实心的,与杖身没有什么不同。“是不大适合他用。也许他是从什么地方偷来的。显然里面没有藏什么东西。” 弗莱彻说:“咱们再想想吧,也许明早就有办法啦。” 利奥波德看一下表,点点头。3点多了,他想在回家的路上去医院探望菲尔·贝格勒。“好主意。明儿见。” “这样,晚上来我家吃饭吧,队长。那天卡罗尔还念叨说,自从圣诞晚会后就没有再见过你。” “谢了,弗莱彻。我很欣赏你太太的厨艺,不过还是改日吧。替我问候她。” 他驾车来到纪念医院,跟贝格勒聊了半个多小时。贝格勒缠着绷带,笑眯眯的,看来情绪不错。利奥波德离开时在大厅里耽搁了一阵,跟几位护士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就回家去。路上不免遇到高峰时的塞车,他平时总会想法子躲开。沿着联合大街往前走,他想起办公室里的咖啡罐空了,便在附近一家食品店门口停下。 店里乱糟糟的,人很多。他挑了一罐咖啡,找到一个收银员。“还要什么吗,先生?” 利奥波德摇头,“就是这个。”这时他注意到跟在他身后进店来的那个留深色头发女孩,她装模作样地挑选面包,实际上一直在盯着他。他很清楚,没有人会为了挑选一块面包花费那么长时间。待她终于拿着面包朝收银员走过来时她的眼睛仍望着利奥波德。 收银员把咖啡罐放进纸袋,利奥波德便走出来。他还没有来得及穿过人行道走到停车处,便听见那女孩在身后说话,“你是侦探,对不对?” 他转身冲她笑了笑,心里巴望自己的笑容显得和蔼可亲才好。她是一个漂亮姑娘,20出头,不过此刻面容显得憔悴,疲惫不堪。“你也可以这样说。” “你想不想找到中央钻石商店劫案的赃物?” 在他多年的警察生涯中,遇到这种事还是第一遭。他花了一整天,设法找回像变魔术一般变得无影无踪的钻石。如今这姑娘却在一家食品店门口拦住他,主动提出帮他找回来。竟有这等事。 “你知道东西在哪里?” 她点头,“我可以带你去。不过你要答应不逮走我,不逮走我的男朋友。” “你的男朋友叫什么名字?” “叫什么名字无关紧要。他与抢劫案无关。你答应不答应?” “那么,他是怎样拿到钻石的?” “有人要他把钻石带到纽约卖掉,就像个销赃的人。我根本不想牵扯进去。我希望你把钻石拿走。” “你是怎样知道我是侦探的?” “我从医院一直跟着你,你在那里探望那个受伤的警察。我去看他伤得怎样,一个护士把你指给我看,说你是侦探。” “你倒挺关心贝格勒警官?” “当然啦。弗雷迪答应替人销赃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事情竟是这样的。我想解脱出来,免得我俩都坐牢。” “你能带我去取钻石吗?” 她飞快地瞥了一眼街上,点头道:“把你的车留在这儿。咱们坐我的车走。” 他跟着她来到街拐角处,低头钻进一辆小巧的外国车。他坐在前座上,手里仍捏着那罐咖啡。她把车子开得飞快,在高峰期的车流里往来穿梭。不消5分钟,他们就来到了联合大街上那一破败的地段,这里的楼宇将要拆除。他知道,这儿正是她的目的地。她停下车,带他爬上一截光线昏暗的楼梯,来到一家已搬空的理发店顶上的一套公寓门口。看到这儿的房客都留着长发,利奥波德很快便明白这家理发店为什么非关门不可。 “弗雷迪在这儿吗?”他问这姑娘,一边说话一边把咖啡罐转到左手里,腾出右手便于掏枪。 “是谁告诉你他的名字的?”她吃惊地问。 “你。” “对。他不在这儿。假如他知道我在做什么,他也许会宰了我的。”她猜测道。 她打开门,领着利奥波德走进一个色泽单调、光线昏暗的小客厅。一只硕大的白猫跑过来迎接她,她跪下来抚弄它。 “钻石在哪里?”利奥波德问道。 “这里。在厨房里。” 他跟在她身后,他有思想准备落入圈套、受到色诱,一切都想到了,就是没有料到她会从面包箱里拿出那个小皮袋,在他眼前打开。她把钻石倒在台子上,有大有小,有的镶嵌在戒指上,但大多是零散的。利奥波德呆呆地盯着瞧,不知该说什么好。“就是这些?”最后他问道。 “对。” “霍夫曼是怎样把钻石交给你们的?他待在牢里。” “他有一个同伙,是他把东西带给弗雷迪的。拿上东西快走吧,待会儿他该回来了!” 利奥波德的手刚刚捏住那个装钻石的小钱袋,他们便听见公寓门口有响动。是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接着他们听到门打开了。 “是他?”利奥波德悄声道。 “是,是他!他会杀掉我俩的!” “出去。想法稳住他。” 她赶忙跨出摇摇晃晃的厨房门,脸色苍白。与此同时,利奥波德四处望望,看有没有出路。只有一扇通向储藏室的门,那里没有出口。窗外则是屋后的一条胡同。他推推窗子,发现已被油漆粘住,纹丝不动。他回身走到通向客厅的门口,倾听客厅另一端模糊不清的说话声,伸手从枪套里摸出枪来。低头看看那些钻石,他突然有了主意。 两分钟以后,他端着枪,走出那摇摇晃晃的厨房门。“待着别动,弗雷迪。” 那姑娘猛地吸了一口气,弗雷迪听到说话声吓了一跳,忙转过身来,不过他很快便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朝着姑娘嚷道:“你这个两面三刀的可恶小婊子!格伦达,我要为这个宰了你!”说着他朝她扑过去。利奥波德比划了一下手里的枪,让他退回去。 “你别想杀人。我是重案警察队的利奥波德队长,如果她出了什么事,我就把你送进牢里去。” “谁叫她喜欢告密的?” “她带我来这儿是要把钻石交给我,好救你一条小命。可是有人抢先来过,钻石不见了。” 听到这话弗雷迪站起来。他是一个小个儿,有一张老鼠脸。此刻他像一只落入陷阱的硕大家鼠,发现里面连一片奶酪都没有便惶恐地原地打转。“钻石不见了?你是什么意思?它们不可能不见了!” 格伦达吃惊地睁大眼睛,拿不准利奥波德究竟想干什么。“你自己去看看吧。”说完,他把指着弗雷迪的枪口垂下。 小个儿迫不及待地冲进厨房。他在面包箱里、废纸篓里、碗碟橱里乱翻一气,利奥波德在门口站着。翻腾了足足有10分钟,他问道:“格伦达,东西在哪里?快拿出来!” “如同他说的,弗雷迪!真的!” “你把它藏起来了!”他责备格伦达。 “没有!真的没有!” “若是她把钻石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她还会带我到这儿来吗?”利奥波德想说服他。 弗雷迪带着不加掩饰的不信任神情望着他,“我怎么知道东西不在你的口袋里?” 利奥波德收起枪,举起双手,“想搜就搜我吧。”他已见识过弗雷迪的功夫,如果需要完全有把握不用动枪便能制服这个小个儿。 小个儿走近来,眼睛一直盯着利奥波德。他双手摸遍了利奥波德全身,查看了夹大衣、裤脚上折起的翻边和衣袖。他搜得很细致,但是什么都没有找到。利奥波德取出手枪,让弗雷迪看枪套里没有藏东西,然后再扳开左轮手枪的弹仓让他看里面只是子弹而已。 “包里是什么?”弗雷迪问。 利奥波德笑了,“1磅咖啡。格伦达找我,当时我正在回家的路上。” 弗雷迪拿出咖啡罐,朝纸袋里看了看,再厌烦地把它放回去。“好吧,我相信你。可是,如果钻石不在这儿,又能到哪儿去呢?” 利奥波德为他宽心道:“我同你一样,很想找到钻石。我想只有一个人能拿到它们。” “谁?” “那个起初把它们拿给你的人,那个鲁迪·霍夫曼的同谋。” 弗雷迪想了一下,“他为什么要这样干?” 利奥波德耸一耸肩,“霍夫曼进了班房以后,或许他想独吞赃物。他先把钻石拿来给你,然后再偷回去,让自己显得清白无辜。” 弗雷迪开始接受这种想法了,“嗯,这个两面做人的混蛋干得出来这种事。” “愿不愿意告诉我他是谁?” 弗雷迪死死盯着他,“我自己来应对这件事。” “你要明白你的处境很不妙。如果我抓到你身上带着这些钻石,我可以以窝赃的罪名拘捕你。” 弗雷迪考虑了一会儿才拿定主意,“不。我不告诉你。也许那家伙根本没有拿。” 利奥波德叹口气,转向那姑娘,“格伦达,霍夫曼的同谋是谁?” “不知道。我没有见过他。” “她说的是实话。我是唯一知晓他身份的人——除了霍夫曼,他也不会说出来的。就算他会判刑,也不会在里面待很久。等他出来还可以在其他城市里实施他那个小小的美好计划。” “你是不是他的计划中的一部分?” “我要干的只是卖掉那些钻石而已。不必记录,我会否认说过这些话的。” “假如你不愿意告诉我谁是同谋,那就给他打个电话吧。对他说你知道他把东西拿走啦,叫他上这儿来。” 这个主意似乎还对小个儿的胃口。他缓缓地说:“好吧。或许我会这样做。” “弗雷迪,如果我能找回钻石,逮到那个帮凶,你就没有事了。” “好吧。我给他打电话。” 他走到电话机前,这时利奥波德瞥了格伦达一眼,意思是要她继续配合。运气若再好一点,他会逮住那个同谋,把她和弗雷迪解脱出来。 “喂,我是弗雷迪?道尔。对,对……嗯,出了些差错。钻石不见了……你听见了吗?不见了……嗯,你他妈的最好到这儿来一趟……对。马上!若是那些东西在你手里,你最好也带上!” 他挂上电话。利奥波德说:“说得好。他承认不承认拿走了钻石?” “他妈的!没有。他还以为我在玩花招呢,他就是这么说的。他就要到这儿来。” 他们坐下来等着,利奥波德眺望夜色渐浓的城市。此刻他心情不错,心想再忙一个小时或许就能结案。这时弗雷迪吩咐那姑娘:“给我倒杯酒来。”她赶忙跑进厨房。 7点刚过,电子门铃响了,他们听见有人上楼来。 利奥波德问:“会有别人来吗?” “不会。这准是他。最好小心点儿,他也许带着枪。” “让他进来。我紧跟着你到门口去。” 格伦达站在厨房门口,吓得目瞪口呆。这时弗雷迪打开了公寓门,他朝漆黑的走廊里窥视着,一边问道:“是你吗……” 这时利奥波德悄声咒骂了一句,他马上去拉弗雷迪,试图退回去,但是已经太迟了。三声急促的枪声在黑暗中突然响起,震耳欲聋。弗雷迪朝后倒入他怀里。 “站住!警察!”利奥波德喊道。 他听到楼梯上奔跑的脚步声,顺势让弗雷迪瘫软的身体倒在地上。格伦达在他身后尖叫。他冲到楼梯扶栏处,无目标地朝楼下开了一枪。楼下的大门猛地拽开了,射杀弗雷迪的人逃走了。待到利奥波德来到街上,那人早已溜得无影无踪。 他上楼回到公寓里。格伦达跪在地上那一大摊还在延伸的血泊里。“他死啦!”她大叫大嚷,几乎快疯了。 “我知道。”利奥波德回答道。此刻,他突然觉得自己老了。他走到电话机前给局里打电话。 弗莱彻到办公室里来见他,看到他正阴郁地瞪着面前那堵墙。“我尽快赶回来了,队长。出了什么事?” “我把事情搞砸啦,弗莱彻,搞砸啦。我想干净利落地结案,结果却让一个人送了命。” 弗莱彻在他平时坐的那把椅子上坐下,正对着桌子。“是怎么回事?” 利奥波德很快讲述了一遍晚上发生的事情,从去医院探望病人讲起,一直讲到弗雷迪被枪杀。他说:“我认为这个人还没有落到非杀人不可的境地。” “那么他为什么杀了弗雷迪?” “他看出那是一个陷阱。也许子弹是冲着我来的,可是弗雷迪挡在我前面。我想,弗雷迪打电话说钻石丢了,这使他起了疑心,因为他并没有去拿。” 弗莱彻:“可是钻石呢?你说你看到了。” “我在那个厨房里独自只待了两分钟,不过我已经想到,如果弗雷迪认为霍夫曼的同谋返回来又偷走了钻石,或许他会引导我找到这个同谋。于是我用一只开罐器在罐底打开了一个口子,把罐里的一些咖啡倒进下水道里,腾出空间放那袋钻石。然后我把罐底合上,尽可能不露出痕迹,再盖上这个附送的塑料盖子,这样咖啡不会漏出来。弗雷迪搜我时还真把咖啡罐从纸袋子里拎出来了,不过罐口还是封着的。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检查罐子底下。” 弗莱彻打开袋子倒出几颗钻石到桌上。“一个高招,队长。” “是高招,只是弗雷迪死了,我们手上又多了一件谋杀案。我们要找的人不会再待在原地跟我们玩儿。” 弗莱彻皱眉望着钻石,“如果霍夫曼有一个同谋,这个人必定在他抢劫得手后的几分钟内同他有接触。他不可能把钻石藏在什么地方,因为街上都搜过了。只有一个人同他有过身体接触,因此唯一的可能性是他把钻石交给这个人了。” 利奥波德点点头,“这一层我也想到了,弗莱彻。给尼尔·卡特弄一张拘捕证。” 年轻人不自在地坐在审讯室里,先看看这位,再看看那位。“这算是怎么一回事?你们在半夜里把我拉到这儿来,好像我是一个罪犯。仅仅在今天早晨我还是一个英雄呢!” “那只是今天早晨的事。”弗莱彻道。 利奥波德坐在桌边,紧挨着坐在椅子上的年轻人。“好了,尼尔。我想你该把整个经过告诉我们了。现在已不仅仅是抢劫,还有杀人的事。” “杀人!我没有……”他想站起来,弗莱彻把他按回去。 “把那些钻石交给某人,那人又把它们传给一个销赃的人,后来又杀了这个销赃的。劫案发生后,你是唯一一个与霍夫曼有过身体接触的人。” “可我是去追他的。我跟他搏斗,把他拖住等警察赶到!这些事情你们都是知道的。” “就在你扯住他的时候,他把钻石偷偷交给了你。” “没有的事。你们疯了!我没有……” 利奥波德在屋里走来走去,“别的情形都不可能出现。你一定是他的同谋,卡特。” “想想看,这无法解释!他在逃跑。既然当时他正带着钻石溜走,为什么又要制订一个这么复杂的计划把钻石传递给我呢?若不是我捉住他,他早就逃走啦。” 利奥波德思忖他的话,试图在脑子里解开这谜团。尼尔·卡特说得有道理,很有道理。“今晚7点左右你在哪里?” “像往常一样,在班鲍莫公司货运部上班。你可以去问他们。” 利奥波德叹口气道:“好吧,离开这儿,回家去。明早我们会核实的。” 弗莱彻显出吃惊的样子,“队长……” “没问题,弗莱彻。我搞错了,又搞错了。今晚我注定该犯错误。” 弗莱彻跟着他回到办公室里,“我来给你弄杯咖啡,队长。” 利奥波德把咖啡罐递给他,“我已失去目标啦,弗莱彻。我甚至没法理智思考。我扑到这可怜的小伙子身上,想把他当成杀人犯,还让一个人白白送了命。” “你找回了钻石,队长。” “嗯。” 弗莱彻在往咖啡壶里灌水,“哼,霍夫曼一定在钻石上搞了鬼。他打贝格勒警官时东西还在他身上,几分钟以后他们逮住他,东西已经不见了。” 利奥波德霍地坐直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什么?他妈的!他没有把贝格勒的脑袋打爆,原因是他当时身上没有揣着钻石。” 利奥波德慢条斯理地说:“弗莱彻,我看情况的确如此。” 早上,彼得·阿诺德打开中央钻石商店的门时,他们已在那儿等他。他抬头看到他们不由得吃了一惊,开口道:“利奥波德队长!看起来你像是通宵没有睡觉。” “没睡。”利奥波德说着跟他走进店里。弗莱彻也进来,只是站在门口。“我把一些人叫起来,检查你的财产状况。彼得,我可不想再犯错误了。” “你说什么?” “我必须承认,这个计划真他妈的有创意。我估计是鲁迪·霍夫曼想出来的,他先是跟商业区一些卖珠宝的人交上朋友,然后找到一个急需钱的人。”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认为你知道,阿诺德。那天晚上你9点打烊,然后很快移走了橱窗里的钻石。鲁迪·霍夫曼按照计划走过来,打碎了玻璃,再逃走。你把钻石藏起来,然后报警。事后你把钻石拿去交给弗雷迪·道尔,让他卖掉它们。这个计划有一个很大的长处,霍夫曼无须花那宝贵的几秒钟去拿橱窗里的钻石。如果他跑出一两条街后才被捕,他什么事也没有。没有钻石也就没有物证。他或许想要扔掉手杖和夹大衣,一口气向前跑。可是,贝格勒警官当时并没有呆在老地方指挥交通。霍夫曼知道在橱窗前就被逮住有点儿太早。他身上没有钻石,整个计划会败露,于是他用手杖攻击了贝格勒,然后再逃走。这时候他的运气更坏了,一个叫尼尔·卡特的年轻人开始追他。钻石始终在你手里,可不幸的是霍夫曼一直没有机会假装把钻石扔掉。我们遇到的是一桩不可能做成的案子,虽然那并不是你的本意。” 彼得·阿诺德仍瞪着他俩。他用湿漉漉的舌头舔一下嘴唇道:“我想,你们有证据证明这一切?” “证据充足。你的经济状况不妙,对你而言,帮外人偷公司的钻石是一条便当的出路。我们已经找回钻石。等你入狱后,我敢说我们能够动员霍夫曼说出真相。” “虽然如此,有证人看见霍夫曼站在橱窗前。” “是这样。不过他们只能看到他伸手进去。他几乎没有时间抓起那些四处散放的钻石。只有你,阿诺德,说过你看到他在拿钻石。你说,你是在锁门的时候看到他伸手去拿钻石的,但是橱窗后有一块天鹅绒窗帘遮着,你在店里什么也看不到。你没有看到他拿钻石,原因是他根本没有拿。到了他砸橱窗、逃跑的时候,钻石早已放到你的口袋里了。” “我没有——” “弗雷迪给你一打电话,你就慌了,尤其是当你看到我同他在一起、站在门口的时候。不用说,你认出我,于是开了枪。这样我就知道杀手是某一个与这个案子有关、我曾经问过话的人。” 正像利奥波德预见到的,听到这儿,彼得·阿诺德有所动作了。那支杀死弗雷迪的手枪究竟装在阿诺德的衣袋里还是藏在柜台后面,利奥波德只能猜测。阿诺德伸手去掏衣袋,弗莱彻站在门口朝他开了一枪。子弹不偏不倚击中他的肩膀,这正是弗莱彻擅长的射击技法。 阿诺德颓然倒在一只陈列橱前,大叫着捂住肩头。利奥波德从他衣袋里抽出那支枪。他说:“你本该把它扔进河里的。没有枪,我们或许永远没法子指控你杀人。” 弗莱彻锁上前门,打电话叫了一辆救护车。他们要先把阿诺德送去疗伤,提出他犯有杀人和抢劫罪的指控,然后才能回家睡觉。 鬼树谜案 山姆·霍桑医生由瓶子里倒了点白兰地,靠坐在椅子里。“一九二七年的夏天是我特别记得的一段时间,因为那时候有人到北山镇来拍一部有声电影。而且也是那时候有个人很显然是被一棵老橡树勒死了。不过我把话说得太后头了。首先我该告诉你一些关于那时候电影的事情,尤其是有声电影。” 当年我们在北山镇看不到多少电影(山姆医生继续说道),因为那里没有电影院。要看那时候受欢迎的默片,就得开车到春田镇或是哈特福,甚至要到波士顿去。在前一年有几个人千里迢迢地去看约翰·巴里摩尔(约翰·巴里摩尔(1882—1942),出身戏剧世家,活跃于舞台与银幕,被誉为当代最伟大、也最英使的男星,其子小约翰·巴里摩尔也是很好的演员,孙女德鲁·巴里摩尔以童星起家,现在不但是好莱坞红星,也任制片人。)主演的《唐璜》,是有史以来第一部有同步音效的电影。而且大家已经在谈《爵士歌手》(《爵士歌手》,全世界第一部有声电影,因为开拓了电影史上的新纪元,在第一届奥斯卡金像奖中获得特别奖。)和主演的艾尔·乔生(艾尔·乔生(1886—1950),出生于俄国,七岁到美国,一八九九年初登舞台,二十世纪初成为大受欢迎的歌手和化装成黑人模样的所谓“黑面喜剧演员”。)。在纽约的首映定在几个礼拜后的九月,事前的宣传说片中有录制的歌曲,还有第一次在电影中出现的有声对白。 所以全国各地拍电影的人都赶上有声电影的热潮也就不足为奇了。而有些人想拍飞行员的电影也不令人意外,八月上映的默片《铁翼雄风》(《铁翼雄风》由william a· wellman执导,clara bow,charles rogers,richard avlen等人主演,除获第一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外,也因为空战及飞行场面的精彩表现获特别奖。)既叫好又叫座,后来还得到第一届奥斯卡金像奖的最佳影片,而林白的辉煌飞行记录仍然常见于新闻报道中。 这正是葛兰杰·纽玛克会到北山镇来的原因——来拍第一部以飞行员为主角的有声电影,不是像《铁翼雄风》里那种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空战英雄,而是特技表演的飞行员,在县集市或是农村周末时为几块钱的酬劳而玩命。葛兰杰·纽玛克是典型的好莱坞产品,那些大电影公司早年在新泽西州,现在开始集结在好莱坞了。第一天下午,他到了我的诊所,穿着马裤和皮靴,上身一件带拉链的夹克,再配搭脖子上一条白色的丝围巾,我承认一开始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对待他。 “有什么不舒服吗?”我问道,一面请他就坐,“喉咙发炎?” “不是!我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他们告诉我说,你是这个穷乡僻壤唯一的医生。” “不错。” “我在制作兼导演一部在这附近拍摄的特技飞行电影,你大概认得我的名字吧。” 我听说过这部电影,如此而已。“我这个礼拜忙得都没看报纸,纽玛克先生,你一定得原谅我。” “原来如此,”他叹了口气,拿出一支细细的黑色雪茄烟,“呃,我看我得教育你一番,我正在拍摄有史以来第一部关于特技表演飞行员的有声电影。我们需要一个乡下的背景来拍户外的戏,我们选中了北山镇。” “为什么呢?”我真的很好奇地问道。 “我去年开车经过这里,很喜欢这一带。镇北那一大片开阔的地正适合一条小跑道,我已经取得地主许可使用了。” “是哪一块地呀?” “盖兹家农场。叫海·盖兹的家伙把地租给我们用,那是拍《光荣之翼》最完美的地方。” 我点了点头。海·盖兹是几年前过世的一个小有成就农夫的不肖子。婚姻破碎又有酗酒问题的海兹随时都在找不用花力气的赚钱方法。在他废而不用的地上拍电影的想法,当然会对他的胃口。 “你要我做什么呢?”我问道。 “这部电影的一些特技场面很危险。有一场跳伞的戏,还有一场起飞时飞机机头着地翻身的戏。我要有个医生在现场待命,而我们没有带医生来。” “哎,我有我自己的病人要顾。我不能丢下他们去看你拍电影。” “我只需要用你几天,拍特技场面的时候,我会付你不少钱,万一有急诊,他们可以来接你回去。” 我得承认过去这个礼拜生意差到只有两个农夫的老婆生孩子。没有什么真正的理由说我不能接下他的工作,尤其我知道我的护士爱玻能顾好诊所,万一有需要时也会通知我。“好吧,”我终于决定了,“可是我最多只能有三天。” “好!礼拜三早上我会需要你,在盖兹家农场外面,九点整!” 葛兰杰·纽玛克在我还没注意到他并没有说会付我多少钱之前就已经走掉了,不过到那时候,我已经上钩了。 礼拜三早上,我让爱玻在诊所主持大局,告诉她怎么样可以找到我,然后开着我那有六年历史的响箭敞篷车经过颠簸不止的路到海·盖兹的农场去。还不到九点,那里已经开始忙碌,而且一点不错——有一架飞机在那块长长的地的尽头。 纽玛克很热诚地和我打招呼,向我说明那架飞机是一架d·h·六十蛾式飞机——是有两个座舱、单引擎的双翼飞机。虽然看起来像我所记得的世界大战中的飞机,他却告诉我说那是两年前才由一位英国军官乔佛雷·狄·哈维南上校开发出来的。 “这用在电影里是再好不过的了,”他很热切地说,“看起来就像一般特技飞行表演的人驾驶的老战斗机,可是这架飞机要安全得多,而且里面装着喜乐士牌六十马力的新式引擎。最好的是,我们可以把机翼收起来,在路上用车拖行,所以在拍摄的时候,很容易移来移去。” 我顺着长着草的跑道直望向远处的树林时,突然想起有个值得一提的景点。“那棵闹鬼的橡树,”我大声地说。 “什么?” “那棵老橡树——已经有部分枯死了的那棵。这里有人说那是棵鬼树。据传是一百五十年前种植在一个独立战争叛徒坟上的。不过我很怀疑那棵树真有那么老。” 葛兰杰·纽玛克看着远方那棵树,独立在离树林有段距离的地方。“好难看的东西,”他表示同意道,“不过想不到用什么办法写进剧本里。那棵树有没有杀死过什么人呢?” 虽然那问题问得有点开玩笑的意思,我的回答却很认真。“几年前有个男孩子从上面摔下来,跌断了脖子。对这一带的人来说,这就够引发所有老的迷信了。” 这时一个穿着飞行装的高大英俊男子走了过来,还没经过介绍,我就认出了他是很受欢迎的默片明星罗勃·雷恩斯。纽玛克做了介绍,雷恩斯用力地握了下我的手。“我希望我不需要你的服务,医生。” “听到他的声音没有?”那位导演得意地问道。“等全美国的女性听到之后,我们就会有一个很大的大明星了!大概有一半的默片明星在观众听到他们难听的声音之后都会失业的。” 雷恩斯听到这番恭维,露出孩子气的笑容。“这不过是上帝给我的声音,我尽我所能来使用它罢了。” “你要跳伞吗?”我问道。我注意到他背上背着的降落伞。 “我们用替身演员来跳,”纽玛克解释道,“不能让我们的大明星在这种事上冒险。” “谁都不该冒这种险,”我说,“万一他的伞没开的话,我大概也没法治好。” “别傻了!”纽玛克口沫横飞地说,“还没有飞机之前就有人跳伞了。绝对安全的。” 他的说辞听起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我承认我还嘲笑了一番。后来我去查了一下,才发现他是对的——在一八〇〇年之前,就有人由热气球上跳伞。我很快就知道葛兰杰·纽玛克很少会出错的。 这时候,来了一个穿得和那位明星一模一样的年轻男子。“这是我们的替身演员,”纽玛克说,“查理·彭。” 彭的那张粗野、有棱有角的面孔完全不像那位明星英俊的面貌,可是我看得出他们的高矮和身材相似。摄影机拍出来远处跳下的身影分不出彼此。“你好吗?”彭问我,并不等我答话,他的兴趣已经转到别的地方。“看到那些往这边来的云吗?可能有麻烦。” “我的摄影机已经准备好要拍了,”导演说,“我们要拍一个你们俩爬上飞机、然后起飞的镜头。查理,你只要能跳就尽快跳伞,雷恩斯会把飞机开回来。” “你会开飞机?”我问那位明星。 “哦,当然,我开飞机比坐飞机自在多了。不过我们有些飞行特技的镜头由别人来做,我不做特技。” 我看着那两个人并肩离去,葛兰杰·纽玛克向我说明这一场戏。“在电影里,彭饰演飞行员,雷恩斯是他特技表演的搭档。雷恩斯要跳伞,虽然有医生警告过他说稀薄的空气会让他暂时失去知觉。”他很抱歉地笑了笑。“抱歉,医生的那场戏已经拍好了,否则我们可以用你来演,医生。” “演戏我就不在行了。”两个飞行的人已绕到了那架双翼飞机前,又来了一个穿了长长花洋装的黑发年轻女子。“那女孩子是谁?” “安琪拉·罗德。我们的女主角,其实这是她的第一部电影,可是我想她会成为一个大明星的。” 我望着她整了下那个明星的领巾,就像公主在她的骑士出征前会做的那样。然后两个男的上了飞机,挥了下手,而导演叫道:“预备!开始!第一个镜头!”雷恩斯在前面的座舱里挥手。 飞机滑行到定位,然后起飞,摄影师一路跟拍。我这才注意到海·盖兹也在看着,就站在我后面一点的地方。“你好,医生,”他在我转身向他时说,“从来没想到他们会在我的农场上拍电影。” “我希望你拿到的钱不少,海,”我对他说,“这些电影公司可有钱呢。” “你不用担心,医生,”他往地上吐了一口烟草汁,“他们搞不过我老海的,我爹在他过世之前也教了我一两手生意经。” 我很怀疑有人能教会海·盖兹什么事,可是我并没有表示异议。“你一个人在这里生活得还好吧,海?”我问道。飞机起飞后在我们头上绕了回来。 “也算是很好啦,我一直指望桃丽能回来,可是我想大概没什么希望。”桃丽是他太太,在他开始酗酒之后就离开了他。最后听到的消息是她到缅因州去和她妹妹住在一起。 “也许她会在报上看到他们在你的农场上拍电影的消息,”我说。 “嗯,也许吧。” 旁边的葛兰杰·纽玛克正站在摄影师身旁。“注意拍那架飞机!什么都别漏了!等他们再飞到空地上的时候,他就要跳伞了。” 那架有两个无顶座舱的双翼飞机爬升到方便跳伞的高度,在空中只剩一个小黑点。就在我由地上仰望,暗自庆幸自己不在那上面的时候,安琪拉·罗德走了过来。“那样不危险吗?”她向纽玛克问道。 “不会比从床上摔下来危险。” 我看到一个小黑点从飞机上分离出来,开始往下掉落,然后一朵白云飘到那后面,正好降落伞张了开来。那坠落的身影像被一朵缓缓下降的大蘑菇吊在下面,开始慢慢地朝我们飘过来。“太完美了!”纽玛克叫道,“他应该会正好在摄影机前面的那块地上着陆。” 可是原先积聚在地平线上的云现在也向这边移动,风力增强了。就在降落伞接近地面时,我们看到连伞带人飘离了原先的路线,飘向那块地边缘的那棵老橡树。 “他为什么不控制一下方向呢?”安琪拉问道,“他会撞上那棵树的!” “查理!”那位导演大声喊叫,可是他的声音想必被越来越大的风吹散了。降落伞落在那棵树顶端的枝桠上,被一些伸向天际的枯枝缠住,在那底下,以背带悬吊在离地约十英尺左右的是那个替身演员查理·彭软绵绵的身体。 “快把他从那里弄下来!”我叫道,带着其他的人朝那棵树跑去,当时我一点也不在乎是不是会毁了这场戏。那具挂在降落伞下软绵绵的躯体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让我采取了行动。“什么人去搬架梯子来,”我对他们叫着,比其他人先跑到树边。 海·盖兹朝谷仓跑去,而我则想办法爬上那棵树低些的枝桠。我已经能看到彭的脸色发青,舌头半伸出嘴外。我想办法爬得高到能把他的脉,可是已经没有脉搏了。 “怎么了?”葛兰杰·纽玛克在下面地上叫道,“出了什么事?” 我在树上再爬得高了一点,把手伸向绕在他脖子上的白色围巾。但接着我摸到了另外一样东西,就把手缩了回来。我爬下树,正好海·盖兹搬了架梯子回来。“小心地把他解下来,”我指示道,“然后把他放在这里地上。我得打电话给蓝思警长。” “我的天啦,你是说他死了?” “是的,纽玛克先生,他死了。在他的围巾外面绑着一条铁丝,他是被人谋杀的。” 我由盖兹的农场家中打电话给蓝思警长,然后走回尸体旁边。所有的演员和工作人员都挤过来围成一圈,看着纽玛克想办法把铁丝由查理·彭的脖子上解下来。“你最好把那留给警长看,”我忠告道,“现在解开对彭也没什么用处了。” “可是——可是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呢?” 我抬眼望着那棵老橡树。“我要知道才怪。” 那架双翼飞机一直在那块地的上空绕圈子,最后纽玛克挥手让飞机降落。我想我们都在想着不知道罗勃·雷恩斯看到那具尸体会怎么说。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目击了一桩只有一个可能解释的命案。查理·彭是跳伞之前在飞机上被勒死的——不可能有其他说法,而在飞机上和他一起的人只有罗勃·雷恩斯。 我们看着雷恩斯向这一大圈人跑过来,推开别人,挤进来看那具尸体。“他怎么了?”他问道。 “他死了,”我说,“被脖子上一根铁丝勒死了。” “勒死了?在这边地下吗?” “在他落地之前,他的降落伞缠在树上,我爬上去解开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他用不相信的眼光瞪着我。“可是他跳伞的时候还活着呀!他一定是活着的才能拉开降落伞。” “这话很对,”葛兰杰·纽玛克同意道,“我都还没想到这点。” 我看到蓝思警长开着他的车到了,我决定尽快把这事解决。“可能是你用铁丝把他勒死了,再把他丢出飞机——然后用另外一根铁丝或绳子在尸体离开飞机后拉动伞绳,让降落伞张开。” 雷恩斯大步走到我面前,两手叉腰。站在这么近的地方,他很具威胁性。“是这样吗,医生?我坐在前面的座舱里呢,记不记得?你告诉我,我怎么能勒死一个坐在后面座舱里的人?他在我后面几英尺远,飞机又飞在空中。然后我还得拿根绳子绑在他的伞绳上,再把尸体丢出飞机。来吧,你告诉我!” 我都忘了那两个座舱的事,现在我想起来他说的是实话。我记得飞机起飞的时候,他在前座挥手。他说得对——他不可能勒死查理·彭。 可是也没有其他的人能勒死他。 这是件不可能的犯罪。 蓝思警长可不是那么容易糊弄过去的。“你是说那棵他妈的树杀了他,医生?” “不是,我不是在告诉你说那棵树杀了他。树不会用一根铁丝把人勒死的——就算是闹鬼的树也不会。” “好吧,那——是谁干的?他确定不是自杀的。” “不是,”我同意道,“人可以用枪、用刀或是毒药来杀死自己,可是不可能把自己勒死,因为还没达到目的,人就会先晕过去。” “除非是上吊,你看这种说法怎么样?医生——那条铁丝是连在降落伞上的,伞一张开,铁丝就拉紧而把他给勒死了。” “这个理论很棒,只不过那根铁丝现在没有连在降落伞上。我才检查过他围巾底下的脖子,没有压力来自上方的证据。照你的说法,会几乎把他的头和身子割开,会留下证据的。” “所以那是怎么个做法昵?医生,你可是这些不可能犯罪的专家呀。” 不过,我依稀想起了点什么。我去找葛兰杰·纽玛克,蓝思警长会在橡树四周仔细调查,等我回来。我找到了那位导演,和他的明星安琪拉在一起,而找想你可以说是他在安慰她。他看到我过去,就把手从她肩膀上放了下来,对我皱着眉头。“现在又是什么事,霍桑医生?要付你的服务费用吗?” “我的服务还没有完呢,我在想那架雷恩斯和彭乘坐的飞机。” 纽玛克望着外面那块地上停着的那架蛾式双翼飞机。“那架飞机怎么了?我们不打算重拍那一场戏,你是不是在想这件事?” “我在想那架飞机是不是有我在书上看到过的自动驾驶装置。” 这话让那个导演笑了起来。“这样的话我的大明星就可以设置好,再顺着机身爬到后面来勒死彭?不可能!飞机上没有自动驾驶的装置,而且玩这种花招,雷恩斯吓都吓死了。” 我后来才知道,虽然自动驾驶装置在一九一〇年就发明了,可是一直到一九三〇年之后才普遍使用在飞机上。纽玛克说的是实话——在那架蛾式飞机上没有自动驾驶装置。又一个我的好主意没了。 “你为什么对是谁杀了他这么感兴趣呢?”安琪拉·罗德问我,“这又不关你的事。” “我受雇来处理伤病的问题,这方面我失败了,而且败得很惨。” 纽玛克微笑道:“我们不会怪你的。” “你拍的影片呢?能冲印出来吗?说不定能给我们一个线索。” “影片要送到纽约去处理,要看到什么东西得等好几天之后,你以为我们随身带着个暗房吗?” 我看得出他们对我的态度很不友善,好像查尔斯·彭这样不可能的死亡都是我的错似的。也许还真是如此——在这几年里我确实好像越来越会碰上命案了。 蓝思警长正忙着讯问海·盖兹,想找出这个命案的可能动机,而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很聪明。苦思那到底是怎么做的根本不会有结果,说不定查原因所在倒反而能更有收获。 “他住在你家里,对不对?”蓝思警长问道,他们在谷仓附近的工具间里。 海·盖兹点了点头。我闻到他呼吸的气味,知道他又喝酒了。就我所知,恐怕他一直喝个不停。“没错,我楼上有三间睡房,空着也是浪费。我在等桃丽回来,看起来是毫无指望,所以我租给了几个演员和工作人员,彭和那个叫齐德勒的摄影师,还有一个临时演员。” “他和其他人之间有没有麻烦?”警长问道。 “我没见到有什么麻烦。” “没打架、酗酒?” “妈的,他们这个礼拜才刚到咧,”不过盖兹一副很狡猾的样子,好像他并没有把所有的事讲出来。 “我们去你家,”我建议道,“看看彭的房间。” 警长走在我们前面一点的地方,海·盖兹放低了声音。“我有点你会想看的东西。不过我不想让蓝思警长看到。” 我们进屋子之后,我请警长去查看彭的东西,而我留在后面。海·盖兹拿出来的是一本有点破烂的剪贴簿,里面贴满了剪报和资料,显然是那个死者的遗物。“看到没有?我从他房间里拿来的。” “你偷的?” 他的脸沉了下来。“我今天早上打扫的时候发现的。不过我知道老蓝思会说是我偷的。你看这个!” 在二〇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查理·彭演出很多默片,根据剪报资料显示,他经常出现在很受欢迎长度大约两本(所谓“两本”就是两卷。影片都以“本”为计算单位。两部放映机各装一本,轮流替换接续放映。)的喜剧和惊悚剧中,他演过爱伦坡的《心事》里的老人,还有《活埋》里的男主角艾德华·史泰普里顿。也有他当特技演员和替身演员的新闻剪报,还有一张凹版印刷的照片,是他和罗勃·雷恩斯的合照,他们穿着一式一样的海盗装戏服,当时是在演一九二五年的卖座大片《铁血上尉》。 “很有意思,可是我看不出——” 海·盖兹从我身后伸手过来,从《铁血上尉》的照片后面抽出一张东西,那是一张很模糊的照片,一男一女光着身子在床上。“春宫照片,”他很得意地说,“看看反面。” 照片反面有一行字,写了之后又匆忙地划掉了:“记得这个吗?如果你不希望我——” 海·盖兹又从那本簿子里抽出好几张藏在里面的照片,大概都差不多,至少看起来拍的是同一对男女,不同的姿势。所有的照片都很模糊,曝光不足而没法看清楚拍的是谁,其余的照片后面都没有写字。 查理·彭是在勒索什么人,但到底是谁呢? 照片里的男人可能是罗勃·雷恩斯。 或者是他的替身演员。 那女子很可能是安琪拉·罗德,可是在所有的照片里,她的脸都看不清楚。 “你要不要上来,医生?”蓝思警长在楼梯口对下面叫道。 “马上就来,”我把几张照片放进口袋里,关照盖兹把那本簿子收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我上楼去找警长。 查理·彭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一个带镜子的衣橱和一把椅子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似乎也只拿出了小部分衣服,大部分的衣服都还放在椅子上一口打开的箱子里。“这里没什么东西,”蓝思警长说,“看一下吧。”我匆匆地看了看他的箱子和衣橱的抽屉,可是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海·盖兹想必已经搜过了,想到这点,我不禁觉得好奇,他什么时候有时间来做这件事?是我们在等警长来的时候吗? 还是在那之前他就已经知道彭会死了?是不是他在那个演员的衣物上动了手脚,把铁丝圈在他的围巾上? 可是动机是什么呢?查理·彭显然不是在勒索海·盖兹。 我在下楼的时候碰到那位叫齐德勒的摄影师正上楼来,回到他在死者隔壁的房间。我想他也是嫌疑犯之一,可是我一定得信任某个人。“能给我点时间吗?我给你看样东西。”我们走进他的房间,我拿出海·盖兹发现的那几张照片。 齐德勒哼了一声,抓抓他秃了的头。“很模糊,看起来像是由电影胶卷画面放大的。到处都有这种黄色的东西——春宫电影。出租给那些男人俱乐部和开单身派对的人。” “认得出里面的明星吗?” 他朝那两个模糊的身影眯起了眼睛。“不行,没法说我认得出。” “那个男的可能是罗勃·雷恩斯。” “雷恩斯?妈的,不会!他是个大明星,不会搞这套。” “他也不是生来就是大明星呀。” “我看不像是他,”齐德勒说着把照片还给我,“你哪里来的这些照片?” “找到的,”我含糊其辞地回答道,“谢谢你的帮忙。” “有没有想到彭是怎么被杀的?” “我正在查这件事。” 我回到外面,走向那棵老橡树。尸体已经被移走,大部分的人也散了。齐德勒的摄影机架在三脚架上,镜头对着天上。几个附近农场的孩子在飞机旁边玩耍,也没有人来赶他们。那些演员和工作人员就这样离开了他们的舞台,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想查理·彭诡异的死亡。 我看到橡树底下有什么东西,就弯下身去捡了起来。那是个硬橡皮球,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哪个在飞机旁边玩耍的孩子的东西,正想往他们那边扔过去,临时又改变了主意,收进我口袋里。我看到安琪拉·罗德朝我这边走来。 “哈啰,霍桑医生,”她说,“我们一直还没机会好好地互相认识一下。” “我怕以后也没什么机会了。如果葛兰杰·纽玛克继续拍这部电影的话,他一定会另外找别的医生到现场来了。” “为什么?查理又不是你害死的,是吧?” “可是我也没救活他的命。告诉我——你认得查理·彭多久了?” “我上个月在葛兰杰给这部片子找演员的时候才认得他。可是罗勃认得他好多年了。查理在《铁血上尉》里当过他的替身拍特技场面。” “你觉得是谁杀了他呢?” 她没有马上回答,她抬眼望着那棵树,然后转过去看那架飞机,附近的孩子正爬上一边机翼。“一定是在飞机上的什么人,在他跳伞之前下的手。” “在上面的只有雷恩斯一个人。” “我知道。” 可是,是他吗?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就朝飞机那边跑去,留下安琪拉·罗德一个人站在那里。“来,孩子们——下来,”我大声叫着把他们赶开。然后我爬进后面的座舱,也就是飞机起飞时彭所坐的地方。有没有可能有什么人小得可以藏身在他所坐的座舱里——就是那个人把他勒死之后,再将他的尸体扔出机外?这个想法从一开头就有点异想天开,而一等我自己坐进座舱里之后,更知道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即使是个侏儒也无法和彭挤进那个座舱里。我的两腿都曲着了,而他的个头要比我大得多。 可是当我撑起身子下飞机时,又看到了安琪拉站在远处,一根指头伸在她平滑的喉头。我记起她先前也有过这个姿势。她碰触的是另外一个人,在飞机起飞前整了一个人的围巾。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是雷恩斯的围巾,可是也可能是彭的围巾。 人的记忆,就是会跟你玩这种该死的花样! “山姆医生!” 我转过身去,看到爱玻——我的护士正匆匆地朝我这边走过来。“什么事?爱玻——我哪个病人有问题吗?” “不是的,山姆医生,尸体运到镇上,他们要你去签死亡证明。电话一直打不通。” “好了,我这就过去,反正这里也没什么事可做了。”我告诉纽玛克说我要离开,他只对我挥了下手叫我走。向他要酬劳也没什么道理,我还真没赚到呢。 他们把尸体送到当地的殡仪馆,裘德·米勒正等在那里,进行在当时就算是司法解剖的工作。“你没签字,我就不能动刀,医生。” 我看了摆在防腐台上的尸体一眼,把眼光转了开去。“他的亲人呢?” “他们说他一个亲人也没有。我猜想会把他就葬在这里吧。” “他毫无问题是遭勒毙的吗?” “哦,我会检查他体内器官的,可是在我看来是勒死的,没有其他外伤,只有太阳穴有块淤青,大概是他们把他从树上解下来的时候撞到的。” “嗯,”我同意道,然后走过去看看,“只不过死人不会有这样的淤血。撞上的时候他还活着。” “也许是掉在树上的时候碰的。” 我开始说了起来,与其说是对裘德·米勒说,倒不如说是讲给自己听。“他遭勒杀的时间不是在跳伞之前,就是跳伞中途,或是着陆以后。这是唯一的几种可能。在他跳伞之前,雷恩斯没法碰到他,而座舱里也不可能藏得下别人。跳伞的中途也不可能有人动他,若是有连在降落伞上的装置,而那个装置又有作用的话,结果也不会是这样子,所以只剩下一种可能性:他是在降落到那棵老橡树上之后才遭勒死的。” 裘德·米勒轻笑着把防腐设备取出来。“绝不会是什么闹鬼的树把他给勒死了,最可能是第一个到他身边的人趁其他人还没到之前下的手。我以前看过这样的一篇小说。” “这事唯一的问题是,第一个到他身边的那个人就是我。” “啊。” 我签了死亡证明,然后回到我的诊所,感到非常沮丧。我觉得已经快要弄清楚了,可是不知怎么的就是想不出来。我唯一确定的是勒死查理·彭的不是橡树,凶手是个人,动机也和人性脱不了关系。 爱玻还没有回来,只有我一个人在诊所里。我在办公桌后面坐了下来,伸手到口袋里,准备再看看那些照片。我的手指碰到了先前捡到的硬橡皮球。 答案会是那个吗? 我是不是犯了一个医生都不该犯的错误? 我站起身来,正好外面的大门开了,葛兰杰·纽玛克走了进来。“我在找你,医生。” “很高兴你能到这里来,我可以有资格赚你的钱了。我知道查理·彭是怎么死的。” “真的吗?” “我今早做了件可怕的事,纽玛克先生。” “是什么事呢?” “我在一个人还活着的时候就宣布他死了。” 葛兰杰·纽玛克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手枪。“你比我想象中要聪明多了。现在快把你从海·盖兹那里拿来的照片给我。” 我将两手微微举起,但并没有把照片拿给他。一旦照片到他手上,我知道我就会成一个死人了。“我们能不能谈谈这件事呢?照片放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 “我没有时间跟你玩游戏,医生,整个事情全乱了,”他用枪比画了一下。 “因为海·盖兹吗?我猜你没有想到他会去乱动死者的东西,在你能把照片拿到手之前先找到那些照片。查理·彭在勒索你,对吧?提醒你在成为好莱坞的大亨之前拍过小电影,现在你正要在有声电影上大获成功之际,这类的新闻会毁了你。查理·彭很清楚这些事,因为他正是你拍的那些春官电影里的男主角。所以你用非常巧妙的法子杀了他。可是等你去找他用春宫电影的底片放大的照片时,却发现海·盖兹已经先找到了那些照片。” “甚至还拿了几张给你,”纽玛克说。 “你杀了盖兹吗?” “还没有,他把其余的照片都给了我,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你就不一样了,医生,你知道得太多了。” “你需要一个笨头笨脑的乡下医生来完成你的计划,所以你才没有从城里带一个医生过来。查理·彭在降落到树上时还是活着的,他只是在演一个死人的角色,像他以前在《心事》和《活埋》里的角色一样。我猜这也是他的特长。他在跳伞之前先用化妆让他的脸色发青,再把那根铁丝绕在脖子上。隔着围巾以免真正造成伤害。 “他用一个硬橡皮球压进腋下来阻断脉搏。也许两边腋下各用了一个,然后他微微吐出舌头,扮成一个被勒死的人。 “降落伞缠在那棵橡树上,对你来说更是个大好机会,因为我得爬在树枝上去检查他。然后,等我跑去打电话给警长的时候,你上去帮忙把他从树上解下来,很快一拳打在他太阳穴上,把他打昏过去,然后你就当着我们的面好像在把铁丝从他脖子上解开,其实是把他勒死了。所有的人当然都以为彭早已死了,所以就算他们看到你不小心撞上他的太阳穴,也不会觉得有什么。” “很了不起,”纽玛克说,“现在把照片给我。” 我暂时还不理会他的要求。“我唯一的问题是,你怎么说服彭来做谋杀他自己的共犯。我猜你告诉他这是给电影做宣传的表演。宣告死亡的特技演员在十分钟后复活。这类的消息会成为几家报纸的头条新闻,至少你可以用这个来说服彭。因为有演员和工作人员在场,所以他以为自己很安全。” “又说对了,”他举起了枪,“可是我们的话也说够了。” “一旦我把橡皮球和彭在电影里演死人的事凑在一起,我就知道是怎么做得了。也许就是他在《活埋》里的演出才让你想到这个点子。而知道怎么做之后,我就知道凶手一定是你。只有这部电影的制片兼导演才能说服彭做那样的特技表演。然后我记起你弯着腰在他身上拉扯他脖子上的铁丝——” 纽玛克身后的门打开,爱玻走了进来,很开心地叫道:“你们好!”我一直拖延时间,等的就是这一刻,纽玛克半转过身去看她,在那一刹那,我扑向他,把他拿枪的手扭到一边。 事情就那么简单。 “呃,”山姆·霍桑医生总结道,“那就是我和拍电影有过的一次经验。纽玛克认了罪,在牢里关了很久。《光荣之翼》终究没有拍成。那棵老橡树吗?第二年被闪电打中,就倒掉了。 “如果你不久以后再来的话,我会跟你讲有个福音派的传教士来到了北山镇,开始在一顶帐篷里用老式的兴奋布道会来治愈我的病人,还有我怎么会成为后来发生命案主要嫌犯的经过。在你走之前,再来一杯——呃——喝的吧?喝了再上路?” 浪漫的代价 <span class="center">〔英国〕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斯 这场噩梦发生在五月的一个星期一。那天下午,我走下从波士顿飞来的短途飞机,叫上一辆出租汽车,直奔玛莎的家——那套位于三楼,能俯视戈雷默西公园的公寓。天空晴朗,我的情绪极好。我可以和玛莎一起度过两个夜晚。但愿这次在生意上也碰到好运气。其实,这趟纽约之行并没有大买卖要做,不过是业务上的例行公事。 玛莎·佳迪丝是我的情人。遗憾的是,按现在自由开化的时尚,“情人”这个字眼已经快没人用了。可她确实是我的情人。我们的感情一天天在发展,已经快要发展到我替她付那整套公寓房租的地步。我每月都到纽约来,沿着四十七大街检查珠宝零售商的生意,或者在麦迪森大街北部的一些小店铺中核对古珍珠,这时,她就总是在家里等着我。 当然,我妻子琼不知道玛莎·佳迪丝。她以为我到纽约总是住在一个当兵时的老朋友家里。她或许有疑心,但从没表示过。这样可能更好。有了玛莎,并不意味着我对琼的爱减少了。琼是我妻子,是我两个孩子的母亲。这是我的家庭生活。 玛莎和戈雷默西公园的公寓,是我的另一种生活。 像往常一样,因为我在机场上已经跟她通了电话,她就站在门口等我。我叫她美妞儿,不过,这仅仅指她的外表。事实上她是个艺术家,是个诗人。她把这两种收入低微的职业合在一起,构成了她的生活。她从不张口向我要钱,也很少谈到钱。但我每次还是多少给她留上一点儿,好偿付我在她那儿的花销。我从不去想除了和我在一起,她还干些什么。如果还有一些短途飞机要在纽约降落——比如从华盛顿或芝加哥或底特律来的,我也无所谓,更不想知道。 “杰弗,亲爱的,”她那熟悉而甜美的声音传了过来,一只手轻柔地触摸着我的面颊。“隔了这么久才见到你!” “只有四个星期呀。” “像是一辈子。” 我在前厅挂好上衣,把公文包丢在旁边的椅子里。然后,我久久地吻她。“真像隔了一辈子。”我说,“过得好吗?” “还好。有点寂寞。” “我给你写过信。” “四个星期才一封!” 按照以往的习惯,头一顿饭就在她家里吃。玛莎是烹凋高手。这天晚上,我们坐在窗边用餐,她一边为我讲述这个地区的历史。 “一八三〇年时,这儿是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叫塞缪尔·鲁格拉斯。”她放下咖啡,开始吃甜点心,“后来他从农场中划出了一部分,修建了这个公园。房子大多建于一八四〇年左右;从南面数第四栋,是一八四四年纽约市长詹姆斯·哈泼的家;四十年以后,差点儿当上总统的塞缪尔·蒂尔登住在第十五栋里;大画家埃德温·布思住在第十六栋。” “你真可以写一本书了。”我无心学习这类知识,而她似乎要滔滔不绝地讲下去,便半取笑地说了一句。 她正要回答,门铃响了起来。“会是谁呢?” “你的一个情人。”我试探着说。 “别开玩笑了!”她通过对讲器问外面是谁,没人回答。铃还在响。“也许他们找别的房客。”她说完,恼怒地把门打开。 我听到她尖叫,声不大,接着听到她绊倒在走廊的地毯上。我从椅子里站起来,穿过房间,朝她走去。这时我看到走廊上有个男人。 他头上套着长筒袜似的面罩,拿着一支小左轮手枪。他后面还有个男人,也戴着面罩,手里的家伙很怪,平端着,像是一把短筒猎枪。 “到底怎么回事?你们是谁?”我弯腰去扶玛莎。 “离开她!”拿左轮枪的人喝道。他的声调严厉,带有强制性。“你是杰弗·迈克尔斯,对吗?” 听到我的名字从这个人嘴里说出来,我一阵冷战。这不是无预谋的抢劫。他们跟踪我并且找到了我。在这猝不及防的一瞬间,各种念头一齐涌进我的脑子里。难道琼知道了我和玛莎的事,找人来杀我?不会,那也太离奇了! “我是迈克尔斯。”说话时我感到很吃力,“你们要干什么?” “把你带走。告诉这位女士,如果她希望看到你活着回来,最好是别给警察局打电话。” 玛莎坐在地毯上,惊恐万状,像要缩成一团。“杰弗,他们要干吗?” “我猜不出。” 那人用手枪点着我。“你被绑架了,先生。别反抗,按吩咐的去做,不会受到伤害。否则,你将白白送命。” “绑架!我没有任何——” “住口!”第二个人用猎枪瞄准我。第一个人掏出一个皮下注射用的针管儿,上面是闪亮的针头。“这不会伤害你,也不会使你昏倒。只会使你稍有一点儿迷糊,好老老实实跟我们走。当然,也可以把你砸昏过去。请挑一种吧。” “这叫什么选择?”我嘟囔着。针头穿过我的衬衣,捅进我的胳膊。我没挣扎。 “好了,跟这位女士说别去报告警察。你大概不希望这件事出现在报纸上,因为你是在女朋友家里遭到绑架的,对吧?” “我——不。”注射的药物已经开始起作用了,我转向玛莎。“我会很快回来的。别报告警察。” “杰弗!” “只要你规规矩矩,我们不会伤害他的,女士。否则他可就没命了。” 他们把我推出门,往电梯入口走。我还寄希望能有人看见我们然后拉响警报。 他们把我挡在一边,直到看见电梯里面没人,才用枪推我进去。到了底层,他们带我从后门溜出去,上了一辆早等在那儿的小汽车。我坐在后排座位上,持左轮枪的人坐在我旁边,“从现在起必须蒙住你的眼睛。如果你扯开蒙布偷看,无论你看我们、看车子,或是看去哪儿,你都会丧命,懂吗?” “懂。” “这就好。” 他给我戴上眼罩,我什么也看不见了。接着他命令我躺到两排座位之间的空地上,又用一条毯子盖住我。我估计我们行驶了大约半个钟头。但是药劲儿发作,弄得我迷迷糊糊,实际上也许是一个钟头。集中精力判定方位根本就不可能,甚至连我们是否驶过了二号铁桥,开出了曼哈顿区没有,也判断不出。 终于,车停了。左轮枪又戳着我。“到了。记住,别耍滑头去碰眼罩。” 他们领我进了一幢楼房,往楼上走。我仔细听脚步声,但什么也辨别不出。我们最后大概是进了一套普通的寓所,我也只能这么猜想了。地板光光的,没有地毯,关我的这间屋里似乎也没有床。“你用睡袋。”对我说话的是个陌生的男人的声音,“如果你妻子付了东西,你在这儿就不用待很长时间。” 药力渐渐消失。我真想劝劝他们。“喂,我这枚钻石戒指值两千美元,给你们,还有我的表和钱包。让我走吧。” “我们要的赌注比这大得多,迈克尔斯。待会儿我们就往波士顿打电话,把我们的条件告诉你妻子。” “你们要什么?我不是个富人。” “对我们来说够富的了。我们了解你全部的珠宝生意。” 我知道一切都经过了周密的策划。“你们要多少?”我终于问他们。 “价值二十五万美元的没有雕琢过的红宝石。” “红宝石!” “明天先由你妻子给经理人打电话转告你的指令。如果经理人不交出宝石,你自己再跟他通话。你妻子将按照我们说的把宝石包好,明天下午直飞纽约。包裹留在机场的女厕所里,然后你妻子搭乘下一班短途飞机返回波士顿。等宝石安全地落到我们<u>http://www?99lib.net</u>手里,警察也没来找麻烦,你就平安无事了。” 过了一会儿,他们开始拨电话。一次就通了。话筒塞到我的手里,里面传出琼疑惑的嗓音。“杰弗?怎么啦?” 我尽力让声音保持平静,“别激动。我被绑架了。” “什么!” “镇静一点,琼。如果你完全按照他们说的去做,我就没有危险。记好,千万别通知警察。” “我的天哪,杰弗!他们要什么?” “他们要价值二十五万美元的没雕琢过的红宝石。你务必到公司保险库去取这些宝石,明天你带着它们飞往纽约。这个人来告诉你具体做法。” 有人从我手里接过话筒,然后是清晰的讲话声,“我们不再跟您联系,迈克尔斯夫人,所以,请注意听仔细点。”他讲述了整个安排,包括她第二天坐什么飞机和放置包裹的地点。“有一个装卫生纸的废纸篓。你用几张卫生纸包成包裹,丢在篓里,然后迅速离开,搭乘下一班短途飞机返回波士顿。” “我——我想我不可能那么快就得到宝石。”我听到话筒里琼的声音。 “您丈夫会通知经理人,安排好一切的。您只需包裹一下就行了。” “我能跟我丈夫谈谈吗?” “毫无必要。只要照您听到的去做,明晚他就会获得自由。否则,他就完了。” 电话断了。但我觉得他仍然站在电话前,没有走。“我们现在就给你的经理人打电话,把事情办妥。我们可不希望发生意外。” 于是我同乔治·富兰克林通上了话。我告诉他我已被绑架,并强调说绝不能惊动警察。他是那种一天到晚都担惊受怕的人,这一下完全把他吓坏了。 “二十五万块钱的宝石!”他抗议道,“我们到哪儿去弄那么多的宝石呀?” “无论如何要搞到!从特别账号中提钱,去买宝石。市面上货很多,没问题。” “好吧。”听上去他很不情愿。 “这可不是开玩笑,乔治!” “好吧。”他重复道。 打完电话,他们给我上了手铐,又给我捅上一针,把我放进睡袋里过夜。我睡得很香,无疑是得益于麻醉药。早晨醒来,他们给了我一份少得可怜的早餐——半玻璃杯橘子汁和一小片烤面包。 我对于周围的一切一无所知。我所能听到的只有偶然传来的街上的嘈杂声。我坐在地上吃着简单的早饭,感到就像是在另一个星球上。我知道屋里有个人在监视我,由于他不讲话,我猜准是那个拿短筒猎枪不言不语的家伙。 我暗中摸了摸墙壁,很想留下一点痕迹以后好辨认出来。但墙壁油漆得十分光滑,污点一定很容易被发现,被擦去。我手里只有一只装橘子汁的玻璃杯。 玻璃杯口径很细,杯壁上刻着花纹。我无法判断花纹刻得是否精致,但我估计他们多半不会把这杯子扔掉。这是我留下记号的唯一机会了。我等着,直到我听见那人走出屋门。时间短暂,我一口喝干饮料,翻过杯子,用我的钻石戒指在杯底划上两个字母“mj”。当然,我看不见是不是成功了,只能摸出一点粗糙的痕迹。可能刻得不够清楚;也可能刻得太显眼,他们立刻就会发现,把它扔掉。但这是我唯一的机会了。 早饭后他们又给我打了一针,整个白天我都迷迷糊糊,时醒时睡。因为眼睛被蒙着,不可能知道什么时候白天结束黑夜到来。一次我醒来后,大声问几点啦。拿左轮枪的人走进屋子,告诉我天快黑了。还说他的伙伴已经去取宝石,他在等消息。 “你最好祈祷那儿没有警察。”他说。 “可是你们杀了我有什么用呢?” “当然有用。杀你警戒后人。不杀你,将来所有的人都会找警察来和我们作对。” “那也不是我的错呀。” 他不回答,走出屋去。 隔了一会儿,我抬起戴着手铐的腕子,碰到了盖住我双眼的眼罩。我一直想冒险偷看一下四周。我发现宽大的带子十分牢固,便重新垂头丧气地靠在墙上。 后来,我听到寓所的门开了,接着是低低的交谈声。我感到呼吸都很吃力。我知道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射来一发子弹,或者是被注射一针毒药,从此再也醒不了。一瞬间我想起了玛莎倒在地上瘫作一团的样子。还有琼。她带宝石飞往纽约了吗?她真的会关心我的死活吗?让她携带宝石可靠吗?她正好可以甩掉我,做一个有钱的寡妇,用二十五万美元去开始一种新生活。 如果她想那么做,该有多么容易呀。 我听到有人走进屋子。 这是带左轮手枪,爱说话的那一个。“你妻子带来了宝石,”他说。“一切都符合事先的规定。今天你走运了。” “你是说我可以走了?” “等天黑了我们就带你出去,然后找个合适的地方丢下你。别担心,我们不会伤害你。” 这话让人挺放心。可当你两眼漆黑手也被铐着时,什么话都显得差点劲儿。那话不也同样可以理解为把我带出去丢进河里吗? 时间过得真慢。他们让我吃饭——一个放在纸盘里的三明治,还有一杯速溶咖啡——饭后准备出发。我被领着下楼。这次我使劲数着楼梯的级数。似乎是四楼,但我断定我们下到了地下室。那就是说他们关我的地方是三楼。 “到后排座去,”那人命令道,“别耍滑头。我们不想在就要放你走时向你开枪。” 他们带着我行驶了大半个钟头,至少我自己感觉有这么久。汽车终于在路边停下,我被推出车外。我扯开带子,摘下眼罩,汽车早已经看不见了。 这是住宅区的某个地方,靠近河边公路,可我弄不清精确的位置。我戴着手铐,勉强往前走。在角落里我找到了一个电话亭。兜里还有硬币,我给玛莎拨了个电话。 “天哪,杰弗,你在哪儿?昨晚以来我都快疯了!” “他们把我放了。我没伤。对,我妻子送去了赎金——以后我告诉你全部经过。喂,立刻给警察局打个电话,告诉他们我在”——我盯着路标——“九十八大街西区116号电话亭里。” 我靠在电话亭边等着,毫不理会过路的人。直到警车来到。 我对警察局说我走访顾客时遭到绑架。大概是理由不够充足,警方没有为我保守秘密,玛莎受到了采访,报纸还登出了照片。回到波士顿时,琼向我问起玛莎。也许她有所怀疑,可她没有追究。我躲了起来。我太累了。报纸对这件事兴趣十足,一星期之后,有关报道才渐渐少了。我让乔治去保险公司查询,看看我们有哪些项目保了险。我认为这是一桩盗窃案,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我们。 几个星期之后,我又提出要去纽约办些事,琼便暗示她了解我和玛莎的关系。“又去纽约?你这次最好离那位顾客远一点。” 这怎么可能呢? 我又回到戈雷默西公园,又回到玛莎的怀抱里。我命中注定是属于这个地方的。唯一不同的是我这次带了手枪,以防备可能出现的任何意外。 “真高兴你回来,”玛莎说着,轻轻地吻我。“我觉得那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两天,杰弗,不知道你在哪儿,又不敢向警察局报告……” “那两天对我也同样枯燥乏味。”我说,并且第一次考虑起离开琼娶玛莎为妻的可能。我不知道男人们是否娶他们的情人为妻。 “想什么呢,杰弗?” “想我们。” “你觉得他们会抓住绑架你的那两个家伙吗?” “大概不会。除非他们把事情重干一遍。” 她拍着我的肩膀。“别去想它了。来,上床吧。” “你真惹人喜欢。” 做爱时总是口渴,我先去厨房找杯水喝。我喝完水,正要把玻璃杯放进洗碗槽里,却无意中看到杯底上有两道粗糙的划痕——“mj”。 我惊呆了。杯壁上刻着美丽的鸢尾花。 红发俱乐部 去年一个秋日,我去拜访了老友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他正与一个非常肥胖、面色红润且有一头火红头发的老人深谈。我对我的突然闯入道了歉,正准备退出时,福尔摩斯一把将我拉入房里,并将我身后的房门关了起来。 “你来再好不过了,亲爱的华生。”他热切地说。 “我怕你正忙着。” “的确不错,我是在忙着。” “那我可以在隔壁房间等一等。” “完全没必要。威尔森先生,这位先生是我许多非常成功案子中的同伙及助手,我深信在你的案子中他对我也会极有帮助。” 那位肥胖的先生由椅中半立起身,很快地欠了欠身子以为致意,由他被肥肉包围的小眼中很快地闪过略带疑问的一瞥。 “就坐那张长沙发吧。”福尔摩斯边说边躺到他的扶手椅中,并将两手指尖合在一起,这是他在判断事情时惯有的动作。“华生,我知道你跟我一样喜欢古怪而异于单调日常生活的事情。由你急切的记载,并且,恕我直言,再加上你对我许多小探案的略略修饰可以显示出你的喜好。” “你的许多案子的确让我深感兴趣。”我说。 “你应该记得有一天我曾提到,就是我们讨论玛莉·苏得兰小姐所提出的简单小问题之前,如果想要得到不平常的结果或者特殊的体验,人必须面对真实的生活,真实的生活远比任何幻想更具挑战性。” “抱歉,这是一个我很怀疑的说法。” “是吗?医生。但是你仍然必须了解我的观点,否则,我将继续列举一系列事实,这些事实将使你的道理不攻自破,然后你就会承认我是对的。现在,这位杰布斯·威尔森先生今早来拜访我是有足够的理由,他所叙述的故事,我敢保证是许久以来我所听到的最奇特的事了。你曾听我提到过,最奇异、最独特的事情通常只与较小的犯罪有关而与较大的罪案无关,有时甚至使人怀疑是否真正有人犯了罪。到目前为止,我所听到的无法使我断言,目前这个案子是否有犯罪掺杂其中,但是事情的经过绝对是我所听过的最奇特的事之一。或许,威尔森先生,你愿意不嫌麻烦地将事情再重新叙述一次。我请求你不只是因为华生医生没有听到开头这一段,也是因为这个故事的奇特性质使我急于由你口中得到每一处可能的细节。通常,当我听到事情经过的一些极微小的征兆时,我都能从许多记忆中类似的案子那里得到启示。到目前为止,我必须承认,这件事情就我所知是完全独特的。” 那位肥胖的委托人以略带骄傲的神情挺了挺胸膛,然后从大衣的内口袋里拿出一张脏而皱的报纸。当他将报纸平摊膝上,头部前倾浏览广告栏时,我仔细打量了他,并且模仿我的同伴努力想从他的衣着与外表寻得一些线索。 但是,我的审视并没有得到什么像样的结果,我们的访客从各方面看起来都只是一个普通的英国商人,他极其肥胖,态度夸张而且动作迟缓。他穿了一条颇宽松的方格裤,一件不很干净的黑色双排扣、长度及膝的平常外出服,前面没有扣上纽扣,一件土黄背心,有一条重而廉价的铜表链,并有一块方形金属制品挂在上面以为装饰,一顶磨损了的高帽及一件褪了色的发皱绒领棕色大衣放在他旁边的椅子上。除了他火红的头发、极端懊恼及不满的表情之外,我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福尔摩斯锐利的眼睛马上领悟到我在做什么,他注意到我疑问的眼光时,带笑地摇了摇头。“除了可以明显看出他有时做手工方面的事之外,他吸鼻烟,他是共济会(亦称为美生会。)的会员,到过中国,最近他写很多字,其他的我就推论不出来了。” 杰布斯·威尔森先生在椅中惊奇地抬起头来,食指仍指着报纸,但他的眼睛望向我的同伴。 “你究竟是如何知道所有这些事的?福尔摩斯先生,”他问,“譬如,你是怎么知道我曾从事手工业?那绝对是真的。因为我最早是船上的木工。” “你的手,先生。你的右手比左手整整大了一号,你曾常用它,因此肌肉较发达。” “那么,吸鼻烟,还有共济会会员呢?” “先告诉你我怎么知道的等于是轻视你的智力,特别是这与你们组织的严格规定颇为不符,你戴着有‘规矩’徽章(共济会的标志。)的胸针。” “喔,当然,我忘了那个。但是关于写字怎么说?”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明显?你的右边袖口足足有五英寸磨得十分光亮,而且左手肘靠桌上的地方更有一块磨光的地方。” “那么中国呢?” “紧靠你右手腕的鱼形图案刺青只有中国才有。我曾经对刺青图案做过一些小小研究,而且还写过有关这方面的文章,染在鱼鳞纹上的那种浅红色是中国特有的。除此之外,我还看见一个中国钱币挂在你的表链上,事情就更清楚了。” 杰布斯·威尔森先生大声地笑了起来。“哈,绝对想不到!”他说,“起先我以为你有什么巧妙方法,现在才知道其实什么都没有。” “我开始觉得,华生,”福尔摩斯说,“我不该加以解释的。‘不了解的事情都是绝妙的’,你知道,如果我如此坦白,我可怜的一点小小声誉就全被摧毁了。你找不到那则广告了吗?威尔森先生。” “噢,我找到了,”他回答,肥厚红润的手指停在广告栏中间。“就在这里。所有事情都是由这则广告引起的。先生,你自己看吧。”我从他手中接过报纸看着。 红发俱乐部: 由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黎巴嫩城已故的伊士堪·霍浦金斯的遗赠,现在又有一个空缺使一位俱乐部的会员能每周得到四英镑薪资,而仅须提供少许的服务。所有身心健全的红发男子,年龄在二十一岁以上者都有资格申请。有意者可于星期一上午十一点,亲身至弗利特街教皇场七号俱乐部办公室向邓肯·罗斯申请。 “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我看了两遍这十分古怪的广告后大声叫道。 福尔摩斯咯咯笑了,并在椅中扭动起来,这是他兴致高时的惯有动作。“这有些超出常规,不是吗?”他说,“现在,威尔森先生,从头告诉我们有关你自己、你的家庭,以及这则广告对你命运的影响。医生,你先将报纸及日期记下来。” “是晨报,一八九〇年四月二十七日,正好两个月前。” “很好,那么,威尔森先生?” “福尔摩斯先生,就像我刚才跟你讲的一样,”杰布斯·威尔森说着,擦了擦额头。“我在近市区的萨克斯克堡广场有一个小当铺生意,不是什么大生意,近几年来仅够维持我的生活。以前我有两个助手,但现在只能有一个;这也不是说我有能力雇佣,而是他愿意只领一半工资,为的是要学这行生意。” “这个热心助人的年轻人叫什么名字?”福尔摩斯问。 “他的名字是文生·斯波尔丁,他并不年轻,很难说他几岁。福尔摩斯先生,我不能再求到比他更聪明的助手了;我很清楚他自己能做得更好,而且能赚到我给他的两倍薪水。但是,如果他自己很满意,我又何必让他知道我这个想法呢?” “不错,何必呢?你看起来是很幸运,雇到一个低于一般工资的人。这个年代,对雇主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我不知道你的助手是否像你讲得这么好。” “喔,他也有缺点,”威尔森先生说,“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对照相那么感兴趣。他在应该工作时,会拿着照相机,像兔子跑回地洞一样,突然开溜到地下室去冲洗照片,这是他最大的缺点,但是大致来说他是个良好的工作者,他也没有什么恶习。” “我想他还在你那里工作吧?” “是的,先生。他和一个做一些简单烧煮及清理工作的十四岁女孩是我屋里仅有的人,我是一个鳏夫,从没有过孩子。先生,我们三个人过得很平静;除了维持居住的房子并且按时付清所有账款外,没什么其他活动。 “第一件扰乱我们生活的就是这则广告。整整八个礼拜以前,斯波尔丁拿着这张报纸到办公室来,说: “‘我多希望,威尔森先生,我是一个红头发的人。’ “‘为什么?’我问。 “‘为什么,’他说道,‘红发俱乐部又有一个空缺了,它对任何能得到这个空缺的人都是一笔颇大的财富。据我了解,空缺要比够资格申请的人还多,因此信托人对这笔钱不知道如何处置才是。如果我的头发能变颜色,那么现在就有这么好的一个处所等着我走进去。’ “‘怎么说?是怎么回事?’我问。你知道,福尔摩斯先生,我是一个甚少外出的人,因为我的生意是别人找上门,而我不需要四处找生意,因此我常几个星期足不出户,正因为这样,我对外面的事情知道得很少,任何一点新闻我都很乐意听到。 “‘你从来没有听过红发男子俱乐部的事吗?’他睁大眼睛问我。 “‘从来没有。’ “‘奇怪,怎么会呢?你自己就有资格申请一个空缺的。’ “‘它们值多少钱?’我问。 “‘喔,只不过一年两百镑左右,但是工作很轻松,而且不会影响这个人的其他正常工作。’ “你很容易就可以猜到,这个消息很快钻进了我的耳朵。由于这几年来我的生意并不好,额外的两百镑会十分有用。 “‘告诉我关于这件事的所有情况吧。’我说。 “‘好吧,’他说,一边指给我看那则广告,‘你自己可以看到这个俱乐部有一个空缺,还附了一个地址可供你去申请。我只知道这个俱乐部是由一位美国的百万富翁伊士堪·霍浦金斯所创立的,他做事的方法很特别。他自己本身红发,于是他对所有红发男子都有极大的认同感;因此他死后,将一大笔财产交托给信托人成立了这个俱乐部,指示将钱用于提供轻松差事给有同样颜色头发的男子。据我所听到的消息,这个职位收入很好而且事情很少。’ “‘但是,’我说,‘一定有一大堆红发男子会去申请。’ “‘并没有你想象的多,’他回答,‘你知道它只限于伦敦人,而且是成年男子。这个美国人年轻时是由伦敦起家,因此他想对这个城市有所回报。还有,我还听到,如果头发只是浅红、深红或其他的红色都不够资格申请,只有真正的鲜艳、火红的头发才行。威尔森先生,如果你愿意申请的话,只需要走进去就行了;不过,也许你认为区区的几百镑不值得一试。’ “两位,你们自己可以看到,这是事实,我的头发是有非常浓艳的颜色,因此我觉得不管我碰到什么竞争对手,我都有很好的机会获得这个职位。文生·斯波尔丁似乎对这事知道得一清二楚,我想由他陪我去会有帮助,因此,我叫他把店门板装上,立刻跟我一起去。他很高兴有一天假期,于是我们将生意提前打烊,按广告上的地址出发。 “我绝不希望再看到那样的景象,福尔摩斯先生,由东南西北四面八方每一个头发带有红色的人都涌进城来应征广告。弗利特街被红发的人们挤满了,教皇场看起来像是一个水果贩的橘子篓,我从没想到一则广告会聚集全国这么多人。有各种不同的颜色——草黄、柠檬黄、橘色、砖红、爱尔兰长毛犬红、猪肝红、土红;但是就如斯波尔丁所说的,没有几个人是真正鲜艳火红的颜色。当我看到这么许多人等着,我是想放弃走开了,但是斯波尔丁不肯,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弄的,反正他又推、又拉、又撞地把我拖过了人群,到达了办公室前的台阶。台阶上,人群分成两批,一批人满怀希望地涌上去,一批人失望透顶地走下来;我们尽可能往前挤,终于很快进到了办公室。” “你的经历实在非常有意思,”当他的委托人停下来吸了一大口烟试图恢复记忆时,福尔摩斯说。“请继续你十分有意思的叙述。” “办公室里除了两张木椅及一张木桌外没什么其他东西,一个矮个子的男子坐在桌后,他的头发甚至比我还红。他对走上来应征的人简单说了几句话,然后总是能找到一些缺点使他们不合资格。毕竟,想要补上这个空缺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但是轮到我们时,那个矮个男子对我似乎比其他的人感兴趣,我们一进到办公室,他马上将门关了起来,预备跟我们私下谈谈的样子。 “‘这是杰布斯·威尔森先生,’我的助手说,‘他想要填补俱乐部的空缺。’ “‘他十分适合这个位置,’另外那人回答,‘他具备所有的条件。在我记忆里还没有看过这么好的东西。’他退后了一步,头歪到一边,瞪着我的头发,直到我觉得十分不好意思。然后,他突然跨向前来,紧握着我的手,热情地恭喜我的成功。 “‘任何迟疑都是不公平的,’他说,‘但是,我相信你一定会体谅我采取特别的防范措施。’忽然,他伸出双手紧紧抓住我的头发,用力拉扯直到我叫痛为止。‘你的眼睛里有泪水。’他放开我说,‘我看出一切应该都没问题,但是我们不得不小心,因为我们有两次被假发、一次被油漆骗了。我可以告诉你一些补鞋匠鞋蜡的故事,那会令你对人性憎恶。’他走到窗口,以最大的嗓门向外叫道空缺已经补上了。一阵失望的叹息之声从下面传来,然后人潮从四面散去,直到除了我及那位管理人外,四周再也看不到一个红头发的人为止。 “‘我的名字,’他说,‘是邓肯·罗斯先生,我自己本身就是由我们尊贵的恩人所设立的基金受益人之一。你结婚了吗?威尔森先生,有孩子吗?’ “我回答我没有。 “‘哎呀!’他严肃地说道,‘那实在很糟糕!我很遗憾听你这么说。当然,基金是为了繁衍及保存红发人种而设的。实在很可惜你是个单身汉。’ “我的脸拉到这么长,福尔摩斯先生,因为我想我可能无法得到这个空缺;但是考虑了几分钟之后,他说应该没问题。 “‘要是别人,’他说,‘事情一定就不成了,但是像你有这么一头红发的人,规则应该可以稍加延伸。你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你的新职务?’ “‘嗯,有一点小困难,因为我已经有一个生意得照顾。’我说。 “‘噢,别担心那个,威尔森先生!’文生·斯波尔丁说,‘我应该可以替你照顾。’ “‘时间是怎样的?’我问。 “‘十点到十四点。’ “当铺大部分的生意是在傍晚,福尔摩斯先生,特别是星期四及星期五傍晚,因为那就在发薪日之前,因此在早晨的时间能额外赚点钱对我很适合。除此之外,我知道我的助手是一名好手,他可以照顾任何发生的事情。 “‘那对我很适合。’我说,‘那么薪金呢?’ “‘一周四镑。’ “‘工作是什么?’ “‘工作非常简单。’ “‘你所谓的简单工作是什么?’ “‘喔,你必须全部时间待在办公室,或至少在这幢房子里,如果你离开,你就永远丧失了你的职位了。合约上对这点说得十分清楚。如果你在这段时间内离开了办公室,你就违反了条件。’ “‘一天只有四小时,我不会离开的。’我说。 “‘没有任何理由可通融。’邓肯·罗斯先生说道,‘不能因为生病,或生意,或任何其他事情。你必须留在这里,否则就失去了工作。’ “‘那么工作是什么?’ “‘是抄写大英百科全书。在那个书橱里是第一册,你必须自备墨水、笔及吸墨纸,但我们提供桌椅。你明天能准备好吗?’ “‘没问题。’我回答。 “‘那么,再见,杰布斯·威尔森先生,让我再次恭喜你能幸运地得到这个重要的职位。’他向我鞠躬,送我出了房间,我就与我的助手一起回家了。我对自己的好运十分高兴,几乎不知道该说或该做什么。 “然后,我想着这整件事情,到了傍晚,我又再次落入情绪低潮之中;因为我颇怀疑这整件事情只是一个大骗局,虽然我并不知道它的目的是什么。似乎无法令人置信一个人会立下这样一个遗嘱,或者说付出这么一大笔钱只是要做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文生·斯波尔丁尽可能地要让我高兴起来,但到上床时,我还是决定要放弃这件事情了。尽管如此,第二天早晨我又决定不管怎样得去看一看,于是,我买了一瓶一便士的墨水、一支翎管笔及七张大页纸,然后出发去教皇场。 “哈,令我惊奇而且高兴的是,所有事情都十分圆满。桌子已经为我摆好了,邓肯·罗斯先生也等在那里要看我是否能顺利地开始工作。他指示我由字母‘a’开始,然后就离开了;但他会随时过来看看我是否一切没问题。到了两点钟,他跟我道了日安,称赞我所抄写的数量,然后跟在我后面把办公室大门锁了。 “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福尔摩斯先生,每一星期,管理人进来放下四个金币作为我一周工作的代价,第二个星期一切依然,接下来的那周也一样。每天早晨我十点到那里,下午两点离开。慢慢地,邓肯·罗斯先生就只早晨来看一次,然后,过了一阵子后,他就不再来了。当然,我仍然不敢离开房间一步,因为我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来,而这个职位这么好,对我又非常适合,我不愿冒险失去它。 “八个礼拜就这样过去了,而我也由‘abbots’、‘arcecture’抄到了‘attica’,希望努力一点能在不久之后就达到字母‘b’。大页纸花了我一些钱,而我所抄写的东西已几乎堆满一个书架。然后突然地整件事情就结束了。” “结束了?” “是的,先生,就在今天早上。我像平常一样十点钟去工作,但是,门是关的,而且上了锁,门板中间用图钉钉了一块方形的小纸板。就是这个,你可以自己看。” 他拿起一块白纸板,大约有一张笔记纸那么大,上面这样写着: 福尔摩斯和我检视了这个简短的布告,以及布告后面那张悲哀的面孔,对这整件事情的滑稽之感完全盖过了其他想法,我们两人忍不住突然爆出一阵大笑。 “我看不出有什么事这么好笑,”我们的委托人叫道,同时,他的脸涨红到火红的发根,“如果你们除了笑我之外不能做任何事,我可以找别人去。” “不,不,”福尔摩斯叫道,将半立起身子的当铺老板推回椅中,“我绝对不愿意失去你的案子,它确实非常不寻常。但是,假如你能原谅我如此说的话,它是有些好笑。请你告诉我们,当你发现了门上这张纸板后你采取了什么步骤?” “我十分惊愕,先生。我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然后我去问了周围的办公室,但似乎没有人知道任何有关的事情。最后,我去找了房东,他是一个会计师,住一楼。我问他是否能告诉我红发俱乐部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么一个组织。然后我问他邓肯·罗斯先生是谁,他回答说这个名字对他而言也是陌生的。 “‘呐,’我说,‘就是四号那位先生。’ “‘什么,那个红头发的人?’ “‘是的。’ “‘哦,’他说,‘他的名字是威廉·莫瑞斯,是个律师,他是为了一时方便暂时使用我的房间,直到他的新房子装修好为止,他昨天搬走了。’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他?’ “‘哦,在他的新办公室。他给了我那边的地址。对了,爱德华国王街十七号,圣保罗附近。’ “我动身去找,福尔摩斯先生,但当我找到这个地址,这是一个制造人工护膝的工厂,而且那里没有人听过威廉·莫瑞斯或邓肯·罗斯先生这个人。” “那你怎么办?”福尔摩斯问。 “我回到萨克斯克堡广场的家,我向我的助手讨主意,但他也帮不上忙。他只能说也许我等一阵子会收到信件带来的消息,但我很不满意,福尔摩斯先生,我不希望不做任何努力就放弃这么好的一个职位,因此,在我听说你有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可怜人时,我就立刻来找你。” “你这做法很聪明,”福尔摩斯说,“你的案子极不寻常,我会很愿意去调查。从你所告诉我的种种情况,我想它比第一眼看起来要严重得多。” “很严重的!”杰布斯·威尔森先生说,“我一星期损失了四英镑。” “就你个人来说,”福尔摩斯评述道,“我不觉得你在这个不平常的俱乐部有什么冤情。相反的,据我算来,你还赚了三十多镑,这还不说你对字母‘a’中的每一个字所得到的详尽知识。你并没因他们而损失什么。” “不,先生。但是我要找出有关他们的事情,他们是谁,他们对我进行这个戏谑的目的究竟何在——如果这只是一个戏谑的话。对他们而言,这是一个颇昂贵的玩笑,因为他们足足花了三十二英镑。” “我们会尽力为你澄清这一点。首先,威尔森先生,我要问一两个问题。你的那个助手在第一次跟你提起这个广告时——他在你那里工作了多久?” “到那时候大概一个月左右。” “他怎么来的?” “应征广告。” “他是唯一的申请人吗?” “不,有一打人。” “那你为什么选他?” “因为他很能干,而且便宜。” “事实上,只要一半工资。” “是的。” “他长什么样子,这个文生·斯波尔丁?” “矮小、结实、动作迅速,虽然已三十出头了,但脸上干干净净,前额有一块酸液灼伤的白斑伤痕。” 福尔摩斯显得相当兴奋地从椅中坐直起来。“正如我所料,”他说,“你有没有注意到他耳朵穿有耳洞?” “有,先生。他告诉我是一个吉卜赛人在他还是小孩时替他穿的。” “嗯!”福尔摩斯说,一面陷入沉思。“他还在你那儿吗?” “喔,是的,先生,我刚刚离开时他还在。” “当你不在时,你的生意都被照顾得很好吗?” “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先生。早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生意。” “这就行了,威尔森先生。在一两天之内,我会很高兴地对这件事给你一个答复。今天是星期六,我希望在星期一之前我们能有一个结果。” “怎样,华生,”我们的访客离去后福尔摩斯说,“你对这所有经过有何推论?” “我完全找不出解释,”我坦白回答,“这是一件极神秘的事情。” “有一个可靠的规则,”福尔摩斯说,“某一件事情愈古怪,它的结果往往反而愈不神秘。普通而没有特征的犯罪才真正让人迷惑,就像一张很普通的脸最难辨认一样,但这件事我必须迅速行动。” “那你准备怎么开始?”我问。 “抽烟,”他回答,“这是一个足足需要三支烟时间的问题,我请你在五十分钟之内不要跟我说话。”他把自己蜷缩在椅中,瘦削的双膝缩到他猎鹰般的鼻子前,他闭着眼睛坐在那里,黑色的泥烟斗像一只奇形鸟喙向前伸出。我的结论是他睡着了,而我自己也打起盹来。突然,他从椅中弹起来,像一个人下定了决心一样,他把烟斗搁在壁炉的横架之上。 “赛拉赛特今天下午在圣詹姆士厅演出,”他说,“怎么样?华生,你的病人可以让你空出几小时吗?” “我今天没事,我从没怎么专心于我的医务工作。” “那就戴起帽子跟我走吧。我要先经过市区,我们可以在途中吃午餐,我注意到今天的节目中有很多德国音乐,这比意大利或法国的音乐更对我胃口,它让人深思,而我正需要深思,走吧!” 我们乘地下铁直抵爱德思门站,然后走一小段路就到了萨克斯克堡广场,也就是今天早上我们听到的奇特故事中的地点。那是一个拥挤、狭小、破旧而仍力图装出高贵的地方,那里有四排肮脏的两层楼砖房,面对着一块栏杆围着的小空地,里面杂草丛生,有几丛残败的月桂树无力地与混浊而完全不协调的环境奋力抗争。只有一个镀金的球和一块用白漆写着“杰布斯·威尔森”的棕色板子钉在角落的房子上,标示了那就是我们红发委托人的店铺所在。福尔摩斯停在房子前,侧着头四下审视,他的眼睛在他有皱折的眼皮间发出了闪亮的光芒。然后他慢慢地走到街头,又再走回转角,仍然仔细地审视着那些房子,最后他又回到当铺所在,在街边用他的手杖重重地敲击了两三次,然后再到门前敲门。门很快地被一个看起来聪明而且胡子刮得清清爽爽的年轻人打开,年轻人请他进去。 “谢谢,”福尔摩斯说,“我只是想问你从这里到史全德街怎么走。” “第三条街右转,再四条街左转。”年轻助手很快回答,接着就把门给关上了。 “聪明的家伙,那个人,”福尔摩斯在我们离开时说,“依我判断,他是全伦敦第四聪明的人,我不敢确定他是否已是第三名,我知道他以前的一些事。” “很明显的,”我说,“威尔森先生的助手在红发俱乐部的神秘事件中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我保证你向他问路只是想看看他。” “不是看他。” “那是什么?” “看他长裤的膝盖部位。” “那你看见了什么?” “看到了我预期会看见的。” “你为什么敲打路边?” “亲爱的医生,现在是观察的时候而不是谈论的时候,我们是在敌国做间谍。我们知道了一些萨克斯克堡的情形,现在让我们来探测它后面的部分。” 当我们由隐蔽的萨克斯克堡广场转角转到另一条街上时,发现它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幅景象,那是由市区到北面及西面的一条主要的交通动脉,马路中间被两条不断向两边流动的繁忙交通给挡住了,人行道上也挤满了黑压压的一群群行色匆匆的行人。当我们看到立在街边的高级商店及堂皇的商业建筑时,很难想象它们其实是与我们刚刚才离开的那个衰退、不景气的广场紧紧邻接的。 “让我看看,”福尔摩斯说,一边站在街角沿街浏览,“我应该能记得这些房子的次序,准确记得伦敦的每一个角落是我的一项嗜好。这里有莫泰莫尔、烟草商、小书报店、市区及市郊银行克堡分行、素食餐馆、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库。然后就到了下一条街。现在,医生,我们已完成了我们的工作,该是娱乐的时候了。一客三明治及一杯咖啡,然后就出发到提琴园地吧,那里充满了甜蜜、优美及谐和,没有红发委托人的谜题来骚扰我们。” 由于他自己本身不仅是个非常好的演奏者,而且还是个不寻常的作曲家,我的朋友是个音乐热爱者,整个下午他坐在座位中被最愉悦的气氛包围,随着音乐节拍轻轻摇动他修长的手指,他带着轻柔笑容的脸以及慵懒沉醉的眼神,与那想象中像只灵敏的猎犬、毫无慈悲心、敏锐而迅捷的罪案侦探完全不同。在他独特的性格中有着双重的性格交互着单独表现,我经常看到的那种极其准确、机敏的反应与他偶尔显露出的富于诗意及冥想的心绪,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表现。他来回转变,让他由极端的懒散变为极端充满精力。而且我深知,他从来没有如此令人不容轻视,我很清楚地知道,他最严肃的时候就是接连几天坐在扶手椅中苦思冥想地构思和创作的时候。然后,追逐的欲望会突然地升起,于是他天才般的推理能力又会回复到像直觉一样,直到那些不熟知他的人对他异于常人的知识投以难以置信的眼光。那个下午,当我看到他是如此沉醉于圣詹姆士厅的音乐中时,我可以感觉到那些他所要猎取的对象的灾难时刻将要来临。 “毫无疑问,你想回家了,医生。”我们出来时,他说。 “是的,我是这么想。” “我也有一些事要办,那需要花一些时间。萨克斯克堡广场的这件事颇为严重。” “为什么会严重?” “一件颇值得注意的罪案正在进行中,我确信我们会来得及阻止它。但是今天是星期六,使事情变得更复杂,今晚我会需要你的协助。” “几点钟?” “不早于十点。” “我十点整到贝克街。” “好极了。还有,我想,医生,会有一些小危险,因此请你把你的军用左轮放在口袋里。”他挥了挥手,转身立刻消失在人群之中。 我自信我不比我周围的人更笨,但每次与福尔摩斯打交道时,我就对自己的愚蠢难以忍受。像现在,我听到了他所听到的,看到了他所看到的,然而从他的话中可以很明显地知道他不仅清楚地了解已经发生的事,而且也知道将要发生的事,而我对整件事情仍是一团迷惑,只觉得古怪。我坐车回到我肯辛顿的家时,又从头把事情想了一遍,由抄写百科全书的红发人的奇特故事到走访萨克斯克堡广场,以及他与我分手时所说的那些充满凶险征兆的话语,这个夜间的探险行动将会如何?为什么要我武装?我们会去哪里?做什么?由福尔摩斯给我的线索,那个光净脸孔的当铺助手是个难以对付的人——一个可能在玩深奥游戏的人。我试着想将谜题解开,但失望地放弃了,只得将事情搁到今晚,时间到了自然就会有解答。 我离开家时是九点一刻,我穿过公园,再穿过牛津街到了贝克街。两辆小马车停在门前,进到通道时可以听到楼上传来的谈话声。我进入房间时,发现福尔摩斯正与两个人热烈地谈着话,我认出一个人是彼得·琼斯,他是正式警察,另一个则是一个高瘦而有一张悲苦脸孔的人,他戴着一顶非常亮眼的帽子及一件大小相当合身的双排扣大衣。 “哈!我们的人到齐了。”福尔摩斯说,一面扣上他的厚羊毛短夹克的纽扣,并且从架子上拿下他沉重的狩猎棒。“华生,我想你认识苏格兰场的琼斯先生,让我替你介绍麦瑞华德先生,他也是我们今晚探险行动的伙伴。” “医生,你看,我们又一起联合狩猎了,”琼斯以他一向夸大的口气说,“我们的这位朋友是一个精于发动追击的人,他所需要的只是一只有经验的狗去帮他搜捕而已。” “我希望我们追捕的结果不是一无所获。”麦瑞华德先生悲观地说。 “你对福尔摩斯先生可以有相当的信心,先生,”警察高傲地说,“他有他的独特方法,那方法,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只不过太理论化而且太玄妙了一点,但是他天生是个侦探的材料。如果我说有一两次,就像薛尔特谋杀案及阿格拉宝藏案,他比正式的办案人员还要准确,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喔,琼斯先生,如果你这么说,当然就没问题了,”这个陌生人带着尊重的意味说,“但是,我坦白地告诉你,我错过了我的牌戏。这是二十七年来第一次星期六晚上我没去玩牌。” “我想你会发现,”福尔摩斯说,“今晚你所玩的赌金要比以前任何一次的都大,而且更刺激。对你而言,麦瑞华德,赌金将是三万英镑左右;而你,琼斯,那将是你希望能逮捕的人。” “约翰·克雷是一个杀手、窃贼、打手及骗子,他很年轻,麦瑞华德先生,但他是他那行中的顶尖高手,我希望能把手铐铐在他手上的程度远远超过伦敦任何一个罪犯。他是个极端聪明的人,这个年轻的约翰·克雷,他的祖父是个皇家公爵,他自己也曾进过伊顿学院及牛津大学,他的脑子与他的手段一样奸诈,虽然在每一次事件中我们都能找到他参与的痕迹,但是我们从来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找他本人。一个礼拜他会在苏格兰抢劫,而下个礼拜他又出现在康柏威尔替建造孤儿院募款。我追踪他已经很多年了,但还没能够找到他。” “我希望今天晚上我能有幸把他介绍给你,我自己与约翰·克雷也有一两个小过节,我同意你,他是他那行业的顶尖高手。现在已过十点,该是我们出发的时间了,你们两位请坐第一辆马车,我和华生坐第二辆跟着。” 在这段颇长的坐车途中,福尔摩斯鲜少开口,只是靠在车椅中哼着今天下午听到的音乐。我们嘎嘎穿过了似乎无止境、错综复杂、煤气灯照着的街道,直到转进了富林顿街。 “我们已接近现场了,”我的朋友说,“这个麦瑞华德是一个银行董事,他本人对这件案子颇有兴趣。我想到要琼斯跟我们一起来,他并不坏,但在他那行中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不过他有一个优点,他像只牛头犬那样勇敢,而且只要他逮着什么东西时,就像龙虾钳子那样死也不放开。我们到了,他们正等着我们。” 我们到了早上到过的那条拥挤的通衢大道。我们将马车退掉,然后在麦瑞华德先生的带领下,穿过一条窄小的通道,又穿过一扇他替我们打开的边门。进了门后一条小走廊,尽头是一扇很大的铁门。麦瑞华德先生停下点燃一盏油灯,然后带我们走下一条黑暗、有泥土味的通道,接着又打开了第三道门,我们就进入了一个大地窖或说地下室,那里面堆满了大板箱及大盒子。 “你的银行并不容易从上头侵入。”福尔摩斯举起了油灯凝视着说。 “从下面也不容易。”麦瑞华德先生说着,一面用他的手杖敲击铺在地上的大石板。“啊呀!上帝!这声音听起来好空洞!”他惊讶地抬起头来说道。 “我得请你小声点!”福尔摩斯严肃地说,“你已使我们整个严密的捕猎行动陷入了危险之中。我可不可以请你坐到那些箱子上,而且千万不要插嘴?” 严肃的麦瑞华德先生听话地蹲坐在一个箱子上,脸上一副受了严重委屈的表情,福尔摩斯则跪到地上,用油灯和一个放大镜仔细检查石板间的缝隙,几秒钟似乎就够他满意了。他站起身把放大镜放回口袋。 “我们至少还有一个钟头时间,”他说,“因为在那位老实的当铺老板睡到床上之前,他们不可能采取任何行动,然后他们就一分钟也不会浪费了,因为他们动作愈快逃走的时间愈多。我们现在,医生——毫无疑问,你也推测到了——是在伦敦一个主要银行市内分行的地下室。麦瑞华德先生是银行董事长,他会向你解释为什么伦敦的大胆罪犯会对这个地下室有这么大兴趣。” “那是因为我们的法国金币。”董事长轻声地说,“我们曾接到几个警告,可能有人企图染指。” “你们的法国金币?” “是的。几个月前,我们为了增加资金来源,向法国银行借了三万拿破仑金币。这些日子以来,大家慢慢晓得我们还没有时间打开箱子取出这笔钱,它仍留在我们的地窖中。我坐的这个箱子中就有两千个金币分别包装在一层层的铅纸中。我们的黄金储备目前远较平常保存在一个分行的数量大得多,董事们对这件事已起了疑惧。” “这说明了一切。”福尔摩斯说,“现在是安排我们小小猎捕计划的时候了,我预计在一小时之内就会开始行动。同时,麦瑞华德先生,我们必须把油灯加上罩子。” “就坐在黑暗中?” “恐怕非如此不可。我口袋里本来带了一副牌,我想我们四人凑一桌,还可以玩玩牌,但是我注意到敌人的准备如此充分,因此我们不能冒险让他们看见灯光。现在,首先我们必须选择好位置,这些都是十分凶恶的人,虽然我们让他们处于不利的地位,但除非我们事事小心,否则还是可能会受到伤害。我会站在这个箱子后面,你们则藏到那些箱子后面。然后,我会对着他们闪一下亮光,再很快地关掉,如果他们开枪,华生,别心软,立刻将他们射倒。” 我将我的左轮上了膛,放到木箱顶上,自己蹲伏在木箱后面。福尔摩斯将灯上的挡光板关上,于是我们就置身一片漆黑里——那种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全然黑暗。热金属板所发出的味道,使我们知道灯仍在那儿,准备在适当的时候闪亮。我的神经达到了期待的最高潮,在这突如其来的又黑又湿的地窖中,我有一种莫名的郁闷消沉之感。 “他们只有一个退路,”福尔摩斯轻声说道,“那就是穿过房子到萨克斯克堡广场,我希望你已安排好我叫你做的,琼斯?” “有一个巡官及两名警员负责前门。” “那我们就堵住了所有的出口了,现在我们必须静静等待。” 那似乎是好长的一段时间啊!事后才知道那不过只是一小时十五分钟而已,但在当时,我好像觉得一整夜几乎已过去,天都破晓了。我的四肢疲倦而且僵硬起来,因为我不敢换姿势;而我的神经仍处在紧张的高峰,我的听觉变得十分敏锐,不仅可以听到同伴轻微的呼吸,而且还可分辨较深沉而厚重的呼吸是来自肥胖的琼斯,较细微的则属于那个银行董事长。从我的位置,我可以越过箱子看到地板,突然,我的眼睛看到了一丝亮光。 首先只是一点阴惨的火光出现在石头缝隙上,渐渐延长成一条黄线,然后,没有一点预警或声音,一道较大的裂口开了,一只手出现,一只苍白得像女人的手在那一小块亮光中央摸索着。一分钟或稍久一点之后,那只手和它转动的手指正式由地板下伸了出来,然后像它突然的出现一样又突然收回,一切又回复黑暗,只剩一点阴惨的光标示出石头间的一个小裂隙。 但是,它的消失只是一会儿工夫,一阵撕裂的声音之后,一大块白石头被翻转成侧立,出现了一个方形缺口,灯光由洞口透出。洞口边缘探出了一张光净如孩童般的脸,四下快速地观察一下,接着两只手搁在洞口两边,将身子撑起,先露出肩头,接着是腰部,然后一个膝盖靠上了洞缘。只一下子,他整个人就站到了洞口旁边,并帮着把后面的同伴拉上来,那人也像他一样灵活、矮小,有一张苍白的脸和令人吃惊的鲜红头发。 “一切安全!”他轻声说,“带了凿子和袋子吗?喔,不好了!跳,阿尔奇,你跳开,让我来对付!” 福尔摩斯跳出去抓住了闯入者的衣领。另一个跳下了洞,琼斯抓到他衣服时,我听到衣服撕裂的声音。火光闪出了左轮枪管,但福尔摩斯的狩猎棒准确击中此人的手腕,手枪铿铛一声掉在石板地上。 “没用的,约翰·克雷,”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完全没有机会。” “哼,那又怎样,”他极其冷静地回答,“虽然我看见你们抓到他的大衣,我想我的同伴安全了。” “有三个人埋伏在门口等着他。”福尔摩斯说。 “噢,不错!看起来,你准备得很妥当,我应该向你致意。” “彼此彼此,”福尔摩斯回答,“你的红发主意真是又有创意又实际。” “你马上就可以看到你的同伴了,”琼斯说,“他爬洞虽然爬得比我快,但是你等着看结果吧。” “我请你不要用你的脏手碰我,”手铐铐上他的双腕时,我们的犯人说,“你可能不知道我血管里有皇家的血液,希望你对我说话时,记得用‘先生’及‘请’这些字。” “好的,”琼斯瞪了他一眼,低声窃笑道,“好了,先生,能不能请你走上楼,请允许我们叫辆马车将阁下送到警察局去?” “这样好多了。”约翰·克雷沉着地说。他向我们三人行躬身一礼,然后在探长的监视下静静离去。 “真的,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跟着他们走出地窖时,麦瑞华德先生说,“我不知道银行要怎样感谢你或报答你。毫无疑问,你侦查到了,而且用最妥善的方法击败了我所知道的最严重的银行抢劫案。” “我自己跟约翰·克雷先生也有一两段小过节得摆平,”福尔摩斯说,“为这件事情,我有一些小小支出,我希望银行能补还给我,除了这个之外,我所得到的许多独特经验和所听到的非常奇特的红发俱乐部的故事已经给了我很大的报偿了。” “你知道,华生,”清晨时,我们坐在贝克街饮着威士忌苏打,他解释道,“从一开始我就很明显地看出这个奇妙的俱乐部广告以及抄写百科全书这两件事的真正目的,是要将那个不甚聪明的当铺老板每天调开几小时。他们想出的方法很奇特,但是,说实在,也很难想出更好的办法了。这个方法毫无疑问是由于其共犯的头发颜色给了克雷灵巧的脑袋一个好灵感。至于四英镑一周是吸引他的饵,他们玩的数千英镑的游戏,四英镑算什么?他们刊登了广告,一个歹徒弄了一间临时办公室,另一个则鼓励当铺老板去申请,两人一搭一唱就可使他每天早上一定不在当铺里。我听到那个助手以半薪来取得工作,就很清楚知道他一定有很强烈的动机要保有这个工作。” “但你怎么猜出动机是什么?” “如果屋子里有个女人,我会怀疑那只是一般的风流事件,但那不可能。这个老板的生意是个小生意,而且他屋中没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如此小心部署,况且还得花那么大的代价。因此,必定是屋子以外的东西。那会是什么呢?我想到那个助手喜欢照相以及他躲入地下室的小把戏,地下室!这就是这团纠缠线索的端倪。我探问有关这位神秘助手时发现,我对付的是全伦敦最冷静、最凶恶的罪犯之一,他必是在地下室进行某事——一些需要每天花几小时而且一个月才能完成的事。我再想,那会是什么?我想不出任何事情,除了他是掘隧道到某个其他的建筑。 “我们去察看行动地点时,我所知就那么多。我用手杖敲击路面时,曾使你觉得奇怪,我是在探知地下室是向前延伸出来还是向后,它不在前面。然后,我按了电铃,我希望是那个助手应门。我们曾有过一些小冲突,但是以前我们从没有正式照过面。我几乎没看过他的脸,而我真正想看的是他膝盖的部分,你自己也一定注意到那有多破、多皱、多脏,那就摆明了掘地道的推论没问题,剩下的一点只是找不到他们要掘往哪里。我走过转角,看到市区和市郊的银行紧连着我们朋友的房子,我就知道我找到了问题的答案。音乐会后你回家时,我拜访了苏格兰场和银行的董事长,结果你现在看到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今天晚上会采取行动?”我问。 “他们关闭俱乐部办公室时,就表示他们已不在乎杰布斯·威尔森先生是否在家——也就是说他们已完成了地道。但是他们有必要尽快使用,因为它可能被发现,金块也可能被运走。星期六对他们而言比任何一天都适合,因为这样他们有整整两天的时间可逃跑。这些理由加起来使我预计他们今晚会来。” “你推理得真是漂亮,”我真诚地佩服且感叹道,“这条链子这么长,但每一环节都扎扎实实地联结着。” “它使我不至于太无聊。”他一面回答,一面打起呵欠,“唉!我已经觉得生命渐渐遮蔽了我。我这一生一直努力想脱出平凡,这些小问题可帮我如此。” “你是人类的恩赐。”我说。 他耸了耸肩,“当然,或许吧,毕竟还算有些小用,”他说道,“就像福楼拜(法国小说家。)写给乔治桑(法国女小说家的笔名。)信中所说的:‘人本身并没价值——他所完成的工作才代表一切。’” 冰处女 <span class="center">〔美国〕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安娜!什么风把你吹来的?”他拉我进屋子,拖了把皮椅放到他桌边。“明晚你一定要来赴宴,我妻子昨天打电话给你时,你声音好怪。” “除非我突然逮捕,否则我一定到。”我说,“里恩,我这次来可不是社交性的拜访。” 皮椅柔软而舒适,但我无法轻松。我不到三十五岁,双腿修长白皙,黑皮椅衬托出我美丽的头发和金黄色的羊皮外衣。然而我和男人在一起很少觉得自然。甚至和里恩,我的老朋友,在一起我仍感到周身发硬。 里恩在桌子后面坐下来,微笑说,“别告诉我你闯了红灯。我在每期警员训练班上课时,标准的训词有一段就是:‘不论阶级,秉公处理,没有特权,但安娜·凯恩除外。’” “那是将来的事,”我微笑说,“如果我记得不错,历史上唯一拦住先父的车罚款的警员就是你。” 他咯咯一笑,“当时法官总说我那样做是为了出名。” “难道不是吗?”我取笑他,因为那个插曲使里恩获得了诚实尽责的执法者的美名。我父亲一生从未利用他的地位和威望为自己搞特权。直到晚年他对一些禁止停车区变得有点傲慢,而初出茅庐的里恩给他开出了罚单。这一切都随时光远去,现在的里恩是本城的地方检察官,正在办理奥丁的命案。 奥丁是唯一在家乡白手起家的百万富翁,是真正从一穷二白而成富翁的。现在他死了,是被他家的铜拨火棍打死的。 星期三晚上是本城传统的厨子休假日,奥丁太太切兰也放了假,因为她母亲准备为女儿女婿开个晚会庆贺他们的结婚十五周年。切兰七点就被接到她母亲那儿去看看还有什么要准备的,因为她母亲半身不遂。奥丁则一人在家穿衣打扮,同时处理一些文件。 晚会安排在九点开始。八点半时奥丁家没人接电话,他太太不见奥丁到场,就派司机回去看看。司机发现门开着,奥丁趴在桌上,头部伤得很重。 第二天一名疑犯被捕,但我还是花了两天时间才鼓足勇气来面对里恩。刚进他办公室时我就想转身离开,但我天性中的正直驱使着我,使我问他:“里恩,你能肯定你们抓到的那人就是杀死奥丁的凶手?” 友谊,迷惑,还有官员的谨慎开始在他脸上交替出现。 “里恩,请回答我,我不仅仅是好奇地问问,或者奥丁是我们的朋友。那个史杰夫已经被提审,但我从报上和听别人说,没有真正的证据证明是他干的。” 里恩吐出一口气,官员特有的谨慎开始消失。“好的,安娜,你在报上已经看到够多了,不过我对史杰夫的处境并不乐观,他似乎是唯一有动机的人。他恨奥丁,又没有不在场的证据。还有,那天下午他还恐吓奥丁,说他要杀奥丁。事情并不是简简单单的解雇,”里恩解释说,“史杰夫说奥丁悔约,他可能也有自己的道理。我们都知道奥丁成功地利用那个破农场才发达成本州电子工业巨子,其中还做了一些违背道德的事。几个月前在一次商业会议上他认识了史杰夫,认识到史杰夫的潜力,就用给股份把他诱来了,不幸的是奥丁的允诺都没有写在契约上,空口无凭。他可能不想以暴力收尾,但他承认当晚酒喝多了。或许他只想说服奥丁让他兑现诺言,或许他听到晚会的事,想趁奥丁和切兰都不在去洗劫一番。” “你有没有考虑过,凶手可能是真正的窃贼,他在报上的社交栏里看到新闻,以为奥丁家空无一人。而奥丁的出现使他感到意外,在惊慌中下了手。” “不可能,门上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保险箱里还有八百多元现金。此外我们发现一杯喝了一半的饮料,还有一杯新倒的,没有碰过,可见是倒给访客的。那一定是他认识的人,而且他不怕那人。” 里恩忽然想起,我一度曾和奥丁订过婚。因此他又说:“对不起,安娜,我无意说死者的坏话,毕竟那时解除婚约的是你,你一定是看清了他的另一面。” “他一向自高自大,只顾自己,不考虑别人。他认为我们当面照顾他,在背后嘲笑他,打中学起,他就想在我们面前显一显。” “他办到了,不是吗?”里恩说。 “你难道不认为奥丁是个势利小人?”我冷冷地说,“不过我今天来不是来挖灰烬的,我关心的是这位叫史杰夫的人。” 对这话里恩皱了皱眉头。但他接着说:“没人记得六点半以后看见过他,而奥丁遇害的时间是七点半到八点半。史杰夫说他回家睡觉了,可一样没人证明。” 我深吸一口气。“有的,他和我在一起。”我可以感到血液从我脸上流逝。有一会儿我以为自己会昏过去。 里恩显然不大相信:“和你?” 我点点头,“我相信他们会记得我在酒吧里,那天我的厨娘放假,我懒得做饭,就到外面吃。餐厅里人很多,但我注意到史杰夫,当他在七点左右离开时,我跟着他出去,在外面接他上车,以后到午夜,他一直和我在一起。” 里恩凝视着我,想把这些话和我的形象联系在一起。他和全城的人都认为我是神圣贞洁的,除了奥丁和高登我曾和他们订过婚外,从没男人碰过我。我知道里恩正在回忆很久以前在一次乡村俱乐部的舞会上,他想在后院里吻我而挨的一耳光,如今我竟亲口说曾干过“这样”的事。 “秋天总是很凄凉,”我小心地用着字眼,“夏末秋初,如果不是高登因车祸死亡的话,我已经和他结婚了。我一直小心谨慎。别那样看我,里恩!我不是冰块,不论大家怎么想,我总是血肉之躯,你能够了解吗?” “当然。”他不安地说,但我知道他并没有了解。 “史杰夫似乎很可靠,从道听途说中,我听到关于他和奥丁的争吵,我以为他已经离开这城市了。像你说的,他看来高尚、忠诚。” “比我认为的更好,”里恩同意我的看法,“当然,他必须明白,如果你否认事实的话,没人会相信他。但他可能以为聋房东是个好借口,免得——” “免得拖冷若冰霜、难以接近的凯恩小姐下水?”我难过地说。 “安娜,不要自责,”里恩言不由衷地说,“史杰夫在这里只住几个月,他不会了解,凯恩家族在这里代表诚实公正,不论任何代价。”当他想到代价时,他皱起眉头,露出不悦的神色,我差不多可以看见他不顾一切要保护我的名誉的样子。 “当然,我们要签一份口供。不过你可以简单点,只说你和史杰夫七点离开餐厅,两人在一起,直到……嗯,让我们就说,你们从七点到七点半一直在一起,那段时间和凶杀案最有关。我再和皮姆谈谈,让他在言论上缓和一些。这一来地方上或许会有微词,但不用担心,安娜,在凯恩城,你是受尊敬和爱戴的。有关系的人们会记得高登,他们会原谅你。” 一位速记员记下我的供词,我签了字之后,我问里恩可否见见史杰夫。他不太乐意,但还是派人到看守所把人带来了。 史杰夫小心地进入里恩的办公室,他貌不惊人,但有一张开朗纯朴的脸和充满智慧的蓝眼睛。 “他们说已经有一位证人出面为我作证。”说完,转头看到我,他两眼眯起来说:“凯恩小姐!” “没关系,”我向他保证,“我已经告诉检察官,星期三我接你上车以及我们在一起的事。你自己不亲自说,是你错误的侠义举动。” 史杰夫看我很久,然后转身向里恩,“你是不是相信我啦!” “坦白说,不相信,”里恩说,“但至少我已向凯恩小姐提过。她已向我说出事实,现在你不用再待在看守所了。” 尽管里恩反对,我还是提议开车送史杰夫去机场。差不多快到机场时,他终于开口说:“你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凯恩小姐。我忍不住在想,在你美丽、冰冷的表面下,是什么样的火,那使我希望星期三的晚上真的是和你在一起。而且你也很聪明,检察官可能被你稚气的坦白吓坏了,才悟不到这样你也为自己找到了不在场的证据。你为什么要杀奥丁?” 我直视路面,闭口不答。 “当然,认识奥丁,并不爱他。”史杰夫沉思,“传闻你和他订过婚,但那已是十五年前的事。为什么现在才杀他,除非——当然,他们发现他的时候,保险箱开着,你拿走了什么?凯恩小姐,旧情书?或者你以前不遵守交通规则签的供认书。” “照片。”我把车停在机场大楼旁。我说,“五张很清晰的照片,四年前他在我们旅社的房里拍的。” “我花了十一年时间才发现奥丁给我点燃的火并未熄灭,只是盖着灰烬而已。四年前,我们无意中在纽约相遇,我们之间一切又重新燃起。我们情欲火热,使我别无所求,只要他让我爱他。他小心地使我们的恋情得以保密,和他在一起我完全不知羞耻。有一年多时间,只要他拿起电话,告诉我时间和地点,他都可以如愿,好像我的道德完全麻木了。 “然而,渐渐的,我开始对切兰感到内疚,我飞到欧洲,试着控制自己的感情。奥丁让我安定了一个月,然后寄了一张照片到我的旅馆,他在照片背后写道:‘我还有四张类似的照片,那几张更能表现你的迷人之处。记住,如果你一周之内不回来的话,我就把它们登在报上。’我本来可能自己会回来,可收到那封信后,我恨他。 “差不多一年,他没有惹我,我以为我获得自由了。但你和他一吵,揭开他的旧疮疤。你知道,在他心中,我代表镇上的中心人物,那伙人知道他的‘底细’,而且永远不会对他的钱动心,也不会像城外的那些人对他表示尊重。他就把仇恨发泄到我身上。每当有人骂他母亲是不检点的侍女,他父亲是酗酒的农夫时,他就折磨我。你的行为明显地触怒了他,还有你骂他的一些话。 “星期三下午他打电话给我,要我七点半去他那儿。我到时他已经半醉了,说他不需要切兰了,他要离婚,和我结婚。然后叫我脱光衣服。当我抗拒时,他打我,然后打开保险箱,在我面前展示那些照片。我想抢过来扔进火里,但他又打我,还把照片像扇子一样摊在桌子上,让我忍无可忍。忽然间,拨火棍就在我手中,于是,于是……” 史杰夫拥住我,紧紧地抱住,直到我的全身颤抖停止。他讷讷地说:“我到这儿的第一个星期,就有人指着你告诉我你在未婚夫死后就没再看男人一眼。知道吗?你差不多是个传奇人物。以后我经常听到凯恩家族的美德——代代是刚正不阿的市长,法官,现在是一位美丽、贞洁的处女,她崇拜家族的荣誉。然而今天你把一切都扔进泥潭中,为的是你荒唐的正义感,不忍心让一位陌生人来替你顶罪。” “不是陌生人,”我发动车子,同时颤抖地对他微笑,“你和奥丁争吵后就不是了,我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 他咧嘴笑笑,打开车门犹豫了一下,然后俯下身吻我面颊:“谢谢你,朋友。” 恩爱夫妻 <span class="center">〔美国〕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约翰·约翰逊知道,他必须杀掉他妻子。他不得不这么做。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他必须为她考虑。 离婚是不可能的。他没有正当的理由。玛丽善良、美丽、开朗,并且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一眼。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她从来不向他唠唠叨叨。她做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桥牌,她是镇上最受欢迎的女主人。 他不得不杀掉她,这真是非常遗憾。但是,他不愿意告诉她他要离开她,这对她是一种羞辱。再说,两个月前,他们刚刚庆祝了他们结婚二十周年,他们都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夫妻。 当着十几位羡慕他们的朋友的面,他们举杯保证说,他们要相爱一辈子。他们说,他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经过所有这些后,约翰不能就这么把玛丽一脚踢开,那太卑鄙了。 没有了他,玛丽的生活就没有了意义。当然,她可以继续开她的商店,那个商店自从开张以来,生意一直非常兴旺,但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职业妇女。开那个店纯粹是为了消遣,当时他们隔壁的房子刚好要出售,于是他们就买下来了。也不用装修什么的,只要打通两栋房子中间的墙,开一扇门就行了。玛丽说,开家具店只是为了在她可爱的丈夫不在时,让她消磨时间而已。这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虽然她很有商业头脑。约翰很少进商店。他觉得那里乱七八糟。他一进那里,就觉得很不安,那里面的所有东西显得非常拥挤,好像随时会掉下来一样。 是的,玛丽的兴趣在他身上,而不是在商店上。为了使生活有意义,除了商店之外,她必须爱别的东西。 如果他跟她离婚,那么就没有人带她去听音乐会和玩桥牌。她也不可能再参加她最喜欢的聚餐晚会了。没有了他,他们的朋友谁也不会邀请她。离了婚,她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将像那些老处女和寡妇一样,过着悲惨的生活。 他不能让玛丽过那样的生活,虽然他确信,如果他要求她离婚,她会同意的。她对他一向百依百顺。 不,他不能向她提出离婚,这对她是一种羞辱。她应该得到更好的结局。 如果他在去列克星顿出差时,不遇见莱蒂丝就好了。但那是一次奇遇,他怎么能后悔呢?在他认识莱蒂丝之后,才觉得自己充满活力。遇见莱蒂丝后,他觉得就像是盲人重见光明一样。而令人惊讶的是,莱蒂丝也深深地爱着他,迫不及待地要和他结婚,她是自由身,没有什么问题。 等待。 催促。 他必须想方设法结果玛丽,安排一次意外事件应该是不难的。商店就是一个理想的地方,那里非常拥挤。利用那些沉重的石头雕像、吊灯和壁炉架,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束他亲爱的玛丽的生命。 “亲爱的,你必须告诉你妻子,”他们上一次在列克星顿的一家旅馆幽会时,莱蒂丝催促道。“你必须赶快离婚。你必须把我们之间的事告诉她。”莱蒂丝的声音舒缓悦耳,让约翰陶醉。 但他怎么能告诉玛丽有关莱蒂丝的事呢? 约翰甚至搞不清莱蒂丝为什么吸引他。 与玛丽的和蔼不同,莱蒂丝很优雅。莱蒂丝并没有玛丽那么漂亮或迷人,但他无法抵抗她的魅力。在她面前,他是一个热情、老练的情人;而在玛丽面前,他则是一个体贴、和气的丈夫。和莱蒂丝在一起,生活总是充满激情,和她在一起,他体验到前所未有的亢奋。莱蒂丝是土、气、火和水这四个元素;而玛丽——不,他不能比较她们。但不管怎么说,强迫他们结束这种狂热的相互迷恋,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时,就在他正要提议莱蒂丝去酒吧时,他看到查特·弗莱明走进旅馆,向服务台走去。查特·弗莱明到列克星顿来干什么呢? 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碰上熟人,这是非法情人经常面临的问题。他们可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被人发现。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但是,查特·弗莱明是约翰最不想见到的人,如果他见到约翰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的话,他一定会大肆宣扬的。弗莱明这个碎嘴子会告诉他的妻子和他的朋友,会告诉他的医生、他的店主、他的银行和他的律师。 约翰在莱蒂丝身边觉得非常不自在。查特还在服务台说什么。约翰不能这么暴露下去,查特只要向四周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和莱蒂丝。约翰找了个可笑的借口,溜到旁边的报摊,躲到一本杂志后面,一直到查特登记完后乘电梯上楼。 他们总算躲过了,但是,太玄了。 约翰觉得这玷污了他们高尚的感情,他不能容忍下去。他必须采取行动,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件事,但是,同时他不想伤害玛丽。 在美国,每天早晨起床的人中,有数以千计的人在天黑前死去。为什么他亲爱的玛丽不能是其中之一呢?为什么她不能自己死去呢? 当约翰向莱蒂丝解释他为什么感到惊慌时,她很镇静,但是也非常关心。 “亲爱的,这次意外事件证明了我是正确的。我早就说过,你应该马上告诉你的妻子。我们不能这么继续下去了。你总算明白了。” “是的,亲爱的,你说得非常对。我将尽快采取行动。” “亲爱的,你必须尽快采取行动。” 奇怪的是,玛丽·约翰逊和约翰·约翰逊一样,也处在同一困境中。她并不想坠入情网。实际上,她认为她深爱着她丈夫。那天早晨,肯尼思到她店里来,问她有没有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她这才发现,她以前是多么天真。她当然有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她有好几个莫扎特的半身雕像;更不用说还有巴赫、贝多芬、维克多·雨果、巴尔扎克、莎士比亚、乔治·华盛顿和歌德的半身雕像。 他说了自己的名字,顾客一般是不说自己姓名的,于是她也说了自己的名字,接着她发现,他是镇上一位著名的室内设计师。 “坦率地说,”他说,“我并不想在室内摆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它会毁了房间的整体效果,但是,我的雇主坚持要这么办。我能看看你别的东西吗?” 她带他参观了整个商店的货品。后来,她努力回忆他们什么时候坠入情网的。他整个上午都在那里,快中午时,他似乎对后面的一间小屋特别感兴趣,那里堆了许多带抽屉的柜子。他伸手去拉一个抽屉,结果却拉住了她的手。 “你在干什么?”她说,“天哪,如果顾客进来怎么办?” “让他们自己浏览吧,”他说。 她不敢相信会发生这种事,但它的确发生了。后来,当约翰出差时,她不再感到孤独,反而渴望他出差。 堆满柜子的那间小屋成为玛丽和肯尼思秘密幽会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增加了一张躺椅。 有一天,他们在小屋里太投入了,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直到来人喊道:“约翰逊太太,你在哪里?我要买东西。” 玛丽急急忙忙地从小屋跑出来接待顾客。她试图把搞乱的头发捋顺。她知道她的口红弄脏了。 来人是布里安太太,她是镇上最喜欢传话的人。布里安太太会到处说玛丽·约翰逊在她的店里跟人约会。约翰肯定会听到的。 幸运的是,布里安太太心里有别的事,她那天一心要看看好的奶油模子嫁妆箱,没有注意别的事。 这真是太玄了,玛丽对肯尼思说。但是,肯尼思很不满意。 “我深深地爱着你,”他说,“我是认真的。我认为你也爱着我。我已经厌倦了老是这么偷偷摸摸的,我再也受不了了。你明白吗?我们必须结婚。告诉你丈夫你要离婚。” 肯尼思不停地谈到离婚,好像离婚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就像去看牙科医生那么容易。她怎么能与一个二十年来一直深爱着她的男人离婚呢?她怎么能够无情地剥夺他的幸福呢? 除非约翰死了。他为什么不能心脏病突发死去呢?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死于心脏病,为什么她亲爱的约翰不突然死去呢? 那样的话,一切就都简单了。 连电话铃声都显得怒气冲冲,当玛丽拿起电话时,另一头的肯尼思非常愤怒。 “该死的,玛丽,今天下午真是荒唐,真让人感到羞辱,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再不愿躲在门后,而你在那里带顾客看奶油模子。我们必须马上结婚。” “是,亲爱的。请你耐心点。” “我已经够耐心的了。我再也不能等待了。” 她知道他这话是当真的。如果她失去肯尼思,那么生活将失去意义。她对约翰就从来没有这么依恋过。 亲爱的约翰。她怎么能一脚把他踢开呢?他正在壮年、还可以活几十年。他的存在都是以她为核心的。他活着就是为了给她快乐。他们没有其他朋友,只有那些结婚的夫妇。如果她离开他的话,约翰将过着一种孤独可怜的生活。没有她,他就成了一个怪人,他们的朋友会因为同情而邀请他去他们家。人们都会称他为可怜的约翰。他们会说,他这样还不如死了好呢。