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谋杀案》 侦探小说的鼻祖 <span class="center">——埃德加·爱伦·坡和他的作品 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十九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文艺评论家。出身演员家庭。在世时长期担任报刊编辑工作。其作品是在任何时代都是“独一无二”的风格。语言和形式精致、优美,内容多样。侦探小说鼻祖、科幻小说先驱之一、恐怖小说大师、象征主义先驱,唯美主义者。 受到过爱伦·坡影响的主要人物有:柯南·道尔、波德莱尔、斯特芳·马拉美、儒勒·凡尔纳、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希区柯克、蒂姆·伯顿、江户川乱步等。 爱伦·坡最著名的文艺理论是“效果论”。坡力图在自己的作品中先确立某种效果,再为追求这种效果而思考创作。他在《怪异故事集》序中称“自己的作品绝大部分都是深思熟虑的苦心经营”。受西欧尤其法国资产阶级文学颓废派影响最大。小说有《怪诞故事集》、、《毛格街谋杀案》等论文有《写作的哲学》、《诗歌原理》。1841年发表的《毛格街谋杀案》是公认为最早的侦探小说。内容写密室凶杀,凶手居然是猩猩。1842年发表的《玛丽·罗杰神秘案件》,纯粹用推理形式破案。其他如《金甲虫》、《你就是杀人凶手》、《失窃的信》等五部小说成功创造了五种推小说模式,(密室杀人、安乐椅上的纯推理侦探、破解密码诡计、侦探即是凶手及心理破案、人的盲点)塑造了业余侦探奥古斯特·杜宾这一艺术典型。爱伦·坡被誉为“侦探小说的鼻祖”。其小说风格怪异离奇,充满恐怖气氛。 萧伯纳曾声称:“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和马克·吐温。”但是,在美国文学界再也找不到一个比坡更加命运坎坷的大作家了。他的一生大多在同命运搏斗的逆境中度过。一八四九年十月初,坡连续几天处于谵妄状态,弥留之际大呼“上帝保佑我!”就此饮恨以终。这一呼声凝聚了他对坎坷半世的悲愤。 坡的一生穷愁潦倒,不仅备尝辛劳忧患,而且受尽人间白眼,不断遭到明枪暗箭的中伤。无论在他生前也罢,死后也罢,在国内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外界对他的评价也褒贬不一。在了解他的人心目中,他是杰出的诗人,天才的短篇小说家;但在那些对他的作品、人格和私生活抱有成见的人眼里,他却是叛逆和疯子,甚至是酒鬼和瘾君子。其实根据大量材料看来,他对所爱的人始终和蔼可亲,一片至诚;只有对那些所恨的人,他才态度高傲,寸步不让。不管怎么说,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总是无可争辩的,他对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作出的贡献也是抹杀不了的。 要研究美国文学,对爱伦·坡的作品不可不了解,而要了解他的作品,首先应该了解他的一生。 爱伦·坡于一八零九年十九日生在波士顿的一个流浪艺人的家庭里。母亲原籍英国,名叫伊丽莎白·阿诺德·霍普金斯,才貌双全,能歌善舞,演过不少莎士比亚名剧的女主角,如奥菲丽亚和朱丽叶等。父亲原籍爱尔兰,名叫大卫·坡,是巴尔的摩一个小商人的儿子,原学法律,爱上伊丽莎白后,改行演戏,夫妇双双奔走江湖,勉强糊口。他们生了三个孩子,埃德加是第二个儿子,最小的一个是女孩子。为了挣钱养家,伊丽莎白在生下埃德加还不满半月就上台演出。大卫平庸无能,演戏不受欢迎,一家五口长期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精神苦闷,就此喝上了酒,有一天喝醉了酒跟妻子口角,负气抛下妻儿出走,竟不知所终;一说他在坡周岁时死于纽约。伊丽莎白一个人拖了三个幼儿随剧团流浪四方。在一八一一年,她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就此凄然长逝。幸亏三个孤儿各有善心人收养。当时埃德加仅三岁,由他的教父,里奇蒙一个家道富裕的烟草出口商约翰。爱伦领养,并替他改姓为爱坡。但他对这个姓很不喜欢,成人后仍经常署名为埃德加·爱·坡。 幼年时,他随养父住在里奇蒙。六岁时,全家迁居英国。最初在苏格兰度过几个月,后来一直住在伦敦,先后在杜博夫人开办的寄宿学校和斯托克·纽因顿一所由勃兰斯比神父办的私人学校念书,打下古典文学知识的深厚基础。五年后,爱伦一家回到里奇蒙来,坡又在当地学校念书。幸喜他天性聪颖,博闻强记,学业成绩门门优异,体育方面也都在行,举凡击剑、骑马、游泳,无一不精。他对拉丁文和法文很感兴趣,又喜欢涉猎历史、物理、生物和天文,精通数学、化学和医学,酷爱拜伦、雪莱、济慈、摩尔、柯勒律治等大诗人的作品,甚至还学会了用拉丁文写写诗。真可以说得上是奇才。 在家中,只有养母对他还多少有点疼爱和关怀,而养父是个讲究实用的生意人,道貌岸然,不苟言笑,对音乐和诗歌一窍不通,当然无法理解他这个善于幻想、需要温暖的少年心理了,因之父子感情一向不和。他也格外希望得到他人的同情和爱了。中学时代居然爱上一个玩伴的母亲简·斯蒂恩·斯塔那德,未几,她就病故。他伤心之余,写了一首悼诗:《致海伦》,流传至今。 十七岁时,坡进弗吉尼亚大学,就此结束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时代。养父本来待之十分苛刻,仅给一点生活费而已。他自幼受的教育就使他自以为南方贵族,大学里结交的一批又都是富家子弟,不免放浪形骸,经常聚赌酗酒。他有沾上恶习,不但欠了一身赌债,而且还沾染酒癖。养父责怪他交友不慎,行为失检,坚决要他退学。他在大学里还没念满一年,就回到里奇蒙,当发现少年时代的恋人莎拉·爱弥拉·罗埃丝特已经准备另嫁他人,受的刺激就更大了。原来他俩早就相爱并私订终身,坡上大学后,两人不断有情书来往,但都被养父扣留,双方产生误会,才酿成悲剧。这时养父在外有了几个情妇和孩子,他在家里再也待不下去,就毅然出走,前往波士顿谋生。 在波士顿,他靠了印刷商卡尔文·托马斯的帮助,出版了第一本薄薄的诗集,书名《塔默兰诗集》,作者署名:波士顿人。这些诗歌都是模仿拜伦和摩尔的,开本很小,定价一毛二分半,可惜根本无人问津。 这位青年诗人身无分文,又举目无亲,只得化名埃德加·潘莱入伍当兵。显然他对这段平凡的从军经历感到羞惭,因此后来一直诡称他在此期间正出国参加希腊独立战争,还到过俄国。实际上他驻扎在国内南卡罗来纳州和弗吉尼亚州一带。一年半后就荣升为军士长。一八二九年,他的养母去世,他请假回家奔丧,随即退伍。到了巴尔的摩,设法出版他的第二本诗集《明星,塔默兰小诗》。他在姨母玛利亚·克丽姆太太家住了一阵子,当时同住的有姨母的一个七岁的女孩弗吉尼亚和埃德加的大哥威廉,后来威廉因肺结核而死。小妹妹罗珊莉在襁褓时就由里奇蒙一份人家领养,长得瘦弱可怜,智力低人一等。一家人的遭遇都很悲惨。 二十一岁时,养父对他提出继续资助生活的条件:要他进西点军校深造五年。他同意了。因为他也愿意学习军事科学,所以入学后成绩突出。只是受不了军校中的严格训练生活,经常旷课缺勤,受到军法处理,以玩忽职守的过失开除出校。这时是一八三一年早春。他又到了纽约,在当地找到一家书店出版了他第三本诗集:《埃德加·坡诗集》。一八三三年,他又回到巴尔的摩,以《瓶中手稿》得了巴尔的摩的《星期六游客报》短篇小说一等奖一百元。这笔奖金救了他的命,并帮他正式走上从事文学的道路。 一八三四年三月,他的养父逝世,偌大的一份家产都被几个嫡亲子女瓜分一空。他分文未得,只身来到里奇蒙,当了《南方文学信使报》的助理编辑。生活孤寂凄凉,情绪抑郁,只得借酒解闷,一度竟想自杀。亏得后来克丽姆太太母女俩来跟他同住。一八三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他就和刚满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结了婚。 坡同她的结合引起外界议论纷纷。毫无疑问,他是真正爱她的,这点从他们的通信中看得出来。但他一直称他为“小妹”,可能他娶她只是因为要得到克丽姆太太的照顾,因为他在岳母身上看到了毕生寻求的母性爱,他需要一个温暖的家庭,需要有个知疼着热的贴心人。据说,坡婚后因双方年龄相差太大,婚姻并不美满,但这只是捕风捉影的猜测而已。 他在《南方文学信使报》工作了将近一年半,发表了一些自己写的小说、诗歌和新书评介等等,但都是混饭吃的作品。一八三七年一月,他因饮酒过度,健康受损,影响编务,老板对之不满,他只得离职。二月,全家迁居纽约,总算为他唯一的一篇中篇小说《阿瑟·戈登·庇姆述异》找到出版商。这是一篇写一艘船在海上遇难的惊险故事,书出版后也毫无销路。 一八三八年,他又举家迁往费城,找到一份当文章枪手的糊口工作,替当地一个出版商把一本早已绝版的贝壳学论文改成课本。坡就做了文抄公,有些章节大段照抄。这在坡的卖文生涯中也并非仅有的一次,他的诗歌理论有些就照抄柯勒律治的,甚至字句都没改动。但坡对别人的剽窃行为却深恶痛绝,有一次他甚至批评朗费罗是文抄公,由此可见坡这种斯文扫地的做法也是违背他本意的。 不久,坡又当上《绅士杂志》的助理编辑。《鄂榭府崩溃记》和《威廉·威尔逊》就是先后在该刊发表的。不到一年,因同主编布尔顿意见不合而离职。在费城找到一家出版商出版他的短篇小说两卷集,书名:《怪诞故事集》,报酬仅几本分送友人的赠书。 一八四一年,他又当上了《葛雷姆杂志》的编辑,发表了他的推理小说《毛格街血案》。此文问世,标志了侦探小说的诞生。 接着,他又发表了《大旋涡底余生记》、《红死魔的面具》和一些重要文艺理论,也许这段时期是他一生最得意的。《葛雷姆杂志》销路大增,每期从八千本一跃为四万本,而编辑年薪却仍为八百美元。 一八四二年一月,弗吉尼亚唱歌时,血管破裂,坡大为痛苦,但仍能发愤写作。杰作如《玛丽·罗热疑案》、《陷坑与钟摆》、《泄密的心》、《金甲虫》、都是这一时期的作品。后来,他又说服费城一家出版社出版了他一卷短篇传奇集,定价低廉,印数极少,照例毫无销路。 当时他最大雄心就是自己办一本刊物,他草拟一份计划,广为散发,苦于无人支持。一八四四年四月,他再度前往纽约游说,并将一篇描写乘坐气球横渡大西洋的幻想小说给了《太阳报》,该期报纸竟然因此销售一空,他所得稿费仍寥寥无几。 不久,坡在现名百老汇的勃朗明台尔路租下一所木屋,安了家。他就在木屋里写出了他的著名诗篇《乌鸦》,一八四五年在《晚镜报》发表,引起各界注意,并在该报参加工作。未几又转入《百老汇日报》,这份新创办的报纸因销路不佳大大亏空,坡趁机接管,结果搞得一败涂地,这个创办报刊的美梦才终于破灭。尽管如此,这一年他的成绩还是可观的,出版了一本短篇小说集,一卷题名《乌鸦集》的诗选。可惜仍旧一贫如洗,他妻子急需治疗,也始终无钱延医。 一八四六年他举家迁往纽约郊区福德姆村。夫妇双双患病,到了冬天,连买煤的钱都没有。弗吉尼亚睡在一张稻草铺的病榻上,没有被褥,只有一幅白被单。天寒地冻,她裹上了丈夫的旧大衣,胸前抱着一只玳瑁色大猫,才取得一丝暖气。有人在报上替坡募捐,这时弗吉尼亚已病入膏肓,在一八四七年一月三十日默默离开人世。他肠断心碎,精神更加失常,不断出现幻觉。此后坡已没有什么精力创作,仅写过一篇阐述他宇宙观的散文诗《我发现了》,还写过两首著名的诗,一名《乌拉吕姆》,一名《钟声》。 一八四八年九月,坡到普罗维敦斯向一个比他大五岁的寡妇莎拉·海伦。怀特曼求婚,她对文学也很感兴趣,他在一八四五年认识她以后,不时互通诗文。但女方家庭竭力反对,坡追求未遂,十一月间他买了鸦片,到波士顿企图自杀,没有死成反而大病一场。复元后他继续追求,怀特曼太太答应只要他戒酒就同他结婚。谁知临近喜日,他听了几个青年怂恿,又喝得烂醉,怀特曼太太受到多方面的压力,只得取消婚约。坡气愤之下发誓今后决心不再同任何爱好文学的女人来往。曾几何时,又向另一位有夫之妇南茜。里奇蒙太太(安妮)和纽约一个女诗人莎拉·安娜·刘易斯表示爱意,都未成功。不久,他到里奇蒙和诺福克讲课,不意竟遇到少年时代的情人莎拉·爱弥拉·罗埃丝特,当时她已成富孀。他丧偶之后十分苦闷,急需异性安慰,便向她求起婚来,她也欣然同意。九月二十七日,他回纽约准备婚事,并决心戒酒。 不料到了十月三日,他又喝得酩酊大醉,倒卧巴尔的摩街头,人家把他送往华盛顿大学医院,他一直人事不省,等他苏醒过来,就对空胡言乱语,挣扎了四天,在十月七日清晨五时结束了这坎坷的一生。后来他被安葬在巴尔的摩威斯敏斯特教堂公墓,陪伴他长眠地下的是他的爱妻弗吉尼亚和岳母克力姆太太以及祖父大卫·坡。 虽然坡与世长辞了,但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安息。刚逝世两天,尸骨未寒,《纽约论坛报》就出现了一篇署名路德维希的悼文。对他极尽恶毒攻击之能事,指责他是无可救药的酒徒,毫无道德观念的恶棍,生性骄横,气量狭窄,善妒易怒,简直无一是处。说来奇怪,向坡施放这支毒箭的竟是坡生前指定的遗稿保管人鲁弗斯。格里斯伍尔德,此人本来无才无德,偏偏对坡又妒又恨,竟借纪念之名,行抹黑之实,还乘受命编选爱伦·坡选集四卷本之际,纂改坡的书信,有些作品更出于他的伪造。坡对自己的作品原极认真,一再进行修订,但格里斯伍尔德却发表了坡未经修订,有谬误的作品,甚至以权威的身份,编写了不符事实的爱伦·坡传记,使出种种卑劣手法来破坏坡的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尤其在英国,多年来读者一向把格里斯伍尔德当作研究坡作品的权威作者,自然对之深信不疑。当时围攻坡的还不止格里斯伍尔德一个人。一八四九年夏间常与坡见面的里奇蒙记者约翰·丹尼尔也指责坡脾气古怪,损人利己,不讲道德,一八四五年和坡同事几月的布里格斯则说坡谈不上有什么性格,是个卑鄙小人。 幸亏也有一些仗义执言的人士出来捍卫坡的声誉。如N.P.威理斯就说,一八四四年后他和坡结交的一两年中,看到他一贯稳重,勤勉,富有绅士风度,而且以后也灭有看见他盛气凌人和心灵堕落。坡的老上司乔治。葛雷姆则说坡是个具有赤子之心的人,温文尔雅,再也没有比他更平易近人的了。他看到别人受伤害,总是勇于代人出头,的确是个正人君子。甚至和坡撕毁婚约的怀特曼太太也写了一篇答辩,题名《难道坡是道德败坏的人吗?》,痛斥格里斯伍尔德一流的无耻毁谤和捏造,以正视听。 不管把他说成魔鬼也罢,说成天使也罢,要对他的性格和生活作风做出判断,绝对不能忽视他先天的遗传和后天的境遇,尤其是晚年身心所受到的伤害。 就以他的酒癖来说吧,他也明知多饮伤身,几度信誓旦旦表示决心戒酒,然而总是无法摆脱这个诱惑。 坡幼失双亲,生性敏感,从小得不到温暖和安全感,慈母的幻影一直萦回在他心头,成为他寻求心灵慰籍的偶像,再加屡遭磨难,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一二,对他来说,现实世界是不堪忍受的,他只有借助写作和酒精才能在幻想的土地上恣意驰骋。有一次他抱怨说,他的敌人把他的精神错乱归因于他的嗜酒,而不是把他的嗜酒归因于他的精神错乱,他临死前不久还说过,“我经常沉湎杯中物,但喝酒并没使我感到半点儿乐趣。我不惜生命和名声,不顾理智,一味喝酒,并非追求乐趣,而是竭力逃避令人痛苦的回忆,逃避无法忍受的孤寂,逃避迫在眼前的大限。” 话有说回来,他决不是一个梦想家,也决不是一个真正逃避现实的人。从他努力不懈的写作态度上表现出他是讲究现实的。从他那些文学评论文章上,更证明了这点,因为只有保持头脑清醒,才能写出这么多条理清晰,分析透彻的作品。 在他短短一生写下的不少作品中,文学评论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当时文坛上,除了詹姆斯·罗塞尔·洛威尔之外,几乎无人可与抗衡。洛威尔一向不轻易赞扬别人,却把坡誉为“最有见识、最富哲理的大无畏评论家”。当代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也称“坡的文学评论确实是美国文坛上空前的杰作”。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在坡早年当报刊杂志编辑时,为了换取稿费,他也写了许多糟粕,因此至今留存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精华。 他一向主张“为艺术而艺术”。他的艺术主张几乎贯穿于他的所有作品中,包括诗歌、短篇小说和论文。在这些作品中,他声称“一切艺术的目的是娱乐,不是真理。”他认为“在诗歌中只有创造美——超凡绝尘的美才是引起乐趣的正当途径。音乐是诗歌不可缺少的成分,对诗人力求表现超凡绝尘的美尤其重要。而在故事写作方面,艺术家就不妨力图制造惊险、恐怖和强烈情感的效果。而且每篇作品都应该收到一种效果。”。 他的独创性论文如《写作的哲学》(1846),《诗歌原理》(1850),评论霍桑《古老的故事》,评论朗费罗、柯勒律治、华兹华斯、丁尼生等人的诗歌、以及评论狄更斯《老古玩店》等的作品都显示了他的精辟见解,至今仍被视为文艺批评的典范作。 他一生写了六七十篇短篇小说,虽然只写了四五篇推理小说,但是举世公认为推理小说的鼻祖。代表作《毛格街血案》、《玛丽·罗热疑案》、《窃信案》和《金甲虫》都被奉为这类小说的先河,对后世起了很大影响。他在前三篇小说中塑造的业余侦探杜宾的形象,可以说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前辈。据研究侦探小说的专家霍华德·海克雷夫特认为,“这个杜宾也是坡的自我理想化身,因为他自幼聪颖异常,处处想表现自己的优越,所以就把杜宾写成具有超人智力、观察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为了衬托他的了不起,又借一个对他无限钦佩、相形见拙的朋友来叙述他的事迹,此外还写了一个头脑愚钝、动机虽好而屡犯错误的警探作为对比。作案地点一般安排在锁得严严密密的暗室;埋藏赃物罪证则用明显得出人意外的方法;破案过程则用逻辑严谨、设身处地的推理(今称用心理分析学);然后有条不紊的迫使罪犯就范归案;最终再由主人公洋洋自得、滔滔不绝的解释其全过程。这已成为坡写侦探小说的模式。”而这一模式在一百四十年来已为全世界各国侦探小说家竞相师法,不少这类作品都是步他后尘,脱不了这个窠臼。甚至被称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作家威尔基·柯林斯那部名作《月亮宝石》(1868)里的侦探克夫也是在坡的影响下产生的。 埃德加·爱伦·坡年表 短篇小说《梦幻者》发表在《戈迪淑女杂志》1834年1月号,这是坡首次在一份发行量大的杂志上发表作品。约翰,爱伦于3月去世;尽管他亲生和庶出的子女均在其遗嘱中被提到,但坡却被排除在外。《游客报》征文比赛的评委之一约翰·P·肯尼迪把坡推荐给《南方文学信使》月刊的出版人托马斯·怀特,从1835年3月开始,坡向该刊投寄短篇小说、书评文章以及他第一个长篇故事《汉斯·普法尔》。当月他以“衣衫破旧,无颜见人”为由拒绝了肯尼迪的晚餐邀请,肯尼迪开始借给他钱。祖母伊丽莎白·坡于7月去世,坡于8月赴里士满。他笔调犀利的评论文章为他赢得了“战斧手”的别名,同时也大大地增加了《南方文学信使》在全国的发行量和知名度,怀特雇他为助理编辑兼书评主笔。当玛丽亚·克莱姆暗示说弗吉尼亚不妨搬到一位表兄家住,坡向她提出求婚,并于9月返回巴尔的摩。怀特写信警告坡如果他再酗酒就把他解雇。10月坡携弗吉尼亚和克莱姆太太回到里士满,12月怀特提升坡为这份今非昔比的月刊之编辑。坡在《信使》12月号上发表他后来未能完成的素体诗悲剧《波利希安》前几场。 精神压抑和贫病交加迫使坡在1月3日出版《百老汇杂志》最后一期后停办该刊。把家搬到纽约郊外福德姆村一幢小屋,病弱的弗吉尼亚在那儿由玛丽·路易丝·休护理,休太太好心地提供被褥和其它必需品。写信对弗吉尼亚说,“你现在是我与令人讨厌、令人憎恶、令人失望的生活抗争之最大而唯一的动力。”在纽约和宾夕法尼亚的许多报纸上,坡及其家庭被作为可怜的施舍救济对象而提及。全年大部分时间重病缠身,仍设法发表了和《创作哲学》,坚持在《戈迪淑女杂志》上发表评论文章,并继续在《格雷厄姆杂志》和《民主评论》发表“旁敲侧击”系列短评。5月开始在《戈迪淑女杂志》发表总题为《纽约城的文人学士》的讽刺性人物特写。其中关于坡在费城结识的托马斯·邓恩·英格利希一篇招致英格利希不满,他著文攻击坡道德低下,神志错乱。坡起诉发表此文的《明镜晚报》,次年胜诉并获名誉赔偿金。着手以《文学的美国》为名将“文人学士”篇修订成书,计划收入分析诗歌创作的文章和关于霍桑的评论之修订稿。在致一位青年崇拜者的信中说,“至于《铁笔》——那是我生命之崇高目标,我片刻也没有背离这一目标。”初闻他在法国开始声誉鹊起,《故事集》之法文译本和一篇长长的分析评论问世。 年初健康状态愈佳。在一封信中把他过去周期性的酗酒归因于总是害怕弗吉尼亚会死去所引起的神志错乱:“我的敌人与其把我酗酒归因于神志错乱,不如把我的神志错乱归因于酗酒……那是一种介乎于希望与绝望之间的漫无尽头的可怕的彷徨,我要不一醉方休就没法再承受那种煎熬。从那正是我自己生命的死亡中,我感觉到了一种新的,可是——上帝啊!一种多么悲惨的存在。”四处演讲和朗诵为《铁笔》筹集资金。2月在纽约就“宇宙”的演讲已初具后来在《我发现了》中详尽阐述的主题思想,此书于6月由帕特南出版社出版。在马萨诸塞州洛厄尔市演讲期间深深地爱上“安妮”(南希·里士满夫人),她成为他的知心朋友;随后在罗德艾兰州的普罗维登斯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对萨拉·海伦·惠特曼的追求,他请求这位四十五岁的孤孀女诗人同他结婚。当她因为听说坡“放荡不羁”的性格而迟疑不决之时,坡终日坐立不安,心神不定,在一次去普罗维登斯归来后服下了整整一剂鸦片酊。由于惠特曼夫人的母亲和朋友施加影响,他俩短促的订婚于12月告吹。在普罗维登斯演讲中阐释《诗歌原理》。写出《钟》。 迁居纽约,发表在《纽约太阳报》上的《气球骗局》大大提高了他正在上升的知名度。不顾以往的挫折继续计划创办《铁笔》,他现在设想的读者群包括“我们辽阔的南方和西部地区无数农场中……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洛威尔邀他写一篇个人随感用于杂志,坡回复道,“我认为人类的努力对人类本身不会有明显效果。与6000年前相比,现在人类只是更活跃——但没有更幸福——没有更聪明。”写作后来没有完成的《美国文学批评史》,继续就美国诗歌发表演讲。10月加盟纽约《明镜晚报》编辑部,为该报撰写关于文学市场、当代作家以及呼吁国际版权法的文章。11月开始在(民主评论)月刊发表“旁敲侧击”系列短评。 弗吉尼亚于1月30日去世。坡缠绵病榻,当年创作最少。在克莱姆太太和休太太的精心护理照料下恢复健康,再度寻求资助以创办文学杂志,再次失败。完成对霍桑的评论和《风景园》的修订;创作两首诗:一首是感激休太太的《致M.L.S——》,另一首是《尤娜路姆》。对宇宙哲学理认日益增长的兴趣促使他着手准备写《我发现了》的素材。 1月19日生于波士顿,三兄妹中的第二个孩子,父亲戴维·坡和母亲伊丽莎白·阿诺德·坡是同一个剧团的演员。祖籍英国的伊丽莎白·坡是一位著名的主角演员,其母伊丽莎白·史密斯·阿诺德在早期美国戏剧界也很出名。戴维·坡的父亲出生于爱尔兰,是独立战争时期的一名爱国者,戴维·坡不久之后离家出走。 迫于生计窘困,同意用自己的名字作为一本采贝者手册《贝壳学基础》的作者署名。开始在《亚历山大每周信使》上发表第一批关于密码分析的文章。以同意采纳《绅士杂志》之创办人及老板威廉·伯顿的编辑方针为先决条件,开始为该刊做一些编辑工作。每月提供一篇署名作品和该刊所需的大部分评论文章;早期提供的作品包括《厄舍府的倒塌》和《威廉·威尔逊》。1839年底《怪异故事集》(2卷本)由费城的利及布兰查德出版社出版,该书包括当时已写成的全部25个短篇小说。从1840年1月起在《绅士杂志》上连载未署名的《罗德曼日记》,但因6月与伯顿发生争吵并被解雇而中途停上了这个没写完的长篇故事之连载。试图创办完全由他自己管理编辑事务的《佩恩杂志》,为此散发了一份“计划书”,但计划因无经济资助而被搁置。1840年11月乔治·格雷厄姆买下伯顿的《绅士杂志》,并将其与他的《百宝箱》合并为《格雷厄姆杂志》;坡在该刊12月号发表《人群中的人》。 1830年5月入西点军校;语言学识过人,因写讽刺军官们的滑稽诗而在学员中深得人心。约翰·爱伦于1830年10月再次结婚,婚后不久读到坡以“A先生并非经常清醒”开篇的来信,因此立即与坡断绝了关系。坡故意“抗命”(缺课,不上教堂,不参加点名)以求离开军校,1831年1月受军事法庭审判并被开除。2月到纽约。用军校同学捐赠的钱与一出版商签约出版《诗集》第二版。该书被题献给“合众国士官生”,内容包括《致海伦》、《以色拉费》、以及他第一次发表的评论性文章,即作为序的《致XX先生的信》。 在巴尔的摩与姨妈玛丽亚,克蒂姆和她八岁的女儿弗吉尼亚同住;住姨妈家的还有坡的哥哥威廉·亨利,他于8月病逝,此外还有坡的祖母伊丽莎白·凯恩斯·坡,她因亡夫在独立战争中的贡献而领取的一点抚恤金弥补了这个家庭收入之不足。送交五个短篇小说参加费城《星期六信使报》主办的征文比赛;小说无一中奖,但全部被《信使报》于次年发表。 5月与快满14岁的弗吉尼亚·克莱姆结婚;克莱姆太太以主妇身份继续与坡夫妇住在一起。为《南方文学信使》写了八十多篇书刊评论,其中包括高度评价狄更斯的两篇;印行或重新印行他的小说和诗歌,这些诗文被经常修改。从亲戚处借钱打算让克莱姆母女俩经营一个寄宿公寓,打算起诉政府要求退还他祖父向国家提供的战争贷款;两项计划后来都落空。尽管有怀特和詹姆斯·柯克·波尔丁帮忙,但仍然没找到出版商愿意出版他现在已增至十六七篇的《对开本俱乐部》(哈珀兄弟出版社告诉他“这个国家的读者显·然特别偏爱整本书只包含一个简单而连贯的故事……之作品”)。 住姨妈家,教表妹弗吉尼亚念书。写出六个短篇小说,希望加上《信使报》发表的5篇以《对开本俱乐部的故事》为书名结集出版。1833年夏天送交这六篇小说参加由巴尔的摩《星期六游客报》举办的征文比赛。《瓶中手稿》赢得五十美元的头奖,同时《罗马大圆形竞技场》在诗歌比赛中名列第二。两篇获奖作品均于1833年10月由《游客报》刊登。 约翰·爱伦计划在国外建立一个分支商行,举家迁往苏格兰,其后不久又迁居伦敦。埃德加先上由迪布尔姊妹办的一所学校,后于1818年成为伦敦近郊斯托克——纽因顿区一所寄宿学校的学生。 母亲于12月8日在弗吉尼亚州里士满去世。三兄妹威廉·亨利、埃德加和罗莎莉分别由三家人收养监护。埃德加的养父母是弗朗西丝和约翰·爱伦夫妇,约翰·爱伦生于苏格兰,当时是里士满一位富裕的烟草商。这对无儿无女的夫妇虽然没从法律上领养埃德加,但仍替他改姓为爱伦,并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抚养。 作为作家和演讲家均很活跃;主要发表渠道是波士顿一份有名气的周刊《我们合众国的旗帜》。2月写信对一位朋友说,“文学是最高尚的职业。事实上它差不多是唯一适合一名男子汉的职业。”批评洛威尔的《写给批评家的寓言》忽略了南方作家。夏初动身去里士满寻求南方人对《铁笔》的支持。在费城停留时精神紧张,神志迷乱,明显地表现出受迫害狂想症的病象;朋友乔治·利帕德和插图画家约翰·萨廷为他担心,查尔斯·伯尔替他购了去里士满的火车票。在里士满逗留的两个月期间,他去看过妹妹罗莎莉,参加过戒酒协会的活动,并同少年时代的恋人、现已孀居的爱弥拉·罗伊斯特·谢尔顿订婚。也许是想去纽约接克莱姆太太,乘驶往巴尔的摩的船离开里士满,一星期后,即10月3日,有人在巴尔的摩一个投票站外发现了处于半昏迷谵妄状态的坡。10月7日他死于“脑溢血”。《钟》和《安娜贝尔·李》在他死后的年底问世。格里斯沃尔德那篇诽谤性的悼文使坡的声誉多年蒙受毁损。 <hr /> 为薪金(每星期大概是10美元)和编辑自主权与怀特发生争执,这导致了他于1837年1月从《南方文学信使》辞职。1467举家迁居纽约另谋生路,但未能找到编辑的职位。克莱姆太大经营一个寄宿公寓以帮助支撑家庭。发表诗歌和小说,其中包括《丽姬娅》(后来坡称此篇为“我最好的小说”);重新开始写已在《南方文学信使》连载过两部分的《阿瑟·戈登·皮姆》,想把它写成一部可单独出版的长篇。哈珀出版社于1838年7月出版《阿·戈·皮姆的故事》。坡举家迁费城。继续当自由撰稿人,可一贫如洗,而且仍旧找不到编辑职位,考虑放弃文学生涯。 应詹姆斯·罗塞尔·洛威尔之邀定期为他新办的杂志《先驱》投稿;《泄密的心》、《丽诺尔》和一篇后来定名为《诗的基本原理》的文章发表在《先驱》上,但该刊只出了三期就停办。前往华盛顿特区,打算为在泰勒政府机构中谋求一个低级职位而接受面试,同时为他自己拟办的杂志拉订户,这份拟办的杂志此时已改名为《铁笔》。因醉酒而失去求职机会;朋友们不得不把他送上返回费城的火车。继续写讽刺作品、诗歌和评论,但因生计窘迫试着向格里斯沃尔德和洛威尔借钱。6月《金甲虫》在费城《美元日报》的征文比赛中赢得一百美元奖金并立即受到欢迎;这篇小说的大量转载以及一个剧本的改编使坡作为一个走红的作家而闻名。作为一套系列小丛书之第一册也是唯一一册的《埃德加·A·坡传奇故事集》于7月出版,其中收入和《被用光的人》。与费城哥特派小说家乔治·利帕德成为朋友。11月开始巡回演讲“美国的诗人和诗”。秋天发表的作品包括。 从《格雷厄姆杂志》1841年4月号起成为该刊编辑(年薪八百美元外加文学作品稿费);发表他称之谓“推理小说”之首篇。接着创作新的小说和诗歌,写出一系列关于密码分析和真迹复制的文章。到年底《格雷厄姆杂志》的订户增加了四倍多。打听在泰勒政府机构谋求文书职位的情况。重提创办《佩恩杂志》之计划,为此他希望得到格雷厄姆的经济支持,并邀请欧文、库珀、布赖恩特、肯尼迪和其他一些作家定期赐稿。1842年1月弗吉尼亚唱歌时一根血管破裂,差点儿丧生,其后再也没有完全恢复健康。会见狄更斯。春季发表的作品包括《格雷厄姆杂志》上的和一篇褒扬霍桑的《旧闻逸事》的评论,另有一篇发表在《星期六晚邮报》上的文章,坡在这篇文章中试图根据狄更斯正在连载的《巴纳比·拉奇》之前11章推测出全书的结局(他猜对了谁是凶手,但在其它方面则猜错)。1842年5月从《格雷厄姆杂志》辞职,其编辑职务由鲁弗斯·威尔莫特·格里斯沃尔德(后为坡的遗著保管人)接替。未能说服他费城那位出版商出版扩编本《怪异故事集》,这个两卷本已经他重新修订,并重新命名为《奇思异想集》。秋天发表的作品包括《陷坑与钟摆》。 抱怨爱伦无情,不顾弗朗西丝·爱伦的一再劝慰于三月离家出走。化名“亨利·勒伦内”乘船去波士顿。五月应募参加美国陆军,报称姓名“埃德加·A·佩里”,年龄22岁,职业“职员”,被分派到波士顿港独立要塞的一个海岸炮兵团。说服一名年轻的印刷商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书《帖木儿及其它诗》,作者署名为“波士顿人”,这本薄薄的诗集没引起人们注意。11月坡所在部队移防到南卡罗来纳州的莫尔特雷要塞。 引自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95《爱伦·坡集——诗歌与故事》1463-1474页帕蒂克·F·奎恩(Patrick F.Quinn)编曹明伦译未署原作者名不得转载。 《乌鸦》发表于1月29日《明镜晚报》并赢得公众和评论界一致好评,各报刊争相转载,许多人师法效仿。进入纽约文人圈子,结识埃弗特·戴金克,他选了坡的12个短篇小说编成(故事集)于7月由威利及帕特南出版社出版。此书大受欢迎,这鼓励出版商于11月出版了《乌鸦及其它诗》。同期开始为《百老汇杂志》撰稿,7月成为该刊编辑,其后不久又靠从格里斯沃尔德、哈勒克和霍勒斯·格里利等人处借来的钱成为了该刊所有人。在该刊重新发表经过修订的他大部分小说和诗歌,并发表了六十多篇文学随笔和评论,此外还在《南方文学信使》发表评论,在《美国辉格党评论》发表了一篇关于“美国戏剧”的长文。在诗中表达对女诗人弗朗西丝·萨金特·奥斯古德的爱慕。批评剽窃行为的文章涉及到被批评者中最著名的朗费罗,从而导致史称“朗费罗战争”(1—8月)的一场私人论战,这使坡声名狼藉并疏远了像洛威尔这样的朋友。5月在纽约演讲“美国的诗人和诗”。10月在波士顿演讲厅阐释《阿尔阿拉夫》时赢得的倒彩,以及坡在作答时对波士顿侮辱性的嘲弄,进一步损害了他的声誉,也进一步增加了他的名声。秋天弗吉尼亚病情加重。 在一连串提升之后,坡获得了士兵中的最高军衔军士长。怀着当职业军人的打算谋求约翰·爱伦帮助谋求进入西点军校的机会。爱伦夫人于1829年2月28日去世,坡从军队荣誉退伍,居住在巴尔的摩几位父系亲戚家。在等候西点军校答复期间写信求爱伦出钱资助第二本诗集的出版,信中说“我早已不再把拜伦当作楷模。”爱伦拒绝资助,但《阿尔阿拉夫、帖木儿及小诗》仍于1829年12月由巴尔的摩的哈奇及邓宁出版社出版,这次坡署上了他自己的姓名。包括修改后的《帖木儿》和六首新作的该书样本得到著名评论家约翰·尼尔的认可,他为此书写了一篇虽短但却不乏溢美之词的评论。 进入(一年前由托马斯·杰斐逊创办的)弗吉尼亚大学,古典,语言及现代语言成绩出众。发现爱伦提供的生活费不够开销,常参加赌博并输掉2000美元。爱伦拒绝为他支付赌债,坡回到里士满,发现罗伊斯特夫妇已成功地废除了他与爱弥拉的婚约。 爱伦全家于1820年7月回到里士满,埃德加在当地私立学校继续学业。表现出学习拉丁文以及对戏剧表演和游泳的天赋。写双行体讽刺诗。诗稿除《哦,时代!哦,风尚!》一首外均已遗失。倾慕,一位同学的母亲简·斯坦纳德,后来把她描写为“我心灵第一个纯理想的爱”,并把她作为1831年发表的《致海伦》一诗的灵感来源。爱伦的商行在连续两年经济不景气后于1824年倒闭,但1825年他叔叔之死又使他成了一名富人,他在市中心买下了一幢房子。埃德加不顾双方家庭的强烈反对与爱弥拉·罗伊斯特私定终身。 注释: 莫格街凶杀案 塞壬唱的是什么歌?躲在妇女群里的阿喀琉斯用的是什么名字?问题虽不容易回答,却并非没有答案。 ——汤玛士·布朗爵士《骨灰罐葬礼》 人们在议论时常说的分析性头脑,其特征本身往往经不起分析。我们只能从它的效果去欣赏它本身。我们知道,对于具有高度分析性头脑的人来说,那头脑除了其他的作用之外,本身就提供一种妙趣横生的享受。身强力壮的人因为体能而得意,使用肌肉的活动令他痛快;同样,分析家因为解决疑难的道德问题而喜悦,即使是最琐碎的问题,只要能施展他的才华,都能给他快乐。他喜欢难题,喜欢趣谜,喜欢象形文字,每解决一个问题他都表现出一分在常人眼中的超自然的智慧。他的成就所倚仗的方法,其灵魂与精髓事实上都带有本能的意味。他解决问题的才能可能极大地受益于数学研究,尤其是分析数学——那最高级别的数学分支。分析数学之所以叫分析数学,是因为它采用的是逆推理的方法,这个命名似乎再恰当不过,其实未必公正。不过,运算本身并非分析。例如,棋手就只分析而不运算。随之而来的是,棋赛对于头脑素质的锻炼也受到极大的误解。我现在不是在写论文,而是在随意聊天,为讲述一个极其独特的故事做铺垫。因此,我愿意利用机会肯定一点:思维型头脑的力量用在朴素的十二子棋上肯定要比用在花里胡哨的国际象棋上更适用、更恰当。国际象棋各个棋子分量不同而且多变,走法也多。把复杂看作深沉是一种并非不常见的错误,于是注意力在这儿被着法大力吸走。注意力稍一松懈,就可能造成疏忽、挫折,甚至失败。着法多样而复杂就增加了失手的机会。这样,注意力集中的人就比思想敏锐的人多了十分之九的获胜机会。而十二子棋却相反,因为下法单一,变化很少,使用注意力的时候相对较少,误着的可能性也大大减少,双方都有可能获得的优势便为机敏的一方取得。