他不会照顾自己,将会饥一顿,饱一顿,他将不得不单身住到某个破烂公寓。不,她不能让他过那样的生活。 为什么要开始与肯尼思这种疯狂的恋爱呢?为什么那个蠢女人一定要在家里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呢?为什么肯尼思一定要到她的店里来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呢?别的地方多的是,价格还便宜。 但是,她无法改变既成事实。跟肯尼思在一起的几秒钟,胜过跟约翰的一辈子。 只有一个办法。她将寻找一种迅速、有效、干净的办法摆脱约翰。而且要快。 约翰出差回来那天晚上,他觉得玛丽漂亮极了。有那么一瞬,他觉得这一生有她就足够了。接着他想起了莱蒂丝,他相信,为了让他们能在一起生活,无论干什么都可以,他应该照原计划行事。 他应该尽可能温柔地杀掉玛丽,并且就在那天晚上。同时,他将享受玛丽为他准备的美妙的晚餐。礼貌要求他这么做,另外,他的确饿了。 不过,他一吃完饭,就着手进行谋杀。一边吃一个女人为你准备的奶酪蛋糕,一边准备谋杀她,这似乎有点残酷无情,不过,并不是他想这么残酷,而是迫不得已。 他不知道该怎么谋杀玛丽。也许在她那个堆满半身雕像的角落里,他能想出什么办法。 玛丽微笑着递给他一杯咖啡。 “亲爱的,经过这么漫长的旅行,我想你需要多喝点咖啡。” “是的,亲爱的,我的确很想喝咖啡。谢谢你。” 他喝了一口咖啡,瞥了一眼桌子对面的玛丽。她脸上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约翰觉得很困惑。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她一定了解他的想法。她一定知道他想干什么。这时,她露出了微笑,这是他们蜜月以来最灿烂的一个微笑。一切正常。 “亲爱的,我要出去一下,”她说。我刚想起店里有些事要做。 我马上就会回来。 她快步走出餐厅,穿过大厅,走进商店。 但她没有像她承诺的那样马上回来。如果她不赶快回来,约翰的咖啡就会凉了。他喝了两口,然后决定去商店看看,到底是什么耽误了她。 她没有听到他进来。他发现她在中间那间屋子。她的背朝着他,她正坐在一个大沙发上,旁边全是放雕像的架子,架子上全是雕像。 天哪,这真是天赐良机。她知道了他的想法。她的肩膀在抽动。她在呜咽。她知道他们的共同生活快结束了。这时,他又觉得她可能是在笑。如果她独自一个人笑的时候,她的肩膀就是那么摇动的。不管她在做什么,不管她是在哭还是在笑,他都没有时间去猜测。这个机会太好了,不能错过。她低着头,头顶旁刚好是维克多·雨果或本杰明·富兰克林的雕像,约翰只要轻轻一推,它就会正好落到她的头盖骨上。 他推了。 非常简单。 可怜的女人。可怜的玛丽。 这是为大家好,他不会为此而自责的。不过,他还是感到吃惊,事情做起来就这么容易。如果他早知道这么容易的话,前几个星期就动手了。 约翰非常镇静。他最后瞥了玛丽一眼,然后回到餐厅。他将喝完咖啡,然后打电话给医生。毫无疑问,医生会告诉警察,这是一个意外。除了一个小小的细节外,约翰不需要撒谎,他只要说玛丽的动作导致了雕像的坠落就行了。 他的咖啡还是温的。他慢慢地喝着。他想起了莱蒂丝,渴望打电话告诉她;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就可以结婚了。但是,他决定还是不要冒险。暂时别给莱蒂丝打电话。 他觉得快乐而镇静。他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毫无疑问,这种轻松来自他刚才做过的事。他甚至有点瞌睡了。他从来没有这么瞌睡过。他应该到客厅的沙发上躺一下。这比给医生打电话还要重要。但是,他等不及到沙发上。他把头放在餐桌上。他的双手在摇晃。 玛丽和约翰的朋友毫不怀疑这场双重悲剧是怎么发生的。他们仔细想想,就意识到商店是个危机四伏的地方,那天晚上,玛丽不小心,被雕像砸到头上。约翰发现她死了,悲痛欲绝。他意识到没有玛丽他就活不下去,绝望之中,他在咖啡里放进大量安眠药,自杀了。 他们都记得,在玛丽和约翰上次庆祝他们结婚周年时,都说希望同年同月同日死。他们真是世界上最恩爱的一对夫妻。你只要想起玛丽和约翰,就会感动不已。在这个动荡的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他们深挚的爱情更动人的了。正如他们希望的那样,他们在同一天晚上死去,这真是太让人感动了。 幸运数字3 九月的一天,下午五点钟,罗纳德正在为他的第三次谋杀做准备。他非常机警,强迫自己慢条斯理,因为他一贯考虑周详而深知粗心会带来的危险。 杀手这一职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面临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他第一次读到这一句话是在他第一次婚姻之前,那时他就认定它是正确的。同时,他还意识到,作为一个男人,成功是他的责任,因此他一直非常具有自制力。他确信他比大多数人都聪明,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踌躇满志,相反,每当他感到他的力量从身体里奔涌而出,他就坚定地压制住它们。 在这栋他最近刚刚租下的别墅的浴室里,他一度停了下来,斜靠在浴池的边缘,若有所思地打量浴室梳妆镜中的自己。 他的脸很瘦,已经有了中年的特征,而且苍白。稀疏的黑发从高而狭小的前额退却。蓝色而且突出的眼睛轮廓优美。只有他的嘴显示出他的特殊。那是一张非常薄而且笔直的嘴,几乎看不出嘴唇,无意的,他说服自己放松一下,展开半个笑容。即使罗纳德也不喜欢自己的嘴唇。 楼下厨房中的声响打断了他的沉思,他急忙直起腰。如果埃迪斯已经熨完了衣服,她应该会在他为她准备好之前上楼来洗一个泡泡浴。他静静地等着,直到确定她出了后门。他走到窗前,正好看见她消失在屋子拐角的小院子中。那个院子和这街区所有其他的院子没有什么区别。他知道她去把新压制的亚麻制品挂在绳子上晾好,而且尽管整个计划还有足够的时间,他还是被这件事情激怒了。 在三个他说服嫁给自己,然后把不多的财产立遗嘱留给自己的中年妇女中,埃迪斯证明是最让人生气的。他曾经告诉她不要在院子里待太长的时间,但是,在他们六个星期的婚姻生活中他已经重复这个要求数十遍了。他憎恨她一个人去院子里。她害羞而且保守,但是隔壁搬来了新的邻居,那些多事的妇女和她逐渐熟悉,这给他带来危险,在这个节骨眼上这是最后一件让他不得不忍受下去的事情。 他的每一个前任妻子都很害羞。他非常小心地挑选恰当的类型,以保证他具有较高成功的机率。玛丽,她们中的第一个,在他们的平房里遇到了致命的事故,那次事故几乎没有任何人注意到。那间平房和这间很像,只是在英国北部,而不是南部。那是一个迅速成长起来的地区,验尸官匆匆忙忙,警察虽然深表同情,但却无暇顾及,邻居很少表示好奇,只有一个地区月刊的记者写了一篇关于欢乐中的悲剧的文章,配以一张结婚快照,并以“蜜月悲剧”为标题,以典型的北方风格发表了。 黛若茜迅速地闯进他的生活,然后又迅速地从他的以及她的生活中消失了。她倒是给他带来过一点麻烦,但也不太严重。她曾经告诉过他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但是在葬礼结束后,却突然出现一个哥哥向他索要她生前的财产,并提出几个讨厌的问题,如果不是他坚定的回答,那倒是一件比较烦人的事情。罗纳德非常潇洒地赢了那场小小的官司,并毫无问题地获得了保险金。 所有这些已经是四年以前的事情了。现在,新的名字、新的背景、新的生活地区,他感到非常安全。 从他第一眼看见埃迪斯的那刻起,她一个人坐在海边旅馆大堂玻璃下的一个小桌子上,他就知道她是他的下一个猎物。他经常把他的妻子称作“猎物”。他为她们精心制造的谎言和背景让他感到乐趣和满足。 埃迪斯坐在那里,看上去拘谨、整洁而且严肃,但是在她的脸上有一种胆怯,近视眼中流露出悲伤和害怕的表情,当酒店的侍者试图讲些什么取悦她的时候,她表现出明显的紧张和不知所措。她带着一只钻石胸针。罗纳德从大堂的右边仔细地观察着,他对宝石非常在行。 那个晚上在休闲室里,他试图和她搭腔,经受了最初的冷落和斥责,并一试再试,终于和她有了最初的对话。从那以后,正如他所预料的,他们渐渐熟悉起来。他的方法是传统和浪漫的,因此她在一个星期之内就昏天暗地地爱上了他。 从罗纳德的标准来看,她的历史比他希望的还要好。她二十几岁的时候在一所女子寄宿学校教书,然后被找回家照顾常年生病的父亲,这占据了她整个生活。她现在四十三岁,未婚,一个人,没有目标和方向,就好像海上一艘没有舵的小船。 罗纳德小心地哄她开心,让她始终不能脚踏实地思考。他投入了全部的精力,然后在他们相遇五个星期之后,他们在一个两人都是陌生人的小镇登记处结了婚。同一天下午,他们互相根据对方的意愿留下了遗嘱,然后搬到了他廉价租下的别墅,因为假期快要结束了。 这真是他所做过的最令人愉快的事情。玛丽喜怒无常而且经常歇斯底里,黛若茜生性吝啬而且多疑。埃迪斯为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快乐,但是她竟然没有意识到男人不可能会对她一见钟情,真是太愚蠢了。罗纳德装模作样地想,如果是其他男人可能会为这次致命的事故感到内疚,但是他在他们上面,比他们强,他告诉自己,然后开始把头脑中计划好的一切变为现实——她可怕的未来。 两件事情表明她应该比他所预期的更早死去。一件是她固执的对自己的财产闭口不谈,另一件是她对他工作的兴趣让他感到局促不安。 在结婚登记的时候,他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商人,说自己是一家化妆品生产厂家的高级合伙人,正在休长假。埃迪斯毫不怀疑地接受了这一说法,但是几乎立刻开始计划去他的办公室和工厂参观,并不断地谈论她应该买些新衣服,以不给他丢人。而同时,她把所有的财产证明锁在一个旧盒子中,并拒绝讨论这些事情,尽管他好几次小心地提出此类问题。罗纳德已经不能控制自己对她的怒气了,决定马上动手。 他从窗户转了回来,他小心地移开他的夹克,开始在浴室中走动。他注意到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他皱起了眉头,他不希望这样,他需要保持镇静。 浴室是他们唯一重新粉刷的房间。罗纳德在他们搬进来不久自己干了这些活,他在浴池上面架了些架子,放他买回来的老式浴盐罐和一个小的电加热器,这是那种有两个电极的老式机器,很便宜,但是它是白色的,和墙一个颜色,不容易被发现。他向前倾斜,打开开关,站在那里看着它,直到出现两格表示温度的标记。然后他转出来,站在地上,让它始终亮着。 控制整个房间的保险丝盒隐藏在楼梯顶上的亚麻厨具柜底端。罗纳德小心地开了门,拿出他的手绢,这样在主开关上就不会留下他的指纹。回到浴室,加热器已经灭了,他回来的时候显示标记条也已经变成黑色。他盯着那个不起眼的小架子非常满意,然后他仍然用手绢把加热器从架子上取下来,慢慢地、小心地把它放入水中,让它平躺在报废的插座角上,那个地方尺寸正好合适。白色的电线在浴池的瓷边上沿着壁踏板,穿过门,进入墙上的插座。这个插座正好在外面的地上。 当他第一次安装加热器的时候,埃迪斯对这种漫不经心的安排表示抗议,但是当他解释说地方政府由于水是导体而禁止在浴室安装插座后,她做出妥协,允许他在地毯下面走电线,这样不那么显眼。 这时,加热器在浴池中还是非常显眼,它看上去就像是不小心掉到了一个奇怪的位置,但是绝没有任何人会进入浴池而看不到它。罗纳德停下来,他的瞳孔收缩,紧紧地抿起了嘴唇。整个计划真是干净利落,确定致命无疑,最重要的是安全,每当他一想到这里,就快乐得浑身发抖,像他以前那几次一样。他走出浴室等着听着。埃迪斯已经回来了。他能够听到她在楼下后门外的水泥地面上移动什么东西,他斜靠在挂着夹克的墙上,从衣服里面的胸袋中拿出一包香粉。当他正读着背面的说明时,一声响使他转过头来,让他气愤的是,女人并没有在他五尺之内。她整洁的面容突然出现在碗碟储藏室的平顶天花板上,在浴室玻璃的外边。她正在清扫枯萎的树叶,他猜测她一定是站在放在后门的梯子上面。 他掩饰着他的惊慌,仍然轻轻地拿着香粉走到她和浴室之间,温和地说: “亲爱的,你究竟在干什么?” 埃迪斯听见他的声音反应激烈,差点从梯子上掉下去,一抹恐惧的表情从她脸上一闪而过。 “哦,你吓着我了!我想我还是在洗澡之前做完这些小事情的好。如果下雨的话,排水沟里的水会把它们冲走。” “你考虑得可真周到,亲爱的。”他用一种轻微玩笑的语气说到。他发现他最好先消除她那微弱的自我保护的意识。“但是如果你知道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漂亮的洗澡水,你一定会后悔你的聪明了,是吗?” 在“漂亮”这个词上语调的轻微变化并没有打动她,他看见她的紧张。 “或许它并没有你说的那样漂亮,”她说着甚至没有看他,“罗纳德,你实在太好了,帮我做了这么多琐事。” “没什么,”他说,“我今天晚上要带你出去,我希望你看起来尽可能魅力四射。快点,好姑娘。泡沫不能持续太长时间,像这样高级的美容品是非常昂贵的。在卧室换上你的浴衣,直接过来。” “好的,亲爱的。”她开始下来,他转回浴池,把香粉摇晃着倒入水中。桃色的充满玫瑰花香味的水晶颗粒漂浮在水面上,当他突然打开水龙头,把它们逐渐融化在水中,变成数不清的炫目的泡沫。有一瞬间他怀疑这些泡沫是否能够完成他所需要的伪装,他不停地用手拍打泡沫,事实上,他不需要担心。泡沫不断的变大,变成充满芳香的羽毛,它不仅掩盖住了浴池的底部,而且还爬上了瓷盆的边缘,掩盖了白色的电线,并蔓延到墙上和浴垫上。它实在是太完美了。 他穿上夹克,开了门。 “埃迪斯!快点,最亲爱的!”正当这些词脱口欲出的时候,她的出现打住了它们。她似乎缩成一团,她蓝色的浴衣紧紧地包裹着她瘦小的身体,她的头发塞在一顶不合适的浴帽里。 “哦,罗纳德!”她说,一副惊慌的表情,“你做了什么,天哪,地板上都是!” 她的犹豫激怒了他。 “那根本不是问题,”他生气地说,“你最好趁泡沫还在的时候赶快进去。快点。同时,我要去修饰一下。我给你十分钟。直接进去躺下。它们将把你皮肤上的菜色洗掉。” 他走出去,停下来,听着浴室里的动静。她像他所预料的那样锁上了门。生活的习惯不会因为婚姻而突然改变。他听到门闩落了下来,强迫自己下了楼。他给她留了六十秒钟,三十秒钟脱掉衣服,然后三十秒钟犹豫一下如何进入那些充满玫瑰香味的泡沫中。 “怎么样?”他从亚麻厨具柜门口问道。 她没有立刻回答,他感到一丝甜蜜直冲前额。然后他听到了她的声音。 “我还不知道,我刚刚进来,它们闻起来可爱极了。” 他等不及听到她最后一个字,就掏出手绢,找到主开关。 “一、二……三,”他狞笑着数,然后拉下了电闸。 他后面的插线板噼里啪啦的爆出一连串火花,然后一切回归平静。 罗纳德周围静极了,他甚至可以听到血液在血管中哗哗的流动声,楼下时钟秒针的滴滴声,被困在窗户里面的苍蝇的沉闷的叫声,隔壁花园中那个陌生人割草机的嗡嗡声。但是,浴室里没有任何声音。 过了一会儿,他爬上楼,敲了一下门。 “埃迪斯?” 没有反应,没有声音,什么都没有。 “埃迪斯?”他又叫了一声。 还是一片寂静。他又等了大约一分钟的时间,然后倒退着,深深出了一口气。 几乎立刻他就为下一步的行动做好了准备。他清楚地记得,第二步是关键。找到尸体然后处理固然重要,但并不是需要马上做的。他在黛若茜的事故中就犯了这个错误,地方检察官通常会问为什么他这么快就报了警,但是他保持了镇静和清醒的头脑,危机很快就过去了。这一次他一定要记住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再去大声地敲门,然后去叫一个邻居把门撬开。他已经计划好去街上溜达一圈顺便买份晚报,而且在经过前门的台阶时假装和埃迪斯打声招呼告诉她他的行踪,以便让经过的路人听见。但是,当他沿着走廊往回走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他应该先做一些什么别的事情。 埃迪斯存放私人财物的皮盒子在她软面帆布箱中。她一直以为他并不知道这个盒子的存在。他苦苦地回忆着。他最后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它是锁着的,他一直为没能消除她自我保护的戒心而感到后悔,但是现在,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了。 他悄悄地走进卧室,打开衣橱的门,箱子就在他最后一次看见的地方,盛满了东西,他充满希望,用手紧紧地抓住它。打开箱子上的锁比他预想的要难得多,但是他最后还是成功了,衣箱中的东西整齐的摆放着。一叠存折,一两个盖了律师事务所红色封印的信封,最上面是他所熟悉的邮局发给储蓄顾客的可以立即支取的蓝色存单。 他用颤抖的手打开一个,两千。这个数字让他吹了个口哨。两千八百五十,她一定是刚刚得到分红。两千九百。一定是他上百英镑嫁妆中的一部分。两千八百,他以为这是最后一笔存款,但是当他翻转过来,他发现这只是几笔交易中的一笔。它还不到一个星期。他记起这张存单是寄过来的,她居然聪明到把它放在信封中以躲过他的视线。但是当他突然看到最后的那些打印的字母和数字时,心里一沉,她已经取出了大部分的存款,白纸黑字:九月四日支出两千七百九十八英镑。 他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些钱一定仍然在这里,可能存放在某个信封中。他翻出箱子中所有的信封,急促地撕开它们,全然不顾他一贯的谨慎。纸片,信件以及各种证明散落得满地都是。 一个写着他的收信地址的信封引起了他的注意。它是新写的,埃迪斯亲手签的名——罗纳德。 他一把撕开了它,抽出里面唯一的一张信纸。他惊讶地发现日期竟是两天以前。 你一定想象不到会读到这样一封信。很长时间,我一直希望我可以不用写这封信,但是,你的行为使我不得不为面对一些非常令人不愉快的可能做准备。 罗纳德,我想你在某种程度上是非常传统的。不知道在你的生活中是否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陷入一场匆忙婚姻的中年妇女,尽管她实在是太愚蠢,却总是对浴室中的东西充满怀疑和挑剔? 坦白地说,我并不想怀疑你。很长时间以来我都认为我是爱你的,但是当你说服我在婚礼上签署遗嘱的时候,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有所怀疑。特别是当你对这间房子的浴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之后,我认为我最好还是尽快做些什么准备。我也是传统的,因此我报了警。 你是否注意过搬到咱们隔壁,却从未试图和你搭腔的那个人?我们认为我最好还是隔着围墙和她说话,正是这个女人给我看了两张从过去的报纸上剪下来的新闻,都是关于妇女结婚不久就死于泡泡浴的。每一张上都有那个丈夫在葬礼上的快照。这些照片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一看到它们就意识到我应该配合他们的追捕行动。提出这个计划的侦探为了找到这样一个机会已经等了三年了,而为他提供这两张照片的恰恰是你可怜的第二位妻子的哥哥。 我在这里想要说的就是:如果你已经决定通过你的浴室计划失去我,罗纳德,你会发现我已经从屋顶出了浴室,正穿着我的浴衣坐在隔壁家的厨房里。我实在太笨了,居然和你结婚,但是我还没有蠢到你前妻的程度。我们正在加速计划,罗纳德。 另外,重读了一遍,我发现由于紧张,我忘记告诉你,隔壁的两个人不是夫妻,而是cid的康斯侦探和他的助手,女警瑞查德。警察告诉我如果不能使你重新进行谋杀过程的话,就没有足够的证据起诉你,这就是为什么我强迫自己勇敢地扮演自己的角色,还因为我非常同情你的前两位可怜的妻子。罗纳德,她们一定也像我这样曾为你着迷。 罗纳德紧闭的薄嘴唇由于惊讶和恐惧张成了令人厌恶的“o”字形,他从信纸上抬起憔悴的眼睛。 屋子里依然寂静如初,甚至连隔壁除草机的嗡嗡声也已经停了下来。在一片寂静中,他突然听到后门“砰”的一声被撞开,沉重的脚步声穿过大堂,沿着楼梯朝他走来。 半耳男人 一、雨中的半耳男人 一个夏日的傍晚,骤雨倾盆。从甲州那边蔓延过来的雨云,眼看在武藏野的上空扩展开来,遮天蔽日,丝缝不露。树林和田野眨眼间便被笼罩在暴雨之中。紧接着,电光在昏暗的地面上横扫而过,雷声轰鸣,似乎天翻地覆,其中夹杂着大树爆裂似的响声,也许是滚地雷落在了附近。 “哦呀,老天爷真威风!” 医科学生宇佐美慎介缩着湿淋淋的双肩,钻进井之头公园旁边一间不知供奉哪位神祇的小庙,不觉仰天发出上面那句感慨。他今天到住在三鹰的朋友家里去玩了一阵,此刻正在归途中,打算直接赶回本乡的寓所,急匆匆地直奔吉祥寺车站,不料在路上碰上了阵雨。 毫无办法。早知如此,向朋友借把伞该多好,而现在已后悔莫及。慎介决定等到雨势减小再上路。于是,他动手脱下透湿的西装。正在这时候,又有一个人钻进庙里来。慎介知道有人进了庙,无意中朝来人望了一眼,可是,这一望竟吓得他倒抽了一口冷气。这也不无道理,那来人的模样,是世上罕见的:红衣红裤,外罩红裙,头戴尖帽,帽上垂着红缨,而且,脸上还戴着怪样的滑稽面具。 在当时那种场合,不由得人不发憷。慎介一时茫然不知所措,话也说不出来了。不过,慢慢一想,竟是一件毫不奇怪的事情。 那人是个走街奏乐的化妆广告人。就是在街上“咚锵、咚锵”敲锣打鼓、迈着怪步招徕顾客、广结人缘的化妆广告人。这么一想,慎介便安心了。可是,紧接着,他差点儿“啊呀”地叫出声来,气氛又紧张了。对方似乎还不知道有慎介存在,举止很不正常。他像是在等待什么人,老是朝对面的林荫路上打探,口里发出充满恐怖意味的自言自语:“嘿嘿嘿,这场雨是天助我。没有人来打岔啦!下决心干吧!” 慎介听到这些话,吓得缩起了身子。“这场雨是天助我”——“没有人来打岔”——“下决心干吧”——不论怎么说,这些都不是平平常常的话。 他到底想干什么呢?慎介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可是化妆广告人一无所知。突然,那怪人又把身子往前面探去。这是怎么啦?慎介朝对面一望,只见有个人从阴雨蒙蒙的林间道路上一溜烟似的朝这边跑来。出乎意料,那是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可爱的少女。少女没打伞,浑身透湿,她看见小庙,便一阵猛跑进来,正在这时,冷不防广告人叉开两腿往她前面一站。 少女“嗳”地叫了一声,向后倒退几步。那怪人突然使劲地抓住她的肩膀,飞快地向她问了一些话。只可惜雨声哗哗,雷声不绝,那些话听不分明。这时,只见少女的脸上露出了强烈的恐怖表情。 “不,不!那种事情,我不知道!” 少女说着,撞倒对方,企图逃走。广告人重新抓住她,冷不防地把手伸进她的腰包。 “哎呀!来人呀!有强盗!” 慎介再也不能保持沉默了。 “混蛋,想干什么?” 他大喝一声,跳了出来,一把抱住广告人的腰。看来,他很懂柔道的秘诀,功夫一丝不苟,对手被他摔倒在地上,像皮球一样滚动。 “你、你干什么?” “哼,还来吗?” 广告人一轱辘爬起来,马上又朝慎介冲过去,可是,他的手刚刚挨到慎介,身子就又一次摔回到地上去了。 “怎么样?还敢来吗?” “畜生!” 广告人再次爬起来,从面具里面对慎介射出恐吓的目光。可是,大约他觉得自己终究不是对手,不一会儿就扭转脚跟,往正在势头上的大雷雨当中一溜烟逃去了。慎介目送着他的背影,忽然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那广告人的右耳朵好像被咬掉了一样,缺了一半。 “怎么样?没伤着哪儿吧?” 慎介转向少女,只见她嗦嗦发抖,急忙朝自己鞠了个躬。 “谢谢您。多亏您……” 她说话的神态与年龄不相称,显得十分老成。她只有十三四岁,正当备受怜爱之年,然而却因劳累而憔悴,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你认识刚才那个男人吗?” “不认识,一点儿也不。他突然窜到我跟前……啊,我怕!” 她说话之间,似乎还心有余悸。 “你是不是带着什么东西,正是那家伙想得到手的?” “没有,这个,那是……” 少女突然住口不说了。看她的样子,其中必有蹊跷,不过慎介并不追究。他说: “不管怎样,还是小心点为好。你的家在哪里?” “在那边不远。哦,就是那三所并排的房子中靠角上的那一所。” “哦,知道了。这样吧,我顺便把你送回去。要不然,那家伙再返回来,就麻烦了。” “好,谢谢您!” 雨,下得小了。喧闹了一阵的雷声已经远移,西边的天空也已云开雾散了。慎介与少女并排走着,若有所思地说道:“喏,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你,也许是弄错了人吧?” “没错,这个——” 少女欢喜地抬眼望着慎介,接下去说: “因为我是诚林堂的店员呀!” “呵,是这样!怪不得——” 慎介不觉又望了望少女的脸。 诚林堂是本乡的一家大书店。少女是那里的店员,慎介是那书店的老主顾,其实少女早就认出了他。 “你每天从这地方到本乡去吗?不简单呵!家里有些什么人?” “只有哥哥和我两个。” “哦?没父母吗?他们是干什么的?” “嗯,这个,是……”少女结结巴巴地说着,接着把话岔开去,“哥哥有点儿怪。他干些什么,我也不大清楚,只听他说是搞一件很了不起的发明,现在一心扑在那上头。可是,他身体很弱,而且,我们很穷……” “呵,我懂了!于是你就去干活了。” “是呵。直到五年前,我们家还挺有钱,可是出了一连串倒霉的事情,父母亲相继去世,钱都花光了……不,我并不在乎自己穷,只是哥哥不能称心如意地进行研究,使我觉得比什么都可惜。” 少女的语调十分低沉。大约因为她吃过种种苦头,还在这般年纪,又是个女孩子,竟有意想不到的坚定之处,使慎介感动不已。 “令人佩服!你叫什么名字?” “叫鲇泽由美子。多谢了。这就是我的家。” 少女停住了脚步。眼前是一所简朴的平房,门边有一块写着“鲇泽俊郎”的门牌。这恐怕就是她哥哥的名字。 “呵,进去坐会儿好吗?哥哥也要向您道谢呢!” “别这么说,一点儿小事……好吧,失陪了。” “哎呀,请稍待一会儿——哥哥!哥哥!” 由美子打开门,钻进屋子。刚进屋,便“啊呀”叫了一声。 慎介刚走开两三步,听到叫声吃了一惊,回转身子,接着,不由自主地也走进屋子,到得里面一看,他也吓了一跳。 不太宽敞的房子里面,东西被翻弄得乱七八糟,而且房子中央有个病弱的青年,想必是由美子的哥哥俊郎。他嘴里塞着东西,全身被五花大绑,动弹不得。 由美子连忙把他嘴里塞的东西拿出来。 “哥哥!哥哥!这是谁干的?” “广告人。戴着假面具的广告人——” “啊?广告人?” “是他。那家伙到这儿来,想抢走那件东西,就是每年的今天送到咱们这儿的童话式的礼物……”他说着,忽然看见慎介站在屋子里,不知为什么,他马上不做声了。 二、童话式的礼物 第二天,慎介还在为那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烦恼。 那个奇怪的广告人为什么要袭击由美子和她的哥哥呢?那兄妹俩是穷人,想来不会有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要是由美子的哥哥已经完成了他那项发明,广告人的行为也许是为了猎取它,可是根据俊郎所说,他才刚刚摸到点眉目,没有做成值得盗窃的成品。想到这里,慎介忽然记起了俊郎无意中泄漏出来的那句话:“想抢走每年的今天送到咱们这儿的童话式的礼物。” 是的,俊郎就是这么说的。 童话式的礼物究竟是什么呢?说是“每年的今天送来”,昨天是8月17日,那就是说,每年逢8月17日,就有人将某种奇妙的礼物送给那兄妹俩,而那广告人则想得到那礼物。是不是这么回事呢? 这事情充满了神秘,慎介今天从早晨开始就为它伤脑筋。 今天碰巧是星期日,他待在寓所里,把门关上,老是想着这件事。正想得烦躁时,没想到由美子上门来拜访了。 “我今天想好了,要把事情的原委全告诉您。我和哥哥商量过,他也说要仰仗您的大力帮助才好。” 说着,由美子露出了沉思的神色。 “呵呵,什么事情?只要力所能及,我愿意效劳。” “谢谢您。我们家里发生过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事情呢。” 接着,由美子把事情说明了。内容大致如下: 由美子昨天说过,她的家直到五六年以前还是相当富裕的家庭。由美子的父亲是从事航海运输业的,他有一条“北极星”号运输船,船虽小,也算不错了。可是,距今五年以前,父亲乘上那艘“北极星”号往千岛去,归途中遇上了可怕的暴风雨,连人带船沉没到海底去了。 那是五年前8月17日发生的事情。但那还只是不幸的开端。母亲在惊痛之余,患急症而死。而且,父亲似乎曾筹划着什么大事业,把全部财产倾囊投入其中。父亲一死,身后没留下一文钱。于是,由于飞来横祸骤成孤儿的兄妹俩,便坠入了贫困的深渊。不过,从那以后,每年一到8月17日,就有人给兄妹俩寄来礼物,寄方是什么人,没有写明。 有时候,礼物是钱,有时候却是昂贵的宝石。兄妹俩无从猜测馈赠者究竟系何人。由于这件事一直持续了五年,兄妹俩每当提到它,总是说“童话式的礼物”。他们想,既然礼物是每逢父亲的忌辰寄来的,一定是某个与父亲很亲近的人,暗中守护着亡人的两个孤儿。 “原来是这样!那么,昨天就是那奇妙的礼物到来的日子呀!” “是的。” “来了吗?” “来了。” “哦?那么广告人就是要抢它了。怎么,抢走了吗?” “没有。实际上——” 由美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接着说: “只有昨天,礼物不是寄到家里,而是寄到我的工作地点诚林堂。我就是在带着礼物回家的路上遭到了广告人的袭击呵!多亏您,帮了我的大忙!” “那就没事了。哦,是钱吗?” “不是。” “是宝石?” “也不是。只有一封信。请您看看。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特意来和您商量。” 慎介接过由美子递给他的信,念道: 看完这封信以后,请马上到杂司谷的“七星庄”来。我,这封信的笔者,如今得了不治之症,行将就木。在瞑目之前,我一定要对着小姐忏悔我的罪过,而且,还有东西要移交给你们兄妹二人。今天是8月17日,这是个什么日子,想必小姐是永生难忘的。到我这里无论如何不会遇到什么坏事,千万千万请小姐来走一趟。如果小姐单身不便,和哥哥一起来也行,如果哥哥正在病中,不妨请一个可以信赖的人陪伴小姐同来。只是陪伴者得绝对保守秘密,并且与警察署没有关系,请千万注意。 这是我,一个垂死的人对人间的唯一拜托。请来吧,请来吧!拿着这封信到“七星庄”来,给守门的人看一下,我那忠实的部下一守门老头就会给您带路的。 又及:忘了说一句,要提防半耳男人。那家伙想要我的命,不,不仅要我的命,还想要小姐兄妹的性命!千万千万,遇到半耳男人,要小心提防。 这封信的文章和笔迹都不怎么好,可是内容之离奇,弄得慎介也目瞪口呆。 “所谓半耳男人,就是昨天那个广告人哪!” “是啊,就是他!所以我害怕得不得了。我和哥哥商量了好一阵,可是他病得走不动。于是请您……” “好!我陪你一道去。”慎介坚决地表示,又说:“可是,由美子小姐,对这一点你作何想法呢?从这件事与8月17日有着神秘的关系看来,它是否与沉没的‘北极星’号有关?” 慎介的这句话一语道破了天机,他的想象与事实完全吻合。 没过多久,慎介与由美子来到了杂司谷。一打听,立刻找到了“七星庄”。那是一座庭院宽敞的高级公馆,可是,对于由美子和慎介,却不知为何显得有点儿阴森森。 “就是这家公馆!” “对啦,这儿写着‘七星庄’呢。” 慎介按了门铃。里面马上出来了一位白发披至肩头的弯腰驼背的老头儿。他一见到由美子,眼里便涌出了泪水,用颤巍巍的声音说道:“啊,迟了,小姐!来迟啦!” 一听这话,慎介的呼吸急促起来,他说:“啊?迟了?老爷爷,是不是这儿的主人,已经……” “是呵。先请进吧。” 老仆人说着,把客人让进门,领着他们走进一间客厅。在客厅里,摆着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尸体,它的周围缓缓地缭绕着线香的烟。由美子一看那人的面目,是完全陌生的。 “小姐,请仔细看看他呀。就是这位先生,每年8月17日给你们兄妹寄去礼物。他就是这儿的主人。昨天,他是多么盼望您来呀!直到临终的时候,还一遍又一遍地叫着小姐的名字。” 老仆人说着,和刚才一样,眼里又冒出了泪水。 “由美子小姐,你认识这个人吗?” “不,一点儿也……” “是呵,我相信小姐不会认识。不过说出他的名字来,或许还记得起。这位先生名叫莜原传三,是沉没的‘北极星’号船上的一级海员。” 听到这里,由美子与慎介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 “老大爷,这位莜原先生为什么每年要用那样奇怪的方法给由美子兄妹寄礼物呢?还有,他要移交给兄妹俩的是什么呢?” “这个,请听我说吧。昨天夜里,主人知道见不着小姐了,就对我忏悔了一切。然后,他吩咐我把那些话转告小姐……”老仆人说出来的,是一段可怕的故事。 由美子的父亲到千岛去,是为了干一件重大的秘密事情。那件秘事就是到千岛采掘砂金,这是件极大的事业。而且,由美子的父亲成功了,他带着许多袋砂金,得意洋洋地登上“北极星”号。可是他遇上了那场大暴风雨。载着砂金的“北极星”号带着由美子的父亲沉入海底。当时,有人从“北极星”号上面平安地逃脱了出来。 逃生者除了眼前这位莜原传三以外,还有一个当伙夫的山崎八郎。两个人在船将沉没之际坐上小筏子逃生,而且顺便带走了不少的砂金袋,堆在筏子上面。这样,筏子漂流了几天,那期间,两人为了瓜分砂金而吵闹格斗,最后,莜原把山崎推下了海里。后来,莜原平安脱险,拿出一部分砂金在这里盖屋定居。由于禁不住良心的谴责,每年到了8月17日,即“北极星”号沉没的那个日子,他就秘密地给由美子兄妹寄送礼物。 然而好景不长,近来发生了可怕的事情。原以为已经落海身亡的山崎竟还活着,他终于找到了莜原的住所,威逼着要分得一半砂金。可是,莜原如今已悔过自新,他认为砂金理所当然属于由美子兄妹,因此断然不能交给别人,于是他把砂金藏起来了。“请等一下。那个山崎,是不是一只耳朵缺了一半的人?” “哎,呵,是、是的。”老仆人不知为何吃了一惊,用手弄了弄头发,马上接着说:“刚才说过,主人把砂金藏到什么地方了。他没有把地点告诉我,就去世了,因此……真可惜呵!” 慎介突然微微笑了笑,说: “可是,老大爷,这所房子为什么取名叫‘七星庄’呢?” “这是因为庭院里有七尊天女像,那些天女的额头上有星星,所以一定是星星女神。主人特意造了那些神像,那就是‘七星庄’这个名称的来由,因此……” “好吧,请领我们上庭院去看看。” 慎介同由美子一起,跟在老大爷后面走到庭院里。果然,宽敞的庭院里这儿那儿竖着七尊天女像。慎介在天女像之间巡回走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了什么,把炯炯有神的目光转向由美子。 “由美子小姐,看到这七位天女的位置,你联想到了什么吗?嗨!这些天女的位置恰如北斗七星一样,形成构柄的形状,不是吗?” “呵,您这么一说倒真像!” “还有,这是连小学教科书中都写着的。你想想看,把北斗七星下端的两颗星星联结起来,将那连线向右延长,在延长到约为两星之间距离五倍处的位置上,有什么东西?” “呵,明白了!是北极星呀!” 由美子说着,不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是呵,正是这样!那么把这两尊天女像联结起来,将连线延长五倍,啊哈,就到了那棵樱花树!就是在那棵樱花树底下,埋着从‘北极星’号船上带出来的砂金!”慎介在话没说完的时候,就突然转过身子,紧接着,朝突然摆开了架势的老仆人扑过去,冷不防将他摔倒在地,然后骑到他身上。 “呵,宇佐美先生!您这是怎么啦?” “哈哈哈哈!由美子小姐,你还不知道这家伙的真面目呢。哈哈,这家伙就是昨天的广告人,也就是山崎八郎,半耳男人!” 说着,他把手指伸进对手那垂至肩头的白发里,猛地一拉。呵!是假发!假发一拉开,就露出了那被咬剩下的半只耳朵! “就是这家伙!他以为那封信里面写了砂金的下落,昨天就袭击了你和你哥哥,结果失败了,于是返回到这儿来,逼问莜原。大约在催逼之下,对方终于死了。于是他遍屋搜查,还是不知道砂金的所在,因此这一回化装成老仆人,等着你到这儿来。他想,也许莜原在写给你的信中说明了砂金的下落。刚才,我看见这家伙无意中流露出对自己的右耳担心,立刻识破了他的假象。可是,这家伙也真笨,坐过那么久的船,却连北斗七星与北极星的秘密都不知道!哈哈哈哈!” 慎介把咬牙切齿悔恨不迭的歹徒山崎结结实实地绑了起来,欢快地笑了。 砂金果然是埋在樱花树下。 那理所当然属于由美子的哥哥俊郎的财产,因此现在他可以自由自在地进行研究了。他研究的内容虽是保密的,但可以知道那是非常了不起的东西,如今已快要完成了。对于这一点,有两个人比谁都更为感到欣慰,不用说,他们是妹妹由美子及其新交的密友宇佐美慎介。 勾心斗角 正当他伸手去按门铃而又有点犹豫不决的一刹那间,门却突然地开了。一个女人微笑着说:“请进,我正在等您呐。” 她的声音有点颤抖,好似怀着激动而欢快的心情,等待所期望发生的事情那样。他想,这准是一个误会,他在忖度这误会可能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茫然地站在门槛外,有点迷惑不解。他想,她准是在等待一个什么人,她不认识的一个人,或者是她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抑或是已经多年没有见到过的一个故旧。而且,她也没有戴眼镜,谁都知道,通常她是戴眼镜的。 “您在等我吗?” “是呀,我是在等您……请进来吧。” 她的嗓音仍在震颤。 他跨进门槛,踏着刻有古航海图的瓷砖地面,迈了几步;两脚沉重得犹如陷进了泥潭。当他抬头看她时,她关好了门转过身来,脸上仍然露着笑容。她指了一下长沙发,让他就座。此刻,他仍然在捉摸着怎样弄清这一误会,他想知道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于是又问了一句:“我说您究竟是在等谁呢?” “究竟在等谁?”她带着讥讽的冷笑反问。 “是这样的,我……” “您……” “不管怎样,我以为……” “您以为我把您当成另外一个人了吧。”她收起了笑容,显得更年轻了。“不,我等待的正是您……是的,我没有戴眼镜,我只是在看近物时才戴的。在您刚进大门时,我就一眼认出了您。现在靠近了,也许需要戴上眼镜。这样,不论是您还是我,就都不会有半点误会可讲了。” 她的那副眼镜放在窗台上展开着的一本书上。她在等他时,一边竖耳静听大门的动静,一边开始阅读那本书,但仅仅读了几页就搁下了。一种说不上来的好奇心驱使他想了解那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在等待他的时候,为了消磨时间,她选读的是什么作品?但他还是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等他呢?难道是他陷入了圈套?莫非他被出卖了?或者是指派他来的那个人,突然反悔,改变了主意? 奇怪,镶在厚重黑框架里的眼镜,竟然使她显得更为年轻了。透过镜片放大的眼神,似乎表露出惊讶和恐惧的情绪。不过,她自己却既不惊讶,也不恐惧;相反,她扭转身去坐,像是向他示威。她拉开了写字台的一个抽屉,取出了一叠纸样的东西。当她转过身来走近他时,他才看到她手中捏着的是一沓照片。她说: “这些照片虽然有点模糊不清,但却不容置疑。这是六月二十日十一时在马志尼广场(与下文的“人民广场”均为罗马有名的广场名。)拍摄的,您同我的丈夫在一起;这另外的一些则是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时在人民广场拍摄的,您一个人,停好车后正在下车关门;还有一些照片,上面还有您妻子的尊容……您想欣赏欣赏这些照片吗?” 她的声调带有讥讽,却无恶意,表现出几乎有点心不在焉的神态。此刻,他终于感到要下手干他应当干的事情了。但是他又下不了手;他迅速估量了一下形势,觉得不能也不应当再干那件事了。他表示想看看那些照片,于是她便把照片递给了他,自己站立一旁,怀着轻松愉快的心情看他翻阅,就像让人欣赏自己家庭和孩子的照片一样,有点焦急地在等待着那些赞赏的客气话。但是,这位看照片的男人,顿时变得麻木痴呆,他的感觉、思想和动作对他来说突然显得那样迟钝、遥远和可怕的沉重。这时客气的恭维话反倒从女人的口中溢出,平庸而尖刻: “您知道吗,您是很上相的。” 事实上焦距不准,但这并未遮掩了他的本来面目,却使他妻子和爵士(指小说中女主人公的丈夫。)的形象有点模糊不清了。 “请随便坐吧。”女人指着身边的长沙发说。他软瘫地坐了下去,像自己的存在突然塌了方似的。她随即问道:“您想喝点什么?” 不等他回答,她便拿出一瓶白兰地和两只酒杯。他手里拿着酒杯,面对着她,一边呷酒,一边惬意地睨视着照片上他的女人。他也呷了一口酒,像从昏厥中刚刚苏醒过来的人一样,左右环顾。一幢多么漂亮的房子。他把照片还给了她。 “您的妻子真是一个美人儿。我不晓得您是否知道,她长得同摩纳哥的公主十分相似。看着这些照片,说不定会认错人的。我说得不对吗?” “我想是不会认错的。” “看来您是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还是发出了那种令人厌恶的震颤的笑声。“您爱她吗?” 没有回答。 “恕我冒昧,我向您提出这个问题并非出于好奇。” “那为什么要问呢?” “您自然会明白的……您确实爱她吗?” 他打了一个拒绝回答的手势。 “您是不愿回答我的问题呢,还是要让我明白,您对妻子是毫无感情可言?” “随您怎么说吧。” “我想得到一个明确的回答。”她带着威胁的口吻加重语气地说出了这句话;接着又改用一种劝说和忧郁的语调说:“您看,因为在这之前应当首先知道,您是否承受得住。” “这首先是什么意思呢?” “您已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看没有。” “是的,您已经回答了。我对您说的是在这之前,我应当首先知道,您是否承受得住;而您并未问我应当承受什么,也没有问我这跟您的妻子和您对她的爱情究竟有什么关系……而是立即抓住了‘首先’这个字眼。首先是什么意思?对呀,您担心的不是您的妻子,而首先是您自己。很对。这就好了。” “那么请问,我应当承受什么呢?” “我这就要告诉您。” “关于我的妻子?您担心的是我能不能承受住谈论关于我妻子的事?” “是的,这涉及您的妻子。您我二人注定要长期地、牢固地保持友情,许多事情我们不应当去计较,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您将会有何种反应。当然,不言而喻,这也只有您乐意才行。” “但是,我的妻子……” “一会儿我再谈她。现在请您告诉我,您明白了吗?” “明白什么呢?” “这些照片。还有,我在这儿等待您。现在懂了吧?” “没有。” “请您不要使我失望:如果您真的不明白,那我的希望就落空了。您的希望也同样会化为泡影。” “我的希望?” “对,还有您的希望。我不是说过,我们将成为朋友吗?那么,请您对我说实话:您明白吗?……不要怕说出来,这里没有安装任何窃听器,也没有偷录我们谈话的录音机。您不信,可以检查……我是请您干一件事,非常便当轻松,很快就可以完成,收入也很可观,而且还不担风险,更不用说我正在把您从大难临头的危险之中拯救出来了。所以您应当承认,我至少有权力了解您的智力水平究竟怎样……现在,您可明白了?” “不完全明白。” “自然,那么请告诉我,您明白了什么?” “我明白的也是您知道的。” “回答得简明而又透彻。现在您可想知道,我是怎么了解到这件事的吗?” “当然想知道了。” “尽管这样会浪费我们的时间,不过,还是让您知道为好……但您几点钟要同我丈夫会面呢?您最好立即把这件事告诉他:我们未来友情的基础将是您今晚同我丈夫的会见。你们几点钟见面?” “但我们并没有说要会面呀。” “唉,您还是不信任我。我非常了解我的丈夫:他不可能今晚不同您约会。在几点钟?” “午夜十二点一刻。” “在哪里?” “离这里约三十公里的一条乡村小道。” “那好,我们还有时间……现在,也许您给我提些问题为好。” “我真不知从何说起,我现在有点迷惘。” “真的吗?我还以为您是一个谈吐利落、思维敏捷、反应灵活的人呢。也许由于我的丈夫一点也没有向您谈起过我和我的性格,以及我善于剖析隐私的能力,所以才使您感到惊讶和迷惘。我们共同生活了十五年,像他那样的男人,如今对于我这样的女人来说,就好像一本展开着的书,一本非常枯燥乏味和平庸无奇的书。您的看法呢?” “关于什么呢?” “关于我的丈夫呀。” “从此时此刻我的处境来判断,他是一个蠢人。” “我很满意听到您这样评论他。但您以前就应当能够认识到他是一个蠢人。不过我理解,您是如何被他的所谓才华、举止、名望和金钱财富所征服的。他一直以某种程度的机智、不声不响地在显示着他如何善于捞钱的本领。他有钱,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再说,我也上当受骗了。我倒不是现在卖后悔药:我唯一感到懊丧的是,我是出于爱情同他结婚,而不是为了金钱。当时,不管怎样我都是会同他结婚的。我甚至很快就明白了自己的失误。然而,我不只适应了,确切地说甚至沉湎于那种生活,在那种环境里,我可以为所欲为,喜怒无常。这种环境向我提供了一个女人希望获得的一切,包括可以鄙视同她一起生活的男人。可是这个蠢人把平衡的生活破坏了。” “不过,我倒不认为他是您所说的那种愚蠢透顶的人。眼下我干的这件事无疑是件蠢事,他的行为笨拙而不检点……但他是一个自强的男人,起码他是这样告诉我的,所有的人都是这样说的。他如今腰缠万贯,有权有势,全是靠自己的努力……” “您对依靠自己而发迹的人的想法,大概是来源于爱情小说和美国人的成功秘诀吧。我不仅了解我的丈夫,而且还熟悉更多的所谓依靠自己起家的男人。我可以很有把握地告诉您,他们这些人,事实上全是靠别人扶植起来的。而那些扶植他们的人又是凭借机遇、环境和搞歪门邪道而飞黄腾达的。他们即便成为历史名人,但仍然只能是一些可鄙的幸运儿……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我丈夫和萨巴泰利都是法西斯民防军里的志愿兵。萨巴泰利后来当上了公共工程部长。这就是我丈夫发迹的原因。萨巴泰利是一个您难以想象的坏家伙。在一个秩序井然、公正清廉、不玩弄骗人勾当的社会里,才能和品德决计不会受到制约,那么,如果运气好的人,他们可以到某个公共机关去当门房,要是运气不好,就只能去看守监牢,不过……” “不过他们这伙人有钱有势,受人尊重……您要我向您提些问题,现在可以提吗?” 她正在滔滔不绝演说的兴头上,突然给打断了,她虽然示意让他提问,但表露出一种失望和愤懑的神情。 “我感到有许多事令人莫名其妙,比如说眼前吧:为什么恰恰是今天晚上您在等我?” “因为今天在饭桌上,我丈夫问我今晚可有外出的打算,比如说去电影院啦,拜访某个女友啦。他可能很晚很晚才回家,因为他的一家公司要召开理事会,这类会议今年夏天已经开过两次了,这第三次会议应当是一次成功的会议。对于他是好事,对于我便是不幸。这不只是因为我很了解他才这样说的,凡是同他交往密切的人都知道,这完全是十足的迷信,对数字‘三’的迷信,‘九’就更不用提了,他会迷信得发狂。这样什么第‘三’次会议啦,三号啦;还有,您正好是九点钟来到这里的。难道不正是他告诉您,要您九点整来按门铃的吗?” “是的,但我想……” “……这可能是他那颗有组织才能的脑袋精心策划出来的一个细节吧。但您哪里晓得,他虽然有一颗脑袋,但他的脑袋的组织才能是何等不健全!我还想补充说,当他决定将这样棘手的充满危险的使命交给您的时候,他一定是看重您是一位数学教师。他勉强懂得乘数表,因此他的一个信念就是,他组织的所有成功的抢劫,都得益于完美和准确的数学。在对银行的某些抢劫中,甚至可以听到铜管乐,报纸对有关抢劫作过报导,干得都非常利落和漂亮……而一旦干的并非无懈可击的时候,他就要对新闻报道进行认真的研究,找出其中的漏洞和失误,予以补充、修正,使之达到理想的地步。眼下发生的事情就与此如出一辙。您一定还记得几年前发生的那件有名的凶杀案和审判吧。我丈夫对它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以致他派一名雇员,每天一早就到巡回法院为他占座位,以便他有空时去旁听,而他也确实不止一次地去过。他寻找那些导致当事人被推上被告席的错误和漏洞,而他这次正好也犯了一个错误。如果今天您……不管怎样,如果事情是按预定计划进行的话,至少会有十几个人回忆起他对那次审判所表现出的特别兴趣,尤其是经常给他占位子的那个职员,还有和他很熟悉,坐在审判席上,不时向他投以亲切微笑的那位法官。” “从那时起,您就对他产生了怀疑?” “甚至可以说在此以前就开始怀疑了,不过从他对那次审判表现出特殊的兴趣以后,我明白了,他已制订了一个严密的计划,把他的图谋付诸实施。” “从那时起,您就求助于一个侦探组织。” “那是一种既费时又费钱的事,但看来还是值得的。在头一两年内,侦探给我的报告只谈到了他对我的不忠。实在令人发笑:他的不忠!在我们结婚不到几个月,我就已经领略到了。他总是用钱收买女人,不断在女人身上花钱。他同我结婚也算是付给我的代价,他认为我的价格不那么高,不管要继续支付多长的时间,总还是可以承担得起的。” “有过难以承担的时候吗?” “显然没有。” “我说,为什么您变成了一个使他难以容忍的人呢?” “当然是出自我这方面的原因。我尽力要摆脱他,使他在我的生活中,白天和黑夜都只能占有一个微不足道的位置。我只要他向我提供津贴,数目不大,但不得间断。不,我并没有别的男人。或者说得准确点,我只同别人相好过一次,那是我开始厌恶我丈夫的时候。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考验他一下,结果考验失败了,因此,请您别想入非非。” 他顿时感到异常愤慨,企图用激烈的言词来回敬。可是她没等他开口就抢先说: “请您不要生气。我知道我既不漂亮,又不年轻,您甚至还可以对我说,我是一个又丑又老的女人。但我却要说,您也许会胡思乱想,以为能够获得我的全部金钱,而不是一部分,您可以踏着我丈夫僵冷的尸体,迈向我充满活力的身躯,从而达到您的目的。而从现在起,我就想把我们之间的事情讲个明白。” “照这样说,您也承认,不能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于您的丈夫啦。” “我并没有承认什么。您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我们也已谈到了这个程度,如果您愿意在天使的天平上,衡量一下两种可能的行动——执行我丈夫的计划,或者执行我的计划——带来的好处,那是您自己的事。不过用天使的天平来权衡这类勾当,那是很糟糕的。”她向他投以礼貌的微笑,“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贪婪的罪犯,您是不甘心放弃发一笔大财的机会。” “我不是一个罪犯。” “真的吗?” “我的罪过肯定不会比您多。” “是呀。而且还可以说,比您妻子好多了。” “或许吧,不过您怎么能这样说呢?” “我是从我掌握的情况中得出的结论。您大概还不知道,您的妻子,暂且这样称呼吧,同别的男人鬼混呢。” “没有的事!” “是的,千真万确。请您不要恼怒。那些打您妻子主意的男人,能够从她身上捞到什么便宜呢?你们是天生的一对伉俪,生活美满,情趣相投,又从不吵嘴和怄气,邻居们都以羡慕的眼光看着你们……侦探给我提供的关于你们情况的第一个报告真有趣:她,二十二岁,在幼儿园任教,长相俊美,性格活泼,仪态优雅;他,二十七岁,中学代课老师,热情庄重,十分多情而又安分守己……第二个报告和以后的其他报告在谈到您的情况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但关于您的妻子,报告却揭露出一种不容置疑和令人深感惊奇的活动。这种活动的目的,当然是为了金钱啦,因此,即使真的到目前为止,您还蒙在鼓里,那也不要着急,是为了钱,只是为了钱。……您知道吗?有一次,仅仅一次,她还同我丈夫在一起鬼混过。” “我怀疑过您的丈夫,只是没有深究。我起先认为您丈夫同我们过从甚密,就是为了亲近我的妻子。但我的妻子并不是那种人,后来疑心也就消除了。我再没有理由怀疑他是在打我妻子的主意。如果他想从我们这里,从我这里得到什么,那他早就说了。” “依照我丈夫的计划,相反,他却需要同您的妻子挂上线。当您执行我丈夫的计划时,由于不慎或偶发事件而败露,这种联系就派上用场了。那时,他就可以说:我同他妻子有私情,他得知后,出于报复,杀了我的妻子;我丈夫或者会扬言:我妻子来找我,要杀死我,他拦住了我妻子,我妻子侮辱了他,或者以什么方式激怒了他,于是采取暴力,杀死了她……但您不要为怀疑所困扰,不要怀疑我丈夫会同您妻子狼狈为奸,让警察跟踪您的足迹。他不会考虑得那样细致。而且我可以断定,您的妻子永远不会允许出现这种结局。我想我是认清了您妻子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怎样的女人?” “同我相似,也同其他女人相似……我们追求物质生活,我们用物质享受取代上帝、世界和爱情。商店的橱窗是我们的苍穹,壁橱和美式厨房是我们的天地。但我们家,厨房已不再烹调饭菜,那里电视机主宰一切……我父亲是小资产阶级,他一生都是租用住房,从来不曾想到有必要自己占有一幢房子。而今天,没有一个革命者不向往成为自己住宅的主人,甚至不惜借债,或者求助于为期二十五年还清的互助金去获得一幢住宅。永恒的思想和地狱的思想在为期二十五年的银行贷款中融为一体了。银行主宰着玄学。但我们且不管它……总之,您的妻子同我很相似,现在所有的女人都很相似,而这,也正是最糟糕的。还有您的妻子对什么都有点无所谓,或者也许是天真无邪吧。我相信,当我丈夫向她建议合伙搞什么的时候,首先动情的正是她……对了,我顺带问一下,他是怎么向你们提出这个建议的?” “他已经在汉堡的一家银行里,将一笔巨款存在了我们的名下”。 “多少?” “二十万马克。” “照这样说,今晚您与其来我这里,还不如直飞汉堡和……” “我是可以去的。不过,再过两年,如果一切都顺利的话,我们还会得到另外的四十万马克。” “再过六个月,您还可以从我这里得到五十万,相信吗?” “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您应当相信。您应当明白,我的计划风险最小,而现在您正在执行的计划,却足以把您投入监狱,这就像数学公式那样确凿无疑。侦探组织已被授权,我一旦出事,将把报告和照片复制件交给警方……而现在,如果您执行我的计划,就是我违背诺言,甚至有意出卖您,您担的风险也只不过是拿不到另一笔钱,大不了因情杀的罪名被判刑,坐两三年牢,而在这期间,总会有一次赦免。不过,请不要忘记我的忠告:如果落入圈套,您应当死死咬定,您铤而走险的原因,是您的妻子背叛了您,是我的丈夫使您伤透了心。任何情况下都要这样说。” “让我好好想想吧,您也许正在为我设置圈套。” “如果您不是怀着这种猜疑离开这里,我倒会认为您是一个十足的蠢货……”她看了看挂钟,笑眯眯地站起来,“恕我冒昧,我要问您,您原来打算怎样杀死我?” “用手枪。” “好极了……现在您走吧,不然就不能按时到约会地点了。祝您成功。” 她送他到房门口,像母亲一样露出慈祥的微笑。他向栅栏门口走去,她正要关门,却又叫住了他,低声叮嘱了他几句: “我想,要多打几枪,他是一个很健壮的人。”她说话的声调犹如在殷切关照一个体质孱弱的孩童。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我想,装了消声器吧?” “手枪里?是的。” “好吧,再一次祝您成功。”她关上了门,背靠着门站在那里,脸上显露出了迷人的微笑,像咀嚼着每一个音节似地喃喃自语:“无声手枪,蓄意谋杀。”她走近窗户,看着他走出大门。 她坐在长沙发上,旋即又站了起来,在室内来回踱着方步。她用手抚摸家具,仿佛在演奏一首悦耳动听的曲子。她在几幅油画前停住,看了看手表,就朝电话机走去,拨了号码,激动地说:“我丈夫还在办公室吗?……已经走了?……我很担心,非常担心……对,我知道,他回来得晚已经不是一次了;但今晚发生的事使我坐卧不安……有一个青年人来找他,这个青年人神情恍惚,显出威胁的态势;他一直坐在这里等他,现在刚刚离开。他使我很害怕……不,不只是一种印象,我还知道是什么原因使这个青年人情绪异常,咄咄逼人……我的丈夫走了多长时间了?……对,谢谢。晚安……对,夜安。” 她放下话筒,又拨了另一个号码,说话的语调更加激动和伤心。 “缉察长吗?斯科托警长在吗?……请马上给我接通他的电话……啊,警长,我在这样的时刻能在办公室找到您真是太幸运了……我是阿尔杜伊妮夫人……是这么回事,我担心,非常担心……我丈夫……我实在不好意思说,太丢人了,但我不能不对您讲了……我的丈夫同一个已婚的女子私通,一个很年轻很漂亮的女人……我发现了,因为我请了一个侦探盯梢,我顾不得脸面了,我要向您诉说……不,我并不想控告他通奸;我倒担心他会出事……因为,您看,今晚那个女人的丈夫来了,一个年轻的教师,他非常激动,神态恍惚。我有点大意,结果让他进来了。他坐在这里等我的丈夫,态度逼人。大约有两个小时。我想让他谈谈,他不愿回答,没说了几句话。现在走了……对,走了几分钟了……我给我丈夫挂了电话,想提醒他,但他已经离开办公室了。这时已该到家了,您不能帮个忙吗?……对,好吧。”她几乎要哭了,最后说:“过半个小时左右,我再给您挂电话……谢谢。” 笨蛋 从马克汉普顿县警察局叫来的警车绕着美军机场转了一圈,然后开进村子的街道。这是初春一天早晨八时半,马路上空空荡荡的,只有一队美军车队。马克汉普顿县警察局的普雷斯警长坐在年轻司机旁边,挺快活地看着那些美国大兵。其实他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好感。大体上来说,他们与本地人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只是做起糟糕事来另有一套,这就让喜欢循规蹈矩的普雷斯警长感到很不舒服。比方说吧,手头这事发生在霍森山庄,里面牵连到了一个美国人,这就有点麻烦。 所谓霍森山庄其实是栋又旧又黑的小住宅,坐落在村子的另一头。这一带有好些类似的住宅。房主把它们修葺一番,便租给过往的军人留宿,从中牟取暴利。警车到达门口时,法医的车也同时赶到。三个人一同走进住宅。普雷斯警长看到门打开时,松了一口气。门显然是被那个中年英国男子打开的,他面有病色,身着男仆衣服。 “请走这边,好吗?”他用谦卑的职业口吻说,把他们带向楼上那间最好的卧室。他打开门,站在一旁。 床上的男尸冰凉冰凉,已经死了好些时候。普雷斯判断他年约45岁,圆脸上几乎没什么特征。他穿着价钱昂贵的睡袍,显得与寒酸的卧室极不相称。床边的桌子上有一只喝剩一半的酒瓶、一只空杯子和一个空荡荡的圆形小药箱。桌子旁的地板上有一封信,信封上简单注明“威廉·哈里斯先生启”。信不是从邮局寄来的。普雷斯对年轻司机说了几句什么,便离开了屋子。他看见那男仆就站在门外的走廊上。 “到楼下谈谈,怎么样?”普雷斯警长说,“下面方便些。” 他们走下狭窄的扶梯,来到客厅。普雷斯站在空空的壁炉前,急切地看着对方。 “你到这儿不久,是吗?”普雷斯问。 “我……呃……不久,先生,才三天。我们以前在伦敦,可是……” “别紧张,”普雷斯笑了笑,“刚才下楼时你的脑袋差点碰上横梁。这屋刚刷过,是吧,就为那些美国人?” “不,先生,不是美国人。哈里斯是……曾是……英国人。我知道他后来到美国住了很多年,呃,染上了一些美国人的习气。” 他说得轻松了些。普雷斯的微笑常常让人感到自在。 “你的名字?” “威尔逊,先生,托马斯·威尔逊。” “好,威尔逊,说说你什么时候发现你主人死的。” “是今天早上给他端茶的时候,先生。我什么也没碰,马上报告了警察局。但愿我这样做没错。” “没错。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先生,大概10点半。他放了我一个晚上的假,我回来时他正准备睡觉。” “对哈里斯先生你能说些什么吗?” “没什么可说的,先生。我跟他在一起才两个礼拜,他是通过奇尔登劳务公司雇到我的,你一定听说过了。不过我可以对你说,他的生活习惯有点儿——呃,有点儿古怪,先生。” “古怪?嗯,那自然。你方才说过他沾染了一些美国人的习气。” “不,先生,我不是指那种古怪。他怕。” “怕什么?” “呃……怕人,先生,特别是美国人。他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来这儿住的。他说伦敦的美国人太多,因此才搬到这儿来。” 普雷斯听到这个怪念头笑了起来。 “那他可选错了地方,”普雷斯说,“他不知道美国人在这村子有座基地。” “好像他不知道,先生。我想他发现这一点时感到很震惊,因为昨天他对我说……” 普雷斯知道有些目击者一旦情绪放松,便会越扯越远,因此他决定还是言归正题。他打断威尔逊。 “这个你能提供什么线索?”他晃了晃那个信封。 “这个,先生?哦,那当然,是我昨天晚上拿给哈里斯先生的。” “哪来的?” “那个参谋让我交给他的。” “我不明白,哪个参谋?” “我刚要告诉你,先生,你把我打断了。”男仆客气地说。“那是昨天早上,哈里斯先生让我搭车到村子里买东西,车到村口时停了下来。前面在修路,只留出了一条车道。这时从对面开过来一辆美军军车,那个参谋就坐在前座上。军车驶过时,他看上去认识哈里斯先生。” “你怎么知道?” “他跟他说话,先生,只说了几个字,好像是……布莱梅。” “不像美语,威尔逊,是不是……莱梅?” “好像是,先生,那是什么意思,我可不可以问问?” “这对英国人是个不很礼貌的称呼。说下去。” “不管怎么样,哈里斯先生似乎很难堪。他一下便把车开了过去,没在村子里停。我们到马克汉普顿买了东西。后来昨天晚上我又看见了那个参谋。” “在哪儿?” “小酒吧,先生,就是‘小狗酒吧’。我到那儿玩玩,里面全是美国兵,他也在。他一下就认出了我,跟我搭话。他给我要了两杯酒,接着就……呃……就问我问题,先生。” “他问你是谁,住哪里等等?” “正是,先生。在酒吧快关门时,他向老板要了纸和一个信封,写了几个字,叫我交给哈里斯先生。我就照办了,先生。” “你知道信里写了什么吗?” “当然不知道。”他的声音有点不愉快。 普雷斯笑了。 “你大概会感兴趣的,”普雷斯念了起来:“喂,莱梅,真没想到。明天中午我去你那藏身处拜访你,你还是别离开的好。” “就这些,先生?” “就这些。还有署名——乔。” “这是那个参谋的名字,一定是。” “假如你见到他,能认出来吗?” “那些美国人都长得一个模样。不过我想我能认出。” “情况就是这样。你把信给他,他就死了。他死于——确切地说死于什么,医生?”这时法医已走进客厅。 “中毒,毫无疑问。等进一步检查后我再向你详细解释。他已经死了八到十小时,没有伤痕。我走了,需要搬走尸体吗?” “暂时不搬,谢谢。我希望下午不要来人。我们中午还要会见一位客人。” 法医走后,普雷斯唤来年轻的司机。 “珀西?” “在,普雷斯警长。” “把车开到屋子背后,不要让人看见。” 珀西从楼上下来。 “房间已经仔细搜过,”司机说,“他有些很考究的美国时装。这是在抽屉里找到的,也许你会感兴趣。” 他递给普雷斯一叠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文章,然后开车去了。 文章全是从美国报章上剪下来的,按日期一张一张叠好,新的在前面。头一张这样开头:“今天上午约翰·本杰明·斯潘塞因为谋杀银行警卫爱德华·哈特被处以死刑……”他翻了翻其他报纸,发现所有文章都涉及这个名字。“威廉·哈里斯生于英国,因为与本案有关,今天被传讯到法庭做斯潘塞的证人……” “需要我效劳吗,先生?”威尔逊问。 “不需要,”普雷斯的注意力正集中在剪报上,“哦,需要,”他又改口说了一句,“你把信交给哈里斯后,他干了些什么?” “他看信,先生。” “还有呢?” “叫我到楼下取一瓶酒和两个空酒杯上来。” “两个酒杯?” “哈里斯先生很古怪,”他解释说,“虽然他跟我一样是英国人,但有美国人习气。他要我跟他一块儿喝一杯。他跟我见识过的其他绅士不一样。” 普雷斯瞧了瞧他那病恹恹的脸和弯曲的手指,指头上有抽烟的痕迹。 “你挺能喝,是吧,威尔逊?” “能喝一点,我承认。” “是不是因此丢掉了以前的饭碗?” “不,先生!”他激动起来,“我一直都干得很好,所有的推荐评语都是这么说的。我上次跟的是葛威斯顿勋爵,我为他效劳了5年,只是在他跟他太太分居后我才被辞退,他们把财产分了。那份差事并不理想,只是因为那时奇尔登公司没能提供别的工作,而且薪水还算可以我才去做的。奇尔登公司最了解我,先生,他们会把我推荐给最好的雇主,不信你可以去问,电话号码贝尔格拉弗8290。如果你愿意,可以马上打个电话。” “我想你说的够多了,威尔逊。没必要这么激动。” “对不起,先生,像我这样的人完全靠名声吃饭。我被你吓得很厉害,而且……而且到现在还未吃早餐。” “冷静些,你说到给哈里斯拿来酒……” “对的,先生。我拿进去时,他正坐在床边。他斟满了两个杯子,我们各喝了一杯。然后他叫我把酒瓶和一个杯子留下,跟我道了个晚安。后来直到今天早上我都没有再见到过他。” “谢谢,威尔逊。你帮了很大的忙。去饭厅吃点东西吧。” 普雷斯看了看表。正好9点。如果乔参谋准时来的话,他还得等3个小时。还不知道会不会来。如果他不来,要找到他可不容易。他心想还不知道那座美军基地里有多少个姓乔的参谋人员呢。事情可能会更糟,信上的名字可能是布奇或者莱德,他似乎觉得有半数美国人叫那种名字。尽管如此,他还是得等。 当警察就常常得等。 不过这次普雷斯感觉良好。他有躺椅可坐,有报纸可读。剪报刊登了一宗很普通的谋杀案——一名警卫在歹徒抢劫银行时被害。像其他的杀人犯一样,凶手斯潘塞从照片上看是个极普通的小伙子。哈里斯算是幸运的了,只是作旁证,而不是与凶犯一道受审。不过当普雷斯想到此刻正躺在楼上的那个男人时,又觉得他还不算太幸运。他一遍一遍地读着剪报,直到珀西在前厅叫道: “他来了,普雷斯警长。” 普雷斯打开门,走进一位身穿军服的年轻人。年轻人有点惊诧: “我走错地方了吗?他们说这里是哈里斯先生的住宅。” “他们说得对,请进。” 来客犹豫了一下,走进屋内,板着脸看着普雷斯,又看着珀西。 “你们是警察,没错吧?出了什么事?” “昨天晚上你给哈里斯写了一封信?” “对。” “今天早上他被发现死在床上。” 年轻人沉思起来,面无表情。普雷斯注视着他,感到他脸孔的线条似曾相识。 “看来……”他终于说,“那倒省了不少麻烦,是吧?” “那得要看你为什么要来找哈里斯。” “或许我们不必立即讨论这个问题。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我想我得走了。” “等等。有两个问题希望你走之前予以答复。后期的哈里斯是个什么人?” “是个笨蛋。”乔参谋说,“另一个问题呢?” “你叫斯潘塞,对吗?” “对。我叫约瑟夫·韦伯·斯潘塞。” “约翰·本杰明·斯潘塞?” “我哥。” “谢谢,斯潘塞。我要知道的你都告诉我了。要不要看看尸体,确认是哈里斯?” “先生,”斯潘塞说,“在贵国逗留期间,我增加了对贵国警察的敬意。只要你说哈里斯死了,我就不会有疑问。不会,先生!不列颠警察的一句话就够了。不过我想说一句:你告诉我的这个消息会让我家乡的人同声欢呼的,一定会的。我得说再见了。” “珀西,叫威尔逊来一下。”客人走后,普雷斯说。 珀西走进厨房,回来时满脸微笑。 “威尔逊把酒当早餐了,我叫不醒他。” “他被吓坏了,他方才说,我并不真需要他。叫苏格兰场派人到奇尔登公司了解一下。或许他们可以提供一些哈里斯后期的情况。我们得弄清楚他到底是不是一个笨蛋。” 他拿起电话筒。 “小姐,请接个长途,我要——” 他“砰”地放下电话,大叫:“珀西,把车开过来,快,追上那个参谋,带他回来,必要时用武力!” 斯潘塞又迷惑又恼火。普雷斯说:“真抱歉,不过我想弄清楚楼上那具尸体究竟是否真是哈里斯。” “如果你一定坚持要这样,我愿意遵命。” 就在普雷斯推开厨房门时,斯潘塞忽然大叫: “莱梅!”他弯腰看着躺在椅子里的那个人,说: “他们说你死了!” “还没死,”普雷斯快活地说,“不过快了。英国的审判程序比你们的要简单些。如果你不介意,现在我们可以到楼上看看托马斯·威尔逊的尸体。这个可怜的仆人昨晚接到你的信后,被哈里斯毒死了。这是个精明的计划,而且差点就成功了,要不是他忘了他扮演的是一个英国仆人,应该说‘长途’,而不是‘长话’的话。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沾染了一些美国人的习气。我想他到这儿来是想有意让你撞见,然后制造自杀的假象,以逃脱斯潘塞亲友的追踪。哈里斯先生过于精明了。” “我不是跟你说过,他是个笨蛋吗?”斯潘塞参谋说。 爱情与盗窃 奥戴从戏院出来,缓步走在圣马丁路上。这是个可爱的夏日夜晚,有点像刚才戏剧里的最后一幕,戏剧试图证明真爱总是好事多磨。 奥戴发现自己竟在茫然地琢磨着爱情和生活,而又特别地思考着自己的侦探业务和自己的生活。他想,人们要么没有遇到过这类恋爱的烦恼,要么有这类烦恼,他们也不会真当回事的。 他又忆起战后的那些年月,那时他的侦探事务所被一群顾客挤破,所有的人都向他寻求解决一些困难的办法。那些私人案件的处理使他对自己的工作效率极为满意。如今,他生意里的百分之九十是保险案件的调查,还有一些公众事务的案件,现在他认为那都是些破事儿,不值一提。 他点燃一支烟,开始想起多诺霍——那个在他侦探事务所守在电话旁为他值夜班的男人。他想知道多诺霍的睡眠多久便被一些缠扰不休的女性声音打断,她们对奥戴提出过分的要求,要奥戴去追踪她们风流的丈夫或情人;或者是那些丈夫们忧烦的声音打断多诺霍的睡眠,他们已有证据相信自己的夫人红杏出墙,找了野男人,想知道他们该怎么做。 奥戴随意地想着多诺霍是怎样挨过这长长的夜晚时,他露齿笑了。路对面有个公用电话亭。他想打个电话去自己的办公室,看看多诺霍是否在睡觉,这一定很有趣。 他找到两便士零钱,拨通了事务所的号码,听见铃声嗡嗡作响。几乎是立刻,多诺霍活泼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特伦斯·奥戴调查事务所。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奥戴说:“是。祝贺你,多诺霍。我打个电话看你是否在睡觉。” “我非常高兴你打电话来,奥戴先生。今晚有位女士已经来过六七个电话了,我告诉她你很有可能打电话回事务所,或者剧院散场后会回所里来。听上去她正为了什么事非常担忧呢。” 奥戴问道:“你记下她的电话了吗?” “记下了。”多诺霍回答。 奥戴说:“打电话给她。告诉她来我们这里。告诉她我10分钟就到所里。告诉她在会客室等我,给她些杂志翻翻,让她不要多想那烦恼的事。” “太好了,先生。” 奥戴挂断了电话,从电话亭出来,开始慢慢向事务所走去。他觉得自己的思维有些离题,感觉到那个女人的出现同他刚才所想正是巧合呀。他想知道她长得是什么样。 根据所有侦探小说的惯例,她应该长得高挑而又苗条,非常美丽,充满了被损害的不幸命运(她现在大约就是),在适当的时候被奥戴调查事务所挽救了。 他露齿而笑。也许这个女人不会完全那样。她可能只是个长相普通的中年妇人,当她的丈夫下来吃早餐时她就能从空气中发觉一些异样;或者是一位少女怀疑不好的邻居对她居心叵测,她被告知应该去找一位私人侦探。 15分钟后他走进事务所,跨进电话间。 多诺霍说:“晚上好,奥戴先生。她在等候间。她真是不凡啊!” 奥戴露齿笑道:“我等不及啦!” 他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拧亮灯,穿过房间,打开会客室的门。 她正坐在房间另一端的一把皮质扶手椅上,手里捧着一本《塔特乐》杂志。奥戴意识到多诺霍没有夸张。他迅速而老练地瞥了她一眼。她是美丽的,衣着华贵。而且看她鼻翼的样子,她应该是个敏感的女人。奥戴将她的年龄归在30到35岁。 他说:“晚上好。我是特伦斯·奥戴。请进来吧。” “谢谢。”她站起身来,优雅地穿过会客室进入奥戴的办公室。当她与他擦肩而过时,他闻到一袭微妙的香气,那是她身上洒的香水味道。闻香老手的奥戴,闻出这是有名的“丑闻”香水的味道。 奥戴说:“你会觉得我对面的这把椅子非常舒适,小姐——?” “我的名字是奥萝拉·维戴恩。”她自我介绍。 奥戴说:“哦,奥萝拉·维戴恩……我想这是个非常恰当的名字。我们开始谈话之前,我必须提醒你,通常人们对医生、律师、银行经理都应该说事实,所有事实,千真万确的事实,而——”他向她微笑道——“对私人侦探呢?” “我是打算说实话,奥戴先生。我没有理由不这样做,但我对自己不得不告诉你的这件事一点也不感到开心。” 奥戴将帽子挂在了衣帽钩上。他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下来。“你知道吗,维戴恩小姐,我们都会犯错误。我猜你想告诉我全部事件的始末。” 她犹豫着,然后说:“这个故事可能在你听来很可笑,奥戴先生,但对我来说并不可笑。当我告诉了你以后,我不知道你将会怎样看我这个人。” 奥戴取出自己的烟盒,递给她一支烟,为她点着。“事情看上去通常总是比实际的要坏许多,维戴恩小姐。好,现在让我们开始吧。” “1939年开始,”她说,“我应该告诉你,奥戴先生,那时我正从我的受托管理人那里收到一笔相当可观的津贴。我的父母都死了,通常来说,我到了30岁——那是去年——我应该继承一笔很大数目的钱,并且我可以自由支配。我猜想这是男人感觉我还是比较吸引人的原因之一吧。” 奥戴露齿而笑,“我可以给你除此以外的另外半打理由。但是,继续说吧。” “我是个非常愚蠢、幼稚而又浪漫的女人,”她说道,“在内地旅行时我遇到了一个男人。他极度吸引人,我于是认为我爱上了他。我给他写了很多表示爱慕的信,那种年轻女子会写的信。最后我发觉他不是个特别好的人,我便竭力将我们的友情画上句号。” 奥戴提出疑问:“为什么不容易了断呢?” 她摇摇头:“真是一点也不容易,奥戴先生。”她继续说,“这个男人对我变成绝对危险。我上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他让我的生活变得痛苦不堪。我不知该怎么办。最后我得出结论,如果我乘船长途旅行该是个好办法——去远到他跟不到我的地方。 “船起航4天之后,我发现那个男人竟也在船上,可以想象我当时的惊恐。上天知道他怎样得知我上这条船的,但他做到了。记住,奥戴先生,我当时年轻而愚笨,我吓呆了。” 奥戴问道:“你采取了什么措施?你去见船长了吗?” 她摇了摇头,“我多希望我当初去找了船长。但我做了自己以为是最对的事情。我在船上结识了另外一个男人。他的名字是奥古斯丁·谢尔比。他比我年长,但他看上去很令人信服,愉悦,并且聪明。那个晚上,我突来的自信使我将事件和盘托出,那个男人令我这般不开心。我问谢尔比有何建议。他告诉了我,但却让我大吃一惊。” “十分常见,有些建议确实会令人惊讶。什么建议呢?”奥戴问道。 她说:“他告诉我最好的办法是让我成为‘已婚妇人’。他说那是最有效的办法,可以对那个男人的行为画上一个句号。” 奥戴挑起眉毛:“这个建议的确非常有趣。说下去,维戴恩小姐。” 她说:“我自然非常吃惊。我问他他是否真的让我马上同什么人结婚。他说是也不是,于是说了个提议,在当时来说,奥戴先生,看来相当有趣。 “他说第二天我们会在太平洋一个叫瓜鲁的岛上停留两天。他提议我们在那里上岸,电话通知岛上的英国领事,借口生意上的事去看望领事。他说他去赴约见英国领事的时候我应陪伴他去,等我们回到船上时我们就告知船长和其他熟人,我同他结婚了,由瓜鲁岛的英国领事证婚。 “他提议我让船长将我们结婚的消息用无线电发送刊登在《泰晤士报》和《每日电讯报》上,让事情看上去绝对可信。这个假婚姻,他说,只需一次就能堵截对我纠缠不休的男人。” 奥戴说:“啊,这个主意还真不错,是不?” 她点点头,“我是这样认为的。总之,我同意了。当船停靠在瓜鲁岛旁时,我们上岸了。他致电英国领事约定第二天上午见面。我陪同他去领事馆,在那里他与一些官员面谈,想在岛上建立什么生意,之后我们便离开了。当我们返回游船时,我告诉了船长和其他熟人。船长立即安排给《每日电讯报》和《泰晤士报》发送无线电报,将我与这个男人的结婚启事刊登在这两份报纸上。” 奥戴说:“到现在为止,一切都还不错。我猜想当船驶回英国时,你和你的假丈夫就各自分开了。” “是的,”她说,“想来还是相当有趣。他一向用骑士风度对待并尊重我。我认为他非常风趣,我不再害怕另外那个男人了。” 奥戴问:“那后来发生什么了?” 她说:“什么都没有。直到两天前也什么都没发生。我刚刚告诉过你去年我继承了一大笔财产,那之后的5或6个月我遇见了生命里从未这般在意过的男人。我满意地得知他并非为了我的财富而爱我。我相信他拥有个大生意,他非常富裕。我与他订婚了,我们两个月之后结婚。而现在发生了一些事情,两天前发生的,奥戴先生,可怕得我简直不敢相信。”她将烟蒂掐灭在烟缸里。 维戴恩小姐继续说道:“我公寓的电话铃响了,奥古斯丁·谢尔比与我讲话。他告诉我他特别想见我,并且他听说我订婚的消息想来祝贺我,但另外他想见我是为了一桩十分紧急的生意。 “那天下午他过来见我。他说他非常高兴听到我订婚并要结婚的消息,但他说我怎么能在已经与他结婚的同时再举行婚礼呢。” 奥戴轻轻吹了声口哨:“相当有趣的境遇。他到底什么意思呢?” 她说:“他就是这个意思。他非常仔细地给我解释。1941年,瓜鲁岛被日军占领,所有英国领事馆人员都被杀死了。领事馆被焚毁,建筑楼里的所有文件同大楼一起被焚毁。换句话说,我已经没有可能证明我没有与他结婚,如同他向我指出的那样,我曾告诉我船上的朋友们和船长我与他结婚了,我还在两份伦敦的报纸上登载过结婚启事。” 奥戴站了起来,他开始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他说:“你知道,维戴恩小姐,在我听来这像在勒索你。他想要什么?” 她说:“他想要钱,奥戴先生。他告诉我如果我愿意给他1万英镑的钞票,送到他的公寓,他将准备给我一张证明,证明我已同他离婚。” 奥戴笑了:“同一个从未结过婚的男人离婚真是个有趣的说法。” 她悲凄而又无奈地点点头,继续说道:“但他告诉我这样做对我最安全。每个人都有资格相信我们结婚了,没有相反的证据来证明我们未婚,最好的办法是获得一张离婚证书。” “这个家伙有勇气。你怎么做呢?”奥戴问道,“你给他钱了吗?” 她说:“是的。我今天上午12点半去他那里,交给他一个公文包,里面有1万英镑,都是5英镑的纸币。给他之前我向他讨要那封声明我们从未在法律上结过婚的信。他欣然答应,让我等一下。他走出房间,几分钟后拿着那封信返回来。我读了一下,看上去可以,我就将信放进我的手袋,将公文包与里面的钱一起留在了他那里。” 奥戴说:“嗯。然后呢?” “我走了。走到离他公寓入口处不到20步远的地方,我的手袋被抢了。我没有看见抢我手袋的男人长得什么样子。他飞快地一下子隐入人群中。” 奥戴说:“谢尔比走出房间写纸条时与朋友串通好了。他打电话给什么人在外面等你。”他继续道,“所以你现在同之前的境遇一模一样。除此他还多拿了你1万英镑。他仍然可以说他同你结婚的,即使我们知道他并没有,但不幸的是我想大多数人由于你亲口告诉过他们,还有刊载在两份伦敦报纸上的结婚启事的事实,他们仍会相信你是已婚的。” 她痛苦地说:“我知道。那我该怎么办呢,奥戴先生?” 他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后,点燃另一支烟。“坦白讲,我不知道。让我想想办法看。”他对她笑了笑。他打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取出一本便笺簿。他将簿子递给她。“维戴恩小姐,我想让你把你的名字、地址和电话,谢尔比的公寓住址就是你上午见他的地方的地址,还有与你订婚的那个男人的姓名、住址和电话都写下来。” 她仰脸望着他,急急地说:“你要那些干什么,奥戴先生?” 他说:“我需要这些详情。顺便问一下,你的未婚夫知道此事吗?” “我在我们订婚时候就告诉过他,”她说,“但我没有告诉他关于谢尔比打电话给我,我去他公寓给钱的事。我实在不能这样做。” “我理解,”奥戴说,“现在写吧。” 她写完的时候,奥戴看了看便笺簿,放回到抽屉里:“现在回家吧,维戴恩小姐。不要过分担心。可能我会采取些措施。我过几天给你电话。” 她起身,伸出手来:“我已经感觉好多了,奥戴先生。你是个能让人安心的人。” 奥戴拎起电话,对秘书说:“给维戴恩小姐喊一辆出租车。” 凌晨1点钟,奥戴仍然消沉地坐在他的办公椅上,两脚搁在桌上,对着空中茫然吐着烟圈。突然他掐灭香烟,从桌上抽回双脚,抓起电话,拨了个号码。 几分钟后他说:“兰尼,是你吗?在忙啊?没有?正好。我想我有件小事情让你做——是件有利可图的事情。叫辆出租车来我这儿,行吗?好,15分钟后我等你。” 他放下听筒,等了几秒钟,再次拨号。他用手指急躁地在桌上敲击,听见电话那头的一个声音回应了他:“英克,是你吗?听着……我想让你立即给我查一查这三个人。”他读出维戴恩小姐写在便笺簿上的名字和地址。“我知道现在很晚了,”他继续说,“但我明天一定要这些消息。好,开始吧!英克。” 他挂断电话,点了一支烟,静下心来等兰尼。 星期一下午3点,约翰·哈丁被领进奥戴的办公室。 他很高,宽阔的肩膀,衣着华贵——外形相当富有男性魅力并给人印象深刻。 奥戴说:“见到你很高兴,约翰·哈丁先生。我想你可能会愿意同我谈论一下这件事。我希望事已至此,维戴恩小姐已经与你说起她星期六晚上来访我这儿的情况了吧。” 哈丁点点头。他在奥戴示意的椅子里坐下,接受了递上的香烟,点着了。 “是的。这是件很讨厌的事,奥戴先生。我非常担心。” 奥戴说:“我理解。我很高兴维戴恩小姐事先已经同你说过此事。” 哈丁说:“我也是。否则我会比现在更震惊。我想她去付钱给那个恶棍其实很傻。” “我想知道,”奥戴说,“当然整桩事件十分荒唐,听上去几乎不可能。但你可能也与我一样知道,哈丁先生,不可能经常成为可能。爱上维戴恩小姐,你当然相信她说的每一句话。你知道她是一个诚实的值得信赖的人,但假设你只是普通公众里的一个——或者更高些,假设你是法庭上的法官,正在解决这个男人和你未婚妻之间的纠葛——你会倾向于相信吗?他说他在瓜鲁岛与维戴恩小姐一起上岸,到英国领事馆赴约,在那儿结婚,而每样证据都支持这个故事。然后呢?维戴恩小姐回到船上,告诉她的熟人她结婚了,还让船长帮助发送无线电报去伦敦把结婚启事登在《泰晤士报》和《每日电讯报》上。这些事例里的每一件都支持这个故事,她怎么回答呢?她的回答是她与一个她只认识了几天的男人去英国领事馆完全是为了制造一种她已婚的假象,因为她想摆脱她之前遇见的那个男人的纠缠。 “现在你和我都知道这是真的,哈丁先生。但很多人会相信谢尔比而不是她。困难的地方是,他知道这个。很不幸的是他的故事不会被驳斥,因为所有英国领事馆的资料都被焚毁。领事和他的下属们都死了。” 哈丁问:“你打算怎么办呢,奥戴先生?” 奥戴站起身,点燃一支烟,开始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他说:“真麻烦,这样一个男人用他故事的力量从维戴恩小姐身上榨到1万英镑钞票,我们只得承认,他很棒。现在你公正的观点呢,哈丁先生?你认为如果我们去找谢尔比,如果我们将事情捅到警察局,那维戴恩小姐有否可能将那1万英镑拿回来?” 哈丁说:“她可能的,但不肯定,是不?无论她的故事怎样,她绝对一点证据都没有,而谢尔比却有一些当时情况下的证据来支持他的故事,非常完整和详细的证据。我必须说明我的想法,奥戴先生,是让睡着的狗躺平。让他拿了这1万英镑吧。” “好,”奥戴说道,“假设我们如此做了,他能满意吗?如果一年之后,当你已经与维戴恩小姐结婚,这个谢尔比又拿着他的故事冒出来,建议你说你和维戴恩小姐的婚姻是重婚,因为他是她的丈夫?那时你该怎么办呢?你能阻止他这样做吗?” 哈丁说:“一顿马鞭大概可以解决问题。” “会吗?又如何呢?被一顿马鞭痛打之后他可能更怀恨在心,并进行更多的报复。” 哈丁说:“我猜也是。这个恶棍好像非常占上风。要是奥萝拉没有那么蠢就好了!” “确实如此,”奥戴说,“她是很傻。” 哈丁沉思了一会儿,然后说:“看哪,奥戴先生。你大概不喜欢这个建议,但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一个。维戴恩小姐,你知道的,是位非常有钱的女人,我呢也不穷。假设为争论的缘故,你能安排我们所有人到你的事务所。你告诉谢尔比要他准备做一张说实话的法律宣誓书;如果他准备在受权律师面前发誓,我们可以让他保住那1万英镑的钞票,并再另给他,比方说,5000英镑。这样一笔钱不会伤到维戴恩小姐多少,而我们却有了将来免遭任何起诉的保证。” 奥戴说:“是啊。那样也许会成功。但这是笔数目很大的钱,太便宜了这个恶棍。” 哈丁耸耸肩膀,“这样奥萝拉也许会对此事有个顺利了结。她的幸福比金钱更重要。” “我猜也是。”奥戴掐灭烟蒂,“你同维戴恩小姐商议过吗?” 哈丁说:“我对她建议,在你没有任何更好主意的前提下我会将这个建议提出来。” “我想你是对的,”奥戴说,“我会试着联系这位谢尔比。我会尝试让他今晚7点来我的办公室。你能在那个时候带着维戴恩小姐一起来吗?她一块儿来这里会更好,我们能解决并结束这件事情。” 哈丁站起身来:“我肯定,奥戴先生,你办事明快。我7点过来,带着奥萝拉一起来。午安。感谢你了。” 他与奥戴先生握手后,走出了办公室。 还有几分钟到7点,谢尔比出现在奥戴的私人侦探事务所。奥戴认为他是个外表圆熟的人——穿戴很讲究,有着一副令人容易上当受骗的外表。他看上去非常自信。 他说:“晚上好,奥戴先生。我今天下午收到你的电话留言。”他微笑着说,“我也许知道你为何要见我。” 奥戴说:“好,那就省去我长篇大论了。维戴恩小姐于星期六晚上过来咨询我。她告诉了我事情的始末。今天上午我会见了她的未婚夫,哈丁先生。看上去你手里攥着所有的好牌。” 谢尔比望着自己的指尖,“是有点呢,是不是?” 奥戴说:“是个好故事,你准备坚持这个故事?” “哦,是的。你瞧,这是个非常好的故事。是事实啊,奥戴先生。”谢尔比在奥戴办公室看上去简直狡猾透顶。 有人敲门,奥戴的助手走了进来。他说:“维戴恩小姐和哈丁先生。” 他们走进房间时,奥戴站起身来。他说:“请坐。你们请在办公室那一面就座。因为你们看见,谢尔比先生已经到了。” 奥戴走回自己的座位。他继续说道:“情况简单来说是这样的,谢尔比。哈丁先生今天下午来见我。当然我们都意识到你对维戴恩小姐上星期六离开你的公寓后的手袋被劫负有责任。但我们最好还是承认我们没有证据。当你说维戴恩小姐与你结婚时我们不能证明你错,并且我们不能证明你让人抢了她的手袋。我们能做的只有一件事。” 谢尔比漫不经心地点燃一支烟,问道:“那是什么呢?” 奥戴说:“我们能再给你些钱,为了换取你的法律宣誓书,宣誓你和维戴恩小姐从未结婚。” “你看来很讲道理,”谢尔比说,“顺便说一句,那是你们所有人唯一能做的。给多少?” 奥戴说:“如果你准备明天上午陪同我一起去我的律师那里,在那张我们给你预备好的法律宣誓书上发誓,我们将另支付你2500英镑。” “那太感谢了,”谢尔比说,“但我恐怕这些不够。我想要的比那多点。” 奥戴问:“你想要多少?” “5000英镑。”谢尔比说。 哈丁愤怒地说道:“我真想用双手掐死你,谢尔比。” “也许你是想这样做,”谢尔比说,“但对你没好处,是吧?而我也不是像我看上去这样容易被击败。这也许会把事情搞得更糟,哈丁先生。” 奥戴说:“请不要吵架,先生们。那么你同意了谢尔比。作为另外5000英镑的回报,你准备进行法律宣誓程序?” “非常乐意,”谢尔比说,“我相当愿意明天来这里,拿到5000英镑并去任何你指定的律师那里在法律宣誓书上发誓。” “好……”奥戴取出烟盒,选了支烟,慢慢点燃它,“请注意,谢尔比。很明显你自上星期六之后就没有开过你客厅那张画背后的保险箱。” “你究竟搞什么鬼啊?”谢尔比的表情变了,他的眼睛充满恶意地闪烁着,“你不是说……” 奥戴说:“是的。我星期六晚上同维戴恩小姐面谈之后,打了个电话给我的一位老熟人。我不想告诉你他的名字,但他是欧洲最棒的职业盗贼,他从未见过开不了的保险箱。我们知道你不能星期六见了维戴恩小姐之后去银行存钱,因为银行不营业。他在星期天一大早拜访了你的公寓,并于11点钟将维戴恩小姐留给你的装着完整无缺的1万英镑的公文包交给了我。显而易见,当你今晚来我这儿时没有查验一下那个保险箱。为什么不查呢?我猜任何情况下你都不会将钞票存到银行;你要的是纸币,是不,谢尔比?” 谢尔比的眼睛闪烁着,“非常好……你承认这个钱是从我那里偷来的。这钱是我的。这是星期六维戴恩小姐给我的,你刚才说的。星期六晚上,你作为她的调查代理,让人撬窃了我的公寓,偷走了那笔钱。我去报警。”他站起身来。 奥戴说:“等等谢尔比。你的故事不是说维戴恩小姐是你的妻子吗?” “是啊。所以她给了我这笔钱。因为她是我妻子,因为她想给我买礼物。她知道我经济困难。” “可以,”奥戴说,“但你去报警干吗?你不能控告维戴恩小姐对偷盗负责。她完全有理由自己拿走那笔钱或让人替她去拿那笔钱的。” “你是什么意思啊?”谢尔比问道。 奥戴说:“我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她是你的妻子你就不能告发她。你不懂英国法律里的习惯法吗?妻子拿了丈夫任何物品,丈夫都不能告发她的。懂我的意思了吗?” 谢尔比说:“我的天哪……” “正是,”奥戴说,“看来你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个装有1万英镑的公文包正躺在我办公桌的抽屉里。它会继续待在那儿。但你呢,明天上午仍然要同我去律师那里,仍然要去办那个法律宣誓书。想让我告诉你为什么吗?” 谢尔比恢复了镇静:“是,请告诉我。我洗耳恭听。” 奥戴转身面向那个女人:“维戴恩小姐,当你来见我时你告诉我你总是吸引那些心术不正的男人。你今天仍是在如此做呢。”他指向哈丁,“你的未婚夫是谢尔比的同谋。难道这个男人没让你重新记忆起你与谢尔比的邂逅?谢尔比这么些年来再未要挟过你?为什么?因为你与哈丁订婚的消息是这个叫哈丁的男人透露给谢尔比的。是他安排了这个阴谋。我的人已经查过哈丁了。他不是个有钱人,他的生意是假的。” 奥戴站起身来。他对哈丁露齿而笑:“你今天下午来我办公室的时候,建议我再给这个敲诈者谢尔比另外5000英镑,让他去宣誓法律文书,我当时就知道我所得的信息是正确的。你们两个会瓜分这1.5万英镑。”他举起手来,“你不用说任何话,哈丁——除非你想让我现在就打电话给警察。”他转过身来对着谢尔比,“情况很明显,这是一桩一目了然的案子,就是你和哈丁勒索维戴恩小姐。案子本身已被证实。我要提议,如果明天上午11点这张法律宣誓文书还未签署的话,我将申请拘捕证逮捕你们两人。啊,谢尔比,你打算如何呢?你明天上午11点会不会去那儿宣誓那张法律文书?” 中间没有很长的停顿,谢尔比就说:“他妈的,你,是的……我猜我会去的。” “好,”奥戴说,“你呢,哈丁,你明天也能同时来吗?我需要从你这儿拿到一封短信,写明你在这个阴谋中扮演的角色。如果我拿不到,我会将你用其他罪名拘捕。有四件事我们可以控告你。那么我们明天11点见你行吗?” 哈丁耸耸肩膀,文雅地说:“我想可以。” “好,”奥戴说,“现在出去吧你们两个。不要再动其他脑筋了,因为有人会跟踪你们,直到我明天上午见到你们为止。晚安,先生们。” 他们离开了侦探事务所。在门口谢尔比停了下来。他说:“我知道我该怎样对付你,奥戴。” 奥戴微笑道:“我想我能猜到的。很有趣是不,谢尔比?晚安。” 谢尔比跟着哈丁走出侦探事务所。门在他们身后被砰地关上。 奥戴说:“看来一切都好,维戴恩小姐。” 她站起身来,向他走去。她说:“我不知道说什么来感谢你,奥戴先生。” “不用。顺便提一句,我希望你应对自己将来选择的男友更谨慎些。记得你自己说的话吗——你好像总会吸引那些心术不正的男人。” 她望着他:“我向你保证我将非常非常小心,奥戴先生。事实上我知道我现在相当安全。” 她看着他而后迅速垂下眼帘:“你看,我有个非常明显的感觉,我被一个真正的男人吸引住了!” 遇上麻烦的男人 他毫无兴趣地看着下面人行道上聚集的人群。他们那些仰望的脸孔汇成了一片喧嚣的海洋。那片海洋的面积扩大得很快,漫上了主街。匆匆赶来的新加入的人,像甲虫一样蠕动着,汇入那片不停涌动的潮汐里。尽管哨声尖锐,但交通还是慢慢停下来了,从二十六层楼上往下看,一切都显得那么小,那么神秘而不可思议。传到他耳里的声音虽然非常微弱,但那些人的激动是显而易见的。 他没去怎么理睬那些惊慌的脸孔,他们不时在那扇窗户探出探进,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小声哀求。最先出现的是一位侍者,用很不以为然的眼神瞅了瞅他,抽了抽鼻子。随后出现的是一个电梯工,他低沉着声音问是怎么回事。 他瞧了瞧电梯工那张脸,平静地问道: “你想干吗?” “你想跳下去吗?”那人反问,显得很困惑。 “走开点。”窗台上的这个人不耐烦地说,看了看下面的街道。 车辆依然很缓慢地行驶着。他还没有发现。 “你不会就这样跳下去吧?”电梯工吼了一声,随即缩回了脑袋。 过了一会儿,经理助理的脑袋从那扇窗户伸了出来,闪动的窗帘打着他那张剃得很干净的光滑的脸。 “我求你别这样。”经理助理说。 这人挥挥手,让他走开。 “你是个十足的傻帽。”经理助理说,觉得自己看见的这个场景毫无道理。 最后,经理终于出现了,那是一张胖乎乎的红脸。他先看看那人脚下,随后又看看那人头上,审视了老半天。 “你待在那儿干什么?”经理问。 “我要跳下去。” “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卡尔·亚当斯。我在这儿干什么与你无关。” “想想看,你在干什么,伙计。”经理一边说着,胖胖的双下巴不停地颤抖。因为挤在窗台上,脸孔显得更红了。 “我已经想过这事了,你走吧,让我自个儿待着。” 窗台很窄,只有大概十八英寸宽,他站在两扇窗户之间,无论从哪扇窗户伸手过去,都够不着他。他背靠着墙,明亮的阳光落在他身上,他把外套扔在房间里,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衬衫翻到脖子上,看上去像是一个等待被处决的犯人。 窗户上不停地有脑袋探进探出。他们都小小声声地跟他说话,叫他亚当斯先生。有的人口气特别婉转,好像已经确信那是个偏执狂。那些人自报家门,有的是医生,有的是酒店管理人员,还有一个是神父。 “为什么不进来好好谈谈呢?”那位神父轻声问他。 “没什么可谈的。”亚当斯说。 “那要不要我出去牵着你的手进来?” “不管是你还是别人爬出窗子,我就跳下去。”亚当斯说。 “那你能不能把你的麻烦事跟我们说说?” “没什么可说的。” “那我们怎么才能帮助你呢?” “你们帮不了,走开。” 有那么一段时间,窗户上没有出现谁的脑袋。 后来探出一个警察的头,望着他好一阵子,然后用嘲讽的口气说: “嗨,小子!”那警察说。 亚当斯抬头望着他,审视着他的脸。 “你想干什么?”他问。 “他们把我从楼下叫上来,说是这里有个家伙威胁要跳下去。你并不真的想跳下去吧?想跳吗?” “是的。” “为什么要那样做?” “我这人生来就喜欢做点不同凡响的事。” “嘿,你还挺幽默。”那警察说,他把帽子往前压了压,坐在窗台上,“这我喜欢。要抽支烟吗?” “不。”亚当斯说。 警察从口袋里抖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把烟吐进阳光里,风很快就把烟吹散了。“这是个好日子呀,你说呢?” “是个去死的好日子。”亚当斯抬头望着他说。 “你小子病得不轻呀。有家吗?” “没有。你呢?” “我搞到个老婆。” “是吗?我没有。” “那太可惜了。” “是啊。”亚当斯说。 就在不久之前,我还有个家。他想。事实上,就在昨天。他早上离开家去上班,凯伦站在门口对他说再见,没有像往常那样与他吻别。如今,他们的婚姻里是没有吻的,但她依然是他的太太,他也依然只爱她,无论过去,还是将来,决不会跟她离婚,哪怕她说她很想离开他。随后他六点钟回到家,这时候,他就没有太太了,没有爱,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只空荡荡的安眠药瓶子,那张字条和悄无声息的房间……凯伦的身体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 她在他的枕边留下了那张字条。 字条写得很整洁,仿佛经过深思熟虑,说史蒂夫告诉她他不能跟她一道私奔。史蒂夫骗了她。字条写得那么直白,毫不隐讳,她提到史蒂夫时不作任何解释,因为他一定会明白的——就像他这几个月来一直都很明白一样。他甚至有一次看见他们在附近的一家卡巴雷(卡巴雷(cabaret)法语,有歌舞表演的餐厅。)里约会,所以对她来说,没什么好隐瞒的。她告诉他,他们的婚姻已经完蛋了,很坦然地对他提到了史蒂夫。 那天夜里他走了出去,一直顺着大街走,走到半夜,回到家倒头就睡。早上醒来时,他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他就要去做一件此时他正在做的事情。他走到城市的这端,在这家酒店登记住宿,要了一间最顶层的房间,然后他明白接下来自然而然会发生什么事情。 下面的大街上黑压压一片挤满了好奇的观望者,那警察正努力把人群往后赶,在他要往下跳的正下方清出一片空地。他看见消防队员支起了救命的帆布气垫,那气垫看上去像一块圆圆的黑蛋糕,中间还有一圈红色。但他知道那是无济于事的,救不了一个从二十六层楼上跳下去的人。想救他的那些人,无论如何都够不着他,消防梯够不到这么高,头顶的屋檐也挡住了任何想救他的企图。 “这样做没有意义。”他抬头,看见窗户那边有个人说。 “那是你觉得没有意义。”亚当斯说。 “你瞧,我是个医生,我可以帮助你。”那人很诚恳地说。 “住哪个科室的病房呀?” “不用住病房,亚当斯先生。我保证你不用住。” “现在太晚了。” “如果你跳下去了,那才叫晚。现在还有时间。” “你最好还是走开,去照顾那些需要你的人,医生。我不需要你。” 医生的脸消失了。亚当斯冷冷地看着下面的人群,他现在是多么与众不同呀,孤孤单单的,而下面那些人都在等待着,等待着。他们希望看见发生点什么事情,他心想,而房间里的那些家伙吵吵嚷嚷的,想找出什么方法吸引他的注意力。他甚至听见他们歇斯底里地给自杀求救中心打电话。 他抬头看了看,窗户上又出现了一张脸,盯着他。又是那位神父,那张愁容满面的圆脸。 “我们能为你做点什么吗?”神父问。 “不能。”他说。 “你现在想上来吗?” “你这是在浪费时间,神父。” “我没浪费时间。” “是的,你在浪费时间,我不想上去。” “你是不是想让我们走开,好自个儿想想?” “这样最好。” 神父的脑袋也消失了,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看着下面的人群,眼睛里闪过一丝柔和的光。这点高度一点也不妨碍他,而他刚爬出窗户时,确实还是有点害怕的。下面越是喧闹,他觉得自己跟大楼反而贴得越紧。 他心想,他们采取一些什么复杂的方式来救他呢?绳索,梯子,气垫,软椅子,他们会非常非常小心,因为谁也不知道他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那警察又出现了,亚当斯知道他一定会出现的,因为他比别人更有义务来救他,所以还会来再试一次。 “你瞧,亚当斯,”警察说,又坐在窗台上,显得很耐心,“你帮了我一个忙哎。” “怎么说?” “你瞧,通常我得待在下面指挥交通,可是现在因为你,我倒可以上来歇会儿了。” “真是这样吗?” “真是这样。” “那你就在这儿歇会儿吧,那些车子反正也动弹不了了。” 警察笑了起来,“是啊,”他说,“下面那伙人都盼着你往下跳呢,他们都盼着你呀。”他说着用手指了指下面。 亚当斯看着他。“他们盼着我往下跳?” “那当然了。他们都认定你会往下跳,都想亲眼看一看,你不会让他们失望吧?” 亚当斯往下看,眼神扫过一拨又一拨的人群。 警察说:“你在这里什么也听不见,可他们在下面都齐声喊着要你跳。” “是这样吗?” “那当然了。他们站了一个下午,要是你不跳下去,他们就会觉得自己吃亏了。” “他们简直像一群饿狼。”亚当斯说。 “说得对。为什么要丢弃自己的生命让别人高兴呢?”警察望着亚当斯的脸,感觉自己捕捉到了对方的一丝犹豫。“让那帮人见鬼去吧。” “也许你说得对。”亚当斯说。 “我当然是对的。” 亚当斯欠了欠身子,后背稍稍离开了墙壁,随后又靠了回去,双手捂住了眼睛。 “你怎么了?”警察问。 “我觉得有点晕,你最好伸手扶我一把。” 警察看了看下面的大街,对面的屋顶上出现了新闻摄影记者,照相机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这件事肯定会成为早报的头号新闻。 “行啊,”警察说,“抓紧了。” 下面的人群看见警察爬出窗户,站到窗台上,距离那个穿白衬衫的有麻烦的男人只有几步远,全都惊叫起来。他们看见警察慢慢地伸出手。 亚当斯也向警察伸出手。 “我知道你会上来的,”亚当斯说,“所以我选了这个地方。” “你说什么?”警察问,努力在狭窄的窗台上保持着自己的平衡。 “我不叫亚当斯,史蒂夫,凯伦是我太太,你知道她昨天晚上……” 警察的脸上立刻浮现出恐惧,他想往回抽身,但他的手被对方捉住了,随后就忽然往前栽倒,一头栽向发出一阵阵尖叫的人群。他最后意识到的就是,一只强壮有力的手,像铁钳一样一直紧紧攥着他。 绝妙暴力 最可笑的是,在银行里,安格斯·门罗本来最不可能被卷入这场折磨人的、戏剧化的风波。他是最普通、最不起眼的那种类型——刚过五十,身材矮小,有点发福,头发灰白,品行端正,沉默寡言。他是个害羞的单身汉,没什么朋友,住在小镇那头的一个两间屋的房子里。 但是,看似默默无闻、与世无争的他,却跳动着一颗郁闷和不满的心。安格斯觉得自己从未受到世界的眷顾,也从未融进这个世界。因而,没有任何美好的、值得炫耀的回忆能让他在孤独中支撑下去。 每天早晨九点差五分的时候,他准会穿戴整齐得无可挑剔,像个幽灵似的,准时出现在银行的前门。他的帽子平整地戴在他的小脑袋上,那双小眼睛在银框眼镜下眨也不眨地瞪着。银行副经理打开大门,敷衍着朝他点点头。安格斯也随意向他点点头,再用尖刻的语调说上一句“早上好”,可在心里却痛苦地哼着同样的老话,你这只华而不实的猫头鹰。其他雇员都流水作业般地向他点头致意,他快步从他们身边走过,来到员工更衣室,脱下他的帽子和衣服,把胳膊伸进他那棕黄色的工作服里,一本正经地扣上扣子。然后他走了出去,在九点的钟声刚好敲响的时候,坐在了第三个窗口后面的出纳员的位置上。副经理和善地露出他那口白牙,煞有介事地把门拉开,也不管门口有没有顾客光临。你以为英国国王会大驾光临啊,安格斯暗自在心里嘀咕。 这种平淡的生活从未发生过什么改变。在旁边的窗口站着卡莱尔,一个高大、英俊的滑头,用圆滑乖巧的字句向每一位迷人的女顾客献着殷勤。安格斯站起来,听见卡莱尔说的都是自己想说的东西,这些话刺痛了安格斯的神经,他紧紧咬着自己薄薄的嘴唇,把它们咬得发白。 后来,在某一天上午,快到十点的样子,生活骤然发生了变化。安格斯刚离开出纳室去倒水,正巧走过交易厅,看到有两个人从门边溜了进来,从身后把门关上。他们蛮横地大步走着,拉着脸,穿着长长的胶布雨衣,紧紧系在腰上的带子随着他们的脚步前后摆动。安格斯好奇地盯着他们,心里猛地升起一种古怪的直觉。他希望他们真如他心里想象的。他们的到来会给这沉闷平静的气氛带来点儿什么——有一点刺激,也有一点不安。安格斯希望他们会干点儿什么。他们会抢劫银行,投掷炸弹,开枪射穿那毫无生气的、恼人的闹钟:他们会做点儿什么。 他们做了。 他们当中那个高个子男人把手悄悄伸进外衣,蓦地拔出一把枪来。他还没说话,整个银行就陷入了一片骚乱。一个女出纳员尖叫起来。副经理从他的办公桌边一跃而起——但一见那支火力强劲的点45口径自动手枪,便直挺挺地坐了回去。高个儿沿着窗边走着,开始发号施令,他的枪在每个人的眼前晃来晃去。矮个子男人负责看着几个顾客,把他们一起赶到墙边站着,这样外面的人就不会看清楚里面发生了什么。高个儿把他的费多拉帽拉得低低的,几乎遮住了他的眼睛,用一只大帆布包收钱。一切发生得那么仓促,那么神秘,简直像在做梦,一种兴奋弥漫、回旋在那惊恐的气氛里。 “你也过去!”安格斯突然听到那个矮个子男人在对他说话,并且发现已经跟他讲了第二遍了。这个发福的出纳员独自一人站在交易厅中间,像个旁观者似的看着发生的一切,等着做出评判。他意识到每个人都在看着他,好像期盼他能有点儿什么作为。 矮个儿拿着他那把点45口径自动手枪,气势汹汹地向他走去,黑色的枪管让安格斯觉得刺眼。 “站到那边去!”矮个儿命令道。 “我,听到了,”安格斯说道,但仍然一动不动,好像生了根似的站在那儿,倒不是因为害怕,而是着了迷,像小孩儿一样茫然却出神地看着,一言不发。 “快点儿!”高个子叫着。他已经从出纳室走了出来,拿着那只硕大的帆布包,包口垂在一边,可也能看出里面装了一大笔钱。“把他带上,”高个儿说。 矮个儿从他的肩头投去困惑的一眼,然后,转向安格斯,把手枪顶在他柔软肥硕的肚皮上,安格斯倒抽一口冷气。 “出来,马克西,”矮个儿对安格斯说。“慢点儿,小心。”他跟在安格斯身后。 高个儿站在门边,向那些表情僵硬的人们发出警告: “任何人都不得在十五分钟内说话——”他指着向他走来的安格斯,“——否则等着他的将是鲜花和哀悼。”说完,他用一个大胆而自信的姿势把门打开,走了出去,后面跟着犹豫不决的安格斯和那个矮个子男人,他那像钢铁般冷酷而坚硬的眼睛,意味深长地掠过在场的人们。 大楼前停着一辆车。他们向车走近,安格斯能听到发动机在引擎罩下颤动的声音。 高个儿一脸漫不经心,可他的言谈举止却像是精心策划过似的,干脆、冷酷。 “让这家伙走在我们前头,”他用镇定、老练的语调边走边说道。他打开车门,把帆布包扔在后面。 “好了,马克西,”矮个子说着,用身子把安格斯向前一推。安格斯坐在前座那光滑的塑料座椅上。两个人立刻把他夹在当中,发动了汽车。 安格斯还没彻底从梦境中摆脱出来,还没从已经结束的想象的惊骇中走进现实。他透过宽大的汽车挡风玻璃,直愣愣地盯着前方,感受到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价值和意义,激动不已。他的脑海突然闪过了必定会在银行里出现的一幕。他看到人们就像在变戏法似的四处飞奔,叫喊着告诉对方发生了什么,他们是怎么想的,刚才发生的事儿到底有多么可怕。但至关重要的是他的名字和他们对他的关切:安格斯·门罗,他已经被盗贼绑架,落入那些可能是杀人犯的虎口,他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像英雄似的充满惊险。要是他们能看到他有多沉着冷静,多轻松自如地面对这一切就好了! 他开始慢慢把目光移向车上的两个人。高个子坐在一旁,开着车,下颌微微抬起,木然地看着路,一脸不耐烦,好像他这辈子已经在这样的路上平平常常地开过上千次了。另一个无精打采地坐着,交叉双臂,脸上一副乐滋滋的怪相。安格斯心里明白,那钱肯定在他扭曲、邪恶的脑子里飞舞。 但很快,这个人质开始觉察到恐惧和忧虑一点点袭来。他发现自己的双膝在颤抖,胃里翻江倒海的。短暂的刺激已经消失,荣誉开始让人质疑。但是他尽力抑制着他的恐惧,抵制它,控制它。他清了清嗓子。这引起了矮个儿的注意。 “你看,马克西没事儿,”矮个儿挪了挪位子,说道。 高个儿一言不发。 “别大惊小怪的,别吵吵,”矮个儿说。 “没人会和左轮手枪争辩,”安格斯干巴巴地说,立刻就有点儿自鸣得意。他觉得这是一句非同寻常的话,恰到好处又充满智慧。(毫无疑问,那个可恶的卡莱尔在这种情况下绝对不会如此镇定和机敏地说出这样的话来。)“马克西,”矮个儿露出半嘴小烂牙,朝安格斯笑着,和气地说,“你很了解生存的基本法则。” “我不叫马克西,”安格斯说,还是那种干巴巴的,有点儿厌烦的口气。“我的名字是——”他不能说是安格斯。突然,他想起了一个很可笑又不太吉利的名字,一个没有男人味儿的名字,一个几乎不会受人尊敬的名字。“弗洛伊德,”他脱口而出,很高兴自己选了它。 “马克西,”矮个儿立刻反驳,“你的名字是马克西。难道不对吗,冠军?”他问那个高个儿。 “他的名字对我来说就是空白,”冠军说。 “如果他不规矩的话,他的名字可就真叫空白了,”矮个儿说道。 “我知道该在面包的哪一面涂黄油,”安格斯一口气把它说完,这种随意都让他自己吓了一跳。 “他会规规矩矩的,”冠军说。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叫他冠军?”矮个儿问道。“因为他就是这么个人。他是他们中的最棒的。对吧,冠军?” 高个儿咧嘴一笑,双眼依然紧盯路面,就像要把它碾成碎片。“你可以这么说,”他说。 他们现在已开到城外,疾速驶过整洁的小农庄,穿过大片麦田,经过一所高中,朝乡村开去。草地青葱翠绿,树木枝繁叶茂,散发着清香。矮个儿摇下车窗,一阵暖风灌入车里。 安格斯心急如焚,想问他们要到哪里去,可是他知道这种问题是不会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的。他于是决心不表现出一副“受害人”的模样。他不动声色地坐着,好像他的存在是整个事件中合理的一部分。 “你结婚了吗,马克西?”矮个儿随口问道。 “没有,”安格斯说。 “那挺好,”矮个儿说。 这话让恐惧又开始在安格斯的心中震颤,让他又跌落到了现实中来。和这两个人在一起,他完全孤立无援。他已经记住他们的长相,甚至知道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他认识他们的汽车和他们已走过的地方。他们对他也很随便,好像他们相信他会绝口不提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他真希望今天早上没有去上班,真希望自己没有停下来,大胆而又显眼地站在交易厅中央,最后被他们带了出去。当英雄能得到点儿什么? “我心脏不好。”他突然打了个岔。 “听见了吗,冠军?”矮个儿倾身向高个儿说道。“马克西身上装的闹钟出毛病了。可别把他给吓着了。” “我可没想过要吓他。”冠军说。 他们很快开到荒郊野外。他们开了好几英里都没有看到过一间房屋,一个人,甚至是一辆车。柏油马路上一片漆黑,只有那令人倦怠的树影不停地落在引擎盖上,又从挡风玻璃上慢慢消散。 安格斯可真希望他们会被警察拦截,或在什么地方碰到路障,但这希望很快就破灭了。他们从大路转向一条狭窄肮脏的小道,汽车在石块和沟槽里颠簸,掀起的尘土在无风的空气中飞扬。他们穿过一片丛林,然后把车停在一间毫无生气的小木屋前。车停了,随之而来的安静让人松了口气。 那两人从车里钻了出来。矮个儿看着安格斯下车。枪又被掏了出来,在他那张绷紧的笑脸下,显得那么坚定和险恶。高个儿走了过来,拖着装钱的大包。他们跟他一起进了小屋。 小木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一张小矮床靠在墙边。有一扇窗子,微弱的阳光透过垂下的帘子照在地板上。他们沉重的脚步落在了松木地板上。 冠军把包扔在桌上。 “把绳子拿来,”他用平静、刺耳的声音说,好像不是在对着什么人说,但是知道会有人在听着,会照他吩咐的去做的。 他们要把我吊死,安格斯焦躁地想。这疯狂的阴谋让他心中充满了愤怒和绝望。他眼神变得呆滞。 矮个儿走了出去,一会儿拿了根长绳子回来。他吹着口哨。 “把他捆起来,”冠军说,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的刺耳和平静,他的眼睛牢牢地盯着那包钱。 安格斯想到只是被绑起来,便松了口气。矮个儿把他按在一张椅子上,手法极其娴熟地把他捆绑在上面,然后再用一根粗粗的、戳人的绳子把他的双手绑在了身后。安格斯坐在那儿,可怜无助得像个孩子。他看到他们俩把包倒过来,钱都倒在了桌上。冠军看着他,越过桌子朝他笑了一下。 “估计有多少?”冠军问道。 安格斯用他老练的眼睛盯着钱,下嘴唇动了一下。 “一万块。”过了一会儿他答道。 “马克西应该知道,”矮个儿说。 “让我们看看,”冠军说。他慢慢吞吞地数着钱,用拇指抓住钱的一边,一张一张地数着松散的钞票。 “一万一千零五块,”他最后说。 有那么片刻的敬意。 “跟马克西说得差不多啊,”矮个儿说。 “你们到底要拿我怎么样?”安格斯再也控制不住了,脱口而出。 “给你个意外。”冠军说。 “是啊,”矮个儿说,“你喜欢意外吗,马克西?” “只喜欢让人高兴的,”安格斯含糊地答道。 接着,两个劫匪坐了下来,点上香烟,静静地抽了起来,似乎暂时忘记了安格斯的存在。他们快活悠然,像在贪婪地吸食他们的财富,让自己习惯这财富。 安格斯被绑着坐在那儿,无依无靠,觉得自己就像笼中的动物一样可怜,没有尊严。他盯着他们,心头冉冉上升的怒火,还有那被他们忘却的宁静,让他想向他们吼叫。然后,他又想到了银行,想到了那儿发生过的兴奋和骚动现在可能已经平息下来。每个人都会表达他们对门罗先生的关心。 他想象着他们摇着头在猜想他的处境,谈论着他是一个多好的老人。他想向他们怒吼。不知为什么,他想起了二十年前,当他第一次申请银行职位时填写的那张申请表,想起了表上有一栏“如遇紧急情况,请通知”,和在这一栏下面他留下的空白。可怜的门罗先生。那张申请表也会传遍整个银行。他会成为一个孤独的英雄。他回去后,再坐到出纳员的位置上时,生活可能暂时会有所改变。他那时会成为一个令人敬畏的人,但仅仅是一会儿,慢慢他又会变回一个无名小卒——如果他回银行的话。 他们又把钱塞进了包里,带了出去。他听到他们把包放在车上。然后冠军回来,躺在安格斯身后的小床上。他很快就睡着了。矮个儿慢悠悠地走到门口,脱掉他的雨衣。他那把点45口径手枪挂在他的腰带上。 “你们要干吗?”安格斯平静地问道。 “没什么,马克西,”矮个儿说。他抽着烟,盯着树林,烟雾在干燥静谧的空气里懒散地绕着圈儿,飘进树林。 “你们打算把我留在这儿吗?” “可能吧。等天黑了我们就出发。” “他们会搜查你们的汽车。” “但不会找到这儿来。他们会以为到晚上我们已逃了很远了。” “聪明,”安格斯说。 “我们确实希望这样,马克西,”矮个儿把香烟向空中一弹,让最后一缕烟雾散入阳光,叹了口气说。 天开始暗了下来。两个劫匪坐在外面的车里。安格斯能听到他们在絮絮低语。他们在外头坐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直到冠军从睡梦中醒来。安格斯也趁这时不停地扭动、紧搓他的双手,绳子慢慢有点儿松动。他意识到他的双手基本上能够活动,只要再用力搓揉,就会自由。他兴奋不已。他不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满怀希望地盯着窗子,但车子正好停在窗外,要从窗口逃出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他忽然幻想着自己一跃而起,制服了那两个家伙,更让他感到光荣的是他一把拽住了他们的衣领,把装钱的包塞到自己的腋下。银行可能会因此奖励我五块钱,还可能再让我休息一个下午,他想。 两个人出现在门口。他们瞪着他。他现在知道他们一直在讨论该如何处置他。 “我们可以把他留在这儿,”矮个儿说。 “他们可能几个月都找不到他,”冠军说,双眼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安格斯,好像在考验他。 “或许这真的不是一场谋杀。” 安格斯回望了高个儿一眼,试图想读懂他的眼神,可在他黑色帽檐下的小眼睛是那么的难以捉摸。 “等我回来再说吧,”冠军说,“你看着他。” 高个儿扣上雨衣的扣子,系好腰带,认真得像是在穿一件制服,然后他离开了木屋。他匆忙而又轻轻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渐渐消失。 “他去哪儿?”安格斯问道。 “就到路那头去看看,”矮个儿说。他在木屋里走来走去。他没穿外套,那把枪插在他的腰带上。 安格斯心头萌发了一个铤而走险的想法。他不住地冒汗。他们要是让他待在那儿,倒也好;他能在他们离开后站起来逃走。但是,他能从冠军的眼里看出他的心思,他知道他们,了解他们。他脱离危险后可能会去指控他们,他们会冒险留下他吗? 矮个儿快步走出木屋,向汽车走去。纯粹出于一种本能,安格斯立刻把绑在手腕上的松散的绳子向地板上甩去,试图跳起来。他的心怦怦直跳,浑身发烫,直冒冷汗。但是他还被捆在椅子上,无法脱身。就在他挥动着手臂,竭力想挣脱椅子时,椅子被掀翻在地。一开始猛烈的摇晃,加上他的体重和那椅子下坠时的力量终于把椅子给拆散了。他迅速站了起来,把身上的绳子和椅子的碎屑清理干净。他那突然得到的自由几乎转瞬即逝,需要他立即采取行动,孤注一掷,而这些行动他以前甚至想也没想过。 他听到砰的一下关车门的声音。他拿了一把椅子,紧紧地贴着门边的墙站着,把椅子越举越高。他看到矮个儿的影子向前穿过门槛,接着是他的身体,他的脸——他那张脸霎时变得惊恐万分。接着,当安格斯奋力把椅子举起,想把他打得粉碎后,那张脸又变得怒不可遏。矮个儿试图抓住门边,但失手跌倒在地。安格斯觉得矮个儿只是有点头晕,但还没失去知觉,不禁怒火中烧。就在矮个儿想要反抗的时候,安格斯弯腰猛地把枪抢了过来。安格斯向后退了一步,把枪对准了矮个儿。 矮个儿逼得他别无选择。看着装满子弹的沉甸甸的枪,矮个儿站了起来,他那张脸被砸得淤青,怒形于色,容不得人去威胁他。安格斯开了一枪。他惊奇地发现枪还好用,惊奇地听到子弹的啸叫声,惊奇地看着自己一手造成的混乱,差点儿把枪给扔了。矮个儿也大吃一惊,半跪着猛然朝后倒在了门边。他滚到一边,仰面朝天,鲜血顿时染红了他的白衬衫,那张惨白的脸正对着一轮刚刚爬出树梢的苍白的月亮。 安格斯浑身发抖。他跨过尸体,飞奔进树林。他恨不得那在月光下怪诞的树林能扑过来刺穿他的身体。但树林仍然矜持地、静静地凝视着他,群星围绕着偷窥的月亮,像一双双灼人的眼睛。 突然从路那边传来的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敲打着黑暗的道路。他蜷缩到车后,双手紧握着那把大枪,把它对准黑暗中冠军随时可能会出现的方向。 脚步声越来越响,越来越急。一个身影开始从黑暗中慢慢浮现。高个儿穿过草地。 “路易斯!”看到门前矮个儿直挺挺的、僵硬的身体,他大叫了起来。 安格斯双手紧握手枪站了起来。他离那个移动的身影相差不到五英尺。那个身影正小心谨慎地掏出枪。安格斯开了枪。冠军趴倒在地板上。看上去他甚至都不是摔下去,好像仅仅是一声啸叫,一阵硝烟就把他推倒在地。安格斯睁大了眼睛,满腹狐疑地看着地上。 一切都归于沉寂。森林在轻声吟唱,无休无止……安格斯·门罗坐在警察局,整洁、害羞还有点儿苍白。 警察局局长向他点点头。“我们对你深表同情,门罗先生,”他说,“一定像场噩梦吧。” 安格斯点点头。 “幸运的是,你还活着。”银行经理说。 “你说你搞不清他们到哪儿去了,是吗?”局长问道。 “不知道,”安格斯答道,继续重复着他的故事。“他们在车里把我打得昏迷不醒,接着我只记得醒来时我躺在灌木丛里。我只知道他们要去见什么人,在小木屋里,我想他们说是在树林里的什么地方。就我看来,他们不太相信这个人。从他们说话的方式可以看出,他们觉得可能会有麻烦。” “盗贼们最后总会吵翻的,”经理用一副正派的语气说。 安格斯点了点头。可他心里却在想着更长远的事情。当他递上辞呈的时候,每个人都能理解他。这种折磨实在是太痛苦了。他会离去,走得远远的。他会带上每一个人的同情和那一万一千零五块钱。 万无一失的谋杀 <er top">一 周吉关掉录音机,脸上松垮的赘肉痛苦地扭曲着,然后跌坐在弹性很好的沙发椅上。想跷起腿时,发现丝绸料的浴袍上沾有烟灰,周吉不耐烦地拍掉,又恢复原来的姿势,陷入思考里。 关掉录音机后,觉得仿佛还听得到床铺摩擦的声音,或是甜言蜜语,还有呼吸声,这些思潮扰乱他的思绪。周吉甩一下头,换跷另一条腿,急躁地把手指拗得“咔滋、咔滋”响。妻子真弓带着女佣到歌舞伎座看打炮戏第一天的演出。偌大的房子里只剩周吉一个人。 现在,毫无疑问地已经知道对象就是那个男人,这算是铁定了。可以开始作报仇计划了。周吉在心里反复地说给自己听。 当跟踪妻子发现她进入大木的旅馆时,周吉冲动得想冲进去打她一顿,但是他拼命地克制自己,必须查出那个男人到底是谁。现在总算有了结果,他确定妻子的情人是画家和佐十郎。录音带里真弓有很多次在叫和佐的名字,有时候还会尖叫。那个男人一定是和佐没错。 和佐的性格像狐狸一样,非常谨慎。周吉已经看过许多次真弓进入旅馆,过了几个小时以后单独出来,可是就是查不出来对方是谁。贿赂服务生也没有用,只知道真弓是一个人来,一个人走,这个他早就知道了。当初以为是他愚蠢的妻子老是被放鸽子,乘兴而去,败兴而返,还在心里嘲笑她。但是看到妻子和平时不一样,眼神中充满陶醉和满足感,他毫无疑问地从这里面察觉出妻子的确有外遇。一旦周吉知道自己被骗,就更认真地监视妻子。 之所以要费那么多时间才查出那个男人的真实身份,实在是因为和佐遁身有术的关系。周吉是在两个多月以后,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恨得他咬牙切齿。那是偶然发现的。原来都是和佐先来,另外开一间房间等待,等到真弓来了以后瞒过服务生的视线,进入她的房间。经过一段时间后,再回到自己的房间,各自走出旅馆。如果周吉再多用一点脑筋,他就会发现约会的人没来,失望而归的人不只是他的妻子,还有另一位男子也是如此。无论如何,周吉的努力终于得到报偿。昨天,周吉抢先来到旅馆,在估计的五个房间里分别安装了麦克风,终于从其中的一个房间录到了秘密谈话。 当知道对方是和佐时,周吉确实相当惊讶,几乎忘记要呼吸,怅然若失地坐在椅子上。未点燃的香烟,完全被口水浸湿了。和佐十郎曾经和他来往密切,周吉做梦也没想到他居然会偷自己的老婆。 今年春天,和佐和周吉还是同住在玉川学院附近的邻居。因为双方都爱打麻将,几乎三天两头就要在麻将桌上争胜负。周吉家的庭院很大,即使玩牌玩到深夜也不会影响到左右邻居,因此,他们几乎都在周吉家打麻将。因为真弓对这种赌博不感兴趣,只是偶尔帮忙送来茶点,自己从来就不参加战局,因此,真弓何时何处能与和佐接近,周吉实在感到大惑不解。 后来和佐搬到大矶,理由是原来的房子太大了。大约在一年以前,和佐和他那位犹太籍的法国妻子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离了婚,从此就过着没有父母也没有孩子的自由生活。因此,他一个人住在两层楼加起来七十几坪的房子里,嫌大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和佐就在樱花树冒出叶芽的季节,把家具和画具装上货车,依依不舍地向左邻右舍道别,然后,自己也开着保时捷轿车,跟在货车后面走了。 “这回不能打麻将,可无聊了。” “是呀,不知道谁会搬进来?但愿是个喜欢麻将的人。” “他的外国妻子,会不会因为先生每晚打麻将不在家才跟他离婚的?” “嗯,也许是吧。我太太在这方面从来没有表示不满,实在太好了,应该颁发感谢状给她。” 那天晚上,周吉夫妻俩边喝着樱花茶边聊天,而周吉竟然奇妙地还记得当时太太是穿着蓝色的羊毛衣。可是当开朗、善于社交而且健谈的和佐离开以后,他们的麻将搭档就不再显得那么富有活力了。在无法补充搭档的情况下,这个麻将圈也就不知不觉地解散了。单身画家和佐十郎也逐渐从他们的记忆中消失,最近已经很少想到他了。而这个和佐,现在却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而且是妻子外遇的对象。 周吉对版画多少还有些兴趣,但是对西画却是一窍不通,所以根本不了解和佐十郎是什么风格的画家。于是,他从第二天开始,就去拜访画廊的主持人,或是打电话到一些美术杂志的编辑部去查问。他得知这位37岁的画家仍然单身,而最近有显著的进步,一幅作品可以卖到1万元。每当工作告一段落后,就会开着保时捷到遥远的东京去喝酒,他是八重洲口一家叫“亚里士多德”酒吧的常客。和佐长得细眉大眼、鼻梁笔直,是位眉清目秀的美男子。周吉认为他在女招待之间一定很受欢迎,这样还要勾引别人的妻子。想到这里,周吉就更生气,自己都感觉出脸颊火烫起来。 周吉是个喜怒形于色的人,他并不认为自己的性格诚实不欺,但是他没有办法欺骗自己的心。他只要生气立刻就红着脸,不论对妻子或是女佣都会大吼大叫;在电视上看到令人难过的新闻时,就会声音哽咽。为了在老婆面前保持丈夫的威风,他经常需要做些不必要的努力。因为他是这种个性,所以当他已经知道妻子在外面有不轨行为后,还要演毫不知情的愚蠢丈夫的角色,是需要煞费苦心的。可是经过长达三个月,连他都惊讶自己演技的进步了。就像那晚凭着录音确定对方是和佐时,性急如他,居然还能冷静地演出傻丈夫的角色,真是不简单。周吉在心里暗中盘算着复仇计划,但是表面还是装作若无其事。他也害怕过分表现温柔反而会引人疑心,所以偶尔也会故意打破菊花盆,反过来斥责妻子。 “不是我弄的。” “不是你,那是惠子了。” 在东京已经住了30多年了,周吉仍无法完全消除粗野的熊本腔调,生气时尤其明显,说话也更粗鲁。语尾的故乡腔调十分浓重。 “你看到惠子打破的?” “没有。” “没看到,就说是惠子打破的,那是不对的。” 真弓把女佣惠子当成妹妹般照顾,有时候甚至会偏袒惠子,这使得周吉感到更不愉快。 “说的也是,最近很难找到人愿意当女佣。”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惠子小姐也是人,不可以随便怀疑她。” “好了,好了。” 周吉挥着手打断谈话,离开了妻子的房间。周吉是从股票商行职员一步一步干起来的,只要谈到股票,他是大家公认的天才,但是,一旦要讲道理,他就怕麻烦,也不耐烦。碰到这种情形,每次都是做丈夫的首先撤退。尽管如此,周吉也知道妻子对他的缺乏教养感到不满。 <er h3">二 周吉的报仇计划,经过一个礼拜的思考后大致已经形成。周吉是真心爱着真弓,但只要想到妻子背叛自己,气愤就使他无法成眠,他利用这些不眠的夜晚,细细地研究推敲计划。他打算制造车祸的假相,先杀死和佐,让真弓彻底地伤心,最后再告诉她这不是车祸,是周吉亲手干的。当她知道意外的真相,一定十分惊讶和伤心,到时候,再慢慢杀死她。 当他幻想着这两桩杀人案时,他激动的情绪,就像婴儿听到摇篮曲一般,会逐渐稳定下来,没过多久就会渐渐进入梦乡。在失眠的夜晚,他在心中研究杀人计划,倒也算很好的安眠药。 报仇就得要杀人,这是一开始就决定的了。周吉可不像法国男人,老婆被人奸了,耸耸肩就了事。但是叫他和妻子离婚,让对方付一笔遮羞费,同样也无法弥补他内心的伤痛。对周吉而言,对付奸夫淫妇最好的办法,就是遵照古法,将他们砍成四段,心里才会感到舒服。他不委托私人侦探调查,完全自己着手进行,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可能遭受敲诈。 关于杀死和佐的方法,连周吉自己都沾沾自喜,认为高明之极。以往那种跟踪其后、找机会下手的直接方式,周吉认为是最愚蠢不过了。他所想出来的方法,只要完成一切准备,再动动按钮,事情就完成了。他尽可以坐在远离事故现场的地方,喝酒看电视,就算是当局怀疑到他身上,也绝对找不出他杀人的证据。 对周吉而言,他大可不必急躁,只要耐心等待机会来临就行了。等到气温下降,和佐要回大矶时必须要等关紧车窗的季节来临。当然,这段时间里,真弓还是每个礼拜一次利用外出练钢琴的机会和画家幽会,但是周吉不再感到愤怒,他依旧装出不知情的样子。这个男人早晚要被周吉杀掉,就让他趁现在享受享受吧。周吉像悟道的高僧,平静地等待机会的来临。 “亚里士多德”酒吧位于东京站八重洲出口左前方的大厦地下室。它的风格和名字给人完全相反的印象,是家下流低级的酒吧。周吉每隔两三天会去喝酒,和女招待尽情说笑,直到打烊才走,借此等待与和佐见面的机会。 时间已经进入12月,酒吧里已经把装饰华丽的圣诞树摆出来了,从联邦德国原装进口的昂贵音响不断地播放着圣诞歌曲。周吉虽然不讨厌喝洋酒,可是在这种几近胡闹的气氛中喝白兰地,却一点情味也没有。如果不是为了要接近和佐,他早就跑出去,找一个更愉快的场所喝酒去了。 12月巧日那天晚上,已经是周吉第八次到“亚里士多德”酒吧了。他终于发现了和佐。和佐在最里面的包厢,已经喝得有七八分醉。周吉觉得心脏突然有被勒紧的感觉,脉搏的跳动也急遽加速。面对猎物实在很难保持冷静,但是他还是勉强让自己安静下来,坐在比较远一点的位子。 周吉和往常一样和女招待开玩笑,逗她们,眼光却谨慎地往里面瞄。和佐在上衣里面穿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一身便装打扮,十分潇洒。他还没有看到周吉。 “我忘了。” 他摸着身旁肥胖的女招待的宽裙子说。 “我忘了给老婆买礼物。” “真叫人羡慕,你们真美满。” “如果美满就不必送礼物了。不拍马屁进不了房间,这才得买礼物呀!我得趁蛋糕店没打烊去一下。你自己爱喝什么就喝什么吧。” 说是去一下,却花了20分钟左右,他跑了七家西点面包店去买冰淇淋,留下干冰,其余的部分丢进水沟里,然后用早就预备好的钳子打碎,装入大衣的四个口袋里。最后,他才重买一个大蛋糕,拿回酒吧。 女招待忍着哈欠,无聊地等着。 “让我等这么久,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我怎么会丢下你这么可爱的人不管,回到老婆那里去呢?哦?” 周吉扬起粗大的眉毛,假装刚发现和佐的样子。这时有三个女招待围着画家,都是一流的美女,看得出来,她们并不是为了生意才讨好和佐的。这个福气,是红脸粗脖子的周吉所无法享受的。 “噢,这不是和佐先生吗?真难得!” 周吉笑着走过去。 “从春天到现在,有八个月……不,九个月没见了,真是难得。” “是,从玉川学院到现在……” 和佐假装迷糊,分明是心里有愧。可是周吉没有把内心的想法表现出来,他握着画家白皙纤细的手,像电影里的外国人一样,夸张地摇动着。 画家做出终于想起来的表情: “真是好久不见了。尊夫人好吧?” 和佐也许是相信他和周吉太太偷情不可能被发现,还故意问候周吉的太太。他和周吉不同,喝酒以后脸也不会红,只是眼睛四周微泛红润而已,配上他英俊的面孔,看起来更为高雅。 周吉在心里想,和我这个乡巴佬比,也难怪真弓会被他诱惑。 若是想让对方放心,最好的办法就是笑。周吉根据这种想法,只顾高声大笑,如此一来,女招待们自然会配合着发出性感的笑声。和佐原是万般无奈地跟着搭腔,最后也融入气氛,开些洒脱的玩笑,甚至拍着周吉的肩膀大笑起来。 到了12点多,周吉好像突然发觉似的看手表。 “啊,很晚了,出租车恐怕会拒绝载客。和佐先生,能不能送我一程?” “没有问题,我要经过第三京滨国道回去。” “还是你好,高兴玩到什么时候,也没有人管你。真羡慕单身汉。” 然后,又花了将近一个小时让和佐消退酒意,周吉也陪着多喝了两杯白兰地,两个人这才站起来。时间都已经计算好了,干冰也买好了,所以周吉一点儿也不慌张。 他们一同走到隔一条街的收费停车场,周吉故意装成喝醉的样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偶尔还停下来痛苦地深深吸着深夜的凉气。勉强走到停车场,坐上深蓝色的保时捷后,周吉突然拍了一下正在为引擎加温的和佐肩膀。 “糟了,我得回酒吧去。” 他打开车门,故意装出踉跄要跌倒的样子。 “怎么回事?” “我忘了要带给内子的东西了。我把她最喜欢吃的蛋糕放在酒吧里了。” “你已经醉了,我去拿吧,五分钟内就回来。” 事关真弓,和佐一定会热心帮忙,这也是意料中的。果然,他毫不怀疑地回到“亚里士多德”酒吧。 五分钟就足够把口袋里的干冰放到坐垫下面了。他关掉车门灯,镇定地抬起驾驶座旁的座位和后座的坐垫,洒下许多白色的小块状干冰。经过几次实验,他已经算好自干冰气化,到使车内充满二氧化碳,过程大约要两个小时。周吉在中途下车,不会受到特别的影响,可是和佐就不会安然无事。他在到达大矶以前,不是窒息死亡,就是会因为意识模糊而撞车。不论是哪一种情况,他一定会发生车祸。就算他运气好,没撞死,也一定会受重伤。即使是救护车立刻赶到,也不会发现无色无臭的二氧化碳。 周吉做完后,打开车内灯,仔细察看座位或车底有没有遗落的干冰的粉末,看到了就小心地捡起来。如果为了这些细节而引起怀疑,实在划不来。 <er h3">三 第二天,周吉醒来时已经过了中午,他迫切地想看电视新闻。洗好脸来到餐厅,只见真弓在这种冬日还戴着深绿色的太阳眼镜,默默地看电视。 “早呀!” 周吉和往常一样神采奕奕地打招呼。女人像动物一样敏感,只要稍许显出异于平日,就可能引起怀疑。 “早安。” 妻子的声音带着鼻音,很显然是哭过了。不合季节的太阳眼镜恐怕是为了掩饰哭肿的眼睛的。他知道他的计划成功了,要不然真弓为什么要哭。 “你感冒了吗?” 周吉故意朝错误的方向问。 “好像是的。刚刚吃过药。” 妻子用手帕捂住鼻子回答。偷情的男人死了,用感冒药能治疗悲伤,那真是天大的笑话。 “我去叫惠子。” “不用了。我刚起床,不想吃东西。给我一杯茶吧。” 周吉一面伸手拿报纸一面说。红酸梅配粗茶,这是他们夫妻俩多年的习惯。真弓开始准备茶具,周吉看她一眼,觉得她的脸色比平常苍白,他依旧以平常的口吻说: “有没有什么有趣的新闻。” “没有有趣的新闻,倒是有个坏消息。就是和佐先生,那个以前住在隔壁的画家。” “噢,那个画家怎么了?” “死了。掉到平家前面的马入川……” 勉强说到这里她就说不下去了。 “那真是可怜。我不太了解画,不过看得出来他是很有前途的。” 真弓没有回答,只是不停地抽咽着。如果丈夫不在面前,她一定会大哭一场。可是,不过是以前的一个邻居死了,就号啕大哭,丈夫一定会起疑心。强制压抑着悲伤,对她来说固然是很难过的事,但是由于周吉清楚她的心理,就觉得可笑了。但周吉并没有因此露出笑容,他绷紧脸上的肌肉,做出严肃的表情。 “所以我说过,最好不要有车。和佐先生后来结婚了吗?” “不知道。” “他的前妻知道了一定很惊愕。即使是外国人,一定也应该有感情。” “大概是吧。” 真弓往周吉的大茶杯里倒茶,显得比平时沉默。本来是要哭的,现在咬着牙拼命忍耐。周吉看着妻子的表情,心里感到非常满意。如果告诉她那是我干的,她一定会非常意外。想到这里,他几乎冲动地要说出一切,因此急忙转移话题。 “如果寄来讣闻,也不能不闻不问,你就寄奠仪去吧。” “是。” 她以微弱的声音回答。只要薄薄地涂上一层口红,真弓的脸就会显得非常美。现在的她,虽然依旧很美,但是脸上没有一点儿表情。她心里大概很想去参加情人的葬礼,做最后的告别,可是她又没有特别的理由到大矶那么远。她一定感到很遗憾。周吉心想:这叫自作自受。 可是他还是不能放心,也许她和过去出去幽会一样,找个合理的借口出去。为了防她来这一招,周吉准备在和佐出殡那天,交代很多事情给妻子做,把她整天都锁在家里。想到那天真弓的表情时,他差点把嘴巴里的茶水喷出来。 <er h3">四 周吉的外貌长得像熊袭(日本古代民族)人,粗粗壮壮的,大概是基于补偿心理,他特别喜欢身材苗条、腰肢纤细的女性。真弓婚前在百货公司和服专柜工作,脸蛋和身材都很纤细,正是周吉心仪已久的那种类型。周吉一见到她,惊为天人,靠着财力,硬是把她娶过来。生气时,他固然会对她怒吼,可是,另一方面,他也以自己的方式,比任何人都爱惜她。她想要什么,一定有求必应,对她的任性举动,也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周吉以自己待她如此,所获得的报酬竟然是她的背叛,除了恨妻子外,也气自己一向老好人的表现。 和佐死了将近一个月,真弓的悲伤似乎一点儿也不曾稍减。看到真弓这种情形,周吉恨不得下次结婚时就娶一个农家女算了。管她是不是个身材粗壮的丑女人,也许外貌相当的夫妻反而幸福……杀害画家的第一个目的达到了。如果立刻就不到那家酒吧,说不定会引起怀疑。为此,周吉继续到那家他不认为好玩的酒吧几次,照顾一个老是喝醉酒的女招待的生意。也许是缘分,他和这位年纪不小的女招待变成常常在旅馆幽会。 “怎么搞的,事情倒过来了。” 每当和那个叫幸子的女招待睡觉时,周吉也会想起真弓的事,不由得对这种讽刺性的演变露出苦笑。可是他并不想因此原谅妻子。因为真弓背叛他是铁一般的事实,即使是现在周吉有了外遇,也不能抹杀那个事实。他就这样以九州人慢条斯理的个性,开始进行第二个计划。 他决定把杀人的日期定在3月10日,之所以定在那一天,只是因为那天是陆军纪念日,并没有特别的理由。蓝图已经完成了,他只要依照计划行事,一切都能顺利解决。 按预定计划,前一天下午,周吉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他最喜欢的盆景书,等妻子走进来。吃过午饭,真弓没有休息,一直在院子里整理樱草。最近她对花草特别热衷,大概是借着整理花草排遣心绪吧。不过已经过了两个钟头,也该口渴了,应该很快会到客厅才对。周吉一直很有耐心地等待机会。 又过了30分钟,真弓才进来。表面上,夫妻还是和和睦睦的,真弓一面把果酱涂在惠子送来的饼干上慢慢吃,一面喝茶,絮絮叨叨地谈着朴素的樱草以及长得像发簪一样的有很多小花的西洋樱草。真弓偏爱日本樱草,周吉并没有特别偏爱,最后还是同意妻子的意见。这是重要时刻,应该避免为一些小事情而发生争执。 “我还要去干一会儿,怕黄昏时会突然冷起来。” “好久没有吃‘甜不辣’了,做一点儿来吃好不好。肉固然很好,吃多了会积累胆固醇。” 周吉站起来对真弓要求,就在真弓点头的时候,他好像不经意地发现了什么,指着墙上的匾额说: “玻璃上有只小虫,你清理一下吧!” 那幅匾额据古董店的老头说是写乐的真迹,是幅艺人图,他便买了下来。姑且不论真伪,光是花了500万的高价,就足以令他引以为傲。事实上,周吉已经事先仔细地擦拭过匾额,不会有污垢。 “是你看花了,上面什么也没有。” 正如他所期望的,真弓用食指摸了一下玻璃表面,然后又靠近去看,确定没有小飞虫。 “是吗?这样说,我有老花眼的征兆了。” “你还算是晚的。很多人在50岁以前就有老花眼了。” 真弓没有发现周吉的意图,重新戴好红色围巾,穿上凉鞋去院子。 周吉假装继续看书,内心忍不住得意地笑。没想到这么容易就照他的意思在匾额上沾上指纹了。就算真弓发挥了最大的想象力,也不可能发觉她无意中的行为,却替谋杀自己的丈夫提供了不在场证明的重要证据。 可是,只有妻子的指纹,还不是很有力的证据,还需要惠子的指纹。他等待这个机会。 这天晚上,等到妻子进浴室后,他让惠子泡茶。惠子是个18岁的诚实女孩,身材和真弓恰成对比,矮小而肥胖。但是皮肤很美,也用些脂粉。真弓老是说:“再过两三年就替她找个适当的人嫁了。”周吉也赞成。 “辛苦了。没有你的事了。去洗澡睡觉吧。哦!顺便把匾额扶正一下。” “嗯?” “我觉得有一点偏右。” 一切完成之后,周吉打开门锁,正想坐回沙发,电话铃响了。如果再早一点,真会吓得他打破玻璃呢!这时候有谁会打电话来? “是我,听得出来吗?我是幸子,你太太在吗?” “正在洗澡。” “太好了。我在酒吧外面的公共电话亭打的电话。” “你太乱来了。如果内人在这里,会很麻烦的。” 周吉压低声音呵斥。这不是夸大其词,他内心真是很紧张,怕真弓在这个时候走进来。 在这节骨眼上,他不想惹无谓的纠纷。 “真的那么怕吗?” “胡闹。到底什么事?” “店里明天休息,员工要到盐原去旅行。我去过两次了,不想去。明天,老时间,老地点,你会来吗?” “你不是要去旅行吗?” “我才不去呢。和你在一起比去旅游快乐多了。你答应了吗?” “好吧。我知道了。要挂了。嗯,晚安。” 周吉匆忙挂下听筒,喘一口气。竖起耳朵注意听,门外不像有人的样子。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擦掉脸上的冷汗,想到明天的幽会,心里一阵兴奋。虽说嘴巴上说的话显得缺乏热情,但是实际上,对他来说,和女招待幽会是相当大的刺激。如果夸张一点,这已经成了周吉现在生命中最有意义的事了。 “杀真弓的计划得延后一天了。” 他在心里自言自语。 <er h3">五 11日早晨,在床上用力伸了下懒腰。回想起昨天愉快的偷情,他下流地笑了。然而,这也是刹那间的事,很快,周吉立刻皱起眉头换了一副严肃表情。现在不是回想那种事情的时候。 昨晚睡得很晚,所以睡到快11点才起床。他以异于平日的麻利动作换好衣服去洗脸。他的胡须浓密,刮起来像在挖树根一样,可是也没有刮伤。他对自己的镇静感到很满意。 下楼时,真弓正在客厅看杂志,听到丈夫的脚步声,她抬起头。她的眼神清澈,绝不会让人想到她会背叛周吉,那是一副很清纯的脸孔。 “嗨,早安。” 口吻和平时完全一样。 “早安。” 真弓站起来,跟在丈夫的后面走进餐厅。 在暖气房里,她种的两盆红色水仙花开得十会艳丽。 “早餐我想喝牛奶。还有,昨晚我想起了一件事,今天把惠子借我用一下吧。” 妻子从来没有拒绝过周吉的要求。这次,他也是看准这点才提出这个要求的。因为他在杀人之前必须支开女佣。而真弓当然不可能识破这个企图。 “你要她做什么?” “我希望她能到兜町(日本证券公司集中的地区。)走一趟,我的膝盖有一点神经痛。” “那么,我跑一趟吧。” “胡说,雇女佣干什么的呀!” 周吉轻斥妻子。然后,他画了一张证券公司的位置简图,交给她股票,就把惠子赶出去了。 真弓很快就热好牛奶,倒在杯子里,用盘子端出来。现在再怎么样,想到今天要做的事,周吉就觉得喉咙阻塞,平时轻易能喝完的量,今早就没办法喝下去。 “你刚起来,食欲不会太好。” 妻子替他解释。周吉没有回答,把事先带来的小皮包放在桌上,牛奶推到一边。 “什么事。” “你等着看吧。” 周吉插好插头,打开盖子,是架小型的录放机。 “原来是录音机啊。” 她看出来后探身过来。两个人都对音乐没兴趣,所以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没有收音机也没有音响。真弓好像还是第一次看到录音机,好奇地看着丈夫安装录音带。 周吉粗大的手指按了按钮,里面的录音带开始旋转。 “是民谣吗?” “哈哈哈,也许是戏曲。” 周吉的笑声干干的。 很久都没有声音。过了一分多钟,真弓正忍不住想问“是什么”的时候,录音机才发出声音。 “你一副菩萨面孔,做的事和外表不一样。” “不要这样……” 只要听一句就够了。周吉粗暴地关掉录音机。声音立刻消失。 真弓倒吸了一口气。 周吉走过去拔出插头。 “不必听下去也知道了吧?” “你已经知道了。” 真弓说完就沉默不语。看得出来她全身僵硬,原来就粉白的脸变得更苍白。 “我跟踪你们三个月,才录到音。” “……” “我想我要报复。敢抢我最亲爱的妻子,对这个家伙一定要报复,否则我绝不甘心。” 周吉尽量以平常的口吻说话。为了使她了解情形,必须要慢慢说。 “那么和佐先生是……” “当然是我杀的。那不是车祸,是谋杀。就是警察也没有察觉我发明的方法。一点也没有起疑,就当做车祸处理了。” “太残忍了,何必杀……” “住口!我杀他是证明我是如何地爱你,而你竟然高高兴兴地背叛我……” 他激动得说不下去。喝了一大口牛奶,喉咙发出咕噜一声。 “太滑稽了。你听到和佐死后,心里在痛哭,可是表面上还要装出泰然自若的样子。我对你的所思所为简直了若指掌。” “……” “你想跟以前一样借口练钢琴去参加他的葬礼,可是我先下手为强,要你油漆大门。你气得几乎要跳脚,却不能反抗。把练琴的时间顺延一天,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从楼上的窗户看到你咬牙切齿地在刷油漆,笑得肚子痛。最近很少这样笑了。” “太残忍了……” “先不要生气,让我自吹自擂一番我是如何杀和佐的吧。而且我要提醒你,你不能责难我。应该受到指责的是你,你背叛了我。还有那个从我手里抢走宝物的臭画家。” 周吉瞪了妻子一眼,然后边拖边拉,带她到屋子后的温室里。这里是他以前迷上洋兰时建造的,现在几乎闲置不用。今年夏天台风刮坏了玻璃屋顶,到现在还没有修理。因为它位于住宅的侧面,离道路和邻居有段距离,即使发出很大的声响,也不怕有人听到。 他以满足的口吻叙述他如何以干冰遥控杀人的过程后,用从餐厅带来的牛奶滋润喉咙。 “现在,终于轮到你了。” “什么?” “该杀你了。” “什么?” “有什么好惊讶的呢?我没有道理把杀和佐的重大秘密随便告诉你呀!就是因为要杀你,才告诉你一切的。” “……” 真弓张开嘴巴,像狗一般地喘气。这女人事到如今还以为能获得饶恕,这点倒让周吉感到意外。 “可是你死了,就没有人听我的光荣事迹了。所以,趁你还活着的时候多听一听。我干掉和佐用的是间接杀人法,这样做的缺点是杀人和被杀的双方都享受不到刺激感,那是最大的缺点。” “……” “所以我决定杀你的时候要直接下手。和佐那家伙,一直到昏迷都不知道自己是被谋杀的,而我自己没办法看到他发生车祸死亡的情景,想起来我就遗憾。” “……” “经过那一次后,我有了信心,也知道警察很容易蒙骗,因此,这一次,我要用自己的手直接杀死你,可是我本身却绝对安全。” “不,我不要听。” 真弓自结婚以来首次表示强烈的反抗。就在这一刹那,周吉的巨掌打了她一个耳光。 <er h3">六 “混蛋!不要再任性,你给我听好。” 周吉怒斥一声,抓住真弓的头发把她的脸用力转过来。这是他过去从来没有过的粗暴行为。真弓只有惊愕地任由周吉摆布。 “知道吗?这次和和佐的情形不同,我要从正面向警察挑战。杀死你之后,我会把房间弄乱,让它看起来像是被洗劫过一样。假如怀疑到我,我也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刚才我也说过,对你是很抱歉,但是我绝对安全。哈哈哈,你好像很遗憾。” 周吉用手捅了一下这张曾经是他妻子的脸,露出牙齿嘲笑。 真弓无言。 “平常你认为我是乡巴佬,看不起我,才会和那个没有才能的画画的偷情。可是,最后要笑的,却是我,明白了吗?” “……” “现在,我在这里杀死你以后,就回到客厅去,若无其事地看电视。我最近也擅长演戏了,不论做了多残忍的事以后,我也能保持镇静。不过,这也是你的功劳。 “等一会儿,惠子就会回来了。她做梦也想不到平时不常来的温室会躺着一具尸体。她看不到你,一定会问:‘太太呢?’因为她对你很好。我会告诉她:‘太太突然有一点儿头痛,在卧室休息。’如果她要去看你,我会告诉她你已经睡了,不要去吵你。因为让她看到卧室是空的,麻烦可大了。” 周吉想笑,可是肌肉紧张得不听指挥。而且,大概是兴奋的关系,嘴里特别干,他又用牛奶滋润喉咙。 “问题是在这以后。我会装作不在意地指着客厅里的写乐匾额说上面有灰,吩咐她立刻清理,让她把玻璃表面擦亮。这么一来一切污垢都擦掉了,玻璃上自然只会留下她的指纹。懂吗?” “……” “然后我会对她说,你出外办事很辛苦,太太要放你一天的假,随便你要去看电影或是办其他的事。我会给她零用钱让她出去。不过我也会和她同时出去,还会对着二楼说:‘餐厅给你准备好了三明治。’然后出去。我事先已经约好朋友到箱根去兜风。杀了你以后,我只要打通电话,泉先生,就是泉寿司店的小老板就会来接我。我整天和他在一起,当然会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 “哟,你觉得奇怪。哦!对了,你大概不明白我杀死你以后再出去,为什么能造成我的不在场证明?你想得不错,警察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只要专家来检验,很容易就可以查出你的死亡时间。让他们的鉴定出现错误,就是我要安排的重点。” “……” 真弓盯着周吉出油的脸孔,一直没说半句话。与其说她是害怕,不如说已经认命了。 “今天下午,我会比惠子早一点儿回来,丢下头痛的老婆出去,当然会挂在心上。急着回家,更能显示出我是个爱妻子的人,在泉先生看来,会显得更自然些。再说,当我回到这个空无一人的家以后,会迅速地把房间翻得乱七八糟,让它看起来像有小偷来过似的。我会把那幅贵重的写乐匾额丢在地上,或是打翻所有装有贵重物品的盒子……你在二楼睡觉,听到楼下有翻箱倒柜的声音,就会下来察看,必定会和在客厅行窃的贼相遇。当你看到小偷手上拿的是你丈夫看成宝贝的写乐匾额时,就想去夺回来。小偷看到你的样子,一时心虚,丢下匾额,只拿走珠宝盒,想从温室逃走。可是,对女人来说,珠宝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你就像橄榄球选手一样抱住小偷。于是发生格斗,你被杀死。这位小偷先生清醒过来以后,看到自己犯下滔天大罪,吓得连战利品都丢下就逃啦。当然,在温室里丢一些珠宝,或是把空的珠宝盒翻过来,都是我的工作。” “……” “不要急,现在要谈到安排我的不在场证明了。在向警察报案之前,我还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戴上手套,取下写乐匾额的玻璃,把它翻过来。” “……” “不要做出无聊的表情。仔细听我说,因为这是重点所在。你记不记得前天我说有小飞虫,让你的指纹沾在玻璃上面?其实,那天我已经把沾上指纹的玻璃偷偷翻转过来了。所以惠子从兜町回来以后,我让她擦玻璃,你的指纹是在背面,不会被破坏。” “……” “你好像有点懂了。我刚才说过,在报案之前,我又把玻璃翻转过来,所以当警察到达时,玻璃上还留着你的指纹,你想会得到什么结论呢?” “……” “你是聪明人,不需要我啰啰唆唆地解释,不过你还是耐心听下去。惠子在擦过匾额玻璃之后,和我同时出去,在她出去之前所擦过的玻璃上,如果有你的指纹,那表示在惠子出去后,你还活着。刑警会解释为你和小偷抢匾额时留下的。至于上面为什么没有小偷的指纹,那是因为他戴着手套。从这个角度来判断,你是在我们出去之后才遇害的。换句话说,我和惠子同时出外,我和泉先生去兜风,根本不会有机会回来杀你。” “我懂了。对你来说,这个方案的确很好,难怪你要吹嘘一番。可是,你安排的不在场证明还是有缺点,真是遗憾。” 真弓已经恢复冷静,也以淡淡的口吻说。 “什么缺点?” “第一点,如果有人怀疑你在报案之前把匾额拿到温室去按尸体指纹,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照你刚才说的,你的不在场证明能不能成立,完全在玻璃的指纹上。所以如果不能否定警察的这个疑问,你的不在场证明就没有意义了。” “哈哈哈。你不愧是个聪明人。死期将至,难得你还能这么镇定。可是,我刚才也说过了,我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笨。活人的指纹有汗腺,会出汗,也会有油脂。如果我整天去兜风,回来再从尸体取得指纹,上面就没有汗和油脂了。因为等到我发现尸体的时候,你的手指已经干了。” “真遗憾,不过还有一点。” 她显得并不很遗憾,继续说: “这点说出来,我会吃亏。在反转过来的玻璃表面虽然有我的指纹,但是没有惠子的指纹。擦玻璃的人没有留下指纹,那不是很奇怪吗?” “我不会疏忽这点。前天晚上,你洗澡的时候,我就叫惠子来,推说匾额不正,叫她扶正。换句话说,她的指纹也照样留在你碰过的那一面。” 周吉得意地冷笑。 “你应该听得懂我说的意思。我再说明一次,我是将留有两个人指纹的那面玻璃翻过来,所以玻璃表面当然会有你和惠子的指纹。” “原来你说最后笑的才是胜利者,就是指这件事吗?” 真弓语气里显得很颓丧,同时也像是豁出去了。 “就是那样。” 听周吉这么说,她似乎觉得非常可笑,眯起眼睛笑了一下。 “哦,你笑了?” “是笑了。你好像非常得意自己的杰作,可是却犯了很大的错误。关于这点我不能告诉你。你设计的不在场证明是不可能成功的。事后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所以,你希望我不要杀你吗?那是办不到的。” 周吉说得口沫横飞,抓起用来开关屋顶的绳子扑向真弓。 <er h3">七 他在箱根游玩时,像平日一样,是个开朗的股票商人,看起来非常愉快。他和在围棋俱乐部认识的寿司店伙计一起坐快艇环绕芦湖,在缆车上和小姐调笑,愉快地玩到黄昏才回家。 “今天玩得很愉快,辛苦你了。” 周吉说完就进入自己的家里,充分利用报案前的15分钟,像精密的机械一样准确地工作。他把房间布置成偷窃未遂杀人的现场,任何人看到都不会起疑。 警车和刑警相继赶到。家里的气氛立刻变得很紧张。周吉以更紧张的神情接受警方询问。临时充当调查室的餐厅桌上,水仙花已经枯萎。和警方面对面坐在餐桌旁的周吉,以纯熟的演技演出股票投资专家的镇定,以及妻子被害后的丈夫两种角色。 惠子在大家一片忙乱中回来。看到意外事件,先是惊恐地呆立在那里,接着是号啕大哭。经过周吉安慰之后,随即擦干眼泪,准备茶水,然后以非常恐惧的表情坐在男主人身边。 温室成为杀人的第一现场。和预想的一样,鉴定科的刑警们用沾有铝粉的棉花球仔细拍,拍得温室里到处是铝粉。特别是凶手应该摸到的珠宝盒和写乐的匾额,因为这些东西很可能查得出指纹,所以有一位年纪较大的技术员仔细地在那里工作。 周吉一面接受警方的询问,一面期待他们赶快发现真弓的指纹。那时候,他的不在场证明就像是铁一般的事实了。 突然,那位技术员从开着的房门走进来。他有一点儿驼背,脸色很难看。周吉心里高兴得要拍手,这个人终于来了。 “主任,发现了很奇怪的指纹,不知道是不是凶手的?” 周吉愣了一下。奇怪的指纹这句话使他感到不解。 “是四只男人的指头,不是只有四根手指,可能是右手的中指用纱布包着。” “啊。” 一直畏畏缩缩待在那里的惠子突然开口了:“那是玻璃店老板的吧。” “玻璃店……什么意思?你说仔细一点。” 对她意外的插话,在场的工作人员都面露惊讶之色,看着这位肥胖的少女。惠子难为情地红了脸,但是立刻认真地回头看着问她话的主任。 “昨天我打扫房间时,不小心打破了写乐的玻璃。这种事如果被先生知道了,我会挨骂。所以太太偷偷叫来人换掉玻璃,还说我不必赔。太太是个非常温柔体贴的人。” 想起这事,惠子又开始哭泣,然后抬起满脸泪水的圆脸。 周吉惊讶得几乎站起来,直瞪着惠子。 “那个老板中指化了脓,所以用绷带包着。他还说很痛,可是打过针就好多了。所以,那不是强盗的指纹。” “原来如此,谢谢你。不过,为了谨慎,还是到玻璃店去查一下。对了,还有你……” 主任明快地下达一些指示,而惠子还在结结巴巴地为打破玻璃的事道歉。可是周吉却是听而不闻。 她说有真弓指纹的重要玻璃在我出去幽会时打破了……那么,我刚才悄悄翻过来的那一面根本不会有真弓的指纹。这么一来,不在场证明就不能成立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周吉感到头晕目眩,坐立不稳,跌坐在沙发上。这时候,他才完全了解了真弓死前所留下的那莫名其妙一笑的意义。 死亡钥匙 <er top">一 山崎五郎是小偷。 他自认为是世上最优秀、也是最高尚的小偷,因为他所行窃的场所都是一流的旅馆。 山崎的行窃手法非常简单。 首先他去东京市区和观光胜地的旅馆投宿一夜,对他来说,这是行窃前所下的资本。 当他投宿旅馆时,柜台人员就把房间的钥匙交给他。旅馆跟日本客栈不一样的地方,是谁拥有那个房间的钥匙,谁就是那个房间的主人,任谁也不能干涉,就是服务员也不能随意进入。 山崎投宿旅馆,拿到房间的钥匙后,立刻上街。一般来说,客人外出时,是把钥匙寄放在柜台,可是,不寄放柜台,把它放在口袋里面带出去,也不会有人管。 山崎带着钥匙外出后,立刻前往锁店配钥匙,由于最近开发出配钥匙的机器,可以马上配好钥匙。 钥匙配好后,事前的准备工作也就宣告完成。 第二天,离开旅馆时,山崎把旅馆的钥匙交还给柜台,带走配好的钥匙。 山崎就以这种手法弄到好几家旅馆的房间钥匙。 帝国旅馆365号房。 奥克拉旅馆906号房。 京都国际旅馆224号房。 九州帕布利克旅馆730号房。 山崎把这些钥匙整理好后,绑上写着旅馆名称和房间号码的木牌。 如此一来,他可以自由地进出这些房间。 山崎经常带着这些钥匙去旅馆。 他在旅馆的交谊厅、走廊晃来晃去,没有人对他起疑心,因为他已人到中年,再加上有点发福,看起来很像是投宿的旅客。 他监视可自由进出的房间,等投宿的旅客外出后,他就用带来的钥匙打开房门,进去行窃。 虽然旅馆呼吁旅客把贵重的物品寄放在柜台,可是,还是有很多旅客把贵重的物品放在房间里面,这些旅客都认为旅馆是很安全的地方。山崎从心里很感谢这些旅客,因为他们给他提供了行窃的机会。 他的收获有现金、宝石、高级照相机。在他行窃的第二天,报纸都会报道“××旅馆发生窃案”的新闻。 每次发生窃案,旅客都会怪罪旅馆防范不周,让小偷溜进来行窃,旅馆则以门窗没有被破坏为由,坚称不可能发生窃案。山崎五郎一面看着这种新闻,一面吃吃地窃笑着。 有一天,山崎五郎在《艺能周刊》上看到如下一则特稿: 我住在京都,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前往东京,每次去东京,必定投宿位于赤坂的新赤坂旅馆。 从我第一次投宿这家旅馆到现在,已有10年之久,对我来说,这是一家老字号的旅馆。 我投宿的房间是901号房,这家旅馆经常为我保留这个房间,对于这家旅馆的好意,我感到非常高兴,所以从未有改宿其他旅馆的念头。 虽然这家旅馆不怎么大,可是,工作人员的态度非常亲切,也非常负责,让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哦?” 山崎因为对这篇特稿发生强烈的兴趣,所以再重读一遍。 这篇特稿之后还对作者宫永菊一郎做了简单的介绍。 宫永菊一郎是从战前就活跃于影剧界的电影明星,目前以饰演父亲的角色走红电视台。 由于他举止优雅,他的影迷以中年女人居多,在事业上,也颇能发挥他的才华,所以他的财产多达数亿元。 “是新赤坂旅馆901号房吗?” 山崎喃喃自语后,慢慢地站起来,他已下定决心要把这个房间的钥匙弄到手。 山崎购买周刊和娱乐报回来看,确定宫永菊一郎已去高知出外景,才前往那家旅馆。 就如宫永说的,这是一家九层楼的旅馆,规模不算大。 山崎一面在柜台前面整理蝴蝶结,一面说道: “我要开房间。” “要哪一个房间?” “901号房。” 山崎一说出901号房,柜台人员笑着问道: “你是不是看到宫永先生所写的那篇特稿?” 山崎有点吃惊地“哦”了一声后,柜台人员说道: “自从宫永先生那篇特稿刊登出来后,想投宿901号房的客人非常多,大都是女影迷。” “我不是他的影迷。” 山崎一面抚摸着脸,一面说道: “901号房是不是还空着?” “是空着,不过,后天宫永先生就要来投宿。” “我只住一天而已。” 山崎说道。 他拿到钥匙后,进入901号房,是位于走廊尽头的房间,视野的确非常良好,窗子下面是皇宫的护城河,有人在河上划船。 寝室跟客厅分开,由于是双人床套房,房租很贵,一天就要2万元。不过,由于他要行窃的对象是宫永菊一郎,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吧? 太阳下山后,山崎把钥匙放在口袋里面离开房间。 他一走出旅馆,马上搭乘出租车赶往上野。 一进入垃圾满地的雨屋小巷,马上就看到那家小小的锁店。山崎默然进入店内,拿出旅馆的钥匙,认识10年之久的坂田老人眨了一下眼睛,问道: “你还在干旅馆小偷?” “对我来说,这是很高兴的工作。” 山崎很神气地说罢,坂田老人又眨了一下眼睛,以带有责备的口气说道: “对你来说,是高尚的工作,可是,在我看来,有如在垃圾箱中捡破烂一样,你还是尽早不干的好。旅馆的人又不是呆子,总有一天你会遭到报应的。” 山崎冷笑道: “如果旅馆监视旅客的行动,马上就不会有旅客来投宿,只有开放,自由出入,不加干涉的旅馆,才能赢得旅客的心。所以我很安全,不会被逮捕。” “你最好牢记这句话:骄者必败。” 坂田老人有如念标语般说完这句话后,又继续说道: “直到目前,你都没有大收获吧?这种工作,除了玷污你的手,还会有什么好处?” “这次一定会有大收获。” 山崎弄响手指说道。 就在他俩谈话中,钥匙配好了。 <er h3">二 想知道宫永菊一郎的行踪,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因为他所属的电影制片公司有一个影迷专用电话,只要打这个电话,就可以知道他的一举一动。 经他打听的结果,宫永菊一郎投宿新赤坂901号房,好像只是晚上回来睡觉而已,所以他想这次的工作,一定可以进行得很顺利。 旅馆通常是在上午10时到12时打扫房间,如果旅客拒绝,可以不用打扫。由于不知道宫永菊一郎会不会拒绝打扫,这段时间比较危险。 最安全的时间是下午1时到傍晚,由于这段时间是新旅客来投宿的时间,纵使在交谊厅和走廊走动,也不会让人起疑心,万一被问,也可以说是想来跟宫永菊一郎见面的影迷。 山崎在下午2点进入新赤坂旅馆。 虽然他一想到可以马上开始工作,就稍有点紧张,可是,直到目前为止,他都没有失手过。 他从柜台前面通过时,偷偷看了一眼901号房的架子,架上挂着钥匙,由此可以证明宫永菊一郎把钥匙寄放在柜台出去了。 山崎很放心地搭乘电梯直上九楼。 他下电梯时,发现走廊连一个人也没有,他走到走廊尽端,从口袋里面取出钥匙,插进锁孔。 门一被打开,他就一闪身溜进房间里面,然后随手把门关上,门也就自动锁上,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安心工作了。 由于他对这个房间很熟,所以很快地通过客厅,进入寝室。 床上堆着脱下来的西装和红色封面的剧本,还有一台小型录音机,大概是宫永菊一郎用来练习台词的吧?虽然是高级品,可是,山崎没有意思偷这种东西,因为像录音机这种东西,随时会有新机型上市,一旦出现新机型,旧机型就便宜下来,而且很容易被发现。 山崎搜查西装口袋,里面只有一张万元券,三张千元券而已。他不相信只有这点钱,所以再度很仔细地搜查一遍,仍然没有找到其他的钱。 山崎有点失望地环视着寝室。 两只大行李箱并排放在墙边,很幸运,这两只行李箱都没有上锁。可是,打开来一看,很令他大失所望,其中一只装满换洗的衣物,另一只装满化妆品和书本,这些东西不值几文钱。 (难道就只有1.3万元的收获?) 这点收获不够他来投宿这家旅馆的费用。就在他想起坂田老人的讽刺话时,发现眼前有一只衣橱。 山崎想打开衣橱,可是,衣橱上了锁,打不开。 “哼!” 山崎五郎冷笑着,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由于他认为衣橱上锁,里面一定放有什么贵重的东西,才对着衣橱冷笑。 山崎想了一会儿后,打开枕边的电视。今天早上,他从报上的电视节目表看到宫永菊一郎上mtb电视台的“两个小时的我”节目。 他一转到mtb电视台的频道,荧光屏上正好出现宫永菊一郎的脸部大特写。 以前是演员的漂亮节目主持人,以嗲声嗲气的声音向宫永菊一郎问道: “听说宫永先生很受女性观众的喜爱,是不是真的?” 由于这是现场播出的节目,所以宫永菊一郎现在应该在mtb电视台。 山崎一面看着电视,一面取出随身携带的铁丝。 打开旅馆衣橱的锁,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 “不,现在已不行了,因为我已老了。” “你甭客气了,听说女性观众非常喜爱你。” “没有啦!没有啦!” “你不用太谦虚。如果现在有个年轻貌美的小姐向你投怀送抱,你会怎样?” “唉!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怎会不可能,老实说,这种事一共发生过多少次?” “鬼扯淡,肉麻又有趣。”山崎五郎一面小声咒骂着,一面把铁丝插进锁孔。 “我倒希望岁数大的女人向我投怀送抱。” “叭——”的一声,锁被他打开。 电视节目还在进行肉麻的对话,宫永菊一郎做梦也不会想到会有小偷溜进他的房间吧? (太好了。) 山崎一面这么想,一面打开衣橱的门。 就在那一瞬间,有一个年轻的女人向他倒下来。 <er h3">三 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姐,身上只穿着性感的三角裤和文胸。 已经停止呼吸,变成一具尸体。 山崎抱着那个尸体倒向地板,忍不住要大叫起来,但又马上忍住不叫。 他让尸体脸朝下趴在地板上,自己则一脸苍白地爬起来,蹲着注视尸体。 这时他想起某部影片中也有同样的情节,那是一部喜剧片,是糊涂侦探打开衣橱,滚出一具漂亮女尸。那时他觉得很好笑,可是,如今碰上这种事情,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突然间,他感觉到附近有人。 “听说你曾杀害女人,是真的吗?” “不,那只不过是一种谣传而已,这是发生在我年轻时候的事情。” 山崎大吃一惊,连忙朝着声音的来源一看,原来是电视节目的对话,这才使他放下心来。 山崎放心后,突然对宫永菊一郎生气起来。 杀害这个女人的凶手一定是宫永菊一郎。虽然他不知道这个女人跟宫永有什么关系,可是,他敢确定杀害这个女人的人一定是宫永。 杀害这样漂亮的女人,把尸体藏在衣橱里面,然后去电视台上节目,大吹大擂的这个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山崎站起来,在寝室里面走来走去。 (发现尸体时大吃一惊,那是很自然的事情。)山崎喃喃自语着。 “我也是坏蛋一个,从未做过正经事。坂田老爹说得对,我的所作所为,跟在垃圾堆中捡破烂一样,不脚踏实地干发不了大财。” 山崎又蹲下来,强忍着恐怖,把尸体翻过来。 这个女人皮肤很白皙,身材修长。活着时,肯定是个招男人喜欢的性感女人。但现在,一切都不存在了,她纤细的脖子上有一道红黑色的勒痕,看来是被勒死的。 到底这是个怎样的女人呢? 由相貌来看,好像二十五六岁,可能因为死者身上的穿着很暴露,所以山崎觉得死者可能是在酒吧上班的吧女。 山崎站起来,看了一眼衣橱,里面凌乱地放着女人的衣服和手提包。 山崎拿出手提包,是用鳄鱼皮做成的高级品,若在平时,他可以马上估出这只手提包值多少钱,可是,现在他没有这份心情。 他打开手提包一看,里面有化妆品和钱包,钱包里面有将近5万元的钞票,他很本能地把这笔钱放进口袋里面。不过,当他重新想了一下后,又把这笔钱放回手提包里面。 手提包里面还有一只对折的信封。 信封上面这么写着:“杉并区方南町,太阳公寓内,日下部荣子小姐”,翻到后面一看,只写着“京都宫永”四个字。 看来这是宫永菊一郎写给这个女人的信。 我已说过好几次,我无法抛弃我的家庭,这件事你也应该了解才对。 我希望这次来东京时,能好好跟你谈谈,因为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看完信后,山崎五郎“哼”了一声。 宫永菊一郎还在电视上以谦虚中略带骄傲的口气大谈特谈女人如何喜爱他。 山崎注视着出现在荧光屏上的宫永菊一郎的脸。 恐怕宫永想用金钱跟这个女人分手,可是,这个女人非但不答应,还威胁若不跟她结婚,就要把他俩的奸情公布出来。宫永是在一怒之下,勒死这个女人的吧? 这个女人可能是在今天早上惨遭毒手,由于宫永赶着去电视台上节目,没有时间处理尸体,才把尸体藏在衣橱里面,并把衣橱锁起来,以便晚上回来后再处理。 (我不知道你杀人,算你走运,一旦被我知道,你可要倒霉了。)山崎向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的宫永这么嘟囔着。 “当我向宫永菊一郎要到一大笔钱后,坂田老爹该没有话好说了吧?”山崎自豪地想。 山崎把信放进口袋里面,把尸体放回衣橱里面。 他想了一下后,又从手提包里拿出口红,藏在床下。 “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山崎再度环视了一下房间后,点着头说道。 “两个小时的我”电视节目也快接近尾声,出现在屏幕上的宫永菊一郎仍然脸上挂着笑容。 (到了明天,那张笑脸将会变成哭脸吧?) 山崎这么想。 <er h3">四 第二天,山崎五郎一直睡到快中午时才醒过来。他在睡梦中梦见自己变成大富翁,所以心情非常愉快。 洗完脸后,山崎离开公寓,进入附近的公共电话亭。令他感到很遗憾的是,他没有钱,所以在他的房间里没有装设电话。不过,他想当他从宫永菊一郎那里要一大笔钱到手,要装设多少电话都行。 他在电话亭里面慢慢拨着新赤坂旅馆的电话号码,心想接线员大概会告诉他宫永菊一郎已去电视台或电台,没想到接线员答复他的是,今天宫永先生在房间休息。 “他说心情不好,又很疲倦,想好好休息一下,不接听任何电话。” 接线员说道。 山崎拿着话筒微笑着。宫永心情不好,大概是因为那具尸体的关系吧?可能是昨晚处理那具尸体,才会感到很疲倦吧? “我可以治好他的病,麻烦你把电话接过去。” “你是医生吗?” “不是。” “不是就不行。” “那么,你能不能传个口信给他,说我要跟他谈谈荣子的事情。” “荣子?” “是的。因为他在等我的消息,如果你把这通电话挂断,宫永先生一定会很生气。” “请稍等一下。” 接线员好像有点紧张地说道。在等候对方讲话的这段时间,山崎用一只手拿出一支香烟叼在嘴上,用打火机点燃,几分钟后,传来接线员的讲话声。 “我把你的电话接过去。” 接线员说罢,传来男人的讲话声。 “喂!喂!你找我有事吗?” “尸体已经处理好了吗?” 山崎开门见山地这么问,对方只“唔”了一声后就不再作声。 “尸体怎么啦?是不是还在衣橱里面?”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宫永菊一郎先生,你的说话声音有点发抖哦!” “……” “如果你还没有处理尸体,我可以去帮助你。”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什么名字不重要,我只想跟你谈谈衣橱里面那具尸体的事情。” “电话里面不容易谈清楚,能不能劳驾你今天下午来我这里走一趟,今天下午我有空。” “好呀!我也想跟你见个面。” “我现在在——” “我知道你现在投宿在新赤坂旅馆901号房,那是一间视野非常良好的房间,我马上过去。” 山崎挂掉电话后,好像很高兴地笑着,心想这下子走运了,由于对方有数亿元的资产,多少可揩到一点油水吧? 山崎五郎返回公寓,换好外出服装后,前往新赤坂旅馆。长年养成的习惯,使他在出门的时候,顺手把901号房的钥匙放进口袋里面,途中他才发觉这次不需要带钥匙。他搭乘出租车前往新赤坂旅馆,一路上他都紧紧抓着口袋中的钥匙,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不这么做,他就无法保持镇定。 (如果能得到一大笔钱,这种习惯是该改改了。)山崎这么想。 山崎大大方方地进入旅馆,被人邀请来旅馆,这还是有生以来头一遭。当他一来到901号房门前,习惯性地掏出钥匙时,不禁苦笑了一下。他把钥匙放回到口袋,按了一下电铃。 两三分钟后,门被打开,出现了一张很熟悉的脸。 “刚才那个电话是我打的。” 山崎说罢,宫永板着脸孔让他进入房间。 山崎一进入房间,立刻前往寝室,衣橱还在原来的地方。 他伸出手来抓住衣橱的把手,然后回过头看了一下宫永菊一郎,宫永仍然板着脸孔,但没有阻止他打开衣橱。 “嗨唷!” 山崎虚张声势地大吼一声,把衣橱的门打开,然后很本能地往后倒退一步。因为他想会跟昨天一样,女尸倒在他的身上。 可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衣橱里面只挂着几套宫永的西装,女尸啦,衣服啦,手提包啦,全都不见了! “哦?” 山崎以怪异的眼神注视着宫永菊一郎的脸问道: “你已经把尸体处理好了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不用装蒜啦!昨天这里面有一具女尸,死者叫日下部荣子,是你想要分手的女人。这件事我非常清楚,不过,我并没有报警,所以你大可放心。我所以没有报警,是因为没有奖金可拿。” “奖金?你的意思是说你要钱?” 宫永以稍微放心的表情问道。 “是的,我要钱,与其你以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倒不如花钱消灾。” “昨天你进入过这个房间?” “是的。” “你是怎么进来的?” “这是我的秘密,恕我不便奉告。” “你有我杀害女人的证据吗?” “有,由于我想你会处理掉尸体,消灭证据,所以特地从手提包里面拿出这个。” 山崎从口袋里面拿出宫永菊一郎所写的那封信,在他的面前摇晃着。 “这是你写给那个女人的信,是决定分手的信。如果我把这封信送交警方的话,你不就惨了吗?” “这封信的确是我写的,可是,你有证据可以证明那个女人曾来过这个房间吗?” “我早就知道你会赖皮,所以我在这个房间里动了一下手脚。” 山崎很得意地说道: “你没有发现那个女人的手提包里面少了一支口红吗?我把那支口红藏在这个房间的某个地方,这就是那个女人曾来过这个房间的证据。” “你把它藏在哪里?” “这个,等你答应我的要求后,我再告诉你。” “你要多少?” “你暂且别急,在谈钱前,我希望你先告诉我如何处理那具尸体的,因为我对这件事很感兴趣。” “你想我会怎样处理那具尸体?” 宫永很冷静地反问着,可能因为他知道可以用金钱摆平这件事,所以才这么镇定吧? “哼!” 山崎冷哼一声后,说道: “我首先想到的方法是你买绳索回来,趁黑夜将尸体经由窗口坠下去,窗口下面是护城河,如果对准的话,尸体就会沉进护城河里面,那条护城河一个月后会被填平,一旦被填平,尸体永远不会被找到。” “说得好。” “你果然那么做了吗?” 山崎冷冷地说罢,走到窗边。 “可是,以这种方法处理尸体,会在窗框上留下绳索摩擦的痕迹。” 山崎说罢,看了一下窗框,并没有发现那种痕迹。 山崎很不解地回过头来看着宫永问道: “到底你是怎样处理尸体的?” “这个以后再跟你详加说明,总之一句话,我并不是用绳索把尸体沉进护城河里面。这里是九楼,距离护城河有二十五六米,一般商店很难买到这么长的绳索,就算买得到,我一个人也干不来,而且还会如你所说的,在窗框上留下绳索摩擦的痕迹。就算很准地沉进护城河里,也难保在护城河被填平前,尸体不会浮起来。处理20多米长的绳索也是一大难题,如果让它随着尸体沉进护城河里面,有发现绳索找到尸体的危险,因为这条护城河有游艇驶来驰去,绳索一旦缠住游艇的桨,尸体不就随之曝光了吗?” “那么,你把尸体藏在哪个地方?你是如何处理那具尸体的?” “这个以后再告诉你,首先来谈谈你的价码,如果不先把价码谈妥,我会感到不安。” “也好。” 山崎微笑道。 宫永从衣袋里面拿出一本支票簿。 “你要多少?” “我想要一大笔钱。” 山崎说道。他所以没有说出一个数目,是因为他不知道要多少才好。宫永菊一郎微微一笑,说道: “2000万够不够?” <er h3">五 山崎五郎心想对方顶多只会给他200万左右,没想到对方竟问他2000万够不够,害得他大吃一惊。 他没有马上回答宫永的问话,并不是他认为不满意,而是他惊讶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如果2000万可以的话,我马上开支票给你。” 宫永说道。 “可以,可以。” 山崎以沙哑的声音说道。 宫永开好支票后,把支票交给山崎。 “你可以到这家银行的任何一家分行领钱。” “真的吗?如果领不到钱呢?” “我在这家银行有1亿元的存款,绝不会领不到钱。” 宫永笑着说罢,好像要安山崎的心般,又这么说道: “你不是有我写给那个女人的信吗?如果我骗你,你不是可以拿那封信来要挟我吗?” “说得也是。” 山崎很放心地把那张支票放进口袋里,就在那一瞬间,他突然感觉到全身充满了一股暖流,一下子就得到2000万,坂田老爹大概会对我另眼相看吧? 宫永菊一郎点燃香烟。 “这次是我不放心了。” “为什么呢?我并没有告诉警方呀!” “虽然你现在对这笔钱感到很满意,可是,难保以后不会反悔,再向我勒索。” “原来你担心这种事情。” 山崎微笑着说道。 “我是男子汉大丈夫,绝不会做出尔反尔的事情。如果你不放心,我可以写保证书给你。” “你肯写保证书给我?” “是的,你要我写什么都可以,写‘兹收到2000万元整’好吗?” “不用写得那么正式,只要写我们两人知道就可以。” 宫永拿出便条交给山崎,山崎拿起宫永的原子笔问道: “你要我怎样写呢?” “这个嘛——” 宫永仰望着天花板,沉思了一会儿后说道: “你能不能这么写:‘我已经什么也不要了’,然后再写上你的名字?” “你所说的‘什么也不要’,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在东京和京都各有一大片土地,目前是土地比金钱来得贵重的时代,我怕你反悔,不要钱,要土地。” “原来如此,你可真细心呀!” 山崎好像很佩服地说罢,拿起笔来写“我已经什么也不要了”,并签上自己的姓名。 “这一来我可以放心了,非常感谢你。” 山崎看着宫永很小心地把那张字条放进口袋里面,心想对方未免太天真了。 因为他不相信那张字条会有什么作用,只有这封信才能敲诈对方。刚才他被2000万吓了一大跳,心想不能再多要了,可是,当他镇定下来后,却想向对方多勒索几次,山崎在写字条时,内心里这么想着。 宫永好像没有看出山崎在内心打鬼主意,很放心地向山崎说道: “为了庆祝我们和解,干一杯如何?” 宫永说罢,拿出一瓶威士忌,倒了两杯。 “你不会在酒里下毒吧?” 山崎以怀疑的眼光注视着宫永,宫永笑着说道: “如果我下毒,不是还要处理你的尸体吗?我不会自找麻烦。” 说罢,好像很美味地率先喝掉自己的那一杯。 山崎见状,也就很放心地喝下自己的那杯酒。 “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把口红藏在哪里了吧?” 宫永问道。 山崎看着床铺说道: “我把它藏在床铺底下。” 不知何故,宫永突然“哈哈”地大笑起来。 “你怎么啦?” 山崎皱着眉头问道。 宫永摇着手说道: “没什么,没什么。” 说罢,又笑了出来,山崎一脸迷惑地点燃香烟。 “虽然我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不过,如果你的秘密被发现,你该怎么办才好?” “秘密?什么秘密?” “是指你处理尸体这件事呀!既然你不是用绳索将尸体沉进护城河,那你是把尸体从窗口丢进护城河的吗?” “也不是,因为那样做,会发出很大的溅水声,一定会引起一阵大骚乱。” “说得也是,可是,我并没有找到尸体,到底你是如何处理那具尸体的呢?” “我什么也没有做。”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并没有处理掉尸体。” “什么?” <er h3">六 “你不要那么大惊小怪好不好?” 宫永菊一郎笑着说道。 “既然你没有处理尸体,尸体怎会不在衣橱里面呢?” “我把它移到另一个地方。由于我把它藏到床铺底下,所以当你说出你把口红藏在床铺底下时,我才笑了出来。” “那么,你还没有处理那具尸体了?” “是的。” “你想怎样处理那具尸体?” 这次是山崎有点不安地注视着宫永的脸。 宫永好像很高兴地笑着说道: “我已想到一个很好的方法。” “什么方法?” “这个方法你一定可以想象得到。就如你的推测,我是为了跟那个女人分手,才勒死那个女人,我是在盛怒之下,一时失去理智才闯下祸端。现在谈这个已于事无补,最重要的就是想办法处理尸体,就如你所说的,我曾考虑用绳索把尸体沉进护城河,可是,这种事以我一个人的力量,无法做得很完美,所以必须另想方法。由于我一时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昨天暂时把尸体藏在衣橱里面,然后去电视台录节目,回来后,我还是想不出好方法。” “那么,你是如何想到好方法的?”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我还在为这件事大伤脑筋时,突然接到你的电话,起先我是感到很头大,可是,跟你见面后,让我想到一个好办法。” “是什么好办法?” 山崎有点焦急地问着。 “方法很简单,不过,要你帮忙才行。” “我?” “是的。” “如果我不肯帮忙呢?” “你一定会帮忙。” “你要我帮你什么忙?” “我要你把尸体从床铺下拖出来,扛到旅馆的屋顶上面,这里是顶楼,扛上屋顶比较容易,扛到楼下,不但麻烦,而且容易被发现。” “你想从顶楼把尸体推下去?” “不是,这跟从这个房间推下去有什么区别?” “那么,你把尸体扛上屋顶干什么?” “只是让她脸朝天躺在屋顶上面,并且把她的两手合十地放在胸口。” “这样就好了吗?” 山崎的声音有点含糊不清。 宫永菊一郎面无表情地说道: “不是。” 宫永注视着山崎的脸继续说道: “这个事件必须要有凶手才行,我打算拿你当凶手,制造出你杀害这个女人后,畏罪跳楼自杀的惨剧。” “你在胡说什么?” 山崎又以含糊不清的声音说道。 (到底这是怎么一回事?事情怎会变成这个样子?)山崎在内心里这么想着。 宫永浅浅一笑。 “刚才你不是写了一张‘我已经什么也不要了’的字条给我吗?这张字条正好可以作为你的遗书,你不认为这张字条很像遗书吗?别人一定认为你杀害了这个女人,然后留书跳楼自杀。” “畜生!你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事情?” 山崎想从沙发上站起来,可是,由于浑身疲倦无力,经过一番挣扎后,才勉强站起来。 “刚才你给我喝了什么?你在威士忌里面掺了什么东西?” 虽然山崎很用力地大吼着,可是,声音非常小,就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似的。 “我只是在威士忌里面掺了安眠药而已。” 宫永菊一郎面无表情地说道。 “可是,你也喝了呀——” “有一段时间,我因工作的压力,不服用安眠药就无法成眠,因此,安眠药逐渐对我失去作用。那时我感到很苦恼,没想到这时却派上用场。你会渐渐地进入梦乡,我却了无睡意。” “畜生!” 山崎想抓住对方,可是,当他摇摇晃晃地走到对方面前时,不由自主地往地板倒下去。 他的身体已经无法动弹,意识也渐渐地模糊。 宫永菊一郎走到已经无法动弹的山崎身边,从他的口袋里面摸出那张支票,放在烟灰缸里面烧掉。 那天傍晚。 有好几个人因看到一个人从新赤坂旅馆的屋顶掉下来而尖叫起来。 那个人当场死亡。 警察立刻赶来调查,在新赤板旅馆的屋顶上发现一具两手合十放在胸膛上的年轻女尸。 由于从男死者的身上找到遗书,所以警方研判是因为感情破裂,男的先勒死女的,然后再跳楼自杀。 可是,令警方感到不解的是,从男的口袋里面找到一把既不是公寓的,也不是汽车的钥匙。 有一个刑警为了揭开那把钥匙之谜,开始着手调查。 或许不久的将来,这个刑警会追查到坂田老人,知道那是新赤坂旅馆901号房的钥匙,进而揭穿这件跳楼自杀案的真相。 职业杀手和他的太太 卢一边把伯尼那套刚从干洗店里拿出来,还套着塑料袋的西服甩到轿车的后座上,一边严肃地告诫自己这是最后一次。这次就由她来代办好了,但下次伯尼必须振作起精神,自己来处理这些事。她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卢仔细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嗯,不错,老实说,她还是漂亮的,但她的一双大眼睛下面却罩着黑眼圈,嘴唇也是干燥紧绷的。她疲于这样的东奔西跑,同时还得为生计而操劳。还有,巴特里斯先生迟早会察觉到他们这种情况的。卢猛地发动了车子,向河边驶去。她要穿过巴特希桥,到位于伦敦北部的圣约翰森林去。 驾驶的过程让卢稍平静了一点。这当然并不都是伯尼的错。就连他两周前也是意外患上感冒的。他明知每个人都该接种疫苗,却执意拒绝接种。就连医生也没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安慰。他说要用阿斯匹林来退烧,要注意保暖,好好休息,还要多喝水。这些事情好像是众所周知的。 医生走了以后,卢望着靠在枕头上半躺着的伯尼。他那张大脸庞上挂满了汗珠,腋下的背心也被汗水浸湿了。卢不得不承认,伯尼的状态很糟。她拽了拽毛毯和床罩。 “伯尼,你看上去不太好,”卢说,“说实在的,你看起来很糟糕。” “我的感觉更难受,”他喘着气。卢同情地看着他,不过仅仅是一点点而已。她摸了摸伯尼的额头,在发烧。卢把伯尼浓密的黑发向后捋了捋,并在他的额头上印上了轻轻的一吻。 “你可别染上感冒,我们两个人中有一个就足够了。” 卢不会感冒的。她一向很走运,否则早就卧床不起了。她关上了卧室的房门,走进厨房,准备再煎一锅草药汤。虽然伯尼不愿意,但卢还是执意要他喝。煎药的时候,她打开了窗户透气。 她捧着一大杯药茶走进了卧室,屋子的气味让她皱起了眉头。顾不得感冒了,卢决定要给这间房间通通风。伯尼呷了一口茶,做了个鬼脸。 “没用的。”他说。 “对你有好处。” “听我说,”他说,“我有个麻烦。” “什么事?” “我今天有个活儿要干。” “你不能去,”她说,“这事到此为止了。你不能出去乱逛——在哪儿啊?” “斯特兰德大街上的一家旅馆。”伯尼说。 “你现在这个样子不能到斯特兰德大街的那些旅馆里去,你必须去告诉他们,你要不去说我就去说。我才不怕打电话给他们呢。” 伯尼愁眉苦脸,在床上翻来覆去。卢看得出来他忧心忡忡。每当伯尼发愁的时候,他那本就不高的发际线就会降到几乎和眉毛连在一起。 卢饶有兴味地凝视着伯尼。有谁能抗拒这对乌溜的眼睛和这个肉鼓鼓的鼻子?有的时候他简直像个大孩子。虽然他的身材发福,但伯尼的脸上仍然有他二十岁时的那种神情。这种神情令卢记忆犹新。当年在东伦敦拳击场上他就是用这种透明纯净的眼神望着卢。卢当时和她最好的朋友罗斯一起坐在看台前排的中间,而伯尼正在和“蒸汽人”约翰尼·特雷弗酣战到第三个回合,也是最后一个回合。罗斯认识伯尼的经纪人,或者说是那个假充经纪人的白痴。他们一起去了伯尼的更衣室。伯尼还处于亢奋状态,太阳穴在激烈地跳动着。他也是用这种清澈通透的眼神看着卢。而卢已对他一见倾心,一切就此变得顺理成章。在他们的婚礼上,伯尼也就是用这种眼神与卢对视。婚后卢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伯尼放弃拳击,因为她不想哪天早上突然醒来,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一具咽了气的躯体。 如今二十三年过去了,可伯尼还是一如既往地用这种眼神看着她。虽然这也许是因为流感的缘故,但你还是必须爱他,也应该爱他。 “我去给他们打电话,伯尼。” “问题是,”伯尼说,“现在是忙季。不行,我们必须自己解决。” 卢奇怪,怎么一下子成了“我们”。 “不能等你稍微好点儿吗,难道……”她问。 “不行。”伯尼的脸色阴沉,“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紧迫。”卢做过多次诸如此类的填字游戏。 “对。就是这个词,时间紧迫。你得想个办法帮帮我,卢。” 卢拿起空杯子,回到厨房,重又开始思考。伯尼离开那个北伦敦团伙时,她真的很高兴。那个团伙叫什么来着?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好像有个意大利语或马耳他语的名字,但卢从来都记不住外国名字。伯尼的年纪已经不适合再从事那种职业了。再怎么强迫都不行。他以前常常半夜甚至凌晨归家,而且是如此景象:衣衫褴褛、伤痕累累、浑身青紫,还有一次半边脸都被划破了,后来缝了十七针。 私底下说,她挺喜欢那道伤疤的。不过,无论他那个意大利的或哪国的老板是如何命令的,一个四十几岁的男人不该如此狼狈地回家。卢始终都不明白,为什么伯尼会跟那些叫什么什么的弟兄们分道扬镳。她知道伯尼和其中的一个人关系很僵,而且卢也一直很讨厌他们,有几次她曾在一个他们所谓的夜总会里见过这些人。所以,当伯尼的一个朋友给了他一次调职到国际搬运公司的机会后,卢感到特别高兴,并且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们试用了伯尼两周,然后就决定长期聘用他。看到伯尼有份稳定的好工作,卢觉得很欣慰。工作有规律,薪水也不错,而且伯尼只需像常人一样在白天工作,这样给了他们更多团聚的时间。他们用收入购买了一套能看得到旺兹沃思公园美丽景致的公寓,比原先的住房宽敞了许多。但是现在伯尼看起来真是忧心忡忡。好吧,如果他真的那么担心,卢就必须竭尽全力帮助他。 她返回卧室,坐在床边。 她说:“听着,我下午要去理发,要到干洗店去拿衣服,还有点儿别的差事要做,但或许我能帮到你。” 伯尼看着她,表情舒展了开来。 “你真的这么想吗,卢?” “把情况告诉我,我们一起研究研究。” 伯尼咧开嘴,冲着卢灿烂地微笑。 “你真好,卢。说话算数。”他伸出手去拍了拍卢的大腿。卢却不屑一顾地看着他的手。 “我不知道你那只手伸过来想干吗。不过,还得稍等片刻。开始吧。” 他们开始商讨细节。 整个下午,卢简直是焦头烂额。一开始,她去了位于南安普顿街的理发店,朱尔斯·爱德华因为一件突如其来的紧急过氧化物的工作而迟到了半小时,害得卢在让小姐洗完头以后,湿着头干坐了二十分钟。朱尔斯·爱德华匆忙间当然就把卢的头发搞得一团糟了。 卢离开理发店的时候已经是怒气冲天了。可祸不单行,她随后去干洗店取自己的外套和伯尼的裤子时,那个店员居然找了老半天;而她去开车时,竟然发现挡风玻璃上被贴了一张罚款单。她快速计算了一下,决定径直去斯特兰德大街的旅馆。说实话,那儿并不远。反正已经有一张罚款单了,不如就把车扔在这儿。去一个离此不过半公里多的地方还要再花几小时找停车场,那可不划算。 她招了一辆黑色出租车。车开到半路的时候她才发现那两件干洗完的衣服也被带上了。 出租车在旅馆门口把卢放了下来,她一路小跑上了楼梯。接待大厅里挤满了那些百无聊赖、无所事事的人,他们把大厅挤得水泄不通。卢穿过人群,来到电梯口,幸运之神终于垂青,有一部空电梯在等着她。她独自乘到五楼。518房间在右手边。卢屏住呼吸,敲了敲门。房间里没有反应,但话又说回来,这些门的隔音效果都很好。卢急得诅咒那家干洗店和理发店里的那些店员,他们的家庭以及他们的爱人。要是因为耽搁而误了事,伯尼会杀了她的……门突然打开了,一个满脸横肉的大块头出现在门口。他穿着衬衫和亮红色背带的裤子。卢还注意到他穿了双长筒袜。那个男人却盯着卢手中的干洗店塑料包装袋。 男人说:“我太太出去了。交给我吧。”卢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一把接过了卢手中的衣服和伯尼的裤子。男人往门里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进来吧。” 卢跟着他走进了小客厅。男人进了卧室,把干洗完的衣服扔在了床上,然后他走到梳妆台前,拉开了一个抽屉。与此同时,卢正试图把手枪从包里拽出来,因为消音器太长,所以费了她半天劲。最后,她终于一下把枪拽了出来,并快速扳开了安全装置,趁那个男人还在翻抽屉的时候,将枪口对准了他。 卢听从伯尼的指示,对着他后背的左上方连开两枪。卢事先预料到了各式各样的结果,却没想到那个男人仅仅是沙哑地干咳了两声,仿佛是吃糖的时候噎着了;而且他是立即倒地,并不像电影里那样慢慢缩成一团,而是整个人突然间猛一下倒在了地上。 卢跨过那个男人尸体,拿回了干洗的衣服。她发现有一枚硬币从那个男人的手里掉了出来。他原来只是想付小费给卢。 卢还是拿走了硬币。勤俭节约,吃穿不缺嘛。 卢离开房间的时候,走廊里没有人。她把时间算得很准,因为电梯刚好到达。里面走出了两个推着洗衣篮车的肤色黝黑的人。他们漫不经心地瞥了卢一眼。 卢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因为她又不得不去买了点儿东西。当她拎着干洗袋、超市购物袋、手袋和其他东西打开家门的时候已经是筋疲力尽了。 卢还没来得及坐下来喘口气,伯尼虚弱的声音就从卧室里传了出来。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卢疲惫地想。 伯尼半躺在床上,脸色苍白,汗流满面。 “怎么样?”他问,“事情办得还顺利吗?” “不怎么样。”卢急促地说,“你看看我的头发被弄成什么样子了。而且在干洗店里我也惨透了。为什么每次我一去,他们就要换那个该死的滚筒轴呢?还有,羊排卖光了,不管你喜不喜欢,今晚只能吃猪肉了。” “卢,”伯尼恳求道。 她长舒了一口气。 “嗯,事情办得还不错,挺好。” 卢告诉了伯尼关于干洗衣服的事。他的兴致开始高涨起来。 “很好,就这样。有了干洗衣服,你就变成了隐形人。没有人会留意你的脸,他们只会注意你干洗了什么衣服。” 随后卢只得又把整个经过复述了一遍,将每一个细节都告诉了伯尼。这么做让她有些烦躁,因为感觉伯尼好像不信任她似的。出于报复心理,她故意没把小费的事告诉伯尼。 后来,卢在厨房里的时候听到电话铃响了。她来到客厅准备接电话,但是铃声却在她赶到时戛然而止,显然电话被伯尼接听了。 当卢端着盘子走进卧室时,她的情绪已经平静了下来。她刚刚在厨房里喝了一杯有镇静作用的红酒,她给伯尼也倒了一杯,为的是给他提提精神。伯尼愧疚地望着卢。 “是他们。” “谁?” “国际搬运公司。” “好啊。” “不好。我们明天还有一个。” “什么?” “明天我们还得干掉一个。明天,下午,温布尔登路。” “哦,伯尼。”卢差点没把托盘扔到床上,“你没跟他们说你病了吗?” “没有。”他有点局促不安。 “伯尼,你是个十足的笨蛋。” “我不能对他们那么说。这像什么样子呢?现在是忙季。” “别老跟我说什么忙季。” “不要大喊大叫嘛,卢。”伯尼温和地说,“听话,帮我们一次。” “我已经帮过你一次了,”她严肃地说,“你也知道周三我要和罗斯一起去跳韵律操和打牌。” “你就不能推掉一次吗?” “不,我不能,伯尼。那是最后一次。” 不过,卢自己知道,那根本不是最后一次。伯尼也明白。他们俩都知道,只要几杯酒下肚,卢就乖乖听话了。 “有个麻烦,得去一次办公室。”过了一会儿伯尼说。 “干吗?” “要把名单拿出来,还得收拾一下该带的东西。” 伯尼花了半天时间对卢解释和说明情况,结果第二天早上卢就来到了国际搬运公司所在的那幢大楼前。这是幢建在河边,单薄又破旧的维多利亚式建筑。它很不协调地夹在洁净明亮的赖斯·克里斯皮斯新式的纸盒似房子中间。那些房子里住的都是些嬉皮士和丁克家庭,也不知他们现在把自己叫做什么。反正这幢楼看起来就像个被铁栅栏围住的肥婆娘。 卢来到底楼大厅,看了看楼层指示牌。国际搬运公司在六楼。其他那些公司好像都是搞货运的。卢乘着那部呼哧作响的小型木质电梯上楼的时候,还在思考着那些货运公司是干什么的。她不停地劝自己镇静,却收效甚微。 国际搬运公司是六楼唯一的一间办公室。朴素的木质门板上镶着块毛玻璃。有块掉了漆的黄色告示牌被透明胶带勉强粘在污迹斑斑的窗玻璃片上:“请按门铃,然后敲门。”上面写道,“如果没有反应,请在下方留言。” 卢没发现有门铃可按,所以她敲了敲门。屋里没反应,于是她扭动那个已经生锈了的铜把手,走了进去。 办公室就是一个大房间,里面灰尘满地,家具稀少。除了几把椅子和一排文件柜之外,唯一算得上家具的就是一张又大又旧的桌子。桌后坐着一个清癯的中年人,穿着一套浅黑色的三件套西服,戴了副双光眼镜。就像房间和内部其他摆设一样,他看起来没精打采、灰头土脸。他前面的桌子上摆着块上过漆的木板,上面写着“巴特里斯先生”。就像在银行里一样。 他说:“有事吗?”并从镜片后打量了一下卢。“能为您效劳吗,年轻的女士?” 卢喜欢他的彬彬有礼和他那温和又略带沙哑的嗓音,但马上意识到对方肯定误以为她在寻找货运公司。 “我是代表伯尼来的——伯尼·伍兹。我是伍兹太太。”她加了一句。 巴特里斯先生忧虑重重地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卢发现他的眼睛和他身上的其他东西一样,也是灰的。 “噢,”他说,“很意外啊。能否请问,为什么伯尼·伍兹先生无法亲自前来呢?” 关于这个,她和伯尼已经讨论很久了。 “周期性偏头痛,”卢说,“是周期性偏头痛。今天早上突然发作的。他现在非常难受。” 他噘起嘴,颇为理解地点了点头。 “啊,周期性偏头痛。是啊,我知道。我自己有时候也会犯。” 他又意味深长地打量了一下卢。卢猜想肯定有许多人都觉得巴特里斯先生变幻莫测,甚至有点可怕。 “那么,”他说,“没事了。”他坐直了身子。“我相信你,尽管伍兹先生的周期性偏头痛不会影响他……” “哦,不是,”卢急忙说,“他正在好转。他已经服了药。今天下午他就能痊愈了。” 她跟伯尼对此也早有准备。 “那我就放心了。好吧,你有东西要给我吧。” 卢走上前,递上了藏在身后的那个沉重的吉非大封套,里面装着全部的名单和消音器。她把封套放在桌子上。巴特里斯先生做了一个不显眼的细小动作,封套就不见了,就像在表演近台魔术一样。 作为交换,他给了卢三个信封。一个很重,卢估计里面装的是名单。第二个又小又厚实,卢知道,里面是钱。第三个又轻又薄,里面肯定是最为重要的东西:人物,时间,地点。 卢收好了三个信封,把它们装进了包里。 “就这样吧,”她说,“很高兴认识您。” “当然,”巴特里斯先生说,“非常愉快。请转告伍兹先生,并确切地转述我的话,不要虎头蛇尾。” “我会的。”卢说,可她却一点都不懂这句话的意思。待在家里怎么就是虎头蛇尾了呢?她向门口走去的时候,巴特里斯先生没有从座位上站起来。 “再见!”卢说。 “哦,好的,”巴特里斯先生说,“再见。”他的灰眼睛一直目送卢离开。 在回公寓的路上,卢买了几份日报的副刊和《标准报》的早报。她坐在咖啡馆里,将这些报纸通查了一遍。其中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西边旅馆里发生残酷谋杀的报道。奇怪。 她坐着看伯尼吃午饭的时候,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他。 “清理工。”伯尼说。 “干什么的?” “清理工。他们有一帮清理工。我去做掉目标,清理工收拾现场。你看,都是专业人士。分工明细。”他还解释了虎头蛇尾的含义。卢有点不耐烦。如果他们想让你盯梢,为什么不直接说盯梢而要说在房子周围兜圈呢? 至少,在离开之前,卢还有时间便匆忙地打扫了一下公寓——虽然仅仅是草草地搞了一下,但她还是用吸尘器清洁了地面,给房间通了风,换了床罩,马马虎虎掸了一下灰尘。等伯尼康复以后,卢会彻彻底底地打扫一下房间的。 做完这些,她离开家准备到温布尔登路去。 “东西都带齐了。你今晚想吃点儿什么?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有点儿鳕鱼吃就好了,”伯尼说,“弄点儿欧芹汁鳕鱼吧。” 卢拎起手袋和那包干洗过的衣服,她想把幸运随身携带。 路面车辆稀少,中午拥堵高峰早就过了,卢一路畅通地驶到了温布尔登路。在一条栗子形的行人小道上,有幢双面朝向的维多利亚式红砖房子,埃伦伯格先生就住在里面。 卢四点三十分到达目的地。埃伦伯格先生独自在家,没想到卢会突然到来。这样倒好,没有什么虎头蛇尾可言了。 她离开的时候没看见什么人,只有一辆英国电信的货车在卢驾车离开的时候慢慢地开过来。那个司机跟他的乘客一样,都是肤色黝黑的。 “分工明确,”卢说,在嘴里玩味着这个词的意韵。“这个词真的很特别。” 在接下来的十天里,卢开了不少眼界,又见了几次巴特里斯先生。伯尼身体里的病毒显然很顽固,他有几次似乎快要康复了,可病情却再度恶化。 忙季。她一次次对自己说。周五她做掉了一个伊朗人,这个任务毁了她原本制定好的周末购物计划,随后她整个周末都忙着在多金路“做事”。虽然她从没去过那儿,但她对有机会去感受清新的乡村气息很是感激,以前伯尼常把业余时间贡献给“工作”,卢真的很反感。 接下来的周一,卢做掉了个俄罗斯人,或者说是她那么觉得;因为他的呼吸里明显有小黄瓜的味道。周二下午,又有个住在帕丁顿旅馆的台湾人等着她去做掉。至少他说自己是台湾人,但卢觉得他的长相和语调都像苏格兰人。实际上,他就是个苏格兰人,巴特里斯先生那通常无懈可击的指挥全都见了鬼。但这也没什么,因为她在做掉那个所谓台湾人的时候,那个男人踉踉跄跄地向后倒,撞上了旅馆房间的窗户,一头栽了出去,从五楼垂直摔到了大街上,而且正好摔在那个真正的台湾人头上,他刚饱餐一顿回来,就被当场砸死了。 巴特里斯先生第二天拿回名单时,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卢说:“台湾人的事干得不错。但是请转告伍兹先生,不要别出心裁。简单点就好了。上次的事后患无穷啊。” 卢听不懂。她只知道自己做掉的是537房里的人。巴特里斯先生注意到了她的困惑,就向卢解释了房间号码弄错的事情。错误是由通讯的偏差引起的。这种事以后肯定不会再发生了。 伯尼和卢商量决定,卢代替伯尼去办公室的最佳借口就是出于安全考虑。“掐断线索,”卢说,“就像间谍小说里写的那样。”巴特里斯先生马上就心领神会了。 “我们应该早想到这点的。”他说。 其实,他自从第一次见过卢之后就变得和蔼不少了。甚至会拿出他那只脏兮兮的速溶咖啡盒子为卢冲上一杯咖啡。现在,只要卢一来,巴特里斯先生就会站起身来,看着卢就座。交换完名单和物品之后,他还会跟卢闲聊上十分钟。卢对此很是感激,因为她能体谅巴特里斯先生所受的压力和一切。 他向卢解释了忙季的原因。这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有的时候某些组织就是想剔除几个蹩脚货,他说。 “你看,就像是锯掉烂木头。在某种情况下,这就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者仅仅是一种传达信息的办法。每年的这个时候你都会因为某些东西热血沸腾的。这完全是自发的。我们只能处理。而且有了像伍兹先生——伯尼——这样高素质、有才能的人,我们就处理得很好。”他的眼睛透过镜片望着卢,并对卢微笑着。 卢觉得很温暖,而且有那么点自己人的感觉。但她不得不将咖啡一饮而尽,因为她必须准时赶到加特维克。巴特里斯先生目送卢走到门口。 “请代我向伯尼问好。”他说,“并提醒他——” “我知道。”卢说,“不要虎头蛇尾。” “很正确。”巴特里斯先生说,带着他所特有的忧郁的笑。 总的来说,这是件吃力的工作,尽管卢周一去跳了韵律操,而且玩牌的时候赢了二十五镑。周末的时候她的心情很放松,因为他们能去钦格威尔的姐姐家度过周六夜晚和周日一天了。没错,她的姐夫,一个有钱的彩票经理部经理,跟伯尼的关系很僵,可那又怎么样呢。不用做饭,也不用打扫房间,还不用照顾伯尼,更不用跑出去“做”掉什么人,实在让卢感到宽慰。这可真是休假疗养啊。伯尼看起来也在好转。实际上,提到伯尼,这周有几次卢回到家时能闻到伯尼的呼吸里有酒味。那么,由此可见他一定出过门,就算只是去酒吧喝了杯吉尼斯黑啤酒。 他们周日晚上回到家时,卢觉得很轻松也很快乐。然而——物极必反——电话铃响了。当然了,是巴特里斯先生打来的。她把话筒给了伯尼,但他只是喉咙沙哑地低声说自己有点儿头晕,然后就去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卢去国际搬运公司的时候还为昨晚的事有点愤愤不平。巴特里斯先生出奇地严肃。他没有给卢倒咖啡,只是看着她,并用一只马尼拉的信封拍着自己的下巴。 “告诉我,”他说,“伍兹先生对女人的感觉怎么样?” “嗯,我不太清楚。还可以吧。很正常。跟其他男人一样。”接着,她的大脑开始高速运转。 “哦,”她说,“你是指‘做’女人?” 他点了点头。 “没问题。”卢坚定地说。 巴特里斯先生透过积满灰尘的玻璃望着窗外那条污浊不堪的河流。 “做了这么多也总有结束的时候。但我还是要说,我讨厌和这些北伦敦人打交道。他们都是些强盗和野蛮人。” 卢想说伯尼曾经为一帮北伦敦野蛮人工作过,但忍住了。中途打断人家说话有失礼貌,而且巴特里斯先生肯定会介意的。 “这些个人的私事真是无聊。”巴特里斯先生说,“我实在不懂,为什么这些人不到这一步就没法留住他们的女人。但是,你知道,环环相扣,做就要做得漂亮。我怕一个人搞不定。而且,这事很复杂,也是非专业性的。” 他把东西递给卢,说话的口气像是把卢当成了小孩子。 “卢啊,去跟伯尼解释一下,‘不要虎头蛇尾’不仅仅是一个词语。这是我们的做事方式。”他说完对着卢苦笑了一下。 卢坐进车里,打开了信封。圣约翰森林,唔,还算不坏。至少她可以早点回家。卢思量着怎么做掉那个女人。会有什么不同吗?午饭的时候她准备去问问伯尼,可是当她告诉伯尼下午要去做掉一个人时,伯尼只说了句:“很好。” 卢很是恼怒,不仅是因为伯尼的回答,还因为他居然都没提到要帮卢做,更何况伯尼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卢一气之下决定什么都不对他说。 让卢火上浇油的是,吃完午饭,伯尼穿上外套,从那个装报酬的信封里抽了几张,并声称自己下午要出去打一会儿扑克。他说,这样可以帮他振作精神,恢复元气。 如果不是因为她很了解伯尼,卢就会说他是在故意找借口逃避差事。 不是逃避差事,她边驾车经过伦敦大板球场,边对自己说。伯尼是准备去接头,身体的好坏已经顾不上了。卢想洗手不干了。她已经插手得太多。现在她要去做掉一个女人。而伯尼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兴趣。 目标女人住在圣约翰森林路旁的一幢大楼里。卢把车停在一条街以外的地方,拿上她的手袋和干洗衣服的塑料袋,慢慢地围着大楼转。前门有把安全锁,但是跟往常一样,巴特里斯先生提供的密码起了作用。宽敞而空旷的大理石门厅里没有保安,卢直接朝电梯走去。 卢沿着四楼的走廊走着,她的鞋子踩进厚厚的地毯里,这就是某些人的生活,卢想。 在八号公寓门口,卢掏出了手枪——自打第一次以后她就有了经验——然后把枪藏在干洗衣服的塑料袋里。她按了门铃,屋里那只从声音判断就很昂贵的电铃响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门打开了,走出了一个金发女郎,她的脸瘦长而骄横,头发凌乱得像刚干完苦力活。她穿的衣服,在卢看来,只能用“近乎赤身裸体”来形容。 “什么事?”她问。 卢递上了干洗衣服的塑料袋。女人满腹狐疑地皱起了眉头。然后她转过身走进公寓,突然大叫道:“你是——” 卢快步上前,一把将她推进屋里,并给她看了名单。金发女郎一言不发地盯着名单看了一会儿,然后,猛地转身,开始在客厅里慌不择路地奔跑,甚至满地乱爬。虽然她在屋子里乱窜,从这头跑到那头,就像是那些被关在厩里又摆在集市上卖的什么家畜,但卢还是不费吹灰之力地连续两枪射中了她的上左背,就像伯尼教她的那样。 卢向尸体走去,却冷不丁发现有个男人站在卧室门口,他看了看卢,接着看了看尸体,然后又看着卢。他只穿了条拳击短裤。哦,天呐!这就是卢一直担心的事情。虎头蛇尾。 她叹了口气。事已至此,别无他法。巴特里斯先生一再强调的,不要虎头蛇尾。卢甚至看到了巴特里斯先生带着那种古怪、忧郁、淡淡的微笑对自己说着这句话,就像他正站在自己面前一样的清晰。 事实上,卢忽然一下子明白了整件事情。她又一次,同时也是最后一次举起了手枪。 她说:“你好,伯尼。巴特里斯先生向你问好。还有,你看,我从干洗店里拿回了你的西服。” 离开的时候,卢没看见什么人。只在她走出大门的时候,发现了一辆向路边开去的哈罗德货车。那个黝黑的司机和他的乘客注视着卢走过,看着她恶狠狠地踢了一下驾驶室的门,仅仅是为了发泄。 疼痛延续了好久好久。 君子协定 阿切尔·特比佐龙德蹑手蹑脚地溜进了卧室。小偷这时正在翻腾床头柜的抽屉,他身材瘦高,穿戴整洁,看上去刚过三十。和这个人相比,特比佐龙德自己倒像个小偷,小心翼翼地挪着步子,这位把注意力全集中在抽屉里的物品上的小偷丝毫也没有察觉。但是最后,小偷还是意识到屋里多了一个人,就像林中的小动物感到了身后有食肉猛兽走近自己一样。 小偷的眼光一扫到特比佐龙德,心跳便猛然变快了;等他看清了特比佐龙德手中正握着亮闪闪的左轮手枪时,心跳更是快上加快了。左轮手枪的枪口对着他,使他不知如何是好。 “真见鬼。”小偷说,“我敢起誓这所房子里没有人。我又打电话,又按门铃——” “我刚到。”特比佐龙德说。 “我老是背运,已经整整一个星期啦,星期二下午我把个汽车挡板弄坏了,前天晚上又把鱼缸打了,一对稀有的非洲良种热带鱼完了。我都不愿意告诉你我为此花了多少钱。” “运气确实不好。”特比佐龙德说。 “昨天我收拾黄油酱汁时又咬破了嘴。你有这样的事吗?真倒霉,再一想到自己这么笨手笨脚的,就更生气了。伤口倒是在愈合,可还总不住地咬它鼓出来的那块肉。反正我是这样。”小偷咽了一口唾沫,出汗的手掌擦了一下大汗淋漓的额头。“接着就轮到了现在。”他说。 “这要比挡泥板和鱼缸更麻烦。”特比佐龙德说。 “我实在搞不清哪个更糟。你说我不来这儿,那干什么好呢?真还不如整个星期都躺在床上呢。我碰巧认得一个专撬保险柜的家伙,他每次行动之前都去拜访占星学家。如果卦中朱庇特的位置不对,他那次就会歇了。听起来挺荒唐,是吧?但是他已经有八年没戴过手铐了。你听说过有谁干了八年而没被逮捕过吗?” “我就没被逮捕过。”特比佐龙德说。 “噢,因为你不是偷东西的。” “我是商人。” 小偷想起了什么,但没说出来。“我要打听到那个占星学家的名字。”他说,“我真想这会儿就找到他。我一离开这儿就去找他。” “当然。如果你从这儿离开时,”特比佐龙德说,“还活着。” 小偷下巴直颤,像极不明显的咀嚼动作。特比佐龙德在笑。在小偷眼里,那令人生畏的左轮手枪的黑洞洞的枪口,似乎正随着特比佐龙德的微笑扩张开来。 “我希望你把那玩意儿指着别处。”他神经紧张地说。 “可我并不想向别的地方射击。” “你千万不要向我开枪。” “哦?” “也没有必要叫警察,”小偷接着说,“实在没必要。我确信咱俩能把事情商量妥的——两个有教养的人达成一项文明的协议。我为人慷慨,身上也还有点钱。对你乐施仁慈的行为,我愿意奉献一点小礼品,不管这礼物是什么吧。总之,根本用不着警察来插手君子之间的私事。” 小偷谨慎地盯着特比佐龙德。这类小小的演说过去一直效果很好,尤其对有财产的人。眼下,却难以判定成功的几率,或者说这是否成功也弄不清。“无论如何,”他身子有点儿站不稳了,“你肯定不该开枪打我。” “为什么不该?” “我想——一个初干此事的人,弄不好会把血溅在地毯上。一塌糊涂,难道不是吗?你夫人会不安的。只要问问她,就会知道开枪打我是一个可怕的主意。” “她不在家。她还要在外面待大约一个钟头。” “无论如何你应该考虑她的看法。而且,开枪打我是违法的,你知道吗?还不说什么道德不道德。” “不违法。”特比佐龙德说。 “你说什么?” “你是个小偷。”特比佐龙德提醒他,“非法侵入我的住宅。你破坏了我家庭财产的完整,侵犯了我私人的神圣权利。你站在我家里,我便能够对你开枪,这给我带来的麻烦,还远不如一次违章停车的后果严重。” “你只有在自卫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我射击——” “现场有照相机拍照吗?” “没有,但是——” “你的屁兜里,那个铁玩意儿是什么?” “是根撬棒。” “拿出来,”特比佐龙德说,“递过来。果真如此。我见过这类武器。我可以向外界说你用它袭击我,我在自卫中开枪。这就是我对你假设的回答。你死后,即使有再多的理由能为自己申辩,恐怕也没人听得到了。你想想,警察会相信谁呢?” 小偷一言不发。特比佐龙德相当满意地笑着,一边把撬棒揣进兜里。撬棒外形美观,分量还不轻。特比佐龙德特别喜欢它。 “为什么你要杀死我?” “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杀过人。也许我喜欢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或者也许我开始喜欢起电影中的屠杀场面,渴望听到真实的枪炮声。有无穷无尽的可能,不是吗?” “但是——” “特别是,”特比佐龙德说,“杀掉你很可能于我有利。而现在,你对我就一点用也没有。还是别向我暗示什么乐施仁慈,也别再提其他委婉动听的理由。我不需要你的钱。留着照料你自己吧。我金钱充足——这一点你应该一目了然。如果我人很穷,你也就不会跨进这个门槛。不过,究竟你有多少钱?几百美元?” “五百。”小偷说。 “真可怜。” “我也这么想。家里还有点,不过,你仍旧会说少得可怜,是吧?” “这一点毫无疑问。”特比佐龙德把枪换到另一只手上。“我说过我是商人,”他说,“现在不知道如果你活着,是否比死了对我更有用——” “你是个商人,我是个小偷。”小偷立刻活跃起来。 “是这样。” “那么,我能替你偷些东西。一幅油画?一个竞争对手贸易上的秘密文件?别看我今晚这副样子,事实上干这种事我非常在行。我倒不想说我能从卢浮宫里偷出《蒙娜丽莎》,但让我干你们每天搞的那种暗中偷偷摸摸的勾当,肯定很拿手。给我定个任务,让我显示一下我的才能。” “嗯——哼。”特比佐龙德说。 “你说要什么,我肯定偷来。” “啊——哈。” “一辆小汽车,一件貂皮大衣,一副钻石手镯,一块波斯地毯,一本珍贵的初版书,犯罪的证据,十八分半钟的磁带——” “最后这一项是什么?” “我开的一个小玩笑。”小偷说,“还有,人家收集的钱币,收集的邮票,精神病病历,唱片,警察局档案——” “我知道你的意思啦。” “我一神经紧张就唠唠叨叨。” “我注意到了。” “如果你能举出其他的项目——” 特比佐龙德低头看手里的枪。枪口又对着小偷。 “不,”特比佐龙德说,明显地露出了失望的神情。“不必,恐怕再举出什么项目都没用。” “为什么没用?” “首先,没有一样东西是我真正需要或我想要的;你能为我偷来一个女人的心吗?简直荒唐。更关键的是,我凭什么就信赖你呢?” “你应该信任我。”小偷说,“我向你保证。” “我还没说完。我即使相信了你许下的诺言,那么,下一步呢?我们恐怕要到街心花园的小路上去聊聊了。不行,一旦我让你从我的屋里走出去,我的优势就没了。哪怕枪口瞄你瞄得再准,也根本不可能在大街上开枪打你而不受惩罚。这样,恐怕就——” “不会那样!” 特比佐龙德耸耸肩。“不不,确实如此。”他说,“你有什么用呢?你除了被人干掉,还能干什么呢?除了偷东西你还干点别的吗,先生?” “我能制造汽车牌照。” “这也算不上是个有价值的才能。” “我知道。”小偷悲哀地说,“我常常纳闷政府为什么要费心教会我这样一种毫无用处的活计呢?没什么人请我做假牌照,而一般的人做合法的牌照都到专利部门去。我还能做什么呢?我肯定会做些别的事。我可以为你擦皮鞋,我还能给你的小汽车打蜡——” “不偷东西时你干些什么?” “四处闲逛,”小偷说,“和女人们出去。养我的鱼,只要它没被弄跌落在地毯上。我没弄坏汽车挡泥板时,还开车兜风。下几盘棋,喝一两瓶啤酒,给自己做一块三明治——” “你很在行吗?” “做三明治?” “下棋。” “不算坏。” “我问这事是当真的。” “我知道你当真,”小偷说,“我的棋艺在一般水平之上。我对开局有研究,对棋势的直觉很好。比赛我没耐性,但在商业区的国际象棋俱乐部里,我总是赢多输少。” “你在商业区俱乐部里下棋?” “当然。我不能一星期七个晚上都去偷,你知道。谁能承受得住这种压力?” “好了,凭这点你对我就有用处了。”特比佐龙德说。 “你想学下棋?” “我会下。我要你和我下一个钟头的棋,直到我妻子回来。我烦透了,屋子里没书好读,电视机我从不光顾,在棋桌上找到一个令我感兴趣的对手很困难。” “于是你饶我一命,让我陪你下棋。” “对。” “允许我再直言一句,”小偷说,“这里面没有陷阱,对吧?我希望如果我输了,也不会挨枪子儿,或者发生其他类似的事。” “绝对不会。下棋是一种远远超过鬼把戏的活动。” “我再同意不过了。”小偷说。他深深叹了一口气。“如果我不会下棋,”他说,“你也不会杀我,对吗?” “这个问题一直在折磨着你吧?” “是的。”小偷说。 他们在前厅下棋。第一盘小偷用白子,他第一步拱了王前面的卒。他的招法很有想象力。但是第十六步,特比佐龙德迫使对方用车换马,再几步之后,小偷便认输了。 第二盘小偷执黑子,他走出了西西里防御。他的套路有些变化,使特比佐龙德不太适应。局势一直平稳,直到最后小偷成功地把卒子拱到了头。很明显,这颗子就要当王后使用,特比佐龙德扳倒了自己的王,认输了。 “精彩。”小偷说。 “你下得好。” “谢谢。” “似乎有点遗憾……” 他的声音低落下去。小偷疑惑的目光很快扫了他一眼。“因为我把自己荒废了,只成为一个普通的罪犯?是要说这个吗?” “不谈这个了,”特比佐龙德说,“倒也没什么关系。” 他们重新码好棋子,开始下第三盘。这时,一把钥匙轻轻捅进了锁眼。锁在扭动,门开了,梅莉萨·特比佐龙德走进前厅,朝卧室走去。 两个男人都站起身。特比佐龙德夫人没停步,漂亮的脸蛋浮出一丝毫无意义的微笑。“你找到了一个会下棋的新朋友,我为你高兴。” 特比佐龙德咬着牙齿。他从屁兜里掏出小偷的撬棒,这玩意儿比他料想的要重。“梅莉萨,”他向前跨了一步,挡在他妻子和卧室之间。“我无需浪费时间来列举你的罪过了。你自己相当清楚为什么你要受到这种待遇。” 她瞪大眼看他,很明显一点也听不懂他说的话。特比佐龙德举起撬棒猛击她的头部,只一下,她就跪倒在地。他很快又连击三下,挥动铁棒时拼尽了全身的力气。然后,他眼光转向了目瞪口呆的小偷。 “你把她打死了。”小偷说。 “胡说八道。”特比佐龙德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亮闪闪的左轮枪。 “她不是死了吗?” “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特比佐龙德说,“但我没杀她。是你把她杀死的。” “我不明白。” “警察会明白的,”特比佐龙德说着,开枪打中了小偷的肩部。他又扣动扳机,这次他非常满意,小偷心脏挨了一枪扑倒在地。 特比佐龙德把棋子扫进棋盒,撤走棋盘,然后把这一切又重新想了想。他勉强抑制住一阵想吹口哨的冲动。他对自己相当满意。对一个足智多谋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是毫无用处的。“如果命运送来一只柠檬,那就用它弄一杯柠檬汁喝。” 忧伤之眼 他还从未见过这样忧伤的、充满悲剧之感的眼睛,那么深不可测,与她身穿的黑色天鹅绒长裙十分相配。每天晚上,当她走进卡西诺,默默地挨到一张赌桌前,同样默默地玩起来,这双眼睛,便空落落地,似乎充满着与周围无关的景象,向着不可知之处望去了。此时,萦绕在他心头的愿望非常强烈,希冀这双眼睛能够流露出哪怕一点点默许,接受他对她的爱慕之情。 一个星期来,他每晚都在这所房子里消磨几个钟头,骰子的拖拖拉拉让他烦躁。它像个愚蠢、犹豫不决的女人转啊转啊,直到停在某个不重要的数字上。“faitesvos jeux”“rien nevousplus”收赌注的仆役嗡嗡的声音亦令他心烦不安。 他奇怪她何以不试试巴卡热(一种纸牌赌博。),这种又文雅又紧张的游戏,却要玩毫不刺激的轮盘赌呢?但是她总是在十点钟来到,而且无论输赢,两个小时后必定离去。 每个夜晚他都像个训练有素的仆人,顺从而耐心地等着她的出现。当她沿着长廊走来,如裹在雾里飘动的幻影,他的胸中便油然而生一种陌生的骚动感。是的,陌生。在他四十一年斤斤计较、井井有条的生活中,朱迪森·波特还从未允许过哪个女人踏进他的情海深处。 他出生在新英格兰,他的家族一直是一个著名州府的望族。很早他就为自己制定了两个目标:成为百万富翁和美国参议院的议员,如今这两个愿望都已达到。通过给一家头号报刊的老板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咨询,他获得了足够的金钱,有了金钱的结果使他实现了第二个目标。 女人作为一个因素在他如此刻板,有规律的生活中是没有地位的。那些蜂拥在他周围的女人像嗡嗡嗡的苍蝇,皆被他漫不经心地拂去。偶尔他也会想想结婚的可能性,但是那必须加诸在他的姓氏之上的东西,又总令他烦恼。在婚姻诗意的旗帜之下,不过掩盖着令人尴尬的不体面的生理欲求罢了。 波特的祖先们向以目光犀利,嗅觉灵敏为荣。参议员朱迪森·波特是他家族最好的范例,他以“沉默的朱迪森”闻名于他华盛顿的同行中。即使在最慷慨激昂的政治演讲中,冷静与无懈可击的外衣也不会从他的肩头滑落,高傲、冷漠,在任何危急关头,他依然能够不失分寸,很有自制。 而现在这种困惑、这种退缩、这种莫名的心跳又意味着什么?为什么到伦敦去会见其兄弟的计划五天前已经定好,他却依然待在比亚瑞兹,流连不去呢? 刚进入九月份,游客们潮水般涌入,比斯开湾聚集着欧洲大陆的旅游者。一时间珠环翠绕,笑靥如花,香槟酒泡沫四溢,人人怡然自得,卡西诺成了星斗满布的天空,笼罩在一片光芒四射的璀璨之中。 就在这繁景中,像盛宴上的幽魂,轻轻飘过那个如此奇怪地搅扰着朱迪森·波特的女人。她常穿的凝重的黑裙似乎令她的纤体不堪其重,浅色的头发从大理石雕像般的前额对称地向后弯曲着,苍白的颈部挂着一串浅玫瑰色的单股珍珠项链。她是一幅云做的画,又如雾般朦胧。不过,从所有这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绝望神情中,朱迪森隐隐看到一线跳动着的生机,在死灰下燃烧。她使其他的女人相形失色,像虚弱的木偶一般贫乏、呆板和苍白。 今晚他凑巧占据了她对面的座位。看到她搁在绿色桌面上的雪白的手臂,他禁不住心猿意马,极想伸出手去感知她的肉体是冰冷的,还是温暖的——愚蠢的念头。好在她绝不可能意识到七天来眼前这个衣冠楚楚、镇定自若的美国人一直以这种念头聊以自慰。 他看到筹码从她手中机械地落下,停在七点上。她总是这样,选择一个号码就用它玩上一整晚。今晚她赢了。对一个只冒了五十或一百法郎风险的人来说,这笔赢钱已是个不小的数字,可不管运气好坏,她眼中的忧伤神色却不曾改变过。 窗外大雨滂沱,远远时有雷声滚过,轰隆隆如一串枪声。天空被一道炫目的白光撕成碎片,屋中随即陷入一片漆黑。 寂静笼罩了片刻,跟着响起了笑声,好奇的、神经质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飘过长长的、黑漆漆的大厅。屋里一片低语,吓呆的孩子们本能地发出尖叫声。好像有拖拖拉拉的脚步沿着打蜡地板走动,尽管大厅里窗帘都拉着,闪电仍然刺过幕布,把影子可怖地投在墙上。 这只是瞬间发生的,几乎同时灯重新亮了。朱迪森·波特瞥了一眼那个女人。她没有动,脸上却流露出极度恐惧的神情,她抬手抹了下脸,仿佛要抹去这种表情似的,又往后推了推她的椅子。 朱迪森等她把筹码兑换成现金,才快步走出客厅。他跟在她身后几步之外,看她下楼去妇女寄存处。等到她穿过门廊走来,他已站在外面,正竖起大衣领子抵挡着瓢泼急雨。 他暗暗等待着两个机会。首先,这样的夜晚不可能雇到出租车——他知道她自己没车。其次,她也不大可能在这里毫无把握地等下去,看有没有载客到这儿的返程空车。 门房做了个无奈的手势。朱迪森没有动,没去叫醒坐在停车场他的豪华轿车里打瞌睡的司机。 “对不起夫人,”门房歉意地说,“现在雇不到车。” 他扫一眼停车场的排排轿车。她无望地耸了耸肩,朱迪森听到她向门房建议打电话到最近的车库去试试。他久等的时机到了。他走近门房,表示愿用自己的车为夫人服务。 听到这个提议她转过身:“噢,您真是太好了。”她的声音好像低沉的乐声,有着如雾的旋律。她的英语说得很慢,字斟句酌,从外国人的唇中吐出,别有一番风味。 直到朱迪森扶她上车,她也没再多说什么。 “如果您愿把地址给司机,”他说,“他会送您到任何您想去的地方。”这几乎是个暗示。他确信对她一番好意,她不会以她先乘车回家而让他等在卡西诺门口作为回报的。何况从情理上也说不过去嘛。 “不过您可以陪着我的,”她很快地说,“当然,如果您愿意。” 他塞给门房一百法郎。大门砰的一声关上了。舒适、温暖的轿车驶进暴风雨的茫茫黑暗之中。 朱迪森心满意足地靠在座位上,他的同伴眯着眼睛坐了一会儿,然后转向他柔声说道:“非常感谢您让我用您的车,更感激您的护送,先生,因为我特别怕——” “暴风雨吗?”他插嘴道,回想起她脸上凝固的恐怖表情。 “哦,不,是怕黑。”她更正道,“听起来很愚蠢是吧。可我就是受不了黑暗。它,它让我窒息,你大概已经注意到——灯灭时——在卡西诺。” “是的,”他承认,“我看到您吓坏了。” “真是不好意思——。” “您知道我在注意您吗?” “是的。” “这不是第一次。” “是的——我也知道。” “您知道我注意您有多久了吗?” “大约一个星期吧。” “我得为自己的无礼向您道歉。” “不必了。美国人看女人的方式和欧洲人不同,他们不会用眼光剥掉你的外衣。” 朱迪森急忙向雨雾迷离的窗外看去。她知道他的心思集中在她洁白的臂膀上吗?她迷人的手臂从天鹅绒披风下伸出,离他的手近在咫尺。 “您不讨厌我对您感兴趣吗?”他冒险问道。 “不,我只是奇怪,那么多明艳照人的女人——您为什么独独选择了我?” “她们——全都黯淡无色。” “我呢?”她问。全无狡诈之情。很坦率。 “很真实,”朱迪森回答,然后再次转向她。她扯掉罩在头上的连衣黑色风帽,浅色的长发纷披下来,只留下轮廓鲜明的侧影。 “我对您毫无所知,不知道您是法国人、斯堪的那维亚人,还是——” “俄国人。”她简短地补充道,“我叫玛丽亚·波利契娃。” 他们绕过自由之宫,沿着海边的林荫大道行驶着。雷声又一次从远方传来。海浪击碎在岩石上发出巨大的咆哮声,好像是溺水者的大合唱。 她微微颤抖着。他弯下腰,把盖膝毛毯拉紧,这个貌似无意的动作使他的手触到了她迷人的手臂,她的肉体摸起来好似阳光辉照下光滑的大理石。 “这等于什么也没说。”她接着讲下去,离朱迪森骚动的思绪十万八千里,“我丈夫叫康特·阿莱克斯塔·波利契夫,家住在现改名为比彻格兰德的圣彼得斯堡,我是个寡妇。” 她的直率让朱迪森感到愉快。他以前曾听说外国女人喜欢把自己过去和现在的生活筑起一道神秘的墙。如果她自愿讲述自己的情况,那么,他们的相识自然不会随这次短暂的行车而宣告结束。他希望不是这样。 他们拐上一条边街,在一所古老的,被重新修建成公寓式的旧房子前停下。朱迪森想起身,但她伸出了一只挽留的手。 “噢——请别,您会湿透的。不介意和我共享一次小小的晚餐吧。” “如果不使您为难和不便的话——”朱迪森热切地回答。 “一点也不,每晚都准备着呢。很高兴能够报答您的好意——即使用一种微不足道的方式。” 他扶她下了车。法国司机看看他们的背影,就钻进车里,继续他的被打断的美梦。 房中弥漫着陈年的霉味,铺着肮脏的碎地毯的楼梯,在朱迪森沉重的脚步下吱嘎作响。但当她打开二楼上她的公寓的门,朱迪森仿佛踏进了另一个世界,一个神秘的,令人们生活在回忆之中的世界。 这种感觉不是因为房间里呈现出什么特别的面貌,不是因为烛光后暗淡的俄罗斯金圣像,不是因为尘灰的墙上悬挂着的一片片金线织锦缎,也不是因为镶在已失去光泽的画框中的几张照片,而是由于一股怀旧的情绪,它模模糊糊,就跟屋角处那张又长又矮的沙发椅上方挂的斑驳的镜子似的。 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仆人,穿着灰色制服和黑色丝围裙,走上前接过朱迪森的帽子和大衣。 深紫色帘幕低垂的窗户之间,有一张条桌,仆人在那儿伺候他们用饭。她穿着拖鞋悄声地走来走去,仿佛已化作家具的一部分。朱迪森可以单独和波利契娃夫人待在一起了。 晚餐相当简单:冷肉、乳酪煎蛋卷、深玻璃杯里的俄式茶,没有葡萄酒。 他们泛泛而谈。她旅游过不少地方。像许多大陆女人一样,有一些关于欧洲政局的新闻。他也讲了讲自己的情况,不多,但足以使她不后悔她对他的接纳了。 在他们压低的声音中,除偶尔交换几句意见以外,浮动着一种预想之中的,远离了他们话题的感觉。朱迪森困惑的是如果他做出什么举动,她是否会如他所想的一样做出反应,旧时代男人勾引女人的方式可是与谈话全无关系。 餐具撤下之后,女主人点燃一支长烟卷,那双忧伤的,充满了悲剧色彩的眼睛忽然与朱迪森的视线相遇了,带着他所需要的表情:她意识到他是个男人。 “您是第一个到这儿来的男人,”她说。 “不过您总有朋友吧——。” “我的朋友都走了,”她的声音慢慢响起,“或者都散去了——在地球的各个角落。” “噢,上帝,这种生活会使一个女人病态的——孤零零地住着,没有任何交际。” “病态!”她呼吸急促,迅速站起来走到壁炉前,“也许您想知道我为什么怕黑吧。”她拿起一张照片,把它送给朱迪森,照片上是一个身穿沙皇军队制服的男人。留着小胡子,眉清目秀。“他们把他从床上抢走,拽着他穿过庭院,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我想去救他,可门窗都被他们钉死了……那时天真黑啊——像今夜一样……我只听到他的呻吟——”她语气单调,微弱,却十分刺人,“那个场面总在灯灭的时候浮现出来,一片空虚,我想象着他们是怎样对待他的。” 不必再去问“他们”是谁。前段日子里削弱了俄国专制统治基础的武装暴动尽人皆知。他站着,沉默片刻,打量着照片上那张相当严厉的面孔和洒脱的签名:波利契夫。 “若说您不应当生活在过去可是有点残忍。”他最后说道。 “我就是因为这个才来到比亚瑞兹的。来往不断的各色人等应该对我有所帮助,令我最终能摆脱那一切吧。” “有帮助吗?” “有点。但那只是些生活表面的东西——从我身边走过,却不能触及我的内心,在卡西诺玩赌也不过是为了置身于欢乐的人群中,我从不曾——也无意和他们真正融为一体。你所看到的一切和这些珍珠,是我昔日生活中的仅存之物了。”她摸摸颈上的珍珠项链,项链的搭钩处饰有值钱的祖母绿宝石,“还指望它度过艰苦岁月呢,”她微微耸了耸肩,“这样的生活我已满足,有时我——我奇怪自己为什么还有兴趣活下去。” “胡说。”朱迪森叫道:“你这么年轻,漂亮——” “徒有其表——” “漂亮而且生机勃勃。”他放下照片,走近她。一股盲目的,不顾后果的力量驱使着他,太阳穴怦怦直跳,好像她温暖的手置于其上。窗外雨点轻敲,应和着他的心跳。 她诱人的手指伸到桌上的玛瑙盒中,取出一支香烟,慢慢地夹到唇间,这样慵懒的举止使她更富魅力。 他点燃火机,她弯腰去吸火。他突然低下身,让她那一头成熟的浅色美发贴到他的脸上。它有一种奇特的丝绸的质感。摸起来像紧密的蛛丝。这种感觉真是奇怪。对一个旁观者而言,她是块大理石,尽管她的皮肤如天鹅绒般柔软。 他仍旧让打火机燃着,好使一层朦朦胧胧的火焰形成一个光圈环绕在她头上,她抬起头,透过这个光圈,他们的视线相遇了。像一阵电流击过,他的四肢都绵软了。房间里,只听得见他砰的一声关上打火机,又把它投进口袋里的声音。 “您把自己锁在这儿,像个修女,”他发觉自己在耳语,“拒绝给自己生活的权力。” “有什么值得生活下去的吗?” “很多啊,您会是这世界上最后一个没有男伴的单身女人。” “也许您是出于一个男人的爱意才这么说的,我已经六年没有爱了。我们国家的人——令我蔑视。奴隶成了贵族,贵族沦为奴隶,仰仗有钱女人的鼻息过活。”她把香烟按在烟灰缸里揉碎,“罢了——我一点也不需要他们。” “告诉我,”朱迪森说,“今夜您是真想让我陪您回家呢,还是仅仅出于礼貌?” “我不会出于礼貌而勉强自己。” “不过您一定知道我是故意跟您接近的,从一开始就知道,那次您看到我正在注意您,也许就已经猜到——” “也许我猜到了。” “我不是那种见到一张新面孔就陷进去的傻瓜。” “我知道。”遥远的声音回答道。 “您有着一切,把它们给予一个男人,让他爱慕您,喜欢您。” 她沉默着,手指还在玛瑙盒中摸索,眼睛却没有离开他。 “再这样下去您会发疯的。”他恳切地说。 “我觉得现在我们就有点疯狂,陌生人,被暴风雨赶到了一起,疯狂啊——” “随它去吧,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帮你脱离所有这些不幸,就一个机会。我能做到的——使你幸福——给你一个女人所应得到的一切——” “只要我想要我会有情人的。”她粗鲁地插嘴说,“但我不会为了钱——去找一个情人。”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并不是试图买你。你也不是那种男人要买的女人,而我确实想要你——你的声音——你的抚摸。” 她从玛瑙盒中捏出一支香烟,依然懒懒的慢慢举起它。 朱迪森伸出手:“请不要吸烟,现在不要。” “可你得走了,现在。”尽管刚才远远传来的自鸣钟的三下钟声已告诉他时间,她的柔声的命令还是使他浑身一震。 “你不是在下逐客令吧?”他问。 “我必须这样。现在——你希望留下来的那会儿。” “你——想让我走?” 她犹豫起来,不过只是片刻:“不,但我们都得有时间考虑一下,以免将来后悔。” “你不会后悔的。” “请您——走吧。明天晚上,如果我作出决定——我们再在卡西诺见面吧。” 声音淹没在黑茫茫的风雨之中,灯光突然全部熄灭,朱迪森听到一声急促的喘息,又像是被吓坏的呻吟。他抓住她的两手,感觉到她交叉的手指在他的掌心里颤抖,于是便轻轻地把她的手放到自己的肩上。 突然,他们仿佛在黑暗中一起浮了起来,她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整个空间。他闭上眼,向她的红唇贴去——朱迪森·波特走下楼梯时,东方隐隐闪烁的微光正预示着一个灿烂的晴天,街道已经干了,空气很温暖,夹杂着早晨清新的甜香。 朱迪森叫醒还做着美梦的司机,钻进车里坐好。啊,他感到自己多么年轻,像大二的学生,而且毫不为此脸红。那种风流少年的乐趣自他离开大学后就再也没有尝过。崭新的感觉——同时又很古老,古老如这个世界。至于冒险的劲头——年轻人鲁莽狂热的激情和浪漫,早已被葬在很多年以前的一个旧梦中了。 所有的把朱迪森·波特造就成一个可信的、理智的政治家的素质好像突然间都离他而去了,他置身于一个不知“克制、分寸”为何物的地方,他的同胞们都卸去了假面,像扔掉一堆废物,让祖先们的“精明灵敏”站一边去吧,让伪善随风散去吧。当自由的旗帜在头顶猎猎飘扬,是听从它激动人心的召唤的时候了。 那个魅力十足的女人,玛丽亚·波利契娃,思绪在这个名字上打转转,那看似冰冷实则异常柔软温存的双唇,那如芳香的夜云般笼罩着他们的黑暗,噢,一切都像梦——可它却又那么真实! 从今以后,再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他就会回想起今天的。爱情犹如绿洲,在“理智”这片茫茫沙海中,霎时解除了他的饥渴。想想未来的几天吧,他们会在卡萨诺瓦、在米沙索尔,在瑞瑟·德·西勃瓦举行晚宴,在比利牛斯山谷古老而怪异的乡村酒店长期逗留。 他必须尽快电告他兄弟不要再等他了。他们本来计划这个月底要共同航海出游的。好吧,他可以在瑟堡上船。 汽车在他住的饭店入口处停住了。这个饭店是比亚瑞兹的一大景观。它庄严地坐落在环形草坪的中间,由钢铁大门护卫,具有中世纪宫殿的尊贵与豪华。 朱迪森向值夜的看门人要钥匙,他笑着说:“今天会是个好天,先生。” “看来是这样。”朱迪森表示同意。 他走进自己的房门,推开窗户。大海看着非常慵懒、沉静,与昨晚上的粗野狂暴全然不同,在短短几小时里,情绪的变化是多么大啊。他脱掉衣服,舒舒服服地钻到毯子里,立刻沉入酣甜的梦乡。 蛮横的电话铃惊醒了他。他坐起身,不大清楚电话是否响过,然后跳下床,向墙上那个小小的话机走去。他不经意地扫了一眼闹表,发现已是十点一刻。 “朱迪森·波特先生吗?” “请讲。” “噢,”云一般的声音飘了过来,“很抱歉吵醒您。” “啊——是你——” “是的。本不想打扰您,所以直等到现在才给您打电话。您能告诉我——您走的时候,有没有碰巧看到我的项链?” “您的——什么?” “项链,我的珍珠项链。它不见了,我想也许它,也许它会在您的身上。” “等等——请等一下。” 朱迪森放下话筒,拿起堆在椅子上的衣服,仔仔细细地抖了个遍。 “连影也没有。”他告诉她。 “我们都找遍了也没有发现它。” “再看看吧,肯定在你那里的某个地方——也许在沙发椅下边,或者地毯下边——” “我们到处都找过了。”她绝望地重复道。 “别紧张,再找找,系统一点。我处理处理事情,一做完就去帮你。” ——她没说一句话就挂上了电话。 朱迪森好容易抑制住重新爬回床上睡觉的欲望,他的眼神仍然由于困倦而有些呆滞。他无意识地穿上外套,心中有些恼火,为什么要打扰他呢?那个东西会找到的,女人就是这样,可怜虫!一点小麻烦就视为不幸。冷水浴使他的情绪好了些,他叫了早餐,希望咖啡喝完之前即能听到电话的叮铃铃声,他的愿望没有落空。 “我不是说过你会找到它的吗?”他愉快地问道。 “可我没有,我只请求您费心在来的时候把我的项链一起带来成么?” 有一刻朱迪森没有说话,她请求的语调很焦急——可她“请求”的后面又隐藏着什么? “你要——什么?什么鬼——” “什么地方,我确信,在您的东西中会找到我的项链的,它是我仅有的值钱货而您有许多——” “看这里——您在暗示——”朱迪森的话哽在了嗓子眼里,他不能再说下去。 “我什么也没暗示。我完全相信过一会儿我的财产就会回到我的手中。”声音有些发抖,语气不是威胁,倒几乎是郑重的恳求,她挂上了电话。 他站着,几乎没有呼吸,直盯着电话机。这个问题不得不面对了,他昨晚拥在怀中的女人确实相信他拿了她颈上的玫瑰红的项链走掉了,无论是故意还是偶然,他已说不清楚。电话线那端传来的疏远的口气无疑要使他相信项链的确在他这里,他必须说服她事实并非如此,就这样。但是长年的法律经验以及随着白昼而来的谨慎使他考虑起一个人空手到她的公寓去的可行性来。 他又检查了一遍衣服,用力抖了每个口袋。荒谬,整个过程都很荒谬。她应该清楚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盗窃她东西的人。不,他当然不会到她那儿去面对这场偶发事件的丑恶场景。 他走向电话。 “我正在等您的信儿。”他听到她说。 “没有用,我什么也没找着。” “那么我得上您那儿,帮你找找。” “很好!”朱迪森说,“如此就能使您满意地解决问题了。” 他挂上电话,带着一种做出决定的轻松之感。让她用自己的手把这个地方翻个底朝天吧。那将会比争论更快地说服她。不过不能一个人,他不想没有一个搜寻过程的目击者、证人,而单独接待她。从他的地平线升起的罗曼蒂克的芬芳云朵飘得多快啊!真是奇怪。 他请经理来,讲述了昨晚的事情。可是经理,一个法国人,不需要太多细节。 “您和那位夫人待的时间长吗?”他轻轻地问。 “几个小时,您知道,我请您来不是由于喜欢多事,而是因为我一贯谨慎,又是个外国人——” “我理解先生。完全理解。您很明智。当然——原谅我问这个——有没有可能您忽略了什么小地方,也许?” “这是我的衣服,就像我离开他们——” “可您的帽子——您的大衣。” “上帝!” 