具体地说,让我们假定一场十二子棋只剩下了四个国王,这时已经没有误着的可能性了。很清楚,在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只能靠妙着取胜,而妙着则是精心构思的结果。没有了常见的策略,分析家就得设身处地去琢磨对手的心思,于是常常一眼就看出了那能诱使对手失误或匆匆陷于失误的独特着数来——有时简单得近乎荒谬。 惠斯特一向以培养所谓的智力角逐能力著名。据说具有最高智慧的人都把下棋看做轻佻的事,而对惠斯特产生兴趣——一种表面上无法解释的兴趣。毫无疑问,在要求高超的分析能力这一性质上,再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惠斯特了。基督教世界最优秀的棋手可能比棋手中的佼佼者强一点,但是,玩惠斯特的才能意味着能在智力对抗的一切重要事业上取得成就。我所说的才能指的是综观全局,在比赛里尽善尽美地运用和发挥合理优势因素的能力。那类因素不但方面多、形式多,而且常常隐匿在思想的隐秘之处,为平庸的头脑所无法觉察。精心的观察就是清晰的记忆。到这个阶段为止,善于集中注意力的棋手到了惠斯特桌上也能稳操胜算。以比赛的程序为基础的霍伊尔规则是可以充分理解的,也能一般地理解。这样,记忆力良好加上按书本办事,就是一般认为的成为高手的全部诀窍。但是,表现出分析家能力的部分却超出了法则。分析家不动声色地进行大量的观察和推理,他的牌友们大概也一样。可分析家从推理获得的信息,其广度并不在于是否正确,而在于观察的质量如何。首先必须知道的是需要观察什么。我们的牌手绝不画地为牢,也不拒绝对比赛以外的东西进行推理,因为目标是比赛。他观察搭档的神色,把它跟两个对手的神色作比较。他观察另外三方理牌的方式,常常从持牌人看牌的眼神计算出一张张的王牌和胜牌。他随牌局的发展注意其他人面部的每一变化,从自信、意外、胜利或烦恼的不同表情归纳出丰富的想法。从拿胜牌的态度判断出取牌人能否在那套牌里再拿一副。他从佯攻或扔牌的神气看出对方的意图。一句随口说出的不经意的话,一次偶然的掉牌、转牌和随之而来焦灼或满不在乎的掩饰,胜牌的计算,整理牌的顺序,困惑、犹豫、烦躁或痛苦的表情,这一切都把真实情况透露给了他那表面看上去像是出于本能的感知。牌出到第二三圈上,他已对每家的牌了如指掌,随后打出的牌目的性绝对明确,好像另外三方的牌都摊到了桌子上。 不能把分析能力跟简单的聪明混为一谈,因为分析家虽然必须聪明,聪明人却常常惊人地拙于分析。聪明常常表现在贯串能力和组合能力上,骨相学家常常为它指定一个专门器官,假定它是一种原始的才能。我认为他们错了。某些在其他方面智力接近白痴的人身上也常有那种能力,这已经引起了描写道德的作家们的普遍注意。聪明跟分析力之间的差距事实上比幻想和想象力之间的差距还要大得多,不过,其性质却非常相似。事实上我们可以发现,聪明人往往有很多幻想,而真正有想象力的人从来都不会不善于分析。 以下讲述的故事在读者眼里可能会看作是对上面的话题的一个注脚。 18××年春天和夏初我在巴黎小住,认识了一位叫C.奥古斯特·杜邦的先生。这位年轻的先生出自高贵的家庭——实际上是辉煌的门第,但是,由于种种不幸的遭遇,陷入了极端的困顿,他只好降低了自己的期望,不再到社会上活动,也不再怀抱重振家业的希望。由于债权人的照顾,他还保留了一点残余的祖业,也就靠那点产业的收入和极端的节俭维持日常所需,也不再为追求多余的东西而操心。事实上,书本是他唯一的奢侈品,而在巴黎,书本却不难得到。 我们是在蒙马特路一个偏僻的图书馆里第一次见面的,我俩恰好都在寻找同一本极为罕见也很惊人的书。这次的邂逅密切了我们的交往,我们一再见面。我对他那小小的家庭历史发生了浓厚的兴趣,那是他带着法国人只要谈到自己便常耽溺于其中的诚恳为我讲述的。我还惊讶于他的阅读面之广。而我最有感受的却是他那狂热、生动和新颖的想象力,它点燃了我的灵魂。我那时正在巴黎寻求当时寻求的目标,觉得跟这样的人来往是一种求之不得的事。我把这种感觉坦率地告诉了他。最后,我们做了安排,我在巴黎逗留的时期应该跟他同住。我的经济情况不像他那么拮据,容许我租一幢楼房。我们按照一种能投合我俩离奇脾气的风格布置了居室。那楼古老而别致,在日尔曼郊区一个偏僻荒凉的地方,由于某种迷信(对此我们没有追究)而长期荒废,而且摇摇欲坠。 外界的人要是知道了我们在那里的日常生活,是会把我们当作疯子看的——虽然也许是无害的疯子。我们完全与世隔绝,不见客人,事实上我把隐居地对我往日的熟人全都小心地保了密,而杜邦在巴黎已经多年没有人认识,也不认识人了。我们只孤独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我的朋友有一种奇异的怪想(我还能叫它什么呢?):为黑夜而爱黑夜。而我也一声不响地陷入了这种怪想,像陷入别的癖好一样,让自己彻底耽溺于那些想入非非的念头。那黑暗的神灵不能永远陪伴我们,我们却可以伪造她的存在。晨曦初露我们就拉下那古老建筑物里厚重的百叶窗,点上两支蜡烛,让它们发出浓郁的馨香和极阴森也极微弱的光。在这类措施的帮助之下,我们的灵魂便忙碌于幻梦里——读书、写作、谈话,直到钟声通知我们真正的黑暗降临。那时我们就手挽着手冲上街头,继续白天的谈话,或是作汗漫之游,直到深夜,在那人口众多的城市的光与影里寻求宁静的观察所能提供的无穷的精神刺激。 在那样的时刻我免不了注意到杜邦那独特的分析能力,而且衷心地佩服他,虽然对于他那丰富的想象力,我早有思想准备。他也似乎为自己想象力的运用(如果不是炫示的话)而获得极大的乐趣,并不为是否要承认获得乐趣而犹豫。他低声地嘿嘿一笑,向我夸耀,在他看来大部分人的心胸都是洞开着的。他总会用娴熟得惊人的直接知识来证明他对我的思想的看法。在这样的时刻,他的态度冷峻而抽象,眼里的表情迷蒙,平时浑厚的男高音变成了尖声,若不是他的叙述谨慎周到、清晰无误,竟可能给人轻飘的印象。我望着那种情绪下的他常常思考起古代的双重灵魂的哲学来,我幻想出一个双重的杜邦,并以此为乐:一个是进行创造的杜邦,一个是解决难题的杜邦。 可别以为我刚才说的话是要详细叙述什么奇迹,或是写什么浪漫故事,我对那法国人的描写只是我智力受到刺激或处于病态时的结果。但是,有个例子却能最好地传达他那时的话的性质。 一天晚上我俩沿着皇宫附近的一条肮脏的长街走去,两人显然都在沉思,至少已经十五分钟没有说话了。杜邦突然冒出了下面的话: “他个子太小,到杂耍剧院去倒好些,真的。” “这话谁也不会怀疑。”我随口回答。因为太耽溺于自己的思考,初时还没有注意到说话人插入我思维的那独特的方式,可是我随即醒悟过来,感到非常惊讶。 “杜邦,”我严肃地说,“这我可就弄不明白了。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很感到惊讶,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感觉。你怎么会知道我想的是——”说到这儿我住了嘴,要想确认他是否真知道我想的是谁。 “你想的是尚梯易,”他说,“你为什么不说话了?你是在对自己说,他那矮小的身材不适合演悲剧。” 这恰好是我在想的问题。尚梯易以前是圣丹尼街的鞋匠,因为迷上了舞台,努力演了克勒比雍的悲剧《薛西斯》里的薛西斯,可他的演出却遭到了令他难堪的评论。 “为了上天的缘故,”我惊叫道,“把你那方法——如果有的话——告诉我。在这个问题上你是靠什么探测到我的灵魂的?”实际上我感到的惊讶甚至超过了我愿意表达的程度。 “是那个水果小贩让你得到那个结论的,”我的朋友回答,“说是那皮鞋匠演薛西斯之类的角色个子太小。” “水果小贩!你让我大吃了一惊,我一个水果小贩也不认识呀。” “就是我们走进大街时跟你撞了一下的那个人——大约十五分钟以前吧。” 于是我想了起来。事实上在我们走过C路,拐进大街站住时,有个头上顶了一大篮苹果的水果小贩差不多意外地撞倒了我。我不明白这跟尚梯易能有什么关系。 杜邦身上没有丝毫江湖骗子的味道。“我愿意解释,”他说,“让你明白。我们首先追溯一下你的思维过程吧。从我上次跟你说话起,直到遇见那个水果小贩为止,大体的环节是这样的:尚梯易——猎户星座——尼可尔医生——伊璧鸠鲁学派——固体截断术——街面上的石头——水果小贩。” 没有几个人不曾在一生的某个时刻追溯过心里某一特定结论的形成过程而且以此为乐的,这种追溯往往令人觉得妙趣横生。而起点和终点间的距离之大甚至毫不相干,总是令第一次这样做的人惊诧莫名。那么,我听到那法国人的话,又不能不承认他说得正确时,我又是多么意外呢!他说了下去: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我们离开C路时正谈着马匹,那是我们的最后话题。我们拐进这条街时,一个水果小贩头上顶了个大篮子从我们身边匆匆擦过,把你挤到了一摞铺街道用的石板上,那是堆在正要修补的道路边的。你踩到了一块松动的石板,滑了一下,略微崴疼了踝骨,露出了懊恼或愠怒的神色,嘟哝了几句,回头看了看那堆石板,没有出声,又往前走了。我对你的动作不太注意,但是在最近,观察已成了我的一种需要。 “你继续望着地面——对地上的破洞和沟露出烦恼的表情(因此我知道你想的还是那堆石板),然后我们来到了那条叫做拉马丁的小巷。那小巷已经采取重叠和铆固的办法铺好了地面——那是一种实验。到了那里你的表情开朗了,我看见你的嘴唇在歙动,知道你无疑在念一个词:固体切割法,一个用于这类铺砌法的故作高深的术语。我知道你不可能对自己说固体切割法而没有联想到原子,从而想起伊璧鸠鲁的理论。而在我们不久前讨论这个问题时,我又曾告诉过你那位高贵的希腊学者的模糊猜测在最新的星云宇宙发生学里得到了多么独特的印证,而那印证所引起的注意又是多么微不足道。我觉得你不免要抬头望望猎户星座那浩瀚的星云了——我真的估计你会那么做,而你也确实抬头望了望。现在我肯定我跟踪准了你的思路。但是昨天《缪司女神》上出现的那篇对尚梯易的尖刻评论里,作者引用了一句拉丁诗来分析那穿上悲剧鞋就改名换姓的鞋匠,那诗是:古文字的原始声音已然消失。 “我告诉过你,这句诗指的是Orion(猎户星座),而那字就是从Urion改名的。我意识到你不可能忘记与那解释有联系的某些嘲讽意味,因此很清楚,你一定不会把猎户星座跟尚梯易分开。我从你唇上掠过的微笑的意味看出你真那么想了。你想到了那可怜的鞋匠所作的牺牲。到那时为止你一直弓着腰,可此刻我见你伸直了身子,于是我肯定你想到了尚梯易那矮小的身材。这时我打断了你的思路,说事实上他,那位尚梯易,个子太矮小,到杂耍剧团去倒更合适。” 此后不久我俩浏览了一份《论坛杂志》的晚报版,下面的几段话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离奇的凶杀案——今日凌晨三时左右,圣洛歇区居民为一连串尖厉而恐怖的叫声所惊醒。叫声显然来自莫格路一幢房屋的四楼,是莱斯潘娜叶太太和她的女儿坎米依·莱斯潘娜叶小姐单独居住的地方。在按常规进入的努力失败,耽误了片刻之后,人们用钢钎撬开了门,八至十个邻居追随两个警察进了大楼。那时叫喊声已经停止,但在人们冲上第一道扶梯时还能听出一两声愤怒的争吵,似乎来自大楼上层。大家来到第二道楼梯口时声音停止了,一切归于平静。人们急忙分散到一个个房间搜索。来到四楼靠后的一间大房间时,他们发现钥匙是从门内插在锁孔里的,只好撞开了门。门里的景象给在场的每个人的印象是恐怖,也是同样的震惊。 “公寓房里乱得一塌糊涂,残破的家具到处乱扔,只有一个床架,床体却从床架上扯了下来,扔到地板当中。椅子上有一把沾满鲜血的刮胡刀。壁炉上扔了两三大绺灰色的头发,也是鲜血淋漓,似乎是连根生拽下来的。地上有四块拿破仑金币、一付黄玉耳环、三把大银汤匙、三把小一点的阿尔及尔银匙,还有两只口袋,口袋里装着差不多四千法郎的金币。一只角落里的五斗橱抽屉打开了,显然遭到了抢劫,还敞开着,虽然里面还存留了好多东西。从床体下(不是床架下)找出了一个铁质的小保险柜,保险柜门敞开,钥匙还在锁孔里,里面除了几封旧信和其他几份不重要的文件外,东西不多。 “莱斯潘娜叶太太杳无踪影,但是在壁炉里观察到了多得反常的炉灰。检查了烟囱,说来真可怕,从那儿头朝下拽出了她女儿的尸体,她被往上塞进了狭小的洞里,塞得非常深。尸体还温暖,经过检查发现身上有大量挫伤,无疑是在使劲往上塞和往下拽时造成的。脸上有多道严重的抓伤,颈上有深色的淤斑和深深的指甲印,仿佛是被掐死的。 “对房屋的每一部分进行了仔细的搜查后,再没有新的发现。一行人又来到建筑物后一座小院中,那里的地面是铺砌的。老太太的尸体躺在那里,喉头被严重割破,一动身子,头就滚开了。身体跟头一样满是伤痕,乱七八糟,已经几乎不像人样。 “我们相信这个恐怖的神秘案件尚无丝毫线索。” 第二天的报纸补充了以下的细节: “莫格路惨案,对好几位与此次罕见的恐怖事件有关的人员进行了调查,”(法语的“事件”一词还没有我们的语言里那词所有的轻佻含义),“但是还没有出现有助于解释该事件的任何线索。兹将已获得的全部实质性证词提供如下: “洗衣女工保琳·杜波宣誓作证,她认识两位死者已经三年,三年来都为两人洗衣服。老太太跟女儿相处似乎很和睦——彼此相亲相爱,给钱也大方。不知道两人以什么为生。相信莱太太是靠算命过日子的。传说她有存款。到她们屋里取衣服和送衣服时从没有见过任何外人。肯定她俩没有仆人。那座大楼除了四楼以外,似乎没有任何部分有家具。 “彼埃尔·摩洛,烟草商人,宣誓作证他经常卖少量烟草和鼻烟给莱斯潘娜叶太太,差不多已经四年。他是在附近出生的,一直住在那里。死者母女在发现尸体的屋子里已经住了六年多。那房子以前租给一个珠宝商,珠宝商把上层房屋转租给各种各样的人。那房屋是莱太太的财产,因为不满租户胡乱使用她的房屋,就自己住了进去,再也不拿任何部分出租。老太太有点孩子气。证人在六年里只见过那女儿五六次。母女俩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听说很有钱。听邻居说莱太太原来以算命为生,自己却不相信这行。除了那母女俩,再没有见谁进过那道门——另外,看门的进去过一两回,医生进去过八到十次。 “许多其他人和邻居的证词大体如此,没有提到谁进过那楼房。莱太太和她的女儿是否有亲戚朋友活着也没人知道。几扇前窗的百叶窗很少打开,后窗的百叶窗总关着——四楼的后屋百叶窗除外。房子很好,不太古老。 “依西多·缪塞,警察,宣誓作证说他那天早晨三点左右被召到了那幢房子,在大门口见到二三十个人正在设法进门。最后是硬弄开的——用的是一把刺刀,不是钢钎。开门不太费力,因为那是一种双扇门,或叫折叠门,门下和门上没有门闩。尖叫声一直持续到门被撬开——然后突然停止。似乎是某个人或是某两个人非常痛苦的尖叫——声音高而长,不短不快。见证人带我们上了楼,来到第一个楼梯口时,听见两个人在愤怒地争吵——一个声音粗暴,另一个尖得多,怪怪的。前一个声音听出了几个字,说的是法语,可以肯定不是女声,能听见‘神圣的’和‘魔鬼’。尖厉的声音是外国人的,说不清是男是女,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但相信是西班牙语。这位证人所描写的房间和尸体情况昨日本报已有披露。 “亨利·德伐尔,邻居,银匠,宣誓作证说他是首批进入房屋的人之一。大体证实了缪塞的说法。他们一撞开门便把门反关上,把人群堵在外面。虽然时间很晚,人群仍在迅速聚集。证人认为那尖厉的声音是意大利人,肯定不是法国人,也不能肯定是人的声音。有可能是女人的声音。证人不懂意大利语,听不清字,但是从语调判断深信是意大利人。他认识莱太太和她的女儿,常跟她俩讲话,肯定那尖厉的声音不是她们俩中的一个。 “奥登海默,饭店老板。自愿作证。因为他不会说法语,所以是通过翻译询问的。他是阿姆斯特丹人,尖叫时从房前经过。尖叫持续了几分钟,说不定是十分钟,非常可怕,非常痛苦。他是进大楼的人之一,证实了前面的人的每一个说法,只除了一件事:他肯定有个尖叫声是男人发出的,法国男人,听不见说的什么话,声音很高,很快,不平稳,说时显然很害怕,也很痛苦。刺耳,与其说是难听不如说是刺耳,不能说是尖叫。那粗鲁的声音反复说:‘神圣的……魔鬼……’有一回说的是:‘我的上帝!’ “儒尔·密诺,德罗兰街的密诺父子银行成员,银行家,老密诺。莱斯潘娜叶太太有一点财产,在他的银行开了个户头,那是八年前那个春天的事,18××年。莱太太常常有小额款项存入,一直没有取过,死去前三天亲自来取了四千法郎,是用金币支付,由一个职员送她回去的。 “阿道尔夫·勒朋,密诺父子银行的职员,宣誓作证说,出事那天大约正午时分他拿了那装在两只口袋里的四千法郎陪莱斯潘娜叶太太来到她的住处。门一开莱小姐就出来了,从他手里接过一只口袋,莱太太接过了另外一只。他鞠了个躬就走掉了。那时在街上没有看见任何人。那是条背街,很偏僻。 “威廉·博德,水手,宣誓作证说他是进入大楼的人之一。他是英国人,已在巴黎住了两年,是最早上楼梯的人之一。听见了争吵声,粗鲁的是法国人声音,能听出几个字,但是现在记不全了。清楚听见了‘神圣的——’和‘我的上帝呀’。当时有一种声音,好像是几个人在打架,是一种刮擦声和奔走声。尖厉的声音很高——比粗鲁的声音高,肯定不是英国人的声音,好像是德国人。也有可能是女人的声音。他不懂德语。 “经要求重新作证,上述证人里有四个宣誓作证说,人们到达发现莱小姐尸体的房间时,那门是从室内锁住的。一切都已安静——没有喊叫声和其他声音。撬开门后没看见有人。前房窗户和后房窗户全都拉了下来,从房内牢牢扣紧。两房之间有一道门,关着,但没有锁。前房到通道的门锁了,钥匙插在室内那一边。四楼屋前的走道尽头有一个小房间,门半开,房里堆满了旧床和箱子之类的东西。把那些东西全都搬开细心搜查过,整个大楼每一寸地方都经过仔细检查,还用烟囱扫帚捅过烟囱。房子共四层,带阁楼(开老虎窗)。房顶上有个翻板门已被钉住,钉得很死——看来已多年没有开过。从听见争吵到房门撬开时间有多长,几位证人说法不一。说短有人说是三分钟,说长有人说是五分钟——因为开门很费事。 “阿尔封索·嘉西奥,殡仪馆老板,宣誓作证说他住在莫格路,是西班牙人,是进大楼的人之一,没有上楼。他有神经紧张的毛病,怕因激动造成不良后果。他听见了争吵声,粗鲁的声音是法国人的,听不清说的是什么。尖厉的声音是英国人的,有把握是的。他不懂英语,是从语调判断的。 “阿尔贝特·蒙塔尼,糖果商,宣誓作证说他是最早上楼的人之一,听见了那声音,粗鲁的声音是法国人,听出几个字,说话人似乎是在劝说;听不出那尖声说的是什么,那声音很快,不平稳,好像是俄国人的声音。他是意大利人,没有跟俄国人说过话。 “在这儿的几个证人经过回忆证实:四楼上所有的烟囱都很窄,人是无法通过的。所谓扫帚指的是扫烟囱的人使用的圆柱形扫帚,用这种扫帚在全屋的每一个烟道里都上下捅过了。屋子后面没有可以下楼的通道。莱小姐的尸体紧紧地塞在烟囱里,弄不动,是四五个人一起使劲才拽下来的。 “保罗·杜马,内科医生,宣誓作证说他是天亮前后被请来看尸体的。两具尸体都躺在发现莱小姐尸体的屋里的床架麻布上。小姐的身体伤痕累累,擦伤严重。她曾经被塞进过烟囱,足以解释她弄成那样子的道理。她的喉咙擦伤严重,颌下有几道深深的抓痕,一串青色的淤斑,显然是手指印。她脸色变得十分可怕,眼球突出,舌头咬穿了一部分。胸窝处有一个青色的大淤斑,显然是膝盖顶的。杜马先生认为莱斯潘娜叶小姐是被一个或几个身份不明的人掐死的。她母亲被可怕地分了尸,右腿和右臂每一根骨头都大体粉碎,胫骨也跟左边的肋骨类似,粉碎了。全身都有可怕的淤斑,已经变了色。这样的伤情的形成简直无法解释。这种结果必须是一个孔武有力的人挥舞起一种又重又大的钝器,比如沉重的棍子、巨大的铁棒或是椅子,才有可能造成。女人是无论用什么武器也无法造成这样的伤害的。证人看见时,死者的头已经跟身子完全分开,喉头显然是用非常锋利的工具切开的,很可能是剃刀。 “亚历山大·爱迪安,外科医生,是跟杜马先生一起被请来看尸体的,他证实了杜马先生的证词和意见。 “虽然又录了几个人的证词,却无大的进展。这种每个细节都那么神秘、那么难解的凶杀案,巴黎还从没有发生过——如果真是凶杀案的话。警察完全嗅不到猎物的气味——连线索的影子都没见到。这种情况在这类性质的案件中十分罕见。” 报纸的晚刊说,圣洛歇区仍然激动异常。对那幢楼再次做了仔细的检查,重新对证人进行了检验,仍然一无所获。不过,报纸的附言却宣称阿道尔夫·勒朋已被捕拘留——虽然除了已详细报道的情况之外,再没有能说明他有罪的证据。 杜邦似乎对案件的发展特别感兴趣,这一点我至少可以从他的神态断定,因为他一言不发,直到宣布逮捕了勒朋,他才问起我对这次案件的意见。 我只能跟全巴黎的人一样,认为那是一桩无法侦破的神秘案件。我看不出可能追踪到凶手的方法。 “我们不能靠这种表面的调查来决定方法,”杜邦说,“因为精明而受到许多赞美的巴黎警察只是聪明而已,没有别的。他们那程序除了就事论事的措施,再也没有别的方法。他们采取了许许多多的措施,但常常是牛头不对马嘴,令我们联想到儒尔丹先生。儒尔丹先生要想好好地听音乐,叫人送来的却是睡衣。警察取得的成绩有时并非不惊人,但绝大部分靠的是单纯的勤快和肯干,这类素质不起作用时他们的计划就归于失败。比如威道克吧,他很会猜哑谜,而且很有毅力,但是没有受过思维训练,于是就因为调查深入而老出纰漏,就像让看的东西太靠近眼睛而伤害了视力似的。他有可能把一两个问题看得异常清楚,但这样做的结果却必然是疏于全局。这样,就出现了一个过分深入的问题——真理并不永远藏在井里。其实,若说更重要的知识,我倒相信它总是无一例外地露在表面上的,但它的根子却在我们所搜寻的山谷里,并不在发现它的山顶上。这一类错误的方式和根源最典型地表现在我们对天体的思考上。对一个星星瞥上几眼,瞄上一瞄,向它转过眼睛虹彩的外部(它比内部更能接受微弱的影象),反倒看得更清楚,能最好地感受它的光芒——那种光芒随眼睛向它转去的角度而减弱。在后一种情况下,更多的光落到了眼睛上,但是在前一种情况下,却能产生更敏锐的理解力。过分的深入能困扰和削弱我们的思想,过分长期集中或直接的注视是可能弄得连太白金星也从天空消失的。 “至于对这场凶杀案,我们还是先不提对它的看法,自己去检查一遍吧。检查检查可以让我们快活一下,”(我觉得“快活”一词这样用不恰当,但没有说出口),“而且勒朋有一次还帮助过我,我对他并非没有感激之情。我们去用自己的眼睛看一看那屋子吧。我认识警察总监戈先生,得到必须的批准不会有困难。” 我们得到了批准,然后立即去了莫格路。那是介于黎歇留大街跟圣洛歇大街之间的若干冷清的大街之一。因为距离我们住处很远,我们到达时已是下午三点以后。那屋子很容易就找到了,因为还有人在街道对面怀着漫无目标的好奇心抬头望着那紧闭的百叶窗。那是一幢平常的巴黎楼房,有一道大门,大门一侧有个有玻璃窗的警卫亭,窗户上有滑动窗框,说明是看门人的小屋。进门前我们先沿街道往前走,拐入了一条小巷,再拐了一次,来到了那幢房屋背后。杜邦在这里检查了那幢房屋和整个的邻近地区,检查得非常仔细——我看不出那能有什么用处。 回来后我们来到楼房前面,按过铃,出示了证件。得到了管理人的允许,我们上了楼,进了发现莱斯潘娜叶小姐尸体的房间。两个死者仍然躺在那里。房里的混乱状态仍然按规定保留未动。除了《论坛杂志》报道过的情况之外,我再也没有新的发现。杜邦却仔细地观看了每一样东西——就连受害者的身体也没有放过。然后我们又进了其他的房间,去了后院。整个过程都有个警察伴随着。我们一直检查到天黑才离开。回家路上我的伙伴还去了一个日报办公室耽误了一会儿。 我曾经说过,我的伙伴的奇思异想层出不穷,我得承认。此刻他拒绝谈惨案的问题——他就是那脾气,直到第二天正午左右,他才突然问我,我在那暴行现场是否发现了什么特别的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他强调“特别”一词时的态度使我背脊发凉。 “没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我说,“至少不比我们在报纸上看到的更特别。” “我担心的是,”他回答,“那‘杂志’并没有触及惨案那不寻常的恐怖部分,但是报纸的意见我们就别管了。我似乎觉得,大家都以为这惨案侦破不了,而那正是应该让我们感到容易侦破的原因——我指的是惨案的表面现象。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没有动机——不是没有杀人的动机,而是没有残暴杀人的动机。把警察弄糊涂的就是这东西。而听见了争吵跟楼上再也没有人(被杀害的莱斯潘娜叶小姐除外)这两个事实又似乎无法调和,再加上上楼的人不可能看不见逃走的凶手,这些都弄得他们晕头转向。那乱七八糟的房间,头冲下塞进烟囱的尸体,被悲惨地割掉了脑袋的老太太,再加上刚提到的那些问题,还有些不用我说的情况,已经足够让那个政府机构瘫痪,使他们所夸耀的‘聪明’迷失方向。他们犯了一个常见的大错:混淆了反常与神秘。理智是在平常层面的悖离中摸索前进,并发现真理的——只要它肯摸索。在我们此刻所从事的这次调查里,应该问的问题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了以前没有发生过的什么’。我事实上即将(或已经)揭开这个疑团,而我破案的轻松程度却恰好跟它在警察眼里的那表面的难解程度成正比。” 我瞪大了眼睛望着说话的人,惊呆了,说不出话来。 “我现在正等着一个人,”他望着我们公寓的门说了下去,“这人虽然未必是惨案的制造者,却跟它的发生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人在惨案最残酷的部分面前很可能是清白的。我希望我的这个假定没有错,因为我破解整个哑谜的希望就建立在这个假定上。我此刻就在这里随时期盼着那个人的到来——到这个房间里来。对,他可能不来,但八成会来。他要是来了就得让他留下。这是两把手枪,必要时我俩知道该怎么使用。” 我拿过手枪时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是否相信自己听见的话。这时杜邦又说了下去,很像在独白。在这种时刻他那神秘的样子我早说过了。他的话是说给我听的,但是声音和调子却好像是说给远处的人听的——虽然很低。他眼睛望着墙壁,没有表情。 “在楼梯上的人听见的争吵声,”他说,“不是那两个女人的声音,这已经得到充分证明。这就完全解除了我们的一个怀疑:老太太是否可能先杀了女儿然后自杀。我这样说主要是为了说明方法问题:因为莱斯潘娜叶太太根本没有力气把女儿的尸体塞进烟囱,就像那女孩被发现时的样子。而老太太自己身上的伤情也完全排除了自我毁灭的设想。因此,凶杀是第三方干的。人们听见的争吵声就是第三方的声音。现在我要谈一谈了,不是谈关于那争吵声的全部证词,而是谈证词里那特别的东西。你看出其中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了吗?” 我指出,虽然所有的人都说那粗鲁的声音是法国人,但是对那尖厉的、有人说是难听的声音,却说法不一。 “你说的是证词本身,却仍然没有指出特别的东西。特别值得注意的东西是有的。你指出了证人们对那粗鲁的声音的看法相同,彼此一致;但是对那尖厉的声音的态度却还有点独特。不在于说法不一,而在于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和法国人全都被描写成外国人的声音,都肯定不是自己同胞的声音,相反,都被认作自己所不熟悉的外国人的声音。法国人认为是西班牙人的声音,说是如果他懂西班牙语,就可能听出几个字。荷兰人坚持那是法国人的声音,但我们发现有个说明:因为这证人不懂法语,查问是靠翻译进行的。英国人认为那是德国人的声音,而他却‘不懂德语’。西班牙人肯定那是英国人的声音,但却完全是靠语调判断的,因为他不懂英语。意大利人相信那是俄国人的声音,但是他从来没有跟俄国人说过话。而第二个法国人却反对第一个法国人的说法,他肯定那声音是意大利人的,而他也不懂那个语言,跟那西班牙人一样是从语调判断的。现在,从所能引用的有关证词看来,那声音真是奇怪得太不寻常!欧洲五大区域的居民谁都没有从那语调里听出熟悉的东西来!你可能会说那是亚洲人或是非洲人的声音,但是,亚洲人和非洲人在巴黎的不多。不过,对于这个推论我暂不否定,我只想提出三点:有个人说那声音‘与其说是难听不如说是刺耳’,还有人说它‘很快,不平稳’,却没有一个人说他分辨出了一个字。” “到现在为止,”杜邦接下去说道,“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你的理解力产生了什么影响,但是,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这一部分证词(粗鲁声和尖厉声)的合理推论本身就足以产生一种怀疑,为进一步调查那神秘案件指出道路。我说‘合理推论’,但还不能完全表达我的意思。我想表达的是:那是唯一的合理推论,从它所引申出的无可避免的唯一结论就是怀疑。不过,我怀疑的是什么,现在暂时不讲。我只希望你记住,对我而言,已经有足够力量构成具体的形象了——对我的室内调查而言,已经有一定的倾向了。 “现在,让我们在幻想中飞回那房间里去。我们在那儿首先要找什么?杀人犯逃走的办法。有一句话不为过分:我们俩都不相信超自然东西的存在。莱斯潘娜叶太太和小姐不是被妖精杀害的;而案犯也是物质的,是用物质的办法逃走的。那么,是怎么逃走的呢?幸运的是,在这个问题上只有一种思维方式,那方式一定要把我们引向一个结论——现在我们就一个一个地开始检查可能逃走的方式吧。很显然,在人们上楼时,凶手就在发现莱斯潘娜叶小姐尸体的房间里,至少也在附近的房间里。那么,我们就只能在这两个房间里去找逃走的路了。警察已经从各个方面搜查了地板、天花板和墙壁,以他们的机敏是绝不会放过任何秘密出口的。但是,我还没有相信他们的眼睛,我又用自己的眼睛检查了一遍。那么,秘密出口是没有的了,从两个房间通向走廊的门都是从内部牢牢锁住的,钥匙留在锁孔里。我们再看看烟囱吧。壁炉以上八或十英尺的烟囱都是普通宽度,是连大一点的猫都钻不过的。通过已经分析过的道路逃走既已绝对不可能,那就只剩下窗户了。没有人能从前屋的窗户逃走而不引起街上人的注意,因此杀人犯只能是从后屋窗户逃走的。现在,我们已经接近了这样一个不容含糊的结论。作为推理者,对这个结论我们是不能因为表面上的不可能而否定的。这样,留下来要我们证明的就只能是:这种表面上的不可能其实就是可能。 “这房间有两个窗户,一个没有被家具堵住,完全看得见,另外那扇窗户下半部被塞到窗前的笨重床架挡住了,看不全。人们发现前一个窗户被从里面牢牢关住了,想打开它的人用尽了力气也不行。窗框的左边有一个用钻子钻出的大孔,里面插了一根结实的钉子,几乎只留了钉头在外面。他们检查了另外那扇窗户,同样有一颗钉子插在里面,同样是用很大的劲也打不开。警察完全满足了,认为在这个方向无路可逃。因此,他们认为取下钉子打开窗户是多此一举。 “我自己的检查却要挑剔一些,那是由于我刚才提出的原因:我认为,要证明一切表面上的不可能其实是可能的,必须从这儿入手。 “我是这样思考的——从结果反溯原因。杀人犯就是从这两扇窗户逃走的,既然如此,他们就不可能像我们所看见的那样,再从室内插上窗户。这表面现象使警察停止了对这个地方的检查。可是,窗户又确实是关上的。那么,这窗户就一定有自己关闭的能力。这个结论无法回避。我来到那没有被挡住的窗户前,费了些劲取出了那颗钉子。我要想抬起窗户。正如我所估计的,竭尽全力也抬不动。我现在明白了,一定还有个隐藏的弹簧,我坚信这一点,不管那钉子的情况看上去多么神秘,我相信至少我的设想是正确的。我仔细一找,果然很快就找到了那隐藏的弹簧。我摁了摁,证明我的发现是对的。我停了手,没有打开窗户。 “现在我重新放回钉子,仔细观察了它一下。一个从窗户钻出去的人是可能把窗户再关上的。但是,弹簧可以卡上,钉子却无法放回。结论很明显,这就再次缩小了我的调查范围。杀人犯一定是从另外一扇窗户逃走的。那么,我们假定两扇窗户上的弹簧都一样(那八成有可能),那么,就必须在两枚钉子上找出不一样的地方,至少它们的固定的方式不一样。我爬上了披着麻布的床架,越过床头板仔细检查第二扇窗户。我把手伸到床头板后面,很容易就找到了弹簧,按了按。跟我的假定相同,它的性质跟另一枚弹簧完全一样。现在我看了看那钉子,它跟另一枚钉子一样结实,也是像那样差不多只看见钉头。 “你会说我可能茫然了,你要真这样说的话,就一定是误解了我的推论的性质。借用一个打猎的术语,我一刻也没有出错,从没有跟掉过猎物的气味。整个链条没有一个环节有缺漏,我已经把疑团追踪到了最后的结果。结果就在那颗钉子上。我说过了,它跟另外一扇窗户的钉子各方面都一样。这个结果虽然看来是结论性的,可是跟线索追踪到此结束的推理一比,就绝对是虚幻的了。‘钉子一定有问题。’我说。我一抽,取出的是带大约半寸钉身的钉头,剩下的半截还在孔里,是断在了里面。断面是旧的,边上生了锈,显然是用锤子敲断的,下半截钉子还留在窗框里。现在我把断掉的部分仔细放还洞里,看去还是一枚完美无缺的钉子,断口却看不见。我一摁弹簧,窗户抬起了几英寸,钉头也跟着抬起,却还牢牢插在洞里。我关上窗户,钉子看上去仍然无懈可击。 “现在,谜底找到了。杀人犯是从靠床的窗户逃走的。他一走出,窗户就自动落下(或是故意拉下),被弹簧锁住。警察把弹簧的锁力当成了钉子的作用,于是认为没有必要再追究了。 “下一个问题是下楼的方式。在这一点上我在跟你一起围着那房子转时已经得到了答案。距离那扇窗户大约五英尺的地方竖着一根避雷针,没有人能从避雷针爬上窗户,更不用说爬进屋去了。但是我注意到,四楼的百叶窗很特别,是巴黎木匠所说的‘火印式’。这种花饰现在已不大使用,但在里昂和波尔多极古老的建筑上仍然常见。它的样子很像普通的门(单扇门,不是折叠门),但是上半部装饰了格子花或散放花架,这就给手提供了极佳的攀援点。目前这窗户的百叶窗足有三英尺半宽。我们从房子背后看去,两扇百叶窗都大体半开,就是说跟墙壁构成九十度的角。警察很有可能跟我一样,检查了公寓房的背后,但即使检查过,只见这火印式格子窗像那样开着(肯定是那样开着的),就看不出它会有那么宽。总而言之,他们没有给予它应有的重视。事实上,他们既然满足于认为这个方面不可能有出口,当然也只随便检查一下完事。但是我却很清楚,床头上那扇窗户的百叶窗如果打开到靠近墙壁的程度,距离避雷针就只有两英尺。还有一点也很清楚,只要鼓起极不寻常的力量和勇气,从避雷针是可以进入窗户的。一个强盗伸手到两英尺半处(我们现在假定百叶窗完全打开,贴紧墙壁)是可以牢牢抓住窗格的。然后,他放掉避雷针,一条腿安全地顶住墙壁,鼓起勇气一蹬,就可能晃动百叶窗,让它关闭。让我们想象那时窗户开着,他就有可能晃进屋子里去。 “我请你特别记住,我说过,要胜利地完成这样危险和困难的动作,要求异乎寻常的矫健身手。我打算向你表明:第一,那是可以做到的;而第二,主要的,请你让自己深刻理解,能完成这种动作的矫健身手非常罕见,几乎是超自然的。 “你无疑会使用法律的术语说,为了‘自圆其说’,我应该低估完成那动作所需的矫健程度,而不该坚持充分估计。在法律上可能会这样,但从理智上却不能这么做。我的直接目标只是事实,而间接的目标则是引导你把我刚才提到的那极不寻常的动作,联系那极其奇特的、尖厉的(或刺耳的)、不稳定的声音来进行思考。对于那声音的国籍没有两个人的意见是一致的,而它说的话却又连一个音节也没有人听出来。” 听见了这些话,杜邦的意思变成了个半成形的模糊概念,掠过我的心里,我似乎来到了理解的边缘,却没有能力理解。就像有人有时那样,似乎到了回忆的边缘,却又终于没有回忆起来。我的朋友继续分析下去。 “你会发现,”他说,“我的问题已经从怎么逃走变成了怎么进屋了。我的设想是:进屋与出屋是同一个办法,同一个地点。我们现在回来看看屋子内部。先看外表。据说五斗橱的抽屉被盗了,虽然里面许多衣服还在。这个结论是荒谬的,只是一种猜想,非常愚蠢的猜想。我们怎么会知道抽屉里看见的就不是原有的东西的全部?莱斯潘娜叶太太和她的女儿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不会见客人,也很少出门,用不着换多少衣服。