朱迪森匆忙奔向客厅外的大厅,当他过去,发现大衣和帽子都胡乱地挂在衣钩上,它们漠然地悬着,帽子在一边,冒冒失失地暗示着什么。 “太轻率了。”朱迪森暗出一口气。他翻找了所有的口袋,拉出来白色丝领巾、手帕、手套还有一支揉碎的香烟。 “这很可笑,”他困倦地解释道,“即使看看也烦人。那个女人有些歇斯底里。顺便问问——”他转向法国人——“您可认识波利契娃夫人?” “名字倒没听说过,不过可能我曾见过她。像这样的旅游胜地,她这类的女人很不少。” 朱迪森皱了皱眉,他这话到底什么意思? 此时响起了轻微的敲门声。朱迪森打开门,随即后退了几步,好像那只纤弱的带黑手套的手在他的两眼之间猛击了一下似的。和俄国女人一起,站着一个穿制服的宪兵。 “我亲爱的夫人,绝对没有必要,我向您保证,一个政府官员——”阴郁的眼神与他相遇,一个简洁的手势暗示着法国人。 “那么,这位绅士是谁?”她平静地问。 “我是保罗·杜比瑞斯先生,饭店的经理,波特先生邀我上来一起帮他找您的项链。” “噢,我明白了,也许您比他收获大些?” “很不幸,夫人。” “希望您能谅解我——”那双忧郁的眼睛又停在朱迪森身上——“但是我不习惯——这种事情,进入您的房间使我不安,波特先生,因此我觉得有一个来自官方而且又知道怎么做的人陪我前来是明智的。” “如您所愿,当然。” 朱迪森领他们到客厅去,饭店经理要求看一着波利契娃夫人同伴的证明,表面上他们无可怀疑。 朱迪森大步走来走去,一边看着宪兵拉出衣箱,手提箱,翻遍了大衣柜、写字柜、桌子、椅子、床、长沙发的每一个角落,甚至掂起枕头抖索抖索。这副情景使他的血都沸腾了。她竟敢带一个警察来搜查他的东西! 为什么?可能是为她自己的期望。但这个期望毫无道理。他停下来,瞟一眼昨夜还给他享受过柔情蜜意的女人,发现自己作茧自缚,自愿上钩。早晨的曙光中她看起来已然褪色,这种差异令人惊奇。 她坐着,等待警察结束两个房间的搜查,而后平静地起身,跟着他来到大厅,看他开始检查朱迪森的大衣,突然,她的手伸到大衣下摆一个不起眼的小鼓包处。警察从口袋里取出一枚小刀,只听“嗤”的一声,接线被撕开,那里,像一条白色身躯绿色头颈的蛇,盘蜷着波利契娃夫人的项链。 她惊叫一声双膝着地,仿佛母亲抚爱失而复得的孩子似的抚爱着她的项链。 “想想吧,先生,”她低语道,抬起头来,“想想您是多么残忍地伤害了一个极端信任您的女人。” 朱迪森·波特此时的感觉如同一个刚刚恢复知觉的人却又遭当头一棒。真可悲,精干的政治家、聪明的政府要员陷入困境,而且多多少少是他自己把自己投入到这场烦人的游戏、这种尴尬之中的。 “您像我一样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他环顾四周,直视着饭店经理,“项链是在我的大衣里——但不是我放的。” 她噌地一下站了起来。在焦虑不安的经理面前,她激昂丰富的语调平缓得多:“先生,我将会请求您为事实作证,这个美国人偷窃并藏匿了我的财产。” 法国人平静下来。他始终带着愉快的耐心关注着整个搜索,当项链被搜出来后他吓了一跳。他的手急剧地抖起来。她不能让波特先生这样显要的绅士被捕,她决不能这样。真是场灾难——不可能。朱迪森感到有点头晕。但是他止住法国经理的发作,尽力使自己的声音恢复自制。 “等一下,杜比瑞斯先生。在我们进一步讨论此事之前,能否麻烦您去把楼下店里的珠宝商请来?我希望对这些珍珠有个准确的估价。” 波利契娃夫人对他报以轻蔑的一笑:“您肯定知道它们是真的,”她说,“否则您也不会拿走它们了。” 杜比瑞斯先生匆匆奔出去,仍在不安地嘟囔着。 警察站到门口去警卫,朱迪森·波特被留下来单独和俄国女人在一起。 他沉思着走到窗口,在那里站了约五分钟,盯着波光闪烁的懒洋洋的大海。沉闷的——平和的大海。然后他转身,向波利契娃夫人鞠了一躬。他的手心被冷汗温湿了,嘴唇干得要命,在今日的窘境中他是个外国人,可他这一躬却彬彬有礼。 “亲爱的夫人,”他冒险说道,“我能和您谈几句话吗——私下里?”他拉出一把椅子。她犹豫了一下——然后走上前,不过仍然站着。朱迪森确信那个警察听不见他们谈话——事实上他根本听不懂英语。 “亲爱的夫人,”他重复道,“首先我应当感激您是个讨人喜欢的人。”——黑帽檐下的那双眼睛毫无波动地与他的眼睛相遇了——“而且我——” “您,先生,作为实际上马上要被捕的人。您的表现令人吃惊的冷静。” “对不起——实际上没有被捕。您会发现在这场指控中走得再远一点是不切合实际的。当然您绝对无意于这样做。” “我非常想让您为您所做的事情付出代价。” “确实——要更正一点,您想让我为您所做的事情付出代价。您把赌注压在一串显然很值钱的项链上,假定我不愿冒险被报界弄得声名狼藉。您指望这类丑闻会使我成为整个美国新闻界嘲讽的对象。” “我一点也不懂,波特先生,您在说什么?” “不懂?好,也许有一种更雄辩的方式能把我的意思表达清楚。忘掉这个插曲,包括卑贱的本人,值不值您的项链的价钱?”他第一次看到她笑了,短促的模糊的笑容改变了她脸上整个表情,忧郁的眼睛陡然间像石头一样冷硬。 “朋友,您在拿我开心,这类丑闻抵得上您的职业前途的价值呢。” “也就是说,我出的价钱还不够。那么,亲爱的夫人,我得请您开导我了,多少,在这个地方,能使人保持沉默?” “对我来说,”她粗鲁地回答,“它值一百万法郎。” ——一百万法郎!四万美元,四万美利坚货币! “您下的赌注太高了。”他说。 她只是耸耸肩:“我不希望您逍遥法外。” 可他知道她在嘲笑他。如果他让这个故事传出这间屋子,整个世界也会嘲笑他的。他拿过大衣,察看着大衣衬里,把里面的口袋翻了过来。 “噢,”他说,挤出一个笑容,“有人把上面的口袋割了一个洞又把它缝上了。到灯这儿来——您会发现这点是用崭新的丝线缝的——其他地方则是黑线。” “是吗!”她无动于衷地问道。 “很容易。您瞧,把项链放到洞里,再重新缝住。巧妙的工作——显然出自女人之手。针脚细密匀称。现在让我们看看——哪个女人会是我的同谋?”他白一眼室中的家具,好像那个同谋能如项链似的熟练地藏匿起来,“我只能想到一种可能性。您那位像猫一样走路的仆人昨夜必定非常喜爱我,以至于她想送我一件象征尊贵的礼物,对不对?” “一百万法郎。”波利契娃夫人温柔地说。 “还有几个细节——”他把大衣放到椅子上,扳着指头数开了——“我想弄弄清楚。第一,没有您的帮助她是怎样设法从您脖子上摘下项链的?什么时候?” 波利契娃夫人盯着窗外,似乎没有听见他的话。 “一百万法郎,”她重申。 “不过,我们可以叫她过来问几个问题,也许我们可以说服她解释一下这种‘迷恋’的原因。” “也许她也学会利用沉默的价值了。”俄国女人说。 朱迪森又鞠了一躬,带着一脸大臣般的神情:“不一定吧,您犯了一个错误,对美国人而言现今没有什么沉默能值一百万法郎,我的国家里,人们依靠狼藉的声名而发达。区区一个参议员若能在暴力犯罪和政府丑闻充斥的新闻中占据头条,这就是他的成功。现在我只需等着被捕,然后向此地我们的领事求助,证明我是个受害者。” 波利契娃夫人黑色的大眼睛怀疑地转向他:“波特先生,您不是在告诉我,您将允许这次逮捕吧?” “恰恰相反,我越考虑此事,就越欢迎这个机会。您会使我成为全美国最热门的话题的,报上的头版头条,记者的频频采访。当然我将不得不雇佣一个法国最好的律师,虽然我没犯任何罪。等我回到纽约,我会和记者们一起嘲笑这次经历的,它定能让我备受欢迎,深受公众青睐。在美国再没有什么比一则笑闻更令我们欢迎喜爱的了。而今天的丑闻,明天就会成为笑料。” 波利契娃夫人没有答话。 “显然,”他补充说,“您没有遇到过几个美国人。即使您有意帮我的忙,也不能比这件事做得更好了。” “可为什么?”她顿了一下说道,“为什么您还建议收买我,让我沉默呢?” “不过是想看看您的把戏究竟是什么,我已经清楚,这会有力地证实我的无辜。” ——她只是注意地看着那串项链,把它在戴着黑手套的手指上缠来缠去。 “顺便说一句,”朱迪森接着说,“我得问问杜比瑞斯先生今天凌晨三点全镇的灯是否都灭了。我记得您的公寓一片漆黑的时候钟敲了三下。嗯,要是两个人串通好了的话,在黑暗中把一个小东西,就是说,一串项链——换换地方,这应该很容易,对不对?不知道在法国,敲诈要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那只白肚皮的蛇从她手上掉到手提包里,喀哒一声,手提包合上了。 “我觉得,”她说,“我已经改变了关于逮捕的主意了,我是个情绪化的人,您的理由陈述得那么好,我真不忍心让您遭受那样的羞辱。” 朱迪森开口之前先润了润嘴唇:“如您所愿,当然。不过请记住我准备全力应付此事——直到最后。” “不,”波利契娃夫人说,“我宁可息事宁人。等杜比瑞斯先生回来您愿意向他解释这事吗——随您喜爱采用哪种方式?” 朱迪森从钱包里取出几张支票。她皱了皱眉——向后靠去。 “噢,不是给您的。”他急忙说,“我不会用几千法郎侮辱您这样一个天才的。这是给替我守卫大门的那个警察的补偿。不过,如您不介意,我想给您一些忠告——不是指控,亲爱的夫人。下一次您再把这双不平凡的眼睛投向某个外国人时,请选一个其职业跟法律无关的人。” 那双眼睛带着痛悔的神情停留在他身上:“一个人在生活中学习,先生,即使我们之中最聪明的人有时也会极端愚蠢,可一旦他认识到这点,他就会成为真正的人。” “很正确。”朱迪森·波特说,“我不会忘记这个真理的。” “再会,先生。” 他看着她离开。门关上了,他仍然站着不动,她的话里有些什么东西,使他最终发现了自己,不是多年来他想象的衣服架子,木头傀儡,而是一个人,能够像其他任何人一样,为自己制造一张不败的王牌。 黑猫 我要开讲的这个故事极其荒唐,却又极其平凡,我并不企求各位相信,就连我的心里都不信这些亲身经历的事,若是指望人家相信,岂不是发疯了吗?但是我眼下并没有发疯,而且确实不是在做梦。不过明天我就死到临头了,我要趁今天把这事说出来好让灵魂安生。我迫切打算把这些纯粹的家常琐事一五一十,简洁明了,不加评语地公之于世。由于这些事的缘故,我饱尝惊慌,受尽折磨,终于毁了一生。但是我不想详细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只有恐怖;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无非是奇谈,没有什么可怕。也许,后世一些有识之士会把我这种无稽之谈看做寻常小事。某些有识之士头脑比我更加冷静,更加条理分明,不像我这样遇事慌张。我这样诚惶诚恐,细细叙说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一定是一串有其因必有其果的普通事罢了。 我从小就以心地善良温顺出名。我心肠软得出奇,一时竟成为小朋友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就百般纵容,给了我各种各样玩赏的小动物。我大半时间都泡在同这些小动物嬉玩上面,每当我喂食和抚弄它们的时候,就感到无比高兴。我长大了,这个癖性也随之而发展,一直到我成人,这点还是我的主要乐趣。有人疼爱忠实伶俐的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用不着多费口舌来说明个中乐趣其味无穷了吧。你若经常尝到人类那种寡情薄义的滋味,那么对于兽类那种自我牺牲的无私之爱准会感到铭心镂骨。 我很早就结了婚,幸喜妻子跟我意气相投,她看到我偏爱饲养家畜,只要有机会物色到中意的玩物总不放过。我们养了小鸟、金鱼、良种狗、小兔子,一只小猴和一只猫。 这只猫个头特大,非常好看,浑身乌黑,而且伶俐绝顶。我妻子生来就好迷信,她一说到这猫的灵性,往往就要扯上古老传说,认为凡是黑猫都是巫婆变的。我倒不是说我妻子对这点极为认真,我这里提到此事只是顺便想到而已。 这猫名叫普路托(普路托原是希腊神话中冥王的名字。),原是我心爱的东西和玩伴。我亲自喂养它,我在屋里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连我上街去,它都要跟,想尽法子也赶不掉它。 我和猫的交情就这样维持了好几年。在这几年工夫中,说来不好意思,由于我喝酒上了瘾,脾气习性都彻底变坏了。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动不动就使性子,不顾人家受得了受不了。我竟任性恶言秽语地辱骂起妻子来了。最后,还对她拳打脚踢。我饲养的那些小动物当然也感到我脾气变坏了。我不仅不照顾它们,反而虐待它们。那些兔子,那只小猴,甚至那只狗,出于亲热,或是碰巧跑到我跟前来,我总是肆无忌惮地糟蹋它们。只有对待普路托,我还有所怜惜,未忍下手。不料我的病情日益严重——你想世上哪有比酗酒更厉害的病啊——这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倔了,于是我索性把普路托也当做出气筒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寮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像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一早起来,神智恢复了,对自己犯下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了,一旦沉湎醉乡,自己的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根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了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就在我干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里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幢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就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去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落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塌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隔墙,厚倒不大厚,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跟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地在察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哉怪也”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去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上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才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又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来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地坐在一个下等酒寮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糊糊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像。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情商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开价。 我继续捋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伛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地,这些情绪竟变为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像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了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已经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却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股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虽然我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是——索性让我明说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皮肉受苦,可是要想说个清楚倒也为难。我简直羞于承认——唉,即使如今身在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引起我的恐惧竟由于可以想象到的纯粹幻觉而更加厉害了。我妻子不止一次要我留神看这片白毛的斑记,我上面提到过,这只怪猫跟我杀掉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这片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说过这斑记大虽大,原来倒是很模糊的;可是逐渐逐渐地,不知不觉中竟明显了,终于现出一个一清二楚的轮廓来了。好久以来我的理智一直不肯承认,竭力把这当成幻觉。这时那斑记竟成了一样东西,我一提起这东西的名称就不由浑身发毛。正因如此,我对这怪物特别厌恶和惧怕,要是我有胆量的话,早把它干掉了。我说呀,原来这件东西是个吓人的幻象,是个恐怖东西的幻象——一个绞刑台!哎呀,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怕的刑具啊!这是恐怖的刑具,正法的刑具!这是叫人受罪的刑具,送人丧命的刑具呀! 这时我真落到要多倒霉有多倒霉的地步了。我行若无事地杀害了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它的同类,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按照上帝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带来那么多不堪忍受的灾祸!哎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不得安宁了!在白天里,这畜生片刻都不让我单独太太平平的;到了黑夜,我时时刻刻都从说不出有多可怕的噩梦中惊醒,一睁眼总看见这东西在我脸上喷着热气,我心头永远压着这东西的千钧棒,丝毫也摆脱不了这一个具体的梦魇!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 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幢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幢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就当场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臂,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又决定在地窖里挖个墓穴埋了。一会儿我又打算把尸首投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做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去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场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就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 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锹,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辨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地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地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 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要把这畜生干掉。要是我当时碰到这猫,包管它就活不了。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地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 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像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 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地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也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地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可以叫他们更加放心地相信我无罪了。 这些人刚走上阶梯,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地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幢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作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 哎哟,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冢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像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多。 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地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臂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了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 有毒的花园 我们不记得曾见到过德·勒奥贝平先生作品的任何译本——这倒用不着奇怪,因为就连他的很多同胞和外国文学研究者都不知道他的大名。作为一个作家,他似乎处于这样一个倒霉的位置,即介于超验主义者(他们以这种或那种名称,在世界所有当代文学中占有一席之地)和以笔谋生的那一大帮人(他们诉诸大众的理智和同情)之间。对于后者来说,他的作品在其发展形式上如果不是过于精制优雅,那也总归是太缥缈、太朦胧、太虚幻,不适合他们的口味;但是对于前者来说,却又太大众化了,不能满足精神的或是抽象的要求。他必然会发现自己没有读者,除了偶尔有某个人或某个孤独的小圈子以外。公正地说,他的作品并非完全缺乏想象力和独创性;如果不是由于他对于窝言的酷爱,使得情节和人物笼罩着迷离惝恍的气氛,而且从构思中去掉了人情的温暖,这些作品本来是可能给他赢得更大声誉的。他的小说有时讲述历史,有时描绘现实,而有时,就所能理解的来看,与时间和空间这两者都极少或完全没有关系。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他一般都只满足于对外在形式做极微小的修饰——用尽可能少的真实生活进行一下伪装,而致力于用主题的某个并不明显的特征来引起人的兴味。有时,一丝大自然的气息、一滴感伤和温柔之情,或者一线幽默之光会出现在他的奇思异想中间,使我们觉得自己毕竟还好像是在尘世之内。对于这种粗略的观察,我们只想加上一点,那就是德·勒奥贝平先生的作品,如果作者恰巧能以恰当的观点来读的话,会像出自一个聪明人之手的作品那样,可以消遣闲暇时光;否则,这些作品看来很难说不是胡说八道。 我们这位作家是多产的;他以值得称道的、不知疲倦的冗长不止的劲头持续不断地写作和出版,就好像他的努力赢得了欧仁·苏那样辉煌的成功。他首先出版了一部卷帙浩长的短篇小说集,标题为《故事重述》。最近的一些作品的题目(我们根据记忆引录)如下:《通天的铁路》三卷,1838年;《新亚当夏娃》二卷,1839年;《利己主义者;胸口的蛇》两卷,1840年;《祅教》,对开本,这是对古代波斯祅教的宗教和仪式所做的冗长的研究,出版于1841年;《西班牙城堡之夜》一卷八开本,1842年;以及《美的艺术家》或叫《机制蝴蝶》五卷四开本,1843年。对这个令人吃惊的作品目录,在多少有些令人厌倦的细审之余,我们对于勒奥贝平先生有了一定的好感和同情,虽然绝无敬佩之意。我们愿意略尽绵薄之力,好意地把他介绍给美国公众。下述故事就译自他的作品《比阿特丽斯》或称《有毒的美女》,最近发表在《反贵族评论》上。这份刊物由德·比尔海文伯爵主编,他多年来以令人称赞的忠诚和才能领导着保卫自由原则和大众权利的活动。 很久以前,一个名叫吉奥万尼·古斯康提的年轻人,从意大利南部地区来到帕都阿大学求学。吉奥万尼口袋里只有很少的一些达卡金币(达卡金币是中世纪流通欧洲各国的硬币。),他在一座古旧大厦的高层租住了一个阴暗的房间。这座大厦看上去配得上做帕都阿贵族的宫殿,事实上,它的门口就展示着一个家族的族徽,这个家族早已绝嗣了。年轻的异乡人对于祖国的伟大诗篇并非没有研究,记起了这个家族的一个祖先,或许就是这座大厦的主人,曾被但丁描绘为他的地狱中的永恒受难者。这些回忆和联想,加之年轻人初次离开家乡引起的伤心,使得吉奥万尼环顾这凄凉的、陈设简陋的房间时,发出了沉重的叹息。 “圣母啊,先生!”丽莎贝塔老太太叫道,年轻人俊美非凡的容貌打动了她,她正好心地努力把房间收拾得有居家的气氛,“年纪轻轻的,怎么打心眼里这么叹气!你觉着这所老房子阴沉沉的,对吧?老天保佑,那你就把头伸到窗户外头,你会看到明亮的阳光,跟你才离开的那不勒斯一个样儿。” 吉奥万尼机械地照老太太的劝说探出头去,但是却不怎么同意帕都阿的阳光像意大利南方一样令人愉悦。不过,不管怎样,阳光洒落在窗下的一个花园里,抚育着各种各样的植物,这些植物看来是极其精心地培育着的。 “花园也属于这座房子吗?”吉奥万尼问。 “老天不容,先生,除非是比现在长的这些东西好的能结果的盆花,”老丽莎贝塔回答道,“不是的;那花园是吉阿科莫·拉帕齐尼先生亲手培植的,他是个有名的医生,我敢说,连那不勒斯那么远的地方也听说过他。人家说他把这些草做成药,药像符咒那么灵验。你会时常看见医生先生在干活,有时碰巧了还能瞧见小姐,就是他女儿,掐花园里长的那些奇怪的花儿。” 老太太现在已经尽她所能把房间收拾得像样;然后把年轻人托付给神灵保护,离开了。 吉奥万尼仍然俯视着窗下的花园,除此之外,他找不到更好的消遣。从花园的外观来看,他判定它是一个植物园,帕都阿的这种植物园年代比意大利其他地方甚至比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都更早。或者,它可能是一个富家的游赏之所,这并非不可能;因为花园中央有一个大理石喷泉的废址,雕刻精美罕见,但不幸已经毁坏,不可能从乱糟糟的残砖碎石中看出最初的样子了。不过,泉水则依然欢快地在阳光下喷射着,一如往昔。轻轻的潺潺水声直传进年轻人的窗户,让他觉得泉水好似一个不朽的精灵,不管世事沧桑,总是不停息地歌唱着。人们在一个世纪里用大理石把它建成,而另一个世纪又把这易毁的装饰物打碎在地。在泉水落进的池塘四周生长着各种植物,要滋养那些巨大的叶子,看来需要充足的水分,一些花朵艳丽夺目。特别是有一丛灌木,种植在池塘中间的一个大理石花盆里,盛开着紫色的花朵,每朵花都像宝石一样闪着光辉,整棵树是如此绚丽耀眼,好像就是没有阳光,也足以把整个花园照亮。每一寸土壤都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即使不都那么美丽,也都有精心照料的标志。似乎那个培育它们的科学头脑知道每株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有的种在雕满古老花纹的瓮里,其他的则种在普通的花盆里;有的像蛇一样爬在地上,或者不管攀到什么就缠上去,爬得高高的。有一株植物缠绕在一尊威尔廷努斯(威尔廷努斯为罗马神话中掌管四季变化、庭园和花果之神。)雕像上,枝叶披拂,把雕像遮蔽起来,安排得恰到好处,简直可以供雕刻家来做研究。 吉奥万尼站在窗前,听见绿叶屏障后面窸窣作响,知道有人正在花园里工作。这个人的身影很快就出现在他的视野中,这个人绝不是普通的园丁,他高高的身材,憔悴黄瘦,面有病容,穿着一件学者的黑色长袍。他已过中年,灰白色的头发,稀疏的、灰白色的胡须,一张脸显出非凡的智慧和教养,但却从未流露出多少内心的温暖,即使在他的年轻岁月里也是如此。 这位科学的园丁仔细查看着路边的每株花木,其专心程度无与伦比。他似乎正在审视它们的内在本质,观察它们的形成因素,要发现为什么一片叶子长成这种形状,而另一片长成那种形状,何以花朵的色泽和香味各有不同。不过,虽然他对植物生命有这么深刻的了解,但是二者之间却没有一丝亲近之意。相反,他小心翼翼地避免碰到它们,或是直接吸进它们的香气,这给吉奥万尼留下了十分不快的印象;因为只有走在邪恶势力中间的人才会有这个人的行为举止,就好像周围都是猛兽、毒蛇或是妖魔鬼怪,只要他稍一不慎,就会招来致命的灾祸。在一个侍弄花园的人身上看见如此不安的神态,年轻人在想象中感到了一种奇异的恐怖。园艺是人类活动中最纯朴无邪的,曾是人类的父母未落入尘世之前的欢乐与工作。那么,这个花园是现实世界的伊甸园吗?而这个人,深知他自己的双手培育起来的东西的危害——他就是亚当吗? 这个充满戒心的园丁,除去枯叶或是修剪长得太茂密的树枝时戴着一双厚厚的手套,来保护他的双手。这还不是他唯一的甲胄。当他穿过花园,来到靠近大理石喷泉旁的那株缀满紫色宝石般花朵的绚丽植物边上时,他在口鼻上蒙上一种面罩,似乎它全部的美丽只不过是掩盖着一种更致命的毒素;但是,他发现自己的任务还是太危险了,他往后退,摘去面罩,大声喊着,但是声音发颤,是一个为体内疾病所苦的人发出的声音。 “比阿特丽丝!”“比阿特丽丝!” “我在这儿,父亲。您要做什么?”从对面宅子的窗户里传来一个年轻圆润的嗓音——那嗓音就像热带的阳光一样丰沛,它使得吉奥万尼不知为什么想到了紫的或是深红的浓艳色泽,并且想到了浓郁的、令人心旷神怡的芬芳。“您是在花园里吗?” “是的,比阿特丽丝,”园丁回答道,“我需要你帮忙。” 在雕刻的大门下,很快出现了一个少女的身影,她正当妙龄,美艳如鲜花,明媚如白昼,容色鲜丽,真是增之一分就会太过。她看上去充满活力,非常健康,精力充沛;然而,所有这一切都被处女的衣带紧紧地束缚、压制了起来。不过,吉奥万尼朝下向花园里望去时,他的想象肯定还是变得恐怖了,因为这个美丽的陌生姑娘给这样的他的印象,好似她是另一朵花,是那些植物花朵的人类姊妹,和它们一样美,甚至比它们当中最浓艳的更美,但也只能戴着手套去摸,不戴面罩就不能走近。比阿特丽丝走下花园小径时,可以看见她触摸几种植物,吸进它们的香气,而它们正是她父亲极为小心谨慎地避开的。 “这儿,比阿特丽丝,”她父亲说,“看看我们主要的珍宝需要多少照料吧。不过,我已经衰弱不堪了,若是按情况需要的那样靠近它,我会送命的。今后,恐怕这株植物必须托付给你一个人照管了。” “能照管它,我很高兴,”年轻女郎圆润的声音又响起来,她朝那株华美的植物弯过身去,张开双臂,好像要拥抱它。“是啊,我的姊妹,我的光荣,照料你,服侍你,将是比阿特丽丝的职责了;你会用亲吻和芬芳的气息来回报她,这对她就是生命的气息呢。” 然后,她言语里表达出来的如此强烈的柔情都表现在她的行为上了。她忙忙碌碌,如此专心致志,好像这株植物就需要如此;吉奥万尼站在高高的楼窗前,揉揉眼睛,简直怀疑这是一个少女在照料她最心爱的花呢,还是一个姊妹在对另一个履行爱的责任。这幕场景很快结束了。不知是拉帕齐尼医生完成了他在花园里的工作呢,还是他那警觉的眼睛已经发现了陌生人的面孔,他挽着女儿的手臂,回去了。夜幕已经降临;园中植物散发出的令人窒息的浓香偷偷潜入打开的窗户;吉奥万尼关上格子窗,走向睡榻,梦见一朵浓艳的花和一个美丽的少女。花和少女是不同的,然而又是相同的,两者的形体中都充满了某种奇异的危险。 日落以后,或是在夜晚的阴影里,或是在黯淡的月光下,我们的想象甚至是判断都可能会发生错误,但是,晨光却有力量把任何错误纠正过来。吉奥万尼醒来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窗子猛地打开,向下注视着那座花园,在他的梦中,那座花园充满了神秘。早晨的第一道阳光把挂在叶子和花朵上的露珠染成了金色,赋予每一朵奇花以更明亮的美,将一切都带到了日常经验范围之内。他惊讶而且略带羞愧地发现,这座花园是多么真实而又平淡无奇。年轻人高兴的是,在贫瘠的城市中心,他有特权俯瞰这座美丽迷人、植物繁茂的花园。他对自己说,这将作为他与自然保持联系的一种象征性语言。现在,既看不见病弱的、思虑过度的吉阿科莫·拉帕齐尼医生,也看不到他那光艳照人的女儿,这是真的;因此,吉奥万尼不能确定,他认为两人非同寻常,究竟是由于他们本就如此,还是因为他奇妙的想象所致。不过,他倾向于对整件事采取一种最理性的态度。 白天,他带着介绍信去拜访佩德罗·巴格利奥尼先生——大学里的一位医学教授,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医生。教授年事已高,显然是个性情和蔼的人物,总是乐呵呵的。他留年轻人吃晚饭,谈话生动活泼,自由自在,尤其在喝了一两瓶托斯卡纳酒以后,来了劲,他更让人愉快。吉奥万尼以为,住在同一座城里的科学家彼此都熟悉,便乘机提到拉帕齐尼医生的名字。但是教授的反应并没有像他预期的那么热情。 “作为一个教授神圣的医学的教师,”佩德罗·巴格利奥尼教授回答吉奥万尼的问题时说,“如果对一个像拉帕齐尼那样技术精湛的医生不给予恰当的、慎重的称扬,不太合适。但是,另一方面,我的回答不能有悖良心,不能让你这样一个杰出的年轻人,我老朋友的儿子,吉奥万尼先生,对一个日后可能凑巧会掌握你生死大权的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事实是,我们可敬的拉帕齐尼医生有渊博的专业知识,像帕都阿或全意大利任何一位大学教授一样(或许只有一个例外);但是对于他的职业品质却有严重的异议。” “是些什么呢?”年轻人问道。 “我的朋友吉奥万尼是身体上还是心上得了病,以致他这么爱打听医生们的事?”教授微笑着说,“至于拉帕齐尼,据说他——我深知其人,可以保证说的都是事实——关心科学远远胜过关心人类。他对病人感兴趣,仅仅因为他们可以成为某种新实验的对象而已。为了给他的知识之山增加哪怕是一粒芥子,他宁愿牺牲人的生命,包括他自己的生命,或者任何他最亲爱的人的生命。” “据我看来,他也的确是个可怕的人。”吉奥万尼说,回想起拉帕齐尼那副冷峻而纯理性的样子。“不过,尊敬的教授,那不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吗?能够对科学有这样的精神之爱的人并不多吧?” “上帝不允许的,”教授回答说,有点儿不耐烦,“至少,那些人对于医术的观点比拉帕齐尼要健全一些。他的理论是,全部医药的功效都在那些我们称之为植物毒素的物质里。他亲手培植这些植物,据说还已经培植出了新的毒株品种,其毒性比大自然在没有这位博学的人帮助时本来所能给世界带来的危害更为可怕。不可否认,这位医生先生用这些危险的物质所造成的危害比预期的要小。必须承认,他不时也达到了或者说似乎达到了奇迹般的医疗效果;但是,吉奥万尼先生,我告诉你我的个人看法吧,这类成功的病例并不能归功于他——可能是碰对了运气——不过,他对于治疗的失败却责无旁贷,可以公正地说,那正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如果年轻人知道巴格利奥尼和拉帕齐尼医生之间旷日持久的职业上的竞争,而且一般认为后者在竞争中占了上风,那么,他在听取前者的意见时就会大打折扣了。若是读者倾向于自己做出判断的话,我们请他去查阅保存在帕都阿大学医学部的对双方都不利的文件。 “最博学的教授,我不知道,”吉奥万尼想了想刚刚说到的拉帕齐尼的排斥一切的科学热情,回答道:“我不知道这位医生是多么热爱他的医疗艺术;但对他来说,肯定有一样东西比医学更亲。他有一个女儿。” “啊哈!”教授喊了一声,笑起来。“我们的朋友吉奥万尼现在可泄露了秘密。你已经听说过这个女儿了,帕都阿所有的年轻人都为她疯狂,虽然没有几个人曾有幸一睹芳容。我对比阿特丽丝小姐所知甚少,据说她深得拉帕齐尼学问的精髓,因此,她不只像传闻盛称的那样年轻貌美,而且已经有资格坐上教授的交椅了。也许她父亲就是安排她来坐我这把呢!还有其他荒唐的谣言,不值一谈也不值一听。所以,吉奥万尼先生,现在把酒干了吧。” 吉奥万尼畅饮了一番,回到住处的时候有点儿兴奋,以致满脑子都是关于拉帕齐尼医生和美丽的比阿特丽丝的奇异幻想。他在路上恰巧经过一家花店,就买了一束鲜花。 上楼回到他的房间,他靠窗坐在墙壁投下的阴影里,这样他就可以俯视花园而不用担心被发现。他眼底一片幽静。那些奇异的植物正沐浴着阳光,不时轻轻地彼此点头,好像意气相投,承认大家都是同类。在花园中央,破败的喷泉旁边,长着那棵高大的灌木,上面满是一簇簇紫色宝石般的花朵,璀璨夺目,这光辉浸到池水里,又从池水深处反射回来,满池都是反射之光绚烂的色彩,似乎要溢出来。一开始,我们已经说过,花园里寂静无人。可是不久——情况正如吉奥万尼半是希望半是害怕的那样——一个身影出现在下面古老的、雕刻的大门下,从一行行植物中走了下来,她吸着各种香气,好像她是古代传说中的一个精灵,靠甜蜜的香气为生。再次见到比阿特丽丝,年轻人惊讶地发觉她的美貌远远胜过他记忆中的模样;她的美是如此明丽,如此生动,甚至在阳光下她都熠熠生辉,而且,正如吉奥万尼喃喃自语的,她肯定照亮了园中小径中浓荫遮蔽的路段。她的脸比上一次显露得更清楚一些,脸上纯真、甜美的表情打动了吉奥万尼,他没想到她的性格是这样的,这表情使得他想问一问她会是哪种人呢。他再次注意到,或者是想象,这美丽的少女和那株绚烂的灌木之间有相似之处,那株灌木在喷泉上方,挂满宝石般的花朵。由于比阿特丽丝在衣饰的式样和颜色选择上富于奇情异想,这种相似就更为显著。 走近那株灌木时,她热情地张开双臂,拉过树枝,亲密地拥抱它——如此亲密,以致它繁茂的枝叶遮住了她的形体,她闪亮的鬈发也和花朵混在一起。 “给我你的气息吧,我的姐妹,”比阿特丽丝叫道,“因为平常的空气让我头晕。给我这朵花吧,我用最轻柔的手指把它摘下,放在紧贴我心脏的地方。” 拉帕齐尼美丽的女儿一边说着,一边在那一树繁花中摘了最艳美的一朵,正要把它别在胸前。就在这时——除非是吉奥万尼的酒意使他产生了错觉,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一个橘红色的小爬虫,蜥蜴或变色龙之类的东西,恰巧沿着小径爬过来,正好到了比阿特丽丝脚边。在吉奥万尼看来——但是,从他站的地方望过去,他简直看不怎么清楚,似乎是从折断的花枝上流下了一两滴汁液,落到了爬虫的头上。它立时拼命地扭来扭去,然后就躺在阳光下,一动不动了。比阿特丽丝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现象,悲哀地划着十字,但是却一点也不惊奇,并且毫不犹豫地把那朵致命的花别在胸前。那朵花就在她胸前闪耀着,几乎发出像宝石一样令人眼花缭乱的光芒,给她的衣饰和容貌增添了恰到好处的魅力,世上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吉奥万尼从窗户的阴影中探身向前,又缩了回去,一面低声喃喃自语,一面发着抖。 “我醒着吗?我神智清楚吗?”他对自己说,“这是什么东西?我该叫她什么?是美人还是无法形容的恐怖之魔?” 比阿特丽丝此时随意地穿过花园,走近吉奥万尼的窗下,他不得不从藏身的地方探出头去,以满足自己被她激起的强烈而令人痛苦的好奇心。就在这时,有一只美丽的昆虫飞过花园的围墙。它也许曾漫游全城,在人烟密集的红尘中找不到鲜艳的花朵和青葱的绿树,直到拉帕齐尼花园中浓郁的香气把它从远处招引了来。这个有翅膀的小亮点没有落在花朵上,而似乎被比阿特丽丝吸引了,它在空中盘旋,围着她的头扑扇着翅膀,现在,除了吉奥万尼·古斯康提的眼睛欺骗了他,再也没有别的可能了。尽管如此,当比阿特丽丝带着孩子气的喜悦注视着这个小昆虫,他似乎还是觉得,小昆虫渐渐昏厥了,落在她脚下;它闪亮的翅膀颤抖着;它死了——什么原因,他找不出,除非是她呼吸的空气。比阿特丽丝再次在自己身上划着十字,她俯身去看死去的昆虫,沉重地叹息着。 吉奥万尼冲动地动了一下,引得她朝窗户看去。她看见了一个年轻人俊美的容颜——与其说像意大利人,还不如说像希腊人,面貌端正美好,鬈发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他像空中飞翔的精灵,在俯视着她。吉奥万尼不知不觉把他一直握在手中的花束扔了下去。 “小姐,”他说,“这是纯洁的鲜花,有益健康。请为吉奥万尼·古斯康提佩戴吧。” “多谢,先生,”比阿特丽丝回答道,她圆润的声音如同一阵音乐响起,愉快的表情半带着稚气,半带着少女的娇羞。“我收下你的礼物,而且很愿意用这朵宝贵的紫花回报你;但是我扔不到你手里。因此古斯康提先生只好满足于我的感谢之辞了。” 她从地上拾起那束花,然后,好像是因为背离了少女的矜持去回答了一个陌生人的问候而暗自羞愧,她匆匆穿过花园回家了。但是没过一会儿,当她在雕刻的大门下消失的时候,吉奥万尼似乎看到,她手中的那束花已经开始枯萎。这是无端的想法;在这么远的距离之外,不可能分辨一朵花是在盛开还是在凋谢。 这件事发生以后,年轻人有好几天都避开能看到拉帕齐尼花园的那扇窗,好像只要他不慎瞥一眼,就有什么丑恶、可怕的东西把他的视力毁坏似的。他意识到,由于与比阿特丽丝开始了交谈,他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把自己置于某种神秘力量的影响之下了。如果他的心确实处于危险中,那么,最明智的做法是立刻搬出他的寓所,并且离开帕都阿;次之则是尽可能使自己习惯于以普通的、实际的态度来看比阿特丽丝——由此坚定地、一步步把对她的看法控制在日常经验的范围之内。至少,一方面避免见她,一方面他又应当留在这个非凡生物的近旁,作为紧邻,而且甚至有交往的可能,应当会使他狂野的想象中不断产生的各种奇思异想变得实际些。吉奥万尼不是一个有深厚感情的人——或者,不管怎么说,这深度现在还没测量过;但是他有敏捷的想象力,而且有那种时刻可以升高到炽热程度的热烈的南方脾性。比阿特丽丝那致命的呼吸,与那美丽而有毒的花朵的亲密关系是吉奥万尼亲眼目睹的,不管她是否真的有那种可怕的特性,至少她已经把一种猛烈而微妙的毒药灌进了他的身体中。这毒药不是爱情,虽然她的美艳让他疯狂;也不是恐怖,尽管他想象充满在她身体中的毒素也弥漫在她的灵魂中。它是爱情与恐怖两者任性的产物,两者都是其父母,它像爱情一样燃烧,像恐惧一样发抖。吉奥万尼不知道怕什么,更不知道希望什么;但是,希望和恐惧持续不断地在他胸中交战,交替战胜对方,然后又开始新的一轮战斗。一切简单的感情都是有福的,不管它们是黑暗还是光明!只有两者惊人的混合才会产生地狱的熊熊烈焰。 有时他在帕都阿的大街或是城门外快步行走,努力减弱精神上的高度兴奋;他的脚步合着他思想的脉搏,因此脚步越来越快,后来就成了奔跑。一天,他发现自己给逮住了;他的胳臂被一个魁梧的人抓住了,这人认出了年轻人,转回身来,为了追上他跑得气喘吁吁。 “吉奥万尼先生!停一停,我年轻的朋友!”他喊道,“你忘了我吗?如果我像你那么大变样了,那倒真会忘了。” 这是巴格利奥尼,自从他们初次见面以后,吉奥万尼就一直避免见到他,因为他怀疑教授的睿智会洞察他的秘密。他努力恢复常态,狂野地从内心世界瞪视着外部世界,说起话来就像一个梦中人似的。 “是的,我是吉奥万尼·古斯康提。您是佩德罗·巴格利奥尼先生。现在让我过去吧。” “还不行,还不行。吉奥万尼·古斯康提先生,”教授微笑着说,同时认真地审视着年轻人,“什么!我和你父亲不是并肩长大的吗?在帕都阿的古老街道上,他儿子就像个陌生人似的从我身边走过去吗?乖乖站着,吉奥万尼先生,我们分手以前先得说上一两句话。” “那么,请快一点,最尊敬的教授,快一点,”吉奥万尼带着狂热的急躁说道,“阁下没看见我有急事吗?” 他正说话的时候,街上走过来一个穿黑衣的人,曲背弯腰,行动无力,就像一个身体很糟糕的人那样。这人满面病容,气色灰黄,但是整个面容却表现出敏锐而活跃的智慧,旁观者很容易忽略他身体上的状况,而只看见这惊人的力量。他走过的时候,和巴格利奥尼冷淡而疏远地互相致意,但是一双眼睛却专心致志地盯住了吉奥万尼,似乎要把他内在的任何值得注意的东西都看出来。不过,他的眼神有一种特殊的平静,似乎他对这个年轻人感兴趣,只是把他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而不是把他作为一个人。 “这是拉帕齐尼医生!”陌生人走过去的时候,教授低声说,“他以前见过你吗?” “我不知道,”吉奥万尼回答道,这名字让他吃了一惊。 “他看见过你!他必定看见过你!”巴格利奥尼急促地说,“这个科学家为了这种或那种目的在研究你呢。我知道他这种眼神!他弯腰看一只鸟,一只老鼠,或者一只蝴蝶的时候,冷冷地照亮了他的脸的就是这种眼神,那些动物都是他为做某种实验,用一种花香熏死的。这种眼神像大自然本身一样深奥,却没有大自然的爱的温暖。吉奥万尼先生,我用生命来打赌,你是拉帕齐尼的实验对象之一了!” “您是在嘲弄我吗?”吉奥万尼激动地喊道,“教授先生,那可是个麻烦的实验。” “耐心些!耐心些!”沉着冷静的教授回答说,“我告诉你,我可怜的吉奥万尼,拉帕齐尼对你有了一种科学的兴趣。你落到可怕的手里了!那么比阿特丽丝小姐——她在这出神秘剧中扮演什么角色?” 但是吉奥万尼觉得巴格利奥尼的固执不可忍受,这时候挣脱开身子,教授没能再抓住他的胳臂,他已经跑远了。教授目不转睛地盯着年轻人的背影,摇着头。 “绝不能这样,”巴格利奥尼自言自语道,“这年轻人是我老朋友的儿子,绝不能受到任何伤害,医学的奥秘是能保护他免受伤害的。另外,拉帕齐尼把这个小伙子从我手里夺过去,供他做那恶魔般的实验,也实在是太无礼了,让人无法忍受,我可以这么说。还有他那女儿!也得注意。也许,最博学的拉帕齐尼,你可能做梦都想不到我会从哪儿下手使你的实验成为泡影!” 与此同时,吉奥万尼绕弯路跑着,终于发现自己到了寓所门口。跨进门槛的时候,他遇上了老丽莎贝塔,她堆起一脸微笑,显然是想引起他的注意,但是没有成功,因为他那沸腾的感情此刻暂时冷却下来,一片空虚。他眼睛大睁着,正对着那张努力做出微笑的枯皱的脸,但似乎视而不见。于是老太太抓住了他的斗篷。 “先生!先生!”她小声说,整张面孔仍然堆满了笑,看上去就像一个年久发黑的奇形怪状的木雕。“听着,先生!有一扇秘密的便门通到那个花园里。” “你说什么?”吉奥万尼大声喊着,飞快地转过身,好像一个没有生气的东西竟会突然变成炽热的有生命体。“通向拉帕齐尼医生花园的秘密的门?” “嘘!嘘!别那么大声!”丽莎贝塔悄声说着,用手掩住他的嘴,“是的,通向这位尊贵医生的花园,你可以看到他所有的好花木。为了能进去待在那些花儿中间,帕都阿多少年轻人都愿意拿出金子来呢。” 吉奥万尼把一块金币放到她手里。 “给我带路吧,”他说。 和巴格利奥尼的谈话使他脑子里掠过一个猜测,他怀疑老丽莎贝塔的插入可能和某种密谋有关,不管它的性质如何,教授似乎认为拉帕齐尼医生正在使他陷进去。虽然这种怀疑使吉奥万尼烦恼,但却不能制止他去。在他知道有可能接近比阿特丽丝的一瞬间,似乎他的生存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去接近她了。她是天使还是魔鬼都没有关系;他是无可挽回地陷入了她的圈子里面,还必须遵守使他旋转着向前的规律,圈子越来越小,朝向一个他不敢预测的结果;不过,说来奇怪,他突然怀疑他这方面的强烈兴趣是否不过是一片虚幻;它是否真的如此深厚而强烈,足以使他现在投身到一种难以捉摸的境地;它是否只是一个年轻人脑中的幻想,与他的心极少联系或者全无联系。 他停下了,犹豫不决,半转回身,但又继续向前。他那衰老的向导引他穿过几段阴暗的通道,最后打开一扇门,门一打开,葱茏的绿叶就出现在眼前,树叶窸窸窣窣的声音也传到了耳边,阳光在树叶间闪闪烁烁。那扇隐蔽的门上缠绕着一丛灌木的藤蔓,吉奥万尼举步向前,努力穿了过去,站在拉帕齐尼医生花园的空地上,正在他自己房间的窗下。 情况往往是这样,当不可能的事情已经实现,梦想的迷雾凝为有形的现实,我们发现自己是平静的,甚至是冷淡的镇定自若,而本来我们预料在这种情形下自己应该欣喜若狂或是痛苦不堪!命运喜欢如此和我们作梗。激情自己会选择时辰立时奔涌而出,可当事情恰当地安排好,似乎在召唤它出现的时候,它却懒洋洋地徘徊不前。吉奥万尼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日复一日,他盼望着与比阿特丽丝会面,和她面对面站着,就在这座花园里,沐浴在她美貌的东方色彩的光辉里,从她的注视中了解他自己的生存之谜。一想到这些不可能实现的事,他就热血沸腾,脉搏也随之剧烈律动。但是现在,他胸中却有一种古怪而不合时宜的镇定。他环顾了一下花园,看看比阿特丽丝或者她父亲在不在,知道自己是独自一个人,就开始以挑剔的眼光观察起那些植物来。 所有这些植物的外表都使他不满意。它们硕大而华丽,显得刺眼、强烈,甚至不自然。一个漫游者独自在其中穿行的时候,几乎每一株都会吓他一跳,因为它们长得那么野,好像是一张张怪异的脸从树丛中瞪视着他。有一些的外表如此矫揉造作,显示出它们是好几种植物杂交而成,是淫乱的表现,会使人脆弱的本能大感震惊。它们不再是上帝的造物,而是人的邪恶想象力的可怕产物,只是对于美的恶意的模仿而已。它们可能是实验的结果,有一两种情况是成功地把本来可爱的植物混合成性质可疑而不祥的杂种,使得整座花园中的生长物与众不同。总之,吉奥万尼只认得出其中的两三种植物,而他熟知它们都是有毒的。他正忙于沉思的时候,听见了绸衣窸窸窣窣的声响,他转过身来,看见比阿特丽丝出现在雕刻的大门下。 吉奥万尼还没有考虑过应该采取什么态度,他是应该为自己擅入花园道歉呢,还是假定他在这儿即使不是出于拉帕齐尼医生或他女儿的愿望,也至少是得到了他们的默许。但是比阿特丽丝的态度让他不再拘束了,虽然他还在怀疑,不知是谁的力量使他获准进园的。她沿着小径轻盈地走过来,在破败的喷泉边和他相遇。她脸上虽有惊异,但是天真而善良的喜悦表情把她的脸照亮了。 “你是个花的鉴赏家,先生,”比阿特丽丝微笑着说,暗指他从窗口扔给她的花束。“所以,如果您是看到了我父亲的珍藏,被它吸引来,想更近地观赏,那一点也不奇怪。要是他在这儿,他会告诉你很多有关这些灌木的特征和习性的奇妙而且有趣的事;因为他毕生从事这些研究,这个花园就是他的世界。” “而你自己,小姐,”吉奥万尼说,“如果名不虚传——你也同样精通这些艳丽的花朵和浓郁的香气的功效。如果你能屈尊做我的导师,我一定比从师于拉帕齐尼先生本人还要学得好。” “有这样的闲话吗?”比阿特丽丝问道,发出音乐般的愉快的笑声。“人们说我精通我父亲的植物学吗?多可笑!不是的,虽然我在这些花丛中长大,可我知道的只不过是它们的颜色和香气而已;有时,我觉得自己宁愿连这点知识也不要。这儿有很多花,我一入眼就觉得害怕而且讨厌,虽然那些花并不是不好看。但是,先生,请不要相信那些关于我的学识的传言。除了你自己亲眼见到的,什么也不要相信。” “我得相信亲眼见到的一切吗?”吉奥万尼有所指地问,回想起前几天的情景,这使他发起抖来。“不,小姐,你对我的要求太少了。请吩咐我,除了你亲口说的,什么也不相信吧!” 比阿特丽丝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她的脸颊飞上了深深的红晕,但是她正视着吉奥万尼的眼睛,用一种皇后般的高贵神情回应着他不安的、猜疑的注视。 “我就这么请求你吧,先生,”她回答说,“关于我,无论你怎么猜想过,都请忘记吧。即使外在的感觉是真实的,其本质仍然可能是虚假的;但是出自比阿特丽丝·拉帕齐尼之口的话是真实地发自内心深处的,那些话你可以相信。” 热情使她整个人焕发出光辉,就像真理之光本身一样,照亮了吉奥万尼的意识,但是,她说话的时候,周围的空气中有一种芬芳,浓郁而令人愉悦,虽然转瞬即逝,年轻人还是出于一种难以描述的恐惧,简直不敢把空气吸进肺里去。这可能是花香吧。会是比阿特丽丝的呼吸使她的言辞充满一种奇异而馥郁的芬芳,好像出自内心一样吗?一阵晕眩像阴影一样掠过吉奥万尼,又很快消逝了;他似乎从这个美丽少女的眼睛看到了她透明的灵魂,不再感到怀疑或是恐惧了。 比阿特丽丝神态中表现出来的激情消失了;她快乐起来了,与年轻人的谈话使她获得了极大的愉悦,就像一个孤岛上的少女和来自文明世界的航行者交谈所感到的那样。显然,她的生活经验局限在这花园之内。她一会儿谈到像日光和夏天的云那样简单的东西,一会又问起关于这个城市的问题,吉奥万尼远方的家,他的朋友,他的母亲和他的姐妹——这些问题显示出她是这样的与世隔绝,对于时尚和习俗如此缺乏了解,以致吉奥万尼就像回答一个婴儿。她的精神在他面前喷射出来,就像清澈的溪水初见阳光,对于倒映在它胸中的大地和天空都惊讶不已。还有她的思想,来自一个深深的源头,她的奇思妙想宝石般璀璨,如同钻石和红宝石在喷泉喷射出的水珠中闪耀着光芒。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不时在年轻人的头脑中闪过,那就是他竟然和这魂牵梦萦的人儿并肩而行,而这个人他又曾设想得多么恐怖,他明明白白地见到过她那可怕特征的表现——而此刻他竟和比阿特丽丝像兄弟一样地交谈,发现她如此有同情心,又如此娇羞。但是这些反应只是暂时的,她的特征的效果太真切了,不会不立即显示出来。 他们随意谈着,漫步穿过了花园,在大道上转了许多弯,现在来到了破败的喷泉边,近旁长着那株硕大华美的灌木,一树珍贵的花朵,光华灼灼。香气从树上弥漫而出,吉奥万尼闻出那香气和比阿特丽丝的气息是一样的,但是其力量却是后者无法比拟的。吉奥万尼见她的目光一落到树上,就把手按到胸前,好像她的心脏突然痛苦地悸动了。 “我生平第一次,”她向这株灌木喃喃说道,“忘记了你。” “我记得,小姐,”吉奥万尼说,“为了我斗胆献在你脚下的那束花,你曾经许诺过回报我一颗这种有生命的宝石。请允许我现在摘一颗,作为这次会面的纪念吧。” 他朝那株灌木走近一步,伸出手去,但是比阿特丽丝一声尖叫,飞快地冲上前来,这声尖叫像一把匕首穿透了他的心脏。她抓住他的手,用她苗条身材的全部力量把它拉回来。吉奥万尼觉得她的接触使他全身发抖。 “别碰它!”她喊道,声音里充满痛苦,“千万别碰它!它是致命的!” 然后,她掩住脸,从他身边跑开,消失在雕刻的大门下。吉奥万尼目送着她,这时,他看见拉帕齐尼医生消瘦的身躯和苍白的面孔,医生站在园门入口的阴影里,一直在观察着这一幕,吉奥万尼不知他已经观察了多久。 古斯康提独自一人在自己的房间时,立刻热烈地回想起比阿特丽丝的形象,自从他第一次瞥见她,她的形象就一直笼罩着魔法般的神奇魅力,现在又充满了少女的温柔和热情。她通人情;她的天性有着全部温柔的女性特质;她是最值得崇拜的;就她那方面来说,她肯定能达到爱情的高峰,具有爱情的英雄主义。他一直认为证明了她身体和道德方面的可怕特性的那些迹象,现在或是被他忘记了,或是由于激情的微妙诡辩,变成了一顶魅力的金冠,使得比阿特丽丝更为独一无二,因此也更值得爱慕了。过去视为丑恶的现在则都成了美;或者,如果不能完成这样一种转变的话,它就偷偷溜走,将自己隐藏在那些无形的、尚不成熟的念头里,这些念头在白昼般的意识之光照不到的阴暗区域拥挤着。他就这样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直到黎明唤醒了拉帕齐尼医生花园里沉睡的花朵,才进入梦乡,那花园则毫无疑问是他的梦引导他去的地方。太阳照常升起,并且把光芒投射到了年轻人的眼帘上,把他弄醒了,他感到了一阵疼痛。他起身后,觉得手上——他的右手上有一种烧灼般的刺痛,这只手正是他要摘一朵宝石般的花朵时,比阿特丽丝抓住的那只手。手背上现在的紫印像四个手指留下来的,手腕上则是纤细的拇指的痕迹。 啊,爱情是多么顽强——甚至那种只是活跃在想象中而并未在心里深深扎根的、狡猾的似乎是爱情的感情,它是多么顽强地坚守信念,直到它注定要烟消云散的那一瞬来临!吉奥万尼在手上包了一条手绢,奇怪着是什么坏东西蜇了它,很快就在对比阿特丽丝的回忆中忘掉了自己的疼痛。 第一次见面以后,第二次就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命运。第三次;第四次;以后在吉奥万尼的日常生活中,和比阿特丽丝会面就不再是偶然事件,而可以说是他的全部生活了;因为对于那销魂时刻的期待和回忆,占据了他剩余的时间。拉帕齐尼医生的女儿也是一样。她守候着年轻人的出现,一见他就飞到他身边,对他充满信赖,毫无保留,就像他们从蹒跚学步时就在一起嬉戏——现在依然如此。如果他偶然没有按时赴约,她就站在他窗下,把她那圆润、甜美的声音送上去,她的声音在他房间里萦绕着他,在他心里回响:“吉奥万尼!吉奥万尼!你怎么耽搁了?下来吧!”他就马上跑下去,跑进那满是毒花的伊甸园。 但是,尽管他们这么亲密,比阿特丽丝的举止还是有所保留,如此严格而且始终不变,以致吉奥万尼几乎从未起过越界的念头。他们相爱着,用一切可以察觉的方式来表示;他们深情地对视着,用眼睛把灵魂深处的神圣秘密传达到对方心底,这秘密太神圣了,甚至不能悄声说出来;当他们的精神喷射成清晰的语言,如同隐藏很久的火焰迸发成火舌,在这些热情奔涌的时刻,他们甚至说到了爱情;然而,他们没有亲吻,没有握手,没有爱情所要求并视为神圣的任何最轻微的爱抚。他从未接触过一绺她那闪亮的卷发;她的衣服——他们之间身体上的障碍是这样明显——从未被一阵轻风吹拂到他身上。有很少几回,吉奥万尼似乎试探着越过界限,比阿特丽丝就变得如此悲哀,如此严峻,而且还露出一副凄凉地拉开距离的表情,她甚至不需要说一个字来表示拒绝,就使吉奥万尼直发抖了。这种时刻,可怕的疑心就像怪物似的从他心中升起,直盯着他的脸,让他大吃一惊;他的爱情如同朝雾一样渐渐变稀薄,消失了,只剩下了实实在在的怀疑。但是当比阿特丽丝的脸在片刻的阴郁之后,重新焕发出光彩,她立即就不再是一个他以如此畏惧和恐怖的心情观察过的神秘、可疑的生物,而又是一个美丽、天真的少女,他觉得自己的灵魂确切地知道这一点,超过对其他任何事物的了解。 自从吉奥万尼上次遇见巴格利奥尼以后,已经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一天上午,巴格利奥尼来访了,他很惊讶,也有些不快,有好几个星期他几乎都没想到过教授了,而且愿意忘记得更久。他很长时间都一直处于亢奋状态中,除了完全同情他现在的感情状况的人,他不能忍受任何别的友伴。而这种同情是不能期待从巴格利奥尼教授那儿得到的。 客人随意和他聊了一会儿城里和大学里的闲话,然后说起了另一个话题。 “我最近在读一位古代经典作家的作品,”他说,“碰到了一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兴趣。可能你也记得。它讲的是一个印度王子,把一个美女作为礼物送给亚历山大大帝。她明媚如黎明,艳丽如落照;但是特别让她与众不同的是,她的呼吸有一种馥郁的芬芳——比满园波斯玫瑰还要浓郁。亚历山大对这位美丽的陌生人一见钟情,这对一位年轻的统治者来说是很自然的;但是,有一位睿智的医生正巧在场,发现了一桩关于她的可怕的秘密。” “那是什么呢?”吉奥万尼问道,垂下眼帘,避开教授的目光。 “这位美女,”巴格利奥尼继续说下去,加重了语气,“生下来就是用毒药养大的,直到她全身都浸透了毒药,以致她本人就成了世界上最致命的毒药。毒药是她生命的要素。她呼吸间的浓郁香气就污染着空气本身。她的爱情也会是毒药——她的拥抱就是死亡。这不是一个奇妙的故事吗?” “一个幼稚的寓言,”吉奥万尼回答道,神经质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我奇怪阁下在严肃的研究工作中怎么找得出时间读这种无稽之谈。” “顺便提一下吧,”教授说着,不安地打量着他,“你屋里这种特别的香气是什么?是你手套上的香水吗?它很淡,但很好闻;不过,闻起来可一点儿也不舒服。要是闻久了,我想它会让我生病的。它像一种花的香气,可是我看见屋子里没有花。” “一朵花也没有,”吉奥万尼回答道,教授说话时,他的脸色变得苍白了;“我认为,除了阁下的想象以外,并没有任何香气。气味,是感觉和精神共同组成的一种元素,很善于这么欺骗我们。想起一种香气,仅仅是这个念头,就可能很容易把它误以为是现实了。” “嗯,但是我的想象是清醒的,不常开这种玩笑,”巴格利奥尼说,“而且,即使我幻想出任何气味的话,它也会是某种难闻的药味,我的手指或许浸透了这种气味。我们可敬的朋友拉帕齐尼,我听说,把他的药物浸制得比阿拉伯香料还要浓烈。毫无疑问,美貌而博学的拉帕齐尼小姐也同样会用药来对付她的病人,那药水像少女的呼吸一样甜蜜,但是喝那药水的人真是不幸!” 吉奥万尼脸上显示出许多相互斗争的感情。教授提到拉帕齐尼纯洁可爱的女儿时的口气,对他的灵魂是一种折磨;然而,这种对她性格的暗示,其观点与他自己的截然相反,却使得无数模糊的怀疑立时清晰起来,它们现在像魔鬼一样对他狞笑。但是他努力压制着这些念头,用一种真正情人的彻底的忠贞来回答巴格利奥尼。 “教授先生,”他说,“你是我父亲的朋友,想友好地对待他的儿子或许也是您的目的。我对您只有尊敬和敬仰,但是我请求您注意,先生,有一个话题是我们不必谈的。您不认识比阿特丽丝小姐。因此,你估计不出,这种关于她性格的轻率的或者说不公平的言论是多么错误——甚至是亵渎。” “吉奥万尼!我可怜的吉奥万尼!”教授回答说,带着怜悯的平静表情,“我远比你自己更了解这个不幸的姑娘。你会听到下毒者拉帕齐尼和他有毒的女儿的真实情况的,是的,她有多美就有多毒。听着,因为即使你扯住我的灰白头发,也不会让我沉默。那印度女人的古老神话已经被拉帕齐尼深奥而致命的科学变成了现实,而且就体现在比阿特丽丝身上。” 吉奥万尼呻吟着,掩住了脸。 “她父亲,”巴格利奥尼继续说,“并没有被天生的亲情约束住,他以这种可怕的方式将自己的孩子献作他那疯狂的科学热情的牺牲品;因为,让我们公平地说吧,他是个真正的科学家,好像连他自己的心脏都在蒸馏器里提炼过了。那么,你的命运将会怎样?毫无疑问,你已经被选作某种新试验的材料了。结果或许可能是死亡,或许比死亡更可怕。拉帕齐尼在眼前有他称之为科学兴趣的东西时,是不顾一切,毫不犹豫的。” “这是一场梦,”吉奥万尼喃喃自语,“这肯定是一场梦。” “但是,”教授接着说,“振作起来吧,贤侄。挽救还不太晚。我们甚至还有可能把这个可怜的孩子带回到正常的世界里来,她父亲的疯狂已经使她与世隔绝了。请看这个小银花瓶!它出自著名的本维努托·塞利尼之手,完全值得作为一件爱的礼物送给意大利最美丽的姑娘。不过,它里面盛的东西更是无价之宝。只要啜一小口这种解毒药就会使波吉亚斯最毒的毒药变成无毒的。无疑它对于拉帕齐尼的那些毒药也一样有效。把这个花瓶,还有里面珍贵的药水赠给你的比阿特丽丝,充满希望地等待结果吧。” 巴格利奥尼把一个小小的、做工精致的银瓶放到桌上,告辞了,让他所说的这番话自去对年轻人的头脑产生影响。 “我们还是会打败拉帕齐尼的,”他下楼的时候想道,暗自笑着,“但是,让我们承认吧,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不过,他实际行医的时候,却是个糟透了的庸医,因此,那些尊重医道中好的古老规则的人不能容忍他。” 吉奥万尼在与比阿特丽丝的交往中,如我们曾说过的,偶尔也被对她性格的一些阴暗猜测缠绕过;不过,她的表现使他觉得她完全是一个单纯、自然、极富深情而又天真无邪的人,而巴格利奥尼教授所描绘的形象看上去如此陌生而不可信,好像与他自己最初的想法并不一致似的。的确,回想他第一眼见到这个姑娘时,有不愉快的记忆;他不能完全忘记在她手中枯萎的那束鲜花,还有那只在洒满阳光空气中死去的昆虫,除了她呼吸的芬芳,看不出任何别的原因。然而,这些事件在她人格的纯洁之光中消解了,再也没有事实应起的功效,却被认作是错误的幻想,不管被什么感觉证实为是事实。有一种东西比我们能用眼睛看到的和用手指触摸到的更为真切而现实。凭了这种更好的证据,吉奥万尼对比阿特丽丝有了信心,虽然这是由于她的高尚品质的必须力量,而不是由于他这方面任何宽厚而慷慨的信念。但是现在他的精神不能维持早期的热情所达到的高度;他倒下来了,匍匐在世俗的怀疑中,于是玷污了他所见到的比阿特丽丝的纯洁形象。并不是说他放弃了她,他只是不信任罢了。他决定做某种会令他满意的决定性的试验,只此一次,就可判定她肉体中究竟有没有哪些可怕的特性,而那些特性肯定会与灵魂中相关的畸形共存。他的眼睛,从远处向下望,在蜥蜴、昆虫和花的事情上可能欺骗了他;但是,如果他能在几步之内,亲眼目睹一朵新鲜而有益健康的花在比阿特丽丝的手中骤然枯萎,那就没有必要再问了。他怀着这个念头,匆匆赶到花店,买了一束依然闪耀着晨露的花。 现在是他每天和比阿特丽丝见面的时间了。在下楼去到花园之前,吉奥万尼没有忘记照照镜子——俊美的年轻人的这种虚荣是意料之中的,不过,在这种烦恼而焦虑的时刻显露出来,却是某种情感肤浅和性情不真的标志。他对镜凝视,自忖自己的形象以前从未这么优雅,自己的眼睛从未这么活泼有神,自己的脸颊也从未如此红润,富有生命力。 “至少,”他想,“她的毒药还没有渗入我的体内。我并不是在她手中枯萎的花朵。” 这么想着,他的眼光落到那束花上,那是他一直拿在手中的。看到那束带露的鲜花已经开始凋萎,鲜艳明媚已成过去,一阵难以描述的恐怖让他全身震动,毛骨悚然。吉奥万尼脸色苍白得像大理石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镜前,瞪视着镜中自己的影像,好像那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他记得巴格利奥尼提到弥漫在房间里的香气。那必定是他的呼吸中有毒了!他发起抖来——为自己而发抖。他从恍惚中恢复过来,开始用好奇的眼睛观察一只蜘蛛,它正忙着在这古老的屋檐下结网,在那巧妙的纵横交织的网上穿梭往复——就像曾在这古老屋顶下悬摆着的任何一只蜘蛛那么生气勃勃,积极活跃。吉奥万尼朝这昆虫弯过身去,吐出一口深长的呼吸。蜘蛛突然停止了劳作,蛛网随着这个小工匠的战栗而震荡起来。吉奥万尼又吐出一口气,更深更长,并且渗透了发自他内心的一种恶毒的感情:他不知道自己是邪恶,还是仅仅出于绝望。蜘蛛的肢体一阵痉挛,挂在窗户上,死去了。 “可诅咒的人!可诅咒的人!”吉奥万尼喃喃自语,“你已经变得这么有毒了,以致你的呼吸毒死了这只蜘蛛了吗?” 就在这时,一个圆润、甜美的嗓音从花园里飘了上来。 “吉奥万尼!吉奥万尼!过了时间了!你怎么耽搁了?下来吧!” “是的,”吉奥万尼又喃喃道——“她是我的呼吸不能杀死的唯一生物了!但愿如此!” 他冲下楼去,立刻就站在比阿特丽丝明亮而深情的目光前。一分钟以前,他的愤怒和绝望是如此强烈,他简直不希望别的,就盼着一眼把她看枯萎;但是当她实际在场时,却产生了一种非常真实的影响,是他不能立即摆脱的。他记起了她女性天性中的温柔、仁厚的力量,常把他笼罩在宗教的宁静之中;又记起多次当她纯洁的心灵之泉从深处开启时,神圣而热情地喷涌,清纯透明,呈现在他的灵魂之眼前;如果吉奥万尼知道如何估价这些回忆,它们就会使他确信所有这些丑恶的秘密都不过是尘世的幻想,而且,不管怎样邪恶的迷雾可能笼罩着比阿特丽丝,真正的比阿特丽丝都是天上的安琪儿。虽然他没有这么坚贞的信念,但她的出现还没有彻底失去它的神奇力量。吉奥万尼的愤怒平息了,进入了一种麻木不仁的状态。比阿特丽丝以一种敏锐的精神感觉,立即感觉到了他们之间有一道黑色的深渊,他和她都无法逾越。他们一起走着,悲哀而沉默,就这样走向大理石喷泉和它在地上形成的水池边;在水池中间长着那株开着宝石般花朵的灌木。吉奥万尼吸进那些花的芳香,急切地享受着——简直好像是嗜好它,他发现自己这样,感到恐怖。 “比阿特丽丝,”他突然问,“这株灌木从哪里来的?” “我父亲创造了它,”她简单地回答。 “创造了它!创造了它!”吉奥万尼重复着——“你这是什么意思,比阿特丽丝?” “他是一个深知大自然奥秘的人,”比阿特丽丝回答说,“就在我出生的时候,这株植物破土而出,它是他的科学、他的智慧的产物,而我不过是他尘世的孩子。别走近它!”她恐怖地看到吉奥万尼正朝这株灌木靠近,又继续说下去。“它的性质是你简直梦想不到的。但是我,最亲爱的吉奥万尼——我和这植物一起长大,一起到了花季,它的气息滋养着我。它是我的姐妹,我以人类的感情爱着它;因为,啊!——你没有怀疑过它吗?——这是可怕的命运。” 吉奥万尼这时如此阴沉地朝她皱着眉,比阿特丽丝顿住了,战栗着。但是对他爱情的信任打消了她的疑虑,而且为自己这一瞬间的怀疑而脸红了。 “这是可怕的命运,”她继续说,“我父亲对科学致命的爱,其结果是使我和我同类的社会隔绝开来。直到上天送来了你,最亲爱的吉奥万尼,啊,你可怜的比阿特丽丝是多么孤单!” “这是残酷的命运?”吉奥万尼双眼盯住她,问道。 “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它是多么残酷,”她温柔地回答,“噢,是的,但是我的心过去是麻木的,因此很平静。” 阴郁的吉奥万尼突然狂怒地爆发了,就像乌云中亮出一道闪电。 “可诅咒的人!”他喊道,带着恶毒的轻蔑和愤怒。“发现了你的孤独令人厌烦,你就同样把我也和生命的温暖隔绝开,把我诱惑进了你这难以言表的恐怖世界里!” “吉奥万尼!”比阿特丽丝惊叫着,她那大大的、明亮的眼睛转过来看着他的脸。她还没明白他的话;她只是吓呆了。 “是的,有毒的东西!”吉奥万尼重复着,气得发狂。“是你干的!你毁了我!你在我的血管中注满了毒液!你使我成了和你自己一样可恨、丑恶、讨厌而且致命的动物——骇人听闻的畸形怪物!现在,如果我们的呼吸对我们自己也像对所有其他人那么致命的话,让我们以极端的仇恨来接个吻,然后就这么死掉好了!” “我遇到了什么事?”比阿特丽丝喃喃着,从心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圣母啊,可怜我,一个可怜的心碎的孩子!” “你——你还祈祷!”吉奥万尼依然带着同样残忍的轻蔑叫着,“就是从你嘴里出来的这些祈祷词,用死亡污染了空气。是的,是的,让我们祈祷!让我们去教堂,并且在大门口把手指浸到圣水里!我们后面的那些人就会像染上瘟疫那样死掉!让我们在空中划十字吧!就在这神圣的符号里把诅咒远播四方!” “吉奥万尼,”比阿特丽丝平静地说,因为她的悲伤超过了愤怒,“为什么你用那些可怕的话把你自己和我联在一起?我,的确,像你所称呼我的那样,是个可怕的东西。但是你——除了对我可怕的不幸再一次表示憎恶,然后走出花园,融入你的同类中去,忘了世上还爬过一个可怜的比阿特丽丝那样的妖怪,还需要做什么呢?” “你还假装不知情吗?”吉奥万尼这么问着,对她怒目而视,“看着!这种威力就是我从拉帕齐尼纯洁的女儿那儿得来的。” 有一群夏日昆虫在空中飞来飞去,寻找食物,这致命的花园的花香显示出了有食物的迹象。它们在几株灌木边转了片刻,就飞到吉奥万尼的头上盘旋,显然他吸引它们的力量和那几株灌木相同。他朝它们吐了一口气,然后朝比阿特丽丝苦笑着,因为至少有二十来只昆虫掉在地上死了。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比阿特丽丝尖叫着,“这是我父亲致命的科学!不,不,吉奥万尼,这不是我!绝不是我!绝不是我!我只梦想着爱你,和你一起待一会,就让你走开,只把你的形象留在我心里;因为,吉奥万尼,你要相信,虽然我的身体是毒药滋养的,我的精神却仍是上帝的创造,渴望爱情作为它每日的食粮。但是我的父亲——他把我们联结在这可怕的一致中了。是的,唾弃我吧,践踏我吧,杀了我吧!啊,你说过这些话以后,死又算得了什么?但是,这不是我做的。就是给我全世界的幸福,我也不会做。” 吉奥万尼发作了一通之后,怒气发泄完了。现在他悲伤而又不无温柔地感觉到了比阿特丽丝和他之间亲密而特殊的关系。他们站着,好似在完全的孤独中,这种孤独就是在稠人广众中也不会有丝毫减少的。那么,为人类所离弃不应当使这与世隔绝的一对更加亲密吗?如果他们互相使对方痛苦,那么会有谁对他们好呢?另外,吉奥万尼想,他是不是还有希望回到正常的世界中,并且携手带领着获救的比阿特丽丝?噢,脆弱、自私而卑劣的灵魂,在吉奥万尼伤人的言辞如此厉害地误解了比阿特丽丝深厚的爱以后,竟然还能梦想着尘世的结合和尘世的幸福,似乎那还有可能似的!不、不、不可能有这样的希望了。她必须怀着那颗破碎的心,沉重地越过时间的边界——她必须在天国之泉中洗涤她的伤口,在永恒之光中忘记她的悲伤,在那儿得到痊愈。 但是吉奥万尼不知道这个。 “亲爱的比阿特丽丝,”他说,走近她,而她向后退缩着,正如他以前每次走近时一样,但是现在是出于一种不同的动因,“最亲爱的比阿特丽丝,我们还没到走投无路。看!有一种药,强效的,一位博学的医生这么向我保证,它的效果简直就是神奇的。它的成分与你那可怕的父亲给你我带来灾难的东西完全相反。它是从神圣的药草中提取的。我们一起把它喝光好吗?这样就能把邪恶净化了。” “把它给我!”比阿特丽丝说,伸出手去接过吉奥万尼从胸口取出的那个小银瓶。她以一种特别加重的语气加了一句,“我愿意喝,但是你一定要等着看结果。” 她把巴格利奥尼的解毒药放到唇边,就在这时,拉帕齐尼的身影从大门下出现,慢慢朝大理石喷泉这边走来。他走近了,这个脸色苍白的科学家凝视着这对俊美的人儿,似乎带着胜利的表情,好像一个艺术家用毕生精力完成了一幅画或是一组雕像,最后对他的成功感到满意。他停住了,他那佝偻的身形由于意识到有力量而挺直了;他以一个父亲为孩子祈福的姿势朝他们伸出双手,但也就是这双手,将毒药投进了他们的生命之流。吉奥万尼颤抖着。比阿特丽丝神经质地颤栗着,将手压在心口。 “我的女儿,”拉帕齐尼说,“你在世界上不再是孤单的了。从你的姊妹树上摘下一朵珍贵的宝石花,请你的新郎戴在胸前吧。它现在不会伤害他了。我的科学和你们之间的意气相投在他的体内产生了作用,他现在和普通人隔绝开了,就像你,我骄傲而胜利的女儿,和普通女人隔绝开一样。那么,你们俩彼此相亲相爱通行世界,让所有其他人害怕去吧!” “我的父亲,”比阿特丽丝虚弱地说——她说话的时候,仍然把手放在心口——“为什么你给你的孩子造成如此悲惨的命运?” “悲惨!”拉帕齐尼惊叫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傻姑娘?你有神奇的天赋,没有任何力量能与之为敌,你竟然认为这悲惨吗?你一口气就能吹死最有力量的人——这难道悲惨?——你有多么美就有多么令人畏惧,这难道悲惨?那么,你情愿处在一个柔弱女人的境地,受一切邪恶势力威胁,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啰?” “我愿意被人爱,不愿意被人恨,”比阿特丽丝喃喃道,倒到地上。“但是现在这没关系了,我要走了,父亲,你努力混入我生命的邪恶像梦一样消逝了——像那些毒花的香气一样,不会再在伊甸园的花丛中污染我的呼吸了。别了,吉奥万尼!你仇恨的话语在我心里像铅一样沉重;但是,当我上升时,它们也会坠落。啊,是不是从一开始,你天性中的毒素就比我更多呢?” 对比阿特丽丝来说——拉帕齐尼的技术在她尘世的肉躯上起了如此根本性的作用——因为毒素是她的生命,所以强效的解毒药便是死亡;于是,这个人类独创性和扭曲的人性的牺牲品,这个与做出一切这种尝试的邪恶的智慧相伴随的不幸命运的牺牲品,就在她父亲和吉奥万尼的脚下死去了。就在这时,佩德罗·巴格利奥尼先生从窗户里朝外看,大声招呼着惊呆了的科学家,胜利的语调中夹杂着恐怖——“拉帕齐尼!拉帕齐尼!这就是你的实验的结局!” 花斑带子 浏览了过去八年来为了研究我好友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所记录下的七十件奇特的案子,我发现其中有许多悲剧,有一些喜剧,更有一大堆难以分清楚是悲是喜的奇异案子,但其中没有一件是平凡的;因为他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工作狂热而不是为了财富工作,因此他拒绝涉入任何平淡的不需要深入思考的侦查工作。但是,在所有这些不同的案子中,我想不出有哪一件比那个涉及有名的舍瑞郡史都克摩伦的罗列特家族的案子更奇特的了。 该事件发生在我与福尔摩斯初识之时,我们还都是单身,合住在贝克街。虽然我其实可以在较早之前就记述并公开此案,但当时,我们曾做了保密的承诺,而这承诺一直到上个月,由于作为承诺对象的那位女士已逝,我才得到解禁。同时,我也想或许该是让真相大白的时候了,因为我知道有一些关于甘士比·罗列特医生死亡的谣言逐渐流传开来,保密变得比揭示真相更危险。 那是在一八八三年四月初的某个早晨,我醒来,发现福尔摩斯衣着整齐地站在我床边。通常,他是一个晚起的人,架上的钟告诉我才七点一刻,因此,我眨着眼略带惊讶地望着他,也许还带点不高兴,因为我自己的生活习惯颇有规律。 “很抱歉叫醒了你,华生,”他说,“但这在今天早上颇顺理成章。赫森太太被敲门声叫醒,她报复到我身上,我就转嫁到你身上。” “那,什么事——失火啦?” “不,一个委托人。看起来好像是一位年轻女士,非常激动地来到这里,她坚持要见我。此刻她就等在起居室。你想,如果年轻的女士早晨这个时间在城里徘徊,敲门把别人由床上叫起,我相信必定有迫在眉睫的事需要传达。如果这是一个精彩的案子,我相信你会希望从开始就参与。我想,无论如何,我应该叫醒你,给你这个机会。” “我亲爱的老友,无论如何我都不愿错过这个机会。” 没有比跟随着福尔摩斯做他的专业调查更令我快乐的事了,同时,欣赏他面对谜题时那种直觉般快速却事事有严密逻辑作为支撑的神妙推理,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愉悦的享受。我很快穿好衣服,几分钟之内就准备就绪,伴着我的好友下楼到起居室去。一位穿着黑衣、戴着紧密面罩的女士坐在窗边,我们进去时,她站了起来。 “早安,女士,”福尔摩斯愉悦地说,“我的名字是福尔摩斯。这是我的好友及伙伴华生医生,在他面前你可以像在我面前一样放心说话。哈!我很高兴赫森太太颇有见地地生了火。请坐到火边,我替你要杯热咖啡,我看到你直发抖。” “不是因为冷使我发抖。”这位女士低声说,一面照着福尔摩斯的话移动了座位。 “那是为什么?” “是害怕,福尔摩斯先生。实在太可怕了。”说话的同时,她撩起了面罩,我们可以见到她确实焦虑到令人怜悯的地步,她脸上没一丝血色,眼神像是被追猎的野兽般不安而恐惧。她的身形像三十岁的妇人,但她的头发已提前灰白,表情疲惫而憔悴。福尔摩斯以他快速而详尽的眼光审视了她一遍。 “你不要害怕,”他以安慰的口吻说,一面弯身向前轻拍了她的手臂,“我相信我们很快就能把事情解决。我想你是今早坐火车来的。” “你认识我?” “不,但我看到握在你左手套里的回程车票。你一定一大清早就起程了,而你抵达车站前曾坐了双轮小马车在泥泞的路上走了颇长一段路。” 这位女士大感惊奇,她以迷惑的眼光注视着我的同伴。 “亲爱的女士,这没有什么神秘可言,”他笑着说,“你外套的左手臂至少有七处溅了泥浆,这些泥浆是新的。除了双轮小马车外,没有其他种类的车辆会让泥浆如此溅起,而且只有你坐车夫左手边时才会这样。” “不管你的理由是什么,你是完全说对了,”她说,“我六点不到就由家里出发了,六点二十分到达赖德汉,然后坐第一班火车来到滑铁卢。先生,我已经无法再忍受这个压力了,如果再继续下去,我会疯掉。我无人可求助——完全没有,除了一个人,他在乎我,可是他,可怜的家伙,根本帮不上忙。我听说过你,福尔摩斯先生,我由费英泰西太太那里听到过你,你在她最需要时帮助过她。我从她那里要到了你的地址。噢,先生,你不觉得你也可以帮助我吗?至少在包围我的层层黑暗中投入一线光明。目前我没有能力支付酬劳,但一个月到六个礼拜之内我会结婚,同时也能自由支配我的收入,到那时我不会赖账的。” 福尔摩斯转向他的书桌,打开锁,拿出一本他参考用的案件笔记本。 “费英泰西,”他说,“噢,是的,我记起那案子了;那是一个关于猫眼石头饰的案件。我想那是在你住到贝克街之前,华生。我只能说,女士,我会像对你朋友那样对你提供同样的服务。至于报酬,我的职业本身就是报酬;但是你有义务在你有能力时支付我为这件案子所付出的费用。现在,请你将有助于我们作出判断的有关这件案子的种种情况告诉我们。” “唉——!”我们的访客回答,“最糟糕的是,我的麻烦是我无法说清楚我的恐惧,同时我的怀疑也只是起自于一些小事,而这些小事对其他人而言全是微不足道的,甚至我最有权利取得其帮助和指点的人,也把我所告诉他的事情当成一个神经质女人的无谓想象。他并没有那样说,但从他安慰我的回答及避开的目光中,我可以清楚地知道。但是我听说,福尔摩斯先生,你可以深深看出人心的各种邪恶,你必能指点我如何在包围我的危险中行走。” “我很专注地听着,女士。” “我的名字叫海伦·史东纳,我现在与我的继父住在一起,他是英国最古老的撒克逊家族之一,是舍瑞郡史都克摩伦的罗列特家族现存的最后一个后裔。” 福尔摩斯点了点头。“这名字我知道。”他说。 “这个家族有一个时期是全英国最富有的家族之一,它的产业北面延伸过界直达波克郡,西面到罕普郡。但上一世纪,四个继承人都是放荡荒淫的个性,终于在乔治三世最后那几年将家产败光了。除了几英亩地和一幢有两百年历史还几乎被抵押殆尽的老房子外,没有剩下任何东西。最后一个贵族尽其所有,过着状似贵族实则贫民的可怕生活;但是他的独子,也就是我的继父,看出他必须另寻新生活,于是向一位亲戚借了一笔钱,用这笔钱念了一个医学学位,然后去了加尔各答,在那里,以他的专业技术及坚强的意志力,他建立起很大的事业。但由于小偷侵入了他的住宅,他一怒之下打死了一名当地土生的男仆,差一点被处死刑。总而言之,他因此被关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他回到英国,变成了一个脾气阴郁而意志消沉的人。 “罗列特医生在印度时娶了我母亲,班吉阿提纳瑞的史东纳少将的年轻寡妇。我姐姐茱丽亚跟我是双胞胎,我母亲再婚时,我们才两岁。她有一大笔钱——一年不少于一千英镑——她留下这笔钱,在我们仍与罗列特医生住在一起时完全归他,但有一个条件,就是我们结婚之后,每年可以得到一笔金钱。回到英国不久,我母亲死了——她死于八年前槐卫发生的那场火车意外。罗列特医生于是放弃了在伦敦重新开业的企图,带我们住到了位于史都克摩伦的祖传老房子里。我母亲留下来的那笔钱足够我们所有的开销,似乎在我们的快乐生活之中没有什么障碍。 “但是就在这时候,我继父有了极可怕的改变。他不再与那些看到史都克摩伦的罗列特家族有人回到老家来居住而十分兴奋的邻人交往,反之,他将自己牢牢关闭在屋中,除了对路过他小径的人凶猛地吼叫之外,他很少出来。暴烈且接近疯狂的脾气似乎是这个家族男性的遗传,而我的继父,我相信,由于长期居住于热带,更变本加厉,于是一连串不名誉的争吵打架事情发生了,有两次还得到警察局解决。一直到最后,他终于成了村中的恐怖之人,只要他一走近,人们马上跑开,因为他力气极大,又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脾气。 “上个礼拜他把当地一个铁匠抓起来,掷过矮栏杆丢进小溪,我只能用我身边所能找到的所有金钱,才避免事情再次宣扬出去。除了一些游荡的吉卜赛人外,他没任何朋友,他允许这些流浪者在他家传的数亩荆棘地上扎营,所得到的回报是到他们的帐篷中接受招待,有时还跟着他们出去流浪几个礼拜。他对印度的动物也非常热爱,他在那边的往来生意人会送一些动物给他,他目前养了一只印度豹及一只狒狒,它们可以自由地在他的土地上奔跑,村人对这些动物和对它们主人的害怕不相上下。 “你可由我所说的这些情形想象出,我可怜的姐姐茱丽亚与我在这样的生活中根本毫无乐趣可言。没有一个仆人愿意留下,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得做家里所有的事情。我姐姐死时才三十岁,但她的头发就像我一样已经开始白了。” “你姐姐已经死了?” “她才去世两年,我就是希望跟你谈谈她的死亡。你可以了解,过着像我所说的这种生活,我们不太可能碰到与我们同样年纪和地位的人。但我们有一个阿姨,她是我母亲娘家的妹妹,韩诺瑞亚·魏斯费小姐,她住在靠近哈诺那里,偶尔我们会准许到她家做短期的拜访。茱丽亚在两年前的圣诞节去了那里,遇到了一位半退役的海军少校,后来他们订婚了。我姐姐回家后,我继父得知了订婚之事,他对这件婚事并没有反对;但就在婚礼前两个礼拜,一件可怕的事发生了,它夺走了我唯一的生活伴侣。” 福尔摩斯一直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他的头埋在一个椅垫之中,但这一刻他半睁开了眼,对着他的访客投过一瞥。 “请将细节部分尽量仔细说明。”他说。 “对我来说,这很容易,因为那段可怕的时间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里。那庄园,就像我前面说过的,十分老旧,现在只有一侧有人居住。这边的卧室设在一楼,起居间则在整幢建筑物的中间。卧室的第一间是罗列特医生的,第二间是我姐姐的,第三间是我的。卧室间没有房门相通,但它们的门全都开向同一条走廊。我解释得够清楚吗?” “够清楚了。” “这间房的窗子是对着草地开的。那个不幸的晚上,罗列特医生提早回房,但我们知道他并没睡,因为我姐姐被他习惯抽的那种印度雪茄的强烈烟味熏得受不了,因此她离开她房间到我房间来,她在我那里坐了好长一段时间,聊着她即将到来的婚礼。十一点钟时她站起来离去,但是在房门口她站住了,回身看着我。 “‘告诉我,海伦,’她说,‘你有没有听到过谁在寂静的晚上吹口哨?’ “‘从来没有。’我说。 “‘我想你也绝不可能在睡梦中吹口哨吧?’ “‘当然不可能。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过去几个晚上,我总是在清晨三点左右听到低沉而清晰的口哨声。我很容易惊醒,这口哨声吵醒了我。我说不出声音来自何处——可能是隔壁房间传来的,也可能来自草坪那里。我只是想问问你是不是听到过?’ “‘没有,我没听到过。一定是草原上那些讨厌的吉卜赛人吧。’ “‘很可能。但如果来自草坪那里,为什么你没听见?’ “‘噢,我比你睡得沉。’ “‘那,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她对我笑笑,带上了我的门,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她锁门的声音。” “是吗,”福尔摩斯说,“你们习惯晚上睡觉锁门吗?” “总是锁的。” “为什么?” “我记得我对你提过,医生有一只印度豹和一只狒狒。除非锁了房门,否则我们没有安全感。” “的确不错。请继续。” “那晚我睡不着,一种会有不幸事情发生的模糊感觉困扰着我。你晓得,我姐姐跟我是双胞胎,你知道如此紧密相连的两个灵魂微妙地联系着。那是一个疯狂的夜晚,外面狂风大作,暴雨溅打着窗户。突然,在暴风雨的嘈杂声中,爆出一声受惊吓女人的疯狂喊声,我知道那是我姐姐的声音。我由床上弹起,抓起披肩围上,冲到走廊。我打开我的房门时,似乎听到一声低沉的口哨声,就像我姐姐说的那样,没一会儿又有一声哐嘟的声音,像一块沉重的金属掉下。我由走廊跑去,看到我姐姐的房门没锁,挂在铰链上缓慢地晃动着。我惊恐地注视着,不知道房间里会出什么样的事。借着走廊的灯光我看到我姐姐出现在门口,她的脸色因恐惧而惨白得不成人样,她的双手摸索着求助,整个身体像醉酒般来回晃着。我跑过去抱住她,但就在这时她的双膝似乎支撑不住了,整个人摔在地上。她好像痛苦到极点似的打着滚,四肢可怕地抽搐着。起先我以为她已不认识我了,但当我弯身向她时,她突然蹦出了我永远忘不了的尖锐叫声,‘噢,上帝!海伦!是那带子!那花斑带!’另外还有一些话她急着想说出,她伸手指向医生房间,但又一阵抽搐攫住了她并止住了她的话。我冲出去,大叫我的继父,他穿着晨袍匆匆由房间出来。等他跑到我姐姐身边时,她已不省人事了,虽然他将白兰地灌入她的喉咙并找了村中的救护,但所有的努力完全白费,她沉寂地缓缓死去,没再醒来。这就是我亲爱的姐姐的可怕结局。” “等一下,”福尔摩斯说,“关于那口哨声及金属声你能确定吗?你发誓听到它吗?” “检察官询问我时也问了我这问题。我是觉得我很清楚地听到了它,但是,在暴风雨的猛袭及旧屋子的咯吱声中,也可能是我自己听错了。” “你姐姐穿着整齐吗?” “不,她穿着睡衣,右手有一截烧过的火柴,左手则是一盒火柴。” “这表示当事情发生时,她划了火柴察看她的四周。这点很重要。那么检察官的结论是什么?” “他很仔细地调查这个案子,因为罗列特医生的行径在郡中早已是恶名昭彰,但他找不出任何令人满意的死亡原因。我的证词显示门是从里面反锁,窗子是用老式窗板遮住,窗板上还有铁条,每晚都关得紧紧的。四周的墙壁仔细敲打过,都非常坚实,地板也彻底检查过,结果仍是一样。壁炉烟囱很宽,但被四个大‘u’形钉钉住了。因此,可以确定我姐姐是一个人在房内。除此之外,她身上找不到任何暴力的迹象。” “可不可能是中毒?” “医生查验过,但没发现。” “那么,你自己认为这不幸的女士是怎么死的呢?” “我相信她是死于纯粹的惊吓和神经休克,但我想不出是什么东西吓了她。” “那时草原上的吉卜赛人在吗?” “有的,随时都有几个在那里。” “哦,你由你姐姐临终所说的带子——一条有斑点的带子得到什么线索?” “有时我想那仅仅是临终前的呓语,有时又想可能是指一群人(英文中band有多种意思,可以指“一群人”,也可指“带子”。),或许就是草原上的那些吉卜赛人。我不知道是否因为他们有许多人头上绑着有斑点的头巾,她无意识中用了这么个怪字眼。” 福尔摩斯似乎对这解释完全不能满意地摇了摇头。 “这很难令人理解,”他说,“请继续你的叙述。” “从那之后两年过去了,这段时间我的生活比以前更加孤寂。但一个月前,一个我认识多年的好友很诚恳地向我求婚,他的名字是阿米特基,波西·阿米特基——是瑞丁附近昆水镇的阿米特基先生的次子。我的继父对婚事没提出反对,我们将在春天结婚。两天以前我们房子的西侧开始进行一些整修工作,我卧房的墙被打穿了,因此我必须搬到我姐姐去世时的房间住,而且就睡在她睡过的同一张床。你可以想象,昨天晚上我醒着躺在床上,想到她可怕的遭遇,突然,在寂静的深夜听到一声她死前听到的那种口哨声,我吓得不得了。我跳起来扭亮台灯,但房中什么也没有。尽管这样,我还是因为太害怕了而无法再睡,于是我穿衣起床,等到天一亮我就悄悄出来,在对面的皇冠酒店弄到一辆小马车坐到赖德汉。从那时起这一个早上我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见到你并求你帮助。” “你做得很聪明,”我朋友说,“但你把一切都告诉我了吗?” “是的,全部。” “罗列特小姐,你没有。你替你的继父隐瞒。” “为什么?你是什么意思?”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福尔摩斯看着我们的访客放在膝上的手臂,将黑色蕾丝纱质衣袖向后上方推了推。五个小青点,也就是四个手指和一个拇指的印痕出现在白嫩的手腕之处。 “他虐待你。”福尔摩斯说。 女士羞红了脸,将她受伤的手腕遮起来。“他是一个狂暴的人,”她说,“也许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力气有多大。” 然后,很长一段沉默的时间,福尔摩斯下巴靠在双掌上注视着暴烈的炉火。 “这是一件十分严重的案子,”他终于开口,“在我决定调查步骤之前,我想知道许多细节,而且我们不能浪费一分一秒。如果我们今天就到史都克摩伦,有没有可能让我们检查那些房间而不让你的继父知道?” “正巧,他提过今天会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进城一趟,他很可能一整天都不在,这样就不会有任何人妨碍你们了。我们有一名管家,但她又老又蠢,我可以很容易地把她调开。” “好极了。你不反对走一趟吧?华生。” “完全赞成。” “那么我们两个都去。你自己怎么打算?” “趁我人在城里我随便办一两件事。我会坐十二点的火车回去,这样正好可以比你们先到家,等你们来。” “那我们这就说好,我们午后不久到。我自己也有一些小事得处理。你不留下来一起吃早餐吗?” “不,我得走了。我把我的麻烦告诉你之后,我的心情轻松了很多。今天下午我会等着你们来。”她将她的黑色面罩拉下遮住脸,轻步滑出房去。 “有关这件案子你怎么想?华生。”福尔摩斯靠回椅背问道。 “依我看这极其邪恶极其凶险。” “是够邪恶也够凶险了。” “如果这位女士所言属实,地板和墙壁也都敲击检查过,而且房门、窗子和烟囱都无法通过,那么她姐姐在面对她最终的神秘遭遇那一刻,无疑是一个人独处。” “那么,那些夜间的口哨声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位濒死女士所说的那些奇怪的字又是什么意思?” “我想不出。” “当你把晚上的口哨声和那群与老医生交往亲密的吉卜赛人联系起来的话,事实上我们有理由相信,老医生有意阻止他继女的婚事。那有关某条带子的临终吃语,以及最后,海伦·史东纳小姐所听到的一声金属声,可能是把用来扣门板的铁条放回去所造成的声响。我想这两个线索极可能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破案关键。” “那么,那些吉卜赛人扮演什么角色?” “我想象不出。” “我看这样的推论还有很多方面不能自圆其说。” “我也一样。正因如此,我们今天才要到史都克摩伦去。我要看看这些反证是驳斥不了的,还是可能被推翻。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福尔摩斯有感而发的感叹被猛地打断了,因为我们的门突然被冲开,一个身形巨大的男子出现在门边。他的装束很奇怪,是半专业人士半农人的混合,一顶黑色高帽,一件很长的双排扣大衣,及一双高绑腿靴子,手中摇晃着一支狩猎棒。他非常非常高,以至于他的帽子都要碰到门楣,同时他的宽度似乎也由门的一边顶到另一边。一张大脸布满了皱纹而显得憔悴,已被太阳烤成焦黄。他带着可怕的神情转身轮流看着我们,同时他那深陷而发出愤怒目光的双眼,以及他高薄而无肉的鼻子,使他看起来像是一只凶猛的老食肉鸟。“你们哪个是福尔摩斯?”这妖怪问道。 “是我,先生;但是我不认识你。”我的同伴平静地说。 “我是史都克摩伦的甘士比·罗列特医生。” “是的,医生,”福尔摩斯温和地说,“请坐。” “我不要坐。我的继女来过了,我跟踪了她。她跟你说了些什么?” “这样的天气对这个季节来说是稍冷了一些。”福尔摩斯说。 “她跟你说了什么?”这老人狂怒地叫道。 “但我听说番红花会开得很好。”我的同伴沉静地继续说他的。 “哈!你想敷衍我,是吗?”我们的新访客说道,跨前一步,挥动着他的狩猎棒,“我知道你,你这无赖!我以前就听说过你。你是福尔摩斯,一个爱多管闲事的人。” 我朋友笑了笑。 “福尔摩斯,爱管闲事、多嘴的人!” 他笑得更厉害了。 “福尔摩斯,苏格兰场跳出来的小玩偶!” 福尔摩斯痛快地哈哈大笑。“你说的真逗。”他说,“你出去时请记得带上门,因为会有很强烈的过堂风吹进来。” “我说完了我的话自然会走,你来干涉我的事试试看。我知道史东纳小姐来过这里,我跟踪了她!我是一个危险的人,试试看谁敢挑衅,试试看!”他快步跨前,抓起拨火的铁钳,棕色的大手使劲一扭。 “听着,别犯到我头上来。”他咆哮着,将被他扭弯了的火钳用力丢入火炉,大步走出房间。 “他似乎是一个十分友善的人,”福尔摩斯笑着说,“我个子没他高,但假如他留下来,我会让他看看我的臂力并不比他差。”他说着,捡起了火钳,同样一用力,把火钳又给拉直了。 “把我当正式警察来侮辱我,这亏他想得出来!但是,这样让我们的调查更有味道了,我相信这回我们这位小朋友,不会再因为自己的不慎,让这个粗暴的家伙跟踪上她。现在,华生,我们先吃早餐,吃完之后,我要到法院公证处去一趟,我希望在那里能找到一些有助于我们调查此案的资料。” 福尔摩斯再回来时,已将近一点了。他手上拿着一张蓝纸,上面潦草地写了一些笔记和数字。 “我看到了那个医生妻子的遗嘱,”他说,“为了确定它真实的意义,我必须算出它的真正价值。他妻子去世时,总价接近一千一百英镑,现在,由于农产品价格跌落,已经变成不到七百五十英镑了。每个女儿结婚时可得二百五十英镑。因此很显然,如果两个女儿都结婚,那么这家伙就只剩了很小一份了,甚至就算只有一个女儿结婚,都会让他损失不少。我今早的工作并没有白费,证明了老家伙有很强烈的动机来阻挠这类事的发生。听着,华生,浪费时间太危险,尤其是这老家伙已知道我们对这件事有了兴趣。如果你已准备妥当,我们就叫一辆街车到滑铁卢。如果你能顺便将你的左轮枪藏进你的衣袋里,我会十分感激。一支爱利二号是对付一个能将铁钳扭弯的人的最佳武器。一把左轮和一支牙刷,我想,这是我们需要的全部东西了。” 到了滑铁卢,我们很幸运地赶上了开往赖德汉的火车,到了那边,我们就在车站的小旅店雇了一辆轻便的小马车,穿过舍瑞可爱的街道,一共走了四五英里路。这一天天气好极了,阳光普照,天上飘着几丝白云,树木及道路两边的灌木丛刚冒出了第一批嫩芽,空气中飘荡着潮湿泥土的美好气息。至少对我而一言,这春日美好的景致与我们要去从事的险恶探查是一个奇异的对比。我的同伴坐在马车前面,双臂互叠着,帽子一直拉到盖住眼睛,他的下巴垂至胸前,沉浸在深思之中。但是,他突然直起身来,轻拍我的肩头,指着远处的草原。 “看那里!”他说。 一片浓密的林地向着不太陡的坡地延伸上去,在最高处形成了一个小森林,在枝叶之间露出了一座十分老旧的大庄院的屋顶及尖顶两面的墙。 “史都克摩伦?”他说。 “是的,先生,那就是甘士比·罗列特医生的房子。”车夫说。 “那边还有一些建筑物,”福尔摩斯说,“那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那是村里,”车夫指着较远处的一堆屋顶说道,“如果你们要去那幢房子,从这边的台阶上去,再走上穿过树篱的小路会近一点。看,就是那里,那位女士走着的地方。” “你指的那位女士,我猜正是史东纳小姐。”福尔摩斯用手遮着阳光看着,“是的,我想我们最好照你的建议做。” 我们下了车,付了车费,小马车就嘎嘎地走上往赖德汉去的回程路了。 “我想到,”我们爬上台阶时,福尔摩斯说,“这个人会以为我们是建筑师或为诸如此类的正事而来,这可以防止他四处乱说。午安,史东纳小姐,你看我们很守信用。” 我们早晨的访客快步走上前来迎接我们,可以看出她脸上欣慰的神色。“我一直焦急地等着你们,”她叫道,热烈地与我们握手。“所有事情都顺利得不得了,罗列特医生去了城里,他不可能在傍晚之前回家。” “我们很荣幸见到了医生。”福尔摩斯说,很简单地描述了早上发生的事情。史东纳小姐听了,整张脸变得惨白。 “天哪!”她叫道,“他跟踪了我。” “看起来是这样。” “他太奸诈了,我永远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安然避开他。那他回来后会怎么说呢?” “他得防卫,因为他会发现碰到了比他更狡猾的人。今天晚上你得将自己锁在房里避开他,如果他用暴力,我们会把你送到海诺你阿姨家去。现在,我们必须抓紧时间,请立刻带我们去检查房间。” 该建筑物是盖满大片青苔的灰色石头建筑,中央部分耸起,两侧向外曲折延伸,就像螃蟹的两只鳌各向两边伸出一样。其中一侧的窗户已破损,用木板封住,同时屋顶也有一部分下陷,一幅残破的景象。中央部分维修得较好,右手边这一侧则看起来最新,窗上装有窗帘,烟囱中有蓝烟袅袅升起,显示出这家人就住这部分。有一些鹰架靠着顶端的墙架起,石墙已被敲破,但我们造访时没有看到任何工人。福尔摩斯在剪得很糟的草地上来回走着,并很仔细地察看了窗户外边。 “这,我想是属于你本来睡的房间,中间的窗子是你姐姐的,而最靠中间的这扇是属于罗列特医生房间的?” “没错。但我现在睡中间这间。” “我知道,是因为房子维修的缘故。对了,那顶端的墙看起来并没有必要修理啊。” “是没必要。我相信那只是要我搬离房间的借口。” “嗯!极有意思。那,这右厢房的另一面就是三间卧室房门所向的走廊。那边当然也有窗子是吗?” “有,但很小,小到没有人能穿越。” “你们晚上将房门锁上之后,从那一面没有人能进得了房间。现在,请你到你房间去将窗板扣牢好吗?” 史东纳小姐照着做了。仔细地检查了敞开的窗户后,福尔摩斯用尽办法想弄开窗板,但没成功,那里没有一丝缝隙能让小刀插入好顶开窗板的门扣。福尔摩斯拿起他的放大镜来,他仔细察看并试了试铰链,但它们是钝铁的,而且紧紧砌在大块石砖之中。“唔!”他迷惑地搔着下巴说道,“我的理论显然有错。如果窗板扣住,就没人能穿过这里。嗯,让我们看看里面能不能给我们一点线索。” 我们由一扇小侧门进到那三间房门开向的一条刷成粉白的走廊。福尔摩斯没要察看第三个房间,因此我们直接到第二间房,那就是史东纳小姐现在睡的房间,也就是她姐姐临终的房间。那是一间十分平常的小房间,天花板很低,有一个很深的壁炉,是模仿旧式乡村式房间的样子。一个咖啡色带抽屉的柜子放在房间一角,一张罩着白色床罩的窄床在另一角,另外有一张梳妆台在窗子左边。这些东西,加上两张小藤椅,就是这房间所有的家具了。除此而外,地板中央还有一小块威尔顿绒毡。四周墙上的嵌板是被虫蛀了的棕色橡木,十分老旧而且颜色已经褪落,极可能是最初跟屋子一起造的。福尔摩斯拖过一把椅子到角落里沉默地坐着,同时他的眼睛不断地来回巡视,想将房中每一处细节记下。 “那个拉铃接到什么地方?”最后他问,一边指着挂在床边的一条粗铃绳,绳端的穗须实际上已垂至枕头上了。 “它通到管家的房间。” “它看起来比房间里其他的东西要新?” “是的,它是两年前才装的。” “我想是你姐姐要求的?” “不,我从来没听过她用。我们总是习惯自己去拿自己要的东西。” “是吗,看起来好像没必要装一条这么好的铃绳在那里。抱歉,我得查查地板。”他说着伏在地板上,手中拿着放大镜,快速地来回爬着,仔细地检查地板缝隙,然后他用同样的方法察看了四周的嵌板。接着,他走到床边注视良久,眼睛对着墙壁上下巡视。最后他抓住铃绳用力一拉。 “啊,是假的。”他说。 “铃不会响是吗?” “不会,它根本没接上电线。这颇有意思。你可以看到它就系在那个小通气口上面的钩子上。” “这多荒谬!我从没看过人家这样。” “太古怪了!”福尔摩斯一边扯着绳子,一边喃喃道,“这房间有一两处地方十分怪异。譬如,建筑师怎么会笨到把通气口接到另一个房间,再经由那房间接通户外,干吗这样麻烦!” “那通气口也蛮新的。”女士说。 “与铃绳在差不多的时候装的是吗?”福尔摩斯问。 “是的,那时候一起装修的。” “它们似乎有同样奇怪的特性——假的铃绳,不能通气的通气孔。如果可以的话,史东纳小姐,我们现在去检查最里面那间房间。” 甘士比·罗列特医生的房间要比他继女的大一些,但家具也同样简陋。一张行军床,一个排满书籍的小书架,大部分是技术性书籍,一张扶手椅摆在床边,一张普通的木椅靠在墙边,一个圆桌,以及一个大保险铁柜,我们看见的差不多就是这几样了。福尔摩斯绕着房间慢步踱着,对每一件东西都带着极大的兴趣检视着。 “这里面是什么?”他轻敲着保险柜问。 “我继父的文件。” “哦!那你见过里面的东西了?” “只有一次,是几年前。我记得里面装满了纸张文件。” “不会有只猫在里面吧?譬如说。” “不,多怪的想法!” “哼,看这个!”他拿起保险柜顶上放着的一小盘牛奶。 “不,我们没有养猫,但有一只印度豹和一只狒狒。” “噢,是的,当然!印度豹就是大猫,但是我敢说,一盘牛奶对于它的需要而言差得太远了。还有一个地方,我希望弄清楚。”他蹲到木椅子前面十分专注地检查起来。 “谢谢你,这样就差不多了。”他说着,站起身来,将放大镜放进口袋,“哈!这里有件有趣的东西!” 吸引他目光的东西是挂在床角上的一条小狗链,但是这条链子末端绕回来打了个结,像用鞭绳做的一个圈套。 “你想那是干什么的?华生。” “这是一条十分普通的链子,但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这样子打结。” “这就诡异了,不是吗?噢,上帝!这真是个邪恶的世界,尤其当一个聪明人想犯罪,那就更糟糕了。我想我现在观察够了,史东纳小姐,如果你同意,我们到外面草地上去走走吧。” 我从没见过我朋友的脸色像这回我们离开调查现场时那么严峻,那么眉头深锁。我们在草地上来回走了几趟,在他从沉思中苏醒之前,史东纳小姐与我都不愿打断他的思绪。 “这十分重要,史东纳小姐,”他说,“你必须绝对按照我的每一样吩咐去做。” “我一定会。” “这件事太严重了,绝不能有一丝迟疑。你的性命可能取决于你听话与否。” “我向你保证,我把我自己完全交到你手上。” “首先,我的朋友和我今晚必须待在你的房间。” 史东纳小姐和我一起惊诧地望着他。 “是的,必须这么做。让我解释一下。我相信那边就是村里的小旅店?” “是的,那就是皇冠酒店。” “很好。从那边可以望到你的窗口吗?” “绝对没问题。” “你继父回来时,你必须假装头痛,把你自己关在房内。然后,当你听到他进房睡觉时,你就打开你的窗板,解开铁扣,把台灯放在那里作为信号,然后带着你需要的东西偷偷回你原先的房间去。我相信,不管房间整修得如何,你在那里待一晚应该还可以。” “噢,是的,没问题。” “剩下的,你就交给我们了。” “但你们会怎么做?” “我们会在你房间度过一晚,并且找出打扰你的那个怪声音的来源。” “我相信,福尔摩斯先生,你已经有了结论了。”史东纳小姐伸手到我同伴的衣袖上说。 “也许我是有了结论。” “那么,可怜可怜我,请告诉我我姐姐的真正死因。” “我希望在我说出来之前能有更明确的证据。” “至少你可以告诉我,我的想法是不是对的,她是否死于惊吓?” “不,我不认为如此,我想很可能是某些更具体的原因。现在,史东纳小姐,我们必须离开你了,因为如果罗列特医生回来看到我们,那么我们这趟工夫就全白费了。再见,勇敢点,如果你能照着我告诉你的去做,你就放心好了,我们很快就可以将威胁你的危险解除。” 福尔摩斯和我毫无困难地在皇冠酒店要到了一间卧房和一间起居室。它们在楼上,从这里的窗口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通往小径的门和史都克摩伦大庄院有人居住的西厢。黄昏时分,我们见到甘士比·罗列特医生的马车经过,他巨大的身形坐在驾车的小男孩旁边隐约可见。小男孩打开厚重的铁门时有些困难,我们可以听到医生粗哑的吼声并看到他愤怒地挥动着拳头。小马车继续向前,几分钟后,当一间起居室的台灯点亮时,我们看到树丛中有灯光亮起。 “你知道吗,华生,”当我们在渐暗的房内坐下,福尔摩斯说,“今晚带你去真使我有些犹疑。那里很明显会有危险。” “我帮得上忙吗?” “你在场可能是无价的。” “那我非去不可。” “不胜感激。” “你提到危险。很显然你由那些房间看到的比我多。” “不,但我想我可能推论得比你多。我认为你看到了所有我看到的。” “除了铃绳之外,我看不出有什么东西特别,那东西的目的何在,我承认我想象不出来。” “你也看到通气口了?” “是的,但是我不觉得在两个房间中间通个小孔有什么不寻常。那东西小到连老鼠都很难通过。” “在我们来到史都克摩伦之前,我就晓得我们会找到一个通气口。” “福尔摩斯!” “噢,是的,我是这么想的。你记得吗,在她的叙述中,她说她姐姐可以闻到罗列特医生的雪茄味道。那,当然我马上会联想到两间房间中一定有相通的管道,而且那管道可能非常小,否则检查官侦查时一定会注意到。因此我推论出是个通气口。” “但那东西会有什么可怕之处?” “呃,至少在时间上有很奇特的巧合。一个通气口做好了,一条绳子挂上了,一个睡在那床上的女士死了。这不能使你想到什么吗?” “我还是看不出它们有何关联。” “你看出那张床有哪里特别奇怪吗?” “没有。” “它钉死在地上。你以前看过这样钉住的床吗?” “我想我没看过。” “那位女士无法移动她的床,它得一直与通气口和绳子保持在相同的位置。我们称它绳子,因为它根本就不是一条铃绳。” “福尔摩斯,”我叫道,“我似乎能模糊地看到你所指的东西了。我们刚好赶上,来得及阻止一个暧昧而可怕的罪案。” “够暧昧也够可怕。一个医生走上邪路时通常是顶尖的罪犯,他有胆子也有知识。帕麦尔及布契德就是他们这一行中的顶尖人物。这家伙心机更深,但是我想,华生,我们比他还深。但由于今晚结束之前我们一定得饱受惊吓,现在务必让我们安静地抽上一斗烟吧,也好让我们能有几小时的时间想些比较愉快的事情。” 大约九点钟时,树丛中的灯灭了,大庄院的那个方向完全沉入黑暗之中。两小时的时间慢慢过去,然后,突然地,钟敲十一点时,一道单一的灯光呈现于我们眼前。 “我们的信号来了,”福尔摩斯跳起身来说道,“那是中间那扇窗子。” 我们出去时,顺便与房东说了几句,跟他解释我们夜访一位老朋友,很可能会在他那儿过夜。几分钟之后我们已在外面漆黑的路上了,一阵冷风迎面吹来,一盏昏黄的灯穿透黑暗,在我们眼前闪烁,引导我们完成危险的任务。 进到庄院里并没有什么困难,因为老围墙有一些没修补的缺口。我们穿过树丛到达草坪,再穿过草坪,正准备越窗而入时,由一堆月桂树丛中突然窜出一个看起来可怕而变形的小孩,他四肢扭曲地摔倒在草地上,再快速穿过草地,消失于黑暗之中。 “上帝!”我轻声地说,“你看到了吗?” 福尔摩斯也像我一样惊吓了一下,他的手像老虎钳般紧张地抓住我的手腕,然后他发出一声低笑,嘴唇凑到我耳边。 “那是一个不错的家庭成员,”他喃喃道,“是只狒狒。” 我完全忘了医生钟爱的那些奇怪宠物,还有一只印度豹呢;也许我们随时会发现它爬上我们的肩头。我得坦白承认,我学着福尔摩斯的样子,脱掉鞋子进入卧室以后,心里才放松下来。我的同伴无声无息地关上了窗板,将台灯移回桌上,接着他仔细巡视了房间,一切都跟我们白天看过的一样。然后他才无声的向我移来,手圈成喇叭状,然后极轻地再次对着我的耳朵说话,他的声音轻到刚够我分辨出他所说的话: “一点点声音都会使我们的计划失败。” 我点点头表示我听到了。 “我们必须坐在黑暗之中,他从通气口中可以看到灯光。” 我又点了点头。 “别睡着了,我们是生是死可能取决于此。把你的手枪准备好,我们也许得用到它。我坐床边,你坐那椅子上。” 我将左轮枪取出,放在桌角。 福尔摩斯带来了一根细长的手杖,放在床上伸手可及之处。手杖旁边他还放了一盒火柴及一截蜡烛。然后他熄了台灯,我们当下就被沉沉的黑暗包围了。 我要怎样才会忘掉如此恐怖的守夜呢?我听不见一丝声响,甚至连呼吸声也听不到,但我知道我的同伴就睁着眼睛坐在我身旁几英尺之内,跟我同样紧绷着神经。窗板遮去了任何一丝光线,我们在黑暗中等待着。外面偶尔传来夜鸟的低鸣,有一次,一声猫叫似的长嗥就在我们窗边响起,这让我们了解,那只印度豹确实放养着可以自由活动。远处,我们可以听到教堂低沉的钟声每隔一刻钟响一次。每一刻钟似乎都显得好长!十二响,然后一响,两响,三响,我们仍然肃静地坐在那里等待可能降临的状况。 突然一丝短暂的微光由通气口的方向传来,很快消失了,继之而起的是一股强烈的燃油和热金属的气味,显然有人在隔壁房间燃起了遮光的油灯。我听到轻微的移动声,然后又变成寂静,但是气味越来越怪。有半小时之久,我竖着耳朵坐着,然后,突然另外一种声音响起了——一种非常低柔平滑、如一缕小水气由水壶口冒出的声音。就在我们听到那声音的刹那,福尔摩斯由床上弹起,划亮了火柴,然后用他的手杖猛烈抽打着铃绳。 “看到了吗?华生,”他叫道,“你看到了吗?” 但我什么也没看到。就在福尔摩斯划亮火柴的时候,我听到一声低沉但清晰的口哨,但是突然亮起的火光照进我疲弱的眼睛,使我无法看清我朋友凶狠抽打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我能看到他的脸色惨白,并布满了惊恐与作呕的神色。 就在他停止了抽打并瞪视着通气口时,突然一声我从未听过的最惨烈的叫声划破了死寂的夜,声音越来越大,是一种混合了痛苦、恐惧、愤怒的尖锐狂喊。后来他们说,远方的村落,甚至相当一段距离外的牧师住宅里的人,全被这个叫声惊醒。叫声令我们心底直发冷,我站直瞪着福尔摩斯,他也瞪着我,直到最后的回声渐渐地趋于沉寂。 “这会是什么?”我喘息地问道。 “这表示一切都结束了,”福尔摩斯回答,“而且也许这是最好的结果。拿起你的手枪,我们进罗列特医生的房间。” 带着沉重的神色,他点亮了台灯,领先由走廊走过去。他敲了两次房门,但里面没任何回音,于是他转开门把走进去,我紧跟着他,手中握着上膛的手枪。 我们目光所及是一幅奇异的景象。桌上有一盏遮光的油灯,遮光板开了一半,一束强烈的灯光照在铁保险柜上,柜门是开的。桌旁的木椅上坐着甘士比·罗列特医生,穿着一件灰色长睡袍,他赤着的足踝由下头伸出,双脚插在一双红色无跟的土耳其拖鞋里。他腿上放了一根带着长链的短棒,就是我们白天看到的那根。他的下巴朝上翘起,双眼恐怖而僵直地瞪着天花板一角。绕着他额头的是一条奇怪的黄带子,上面有咖啡色的斑点,似乎是紧紧绑在他头上。我们进去时,他既没出声也没动静。 “那条带子!那条花斑带!”福尔摩斯轻声地说。 我向前跨了一步。一瞬间,他头上所绑的奇怪东西开始移动了,它自己竖了起来,由他的发际出现了一个蹲踞着的膨胀着颈子的菱形脑袋,一条令人作呕的蛇! “这是沼泽地小毒蛇!”福尔摩斯叫道,“全印度最毒的蛇。他在被咬之后十秒内死了。实际上,天网恢恢,图谋者最终会掉进他替别人所掘的陷阱里。让我们将这东西打回它的窝里,然后将史东纳小姐移到安全的地方,再让郡警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说话时,迅速由死者的腿上拿过狗鞭,然后将绳套圈过去套住毒蛇的颈子,将它由那个恐怖的栖息地拖开,福尔摩斯伸直着手臂拉它,将它丢进保险柜里,并迅速将门关上。 这就是史都克摩伦的甘士比·罗列特医生死亡的真实经过,我没有必要再延长这已经过长的叙述,来说明我们如何把这事告诉那吓坏了的女孩,如何将她送上早班火车到她海诺的好阿姨那儿去,以及警察的侦讯是多么的缓慢,最后的结论是医生因不慎戏玩他危险的宠物致死。剩下一点有关这案子的疑点,福尔摩斯在我们次日回家的途中为我解答。 “我曾经,”他说,“有一个完全错误的推论,这告诉我们,华生,借由不完整的资料来推理是多么危险的事。吉卜赛人的存在,以及那可怜的女孩所用的‘带子’那两个字,毫无疑问是她匆忙中由火柴的闪光中看见的,足以让我走入彻彻底底的歧路。我唯一可取的一点是,当我清楚地意识到,威胁房间居住人的危险不可能来自窗子和房门时,我立刻重新检查我的想法。我的注意力立刻转移到我跟你提过的通气口和那条垂到床上的铃绳上。等发现铃绳是假的,而且床又被钉死在地上时,立刻使我怀疑那绳子是用来让某样东西由孔中通到床上的桥梁。蛇的想法当下进入了我的脑中,尤其我已知医生从印度运来了一批动物,更让我觉得我可能走对了路。用毒而不被化学试验检出的想法,这只有受过东方的训练而且聪明又残忍的人才想得出来。由他的观点来看,这种急速致命的毒杀对他极其有利。事实上,只有极其利眼的法医才能分辨出两个毒牙所留下的小黑点。然后我想到了口哨声。当然他必须在天亮被害人看到蛇之前将它召回。他曾训练过它,可能是用我们所看到的牛奶,召唤时它就会回来。他将它在最适当的时间放入通气口,可以确知它会沿着绳子爬下落到床上。它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咬房间里的人,也许她可能整个礼拜都安然逃过,但迟早她会成为受害者。 “我进入他房间前,我已差不多完成了这个推论。我察看了他的椅子,发现他常站在上面,这当然是他为了够到通气口而必须做的。看到保险柜、那盘牛奶,以及那鞭绳的圈套,更扫除了我剩下的所有疑点。史东纳小姐听到的金属碰撞声,很明显就是她继父匆忙将那可怕的凶手关回保险箱的声音。一旦结论确定,我找出证据的做法和步骤你就很清楚了。我听到那玩意儿发出的嘶嘶声,毫无疑问,你也听到了,我马上点亮烛火并狠狠抽打它。” “这使它由通气口爬回去了。” “也使它转回去攻击它的主人。它挨的几下非常重,因此激发出它的野性,见人就咬。这样说来,毫无疑问,甘士比·罗列特医生的死亡,我有间接的责任,只是这并没有使我的良心受到严重的谴责。” 来自墓穴的种子 <span class="center">〔美国〕克拉克·艾什顿·史密斯 “不错,我找到了那个地方。”法尔莫说,“它可是个古怪的地方,就像传说里描写的那样。” 他朝着营火里迅速地吐了口唾沫,好像在表明,他觉得连张开嘴来说话都会使他心里感觉到实实在在的别扭。他从索恩审视着他的目光下面掉转脸去,忧郁而阴沉的眼睛凝望着委内瑞拉的那片林莽缠结的黑暗。 索恩由于发烧,身体仍然虚弱,时时感到眩晕。发烧使他无法在他和法尔莫一起进行的这次旅行中坚持到底。他觉得困惑不解,认为法尔莫在离他而去的那三天里发生了令人费解的变化。这个变化的某些方面甚为微妙,难以捉摸,若要弄个明白、说说清楚,几乎不大可能。 然而,另外一些方面的变化却甚为明显。过去,即使当他陷于极度的困苦和病痛之中的时候,法尔莫还总是喋喋不休,神采飞扬,兴奋得难以自抑。可是现在他却显得郁郁不乐,缄默不语好像他在为了什么遥远而又让人感到难以对付的事情忧心忡忡,难以自谴。他那坦诚的面孔现在变得双颊凹陷——甚至瘦得尖嘴猴腮的——连眼睛也变得眯成一条缝,似乎隐藏着许多秘密。这些变化使索恩感到心神不定。他尽力想不去理会这些印象,只把它们解释为由于自己退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病态的错觉。 “可是你能不能告诉我,那地方是什么样子?”他固执地问。 “也没有什么好讲的,”法尔莫用一种奇怪的嘟嘟囔囔的语调说。“不过几堵残缺不全的墙壁和几根快要倒在地上的柱子罢了。” “可你是否找到了印第安人的传说中提到的那个殡葬坑,据说那批金子就藏在那儿?” “我找到了那个墓穴……但是那儿没有财宝。”法尔莫的语调里带着一种使人无法亲近的乖戾,索恩决定不再询问下去。 “我想,”他漫不经心地议论说,“我们最好继续寻找兰花。寻觅地下财宝这种玩意儿,好像不是我们所擅长的营生。顺便问一句,你在那次旅途中有没有看见过什么不同寻常的花卉或者植物?” “见鬼,没有,”法尔莫厉声喊道。他在火光里突然变得脸如死灰,双眼炯炯生光。那目光定定地一动不动,似乎意味着他的心里不是充满了恐惧就是充满了愤怒。“你给我闭嘴,好不好?我不想再谈了。我一整天都在头疼,我想我一定染上了该死的委内瑞拉热病,它就要发作了。我们最好明天出发到奥里诺科河去。这次旅行已经使我受够了。” 詹姆士·法尔莫和罗德里克·索恩是两个以寻找兰花为业的人。他们和两个担任向导的印第安人一起,沿着奥里诺科河上游的一条荒凉偏僻的支流前进。这个地区有许许多多珍贵的稀有花卉。除此之外他们还被当地的部落里流传着的一个令人笃信不疑但又闪烁其词的传说打动了心。据说,就在这条支流的某个地方,有一座早以毁弃了的城市。城里有一个殡葬坑,坑里有大量属于某个不知名称的民族的死者陪葬的金银珠宝。法尔莫与索恩认为值得花一点功夫对这些传闻实地调查一番。当他们距离废墟的遗址还有足足一天的路程的时候,索恩却病倒了。于是法尔莫和一个印第安向导划着独木舟继续前去寻找废墟的遗址。另一个印第安人则留下来照料索恩。直到离开后第三天的黄昏时分,法尔莫才返回。索恩躺在那儿凝视着他的旅伴。他终于断定,法尔莫也许是对寻宝失败深感失望,所以才神情沮丧,沉默寡言。还有热带的某种传染病肯定也在他的血液里作怪。然而,他又对自己的分析感到疑问,因为他觉得,按照法尔莫的为人,他即使处在目前的境况之中也是不应感到失望或者垂头丧气的。 法尔莫没有再讲话。他坐在索恩面前,目光灼灼地望着远处。他的视线越过了火光映照下的藤萝和树枝组成的迷宫,好像看到了一些别人都看不见的东西,窃窃私语着的和悄悄隐匿着的黑暗就在那儿潜伏不动。不知怎么的,法尔莫的神情看上去流露出一种朦朦胧胧的恐惧。索恩继续观察着他。他注意到那两个冷漠而神秘的印第安人也在观察法尔莫,好像还模模糊糊地有所期待。索恩的心里感到迷惑不解,眼前的景象显得那么不可思议。他不久就放弃了想要把它弄个明白的企图,陷入了烦躁不安、热度频频升降的昏睡状态。在神志恍惚迷离之中,他不时看见法尔莫那毫无表情的面容,在行将熄灭的火光和不断扩展的阴影里,那张脸显得越来越暗淡,越来越扭曲。 早晨到来时,索恩觉得自己好些了:他的脑子清醒了,脉搏也恢复了平稳。可他越来越担忧地发现,法尔莫的身体欠佳。他好像在艰难地强打精神,几乎一言不发,动作僵硬,脚步拖沓迟缓。他似乎忘记自己昨天说过的想要回到奥里诺科河去的打算,索恩只好独自一人承担了出发前的全部准备工作。他的伙伴的状况越来越使他困惑不解:他显然不是在发烧,而他的症状也一点不能说明他究竟染上了什么病。但根据一般常规,在出发前,他还是让法尔莫服用了一帖高效的奎宁。 在酷热的黎明时分,从林莽的顶端洒下了暗淡的橘黄色的阳光。他们把行李搬上了独木舟,沿着缓缓的河流徐徐顺水而下。索恩坐在独木舟靠近船头的地方,法尔莫坐在船尾,一大捆兰花根和一部分行装堆满了小船的中间。另一条小船上坐着两个印第安向导,还堆放着别的一些给养品。 这是一次单调乏味的旅行。在两岸那似乎永无尽头、长墙似的黑黑树林中间,那条河像一条懒散的茶青色的巨蟒缓缓地蜿蜒蠕动着。丛林中,幽灵般的兰花不时闪现,对他们斜着眼睨视。除了浆板击水发出的泼溅声,树林里的猴子激愤地鼓噪的喧闹声,和红如火焰的小鸟的尖锐鸣声以外,便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了。太阳已到了丛林的上方,灼热的亮光像潮水一般倾泻下来。 索恩节奏稳定地划着桨,偶尔转过身去向后望上一眼,跟法莫尔闲谈几句,或者关切地问点什么。对面的法尔莫在阳光中迟钝呆滞地笔直坐着,目光迷茫,脸色苍白得古怪。他毫不摆弄他的桨板,也不回答索恩的询问,只是带着一种战栗的神态不时地摇摇头。看得出来,那是一种不由自主的动作。不一会儿,法尔莫就开始发出一阵又一阵痛苦的呻吟,好像他正在经受着巨大的疼痛或者正处在神智昏迷状态之中。 他们就这样行使了几个小时。漫长的丛林密不透风,令人感到压抑,酷热变得越发难以忍受。这时,索恩听见法尔莫的呻吟声变得更加紧迫而且刺耳。他转身去看,只见法尔莫已经摘掉了遮阳帽,似乎对凶恶的酷热毫不在意。他的手指发狂似的在自己的头顶上狠命抓挠。他的全身痉挛着不停地挣扎和抖动,显得极为痛苦。随着他的身躯剧烈的摇摆,独木小船也开始危险地晃荡起来。他的尖叫声越来越响,那声音竟不像是从人的嘴里发出来的。 索恩迅速地作出了靠岸的决定。恰好在不远处的那个阴森森的丛林构成的长墙里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豁口,他立刻使小船朝岸边行驶过去。印第安人乘坐的那只小船跟在后面。他们在窃窃私语,带着忧郁和恐怖的目光注视着病人,神情惊惧。这使索恩困惑不解。他感到,这些怪事必然有着一些异常可怕的秘密,可是他不知道法尔莫出了什么毛病。他所知道的各种各样恶性热带疾病的所有征兆,像一群可怕的幽灵那样都在他的面前显现出来。但是他弄不清,究竟是什么东西袭击了他的伙伴。 在藤萝编织成的半圆形屏障的河滩处,索恩把法尔莫弄上岸去。那两个印第安人没有过来帮忙。他们好像不愿意靠近病人。索恩从药箱里取出吗啡,给法尔莫作了大剂量的皮下注射。他的痛苦似乎减轻了一些,痉挛也停止了。索恩趁机检查了法尔莫的头顶。 他大吃一惊! 在法尔莫浓密蓬乱的头发间,一个又硬又尖的肿块,很像动物刚开始生长的头角的尖端,在并未破损的皮肤下面隆起。它好像具有勃起的能力和不可遏制的生命力,甚至就在他的手指触摸着它的这一刹那,也能感觉到它在生长着。 法尔莫突然神秘地睁开了眼睛,似乎完全恢复了意识。有好几分钟,他像往常一样神态自若。这是他从废墟那里归来以后所从未有过的。他开始说话,好像渴望解除压在他心头的什么沉重的负担似的。他的声音沙哑而平板,但索恩能够听懂他喃喃的诉说,把它们串联起来,领悟其中的含义。 “那个墓穴!那个墓穴!”法尔莫说,“那该死的东西就在那个墓坑里,在那个深深的墓穴中!……即使那里埋着千万两黄金,我也不愿回到那儿去。……关于那些废墟,索恩,我以前没有对你说什么。不知怎么,要谈论它实在太难了!困难得无法办到。 “我猜想那个印第安人可能知道废墟里有着一些可怕的东西。他领我到了那个地方。……但是他没有对我讲任何关于它的事情;当我去寻找财宝的时候,他留在河边等我。 “废墟那儿有着几堵高大的灰墙,那些墙简直比丛林还要古老——像死亡和时间一样古老。它们一定是被来自某一个不为人知的行星上的人用采来的石头把它们建造起来的。那些高墙以一种怪异的角度倾斜着,高高地耸起,威胁着周围的树木,好像随时会压断它们似的。那里也有一些圆柱,又粗又壮,胀鼓鼓的,样子十分可怕。柱子上还写些可怕的雕刻,虽然已年深日久,但是林莽还没有把它们完全盖住。 “找到那个受到诅咒的葬坑并不困难。我猜想,它的上方的铺石是最近才被挖开的。一棵大树的根部像巨蟒一般纵横缠绕,在那些掩埋在地下已千年之久的石板之间盘来绕去。有一块石板翻起来,铺在路上,另一块则掉进了那个葬坑。那儿有个大洞,借着被森林扼杀的暗淡光线,我隐隐约约地能够看到坑底。坑底闪动着微弱的白光,但我不能确定那是些什么东西。 “你还记得,我随身常带着一盘绳子。我把它的一头在大树的主根上绑紧,另一头从那个洞口放下去,然后我像个猴子似的沿着绳子往下滑。到了坑底,除了在脚下包围着我的一团微弱的白光以外,我起先什么也看不见。当我开始走动的时候,有些又脆又易碎的难以形容的东西在脚下嘎吱嘎吱直响。我按亮手电筒,只见尸骨遍地,死人的骷髅到处乱扔着。看来它们在很久以前一定被人移动过。我活像一个食尸的鬼魅,在尸骨和尘埃中到处摸索,却没有发现一点点值钱的东西,甚至在任何一具尸骨上连一付手镯或者一个戒指也找不到。 “直到我想要爬出来的时候,我才注意到了那个真正令人恐怖的东西。我向上仰望,在蛛网密布的阴影中我看见了它:它在一个角落里——这角落是在顶部最靠近洞口的地方。它悬挂在我的头顶上方十英尺的高处。当我刚才顺着绳子溜下来的时候,几乎在不知不觉中碰到了它。 “它初看上去像是一个白色格子架。后来我看清了,这个格子架的一部分原来是由人的一副完整的骨骼组成的——那骨骼显得高大粗壮,很像一个武士的遗骨。有一种苍白而干枯的东西从尸骨的头盖骨里长出来。它看上去像是一副古怪的鹿角,它的尖梢是无数长长的带子一样的卷须。那些卷须向上方爬伸,直到墓穴的顶部。当它们攀援上升的时候,也一定就把这具骷髅或者尸体提起来,和它们一道上升。 “我借手电筒的光仔细检查那个怪诞的东西。它一定是某种植物,而且显然是在头盖骨里面生长发育出来的。有一些分枝从裂开的头顶上长了出来,另外的一些分枝则从眼眶、嘴巴和鼻孔探伸出来,再向上延展。这个亵渎神灵的东西的根须向下延伸发展,在每一块尸骨上像网络似地交织在一起。甚至连脚趾骨和手指骨也被它们缠绕住,成为一个个扭曲盘结的下垂的线圈。最可怕的就是从脚趾尖长出来的那些根须又扎在另一个头盖骨里。它们带着断裂的根系的碎块,在正下方摇摇晃晃地悬挂着。在这个角落的地面上,到处散布着掉落下来的骨头…… “不知为什么,眼前的景象使我感到全身虚弱乏力。人与植物的那种混杂相处的情景既令人憎恶又让人费解。我感到一阵恶心。我开始攀住绳子,在心情焦灼中匆匆地往上爬去。当我爬到一半的时候,这个样子可恶的东西却使我着了迷。我不由得停了一会儿去琢磨它。我猜想,一定是我向它倾斜得太快,使得绳子开始摇晃起来,我的脸轻轻地撞上了头盖骨上方的那根枝条。 “有什么东西断了——可能是那些分枝上的豆荚一类的东西。一团密集的珍珠色粉尘笼罩在我的头部周围。它很轻,很细,没有什么气味。粉尘落在我的头发上,飞进我的鼻孔里,扑进我的眼睛,几乎使我喘不过气来,弄得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尽力抖掉它,然后我继续往上爬,最后挣扎着从洞口钻了出来。……” “我的头!我的头!”他低声咕哝。“我的脑袋里一定有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在生长,在变大。我告诉你,我能感觉得到,它就在那儿。自从我离开那个葬尸坑,我就没有一刻安逸过。……我的心里总是忐忑不安,自从……它一定是古代的魔鬼植物——就好像从花盆里长出来似的!” 可怕的痉挛再次发作。法尔莫在索恩的怀抱里难以控制地翻来覆去。由于痛苦,他不断地发出一声声撕肝裂胆的尖叫。索恩看着旅伴的惨状,心里万分震惊。他忧心忡忡,放弃了想要制止他的全部努力,只好再采取皮下注射的方法。索恩费了很大的劲,设法给他注射了三倍的剂量。注射之后,法尔莫渐渐变得平静下来,鼾声如雷地躺在地上,两只呆滞的眼睛却睁得大大的。索恩第一次发现他的眼球已经鼓起,好像要从眼窝里蹦出来似的,这使他的眼睑即便在他入睡以后也不能闭上,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从法尔莫的头颅里面把他的眼珠子挤出来。畸形的容貌使那绷紧了的脸孔显示出疯狂的恐怖之色。 索恩突然感到虚弱和惊惧。他浑身颤抖起来。他感到自己被一种荒诞的梦魇的罗网紧紧地缠绕住了。他不能,也不敢相信法尔莫告诉他的故事以及它的含义。他极力使自己相信,那不过是他的伙伴的胡思乱想,那只是他高烧后出现的一种病态罢了。他伏在法尔莫的身上。他发现:他头上的那个动物角状的肿块现在已经穿破了头皮。带着一种似幻似梦的感觉,他试探着用手指分开了法尔莫缠结的头发,在中间露出了那个怪异的东西。他凝视着。它是从头盖骨的中央骨缝间长出来的。那分明是某种植物的芽体。它带有淡青色和血红色的内旋的褶叶,似乎即将绽开。 索恩的心头不由得涌上一阵恶心的感觉。他在法尔莫低垂的头和他头上长出的那个不祥之物面前畏缩了。他把视线转过去。他又发起烧来了,全身有一种可悲的虚弱之感。由于奎宁的作用,他听到了一阵昏迷的呓语在耳边回响,眼前浮现一团死一般的白茫茫的瘴气。他的双眼模糊了。 他同自己的疾病和虚弱搏斗,力求取胜。他决不能对它让步。他必须同法尔莫和两个印第安人一道继续前进,赶往最近的那个贸易站。在那里,法尔莫可以得到救护,而要到达那里,就得在奥里诺科河里行驶好些日子。 好像纯粹由于他的意志力使然,他的眼睛明亮了,他感到自己又恢复了力量。他向四面张望,寻找着向导,可是哪儿也看不到他们。他颇感意外地吃了一惊。他朝着更远处眺望,他发现印第安人使用的那条小船也已消失不见。他和法尔莫显然被他们抛弃了。也许这两个印第安人了解法尔莫的病是怎么回事,因而害怕了。不管怎么说,他们已经走了,而且还带走了搭帐篷的装备和大部分的食物。 索恩竭力抑止心中厌恶的感觉,再次转向法尔莫仰卧着的身体。他果断地抽出一把折刀,然后俯身在这个患病的同伴身上,在尽可能靠近头皮的地方安全地切除了那个突出的芽体。想不到这东西像橡胶似的异乎寻常地坚韧,并且流出一种带脓的稀液。当他看到它的内部结构充满了神经似的细丝,还有一颗使人联想到软骨的核时,便不寒而栗。他迅速地把它扔到河滩上。然后,他用双臂艰难地托起法尔莫,东倒西歪、踉踉跄跄地朝着剩下的那条小船走去。他不只一次摔倒,差点昏倒在那个毫无生气的躯体上。他挣扎着,时而抱时而拖,到底把法尔莫弄到了船边。又用最后的一点余力,好不容易才把法尔莫挪上船尾,让他靠在行李堆上。 索恩的热度还在迅速地上升。他费尽周折,使尽气力,好不容易才晕晕乎乎地把小船从岸边撑开,进入河心。他无力地划桨缓行。高烧终于完全制服了他,桨板从他那失去知觉的手指间划落。……在黎明的万道金光里,索恩苏醒了过来。这时他的头脑和感觉都比较清醒。热病使他全身衰弱无力,但是他清醒后首先想到了法尔莫。他使劲转过身去,由于虚弱,几乎掉进水里。他面对他的伙伴坐了下来。 法尔莫仍然半卧半坐地靠在一堆羊毛毯和行李上。他的双膝曲起,好像由于强直性痉挛而用双手紧抓着膝头。他的面貌变得僵滞、恐怖,像死人一样。他的整个神态已是弥留时刻的僵化了的样子。然而,使索恩感到极度恐怖而不住地喘息的,却还不是这个。 就在索恩刚才似睡非睡的那段短暂的时间里,那个恶魔似的植物的胞芽,好像纯粹是由于受到了切除的刺激,又在法尔莫头上迅速地、不可思议地生长起来了。一个让人看了止不住会恶心的淡青色的茎干在变粗变高,当它长到六、七英寸高的时候,也开始像鹿角一样分叉。 还有比这个更为可怕的事情。同样的东西还从眼睛里长了出来。它们的茎须已经完全取代了眼球,直直地向上攀缘,先是横过了前额,接着也在头顶上像鹿角一样地分枝分叉。 这些鹿角状东西的顶部全是淡红色。它们在温暖无风的空气中颇有节奏地频频颔首,微微抖动,望去似乎有着一种令人心怵的活泼劲儿。冲着他古怪的晃动。另一枝茎须也从嘴里伸了出来,像一条白色的长蛇般向上卷曲。它还没有开始分叉。 面对这幅令人惊骇的景象,索恩本能地闭上了眼睛。但是在他的眼睑后面,在一片耀眼的灿灿金辉之中,他仍然看见了那张枯槁的面容,还有那些攀援而上的茎干,简直像一条条可怕的死灰色、多头的青蛇,在拂晓中蠕动。它们好像正在朝着他招手,渐渐变得又粗又长。索恩睁开了眼睛,他又感到一阵新的恐怖,因为他觉得那些鹿角状的东西实际上又已长高了不少。 在一种不祥的催眠状态中,索恩坐在那儿呆呆地望着它们。似乎是幻觉,也许又不是,但他分明看到那植物在迅速地生长,并且自由地活动着。幻觉增强了。可是法尔莫却一动也不动。他那张羊皮纸似的脸庞萎缩凹陷下去,好像这些植物的根须正在吸他的血,现在又像饥饿而贪婪的食尸鬼一样,狼吞虎咽般的吞噬着他的肉体。 索恩猛然掉转头去,打量着河岸。河面变宽了,水流更为迟缓。他向着河岸上徒然地寻找着熟悉的标志,想弄清它门现在的位置。可是在沿岸排列着密密丛林的那些青色崖石上,除了一片单调沉闷的灰色,他什么也看不见。失落和绝望的感觉袭击着他。他觉得自己好像是在疯狂和噩梦所产生的一片陌生的潮水里,伴随着一种比腐烂更加可怕的东西在茫然的漂浮。 索恩开始觉得神思恍惚起来,正在吞噬着法尔莫的那种怪物总在他的脑海里晃来晃去,驱之不散。他突然萌发了想要寻根究底的强烈的好奇心。对于它属于那一类,他感到迷惑不解。的确,它既不是真菌,也不是猪笼草,同样不是他在考察中曾经遇到或者听到过的任何一样东西。看来确实像法尔莫曾经提起过的那样,它来自另一个世界:人世间并无这种可怕的东西。 他相信法尔莫已经死了,不由得心里感到一阵宽慰。至少这对法尔莫是一种解脱。但是,就当他的这种念头正在萌生的时候,他听到了一阵低沉的、喉咙里发出的呻吟。在令人毛骨悚然的惊惧中,他凝视着法尔莫。他看到他的躯体还在微微颤动。颤动渐渐变得厉害起来,并且带有规律的节奏,但是他一点都不像昨天那种痛苦的挣扎和强烈的痉挛。这颤动全然是机械的,像在进行所谓流电疗法似的。索恩注意到他和那植物倦怠无力而又催人作呕的晃动很合拍。对于一个旁观的人,它产生了一种像摇篮曲似的效果,产生了一种不知不觉令人入睡的作用。他一度发现自己的一只脚不由自主地和着那个可憎的节奏在颤动着打着拍子。 他尽力振作起精神,拼命寻求着能够使他自己的心智保持健全的东西。这使他的神经过于紧张了。不可避免地,他的病又发作了:发烧,恶心,涌起一阵比死亡更可憎的厌恶之感。在他被病魔全然支配以前,他从手枪套里抽出了他那上了子弹的左轮手枪,对着法尔莫颤抖着的身体放了六枪。……他知道,他打中了。但是,在最后一声枪响过后,他看到,法尔莫仍然在呻吟着,并且和那不祥的摇摆着的植物快慢一致的颤动不已。索恩不知不觉地陷入了昏迷之中。神志恍惚中,他依然听到那持续不断的、毫无意识的呻吟声。 在翻腾起伏的幻想和渺无边际的茫然之中是没有时间的长短可言的。索恩就在这个没有边际的去处漂浮着。当他再次清醒时,他不知过去了几个小时还是几个星期。但是他马上知道,船不在漂动了。他头昏眼花地立起身来,只见船已搁在浅水处,船头插入了一个小岛的滩头。这个位于河中心的小岛上生长着成簇的丛林。索恩的四周是一片软泥,像一潭死水,它那腐臭的气息立刻弥漫在他的周围。他听到昆虫在发出凌厉刺耳的嗡嗡声。 此刻大约是晨午相交的时光,因为太阳在平静的空中高悬。盘在小岛树木上的藤蔓像一条条舒展开的蟒蛇在他的上方垂下。属于附生植物的兰花,闪动着蛇似的杂色斑点,在垂下的树枝上冲着他怪模怪样地摇头晃脑。巨大的蝴蝶张开斑斑点点的华丽翅膀,飞来飞去。 他坐了起来,感到头晕目眩,眼花缭乱,再次面对像影子一样伴随着他的那个恐怖景象。法尔莫头上的怪物又难以置信地长大了:三叉鹿角般的茎干,好像镶嵌在他头上似的。 它已经变得很大,伸出了许多细长的触角。这些触角在空中颤悠悠地摇摆着,好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来支撑它,或者是在寻找什么新的食物。在鹿角状的茎枝的顶端,一朵奇妙的花儿开放了。它看上去是一个肥胖的圆盘,像人的脸庞那么大,像麻风病人一样苍白。 法尔莫的面貌已经萎缩得每一块骨头的轮廓都清晰可见了,就像在绷紧的纸下面。他的生命已结束,只留下一副人皮面罩。包在他的衣服下面的躯体已经和一具骷髅没有什么不同。现在他已经完全安静下来,除了那些茎干引起的颤动。这凶恶的植物吸干了他的血,又吃掉了他的脏腑与肌肉。 索恩在一阵疯狂的冲动之下想猛冲过去抓住这些可恶的植物。但是一种奇怪的麻痹之感阻止了他。那植物像是一个有生命、有知觉的东西一样望着他,它以它那邪恶而顽强的意志支配着他。当他凝视着他时,那朵巨大的花儿模模糊糊地现出了像是一张脸庞似的奇怪的样子。不知为什么,他像法尔莫的脸。但是这张脸是全然扭曲的,并且混杂着那些并非人类所有的恶魔一般的东西。索恩不能动弹——他不能把自己的视线从这个亵渎神灵的怪物身上移开。 他奇迹般的退了烧,而且再也没有复发。但取而代之的是,当他面对着那个催人入眠的植物坐着的时候,他又产生了无休无止的恐怖和疯狂迷乱之感。那植物从法尔莫干瘪的躯壳里耸然崛起,屹立在他的面前。他那膨胀、肥腻的茎干和枝桠缓缓的摇动,那朵硕大的花儿带着一副大为不敬的模仿人脸的神情,冲着他嘲弄的斜睨。他好像听到一阵阵低低的歌声。那声音美妙得不可言喻。他是出自那株植物,或者只是由于他自己神经过于紧张而出现的一种幻觉,他却无从知晓。 沉滞的几小时过去了。酷烈的太阳似乎从痛苦的大缸里倾泻下它那铅水似的光束。虚弱、酷热和弥漫的臭气使索恩的头脑又一阵眩晕。他仍然保持着一动也不动的姿势。那个不停地点头的怪物没有什么变化,好像它已经在它的牺牲品的头上长足了。但是在经过了一段长时间的间歇以后,索恩的眼睛盯住了法尔莫皱缩的双手:他仍然用一双抽搐的手紧紧地抓着向上折曲起来的膝盖。极为细小的白色的根须从手指间上折断了,正在空中慢慢地扭动,好像在寻找新的食物的来源。然后,从脖颈和下巴颏上,别的一些根须正在断裂,罩在法尔莫身上的衣服在怪诞的蠕动起伏,好像一些蜥蜴隐藏在里面,正在爬行着要钻出来。 同时,歌声变得响亮些了,听上去就更为悦耳,也更加殷切动人。那株摇晃着的巨大植物也采取了难以言传的美妙节奏。它好像是正在施展诱人魔法的一个个妖娆迷人的娇娃,又像是散发出致人死命的柔情的一条条扭动着舞蹈的眼镜蛇。索恩感到了一种不可抵抗的力量:有什么东西正在召唤他,他那沉醉了的身心无法抗御,只得俯首帖耳,听命于他。法尔莫的手指毒蛇似的扭动着,好像正在对他招手示意,要他过去。他突然趴倒在船底上。 伴随着正在心里斗争不已的恐怖和迷恋,索恩一寸一寸地向前爬去。他拖着自己的身体,从被冷落了的兰花捆上爬了过去,一点一点,一步一步直到他的头撞上法尔莫的枯萎的双手,那上面悬挂着正在寻求新的牺牲品的根须。 某种强烈的魔力使他身不由己,无法自拔。当那些根须像一个个抠挖着的手指穿过了他的头发,越过了他的脸颊和脖颈,它们那尖尖的末梢开始扎入他的体内慢慢运动起来的时候,他才痛苦地感到了针尖般锐利的刺扎。他不能动弹,甚至连眼睑也闭合不上。当那些根须开始刺破他的瞳仁的时候,在凝固了的瞠目凝视中,他看到了一只金色蝴蝶盘旋着鼓翼飞翔,发出洋红色的闪光。 贪婪的根须愈来愈深地延伸开来,同时新的细丝又长了出来,像女巫的网一样捕捉住索恩……片刻间,好像业已死去的和仍还活着的捆在一些,在痉挛中一起扭动起来……最后,仰卧着的索恩被紧紧地缠绕在这些不断生长着的致命的罗网里。那个肥胖、庞大的植物依然活着。在它那高处的分枝间,在平静而沉闷的午后时分,只见又一朵花儿正在绽开。 人蚁大战 “除非它们改道,否则最迟两天后,它们就会到达你的农场——不过,我实在是看不出会有什么能让它们改道。” 雷宁根平静地抽着一支粗大的雪茄,盯着激动的地区长官沉吟了一会。然后,他从嘴里拿下雪茄,往前靠了靠。他那刚硬的灰色头发、大鼻头和那明亮的眼神使他看起来像一头羽毛零乱的成年大雕。 “多谢你的好心,”他咕哝道,“跑这么大老远来,就是来给我这么个秘密讯息,你说我必须逃走,这明显就是在骗我。为什么要逃?就算是来了一大群蜥蜴,我也不会扔下我的农场逃走。” 这位巴西官员举起那瘦长难看的胳膊,伸开五指在空中抓了一把。“雷宁根!”他喊道,“你疯了!它们不是你斗得过的那种动物——它们是精灵——是‘上帝的行动’!十英里长,两英里宽——蚂蚁,全都是蚂蚁!那都是地狱的恶魔;顶多也就你吐三口唾沫的时间,一头大水牛就会被吃得只剩个骨架。我跟你说,要是你不赶紧收拾,到时候可就什么都没有了,能留下的也就是光光的农场和你的一副骨架。” 雷宁根咧开嘴笑了,“上帝的行动,我的乖乖!我可不是那些老太婆;我可不会因为路上有些‘精灵’就逃跑。我也不是那种只会用拳头的笨蛋,我用的是我的脑子,伙计。对我来说,大脑可不是什么摆设,我知道该怎么用我的脑子。三年前,我建这个农场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现在什么东西来我都能对付——包括你的蚂蚁。” 巴西人“腾”的一下就站了起来。“该帮的我都帮了,”他喘了一口道,“你的固执危及的不只是你一个人,还有你那四百个工人。你根本就不了解那些蚂蚁!” 雷宁根陪着他走到了河边,那里泊着他的船。他一上船,船就开动了。就在船顺流而下的时候,那个巴西人走到船舷边,开始疯狂地冲他挥手。那船消失后许久,雷宁根的耳边似乎还在响着那模糊的恳求的声音,“你不了解它们,我告诉你!你不了解它们!” 但是那些被通报的敌人对他来说决不陌生。在开始农场工作之前,他就在乡下待了很长的时间,亲眼看到过那些贪婪的虫子在夺取食物时令人战栗的毁灭性的破坏。不过自那之后,他就对这些情况做了针对性的布置,现在,他坚信,这些布置足以应付这些正在迫近的危险。 此外,在管理农场的三年里,雷宁根遭遇并且击败过干旱、洪水、瘟疫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上帝的行动”——不像这个地区其他人那样,束手无策甚至是坐以待毙。这一系列的成功,他都归结于对一句人生格言的恪守:只要充分发挥大脑的潜能,人类就能征服自然。蠢人毫无目的呆傻地迈向深渊;狂热的人,虽然很聪明,但是当环境突然改变或者是快速变化时,他们就会失去头脑,撞上石墙;懒汉则随水流飘荡,直到被卷入漩涡,沉入水底。但是那些灾难,雷宁根坚信,只是在进一步证明,只要引导得当,人的才智必然能让人主宰自己的命运。 是的,雷宁根总是知道该如何打拼生活。就算是这里——在巴西的荒野,他的大脑总是能解决迄今为止所遇到的,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和危险。首先,通过机智和团体力量,他征服了那些原始战士,其次,他还利用现代科技极大地提高了他农场的产品产量。现在,他深信,他很快就可以证明那些“不可抗拒”的蚂蚁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就在那天晚上,雷宁根还是将他的工人们都召集了起来。他不想拖到他们从别的渠道得知这个消息。绝大多数的工人都是本地人,“蚂蚁来了!”的叫喊声对他们来说就是个紧急的恐慌的信号,就是让他们赶快逃跑,这也是他们求生的本能。但是,这些印第安人十分信任雷宁根,信任他的话,信任他的智慧,他们接受了他简短而平静的通告以及对即将来临的战争冷静的命令。他们在等待,在警戒,他们无所畏惧,仿佛他刚才向他们描述的是一场狩猎。那些蚂蚁的确很强大,但是他比得过我们的老板吗?让它们尽管来吧! 第二天正午时分,它们到来了。马匹的疯狂不安是它们到来的前兆,远远的在闻到了一种本能上的恐惧气息后,所有的马,不管是在马厩里还是正在被人骑着的,现在都几乎无法控制。 动物们也在疯狂地乱窜,充满了恐惧和狂野,它们乱成一团,疾驰而去;美洲虎、美洲狮和那些潘帕斯草原上的鹿群拥在一起飞奔;那些大块头的貘,也不再是捕猎者了,现在它们自己也变成了猎物,它们飞快地逃跑,赶过了路上那一大群的蜜熊;疯狂的牛群,低着头,鼻孔里喷着粗气,超过了一大群蹦着跳着的猴子,在狂乱中发出一阵阵恐惧的叫声;在这些动物的后面,还跟着大量的在灌木和草地上活动的小型动物,大大小小的啮齿类动物,蛇,以及蜥蜴。 混乱的人群蜂拥着从小山上跑下来,来到了雷宁根的农场,他们首先遇到的就是农场外充水的壕沟,而后他们沿着壕沟一直前进到了河边,在这个新的障碍之前,沿着河堤四散逃去。 这些充水的壕沟就是一道防御工事,雷宁根老早就将它建起来,用以防范蚂蚁的侵扰。它围住了农场三面,就像一只巨大的u形马蹄铁一般,将农场包在里头。它有十二英尺宽,并不太深,要是没有水的话那根本就不能算是个障碍,不管是人还是野兽它都挡不住。这个“马蹄铁”的末端和一条河相连,而这条河就是农场北边的边界,第四面的防线。在靠近房子和农场中间外屋的一端,雷宁根建了一个水坝,通过这个水坝,河里的水就可以被放进壕沟。 所以现在,打开水坝,他们的周围就有了一大圈水,一大圈以河为基础的水,它将农场整个包在里头,就像是护城河围住中世纪的城堡一样。除非蚂蚁聪明得能建造木筏船只,否则它们根本就不可能进入农场,雷宁根寻思。 那十二尺宽的水沟看起来已经为他们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证。但是在等待蚂蚁到来的过程中,雷宁根又对它做了一些改进。那水沟西边有一段挨着一片罗望子树树林,其中有一些大树的树枝伸过了水沟。现在雷宁根将这些伸过来的树枝全部砍掉,以免蚂蚁从那些树枝上穿过水沟。 先是女人和孩子,然后是牛群,在工人们的护送下坐着筏子过了河,停在河对岸,等那些“劫掠者”离去再回来,以确保安全。这是雷宁根的指示,并不是因为他认为这些“非战斗人员”有什么危险,而是为了避免对“战斗人员”的干扰。“当牛群或者女人们慌乱时,”他向他的伙计们解释道,“本来紧急的情况就会变成危机。” 最后,他又小心地检查了一遍“内层壕沟”——一条水泥铺的小沟,它保护着那个小山,小山上有房屋、谷仓、马厩和其他的建筑。有三只大油箱通过管道和这个小水沟相连。如果发生奇迹,那些蚂蚁突破了水沟进入农场,这道“油沟”绝对会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足以抵御它们的进攻,保护房屋和各种储备。——至少,雷宁根是这样想的。 他把他的人员沿着外堤——第一道防线驻好。然后躺在吊床上,懒洋洋地抽烟,直到有人进来报告说:远远地看到了蚂蚁从南边过来。 雷宁根翻身上了马,那匹马似乎是主人一骑上就忘了恐惧,雷宁根骑着它,慢悠悠地朝着蚂蚁来犯的方向过去了。南边那段水沟——就是四周水沟上方的那一段——有将近三英里长;在它中间就可以看清整个乡下的情况。在雷宁根脑海里,这一段壕沟就已经被认定是即将到来的与那两平方英里蚂蚁作战的战场。 那是一个看过就无法忘记的景象。在这边小山范围之外远远的,眼睛能看到的地方,有一条黑带正在涌来,不断地变长变宽,直到自东至西完全覆盖整个斜坡,它们不断地前进,前进,超乎想象地快,眼见着它们经过路上所有的绿色的牧草有如被一只巨大的镰刀刈割一样,迅速地被这移动着的阴影覆盖,这阴影不断地变宽,变黑,飞快地逼近。 雷宁根的那些驻在水障后的伙计们,在看到这些他们一直等待的敌人逼近时,一个个都开始了尖叫和诅咒。但是当这些“地狱恶魔”越来越迫近水沟时,他们再次沉寂了下来。在这些飞速逼近的张牙舞爪的蚁群面前,他们对老板力量的信心开始迅速地消失。 就是雷宁根自己,虽然及时地出现,用他毫不动摇的冷静让众人重拾对他的信心,但是在内心他也无法释解那分紧张与不适。在那边,几十亿只贪婪的硬颚正在向他袭来,而在他、他的伙计和“吐三口痰的时间”就被咬成一堆白骨之间,只有一条微不足道的,窄窄的水沟。 他的脑子不也是有考虑不到的时候吗?要是那些家伙决定冲过水沟,虽然会淹死许多,但是还是会有很多能从那些填满水沟的同类尸体上冲过来,过来的这部分还足以将他毁灭。农场主紧紧地咬着下巴;现在它们不是还没有抓住他吗?他可以保证它们永远也不会抓到他。只要他能够彻底缜密地考虑,他就可以嘲笑死亡和恶魔。 那贪婪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以一种完美的队形逼了过来;这种精密的队形没有哪个人类的部队能与之相比,就算是经过了严格的训练也别指望能达到这种程度。蚁群的前沿整齐划一地以一条直线前进,它们离水沟越来越近了。接下来,在通过它们的侦察兵了解到前方的障碍后,队伍中外侧两翼的蚂蚁就从主体队伍中分了出来,冲着水沟的东边和西边前进。 它们的包围调遣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完成;毫无疑问,那些蚂蚁是想在某个方向上找到通路。 就在这两翼蚂蚁的包围行动过程中,中路的蚂蚁停下来没有动。这样一来,这些被包围的人就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注视这些指头大小,黑红色的长腿虫子;有些印第安人则相信它们能看得见,它们那聪明的冷酷的眼睛,正在紧紧地盯着他们,它们那有如剃刀一般锋利的双颚,也正瞄准了他们。 对普通人来说,要说一只大动物会思考,简直都是不可思议,更别说虫子了。但是现在,不管是雷宁根这个欧洲人还是这些土著印第安人的头脑中都有一种不快的预感,那就是,这些虫子每一只都会思考。并且它们都在想:不管有没有水沟,我们都要吃你们的肉! 不到四点,那两翼的蚂蚁就到了“马蹄铁”尽头的一端,结果却发现它和一条大河相连。这个讯息一定通过某种形式的秘密“电报”,迅捷无比地传遍了整个蚁群。雷宁根骑着马——不再漫不经心——沿着壕沟走着,从蚁群那种不知原因的,积极的大范围的活动之中,他注意到那个讯息对南边的主力“部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或许因为找不到越过壕沟的路,蚂蚁只好决定从农场撤退,去寻找容易获取的战利品。 犹如洪水一般的蚂蚁,在一百多码的宽度上,像黑瀑布一样从斜坡上泄入了沟中。虽然有成千上万只被那缓缓流动的水流淹死,但是它们还是一队接一队往下爬,踩着同伴的尸体往前,然后,它们后面的同伴又会踩着它们前进,就这样它们用尸体为同伴搭起了一座座的“桥”。 水流将大量的蚂蚁带到了水沟中央,在那里它们逐渐地分散开,不断地挣扎,然后精疲力竭地沉入水底。虽然如此,那起伏的一百多码宽的蚁群还是不断挣扎着朝对岸被它们围困的人冲过去,虽然速度很慢,但是却义无反顾。雷宁根原来的想法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本来他以为它们首先会用身体将水沟填满然后再从上面过来;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当它们在水中挣扎下沉的时候,它们扮演的就是踏脚石的角色,后面的蚁群从它们身上就可以往前渡。 雷宁根的身旁聚集了一大群人,他们在等待他的命令。他派了一个人去水坝——水坝应开大一点,以便增加流过壕沟的水的速度和威力。 第二个人则被派去外屋取锹和喷油器。还有个人骑着马去召集除了水沟旁那个还没受到威胁的观察哨之外的所有人到被攻击区来。 蚂蚁正以远远超过雷宁根想象的速度渡沟。在后面巨大“蚁瀑”的推动下,它们挣扎着一步一步接近内岸。它们前进的势头是如此的猛烈,以至于那缓慢的水流和它向下的拉力都不能发挥多大的威力;一只蚂蚁沉下去,它留下的空当马上就会被更多的蚂蚁填上。 当雷宁根的援军到来时,那些入侵者已经过了河中央。 雷宁根不得不承认,这些蚂蚁只从现在这相对狭窄的“前线”渡河,对他来说真是幸运:要是它们同时沿着整个壕沟进攻,他们就不妙了。 就算是现在这样,形势也不能说是乐观,虽然雷宁根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那种可怕的死亡正在一步步地逼近。随着大脑中与“上帝的行动”的斗争达到白热化,他眼前战斗的景象逐渐变得模糊,现在他感觉自己好像是一位获胜者,一位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冠军,在一场宏大的令人战栗的角逐中,他最终赢得了优胜。这,就是他自信的“气息”,它让那些印第安人忘却了恐惧,不再害怕面前一两码之外的危险;在雷宁根的指挥下,他们士气高涨地从沟堤上挖土,然后将泥块、土块、整锹的沙子向那蚁群中砸去。 迄今为止也只是农场用来灭虫治疗枯萎病的喷油器,也派上了用场。那一股股散发着怪味的油全部都洒落在那些遭受土块轰击的而秩序大乱的蚁群身上。 蚁群很快就对这有力的,卓有成效的防御手段有了应对措施,它们迅速地对它们的攻击进行了调整。整团整团紧紧抱在一起的蚂蚁开始从对面的沟堤往下滚。与此同时,雷宁根注意到蚂蚁开始从四面八方以前所未有的宽度进攻。然而,他的人手,他的喷油器都极其有限,这迅速拉长的战线开始成为无法克服的危险。 更让他们感到困难的是,他们冲着黑压压的蚁群扔过去的土块常常会碎裂在靠近他们的这一边。现在好多地方那黑黑的蚁带已经登上了内岸。如果在人们能照料过来的地方,他们还可以用土和油将它们赶回水里,但是防御的人手太少而且太分散,人们挡得了这里,挡不了那里,虽然这些人都快要忙疯了,但是形势还是在片刻之内变得极其危险。 这时有一个人用锹去拍蚂蚁,从水里抽回来时慢了一点;结果就在这短短一瞬间就有一大排蚂蚁沿着锹杆爬了上来。随着嘴里一声咒骂,他将锹扔进了壕沟;还是晚了,已经有不少爬上了他的身体。它们一挨上他的身体就开始狠狠地咬了起来;其中有几只个头特别大的尾巴上带着毒刺,将那火烧火燎的让人麻痹的毒汁注入了他的体内。喊着叫着蹦着跳着,这个工人犹如疯了一般在那里狂喊狂舞。 意识到如果再有一个人出现这种情况,或许仅仅这一个人就会让其他的人陷入混乱失去斗志,雷宁根开始高声地吼了起来,声音盖过了那个工人的喊叫声:“放到油里面,白痴!将你的爪子浸到油里!”那个疯狂喊叫的工人停止了跳动,好像浑身都僵了一样,然后扯下衬衣,将胳膊连同上头的蚂蚁一起浸入了一大桶油里。即便是这样,那些凶狠的虫子还是不肯松口;只能由另一个人帮着将它们一只一只地弄下来。 出了这么个事情,许多工人都分神转过脸来看。结果现在到处都是愤怒的喊叫声,锹的拍击声,起伏的踩踏声,虽然很幸运,过来的蚂蚁并不是太多,但是很明显,蚂蚁充分地利用了刚才那段间隙。这些重新投入战斗的人拼命地向蚁群投掷土块。与此同时,一个担当农场医务工作的印第安老人给那个被咬的人喝了一些他几个小时前配的药水,据他自己说,这些药水能够治疗、削弱蚂蚁毒液的毒性。 雷宁根看了看四周。一个冷静的观察者可能会估计出他的机会只有千分之一,但是在这种时候,这样的旁观者可能只是依据他的所见来做出的估计——寥寥数人徒劳地忙活着,他们的对手是无数的蚂蚁——而不是依据那些看不见的深入大脑的活动。 决定要和这些一个又一个的精灵战斗的时候,雷宁根并没有错。壕沟里的水开始上涨;堤坝对河水强有力的控制显而易见。 水位上升的速度和威力十分的明显,它越转越快地将那表面黑色的蚂蚁层卷人漩涡,让蚂蚁一块一块地分散开,那越来越快的水流也将越来越多的蚂蚁冲走。 胜利的砝码被他们从蚂蚁的嘴里抢了过来。在人们近于歇斯底里的欢快的喊叫中,工人们开始加紧了土块轰击。 现在那些宽广的向水中倾泻而下的“蚁瀑”开始变小,最后终于停了下来,似乎那些蚂蚁开始意识到如此行动它们无法达到目标。它们急急忙忙地从斜坡上撤退,退到了安全地带。 那些所有冲入水沟的“队伍”全都无谓地“牺牲”了。就在印第安人冲到岸边来消灭那些快到岸边的蚂蚁时,成千上万的被淹死了的以及还在挣扎的蚂蚁都在水中打着漩涡被冲走了。 水流还没拐到东边,水中那些被分散开的蚂蚁就又整齐地集合了起来。现在,那些筋疲力尽的半死的蚂蚁根本就没有力量再从水中冲上岸来。岸上工人们连续的“土炮”轰击将它们赶到了水沟入河口,然后它们都流入了河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所有的瞭望哨,过了一会儿,就见一群欢笑的人沿着水沟跑了过来,来观看这胜利的景象。 这时每个人好像都放下了矜持,开始尽情地欢庆胜利——好像对岸那亿万只残酷无情、冰冷饥饿、等待的眼睛都已经不存在了。 太阳下山了,消失在那片罗望子树树林的尽头,沉沉的暮色开始笼罩着大地。人们不光是希望而且是期待着那些蚂蚁能安安静静地待着直到天明。不过为了不让它们有任何的机会渡河,他们再次将坝上的水闸开大,让壕沟里的水势进一步加强。 尽管这个工事牢不可摧,雷宁根还是不能完全将心放下,谁知道那些蚂蚁会不会发动另一种让人惊讶的攻击呢?他命令他的人沿着壕沟宿营。同时还明确地安排人员驾着他的那两辆摩托车沿着沟堤巡逻,并且要不间断地用车灯和手电照着水面。 在安排完他认为必需的一切防范措施之后,雷宁根胃口极好地吃下了晚餐,然后上床休息。他的睡梦一点也没有受到白天那些记忆的干扰,在梦中根本就没有出现那些等待的、二十多平方英里的蚂蚁。 黎明时分,一个精神饱满的雷宁根又出现了,他骑着马,沿着沟堤视察了一圈。在他的面前,他看到的还是一群静静的围攻者。他仔细地看了看在它们和农场间的这条水沟,有那么一瞬,他甚至感到了一丝遗憾,在他的心里,他似乎觉得这场战斗结束得太快也太简单。在那让人舒适的,平淡无奇的晨光中,那些蚂蚁看起来根本就不可能渡过这条壕沟。就算它们现在马上不顾一切地从三面下水,那急速的水流也会在瞬间将它们冲走。那场战斗着实让他心惊——那一丝遗憾早就无影无踪了。 东岸和南岸,一切都很安静,很正常。到了西段,面对着那片罗望子树树林时,他发现这里的情形跟东边和南边两面完全不一样,这里的蚁群正忙忙碌碌地在行动。岸边那些树的树干和树枝上,还有那藤蔓上全都爬满了蚂蚁。但是它们并不是在吃叶子,事实上它们是在咬那些叶茎和藤茎,这一来,半天里有如下起了一阵绿雨,那些树叶藤叶不断地掉到地上。 毫无疑问,它们应该是“后勤部队”,它们到这里是来为其他的蚂蚁筹集“粮草”的。这个发现并没有让雷宁根感到惊讶。用不着你去跟他解释蚂蚁有多聪明,事实上,有的种类的蚂蚁甚至还会将别的虫子养做“奶牛”、“看家狗”,或者是奴隶。对蚂蚁的适应能力、纪律性和它们超凡的组织能力,他非常地了解。 当他看到那些蚂蚁将叶子拖到树林外交给在外面等候的队伍时,他更加相信它们是在筹集“粮草”。不过突然间,他意识到了那阵绿雨的真正用途。 每一片叶子,由几十只蚂蚁或拖着或推着,径直朝着壕沟过来了。甚至就像麦克白看到他敌人控制的伯南森林向他靠近一样,雷宁根也看到了罗望子树树林在蚂蚁的嘴中不断地靠近。不过雷宁根不像着了魔的斯科特那样,他并没有失去勇气;没有哪个巫婆预言过他的劫数,并且就算她们有这种预言,他还是一样能睡得安稳。然而,他还是不得不承认,今天的形势要远远比昨日险恶。 他曾经认为蚂蚁自己不可能建造木筏——那好,它们来了,成千上万,足以在水面上搭起一座浮桥。叶子一片一片“沙沙”地沿着斜坡进入了水中,水流立即就将它们从岸边带到了水沟中央。每一片叶子上都蹲着好几只蚂蚁。这样一来,雷宁根也无法完全信任送信的人了。他骑着马亲自跑了出去,斜着身子坐在马鞍上一个哨位一个哨位地高声地喊叫发布命令:“带上油泵去西南边!将锹全部交给对着树林那边的人!”当他到达东线和南线时,他将那里除了哨兵以外的所有的人全都派去受到威胁的西线。 接着,他来到了昨天蚂蚁渡河失败的区域,在这里,他又目击了一幕难忘的景象。在远远的山脚斜坡上过来了一个奇怪的东西,与其说它在跑不如说它是在挣扎,在扭动,它的外形像是一只什么动物,不过浑身都是黑乎乎的,也看不清它的头到底是什么形状,四条颤抖的腿则不停地跪倒在地上。 当这个东西快跑到壕沟的岸边时,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起不来了,这时雷宁根看出来了,那原来是一只鹿,浑身都爬满了蚂蚁。 它一定是不小心跑到了这些蚁群附近区域,然后,那些蚂蚁则像它们通常所做的那样,首先攻击了它的眼睛。瞎了之后、这只鹿在慌乱之中径直就冲入了大队的蚁群,现在这只牲畜在死亡的痛苦之下浑身抽搐。 一声枪响,雷宁根帮助它结束了痛苦。然后他掏出了表。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但是他无法抑制他那与生俱来的好奇之心,他就想知道那些蚂蚁要花多长的时间——可以说是为了个人的原因。六分钟之后,那里就只剩下了一堆光光的白骨。这或许就是在你“吐第三口唾沫之前”他自己的模样——雷宁根吐了一口唾沫,狠狠地夹了一下胯下的马。 昨天的那场独特角逐所带来的兴奋,在他心里激起的冒险的热情,如今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冷酷的强烈的决心,无论如何,不管用什么方法,他一定会将这些害虫赶回地狱,让它们在该待的地方待着。没错,但是问题是用什么方法呢?现在,眼前的情况看起来倒是这些恶魔要让他和他的手下从这个世上消失。他低估了对手的能力;要是想用智慧战胜它们的话,现在他必须振作起来。 现在最危险的地方,他琢磨,应该是壕沟西段向南拐的那个地方。当他到达那里时发现,事实就是如此,他的担心一点都没错。水流将树叶和上面的蚂蚁都汇集到了一起,那些树叶都紧紧地挨在一起,一座浮桥马上就要搭成了。 虽然油和土块仍然还能阻止它们登陆。但是那些飘浮的叶子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增加。时间不会太久,浮桥就会覆盖一英里长的水面,亿万只蚂蚁就会从上面冲过来。 雷宁根跑上水坝。河水的控制是由河岸上的一个轮轴完成的。雷宁根命令控制轮轴的人先降低壕沟中的水位,一直降到几乎见着沟底,然后等上一小会儿,再突然让河水重新注入进去。这种水位升降的方法反反复复用了许多次,直到事态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一开始这种策略十分奏效。沟里的水降下去的同时,上头飘着的叶子也降了下去。那些叶子一直降到几乎要挨到沟底,这时候,远远地在岸上的队伍就沿着斜坡蜂拥而下,全都挤上了树叶。然后,突然之间,一股强烈的水流沿着壕沟冲了过来,一下子就淹没了树叶和蚂蚁,将它们冲刷得干干净净。 这种间歇快速的水流冲洗及时地阻止了蚁群渡沟。但是它同时也在许多地方将一小堆一小堆的蚂蚁先锋冲上了内岸。这些家伙似乎对它们的任务无比的清楚,几乎没有多花一秒的时间就爬了上来。这一来,岸上到处都是被咬的印第安人的咒骂。他们纷纷脱下衬衣和裤子来拍打那些飞快地往上爬的虫子;一旦看到一只,他们就用力将它压扁;所幸的是,这只是一种小规模的冲击。 一次又一次,水面下去又上来,随之还带走了树叶和溺水的蚂蚁。水面又一次降到了最低;但是这次这些精疲力竭的守卫者没有等来那猛烈的水流。雷宁根感觉到了灾难;一定是水坝上的机械装置出了故障。这时一个汗流浃背的工人冲着他喊了起来——“它们过来了!” 就在这些被围困的人集中力量在树林对面的战线上防御时,这个树林边看似没有受到多大影响的防线上上演了决定性的一幕。这边,防御的人手本来不多却又很分散;于是其他地方能抽出来的每一个都急急地赶到了南线来增援。 水坝上那个人刚刚将水位降到最低,整条宽阔战线上的蚂蚁就开始了另一次渡沟的企图,它们试图像前一天一样直接就冲过来。大群无法阻止的攻击者瞬间就倾泻进了壕沟。在那些迟钝的印第安人还没完全反应过来之前,那些蚂蚁就快速地通过壕沟,纷纷上了内岸。 底下人疯狂的喊叫,让那个在水坝上的人目瞪口呆。他还没来得及让河水重新注入防护沟,就发现自己已经被狂怒的蚂蚁包围了。像其他人一样,他撒腿便跑,自顾自逃命去了。 当雷宁根听到这些时,他知道,他的农场完了。他没有浪费一丁点的时间来惋惜。本来,只要还有一丝获胜的机会,他就会坚持,到现在再做任何的坚持都没有必要,而且还相当的危险。他拔出左轮枪,冲天开了三枪——这是预先定好的信号,让他的手下迅速撤退进“内层壕沟”。然后,他就骑着马冲着农场里的屋子跑了过去。 那屋子离这个蚂蚁入侵点有两英里的距离。这样就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做准备,准备第二层防御工事。房子旁边的三个储油池有一个已经空了一半了,这些油在第一道防线大战时就被用掉了。现在,这个池子里剩下的油正在源源不断地通过一条地下管道涌入那条环绕农场房屋和它外屋的水泥沟道。 三三两两,雷宁根的手下人逐渐都汇集了过来。他们大多数的人很明显是在尽力维持着一种平静的、无足轻重的气氛,然而从他们焦虑的目光和蹙着的眉头上可以看出,这只是一种掩饰。可以看出,他们对这场战争取胜的信心已经动摇了。 雷宁根把他的人都召集到了身边。 “嗯,弟兄们,”他说道,“虽然我们输了第一个回合,但是我们还是能将它们消灭,大家别担心。要是有谁有什么想法的话,现在就可以到我这里来领工钱,领完工钱就可以离开。筏子足够,可以为你们腾出来,而且,现在要走时间也还来得及。” 没有人响应。 不用话语,一丝随意的笑就表达出了雷宁根的信心。“这才叫勇敢,弟兄们。要是错过了接下来的演出,那不是太糟了吗,啊?嗯,最有意思的一幕上午才会开演。一旦这些讨厌的家伙调转屁股走了,这里将有很多的工作需要我们大家去做,我会为大家每个人加工资的。现在,休息一会,弄点东西吃;这可是你们赢下来的。” 在大半天的时间的紧张战斗之中,没有谁停下来吃过一口东西。现在,蚂蚁不在跟前,而且那“油障”又给了大家一种安全的保障,大家的肚子纷纷开始咕咕地叫了起来。 水泥壕沟上的桥都被撤掉了。壕沟边许多地方开始零星地出现了一些蚂蚁;它们盯着那些油看了一会,然后纷纷急匆匆地转身回去了。显然,此刻它们对这些散发着怪味的油障后面的人没有多大的兴趣;农场里那丰富的物品才是它们主要的目标。很快,树上,灌木丛里,四周几英里的地面上到处都是蚂蚁,它们疯狂地吞噬那些人们经过几个月辛苦劳动才获得的成果。 随着黄昏的降临,一队蚂蚁沿着壕沟转了一圈,但是却没有接近沟沿。雷宁根安排好哨位,让他们都带上照明灯和电筒,在这之后,他回到了办公室,开始估算自己的损失。他估计这次损失很大,但是跟他的结余比起来,绝不是不堪忍受。他设计出了一套精耕细作的详细方案,这样,现在的损失在不久之后就足以得到弥补。带着一丝满足,最后他上了床,一觉就睡到了天亮,一点也没有考虑到第二天自己就有可能成为一副闪烁的骨架。 在阳光中他起了床,走上了屋顶。四周的情形让他感觉犹如置身但丁的诗歌里一般;四面八方全是几里长的、黑黑的、闪闪发光的蚁群,心满意足、一动不动地休息着的蚁群,但是,这里头没有哪一只不贪婪:没错,外面全都是沙沙作响、黑压压的蚁群,一眼望去,无边无际。不过,这得除了北边,因为北边是一条大河——这个界限,它们根本就不可能跨越。河边有一条依河而建的高高的石堤,上头长满了小树和灌木,这条堤是雷宁根建来抵御洪水的,不过,就是在这条用来抵御洪水的小径一样的石堤上,同样也堆满了黑压压的蚁群。 掠过这么大一个农场,还不能满足它们的贪婪吗?不能,差得多着呢;现在它们只是饥渴地盯着那些更加可口美味的战利品——四百个人,大量的马匹,还有那些满满的粮仓。 一开始,这条油沟似乎还能起到很大的作用。那些侵袭者似乎也感受到了它的危险,没有一只盲目往下冲。它们全都聚集在那里谋划更好的策略;它们开始采集树皮碎片,小树枝和干树叶,然后将它全部扔进油里——所有的能有此用途的树叶、绿色的东西,已经全部被它们吃光了。虽然如此,过了一会儿,还是能见到一支长长的队伍从西边来了,它们都拖着罗望子树叶,像头天一样,它们还想用这些叶子来当木筏。 不像外层壕沟里面是水,这层壕沟里面全都是油,而且这些油都是完全静止的,所以那些被扔进去的东西都静静地待在被扔下去的地方。直到花了好几个小时,那些蚂蚁拖下来的东西才成功地覆盖了很可观的一部分油面。不过,最后它们还是准备进行一个直接的攻击。 那些犹如骤雨一般的蚁群呼啦一下挤到了沟边,纷纷爬上了那些枯叶断枝,在宽阔油面上,有一些为数不多的残留飘浮物所形成的飘浮带,于是,这些蚂蚁就在这些飘浮带上将这些枯叶断枝向前拖,直到抵达对岸。然后,它们就开始爬上这铺设好的浮桥,径直冲向对岸那些无助的守卫者。 在这整个进攻的过程中,雷宁根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饶有兴致地看着它们,连一根肌肉都没有动。而且,他还命令他的手下人无论如何,不管怎么样都不要去干扰那些蚁群。所以他们也都沿着沟岸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待老板的信号。 现在整个油面上都覆盖了一层蚂蚁。有一些更是已经爬上了内层水泥墙,开始急匆匆地朝着那些守卫者冲去。 “都退后,不要待在沟边!”雷宁根高声喊道。于是他手下的人全部都往后撤,没有人对他的命令有异议。雷宁根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向沟里扔了一块石子,石子下去后,油面上飘浮的杂物和上面的“活物”都向两边分了开去,露出了一小块油面。一根火柴被划着了,扔向那块油面——雷宁根纵身后退;一阵闪光,一面闪耀的火墙围在了守卫者周围。 这壮观的景象,这有效快速的攻击,顿时就让这群印第安人陷入狂喜。他们拍着手,喊着,蹦着,就像是一群孩子在表演哑剧一般。要不是他们对老板心存敬畏,他们早就将老板高高地扛在肩上。 过了好大一会,沟里的油渐渐烧光了,烟和火的“防护墙”渐渐低了下来。人们可以看到,蚁群已经远远地呈弧形退开了,沿着沟外岸那些烧焦了的蚂蚁尸体则表明,大火不光是在沟里屠杀这些害虫,它的威力一直覆盖到了沟外很远的地方。 然而,蚁群坚持的劲头一点都没有松懈;事实上,每一次挫折,对它们来说只是一次刺激。那闪烁的火苗渐渐地熄灭了,水泥也凉了下来,第二个油池的油被注入了壕沟——蚂蚁们又重新聚过来准备下一波攻击。 眼前的景象又在重复先前的每一个细节,只是这一次它们架桥的时间更短,因为这次油面上飘着一层灰烬。它们再一次败退;那些油也再一次被注进了壕沟。难道这些虫子就不明白,它们像这样牺牲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吗?难道它们真的是很愚蠢吗?是的,它们的确很愚蠢——假如这些抵抗者的汽油储备无限的话。 当雷宁根想到这些的时候,他感觉到信心在离他而去——这是自蚂蚁开始进攻以来的第一次。他感到浑身似乎都有小虫子在爬;他松开了衣领。一旦这些魔鬼冲过了壕沟,他和他手下的人就一丝机会都没有了。天哪,被它们像那样活活地吃掉,是个什么景象呀! 火焰第三次将进攻的队伍焚毁。然后,那些蚂蚁又再一次扑了上来,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同时,一个发现让雷宁根吓了个半死——油不再往沟里淌了。一定是有什么东西堵住了第三个油池,也就是最后一个油池的管道——是条蛇还是个死老鼠?不管它是什么,要挡住这些蚂蚁的话,必须尽快想办法让这些油池里的油流人壕沟。 雷宁根突然想起来,在附近的一间外屋里,有两辆废弃不用的救火车。那些工人以一种从来没有见过的速度,将它们从屋子里拖了出来,把它们上面的水泵接上了油池,解开了胶管,并且将它铺好。这时已经有一大群蚂蚁渡过了壕沟,他们及时地将快速喷出的油柱对着这一大群蚂蚁喷了过去,顿时这些蚂蚁就全部被冲下了斜坡掉进了沟里。油带再一次环绕住这群防御者,将他们保护了起来,他们有机会再一次控制住局势——至少眼下是这样。 然而,很明显,这些最后的资源也只是意味着可以推迟失败和死亡的到来。一些工人跪倒在地,开始了祷告;另外的人,则疯狂地叫喊着,掏出左轮手枪,冲着那黑压压的不断逼近的蚁群射击,仿佛他们觉得他们的绝望会让上苍觉得可怜,从而改变他们的命运,宽恕他们。 终于,有两个人的神经崩溃了:雷宁根看到一个光着身子的印第安人从北边跳过了油沟,很快又有一个人跟了过去。他们拼尽全力全速地往河边跑。但是这也无法挽救他们;在距河边的木筏还有很长距离的时候,他们浑身上下,从头到脚就都爬满了蚂蚁。 在身体剧烈的疼痛之下,俩人冲着大河就跳了下去,在水里等待的敌人一点也不比岸上的仁慈。他们极度痛苦的尖叫,告诉了那些油沟内紧张得屏住了呼吸的观众:水中的鳄鱼和水虎鱼跟岸上这些蚂蚁一般的凶残和贪婪,并且能更快地吞噬猎物。 虽然面前已有这血淋淋的警示,但是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看起来已经下定决心要冲过封锁。不管干什么也比在这里等死,等着蚂蚁将自己一口一口地吃掉要好,就算是在河中跟短吻鳄搏斗也比这要好得多。 雷宁根尽力地使自己混乱的大脑恢复正常运转。难道就没什么办法能将这些恶魔赶回地狱,赶回它们出现的地方吗? 突然之间,在他慌乱的大脑里冒出了一个让人兴奋的骇人的念头。没错,还有希望,还有最后一丝希望。那大河里的水可以完全引过来,这样那些水就不仅仅能充满壕沟,而且还能溢过农场所在的这整个的碟形盆地。 河岸太高,从那里水过不来。只有那河道和农场之间石砌的防洪堤:它上面唯一的一个缺口就在“马蹄铁”形壕沟尽头的入河口。所以防洪堤里的水不仅可以放入整个农场,还可以蓄在那里。在半个小时之内,还有可能更快,整个农场和上头占领它的敌军就会被大水淹没。 农场的房子和其他的外屋都建在坡上,屋基的高度甚至还要高过防洪堤的高度,这样的话,这些地方就不用惧怕大水。而且就算还有幸存的蚂蚁想爬上斜坡的话,还可以用油将它们冲下去。 这完全可行——没错,只要有人能登上水坝!不过,从这里到水坝有两英里——两英里的蚂蚁。刚才那两个人只跑了不到这段路程的五分之一就送了命。现在还有哪个印第安人有足够的胆量跑完这五倍的距离呢?好像没有人敢;而且就算有,他回来的可能性也近乎为零。 不,现在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必须他亲自出马;反正是逃不脱蚂蚁的毒手,与其静静地坐在这里等死,还不如跑出去一试。这样,好歹还有一丝机会。或许,这些蚂蚁并不是不可战胜的;或许只是被那些邪恶的黑色蚁群带来的暗示给迷惑住了,就像是蛇给人的迷幻和压力一般。 那些蚂蚁还在搭桥。雷宁根站了起来。“嗨,伙计们,听我说!”他高声喊道。慢慢地,人们无精打采地从四方聚集了过来,他们的脸上早已印着一种死亡的冷漠。 “听着,伙计们!”他喊道,“那些家伙吓倒了你们,但是更让我害怕的是你们脸上那该死的表情,我为你们感到骄傲,我们还有机会——我们可以把大河里的水引进来,让它漫过整个农场。现在你们必须出来个人想法子跑上水坝——不过这个人可能永远都回不来了。嗯,不过我不会让你们去;否则,我不是比那些蚂蚁还糟糕吗?不,先前我一直在指挥,现在这件事我亲自来干。” “我一跳过壕沟,你们就将这油点着。那样的话,就有足够的时间让洪水来完成我们的计划。然后,你们要做的事就是在这里静静地等待,直到我回来。没错,我会回来,相信我,”——他咧开嘴笑了——“等我完成我的减肥治疗。” 他穿上了高筒皮靴,带上了长长的手套,然后用油浸过的布片将腿、胳膊和脖子全部包了起来。再戴上一副紧紧的防蚊护目镜保护眼睛,因为他知道,蚂蚁首先攻击的就是对手的眼睛。最后,他又拿了一些棉花,堵上了鼻孔和耳朵孔,让他的手下在他身上浇上汽油。 就在他马上要出发时,那个老印第安医生过来了。他有一种极好的药膏,他说,是用一种甲虫配制的,蚂蚁最害怕这种甲虫的气味。是的,就是这种气味保护了那些甲虫,让它们免受蚂蚁——甚至是最凶残的蚂蚁的攻击。老印第安医生将这药膏涂上了老板的靴子,手套和脸,涂了一遍又一遍。 雷宁根突然想起了蚂蚁那毒汁的麻醉作用,于是印第安老医生递给了他一个装满了药的葫芦,那里头装的药就是上次他给那个被蚂蚁咬的人用的。虽然很苦,雷宁根还是一口将它喝了个底朝天;他的心早就飞到了水坝。 他朝着西南角冲了过去。他一纵身跳过了油沟——跳进了蚁群。 那些被围困的人也没有机会去看雷宁根和死神的角逐。那些蚂蚁已经再次爬上了壕沟内壁——汽油燃烧的火光高高地闪耀。这是那天火焰的亮光第四次在那些被禁锢的人满是汗水的脸上闪耀,火焰第四次在他们敌手的黑红色的硬壳上燃烧。那红色的蓝色的冒着浓烟的火焰在不停地跳动,它在宣告什么呢?这葬礼的火焰又是为谁在燃烧?是为四百个人,还是那些疯狂肆虐的蚂蚁? 雷宁根在飞奔,步子跨得大大的。这时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感觉,一个念头——他必须穿过去。他绕开了所有的树和灌木;这样只有在他的脚着地时,那些蚂蚁才有机会往他身上爬。虽然他身上抹了药膏,衣服上淋了汽油,它们还是有可能很快就会爬满他全身,对此他非常清楚,但是他更清楚,他必须,而且他也能跑上水坝。 很明显,那药膏还是有一定的作用;一直到他跑了将近一半的路,他才感觉到衣服底下和脸上出现了蚂蚁。他只是机械地迈着步子,一步一步地踩着它们前进,完全顾不上理会它们的叮咬。水坝越来越近了——五百米——三百米——两百米——百米。 他登上了水坝,然后伸手去抓那爬满蚂蚁的轮轴。这时一大群蚂蚁爬上了他的手,他的胳膊,他们肩膀,费了好大劲,他才抓住那轮轴。然后,他开始转动那轮轴——还没转到一圈,大群的蚂蚁就爬上了他的脸。雷宁根紧张得像个疯子,他的双唇紧紧地咬着;要是他张开嘴吸气的话……他不停地转动那轮轴,一圈又一圈;慢慢地,那水闸沉了下去,直到降至沟底。这会儿,水早就涌进了壕沟,过了一分钟之后,河水就从防洪堤上的缺口汹涌而入。冲刷农场的行动开始了。 雷宁根放下了轮轴,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他浑身上下全都爬满了蚂蚁。虽然衣服上淋了油,但是它们还是钻了进去,有几只已经贴上了他的身体,还有几只则死死地叮在他脸上。现在他已经完成了任务,他感觉到了身上剧烈的疼痛,这些虫子咬人有如刀割针扎一般。 在剧烈疼痛的狂乱之下,他差一点就纵身跳进了大河。跳下去被那些水虎鱼咬成碎片?这时雷宁根已经开始在往回跑了,他一边跑一边不停地拍打衣服上的蚂蚁,捋去那些叮在他血淋淋的脸上的蚂蚁,拍死那些钻进衣服的蚂蚁。 这时,一只蚂蚁在他的护目镜下缘狠狠地咬了一口;他伸手将这只虫子揪了下来,但是,叮咬的疼痛和它们释放的酸性毒汁已经侵害了他的视神经;透过火圈,他现在只能看到白茫茫的一片,接下来有一段时间,他几乎是瞎着双眼在跑,他知道,一旦他绊到什么摔倒在地……那个老印第安医生的药好像并不是太好;它能减轻一点毒性,但是不能将它彻底清除。他的心怦怦直跳,就像要爆裂一般;他的耳朵也开始在轰鸣;胸口则有如被人狠狠地打了一拳。 不过接下来,他又恢复了视力,但是那汽油燃烧带却显得无比的遥远;他无法再坚持了,哪怕是这一半的路程。过去经历的事开始在他眼前一幕幕飞快地闪现,而就在此时,他脑海中一个冷静清醒的声音在告诉他,告诉这浑身爬满了蚂蚁、喘作一团、精疲力竭的人——人只有在临死之时,眼前才会闪现这些过去的场景。 路上有个石头……避不开了……这个农场主绊着了,跌倒了。他试图站起来……他一定是被石头别住了……根本站不起来……哪怕就是想动一下也不可能了……突然间,他看见,清晰无比地看到,就在他的眼前,那只鹿,那只浑身爬满了蚂蚁,在死亡的痛苦下抽搐、挣扎的鹿,六分钟后——就只剩下了一堆白骨。老天,他可不能就这么死去!这时,好像身外有个东西拉了他一把,他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他又开始往前跑。 突然,一个怪物冲着火圈跳了过来,他一踏上里面的地面就倒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雷宁根,在跳过了火焰之后,生平第一次失去知觉晕倒了。呆滞的眼神,血淋淋的脸,他趴在那里,看起来就像刚从坟墓中爬出来一样。他的手下人飞快地冲了过来,扒下他的衣服,从他那像是被割开的身体上揪下了那些蚂蚁,他身上有些地方骨头已经露出来了……他们将他背进了屋子。 随着火幕渐渐降低,人们看到,那本来爬满了蚂蚁的地面上现在是一片汪洋泽国。大河里的水已经席漫进了农场,卷走了所有的虫子。在大水漫进了这碟形的盆地之时,那些虫子还妄想着要爬上建着房屋的山坡,不过那火圈彻底断绝了它们的希望。 这样一来,在水火两面夹击之下,它们全军覆没,一齐去见了造物主。远远的在水沟的出水口旁边,防洪堤上有一个出口,大水卷着蚁群从这里涌入了河道,永远地消失了。 随着大水漫上油沟,沟里的火焰彻底地熄灭了。大水还在不断地上涨:因为出水口被漂在水上的木头和其他一些碎枝给堵住了,而水面高度要超过高高的石砌防洪堤还需要一段时间,水面漫过防洪堤之后,那些残余的零星的蚁群就会全部被冲进大河。 大水还在上涨,很快就淹没了那些爬满了蚂蚁的矮树和灌木,直到开始冲刷那些受困者所在小山的山脚。有一段时间,在水中漂浮到山脚下的蚂蚁一次又一次地试图登上这片干地,然而守卫者们的油柱一次又一次地将它们送回了无情的大水之中。 雷宁根躺在床上,浑身上下都缠满了绷带。又是敷又是抹,他们终于帮他止住了血,清洗了伤口。现在他们都聚集在他的床边,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同样的,他们在问一个同样的问题:“他能好吗?” “他死不了,”正在给他缠绷带的那个老医生说道,“只要他不想死。” 雷宁根睁开了双眼。“一切都还好吧?”他问道。 “它们走了,”医生说道,“都进了地狱。”他递给主人一只葫芦,里面装满了强效的安眠药水。雷宁根张开嘴将它喝了下去。 “我跟你们说过我能回来,”他咕哝着,“就算掉点肉,苗条一点。”他咧开嘴笑了笑,然后就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去了。 海上侵袭者 <er top">一 直到1896年初锡得茅斯的那个特别事件后,凭借杰宁斯在亚述尔群岛附近发现的一些快被消化的触须,和一具被鸟啄鱼咬腐烂的尸体,科学家们才对那种特殊种类的海普洛提塞斯大湖鳟有了一点了解。 实际上,在动物学领域,我们最不了解的就是深海头足类动物了。一次纯粹的事故,比方说,1895年夏天的那次事故,就让摩那哥王子发现了几乎一打的新物种;另外那次发现里还包括前头提到的那种触须。那是在特随拉岛附近,当时正好有一群巨头鲸围攻一头抹香鲸,在抹香鲸作垂死地挣扎时,它几乎撞上了王子的游艇,它翻滚着从游艇底下穿了过去,最后死在了离游艇的尾部不过二十码的地方。就在它挣扎的过程中,它吐出了一些很大的东西,王子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这些东西很奇怪而且很重要,另外正好这些东西离游艇很近,所以王子可以在它们沉下去之前把它们捞起来。于是他开动螺旋桨,让它们在螺旋桨转动产生的旋涡里翻腾,直到将小船放下水。这些捞上来的样本全都是头足类动物的整体或其肢体碎片,有的还是那种巨型的,并且几乎所有的这些东西都是以前从来没有发现过的! 看起来似乎真的是,我们永远也无法了解这些生活在海洋中层的巨大而灵敏的生物,一方面,因为它们生活在水下,而且很聪明,想用网捕捞它们根本不可能,另一方面,我们只能在这种少而又少,可遇不可求的意外中获取一些样本。举个例子,就海普洛提塞斯大湖鳟那起事件来说,对它的栖息地我们仍然是完全的无知,就像我们不知道鲱鱼的繁衍地和蛙鱼的迁移路线一样。并且动物学家们也完全不明白它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我们的海岸。可能是因为饥饿迫使它们离开了深海,来到了这里。不过或许我们最好还是停止这些没有意义的讨论,继续讲述我们的故事。 第一个看见海普洛提塞斯大湖鳟的人(那是第一个幸存下来的人,现在几乎可以肯定,五月初,那传遍康瓦尔和德文海岸的游泳死亡事故和游船事故的浪潮,就是由此引起的)是一个名叫费森的退休茶叶商人,他歇宿在锡得茅斯的一个公寓里。那是一个下午,他走在锡得茅斯和拉德拉姆湾之间的峭壁之上。峭壁在他行走的这个方向上很高,但是在另一面的坡上有一条阶梯。当他快走到这旁边时,他的注意力突然被底下的什么东西吸引住了——那东西在阳光照耀下闪烁着一种淡淡的粉红色光芒,一开始他以为那是一群鸟在争抢的食物碎片。但是潮退后,这个物体就不仅仅是他正下方那么一点了,它伸展在那一大片礁石之上,礁石被黑色的海草覆盖着,并且布满了闪着银光的潮水水坑。此外,远处水面上的闪光让他感到一阵阵的眼花。 过了一会,再次看了看那个东西之后,他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出了差错,因为在这个东西上方,有一大群海鸟在盘旋,其中绝大多数是穴鸟和海鸥,当阳光照射到它们翅膀上时,它们就闪着炫目的光芒,而且跟那个东西一比较,这些海鸟看起来就显得十分渺小。他闹不清楚那到底是怎么回事,而正是因为不清楚,他的好奇心就被极大地激发起来了。 这个下午也没有比这更加让他感到新奇的了,于是他决定将他下午的目标由拉德拉姆湾换成这个东西,不管它到底是什么。他猜想那可能是一条大鱼,因为某种原因在那里搁浅,结果在危险的情况下在那里胡乱地拍打。于是他快速地沿着长长的陡峭的阶梯往下走,每走大概三十尺他就停下来喘上一口气,然后观察下面那不可思议的动作。 当然,到了峭壁脚下,他就更加接近他的目标了;但是,另一方面,现在它的背景是阳光下闪亮的天空,所以看起来它就很暗并且很模糊。它身上那原本闪着粉红光芒的部分也被一块满是海草的大礁石给遮挡住了。但是,他还是察觉到它总共有七个部分,不管是独立的还是相连的,它一共包含了七个球形的部分。另外虽然那些鸟持续不断嘎嘎地叫着,但是看起来它们还是不敢靠那个东西太近。 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费森开始在那被波浪冲刷的礁石上往前走,不过当他发现那些生长在礁石上的水草使礁石极其打滑之后,他停了下来,脱掉鞋和袜子,将裤腿卷上膝盖。他这么做的目的,当然了,只是为了避免滑进身边的小水坑,或许他还很高兴,其实所有的人都一样,因为有一个借口来重拾童年的感受,哪怕就只是一小会。毫无疑问,他认为自己能够活命或多或少都归功于此。 他相信这个地方能够提供给他绝对的安全,能够防护所有的动物,带着这种想法,他小心翼翼地靠近目标。他能看到那些圆圆的身体前后不停地动着,但是直到他爬上我前面提到过的大礁石上之后,他才意识到他这个发现中令人毛骨悚然的一面。也就是猛然间,这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侵入了他的心头。 当他出现在大礁石上时,那些圆滚滚的身体一下子就散开了,那闪烁着粉红光芒的物体就显露出来了,那是一个人的躯体,有一部分已经被它们吞了下去,不过他看不出那是个男人还是个女人。那些圆形的身体是全新的,看起来非常恐怖的生物,外形上看起来有点像章鱼,也有巨大的非常长的柔韧的触手,它们团作一团躺在地上。它们的表皮有一层闪闪发光的结构,就像闪亮的皮革一样,让人看着就不舒服。那被触须包围着的嘴上长着向下的钩,那钩上奇怪的瘤,触须,还有那大大的聪明的眼睛,使这个动物的头看起来很怪异。它们足足有一只中等个头的猪那么大,那些触须看起来就像是许多长长的脚一样。他琢磨,这里大概至少有七八个这种生物。不过,在它们二十码开外的地方,在那正在返回的潮水之中,又出现了另外两个这种生物。 它们的身体伸展着躺在礁石上,它们的眼睛带着邪恶的光芒盯着他,但是费森并没有感到害怕,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正身处险境。或许他的信心来源于它们软弱的态度。但是对这个恐怖的生物吃人这个事实,理所当然,他感到了恐怖,感到了强烈的刺激和愤慨。他寻思它们可能是碰巧遇到了一个溺水的人。他冲着它们高声地喊叫,他想把它们撵走,但是它们根本就没有移动,于是他捡起一块大大的石头,冲着它们扔了过去。 这一来它们都慢慢地伸开了那盘着的触手,冲着他爬了过来——慢腾腾地,同时还发出一种柔柔的呜呜声相互应答。 就在这一瞬间,费森意识到了危险。他再次大叫起来,扔掉靴子转身一跃而起。跑了大概二十码后,他停了下来,转过身来看了看。它们中领头者的触手早就伸到了他刚才站的那块礁石上! 看到这,他再次大叫起来,但是这次不再是要吓唬那些东西了,这次是受到惊吓后害怕的喊叫,在坑坑洼洼的礁石上,他跳着,蹦着,跌跌撞撞地朝着海岸跑去。那高高的红色的峭壁似乎也在一瞬间变得遥不可及了,仿佛看到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生物一样,他看到两个工人维修阶梯的身影,而他们却几乎没有意识到,在他们下方,有人正在为了活命而奔逃。有那么一两次他都能听到那怪物就在他身后几码的地方拍打着水面,甚至还有一次他脚下一滑,差点摔在那里。 它们追他一直追到了峭壁的脚下,直到那两个工人将他拉上阶梯,它们才停下来。这三个人连续不断地朝它们扔了一会石块后,转身急匆匆地爬到了峭壁顶上,然后沿着去锡得茅斯的小路,去寻找帮助和船只,然后再去从那可恶的生物手里救出那具被亵渎的尸体。 <er h3">二 就像刚才经历的那些险情还不够一样,费森也登上了船,他要为他们领路,领着他们去刚才历险的地方。 因为潮水低了下去,所以要到达那个地方他们需要走上一段迂回曲折的路。最后,当他们终于成功地抵达阶梯下方时,那具受到伤害的尸体却不见了。海水正在不断地涌来,淹没了一块又一块的礁石,现在船上的四个人——两个工人,船夫以及费森——将他们的注意从海岸方向转到了他们的船下。 一开始,除了大片的黑黑的水草和几条偶尔游过的鱼外,他们几乎看不到什么。而他们都是准备好了来冒险的,这一来他们就七嘴八舌地开始表达起他们的失望来。但是没多大一会,他们看见了有一个怪物向着海中游去,它那奇怪的游动动作让费森想起了那快速滚动的受人控制的气球。几乎就在同一瞬间,那些飘动的海草突然间剧烈地翻滚了起来,又有三个怪物隐隐约约地出现在他们的视线内,它们在争夺什么东西——可能就是那个溺水之人的尸体。过了一会,大量橄榄绿的水草又涌到了它们上方,将它们遮了起来。 这一来,船上的四个人都兴奋起来了,他开始用桨拍打水面,并且大声喊叫,结果,他们马上又看到水草间一阵骚动。于是他们就停下来,以便能看得更清楚一点,就在水面平静下来的时候,他们发现,水草间露出的海底看起来好像都长满了眼睛。 “丑鬼!”他们中有一个人大声地喊道。“噢,它们有几十个!” 立刻,这些东西开始在他们周围往上浮。后来费森向作者描述过这突然发生在大片水草中的令人吃惊的爆发。对他来说,看起来这好像花了一点时间,但其实有可能只是几秒钟而已。有那么一会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是眼睛,然后,据他所说,就是触手突然间伸了上来,往那边拨弄那些水草。接下来这些东西越来越大,直到最后整个海底都完全被它们的团着的身体所遮盖住,它们的触手则在水面上到处挥舞。 突然有一只怪物大胆地跑到了船沿边上,并且用它的三只长满吸盘的触手紧紧地抓住了船沿,另外四只触手则伸到了船沿之上,就好像它要将船掀翻或者是要爬上来一样。费森立即抓起一只钩杆,然后像发疯一样地猛刺那些柔软的触手,他要强迫它们离开。突然他的背被人重重地打了一下,这一击差点将他击下船舷,原来是船夫在他背后拿着桨在跟他干同样的事,不停地击打那些触手,结果一不小心击中了他。不过接下来两边的触手立刻都松开,沉入了水中。 “我们最好还是离开这里,”费森浑身颤抖着说道。就在船夫和一个工人坐下来开始划船的时候,他走到了舵柄旁边。另一个工人则站在船头,手里拿着钩杆,准备随时去刺那些可能出现的触手。这时候他们谁也没有说其他的什么话。其实,费森的话已经说出了大家的想法。在匆忙中,在一种恐怖的情绪中,他们脸色煞白,满脸惊慌地开始逃离这个他们遇到怪物的地方。 但是船桨刚刚落到水里就被一些黑黑的,像蛇一样的东西给缠上了,它们还缠住了舵;同时那些吸盘又出现了,它们正沿着船沿一扭一扭地往上爬。划桨的人使劲地抓住桨往回扳,但这一切只是徒劳,就好像是站在水草上推船一样。“快来帮我!”船夫大声地喊道,费森赶忙跑过去帮他用力地拖住了桨。 那个拿着钩杆的工人——他的名字叫伊万,或者是伊文——嘴里叫骂着跳了起来,并且开始用钩杆往船旁边,往那些抓在船底上的触手上刺去。同时,两个摇桨的人也站了起来,以便能更好地控制住桨。那个绝望地拉着桨的船夫将桨交给了费森,同时自己打开了一把大大的刀子靠到船边上,开始砍那些缠住桨杆的触手。 随着船不停地乱晃,费森也被甩得左右摇摆,他的牙紧紧地咬着,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而他抓着桨的那只胳膊上则青筋突现,匆忙间他往海上看了一眼。就在不远,不到五十码的地方,在那涌过来的浪花间有一只大船,船上有三个女人和一个小孩,一个船夫正在摇桨,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衣服,戴着一顶粉红条纹草帽的身材小小的男子站在船尾正在向他们挥手示意。当然,费森首先想到了向他们求救,但是转念一想,他想到了上头的那个小孩。他立即丢下桨,举起双手狂乱地挥舞着,并且冲着大船上的人大声地叫喊,让他们“看在老天的分上”不要过来。这些话充分地表现了费森的品德和勇气,而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他自己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这种行动中的英雄气概。他扔掉的桨立即就沉了下去,转眼又在二十码之外的海面上浮了起来。 同时费森感到船体猛然间往一侧倾倒,一个沙哑的叫喊,希尔——那个船夫长声的喊叫,使他完全忘记了那边的那些旅游者。他转过身,看见希尔趴在前面的桨叉上,脸上的肌肉扭曲着,右手则伸在船外被什么东西紧紧地拉着。这时希尔又发出了连续、短促、尖锐的喊叫,“噢!噢!噢!——噢!”费森心想一定是他将手伸到水线下去砍那些触手时,被那些触手给抓住了,但是,当然了,在这个时候想说清楚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其实是不可能的。这时船身已经侧得很厉害,船舷都快接近水面了,伊万和另外那个工人则在费森两侧倒在了水里,他们的手上还紧紧地抓着钩杆和桨。费森则本能地做出了反应,帮助他们重新控制住了平衡。 接着希尔(他身材魁梧,力量十足)在艰苦的挣扎后几乎又站了起来。他举起胳膊,他的胳膊完全露出了水面,胳膊上缠绕着一圈又一圈棕色的绳子一样的东西;还有那个抓住他的畜生的眼睛也在那一瞬露出了水面,它们直直地坚决地盯着他不放。船身倾斜得越来越厉害了,那棕黄色的海水也向瀑布一样从船舷上向船内涌了进来。接下来,希尔又滑倒了,他的胸口顶在船舷上,他的胳膊则和缠着他胳膊的触手同时又溅入了水中。他将身体翻了过来;他的脚则踢在了冲过来拉他的费森的膝盖上,一转眼的工夫,又有几根触手伸上来缠住了他的腰和脖子,在短暂的挣扎后希尔被拉下了船,于是船身在猛然间又正了过来,这一下就将费森给甩到了另一边,同时也遮挡住了水下那残酷的挣扎。 他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蹒跚了好几步才找到平衡,就在他找到平衡的时候,他开始意识到争斗和潮水又将他们送到了那被水草覆盖的礁石旁。在离他们不到四码的地方,在潮水中有一块礁石平台依然露在水面上。费森马上从伊万手里抓过了桨,用力地拍了一下,然后扔下它,跑向船头,一跃而起跳下了船。他感到脚在礁石上滑了一下,不过他还是接着向另一块礁石跳了过去。这次他滑倒了,他一下跪在了那里,不过他很快又站了起来。 “小心!”有人喊了一声,接下来一个大大的灰暗的躯体撞上了他。这次撞上他的是那个工人,他一下子就被撞得径直摔进了一个小水坑,就在他倒下的时候,他听到了哽咽的,被憋住的喊叫,就在那一瞬,他确信那是希尔的声音。不过希尔的声音的尖锐和变化也让他感到了一丝惊奇。这时候有人从他身上跳了过去,一大滩满是泡沫的水冲着他就溅了过来。他爬起来,头也不回径直就冲着海岸往前跑,这会他是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在他前面,在两块平整的礁石上,两个工人正在跌跌撞撞地往前跑——他们之间大概隔着十来码的距离。 他回过头往四周看了看,才发现这会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在追他了。他感到了一丝惊讶。那个怪物浮上水面那会儿以后,他只是本能地在行动,一切来得都是如此之快,以至他自己都不能完全理解自己到底干了些什么。现在对他来讲感觉就像突然从噩梦中醒来一样。 天空还是那样蓝蓝的,没有一丝云彩,阳光还是那样的闪亮眩目,大海依旧还是那样浪花翻滚,水面上还是泛着一层淡黄的泡沫,那些礁石仍旧是那样静静地立在水中。他们的船在十几码外的水面上随着波浪轻轻地起伏。希尔和那些怪物,还有那些剧烈搏斗所带来的紧张和慌乱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费森的心剧烈地跳动着;他浑身上下,一直到手指尖都在抖个不停,并且开始了深深的喘息。 还少了点什么东西。但是他一时却想不起来那到底是什么。太阳、天空、大海、礁石——那到底是什么呢?一转念,他想了起来,那是另外一艘船和船上的游客。他们都不见了。他感到了一丝纳闷,难道那些都是他想象出来的?他一扭头,发现那两个工人肩并肩站在那峭壁上突出的岩石下面。他犹豫了一下是不是该去做一点最后的努力去救希尔。这会他心头的激动好像在突然间消失了,只留下他漫无目的、无助地站在那里。他转过身来跌跌撞撞地向他的两个同伴跑了过去。 他再次回头看了一眼,这次他看见了海面上有两艘船,远处的那艘船正底朝天地漂在水面上。 <er h3">三 这就是海普洛提塞斯大湖蹲在德文郡海岸露面的情况。而这也是迄今为止它们最厉害的一次攻击行为。费森的描述,再加上一系列我前头提到过的船只和游泳死亡事故,以及那年在康沃尔海岸鱼群稀少的事实,无不表明这个海岸潜伏着这种嗜肉的深海怪物。我知道,饥饿被人们认为是驱使它们在此出现的原因;但是,在我看来,我宁愿相信汉斯利的选择理论。汉斯利认为可能是因为偶然有船正好在一伙或一群这种生物的生活区域沉没,于是它们吞食了落水的人,结果就喜欢上了吃人肉,然后它们就离开了它们的生活区域到处寻找人肉;一开始他们袭击跟踪船只,然后随着大西洋的航运路线就来到了我们的海岸。但是要在此讨论汉斯利的这种有说服力并且令人钦佩的理论显然不太合适。 看起来那十一个人好像满足了它们的胃口——我们能查明的是十一个人,第二艘船上有十个人,并且可以肯定的是,那天这些生物并没有在锡得茅斯再次露面。那天晚上整晚在希顿和巴特莱芙索特顿之间的海岸都有四艘岸防船只巡逻,船上的人都带着鱼叉和长刀,而且在深夜的时候又有一帮带着类似装备的私人组织的探险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不过这次费森没有加入任何一支探险队。 在半夜时分,人们听见了在锡得茅斯东南几英里的海面上一艘船上的激动的呼叫,并且看见有一个灯笼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前后左右上下地摆动。于是那些离得比较近的船只都迅速地朝这艘发出警报的船靠了过去。那只船上那些大胆的人——一位海员,一位神父以及两名学生,看见了怪物从他的船下游过。那些怪物,看起来跟大部分的深海生物一样,通体发着磷光,在大约五英寻深的水下漂浮着,就像月光一样在黑暗的水下穿过,它们的触手都缩在身旁,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它们的身体不停地翻滚,慢慢地朝着东南方向移动。 这些人七嘴八舌地给靠过来的人讲他们遇到的事,边讲边打着手势,一开始只有一只船过来,但接下来就是一艘接一艘。最后过来的船总共有八九艘,这些船上的人都一片激动,在午夜的寂静中,他们乱哄哄的叫喊声让人感觉如同到了集市一样。没有人安排追踪事务,对这样一个不知后果的追踪,这些人既没有武器也没有经验,过了一会——甚至他们可能还有一种解脱感——这些船纷纷调头向岸边驶了回去。 现在我再来讲一讲在整个袭击过程中可能最令人惊讶的事件。虽然现在整个西南海岸都为此在进行警戒,但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一群怪物后来游去了哪里。不过有一点可能很重要,可能是,那就是在六月三号有一头抹香鲸在沙克岛附近搁浅。在锡得茅斯事件过后十七天,一只活着的海普洛提塞斯大湖鳟爬上了加莱海岸的沙滩。它是活着的,因为有好几个目击者看到它的触手在那里抽搐。不过那时它很有可能是处于一种垂死的状态。一个拿着来复枪的叫波切特的人还朝它开了枪。 那是活着的海普洛提塞斯大湖鳟最后一次露面。此后,在法国海岸再也没有发现过。在六月十五号,有一个几乎完整的尸体被冲上了托基附近的海岸,几天后,一艘海洋生物研究站的疏浚船在普利茅斯附近作业时又打捞起了一只腐烂的尸体,尸体上有一道深深的刀伤。至于前面那一只是怎么死的没有人知道。然后在六月的最后一天,埃格伯特·克恩——一位艺术家,在纽林附近游泳时突然举起了双手大声尖叫,然后就沉下去被淹死了。而跟他一起游泳的一位朋友根本就没有想到要去救他,而是立即就转身往岸上游。这是我要讲的在这一系列来自深海的袭击事件中的最后一起。不过这到底是不是真的是最后一起,我不敢妄下结论。不过人们都相信,而且也都希望在这一系列奇怪而神秘的露面后,它们现在已经回去了,永远地回去了,回到了那漆黑的深海。 圆锥体 晚来天气炎热,天空布满阴云,西边天际上仲夏的夕阳恋恋不舍,洒下道道余光,给天空镶上红边。一男一女端坐在敞开的窗前,心想,天那边的空气该是凉爽些吧。花园里的树木和树丛黑幽幽的,纹丝不动。路那边一盏煤气灯亮了起来,在向晚朦胧的蓝色背景衬托下,闪着莹莹的橘黄色。远处,铁道上三盏信号灯在低垂的天边闪烁。两个人在低声交谈。 “他不会疑心吧?”男的说,显得有点紧张。 “不会。”女的语调露出不满,像是这话令她很是生气,“他只关心厂子和燃料的价格。他没有想象力,缺乏诗意。” “搞钢铁的人都是一个样,”他说得言简意赅,“他们没有感情可言。” “他也没有。”她答道。 她说罢愤然作色,转过身,面朝着窗口。远处传来滚滚的隆隆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房子随之颤动起来,可以听出那是煤火车发出的金属撞击的刺耳声。火车经过时,一道强光从袅袅上升的浓黑刺鼻的烟雾上方闪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节黑色长方形的车皮,从朦胧灰色的路堤旁驶了过去。片刻间,一节一节先后消失在隧道口中,当最后一节车皮进去后,火车、烟雾和隆隆声出其不意地被一口吞了进去,了无影踪。 “这原是个生机勃勃、十分美丽的地方。”他说,“可如今,成了地狱。路那边,一座座陶窑和烟囱不停地向空中喷烟吐雾。除此什么也不是了……可这有什么关系?全要改变,这残酷的现实要彻彻底底了结……就在明天。”他“明天”两字是低声说出来的。 “明天,”她也低声说道,眼睛还是凝视着窗外。 “亲爱的!”他说着,握住她的手。 她吓了一跳,转过身,两个人对视起来。她的目光在他的注视下,变得温柔起来,“我亲爱的人儿,”她说,“看起来多么奇怪——你居然这样闯进我的生活——打开了——”说到这里她没有再说下去。 “打开了什么?”他问。 “这个奇妙的世界,”——她欲言又止,接着以更加温柔的声音说道,“我的爱情世界。” 这时门突然咔嗒一声关了上去。两个人转过身,他惊恐万状,猛然后退。房间的阴影中立着一个高大、朦胧的人影——一言不发。在半明半暗中他俩看到那张模糊的脸,成簇成团的浓密眉毛下一大片脸面毫无表情。罗特身上的每块肌肉片刻间都绷紧了。门倒是什么时候开的?他听到了什么?全听到了?他看到了什么?疑虑重重。 经过一段似乎漫无止境的沉默后,来人终于开了口:“怎么回事?” “我还担心碰不到你哩,霍洛克斯。”站在窗口的那人说。他的一只手紧抓窗沿,声音微微发颤。 霍洛克斯臃肿的身影从阴影里走了出来。他没有搭理罗特的话。好一会儿在他们面前他占了上风。 那女的此刻镇定自若。“我跟罗特先生说过,你很可能就要回来的。”她说,声音丝毫没发颤。 霍洛克斯还是一言不发,冷不防在她的小小工作台旁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他的一双大手攥得紧紧的,浓黑的眉毛下那一对眼睛冒着怒火。他竭力想恢复常态,他的目光从女的转到男的身上。又转回女的身上。不是吗,他曾对这女人很信任,也信任这男的,把他看做是自己的朋友。 这时候,就在此时此刻,三个人已差不多心照不宣。当时的气氛很压抑,但谁也没勇气说出一个字来减轻这种紧张的气氛。 最终还是她丈夫先开了口,打破了沉默。 “你想见我?”他问罗特。 罗特听了,吃了一惊。“我是来见你的。”他决意撒谎到底。 “说下去。”霍洛克斯道。 “你答应过,”罗特说,“带我去看月色和烟雾交融的美景。” “我答应过带你去看看月色与烟雾交融的美景。”霍洛克斯语气冷漠,把对方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 “我原以为在你去工厂前在这里能碰到你,”罗特接着说,“好跟你一起去。” 又是一阵沉默。这人不打算把事儿闹大吗?他倒是知不知情?他来房间有多久了?他甚至还想知道,听到关门声时,他俩当时在干什么……霍洛克斯偷偷看了一眼那女人的侧影,在若明若暗的光线下,她显得面目模糊,脸色苍白。接着他瞥了一眼罗特,这才好像突然恢复了常态。“当然,”他说,“我答应过带你去看看工厂在恰当条件下那壮丽的景象。奇怪的是,我怎么忘了呢。” “如果这会给你添麻烦……”罗特说到这里,没有再说下去。 霍洛克斯又吃了一惊。他神色恼怒、郁闷,这时眼睛突然熠熠生辉起来。“丝毫不麻烦。”他说。 “你认为火光和阴影相映成趣,其美无比,这话你不是跟罗特先生说过吗?”那女的第一次转身面对丈夫说。她又逐渐恢复了信心,声调也略略显得过高了些。“在你看来,机械是美的,而世上其他的东西都是丑的。罗特先生,我想他的这一妙论没有跟你谈起过吧?这可是他的一大理论,是他在艺术上的一大发现。” “我并不擅长什么发现,”霍洛克斯板着脸孔,突然打断她的话,“可是我倒发现了……”说到这里,他打住了。 “说呀,发现了什么?”她追问道。 “没什么。”他说罢站了起来,“我答应过带你参观工厂,”他对罗特说,同时那又大又笨拙的手放到朋友的肩上,“你准备现在就去?” “最好没有。”罗特说罢,也站了起来。 又是一阵沉默。在这苍茫的暮色中,每个人都在凝视着在场的其他两个人。霍洛克斯的手还是放在罗特的肩上,没有拿下来。罗特还是将信将疑:这事结果恐怕会不了了之的。但是霍洛克斯太太更了解自己的丈夫,别看他说话和气,可是绵里藏刀。她思绪纷纭,隐隐约约预感到一场实实在在的灾难将不可免。 “很好。”霍洛克斯说着,手从对方的肩上放下,转身向门口走去。 “我的帽子呢?”罗特在朦胧的暮色中四处张望。 “那是我的针线筐。”霍洛克斯太太出其不意歇斯底里地哈哈大笑起来。他俩的手在椅背上碰在了一起。 “找到了!”他说。 她禁不住想悄悄警告他几句,但想不好怎么说。说“别去”还是“防着他点”,没等她想好,时机已错过,来不及了。 “找到了?”霍洛克斯站在半开半掩的门旁,问。 罗特举步向他走去。 “最好向霍洛克斯太太道个别。”这位铁厂老板说,说得更心平气和,却听得出更加不怀好意。 罗特吃了一惊,转身说道:“晚安,霍洛克斯太太。”他说时,两人的手碰在一起。 霍洛克斯替对方打开门。他对男人从来没有这等礼貌的举动。太不寻常了。罗特走了出去。她的丈夫一言不发地看了她一眼,随后跟着。她一动不动地站着,看着罗特迈着轻松的脚步,而她丈夫的脚步很是沉重,两个人的脚步声像是高低音合奏,一起走过了过道。大门砰的一声被重重地关上。 她向窗口走去,脚步迟缓。她靠着窗,探身望着。好一会儿,她看见那两个男人出现在屋前的路上,从路灯下走过,消失在大片黑糊糊的灌木丛后。路灯的灯光短暂地照射在他俩的脸上,见到的只是毫无表情的苍白的脸面,看不出有什么让她担心的、疑虑的表情,没有什么值得她关切的。接着她颓然倒在一张大扶手椅上,蜷缩起身子,睁大眼睛,盯着看熔炉里发出的红光在天空中闪耀。她在扶手椅上呆坐了一个小时,坐姿几乎没有变过。 黄昏的寂静使罗特感到难以忍受的压抑,心情变得十分沉重。一路上两个人肩并肩走着,一言不发。又一言不发地转上一条煤渣铺就的小道。很快,眼前露出山谷的轮廓。 蓝色的雾气,混着灰尘和轻雾,笼罩着山谷,给山谷平添几分神秘感。远处,是亨莱镇和艾特茹利亚镇,灰蒙蒙、黑糊糊的。稀稀落落的金黄色的路灯光勾勒出它们模糊的轮廓。处处可见透着煤气灯光的窗子,闪烁着夜里还在开工的工厂和拥挤的小酒店射出的黄光。在这团团朦胧中,在夜空衬托下,一座座高耸的烟囱显得格外清晰,更加细长。许多烟囱在吐着黑烟,少数几座在所谓“歇业”期间,见不到冒烟。随处可见脸色苍白的幽灵般幢幢人影,蜜蜂似的挤在一起,那分明是陶厂,也称“轮子”。低垂的天空下,出现一些轮廓清晰的煤窑子,当地乌黑的煤就是从那儿挖掘出来的。近处,是条宽长的铁路线,一列列若隐若现的火车转了轨,不断地喷发烟雾,轰轰隆隆地驶过,不时伴有一连串的震动声和碰撞声,于是远处的背景上升起一股时不时喷吐出来的白色蒸汽。左面,铁路和远处低矮山冈黑影间,主宰着整个视野的是杰达公司一座座高炉的圆锥形的巨大炉体,它们是这家大型炼铁厂的中心建筑群。霍洛克斯便是这家厂的经理。高炉体形巨大,通体漆黑,顶部吐着黑烟和火焰。这些庞然大物威风凛凛,在喷吐火焰和沸腾铁水时喧闹声不绝于耳。高炉下,周围是轧钢机发出咔咔声,沉重的汽锤“嘭嘭”敲打声中白色钢花四溅。他们看着,看着,只见满满一车煤被快速地倒进一座巨大的炼铁炉内,随之红色火焰喷射而出,团团浓烟和黑尘汹涌翻滚,奔腾而上高空。 “这些高炉确实为你造成色彩的奇景。”两个人很长时间没有说话,是罗特先开了口,打破尴尬的局面。 霍洛克斯嘟囔一声。他双手插在口袋里,皱着眉,低头看着蒸汽弥漫显得毫无光泽的铁轨和远处繁忙的车间,眉头紧锁,像是在为某个棘手的难题找答案。 罗特瞥了他一眼,又把视线移开。“现在还不是欣赏月色的最佳时间,”他说罢仰头上望,接着说,“月光还被白昼的余光掩盖着。” 霍洛克斯像是刚猛醒过来,茫然不解地打量着他。“白昼的余光?……不错,不错。”他也抬头望了望月亮,在仲夏的夜空中显得十分惨淡,“跟我来,”他突然抓住罗特的胳膊,拉着他朝一条往下通向铁路的小道走。 罗特不肯跟着。两个人四目相遇。刹那间,从对方的眼睛中看出,双方都有千言万语急着要说出来。霍洛克斯的手紧紧攥着,然后又松了开来。他放开罗特,没等罗特意识到自己的手已被松开,两个人的手又挽了起来,沿着小路走去,但罗特显得十分勉强。 “你看朝伯斯勒姆方向的铁路信号灯构成的景色多美,”霍洛克斯忽然变得话多起来了。他迈开大步,同时紧紧拽住罗特的胳膊肘。“你看,有小小的绿灯、红灯和白灯,全都映衬在烟雾之中。罗特,这景色包你满意。多精彩。再看我的那些高炉,当我们从山冈下来时,它们在我们面前高高耸起。右手的那座是我的心肝宝贝——足有七十英尺高。是我一手建起来的。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在他的肚皮里铁水欢腾翻滚。我对他可是钟爱有加。你看那儿红红的一列——又暖和,又可爱,高兴的话,管它叫橘子也行。那都是搅炼炉。那儿,热腾腾的火光里三个黑黑的家伙——你看见汽锤下喷溅出的白色火花吗?那是轧钢厂。跟我走呀!铿锵铿锵,咔嗒咔嗒,满房子震天响!那些薄铁皮,罗特,都是妙不可言的材料。轧钢厂出来时可没这样镜子般精光锃亮。咣当咣当!汽锤又响了。跟我走呀!” 他没说下去,得停下来喘口气。他紧紧地拽着罗特的手,手也发麻了。这一路上,他迈开大步,着了魔似的,走上了通向铁路的那条小道。而罗特一声不吭,竭力对付对方的拉扯,拖着不想往前去。 “听我说,”罗特紧张不安地笑了笑,说,但含糊不清的话声中透着不易觉察的懊恼,“你为什么一个劲拽着我的胳膊不放,霍洛克斯,如此这般拉着我走?” 霍洛克斯最后还是松开了手。他的神态又起了变化。“拽着你不放?”他问,“对不起。可这是你教我的走法,你说这是友好的表示。” “可是优雅之处你并没学会。”罗特强自做作地笑了笑,“天哪!瞧你搞得我青一块紫一块的。” 霍洛克斯没有表示歉意。 他俩到山脚附近,离铁路护路栅栏不远处,停了下来。到了这个地方,铁厂离得更近了,看起来规模更大,范围更广。现在他们不再居高临下,而是身在高炉下方处,抬头才能看到。随着他们往下走,远景中的亨莱镇和艾特茹利亚镇已从视线中消失。面前,铁路护栏旁,立着一块告示牌,上面隐约可见“小心火车”字样。告示牌上有厚厚一层煤灰和泥浆,字迹已十分模糊。 “好景色,”霍洛克斯挥动胳膊,说,“火车到了这里,喷出股股浓烟,导向灯的光,车前那盏灯像只圆圆的眼睛,还有车轮咔嗒咔嗒有节奏的声响。好一幅美景!但是我的那些高炉过去还要美,后来才改成了圆锥体,为的是节省煤气。” “怎么!”罗特问,“圆锥体?” “圆锥体,是圆锥体。附近就有,我带你去看看。过去火焰通常从敞开的炉口喷射出来。壮观——那才叫壮观!白天是又红又黑的烟柱,到了晚上便是火柱子了。现在我们通过管子把它排了出去,再燃烧,为高炉加温,它的顶也是用圆锥体封闭的。你一定会对那些圆锥体感兴趣。” “但是那儿时常有一股烟和火出来。”罗特说。 “圆锥体并不是固定不动,它挂在一根链条上,链条连着杠杆。一个平衡锤使圆锥体保持平衡。再走几步你就看明白了。不用说,那时要把燃料送进去,除此没别的办法。有时圆锥体会下落,火焰随之喷出来。” “我明白了。”罗特说罢回过头去,接着说,“月亮更亮了。” “跟我走吧,”霍洛克斯猛地开了口。他突然又抓住罗特的肩膀,推着他朝铁路交道而去。突发事件发生了,来得突然,又那么明显,不由得人不生疑、不震惊。两个人刚横穿一半的路,霍洛克斯的手像一把老虎钳猛地夹住他,扭着他的身子后转。由于是半转过身子,抬头看见了铁路线。这时一列火车正朝他们驶来。车窗内灯火通明,车速很快,看上去连成一根闪闪发亮的白线。车头的红灯、黄灯变得越来越大,轰轰隆隆直朝他们冲过来。罗特明白了这事的后果,转身对着霍洛克斯,使出吃奶的力气想挣脱开对方的胳膊,这一来他就被推回到两条铁轨之间。他挣扎的时间不长。显而易见,刚才霍洛克斯肯定是狠狠地全力推他的,后来同样又是全力把他拽下路轨,使他脱离了险境。 “没事了。”霍洛克斯喘着大气,说。两个人心有余悸,站在铁厂的大门口,望着火车轰隆隆从身旁驶过。 “当时我没注意到火车过来,”罗特说。虽说他心里十分恐惧,但还是竭力要保持平时跟人家谈话时的风度。 霍洛克斯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圆锥体,”他说,后来像是没事似的,接着说,“我想你是没有听到。” “是没有听到。”罗特道。 “我无论如何不想让你命丧车轮之下。”霍洛克斯说。 “当时我吓蒙了。”罗特道。 霍洛克斯立了片刻,猛地又转身对着铁厂。“你看我的那大堆大堆的物料,那些如山的煤渣,到了晚上该有多美!远处的那料车,高高地停在那儿,看见了?升起来,斜着把矿渣倒了出去。你看那些起起伏伏的红色矿渣从山坡上滑落下来。走近些就能看到渣堆升高,就和高炉齐平了。你看那个大圆锥体上面抖动的景象。不是那条路!走这条路,从渣堆中间穿过去。那路通搅炼炉。不过我想先让你看看那条水道。” 他走过来拉住罗特的胳膊,于是两人肩并肩走了过去。罗特答得含含糊糊。他心里直纳闷:“刚才铁路上发生的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他自己的错觉,还是霍洛克斯当真背后推了他一把使他留在铁轨上?莫非他险些遭到谋杀?” 假如这个没精打采、愁眉苦脸的怪物真的听到什么风声,那该如何是好?一时间他不免为自己的性命担惊受怕起来。但是自我安慰一番之后,便放宽了心。霍洛克斯完全还蒙在鼓里。不管怎么说,正是他及时把自己拉离铁轨的。他那古怪的举动也许纯粹是出于妒忌。过去也出现过。这时他不是在谈论灰堆和水道吗?“想什么呢?”霍洛克斯问。 “什么?”罗特答,“可不是,月光下的雾气。美极了!” “我们的水道,”霍洛克斯突然停下来不走了,说,“我们的水道在月光和火光下是一大美景。你从未见过吧?真想不到。你在纽卡斯尔夜里寻花问柳,太过分了。跟你说吧,要说真正色彩绚丽的景色——反正你很快就看到了。沸腾翻滚的水……” 当两个人从迷宫似的煤渣堆和煤铁堆中间走出来时,突然轧钢厂传出的隆隆声劈头盖脸而来,声响如雷,近在咫尺,清清楚楚。三个隐隐约约的人影从身旁走过,他们都是厂里做工的,见了霍洛克斯,都碰了碰自己的帽子,表示问候。黑暗中他们的面目看不甚清。罗特一时兴起,想和他们交谈几句,但没有成功。没等他想好如何开口,他们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水道近在面前。霍洛克斯指了指。在血红的炉火照映下,这地方看上去像是在地狱之中。热水冷却了高炉风口后,流进离这里五十码距离的水道。但见一股翻滚奔腾着的、几乎沸腾的水浪。水面上无声地升腾起一缕缕、一层层白色蒸汽,湿漉漉地笼罩着他们。黑色和红色的旋涡里绵绵不断幻出一个个鬼怪,这向上腾挪的白色汽团搅得人头晕目眩。浓重的雾气中昂然而出一座更高的高炉的黑塔,闪闪发光,它那狂暴的喧嚣声震耳膜。罗特站在远离水道的地方,打量着霍洛克斯。 “这儿的雾气是红的,”霍洛克斯说,“像罪孽一样血红血红。可是到了那边,月光洒在上面,并从渣堆上飘浮而过时,雾气就变得像死亡一样的惨白。” 罗特的头转过去望了片刻,又转过来注视着霍洛克斯。 “跟我去轧钢厂。”霍洛克斯说。 显然,这时霍洛克斯并没有像刚才那样强拉着他,罗特因此也放松了些。但是他心里还是没有底,霍洛克斯说“像死亡一样惨白”到底是什么意思?也许是巧合吧? 两个人好一会儿在搅炼炉后面走走停停,然后穿过轧钢厂。轧钢厂里嘈杂的喧闹声不绝于耳。嘈杂声中汽锤不紧不慢地一上一下敲击着柔软的铁材,像是从中敲打出汁水来。浑身污黑的工人,半裸着身子,在飞轮间紧张地处理着像热烘烘火漆一样柔软而富有弹性的铁条。 “跟我来,”霍洛克斯附着罗特的耳根说,于是两个人走到高炉前,通过风口后的一个玻璃小孔向里窥视,只见高炉内膛心里的火焰在翻滚腾挪,看得人一只眼睛好一会儿看不见东西。黑暗中只觉得眼前飞舞着尽是绿色和蓝色的星星点点。他们来到升降机前,只见装着矿石、煤炭和石灰的料车被升降机送到大圆筒的顶部去。 站在悬在高炉上窄窄的围栏内,罗特心里又疑窦陡生。到这个地方可是明智之举?要是霍洛克斯全都知道,那就糟了!他虽然竭力克制着,可还是浑身哆嗦个不停。这儿离地面足足有七十英尺深,是个危险的地方。他们是在一辆装煤炭的料车内被送到这个圆筒顶上围栏内的。高炉里冒出一股含硫磺的雾气,苦辣刺鼻,弥漫开来,看上去像是害得远方亨莱镇的山冈也颤抖起来。这时月亮正从浮云中钻出来,高悬在半空上,勾画出树木环抱的纽卡斯尔高低起伏的轮廓。他们脚下蒸汽弥漫的水道从一座依稀可辨的桥下流过去,消失在伯茨勒姆平坦原野上的朦胧雾气之中。 “那就是我多次跟你提过的圆锥体,”霍洛克斯说,“下面,是六十英尺的火和铁水,送进去的气流搅起类似汽水里的泡沫。” 罗特紧紧抓住铁护栏,眼盯着下面的圆锥体。热度很高。霍洛克斯说话声淹没在沸腾的铁水和气流的隆隆声中。但是,已到这个地步,该是收场的时候了。也许,毕竟……“在炉内中心部分,”霍洛克斯扯高喉咙,喊道,“温度差不多有一千度。你要是掉进去……就像在蜡烛上撒上几粒火药,火焰一闪,全完了。伸手试试这里热气的温度有多高。可不是,我见过,即使在这么高的地方,连外面的雨水也烧得滚开。要说那个圆锥体,拿它来烤糕点,简直是杀鸡用牛刀了。它顶上的热度达到三百度。” “三百度!”罗特说。 “听清了:是摄氏三百度!”霍洛克斯说,“转眼就把你身上的血烤得一滴不剩。” “是吗?”罗特说罢转过身去。 “把你的血烤得一滴不剩……别,你别走!” “让我走!”罗特尖声高叫起来,“你松手!” 他的一只手紧紧抓住护栏不放,另一只手跟着也抓了上去。好一会儿两个人身子摇晃起来。突然,霍洛克斯用力一拽,把罗特的一只手从护栏上拉了开来。他想抓住霍洛克斯,可是没有抓住。他一个踉跄,一只脚踩空了,身子在半空中挣扎了一会儿后,脸面、肩膀和膝盖一起撞到灼热的圆锥体上。 他死死抓住悬挂圆锥体的链子上。人一撞上,圆锥体稍稍下沉。他的周围出现一个发着红光的圆环,狂暴的火海里吐出一根火舌来,摇头晃尾朝他窜来。他感到膝盖一阵剧疼。他闻到双手烤焦的味儿。他抬起脚,想方设法攀上那链子,不料头撞上了什么东西。月光下,高炉口显得黑乎乎、光闪闪的,在他上方升了起来。 他看见,头顶围栏的轨道上停着一辆料车,霍洛克斯就站在车旁。只见他在指指点点,月光下他的轮廓明晃晃、白花花的一团。他在高声喊着:“痛痛快快烧得咝咝响吧,你这傻瓜!痛痛快快烧得咝咝响吧,你这专爱勾引女人的家伙!你这骚狗!烤吧,烤吧!” 突然,他从料车里抓来一把煤,不慌不忙地一块一块朝罗特扔去。 “霍洛克斯!”罗特喊道,“霍洛克斯!” 他喊着,手紧抓链子,竭力避开那滚烫的圆锥体。霍洛克斯扔过来的煤块击中了他。他的衣服已烧焦起火了。他挣扎的同时,圆锥体也慢慢下沉,一股令人窒息的灼热的气流呼啸而出,一团火焰在他周围快速翻腾,燃烧。 他被烧得失去了人形。随着一团红色火球刹那间闪过,霍洛克斯看到一个焦炭般的黑糊糊的人体。头部有一道道血污,双手紧抓链子,还在摸索着,痛苦地扭动着——无异一头满是煤渣的野兽,一个非人的、令人丧胆的怪物,断断续续地哀鸣、尖叫。 面对这一惨状,这铁厂老板的怒气突然消失殆尽。心头涌起难堪的厌恶之感。人肉的焦味扑鼻而来。他恢复了理智。 “上帝饶恕我吧!”他哭喊道,“主呀!我竟干出这等事来!” 他知道,下面那东西还在动弹,还有感觉,但其实已经死了。这可怜的东西血管里的血肯定沸腾了。他也同样真切地感到强烈的痛苦,从而压下其他种种感觉。他犹豫不决地站了一会儿后,转身急速把料斗车侧过来,把车内的煤块向那个一度是人、现在还在挣扎的东西倒去。煤块哗哗落下,从圆锥体上纷纷落下。随着哗啦啦声响起,那尖叫声也慢慢停了。一股夹着烟雾、渣灰的热流,跟着火焰一起向霍洛克斯升腾而来。当这一切过去之后,那圆锥体又清晰地呈现在他眼前。 他踉踉跄跄地后退一步,哆哆嗦嗦地立着,双手紧抓护栏。他翕动嘴唇,但说不出一个字。 下面传来一片喊声和奔跑的脚步声。厂房内轧机的轰隆声戛然而止。 堆积的尸体 蒙哥马利旅馆的侦探从旅馆老板那儿拿了些货品作为他最后一个星期的报酬,他因酒后在休息室里睡着而被解雇了。那时我刚好是大陆侦探事务所旧金山分局唯一一个没有工作可做的侦探,于是,在旅馆还没有找到固定侦探的这三天,我就临时揽下了这个工作。 蒙哥马利是一家安静、舒适的旅馆,我在那里度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直到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 那天下午,我下楼后在休息室碰到了助理斯泰西,他正在找我。 “刚才服务员打电话说906房间好像出事了。” 然后我们一起上楼,去了那个房间。门是开着的。服务员在房间的中间,睁大了眼睛,盯着衣橱。从衣橱下面可以看到有一只脚可能正穿过地板走向我们,是一条蛇形的血带。 我走过去,试着开门。门没锁,我打开了门。一个人慢慢地、硬邦邦地打到了我的手臂——他背对着我——他的外套后面有一条长六英尺的裂缝,外套是又湿又黏。 那不完全是一个意外:地板上的血已经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一些事。跟在他后面的另一具尸体正对着我——那是一张扭曲的黑乎乎的脸。我放下了刚抓住的这具尸体,跳了过去。 正当我要过去的时候,第三具尸体从这两具的后面滚了出来。 服务员晕倒了,我的身后传来了尖叫和重击声。我感到自己从没有如此镇定。我不是个敏感的人,虽然之前见过许多恐怖的画面,但是几个星期后,我看到从衣橱里出来了三个死人,堆在我的脚边:他们就那样一个个慢慢地出来——几乎是从容不迫地处于这个“跟着头儿走”的可怕游戏里。 看到他们,我不禁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死了。他们掉下来、躺着的地方都蕴藏着一种可怕的死气。 我转向斯泰西,他已经吓得脸色苍白,紧紧地靠着那张铜床的床架。 “让她快去叫医生和警察!” 我分开这三具死尸,把他们排成一排,让他们的脸都朝上。接着我匆匆地扫视了一下房间。 一顶软帽——刚好适合其中的一具死尸戴——放在乱七八糟的床中央。房间的钥匙还在门锁里挂着。房间里没有血迹——除了从衣橱里流出来的,也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 浴室的门是开着的。浴缸底部有一个破碎的松子酒瓶,根据气味的浓度和浴缸的湿度判断,当酒瓶打碎时,瓶里的酒是满的。在浴室的一个角落里,我发现了一只小威士忌酒杯,还有一只在浴缸下面。这两只酒杯是干净的,都没有用过。 衣橱里从和我肩膀差不多高的地方起都有血迹,壁橱地板上的两顶帽子上也有血迹。 这就是全部:三个死人,一个打碎的松子酒瓶,血迹。 斯泰西和一位医生一起回来,当医生检查死尸时,警察也赶到了。 医生的工作很快就完成了。 他指着其中一个人说:“这个人是被钝器敲中了后脑,然后被勒死的。”他指着另一个说:“这个就是被勒死的。第三个的背部被刺,有一个大概五英尺长的刀伤。他们都死了大概两个小时了——死亡时间可能是下午或者再晚一点儿。” 助理认出了两具死尸。被刺的那个人——就是第一个从衣橱里掉出来的——三天前来到了旅馆,登记的信息为华盛顿人,名叫英格拉哈姆,住在915室,与906室隔着三个房间。 最后一个从衣橱里掉出来的人,就是直接被勒死的那个——是这个房间的房客。他的名字叫维森特·戴弗林,是个保险经纪人,从四年前他妻子去世后,他就把旅馆当作家。 第三个人经常可以在戴弗林的公司见到,其中一位职员记得今天12点后他们一起在旅馆待了大约五分钟。从他钱包里的名片和信件可知他叫荷马·安斯利,是兰科史姆和安斯利法律公司的职员,办公室就在迈尔斯大楼里——在戴弗林办公室的旁边。 戴弗林的钱包里大概有150200美元;安斯利的有100多美元;英格拉哈姆的大概有300美元,在他腰部的一个钱袋里,我们找到了2200美元和两颗中等大小的未加工的钻石。三个人的口袋里都有手表,戴弗林的手表值不少钱。英格拉哈姆戴了两个价值不菲的戒指,他房间的钥匙就在他的口袋里。 除了钱——现场看起来似乎不是抢劫——我们在这个案件上毫无发现。全面仔细地搜查了英格拉哈姆和戴弗林的房间后,还是一无所获。 在英格拉哈姆的房间里,我们发现了12张或更多的仔细标记过的名片,一些古怪的骰子和许多有关赛马的数据。而且我们还找到他的妻子,她住在布法罗东德拉万街;他的弟弟,住在达拉斯克鲁彻街;还发现一张我们稍后需要调查询问的名字和地址的名单。但是其他两个房间和谋杀根本没有联系,即使是间接的。 菲尔斯——警察局的指纹专家——在戴弗林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些指纹,但是我们不能判断这是否有价值,他也不一定能把它们都辨认出来。虽然戴弗林和安斯利是被用手勒死的,但是菲尔斯没有从他们的脖子上或衣领上找到指纹。 发现血迹的那个服务员说她那天早上10点到11点去过戴弗林的房间,但是没有给浴室里换新的毛巾。所以下午她又去房间换毛巾。她早上11点到了房间——10:20到10:45之间——那时英格拉哈姆还没有离开。 12点过了几分钟后,安斯利和戴弗林下楼去休息室,电梯员记得在乘梯的过程中,他们还在笑着讨论他们前天的高尔夫球的比分。在那个时间没有人。医生检查谋杀现场时看出了有什么不对劲,凶杀案是有预谋的。 凶手离开了房间,顺手关上了门,然后走到了安全的地方,他知道蒙哥马利旅馆的中午走廊上很少有人。 旅馆里的员工从没看到过英格拉哈姆和戴弗林在一起。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两人认识。英格拉哈姆习惯在房间里呆到中午才出去,直到午夜才回来。没有人知道他的事。 在迈尔斯大楼里,我们——就是马蒂·奥哈拉、警察局谋杀细节犯罪科的乔治主任,和我对安斯利的搭档和戴弗林的职员进行了询问。戴弗林和安斯利看起来都是过着平淡生活的普通人:生活中既没有污点也没有怪癖。安斯利结婚了,有两个孩子,住在大湖街。他和戴弗林两个人偶尔和亲戚、朋友聚一聚或是去乡下;目前,据我们所知,他们的生活都很规矩。 今天他们离开办公室,一起去吃午餐,后来想去戴弗林的房间喝杯松子酒,这瓶松子酒是一个来自澳大利亚的人偷运过来送给他的。 当我们又在街上出现时,奥哈拉说:“好吧,这下更清楚了。如果他们去戴弗林的房间喝东西,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一进房间,就立即被杀了。你们找到的那些威士忌酒杯是干净的。不管是谁开了这个玩笑,都一定有人在等他们。我怀疑是英格拉哈姆这个家伙。” “我也这么想。当我打开壁橱的门时,我发现问题全都有答案了,英格拉哈姆是整个事件的关键。戴弗林背对着墙,安斯利在他的前面,两个人都对着门。英格拉哈姆正对着他们,他背对着门。衣橱刚好能装下他们——太小的话,当门关上时,他们就会掉出来了。” “而且房间里没有血迹,除了衣橱里面的。英格拉哈姆张着嘴,他的背上有道刀伤,他在壁橱里时,不可能被刺伤,或者他是在别处受伤流血了。当他被刀刺伤时,他正站在另一个人旁边,不管是谁在背后刺伤了他,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关上了门。” “那么,他为什么会站在这儿呢?你认为他和另一个人杀了他的两个朋友,把他们装在壁橱里,然后他的同伴留下他离开了?” “有这个可能。”主任说。 但是三天后,这个“可能”就不存在了。 我们已经寄出了电报,也收到了不少,有被调查的受害人的亲戚和熟人发来的;但是我们没发现任何和谋杀有关的线索。我们也没找到英格拉哈姆和其他两人有任何联系的证据。我们从他们出生时就开始一步步调查。自从英格拉哈姆到了旧金山,我们已经了解了他们的每一个行踪——完全有理由相信另外两个死者没有和英格拉哈姆见过面。 据我们所知,英格拉哈姆是一个书商和十足的赌徒。他的妻子和他离婚了,但是两人保持着良好关系。大约十五年前,他曾在纽约的纽瓦克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并在国家监狱待了两年。但是那个起诉他的人1914年在奥马哈已死于肺炎。 英格拉哈姆来到了旧金山,开了一家赌场,所有的调查结果都表明他在那个城市的所有生意结束了。 菲尔斯所取得的指纹证实是属于斯泰西、服务员、警察局探员,还有我的。简而言之,我们还是一无所获! 我们努力想了解凶手谋杀这三个人的动机。 现在我们换了个角度,坐下来研究细节、耐心地分析案情,找出线索。从以往的犯罪看,任何犯罪都会留下线索。在这个案件中,线索看起来很模糊;但是,案件的发展总会遵循其轨道,因此这肯定会留下线索。找到和追踪线索就是一个侦探需要做的。 就谋杀案来说,有时一开始就能找到动机,也就能很快地找到线索。找到动机经常能减少走弯路的可能;有时也能直接指向罪犯。 到目前为止,我们认为正在处理的这个特殊案件的动机不是抢劫;除非还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被偷——一些更值钱的东西,让杀手对受害者口袋里的钱不感兴趣。 案发的当天,在旅馆登记的人中有九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与此案无关。他们中的四人仍有在旅馆;四人中,只有一人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那是个身材瘦弱、年纪大约45到50岁的人,登记为蒙太拿巨商库珀,我们已经确认他不是个真正的矿工,即使他假装是。我们从蟒蛇的电报里得知他在当地不知名。所以他对我们来说很神秘——他的资料不多。 九个人当中的五人自谋杀案发生后就离开了;其中的三人离开前把目的地的地址留给了邮局职员。吉尔伯特住在946房间,他已经给他在洛杉矶旅馆发了邮件。住在1022房间的瑟威已经说他的收信地址改成了芝加哥的克拉克大街的一个地方。609房间的奥莱特说把他的信件邮到当地邮局的邮件存局候领处。 杰克玛特两天前就到了旅馆,谋杀案发生的当天下午就离开了。瑟威于谋杀案的前一天到达,第三天离开了旅馆。奥莱特是谋杀案的当天到达,第二天就离开了。 送出电报的前两个人已经找到和调查过了,我在奥莱特之后也离开了旅馆。一部名为“为了什么?”的音乐剧这会儿正通过一张深紫红色的传单大肆地进行宣传。我在文具店里收到了一张,便买了个信封,把它邮给了在蒙哥马利旅馆的奥莱特。因为担心来收信的人是否能准确地到达旅馆,所以习惯性地把广告也邮给他们。我相信奥莱特,所以毫无疑问我用了一张华丽的信封从旅馆通过邮局的存局候取窗口寄给他。 卧底迪克在邮局工作,眼睛一直盯着窗口,直到他说我的紫红色信封投寄出去了,然后遮住了收件人。 第二天我就开始调查神秘的库珀,直到那天晚上之前,他一直是个谜。 那天早上5点左右,迪克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到我的房间叫醒我,并告诉我他所做的一切。 “奥莱特是我们的猎物!昨天下午他收到邮件时,我们把他接走了。在你们的信旁边有另一封信。有人以‘琨’的名义在范内斯大街租了一套公寓,谋杀之后就到那儿。他的左胳膊上有一支枪,看起来有些鼓。他拜访了北沙滩的所有富豪。你认为他在找谁?” “谁?” “一个叫库德纳的家伙。” 这就是线索!这个叫库德纳的家伙,别名叫“黑暗之人”,是海边最危险的人。他曾经被逮捕过,却被宣告无罪,然而人人都知道他犯了十二项罪,六项应该被判刑,其他的六项应执行绞刑。毫无疑问他有某种援助,足够买通目击者来为他做他不在场的证明,被买通的甚至是陪审团和一个临时的法官。 我不知道援助是不是出了问题,他被当局起诉,要求十四年的监禁,但是宣判还没下来,他就被假释出狱了。 “库德纳还在镇上吗?” 迪克说:“不知道。但是,不管是这个奥莱特,或是琨,或是别的人,都肯定在找他。他们找过里克的地盘,希利家和彼咖迪的家。伯基·葛朗特向我告密说:‘奥莱特不知道库德纳长什么样,但是他正在设法在找他。伯基不知道他找库德纳做什么。’ “这个伯基·葛朗特是一个给他几两银子他就能把家卖了的小无赖,如果他有家的话。但是这些家伙两边都玩,因此经常有这样一个问题,当你认为他们在骗你时,他们也在被别人骗。” 我问:“伯基是清白的?” “有可能,但是我们不能肯定。” “奥莱特对这儿熟吗?” “看起来不熟。他要去哪儿都要问别人该怎么去。看来没有人认识他。” “他长得什么样?” “如果你问我,我觉得他不是那种容易亲近的人。他和库德纳是一对很好的搭档。他们看起来不像。奥莱特个是又高又瘦,有笔挺的鼻子和坚实光滑的肌肉。如果你要我描述,库德纳脸是尖的,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瘦。我是说他脸上所有的线条都是直的,没有任何坑坑洼洼。脊椎、鼻子、嘴、眼睛——全部的线条和角度都是又直又细。我们知道的库德纳就是这个样子。他是奥莱特的一个很好的搭档。穿得很讲究,看起来一点儿也不是个粗暴的人,但是感觉很坚强!像猎人要找的大猎物。我敢断定,他是我们的目标!” 我同意他的看法:“看起来不是太坏。