已发现的东西至少是这样的女士们所能买得起的。强盗真要偷,为什么不拣最好的?为什么不全拿走?一句话,他为什么放着四千金法郎不要,却去拿一包累赘的衣服?金币扔下了——银行家密诺先生所说的数目差不多全部都在,口袋里有,地板上也有。因此,我希望你从你思想上扔掉动机这个误导的想法,那是金币送到门口那部分证词在警察头脑里唤起的念头。款子送去了三天,收款人就被杀害。比这还惊人十倍的巧合在人们的生活里每个小时都在出现,却没有引起谁片刻的注意。对于那类没有受过丝毫或然率教育的人来说,一般的巧合是很大的绊脚石。而或然率是人类研究过的最光辉的问题之一,它使人们获得了最辉煌的成就。就以现在的案例而言,要是金币不见了,三天前送金币的事可以构成不止是巧合的理由,还可以构成证实动机的想法。但是,就这桩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如果假定黄金是凶杀的动机,那么我们就还得想象出案犯是那么个犹豫不决的傻瓜,把黄金连同作案动机都一起放弃了。 “现在,我想要请你注意的问题你都牢记了:那特别的声音,那特别的矫健,那特别残酷却又特别缺少动机的杀害。现在我们来看看这次屠杀本身吧。这儿是一个用双手的力量掐死、然后被头朝下塞进烟囱里去的妇女——一般的杀手是不会使用这种方法的。最不可能的是对已经杀死的人的这种处理。你不能不承认,把尸体倒塞进烟囱的做法是十分独特的,跟我们人类行为的一般概念完全无法一致,即使把杀手看作是穷凶极恶的人也讲不通。你再想想看,把尸体用那么大的力气往上塞进那么小的洞里,几个人一起用劲还几乎拽不下来,那得要多大的力气! “再看看使用极其惊人的力气的其他表现吧。壁炉上有几大把头发,很大把的灰色头发,是连根拔下来的。哪怕只从头上扯下二三十根头发,也得要多大的劲你是知道的。那几把头发你和我都看见。头发根(可怕的景象)上连着一块块头皮和肉。它无疑说明使用了超人的膂力,那得是可以一次拽下五十万根头发的力气!老太太的喉头不仅是割破了,连脑袋都跟身子完全分了家,而工具不过是一把剃刀!我希望你再看看这案子的凶暴残忍,莱斯潘娜叶太太身上的伤就不再说了。杜马先生和他尊贵的同事爱迪安先生已指出,那是由某种钝器造成的。到目前为止这两位先生都没有错。那钝器显然就是院子的石头地面,受害者是从靠床的窗户扔到地上来的。这个现在看来似乎非常简单的想法被警察的推理忽略了,理由跟他们忽略百叶窗打开的宽度相同。因为警察的观察力受到了那枚钉子的蒙蔽,他们根本想不到那窗户有打开的可能。 “如果现在,在这一切之上,你再恰如其分地考虑了房里那离奇的混乱和我们探讨过的那些问题:惊人的矫健、超人的膂力、凶暴残忍、没有动机的屠杀、跟人类绝对不同的出奇的恐怖,再加上好多个国家的人都听不出的语言,丝毫分辨不出的音节……那么,结论是什么?对你的想象力造成了什么印象呢?” 我被杜邦几个问题一问,不禁毛骨悚然了。“这案子是,”我说,“一个疯子干的——从附近疗养院逃出的一个满嘴梦呓的精神病人。” “在有些方面,”他回答,“你的想法并非不在点子上。但是疯子说话,即使乱七八糟,也不会像人们在楼梯上听见的声音那么特别。疯子也总是哪个国家的人吧,他们的语言不管怎么乱,总会有音节贯穿的。何况疯子的毛发绝不会像我现在手上的这样子。这一小撮毛是我从莱斯潘娜叶太太僵硬捏紧的手指头里取出来的。对这东西你怎么看呢?告诉我。” “杜邦,”我说这话时彻底失去了勇气,“这个毛非常奇怪,不是人类的毛。” “我可没有说它是人类的毛,”他说,“但是,对这个问题我们先不下结论。我希望你来看看我在这张纸上画出的轮廓。它是一幅准确的临摹图,临摹的是一部分证词所说的莱斯潘娜叶小姐喉咙上的‘青色淤斑’和‘深深的抓痕’和另一部分证词(杜马和爱迪安两位的)所说的‘一串青色的淤斑,显然是手指印’。 “你能看出,”我的朋友说着把那张纸铺开在我们面前的桌子上,“这幅图表现出那东西抓得有多紧,多死,看不出丝毫挪动,每根指头都抠得死死的,抓紧在最初抓住的地方,很可能直到把人掐死。你现在来试试看:把你所有的指头同时放到你所看见的指印上。” 我试了试,做不到。 “我们的试验可能不公平,”他说,“纸是摊开在平面上的,而人的喉咙是圆柱体。这儿有一段圆形木柱,周长跟喉咙差不多。把这画包在它上面,再试一下看。” 我照办了,但是困难显然比刚才还大。 “这不是人类的手印。”我说。 “现在你,”杜邦回答,“读一读居维叶下面的这一段话。” 那是一段对东印度群岛的黄褐色大猩猩的详细叙述,总体看来是描述性的。这种哺乳类动物的魁梧的个子、超人的力气、矫健的动作、它的野蛮残暴和喜爱模仿的倾向是人所共知的。我明白了这次惨杀的恐怖程度。 “它对指头的描写,”我读完后说,“跟这张图完全一致。我看出来了,除了这里描写的这种大猩猩,任何野兽也不能造成你所画出的指印布局。而这一撮黄褐色的毛也跟居维叶所描述的野兽的毛的性质完全相符。但是,我还是不能理解这桩神秘的恐怖案的细节,而且还有人听见的两个人争吵的声音,其中一个还无疑是个法国人。” “没有错!你应该还记得一句话,那是大家一致认为出自那个声音的‘我的上帝’,这个声音在那个环境里被一个证人(糖果商蒙塔尼)正确地认作是阻止或是诱劝的表示,因此,我彻底揭开这个疑团的希望就主要建立在这句话上。一个法国人看见了这场凶杀,而他有可能并没有参与这次血腥的活动——事实上比‘有可能’还可能了许多。大猩猩有可能是从他身边跑掉的,那人有可能跟踪到了这间屋子,但是在随后的令人激动的情况下他再也抓不住它了。那大猩猩有可能目前还在逃。我不再继续猜测下去了——因为我无权说它不是猜测,而这些猜测所依据的设想还不够充分,我自己的理智还不能接受,也还不能让别人的理解力接受。那么,我们就把它看作是猜测,也称作是猜测吧。如果那法国人正如我所猜测的一样,在凶杀案里是清白的,那么我昨天晚上在《环球报》社留下的广告就会把他带到我们的住处来——《环球报》为航运界的利益服务,水手们喜欢看。” 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我读到了下面的话: 捕获——×月×日(惨案发生的早晨)在布伦森林捕获婆罗洲产大猩猩一只。该猩猩主人(据确认为马耳他某船水手)如能提出满意证据,付出一定的捕捉与饲养补偿,即可领回。请于3日前来圣日尔曼郊区×路××号接洽。 “你怎么可能知道那人是水手,”我问,“而且是马耳他船上的水手呢?” “我不知道,”杜邦说,“我没有把握。但是我有一个小小的丝结在这儿,它的样子和油腻都显然说明是用来系水手们喜欢的那种长辫子的。还有,这种结子除了水手,尤其是马耳他水手,很少有人会打。我是在避雷针下拾到的,而它不可能是死者的。我之所以推测他是马耳他船上的法国水手,靠的就是这条丝带。即使我推测错了,我登在广告上的话也没有任何妨碍。说错了,他也只会认为我受到了什么东西的误导,不会费事去追究的;但是,如果我说对了,我却能赢得一个高分。那法国人清白无辜,却知道这惨案,他自然会犹豫不决:会考虑是否对广告做出反帀·,是否前来认领大猩猩。他会这样想:‘我是清白的,我很穷,而我的大猩猩很值钱——它对目前处境里的我是一大笔财富。我干吗要因为毫无根据的畏惧而放弃它呢?大猩猩就在那里,可以要回来。它是在布伦森林抓到的,距离杀人现场非常远,谁能想到作案的会是这头凶猛的野兽呢?警察并没有嗅到气味,并没有找到丝毫线索。即使他们追踪了大猩猩,也不可能证明我是知情的,也不会因为我见到过现场而把我扯到案子里去。而最重要的是:有人已经知道我了。登广告的人指明了我是大猩猩的主人,那人究竟了解我到什么程度我还不知道,要是这么宝贵的财富我都不敢去认领,而人家又知道是我的,至少是会引起对那畜生的怀疑的,我的办法是不要让人注意到我或那畜生。我要对广告做出反应,把猩猩领回来,好好地隐藏起来,等到风声过去。’” 这时候我们听见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 “准备好手枪,”杜邦说,“但是,没有我的信号绝不能使用,也别暴露。” 房屋的大门开着,客人已进来了。他没有拉铃,上了几级台阶,似乎犹豫了。我们随即听见他走下了台阶。杜邦急忙往门边走,我们又听见那人在台阶上站住了,这一回他没有往下走,而是下定决心走了上来,敲了门。 “请进。”杜邦欢欢喜喜地说。 那人进来了,显然是个水手,一个高大、健壮、肌肉暴突的汉子,脸上带着敢于挑战魔鬼的神气,并非完全不讨人喜欢。那张脸晒得很黑,又给络腮胡和八字胡遮去了一大半。他手握一根结实的橡木短棍,看来再没有别的武器。他笨拙地鞠了一个躬,用法国口音说了声“晚上好”,虽带点纳夏托的口音,却足以表明他出生在巴黎。 “请坐,朋友,”杜邦说,“我估计你是来认领大猩猩的。说真话,我可真羡慕你有这么一头出色的畜生。它无疑很值钱。你估计它有多大了?” 水手嘘了一口大气,似乎卸下了心里一个难以承担的重负,用自信的口气回答道: “我说不清,但不会大于四五岁。它就在你这儿吗?” “啊,不在,我们这儿没有饲养条件。它在附近的杜波格路牲畜寄养处。上午你就可以得到。你当然已经准备好了认领证明。” “没有问题的,先生。” “跟它分手我还真有点不舍得呢。”杜邦说。 “你喂养了他,我没有让你白费力气的意思,先生,”他说,“不会那么想的。我很愿意为你找到大猩猩而付给你报酬,就是说,只要合理。” “好了,”我的朋友说,“当然会公平合理。我来想想看!我想要的是什么报酬呢?啊,我来告诉你吧。我想要的报酬是:请你尽你所知告诉我莫格路杀人案的情况。” 杜邦说最后这句话时声音很低,态度很平静,同时平静地来到了门口,锁上了门,把钥匙放进了口袋。然后他从胸前取出了一把手枪,丝毫不带炫示地放到桌上。 水手的脸红了,似乎在跟窒息作斗争。他猛一蹦站了起来,抓住短棍,但随即一屁股坐回了原位。他一脸死亡的颜色,猛烈地发起抖来,没有说话。我打心底深处可怜他。 “我的朋友,”杜邦口气温和地说,“你这是在白吓唬自己,真的。我们完全没有伤害你的意思,我以绅士和法国人的荣誉向你保证没有。我完全明白你在莫格路惨案里是清白的。不过,要否认你跟那事有一定的牵连也不行。我刚才已经说过,你肯定明白我对这事有相当的消息来源,而那来源是你做梦也想不到的。现在,情况就是这样,你可以避免的事你都避免了,你肯定没有犯罪,即使在有可能逍遥法外的情况下也没有犯盗窃罪。你没有什么必要隐瞒,也没有理由隐瞒。而在另一方面,按照一切道德的原则,你也必须坦白说出你所知道的全部情况。现在有个无辜的人被拘留了,就是因为你能指出的凶手的那桩罪行。” 杜邦说这话时,水手的情绪大大地稳定了下来,原来那副豁出去了的神气消失了。 “上帝保佑,”他稍停了片刻说,“我愿意把我所知道的情况全部告诉你,但是我估计你对我的话是一半也不会信的——换了我,我要是信了也会是个傻瓜。可是,我确实是清白的,即使要我为此丢了命,我也得把心里的话全说出来。” 下面就是他所说的话的实质内容。他最近航海去了一趟东印度群岛,跟几个人在婆罗洲上了岸,为了好玩,进入了腹地。他跟一个朋友一起捉住了一头大猩猩。那朋友死去后,大猩猩就成了他一个人的财产。在回国路上,那桀骜不驯的动物的暴烈脾气惹了很大的麻烦,可他终于回到了巴黎,把那东西安全地关进了自己的住处。为了避免引来邻居不愉快的好奇,他把那东西小心翼翼地隐藏好了,静候猩猩在船上被木桩刺伤的腿痊愈。他的最终目的是把它卖掉。 那天晚上,或者说出事的那天早上,他跟水手伙伴们玩了大半夜回来,却发现那畜生占领了他的房间。它是从隔壁的小房间闯进来的——他原以为可以把它安全地关在那里的。那东西手上拿着刮胡刀,脸上涂满剃须膏,正坐在镜子面前,想做刮胡子的动作——显然它以前从小房间的钥匙孔里看见过主人刮胡子。那人一见那么危险的武器落到了那么凶狠的畜生手里,而且很可能使用,便怕得要命,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但是,他已经有了个习惯:即使在那野兽情绪最凶猛时也能用鞭子制服它,于是他又用起了那办法。大猩猩一见鞭子,急忙从房间门口逃出去,下了楼,再从一扇不幸敞开的窗户跳了下去,落到大街上。 那法国人绝望地跟着,猩猩手上攥着刮胡刀,偶然地回头望望追它的人,向他张牙舞爪。法国人差不多靠近了,它就逃走。这样,你追我赶继续了许久,经过了一条条笼罩在深沉的寂静里的街道,直到差不多早上三点。在沿着莫格路后的一条小巷走着时,有灯光吸引了那逃跑的野兽的注意,那是从莱斯潘娜叶太太家的四楼房间的窗户里透出来的。那野兽往大楼跑去,看见了避雷针,急忙以难以想象的矫捷爬了上去,抓住了紧靠墙壁的百叶窗,借助百叶窗一荡,直接落到了窗前的床头板上,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大猩猩进窗户时踢了一腿,百叶窗又打开了。 这时水手既是高兴又是犯难。现在他大有希望重新抓住那畜生了,因为它一进屋子就除了避雷针之外再无别的出路;而只要它顺避雷针下来就有可能抓住它。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也还有很多担心的理由,不知道那东西会在屋子里干出什么事来。这种想法迫使那人继续跟踪。爬上避雷针并不是费劲的事,尤其对于水手而言,但是等到他爬到跟他左边远处的窗户齐平时,却没法子再追了。他所能做到的最多也只是探过身子望一望房间里。可是那一望却把他吓得魂不附体,几乎一松手摔了下来。那正是惊醒了莫格路住户的几声凄厉的尖叫声在夜里响起的时候。莱斯潘娜叶太太和她的女儿穿着睡衣,显然在整理我们提起过的那铁箱里的文件。保险箱推到了房间正中,保险箱门开着,里面的东西放在旁边的地板上。受害者一定是背对窗户坐着。从那畜生进屋到尖叫声发出之间的时间看来,母女俩似乎很可能没有立即发现那野物。百叶窗的开合自然被看作是风的作用了。 到水手望进屋里时,那硕大的畜生已抓住了莱斯潘娜叶太太的头发(她正在梳头,头发披散),在她脸前挥动着刮胡刀,模仿着理发师的动作。那女儿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已经昏死过去。大猩猩很可能最初只有和平的意图,可老太太的尖叫和挣扎却产生了惹他大发脾气的效果。它那肌肉暴突的胳臂使劲一挥,就几乎把老太太的脑袋从身子上生生地砍掉了。那畜生一见鲜血,愤怒又变成了疯狂。它龇牙咧嘴,眼里冒火,扑到那姑娘身上,用可怖的爪子紧紧卡住她的喉咙,一动不动,直到她断了气。这时那野兽的目光又疯狂四望,落到了床头板上,却在床头上方隐约看见了主人惊呆了的面孔。显然,那畜生还记得可怕的鞭子,愤怒随即化成了恐惧。它明白自己要受到惩罚,似乎想隐瞒自己干下的血腥勾当。它疯狂起来,在房里跳来跳去,掀翻着家具,也破坏着家具。他从床架上拆下了床体。最后,它先是抓住女儿的尸体,把她往上塞进烟囱,成了后来被发现时的样子,随后又把老太太的身子从窗口猛然扔了出去。 在那畜生扛着莱太太残破的身子来到窗户前时,水手吓得爬回了避雷针。他不是爬下去,而是滑了下去,匆匆跑回了家。他担心着杀人案的后果,也乐得不再关心大猩猩的命运。人们在楼梯上听见的话语就是那法国人感到恐怖和惊慌时的喊叫,混合了那野兽魔鬼般的哼哼声。 我几乎没有什么可补充的了。那大猩猩一定是在人们开门之前离开房间,沿避雷针逃走的;一定是在穿过窗户后又把窗户蹬了回去。以后,主人自己又抓住了大猩猩,在植物园卖了很大一笔钱。我们到警务总监的办公室介绍了情况(杜邦还加上几句评论),勒朋马上被释放了。不管这位官员对我的朋友多么友好,他对案情的这种转折却不能不耿耿于怀,老是要含讥带讽地来上两句:还是自己管自己的事好些。 “让他们议论去吧,”杜邦觉得用不着回答,只说,“让他说吧,说了他良心上好过些。我在他的堡垒里击败了他,已经满足了。不过,我们的朋友警察总监之所以没能破解这个疑案,并不像他自己所感到的那么不可思议,因为他事实上太聪明,因此缺少了深度。他的智慧里缺少了韧性,就像画中的女神拉瓦娜一样,只有脑袋没有身子,最多也只像条鳘鱼,只有头和肩。我因为一句精彩的行话而特别喜欢他,而他也因为这话获得了聪明的美誉。我指的是他‘对现存的能够不承认,对没有的却能够论证’的本领。” <hr /> 注释: 。</a> 玛丽·罗杰疑案 (《莫格路凶杀案》续集) 在《玛丽·罗杰》刚发表时,我们现在打算加上的脚注似乎没有必要,但是这篇小说所依据的悲剧已经过去了好几年,现在加上脚注,再说上几句关于全局的话,似乎更方便阅读。一个年轻姑娘玛丽·塞西丽亚·罗杰丝在纽约附近被杀害了。她的死亡虽然引起过长期的轰动,但是到这个短篇写成和发表时(1842年11月),那案件的疑团一直没有破解。在本文里,作者借讲述发生在一个巴黎女店员身上的故事,以详尽的细节追踪了玛丽·罗杰丝凶杀案真正的基本事实,同时也描绘了一些次要的细节。这样,为了查明真相,小说中的某些细节也可以应用到事实上去。 《玛丽·罗杰疑案》是在暴行现场之外很远的地方写作的。除了向作者提供的报纸,没有其他调查资料。这样,作者去现场观察情况所能取得的许多东西已是无法到手。不过,有一个情况也应该交代一下:小说发表之后很久,有两个人(其中一位是德吕克太太)分别在不同的时间作了自白,不但充分证实了总体的结论,而且绝对证实了导致那结论所设想的全部细节。 跟真正事实系列相平行的理想事实系列是有的,但两者也很难一致。理想的事实系列往往会被人和环境修正,使之似乎完美,其结果却是同样地不完美。宗教改革便是如此。代替了抗议派出现的是路德派。 ——诺伐里斯:《道德观点》 有些偶然的巧合似乎带有十分意外的性质,即使是最冷静的思想家也很少不为之惊诧的,因而对超自然产生了半信半疑的暧昧之感——因为那样的巧合为理智所无法接受。这种情绪,我所说的这种半信半疑之感,从来就没有产生过像思想那样充分的力量,但若不用机会的理论(术语叫“或然率预测”)加以解释,是很难彻底克服的。但是或然率预测,就其本质而言,又是纯数学的,于是我们就把科学上准确到呆板的非常规理论运用到了最难捉摸的猜测的幻影和精神上去了。 我们将发现,现在要让我公之于众的这些不寻常的细节在时间顺序上是一系列几乎无法理解的巧合的一个最早部分,它的后续和结尾的部分,读者可以在纽约最近的玛丽·塞西丽亚·罗杰丝凶杀案里见到。 大约一年以前,我在一篇叫做《莫格路凶杀案》的作品里描写了我的朋友C.奥古斯特·杜邦爵士的某些惊人的特点。那时我并没想到以后还会谈起这个话题。这种对性格的描写是我的一种设想,可它却在一连串用以作为杜邦特色的例证的离奇情况下完全得到了证实。我还可以再举出一些例子作证,但已不能证明更多的东西。不过,我为近来惊人地发展着的事件感到了更多的意外,发现了一些带有牵强意味的细节。如果我在听到最近的情况后仍然对很久前的所见所闻坚持沉默,就实在太奇怪了。 在莱斯潘娜叶太太和她的女儿惨死的悲剧结束之后,杜邦爵士就从心里忘记了那次事件,恢复了他那忧郁的沉思习惯。一直有冥想倾向的我,也立即适应他的脾气,继续在圣日尔曼区的房里待了下去,平静地昏睡在此时此刻之中,把周围的沉闷世界编织成了一个一个的幻梦。 但幻梦并不能丝毫不受干扰。我们很容易假定,我那朋友在莫格路那场戏里所扮演的角色让巴黎的警察不会没有留下印象。对他们而言,杜邦已成了人人皆知的名字。杜邦甚至没有把自己解决疑案时使用的朴素推理的精髓向戈总监或任何人做过解释——除我之外。当然,人家把那情况差不多看作奇迹,或认为爵士的分析能力属于直觉的结果,不足为奇。别人问起这事,他那爽快的性格可能使他纠正别人这类偏见,但他那懒散的脾气却又不愿自己因为早已没了兴趣的话题而进一步激动,于是他就成了警察们注目的中心。警厅曾吸引他参与了好几起案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谋杀叫作玛丽·罗杰的年轻姑娘的案件。 案件发生在莫格路暴行案后大约两年。玛丽是寡妇爱丝泰尔·罗杰的独生女。她的名与姓因为与那不幸的“雪茄姑娘”相似,所以可能立即引人注意。父亲在姑娘襁褓时就去世了,母女两人一起住在圣安德列区,一直到我们讲的这次凶杀案发生前大约不到十八个月。老太太靠着玛丽服侍,住在那里的一个膳宿公寓里,两人一直过到玛丽年满二十二岁。那时那姑娘惊人的美貌引起了一个香水商人的注意。那人在王宫地下商场经营着一间门面,主要顾客是在附近出没的好勇斗狠的冒险家们。勒·布兰先生很明白让美丽的玛丽在香水店上班的好处。那姑娘迫不及待地接受了他的优惠条件,虽然老太太多了几分犹豫。 译者说明:本译本所依据的《企鹅版<爱伦·坡选集>》做了一系列注释,把实际发生在纽约的“雪茄姑娘”凶杀案和爱伦·坡小说所设想的发生在巴黎的“香水姑娘”凶杀案之间相应的人名、地名、事件和情况作了注。爱伦·坡的小说实际上是根据纽约这个案子写的。读者可以把这篇小说当作纽约的“雪茄姑娘”案来分析。有趣的是,纽约警局确实是按爱伦·坡在这篇小说里对“香水姑娘”案件的分析侦破了纽约的“雪茄姑娘”案。爱伦·坡并没有从警的经历,这在文学史上是一段独特的佳话。 商店老板预料的情况出现了,他的店堂立即因那活泼的女店员的魅力出了名。姑娘在他那里干了大约一年,却突然从店里消失了,把喜欢她的人弄得莫名其妙。勒·布兰先生无法解释她为何失踪,罗杰太太却很着急,很害怕,几乎要发疯。报纸立即抓住了这个题目,警察也准备认真调查,可是一周后的某个晴朗的早晨,玛丽又回来了,她安然无恙,虽然神情略显忧郁。她站到香水店里的柜台前上班了。当然,除了私人性质的询问,一切调查都立即停止。勒·布兰先生跟从前一样,一问三不知。玛丽和老太太对各方面的打听的回答都是:上周是在乡下亲戚家过的。事情就像这样平静了下来,大体被遗忘。而姑娘似乎为了回避好奇心的麻烦,不久就终于和香水商人分手,到圣安德列区她妈妈的住处去寻求庇护了。 回家后大约五个月,她的朋友们又因她的突然失踪再次感到了惊恐。三天过去,毫无消息,到了第四天,却发现了她的尸体漂浮在塞纳河上,就在圣安德列区临河对面岸上的某个地点,距离偏僻的鲁尔门居民区不远。 案子马上确认为凶杀。因为手段的残忍,被害者的年轻貌美,尤其是她以前的名气,使善感的巴黎人极为激动。我还想不起在什么时候见过能产生这种普遍紧张效果的事件。几周以来每逢谈起这个引人注目的话题,人们常常连当前的重大政治话题都会忘记。警厅做了不寻常的努力,巴黎警察当然得到全力以赴侦破此案的命令。 尸体刚发现便立即开始侦察,大家都认为凶手能逍遥法外的时间不会很长。一个礼拜过去,才感到了悬赏的必要。即使那时,赏格也不过一千法郎。这段时间调查很卖力,虽然未必都动了脑筋。漫无目的地调查了许多人,由于疑案一直没有线索,公众的激愤情绪在急剧增加。十天过去,觉得赏金该翻番了。第二周又终于过去,仍然一无所获。巴黎对警察一直存在的偏见这时闹出了几次严重的事件,于是警察总监由自己承担责任,把“为抓住杀人犯”(如果涉案的人不止一个,“只需抓住其中之一”)的赏格提到了两万法郎。在宣布赏格的同时还承诺对出面揭发同案犯者完全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每个悬赏文告出现的地方还张贴了一个市民委员会的附加文告。除总监的赏格之外,另加了一万法郎赏格。这样,赏金总数达到了三万。考虑到那姑娘身份的低微和大城市里这类暴行频率之高,这数目已是很不寻常的了。 现在已没有人怀疑凶杀案可以迅速告破了,但是,虽然抓捕过几个可能有助于弄清案情的人,却没有抓到能坐实嫌疑人的证据,只好又放掉。奇怪的是,尸体发现已经三个礼拜,却什么线索也没有找到。不过,这桩让公众情绪激愤的事件却还一点风声也没有传进杜邦和我的耳朵,因为那时我俩正专心做着一项研究,注意力被吸引,差不多一个月没出门,也没有会见客人,对每天的报纸也只瞟一眼社论。第一个把凶杀案消息带来的人是戈总监本人,他在18××年7月13日下午很早就来登门拜访,和我们一起坐到很晚。他十分烦恼,因为他的一切追凶办法都失败了。他的名声——他带着巴黎人那特殊的神气说——已是孤注一掷,案子甚至与他的荣誉攸关了。公众的眼睛都盯着他。为了侦破这个疑案,他是什么牺牲都愿做的。他以自己所乐意的对杜邦的所谓策略的赞美结束了那略显沉闷的谈话,然后开门见山向杜邦提出了一笔肯定算得上是条件优厚的交易。那交易的准确性质我觉得自己没有透露的自由,好在它谈话的主题和我没有关系。 我的朋友尽可能地反驳了赞美,却立即接受了他的交易,虽然其好处完全带有临时的性质。问题一决定,总监立即开始解释自己的观点,其中穿插了他对证据的长篇大论——虽然还没有什么证据。他发表了很多无疑是渊博的高论,我也随着夜色与困倦的加深不时插上一两句。杜邦则稳坐在自己平时坐的圈手椅上,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在整个谈话期间他都戴着眼镜,偶然往绿色镜片背后看一眼已足以使我相信,在总监告辞前那沉重如铅的七八个脚步声里,他睡得很香,因为他一声都没吭。 早上,我到警察厅取来了有关全部证据的一份完整报告,又去各家报纸办公室买来了从头到尾报道了此次悲惨事件的带决定性影响的报纸。剔除已被彻底否定的部分,那堆资料的大体内容如下: 18××年6月22日(星期日)早上九时左右,玛丽·罗杰离开了她妈妈在圣安德列区的帕维路的家。出门时她对雅克·欧斯塔什说(也只对他一个人说过),她打算到她德龙街的姨妈家去过星期天。德龙街很短很窄,却是人口稠密,距离河边不远,从罗杰太太的膳宿公寓去,走最直的路的最近距离也有两英里左右。欧斯塔什是玛丽已接受的求婚者,也住在膳宿公寓,在那里用餐。他原定在黄昏时去接未婚妻回家,不料那天下午却下了一场大雨,他以为她会在姨妈家过夜(以前出现类似情况时她都那样),觉得用不着按承诺去了。夜越来越深,有人听见七十多岁、弱不禁风的罗杰太太表示担心:“怕是再也见不着玛丽了。”但这话当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星期一,那姑娘没有去德龙街的事实已经肯定。一天过去,没有丝毫消息。在城里和附近几处随便找了找。失踪的第四天仍然没有发现关于她的确切消息。在这一天(6月25日,星期三)一位叫做波威的先生跟他的朋友在鲁尔门附近调查玛丽的案子。那地方在塞纳河岸边,面对着圣安德列区的帕维路。他听说有几个渔民刚发现了一具尸体漂浮在河上,把它拖到了岸边。波威见到了尸体,犹豫了片刻就确认了是“香水姑娘”。他的朋友辨认得比他快一点。 尸体面部满是污红的血迹,有的血是从口里流出的,没有发现淹死者常有的泡沫;肌肤组织没有变色;喉头上有淤斑和手指印;双臂僵硬,弯在胸口;右手抓紧,左手部分放松;左腕有两道圆形挫伤,显然是由两根绳或一根绳的几股捆绑而造成的;右手腕的一部分和整个背部有严重挫伤,尤其在两边的肩胛骨上;为了把尸体拉到岸边,渔人用绳拴过尸体,但是尸体的全部挫伤并非都由此形成;颈部肌肉严重肿胀,没有明显的伤口,也没有打击形成的淤青;围绕脖子发现了一条带子,拴得极紧,完全陷进肉里看不见了,在左耳后打了个结,光是这个结已经可以致命。尸检有把握地断定了死者的贞操状态,指出她遭受过粗野的暴力。发现时的尸体情况没有给亲友的辨认造成困难。 衣服破损严重而且凌乱,外衣有约一英尺宽的一条,从下摆直撕到腰上,却没有扯断,在腰上缠了三圈,到背后打了个结系住。外衣下的内衣是细棉布做的,从内衣上又撕掉十八英寸宽的一条——撕得很细心、平整,松松地拴在脖子上,打了个死结固定。在颈部还有一根无边女帽的绳。帽子挂在绳上。女帽绳的结不是妇女打的,而是个活结,或叫水手结。 尸体辨认结束,并没有像平常那样送进太平间(这是一种多余的形式),而是在离岸边不远处匆匆入了土。波威费了许多力气才把这事尽可能地平息下来。几天过去没有引起什么群众情绪,但是一家周报终于抓住了这个题目做了文章,尸体又给挖了出来,进行了第二次检验。但是除了已经注意到的情况,再没有新的发现。不过这回把衣服给母亲和亲友看过,充分确认是姑娘离家时穿的那一套。 此时人们的激动情绪在随着时间增长。抓了几个人又放掉了。欧斯塔什特别遭到了怀疑。开始时他交代不清玛丽离家那个星期天自己在什么地方,随后他向总监交了一份宣誓证词,把那天每个小时的行动都清楚地做了说明。由于时间消逝而无新的发现,一千种彼此矛盾的谣言流行开来。记者们忙着提出种种设想。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说玛丽·罗杰还活着,塞纳河上发现的尸体是另一个不幸的人。表达了他们这意思的几段文字我应向读者们介绍介绍,是从办得很不错的一份报纸《星星》上直译的。 18××年6月22日(星期日)清晨,罗杰小姐离开母亲家,据说是到德龙街去看她的姨妈或别的亲戚,从那以后就没有人看见过她。她完全失踪了,没有了消息……没有任何人出面说在那天她离开母亲家后见过她……那么,我们虽然没有证据说明罗杰小姐6月22日星期天九点之后还在人世,却也可以证明直到那时她还活着。到星期三上午十二点,一个女人的尸体被发现了,漂浮在鲁尔门河岸旁边。即使我们假定玛丽·罗杰在离开母亲家后不到三小时就被扔进了河里,总共也不过三天时间——精确到小时。但即使假定她已被杀害,要认定杀害的时间早到能让凶犯把尸体在半夜之前扔进河里,也是愚蠢的。犯下了这种恐怖罪行的人只会选择晚上而不会选择白天……因此我们知道,如果在河里发现的尸体的确是玛丽·罗杰,那么她在水里的时间只能有两天半,最多三天。一切经验表明,淹死的尸体或暴力杀害后立即扔进水里的尸体需要六至十天才能腐败到可以浮出水面的程度。即使在尸体上方开大炮,也得至少泡上五至六天的才能浮起。那时如果没人管,它还会沉下去。现在我们要问,在这桩案子里,有什么东西能使它违背一般的自然规律?……如果尸体像那样遍体鳞伤地摆在岸上一直到星期二的晚上,那么凶手的某些踪迹总是可以在岸上发现的。还有一个可疑之点:如果尸体是死亡两天后才扔进水里的,它能不能这么快就浮出水面呢?还有,犯下这儿所设想的这种凶案的罪犯难道会不加上一个让尸体下沉的重物就扔它下水吗?那样的预防措施是很容易采取的。 作者在这儿继续争辩,说尸体在水里一定已经“不止三天,而是至少五个三天了”,因为已经严重腐败,波威辨认它时已感到困难。不过,最后这一点遭到了驳斥。下面我继续翻译: 波威先生说那尸体肯定就是玛丽·罗杰有什么事实根据?他撕开了长袍袖子,说是发现了令他满意的身份标志。人们普遍以为那些标志是由几个某种形状的伤疤构成的,可他只是擦了擦手臂,发现上面有毛。我们认为这话太不具体,其道理不难明白:这话正像说在袖子里发现了手臂,推导不出什么结论。波威先生那天晚上没有回来,但在星期三晚上七点给罗杰太太去了信,说在调查她女儿的案子。即使我们承认罗杰太太因为衰迈和伤心,无法参加尸检(这已是极大的让步),但如果她认为那是玛丽·罗杰的尸体,也必然会有人觉得尸检是值得参加的。可是她们谁也没去。关于这事,即使在圣安德列区帕维路上跟她们同住一幢楼的居民也没有人议论或听见什么消息。玛丽的未婚夫和恋人,跟她妈妈住一幢楼的欧斯塔什先生宣誓作证说,他在第二天早晨之前没有听见他未婚妻尸体被发现的消息,消息是那天早晨波威先生去到他的房里告诉他的。我们的印象是:他对这样的消息的反应非常冷淡。 那份报纸用这样的办法渲染了一个印象:玛丽的亲友态度冷淡。这就跟认为亲友们相信那是玛丽的尸体的假定矛盾了。报纸的暗示是:玛丽因为牵涉到对她的贞操的指责,离开了这座城市,她的亲友们只不过佯装不知而已。亲友们听说塞纳河上发现了与那姑娘相像的尸体,便趁此机会让公众相信她已经死去。但是《星星》又一次表现得操切了一点,有明确的证据说明他们所想象的冷漠并不存在。老太太极度孱弱而且过分伤心,任何活动都已无法参加;而欧斯塔什接受那消息时远远不是冷漠,而是伤心得精神错乱,有非常疯狂的表现。波威先生只好劝说了一位朋友兼亲戚照顾他,不让他参加下葬时的尸检。还有,虽然《星星》报道说尸体重新人葬的费用由公众承担,有人提供了一处便宜的私人坟墓,她家的人却断然拒绝了,而且谁也没有去参加葬礼。我却要说,尽管《星星》强调了这些情况,想进一步加深他们打算造成的印象,可这一切都遭到了有根有据的反驳。该报在随后的一期上还作了一种努力,想把波威先生卷进嫌疑。编者说: 现在情况出现了变化,有人告诉本报,有一回Β太太去罗杰太太家,正要出门的波威先生叮嘱她,警察马上就要来了,她——Β太太——在他回来之前不要向警察透露任何消息,这事全交给他来办……按照案件此时的态势看,波威先生似乎是把全部的问题都揽进了自已的脑袋,弄得像离开他就一切寸步难行一样。因为无论你走到哪里,碰见的都是他……为了某种原因,他决定除了自已谁也不许干预这事的进程。他用一种很特别的方式把死者的男性亲戚按照继承权挤到了一边。他对让亲戚看尸体也好像十分反感。 下面的事实又给已这样扔到波威先生身上的嫌疑再添了几分色彩。在那姑娘失踪前几天,一位客人来到波威先生的办公室。那里没有人,客人在门上的钥匙孔里发现了一朵玫瑰,旁边悬挂的写字板上写着“玛丽”。 到目前为止,我们能从报纸上采集来的总体印象似乎是:玛丽是被一帮亡命之徒杀害的。是被他们弄过河去蹂躏并杀害了的。不过有很大影响的《商业报》却认真地驳斥了这种流行看法,我从它的专栏上引用一两段: 我们相信追踪的方向出了问题,到目前为止它都针对着鲁尔门,可像这样一位受到好几千人注意的年轻妇女走过三个街区竟没有一个人看见,是不可能的。无论是谁,只要见过她,都是能回忆起来的。因为凡认识她的人都会对她感兴趣,而她出门时满街都是人……她不可能一直走到鲁尔门或德龙路而没有被十多个人认出来。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出面作证,说是见过她从母亲家门口走出。而且,除了她自已告诉别人的打算之外,也没有任何证据说明她确实出了门。她的袍子扯破了,捆在她身上打了个结,身子就是像这样当包裹一样提走的。如果凶杀就发生在鲁尔门,这样的收拾是没有必要的——尸体被发现漂浮在栅栏附近并不证明它就是在那里被扔下河的……从那不幸的姑娘裙子上撕下来的两英尺长一英尺宽的一片布条,系在了她的下巴下面,在后脑勺打了个结,那很有可能是为了制止她叫喊。这是不用手巾的人干的事。 不过,在戈总监来看我们之前一两天,有个重要的消息进了警察厅,似乎至少推翻了《商业报》论点的主要部分。两个小男孩——德吕克太太的儿子——在鲁尔门附近的树林里游逛,偶然钻进一个稠密的灌木林。林子里有三四块大石头,构成了一个像座位一样的东西,有椅背,还有脚凳。较高那块石头上放了一条白裙子,第二块石头上搭了一条丝围巾。在那里还发现了一把阳伞、一双手套和一块手巾,手巾上有玛丽·罗杰的名字。周围的荆棘上还发现了衣服的破片。土地遭到过践踏,矮树丛受到过破坏,还有着挣扎的种种迹象。而且发现矮树林和河道之间的栏杆被拆开了,地面上有某种重物拖拽经过的痕迹。 《太阳》周刊对这个线索表示了如下的意见,这意见反映了巴黎整个新闻界的共同情绪: 这些东西在那里显然已至少有三四周,由于雨水的作用全都长了霉,变硬了,粘到了一起,周围长满了草,连东西上也长满了。阳伞的纤维原很结实,但里面的纤维已经粘住,可以翻过来折叠的上半部也长满了霉,腐烂了,一撑就破……矮树丛中从外衣上撕扯下来的布条大约三英寸宽六英寸长,曾缝补过。有一片布条来自裙子,不带镶边,看来像被扯下来挂在矮树丛上的,离地约一英尺高。……因此毫无疑问,这骇人听闻的暴行现场已经找到。 随着这一发现,还出现了新的证据。德吕克太太作证说,她在鲁尔门对面离河边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路边酒店,附近人迹罕至,特别僻静,城里的流氓星期天常去,他们常常坐船过河。那个星期天下午三点左右,一位年轻姑娘由一位肤色黝黑的男青年陪同来到酒店,两人在那里待了一会儿,离开时走了一条通向附近一个稠密的树林的路。那姑娘的衣服引起了德吕克太太的注意,因为它跟她一个去世的亲戚的一件很像。她还特别注意到了那姑娘的一条围巾。两个年轻人走后不久,一群不三不四的人就来了,吵吵嚷嚷,吃了喝了却没有付账。他们也沿那姑娘和男青年的路走去了。快黄昏时这批人又回到酒店,过河走掉,似乎很匆忙。 就在那天天黑后不久,德吕克太太和她大儿子听见酒店附近有女人尖叫,叫声很凄厉,但是很短促。德吕克太太不但认出了在树丛里发现的那条围巾,而且认出了在尸体上发现的衣服。现在还有个出租马车夫伐冷斯也出面作证,说他那星期天早上见过玛丽·罗杰由一个肤色黝黑的男青年陪同,在塞纳河的一个渡口过河。他——伐冷斯——认识玛丽,不可能认错。树丛里发现的东西也由玛丽的亲友确认无误。 我像这样按杜邦的建议从报纸上搜集到的证据还只剩下一条了,但这一条的后果似乎颇有分量。似乎是,在上面描述的衣服被发现之后,随即在大家目前认作暴行现场的地点发现了玛丽的未婚夫欧斯塔什的身体,他死掉了,或差不多死掉了。在他身边发现了一个带“鸦片酊”标签的小瓶子,空了。他的呼吸表明他服了毒,他没有说一句话就死掉了。在他身上找出了一封信,简短地说明了他对玛丽的爱情和自我毁灭的意图。 “我几乎用不着告诉你,”杜邦读完我的笔记后说,“这案子比莫格路那案子要复杂得多。它跟那案子有一个重要的差异。它是桩平常的案子,虽然是个罪行残暴的例子。它没有特别反常的东西。你可以发现,正是因为平常,大家才都认为容易破案。可也正因为平常,我们倒应该认为很难破案。他们因此在开始时认为不用悬赏,认为戈总监的得力干将马上就可以查明这样的暴行可能是怎样进行的、为了什么。他们可以在想象里构思出一个或几个犯罪模式,一个或几个犯罪动机。因为这样多的模式和动机实际上不可能每一个都是,他们就认定理所当然会是其中之一。但是,我们最好把容易产生幻想而且认为这些幻想似乎可取看做难于破案而不是容易破案的表现。因此我曾经说过,理智在寻求真理时是靠突出于平常层面之上的东西摸索道路的。像这类案子,应当问的问题与其说是‘出现了什么情况’倒不如说是‘出现了什么以前不曾出现过的情况’。在调查莱斯潘娜叶太太的房间时,戈总监的部下被那不平常的情况弄昏了头,失去了信心。不平常是运用得体的智慧取得成功把握的预兆,而这种智慧却有可能被‘香水姑娘’案这满眼平常的特点掷入绝望,但是那情况告诉总监的办案人员的却只是轻易的胜利。 “莱斯潘娜叶太太和她的女儿的那桩案子从调查开始就认定是凶杀无疑,排除了自杀。在这儿我们也一开始就排除了自杀的假定。尸体在鲁尔门发现时的状态使我们不必为自杀、他杀这个大问题为难。但是有人说发现的尸体不是玛丽·罗杰,为抓住那个(或那群)凶手悬出了赏格。为了凶手我们跟总监达成了一个协议。对这位先生我们俩是了解的,知道对他不能太相信。如果我们从尸体的发现出发追踪凶犯,却发现那尸体不是玛丽而是别人;或者,如果从假定玛丽活着出发而找到了并没有被杀害的她,在这两种情况之下我们都会白费力气,因为跟我打交道的对象是戈总监先生。所以,如果不是为了正义,而是为了自己,我们的第一步就必须确认尸体是失踪的玛丽·罗杰。 “对公众而言,《星星》的论点是有分量的。从那报纸谈这问题的一篇文章开头的话也可以看出它对自己分量的信心。‘今天有几份早报,’它说,‘谈起星期日的《星星》那篇结论性的文章。’可在我看来,这篇文章除了证明作者的热心有结论性之外,对什么都没有结论性。我们应该记住,报纸的目标更多的是制造轰动,搜罗话题,而不是促进真理。他们只在情况似乎与制造轰动效应合拍时才追求真理。一份报纸如果只与平常意见相同,是得不到公众拥护的,不管它的意见多么确凿有据,读者只把提出尖锐对立的意见的人看做是深沉的。案件的推理跟文学作品一样,能够最快速最普遍受到欣赏的是惊人之笔,可惊人之笔对文学和办案都是最没有好处的。 “我想要说的是,《星星》所发明的玛丽·罗杰还活着的想法之所以受到群众青睐,与其说是因为它貌似可信,不如说是因为它是惊人之笔与浪漫喜剧的结合。为了避免这个杂志从开始就有的前后不一,我们得检验一下它的几个重要论点。 “作者的第一个目的是表明从玛丽的失踪到浮尸的发现之间的时间之短,从而说明那尸体不可能是玛丽的。于是,把时间压缩到最短立刻成了推理人的目标。在匆忙追求这一目标时,他一起步就落入了一个假设:‘即使假定她已被杀害,要认定杀害的时间早到能让凶犯把尸体在半夜之前扔进河里,也是愚蠢的。’我们当然立即要问为什么。即使认为血案发生在姑娘离家后五分钟之内,能算愚蠢吗?认为凶杀发生在那天的某个时刻为什么就是愚蠢呢?凶杀案在任何时刻都发生过,而且,即使发生在星期天早上九点到半夜前一刻钟之间的任何时候,也仍然有时间‘把尸体在半夜之前扔进河里’。看来,这个假设的确切意思其实是:凶杀案根本没有发生在星期天。如果我们连《星星》的这个假设也能承认,那就什么自由都可以给《星星》了。‘即使假定她已……’这一段,不管它发表在《星星》上时是什么样子,都可以想象它实际上就是那样在作者脑袋里存在的。 “即使假定她已被杀害,要认定杀害的时间早到能让凶犯把尸体在半夜之前扔进河里,也是愚蠢的;我们倒可以说,既然做了这样的假设,同时又还假设(因为这个假设我们是做定了的)尸体不是在半夜之后扔到水里去的,那倒真是愚蠢。我们这话确实无足轻重,可也不像他报上那话那么强词夺理。” “如果我的目的,”杜邦继续说,“只是针对《星星》那段话证实自己的观点,我倒可以图个平安,不去理它。可我们的对象不是《星星》,而是真理。我们争论的那句话本身只有一个意思,而那个意思我已经说清了。但重要的问题是:我们得钻到那话后面去,找出它的内涵,那才是他们显然打算表达却没有表达出的意思。办报的人想说的是,这桩凶案无论是在星期天白天或晚上的什么时候干的,凶手们都不可能在半夜之前把尸体弄到河边去。这儿确实存在着一个我要质疑的问题:他们假设作案的地点和处境使暴徒们认为有必要把尸体弄到河边去,可是,作案是既可能在河岸边,也可能在河中,因此,作为最平常最直接的处理方式,把尸体扔下河去,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的,晚上,白天,都行。你能理解,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提出任何我认为可能的看法。到目前为止,我的设想都还跟案件的事实没有关系。我只想提醒你当心《星星》的意见的总体的口气,要你注意它一开始就具有的片面性。 “那报纸为配合自己的既定看法,就像这样设置了界限,而且假定,如果那是玛丽·罗杰的尸体的话,它在水里的时间就只能很短。报纸下面又说: 一切经验表明,淹死的尸体或暴力杀害后立即扔进水里的尸体需要六至十天才能腐败到可以浮出水面的程度。即使在尸体上方开大炮,也得至少泡上五至六天才能浮起。那时如果没人管,它还会沉下去。 “这个断言已经得到巴黎所有报纸的默认,只有《箴言报》例外。不过《箴言报》反对的只是有关‘淹死的尸体’那一段,它举出了五六个众所周知的尸体不到《星星》所坚持的时间就浮起的例子。但是《箴言报》的努力里却有个很不符合原则的道理。为了反驳《星星》的一般肯定,它只引用了些反对那肯定的特殊例外。但是,即使它可能举出五十个而不是五个尸体只两三天便浮起的例子,这五十个例子在那规律本身被驳倒之前仍然可以被看作是《星星》的规律的特例。只要还承认那规律,就还得承认《星星》的论点有充分的力量。而《箴言报》并没有否定它的论点,它所坚持的只是特例。因为《星星》的论点研究的只是尸体在不到三天的时间里浮到水面的或然率问题,并没有打算包含更多的道理。而除非那样幼稚地搜集到的例子能构成相反的规律,这个或然率就可能对《星星》的论点有利。 “你可以立即看出,如果要反驳关于这问题的任何论点,就必须驳倒那论点本身。为此,我们先得检验那规律的理论基础。一般说来,人体不会比塞纳河的水轻多少,也不会重多少。就是说,在自然状态下,人体的比重跟它所排除的同体积的纯水的比重大体相同。肥胖的、多肉的、骨头小的人和一般妇女的身体都比干瘦的、大骨头的和男人的要轻。河水的比重大小要受海洋潮汐的影响,但是,如果把潮汐忽略不计,我们可以说,即使是在纯水里也只有很少的人的身体会由于本身的原因而下沉。掉到河里的人如果能好好利用水的比重对付身体的比重,几乎全都是可以漂浮的——就是说,如果他让自己全身浸到水里,让尽可能少的部分留在水外的话。不会游泳的人的正确姿势是陆地行走的姿势:把头竭力向后仰,浸在水里,只留嘴和鼻孔露出水面。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发现自己能够漂浮,没有困难,不费力气。不过,还有一点也很清楚:人体的比重和它所排除的水的体积所保持的平衡显然十分精微,一点细小的变化都可能使一方偏重。比如把胳臂伸到水面上,使胳臂失去浮力,就会增加体重,足以使脑袋整个下沉;而借助于一个极小的木块却可以让我们抬起头四面张望。可是,不习惯游泳的人在挣扎时,为了让头部保持常有的直立状态,手臂总想往上挥,结果却是口鼻下沉,在水下为呼吸而挣扎时让水呛到肺里,大量的水也进入胃里,于是原来存在于体腔内的空气和现在灌进体腔内的液体的差异使整个身体的重量增加。作为一般规律,这种差异已足够使身体下沉,但是对于骨头小和肌肉松弛、脂肪超常的人而言,却还不够。这样的人即使淹死了,仍然会漂浮在水面上。 “我们可以认为,沉在河底的尸体是会停留在河底的,直到由于某种方式使它的比重再次变得小于它所排开的水的比重为止。这种效果是腐败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腐败的结果是产生气体,使所有的细胞组织和体腔扩大,外形膨胀得狰狞可怕。膨胀达到相当的程度,尸体体积大量增加,而质量或重量并无变化,于是尸体因比重变得小于它所排开的水的比重,浮上水面。但是腐败要受无数条件的限制,也会因无数种作用而加速或减慢。例如,气候的冷暖、矿物质的含量或水的纯洁度、水的深浅、水的流动或停滞、尸体的特点、生前有没有生过病等。这样看来,我们显然很难为尸体因腐败而浮起的时间做出确切的规定。在某种情况之下,这种结果可以不到一个小时就出现,而在另外的情况下,也可能根本不出现。有一些化学浸渍剂就可以保存动物的尸体永不腐败,二氯化汞就是其一。但是除了腐败,还有可能(而且常常可能)由于植物性物质的酸性发酵,在胃里(或是由于其他原因,在其他体腔里)发酵,产生气体,造成足够的扩张,使尸体漂浮到水面。放大炮产生的效果不过是震动而已。震动可能把尸体从它被埋的淤泥或软土里震松,再加上已经准备的其他条件,就可以漂浮起来。震动也可以降低细胞组织的腐败部分的黏性,在气体的影响下使体腔扩大。 “问题的整个原理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就可以用它轻松地检验《星星》的主张了。‘一切经验表明,’那报纸说,‘淹死的尸体或暴力杀害后立即扔进水里的尸体需要六至十天才能腐败到可以浮出水面的程度。即使在尸体上方开大炮,也得至少泡上五至六天的才能浮起。那时如果没人管,它还会沉下去。’ “现在看来,这一整段肯定是一种不合事理、也站不住脚的编造。‘一切经验’并没有表明‘淹死的尸体’需要六至十天才能腐败到可以浮出水面的程度。科学和经验都表明,尸体浮起的时间并不是、也肯定不是固定不变的。还有,如果有的尸体因为开炮而漂浮的话,也未必‘如果没人管,它还会沉下去’,那得腐败到产生气体时才行。但是我还想让你注意他们所说的‘淹死的尸体’和‘暴力杀害后立即扔进水里的尸体’的区别——作者虽然承认那区别,却仍然把两者归成了一类。我已经说明了快淹死的人的比重是怎么会大于他同体积的水的比重的。如果他不因挣扎而把手举出水面,不在水里大口吸气,就完全不至于沉没了。大口吸气就用水取代了原来存在于肺里的空气。但是‘暴力杀害后立即扔进水里的尸体’却不可能这样挣扎,也不可能在水里大口吸气。因此,后一类情况的尸体,作为一般规律,是完全不会下沉的,对这个事实,《星星》显然无知。到腐败发展到极高的程度时,到大量的肌肉跟骨头分家时,我们才真会见不到尸体了,不过不是在那以前。 “因为尸体只三天就漂了起来,所以它不是玛丽·罗杰的尸体,我们对这说法现在怎么看呢?如果是淹死的,因为是妇女,她很可能就并不下沉,即使下沉也可能二十四小时或不到二十四小时就漂浮了起来。但是没有人认为玛丽是淹死的。既然扔下水前就已经死了,她是可能在随后的任何时候漂出水面被人发现的。 “‘但是,’《星星》又说,‘如果尸体像那样遍体鳞伤地摆在岸上一直到星期二的晚上,那么凶手的某些踪迹总是可以在岸上发现的。’刚开始时我们很难从这话中看出推理者的意图。他其实是打算预防一种他所想象的对自己理论产生的障碍。那理论是:尸体在岸上放了两天,它的腐败过程要比泡在水里快。他假定,如果那样,尸体星期三就有可能浮出水面,而且认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它才可能如此。因此,他急于表明尸体并不曾在岸上摆过,因为如果在岸上摆了,‘凶手的某些踪迹总是可以在岸上发现的’。你笑了,估计是笑那结论。你不明白尸体在岸边摆放的时间为什么能使凶手的踪迹变得更加明显。我也不明白。 “‘还有,犯下这儿所设想的这种凶案的罪犯,’那报纸接下去说,‘难道会不加上一个让尸体下沉的重物就扔它下水吗?那样的预防措施是很容易采取的。’请注意这儿这可笑的思想混乱!没有人否认,甚至连作者也没有否认,发现的尸体是被杀死的。暴行的迹象太明显。可我们的推理人的目的只想说明尸体不是玛丽的。他希望证明玛丽没有被杀害——而不仅仅是尸体不是玛丽的。可他的说法只证明了那不是玛丽。这儿有一个没有挂重物的尸体,而扔尸体的凶手是不会忘记挂重物的,因此它不是被凶手扔到河里的。如果说他还证明了什么的话,这就是他所证明的全部道理。他甚至连尸体是谁的问题也没有接触到。你看,《星星》煞费苦心否定的不过是它刚才承认的东西。‘我们完全相信,’它说,‘他们发现的尸体是一个被杀害的女性。’ “即使在这个主题的这一部分里,这也还不是推理者不知不觉推翻了自己的推断的唯一例子。我已经说过,它明显的目的是尽量缩短玛丽的失踪跟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但是我们发现,它强调的是从那姑娘离开母亲家后就没人见过她。‘我们没有证据,’它说,‘说明罗杰小姐6月22日星期天九点之后还在人世。’由于它那论点显然是片面的,它至少该撇开这个问题。因为如果有人看见了玛丽,比如说在星期一或星期二,那么有关的时间就缩得更短了。而按照它的推理,死者是那位女店员的可能性也随之大大减少。不过,发现《星星》坚持它的论点,充分相信它会促进总的论辩,倒也很好玩。 “现在我们再来细读一下这篇文章里谈波威鉴定尸体的部分。关于手臂上的毛,《星星》显然不真诚。波威先生不是白痴,在鉴定尸体时绝不会简单地强调手臂上有毛。没毛的手臂是没有的。《星星》这儿这太空泛的用语不过是对见证人的用语的歪曲。见证人一定是提出了那毛的特点的:颜色、质地、长短,或是生长处具备的特点什么的。 “‘她的脚很小,’那报纸说,‘可拥有很小的脚的人有无数个。她的吊袜带也不能证明什么,她的鞋也不能证明什么,因为鞋和吊袜带都是论包卖的。她帽子上的花也是这样。波威先生竭力坚持一个推论:他们发现吊袜带的钩子折回去缩短过。可这并不说明什么,因为大部分妇女都觉得买吊袜带回家再按照腿的大小调整长短,要比在店里试来试去好些。’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很难认为推理人是严肃的。即使波威先生在搜寻玛丽的尸体时发现了一具跟失踪的姑娘身段外形大体相应的尸体,他也有理由认为搜寻取得了成功,根本用不着涉及服装问题。如果在大体的高矮和轮廓之外,他又在手臂上发现了样子特别的毛,而那是他在活着时的玛丽身上见过的,他就更可以理直气壮地坚持自己的意见了。那标志性的毛的特色或异常都很可能提高确认的分量。如果尸体的脚也很小,像玛丽的脚一样,那么尸体是玛丽的或然率就不仅是按算术比例增加,而是按几何比例多倍增加,或是积累性地增加了。如果在这一切之上再加上失踪那天她所穿的大家认识的鞋,即使那鞋是‘论包卖的’,也可以把或然率提高到差不多确认的程度。在单独存在时不能用以确认身份的东西,作为旁证,却可以是极有把握的证据。如果再加上与失踪的姑娘帽子上的花朵相同的花朵,那就什么也不用再找了。哪怕只有一朵花也不需要再找了——再找出两朵、三朵或者更多,还能有什么意思?证据的连续增加是证明力的无数倍增加。不是证据加上证据,而是百倍千倍个证据。如果已经在死者身上发现了她活着时用的吊袜带,还要继续找,我们就差不多成了笨蛋了。而我们发现的这个吊袜带又是缩短过挂钩弄紧过的,跟玛丽离家前不久的缩短方法一样。这时如果还要怀疑,那准是发了疯,或是想弄虚作假了。《星星》不把缩短的吊袜带看作例外,除了说明它坚持错误,不能说明别的。挂钩吊袜带的弹性本身就说明那缩短之反常。为自行调整而制造的东西是很少需要外力调整的。就最严格的意义而言,玛丽这吊袜带需要做那种调整,已经肯定是一种特例。只凭这吊袜带就可以强有力地证明尸体就是玛丽的。可那尸体并不是因为发现它有失踪姑娘的吊袜带或是鞋和帽子上的花、她的脚或手臂上的某个特别标志,或跟她一样的高矮胖瘦和外形轮廓而确认的,而是因为它每一条都是,全部都有。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仍然可以证明《星星》编辑持怀疑态度,那就不必为他成立什么疯狂调查委员会了——他早就认定了做律师废话的应声虫才算精明,而律师们又大部分满足于做法庭那正经八百的劝世箴言的应声虫。我愿意在这儿指出,对智者来说,法庭不认可的证据有许多是最好的证据,因为法庭本身必须在有关证据的大原则(写成了书的、公认的大原则)的指导之下,而大原则是不肯为特例让路的。这种坚持不懈地遵守原则、对抵触原则的例外置若网闻的情况,肯定是个在任意长的时期里都能够达到最大真理的方式。就总体而言,这做法虽也符合原则,但它产生的个别错误肯定会数不胜数。 “至于对波威的含沙射影的攻击,你是愿意立即撇开的。对这个好人的真诚性格,你已摸到了底。他是个无事忙,浪漫不少,头脑不多。像他这样性格的人,一旦真正激动起来,往往会引起过分敏感或别有用心的人的疑心。从你的笔记看来,波威先生曾多次接受《星星》编辑的采访,而且得罪了他,因为他曾向那编辑大胆指出:尽管那编辑持那种观点,按照清楚的事实来看,那尸体还真是玛丽的。‘他坚持肯定,’那报纸说,‘尸体就是玛丽的,但是在我们已经批评过的细节之外,却提不出令人信服的细节。’可是,即使不可能再提出什么更有力的证据让人信服的话,也可以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提不出让人相信的理由,是可以理解的。没有比对某人是谁的印象更模糊的东西了。谁都认识自己的邻居,但是要求为确认邻居提出理由的人却十分罕见。《星星》的编辑没有理由为波威先生说不出道理的推断而生气。 “我们会发现,他所陷入的嫌疑处境倒更像是我所假定的‘浪漫的无事忙’,而不是推理者所影射的什么罪行。接受了这个较为宽容的解释之后,理解起钥匙孔里的玫瑰、记事板上的‘玛丽’、‘把男性继承人挤到一边’、‘对让他们看尸体反感’、‘警告B太太别在他(波威先生)回来之前向警察透露信息’,和他似乎做过的决定‘除了自己谁也不干预这事的进程’,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我觉得似乎无可怀疑的是,波威在追求玛丽,而玛丽也对他卖弄过风情。他奢望人家会认为他享有跟她最充分的亲昵和信任,对此我不想说什么。由于已经有证据充分驳斥了《星星》的主张——说什么她的母亲和其他亲戚态度冷淡(这跟亲友们相信尸体是‘香水姑娘’的假定是抵触的),我们现在就假定尸体是谁的问题已经令我们充分满意地解决了,再接着分析。” “那么你对《商业报》的意见,”说到这儿我问他,“有何感想?” “在精神上,它们比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发表的意见要值得注意得多。它从前提出发所进行的推理,是有原则而且敏锐的,但至少在两个问题上它的前提却是以不完整的观察为基础的。《商业报》希望暗示玛丽是在离母亲家门不远的地方被一群粗野的歹徒带走的。‘像这样一位受到好几千人注意的年轻妇女,’那报纸强调,‘走过三个街区竟没有一个人看见,是不可能的。’这是长期住在巴黎的人的看法,是一个公众人物、在城里走来走去、却大体局限在公共机关附近的人的看法。他感觉自己不可能离开写字台走了十来个街区却没有人认出他,而且招呼他。他知道自己对别人和别人对自己的交情,却把自己的知名度跟那‘香水姑娘’的知名度作了比较,觉得差别不大,随即得出结论:那姑娘走路时也会跟他一样有人认识。可这种情况只有在她的路线跟他一样、具有按部就班一成不变的性质,而且在有限的地区的同一类人之间往来时才有可能。他在固定的时间里、在有限的范围里往来,那里到处都有因为职业性质类似而对他感到兴趣、乐意注意他的人。但是玛丽的来往路线一般看来是随意的。而在这个特定的案例里,我们倒觉得她走的路跟她往常走的路很可能极不相同。我们觉得,《商业报》中的那种比较,只有在两个人走过了巴黎全城时才好确定。那时假定两人的熟人人数相等,那么两人分别遇见的熟人的人数也就可能相等。就我而言,我倒是觉得,玛丽在任何时候从自己住处去姨妈家,无论在众多的路里选了哪一条,一个熟人也没有遇见的可能性不但是有的,而且非常大。在充分地、恰当地分析了这个问题之后,我们必须在心里坚持一条:即使是巴黎最知名的人士,他的熟人数目与巴黎的整个人口相比也都微乎其微。 “但是不管《商业报》所提出的设想看来能有多大说服力,考虑到那姑娘出门的时间,它那说服力也还会大打折扣。‘她出门时满街都是人。’《商业报》说。但是并不如此。那是上午九点。每天上午九点满街都是人,那不错,但星期天例外。星期天上午九点人们都在家里准备上教堂。细心的人都不能不注意到每个星期天早上八点至十点左右城里那特别冷清的气氛。十点到十一点街上倒是很拥挤,但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早。 “《商业报》在观察上似乎还有个缺陷。‘从那不幸的姑娘裙子上撕下来的两英尺长一英尺宽的一片,’它说,‘系在了她的下巴下面,在后脑勺打了结,那很有可能是为了制止她叫喊。这是不用手巾的人干的事。’这话是否有可靠的根据,我们以后再讲,但是编者说‘不用手巾的人’时,他指的是最下层的歹徒。可这话描写的恰好是那些哪怕没有衬衫也得带上手巾的歹徒。你一定曾经注意到,近几年来,口袋里的手巾对于地道的歹徒而言,是如何绝对的必要。” “我们对《太阳》周刊的文章该怎么看呢?”我问。 “可惜那报纸的作者不是天生的鹦鹉,否则他倒可能是同辈中的佼佼者。他只不过重复别人作品里已发表过的意见而已——从一份份的报纸上收集了资料,其勤奋倒是值得表扬的。‘这些东西在那里,’他说,‘显然至少有三四周……这骇人听闻的暴行现场已经找到。’可《太阳》周刊重新提到的事实远远没有解开我心里对这些问题的疑惑。我们以后还要把它们跟这个题目的另一部分放到一起检验。 “目前我们还要在其他的调查上花工夫。你一定不会没有注意到,尸体检验得极其马虎。当然,死者是谁马上就确定了,或是应该确定了,但是有些问题还有待确定。死者遭到抢劫没有?死者离家时戴了首饰没有?如果戴了,在发现时还戴着吗?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可是证词里一个字没提。还有一些东西同样重要,却也没有引起注意。为了自我满足,我们还得亲自调查。欧斯塔什的问题必须重新检验。我并不怀疑这个人,但是办事要讲究方法。我们得弄清楚他对自己那个星期天的行踪所作的宣誓证词是否有效、是否可靠——这种性质的宣誓证词很快就会给弄得神神秘秘的了。如果证词没有问题,我们才可以不理他。不过,如果发现证词里有欺骗,他的自杀就有可能成为他涉嫌的旁证。好在没有发现证词有欺骗。他的自杀不难解释,我们就用不着偏离常规思路进行分析了。 “我现在要建议的是,丢开这个惨案的内在问题,把注意力集中到惨案外围去。在这样的调查里把调查局限于直接的问题,完全忽略侧面的或次要的事件,不是很罕见的错误。法庭总把证据和讨论局限于表面上与案情有关的范围,那是一种错误。经验证明,真正的哲学也总证明,大部分或更大部分的真理都是在表面上无关的事物里出现的。现代科学之所以提倡‘在没有预见到的东西上进行猜测’,正是基于这一原则的精神实质(不拘泥于字面的意义)。但是你也许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人类的历史不断地表明,数量最大的、价值最高的发现都得归功于侧面的、偶然的、意外的事件。因此,为了进步,必须尽可能最大程度地允许从机会里产生极大地超出了常规预计范围的发明。把未来的东西置于幻想的基础上已不再是哲学的问题。意外已被承认为基础的一部分。我们把机会变成了绝对的计算问题,把意料之外的和没有想象到的变成了学校里的数学公式。 “我再重复一遍,一切真理的更大部分都是从侧面事物里出现的,我之所以要把对这个案子的调查从频繁而无成果的领域转向惨案当时的周围情况,根据的就是上述道理所涉及的精神原则。在你检查那些宣誓证词是否有效时,我要比你更广泛地检查一下报纸。到目前为止,我们所察看的只是已经调查的范围。但是,如果我们按我的建议,对公开出版物作全面搜索,却没有找到可以引出调查方向的细节的话,那倒会成了稀奇事。” 我按照杜邦的建议仔细检查了宣誓证词的情况,结果完全相信证词有效,随之也还了欧斯塔什一个清白。与此同时,杜邦却在各种报纸上进行着仿佛漫无目的的搜索。一周之后他把下面的摘要放到了我的面前。 大约三年半以前,同一个玛丽·罗杰从布兰先生在王宫地下商场的香水铺消失了,引起了一场混乱,与目前的混乱非常近似。一周之后她又在她习惯的柜台边出现了,还跟过去一样,只是脸色苍白了些,不完全正常。布兰先生和她的妈妈都说她只不过到乡下朋友家去了一趟。事情很快就平静下来。我们认为现在这件事也只是同样性质的重复,说不定一周或一月之后她又会回到我们身边的。 ——《晚报》,星期一,6月23日。 昨天一家晚报也谈到一位名叫罗杰的小姐过去的神秘失踪。大家都知道她从布兰先生的香水铺失踪后,是跟一位青年海军军官在一起的。那人以放荡著名。人们假定她幸好因为争吵回到了家里。本报对那位现在驻扎在巴黎的罗萨略的名声表示怀疑,但是出于明显的原因,暂不公开谈论这个问题。 ——《墨丘利报》,星期二,6月24日。 一场性质极其凶残的暴行前天在本城附近出现。一位先生带着妻子和女儿黄昏前不久花钱请六个年轻男人划船送他们过河——那时那几个人正在塞纳河边划船玩。到了对岸,三个客人下船走到已看不见船的地方,女儿却发现阳伞还在船上,便回船去取伞,却被那群流氓抓住,带到水上,堵住嘴,残酷地施暴,最后又被送到离她跟她父母上船处不远的地方。歹徒暂时还逍遥法外,警察正在追踪,有的歹徒即将被捉拿归案。 ——《晨报》,6月25日。 本报收到一两封来信,其目的在确定门奈为最近暴行的作案人。但因门奈先生经法律审查证明完全无罪,而几封来信的论点却是热情高于深度,本报认为不宜发表。 ——《晨报》,6月28日。 本报从显然不同的来源收到若干来信,措辞强硬,坚决肯定不幸的玛丽·罗杰落入星期天在本城附近活动的多个犯罪团伙之一之手已是不争的事实。本报也肯定倾向于这一假定。不久本报将辟版面公布部分来信。 ——《晚报》,6月30日。 星期一,与税务处有联系的一个游艇工人看见一艘空游艇顺塞纳河而下,船帆置于船底。该工人把游艇拖去了游艇管理处。次日清晨游艇又被人从管理处弄走,未通知任何人。现船舵仍存该游艇管理处。 ——《信息报》,6月26日。 读了这些不同的摘要,我感到不但似乎与问题无关,而且看不出其中任何一件能以什么方式与我们手边的问题发生联系。我等待着杜邦解释。 “我目前的打算,”他说,“还不是分析第一和第二段摘要。我把它们抄下来,只是为了让你看出警察无能到了什么程度。我从总监那儿得知,他们还没有为审查报纸上暗示的那位海军军官做过任何工作,但是要说在玛丽的两次失踪之间找不出可以假定的联系,只能算是愚蠢。我们不妨承认第一次私奔的结果是情人之间的争执和上当者的回家。现在我们准备来检查一下第二次私奔(假定我们已经知道有第二次私奔)。第二次私奔是欺骗者再次追求的后果,而不是另一个人的活动。我们打算把它看做是与旧情郎的‘和解’,而不是与新相好的开始。已经跟玛丽私奔过一次的那人再次要求私奔的可能性和另一个人向她提出私奔的机会之比是十比一。在这儿我还得提请你注意一个事实:已经肯定的第一次私奔和假定的第二次私奔之间的时间只比战舰往返航行一次的大体时间多几个月。那情人的第一次的卑鄙打算是因为非出海不可才中止的吗?他回来后又抓住时机打算达到他那没有完全达到或根本没有达到的卑鄙目的吗?对这一切我们还不知道。 “不过你会说,第二例里出现的不是我们所想象的私奔,当然不是,但是我们是否也准备说连遭到挫折的意图也没有呢?除开欧斯塔什(也许还得除开波威),我们还没有发现玛丽有为人所知的光明正大的公开追求者——没有谁谈起过。那么亲友们(至少大部分亲友)不知道的那个秘密追求者是谁呢?星期天早上玛丽和那人会了面,非常信任他,毫不犹豫地跟他去到鲁尔门那孤独的树林里,又跟他一直流连到夜幕降临。我想问,那位为大部分亲友所不知道秘密恋人是谁?罗杰太太在玛丽出走的早上那奇特的预感又是什么意思?她说:‘我担心再也见不到玛丽了。’ “但是,即使我们不能设想罗杰太太知道她女儿私奔的打算,难道就不能设想那姑娘有这样的意图吗?在离家之前她告诉别人她要到德龙路她姨妈家去,还要求欧斯塔什天黑时去接她。第一眼看去,这些事实跟我的设想是矛盾的,但是我们不妨想一想,事实上她跟某个朋友见了面,过了河,直到下午三点,时间已经很晚——这些都是我们知道的。但是在同意和这个人出去时(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她的妈妈知不知道),她也一定会想起她离家时说过的话,也一定会想起她未婚夫欧斯塔什到时会到德龙街去接她,而他若是发现她不在,带着那惊人的消息回到膳宿公寓又发现她没有回家,心里会是多么惊讶和怀疑。这些问题她一定都想过,我说,她一定会预计到欧斯塔什的烦恼和他对这一切的怀疑。回家去面对怀疑她是不可能乐意的,但是,如果假定她并不打算回家,那怀疑对她来说就不会有什么意义了。 “我们可以假定她这样想:‘我要跟那个人见面,跟他私奔,或是达到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的其他目的。我们的会面不能出现被打断的可能,我和他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甩掉别人的寻找。我要告诉别人我打算到德龙街去看姨妈,在她家过一天;我要让欧斯塔什在天黑前别来找我。这样,我离家的时间才能尽可能地延长,也便于解释,不致引起怀疑或担心,而且比用任何其他方式所得到的时间更多。我让欧斯塔什天黑时来找我,那么他在天黑前就肯定不会来找了。但如果我完全忽略了这个问题,没有让他来找,我能避开的时间反而会更少,因为他可能把我回家的时间估计得更早,我的出走也会更早引起他们的担心。而且,如果我有回家的打算,只想跟那人逛一逛,让欧斯塔什来找就不是办法了,因为他一找,就肯定会发现我欺骗了他。可我如果在离家时对他隐瞒了我的意图,天黑前又已经回家,我就可以解释说我去了德龙街姨妈家,我的欺骗就可能永远不让他知道了。但是我既然已不打算回家,或是要过几周再回家,或是躲藏些时候再回家,我现在需要关心的就只有争取时间的问题了。’ “在你的笔记里你已提出,对这个悲惨事件的最普遍的看法一直是——现在仍然是——那姑娘是被一群歹徒杀害的。在某些情况下,对公众的意见不能忽视。如果意见是自发的,表达方式严格来讲也完全是自发的,我们就应该把它跟天才的直觉同等看待,那是天才个体的心理特征。公众的这种意见我一百次支持九十九次,但是有一点很重要:那意见要不曾受到可以觉察的暗示,必须严格地讲是群众自发的意见。而要看出两者之间的不同并坚持加以区别,常常是非常困难的。就目前的案例而论,我好像觉得关于一帮歹徒的‘群众意见’是从两桩并列的案件诱导出来的——关于并列案件我在第三个摘要里有介绍。整个巴黎城都为年轻漂亮而有名的姑娘玛丽尸体的发现所激动。尸体被发现时满身伤痕,漂浮在水上。可现在又公布了消息,说是就在估计那姑娘被杀害的时候,或差不多在那时候,一帮年轻的暴徒又蹂躏了第二个年轻姑娘,虽然没那么严重,性质跟上次的暴行类似。一次已经为人所知的暴行会影响对还没有人知道的另一次暴行的公众判断,这不是很惊人的吗?舆论有待引导,而碰巧引导它的却是已经知道的暴行,玛丽是在这河上发现的,另外那桩暴行也是在河上犯下的,两次事件相连,可以产生许多感受,如果群众竟然意识不到,不去抓住,那倒真成了怪事。但是事实上,已经知道的暴行既是这样犯下的,那就证明(如果能证明什么的话)差不多碰巧同时犯下的另一次暴行是不会那样犯的。一伙暴徒正在某个地点犯下闻所未闻的罪行时,竟然会有另外一伙相同的暴徒在同一个的城市的相同环境里使用同一手段和工具在完全相同的时间进行完全相同的犯罪,这倒真正成了奇迹!但是,群众偶然提出的看法要让我们相信,如果不是这一大串惊人的巧合,又是什么呢? “在继续谈下去之前,我们先想一想大家相信的位于鲁尔门矮树丛里的凶杀现场吧。这个矮树丛虽然浓密,距离一条大众走的路却很近。里面有三四块大石头,形成了一个类似座位的东西,还有椅背和脚凳。在高一点的石头上发现了一条白裙子,在第二块石头上发现了一条丝围巾。在那儿还发现了一把阳伞、一双手套和一块手巾,手巾上还有玛丽·罗杰的名字。周围的荆棘上还挂有衣服的破片。地面遭到过践踏,灌木遭到过破坏,还有种种的激烈挣扎的迹象。 “尽管新闻界为矮树丛的发现叫好,而且一致认为那就是罪行的确切现场,可我们还得承认,有充分理由对此表示怀疑。我可以相信它是现场,但也可以不相信,我有充分理由怀疑。如果按《商业报》的说法,那里确实是现场,那么,圣安德列区帕维路那群罪犯如果还留在巴黎的话,当然会吓得魂飞魄散,因为公众注意力太敏感,马上就被引进了正确的渠道。其中某类水平的人心里立即会产生一种感觉:必须想法子转移注意力。既然鲁尔门那矮树丛遭到了怀疑,把那些东西放回当初发现它们的地方,自然是个好主意。虽然《商业报》做过那样的假设,却还没有真正的物证说明那些东西在矮树丛里只放了很少的几天,倒是有许多间接证据说明,在从惨案的星期天到孩子们发现那些东西的下午之间的二十天里,它们不可能老放在那里而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这些东西……由于雨水的作用,全都长了霉,变硬了,’《太阳》周刊采用了前人的意见说,‘粘到了一起,周围长满了草,连东西上也长满了。阳伞的纤维原很结实,但里面的纤维已经粘住,可以翻过来折叠的上半部也长满了霉,腐烂了,一撑就破。’‘连东西上也长满了。’这话说明它根据的只能是别人讲的话,也就是那两个小孩的回忆。那两个小孩怕那些东西被第三个人发现,早已把东西拿回家了。但是草是要长的,特别是在温暖潮湿的气候里(凶杀发生时正是那气候),一天能长出两三英寸。躺在新的草泥地上的阳伞有可能在一周之内被疯长的草完全遮住,让人看不见。至于霉嘛,《太阳》周刊编辑竭力坚持的霉,这字在上面引用的短短一段里就出现了三次。他难道真不明白霉的性质?难道还需要别人告诉他,霉是多种菌类之一,它最普遍的特点就是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长成而且腐败? “这样,我们就能一眼看出,他们为了支持那些东西在矮树丛里‘至少有三四周’的说法而最得意地引证的话只能是荒谬的虚构,证明不了任何事实。从另一方面讲,要相信这些东西留存在那矮树丛里的时间能长于一周,能从这个星期天存留到下个星期天或更久,也是极端困难的。多少知道点巴黎近郊情况的人都明白,除非到远离郊外的地区,要想隔绝是极为困难的。希望在森林或树丛里找到什么未经开辟甚至人迹罕至的地方,简直是难以设想的。要是有个爱好自然的人被职责锁在了大都市的灰尘和燠热里,不妨请他来做一番努力,满足自己的渴望,到直接包围我们的自然美景里去寻求隔绝。即使不在星期天,他每走两步也都会发现逐渐显露的美景会为一个瘪三或一群爱好玩乐的无赖的喧嚣和闯入所干扰。他想到最浓密的绿叶丛中去寻求幽静,却总是不能如愿,因为那里恰好是流氓出没之处,是最亵渎神圣的地方,于是漫游者只好满怀惆怅逃回巴黎,因为巴黎虽也充满罪恶,但污染程度毕竟较低,不那么令人恶心。