案发那天早上他来到旅馆,第二天早上就离开了。他离开后就改名了。现在他和‘黑暗之人’是一伙的。看起来一点也不糟糕!” 迪克说:“我告诉你,看上去这三个死尸的事一点也没有影响他,我在想库德纳躲在哪儿合适。” “猜不出来。但是如果他还没有和奥莱特联系的话,库德纳就应该不是凶手,他也许能给我们答案。” 我从床上跳下来:“我觉得这个伯基不简单。你怎么看库德纳?” “你比我清楚。” “是的,但是如果我不认识他,你会怎么向我描述他呢?” “有一点胖,左脸有一个红色的叉状的疤的家伙。怎么了?” “这就足够了,这个疤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区别于其他人的特征。如果他没有这个特征,你就会根据他面部的所有细节去描述他。但是他有这个特征,所以你才能轻易地说,‘有一点胖,左脸有一个红色叉状的疤的家伙。’只有十分之一的机会,别人才会这样向奥莱特描述他。我和库德纳长得一点也不像,但是我和他的身材差不多,如果我的脸上也有个疤,奥莱特也会把我当做他。” “然后呢?” “不用说,如果我能假扮库德纳和奥莱特谈一谈,就能得到更多的线索,这值得一试。” “你别以为这个办法能成,这不是在旧金山。库德纳在当地很有名。” “那有什么?奥莱特是唯一一个我想要欺骗的人,如果他认为我是库德纳,那就太好了。如果他不这样认为,也没关系。我不会硬要他把我当成库德纳。 “你打算怎么弄这个疤?” “这个简单!我们有库德纳的相片,这个疤被罪犯美术馆展示过。我需要一些硝棉胶,药店有售,有几个牌子的可用于割伤和止痒,用那个涂一下,就可以在我的脸上制造出库德纳的疤。硝棉胶在光滑的皮肤表面很快就干了,可以涂厚些,让它突出来,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旧疤了。” 第二天晚上11点过后,迪克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奥莱特在太平洋街的彼咖迪家,很明显他已经在那儿待了一段时间了。我的疤已经涂好了,我上了一辆的士,和迪克聊了几分钟,就在彼咖迪家附近的角落里闲逛。 “他坐在左边最后一张桌子。我出来时,他一个人坐在那儿。你不要去晚了。” 我告诉迪克:“你最好叫出租车守在外面,也许奥莱特会和我一起离开,我就能刚好站在你旁边,以防事情有变。” 彼咖迪住的地方是一个又长又窄又低的地下室,因为有灰而显得昏暗。中间是用于跳舞的一块狭窄空地。其他地方堆着许多铺着脏桌布的桌子。 我进去的时候,大多数的桌子旁都有人,有六对夫妇正在跳舞。只有极少数看上去是早上没有在警察总部排过队的。 从烟雾中看过去,我立即看到了奥莱特,他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面无表情又假装很警觉地看着那些舞者。我从房间的另一边下去,手里拿着火直接穿过那个跳舞长道,这样他就很容易看到我脸上的疤。然后我选了离他桌子不远的一张空桌,面对着他坐下来。 十分钟过去了,他假装对舞者感兴趣,我凝视着桌上的脏桌布;但事实上我们注意着彼此的眼睛。 他的眼睛——灰色的眼睛,黑色的瞳孔,不太深,看上去很黯淡——冷漠、坚定、让人难以了解,他看到了我;他慢慢地站起来。一只手——他的右手——放在他黑色外套的口袋里。他直接走到我的桌子旁,坐下来。 “库德纳?” 当我和他对视时,我假装很冷漠地回答道:“我听说,你正在找我。” 他坐下来,左边稍稍对着我,这样他的右手可以直接用口袋里的那支手枪进行射击。 “你也在找我。”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所以我只是咧开嘴笑。但是这个笑不是发自我的内心。我意识到我犯错了——我们之前做的可能就是白费了。当我无意中发现这个人不是找朋友库德纳时,那就会引起枪战。 我的枪在裤子的腰带里,一个我能很快拿到它的地方,但是他的枪就在他手里。我在桌子的边缘小心地让我的手保持不动,同时我笑得更夸张了。 现在他的眼睛也变了,我看得越清楚,就越害怕。他灰色的眼睛变得更暗和更麻木了,瞳孔变得更大了,逐渐增加的白色也隐藏在灰色之下。之前我观察过两次像这样的眼神——我记得他们意味着什么——一个天生杀手的眼神! 过了一会儿,我说:“说说你有什么苦衷。” 但是他没有上当,不和我说话。他摇摇头,紧闭的嘴巴表示不愿意闲聊。他的白眼球正在变大,阴沉得使上面的睫毛都卷起来了。 要来的终会来!等待是没有用的! 我用脚在桌下碰了碰他的胫骨,同时把桌子推到了他的膝盖旁,自己钻过去。他枪里的子弹射向了一边。另一颗子弹——不是从他枪里射出的——射中了我们之间的桌子。 当第二声枪响从后面传来时,我用左胳膊带着他,让他在我的旁边。然后我松手,离开了他,沿着墙翻滚,转过来,面对子弹过来的方向。 我转过来,刚好可以看见——突然跳入视线的是走廊的一个角落,后面刚好通向一个小食堂——库德纳有疤的脸。看不到的时候,奥莱特的枪里发出的子弹使墙上的灰泥四处飞溅。 我一想起奥莱特的脑海里呈现出他躺在地上、面对两个库德纳的情景,就不禁笑了。但当他瞄准我时,我笑不出来了。幸运的是,他翻过身来向我开火时压到了他受伤的胳膊,痛得他又退了几步,没有打中我。 他换了个舒适的姿势,我用手和膝盖爬到了彼咖迪厨房的门口——只有几英尺——让自己躲进了墙里一个安全的角落;除了我的眼睛和头还在外面,因为我还要看看发生了什么。 现在奥莱特离我有十到十二英尺远,他平躺在地上,对着库德纳,他的手里有一支枪,另一支在他身旁。 穿过房间,大约三十英尺,库德纳躲在一个安全的角落里利用空隙向地板上的男人不间断地开火,偶尔朝我这个方向开几枪。我们都躲在自己认为安全的位置。这有四个出口,彼咖迪的顾客都从这四个口出去了。 我的枪已经没子弹了,但是我在玩一场比耐力的游戏。我认为库德纳已经告诉奥莱特自己正在找他,所以才会出现在现场。他们之间发生什么了,蒙哥马利的谋杀案后面隐藏着什么,对我来说仍是个谜,但我现在不想去找答案。 他们还在开火。库德纳在他的角落里,两个人还在不停地互相射击,他又在躲闪。现在奥莱特的头正在流血,他用一条腿慢慢地爬着。我不确定库德纳是不是也被击中了。 每个人开了八枪,也可能是九枪,当库德纳突然跳入我们的视线时,他被击中了,他的左手还在像个机器似的开枪,右手的枪挂在旁边。奥莱特换了枪,放在他的膝盖上,他的新武器正瞄准了他的敌人。 不能再这样了! 库德纳放下了他左手里的枪,当他举起右手拿的枪时,他向前倒了。奥莱特停止了开火,从后面倒了下去——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库德纳又开了一枪——打中了天花板——碎片都落到他的脸上。 我跳到奥莱特的旁边,把他的两支枪都踢开。他静静地躺着,但眼睛是睁开的。 “你是库德纳,还是他是?” “他是。” “很好!”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 我走到库德纳躺着的地方,把他翻过来。他的胸部中枪。 他的厚嘴唇动了动,我把耳朵凑过去。“我打中他了吗?” 我骗他说:“是的,他已经倒了。” 他的脸上露出了笑。 他用嘶哑的声音喘着气说:“对不起……旅馆中的三个人……,弄错了房间,其中一个……不得不……其他两个……保护自己……我……”接着,他颤抖了一下就死了。 一个星期后,医生同意奥莱特和我谈谈。我告诉他库德纳在临死前所说的话。 奥莱特把手从沉沉的绷带里伸出来,说:“那我就明白了。那也是第二天我离开后就换名字的原因。”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猜你现在已经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我不承认他所说的:“没有,我还没有弄明白。对于这个案件,我有一个想法,但是还有一些细节需要理清。” “不好意思,我不能帮你,我隐瞒了一些事。我告诉你一个故事,这也许能帮你。从前,有一个聪明的赌徒——报纸上都称他是智多星。终于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赚了足够的钱,他想放弃赌博,安心做一个诚实的人,他有两个心腹——一个在纽约,一个在旧金山——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知道他曾经是个赌徒。他怕他们两个出卖他,所以他认为如果他们被解决了,他以后的日子就会安定。可是凑巧的是,这两个人从来没有见过面,所以这个智多星让他们两个都深信,另外的一个人和他们是一体的,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可能被杀害。两个人对此深信不疑。纽约的那个人去了旧金山见另一个人,旧金山的这个人也被告知纽约的这个人将会某一天会住在某个旅馆,智多星推测出这两个人见面时有个平等的机会——他认为这也刚刚好。但是他肯定一个人会死,即使另一个逃离了绞刑,那么也还会有一个人留下来去处理后事。” 故事里并没有像我预期的那样有太多的细节,但是很多疑问都有了答案。 “你是怎么猜出库德纳进错了房间的?” “非常有趣!事情刚好是这样发生的:我的房间是609,凶案发生在906室。假设他知道那天我预订了房间,他去了旅馆,匆匆看了下登记。他没有仔细看,如果他看了,也许就能逃过这一劫,但是他没有转身,只是匆匆地看了一眼——对着桌子,当你看到这颠倒的三个数字时,你就在脑海里把它们调换过来,变成正确的顺序。比如123,你看到的是321,然后你的脑海里把他们换成了123,那就是库德纳做的。当然,他被高估了,他正在想着工作的事,没注意到609颠倒了,所以他才看成了609。他转身就进了906室,戴弗林的房间。” “那就是我所猜测的,”我点点头同意他所说的话,“然后他看了钥匙架,看到里面没有906的钥匙。所以当时他想他不如做自己的工作,当他在走廊里闲逛时,也没人注意。当然,他本来可能在安利进来等斯戴弗林时上楼去房间,我怀疑是这样的。” “我认为案件刚好发生在他们到达旅馆的几分钟后。当库德纳打开没有上锁的门进去时,安利斯可能一个人在房间——戴弗林正在浴室整理杯子。” “安利斯和你的身材、年纪差不多,远距离看,你们还有点像。库德纳把他当成你,然后戴弗林,听到外面的混战,弄掉了酒瓶和杯子,冲了出来。” “正是这样,库德纳认为杀两个人和杀一个人没区别,他不想留下任何目击者。” “那可能就是英格拉哈姆所研究的结果。他在从房间到电梯的路上,听到了吵闹声,就决定去看看。库德纳把枪放在脸上,这样他就能把两具死尸放进衣橱里。然后他用刀刺了英格拉哈姆的背部,使劲地把门关上。那就是关于——” 生气的护士过来了,她命令我出去,责怪我让她的病人太激动了。 当我转身要走的时候,奥莱特阻止了我。 “关注一下纽约的那个人,也许你能知道接下来的故事。故事还没完。这里没人认识我,据我所知,在彼咖迪店里开枪是自卫。我一痊愈,就会回东部,那儿将有个智多星执掌大权。那是个承诺!” 我相信他。 病人与杀手 <span class="center">〔美国〕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那天晚上,秋天的夜幕很快降临了,像黑色的雾,笼罩着新犁的田,将缎带一般、通过农舍的州际公路捂得严严实实。 农舍前的黑暗处,出现一个男人的身影,那个人身材高大,浓眉大眼,高鼻阔口,悄悄地行动,如同无声的影子。他停在农舍附近,打量前门上的一盏小灯,窗帘后面的房屋里,也有其他灯光亮着,他摇摇头,好像正在考虑是去敲前门,还是敲后门? 现在,他静静地迈开大步向前走。当他走近前门时,他听见屋里有男人说话的声音。他停在小灯泡所射出的黄色灯光里,凝神倾听。他听出那是收音机或电视的播音员的声音。 “……警方正在全力寻找今天下午从州立精神病医院逃出来的病人,那个病人是在杀死医院的一位职员之后逃走的。我们再次重复先前的警告,虽然病人外表显得柔弱无害,但病一发作,就会造成伤害……对此稍后我们将作更详尽的报道。一位目击者说,一位金发女子有一次在一家偏僻的加油站进行抢劫,这件重要消息之后……”他一直等候着,一直到插播广告时才敲门。播音员那充满生气的声音立刻被切断,现在,屋里传来的只是轻轻的脚步声,然后突然停止。 虽然在敲门时他就知道纱门没有上锁,但他知道里面的木门是锁着的。他推测,主人正在门上的了望孔里对他做初步的审视,他满不在乎地看看四周,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脚。这时他看见门前有一块蓝色的门垫,上面却有白色的“默迪”两个字。没有人开门。他稍等了一会,再耐着心敲门。 “有人在家吗?”他说,“我是比恩,是麦克家新来的工人,麦克先生派我来借一些工具。”他再次听见轻轻的脚步声,一会儿之后,里面的门打开,一位黑发、身材娇小的妇人向外窥视。“默迪太太吗?”他透过纱门问。 “你要做什么?” “抱歉这时来打扰你,我要借一套带全部螺旋钳的工具,麦克先生说,你先生会知道是哪一套。”他看见默迪太太在皱眉头,露出不高兴的表情,同时撩开面颊上的一撮头发。“哦!我不知道。” “我不介意你心存疑虑,因为你以前从未见过我。我是今天才上工的,不过,假如你请默迪先生和我谈谈的话,他会明白是哪一套工具。” “我先生——他现在不在家。”默迪太太说。 比恩搓搓下巴,“哦,也许我应该等他回来,麦克先生带太太和孩子去看电影,所以才派我来,那套工具他明天一大早就要用。”比恩严肃地点点头,“我最好等你先生回来,他是不是很快就回家?” “不!”默迪太太很快地说,随即又露出微笑,“我的意思是说,你最好是明天早上再来,那时候他会在家。”说着,打算闭门谢客。 “太太,我离开前可不可以麻烦你给我一杯水,从麦克先生家到这儿,路程并不算近。” “当然可以,我去给你拿。” 她一转身进去,比恩立刻悄无声息地跟入里面,悄悄地穿过前面客厅。当她接过水,从水槽边转过身,他正好站在厨房门口。 她吓了一跳,吓得睁大眼睛,杯中的水溅出了一点,她生气地训斥,“没有人请你进来。” “请不要生气,太太,我不会伤害你。” “你吓死我了,你怎么能像那样跟在我后面?” “我知道,”比恩点点头,同时想用微笑来使他难看的脸明朗些、好看些。“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粗壮、丑陋、又不聪明,你要说,尽管说,以前我已听过很多次了。” “我没有那意思,比恩先生,真的,我无意伤害你,很对不起,我并没有在想你的长相。这是你的水,喝完之后,请离开。” 他很快喝完水,像很久没喝过水一样,一口喝干。她伸手出来接茶杯,但他并没有递还给她。“你知道,”他说,“像这样的夜晚,你不该一个人待在家里。” “我很好,现在,请你离开。” “我听新闻报道,今天有一位病人从‘精神病院’逃出来,那地方距此不远,现在他可能直接来到这儿。那些人有时候很可怕,当他们发现你一个人单独在家的时候,你想想看他们会做什么事?” “我相信我可以照顾自己,谢谢你。现在请你离开,让我锁上所有的门,我会安排得很好。” 比恩摇摇头,摇摇大脑袋。“默迪太太,你根本不了解,当那种人决心做什么事,或到什么地方的时候,门窗都挡不住他们。他们可以像猴子一样,进出自如;当他们发作起来时,力大无比,他们可以打破、撕裂或杀害他们见到的一切东西,但他们的外表和你我没什么不同。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你可以看见一个病人在街上向你走过来,而你不会想到任何事。”比恩咧开嘴笑笑,想向她作出保证。“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今天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人,可能直接走到你的门前,你可能让他进来,因为他外表看来并不凶暴,或者有疯狂的眼神。你或许认为,那只是一个汽车抛锚,需要帮忙,或者想借用电话,或任何有类似借口的人,你一点也不怀疑。然而,看你先生不在家,家中只有你一人,他可能对你翻脸,你可能会遇害,他们是难以用常理揣测的。” 默迪太太的眼睛盯着他,脸上惨无人色,半天之后,她说:“你对——对精神病院里的那些人,似乎知道得很多。” “我在那儿待了两年。”她大吃了一惊,退后两步,人撞上水槽,她说:“哦,不!” 比恩听出她声音中的惊恐,很快说:“不是病人,太太,我是园丁,他们叫做管理员,大约三年前,我辞去了那里的工作。” 她做了一个深呼吸,然后说:“你差点儿把我吓死了。” 比恩咧着大嘴笑。“你知道,那正是我要告诉你的,因为我长相不好,你怕我是今天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告诉你,人不可以貌相,在那儿,我看见过好多妇女外表和你一样,甜甜的,一点儿也没有要伤害人的样子。” “是的,”她说,“我可以想象,不过,我并不认为你有必要留在这儿等我先生,我向你保证,比恩先生,我不会让任何陌生人进入房间,放心好了。” “事情就是那样,太太,当你单独在家时,不要让任何人进房间。靠近你门口的陌生人,你最好都不要和他谈话,我在精神病院里和他们谈过太多次话,只要你不进一步了解,他们告诉你的事,你会发誓说他们说的绝对是真的。也可以说,他们都是出色的演员。” “哦,好的,请你离开,你一离开,我就闩上门,关好每个窗户,比恩先生,我向你保证,任何陌生的人,我都不和他们说话。”她再次伸手要水杯,这一次他给了她。 当她把水杯放进水槽里时,比恩说:“太太,感谢你对我的耐心,许多人,尤其是太太小姐们,不能忍受见到我。每当我想和她们谈话时,她们不是逃走,就是尖叫救命。我并没有什么机会和女士们谈话。当我跟你来到厨房时,我想做的只是聊一聊,你会了解,单是站在这儿,和你聊聊天有多好!” 默迪太太微笑。“哦,欢迎你随时再来。” 当前门响起急迫的敲门声时,他看见她惊恐地呆住,两眼露出惊慌之色。突然,她开始左右摇头,像一只落入陷阱的野兽寻找逃路一样,嘴已张开,发生一声尖叫。比恩冲向前,一双巨掌捂住她的大半边脸。 她的双手拼命抓那巨掌,试图挣脱,但是比恩用力把她推到冰箱上,用自己的身体顶住她,使她不能动弹。有一会儿,他聆听再次响起的敲门声。他们很满意站立的位置,外面的人无法透过纱门看见他们,比恩以高过耳语的声音说:“默迪太太,我不能让你尖叫,他们会有错误想法,以为我在伤害你,那么一来,麦克先生就会解雇我。所以你知道,我才这样对你。那可能是一位邻居来访,你一平静下来,我就让你去开门。” 他感觉到手掌下的嘴巴要说话,而且她在用力的扭动,想挣脱开。 “别那样,默迪太太,全身放松,就像我们刚才聊天时那样,可能是一位朋友来访,你那么烦躁,我不能让你去开门。假如是熟人,那么会看出我们只是聊聊,拜访一下而已;假如是一位陌生人,不必担心,由我来对付。我会看着他们,不让他们伤害你。” 他的手缓缓移开她的脸部,然后抓住她的手臂。再温柔地将她推向前,两人一起走出厨房,走进前面起居室。 然后,他停步,她继续向前走。透过纱门,他可以看见一位苗条的、金发女子的身影。默迪太太惊恐地问道:“谁呀?” “我汽车坏了,需要帮忙,我的车胎在公路上破了。” “进来吧!” 比恩一声不响地站着,眼睛盯着那女子,看她走进来,她很年轻,身穿一件黑色毛衣,长裤子,军装式的风衣,污渍斑斑,而且皱巴巴的,前面没扣,显得大而不合身。 女孩微笑。“我的车抛锚在离这儿大约四分之一里路的地方,信不信由你们,我不懂得换轮胎。” “这是我先生,”默迪太太介绍说,“或许他可以帮你换。” 比恩一听,突然愣了一下,然后明白她真是很聪明,因为这个女孩是陌生人,她要他来应付。女孩说:“那太好了,”她对比恩微微一笑,“你真是可爱。” “当然,他是非常可爱。”默迪太太说。 比恩的脸红起来,她说他可爱,但他可以看出,她是口是心非。 她们从未认为他可爱过。他抑制住声音中的怒气,说:“你们女人都一样,当你们要男人做些繁重的工作时,你们就面带微笑和男人说好听的话;可是,当我这样一个丑陋的人想和你们说话,目的仅是友好地聊聊时,你们就吓跑了。”他气得气呼呼的,“小姐,你可以找别人为你换那个轮胎。” 女孩的右手从外套口袋里伸出来时,手中握有一把左轮。 她指着比恩的胸部。“好的,老兄,假如你有那种感觉的话,我也没办法,现在,我们要用你的车,你太太也一起走。”她后退一步,又用手枪示意他们向前走。 “我们走!” “哦!别那样!”默迪太太轻声说。 比恩突然记起新闻播音员的评论,提到有关金发女子和加油站的抢劫。现在看看那女子,以及她握着的枪,他总算明白了,眼前的人就是那位女劫匪。 “走呀!”金发女子说,“赶快走,该死的东西。” 愤怒使得比恩的脸扭曲成一个丑陋的面具。 他板着脸,向前门走,可是,突然,他挥出手臂,像一根树枝、打到女子持枪的手腕上,手枪落地,滑过地板,飞到了墙角。 比恩向她冲过去,逮住她,她用双脚和手指甲抗拒了一番,然后他一拳击在她的下巴上。她在地板上倒下来,当他移身离开那女子时,背后响起枪声,墙上的泥灰溅到他的脑袋上。比恩愤怒的大吼一声,快速冲过房间。默迪太太早拾起枪,打了一枪,正想再打一枪时,他向她冲过去。 他猛一撞,把她撞得往后退,凭那一撞,他可以伸出双臂,在她倒地之前抓住她。她尖声高叫,剧烈抵抗,一心想挣脱他的掌握,以便开枪。比恩把她手中的枪打掉,然后猛切她的后颈,使她暂时昏迷,她软绵绵地倒在地板上。 比恩脸部扭曲,张嘴喘气不止。他站在房间中央,在打量两个妇人之前,先捡起手枪。然后摇摇头,心中在想,有些女人,像那个金发女子,她永远不会理解,一提到他的外貌时,会令他异常光火。 他把她打得颇重,会昏迷好一会儿,回头再去打电话报警。 现在,他关心的是默迪太太,打一开始,他就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她会惊慌失措。自己留下来,没有立刻走开,倒是一件好事。在对那金发女子的同情之下,她可能被劫持或杀害。现在,他必须照料她,可怜的人? 他转身,温柔地抱起她,他要抱她进卧室,那是最好的地方,他要把她放在床上,用冷毛巾敷她,使她清醒;他抱着她走进过道,来到第一道门,推开是浴室。隔壁的门是另一个房间,黑漆漆的,比恩摸索着开了灯,走进去。 他倒吸了口气,凝视床上的女人。她是一位红发女人,胸口插了一把刀,人已香消玉殒。 比恩皱皱眉,摇摇头,想理解眼前的事。他麻木地将视线从床上的人移开,然后游目回顾。 他看见梳妆台上有一张彩色的结婚照,男人的衣服上有一朵花,但是比恩的眼睛却落在穿白婚纱的新娘上。她有一头火红的头发,和躺在床上,如今已死亡的人是同一个人。 比恩打量着在他怀中的女人。 为什么?她看来一点也不像是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 羊腿 房间温馨整洁,窗帘都拉拢了,两盏台灯也都亮了,一盏在她身旁,另外一盏在对面那张空椅子旁。玛丽·马隆尼在等丈夫下班回家。 她有一种慵懒含笑的神情,一举一动都带着这种神情。她弯身低头缝纫的时候,显得异常安详。她的皮肤——因为是怀胎第六个月——有一种好看的莹润光泽,嘴显得温柔,眼睛似乎变得比以前更大更黑。 时钟指着差十分五点,她听车门砰的一声关上,接着听见钥匙开门声。她放下针线活站起来,他一进门,她就迎上去吻他。 这向来是她每天最愉快的时刻。一个人待在家里挨过漫长的钟点,这时有他做伴了,她安静地坐着,感到心满意足。他全身松弛地坐在椅子里的样子,他进门时的模样,迈着大步、慢慢穿过房中央的样子,她都觉得可爱。她爱当他注视她时,眼中那种专注而遥远的神情,他那张样子特别的嘴,和他对自己有多累从不吭声的习性。 她说:“这真不像话,你在警方职位那么高,他们还要你成天用腿跑来跑去!” 他没搭腔,于是她低下头,继续缝纫。 她说:“亲爱的,你要不要我去拿些乳酪来给你吃?我没弄晚饭,因为我以为我们会出去吃呢。” “不必了。”他说。 “要是你太累,不想出去吃,”她继续说下去,“还来得及做饭。冰箱里有很多东西,你可以就坐在这里吃,连动都不用。” 她双眼望着他,等他答一句话,对她笑笑,或者点个头,可是他完全没有反应。 “反正,”她说下去,“我先拿些乳酪和饼干给你。” “我不想吃。”他说。 她在椅子上不安地动了动,一双大眼睛仍旧瞧着他的脸。“可是你总得吃晚饭吧!我们可以吃羊排,或者猪排。你爱吃什么就吃什么,冰箱里头样样都有。” “算了。”他说。 “可是,亲爱的,你一定得吃点东西!我这就去做晚饭,然后吃不吃随你。” 她站起来,把针线活放在灯边的小几上。 “坐下,”他说,“就坐一下儿。” 她慢慢坐回椅子上,那双大眼睛,充满疑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他说。 “什么事,亲爱的?怎么啦?” 他全身纹丝不动,低垂着头,台灯只照到他上半个脸,下巴和嘴唇都在阴影中。她注意到他左眼角处有一小块肌肉在颤动着。 “这件事恐怕多少要令你震惊,”他说,“可是我决定,必须马上告诉你,没有别的办法。” 他没多久就说完了,最多是四五分钟。她始终静静地坐着,惊怔地望着他,觉得他每说一个字就离她远一些。 “就是这么一回事。”他接着说,“我明白现在告诉你不是时候,可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当然,我会给你钱,照顾你的生活,可是我不希望这件事闹大。闹大了会影响我的工作。” “我去做晚饭。”她强自低声说,这次他没有阻止她。 她第一个直觉反应是不相信有这回事。她想要是她去做她的事,当做根本没听见这件事,过后她清醒过来,也许会发现这一切根本没有发生过。 她横越过房间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脚碰到地。她什么感觉都没有,一切动作都是无意识的;走下楼梯到地窖去,开灯,打开冰箱,手伸到里面抓到一样东西,就拿了出来。 是一只羊腿。 好吧,他们晚上就吃羊肉吧。她拿着羊腿走上楼梯穿过客厅时,看见他站在窗前,背对着她。她便站下了。 他听她走来,头也不回便说:“千万别替我做晚饭,我现在就要出去。” 就在那时,玛丽·马隆尼径自走到他身后,毫不犹豫地高举起那只冻羊腿,使出全身之力,朝他后脑砸下去。 这等于是用钢棍砸他。 重击发出的声音,和他倒在地毯上撞翻的小桌子,令她惊醒过来。她逐渐恢复神志,觉得又心冷又惊愕。她站了一会儿,对那个躯体不断眨眼,双手仍紧抓着那块不像话的肉。 我把他杀死了。她喃喃自语。 真奇怪,她脑子突然一下子变得那么清醒。她是警探的妻子,很清楚自己会受什么刑罚。那也好,她不在乎。事实上受了刑罚心里反而会好过些。可是孩子怎么办?怀孕的谋杀犯,法律会怎么处分? 玛丽·马隆尼不知道。她也不打算冒这个险。 她把肉拿到厨房,把它放在铁盘上,把烤箱打开了,再把铁盘塞进烤箱。然后她把手洗干净,照照镜子。她试笑了一下,可是笑得实在很怪。“山姆,你好吗?”她大声说,“劳驾,我要些马铃薯。”那声调也很怪。 她练习了好几次,然后拿着大衣走出门。 这时六点不到,杂货店的灯还亮着。“山姆,你好吗!”她神采奕奕地说,对柜台后的人粲然一笑。 “哦,是马隆尼太太,你好!” “山姆,我要些马铃薯。对,还要一罐豌豆。” 那人转身,伸手到背后架子上去取一罐豌豆。 “派垂克太累了,他今晚不想出去吃。”她告诉他,“你知道,我们每个星期四都出去吃饭。今天刚巧家里没有蔬菜。” “马隆尼太太,肉要不要?” “不必了,谢谢你,家里有肉。我从冰箱里拿了一只上好的羊腿肉。” “哦。” “我不大喜欢把它没解冻就去烧,山姆。你认为没关系吗?” “我的看法是,”杂货店老板说,“解不解冻没有什么差别。还要点什么?”杂货店老板头朝旁边一翘,和颜悦色地望着她。“甜点呢?饭后你打算给他吃什么?” “嗯——你想什么好,山姆?” 他四下一看。“一大块美味的乳酪蛋糕怎么样?我知道他喜欢吃的。” 她说:“好极了,他真爱吃那个。” 东西都包好了,她把钱也付了,她摆出最愉快的笑脸,说:“谢谢你,山姆,晚安。” 她匆匆赶回家的时候,对自己说她现在只是赶回家去,丈夫在家正等着吃晚饭;她一定尽可能做得可口,因为她可怜的丈夫太累了;倘若她进门的时候,发现异常的事,或是悲惨或是恐怖的事,那自然会给她很大的震骇,她会悲恸惊惧得发狂。要记住,她不应当预料会发现什么。她只是派垂克·马隆尼太太,在星期四黄昏带着蔬菜回家,要给她丈夫做饭。 因此,她由后门进厨房的时候,嘴里哼着调子,脸上带着笑容。当她看见他横躺在地上,倒真受了震骇。往昔对他的热爱与渴念涌上心头,她在他身旁跪下,放声痛哭。这轻而易举,她根本不必装腔作势。 几分钟后,她站起来走到电话旁。早有人接了,她就哭诉说:“快!快来!派垂克死了!” “你是谁?” “我是马隆尼太太。派垂克·马隆尼太太。” “你说派垂克·马隆尼死了?” “我想是。”她呜咽着说。 “我们马上就过来。”那人说。 他们的车来得非常快。她打开大门,两个警察走进来。这两个人她都认识——整个分局的人她差不多全认得——她便倒在杰克·鲁南的臂膀上,哭得好伤心。 她简略地叙述她出门到杂货店去,回家发现他倒卧在地板上的情形。她说了就哭,哭了又说。这时鲁南发现死者头上有一小块凝血。他指给欧麦雷看,欧麦雷立刻起身去打电话。 没多久医生也到了,过后又来了两个探员,其中一位她还叫得出名字。她把经过又说了一遍,这次从头说起:派垂克进门的时候,她正在缝纫,他非常累,累得不想外出吃饭。她于是把肉放进烤箱里,她补充说:“现在还正在烤着——”然后她出去到杂货店买蔬菜,回到家就发现他倒卧在地上。 “哪一家杂货店?”一个探员问。 她告诉了他,他跟另一个探员嘀咕几句,那探员就出门上街去了。 十一分钟后他就回来了,笔记本上记满一页纸。她在哽咽中,听见几句低语:“……举止很自然……样子很快活……打算给他做一顿丰盛的晚饭……豌豆……乳酪蛋糕……她不可能……” 过了一会儿,医生走了,另外两个人进来把尸体放在担架上抬了出去。两个探员留下没走,两个警察也没走。 杰克·鲁南温婉地告诉她说,她丈夫是因为后脑挨了钝器重击而死的,那东西是一件大的金属器具。凶手可能已经把凶器带走,但也可能把它抛弃或藏在这里某处。 “还是那句老话,”他说,“只要找到凶器,就能找到凶手。你知不知道屋里有什么东西可以当做凶器用的?例如,一把大螺旋钳,或者一个重的金属花瓶?” “我们没有重的金属花瓶。”她说。 “或是一把大螺旋钳?” 她说没有。不过,车房里也许有这类东西。 他们去搜索这幢房子,留下她独自坐在椅子上。她听见外面碎石子路上的脚步声,有时看到窗帘缝中透过来的手电筒闪光。时候不早了,她注意到壁炉架上的钟已经快九点了。那些男人好像渐渐累了。 他们继续搜查。警佐鲁南走出厨房说:“马隆尼太太,你瞧你的烤箱还开着,肉还在里面。” “哎呀!”她惊呼起来,“真是的!” “我最好替你关掉火,是不是?” “那就请你把它关上,杰克。多谢你了。” 警佐再回到客厅的时候,她用她那双又大又黑、泪汪汪的眼睛望着他:“杰克·鲁南。” “什么事?” “你跟他们几个能不能帮我一个小忙?” “马隆尼太太,我们会尽力而为。” 她说:“你们都在这里,你们都是派垂克的好朋友,而且是在帮忙捉拿杀他的人。现在你们一定都饿坏了,而我知道要是在他家里,我不好好招待你们,派垂克在天之灵一定不会原谅我的。你们何不把烤箱里的羊肉吃掉。烤到现在,应该恰到好处。” “那怎么行。”鲁南警佐说。 “别客气,”她恳切地说,“我自己什么都吃不下。要是你们把它吃完,那真是帮了我一个忙。而且吃完你们还可以继续工作。” 那四位警员犹豫了好一阵子,但是他们的确都饿了,所以,最后都有些心动,一齐进厨房自己动手去吃了。那女人仍留在客厅原处,她侧耳倾听他们从敞开的门后传来的声音,她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因为他们满嘴都是肉,说话的声音不太清楚。 “查理,再来一点。” “不要了,别把它全吃光了。” “她要我们把它吃完,她是这么说的。” “好吧,再给我点。” “那家伙一定用了一根好大的棍子打可怜的派垂克。”其中一个人说。 “所以,我说该容易找得到。” “我也是这么想。” “不管是谁干的,一有机会他一定就会丢掉,不会随身带着。”其中一个人打了饱嗝。 “我认为凶器一定还在这房子里面。说不定近在眼前。” 在隔壁房间里,玛丽·马隆尼开始偷偷笑了。 丽兹·博登抡起了斧头…… 丽兹·博登抡起斧头,砍了母亲四十下。看到自己干了些啥,又砍了父亲四十一下。 都说恐怖事件往往发生在子夜,源自梦中的低声细语。可我遇到的恐怖事件却在正午,由一阵寻常乏味的丁零零的电话铃声引起的。 整个上午,我一直坐在办公室里,不停地凝视着通往山冈的那条尘土飞扬的路。闪烁不定的阳光照得我的眼睛隐隐作痛,视线模糊,所以在我的眼中那路是弯弯曲曲的。来捣乱的并非单是我的眼睛这一器官,我的脑子也受到酷热和沉寂的荼毒,老觉得不自在,变得坐立不安,焦躁异常,某种模模糊糊的预感搅得我心烦意乱。 响亮的丁零零电话铃声在我听来刺耳极了,简直在折磨人。 “吉姆——快过来救救我!” 就说了这句话。我还没答话,话筒“啪”的一声挂断了。我立起身忙向门口奔去,话筒跟着滑到了桌子上。 给我打电话的是阿尼塔,听了她的电话我才急匆匆地向车子奔过去;听了她的电话我才飞奔在那条行人断迹而热浪滚滚的路上,朝藏在深山里的那座老宅赶去。 那里出事了。一定会出事的,早晚的事。我早就料到了。现在我直怨自己当初没有坚持去办那件明智的事。阿尼塔和我几个星期前就该私奔了。 我本该鼓起勇气亲自把她从这种福克纳(福克纳(1897—1962),美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代表作有《喧嚣与骚动》《村子》等。他的许多作品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和传奇式的情调。)式的传奇剧的气氛中硬拉死拽出来。要是对此我真的坚信不疑的话,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天意外的热,沉闷的空气预示着暴风雨即将到来。 现如今,已难得一见坐落在荒凉偏僻山坡上、充满传奇色彩的房子。可阿尼塔就住在这样的房子里。 炎热——寂静——还有地上那龇牙咧嘴的尸体。我转过身子,背靠在壁炉上。无意间从镜子上看到自己那双充满血丝的眼睛。 你说,这不是纯粹的传奇闹剧吗?每每想起这档子事,就觉得荒唐可笑。可与阿尼塔一起的时候,我却笑不出来。 当时我听到阿尼塔谈起舅舅,几乎信以为真,倒不是相信他有什么超自然的神通,而是相信他太狡猾了。他是铁了心,不逼得她发疯死不罢休。 阿尼塔跟我说起过,说起楼上那个上锁的房间,老头待在里面,成天捧着那些秘而不宣的霉烂书籍,嘟嘟囔囔念诵个不停。她跟我说过,他与农民结下世仇。他当众夸口,说自己能给牲口施“巫术”,声称要让庄稼受虫灾。 阿尼塔有一笔托人代管的财产,而吉迪翁·戈德弗雷是她的法定监护人。他让她待在那幢正在腐烂成只剩下一个空壳的房子里——这样好完全任他摆布了。于是他也许很容易想到,用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和难以捉摸的证据去激发她的想象力,就可以使她就范。 阿尼塔还跟我说起过她做过的梦。夜里一个黑色的东西到了她的房间。那东西黑黑的,混混沌沌,尚未成形——是股雾,飘飘忽忽,可又是实实在在,确信无疑。它虽没有脸孔,但有鼻有眼;没有喉咙,却能发出声来。它会低声细语。 我的脚下躺着吉迪翁·戈德弗雷的尸体——脑袋开花,血肉模糊,满是脑浆。 阿尼塔还给这个黑东西取了个名字。 她管它叫“梦淫妖(传说中趁人在睡梦中与之交合的妖魔。)”。 “到底是怎么回事,吉姆?我是指丽兹·博登案件。” 据我所知,这些都是传说而已。可阿尼塔却认为确有其物。 阿尼塔变得瘦骨伶仃,脸色憔悴。我知道她的这种变化与魔法无关。要说魔法,那完全是她被禁闭在荒凉的老屋里造成的恶果。加上吉迪翁·戈德弗雷的那些施虐淫的种种奇谈怪论的潜移默化,还有精心策划的死亡的气氛,害得她噩梦频频。 “我什么也没暗示,”我说,“只是这件事与丽兹·博登的事件有着惊人相似之处,触动了我想起这个故事。” 我以为只要假以时日,我就可以让阿尼塔心甘情愿和我一起离家出走。 可现在为时已晚。 到底出事了…… 车子离开大道,转了弯,一路上扬起一片尘土。山坡上那座摇摇欲坠的房子历历在目,我便快速向房子的复式斜屋顶方向驶去。仲夏的午后骄阳如火,暑气逼人,很快长廊上方那堵破败倒塌的三角墙就在眼前。 她感觉到我并不同意她的说法,却不在意。“吉迪翁舅舅听说过这类事。知道人睡着的时候幽灵怎么附到人身上。那么丽兹·博登睡着的时候,幽灵就不能降临世间,杀了她父母?我睡着的时候,这种怪物就不能偷偷进了房子,杀了吉迪翁舅舅?” 敞开的窗口里不见人影,我跑上门廊前的台阶,在洞开的大门前停了下来,这时也听不到有招呼声。大厅里黑洞洞的。我顾不上敲门就径自走了进去,然后转向客厅方向。 阿尼塔远远立在房间的另一头,等候着。她那火红的头发零乱地披落在肩上,脸无人色——不过分明平安无事。她一见到我,两眼闪闪发亮。 “吉姆,可把你盼来了!” 她向我伸出双臂,我跑过去要把她抱在怀里。 就在我向房间的那一头跑去的时候,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八月四日这一天,气温不见降低,但是到了十一点钟郊游正达到高潮——就在这个时候,安德鲁·杰克逊·博登离开坐落在闹市区的办公室,回家躺在沙发上小憩。正是中午酷热难当之时,他睡得很不安稳,时睡时醒。 它又是在她耳边低声细语,又是在身上抚摸。这东西墨黑,像绳索,缠她的脸孔和身子,她决心挣脱出来;她挣扎着要尖叫起来,好把幽灵和睡意驱散。 “那你就在这里等着。”我说。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快来戈德弗雷家,”我说,“这儿发生了命案。” “早上天很热。我跑到谷仓去。我感到很累,在草棚里打起了盹。后来我突然醒过来,回到屋里。发现——他——就躺在这里。” “没有听到什么声响吗?周围有没有人?” “没个人影儿。” 她把目光转了开去。“斧头?不知道。要是被人杀害的,一定在尸体附近。” 我转身出了房间。 “吉姆——你要上哪儿去?” “自然是报警。”我答道。 “不行,你不能报警。你不明白?要是你现在就把警察叫来,他们一定认为是我干的。” 我只好点头同意。“说的也是。你刚才的话人家是不会相信的,是不是,阿尼塔?只要我们找到凶器,有了指印、脚印什么的线索……” “没有,亲爱的。整个事情给搞得乱七八糟。当时我在睡觉——做了个梦——那个恶鬼来了——” 读到过?不错,是读到过! “好生想想,”我轻声说道,“能想得起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你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先要到谷仓里去?” “不错,这我想得起。我是去拿些钓鱼用的坠子。” “钓鱼用的坠子?在谷仓里?” 到底有点门了。我看了她一眼。只见她的眼神呆滞,那双眼睛跟地板上那具死尸的眼睛差不多。 阿尼塔叹了口气。我握住她的手。“好生想想,”我轻声轻气地说道,“出事的时候,你肯定在谷仓里?还能想起别的一些事吗?” 这种事你是可以理解的;这事太恶毒,可又是真实可靠的。 然后我带着斧头去投案自首。侥幸是毫无意义的。我仍然相信阿尼塔,但信的不是那东西——那黑色的雾气,是它像股烟旋转向上,控制一个活人的大脑,驱使它产生谋杀的欲望。 八月二日这天,博登先生和夫人害病的时候,只有女仆和丽兹·博登在跟前。把消息透露出去的是丽兹,她跟自己的朋友玛丽恩·拉塞尔说,她相信家里的牛奶里被人投了毒。 但是当时天气热不可当,谁也不愿为此而自寻烦恼、劳精费神。再说,大家对丽兹的说法并不当回事。她是家里第二个女儿,已三十二岁了,一身皮包骨头,并不讨人喜欢,左邻右舍对她褒贬不一。都说她是“有教养的”,“高雅的”——她游历过欧洲;按时去教堂做礼拜;在一个布道区的一个班级里执教,是基督教妇女戒酒联合会和类似组织的成员,因工作出色而闻名遐迩。但也有乡亲认为她脾气急躁,甚至偏执。说她有“古怪念头”。 是血。鲜血。 我俩在楼梯脚下分了手。她出了侧门,我又回到客厅。 “吉姆,你为什么给我讲这些?是不是以此暗示,是我——拿起斧头砍杀自己的舅舅?” 丽兹·博登把那女仆玛吉·沙利文唤了进来。她原在房里歇息。丽兹·博登让她快跑去请鲍温医生。他的家离得很近。可他不在家。 碰巧另一位邻居丘吉尔太太路过这里。丽兹·博登在门口招呼了她。 “看得出来,他是被人杀了的,”我说,“只有斧头才会把人砍成这副模样。可——那玩意儿在哪?” “那你母亲在哪儿?”丘吉尔太太问。 丽兹·博登犹犹豫豫。都怪天太热了,一时想不起来。“可不是——她不在家。她收到一张条子后就出去给一个病人帮忙去了。” 可丘吉尔太太并不犹豫。她当机立断,立即快步跑到公共马房去喊人来帮忙。很快来了一帮邻居和朋友;警察和医生也赶了来。聚拢来的人越来越多,现场乱哄哄的。又是丘吉尔太太径直跑到楼上那个空房间里。 博登太太躺在那儿,脑袋也被敲碎了。 这时候验尸官杜伦医生已来了,讯问早已开始。警察局局长和手下几名警员亲临现场,确认没有抢劫的迹象。他们开始盘问丽兹。 丽兹·博登说自己在谷仓里,吃着梨,正在寻钓鱼用的坠子——尽管天很热。她后来打起了盹,突然被一声含糊不清的哼哼声惊醒过来,便回到房子里想看个究竟。结果发现父亲被人砍死了。她知道的就这些……这时候,人们又联想到她怀疑有人投毒的事来,意义重大。一位药店老板说,几天前,他的店里确实来过一名妇女,想搞点氢氰酸——她说是用来灭杀皮毛大衣上的蛀虫。她遭到拒绝,店主告诉她,必须持有医生处方。 丽兹曾说过她继母曾收到一张便条后出门,这事也进行了调查,发现便条一说纯属子虚乌有。 与此同时,侦查人员也忙碌起来。他们在地窖里找到了一把断了柄的斧头。斧头刚洗过,再在上面抹了些灰。水和灰把血迹掩盖了……接着发生的一连串事件使人们既惊愕,又棘手,其间炎热也起着微妙的作用。警察当场没有采取正式的行动,便撤离了。整个案件被搁置下来,等待审讯。安德鲁·杰克逊·博登毕竟是位富有的公民,他的女儿也是位杰出而受人尊敬的妇女,所以谁也不想等闲视之。 我把锁打开,推开房门,跨进门槛。 “衣服上沾满了油漆。”丽兹·博登解释说。 玛丽恩·拉塞尔记得这件衣服——谋杀案发生的当天丽兹·博登穿的就是这件衣服。 审讯不得不进行了,免不了作出判决。丽兹·博登被批捕,正式被指控犯了杀人罪。 报界不甘寂寞。教会人员挺身而出为丽兹·博登辩护。擅长写伤感文字的女记者为她摇旗呐喊。正式开庭前的六个月,这起谋杀案闹得沸沸扬扬,尽人皆知。 在进行审讯的十三天里,除了不厌其烦地反复叙述这一令人费解的奇案外,没有具有轰动效应的新发现。 一位有新英格兰血统的老姑娘为什么用斧头砍了自己的父亲和继母,然后无所畏惧地“发现”那两具尸体,而且还报了警? 检察官无法作出令人满意的回答。一八九三年六月二十日,经过一小时审议,由与丽兹·博登地位相同的人组成的陪审团宣判她无罪。 酷热的阳光烤灼着福尔河畔德高望重的精英人物安德鲁·杰克逊·博登的房子。这位老人和他的续弦艾贝·博登夫人一起住在这里。她成了艾玛和丽兹·博登两位姑娘的后母。不多的家务由女仆布里奇特·玛吉·沙利文操持。还有位先生客居在此,他就是约翰·维·莫尔,这时候出门拜客,不在家里。博登的大女儿艾玛也不在家。 只有一些严肃的小姑娘,边跳绳,边神情庄重地低唱着: 我给阿尼塔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你也会读到,因为凡是涉及犯罪的书无不收录这个故事。 她听着,没有插嘴。但是每当我列举某些格外意味深长的相似之处时,都能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炎热天……谷仓……钓鱼坠子……突然睡去,突然醒来……回到房子里……发现尸体……抡起斧头……等我讲完了她才开口说话。 这一点可以从房间里的物件明显看出。里面有书籍,粉笔在地板上乱画的圈圈,其中有好几十个是匆匆被涂抹掉又被没完没了地重画出来。一面墙上用蓝色粉笔画着一些几何图形,奇形怪状。同样,墙壁和地板上到处滴上蜡烛上掉下的烛油。 “不知道。”我回答得很慢,“我倒是想知道,你有过什么推测没有?” 在昏暗的房间中,她那双呆滞的眼睛里射出了光芒。“会不会是同一回事?”她低声地问,“你是知道的,我给你说我做梦的事。讲过梦淫妖。丽兹·博登是不是也做过这些梦?是不是也有个怪物出现在她睡着时的大脑中,这怪物拿起斧头杀了……” 我摇了摇头。“我会怎么回答,你是知道的。”我说,“你也猜得出,警察会怎么说。报警前唯一的希望就是找到凶器。” 我俩一起到了门廊,手拉手穿过一个个寂静无声的“烤炉”,也就是这幢老宅的房间。到处是灰尘,一片荒凉景象。只有厨房还留有最近有人待过的痕迹。阿尼塔说,一大早他们在这里吃过早餐。 地窖里见不到一件锋利的工具。 我们上来,到了二楼。前面那个卧室翻箱倒柜找了一通,又到了阿尼塔的小房间,最后到了吉迪翁·戈德弗雷的卧房门口。 “房门上锁了,”我说,“这事蹊跷。” “没什么蹊跷,”阿尼塔表示异议,“他的门一向锁着。门钥匙一定在楼下——他的身上。” 游活动,时间定在八月四日。 “我不跟你进去了。”她喘着气,说,“他的房间我从未进去过。我害怕。过去他总是一个人反锁在里面,深夜里我听到他的响动——他在祈祷,不是向上帝……” 我手心的汗珠滴滴答答从话筒里渗落下来。贴在耳边的话筒暖烘烘的,铅一样重。但我听到的声音却是冷飕飕的,因恐惧而结成冰了。连话语也冻结成块了。 他们不会相信发生的事实——不会相信恶魔会进入人体,使它成为杀人的工具。 也许,吉迪翁·戈德弗雷就是个疯子;也许是个狡猾的爱耍手腕的家伙,一心要欺骗自己的外甥女。但是,说到底,无论什么情况,他信的就是巫术。 浓重腐臭的空气中弥漫着焚香时散发出来的淡淡刺鼻味。房间里一件锋利的工具引起我的注意——旁边的台子上一只白拤杯子附近一把锋利的银质长刀。看上去上有些锈迹,呈红色……可这刀不是凶器,这是确信无疑的。我在找斧头,可房间里没有。 我回到门廊跟阿尼塔一起。 “还有别的地方吗?”我问,“还有别的房间吗?” “要么到谷仓看看。”她提醒道。 “客厅还没有好好找过呢。”我说。 “别再让我去那个地方吧,”阿尼塔央求道,“我可不愿再去他躺着的地方。你去那里,我到谷仓仔细找找。” 我领她坐到沙发上,我坐在她身旁。她没有看我。我也没有看她。两个人都没有看地上的死尸。房间里充满死亡的气息,周围的东西在腾腾暑气中闪闪发亮。我就是在这种氛围中给她讲丽兹·博登的故事……(丽兹·博登(1860—1927),是一八九二年轰动美国的杀害生父和后母的女嫌疑犯。)那是一八九二年八月初。马萨诸塞州的福尔河在滚滚热浪中喘着粗气。 它穿过炎热和寂静来到我跟前,可我动弹不得。我死死地盯着它脸上那旋转着的如云的烟。 阿尼塔正站在我身后。 到处找遍,什么斧头也找不到一把。我们大着胆再到地窖去找找。我几乎可以打保票,地窖里准能找到点什么。阿尼塔没有临阵退缩。我们下了黑咕隆咚的楼梯井。 搜寻结束了。可不是,我找到了凶器。凶器就紧紧攥在她手中——那把沾着血迹的斧头! 我把阿尼塔抱上沙发。她一动不动。我不打算弄醒她。 这是恶魔般的控制。古书里,包括那已一命呜呼男巫的房间里的书,就谈到了这种控制。 但是没有发现新的线索。 她为我接通了公路警察总局。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把电话打到那里去,而不是行政司法长官。整个通话过程中,我自始至终处于迷茫恍惚之中。我手握着斧头,三言两语报告了这桩血案。 通话的对方提出几个问题。我没有回答。 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不久,半小时后警察就能赶到现场,我们还有什么要告诉他们的呢? 可我相信。我亲眼所见,在阿尼塔手握斧头竭力溜到我身后时,她脸上的魔鬼盯着我。我亲眼所见那股黑烟,那是魔鬼渴求血淋淋死亡的咒语。 现在我知道,一定是魔鬼在阿尼塔熟睡时潜入她体内,指使她杀了吉迪翁·戈德弗雷。 也许丽兹·博登的遭遇就是这样。不错,那个想象力过于活跃、乖张的老姑娘,也受到了控制;那个乖张的老姑娘在那个炎热的夏日,在谷仓里熟睡时…… 我打了个寒噤。我明白是那句话深深影响了我。可以想象警察会是什么反应。准认为她疯了。对此我完全肯定。可是又钻出另一个想法。不知怎的,我感到过去也有过此时的这种经历。记错了吗?是不是我在哪里听说过?读到过? 说罢下了楼。当我把那锈迹斑斑的钥匙拿回来时,看见阿尼塔站在通向门廊的过道上,哆哆嗦嗦。 我靠着墙,脑海里浮现出这两行诗。 啊,太疯狂了。炎热肯定是罪魁祸首。阿尼塔中了暑才去杀自己的舅舅。因为中了暑,她才说得出有关梦淫妖的胡言乱语,才做那种噩梦。因为中暑,刚才她才身不由己,在镜子前,要对我下毒手。 刚才我见到一张罩着黑雾的脸的形象,正是这错觉引起我的共鸣。肯定是这样。警察也会这样说的。医生也会这样说的。 当今之世,谁也不能把年轻的女孩关在家里,成了不折不扣的囚犯;谁也不能要她们不出家门半步,不自由恋爱、不嫁给自己的意中人——万万办不到。可阿尼塔的舅舅偏偏把她紧锁在家,不允许成全我们的好事。 接着我听到什么东西发出沙沙声,我回过头去。 地板上没有,哪里也找不到。斧头又失踪了! “阿尼塔!”我喘着粗气惊叫起来。用不着细想,我知道一定又出事了。她是在我睡着的时候醒过来的——走过来从我身边悄悄拿走斧头。 我真傻,怎么会睡着呢! 我早该猜到才是……在她失去知觉时,那个鬼鬼祟祟的恶魔再次得到附住人身的机会。就这么回事。魔鬼又附到阿尼塔身上了。 我面对房门,眼望地板,看见地毯和外面的过道上七零八落泼溅上湿漉漉的红色斑点。 我急匆匆冲过门廊,再次进入客厅。 我上气不接下气,但已如释重负。因为阿尼塔还躺在沙发上,跟我刚离开时一模一样。我抹掉眼睛和前额上的冷汗,又仔细看了看地板上的红色斑点。 不错,血迹一直蔓延到沙发前。这些血迹是别处来的,还是从沙发上滴下的? 酷热的天边响起隆隆雷声。就在我为此冥思苦想时,一道闪电过来,把阴暗的房间照得通亮。 这意味着什么?也许说明阿尼塔睡着时,没有被魔鬼所控制。 可我也在睡。 也许——也许我睡着时,魔鬼也来到我的跟前! 刹那间,一切变得模糊不清了。我竭力想想。斧头在哪儿?现在可能在哪儿? 又一道闪电,电光下终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 我看见斧头,明晃晃、亮晶晶的——那把斧头整个深深插在阿尼塔的头顶里! 电话魔 <er top">一 夜深了,大东京现在是一片死寂。附近的铁道和大马路上,没有任何车辆行驶的声音。 又到了玩弄我那可爱的玩具的时候了。平常像躺在路旁不被别人注意的小石头一样的我,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恢复真正的自己。从现在开始,大东京是我的。 这栋公寓虽只住着几户人家,但恐怕没人晓得我的存在。这样渺小的我,现在要支配整个东京。 我只需用一根食指,便可唤来任何人。白天那么冷漠的人们,也会被我的一根手指左右。 我那可爱的玩具今夜会帮我叫来什么样的人呢? 我随便拨了个号码。这个“随便”,正是令人着迷的地方。 你不晓得会叫出什么样的人。或许是总理大臣,或许是会社的社长,或者是上班族、饭店守卫、妓女也说不定。 你无法预知什么样的人会出来。当然,对方也不晓得我是何许人。完全陌生的两人,在大都会的深夜,经由一条电话线而取得联系,这不是完全符合现代的人际关系吗? 寂寞、孤独是一种心灵的折磨,但对于一位年轻的女人来说,这种折磨更让人难以忍受。现在不同了,每当我感到孤独的时候,只要拨个电话,便可以和任何人谈话。由于不晓得对方是谁,你尽管海阔天空地想象。 自从玩起电话游戏后,我不再感觉孤独,每天便只巴望着深夜的来临。白天,周遭太吵了,无法发挥这项游戏的魔力。 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进行“只有两人之间的秘密关系”。 有些人被迫从暖和的被窝中起身接无名电话会很愤怒,但我不在乎。他们或许正在床上享受性的狂宴,或许正睡得香甜。 有人正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而你却自个儿沉溺在性的愉悦里,或甜蜜的梦乡中,这未免太自私了吧?我会对愤怒的人说:“活该!”然后挂断,另外再拨个号码,寻找不会愤怒的人。 东京这个都市,什么人都有。有些人半夜三更接到了无名电话,居然高兴地说:“我们来电话性交吧!” 我没想到通过电话也可以性交。那时候,虽然吓了一跳,但是照对方的话做了一遍后,竟然真的可以产生快感。 每次拨电话时都胡乱拨个号码,但是有一次却凑巧拨给上次电话性交的那个人。对方以为我忘不了上回的滋味,才又找他,便要求来真的。 我赶紧把电话挂断。要是真与对方见了面,我发明的这套游戏就会丧失魔力。 这套游戏神奇的地方便是在于不与对方实体接触。一旦接触,梦幻便成空。只能隔着,远远地,看不见对方,凭着声音互相舔舐伤口。 我绝不愿丧失这个好不容易找到的神奇游戏。因此,同样一个人我不打两次电话。但是手指这个东西,似乎有它的习惯,虽然每次都是随便拨,有时却会拨到同样的号码。 所以每当我发觉对方的声音似曾听过,便立刻将电话挂断。 今夜又到了万籁俱寂的时候,我拿起电话。 401-1677,当然,这个号码是随着指头胡拨的。线接通了,只要听声音便晓得接通与否。 这时候的紧张与兴奋真是难以言喻。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人出来呢?他?或者她?现在在做什么?奔放的想象更加速了心脏的跳动。 难道睡着了吗? 铃声响了一阵子,对方没来接电话,心中不免怀疑。有人或许会以为深夜时接电话的速度应比白天慢,其实恰好相反。 对方若还没睡,接电话的速度会比白天快。即使上了床,由于近来很多人把电话装在床边,也会立即反应。就算电话离得远,因为深夜的电话铃声特别响亮,也会很快跑来接听。 如果响了10次以上,还没人接,依我判断,不是没有人在家,便是正在做爱的高潮。 现在拨的这个电话也响了10次,没有任何动静,正想放弃,将电话挂掉时,响声停止了。 对方总算来了。我正要说话,突然—— “救命!”电话里传来女性的喊叫声。 我被突发的状况吓住了,只是呆呆地将听话筒贴在耳旁。 “救命!我要被杀了!” 除了这句话,我还听到粗重的呼吸声。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正在心里问自己,喀啦一声,电话被切断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是因对方恼怒半夜三更打来的电话,而故意恶作剧? 这种例子并不是没有过。但是刚才的电话未免太过逼真了。那种走投无路的呼吸声,急得如同热锅上蚂蚁似的求救声,以及电话被重重挂断的声音,这些都是恶作剧吗? 如果不是恶作剧的话—— 我感到心里传来的战栗。就是现在,东京的某个地方正在进行着谋杀。不,已经被杀了也说不定。 而晓得这件事的,除了凶手之外,就只有我。 旁人的生死又与自己何干? 我找个理由想忘掉这件事,但一颗心却直在这件事上打转。一想到此刻有人将被杀,而且对方曾向我求救,我便静不下心来玩电话游戏了。 想另外拨个电话号码,但拨了一半手指便停住。 就算那是恶作剧,好歹再打一次看看。 401-1677,刚刚拨的电话号码还记得很清楚。我决定再打一次,于是拿起电话便拨。然而,这回却没人接。 响了20多声后,我将电话切断,再重复拨一遍。仍旧没人接。 刚才响了11下后,便出现女人的求救。号码也肯定没有记错。而现在却没人接,莫非女人已被杀了? 莫非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女人被杀,而凶手逃之夭夭了? 对了!拨电话查号台问问看。 我灵机一动,便拨104。 “我们无法从电话号码查电话的拥有者。” 查号台小姐以职业性的口气回答。 “是法律或者什么不允许吗?” “电信局没有以号码排列的电话簿,所以无从查起。” “假如,我是说假如,与犯罪有关的事,想请你们查一查,也不行吗?” “如果警方有特别的要求,电信局会想办法。” “什么办法?” “这个恕难奉告。” 说完话,对方又补充一句: “好了吗?如果不是要查号码,我要切断了。” 104既然行不通,我便想到通知警察。但是这很麻烦。 警察一定会问我的姓名、身份之类的,还会问为什么打电话到陌生人处,我知道的电话号码中没有一个与刚才拨的类似,因此也无法辩称是打错电话了。 弄得不好,以后我别想再玩电话游戏了。 那么,不告诉警察姓名、身份如何呢?不过,据说警察有侦测仪器,可以查出打电话者的号码,而且也会把我的声音完全录下来。 我不愿为别人冒这个险,于是决定忘掉算了,跟着,就钻进冷冰冰的被窝。 可我连一点儿睡意都没有,也不知在床上翻来覆去多久,天色已渐白。第一班电车驶过附近的街道,震动传到了枕头。 我必须起床的时间快到了。 <er h3">二 人们为了求生而来到大都市。但是依我看,他们是为了求死而来。 黎尔克在他的《马尔德的手记》里,一开头就这么写着。 我对这句话深有同感。事实上,东京对我而言,只是个幻灭与荒废的都市。我讨厌东京,之所以没离开,是因为找不到其他生活的场所罢了。 但若要回家乡去过那种完全没有私生活的日子,还不如自杀算了。 我讨厌东京,更不喜欢家乡。我的家乡是个临海的偏僻渔村。除了性交之外,没有其他娱乐活动的父母,也没什么生活能力,却生了一大堆孩子。 他们不懂什么叫节育,跟猫狗一样拼命地生。所幸粮食丰富,孩子们才没被饿死。在我们那儿,只要出海岸随便找个网,或者在回来的渔船四周捞几下,总可以抓到些卖不了几个钱的小鱼。 我的身体被海边的咸湿味与烂鱼的臭味所渗透。我仿佛是吃着屈辱长大的。 盼望着、盼望着,好不容易挨到中学毕业,我迫不及待地离开家乡,目的地只有一个——东京。我一直憧憬着东京,在漫长而暗淡的童年,东京是我唯一的希望。 东京在我的心目中是个五彩缤纷、充满梦幻的都市,那儿提供给年轻人数不尽的成功机会以及华丽的生活。 可是不久我便晓得,这种想法实在是大错特错。 东京的美,只不过是露出海面的冰山的一角,底下的部分则是聚集各种丑恶之杂烩。 土包子的我,来到东京后,才深深地体会到,原来人愈多的地方,生存竞争愈激烈。 然而,在恶战苦斗中,我还是留下来了。东京虽冷酷,但换个角度看,却也非常自由,不会被旁人过度地关心。 别人生也好,死也罢,都与自己无关。对自己的生活权利与利益不发生影响的人都可视同“路旁的石头”。 这对从小生长在偏僻渔村的女性来说,不啻是种解放。那儿的村民最大的乐趣便是挖掘、谈论别人的隐私,再怎么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都有兴趣插一手。 最近报载有人死了十几天,而其邻居却一直没发觉。专家学者们便纷纷发言,认为这是现代都市的社会问题。但我却不认为这有何不好。 想死的人尽管去死,不必惊扰四周。这总比在死之前,连平常不相往来的远亲,为了分点遗产,也千里迢迢地拥到枕头边好多了。 一想到这点,我就兴不起回故乡的念头。我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留在荒野般冷漠的都市,忍受强烈的孤独;一个是回到完全没有私生活的故乡。 我选择了前者。自从搬到这栋公寓后,已经几年了,而我还没跟邻人谈过话,好像同楼层还住着一位年轻人,有时在楼梯口碰上,仅仅是点点头,并向我露出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到现在我也不清楚这栋建筑物里到底住些什么人。 不管谁住在隔壁,不管同样一栋建筑物中住哪些人,彼此都互不相关。就好比坐车时,邻座的乘客与你无关一样,你们不过是偶尔坐在一起罢了。 可是,人与人之间完全互不关心,是多么寂寞呀!我因厌腻乡下过分关心他人的风土人情,而逃到都市,却发觉这里已经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白天在公司做的是不需思考判断的工作,晚上回到公寓则面对封闭的生活。 有一千万以上的人挤在这个都市,却没有任何人来访,也没有来信,没有电话来。 碰到假日时,外头虽有热闹气氛,我却一个人关在房里,寂寞得快要发狂。 为了不使自己发狂,我买了一样玩具。那就是电话。 <er h3">三 到了公司后,整天恍恍惚惚的,无法定下心来工作。昨晚那个女人的声音一直在耳旁缭绕。 她的确说了“救命!我要被杀了”这句话,而我置若罔闻。如果那女人真的被杀……我感觉我似乎有一半责任。 我的生活原则是“不干涉别人,也不愿被人干涉”,但那女人的声音一直在脑海里回响,令我觉得这件事自己也有份。我虽未目睹,但这或许是好奇心在作祟吧。没有好奇心的话,根本一开始就不会玩上电话游戏。 今早的报纸没有刊登任何杀人事件。不过事情是发生在昨夜,不,严格地说,应该是今晨,因此纵然真的被杀,大概也来不及上报了。 上班时间无法收听电视或收音机。中午的电视新闻也没有报道。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时间,在回家的路上,买份晚报,也找不到类似新闻。 我懒得回家做饭,便买个便当和水果。 房里的情形与早上出门时一模一样。空气中飘浮着一股馊味。 没有费心布置的房间,让人有种荒废的感觉。 吃完寂寞的晚餐后,那件事又再度占据我的脑海,我觉得压迫感愈来愈大。 “再打一次电话看看。” 401-1677,这个号码已经深印在脑海里。拨电话时,附近车站广播员播报车名的声音,以及电影院以肆无忌惮的音量播放的音乐,依稀可闻。 “喂,我是kamioka。” 是个咬字清晰的男人。没料到这么快便有人接电话,一时之间,竟想不出该说什么。 “喂,喂。” 对方一定觉得莫名其妙,怎么这边一句话也不吭,因此一再呼叫。 “这个……” 我总算开了口。 “是401-1677吗?” “是的。”对方回答得很肯定。 “想请问您一件冒昧的事。昨晚,府上是否发生了什么事?” 我战战兢兢地问。 “昨晚?”对方像是突然被问起莫名其妙的问题,似乎吓了一跳。 “正确地说,是今天早上1点左右。” “今天早上1点?我昨晚12点左右便睡了,到底是什么事?” 对方用成熟而文雅的声调反问。 “这个,我不太方便回答。” “你究竟是谁?” 对方似乎开始疑心起来。 就在这时,敲门声响起,公寓管理员在门外喊我的名字,说有我的包裹。 突然,邻家传来刺耳的“噪音”,仿佛金属物在玻璃上划过般的令人全身战栗的声音。 “那也算是拉小提琴吗?用锯子锯木头的声音都比这个好听多了。” 管理员嘟囔着说。 “我待会儿再打来。” 我将电话挂断后,起身开门。管理员抱着包裹站在门外。 包裹是故乡的母亲寄来的。不外乎是鱼干之类的东西,在东京,连猫都不吃它们。 母亲每次寄这些东西来,必定会附带一封要钱的信。开玩笑,天下哪有如此一本万利的便宜事,我才不会上当。 管理员走后,我重新拨电话。这次因晓得对方在家,心里较有准备。电话声一响,立刻有人接。 看样子,“kamioka”似乎在等我的电话。 “我是刚才打电话给你的那位,昨夜真的没发生什么事吗?” 我自己也觉得这样做似乎有点纠缠不休的味道,但还是鼓起勇气追问。昨晚的惨叫声,绝对不是听错。 “你到底是谁?”对方似乎有点生气。 “我知道这样做很失礼,但是我实在不能告诉你我的名字。事情是这样,我昨晚1点左右拨错电话到贵处,听到了似乎有什么事件发生。” “什么事件?” “这个……” “你听到了什么?” “这个……有个女人喊‘救命!我要被杀了!”’ “女人喊救命?” 对方显然吓了一跳,接着便爆发出一阵笑声。 “哈,哈,别开玩笑了,我家太平得很,连蚂蚁都没死一只。你是在做梦吧。抱歉,我很忙,没空跟你瞎扯,要挂断了喔。” “等一下,从昨晚到今晨,府上真的没发生什么事吗?” “你的疑心病未免太重了吧!怀疑别的还无所谓,怀疑杀人可不是闹着玩的。我是个单身汉,家里根本没有女人。你要做梦是你的自由,可不要给我找麻烦。” 对方一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er h3">四 与对方通完电话后,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我想大概什么地方弄错了。从声音听得出来,对方相当生气。 这也难怪,突然接到陌生人电话,说自己家里有杀人事件发生,任谁也会吓一跳,何况对方不肯说明身份,被认为是恶作剧也没话说。 但是,那女人的声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的确听见她喊“救命,我要被杀了!”那个男人自称kamioka,以kamioka发音的姓有神冈、上冈、纸冈等,下面的名字也不晓得。我翻了一下电话簿,看到上面光是神冈的姓就列了一大串,便作罢了。最后还是报上的电视节目栏解开了我的疑惑。 我没有订阅报纸,想看的时候,就跟今天一样,在车站的贩卖店买。 反正闲着无事,看看电视也好。打定主意,便取晚报来看上面的电视节目栏。 今晚有推理影片《杀人执照》,演的是下集,上集在昨晚同一时间放映过了。一瞬间,我的脑子里似乎有什么闪过。 ——就是这个。昨晚我打电话去的时候,对方正在看推理影片,而我听到的“救命!我要被杀了!”正是电视中女演员喊的。当时,我被这句话吓呆了,因此一句也没吭。对方拿起电话后,听不到任何响音,以为是无聊电话,便将电话挂断。 这么推测,虽然有点儿牵强,但也找不出其他更合理的解释。想通后,积压在胸口的那团抑郁,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决定忘掉这件事,不能为了这事而丧失我那宝贝游戏。 然而,自从发生这件事后,我无法再热衷于电话游戏。一想到万一拿起电话,又会听到“救命”的声音时,手指便僵硬起来。 假如无法在心理上保持绝对优势,电话游戏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失去了唯一的娱乐,又回到原先孤独的自闭生活。每天在寂寞中度过,觉得活着很没意思。 有时上街买醉,偶尔也跟邂逅的男人上床。但是这么做,事后只能让我陷入更深的孤独中。 这一阵子,我似乎有一种被人尾随的感觉。 觉得背后经常有股不知是谁的视线跟踪着,而且是种含有恶意的、带刺的视线。 可是回头看时,并没发现什么人在尾随。我有时突然跑进百货公司,钻入电梯上上下下好几次,或者故意多换乘几次电车,有时则挑人少的路走,然后突然折回。 还是没有发现什么人在尾随,但是那种感觉却依然持续着。 我很害怕,却又无计可施。如果告诉警察的话,肯定不会被理睬;找医生的话,不外乎被诊断为神经衰弱。 为了忘掉恐怖感,我喝酒愈喝愈多。东京真是个便利的地方,不愁找不到便宜的酒吧。 我跟“中冈”便是在酒吧认识的。有一天在酒吧柜台喝酒时,中冈就坐在我的旁边。 记不清楚是谁先开口的,或许是中冈吧。 中冈是我欣赏的那一类型的男人。 最吸引我的莫过于他那知识型的气质,谈吐也很成熟。在与我逢场作戏的男人中,他是最高级的一位。此后不知能否再与这样的男人相逢,恐怕再也碰不到了吧。 我对他一见钟情。中冈喝了很多酒,似乎也有什么心事。 我们踉踉跄跄地拥着出门时,酒吧已快打烊了。坐在凳子上喝的时候,还没啥感觉,等到一站起来,才发觉真喝了不少。大概是被中冈一再敬酒,不知不觉中便喝过了头。 ——我今晚不想回家。 ——我也是。 ——我们去什么地方吧! ——哪里都好,带我去吧! ——今晚,我不让你回家。 ——我才不让你回家呢! 两人便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接着,好像是坐上一辆汽车。我醉得如腾云驾雾般,极是舒畅,平常那种被人跟踪的恐怖感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随着车身的震动,我的意识愈来愈模糊。 当我醒过来时,震动已经停止。车子停了。这儿好像是荒郊野外。 中冈正以清澈的眼神注视着斜卧在车座上的我。他喝的酒量与我差不多,甚至比我还多,却没半点酒醉的模样。 “这儿是哪里?” 我问。 “我也不知道。” 中冈微笑着摇头。他的脸在远方微弱光线的照射下,显得有点冷酷。 我用蒙眬醉眼望望四周,黑漆漆的荒野中,偶尔夹杂着一闪一亮的远处灯火。雨,正在下着。 “好冷喔,快带我去暖和的地方吧!” 不仅是冷,黑漆漆的荒野也令我心寒。 “咦?司机呢?” 我现在才发觉驾驶座上空着。 “这又不是出租车。” 他不只是脸,连声音都很清醒。 “那么,是谁开车的?” “是我。” “咦?你不是也醉了吗?” 我吓了一跳。如果是他开车的话,醉得那么厉害,岂不很危险? “我根本没醉。” “你不是也喝了很多吗?” “我喝的都是果汁、咖啡。” 难道中冈的醉态都是装出来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感觉脊背凉飕飕的。 已经被酒精麻痹了的脑子里,渐渐地浮现出一个轮廓,虽不很清楚,但隐约晓得那是个不怀好意的轮廓。 “我证明给你看看我一点儿也没醉。” 中冈说着,便伸出双手掐住我的喉咙。 “别开玩笑了。快带我去暖和的地方吧!好不容易喝醉,都快醒了。” “这不是开玩笑。” 中冈微笑着,加重了手指的力量。看样子,他似乎不是在开玩笑。恐怖感从我体内深处急涌而上。 “你不死,我的日子就不好过。” 他整张脸都在笑,除了眼睛。那双眼睛冷得像把锐利的凶器。 我呻吟着,突然发觉那双眼睛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想起来了,这不正是最近老在我背后尾随的人的眼睛吗? 手指的力量愈来愈强。 “为……为什么要杀我?” 我边拼命挣扎边问。 “不明白吗?谁叫你那么好奇。” “什……什么?” “反正快死了,告诉你也无妨。你不记得我的声音吗?” “声音?”他一提起声音,令我想起了什么。 和中冈在酒吧一开头交谈时,便觉得他的声音好像在哪儿听过,但在他频频敬酒之下,使得我在没想起前,脑子便被酒精弄迷糊了。 现在一听到他提起声音,我那被恐怖激醒的脑子突然追溯起一些记忆。 “旁人生也好,死也好,关你什么事?你何必蹚这片浑水呢?现在连命都要赔进去了。对你,对我,这都是一件遗憾的事。” 中冈露出一副深觉遗憾的表情。那表情也表示了他坚定的行凶意志。一瞬间,我找回了所有的记忆。 我明白了我必须被杀的理由。 中冈的声音就是“那时候”的声音。他之所以必须杀我,是因为他本来便是个杀人者。中冈就是“kamioka”,中冈大概是假名。 ——毕竟,我那夜听到的“救命,我要被杀了”是真的,而凶手正是kamioka。 若真是如此,那我今天算是完了。我一脚踩进了他设计好的陷阱中。 可是,他怎么晓得是我呢?我并没有告诉他我的姓名、住址。 kamioka似乎看透了我的疑惑,边用力勒我的脖子边说: “看来,你好像想起了我是谁。不过太迟了,你应该早点儿想起来才是。你一定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我能找得到你。这个简单得很……” kamioka继续说着。可是我的视野愈来愈黑,刚刚因害怕而变得清醒的意识也愈来愈模糊,我已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 我最后听到的声音是喉咙骨头碎裂的声音,然后就丧失了意识。 <er h3">五 神冈将女人的尸体丢到山林里后,回到家时已快天亮了。 他再一次检查车内,确定没有女人留下的任何东西后,便回到房间,冲个热水澡,把身体洗干净。 他觉得身心舒畅极了。不只是因为刚洗完澡之故,更因为除掉了这些日子积压在心里的沉重负担。 “这下子,再也没有人敢威胁我了。” 神冈倒了杯白兰地,慢慢地品尝着。 随着白兰地的香味从口中扩散到全身,神冈陶醉在除掉两个女人后所得到的安全感中。 神冈薰是最近走红的音乐评论家。他在音乐方面并没有很高的造诣,只是几年前,在出席欧洲某个音乐节时,受到法国通俗交响乐指挥比耶鲁·克里蒙的知遇,而成为第一个在法国音乐界出名的日本人。 凭着在海外的名气,神冈归国后,便一手包办了外国通俗交响音乐团来日本演奏时的解说工作,并一跃而成为音乐评论界的宠儿。 他本身虽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业绩,却借着传播媒体的威力,不断地在电视、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等处亮相,不久便被捧为音乐评论界的权威。最近除了音乐外,还担任一些电影、电视剧等的解说。 就在神冈往成功之道一步步迈进时,却被一个女人纠缠住了。那天,他在电视公司附近的咖啡厅喝咖啡,那个女人——田村知佐子,主动地过来和他聊天。 由于对方长得还颇吸引人,神冈也乐意与她交谈。两人由生而熟,当第二次约会时,便发生了性关系。 对神冈而言,这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睡了两三次之后,就厌腻了。 原先觉得颇具特色的脸,细看之后,才发觉粗俗不堪。头脑也不好,教养也差,即使在大庭广众之下,知佐子也会毫无顾忌地发出尖锐的笑声。这样的女人实在无法带到高级场所。 总之,她是个既肤浅又虚荣的女人。这类女人总喜欢在电视公司附近的咖啡厅穷泡,幻想自己也是演艺界的一分子。 田村知佐子在家乡的一次歌唱比赛中拿到冠军后,便自以为是歌星的料,从而来到东京。可是由于人生地不熟,找不到门路,只好暂时在一家演艺人员训练班上课。课程内容只不过是每周一两次的发音练习及舞蹈的基本训练,其他时间则泡在电视公司附近的咖啡厅里。 知佐子对训练班愈来愈没信心,那里只会对每一个学生说“你的素质相当不错”,却从未训练出一个有名的演艺人员。更伤脑筋的是,她的钱快花光了。就在这时候,她认识了神冈。 知佐子紧紧地咬住神冈不放松。 神冈是30岁出头的单身贵族。若是在实业界,过了30还未婚,便不太为人所信任。但是在神冈所从事的行业里,却刚好相反,独身给人一种神秘、高雅的感觉。 神冈不愁没有女人。独身这个条件令一些头脑单纯的女人产生一厢情愿的幻想,自动地提供身体。她们倒没有要求结婚,只是存着一种“万一有一天”的期待感。 此外,他的职业也吸引了一些年轻女性围绕在他的四周。他本身虽没什么权力,但是女孩子们总认为若能得到他的赏识、提携,便可乌鸦飞上枝头变凤凰,跻身演艺界了。 神冈充分利用独身及他所从事的职业这两样武器,在美女堆中尽情享受。 神冈根本没考虑要结婚。成群结队的美女挂号等着上床呢,他如何愿意抛弃独身这个武器,被单单一个女人束缚住呢? 在神冈眼中,田村知佐子自然也是猎物之一——虽然称不上什么美味。然而,成为猎获物的却是神冈。两人发生关系后,她就要求结婚,并且威胁说,若不答应的话,就要控告神冈强奸。 “笑话,是你找上我的。” “咦?这种话你倒说得出口。你忘了,当时我是怎么抵抗的?被你撕破的内裤我还留着呢。” 神冈立刻明白中了对方的圈套。 那天,一直到进入宾馆房间为止,知佐子都乖乖地跟着,等到神冈要“动手”时,她却抵抗起来。当时,他把知佐子拥在怀里,手从衣服下边伸进去,抚摩着她那坚挺而富有弹性的乳房。知佐子发出轻轻的呻吟。神冈又向她平滑的小腹探去,那神秘的三角区在召唤他。就在此时,知佐子却推开了他的手。 然而她的抵抗并不很坚决,而是煽动男人情欲的诱惑性抵抗。 知佐子的演技很成功。神冈耐不住欲火,硬是把她的衣服剥光,在她那白皙的身体上任意地耕耘着。或许就在那时,内裤被撕破了一点。 接着,知佐子又亮出另一张王牌——她怀孕了。神冈虽只和她发生过两三次关系,但这并非不可能。当然,他也无法断定她肚里的孩子是不是他的。 神冈一想到自己未来的锦绣前程很可能毁在这女人手里时,心里便直发毛。 “当代音乐评论家——神冈薰”这个名字,现在已成为年轻女性的偶像,甚至可说是美的代名词。 然而,一旦他被控告强奸,美的形象势必被染上无法弥补的污点。 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只要这事一公开,对他而言,便是致命的一击。 何况他无法证明知佐子是心甘情愿与他发生性关系的。若辩称她的抵抗只是床上的煽情手段,又有谁会相信? 要躲过这一劫,便只有和她结婚。 可是事情发展至今,他已晓得知佐子卑鄙、阴险的真面目,现在连一分一秒都不想再瞧她一眼,何况结婚? 他甚至觉得不可思议,自己为什么会跟这种女人上床。他有一种感觉,仿佛从下体(这是与她接触最深的部位)到全身,污染正在扩散着。 知佐子催得很紧,因为她心里明白,时间拖得愈久,她便愈难控告他强奸。 一天晚上,知佐子拿着一张结婚申请书到神冈家,要他立刻签名盖章,否则明天便上法院控告他。 神冈积压多日的愤怒一下子爆发了。 知佐子晓得有性命之危,正巧这时电话铃响,她赶紧拿起电话喊“救命”。可是神冈没让她多讲几句,就立刻捂住她的嘴。 如果是预谋性犯罪,一看到知佐子对着电话喊,神冈自会作罢;然而这是临时起意,他正在气头上,因此也不管是谁打来的,便把电话从她手里一把夺过,挂断,然后死命勒她的喉咙。在杀人的过程中,他仿佛听到电话又响了一两次,由于全神贯注,也记不清了。 直到后来事情告一段落,他才开始担心是谁打来的电话。 知佐子一下子就断气了。当夜,神冈便把尸体弄到深山埋了。 虽然是冲动性杀人,但神冈运气很好。知佐子自知是在勒索神冈,因此也没将两人的关系告诉任何人。 要是告诉了旁人,她担心煮熟的鸭子恐怕会因第三者的介入而被夺走。神冈是她爬往繁华天堂的金梯,她要一个人独占。 没有人晓得那天夜里她到神冈家。 这个原是临时起意的冲动性杀人事件,因为被害者刻意隐瞒自己的行迹,结果变成了一场神不知鬼不觉的完全犯罪。 然而,出乎意料地,却有一个冒失鬼闯了进来。那就是电话魔(以电话骚扰他人的无聊者。)富森安子。 富森安子若非被好奇心驱使,而再度拨电话,也不至于招来横祸。 神冈处理完知佐子的尸体后,心情渐渐平静下来,但是一想起那个不知是谁打来的电话,便又坐立不安。 到底是谁打来的呢?由于职业的关系,有些人会在深夜打电话给他,要是被哪位朋友听到知佐子的求救声,那可糟糕了。 可是,也有可能是陌生人打错了电话。 神冈安慰着自己。 第二天傍晚,那位令神冈坐立不安的神秘人物又打电话来。交谈了几句后,神冈便明白了两件事:第一,昨晚是她拨错了电话;第二,她怀疑这里发生了杀人事件。 既然打了第二次电话,便表示对方记得这里的电话号码。可是,神冈却不晓得对方是谁。也就是说,神冈的命运被掌握在这位神秘人物的手中。 从声音听得出来是个25岁至30岁左右的女人。 为了知道对方的底细,神冈费尽心思将通话时间拉长。他从电话中听到车站广播员播报车站名以及电影院播放的音乐,因而得知对方住所的大致位置。 接着,他又听到敲门的声音。 “富森小姐,有你的包裹。”是个中年女人的声音,然后便是令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 “那也算是拉小提琴吗?用锯子锯木头的声音都比这个好听多了。”神冈听到送包裹来的中年妇人在发牢骚。 这时候,被中年妇女称为“富森小姐”的她,对神冈说“我待会儿再打来”,然后便挂断了电话。 大概是拿包裹去了。神冈想,待会儿富森若真的再打电话来,那就表示她的怀疑相当强烈。 “如果那样可得采取行动了。”他盘算着。 无论如何,不能让行凶的事泄露出去。 如果她再打来的话……神冈正在心里描绘另一幅行凶的蓝图时,电话又响了。 就在这一瞬间,“富森安子”的命运便被决定了——非除掉这女人不可! 神冈知道,对方住在某车站附近,不远处还有电影院。 神冈记得车站名及电影院播放的那首音乐。知道她的姓是富森。从她与中年妇人的对话判断,住的地方大概是公寓。中年妇人可能是公寓管理员或邻人。此外,同一栋公寓里,还住着一位差劲的小提琴练习者。有了这些资料,要找出对方的所在地,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 事不容缓,神冈第二天就开始行动。果然不久便找到,是涉谷区笹壕二丁目10号福寿公寓的富森安子。 其后便是尾随跟踪,找机会认识。 <er h3">六 富森安子的尸体是在离立川市不远的山林中被发现的。住在附近的小孩子们到林中抓鸟时,看见躺在地上动也不动的尸体,惊慌失措地飞奔到最近的派出所报案。 从被害者的遗留物中,立刻查出了被害者的姓名、住址。 立川警署成立搜查本部,开始调查。 神冈薰坐在客厅沙发上,边享受白兰地边看着正在报道这个事件的电视新闻。他之所以如此悠然自若,仿佛在看一件与自己完全无关的命案报道,是因为太有自信了。 行凶后,他一再检查四周,不让任何自己的东西遗留在现场。 一切都无迹可寻。跟她一起喝酒(应该说骗她喝酒)的那间酒吧是间有名的大型酒吧,客人非常多,酒保不可能对某位客人留有印象。而且他为了万无一失,事前曾化装过,因此即使有人看到自己和她在一起,也扯不到自己头上。 总之,自己与富森安子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再怎么精明干练的刑警,也不会找到我这儿来。 神冈边品尝着白兰地,边陶醉在一种胜利的快感中。 “这世上少了一个爱管闲事的老小姐,也没什么,反正日本现在人口过剩。那些妨害有能者存在的无能者愈少愈好。” 神冈在空了的酒杯中,再次注入琥珀色的液体。 这时,门铃响了。 “咦?今天应该没约什么人才对呀!” 神冈虽然愣了一下,却立刻起身。今天他有一种想要见人的欲望,想要找个对象夸示一下心中的胜利感。打开门一看,外面站着两位陌生男子,两人都穿着平常的西装,一副平凡的模样儿,其中一人戴着眼镜。 戴眼镜的男人先开口了: “你是神冈薰先生吗?” 听口气,似乎不是音乐圈的人。 “是的,我就是神冈。” 他有点儿不愉快。他不希望这么好的气氛被陌生人的来访糟蹋了。 “我们是刑警,想请问你一些问题。” 神冈多少有些心理准备,因此对两人的身份并不特别感到震惊。自己毕竟杀了两个人,虽然尽量不留下任何线索,但是仍无法保证和她们在一起时不被人看见。 尤其是知佐子,由于交往的时间较长,可能性更大。知佐子私生活随便,异性关系复杂。大概是警方正在一个个调查与她有过接触的男性,而查到这儿来的。 但是还没有听到新闻报道中发现知佐子尸体的消息。而且她的尸体埋在奥多摩深山中,那儿人迹罕至,应该不会那么容易被发现。难道只是失踪调查?如果是的话,就没什么好怕的。 纵然如此,也不是件愉快的事。 “是警察?有什么事吗?” 神冈尽量摆出一副普通百姓突然被刑警访问时,所“应有”的反应——既不过分惊吓,也不十分冷静。 “首先要问的是,你最近是否开自己的车到立川市附近去过?” 对方似乎已经查到神冈有汽车了。这一点颇令神冈不安,但他还是回答“没有”。否认最近去过立川市附近,可能比较不会出纰漏。 从对方问的问题,神冈明白他们是为富森安子而来。他觉得既放心又不安。 放心的是,如果问的是富森安子的事,他有相当把握;不安的是,自认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刑警怎么会找上门来? 不出所料,刑警又问: “那么,你认识富森安子吗?” “富森安子?那是谁?” “你不会不认识吧?” 戴眼镜的刑警有点捉弄似的说。 “不认识就是不认识,这个名字听都没听过。” 神冈的语气变得有点强硬。他并非认为强硬点较为有利,而是被刑警的态度弄得有点焦躁。 “这就奇怪啦!” “奇怪?” “连名字都没听过的富森小姐跟你打了好多次电话哩!” “跟我打电话?” “至少打了三次。401-1677,这是府上的电话号码没错吧!第一次是在深夜1点左右,第二次是在隔天的傍晚6点左右。这个时候,你在电话中说‘喂,我是神冈’。第二次的电话讲了一半,便被人打断。第三次的电话是在第二次的电话后不久打的。第二次与第三次通话的时候,你与富森小姐交谈了不少,而且谈话的内容不太寻常。” “没那回事!你胡说!” 神冈明知道这个时候必须冷静应付,却身不由己地亢奋起来。他的表情僵硬,声音发抖。 他实在想不通,除了当事者外,旁人不可能知道通电话那件事,但他们为何晓得?而且从语气看来,他们似乎连通话内容都一清二楚。 难道被装了窃听器?不,不可能。那个时候,谁也无法预知神冈处在非除掉富森安子不可的境地,何况富森之所以打三次电话给他,根本就是因拨错号码而起的。 只是现在警察追上门来,神冈的自信已开始动摇。 “不是胡说,要不要看看证据?” “不可能有证据。” “从你们通话的内容看来,似乎你家发生了杀人事件。那时你虽一口否认,但从不久富森小姐便被杀看来,当时通话的内容显然不是空穴来风。” “你知道富森小姐怀疑你,为了灭口,你……” “请回去!我没空听你们胡扯!” “先别那么激动,听我们讲完再说。为了确定通话内容的真假,我们将你的事彻底地调查了一番,结果发现,自从富森小姐打电话给你的那天晚上之后,有一个名叫田村知佐子的女孩子失踪了。我们去她的故乡,也找不到。因此便将调查重点摆在你与田村知佐子的关系上,最后发现你与她果真有关系。” 神冈感觉对方似乎愈讲愈得意,说不定他们真的找到了自己带知佐子去的那家宾馆。 “胡说!我根本不认识什么田村知佐子。” “那么,你刚才为什么装作不认识富森安子呢?” “她?我也不认识。” 神冈在拼命挣扎。 对方在套我,千万别中计。 神冈在心里不断地提醒自己,可是又觉得对方的手里似乎还握有一张王牌。这种恐怖感使他的心脏愈跳愈快。 “既然如此,我们想请你和一个人见面对质,那个人听到了你与富森安子通话的内容。” “听到通话?” “富森小姐那栋公寓的电话是一对电话线分往两个房间的共用电话。当一方在通话时,隔壁的电话便无法使用。而且双方的电话都装有秘话装置,一方在通话时,另一方即使拿起电话听,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既然这样的话,又怎么听得到呢?” “然而,即使装有秘话装置,共有电话的一方在通话时,另一方只要用手指按住电话上的挂钩开关,将电话听讲器贴在耳旁,便可听到通话——虽然声音比较小。旧式的秘话装置有这种缺点,这个,我也试过,错不了。” 神冈愈听愈觉得绝望。但是,共用电话的一方又如何知道隔壁什么时候开始通话呢? 不可能一天24小时时时刻刻将电话听讲器放在耳旁监听吧?好像要回答神冈心中疑惑似的,刑警接着说: “共用电话的一方在拨电话时,隔壁的电话会发出‘吱吱’的声音。还有,外面打进来时,在电话铃声正式响起前,会有较小、较短的铃声,这个声音,另一方的电话也会有。” “究竟是谁在偷听呢?” 神冈明知问这个就表示他已经承认与富森安子通话的事,但事到如今,他已不想再作无谓的抵抗。 “富森小姐的隔壁房间,住着一位暗恋她的大学重考生。他将电话摆在书桌上,每当隔壁的姐姐打电话时,便兴奋地拿起电话偷听。 “待会儿就请你和他见面。还有,为了慎重起见,想先听听你是否有不在场的证明。富森小姐的死亡推定时间,当时你在哪儿?做什么?还有,她第一次打电话的夜晚1点左右,你是否有不在家的证据? “啊!对了!我们刚刚还从你的车子的轮胎上拿了一些泥土。富森小姐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那一带的泥土是一种特殊的软土,叫做立川垆姆土。你不是说最近没开车到那边吗?化验后就知道了。” 听刑警这么一说,神冈想起来了,那天下着雨,而且回来到现在,自己还没洗车子。他只拼命注意不要留下自己的东西,却从现场带回来了不能带的东西。 这时,一直在旁保持沉默的另一位刑警起身说: “跟我们去警察局吧!” 神冈虽听到刑警的声音,却觉得很遥远。他恍然大悟:真正的电话魔是在富森安子的隔壁房间。 富森安子被孤独感折磨得死去活来,只好借电话游戏发泄苦闷,却不晓得有一位极为仰慕她的男子,就在她伸手可及的地方。 忧郁的幸福 <er top">一 这是一个在气象局发布进入梅雨季节后,立刻转晴,并且非常清爽的星期天早晨。 下川松江坐在南向的客厅看报,无意中看到媳妇久女子走到院子里。 说她是无意中看到,是因为这时候松江还没有发觉媳妇到院子的目的。 久女子的个子很高,身材也相当丰满,给人一种骨架粗大的感觉。 松江感到奇怪,因为她看到久女子在院子角落的榉树树枝上挂了一条绳索。 接着,久女子以利索的动作将绳索绕在三棵树上,又回到房里,提出满满一塑胶桶衣服,开始晾在绳索上。 这个人怎么会做这种事。松江皱起眉头。 松江原来打算在这个难得的晴天,午饭后稍微休息一下,就到院子里去整理花草。 松江稍微犹豫了一下,放下报纸走出客厅。儿子和媳妇的卧室在二楼。 “孝太郎。” 松江在纸门外面叫。 在儿子单身的时代,她会毫不客气地径自打开纸门。可是儿子结婚后不久就提醒她: “久女子会不高兴的,所以请不要进二楼的房间。” 从此以后,她就不再随便打开那扇纸门了。 “孝太郎,来一下。” 叫了两声,纸门里才有回应。孝太郎穿着睡衣走出来,随手关上纸门。这个动作好像也是媳妇经常要求的,松江觉得很伤感。 “什么事,妈妈。” 孝太郎疲倦地打着哈欠。星期天早上经常如此。 一副懒散、没有活力的样子。他在单身的时候并非如此,睡得再晚也会在9点钟起来,一面喝着加了酸梅的粗茶,一面陪着母亲闲聊。 松江记得以前在一本杂志上看过,夫妇双方都有工作,通常会把性生活集中在星期六晚上。据说星期六晚上到某一段时间里,会从社区的各户人家传出连续不断的马桶冲水的声音。 松江想起自己已经遗忘很久的夫妻生活。22岁结婚,到日本投降那一年成为未亡人,松江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同眠的夜晚非常单纯。以自己贫乏的知识作判断,虽然没有把握,但是松江从杂志的报道中也可以理解儿子在星期天早晨疲倦的原因。所以,星期天早晨看到儿子的表情时,她会特别感到不愉快。 “你能不能告诉久女子,”松江看着地面,“她在院子的树上拉起绳索晒衣服,但晒衣场在二楼……” “妈妈,你自己对她说吧。” “这是你自己要求的,有什么事情需要提醒久女子时,不要直接对她说,而要对你说。” 孝太郎新婚不久时,一次,久女子把一团头发丢在洗脸台上,塞住了排水孔,松江提醒她说: “头发不要用水冲,应该用纸包起来,丢在垃圾箱。” 第二天,孝太郎就提出抗议: “久女子有她自己的生活习惯。如果有什么事,不要直接对她说,要通过我来说。” 松江心想,乱丢头发和生活有什么关系呀。后来,松江看到久女子在肥皂盒里积很多水,或是没有盖牙膏的盖子,再提醒她时,儿子一定会来要求自己不要说。松江也终于有所领悟。除非是直接影响到自己,否则她就装作没看到。如果实在感到困扰,就会像今天一样,向儿子表示不满。 孝太郎穿着睡衣走下楼去了。 松江也若无其事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孝太郎在走廊喊久女子。 不久,儿子走进松江的房间,解释说: “她说二楼的晒衣场要晒棉被。” 松江觉得又不是小孩子扮家家酒,心里真是有气。 “院子终究是院子,榉树还算可以,可是在红松和梅树枝上挂绳子,那棵树太可怜了。” 儿子还来不及回答,从儿子背后就传来久女子的声音: “简直是笑话。连着几天下雨,如果不趁着天晴晒衣服,会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又没有烘干机。工作了一个星期,想说至少星期天可以休息一下,还要写报告。我是耐着性子在做家务事。可怜的不是红松或梅树,是人。婆婆是本末倒置了。” 这个女人结婚时穿上高跟鞋就比儿子还高大,当她带着怒气反驳时,松江反倒沉默了。 “真辛苦,工作报告什么时候要?” 孝太郎讨好地问,久女子没有回答,径自向起居室走去了。 松江向院子望去。 在初夏的阳光下,晒的衣服在飘动。 衣服下面,有松江精心培植的杜鹃,还有插枝成功的八仙花,都显得萎缩。 这房子的院落虽然窄小,但对松江而言却是充满回忆。她自从结婚就一直住在这里。土地所有权属于神社,因为地租便宜,所以这一带的居民大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就住在这里的,很少有改变。 “妈妈……” 孝太郎站在房门外。他已经换上了运动衫,手上拿着汽车钥匙。 “我们要出去一下。” 松江没有回答。 他们夫妻每个星期天都会出去。哼,刚才还说有报告要写,这回又要出去了。他们假日出去,直到买了东西回来,一定会在外面吃过晚餐。 久女子要出去从不会说一声,从结婚当初就如此。 她毕业于一流的大学,在母校的附属中学当教师。结婚后在同一所大学的儿童心理研究室工作。 她绝不是没有教养的那种人。当教师时,受学生尊敬,也得到家长的信任。结婚典礼上,来宾们在致词中说久女子是非常优秀的教育家,也是心理学家。 松江从媳妇身上领悟了人不可貌相这句话。 儿子媳妇出去一个小时后,松江才打起精神坐在书桌前。 她必须写好这个礼拜要交给学生的书法范本。 松江在教书法。一个星期有两天在家里教,其他时间则要到区民会馆的书法教室和横滨一家工厂的女生宿舍教书法。 在孝太郎大学毕业前,她在高中担任书法教师,少女时代由于喜欢书法,用心获得的资格和技能,成为她未亡人生涯的最大支持,也借此教养孝太郎成人。可是现在,松江却觉得很空虚。 下午2点,松江收回晾在绳索上的衣服。对于收回晒在外面的衣服,以及晒衣场的棉被,媳妇在出门前也不曾开口说句“拜托”或“感谢”的话。她就是这么一个丝毫不可爱的女人。 松江来到院子,脸色骤然变了。 院子里,从红松的树根,到花圃、草坪都被践踏过。那些不是普通的草,那是自古就在武藏野生长的熊谷草、敦盛草、绯扇、源平草、花筏、山慈姑等珍贵的野草,是松江花很多时间收集来的。 有的是向同伴要来的,有的是去箱根或丹泽旅行时,辛苦采集回来种植的。 每一根草,都有松江付出去的血汗。 现在,却被硬跟的凉鞋践踩扑倒在地。 “这还得了!” 松江觉得腿在发抖,气愤的泪珠掉落在折断的花筏草上。 <er h3">二 儿子和媳妇晚上9点才回来,自己打开大门,坐在起居室喝茶,就是不到松江的房间来打声招呼。 松江决定今晚要表达自己的感受。她重新系好浴袍的带子,走到起居室。 在起居室的桌上放着洗好的樱桃,夫妻俩坐在那里看电视。看到松江进来,还是有点难为情。 “妈,还没睡。” “不要装糊涂,9点钟睡什么?” 松江的声音一开始就很粗暴。久女子事不关己地看电视。 “孝太郎,请你把电视关掉。” “妈,有什么事。” “不要问,先关掉。” 久女子把电视关了,就想出去。 “久女子,请你留在这里。” “有什么事吗?” “我有事情要你听一听。” 久女子心不甘情不愿地坐在椅子上。 “我还要写报告呢!” “你不是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出去吗?” 自从儿子结婚以来,长久压抑在心底的情绪全都涌了上来。 “妈……” “久女子!” 松江背向儿子,面对着媳妇。 “在你和孝太郎结婚之前,我就说过我很喜欢花草,你还记得吧。” 久女子伸手拿香烟,粗鲁地点燃打火机。 “我也和你说过,在我家的院子里有我非常重视的花草。” “啊,是那些杂草。” 不情愿的答话随着烟雾一起冲过来。 “那是野草。” “还不是一样。” “为什么做出那么残忍的事。” “什么事啊?” “久女子,花筏和源平草都被踩得乱七八糟,是你在晾衣服的时候踩的吧。应该小心一点的……” “哟……” 久女子皱起眉头。“我不记得有那种事啊。” 久女子抬头正面看着松江。她的眉毛和鼻子都是非常醒目的长相。 “当然,也许可能踩到,但是怎么会乱七八糟呢?” “的确是乱七八糟,花筏已经折断了,源平草也踩得倒下去了。我费了很大的劲儿才重新种好,只希望不会枯萎掉才好。” “我没有踩那么多。” “踩了,而且踩得很严重。” “我又不是猫狗,再怎么样也不会去踩花草……婆婆,你是不满意我把衣服晒在院子里,才找我麻烦吧!” “久女子,你……” 松江的声音颤抖着,心里想,这个人一点都不知道要反省。 “等一下。” 孝太郎阻止母亲说下去,从柜子上拿下大型的手电筒,走到院子去,不断地照射红松的根部。 “妈,并不很严重嘛。” 松江不由得站起来。 “是我重新种过了,一直到黄昏才种好。” 松江来到纱门边。 “明天早上看看就知道了。” 孝太郎关掉手电筒回来了。 “反正不怎么严重。久女子说不是她弄的,而且也不只久女子一个人到过院子。” “我自己不会去踩的。” 松江心想自己费心种植的,怎么可能去踩它。 “说不定是收衣服的时候踩到了。妈妈最近的眼睛不太好。” “孝太郎,你又偏袒久女子了。” 松江对这件事感到非常伤心。 “不过是为了花草的事,母亲也太夸张了。如果是这样,久女子也太可怜了。” “久女子可怜……” 辛辛苦苦种植的草被踩坏了,还说我夸张;久女子踩坏了花草,反而可怜。松江对儿子的理论十分不满。 “婆婆对人和自然有什么看法?” 久女子突然开始反攻。 “保护大自然和维护环境,难道不都是为了人类自己吗?大自然是要来配合人类的。对红松啊、野草啊什么的那样百般呵护,自己却过着脏兮兮的生活,简直可笑!” 说着,久女子又站了起来。 “婆婆大概对我们每个星期天都外出颇不以为然。可是对有工作的人而言,是需要改变精神环境的。这个家对我来说并不是休息的地方。希望你不要太过分地干涉个人的生活。” “久女子……” 松江也抛开了自己的理智。 “既然你这么说,我也有话要说。你说不要干涉个人的生活,为什么把衣服和棉被晒在外面就不管了。明知道要到晚上9点才会回来,也一样丢在那里。每个礼拜都是这样,每次都是我收进来的。浴室我清扫,水我烧,厨房和厕所也都一直是我在打扫。还有做饭……” “妈妈……” 孝太郎第三次介入。 “够了吧,久女子在外面有工作。” “我一样有工作。况且,为了自己方便,就要别人照顾,然后又说不准别人干涉,或是个人的生活方式,这不是很奇怪吗?久女子的想法错了。” “那我该怎么做?我有我自己的做法。如果不满意,我们就搬出去住好了。” 看着久女子趿拉着拖鞋,劈里啪啦地走向二楼,松江恨得咬牙切齿。 “妈,你也不要这样了。这样下去,家里的气氛会让人受不了。既然生活在一起,就应该彼此适应。” 孝太郎说完后,也跑上二楼。 挂钟敲响10点的钟声。 松江自己倒了一杯茶,坐在起居室的椅子上。 想到儿子的改变实在太大了。他是独生子。孝太郎3岁时,丈夫应召入伍,然后就阵亡。从此母子二人相依为命了26年。 孝太郎前年秋天结婚的,已经一年半了。 “妈妈辛苦这么多年,所以我娶媳妇,一定要是妈妈满意的人。” 孝太郎一直都说除非对方是个个性温柔、能孝顺母亲的人,不然就不结婚。 几次相亲,只要对方提出和母亲分居的要求,他就立刻拒绝。 孝太郎实在是个孝顺的好儿子,亲戚朋友都这么说,松江也这么相信。 久女子和孝太郎两人恋爱结婚。两个人都喜欢古典音乐,据说是在音乐会上认识的。 “她父母早死,孤单单一个人。她哥哥结婚后住在福冈,很少来往。她是追求家庭气氛的人,一定会对妈妈很好的。” 当然,当孝太郎对她说久女子很爽快地答应和母亲同住时,松江也为儿子从此有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婚前,久女子来过两次,都表现得温柔而坚定。和母亲相依长大的孝太郎,除了温顺以外,还缺乏决断的个性。所以松江对久女子坚强的个性感到很满意,相信这个媳妇必能弥补孝太郎个性上的缺点。对于早年失亲的久女子,她想像亲生母亲一样对待她。 松江梦想着一起去买衣服,或是一起去看戏,有时候一家三口到外面去吃饭,但是这个梦想自从他们度蜜月回来后就破灭了。久女子极端不愿意和松江有任何牵连。她说完全不喜欢受别人照顾,什么也不会来商量,而且也不愿意别人和她商量,连说话都嫌烦,甚至于见个面都尽量避免。 虽然如此,婆媳俩还没正面冲突过,也许是久女子不常在家的关系。早上8点和丈夫一起出门上班,下班回来,再早也是八九点钟了。偶尔工作提早结束,就会和孝太郎联络,两个人在外面吃过饭才回来。星期天要外出,逢过年休假时,夫妇俩就会出去旅行。 久女子似乎也没有比较要好的朋友,也不和左邻右舍来往,所以,倒也不会对外人说一些对婆婆不满的话。 站在书法教师的角色地位,松江不希望别人知道她和媳妇不和。对于那些学书法的学生,因为在儿子结婚前过分吹嘘久女子的好处,现在也不能改口说自己看错了人。 “真是好,婆婆和媳妇都有自己的工作。” 只要有机会,那些和松江来往的人,都会表示他们对松江家庭的羡慕。如此一来,松江的虚荣心也不许她向外泄露对媳妇的不满。就因为没有办法向外发泄,松江的怒气积存在心底,与日俱增。 让她最不服气的,是孝太郎完全迷上了久女子。结婚前一切唯母命是从的儿子,结婚后就完全听老婆的了。之所以会演变成这个情况,松江推测是他们夫妻俩的晚间生活所致。 新婚不久,松江就从久女子嘴里听到一句很不简单的话。 “婆婆,孝太郎真是个很纯真的人。都快30岁的人了,还说他是第一次……度蜜月的时候,晚上他还会像小孩子一样哭呢。” 松江真想大叫,那种大块头的女人有什么好。 孝太郎青春期的诚实,曾经是松江引以为荣的,如今却是她嫉恨、气愤的原因。 孝太郎如果认识更多的女人,和更多的女人来往,就不会迷上这种女人了。 二楼传来水声。结婚不久,久女子就提议在二楼安装冲水马桶。 松江看着二楼,身体感到僵硬。就好像有意嘲笑松江似的,水声又传来第二次,响遍整个空间。 <er h3">三 自从发生过这件事以后,久女子几乎不和松江说话。 但是生活并不因此发生变化。 夫妻俩每天吃完松江准备的早餐,也不稍加收拾就走了。松江觉得太过分,就把碗筷堆在那里不动。但是经过好几天,久女子也不洗。厨房的操作台堆满了用过的餐具。家里的餐具有限,松江没有办法,只好清理。于是和过去一样,打扫卫生或是收拾晾晒的衣服,仍旧是松江的任务。 敬鬼神而远之。松江只好认命了。如果不这样安抚自己,就会情绪混乱得没有办法写字了。 “下川太太的家是最理想的,以后的家庭,都应该这样才对。” 又恢复了邻居口中平安无事的生活。 所幸源平草没有枯萎。松江每次看到久女子,心里就有火,只好过着用水浇火的日子。 七月底,孝太郎和久女子说是都有公假,要一起到冲绳去玩,而且是在出发的前一天晚上,松江才听儿子说的。 四五天不在家,也该问一问婆婆是不是方便。半句话不吭,提起旅行箱就走,对这种媳妇,松江真想打她一顿。 “孩子去旅行了,会不会寂寞?” 碰到邻居这么问,松江还会说漂亮的话: “哪里,久女子也要我一起去的。可是,我还要教书法,况且冲绳那种地方也适合年轻人去。所以我叫他们趁我还有精神看家的时候,多到各地去玩玩。” 邻居们听了都很感动。 “真是体贴的婆婆,你媳妇实在很幸运。” 可是就在他们出发后的第二天,松江从信箱拿到一张明信片,顿时茫然不知所措。 那是国民住宅中签的通知单,收信人是下川孝太郎。 从来没有听说儿子参加国民住宅抽签的事。不但没有听到久女子说过,孝太郎也不曾提起。 松江不动声色地打电话到寄信处询问,知道大约需要一笔100万元的现款。 头期款100万元,余款分20年偿还。 松江感到迷惑,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目前这栋房子虽是租用的土地,但是房子的所有权是自己的。房屋虽然老旧,仍是下川家的财产。 虽然自大战前就修过几次房子,但是房屋构造仍然老旧,也不容易安装冷气,完全不适合现在的电气化生活。松江也知道,久女子为此向儿子抱怨过多次。 大概是因此想更换一栋近代的公寓住宅吧!国民住宅只有夫妻两个人住太宽了。房子在东京市郊。尽管惊讶得几乎昏倒,但是松江多少也考虑到现实的问题。 这一带马路拓宽了,来往的车辆也多,开始呈现空气污染的问题。从各方面考虑,搬到郊区也不是坏事。 “空气不好,最影响老年人的健康。” 想到孝太郎曾经一面看报一面说的话,松江很自然地就往好处去想了。 不过,参加国宅抽签也应该事先商量一下才对。如果要搬家,对于学书法的学生,还有书法老师都需要做一番安排。 想到各方面的问题,松江也只好等儿子媳妇回来再说。 他们回到家时,天已经晚了。 松江听到开大门的声音,拿起明信片走出房间。 “还没睡呀。”儿子皱起眉头,“快睡吧,不用管我们了。” 夫妻俩径自走进起居室,仿佛松江是个多余的人。松江拿出明信片。 “你们不在的时候收到的。” 孝太郎接过去看。久女子也探头来看,马上变了脸色。 “这是什么意思?买国宅?那这栋房子怎么办?”松江问。 孝太郎懦弱地看着久女子,久女子向孝太郎眯眼示意。 “这么重要的事,为什么事先不和我商量?” 孝太郎被母亲这么一问,满脸困惑。 “没想到这么快抽中。” “这样妈妈会有很多困难。处理这房子不是三两天的事,还有我的学生们……” 久女子突然笑起来。 “婆婆想到哪里去了,那些都不必操心。” 她从孝太郎手中拿过明信片,放进皮包,继续说: “婆婆和以前一样就可以了。这房子的地是租来的,房子根本不值钱。地上物的权利处理起来很复杂。我想不如就这样保留权利,将来会有好处的。” “可是,久女子……” “国宅那里只有我们两个搬过去,和婆婆没有关系。” “你是说要留下我一个人?” “婆婆还很年轻,况且我们两个现在也都是很晚才回到家里,我想不会有太大的改变。而且我们走了以后,你就不必再帮我们收棉被或衣服,我也不会再踩坏婆婆的宝贝杂草了。” “久女子,你……”松江激动得舌头都不听指挥了,“你为了踩坏草的事,竟然想分居?” “怎么会呢?”久女子笑得很舒畅,“参加国宅抽签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如果突然申请就能立刻中签,那住宅荒这个说法早就成为历史名词了。” 说完,像是突然想到似的,去泡了两杯即溶咖啡来。 “孝太郎,”松江慌张地转向儿子,“你不会留下妈妈一个人,离开这里吧?” 儿子用手搔着鼻头,好像小时候做错事被母亲责备时一样,露出尴尬的苦笑。 “怎么办?” 他在妻子送过来的咖啡里加上糖。 “没什么怎么办。鸟儿长大了也要离开母巢,筑自己的巢,这是自然法则。” 久女子的话非常流畅。 “近年来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由于母亲的过度保护,造成愈来愈多的男人永远没有办法断奶。没有独立性,依赖心特别强,没有决断力,不负责任,但是个性却很温柔。” 松江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竟然说出这种话。 孝太郎难为情地坐在那里喝咖啡。 “一个人到达一定的时期,应该要离开父母的身边,自己独立。这样,他本人能够成长,社会也会肯定他是一个成熟的人。做父母的,对准备要独立的孩子,不要扯后腿,这也很重要。同时,父母也没有权利那样做。” 久女子发表着言论,松江偶尔回应一些情绪化的话。孝太郎一直保持着沉默,然后对两个人说了些安抚的话就上二楼了。 这件事当然没有结论。 松江这一夜没有办法入睡,心里只在想:讨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媳妇,该如何设法阻止儿子搬出去呢。 第二天,松江得到横滨教书法。 儿子和媳妇8点要上班。她很想在上班前设法单独告诉孝太郎,她完全没有要分居的意思。可是,久女子好像已经看出她的意图,夫妻俩一直待在卧室里,直到8点钟,直接出门上班去了。 松江9点钟锁门离开家。 横滨工厂宿舍的书法课从上午10点到下午5点,员工轮流到宿舍来练一个小时的书法。 这个工厂的老板很喜欢书法,他认为书法可以怡情养性,因此,肯在工作时间内让员工学书法。 松江从横滨回来时已经将近7点钟了。打开大门,进入起居室,开了灯。 儿子和媳妇还没有回来。房子关闭了一整天充满热气。松江打开窗户后,来到厨房准备喝茶。这时她吓了一跳,放在厨房角落的电冰箱不见了。仔细再看,电子炉和烤面包机也没有了。架子上的煮锅和平底锅少了几个。 餐具柜空出三分之一。 松江跑回起居室,这才明白了刚才开灯时就觉得怪怪的原因了:彩色电视机失踪了,音响也不见了。 松江的呼吸乱了,她跑到二楼,战战兢兢地打开他们的卧房门。卧房里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所有的家具完全搬走了。固定在墙上的衣柜里,连衣架也没有留下一个。 隔壁孝太郎的书房也一样。房角的书架剩下几本杂志,地上堆着垃圾。 松江几乎昏过去,勉强回到楼下。 他们趁松江不在家的时候搬走了,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松江感到被儿子抛弃的悲哀,却流不出眼泪。 松江对久女子以欺骗的手法搬走感到愤怒,也气孝太郎无能地让媳妇牵着鼻子走。松江心里像有一把火在燃烧。 松江像石头般地坐了几个钟头后,突然电话铃响起。她慢慢地站起来拿起话筒。 “妈妈?” 是孝太郎的声音。 “你很惊讶吧?” 松江说不出话来。很想对他说几句话,但只感觉血液往上冲,只在喉咙深处发出沙哑的声音。 “不用太担心,又不太远,我会常常回去玩的。” “孝太郎!” 她勉强发出声音。 “你哪来的钱?” 这并不是预先想好要问的,而是突然冒出来的问题。 “钱?” “国宅的钱。” 松江不知道孝太郎哪里来的100万元巨款。 “啊!这个呀,”孝太郎毫不在意地回答,“是久女子存的钱。我们从结婚以后就把两个人的薪水存起来,加上她以前的存款,勉强够了。” 儿子打的好像是公共电话,传来时间结束的信号。 “妈,我很快会回去的。” 电话挂了。松江心里又涌出悔意。自从他结婚以来,自己就没有要过他们的生活费。 自从孝太郎工作以后,松江就把儿子的薪水当做是他的零用钱。长久以来独立负担家庭开销的习惯,使她不指望儿子赚来的钱。 偶尔儿子会买来蛋糕或水果,或是拿奖金买皮包或皮鞋送她,她就十分满足了。 儿子结婚时,松江应该向他们要餐费的,但拖拖拉拉地一直没有明白地提出要求。一方面她是不希望被视为小气的母亲,而且,即使她暗示他们,久女子也丝毫不理会,她连10块钱也没有拿出来过。 结婚以来,他们夫妻俩的一切生活费用都依靠母亲。到头来,却用自己的存款购买国民住宅,搬出了这个家。 这是怎么回事,母子二人的生活变成三个人,开支当然会增加。松江存款簿里的金额,距离100万元还有一大截。 松江以茫然的眼神环视起居室。 在原来放电视的角落掉着一张纸片,松江捡起一看,是照片,像是他们度蜜月时照的,久女子和孝太郎并肩坐在悬崖边上。 松江的心已经完全被媳妇抢走儿子的念头所占有。 温柔的儿子,老实的儿子。 读小学时,要开家长会,儿子一定会要求: “妈妈,要穿漂亮的衣服来哟!” 学校运动会,中午休息时,孝太郎会比其他的孩子先跑到观众席,吃她做的饭团。 “我长大了一定让妈妈轻轻松松的,您放心。” 孝太郎只要有机会,就会跑到她耳边轻语: “我会讨一个温柔的媳妇,妈妈不用担心。” 言犹在耳,人事已非。 松江心想,必须要抢回孝太郎,等到久女子有了孩子就更来不及了。必须尽快地把儿子抢回到母亲身边来。 但如何才能……松江双手紧紧握在胸前,思索着用普通的方法绝不可能叫他们离婚,久女子没有答应的理由。 就在这时候,松江心里萌生了杀意。 <er h3">四 松江决定半年以后实行这个计划。 同时,为了完成这个计划,松江刻意地改变了自己。 首先,对来家里学书法的学生,除了小学生以外,只要是大人,见人就赞美自己的媳妇。 “那个国宅啊,实际上是为我抽的。因为这一带的空气实在太坏,他们都说这里不适合老人和小孩居住,年轻人以后还会生孩子。久女子哭着要求我住到那边去,我还留在这里,是我的任性。因为我不习惯没有庭院的生活,我不希望和费尽心思收集的武藏野的野草离开,而且我还得教书法。久女子虽然要求我不要工作,舒舒服服地过着退休生活,但是,我至少还要做到60岁。现在她每天都会打电话来,问我一个人住有没有问题。她不放心,最好我能住到那里去。当然,将来有孙子,我会和他们住在一起的。久女子有工作,她还是很依赖我的……” 松江的话是无止境的—— 很小的时候久女子的父母亲就去世了,可还是很温柔体贴,最使她高兴的,是把她当亲生母亲般依赖;或是久女子的工作对社会很有益处,尽量希望久女子继续工作;或是久女子买衣服给我;或是久女子约我去吃饭等等。松江讲这些话时显得非常幸福,使听的人都相信这是个美满的家庭。 孝太郎虽然嘴上说偶尔会来,但是,自从搬走以后,就没有回来过。 松江也故意一个多月不去理会他们,然后把银行保险箱的钥匙用挂号信寄给他们,收信人是孝太郎和久女子,而且还在信上诚心诚意地说自己年纪大了,为了怕遗失重要的钥匙,希望他们替她保存。搬家后可能需要不少钱,必要时可以随时从这里提出使用。 保险箱里有丈夫遗留下来的公司股票、证券和公债等。松江认为即使把这些东西交给他们,他们也不会立刻兑换成现金。就连松江也知道,现在把这些卖出去很吃亏。再说,不管怎样,股票一年至少可以分到100万的红利,久女子那么会计算,不可能把它卖掉。 过了一个多礼拜,孝太郎下班经过这里。他说收到钥匙了。 “我们现在并不需要钱。” 孝太郎多少有点过意不去。 “没有关系,由你们保管好了。妈妈也在工作,一个人不需要多少生活费,股票要到明年才分红,那时候,可以给久女子买颗钻戒。” 因为心里已经盘算好了,所以松江一句话也没有埋怨,也没有那种态度。她还简单地做了一点儿子喜欢吃的菜,让他喝啤酒,又到附近的肉店走了一趟,买了两份牛排。 “拿回去和久女子一起吃吧。” 她故意不留孝太郎在家里吃饭。 “麻烦妈妈了。” 孝太郎迅速地吃完松江做的菜。 “每天早上都吃速食面,我们两个都在工作,实在没办法。可是偶尔也会怀念妈妈做的热乎乎的汤。 “晚上也是在外面吃的机会较多,偶尔久女子做饭时,也只是到超级市场买些现成的炸肉丸或沙拉,摆在餐桌上而已。 “不是向妈妈抱怨,超级市场的现成菜根本不能吃。冷冻食品还可以……” 孝太郎举出很多冷冻食品的名称,例如玉米汤有什么好喝之处,哪里的烧卖又贵又不好吃等。 孝太郎从小吃松江做的菜长大,对久女子所做的没有色香味的菜几乎是失望透顶。这点松江看得很清楚。 仔细看看,已经是夏天了,可是他身上穿的衣服既脏且旧。 大概是经常在外面吃饭或是吃冷冻食品,吃的花费太大,就缺钱买衣服了。依照松江的做法,换季时,不管怎样也要买新的内衣和袜子,为他准备新的衣物。 一直到夏季结束,松江都没有去看儿子和媳妇。但只要有机会就送去各种东西、食物或进口的毛巾,或是新家庭可能需要的而且都是很昂贵的东西。 孝太郎偶尔回来,松江就拿出看家本领,做儿子喜欢吃的东西,还给他喝啤酒。她比谁都清楚孝太郎的口味。 但是,她绝不给他饭吃,每次都让他带鱼啊、肉的回去,让他和久女子一起吃。此外,在孝太郎回去时,她会尽量让他带些学生送来的礼物,有威士忌、油、糖、红茶,甚至还有法国香水。 每次回来,孝太郎对妻子的不满就会增加。久女子可以说根本不会做菜,也不擅长打扫或整理家务。只是特别喜欢洗衣服,据说下雨天,连房间也挂满了衣服。 “实在很煞风景,都没办法安心看书。” 儿子说,还是妈妈的地方好。 “不管什么时候来都插着花,看了心里就舒服。” 久女子对穿着不讲究,也让孝太郎感到乏味。 “只穿长裤和衬衫。出去时还会打扮打扮,但是在家里,连头发都不梳,头上绑条毛巾就过一天。” 松江很勤于换衣服。整理院子或打扫时,会穿工作裤装,做完后,立刻会换衣服。换和服时,腰带也会同时换一条。因为是在家里教书法,穿着很自然地就保持得很清洁。她知道冬季时换一套和服外套就能改变气氛的要诀。 到了9月,松江从儿子嘴里知道久女子怀孕了。 “还不是很确定,但是每天恶心、呕吐,真烦人。” 孝太郎似乎对自己有孩子的事,不像松江所担心的那么感到高兴。当然,男人大概要等孩子生下来,长到相当可爱的程度,才会对孩子产生感情。 孝太郎甚至对久女子怀孕初期因生理因素而变得更懒惰、歇斯底里等,都感到十分不满。 “那是没有办法的,每个人怀孕都是这样,你应该安慰她。” 松江笑嘻嘻地劝他。到目前为止,不论儿子说了久女子什么坏话,她都不会添油加醋。 “久女子在上班,你还说这种话,那她太可怜了。” 松江一直是这种论调。这么一来,儿子就更数落起老婆的不是了。 松江觉得这种情形很有趣。当初松江诉说久女子的不是时,孝太郎都会袒护久女子。松江生气,他就更说久女子的好话。现在情况反过来了。 10月,衣服换季过后的一个星期天,松江第一次打电话给儿子和媳妇。 她说到附近办事,有东西要送他们,问可不可以过去。 孝太郎在社区的公车站牌处等她。 “房子都很相似,我怕妈妈迷路。” 他们住在顶楼,看得出房间刚才匆忙地整理过,但还有很多地方没有打扫。 家具上有一层灰,地板也没有光泽。 久女子的态度很好。大概是两个月来送了不少东西的关系,人啊,实在是很现实。 “噢,好美的风景。” 松江看着窗外,表示很欣赏,但是又补充了一句: “但还是不适合我。像我这样的老年人,还是住有庭院的木造房屋比较适合。” 这么说是表示她这么殷勤地送东西,并不是想来住。 “婆婆不寂寞吗?只有一个人。” 久女子倒说起好话来了。似乎对自己坚持要分居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不,我习惯一个人生活。就是以前孝太郎在的时候,他也是整天不在家,回到家就上二楼。有没有他都一样。” “说得太狠了吧!” 孝太郎故作不满,久女子去准备茶。送出来的茶的确很糟,难怪孝太郎不满。松江对茶很讲究,家里经常都准备着高级茶叶。 “恭喜你,久女子。”松江祝贺她怀孕,又安慰她说,“不过,你还在上班,一定很不方便,千万要小心身体。” 今天带来的礼物是1万元的礼券和水果。 “有一个学生要结婚,特地送来的。不过我不想买什么,就送给久女子用吧。” 松江说有婴儿以后,会需要很多东西,如果是二三万元的东西,她可以送他们。 “本来是应该为孙子买点东西来的,但是近年来都是新产品,我都不懂了。买来没有用的东西也是浪费,就给你们钱吧。” 久女子显得非常高兴。贪财的程度超乎松江的想象。 临走时,松江不经意地说: “要不要偶尔来帮你们打扫打扫。怀孕初期要多保重,不要做太粗重的工作。” “实在不好意思,要麻烦婆婆了。” 久女子夸张地诉说身体感到疏懒倦怠。 “你在上班,那是应该的。那么我就偶尔来帮帮忙。” 松江很顺利地进行着自己的计划。 每个礼拜两次,松江都带着久女子可能会喜欢的东西来国宅打扫卫生。 来了之后,她很惊讶他们居然能把房子弄得这么脏。碗柜好像从来没有擦过,厕所也看不出来什么时候打扫过。 “变得这么漂亮。” 儿子下班回来表示很感动。但是松江没有说久女子一句坏话。如果是以前,她一定会气愤地说: “她这个人怎么搞的,懒也不是这种懒法。” 她替他们做晚餐,但是自己绝对不吃就回去了。 久女子和邻居没有什么往来。但是,不久后,松江的行为传遍了左邻右舍。 “你真是个好婆婆,你媳妇真幸福。” 在社区的院子或是楼梯上碰到邻人,他们都会这样说。可是松江会反过来赞美媳妇,毫不保留地说媳妇是多么温柔可爱。 可是实际上,久女子很快就习惯了婆婆的服侍。俗语说:“好了伤疤忘了疼。”当初的感谢,习惯以后就变成理所当然。 不久之后,久女子开始对松江表示不满。从吃饭的菜开始挑剔,到打扫时动了东西找不到,或是玻璃没有擦干净。自己什么也不做,挑毛病的功夫倒比谁都行,而且观察入微的程度也令人惊讶。 不管久女子说什么,松江都没有反驳,只反复地抱歉,然后设法讨好久女子。 另一方面,松江非常耐心地等待机会。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事情可以使她放弃决心。 她知道她这一生都没有办法和久女子妥协。这般服侍她,还不知道感谢,用她就像用下人一样。她能动的时候尚且如此,等她老得不能动也没钱的时候更不用说了。 她的杀意毫不动摇。到了11月,久女子因为怀孕的关系,不断地诉说身体的不适。当她说站起来头会昏的时候,松江带她去做身体检查,并对医生特别强调这一点。 “她去上班有没有关系呢?如果在外面头昏的话该怎么办呢?” 医生看松江非常不放心,笑着说: “这是怀孕造成的,不久就会自然消失,暂时多注意一下就行了。” 于是,医院里也知道她是个好婆婆。 来医院看病的人大都是社区里的人。 这一天是星期天。 