上班日子的郊区受到的包围如此,星期日将会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尤其是现在,城里的歹徒们摆脱了劳动的要求,失去了习惯的犯罪机会,只好到城市附近去游逛,并不是因为喜爱农村(他们是打心眼里瞧不起农村的),而是因为想逃避社会和习俗的拘束。他们追求的不是新鲜空气和绿色树木,而是乡下那彻底的放纵。在这儿,在路边酒店或树林的绿叶下,他可以陶醉于疯狂的极端的享乐(自由与甜酒的共同产物),除了自己的三朋四友的眼睛,不受任何其他约束。在每个感情平静的观察者眼里都显而易见的事我且不讲,我要重提矮树丛里那些东西。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在巴黎附近任何矮树丛里存留,时间长达一个多星期却一直没有人发现,那倒差不多成了奇迹了。 “但也不是没有根据怀疑:那些东西是为了转移注意力,为了避免罪行真正在现场暴露而人为安排到矮树丛里去的。首先,让我提请你注意发现那些东西的日子。把这个日子和我根据报纸所作的第五个摘要对照一下,就会发现,它们的发现几乎紧跟在送到晚报去的紧急信件之后。信件各种各样,来源似乎各不相同,但说明的都是同一个问题:把注意力转向一个团伙,说团伙是作案人,把作案现场引向鲁尔门附近。当然,实际情况并不如此。受到信件的诱导,孩子们找到了那些东西,但是一直可以怀疑,也很有理由怀疑,那些东西并不是两个孩子在那以前找到的。理由是那些东西原来并不在矮树丛里,而是很久以后,即那些信件发出之后不久,才由写信的罪犯们自己安放到那里去的。 “那矮树丛很独特,极端地独特。它非常浓密,在它那天然的围篱里有三块很特别的石头,形成了一个座位,有靠背,有踏脚凳。而这个满是艺术情趣的矮树丛却距离德吕克太太的家只有几杆的距离。她的孩子们有个习惯,喜欢仔细搜索附近的矮树丛,寻找黄樟树皮。如果我们拿一千对一打赌,说是那两个孩子不会没有在矮树丛里至少找到一片黄樟皮就让一天过去,会不会太冒险?那树皮就隐藏在浓荫下的‘厅堂’里,或落在那天然‘宝座’上。在这个赌注面前犹豫的人若不是自己没当过娃娃,就是已经忘记了娃娃的天性。我再说一遍,要理解那些东西怎么能在矮树丛里放了一两天以上,甚至更长时间而没有被发现,是极端困难的,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太阳》周刊那武断的无知。我认为,它们是在晚些时候被放到那地方,然后才被发现的。 “但是还有一个理由证明那些东西是摆放到那里去的,这理由比我以前强调过的理由更有分量。请注意那些东西的十分人为的安排。高一点石头上放着白裙子,第二块石头上放着丝围巾。而阳伞、手套和带玛丽·罗杰字样的手巾却到处散落。这些东西在这儿的安排是一个不太精明的人随手玩出的把戏,他希望安排得自然些,但那却不是真正自然的状态。我估计看见的应该是那些东西满地散落,遭到践踏。在树丛中那狭窄的空间里,裙子和围巾被那么多挣扎蹭来蹭去,几乎不可能仍然保留在石头上。‘有证据表明出现过挣扎,’据说,‘土地遭到过践踏,矮树丛受到过破坏。’可是那裙子和围巾却放得像挂在架子上一样。‘矮树丛中从外衣上撕扯下来的布条大约三英寸宽六英寸长,曾缝补过。有一片布条……看来像被扯下来挂在矮树丛上的。’在这里《太阳》周刊一不小心引用了一句非常可疑的话。按照那描写,那布条的确像是扯掉的,但它却是故意用手撕的。树上的刺竟然能从衣服上(比如本案这件衣服)‘扯下’布条,这是极为罕见的一种情况。还有,从这种纺织品的质地看,一根刺或钉子扎了进去,能扯下方形的一块,纵向撕开,分成垂直的两条,又在扎进的地方形成角顶,那种扯法是很难设想的。我没见过,你也没见过。要从这样的布料上扯下一片,在任何情况下都几乎必须有从不同方向来的两个力才行。如果那纺织品有两个边,比如是手巾,要想撕下一片,那时(也只有那时),要有相当的力量才可以办到。但在目前这例子里,问题是在衣服上,露出的只有一个边。要想用几根刺从正中没有露边的地方扯下一条,怕只有靠奇迹了。一根刺是办不到的。即使露了一个边,也得有两根刺,一根从一个方向撕,一根从另一面撕才行,还得假设那地方没有镶边,镶了边就几乎无法办到了。据此我们看出,要靠几根刺把布条撕下来有太多太大的障碍。可有人还要求我们相信:不但有一条,而且有很多布条是这样撕下来的。有一部分还‘曾缝补过’!还有一部分‘来自裙子,不带镶边’。那就是说,是几根刺从衣服完全没有露边的地方扯下来的!这些话,我说,我们信不过是很有理由的。种种情况的综合所构成的怀疑有着合理的根据,但更令人惊讶的倒是那些东西竟能在那里留下。那些凶犯既懂得转移尸体,当然会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不过,如果你认为我的目的是否认矮树丛是凶案现场,那也是误会。这儿有可能干过坏事,更大的可能性是在德吕克太太家附近出了意外。但事实上那都不太重要,我们的任务不是要找出现场,而是要找出凶杀案的作案人。不要管我解释得多么啰唆,首先,其目的都在说明:《太阳》周刊那明确而卤莽的结论是愚蠢的。其次,主要,是按最自然的思路引导你进一步考虑一个疑点:凶杀是不是团伙作案? “我们先回到外科医生尸检时提出的细节,然后再谈这个问题。必须指出,他所公布的歹徒人数是想当然的,它受到巴黎市所有可敬的解剖专家的嘲笑,认为不公正,完全没有根据,倒很正常。不是因为情况可能不是他推断的那样,而是因为他的推断完全没有根据——那么,能不能找出有力的根据另作推断呢? “现在让我们来考虑一下‘挣扎的种种迹象’。我先问一问:他们认为这些迹象说明什么?说明团伙作案。可那不更像说明了并没有团伙吗?能发生什么样的挣扎?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面对他们所想象的流氓团伙,能够进行那么激烈、那么持久的挣扎,弄得满地留下痕迹吗?几条粗野的胳臂不声不响地抓住她,问题不就解决了!受害者只能绝对地乖乖地听话。在这儿你得记住,我所强调的那地方不是现场的说法,主要想指出那不是团伙的暴行现场。我们如果把暴徒想象为一个人,是可以设想,而且只能设想,那斗争是非常激烈、非常顽强的,因此才留下了那么明显的痕迹。 “还有,我已经说过,引起我怀疑的是那些东西竞能被留在矮树丛里,叫人发现。而这些罪证能偶然留下已经几乎不可能。他们转移了尸体,这就说明他们并不如想象的那么慌乱。但是比尸体(尸体的面貌可以迅速为腐烂所破坏)更强有力的证据却还留在了暴行现场。我指的是那块有死者名字的手巾。如果是偶然,那就不是团伙的偶然,而是可以想象为单个人的偶然了。我们来看看,有个人杀了人,单独跟死者的鬼魂待在了一起,叫躺在面前那不会动的东西吓坏了。冲动的情绪一过去,他心里就出现了巨大的空白,可以容许理所当然的恐怖进入。他心里没有在群体里必能鼓起的自信。他孤独一人陪着死者,吓得浑身发抖,不知所措,可是尸体他又非处理不可。他把尸体往河边搬,却把其他罪证留在了身后。因为要把所有的包袱全弄走,即使并非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的,而回来取剩下的东西却似乎非常容易。但是,在向河边吃力搬运的路上,他心里的恐怖却成倍地增加了,沿途都有某种声音包围着他。他若干次听见,或似乎听见有脚步声,似乎有人在望着他,就连城市的灯光也叫他六神无主。他经过多次的歇息和残酷的折磨,终于来到了河边,把那阴森森的包袱扔掉了——说不定用了一条船。可是现在,世界上还有什么财富和惩罚的威胁能促使那孤独的凶手重走那条吃力而危险的路,回到矮树丛和那叫人血液冰凉的回忆里去?他没有回去。要闹出什么后果就让它闹吧!即使他愿意回去,他也没有了力气。他唯一的想法就是立即逃之夭夭。他对那可怕的矮树丛永远背转了身子,像逃避谴责一样逃掉了。 “换成团伙会怎么样呢?团伙人多,能给他们信心。即使连最坏的暴徒也会怯场,而且想象那团伙完全由怯场的暴徒组成,因为人多,我说,也可以消除我所想象的那种能使孤独的凶手瘫痪、惶惑、昏聩的恐惧。即使我们设想有那么一个、两个、三个人忽略了,也会有第四个人来纠正。不会在走后留下把柄。因为他们人多,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没必要回来再取。 “现在你再想一想以下的情况:尸体在发现时,外衣上有‘约一英尺宽的一条,从下摆直撕到腰上……在腰上缠了三圈,到背后打了个结系住。’这做法显然是为了做成个把手,方便提走尸体。如果是团伙,用得着想这种办法吗?对于三四个人,尸体的手和脚就是把手,不但够用,而且最方便。拴出个把手是给单个的人用的,这就指引我们进入了下一个事实:‘矮树林和河道之间的栏杆被拆开了,地面上有某种重物拖拽经过的痕迹。’但是团伙搬运一个尸体,用得着花那么多工夫去拆栏杆吗?不论是什么栏杆,他们都可以很快就把尸体抬过去的。一群人搬一个尸体,能在地面留下明显的拖拽痕迹吗? “在这儿我们必须谈谈《商业报》的一个说法——前面我们已在一定程度上谈过了。‘从那不幸的姑娘的裙子上,’那报纸说,‘撕下来……一片,系在了她的下巴下面,在后脑勺打了个结,那很有可能是为了制止她叫喊。这是不用手巾的人干的事。’ “我在前面已经讲过,真正的歹徒不会没有手巾,可我不打算在这儿再谈这个问题。这种‘带子’之所以使用,倒不是如《商业报》所想象的是因为没有手巾,有块手巾还留在矮树丛里就是证明。也不是为了‘制止她叫喊’,因为选择了‘带子’,而没有选择管用得多的制止叫喊的东西。但是证词谈到那‘带子’时的说法是‘发现布条松松地拴在脖子上,打了个死结固定’。这话虽然够模糊,却跟《商业报》的说法有实质性的差异。那个布条有十八英寸宽,因此虽然是细棉布做的,折叠好了或是纵向收拢了,却可以变成一条结实的带子。而发现它的时候那布条正是收拢的。我的推论是:那位单个的杀人犯使用拴在尸体身上的带子提着尸体走了一段路(无论是从矮树丛还是从别的地方走出),觉得像这样走,气力不够了,于是决心拖了尸体走——有证据说明尸体的确是被拖着走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在尸体的一头拴一根绳。最好拴的地方是脖子,因为有脑袋挡住,不会滑脱。这时,杀人犯无疑想起了缠在腰上那‘带子’,想使用它,但是因为它在腰上缠了几圈,结子也难解,又想到带子还没有从衣服上扯断,倒是从裙子上另撕一条更为容易,于是他撕下了一条,围着脖子拴住,把死者拖到了河边。这根‘带子’是在困难和紧迫的情况下使用的,而且不是达到目的的最好工具,可他竟然用了,这说明是找不到手巾又为形势所迫时的权宜之计。正如我们所设想的,那是离开矮树丛(如果是矮树丛的话)之后,在矮树丛到河边之间发生的事。 “但是你会说,德吕克太太的证词特别指出,就在惨案发生时,或差不多时,有个流氓团伙到了矮树丛附近。这话我相信,但是我却猜想,在悲剧发生前后的几天里,像德吕克太太所描写的那种流氓团伙在鲁尔门附近出入的怕有十来个,但是受到那位谨慎老实的德吕克老太太尖锐谴责的却只有这一个(她那证词来得晚了些,也实在可疑)。她把他们描写为吃了她的糕点,喝了她的白兰地却不愿费工夫掏钱付账的家伙。牢骚不就冲着这点来的吗? “不过,德吕克太太确切地证明了什么?‘一群不三不四的人就来了,吵吵嚷嚷,吃了喝了却没有付账。他们也沿那姑娘和男青年走的路走去了。快黄昏时这批人又回到酒店,过河走掉,似乎很匆忙。’ “这个‘很匆忙’在德吕克太太眼里非常可能是更匆忙,因为她反复伤心地为自己被掠夺的糕点和麦酒诉苦——她可能还怀着微弱的希望,想给她的麦酒和糕点一些补偿。怎么会不匆忙?天快黄昏了,那么宽的河,得坐小船过去。暴风雨就要来了,天马上就要黑了,哪怕是流氓团伙也得匆忙回家了,她能不强调匆忙吗?这肯定不奇怪。 “我说天快黄昏,因为天还没有黑,只是快黄昏了。那群不三不四的人,那种不三不四的匆忙冒犯了德吕克太太那双明察秋毫的眼睛。但是我们又听说,就在这天晚上,德吕克太太和她的大儿子‘听见酒店附近有女人尖叫’。德吕克太太在描写她听见尖叫声的那个夜晚时是怎么说的呢?‘那是天黑后不久。’她说。但是‘天黑后不久’至少已经天黑,而‘快黄昏了’却肯定还在白天,因此非常清楚,那团伙在德吕克太太偶然听见尖叫声之前就已经离开了鲁尔门。在那么多证词里,关于这个问题的话大家都在清清楚楚地使用,没有例外,就跟我和你谈话时使用着一样,但是却没有一家报刊杂志、一个警厅的干员注意到这个严重的漏洞。 “我只想在不承认是团伙的论点里再加上一条,至少在我看来是有着无法抗拒的分量的一条。在高额赏金和完全不追究揭发同伙者的条件的诱惑下,很难设想经过那么长时间还完全没有下层团伙里的个人或集团出面来揭发同伙。那种处境里的人主要倒不是贪图赏金或想逃脱法网,而是怕被别人出卖——他们迫不及待要抢先出卖别人,就是怕别人出卖自己。疑案一直没有破,这恰恰最好地证明了事实上秘密还是秘密,这场阴暗恐怖的勾当只有一个活着的人知道,也许两个人吧,再有就是上帝了。 “我们分析了这么久,现在就来概括出一个粗糙但可靠的结论。我们得到的结论是:或者是在德吕克太太家附近出现了死亡的悲剧,或者是在鲁尔门的矮树丛里发生了杀人案,作案人是死者的情人,至少是过从甚密的秘密朋友、熟人。那是个肤色黝黑的密友。他这肤色和绑带上打的结,还有女帽绳上打的‘水手结’,都指明他是个海员。他跟死者(一个快活但不低贱的年轻姑娘)的往来说明他的级别高于普通水手。在这个问题上寄给报纸杂志的一些紧急信件很可以看作是旁证。正如《墨丘利报》所说,第一次的私奔可以让那海员的形象和那海军军官重合成一个人。我们知道,第一次使那不幸的姑娘陷入罪过的就是那位海军军官。 “在这儿,我们非常需要考虑一下那皮肤黝黑的人长期失踪的问题。我先谈谈这人皮肤的深暗和黝黑。那是很不寻常的黝黑,它在伐冷斯和德吕克太太两人的记忆里都是唯一的特征。可这个人怎么会不见了?是叫歹徒们杀害了吗?如果是的,为什么只有那被杀害的姑娘的痕迹留下?把两次暴行的现场假设为同一个地方是自然的,可他的尸体又到哪里去了?杀人犯对两个尸体的处理很可能是相同的呀。但是,也可以说这人还活着,他吓坏了,不敢暴露自己,怕的是被加上杀人的罪名。现在倒是可以考虑把这个罪名放到他身上了——时间够长了,因为有人作证,看见他在那个灾难的星期天跟玛丽在一起。但若在出事的当时,这话可能没有力量:他若是个清白无辜的人,他的第一个冲动就可能是报案和帮助指认凶手。他可能想到采用的就是这个策略。有人看见他跟那姑娘在一起,和她乘一艘敞舱船过了河。即使是白痴也都明白揭发凶手是洗请自己嫌疑的最可靠的方式,也是唯一的方式。我们不能设想在那灾难的星期天晚上他还能既清清白白又不知道出了凶案。他如果还活着,就只有在那种情况下才可以想象他能不报案。 “那么,为了查明真相,我们该怎么办呢?继续分析下去,我们就会发现证据越来越多,越来越清楚了。我们要把第一次的私奔追究到底。我们要掌握那位‘军官’的全部历史、他现在的处境和凶杀案发生时他在什么地方。我们要把送到《晚报》的主张团伙作案的各种信息仔细对比,对比完了,还要把来信的风格和笔迹跟早些时候送到《晨报》去的那些坚决主张门奈有罪的信做个对比。这一切做完,让我们再把这些不同的信跟那个军官的笔迹做个对比。我们要反复盘问德吕克太太、她的孩子、出租马车夫伐冷斯,尽可能弄清那位‘皮肤黝黑的人’的外形和神态。精心设计的询问是能从他们口中掏出有关这个特殊问题(和其他方面的问题)的材料的——包括他们也没有意识到的自己掌握的东西。现在我们还要查那船工在星期一(6月23日)捡到的那艘船。那船没有让值班人员知道也没有取舵就从游艇办公室给弄走了。而那是在发现尸体之前的某个时候。只要谨慎处理,坚持不懈,那船肯定是能找到的。因为不但捡到那船的船工可以认出它,我们手上还掌握了船舵。对一艘帆船的舵,心里完全没鬼的人是不会不寻找就放弃的。在这儿我还得提一个问题:我们没看见有游艇招领的广告。那游艇不声不响地送进了办公室,又同样不声不响地消失了。但是那船的主人或租那船的人怎么能不通过广告就在星期二早晨一大早知道了星期一被扣的船的存放地点呢?我们只能想象那人在海军里有关系,是某种长期的个人关系吧,是能借以打听到细微的利益所在和当地的琐碎消息的关系。 “谈到那拖着尸体来到河边的孤独的杀人犯,我已提到过他有可能为自己弄到船。我们要明白,玛丽·罗杰是从船上扔进水里的,这是很自然的,扔到岸边浅水里他不放心。死者背上和肩上的特殊挫伤说明是在船底横档上擦出来的。尸体发现时没有挂重物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是在岸边扔下水的,一定会挂上重物。我们只能用杀人犯没有挂重物是因为在推船离岸前忽略了这个预防措施来解释。在他把尸体扔下水时,无疑已经意识到了这个疏忽。但那时手边已没有补救的东西。只要不回那倒霉的河岸边,他是什么险都敢冒的。杀人犯在摆脱那阴森森的包袱之后,有可能急忙回到了巴黎。他在那里的某个偏僻码头跳上了岸。但是,他会拴好船吗?那时他心急如焚,哪还能管拴船这样的事。况且他把船拴到码头上,反倒会觉得是把罪证拴到了自己身上。自然他的想法就是把能让自己和罪行联系起来的一切都扔得越远越好。他不但要逃离码头,而且还不想让船留下。他肯定是扔掉船,让它顺水漂走的。我们继续设想吧。早上,那可怜的家伙发现有人把船捡了回来,放在了某个他每天都去的地方(说不定还是职责要求他常去的地方呢),他给吓得目瞪口呆。第二天晚上,他没有敢要船舵就把船处理了。现在那艘没有舵的船在什么地方?那就让它成为我们最早搜寻的目标之一吧。我们胜利的黎明将从我们第一眼看见那船时开始。那船必将引导我们走向在那灾难的星期天的半夜使用过它的人,其速度之快连我们自己也会吃惊。证据将引向证据,杀人犯就会被追踪、抓获。” 请理解,我谈的是巧合,不是其他。我在这个题目上谈的话已经够了。我心里没有超自然的信念。凡有思想的人都不会否认大自然和上帝是两回事。而后者创造了前者,可以随意控制它、修改它,这也毫无问题。我说“随意”,因为问题是意志而不是逻辑的疯狂所假定的力量。不是说神灵不能修改他的法则,只是我们亵渎了他,想象着有让他修改的必要。这些法则的制定已从源头包括了可能在未来出现的一切意外。对上帝而言,万物都是新的。 那么我要重复一句:我是把这一切当作巧合来谈的。还有,从我的话里可以看出,在不幸的玛丽·塞西丽亚·罗杰丝的命运(照我们目前所知的情况)和一个叫做玛丽·罗杰的人(直到她的故事的某个阶段)的命运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考虑到两人之间那么惊人的相似,理性也不禁惶惑。我说,这一切还要待以后来证实。但是我们却丝毫也不能认为,在我们刚谈到那时的玛丽的悲惨故事时,在我们从故事的结局追踪那笼罩着她的神秘时,我有什么秘密打算,想暗示那关系的进一步延伸,甚至提示,在巴黎破解女店员凶杀案使用的方法,或是根据类似的推理所采用的手段,以后也能产生类似的效果。 因为,在考虑这个假设的后一段时,应该注意到,在这两桩案件里,即使是最细微的差异也可能完全改变事件的发展进程,因而导致最严重的判断失误。这就跟在算术里一样,一个就其本身而言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误差,在计算过程里一乘再乘,最终的结果却与正确结果出现巨大的差异。而对于前一段,我们也必须看到,我所谈到的“或然率预测”是禁止一切平行延伸的——那禁止坚决、断然、不容分说,其坚决程度跟这两个平行事件的长度与准确性成正比。这是那些看来似乎与数学思维完全无关、其实只有数学家才感兴趣的反常命题之一。比如,要想让普通读者相信以下的事实是最困难不过的:一个掷骰子的人连续掷了两个六,这时便有了足够的理由下很大的赌注打赌,说他第三次掷出的不会是六。理智对带有这类意味的说法常是立即拒绝的。前面两次已经掷了,这绝对是已经过去的事了,它们对只存在于未来里的第三掷似乎产生不了影响,掷出六的机会看来跟平常任何时候完全一样,就是说,它所受到的影响只能跟骰子的其他各种投掷的影响完全一样。这是一种看来最明显不过的想法,可谁要是想驳斥,他所遇见的将更多的是讽刺的微笑,而较少的是近似尊重的关注。这儿所包含的错误是一种带灾难气息的严重错误,在目前给我的条件限度之内,我不能冒昧地去揭露它,而对有哲学头脑的人,也不需要揭露,我只须在这儿指出一点就够了:理智有一个癖好,喜欢在细节里去寻求真理,而这种错误就是存在于理智中的无穷错误系列里的一个。 <hr /> 注释: 失窃的信 智者最忌过分聪明。 18××年秋的巴黎,入夜之后,冷风阵阵,我正陶醉于双重的享受:含着海泡石烟斗进行沉思默想,跟我的朋友西·奥古斯特·杜邦一起坐在他圣日尔曼郊区兑诺路三十三号三楼后房的小图书室(或叫小书斋)里。我俩保持深沉的缄默至少已有一个小时。不经意的旁观者也许会以为我俩都只专心地凝望着吐入小屋空气里的袅袅烟圈,心无旁骛,其实我是在心底回味着黄昏时跟他交谈的话题:莫格路惨案与围绕玛丽·罗杰被杀的种种神秘。因此,在我们敞开公寓房门,请我们的老相识巴黎警察厅戈总监进来时,我只把那看作是偶然的访问。 我们表示了衷心的欢迎,因为这人虽有一半令人瞧不起,却也有一半逗人喜欢,而我们已有好几年没见面了。我俩原坐在黑暗里,杜邦起身要想点灯,听见戈说是为了一桩给了警察很多麻烦的案子来咨询,即向我的朋友求教的,便不再点灯,又坐了下来。 “如果是需要思考的问题,”杜邦不再点燃烛芯,只是说,“在黑暗里思考,效果更好。” “这又是你的一个古怪念头。”总监说。他有个习惯,老把自己不理解的东西称做“古怪”,因此他总生活在无数绝对的“古怪”之中。 “很对。”杜邦递给客人一个烟斗,再将一把舒服的椅子转到他面前。 “说吧,有什么困难?”我问,“不会又是杀人案吧,我想?” “啊,不是,没有那类性质的案子。事实上案情非常简单。我毫不怀疑我们仨就能圆满解决,但是我认为杜邦会喜欢详细听一听案子的情节,因为它古怪得出奇。” “怕是又简单又出奇吧。”杜邦说。 “嗯,确实是,可也并不完全如此。事实是我们都弄糊涂了,案子虽说简单,大家却一筹莫展。” “说不定正因为案子太简单,你们才追失了猎物的骚味的吧。”我的朋友说。 “你瞎说个什么呀!”戈总监哈哈大笑。 “神秘大概就在简单得过了分。”杜邦说。 “啊,天哪!谁听说过这样的想法!” “是个一目了然的案子吧。” “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客人被逗得非常快活,放声大笑,“啊,杜邦,你会笑死我的!” “你手上究竟是什么案子呀?”我问。 “好的,我就来告诉你,”戈总监稳稳地喷出一口长长的烟,往椅上一靠,沉吟着回答,“几句话就能给你介绍清楚。但是,我得事先叮嘱你,这案子要求绝对保密。要是有人知道我透露给了别人,我现在这把椅子就八成会坐不稳。” “讲吧。”我说。 “否则就别讲。”杜邦说。 “那好,一个级别极高的官员私下告诉我,说是丢失了一份极端重要的文件——是从皇家闺房里盗走的。盗窃者是谁,肯定无疑是知道的,因为是眼见他拿走的。还有,文件仍然在他手里,这也是知道的。” “凭什么说是知道的?”杜邦问。 “凭清楚的推理,”总监回答,“凭文件的性质推理,凭它没有出现后果推理。如果文件已经从盗窃人手里散布出去,那是会立即产生后果的。就是说,盗窃者对它的最终的使用一定有他的打算。” “请说得更清楚一点。”我说。 “好吧,我就大胆向你透露到这个程度:这份文件可以让持有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无穷的权力。”总监喜欢使用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太清楚。”杜邦说。 “还不清楚?好吧,若是那文件让一个第三者看见了(他的名字我不说),就会使某个地位很高的人物的清白遭到怀疑。这一事实使掌握文件者对她造成了威胁,有关她的荣誉与安宁。” “这种优势却在于,”我插嘴道,“盗窃人知道失窃人对此心知肚明。可是,谁又有那么大的胆子——” “盗窃人,”戈总监说,“是大臣德。那人什么事都敢干,不失身份的事敢干,有失身份的事也敢干。盗窃的方式非常大胆,而其聪明劲也并不逊色。那份文件——坦率说是一封信——是被盗人独自在皇家闺阁收到的。她正在读信,另外一个地位很高的人突然闯了进来,而她又特别希望向那人保密。她匆匆把信往抽屉里塞,却已来不及,只好就让它就那样拆开放在桌上。好在地址在上面,挡住了内容,没有引起对方的注意。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德大臣又进来了。他那山猫一样的眼睛立刻认出了地址上的笔迹,看出了收信人的慌乱和企图隐瞒,于是按常规匆匆谈了公事,取出一封跟那信有些相似的信,拆开了,假装读了起来,然后把自己的信放到紧挨那信的地方,又花了大约十五分钟谈完公事,最后,在离开时把那封他无权拿走的信拿走了。那信的合法所有人眼望着他拿走了,却因有第三者站在自己身边,没有敢提醒。大臣溜掉了,把自己那封无足轻重的信留在了桌上。” “那么,”杜邦对我说,“到了这一步,你所指的构成优势的东西都到了他手里。盗窃者知道被盗窃者明白是谁偷的。” “没错,”总监回答,“于是他把用这种方式所获得的权力在政治上发挥到了异常危险的地步。被盗者一天比一天更深刻地感到,必须取回那信,但是,当然不能公开要。一句话,她走投无路了,才把任务交给了我。” “我看是,”裹在地道的香烟烟雾里的杜邦说,“除了你再也找不到更精明的办案人了,甚至想象不出了,我看。” “过奖了,”戈总监说,“有人有这类想法倒是可能的。” “很清楚,”我说,“正如你所说,那信还在大臣手里,因为他的优势不是任何形式的使用,而是掌握在手里。那信一使用反而会失去了威力。” “没错,”戈总监说,“我就是按这种想法办的。我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彻底搜查那大臣的府第。办这案的主要难点在于不能让他知道。我事先得到过警告,最重要的是,如果引起他的怀疑,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危险。” “可是,”我说,“干这类搜查你是很内行的,巴黎警察以前常常办这种事。” “啊,没错,就因为这个道理我才没有失望。而且,那位大臣的习惯也给了我们很大的方便。他常常是彻夜不归,而他的侍从也不多。侍从们睡在离主人住处很远的地方,主要是那不勒斯人,他们很容易喝醉。我有钥匙,你知道,能打开全巴黎的房间与密室。一连三个月,我每天晚上花大部分时间亲自搜查那大臣的府第,一夜也没有放过——这事与我荣誉攸关。我还给你透露一个大秘密:报酬也巨大。因此,不到我不得不承认那盗贼比我精明时我是不肯放弃搜查的。我觉得我已经查遍了那府第每一个可能隐藏文件的旮旯。” “可是,会不会有可能,”我提醒道,“那信虽在那大臣手上(那是肯定的),他却把它藏在了自己府第以外的地方呢?”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杜邦说,“目前宫廷事务的特殊环境,特别是据我们所知的那位大臣所卷入的阴谋,是会要求在必要时随时出示那份文件的——就是说在顷刻之间出示文件所能产生的感情作用几乎跟占有该文件具有相同的分量。” “出示文件所能产生的感情作用?”我问。 “他指的是销毁该文件所能产生的作用。”杜邦说。 “对,”我说,“那么文件肯定是在府第里。至于大臣随身携带,我们认为可以不必考虑。” “完全不必考虑,”总监说,“我们扮作剪径的抢劫过他两次。我还亲自督促仔细搜过他的身。” “费这个事你倒大可不必,”杜邦说,“我估计德完全不是傻瓜。既不是傻瓜,就一定会估计到剪径是当然的事。” “不完全是傻瓜,”戈总监说,“但他是个诗人,而我认为诗人距傻瓜只有一步之遥。” “说得对。”杜邦深深地吸了一口海泡石烟斗,沉吟了许久说,“我走神儿了,在想一首打油诗。” “你能不能详细讲讲,”我说,“你们搜查的细节。” “好的。事实上我们很从容,一切地方都搜查遍了。干这类事我很有经验。我把整个府第一间房一间房地搜,每间房搜一个星期,首先查每个房间的家具,把每一个可能的抽屉都打开。我估计你知道,在经过适当训练的警察面前,不可能存在‘秘密’抽屉。在这样的搜查中谁要是让这样的‘秘密’抽屉漏了网,他准是个傻瓜。事情太明显。每一间密室都有一定的大小和空间,都要弄个清楚。而且我们有精确的规定,一根丝五十分之一大小的东西也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检查完密室我们又检查椅子,我们用你见我使用过的细长的针插进每个椅垫里。我们还拆掉桌面。” “为什么?” “有时候藏东西的人会拆开桌面或有类似结构的家具,连桌子腿也挖空,把东西塞进去,再合上桌面。像这样使用床柱顶和底的人也是有的。” “但是,那空处敲一敲不就听出来了吗?”我问。 “若是放进东西后再在周围塞够了棉花,是听不出来的。而且,我们这种情况,干活是不允许出声的。” “但是,你们总不能把一切可能用你们所描述的方法藏东西的家具全拆散吧?信件是可能卷成螺旋状的纸卷,形状和大小都只如粗的毛线针,可以插进,比如,椅子的横档里去的,你总没有把所有的椅子全拆散吧?” “肯定没有。但是我们干得更好——我们使用一种极高倍的放大镜检查了府里的每一把椅子,各种形式的接口,只要有一点新变动的痕迹我们都能立即发现。手钻落下的一粒木屑,就可能明显得像一个苹果。胶结有了丝毫异常,榫头出了不正常的缝隙,都足以引起关注。” “我估计你们已经检查过窗帘、地毯、镜子、木板夹层、床和床垫夹层了。” “那是当然。在我们仔细检查完了每一件家具之后,我们又检查了房子。我们把它的整个表面分片编号,以防遗漏。然后又像以前一样,用放大镜细查了整个府第的每一平方英寸,包括两幢紧连的大厦。” “两幢紧连的大厦!”我惊叫起来,“那可是费了大劲了。” “费了大劲,但是给的报酬也十分可观。” “房屋周围的场地你也检查了?” “所有的场地都是铺了砖的,给我们的麻烦相对少了一些。我们检查了砖缝间的青苔,没有发现翻动的迹象。” “德大臣的文件和藏书室里的书你们当然全检查过了。” “肯定,我们打开了所有的文件夹和文件包,不但查了每一本书,而且不满足于每本只抖一抖(像许多警官通常所做的那样),而是一页一页翻开。我们还最精细地量过每本书封面的厚度,用最敏感的放大镜检查过。装订上出现变动的新痕迹是完全逃不过我们的眼睛的。有五六本刚从装订工手上来的书,我们就都用细针从纵向仔细探查过。” “地毯下的地板检查过了吗?” “毫无疑问,我们搬开了每一张地毯,用放大镜检查了木板。” “墙壁上的纸张也检查过了?” “检查过了。” “地窖也检查过?” “检查过了。” “那么,”我说,“你们就犯了判断上的错误。那信并不像你们所估计的那样在府第里。” “我担心你这话是说对了,”总监说,“现在,杜邦,给我出个主意吧,我该怎么办?” “把府第再彻底地检查一遍。” “绝对用不着,”戈总监回答,“我比肯定我在呼吸还更肯定,那信不在府里。” “那我就给你提不出更好的主意了,”杜邦说,“对那信的准确描写你当然是有的吧?” “啊,当然!”说到这儿总监取出了一本备忘录,开始谈起那遗失的信的特征——内容上的,尤其是外形上的。说完后他就走掉了,情绪比我以往任何时候见到那位善良的先生时都低落。 大约一个月以后,他又来看我们了。他来时我俩的情况跟上次差不多完全一样。他接过一个烟斗坐下,开始了寒暄。最后,我说道: “嗯,戈总监,那封被盗的信怎么样了?我估计你最后是认定没有谁能斗过那位大臣了。” “该死,我说,确实如此。不过,我按照杜邦的建议又查了一遍,可仍然徒劳无功——我早就估计到了。”“你说过,给你的报酬是多少?”杜邦问。“数目非常大,极其大方。准确数字我不说,但是我愿意指出一点,谁如果能为我找到那封信,我可以私人签给他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事实是,那信一天比一天更重要了,报酬最近还翻了番。但是,即使翻到三倍,我也无法超越已经作过的努力。” “啊,是的,”杜邦一边吸着海泡石烟斗吐着烟雾,一边拖长了声音说,“我的确以为你在这事上还没有尽到你的最大努力。你还可以干得更多,我觉得,是吧?” “怎么做?还能有什么办法?” “怎么——噗,噗——在这个问题上你能够——噗,噗——听听别人意见的,对吧?你还记得人家讲的关于阿本内迪的故事吧?” “不记得,让阿本内迪上绞架去!” “好的,让他上绞架去,欢迎。但是,从前有一个有钱的守财奴,他想靠旁敲侧击从阿本内迪那儿套出一个治疗方案,便想了一个办法。他在几个朋友之间开始了一番私人谈话。他对那位内科医生把自己的病描写成了一个他杜撰的人的病。 “‘如果我们设想,’守财奴说,‘他的病情是这样的,那么,医生,你会给他开些什么药呢?’ “‘多听听意见,肯定是。’阿本内迪说。” “但是,”总监有几分烦躁了,“意见我是完全愿意听的,也愿意付报酬。谁要能在这事上帮我一把,我真愿给他五万法郎。” “那么,”杜邦说着打开抽屉取出一个支票簿,“你可以给我写上你所说的数目。你签上字,我就把那封信给你。” 我惊得目瞪口呆。总监绝对像是遭了雷击,他一动不动,好几分钟说不出话来。他大张着嘴,难以置信地望着我的朋友,眼球似乎要从眼眶里蹦出来。略为平静之后,他抓起笔,又是几度踌躇,几番茫然地张望,然后才在支票上填了五万法郎,签上名,隔着桌子递给了杜邦。杜邦接过支票仔细看过,放进皮夹,然后打开一个文具盒,从中取出一封信,递给了总监。那位官员满脸悲喜交集,双手颤抖着打开了信,只匆匆瞥了一眼,便连跑带趔趄来到门口,不顾一切礼仪跑出了房间,跑出了大楼。从杜邦要求他填支票起,他自始至终没说一个字。 他走掉之后我的朋友开始解释。 “按他们自己那一套看,”他说,“巴黎警察是非常干练的。他们有韧劲,有头脑,有计谋,对于似乎是职务主要要求的知识烂熟于心。这样,在戈总监向我们详细介绍他们对德大臣家府第的搜查方式时,我完全相信他的调查是满意的——在工夫所到之处。” “在工夫所到之处?”我说。 “对,”杜邦说,“不但使用的手段是同类手段中最精良的,而且执行得绝对完美。那信如果在他们的搜查范围之内,这些家伙毫无疑问已经查出来了。” 我只哈哈一笑,可他对自己的话却似乎十分认真。 “你看,他的手段,”他继续说,“是同类里最好的,使用得也不错。它们的缺点是用错了案情和对象。对于警察总监来说,有些技术程度极高的成套手段只不过是普洛克路斯特斯的床。他把自己的计划勉强往那床上放,于是永远犯错误,对手上的案子不是办得太深,就是办得太浅。有些小学生也比他更会思考呢。我认识一个小学生,他玩猜单双引起了广泛的注意。那游戏很简单,是用玻璃球玩的。一个人手里抓几个玻璃球,让另一个人猜是单是双。猜对了赢一个球,猜错了输一个球。我所说的那孩子把全校的玻璃球都赢到了手里。他当然有些猜法,可也不过是观察对手和估计他是否伶俐而已。比如对手是个大号笨蛋,伸出握了球的手问他:‘单还是双?’我们那小学生回答‘单’时输了,下一回他就赢了,因为他心想:‘那傻瓜第一次取的是双,他那点狡猾只够他下一次取单的,因此我就猜单。’——他猜单,赢了。现在换了个比上回那个高了个层次的笨蛋。那小学生便想:‘这家伙发现我上回猜了单,下一回就会按第一个冲动作简单的变化,从双变成单,跟第一个傻瓜一样。但是他再一想,觉得那变化太简单,最后他还得像上次一样出双。因此我要猜双。’他猜双,又赢了。伙伴们说这小学生的猜法是‘凭运气’,可他究竟凭的是什么?” “不过是,”我说,“让推理人把智力放到与对手等同的地位而已。” “是这样的,”杜邦说,“我问那小学生是怎么让自己跟对手的想法等同,取得胜利的。我得到的回答是:‘在我想知道对手有多聪明、多笨、多好、多坏,或是想知道他在想什么时,就让自己脸上做出跟他完全一样的表情,然后等着自己心里和头脑里出现他那种情绪或思想,好像在配合或适应那表情。’这小学生的回答其实就是罗什福科、拉布纪夫、马基雅维利和坎潘内拉全部貌似高深理论的底蕴。” “如果我没有误解你意思的话,”我说,“要让推理人跟对手的想法相同,就得准确地估计到对手的思想情况。” “从实质意义来看,”杜邦回答,“他们靠的就是这个。总监跟他的部下之所以常常失败,首先就是因为他们的想法跟对手的想法没能等同,其次是对对手的智力做了错误的估计,甚至没有进行估计。他们考虑的只是自己对聪明的看法。