下午就开始下雨,一直到晚上都没停。这相当符合松江暗中考虑的条件。下雨天,社区里的人很少打开窗户,这里的人好像特别在意别人的眼光,大部分的人整天都拉上窗帘,到了晚上更是如此。 黄昏时,久女子比儿子早回来。回来以后就像很不舒服似的坐在厨房里。松江在烧洗澡水、准备晚餐,一切弄妥后,刚好儿子回来。 松江要孝太郎先洗澡。 外面已经漆黑一片。阳台上有遮雨篷,在阳台上有晒衣服的绳索,松江把浴室的垫脚布放在绳索上,没带进来。她这样做当然是故意的。等孝太郎开始洗澡后,慌慌张张地对久女子说: “糟了,垫脚布还晾在外头。” 看电视的久女子站起身来。 “对不起,上午打扫浴室时挂在阳台上的绳索上了。” “婆婆也真是的。” 久女子用力拉开门帘,先走到阳台上。 “怎么可以这样,雨都吹过来了。” 久女子伸展腰想拿绳索上的东西,松江对着她的腰,用力推过去。在推之前当然没有忘记查看一下附近的窗户。 久女子手里拿着浴室的垫脚布,倒栽葱一般地从八楼摔了下去。 当场死亡。 在守灵和出殡期间,松江一直在哭泣。 “都是因为我忘了收回垫脚布……” 没有人怀疑是久女子走到走廊上,突然受到冷风吹袭,以及伸腰的关系,一时头昏才摔下楼去。 松江演得很小心,如果哭得太过分也不自然。 理想的家庭,婆媳之间和好的印象产生了效果。 没有人会想到是婆婆把媳妇推下去的。 “她多盼望能有一个孙子,真可怜。” “希望她不要因此自杀。” 社区里的人都对松江表示同情。 久女子的大哥从福冈赶来参加葬礼。 松江本人没有和什么亲戚来往。 松江和回家的儿子温馨地迎接新年。 国宅当然很快就处理掉了。 过年时因为在办丧事,没有人来拜年。松江工作做得很有劲,舒舒服服地生活着。 又恢复了儿子结婚以前的日子。 孝太郎对母亲温柔而孝顺。股票和有价证券都和以前一样放在保险箱里。拿到股利后,松江想买一套和服,和儿子一起去洗温泉。 “妈,”儿子看报纸看了一半,回过头来说,“不要想得太多。是久女子自己的命不好。” 孝太郎看到母亲在想心事,安慰她说。 “都有孙子了。” 松江不得已只好这么说。 “不要再说了。”儿子翻开报纸,“以后我会找一个妈妈满意的媳妇,比久女子更好的、能孝顺妈妈的人。你放心吧。” 松江手里的茶慢慢冷却了。 明显的杀意 田沼律师看好这块土地,买了其中相当大的一片,盖了几所房子,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不过,当时私立电车好容易才通车,到了晚上,车轮碰撞铁轨的隆隆声响混杂着远处传来的狐狸的叫声,这儿只不过是落荒的东京近郊而已。几乎人人都笑话他是东施效颦,自讨苦吃;可是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不失为一笔有先见之明的好投资。 二战时期,菊町宅邸一带没遭受到空袭;战后便是可怕的通货膨胀的时代,不少人只能靠不断地抛售土地啊房产啊,以勉强渡过难关。 “您说怎么办才好啊!米一升买卖一百五十元……唉,这是什么世道哟!”老两口没有孩子,以前曾经领养过一个孩子,在这次的战争中死了。对这两位平静地过着老年生活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寂寞的事情了。 田沼律师自家住房周围的房屋都是他的产业,住户大多是些公司里的职员:t银行的信贷科长、n证券公司的调查科长。s电机厂的技术员,寄宿学生,还有靠收房租生活的战争未亡人。总之,这团团一圈人群里,既没有出人头地、了不起的大人物,也没有落魄、失意的可怜人。 大约二十年前左右,这儿发生过一起杀人事件。哥哥跟妹妹有了肉体关系,妹妹有了身孕,束手无策;于是,哥哥把怀孕四个月的妹妹杀死了,把尸体理在玄关的三合土下面。当时,田沼律师出于邻居的关系,替那个倒霉的男人辩护,竭尽全力,可还是没能把他从死刑里救出来。 为了杀人案件替邻居辩护,这是第一次。过了二十年,最近又发生了第二次事件。 “有二必有三,怎么搞的!这种事情已经够讨厌了。”已经二十年过去,当时的房间早就给拆掉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这个有段因缘的房子才卖掉时,律师从夫人那儿听到这话,不由感慨系之。 “说真的,那个女人朴素大方,气质也不错,谁想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女人一旦发了火,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这就叫做女人啊!想当年,你不也没少吃过我的苦头吗?”确实,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有过好几次这类经验。如果有些什么事情,不管怎样东盖西捂,总瞒不过妻子。只要发现些什么,哪怕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当时还年轻的妻子,脾气可大了,闹起来可没完没了。律师不由想起当年往事。 田沼律师对于这次的案件,对今野夫妻两个人都抱有同情心。夫人纯子整个人像孩子似的可爱,而他对丈夫晴之也有好感。 今野晴之是田沼的同乡,又是同一个中学里的晚辈校友。作为一个新出道的插图画家,作品刚刚走红,哪怕轻微的一击,对他的前途都举足轻重,非同儿戏。田沼对他有一种亲人般的感情。 田沼律师为纯子夫人作辩护。关于这个案件的辩论非常热闹,双方都很卖力,一轮一轮,最后总算达到了最宽大的处理:杀人者纯子夫人被判服役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出狱以后,纯子夫人回到家里,毕竟感到羞耻,便从此足不出户。此后,今野夫妻之间重归于好,连田沼也清楚。 和平……是暴风雨过去的平静,是战争结束后的可怕的沉默。 玄关有铃声,脱了眼镜连忙去开门的老夫人,笑着回来说:“你猜是谁?是今野先生哟!” “今野君吗?来得正好。我正想找人下棋呢。”田沼律师晚饭刚刚用完,心情舒畅,笑着说道,“请到这儿来吧。” “我来不是想跟您下棋的,特地前来,是因为有事想说,有事拜托哟!” “跟我说……是不是案件的事情?”案情反复这样的情况,是常有的。他就穿着浴衣,穿上一双拖鞋,走到了玄关那儿。 “啊!”今野轻声轻气地说道,他的脸色发青,说话也有些生硬。晚上,到邻居家来,居然还穿着白色的西装,系着领带,整整齐齐。他说道,“稍微有些事情,想跟先生请教!特地拜访。” “请进请进。”这儿有扇小的边门,通向玄关边上的会客室。 田沼坐在写字台前的转椅上,一面点着了烟,一面特意用开玩笑的口气跟今野说:“什么事情啊?是不是杂志社不付画料的钱,准备打官司吗?” “没那回事!” “那么,什么事呢?” “先生以前说过这样的话吧,日本的法律,就刑法而言,需要改正的地方很多。对杀人犯的刑罚,也是其中之一。”今野的话一点没错,田沼是说过这样的话;不过为什么今野现在突然提出这个问题,田沼律师不理解。 根据刑法,抢劫杀人、强奸杀人,都被判处死刑或死缓;而单纯杀人刑罚则为:死刑、无期徒刑以及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其间区别很大。最低三年的刑罚,还可以获得缓期执行。但是这一切,不像外国那样,是把谋杀与愤怒杀人的区别,清楚地写在条文上。日本是根据各个案子的情况,由法官来判断的。 田沼律师认为应改订刑法,把谋杀与愤怒杀人明确地区分开来,这是他这几年来坚持的主张。随着时间的推进,他对自己的立论越来越固执。 田沼点点头答道:“是啊。不过,现在说这事,是怎么回事啊?” 今野晴之的脸,像女性一样非常亲切和蔼,可现在却笼罩了一层忧虑和痛苦的影子。他憋了一会,好不容易才开口说道:“我想说的是向您请教,人一旦出于愤怒,控制不住感情,把人杀死,然后马上去自首。在那样的情况下,判罪是不是会减轻啊?” “是这个道理。当然,具体量刑则需根据:认罪的程度,有没有前科,动机以及当时的情况,以确定各种不同的刑罚。就我们日本来说,以前的条文就非常简练,比如‘约法三章’,向来有看重言外之意的思想。”田沼律师一面回答,一面猜测这个青年到底在想些什么。 ——妻子出于妒忌,把情人杀死。这个可怕的案子,我为他妻子作了辩护,难道他是要警告我吗?还是没有痛定思痛,再一次用刀子对着还没有愈合的伤口?律师的脑海里顿时出现了那案子的全过程,坐在自己面前的晴之,也是这事件中一个可怜的牺牲者。 今野夫妻搬到这儿附近来,已经是两年前;记得那是临近年关的时候的事情。据说,他们以前一直借住别人的房子,生活得更好,年轻的纯子看上去显得很幸福的样子。 “这次搬来的今野先生的妻子,非常年轻,也非常漂亮。” 听妻子说这话,田沼笑着说,“做生意的人,当然审美观也是高水平的。画画人的妻子,如果像你这样富态,只怕艺术的灵感都逃走了。”口里这么说,毕竟心里也有所触动,因此,当那对年轻夫妇常常过来小坐的时候,田沼总特别地瞧着那位年轻的妻子。 纯子好像连二十岁都没到,给人一种水晶一样的清纯的感觉,人也非常的爱清洁。在学校里,她被叫做“法兰西洋娃娃”,又大又黑的眼睛,里面蕴藏着吉卜赛女郎一样的热烈奔放的激情。对女人来说,颇为少有的是,她还长有一只钩形的罗马鼻子,显示出她意志坚强与工于算计的性格。律师心想:这一定是她父亲与母亲两种完全不同种类的血液在这孩子身上冲突和斗争的结晶。长时期的法庭生涯,使田沼养成了仔细观察人长相的习惯。 案发前,由于生意日益兴旺,今野晴之家进进出出的客人很多。其中有一个人每天要来,一来就在今野的画室里逗留几个小时,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子。 “听说是个模特儿,每天来画室几个小时,让画家画素描的。”田沼律师最初是听妻子这么说的,不过,后来说法好像不同了。 “那个女子啊,是今野先生妻子的好朋友,曾经照顾过今野先生,她叫加藤庆子。” “就这么简单吗?”田沼律师觉得另有蹊跷,不由问道。 “好像不那么简单;每天同一个年轻的男人在一起,赤身裸体的,总有些……” “这些倒不用去管,这也是为了工作,大城市生活的特点就在于人人互相不干涉。” “是吗?加藤庆子介绍纯子与今野先生结婚,好像有些后悔,很有些同今野再续前缘的意思。如果把她做媒比作是送东西的话,说不定要讨回去了。” “哪怕是送的东西,也不容许这么做的呀!比如一个孩子把点心送给别人,看见别人吃得香喷喷,想讨回来,也许是同样的心理。”无形之中,田沼律师还是承认了妻子的推断。这些消息来源,出自纯子本人。就如田沼以前推想的那样,纯子工于算计的头脑非常灵巧;田沼的妻子曾和她一起做股票生意。 就在田沼妻子议论加藤庆子的次日星期天的早上,田沼律师看见了加藤庆子,身材高大,挺丰满的。脸虽不大好看,但丰乳肥臀,走起路来一扭一扭,那细细的腰仿佛承受不了那肥大的屁股。她身上穿的洋服,也不那么优雅得体。看上去像个乡下女人,但确实是一个模特儿,男人一旦给她抓住了,再想离开她就难如登天。“这世上真有这样的女人啊!”他说这话时,仿佛在叙说自己的经历;好在他妻子浑然不觉。 “不过,也许没事了:庆子好像已经回故乡去了。”夫人说。 “是吗?不过有些可疑啊?” “是的。是有些可疑。”夫人好像也有意要去确认一下,她到底走没走? 半年后,那次杀人事件发生了。纯子一个人去庆子住的地方,用裁衣服的锥子,刺进了庆子的心脏。在邻居什么都没注意到的情况下,她去警察署自首了,有名的新出道的插图画家,由于爱情惹出来的悲剧,顿时引起了舆论的一片哗然。 正如田沼律师所想象的那样,庆子与今野分手回乡只是个假象。其实他们在高田马场附近租了一间房间,两个人的关系仍然在继续着。纯子与庆子,在女校读书时是一对知心好友。庆子先出嫁,嫁给了一个海军军官。晴之不容易找到对象,庆子便把纯子介绍给了他。 “我不是了不起的人物,但在画图方面,人们都说我具有才能。一旦有机会,也许会出人头地。”睛之随随便便地这么自我介绍了;庆子很听得过去。尽管将来会有什么希望,现在不太清楚。但对自己选定的军官丈夫,隐隐抱有一种优越感:他决不会沦为一贫如洗的插图画家;她为此而自豪。 不久,谁输谁赢,立见分晓。庆子的丈夫,不久就死去,他的飞机在南海的空中散了架;而看上去纵情酒色、放荡不羁的今野,尽管大言不惭,他的才能在战后却慢慢地展现出来,得到了世人的肯定。作为军官的未亡人,庆子对前途深感焦虑、不安,那是很自然的事情。而今野以前也曾经一度向庆子求过婚。 法律贵在简洁;起诉书之类的文件,也不可能传递更多当事人的人心微妙之处。 田沼律师从当时在拘留所里的纯子那儿,听到了更详细的情况:“我丈夫同那女人有一种不寻常的关系,我很早就知道了。这事发生前,我早点到先生那儿去商量一下就好了。 其实,我好几次同丈夫谈这件事,可我丈夫老是东拉西扯,说什么都怪你自己啊,你这么性冷淡,像个冰娃娃啊;不要看庆子脸蛋不如你,她自有她的魅力。我一听就来了气,决心去同庆子谈一下,就我们两个人之间,看在当年的友情份上,说不定能谈好,尽管这也是很渺茫的希望。我走进她的房间,见她正好拿了段什么布料在镜子前比划。摆姿势,看到我异常的脸色,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也没有难为情的样子。她拿出果品之类的东西,也没说句客气话。我不由怒火中烧,勉强把自己的怒火压下,请她跟我丈夫分手。可您知道,她是怎样回答的吗? “‘晴之同我是在恋爱哟!就是死在一起也情愿!他说了,你冷冰冰的,睡在一起多没意思!像个瓷美人!现在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情。再说爱情的问题,没必要让别人指指点点。’她完全像个妻子,我倒反而成了小妾似的,不由怒火满腔。正好手边有只裁缝箱,便拿起锥子刺了过去…… “庆子倒地死了。在不知不觉当中,也许我用一只手遮住了她的嘴。真没想到原来人的性命是这样脆弱、这样的虚幻,直到现在我承认自己做了件不可饶恕的坏事。早知道事情会闹到这个地步,我就引身而退。那样的话,对我丈夫来说,也许不会这么痛苦,至少两个人可以有幸福。” 如此一位知识女性,一旦为激情所困,也变成了一个糊涂的女人。田沼律师不由思绪黯然。 幸运的是,舆论的同情都集中于这个美貌的女人。妇女协会“矫风会”的高垣女士特地写了《请看这个女性哟!》的论文在t报纸上登载,为她作有力的辩护,声称:对那种破坏家庭、心地不良的女人,采取那样的极端手段,是做妻子的正当防卫。这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终于到了判决的日子,当身负重罪的被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所有人的同情。连检察官也充满了恻隐之心,他在最终陈述时说,不管事情怎样,这毕竟是一条人命;但是被告态度很好,有明显的悔改之心;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低量刑范围,建议法庭从轻发落;并暗示法官最好判决三年徒刑缓期执行。 站在证人席上的晴之,也深深感到自己有罪。当审判长问他,如果被告被宣布为自由之身,而证人却要被作为被告召唤出庭,他有何想法? 他用沉痛的口气答道:“妻子的罪,我认为其实是我的罪。妻子犯下如此令人恐怖的罪行,一切都是我的责任。我愿意现在立即被改为被告。”田沼律师也确信纯子可以获得缓期执行。作为邻居,他当庭叙说了纯子平时优雅的性格,并特别强调,那天正好是她的生理日。他坚定地认为,像她那种出于激情、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愤怒杀人案件,量刑应该宽大并缓期执行。 法庭的判决最后下来了,是服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稍稍沉默的晴之,又一次很艰辛地开了口:“先生,我听说有这样的事情,比如说,在用短刀杀人的情况下,刀口向上还是向下,对凶手量刑也有所不同,是那回事吗?” “是的,因为这涉及‘杀意’的问题。刀口向上刺杀,多数是流氓之流争斗的情况,存心杀人,也就是含有严重的‘杀意’,量刑也严重。” “我们这次的情况是,纯子杀人用的是一个圆的锥子,所以也无法断定究竟是向上还是向下,‘杀意’有否,无从说定,不是吗?” “嗯,您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律师的话开始严肃起来。 “先生,当时我确实已经决心同内人分手了。我尽管只是个没什么大前途的插图画家,但即便是个蹩脚的艺术家,总也有自尊心吧!同纯子在一起,几乎如同一个‘波西米亚人’(英语“bohemian”,指生活方式不正规的人,尤其指放荡不羁的艺术家。)跟一位女银行家结婚,难道这不能被称为‘奇迹’?” “不过,尊夫人确实是爱您的哟!” “是这样吗?” “不必怀疑了,尊夫人之所以下手杀人,最终还不是出于对您的爱?只不过换了个形式而已。” “是这样吗?嫉妒是爱情的变形,人们都这么说,可我总觉得她的嫉妒是憎恨的变形。” 田沼律师的头有些发热,感到有些混乱:“快把这件事情忘记吧!有机会我见到尊夫人,我也好好劝她几句。不管怎么说,她的获救,这其中也有您的功劳,显示了您的宽大胸怀。” “是这样吗?”这句同样的话,今野晴之重复了三次。律师听了很不是滋味,好像用针刺他的神经。 “不过,刚才您说的,锥子没有上下向,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如果光凭凶器来判断内人有无‘杀意’,是不可能的。”律师突然吓了一跳,觉得什么地方出了毛病。 “她是用不合适的凶器,确确实实地杀了人。”今野说道。 “这不是证明尊夫人没有‘杀意’吗?而是一时激动。怒气冲天的时候,随手拿到什么,就把什么当成凶器。这说明,尊夫人是无意中拿起来这个东西。” “为什么您说她无意?这个‘无意’的证据在什么地方?” “您难道不相信尊夫人的话?” “相信,正因为相信,才到先生这儿来的。”他大声地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最初就感到奇怪,像庆子那样不会料理生活的人,衣服脱线,自己也不会缝的人,怎么会把一把崭新的、刚刚买来的锥子放在裁缝工具箱里?” “先生您这么说也有道理,不过,她终究是个女人,买一些锥子之类的东西,不足为奇啊!” “先生您这么说也对,但我最了解庆子的性格,这种东西买了一把,不知可用多少年;她决不会买两个同样的锥子。” “您想说的是……” “先生,不,不仅仅先生,连检察官、法官,世上一切的人,都给欺骗了。杀人的那把锥子从一开始就不在房间里的。”青年的脸因痛苦而变得丑陋,几乎要哭出来一般,“先生,如果当场随手拿了什么东西,是不能被称为凶器的,是吗?但是,纯子从一开始就打算杀庆子,特意准备那把锥子带到现场,那可以说是一把十足的凶器啊!” 律师使劲地摇摇头:“如果尊夫人存心杀人,有‘杀意’的话,应该还带了其他准备好的东西。” “先生,请您了解一下内人的性格!”青年几乎歇斯底里地叫道,“您知道内人最喜欢的东西是什么?是股票,这种最合理的赌博。赔时的冷静,赢时甩抛的及时正确,吃进时的认真,无一不精确到位。” “股票同现在的案情有什么关系?” “一事通,万事通。对内人来说,金钱是仅次于生命的东西。对金钱会下赌注冒险的女人,也会用自己的命来跟命运赌一把。” “不明白,我还是听不懂您的意思!” “先生难道现在还不明白吗?内人一开始就打算杀人的,抱着‘杀意’去庆子那里的,而且用布裹着凶器。” “怎么……” “如果内人准备是短刀或氰酸钾,立即会使人明白她是存心去杀人的,因此她特意准备了哪儿都见得到、使人意想不到的裁缝锥子作为凶器,这样也就无法证明她的‘杀意’了。连先生都不相信,可作为丈夫的我,却清楚地知道:再也没有比她更是双重人格的人了。无论对谁,在什么地方,她都露出可爱的笑容,完全像天使一样惹人喜欢。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假面具下面隐藏的是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偷偷地窥视到了……算计,算计,一切都是算计,精确地算计到九分九厘九毫;把一切可能性都算计好,只剩下九牛一毛的东西交付给命运的安排。这不是最上乘的赌博吗?内人特地选了一个生理日;杀了人后,也没有忘记去自首;还做功十足地表现自己的悔改之情。” “这……这……为了什么……” “算计哟!谋杀同愤怒杀人是有区别的。不管什么侦探小说作家设想出来的‘手法’,不管什么安全犯罪的构思,都比不上内人想出来的使自己犯罪而不会被严惩的办法。真可以说天衣无缝,伪装得太巧妙了!这完全是钻法律的空子……只要不被科以实际的刑罚。实质上,对内人来说,不是等于犯了罪没被人发现吗?” “您是怎样知道这一切的?”律师的声音也有些发抖了。 “今晚,从内人自己的嘴里所说的。”两人沉默了,互相用审视的眼光对望着,似乎要看透对方心中的秘密。 “难以置信,对我来说,真是难以置信;但在那种情况下也不能说没有一丝的可能性。我不能断言,说我完全没被欺骗。算计……明白了,只要达到目的就行。把自己的牺牲计算到最小,这是经济学最基本的思维方式。尽管如此,我还是难以想象!” 律师简直像呻吟般地继续说道:“不过案情已经了结了,现在重新审讯也是不可能了。” “不对,我的案子现在才开始呢!” 律师站了起来,用手拍了拍青年的肩膀,“明白……我很理解您的情绪;不过,作为律师,我只能对此保持沉默;告发尊夫人的事,我是不能够做的。” “我没有拜托先生办这种事情。” “那么……” 这个青年刚来时的那种不安的预感,又开始在胸口活动了。律师按捺下紧张的情绪,用亲切的口气说,“明白了。您想同尊夫人顺利地离婚。要我帮助尊夫人早点下决心同意离婚,对您也是个补偿。好的,只要能办到,我一定努力,实现您的希望。” “不对,我拜托先生的不是这些事情。” “还不对?……” “我对庆子实在不能忘怀!直到现在,也忘不了她!……我刚才已经把内人杀了。在愤怒之下,用这双手把她掐死了。” “愤怒之下……” “是啊!知道了真相以后,突然怒火陡起,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今野晴之静静地站起身来,脸上露出莫名其妙的微笑,“我打算现在就去自首,拜托先生再一次为我辩护——我是愤怒杀人。拜托了!” 作为律师,田沼长期以来同各类犯人打交道,从来没有什么惊慌失措的时候;可在一瞬间,却确确实实感到一阵令人发寒的恐怖向自己袭来。 车祸 保罗·桑丁今天特别快活。这座小城市里的医院和药店大量进货,他作为药品推销员,大大地赚了一笔。不过一天总有天黑的时候,此时已经十一点多了,桑丁驾车疾速行驶在偏僻的乡村公路上,想在午夜前赶回家。 他有点累,也有点困,在这剩下的半小时内,不停地跟倦意作斗争。但他并没有打瞌睡,完全控制着自己的车子。他很清楚自己正在做什么。 他超越了好几辆车,此时来到一条空旷的马路上,他选择走这条路,就是因为这条路车少,没有交通问题。然而就在这条空荡荡的路上,他看见了另一辆车。 起先,他看见的是两只前灯,出现在四分之一英里远的一个转角。那两盏灯亮得出奇,司机似乎没法将车灯减弱,桑丁骂了一句: “什么东西。” 他把自己的车灯减弱下来,可是并没有看见对方做出相应的回答。他又骂了一句,拧亮了自己的车灯。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有多么危险。 这时候他忽然明白,那辆车正以高速朝他疾驰而来,车速要超过正常速度很多。他本能地踩了刹车,专心致志地行驶在马路上自己这一侧,尽量不去看直射过来的那些灯光。可是,这一切都晚了,他发现那辆车蹿到了马路中央。 他必须迅速做出决定,要么靠右行驶,拧响喇叭,希望那司机会避到另一侧;要么开到外边的碎石和泥巴里,图个侥幸。 他做出了第二种选择,但速度不够快,他看见那辆车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于是只好尽量往右偏,结果左侧的挡板和车轮遭到重击,车后座被撞飞起来,整辆车一阵翻滚,摔到马路边,又弹跳起来,将桑丁摔到前方。 他没有听见,也没有看见汽车最后摔成了什么样,只是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撞向山脚,就跟撞在一堵结实的墙壁上一样,随后滚落在碎石和泥土里。他静静地躺在地上,周围的世界一片安静。 在最初的片刻,他并不觉得疼,完全因惊吓而变得麻木了,但他知道自己还活着,自己还有意识。他多少意识到自己的身体破碎了,而且开始流血。 炫目的灯光不见了,他躺在一片乱草堆中,眼前是星星和一轮明月。星星和月亮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清晰,或许是因为这种幻觉,他产生了一个念头,觉得自己快死了。 他一点也不生气。他记得车祸发生前,自己是有点气愤的,但此时此刻,那种气愤似乎变得很遥远,很不真实,死亡的念头再一次从他脑海中闪过。 这时,他听见了声音,从世界的某个角落传来一阵很清晰的声音,那辆车里有人。他静静地想象着他们,既不怨恨,也不同情,只是全神贯注地倾听着。 “这里没人。”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那辆车也受到了撞击,它要么是被撞停了下来,要么是被司机自己刹住了车。反正那辆车里的人,也不知道是什么人,走到他的车跟前来寻找他。 要不要吭声呢?他的第一反应是想叫喊,告诉他们他所在的位置。他们那么自私地蹿到马路中间,但此刻又想来帮忙。但是很快,第二个念头冒出来了,反驳着第一个念头,难道那些人真的很友善吗?他忽然对那些人感到害怕,也不知道为什么。当然,每个人都会帮助车祸的受害者,难道他们不会吗? “他肯定被抛出去了。”一个姑娘的声音,战战兢兢的。 “我想也是。那我们怎么办?”还是那个男子的声音,也就是说,他们只有两个人。 “找找看吧。”那姑娘说。 “为什么?”声音犹犹豫豫的。 接下来的声音也很犹豫。 “难道你不想知道他……或者是她,究竟怎么了?” “我不知道。”那男子的声音有点哆嗦,“我真的不知道……” “我们得把他找出来才是。” “好吧……那么黑。” “你不是有一把手电筒吗?” “哦,对,我去拿。” 马路上传来脚步声,那小伙子转身回自己的汽车去拿手电筒,一切又变得安静下来了。 桑丁等待着,因为一种新的恐惧而全身汗湿。他不怎么喜欢那两个人的声音,那个小伙子和那个姑娘,听上去不是那种会关心别人的人。要是他快死了,他们是不会帮上什么忙的。 要是他快死了?他开始回味这个问题。 现在开始感觉到痛了,他感觉到有好几个部位都痛,脸,胸口,两条腿,还有身体内部的某个地方,那个地方只有医生摸得到。正是那个地方的痛,让他想到了死。 要是他们借助手电筒找到了他,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呢? “好了,我拿到手电筒了。”小伙子的声音,“到哪里去找啊?” “可能在沟里,我想。” 零零落落的脚步声,踏着碎石,绊着乱草和低矮的灌木,若隐若现的灯光,前前后后地照着。灯光和脚步都越来越近了。毫无疑问,他们最终会找到他。他本想朝他们喊一声,但他没有这样做,只是等待着。 “在这里!” 灯光照在他的脸上,他想避开那灯光,但是没有力气。随后脚步声匆匆赶过来,两个人影站在他面前,在天空的映照下像两堵墙。手电筒在他眼前晃动,他眨了眨眼,但他们并不明白这是因为他不喜欢灯光的照射。 “他还活着,”那姑娘说,“他的眼睛是睁开的。” “是呀,我看见了……” “可他受伤了。”那姑娘的影子跪下来,跪在他身边,借着手电筒的光,很怜悯地看着他。在明亮的月色中,他可以很清楚地看见那姑娘的脸。 她很年轻,真是太年轻了,可能只有十六岁。她也很漂亮,头发黑黑的,皮肤很白,白得有点异样,涂过的嘴唇特别醒目,可是她的脸上没有表情,可能被吓坏了吧。等到她的眼睛盯着他的伤口时,他发现那眼神里并没有同情的光泽。 “你伤得好厉害呀,是吧?”问话就在他的耳边响起。 “是的。”他发现自己说话并不特别费劲。 “伤在哪儿了,你自己知道吗?” “全身都伤,里面伤得更厉害。” 那姑娘听他这么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她接下来的问题听上去有点冷漠。 “要是我们抬你,你受得了吗?” 他想了想,不知该如何回答。尽管他想了想,他还是犯了个错误。“我想我可能快死了。”他说。这句话一说出口,他就觉得自己说错了。 那姑娘的脸忽然有了一种不易察觉的变化,桑丁不明白那变化是什么意思,他只是知道确实有变化。她站起身走到那小伙子跟前。 “他快死了。”她说,好像她跟桑丁一样明白这个事实。 “那就是说现在去找医生也没用了?”小伙子的声音听起来松了一口气,似乎他已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我觉得也是。” “那我们怎么办?” “我们做不了什么,就等在这儿呗。这儿偶尔会有车子路过。” “那么说我们可以开车回城里了?” 小伙子似乎完全为姑娘的态度所左右。 “当然,我们可以去找个医生来,不过这家伙可能到时候已经死了。那我们就得向警察局报告。” “警察局?” “是啊,我们得去报告,你撞死了一个人。” 接下来一阵沉寂。桑丁躺在他们的脚边,望着那两个人影。他们就那样谈论着他,好像他已经死了。但他并没有生气,也许是因为他也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阿丽娜……他们会把我怎么着?” “谁,警察?” “是啊,你说我撞死了一个人。” “你是撞死了一个人,不是吗?” 小伙子不知所措。 “可这只是一起事故啊,你知道的,这只是一起事故,阿丽娜。我是说……” “当然。” 他们悄悄地说着话,可是桑丁可以清楚地听见他们说的每一句话。他忍不住说了一句: “每起事故,都是因为,有人犯了错误。”他对他俩说。 他俩吓了一跳。他看见那两个人面面相觑,然后又蹲了下来。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先生?”过了一阵,那小伙子问。 “这起事故是你的责任,我就想说明这一点。”他依然没有生气,他并不想就这个问题进行争吵,只是想说明是谁的过失。 “怎么是我的过失呢?” “首先你没有减弱你的灯光……” “那倒是,但你也没有减弱呀。” “我开始时减弱了。” “可你后来又把灯拧得很亮。” “那是因为你不减弱你的灯。” 小伙子又沉默了一阵子,随后说: “可是我们相撞时,你的灯是很亮的。” 桑丁不得不承认了这一点。 “我的脑子是有点乱。”他说,“可这并不重要,是你把车,开到了马路上的我这一侧来。” 小伙子将脸转向那姑娘。 “阿丽娜,我把车开到他那一侧了吗?” 姑娘偷偷笑了起来: “我怎么知道呀?我们正在……” 她没有说完那句话,可是桑丁猜到了她接下去想要说什么。他们肯定是在搂搂抱抱,或者抚摸,或者做些如今的年轻人喜欢做的那些事。正是因为这样,小伙子没能打暗车灯,他也没能控制好自己的车子,而他,桑丁,却为了他们的好时光付出了代价。 想到这里,他终于开始生气了。不过这种气愤很快又消失了,因为毕竟已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件事对他已经无足轻重了,他快要死了。 不过,桑丁对自己能够说出下面这席话,还是感到很宽慰。 “你瞧,你把车子开到了不该去的那一侧,所以这是你的过失。” 小伙子耳朵听着他说话,眼睛却望着那姑娘。 “他们会拿我怎么着?”他问她,“我是说那些警察。他们会拿我怎么着?” “我怎么知道?”她对他说,她一直保持缄默,也许此时此刻,开始时的那份惊吓已经消失了,她现在只是感到有点神经质。 “哪怕我就是开到了不该去的那一侧,”小伙子说,“这也只是一起事故呀。我并没有想去撞这家伙的车,更没有想过去撞死他。” “是的,是的……” “你瞧瞧报纸上关于这类事情的报道吧,一般来说司机不承担什么责任,但是可能会被索赔。我老爹可以拿钱出来的,哪怕我就是得去蹲监狱,在里面待的时间也不会太长。是吧,阿丽娜?你觉得是这样吗,三十天?” “也可能是六十天。要是那样,就太糟糕了。” 桑丁听着他们说话,心里感到越来越气愤。有可能是九十天,他心里想。保险公司倒是会赔付,凶手本人不会赔那么多的钱。凶手会在牢里蹲上九十天。 “不过有一点……”小伙子忽然说。 “有一点什么?” “这件事可以被称作一起事故,或许也可以说是我的过失,但有一点,除非是这个家伙去跟别人瞎说。” “瞎说什么?” “瞎说是谁关掉了灯,谁又没有关灯,谁开到了马路的另一侧,等等。可是如果他死了,他就没办法瞎说了。” “那是啊。”那姑娘的声音忽然有点异样,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那就是说,他非得死不可。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阿丽娜?” “他说他快死了……” “是的,可是他只是快死了,我们也觉得他快死了,可他并没有死,我们得确信他已经死了才行。”小伙子的声音变得很急促,有点歇斯底里的意味。 桑丁看见姑娘一把抓住小伙子的胳膊,盯着小伙子的脸。她的身体因为恐惧而颤抖。 “还有一点,”小伙子说,声音有点激动,“我老爹说过,关于赔付金的事,一个家伙如果只是被撞跛了,那么他得到的赔偿要比被撞死的人多得多。他们给被撞跛的人赔一大笔钱,我还不知道我们家的赔偿金有没有那么多呢。要是这家伙没死,只是受了重伤,那把我们家所有的钱赔进去都还不够。你瞧,要真是这样的话,我老爹还不把我揍死呀?” 姑娘现在很害怕,她悄悄地说:“可他只是快要死了呀。” “我们怎么能知道?” 桑丁此时不觉得痛了,只是觉得愤怒。他们一点都不想帮他,却想要他死。他们真是自私,自私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他们真是残忍,残忍到可以当着他的面谈论他的死。 小伙子忽然跪了下来,用手电筒直射桑丁的脸。桑丁虽然眨巴着眼睛,却也头一次看清楚了那小伙子,年轻啊,跟那姑娘一样年轻,可是没有那姑娘那么沉着,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冲动。他也被撞伤了,脑袋的左侧有一道难看的伤痕,头发上还沾着血污。 “你感觉怎么样了,先生?”小伙子问。 桑丁没有回答,他不想再说出让他们满意的那个答案,他不想告诉他们,滚烫的鲜血正在他的体内流动,疼痛一阵比一阵厉害;他不想告诉他们,他已经听见了他们偷偷摸摸地谈论他的死。 他看见小伙子的脸上露出一丝绝望,小伙子举着手电筒在他的身体周围寻找着什么,随后站了起来。 “他看上去伤得并不厉害哎,不像会死的样子。”他对姑娘说。 其实不是这样的,桑丁暗想。损伤是在身体的内部,非常致命,但我不会告诉他们的,让他们害怕吧。也许我可以坚持到有人路过。 一阵剧痛忽然冲乱了他的思路,让他感到神志格外清醒。 姑娘尖叫起来,好像是冲着他在尖叫。小伙子显然想用什么方式攻击他。 “你这是干什么?”姑娘问道。 小伙子的答复同样尖声尖气的:“他得死!我得帮他死!” 或许是出于女性的本能,姑娘冲着小伙子喊了起来。 “你不能杀了他!” “那又有什么区别?”小伙子的声音显得歇斯底里,“我已经撞死了他,不是吗?他马上就要死了,你还不明白吗,阿丽娜?” 她揪住他,把他往回拖。 “谁也不知道这中间有什么区别,”他对她说,“他已经受伤了,别人会以为他是被撞死的。” 有那么一阵子,世界似乎显得很安静,桑丁蜷曲着脑袋,可以看见那两个人,他们是天空下的两个影子,紧紧地挨在一起。桑丁可以感觉到,他们在拥抱,在绝望中拥抱。姑娘出于女性的本能表现出怜悯,小伙子则像是一头野兽,狂怒着想施行自我保护。可以看得出来,姑娘很爱他,也正因为很爱他,所以跟他站到了一起。 “那好吧,温斯。”他听见姑娘终于说出了这句话。 但桑丁无能为力,只能依旧躺在那里。他可能会被打死,或者被踢死,随便哪种方法都可以将这个虚弱的人置于死地。他倒并不害怕再死一次,只是害怕这种死法,这种死法本身带有恐惧的意味。 “不!”他拼尽全力朝他们喊道,“不!” 他的喊叫吓坏了那两个人,他们松开了。小伙子手中的手电筒又射向了他的脸。桑丁没有动,让那柱灯光一直照在自己脸上,让他们清楚地看见他脸上的恐惧。 “你能行吗,温斯?”姑娘问道,她的声音很镇定。看得出来,此刻她是两人当中更坚定的那个。 “我不知道,”他说,“但我得试试。” 桑丁看见他走过来,闭上了双眼。 “等等。”他听见那姑娘说。那姑娘的声音好像是从哪个角落里传过来的。 “怎么了?” “你这样做身上会沾血的,是吧?” “我不知道。” “你小心点。” “知道。我会小心的。可这又有什么区别?” “温斯,温斯,你怎么那么傻?他们会查出血迹的,总会有人怀疑的,他们会去验血,会查出那是谁的血。” 桑丁脑中闪过一线希望,他睁开了眼睛。小伙子站在他跟前,似乎有些犹豫。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他终于说。 他忽然走开了,从桑丁的视野里消失,但桑丁能听见他在乱草堆中翻找着什么。过了一阵子,就听见他叫: “阿丽娜,过来帮帮我,帮我把它搬起来。” 乱草堆中响起更剧烈的声音,只见姑娘跑过去帮那小伙子。 又听那小伙子激动地说:“那家伙不是被抛出汽车的吗?那就好了,他一头撞在了石头上,不是吗?我们可以把他的尸体挪一挪。来,一起搬起来。” 一阵沉重的脚步慢慢走过来了。桑丁看见了他们,他们一起朝他走来,弓着身子。在他们两人中间,是一块沉甸甸的巨石。 这次他没有叫喊,他叫不动了,他的脑袋已经麻木,但他可以看见他们,看见他们慢慢走过来,气喘吁吁。 他们停了下来,一人站在他的身体一边,那块沉重的巨石悬在他的脸上。 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心中掠过一丝欣慰。我要死了,他想,当然,这样死更快,也更利索。不过,这依然是谋杀。 他心中默默地祈祷着,祈祷会有一位精明的警官。 负责管理高速公路的巡警万尼克中尉,正是这样一位精明的警官,在灰暗的黎明中,他查看着马路上轮胎的印记。那些印记很模糊,看不出什么结果。 但他对站在面前的这一对情侣有一种感觉,他们注视着他,看他怎么调查这件事。小伙子名叫温斯,姑娘名叫阿丽娜,他们像所有卷入交通事故的年轻人一样平常,但又有点异常。因此,随着曙光越来越明亮,中尉的调查工作也越来越细致。 他找到的线索比他想象得还要多。尸体被挪动过了,周围有一片杂乱的脚印,但最重要的证据却不是这些。证据是确凿的,毫无疑问。 他从沟里爬上来,走到姑娘和小伙子跟前。小伙子脸上充满了恐惧,颤抖着问: “怎么了,中尉?” 万尼克中尉说:“一块石头分为两部分,顶端被雨水冲刷,是很干净的,底部埋在泥巴里,自然粘着泥土。现在你跟我说说,小子,桑丁先生怎么会从汽车里抛出来,一头撞在那块石头的底部?” 泄密的心 对!——我神经过敏,非常,非常过敏,十二万分过敏,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可您干吗偏偏说人家疯了呢?犯了这种病,感觉倒没失灵,倒没迟钝,反而敏锐了。尤其是听觉,分外灵敏。天上人间的一切声息全都听得见。阴曹地府的种种声音也在耳边。那么怎是疯了呢?听!瞧我跟您谈这一切,有多精神,有多镇静。 我说不好这念头最初怎么钻进脑子里来的;但一想起来,白天黑夜就念念不忘。可惜没什么目的。可没什么怨恨。我爱那老头。他压根没得罪我。他压根没侮辱我。我也不贪图他的金银财宝。大概是那只眼睛作祟吧!不错,正是那只眼睛作祟!他长了一只鹰眼——浅蓝色的,蒙着层薄膜。只要瞅我一眼,我就浑身发毛;因此心里渐渐——逐步逐步——打定主意,结果他的性命,好永远不再瞅见那只眼睛。 瞧,问题就在这儿。您当我疯了。疯子可什么也不懂。可惜您当初没瞧见我。可惜没瞧见我干得多么聪明——做得多细心,多周到,多做作! 我害死老头前一个礼拜中,对他倒是空前体贴。天天晚上,半夜光景,我把他门锁一扭,打了开来——啊,真是悄无声息!房门掀开条缝,刚好探进脑袋,就拿盏牛眼灯塞进门缝,灯上遮得严严密密,无缝无隙,连一丝灯光都漏不出,接着头再伸进去。啊,您要瞅见我多么巧妙地探进头去,包管失声大笑!我慢慢探着头,一寸一寸地慢慢伸进门,免得惊醒老头。花了个把钟头,整个脑袋才探进门缝里,恰好看见他躺在床上。哈!——难道疯子有这么聪明?我头一伸进房里,就小心翼翼——啊,真是万分小心——小心地打开灯上活门,因为铰链吱轧响呢——我将活门掀开条缝,细细一道灯光刚好射在鹰眼上。这样一连干了整整七夜,天天晚上都恰好在半夜时分,可老见那只眼闭着;就无从下手,因为招我生气的不是老头本人,是他那只“白眼”。每当清晨,天刚破晓,我就肆无忌惮地走进他卧房,放胆跟他谈话,亲亲热热地喊他名字,问他晚上是否睡得安宁。所以您瞧,他要不是个深谋远虑的老头,决不会疑心天天晚上恰好在十二点钟,我趁他睡着探进头去偷看他。 到了第八天晚上,我比往日还要小心地打开房门。就是表上长针走起来也要快得多呢。那天晚上,我才破题儿头一遭认清自己本领有多高强,头脑有多聪明。心头那分得意简直按捺不住。倒想想看,我就在他房外,一寸一寸打开门,可这种秘密举动和阴谋诡计他连做梦都没想到。想到这儿,我禁不住扑哧一笑;大概他听到了;因为他仿佛大吃一惊,突然翻了个身。这下您总以为我回去了吧——才没呢。他生怕强盗抢,百叶窗关得严严密密,房里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我知道他看不见门缝,就照旧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推开门。 我刚探进头,正要动手掀开灯上活门,大拇指在铁皮扣上一滑,老头霍地坐起身,破口嚷道:“谁?” 我顿时不动,也没作声。整整一个钟头,就是纹丝不动,可也没听到他躺下。他照旧坐在床上,侧耳静听;正跟我天天晚上,倾听墙里报死虫(报死虫,昆虫名,一般居于古屋,钻在家具或木器中,发嗒嗒声,迷信的人便认为是报死之声,其实可能是该虫求爱时,头敲在木头上的声音。)的叫声一般。 不久,耳边听到微微一声哼,我知道只有吓得没命才这么哼一声。既不是呻吟,也不是悲叹——才不是呢!——每逢吓得魂飞魄散,心底里才憋不住发出这么低低一声。这我倒听惯了。不知多少个晚上,恰好在半夜时分,四下里万籁无声,我总是毛骨悚然,心坎里不由涌起这声呻吟,激荡出阴森森的回响,就此更加害怕了。刚才说过,这早就听惯了。我知道老头怎般心情,虽然暗自好笑,可还是同情他。我知道他乍听到微微一声响,在床上翻过身,就一直睁着眼躺着;心里愈来愈怕;拼命当做是场虚惊,可总是办不到。他一直自言自语:“不过是烟囱里的风声罢了——只是耗子穿过罢了。”或者说:“只不过是灿灿叫了一声罢了。”对,他老是这么东猜西想,聊以自慰;可也明白这全是枉费心机。这全是枉费心机;因为眼前死神就要来临,大模大样走着,一步步逼近,找上他这冤鬼。正是那看不见面目的死神,惹得他心里凄凄凉凉,才觉得我的脑袋在房里,看虽没看到,听也没听见。 我沉住气,等了好久,既然没听到他躺下,就决定将灯掀开条小缝,极小,极小的一道缝。我动手掀开灯上活门——您可想不出,有多鬼鬼祟祟,鬼鬼祟祟——一点一点掀开,缝里终于射出蒙蒙一线光,像游丝,照在鹰眼上。 那只眼睁着呢,睁得老大,老大;我愈看愈火。我看得一清二楚——整个眼睛只是一团暗蓝,蒙着层怕人的薄膜,吓得我心惊胆战;可是,老头的脸庞和身体却都看不见:因为鬼使神差似的,灯光恰好射在那鬼地方。 瞧,我不是早跟您讲过,您把我错看做发疯,其实只是感觉过分敏锐罢了?——啊,刚才说过,我耳边匆匆传来模模糊糊一阵低沉声音,恰似蒙着棉花的表声。那种声音我倒也听惯了。正是老头的心跳。我愈听愈火,就好比咚咚战鼓催动了士气。 就是在这时,我照旧沉住气,依然不动。气都不透一口。我掌住灯。灯光尽量紧紧射在鹰眼上。这工夫,吓人的扑通扑通的心跳愈来愈厉害了。一秒秒钟过去,愈跳愈快,愈跳愈快,愈跳愈响,愈跳愈响。老头管保吓得半死了!刚才说过,愈来愈响,一秒钟比一秒钟响!——明白了吗?不是早跟您说过,我神经过敏:确实过敏。眼下正是深更半夜,古屋里一片死寂,耳听得这种怪声,禁不住吓死。可我依旧沉住气,纹丝不动地站了片刻。不料扑通扑通声竟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我看,那颗心准要炸开。这时又不由提心吊胆——街坊恐怕会听到吧!老头的大限到啦!我哇地嚷了一声,打开灯上活门,一箭步进了房。他哎哟一声尖叫——只叫了那么一声。霎时间,我将他一把拖到地板上,推倒大床,压在他身上。眼看一下子完了事,心里乐得笑了。谁知,闷声闷气的心跳声竟不断响了半天。可没招我生气;隔着堵墙,这种声音倒听不到。后来终于不响了。老头死喽。我搬开床,朝尸首打量了一番。可不,他咽气了,连口气也没有。我伸手按在他心口,搁了好久。一跳也不跳。连口气也没有。那只眼睛再也不会折磨人啦。 您还当我发疯的话,容我交代了匿藏死尸的妙计,就不会这么想了。夜尽了,我悄无声息地赶紧动手。先将尸首肢解开来:砍掉脑袋,割掉手脚。 我再撬起房里三块地板,将一切藏在两根间柱当中。重新放好木板,手法非常利落,非常巧妙,什么人的眼睛都看不出有丝毫破绽,连他的眼睛也看不出。没什么要洗刷的,什么斑点都没有,丝毫血迹都没有。我干得才谨慎呢,没留下一点痕迹。全盛在澡盆里了——哈!哈! 一切干好,已经四点钟——天色还跟半夜一般黑呢。钟打四下,大门外猛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我稀松平常地下楼去开门,——现在有什么好怕的呢?门外进来三个人,他们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说是警官。有个街坊在夜间听到一声尖叫,疑心出了人命案子,报告了警察局,这三位警官就奉命前来搜查屋子。 我满脸堆笑,——有什么好怕的呢?我对这三位先生欢迎了一番,就说,我刚才在梦里失声叫了出来。我讲,老头到乡下去了。我带着三位来客在屋里上上下下走了个遍。请他们搜查,仔细搜查。后来还领到老头的卧房里,指给他们看他的家私好好放着。我心头有恃无恐,就热诚地端进几把椅子,请他们在这间房里歇腿,我心头又是洋洋得意,就大胆地端了椅子,在埋着冤鬼尸首的地方坐下。 三位警官称心了。我这种举止不由他们不信。我也就十二万分安心。他们坐着,闲聊家常,我是有问必答。但没多久,只觉得脸色愈来愈白,巴不得他们快走。头好疼呵,还感到耳朵里嗡嗡地响;无奈他们照旧坐着,照旧聊天。嗡嗡声听得更清楚了;不断响着,听得更清楚了;我想摆脱这种感觉,嘴里谈得更畅;谁知嗡嗡声不断响着,反而变得毫不含糊;响着,响着,我终于明白原来不是耳朵里作怪。 不消说,我这时脸色雪白了;可嘴里谈得更欢,还扯高了嗓门。不料声音愈来愈大——怎么办呢?这是匆匆传来的模模糊糊一阵低沉声音——简直像蒙着棉花的表声。我直喘粗气;可三位警官竟没听到。我谈得更快,谈得更急;谁知响声反而无休无止地愈来愈大。我站起身,连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尖声尖气地争辩,一边还舞手拍脚;谁知响声反而愈来愈大。他们干吗偏不走呢?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在房里踱来踱去,仿佛他们三人的看法把我惹火了;谁知响声反而愈来愈大。啊,天呐!怎么办呢?我唾沫乱溅,大肆咆哮,咒天骂地!让椅子就地摇动,在木板上磨得嘎嘎响,可是那响声却压倒一切,而且继续不断,愈来愈大。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愈来愈响!那三人竟照旧高高兴兴聊着,嘻嘻哈哈笑着。难道没听见?老天爷呵!——不,不!听见的!——疑心了!——有数了!——正在笑话我这样心惊胆战呢!——我过去这么看法,现在还是这么看法。可什么都比这种折磨强得多!什么都比这种奚落好受得多!这种假惺惺的笑我再也受不了啦!只觉得不喊就要死了!——瞧——又来了!——听!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愈来愈响!——“坏蛋!”我失声尖叫,“别再装蒜了!我招供就是!——撬开地板!——这儿,这儿!——他那颗可恶的心在跳呢!” 竹林中 推官审讯樵夫供词 是呀,发现那具尸体的,正是小的。今儿个早上,小的像往常一样,去后山砍柴,结果在山后的竹林里,看到那具尸体。老爷问在哪儿吗?那地方离山科大路约摸一里来地,是片竹子和小杉树的杂树林,很少有人迹。 尸身穿一件浅蓝色绸子褂,头上戴了一顶城里人的细纱帽,仰天躺在地上。虽说只挨了一刀,可正好扎在心口上,尸体旁的竹叶子全给染红了。没有,血已经不流了。伤口好像也干了。而且有只大马蝇死死叮在上面,连我走近的脚步声都不理会。 没看见刀子什么的吗?——没有,什么都没看见。就是旁边杉树根上,留下一条绳子。后来……对了,除了绳子,还有一把梳子。尸体旁边没别的,就这两样东西。不过,有一片地里,荒草和竹叶给踩得乱七八糟的,看样子那男子被杀之前,准是狠斗了一场。 怎么,没有马?——那地方,马压根儿进不去。能走马的路,在竹林外面呐。 推官审讯行脚僧供词 贫僧昨日确曾遇见死者。昨天……大约是晌午时分吧。地点是从关山快到山科的路上。他与一个骑马女子同去关山。女子竹笠上遮着面纱,所以贫僧不曾得见她的容貌。只看见那身紫色绸夹衫。马是桃花马……马鬃剃得光光的,不会记错。个头有多高么?总有四尺多吧……贫僧乃出家之人,这些事情不甚了然。那男子……不,佩着刀,还带着弓箭。特别是黑漆箭筒里,插了二十多枝箭,要说这点,贫僧至今还历历在目。 做梦也想不到,那男子会有如此结局。真可谓人生如朝露,性命似电光。呜呼哀哉,贫僧实无话可说。 推官审讯捕快供词 大人问小人捉到的那家伙吗?他确确实实是臭名远扬的大盗多襄丸。小人去抓的时候,他正在粟田口石桥上哼哼呀呀,大概是从马上摔下来的缘故。什么时辰吗?是昨晚初更时分。上次逮他的时候,穿的也是这件藏青褂子,佩着这把雕花大刀。不过,这一回,如大人所见,除了刀,还带着弓箭。是吗?被害人也带着刀箭……那么,行凶杀人的,必是多襄丸无疑。皮弓,黑漆箭筒,十七枝鹰羽箭矢……这些想必都是被害人的。是的,正如大人所说,马是秃鬃桃花马。那畜生把他摔下来,是他报应。马拖着长长的缰绳,在石桥前面不远的地方,啃着路旁的青草。 这个叫多襄丸的家伙,在出没京畿一带的强盗中,最是好色之徒。去年秋天,乌部寺宾头卢后山,有个像是去进香的妇人连同丫头一起被杀,据说就是这家伙作的案。这回,这男的若又是他下的毒手,那骑桃花马的女子,究竟给弄到什么地方去了,把她怎么样了,就不得而知了。也许小人逾分,还望大人明察。 推官审讯老妪供词 是的,死者正是小女的丈夫。他并非京都人士。是若狭国府的武士。名叫金泽武弘,二十六岁。不,他性情温和,不可能惹祸招事的。 小女么?闺名真砂,年方十九。倒是刚强好胜,不亚于男子。除了武弘以外,没跟别的男人相好。小小的瓜子脸,肤色微黑,左眼角上有颗痣。 武弘昨天是同小女一起动身去若狭的。没料到竟出了这样的事。真是造孽哟!女婿死了,认倒霉罢,可小女究竟怎样了?老身实在担心得很。恳求青天大老爷,不论好歹,务必找到小女的下落才好。说来说去,最可恨的便是那个叫什么多襄丸的狗强盗,不但杀了我女婿,连小女也……(余下泣不成声) 多襄丸的供词 杀那男的,是我;可女的,我没杀。那她去哪儿啦?——我怎么知道!且慢,大老爷。不管再怎么拷问,不知道的事也还是招不出来呀。再说,咱家既然落到这一步,好汉做事好汉当,决不隐瞒什么。 我是昨天过午,遇见那小两口的。正巧一阵风吹过,掀起竹笠上的面纱,一眼瞟见那小娘儿的姿容。可一眨眼——就再无缘得见了。八成是这个缘故吧。觉得她美得好似天仙。顿时打定主意,即使要杀她男人,老子也非把她弄到手不可。 什么?杀个把人,压根儿不像你们想的,算不得一回事。反正得把女人抢到手,那男的就非杀不可。只不过我杀人用的是腰上的大刀,可你们杀人,不用刀,用的是权,是钱,有时甚至几句假仁假义的话,就能要人的命。不错,杀人不见血,人也活得挺风光,可总归是凶手哟。要讲罪孽,到底谁个坏,是你们?还是我?鬼才知道!(讽刺地微微一笑)当然,只要能把那小娘儿抢到手,不杀她男人也没什么。说老实话,按我当时的心思,只想把她弄到手,能不杀她男人就尽量不杀。可是,在山科大道上,这种事是没法动手的。于是,我就想法子,把那小两口诱进山里。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我跟他们一搭上伴,就瞎编了一通话,说对面山里有座古墓,掘出来一看,竟有许多古镜和宝刀,我不让人知道,就偷偷埋在后山的竹林里。若是有人要,随便哪件,打算便宜出手。——不知不觉间,男的对我这套话渐渐动了心。这后来嘛——您说怎么着?人的贪心真叫可怕!不出半个时辰,小两口竟掉转马头,跟我上了山。 到了竹林前,我推说,宝物就埋在里边,进去瞧瞧吧。男的财迷心窍,自然答应。可女的,连马也不肯下,说:我就在这儿等。那竹林子密密匝匝,也难怪她要说这话。老实说,这倒正中我的下怀。于是便让那小娘儿留下,我跟她男人一起钻进了林子。 开头林子里尽是竹子,再过去十多丈地,才是一片稀疏的杉树林。——要下手,那地方再合适不过了。我一面拨开竹丛,一面煞有介事地骗他说:宝物就埋在杉树下面。男的信以为真,就朝看得见杉树的地方拼命赶去。不大会工夫,便来到竹子已稀稀落落,有几棵杉树的地方。——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下子便把他摔倒在地。还真不愧是个佩刀的武士,力气像是蛮大的哩。可是不意着了我的道儿,他也没辙。我当即把他绑在一棵杉树根上。绳子吗?这正是干我们这行的法宝,说不准什么时候要翻墙越户,随时拴在腰上。当然啦,我用竹叶塞了他一嘴,叫他出不了声。这样,就不用怕什么了。 对付过男的,回头去找那小娘儿,谎说她男人好像发了急症,叫她快去看看。不用说,她也中了圈套。便摘下竹笠,由我拽着她的手,拉进竹林深处。到了那里,她一眼就看见了——丈夫给绑在杉树根上。也不知哪阵工夫,她从怀里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来。老子从来没见过那么烈性的女人。当时要是一个不小心,没准肚子上就会挨一刀。虽说我闪开了身子,可她豁出命来一阵乱刺,保不住哪儿得挂点彩。不过,老子是多襄丸,何须拔刀,结果还不是将她的匕首打落在地。一个再烈性的女子,没了家伙,也就傻了眼了。我终于称心如意,用不着杀那男人,也能把她小媳妇儿弄到手。 用不着杀她男人——不错,我本来就没打算杀。可是,当我撇下趴在地上嘤嘤啜泣的小娘儿,正想从竹林里溜之大吉,不料她一把抓住我胳膊,发疯似的缠上身来。只听她断断续续嚷道:不是你强盗死,便是我丈夫死,你们两个总得死一个。让两个男人看我出丑,比死还难受。接着,她又喘吁吁地说:你们两个,谁活我就跟谁去。这时,我才对她男人萌生杀机。(阴郁地兴奋)听我这么说来,你们必定把我看得比你们还残忍。那是因为你们没看到她的脸庞,尤其没看到那一瞬间,她那对火烧火燎的眸子。我盯着她眸子,心想:就是天打雷劈,也要娶她为妻。我心里只转着这个念头。这绝非你们大人先生所想的,是什么无耻下流,淫邪色欲。如果当时仅止于色欲,而无一点向往,我早一脚踢开她,逃之夭夭了。我的刀也不会沾上她男人的血。可是,在幽暗的竹林里,我凝目望着她的脸庞,刹那间,主意已定:不杀她男人,誓不离开此地。 不过,即便开杀戒,也不愿用卑鄙手段。我解开绑,叫他拿刀跟我一决生死。(杉树脚下的绳子,就是那时随手一扔忘在那里了。)他脸色惨白,拔出那把大刀。一声不吭,一腔怒火,猛地一刀朝我劈来。——决斗的结果,也不必再说了。到第二十三回合,我一刀刺穿他的胸膛。请注意——是第二十三回合!只有这一点,我对他至今还十分佩服。因为跟我交手,能打到二十回合的,普天之下也只他一人啊!(快活的微笑)男人一倒下,我提着鲜血淋漓的大刀,回头去找那小娘儿。谁知,哪儿都没有。逃到什么地方去啦?我在杉树林里找来找去。地上的竹叶,连一点踪迹都没留下。侧耳听听,只听见她男人临终前的喘息声。 说不定我们打得难分难解之际,她早就溜出竹林搬救兵去了。为自己想,这可是性命攸关的事。当即捡起大刀和弓箭,又回到原来的山路。小娘儿的马还在那里静静儿吃草。后来的事,也就不必多说了。只是进京之前,那把刀,给我卖掉了。——我要招的,便是这些。横竖我脑袋总有一天会悬在狱门前示众的,尽管处我极刑好啦!(态度昂然) 一个女人在清水寺的忏悔 那个穿藏青褂子的汉子把我糟蹋够了,瞧着我那给捆在一旁的丈夫,又是讥讽又是嘲笑。我丈夫心里该多难受啊。不论他怎么挣扎,绳子却只有越勒越紧的份儿。我不由得连滚带爬,跑到丈夫身边去。不,我是想要跑过去的。但是,那汉子却冷不防把我踢倒在地。就在那一刹那,我看见丈夫眼里,闪着无法形容的光芒。我不知该怎样形容好,至今一想起来,都禁不住要打战。他嘴里说不出话,可是他的心思,全在那一瞥的眼神里传达了出来。他那灼灼的目光,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悲哀——只有对我的轻蔑,真个是冰寒雪冷呀!挨那汉子一脚不算什么,可他的目光,却叫我万万受不了。我不由得惨叫一声,便昏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才恢复神志,穿藏青褂子的汉子已不知去向。只留下我丈夫还捆在杉树根上。我从洒满竹叶的地上抬起身子,凝目望着丈夫的面孔。他的眼神同方才一样,丝毫没有改变。依然是那么冰寒雪冷的,轻蔑之中又加上憎恶的神色。那时我的心呀,又羞愧,又悲哀,又气愤,简直不知怎么说才好。我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走到丈夫跟前。 “官人!事情已然如此,我是没法再跟你一起过了。狠狠心,还是死了干净。可是……可是你也得给我死掉!你亲眼看我出丑,我就不能让你再活下去。” 我好不费劲才说出这番话来。但是我丈夫仍是不胜憎恶地瞪着我。我的心都快碎了。我克制住自己,去找他的刀。也许叫那强盗拿走了,竹林里不仅没大刀,连弓箭也找不见。幸好那把匕首还在我脚边。我挥动匕首,最后对他说: “那么,就请把命交给我吧。为妻的随后就来陪你。” 听了这话,我丈夫这才动了动嘴唇。嘴里塞满了落叶,当然听不见一点声音。可我一看,立即明白他的意思。他对我依然不胜轻蔑,只说了一句:杀吧!我丈夫穿的是浅蓝色的绸褂,我懵懵懂懂,朝他胸口猛一刀扎了下去。 这时,我大概又晕了过去。等到回过气来,向四处望了望,丈夫还绑在那里,气早已断了。一缕夕阳,透过杉竹的隙缝,射在他惨白的脸上。我忍气吞声,松开尸身上的绳子。接下来——接下来,怎么样呢?我真没勇气说出口来。讲死,我已没了那份勇气!我试了种种办法,拿匕首往脖子上抹,还是在山脚下投湖,都没有死成。这么苟活人世,实在没脸见人。(凄凉的微笑)我这不争气的女人,恐怕连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都不肯度化的。我这个杀夫的女人呀,我这个强盗糟蹋过的女人呀,究竟该怎么办才好啊!我究竟,我……(突然痛哭不已) 亡灵借巫女之口的供词 强盗将我妻子凌辱过后,坐在那里花言巧语,对她百般宽慰。我自然没法开口,身子还绑在杉树根上。可是,我一再向妻子以目示意:“千万别听他的,他说的全是谎话!”可她只管失魂落魄,坐在落叶上望着膝头,一动也不动。那样子,分明对强盗的话,听得入了迷。我不禁妒火中烧。而强盗还在甜言蜜语,滔滔不绝:“你既失了身,和你丈夫之间,恐怕就破镜难圆了。与其跟他过那种日子,不如索性嫁给我,怎么样?咱家真正是爱煞你这俏冤家,才胆大包天,做出这种荒唐事儿。”——这狗强盗居然连这种话都不怕说出口。 听强盗这样一说,我妻子抬起她那张神迷意荡的面孔!我从来没见过妻有这样美丽。然而,我这娇美的妻子当着我——她那给人五花大绑的丈夫的面,是怎样回答强盗的呢?尽管我现在已魂归幽冥,可是一想起她的答话,仍不禁忿火中烧。她确是这样说的:“好吧,随你带我去哪儿都成。”(沉默有顷)妻的罪孽何止于此。否则在这幽冥界,我也不至于这样痛苦了。她如梦如痴,让强盗拉着她手,正要走出竹林,猛一变脸,指着杉树下的我,说:“把他杀掉!有他活着,我就不能跟你。”她发狂似的连连喊着:“杀掉他!”这话好似一阵狂风,即便此刻也能将我一头刮进黑暗的深渊。这样可憎的话,有谁说得出?这样可诅咒的要求,又有谁听到过?哪怕就一次……(突然冷笑起来)连那个强盗听了,也不免大惊失色。妻拉住强盗的胳膊,一面喊着:“杀掉他!”强盗一声不响地望着她,没有说杀,也没有说不杀……就在这一念之间,他一脚将妻踢倒在落叶上。(又是一阵冷笑)抱着胳膊,镇静地望着我,说道:“这贱货你打算怎么办?杀掉么?还是放过她?回答呀,你只管点点头就行。杀掉?”——就凭这一句话,我已愿意饶恕强盗的罪孽。(又沉默良久)趁我还在游移之际,妻大叫一声,随即逃向竹林深处。强盗立刻追了过去,似乎连她衣袖都没抓着。我像做梦似的,望着这一情景。 妻逃走后,强盗捡起大刀和弓箭,割断我身上的绳子。“这回该咱家溜之大吉了。”——记得在林中快看不见他身影时,听见他这样自语。然后,四周是一片沉寂。不,似有一阵呜咽之声。我一面松开绳子,一面侧耳谛听。原来呜呜咽咽的,竟是我自家呀。(第三次长久沉默)我疲惫不堪,好不容易才从杉树下站起身子。在我面前,妻掉下的那把匕首,正闪闪发亮。我捡起来,一刀刺进了胸膛。嘴里涌进一股血腥味。可是没有一丝儿痛苦。胸口渐渐发凉,四围也愈发沉寂。吓,好静呀!山林的上空,连只小鸟都不肯飞来鸣转。那杉竹的梢头,唯有一抹寂寂的夕阳。可是,夕阳也慢慢暗淡了下来。看不见杉,也看不见竹。我倒在地上,沉沉的静寂将我紧紧地包围。 这时,有人蹑足悄悄走近我身旁,我想看看是谁。然而,这时已暝色四合。是谁……谁的一只我看不见的手,轻轻拔去我胸口上的匕首。同时,我嘴里又是一阵血潮喷涌。从此,我永远沉沦在黑暗幽冥之中…… 障碍 <span class="center">〔英国〕威廉·威马克·雅各布斯 <er top">一 参加葬礼的客人走光了,斯宾塞·哥达穿着一身得体的黑衣服,一个人坐在他那装饰漂亮的小书房里。自从棺木运走之后,屋子里就有了一种奇怪的自由的感觉;至于棺材,则孤独地埋在黄土之下的坟墓里。过去三天里看起来一点都不新鲜,甚至污浊不堪的空气,现在闻起来也变得既新鲜又干净了。他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细碎的秋日斜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关上了窗户,俯身将一根火柴扔进了火里,然后坐到了安乐椅里,静听木柴欢快地爆裂。在三十八岁,他的生命又翻开了崭新的一页。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就要开始了。他亡妻的钱终于都是他的了,他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再也不用去乞求那极少而且极不情愿给出的零花钱了。 听到门口的脚步声,他的脸转了过来,过去四天始终挂在他脸上的痛苦和哀伤的表情重又回到了他的脸上。那个厨师,脸上挂着同样有分寸的悲伤,轻轻地走进了房间,她走到壁炉架旁,将一张相片放在了上面。 “先生,我想你应该愿意要它,”她用低低的声音说,“来做纪念。” 哥达谢过了她,站起身,双手将照片捧了起来,两眼凝视着。他很满意地注意到他的双手沉稳如初。 “这是一幅很不错的相片——得病前的,”女人继续说道,“我真的没见过有谁变化得那么突然。” “她这病就是这样,汉娜,”她的主人说道。 女人点了点头,拿出手帕轻轻擦了擦眼睛,站在那里双眼凝望着她的主人。 “你有什么想要的吗?”过了一会,他问道。 她摇了摇头。“我真不敢相信她就这么走了,”她低低地说,“我老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觉得她还在——” “那是你神经紧张,”她的主人尖锐地说。 “——并且想要跟我说些什么。” 费了好大劲哥达总算忍住了没看她。 “神经紧张,”他又说了一遍,“或许你应该休息几天。你太紧张了。” “你也是,先生,”女人充满敬意地说,“在病中,像你那样侍候她,我真想象不出来你是怎么承受下来的。要是能找个护士。” “我情愿自己做,汉娜,”她的主人说道,“如果真有护士的话,她肯定会被吓坏的。” 女人很同意。“并且她们总是偷看并且打听跟她们无关的事,”她补充道,“而且老是以为自己懂得比医生还多。” 哥达慢慢地打量了她一眼。那高挑、瘦骨嶙峋的身体以一种很谦恭的姿势站在那里;冷冷的蓝灰色的眼睛瞅着下方,愁苦的面庞近乎呆板。 “给她看病的都是最好的医生,”他说,眼睛又瞅着那堆火,“谁也没有办法能做得更多了。” “并且谁也没有你照顾她多,先生,”女人回应道,“天下没有几个丈夫能像你那样做。” 哥达坐在那里极不自然了。“该做的,汉娜,”他简短地说道。 “或者说像你做得这么好,”女人以一种精准的、似乎测量好的速度慢慢地说道。 带着一种奇怪的、不断下沉的感觉,她的主人顿在那里,似乎在努力恢复自控。接着他转过头平静地看着她。“谢谢你,”他慢慢地说,“你说得不错,不过我现在不想谈这些。” 汉娜走出房间关上门后好一会儿,他还坐在那里沉思。不久前的幸福感觉消失了,只留下了一丝他不愿去想,然而却无法缓解的忧虑。他开始回忆过去几个星期自己的行动,认认真真地回忆,不过根本就想不起来有什么漏洞。他妻子的病、医生的诊治、他自己热心的照料,这些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试图回想女人确切的每句话——她的态度。的确,是有什么东西让他感到了恐惧。但到底是什么呢? 第二天一早他完全可以对他的恐惧一笑置之。餐厅里充满了阳光以及咖啡和熏肉的香味。汉娜还是那个容易焦躁的,普通的汉娜。能为了两个鸡蛋,就很夸张地跟小贩争论。 “熏肉棒极了,”她的主人脸上挂着微笑说道,“咖啡也是;不过你做的咖啡一直都是这样。” 汉娜微笑着做了回应,然后从一个面颊红扑扑的女仆手里接过了鲜鸡蛋,放在他的面前。 一斗烟,加上一阵轻快的步伐,使他极其欢快。他带着运动后的满面红光回到了家里,他再次拥有了那种自由并且新鲜的感觉。他走进了花园——现在是他的了——并且计划起对它进行修缮。 吃过午饭,他到各处屋子里转了一圈。他妻子卧室的窗户开着,屋子里干净整洁。他的眼光从收拾整齐的床一直看到擦得锃亮的家具。然后走近梳妆台,把它的抽屉拉出来逐个检查。除了一些零碎物件,里面什么都没有。他走出房间,到楼梯口喊汉娜。 “你的女主人是否锁了一些东西?”他问道。 “什么东西?”女人问。 “嗯,主要是她的珠宝。” “哦!”汉娜笑了,“她把所有的珠宝都给我了,”她很平静地答道。 哥达强忍住了惊叹。他的心开始剧烈地跳动起来。但是他还是很严肃地问: “什么时候给的?” “就在她死前——死于肠胃炎之前,”女人答道。 一段长长的沉默之后,他转过身机械地认真地将梳妆台的抽屉逐个关好。那面倾斜的镜子照出他惨白的面色,接下来说话也没有将身体转过来。 “那好,”他说道,声音沙哑,“我只是想知道它们怎么样了。我想,或许米莉——” 汉娜摇了摇头。“米莉挺好的,”她说道,脸上带着一丝奇怪的笑容,“她和我们一样诚实。你还有什么需要的吗,先生?” 她走出房间,轻轻地,以一个受过良好训练的仆人特有的方式关上了门;哥达用手扶住床架,稳住了身体,站在那里开始了对下一步的思索。 <er h3">二 日子一天天单调地度过,犹如在牢中一样。自由的感觉以及轻松生活的念头也已逐渐远去。虽然住的不是牢房——是一套有十间房子的大屋,但是汉娜——这个狱卒,牢牢地监视着每一间房子。这个谦恭、殷勤的模范仆人,甚至她的每句话,在哥达的眼里都是对他自由——对他生命的威胁。从那张愁苦的面容和冷冰冰的眼神里,哥达看出了这个女人的力量;在她对他健康的关心以及征求他同意的焦虑中,分明包含着一丝嘲弄。事实上这个主人变成了仆人。虽然多年不情愿的奴婢生活结束了,但是她还是带着无尽的快乐在游戏中谨慎前行。在扭曲和痛苦中,她以一种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机智,步入了自己的王国。她一点一点地获得,一步一步地品味。 “我希望我做得没错,先生,”有一天早上她说,“我已经警告米莉了。” 哥达的眼光从报纸上抬了起来。“她不满意了吧?”他问。 “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先生,”女人说道,“而且她说她要就此事来见你。我告诉她这样没好处。” “我倒是愿意见她,听听她想说些什么。”她的主人说道。 “当然,如果你想这么做,”汉娜说,“不过,在警告过她后,如果她不离开我就离开。真的很抱歉——待在这里我很开心——不过,要么是她走,要么是我走。” “我真的不愿意失去你,”哥达的声音很绝望。 “谢谢你,先生,”汉娜说道,“我一直都在尽我最大的努力工作。我跟你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知道你的习惯。我估计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了。我能尽力使你过得舒适。” “很好,那么这件事就交给你办了,”哥达尽力以一种轻快、命令的口气说道,“我同意你解雇她。” “我还有件事,”汉娜说道,“我的工钱。我要求给我提一点,你瞧,现在我干的可是管家的工作呢。” “当然了,”她的主人边思索边说,“这样才显得公平,让我想一想……你现在拿多少?” “三十六。” 哥达思考了一会,转过脸来,脸上挂着和蔼可亲的微笑。“很好,”他很热情地说道,“我给你四十六,每月多给十个先令。” “我想的可是一百,”汉娜冷淡地说。 这个要求着实将他吓了他一跳。“这个跳跃太大了,”最后他终于开口了。“我真的不知道我——” “没什么问题,”汉娜说道,“我想我值那么多——对你来说——就这样。你最了解了。有人还认为我值两百呢。这的确是个很大的跳跃,但怎么着一个大的跳跃要好于——” 她停住了并且开始吃吃地笑了起来。哥达在一旁看着她。 “——好于一个大的下降。”她总结道。 她主人的面容凝固了。他双唇紧咬,原本震惊的眼神里掠过了一丝异样的神色。眼睛还是看着她,哥达站起身来走到了她身旁。她站在那里没有动,直视着她主人的双眼。 “你真诙谐,”他终于开口说道。 “生命是短暂而美好的,”女人说道。 “谁,你的还是我的?” “都是,或许,”女人答道。 “如果——如果我给你一百,”哥达说,舔了舔嘴唇,“那你的生命应该更美好了。” 汉娜点了点头。“美好并且长寿,或许,”她慢慢地说,“我很小心,你知道的——十分小心。” “你的确很小心,”哥达说道,脸上的表情松弛了下来。 “对吃的喝的小心,我是说,”女人说道,眼睛毫不动摇地盯着他。 “这样做很聪明,”他慢慢地说,“我自己也是——这就是我为什么要给好厨师高薪。但是做事情不要过分,汉娜,不要杀死会下金蛋的鹅。” “我并没有要那么干,”她冷冷地说,“容让别人,别人也容让你;这是我的座右铭。你可能有其他的座右铭。但是我很小心;没人能发现我打盹。我已经留了一封信给我姐姐,以防万一。” 哥达慢慢地转过身来,很随意地将花径直插进了桌上的一只大杯子,然后慢慢地踱到窗子旁,两眼看着外面。他的脸再次变得苍白,而且手也在发抖。 “在我死后打开,”汉娜继续说道,“我不相信医生——特别是在我亲眼所见之后——在我看来他们也并没有多懂些什么;所以如果我死了,会有人对我进行检查。我已经给出了很好的理由。” “假设,”哥达说道,从窗户旁走了过来,“假设她很好奇,在你死之前就把它打开了呢?” “我必须冒这个险,”汉娜耸了耸肩说道,“但是我想她不会的。我用蜡将它封好了,并且在上边盖了印记。” “她或许有可能把它打开,但是却什么都不说,”她的主人坚持说道。 汉娜的脸上慢慢露出了一丝难看的笑容,“我很快就能知道,”她大声叫喊着宣布,“而且其他人也会知道。那里的官员也会不安!契汉姆也就有话题议论了。并且我们也会上报纸——我们俩。” 哥达挤出了一丝笑容。“哦,老天!”他轻轻地说道,“看起来你的笔倒是个危险的武器,汉娜,不过我倒是希望那封信在未来五十年之内都没有打开的必要。你看起来很好而且很强壮。” 女人点了点头。“在麻烦到来前,我是不会去招惹它们的,”她很满意地说道,“但是阻止它们的到来,并不会有什么不好。预防总比救治要好。” “对极了,”她的主人说道,“还有,顺便提一下,这个小小的财务安排就没有必要让别人知道了。要不,给邻居们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榜样,跟他们的关系就完了。当然了,我会给你这个数目,因为我的确认为你值那么多。” “就是,”汉娜说道,“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能值更多,但是这样就可以了。我会雇一个比米莉便宜的姑娘,那多出来的就算是一点额外奖金吧。” “当然,”哥达说道,脸上再次露出了笑容。 “再想一想,”汉娜在门口停下来说道,“我真的不能肯定,我是不是还要再找个人;要是不找的话我做的事可就多了,不过要是我把这些事都干了,这份工钱就应该是我的了。” 她的主人点了点头,然后一个人坐下来思考这难以忍受又极其危险的形势。他担了极大的风险,刚从一个女人的控制下逃了出来,却又落入了另一个女人的掌控之中。虽然汉娜的猜疑还不是有十分的根据,但是那已经够了。证据会被发现的。他一会儿害怕得发抖,一会儿又狂躁不安,徒劳地想象着各种逃跑的方法。他的大脑跟那个狡猾的、没受过教育的傻瓜的大脑可不一样;那个傻瓜心怀不轨的愚蠢行为只会增添他的危险。并且她可以开怀畅饮了。增加了这么多的工钱,她更可以这么干了,而他的性命则可能就要依赖于她酒足饭饱后的自夸了。很明显她很喜欢她的这种霸权地位,而且以后她的虚荣心就会促使她将这点显现在别人的面前。到时候他就不得不在众人面前遵从她的意愿了,并且这点还有可能断绝他所有脱身的可能。 他坐在那里两手抱着头。这事肯定会有办法能够解决的,他必须要找到它。很快地找到。必须在闲话开始之前找到它;在颠倒的主仆关系给她的故事添油加醋之前找到它。在狂怒的战栗中,他想到了她那细细的丑陋的脖子,还有用手掐死她的快感。他突然间惊醒过来,飞快地吸了一口气。不,不用手——用绳子。 <er h3">三 虽然在外面跟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很欢快,很愉悦,但是在家里他很安静,任人摆布。米莉走了,还有,就算服务很差,屋子没有打扫,他也不会有什么表现。如果没人应答他的铃声,他也不会抱怨,并且对于早已习惯的蛮横无理行为,他的脸上也是一副温文尔雅的表情。这些表现无疑是对女人权力的认同,每次女人体会到这些认同时,她都会笑,而他也笑着回应。然而这种温和的、完全没有一丝敌意的笑也让她隐隐感到了一丝不安。 “我可不怕你,”有一次她带着一丝威胁的口吻说道。 “我希望你不,”哥达用略带惊讶的声音说道。 “有人可能会,不过我可不会,”她大声地宣称,“要是在我身上发生什么——” “对你这样如此小心的女人来说,什么也不会发生,”他说道,脸上露出了笑容,“你应该能活到九十岁。” 很明显,这种情形对他来说是一种刺激。记不住内容的噩梦开始光顾他的梦境。在梦中一些巨大的、难以避免的灾难不断地降临到他的身上,不过他从来就没有发现过那到底是些什么。每天早晨他都不得不疲倦地醒来,面对又一天的折磨。他不敢直视女人的眼睛,他害怕这样会暴露藏于心中对她的威胁。 拖延是危险而且愚蠢的。他已经计划好了每一步,他要将套在自己脖子上那根无形的绳子移到那个女人的脖子上去。虽然会有一点风险,但是其中的利害关系是巨大的。他要做的只是去推动这个“球”,别人会让它正常转动的。是该行动的时间了。 下午,他带着一丝散步的疲倦回到了家里,桌上的茶一口也没喝。虽然吃了点晚饭,但也只有那么一小口而已,他蜷着身子坐在火炉旁,跟女人说他有点冷。女人有点担心,他相信,要是女人知道他冷的真正原因,她一定会担心得要死。 第二天,他的感觉并没有什么好转,吃过午饭他去看了医生。看完病,他拿到的是一张身体健康的诊断书,还有一瓶药,除了有点轻微的消化不良,他没有别的什么问题。接下来的两天,他每天都要吞三次药,但是没有什么效果,接下来他就躺到了床上。 “在床上躺一两天没什么不好,”医生说道,“伸出舌头。” “但是我到底是怎么了,罗伯茨?”病人问道。 医生考虑了一会。“没什么问题——神经有点紧张——消化也有点不是太好。用不了一两天就会没事的。” 哥达点了点头。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罗伯茨还没有老到无用的地步。当医生在他所带来的惊讶中离开后,他冷酷地笑了。罗伯茨的名声和他的职业名声或许并不是太好,但是这些事情是避免不了的。 他躺下来开始想象他的计划。一两天后,他的身体更糟了,似乎真的开始病了。在这之后,这个心中有点羞愧的病人开始对一些事物感到紧张了。他的饭食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吃了后他更加的不舒服;他知道这很荒谬,然而——他仍然将他的牛肉茶留起来一部分,或许医生愿意对它进行检查?还有药?当然,还有藏匿物;或许这些东西他也愿意看一看? 胳膊肘支着身体,他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墙壁。会有痕迹——一点细微的痕迹——藏匿物里会有砒霜的痕迹。在其他的东西里会有其他更重要的线索。一个要毒死他的阴谋将会很清楚地显现出来,并且——他的症状会与他妻子的相同——要是她能让汉娜逃脱他正在织的那张网的话。至于她用来威胁他的那封信,让她写去吧;到头来那只会威胁她自己。五十封信也救不了她了,他已经安排好了她的末日。不是汉娜送命,就是他送命,他不会手下留情的。三天来他一直在努力地照料自己,同时焦急地守护着自己。他的勇气正在流逝,这点他很清楚。他面对的是暴露、被捕和审判所带来的压力。他妻子死亡中那件可怕的事,一件长久的事。他不能再等了,他将会在突然之中开始行动。 在晚上九点到十点的时候,他开始按铃,直到第四遍的时候他才听到汉娜爬楼梯的沉重步伐。 “你有什么事?”她站在门口问道。 “我病得不行了,”他喘息着说道,“去请医生,快点!” 女人不知所措地盯着他,“什么,这个时候?”她惊叫道,“不可能吧。” “我就要死了!”哥达的声音很衰弱。 “你没有,”她粗暴地说道,“明天早上就会好的。” “我要死了,”他又重复了一遍。“去——叫——医——生。” 女人犹豫了。外面狂风卷着暴雨不断地拍打着窗户,而医生的家在一英里外一条孤零零的小路上。她瞥了一眼床上躺着的人。 “我会被冻死的,”她抱怨道。 她站在那里不高兴地看着他。他看起来当然病得很厉害,并且要是他死了,对她来说绝对没有什么好处。她皱着眉头听着窗外的风雨。 “好吧,”终于,她说道。然后静静地离开了房间。 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阴森的笑容,他听见她在下面忙活。前门“砰”的一声被关上,屋子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等了一会,然后从床上爬起来,穿上外套,开始进行准备工作。他沉稳地向他剩的牛肉茶和药瓶里倒了一点白色的粉末。当楼底下传来丝轻微的声响后,他站着静静地听了一会,然后很满意地点上了一根蜡烛,径直走进了汉娜的房间。有那么一小会,他站在那里环顾四周、犹豫不决。不过接下来,他拉开了一个抽屉,将一个装那个粉末的破损小包放在最里面一堆衣服的下面,然后径直回房躺在了床上。 他有点担心地发现,因为兴奋和紧张,他浑身都在发抖。他盼望着能抽点烟,不过那是不可能的了。为了保险,他开始演习与医生的对话,然后又将所有的可能思索了一遍。与那个女人待在一起的场景肯定将会很恐怖,作为计划的一部分,他可能不得不病得更重一点。对他来说,话说得越少越好。其他人会将所有必要之事办好的。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躺在那儿听着窗外的风雨之声。屋子里,则出奇的安静,在奇怪的感觉当中,他突然意识到,这是他妻子死后他第一次一个人在这个屋里待着。他想她可能被打扰了。这个念头真的很讨厌。他可不愿他妻子被打扰。让死去的人安息吧。 他坐了起来,从枕头底下拿出了他的表。汉娜应该早就回来了;无论如何也不会像现在这么久。现在他随时都有可能听到她开门的声音。于是他又躺了下来,心里默默地提醒自己,一切安排都好着呢。他的确已经设计好了,他心里有了一种艺术家式的满足。 寂静沉闷得让人有点喘不过气来。整个房子也似乎在听,在等待。他又看了一下表,带着诅咒,他感到一丝纳闷,这个女人到底怎么了。很明显医生应该是出去了,但是她没有理由耽搁呀。时间已经快到午夜了,屋子里开始笼罩着一种怪怪的恐怖的气氛。 风小了一些,这时候,他似乎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响,于是坐起身来侧耳准备细听楼下开门的声音,同时他脸上的表情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再过一会儿女人就要进屋了,那些胡思乱想所带来的恐惧也会随之飘去。外面的脚步声停了下来,但是他也没有听到大门口有什么声音。他就坐在那儿,侧耳细听,直到最后一线希望破灭。他的确听到了脚步声。但那会是谁呢? 他浑身颤抖、形容枯槁地坐在那里等待,一阵又一阵的恐惧不断地向他袭来。一个声音轻轻地在他的耳边向他说,他失败了,他要为失败受到惩罚;他输掉了这场与死神的赌博。 他努力地压制住这些幻想,闭上双眼,试图使自己放松下来。现在事实已经很明显了,一开始医生肯定出去了,而汉娜则在等着与他一起坐他的车回来。刚才他完全是在自己吓唬自己。很快他就会听到他们到来的声音。 他听到了别的什么声音,那到底会是什么,又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他一下子就坐了起来,努力地思索。那是一个极其细微的声音——偷偷摸摸的声音。屏住呼吸,他等着这个声音再次响起。他再次听到那个声音,极其模糊的声音——耳语一般的声音,这个声音虽小,但是却与绝大部分耳语一样意味深长。 他用衣袖抹了抹额头,断然地告诉自己那是幻觉,完全是神经紧张的缘故;但是,事与愿违,他偏偏还是能听到声音。现在在他的想象里,那个声音是从他妻子的房间,楼梯的另一端发出来的。它的响动不断地增强,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强烈,但是让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屋子的房门后,他仍然还能控制自己,他还在试图将注意转到风声和雨声上去。 有那么一会,他听到的的确是风声和雨声。然而没多久,从他妻子的房间里又传来了刮擦声,急促的脚步声,突然之间,还有一个什么东西坠地破碎的恐怖的声响。 一声尖叫后,他的意志彻底崩溃了,他从床上一跃而起,飞快地跑下楼,拉开门,就冲进了夜幕之中。大门则被风吹着“砰”的一声锁上了。 他站在那里,手拉着花园门,似乎在等待着一场搏斗,嘴里则急促地喘着。他赤着的双脚已经刮破了,外面的雨也很冷,但是他似乎没有一点感觉。过了一会他又沿着大路往外跑了一段,然后停在那里等待、倾听。 他慢慢地走了回来。此时外面寒风刺骨,而他浑身上下也已经湿透了。花园里黑黢黢的,阴森恐怖,那难以名状的恐怖好像就潜伏在那灌木丛中。他又折回头沿着大路往前走,因为寒冷,他已经浑身发抖了。在绝望中,他又回过头穿过阴森恐怖的花园回到了屋子跟前,结果发现大门已经锁死。门廊虽然能够遮挡一点冰冷的雨水,却挡不住寒风,他抖作一团,悲惨地靠在门上。过了一会他又努力振作起来,跌跌撞撞地走到了后门口。锁着!不光是后门锁着,所有低一点的窗户也都关着。他只好再次回到门廊,绝望地蹲在那里,等待着女人回来。 <er h3">四 当他被喊醒过来后,脑子里一片空白,只知道接下来,被人半拖半扛地弄上楼放到了床上。他的头,他的胸都有点不太对劲,而且浑身都在剧烈地颤抖,一阵阵地发冷。有人在说话。 “你一定是疯了,”说话的是汉娜,“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呢。” 他强迫自己睁开了眼睛。“医生,”他咕哝着,“医生。” “他出诊了,有人得了重病,”汉娜说道,“我一直在那儿等他,后来我实在累得不行,于是我就回来了。我做得可以了吧。今天早晨只要他有空,他第一件事就是到这里来。现在他应该就要到了。” 她在清理房间,来来回回不停地忙活着,他沉重的双眼则看到她将牛肉茶和其他的东西扫进一个盘子端了出去。 “瞧我干的好事,”回到屋子里时,她说道,“昨天我忘了关上女主人房间的窗户。今天早上我推门一看,发现她那个漂亮的齐本达尔式镜子从桌子上掉了下来,摔得粉碎。那会你有没有听见?” 哥达没有吱声。他试图去思索,然而脑子里却一片混乱。不知是意外还是必然,那个镜子竟然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有这样的意外吗?抑或说生命本来就是个谜——所有的这些事都是这个谜的一部分?恐惧还有风……不:是良心和风……救了这个女人。他必须把那些粉末从她抽屉里拿回来……在她发现并且谴责他之前。至于那药……他必须记住不能再吃……他的病非常严重,他已经奄奄一息了。他一定是在花园里与恐慌搏斗时受了寒。为什么医生还不来?他来了……终于来了……他正在对他的胸部做些什么……胸部已经冰凉了。 再一次……医生……他有事情想跟医生说。……汉娜还有粉末……它是什么? 最后他记起来了,所有的事,包括那些他曾经希望忘记的事。他躺在那里,过去的事在脑海中不断地浮现,直到他注意到医生、护士还有汉娜都站在床边注视着他。他们站在那里很长时间了,他们一直都静静地站着。他最后一次看汉娜的眼神几个月来第一次没有了厌恶和憎恨。他知道,死神已经降临了。 溺死者 塞瓦斯蒂安从一大堆渔网上站起身朝小船走去。他走到船边,从舱里拿出一只桨垫在船头下,以便于小船的滑动。然后走到船尾,用脊背抵住船尾用力推起来。赤裸的双脚深陷在潮湿的沙土中。小船开始沿着桨做的轨道像羽毛般轻轻滑动起来。塞瓦斯蒂安用力推了三次。 最后一次推过之后,他捡起地上的桨跳上已被海浪卷到水面的小船,慢慢地划起来。呆滞的两眼茫然地望着前方,仿佛在白日做梦。 然而这种痴呆的表情只是外表而已,千思万绪在他的脑海中像闪电般掠过。往事一件件明明白白、一丝不爽地出现在眼前,连那些细枝末节都记忆犹新,有些事现在回想起来竟产生截然相反的感受。他的心里渐渐豁亮了,痛苦地认识到天真无邪是酿成自身不幸的唯一根源。 船桨有节奏地摇着,小船在海面上缓缓航行,绕过把小海湾和渔民湾分开的海角。这是七月的一个美丽而凉爽的早晨,太阳在蓝缎般光洁的天空中冉冉升起。像女人呼吸般和暖的阳光,犹如从女人鲜嫩的口中呼出的呵气,柔和地斜射着海面,使光洁如镜的海面罩上一层薄雾。在海湾的沙滩上,一艘艘渔船躺卧在沙床上,显露出龙骨的优美曲线。远方,一处村落沐浴在晨风中。塞瓦斯蒂安两眼紧紧盯住一块小高地,高地上有一间小农舍,锌皮屋顶和红砖院墙表明主人家境宽裕。在院门口出现了一个身着白衣、体态苗条的女人身影,渔夫紧锁眉头恶狠狠地注视她片刻,骤然挥桨转向朝南划去。他拼命划了一阵,小船在光滑平静的水面飞也似的航行着。转眼工夫,海角、村落和海湾都远远落在后面,相隔越来越远。于是他放下桨,坐在一个板凳上坠入沉思默想之中。他长着一张黝黑的面孔,浅黑色的胡须卷曲着,宛若给它镶上了黑檀木的方框。一对浅绿色的眼睛炯炯有神,透出焦躁不安和迷惘的神情。一顶旧海员帽、灯芯绒裤和条纹衬衫使他更显得体格健壮和充满青春的活力。 失去控制的小船随波逐流,沿着布满礁石的海岸漫无目的地漂泊着。海浪轻轻拍击着岸边的岩石,塞瓦厮蒂安冥思苦想,满怀感伤地注视着那一处处熟悉的地方。突然,旧日的爱情重又跃入他的脑海,历历在目,近在咫尺,仿佛就发生在昨天。那时,玛格达莱娜还是个弱不禁风的孱弱女孩子,而他却截然相反,身材魁梧,体格健壮,站着就像桅杆一样。两人平日经常来往,耳鬓厮磨,那兄妹般的情感渐渐为炽烈的爱情所替代。他们都是穷苦渔民的子女,因此那爱恋之情没受到诸如门第不当、贫富悬殊之类的阻滞。当玛格达莱娜长大成人后,他顺顺当当地成了她的未婚夫。如今玛格达莱娜身上已没有一星半点弱女子的踪影,他得随时随地站出来保护她不受伙伴们的嘲笑。她出落得判若两人:细高匀称的身段,美丽的面庞和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简直成为海湾地区的明珠。恰巧在这时,一笔遗产意外地落到他未婚妻的母亲手里,使事情发生了改观。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就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接踵而来的事实很快就证实了他的预感。玛格达莱娜的穿着打扮完全变了:粗制的木底鞋换成了漆皮靴,棉布衣也为昂贵的毛料服所代替。这种改变主要是母亲的虚荣心所致,她不惜一切想把这个渔家姑娘变成一位阔小姐。从此,预期的婚事开始出现种种障碍。据未来的岳母说,塞瓦斯蒂安要想成亲,首先必须拥有一艘小艇,而现在那条可怜的渔船只能算是一个破旧的划子,值不了几文钱。小伙子没别的办法,只好答应这个条件。年轻人心想,凭着年轻力壮和爱情的力量很快就能满足这个要求。 小船在海面漂荡着,这时船头恰好对着海岸,在远处蓝色的海面上,停靠在港内的几艘军舰的中桅隐约可见。一件往事蓦然涌上心头,他想起了另一个人。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和一帮无赖闯进了渔民湾,他自称是某军舰的退伍海员,喋喋不休地夸耀他以往的冒险经历。他凭着一副连蒙带吹的自负模样,居然在那些纯朴善良的渔民中树立起威信来。后来他就开始向玛格达莱娜求爱。然而,姑娘厌恶牛皮大王那副醉鬼相,轻蔑地断然拒绝了他的献媚。 塞瓦斯蒂安深深叹了口气。他眯起眼睛,一件深深铭刻在脑际的往事又浮现在眼前。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做完弥撒,人们沿着教堂的狭窄小路往回走。姑娘们走在前面,小伙子们走在后面。突然传来一个姑娘的气急败坏的喊声:“塞瓦斯蒂安!塞瓦斯蒂安!” 他一下子跳到她跟前,只见那个可憎的情敌抓住气得发抖的玛格达莱娜的一只胳臂,在哄笑声中正想搂住她的腰。 拳击的过程好似蒙上重重的雾,他已记不很清了。只不过几分钟的工夫,在一片喝彩声中,那个无耻之徒闹了个嘴啃泥,要不是别人把他们拉开,说不定他早结果了那家伙的性命。 那家伙从此销声匿迹了,后来才听说他曾发誓要报仇雪恨,随一艘捕鲸船去南方海域远征了。 塞瓦斯蒂安抬起头,薄雾从海湾那边袅袅升起,挡住了陡峭的海岸。从那以后生活相对安定了些。他拼命地干活想凑足钱买一艘比那个小划子要值钱的小艇,然而这需要漫长的岁月。他渐渐明白了,光靠卖苦力恐怕永远也凑不足那个数目的。与此同时,那个既吝啬又虚荣的老女人——玛格达莱娜的母亲——的敌意却越来越露骨,越来越执著:他不配做她女儿的未婚夫。由于年轻不谙世事,而且对玛格达莱娜的爱情坚信不疑,他没把这种反对放在心上。现在他才明白,蔑视那可怕的对手是多么愚蠢。可是要想挽回已经为时太晚,他的唯一选择只有报复。想到这里,仿佛一阵闪电使他双目豁然明亮,脸上顿时露出暴怒、残忍的表情。但是这种冲动瞬息即逝,他又重新绞尽脑汁思索起来。小酒店里发生的那件事使他陷入沉思,尽管那天下午他也喝了许多酒,事情的始末仍记得清清楚楚。玛格达莱娜的父亲酒醉之后无意之中吐露了真情:一个月以前,一艘帆船给玛格达莱娜的母亲带来一封信,信是在捕鲸船上发的,带信的帆船比捕鲸船先装满了货物。他的情敌在信中说,他所参加的远征获得了巨额利润,他作为水手长可分得相当可观的一份。信中还谈了些旅行见闻,最后表示向玛格达莱娜求婚。因为他想在渔民湾定居下来,并要投资成立大的渔业公司,同时要使他未来的岳父成为公司的股东。 那老人最后还透露说,起初玛格达莱娜断然拒绝同海员结合,可是渐渐地屈从了母亲的执意纠缠,虽然对这桩有利的婚事没表现出多大的热情,但也不像先前那样反感了。老人低声下气地说着,表明他生性懦弱,素来无法左右老婆而只能唯其命是从。这一席话犹如在塞瓦斯蒂安的脑袋上猛击一拳。他怒不可遏,一甩手推倒了想拦阻他的老人,冲出去找玛格达莱娜当面对证。但是,暴怒和狂饮弄得他方寸已乱,竟使一场解释演成口角,导致感情最终破裂。 针对他的刻薄言词,姑娘的回答更加尖酸辛辣,他简直发了疯。这一着又铸成了大错,他以为玛格达莱娜对他忠贞不渝,只是由于她妈妈的蛊惑才离开了自己的怀抱。要是他有钱就好了!发财致富的强烈念头像标枪一样射入极度冲动的大脑,啊!假如这时产生邪念,他会毫不犹豫地出卖血液、出卖灵魂而去换取一小块黄金。他的不幸正是因为没有这一块金子!他想到吝啬的大海所蕴藏的巨大财富,甚至想到那些神话故事。例如一个装满珊瑚的珍珠的大箱子在海面漂流,仁慈的海神把它送到一个穷苦渔夫手中。 彻夜失眠、无度纵酒、希望毁灭再加上强烈的醋意,这一切折磨着他,在他的脸上留下深深的痕迹。他感到口渴难耐,从板凳上站起身走到船头,把精心藏着的一瓶酒拿了出来,打开塞子大口地喝起来。苍白的脸渐渐泛红,浅绿色的双眸已显出略有醉意。他拿起桨划起来,想划得离岸近些。当船绕过一个礁石时,他突然发现前边水面上漂浮着一个圆形的东西,一下子就引起他极大的注意。出于好奇心,他一挥桨拨准方向照直朝那个东西划过去。船渐渐靠近,好奇随之变成了惊奇。很快一切疑问都打消了: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露出水面的是个人头。再靠近一点,一幕奇怪的景象映入他的眼帘:一个青年,莫如说一个孩子,赤裸着身子浸在咸津津的冰冷海水中。在他的双臂下有一个救生圈,使他的身体基本上呈垂直状态。海水直浸到他的脖子,救生圈上有几个蓝色的字母,写着一个名字:法尼。 “是个开小差的。”塞瓦斯蒂安想。他记起昨天黄昏曾有一艘三桅战舰在海岸附近抛锚。他瞭望了一下海面,发现它已张满帆驶出海湾。驱使它靠近海岸的东北风在几小时前改变了方向,战舰才又起锚开始新的航程。 不难想象,这个见习水手是在深夜从甲板上跳入海中的,然而逃亡者没有考虑到海水的寒冷,也没有正确判别船与海岸的距离。 塞瓦斯蒂安透过清澈的海水审视着那具青紫色的僵直躯体,遇难者的蓝色瞳孔死死盯着他,正用海上生活的人所熟悉的行话向他述说着什么,但是他的嘴,双唇紧绷露出洁白的牙齿,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见习水手的生命似乎都隐入他那双游移不安的眼中,那默默哀求的眼神使塞瓦斯蒂安暂时忘却了自身的不幸。 塞瓦斯蒂安俯下身,想把拴在遇难者背上的衣服包取下来。但是结子打的很紧,他就顺着蓝哔叽衣服的折褶中间露出的一截带子去寻找海员刀。他拉起带子,一端连在衣服上,另一端果然拴着海员刀和一个沉甸甸闪亮的东西,那是一个金属制的钱包。塞瓦斯蒂安信手打开钱包,里边数量可观的金币使他愣了神。他下意识地估计了一下金币的价值,不觉打了个寒战。一个邪恶的念头使他头晕目眩,脑袋犹如火烧火燎一般,而四肢却觉着一阵冰凉。他觉着咽喉干渴难熬,抓过酒瓶一饮而尽。那神经质的抽搐顿时停止了,两眼像个幻觉者出奇地凝视着。他不再想那个遇难者;大海、礁石、优雅的帆影,这一切统统在他眼前消失了,仿佛隐入远方的浓雾之中,他仿佛看见自己作为胜利者站在玛格达莱娜的身边。她面颊绯红,正透过新娘的白面纱朝他微笑。那是举行婚礼的大喜日子,载着他们回到海港的是他自己的漂亮小艇,八只划动的桨使小艇像一只迅疾飞翔的海鸥。 忽然,喜形于色的脸上掠过一片阴云。他右手拿着钱包和海员刀,凶残的目光像两柄闪亮的匕首,死死盯着遇难者。他的手拨弄着海员刀的弹簧;这时遇难者的年轻面孔正朝着他,显出焦急恐怖的神情。他仿佛觉得地狱深处的魔鬼正在走出它的巢穴,想夺走他的幸福。只要朝救生圈来上一刀,这个障碍就永远消失了。他犹豫了一会,内心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天性中仁慈和高尚的秉性极力想压倒邪念。一下沉闷的击水声吓了他一跳,一只硕大的海鸟从翻花的海水中冲了出来,坚硬的嘴里叼着一条银光闪闪的活鱼。他两眼追踪着那只飞翔的海鸟,忽然,浑身像触电般战栗了一下。在海天相接处他看见一簇白帆,那是返航的捕鲸船。他又两眼凝视,呆呆地出起神来。他仿佛又看见了身穿结婚礼服的玛格达莱娜,然而和她一起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塞瓦斯蒂安,而是另一个人。他还看见玛格达莱娜含羞带笑,那畜生的面孔因激动而痉挛着,慢慢靠近玛格达莱娜玫瑰般鲜嫩红润的面颊。接着,那情敌的手——与其说是手还不如说是爪,爪背上还刺着一个很大的船锚——抓住了她那洁白细腻的乳房。 他咬着牙闷闷地哼了一声,迅即扒到船舷边。只见救生圈顿时泄了气,那个长着金色头发的脑袋随即沉入水中。一时,塞瓦斯蒂安看见死者的那双蓝眼睛渐渐胀大,胀大,几乎突出了眼眶,而他竟无法避开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目光。尸体仰面朝天平躺着,往下沉着;突然,他似乎看见尸体停止了下沉,与此同时,觉着右手被轻轻拉了一下。他一松手,钱包和海员刀被那条细带子拉出船舷,消失在海水中。 塞瓦斯蒂安大惊失色,纵身一跳,几乎弄翻了船,抓起双桨没命地划了起来。 六天过去了。这天,塞瓦斯蒂安坐在船头的板凳上,让小船随波逐流向南飘去。他的两眼闪射着奇异的光,紫青的脸显得激奋不安,面部表情在不断变化着。衣服穿得乱七八糟,而且泥浆斑斑。有时四肢一阵抽搐,似乎要突出眼眶的眼球滴溜溜左顾右盼,想弄清楚刚才是什么东西在他耳畔仿佛枪声似的轰鸣。这一周他是在狂饮中度过的。这天早晨他醉倒在酒店门前的下水沟里,爬起来以后像机械人般地走着。来到海湾,没费什么劲就把小船推进水中,因为海潮已经在舔着它的龙骨。他坐在板凳上茫然若失,脑子里空空如也,眼前出现的是一系列从未见过的稀奇古怪的景象。他所看见的一切都变得不可思议:一块樵石变成了丑陋的妖怪在远处窥视着他;桨梢也变成了小魔鬼在向他打着手势;四周满是奇形怪状的人,穿着蓝色或鲜红色的衣服,跳着令人恶心的萨拉巴达舞。 突然,一只海鹰从高空俯冲下来,在距离礁石几米远的地方潜入水中。俯冲的啸声和溅起的一串白沫在塞瓦斯蒂安心中引起一阵极度的激动。他瞪大眼睛望着,茫然若失之感不见了。小船距离礁石已经很近了,那个金黄色的脑袋正是在这里沉没的。他惊恐万状,在小船中缩做一团。尽管他吓得不敢望一望海面,可是一种更大的力量迫使他一点一点地抬起头。随着慢慢把头探出船舷,浑身抖的越来越厉害,牙齿也咯咯作响。他竭力想摆脱,但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完全战胜了他,支配了他。他瞪大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海面。海水冲击着小船,像鞭挞般啪啪作响,又像是恋人在频频接吻。 起初他只看见一片汪洋,像翡翠般晶莹闪烁。他越是往海底深处看,海水也变得越来越清澈,布满海贝的沙底映入他的眼帘。忽然,一件白色物件隐隐约约显现出来,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像透过一面滤光玻璃看东西那样,水逐渐变清,那个模糊不清的物体也渐渐地清晰可辨、轮廓分明,最后整个形体清清楚楚地摆在那里。 塞瓦斯蒂安吓出了一身冷汗……原来是那个溺死者叉开两腿、双臂交叉,仰面躺在海底。看不见死者的嘴唇,只露出两排洁白、尖利的牙齿。从他的眼眶中射出两团火,像标枪一般直投向他这个杀人凶手的绿色瞳孔。塞瓦斯蒂安惊恐万状,他想躲开那灼人的目光,可是麻木的四肢不听使唤,一种可怕的魔力摄住了他;他想闭上眼睛离开船舷,然而双脚像被钉住了似的,一步也迈不开。 溺死者缓缓离开满是海贝的沙床,径直向水面浮来。他仍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叉开两腿,双臂交叉,仰面朝天。那张吓人的脸上流露出誓死复仇的残忍表情。塞瓦斯蒂安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整个身躯像癫痫病患者那样痉挛着,想走却挪不开步子。 溺死者上升得愈来愈快,距离海面十码、五码、二码,眼看就要伸手抓住他时,塞瓦斯蒂安绝望地使劲一跳,一跤摔倒在船头上。失去控制的小船撞在礁石上,他乘势跃上礁石,爬到顶端,惊恐地环顾四周。他的眼睛一看见水面,就立刻跳到相反的方向,转过身又跳回原来的位置。他简直吓疯了,不停地从一块礁石跳上另一块礁石,头发迎风飘动着。 不管他逃到那里,溺死者总紧追不舍。溺死者像海豚那样击打着波浪,礁石周围的海水好像沸腾了。溺死者在前后左右追踪他,塞瓦斯蒂安听得见溺死者的牙齿咯咯作响,那个肿胀的身躯像魔鬼一样敏捷地挥动两只长臂,只要稍不留神或一个失足就会被他紧紧抓住。塞瓦斯蒂安没命地跳跃、滑倒、躲闪,不知所措地从这里跑到那里,却怎么也摆脱不了那个可怕的怪物。 慌乱中不知怎么他跳上了一块孤立的礁石,海浪阻断了他的逃路,此时他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正所谓进退维谷。随着海水上升,礁石下沉,溺死者渐渐缩小包围圈,并加强了他的攻势。有好几次,塞瓦斯蒂安那赤裸的双腿似乎触到了溺死者那冰凉的、黏糊糊的两臂,它们犹如章鱼的触手无情地向他伸来。塞瓦斯蒂安左闪右躲,累得筋疲力尽,喘作一团。突然一个巨浪击中他的两腿,他挥动两手发出一声骇人的惨叫,一头栽进了大海。 太阳渐渐从悬崖顶沉落下去,小船在泛着白沫的海浪推动下慢慢靠近了海滩。成群的海鹰在小船上空静静地盘旋着,仿佛在探究船上的秘密。 心理测验 <er top">一 露屋清一郎为什么会想到这将来可以记上一笔的可怕的恶事,其动机不详。即使了解他的动机,与本故事也无关紧要。从他在某大学半工半读来看,也许他是为必需的学费所迫。他天分极好,且学习努力,为取得学费,无聊的业余打工占去了他的许多时间,使他不能有充分的时间去读书和思考,他常常为此而扼腕痛惜。但是,就凭这种理由,人就可以去犯那样的重罪吗?或许因为他先天就是个恶人,并且,除学费之外,还有其他多种无法遏止的欲望?这且不提,他想到这件事至今已有半年光景,这期间,他迷惑不安,苦思冥想,最后决定干掉他。 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他与同班同学斋藤勇亲近起来,这成了本故事的开端。当初他并无歹意,但在交往中,这种接近已开始带有某种朦胧的目的;而且随着这种接近的推进,朦胧的目的渐渐清晰。 一年前,斋藤在山手一个清静的小镇上,从一户非职业租房人家中租了间房子。房主是过去一位官吏的遗孀,不过她已是年近六旬的妪。亡夫给她留下几幢房屋,靠着从租房人那里取得的租金,她可以生活得舒舒服服。她没儿没女,只有金钱才是她唯一的依靠,所以一点一点地攒钱成了她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她对确实熟悉的人才出租房子,且租金不高。把房子租给斋藤,一是为了这都是女人的房子里有个男人比较安全,二来也可以增加收入。无论东西古今,守财奴的心理是一脉相通,据说除表面上在银行的存款外,大量的现金她都藏在私宅的某个秘密的地方。 这笔钱对露屋是一个强烈的诱惑。那老太婆要那笔巨款一点价值也没有。把它弄来为我这样前程远大的青年作学费,还有比这更合理的吗?简而言之,他的理论就是如此。因此,露屋尽可能地通过斋藤打听老妪的情况,探寻那笔巨款的秘密隐藏地点。不过,在听斋藤说出偶然发现那个隐藏点之前,露屋心中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想法。 “哎,那老婆子想得真妙,一般人藏钱大都在房檐下,或天花板里,她藏的地方真叫让人意外。在正房的壁龛上放着个大花盆你知道吧?就在那花盆底下,钱就藏在那儿,再狡猾的小偷也绝不会想到花盆盆底会藏着钱。这老婆子可以算个天才守财奴啦。” 斋藤说着,风趣地笑了。 从此以后,露屋的想法开始逐渐具体化。对怎么样才能把老妪的钱转换为自己的学费,他对每一种途径都进行了各种设想,以考虑出万无一失的方法。这是一件令人费解的难题,与此相比,任何复杂的数学难题都相形失色,仅仅为理清这个思绪,露屋花了半年时光。 不言而喻,其难点在于避免刑罚,伦理上的障碍,即良心上的苛责,对他已不成什么问题。在他看来,拿破仑大规模地杀人并不是罪恶,有才能的青年,为培育其才能,以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老太婆作牺牲是理所当然的。 老妪极少外出,终日默默坐在里间榻榻米上。偶尔外出时,乡下女佣人则受命认真看守。尽管露屋费尽心机,老妪的警惕仍无机可乘。瞅准老妪和斋藤不在的时候,欺骗女佣让她出去买东西,乘此机会盗出花盆底的钱,这是露屋最初的想法。但这未免太轻率。即使只是很少一段时间,只要知道这个房间里只有一个人,那就可能造成充分的嫌疑。这类愚蠢的方案,露屋想起一个打消一个,反反复复整整折腾了一个月。可以作出被普通小偷偷盗的假象来蒙骗斋藤或女佣,在女佣一个人时,悄悄溜进房中,避开她的视线,盗出金钱;也可以半夜,趁老妪睡眠之时采取行动。他设想了各种方法,但无论哪种方法,都有许多被发现的可能。 唯一的办法,只有干掉老妪。他终于得出这一恐怖的结论。他不清楚老妪藏有多少钱。但钱的金额还不至于让一个人从各个角度考虑,执著地甘冒杀人的危险。为了这有限的金钱,去杀一个清白无辜的人,未免过于残酷。但从社会的标准来看,即便不是太大的金额,对贫穷潦倒的露屋来说却能够得到充分的满足。而且,按照他的想法,问题不在于钱的多少,而是要绝对保证不被人发现。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付出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惜。 乍看起来杀人比单纯的偷盗危险几倍。但这不过是一种错觉。当然,如果预料到要被发现而去做的话,杀人在所有犯罪中是最危险的。但若不以犯罪的轻重论,而以被发现的难易作尺度的话,有时(譬如露屋的情形)偷盗倒是件危险的事。相反,杀死现场的目击者,虽残酷,却不必事后提心吊胆。过去,大杀人犯杀起人来平心静气干净利索,他们之所以不被抓获,则得助于这种杀人的大胆。 那么,假如干掉老妪,结果就没有危险?对于这个问题,露屋考虑了数月,这期间他做了哪些考虑,随着本故事的进展,读者自然会明白,所以暂略不赘。总之,在精细入微的分析和综合之后,他最终想到了一个滴水不漏、绝对安全的方法,这方法是普通人所不能想象到的。 现在唯一的是等待时机,不过,这时机来得意外地快。一天,斋藤学校有事,女佣出去买东西;两人都要到傍晚才能回来,此时正是露屋做完最后准备工作的第二天。所谓最后的准备工作(这一点需要事先说明)就是确认,自从斋藤说出隐藏地点后,半年之后的今天钱是否还藏在原处。那天(即杀死老妪的前两日)他拜访斋藤,顺便第一次进入正房,与那老妪东拉西扯地聊天,话题逐渐转向一个方向,而且时不时地提到老妪的财产以及她把那笔钱财藏在某个地方的传说。在说到“藏”这个字时,他暗中注意着老妪的眼睛。于是,像预期的效果一样,她的眼光每次都悄悄地注视壁龛上的花盆。反复数次,露屋确信钱藏在那儿已毫无疑问。 <er h3">二 时间渐渐地到了案发当日。露屋身着大学制服制帽,外披学生披巾,手戴普通手套,向目的地出发。他思来想去,最后决定不改变装束。如果换装,购买衣服,换衣的地点以及其他许多地方都将会给发现犯罪留下线索。这只能使事情复杂化,有害而无益。他的哲学是,在没有被发现之虞的范围内,行动要尽量简单、直截了当。简而言之,只要没有人看见他进入目的地房中就万事大吉。即使有人看到他在房前走过,这也无妨,因为他常在这一带散步,所以只要说句当天我在散步即可摆脱。同时,从另一角度看,假如路上遇上熟人(这一点不得不考虑),是换装好,还是日常的制服制帽安全,结论则不言而喻。关于作案时间,他明明知道方便的夜晚——斋藤和女佣不在的夜晚——是能等到的,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危险的白天呢?这与着装是同样的逻辑,为的是除去作案的不必要的秘密性。 但是,一旦站到目的地房前,他便瞻前顾后,四处张望,同普通盗贼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老妪家大院独立而居,与左右邻居以树篱相隔。对面是一家富豪的邮宅,水泥围墙足有百米多长。这里是清静的住宅区,白天也时常见不到过路行人。露屋艰难地走到目的地时,老天相助,街上连条狗都看不到。平时开起来金属声很响的拉门,今天露屋开起来顺顺当当毫无声响。露屋在外间的门口以极低的声音问路(这是为了防备邻居)。老妪出来后,他又以给她谈谈斋藤的私事为借口,进入里间。 两人坐定后,老妪边说女佣不在家,我去沏茶,边起身去沏茶。露屋心中正等待此刻的到来。待老妪弯腰拉开隔扇时,他猛然从背后抱住老妪,(两臂虽然戴着手套,但为了尽量不留指纹,只能如此)死死勒住老妪的脖子。只听老妪的喉咙“咕”的一声,没有太大的挣扎就断了气。唯有在痛苦的挣扎中抓向空中的手指碰到立在旁边的屏风。这是一扇对折的古式屏风,上面绘有色彩鲜艳的六歌仙,这一下刚好无情地碰破了歌仙小野小町的脸皮。 确定老妪已经断气后,露屋放下死尸,看着屏风的残点,他有点担心,但仔细考虑之后,又觉得丝毫没有担心的必要,这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于是,他走到壁龛前,抓住松树的根部,连根带上一块儿从花盆中拔出。果然不出所料,盆底有个油纸包。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纸包,从右口袋中掏出一只崭新的大票夹,将纸币的一半(至少有五千日元)放入其中,然后将票夹放入自己的口袋,把剩余的纸币仍包在油纸里,原样藏入花盆底。当然,这是为了隐瞒钱被盗的痕迹。老妪的存钱数只有老妪一人知道,虽然只剩下一半但谁也不会怀疑钱已被盗。 然后,他将棉坐垫团了团,塞在老妪的胸前(为防备血液流出),从右边口袋里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刀刃,对准老妪的心脏咔嚓一声刺去,搅动一下拔出,然后在棉坐垫上擦净刀上的血迹,放入口袋中。他觉得仅仅勒死还会有苏醒的可能,他要像前人一样,刺其喉而断其气。那么,为什么最初没有用刀呢?因为他害怕那样自己身上会沾上血迹。 在此必须对他装钱的票夹和那个大折刀做一叙述。这是他专为这次行动,在某个庙会的露天小摊上买到的,他看准庙会最热闹的时间,在小摊顾客最多的时候,按价目牌付款、取物,以商人及顾客无暇记忆他面孔的速度迅速离去。而且,这两件东西极其平常,没有留下任何印记。 露屋十分仔细地查清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之后,关上折扇,慢慢走向前门。他在门边蹲下身,边系鞋带,边考虑足迹。这一点无需担心。前门的房间是坚硬的灰泥地,外边的街道由于连日的艳阳天而干爽无比。下面只剩下打开拉门走出去了。但是,如果在此稍有闪失,一切苦心都将化为泡影。他平心静气,极力倾听街道上有无足音……寂然无声,只有什么人家的弹琴声悠然地奏着。他横下心,轻轻地打开门,若无其事地像刚刚告辞的客人一般,走了出去。街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在这一块住宅区,所有街道上都很清静。离老妪家四五百米处有一神社,古老的石头围墙面临大街伸延好长一段距离。露屋看了看确实没有人,于是顺手把凶器大折刀和带血的手套从石墙缝中丢入神社院内。然后溜溜达达向平常散步时中途休息的附近一个小公园走去。在公园,露屋长时间悠然地坐在长椅上观望孩子们荡秋千。 回家路上,他顺便来到警察署。 “刚才,我拾到这个票夹,里面满满地装着一百日元的票子,所以交给你们。” 说着,他拿出那个票夹,按照警察的提问,他回答了拾到的地点和时间(当然这都是可能发生的)和自己的住址姓名(这完全是真实的)。他领到一张收条,上面记有他的姓名和拾款金额。的确这方法非常麻烦,但从安全角度讲最保险。老妪的钱(谁也不知道只剩一半)还在老地方,所以这票夹的失主永远不会有。一年之后这笔钱必然回到他的手中,那时则可以毫无顾忌地享用了。精心考虑之后他决定这样做。假如是把这钱藏在某个地方,有可能会被别人偶然取走。自己拿着呢?不用说,这是极其危险的。不仅如此,即使老妪的纸币连号,现在的做法也万无一失。 “神仙也不会想到,世间还有偷了东西交给警察的人!” 他抑制住欢笑,心中暗悦。 翌日,露屋和往常一样从安睡中醒来,边打着哈欠,边打开枕边送来的报纸,环视社会版,一个意外的发现使他吃了一惊。但这绝不是他所担心的那种事情。反而是他没有预料到的幸运。朋友斋藤被作为杀人嫌疑犯逮捕了。理由是他拥有与他身份不相称的大笔现金。 “作为斋藤最密切的朋友,我必须到警察署询问询问才显得自然。” 露屋急忙穿起衣服,奔向警察署。与昨天交票夹的是同一地方。为什么不到别的警察署去呢?这就是他无技巧主义的精彩表现。他以得体的忧虑心情,要求与斋藤会面。但正如他预期的那样,没有得到许可。他一再询问怀疑斋藤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弄清了事情的经过。 露屋做出如下想象: 昨天,斋藤比女佣早到家,时间在露屋达到目的离去不久。这样,自然他发现了尸体。但就在立刻要去报案之前,他必定想起了某件事,也就是那个花盆。如果是盗贼所为,那里面的钱是否还在呢?出于好奇心。他检查了那个花盆,可是,钱包却意外地完好无缺。看到钱包后,斋藤起了恶念。虽说是想法肤浅,但也合乎情理。谁也不知道藏钱的地点,人们必然认为是盗贼杀了老妪偷去了钱,这样的事情对谁都有强有力的诱惑。然后,他又干了些什么呢?若无其事地跑到警察署报告说有杀人案,但他太粗心,把偷来的钱竟毫无戒意地塞在自己的缠腰布里。看样子他一点没想到当时要进行人身搜查。 “但是,等一等,斋藤究竟怎么样辩解的呢?看样子他已经陷入危险境地。”露屋对此作了各种设想,“在他腰中的钱被发现时,也许他会回答:‘钱是我自己的。’不错,没有人知道老妪财产的多寡和藏匿地点,所以这种解释或许能成立。但金额也太大了!那么,最后他大概只得供述事实。不过,法院会相信他吗?只要没有其他嫌疑人出现,就不能判他无罪,搞不好也许要判他杀人罪,这样就好了。…… “不过,预审官在审讯中或许会搞清楚各个事实。如他向我说过老妪藏钱的地点。案发二日前我曾经进入老妪房中谈了半天,还有我穷困潦倒,连学费都有困难等等。” 但是,这些问题在计划制定之前,露屋事先都认真考虑过。而且,不管怎样,再也别想从斋藤口中说出更多对露屋不利的事实来。 从警察署回来,吃过早餐(此时他与送饭来的女佣谈论杀人案),他与往常一样走进学校。学校里到处都在谈论斋藤。他混在人群中洋洋得意地讲述他从别处听来的新闻。 <er h3">三 读者诸君,通晓侦探小说精髓的各位都知道,故事决不会就此结束。的确如此。事实上,以上不过是本故事的开始。作者要让各位阅读的是以后章节。即露屋如此精心筹划的犯罪是如何被发现的?其中的经纬曲直如何? 担任本案预审的审判员是有名的笠森先生。他不仅是普通意义上的名审判员,而且因他具有某些特殊的爱好,更使他名气大增。他是位业余心理学家,对于用普通方法无法判断的案子,最后用他那丰富的心理学知识频频奏效。虽然资历浅,年纪轻,但让他做一个地方法院的预审员确实屈才。这次老妪被杀事件由笠森审判员审理,毫无疑问,谁都相信此案必破。笠森先生自身当时也这样认为。同往常一样,他想,本案要在预审庭上调查透彻,以便公判时不留任何细小的麻烦。 可是,随着调查的推进,他渐渐明白此案确非轻易可破。警方简单地主张斋藤有罪,笠森判官也承认其主张有一定道理,因为,在老妪活着的时候,进出过老妪家中的人,包括她的债务人、房客、熟人,均一个不剩地进行了传讯,作过周密地调查,却没有一个可怀疑的对象(露屋自然也是其中之一)。只要没有其他嫌疑人出现,目前只有判定最值得怀疑的斋藤为罪犯。而且对斋藤最不利的,是他那生来软弱的性格。一走进审讯室就神情紧张,结结巴巴地答不上话来。头昏脑涨的斋藤常常推翻先前的供述,忘记理当记住的事情,讲些不必要的话,越急越着急,于是嫌疑越来越重。自然也因为他有偷老妪钱的弱点,若非这一点,斋藤的脑子还是相当好使的,再软弱,也不至于做那么多蠢事。他的处境,实在值得同情。但是,否定斋藤是杀人犯,对此,笠森先生确实没有把握。现在最多是怀疑而已。他本人自然没有承认,其他也没有一件令人满意的确证。 如此,事件已过去一个月,预审仍无结果。审判员开始有些着急。恰在此时,负责老妪所在地治安的警察署长给审判员带来一个有价值的报告。据报告,事件当日,一个装有五千二百一十日元的票夹在离老妪家不远的××阿被拾到,送交人是嫌疑犯斋藤的密友露屋清一郎。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一直没有引起注意。如此巨款,时间已过去一个月,尚无失主前来认领,这其中意味着什么? 困惑不安的笠森审判员得到这个报告,恰如看到一线光明。他立即办理传唤露屋清一郎的手续。可是,尽管审判员精神十足,却未得到任何结果。在事件调查的当日为什么没有陈述拾到巨款的事实?对此露屋回答,我没有想到这与杀人事件有什么关系,答辩理由充分。在斋藤的缠腰布里已经发现老妪之财产,谁会想到除此以外的现金,特别是丢在大街上的现金是老妪财产的一部分呢? 难道这是偶然?事件当日,在离现场不远的地方,并且是第一嫌疑犯的密友(根据斋藤的陈述,露屋知道藏钱的花盆)拾到大笔现金,这能是偶然吗?审判员为此苦思冥想。最使判官遗憾的是,老妪没有将纸币连号存放。如果有了这一点,就可以立刻判明这些可疑的钱是否与本案有关。哪怕是件极小的事,只要能抓到一件确凿的线索也行。审判员倾注全部心力思考,对现场调查报告又反复检查数次,彻底调查了老妪的亲戚关系,然而,什么也没得到。如此又白白过去了半个月。 只有一种可能,审判员推想,露屋偷出老妪存钱的一半,反把剩下的放回原处,将偷来的钱放入票夹,作出在大街拾到的假象。但能有这种蠢事吗?票夹做过调查,并无任何线索,而且,露屋相当镇静地陈述,他当时散步,沿途经过老妪家门前。罪犯能说出这样大胆的话吗?最重要的,是凶器去向不明。对露屋宿舍搜查的结果,什么也没找到。提到凶器,斋藤不是同样也可以干得出来吗?那么,究竟怀疑哪一个呢?现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如署长所说,若怀疑斋藤,那就像是斋藤。但若怀疑露屋,也不是没有可怀疑之处啊。唯一可以确定的,这一个半月侦查的结果表明,除他二人以外,没有别的嫌疑者存在。绞尽脑汁的笠森审判员觉得,该是进一步深入的时候了。他决定对两位嫌疑者,施行过去每每成功的心理测验。 <er h3">四 事过两三天后,露屋清一郎再次受到传讯。第一次受传讯时,他已经知道这次传讯他的预审审判员是有名的业余心理学家笠森先生,因此,心中不由得十分惊慌。他对心理测验这玩意儿一无所知。于是,他翻遍各种书籍,将有关知识烂熟于心,以备将来之用。 这个重大打击,使伪装无事继续上学的他失去了往日的镇静。他声称有病,蛰居于寄宿的公寓内,整日思考如何闯过这个难关。其仔细认真的程度,不亚于实施杀人计划之前,或者更甚。 笠森审判员究竟要做什么心理测验呢?无法预知。露屋针对自己所能知道的心理测验方法逐个思考对策,可是心理测验本来就是为暴露陈述的虚伪而产生的,所以对心理测验再进行撒谎,理论上似乎是不可能的。 按露屋的看法,心理测验根据其性质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依靠纯生理反应,一种是通过问话来行。前者是测验者提出有关犯罪的各种问题,用适当的仪器测试,记录被测验者身体上发生的细微反应,以此得到普通讯问所无法知道的真实。人纵然可以在语言上、面部表情上撒谎,但却不能掩盖神经的兴奋,它会通过肉体上细微的征候表现出来。根据这一理论,其方法有,借助自动描记法的力量,发现手的细微动作,依靠某种手段测定眼球震动方式,用呼吸描记法测试呼吸的深浅缓急,用脉搏描记法计算脉搏的高低快慢,用血压描记法计算四肢血液流量,用电表测试手心细微的汗迹,轻击膝关节观察肌肉收缩程度,及其他类似的各种方法。 假如突然被提问“是你杀死老太婆的吧?”他自信自己能够镇静地反问“你这样说有什么证据呢?”但是,那时血压会不会自然地升高,呼吸会不会加快呢?这绝对防止不了吗?他在心中做出各种假定和实验。但奇怪的是,自己向自己提出的问题,无论怎样紧急和突然,都不能引起肉体上的变化。虽然没有测试工具,不能说出确切的情况,但既然感觉不到神经的兴奋,其结果自然产生不了肉体上的变化是确定无疑的。 在进行各种实验和推测之中,露屋突然产生一个想法,反复练习能不能影响心理测验的效果?换句话说,对同一提问,第二次比第一次,第三次比第二次,神经的反应会不会依次减弱?也就是说习以为常呢?很有可能!自己对自己的讯问没有反应,与此是同样的道理,因为在发出讯问之前,心里早有预知了。 于是,他翻遍《辞林》几万个单词,把有可能被用于讯问的词句一字不漏地摘录下来,用一周时间对此进行神经“练习”。 然后是语言测验,这也没什么可怕,毋宁说仅仅是语言游戏,容易敷衍。这种测验有各种方法,但最常用的联想诊断,这与精神分析学家看病人时使用的是同一种把戏。将“拉窗”、“桌子”、“墨水”、“笔”等毫无意义的几个字依次读出,让被测验者尽可能不假思索地讲出由这些单词所联想到的语言,如由“拉窗”可以联想到“窗户”、“门槛”。“纸”、“门”等等,什么都行,总之要使他说出及时突然想到的语言。在这些无意义的单词中,不知不觉地混入“刀子”、“血”、“钱”、“钱包”等与犯罪有关的单词,以观察做测验者对此产生的联想。 以杀害老妪事件为例,智力浅弱者对“花盆”一词也许会无意中回答“钱”。因为从花盆盆底偷“钱”给他的印象最深。这样就等于他供认了自己的罪状。但是,智力稍深的人,即使脑中浮现出“钱”字,他也会控制住自己,作出诸如“陶器”之类的回答。 对付这种伪装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一轮单调测验后,稍隔一段时间再重复一次。自然作出的回答则前后很少有差异。故意做出的回答则十有八九后次与前一次不同。如“花盆”一词,第一次答“陶瓷器”,第二次可能会答“土”。 另一种方法是,用一种仪器精确地记录从发问到回答所用的时间,根据时间的快慢,如尽管对“拉窗”回答“门”的时间为一秒,而对“花盆”回答“陶瓷器”的时间却是三秒,这是因为脑中最先出现的对“花盆”的联想之抑制占用了时间,被测验者则成为可疑。时间的延迟不仅出现在这一单词上,而且会影响以后的无意义单词的反应速度。 另外,还可以将犯罪当时的情况详细说给被测验者听,让他背诵。真正的罪犯,背诵时会在细微之处不自觉地顺嘴说出与听说内容相悖的真实情况。 对于这种测验,当然需要采取与上一种测验相同的“练习”,但更要紧的是,用露屋的话说,就是要单纯,不玩弄无聊的技巧。对“花盆”,索性坦然地回答“钱”、“松树”更为安全。因为对露屋来说,即使他不是罪犯,也会自然根据审判员的调查和其他途径,在某种程度上知道犯罪事实,而且花盆底部藏钱这一事实最近必然会给自己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作这样的联想不是极其自然吗?另外,在让他背诵现场实况时,使用这个手段也相当安全。问题在于需要时间,这仍然需要“练习”。花盆出现时要能毫不犹豫地回答出“钱”、“松树”,事先需要完成此类练习。这种“练习”又使他花费数日时间。至此,准备完全就绪。 露屋算定另有一事对他有利。即便接触到未预料到的讯问,或者进一步说,对预料到的讯问作出了不利的反应,那也没有什么可怕。因为被测验的不止我一人。那个神经过敏的斋藤勇,心里也没做过亏心事,面对各种讯问,他能平心静气吗?恐怕至少要做出与我相似的反应吧。 随着思考的推进,露屋渐渐安下心来,不由得直想哼支歌曲,他现在反而急着等待笠森审判员的传讯了。 <er h3">五 笠森审判员怎样进行心理测验,神经质的斋藤对此作出什么样的反应,露屋又是怎样镇静地对付测验,在此不多赘述,让我们直接进入结果。 心理测验后的第二天,笠森审判员在自家书斋里,审视测验结果的文件,歪着头苦想,忽然传进明智小五郎的名片。 读过《d坡杀人案》的读者,多少知道这位明智小五郎。从那以后,在一系列的疑难犯罪案中,他表现出非凡的才能,博得专家及一般民众的一致赞赏。由于案件关系,他与笠森的关系也较亲密。 随着女佣的引导,小五郎微笑的面孔出现在审判员的书斋里。本故事发生在《d坡杀人案》后数年,他已不是从前那个书生像了。 “嘿,这次真让我为难啊。” 审判员转向来客,神情忧郁。 “是那件杀害老妪案吗?怎么样,心理测验结果?” 小五郎边瞅着审判员的桌上边说。案发以来他时常与笠森审判员会面,详细询问案情。 “结果是清楚的,不过,”审判员说,“无论如何不能令我满意。昨天进行了脉搏试验和联想诊断,露屋几乎没什么反应。当然脉搏有许多可疑之处,但与斋藤相比,少得几乎不算回事。联想试验中也是如此,看看对‘花盆’刺激语的反应时间就清楚了,露屋的回答比其他无意义的词还快,斋藤呢?竟用了6秒钟。” “唉,这还不非常明了吗?”审判员边等待着小五郎看完记录,边说:“从这张表可以看出,斋藤玩了许多花招。最明显的是反应时间迟缓,不仅是关键的单词,而且对紧接在其后的第二个词也有影响。还有,对‘钱’答‘铁’,对‘盗’答‘马’,联想非常勉强。对‘花盆’的联想时间最长,大概是为了区别‘钱’和‘松’两个联想而占用了时间,相反,露屋非常自然。‘花盆’对‘松’、‘油纸’对‘藏’,‘犯罪’对‘杀人’,假如露屋是罪犯,他就必须尽力掩藏联想,而他却心平气和地在短时间内答出。如果他是杀人犯,而又做出这种反应,那他必定是相当的低能儿。可是,实际上他是x大学的学生,并且相当有才华啊……” “我看,不能这样解释。” 小五郎若有所思地说。但审判员丝毫没有注意到小五郎这有意味的表情,他继续说: “由此看来,露屋已无怀疑之处,但我还是不能确信斋藤是罪犯,虽然测验结果清楚无误。即使预审判他有罪,这也并不是最后的判决,以后可以推翻,预审可以到此为止。但你知道,我是不服输的,公审时,我的观点如果被彻底推翻,我会发火的。所以,我有些困惑啊。” “这实在太有趣了。”小五郎手持记录开始谈到,“看来露屋和斋藤都很爱看书学习啊,两人对书一词都回答《丸善》。更有意思的是,露屋的回答总是物质的,理智的,斋藤则完全是温和的,抒情的,如‘女人’、‘服装’、‘花’、‘偶人’、‘风景’、‘妹妹’之类的回答,总让人感到他是个生性懦弱多愁善感的男人。另外,斋藤一定有病在身,你看看,对‘讨厌’答‘病’、对‘病’答‘肺病’,这说明他一直在担心自己是不是得了肺病。” “这也是一种看法,联想诊断这玩意儿,只要去想,就会得出各种有趣的判断。” “可是,”小五郎调整了一下语调说,“你在说心理测验的弱点。戴·基洛思曾经批评心理测验的倡导者明斯达贝希说,虽然这种方法是为代替拷问而想出来的,但其结果仍然与拷问相同,陷无罪者为有罪,逸有罪者于法外。明斯达贝希似乎在哪本书上写过,心理测验真正的效能,仅在于发现嫌疑者对某场所某个事物是否有记性,把它用于其他场合就有些危险,对你谈这个也许是班门弄斧,但我觉得这是十分重要的,你说呢?” “如果考虑坏的情况,也许是这样。当然这理论我也知道。” 审判员有些神色不悦地说。 “但是,是否可以说,这种坏的情况近在眼前呢?假定一个神经非常过敏的无犯罪事实的男人受到了犯罪的嫌疑,他在犯罪现场被抓获,并且非常了解犯罪事实。这时,面对心理测验,他能静下心来吗?啊!要对我测验了,怎么回答,才能不被怀疑呢?他自然会兴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心理测验,必然导致戴·基洛思所说的‘陷无罪者为有罪’。” “你在说斋藤吧?我也模模糊糊有这种感觉,我刚才不是说过,我还有些困惑吗?” 审判员脸色更加难看。 “如果就这样定斋藤无犯罪事实(当然偷钱之罪是免除不了的),究竟是谁杀死了老太婆呢?”审判员中途接过小五郎的话,粗暴地问,“你有其他的罪犯目标吗?” “有,”小五郎微笑着说,“从这次联想测验的结果看,我认为罪犯就是露屋,但还不能确切地断定。他现在不是已经回去了吗?怎么样,能否不露痕迹地把他叫来?若能把他叫来,我一定查明真相给你看看。” “你这样说,有什么确切的证据吗?” 审判员十分惊异地问。 小五郎毫无得意之色,详细叙述了自己的想法。这想法使审判员佩服得五体投地。小五郎的建议得到采纳,一个佣人向露屋的宿舍走去。 “您的朋友斋藤很快就要判定有罪了。为此,我有话要对您说,希望您能劳足到我的私室来一趟。” 这是传话的言词。露屋刚从学校回来,听到这话急忙赶来。就连他也对这喜讯十分兴奋。过分的高兴,使他完全没有注意到里面有可怕的圈套。 <er h3">六 笠森审判官在说明了判决斋藤有罪的理由后,补充说: “当初怀疑你,真对不起。今天请你到这儿来,我想在致歉的同时,顺便好好谈一谈。” 随后叫人为露屋沏了杯红茶,神态极其宽舒地开始了闲谈。小五郎也进来插话。审判员介绍说,他是他的熟人,是位律师。死去的老妪的遗产继承人委托他催收银款。虽然一半是撒谎,但亲属会议决定由老娘乡下的侄子来继承遗产倒也是事实。 他们三人从斋藤的传闻开始,山南海北地谈了许多。彻底安心的露屋,更是高谈阔论。 谈话间,不知不觉暮色临近。露屋猛然注意到天色已晚,一边起身一边说: “我该回去了,别的没什么事了吧?” “噢,我竟忘得一干二净,”小五郎快活地说,“哎呀,这事也没什么,今天正好顺便……你是不是知道那个杀人的房间里立着一个对折的贴金屏风,那上面被碰破了点皮,这引起个小麻烦。因为屏风不是那老太太的,是放贷的抵押品,物主说,是在杀人时碰坏的,必须赔偿。老太太的侄子,也和老太太一样是个吝啬鬼,说也许这伤原来就有,怎么也不答应赔。这事实在无聊,我也没办法。当然这屏风像是件相当有价值的物品。你经常出入她家,也许你也知道那个屏风吧?你记不记得以前有没有伤?怎么,你没有特别注意屏风?实际上我已经问过斋藤,他太紧张记不清了。而且,女佣已回乡下,即便去信询问也不会有结果,真让我为难啊……” 屏风确实是抵押品,但其他的谈话纯属编造。开始,露屋听到屏风心中一惊,但听到后来什么事也没有,遂安下心来。 “害怕什么呢?案子不是已经决定过了吗?” 他稍微思索了一下该如何回答,最后还是决定与以前一样照事物的原样讲最为安全。 “审判员先生很清楚,我只到那房间去过一次,那是在案件的两天前,也就是说是上个月的三号。”他嘻嘻地笑着说。这种说话方法使他乐不可支。“但是,我还记得那个屏风,我看到时确实没有什么伤。” “是吗?没有错吗?在那个小野小町的脸的部位,有一点点伤。” “对、对,我想起来了,”露屋装着像刚刚想起似的说,“那上面画的六歌仙,我还记得小野小町。但是,如果那上面有伤,我不会看不见的。因为色彩鲜艳,小野小町脸上有伤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那么,给你添麻烦了,你能不能作证?屏风的物主是个贪欲深的家伙,不好应付啊。” “哎,可以可以,我随时听候您的方便。” 露屋略觉得意,立即答应了这位律师的请求。 “谢谢。”小五郎边用手指搔弄着浓密的头发,边愉快地说,这是他兴奋时的一个习惯动作。“实际上,一开始我就想你肯定知道屏风的事,因为,这个,在昨天的心理测验的记录中,对‘画’的提问,您作出了‘屏风’这一特殊的回答。喏,在这儿。寄宿舍中是不会配置屏风的,除斋藤以外,你似乎没有更亲密的朋友,所以我想你大概是由于某个特别的理由才对于这屏风有特别深的印象的吧?” 露屋吃了一惊,律师说得丝毫不错。昨天我为什么漏嘴说出屏风的呢?而且到现在我竟一点也未察觉到这一点。这是不是危险了?危险在哪里呢?当时,我确实检查过那伤的痕迹,不会造成任何线索啊。没事,要镇静,要镇静!经过考虑之后,他终于安下心来。可是,实际上他丝毫未察觉到他犯了个再清楚不过的大错误。 “诚然,你说得一点不错,我没有注意,您的观察相当尖锐啊。” 露屋到底没有忘记无技巧主义,平静地答道。 “哪里哪里,我不过偶然发现而已。”假装律师的人谦逊地说,“不过,我还发觉另一个事实,但这决不会使您担心。昨天的联想测验中插入八个危险的单词,你完全通过了,太圆满了。假如背后有一点不可告人的事,也不会干得这样漂亮。这几个单词,这里都打着圆圈,在这里,”说着,小五郎拿出记录纸,“不过,对此你的反应时间虽说只有一点点,但都比别的无意义的单词回答得快。如对‘花盆’回答‘松树’您只用了零点六秒钟。这真是难得的单纯啊。在这三十个单词中,最易联想的首先数‘绿’对‘蓝’,但就连这个简单的词你也用了零点七秒时间。” 露屋开始感到非常不安。这个律师究竟为了什么目的这样饶舌?是好意?还是恶意?是不是有什么更深一层的居心?他倾尽心力探寻其中的意味。 “除‘花盆’、‘油纸’,‘犯罪’以外其他的单词绝不比‘头’、‘绿’等平常的单词容易联想。尽管如此,你反而将难于联想的词很快地回答出来。这意味着什么呢?我所发觉的就是这一点,要不要猜测一下你的心情?嗯?怎么样?这也是一种趣事。假如错了,敬请原谅。” 露屋浑身一颤。但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搞成这个样子。 “你大概非常了解心理测验的危险,事先做了准备。关于与犯罪有关的语言,那样说就这样对答,你心中已打好腹稿。啊,我决不想批评你的做法。实际上,心理测验这玩意儿,根据情况有时是非常不准确的。谁也不能断言它不会逸有罪于法外陷无罪为有罪。但是,准备太过分了,自然虽无心答得特别快,但是那些话还是很快就说出来了。这的确是一个很大的失败。你只是担心不要迟疑,却没有觉察到太快也同样危险。当然,这种时间差非常微小,观察不十分深的人是很容易疏漏的。总之,伪造的事实,在某些地方总要露出破绽。”小五郎怀疑露屋的论据仅此一点。“但是,你为什么选择了‘钱’,‘杀人’,‘藏’等词回答呢?不言而喻,这就是你的单纯之处。假如你是罪犯,是决不会对‘油纸’回答‘藏’的。平心静气地回答这样危险的语言,就证明了你丝毫没有问心有愧的事。啊?是不是?我这样说对吗?” 露屋一动不动地注视着说话者的眼睛。不知为什么,他怎么也不能移开自己的眼睛,从鼻子到嘴边肌肉僵直,笑、哭、惊异,什么表情都做不出来,自然口中也说不出话来。如果勉强说话的话,他一定会马上恐惧地喊叫。 “这种单纯,也就是说玩弄小花招,是你显著的特长,所以,我才提出那种问题。哎,你明白了吗?就是那个屏风。我对你会单纯地如实地回答确信无疑。实际也是这样。请问笠森先生,六歌仙屏风是什么时候搬到老妪家中的?” “犯罪案的前一日啊,也就是上个月四号。” “哎,前一日?这是真的吗?这不就奇怪了吗?现在露屋君不是清楚地说事件的前两天即三号,看到它在房间里的吗?实在令人费解啊,你们大概是谁搞错了吧?” “露屋君大概记错了吧?”审判员嗤笑着说,“直到四号傍晚,那个屏风还在它真正的主人家里。” 小五郎带着浓厚的兴趣观察露屋的表情。就像马上要哭出来的小姑娘的脸,露屋的精神防线已开始崩溃。这是小五郎一开始就计划好的圈套。他早已从审判员那里得知,事件的两天前,老妪房中没有屏风。 “真不好办啊!”小五郎似乎困惑地说。 “这是个无法挽回的大失策啊!为什么你把没见到的东西说见到了呢?!你不是从事件两天前以后,一次也没进那个房间吗?特别是记住了六歌仙的画,这是你的致命伤。恐怕你在努力使自己说实话,结果却说了谎话。嗯?对不对?你有没有注意到两天前进入正房时,那里是否有屏风?如你所知,那古屏风发暗的颜色在其他各种家具中也不可能特别地引人注目。现在你自然想到事件当日在那儿看到屏风,大概两天前一样放在那儿吧?而且我用使你作出如是想的语气向你发问。这像是一种错觉,但仔细想想,我们日常生活中却不足为奇。如果是普通的罪犯,那他决不会像你那样回答。因为他们总是想方设法能掩盖的就掩盖。可是,对我有利的是,你比一般的法官和犯罪者有一个聪明十倍、二十倍的头脑。也就是说你有这样一个信念,只有不触到痛处,尽可能地坦白说出反而安全。这是否定之否定的做法。不过我又来了次否定,因为你恰恰没有想到一个与本案毫无关系的律师会为了使你招供而制作圈套,所以,哈……” 露屋苍白的脸上、额上渗出密密的汗珠,哑然无语。他想,事到如今,再进行辩解,只能更加露出破绽。凭他那个脑袋,他心中非常清楚,自己的失言是多么雄辩的证词。在他脑海里,奇怪的是,孩童时代以来的各种往事,像走马灯似的迅速闪现又消失。他长时间地沉默。 “听到了吗?”隔了一会儿,小五郎说:“沙啦沙啦的声音,隔壁房间里从刚才开始就在记录我们的谈话……你不是说过可以做证词吗?把它拿过来怎样?” 于是,隔扇门打开,走出一位书生模样的男子,手持卷宗。 “请把它念一遍!” 随着小五郎的命令,那男子开始朗读。 “那么,露屋君,在这里签个名接上手印就行,按个手印怎么样?你决不会说不接的吧,我们刚才不是刚刚约定关于屏风任何时候都可以作证吗?当然,你可能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作证。” 露屋非常明白,在此纵使拒绝签名也已无济于事了。在同时承认小五郎令人惊异的推理意义上,露屋签名按印。现在他已经彻底认输,蔫然低下头去。 “如同刚才所说,”小五郎最后说道,“明斯达贝希说过,心理测验真正的效能仅在于测试嫌疑者是否知道某地、某物或某人。拿这次事件来说,就是露屋君是否看到了屏风。如果用于其他方面,恐怕一百次心理测验也是无用的。因为对手是像露屋君这样,一切都进行了缜密的预想和准备。我想说的另一点是心理测验未必像书中所写的那样,必须使用一定的刺激语和准备一定的器械,如同现在看到的我的测验一样,极其平常的日常对话也可以充分达到目的。古代的著名审判官,如大罔越前守等,他们都在不自觉的情况下严谨地使用着现代心理学所发明的方法。” 潜在影像 <er top">一 我和小矶泰子相隔二十年之后的重逢,是在回家途中的公共汽车上。 我的家,从市中心乘国营电车需30分钟,换乘私营地铁需20分钟,再乘公共汽车又需30分钟,就是这么一个十分偏远的所在。七八年前都是麦田的市郊,如今完全变成住宅区了。公共汽车也是两年前才通车的。 那天,我从公司回家,大约7点钟了。我正拉住车厢里的吊环站着,紧挨着我的一个三十四五岁的女人,不知为什么向我点点头,并用惊喜的语调说着:“哎!您不是滨岛先生吗?” 那个女人穿着整洁的连衣裙,手里握着小皮包。这是初夏的事。 我被人召唤着姓名,可并没有马上认出那个女人来,但对方却闪着亲切的目光微笑了。 女人的眼神,开始唤醒了我的记忆。 那个女人长着鼓胀般的厚眼睑,我忽然想起了这副肿眼泡。 “啊,您是泰子女士吧?”我感到意外地回声问道。 “嗯,是的,认出来了吗?” 那个女人仍在笑着。 “好不容易才认出来了。” 我说好不容易,是有深意的。是年纪大了吗?在印象中,那个女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显著的变化。20年了,变化是当然的。记忆中的那个苗条纤弱的体态无影无踪了,站在这里的是一个微微发胖的、脸上现出细小皱纹的中年女人。 “是吗?”那个女人难为情地笑着,“已经很像老太婆了吧?” 她笑的时候,眼角聚拢了皱纹。 “并非如此,但总是和以前不一样了,不是已经胖起来了吗?” 那个女人原先是瓜子脸,如今胖得圆圆的,瘦细的身体也变得结实了。 “这可真是巧遇啊!”我说。 “真的,想不到在这里遇上您了。滨岛先生,是什么时候乘坐这辆公共汽车的?” “嗐!为了挣几个工资,总是这样匆匆来往京桥之间的。” “噢,是吗?奇怪呀,我是一直乘坐这辆公共汽车的,可怎么一次也没遇见您呢?” “是吗!” 我暗暗观察那个女人的打扮。提着的皮包确是妇女用的手包。她说经常乘这辆公共汽车,也许就在附近上班。 “在这附近住着吗?”我问。 “是的,就在××下车。” 那是我下车的前一站。 “想不到,我是下一站。” “是吗?” 那个女人又吃惊地睁开了她那有特征的厚眼睑。 “什么时候住这儿来的?” “已经五六年了。” “咦,我七年前就搬来了。真奇怪,怎么一次也没遇见过您呢!” “我也是啊。” 我们就这样久别重逢了。 一瞬间,20年前的往事,和我同样地也在那个女人的眼波中泛起。 说起20年前,日本正陷入毁灭性的战争灾难之中。 泰子和双亲一起,恰恰住在我家前面。我那时住在品川附近。 泰子住在我家前面,大约有两年左右。她父亲在一个什么地方的公司里做事,因为调任才迁居过来的,过了两年又调到别的地方去了。那时候,泰子才十四五岁,是女子学校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学生。 我和泰子经常见面,可还没到十分熟悉的程度。她的父亲是个职员,仪容相当严峻,和我家仅是普通的邻居关系,没有什么特殊的往来。 我和她没有熟稔起来,还有另一个缘故。那时我16岁左右,看见她穿着水兵式的女学生服,总觉得目眩神移。那时,每当她在我面前款款而过,我心头就闪出一种说不出的隐情。由于这个私衷,我常悄悄打开迎街的楼上拉窗,凝神屏息地偷偷看她。 那时她那副厚眼睑,常常映现出异常的个性美。 现在,在公共汽车上重逢,能够如此亲热地开口说话,大概因为都长成大人了吧。只是在她那方面,倒因为事出意外而脸上稍稍显出了赧红。 “令堂健在吗?”她向我问道。 “不,已经故去了。” “哟,什么时候的事啊?” “已经十四五年了。” “是吗,令堂原是健康的呀。那么,您可孤单啦。” 我想,不用说,她已经嫁了人啦。但我没问这事,只询问了她的双亲,回答说也都去世了。我现出难过的表情,眼里泛出了她父亲的面影。 这时公共汽车已到了她该下车的车站。 “那么,我告辞了。” 她那有特征的眼里闪出笑意,急忙向我道别。 “我们住得很近,下次见面的时候,请顺便到我家来做客吧。” 她一边说着,一边分开其他乘客,走出车门。 从开动的公共汽车上看去,她从车外向我站着的窗前鞠躬告辞。 20年前的邻居少女,那一天在我心中掀起了一道小小的涟漪。我回到家,告诉妻子说今天遇见一个很久没有看见的人。 “是吗?” 妻子只是像有兴味似的听着。事后我想,去泰子那边倒是很方便的,可并没有料到事情此后会怎样发展。 <er h3">二 在公共汽车上再次遇到她,是在一周以后。 “想见面,今天就又遇上了。” 她笑着。前一次会晤,我们之间采取了相当客气的态度。那是因为我们年纪都相当大了,而且她也成了人家的妻子。 “我家离得很近,就在那边,请顺便去玩吧。” 她在殷勤地邀请我。由于离我下车的车站只隔一站之地,走着去也可认一认路,就决然由她领着下了车。我当然是蛮有兴趣的,所以一点也没有表现怠慢。 说是近,走到她家也要花去10分钟。横过大街上栉比的楼房,要走一段田间小路,迎面闪着另一个住宅区的灯火。 我和泰子稍稍拉开距离地步行着。 “不会给您添麻烦吗?” 我问道,因为想到她已经有了丈夫。可另一方面,从她邀请我去的情况看,又想探探她是否还在过着独身生活。 “不,一点也不会……谁也没有。” 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但说谁也没有,是意味着丈夫外出了,还是独自一个人生活呢?这一时还判断不出来。 “孩子呢?”我又问起来。 “有,是一个6岁的儿子。”她爽快地回答。 “那是很有乐趣的啦。” 我说。当然,这就不用再考虑她没有结婚的问题了。 “相当远啊。” 我在微暗的小道上说。走在旁边的她,腋下夹着一个皮包,我判断她有工作,可不知道是什么职业。 “头一次,谁也这么说,习惯了就不觉得远了。” 她像分辩似的解释着。 “天黑啦。太晚了,您丈夫不来接您吗?”我小心地开始探询。 “不,那样的人没有。”她好像看出我的心思,笑了。 “咦,怎么回事?” “死了!” 内心像被轻击了一下一样,我一面感到放心,一面又觉得危险。 “那实在是……什么时候啊?” “四年前。” “是吗,太不幸了。” 我言不由衷地这样说。 “是的。丈夫活着的时候,真是什么也没想过,但丈夫死了,靠一个女人工作,生活可真不容易呀!” “对不起,你干什么工作啊?” “保险公司的收款员。” 她怯怯地回答。这使我理解她腋下为什么老夹着一只黑皮包了。 “滨岛先生呢?” 她把话题转向我这边来。 “嗐,在一个微不足道的公司里做事。” “那很好嘛!孩子呢?” “没有。” “啊,那太寂寞了吧,已经结婚几年了?” “不久就到10年,渐渐觉得无聊起来了。” “那么说,太太是很幸福的了!不管怎么说,没有比死了丈夫的女人更不幸的了!” 我大体上了解了她的处境。 走进另一个街道,她说声失礼,请我稍等一会儿,就向食品商店走去。我边等边看,她拿着牛肉和葱出来了,不过都是一点点儿。 “这么晚去拜访不好吧?” 我和她并排走着,她说:“不,一点儿也没关系。我就是主人,谁也不会多心。” 她领着我来到她家门前,这是一个低矮破旧的房子。 “请!” 她先把门打开,门没上锁。 “屋里乱糟糟的,就会收拾好的。” 我在外边等着,不一会儿,她把我招呼进去。 家,好像是临时性木板房改装成的低价房屋。尽管如此,6叠和4叠半的两个房间,却收拾得干干净净。外人一眼就可看出,她是喜好清洁的,虽然贫穷,却很注意室内的整顿。 “小健!小健!” 她向里面呼唤着,一个小孩应了一声。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大脑袋的男孩。 “来,向伯伯问好!” 她说着,男孩却眨着眼睛盯着我,一直站在那里。小孩子想不到初次看见被母亲领来的陌生男人,有点认生哩。 “喂,呆看什么,赶快规规矩矩地问好!” 男孩这才跪下膝来,对我说道:“您好!” “好聪明啊。”我夸奖着,“几岁了?” 虽然从她那里知道了年龄,我却特意和蔼地问道。 但是,男孩没有作答,却立刻站起,跑到里面去,掩着半个身子窥望起来。 “喂,好好地回答呀!”泰子向里面呵斥着。 “几岁了?小健?” 男孩被母亲呵斥了,也不开口,第三次吆喝后,才被迫说出:“6岁……” “这个孩子,现在是我唯一的依靠了。” 男孩叫健一。他出外玩去时,泰子才端茶和我谈起话来。 “因为是母亲,所以不能过于娇惯他,可我是个女人,还是无济于事的,渐渐地他就不肯听话了。”她叹息着说。 “不,那样小的年纪就很不错,等稍大些就好了,哪家都是一样的啊。” 那晚,我吃了她做的葱烧肉。她在归途进食品商店买肉,就是为了款待我的。 我想待长了不好,坐了一个多钟头就告辞回家。 “又离贵宅很近,这是什么因缘啊?怎么样?还请常来玩玩吧!” 她送我的时候,这么说。 我的妻子不是那么温柔的女人,没有孩子,家里又显得冷冷清清。这样,一到泰子家,就深感她那温柔的态度和妻子迥然不同。尽管是个狭小的贫寒之家,可她的确像一个女人,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 开始和泰子重逢的时候,好像是个从不认识的中年妇女;但第二次见面,觉得她那20年前的风采,依旧强烈地残存着。 我在泰子家吃了晚饭,没向妻子说。我的内心有一种博取新欢的冲动。如果这样做,那就可以补救我往来于公司和家庭之间的那种寂寞无聊了,这也是一个小小的刺激呀! <er h3">三 我去泰子家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 她当保险公司的收款员,同时从事拉保险服务。因为拉保险有回扣,可以增加她的收入。我也向周围的朋友和熟人劝说动员,有几个人参加了她那个公司的保险。 因为又有这层关系,我和泰子之间的感情迅速地发展起来。在公司下了班,我特意在街头闲逛,消磨时间,约莫机会合适,就走进她家去。她那方面,好像也在盼望我去,连晚饭都给准备好了。 我忍受不了公司那种枯燥乏味的工作,又对妻子不满,觉得人生实在无聊极了。所以,对泰子给予的亲切和温暖,就像久旱逢甘雨般地日益眷恋起来。 这种交往大约持续两个月了。我初次吻她的唇,是在常走的麦田小道上,这条小道是黑暗的,而且绝少人行。这以前,尽管也常常亲热地拉拉手,但以这次为导因,仅仅这样已经不能满足了。 我向她坦白说,从20年前就爱恋着曾是少女的她,她也向我诉说了自己短短的结婚生活的不幸。 但是,我向她提出最后的要求,却很不容易得到许诺。那是办不到的,她哭泣着说。就这样,从夏初重逢到现在,已近三个月了。 一天晚上,我在热烈地接吻之后,再一次提出要求,她大概觉得已到情不可却的地步了。 “那么就请今天夜里晚点来吧!”在黑暗的路端,她颤声地答应着,“过了10点,健一就睡熟了。” 这以后,声音更加低微。 那是一个酷热的夜晚。我向妻子说到朋友家下棋去,9点离开家,心里怦怦地跳动着。 结果将要发生什么事,这不是不能预料的。但我向泰子的求爱之心,却把一切理性都摒弃了。 接近10时,我来到她家门前。附近人家几乎都关了门户。我避开乘晚凉的人影,摸索着走进她家。 用手推门,门开了。进到屋里,泰子没有出来。打开隔扇,6叠的房屋里挂着朦胧模糊的白蚊帐。电灯关上了。向里窥视,泰子和健一两人正在睡着,是真睡了,还是装不理会?她身子一动也不动。 电灯虽然关着,但时值夏夜,木板套窗却没关严,外边的夜光淡淡地射了进来。 我撩开蚊帐,躺在泰子身旁。尽管如此,她也没改变睡姿,在夏夜苍白的微光中,她的脸像纸一样的白,闭着的眼睑鼓胀着。 我把手搭在她的肩上,轻轻摇动,把嘴贴在她耳边,悄悄地呼叫她的名字。 她羞涩地睁开眼,我知道她并没有睡。她的身子颤抖着,凝视着紧傍她躺下的我的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泰子女士!”我耳语着。 她忙把脑袋转过去,窥视着正睡的健一。 孩子正踢开被斜卧着,与身体比例不相称的大脑袋,像石头一样地滚在席垫上。 我回视她的脸,静悄悄地把全身压上去,猛吻她的嘴唇。她的反应比迄今为止的任何时候都强烈,热息吁吁直扑我的口鼻。 我在席垫上抱住她的肩膀,她用手挽住我的脖颈。我又看了孩子那边一眼,他仍旧在以前的位置上一点也没动。 我抓住她盖在胸前的被子,轻轻地掀起来。 钻进被子里,我吃惊了。 闭着眼睛,正在思忖的她,身体还在微微地颤动着。她穿着纯白的干干净净的长睡衣,不仅睡衣是新的,就是贴身的裤衩,也都换了全新的。她像新婚初夜那样做好准备在等待着我哩! 从木板套窗缝隙射进来的室外的微光,清晰地浮映出她那纯白的衣裳……有了这种关系,我去她家的脚步更加频繁了,她也从心里欢迎我去。她的性格和我的妻子不能相比。妻子的性格冷酷,而小矶泰子的心地却温柔善良,给我的照顾也是非常周到的。 这期间,她不断对我的妻子怀有一种罪恶感。我们约定不再另外举行结婚仪式,她也一直没有提出过这种要求,只是发誓绝不再结婚了。 她虽然没有提出和我结婚,但我常想和这样的女人结婚该多么幸福啊。我抱着她的时候,就不能不说出这种心愿,但是每次她都使劲地摇头。 不仅如此,她连我给她的100元钱也拒不接受,说是自己的收入完全够用了。 收取保险金是一项辛苦忙碌的工作。她每巡回一次,那日常使用的小黑皮包,就装满了卡片。说是一个月要巡回百家以上,而且一次收回款来的很少,必须两次三番地登进同一个家门。趁这个机会,还要完成分摊的保险加入者的劝诱工作。 在这样的生活中,她总是热心地服侍着我。我喜欢吃的东西,她不惜出高价买来做好等候我。她为维持我们现在的生活,大概已经浪费很多钱了。 我想,永远持续这样的状态该多好啊。她每天早上7点出去,晚7点回来,但月中总有三分之一的日子去做拉保险工作,要到很晚才回家。 我因避开她家附近的人眼,尽量晚去她家,而且健一如果没睡,也怕引起他的不愉快。 健一直到6岁,一直是被母亲一手娇养的,很认生。我尽可能地努力抚爱他,但健一不听我的话。我和泰子一亲热地说话,他就横愣着眼睛默然表示不满了。 泰子也尽量让他和我熟稔起来。这个孩子过来,我就把买来的礼品送给他,试着让他和我亲近。但健一不买我的账,始终不肯和我亲热。 但是尽管如此,健一并没有嫌恶我的意思。健一这个孩子就是这么一个性格。他到外边,也不大愿意和别的孩子一块儿玩耍。母亲不在的时候,就一个人吃母亲留下的饭,一个人去睡,这已经成了习惯了。他一个人在家,倒像挺惬意似的。 “健一讨厌我了吧?” 我有时向泰子这样说。 “没有那样的事。在没有父亲的家里生长,一定是对您不熟悉。那就让您多费心了,以后会慢慢亲密起来的。” “是那样的。” 事实上,健一的存在是令人发憷的。我和泰子说话也好,拥抱也好,这个孩子的影子,时常在我心头萦绕着。 我在夜间去她家,总是选在健一就寝的时候。进了她家,看见孩子那张熟睡的脸,我才像被解放一样地放了心。 我和泰子同床只有两小时,快到12点就起身回家。 妻子没有察觉。 <er h3">四 我从去泰子家以后,忽然忆起自己幼年的一段往事。 我是在父亲去世的情况下长大的。母亲说,我3岁的时候,父亲就死去了。听她这样说,就像梦一般地还有些朦朦胧胧的印象。记得暗淡的家中,好像有许多人乱糟糟地走动,我被母亲抱着,向一个装饰华丽的祭坛走去,那大概就是父亲的殡仪吧。 我幼年的记忆,还残存着一些片断。 母亲在父亲死了以后,一直独自生活。父亲是个低级官吏,母亲用他的退职金开了一个粗点心铺,并在附近收接一些针线活儿。 这个记忆是片断的,还残留着摆列的点心盒和玻璃罐之类的印象。那里面,装满了许多着了红色、蓝色的点心,还有吊在上面的各种各样的糖人、动物饼干……母亲缝制衣服的情景也依稀在目。她坐在狭小的席垫上,一个劲儿动着手指,缝五六针后,又用左拇指捋一下布,发出咝咝的声音。那像金属般的微声,常常吹进我的耳鼓。母亲那个时候还很年轻。 然而,我有一个始终不能忘记的往事,重重地压在我的心里。那就是一个微胖的小个子男人,他眼睛大大的,鼻翅两边刻着深深的沟纹。 那个男人总到我家来玩,来玩也不奇怪,因为他是父亲的哥哥。 根据母亲以后的说明,父亲的哥哥也是母亲的哥哥,对我来说就是伯父。他也是一个官吏,性格老老实实,是个稳健的人。因此,亲戚们有事,都找伯父,发生纠纷就到伯父家去请求解决。 这个伯父在弟弟死去以后,对于抱着一个幼儿辛苦生活的弟媳,给予某些关照也是理所当然的。 但我对这个伯父却是嫌恶的,不知因为什么就是不喜欢他。 伯父来到铺子里,简直像是自己开的铺子一样,向附近的孩子们卖点心,我看见了就厌烦。那时我大概已经七八岁了。 然而伯父对我很亲热。他有三个孩子,从来没有给自己孩子买过的高价玩具,却给我买来,我就在铺席上拿着玩起来。伯父这时自夸似的指着玩具,向和他并坐的母亲说明着,母亲高兴地笑了。我想起了那时的情景。 我在外边受了别的孩子们的欺侮,伯父就动了真气,到门口大声申斥人,我感到羞愧得没有办法。伯父申斥人的那种激动样子,真可以用怒发冲冠来形容。等到欺侮我的孩子走散了,我就被连哄带劝地领回家去。我一面感到羞耻,一面讨厌伯父的这种做法。 伯父为什么为了我就对别的孩子那样激怒呢?我虽幼小,一也直感到那种做法好像是不自然的,而且领我回来时那种哄劝的样子,更令人觉得是多余的讨好。 伯父喜好钓鱼。 从我家到海滨,要走相当长的一段路。他钓鱼总要领我去,那也好像是为了讨我喜欢。 只有这种时候,我才跟着伯父去,我很少看到海,他就用这个办法引诱我去。 那是哪里的海岸呢?总之,映入我眼里的,是一个大堤一样的场所。垒着石墙,下面是涌着白浪的苍茫的海。钓鱼的不止伯父一个,持竿垂钓的还有几个人在。哪一个都是坐在大堤上面垂着钓丝,其中也有下到大堤顶端积石突出的地方,冒着危险垂钓的人。 伯父钓鱼的场所,几乎就在大堤的顶端。记忆虽然有些模糊,但现在回想起来,不是在大堤顶端被暴风摧坏的石墙上,就是在那里矗立着的岩礁上。总之,是从高堤爬下来,在一个石头或岩礁上垂钓。 伯父没有让我到那里去,因为小孩去有危险。那里的鱼最爱咬钩,伯父钓起来就照顾不上我了。天已薄暮,他还在那里坚持着。记得我曾心慌地看见附近钓鱼的人都陆续走散了。他也让我拿着一支小小的钓竿。 鱼笼里跃动的鱼;从石墙往大堤上爬的海蛆和小蟹;冲到石墙下的海藻;强烈的海水腥味;在水平线上吐着长烟的轮船;默坐着垂钓的伯父……这一切,像活的图画一样残留在我的记忆中。 伯父总是这个样子到我家去,和母亲亲热地谈话。伯父一来,母亲就下厨做饭。至今,我还记得母亲在菜板上切肉的声音。 除了钓鱼以外,我真嫌恶伯父,不晓得为什么嫌恶他。伯父是亲切的:追撵欺侮我的小朋友;给我买来玩具;说话也是简单易懂的。尽管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嫌恶他呢? 伯父直到很晚,还留在我家。 我躺下一揉搓眼睛,母亲就说宝宝快睡吧,拍着哄我入睡。直到我稍大的时候,母亲都是陪着我睡的。 一次睡着后,我忽然醒了,发现母亲不在身边。这时,听见旁边屋子里有伯父和母亲嘁嘁喳喳低声说话的声音。 这到底持续了多长时间?我那时还没有记性。大概时间很长,我有些气急了。 和伯父一起去钓鱼,我每次都有记忆。这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伯父穿着和服,腰际系着带子,并卷起两袖在岩石上站立着。飞沫不断溅上岩头,苍茫的海作为背景,在伯父身边摇动着。 经历过的所有事情中,只有这个印象鲜明地浮在脑际。伯父脱下的木屐也在记忆中。不,不仅是木屐,连伯父脚下卧着的粗绳也映在眼中。那条棕榈绳系着划靠在附近的小船,船久久地在伯父脚旁横泊着。 仅仅是这一点点事。我的记忆零碎片断,已经连不成一个完整的情景了,忘却的部分很多。 这事发生在什么时候,我记不起来了。伯父死了,是意料之外的死。 我看见母亲在一个房间里恸哭。她把人家委托缝制的衣服揉搓着扔在旁边,伏在铺席上哭泣,她的头发和肩膀剧烈地抽动。我在拉门的后面站着看。对于伯父的死,我不明白母亲为什么竟是那样的悲哀。 <er h3">五 小矶泰子由于工作的关系,回家的时间是不固定的。 我在晚上8点去,有时她还没回家。像前面说过的,她在收集保险款之外,还搞劝诱工作,所以晚的时候就到10点甚至11点。 因为时间不一定,我等待会面有时就来不及了。 健一独自玩耍的时间多了。那时的健一看见我进来,就瞪着眼睛直直地盯着。 我想尽可能地驯服这个孩子,就和他谈这样那样的话,可这个不爱说话的孩子,一句话也不痛快地回答。 然而我进来,他也并不拒绝。 原来,泰子离家前做好午饭,又考虑自己晚归准备了晚饭,孩子就老老实实地自己照样吃掉。我屡次到泰子家去,健一并不和附近的孩子结伴游戏,他好像自己在附近玩耍,很快就自己回来。他没有和友伴们一起游戏的习惯。 我在晚上等待泰子的时候,经常就和健一两个人挨过这段时间。因她不在,也就可以回去了,可总觉得一回家,就难于再出来,而且,往返也麻烦。所以,等她回来,自然就要好几个小时。 等待中,我往往随便躺下,就假寐起来。 健一对我在干什么,好像漠不关心。他独自一个人玩着积木,看着旧画册,并且嘀嘀咕咕地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自己随意玩耍着。我平日认为他不爱说话,但他自己玩的时候,嘴里却总是喃喃地说着一些什么。 我等待泰子的时候,和健一就是这样谁也不理谁。孩子自己随便玩,我就自自由由地躺着看杂志、睡觉。在同一个家里等待同一个泰子,我和健一却可以说是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然而,健一对我却不是全然无视的。有的时候,我偶尔从读着的杂志上方抬起眼睛,常常看到健一在直直地瞧着我。孩子的眼睛清亮澄澈。看见他那凝视的眼睛,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些害怕。 但他毕竟是个6岁的孩子,要求我去照料他也是有的。 “小健,要铺被吗?”我问。 “嗯!”他点点头。 另外,去帮助他一下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厌烦的事。从某一方面考虑,他毕竟是一个不找人麻烦的孩子啊。 我迷迷糊糊正睡着的时候,泰子匆匆回来了。她立即准备晚饭,这是这个家庭给我的乐趣之一。 健一每到10点,就赶紧睡觉。此后,就是我和泰子自己的宝贵时间了。 她整理带回来的收款卡片,我也去帮忙。帮忙中,我了解了收集保险款这种事是非常辛苦麻烦的。劝诱也不是轻松的工作。和保险公司相比,我也不知道我去工作的那个公司有什么乐趣。据她说,收款在公司方面,是不乐观的;要是劝诱这方面的成绩也上不去,不知什么时候就要被解雇了。总之,对她来说,每天的成绩都和生活紧密相关。我这才了解她的窘况,她就像站在悬崖上一样。在这种苦累交加的生活中,泰子对我还是给予了尽心尽力的体贴和照料。 她还是对我和健一之间的关系担着心。所以夜里回来晚了,见我和健一都已睡下,就显得格外高兴。 “小健和我很熟了。” 我为了让她更高兴,就这样夸张地说。 但,健一和我果真很熟了吗? 他一开始就采取冷漠态度,绝不和我亲近。他顽固地和我保持着距离,只是用大眼睛直直地观察着我。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好几个月。我和泰子结成这种关系以来,已近半年了。 我背着妻子偷偷地行动,也避开泰子邻居们的耳目,总是趁着夜色去,因而还没有传出什么闲话来。啊,半年时间,竟保住了我们之间的秘密。 泰子家是我唯一安乐的场所。在公司里工作没有出头的希望;家庭生活又枯燥无味;我已经36岁,竟产生了倦怠感。给予补救的,就是这个6叠和4叠半的泰子的贫寒之家。 假使家里没有健一这个孩子,那就会更惬意了。不,有也没关系。如果健一和我稍有亲近,性格又明朗些,我一定会像对待亲生儿子那样爱他。我爱抚他现在还是表面的,可至今,我屡次努力也全是白费工夫。这个孩子的心性是非常顽拗的。 想到自己幼年的经历,健一的心情就不是不可理解的了。健一是警惕着母亲被我这个人夺去,我给予他种种亲切,他都认为不外是欺骗的手段。和我嫌弃伯父一样,健一也在拒绝着我。 我在理解健一心情的同时,这个孩子却使我的心日益沉重起来。说到什么时候都不会亲近我,虽不是理由,但这个孩子毕竟使我不快。 举一个例子,那是一天晚上的事。 像往日一样,我等着泰子,不久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忽然一睁眼,看见健一拿着一把菜刀,从旁边走过来。 我差一点叫出声来。 但仔细看看,这个孩子正在削着烧饭用的碎木头做小船,菜刀是用来削木头的。在席铺上,木屑削得到处都是,船的形状已经削出来了。 健一拿出厨房的刀,自己一个人像往常一样一面嘀咕着,一面削着木头。 健一手里拿着菜刀,原来并不是准备杀我的。 <er h3">六 从此以后,我对健一类似的动作,就感到害怕。 为什么要害怕,连我自己也不明白。 例如还有这样一件事。 泰子给健一在家里做了一个秋千,那不过是在门的上框悬挂了一条绳子。健一就蹬着它,一个人摇荡着。 但一天晚上,也还是等待迟归的泰子,我正在着迷地看书,忽见健一握着秋千绳子,死死地盯着我。 因为秋千只是垂挂着的绳子,握起它下端稍上的地方,恰好成了一个环形。健一正用小手做着这个环套。 我见了大吃一惊。眼看着孩子的手做了绳环,心里不禁怦怦地乱跳起来。 冷静下来再看,倒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他仅仅是握着秋千的下端。但那个样子威胁了我,不由得幻想他是要用那个环套勒我的咽喉了。 那也不是健一有什么特别打算,不过是漫不经心地玩耍而已。如果是别的孩子,那倒不算什么,但健一这样做,却使我产生了恐惧感。 这么说,还有另外的事情。 泰子家老鼠多,闹得很凶。一天,她买来杀鼠药夹在馒头里,放进橱柜中去。 “小健,吃了这个可不行,马上就会死的呀!那是专门药耗子的,人吃了就死啦!” 泰子嘱咐健一注意,健一也点头说知道了。 馒头,泰子亲手分别放在碗橱里、顶棚上和衣柜后面。那时我恰巧在场看着。 大概是第二天晚上,我给健一买来了糯米豆馅点心礼品。 “小健,来,吃吧!” 我到了她家,就把那个点心盒子递给他。 这时候,孩子连一声谢谢也没说,只是“嗯”了一声,就默默地接过去。那夜,泰子还是回来的很晚。 我照例自己躺着读杂志。这时我想吃甜的,就让健一把糯米豆馅点心拿过来。 健一对我说的话,听进去和全不听的时候都有。这一点,他是顽固而且反复无常的。我说拿来糯米豆馅点心的时候,健一的反应是天真直率的。他在盘子里把点心五个六个地分开,放在我躺卧的头旁。 “谢谢!” 我一面读杂志,一面用一只手抓点心吃。当我追着铅字读的时候,无意中伸出手去拿第二块点心,忽见点心里有异质的东西,和淡茶色的点心不同。那是白色的馒头。 我忽地跳起来。那个馒头是泰子放进杀鼠药而置放起来的毒饵。 我向健一那边看了看,他已经不在了,好像到厨房什么地方玩去了。 “喂,小健!” 我走到厨房去,见他正用水洗盘子。母亲不在家的时候,这个6岁的孩子就干这些事,洗净脏盘子,然后用碗巾擦干。小小的年纪,已经养成帮助不在家的母亲干活的习惯了。 我把毒馒头摆在眼前。“这么无用吗?竟把这样的东西拿来了!” 健一目光锐利地迎头望着我。他闭口不说是不是他拿来的,倏地从我手里夺过馒头,扔进厨房的柜橱里去了。 这个孩子到底想着什么呀?我渐渐恐惧起来。我正热衷吃点心的时候,却悄悄塞进来毒馒头,假使我不加小心吃下去,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呀! 但这件事,不能马上告诉作为母亲的泰子。对于她来说,这个孩子是离不开的唯一依靠啊。 但是,她一心一意把爱情赐给我了。 对于泰子,孩子是可爱的,但给我的爱情也是宝贵的。非常了解她内心的我,怎样能把健一的事情告诉她呢? 然而,健一对我的态度依然故我。 平日,一点老样子也不改。但,不知什么时候,我却发现了健一“杀人”的念头。 例如,此后又发生了这样的事。 还是在我自己等着泰子回来的时候。 一直自己玩耍的健一,默默地出去玩了。我没有挂在心上,这个孩子出外和在家是一样的。作为不亲近我的补偿,是不干扰我。如果健一除掉那种让我察觉的敌意,就不是现在这样令人烦恼的孩子了。 泰子回来得很晚。 因为她回来得很晚,我有空的话,就一再到途中去接她。不管怎么说,她家离汽车站相当远,而且途中有麦田,夜里又黑,我怕她胆小,就常站在道上迎接她。 那时,我出于这种考虑,又出了家门。 这个家的房子小,有正门和后门。考虑她总不在家,正门经常锁着,只开着后门。 但我出后门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总打不开,我几次用力拉,照样是一扇关着的不好使的门。尽管一时开不了门,但想来也没有打不开的理由啊。 我用力拉门中间,发现外边虽没上锁,但拉手却被铁丝什么的给拴住了。这是健一干的事。 孩子想把我幽禁在家中。不过,如果打开正门内侧的锁,还是能出去的。 使我陷于恐怖的,不是这件事本身,而是健一把后门从外拴住、想把我禁闭在“密室”中的这个小小的阴谋。不,那也许是个小动作,但是我对他这个打算吃惊了。实际上,知道正门锁着,后门再用铁丝拴住,这是企图把我监禁在没有逃脱余地的密室中啊。 <er h3">七 我对6岁的健一,是不必要的神经过敏吗?有这样的孩子在,我理应不去泰子家,但这在我是办不到的。 我爱着泰子。见她在凄苦的生活中挣扎,更不能舍弃对她的爱情了。我一面留心着健一,一面照样常去她家。 我还没有把健一的事告诉泰子。冷静想来,药馒头的事也好,拿出菜刀的事也好,从外边拴住门也好,都只能说是孩子单纯幼稚的行为。而我认为似乎有什么问题,那不过是我的胆怯而已。 “健一渐渐和您亲热了吧?” 蒙在鼓里的泰子常常这样说,我也没有加以否定。对于等她回家的我和健一的关系,她是自以为这样的。 但是,健一不是还可能搞什么异常的举动吗?我的疑心越来越严重了。 我对他的举止动向更加警惕起来。 平日什么事也没有,6岁的孩子只是天真无邪地玩耍着。孩子不出去,就蹲在家里,总是和我面对面地待着。 健一好像并没有意识到我正提防着他。来到这个家,不久就将近半年,我的存在,在他理应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尽管如此,为什么我还要对这个孩子警惕着呢? 那是因为他平日对我不关心,总好自己一个人玩,因而当我疏忽大意的时候,就意想不到地感到了健一的“杀机”。 我在这里无须再絮叨这些事例,可以进入故事的最后部分了。 泰子家没装煤气,也没有电炉灶,还像过去一样使用土灶做饭,烧的是劈柴。 把这些劈柴再劈成碎块,是健一的功劳。6岁的小小孩子本来是不能胜任这个劳动的,但他总愿帮着母亲干这样那样的活儿。所以,泰子粗粗劈开的木柴,他就用柴刀再劈成小小的碎块。 这把柴刀是细长的,安着木把,比普通的柴斧轻得多。我常看见健一笨手笨脚地劈着这些烧柴。 让孩子干那种事很危险,我屡次提醒泰子。 “他很灵巧,一次也没受过伤呀!”她笑着回答。 又洗碗筷,又劈烧柴,这个孩子懂事了。她这样说。母亲天天上班不在家,一个男孩子也许会自然地去干这些事情的。 出事的夜里,泰子也还是回来晚了。我8点左右已经到她家里等着,但到9点她也没有回来。 总的说来,收保险款在月末和月初最忙,又要收齐钱款,又要整理卡片,事情多着哩。 她不在家的时候,我已养成了默默等待的习惯。这样做,不止是为了和她谈心,也因为她也会心地感到我已回来,就从外面买来一些食品。所以,我一旦离开那个家,就不能在她到家之前悄然返回,那会使她失望,我也不愿让她这样失望。实际上,两个钟头也好,三个钟头也好,我总是无所事事地等待着她的归来。 那夜,9点过了,泰子还没回来。 我想散着步去接她,但因白天过累,终于呼呼地睡着了。 这时,健一随便铺起被子也躺下了。睡前好像翻着画册什么的,后来却抛在枕边,背向着我静静地睡去。 我在睡梦中睁开眼,已经快到11点了。因为泰子回来最晚不超过11点,所以想到黑路上去接她,就站起身来。 为尿意所催,我走进厕所,那时,正有一个什么人斜着眼睛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厕所就在4叠半的房间旁边,那里紧挨着后门。厨房的电灯熄掉了,厕所里有一个微暗的灯在点着。 我刚刚推开房门,看见健一在暗黑的厨房里站着,不禁吓了一跳。 趁着微光,我看见健一手里,握着那把劈柴用的细长的柴刀。 他默默地直立在我的前面,眼睛闪着光。 6岁孩子的形象,在我眼里消失了。在那边拉着架势等候的,是一个握着凶器的男人! 我直感到,他是准备乘我打开厕所门的瞬间,对我进行出其不意的袭击。 我的恐惧在难以形容的感情中涌了上来。瞬间的动作,是我为了自卫,向握着刀的黑影正面,猛扑过去。 我不顾一切地拼命勒住了这个小杀人者的咽喉。 我以杀人未遂的罪名被捕了。 健一扑倒在地,意识消失了。回来的泰子慌忙请来医生,经过抢救,最后才恢复了正常。 泰子向医生做了种种请求,但医生害怕出万一,报告给警察了。 警官就我杀害6岁儿童的动机,做了种种审讯。但我很难供述清楚。是否可以说明这个小孩子对我怀有“杀意”呢?如果这样供述,一定会遭到耻笑,因为这是6岁的孩子和36岁的大人之间的事啊。 “你憎恶这个孩子吗?”警官问道。 绝不是憎恶。我曾想尽办法让这个孩子遵从我的意志。为了这个,已经费尽了心血。 在“杀意”这个问题上,警官更是不能理解的。“6岁的孩子是没有那样的思想的。”警官这样说。 但,这是警官不了解情况。 警官又把杀害健一的问题,做了别的推定,频频地向我讯问。总之,我是为了和泰子结合在一起,就企图杀害这个成了累赘的孩子。他这样解释。 我屡屡辩解,他就是不信。不止是警官,恐怕对世间的任何人这样说,也不会使人相信的。为了我和情妇的永远结合,就企图杀害这个累赘人的孩子,这是世间惯有的常识啊。 每朝每晚,我从拘留所被拉出来,就催迫我承认警官所说的这个常识性的理由。 我照常否认:不是那样。我不憎恶健一,是害怕健一;我真心想处好和健一的关系。“一味这样供述,莫非你的头脑不正常吗?”警官连我的精神状态也怀疑起来了。 数日拘禁,反复着如此执拗的审讯。我发火了。为什么得不到理解呢?看来,不说说我自己的经验,恐怕警官是不能明白的。我叫道: “为什么我说害怕健一?因为我也是那样干过的!” 警官哑然了,我继续供述: “我小的时候,有那样的经验。独身生活的母亲家里,每日每晚总来一个男人。他是我父亲的亲哥哥,也就是我的伯父。我对这个伯父的到来,憎恶得不得了。因为母亲成了不洁的女人,就更忍受不了这个可恶的伯父了。” “那么,怎么样了?”警官疑问道。 “我把伯父杀害了!”我苍白着脸嘶叫着,“伯父常到海堤上去钓鱼,我也被他领着去。伯父钓鱼是站在海堤顶端最危险的地方,他的脚下,有一条为了系船而长长伸展的旧绳索。我离开伯父站在他的后面,偷偷握起绳索的中间部分,等到伯父的脚接触到绳索的时候,就用孩子的全身力气,把绳索抬起来。背向我站着的伯父身体正在转动中间,被绳索绊倒,像个木偶人似的掉到海里去了。母亲和世间的人们,都没有注意到我的行为。他们万万想不到7岁的孩子能干那样的事,还以为是伯父钓鱼不慎掉到海里自己溺死的哩!” 陷阱 <span class="center">〔美国〕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你有房子出租,”迪克对布赖恩说,他黑色的眼睛含有紧张神色,“不过,假如你了解我意思的话,我的主要兴趣不在房子。”“是的,我了解。”布赖恩以和善却又坚定的生意人语气说。“我的一个朋友向我介绍你。” 迪克身后的玻璃门,成拱形,倒写的字是“布赖恩,房地产经纪人”,那几个字像光圈一样拱在他头上,那情景很有趣。 “你的朋友已经打电话通知过我,迪克先生,我相信你十分值得信任,并且真正需要我服务。但有件事务必记住:布赖恩告诉迪克的话是真实的,并且信任他的决定。否则,我不会听其支配,何况,我还是个细心的人。” 迪克勉强挤出一个不安的微笑,要谈的问题,仍使他不自在。 “我认为我们要谈的事,最好是开诚布公地谈,”布赖恩带着轻松自在的微笑说,“你来这儿求我谋害你太太。你找对了地方,因为那正是我的本行。多年来,它一直是我有利可图——而且很安全的副业。” 迪克深深地叹了口气,他内心的某个决定已经分解了。“好,布赖恩先生……这件事你能公开提出来谈,太好了,我可以告诉你,只要能大声说,我憎恨我太太,又知道有人了解,我就浑身轻松。” “迪克先生,我可不可以问,你们这种憎恨是双方面的吗?” “哦,我太太也憎恨我,只是她并不掩盖,总是以小事情发泄,事情虽小……”“却是绝对折磨人的事,”布赖恩代他说下去,“一位心中充满憎恨的女人,她折磨人的方法是无止境的。我想依你的情况,你反对离婚?” “是的,”迪克说,同时在写字桌旁的椅子坐下来,“绝不考虑,我才不听不了解情况的法官的判决而放弃一半财产。”“你太太对离婚有何看法?” 迪克怪异地看着布赖恩,“我可以向你保证,她也不想放弃她的一半财产,她早在妇女运动之前就是一位解放的妇女。” 布赖恩问:“你太太对搬家有何感觉?” “这点不用忧虑,”迪克向布赖恩保证,“她烦恼着,要换房子,已经烦了一年多,附近邻居大吵,几个有摩托车的小孩,把附近的路面弄坏了,她就是不能忍受吵嚷。”布赖恩站起来,走到角落的一个小酒橱。 “来杯酒?”布赖恩问。“好,谢谢,假如有的话,来杯威士忌。” 布赖恩倒了两杯指节高的酒,加了冰块后,回到写字桌,不经意地坐在桌角,低眼看着迪克。 “在我们谈细节之前,我想我们应该谈谈条件。”布赖恩说。 “我的朋友说费用是三千元。”迪克说着,喝一口酒。 “现在是四千元,”布赖恩说,面带微笑,“预付两千,事后两千。自从你朋友委托之后,一切都在上涨——房租、杂货……”“能除掉她,四千元是合理的,”迪克说,“假如你见到她,你就会知道我的意思。” “我脑中要介绍你夫妇的房子是在比德顿巷里,”布赖恩说,“我相信你太大会喜欢,当你告诉她租金时,更应该有把握。” “我什么时候可以带她看房子?” “假如你喜欢的话,明天,我陪你们去。现在一切讲妥了,我会来部署,一直到你们夫妇住进去。然后,我需要不只是时间。” “那么,月底前就可以开始行动……” “别紧张,”布赖恩看着迪克的脸孔,现在他那张面庞并不迷人,因为他正含着愉快,阴沉地幻想着与他夫人的生活即将结束。 “有一点我不了解,”他说,晒成褐色的前额低下来,做成不快之色,“我要如何在哪儿避开意外?就我所知,没有人知道陷阱设在哪儿。” “别担心,你会正确地了解,”布赖恩说,吞下威士忌,“我在这一行是专家,迪克先生,我相信你也知道,不然,你不会来找我。”迪克没有回答。 布赖恩的大胆言词,略微使他尴尬;不过,布赖恩相信也会给他信心,那种信心是应该得到的。 “迪克先生,周三下午,我带你和可爱的夫人去看房子。但一切决定时,我再给你如何避开不同‘意外’的细节。” 迪克点点头、喝完酒。布赖恩接过他的空酒杯,和他握手。 “那房子的门牌是‘比德顿巷四三二号’,”布赖恩说,“如果你方便的话,四点整,我会在那儿恭候。” “别担心,”迪克说,“我们会带第一个月,也是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去。” “还有,两千元预付款。”布赖恩带着友善的微笑提醒他。 他也回笑,“当然。”他说,好像已经忘记一样。 迪克离开之后,布赖恩走到酒橱前,给自己另倒一杯酒,心想:在真正的专业上,能再找到一个主顾,真太好了。 周三,当布赖恩在比德顿巷的屋子里见到迪克夫妇时,对迪克太太略感意外。她娇小、迷人,不像她丈夫在办公室所描绘的那样狡黠。不过,婚姻中具有毁灭性的暗流,就像河流中危险的暗流,在平静的表面下,看不见,却具威力。那也正是为何暗流会具有危险性。婚姻中的伴侣,可能在他们真正领悟到暗流之危险性时,两人已被冲开。不过,对迪克太太,布赖恩倒有一种感觉,她似乎是位聪明而且理性的妇人。 比德顿巷的房子,是座宁静、风景优美的住宅,房屋坐落在一大片土地的中央,四周有许多树。楼下有两间卧室,楼上有一间娱乐室。小小的,精致的,正适合迪克夫妇这种没有孩子的中年人居住。当我们进入屋内时,迪克太太径自进入厨房。她说,“还挺现代化的,在这样古式的房屋里,很难有这样的厨房。” “哦,古式房子有许多方便之处,”布赖恩说,“时下盖房不像从前,此言真是不虚。”“房子有没有地下室?”迪克问,态度诚恳而且自然。 “有,有个大地下室,附设储藏水果的地窖,它以前是用来存放燃料的。它也可以当做酒窖。”布赖恩领他们下楼,带他们看宽敞、干燥的地下室,然后三人再回到楼上,查看其他的房间。 迪克太太看得很仔细,虽然对浴室的灯饰和壁纸有好印象,但仍吹毛求疵,苛刻批评。当她检查大衣橱时,迪克投给布赖恩心照不宣的眼色。 “你要多少房租?”当他们走回阴凉的前面门廊时,迪克太太问。 “头一年,每月一百七十五美金。”布赖恩以含着希望的声音告诉她,他和迪克都知道,这幢房子再加五十元也租得出去。 布赖恩看见她向迪克使了一个眼色,意思说,“我们租下来吧!” “听起来还比较合理,”迪克说,“亲爱的,你喜不喜欢这房子?” “我想这正符合我们需要。” “好,”布赖恩装上笑脸,“我们可以回我办公室签约。” 当他们向布赖恩的汽车走过去的时候,迪克太太回头迅速一瞥,好像要向自己保证,她租到好房子。 但是迪克却没回头,而是偷偷地把一只装有两千元现金的信封塞到布赖恩手中。 那个周末,迪克来办公室看布赖恩,进门的时候脸上挂着阴谋的微笑,似乎对他的小秘密感到愉快。 “房子准备就绪了吗?”他问,同时,人在桌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你……确信会成功?” “可以像扣手枪的扳机一样确信,迪克先生,只是为了安全起见,需要更多的耐心。假如一个步子走错,或者第一次安排不顺利的话,还有第二次,或第十次,甚至二十次。不过,终究会成功的。”迪克在椅中扭动。 “你以为我还有耐心吗?和她生活了十年,我仍数着日子,急于获得自由。” “我完全了解你的感受,迪克先生,”布赖恩伸手进抽屉,拉出一张字条。“现在,这是为你开列的危险地区,指示你必须很小心地研读,更小心地服从。这个单子在你背熟后,必须烧毁,对你而言,这个条子同一团黄金一样有价值。” “而她没有这份图。” “完全正确,”布赖恩对他声音中的蛮横大为吃惊,“现在,你必须在这儿默记,我不允许它被带离办公室。” 下一个小时里,两人重温条子上的指示要点:不要踩踏地下室梯子的第二层,它被动过手脚,很容易断裂,任何人踩上,都会跌到楼梯下面。 不要用炉子上左边后面的火炉,它安有特别装置,一点火,百分之五十会爆炸,一旦爆炸,其威力会毁坏周围五尺内的一切。 第三,避免走后门廊上的右边,否则,任何人踏上,会有地下室楼梯一样的危险。 在开客房的电灯开关时,只碰开关,不要碰金属的插座罩,不然会有触电死亡之危险。 不要用附设在房子里的自动洗衣机,它装得不恰当,会漏电。 当迪克可以默记时,把纸条叠好,放在桌上,准备回头烧毁。 “还有问题,你确信你安置的这些陷阱都不会被侦查到?”迪克不安地问。 “事前或事后都不会,”布赖恩自信地说,“我相信我在这绝无仅有的行业里是专家,迪克先生,我为尊夫人的意外所安排的技巧,是天下无敌的。” “你有把握使它们看来都会像‘意外’?” “绝对有把握。”布赖恩声音中没有折中之意。 迪克嘴角带一抹很丑陋的微笑,坚定地点点头,然后站起来。 “事后的两千元你可以邮寄给我。”布赖恩说。 他站在门边再次点头,他的微笑更丑陋了。他自己开门走时,还说:“事后。” 布赖恩等候五分钟,然后拿起电话,打电话给迪克太太。 布赖恩和迪克太太在一家餐厅见面,布赖恩向她解释一切。 起初,她不相信,接着大为震惊,大为恼怒。非常的恼怒! “我不能相信,像迪克那样没有骨气的东西,居然敢试这种事。”她喃喃地喝着咖啡,“我没有想到他是那样恨我。” “只有五千元价值,”布赖恩说,“那真正不算什么。” 当她坐在那儿的时候,布赖恩看出:她越来越生气,越领悟,越是冒火。 “而且,还没有任何条件,”布赖恩说,“他根本不管痛不痛或快不快。” “为什么,那个流氓!”她咬牙切齿,“我会杀死他!”“我想你会的。” 迪克太太以狡黠的眼光看布赖恩:“现在,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了。” “我想你不会花太多的时间。” “你看错我了,布赖恩先生,我不像我丈夫那样心狠手辣,是个凶手。” “提到你丈夫,你打算怎样对付他?”“怎么办?报警啊!” 布赖恩不经意地在咖啡里多倒点牛奶。 “你知道,你无法证明任何事情,即使他坦白招供,他们绝不相信,或采取任何行动,你知道,我绝对不支持你们任何一方。” 迪克太太看着桌面,考虑布赖恩所说的话。 “实际上,迪克太太,你除了等候下一次,什么办法也没有。” “下一次?” 布赖恩抬起两道眉毛。“当然,你没有期望迪克先生这次不成,就歇手吧?要杀害一个人,又要装成意外,有的是方法,相信你知道。” 迪克太太有双美丽的蓝眼睛,那对眼睛直盯着布赖恩。“你是说,我唯一聪明的方法是,雇用你来安排那个狠心人的意外死亡,是不是?” “是的。不是这样,就是离异。不过,即使那样,我也担心你的安全。” “我说过无数遍了,布赖恩先生,我无意和迪克离婚,我也不会被你吓得离婚。” 布赖恩冲她笑笑,握住她的手。 “事情是这样的,迪克太太,假如我不告诉你的话,你先生很可能用我的技巧谋杀你了。假如治安当局事后知道真相,他们会惩罚他,可是,假如他在事情未成事实之前就受到惩罚的话,法律的制裁就可以免了。”“代价呢?” “迪克付我五千元,事前一半,事后一半。当然我收不到后一半的钱。” “你的意思是,我决定是否雇佣你。”“嗯,我相信你会雇佣我,迪克太太。” 她做出的微笑,和迪克在布赖恩办公室做的微笑是一样的。 “我相信你是对的,布赖恩先生。” 于是,布赖恩冲她一笑。接着,他警告她,要很小心地下室梯子的第三层,炉子右边前面的火炉,门廊的第二个台阶,通道的电灯开头等等……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布赖恩看到比德顿巷的人命案新闻时,差不多两个月过去了。 据报道,有个男人倚窗远眺时,由于打过蜡的地板滑,居然使他跌落窗外。报导说,死者名叫迪克,他落地时脖子扭断,当场死亡。 布赖恩放下报纸,指头在社论版上敲打。可怜的布赖恩,一个呆得可怜的傻子啊! 下葬后的一个星期,布赖恩收到一只封得紧紧实实的大信封,内装有二千五百元。布赖恩相信迪克太太对这笔汇款思之再三,但她还是不愿冒险。 钱收到后不久,迪克太太又给布赖恩寄来一封信,信上说,因为丈夫死亡,所以她决定搬回佛罗里达州和她的家人一起居住;这种情况下,她相信布赖恩不在意毁她丈夫生前的签约而退租。布赖恩收到信时,她已搬走。 布赖恩猜想,迪克太太是要我赶紧到比德顿巷四三二号,去清除所有的陷阱。 但是他又想:我是不会去的;我不会傻到真去部署那些“陷阱”,不论多么小心,陷阱总会留下痕迹,而且可能留下不利于我的证据。 要知道,布赖恩先生向来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毫无疑问,迪克是从楼上窗口被推下去的,那得有很大的力气和勇气,他们夫妇是貌合神离地住在那屋里。 其实,比德顿巷的房子什么陷阱也没有,根本不必要有——憎恨和恐惧造就了一切。 墓园小路 伊万是个害羞的小个子男人——害羞到村民们都叫他“小鸽子”,甚至给他起了个外号“伊万胆小鬼”。每天晚上伊万都到乡村公墓旁的俱乐部闲逛。他从来没有从公墓中间走过去,回公墓对面自己那间孤零零的小屋。横穿公墓的小路比绕行要近好几分钟,但伊万从未走过——甚至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也未走过。 一个隆冬的寒夜,凄厉的北风夹着雪片扑打着俱乐部的窗户,村民们又开始奚落伊万。他的温和的抗议使他们胃口大开,在一片哄笑声中,一位年轻的哥萨克中尉对他们的猎物骂道: “你是只小鸽子,伊万,是个兔崽子,懦夫。你在这个鬼天气回家只敢绕着公墓走,不敢从公墓中间走过去。” 伊万啜嚅地说:“公墓——走过去也没什么,中尉,我不怕。公墓不过就是一些泥巴罢。” 中尉大叫:“好,够意思!今天晚上你从公墓中间走过去,伊万,我就给你5个金卢布——5个金卢布!” 也许是因为伏特加的作用,也许是因为5个金卢布的诱惑,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伊万舔了舔嘴唇,居然脱口说道: “行,中尉,我从公墓中间走过去。” 在村民们的嘲笑和惊讶声中,中尉朝大伙儿使了使眼色,然后解下马刀,说: “拿着,伊万,以此为证。你走到公墓中央那座最大的坟墓前面时,就把我的马刀插进地里!明儿一大早我们大伙儿都进去看,如果马刀插在那儿,5个金卢布就归你!” 伊万慢慢接过马刀。村民们一齐举起酒杯。“为伊万大英雄干杯!为伊万胆小鬼干杯!”然后哈哈哈大笑起来。 伊万刚把身后俱乐部的门关上,寒风就吼叫着将他包围,风儿像屠夫的尖刀一样刮刺着他的脸。他扣紧自己的长大衣,穿过脏兮兮的泥巴路,可以听见那个哥萨克中尉仍在他的身后高叫:“5个卢布,小鸽子!5个卢布——只要你能活下来!” 伊万大步走到公墓门口,犹豫片刻后推开了大门。 他走得很快。“泥巴,不过是些泥巴……跟其他的泥巴没有两样。” 可是黑暗空前吓人。 “5个金卢布……”寒风呼啸,手里的马刀像冰一样冷。伊万缩在又长又厚的大衣里不住发抖,拔腿便一瘸一拐地跑了起来。 他认出了那座大坟墓。人人都认识那个大玩意儿。伊万一定哭了起来——可是哭声被风声淹没了。伊万跪下来,又冷又怕,在巨大的恐惧中将马刀刺向坚硬的地面。非常困难,他用拳头狠狠将马刀砸进泥土,一直扎到刀柄。完成啦!公墓……挑战……5个金卢布……5个金卢布! 伊万想站起来,可是不能动弹。好像有什么东西揪住了他!他挣扎着又试了一次,可是什么东西无声无响地将他紧紧拽住。伊万拼命诅咒、扭动、前后乱爬——在寒风中冒汗,在狂乱中喘息,在惊惧中发抖。可是什么东西死死揪住了他。他因恐怖大叫起来,与那看不见的力量殊死搏斗,竭尽全力想站立起来,但是一切都归于徒劳。 第二天早晨,在公墓中央那座大坟墓前面的地方,人们找到了伊万。他脸上的神情表明,他并非死于严寒,而是死于某种无名的恐惧。中尉的马刀插在地上——刚好刺穿他那件破烂长大衣的下摆。 碗底的果子 威廉·艾克顿站了起来。壁炉上的钟在午夜时分滴答作响。 他看看自己的手指,看看周围的巨大房间,又看看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威廉·艾克顿的手指摸过打字机的键盘,做过爱,煎过早餐吃的火腿和鸡蛋,而现在由于这十只同样的手指,他却成了杀人犯。 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雕塑家,可是现在,看看横在光滑的硬木地板上的那具尸身,他意识到自己用某种雕塑手法重塑了那个叫唐纳·赫克斯黎的男人,改变了他的躯壳和外观。 就是用这几只手指,他抹掉了赫克斯黎眼里的最后一线光亮,将麻木和冰冷装进他的眼窝。粉色敏感的嘴唇张开着,露出里面的犬齿,黄牙和镀金的假牙。鼻子一度也是粉色的,现在则伤痕累累,像耳朵一样苍白。赫克斯黎的双手摊在地上,像是在向上苍发出呼吁。 是啊,这景象挺美,赫克斯黎完全变了个模样。死亡使他变得更加潇洒。你现在跟他说什么都可以,他保证会听。 威廉·艾克顿看着自己的手指头。 事情做到如此地步,他已无力挽回。有人听见了吗?他侧耳谛听。外边,街上如往常一般响着深夜的汽车声。没有敲门声,没有撬门声,没有谁想进来。谋杀,或者说把人由热变冷的艺术加工过程,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悄悄完成了。 现在怎么办?时钟在午夜时分滴答作响。本能催迫他往门口走,跑,狂奔,逃窜,再也别回来,爬火车,拦汽车,或者步行,离开这鬼地方远远的! 他举起手在眼前翻过来,翻过去。 他若有所思地缓缓将它们翻转过来;感觉到它们像羽毛一样轻。为什么这样盯着它们?他自问。难道就因为它们成功地掐死了一个人,就值得这样一遍又一遍地查看。 这是一双普普通通的手。不肥,不瘦,不长,不短;汗毛不多,也不少;指甲未修,但不脏;不软,不硬,不粗糙,也不光滑;不是杀人的手,但也并非无辜。他似乎越看越有意思。 他感兴趣的不是这双手,也不是手指。在经历了一场搏斗之后,他唯一感兴趣的是自己手指的指尖。 壁炉上的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 他跪在赫克斯黎的尸体旁,从赫克斯黎的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小心翼翼地擦拭赫克斯黎的咽喉。他轻轻地按揉咽喉,又用劲擦了他的脸和脖子,然后站立起来。 他看看对方的咽喉,又看看光亮的地板。他慢慢弯下腰,用手帕轻抹了几下地板,之后皱了皱眉头,细擦起来。先擦尸体的头部附近,继而是胳膊周围,后来索性把尸体四周都抹了一遍。先抹了尸体四周一码的地方,然后是两码的地方,再接着是三码,再接着——他停住了。 就在这一刹那间他环顾了整座屋子:客厅里的大镜子,雕花的门,还有精致的家具。一个小时前他与赫克斯黎谈话的情景历历在目。 用手指头摁响了赫克斯黎家的门铃。赫克斯黎出来开门。 “啊!”赫克斯黎大惊,“是你,艾克顿?” “我妻子在哪儿,赫克斯黎?” “你以为我真会告诉你吗?别站在那儿,你这白痴。如果想谈正经事,进来吧。从那个门进来,那儿,到书房里来。” 艾克顿摸了书房的门。 “喝吗?” “来点吧。真不敢相信莉莉走了,她——” “勃良地葡萄酒,艾克顿,去酒柜那儿拿吧。” 是的,他拿了,端了,摸了。 “这是第一版的,艾克顿,瞧这装帧,你摸摸看。” “我不是来看书的,我——” 他摸了书和书房里的桌子,还摸了勃良地葡萄酒酒瓶和酒杯。 此时他抓着手帕,蹲在赫克斯黎冰凉的尸体旁,一动不动地瞧着屋子、墙壁和身旁的家具,为自己忽然意识到的一切而目瞪口呆。他闭上眼,垂下头,双手绞着手帕,用牙咬着嘴唇。 指纹到处都有。到处都有! “端起葡萄酒,艾克顿,嗯?葡萄酒瓶,嗯?用手端着,嗯?我累坏了,明白吗?” 一双手套。 在做更多的事情之前,在擦拭其他地方之前,他必须戴上手套,否则一边擦拭一边又会留下新的痕迹。 他把手塞进衣兜,走到客厅里的伞架和帽架前,找到了赫克斯黎的大衣。他伸手去掏大衣的口袋。 没有手套。 他又把手塞进衣兜,走上楼,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他已经因为没戴手套而犯了一个大错误(当然,他并没想到要杀人,有可能预感到这个行为的潜意识也未提醒他应该戴上手套),现在他得为这个错误付出代价。他也许应该抓紧时间才对,随时都会有人来找赫克斯黎,甚至这时都可能。有钱人常常进进出出,喝酒,谈笑,招呼也不打就可以撞进来。到早上6点钟,赫克斯黎的哥儿们就会来叩门,要带他去机场还有墨西哥城……艾克顿慌里慌张奔下楼翻抽屉,把手帕当做吸墨纸。他翻弄了6个房间的七八十个抽屉,丢下它们耷拉着舌头不管,又去翻另一个。除非找到手套,否则他觉得自己什么也没法做。他要拿着手绢搜遍整座房子,擦净每一个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但又可能碰到这里或那里的墙壁,遗下事关自己命运的细微痕迹。哪怕留下一个指纹,他就会没命。 再翻抽屉!要冷静,要细心,要沉得住气,他告诫自己。 在第85个抽屉的最底层,他找到了手套。 “哦,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他叫喊着一下子扑向抽屉。 他好不容易把它们套到手上,很骄傲地弯弯指关节,弹弹手指头。手套是灰色的,又厚又软,非常结卖。现在他可以随心所欲东摸西碰,而不用担心留下任何痕迹。他对着卧室的大镜子用拇指按了按鼻子,又露出自己的牙。 “不!”赫克斯黎喊道。 这个计划多么邪恶。 赫克斯黎倒在地板上,有意的!哦,多么狡猾的一个人!赫克斯黎倒在硬木地板上,艾克顿随即也扑倒在地。他俩在地板上翻滚扭打,留下一个又一个数不清的疯狂指纹!赫克斯黎逃开了几步远,但艾克顿迅速扑了过去,一下掐住对方的脖子,直到把他那条命像挤牙膏似地挤尽为止。 戴上手套后,威廉·艾克顿重又回到先前那间屋子,跪在地板上,开始完成一寸一寸擦拭的艰巨任务。一寸一寸,一寸一寸,他擦啊,擦啊,直到地面几乎映出自己那张因紧张而大汗淋漓的脸。接着他走到一张桌子旁,从桌腿开始擦起,然后是桌身、抽屉和桌面。他又走到一只盛着蜡果的银碗面前,擦亮了镂花的碗边,轻轻拿出蜡果擦净,然后把果子放回未擦过的碗底。 “我敢肯定没摸过里面。”他说。 擦过桌子后,他看到了悬在桌子上方的一只画框。 “我敢肯定没碰过它。”他说。 他仰着头,注视良久。 他环视屋内的所有房门。今天晚上摸过哪扇门呢?他记不得了。那就把所有的门都擦上一遍。他先擦门把,擦得雪亮,之后将门自上而下抹了一遍,没漏过一处地方。抹完后他来到家具前,开始擦座椅的扶手。 “你坐的那把椅子,艾克顿,是路易十四时代的古董。摸摸看。”赫克斯黎说。 “我不是来谈家具的,赫克斯黎!我来找莉莉。” “唉,别装蒜了,你并不喜欢她。她不爱你,你知道。她说过明天跟我一块儿去墨西哥城。” “你还有你的钱你的家具都是他妈的混蛋!” “家具挺好,艾克顿。好好做客吧,摸摸它。” 布料上也能留住指纹。 “赫克斯黎!”威廉·艾克顿盯住那具尸体,“你想到过我会杀死你吗?你潜意识里想到过吗,就像我潜意识里想到过那样?你潜意识里想到过让我在门把、书籍、碗碟和桌椅上都留下痕迹吗?你有那么狡猾那么精明吗?” 他用手绢儿擦拭了座椅。忽然他想到了尸体——还没有擦过它呢。他走到它跟前,这儿翻一翻,那儿翻一翻,将表面擦了个遍,甚至连鞋也没放过。什么都没放过。 在擦鞋的时候,他的脸上忽然浮现一丝不安,接着马上站起来走到那张桌子前。 他取出并擦拭了碗底的那只蜡果。 “这就好了。”他自言自语,又回到尸体旁。 可是他刚跪到尸体边上,下巴又不安地抽动起来,站起身再次走到那张桌子前面。 他擦拭了画框。 擦画框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了—— 墙。 “真傻。”他暗叫。 “哎哟!”赫克斯黎叫喊着躲开他的拳头。搏斗中他推了艾克顿一把,艾克顿摔倒在地,爬起来,扶住墙,又朝赫克斯黎扑过去。他掐住赫克斯黎,直到他断气。 艾克顿转过身。争吵和搏斗的场面渐渐模糊。他不再去想它们,而是环顾四面的墙。 “太荒唐了!”他说。 他从眼角瞟到一面墙上有什么东西。 “我什么也没看到,”他安慰自己,“去隔壁房间看看!我得不慌不忙才行。让我想想——我和他在客厅里待过,还有书房和这间房,还有饭厅和厨房。” 可是他身后的墙上确实有块印记。 是有一块,真的。 他气呼呼地转过身来。“好吧,好吧,再查一遍。” 他走过去,什么也没找着。噢,这儿,小小一块,就在这儿。他把它擦掉,尽管它并不是指纹。做完这件事后,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摸着墙,开始上下左右一寸一寸地查找。“没有,”他自言自语,脑袋上上下下地移动。“这样太过分了。”他说。有多少平方米?“我可不想这么认真。”尽管这么说,他那戴着手套的手指还是有节奏地在墙上摸索。 他盯着自己的手和糊墙纸,又扭头看看另一间屋子。“我得到那间屋去,把重要的地方都擦一遍。”他对自己说,可是手却不敢松下来,好像整个人儿都贴到了墙上。他的脸孔变得阴沉起来。 他一言不发地开始搓擦墙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踮起脚尖,弯下身子。 “太荒唐了,哦,我的上帝,太荒唐了!” 可是得确保万无一失啊,他暗暗自语。 “对,得确保万无一失。”他重复道。 他擦完一面墙,然后…… 来到另一面墙跟前。 “几点啦?” 他瞧瞧壁炉上的钟。一个小时过去了,现在是1点05分。 门铃忽然丁零作响。 艾克顿全身僵硬,看看门,又看看钟;看看门,再看看钟。 有人使劲敲门。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艾克顿大气不敢出。他憋得难受,浑身轻飘飘的,脑袋轰隆作响,仿佛冰凉的巨浪在哗哗撞击礁岩。 “喂,你在那儿!”一个酒鬼大叫,“我看见你在那儿,赫克斯黎!开门,该死!我是比利,老伙计,醉得像猫头鹰一样,赫克斯黎,老伙计,一起来醉一醉,来两只醉猫头鹰怎么样?” “滚!”艾克顿咬牙切齿地在心里吼道,但没敢吭声,紧紧贴住墙壁。 “赫克斯黎,你在那儿,我听见你呼吸啦!”酒鬼大声嚷嚷。 “是啊,我在这儿。”艾克顿低语,趴在地板上,感到自己愚蠢极了。“是啊。” “混蛋!”那声音骂骂咧咧的,渐渐低了下去。脚步声远去了。“混蛋……” 艾克顿伫立良久,感受自己的心在体内怦怦乱跳。等到睁开眼睛,看见面前那块崭新的墙壁,方才敢说出话来。“真傻,”他说,“这面墙没有指纹,我没碰过。得快,得快,没时间了,再过几小时那些蠢家伙们就要闯进来了!”他转过身。 他又从眼角瞟见了几缕蜘蛛网。他一转过背,那些小蜘蛛就从木板缝里钻出来,结上几根飘飘忽忽的细丝,不是在他左边那面已经擦拭过的墙上,而是另外三面还未及碰过的墙。每当他盯住那些小蜘蛛,它们就缩回木板缝里,而他一转过身,它们又出来织网。“这几面墙没事,”他几乎喊出声来,“我没摸过!” 他来到赫克斯黎先前在旁边坐过的写字桌前,打开抽屉,取出他要找的一件东西。那是一只放大镜,赫克斯黎有时借助它看书。他看着放大镜,很别扭地凑近墙壁。 指纹。 “但这不是我的指纹!”他放声大笑,“我可没碰过那儿!我敢肯定没碰过!是个佣人,厨子,或者哪个小妞!” 墙上布满了指纹。 “瞧这儿这个,”他说,“细长尖细,是女人的,我敢打赌。” “你敢吗?” “敢。” “肯定?” “对!” “不会错?” “嗯——不会。” “绝对?” “是的,该死,绝对!” “擦掉吧,不管怎么样,为什么不呢?” “好吧,天哪!” “擦掉那该死的印记,嗯,艾克顿?” “这个,这边这个,”艾克顿自嘲似的笑起来,“是个胖男人的指纹。” “肯定?” “别再来这一套了!”他哼哼着把它给擦掉了。 他取下一只手套,哆哆嗦嗦地举起一只手,对着明亮的灯光。 “看哪,你这白痴!看看你的涡纹是怎么转的?看啊?” “看这毫无用处!” “那好吧!”他戴上手套,气呼呼地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抹着墙壁,跪下去,爬起来,骂骂咧咧,汗流浃背,脸孔越来越红。 他脱下外衣,扔在椅子上。 “两点。”他嘟哝一句,擦完一面墙壁后看了一眼钟。 他走到那只碗面前,取出蜡果,擦擦碗底,然后把蜡果放回原位,又去擦画框。 他望着枝形吊灯。 手指在身体两侧禁不住活动起来。 他张开嘴,舌头舔舔双唇。他看看吊灯,看看其他地方;又看看吊灯,看看赫克斯黎的尸身;然后目光再回到缀着长长的七色玻璃珠的水晶吊灯上来。 他拖来一把椅子,搁在吊灯下面,踩上一只脚,把吊灯取下来,然后哈哈笑着恶狠狠地一脚把椅子踢到房间的角落里。接着他不顾尚有一面墙还未擦过,跑出了房间。 在饭厅里,他走到一张桌子前。 “我给你看一套格里戈利餐具,艾克顿,”赫克斯黎说。噢,那个懒洋洋的声音! “我没时间,”艾克顿说,“我要见莉莉——” “废话,瞧这只银的,做工多么精巧。” 艾克顿靠近餐桌,那套餐具仍旧放在那儿,他再次听见了赫克斯黎的声音,记起了所有的场面。 艾克顿擦着刀叉和银匙,又取下墙上挂着的金属饰物,还有瓷盘……“这是格特鲁德和奥托·纳兹勒制作的漂亮瓷器,艾克顿。你熟悉他们的作品吗?” “是很漂亮。” “拿起来看看。翻过来。瞧这碗多薄啊,在转盘上用手工做的,像鸡蛋壳一样薄,真不可思议。釉色多妙,摸摸,拿着,我不会介意。” 摸摸。拿着。拿起来! 艾克顿禁不住抽泣起来。他将那瓷器朝墙上猛摔过去,瓷器飞溅,散落,撒满一地。 可是他马上就跪了下去。每一片,每一块,都必须找到。笨蛋,笨蛋,笨蛋!他摇头痛骂自己,眼睛睁开,闭上,又睁开,闭上,在桌子下面伛偻着身子。每一块都必须找到,白痴!一块也不能留下。笨蛋,笨蛋!他慌忙收拾。收齐了吗?他看着摆在桌子面上的碎片,又到桌子下、椅子下和柜子下面寻找,靠着火柴光找到了一片,然后一片片开始擦拭,好像它们全是钻石。他将这些碎片整整齐齐放在擦得锃亮的桌面上。 “多漂亮的瓷器,艾克顿。拿起来——摸摸。” 他拿起亚麻桌布,擦擦干净,又去擦座椅、桌子、门把、窗玻璃、窗台、窗帘和地板,然后气喘吁吁地来到厨房,脱掉汗衫,整整手套,又去擦拭那些银光闪闪的铝制品……“我领你看看我的住宅,艾克顿,”赫克斯黎说,“走啊……” 他擦过了所有的器皿、银餐具和碗碟,这时他已不清楚自己到底摸过什么或者没摸过什么。赫克斯黎和他在厨房呆过,赫克斯黎故意夸赞自己的厨房摆设,想借此掩饰自己对这位潜在凶手的恐惧,或者企图在一旦需要的时候离菜刀近些。他俩随意闲聊着,摸摸这儿,摸摸那儿——已经记不得摸过什么东西或者摸过多少东西——他完成了在厨房里的擦拭任务后,穿过大厅走进赫克斯黎躺倒的地方。 他叫了起来。 自己怎么就忘了擦拭这间屋子的那第四面墙呢。在他出去的当儿,小蜘蛛们从未及时擦洗的第四面墙蹦到已经擦过的另外几面墙上,又把那几面墙给弄脏!他惊叫着,看见天花板上,枝形吊灯上,角落里,地板上,成千上万根细丝在风中飘动!很细,很细的蛛丝,比指纹还要细! 他正看着,蛛丝飘上了画框,飘上了盛蜡果的碗,飘上了尸体,飘上了地板……纸刀、抽屉、桌面都留下了痕迹,到处都留下了痕迹。 他发疯似的猛擦地板。他把尸体翻了个身,一边擦一边叫,又走过去擦碗底的那枚蜡果。他把椅子放到水晶吊灯的下面,站上去擦每一只水晶灯,使劲摇晃着直到它发出叮叮的声音。他从椅子上跳下来,抓住门把,又站到另一只椅子上,去擦更高的墙壁,之后跑进厨房,抓出一把扫帚,去扫天花板上的蛛网,然后又去擦碗底的果子,擦尸体、门把、银器和大厅的扶梯栏杆,顺着栏杆一直擦到楼上。 3点啦!每个地方都响起时钟的滴答声。楼下有12间屋子,楼上有8间。他计算了需要擦拭的面积和所需的时间。100把椅子,6张沙发,27张桌子和6架收音机。上上下下前前后后。他将家具从墙边搬开,一边哭着一边去擦那几十年的积尘,又顺着栏杆往上擦啊,抹啊,刷啊,磨啊,因为哪怕只要留下一个印记,它就会变成几百个乃至几千个——一切又得从头开始,而现在已经将近4点——他感到胳膊酸痛,眼睛红肿,两腿发软,脑袋沉甸甸的,只是擦啊,擦啊,从卧室到卧室,从厕所到厕所……人们在那天早晨6点半找到了他。 在阁楼里。 整座房子光明灿烂。花瓶像星辰一样放光。椅子熠熠闪亮。所有的铜器都发出耀眼的光辉。地板亮堂,扶梯明灿。 所有的东西都亮光闪烁,灿烂辉煌! 人们在阁楼里找到他时,他正在擦拭那些破箱子、破镜框、破椅子、破车子、破玩具、破乐器,还有花瓶、餐具、摇摇马和粘满尘埃的内战时期硬币。警官提着枪走到他身后时,他刚好全部擦完。 “好啦!” 走出房子时,艾克顿又用他的手绢儿顺手擦了擦前门的门把,然后凯旋般地把门“砰”地一关! 陌生人 这是一片水草沼泽地。一条咸水小溪从这儿经过,流向太平洋。汉尼根挖好墓坑,直起身来;雾中出现了一个男子黑色的身影。 汉尼根一惊,跟着把铁锹紧靠在身上,好像是握着一件武器。那人从海滩来,看见汉尼根就站住了,相距不过十七八米。四周雾气翻滚。汉尼根借着自己提灯朦胧的光,也只能看见他一个剪影。从那人背后,传来阵阵碎浪冲刷岩石的声音,很有规律。 “你是什么人?”汉尼根问。 那人心神不定地盯着汉尼根脚旁的帆布卷和沙地上挖出的坑,脚底下好像踩着两只球,很难保持平衡。他微侧着身,似乎随时准备逃走。“我要问你的也是这个问题。”他说,声音紧张、低沉。 “我住在这儿。”汉尼根用铁锹示意了一下左边,使人想象那儿有所房子。“这是私人海滩。” “也是私人坟场吗?” “我的狗死了。我不愿意看见它老是躺在门前。” “这条狗真够大的。” “是丹麦种的大狗。”汉尼根说。他用闲着的手擦了一下被雾气打湿的脸。“也许你不是在闲逛,是想寻找什么吧?” 那人谨慎地往前挪了几步。汉尼根借着暗淡的光线打量他:大个儿,宽肩,湿发贴在额上;伐木工穿的那种方格呢夹克,宽松的棕色裤子,平底便鞋。 “如果我回答你:我的汽车坏了,”大个儿说,“那你还是不明白我离开滨海公路来这儿干什么。” “当然。” “我是想:这儿安全。” “我不懂你的意思。”汉尼根说。 “你不听收音机吗?” “听什么?” “也不看电视新闻吗?” “能不看当然不看。” “这么说,你还不知道特斯加德罗州精神病院逃出来一个精神病人。” 汉尼根后背一阵针扎的感觉。“不知道。”他说。 “今天下午,”大个儿说,“他用刀戳死了医院的一名看护。他是因为同样的案子被弄到那儿的,用一把菜刀杀了三个人。” 汉尼根一言不发。 大个儿说:“警察局认为他可能北上了,因为他家在俄勒冈边界的一个镇上。不过,他也可能向南逃,这儿是必经之地,离特斯加德罗又只有十九公里。” 汉尼根紧握着铁锹把儿。“不过,你大雾天来这儿干什么呢?” “我和一位姑娘趁她丈夫在洛杉矶办事的机会来这儿过周末,没料到她丈夫不通电话就驾车赶来了。我推测,他准是早对妻子有所怀疑,才提前回家。发现她不在家,又猜到她来这个消夏之地了。他俩曾来过这儿。于是,他警告她,让她把我轰走。” “你就让这女人轰你走?” “当然。她丈夫有一百万元的财产,为人慷慨,各方面都有朋友维护他。你明白吗?” “也许明白,”汉尼根说。“这女人叫什么?” “那是我的事。” “那么,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话呢?” “我为什么要不说真话呢?” “你或许有编造的必要。” “比如,我就是那个逃跑的精神病人,是吗?” “是这样。” 大个儿换了一条腿来支撑身体。“我如果真是那个人,会告诉你他的事儿吗?” 汉尼根又沉默了。 “据我观察,”大个儿说,“你可能是那个人。深更半夜在外面挖坟坑——” “我说过,我的狗死了。再说,精神病人杀了一个人还会去埋吗?他弄死了你说的那个看护,也为他挖坟坑了吗?” “很好,我们俩都不是那个人。”大个儿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拍打上衣,“看看,这讨厌的雾,弄了我一身,已经湿到里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我能不能用你的电话呢。” “你到底要找谁?” “圣弗兰西斯科的一位朋友。他欠我人情。他会来接我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不介意我在你家附近呆到他开车来。” 汉尼根盘算了好一阵才拿定主意。“好吧。你站在那儿,等我把尼克安置好,咱们就走。” 大个儿点点头,原地站着。汉尼根跪在地上时,还紧紧攥着锹把儿。他把帆布裹着的尸体小心地推进墓穴,然后直起身,往坑里填沙,眼睛却始终没离开对面的人。 弄完后,他拎起提灯,用铁锹示意大个儿绕过坟墓。两人沿溪边向上游走。汉尼根走在那人左边四五步远。那人的双手一直举在胸前。他像动物受惊时准备扑上去或逃走一样,步态紧张,又带点弹性。他死盯着汉尼根的脸;汉尼根也盯着他。 “你有名字吧?”汉尼根问。 “有人没有吗?” “有意思。我问你的名字。” “阿特·威克瑞,也许这挺重要。” “不重要,我不过想知道把谁让到家里来了。” “我也想知道我去的是谁家。”威克瑞说。 汉尼根告诉了他。两人都不说话了。 走了约四十多米,小溪向右弯曲进入灌木、鼠尾草和水草丛中。左前方是一片低矮的沙丘。沙丘后是峭壁。峭壁上面有一座房子。汉尼根带威克瑞走上两座沙丘间很难辨认的小路。潮湿的灰色的雾紧紧围住他们,被他们走动时的风撕成碎条,又重新在他们身后连接成带。他们越走近峭壁,屋里的灯在雾霭中射出的光线就越清晰。可是打着提灯,还是看不到十米以外。 他们沿着曲折的小路向上爬了一半,房屋便朦朦胧胧地进入了视线——一个很大的红木玻璃结构的房子,有一个朝海的大阳台。小路接着一个敞开的天井,天井尽头的木阶梯向上通往房屋。 走到木阶梯跟前,汉尼根示意威克瑞先上。大个儿没争。但他靠着边,不碰扶手,一边向上走一边瞧着汉尼根。汉尼根跟在四级阶梯以后。 走上阶梯,眼前是一个停车场和一个小花坛。滨海公路和与这儿连接的小公路都淹没在夜雾中。门前灯光昏暗。威克瑞往前走时,汉尼根熄掉了提灯,把它和铁锹一块儿倚墙放下,又跟上大个儿。 他正要告诉威克瑞门没锁,可以推开,这时,雾中走出了另一个男人。 汉尼根立刻发现了他。他在与滨海公路连接的小公路上。汉尼根停住脚,后脖梗子又一阵刺痛。这人跟威克瑞和汉尼根一样高,身体强壮,穿一件皱皱巴巴的上衣,没领带,头发乱蓬蓬的,一副不安或烦恼的神情。他看见汉尼根和威克瑞时先犹豫了一下,接着便朝他俩走来,并把右手放在夹克衫盖着的屁股上。 这时威克瑞也看见了他,双脚又像踩在了球上。他神情紧张,十分戒备。这人停在门对面,打量着汉尼根和威克瑞,问道:“你们谁是这房子的主人?” “我是,”汉尼根说。他报了姓名。“你是谁?” “麦科兰中尉,公路巡警。你一晚上都在这儿吗,汉尼根先生?”“对。” “没麻烦事吗?” “没有。干吗有麻烦事?” “我们正在抓一个人,他从特斯加德罗的医院里逃出来了。”麦科兰说,“也许你们听说了?” 汉尼根点点头。 “我说,我不想打扰你们,可我们得到消息,说他可能就在这附近。” 汉尼根舔舔嘴唇,看了威克瑞一眼。 “你既然是公路巡警,”威克瑞对麦科兰说,“怎么不穿巡警制服?” “我是搞调查的便衣警察。” “你为什么步行?又是一个人?我一向以为警察都是结伴行动的。” 麦科兰皱紧眉头,又黑又大的眼睛审视着威克瑞。他目光锐利,眼睛一眨不眨。最后他说:“我们的人要布满这个区域,不得不散得很开,每个人都单独行动;我步行,是因为我汽车的风扇皮带坏了。发报求援以后,我觉得坐着空等实在无聊,于是走到了这儿。” 汉尼根记起威克瑞在海边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车坏了。他又抬起手擦脸。威克瑞说:“你不在意让我们看看证件吧?” 麦科兰用那只放在屁股上的手,从上衣内兜里掏出一个皮夹子。他举着它,让汉尼根和威克瑞都能看到。“也许您满意了吧?” 皮夹子上的内容证实了麦科兰关于他自己的那些话。但是没有相片。威克瑞没说话。 汉尼根转向麦科兰,“你有这个精神病患者的照片吗?” “没有任何能帮得上忙的东西。他逃走之前销毁了他在医院里的全部档案。我们找到的唯一照片是十六年前的,他的模样已经改变了很多。医院里的人说照片和他现在几乎一点也不像了。” “他现在是什么样呢?” “高个儿,黑发,貌不出众,没有残疾和能识别出的特征。在北加利福尼亚,他的样子适合十万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 “也适合咱们三个人。”威克瑞说。 麦科兰又细心地看他。“很对,适合咱们。” “还有别的吗?”汉尼根说,“我是说,他会装成神志健全的人逃脱掉吗?” “医院里的人说他能做到。” “这使事情更难办了,是吗?”——“我想是,”麦科兰说,他两手在一块使劲搓着。“我们何不进屋谈呢?外头太冷。” 汉尼根犹豫不定。他不知道麦科兰进屋是否另有意图。他看看威克瑞。威克瑞似乎也在考虑这个问题。汉尼根看出,不想找麻烦就别拒绝。 他说:“请进吧。门没锁。” 好一会儿三个人都站着不动。麦科兰又专心地看着威克瑞。威克瑞被盯得烦躁不安。他离门最近,终于,他猛摆了一下头,推门靠着边儿进去,还像从天井向上爬阶梯一样。麦科兰等着。汉尼根除了跟进去没有别的选择。他进去后,麦科兰也跟进去,关上了门。 他们三个经过小会客厅,走进有吊灯的大起居室。麦科兰环顾着石砌的壁炉、墙上名画的仿制品、优雅的现代化家具。“好地方。”他说,“就您自己住在这儿吗,汉尼根先生?” “不,和我妻子。” “她不在?” “她在贝加斯。她爱赌博,我不爱。” “噢——” “给你们来点什么?一杯酒?” “谢谢,我不要。我值班时什么都不要。” “我来一杯。”威克瑞说。麦科兰这么死死盯着他,却又一直只同汉尼根说话,使得他坐立不安。 皮顶的餐柜立在屋子朝海一面的大窗户旁边。汉尼根走过去。窗帘开着,一缕缕的灰雾如同一根根干枯的指头,在玻璃外面挤着。他背朝着窗子从餐柜架里拎出一瓶波旁酒。 “我刚才没有问你的名字。”麦科兰对威克瑞说。 “阿特·威克瑞。我也想问你:你干吗总盯着我?” 麦科兰没理这茬。“你是汉尼根的朋友?” “不是。”汉尼根在餐柜那儿应道,“今晚才认识,刚一会儿。他想用我的电话。” 麦科兰瞪大眼睛。“什么?这么说你不住在附近,是吗,威克瑞先生?” “对,我不在这儿住。” “你的汽车也正巧坏了,是吗?” “不完全是。” “那么,究竟是什么呢?” “我带着一个女人,她已结婚。她丈夫意外地出现了。”威克瑞脸上冒出了汗。“你明白那是怎么回事。” “我不明白。”麦科兰说,“这女人是谁?” “听着,如果你像你说的那样,是个公路巡警,我不想告诉你她的名字。” “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我像我说的那样?我可已经明确告诉过你了,还向你出示了证件,对吧?” “那只说明你带了证件,并不能证明证件是你的。” 麦科兰双唇紧闭,眼珠一动不动。“你另有所指吧,先生?如果那样,也许爽快讲出来更好。” “我什么也没指。”威克瑞说,“谁都知道,一个没被认出来的精神病人正在这讨厌的雾中四处闲逛。” “于是你就连警方人员也不信任了。” “我只是保持警惕而已。” “这倒是个好习惯。”麦科兰说,“我自己也如此。你住在哪儿,威克瑞先生?” “圣弗兰西斯科。” “现在,你打算怎么回家呢?” “我要给一位朋友打电话,他开车来接我走。” “一个女友?” “不是。” “好吧,告诉你怎么办,和我一起到我车那儿。牵引车带来新风扇皮带后,我会开车送你去博迪加。你可以在那儿的警察局里打电话。” 威克瑞太阳穴那儿一阵抽搐。他试图迎着麦科兰的视线,但仅仅坚持了几秒钟就转向了别处。 “怎么啦?”麦科兰说,“不喜欢我的提议?” “在这儿我就能打电话。” “是的。可这会让汉尼根先生感到不便。你总不希望给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添麻烦吧?” “你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威克瑞说,“我不会一个人和你在这大雾天出去的。” “是吗?我想或许你会。” “不。我不喜欢你的眼睛,不喜欢你总是这么盯着我。” “咱们一样,我也不喜欢你的样子、你的话和你看东西的方式。”麦科兰说。他的嗓音非常柔和,却让人感到冷酷无情。这使正站在餐柜前的汉尼根不禁后脊梁一阵发凉。“咱们走吧,威克瑞先生,现在。” 威克瑞向前迈出一步。汉尼根搞不清这一步是下意识的呢还是威胁性的。眨眼间,麦科兰撩开上衣后摆,从屁股上的枪套中掏出手枪,对准威克瑞的胸。汉尼根感到通身冰凉,自己屏住了呼吸。 “到外面去,先生。”麦科兰说。汗珠从威克瑞苍白的脸上滚落下来。他摇摇头。麦科兰向他逼进,他边后退边摇头“别让他这样,”威克瑞绝望地叫着。他看着枪口,“别让他把我带走。” 汉尼根摊开双手。“我无能为力。” “对,汉尼根先生,”麦科兰说,“让我来处理。事情不管怎样,我负责。” 汉尼根茫然地看着麦科兰用手枪戳着威克瑞走进会客厅,走向大门。他听见威克瑞喊了几声,然后他们走了出去。门在他们身后“砰”地关上了。 汉尼根从衣兜里掏出手绢来擦额头。他不知道走出去的两个人中,谁是那个精神病人,是威克瑞还是麦科兰。好在这对他已经无关紧要了。现在要紧的是威克瑞会对人说起那个坟墓,那个帆布卷儿。这意味着他必须挖出尸体,另找个安全的地方埋葬。 他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又喝了第二杯。然后,他从储藏室里找出一条粗布口袋,卷好,拿在手里,快步走出门去。 外面,夜很静,隐约能听到远处碎浪有节奏地拍打岩石的声音。看不见威克瑞和麦科兰。汉尼根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立刻,一条尖耳朵的爱尔兰猎狗摇着尾巴跑到他跟前。他从墙边拾起刚才放下的铁锹和提灯,带着狗,走下阶梯,穿过天井,顺着雾中的小路走向水草沼泽地。 无论如何他也不打算把沼泽地当做永久埋葬点。以后他会想出更好的处理办法。把这件事妥善处理之后,他要休息一段时间,还要为下一步制定几个计划。有钱就应该花,更别说你有很多钱了。他一直没能使他的妻子明白这一点,太糟糕了。 汉尼根把提灯放在墓旁,蹲下来,张开口袋。他把狗搂在右腋下,慢慢地往口袋里送。狗带着疑惑的神情,摇着尾巴,懒洋洋地钻进口袋。接着,汉尼根扎紧袋口,狗立刻发出低沉的呜呜的叫声。 他把口袋挪开一点,开始挖被他勒死的妻子的尸体。帆布卷露了出来。 汉尼根把帆布卷拖出墓穴时,狗又发出呜呜的叫声。帆布卷的一端松了,里面伸出一只女人的光脚。他赶紧跪下来,把帆布卷重新裹紧。然后他站起身,把装着狗的口袋扔进墓坑里。 他用铁锹往坑里填沙。这时,他背后的大雾之中又走出一个陌生的男人,蹑手蹑脚地向他靠近,手里握着一柄又长又锋利的尖刀。 流言蜚语 32岁的凯特·麦肯其对自己的状态非常满意,除了两件事情以外:其一是她无节制的饮食而造成的肥胖,其二是她经常会成为偶发事件的牺牲品。她的丈夫克利福德说起她的缺点来会更加直接。“面对现实吧,亲爱的,”他总是会拿她调侃,“你就是个呆子。” 事实的确如此,一直以来,她就是个呆头呆脑的女人。她永远会没头没脑地打碎盘子,无缘无故地被地毯绊倒,或者被人踩到脚趾,或者自己崴到脚踝。她很讨厌自己的笨手笨脚,但是她也因此学会了自我解嘲,一笑了之。他们搬到新公寓后不久的一天早上,便有人“当当当”敲起了门。 她在开门前飞快地翻出一副墨镜,想把自己不小心碰到壁橱门上后留下的明显的淤痕隐藏起来,但是慌乱之中,她没有马上戴上眼镜。她打开门,外面站着一位40多岁的男子,他身材瘦削,长着灰褐色的头发,相貌平平的脸上带着歉意的微笑看着她。男子注意到了她脸上的黑眼圈。 他说自己名叫彼得·格兰特。“我是您的邻居,住在216号房间。抱歉打搅了您,我只是想问一下您是否能借我一杯洗衣粉。” “噢,没问题,”凯特一边说一边接住他递过来的塑料杯。“请进。我叫凯特·麦肯其。我们几天前才搬到这儿。” 她让他留在客厅,自己去拿洗衣粉。“这些够吗?如果你带个盒子来就好了。” “足够了,谢谢你。我一定要在我的购物单上加上洗衣粉。”说完后似乎他觉得如果不问候一下就会显得很见外,于是他表达了自己对她的关心。“你的眼睛很漂亮啊。疼吗?” “不太疼了,”凯特轻松地说,“我早就习惯了。”她咧嘴一笑,补充道:“我丈夫必须学会控制他的臭脾气。” 这不过是她和熟人间常开得玩笑而已,但是当她注意到彼得·格兰特表情的突然改变时——既不是惊讶也不是同情而是完全的愤怒——她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 “我只是开个玩笑。”她赶紧说。 “当然。” “的确是那样。我像个呆子一样不小心碰到了壁橱的门上。” 他有些尴尬地看着她:“你不必再解释什么了,麦肯其太太,我理解。” 凯特感觉自己像个白痴,她认定彼得·格兰特绝不是个性格开朗的人。难道他是那种把别人说的话都当真的毫无幽默感的男人吗? “格兰特先生,拜托您不要以为我嫁给了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畜生。我真的是被壁橱门撞到眼睛了。我总是做出类似的傻事。” 他的表情依然没有改变。“好吧,不过你记得我就住在你隔壁。我是说如果你需要我的话,不用害怕?只管求救好了,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 “格兰特先生——” “叫我彼得,我们是邻居。” “如果你了解我,你就会知道我有超强的幽默感。看在上帝的分上,相信我,我刚才是在开玩笑。克利福德是个非常善良的男人,相信我的话,他做梦都不会对我动手。”噢,天啊。她想,我为什么要跟这个木瓜废话呢?随便他怎么想好了。 彼得·格兰特勉强挤出一个宽容的微笑。“对不起,当我听到有人虐待妻子时,就会产生莫名的怒火。我最近刚刚失去妻子,所以我想我可能对类似的事情过于敏感了。” 彼得·格兰特的态度里有种征服的欲望,这让凯特觉得很不舒服。“对不起,但是我知道只要你见到克利福德,你就会喜欢上他。他在银行里做核算师,他憎恨任何形式的暴力。” “噢,别担心,我不会给自己找麻烦。我也不希望给你添麻烦。” “给我添麻烦?” “莫名的嫉妒会让大多数丈夫失去理智。” 晚上,克利福德回到家,看着凯特的眼睛,先知先觉般摇头晃脑地说,“好吧,说说看,这次是怎么造成的?我还记得你曾经说过,我们搬到这儿后,你的人生就要翻开新的一页了。” “我很可能是被绊倒了。”凯特可怜巴巴地解释着事情的经过,但她还是缺乏勇气告诉丈夫彼得·格兰特的到访以及那个滑稽不堪的误会。克利福德曾经不断地提醒过她,她那怪异的幽默感迟早会给她惹来麻烦。 那些倒霉事总会无缘无故地找到她。几天后,凯特买了一大堆蔬菜刚要离开超市时,她没有留意到脚下的台阶;摔倒前她及时稳住了身体,但是还是扭伤了自己的右脚踝。她回到家时,脚踝已经肿起来了,她几乎无法蹒跚地走进家门。 “啊,天啊,可怜的宝贝儿。让我来帮你吧。” 凯特抬眼一看,认出她是楼里的另外一个房客,这是个身材姣好的年轻女子,留着一头桃红色的头发,脸上描画着过于夸张的嘴唇。当她穿着跟上带钉的鞋冲上来时,手腕上的手镯也跟着丁零咣郎地响起来。凯特永远也不会想到她的来访竟然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灾难。她帮着凯特进了大厦。 “你好,亲爱的,我叫珀丽·迪克逊。来吧,这些袋子我帮你拿。你住在220房间,对吗?我就住你楼下。” 凯特嘴里念叨着感谢之词,刚一走进家门就一屁股坐在离门口最近的椅子上。 “我把这些菜放到厨房里。”珀丽·迪克逊叽叽喳喳地在房间里窜来窜去。 “万分感谢,”凯特说。“我只要一走路,就会遇上大麻烦。我想唯一的办法就是雇上一个女佣,而我呢,就一天到晚躺在床上享受别人的侍奉。” 珀丽·迪克逊刻意修饰过的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求知欲,她的目光从凯特的脚踝扫到了颜色已经变淡的淤青眼眶。“你这只可怜的小羊羔。相信我,亲爱的,我特别理解你。我曾经受过那样的痛苦。我的第一任丈夫就是个暴力狂。现在我解脱了,也许我不该多嘴,但是我想给你一些友好的建议:不要忍辱负重。那样做不值得,宝贝儿。你……” “珀丽……” “相信我的话,那些畜生决不会改变性情的。他们全是精神病!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曾经经历过。我……” “珀丽,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呀?我从超市出来时不小心崴了脚踝。仅此而已。” “没错,亲爱的,你当然是不小心崴到了。而且你也是不小心撞到壁橱的门了,对吧?” 凯特惊讶地盯着她:“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我跟那个善良的格兰特先生聊天时,他告诉我的。并不是我习惯打听刚搬到这儿来的邻居的隐私,但是你知道,像他和我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时……” “那么彼得·格兰特也一定告诉你,我眼眶上的淤伤是我丈夫一手造成的了?” “噢,亲爱的,千万别生他的气,他不过是想帮个忙而已。你知道的,他是个鳏夫,刚刚失去老婆。是天降横祸,我从他简单地介绍中大致了解了他的一些情况。听着,我建议你——” “我要给你个忠告,”凯特打断她的话,“不要再去相信那些垃圾一样的闲话了。我开玩笑告诉彼得·格兰特我丈夫揍了我——这是个天大的错误——他竟然相信了我的话。不管我怎么解释他都听不进去。坦白地说,我觉得那家伙的脑子有点问题。” 凯特觉得自己肉体上的疼痛混合着情绪上的恼怒,她再也不能保持着优雅礼貌的态度来说话了。于是她明白地告诉珀丽自己很累,需要休息。“拜托你转告那个到处散播流言的家伙,我丈夫从来没有虐待过我。我是个笨手笨脚的女人,而且走路不稳当,经常会摔跤,我时常遇上这样的麻烦。” 凯特不敢相信。虽然在过去的四年里,她一直住在这种公寓楼里,住久了也慢慢知道那些公寓就是酝酿闲话的温床,但是,这次她却觉得针对她的流言蜚语太多了。她把脚浸泡在盐水里,吃了两片阿司匹林,然后就躺在床上。克利福德回家时,她还在休息。 “对不起,亲爱的,”她说,“今晚你得当大厨和洗碗工了。脚步轻盈小姐今天又罢工了,我走出超市时不小心绊了一跤。” 克利福德温柔地检查了一下她的脚踝:“还好,没有扭伤,但是这颜色和你的眼睛还真是很相配啊。” “噢,亲爱的,我为什么总会做那样的傻事啊?” “我猜,你不过是运气不好罢了。”他笑着说,“对了,你见过那个住在110房间的小老太太吗?” 凯特摇了摇头。克利福德接着说:“我怀疑她是不是老糊涂了。我在走廊里跟她打招呼,你知道她说什么吗?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说,真该杀了你。而且她还用恶狠狠的语调骂了我一句‘畜生’。然后就这么从我身边走过去了。” 凯特的眼睛看着天花板,骨碌碌不停转着。“她也这么说吗?”这时她已经别无选择,只好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讲给克利福德。这次他没有大笑。事实上,他听完后暴跳如雷。 “只有一种方法可以把这些恶意的流言蜚语遏制在萌芽状态。”他边说边朝门口走去。 “克利福德,你打算做什么?” “我要找那位格兰特先生谈谈。” 五分钟后,他脸上带着满意的微笑回到家中。“我想彼得·格兰特先生不会再传播任何谣言了。” “你都跟他说了什么?” “我让他彻底断了那个念头。我警告他,如果他再胡说八道的话,我就送给他和你的眼睛相匹配的黑眼圈。” “你说什么?噢,天啊,难道你不知道你那样说会造成什么后果吗?这就相当于你承认了自己确实揍过我。” “胡说。他听懂了我的话。” 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倒是会彻底误会了。 三天后的一个早晨,彼得·格兰特过来敲门。他猛地把一束玫瑰花塞到凯特手中。“表示和解,”他说,“我可以进来吗?” “实际上,我现在真的很忙。” “就待一会儿,好吗?” 他低眉顺眼地走进屋。“听着,凯特,我为我可能给你带来的麻烦感到抱歉。我希望他没有把怒气转移到你身上。”他用潮湿的眼睛看着凯特,好像在检查是不是又有了新的淤伤。 “格兰特先生,如果您来这儿的目的是道歉,很好,但是如果您还是坚持您的错觉,把我丈夫看成是一个暴力狂的话,那么,抱歉,请您离开我家。我想克利福德已经给你讲得很清楚了——” “是的,他的确是说得明明白白。哇,那家伙的脾气可真暴躁!” “你错了,他只有被激怒时才会那样。” “他威胁我。听着,我特别难过,如果他那么胁迫你的话,你是绝对不敢嘘一声的,我情不自禁地为你担心。真的很奇怪,一看到你,我就会想起我的妻子。我总觉得自己应该为哈瑞特的死负责。如果我没有忽略她的感情,她就不会移情别恋了。” 凯特放弃了。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无可救药。“格兰特先生,对你妻子的死我感到很难过。我同样为你心存这样复杂的罪孽感而感到难过,但是请不要把您的负担加载到我身上。我不需要您的同情。现在真的很抱歉,我必须忙自己的事情了。”她把玫瑰花放回到他手中。“我建议你把这些花送给你的朋友珀丽·迪克逊。我敢保证她一定会更加感谢你的。” 彼得·格兰特面带着通情达理的微笑回绝了她的建议,“凯特,也许你说得对,我是说这些玫瑰,你丈夫会有想法的。” 周一,凯特在洗衣房遇见了珀丽·迪克逊。 “宝贝儿,一切都好吗?”珀丽询问。 “好极了,谢谢你。”凯特转过身开始整理衣物。 “你的手腕怎么了?” 凯特强忍住马上就要脱口而出的驳斥。“我在从烤箱里拿出馅饼的时候——你知道我还不太会用那玩意儿——不小心碰到架子上,烫伤了手腕。” 珀丽转过身直视着她。“噢,上帝,最痛的伤口就是烫伤了。看医生了吗?” “为这点小伤?别逗了。” “我并不是有意探究你的隐私,凯特,但是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什么啊?” “这些……小小的不测。” “从我离开我自己的住所开始。” 珀丽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凯特,你是一个殉道士,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殉道士。” “不。你说的那是圣女贞德。我只不过是被烤箱烫到手腕而已。” “你觉得你丈夫会考虑去接受婚姻心理咨询吗?” 凯特听到这话,“砰”的一声关上洗衣机盖,抬起头冷冷地看了珀丽一眼。“不会,但是现在我却正想要杀人。” 一离开洗衣房,她就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了话;她那么讲很可能会被别人理解成她有谋杀克利福德的心思。 上了楼,凯特给自己倒了杯茶,开始认真考虑眼前的状况。诚然,是她先对彼得·格兰特开了个玩笑,导致了后来这一切的发生,但是所有人都变成了妄想狂,都以为自己亲眼看见了根本就不存在的罪恶吗?如果是一个最善良的老人,要他在公园里拍打了一下孩子的脑袋,也一定会被怀疑是个坏人吗?如果一个有着诗人般的头脑的年轻人只是天黑时在别人家的门前闲逛,他们就一定会叫来警察吗?难道人们必须小心提防商店里的监视器,因为害怕被怀疑是入店行窃而不敢从包里拿纸巾吗?现在的世界充满了不信任和怀疑吗?当然到处都发生着可怕的事情,但是有必要时时刻刻让这些毒药般的怀疑气息浸染美好的生活吗? “那家伙失去了妻子,多少有些负疚感,”那天晚饭时,凯特对克利福德说,“可是他为什么要通过保护我来弥补他的罪过呢?他为什么不把目标锁定在珀丽·迪克逊身上呢?” “我同意,”克利福德一边说一边灵巧地切开了烤肉。“成为闲话的主角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最后一件事情了。感谢上帝,我们在这儿待不了多久了。” “你要调工作了?” “绝对没有问题。” 凯特带着钦佩的眼神情意绵绵地注视着克利福德:“你那么聪明,而我却是个木头疙瘩。” “我不会再让你受罪了。” “因为你也很享受充当保护者的角色?” “到目前为止我做得还不赖吧?” “确实不错。但是我真希望我们能逃离这个鬼地方。搬到一个小城市,避免和那些爱管闲事的人接触,过上正常而平静的日子。” “我们可能要到费城去。那里的银行负责人很欣赏我,他们同意把内部核算师的职位为我保留两个星期。” 凯特从来都不是个杞人忧天的人——这是她给克利福德留下的印象,但是现在这种不受人欢迎的关注使她很焦虑。她在俄亥俄州一家银行做出纳员时,遇见了克利福德;她没有家人,而且因为性格内向、害羞,也没有亲密的朋友。不知为什么,这样一个聪明、英俊、风趣的男人不知何故被她迷住了,这大大激活了她一向缺乏的自信,所以当克利福德辞掉自己银行核算员的工作、向她求婚并让她跟他一起来到这个边界城市谋求更好的工作职位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而且她也决不为自己的决定后悔。起初她还不理解克利福德对职业瓶颈期所表现出的恐惧,他总是使用“升迁的可能性”和“统治计划”这样的短语,但是当她明白这其中的含义,知道最后的结果会使他们得到两人都向往的生活时,凯特就非常愿意支持克利福德的工作,不让他有一点儿后顾之忧了。但是现在……凯特发现离开大厦时不碰上一到两个住户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都会面带神秘、同情的表情看着她。珀丽·迪克逊更加直率。 “宝贝儿,情况好些了吗?”在走廊里当凯特从她身边走过时,她大声地问。凯特恨得咬牙切齿。她为什么不用陌生人之间的说话方式而是使用那种亲昵的口吻!我不是你的宝贝儿,她感觉自己仿佛正在受到惨无人道的折磨。 “到目前为止,我知道火拼仍然在中东地区酝酿。” “你明白我的意思。” “如果你所说的话是我以为你要说的意思,我建议你不要再看那些满足你那可笑的嗜好的谈话节目。” 凯特发现让她烦恼的是,这种被误导的关注也在以同样的妄想的方式影响着她。就好像这其中有某种险恶的阴谋。难道那天彼得·格兰特敲开她家的门只是一个偶然吗?难道他只是想借一杯洗衣粉吗?这个借口显然不可信。他为什么要敲她的门?他为什么不敲珀丽·迪克逊家的门呢?凯特责备自己竟然有这种明显不合逻辑的猜疑,然而她却无法打消这些念头。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么说,”她对克利福德说,“但是这个地方的环境实在糟糕。我真希望我们没有来过这儿。” “不会太久了,”他向她保证,“费城那边频频向我发出邀请,我们必须得注意来电。那儿有一些信赖我们的人。” 克利福德说起那些人时就像是在说愚昧无知的异教徒,而他们自己则像是传教士,但这次的幽默却没有让凯特笑出来。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警察敲响他们家的门,凯特莫名其妙的恐惧感得到了验证。 “有人报警说这儿有家庭暴力!”一名警察说,同时似乎恶狠狠地看了一眼克利福德。 “你是指这座大楼里吗?”凯特问道。 “我指的是就是你和你丈夫之间,夫人。您介意把事情经过告诉我们吗?用不着害怕。” 克利福德还没来得及说话,凯特就迫不及待地释放着自己的愤怒。“是的!是的,我很乐意把一切都讲给你们听。我确实该这么做了。我不知道那个疯子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但是这其中一定有问题。”随后她从彼得·格兰特第一次敲门时讲起,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告诉了警察。结果警察同意在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先找格兰特谈谈。 “真想不到啊!”第二天早上,当凯特在楼下遇到珀丽·迪克逊时,珀丽大声喊道,“他是一个杀人犯!就住在我们楼里。而且他看起来是那样一个谦恭温顺的小男人。我还是不敢相信。” “我相信,”凯特说,“我一见到他,就觉得不太对劲儿。” “警察告诉你三年前他在巴尔的摩谋杀了自己的老婆吗?” “从那时起他们就一直在追捕他。显然这个国家的每个警察局里都存有他的照片。彼得·格兰特不是他的真名。当他住在这儿时,他一定快崩溃了。他无法承受罪孽感带给他的压力,于是产生错觉,认定我丈夫在虐待我;也许只有精神病专家才可以解释这一切。” 珀丽看起来由衷地懊悔极了,“你真是个天使,能够原谅我。我怎么能这么容易上当受骗呢?但是反过来,如果我没有报警,他们也许永远也抓不到那个魔鬼。” 凯特向克利福德坦白说她很高兴发生了这件事,她说:“当那些警察敲门时,我就认定他们是来抓我们的。” 经历了这场风波,克利福德受了些惊吓。“我给朋友打电话,告诉他我们这就到费城去。这趟旅途就要结束了。我们准备离开吧。” 只是因为钱来得容易而且似乎风险很小,他才继续干下去。毕竟克利福德没有直接涉及任何银行抢劫案。他做过核算师、簿记员还有市场分析员,他了解他所工作的每家银行,收集银行资产信息,了解银行的报警系统或者任何对于幕后决策人有用的数据,而这个决策人则早已准备让他回到三达斯基的银行工作,很久以前克利福德已经打算停止这种名府其实的商业盗窃行为。 “你绝对不能再做这样的事情了!”凯特说。 “我答应你,亲爱的,就这一次了,然后我们就洗手不干了。” 他的话没能驱散凯特不祥的预感,凯特觉得这最后的一次不会那么轻易得手。世界不再像以前一样,它已经变成一个高科技的陷阱。大量的不信任、大量的妄想和怀疑让人们的大脑变得一团糟。他们好像正生活在一个外人看不到它、但是它却能看到一切的监视器下面,而监视器上的那只巨大的眼睛正关注着他们的一言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