他们在寻找隐藏的东西时只会考虑:如果换成自己,会怎样隐藏?他们只有在自己代表了众人的想法时才能够正确。但是,在个别罪犯的聪明跟他们的聪明有了本质的差异时,他们遭到挫败就是理所当然的了。罪犯的智力超过了他们时,他们总遭挫败;罪犯的智力不如他们时,他们也常遭挫败。他们的调查原则从来不变。在受到罕见的意外——包括超常的报酬——刺激时,他们最多也只是扩大或夸张了那一套做法,原则是从来不会变的。试以德大臣这个案子而论,他们有过什么改变行动原则的措施吗?钻孔呀、探测呀、敲打呀、放大镜观察呀、把建筑物地面划成平方英寸分别登记检查呀,都不过是对一个(或一套)搜查原则的运用,此外还有什么?而这却是以人类的某一套观念为基础的。多年以来警察总监按常规执行任务时习惯的只有这个。你看到没有?他认为无论谁隐藏信件都理所当然会用那套办法——倒不一定是在椅子腿里钻洞,但至少是塞到某个隐秘的窟窿或旮旯里去,随之而来的思路也都跟在椅子腿里钻洞差不多。还有,你看见没有?这类隐藏东西的公认角落都只在平庸的案件里出现和为智力平庸的人所使用,因为在一切隐藏的案件里,对于隐藏的东西的处理,首先考虑的(也是实际上考虑的)就是按众所周知的办法处理。因此,要找到隐藏的东西是完全不需要才能的,需要依靠的只是细心、耐心和决心。对于重大案件——或者因为有高额报酬,警察看来也算重大——警察们的这类素质从来没有令人失望过。你现在可以明白我所说的一个问题的意思了:如果被盗的信件是藏在总监搜查范围里的任何地方——换句话说,如果警察总监的原则包括了隐藏那信的原则——找到那信就是完全不成问题了。可是,这位官员却完全给弄糊涂了。他的失败,原因是估计那大臣是个傻瓜,因为他有个诗人的雅号。总监感到:所有的傻瓜都是诗人,而他只不过滥用了排中律,得出了所有的诗人都是傻瓜的结论而已。” “但是,这人真是那个诗人吗?”我问道,“我知道有两兄弟,在文学上都有名气。我相信大臣是个数学家,写过颇见功底的微分论文,却不是诗人。” “你错了,我对他很了解,他两者都是,既是诗人又是数学家,他善于推理。如果他只是个数学家,他是根本不能推理的,那他就只好听凭总监摆布了。” “你这想法,”我说,“很叫我吃惊。全世界的声音都会反对你的。你不会打算把多少个世纪以来经过充分验证的观点完全置之不理吧?长期以来数学推理都是被看作是最优秀的推理的。” “‘有一个说法是,’”杜邦引用坎姆佛的话回答,“‘每一个公众的意见和每一个已被接受的传统,都是一种荒谬,因为它已为大多数人接受,这是毫无疑问的。’我敢保证数学家已经竭尽全力散布你所说的那种群众性的错误,把这样的东西当作真理同样是错误的,其中一例就是:把一种值得在更有好处的事业里运用的学问用到‘代数’里去,把它命名为‘分析’。法国人是这个独特的谎言的始作俑者。但是,如果命名有什么重要的话,如果词语的含义应该在使用里体现的话,那么,‘分析’本来就表现了拉丁文里的algebra(代数)的意思,正如‘ambitus’表现了‘雄心,’、‘religio’表现了‘宗教’,‘i’表现了‘诚实的人群’一样。” “你马上就会,”我说,“跟巴黎的某些代数学家争吵起来的。但是,你讲下去吧。” “我怀疑从抽象逻辑发展而成的推理和随之产生的价值是否有效,尤其怀疑从数学研究派生的推理。数学是形象与数的科学;数学思维不过是用以观察形象与数的逻辑。把所谓的纯代数的真理设想为概括一切的或普遍性的真理,本身就有严重错误。我眼看见人们普遍接受那么严重的错误,真是感到不可思议。数学公理并不表示普遍真理。在关系上(在形象的关系上和数的关系上)真实的东西,在其他问题上常常大错特错,比如在道德上。在道德研究上认为部分之和等于全体就常犯错误。这条公理在化学里也站不住脚。用这公理来研究动机也会失败,因为两个各有一定价值的动机加到一起未必等于各自分量之和。还有无数的其他数学真理也只能在关系范围内体现真实。但是由于习惯,数学家却从他们那有限的真理出发,硬说那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事实上全世界的人也都那样想象着。布赖恩特在他那颇见功力的《神话学》里分析过类似错误的一种根源。他说:‘虽然异教徒的寓言没有人信,我们却老忘掉自己的身份从异教徒的寓言里引申出道理,认为是现今存在的真实情况。’而异教徒数学家对‘异教徒的寓言’也相信,也从中引申出道理,那就不是由于记忆力差而是由于无法解释的头脑混乱了。简而言之,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和他们根底相同的数学家是可以信赖的,也没有遇见过一个并不悄悄把x2+px绝对地、无条件地等于q看成是自己的信仰的数学家。你要是愿意的话,不妨做一个实验:去对一位数学家说你相信x2+px有时并不完全等于q。你在让他听清你的意思之后可得赶快逃之夭夭,因为他准会想揍你一顿。” 他最后这句话惹得我哈哈大笑。“我想说,”杜邦讲了下去,“如果那位大臣只是个数学家,总监就没有必要给我签这张支票了。不过,我知道那大臣既是数学家又是诗人,于是我就针对他的思路和环境选定了我的措施。我与作为宫廷大臣的他是认识的,对作为大胆的阴谋家的他也是了解的。我考虑到这样的人不可能不想到通常警察会使用的手段,也不可能不估计到会被人拦路打劫——事实证明他确实猜准了。我考虑,他一定会预见到对自己的府第的搜查。对他的常常彻夜不归,总监认为是成全了他的成功,我却认为那是大臣的计谋,他是在给警察机会,让他们彻底搜查,以便及早给戈总监那封信不在他府第里的印象。事实上他终于造成了那印象。我还感觉到,那位大臣必定知道搜查物品的警察行动的整个思路(我刚才费了很大的劲为你详细介绍的那个死板的原则),这必然会迫使他避开平常的隐藏角落。我认为他不会那么平庸,看不出在警察总监的眼睛、探针、钻子、放大镜之下,他那府第的最复杂、最偏远的角落也都跟最平常的地方一样公开。总而言之,我看出他无可奈何,必须寻找一条简单的路。也许你还记得,第一次跟总监谈话时我曾提出,正因为那秘密那么一目了然,所以才弄得他蒙头转向,那时总监笑得多么无可奈何。” “记得,”我说,“他那笑我记得很清楚。我还真担心他会笑得痉挛了呢。” “物质世界里有许多东西,”杜邦继续说,“跟非物质世界极其相似,因此才给修辞的教条染上了真理的色彩,才让暗喻或明喻起到了强化论点、使描绘生辉的作用。例如,惰性原理在物理学里跟在形而上学里就似乎相似。在物质世界里,大的物体要比小的物体难于推动,造成的冲量也跟推动时的难度成正比。在非物质世界里也一样,强大的智力比次等智力更强大、更稳定,运动时的作用也更大,而推动开头的几步也同样更吃力、更为难,充满了矛盾。再者,你注意到没有,街头店铺里的招牌,最引人注意的是大的还是小的?” “这我倒还没有想过。”我说。 “有一种锻炼脑筋的游戏,”他接着说,“是在地图上面玩的。提问的一方让对方找一个规定的字——市镇、河流、国家或是王国的名字,总之是在地图上各式各样的、复杂多变的字体里去找。玩这游戏的生手一般是找最小的字去难为对手,但是行家选择的却是,比如,横跨全图的大字。这些字正如街面上字体太大的招牌或横额,正因其过分明显,反倒被人忽略了。在这儿,物质上的过于巨大正好跟道德上的满不在乎近似。智力因此而轻易放过了太显山露水、太一目了然的东西。但是看来这个道理却似乎超越了或是够不上警察总监的理解水平,他从来就没有想到过那大臣八成有可能,甚至有几分可能,把那信放到所有的人的鼻子底下,而又巧妙地阻止他们看见。 “我考虑了德大臣的大胆、冒险和洞察世态的头脑;考虑到他如果打算有利地使用那文件,就必须把它随时留在手里;还考虑到警察总监所获得的决定性的证据:那信并没有藏在他一般的搜查范围之内。我越是那样考虑,就越是满足于一个念头:为了藏好这封信,那大臣使用了富于心计的、聪明智巧的手段:根本没有打算隐藏。 “我脑子里满是这类想法,便给自己准备了一副绿色眼镜,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很偶然地闯进那大臣的府第去拜访他。我发现他在家,跟平时一样打着呵欠消磨时间,装作厌烦得要命的样子。他说不定是现在活着的人里真正最精力充沛的人——可那只是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的状态。 “为了表示跟他同病相怜,我诉苦说自己视力不行了,非戴眼镜不可了。我在眼镜掩护之下装做一心一意跟主人闲聊,却细致全面地检查了那个房间。 “我特别注意了那张大的写字台(他就坐在它旁边)。那上面乱七八糟放满了书信之类的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我在桌上仔细搜寻了许久,却没有发现任何能引起怀疑的东西。 “我放眼扫视房间,目光最终落到了一个金丝盘绕的俗气的纸板卡片架上。那是用一根肮脏的蓝色丝带挂在壁炉架正中一个小铜把手上的。卡片架分成三或四层,里面放了几张名片和一封孤零零的信。那信很脏很皱,几乎从正中撕成了两半——好像最初认为它没有价值,准备撕掉,后来又改变了主意或是受到了阻拦似的。信上有一个巨大的黑色火漆封印,带着明显的‘德’字,是用女性的细小字迹写给德大臣本人的,这信被很随便地,甚至仿佛很轻蔑地塞进了架子上层的一个格子里。 “我一瞥见那信就得出结论:我想找的东西就是它,虽然它跟警察总监为我们念过详细描写的东西有极不相同的外表。这信的封印大而且黑,带有‘德’的字样,而那封信的封印则小而且红,带有S家族的公爵族徽。这封信是写给大臣的,信封上的字迹娟秀而细小,而那封信是写给某位皇室人物的,字体粗劲豪放得惹眼,两者相同之点只在尺寸。但是这灰尘,这鲜明得过了分的差异、信纸的肮脏与破烂,跟德大臣井井有条的实际习惯太不一致,太容易令人想到是故意用以掩人耳目,让别人认为它毫无价值的。这一切,再加上文件放在过分抢眼的、能落进每个客人眼里的地点,都跟我以前的结论丝丝入扣地吻合。这一切,我说,强烈地证实了一个心怀疑窦的人的判断。 “我尽量拖延我的拜访时间,坚持跟大臣热烈地讨论着一个话题——我知道那话题从来不会引不起他的兴趣和激动。谈时我真正的注意力却集中在那封信上。我审视着它,记住了它的外形和在卡片架上的放法,最后还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发现消除了我心里可能出现的一切细微的怀疑。我在审视那信的边缘时注意到:它似乎经过不必要的折叠,带有破损,就像一张折叠后进过文件夹、却又给翻了过来、按原来的折痕重新叠过的硬纸。这个发现已经够了。我清楚地看出,那信曾被自内向外像手套一样翻转过来,重新写了地址,盖了封印。我跟大臣道了别,立即走掉,在桌上留下了一个金质鼻烟盒。 “第二天早上我去取鼻烟盒,又跟大臣热烈地继续前一天的谈话,我们正谈着,窗户正下方却传来砰的一声巨响,仿佛是步枪声,随后便是一连串可怕的尖叫声,外面人声喧哗。德大臣急忙冲到窗前,推开窗户往外看,我便趁此时刻跨到卡片架旁,取出那信,放进口袋,迅速用一个外表相同的复制品取代了它——复制品是我在自己住处精心准备的,模仿了德大臣的笔迹,用干面包刻了封印盖上。 “大街上的喧哗是有个人的疯狂行为造成的,他在街上的妇女儿童中开了一枪,不过枪里没有子弹,那人被看作疯子或酒鬼放掉了。那人一走,德大臣就离开窗户走了回来。我取到了眼前的东西也跟着去了窗前。随后我就和他告别。那假装的疯子是我雇的。” “可你干吗要用复制品代替那信呢?”我问,“如果在第一次见面时你就公然取了那信走掉,岂不更好?” “德大臣可是个敢于铤而走险的人,他胆大包天,”杜邦回答,“他的府第又不是没有忠实于他的利益的保卫人员。我如果按照你的想法冒昧胡来,就可能无法活着离开大臣的家了,而巴黎城的善良人就再也听不到我的消息了。但是,除了这想法,我还有别的意图。我的政治倾向你是知道的,在这个问题上我是那位女士的同党。那大臣要挟她已经有十八个月,现在她却控制了他,因为他还跟从前一样在讹诈着她,并没有意识到那信已不在自己手里。这样,他将无可避免地把自己推向政治毁灭。他倒台时所遭遇的将是突然多于难堪。所谓‘轻松地坠入鸟飞不过的大海’,谈何容易,事实正与卡塔南尼对歌唱的说法一样:下降比上升困难多了。就目前这例子而言,我对那陡然下降的人并不同情,至少没有怜悯。他是一个恐怖的恶魔,没有原则的天才。不过,在他遭到警察总监所说的‘某个人物’(那位她)的挑战,只好打开我在卡片架上留给他的信时的想法是什么,我倒是特别想知道的,我承认。” “怎么回事?你在信封里还装了什么特别的东西吗?” “嗨——什么都不装似乎不妥,那岂不是太不客气了吗!有一次在维也纳,德大臣曾经对不起我,我当时就心平气和地告诉过他:我会记住的。因此我知道他会为一个问题感到好奇:是谁在智力比赛里打败了他。我觉得不给他点线索总归是遗憾的事。他是很熟悉我的笔迹的,我只在那张白纸正中抄下了一句话: ——这样残忍的设计,若不宜于阿特柔斯,也宜于堤厄斯忒斯。 此诗见于克雷比永的《阿特鲁》。 <hr /> 注释: 和《奥德赛》。曾任《纽约晚邮报》编辑近五十年。</a> 金甲虫 嗨,什么?什么?他舞蹈癫狂,却是被毒蜘蛛塔兰图拉咬伤。 多年以前我跟威廉·勒格兰先生成了莫逆之交。他是古老的胡格诺家族的后裔,曾经极为富裕,却因遭到一连串不幸,堕入了贫困。为了避免跟随祸患而来的屈辱,他离开了祖居的城市新奥尔良,来到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附近的莎利文岛定居了下来。 这岛子很特别,约有三英里长,却没有一处的宽度超过了四分之一英里。除了海岸的沙,别的东西很少。岛子跟大陆由一片几乎看不见的河淀连接,河水缓缓流经茫茫的芦苇荡和烂泥,是沼泽鸟类经常往来之地。可以预料的是:这里的植被稀疏,至少也矮小,连一棵够尺寸的树也见不到,只在岛子西头穆特里要塞与几间可怜的架子房附近长了一棵可算得枝叶扶疏的棕榈——架子房是夏天租给逃避查尔斯顿的灰尘与溽暑的人暂住的。不过,整个岛子除了西头和岸边一带坚实的白色海滩之外,完全被芬芳馥郁、密密丛丛的桃金娘所覆盖——那种英格兰园艺家评价很高的灌木在这儿常常高达十五至二十英尺,形成了几乎无法进入的丛林,给空气压上一片浓香。 勒格兰在距离东头(岛子另一头)不远的桃金娘深处为自己修了一间小茅屋。我跟他偶然相识时他就住在那里。我们的邂逅立即发展为成熟的友谊,因为那隐士身上有许多值得我尊重和感兴趣的东西。我发现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智慧非凡,带有愤世的色彩,情绪烂漫强烈,时而热情,时而忧伤。他身边藏书不少,却不大读。他主要的娱乐是打猎、捕鱼,或在海滩上和桃金娘丛中漫步,同时捡拾贝壳或搜集昆虫标本。他的昆虫藏品是连斯瓦姆默丹也会嫉妒的。他散步时通常有一个叫朱庇特的老黑人陪同。朱庇特是在他家命运逆转前解放的,但是不肯放弃步步紧跟“威尔少爷”的权利,无论是恐吓或是许愿都挡他不住。很有可能是勒格兰的亲人认为勒格兰思想恍惚,便设法把这种观点加给了朱庇特,想让他监督和保护那心神不定的人。 处在莎利文岛的纬度,那里即使就在冬季也少有严寒,按说是不必在秋天生炉子的,可18××年10月中旬却出现了一个冷得惊人的日子。我在黄昏前匆匆穿过常绿的树丛,来到了朋友的茅屋。我已是好几个礼拜没来看他了——我那时住在查尔斯顿,离岛子有九英里,来往的交通条件跟今天相差很远。我来到茅屋前,按习惯敲了敲门,没有人应,便在我所知道的藏钥匙的地点找到钥匙,开了门,进了屋。壁炉里有一炉熊熊的火,那可是个极受欢迎的奇迹。我扔掉大衣,在噼啪乱响的柴火边圈手椅上坐下,耐心地等待主人回家。 天刚擦黑,他俩回来了,非常热情地欢迎了我。朱庇特一脸欢笑,忙着收拾秧鸡做晚餐。勒格兰正处在一种狂热(我该怎么叫它呢)的发作期。原来他找到了一种对壳贝,是从来没有见过的新属。不但如此,他还四处搜求,在朱庇特的帮助下找到了一种他相信是全新品种的甲虫,但是他希望我明天再对那东西发表意见。 “为什么不今天晚上就发表?”我在火上搓着双手,很想把那金龟子一族往魔鬼那里打发。 “啊!我要早知道你会来就好了!”勒格兰说,“但是我已经很久没见到你了,怎么会知道你偏偏会在今晚光临呢?我回家时遇见了要塞里的格什么中尉,我很傻,把甲虫借给了他。所以在明天早晨见到他之前,你是见不到那甲虫的。今天晚上就住在这儿吧,明天我就打发朱庇特去取——太阳一出来就去取。最美妙的!” “什么最美妙?——日出吗?” “哪儿呀!不!——是甲虫!金灿灿的颜色,有大号的山胡桃大,背上的这头有两个漆黑的斑点,那一头也有个漆黑的长一些的斑点。甲虫的须——” “甲虫哪儿会有锡呀,威尔少爷,我不是一直告诉你吗,”此刻朱庇特插嘴了,“那是金甲虫,上下里外全是真金的,只有翅膀除外。我这一辈子还没见过有它一半重的甲虫呢。” “好吧,就算它是真金的吧,朱庇,”勒格兰回答,我觉得勒格兰认真得超过了环境的需要,“那你就可以让秧鸡烤糊吗?——那颜色……”说到这儿他转身对我说,“差不多真能证明朱庇特的想法。你就没见过比它那甲壳所发出的金属光泽更耀眼的了——不过,明天之前你还不能下结论。我现在倒可以给你画出它的样子。”说到这儿,他在一张小桌前坐下。桌上有笔和墨水,却没有纸。他到一个抽屉里去找,也没找到。 “没有关系,”最后他说,“就用这个也行。”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我看像是“丑角帽纸”裁成的,很脏。他用笔在纸上画了一幅草图,画时我仍在火炉边坐着,因为我还很冷。他画完了,没有起身就递给了我。我刚接过手,却听见门外有什么东西在大声咆哮,然后是抓门声。朱庇特刚开了门,一只大型的纽芬兰犬便冲了进来,扑上了我的肩膀。那东西的种种亲昵使我招架不住,因为我以前来时给过他许多爱抚。它那一番欢蹦乱跳结束后,我才回头看纸,说实话,我朋友那幅草图可真叫我大吃了一惊。 “嗨!”我端详了好几分钟后说,“我必须承认这是个奇特的甲虫,崭新的,我还没有见过跟它相像的东西——除非是骷髅头或死人脑袋。我所见过的东西没有比它更像骷髅头的了。” “骷髅头!”勒格兰回过神来,“啊,真的,对,画在纸上是有点像骷髅头,的确。上面那两个黑斑像眼睛,对吧?下面那个长斑像嘴巴,而轮廓又是椭圆形。” “也许是吧,”我说,“但是勒格兰,我担心你画得不大高明,要让我相信它像个骷髅头,还得我亲眼见了甲虫才行。” “是的,可我倒不清楚了,”他有点愠怒地说,“我画画还是不错的,能画得很像,有过很好的老师,而且自诩不是笨蛋。” “可是,我亲爱的伙伴,你画时是在闹着玩,”我说,“你画的确实是个骷髅头,事实上,按对这类生物标本的一般观念看来,我只能说它太像骷髅头了。你那甲虫要真是这样,就可算是世界上最异样的甲虫了。我们可以从这点暗示炮制出一番引起轰动的迷信。我设想你可以把这甲虫叫做‘人头甲虫’之类的。在自然史上像这样命名的东西比比皆是。可是,你所说的触须在什么地方呢?” “触须!”这个问题似乎莫名其妙地引起了勒格兰的情绪,“触须你应该看得见的,我肯定。我画得清清楚楚,跟那虫的触须完全一样。够清楚的,我觉得。” “行了,行了,”我说,“也许你真画出来了,可我是真没看见。”我不愿惹他生气,再没说别的,把那纸递还了他。但是,当时情况的急转直下却叫我大吃了一惊。他的怪脾气令我困惑。至于画里那甲虫,整体看来跟平常勾画的骷髅头确实太像,肯定没有看到什么触须。 他怒气冲冲地抓过纸去,显然想揉成一团,扔进火里,却又再瞥了一眼。他的注意力立即被吸引住了,那张脸猛然涨红了,随即又刷地惨白了。他一坐好几分钟,呆望着那画。最后,他站起身子,从桌上拿来一支蜡烛,去到屋子一个最远角落的航海箱上坐了下来。他在那儿又盯着那画颠来倒去地细看了许久。他没有说话,可他那行为却让我愣住了。我觉得还是小心为上。他的情绪越来越不好,不能再说话惹他生气了。他立即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皮夹子,把画放进去,小心翼翼地把它塞进写字台,锁了起来。现在,他的态度平静了些,但适才那热情的态度已经消失殆尽。不过,他更多的似乎是心不在焉,而不是愠怒。随着夜色的逐渐加深,他越来越沉浸于苦思冥想了,即使我攻击他,他怕也是回不过神来的。我原打算在茅屋过夜的——我以前常那样,可一见主人情绪如此,便觉得还是告辞的好。他也没有留我,只在我离开时,比平时更热情地跟我握了握手。 此事以后大约一个月(其间我没听见过勒格兰的消息),他的仆人朱庇特到查尔斯顿来找我了。我从没看见那善良的老黑人这么沮丧过。我怕的是我的朋友遇到了严重的不幸。 “嗨,朱庇,”我说,“出什么事了?主人怎么样?” “嗨,说真话,少爷,他原可以好一点的,可他就是不好。” “不好!你这话真叫我不放心了。他什么地方不舒服了吗?” “那玩意!就是那玩意!他倒没有说哪儿不舒服,可就是有很大的问题。” “很大的问题?朱庇特,你怎么不马上说?他倒床了吗?” “不,不是倒床!哪儿都找不到他——问题就在。我心里很难受,为可怜的威尔少爷担心。” “朱庇特,我真想能听懂你在说些什么。你说你主人病了。他告诉过你是什么地方疼吗?” “哪儿呀,少爷,疼你倒不必担心。威尔少爷说他啥事都没有。可究竟是啥玩意弄得他那样的呢?他干吗老低着头,耸着肩,一张脸白得像鬼呢?他还搞了一套密码呢。” “搞了套什么来着,朱庇特?” “在石板上画图,写密码。写些我从没见过的最古怪的字码。告诉你吧,我一看就心里发毛。对他那一套我还得小心提防着点。那天早晨太阳一出来他就溜了,整整一天没见个人影儿。我砍了根大棍子,恨不得他一回来就揍他一顿。可我这人太傻,怎么也狠不下心揍他。他那模样太可怜了。” “是吗?怎么啦?啊,对了!总而言之对那可怜的家伙你最好别那么厉害,我看——别拿棍子打他。朱庇特,他吃不消的。可他这毛病是怎么来的,你有没有想法?或者说他的行为是怎么改变了的?我见到你们以后出了什么不愉快的事吗?” “没有呀,少爷,那天以后什么不愉快的事也没出。可我这担心就是从那天开头的——你来的那天。” “啊,你是什么意思?” “嗨,少爷,我指的是那虫子——那东西还在那儿。” “什么?” “甲虫,我能肯定,威尔少爷头上有什么地方叫金甲虫咬了。” “你这样假设有什么根据,朱庇特?” “根据那虫子的爪子,少爷,还有它那嘴。我从没见过这种该死的甲虫,无论什么东西一靠近它,它就踢,就咬。是威尔少爷先捉住它的,但只好马上放掉了。他就是那时给那虫子咬的,我看。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那甲虫的嘴心里就不喜欢,所以我没有用手去捉,而是先找了一张纸再捉。我把它用纸包了起来,还在它嘴里塞了点东西。我就是用这种办法捉的。” “那么,你认为你主人真是给甲虫咬了才生病的?” “不是认为——是知道。他要不是叫那金甲虫咬了,能老梦见金子吗?金甲虫的事我以前就听说过的。” “可你怎么知道他老梦见金子?” “我怎么知道?还能怎么知道?还不因为他连说梦话都是金子呗——是凭这个知道的。” “好了,朱庇,也许你是对的,但是你今天光临是为了什么好运?我该怎么解释?” “什么好运,少爷?” “你带来了勒格兰先生的消息吗?” “没有,我带来的是这封信。”于是朱庇特递给我一张字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为什么这么久都见不到你?我希望你不至于那么傻,因为我略有些怠慢就生了气。不会的,那是不可能的。 上次见你后我就为一个极重大的事情着急。我有事要告诉你,但是几乎不知道怎么开口,甚至还不知道该不该开口。 多少日子以来我就忧心忡忡,而可怜的老朱庇那善意的关心又烦得我几乎吃不消。那天他甚至准备了一根大棒想揍我一顿,因为我不告而别,一个人在陆地的山上待了一整天。你信不信?我真相信是我这病恹恹的样子让我躲过了那一顿好打的。 分手以后我的小屋还没有增加什么标本。 如果方便的话,务必设法随朱庇特来一趟。我有重要的事。今天晚上就想见你。我向你保证是极端重要的事。 这字条的口气里有点东西叫我非常担心,实际上它整个风格都已不像勒格兰的了。勒格兰又在做什么梦了?在他那易于激动的头脑里又产生了什么怪念头?他能有什么“极端重要的事”?朱庇特对他的描述就预示着没有好事。我担心不断出现的不幸终于严重伤害了我朋友的头脑,因此我没有片刻犹豫,做好准备就跟那黑人出发了。 来到码头即将上船时,我看见船底放着一把大镰刀和三把铲子,显然都是新的。 “这些东西是什么意思,朱庇?”我问。 “是他要的镰刀和铲子。” “不错,拿这种东西在这儿干吗?” “镰刀和铲子都是威尔少爷硬要我在城里给他买的,为买这些东西还真花了不少钱呢。” “以一切神秘的东西起誓,你那威尔少爷要拿大镰刀和铲子干吗?”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看他自己也未必知道,否则就让魔鬼抓了我去。都是那金甲虫惹的祸。” 我发现朱庇特似乎满脑子只有金甲虫,从他那儿是得不到满意的答案的,我只好上了船,扯起了风帆。风正好,力也足,我们很快就进了穆特里要塞北面的小湾,再步行了两英里,来到了茅屋前。那时已是下午三点左右,勒格兰一直在焦急地等待着我们。他跟我神经质地热情地握了手,握得我惊惶不安,也加深了我原有的怀疑。他那张脸白得吓人,眼窝深陷,闪烁着非自然的光。我问候过他的健康以后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于是问起他那甲虫是否已从格什么中尉那儿要回来了。 “啊,要回来了,”他答道,一张脸涨得通红,“第二天早晨就要回来了。无论什么东西也无法使我跟这金甲虫分开了。朱庇特对金甲虫的说法很有道理呢,你知道吗?” “有什么道理?”我心里预感到某种不祥的东西,问道。 “他认为那甲虫是真金的。”说这话时他一脸的深沉和严肃。一阵难以言说的恐惧涌上我心头。 “这个金甲虫会给我带来财富的,”他露出胜利的微笑说下去,“它能让我重振我富裕的家族的声威,我这样重视它有什么好奇怪的呢?既然命运之神认为应该把财富赏赐给我,我就只能好好地使用。我会找到金甲虫所指示的黄金的。朱庇特,把那金甲虫给我取来。” “什么!金甲虫?少爷,我才不去惹那虫子呢,你要取自己取去。”勒格兰只好一脸严肃和庄重地站起身来,从盛甲虫的玻璃匣里取出了那虫子。那是一只美丽的金龟子,那时还没有自然学家知道,从科学的角度看这当然是个很有价值的宝贝。甲虫背上靠近这一头有两个圆形的黑斑,靠近那头还有一个长形的黑斑。甲壳极硬而闪亮,完全像耀眼的黄金。那虫子重得极为惊人。考虑到这一切,我再也不能责备朱庇特的看法了;但是勒格兰竟然也赞成他的意见,我却是要了命也想不通。 “我找了你来,”等我仔细看完甲虫,勒格兰才带着夸大的口气说,“我找了你来,是想在执行命运之神与金甲虫的意志方面寻求你的意见和帮助。” “我亲爱的勒格兰,”我叫道,打断了他的话,“你肯定是病了。还是采取点预防措施为好。你必须躺到床上去。我要在这儿陪你几天,直到你病好为止。你是在发烧,而且……” “你摸摸我的脉搏看。”他说。 我摸了摸他的脉搏,说实话,没有发现丝毫发烧的迹象。 “你可能没有发烧,但仍然是病了。你让我给你开副药吧,就这一回。首先,躺到床上去,然后……” “你错了,”他插嘴道,“我目前正处于这类激动里所能达到的最佳状况。如果你真希望我好,就得让我的激动平息下来。” “我怎么能平息你的激动呢?” “那很容易。朱庇特要跟我到陆地的山里去冒一次险,需要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帮忙。你就是我们唯一可以信赖的人。无论这一项活动是成功或是失败,同样都能平息你此刻在我身上看见的激动。” “我真恨不得以一切形式满足你的要求,”我回答道,“但是,你是说这倒霉的金甲虫跟你们上山的事有关吗?” “有。” “那么,勒格兰,我就不能参加这样荒唐的活动了。” “我很抱歉,非常抱歉,因为我俩只能自己去试试了。” “那你们就自己去试吧!你这人肯定是在发疯!——不过,且慢,你们打算去多久?” “很可能去一个通宵。我们立即出发,无论如何都得在破晓之前赶回家来。” “那么,你能不能以你的荣誉向我保证,在你办完了金甲虫的事——仁慈的上帝——得到了满足,让你这古怪念头过去之后就回家,然后就无条件地听从我的劝告,像听从医生的意见一样?” “好的,我答应。现在我们就出发吧,再也没有时间了。” 我满心沉重地陪伴着我的朋友。我们出发时大约是四点——勒格兰、朱庇特、狗和我。朱庇特扛着铲子和镰刀,我觉得他坚持要拿这些工具,似乎主要是因为怕让任何一件工具落到他主人拿得到的地方,而不是因为过分的勤劳或殷勤。他态度极为顽强,在整个旅程里嘴里只漏出一句话:“那个,那个甲虫。”我呢,让我负责的是两个遮光的风灯。而勒格兰则满足于拿着那只金甲虫。他用一根丝绳拴住甲虫,走路时拈得它转来转去,一副魔法师的神气。我看见朋友这种神智不清的明显病征,几乎忍不住要流泪了。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迁就他,至少目前如此,等到我能采取更有力、更有成功机会的措施时再说。同时我也旁敲侧击,想打听出他此行的目的。但是完全没有用。他在劝说我陪他去而取得成功之后,就似乎再也不肯触及次要的话题了。而对我所有的问题他都只用一句话回答:“我们会知道的!” 我们来到岛子那头,划着小艇过了河淀,爬上了大陆岸边的高坡,穿过了一片非常荒凉的、人迹罕见的旷野,往西北方向走去。勒格兰坚定地领着路,只偶然在某个地方站一站,研究些似乎是他自己以前留下的路标。 我们就这样步行了大约两个小时。等到我们来到一片比以前任何地区都不知荒凉多少倍的地方时,太阳已快落山了。那里是一片台地,紧挨着一个几乎无法攀登的山峰。密密丛丛的树木从山顶一直覆盖到山脚,只星星点点露出些巨大的岩石。岩石似乎只松松地搁在泥土上,好些地方只是因为靠着树木才没有滚进下面的峡谷里去。四面的大壑深谷给景色平添了不少险峻和庄严。 我们已经爬上的天然台地满地是密密的荆棘。我们立即发现,没有大镰刀是过不去的。朱庇特在他主人的指挥下砍开了一条路,直通到一株枝叶参天的玉兰树面前。那玉兰树和八至十棵橡树并排站在一起,却在好些地方都比橡树和我那时所见到的别的树高出了许多。它绿叶葱茏而美丽,枝条广阔而舒展,气派高雅而庄严。我们来到了树前,勒格兰转向了朱庇特,问他能不能爬上树去。老头子一听那问题似乎吓了一跳,一时没有回答。他终于来到大树面前,绕着它慢慢踱了一圈,作了仔细的观察。检查完毕他只回答了一句: “能,少爷,凡是我老朱庇这辈子见过的树,我都能上。” “那就赶快上去,因为很快就要黑得看不见办事了。” “我要爬多高呀,少爷?”朱庇特问道。 “先沿树干往上爬,然后我再告诉你向什么方向转。还有,别动!把这金甲虫带上。” “虫子呀,威尔少爷!金甲虫呀!”黑人惊惶地向后退却,叫了起来,“为什么要把虫子带到树上去?我不带,除非我倒了霉!” “你这个黑家伙,这么大个个儿,连只死了的小虫子都怕吗?它又不伤人。你可以拿这细绳带它上去。你要是不想法把虫子带上去,我就只好拿铲子打破你那脑袋了。” “你怎么了,少爷?”朱庇特说,他看来有些不好意思,服从了,“总给我老黑人找活儿干。我不过说着玩的,我还能怕虫子吗?我干吗要怕?”说到这儿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细绳的一头,按环境许可跟金甲虫尽量保持着最大的距离,准备爬树。 玉兰树,或叫Liriodendron tulipiferum,是美洲森林学家所知道的最壮丽的树,年轻时树皮特别光滑,常常是笔直生长到很高的地方而不分杈,到了较成熟的年龄,树皮才开始长疙瘩,主干上也开始长出许多短枝。这样,看目前的情况,上树的困难就更多的是表面上的而非事实上的了。朱庇特用双臂和膝盖尽力搂住巨大的树身,用手拽住突出的地方,赤脚蹬紧其他的突出部分,经过了一两次几乎摔下来的危险,终于攀上了第一个大树杈。他似乎觉得整个任务实际上已经结束——事实上任务的冒险部分确实已经过去,虽然树上的人此时离地面已有六十至七十英尺。 “现在往啥方向爬呢,威尔少爷?”他问。 “沿这根最大的树杈上往上爬——这边这一根。”勒格兰说。黑人立即照办了,看来并没有多大困难。他越爬越高,直到他那蹲着的身影被浓密的枝叶遮住,完全看不见了。他的声音随即传了下来,似乎在招呼。 “还要爬多高?” “你有多高了?”勒格兰问。 “太高了,”黑人回答,“能见到树顶上的天了。” “别管天了,只听我的命令。你从这个方向往树干下看,数数你下面的树杈,你已经爬过了多少杈?” “一杈、两杈、三杈、四杈、五杈——我下面已经有五处大分杈,少爷,在这一面。” “那你就再往上爬一杈。” 几分钟后又传来声音,宣布他已爬到了第七杈上。 “现在,朱庇,”勒格兰显然很激动,叫道,“我要你顺着那根树枝往外爬,能爬多远就爬多远。你要是见到什么特别的东西就告诉我。” 如果我心里对我朋友的精神失常还多少有些怀疑的话,这时就连那一点点怀疑也全都消失了。我别无选择,只能得出他已经发疯的结论,于是开始为怎么弄他回家而着起急来。我在考虑最好怎么办时,又听见了朱庇特的声音。 “我最害怕的是沿这树枝爬出去太远,树枝几乎全死了。” “你是说这段树枝死了吗,朱庇特?”勒格兰叫道。他声音在颤抖。 “是呀,少爷,死得像钉门的钉——肯定是完蛋了——翘辫子离人世了。” “天呀,我怎么办呢?”勒格兰似乎遇到了最大的痛苦,问道。 “怎么办!”我很高兴机会来了,急忙插嘴,“还能怎么办?回家睡觉呗。来吧,好伙计,时间已经很晚。还有,你自己的保证总该记得的。” “朱庇特,”他对我的话充耳不闻,只顾叫喊,“你能听见我的声音吧?” “能听见,威尔少爷,再清楚不过。” “拿你那刀子好好砍砍这根树枝,看它是不是非常朽了。” “够朽的啦,肯定,”过了一会儿,黑人回答,“不过也不是想象的那么朽坏。我还可以冒险一个人再往前爬一点,真的。” “一个人!——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说的是甲虫。甲虫很重。要是我先把它扔掉,就我一个黑人,是压不断树桠的。” “你这个下地狱的流氓!”勒格兰大叫,看来他非常放心了,“干吗跟我说这些废话?你要是胆敢把金甲虫扔掉,我就拧断你的脖子。你好好听着,朱庇特!听得见我的话吗?” “听得见,少爷,甭对可怜的黑人吆喝。” “好了!现在你听着!——如果你能尽量往枝桠外面爬,而且觉得安全,不丢掉金甲虫的话,你一下来我就送你一个银圆作礼物。” “我这就爬,威尔少爷——真的,”黑人立即回答,“现在就爬到最外边去。” “爬到尖上去!”勒格兰这时简直是在尖叫,“你是说你要爬到树枝的尖上去吗?” “马上就到尖上了,少爷。啊——啊——啊!老天爷!这树上是什么东西?” “对,”勒格兰兴高采烈地大叫,“是什么东西?” “嗨,不是什么东西,是个骷髅头——有人把脑袋留在树上了,肉给乌鸦啄光了。” “是个骷髅头,你说的是!——好极了!——是怎么固定在树枝上的?——是什么钉住它的?” “我得先看看,肯定,少爷,这事可蹊跷了去了,我敢说。脑袋骨里钉了个大钉子。是那玩意儿把它钉在树上的。” “好了,现在,朱庇特,严格照我的话办——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少爷。” “好好听着,那你就——找到骷髅头的左眼。” “嗯,嗯,好的!怎么,这东西根本没有左眼。” “滚你的蛋,你那糊涂脑袋!你能分清左右手吗?” “能,我知道,全知道,我是用左手劈木头的。” “肯定!你是个左撇子,你的左眼跟左手在一边。现在我估计你能找到骷髅头的左眼了,就是说原来是左眼的地方。找到了没有?” 对话暂停了很久,最后,黑人问道: “骷髅头的左眼跟它的左手是在一边吧?——因为骷髅头根本没有手——别担心!我现在找到左眼了。就是这儿!要我拿左眼怎么办?” “让金甲虫从左眼穿出来,让细绳尽可能往下垂,但是小心别放掉绳子。” “都照办了,威尔少爷。让金甲虫从眼睛窟窿里穿过非常容易——注意,金甲虫下来了!” 这场对白进行时,朱庇特的身子是完全看不见的,但他垂下来的金甲虫却能看见了,吊在细绳上,在夕阳的余辉里,灿烂得像个金球。一部分夕阳还模糊照耀着我们站立的山坡。金甲虫没有受到任何枝桠的阻挡,如果让它掉下,就会掉在我们脚边。勒格兰立即抓起大镰刀,在金甲虫正下方砍出一片圆形的土地,直径约有三四码,然后他命令朱庇特放掉绳子,从树上下来。 我的朋友在金甲虫落下的准确地方小心翼翼地钉入一根小木桩,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一根皮尺。他把皮尺一头拴在玉兰树跟小木桩最接近的地方,然后松开皮尺拉到木桩上,再按照那树与木桩两点所牵成的直线延长了大约五十英尺。朱庇特用大镰刀清除着荆棘丛,他又在这样得到的地方钉进了一个木桩,以这木桩为中心大体画出一个直径约四英尺的圆圈。这时勒格兰自己拾起一把铲子,又递了一把给朱庇特,一把给我,要求我们尽快地挖掘。 说实话,我对这样的娱乐从没有特别的兴趣,而在那个特殊的时刻更恨不得能够拒绝。天快黑了,我经过一天劳累,已经非常疲倦,但是我想不出躲避的办法,又担心拒绝会扰乱了朋友的平静。我要是能指望朱庇特的帮助,是会毫不犹豫,立即设法用武力把疯子弄回家去的,但是我很明白那老黑人的倾向,在我跟他的主人的个人对抗里,无论如何也不能指望他能帮助我。南部各州有无数关于秘藏财宝的迷信,我毫不怀疑其中之一已经传染给了勒格兰,而他的幻想又因找到金甲虫而得到了证实。他也可能是受了朱庇特的影响,朱庇特顽固地坚持那甲虫是“真金甲虫”。有心理疯狂倾向的人是很容易因这类设想而误入歧途的,特别是在它跟自己原来就偏爱的想法不谋而合的时候。这时我想起了那可怜人关于金甲虫“指示财富”的话,总之我感到了强烈的痛苦与困惑。但我最后的结论是要“化需要为德行”,于是认真挖起地来,想尽早用眼见为实来说服那幻想家,让他明白他那套想法其实是虚幻。 我们点亮了遮光风灯,挖起地来,那干劲若用于更理智的事业倒是值得的。灯光落到我们身上和工具上。我不禁感到我们这几个人是多么特别,要是有人偶然路过,我们那劳动在他眼里将是多么离奇和可疑呀! 我们坚持不懈地挖了两个小时,几乎没有出声。使我们感到狼狈的主要是狗叫——那狗对我们的活动非常感兴趣。后来它叫得过分厉害,我们简直害怕它会引起偶然路过的人的警觉(倒不如说感到怕的是勒格兰,因为我倒是巴不得活动受到干扰,把那流浪汉弄回家去)。最后,那吠叫被朱庇特很有效地制止了。朱庇特摆出下定了决心的狠劲,从坑里出来,拿他身上的吊袜带捆住了那畜生的嘴,然后一本正经地咯咯笑着回来干活。 如我前面所说,两小时过去了,我们已掘下了五英尺,却没有任何藏宝的迹象显露,于是大家停了手,我开始希望那出闹剧收场。可是勒格兰尽管一脸懊丧,但他揩完额头上的汗,仍然沉思着继续挖。我们已经挖了一个四英尺直径的圆圈,现在又扩大了一些,再挖了两英尺深,仍然全无发现。最后,我打心眼里怜悯的掘金人从坑里爬了出来,满脸是惨痛的失望,开始缓慢地、不情愿地穿上劳动开始时扔下的衣服。这时我没有说话,朱庇特按照主人的手势开始收拾工具。收拾好了,解掉狗嘴上的吊袜带,大家默不作声地往家里走。 才往回家的方向走了十来步,勒格兰忽然咒骂了一声,大踏步来到朱庇特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大吃一惊的黑人瞪圆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放掉了手里的铲子,跪到地上。 “你这个流氓,”勒格兰咬紧牙,咝咝地喊叫出来,“你这个下地狱的黑坏蛋。说!你给我说!马上告诉我,不许搪塞,哪只眼,哪只眼睛是你的左眼?” “啊,上帝,威尔少爷!这不明明是我的左眼吗?”惊恐万状的朱庇特拿手死命护着自己右边的视觉器官说,仿佛害怕主人立即把它剜出来。 “我想对了!我早就知道!乌拉!”勒格兰大叫起来,他放掉了黑人,手舞足蹈地跳了几个舞步,吓得他的随从目瞪口呆。那黑人站起身来从主人望向我,又从我望向主人,说不出话来。 “来!咱们还得回去,”勒格兰说,“游戏还没有结束。”他再次领路来到玉兰树下。 “朱庇特,”我们来到玉兰树脚下,他说,“到这儿来。那骷髅头是脸朝外面还是脸朝树枝?” “脸朝外面,少爷,所以乌鸦很容易就把眼睛啄掉了,不费力气的。” “好了,你让金甲虫吊下来是穿过这只眼睛还是这只眼睛?”勒格兰问话时轮流指着朱庇特两只眼睛。 “这只眼睛,少爷,左眼,照你说的办的。”说时黑人指的却是自己的右眼。 “好了,我们还得再试。” 这时我从朋友的疯狂表现里看出了(或自以为看出了)某些有条不紊的迹象。他把指明金甲虫落地处的木桩往原地以西挪了大约三英寸,然后拿起皮尺跟上次一样从靠木桩最近的树干开始往木桩外直线延伸了五十英尺,找到了一处地方——离我们挖过的坑有好几码远。 他在新的地方画了一个更大的圆圈,我们拿起铲子又干了起来。我已经累得死去活来,但不知为什么心情却变了,对强加给我的劳动不再感到太大的抵触了。最无法解释的是,我竟然产生了兴趣——不,甚至感到了激动。说不定是勒格兰反常态度里的什么先见之明或深思熟虑打动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挖着,不时发现自己事实上也似乎产生了期待的心理,在探索着想象中的宝藏——我那不幸的伙伴就是因为这种幻想而神经错乱的。在幻想弄得我们神魂颠倒时,我们又像这样挖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那狗的狂吠再次干扰了我们。它上一次的不安显然是出于好玩和胡闹,可这一次它发出的却是一种痛苦而严肃的声音。朱庇特再次打算捆住狗嘴,狗却激烈地反抗了。它蹦进坑里,用爪子发疯似的刨着泥土。不一会儿,它就刨出了一大堆人骨头,足以构成两个完整的骷髅架子,还混杂了几个金属纽扣和一些破烂,像是腐败的毛呢。再铲上一两铲,又翻出了一把西班牙刀的刀片。我们继续挖,挖出了三四枚散落的银币和金币。 一见这些东西朱庇特几乎按捺不住自己的狂欢,可他的主人却露出满脸的极端失望。不过,他仍然催促我们继续努力。几乎没有人说话,我却一跤绊倒,扑了下去——靴尖挂在了一个大铁环上,铁环的一半还埋在刨松的泥土里。 我们又使劲干了起来。我这一辈子还没有经历过比那十分钟更强烈的激动。这时我们已经挖出了一个长方形木箱的大部分。箱子保存完好,非常坚硬,显然经过某种加工——说不定经过二氯化汞处理。箱子长三英尺半,宽三英尺,高二英尺半,整体用铁铸的板条强力加固,再用铆钉铆紧。箱子两面靠近箱顶处各有三个铁环,总共六个,靠着铁环六个人可以抓牢箱子。我们三个人一起使出了最大的力气,却只能让箱子在地里轻微地动了动。我们立即明白过来,这样大的家伙我们是无法搬动的。幸好箱盖只由两根活动铁栓拴住。我们拉开了铁栓,同时紧张得发抖和喘气。一箱无价之宝转瞬之间便闪耀在我们面前。遮光风灯照进坑里,光亮却从坑里反射回来,是乱七八糟的一大堆黄金和珠宝,金光灿烂,绝对地耀花了我们的眼睛。 我不敢冒昧描述我凝望着它时的情绪,当然,压倒一切的感觉是惊讶。勒格兰激动得似乎要衰竭了,说不出几个字来。朱庇特呆了,傻了,呆了好几分钟,似乎遭到了雷击,那张黑人脸死灰到了天然肤色所能达到的极点。他立即在坑里跪下,把一双赤裸的胳臂伸进金币堆里,一直埋到手肘,呆着不动,仿佛享受着金币浴的奢侈。最后,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像独白般喊叫起来: “这都是金甲虫带来的!美丽的金甲虫呀!可怜的小虫子呀!可我曾经那么野蛮地咒骂过它!你不觉得自己丢脸吗,黑鬼?回答我呀,你!” 终于,我觉得必须提醒这一主一仆应该考虑怎样搬走珍宝了。时间越来越晚,我们必须努力,要赶在天亮之前把珍宝藏好。该怎么办还很难说,我们花了好长的时间考虑,大家思绪都很混乱。最后,我们取出了箱里三分之二的财物,减轻了重量,这才费了不少力气把箱子从坑里抬了出来。我们把已经取出的财宝隐藏在荆棘丛里,让狗看守,再由朱庇特下达严格的命令,不到我们回来不许它以任何理由离开,也不许乱叫。然后我们抬了箱子便匆匆往回赶。半夜一点,我们费尽了力气终于安全回到家里。到达时已经筋疲力尽,要想再做什么已是人的本能所不允许的了。我们休息到了两点,吃了晚饭,用三个结实的口袋(幸好屋里正有)武装起自己,立即又上山了。四点前我们到达了坑边,三个人尽可能平均分担了剩下的重量。留下那坑没有填就动身回到茅屋。我们在家里安顿好这些黄金时,最初的晨曦正从东边的树梢照耀下来。 这时我们已完全累垮了,但是强烈的激动却不让我们休息。在三四个小时并不宁静的昏睡之后,我们几乎又不约而同地醒了过来。我们要清理我们的财宝。 箱子装得满满的,第二天我们花了整整一天和一个大半夜仔细清点了箱子里的东西。这些东西完全没有顺序或安排,一切都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仔细分类以后,我们发现自己所获得的财富比最初估计的要多得多。金币约合四十五万余美元——我们尽可能按当时货币牌价折算。完全没有银币,有的只是各种各样的古代金币:法国的、西班牙的、德国的,还夹杂了几个英国金几尼和几个我们没见过的纪念币品种。还有几枚非常巨大而沉重的金币,磨损得太厉害,已经看不出币面的花纹。美国金币一个都没有。我们发现更困难的是对珠宝价值的确定。还有的是钻石,一共是一百一十个,其中有的非常大,非常好,小钻石一枚都没有。还有十八颗红宝石,耀眼得惊人。有三百一十颗绿宝石,全都美丽异常。有二十一颗黄玉,再加上一个猫儿眼。这些宝石全是从首饰上掰下来,随意扔到箱子里的。首饰本身也从金币堆里清理了出来,看来被锤子砸过,好像是为了避免让人认出原物。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沉重的黄金首饰。戒指和耳环差不多有两百个。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还有三十根豪华的链子,八十三个很大很沉的十字架,五只昂贵的黄金香炉,一只奇异的五味酒金尊(装饰有镂空的藤叶和酒神花样),还有两把有精美宝石镶嵌的剑柄和许多我已不记得的小玩意。这些珍宝按常衡共重三百五十磅以上——还不算一百九十七块超级金表,其中三块各值五百美元以上。有的表非常古老,但都是无价之宝。它们的机械多少遭到了锈蚀,但都镶嵌着名贵的宝石,装在极其豪奢的表盒里。据我们那天晚上估计,箱里的全部宝藏价值约一百五十万美元。而后来我们出售的一些珠宝首饰(我们取出了一些使用)则大大低估了它们的价值。 勒格兰早已看出我是迫不及待地想听他对这异常奇特的哑谜的解释。我们的清理结束,强烈的激动也恰当平缓之后,勒格兰便开始对有关情况作了详尽的说明。 “你还记得,”他说,“那天晚上我给你看了我为那金甲虫画的草图吧。你也应该记得,在你坚持说我画得像个骷髅头时我颇有几分生气。你第一次提出那说法时,我还以为你是在开玩笑。可我后来回想起了那虫子背上独特的斑点,便承认了你那说法事实上不无根据。可你对我绘画本领的嘲笑却叫我很不高兴——因为大家都认为我画得很好。因此,在你递给我那片羊皮纸时,我原是打算把它揉成一团,气冲冲地扔进火里的。 “你指的是那张纸片?”我说。 “不,它很像是纸片,我起初也以为是纸片,但是,在我开始在它上面画画时,却立即发现是一片很薄的羊皮纸。很脏,你记得。好了,我打算把它揉成一团,却瞥见了你仔细看过的那个轮廓。你可以想象,我在似乎画着金甲虫的地方事实上却看到一个骷髅头时,会是多么惊讶。我太惊讶了,一时几乎难以冷静思考。我知道我的画在细节上跟那个骷髅头很不一样——虽然轮廓近似。我立刻拿起一支蜡烛到屋子那头坐下,开始更仔细地观察那羊皮纸。我把它翻了过来,却在它的背面看见了我的速写,仍然是我画成的那样子。我的第一印象是两者轮廓那惊人的相似——这里有一种独特的巧合:羊皮纸上我画的金甲虫背面还有一个骷髅头,跟我画的那个不但轮廓非常相像,就连大小也几乎一样,而我竟还没有看见。我要说,那太特别的巧合绝对地、长时间地惊呆了我——这倒是这类巧合的常见效果。我在心里努力寻找两者之间的联系——因果关系,却没有找到,一时间我竟陷入了空白状态。但是,等到我从昏沉中回过神来,一个念头已在我头脑里逐渐闪出了光芒。那念头比那巧合更叫我吃惊。我开始明确地、清晰地回忆起一个事实:在我画金甲虫之前羊皮纸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画。对此我很有把握,因为我想起自己曾经翻来覆去找最干净的地方。要是那上面有骷髅头,我是肯定不会注意不到的。这里绝对有一种我觉得难以解释的神秘。但是,即使在刚开始时,我头脑最深处也似乎模糊地闪动过一种光芒,一个萤火般的念头。那念头的正确性在昨晚的冒险里得到了辉煌的证实。我立即站起身来,把羊皮纸秘密地藏了起来,驱散了其他一切念头,一直等到我一个人独自待着的时候。 “你走掉了,朱庇特也睡熟了,我开始进行系统研究。首先,我考虑了羊皮纸落到我手里的过程。我们是在大陆岸边找到那金甲虫的,在我们这岛子东面大约一英里的地方,但是高出高水位线不多。我抓住那甲虫时,它还狠狠地咬了我一口,逼得我放掉了它。那虫子飞向了朱庇特,朱庇特以他一向的谨慎,向四面望了望,想找一张叶子之类的东西去抓它。他的眼睛和我的眼睛都在这时落到了那张羊皮纸上——那时我只以为是一张普通的纸。那羊皮纸有一半埋在沙里,翘起了一角。我在发现那羊皮纸的地点注意到了一艘商船上的大艇的残骸,它在那儿似乎已经躺了许久,因为船上的木料已几乎认不出了。 “好了,朱庇特拾起羊皮纸,包住金甲虫递给了我。不久以后我们就转身回家了。路上遇见了格什么中尉,我让他看了看那虫子,他要我让他拿到要塞里去。我同意之后他就把金甲虫装进了背心口袋,没有要包着它的羊皮纸。他看金甲虫时,羊皮纸一直拿在我的手里。他说不定是怕我改变主意,觉得还是应该把到手的东西立即收起来为好——他对一切牵涉到自然史的东西都很热心,这你是知道的。我一定是在这时不知不觉地把那羊皮纸放进了口袋的。 “你记得,在我为了画那金甲虫的草图来到桌子面前时,在平时放纸的地方没有找到纸。在抽屉里找过,也没有找到。我掏了掏口袋,想找出一张旧信笺,我的手却摸到了那张羊皮纸。这就是那羊皮纸落到我手里的确切经过,因为那情景给了我特别深刻的印象。 “毫无疑问你会觉得我是耽溺于幻想了,但是我已经建立起了一种联系,把一个巨大的链条上的两个环节扣到了一起。海岸边躺着一艘破船,离船不远处有一张羊皮纸——不是普通纸——上面画了个骷髅头。你当然会问:‘那是什么联系?’我的回答是:那骷髅头,或人头,就是众所周知的海盗标志。海盗们进行一切活动时都扬着骷髅头大旗。 “我说过了,那东西是羊皮纸而不是普通纸。羊皮纸很结实,几乎不会朽坏,没有分量的事是很少记载在羊皮纸上的,因为作普通书写和绘画用时羊皮纸不如普通纸方便。这个想法就展示出了那骷髅头的某种意义和某种关系。那羊皮纸的形状我也没有忽略,虽然它有一个角因为某种意外而破损了,但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出,它原来是长方形的,正好用来写备忘录,记录某件需要长期记住和小心保存的东西。” “但是你说过,”我插嘴道,“你在勾勒金甲虫的轮廓时,羊皮纸上并没有骷髅头。既然你自己也承认骷髅头是在你画了金甲虫后的某个时间才画出的(上帝知道是怎么画的,是谁画的),你又是如何追溯出破船跟骷髅头之间的联系的呢?” “啊,整个奥秘就转到了这里,虽然相对而言我解决这个阶段的奥秘不太费事。我的步骤是有把握的,而且只能导致一个结果。比如,我是这样推理的:我在画金甲虫时,纸上显然没有骷髅头,我画完之后递给了你,而且一直仔细望着你,然后你又还给了我。因此,那骷髅头并不是你画的,在场也没有别的人能画。那么,那就不是人画的。可是它又确实画了出来。 “思考到了这个阶段,我就努力回忆,而且确实十分清楚地回忆起了那时的每一个细节。天气很冷(啊,罕见而幸运的意外),壁炉里有一炉熊熊的火。我才走了路,身上暖和,坐在桌子边。可你却拉了把椅子,紧靠在烟囱旁坐下。我把羊皮纸递到你手里,你正打算细看,纽芬兰犬阿狼进来了,扑到你的肩膀上。你用左手抚摩它,也挡住它,而拿着羊皮纸的右手却随意垂到了两膝之间,很靠近炉火。我一时还担心火焰会烧着它,想提醒你。还没出声,你已经缩回了手,在仔细审视。我在考虑这一切细节时一刻也不曾怀疑过使我在羊皮纸上看出那骷髅头的是热度。你很明白,从年湮代远的时期起就存在着某些化学药剂,可以书写在羊皮纸上,字迹要用火烘才能看见。有时是用王水浸渍的氯化钴,加四倍重的水稀释,写出来是绿色。而钴熔融时的沉积块溶化到硝石酒精里,写出来的却是红色。写上的东西冷却之后,再经过或长或短的时间,颜色就消失了,但是重新一加热,颜色又出现了。 “现在我仔细地观察了那骷髅头,它的外轮廓——即最靠近羊皮纸边沿的画,比别的部分要清晰得多,显然是由于热的作用不完全或不均匀所造成的。我立即燃起一簇火,把羊皮纸的每一部分都放到火上。开始时变清晰的只是骷髅头的模糊部分;继续试下去,在羊皮纸上跟骷髅头成对角线的地方又出现了一个形象。我开始以为是山羊,可仔细一看,我满足了,原来它想表现的是个羔羊。” “哈哈!”我说,“我肯定是没有权利嘲笑你的,一百五十万的财富太严肃,不是好笑的事,你不会是想在你的链条上建立第三个环节吧。但是,你想在海盗跟山羊之间建立特别的联系可不容易。海盗跟山羊没有关系,你知道,山羊是庄稼汉才喜欢的东西。” “但是我刚才说过,画画的人想画的不是山羊。” “那就是羔羊,可羔羊跟山羊也大体是一回事。” “大体,但不完全是。”勒格兰说,“你可能听说过有个叫‘羔羊基德’的船长吧。我立即把那动物形象认定是双关语,或象形文字签名。我说签名,是它画在羊皮纸上的位置使我这样想的。同样,跟它呈对角线的骷髅头也有印鉴或漆封的意味。但是我再也没有看见别的东西,又不禁茫然了。作为我想象中的一种工具,这东西缺少了主体;作为前后文,这东西缺少了正文。” “我估计你是希望在漆封与签名之间发现一封信。” “是那类东西。事实是,它给了我一种无法抗拒的印象,一种预感:有某种巨大的财富正逼人而来。我几乎说不出原因,也许归根到底只是一种愿望吧,并非真正的信念。但是,你知道朱庇特那傻话对我的幻想产生了惊人的影响吗?他说金甲虫是纯金的。还有那一连串的意外与巧合——非常奇特的意外与巧合。你注意到没有?这事就发生在一年之中的这个寒冷的日子里,冷得非点火不可。而如果没有火,没有那狗在那个时候闯进来干扰,我就绝不可能注意到那骷髅头,也就绝不可能得到那宝藏了。对不对?” “讲吧,我非常想听。” “好了,你当然听说过很多流行的故事和无数含混的谣言,是关于羔羊基德跟他的人在大西洋沿岸某处埋藏珍宝的事。这些谣言肯定有一定的事实根据,而在我看来,它们之所以能长期持续存在,只能是因为宝藏至今还没有人挖到。如果羔羊基德把珍宝埋藏过一段时间又取走了,那谣言就不可能直到现在还以这种完全没有变化的形式流传到我们耳里。你会注意到:流传的全是探宝人的故事,而不是得宝人的故事。要是那海盗取走了他的宝贝,那故事早就结束了。我觉得似乎出了什么事故,比如指明藏宝地点的记录丢失了,使他无法取走宝藏了。而这事故在他的部下里也有人知道(否则他们就不会知道藏宝这回事)。他们企图重新找到宝藏,却因为没有指示资料,白白地费了力气,于是现在这种普遍的谣言就传了出来,散布开来。你听说过大西洋沿岸有重大宝藏出土的事吗?” “从来没有。” “但是众所周知,羔羊基德是积累了无穷财富的。因此我认为,财宝理所当然仍旧埋在地里;也因此,在我告诉你我觉得有了希望(几乎是肯定无疑的),说是那张来路如此离奇的羊皮纸记录了宝藏的地点时,你就不会太吃惊了。” “可你是怎么观察出来的呢?” “我提高了温度,把那羊皮纸往火边靠近,可是什么东西也没有出现。我觉得纸上那层脏污可能跟失败有关,便在纸上小心洒上温水,进行了清洗。洗干净之后我把羊皮纸放进一个白铁盘里,让画有骷髅头的一面朝下,再把盘子放到燃烧的木炭炉上。几分钟之后整个盘子都热了,我取下羊皮纸,在好几处发现了字迹,好像是排列成行的符号。我高兴得无法形容,再次把羊皮纸放到盘里,烤了一分钟,取下来时就是你现在看见的整个形象了。” 说到这儿勒格兰已重新烤好羊皮纸,递给我看。下面的符号出现在骷髅头跟羔羊之间,红色,笔迹粗笨。 “但是,”我把那羊皮纸还给他,说,“即使有戈尔孔达的全部珍宝在等待我破译这份密码文件,我仍然跟原来一样无所适从。我肯定是得不到那宝藏了。” “可是,”勒格兰说,“解读这东西也不像你匆匆看到符号时所想象的那么困难。谁也可以猜到,这些符号构成的是一套密码文件,就是说,表达了一种意思。但是,从我们知道的有关羔羊基德的情况看来,我不相信他有能力设计出特别繁难的密码文件。我立即认定这是较为简单的一种,只是对于水手简单的头脑而言,好像没有解读码就绝对无法破译东西了。” “你真破译出来了吗?” “很快就破译出来了。繁难一万倍的密码文件我也破译过。我的环境和心灵的某种倾向使我对这类东西极感兴趣。人类的智慧是否能编制出正确运用人类智慧也无法破译的密码呢?这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只要创建的是可以认识的连续文字,我对揣摩出它们的意义所遇到的困难是几乎不当回事的。 “就目前这密码而言——实际上就一切秘密书写而言——第一个问题是文件的语言。到目前为止的解决原则,特别是解决简单密码的原则,所依靠的都是该语言的语法特点,和随之而变化的规则。一般说来,破译者必须依靠或然率指导,根据他懂得的每一种语言进行试验,找准语言,此外再无其他办法。但是,我们眼前这份密码文件上的签名却排除了一切困难。Kid一词只有在英语里才能读出双关的含意。要是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我还得从西班牙语或法语入手,因为西班牙大陆的海盗使用这种语言书写秘密符号是极其自然的。可有了上述情况,我就把这份密码文件的语言假定为英语了。 “你注意到了,这份密码文件里的单词没有分写。要是分写了,工作也会容易一些。我就可以从短词的校勘或分析开始。如果有一个词只有一个字母(那是很容易出现的),比如a或I,我就可以认为有了解决的把握。但是,它没有分写。我的第一步工作就只好是确定出现率最高和最低的符号。我数了数所有的符号,列出了这样的一个表: 符号8有34个。 符号;有26个。 符号4有19个。 符号·有15个。 符号)有16个。 符号*有13个。 符号5有12个。 符号6有11个。 符号(有9个。 符号·有8个。 符号I有7个。 符号0有6个。 符号9和2各有5个。 符号:和3各有4个。 符号?有3个。 符号·有2个。 符号.、]和—各有1个。 “在英语里出现率最高的字母是e,随后依次是:aoiduycfglmwbkpqxz,而e则非常突出,无论一个句子多长,其中e不占突出地位的不多。 “于是,我们从开始就有了一个并非单纯依靠猜测的基础。很清楚,这个统计是可以普遍使用的。但在目前的密码文件里我们需要借助于这份统计的地方却不多,因为它突出的字母是8,我们就可以把8定为自然字母表里的e,从它入手。为了证实这一假定,我们可以观察8是否常常成双出现,因为在英语里字母e成双的时候很多。比如在以下的字里:‘meet’,‘fleet’,‘speed’,‘seen’,‘been’,‘agree’,等等。这种重复在我们这密码文件里出现了五次之多,虽然文件很短。 “那么,我们就把8假定为e吧。在英语词汇里t,把4看作h,把8看作e。现在e得到可靠的确认,我们前进了一大步。 “确认了一个字,我们也就确定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说,能确认好几个别的字的开头和结尾了。让我们看一看倒数第二个;48的组合——在离密码文件结尾处不远的地方。我们知道紧接而来的那个‘;’是一个字的开头。在随着那the字而来的六个字母里我们已经认识了五个。让我们把这些符号按已知其代表的字母记下,不认识的符号留作空白: teeth “在这儿我们可以立即排除t开始的词的一部分,因为拿字母表上所有的字母都试过,没有一个适合那空白。我们看出,没有可以由th形成它的一部分的字。这样,我们就可以缩减为以下的字了: tee “然后,如果需要,再照样拿一个个字母去试,我们找到了tree,认为那是唯一可能的读法。这样,我们又认出了另一个字母r,符号是(,tree两个字连到了一起。 “从这个字再往下一点,我们再次看见了组合;48,我们又有了以下的排列: tree;4(··34the 或者换为我们已经认识的自然字母,就成了这样: tree the “现在,如果我们把不认识的符号留下空白,或是换作省略号,就成了这样: tree the “这时through自己立即显露了出来。这个发现给了我们三个新字母:o、u和g,分别用·、·和3表示。 “现在再仔细观察密码文件,找出我们已经知道的符号组合。我们在离开头不远处发现了以下的排列: 83(88,也就是egree “很显然,这就是degree一词的后半截。这又给了我们一个字母d,符号是·。 “与degree一词相隔四个字母我们看见了以下的组合: ;46(;88* “把已经知道的符号译出来,再用省略号代替不认识的符号,我们读到这样的字: tee... “这个排列立即让我们想起了‘teen’。这又给我们提供了两个新字母i和n,符号是6和*。 “现在回到密码文件的开头,我们发现了这样的组合: 53··· “照前面的办法翻译,我们得到了: good “它为我们肯定了它前面应该是A,那么,开头的两个字就是‘A good’了。 “现在,为了避免混乱,已经是以表格形式排列出已经发现的解读码的时候了。是这样: 5表示a ·表示d 8表示e 3表示g 4表示h 6表示i *表示n ·表示o (表示r ;表示t ?表示u “这样我们就把最重要的字母破解出了十个之多。下面的详细解决过程不用赘述,我已经说得够多了,可以让你相信这样的密码文件很容易破译,也让你知道了推理发展的一些奥秘。但是,你必须相信,目前这文件是密码文件里最简单的。现在只剩下把破译出的羊皮纸文件全文给你看了。这就是: “‘A good glass in tel in t ty one degrees and teen minutes nort and by nort side s from t eye of tree t fifty feet out.(一副好镜子在主教馆驿魔鬼座位二十一度十三分东北北主干第七枝东边从骷髅头左眼开枪从树至弹着点直线延伸五十英尺。)’” “但是,”我说,“这篇哑谜文似乎仍然跟以前一样难以理解。从‘魔鬼座位’、‘骷髅头’和‘主教馆驿’这类黑话里能读出什么含意来呢?” “我承认,”勒格兰回答,“如果随意看去,问题还有几分严峻。我的第一个努力就是按照密码专家的意图把句子作自然分割。” “你的意思是打上标点符号?” “差不多是那类东西。” “那你是怎么打的呢?” “我考虑过。我认为写文件的人把字连写是故意的,为的是增加破译的难度。一个不太精明的编码人在追求这一目标时,几乎肯定会做得过分。编码时在需要加上停顿符号或标点的地方,极有可能故意把符号挤得更紧。只要观察目前这手稿,你会很容易发现有五处挤得特别紧。我按照这一想法,这样作了划分: “‘一副好镜子在主教馆驿魔鬼座位/二十一度十三分/东北北/主干第七枝东边/从骷髅头左眼开枪/从树至弹着点直线延伸五十英尺。’” “即使像这样分割了,”我说,“我还是两眼一抹黑。” “我也是好几天两眼一抹黑,”勒格兰回答,“那几天我就在莎利文岛附近使劲地打听,打听曾经叫过‘主教公馆’的房子——我当然得改掉‘馆驿’这个老词。我没有打听到什么,正打算扩大调查范围更系统地进行调查,有天早晨脑子里突然想起,这主教馆驿说不定跟一个古老的姓氏Bessop(贝索普)家有关。那个家族在没有人记得的时代曾有过一座古老的庄园,就在岛子以北大约四英里。于是我来到那个种植园,重新寻找当地年长的黑人访问。最后,有个年龄最大的妇女说,她听说过一个叫做‘贝索普碉堡’的地方,觉得自己可以带我去。但是那东西并不是碉堡,也不是公馆,而是一块很高的岩石。 “我告诉她我会付给她一大笔辛苦费,她犹豫了一下,便同意带我去了。我们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那地方。打发她离开之后我就开始搜查。那‘碉堡’是由一片不规则的悬崖和岩石构成的,其中有一块岩石非常特别,因为它很高,很孤立,很像人工开凿的。我匆匆爬到那2·石顶··,却感到非常茫然,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 “我脑子正忙着思考,眼睛却落到东面岩石的一道窄壁上,那东西距离我所站立的岩顶大约一码远,往外伸出大约十八英寸,不宽于一英尺,正上方有一个石龛,形成一种结构,大体像我们祖先用的靠背椅。我毫不怀疑这就是那手稿所说的‘魔鬼座位’。现在我似乎已经充分掌握了这谜团的奥秘。 “我知道,所谓的‘好镜子’只能指望远镜,因为在水手之间‘镜子’很少用来指别的东西。我马上明白过来,要在这里使用望远镜,还得有一个改变不了的固定观察点。我也毫不犹豫地相信‘二十一度十三分’和‘东北北’指的是望远镜的搜索方向。这些发现使我非常激动。我急忙回家取来了一副望远镜,回到了那块岩石上。 “我下到伸出的窄壁上,发现除了在一个独特的位置,再也没有别的法子坐下。这一事实肯定了我原来的设想。我开始使用望远镜。所谓的‘二十一度十三分’只能指望远镜跟可见的地平线所构成的角度,因为水平的方向已为‘东北北’,指得十分明确。我立即用袖珍罗盘确定了东北北的方向。我只能靠估计大体确定了二十一度角。我谨慎地调整望远镜的高低,直到注意力被一棵大树的叶丛间的一个圆洞(或缝隙)所吸引。那树在远处,比周围的树高了许多。我在那圆洞正中看见了一个白点,起初看不清是什么,调整焦距再看,原来是一个人的头骨。 “发现了这东西,我便非常乐观了,认为疑团已经破解,因为‘主干第七枝东边’只能指那头骨在树上的位置。而‘从骷髅头左眼开枪’也只有一个解释:是为了寻找埋藏的珍宝。我看出,那设计是从头骨左眼里垂下一枚子弹,然后从树干的最近点拉一根最短的线,或者叫直线,穿过‘弹着点’(即子弹的落点),再从那里延伸五十英尺,那就能指出一个确切的地点。我认为那里至少有可能埋藏着有价值的东西。” “这一切,”我说,“都非常清楚。虽然很巧妙却也简单明了。你离开主教馆驿之后又是怎么办的呢?” “我仔细确定了那树的方位后就往家走,但我一离开‘魔鬼座位’,那树上的圆洞就立即消失,以后无论我怎么转来转去,已是连瞥也瞥不到一眼了。在我看来,整场设计的巧妙之处就在于一个事实(因为反复的验证为我确认了它是个事实):上述的圆洞除了从那岩石上面伸出的窄壁所提供的视点之外,在一切可以到达的观察点都看不见。 “那一次去‘主教馆驿’的冒险,我带了朱庇特随同。他肯定在那以前的几周里已经观察到了我那失魂落魄的样子,于是特别小心,不让我单独活动。但是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了身,设法摆脱了他,进山去找那树了。我略微费了点工夫便找到了。我回家时那随从便提出要揍我一顿。这次远行的其他细节,你已经跟我一样清楚了。” “我认为,”我说,“第一次作挖掘的努力时你是因为朱庇特的愚蠢而弄错了地点的——他让那金甲虫从骷髅头的右眼而不是左眼垂下来。” “正是,这个错误在‘弹着点’上造成了两英寸半的误差,就是说在最靠近玉兰树的木桩的定位上。如果那宝藏就在‘弹着点’下面,那误差影响不会大。但是那‘弹着点’跟树的最接近点只是决定一条方位线的两个点,无论那误差起初多么小,随着直线的延长也就自然扩大了。等到我们走了五十英尺,当然就会失去猎物的气味。要不是我有绝对的把握,认为那宝藏确实埋藏在附近某处地下的话,我们的力气就有可能白费了。” “我猜想羔羊基德关于那骷髅头的幻想(让一颗子弹从眼眶里垂下)是受到海盗旗启发的结果。依靠这种不祥的标志取回他的财宝无疑使他感到一种诗意的和谐。” “说不定如此,可我还是不禁要认为,常识跟这事的关系不亚于诗意的和谐。那东西既然很小,要能从‘魔鬼座位’看见,就非得是白色的不可。而除了人头骨,任何别的东西都是难以历经风雨的无穷侵蚀而依然皎白如新,甚至更白的。” “但是,你那些叽叽喳喳的话,你那拈着金甲虫打旋的动作又是古怪得多么过分!我简直就以为你已经发了疯呢。而且,你干吗坚持从眼眶里垂下的必须是金甲虫而不是子弹呢?” “坦率地讲,你对我的头脑的明显怀疑叫我多少有些不高兴了,我决心用自己的办法不出声地教训你一顿。我清清醒醒地装了一次疯。为了这个原因,我拈得金甲虫团团转;为了这个原因,我让金甲虫从树上垂下。后一个意思还是你们俩关于金甲虫重量的话启发出来的。” “好了,我明白了。现在只剩下一个让我仍然糊涂的问题了:我们对于坑里发现的尸体骨架该怎么解释?” “对这个问题我也不比你更清楚,似乎只有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但是我这设想所暗示的残忍却太可怕,叫人难以相信。很显然,如果藏宝的人真是羔羊基德(对此我并不怀疑),他干活就必须有助手。但是,在那番劳动的最艰苦的部分完成之后,他很有可能觉得消灭掉参加的人更为保险,于是趁他的伙伴在坑里忙碌时就动了手。说不定两三镐头就解决了问题,也说不定得十来镐头,谁能说得清?” <hr /> 注释: 你就是杀人凶手 在拉托尔巴勒发生的一件奇事轰动了这一鲜为人知的僻静的小镇。那里的人们曾经祈祷神灵,乞求神灵惩治凶手。终于,奇迹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这一奇迹是否就是上帝赐于的呢?我们姑且不淡。 沙特尔沃思先生失踪 事件发生在某年的夏天。巴纳巴斯·沙特尔沃思先生居住在拉托尔巴勒镇已有无数个年头了。他是镇上一位钱财满贯,颇受人钦羡的长者。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沙特尔沃思先生骑马离家,向P城进发。P城离拉托尔巴勒镇15英里。他打算当日傍晚返回该镇。两个钟点过去了。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坐骑竟独个儿地奔了回来。沙特尔沃思先生和他随身带走的两只装满金币的口袋均已不知去向。那匹坐骑已经受了重伤,浑身泥污不堪。 这一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自然会引起小镇上居民的无比惊讶和不安。直至星期日早晨,沙特尔沃思先生仍然毫无踪影,杳无音讯。他的诸亲好友决定出外寻觅。 最后决定外出查找的领头人,当然是沙特尔沃思先生的挚友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镇上人都称他为“老查尔斯·古德费洛”,因为他确实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古德费洛”(意为“好伙伴”)。他忠实厚道,笑容可掬,心地善良;他嗓音洪亮,双目炯炯有神,显得坦率和真挚,毫无丝毫矫揉做作之态。虽然古德费洛先生在拉托尔巴勒镇定居下来仅有六七个月,但他极其平易近人,深受人们的喜爱和尊敬。当然,他的名字的含义也有着某种推波助澜的作用。沙特尔沃思先生对他尤为好感,备加青睐。两位先生又是邻居,没过多久,他们就成了莫逆之交。老查尔斯·古德费洛并非富有者,平时颇为节俭,注意节约用钱。这也许是沙特尔沃思先生常常主动邀请古德费洛先生作为座上客的部分原因。古德费洛先生一天要去上三四次,中午常在沙特尔沃思先生家中就膳。两人在筵席间觥筹交错,劝酒畅饮,享尽了珍味佳肴。马高克斯酒是老查尔斯最喜爱的一种名酒。 一天,在喝完马高克斯酒以后,我曾亲眼看到,沙特尔沃思先生在酩酊大醉之际,兴冲冲地在古德费洛先生背后击了一拳,并且说:“查尔斯,你真是好样的;咱们萍水相逢,情投意合,确是人生一大乐事。你对马高克斯酒爱喝如命,我要亲自为你订购一大箱名牌的马高克斯好酒,而且是市场上价格最昂贵的一种!你不必吐露任何谦逊之词,事情就此决定下来了。你等着吧,不过,总得候上一二个月,才能把酒运抵此地。” 慷慨大方的沙特尔沃思先生对于手头拮据的好友古德费洛先生的关怀备至,解囊相助,确实是前所末有,闻所末闻。 古德费洛和彭尼费瑟 直至星期日早晨,沙特尔沃思先生仍然毫无音讯。老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眉字紧蹙,忧心如焚,食不甘味,几乎到了精神崩溃,万念惧灰的地步。他早已获悉马背上的两只钱袋下落不明;马的前胸有着两个弹孔——子弹从一端穿进,并从另一端飞了出去。但这未能使这匹坐骑顷刻殒命。 “我们还是耐心地等待吧。沙特尔沃思先生一定会回来的,上帝会保佑他的!”古德费洛先生一开始就坚信这一点。 可是,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年轻侄子彭尼费瑟先生则竭力反对等待。这样,老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未曾坚持己见,同意立即出发搜寻。 彭尼费瑟先生和沙特尔沃思老先生共居一处已有很多个春秋。彭尼费瑟先生放荡不羁,常常聚众玩牌,酗酒生非,寻衅滋事。因为他是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嫡亲侄儿,邻里诸亲只得让他三分,不敢惹他。当彭尼费瑟先生提出“要去寻找尸身”时,大家只能唯命是从。就在此时,老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提出了一个令人值得深思的问题:“您怎么会知道,您的叔叔准已经死亡了呢,彭尼费瑟先生?看来,您对您叔叔的意外知之甚多哪!”是呀,彭尼费瑟先生怎么会断定他叔叔已经死去了呢?“众人在七嘴八舌地轻声议论着。 由于彭尼费瑟先生对古德费洛先生的提问缄口不言,不予理会,两人之间开始了恶声恶语。对此争吵,人们根本不以为意。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冤家对头,这次又狭路相逢了。彭尼费瑟一向是个孤家寡人,他对于沙特尔沃思先生和古德费洛先生之间的深情厚谊恨之入骨。在以往的一次争吵中,彭尼费瑟竟把古德费洛一拳击倒在地。古德费洛从地上爬起后,拍掉了身上的尘土,只是说了句:“我会永远记住这一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是,人们深知古德费洛先生是个宽宏大量,非一般见识之人。 奇怪的马甲和小刀 刚才我插叙了一段小事,现在又该回到正文了。经过众人商议,彭尼费瑟先生最后提出,搜寻工作应该在周围各处全盘铺开。拉托尔巴勒和城市之间的一大片田野和树林的伸展范围将近15英里。彭尼费瑟先生坚持搜索其间的每一个地段。 可是,古德费洛先生却持不同看法。他也许要比年轻的彭尼费瑟先生更加才华横溢,老谋深算。他以一种果断而又正直的嗓音侃侃争辩着:“这种做法似乎大可不必。沙特尔沃思先生骑着马匹驰向P城。他怎么可能老远地偏离道路呢?我们应该仔细地搜索靠近道路的两旁地段,尤其是在灌木丛、树林和野草之中。诸位是否认为这样做更加合适些呢?”压倒多数的人赞成此举。这样,他们在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的带领下开始了搜索。他们没有在偏离道路很远的地区寻找。古德费洛带着人们寻觅了不少暗黑角落和崎岖小径。他们接连查找了四天,结果一无所获。 我这里说的“一无所获”,是指未曾找到沙特尔沃思先生本人或者他的遗体,但他们确实发现了一些搏斗的痕迹。他们沿着马匹的脚印向前搜寻,在拉托尔巴勒以东长约4英里处,经过几处转弯抹角的转悠,终于抵达了一个污水塘。那里存在着明显的搏斗痕迹,痕迹一直伸向了水塘之中。人们随后运来了工具,抽干了池塘里的污水。在池塘底下,他们发现了一件黑色的绸马甲。虽然马甲上面血迹斑斑,破烂不堪,在场的人们不难认出,此马甲是彭尼费瑟先生的。他在星期六那天,也就是他叔叔骑马去P城的那天,还曾穿用过。可是在此以后,再也未见他穿过那件马甲。此时的情况对彭尼费瑟异常不利,他张口结舌,不知所措,脸色显得苍白和阴沉。他仅有的二三位朋友也都不屑一顾地背向了他。何是,古德费洛先生却走近了他,并站到了他的跟前。 “我们不应该仓促地作出任何结论,”古德费洛先生说,“各位都很清楚,对于我同彭尼费瑟先生之间发生的不偷快事件,我早已不以为意。我从心底深处原谅了他。现在对于水塘底下的这一发现,我坚信彭尼费瑟先生会解释清楚的。我当然应该帮助他把此事搞清楚。他是我的那位可伶的挚友沙特尔沃思先生的侄子,唯一的亲属。从他叔叔的立场出发。我现在应帮助他解决此事。”古德费洛先生讲的每一句话,都体现了他的善良友好,直率爽朗。不过,他的讲话中也多次提及了彭尼费瑟是沙特尔沃思先生所有家产的唯一的继承人一事。 当时在场的人们立即意识到。如果沙特尔沃思先生确已死去,那么彭尼费瑟就能合理地继承那位老人所有的钱财!这时,人们就不由分说地把彭尼费瑟捆绑了起来,带往镇上。在回镇的途中,古德费洛先生在路边似乎又拾到了一件东西,他瞥了一下此物,就迅即塞向口袋。他的举动仍然让旁人见到了。在众口同声的要求下,他只好把此物拿了出来。原来这是一把西班牙小刀。在拉托尔巴勒。只有彭尼费瑟备有此刀,标志着他姓名的缩写字母D.P还清晰地刻在刀柄上! 公认的谋杀犯 真相已经大白了。彭尼费瑟谋杀了他的叔父!其罪恶目的当然为了早日攫取遗产。此时已经无人再愿意进一步搜索了。一个钟点以后,彭尼费瑟已被押送到了拉托尔巴勒的法庭上。 法官审问彭尼费瑟:“您的叔父失踪那天早晨,您上哪儿去了,彭尼费瑟先生?” “我当时正在树林里狩猎。”彭尼费瑟不假思索地回答。他的这一毫不掩饰的答语使人们惊讶不已。 “您当时带枪了没有?” “当然带了,带了我自己的猎枪。” “您在哪个树林狩猎呢?” “就在去P城道路旁的几英里处……” 彭尼费瑟所陈述的去处距离那个污水塘确实很近。法官随后要求古德费洛先生描述一下寻获马甲和小刀之事。古德费洛先生黯然泪下。他凄惨哀伤地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并接着说:“对于彭尼费瑟先生与我的私仇,我早已不予介意,并且宽恕了他。如果法庭要我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我还能作证……”古德费洛先生伤心地掏出了手帕,擦着泪水,“它可真使我的心都碎裂了!”古德费洛先生的话语凝咽了。过了一刻,他才得以继续往下讲述,“上个星期五,我像往常一样和沙特尔沃思先生共膳。彭尼费瑟先生也在场。当时沙特尔沃思先生对他的侄子说,他要在次晨去P城,并随身携带两皮袋的钱币,准备存进农业银行。接着,沙特尔沃思先生一字一句、有板有眼地对他的侄子说,‘侄儿,我死后,你将得不到我的任何遗产!你听见了吗?我一点儿也不给!我准备立个新的遗嘱。’” “这是真的吗,彭尼费瑟先生?”法官问。 “是的,确实如此。”年轻人直截了当地回答又使旁听者吃了一惊。 就在此时,传来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坐骑伤重死去的消息。古德费洛先生解剖了死马,并在死马的前胸找到了一颗子弹。这颗子弹的体积很大,是用来射击巨兽用的。警察随后查验了镇上所有的猎枪,发现此颗子弹只适用于彭尼费瑟先生的猎枪。情况看来已经昭然若揭。彭尼费瑟被关进了监狱,等待着对杀人犯判刑之日的到来。古德费洛先生泪流满面地苦苦哀求着,希望法庭给予年轻的彭尼费瑟以自由,他愿以身担保。结果当然无济于事。 一个月以后,彭尼费瑟被押解到了P城。P城法庭正式开庭宣布:“彭尼费瑟犯有谋杀罪,将处以绞刑。”锒铛入狱的彭尼费瑟等待着绞刑之日的到来。 “你—就是杀人凶手!” 一个晴空万里的日子,古德费洛先生意外而又兴奋地收到了城一家酿酒公司的来信。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 约在一个多月以前,我们收到了巴纳巴斯·沙特尔沃思先生的一个订购函件,要我们为您寄送一大箱高级马高克斯酒。我们愉快地通知您。我们已经把一大箱精制的马高克斯酒装车运出。在您接到此信不久,箱子将会抵达贵府。请您转达我们对沙特尔沃思先生的最诚挚的问候。我们愿意永远为您效劳。 您最真诚的霍格斯·弗罗格斯·博格斯以及公司全体同仁,6月21日,于城。 注:箱内共装精制马高克斯酒六十大瓶。 自从沙特尔沃思亡故以后,古德费洛先生已经滴酒不沾,现在他却认为,在经过一番折磨以后,这些酒则是上帝赐予的礼物。他对此当然兴奋极了。古德费洛马上请他的左邻右舍,好友亲朋于第二日傍晚光临他处,准备开怀共饮。他并未挑明酒为何人所赠,只是谈及是他自己订购而得。 翌日傍晚6时许,古德费洛先生屋子里宾朋满座,晚宴即将进行。我当时亦在人群之中。大厅里陈设华丽,五光十色,宴桌上菜肴丰盛,香味满溢。人人对此称羡不已。可是,箱装高级马高克斯酒一直到8时许才抵达。酒箱一到,宾客们一起动手搬取那只笨重的大箱。我也参加了搬箱的行列。大箱子很快被搬进了宴会大厅。在这之前,古德费洛先生已经用别的好酒和宾客们大杯畅饮,约有九成醉意。此时他已面色绯红,满嘴酒气,说话哆嗦,走路踉跄。酒箱一进大厅,他就摆开双腿端坐了下来,并高声宣布:“诸位安静,安静!我的精制高级马高克斯酒已经抵达敝舍大厅!”接着,他把一些开箱工具交给了我。我当然欣然从命。我用鎯头和钳子轻轻地、缓慢地敲掉了箱盖上的一只只铁钉…… 就在此时,箱盖子突然蹦飞得老远。从箱子里猛地跳出了一个满身沾满血迹和污泥的死者。人们一眼就认出来,那位死者就是可怜的沙特尔沃思先生!死者背靠着箱子边缘,正好同古德费洛先生相对而坐。一阵阵触鼻的血腥味弥漫开来。大厅里顿时烟雾缭绕,灯光随之显得黯然无色,周围死一般的寂静。人们惊慌万状,满腹疑惑,面面相覷。原来笑语喧哗、杯光酒影的大厅顿时显得恐怖凄惨,鬼泣神惊。死者哀伤的双眼直直地盯住了古德费洛先生。接着,被害者开始说话了,话语中充满血泪,满怀惆怅,但声音清楚明确,低沉缓慢,似乎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似的。 “你——就是杀人凶手!我要你偿命!”死者语毕,就顿时倒在大箱子的边缘。 我简直很难描述当时的情景。死者话毕倒下后的一瞬间大厅里顿时人声鼎沸,乱成一片,宾客们都似发疯般地逃出门外,跳出窗子。有些人由于惊吓过分,顿时晕了过去。但过不了多久,人们的情绪又开始恢复了正常,双双目光怒射到了古德费洛的身上。 古德费洛先生浑身瑟瑟发抖,双唇直打哆嗦,像一尊塑像似地僵坐在椅中。他的慌乱失措的眼睛好像已经看清楚了藏在自己罪恶的心灵深处的那颗毒瘤。蓦地,他的双眼似乎闪发出了光采,他从椅子中一下子跳了出来,扑向了倒在箱边的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尸体,嘴里不停地向死者忏悔着罪恶。大厅里所有的宾客都在倾听着杀人犯的自白。古德费洛交代了整个谋杀犯罪的过程…… 事件发生的真相 下面就是古德费洛供词的主要内容: 在那个星期六的早晨,古德费洛先生骑着自己的马匹紧跟在沙特尔沃思先生后面出发了。在树林的污水池附近,他的枪弹射中了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坐骑,紧接着他用枪托猛砸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头部,置他于死地。他随后取走了沙特尔沃思先生随身带的两皮袋钱币。当时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坐骑已经奄奄一息,古德费洛以为它必死无疑,就把它拖到了灌木丛中。接着,他把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尸体放在自己的马匹之上,并把尸体转移到了离路边相当遥远的一个小树林里隐蔽起来。当晚,他又偷走了彭尼费瑟先生的马甲、西班牙小刀和一颗大型子弹。他随即把马甲和西班牙小刀放到了易被发现之地点,以后利用为死马解剖之机,佯称发现了一颗子弹,以此混淆视听,达到隐瞒罪行、借刀杀人的目的。 古德费洛的忏悔之词接近尾声时,他已浑身瘫软,两眼无光,声音显得嘶哑虚弱。他颤颤巍巍地挣扎着站了起来,伸出双手向墙璧处扑去。可是,一个趔趄跌倒在地,就此呜呼哀哉! 我在开始讲述本故事时说过,这是一件轰动拉托尔巴勒小镇的奇事。至今,那里的人们仍然认为是一个奇迹!古德费洛先生在被杀者面前的忏悔来得正是时侯,它使即将走上绞刑架的彭尼费瑟先生免于一死。 死者“复活”的经过 读者现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难道沙特尔沃思先生被杀后真的一度起死回生,返回人间,钻在酒箱里面,从而利用宴会之机,揭露凶手吗?事实当然不是如此,也绝不可能如此!安排这一事情的经过者,不是别人,恰恰就是我本人。 我心里非常清楚,古德费洛先生挨了彭尼费瑟一拳以后,是绝对不可能就此善罢甘休的。那次争吵时,我正好在场。古德费洛先生从地上爬起来时的那种狠毒的目光和咬牙切齿的神情对我来说记忆犹新。我当时自忖,他根本就不会宽恕彭尼费瑟先生的。别的人认为古德费洛先生善良、忠厚,我却不以为然。我觉得他总有一天要报此仇的。 在搜寻失踪者的过程中,古德费洛先生竟然发现了那么多“罪证”,尤其是从死马的前胸取出了那颗大型子弹,更使我疑窦顿生。上面已经提到过,子弹是从坐骑前胸的一端穿进,从另一端飞出。可是,古德费洛居然在解剖时从马胸又发现了一颗子弹!这是从哪儿来的子弹呢?无可非议,这准是古德费洛先生另外搞来的。此后,我花了几乎两个星期的时间,到处搜寻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尸体。我当然不会在道路附近寻找,而是在离道路较远的偏僻之处查觅。我终于在一个小树林里的枯井中发现了尸体。 下面的安排当然是清楚不过的了。我记起了沙特尔沃思先生曾经对古德费洛作过的许诺,要赠送他一大箱名牌的精制马高克斯好酒。一天深夜,我把沙特尔沃思先生的遗体运回到花园里的一间小棚屋之中。我随后特地购买了一根约一英尺长的坚固的钢丝弹簧。我把弹簧的一头固定在尸体的颈部,接着就把尸体放进酒箱之内,并把尸体卷曲起来。这时,系在尸体上的弹簧也随之卷曲起来。卷曲后的尸体已经高于酒箱的箱盖。由于弹簧的弹性极强,我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箱盖紧紧地压住酒箱。我的身子随之坐到了箱盖之上,并在箱盖周围钉上了数枚铁钉。对于以后将会发生的情况,我是坚信无疑的只要酒箱盖子一揭开,由于弹簧的强大弹力,盖子将会飞得老远,尸体也必然会从箱子中跳将出来。 我把箱子携到了外地,再从外地把它运给了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我还以酿酒商的名义给古德费洛写了一封信。我暗中指使我的仆人在古德费洛举办大型晚宴的8点钟光景把箱子运抵他的宅邸…… 沙特尔沃思先生的说话声“你就是杀人凶手!我要你命!”当然不是出自于死者之口,而是我经过无数天反复的练习,模仿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声调说出的。由于当时大厅中一片惊恐、不安和混乱,加上古德费洛已经喝醉,而且心中有鬼,我又紧靠在死者附近,使得这一模仿获得了空前的成动。当时所有在场的人都坚信,这是死者亲口说出的话语。大厅里散发出的血腥昧,是我预先放在酒箱中的一种能挥发出类似血腥味的药水。至于弥漫开的阵阵烟雾,是我偷偷地把点燃着的卷烟掷到事先放在桌下的一个生烟物上引起的。 古德费洛在忏悔悔自己的罪行时,我并不感到吃惊,因为这是我事先估计到的。但我没有想到他会顿时死去。 彭尼费瑟先生回到了拉托尔巴勒。他已宣判无罪释放,恢复了一切自由。他继承了巴纳巴斯·沙特尔沃思先生的所有家财,因为沙特尔沃思先生生前未曾来得及立下新的遗嘱。年轻的彭尼费瑟先生从这一不幸的事情中幡然醒悟,他立志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从此过上了平静的日子。 翠谷奇踪 <er top">01 1827年秋天,我寓居在弗吉尼亚州的夏洛茨维尔期间,结识了奥古斯塔斯·贝德洛先生。这位青年绅士各个方面都很出色,引得我对他极感兴趣,也极为好奇。我发现这个人很琢磨不透。他从没向我谈起过他的家庭。我也不知道他是哪儿的人。尽管我称他为青年绅士,可是就连他的年纪,我也搞不清楚。他当然似乎很年轻,他也常说自己年轻,可有些时候我却觉得他像是个百岁老人。不过这只不过是他外表与众不同而已。他又高又瘦,还挺驼背。他的四肢又细又长,额头又宽又低,面无血色,嘴巴又大又软,牙齿极不整齐,不过却极为结实,比我见过的所有人的牙齿都要结实。他笑起来也还是蛮可爱的,可他的笑容却总是一个样,毫无变化。他总是那么忧郁。他的眼睛极大极圆,像是猫眼。瞳仁也像猫眼一样,随着光线的增强减弱而变小或变大。他激动的时候,眼球会闪闪发光,这种光不是反光,而是像蜡烛或太阳那样,喷射光亮。然而平常的时候,这对眼睛却总混混沌沌,呆滞无光,就像是死鱼的眼睛。 他的这些特点显然使他自己极为烦恼,他不断以一种又像是解释又像是道歉的神态,紧张地暗示自己的这些特点。我头一回听他这样暗示时,感觉很不好受。然而,我很快就习惯了这种暗示,开始泰然待之了。看来,他是想通过暗示,而不是通过直接说明,让人知道,他以前并不是这副模样。其实他曾经俊美无比,只是由于长期的神经痛,他才变成了现在的这个德性。 许多年前他在萨拉托加认识了一位名叫坦普莱顿的70来岁的老医生,老医生给他进行了一番治疗,效果颇佳。于是,非常富有的贝德洛便请坦普莱顿医生做自己的私人医生,而坦普莱顿医生受丰厚薪金所诱,便把自己的时间和医疗经验全部用在对贝德洛的治疗和护理上。 坦普莱顿医生年轻时去过很多地方,在巴黎时成了梅斯梅尔学说的信徒。他依靠磁力疗法,成功地缓解了贝德洛的神经剧痛,而贝德洛也因此而相信起该疗法的理论来。然而,这位医生与所有的入迷者一样,千方百计要让患者完全相信自己的招数,他说服贝德洛进行一系列的试验治疗。经过反复治疗,效果终于显现,这种效果现在看来是极为平常的,根本不值得大书特书,但在当时,这种治疗效果在美国还是很新鲜的;即:坦普莱顿医生和贝德洛之间逐渐发展起了一种明显的心灵感应关系,或磁力关系。然而,我并不是说这种关系超过普通催眠术的限度,只不过催眠力本身通过这种关系而加强了。坦普莱顿医生第一次尝试磁力催眠时,没有成功。尝试到第五次或第六次时,用了很长时间,费了好大劲儿,也只取得了部分成功。直到第12次,他才取得了彻底的成功。在此之后,医生很快就可以驱动病人的意念了,当我头一回见到他俩时,已经是只要医生意念一动,即使病人没意识到医生的存在,也会立刻入睡。只是到了1845年的今天,每天都有千百人目睹催眠术的奇迹,我才胆敢把这一看起来不可能的效果当作真真的事实来讲述。 贝德洛生性敏感,极易激动。他的想象力也非常丰富,由于常常服用吗啡,他的头脑变得更加活泼。他服用吗啡剂量很大,他觉得如果没有吗啡,自己就活不下去。每天早饭后,或者说每天早上喝过一杯咖啡后(他上午什么也不吃)他都立刻服下一大剂吗啡,然后便独自一人,或者带上一条狗,在夏洛茨维尔西南面的山里散步。这座山有个威严的名字:狼牙山。 <er h3">02 11月底的一天,天气暖和、多雾、昏暗,正处于季节交替乍寒还暖的时候,美国人称这种天气为小阳春。贝德洛先生又同往常一样上了山。白天过去了,他没有回来。 晚上8点钟时他仍迟迟未归,我们不禁对此感到颇为担心,于是便准备出去找他,就在这时,他却出人意料地回来了。他的气色很好,精神也不错。 然而,他讲给我们的他之所以迟归的故事,却是极不寻常的。 “你们大概记得,” 他说,“我是上午9点钟出的门。我一出门就上了山,10点钟时,来到了一个我从未到过的峡谷。我饶有兴致地循径而行。路两边的景色虽然说不上惊天地泣鬼神,但也是秀色可餐,特别是我觉得这里有一种孤独之美。此地几乎可以说是人迹罕至。我不禁觉得我所踩踏的绿草、青石,是以前从未被人类踩踏过的。这里是如此闭塞,若不是一系列偶然因素所致,人是绝不会进入这个大峡谷的,很有可能我便是涉足此地的第一人。 “由于浓雾迷漫,本来就十分迷蒙的景物显得愈发迷蒙了。这美丽的迷雾是那样浓重,我只能看到十米远的东西。脚下的小路弯弯曲曲,再加上看不见太阳,我很快就不知道东南西北了。与此同时,吗啡也在发生着作用——使我对外部世界极为好奇。那颤动的树叶,那嫩绿的青草,那形状奇特的三叶草,那嗡嗡的蜜蜂,那闪闪发光的露珠,那拂面的轻风,还有树林里飘来的淡淡的清香,这一切使我浮想联翩,心中充满狂喜。 “我光顾着欣赏美景,不觉一走就是几个钟头,迷雾越来越浓,最后我什么也看不清,只好摸索前进了。这时,我的心中忽然产生一种难以形容的不安,我感到紧张,心中犹豫,浑身发抖。我不敢迈步,生怕一脚踏入深渊。 我也想起了一些关于狼牙山的离奇故事,据说有一些凶残的野人住在这儿的树林和山洞里。我的脑海中隐隐浮现出无数想象,由于这些想象十分模糊,我心里便愈发堵得慌。突然间,不知哪里传来一阵响亮的鼓声。 “当然了,我极为惊讶。这一带的山里根本没有鼓。即使是听到天使长吹号角,我也不会这么惊讶。但是接下去又出现了一件更为有趣、更为奇怪的事情。我又听见一阵激烈的叮声,仿佛一大串钥匙在晃动,紧接着一个面孔黝黑的半裸男人尖叫着从我身边跑过。他跑过时离我那样近,甚至把热乎乎的气息呼到了我的脸上。他手执一个物件,上面满是铁环,他一边跑,一边用力摇动这个物件。他的背影刚刚消失在雾中,一只张着大嘴、瞪着大眼的野兽就追了上去。我一眼看出,是一只鬣狗。 “看到这只鬣狗,我非但没有害怕,反而轻松了些,因为现在我相信自己是在做梦了,我要努力唤醒自己的意识。我勇敢地快步向前走去,揉了揉眼睛,大喊一声,掐了掐自己的大腿。前方出现一条小溪,我弯下腰,在溪中洗手,洗头,洗脖子。凉水刺激得我清醒了许多,我直起身体时,感觉大不一样了。于是我信心十足,脚步坚定地沿着这条充满未知的路走去。 “后来我走累了,再加上空气很闷,我便在一棵树下坐下。忽然间,一道淡淡的阳光划破云彩,树叶的影子婆娑地落在草地上。我凝视着这树荫,凝视了好一会儿。我忽然觉得树荫有些不对头,抬头一看,发现此树竟是一棵棕榈。 “我匆忙站起,心中非常激动,因为我觉得那种如同做梦般的幻觉消失了。我知道——我感觉到,自己的头脑十分理智,而这种理智正使我体会到一种异样的感觉。我立刻觉得天气热得难以忍受,觉得轻风中有一种奇怪的气味。我听见一种像江河奔流的淙淙声,中间还夹杂着人说话的声音。 “当我极为惊讶地聆听时,一阵风像变戏法似地一下子吹走了重重浓雾。 “我发现自己是在一座高山的山脚下,下方是一大片平原,一条大河蜿蜒地流过平原。河边有一座东方风格的城市,样子就像是《天方夜谭》中所描述的,甚至更为奇特。我所处的地方地势大大高于这座城市,所以城中的每一个角落都展现在我的眼前,清楚得如同一张地图。城里面有无数条街道,相互乱七八糟地纵横交错。此外还有一些比街道更长的弯弯曲曲的小巷,巷中住满了人家。一幢幢房子美丽别致。阳台、游廊、尖塔、庙堂,以及精雕细镂的门窗,比比皆是。还有许许多多的集市,集市上的货物琳琅满目,丰富多彩:丝绸、棉布、寒光闪闪的刀剑、华丽无比的宝石,应有尽有。除此之外,还可以看见插旗打幡的八抬大轿,蒙得严严实实的女眷软轿,华丽装束的大象,奇形怪状的佛龛木偶,还有数不清的锣鼓、旗帜、矛枪和镶金包银的狼牙棒。在人群中,在喧闹中,在一片混乱当中,在无数的黑种人、黄种人、缠头的、穿袍的,以及留长胡子的人当中,大摇大摆地走着许许多多披红挂彩、被视为神圣的公牛,还有无数只被当作神灵供奉的丑猴子在寺庙的房檐上,在清真寺的尖塔窗上,上窜下跳,吱吱尖叫。从拥挤的街道到河滨,有数不清的台阶通往浴场,而河面上尽是装载得满满的大货船,它们好像把河水都堵得难以流动。城市的彼端则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棕榈树和可可树,当中还夹杂着一些其它神奇、高大的古树。四下里还可以看见一片片稻田、一幢幢茅草农舍、一个个小水塘、一座座小教室、一方方吉普赛营地,还有一个美丽的姑娘,正头顶水罐,朝河边走去。 “当然了,你们准会说我是在做梦,但是我并不是在做梦。我所看到的,我所听到的,我所感觉到的,我所想到的,都与做梦风马牛不相及。一切都是那么真实。一开始我还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醒了,于是我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验,我马上发现确实是醒着的。当一个人做梦时,如果他怀疑自己是在做梦,那么他就一定可以证实自己是否真是做梦。他会立刻从梦中惊醒。所以嘛,诺瓦利斯说的很对:‘当我们梦见自己是在做梦时,我们就离醒不远了。’如果我看到这样的景象而没怀疑到自己是在做梦,那么这八成就是一场南柯之梦。然而看到这样的景象,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并进行了好一番测试,那么我就不得不把这归为非梦现象了。” 坦普莱顿医生说道:“言之有理,接着往下讲。你站起身,向城中走去。” “我站起身,” 贝德洛极为惊讶地看着医生,继续讲道,“正如你说的,我站起身,向城中走去。一路上我碰见了大群大群的人,他们一个个神色激动,沿着街道,朝同一个方向奔走。刹那间,我的心中也激动起来,开始对这里发生的事情产生出一种浓厚的兴趣。我好像觉得自己正在这件事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尽管究竟是什么角色我也弄不清楚。然而不知怎么搞的,我对周围的人有一种深深的仇恨。我避开他们,绕道进了城。城里打斗正酣。 <er h3">03 一小伙人,有的身穿印度服装,有的身穿欧洲军装,在一位身着英国军服的绅士的指挥下,正与数量远远超过他们的暴民作战。我加入到这人少的一方,拣起一名倒下的军官的武器,也不晓得对手是谁,就勇猛地战斗了起来。我们寡不敌众,很快就被逼得退进了一个亭子。我们把亭子周围都堵死,眼下是安全的了。从亭顶处的一个瞭望孔里,我看到一大群极为激动的人正在围攻河边一座漂亮的宫殿。这时,一个柔弱的男子从宫殿的窗户爬出,他的仆人们用缠头布结成一条绳子,把他吊下。一条船正在窗下等他,他乘船逃到了河对岸。 “这时我忽然产生了一个新的念头。我对同伴们简短有力地号召了几句,动员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人,便勇猛地冲出了亭子,冲入包围着亭子的人群。他们一开始向后退却,然后又重新集结,疯狂地与我们厮杀,然后再度退却。这时我们已经远离开亭子,迷失在错综复杂的窄窄小巷之中,巷两旁尽是高大的房子,有些犄角旮旯的地方终年见不着阳光。暴民们紧逼不舍,用长矛捅我们,用箭射我们。他们的箭尤其厉害。有些像马来人的波刃短刀。这种箭是模仿毒蛇爬行的形状造成的,长长的,黑黑的,箭头有毒。忽然我的右太阳穴中了一箭。我转了一圈,倒了下去。我立刻觉得头晕目眩。我挣扎——我喘息——我死了。” “你再不能说你的历险记不是做梦了,” 我笑着说道。“你是不是要改口,说自己其实没死?” 我本指望贝德洛听到我的这番话后会调侃上一句。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他脸色惨白,浑身发抖,犹犹豫豫,好一会儿不言声。我的目光转向坦普莱顿。他直挺挺地坐在椅子里,牙齿打战,两眼瞪得溜圆。 “讲下去!”他终于嘶哑地对贝德洛说。 贝德洛继续讲道:“有好长时间,我失去了一切知觉,头脑里一片空白,什么意识也没有。最后,我的灵魂终于感觉到一种如同电流般的强有力的一击。于是我感觉到了活力,感觉到了光亮。这光亮不是看到的,而是感觉到的。有那么一会儿,我想爬起来,但我却没有身体,没有视觉,没有听觉,也没触觉。暴民们已作鸟兽散。暴动平息了。城市平静下来。我下面躺着的是我的尸体,太阳穴上插着毒箭,整个脑袋都肿得变了形。但是这一切我都是感觉到的——不是看到的。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就连自己的尸体我都毫不关心。我自己并没想动,但却飘出了城,顺着进城来的原路飘了回去,当我回到山谷,到达那个碰见鬣狗的地方时,我又感觉到了一种触电的感觉,觉得自己又有了体重,有了意欲,有了实实在在的自我。我又恢复了原来的形态,匆匆向家中走去。但是直到现在,这件事仍然栩栩如生地留在我心里,我没有一分一秒认为它是一场梦。” 坦普莱顿神色严肃地说:“它不是梦,可却很难说明这是一种什么现象。咱们姑且认为,你的灵魂正处于某种精神发现的边缘状态。把这种假定作为前提,我就可以将其余的事情解释通了。请看这幅水彩画,我本应该早把这幅画拿给你看,可是因为它具有一种无法描述的悲哀和恐怖,所以我才没有拿出来。” 我们看他出示的这幅画。我没看出它有什么异常的地方,但是它却对贝德洛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凝视着画,差点昏过去。然而这只是一幅小小的肖像画,上面维妙维肖画着的,正是贝德洛本人。至少我看见这幅画时是这样认为的。 坦普莱顿说:“你看看此画的日期——在这儿,不太清楚,在角上——1780年。这是该作品的成画年代。它是一位已故朋友的肖像,朋友名叫罗德贝。华伦·黑斯廷斯当总督期间,我与罗德贝先生交情甚笃。当时我年仅20岁。贝德洛先生,当我在萨拉托加头一次见到你时,我觉得你与罗德贝先生像极了,于是我主动与你结交,后来我才成了你的私人医生。我这样做主要是出于对死者的悼念,但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出于一种对你的有几分敬畏的好奇。 “你刚才所描述的那个地方,其实就是印度恒河边上的波罗纳城。而你所说的暴乱、战斗和屠杀,其实就是发生在1780年的切特·辛格暴动,当时黑斯廷斯差点送了命。顺着缠头布结成的绳子逃出宫殿的人就是切特·辛格本人。困在亭子里的那伙人是黑斯廷斯指挥的印度兵和英国军官,我就是其中的一员。当时我竭尽全力阻止我最好最好的朋友罗德贝出击,他不听我的,一定要拼死一搏,结果他在巷战中中了孟加拉人的毒箭,倒地身亡。不信你就看看这篇文字。”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个笔记本,本里面有几页文字显然是新写的。“就在你在深山里经历这番幻景的时候,我恰恰在家里给报社写这段回忆。” 这番谈话后一个来星期,夏洛茨维尔的一份报纸上刊登了如下一则消息。 我们沉痛地宣布,奥古斯塔斯·贝德罗先生不幸与世长辞。此君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绅士,他的众多美德深深受到夏洛茨维尔居民们的爱戴。 贝氏长期患有神经痛,此病时常发作,威胁着病人的生命。但是此病只是贝氏死亡的原因之一。他死亡的直接原因则很奇特。几天前他在狼牙山中远足时,忽然犯了病,身上忽冷忽热,头部充血。于是坦普莱顿医生为他进行局部放血治疗。医生将水蛭放在他的太阳穴上。没过一会儿,病人便气绝身亡,显然这是因为医生的水蛭罐里误放进一只毒蛭,这种毒蛭在这一带的水塘中时有发现。毒蛭紧紧地吸在了右太阳穴处的一根小动脉上,由于它的样子极像医用蛭,所以未能及时发现。 注意:夏洛茨维尔毒蛭与医用蛭的主要区别是,毒蛭呈黑色,蠕动起来很像蛇爬。 我与该报的主编谈论这一奇特事件时,忽然想起,此文把死者的姓写成贝德罗了。我问道:“我记得死者姓贝德洛,不是贝德罗,贵报把最后一个字写成了‘罗’,也许你们有你们的道理。” “道理?不,没有,”他答道,“这只不过是一个笔误。百家姓里只有贝德洛这个姓,哪有什么姓贝德罗的。” “那么,这可是天下最大的奇事了,” 我转身离去时喃喃自语道。“贝德罗反过来写恰恰是罗德贝!而这家伙却告诉我这是一个笔误!” <hr /> 注释: 埃德加·爱伦·坡:侦探小说范式的开创者 美国作家爱伦·坡是现代作家中最伟大的技巧创新家之一。不论于诗歌、小说、文学理论与批评,都以原创性的文字给读者带来强烈的心灵撼动。1841年,他开始了侦探小说的天才创作,尽管他的一生仅写了六篇侦探小说,但他已确立了侦探小说发展的经典模式,成为世界侦探小说范式的开创者。 爱伦·坡的六篇侦探小说从谋篇到布局都具有独创性。是爱伦·坡首创的“密室作案”模式。《玛丽·罗热疑案》借新闻报道,运用纯逻辑推理揭开谜案,这是典型的“逻辑推理”模式。《被窃之信》是个性化地对人类心理进行解剖与逻辑演示的范本,创建了“障眼法”的写作模式。《金甲虫》是一篇破译密码、寻找宝藏带出凶案的故事,案情错综复杂,情节曲纡有致,是爱伦·坡最为奇特的高智能“破译密码”模式。在《你就是杀人凶手》与《长方形盒子》中,爱伦·坡则将哥特式小说的神秘与恐怖小说的罪恶巧妙地加以融合,运用诡异的心理战术,揭开谜案,这一写作模式是典型的“心理战术法”。爱伦·坡这五种模式成为此后侦探小说的经典写作范式。 在六篇侦探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爱伦·坡在《玛丽·罗热疑案》及《被窃之信》中,塑造了独具魅力的私家侦探杜宾。爱伦·坡将科学精神和诗意灵韵融于这个理想的侦探身上,使其成为读者心中的永恒英雄。而在《被窃之信》中,杜宾精心策划重演了大臣的策略,展示了一种人类的复仇心理。爱伦·坡将这种复仇心理运用在《金甲虫》《长方形盒子》和《你就是杀人凶手》中,使复仇精神在侦探小说里得以淋漓尽致地发挥。而这种复仇动因与爱伦·坡的写作背景相关。爱伦·坡开始写作侦探小说时,正是欧美文坛表现出文学的战斗品性之时,他们反对沉迷于过分柔性的感伤,而渴望以哥特式的审美崇高激发出个性生命的潜能。爱伦·坡的侦探小说正是追寻个性生命潜能的理想场所,他将神秘化的技巧——语言游戏、逻辑游戏和权力游戏——运用到侦探小说的写作中,为现代文学建筑了一道别致的风景,形成了独具魅力的“爱伦·坡模式”。 “爱伦·坡模式”成为世界侦探小说的经典叙事模式,也构成了侦探小说作家写作的一个高度。160余年来,一代又一代侦探小说作家在创作上可谓呕心沥血,可无论怎样殚精竭虑都很难超越“爱伦·坡模式”。爱伦·坡演绎了侦探小说的神话,他的每一项表现手法都是独特的创举。爱伦·坡在每一篇小说中都设计了紧张而扣人心弦的悬念,并以自身经验创造了融诗性与理性为一体的私家侦探形象。为了衬托这位超人,爱伦·坡又为他设计了一个对他无限钦佩而思维慢半拍的助手充当故事的讲述人,这就是读者在侦探小说里常读到的“侦探+助手”的人物模式。为了突出私家侦探的智慧与才力,爱伦·坡还塑造了一个头脑愚钝、动机虽好却屡犯错误的官方警探作为陪衬。而作案地点大多设置在严密的室内,隐藏赃物罪证则采用特别出人意料的方法,破案则运用逻辑推理与心理分析相结合的手法,然后有条不紊地迫使罪犯就范,最终侦探亲自登场洋洋自得地讲述破案全过程。 爱伦·坡不仅开创了侦探小说的写作模式,而且也拓展了19世纪兴起的大众文学的写作空间。他为19世纪通俗文化的兴起和大众阅读兴趣的变化提供了最美的范本。他的侦探小说包含着广阔的道德、法律和认识的永恒主题,这些犯罪和报复的故事蕴涵着一种辩证关系。爱伦·坡将这些引人入胜的故事置于精神混乱和逻辑推理之间、罪犯的放肆和侦探的严谨之间,而这些故事最终都表达了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之间的复杂关系。追查线索,揭开犯罪之谜,解开虚假符号,所有这些都是要把真实——世界的真实和心灵的真实——带向澄明的境界。真理的发现不是爱伦·坡的侦探小说的目的,它的目的与价值体现在侦探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因为爱伦·坡的侦探小说创作表达了一种理想,那就是驱除人间的暴力和残杀,慰藉卑微者饱受死亡威胁的心灵。这亦是侦探小说能够持久地诱惑人类心志的重要缘由。